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
看老人家一臉無語的難言,談瑟“噗”地一聲笑出聲音,不多時就笑得前仰後合,眼角都笑出了一點濕潤。
老人家就看著他笑,等對方慢慢捂著肚子忍住不笑了,老大爺也終於像是反應過來,嘴巴嚅動,說了句:“瞎幾把扯淡。”
談瑟:“……”
談瑟:“哈哈哈哈哈……”
好不容易壓下去的笑聲再次被挑起,比剛才有過之無不及,談瑟忍了好幾次都沒忍下去,雙頰都紅了。
老人家問他:“我聽你的意思,好像你跟你這夥伴……葬的還不是一個地方,為什麽要把他送到這裏來?”
談瑟笑說:“他在這裏遇見的……我,我把他帶迴家,加上他又在這裏長大,索性就塵歸塵土歸土吧。”
老人家便一點頭,表示理解了。他走的時候,夕陽還沒徹底下去,西麵還露著一點火紅的太陽邊。
談瑟出了門,放在口袋裏的手一直在動,好像在摩擦著什麽東西。他站在門口麵向西方,盯著太陽,站了足足有十分鍾,就在老大爺想問他還有什麽事時,他聽見談瑟突然用看透一切的語氣輕歎說:“夕陽無限好,奈何近黃昏啊。”
一個本應該活力四射的青年身患絕症,笑容多的像是毫不在意,這句平平無奇的詩句被念出來,不知道是不是年齡大了太容易多愁善感,老人家竟然忽而懂了,這年輕人不是不在意自己要死了。
他隻是坦然接受了。
“老人家,”談瑟重新轉過頭來,笑得還挺不好意思:“還有件事兒……”
老人家:“……”
他想,他剛才一定是老糊塗了,才會覺得這年輕人“超凡脫俗”。
還沒問什麽事,談瑟就已經將老大爺劃到了自己熟人的地盤兒裏,毫不見外地又走進來,從兜裏拿出了一封信。
那信封的一角都被磨得卷起了毛邊兒,除此之外都很新。談瑟將黃褐色的信封遞給老人,語氣低低的嚴肅了:“如果有人找到這裏來,您問他叫什麽名字,將它……交到一個叫路尚時的人手上。”
談瑟的手又在無意識地摩擦那點被摩擦無數遍的一角了,毛邊兒的地方逐漸擴大,他好像很緊張的樣子:“如果沒來,一年以後您就燒了它,當我沒給過,當塵土撒了。”
將信放在桌子上後,談瑟就再沒停留,也沒再轉身,他裹著風衣踩著餘下的一點黃昏走了。
走之前他自言自語似的說了一句:“可他會來的。”
如果沒聽錯,老人家覺得他聲音是顫抖的。
一個月後,那特別有靈性的金毛竟然真的來了這裏,他就趴在離陵園不遠的地方,好像進到陵園裏麵那麽短的一點兒距離都難倒他了。他安靜地閉上眼睛,耳朵耷拉著,尾巴蜷起來放在自己腿上,抱住取暖似的。
安靜得過了頭,原來是唿吸已經沒了。
老人家看到他,應該是提前知道這麽一隻金毛的緣故,他絲毫不驚訝,還過去蹲下輕摸狗腦袋,動作都帶著憐惜。
但他沒想到,金毛的身體竟還是溫熱的。也不知道這隻金毛是怎麽將時間算的那麽精準,一點兒時間也不浪費的來了這裏,而來這之前,也不知道有什麽是他戀戀不舍不願割棄的,竟是硬生生拖到壽命的最後一天才來到屬於自己的墓地。
萬物有靈,也皆有情。老人家當時也不知怎麽了,幾顆眼淚竟從他那雙混濁的眼睛裏落了下來,不一會兒就濕了滿麵。“啊對了,”老人家從迴憶裏抽身,他伸手將又忍不住想濕潤的眼睛抹幹淨,終於想起來問路尚時:“你叫什麽名字啊?”
路尚時推了推金邊眼鏡,手指不可抑製地痙攣了下,而後,他平靜道:“路尚時。”
“咦,竟然還真有人找到這裏來,”老人家驚奇地將路尚時從頭打量到尾,說:“那小夥子還真是料事如神。”
說著,老人家從位置上站起來,走到靠窗的位置。那裏靠牆放著一張桌子,他拉開桌子旁邊的一個小抽屜,將一角被卷了毛邊兒的信封遞過去:“來,給你吧。”
路尚時鏡片後的眼睛盯著信封看了好幾秒,不知道看出了些什麽東西,才深唿一口氣,伸手堪稱輕手輕腳地接過來。
天色離黑還早,老人家隨手一指陵園,說:“想進去看看就看看吧。”
談瑟還算沒虧待自己,給自己挑了個一看地理位置就不錯的地方。
路尚時踩著灑在地上的碎陽光、沿著青石板路一步一步往裏走,不多時,他終於見到了已亡的故人。
談瑟的墓上連個正經的名字都沒有,不帶有什麽什麽之墓,就潦草簡單地寫了個談瑟,更別說會有照片了。
可他的墓碑之上卻有一句不那麽潦草的墓誌銘。
路尚時蹲下了,周邊的青鬆很高,他身體被那些一年四季都會綠色常在的樹木遮擋,破碎的陽光再也照不到他身上了,他被陰影籠罩。靜默片刻,與墓碑大眼瞪小眼似的互相看了半晌,路尚時才伸手輕觸了下“談瑟”的名字,透過這個稱號,再看向旁邊的墓誌銘,他好像聽到談瑟在用輕鬆的語氣對他說著自己墓碑上的話。
“銀河之中,全部都是我的身影。哥,別傷心啊,我無處不在。”這裏的輕風用談瑟的聲音這樣說。
“啪嗒。”
路尚時的眼淚隨著他顫抖的唇瓣重重地砸在墓碑上,在地麵上很快暈染成了一片濕潤,像朵在冰涼墓地裏開出的血花。
看老人家一臉無語的難言,談瑟“噗”地一聲笑出聲音,不多時就笑得前仰後合,眼角都笑出了一點濕潤。
老人家就看著他笑,等對方慢慢捂著肚子忍住不笑了,老大爺也終於像是反應過來,嘴巴嚅動,說了句:“瞎幾把扯淡。”
談瑟:“……”
談瑟:“哈哈哈哈哈……”
好不容易壓下去的笑聲再次被挑起,比剛才有過之無不及,談瑟忍了好幾次都沒忍下去,雙頰都紅了。
老人家問他:“我聽你的意思,好像你跟你這夥伴……葬的還不是一個地方,為什麽要把他送到這裏來?”
談瑟笑說:“他在這裏遇見的……我,我把他帶迴家,加上他又在這裏長大,索性就塵歸塵土歸土吧。”
老人家便一點頭,表示理解了。他走的時候,夕陽還沒徹底下去,西麵還露著一點火紅的太陽邊。
談瑟出了門,放在口袋裏的手一直在動,好像在摩擦著什麽東西。他站在門口麵向西方,盯著太陽,站了足足有十分鍾,就在老大爺想問他還有什麽事時,他聽見談瑟突然用看透一切的語氣輕歎說:“夕陽無限好,奈何近黃昏啊。”
一個本應該活力四射的青年身患絕症,笑容多的像是毫不在意,這句平平無奇的詩句被念出來,不知道是不是年齡大了太容易多愁善感,老人家竟然忽而懂了,這年輕人不是不在意自己要死了。
他隻是坦然接受了。
“老人家,”談瑟重新轉過頭來,笑得還挺不好意思:“還有件事兒……”
老人家:“……”
他想,他剛才一定是老糊塗了,才會覺得這年輕人“超凡脫俗”。
還沒問什麽事,談瑟就已經將老大爺劃到了自己熟人的地盤兒裏,毫不見外地又走進來,從兜裏拿出了一封信。
那信封的一角都被磨得卷起了毛邊兒,除此之外都很新。談瑟將黃褐色的信封遞給老人,語氣低低的嚴肅了:“如果有人找到這裏來,您問他叫什麽名字,將它……交到一個叫路尚時的人手上。”
談瑟的手又在無意識地摩擦那點被摩擦無數遍的一角了,毛邊兒的地方逐漸擴大,他好像很緊張的樣子:“如果沒來,一年以後您就燒了它,當我沒給過,當塵土撒了。”
將信放在桌子上後,談瑟就再沒停留,也沒再轉身,他裹著風衣踩著餘下的一點黃昏走了。
走之前他自言自語似的說了一句:“可他會來的。”
如果沒聽錯,老人家覺得他聲音是顫抖的。
一個月後,那特別有靈性的金毛竟然真的來了這裏,他就趴在離陵園不遠的地方,好像進到陵園裏麵那麽短的一點兒距離都難倒他了。他安靜地閉上眼睛,耳朵耷拉著,尾巴蜷起來放在自己腿上,抱住取暖似的。
安靜得過了頭,原來是唿吸已經沒了。
老人家看到他,應該是提前知道這麽一隻金毛的緣故,他絲毫不驚訝,還過去蹲下輕摸狗腦袋,動作都帶著憐惜。
但他沒想到,金毛的身體竟還是溫熱的。也不知道這隻金毛是怎麽將時間算的那麽精準,一點兒時間也不浪費的來了這裏,而來這之前,也不知道有什麽是他戀戀不舍不願割棄的,竟是硬生生拖到壽命的最後一天才來到屬於自己的墓地。
萬物有靈,也皆有情。老人家當時也不知怎麽了,幾顆眼淚竟從他那雙混濁的眼睛裏落了下來,不一會兒就濕了滿麵。“啊對了,”老人家從迴憶裏抽身,他伸手將又忍不住想濕潤的眼睛抹幹淨,終於想起來問路尚時:“你叫什麽名字啊?”
路尚時推了推金邊眼鏡,手指不可抑製地痙攣了下,而後,他平靜道:“路尚時。”
“咦,竟然還真有人找到這裏來,”老人家驚奇地將路尚時從頭打量到尾,說:“那小夥子還真是料事如神。”
說著,老人家從位置上站起來,走到靠窗的位置。那裏靠牆放著一張桌子,他拉開桌子旁邊的一個小抽屜,將一角被卷了毛邊兒的信封遞過去:“來,給你吧。”
路尚時鏡片後的眼睛盯著信封看了好幾秒,不知道看出了些什麽東西,才深唿一口氣,伸手堪稱輕手輕腳地接過來。
天色離黑還早,老人家隨手一指陵園,說:“想進去看看就看看吧。”
談瑟還算沒虧待自己,給自己挑了個一看地理位置就不錯的地方。
路尚時踩著灑在地上的碎陽光、沿著青石板路一步一步往裏走,不多時,他終於見到了已亡的故人。
談瑟的墓上連個正經的名字都沒有,不帶有什麽什麽之墓,就潦草簡單地寫了個談瑟,更別說會有照片了。
可他的墓碑之上卻有一句不那麽潦草的墓誌銘。
路尚時蹲下了,周邊的青鬆很高,他身體被那些一年四季都會綠色常在的樹木遮擋,破碎的陽光再也照不到他身上了,他被陰影籠罩。靜默片刻,與墓碑大眼瞪小眼似的互相看了半晌,路尚時才伸手輕觸了下“談瑟”的名字,透過這個稱號,再看向旁邊的墓誌銘,他好像聽到談瑟在用輕鬆的語氣對他說著自己墓碑上的話。
“銀河之中,全部都是我的身影。哥,別傷心啊,我無處不在。”這裏的輕風用談瑟的聲音這樣說。
“啪嗒。”
路尚時的眼淚隨著他顫抖的唇瓣重重地砸在墓碑上,在地麵上很快暈染成了一片濕潤,像朵在冰涼墓地裏開出的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