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節
我!罐子商人,開局秦始皇開出長生藥 作者:大秦仙師Z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甚至揭穿秦始皇嬴政囚禁母親趙姬的傷疤。
雖然,這是趙姬咎由自取的結果,但是在古代這個講究‘孝’的時代,終究有點不太好。
但是。
這一切,秦始皇嬴政憑借寬敞的心胸,全部接納了下來。
要是換成漢高祖劉邦,你敢這麽揭他的傷疤,輕則腦袋搬家,重則全家去世。
“何事?”
“啟稟陛下,您之前急詔斬殺的劉邦,已經人頭落地,全家無一人幸免。”頓弱麵無表情的說道,“您要看一下他的首級嗎?”
“不必了,拿去喂狗吧。”
剛吃完飯,加上仙人在旁邊。
嬴政也不想去看那種倒人胃口的東西。
而且,黑冰台做事,他自然是放心的,那劉邦不過是一介地痞流氓,怎麽可能逃得出黑冰台的獵殺。
“遵命。”
頓弱點了點頭,說道。
雖然不是很理解,為何陛下突然要滅殺一介地痞流氓,還是拿出了最高的通緝態度。
但是。
身為黑冰台的首領。
他們直屬於陛下的統帥,同時也是陛下手中最鋒利的刀刃。
不需多餘的意誌,隻要遵從命令行事就行了。
至於說劉邦的人頭。
既然陛下覺得沒有用處,那就拿去喂狗吧,剛好給它們加餐一下。
“..........”
得知劉邦的死訊。
李霄寒並不意外,在劉邦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突然遭遇黑冰台的暗殺,就算他逃跑的功夫再厲害,也沒有任何的辦法。
同時。
因為這名大漢帝國的創始人的死去。
他看向嬴政身上的時候,能夠看見氣運點的大幅度增長,仿佛將半個大漢帝國的氣運全部吸收了過來。
當然。
這隻是尚未建立的大漢帝國氣運。
比起統一全國,已經登基成帝的大漢帝國,終究還是差了一點。
“對了,頓弱。”像是想起了什麽事情,嬴政開口說道:“既然你來了,我這有一事需要你去辦。”
“還請陛下吩咐。”
“此乃招賢令,一共六人,將他們請來鹹陽吧。”
取過竹簡和毛筆。
嬴政‘唰唰’的在上麵寫下了一堆人名和地名,這是仙人剛剛說的‘謀臣’名單,已經全部被他牢記在心。作為日理萬機的皇帝,他的記憶力自然不錯。
更何況,這麽重要的事情。
他絕對會牢記在心,不會輕易的忘記。
“拿著吧。”
將寫好的竹簡,交到了頓弱的手中。
這個時代,雖然還沒有紙張,隻能用竹簡、絲綢記載。
但是。
卻已經發明了毛筆。
並且被身為武將的蒙恬改良了,性能提升了不少,蒙恬更是被稱之為‘筆祖’。
.........................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兵在外作戰,他都要定期寫戰報呈送秦始皇。
當時,人們用竹簽寫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沒寫幾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獵時看見一隻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跡,心中不由來了靈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
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試了幾次,效果還是不行,於是隨手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石坑裏。
有一天,他無意中看見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筆。
撿起來後,他發現濕漉漉的兔毛變得更白了。
他將兔毛筆往墨盤裏一蘸,兔尾竟變得非常“聽話”,寫起字來非常流暢. ........
原來,石坑裏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變得柔順起來,傳說這就是毛筆的來曆。
........................
“臣遵旨。”
“.........”
拿著手中的竹簡,頓弱看了一眼。
好家夥。
這個名單上麵的人。
不是寂寂無名之輩,就是六國舊貴族,也不知道陛下為什麽這麽上心,就像是之前殺劉邦這個地痞流氓一樣,不知道為何要出動黑冰台。
雖然,這是趙姬咎由自取的結果,但是在古代這個講究‘孝’的時代,終究有點不太好。
但是。
這一切,秦始皇嬴政憑借寬敞的心胸,全部接納了下來。
要是換成漢高祖劉邦,你敢這麽揭他的傷疤,輕則腦袋搬家,重則全家去世。
“何事?”
“啟稟陛下,您之前急詔斬殺的劉邦,已經人頭落地,全家無一人幸免。”頓弱麵無表情的說道,“您要看一下他的首級嗎?”
“不必了,拿去喂狗吧。”
剛吃完飯,加上仙人在旁邊。
嬴政也不想去看那種倒人胃口的東西。
而且,黑冰台做事,他自然是放心的,那劉邦不過是一介地痞流氓,怎麽可能逃得出黑冰台的獵殺。
“遵命。”
頓弱點了點頭,說道。
雖然不是很理解,為何陛下突然要滅殺一介地痞流氓,還是拿出了最高的通緝態度。
但是。
身為黑冰台的首領。
他們直屬於陛下的統帥,同時也是陛下手中最鋒利的刀刃。
不需多餘的意誌,隻要遵從命令行事就行了。
至於說劉邦的人頭。
既然陛下覺得沒有用處,那就拿去喂狗吧,剛好給它們加餐一下。
“..........”
得知劉邦的死訊。
李霄寒並不意外,在劉邦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突然遭遇黑冰台的暗殺,就算他逃跑的功夫再厲害,也沒有任何的辦法。
同時。
因為這名大漢帝國的創始人的死去。
他看向嬴政身上的時候,能夠看見氣運點的大幅度增長,仿佛將半個大漢帝國的氣運全部吸收了過來。
當然。
這隻是尚未建立的大漢帝國氣運。
比起統一全國,已經登基成帝的大漢帝國,終究還是差了一點。
“對了,頓弱。”像是想起了什麽事情,嬴政開口說道:“既然你來了,我這有一事需要你去辦。”
“還請陛下吩咐。”
“此乃招賢令,一共六人,將他們請來鹹陽吧。”
取過竹簡和毛筆。
嬴政‘唰唰’的在上麵寫下了一堆人名和地名,這是仙人剛剛說的‘謀臣’名單,已經全部被他牢記在心。作為日理萬機的皇帝,他的記憶力自然不錯。
更何況,這麽重要的事情。
他絕對會牢記在心,不會輕易的忘記。
“拿著吧。”
將寫好的竹簡,交到了頓弱的手中。
這個時代,雖然還沒有紙張,隻能用竹簡、絲綢記載。
但是。
卻已經發明了毛筆。
並且被身為武將的蒙恬改良了,性能提升了不少,蒙恬更是被稱之為‘筆祖’。
.........................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兵在外作戰,他都要定期寫戰報呈送秦始皇。
當時,人們用竹簽寫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沒寫幾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獵時看見一隻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跡,心中不由來了靈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
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試了幾次,效果還是不行,於是隨手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石坑裏。
有一天,他無意中看見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筆。
撿起來後,他發現濕漉漉的兔毛變得更白了。
他將兔毛筆往墨盤裏一蘸,兔尾竟變得非常“聽話”,寫起字來非常流暢. ........
原來,石坑裏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變得柔順起來,傳說這就是毛筆的來曆。
........................
“臣遵旨。”
“.........”
拿著手中的竹簡,頓弱看了一眼。
好家夥。
這個名單上麵的人。
不是寂寂無名之輩,就是六國舊貴族,也不知道陛下為什麽這麽上心,就像是之前殺劉邦這個地痞流氓一樣,不知道為何要出動黑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