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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et\dreams》的音樂在禮堂雲繞。


    來賓如雲。


    我穿梭在這人群裏,想要尋找顧北辰的身影。


    “林鹿。”穿著一襲紅裙的溫嘉欣叫住了我:“你怎麽這麽晚?婚禮快開始了,快去換衣服。”


    我看向她:“你看見胖子沒?”


    “他好像還沒到。”


    “哦。”心底有些小失落和惆悵。


    “走吧,阿樂在等你。”


    婚禮進行曲在禮堂響起,我換了一身淡粉色的長裙,坐在新娘賓客這一方,而對麵的新郎賓客,除了宮赤司,我並沒有看見顧北辰。


    按理來說,他應該比我先到啊?他不是比我先走的嗎?


    一身潔白婚紗的童樂樂在童叔叔的挽著下,微笑著,朝著紀默緩緩走來。


    此刻的童樂樂沒有平日裏的那種陽光,多了一分淡雅靜好,就像那放在陽光的書頁與一盞清茶。


    童叔叔對紀默說:“阿默,樂樂在我們的手心裏長大,你以後要把她放在手心上寵著,不然,我隨時都會把她領迴家的。”


    “知道了,爸。”紀默迫不及待要伸手去牽童樂樂的手。


    童叔叔有些不舍地將童樂樂的手放在了紀默的手心裏,這頭,童阿姨在我旁邊低聲哭了起來。


    在司儀的提問下,童樂樂和紀默笑容滿麵地迴了一聲我“我願意”過後,互相交換戒指,親吻。


    我看著他們,從校服到婚紗,從稚嫩的少年到成熟的大人,從猜疑走向堅定。


    著實不易啊。


    如果兩個人命中注定是要在一起,不管吵得厲害,依舊會原諒對方,迴到對方的身邊,我想,這句話的寫照就是童樂樂和紀默之間的曆程吧。


    拍照的時候,顧北辰才風塵仆仆地趕來。


    穿著黑色西裝的顧北辰身姿修長挺拔,麵容清冷的他難得與紀默還有宮赤司笑著說話。


    我緊張萬分且心跳如麻地盯緊他。


    “鹿鹿,你也說句話啊。”樂樂在旁邊提醒我。


    “顧。”我對著顧北辰張了張口。


    他卻沒有把我放在眼裏,我隻好閉嘴。


    “鹿鹿,你怎麽了?不像你的風格啊。”溫嘉欣也過來勸我。


    我扯出笑容:“都過去了。”


    年輕的我,有的是一身的孤勇,有的是家人撐著,有的是年輕的資本,如今,生活把我勇氣給磨滅了,愧疚也讓我開不了口。


    婚禮拍照的時候,顧北辰到一邊接電話去了,恰好我也有電話來,我們都沒有參與拍照。


    拍照的流程結束,大家都坐車前往酒店赴喜宴。


    宴會上,童樂樂和紀默輪番表演,童樂樂會跳舞,跳了場街舞,曾經她在江北一中學的。紀默唱了首歌,宮赤司在旁邊彈吉他,其餘時候,主持人在遊戲助興。


    飯席上,我故意坐在了顧北辰的身邊,我一坐下,他立即就把手上的煙給掐滅了。


    不過他從沒看我一眼,而是笑著看表演,仿佛於他而言,我是個陌生人。


    沒關係。


    我對自己說。


    以前都是顧北辰給我夾菜,現在輪到我來給他夾菜吧。


    我在他的碗裏夾了滿滿的葷菜,隻字不發地看著他的那張側臉:“胖子,你瘦了,多吃點肉。”


    他斜睨了我一眼,拿起筷子吃了起來。


    我笑。


    隻要你肯吃,就算讓我站在一邊也沒關係。


    紀默和童樂樂來敬酒。


    顧北辰拿起一瓶白酒:“祝,百年好合。”


    話落,他仰頭喝了起來。


    紀默看向我,用眼神問我,到底是怎麽迴事。


    我聳聳肩,倒是低聲勸說:“胖子,今天是開心的日子,我允許你喝酒,但不能喝多。”


    紀默是新郎,還要招待貴賓,沒辦法喝太多酒,他隻陪著顧北辰喝了一杯。


    他臉紅脖子粗地喝了一大口,就把酒瓶放下,像個生著悶氣的孩子,還是沒跟我說半個字。


    宮赤司拿起一瓶紅酒,給顧北辰的杯子倒滿,嘶啞著嗓子:“顧胖,來,難得見你,今晚不醉不歸。”


    顧北辰瞥了我一眼,拿起酒杯,一口飲盡,許是喝得太快,他咳嗽起來,將口中的紅酒吐迴杯子裏。


    我皺眉,想拿走他手中的酒杯,他卻硬是將那酒喝光。


    “來,再喝。”宮赤司又給他倒滿。


    我與溫嘉欣對望,露出一絲苦笑。


    宴席還沒結束,他們兩個人就喝倒了。


    紀默讓人將他們兩個抬上了酒店上邊的房間,我也跟著去。


    顧北辰醉醺醺地奔去廁所,吐的昏天暗地,我看他癱軟在廁所地上,便桶上除了汙穢物外,就是刺眼的鮮血。


    我沉下心,淡然鎮靜地扶他到床上,替他脫了鞋襪,解開了領帶和襯衫的紐扣,熱了毛巾,給他擦了擦臉,讓酒店服務員拿來了解酒藥,喂他吃下。


    我坐在床邊,替他掖了下被子,看著他那張略有些蒼白的俊臉,笑了起來:“胖子,我還是喜歡你胖嘟嘟的樣子,看著可愛。”


    顧北辰擰眉,轉身,背對著我。


    我爬上、床,從他的身後抱住了他,將臉緊貼他的後背,輕聲說:“以前你總說,讓我乖一點,現在,你乖一點,接下來,你好好睡一覺,醒來了,什麽事都沒有了。”


    這時,他翻身過來,將我緊緊地抱住,他那瘦骨嶙峋的下巴抵著我的頭發:“傻,我想你。”


    我的心尖一顫。


    多久,他沒這樣抱過我了?沒這樣用寵溺的語氣喚我了?


    不一會,門鈴響了。


    我小心翼翼地仰頭看他,他正熟睡著,我才放心,準備從他的懷抱中抽身出來。


    倏地,顧北辰猛然抱緊我,嘴裏呢喃:“哪兒都不準去,我不會放開你的。”


    “乖,我隻是上個廁所。”我低頭在他的額頭小啄一口。


    他才放鬆了手臂的力度。


    我躡手躡腳下了、床,打開了門。


    門外,厲色的夏蟬看了我一眼,直接越過我,進了房間。


    她身後跟著兩名健碩的黑衣保鏢。


    “他喝酒,還抽煙了?”夏蟬額頭皺了起來。


    我點頭。


    “他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煙。”夏蟬有些不耐。


    “夏姐,你肯定有辦法救他對不對?”


    “暫時還沒找到,他身上的血細胞開始壞死,紅細胞的複製功能以及血小板的免疫係統沒有細胞死亡的速度快,目前,他這種血液病還沒有找到根本的原因,有點類似壞血症。”


    “我隻要救他的方法。”


    夏蟬輕輕地撫著顧北辰的額頭,像個母親一樣:“救他,隻能換血。”


    “換血?怎麽換?”我心急地問。


    “小辰的血型是萬能o型血,雖然這種血型很普遍,但是,血液內的細胞不混合,開始稀釋,定期給他輸血隻能延長他幾日壽命,試了幾次治療,我們發現擁有免疫抗體的rh陽性血型可以進行溶血,但是他現在全身的血液幾乎壞死,可是這種稀有血型難找,我們找遍了所有的醫院,買下了這些庫存血液,甚至找人給他輸血,可,隻能支撐他度過了這六年,現在血庫沒血了,那些稀有血型的人,不能再給他抽血了,必須隔三個月後,可是三個月後,怕是兇多吉少。”


    “我是,我是rh型的。”我歡悅地應道。


    “但是。”夏蟬有些為難看向我:“小辰不讓我動你。”


    “夏姐,我很健康,你盡管抽我身上的血,多少都沒問題的。”我內心無比的高興。


    顧北辰,我也有可以幫助你的時候了,終於。


    “你想根治,還是,讓他繼續這樣靠輸血苟延殘喘?”


    “當然是根治啊。”


    夏蟬看向我,神情凝重:“那就隻能把你們兩個人的血互換,之前找的人都不肯這麽做,因為不是沾親帶故的,我知道你會答應的,最怕的是,小辰會接受不了。”


    我不解:“互換是什麽意思?”


    “以命換命,如果成功,他身上流著的就是你的血,而你,則會被壞死的血細胞感染死去。如果不成功,你們兩個都會在換血途中死掉,或者,你們兩個以後都要靠輸血過活,就跟吸血鬼一樣。”


    “成功幾率是多少?”


    “千分之六十九吧。”


    “換,我換。”我欣然答應。


    聽聞,人的一生大約會遇到2920萬人,但相知的幾率不足百萬分之四十九,我和顧北辰能夠相知,所以這千分之五十九,沒什麽大不了的。


    “你確定?”


    “確定。”我看向熟睡的顧北辰,笑道:“夏姐,要是我沒能醒過來,等他好了,你告訴他,我隻是不愛他了,去找另一個愛自己的人去了,也別告訴我家人,這件事,我們兩個暗中進行就好。”


    “可是,醫院會給你登記死亡證明。”


    “葬禮也別告訴他,他好了,應該會迴美國,他什麽都不知道。”我笑著,心裏抽痛。


    “林鹿。”夏蟬走過來握住我的手:“謝謝你。”


    “沒關係。”我努力地露出燦爛的笑容。


    童樂樂的婚禮結束後,就在他們去巴厘島度蜜月前,我去送了他們。


    “鹿鹿,我覺得心裏有點怪怪的。”童樂樂牽著我的雙手。


    “你是暫時不適應當紀默的妻子,過個幾年,我看,你要來找我哭訴了。”


    “不是。”她握緊我的雙手:“我感覺,我現在不能走,好像,這樣一走,我們就再也見不到了。”


    我一愣,旋即抿嘴一笑:“怎麽可能呢?快點去吧,紀默在等你。”


    “鹿鹿,你跟北辰也快點和好吧,雖然我不清楚他為什麽六年都沒來找你,但我看得出來,他的眼裏還有你,在你去樹下打電話的時候,他也在打電話,可他的眼神就在你身上,你家的事情也解決了,你的仇也報了,還有什麽過不去呢?你們再拖下去,我很擔心,你們再也不能在一起了。”童樂樂急促地說服著我。


    我輕抱了她:“我會的,你放心。”


    下午,溫嘉欣打算迴香港,我追到機場。


    她看著我:“怎麽?想跟我一起去香港?”


    “嘉欣,我打聽到,赤司也是今天的航班,他應該也在這個機場裏。”


    “林鹿,這樣挺好,你還是......”


    “倉央嘉措曾說一句話,世間除了生死,哪樁不是閑事?嘉欣,聽我一句勸,你們兩個人現下不愁金錢名利,你愛的是赤司,又不是赤司他爸,沒必要看他爸的眼色,你的父親兄弟也不是赤司的父親兄弟,你們相愛,與他人何幹?在這世上,你們還活著,能有什麽阻擋你們在一起?別等到了生死相隔,才來後悔。”我擔憂地凝望著她。


    溫嘉欣挑了挑唇角,歎然:“我不是害怕相愛,我害怕的是婚姻,你知道,我爸媽的事情,我不相信這世上還有愛情,與其最後鬧個不愉快的離婚,不如給對方給點美好的迴憶。”


    她抱了抱我,反過來勸我:“林鹿,我看出顧北辰還是喜歡你,你別來勸我,你應該去追迴顧北辰。”


    “嗯,我會追的,你也要去追赤司啊,快點去。”我一把搶走她手上的機票,將她推開。


    “林鹿。”


    “去吧。”


    .......


    告別了童樂樂,揮別了溫嘉欣,這兩個生命中最好的好朋友。


    我給薑夏天打了個電話:“夏天,浮生孤兒院的負責人,我轉讓給你了,浮生的孩子就交托給你了。”


    剛掛了薑夏天的電話,秦深的短信恰好發過來“林鹿,顧北辰離開你六年,我一直在你身後等了你足足六年,但你的眼神從來就沒有在我這裏停留,恐怕你現在都不知道,童樂樂的婚禮,我也在吧?你的眼裏隻有顧北辰,哪怕他離開了你六年。林鹿,我離開江北了,去北京總部任職,再見。”


    我迴了他一句話“一路保重,再見。”


    接著,我去了路塵網絡文化公司,將公司的所有權給了司徒煋。


    司徒煋很驚訝地問:“鹿姐,你搞什麽?我好像還沒過生日吧?”


    “我想去旅行,累了,想放鬆一下,你先替我看著路塵,等我迴來了,再跟你要迴來。”我麵不改色地說謊。


    “哦,也對,你從高中到現在,都沒好好休息過,你看看你自己,都瘦成什麽樣了?趕緊走,去玩你的,路塵就是我的天下啦,哈哈。”


    離開路塵後,我給爸媽和林蔥發了條短信,叫他們迴以前的家吃飯。


    隨後我迴家,發現家裏還是老樣子,什麽都沒變,還挺幹淨的,看來顧北辰應該是請人來打掃家裏。


    我出去買了菜,親自做了一頓飯,由於手術前二十四小時不能進食,我隻好騙他們說,我做飯的時候,為了試吃,吃飽了。


    他們滿麵笑容地在我麵前吃著我做的飯,一家人樂融融地坐在這個住了二十多年的家裏吃飯,是我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刻了。


    我的一生,也很滿足了,有愛我的人,也有我愛的人,不愁吃穿,夢想也實現了。


    大抵老天爺也覺得,我沒什麽好留戀的了。


    .......


    清晨,我起早,在家裏的後院葬了米盧的骨灰後,穿著昔日江北一中的校服,裹著顧北辰曾經給我買的白色大衣,獨自一個人走在雪路上。


    今日,天氣甚好,沒有下雪,地上的雪很厚,未結成冰。


    一路朝著江北市中心醫院走去,看著那掛著白雪的枯枝,看著那人來人往的街道,看著那湛藍的天空。


    我不停地迴想起,我的一生。


    孤寂的童年,無憂的高一高二兩年,奔波了六年。


    我與顧北辰戀愛了兩年,分開了六年,八年的時光,把我這一生都給照亮了。


    走到了半路,夏蟬讓人開車接我過去醫院。


    我在醫院裏,看見顧北辰穿著病服,神色黯然地坐在病床上,我的心髒就像被人用刀捅的血肉模糊一般痛不欲生。


    腦海裏還倒映著微胖的他跳起來投籃的活力四射的樣子,那經常勾著唇角來挑弄我的樣子,這麽衰弱的樣子,真不適合他。


    “我已經告訴他,他隻需要像往常那樣麻醉輸血就行,待會你跟著那個護士去換衣服。”夏蟬說。


    “好。”我朝顧北辰看多了兩眼,才跟護士離去。


    我換了病服,躺在病床上,有兩個護士推著我到了手術室。


    我側頭,瞄著已經被麻醉了的顧北辰。


    “林鹿,我要給你打麻醉了。”夏蟬戴著口罩,舉著針筒,對我說。


    “好。”我淡笑,望著近在眼前的顧北辰。


    我以為,六年的時間,至少我會能夠做到在你麵前鎮定從容,可我還是會怦然心動,還是會緊張,還是會高興,還是會忍不住地將自己的心思寫在了臉上。


    胖子,謝謝你,替我實現了,林深時見鹿,海藍時見鯨,夢醒時見你。


    我這一生啊,至少聽過你說喜歡我,就足夠了。


    夏蟬給我打了麻醉後,我的意識開始變得混沌,視線有些模糊,想睡了。


    我伸手,主動握住了顧北辰的手,看著熟睡安詳的他,揚起明媚的弧度:“胖子,晚安。”


    眼皮實在太沉重了。


    顧北辰,我要睡了,真的好想好想,自己能夠在醒來之時,睜眼便瞧見安然的你,熟睡在我旁側。


    如果,你醒來沒看見我,那就忘了我吧。


    願你遇見像我這樣愛你的人,給你溫暖,能夠分擔你的愁苦,給你快樂,與你一起分享喜怒哀樂,然後,小吵小鬧地過完一生。


    很慶幸,在我流浪街頭的時候,遇見你,走近你,走進你的心裏,現在,我要從你的心裏走出來了。


    你啊,一定要白頭,否則,我會傷心的。


    上方的手術燈太亮了,亮的我隻好閉上了眼,我的手實在沒力氣了,隻好放開了你的手。


    顧北辰,原諒我,沒陪你白頭。


    至少我們曾在雪夜裏漫步,道盡情話,白了頭。


    我愛你,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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