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四)釋大略


    《逸周書·周祝》曰:“時之行也順無逆,為天下者用大略。”此大略二字,當為大道之義。用大略,猶言遵大路而行也。遵大路者不極細徑,故引伸為總攝大綱,不務苟碎之稱,《管子》所謂“鳥飛準繩”也。見《宙合篇》。


    《禮運》言郅洽之極也,曰:“事大積焉而不苑,並行而不謬,細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間,連而不相及也,動而不相害也,此順之至也。”可謂無一事之不得其當矣。無一事之不當,然後無一夫之不獲。否則“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不織,或受之寒”。丘山之禍,未有不起於毛發之微者。“伊尹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孟子·萬章上》。其不遺微細如此。故事之不容但循大略,審矣。然《管子》美“鳥飛準繩”以為大人之義,何哉?蓋古者設治甚密,米鹽靡密之事,自有司其職者,故為治者但總攝大綱即得也。後世民治,掃地無餘,切於民生日用之事,非廢墜,即錯亂。如此而欲總舉大略,以求苟安,充其量亦不過與天下安而已矣,不能安天下也。王仲仁《治期篇》,謂治亂非人主所能為,乃深得其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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