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聊齋為人寧采臣
大乾王朝《江州府誌》雲:水通南國三千裏,氣壓江城十四州。
江州依山伴水,乃是大乾王朝有名的山水城,其文風亦是一等一的鼎盛。因而書香門第比比皆是,據府誌所載,江州迄今為止已然出了三十六位進士,舉人秀才更是不勝枚舉。
這時已經入秋,漫山遍野一片枯黃,綿延不絕的秋雨帶著幾分濕寒席卷大地。
“六年了。”
蒼茫的秋雨中,江州城外的南山深處立著的幾間茅草房下一年約十六身著青衫的俊美少年發出一聲若有若無的感歎。
這少年叫寧采臣,字逸仙,江州人氏。本來他是地球上一個尋仙訪道的愛好者,隻因喝醉了酒就莫名其妙的奪舍重生到了聊齋世界。一開始他還以為隻是一場夢,久而久之也就習以為常,坦然處之。對於他這樣有誌於修仙求道之人而言,聊齋這樣一個妖魔鬼怪、仙道神佛並存的世界,或許更適合於他。
況且寧氏夫婦待他極好,這讓前世身為孤兒的他感受到濃濃的不曾有過的親情。因而哪怕是他不喜歡的四書五經,也在父母的殷切目光中甘之若飴。也許是重生的緣故,他的六感極為敏銳,過目不忘的天賦加上成年人的心性,倒也不覺得讀書有多苦,反倒是因此多了幾分儒者的氣度。
正所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在江州這文風鼎盛之地尤其如此。又因曆史上江州曾出過幾位神童,寧采臣的異常言行倒也沒有人覺得怪異,相反更是讓他聲名遠播。而他也沒有讓人失望,剛滿十三歲就連中小三元,成為江州史上最年輕的秀才,大大漲了江州的名氣,江州更是人人以他為榮。
也就在這一年身染重病的寧父含笑溘然病逝,從未流淚的寧采臣第一次失聲痛哭,亦讓他深刻的感受到人命的無常與脆弱,那藏在心底的長生之念再次不可抑止的萌發,對於仕途也就愈發的淡漠了。
按照大乾王朝的禮製和時下的習俗,子女須為父守孝三年,諸般的應酬都須推卻。寧采臣的應試自然戛然而止,他本就誌不在此,也沒有多在意。何況一來他想多進些為人子女的孝道,二來也難得清靜,於是便直接搬到寧父墳墓不遠的地方結廬而居。
這一住就是三年。
“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逸仙,你果然是好雅興。”
吱呀聲中,一綾羅綢緞的肥胖少年搖著扇子悠哉遊哉得走到了寧采臣的身邊。這肥胖少年乃是江州富商金陽明的嫡子金聖歎,雖不學無術,卻喜好附庸風雅。跟在他身後的小廝應合著道“好詩,少爺果然吟得一手好詩。”
“觀止,現在可是深秋了,何來的當春乃發生。”
寧采臣哭笑不得,好好的詩句到了這胖子主仆的手上完全變了個味。
金聖歎卻是臉不紅心不跳,一合折扇,狀似恍然道:“原來已經入秋了,那就改作當秋乃發生好了。”說罷,折扇在小廝的身上狠狠敲了一記,訓斥道:“你這斯果然是不學無術。”轉而又對寧采臣道:“都是旺財不曉事,讓逸仙笑話了。”
旺財早就習以為常,依然笑嗬嗬的應聲道:“少爺教訓的是,都是小人的錯。”
“你啊。”
寧采臣搖頭失聲笑了起來。這樣的事情,自交往以來已經不是一次兩次,寧采臣已然司空見慣,見怪不怪了。不過金胖子雖然學無所成,但作為朋友卻是不錯的。這些年來不改初衷一如既往的,也隻有他了。
“嘿嘿。”
幹笑了聲,金聖歎眉頭微皺,肥胖的臉龐卻是帶了幾分苦色。他道:“再過幾日,逸仙你就守孝期滿了。可惜如今的形勢卻是大不妙啊。前些日子朝廷居然頒發了《古今文字考》,說是要拔亂反正,整肅國家風氣。唉,如今寫詩作文都要依著忠禮德法四書,字字句句都要摳字眼,為此上書的大儒和一眾官員都被打入大牢,各州士子被牽連者更是不勝枚舉,以致鬧得人心惶惶,烏煙瘴氣。就說這幾年我們金家為逸仙你發售的好好的西遊記和三國演義,居然也被一紙書文給禁了,說這是隱射當朝,借古諷今。”
“這是要掀文字獄啊,看來大亂將至矣。”
饒是寧采臣冷靜如斯,也不由的吸了口冷氣。他雖久居山間,消息閉塞,但寧家村離此不遠,或多或少也能對外間之事知曉一二,隻是他沒料到事情竟演變到這般境地。記得前世看倩女幽魂時,諸葛臥龍說:“我祖宗沒眼光!讓我好學問,讓我寫書做博學士!誰知道,寫遊記,被人說我泄露國家機密;寫曆史,說我借古諷今;好,那去注解兵法,又說我煸動作反;唉,寫神怪故事好了吧,又說我導人迷信;最後唯有替人寫傳記囉,結果那個人被捉了,說是亂黨……”
他苦笑了聲,難怪這半年來,來自己隱居之處的同窗不見了蹤影,十有**不是被抓就是逃遁隱居,剩下的估計也是因自己寫書之事而避禍疏離了。金聖歎一家恐怕也因為自己售書之事遭了無妄之災,以其父金陽明的為人怕是免不了要怨恨自己。金聖歎能待自己一如既往,說不感動,那是假的。
寧采臣感慨道:“能得觀止為友,實是我之大幸。”
金聖歎擺擺手,說道:“此話該是我說才對。在學院裏,那些個與我交好的,一口一個觀止兄,無非是看在逸仙的麵子和我的家世財帛。但我心知肚明,骨子裏除了逸仙你,其他人卻是看不起我的。古語雲:疾風知勁草,誠不欺我。我金聖歎雖然粗鄙,但也明白是非知曉好歹,豈能做無恥之事。”
“知己難求,當浮一大白。”
“正該如此。”
兩人相互望了眼,具是朗聲大笑。
笑聲之間,蒼茫大雨中一陣嘹亮高亢的歌謠驀然而起:
“好酒…….好酒出自咱的手…….
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氣不咳嗽…….
喝了咱的酒,滋陰壯陽嘴不臭…….
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殺口…….
喝了咱的酒,見了皇帝不磕頭…….”
“一人敢走青殺口,見了皇帝不磕頭…這歌雖無甚詩文,卻是好大的豪氣,不知是何人所唱。”寧采臣聽著這歌,雖然沒有什麽詩文,但卻豪氣幹雲,有一種藐視權貴,鋪天蓋地的氣勢。
青殺口是大乾王朝和蒙元帝國的交界處,春秋戰國之時,殺神白起曾在此坑殺百萬將士,又因其是華夏正統王朝與北疆異族接壤的分界線,是故千百年來,征戰無數,血流成河,屍橫遍野,可謂一寸泥土一寸血肉。
曆朝曆代都不得不派遣當朝國師和得道高人前往此處超度亡魂,鎮壓封印。雖如此,但此處依舊是煞氣逼人,除了軍隊等閑根本無人敢於靠近,有膽大不怕死的往往死於非命,更有傳言連白天都能見到鬼卒橫行,堪稱一等一的兇險之地。
金聖歎亦是臉色微變,如今這般情形下唱詞歌謠,不亦於自尋死路。正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敢說見了皇帝不磕頭,哪怕是放在太平年景亦是一大罪責,被通緝那是絕對免不了的。雖然聽著解氣,張了張口卻愣是不敢說個好字。
歌聲一起,酒香四逸,連茫茫的大雨都掩蓋不住。
極目望去,一模糊的人影,搖搖晃晃自山下而來。初時還遠在數千米外,片刻後已然臨近了茅屋。
卻是一道人,道袍青青,背一長劍,手拿一酒葫蘆,唱一句喝一口,好不快意。醉眼朦朧中,一搖一晃,似乎隨時都可能栽倒在地,卻又安安穩穩的飄飄而來。
寧采臣不由打量了眼,這道人國字臉,留著絡腮大胡子,醉醺醺的眼睛看似溫和卻極為淩厲,那未出鞘的長劍不知為何卻透著股森森寒意。尤為勾人的則是那紫葫蘆中散發的淡淡卻又悠長的酒香。
那道人雖醉得暈暈乎乎卻不失禮節,灑然作揖道:“某家打擾了,還望二位見諒。”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寧采臣深吸了口酒香,不禁大讚出聲,“酒好,歌好,人更妙。”
金聖歎肥胖的臉上鼻尖不自覺的聳動,訝然道:“虧我自號酒鬼,自以為早已嚐盡天下好酒,卻不知世間竟有如此美酒,真是慚愧。今日能遇到道長真是幸甚,快快請進。”
說著一把上前拉著道人,就往屋內走去,道人也不退卻,欣然而往。那迫不及待的模樣,果真一酒鬼也。
寧采臣啞然失笑,兩個酒鬼相遇,真真是一大趣事。隨即緊步跟上,這才發現這道人明明在大雨中穿行良久全身上下竟無一濕處,不由暗驚。寧采臣前世就是個尋仙訪道之人,雖然始終不見仙蹤,但好歹也學了一身的功夫,自然清楚要做到這一點有多難。至少他一生中從未見過。
他思量著,這道人即便不是得到高人,但至少也是有技藝傍身的異人。自己一聲追尋的,不亦今日竟然遇上了。真正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注:這歌名叫酒神曲,是遲誌強唱的,87年的紅高粱想必很多人都看過,想必這歌大家都耳熟能詳。;
大乾王朝《江州府誌》雲:水通南國三千裏,氣壓江城十四州。
江州依山伴水,乃是大乾王朝有名的山水城,其文風亦是一等一的鼎盛。因而書香門第比比皆是,據府誌所載,江州迄今為止已然出了三十六位進士,舉人秀才更是不勝枚舉。
這時已經入秋,漫山遍野一片枯黃,綿延不絕的秋雨帶著幾分濕寒席卷大地。
“六年了。”
蒼茫的秋雨中,江州城外的南山深處立著的幾間茅草房下一年約十六身著青衫的俊美少年發出一聲若有若無的感歎。
這少年叫寧采臣,字逸仙,江州人氏。本來他是地球上一個尋仙訪道的愛好者,隻因喝醉了酒就莫名其妙的奪舍重生到了聊齋世界。一開始他還以為隻是一場夢,久而久之也就習以為常,坦然處之。對於他這樣有誌於修仙求道之人而言,聊齋這樣一個妖魔鬼怪、仙道神佛並存的世界,或許更適合於他。
況且寧氏夫婦待他極好,這讓前世身為孤兒的他感受到濃濃的不曾有過的親情。因而哪怕是他不喜歡的四書五經,也在父母的殷切目光中甘之若飴。也許是重生的緣故,他的六感極為敏銳,過目不忘的天賦加上成年人的心性,倒也不覺得讀書有多苦,反倒是因此多了幾分儒者的氣度。
正所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在江州這文風鼎盛之地尤其如此。又因曆史上江州曾出過幾位神童,寧采臣的異常言行倒也沒有人覺得怪異,相反更是讓他聲名遠播。而他也沒有讓人失望,剛滿十三歲就連中小三元,成為江州史上最年輕的秀才,大大漲了江州的名氣,江州更是人人以他為榮。
也就在這一年身染重病的寧父含笑溘然病逝,從未流淚的寧采臣第一次失聲痛哭,亦讓他深刻的感受到人命的無常與脆弱,那藏在心底的長生之念再次不可抑止的萌發,對於仕途也就愈發的淡漠了。
按照大乾王朝的禮製和時下的習俗,子女須為父守孝三年,諸般的應酬都須推卻。寧采臣的應試自然戛然而止,他本就誌不在此,也沒有多在意。何況一來他想多進些為人子女的孝道,二來也難得清靜,於是便直接搬到寧父墳墓不遠的地方結廬而居。
這一住就是三年。
“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逸仙,你果然是好雅興。”
吱呀聲中,一綾羅綢緞的肥胖少年搖著扇子悠哉遊哉得走到了寧采臣的身邊。這肥胖少年乃是江州富商金陽明的嫡子金聖歎,雖不學無術,卻喜好附庸風雅。跟在他身後的小廝應合著道“好詩,少爺果然吟得一手好詩。”
“觀止,現在可是深秋了,何來的當春乃發生。”
寧采臣哭笑不得,好好的詩句到了這胖子主仆的手上完全變了個味。
金聖歎卻是臉不紅心不跳,一合折扇,狀似恍然道:“原來已經入秋了,那就改作當秋乃發生好了。”說罷,折扇在小廝的身上狠狠敲了一記,訓斥道:“你這斯果然是不學無術。”轉而又對寧采臣道:“都是旺財不曉事,讓逸仙笑話了。”
旺財早就習以為常,依然笑嗬嗬的應聲道:“少爺教訓的是,都是小人的錯。”
“你啊。”
寧采臣搖頭失聲笑了起來。這樣的事情,自交往以來已經不是一次兩次,寧采臣已然司空見慣,見怪不怪了。不過金胖子雖然學無所成,但作為朋友卻是不錯的。這些年來不改初衷一如既往的,也隻有他了。
“嘿嘿。”
幹笑了聲,金聖歎眉頭微皺,肥胖的臉龐卻是帶了幾分苦色。他道:“再過幾日,逸仙你就守孝期滿了。可惜如今的形勢卻是大不妙啊。前些日子朝廷居然頒發了《古今文字考》,說是要拔亂反正,整肅國家風氣。唉,如今寫詩作文都要依著忠禮德法四書,字字句句都要摳字眼,為此上書的大儒和一眾官員都被打入大牢,各州士子被牽連者更是不勝枚舉,以致鬧得人心惶惶,烏煙瘴氣。就說這幾年我們金家為逸仙你發售的好好的西遊記和三國演義,居然也被一紙書文給禁了,說這是隱射當朝,借古諷今。”
“這是要掀文字獄啊,看來大亂將至矣。”
饒是寧采臣冷靜如斯,也不由的吸了口冷氣。他雖久居山間,消息閉塞,但寧家村離此不遠,或多或少也能對外間之事知曉一二,隻是他沒料到事情竟演變到這般境地。記得前世看倩女幽魂時,諸葛臥龍說:“我祖宗沒眼光!讓我好學問,讓我寫書做博學士!誰知道,寫遊記,被人說我泄露國家機密;寫曆史,說我借古諷今;好,那去注解兵法,又說我煸動作反;唉,寫神怪故事好了吧,又說我導人迷信;最後唯有替人寫傳記囉,結果那個人被捉了,說是亂黨……”
他苦笑了聲,難怪這半年來,來自己隱居之處的同窗不見了蹤影,十有**不是被抓就是逃遁隱居,剩下的估計也是因自己寫書之事而避禍疏離了。金聖歎一家恐怕也因為自己售書之事遭了無妄之災,以其父金陽明的為人怕是免不了要怨恨自己。金聖歎能待自己一如既往,說不感動,那是假的。
寧采臣感慨道:“能得觀止為友,實是我之大幸。”
金聖歎擺擺手,說道:“此話該是我說才對。在學院裏,那些個與我交好的,一口一個觀止兄,無非是看在逸仙的麵子和我的家世財帛。但我心知肚明,骨子裏除了逸仙你,其他人卻是看不起我的。古語雲:疾風知勁草,誠不欺我。我金聖歎雖然粗鄙,但也明白是非知曉好歹,豈能做無恥之事。”
“知己難求,當浮一大白。”
“正該如此。”
兩人相互望了眼,具是朗聲大笑。
笑聲之間,蒼茫大雨中一陣嘹亮高亢的歌謠驀然而起:
“好酒…….好酒出自咱的手…….
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氣不咳嗽…….
喝了咱的酒,滋陰壯陽嘴不臭…….
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殺口…….
喝了咱的酒,見了皇帝不磕頭…….”
“一人敢走青殺口,見了皇帝不磕頭…這歌雖無甚詩文,卻是好大的豪氣,不知是何人所唱。”寧采臣聽著這歌,雖然沒有什麽詩文,但卻豪氣幹雲,有一種藐視權貴,鋪天蓋地的氣勢。
青殺口是大乾王朝和蒙元帝國的交界處,春秋戰國之時,殺神白起曾在此坑殺百萬將士,又因其是華夏正統王朝與北疆異族接壤的分界線,是故千百年來,征戰無數,血流成河,屍橫遍野,可謂一寸泥土一寸血肉。
曆朝曆代都不得不派遣當朝國師和得道高人前往此處超度亡魂,鎮壓封印。雖如此,但此處依舊是煞氣逼人,除了軍隊等閑根本無人敢於靠近,有膽大不怕死的往往死於非命,更有傳言連白天都能見到鬼卒橫行,堪稱一等一的兇險之地。
金聖歎亦是臉色微變,如今這般情形下唱詞歌謠,不亦於自尋死路。正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敢說見了皇帝不磕頭,哪怕是放在太平年景亦是一大罪責,被通緝那是絕對免不了的。雖然聽著解氣,張了張口卻愣是不敢說個好字。
歌聲一起,酒香四逸,連茫茫的大雨都掩蓋不住。
極目望去,一模糊的人影,搖搖晃晃自山下而來。初時還遠在數千米外,片刻後已然臨近了茅屋。
卻是一道人,道袍青青,背一長劍,手拿一酒葫蘆,唱一句喝一口,好不快意。醉眼朦朧中,一搖一晃,似乎隨時都可能栽倒在地,卻又安安穩穩的飄飄而來。
寧采臣不由打量了眼,這道人國字臉,留著絡腮大胡子,醉醺醺的眼睛看似溫和卻極為淩厲,那未出鞘的長劍不知為何卻透著股森森寒意。尤為勾人的則是那紫葫蘆中散發的淡淡卻又悠長的酒香。
那道人雖醉得暈暈乎乎卻不失禮節,灑然作揖道:“某家打擾了,還望二位見諒。”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寧采臣深吸了口酒香,不禁大讚出聲,“酒好,歌好,人更妙。”
金聖歎肥胖的臉上鼻尖不自覺的聳動,訝然道:“虧我自號酒鬼,自以為早已嚐盡天下好酒,卻不知世間竟有如此美酒,真是慚愧。今日能遇到道長真是幸甚,快快請進。”
說著一把上前拉著道人,就往屋內走去,道人也不退卻,欣然而往。那迫不及待的模樣,果真一酒鬼也。
寧采臣啞然失笑,兩個酒鬼相遇,真真是一大趣事。隨即緊步跟上,這才發現這道人明明在大雨中穿行良久全身上下竟無一濕處,不由暗驚。寧采臣前世就是個尋仙訪道之人,雖然始終不見仙蹤,但好歹也學了一身的功夫,自然清楚要做到這一點有多難。至少他一生中從未見過。
他思量著,這道人即便不是得到高人,但至少也是有技藝傍身的異人。自己一聲追尋的,不亦今日竟然遇上了。真正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注:這歌名叫酒神曲,是遲誌強唱的,87年的紅高粱想必很多人都看過,想必這歌大家都耳熟能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