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野外時,我都帶上突擊步槍,我知道按規則我可以不用的,但隻要是出野外的任務,我自己一定要帶支長槍。規則規定,軍官隻需要帶把自動手槍就行。
手槍?野戰用手槍,別逗了,我要是開火射擊,我肯定是想能得到點兒什麽?野戰中用手槍射擊?那就是,企圖隔著一條大街操馬路對麵的女穴,純屬意淫。
我出外,那就要帶真正有用的家夥突擊步槍或者是注油槍衝鋒槍,去他媽的破規則,出去打仗的是我,不是規則。
關於突擊步槍,你說它什麽都成,戰鬥中,它卡殼的時候確實不少,但情況緊急時,它傾瀉的火力,也還蠻猛的,如果你想把什麽家夥打成篩子,那沒有什麽能比用它更合適的了。
它射速很快,被打中的家夥,可能還沒倒地,就已經死了,我們的班用機槍,是把人打得飛起來或撕裂,我們小口徑的突擊步槍就隻是穿上一堆眼兒,把目標穿成一個鮮豔的糖葫蘆。
我相信很多女人都不理解,為什麽男人喜歡佩槍,我能想到的最接近的比較,就是懷孕,女人懷孕和男人佩槍有點類似,都是帶上寶貝;懷孕賦予了女人特殊的活力,我能從她們的眼中看出這點,男人佩上槍也是同樣效果。
還有,男人女人帶上寶貝,都是為了竭盡全力保護生命,隻不過,女人懷帶的時間,比男人佩帶的時間要長得多。
再有就是,女人是在保護和照顧她們的寶貝,而男人,則是寶貝在照顧和保護男人。
為一次長達6天的外出巡邏所要攜帶的彈藥數量,是固定的,但食物隨便,每個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意願盡量多帶,我們有些家夥也確實能吃,有個傻瓜居然帶了兩個行囊,其中一個裏邊全是吃的嚼的。
我習慣抽煙,我把煙放在褲子右褲兜裏,褲兜很深,長度一直到叢林裝的大半個屁股下麵,你完全可以塞不少垃圾進去。
左褲兜裏我放的是雨披,右褲兜放煙,火機和地圖。
這麽放是有道理的:我不是左撇子,右手要用的東西就得放在右邊。我把雨披放在左邊,是因為我趴下時用左邊著地,可以墊一下。
如果我們遭到襲擊,我馬上以左邊著地趴下,這樣,我可以要麽射擊,要麽右手伸褲兜裏取地圖,每次我從左兜裏取出雨披,我都要提醒自己一下,沒墊子了。
背包我用的是新式的輕便包。它是皮質的,空包比標配的包重,卻能多裝兩倍的東西,我喜歡吃的,我在包裏裝滿了各式各樣軍糧配餐,我的背包,可說是小孩的食品樂園。
我盡可能地把所有東西放背後的背包裏,或者掛皮帶上。
我皮帶上掛有兩個盒子,一個彈藥盒,內裝四彈夾。
一個指南針盒。
另外,還插著我最親愛的寶貝-----急救包。
急救包裏有我的格鬥軍刀,硫柳汞,醫用敷藥帶,敷藥帶被分成好幾個小包,包裏有象衛生巾一樣的一塊藥墊,但兩頭都有長長的棉製帶子,以做綁紮用。
在野戰前線,你永遠不希望你會用上這個破布塊,一旦用上,你可能就永遠拿不下來了。
我把彈藥盒掛在皮帶右前麵,急救包掛在左前麵,除此之外,我盡量保持胸前空著。空著好趴下,好趴得更低,子彈是飛直線的,如果你能用不管什麽方法,使你的屁股低於射擊者的視線,那他就根本打不著你。
一個人,如果做不到不放過任何一個生存機會的話,他要麽是傻子,要麽是特想得勳章,我兩者都不是,我隻是個想縮矮些,不要那麽顯眼的混蛋。
我剛到這裏的時候是約1米8,但來這兒不長時間,我覺得我的個兒開始收縮。我希望我最好這個人直接融縮進我的靴子裏。
我在外麵灌木叢中時,我是用左手來告訴其他人做什麽?怎麽動作,及攻擊什麽。而右手就完全屬於我自己的了。
我不是左撇子,用右手吃東西,右手抽煙,每個被我某一拳打倒的家夥,都是被來自右手的一拳幹倒的,我也試過用左手抽煙,但感覺總不對頭,**、擦屁股、係鞋帶也是如此,反正,用左手做這些就是感覺不對,感覺不好。
在灌木叢中時,我的右手仿佛有自己的意識似的,象條尖牙利齒的超級獵狗,自主翻轉,舉槍,緊張,放鬆,當危險接近時,我的右手就象能嗅出越盟武裝人員的味道,從而帶動著整個右臂緊張戒備起來。
我有三種方式來握我的突擊步槍,危險不是太大時,我的槍口衝上,右肘貼在身側,右掌心向著臉部,這是行進中,保持著射擊準備的最舒適的握槍方式,然而也是最難快速進入射擊狀態的姿勢,槍口衝下,右臂可以自由擺動,這種握槍方式,倒是可以讓我比較迅速地開火。
但是,當確定越盟武裝人員就在附近,我隻采用唯一的一種方式,就是,我的槍口衝前,右肘卷起緊緊地貼著身子,右手握在槍機護圈外,右食指扣在扳機上。
每當我右食指搭在扳機上,就意味著演出要開始了,這時候,我的右手幾乎在顫,我不斷提醒右手,準備-----摳機。這種狀態,離我把什麽人射成血糖墩,也就二拇指一摳之遙。
我的右手就是這樣,總保持在我最需要它在的地方,即不受拘束地對著什麽人傾瀉子彈。
我是那種老腦筋的人,我打槍時隻相信單發射擊,摳一下,打一槍,想再射出另一發子彈?再摳下扳機,我的指頭能象撓癢癢的狗爪子一樣,動得飛快。
再說,我也喜歡瞄準,我的這種射擊表現,就是我們稱之為的慢舞者,與我相反的,是和我在一起的那些小夥子們,他們喜歡的是搖滾。
搖滾是指手中的槍全自動射擊,也就是打連發。
慢舞或是搖滾,由一個選擇開關來控製-----我們稱之為-帽,它象個大牙刷似的,貼在步槍左側,位於扳機護圈上方。如果你習慣用右手,那你握槍時,正好可以用你的右手大拇指移動這個開關,同時保持右手食指扣在扳機上,我發誓,有的士兵是把他們的選擇開關焊死在搖滾,-----連發上的。
戰鬥中,你想有所命中的話,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跳搖滾。特別是在你剛遭到伏擊,什麽都看不清的時候,搖滾是最有效的。
我聽說陸軍有可能打算對突擊步槍的使用作個限製,就是禁止那些家夥摳一次扳機,一下把一梭子子彈全瀉出去,我敢說,那些限製火力的人,最多可以在戰場上拖上兩周,兩周後,幸存者將目送他們離開-----躺著被抬走。
在前線這兒,跳搖滾的才有可能撐下來。
手槍?野戰用手槍,別逗了,我要是開火射擊,我肯定是想能得到點兒什麽?野戰中用手槍射擊?那就是,企圖隔著一條大街操馬路對麵的女穴,純屬意淫。
我出外,那就要帶真正有用的家夥突擊步槍或者是注油槍衝鋒槍,去他媽的破規則,出去打仗的是我,不是規則。
關於突擊步槍,你說它什麽都成,戰鬥中,它卡殼的時候確實不少,但情況緊急時,它傾瀉的火力,也還蠻猛的,如果你想把什麽家夥打成篩子,那沒有什麽能比用它更合適的了。
它射速很快,被打中的家夥,可能還沒倒地,就已經死了,我們的班用機槍,是把人打得飛起來或撕裂,我們小口徑的突擊步槍就隻是穿上一堆眼兒,把目標穿成一個鮮豔的糖葫蘆。
我相信很多女人都不理解,為什麽男人喜歡佩槍,我能想到的最接近的比較,就是懷孕,女人懷孕和男人佩槍有點類似,都是帶上寶貝;懷孕賦予了女人特殊的活力,我能從她們的眼中看出這點,男人佩上槍也是同樣效果。
還有,男人女人帶上寶貝,都是為了竭盡全力保護生命,隻不過,女人懷帶的時間,比男人佩帶的時間要長得多。
再有就是,女人是在保護和照顧她們的寶貝,而男人,則是寶貝在照顧和保護男人。
為一次長達6天的外出巡邏所要攜帶的彈藥數量,是固定的,但食物隨便,每個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意願盡量多帶,我們有些家夥也確實能吃,有個傻瓜居然帶了兩個行囊,其中一個裏邊全是吃的嚼的。
我習慣抽煙,我把煙放在褲子右褲兜裏,褲兜很深,長度一直到叢林裝的大半個屁股下麵,你完全可以塞不少垃圾進去。
左褲兜裏我放的是雨披,右褲兜放煙,火機和地圖。
這麽放是有道理的:我不是左撇子,右手要用的東西就得放在右邊。我把雨披放在左邊,是因為我趴下時用左邊著地,可以墊一下。
如果我們遭到襲擊,我馬上以左邊著地趴下,這樣,我可以要麽射擊,要麽右手伸褲兜裏取地圖,每次我從左兜裏取出雨披,我都要提醒自己一下,沒墊子了。
背包我用的是新式的輕便包。它是皮質的,空包比標配的包重,卻能多裝兩倍的東西,我喜歡吃的,我在包裏裝滿了各式各樣軍糧配餐,我的背包,可說是小孩的食品樂園。
我盡可能地把所有東西放背後的背包裏,或者掛皮帶上。
我皮帶上掛有兩個盒子,一個彈藥盒,內裝四彈夾。
一個指南針盒。
另外,還插著我最親愛的寶貝-----急救包。
急救包裏有我的格鬥軍刀,硫柳汞,醫用敷藥帶,敷藥帶被分成好幾個小包,包裏有象衛生巾一樣的一塊藥墊,但兩頭都有長長的棉製帶子,以做綁紮用。
在野戰前線,你永遠不希望你會用上這個破布塊,一旦用上,你可能就永遠拿不下來了。
我把彈藥盒掛在皮帶右前麵,急救包掛在左前麵,除此之外,我盡量保持胸前空著。空著好趴下,好趴得更低,子彈是飛直線的,如果你能用不管什麽方法,使你的屁股低於射擊者的視線,那他就根本打不著你。
一個人,如果做不到不放過任何一個生存機會的話,他要麽是傻子,要麽是特想得勳章,我兩者都不是,我隻是個想縮矮些,不要那麽顯眼的混蛋。
我剛到這裏的時候是約1米8,但來這兒不長時間,我覺得我的個兒開始收縮。我希望我最好這個人直接融縮進我的靴子裏。
我在外麵灌木叢中時,我是用左手來告訴其他人做什麽?怎麽動作,及攻擊什麽。而右手就完全屬於我自己的了。
我不是左撇子,用右手吃東西,右手抽煙,每個被我某一拳打倒的家夥,都是被來自右手的一拳幹倒的,我也試過用左手抽煙,但感覺總不對頭,**、擦屁股、係鞋帶也是如此,反正,用左手做這些就是感覺不對,感覺不好。
在灌木叢中時,我的右手仿佛有自己的意識似的,象條尖牙利齒的超級獵狗,自主翻轉,舉槍,緊張,放鬆,當危險接近時,我的右手就象能嗅出越盟武裝人員的味道,從而帶動著整個右臂緊張戒備起來。
我有三種方式來握我的突擊步槍,危險不是太大時,我的槍口衝上,右肘貼在身側,右掌心向著臉部,這是行進中,保持著射擊準備的最舒適的握槍方式,然而也是最難快速進入射擊狀態的姿勢,槍口衝下,右臂可以自由擺動,這種握槍方式,倒是可以讓我比較迅速地開火。
但是,當確定越盟武裝人員就在附近,我隻采用唯一的一種方式,就是,我的槍口衝前,右肘卷起緊緊地貼著身子,右手握在槍機護圈外,右食指扣在扳機上。
每當我右食指搭在扳機上,就意味著演出要開始了,這時候,我的右手幾乎在顫,我不斷提醒右手,準備-----摳機。這種狀態,離我把什麽人射成血糖墩,也就二拇指一摳之遙。
我的右手就是這樣,總保持在我最需要它在的地方,即不受拘束地對著什麽人傾瀉子彈。
我是那種老腦筋的人,我打槍時隻相信單發射擊,摳一下,打一槍,想再射出另一發子彈?再摳下扳機,我的指頭能象撓癢癢的狗爪子一樣,動得飛快。
再說,我也喜歡瞄準,我的這種射擊表現,就是我們稱之為的慢舞者,與我相反的,是和我在一起的那些小夥子們,他們喜歡的是搖滾。
搖滾是指手中的槍全自動射擊,也就是打連發。
慢舞或是搖滾,由一個選擇開關來控製-----我們稱之為-帽,它象個大牙刷似的,貼在步槍左側,位於扳機護圈上方。如果你習慣用右手,那你握槍時,正好可以用你的右手大拇指移動這個開關,同時保持右手食指扣在扳機上,我發誓,有的士兵是把他們的選擇開關焊死在搖滾,-----連發上的。
戰鬥中,你想有所命中的話,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跳搖滾。特別是在你剛遭到伏擊,什麽都看不清的時候,搖滾是最有效的。
我聽說陸軍有可能打算對突擊步槍的使用作個限製,就是禁止那些家夥摳一次扳機,一下把一梭子子彈全瀉出去,我敢說,那些限製火力的人,最多可以在戰場上拖上兩周,兩周後,幸存者將目送他們離開-----躺著被抬走。
在前線這兒,跳搖滾的才有可能撐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