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我的體魄二十歲,強健得很
鹹魚後媽帶崽在綜藝當對照組 作者:梨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瀾村早晨,天剛蒙蒙亮,李澤新第一個起床,然後叫醒了李澤軒。
“哥,你覺得我穿哪件好看?”男孩子拿了三套衣服,鋪在李澤軒床邊。
李澤軒打了個哈欠:“今天不是給林女士化妝嗎?你糾結什麽衣服?”
“咳,這都不知道,咱是林女士的家人,咱也不能差,這件煙灰t和黑色短褲怎麽樣?”
“老氣,粉色吧,林女士也喜歡穿粉色,我記得李老板有粉色的衣服,一家人整整齊齊地出場。”李澤軒腦子裏過了遍他們穿過的衣服。
李澤新聞言,蹲在地上,在行李箱裏扒拉起了粉色t,順便還把弟弟的拿了出來,這套衣服也是李澤軒代言時,商家贈送的。
換上了衣服,李澤新打了個冷顫,以前他非常不喜歡粉色的衣服,總覺得他這種性格配這樣的顏色,娘裏娘氣的。
李澤軒審美卻完全不同,他很喜歡粉色的衣服,他覺得男孩子穿,會顯得清爽又秀氣。
李澤楷聽到兩個哥哥說話,也睜開眼:“哥哥,幾點了?”
“還早,楷楷,今天我們都穿一樣的衣服哦,作為後援團,一定要保持高度一致,以後你可以選自己喜歡的衣服穿。”兄弟三的眼光完全不同,為防李澤楷自己挑衣服,李澤新先打了個預防針。
亮白的燈光下,是三件顏色一樣,花型一樣的t恤,還有三條大小不一的短褲,李澤楷瞅了一眼:“上期活動伱們都不肯穿呢。”
“那不是上期麽,今天季涵芝要來,我昨晚看了她的節目錄播,能唱會跳。”李澤新覺得林晚才藝上已經被比下去了,畢竟林晚隻會唱歌:“衣服上再不花點心思,林女士肯定會被秒殺。”
李澤楷一軲轆從床上蹦起來:“那可不行,大哥,你也快把衣服換上呀,我去叫爸爸,爸爸也有粉色的衣服。”
三兄弟洗漱結束後,還互相給自己吹了個發型,最後往鏡子邊一站,異口同聲地感歎道:“帥。”
接著,三個人分頭行動,幼崽負責叫醒李彥辰和林晚並讓他們穿上同色係的衣服,李澤軒去節目組請化妝師,李澤新做早飯。
瀾村的第一夜,李彥辰和林晚雖然沒有安排兩個人的活動,可是因為白天開了大半天的車,晚上躺下,很快就睡著了,並且睡得很沉。
以至於李澤楷敲了好幾聲門他們都沒聽見,最後幼崽站在了窗戶後,拍了幾下窗戶,李彥辰才睜開眼睛,迷迷糊糊看到了窗台上的人影。
“爸爸,起床了。”李澤楷兩隻小手輪流拍著玻璃。
男人穿上拖鞋拉開一層窗簾:“楷楷?”
“爸爸,我能進來嗎?”看到爸爸終於起床,李澤楷從窗戶上下來問。
“嗯,我給你開門。”
“晚晚,楷楷來了。”李彥辰將滑到女人小腿邊的毯子往上拉了拉。
林晚左右翻了個身,將自己整個人裹進毯子裏隻露出了一個頭。
雖然沒有最親密的事,可是晚上李彥辰褪掉了她的睡衣,兩個人以最短的距離相擁著。
臥室的門打開後,李澤楷站在門邊:“爸爸,我和哥哥都穿粉色衣服,你的那件帶了吧,你也穿上,林女士,你不是有一件粉色裙子嗎,我們穿一樣的。”
“一定要穿一樣的哦,快點換上吧,我一會兒來檢查。”說完男孩子轉身把門關上。
林晚:???
李彥辰:“我們是忘記什麽任務了嗎?”
“晚晚,衣櫃裏有件粉色旗袍,是托芸城最出名的製衣師傅定製的。”李彥辰原本就想著如果節目組這期還要展示什麽才藝,這件衣服可以為林晚增點色。
“啊?”
“我的尺寸?旗袍不同於其它衣服,其它衣服大點小點沒太大關係,旗袍最講究合身。”林晚沒想到李彥辰會為自己定製旗袍,原世界裏,她買過幾件改良款旗袍,也是旗袍店裏試了又試,好不容易選到了稍微合身的。
“辰鑫有一塊業務就是服裝,不敢說我自己能做出一件成衣,但這麽多年的經驗,還是能看出你的尺寸的,何況,你身上哪一處,我沒親手丈量過?”以前說起這些話,李彥辰舌頭至少會打個結,現在張嘴就來,流暢的很,說完還臉不紅心不跳的。
林晚反倒麵紅耳赤。
“李彥辰,三十八歲了,你穩重點。”
“我的心態三十八,我的體魄二十歲,強健得很,你應該清楚啊……”
林晚:???
被幾句話搞得麵頰發燙的女人連忙岔了話題:“衣服在哪裏,我試試。”
他隻是跟她開個玩笑,見好就收。
“我來拿。”男人從衣櫃裏拿出掛著的旗袍,拉開了防塵袋。
一件布滿鑽石星子的旗袍在燈光下閃著細碎的光澤,袖口是鏤空釘珠和波浪邊設計,折扇填心花扣下,一道圓潤的曲線從領口自上而下流暢地滑過,少女心滿滿的粉色緞麵上沒有任何花朵的點綴,整件旗袍優雅華貴。
以前自己在老街上也看過不少標著定製字樣的店鋪,但哪怕是櫥窗裏展示的鎮店之寶都不及這件美麗。
李彥辰將衣服遞給了林晚:“要不要我幫你穿?”
林晚接過衣服,一溜煙跑向了衛生間,並且反鎖了門。
女人穿著旗袍出來時,坐在沙發上的男人眼睛都忘記了怎麽眨。
她姣好的身材在旗袍的襯托下,盡顯妖嬈。
“晚晚你和旗袍簡直是絕配。”李彥辰隻能想出這句話,哪怕他讀過很多書,這一刻他依然覺得詞窮。
林晚已經在鏡子前三百六十度欣賞了自己,確實美!
她想起自己最喜歡的作家張愛玲,就是個旗袍愛好者。
現在林晚終於明白了,為什麽有人說穿著旗袍的女人是沉香水榭裏的一簾幽夢。
李彥辰抱起林晚,親了又親,這樣的她怎麽能讓自己不心動。
很快,房間的門又被敲響,兩個人連忙分開,各自站到了一邊。
“進來。”
李澤楷推開門,拍手道:“好好看,好好看,我去告訴哥哥。”
小男孩撒腿就往外跑。
“萬一今天又有什麽運動比賽,這旗袍……”林晚心想衣服是美,但不適合這種場合。
“到時再換,晚晚,今天晚上哪兒都不準去,我要裏裏外外,好好欣賞。”
(本章完)
“哥,你覺得我穿哪件好看?”男孩子拿了三套衣服,鋪在李澤軒床邊。
李澤軒打了個哈欠:“今天不是給林女士化妝嗎?你糾結什麽衣服?”
“咳,這都不知道,咱是林女士的家人,咱也不能差,這件煙灰t和黑色短褲怎麽樣?”
“老氣,粉色吧,林女士也喜歡穿粉色,我記得李老板有粉色的衣服,一家人整整齊齊地出場。”李澤軒腦子裏過了遍他們穿過的衣服。
李澤新聞言,蹲在地上,在行李箱裏扒拉起了粉色t,順便還把弟弟的拿了出來,這套衣服也是李澤軒代言時,商家贈送的。
換上了衣服,李澤新打了個冷顫,以前他非常不喜歡粉色的衣服,總覺得他這種性格配這樣的顏色,娘裏娘氣的。
李澤軒審美卻完全不同,他很喜歡粉色的衣服,他覺得男孩子穿,會顯得清爽又秀氣。
李澤楷聽到兩個哥哥說話,也睜開眼:“哥哥,幾點了?”
“還早,楷楷,今天我們都穿一樣的衣服哦,作為後援團,一定要保持高度一致,以後你可以選自己喜歡的衣服穿。”兄弟三的眼光完全不同,為防李澤楷自己挑衣服,李澤新先打了個預防針。
亮白的燈光下,是三件顏色一樣,花型一樣的t恤,還有三條大小不一的短褲,李澤楷瞅了一眼:“上期活動伱們都不肯穿呢。”
“那不是上期麽,今天季涵芝要來,我昨晚看了她的節目錄播,能唱會跳。”李澤新覺得林晚才藝上已經被比下去了,畢竟林晚隻會唱歌:“衣服上再不花點心思,林女士肯定會被秒殺。”
李澤楷一軲轆從床上蹦起來:“那可不行,大哥,你也快把衣服換上呀,我去叫爸爸,爸爸也有粉色的衣服。”
三兄弟洗漱結束後,還互相給自己吹了個發型,最後往鏡子邊一站,異口同聲地感歎道:“帥。”
接著,三個人分頭行動,幼崽負責叫醒李彥辰和林晚並讓他們穿上同色係的衣服,李澤軒去節目組請化妝師,李澤新做早飯。
瀾村的第一夜,李彥辰和林晚雖然沒有安排兩個人的活動,可是因為白天開了大半天的車,晚上躺下,很快就睡著了,並且睡得很沉。
以至於李澤楷敲了好幾聲門他們都沒聽見,最後幼崽站在了窗戶後,拍了幾下窗戶,李彥辰才睜開眼睛,迷迷糊糊看到了窗台上的人影。
“爸爸,起床了。”李澤楷兩隻小手輪流拍著玻璃。
男人穿上拖鞋拉開一層窗簾:“楷楷?”
“爸爸,我能進來嗎?”看到爸爸終於起床,李澤楷從窗戶上下來問。
“嗯,我給你開門。”
“晚晚,楷楷來了。”李彥辰將滑到女人小腿邊的毯子往上拉了拉。
林晚左右翻了個身,將自己整個人裹進毯子裏隻露出了一個頭。
雖然沒有最親密的事,可是晚上李彥辰褪掉了她的睡衣,兩個人以最短的距離相擁著。
臥室的門打開後,李澤楷站在門邊:“爸爸,我和哥哥都穿粉色衣服,你的那件帶了吧,你也穿上,林女士,你不是有一件粉色裙子嗎,我們穿一樣的。”
“一定要穿一樣的哦,快點換上吧,我一會兒來檢查。”說完男孩子轉身把門關上。
林晚:???
李彥辰:“我們是忘記什麽任務了嗎?”
“晚晚,衣櫃裏有件粉色旗袍,是托芸城最出名的製衣師傅定製的。”李彥辰原本就想著如果節目組這期還要展示什麽才藝,這件衣服可以為林晚增點色。
“啊?”
“我的尺寸?旗袍不同於其它衣服,其它衣服大點小點沒太大關係,旗袍最講究合身。”林晚沒想到李彥辰會為自己定製旗袍,原世界裏,她買過幾件改良款旗袍,也是旗袍店裏試了又試,好不容易選到了稍微合身的。
“辰鑫有一塊業務就是服裝,不敢說我自己能做出一件成衣,但這麽多年的經驗,還是能看出你的尺寸的,何況,你身上哪一處,我沒親手丈量過?”以前說起這些話,李彥辰舌頭至少會打個結,現在張嘴就來,流暢的很,說完還臉不紅心不跳的。
林晚反倒麵紅耳赤。
“李彥辰,三十八歲了,你穩重點。”
“我的心態三十八,我的體魄二十歲,強健得很,你應該清楚啊……”
林晚:???
被幾句話搞得麵頰發燙的女人連忙岔了話題:“衣服在哪裏,我試試。”
他隻是跟她開個玩笑,見好就收。
“我來拿。”男人從衣櫃裏拿出掛著的旗袍,拉開了防塵袋。
一件布滿鑽石星子的旗袍在燈光下閃著細碎的光澤,袖口是鏤空釘珠和波浪邊設計,折扇填心花扣下,一道圓潤的曲線從領口自上而下流暢地滑過,少女心滿滿的粉色緞麵上沒有任何花朵的點綴,整件旗袍優雅華貴。
以前自己在老街上也看過不少標著定製字樣的店鋪,但哪怕是櫥窗裏展示的鎮店之寶都不及這件美麗。
李彥辰將衣服遞給了林晚:“要不要我幫你穿?”
林晚接過衣服,一溜煙跑向了衛生間,並且反鎖了門。
女人穿著旗袍出來時,坐在沙發上的男人眼睛都忘記了怎麽眨。
她姣好的身材在旗袍的襯托下,盡顯妖嬈。
“晚晚你和旗袍簡直是絕配。”李彥辰隻能想出這句話,哪怕他讀過很多書,這一刻他依然覺得詞窮。
林晚已經在鏡子前三百六十度欣賞了自己,確實美!
她想起自己最喜歡的作家張愛玲,就是個旗袍愛好者。
現在林晚終於明白了,為什麽有人說穿著旗袍的女人是沉香水榭裏的一簾幽夢。
李彥辰抱起林晚,親了又親,這樣的她怎麽能讓自己不心動。
很快,房間的門又被敲響,兩個人連忙分開,各自站到了一邊。
“進來。”
李澤楷推開門,拍手道:“好好看,好好看,我去告訴哥哥。”
小男孩撒腿就往外跑。
“萬一今天又有什麽運動比賽,這旗袍……”林晚心想衣服是美,但不適合這種場合。
“到時再換,晚晚,今天晚上哪兒都不準去,我要裏裏外外,好好欣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