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6日深夜,上海虹口區公安分局接到報警,主管刑偵副局長通知偵查員們迅速趕往現場。


    現場在虹口區天潼路478弄內的一幢老式石庫門房子裏。當偵查員們走進一樓的西廂房,撲麵而來的是滿目狼藉,櫃櫥的抽屜散亂在地上,旁邊的衛生間裏,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浸泡在放滿水的浴缸裏,臨終前痛苦掙紮的神情令人不忍目睹……


    分局的技術人員在一絲不苟地勘查現場。同時,偵查員開展現場調查訪問。臉上掛滿了悲傷而悔恨淚水的死者父親在不斷地敘說著事情的經過:那晚,他因鄰居秦某之邀去搓麻將。搓到10點多鍾,正酣戰的他bp機響了,他趕緊請觀戰的牌客代替,起身迴家迴電。誰知打開家裏的房門,他驚呆了,屋裏一片狼藉,預感大禍臨頭,“濤濤!濤濤!”他大聲地唿喊著兒子張海濤的小名。但全然沒有迴應。他轉身衝進兒子的房間,依然沒有兒子的蹤影。“濤濤!”他急淚奪眶地衝進衛生間。此時,他的腿軟了,一個踉蹌差點跌倒在地——躺在浴缸裏的兒子再也不會綻露天真無邪的笑容了……


    一個多小時的現場勘查結束了,但結果卻讓偵查員們極度失望和憤怒:


    沒有取到一枚有價值的腳印———說明已被作案者臨走前擦拭殆盡;


    沒有取到一枚有價值的指紋———說明作案者很可能是戴手套作案……


    未能取得可供確定偵查方向的痕跡物證,留給的線索隻是:死者係被他人掐頸而死,然後移屍衛生間浴缸;現場被劫中外貨幣(計15萬元人民幣)、大量金首飾和兩架照相機。


    5個多小時的調查訪問工作初步告一段落。


    分管局長立即召集偵查員開會討論。偵查人員以各自的思路、直覺、睿智、經驗闡述著自己的觀點:被害人的父親是晚上8點多離家去鄰居秦家搓麻將的;而9點左右,死者的嬸嬸還見過被害人;他父親10點多迴到家,案子已發生,說明發案時間就在9至10點間。而按照當時的慣例,這個時間段很少發生上門搶劫案。由此看來,罪犯是事先摸準了被害人家中的情況才下手的;


    案發地是一幢老式石庫門住宅,人多嘈雜、結構簡陋,在此實施暴力犯罪要冒很大的風險。這說明兇手是膽大妄為的家夥;


    現場出人口無撬壓痕跡,兇手很可能與被害人相識,敲門入屋;被害人家住在這幢樓的西廂房,而整幢樓住的都是親戚,各家間的牆壁隔音效果特別差,在如此差的作案環境中,又是在如此容易被人察覺的時間段裏實施殺人搶劫犯罪,說明作案人作了精心嚴密的預謀;


    兇手在作案中采取掐脖、繩勒、捂嘴等暴力手段,置被害人於死地,手段極其兇狠殘忍,而且在搜尋財物時非常仔細,逃離現場時又放水、放煤氣,以破壞痕跡和嗅源等,這些說明兇手作案相當老練,藏在虎狼般兇狠殘忍背後的是狐狸般的狡猾。


    被害人的父母在日本打工多年,其母現仍在日本。其父張某迴滬後好露富,經常騎著一輛光彩照人的“太子”摩托車招搖過市。兇手選擇目標如此明確,說明他們和張某熟識。


    由此得出:此案係熟人所作,或由“牽線搭橋”者勾結他人作案。


    從兇手在預謀、實施犯罪過程中暴露出的思維定勢、行為特點、作案習慣等分析,兇手應具備以下幾個特征:


    1、中青年男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作案;


    2、具有較豐富的反偵查經驗,必有前科劣跡;


    3、必定與被害人家熟悉甚至有交往。


    據此,偵查工作的重點圍繞張家的社會關係展開,其中當晚與張某一起搓麻將的人為重點中之重點。


    此時,一個碩大的問號始終縈繞在偵查員的腦海裏:張某為何偏偏在這段時間裏外出搓麻將?是否有人在使調虎離山計?


    據張某說,他當晚完全是礙於情麵。因為秦家姐妹已經約了他好幾次,前幾次他都以裝修新房太忙而迴絕了。當晚的麻將“搭子”中還有一個叫楊國柱的男人,是秦的相好。傳喚時恰好楊不在家,而調查結果顯示,楊是個“老官司”。會不會是楊指使秦去邀約張,以達調虎離山之目的呢?如果是,那麽他又是如何抽身去作案的呢?


    姓秦的女人在迴答詢問時說,兩個多星期前,楊國柱就說讓我們把張某請來搓麻將,約了幾次才約成,誰會想到又會發生那種事。


    問她楊國柱搓麻將時,中途是否離開過?


    她低著頭想了好一會,終於想起來了:“中間出去過幾次,第一次出去到附近的煙雜店換零錢作籌碼,第二次是幫一個麻將客把孩子送迴家,還有兩次是去為大家買點心等,第五次說是迴家了一次。時間都不長。”


    正準備再次傳喚楊國柱,他卻大搖大擺地闖進了分局大門。


    未及詢問,他就搶著解釋道:“1990年底,我住地的戶籍警帶著兩位‘市局’的人來找我,說是了解浙江富陽一起殺人案案發時我的去向。我明明白白、詳詳細細地說清了,結果證明我是清白的。誰料這次發生了殺人案,又把我牽進去了,豈不是‘觸黴頭?”天下竟有此等巧事?


    專案組馬上布置偵查員立即去找楊住地戶籍警了解情況,一麵與楊周旋,讓其說清5次離開麻將桌的去向。


    很顯然,楊國柱是有備而來,他對答如流:第一次,我見桌上沒籌碼,就到附近的一家煙雜店去換了點硬幣;第二次,是因為我看見一個搓麻將的客人和老婆鬧矛盾,老婆把孩子送來往他懷裏一塞就走了。為了不影響大家打牌,我抱起孩子幫他送迴了家;還有一次出去是迴家上了趟廁所,來迴大概有一刻鍾……


    他還強調,張家發生不幸後,是他陪著張某一起到虹口分局報的案。


    出去查訪的偵查員紛紛迴來了。楊國柱的疑點驟然上升。


    楊說他那天晚上9點多曾迴家上過廁所,但其母卻一口咬定他晚上離家後就沒迴去過。


    5次離開麻將桌,前後15分鍾。


    這矛盾百出的15分鍾就成了一個謎團,更何況這15分鍾與兇手作案時間離得很近。


    據楊住地戶籍警介紹,那次,浙江富陽警方派員調查楊時,由於疏忽了警號的地區差別,自稱是上海市公安局刑警,被楊識破,楊便向他們提供了他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據——一張從浙江開往上海的火車票,而且是從單位財務賬簿裏找出來的,以證明他那次是因公出差。至於該案的詳情戶籍警也說不清。


    專案組立即派偵查員赴浙江富陽了解當地那起血案的詳情。


    果不其然。富陽外調帶迴的消息令專案組頓然振奮:被害人是富陽乒乓球廠廠長李紀仁的妻子和12歲的女兒。李是楊的相好秦某的親戚,李、楊是經秦介紹認識成為生意夥伴的。案發前一天,楊曾到過李的廠裏談業務,而李那幾天都出差在外。案發現場,勘查人員發現,作案人逃離前曾澆水、澆酒,以毀滅腳印等物證痕跡,而且現場也沒取到手印。據當地警方分析,兇手是在晚上11點多鍾,李家一場麻將大戰結束,客人離去,主人熄燈後,才闖進去實施殺人搶劫的。由此看來,作案人事先是經過精心設計預謀的,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簡直如出一轍!至此,基本確定楊國柱是兇手之一。但是,他在作案中究竟是充當怎樣的角色呢?楊很可能是個出謀劃策、牽線引路的人物,因為,要在15分鍾時間裏完成殺人搶劫、銷毀痕跡、物證,幾乎是不可能的。


    很快案情分析會再次召開,偵查員們達成了幾項共識:


    ——浙江富陽“11·29”、上海虹口“10·6”兩案肯定與楊國柱沾邊,但決非楊一人所為,必然還有一人以上幫手;


    ——按楊的經曆及反偵查能力分析,上述兩案極有可能由楊一手策劃、導演,甩線頭指使他人作案,因而應圍繞楊的社會關係,尤其是他的狐朋狗友展開縝密偵查;


    ——針對楊反審訊能力強的特點,采用逐步施壓的心理戰術,密切注意楊的反應變化,捕捉攻堅審訊擊潰他的時機;


    ——抓住楊可能未具體實施殺人搶劫行為而必然造成的逃避極刑之僥幸心理,展開分化瓦解其攻守同盟的攻勢,爭取從楊身上牽出實施犯,再從實施犯身上對楊殺迴馬槍。


    經過縝密的分析,專案組製定了分層次的攻堅方案:


    首先,抓住楊到案後被關押3天不吵不鬧鎮靜自若這一似正常實則反常的舉動,發動第一攻擊波;


    然後,抓住楊15分鍾內上廁所時間的2次不同的解釋這個漏洞,發動第二攻擊波;


    最後,抓住楊可能未親自實施殺人搶劫作案,故必然存在的僥幸心裏,發動第三攻擊波。在緊張的審訊中,楊國柱先是木愣,繼而眼神中閃現出掩飾不住的慌亂,最後終於克製不住地流出痛苦絕望的眼淚,開始交代了……


    半年前,楊國柱和妻子分居鬧離婚,同時在外麵尋覓“方向”,搭識了被害人的鄰居秦某。兩人關係很快向縱深發展,如膠似漆地同居起來。對金錢的貪婪使他對周圍的人特別“關心”。自從在麻將桌上認識張某後,他就對張某的一副財大氣粗的派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於是,他就對張某進行了一番深人的“考察”,了解到張某去過日本,而且其妻至今仍在日本留學,便起了歹念。


    9月29日晚,他來到服刑期間的獄友、家住南市區的馬偉民家中,詳細介紹了張家的財情後,兩人一拍即合。一起商定邀河南來滬打工的宋創業合夥作案,計劃由楊設法請張某到秦家打麻將,然後由楊通知馬,由馬具體實施作案。


    9月30日,10月4日、5日,楊連續多次催秦去邀張打麻將,都被張某以家中搞裝修沒空迴絕了,因此一直沒有下手機會。


    10月6日晚,楊在秦家吃完晚飯後,即催秦去邀張打麻將。不一會兒,秦迴來說,張已答應晚些時過來。楊心中暗喜,馬上騎自行車趕到馬偉民家,讓馬與宋做好準備,在河南路、海寧路口的車站等候他的行動通知。


    一切安排妥當,他趕迴秦家築開方城,不一會兒,就由秦替下他,而他假意忙著倒茶、買煙、買點心,進進出出,不亦忙乎。當牌桌進入酣戰的9時30分時,楊趁機溜出,一路小跑將馬、宋領到張家,而後於9時45分悄然返迴牌桌。


    通過對馬偉民的外圍偵查,發現,他每天上下班很正常,說明他還沒有任何察覺。次日淩晨,專案組確證馬在家裏,便神不知鬼不覺地將酣睡中的馬堵在了床上。


    馬偉民自知事已敗露,便交代了“10?6”案全過程,並供出宋創業現在申城貿易公司打工,並說宋身強體壯,會武功。


    專案組決定智擒宋創業。布置一名偵查員以馬偉民的朋友名義將宋從公司大樓裏騙出來。果然,宋中計,待他走出大樓,早已作好準備的我們一擁而上,打了他個措手不及,給他戴上了錚亮的手銬。


    至此,“10·6”特大搶劫殺人案已圓滿地偵破。


    然而,縈繞在專案組腦際的疑問依然沒有散去:浙江富陽的那起殺人案難道僅僅是作案手段的巧合嗎?楊國柱已經沒有餘罪了嗎?


    不,不可能!絕不可能僅僅是巧合!


    專案組決定實施“離間計”,來個分化瓦解、各個擊破。重任交給了經驗豐富的馬冬江副支隊長。


    三個小時後,楊國柱便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浙江富陽那起兇殺案的案情。


    富陽殺人案也是經過楊國柱精心策劃的。他事先打聽到李紀仁廠長出差在外,要好幾天才能迴家,就和馬偉民兩人趕赴富陽。他先到乒乓球廠,說是送貨,實則是為了露一露麵,然後又讓人看見他趕迴縣城了。在縣城,他與馬會合,乘摩托車趕到輪渡站,乘最後一班輪渡過了江,然後躲在離李家不遠的稻田裏,等待夜深人靜時再下手。


    這天晚上,李家麻將大戰硝煙彌漫,直酣戰到深夜11點才結束。客走人散,李家熄了燈。楊國柱見時機成熟,就上前去敲門。李妻哪知惡神上門,聽到是熟人,便開了門。兩人闖進去,先將李妻扼死,然後再衝進房間把李的12歲女兒扼死,然後翻箱倒櫃,劫得人民幣3萬元、存折20萬元、金戒指一隻,之後在房間裏灑酒、灑水,以破壞嗅源,毀滅痕跡和物證。


    楊國柱事先買好了案發當天迴上海的火車票,以證明自己發案時已離開。果真,當浙江警方調查他時被他蒙混過關。從此,此案便成了懸案。


    不到“黃河心不死”的楊國柱隻顧自己搶先交代爭取立功以免一死,卻未考慮過馬偉民也會搶“跑道”。一個小時後,當馬偉民得知富陽案也東窗事發時,不禁大罵楊國柱“出賣朋友”。在偵查員曉以利害的循循善誘下,他也搶起了“跑道”:“我們還有案子,是殺人案。”


    1991年12月初,他和楊國柱瞄上了南市區大華煙雜店的個體業主餘某。經過幾次“踩點”,他們掌握了餘某的起居規律:每天半夜,餘某關店打烊,把門板上好後,都要到附近去倒痰盂。


    12月19日淩晨1時許,帶著鐵器潛伏在小店附近的楊、馬兩人,趁餘某出外倒痰盂,悄然潛入店內,當餘某返迴店裏上樓準備歇息時,楊、馬從暗處躍出,用鐵器將其砸死。行兇後上樓準備洗劫,兩人又發現餘某90多歲的老母睡在床上,便一不做二不休,喪心病狂地將老太活活卡死在床上。之後,兩犯翻箱倒櫃劫得現金1.7萬餘元。


    接著,他又交代夥同楊國柱在江蘇南通所做的一起盜竊大案。


    至此,在上級部門的指揮、支持下,奮戰5晝夜,以準確的判斷,精細的分析,高超的技巧,令人信服地一舉偵破了3起特大上門搶劫殺人案,3名作惡多端卻逍遙法外數年的犯罪嫌疑人,終於受到了法律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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