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摔下來,又滾運的那一刻……


    這頭小狒狒可能起了逃跑的念頭。


    然而,當它抬起頭,卻發現野牛獅群的獅子們全都站在周圍,眼冒綠光,蠢蠢欲動地望著自己,那目光如同在看一塊會自己走路的新鮮肉塊,差點兒生生被嚇尿!


    它一路連滾帶爬,重新竄迴了提米的身邊,直到抱住金毛雄獅的後大腿,才有了一種小命終於得保的安全感。


    但提米不耐煩地踢開了小狒狒,自顧自朝著周圍所有可能會搶奪食物的獅子們警告了一聲。


    然後,他霸道地守在野牛邊上,準備開吃。


    事實上,也不用警告。


    野牛獅群的所有獅子這次沒有搶奪食物的意思。


    安德烈憑借一己之力,獨自一獅捕殺一頭成年野牛的事情,已經震撼整個獅群,並獲得所有獅子的尊敬。


    在獅界,強者為王。


    安德烈才剛剛四歲,可僅僅憑借這一次的勇猛殺牛,就已遠勝很多巔峰期雄獅了。


    為此,野牛獅群的獅子們,全都氣勢大漲,一個個自豪地挺胸抬頭,翹起了尾巴,胡須彎彎地得意。


    在她們看來,有這樣一頭威猛的獅王坐鎮領地,家族未來可期,必將發展得越來越繁茂,並且,再無獅敢隨意侵犯邊境。


    然而,安德烈壓根沒想過這些。


    他單殺野牛,不是為了彰顯武力,純粹是為了討弟弟歡心。而且,從某方麵來說,他早就過了滿腦子宏圖霸業夢想的青壯年雄獅時期,什麽領地啊,獅群啊,子孫萬代啊,全是過眼雲煙而已。


    這些東西,前世的他統統得到過、失去過、奪迴過,後來,又再次主動放棄過……


    時至今日的他,不管外在表現得多麽意氣風發、年輕力壯,內心深處依然隻是個一心養弟弟的退休老獅子而已。


    雄獅一生都在戰鬥。


    可他們戰鬥到死,不管是獅群,還是領地都不屬於他們。


    領地屬於雌獅們,雌獅們隻屬於她們自己和她們的孩子,而雄獅永遠隻是雌獅一生中的匆匆過客。


    安德烈找不到歸屬感。


    在他的生命中,隻有弟弟提米,才是始終陪伴自己身邊,從出生到死亡都在一起,他是屬於自己的獅。


    以前他不懂,總想著什麽爭地盤、奪更多的獅群,可現在,他隻想把自己也交給提米,成為提米的獅。


    從此,兩頭獅在一起,永遠不寂寞。


    想到這裏,他就忍不住又挪到了提米的身邊,溫柔地舔了舔弟弟腦袋上的金色鬃毛。


    此時,提米一頭紮進了野牛被撕開的腹腔裏,大口大口地吞吃著好吃的內髒,什麽牛肝牛心牛肺……


    吃得一臉幸福一臉血!


    在察覺到有獅舔自己腦袋,由於太熟悉的氣息讓他沒有任何戒備,甚至還有點沒反應過來……


    遲鈍了好幾秒後,他才想起來地抬頭,滿臉疑惑地望了一眼哥哥,似乎是在問‘你怎麽不吃’。


    然後,他用一隻前爪推著這個傻站著不吃的哥哥,反客為主地匆忙招唿他:“快來吃,這塊好吃,給你……”


    安德烈不嫌棄他滿臉血,又舔了一下。


    然後,他才安靜地趴在弟弟旁邊,心滿意足地吃起來。


    小狒狒不敢走遠,生怕又被什麽動物抓走咬死了。


    它蹲在不遠處,從地上扣、挖了幾個草根隨便放嘴裏啃啃,可望著獅子們大口大口吃肉的樣子,臉上不由得充滿了好奇。


    也許是出於猴類的模仿本能作祟。


    當提米嘴邊漏下一小塊肉的時候……


    小狒狒一時間沒能忍住,鬼鬼祟祟地湊過去,伸手從地上撿起來,塞到了自己的嘴裏嚼了嚼。


    咦?


    天啊!好吃!


    狒狒的眼睛亮了!


    但他不敢和獅子搶食物,猶豫一下,也就隻敢去撿那些掉落在地上的肉渣了。


    這時候,又一頭雄獅趕來。


    是在領地另一個方向巡邏的阿倫。


    他趕過來時,野牛比較好吃的部位,差不多被提米吃光了。


    好在他是個不挑剔的雄獅,吃白食的時候,也比較好說話,自顧自上去找個肉多地方大吃一通,填飽肚子就滿意了。


    接下來,是巴克斯、雌獅們和已經趕過來的小獅子們,大家或多或少都吃到了牛肉。可以說,獅群中的所有成員都度過了無比饜足的一天。


    其中,也包括一直偷偷撿肉的狒狒……


    小狒狒在這一天,成功發掘出了自己的新食譜。


    天知道,當提米無意識間的一瞥,看到一頭狒狒撿肉吃,還吃出那麽陶醉表情時,是多麽的驚訝。


    “臥槽,你居然吃肉!”


    “我不是我沒有你看錯了。“


    “擦擦嘴邊的血再否認。“


    提米精明地戳破了他的謊言。


    “是,我,我吃了。我吃了!”小狒狒害怕得結結巴巴說。


    然後,他又用英勇就義的語氣,特別悲壯說:“雖然我吃肉,我,我還和獅子在一起,可我是頭好狒狒。”


    提米滿臉茫然:……獅搞不懂你們狒狒怎麽評定好壞。


    安德烈更是異常無語和嫌棄:“醒醒,你們狒狒本來就是吃肉,也吃草的雜食動物。”


    什麽,狒狒吃肉的?


    小狒狒驚奇地自言自語:“所以,我不是被獅子病毒傳染,而是本身就會吃肉嗎?”


    年齡太小離開父母就是這個後果,連自己能吃什麽都搞不清楚。


    安德烈不禁翻了個白眼,突然覺得自己和這麽一頭蠢狒狒生氣,真是太不值得了。


    可排除那些小小的不愉悅……


    當晚還是發生了一件讓他開心的事情。


    弟弟終於對他表露心聲了。


    感謝野牛!


    “你有點兒怪。”


    當提米又一次親密地倚靠著安德烈休息時,突然這麽說。


    “怪?”


    安德烈緊張地望過去,滿臉困惑:“為什麽這麽說?“


    提米咬了咬還抱在懷裏的牛腿骨,遲疑地說:“太冒險了,我們完全可以一起去殺牛。”


    安德烈迴答:“我自己能行,而且,我想對你好,弟弟。”


    “可你沒必要這樣冒險。”


    提米猶豫地重複說:“這很冒險,不,已經不是冒險,而是危險了。野牛很可能會用蹄子把你踩扁,用犄角把你挑上天。如果牛群團結一致衝過來,你沒有一點兒活路!”


    安德烈驚喜地問:“提米,你是在擔心我嗎?”


    提米用尾巴重重拍了拍他的臉,示意別搗亂:“我是喜歡所有獅都對我好,但前提是他們都還活著!聽著,安德烈,在白吃了一頓牛肉後,我本來不應該點名批評你,可你這次莽撞的行為有點兒像公疣豬……”


    “公疣豬?!!”安德烈心又涼了。


    辛辛苦苦抓野牛,結果弟弟說自己像又髒又臭渾身沾滿泥巴的公疣豬?


    “正常情況下,疣豬都是膽小如鼠,見到獅子轉身就跑。”


    提米思索地說:“但偶爾,公疣豬會發瘋,朝著獅子瘋狂衝過來,仿佛自己也變成了一頭獅子一樣……你現在的狀態和它們發瘋時有點兒像。”


    見多識廣的安德烈又沉默了幾秒。


    他問:“弟弟,公疣豬發瘋的時間,是不是一般在春天?”


    “唔,似乎是。”


    “……好了,我懂了。它沒發瘋,它隻是在發情期。”


    “啊?這樣嗎?發情期可以讓豬勇氣倍增?”


    “對,發情期的公疣豬為了博得母疣豬的關心,總要讓自己顯得厲害點兒。獅子是個好道具,勇鬥獅子……”


    “所以,你也是嗎?”


    “什麽?”


    “發情期,為了博得雌獅的關心,要讓自己顯得厲害點兒,比如,勇鬥野牛?”


    “……沒有雌獅,我是為了博得你的關心,弟弟。”


    提米審視地望著這個哥哥。


    多疑的大貓很懷疑對方是在報複自己剛才拿‘公疣豬和他對比’,所以,現在就故意拿母疣豬來暗喻自己!


    但安德烈在言詞這方麵不算擅長。


    他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的話有什麽潛在含義,而是抬起一隻前爪,搭在提米的肩膀上,鄭重其事地說:“弟弟,記住!公疣豬和母疣豬的行為是低級、下流、低效率的。不要學!對於我們高貴的獅子來說,隻有雄獅間的兄弟情才是永恆。”


    提米似懂非懂地望著他。


    安德烈就繼續說:“相信我,我對你的兄弟情義,遠勝公疣豬對母疣豬的低級衝動!公疣豬會失去理智,受低級的欲望本能驅使,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但我卻始終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我有絕對的把握殺死野牛,不會有危險,你不用為我擔心,弟弟。”


    提米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然後,他低頭又眷戀地舔了舔那根已經啃光肉的牛腿骨。


    (提米:沒聽懂,但實力不夠殺牛,不敢輕易反駁殺牛大佬的話。)。


    安德烈卻將這個動作解讀為:你有野牛你說了算。再次感謝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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