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劇情也是古早老套劇情。


    她看到沈小茹跟韓約在一起,關係似乎曖昧,不高興,於是便衝到沈小茹工作的店裏,找沈小茹的麻煩。


    不錯,沈小茹換了工作,之前的工作,因為將酒灑到了琳琅身上,然後還給其他人灑到身上過,雇傭她的老板覺得她這人做事不行——這老板倒沒想錯,沈小茹做事的確不行,經常犯錯,惹來麻煩——便將她辭了。


    既然前一個工作丟了,那沈小茹自然就隻能另找一個工作了。


    ——當然了,沈小茹沒少因這個事,怨恨琳琅,覺得要不是琳琅當時鬧開,她老板不會知道這個事,自然也不會將她解雇,那樣她還能繼續在那種大場合當服務員,認識一些有錢有勢的人。


    於是眼下,她就在一個酒吧裏工作。


    而韓約也去那個酒吧,一來二去的,兩人感情便加深了不少。


    其實琳琅也不明白,為什麽古早裏,女主最喜歡在酒吧工作,然後還經常在酒吧裏被誰騷擾,最後男主跳出來救美之類。


    既然知道酒吧裏魚龍混雜,女主為什麽要去酒吧上班。


    還有,一個喜歡去酒吧獵豔的男人,為什麽能做男主。


    當然了,這可能也跟古早,女主經常隻有高中學曆有關,因為學曆比較低,找不到較好的工作,隻能去幹服務員或酒吧侍應生之類也說得通,這也是作者寫女主學曆不高的原因,要不然,好的學曆也不會去做服務員,然後毛手毛腳,將酒灑在惡毒女配或男主身上啊,為了這些展開,女主的學曆就不能太好了。


    當然了,為防讀者覺得女主學曆不好,配不上男主之類,都會給女主安排一個悲慘的身世,將來既是在男主那兒得同情分的地方,也能解釋為什麽女主隻有高中學曆。


    意思是想告訴別人,可不是女主考不上大學,是人家家庭條件不好。


    雖然琳琅是不明白了,這個世界也有無息助學貸款之類,都讀到高中畢業了,再接著讀大學,根本不用擔心讀不下去,為什麽女主依然沒讀大學,但作者說女主是因為家庭條件不好,讀不了大學,就隨作者這樣說,不去懷疑女主的學習能力了吧,要不然女主在琳琅這兒,要從單純善良的小白花,變成愛慕虛榮(韓約有情人還跟人曖昧,不是貪人家錢是什麽)、長的還很一般的小蠢貨了。


    不用說了,女配係統讓琳琅去沈小茹工作的店裏找沈小茹的麻煩,不給錢,琳琅自然也是不願意動手的。


    琳琅的理由很充分:“酒吧裏魚龍混雜,很危險的,我無緣無故的為什麽要去那種地方,還打人,到時要是被酒吧的老板打了怎麽辦?不給我二十萬,我是不去的啊。”


    比起空頭支票一個億,琳琅隻想先拿到好處。


    女配係統看琳琅又要錢,差點氣吐血,道:“沒有不安全的,你的劇情就是打人,然後女主被男主英雄救美,男主都在那兒,怎麽可能讓你有事。”


    琳琅道:“反正我不喜歡打人,你不給我出工費,我是不會打人的。而且被男主看到了我打女主,肯定會找我的麻煩,你不給我二十萬,我憑什麽要做這樣的傻事?”


    女配係統沒辦法,隻得又向上申請了一些資金,以琳琅愛慕者的身份,轉給了琳琅。


    也幸虧琳琅長的明豔動人,會有愛慕者給她發錢,也說的過去,要不然邏輯要不通了。


    琳琅收到了錢,自然就願意去辦事了。


    當下琳琅便衝去沈小茹工作的店裏,一去就拍桌子:“沈小茹呢,快點叫她給我滾出來!”


    酒保看一個大美女跑來找沈小茹,不由莫名,當下便道:“這位小姐,你找沈小茹有什麽事嗎?”


    琳琅道:“有什麽事?!當然有事,她勾搭我男人,我要給她幾耳巴子,讓她清醒清醒!”


    酒保聽了琳琅的話,不由驚訝,畢竟琳琅長的這麽漂亮,她的男人,沈小茹也能勾走?那得是什麽腦子有毛病的男人啊,反正要是他,他肯定要這姑娘,不會要沈小茹的。


    雖然覺得沈小茹沒那麽大本領勾搭琳琅的男朋友,但酒保也沒讓沈小茹過來,畢竟人家都說了要打沈小茹,他總不能叫來人,讓人家打,好歹是自己的同事。


    結果這姑娘兇的很,當下便拿起吧台上的東西,道:“趕快將沈小茹叫出來,要不然我把這店都砸了。”


    酒保道:“你砸了,我們老板叫來警察,你可要賠很多錢的,你可要想清楚。”


    琳琅道:“那你讓沈小茹過來,要不然我就砸,我才不怕賠,我男人有的是錢,再說了,你們要敢讓我賠,我以後天天拿著大喇叭站在你們酒吧門口喊,說你們酒吧的女招待勾人男人,到時你們酒吧的名聲可就要壞了。”


    酒保這是嚇倒了,正在想著這事怎麽解決,是不是把老板搖來處理,就在這時,沈小茹過來拿酒,琳琅看到了,不需要酒保將人叫來了,上前就給沈小茹又扇了一巴掌,道:“讓你搶我男人,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沈小茹看是琳琅,想起跟韓約的甜蜜曖昧,心中慌亂,眼珠子亂轉,哭戚戚,道:“我沒有。”


    琳琅道:“還說沒有!我昨天看到了,你跟韓約抱在一起,還敢抵賴?”


    沈小茹聽了,心裏就更慌張了,昨天她的確跟韓約發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韓約在酒吧喝多了,她去扶對方,送對方迴家(其實根本不用,因為對方有司機,沈小茹非要送,是出於什麽心理,傻子都知道),然後在韓約家裏,韓約親了她,還摸了她,雖然沒做到最後一步,但兩人的確發生了一些親密關係。


    沈小茹迴憶到昨晚的甜蜜,臉上嬌羞發紅,但嘴上還是狡辯,道:“韓大哥喝醉了,我隻是扶一下他罷了。”


    “還狡辯!他喝醉了不可以打電話給我嗎?為什麽要你扶?”琳琅又準備打沈小茹,這時便見韓約沉著臉過了來,抓住了琳琅的胳膊,怒道:“住手!你是個瘋子嗎?三番兩次地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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