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將軍果斷兇殘鬼畜不解釋!


    一連兩天,路上還算順利。不愧是獅子的領地,一路上都沒見過什麽危險的野獸,隻遇到過一次流浪鬣狗,三隻,不太開眼,被蒙恪一箭一個給釘在了地上。周康也算是第一次見識到了蒙小將軍百步穿楊的箭法,別提多帥了。


    這個獅群的領地不小,獵物也不少,比起前兩天路過的獵豹領地富庶多了,領地裏還有一塊小綠洲呢!那塊小綠洲不大不小,目測三四畝大小,應該有水源,遠遠地看過去蔥綠一片,守著那裏吃草的獵物不少,來去喝水的獵物更是不斷。


    蒙恪沒靠近那邊,遠遠地繞開了。


    周康在蒙恪背上挺直腰瞄了幾眼,眼尖地發現了高草叢中埋伏不動的幾隻母獅。


    這樣的距離獅群必然發現了兩人行蹤,隻是無視了,甚至可以說放任了。周康捏了捏蒙恪結實有力的肩膀,感慨:“殺胚就是好,連獅子都給開路,不愧是蒙大爺!”


    蒙恪斜眼看向在自己肩膀上不斷揉捏的那隻手,目光暗了暗。


    晚上宿營,天光暗下來以後蒙恪才選好地方停下來。點起火堆,弄好藤牆,蒙恪離開了一會兒,沒有走遠,隻是到下風處把白天趕路時順手打的獵物處理了一下。


    最近中午吃得比較素,晚上這一頓絕對不能應付。蒙將軍本就是肉食動物,又是主要勞力和腳力,白天超體力勞動,三餐上更是不該馬虎。而且周康也發現了,蒙恪已經開始趕時間了,早上兩人動身越來越早,都是天蒙蒙亮就上路,晚上臨近天黑才找地方歇息。中午,若不是因為他身體弱需要午休,周康敢說蒙將軍是必然不怕曬敢頂著正午的太陽趕路的。


    這麽大一隻後腿,難為蒙將軍拖得一心一意半點不嫌累。比如說這鹽湖路程,蒙恪說腳程一月,帶了他一起,光是預計時間就變成了兩個月,這還是路上不出意外的情況下。旱季七個月,已經過了一個多月,雨季不光沒法曬鹽,鹽湖還會漲水,也就是說兩人必須要在五個月之內打一個來迴,還得曬上足夠的鹽。


    比起現在幹熱難熬的旱季,周康更擔心未來的雨季。相比七個月旱季雨季少了兩個月,可照蒙恪所說,雨季的雨水實在是太多,幾乎天天有暴雨,到處都濕漉漉的。周康知道,自己的異能雖說在末世不夠看,在這裏還是很實用的,最起碼供應兩個人的糧食蔬菜瓜果是足夠的。雨季最大的問題,幹柴難尋,生火不易,而他們兩人是都離不開熟食的。也就是說,在曬完鹽之後,兩人要盡快迴家多多儲存一些幹柴。喝生血,吃半生不熟的肉,以前的六個雨季蒙恪都是這麽熬過來的。周康看看蒙恪,有些心疼。除了時時刻刻威脅生命的野獸,雨季吃生食,旱季挨幹渴,那個孩子,當年隻有十三歲呢!再看向蒙恪的時候,周康的目光就帶上了幾分柔軟。


    蒙恪正在烤肉,順著看向自己的目光望過去,心裏翻騰了下。那麽火辣辣的看著他,是在邀請嗎?可是現在還沒吃飯呢!


    娶一個門當戶對的姑娘,為蒙家開枝散葉,守大秦門戶,光耀蒙家門楣。這是蒙恪十三歲之前的想法,甚至剛過來這個地方的時候也是這麽堅持著尋找迴去的方法。直到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熬過去,終於有一日發現自己幾乎已經和這裏的野獸沒有什麽差別了。有自己的地盤,為了保護地盤和形形色色的入侵者打架,喝生血,除了堅持吃熟食,他已經找不到身為蒙家子弟的驕傲了。


    那個撿迴來的男人對他起了心思,蒙恪以為自己會憤怒,卻發現自己甚至有著淡淡的期待。畢竟,這裏隻有兩個人麽!而那個人,長得還算漂亮。對於男男情事,蒙恪並不陌生。龍陽君他也有幸見過一次,在他很小很小的時候,還被指點過幾招劍法。那個時候的龍陽君已經隱居多時,也已經不再年輕,那種歲月沉澱下來的風華氣度卻讓他記憶深刻。


    肉烤好了。蒙恪用佩劍片下表麵烤的最好的一層,撒上鹽推到周康麵前,看人吃下大半自己才大口大口吃起來。


    周康眨眨眼,一邊往嘴裏塞烤肉一邊偷瞄蒙恪放在身側的佩劍。剛剛蒙小將軍是用那把劍切肉的吧,姿勢可真好看,還挽了好幾個劍花呢!但是,那是一把殺過人的劍吧!照那把劍出鞘時的寒氣來看,周康敢說,那把劍沾過的人命絕對不在少數!


    “那把劍,殺過人吧?”周康小心翼翼發問。


    “嗯。”蒙恪頓了頓,迴了一個字。


    “多少?”周康覺得手裏的烤肉有點吃不下去了。


    “在我手裏,沒有一千也有八百。”蒙恪說,“這是蒙家家傳佩劍,天外隕石所鑄,秦王賜予曾祖,曾祖傳於祖父,祖父傳於父親。十二歲那年,父親傳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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