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頁
逍遙遊:當莊子遭遇現實 作者:熊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然則物無知邪?」
曰:「吾惡乎知之!雖然,嚐試言之。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邪?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且吾嚐試問乎女:民濕寢則腰疾偏死,鰍然乎哉?木處則惴慄恂懼,猨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處?民食芻豢,麋鹿食薦,蝍蛆甘帶,鴟鴉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為雌,麋與鹿交,鰍與魚遊。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觀之,仁義之端,是非之塗,樊然淆亂,吾惡能知其辯!」(《莊子·內篇·齊物論》)
齧缺問王倪:「你知道萬物有共同的標準嗎?」王倪說:「我怎麽知道!」齧缺又問:「你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事嗎?」王倪說:「我怎麽知道!」齧缺又問:「那麽萬物就無從知曉了嗎?」王倪說:「我怎麽知道!雖然我一概不知道,但湊合著說兩句吧。你怎麽知道我所謂的『知』不是『不知』呢?你又怎麽知道我所謂的『不知』其實是『知』呢?我來問你,人睡在潮濕的地方就容易生病,泥鰍也會嗎?人爬到樹梢上就會驚慌,猿猴也會嗎?人、泥鰍、猿猴,這三者之中,誰的生活習慣才算是標準的生活習慣呢?人吃肉,麋鹿吃草,蜈蚣吃小蛇,貓頭鷹吃老鼠,誰的口味才算標準口味呢?毛嬙和西施是公認的美女,但魚兒看見她們就會沉入水底,鳥兒看見她們就會高飛而去,麋鹿看見她們就會撒腿飛奔,怎樣的美麗才算標準的美麗呢?在我看來,何謂仁義,何謂是非,紛繁複雜,我怎麽區別得了呢?」
莊子的這番話首先涉及一個哲學家們爭論不休的認識論問題,雖然看似極端,其實還可以更極端一些:如果我的左手冷,右手熱,雙手同時浸在一盆溫水裏,於是左手覺得熱,右手覺得冷,但這一盆水可能既冷又熱嗎?
同一個人,同一個時間,對同一盆水卻產生了不同的感知。這是貝克萊舉過的例子,看上去給了莊子很大的支持,但約翰·洛克會這樣質疑莊子:一朵花到底是什麽顏色,在人的眼裏和在貓的眼裏可能迥然不同,但這朵花的形狀無論對於人還是對於貓,可有什麽不同嗎?這是「一朵」花,而不是兩朵或三朵花,這無論對於人還是對於貓,可有什麽不同嗎?
這就是洛克對主性質與次性質(或稱第一性的質與第二性的質)的區分,所謂主性質,就是與物體不可分離的那些性質,比如形狀、數量、充實性、廣延性,它們就存在於物體本身;而所謂次性質,就是顏色、氣味、聲音之類,存在於知覺者當中。
洛克的意見絕對比莊子的意見更容易被普通人接受,但在哲學上講,反而錯的是洛克。貝克萊站在莊子的一邊,提出洛克對次性質的描述同樣也適用於主性質。而弔詭的是,從功效上講,「一直到現在有量子論興起時為止,它(洛克的這一理論)支配著實際的物理學。不但物理學家們或明說或默認,總拿它當假定,而且它到底成為許多極重大的發現的一個根源,有了豐碩的結果。」(羅素《西方哲學史》下冊,p135,184)
求真還是求用,這真是一個亙古的兩難。如果我們拋開實用主義的觀念,不把真與用當成一迴事的話,那麽,僅僅在求真的意義上,我們應該採信莊子的話嗎?——這還有點難講,莊子雖然擊退了洛克的問難,但他還必須接受另外一個質疑:主觀性難道就不可以有標準嗎,哪怕這種標準是相當模糊的;一個「至大無外」的群體或許欠缺共同的主觀標準,但在不同的小群體裏難道也不存在這種標準嗎?
時至今日,就連詩歌語言也有共同標準了,至少是有了對共同標準的追求,這就是t.s.艾略特的提出的所謂「客觀對應物」,要詩人不是放縱感情,而是逃避感情,不是張揚個性,而是放棄個性,使詩歌象徵在詩人的心裏和在讀者的心裏產生一樣的聯想。對這種論調,不但不熟悉現當文藝理論的讀者會嗤之以鼻,莊子肯定會大搖其頭的。
艾略特或許走進了一個極端,但莊子難道不是走進了另一個極端嗎?可想而知的是,人和泥鰍的生活習慣雖然不同,但人有人的常規生活習慣,泥鰍也有泥鰍的常規生活習慣,我們的確不能以泥鰍的生活習慣來評判人類,但問題是,莊子所討論的內容,百家爭鳴的是是非非,畢竟都是在人類社會之內發生的,並沒有超越物種。把物種內部的不同等同於物種之間的不同,這樣也可以嗎?
這問題要兩說,首先,僅在人類世界裏,是否存在什麽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觀念呢?——中國人很容易迴答這個問題,「天不變,道亦不變」,這是傳統上的主流看法,而在西方世界,圍繞著這個問題可謂烽煙四起,千年不絕,先驗論與經驗論各擅勝場:前者是發源於柏拉圖而大成於萊布尼茨的「天賦觀念」說,後者是肇始於亞裏士多德而以洛克為頂峰的經驗主義「白板說」,是否存在某些被「普遍同意」的東西正是兩派爭論的焦點。i基督教也為這場曠日持久的爭論火上澆油,經院哲學家會用《新約·羅馬書》2:14-15為「天賦觀念」作證:「其實,沒有律法的外族人,若按著本性行合乎律法的事,那麽他們雖然沒有律法,他們對自己來說就是律法。這就表明,律法的要求是寫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知也一同作證,種種思念互相較量,有時指責自己,有時為自己辯護。」(新漢語譯本)這就暗示著,上帝把律法預先寫在了人的心裏。
</br>
曰:「吾惡乎知之!雖然,嚐試言之。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邪?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且吾嚐試問乎女:民濕寢則腰疾偏死,鰍然乎哉?木處則惴慄恂懼,猨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處?民食芻豢,麋鹿食薦,蝍蛆甘帶,鴟鴉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為雌,麋與鹿交,鰍與魚遊。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觀之,仁義之端,是非之塗,樊然淆亂,吾惡能知其辯!」(《莊子·內篇·齊物論》)
齧缺問王倪:「你知道萬物有共同的標準嗎?」王倪說:「我怎麽知道!」齧缺又問:「你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事嗎?」王倪說:「我怎麽知道!」齧缺又問:「那麽萬物就無從知曉了嗎?」王倪說:「我怎麽知道!雖然我一概不知道,但湊合著說兩句吧。你怎麽知道我所謂的『知』不是『不知』呢?你又怎麽知道我所謂的『不知』其實是『知』呢?我來問你,人睡在潮濕的地方就容易生病,泥鰍也會嗎?人爬到樹梢上就會驚慌,猿猴也會嗎?人、泥鰍、猿猴,這三者之中,誰的生活習慣才算是標準的生活習慣呢?人吃肉,麋鹿吃草,蜈蚣吃小蛇,貓頭鷹吃老鼠,誰的口味才算標準口味呢?毛嬙和西施是公認的美女,但魚兒看見她們就會沉入水底,鳥兒看見她們就會高飛而去,麋鹿看見她們就會撒腿飛奔,怎樣的美麗才算標準的美麗呢?在我看來,何謂仁義,何謂是非,紛繁複雜,我怎麽區別得了呢?」
莊子的這番話首先涉及一個哲學家們爭論不休的認識論問題,雖然看似極端,其實還可以更極端一些:如果我的左手冷,右手熱,雙手同時浸在一盆溫水裏,於是左手覺得熱,右手覺得冷,但這一盆水可能既冷又熱嗎?
同一個人,同一個時間,對同一盆水卻產生了不同的感知。這是貝克萊舉過的例子,看上去給了莊子很大的支持,但約翰·洛克會這樣質疑莊子:一朵花到底是什麽顏色,在人的眼裏和在貓的眼裏可能迥然不同,但這朵花的形狀無論對於人還是對於貓,可有什麽不同嗎?這是「一朵」花,而不是兩朵或三朵花,這無論對於人還是對於貓,可有什麽不同嗎?
這就是洛克對主性質與次性質(或稱第一性的質與第二性的質)的區分,所謂主性質,就是與物體不可分離的那些性質,比如形狀、數量、充實性、廣延性,它們就存在於物體本身;而所謂次性質,就是顏色、氣味、聲音之類,存在於知覺者當中。
洛克的意見絕對比莊子的意見更容易被普通人接受,但在哲學上講,反而錯的是洛克。貝克萊站在莊子的一邊,提出洛克對次性質的描述同樣也適用於主性質。而弔詭的是,從功效上講,「一直到現在有量子論興起時為止,它(洛克的這一理論)支配著實際的物理學。不但物理學家們或明說或默認,總拿它當假定,而且它到底成為許多極重大的發現的一個根源,有了豐碩的結果。」(羅素《西方哲學史》下冊,p135,184)
求真還是求用,這真是一個亙古的兩難。如果我們拋開實用主義的觀念,不把真與用當成一迴事的話,那麽,僅僅在求真的意義上,我們應該採信莊子的話嗎?——這還有點難講,莊子雖然擊退了洛克的問難,但他還必須接受另外一個質疑:主觀性難道就不可以有標準嗎,哪怕這種標準是相當模糊的;一個「至大無外」的群體或許欠缺共同的主觀標準,但在不同的小群體裏難道也不存在這種標準嗎?
時至今日,就連詩歌語言也有共同標準了,至少是有了對共同標準的追求,這就是t.s.艾略特的提出的所謂「客觀對應物」,要詩人不是放縱感情,而是逃避感情,不是張揚個性,而是放棄個性,使詩歌象徵在詩人的心裏和在讀者的心裏產生一樣的聯想。對這種論調,不但不熟悉現當文藝理論的讀者會嗤之以鼻,莊子肯定會大搖其頭的。
艾略特或許走進了一個極端,但莊子難道不是走進了另一個極端嗎?可想而知的是,人和泥鰍的生活習慣雖然不同,但人有人的常規生活習慣,泥鰍也有泥鰍的常規生活習慣,我們的確不能以泥鰍的生活習慣來評判人類,但問題是,莊子所討論的內容,百家爭鳴的是是非非,畢竟都是在人類社會之內發生的,並沒有超越物種。把物種內部的不同等同於物種之間的不同,這樣也可以嗎?
這問題要兩說,首先,僅在人類世界裏,是否存在什麽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觀念呢?——中國人很容易迴答這個問題,「天不變,道亦不變」,這是傳統上的主流看法,而在西方世界,圍繞著這個問題可謂烽煙四起,千年不絕,先驗論與經驗論各擅勝場:前者是發源於柏拉圖而大成於萊布尼茨的「天賦觀念」說,後者是肇始於亞裏士多德而以洛克為頂峰的經驗主義「白板說」,是否存在某些被「普遍同意」的東西正是兩派爭論的焦點。i基督教也為這場曠日持久的爭論火上澆油,經院哲學家會用《新約·羅馬書》2:14-15為「天賦觀念」作證:「其實,沒有律法的外族人,若按著本性行合乎律法的事,那麽他們雖然沒有律法,他們對自己來說就是律法。這就表明,律法的要求是寫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知也一同作證,種種思念互相較量,有時指責自己,有時為自己辯護。」(新漢語譯本)這就暗示著,上帝把律法預先寫在了人的心裏。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