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啟強並不理會張雅麗胡言亂語。


    更不想再繼續摻和這件事情,冷臉扭頭離開了。


    剛走出這間辦公室,身後便傳來張雅麗的失聲痛哭。


    曹啟強不無同情地駐足,遲疑了一會兒,最終還是邁步出門。


    人命案啊!


    他真的無能為力!


    不能因為覺得這位盲人老板娘的可憐,就毫無原則地插手此事,就算聖母也不是這麽當的吧!


    從雅麗保齡球館踱步出來,發現夜色已深。


    雖說難免枝枝叉叉,但總體來說還是有收獲的。


    比如:


    孫小辮!


    這個南城混子根本沒有能力購買價值50萬的保齡球館vip會員卡,受人指使的可能性極大。


    對照自己手裏這張vip卡的編號,正是孫小辮購買的其中一張。


    就此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孫小辮所購買的三張保齡球館貴賓卡,最終都落到了齊斌的手裏。


    這下曹啟強對於常務副檢察長齊斌涉嫌受賄的信心更足了!


    好!


    就從孫小辮入手順藤摸瓜!


    ……


    翌日。


    一大早。


    曹啟強便來到自己的辦公室。


    他手頭的工作實在太多了,恨不得長出三頭六臂,當務之急還是盡快聯係京城檢察院幾位主要領導,


    就成立丁奕辰案專案組召開工作會議,


    他這邊已經得到盧雨涵大姐的支持,再加上政治部主任朱亞文,想必本次通過提案不成問題。


    但是,


    老檢察長心髒手術暫停工作。


    臨時召開工作會議,就需要得到常務副檢察長齊斌首肯。


    他抄起電話給對方撥了過去,久久無人接聽。


    此時未到規定上班時間,曹啟強意識到自己有些心急了,就把電話聽筒放下,心說那就再等等吧!


    當當當……


    急促的敲門聲響起,


    本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秦若昀拿著一份卷宗進門。


    “曹檢,東城區檢察院送來個急件需要您批示。”


    “哎,老秦,這事不應該向齊檢交辦嗎?”


    曹啟強覺得奇怪。


    京城檢察院幾位主要領導職責分工明確,


    檢察長賀朝陽負責本院全麵工作,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也歸他直接領導;常務副檢察長齊斌主要負責本院辦公室日常事務,以及第一至第四檢察部的工作;新近上任的副檢察長曹啟強暫時主要負責副市長丁奕辰的案子;副檢察長盧雨涵主要負責第五到第八檢察部的工作;政治部主任朱亞文負責政治部、檢務督察部以及後勤服務中心等等。


    既然東城區檢察院轉送本院第一檢察部審核案宗,當然應該由常務副檢察長齊檢來做批示。


    怎麽會轉到自己這邊來啦?


    秦若昀對此解釋是,


    因東城區檢察院遞交的卷宗注明“急件”,按規定需要立即處理,所以他一到單位就去找齊檢遞材料,結果對方不在辦公室。


    打電話才知道齊斌偶感風寒,要去醫院打點滴,無法到崗。


    就讓秦若昀找副檢察長曹啟強批示。


    尼瑪!


    曹啟強心裏媽賣批!


    懷疑齊檢故意給自己添亂。


    作為常務副檢察長的齊斌完全可以交辦關係不錯的副檢察長盧雨涵,而不是把事情往自己身上堆!


    曹啟強雖說有些不爽,但是工作還得做。


    接過秦若昀遞來的卷宗,讓他稍後等電話再過來取。


    作為京城檢察院主要領導之一,做出任何批示都是要負責任的,這一點可馬虎不得,必須認真對待。


    等秦若昀出了門,他才拿起卷宗準備翻看。


    謔!


    看到文件袋封皮內容,曹啟強瞬間眼睛瞪大像銅鈴。


    “張健故意殺人案”標題大字極為醒目。


    不會這麽快吧?


    半信半疑的曹啟強翻看案卷,吃驚地發現果然是發生在昨晚的酒吧鬥毆殺人事件,嫌疑人張健一刀將富家少爺秦小溪捅了個透心涼!


    昨天晚上剛剛發生的案件,今天材料就遞交京城檢察院?


    驚呆了老鐵!


    這效率也是沒誰了!


    按卷宗整理的時間判斷,當天廣安門派出所便完成了偵查立案工作,並將連夜突審的材料提交到東城區檢察院。


    而東城區檢察院這邊也是連夜完成公訴準備,


    認定嫌疑人張健違法犯罪事實清楚,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量刑建議為死刑,並提交上級單位京城檢察院複核。


    也就是說,


    等拿到京城檢察院的領導批示,就可以遞交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了。


    坐火箭都沒這麽快啊!


    如果不是昨天親身經曆知道前因後果,按照東城區檢察院的卷宗資料,完全可以依法依規予以及時批複,


    但是,


    曹啟強可不這麽想。


    事出反常必有妖!


    殺人犯張健好歹也是一條人命啊!


    檢察機關必須慎重研究批示。


    他仔細研讀卷宗內容,也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整個案情脈絡。


    起因是張健在罪城酒吧娛樂玩耍時結識了一位年輕漂亮的女服務生丁丁,沒想到這菇涼是富家公子秦小溪的前女友。


    為爭奪這位陪酒菇涼,兩人遂發生口角。


    結果,


    張健被秦小溪的手下圍毆。


    氣不過的他懷揣利刃去而複返,闖進包間將秦小溪捅殺。


    哦哦!


    原來是情殺!


    從東城區檢察院提交的資料來看應該沒什麽大問題,嫌疑人張健對自己殺人尋仇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隻是作為關鍵證人的丁丁表述太過簡略,基本上都是公安機關詢問,有悖常理。


    而且廣安門派出所民警誘供意圖比較明顯。


    比如:


    公安機關:你是秦小溪的前女友對吧?


    丁丁:是。


    公安機關:誰也沒有強迫你,而是你自願陪酒秦小溪的對吧?


    丁丁:是。


    公安機關:張健手持利刃闖進包間的時候,除了你沒有其他人在場對吧?


    丁丁:是。


    公安機關:張健連續捅刺秦小溪十幾刀,你都看到了吧?


    丁丁:是!


    如此種種誘供之舉不禁讓曹啟強產生懷疑。


    為慎重起見,他當即決定與嫌疑人張健,以及目擊證人丁丁等人分別見麵,以核實案件事實。


    因為東城區檢察院遞交的材料標注“急件”,按規定需要及時處理。


    曹啟強便喊上秦若昀一起前往廣安門派出所。


    途中,


    經過關鍵證人丁丁所在的居民小區時,曹啟強臨時起意,決定先跟這位陪酒女見個麵。


    他和秦若昀按圖索驥找到丁丁家那棟樓,正指指點點打算上樓時,一道黑影突然從天而降,啪的一聲重重摔在地麵上。


    把他倆嚇了一跳。


    不慎墜樓?


    自殺?


    看到躺在地上血肉模糊的菇涼,曹啟強忽然有種不祥的預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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