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的總收入,實際上東神也拿不到太多,最多就能拿到3點幾。[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因為巨蛋的場地租賃費要由東神和日本公司平均分攤,演唱會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及吃喝住行的開銷則由東神一家承擔。


    以上分成機製,適用於s.m的任何一組在日本活動的藝人,基本上都是以這種比例進行分成的,也有不同,比如亞洲巡迴日本場。


    上一章說過日本巡演和亞洲巡迴日本場是不一樣的,不一樣的區別就在於抽成比例的變化。


    亞洲巡迴時,日本公司的抽成會大大降低。


    打個比方,sj的亞洲巡迴日本場,10的收入裏麵,日本這邊總共就抽1.5,然後所有花銷仍由sj承擔,至於其它方麵的抽成,sj則同東神差不多。


    以上段落以舉例打比方的方式闡述了韓國s.m公司旗下藝人在多個方麵的收入狀態及分成比例,本作者君覺得已經闡述得很清楚了,說白了就一句話:沒有不靠譜的娛樂公司,隻有不走運的藝人。


    接下來本君就來揭示一下s.m娛樂公司的藝人收入排行:


    東神,收入很高是不假,但真正賺的多的也就倆人。這個團體基本上都在日本活動,主攻日本市場,收入高也正常,s.m男藝人當中,東神綜合收入排名第一。


    sj,大部分的成員其收入是不及gg的。[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個別成員收入比較diao,始源,神童,銀赫,這仨貨收入比較高,s.m男藝人個人收入排名,他們三個能排進前六。其他成員收入基本都差不多,沒有明顯差異。


    gg,嘿嘿,wuli九隻的平均收入那可是s.m所有藝人中最高的。本書主人公的收入則是杠杠的no.1,不是隊內no.1,而是全公司no.1。二零一二年之後的允兒實際上就已經算是s.m一姐了。其次是泰妍和jessica,她倆身上的代言也很多。再然後是yuri和秀英,她倆在戲劇和綜藝方麵較為突出,其她幾位收入有多有少,但相差不大。


    shinee,成員收入較為平均,以前是瑉豪泰民溫流三人賺的多,現在是key和鍾鉉賺的較多,總之風水輪流轉,今年他們仨好過,明年他們倆好過。


    f(x),以前都是雙忙內賺的多,不過現在隊長才是最牛逼-的那個,誰叫人家身後站著十四億天-朝人民呢?剩下那兩位就不說了,她倆能賺到錢就已經很不錯了。


    exo,雖然人氣爆棚,雖然目前是大勢,但畢竟出道時間較短,底蘊不夠深厚,且人數也太尼瑪多了吧?今兒退一個明兒退一個,那人數也還是多啊!~話說s.m哪有那麽多的資源分給你們這些小鮮肉啊?還想著要個人活動?咳,還是算了吧,再多混兩年再多攢點兒粉,說不定也能混出點名堂來。想要豪車想要好房目前的你們還不太夠格,實在想要的話你們就去抱少時努納(富婆)們的大腿…呃…


    -*-


    前文中提到少女時代出道月的收入,8967750韓元。


    相信閱完《收入和分成》章節的觀眾們應該也能大致繪製出這900萬韓元的組成結構圖了。


    cd銷量,音源分成mv下載和綜藝出演,這幾項都屬於專輯收入,在與傻帽吸血公司1:9的操-蛋分成模式下,少女們在這項收入中所拿到的分成,艸,夠叫份炸醬麵外賣的麽?


    每賣出一張cd,每位成員就隻能拿到十幾韓元(最多一兩毛錢人min幣。再艸,仗義書財裏搶個推薦票紅包都比這多!)的分成,這,觀眾們信嗎?


    每下載一次mv,每位成員還是就隻能拿到十幾韓元甚至是幾韓元的分成,這,大家又不信是吧?


    每出演一迴綜藝,嗬,沒錢拿。這,親們更不信是唄?


    信不信的,事實就是如此。


    話說這也比sj那會兒強。


    sj那個時候賣張cd每位成員才拿幾分錢人min幣,要不然庚哥不至於最後混的連飯都吃不上,炒掉s.m迴國發展就對了!


    現如今再看,庚哥混的多牛-逼?公司上市了,身家已過億,幕前轉幕後,成功當老板,這輩子算是混出頭了,還在敬愛的二號首長的威武帶領下殺到韓國耀武揚威了一大番,連央-視新聞聯播都上了呢,那坐在人min大會堂裏開會時一板一板的範兒簡直帥渣了…氣死s.m高層那幫比玩意兒!


    小鹿藝興亦凡啊,你們仨也要加油喔,庚哥就是你們的楷模,要向他看齊喲~


    至於wuli韜韜,嗬,不說他了。


    …


    所以就算賣出五百萬張專輯,那可能也不如一份廣告代言賺的多!


    當然,如果能夠賣出五百萬張專輯,那三星現代的廣告也是隨便挑的。


    這是個由量變轉質變再轉量變的進行性原理,公式為:專輯越賣越多=人氣越來越高=名氣越來越大=人越來越紅=地位越來越高=選擇越來越多=錢越賺越多。


    專輯的銷量是衡量歌手紅與不紅能紅多久能紅到何種程度的唯一標杆,雖說分成這塊的確是雞肋,但終歸還是希望能越賣越多的好。


    吐槽完分成,還得再來說說收入這個詞。


    據韓媒統計,2015年韓國藝人的平均年收入為3200萬韓元(按照2015年匯率,約17.5萬元人min幣),將將能頂上天-朝沿海大城市一個大公司中高級白領的年收入,要是這個白領所在的公司效益再拔個大高老總腦子一熱一衝動年底時再給丫發一份高得簡直不要太離譜的年終獎…


    尼瑪去韓國加班加點兒打個黑工一年下來也不止賺這些吧?17萬5,能買起一部起亞a5麽?


    可別忘了,首爾的cpi可是要比北上廣深的平均cpi高出2.3倍啊思咪噠!


    很多韓國(首爾)人都說我們的消費跟收入是成正比的,我們的消費高(花得多),收入自然也高(掙得也多)…本君認為這句話說得既幼稚又充滿槽點!(這話就像是幼兒園小孩兒說出的話,純粹的就是在扯淡+放屁!消費和收入如果成正比那不就互相抵消了嗎?掙5k必須要花5k和掙100w必須要花100w兩者難道不是一個概念麽?你們韓國gnp高是不假,卻同時也把cpi給拉的很高,虛高的收入,有個毛用?)


    話說迴來,高出2.3倍不信?


    同樣的一碗普通炸醬麵放在帝都賣15塊放在首爾就要賣6000韓元(33塊)信不信?最多贈送兩根兒黃蘿卜條。


    天-朝大城市超市裏優等大白菜心兒最多8塊錢一棵而首爾一棵就要賣到3500韓元以上(19塊以上)啊有沒有?韓國人民泡菜都要吃不起了什麽原因不解釋。


    故此,別看林允兒之前半年就賺了40多億韓元(約2400萬元人*民*幣),在超高消費的首爾最多就能買到價值1000萬元人*民*幣的東西,這可是韓國本土(乃至全亞洲)最具人(名)氣最具商業價值年收入最高的女藝人!


    俺們的子怡冰冰薇薇如如姐哪個不是年收過億元人min幣的?


    兩地cpi+兩地娛樂大環境(天-朝資源優勢),兩者按照量化比例折算下來,收入相差了至少五倍以上啊五倍以上!


    《收入和分成》theend。(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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