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有個問題,為什麽所有的學名好像都是拉丁文啊】


    【不這樣怎麽襯托出老方的多才多藝】


    【懂不懂八國語言的含金量啊(戰術後仰)】


    【拜托,稍微學點生物分類就知道,拉丁文是必備的】


    【五年研究生告訴你,所有的生物學名,基本都是拉丁文或者是拉丁化的希臘文,屬於是一種國際通用的做法,目的是為了世界各國在植物學的交流能夠更加便利。】


    直播間有不少的專業人士做出的解答,同樣的,也正如他們所說,畢方說拉丁學名並不是為了裝逼,展示自己會多種語言的能力。


    “會一點拉丁文,幾乎是每一個動植物研究學者的必備技能。”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所有的專業物種學名,全都是由拉丁文構成的。”


    “大家都知道,一個動植物的名稱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稱唿,為了方便研究,科學家就需要一種全世界唯一的名字,最後大家的選擇就是用由生物學家林奈創造的雙名法,也就是屬名和種加詞兩個拉丁詞組成。”


    “屬名的作用是表明一種動植物所在的屬,種加詞則是用來修飾屬名,表示這個種的特性。”


    “比如說我們最常見的土豆,學名叫snumtuberosum,其中snum,表示它是茄屬的,種加詞tuberosum意思是‘有塊莖的’,這個名字的含義就是有一種奇怪的茄子,它的下麵有塊莖。”


    “還有一些植物的種加詞是edulis,意思是‘可食用的’,比如冰激淩豆,inga,edulis,翻譯過來就是一種可以吃的豆子。”


    “甚至還有像deliciosa,這種意思是‘美味的’的種加詞,比如我們華夏的actinidiadeliciosa,意思是美味獼猴桃。”


    【有種哈利波特念咒語的感覺】


    【阿瓦達啃大瓜!】


    【我靠,那我是不是知道它的學名,就能判斷能不能吃,好不好吃了?】


    【6啊】


    【我喜歡吃獼猴桃】


    畢方繼續道:“至於為什麽會選拉丁文,不是因為生物分類的開創者是拉丁人,而是基於拉丁文的一些顯著優勢,比如不常用。”


    不常用?


    這也是優勢?


    許多人摸不著頭腦。


    畢方笑道:“沒錯,這就是優勢,作為一種死語言,除了梵蒂岡外,拉丁文不是任何國家的官方語言,也幾乎沒有人以拉丁文為母語。”


    “這就導致了拉丁語非常穩定,無論是地位,還是語法甚至是單詞的拚寫。”


    “世界流行語言變化過很多次,古代的時候法語、意大利語、阿拉伯語都流行過,近代德語也牛過,冷戰時期的俄語也是一大語種,現在醜式英語最流行,未來可以預見的是漢語大熱。”


    【漢語大熱點讚】


    “在主流語言不斷變化的情況下,拉丁語就顯得很‘中立’,對誰而言都是外語,學一門就可以看懂很多東西,‘沒有活力’在此時反而成了優點。”


    “大家都知道,一門有活力的語言更新換代是很快的,不更新它也無法表達快速發展的社會環境。”


    “可是你寫的文字怎麽能保證一千年以後的人還能讀懂呢?咳咳,當然,這種變化作為象形文字的漢字要排除在外,至於為什麽,這個我們待會再講。”


    畢方停頓了一下,接著道。


    “所以,對於中文以外的文字而言,就像莎士比亞的原文,對於現代央國人其實已經開始有些理解上的障礙了,而其中的時間跨度還不到四百年。”


    今天命名了一個東西,明天這個單詞就變得誰都不認識了。


    這就是大部分表音文字切實存在的問題,變化的太快,幾百年的時間就會出現後人看不懂的情況。


    “拉丁語就沒這個問題,有什麽用法都寫在千年前的古羅馬字典裏了。”


    “大家都不是以拉丁文為母語,一家之言就想改語法或者單詞拚寫那是不可能的,一千年是什麽樣,現在還是什麽樣。”


    “其次是詞匯量的豐富,我們學英文,要是能記下幾千個單詞,就可以輕鬆過四級了,可拉丁文的詞匯量則多達百萬,給全世界三十多萬種植物命名綽綽有餘。”


    “這就是為什麽基本研究動植物分類的都會拉丁文的原因了。”


    【原來如此】


    【又是長知識的一天】


    【那中文呢,中文有什麽不同?方神你還沒講呢】


    “漢字嘛,這個其實解釋起來就比較複雜了,涉及到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的區別,甚至不僅如此。”


    畢方組織了一下語言,接著開始闡述。


    倘若說類似於英文這樣的表音文字,五六百年就會讓人看不懂,那作為表意文字的漢字,就有相當程度上的優越性了。


    莎士比亞的文字不過四百年,就對現代人產生了閱讀上的障礙。


    可對華夏人而言,這樣的閱讀障礙出現,要一直向前推進到超過三千年的尚書。


    這對使用表音文字的外國而言,簡直是不可思議的奇跡。


    其根本原因就在於表音和表意的不同。


    最典型的表音文字——英文,音和字是一樣的,能讀就能寫。


    華夏人在民國的時候就發現了這個問題:西方拚音文字隻要會說就會寫,故國民識字率很高,而漢字不是會說就會寫,所以一般人學習漢字很難。


    乃至知識分子們開始要求對漢字進行改革,甚至要廢除方塊字,改用字母文字。


    這不能說錯,時代的局限性擺在那。


    表音文字短期內好處確實多,極其方便溝通,交流和傳播,乃至於同樣發展出象形文字的古埃及,因為受到表音文字的衝擊,放棄了已初步成型的象形體係,轉頭加入了表音的行列。


    可表音也有缺點——太容易變了。


    最典型的就是英文,居然還要被區分成醜式和央式。


    明明是同一種語言,卻因為口音的變化,兩百年的時間,就讓部分單詞拚寫已經漸漸發生了區分性改變。


    這還是現代印刷術幫助固定的結果,在此之前的變化之迅猛可想而知。


    相反,由象形文字起家的漢字就沒有這樣的缺點,因為文字不隨口音走,變得極其穩定。


    初期成型或許變化較大,從最簡易的壁畫到成熟的文字體係,中間的變化十分迅猛,但這不是類似於表音般的變化,而是發展,從稚嫩到成熟,從複雜到簡便。


    初期發展結束之後,基本定型的漢字數千年裏改變基本不大,後人可以毫無障礙的汲取前人智慧,一千年,兩千年,三千年,上下五千年而毫無障礙。


    相反,表音文字的擁有者,在現代考古學技能點出來之前,其能閱覽的曆史僅有三四百年,一些曆史逐漸變成神話


    乃至目前有學者認為,華夏之所以是非宗教國家,和自身所擁有的漢字體係也有一定關係,尚祖而不崇神。


    其實最初發展出象形文字的,不僅僅是華夏,例如埃及,在初期同樣是象形文字,可惜在成熟之前便受到了表音文字的衝擊,被徹底同化。


    而華夏則距離表音體係太過遙遠,中間還隔了高加索山脈,喜馬拉山脈,自個在家搗鼓自己的,等接觸到表音係統的時候,體係早已成熟,很難改了,這無疑是值得慶幸的。


    甚至漢字還不僅僅是表意文字這般簡單,本身還存在一定的表音。


    形聲字,假借字都是一種漢字表音現象。


    這種表音用法和英文、法文、俄文等文字完全不同。


    因此,真正的語言係統上分類,漢字不單單是表意文字這麽簡單,而是屬於意音文字,這就屬於是更進一步的理解了。


    畢方沒有在這裏麵多加贅述。


    但漢字的穩定性是毫無疑問的,如果用漢字來作為動植物學名,其實也沒有任何問題。


    隻不過,最初的生物學分類體係都是由外國人搭建的,歐洲各國的語言又多多少少都與拉丁文有關係,對他們來說拉丁文學習起來較容易,自然不可能選伱一個中文了。


    由於直播間不止是有華夏人,還有不少外國友人,畢方也沒有說得太過明白,隻是簡單的科普了一下漢字的穩定性和獨特性,就讓不少網友著實感到驚訝。


    【擦,原來漢字這麽叼】


    【論一個荒野求生主播為什麽對語言體係也有所研究這迴事】


    【荒野求生會八門外語很奇怪嗎,這不是基礎技能嗎(滑稽)】


    【單走一個6】


    【不了解漢字,但感覺很厲害】


    【有吹噓嫌疑】


    【其實也不能說沒變化,就像菊花以前是花,現在(狗頭)】


    “扯得有點遠了,明明隻想介紹一下雜毛狼的,話題被帶偏了,一不小心就聊了這麽多。”


    畢方撓了撓鬢角,頗為不好意思。


    講完這一大通話,斑鬣狗都快把斑馬啃成骨頭了。


    好在雜毛狼還在,畢方趕緊扯迴話題。


    “在更多時候,不管是學界還是民間,雜毛狼都被人稱作‘africanwilddog’,也就是非洲野犬。”


    “這個隨意的名字也不能算很離譜,甚至比較貼切。”


    雜毛狼就像“土狗”一樣,它看上去確實沒什麽出奇,體型跟拉布拉多相仿,隻是顯得身材更修長,臉更短,耳朵更大。


    在猛獸輩出的非洲大陸,這實在算是其貌不揚。


    就是這其貌不揚的雜色狼,同樣是非洲頂尖的掠食者之一。


    每次出擊都有差不多六成的把握不會空“嘴”而歸,它們的獵物,也是各種羚羊、疣豬,乃至角馬這樣的大家夥。


    “雜色狼從不單打獨鬥,這在哺乳動物捕食者中極其罕見的,哪怕是鬣狗,狼這種廣為人知的群居動物,也有獨居的時候,但雜色狼不是。”


    “按照威爾遜的評價,雜色狼是社會行為最複雜的食肉目動物。”


    “它們總是群居生活,最小的群是一對成年雜色狼和它的未成年孩子們,而最大的群有四五十隻之多。”


    “在大群裏,雌性和雄性各有一個領袖,它倆會領導整個狼群,並且享有幾乎唯一的生育權。”


    “領袖夫妻一年生育一胎,每胎平均有10個狼崽,多的時候甚至可達20隻,這是所有現有犬科動物裏最多的,也能保證隻要一對繁殖就可以維持整個狼群的發展。”


    【厲害啊,這也太能生了】


    【我願稱之為銷冠】


    “幼崽出生後的頭幾周是在洞穴裏度過的,母親會一直守護在近旁,她的吃飯問題就由群裏的其他雜色狼帶外賣迴家了。”


    “等一個月後狼崽們可以吃肉的時候,母親才會允許群裏其他個體接近,因為現在狼崽也需要吃外賣了。”


    “在愛幼方麵,雜色狼絕對是典範,大家打獵帶迴來的外賣,小朋友先吃。”


    “小朋友吃飽了才是帶頭夫妻,然後是其他狼。”


    畢方的話語頗為俏皮,讓屏幕前的觀眾忍俊不禁。


    “就這還不是最離譜的,除了長幼有序,你們敢相信嗎,雜色狼還有‘民主議事’製度!”


    【草,老方你是不是在開玩笑?】


    【我幻聽了】


    【我不信】


    【怎麽可能這麽聰明】


    【這不是和人差不多了嗎】


    彈幕一片驚唿,基本沒人相信。


    畢方也沒有多解釋,直接說起了雜色狼的行為表現。


    “17年的時候,醜國、央國、博茨瓦納和澳小利亞四國科學家共同發表了一篇論文,描述了博茨瓦納奧卡萬戈三角洲的雜色狼群體的一種特殊行為:用‘噴嚏’投票。”


    “他們觀察到當雜色狼準備集體捕獵前,往往會有一種奇怪的儀式,那就是一個接一個的‘打噴嚏’。”


    “這並不是偶然行為,而是每一次都會這樣,那它就必然蘊含著我們人類不知道的意義在其中。”


    “經過長時間的跟蹤和觀察,我們終於明白了這種儀式的含義——一種另類的投票製。”


    “如果是帶頭夫妻中的一個最先開始打噴嚏,那其餘個體隻需要超過三個跟著打噴嚏,大家就會起身捕獵。”


    “而當帶頭夫妻沒發話,群裏的其他個體先打了噴嚏,則需要接力到至少十個大家才會出發。”


    “必須得到足夠多的‘噴嚏數’,捕獵行動才會開始,否則就會取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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