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上來就結婚
總裁太兇猛:小甜妻,乖一點! 作者:央秧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駱威這邊,蠻不講理,根本就說不清楚。
也許真的可以,從何野那邊下手。
“嗯,就你們兩個人,不會有其他人的。”
璐綾口口聲聲保證著,就差發誓了。
程戀尋垂眸沉默了下來。
“尋兒,你”
璐綾欲言又止,似乎想說什麽。
“我累了。”
她突然打斷她,不管璐綾想說什麽,她都不想聽。
“那你休息一下。”
璐綾的嘴巴張張合合,臨走也沒說出來。
程戀尋飯也沒吃,在床上趴了一下午。
萬般無奈下。
下午六點,何野來接她時,她上車了。
西餐廳。
兩人坐在落地窗前,從高處俯瞰著帝都的繁華。
“你好像心情不好”
何野道。
從兩人見麵開始,她都沒怎麽看過他。
也不主動跟他說話,都是他問一句,她答一句。
態度,很敷衍。
程戀尋的注意力,從窗外轉迴他身上。
“市長讓我和你結婚。”
她並不轉彎抹角,一點廢話不講,單刀直入的切進主題。
“嗯,我爸也這麽跟我說的。”
何野對目前的局勢,顯然很了解。
他並不像程戀尋,一直被蒙在鼓裏。
“我們才見麵幾次,一點感情基礎都沒有,上來就結婚。這種事,你怎麽看”
何野是個挺爽朗的,他的態度對程戀尋而言,很重要。
“我看得挺開。”
何野知道她為什麽心情不好了,往後一靠,閑散自在的依靠在椅背上。
程戀尋凝著他,等待著他的下文。
“反正是政治聯姻,不是和你聯姻也會被別人,有沒有愛情不重要,重要的是家世匹配。”
聽到這裏,程戀尋的一顆心直往下落。
她和何野的想法,完全不同。
“有些話我跟你說了,你別不開心。”
何野一副過來人,相親多次,經驗十足的模樣。
“”
程戀尋保持沉默,繼續等待下文。
她現在就有些不開心。
“你雖然是駱市長的女兒,但你不姓駱,從也沒再駱家長大。我家裏,主要是我爸,對你其實有點意見。”
何野說得誠懇,程戀尋在心裏迴答著他。
有意見更好,最好看不上她,覺得她配不上何野,這場烏龍聯姻正好一拍兩散。
但是。
“但沒關係。”何野上身前傾,衝她笑得陽光燦爛,“我覺得你挺好的。”
“哪兒好”
程戀尋沉著一張臉。
“長得合我眼緣。”
何野笑容更燦爛了。
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洗發水廣告時,驚為天人。
太美太仙了。
沒想到能和她聯姻。
他樂意至極。
“”
程戀尋嘴角抽搐。
合眼緣
這算什麽好
“你可能不知道,我才十八歲,沒到法定結婚年齡。”
她好心提醒他。
“我知道。”何野抿了口紅酒,絲毫不介意她的年齡,“我們可以先訂婚,等你二十歲再結婚。”
他這句話,和駱市長說的一模一樣。
先訂婚,一到法定結婚年齡就結婚。
“我不喜歡你。”程戀尋闡明自己立場,“我們在一起不會幸福的。”
也許真的可以,從何野那邊下手。
“嗯,就你們兩個人,不會有其他人的。”
璐綾口口聲聲保證著,就差發誓了。
程戀尋垂眸沉默了下來。
“尋兒,你”
璐綾欲言又止,似乎想說什麽。
“我累了。”
她突然打斷她,不管璐綾想說什麽,她都不想聽。
“那你休息一下。”
璐綾的嘴巴張張合合,臨走也沒說出來。
程戀尋飯也沒吃,在床上趴了一下午。
萬般無奈下。
下午六點,何野來接她時,她上車了。
西餐廳。
兩人坐在落地窗前,從高處俯瞰著帝都的繁華。
“你好像心情不好”
何野道。
從兩人見麵開始,她都沒怎麽看過他。
也不主動跟他說話,都是他問一句,她答一句。
態度,很敷衍。
程戀尋的注意力,從窗外轉迴他身上。
“市長讓我和你結婚。”
她並不轉彎抹角,一點廢話不講,單刀直入的切進主題。
“嗯,我爸也這麽跟我說的。”
何野對目前的局勢,顯然很了解。
他並不像程戀尋,一直被蒙在鼓裏。
“我們才見麵幾次,一點感情基礎都沒有,上來就結婚。這種事,你怎麽看”
何野是個挺爽朗的,他的態度對程戀尋而言,很重要。
“我看得挺開。”
何野知道她為什麽心情不好了,往後一靠,閑散自在的依靠在椅背上。
程戀尋凝著他,等待著他的下文。
“反正是政治聯姻,不是和你聯姻也會被別人,有沒有愛情不重要,重要的是家世匹配。”
聽到這裏,程戀尋的一顆心直往下落。
她和何野的想法,完全不同。
“有些話我跟你說了,你別不開心。”
何野一副過來人,相親多次,經驗十足的模樣。
“”
程戀尋保持沉默,繼續等待下文。
她現在就有些不開心。
“你雖然是駱市長的女兒,但你不姓駱,從也沒再駱家長大。我家裏,主要是我爸,對你其實有點意見。”
何野說得誠懇,程戀尋在心裏迴答著他。
有意見更好,最好看不上她,覺得她配不上何野,這場烏龍聯姻正好一拍兩散。
但是。
“但沒關係。”何野上身前傾,衝她笑得陽光燦爛,“我覺得你挺好的。”
“哪兒好”
程戀尋沉著一張臉。
“長得合我眼緣。”
何野笑容更燦爛了。
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洗發水廣告時,驚為天人。
太美太仙了。
沒想到能和她聯姻。
他樂意至極。
“”
程戀尋嘴角抽搐。
合眼緣
這算什麽好
“你可能不知道,我才十八歲,沒到法定結婚年齡。”
她好心提醒他。
“我知道。”何野抿了口紅酒,絲毫不介意她的年齡,“我們可以先訂婚,等你二十歲再結婚。”
他這句話,和駱市長說的一模一樣。
先訂婚,一到法定結婚年齡就結婚。
“我不喜歡你。”程戀尋闡明自己立場,“我們在一起不會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