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儷的父親和母親都是老實人,可兩個老實人在一起並不意味著幸福。父親是貨車司機,常年在外拉貨,母親是個銀行職員,倆人的出身經曆不同,在生活中倆人處理、解決事情的方法截然相反。母親是一個有主見、強勢的女人,她認為丈夫都是錯誤的,她相夫教子,在家中主事賬務財政大權;玉儷父親工資不少,可朋友多,喜歡廣交朋友,一擲千金。玉儷母親認為丈夫結交的是酒肉朋友,每次父親和朋友聚會,迴家之後倆人不免爭吵。


    對於玉儷而言,10歲之前的每一天無不是在父母的爭吵中渡過。初中班主任拿著玉儷的日記本遞到玉儷母親的手中,語重心長道:“玉儷媽媽,我不知道你和玉儷爸爸為什麽吵架,但是我想說,你們夫妻的這種行為對玉儷的成長很不好。日記本裏麵寫了很多關於你們吵架的事情,我想你們夫妻應該好好反思一下了。我教過很多孩子,他們的學習成績、學校的表現都和家庭有很大的關係。玉儷的成績有些忽高忽低......”


    迴到家,玉儷媽媽氣得將日記本摔在她的臉上,“你看看你寫得都是些什麽?你傻乎乎把家裏事寫到日記裏麵做什麽?難道是讓人看笑話嗎?”


    “難道我寫錯了嗎?你和爸爸經常為一些小事情吵來吵去的,還怪我?別人家的爸爸媽媽,都不吵架,而我的爸爸媽媽每天都吵架,我都不想迴家了.....”


    “有時候我想,是不是我的錯,你們才會吵架,可後來我知道不是因為我,是因為你們倆個根本不合適。你們離婚吧!”13歲的玉儷就已經知道父母的不合適,高中畢業時張俊曾提出訂婚一事,玉儷雖然很喜歡張俊,仍就沒有同意。再後來,張俊沒有報考靖華那邊的學習,而是去了海城。玉儷也曾後悔過,無奈童年的陰影一直縈繞在她的心頭,她怕自己不夠好,不能承擔起一個女主人能承擔的家庭重擔,怕自己和丈夫的吵架,孩子成為受害者。


    她不恨自己的父母親,他們不過是可憐的人,隻不過沒有勇氣抵禦來自外界的流言蜚語,他們沒有愛情的結婚,是家人“包辦”婚姻;不想因為離婚被笑話,所以選擇維持;結局,就是母親罹患重病,藥石無用,花盡錢財,不幸福的婚姻就是這樣的結局。玉儷不想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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