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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遊:當莊子遭遇現實 作者:熊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基督教也有同樣的例子,早期基督徒經常被羅馬人投進鬥獸場裏餵獅子,令我們普通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基督徒甚至在渴求著這樣的結局,因為如此一來,他們就可以擺脫人世間的苦惱,永遠地到天國享福去了。他們渴望早升天國,而教義又禁止自殺,那麽,還有什麽比殉道而死更令人期待的事情呢?
不過,我們又會遇到一個問題:基督徒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確信天國的存在,並且確信天國的生活要遠遠好於世俗的生活,而莊子並沒有這樣的信念,他其實並不知道死後的世界是什麽樣子,隻是對此提出了一種積極的可能性而已。那麽,既然死後的世界「可能」是更好的,為什麽就不「可能」是更壞的呢?
僅從理性上說,直到今天,死後的世界依然是一個不可知的世界。我們連它的存在都無法證明或證偽,更不要說它是好是壞了。但對哲學家而言,死之於生到底是更好還是更壞,這實在一個太有誘惑力的話題。叔本華看出人生處處是苦,於是像笛卡爾假想出了一個邪惡的上帝一樣,認為造物主簡直就是一名狡猾的酷吏,他不僅對眾生施加重重酷刑,而想出妙計來讓受刑的眾生不願逃離這個廣袤的刑場。所以死亡一定比活著更好,如果你敲開墓門,問死人是否願意再生,他們一定會向你搖頭的。
心有戚戚焉,莊子也代死人擬過同樣的迴答。而尼采覺得這樣看問題是不對的——不,他並不是要論證活著比死了更好,他隻是採用了和莊子一樣的方法論而已:超越現有的視角來重新看待原有的問題。是的,如果僅從道德角度來看,實在沒法為這個世界的存在而辯護,但我們可以從藝術的視角來看嘛。這個充滿罪惡的光怪陸離的世界是多麽的有趣,這相當富於審美價值,造物主高高在上地觀賞著這個由自己一手締造的世界,一定感覺很愉快吧。如果我們從道德上厭惡這個邪惡的世界,為什麽不能換個角度,用藝術的眼光來欣賞它呢?
在這個問題上,莊子雖然沒有像尼采走得那麽遠,但在對道德的處理上,兩個人卻大有異曲同工之妙。所謂「隻要我們信仰道德,我們就是在譴責生命」(尼采《權力意誌》,p295),至此讓我們再來想一想本章開頭提到的那位裴伯茂的所作所為,他之所以「冷酷地」(依世俗標準來看)對待他的哥哥,焉知不是讓他的哥哥順任自然地盡早死去,解脫形體的束縛而迴到道的懷抱中去呢?或者,他早已經熟諳《齊物論》的觀點,對於自己的富貴和哥哥的貧困實在看不出有什麽差異,如果秋毫之末是大的,泰山是小的,為什麽不能說哥哥是富貴的,自己才是貧困的呢?那麽,貧困的自己又能對富貴的哥哥救濟些什麽呢?
8.
如果這真的就是裴伯茂的想法,你覺得這對不對呢?想來大家肯定各有各的意見,值得坐在一起好好地辯論一下。但莊子又來給我們潑冷水了,他認為我們這樣討論毫無意義: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闇。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莊子·內篇·齊物論》)
大意是說:假如我和你辯論,就算你贏了我,你真就對嗎,我真就錯嗎?如果贏的是我,我真就對嗎,你真就錯嗎?是我們兩個必然有一個對,有一個錯嗎,還是我們都對或者都錯嗎?是人就有偏見,我們請誰來裁定是非呢?請觀點和你一致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已經觀點和你一致,怎麽裁定呢?請觀點和我一致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已經和我觀點一致,又怎麽裁定呢?請觀點與你我都不同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觀點和你我都不同,怎麽裁定呢?請觀點和你我都相同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觀點和你我都相同,又怎麽裁定呢?既然如此,無論是你,是我,還是其他什麽人,都不可能來裁定是非對錯,我們能怎麽辦呢?
是的,莊子這番話聽上去很有道理,魏晉名士們也堅實地證明過這一點:王弼辯難何晏,待大家都認為何晏理屈之後又不斷轉換立場,自己和自己辯難;許詢在挫敗了王苟子的詞鋒之後,彼此交換立場再辯,結果採用王苟子之理的許詢戰勝了採用了許詢之理的王苟子。(《世說新語·文學》)這也是古希臘的詭辯論者愛做的事,仿佛辯論技巧越高,我們便越難看清是非對錯了。可我們又能怎麽辦呢?
當然,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還是有很多辦法的,比如以習俗或權威為標準,所以一個學生才不可能拿著莊子的道理要求老師給自己打滿分,而即便在純粹的辯論當中也是有辦法的——蘇格拉底就是箇中高手,他自己往往並不拋出什麽觀點,而是在承認對方觀點的基礎上不斷追問,最後把對方逼到一個自相矛盾的境地。
當然,蘇格拉底之所以成功,實在有兩個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一,對方和自己有著共同認可的大前提;二,對方也遵循著和自己同樣的邏輯。任何一場有效的辯論必須二者兼備,聖托馬斯·阿奎那曾經就第一點很傷腦筋,他發現為了說服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就不能用《聖經》權威來做說理的前提:「我們駁斥猶太教徒可以訴諸《舊約》,駁斥異端分子可以訴諸《新約》,但沒法用同樣的方法來駁斥穆斯林和異教徒,因為他們並不承認我們在駁斥他們的時候所採信的任何經文的權威性,《舊約》和《新約》他們都不信。所以為了說服他們,我們隻能訴諸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認的自然理性。」(《異教徒駁議輯要》,轉引自anthony kenny, medieval philosophy, 2005, 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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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又會遇到一個問題:基督徒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確信天國的存在,並且確信天國的生活要遠遠好於世俗的生活,而莊子並沒有這樣的信念,他其實並不知道死後的世界是什麽樣子,隻是對此提出了一種積極的可能性而已。那麽,既然死後的世界「可能」是更好的,為什麽就不「可能」是更壞的呢?
僅從理性上說,直到今天,死後的世界依然是一個不可知的世界。我們連它的存在都無法證明或證偽,更不要說它是好是壞了。但對哲學家而言,死之於生到底是更好還是更壞,這實在一個太有誘惑力的話題。叔本華看出人生處處是苦,於是像笛卡爾假想出了一個邪惡的上帝一樣,認為造物主簡直就是一名狡猾的酷吏,他不僅對眾生施加重重酷刑,而想出妙計來讓受刑的眾生不願逃離這個廣袤的刑場。所以死亡一定比活著更好,如果你敲開墓門,問死人是否願意再生,他們一定會向你搖頭的。
心有戚戚焉,莊子也代死人擬過同樣的迴答。而尼采覺得這樣看問題是不對的——不,他並不是要論證活著比死了更好,他隻是採用了和莊子一樣的方法論而已:超越現有的視角來重新看待原有的問題。是的,如果僅從道德角度來看,實在沒法為這個世界的存在而辯護,但我們可以從藝術的視角來看嘛。這個充滿罪惡的光怪陸離的世界是多麽的有趣,這相當富於審美價值,造物主高高在上地觀賞著這個由自己一手締造的世界,一定感覺很愉快吧。如果我們從道德上厭惡這個邪惡的世界,為什麽不能換個角度,用藝術的眼光來欣賞它呢?
在這個問題上,莊子雖然沒有像尼采走得那麽遠,但在對道德的處理上,兩個人卻大有異曲同工之妙。所謂「隻要我們信仰道德,我們就是在譴責生命」(尼采《權力意誌》,p295),至此讓我們再來想一想本章開頭提到的那位裴伯茂的所作所為,他之所以「冷酷地」(依世俗標準來看)對待他的哥哥,焉知不是讓他的哥哥順任自然地盡早死去,解脫形體的束縛而迴到道的懷抱中去呢?或者,他早已經熟諳《齊物論》的觀點,對於自己的富貴和哥哥的貧困實在看不出有什麽差異,如果秋毫之末是大的,泰山是小的,為什麽不能說哥哥是富貴的,自己才是貧困的呢?那麽,貧困的自己又能對富貴的哥哥救濟些什麽呢?
8.
如果這真的就是裴伯茂的想法,你覺得這對不對呢?想來大家肯定各有各的意見,值得坐在一起好好地辯論一下。但莊子又來給我們潑冷水了,他認為我們這樣討論毫無意義: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闇。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莊子·內篇·齊物論》)
大意是說:假如我和你辯論,就算你贏了我,你真就對嗎,我真就錯嗎?如果贏的是我,我真就對嗎,你真就錯嗎?是我們兩個必然有一個對,有一個錯嗎,還是我們都對或者都錯嗎?是人就有偏見,我們請誰來裁定是非呢?請觀點和你一致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已經觀點和你一致,怎麽裁定呢?請觀點和我一致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已經和我觀點一致,又怎麽裁定呢?請觀點與你我都不同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觀點和你我都不同,怎麽裁定呢?請觀點和你我都相同的人來裁定嗎?可他既然觀點和你我都相同,又怎麽裁定呢?既然如此,無論是你,是我,還是其他什麽人,都不可能來裁定是非對錯,我們能怎麽辦呢?
是的,莊子這番話聽上去很有道理,魏晉名士們也堅實地證明過這一點:王弼辯難何晏,待大家都認為何晏理屈之後又不斷轉換立場,自己和自己辯難;許詢在挫敗了王苟子的詞鋒之後,彼此交換立場再辯,結果採用王苟子之理的許詢戰勝了採用了許詢之理的王苟子。(《世說新語·文學》)這也是古希臘的詭辯論者愛做的事,仿佛辯論技巧越高,我們便越難看清是非對錯了。可我們又能怎麽辦呢?
當然,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還是有很多辦法的,比如以習俗或權威為標準,所以一個學生才不可能拿著莊子的道理要求老師給自己打滿分,而即便在純粹的辯論當中也是有辦法的——蘇格拉底就是箇中高手,他自己往往並不拋出什麽觀點,而是在承認對方觀點的基礎上不斷追問,最後把對方逼到一個自相矛盾的境地。
當然,蘇格拉底之所以成功,實在有兩個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一,對方和自己有著共同認可的大前提;二,對方也遵循著和自己同樣的邏輯。任何一場有效的辯論必須二者兼備,聖托馬斯·阿奎那曾經就第一點很傷腦筋,他發現為了說服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就不能用《聖經》權威來做說理的前提:「我們駁斥猶太教徒可以訴諸《舊約》,駁斥異端分子可以訴諸《新約》,但沒法用同樣的方法來駁斥穆斯林和異教徒,因為他們並不承認我們在駁斥他們的時候所採信的任何經文的權威性,《舊約》和《新約》他們都不信。所以為了說服他們,我們隻能訴諸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認的自然理性。」(《異教徒駁議輯要》,轉引自anthony kenny, medieval philosophy, 2005, 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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