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少爺,我不拍人體。”
“不一定非要脫光了才能展現女性之美,穿著衣服也可以。”
“可你說攝影展的主題,是‘人與自然’。”
“不一定非要脫光了才能展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穿著衣服也行。”
穿著衣服怎麽展現?誰見過穿著衣服的空氣和大地,綠樹和糙坪?不過,人家是攝影師,他說可以就可以,我沒意見。
“那什麽時候開始?”我問。
“明天可以嗎?我自己家裏就有攝影室,我可以去接你。”
“不行。明天我要參加一個朋友的葬禮。”
他沉吟片刻,說:“這樣吧,我陪你去參加葬禮,結束之後,我們開始拍攝。這個攝影展過幾天就要開始了,我真的很急。拍照的薪水,我按每小時2000給你。”
於是就這樣,我被他打動了,又或者說,是被他的錢打動了。
他帶著我一路上山,人煙越來越少,山路也越來越荒涼,越來越崎嶇。
我忍不住發問:“咱們這是要去哪兒?你家?”
淩少爺嘴角一揚,“難道你沒看出來?其實我就是個壞人,現在是要把你帶到一個沒人的地方,先jian後殺。”
我的情緒還沒從“珊珊之死”中調整過來,對他的玩笑心不在焉,“謝謝,我還是喜歡先殺後jian,如果你不介意jian屍的話。”
他又笑了起來,他笑的樣子很好看,牙齒很白,眼角微微有些笑紋,下巴的弧度很漂亮,鼻梁挺直。從我的角度看,陽光似乎都特別眷顧他的容貌,給他鑲了一層朦朧的金邊,美輪美奐。
我轉過臉,看著前方的路。
淩靖忽然開口,聲音低沉,“小夏,你很討厭我,為什麽?”
這樣的台詞讓我驚詫,“你怎麽知道我討厭你?”
“感覺,第一次見麵,我就有這樣的感覺,你眼睛裏沒有善意。”
我低頭沉思,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最近的行為,然後總結道:“或許是恨屋及烏吧,我對富家公子……好感有限。”
“生來富有跟生來貧窮一樣,都不是自己能選擇的。為富未必不仁,隻要不仗勢欺人,喪行敗德,徇私枉法,殺人放火,你就不該對我有偏見,是不是?”
這一串四字成語聽得我冷汗直冒,我搖了搖頭,解釋道:“我對你沒偏見,也沒有仇富情結。貧窮被繼承,富貴被世襲,不過是順理成章的事。你們命好,是天生的。日子過得好,是父輩用辛苦換來的。沒有人生下來就是富豪,總有一代是從泥裏滾出來的。就像你說的,為富未必不仁,富貴本身不是罪惡,殺人放火才是罪惡,這點是非觀念我還是懂的。隻是在文昭那個圈子裏,總是被那些少爺和公主們排擠,時間久了,難免有點陰影,自我保護意識就強了點。我不是衝你的,你別介意。”
“他們總是排擠你?為什麽?”
“階級觀念吧,覺得跟我坐在一起降低了自己的檔次,而且我學曆不高,總是鬧笑話,難免要被人看不起。”
他皺了皺好看的眉毛,“那文昭不管嗎?”
“他……”我遲疑了一下,“可能是覺得丟臉吧,在那些高級的場合,我總是讓他下不了台,他也就對我基本無視。我好像總是惹他生氣,冷言冷語看多了,弄得我自己都快沒信心了。”
淩靖笑了笑,“你說你學曆不高,可我聽你的談吐,不像念書不多的人。”
“可能是因為我喜歡看書,說話的時候還能騙騙人,再多就不行了。”
“哦?那你都喜歡看什麽書?”
“小說,各種雜誌,太正統的書我看不了,一看就犯困。”
“那能學到什麽?”
“很多東西。有人說曆史隻有人名是真的,其他大多都是假的。而小說隻有人名是假的,其他都可能是真的。我覺得這句話挺有道理,不過寫小說的人都是雜家,什麽都要懂一些,但是什麽都不能太鑽。”
淩靖疑惑地看著我,“這是為什麽?”
我想了想,說:“因為看書的人,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我看小說是為了娛樂的,不是為了聽說教。我如果想學知識,會去看教科書;想聽道理,會去看哲學書;想了解宇宙蒼生、世間萬象,會去看百科全書。這些書任何一本都比小說專業,對吧。但一本什麽都沒有的書,我也不願意看,就像那些粗製濫造的連續劇,浪費時間而已。所以那些深入淺出,寓教於樂,刪繁就簡,去粗取精的小說就最好了。要是情節曲折,引人入勝,平實感人,詼諧犀利就更好了。如果能……”
淩靖揉了揉太陽穴,“小夏,你能說得簡單點嗎?”
“其實我就是想告訴你,小說就是矛盾集中化的人生。一本好的小說,不能什麽都想寫,也不能什麽都不寫。前者脫離了群眾,後者沒有營養。能在講好故事的同時,說出一點道理,點解一下人生,不讓人覺得乏味,還能產生共鳴,就算是佳作了。”我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當然,這是我自己的想法。”
淩靖點點頭,表示理解。
過了半晌,他又問:“既然裏麵沒什麽精深的專業知識,那你都學到了什麽?”
我聳聳肩,“不知道。我隻是覺得寫書的人既然是雜家,那我看了這麽多的小說,好歹也是集眾家所長,不是名家,也應該算大家了吧?”
他握拳在嘴邊悶笑了一聲,“沒錯,你的確是。”自己對著空氣笑了半天,又說,“小夏,你真可愛。”
我有點驚悚地看著他。
從那天開始我就發現,這個男人的笑點真低,我隨隨便便說點什麽,他都能笑半天,每次都說我可愛。
我真的可愛嗎?我不確定。
但我知道,我在另一個男人眼裏一點都不可愛,而是可恨。
我不知道文昭為什麽這麽討厭我,可他就是討厭我。冷言冷語,冷麵冷心,簡直就是冷暴力,難道他是想用這樣的方式,把我凍死?
第三章:我不後悔,隻是難受
車終於停了,目的地是山頂,這裏竟然有一家竹木搭成的山野小店,矗立在群山峻嶺之間,遠離塵囂,雲霧繚繞,好像紫檀屏風上一道清雋淡雅的水墨風景畫。
“來吧,吃飽飯才有力氣幹活。”淩靖拉開車門。
我看看他,問道:“那我把吃飯的時間算在工作時間裏,你不介意吧?”
淩少爺淡定地搖頭,“不,我很介意。”
吃飯的雅間在懸崖邊的一個平台上,依山勢而建,下麵就是萬丈深淵。從窗口望去,近處峰巒疊嶂,萬仞壁立,遠處雲海翻騰,鬆柏翠青,偶有鳥兒從山間飛過,鳴叫一聲,飛入雲際。
淩靖點的都是農家小菜,應該是這裏的特色。迴鍋土臘肉,紅繞瓦塊魚,蘇炸小黃魚,雞蛋煎豆腐,還有一大碗老豆腐燉魚頭湯。
都是很普通的吃食,味道也一般,看來坐在這裏的客人不是為了吃飯,而是吃風景。
飯吃到一半,話也說了半車,淩少爺依然對一個問題糾結不已,“文昭就從沒對你好過?不會吧,你這麽可愛。”
我喝了一口魚湯,迴道:“不是沒有,前三個月很好,非常好,好得就像富二代版的哆啦a夢,要什麽給什麽,不要也給。後來就越來越差,對我的態度跟我們相處的時間成反比例增長,恨不得眼前就沒我這麽一個人。還好我是個人,如果是台機器,估計他就拿把螺絲刀,把我渾身的零件拆吧拆吧賣了。”
淩少爺疑惑地看著我,“為什麽?”
我邊喝湯邊搖頭,“不知道,忽然就變了。上午他陪我逛街,我們還好好的,晚上卻一個電話告訴我,讓我把他之前送的都還迴去。那三個月他送了我不少東西給我,皮包,衣服,鞋子,手表,珠寶首飾……滿滿裝了幾大箱子,他派人到我家拿走,連個水晶狐狸都沒剩下。”
“水晶狐狸?”
我放下勺子,用手比劃了一下,“這麽大的一個水晶墜子,他說它長得像我,就買來給我戴著玩。那是他第一次送我的禮物,我戴了三個月,直到被他收迴去。”
“很值錢嗎?”
我搖了搖頭,“一點都不值錢,真的,比起他送給我的其他東西,根本都不值一提。那段時間他總是買東西給我,光是梵克雅寶的手表就送了好幾塊,他在國外出差的時候帶迴來的,讓我天天換著戴。我那時候哪知道梵克雅寶是什麽,看著那些手表五顏六色的,還以為是普通的裝飾表。後來才知道,那些表上鑲的鑽石都是真的,表鏡是藍寶石的,表殼是白金的,隨便一塊就要上百萬,有的可能更貴。我還弄丟了一塊,就是表殼裏有兩個小人會在午夜接吻的那個,好像叫‘戀人橋’。我跟他出去吃飯的時候,隨手就放在了洗手台上,過了好幾天才想起來。後來知道那塊表值八十多萬,我都嚇傻了。一個人跑迴去找,可哪裏還找得到?我們那天去的不是什麽大飯店,客人丟東西是常事。我哭鬧著要報警,拽著他們的經理不依不饒。後來還是文昭過去把我拉迴來的,他笑著安慰我,說丟就丟了,不過就是個玩具,沒什麽大不了……最初那段時間,他就是這樣,什麽都替我著想,好像總是怕我不順心……”
現在想想,就像做了一場夢一樣。
我忽然沒了胃口,轉過臉看著窗外的風景。
對麵的男人歎道:“他忽然把一切都拿走了,你那時候一定很傷心。”
我一邊撥拉那盤豆腐,一邊說:“還好吧,其實也什麽。可能是從小窮慣了,一分錢恨不得掰成兩半花。後來自己出去賺了點小錢,可是花錢也是縮手縮腳,買什麽東西都要考慮一個性價比。文昭就不用這樣,基本上,他看上什麽就是什麽,喜歡什麽就可以有什麽。他給我買東西從來不看價格,花錢就像流水一樣,眼睛都不眨一下。這種痛快的感覺我從來沒有過,剛開始的時候的確很過癮,很開心,很有滿足感。可是他送的越來越多,我的壓力也越來越大。慢慢覺得,那些東西不是我的,他早晚有一天全都會拿走。所以他送的那些衣服、首飾、鞋子……除了那幾塊被我誤以為是裝飾表的梵克雅寶,其他的我都沒用過,連掛牌都沒摘,一直把它們放在箱子裏收著。他叫人來拿的那天,都不用收拾,因為早就是準備好的。我看著那些人一箱一箱地搬上車,反而鬆了一口氣。在那之後,我就明白了一件事,別人的永遠都是別人的。他今天給你,明天就能拿走。自己賺的,才是自己的,就算再廉價,也用得心安理得。”
“不一定非要脫光了才能展現女性之美,穿著衣服也可以。”
“可你說攝影展的主題,是‘人與自然’。”
“不一定非要脫光了才能展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穿著衣服也行。”
穿著衣服怎麽展現?誰見過穿著衣服的空氣和大地,綠樹和糙坪?不過,人家是攝影師,他說可以就可以,我沒意見。
“那什麽時候開始?”我問。
“明天可以嗎?我自己家裏就有攝影室,我可以去接你。”
“不行。明天我要參加一個朋友的葬禮。”
他沉吟片刻,說:“這樣吧,我陪你去參加葬禮,結束之後,我們開始拍攝。這個攝影展過幾天就要開始了,我真的很急。拍照的薪水,我按每小時2000給你。”
於是就這樣,我被他打動了,又或者說,是被他的錢打動了。
他帶著我一路上山,人煙越來越少,山路也越來越荒涼,越來越崎嶇。
我忍不住發問:“咱們這是要去哪兒?你家?”
淩少爺嘴角一揚,“難道你沒看出來?其實我就是個壞人,現在是要把你帶到一個沒人的地方,先jian後殺。”
我的情緒還沒從“珊珊之死”中調整過來,對他的玩笑心不在焉,“謝謝,我還是喜歡先殺後jian,如果你不介意jian屍的話。”
他又笑了起來,他笑的樣子很好看,牙齒很白,眼角微微有些笑紋,下巴的弧度很漂亮,鼻梁挺直。從我的角度看,陽光似乎都特別眷顧他的容貌,給他鑲了一層朦朧的金邊,美輪美奐。
我轉過臉,看著前方的路。
淩靖忽然開口,聲音低沉,“小夏,你很討厭我,為什麽?”
這樣的台詞讓我驚詫,“你怎麽知道我討厭你?”
“感覺,第一次見麵,我就有這樣的感覺,你眼睛裏沒有善意。”
我低頭沉思,迅速反省了一下自己最近的行為,然後總結道:“或許是恨屋及烏吧,我對富家公子……好感有限。”
“生來富有跟生來貧窮一樣,都不是自己能選擇的。為富未必不仁,隻要不仗勢欺人,喪行敗德,徇私枉法,殺人放火,你就不該對我有偏見,是不是?”
這一串四字成語聽得我冷汗直冒,我搖了搖頭,解釋道:“我對你沒偏見,也沒有仇富情結。貧窮被繼承,富貴被世襲,不過是順理成章的事。你們命好,是天生的。日子過得好,是父輩用辛苦換來的。沒有人生下來就是富豪,總有一代是從泥裏滾出來的。就像你說的,為富未必不仁,富貴本身不是罪惡,殺人放火才是罪惡,這點是非觀念我還是懂的。隻是在文昭那個圈子裏,總是被那些少爺和公主們排擠,時間久了,難免有點陰影,自我保護意識就強了點。我不是衝你的,你別介意。”
“他們總是排擠你?為什麽?”
“階級觀念吧,覺得跟我坐在一起降低了自己的檔次,而且我學曆不高,總是鬧笑話,難免要被人看不起。”
他皺了皺好看的眉毛,“那文昭不管嗎?”
“他……”我遲疑了一下,“可能是覺得丟臉吧,在那些高級的場合,我總是讓他下不了台,他也就對我基本無視。我好像總是惹他生氣,冷言冷語看多了,弄得我自己都快沒信心了。”
淩靖笑了笑,“你說你學曆不高,可我聽你的談吐,不像念書不多的人。”
“可能是因為我喜歡看書,說話的時候還能騙騙人,再多就不行了。”
“哦?那你都喜歡看什麽書?”
“小說,各種雜誌,太正統的書我看不了,一看就犯困。”
“那能學到什麽?”
“很多東西。有人說曆史隻有人名是真的,其他大多都是假的。而小說隻有人名是假的,其他都可能是真的。我覺得這句話挺有道理,不過寫小說的人都是雜家,什麽都要懂一些,但是什麽都不能太鑽。”
淩靖疑惑地看著我,“這是為什麽?”
我想了想,說:“因為看書的人,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我看小說是為了娛樂的,不是為了聽說教。我如果想學知識,會去看教科書;想聽道理,會去看哲學書;想了解宇宙蒼生、世間萬象,會去看百科全書。這些書任何一本都比小說專業,對吧。但一本什麽都沒有的書,我也不願意看,就像那些粗製濫造的連續劇,浪費時間而已。所以那些深入淺出,寓教於樂,刪繁就簡,去粗取精的小說就最好了。要是情節曲折,引人入勝,平實感人,詼諧犀利就更好了。如果能……”
淩靖揉了揉太陽穴,“小夏,你能說得簡單點嗎?”
“其實我就是想告訴你,小說就是矛盾集中化的人生。一本好的小說,不能什麽都想寫,也不能什麽都不寫。前者脫離了群眾,後者沒有營養。能在講好故事的同時,說出一點道理,點解一下人生,不讓人覺得乏味,還能產生共鳴,就算是佳作了。”我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當然,這是我自己的想法。”
淩靖點點頭,表示理解。
過了半晌,他又問:“既然裏麵沒什麽精深的專業知識,那你都學到了什麽?”
我聳聳肩,“不知道。我隻是覺得寫書的人既然是雜家,那我看了這麽多的小說,好歹也是集眾家所長,不是名家,也應該算大家了吧?”
他握拳在嘴邊悶笑了一聲,“沒錯,你的確是。”自己對著空氣笑了半天,又說,“小夏,你真可愛。”
我有點驚悚地看著他。
從那天開始我就發現,這個男人的笑點真低,我隨隨便便說點什麽,他都能笑半天,每次都說我可愛。
我真的可愛嗎?我不確定。
但我知道,我在另一個男人眼裏一點都不可愛,而是可恨。
我不知道文昭為什麽這麽討厭我,可他就是討厭我。冷言冷語,冷麵冷心,簡直就是冷暴力,難道他是想用這樣的方式,把我凍死?
第三章:我不後悔,隻是難受
車終於停了,目的地是山頂,這裏竟然有一家竹木搭成的山野小店,矗立在群山峻嶺之間,遠離塵囂,雲霧繚繞,好像紫檀屏風上一道清雋淡雅的水墨風景畫。
“來吧,吃飽飯才有力氣幹活。”淩靖拉開車門。
我看看他,問道:“那我把吃飯的時間算在工作時間裏,你不介意吧?”
淩少爺淡定地搖頭,“不,我很介意。”
吃飯的雅間在懸崖邊的一個平台上,依山勢而建,下麵就是萬丈深淵。從窗口望去,近處峰巒疊嶂,萬仞壁立,遠處雲海翻騰,鬆柏翠青,偶有鳥兒從山間飛過,鳴叫一聲,飛入雲際。
淩靖點的都是農家小菜,應該是這裏的特色。迴鍋土臘肉,紅繞瓦塊魚,蘇炸小黃魚,雞蛋煎豆腐,還有一大碗老豆腐燉魚頭湯。
都是很普通的吃食,味道也一般,看來坐在這裏的客人不是為了吃飯,而是吃風景。
飯吃到一半,話也說了半車,淩少爺依然對一個問題糾結不已,“文昭就從沒對你好過?不會吧,你這麽可愛。”
我喝了一口魚湯,迴道:“不是沒有,前三個月很好,非常好,好得就像富二代版的哆啦a夢,要什麽給什麽,不要也給。後來就越來越差,對我的態度跟我們相處的時間成反比例增長,恨不得眼前就沒我這麽一個人。還好我是個人,如果是台機器,估計他就拿把螺絲刀,把我渾身的零件拆吧拆吧賣了。”
淩少爺疑惑地看著我,“為什麽?”
我邊喝湯邊搖頭,“不知道,忽然就變了。上午他陪我逛街,我們還好好的,晚上卻一個電話告訴我,讓我把他之前送的都還迴去。那三個月他送了我不少東西給我,皮包,衣服,鞋子,手表,珠寶首飾……滿滿裝了幾大箱子,他派人到我家拿走,連個水晶狐狸都沒剩下。”
“水晶狐狸?”
我放下勺子,用手比劃了一下,“這麽大的一個水晶墜子,他說它長得像我,就買來給我戴著玩。那是他第一次送我的禮物,我戴了三個月,直到被他收迴去。”
“很值錢嗎?”
我搖了搖頭,“一點都不值錢,真的,比起他送給我的其他東西,根本都不值一提。那段時間他總是買東西給我,光是梵克雅寶的手表就送了好幾塊,他在國外出差的時候帶迴來的,讓我天天換著戴。我那時候哪知道梵克雅寶是什麽,看著那些手表五顏六色的,還以為是普通的裝飾表。後來才知道,那些表上鑲的鑽石都是真的,表鏡是藍寶石的,表殼是白金的,隨便一塊就要上百萬,有的可能更貴。我還弄丟了一塊,就是表殼裏有兩個小人會在午夜接吻的那個,好像叫‘戀人橋’。我跟他出去吃飯的時候,隨手就放在了洗手台上,過了好幾天才想起來。後來知道那塊表值八十多萬,我都嚇傻了。一個人跑迴去找,可哪裏還找得到?我們那天去的不是什麽大飯店,客人丟東西是常事。我哭鬧著要報警,拽著他們的經理不依不饒。後來還是文昭過去把我拉迴來的,他笑著安慰我,說丟就丟了,不過就是個玩具,沒什麽大不了……最初那段時間,他就是這樣,什麽都替我著想,好像總是怕我不順心……”
現在想想,就像做了一場夢一樣。
我忽然沒了胃口,轉過臉看著窗外的風景。
對麵的男人歎道:“他忽然把一切都拿走了,你那時候一定很傷心。”
我一邊撥拉那盤豆腐,一邊說:“還好吧,其實也什麽。可能是從小窮慣了,一分錢恨不得掰成兩半花。後來自己出去賺了點小錢,可是花錢也是縮手縮腳,買什麽東西都要考慮一個性價比。文昭就不用這樣,基本上,他看上什麽就是什麽,喜歡什麽就可以有什麽。他給我買東西從來不看價格,花錢就像流水一樣,眼睛都不眨一下。這種痛快的感覺我從來沒有過,剛開始的時候的確很過癮,很開心,很有滿足感。可是他送的越來越多,我的壓力也越來越大。慢慢覺得,那些東西不是我的,他早晚有一天全都會拿走。所以他送的那些衣服、首飾、鞋子……除了那幾塊被我誤以為是裝飾表的梵克雅寶,其他的我都沒用過,連掛牌都沒摘,一直把它們放在箱子裏收著。他叫人來拿的那天,都不用收拾,因為早就是準備好的。我看著那些人一箱一箱地搬上車,反而鬆了一口氣。在那之後,我就明白了一件事,別人的永遠都是別人的。他今天給你,明天就能拿走。自己賺的,才是自己的,就算再廉價,也用得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