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這麽不應景?大好的百花不去賞, 反而在這彈悶琴?


    長寧拾起落在肩上的桃花枝, 撩開濃綠的柳簾,望見了一位麵部蒙紗的白衣先生。


    “哢!”


    導演握著劇本小跑把她拉到一邊:“眼神呢?心動的眼神呢?你那是一見鍾情?表情僵成這樣, 你當你是見前任嗎?”


    明瑰看了一眼林秀那邊,他還在調試琴音, 應當聽不到話,於是她直接擺爛:“演不出來。”


    導演無語凝噎, 明瑰席地而坐, 叫罵不得。


    這還是第一場戲啊!以往都是一遍過,今兒個怎麽和中了邪一樣, 第一場就演得如此——稀爛。


    難道是四個月沒拍戲廢掉了?


    往常她就算一時失誤, 也不至於像這般不入戲。


    王導當初和她交好, 就是看上了她幹脆利索。


    現在王導有了危機感。


    不過還隻是第一遍,影後偶爾也有失常的時候——導演如此安慰自己。


    “你要不先和那個小夥子培養一下感情?”


    正說著,那邊的林早就秀注意到了明瑰的目光,走了過來。


    “明瑰小姐,我演得還可以嗎?”他單手扯下臉上的一角紗布,露出了一雙藍汪汪的眼睛,十分討喜。


    明瑰還未有所表示,導演就已經迫不及待誇上:“很好,演得很好!”


    明大影後暗地裏翻了個白眼:當一個花瓶還需要演技?連眼技都省了……


    少年的臉羞澀得就像桃枝上的緋紅,含羞帶怯望向她,仿若懷春。


    “明瑰小姐,你也這樣覺得嗎……”


    他墨發及腰,頗有芝蘭玉樹的韻味,如果不是那藍色的瞳孔,還真像是個原汁原味的古人。


    未及明瑰反應,他微微傾身。


    解開的眼紗垂到了他的鎖骨,半截白色隨著發尾勾搭著她的指尖。


    她的指尖狀似無意動了動,扯掉了那抹白。


    就像是牽引的繩子。


    而她是被動那個。


    明瑰突然想開了,她不至於為了一個不想幹的人心神不寧——這可不是她的作風。


    不過是心動而已,演出來給他看有怎樣?藏著掖著,反而顯得自己心裏有鬼。


    “再來。”


    她調整好了狀態,並未迴答林秀的問題,方才的桃花落了她滿身,站起時撒了一地。


    林秀一未繼續追問,他乖覺地重新蒙上眼紗,白色的薄布依然擋不住他眼裏的笑意。


    笑得她心裏發燙。


    好煩。


    ……


    灼紅紛飛,撫亂了白衣琴師的弦。


    他纖細,文弱,安靜,也隻是輕輕撚下了弦上的桃瓣。


    他淡薄的唇露出了一個淺笑,雖說眼盲,卻又仿佛看到了她,望向了她的方向。


    讓滿樹春光都失了色。


    她看得屏住了唿吸。


    長寧在宮中多年,從未見過有這般男子,內斂而又纖蓄,就像被天然泉水打磨而成的玉,毫無棱角,隻有溫潤。


    可他又實在脆弱,身板子像是剛抽芽的細竹枝,讓人疑心風一吹便倒,仿佛是一根上好的琴弦,被精致地陳列在了春景鑄成的琴身中。


    柳絲輕晃,不可明喻的心緒如春風野火,勢不可擋地燒向了她。


    “姑娘為何來此?”


    琴聲早就停了,一聲帶著笑意的詢問突然點醒了她,卻讓她有些無措。


    可轉念一想,那人又看不見她。


    “你怎知本——本姑娘是個女的?”


    幸好,及時咽下了脫口而出的本宮。


    那琴師又是一笑:“猜的。”


    “府中男子具去了賞花宴,怎會來這小地方。”


    “既如此,先生為何不去宴上熱鬧?先生琴音孤寂,想必也不甘於被困囿此地。”


    他嘴角上翹了幾分:“有人聞弦歌而知雅意,在下又怎會孤寂——至於宴會,我一小小盲臣,恐無福消受……”


    怎就沒福了?


    長寧正欲說莫要妄自菲薄,甚至願意親自帶他前去賞宴,可一向默默藏在她身邊的暗衛卻突然現身,對她耳語。


    她臉色驟變,此時也顧不上什麽兒女情長,匆匆與琴師道了別,乘著快馬,奔向了皇宮。


    琴師聽到離去的聲音,也隻是百無聊賴地,再次撥動了琴弦。


    於他而言,不過是偶然間來聽琴的客人罷了。


    ……


    這一場戲第二遍總算是過了,明瑰成功恢複了以往的水平,讓王導大鬆了一口氣。


    為了慶祝開機,小助理按照慣例給全劇組的人包下了奶茶和甜品,讓人直唿老板霸氣。


    到了中午時分,劇組發了盒飯。


    王導很舍得在盒飯上花錢,五葷一素,特別受群眾演員喜愛。


    林秀飛快地坐在台階上解決了肚子問題,整了整形象,又去找明瑰。


    明瑰沒什麽胃口,草草吃完了工作餐,正在化妝間內研究劇本。


    來林秀撿了個凳子挪到她身邊,又問起了那個問題:“我演得如何?”


    她抬眼打量了他一番,中肯道:“當花瓶還不錯。”


    因為聲音好聽的緣故,台詞也還行。


    林秀則想著:她承認他的顏值了!


    花瓶一詞對那些真正想當演員的人來說是大忌,很明顯,這個詞並沒有刺激到林秀。


    看見對方越來越亮的眼,明瑰又不耐煩道:“你今天沒戲了,可以走了。”


    “不走,還要當群演磨煉一下演技。”


    演技?磨煉這種沒有天賦的東西還不如好好把握自己的長處。


    於是她難得好心道:“聽老娘一句勸,去聲娛當歌手,肯定不會吃虧……”


    說著,她煙癮犯了,下意識想找小助理要煙,小助理卻看向了林秀。


    明瑰並沒有說什麽。


    果然,林秀從兜裏找出了一顆棒棒糖,在她麵前摘掉了糖紙。


    笑得像隻無害的狐狸。


    “明瑰小姐喜歡聽我唱歌?”


    “你想多了。”


    一個建議而已,有什麽好多想的。


    她剛想批判一下他的自戀,卻突然被他湊近了耳邊——風聲翕動。


    “你幹什麽!”她往後一避,大聲質問。


    林秀卻無辜得像是什麽都沒做,溫聲道:“唱歌。”


    “讓你現在唱了嗎?”


    “沒有。”


    那他還作什麽妖!


    “我現在如果讓你跳舞,你也跳給我看?”


    “當然。”他迴答得更是幹脆,“但是有些東西,我隻想表演給明瑰小姐一個人看。”


    譬如歌聲,譬如舞蹈。


    “所以你為什麽還要來演戲?”


    “因為明瑰小姐在這裏。”


    切,什麽破理由。


    “行了,趕緊去當你的群演吧。”


    既然不想靠天賦吃飯,那就做好努力的準備。


    林秀出去前將糖遞給了她,明瑰接得心安理得,就當成是對方給她賠罪的薄禮。


    誰知對方還有個請求:“下一場戲,可以和明瑰小姐提前?????試嗎?”


    下場戲,是吻戲。


    出乎意料的是,明瑰竟然接受了——


    “行啊。”她咬著糖果莫測地笑。


    此人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不過到時候看看是誰玩誰就不一定了。


    她現在,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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