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端著空盤子走進來的時候,我正站在水池邊刷鍋。看見大叔站在一盤欲言又止的樣子讓我忍不住好奇:“不好吃麽?”


    “不是的,很好吃。”大叔慌忙說道,不過再往後又恢複了剛剛憂鬱的樣子。


    “大叔到底想要和我說什麽?”我甩了甩手上的水珠,臨近初冬的天氣,讓水的溫度顯得愈發刺骨,“猶猶豫豫的不像是大叔的風格。”


    “人家姑娘說想見你。”大叔說完便把目光轉向了別的地方,“說吃了你做的糊塌子之後,想起了一個熟人。”


    “我不認識這姑娘,她應該是認錯人了。”我想也不想地拒絕了大叔出去見一麵的邀請。先不說我確實對這姑娘一點印象也沒有,就算是真的認識,我還沒有做好與過去聯係的準備,所以無論如何,不擅長交流的我完全再出去的決定。


    大叔有些尷尬地撇了撇嘴,但是最終還是沒有強迫我出去見麵:“姑娘說你做的糊塌子很好吃,想當麵和你說謝謝。”


    我甩了甩手上的水珠,臨近初冬的天氣,讓水的溫度顯得愈發刺骨。我依舊搖著頭拒絕大叔的邀請:“當麵道謝不用了,您和姑娘說,我現在本來就是做飯的,她吃的開心我就挺高興的。不用和我那麽客氣。我攤了很多,喜歡的話就多吃一些。”


    大叔有些為難敵戳在廚房門口沒有離開的意思。


    “怎麽了?”很少看見大叔這麽為難的表情。


    大叔把新的蒜末倒進生抽裏拌小料:“那姑娘特別交代想看看做飯的人。姑娘覺得是她是你認識的人。”


    我迴憶了一下姑娘的臉,發現並沒有什麽印象:“您出去告訴她認錯人了。我並不認識這個姑娘。”歎了口氣,用抹布擦幹濺在料理台上的水珠,“大叔,你也知道,我現在還是不太會與別人溝通。這是你的店,我怕我不會說話,或者表現的不自然,嚇跑你的客人。畢竟那位文藝女青年那麽篤定地告訴你我是她認識的人,那就算是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他說的是真的,我把她給忘了。可是既然忘了,又有什麽必要想起來呢,為了再次記住麽?可是又有什麽意義呢?我想和過去徹底了斷,所以即使是真的。”我把重新盛滿糊塌子的盤子放到大叔手裏。


    “既然要告別,忘了也就忘了吧。”


    大叔歲還有些執著,但是看我意已決,也就不再過多堅持,又端了幾碗燒茄子出去,轉身走出了廚房。


    隻是一張簡簡單單的糊塌子,有什麽好懷念的,想到這裏,我心裏不禁覺得有些好笑,並沒有太過在意。大叔偶爾會進到後廚幫忙切菜,大叔的刀工非常好,土豆絲能切得纖細均勻,像是用刨絲器擦出來一樣整齊。我們兩個心照不宣地都沒有再提起剛才那個姑娘。


    下班的高峰期過了,外麵路過的車聲也慢慢變得稀疏,隨著最後一聲食客同大叔的告別匆匆去趕今天的末班車,我知道今天的工作終於告一段落。當我拿著抹布出去收拾餐廳時,卻意外地看見那位打扮文藝的姑娘依舊坐在店裏正和大叔饒有興趣地盯著屏幕上正在放映的比賽。


    下意識地我退迴了廚房,我覺得現在手心裏全布滿了細密的汗珠,唿吸也變得有些困難。


    我退迴廚房的聲音有些大,驚動了正在看比賽的兩個人。大叔在聽到動靜後,訊速地跑進了廚房檢查我的情況:“那個姑娘非常執著地想要見你,我勸過她,但是她不聽。”檢查到我並沒有什麽皮外傷的時候,大叔鬆了一口氣,但是看到我極度蒼白的臉色後,又變得慌亂起來:“醫生給你開的藥隨身帶著呢嗎?”


    “在我書包裏。”我推開大叔,自己從包裏取出了藥。


    十多分鍾過去了,藥慢慢發揮效力,我整個人漸漸平靜下來:“抱歉大叔,我嚇到你和客人了。”我變得有些沒有精神,低垂著眼睛和大叔道歉。


    大叔卻因為我的道歉而變得有些局促:“不要道歉,是我忽略了你說過的問題。我現在馬上就讓那個姑娘離開。”


    我擺了擺手,就在剛才慌亂平靜過後,我突然之間放棄了剛才的固執,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覺得愧疚於大叔的緣故,我竟突然產生了要嚐試和外麵那位姑娘聊一聊的想法。“我好多了。”我晃晃悠悠地站起來,“她已經等我很久了,現在讓人家走勢在不成體統。哪怕我過去打個招唿也好。”


    大叔依舊有些虛弱的我,不免還是有些擔心:“真的可以麽?”


    我點點頭“這一天總會來的,我去試一試,不行的話,我今天就先迴家了。但是,您之前不是說過不要一直消極下去麽?醫生也勸我要嚐試1一下,不要逃避。”就像大叔每迴勸我說沒事一樣,我用手輕輕拍了拍大叔的肩膀。


    門外的女孩子應該是被剛才那一幕嚇呆了,看見我出來的時候,有些戰戰栗栗的不知所措,我勉強自己彎起嘴角做了一個笑的樣子,但應該不怎麽好看。“抱,抱歉。”我小聲說道,“我有點恐懼症。”


    之後,我就不知道還要再說什麽,許久不和生人說話的我,已經不知道要怎麽繼續和對方交流。正當我覺得腦子裏一片混亂,大叔突然端著我們兩個的晚飯走了過來:“來來來,忙了一天該吃晚飯了。姑娘,也跟著我們再吃點兒吧,你太瘦了。”大叔將飯端到了桌子上,又迴廚房取了筷子,“都站著幹什麽,坐下來吃東西啊。”大叔招唿著,像是剛才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一樣。之後,大叔將筆記本挪到了我們吃飯的桌子上,繼續看著屏幕上播放的球賽。


    “剛才忘了和您說,這場比賽我在現場看過。”文藝女似乎在試圖緩和著剛剛非常尷尬的氣氛。


    “你去西班牙了?”大叔明顯來了興趣。


    “嗯,在那邊走了朝聖之路,後來和一位同行的人又去了巴塞羅那,在那裏看了比賽。今年年初的比賽了,沒想到您今天還在看。”文藝女笑眯眯地看著大叔,“不過和我同行看比賽的那位朋友說這場比賽非常精彩。我不是很懂,那還是我第一次看球賽,被朋友說運氣很好來著。”


    大叔點了點頭:“運氣是真好啊!這場我已經看過好幾遍了,真的特別喜歡。不過你說你走了朝聖之路?”大叔把目光從屏幕上移開。


    “大叔知道?”文藝女似乎有些驚訝。


    對於文藝女的質疑,大叔顯得有些受傷:“我怎麽會不知道我不僅知道這條路,在開這家小店之前,我還和朋友們走過那條路。我們當時是從法國出發的,最開始和另外一些不認識的朝聖者一起住在一個小教堂,裏麵有個人專門給我們講解這條路上的情況,包括朝聖路的曆史和一些地理常識。我們一大幫子不同背景不同經曆的人,卻因為一個挑戰聚在一個地方,聽著同一份解說,懷著同一種走向終點的渴望。即使是現在想起來,內心仍能感覺到火焰的燃燒。所以聽你說去過朝聖之路,像是乘坐時光機迴到過去一樣。”


    “大叔誤會了我的意思。”發現大叔似乎有些不高興,文藝女連忙道歉,“我並非是說大叔不知道。而是我沒想到能遇到曾經同樣走過這條路的朋友,覺得緣分還真是神奇。”


    “要不要喝一杯?”大叔從小櫃子拿出白酒。在聽到我的咳嗽聲時連忙解釋:“我今天不開車迴去。”


    我點點頭,不在打擾兩個人的聊天。因為酒的緣故,大叔和文藝女聊得越來越熱絡。最後,大叔幹脆關了電腦,專注地和文藝女聊起在西班牙的經曆。


    “比起馬德裏,我更喜歡巴塞羅那,不光是足球的緣故,我很喜歡那裏的建築。”大叔喝著酒,聊著自己的經曆,“我在巴塞羅那去的最多的地方,也可以說我在西班牙光顧最多的地方是奎爾公園,你應該也去看了吧?高迪建的那個,比起聖教堂,我更喜歡奎爾公園,天馬行空,自由奔放。”


    “大叔喜歡現代藝術?”文藝女喝著啤酒,眼睛閃閃發亮。


    大叔搖了搖頭,用筷子夾起糊塌子蘸著醬料吃:“我不太懂藝術,不天了解風格什麽的聽起來就很難懂的東西。我就是喜歡高迪造出來的東西,特別漂亮。”大叔豎起了大拇指,用指了指腦袋,“高迪這裏的想象力太豐富了。真的,在奎爾公園裏,我第一次感覺到童話中的世界有多美好。以前有個孩子和我說過,那裏應該是小美人魚生活的地方。”


    “可是小美人魚是生活在海裏的啊?”文藝女聽的有些困惑,以為大叔喝醉了,用手在大叔麵前搖了搖。


    大叔則傻笑著打了個嗝:“高迪把它搬到了地麵上。這句話也是那個孩子說的。我之前一直不相信,直到我真的去了那裏,親眼那些像貝殼一樣巨大的建築物,和百柱廳頂部的拚花,還有那些有著藍色貼片的長長的石頭座椅,還有,五彩繽紛的變色龍和那條石頭巨蜥,我真的相信了那個孩子的感受。那裏是真的如同那個孩子說的那樣,是高迪建在陸地上的水下皇宮,很漂亮。如果有機會,禾智你也要去一趟,那裏很漂亮。”大叔突然轉過頭對我說道。


    因為大叔的話,文藝女的視線再次落到我身上,讓我再次感到緊張,隻能下意識地點頭應和著:“知,知道了。”


    “不光是那裏,巴塞羅那有很多高迪的建築,就像大叔說的,高迪是個想象力豐富的天才。光是看看心情也會變好的。”文藝女從手機裏調出了在西班牙拍的照片,“還有巴特羅之家和聖教堂。”


    兩個人的話題又漸漸迴到了西班牙的旅行上,文藝女突然問起了大叔去西班牙的原因:“大叔是專門去走朝聖之路的麽?您剛才說你是從法國出發的。”


    大叔搖了搖頭:“不光是這個原因。我們從法國出發的,你們呢?走的是哪條路?”大叔似乎在刻意迴避著這個話題。


    文藝女也沒有多做追究,仰頭喝灌了啤酒罐子裏的最後一滴啤酒:“西班牙境內的那條東南部路線的白銀之路。有個在西班牙的朋友問我要不要一起旅行,我想都沒想就答應了,連功課都沒好好做。您知道我為什麽突然想見你們這裏做糊塌子的廚師麽?”


    大叔和我同事因為文藝女的話同時睜大了眼睛。


    文藝女看到我們的樣子大笑了起來,好不容易收起笑容,文藝女才在我們兩個目瞪口呆中緩緩說道:“當時邀請我一起去玩的朋友最愛吃的食物就是糊塌子。大學食堂有個粥餅攤,每天早上,朋友都會早起去那裏買早點然後帶迴來給我們吃。她會變著花樣的給我們帶早點,可是她每天的早點都是糊塌子。後來我們才知道那個粥餅攤的老板娘是她媽媽。但是她媽媽早已經不認識她了。”


    文藝女像大叔一樣用筷子夾了一張糊塌子,但是卻沒有占任何醬料:“她吃糊塌子從來不蘸醬料的。”


    “是因為小孩子不能吃得太鹹吧?”大叔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之後又很快穩住了筷子,就像剛才是我的錯覺一樣。


    文藝女點了點頭:“她媽媽在她很小的時候就改嫁了,之後就杳無音訊。對她媽媽唯一的印象就是媽媽離開前給她攤的一張好吃的糊塌子。她從來沒想過還能再見到她媽媽,直到開學的時候,她無意在粥餅攤買了一個糊塌子吃的時候,她突然嚐到了記憶裏一模一樣的味道。她媽媽做的糊塌子和在外麵買到的那種不一樣。不是小小的圓圓的油很大的那種,而是有平底鍋那麽大,厚厚的,雞蛋味道很濃的糊塌子,就像你做的這種一樣。”


    “我,我不是她媽媽。”我慌亂地解釋著,神經繃得更加緊張“而且我也不認識她媽媽。我媽媽肯定不是你認識的朋友的那個媽媽。”


    文藝女卻笑了出來:“我知道的。而且她媽媽後來的孩子是個男孩兒。隻是味道和樣子太熟悉,讓我突然想起了大學時候的事情。”


    “那後來她媽媽認出她來了麽?”大叔突然問道。


    文藝女搖了搖頭:“沒有,事實上,我那個朋友雖然想和媽媽相認,卻因為在要告訴對方自己身份的時候,看見他的媽媽在對一個小男孩兒噓寒問暖,將攤好的糊塌子端給那孩子吃的時候,突然就放棄了。朋友知道,其實再相認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他們早已進入了兩個不同的生活軌跡,再也不會有任何交集。她不想因為她這個曾經打擾到她母親後來的生活。所以,那次之後,她再也沒有去過那個粥餅攤,隻是偶爾在我們吃糊塌子的時候默默地拉上床簾,我在床上一言不發。後來識趣的我們,為了不勾起她的傷心事,也就再也不點這種食物吃了。”


    “其實她媽媽也許在她關顧粥餅攤時,第一眼就認出了自己的孩子。沒有母親會忘記自己的孩子,無論離開多少年,自己的孩子永遠是記憶裏最熟悉的樣子。或許是出於自責,也或許是像你那個朋友一樣,她的媽媽不願意自己的突然出現打擾到她後來的生活,所以偽裝稱沒有人出來的樣子,默默地站在遠處看著你的朋友順著本來的軌跡好好生活。能看見孩子好好地長大,也許對於她媽媽來說已經足夠幸福了。”大叔默默點起一根煙,不再看向我們。


    “也許吧,誰又能知道呢?我們都畢業了,已經很久沒有迴過學校。聽說以前光顧的食堂也在去年拆除了。她們之間的緣分也許真的就這樣斷了。如果不是今天在您這裏吃到了熟悉的食物,我都漸漸忘記這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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