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維龍城當中的百姓慢慢地向著城外走去,城樓之上,白袍男子殷破天的臉上一片陰霾之色。
“師姐,不能放任這些百姓離開啊!宗主曾經三令五申,行火宗的底蘊遠比我們天水宗深厚,想要徹底地毀滅行火宗,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將行火宗的所有百姓統統殺戮幹盡,換上我們天水宗的百姓。也隻有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滅亡行火宗。”白袍男子陰笑著,滿臉自信地看著身旁的黑衣女孩,要是她肯出手,維龍城中的精人族,一個也走不掉!
“何必呢?我們修士之間的戰爭,為什麽一定要將這些百姓牽扯進來呢?隻要我們毀滅了行火宗的宗門,將行火宗的修士統統殺掉,這天下,還不是我們天水宗的嗎?至於那些百姓,給他們幾十年的時間,他們遲早會徹底的忘記行火宗的。老百姓們的願望很簡單,他們很純樸,他們隻求溫飽,他們隻求沒有戰亂,沒有骨肉分離,這些小小的願望,我們為什麽不滿足他們呢?”黑衣女孩的話語,令殷破天大跌眼鏡,要知道以前天水宗攻破行火宗的城池的時候,黑衣女孩都是主張將城中的精人族屠殺幹盡的,正是因為這樣,她才贏得了天水宗宗主羅新高的賞識和重任。不過此刻,她似乎有了改變……
“師姐,精人族的天賦遠遠勝於我們壯人族,今天放任他們這些人離開,這是養虎為患啊,它日我們必定要自食其果啊!”白袍男子苦口婆心地勸說。
“師弟,天賦固然重要,但是,天賦並不是萬能的,後天的努力,有時候比天賦更加的重要。
“上古時期,文儒方仲永,天生聰明,五歲時,就可以吟詩作句,生養浩然正氣於胸中,不過後來由於父親對他管教不嚴。到了十二、三歲時,他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和以前一樣了,胸中殘存的浩然正氣也在慢慢地減少;又過了七、八年,由於後天不努力,他的才能已經完全消失了,“泯然眾人矣”。胸中更是一點浩然正氣也不剩下了,完完全全地變成了一個平常人。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人高得多,可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究其因主要是“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像他那樣天資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本來是有造就的,可是他由於“不受之人,且為眾人”。結果一事無成。由此可見,後天的努力是多麽重要啊!事實證明一個天資聰明的人如果不做後天努力,他就會成為平庸之輩。反之,也許一個沒有天生聰明頭腦的人,經過後天的努力後,會成為一位頂天立地的文儒、大師、帝仁境的絕世強者!”
殷破天苦著臉,剛想接著勸說,陡然間,隻聽見天地間傳來一陣陣的“嗡嗡”之聲,他頓時喜出望外。
“天水宗的修士們,將城中的百姓統統趕到城樓下麵,讓行火宗的那些修士看一看,和我們壯人族作對,和我們天水宗作對,會有什麽樣的後果!”
原來,由於任雪落的能力有限,而維龍城當中的修士又足足有幾萬,所以他們陷入夢魘的時間僅僅隻有幾炷香的功夫而已。
此刻,如狼似虎般的天水宗修士再次清醒過來,而後,在殷破天的指揮下,他們將城中尚未來得及逃跑的百姓統統趕到了維龍城城樓下麵的狹小甬道裏麵。
城樓之上,百來個行火宗的修士正怒目而視。
“城樓之上的行火宗修士聽著,速速下來投降,我等你們一炷香的時間,一炷香的時間之後,你們若是再不下來投降,我就殺死一百個百姓,兩柱香的時間,殺死兩百個百姓,直到所有的百姓全部死絕!如果你們還不投降,我們將要放火屠城,讓千古維龍城徹底地消失在關北大陸!”城樓下,殷破天咧著牙,一臉的自豪。在他的身旁,成千上萬的天水宗修士正在瘋狂的咆哮:“殷師兄萬歲,天水宗萬歲!”狂熱的聲音,震耳欲聾。
“你們不能這麽幹!你們不能屠殺維龍城中的百姓!”一個衣著華麗,失去了頭冠,光著頭而又滿身鮮血的男子從百姓之中站了出來,昂首憤憤怒吼道!
“找死!”不等殷破天開口,周圍就有幾百個狂熱的天水宗修士不約而同地抬手,一道道閃耀著淡藍色光芒的神通刹那間便轟入了人群當中,首先其衝的華麗男子措手不及,直接被這幾百道攻擊轟成了碎片。周圍的地上,血跡斑斑,幾百個無辜的百姓慘遭毒手!
“可惡,可惡。當真是可惡!”一道瘋狂的獸嚎從城樓之上傳來,眾人抬頭看去,隻見一個衣衫襤褸,釀蹌著的消瘦男子扶著城牆走了下來。
“大哥,大哥!”這消瘦漢子仿若失去了靈魂一般,身體僵硬地走到了場中那一片血跡之處,然後,不顧眾人的詫異,盤腿而坐,嘴中傳來最後的話語:
“困惑迷途,徘徊正路。失蹄唯退,撫馬爭先。花草出泥,荷芙入世。傷心未變,香冠頂山。
駕鳳迎風,捧蘭獻闕。孤身追日,深夜叫天。衛倚門望,王戀枕眠。雲忽聚散,雨下漣漣。”
場中一片氤氳,消瘦男子的身影逐漸虛無,不消片刻,他便徹底的不見了蹤影。
看著眼前的這一幕,所有人都沉寂下來,黑衣女孩更是黯然神傷:“這又是何必呢?”
她的話語剛剛落下,隻見城中殘存的那幾萬百姓不約而同地盤腿坐下,神情莊嚴而又肅穆,口中喃喃念道:
“困惑迷途,徘徊正路。失蹄唯退,撫馬爭先。花草出泥,荷芙入世。傷心未變,香冠頂山。
駕鳳迎風,捧蘭獻闕。孤身追日,深夜叫天。衛倚門望,王戀枕眠。雲忽聚散,雨下漣漣。”
“老哥,你想要幹什麽!”人群的旁邊,任雪落一把抓住了吳擎的手臂,“沒有用了,這些人都已經心存死念了,而且,場上那些天水宗的修士也不會允許你胡作非為的。”任雪落已經知道了吳擎的打算,抓著他的手臂勸說著。
“我要去!”吳擎隻說了三個字,但是卻鏗鏘有力!
“為了什麽呢?你。”任雪落不解地反問。
“心中的道義!我心中僅存的那一點點道義!”吳擎擲地有聲地迴答。
“難道道義對你來說就那麽的重要嗎?能夠讓你不惜拋棄你的生命?!”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當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時,我會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吳擎言簡意賅。
“何苦呢?”任雪落愣了愣,微微鬆開了手。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麽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麽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麽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麽不可以做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可以生存,但是那些行火宗的人卻不采用,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躲避禍患,但是那些行火宗的人卻不去做。是因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就是義!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東西,那就是不義!”
任雪落徹底的震驚了,駭然間,他鬆開了手。
“住手!統統都給我住手!”吳擎猛然向前踏了一步,大聲吼道。
“師姐,不能放任這些百姓離開啊!宗主曾經三令五申,行火宗的底蘊遠比我們天水宗深厚,想要徹底地毀滅行火宗,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將行火宗的所有百姓統統殺戮幹盡,換上我們天水宗的百姓。也隻有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滅亡行火宗。”白袍男子陰笑著,滿臉自信地看著身旁的黑衣女孩,要是她肯出手,維龍城中的精人族,一個也走不掉!
“何必呢?我們修士之間的戰爭,為什麽一定要將這些百姓牽扯進來呢?隻要我們毀滅了行火宗的宗門,將行火宗的修士統統殺掉,這天下,還不是我們天水宗的嗎?至於那些百姓,給他們幾十年的時間,他們遲早會徹底的忘記行火宗的。老百姓們的願望很簡單,他們很純樸,他們隻求溫飽,他們隻求沒有戰亂,沒有骨肉分離,這些小小的願望,我們為什麽不滿足他們呢?”黑衣女孩的話語,令殷破天大跌眼鏡,要知道以前天水宗攻破行火宗的城池的時候,黑衣女孩都是主張將城中的精人族屠殺幹盡的,正是因為這樣,她才贏得了天水宗宗主羅新高的賞識和重任。不過此刻,她似乎有了改變……
“師姐,精人族的天賦遠遠勝於我們壯人族,今天放任他們這些人離開,這是養虎為患啊,它日我們必定要自食其果啊!”白袍男子苦口婆心地勸說。
“師弟,天賦固然重要,但是,天賦並不是萬能的,後天的努力,有時候比天賦更加的重要。
“上古時期,文儒方仲永,天生聰明,五歲時,就可以吟詩作句,生養浩然正氣於胸中,不過後來由於父親對他管教不嚴。到了十二、三歲時,他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和以前一樣了,胸中殘存的浩然正氣也在慢慢地減少;又過了七、八年,由於後天不努力,他的才能已經完全消失了,“泯然眾人矣”。胸中更是一點浩然正氣也不剩下了,完完全全地變成了一個平常人。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人高得多,可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究其因主要是“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像他那樣天資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本來是有造就的,可是他由於“不受之人,且為眾人”。結果一事無成。由此可見,後天的努力是多麽重要啊!事實證明一個天資聰明的人如果不做後天努力,他就會成為平庸之輩。反之,也許一個沒有天生聰明頭腦的人,經過後天的努力後,會成為一位頂天立地的文儒、大師、帝仁境的絕世強者!”
殷破天苦著臉,剛想接著勸說,陡然間,隻聽見天地間傳來一陣陣的“嗡嗡”之聲,他頓時喜出望外。
“天水宗的修士們,將城中的百姓統統趕到城樓下麵,讓行火宗的那些修士看一看,和我們壯人族作對,和我們天水宗作對,會有什麽樣的後果!”
原來,由於任雪落的能力有限,而維龍城當中的修士又足足有幾萬,所以他們陷入夢魘的時間僅僅隻有幾炷香的功夫而已。
此刻,如狼似虎般的天水宗修士再次清醒過來,而後,在殷破天的指揮下,他們將城中尚未來得及逃跑的百姓統統趕到了維龍城城樓下麵的狹小甬道裏麵。
城樓之上,百來個行火宗的修士正怒目而視。
“城樓之上的行火宗修士聽著,速速下來投降,我等你們一炷香的時間,一炷香的時間之後,你們若是再不下來投降,我就殺死一百個百姓,兩柱香的時間,殺死兩百個百姓,直到所有的百姓全部死絕!如果你們還不投降,我們將要放火屠城,讓千古維龍城徹底地消失在關北大陸!”城樓下,殷破天咧著牙,一臉的自豪。在他的身旁,成千上萬的天水宗修士正在瘋狂的咆哮:“殷師兄萬歲,天水宗萬歲!”狂熱的聲音,震耳欲聾。
“你們不能這麽幹!你們不能屠殺維龍城中的百姓!”一個衣著華麗,失去了頭冠,光著頭而又滿身鮮血的男子從百姓之中站了出來,昂首憤憤怒吼道!
“找死!”不等殷破天開口,周圍就有幾百個狂熱的天水宗修士不約而同地抬手,一道道閃耀著淡藍色光芒的神通刹那間便轟入了人群當中,首先其衝的華麗男子措手不及,直接被這幾百道攻擊轟成了碎片。周圍的地上,血跡斑斑,幾百個無辜的百姓慘遭毒手!
“可惡,可惡。當真是可惡!”一道瘋狂的獸嚎從城樓之上傳來,眾人抬頭看去,隻見一個衣衫襤褸,釀蹌著的消瘦男子扶著城牆走了下來。
“大哥,大哥!”這消瘦漢子仿若失去了靈魂一般,身體僵硬地走到了場中那一片血跡之處,然後,不顧眾人的詫異,盤腿而坐,嘴中傳來最後的話語:
“困惑迷途,徘徊正路。失蹄唯退,撫馬爭先。花草出泥,荷芙入世。傷心未變,香冠頂山。
駕鳳迎風,捧蘭獻闕。孤身追日,深夜叫天。衛倚門望,王戀枕眠。雲忽聚散,雨下漣漣。”
場中一片氤氳,消瘦男子的身影逐漸虛無,不消片刻,他便徹底的不見了蹤影。
看著眼前的這一幕,所有人都沉寂下來,黑衣女孩更是黯然神傷:“這又是何必呢?”
她的話語剛剛落下,隻見城中殘存的那幾萬百姓不約而同地盤腿坐下,神情莊嚴而又肅穆,口中喃喃念道:
“困惑迷途,徘徊正路。失蹄唯退,撫馬爭先。花草出泥,荷芙入世。傷心未變,香冠頂山。
駕鳳迎風,捧蘭獻闕。孤身追日,深夜叫天。衛倚門望,王戀枕眠。雲忽聚散,雨下漣漣。”
“老哥,你想要幹什麽!”人群的旁邊,任雪落一把抓住了吳擎的手臂,“沒有用了,這些人都已經心存死念了,而且,場上那些天水宗的修士也不會允許你胡作非為的。”任雪落已經知道了吳擎的打算,抓著他的手臂勸說著。
“我要去!”吳擎隻說了三個字,但是卻鏗鏘有力!
“為了什麽呢?你。”任雪落不解地反問。
“心中的道義!我心中僅存的那一點點道義!”吳擎擲地有聲地迴答。
“難道道義對你來說就那麽的重要嗎?能夠讓你不惜拋棄你的生命?!”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東西;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當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時,我會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吳擎言簡意賅。
“何苦呢?”任雪落愣了愣,微微鬆開了手。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麽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麽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那麽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麽不可以做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可以生存,但是那些行火宗的人卻不采用,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躲避禍患,但是那些行火宗的人卻不去做。是因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那就是義!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東西,那就是不義!”
任雪落徹底的震驚了,駭然間,他鬆開了手。
“住手!統統都給我住手!”吳擎猛然向前踏了一步,大聲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