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節
獅子聯萌(提米的戰鬥) 作者:向家小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因為如果是鬣狗、花豹一類的肉食動物,通常沒必要隱藏痕跡,隻有流浪雄獅,在別獅地頭流浪和偷獵時,為了避免被地主雄獅發現,才會刻意去隱藏自己的氣息和蹤跡。
“不能完全確定。”提米謹慎地迴答。
“我倒希望是。”阿倫有些好戰地磨爪子:“最近日子太平淡,早就想找點兒什麽鬆鬆筋骨了。”
最後,他們和公主商量了一下,決定來個引賊出洞。
讓公主和康姆、莉莉她們接下來的幾天繼續放羊,而雄獅三兄弟先假裝離開,過後再偷偷潛迴來,埋伏一旁,等待偷羊賊的出現。
接下來的事情就按照他們事先設計好的那樣進行著……
公主帶著康姆和莉莉羊,像以前那樣帶著羊群出門,羊群在她們的看護下吃草,等太陽下山後,天漸漸黑下來後,又驅趕著這群羊迴到駐地附近。
這樣規律的生活,過了大約三天。
第一天是風平浪靜的一天,羚羊一頭也沒少。
所以,潛伏的雄獅三兄弟,直接趴在草叢中,在暖融融的陽光下,一不小心睡著了,等他們醒來後,在羊群裏挑了一頭肥肥的羊,美滋滋地吃掉了;
第二天又是風平浪靜的一天,羚羊們照舊安心吃草。
趴在草叢中的雄獅三兄弟這次沒睡覺,但他們無聊地順手滅了一窩兔子,當下午茶啃得隻剩下頭骨,晚上又挑了一頭沒昨天肥,卻年紀小、肉嫩的羚羊,美滋滋地再吃一頓;
第三天,羚羊群暴動了。
它們一起用蹄子敲擊地麵,不滿地咩咩叫:快讓他們滾!偷羊賊不來,他們就快把我們吃光了咩咩!!
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賊,自然不可能就讓行動這麽結束。
她讓康姆和莉莉去安撫羚羊,發表一些‘這是為了大家以後的安危,為了更長遠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廢話,羚羊們憤憤不平,卻還是被安撫了下來,耐著性子等結果。
幸運的是,在這一天,偷羊賊終於行動了。
然而,偷羊賊的暴露卻並非是雄獅三兄弟的功勞,而是因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壯、最大隻,也是最狡猾、最厚顏無恥、最喜歡罵街的一頭羚羊。
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脈,所以,體型相對較大,渾身都是灰黃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裏全是白毛,導致每次跑起來的時候,都能看到一個圓形的白屁股在前頭一動一動,極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懷疑,它那麽厚的臉皮,很有可能是從小先天缺陷導致被別羊嘲笑太多次,身經百戰後,才練出來的。
可不管怎麽說,這頭羚羊和公主養的其他羊都不一樣。
因為它是主動找上門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確,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
隻可惜莉莉羊被康姆養大,一直有輕微的種族認知障礙症,短時間內不願意和一頭草食動物相愛,所以,羚羊本的追求進度還處在‘努力讓自己不被獅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導權,在莉莉麵前混個眼熟’上。
不過,雖然莉莉羊沒有接受它。
但經過一番努力,它確實(憑借無恥)成功取得了獅子們的關注。
所以,當熟悉的羊式口音響起時……
獅子們第一時間反應過來不對,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當成羚羊們無聊、普通的咩咩叫
草原上一望無際,動物們一般都會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叢中來進行隱蔽,可一旦進行出擊戰鬥,就再難隱藏起來了,一眼望過去,幾乎沒什麽視覺障礙。
所以,雄獅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繞著圈的狂奔,後頭追著一頭大雄獅。
它一邊跑,一邊淒厲地慘叫著:“廈羊裏咩!廈羊咩!有屎殺羊咩!!獅殺羊咩!救命!敲裏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來救咩!”
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獅來了?
居然真的有流浪雄獅敢來?
自覺領地被侵犯的提米瞬間火就上來了。
他眯起眼,猛地咆哮一聲,比阿倫還快半步地縱身一躍,前爪彈出鋒利的指刀,張嘴想罵一嗓子,卻被那頭死羚羊給帶偏了口音:“敲裏嗷啊!呸呸,什麽玩意兒……”他趕忙糾正口音,重新威風凜凜地喊一嗓子:“特麽的敢來我的地盤偷獵,想死嗷嗚?”
那頭雄獅見勢不妙,不得不停下了追逐羚羊的步伐。
他本在追羊的狂奔中,這時,一個急刹車,身子敏捷地向左一偏,恰好躲過提米的一爪子,身子微微站穩,卻不趁勝追擊,謹慎地一個轉身,向左側疾退數步,和提米拉開一段距離。
也幸虧他沒有趁勢偷襲提米。
因為提米敢跳起來攻擊,就是仗著安德烈和阿倫在自己身後不遠處,但凡那頭陌生雄獅敢出爪,安德烈和阿倫肯定會也給他來上一爪子。
如今,他這麽一退,反而讓場上形勢變成了三足鼎立模式。
提米和阿倫、安德烈各自占據兩端,他自己則站在了另一端。
一時間,雄獅們都沒輕舉妄動。
提米睜大眼睛,凝神望過去,借著月光看清了流浪雄獅的樣子。
高高瘦瘦、一張很英俊、討喜的毛臉,狹長的丹鳳眼,圓圓的嘴巴自帶弧度地微微翹起,乍一眼看過去,仿佛是在笑一般,隻是鬃毛雜亂,沒有光澤,還有些瘦,胸前肋骨支棱著,一看就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最後導致營養不良的那種類型。
‘毛色好像有點兒眼熟,我見過他嗎?’
在提米還皺著鼻子在心裏思索時,安德烈已經衝口而出:“恩裏克,你怎麽會在這兒?”
那頭全神戒備中的雄獅,十分驚奇地抬起頭:“你認識我?”
他不由得眯著眼睛,定神打量了一下雄獅三兄弟,突然恍然大悟:“臥槽!原來是你們啊!住我叔叔隔壁,後來搬家,喜歡養便宜兒子的野牛三獅!”
雄獅三兄弟齊齊沉默了三秒。
過了一會兒,提米才滿臉嫌棄地吐槽:“呸,野牛三獅是什麽鬼?誰特麽起的破名字!愛吃牛就要用牛命名嗎?這得多文盲!”
阿倫也很惱火:“還有,喜歡養便宜兒子又是什麽意思?”
他試圖美化自己地嚷嚷:“我們那是,是寬容和善良,是草原上的仁義君王!”
以一對三,正心裏沒底的恩裏克,瞬間激動了起來:“仁義君王好啊!那你們看我怎麽樣?”
他的胡須彎成月牙形狀,嬉皮笑臉地嗷嗚了一聲:“對我也寬容、善良一點兒吧,爸爸!”
羚羊本不同意(好像獅子會理它一樣)!
它在遠處拚命彰顯存在感地咩咩呐喊:“敲裏咩!敲裏咩!敲裏咩!咩沒你這個屎兒子!”
第141章 學不好就會被吃掉
羚羊本的意見自然是不會被獅子們考慮的。
可獅子們肯定也不會去認一個年齡比自己還大的雄獅當兒子,雖然恩裏克明顯是在開玩笑。
“你怎麽跑到這裏來了?你叔叔們不要你了嗎?”提米轉了轉眼珠,突然問。
恩裏克依舊用那種隨時隨地都帶笑的表情迴答:“對啊,我長大了嘛。”
“真可憐。”提米擺出一副深有同感的樣子說:“我們當初也是被趕出來的。”
“所以,可以放我走嗎?”恩裏克順著台階地說:“畢竟同病相憐。”
“你想多了。”提米的唇角掛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容:“我問你叔叔,隻是想確定你有沒有幫手。”
他笑眯眯地舉起爪子,藏在暗處的指刀閃著寒光:“現在確認好了,一頭流浪獅,沒幫手!阿倫、安德烈,上,群毆他!”
“喂,你也太狡猾了吧!”恩裏克又是驚訝又是無奈地歎著氣說。
但他顯然是不會束手待斃的,在提米撲過來的那一刻,立刻眯起眼睛,不退反進地衝了上去。
他倆說打就打,反應都非常快,以至於阿倫和安德烈還沒來得及靠近……
兩頭成年雄獅已經狠狠地撞擊在了一起。
這是一場純粹體力和身體素質的碰撞!
劇烈的撞擊讓兩頭雄獅連退數十步。
乍看之下,似乎平分秋色。
然而,流浪多時,又有些營養不良的恩裏克明顯在這場撞擊中吃了虧,他身子晃了晃,險些沒站穩地摔在地上;相反,一直吃飽喝足,日子舒舒服服,剛剛才由於旱季食物短缺而稍稍減肥成功的提米,雖然也要通過後退來緩解較強的衝擊力,可他四爪抓地,穩穩地立住,同時,還能較快地組織起下一波攻擊,邁開四腿,重新朝著對方撲過去……
與此同時,阿倫和安德烈也不再看熱鬧。
他們吼了一嗓子,也加入了戰場。
但恩裏克不是那種隻會打架的莽撞雄獅。
經過這一下撞擊,他立刻意識到,記憶裏還有些生澀的雄獅三兄弟此時早就蛻變成真正的大雄獅了,還是那種經曆過戰鬥,也遭遇過坎坷的成熟大雄獅,不再是當年隻能憑借團結和拚命才能保住領地的菜鳥獅了。所以,當機立斷,不再和三兄弟正麵衝突,發揮自己速度和敏捷的優勢,開始一觸即走,展開一場遊鬥,並尋找逃跑的機會。
而雄獅三兄弟對這頭勉強算是認識的雄獅也沒有趕盡殺絕的心思。
畢竟,當年這頭雄獅追求蓋爾的時候,哪怕是被拒絕了,也沒有任何過激舉動,很懂禮貌,給三兄弟留下的印象還算不錯。
但貓科動物的領地意識是極強的。
他們絕不允許入侵者在自己領地上輕輕鬆鬆地來去自如,必須給對方一點兒教訓才行。
在這樣的情況下,三兄弟越戰越勇,打得恩裏克節節敗退。
但安德烈不得不承認,前世大草原但凡能成名的獅王,果然是盛名之下無虛士。
巴克斯的預警神功已經很神奇了。
而恩裏克那種戰鬥中出神入化的閃避和風騷至極的走位也開始初見端倪。
此時,在雄獅三兄弟的圍攻下,他雖敗不亂,退而有序,並且,為了節省體力,每次移動的幅度都很微小,小到好幾次和阿倫的獠牙、提米的爪尖驚險至極地擦過,但從頭到尾神色都沒變過,既展現出了強大、精確的計算能力,也展現出了極為強悍的心理素質。可以說,這是應對群攻的最好方式。事實上,前世在‘十獅圍捕花花’事件後,就曾有獅評價過,單以戰鬥方式而言,恩裏克應該是最不懼圍攻的獅子。
安德烈心中稱讚,但作為領地被入侵的地主雄獅,爪子可沒有一點兒留情。
在阿倫和提米正麵攻擊的時候,他陰險地又開始降低自身存在感了,時不時就抽冷子地給恩裏克來上一爪子,撓得恩裏克嗷嗷叫。
這些戰鬥說起來複雜,可真的發生,隻是一瞬的功夫。
大貓們的爆發力強,但不擅長持久戰,所以,一開始就是一場以快打快的戰鬥。
飛速地打了十來招後,恩裏克看起來漸漸出現體力下降的征兆。
他的表情再沒辦法維持之前的輕鬆,四肢動作也沒之前靈活了,也許大腦還在運作,可身體素質卻跟不上了,躲避時,連續兩次慢半拍,被提米得意地用爪子尖成功撓下一撮黃毛。
於是,恩裏克的毛臉上不再輕鬆,反而露出一種拚命的神色。
他不再閃避,舉起兩隻前爪,似乎要拚命一般,大聲咆哮著朝提米衝上去。
提米沒想到剛才還招招躲閃的雄獅,居然開始激烈反擊,頓時想,不如先避開他這一瞬的鋒芒,再行反擊,於是,往旁邊一躲。
可恩裏克要的就是他這一躲。
之所以選擇提米突破,就是因為他看出來,這是一頭喜歡動腦思考的雄獅,可有時候在戰鬥中‘想太多’,卻不見得是好事。
所以,提米這一躲,恰好把呲牙咧嘴,張著獠牙衝過來的阿倫給堵住了;
阿倫收勢不及,隻好臨時變向,往左一拐,又把安德烈的攻擊路線給擋住。
“不能完全確定。”提米謹慎地迴答。
“我倒希望是。”阿倫有些好戰地磨爪子:“最近日子太平淡,早就想找點兒什麽鬆鬆筋骨了。”
最後,他們和公主商量了一下,決定來個引賊出洞。
讓公主和康姆、莉莉她們接下來的幾天繼續放羊,而雄獅三兄弟先假裝離開,過後再偷偷潛迴來,埋伏一旁,等待偷羊賊的出現。
接下來的事情就按照他們事先設計好的那樣進行著……
公主帶著康姆和莉莉羊,像以前那樣帶著羊群出門,羊群在她們的看護下吃草,等太陽下山後,天漸漸黑下來後,又驅趕著這群羊迴到駐地附近。
這樣規律的生活,過了大約三天。
第一天是風平浪靜的一天,羚羊一頭也沒少。
所以,潛伏的雄獅三兄弟,直接趴在草叢中,在暖融融的陽光下,一不小心睡著了,等他們醒來後,在羊群裏挑了一頭肥肥的羊,美滋滋地吃掉了;
第二天又是風平浪靜的一天,羚羊們照舊安心吃草。
趴在草叢中的雄獅三兄弟這次沒睡覺,但他們無聊地順手滅了一窩兔子,當下午茶啃得隻剩下頭骨,晚上又挑了一頭沒昨天肥,卻年紀小、肉嫩的羚羊,美滋滋地再吃一頓;
第三天,羚羊群暴動了。
它們一起用蹄子敲擊地麵,不滿地咩咩叫:快讓他們滾!偷羊賊不來,他們就快把我們吃光了咩咩!!
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賊,自然不可能就讓行動這麽結束。
她讓康姆和莉莉去安撫羚羊,發表一些‘這是為了大家以後的安危,為了更長遠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廢話,羚羊們憤憤不平,卻還是被安撫了下來,耐著性子等結果。
幸運的是,在這一天,偷羊賊終於行動了。
然而,偷羊賊的暴露卻並非是雄獅三兄弟的功勞,而是因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壯、最大隻,也是最狡猾、最厚顏無恥、最喜歡罵街的一頭羚羊。
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脈,所以,體型相對較大,渾身都是灰黃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裏全是白毛,導致每次跑起來的時候,都能看到一個圓形的白屁股在前頭一動一動,極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懷疑,它那麽厚的臉皮,很有可能是從小先天缺陷導致被別羊嘲笑太多次,身經百戰後,才練出來的。
可不管怎麽說,這頭羚羊和公主養的其他羊都不一樣。
因為它是主動找上門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確,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
隻可惜莉莉羊被康姆養大,一直有輕微的種族認知障礙症,短時間內不願意和一頭草食動物相愛,所以,羚羊本的追求進度還處在‘努力讓自己不被獅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導權,在莉莉麵前混個眼熟’上。
不過,雖然莉莉羊沒有接受它。
但經過一番努力,它確實(憑借無恥)成功取得了獅子們的關注。
所以,當熟悉的羊式口音響起時……
獅子們第一時間反應過來不對,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當成羚羊們無聊、普通的咩咩叫
草原上一望無際,動物們一般都會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叢中來進行隱蔽,可一旦進行出擊戰鬥,就再難隱藏起來了,一眼望過去,幾乎沒什麽視覺障礙。
所以,雄獅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繞著圈的狂奔,後頭追著一頭大雄獅。
它一邊跑,一邊淒厲地慘叫著:“廈羊裏咩!廈羊咩!有屎殺羊咩!!獅殺羊咩!救命!敲裏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來救咩!”
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獅來了?
居然真的有流浪雄獅敢來?
自覺領地被侵犯的提米瞬間火就上來了。
他眯起眼,猛地咆哮一聲,比阿倫還快半步地縱身一躍,前爪彈出鋒利的指刀,張嘴想罵一嗓子,卻被那頭死羚羊給帶偏了口音:“敲裏嗷啊!呸呸,什麽玩意兒……”他趕忙糾正口音,重新威風凜凜地喊一嗓子:“特麽的敢來我的地盤偷獵,想死嗷嗚?”
那頭雄獅見勢不妙,不得不停下了追逐羚羊的步伐。
他本在追羊的狂奔中,這時,一個急刹車,身子敏捷地向左一偏,恰好躲過提米的一爪子,身子微微站穩,卻不趁勝追擊,謹慎地一個轉身,向左側疾退數步,和提米拉開一段距離。
也幸虧他沒有趁勢偷襲提米。
因為提米敢跳起來攻擊,就是仗著安德烈和阿倫在自己身後不遠處,但凡那頭陌生雄獅敢出爪,安德烈和阿倫肯定會也給他來上一爪子。
如今,他這麽一退,反而讓場上形勢變成了三足鼎立模式。
提米和阿倫、安德烈各自占據兩端,他自己則站在了另一端。
一時間,雄獅們都沒輕舉妄動。
提米睜大眼睛,凝神望過去,借著月光看清了流浪雄獅的樣子。
高高瘦瘦、一張很英俊、討喜的毛臉,狹長的丹鳳眼,圓圓的嘴巴自帶弧度地微微翹起,乍一眼看過去,仿佛是在笑一般,隻是鬃毛雜亂,沒有光澤,還有些瘦,胸前肋骨支棱著,一看就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最後導致營養不良的那種類型。
‘毛色好像有點兒眼熟,我見過他嗎?’
在提米還皺著鼻子在心裏思索時,安德烈已經衝口而出:“恩裏克,你怎麽會在這兒?”
那頭全神戒備中的雄獅,十分驚奇地抬起頭:“你認識我?”
他不由得眯著眼睛,定神打量了一下雄獅三兄弟,突然恍然大悟:“臥槽!原來是你們啊!住我叔叔隔壁,後來搬家,喜歡養便宜兒子的野牛三獅!”
雄獅三兄弟齊齊沉默了三秒。
過了一會兒,提米才滿臉嫌棄地吐槽:“呸,野牛三獅是什麽鬼?誰特麽起的破名字!愛吃牛就要用牛命名嗎?這得多文盲!”
阿倫也很惱火:“還有,喜歡養便宜兒子又是什麽意思?”
他試圖美化自己地嚷嚷:“我們那是,是寬容和善良,是草原上的仁義君王!”
以一對三,正心裏沒底的恩裏克,瞬間激動了起來:“仁義君王好啊!那你們看我怎麽樣?”
他的胡須彎成月牙形狀,嬉皮笑臉地嗷嗚了一聲:“對我也寬容、善良一點兒吧,爸爸!”
羚羊本不同意(好像獅子會理它一樣)!
它在遠處拚命彰顯存在感地咩咩呐喊:“敲裏咩!敲裏咩!敲裏咩!咩沒你這個屎兒子!”
第141章 學不好就會被吃掉
羚羊本的意見自然是不會被獅子們考慮的。
可獅子們肯定也不會去認一個年齡比自己還大的雄獅當兒子,雖然恩裏克明顯是在開玩笑。
“你怎麽跑到這裏來了?你叔叔們不要你了嗎?”提米轉了轉眼珠,突然問。
恩裏克依舊用那種隨時隨地都帶笑的表情迴答:“對啊,我長大了嘛。”
“真可憐。”提米擺出一副深有同感的樣子說:“我們當初也是被趕出來的。”
“所以,可以放我走嗎?”恩裏克順著台階地說:“畢竟同病相憐。”
“你想多了。”提米的唇角掛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容:“我問你叔叔,隻是想確定你有沒有幫手。”
他笑眯眯地舉起爪子,藏在暗處的指刀閃著寒光:“現在確認好了,一頭流浪獅,沒幫手!阿倫、安德烈,上,群毆他!”
“喂,你也太狡猾了吧!”恩裏克又是驚訝又是無奈地歎著氣說。
但他顯然是不會束手待斃的,在提米撲過來的那一刻,立刻眯起眼睛,不退反進地衝了上去。
他倆說打就打,反應都非常快,以至於阿倫和安德烈還沒來得及靠近……
兩頭成年雄獅已經狠狠地撞擊在了一起。
這是一場純粹體力和身體素質的碰撞!
劇烈的撞擊讓兩頭雄獅連退數十步。
乍看之下,似乎平分秋色。
然而,流浪多時,又有些營養不良的恩裏克明顯在這場撞擊中吃了虧,他身子晃了晃,險些沒站穩地摔在地上;相反,一直吃飽喝足,日子舒舒服服,剛剛才由於旱季食物短缺而稍稍減肥成功的提米,雖然也要通過後退來緩解較強的衝擊力,可他四爪抓地,穩穩地立住,同時,還能較快地組織起下一波攻擊,邁開四腿,重新朝著對方撲過去……
與此同時,阿倫和安德烈也不再看熱鬧。
他們吼了一嗓子,也加入了戰場。
但恩裏克不是那種隻會打架的莽撞雄獅。
經過這一下撞擊,他立刻意識到,記憶裏還有些生澀的雄獅三兄弟此時早就蛻變成真正的大雄獅了,還是那種經曆過戰鬥,也遭遇過坎坷的成熟大雄獅,不再是當年隻能憑借團結和拚命才能保住領地的菜鳥獅了。所以,當機立斷,不再和三兄弟正麵衝突,發揮自己速度和敏捷的優勢,開始一觸即走,展開一場遊鬥,並尋找逃跑的機會。
而雄獅三兄弟對這頭勉強算是認識的雄獅也沒有趕盡殺絕的心思。
畢竟,當年這頭雄獅追求蓋爾的時候,哪怕是被拒絕了,也沒有任何過激舉動,很懂禮貌,給三兄弟留下的印象還算不錯。
但貓科動物的領地意識是極強的。
他們絕不允許入侵者在自己領地上輕輕鬆鬆地來去自如,必須給對方一點兒教訓才行。
在這樣的情況下,三兄弟越戰越勇,打得恩裏克節節敗退。
但安德烈不得不承認,前世大草原但凡能成名的獅王,果然是盛名之下無虛士。
巴克斯的預警神功已經很神奇了。
而恩裏克那種戰鬥中出神入化的閃避和風騷至極的走位也開始初見端倪。
此時,在雄獅三兄弟的圍攻下,他雖敗不亂,退而有序,並且,為了節省體力,每次移動的幅度都很微小,小到好幾次和阿倫的獠牙、提米的爪尖驚險至極地擦過,但從頭到尾神色都沒變過,既展現出了強大、精確的計算能力,也展現出了極為強悍的心理素質。可以說,這是應對群攻的最好方式。事實上,前世在‘十獅圍捕花花’事件後,就曾有獅評價過,單以戰鬥方式而言,恩裏克應該是最不懼圍攻的獅子。
安德烈心中稱讚,但作為領地被入侵的地主雄獅,爪子可沒有一點兒留情。
在阿倫和提米正麵攻擊的時候,他陰險地又開始降低自身存在感了,時不時就抽冷子地給恩裏克來上一爪子,撓得恩裏克嗷嗷叫。
這些戰鬥說起來複雜,可真的發生,隻是一瞬的功夫。
大貓們的爆發力強,但不擅長持久戰,所以,一開始就是一場以快打快的戰鬥。
飛速地打了十來招後,恩裏克看起來漸漸出現體力下降的征兆。
他的表情再沒辦法維持之前的輕鬆,四肢動作也沒之前靈活了,也許大腦還在運作,可身體素質卻跟不上了,躲避時,連續兩次慢半拍,被提米得意地用爪子尖成功撓下一撮黃毛。
於是,恩裏克的毛臉上不再輕鬆,反而露出一種拚命的神色。
他不再閃避,舉起兩隻前爪,似乎要拚命一般,大聲咆哮著朝提米衝上去。
提米沒想到剛才還招招躲閃的雄獅,居然開始激烈反擊,頓時想,不如先避開他這一瞬的鋒芒,再行反擊,於是,往旁邊一躲。
可恩裏克要的就是他這一躲。
之所以選擇提米突破,就是因為他看出來,這是一頭喜歡動腦思考的雄獅,可有時候在戰鬥中‘想太多’,卻不見得是好事。
所以,提米這一躲,恰好把呲牙咧嘴,張著獠牙衝過來的阿倫給堵住了;
阿倫收勢不及,隻好臨時變向,往左一拐,又把安德烈的攻擊路線給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