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與永生(節選)
經典人文——人文思想卷 作者:餘秋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俄]別爾嘉耶夫
一
……死亡問題是生活中最深刻和最顯著的事實,這個事實能使必死的人中的最卑賤的一個超越生活的日常性和庸俗。隻有死亡的事實才能深刻地提出生命的意義問題。這個世界上的生命之所以有意義,隻是因為有死亡,假如在我們的世界裏沒有死亡,那麽生命就會喪失意義。意義與終點相關。假如沒有終點,也就是說在我們的世界上存在著無限的生命,那麽在這樣的生命中就不會有意義。意義在封閉的此世之外,因此獲得意義就要以這個世界的終結為前提。值得注意的是,在死亡麵前應該體驗到恐怖,在死亡裏應該看到極端的惡的人們,還是把徹底地獲得意義同死亡聯係在一起。作為最後的恐怖和極端的惡的死亡卻是從令人厭惡的時間走向永恆的惟一出路。永生的和永恆的生命隻有通過死亡才能獲得。人的最後期待與死亡相關,而死亡顯示的是惡在世界上的統治。這就是死亡最大的悖論。根據基督教信仰,死亡是罪的結果,是必須克服的最後一個敵人,是極端的惡。與此同時,在我們罪惡的世界裏,死亡是件好事,是價值。死亡引起我們無法表達的敬畏,這不但因為它是惡,而且還因為在死亡裏有深刻性和偉大之處,它們震撼著我們的日常世界,超越在我們的此世生活中積累的,隻適合此世生命法律的力量。要正確地理解死亡,正確地對待死亡,必須要有非凡的精神努力,需要有精神的啟蒙。可以說,人在其一生中的道德體驗的意義就在於使人達到理解死亡的高度,使人正確地對待死亡。當柏拉圖教導說,哲學無非就是對死亡的準備,他是對的。但不幸的隻是哲學自身不知道應該如何死,應該如何戰勝死。關於永生的哲學學說找不到這樣的路。可以這樣說,就自己的最高成就而言,倫理學在更大程度上是死亡的倫理學,而不是生命倫理學,因為死亡展示生命的深度,顯現終點,隻有終點才能賦予生命以意義。生命是高尚的,這隻是因為在其中有死亡,有終點,這個終點證明,人的使命是另外的一種更高的生命。假如沒有死亡和終點,那麽生命就將是卑鄙的,就將是無意義的。在無限的時間裏,意義永遠也不能被揭示,意義在永恆之中。但是,時間中的生命和永恆中的生命之間是深淵,越過這個深淵隻有通過死亡的途徑,通過對中斷的恐懼。在被理解為封閉的、自足的和完滿的此世裏,一切都是無意義的,因為一切都是暫時的,即死亡和死的特征永遠屬於這個世界,是此世和此世裏所發生的一切事物之所以無意義的根源。這是向有限的和封閉的視野所展現的真理的一半。海德格爾是正確的,他說,日常性(dasman)能使與死亡相關的憂鬱麻木。日常性所引起的是麵對死亡的鄙俗的恐俱,對作為無意義的根源的死亡的戰栗。但還有另一半真理,它不向日常的視野敞開。死亡不但是此世生命的無意義,生命的腐朽,而且還是從深處來的標誌,它指明存在著生命的最高意義。不是鄙俗的恐懼,而是深刻的憂鬱和由死亡引起的敬畏表麵,我們不但屬於表麵,而且還屬於深處,我們不但屬於時間中的生活日常性,而且還屬於永恆。永恆在時間中不但能夠吸引人,而且還能產生敬畏和憂鬱。能夠引起敬畏和憂鬱的不但是有終結的和有死亡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是珍貴的,是我們所留戀的東西,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在更深刻的意義上,是在時間和永恆之間所裂開的深淵。敬畏和憂鬱與跨越深淵相關,它們也是人的希望,是一種期待,所期待的是,最終的意義將顯現和實現。死亡不僅是人的敬畏,而且也是人的希望,盡管人並不總是意識到這一點,也不能直接麵對它。來自於另外一個世界的意義對此世之人的作用更加嚴酷,並要求人經曆死亡。死亡不僅僅是生物學和心理學上的事實,而且也是精神現象。死亡的意義在於,在時間中不可能有永恆,在時間中沒有終點就是無意義。
但是,死亡是生命的現象,它還在生命的此岸,是生命的一種反應,是對來自生命方麵的對時間終點的要求的反應。不應該把死亡僅僅理解為生命的最後一個瞬間,即在它之後到來的或者是非存在,或者是死後的存在。死亡是波及整個生命的現象。我們的生命充滿著死亡。生命是不斷的死亡,是對一切方麵的終點的體驗,是永恆對時間的不斷的審判。生命是同死亡的不斷鬥爭,是人的身體和靈魂的局部死亡。我們生命內部的死亡是由於不可能在時間和空間中容納完滿而造成的。時間和空間是能夠帶來死亡的,它們所導致的分裂就是對死亡的局部體驗。當人的情感在時間中消失的時候,這就是對死亡的體驗。當在空間中發生著與人、家、城市、花園、動物的分離,這種分離總是伴隨著這樣一種感覺,也許你再也不能見到它們了,那麽,這就是對死亡的體驗。對時間和空間中的一切分離和分裂的憂鬱都是對死亡的憂鬱。我還記得痛苦的憂鬱經驗,在我還是小孩的時候,在任何一次分別中我都體驗到這樣的憂鬱。這一點具有如此普遍的特征,許多事情都能引起我對死亡的憂鬱,比如,我再也見不到一個與我毫不相幹的人,一個與我格格不入的人;我再永遠也見不到一個我偶然路過的城市,以及我在其中隻停留了幾天的房間;我再也見不到這棵樹,我偶然遇到的這條狗,等等。當然,這就是關於生命內部死亡的經驗。在不能容納完滿,注定要分裂和分離的時間和空間中,生命裏占統治地位的總是死亡,死亡所意味的是,意義在永恆之中,在完滿之中,意義在其中占統治地位的生命不再體驗分裂和分離,不再體驗人的情感和思想的腐朽和死亡。對我們來說,死亡不僅僅是當我們死的時候才到來,而且在我們的親人死亡時,死亡對我們而言也已經到來。在生命中我們擁有對死亡的體驗,盡管不是最終的體驗。我們不能容忍死亡,不但不能容忍人的死亡,而且也不能容忍動物、花朵、樹木、物品和房屋的死亡。全部存在的永恆就是生命的實質。同時,到達永恆隻能通過經曆死亡的途徑,死亡是這個世界上的一切的結局,而且生命越複雜,生命層次越高級,它受死亡的威脅也越大。山比人活得會更長久,盡管山的生命就自己的質而言不那麽複雜和高尚。勃朗峰比聖徒和天才更長壽。無生命的物體比有生命的存在物更穩定。
二
……死亡的悖論在世界上不僅有倫理學的表現,而且還有其美學的表達。死亡是反常的,它是極端反常的現象,是解體,是喪失麵孔,是喪失一切麵貌和形象,是物質世界的低級元素的勝利。然而,死亡又是美好的,它能使必死的人中的最卑賤的一個變得高尚,使他與最優秀的人並列,死亡能戰勝庸俗和日常性的反常現象。有這樣一個現象,死人的臉要比他活著的時候更漂亮,更和諧。身臨死人的周圍,反常的和兇惡的感覺都會過去和消失。死亡是最後的惡,但它比此世的生命更高尚。過去的美和魅力與死亡的能夠使人高尚的事實相關。正是死亡使過去獲得淨化,並把永恆的印記加給過去。在死亡裏發生的不但是解體,而且還有淨化。任何腐朽的、解體的和腐爛的東西都無法經受住死亡的考驗。能夠經受住這個考驗的隻有永恆。生命的重要意義是與死亡相關的,隻有在死亡的麵前它才能被顯現出來,無論承認這一點是多麽的可怕。人的道德意義在對死亡的體驗中顯現,人的生命自身就被這種死亡所充滿。
同時,為了永恆生命而與死亡進行鬥爭是人的主要任務。倫理學的基本原則可以這樣來製定:你應該這樣行事,無論在什麽地方,無論在什麽方麵,無論對待誰,無論對待什麽事情,都要肯定永恆的和永生的生命,戰勝死亡。忘記哪怕是一個活生生存在物的死亡都是卑鄙的,容忍死亡是卑賤的。最卑微的、最可憐的被造物的死亡都是不能忍受的,如果相對於這個被造物而言,死亡是不可戰勝的,那麽,世界就不能被證明,也不可能被接受。一切都應該再生,獲得永恆的生命。這意味著,不但針對人,而且針對動物、植物,甚至針對物品都應該肯定永恆的本體論原則。人時時處處都應該成為生命的賦予者,釋放生命的創造大能。對一切有生命之物的愛,對一切存在物的愛,超越對抽象理念的愛,就是為了永恆生命而同死亡進行鬥爭。基督對世界和人的愛就是賦予豐富的生命,是對能夠帶來死亡的力量的勝利。禁欲生活的意義就在於,它是在自身中同死亡的鬥爭,在自身中反對死亡。為了永恆的生命而同死亡鬥爭,要求對待自己和他人這樣的態度,仿佛你自己和他人在任何一個時刻都可能死亡。這就是世界上死亡的道德意義。要戰勝對死亡的低級的、動物般的恐懼,但在自身中要永遠擁有對死亡的精神上的恐懼,擁有對死亡秘密的神聖敬畏。要知道,人們是從死亡那裏獲得了關於超自然的觀念的。宗教的敵人,如伊壁雞魯,認為承認了宗教的根源是對死亡的恐懼,就等於推翻了宗教。然而,他們永遠也無法推翻這樣一個真理,在對死亡的恐懼中,在對死亡的神聖敬畏中,人將認識存在的最深刻的秘密,在死亡裏也有神的啟示。生和死的道德悖論可以表示成這樣一個絕對命令:對待活著的人,就像對待死去的人那樣,對待死去的人,就像對待活著的人那樣,也就是說,要永遠記住作為生命秘密的死亡,無論在生命中,還是在死亡中,都要肯定永恆的生命。生命不是在自己軟弱的方麵,而是在自己的力量、緊張和豐滿方麵與死亡相關。這一點在狄奧尼索斯精神中可以感覺到,並在愛中獲得顯現,愛永遠與死亡相關。欲望就是生命的最緊張的表現,它總會引起死亡。接受愛的豐滿力量和愛的悲劇的人就是在接受死亡。過分珍視生命、逃避死亡的人,就是在逃避愛的命運,為了生命的其他任務而犧牲愛。在**中被賦予了生命緊張的最高峰,這個最高峰將引向世界上的滅亡和死亡。愛著的人必定遭受死亡,並使被愛的人遭受死亡。在瓦格納的《特裏斯坦和伊索爾德》的第二場就有關於這一點的音樂啟示。社會日常性企圖削弱愛與死亡的聯係,希望保衛世界上的愛,並組織它。然而,社會日常性甚至還沒有能力發現愛。它隻能組織種族的生活,隻知道一個反對死亡的手段——生。在生裏,生命仿佛在戰勝死亡。但是這個勝利不願意知道個性,個性的命運及其願望,它隻知道種族生命。一切生著的都注定要死亡,並使被生者也遭受死亡。在生中戰勝死亡是虛幻的勝利。自然界不知道戰勝死亡的秘密,這個秘密隻能來自超自然的世界。人類在其整個曆史中都在努力同死亡鬥爭,在這個基礎上產生了各種不同的信仰和學說,有時它們靠對死亡的遺忘,有時它們靠的是對死亡的理想化和對滅亡的陶醉。
三
在人身上,永生的和永恆的不是心理的元素和肉體的元素,不是這些元素自身,而是精神元素,它在心理的和肉體的元素中的作用便構成個性,實現著上帝的形象和樣式。作為屬於不朽世界的精神存在物,人是永生和永恆的,但是,人是精神的存在物不是自然而然的,實際上,隻有當他用精神的實質來實現自己,當在其中精神和精神性控製了他的自然因素時,他才是精神存在物。完整性和統一性是由精神在心理和肉體因素中的作用而產生的,這個完整性和統一性就構成了個性。自然個性還不是個性,它不具有永生的特性。自然地成為永生的是人類、種族,而不是個體。永生是由個性通過努力而獲得的,是為了個性的鬥爭,唯心主義教導的是無個性或超個性的精神的永生、觀念或價值的永生,而不是個性的永生。費希特或黑格爾不懂得個性的人的永生,在他們那裏,人的個性及其永恆的命運為觀念、價值、世界精神、世界理性等犧牲。這裏也有合理的因素。這就是,永生的和屬於永恆的不是自然的、經驗的人,而是人身上精神的、觀念的和價值的原則。唯心主義關於永生的學說的不合理性在於,這個精神的、觀念的和價值的原則不構成永恆的個性,不去為了永恆而改變人的所有的力量,而是與人脫離,構成一個理想的天空,構成無個性的和非人性的精神,讓人及人的個性遭到腐朽和死亡。被實現了的和達到了完整性的個性是永生的。但是在精神世界裏不存在封閉的個性,個性是和上帝相連的,和其他個性相連的,和宇宙相連的。唯物主義和實證主義等學說容忍死亡,使死亡合法化,同時努力忘記死亡,在死者的墳墓上建立自己的生活。這些學說沒有死亡的記憶,所以它們是平庸的,喪失深度和嚴肅性。關於進步的學說所研究的完全是人類、種族和即將到來的各代人的未來,而對個性及其命運完全是冷漠的。和進化一樣,進步完全是無個性的,這類學說是非人格主義的。對進步的種族來說,死亡是個令人不快的事實,但這個事實是不深刻的,一也不是悲劇性的。種族知道自己的永生。死亡隻對個性而言,從個性的觀點看,才是深刻的和悲劇性的。更高級一點的學說則固有在死亡麵前的聽天由命,充滿著悲傷和憂鬱的苟且偷安。在這種情況下,死亡的悲劇性被顯現,個性也意識到自己,但是,個性沒有精神力量同死亡鬥爭並戰勝它。對待死亡的斯多葛學派和佛教的態度在死亡麵前都是無能為力的,都意味著死亡的勝利,但這個態度比種族理論更高尚一點,因為後者完全忘記了死亡。對待死亡的心理的態度,而不是精神的態度,總是悲傷的和憂鬱的,其中總是有迴憶的悲傷,這個迴憶沒有迴天之力。隻有對待死亡的精神態度才是可以獲得勝利的。對待死亡的前基督教的態度都表現為在攜帶著死亡的命運麵前的聽天由命。隻有基督教懂得戰勝死亡。
四
人既是有死的,又是永生的,他屬於攜帶死亡的時間,也屬於永恆,他既是精神的存在物,又是自然的存在物。死亡是可怕的悲劇,死亡通過死亡而被複活所戰勝。但死亡不是被自然的力量所戰勝的,而是被超自然的力量所戰勝的。
一
……死亡問題是生活中最深刻和最顯著的事實,這個事實能使必死的人中的最卑賤的一個超越生活的日常性和庸俗。隻有死亡的事實才能深刻地提出生命的意義問題。這個世界上的生命之所以有意義,隻是因為有死亡,假如在我們的世界裏沒有死亡,那麽生命就會喪失意義。意義與終點相關。假如沒有終點,也就是說在我們的世界上存在著無限的生命,那麽在這樣的生命中就不會有意義。意義在封閉的此世之外,因此獲得意義就要以這個世界的終結為前提。值得注意的是,在死亡麵前應該體驗到恐怖,在死亡裏應該看到極端的惡的人們,還是把徹底地獲得意義同死亡聯係在一起。作為最後的恐怖和極端的惡的死亡卻是從令人厭惡的時間走向永恆的惟一出路。永生的和永恆的生命隻有通過死亡才能獲得。人的最後期待與死亡相關,而死亡顯示的是惡在世界上的統治。這就是死亡最大的悖論。根據基督教信仰,死亡是罪的結果,是必須克服的最後一個敵人,是極端的惡。與此同時,在我們罪惡的世界裏,死亡是件好事,是價值。死亡引起我們無法表達的敬畏,這不但因為它是惡,而且還因為在死亡裏有深刻性和偉大之處,它們震撼著我們的日常世界,超越在我們的此世生活中積累的,隻適合此世生命法律的力量。要正確地理解死亡,正確地對待死亡,必須要有非凡的精神努力,需要有精神的啟蒙。可以說,人在其一生中的道德體驗的意義就在於使人達到理解死亡的高度,使人正確地對待死亡。當柏拉圖教導說,哲學無非就是對死亡的準備,他是對的。但不幸的隻是哲學自身不知道應該如何死,應該如何戰勝死。關於永生的哲學學說找不到這樣的路。可以這樣說,就自己的最高成就而言,倫理學在更大程度上是死亡的倫理學,而不是生命倫理學,因為死亡展示生命的深度,顯現終點,隻有終點才能賦予生命以意義。生命是高尚的,這隻是因為在其中有死亡,有終點,這個終點證明,人的使命是另外的一種更高的生命。假如沒有死亡和終點,那麽生命就將是卑鄙的,就將是無意義的。在無限的時間裏,意義永遠也不能被揭示,意義在永恆之中。但是,時間中的生命和永恆中的生命之間是深淵,越過這個深淵隻有通過死亡的途徑,通過對中斷的恐懼。在被理解為封閉的、自足的和完滿的此世裏,一切都是無意義的,因為一切都是暫時的,即死亡和死的特征永遠屬於這個世界,是此世和此世裏所發生的一切事物之所以無意義的根源。這是向有限的和封閉的視野所展現的真理的一半。海德格爾是正確的,他說,日常性(dasman)能使與死亡相關的憂鬱麻木。日常性所引起的是麵對死亡的鄙俗的恐俱,對作為無意義的根源的死亡的戰栗。但還有另一半真理,它不向日常的視野敞開。死亡不但是此世生命的無意義,生命的腐朽,而且還是從深處來的標誌,它指明存在著生命的最高意義。不是鄙俗的恐懼,而是深刻的憂鬱和由死亡引起的敬畏表麵,我們不但屬於表麵,而且還屬於深處,我們不但屬於時間中的生活日常性,而且還屬於永恆。永恆在時間中不但能夠吸引人,而且還能產生敬畏和憂鬱。能夠引起敬畏和憂鬱的不但是有終結的和有死亡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是珍貴的,是我們所留戀的東西,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在更深刻的意義上,是在時間和永恆之間所裂開的深淵。敬畏和憂鬱與跨越深淵相關,它們也是人的希望,是一種期待,所期待的是,最終的意義將顯現和實現。死亡不僅是人的敬畏,而且也是人的希望,盡管人並不總是意識到這一點,也不能直接麵對它。來自於另外一個世界的意義對此世之人的作用更加嚴酷,並要求人經曆死亡。死亡不僅僅是生物學和心理學上的事實,而且也是精神現象。死亡的意義在於,在時間中不可能有永恆,在時間中沒有終點就是無意義。
但是,死亡是生命的現象,它還在生命的此岸,是生命的一種反應,是對來自生命方麵的對時間終點的要求的反應。不應該把死亡僅僅理解為生命的最後一個瞬間,即在它之後到來的或者是非存在,或者是死後的存在。死亡是波及整個生命的現象。我們的生命充滿著死亡。生命是不斷的死亡,是對一切方麵的終點的體驗,是永恆對時間的不斷的審判。生命是同死亡的不斷鬥爭,是人的身體和靈魂的局部死亡。我們生命內部的死亡是由於不可能在時間和空間中容納完滿而造成的。時間和空間是能夠帶來死亡的,它們所導致的分裂就是對死亡的局部體驗。當人的情感在時間中消失的時候,這就是對死亡的體驗。當在空間中發生著與人、家、城市、花園、動物的分離,這種分離總是伴隨著這樣一種感覺,也許你再也不能見到它們了,那麽,這就是對死亡的體驗。對時間和空間中的一切分離和分裂的憂鬱都是對死亡的憂鬱。我還記得痛苦的憂鬱經驗,在我還是小孩的時候,在任何一次分別中我都體驗到這樣的憂鬱。這一點具有如此普遍的特征,許多事情都能引起我對死亡的憂鬱,比如,我再也見不到一個與我毫不相幹的人,一個與我格格不入的人;我再永遠也見不到一個我偶然路過的城市,以及我在其中隻停留了幾天的房間;我再也見不到這棵樹,我偶然遇到的這條狗,等等。當然,這就是關於生命內部死亡的經驗。在不能容納完滿,注定要分裂和分離的時間和空間中,生命裏占統治地位的總是死亡,死亡所意味的是,意義在永恆之中,在完滿之中,意義在其中占統治地位的生命不再體驗分裂和分離,不再體驗人的情感和思想的腐朽和死亡。對我們來說,死亡不僅僅是當我們死的時候才到來,而且在我們的親人死亡時,死亡對我們而言也已經到來。在生命中我們擁有對死亡的體驗,盡管不是最終的體驗。我們不能容忍死亡,不但不能容忍人的死亡,而且也不能容忍動物、花朵、樹木、物品和房屋的死亡。全部存在的永恆就是生命的實質。同時,到達永恆隻能通過經曆死亡的途徑,死亡是這個世界上的一切的結局,而且生命越複雜,生命層次越高級,它受死亡的威脅也越大。山比人活得會更長久,盡管山的生命就自己的質而言不那麽複雜和高尚。勃朗峰比聖徒和天才更長壽。無生命的物體比有生命的存在物更穩定。
二
……死亡的悖論在世界上不僅有倫理學的表現,而且還有其美學的表達。死亡是反常的,它是極端反常的現象,是解體,是喪失麵孔,是喪失一切麵貌和形象,是物質世界的低級元素的勝利。然而,死亡又是美好的,它能使必死的人中的最卑賤的一個變得高尚,使他與最優秀的人並列,死亡能戰勝庸俗和日常性的反常現象。有這樣一個現象,死人的臉要比他活著的時候更漂亮,更和諧。身臨死人的周圍,反常的和兇惡的感覺都會過去和消失。死亡是最後的惡,但它比此世的生命更高尚。過去的美和魅力與死亡的能夠使人高尚的事實相關。正是死亡使過去獲得淨化,並把永恆的印記加給過去。在死亡裏發生的不但是解體,而且還有淨化。任何腐朽的、解體的和腐爛的東西都無法經受住死亡的考驗。能夠經受住這個考驗的隻有永恆。生命的重要意義是與死亡相關的,隻有在死亡的麵前它才能被顯現出來,無論承認這一點是多麽的可怕。人的道德意義在對死亡的體驗中顯現,人的生命自身就被這種死亡所充滿。
同時,為了永恆生命而與死亡進行鬥爭是人的主要任務。倫理學的基本原則可以這樣來製定:你應該這樣行事,無論在什麽地方,無論在什麽方麵,無論對待誰,無論對待什麽事情,都要肯定永恆的和永生的生命,戰勝死亡。忘記哪怕是一個活生生存在物的死亡都是卑鄙的,容忍死亡是卑賤的。最卑微的、最可憐的被造物的死亡都是不能忍受的,如果相對於這個被造物而言,死亡是不可戰勝的,那麽,世界就不能被證明,也不可能被接受。一切都應該再生,獲得永恆的生命。這意味著,不但針對人,而且針對動物、植物,甚至針對物品都應該肯定永恆的本體論原則。人時時處處都應該成為生命的賦予者,釋放生命的創造大能。對一切有生命之物的愛,對一切存在物的愛,超越對抽象理念的愛,就是為了永恆生命而同死亡進行鬥爭。基督對世界和人的愛就是賦予豐富的生命,是對能夠帶來死亡的力量的勝利。禁欲生活的意義就在於,它是在自身中同死亡的鬥爭,在自身中反對死亡。為了永恆的生命而同死亡鬥爭,要求對待自己和他人這樣的態度,仿佛你自己和他人在任何一個時刻都可能死亡。這就是世界上死亡的道德意義。要戰勝對死亡的低級的、動物般的恐懼,但在自身中要永遠擁有對死亡的精神上的恐懼,擁有對死亡秘密的神聖敬畏。要知道,人們是從死亡那裏獲得了關於超自然的觀念的。宗教的敵人,如伊壁雞魯,認為承認了宗教的根源是對死亡的恐懼,就等於推翻了宗教。然而,他們永遠也無法推翻這樣一個真理,在對死亡的恐懼中,在對死亡的神聖敬畏中,人將認識存在的最深刻的秘密,在死亡裏也有神的啟示。生和死的道德悖論可以表示成這樣一個絕對命令:對待活著的人,就像對待死去的人那樣,對待死去的人,就像對待活著的人那樣,也就是說,要永遠記住作為生命秘密的死亡,無論在生命中,還是在死亡中,都要肯定永恆的生命。生命不是在自己軟弱的方麵,而是在自己的力量、緊張和豐滿方麵與死亡相關。這一點在狄奧尼索斯精神中可以感覺到,並在愛中獲得顯現,愛永遠與死亡相關。欲望就是生命的最緊張的表現,它總會引起死亡。接受愛的豐滿力量和愛的悲劇的人就是在接受死亡。過分珍視生命、逃避死亡的人,就是在逃避愛的命運,為了生命的其他任務而犧牲愛。在**中被賦予了生命緊張的最高峰,這個最高峰將引向世界上的滅亡和死亡。愛著的人必定遭受死亡,並使被愛的人遭受死亡。在瓦格納的《特裏斯坦和伊索爾德》的第二場就有關於這一點的音樂啟示。社會日常性企圖削弱愛與死亡的聯係,希望保衛世界上的愛,並組織它。然而,社會日常性甚至還沒有能力發現愛。它隻能組織種族的生活,隻知道一個反對死亡的手段——生。在生裏,生命仿佛在戰勝死亡。但是這個勝利不願意知道個性,個性的命運及其願望,它隻知道種族生命。一切生著的都注定要死亡,並使被生者也遭受死亡。在生中戰勝死亡是虛幻的勝利。自然界不知道戰勝死亡的秘密,這個秘密隻能來自超自然的世界。人類在其整個曆史中都在努力同死亡鬥爭,在這個基礎上產生了各種不同的信仰和學說,有時它們靠對死亡的遺忘,有時它們靠的是對死亡的理想化和對滅亡的陶醉。
三
在人身上,永生的和永恆的不是心理的元素和肉體的元素,不是這些元素自身,而是精神元素,它在心理的和肉體的元素中的作用便構成個性,實現著上帝的形象和樣式。作為屬於不朽世界的精神存在物,人是永生和永恆的,但是,人是精神的存在物不是自然而然的,實際上,隻有當他用精神的實質來實現自己,當在其中精神和精神性控製了他的自然因素時,他才是精神存在物。完整性和統一性是由精神在心理和肉體因素中的作用而產生的,這個完整性和統一性就構成了個性。自然個性還不是個性,它不具有永生的特性。自然地成為永生的是人類、種族,而不是個體。永生是由個性通過努力而獲得的,是為了個性的鬥爭,唯心主義教導的是無個性或超個性的精神的永生、觀念或價值的永生,而不是個性的永生。費希特或黑格爾不懂得個性的人的永生,在他們那裏,人的個性及其永恆的命運為觀念、價值、世界精神、世界理性等犧牲。這裏也有合理的因素。這就是,永生的和屬於永恆的不是自然的、經驗的人,而是人身上精神的、觀念的和價值的原則。唯心主義關於永生的學說的不合理性在於,這個精神的、觀念的和價值的原則不構成永恆的個性,不去為了永恆而改變人的所有的力量,而是與人脫離,構成一個理想的天空,構成無個性的和非人性的精神,讓人及人的個性遭到腐朽和死亡。被實現了的和達到了完整性的個性是永生的。但是在精神世界裏不存在封閉的個性,個性是和上帝相連的,和其他個性相連的,和宇宙相連的。唯物主義和實證主義等學說容忍死亡,使死亡合法化,同時努力忘記死亡,在死者的墳墓上建立自己的生活。這些學說沒有死亡的記憶,所以它們是平庸的,喪失深度和嚴肅性。關於進步的學說所研究的完全是人類、種族和即將到來的各代人的未來,而對個性及其命運完全是冷漠的。和進化一樣,進步完全是無個性的,這類學說是非人格主義的。對進步的種族來說,死亡是個令人不快的事實,但這個事實是不深刻的,一也不是悲劇性的。種族知道自己的永生。死亡隻對個性而言,從個性的觀點看,才是深刻的和悲劇性的。更高級一點的學說則固有在死亡麵前的聽天由命,充滿著悲傷和憂鬱的苟且偷安。在這種情況下,死亡的悲劇性被顯現,個性也意識到自己,但是,個性沒有精神力量同死亡鬥爭並戰勝它。對待死亡的斯多葛學派和佛教的態度在死亡麵前都是無能為力的,都意味著死亡的勝利,但這個態度比種族理論更高尚一點,因為後者完全忘記了死亡。對待死亡的心理的態度,而不是精神的態度,總是悲傷的和憂鬱的,其中總是有迴憶的悲傷,這個迴憶沒有迴天之力。隻有對待死亡的精神態度才是可以獲得勝利的。對待死亡的前基督教的態度都表現為在攜帶著死亡的命運麵前的聽天由命。隻有基督教懂得戰勝死亡。
四
人既是有死的,又是永生的,他屬於攜帶死亡的時間,也屬於永恆,他既是精神的存在物,又是自然的存在物。死亡是可怕的悲劇,死亡通過死亡而被複活所戰勝。但死亡不是被自然的力量所戰勝的,而是被超自然的力量所戰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