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剑公子》 第一章 天才剑士小姐与乞丐 南方十八国联盟最靠近大陆中部的是奥特王国。 王国南部气候比较暖和,虽然现在已经进入初秋,但各种植物还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荒野常见的各种大树枝头苍翠茂盛。 这是一条前往邻国卡宾王国都利尔奎城必经的大道,是著名的南方黄金大道中远离城市,而最近接迷失森林的一段,在此时的黄昏时刻。 一眼望去,笔直大道,除了远远连接着天边的晚霞,已经看不到任何一个旅人。 大道两边的树林茂密而宽广,夕阳透过高大的树枝间隙照射下,宽广的道路显得斑驳不堪。 听着两边树林鸟儿盘旋归巢,以及待哺育幼鸟叽叽喳喳的鸣叫声,还有偶尔从密林深处传来几声隐约的兽吼声,却让这段道路更显寂静而神秘。 这时,一道人影突兀地从空中无端跌落,落入大道正中,溅起一地尘埃。 这人挣扎着想爬起来,双手撑着地面,初期摇摇晃晃,上身刚起一半,终于力竭,然后一软身,又仰身倒下,就这样横在路中,一动不动。 这人的突然出现,并没有破坏这条道路的任何气氛,忙碌的鸟儿依旧盘旋鸣叫不已。 只是没过多久,从奥特王国方向的路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彻底破坏了景象,吓得道路两旁的鸟儿尖叫乱飞。 飞驰而来的是两乘骑士,马上是两位年轻貌美的女骑士。 两人都是身穿皮制软甲,头戴没有面甲的轻型红缨头盔,斜背着长剑,显得英姿飒爽,在黄昏的阳光下,更是英气勃勃。 “停!”只听左边那位女骑士突然打了个手势,示意同伴勒住缰绳。 “怎么了,小姐?”右边有一对大眼睛,面容有些青涩的女骑士,不解地问道。 “前面路上躺着个人,我们过去看看。” 两人控制着马匹,慢慢踱着,在距离那趴着的人影十来米时停了下来。 最先说话的女骑士矫捷地翻身下马,牵着缰绳慢慢靠近那个躺在路上的人。 正当她准备弯下身子仔细打量那躺在道上的人时,另外一个女骑士提醒说:“小姐,还是小心一点!” 这段路属于荒郊野外,离最近的小镇也还远,经常有些强盗出没,难保不是有人故意设下陷阱引诱猎物,那位骑士小姐的担心不无道理。 不过那小姐看似对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并没有理会同伴的提醒,继续弯下腰,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趴着的路人,甚至用马鞭拨了拨那人的头脸,还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tw[] “还活着,只是昏迷了而已。” 那昏迷之人身材修长,看身形应该是个男子,长至少披肩,乌黑但乱糟糟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身上穿的是破破烂烂的,不知道是青色还是灰色的长袍,全身沾满尘垢,甚至看不清楚皮肤的颜色。 另一个女骑士也下了马,不放心地走到那小姐旁边,轻声说:“小姐,我们要赶路了,否则老爷的人要追来了……” 那小姐却挥挥手,无所谓地说:“放心,丽丝,我父亲不可能这么快就派人追来的,说不定他还在迷失森林深处,到现在都没能收到我离家的消息呢。恩,你看这个人怎样?” 被称为丽丝的女骑士,听了那小姐的话一愣,稍微观察后摇头说:“看不清楚他的脸,他的脸实在太脏,至少有好几个月没洗了,不过轮廓看起来应该在二三十岁之间。 “还有他身材修长却不强壮,不像个剑士,身上也没有多少饰品,更没有什么能量波动,应该也不是什么炼金术师之类的特殊职业,说不定只是个走累了饿昏的乞丐……” 正待丽丝还要说下去,那小姐已经有些不悦,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说:“死丫头,我不是要你看他的脸,我是问你,让他来阻挡我们可能的的追兵怎样?” 丽丝疑惑地说:“小姐,他都昏迷了,还怎么阻挡追兵啊?” 那小姐跳了起来,美丽的大眼睛圆睁,用手上的马鞭不客气地指着丽丝说:“我说你这死丫头平时那么聪明,这时候怎么这么笨。我们为了什么逃出来?” 丽丝委屈地说:“还不是你说老爷要给你安排婚姻,自己要逃婚的嘛……” “是啊!你也知道我们是在逃婚。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就让我嫁给他,也不知道父亲怎么想的。我卡娜好歹是个一级剑师,十七岁的天才美少女剑师啊!很可能就是未来的女剑圣,甚至是女大剑圣,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嫁给一个见都没见过一面的人。恩,我到有个主意……这样吧,你把这个乞丐……” 卡娜看着那衣服破破烂烂,满身污垢的路人,越想越觉得他应该是个乞丐,心中肯定了之后,接着说:“你把这个乞丐带到附近的城镇打理一番,然后带回家去。告诉我父亲,说这个人是我找的男人,这样不就行了,我也可以安心去利尔奎岭学习了。” 丽丝有些吃惊地望着卡娜,不敢相信地说:“小姐,你怎么能这样,即使你不想嫁给那位公子,也不能随便找个人……” 卡娜不耐烦地说:“你怎么这么笨,这是个借口!借口懂吗?反正我这一生都献给了剑技,不想嫁人了,我要追随碧蓝大剑圣的步伐,成为联盟第二个女大剑圣!你说作为拥有了这个至高理想美少女的我,哪里有时间在家中相夫教子。” 大剑圣碧蓝,是卡宾王国著名的女大公,也是十八国联盟唯一的女大剑圣,成名有一百多年,至今单身。 因其在武技方面的成就,又是女性,自然成为了诸多像卡娜这样年轻女剑士的偶像,甚至连婚姻这样的事情,也被她们认为,是为了武技而可以舍弃的东西。 丽丝还要再说什么,但被卡娜美丽而充满煞气的眼睛一瞪,只能识趣地闭嘴了。 卡娜虽然豪爽,平时也大大咧咧地,待丽丝情同姐妹,但脾气却非常倔强,下定的主意一般是不会更改的。 丽丝性格柔弱,但心思细腻,知道这时候还是不要惹自家小姐生气为好,否则只有天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卡娜见丽丝乖乖闭嘴,完美的双眼满意地眯起来,很为自己的想法而得意。 不过,她再看了看地上躺着的那位,感觉好像真的没什么说服力,说不得家里还是会不远千里派人到利尔奎来找自己,那就不胜其烦了。 想了想,卡娜把缰绳和马鞭递给了丽丝,从戴在右手食指的空间戒指中拿出一张看起来很古老的卷轴,毫不犹豫地撕开。 在卷轴的白光下,卡娜双手结着一种印记,口中念起了咒语,说:“……我卡娜?摩尔,愿与眼前的男子,永结同心,结为夫妻!终身不渝,至高神为鉴!契!” 契字一出,反应过来的丽丝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只见卡娜和那躺在路上的男人同时从额头正中闪出一道白光,互相没入了对方的额头正中。 白光引得两人身体同时晃了晃,只一瞬,白光就同时消失在两人头颅内。 卡娜有些不解,只是感觉脑海中多了点什么,但又说不清楚,愕然开口问:“这就完啦?” 丽丝都快哭出来了,焦急地说:“小姐,你怎么能这样呢?这契约卷轴是老爷给你签契约魔兽的。而且,远古的同心婚契要男女双方产生极深的爱情,才能在至高神地见证下签订的,你对陌生人施展这个契约,很容易遭到反噬的。” 卡娜无所谓地摆摆手说:“你看,这不是没事吗?对了,你知不知道刚才我跟这人的契约成功了没?” 丽丝扁了扁小嘴,她哪里知道刚才的契约有没有成功,这只有契约双方才知道。 不过,至少她感觉到了契约的力量,不管是卡娜还是那躺在地上的人,两人的身上都似乎有契约方气息的存在。 卡娜也有些奇怪,要说成功吧,除了脑海中似乎多了点模糊的东西,也没有传说中同心婚契那种神奇的心灵相通的效果。 也许刚才使用的灵魂契约卷轴等级不够,而不能引出至高神最高法则的原因吧。 如果没成功,那根据惯例,主动方会身受不同程度的伤才对,想现在这种情况,记载中也没有出现过。 不过这位有些粗线条,现在急于逃婚的贵族小姐,却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就当做成功了就好,自己不正好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契约力量。 卡娜拿回丽丝手上的缰绳和马鞭,以非常优雅矫健的动作跃上马背,挥动马鞭,驱马边跑边说:“丽丝,这乞丐……恩,也就是你家姑爷,现在交给你了,你把他带回家去。契约既然成功了,众神殿必然都会承认,我看父亲还拿什么理由来插手我的婚姻…… 丽丝,等安顿好了之后,再到利尔奎岭联盟最高剑士学院来找我吧。就这样,我的好姐妹,再见了……” 等卡娜清脆却不失豪爽的声音消失不见,丽丝这才反应过来,但也追之不及了。况且,追上了,还能怎么办? 丽丝看了看躺着的那位,还有身边还在踱着脚步的骏马,又想到不负责任的自家小姐…… 她咬咬牙,蹲下身来,不顾那人满身的灰尘和污垢,扶起了那具毫无知觉的身躯,然后把他脸朝下,横躺着安放在马鞍上。 犹豫了一下,丽丝还是掉过马头,跃上骏马,打马往来路方向奔驰而去。 丽丝驾驭着坐骑,一只手还按住那像货物一样横在马鞍前面的身躯,免得在高中摔下去,同时还分心皱着眉头想心事。 她不知道这次回去,莫名地带了一个乞丐模样的人回家,说这是卡娜已经成功签订契约的同心婚契爱人,伯爵唯一女儿未来的女婿,不知道会不会被伯爵大人活活打死。 不过凭着这人身上带有卡娜气息的契约力量,丽丝想来老爷一家即使无奈,也应该会接受的吧。 刚才卡娜拿出的卷轴叫契约卷轴,是神殿高级神职人员根据上古流传的法阵制造的,主要用于沟通至高神,签订各种高级契约的,比如与魔兽签订心灵或者灵魂契约的时候就可以用上。 而卡娜念动的咒语也是上古流传下来,用于签订同心婚契的咒语,一般以契约卷轴为引,被至高神认定的,都算成功。 同心婚契这是一种远古流传至今的高级平等灵魂契约,签订的双方必须为互相深爱的恋人,不能够单方面签约,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可能强迫另一个人签订这种契约,必须得双方同时同意并且还要有很深的感情基础才能签订。 一旦通过灵魂契约卷轴签订,就永无解除之日,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不可能移情别恋,这是一种比法律上承认的婚姻还要合法和牢固的婚姻契约,因为它是由至高神见证,受最高法则保护的。 签订同心契约有好处也有坏处,因为契约签订之后,双方两人从此再也不可能爱上别的异性,但却会增加契约双方的感情,真正可谓至死不渝。 当然,这种契约即使签订也是可以回避的,卡娜就是打着这幌子,尝试签订这个契约,成功了之后,只要她永远也见不到对方,即使受到契约力量的影响,也可以忍受,至少追求力量的道路从此再没羁绊。 当然,付出的代价就是,她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再爱上另一个男人。 只是,这一点卡娜从来不在乎,她早就打定主意,向偶像碧蓝大剑圣学习,要单身到底,追求武技的极致,成为碧蓝那样令人敬仰的大剑圣。 但有时候计划不如变化,这次同心婚契的成功缔结,其实是有原因的,卡娜的契约方根本不是这个大陆的人,其灵魂也跟卡娜不太一样,这个意外直接导致了从来没出现过的,单方主动契约的出现,这是卡娜千算万算却没有预料到的。 这个世界的人,比如卡娜,灵魂其实没有魂魄之分,所有的灵魂能量都凝成一团,而这个来自异世界的人却有三魂七魄,刚才的契约是直接签订在卡娜的灵魂和这人的命魂上,也就是说这个契约直接影响了卡娜,但却是间接影响了这个男人。 换句话说,卡娜今生如果嫁人,那是非这个男人不嫁的了,而这男人如果风流,却可以再娶,原本平等的灵魂契约,因为灵魂的差异,却变得非常不平等。 当然,还有更为深远的影响,契约的签订,让这个男人直接被这个世界的至高存在所承认,以后他所做的事情,取得的成就,将直接被认可。 &1t;ahref=.>. 第二章 剑修公孙羽 公孙羽是个剑修,出身于修真界天蓝星公孙世家,而且还是家族的嫡系传人。 “剑公子”之称的公孙羽意气风,十八岁成年后,经过家族长辈的肯,一袭青衫,手提青锋长剑,开始了在天蓝星各险峻之地的历练。 游历了两年之后,自感即将突破,正准备回家闭关的公孙羽,却意外得到了传自民间的一张远古藏宝图。 他好奇之下,循着藏宝图的指示,开启了一个远古阵法,却遭遇了一具不知道被困了多少年的厉害僵尸,险些重伤丧命。 如不是僵尸被困无数年月,修为消耗地差不多,公孙羽又仗着阵法和修为,这才勉强逃了差不多一个月。 只是,他最后还是被僵尸追上,打下悬崖,幸好有先祖得自一个远古练气士留下的玉佩救了一命。 当公孙羽醒来的时候,现自己俯卧在颠簸的马背上,他猜测自己被僵尸重伤摔下悬崖未死而获救了。 骏马奔驰的度颇快,外加公孙羽现在内府受伤未愈,全身脱力,这样俯在马背上,腹部直接压在坚硬的马背上。 也不知道这样的颠簸持续了多久,反正现在他非常难受,全身好像已经完全散架,同时胃部翻江倒海,想吐却又吐不出来。 毕竟他被僵尸追逐的日子,至少饿了有十几天了,更是滴水未进。 公孙羽出嘶哑而又有气无力的声音说:“请放我下来好吗?” 眼看小镇的身影渐近,正愁着心事的丽丝,突然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自己身前腿边响起,差点吓了一跳。看向出声的地方,这才想到可能是昏迷的男人醒了。 她连忙勒住缰绳,把公孙羽扶下马背,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公孙羽,只得尴尬说:“你醒啦!” 公孙羽站定之后,见扶着自己的是一个美丽,且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虽然身材娇小,但穿着蓝色的软甲,却令人眼前一亮,颇有几分英气。 只是这打扮却一点不像武林人士,江湖之人不允许穿甲戴盔。但也看不出是朝廷哪支军队里的,而且这姑娘的长相虽然美丽,但却怎么看都不像是天蓝星各大国家的人。 公孙羽连忙错开那姑娘扶住的小手,然后拱手道:“姑娘,多谢救命之恩!” 此时公孙羽被困一月之久,先天真气早在与僵尸恶斗之时消耗完毕,加上半个月水米未进,体内又有伤,身体非常虚弱,急需补充能量和调息恢复。 不过眼下似乎还在野外,远处不断传来的兽吼声,看起来还不算安全,而且也没搞清楚状况,他也不急在一时。 丽丝看着虚弱的公孙羽,心里更愁了。 心里暗想,完了,这绝对是个普通人,而且还是个病怏怏的普通人,不知道老爷他们能不能接受这个女婿。 不过当看到公孙羽拱手时,表现出的神态倒是让她感到惊奇,因为这种礼节她并没有见过,似乎带着些古朴的气息。 然后就是公孙羽的眼睛,黑白分明,非常纯净,这可是筑基的先天高手才能有的眼睛,跟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纯净,虽然丽丝不清楚这些,但却不妨碍被吸引,从而注意到。 恍惚间,丽丝不知道怎么想的,回了个骑士礼,说:“不用客气,姑……恩,这位少爷!” 公孙羽心底感觉这个姑娘有些怪怪的,但却没有细想,不过也看出了小姑娘的尴尬,当下说:“这位姑娘,我姓公孙,名羽,你叫我公孙羽好了,不知道姑娘芳名如何称呼?” 丽丝想了想,虽然不知道这个姓公孙的以后如何,是否能被伯爵认同,但至少自己现在应该礼貌一些,就回道:“公孙少爷,您可以叫我丽丝,我是小姐的贴身侍女。” 公孙羽有些奇怪,问道:“丽丝小姐,你说的那位小姐是指哪位?” 眼前怪人的问题,丽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这名男子应该与自家小姐签了同心婚契的,既然契约成功,那他根据小姐共享的灵魂力量,自然知道小姐的存在的,甚至还有小姐的一部分记忆才对。 丽丝是个四级剑士,稍微集中精神感应一下,就能从公孙羽身上感知到卡娜那熟悉的气息,看来契约是完成了的。 但公孙羽哪里知道这些,他现在还饿着肚子,况且体内真气全无,哪有时间去感应体内是否有别人的气息。更何况长期运转阵法及逃命,精神力早已枯竭。 最重要的是,他也没有练成强大的神识,自然不能知道灵魂深处的异状。即使感应到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两人都觉得此时气氛有些尴尬的时候,公孙羽的肚子恰好出来解围了。 “咕噜噜……”的声音让丽丝有些好笑,公孙羽则有些尴尬,不过现在他脸上满是灰尘污垢,脸色倒是看不出来。 还是善解人意的丽丝先说:“公孙少爷,前面不远处有个小镇,我们到镇上去休整吧。” 公孙羽想想也是,现在没有力气打猎,一时间也找不到安全的地方可以调息疗伤,只得跟这位小姑娘到有人烟的地方去吃点东西,然后再恢复些功力。 很快,还有件尴尬的事情出现,小镇看着离此地不远,但如果凭双脚走路,可能月上中弦了,也未必能到达目的地。 可是,两人只有一匹马,丽丝看公孙羽虚弱的样子,也不像能走多远的路。 最后没办法,善良的丽丝先说:“公孙少爷,我们上马吧,这里离小镇还有十几里路。我坐前面,你坐我后面吧。” 公孙羽有些为难。昏迷的时候,这小姑娘能够救他,还要忍受他身上的各种异味,让他趴在马上共乘一骑,这已经非常难得了。 但毕竟现在已经醒了,在这么与她共乘一骑,似乎不太好。 两人稍微商量,再加上善良的丽丝不断坚持,公孙羽也不是一个迂腐的人,两人还是决定共乘一骑。她在前,控制马匹,公孙羽则坐在她身后。 两人上马后,强忍着公孙羽满身灰尘,以及从僵尸身上散出来却被不幸沾上衣襟的公孙羽满身刺鼻气味带来的恶心感,还有第一次与男人共骑的不适感,丽丝挥动马鞭,让骏马奔驰起来。 虽然公孙羽还很虚弱,需要支撑才能安稳坐在马上,但出于礼节,他即使在心里强调了江湖男女不必拘束,但也没敢抱上女骑士的小蛮腰,只得把手向后按在马鞍上。 马鞍虽然长度不短,但也没有给同乘两人多大空间。马背上的两人前胸后背紧贴,都挺尴尬,幸好中间还隔着一柄颇大的长剑。 两人一路保持沉默,在丽丝不断无意识地不断拍打下,马匹飞奔,终于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进入了小镇。 下了马,两人同时长吁了一口气,这才定心了些。 小镇靠近迷失森林,资源丰富,商人、佣兵、冒险者齐聚,看起来非常繁华,丝毫没有因为夜幕的降临而失去了活力,不过公孙羽关注的不是这些。 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些风格与天蓝星迥异的建筑,倾听着周围行人的谈话,表情有些蒙,眼神更是布满了惊讶。 公孙羽早在遇到了丽丝的是时候,就觉得有些奇怪,但当时刚刚从昏迷中苏醒,同时由于身体上的不适,注意力不太集中,没有时间思考。 但此时身心一放松,就觉察到了让自己奇怪的来源。 路人的打扮他从来没见过,周围的建筑没见过,甚至他们说的话,也想不起是哪个地方的语言。 但最奇怪的是,公孙羽看得懂路边店面的招牌,而且还听懂了路人说的这些话。 就像是他以前二十年来一直学习的不是修真文字而是这些莫名线条构成的文字,说的话也不是修真界通用语,而是这种陌生的语言。 这一瞬间的错觉,让公孙羽有些恐惧,令他甚至忘了自己是谁,或者叫公孙羽的人到底是谁? 丽丝牵着马匹,准备向一家旅馆走去,路人好奇地目光令她很不自在,她不知不觉加快了脚步,但走了一会,才现公孙羽没有跟过来。 回头一看,见他呆呆地站在路上,眼神呆滞似乎没有目标地望着前方,丝毫没有要跟上来的意思。 丽丝在心里再次表示了一下对自家小姐的不满后,还是鼓足勇气,忍受着路人诧异的目光,拉着没有反应的公孙羽走进了最近的一家小旅馆的大门。 丽丝没理会旅馆内侍者的反应,直接要了间套房,然后让人把马匹牵走拴好,就急急地拖着公孙羽上了二楼房间。 进了房间,关了门,丽丝拍拍饱满的胸脯,又现自己的举动似乎有损淑女形象,却现那个便宜姑爷还是呆呆的站在身旁,眼神似空洞失神也似思考,丝毫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举动。 只是他原本黑白分明的眼睛,已经呆滞无神,不禁暗暗担心,别不是这人还有什么毛病吧? 出于关心也是担忧,丽丝问道:“公孙少爷,您没事吧?” 见公孙羽还是没有反应,丽丝有些心急了,靠近了些,对着他的耳旁大声问:“你没事吧?” 这次公孙羽终于有了反应,他起先有些迷茫地看着丽丝,几秒钟后似乎反应了过来,说:“丽丝小姐,你说什么?” 丽丝说:“公孙少爷,您还是叫我丽丝吧,我只是小姐的是侍女而已。您刚才在想什么?看起来整个人似乎有些呆……嗯,好像整个人没有了生气一样。” 刚才公孙羽只是陷入了一种错觉而已,其实以他的心境修为,用不了多久也能回过神来,毕竟他还没搞清楚自己在昏迷的那段时间到底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想了想,公孙羽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道:“丽丝,你能告诉我是在哪里救了我?当时你有没有现我身上有什么奇怪的事情?而且,你之前说的小姐到底是谁?” 丽丝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的答案,知道得更清楚地应该是他公孙羽,而不是自己才对啊。 不过作为合格的侍女,她还是回答说:“我和小姐就是在你昏倒的那个路段上救的你。你当时衣衫破烂满身灰尘,嗯,也就是现在这个样子,除了这些倒是没有什么其他奇怪的地方。至于我们小姐,自然就是跟你签订同心婚契的那位女剑士,卡娜小姐了。” 公孙羽迷惑了:“等等,你说什么同心婚契?那是什么意思,我记得没有跟任何人签订什么契约啊。而且,我应该认识你说的叫做卡娜的小姐吗?” “您不知道什么同心婚契吗?这也有可能,毕竟它的传说太过久远了。 “那灵魂契约应该知道吧?而同心婚期就是灵魂契约中的一种,虽然古老了些,但在大陆上,应该还是很受憧憬浪漫爱情的年轻男女们欢迎才是啊?” 顿了顿,丽丝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对,似乎过于急躁了,稳定了下心绪才接着说:“还有我们小姐,跟您成功的签订了同心婚契,你们互相交换了一部分灵魂能量,她已经成为了您被最高神认可的妻子,您应该对她有些印象才对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公孙羽感觉自己头都大了,因为丽丝说的这些东西,包括什么灵魂契约、同心婚契等等,自己全部都没听说过。 至于什么交换灵魂力量,难道自己的三魂七魄已经不完整了,但似乎也没有感觉什么不妥。 至于未婚妻,就更是扯淡,公孙羽从来不知道家里有给他定过婚约。 丽丝见公孙羽又陷入了思考,只是情况没有刚才那么严重,不过他身上实在太脏了,自己都替他感到难受,就提议说:“公孙少爷,不如您先洗个澡,然后咱们吃点东西,再慢慢聊关于小姐的事情,您觉得怎样?” 既然想不明白事情的原因甚至经过,只得把这些问题暂时放下。听了丽丝的提醒,确实觉得自己脏得实在难受,需要痛快的洗个澡才行。 但想到自己精神力受伤,暂时打不开隐于手指上的空间戒指,也就没有随身衣物可以换,再看了下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再穿了。这下倒是有些犯难。 丽丝一看公孙羽的表情动作,就知道他的难处。她有些尴尬地偷偷打量了下公孙羽的身材,这才地说:“您先去洗澡吧,我让侍者去外边给您卖些衣物回来?” 公孙羽心里感叹了下这位侍女的聪明之后,立即表示了感谢。 &1t;ahref=.>. 第三章 身处何地(一) 公孙羽看着丽丝走出房间,才打量起自己的临时住处,现房间的构造完全不同以前的熟悉的样式。(..tw好看的小说) 大厅不小,摆放着一些很长的椅子和方桌。此外,除了两个房间之外,还有一个隔间放着张铺着白布,形状四方但很长的桌子,桌子周围还有几张有背靠的椅子,这应该就是餐厅。 还有浴室和洗手间,这些公孙羽很快就分辨了出来。这当然跟那些文字语言能力一样,都是卡娜的经验带给他的知识。 很快,几个侍者提着几大桶热水进来,加满了浴室中的浴桶。 打了侍者后,公孙羽脱掉穿了一个多月的衣服,放松身体躺在了浴桶里,这才有时间仔细思考起刚才与丽丝的谈话。 很明显,自己现在的变化应该归结到那位自己从来没见过,却突然出现的莫名其妙未婚妻身上,对于灵魂他还不是太了解,毕竟他还没有完全踏入修真的大门。 但他猜测,自己之所以学会这里的语言和文字,并且能够适应这种陌生的环境,绝对是跟那位小姐的所谓通同心婚契有莫大的关系,也就是因为契约而引入自己体内的灵魂力量的功劳。 公孙羽完全可以确定自己所处的环境绝对不是天蓝星内的某个地方。 游历了两年时间,公孙羽已经跑遍了天蓝星大部分地方。加上一些书籍的记载,他可以确定天蓝星内没有包括丽丝在内,今天所见到的那些人一样的种族,更没有这些文字和语言。 难道是因为坠崖时,家传玉佩碎裂而爆的强大金光有关系,从而流落到了其他星球? 这倒有可能,金光能量那么强大,带着自己划破空间,瞬移到别的星球应该不难。 宇宙这么大,洪荒分崩离裂这么久,经过数十万年的展,各种文明不计其数,即使出现这种独特的文明也是可以理解的。 想到这里,他就明白了这些所谓契约应该是这个国度或者星球独特法术,有些像修真者使用的道术,但能作用于灵魂,应该也算比较强大了,据说修魔者比较擅长这个领域,只是自己不了解而已。 公孙羽很乐观,自认为确定了现在的处境后,觉得应该先暂时安顿下来,至少要治疗好伤势和恢复了实力,或者见到了那位莫名未婚妻后,再作其他打算。 只要以后实力上去了,自然有穿越虚空宇宙,回归天蓝星的时候。 放下心之后,公孙羽努力搓洗了一番,直到换了好几次水,才把身上所有的灰尘以及僵尸带来的异味全部清理干净。 见还没有人给自己送来衣物,公孙羽就躺在热水中,闭目休息了起来。 说起来他在那恶劣的环境下,已经有个把月没好好休息,现在是一放松下来就轻易睡着了。.tw[] 直到迷迷糊糊感觉有人敲门进来,公孙羽才睁开了眼睛,只听隔着布帘传来丽丝带着有些轻柔地声音,说:“公孙少爷,衣服已经就放在外面椅子上……” “好的,谢谢你,丽丝。” “这是我应该做的!公孙少爷,我让侍者把晚餐准备好了。如果您洗完了,就出来用餐吧。” 说到公孙羽答应的声音后,丽斯就快步出去了。 以公孙羽家族的条件,即使作为修道家族,但以前在家的时候自然少不了侍女、下人的伺候。 虽然在外历练两年,没有在家时那么好的条件,但身边从不缺乏红粉知己,此时听到丽丝的有些急促地脚步声,自然有些好笑。 但为了避免使她感到窘迫,他只是让丽丝留下衣物,而没有让她伺候自己这个未来姑爷穿衣。 当然丽丝愿不愿意就另当别论了。 下一刻当公孙羽拿起衣服的时候,却后悔了。 丽丝让人买回来的衣服、鞋袜齐全,正好一整套。颜色也适合,浅蓝色,比试起来似乎也合体,完全可以接受。 只是那些衣服、鞋子的样式对于公孙羽来说,却非常陌生,他站在人立大镜子面前,套了半天,却怎么看都那么别扭。 强忍住了叫丽丝进来帮助的冲动,摸索了差不多一刻钟,最后还是凭着卡娜灵魂之力所蕴含的模糊信息带给他的感觉,这才勉强穿戴整齐。 还好这套衣服比较宽松,应该是为武者准备的休闲服装,倒跟他穿着长袍的时候差不多,只是贴身内衣就有些不适应,确实紧了点。 穿戴完毕,仔细照了照镜子之后,公孙羽总算对自己的悟性表示满意,随手把披肩的长,往身后一笼,拿起一段绳子般的红色布条,随便一扎了事。 直感觉没有什么遗漏,公孙羽才轻松走出浴室。 正在指挥旅馆侍者摆放餐具的丽丝,看到公孙羽走出来,眼前一亮之后,不免用有些异样的目光稍微打量了一下。 丽丝让人买的是高级佣兵们经常穿戴的休闲衣服,质量好了点而已,却不名贵。 这里是边缘小镇,但因为冒险者众多,买不到特别名贵的贵族休闲服饰,但质量不差的一般的衣服还是能够买到的。 脱掉了乞丐破烂装,并且梳洗干净、穿戴整齐的公孙羽,虽然外表没有像贵族们一样,经过精心打理,但一身挺拔的服饰,也显得公孙羽身材更加均匀颀长。 更加可贵的是他身上尊贵却有些出尘的气质,更是让人稍微注意之后,被深深吸引。 倒不失为一个有良好修养的英俊贵族少年! 只是公孙羽不时轻微活动身体,内衣太紧造成的不适感,让他一脸无可奈何。 这小动作,让丽丝感觉有些好笑。 公孙羽看被一个可爱漂亮的小姑娘这样偷偷打量,反而放开了些,没有了窘迫的感觉。 放开了手脚的公孙羽却是魅力非凡,至少让小姑娘丽丝感觉的自己心跳有些加快。 不可否认,有些人是天生就拥有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 而在天蓝星唯一的级修真世家,累积了数十万年的远古家族的嫡系继承人,还遗传有上古圣皇的纯正血统,又受到近二十年系统而良好的文化、礼仪教育,如果这样的公孙羽,还没有贵族气质的话,那就无话可说了。 最主要的是,他同时还是个修真者,有着先天境界的公孙羽,虽然在这陌生的环境,功力也没有恢复,但心境还在。 第一次进食异界食物的他还是显得非常优雅,使用的虽然不是熟悉的筷子等餐具,但却非常熟练,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同时受贵族女剑士卡娜灵魂力量影响的可能。 看在丽丝的眼里,早就排除了这个被小姐随意挑选的男人,是个贫困落魄的乞丐的可能。 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更没有被自己称呼为少爷带来的任何压力,这样的气度,让他看起来更像是受到良好教育的贵族子弟,虽然可能饿得久了些,刚才吃得有点多了之外。 应该是受到某些暴力迫害而沦落的可怜落魄贵族后代吧!不时偷偷观察公孙羽进餐情况的丽丝,带着肯定地语气猜测着。 第三章 身处何地(二) 服务的侍者撤掉了餐具后,两个人坐回大厅沙上,继续未完的谈话。 经过了几个小时的接触,公孙羽在灵魂契约的影响下,已经完全习惯了这陌生的环境,跟这些外族人谈话时所使用的语气和方式了。 他先开口说:“丽丝,我们来谈谈我的未婚妻,也就是卡娜小姐的一些事情吧。你是她的贴身侍女,应该知道很多她的事情吧。” 丽丝:“您想了解些什么呢?” 其实她心里在偷偷说,可怜的公孙少爷,他还不知道自己只是因为乞丐的落魄形象,被小姐当成了挡箭牌,也许很快就要承受来自伯爵大人的怒火了。 公孙羽喝着有着水果味道却没有多少酒味的酒水,回答说:“丽丝,那就从卡娜小姐为什么选择跟我签订同心婚契开始说吧。然后我们再谈谈卡娜以前的故事,还有她的家人。” 丽丝有些尴尬,她是知道卡娜这么做的原因,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解释。 沉默了一会,现公孙羽在注视她,似乎催促她赶紧开口。 丽丝感觉到了些压力,只得稍微整理了下思路,现还是实话实说地好,反正以后他都会知道的。 而且让他知道了小姐只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实在不可能构成事实,这样虽然令他不好受,但至少在承受伯爵大人怒火的时候,可以为他提供一些理直气壮的理由,从而少一些压力。 “公孙少爷,其实这次卡娜小姐是反对摩尔伯爵大人,也就是她的父亲,试图为她做主一个让她非常反感的婚姻,而负气出走的。 “前几天,我们趁着伯爵大人出门的时候,一起悄悄逃跑,直到今天傍晚,逃了这里,从而遇上了正昏倒在路上的您,小姐她……” 等丽丝说完,公孙羽才现了原来事情完全出乎自己预料的。 卡娜小姐逃婚了,寻找自己的爱情这样的事情,这公孙羽能理解,天蓝星的凡人少女中,很有这样的人存在,有这样勇气的女性,他还是比较同情的。 只是在这里,卡娜用的是更加有效、合法,且令人无法理解,还必然能够得到承认的方法,真正地逃过了这次婚姻,也许最终她父亲会很生气,但却无法再对她的终生大事进行任何安排。 卡娜是逃脱了,自己却被无端卷入,这令公孙羽感到很无辜,更加无奈的是,自己之所以被选为契约签订的一方,只是因为自己当时的形象更像个乞丐而已。 丽丝本来想象公孙羽知道了真相后,会非常生气,然后大声斥责小姐任性而无良的行为。 她已经准备好了承受这股怨气,然后等他气消之后,自己再好言相劝,让这位少爷能够跟自己回到伯爵府进行计划中的作证和解释,然后让摩尔大人打消掉事实上已经不可能了的打算。 当然这之后,如何对公孙羽的生活进行安排,虽然也是令人愁的事情,但伯爵大人绝对会办好的,反正小姐不会再见这位公孙少爷就是了。 之后自己就可以去利尔奎岭联盟最高剑士学院找到小姐,事情就应该这么结束了。(..tw) 这是丽丝解释完之后,见公孙羽开始沉默的时候,思考的所有过程。 想了想,公孙羽还是觉得帮一帮那位卡娜小姐为好,至少她令自己快的融入了这个环境,说不得以后如果能更好地在这里生活,就靠她现在给与自己的语言及文字的能力了。 “丽丝,你的主人,那位卡娜小姐,为什么选择一个路边的乞丐签订契约呢,难道只是为了让她父亲更加生气而已吗?” 丽丝看着他有些缓和的脸色,自己却尴尬地有些脸红,却又不得不为自家小姐辩解道:“其实也不全是。主要是小姐看到您是昏迷的,这样签订契约的是很不会遭遇反抗,即使失败了,也可以一走了之。还有您是个普通人,不会对小姐以后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 公孙羽这才有些气急,原来是趁自己重伤昏迷,不能反抗,并且看中自己以后没有能力纠缠她,这才尝试签订同心婚契的。 而且这契约竟然是唯一性的,至少以后自己要娶妻的时候,没法喜欢上别的女孩了。 不过也不对,公孙羽很快现了一个问题,他虽然感觉心里好像装着一个人,形象很模糊,但却无法阻挡自己对以前有过好感的几个女孩的念想。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公孙羽想知道,但却没有问出来,他现在更关心所处的地域,到底是什么地方,于是再次问道:“丽丝,这里属于什么星球?” 丽丝正有些忐忑的时候,听到这个问题,疑惑地说:“星球?什么是星球,我没听说过啊?” 这只是个贵族小姐的侍女,也是个普通人,没听说过星球这种说法也是预料之中,公孙羽开始安慰自己。不过他没有放弃,继续问到:“那你见过长成我这样,黑头黑眼睛的人吗?” 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不管自从醒来时见到的丽丝,还是小镇上的其他人,都跟自己这样的远古洪荒遗民长得不像,这些人倒是一看就知道跟丽丝同个种族的人。 丽丝更加疑惑了:“当然,我见过很多像您这样的人啊,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你们达克玛族跟我们雅利安族一样,也是大陆最常见的种族之一,你们不都是黑头黑眼睛的吗?” “达克玛?不是叫洪荒遗民吗?” “洪荒遗民?这个说法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丽丝想了想,然后肯定地说。 公孙羽有些沮丧,心想也许这里的所谓达克玛人连自己怎么出现的都忘了,毕竟离洪荒破碎都不知道多少年了。丽丝这个小姑娘也不能依靠,看来得找一些洪荒遗民当中知识渊博的人或者同是修真者,才能了解到一些需要的消息,当然也可以找些古书,也许还有一些典籍有记载也说不定。 寻找知识渊博的人或者修真者,可能时间会很长,但总是有办法的。于是,公孙羽决定最后一次提问:“丽丝,那你知不知道哪些国家是达克玛人建立的?” “有很多啊,就我们南十八联盟,就有三分之一的王国皇室有达克玛血统的。” 南十八国联盟,公孙羽自然是听都没听过,如果还要跟这么多国家有联盟的话,应该不是什么大国,背后说不定没有什么修真者。 “那大陆有没有达克玛血统的大一点的帝国呢?” “大陆三大帝国中,北方的凯洛斯帝国皇室是达克玛血统的,据说大洋彼岸的东方大陆,有一个级大国,叫达克罗拉帝国,应该也是达克玛血统的。奇怪,公孙少爷,作为达克玛人,这些您怎么会不知道呢?” “嗯?你别问这么多,好好回答我的问题!就当作我在考验你的学识好了。你知道哪里有没有那些可以自由的在天上飞来飞去的神仙?” “神仙?神我知道,仙是什么东西?还能跟神并列?至于神,自然能自由飞翔了,据说即使是初级剑圣级别的剑士,也能飞得起来,但应该只有大剑圣才能飞远一些吧,当然还有传说中的剑神,他们应该才能自由自在的飞翔吧。” 在丽丝奇怪的目光下,公孙羽终于确定了她的知识何其匮乏,然后果断结束了这次谈话。 当然在他眼中,丽丝可能因为年纪太小,并没有多少见识,否则怎么会不知道神仙是什么?而且还不知道达克玛人在宇宙中有个正统的名字,叫做洪荒遗民呢?至于她所说的什么剑士,公孙羽自然就把他们当成是这个星球跟他一样的剑修的别称了。 而那个贵族小姐卡娜,是所谓的一级剑师,估计是比较低等级别的修真者,或者连筑基也没完成,所以她的侍女才可能什么都不懂。 &1t;ahref=.>. 第四章 剑修与剑士(一) 把丽丝打去睡觉后,公孙羽进了自己的房间。眼下他还有一件重要事情要做,就是查看身体的伤势自己,还有一直没有反应的丹田。 房间里,公孙羽盘坐在床上,意识慢慢沉入体内。 随着内视的展开,公孙羽慢慢了解身体的问题。 体内经脉还好,只是因为先天真气的枯竭,已经完全干涸,倒没有受什么损伤,只要花点时间温养以下,则可完全恢复。 丹田的情况就不容乐观了。残破不堪的气海受损严重,先天真气凝聚组成的气旋早已停止转动,值得庆幸得是,气旋没有完全崩溃,至少证明筑基境界的功力未失,只是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伤势未复,暂时无法动用而已。 公孙羽修炼的功法叫做《无名剑道》,虽然称为无名,却是公孙世家最为神秘和高深的功法。 据家史记载,十几万年前,公孙世家刚到天蓝星的时候,当时的一个家族长老,在天蓝星一无名的远古练气士洞府中现的了此篇功法,待其修炼有成之后,家族立刻把这篇剑道列为家族不外传的最高功法。 《无名剑道》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剑修功法,不但有寻常剑修那般霸道,初期修炼出来的真气就偏向于实质的剑气,狂暴异常,破坏力在同级修真者来讲,无疑是非常强大的,但是自我修复能力就偏弱。 还好当初的创造者另外结合了一篇《感天悟地》的修炼心诀,此心法非常温和大气,更偏向于远古练气士对道境的感悟。 要是没有这篇心诀,估计公孙世家历代只会把《剑道》一篇列为威力极大、震慑力极强,却极易走火入魔的危险功法,而不会列为最高功法。但有了《感天悟地》心诀就不同了,立刻《无名剑道》就成为了传家宝典。 公孙羽因为还没有练成元神,甚至连神识都没有形成,对《感天悟地》功法修炼只算皮毛,还没有真正入门,但也因此修炼成了虚无之境,对温养心神提高境界有奇效。 当然,如果现在他能够进入虚无之境,也还是可以大大缩短疗伤的时间。 不过目前他的意识海因为精神力的枯竭,暂时也无法做到进入虚无之境这种精神状态罢了。 这等状况,只能采取先修养意识海,恢复一些精神力,然后再慢慢积累一些真气,压制住丹田的伤势,寻找机会再慢慢展开进一步治疗。 他现在身处陌生环境中,也不知道以后会有什么危险等待着他,所以实力的恢复就显得无比重要。 当然还有一种便捷而有效地方法,那就是使用针对性的疗伤丹药。 剑修功法都偏向霸道,受伤之后想要恢复,往往比一般修炼者所花时间要长,除非使用丹药,这就导致了无数年来公孙家族对丹药的研究大大过了其他门派,几可以与修真界其他几个炼丹为主的大派并列。 况且公孙家先祖得到功法的那个神秘洞府主人,也留下了一些对剑修非常有用的丹药配方。 像公孙羽这样家门长辈一致指定的未来世家家主,自然在历练时,会带有充足的丹药以备不时之需。 只是两年游历以来,争斗不断,所用丹药不少。前段时间,为了摆脱难以力敌的僵尸追杀,又需要布置阵法以图困住僵尸,大部分丹药和高级晶石也已经告罄。 即使是当初携带最多的回气丹,也因为现阶段无法开启空间戒指,暂时不得使用。 何况,这次公孙羽受的伤还是比较严重,同时还面临突破筑基期,进入元胎期的微妙时期。 公孙羽原本携带的丹药也不会有太大用处,多花时间也最多只能恢复实力,但要得以顺利突破,还需要有更高级的丹药,例如孕神丹这等高级的丹药才行。 也不知道这里能不能找到有用的药物,如果能够找到,公孙羽倒是可以尝试炼制,正好一个高级法器级别的丹炉还在他戒指中存放着。 有关草药的事情,丽丝必定了解不多,看来需要全面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一些知识才行,公孙羽如是想。 疗伤是当务之急,公孙羽先是按照《感天悟地》心法,让自己的心神沉入意识海,先修复精神力直到足够打开空间戒指再说。 公孙羽公所修炼的《无名剑道》,是剑修的一种,但却与最著名的蜀山一脉剑修完全不同。 蜀山剑道是杀道,而《无名剑道》却是被上古练气士结合了远古金丹大道的某些修炼法门而成。据创造者描述,此为以力破道的法门,再结合感天悟地之法,后期元神修炼、感悟天道也不耽误。 最早修炼这篇功法的公孙家先祖,修炼不到千年就已飞升地仙界,据传现在早已有大罗金仙修为,其再进一步就能够成就准圣。 所以公孙家的人早就猜测那位创造出这套功法的练气士,说不定还是在洪荒初开时就听过道祖讲道之人,只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而已。 《无名剑道》秉承上古练气士传统,从凡到仙,从仙到圣,体系完整,即使后面的剑道篇是推测,但也不可否认功法的完整性。 其还有一个特点,没有后来修真者的渡劫之说,因为上古练气士的金丹大道本身就是直指大道,只要不违背天道运转,自然不需经历天劫。 功法分为九级,分别为:练气、炼体、筑基、元胎、胎动、剑婴、出窍、剑劫、剑道。 筑基期以前,是典型的练气士修炼方法,只有到了元胎期孕育剑胎之后,方算踏入剑修行列。而过了剑劫期,功法回归自然,再无一丝狂暴。 可以说,这就是一种以剑为金丹,直指大道的功法。 心诀修炼一个多时辰过去,公孙羽睁开了双眼,自我感觉不错,精神恢复了不少。 心神一动,戴在左手食指的空间戒指终于浮现了出来,公孙羽取出了一个玉瓶,倒出一颗圆滚滚带着淡淡香气的青色药丸。 这就是回气丹,主要用于真气消耗过多,快回气之用。 直接把回气丹纳入口中,收起玉瓶后,公孙羽再次进入了修炼状态。 丹药入口后,公孙羽只觉一股温热的气流从咽喉中直灌而下,瞬间到达丹田之内。有了回气丹的相助,运转剑道功法,体外灵气不断随着早已贯通的身体各大穴道吸入体内,顺着经脉流入丹田,不断修复丹田的损伤,加上心神的催动,残破的气旋终于慢慢动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丹田气旋周围出现了一滴滴液态的先天真气,然后沿着经脉流动,温养修复着干涸多时的经脉,最后再回到丹田气旋当中,修补残破的气旋。 如此反复,共运转了三十六周天之后,丹田的伤势已经有所改观,气旋虽然还没完全稳定,但伤势算是被完全压制了下来。 实力虽然还是大损,但自保无碍,已经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了。 &1t;ahref=.>. 第四章 剑修与剑士(二) 公孙羽结束修炼,站起身来,此时窗外天色已经大亮。 待公孙羽穿戴整齐,走出房门时,见丽丝早已起来了,正在忙碌着让侍者摆放早餐。 “公孙少爷,早安!我正要叫您起来用餐呢。” 也许是经过了昨晚的谈话,以及见识了公孙羽真面目和气质的丽丝,早已改变了他是个乞丐这样的猜测,现在倒有了公孙羽就是个贵族这样的想法。 很自然地让丽丝服侍梳洗之后,公孙羽与丽丝享用了早餐。 而丽丝已经完全进入了角色,并且确定了公孙羽就是个贵族这样的猜想。 “丽丝,我们今天有什么安排,还是赶路去南顿城?” 卡娜一家就居住在奥特王国南顿城,这个公孙羽昨晚就知道了。 丽丝听了一喜,以为公孙羽服从了卡娜的安排,就说:“如果您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们就回南顿城好了。” 公孙羽想了想,说:“丽丝,如果我们不着急的话,我想先了解一下这个小镇,如果有机会还想去一趟迷失森林,采几种草药,然后再去南顿城。你觉得呢?” 丽丝一怔,原本她也是随便问问,没想到公孙羽似乎真有什么事情。 她有些为难地说:“公孙少爷,如果您只是想在拉图镇呆一会,倒没有什么。(..tw无弹窗广告)不过迷失森林实在太过危险了,里面有很多强大的魔兽,而且地形也比较复杂,即使只是在森林外围,我的能力也基本不能保护您的安全。 “而且,我也不知道摩尔伯爵大人什么时候能够回去,也许他此时也正好要从迷失森林里出来。还有,您需要寻找草药,难道您是个药术师吗?” 听到丽丝要保护他,公孙羽不觉有些好笑,虽然不知道在这里的修真界,他现在的实力处于什么阶段。 但如果是在普通人中,筑基阶段也就是先天境界巅峰的他,应该属于绝对的级高手,当然如果有高级修真者存在的话,那他什么也不是了。 至于药术师他不知道,想来应该是炼制丹药的丹师之类。 “丽丝,你能保护我?那你是什么等级的剑士?” “您不要小瞧人,我虽然才十五岁,不过已经是五级剑士了,虽然比起小姐的实力差远了,但在同龄人当中,也算不错的了。”听到公孙羽的质疑,丽丝有些气恼地说。 公孙羽稍微用心神感应以下,感觉丽丝体内丹田确实存在一团能量,不过数量稀少,估计也就练气没有多久。 公孙羽顿时有些感兴趣了,想详细了解一下这个所谓剑士的修炼者,跟自己的剑修有什么不同。(..tw无弹窗广告) 这种修为也敢说同龄人中的佼佼者?难道这里的剑士职业还有其他特异之处吗? “丽丝,你能讲讲你说的那个剑士的职业实力高低是怎么排吗?” 丽丝有些惊讶,竟然有人不知道剑士等级是怎么分的,真是不敢相信。 不过见公孙羽不像是戏弄自己,只得说:“剑士职业按实力一般分为剑徒、剑士、剑师、大剑师、剑圣、大剑圣、剑神这七个阶段。而前面四个阶段每个分为七级,到了剑圣及以后,只分上中下三个阶段。我才是五级剑士,而小姐可是一级剑师,她绝对是个天才,如果没有意外,百年内她绝对可以成为剑圣甚至是大剑圣的。” 丽丝说完,还得意的看了公孙羽一眼,好像是她自己以后会成为剑圣一样。 公孙羽感觉这里的剑士实力区分挺奇怪的,跟自己剑修那般非常直白而清楚的表达实力阶段的命名,完全是风马牛而不相及。 更何况还在同一阶段分那么多级,分得这么详细,也不知道根据标准区别的。 想了想,公孙羽提议道:“丽丝,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切磋一下,看你的实力怎样?” 丽丝吃惊地说:“公孙少爷,难道您也是剑士?不过我没有感觉到您身上有斗气的波动啊?不对,您今天身上有一股非常强大的能量波动,难道您真的是剑士?” 公孙羽恢复了点实力,也没有可以隐藏,刚刚只是稍微释放了一点气势,自然很容易被丽丝感知到。 斗气?那又是什么?难道是这里对真气的一种叫法?这文明怎么差别这么大呢,莫非这里离修真界真的很远? 不管公孙羽的困惑,丽丝已经很兴奋地站起来,仔细的观察起让她非常惊讶,并让自家小姐看走眼的男人。 等公孙羽回过神来,才看到丽丝像打量玩具一样肆无忌惮地看自己时,有些恼怒,甚至失态地用右手敲了敲丽丝的小脑袋,才让她羞恼地反应过来。 “公孙少爷,您的能量非常强大,不知道您现在是什么等级了?” “我是筑基大成,恩,也就是先天……至于是什么等级,我也不知道,你能不能跟我仔细说一下,剑士各个等级是怎么区别的呢?” 丽丝小声得嘀咕:“真是个怪人,也不知道怎么修炼的,连自己是什么等级都不知道。” 等被公孙羽瞪了一眼,丽丝才正经说:“按照斗气的颜色就能分辨了。” 说完伸出右手,手上包裹着一层乳白色的光芒,见公孙羽眼光带着惊奇,她索性放开了解释说:“剑徒还没有产生斗气,自然是没有颜色。我是剑士,所以斗气是银白色的。而剑师则是黑铁色的,到了大剑师,就变成了青铜色。剑圣的斗气是蓝色,大剑圣就变成了橙色,据说剑神的斗气是金色的。同级别的剑士,越到最后,颜色就更加浓郁或者深厚。” 真气还有五颜六色,这种奇怪的修炼方式公孙羽是听都没听过。 不过修魔者的真元是黑色的,修真者的金丹是金色,这些他知道,这只不过是属性不一样而已,同种真气或真元难道还能随着实力的进步而变化不成? “公孙少爷,您也试试把斗气运到手上看看,不就知道自己是什么等级了吗?”丽丝好奇地建议道。 公孙羽的先天真气还没转化成为剑元,应该是无色的。不过他也不介意尝试一下,让丽丝这个小丫头看看,什么是修真者。 等公孙羽把先天真气运到伸出的手掌时,看着那修长而光泽如玉的右手,及外面一层光泽耀眼的真气,他却惊呆了。 因为原本覆盖在手上,没有任何颜色的先天真气,突然变成了蓝色,而且是那种湛蓝地有些梦幻的颜色。 不止公孙羽吃惊,丽丝更是掩着小嘴惊呼了起来:“天啊,巅峰剑圣!” &1t;ahref=.>. 第五章 异界江湖(一) 公孙羽还在惊奇自己的先天真气怎么有了颜色的时候,惊讶过后的丽丝已经迫不及待地问道:“公孙少爷,您到底几岁了?不会是老妖怪吧?据说到了大剑圣就可以返老还童了。[..tw超多好看小说]” 公孙羽被打断了思路,虽然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想通,不过对这个世界的实力已经有了些大概的认识。 此时,听到丽丝叫他老妖怪,没好气地说:“你说什么?少爷我今年才二十岁,怎么可能是老妖怪。” 大剑圣能够返老还童,那就可能是金丹期了,也就等于公孙羽的元胎期,金丹期的修真者才能让自己看起来年轻很多。而到了元婴期,也就是《剑道》的剑婴期,还能够直接修改相貌,永远保持年轻时的样子。 丽丝好奇地问:“公孙少爷,您这样强大的剑圣,怎么会昏迷在大道上呢?难道是遇到了更厉害的高手而受伤了?” “恩,是遇到了高手,不然我怎么会被你家小姐捡了便宜,不知不觉就签了什么莫名的契约。可惜我现在身上有伤,实力还没有完全恢复,否则很快就能再次突破了,达到你说的大剑圣级别。” “少爷,您这么年轻怎么可能已经是剑圣呢?而且还快要成为大剑圣了,这怎么可能?难道是服用了什么神赐之物?” …… “小姐真厉害,随便找一个乞丐做未婚夫竟然还是这么年轻的剑圣!” …… 等应付完好奇宝宝丽丝,公孙羽已经满头大汗了,他从来不知道女孩子的好奇心是这么恐怖。定下心来,这才想起要寻找去迷失森林寻找药材的事情。 “丽丝,我们还是说去迷失森林找药材的事情吧。”公孙羽转移话题说。 “您真要去迷失森林寻找药材,就是为了疗伤吗?其实我们可以去找专职的药术师啊,他们更擅长治疗伤势。您现在还没恢复实力,迷失森林还是很危险地,据说还有……” 见好不容易打住丽丝的话头,现在又有恢复的迹象,公孙羽连忙打断说:“当然是疗伤!我自己就能够采药炼丹,治疗伤势,不需要找什么药术师。 “你知不知道迷失森林的具体情况?不知道?那你知道哪里有介绍迷失森林的书么,或者地图也行?最好附近有什么书店,我还想了解一下大陆。” 丽丝同情地看着公孙羽,觉得他那么强大的剑士,竟然同时还是个常识匮乏的人,真是不可思议。 不过剑圣的问题不能不回答,她想了想,说:“拉图镇虽然不大,但冒险者和商人很多,应该会有书店的,我们可以问问旅馆的侍者,或者到街上找找。(..tw无弹窗广告)” “对了,我还要去打一把剑,这里应该会有打铁铺吧。” “这个我知道!拉图镇就有个著名的矮人武器店,您可以在那买到剑的。” 矮人,这又是公孙羽不知道的称呼,不过想来应该是个子很矮的人种。 现在他迫切地想了解关于这个星球,恩,大陆的所以信息。 “我身上没有钱……丽丝,你看看,不知道这个晶石值不值钱?”公孙羽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块下品晶石说。 丽丝接过一看,然后煞有其事地说着:“这是魔核?不对,魔核应该没这么大。难道是魔晶?好纯净的能量,应该是上好的魔晶。” 公孙羽有些头痛这些不知道的名词,不耐烦地说:“不要管这是什么东西,你说值不值钱就行。” “当然值钱了,这么大一块魔晶,至少值一百个紫金币。” 公孙羽惊讶地说:“这么不值钱啊?难道这里的晶石,恩,魔晶很多吗?” 丽丝有些愤慨地说:“什么不值钱?一百紫金币难道还少吗?要知道这可是一万个金币,一百万个银币,一亿个铜币了,而一个铜币就能买到一个面包了。要知道小姐贵为伯爵之女,她的零用钱一个月才几个金币而已!” 公孙羽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货币,自然更不知道紫金币的价值,只是直觉认为一百个紫金币这个数目少了点而已,再看到丽丝现在可爱的样子有些像被激怒了的小狮子,不禁觉得有些讪讪然。 还是要了解一些这些常识才行啊,这已经不知道是他今天第几次的感叹了。 谈话没法进行下去了,两人缺乏太多的共同语言了。 于是,公孙羽决定由丽丝带着自己在拉图镇逛逛,打算卖掉晶石之后,买些介绍大陆常识的书籍,好好恶补一下,免得再被丽丝这样的小丫头认为自己很无知。 当然,还要再买几把精钢剑防身。 白天的拉图镇街道上行人不多,不像昨天傍晚公孙羽初来乍到时繁华。 丽丝解释说那些佣兵和冒险者们趁着白天进迷失森林寻找猎物去了的缘故。 先要把晶石卖掉,虽然丽丝说她身上还有几百金币,不需要把这么宝贵的魔晶处理掉。不过公孙羽不同意,他怎么好意思一直花女孩子的钱。而且他想买的东西也不少,自然还是坚持把晶石卖掉为好。 在这种冒险者聚集的小镇,肯定会有些上规模的商行在这里开了分店,以便就近购买佣兵和冒险者们猎回来的各种魔兽或者寻找到的珍贵草药,及森林里出产的其他珍贵资源。 魔晶虽然非常珍贵,但却不是大陆上最稀少的宝物,单颗魔晶并不少见,很多人都会有收藏,这可是炼制附魔剑所必须的材料。 当然,如果是一个没有开的魔晶矿,那就另当别论了。那绝对是会引起多方势力争夺、甚至重新洗牌的资源。 两人走了一阵,选中了在拉图镇中心广场附近,一家看起来规模最大,叫巴尔商会的商行。 巴尔商行所在是一栋独立的三层楼,占地颇大。 进去之后,只见一楼大厅里一排排的货架,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从各种武器盔甲到药材,常见魔兽的魔核到其身上各种有用材料,以及各种奇怪的矿物,都非常齐全。 两人拐过大厅,对接待柜台的一个侍者表明到了来出售物品的目的,就被其礼貌地带到二楼一个宽大的房间内。 里面有几个看起来专门给冒险者做鉴定的鉴定师,正在不停忙碌着。 侍者把两人带到了那个负责鉴定室的中年鉴定师面前。 “请问,两位准备出售什么物品?”那鉴定师稍微打量了公孙羽两人一眼,然后不卑不亢地说。 公孙羽自戒指中取出了那颗下品晶石,递了过去。 第五章 异界江湖(二) 中年鉴定师接过公孙羽递过的那颗晶石,只是稍微端详一阵,就把它放在一个金属盘子上。(..tw无弹窗广告) 然后只见他从身上取出一个放大镜,弯下身,开始仔细地从各个方位看了一遍晶石。 没过多久,他抬起头,以认真并带点热切的语气,对公孙羽说:“这位阁下,你提供的魔晶非常纯净,而且蕴含的能量也非常可观,基本可以判断为上等魔晶。 “最近我们商行正在高价收购这种上等魔晶,如果阁下有足够多这种魔晶的话,我们可以以高于市价百分之十的价格进行收购,不知道阁下意下如何?” 似乎在迫切等待答复,这位鉴定师眼睛一眨不眨定定看着公孙羽的双眼。 公孙羽皱了皱眉头,对于这鉴定师明显的不礼貌行为有些不悦。而且,似乎对方知道自己身上还有大量晶石,这点比较奇怪。 不过公孙羽转而一想,就把这个念头丢开了。在修真界行走,哪个修真者身上不放足够的晶石呢?这个鉴定师知道修真者也不奇怪。 出乎意料的是,修真界普通的下品晶石在这里竟被鉴定为上等魔晶,想来晶石在这里流通不多。 虽然公孙羽戒指还有不少这种下品晶石,但他也不会无缘无故拿出来卖掉。 毕竟即使是紫金币也只是凡俗使用的钱币而已,哪里比得上晶石的贵重。如果不是现在他需要一笔钱来使用,怎么都不会拿晶石来卖掉。 所以听了那鉴定师热切的话语,公孙羽直接拒绝说:“对不起,阁下,本人目前没有出售其它魔晶的打算,这颗只是例外。(..tw无弹窗广告)” 那鉴定师听到这话,似乎并没有不高兴或失望,反而松了口气,然后微笑地说:“那好吧,如果阁下还想出售魔晶的话,请联系我们巴尔商行。两位,这上等魔晶块头不小,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值一百二十紫金币,是不是现在就成交呢?” 商行开出的一百二十个紫金币的价格,比丽丝预测的价值高了不少,似乎价格比较合理,公孙羽自然同意了。 丽丝建议公孙羽只要一百个紫金币,然后剩下的二十紫金币兑换成两千个金币,好方便购买东西,毕竟紫晶币价值太大,购买价值不大的商品的话,不太好找开。 钱货两清之后,公孙羽两人又回到一楼,顺便在大厅仔细逛了下。 结果,那些武器、铠甲、盾牌什么的,公孙羽是一件也没看上。而他需要的三尺长剑,是一把都没看到,令他失望不已。 至于药材,倒是现几种常见而有用的新鲜草药。不过,也没有公孙羽需要的那些珍贵主味药材。最后,公孙羽只是买了不少普通药材,这才离开巴尔商行。 ………… 在公孙羽与丽丝刚走出那鉴定房间之后,那个负责接待的中年鉴定师就把门口的侍者叫了进去,低声吩咐了几句后,挥手让他下楼。 他自己则也带着那颗下品晶石离开了房间,来到商会从来不对外开放的三楼。 找到最里的那个房间,他抬手轻轻敲了敲门,然后俯侧耳静听。 在听到了一声“进来”之后,那鉴定师才轻轻地推开门,端着装晶石的盘子,恭敬地走了进去。 那房间不大,却布置的非常典雅,里面正坐着两个人,皆侧身朝外,对那进来的鉴定师,看都没看上一眼。 左边是一个三十不到但气质非凡的年轻人,坐在主位上,其对面的是一个和气却不失威严的中年人。 鉴定师先分别给两人见礼,然后来到中年人面前,把装着魔晶的玻璃盘放在他们两人之间的小桌上。 然后恭敬说道:“会长,这是刚从两个冒险者打扮的年轻人手上收到的魔晶,这魔晶非常纯净,可以断定为上等魔晶。” 那会长抬手拿过魔晶仔细观看,还没说话,那年轻人就问道:“哦?你有没有问清楚,他们手上还有没有魔晶?” 鉴定师恭敬地说:“少爷,属下已经问清楚了,对方手上确实还有大量这样的上等魔晶。” 那会长把魔晶递给那少爷,然后对鉴定师说:“你知道那两个冒险者的来历吗?实力如何?有没有派人跟着他们?” 鉴定师说:“属下不敢询问他们的来历,怕打草惊蛇。那两位冒险者非常年轻,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那少年二十左右年纪,恕属下眼拙,没看出实力,估计带着什么隐藏实力的附魔器,不过气质不凡,虽然穿着冒险者服装,但像贵族少爷更多于冒险者。至于那少女,十五六岁左右,不过是个五级剑士,实力不值一提。刚才属下已经派人盯住他们了。” 那少爷点点头,满意地说:“很好,你先让人盯住他们,千万不要跟丢了。先下去吧,有什么消息就通知我们……”一挥手,让那鉴定师退下。 那少爷拿着那魔晶,把玩了一会,开心地对那会长说:“果然不愧是上等魔晶,好精纯的能量!萨尔叔叔,我得到消息后急忙赶了过来,直到今天,已经等了整整七天了,手下派出了无数,竟然还是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却没成想,我们运气这么好,今天他们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能够出产上等魔晶的矿脉,规模肯定小不了,这得有多大的财富?这可不是区区一个冒险小队就能拥有的财富。想想就让人兴奋,看大哥他们还怎么跟我抢巴尔家族家主身份。不过,萨尔叔叔,魔晶矿的事情不会泄露出去了吧?” 萨尔也笑了起来,说:“克鲁少爷放心吧,这消息不会有其他人知道的。如果不是凑巧,我也不可能知道这等被人捂得严严实实的隐秘消息。我们获得消息已经有半个月了,但拉图小镇却一点都没有变化。从这点就可以知道,这事情没有一丝地走漏。否则这魔晶矿的消息一出,不管真假,即使不惹来十八国王族的注意,但那些大佣兵团岂会没人来看看? “要知道,这可是迷失森林中部靠近拉图小镇现的魔晶矿,可没有什么阶魔兽,而且还出产这种上等魔晶,那一定是个富矿了。位置好,不用担心强大魔兽骚扰,又容易开采,富含上等魔晶的矿脉,如果他们哪怕只知道一点消息,那也一定会派人来查的。” 克鲁满意地点点头,说:“未免夜长梦多,我们应该早点采取行动,把晶矿的具体位置弄清楚才是。” 萨尔说:“这个容易,竟然他们已经露出了踪迹,一会让人跟着他们,然后随便找个机会弄个借口,先抓了他们再说。那冒险小队的其他成员背负着那么大的秘密,想来是在想着怎么开采魔晶矿,不会出现在拉图镇上。 “至于这两个冒险者,应该是有什么特殊的任务,别不会是出来采购物资的吧?否则,不会大摇大摆地出来行走?以为买掉一块魔晶矿,就不会有人怀疑,嘿……却不知道,他们的秘密早已经被我们知道了。 “只要先把这两人抓住,就不难把他们所有成员一网打尽。这到了最后,不管是什么样的魔晶矿,还不都是少爷您的,嘿嘿……” 在公孙羽两人离开巴尔商行的时候,却不知道无意之中,只不过出售了一块下品晶石,想换点钱花花,就惹来了莫名的麻烦。 走出巴尔商行后,公孙羽还要去采购一些书籍。 关于大陆常识方面的书倒比较好找,随便找了个书店,就买到了不少公孙羽需要的常识性书籍,一本本都厚厚地,想来这世界人文方面的展还是不错。 关于迷失森林介绍的书也有,只是太笼统了,既没有标明线路,也没有资源分布,更没有魔兽区域的划分,只是泛泛而谈各种已经被知道的资源以及各种猜测的事物,这样的书籍对公孙羽没有多大帮助。 想要买更详细,书店就不可能有了。这些普通书店也不会有那详细而专业,含金量太高的书。 实在没有办法,丽丝建议公孙羽去拉图镇上的佣兵公会分会去看看。 第五章 异界江湖(三) 佣兵公会是佣兵和冒险者的管理行会,虽说只是行会组织,权力和实力都非常大。(..tw) 公会掌握着所有佣兵团体及个人的资料,而基本所有的佣兵和冒险者的任务都是通过公会布的,还有他们的等级晋升也归公会管理。 可以说,佣兵公会是另一个级大组织,属于佣兵和冒险者的王国。 据丽丝说,全大陆的佣兵工会是统一的,属于大陆的级大组织之一,并列的还有剑士公会以及几个其他强力组织。 刚一接近佣兵工会的大门,那里的情形,立刻使公孙羽想到了天蓝星世俗界的江湖。 这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武林人士”,他们身上或阴冷或豪爽,或煞气逼人或静如山岳,但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或多种绝技,同时依靠这些本领在“江湖”中行走过活,简直就是异世界的江湖世界。 而佣兵公会有些像所谓的武林盟,只是比武林盟有更加大而广的权力,可以完全管束这这些闲散却极有破坏力的人员。 看着公孙羽在门外略带好奇的打量着公会大厅里来来往往的佣兵,丽丝询问说:“少爷,您还不是佣兵吧?要不要申请成为佣兵试试?” “不是!我没有加入过佣兵公会,难道一定要加入佣兵吗?”公孙羽好奇地问道。 “那倒不是。不过大部分剑士曾经或现在就是佣兵,因为佣兵公会里会有很多各种各样的任务,对喜欢刺激、追求不断进步的战斗职业来说,这些有难度的任务对中低级剑士,可以为他们提供各种很好的历练的机会。而且,佣兵和冒险者这样的职业,还可以赚钱,养活自己和购买各种装备是很容易的事情。” “对了,你把佣兵和冒险者分开来,这两者有区别吗?” 丽丝已经习惯了公孙羽的无知了,耐心地解释说:“佣兵和冒险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在佣兵公会上接任务,同时接受公会的考核、晋级等。只是佣兵需要加入佣兵团,人数上有最低下限,一般需要人员五十人以上,才能申请佣兵团。 “而独行或者人数较少的佣兵被称为冒险者,他们经常是单独一个人行动,或者是少数人组成一个冒险小队。 “就因为人数的问题,冒险者不会接受商队或者贵族的护送、保护任务,他们最多是接受一些险地的冒险,或者猎杀魔兽寻找药材等。而佣兵大多因为武力众多,常常接受贵族或者商队的雇佣。一个是以冒险为职业,一个经常被雇佣,这就是两者名字区别的来由。” “原来这样,那我们进去看看吧,看公会有没有关于迷失森里介绍的资料,如果还有药材分布方面的介绍就更好了。”公孙羽提议道。 俩人刚走进大厅,丽丝的年轻及美貌立刻引起了大厅中喝酒聊天的佣兵们的关注,有些人更是吹起了口哨,像是在挑逗一般。 显然丽丝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形了,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既不恼怒也没有害羞。 而公孙羽以前在天蓝星世俗界也见识过各种各样的江湖草莽,自然也是见怪不怪,只要这些人没有语言上的冒犯,也没上来动手动脚,自然不会太过计较。 当然,如果丽丝表现出稍微一点的不高兴,公孙羽自然不介意成为护花使者。 丽丝没有理会那些无聊的佣兵,径直来到了公会办公处,对正在提供服务的侍者说:“小姐,有没有迷失森林的地图和介绍资料,最好有关于魔兽、药材这些资源分布的详情介绍的。” 坐在接待台后面的女侍者先是给两人一个公式化的笑容,然后从容不迫地说:“有迷失森里外围靠近拉图小镇几百公里方圆范围的资料,里面有一些魔兽和药材的介绍,非常详细,一个金币一本。至于森林中部、内部和中心地带的资料,公会里暂时没有,不过也许有佣兵会有,你可以布个悬赏试试,说不定会有人提供。” 公孙羽已经知道金币的购买力挺大的,没想到一本只是关于森林的外围资料就要一个金币,看来这佣兵公会也不是介绍中说的只为佣兵服务,钱还是要赚的。 外围的资料也只能暂时凑合,至少也要初步了解一下森林才能做进一步的打算。 公孙羽递过一个金币,不过那侍者没有接,还是来了个微笑,再说:“有没有佣兵卡?没有的话要收两个金币。” 丽丝取出一个一指长两指宽的卡片,看起来像是玉石切割或者打造的。 卡上有些微弱的能量波动,公孙羽接过稍微感应了一下,猜测里面封印有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繁琐法阵,也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不过他暂时没有时间了解,直接把这张佣兵卡和金币递给了侍者。 那侍者接过佣兵卡和金币,只是看了佣兵卡一眼,然手又递了回来,同时从桌子下面取出了一个不是很厚的本子,应该就是所谓的迷失森林外围的资料了。 那侍者看着公孙羽接过资料,又仔细建议说:“你们是不是还需要森林中部和内部的资料?如果需要的话,可以通过公会的佣兵任务墙布,悬赏奖金至少一个紫金币或者等同价值的物品。当然,如果你们提供的奖金越多,越有人会贡献这些资料。 “当然,佣兵们可能会有中部一些区域的地图,也许还会有些实力不错的佣兵团队曾经到过内部某个区域,从而获得一些资料。至于森林中心的地图和资料,估计没有什么人会有的,也不可能有人会拿出来,这个你们不要期望太高。” 公孙羽并不心疼钱,丝毫没有犹豫,就取出五个紫金币布了一个悬赏,同时按照丽丝的建议,定了任务结束时间。 因为两人的时间有限,不可能在拉图镇久留,所以任务只定了三天期限。 公孙羽已经做好打算,只要三天之内没有人接任务,那他只能自己去森林内探索了。 那侍者再次去过丽丝的冒险者卡,放在一个不知名的仪器上面,然后就见悬赏布了出去,先是在旁边的任务墙上。 事情到这已经告一段落。公孙羽不断打量公会大厅,打算仔细感觉一下做这异星小江湖的时候,丽丝眼睛一转,建议说:“少爷,您真的不申请佣兵吗,或者成为独立的冒险者也不错啊?” 公孙羽已经知道要申请佣兵或者冒险者,先需要去剑士公会去认定自己的职业等级,这又要花费时间无数,公孙羽暂时缺的就是时间。 当然如果实力恢复了之后,倒可以花点时间去申请,也许冒险者的生活非常丰富、多姿多彩也不一定。 见公孙羽对自己的提议一定也不动心,丽丝又说:“少爷,我们先去喝点东西吧,现在时间还早,回去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如在这等一会,说不定很快就有人接任务了。” 这次她的建议倒正合公孙羽之意。 丽丝似乎很习惯佣兵公会这种嘈杂的环境,这令公孙羽有些奇怪。一个贵族小姐的侍女,怎么可能会经常来这种地方呢? 第六章 憋足的借口(一) 第六章三尺青锋 两人在公会大厅旁的酒吧内,随便找了个人较少的角落,面对面坐下。 丽丝说:“这几年,小姐经常带着我偷偷溜出伯爵府,去得最多的就是南顿城的佣兵工会。我们还申请了一个冒险小队,就以小姐的名字命名的,叫卡娜小队。可是直到现在冒险小队也就只有小姐和我两个人,而且还是最低级的冒险队,从来没接过什么任务,呵呵~! “当然,我们也没有什么机会出去冒险,伯爵大人也不允许。所以,我们就经常跑去佣兵分会,就是为了看看有什么好玩或者刺激的任务,像刚才那样佣兵对着我们吹口哨、甚至口头调戏的事情我们见得不少。 “这些佣兵虽然粗鲁甚至无礼,但是在公会里面,一般不会乱来的。而且,毕竟他们经常把自己置身险境,不敢随便招惹是非。侍者,来一杯玛丽,还有一杯吉姆。” 没多久,酒吧的侍者就端来两杯酒。 看见丽丝熟练地叫来两杯酒,公孙羽毫不意外,只是觉得小女孩在这种场合喝酒有些不妥,不过他很快注意到侍者放在丽丝面前的暗红色玛丽,似乎没什么酒味,应该只是一种果酒而已,也就释然了。 端起了面前叫做吉姆的酒,公孙羽凑到鼻端闻了闻。鼻端立刻冲进一股刺鼻的酒味,不醇也不香。(..tw无弹窗广告)再看了看有些浑浊甚至黄的液体,他马上知道这应该是这地方最为劣质但却是最烈的酒。 眼光略扫了一下,就看到大部分的佣兵和冒险者手中端的都是这种吉姆酒。 轻轻喝了一口,虽然口感非常不好,但度数够高,至少有五十多度,一进喉咙,就如同一团火在体内蔓延,怪不得那么多佣兵喜欢这种劣质酒,实在够劲。 公孙羽看了下丽丝,现她一直偷眼开过来,眼神带着狡黠又有些期待,似乎判断他下一刻就会把酒吐出来一般。 不过公孙羽注定让她失望了,虽然酒质是差了不止一点,但他以前喝的白酒,这种度数的不知凡几,加上筑基先天期的身体素质。这样的酒虽然是难喝了点,但根本不算什么。 见公孙羽眉头也没皱一下,就像吉姆酒只是平常酒水,既不赞叹也没厌恶,只是很自然地放下酒杯,就开始翻起了手中迷失森林资料,丽丝才失望地收回了眼光。 不过还是用很疑惑地眼光上下扫视着他,心里在奇怪像他这样的贵族少爷,怎么能喝地惯这些只有下层佣兵冒险者最喜欢的劣质吉姆酒。 其实公孙羽在天蓝星历练期间,尝遍了各地的名酒。只是世俗界的酒虽然不错,但还远远达不到他的要求。 所以,他还是花费了些时间,采集了几十种新鲜果子、带着特别花香叶香的露水,外加一些调神理气的药物,以炼丹的手法炼制了一种果丹,命名为百果丹。 这种普通果子炼制的丹药对修炼者可能没有多大好处,但它最大的功效在于,放一颗百果丹溶解在普通酒中,无论多差的酒质,只要稍微放置一段时间,都能变成琼浆玉液。 现在百果丹公孙羽戒指中还有不少。另外,还有几十坛当初用各地名酒做底,添加了百果丹,然后封存有一段时间的美酒。 不过看丽丝调皮的样子,何况这里也不是喝酒的好地方,他暂时还不会拿酒出来。 公孙羽知道丽丝应该只是对自己感到好奇而已,况且他从来没有跟丽丝说过自己的出身和经历。 看丽丝似乎真把公孙羽当成了贵族少爷,想来应该也只想是进一步了解他,但却没有直接开口,而是通过一些小聪明般的恶作剧从侧面敲击而已。 公孙羽不再关心丽丝的小把戏,专心翻阅手中的资料,一目十行,很快就翻完了,这才对迷失森林有了一些大概的了解。 它坐落在西部大陆的中部,十八国联盟的中心地带。 迷失森林面积非常巨大,方圆十多万里,比十八联盟所有国家国土面积加起来还要大。森林里拥有无数的资源,可以说养活了十八国联盟及周边国家大多数的佣兵。 里面除了无处不在的各种树木,还有无数的各种野兽和魔兽,甚至在中心地带还有圣兽的存在,这可是相当于剑神一样的级存在。 当然,这么巨大的森林,其他资源也是不少,比如各种珍贵药材、矿石,甚至传说森林内部山脉还有各种魔晶矿。 森林内部,还居住了各种智慧种族部落,这些森林土著对于佣兵和冒险者来说,也是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 他们对于领地的概念非常清晰而执着,不会轻易让陌生智慧生物闯入地盘,否则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斗。 不过公孙羽手中的资料,除了笼统地介绍了下迷失森林的情况,也只有靠近小镇附近的外围方圆几百里,有详细的地图线路而已。 材料里面关于草药的介绍是公孙羽重点关注的,只是除了一些常见药材有产地外,没有任何他需要的稀有草药,令他非常失望。 不过想来也正常,既然是公布出去的公用地图,那肯定不会有什么珍惜资源会留存下来。现在,他只能寄希望于别的佣兵可能提供的中部或者内部森林资料了。 慢慢喝着玛丽酒的丽丝,见公孙羽一直专注于那些资料,很有些无聊。 没过多久,见公孙羽就翻完了资料,丽丝马上提议先去矮人店购买武器。 叫来侍者结了帐,刚走出佣兵分会的时候,却遇到了场莫名其妙的麻烦。 走出大门没多远,公孙羽正听着丽丝讲述矮人的习俗时候,一队十二个佣兵打扮的剑士,快步迎面走了过来。 刚开始公孙羽也没有在意,虽然那队人形色匆匆,并且正朝自己两人的方向,但背后就是公会大门。 后来,注意到他们的目光始终落在自己两人身上,这才有些警惕。 距离越来越近,当那领头佣兵带着手下突然加,朝两人狠狠撞了过来。 见到对方的暗动作,公孙羽一皱眉头,肯定他们是来找茬的。 这群人实力还算不错,特别是领头的,离先天境界也就一线之隔。不过,公孙羽怎么会让他们撞上自己两人? 在对方肩膀即将靠过来时,公孙羽就已经扯着丽丝脚下连错几步,不着痕迹地闪避开来,出现在那行人的右边,然后静观后变。 那头领见没有撞到人,也是一愣,不过瞬间反应过来,向后打了一个手势,其手下十一人顿时围了过来。 而公孙羽没有丝毫反应,只是默默看着这帮人的动作,同时饶有兴趣的把目光投向那头领。 &1t;ahref=.>. 第六章 憋足的借口(二) 十二个佣兵很快形成合围,那领头佣兵突然开口说:“两位,差点撞到了我们,难道还想走吗?” 两人刚才没被撞到,此时听到这句话,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tw好看的小说) 丽丝之前一直在说话,也没看前面,并不知道刚刚生了什么事。 在被公孙羽拉开之后,已经有些清醒过来,又见给人无端端围住,正要开口喝问。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那个带队佣兵的黑白颠倒的话弄得目瞪口呆,一时忘了要说什么。 这是哪来的佣兵,竟然还这么嚣张?这里可是佣兵分会的大门口,进进出出的佣兵也不少。这时候现了有热闹可看,很多人都远远站定,开始指指点点。 但似乎围观的佣兵并没人认识这队嚣张的剑士。 静观了一会,公孙羽确认了这队人应该是专门来找自己两人麻烦的。 但麻烦从哪里来呢? 郁闷地不行的丽丝终于反应过来,指着那领头佣兵说:“你们这帮无耻的家伙,明明是故意撞我们,现在还敢耍赖。赶快给我们道歉!” 自从知道了公孙羽巅峰剑圣的实力,丽丝虽然看不透惹事佣兵的实力,但却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这边会吃亏。 “嘿,挺不错的小妞,只不过是个五级剑士,竟然敢得罪大爷们。不错,我喜欢,兄弟们,把他们抓回去。” 那十一个佣兵立刻出一场哄笑,同时取着武器,向两人逼近。 公孙羽也笑了,这些人的实力倒是不错,按这里的说法,领头的是巅峰大剑师,其他人也至少都是剑师。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竟为了自己两人,出动这么多的高手,可以想象其背后一定有庞大的实力,想来对自己两人是势在必得了。 “诸位玩这么低级的把戏,能告诉在下到底是为了什么吗?”公孙羽开口说。 领头佣兵见公孙羽还在微笑,自己这十二个剑师实力以上高手,似乎并没能对其产生什么压力。他眉头一皱,仔细打量起对面的年轻人,待看到以自己的实力,竟然无法看出少年的深浅时,脸色才有些变化。 如此高深莫测的对手顿时让他吃了一惊。 不过再看清楚对面只是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是,这才放下心来,暗自猜测对方应该是用了什么手段进行了伪装。 领头佣兵见猎物已经完全被包围,也不想再浪费时间,这里毕竟是佣兵分会门外,那么多无所事事的佣兵已经注意到这边,再等下去只怕会有什么意外。 “兄弟们,动手吧!” 顿时,除了那头领之外,十一个佣兵同时伸出手,抓向中心公孙羽两人。 这些人自忖身手不凡,对付两个少年,自然不会使用兵器。他们手掌落处,却没有任何致命的地方,基本朝两人能够失去战斗力的脖子、肩膀、手脚攻来。 丽丝见动了真格,虽然知道有公孙羽在,基本不用自己动手的,但还是下意识拔出大剑,做出防守的姿势。同时看向公孙羽,见他一动不动,甚至看都没看那些已经动手的佣兵。 心里咯噔一下,这次想起,似乎公孙少爷没有武器。她心目中剑圣自然是级高手,但没有武器的剑圣也不知道战斗力如何。 眨眼间,那十一个佣兵已经攻到眼前,丽丝正要出招一搏,直觉眼中一花。 就听到各种哎呦、哐当的声音不断响起。 待声响停止的时候,才看清楚,刚才气势汹汹的佣兵们,已经跌出自己周围两三米开外,倒在地上抱着手脚翻滚呻吟不止,而他们的武器都齐刷刷掉在地上。 再看公孙羽,却现他还站在自己身边,保持刚才的姿势,似乎没有动过的样子,只不过他看向那领头佣兵的眼神中,带着浓浓地讥笑。 形势突然逆转,不远处看热闹的佣兵集体出惊叹声。 刚才他们的视线被那围攻的佣兵们挡住,没有看清楚里面的情况,然后只见那十一个攻击的佣兵集体跌出圈外。 而里面的两个年轻人安然无恙地站在原地,不约而同出吸气声,同时睁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这些人可不是丽丝这样没有经验的菜鸟,自然早就看出那些佣兵的实力。 那领头佣兵实力最高,同时也距离最近,更是一直注视手下的动作,所以刚才的情形倒是看得一清二楚。 在众手下逼近的时候,虽然没有动用武器,但十个剑师、一个大剑师,想要攻击两个少年,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然而,还没等手下人沾上对方衣角,那年轻人的身影突然一阵模糊,看在眼中只是一阵晃动,就见手下们丢盔弃甲、身形纷纷抛飞出来。 只是眨眼之间,就令十名高级剑师、一名大剑师失去战斗力,这需要多高的修为、多快的身法? 那头领一阵恍惚,随即打了个冷战,现那少年的目光看向自己。 在那少年淡淡的目光下,他凭空感觉一股压力向自己挤过来,全身动弹不得。 “你们是什么人?应该不是佣兵吧?没有佣兵会向你们这么飞扬跋扈,敢在公会门口动手。说吧,你们为什么找我们麻烦?” 公孙羽剑圣气势一放,对着那头领询问道。 那头领到底是巅峰大剑师,在公孙羽强大的气势下,倒退了两步之后,还能保持镇定,只听他说:“想不到阁下竟然是剑圣,我们认栽了。不过我们确实没有什么目的,刚才也是无意冒犯,现在我就向阁下道歉。” 说完顶着压力,看似真诚地向公孙羽两人鞠了一躬。 “就这些?” “对不起阁下!因为今天一个重要任务失败,我们脾气变得有些烦躁,所以才冒犯两位。我们有错在先,阁下可以提出条件,让我们补偿。” 公孙羽仔细打量那头领。不得不说,那头领能够自动退却,表现出来的能屈能伸,倒令人非常意外。 虽然公孙羽知道他们找上自己,绝对有某种目的。只是想不通,他才到这里一天不到,而丽丝更是一个侍女,两人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这群佣兵背后势力的关注? 不过,那头领话说到这个份上。而在旁边围观的佣兵看来,这次冲突也只是口角引的,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公孙羽虽然很想弄明白事情真相,现在却不是什么好机会,深深地看了那头领一眼后,说:“既然各位不是有意冒犯,那么可以向我身边这位小姐道歉,然后就可以走了。” 那头领立刻喝令手下站起来,带着他们同时向丽丝和公孙羽分别行了个礼。 待得丽丝昂起头颅,接受了道歉,这才纷纷捡起武器,匆忙离开。 “少爷,我们为什么要放了他们。他们肯定是故意找茬的。”丽丝嘟着小嘴看,愤愤不平地说。 公孙羽笑着说:“那你想怎么样?把他们都杀了?” 丽丝一愣,连忙说:“那倒不用!不过刚才那样也太便宜他们了。他们主动惹我们,还用这么差劲的借口,平时做事肯定也很蛮横。这次他们绝对有什么阴谋。” 公孙羽暗道:这丫头好细腻的心思。他赞同说:“我也知道他们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过很奇怪,我是刚到这里,肯定没有得罪什么人?难道他们找得是你?” 丽丝连忙摇头说:“肯定不是我,我也是第一次来拉图镇。再说,即使是摩尔伯爵手下的人,也不可能这么快找上门来,即使真是伯爵府的人,我也不会都不认识的。难道这里面有什么误会?” 公孙羽说:“先不管了,如果那些人真有什么目的,这次没有达到,不久肯定还会再找上门来。到时候我们再好好陪他们玩玩吧。现在,我们还是先去矮人武器店买剑吧。” &1t;ahref=.>. 第七章 三尺青锋(一) 巴尔商会三楼,那间典雅的房间内。 房间里面除了克鲁与萨尔之外,此时还多了一个人。正是那个被公孙羽逐走的巅峰大剑师修为的佣兵头领。 克鲁皱着眉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而萨尔和那佣兵则站着,没有说话。 克鲁站定之后,说:“特尔,你说那个少年至少是剑圣?” 特尔恭敬回答说:“是的,至少剑圣!也只有剑圣,才可能瞬间把一个大剑师、十个剑师轻易击倒。” “那你查清楚了没?他们是什么人?” 赖特说:“还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他们之前从来没有在拉图镇出现过。上午,他们离开商行之后,就是去佣兵分会布任务。任务是悬赏迷失森林中部的路线地图。” “他们到底要干什么?竟然会派出一个剑圣来拉图镇招摇,难道是向我们这些关注他们的人敲个警钟?还有,到底这帮人是什么来历,不会真是如消息所称,只是一个普通的冒险小队吧?哪个冒险队能拥有如此年轻的剑圣?” 萨尔接口回答说:“我看我们应该要重新计划了。虽然这么年轻的剑圣也不是没有,不过大多出现在世家大族中。这就是我们要关注的重点,别到时候为了一个还不知道价值的魔晶矿,得罪了一个千年世族就不妙了。 “如果那个年轻的剑圣是哪个世族传人的话,可能我们今天的目标就错了,像他们这种身份的人,随身携带一些上品魔晶,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听了萨尔的分析,克鲁有些烦躁,说:“我们分两路行动吧,一边继续关注那魔晶矿可能出现的线索。还有,特尔,你再派些人出去,先弄清楚那两个人的身份,越快越好。……做得隐秘一点,不要给他们现了。”说完挥手让他出去。 特尔走后,克鲁想了想,对萨尔说:“萨尔叔叔,没想到事情有了这样的变化。现在我们我们身边可没有什么高手。我原以为带出几十个的大剑师、剑师,对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冒险队,还不是手到擒来,没想到蹦出了个如此年轻的剑圣。 “看来这事情,已经不是你我能够做主的了,否则真得罪了什么大世家,你我都要倒霉。这事不能再隐瞒了,我们向父亲求助吧。不管怎样,现一个魔晶矿这样的大功,应该有你我的一份功劳。后续的事情,就由家里上面的人做主吧。” ……………… 拉图小镇内一个普通的旅馆内。 房间内有五个做冒险者打扮的男女,四男一女。[..tw超多好看小说] “拉尔夫,那人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如果能请到这样的高手帮助,对我们这次的行动倒是非常有利啊。” “如果他们只是需要森林内部路线的话,我们不是正好有不少吗?你一会先去把他们悬赏的任务拿下来,然后看能不能跟他们见上一面,请他们帮助我们完成这次任务。如果他们愿意答应,那我们这次任务想来应该万无一失了。” ……………… 刚才的插曲,没有丝毫影响到公孙羽和丽丝的心情。 两人还是决定继续去矮人武器店,先买把剑。 还好今天遇到的人中,最高修为也离先天有不小的差距,否则,没有一把趁手的武器,公孙羽说不得就要有点麻烦了。 按理说,公孙羽是个修真者,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法宝吧? 不过,他又是个剑修,不像其他的修真者一样,需要其他的法宝。 他现在也只是停留在筑基期而已,没有真元力,也无法使用法宝,只能像个普通武林人士一样,使用普通的精钢剑。 再说,一把精钢剑配上他凌厉的剑气,即使对上同等级的人使用法宝,也不会吃亏。 不过等他剑婴有成的时候,剑婴比其他任何的法宝都好用。 丽丝所说的矮人武器店,就在离佣兵公会建筑不远的一条大街上,很容易寻找。 在路上,考虑到公孙羽匮乏的知识,丽丝接续介绍说:“矮人是大陆最擅长打造武器和盔甲的种族,现在大陆上高等级的炼金术师和武器大师大多是矮人,他们的武器店布满了大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 他们的部落很多是选择在布满各种矿区的高山、高原等这些环境比较恶劣,同时又不属于各个国家的地区。当然也有很多矮人大师被各大国家和组织雇佣,从事武器制造工作……” 随着丽丝的介绍,两人来到了一栋两层的小楼前,楼下第一层大门顶上挂着一个匾牌,上面只是简单的刻着“武器店”三个字。不过旁边还有两个巨大锤子交叉的标志,这个就是丽丝说的矮人武器店特有的标志了。 “欢迎光临矮人武器店,在这里您可以购买到所有适合于您使用的武器和盔甲,甚至还有不错的附魔武器……” 武器店的侍者是个人族青年,笑容可掬,倒像是天蓝星标准的小二,比佣兵工会的侍者热情多了。 丽丝打断了侍者滔滔不绝的介绍,说:“带我们去看看你们店里的武器,最好是大剑区。” 侍者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热情地说:“好的!请两位尊贵的客人这边来,我们这里的大剑都出自矮人大师之手,你们可以找到任何适合自己使用的。” 随着侍者的脚步,来到了一排架子面前。 公孙羽看着面前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剑,皱了皱眉头,只因架子上的剑看着摆了很多,但其外形大同小异。 这些大剑果然不愧一个大字,宽至少有巴掌大小,长度更是达到了五尺长,剑脊差不多有一寸厚,可见没有丝毫的韧性,但用来劈砍却是非常好用。 使用这样的剑,他很多招数都不能挥,似乎只有以前所见的武林中人修炼刚猛功夫的人才使用这样的重剑,根本不适合公孙羽使用。 那个侍者眼色不错,见公孙羽只是扫了一眼,动都没动这些大剑,以为他不满意这些摆在一楼的普通大剑。 又见这两位贵客虽然穿着普通,但气质不凡,应该可以买得起更加贵的附魔剑,自然卖力地介绍说:“如果两位客人需要更好的剑,可以随我到二楼,那里还有一些珍贵的附魔剑。” &1t;ahref=.>. 第七章 三尺青锋(二) 有了今天两个商店之行,公孙羽对于这些造型的剑已经失去了兴趣。估计所谓的附魔剑可能也就这样,只不过加了一些魔晶和魔核炼制而成的而已,这些丽丝在路上也说过。 想了想,他还是对侍者说:“不知道贵店能不能接受武器定制。” 侍者说:“当然没有问题。如果贵客需要定制的是普通的大剑,三天之内就可以完成,如果是附魔剑,需要时间略长,要半个月甚至是一个月才能拿到,当然如果有特殊要求,还需要客人自己提供特殊的材料。不知道贵客需要打造什么样子的剑呢?” 公孙羽说:“我需要一把三尺长的剑,两指宽就行,要求精钢打造,除了结实锋利之外,最好还要一定的柔韧性,能够拗弯而不折,至少要求剑尖能够触到剑柄。” 侍者有些愕然,他还真没有听见过这种要求,这种剑似乎更像贵族佩剑,只不过贵族佩剑更细只能用来装饰不能用于战斗,因为它根本经不起斗气的狂暴之力,很容易被冲击成为碎片。 他如果不是看公孙羽气质不凡,而且表情认真,不像是戏耍自己,否则不定表情早就变了。 迟疑了下,他还是确定说:“您确定需要这种剑吗?我们从来没有锻造过这样的剑,不如您跟我们的矮人大师说一下,看能不能打造吧。” 两人跟随着这个侍者来到地下室,刚刚下楼,就感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里面传来各种乒乒乓乓却清脆悦耳,很有韵律的打铁声。(..tw无弹窗广告) “小子,你怎么把人带到我的锻造室来了。” 公孙羽三人刚到了地下室,就见一个只有三尺高,却满脸长须,胡须长得都快要拖到地上。虽然个矮,身躯却非常精壮,身上披着不知名魔兽皮制成的衣物的矮人。 他一边挥舞着巨大的锤子一边对侍者出不满的声音。 那声音宏大,竟然完全盖过了“兵兵乓乓”的打铁声。 他旁边不远还有两个正在打铁,长相差不多的矮人,此时也不满地看了过来。显然被打断了锻造热情的矮人大师们非常不高兴。 公孙羽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人种,既看不出他们的年龄,如果不是仔细看,还区分不出这些矮人的长相有什么不同,初略一看,只觉得他们都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那侍者对说话的矮人说:“莫非大师,这位客人想要订做一把剑,不过他的要求非常特殊,我也不好决定,所以把他带来,跟您直接商量一下。” 矮人莫非放下手中的大锤,把那钢条放回炼炉,然后从打造台上直接拿取一瓶明显装着吉姆酒的酒瓶,就往嘴里猛灌。 连灌几大口后,他才惬意地摸了摸嘴,开始仔细打量公孙羽。 边看边点头,表情还略带惊讶和欣赏,也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公孙羽身上的能量波动,只听他说:“你要打造什么样子的剑?” 公孙羽又把刚才对侍者的描述说了一遍。 莫非沉吟了一下,说:“要不是见你实力不错,我还以为你想要打造贵族佩剑,以此来侮辱泰坦大神赐予我族的伟大锻造能力。你确定这样的细剑能够承受你身上那股庞大而不失狂暴的斗气?” 公孙羽丝毫不意外矮人能够知道自己的实力,因为矮人身上波动的能量,绝对不比他差。 “当然,我的功法比较特殊,只有这样的精钢剑才能挥全部实力。不知道你能不能打造呢?” 公孙羽虽然觉得三尺精钢剑应该很容易锻造,但还是问了出来,因为明显这个矮人大师从来没有锻造过这样的武器。 莫非瞪了公孙羽一眼,非常不高兴地说:“千万不要怀疑矮人的锻造能力,就像质疑我们的酒量一样。” 吹胡子瞪眼了一阵之后,又说:“你的要求虽然奇怪了些,但要实现并不困难,不过就是精钢需要多锻造几次而已,我估计百次以上绝对能够满足你的要求了。” 这个矮人族果然不愧为天生锻造武器的种族,竟然能从要求上看出主要的问题,不得不让公孙羽刮目相看。 既然矮人能够打造,自然最好了,公孙羽立刻下了三把的订单,反正这种剑只是暂时的过渡武器,等元胎一成,剑的作用已经没那么大了,这也是他以前没有在戒指用放多少精钢剑的缘故。 在跟公孙羽说话的这会,矮人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口酒了,刚才的那瓶酒也已经见底了。 见到矮人如此嗜酒,同时也颇为豪爽,很对公孙羽的胃口,更令他想起了以前游历时认识的那些江湖好汉,那时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江湖日子。 更何况矮人的实力让他非常欣赏,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见到与自己实力对等的高手。 公孙羽决定结交这个矮人大师,同时也有些同情把劣质吉姆酒当做美酒的矮人,毫不犹豫地从戒指取出一坛加了白果丹,并且珍藏了有一年多的高度数美酒。 这种酒公孙羽把它名为百果酿,是以天蓝星的高度蒸馏酒为底,添加了一颗百果丹之后形成的,酒色清澈,酒味香醇,入口柔滑,回味无穷,应该会对矮人的胃口。 虽然公孙羽递过的时候,看起来有些随意,但矮人还是颇为意外并有些期待地接了过来,并说:“你这算不算讨好?如果不是好酒,我可不会给你任何好处哦?” 虽然这么说,但他不等公孙羽回答,就迫不及待地拍开了密封的封泥。 顿时,一股浓香欲滴的酒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地下室。 整个矮人地下室的锻造大师们同时停下了手中的锤子,双眼冒光地望了过来。 莫非大师深深地吸了口气,眼睛一闭,也不管别人犹如实质的目光,提着比他头大很多的酒坛,对着坛口就是一阵猛灌,转眼间二十斤重的酒一小半已经进入了矮人的肚子。 另外两个矮人大师此时早已放下锤子,围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那个喝酒的矮人。 其中一个矮人边舔着嘴唇,边懦懦地说:“莫非大哥,莫非大哥,这酒能不能给我尝尝……” 不过莫非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是不断感叹着:“好酒!好酒!……” 感叹之后,却没有停下,继续如牛饮水,直到二十斤酒全部落肚,再也倒不出一滴酒时,这才依依不舍的放下酒坛。 这时,其他矮人见美酒无望,却又眼巴巴地看向公孙羽,其眼神就像……反正公孙羽是受不了了。 既然一坛是拿,他也不会在乎多送几坛,反正看这些矮人都挺可爱的,公孙羽自然不会吝啬。 只见他左手一挥,脚下地面上又多了三坛,给了那两个矮人一人一坛,又再给莫非大师留了一坛。 没想到,公孙羽的这个举动,却了立刻获得了爱酒如命的矮人大师们的友谊。 这下,莫非大师收起了那坛新到手的白果酿,然后一抹嘴,大手一挥,不但打造武器的钱全免,还让原本要等待三天才能拿到的精钢剑,明天一早就可以给交货,并且绝对保证质量。 &1t;ahref=.>. 第八章 冒险任务(一) 公孙羽见矮人们确实挺忙的,同时这里也不是交流的好地方,只待了一会,就准备告辞。 莫非大师拉住公孙羽,取出一把镶着一块不小,有特殊能量晶石的附魔剑,表情惭愧地递了过去,并说:“我知道以你的实力用不着这把附魔剑,就送个这个小姑娘吧。我的锻造能力暂时只能造出这样的附魔剑,没法锻造出能够匹配那坛美酒,而你能够使用的更好的附魔剑。 “真是愧对公孙老弟的美酒……公孙老弟,以后有什么需要打造的武器,或者盔甲,材料随时可以拿来,我一定不会推辞……” 公孙羽没有推辞,接过了那附魔剑。 细看之下,现这把所谓的附魔剑除了还是大剑的造型之外,剑身上还有一些隐晦的能量波动,稍微一看,就现里面嵌入了一些特殊的阵法,具体什么阵他也不认识。 不过却看得出来,有了那些阵法之后,不但剑身的硬度、锋利程度大大增加,还能跟剑身上镶着的晶石呼应,为剑身提供能量,使用这把剑御敌时,威力会大上不少。 想来应该还有其他妙用,不过一时之间公孙羽还看不出来,也没有再仔细研究。不过大抵知道这把特殊的剑等于初级的法器,只是炼制方法不同而已。 顺手把附魔剑递给丽丝后,就拉着因为意外中奖而有些愣的丽丝,告别了几位矮人大师。 离开地下室,走出矮人武器店后,丽丝一直把玩着新得的宝剑,没顾得上跟公孙羽说话,惹得公孙羽气闷不已。 心想,不就一把连法器都算不上的剑吗,有必要搞得像新得了什么珍奇宝贝一样? …… 到目前为止,能买到的东西都买下来了,丽丝起先还建议公孙羽买一副铠甲,至少也要像她一样质量的皮甲,不过公孙羽没有采纳。 如果连他的护体真气都抵挡不住的攻击,估计在拉图镇能买到的皮甲也跟纸片一样脆弱。 两人没再继续闲逛,而是打算径直回旅馆。 走在半路,丽丝终于放开了附魔剑,却取出冒险卡,说收到佣兵分会来的信息,之前悬赏的任务被人领取了。 于是两人又回转到佣兵分会。 公会那里还是人来人往,不愧是小镇最繁华的一个建筑。 而原来生事的那些佣兵早已经不知所踪,不过大厅里面或坐或站着的,还有部分见到过公孙羽出手的佣兵,此时见到两人进来,纷纷传来或好奇或敬畏的目光。 接待侍者看了丽丝的冒险卡,然后把两人领到一间房间,另外一个女孩接待了两人。[..tw超多好看小说] 那女孩递给公孙羽一张羊皮卷,说:“这是那个领了你们所悬赏任务的冒险者递交的地图,已经经过了鉴定,是绝对真实的,价值不低于你们悬赏的金额。” 公孙羽结果地图,摊开稍微看了下,这只是深林中部的一个不大区域的地图,方圆不过百里,但路线标注的非常详细。 那个女侍者又说:“领取任务的冒险者有个提议。可能他猜测你们非常需要迷失森林的资料,这个提议就是关于后续任务的。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接受,当然如果你们不接受,那么这次任务就到此为止。” 公孙羽一怔,问道:“什么提议?” 女侍者说:“他想见一见你们,当然你们可以拒绝,这只是他的私人请求,而我们也只是代为传达。” 公孙羽和丽丝对望了一眼,最后还是决定见一下那个冒险者,看看他有什么要求,或者说提议。 也许那个冒险者真还有其他区域的资料也说不定,毕竟几个紫金币,对于很可能隐藏着珍贵药材或者其他珍贵物品的迷失森林地图来讲,实在太少了,两者的价值简直不能同等而言。 丽丝把两人暂时居住的旅馆名称、房间以及姓名留给了侍者,并说让那个冒险者在今天下午的时候来找两人。 公孙羽也觉得通过布任务来获取地图和资料,机会太小了,不如等下午见了那个冒险者再作打算,两人遂打算不再这里耗费时间。 回到旅馆之后,已经到了用午餐的时间了。 待两人在旅馆大厅用完午餐,回到房间的时候 丽丝再也忍不住了,好奇地问道:“少爷,您到底是什么人?您这么年轻就拥有高级剑圣的实力,不过却有更加强大的敌人,明明是贵族,刚见你的时候却像是落魄的乞丐,还有空间戒指和魔晶,更有那种矮人闻了之后都能迷醉的美酒,而且还用这么奇怪的剑,好像您还能会炼药术,简直就跟迷一样。您能跟我说说嘛?嘻嘻,当然,这些都是帮小姐问的……。” 公孙羽早知道她会忍不住问出来的,也想好了一套说辞:“你只要知道我是达克玛人,当然你也可以把我看成是来自东大陆的人。至于身份吗,暂时保密,你也知道我有强大的敌人,还是不要泄露出去的好,免得给你带来麻烦。当然,也许以后会告诉你。” 听着明显带着敷衍的话语,丽丝心里有些不满。 不过作为一个侍女,她虽然好奇地心痒痒,也明明是自己想知道一些公孙羽的事情,但却只能借着卡娜身份问出来。 软缠硬磨了一阵,见公孙羽还是油盐不进,丽丝也没有办法了,只得暂时放弃。 沉默了一会后,她眼珠一转,想起了那些坛矮人迷醉的美酒,又央求他再取一坛来,说也想品尝品尝。 她在矮人武器店的时候已经被那酒味征服了,虽然知道那些酒都很烈,不适合自己这样女孩子喝,但还是迫不及待地也想试一试,看闻起来令人陶醉的美酒,是否有矮人大师说的那么美妙。 公孙羽储物空间的酒绝大部分度数较高,只有少数是由低度果酒,比如葡萄酒,作为酒基制成的。 那还是因为在天蓝星世俗世界行走之时,结识了些红粉知己,而特别为她们准备的,手里所剩不多,只有十来坛。 这种低度酒,为了区别那种高度的百果酿,公孙羽把它称为百果酒。一字之别而已,但这样的低度美酒正好适合女士饮用。 女士喝酒肯定不会像矮人一样,就那样整坛端着就直接倒着喝。 丽丝从餐厅取来酒具,把酒倒在专门的酒壶上,还让旅馆侍者取来几块冰,再取了两个高脚酒杯,分别倒上半杯。 其中一杯还递给了公孙羽,这才有模有样,以看起来比较优雅的姿势,饶有情调地品尝起来。 第八章 冒险任务(二) 待丽丝小嘴抿了第一口,就真正开始陶醉起来,连说:“果然是好酒,怪不得能换回一把附魔剑。玛丽跟这葡萄酒比起来,我以前的酒都白喝了。” 又细细地尝了一口,丽丝非常满足,一口把杯里剩下的酒都喝光了。 再倒一杯之后,正准备好好享受一番之时,听到门外传来轻缓而有节奏的敲门声,只听刚才送冰块上来的侍者的声音问道:“小姐、先生,外面有一位冒险者,说按照跟你们的约定前来拜访,不知道能不能带他上来?” 佣兵公会领取任务的冒险者似乎就是下午来访,丽丝有些不愿意地嘀咕了一声:来的真不是时候。 放下酒杯后,丽丝起身去打开了房门,跟侍者交代了一句,让他带人上来。 没过多久,就见侍者回转,后面还跟着一个身材高大健壮,做冒险者打扮的中年剑士。 那冒险者见一个小女孩站在门口,也没让侍者说话,就行礼说:“请问是丽丝小姐吗?您好!我叫拉尔夫,隶属拉斯冒险小队。上午接了您悬赏的那个任务后,冒昧地提出了请求见面的要求,非常感谢您的谅解。” 见来者这么礼貌,丽丝自然不好失礼,回礼说:“拉尔夫先生您好,请进来说话。” 冒险者拉尔夫很大方地给了带路侍者一个银币小费之后,就跟进了房间。 公孙羽站起身来,稍微打量了拉尔夫一眼,先感觉其实力还算不错,正处于后天巅峰,离突破先天虽然有段不小的距离,比起早上那个佣兵头领,也差不了多少。 这种实力,如果在以前天蓝星世俗界的江湖,至少算个顶级高手。(..tw无弹窗广告)在这里,就是丽丝所说的高级大剑师级别的高手了。 没想到今天接触的这些人,上午寻事的十几个人,和这个拉尔夫,实力都是不俗,还有那个矮人炼器大师,不但实力与自己相当,还能炼制类似法器的附魔剑。 这些遭遇加起来,倒令公孙羽对这个世界是否存在修真者充满了期待。 “您就是公孙先生吧,很高兴见到您!”拉尔夫一进门就礼貌的对公孙羽说。 公孙羽也点头说:“拉尔夫先生,欢迎你的到来。请坐!”拉尔夫的实力距离公孙羽较远,又不相熟,他自然不会太过热情。 拉尔夫坐下之后,鼻子突然耸动了下,一脸惊喜和错愕,然后很快看到了桌面上那壶酒和两杯果酒,一股无可抵挡的诱人酒香就是从那里而来。 丽丝见拉尔夫关注酒杯,她倒是很大方地问道:“拉尔夫先生,您要不要也来一杯?这酒很不错的!” 拉尔夫受宠若惊,小心但非常期待地说:“这酒闻起来就知道绝对是绝品美酒,应该非常名贵,真的可以给我一杯吗?” 丽丝在餐厅那边又拿回了一个高脚玻璃酒杯,倒上半杯,摆在拉尔夫面前,做了个请的姿势。 拉尔夫看了公孙羽一眼,现他并没在意,就端起酒杯,先轻轻摇了摇,再端到鼻端闻了闻,这才抿了一小口,小心咽下之后。 陶醉好一段时间后,他才说:“这是我有幸第二次喝过这么好的美酒了,不,应该说比上次喝道的精灵美酒还要美妙。谢谢丽丝小姐!这是不是来自东大陆精灵国度新出产的美酒呢,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丽丝只知道酒是从公孙羽的储物戒指中拿出来的,是否出自精灵国度,她却不知道,只得看向公孙羽。 公孙羽见这拉尔夫从进门开始,就对自己好像有些特别的尊敬,虽然不知道具体原因,但猜测应该是上午在佣兵公会门口见过自己出手的人。 见丽丝望了过来,就稍微解释说:“这酒不是出自精灵国度,是我自己取百果酿造的果酒,我把它叫做百果酒。拉尔夫先生,你说的精灵美酒,我从来没有喝过,不知道比我这酒如何?” 拉尔夫真诚地称赞说:“公孙先生,请叫我拉尔夫就可以了。原来您还是个令人尊敬的酿酒大师,只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人族还能够酿制出这样的绝世美酒,您这样的大师绝对是我们这些冒险者的福音。您也知道,我们冒险者大部分还是相当喜欢喝酒的。 “说实话,这酒的酒质和味道并不比精灵族的美酒差,就是您的果酒度数比白酒低了些,否则应该会受冒险者和佣兵们欢迎。当然,如果这种美酒放在上流社会,肯定会受到贵族们,特别是贵妇名媛们的欢迎。 “如果您还能酿出高度数,质量也上乘的白酒,那些嗜酒如命的矮人们,更是愿意用最好的附魔武器来交换您的美酒。” 百果酒和百果酿的杀伤力,公孙羽已经知道了,不说冒险者,矮人就绝对欢迎。不过他现在更想知道拉尔夫来这里的意图。 闲谈之后,公孙羽直接问道:“拉尔夫,不知道你当初给了我们迷失森林资料后,为什么还要来见我们呢,难道我们还有其他能够合作的地方吗?” 拉尔夫放下酒杯,正了正身体,正色说:“公孙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冒险小队在知道了您需要迷失森林的中部地段的资料后,猜测您是想进入森林内部范围。 “而我们拉斯冒险小队近期也打算进入森林中部完成一个冒险任务,只是我们的实力有限。我们小队一共才五个人,两名大剑师,其他三人也才是剑师,即便拥有森林内部的一些详细路线资料,也不敢冒然入内,否则一旦意外遭遇强大魔兽,我们根本没有能力逃生。 “而您上午,在公会外瞬间击倒十一个佣兵高手的一幕,正好被我见到,所以经过我们小队的商量,这才决定来找您试试……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希望能跟您和您的伙伴组队,一起进入森林内部,也许把握还能大上许多。” 公孙羽:“能否知道你们冒险小队想要完成什么任务?” 拉尔夫说:“当然可以!我们接了一个炼金大师的任务,猎取成年独角火犀的独角。正好我们掌握的地图里,就有一头独角火犀。只是要到达那个区域,还需要经过多个其它强大魔兽领地。这点是令我们为难的地方所在。 “我们的目标只是那头独角火犀,如果再与其他同等级,甚至是更加强大的魔兽生冲突,就根本无法完成这次任务,甚至连全身而退都有些困难。 “不过幸运的是,那头独角火犀刚成年没有多久,实力虽然强大,但相信以我们冒险小队的力量,还是能够猎杀它的。” 公孙羽很奇怪说:“既然你们小队力有不逮,你们怎么还要领取这个任务呢?或者你们也可以寻找别的实力强大的冒险队或者佣兵团的支持啊。” “我们的队长斯巴达需要一把附魔剑,他的斗气是火属性的,正好也需要独角火犀的魔核作为武器核心。而那位炼金大师已经答应只要为他取得独角火犀的独角,他就帮我们队长打造这样一把武器。 “我们也一直在寻找合作的伙伴,但却没有找到理想的。今天遇到了您,我想,我们的机会应该是来了。” 公孙羽今天是好几次听到别人说到附魔剑,而且刚刚还见着了一把,心里也有些好奇,这附魔剑到底有多稀有,除了当做武器使用外,还有什么妙用? 不过他却没有问出来,打算过会拿丽丝的那把仔细研究下。 其实,附魔武器对于剑士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些剑士手持顶级魔剑,说不定就可以越级战胜一个手持普通大剑的剑士。 当然附魔剑也不是万能的,在越是高等级的战斗中,这种优势越不明显,当然,如果是神器级别的附魔武器就另当别论了。 有效利用带有天地元气的魔核,令附魔武器还有一个更加有用的功能,它还能够加快同系剑士的修炼度,这个效果令附魔剑的优势大大凸显。 接着拉尔夫解释说,斯巴达是个巅峰大剑师,才四十岁不到,很有希望晋级剑圣,是整个拉斯冒险小队的希望,所以整个小队都支持他能够得到一把高级的附魔武器,这样如果顺利,他至少在几年内就能够晋级成功。 一个职业冒险小队,如果能有个剑圣,大陆上的很多险地都能够闯上一闯了。 第八章 冒险任务(三) 拉斯小队的实力在众多冒险队伍当中,已经可以算得上中上水平,就缺这么一个剑圣级别的顶级高手压阵,否则还能再上一个档次,成为高级冒险小队。 当然即使是一般大型的万人佣兵团,估计也没有多少剑圣的。 公孙羽现在对于冒险者的冒险生活也算有了个直观的认识,因为这里武士的修炼特点,也明白一把好武器对一个剑士的作用,在看到丽丝对矮人大师给她的那把附魔剑的爱惜程度就可见一斑了。 见公孙羽似乎在思考,拉尔夫抛出筹码说:“公孙先生,我们小队不但有迷失森林中部地段的一些资料,还有内部地带一部分的资料,我想您也许会需要。” 丽丝在一旁好奇插口问道:“你们怎么会有这些资料呢?按你刚才说的,你们小队应该还没有实力深入到迷失森林内部。很抱歉,我不是质疑你们的实力,而是森林内部据说有九级魔兽存在,那可是至少相当于巅峰剑圣的存在。” 拉尔夫毫不在意丽丝的质疑,回答说:“确实是这样!不过,我师傅是个著名的冒险者,曾经多次进入过迷失森林内部地带,那些资料都是他根据自己的冒险经历编写而成的。我和队长斯巴达都是他老人家的徒弟,现在我师父在闭关冲击大剑圣,资料则都传给了我们。当初,我和斯巴达就是为了继承他的冒险事业,才成立了拉斯冒险小队的。” 公孙羽确实需要森林内部的资料,即使没有什么详细的草药资料,但只有有些线路或者地形的介绍,也能从盘踞在森林内部的那些属性的高级魔兽中,分辨出可能存在的珍贵灵药。 对于魔兽的实力,公孙羽没有多少了解,他还没来得及看上午购买的其他介绍大陆物种的资料,还不知道它们的具体实力,以及与人类剑士的对比。 当然,他心里也把这里的所谓魔兽当成是修真界的妖兽,只是称呼的不同而已。 至于妖兽,他原来所在的天蓝星,倒是有一些,只是实力大多不济,对凡人威胁巨大,但对一般入了门的修真者却只能被当成某些贵重丹药的材料。 当然,对于已经修炼成妖的妖怪,以公孙羽现在的实力碰上,那绝对是有多远就跑多远的份。 通过刚才拉尔夫说的那些话,今天他来访的目的,公孙羽已经完全明白了,就直接问道:“拉尔夫先生,那你的意思是,由我们护送你们到独角火犀的领地,就算任务完成了?” 见公孙羽似乎已经答应,拉尔夫连忙大喜说:“是的,公孙先生,只要您能够安全带我们到独角火犀的领地,剩下的事情我们会自己完成。不过这回来的路上,可能还需要您的帮助。” 丽丝已经知道公孙羽是个巅峰剑圣,虽然因为身上有伤,实力未复,但对付八级魔兽应该不是很难,而迷失森林内部的资料,特别是中心地带的资料,却是非常珍贵,不是一般的冒险者或者佣兵能够弄回来的。(..tw) 要知道迷失森林就是一个巨大的宝库,里面隐含的资源,可不止有魔兽和草药,甚至还有各种魔晶矿,这些才是真正价值最高的。 当然,迷失森里含有这些稀有富矿的事情,大陆很多人都知道,却很少能真正进去开采。 因为里面的魔兽实在太多,而且大多实力强大,要真正开采这些魔晶矿,除了要有一条安全的道路之外,还需要把矿山附近的魔兽全部杀死或者驱除,这个自然不太现实。 只是安全保护他们来回独角火犀的领地,这个要求公孙羽很爽快地答应了。 而且,他也想去见识一下独角火犀,这个属于火属性八级的魔兽,说不定它的领地会有一些稀有的火性珍贵药材,对于他这样的剑修,火属性灵药对恢复伤势也会有相当效果的。 听了公孙羽确定性的回答,拉尔夫非常高兴,不过还是小心地问道:“公孙先生,不知道你们将会有多少人进入迷失森林呢?” 公孙羽想了想,还是加上丽丝,指了指她说:“就我们两个人。” 拉尔夫一眼就能看出丽丝的修为,只是一个五级剑士,这自然不放在他眼里。 以她这样的实力,在任何一个想要进入迷失森林除外围之外的队伍中,都绝对只会是个负担。 不过,他看不透公孙羽的实力。 虽然公孙羽看起来非常年轻,但拉尔夫从进门开始,就对他非常尊敬。 这不但因为从公孙羽身上偶尔波动的能量来看,比他自己强上不知多少,再加上上午亲眼见到他瞬间击倒十一个围攻的高手。 从这两点可以看出,公孙羽绝对是剑圣,拉尔夫非常肯定。 拉斯小队需要的就是一个剑圣级别的高手。即使只是个初级剑圣,再加上之前小队已经联系上的在半路的帮手,已经有很大的把握能够到达那头独角火犀的领地,从而完成任务。 不过,拉尔夫对丽丝的加入,有些为难,只能委婉地说:“公孙先生,这次任务的危险,您应该可以预见,如果只是您一个人参与,以您的实力,自然能够保证我们完成这次任务。但丽丝小姐,说实话……丽丝小姐毕竟还很年轻,修为也不太高,这次任务又那么危险……” 拉尔夫的话还没说完,丽丝就有意见了。 以前她在南顿城伯爵府给人做侍女,自然没有机会参加任何的冒险活动。现在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她自然不打算放过。 这样的冒险生活她早就期待很久了,她敢肯定,如果自家小姐卡娜在这里,这样的机会也绝对会不顾一切参与的。 她怕公孙羽被说服,连忙打断拉尔夫的话,坚决地说:“拉尔夫先生,我其实也是一名冒险者,虽然冒险经验……嗯,不多,但很多冒险知识我还是知道的,我不会给队伍带来任何的麻烦的。” 丽丝还有自己的小心思,自从得到了矮人大师莫非赠送的附魔剑之后,她自觉实力大涨,虽然现在看起来还是五级剑士,但如果使用附魔剑的话,至少实力能够达到一级剑师。以这样的实力,在森林外围,自然能够生存。 当然,如果进入森林中部,那就很难说了,但她却自动省略了这部分危险。 她甚至还给自己找了一些其它的理由。 比如,第一,不想公孙羽在眼前消失,如果自此他不再出现,以后不好对卡娜小姐交代; 第二,这也是她最担心的事情。如果摩尔伯爵回家后现了卡娜带着她逃婚了,派人追踪到了拉图小镇,现了她的行踪。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可以预见将来自己的悲惨下场。 出于以上这些想法,丽丝才决定不管这次冒险会有什么险境,都要设法跟去。 当然,做出这样决定的时候,她对自己的安全还是有些把握。 据一天来的观察,她相信公孙羽能够在她生危险地时候,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第九章 陌生的世界 对于拉尔的反对,和丽丝的坚持,公孙羽也有自己的想法。(..tw) 他接着丽丝的话说:“拉尔夫,还是让丽丝跟去吧,这次我们的目的很明确也很简单,而且也不是太深入森林,即使有什么危险,也不用贵小队成员保护,我可以保证丽丝的安全。” 拉尔夫见公孙羽也说地这么坚决,自然也不好再过于反对,不过还是建议说:“希望丽丝小姐好好考虑考虑,这次我们走的路线还是相当危险的。” 丽丝见拉尔夫松口,连忙说:“好的,谢谢拉尔夫先生!不过我还是决定要一起去,不用再考虑了。” 其实拉尔夫之前交悬赏任务时提供的资料,价值远远低于那头独角火犀,毕竟那地图的范围太小,对公孙羽来说,没有多大帮助。 只是对公孙羽来说,根据拉尔夫的描述,毕竟猎杀八级魔兽,不过是举手之劳。 而拉尔夫答应给的报酬,虽然还没兑现,但想来应该比今天拿来投石问路的那地图要珍贵不少吧? 这样说来,说不定还真可以让他找到合适的材料,炼出恢复丹田伤势丹药,甚至还能寻到孕神丹的主药也不是不可能。 接下来,拉尔夫又说了出的时间,这次关于这个任务的谈话就这么结束了,事情也暂时定了下来。 拉尔夫走后,丽丝自然是继续品酒。(..tw好看的小说) 而公孙羽自始至终没动过那杯酒,只是取出上午购买的那撂关于这个世界介绍的书籍,慢慢地细读起来。 刚开始他阅读度很快,但眉头却慢慢皱了起来。后来度却慢了下来,却是一会思考一会翻阅,随着的是变幻莫测的脸色。 只是一边饮酒的丽丝并没有察觉,百果酒度数虽然不高,但后劲不小,她在拉尔夫走后连喝了好几杯,对于没有喝过多少酒的她,现在已经有些醉意朦胧了。 为何公孙羽的脸色这么难看? 那一撂书中,其中那本比砖头还厚的《大陆通卷》介绍:众神空间由创世神创造,呈蜂窝状的形态,众多位面并列,空间的形态据说是远古时候神殿的高级祭祀,根据至高神的启示而得知的。 而公孙羽现在所在的这个大陆名叫安斯大陆,因远古时期大陆第一位成神的弗拉海德?安斯而得名。大陆众生为了纪念第一个成神的他,遂用他的姓氏重新给大陆命名。 大陆的这一称呼一直从远古沿用到了现在,也不知道有多少万年的历史了。 安斯大陆只是众神空间中无数位面中普通的一个,居住的都是凡人,而这样的大陆在众神空间中还有无数个。 天上的繁星,不论是亮的璀璨星辰,还是暗淡无光的幽星,都是一个位面。 着金光的星辰是以凡人为主的光明位面,而着幽暗黑光的则是深渊位面,上面居住的是各种暗黑生物和恶魔。 其中天空中最大最亮的两颗星辰,白天出现的太阳被叫做神域,夜晚出现的月亮被称之为魔域。 这两个位面是众神空间中最为高级的位面。 神域上面居住的是无所不能的众神,那里散着的是柔和而充满生命力量的光芒,无数的普通位面的生物就靠神域之光而生存。 魔域居住的是强大而邪恶的恶魔,散着的红光,充满着暴虐与毁灭的力量,不过这种光芒经过了无尽的空间能量洗刷,到了普通位面,对生物的影响已经不大。 当然,据说,在深渊位面,恶魔们却无比享受魔域之光,却非常讨厌神域之光。 位面与位面之间相隔着的是空间屏障,里面充斥着的是无穷无尽,也无比狂暴和强大的空间乱流,即使是无所不能的神或者强大无比的恶魔,都无法靠肉身穿越那些空间乱流。 所以,从理论上讲,有着屏障相隔的位面与位面之间的生物,不太可能会有交集。 普通位面的各种智慧生命和魔兽,通过修炼,到了神级巅峰,已经足够强大,神域会降下神罚,只要度过神罚,就能引来接引神光,从而飞升神域,成为永恒的神明。 据《大陆通卷》的神人卷介绍,大陆有史百万年以来,飞升神界的神人不知凡几,却没有哪位神明可以回来,不过有些强大的神灵通过神殿降下神谕却是常有的事情。 以公孙羽一目十行的度,也用了一个多时辰才初略看完了这本《大陆通卷》的大部分内容。 掩卷之后,公孙羽目光复杂地看向窗外,心中久久无法平静。 这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公孙羽到了现在已经可以完全肯定。 这个世界也有能够呼风唤雨、强大无比的神明,这可以理解,他原来的宇宙世界也有无数无所不能的神仙。 只是世界空间的构成却不是这样的,位面的说法他从来没有听过。 看似与原来世界没什么两样,高悬在夜空中的一颗颗星辰现在等于一个个位面,中间隔着无法穿越的空间屏障和时空能量,而非宇宙真空。 这种世界空间的构成,绝对不是原来的宇宙世界。 《大陆通卷》这样流传了不知多少年的权威典籍,应该不会记错,即使有错,大陆那些修为神通广大的神级高手们,也不可能会错。 在公孙羽原来世界,实力强大的修真者可以仅凭肉身飞越宇宙空间的距离,轻易到达另外一颗星辰。 即使是一些实力弱小的修真者,也可以通过各种传送法阵,很方便的来往穿梭于各个修真星球,从而进行星际旅游。 而在仙界甚至有些强大无比的仙人,还能够划破空间,随时出现在三界六道的任何一个地方。 而这个世界的强者们却似乎做不到,轻易就被空间屏障、空间能量挡住。 根据《大陆通卷》的一些只言片语,联系那些被形容地无比强大的神明。公孙羽猜测,即使是实力强大者,有能力强行穿越到至低级位面,其体内强大的力量,很可能引起该低级位面空间生崩溃。 低级位面的崩溃是最高法则所不能允许的,就像在他原来世界大神通者不允许干扰天道运行一样。到时候自然会在大神通者展示强大能力,而位面即将崩溃前一刻,直接被最高法则降下级神罚所抹杀。 这直接说明了空间位面高低有别,力量等级层次非常分明。 由此,空间构成不同,法则不同,每个星辰就是一个空间位面,可见,这个世界的构成与公孙羽原来世界完全不相同。 公孙羽的脑袋现在是一片混乱,突然得到这样一个令人非常意外以至于很难接受的消息,他还无法消化,对于以后又该怎么办,他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这个夜晚,丽丝也终于没有抵住美酒的诱惑,把整整一壶果酒都喝光了,最后在美酒后劲完全作的时候,就这样倒在沙上毫无形象地醉过去了。 而做客陌生世界的公孙羽则静坐思考着,一动不动。 直到又是新的一天到来,黎明的第一缕曙光透过窗户,照到了他的身上,公孙羽这才展眉舒展筋骨,非常轻松地站了起来。 第十章 拉斯冒险小队(一) 既来之则安之! 公孙羽思考了一个晚上,当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脸上的时候,豁然开朗。 心神已定,现在他自然轻松之极,困扰了一天一夜的那些疑惑。比如自己如何到达这个世界,以及所谓同心契约等等,暂时都被抛之脑后。 公孙羽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尽快治疗好伤势,以及寻找可以让自己顺利结成元胎生成神识的丹药。只要实力还在,以后也还能提高,其它暂时无解的问题,以后说不定都不再是难题了。 轻松地大厅走了几步之后,公孙羽就看到了缩卷着身体,半躺着酣睡在沙上的丽丝,不觉有些好笑。 丽丝昨晚酒醉之后,倒没有其它醉酒症状,而是直接就倒在沙上睡过去了。 也幸亏她现在身处奥特王国南部,虽然已经进入初秋,但天气还是比较暖和,深夜也不是太凉。即便这样,丽丝也是卷着身子才能觉得暖和。 看着她现在这样可爱又可怜的形象,也难怪令公孙羽感觉有些好笑。 公孙羽从房间内取出一条毛毯,轻轻地盖在丽丝身上。然后收起被弄得东倒西歪的酒壶和杯子,放回到餐厅去。 等公孙羽洗了把脸,丽丝才颇为不好意思地出现在公孙羽的面前。 看她样子非常窘迫,扭捏了很久,见公孙羽注视着她,这才说:“公孙少爷,您的酒太好喝了,昨晚没忍住,喝得有点多了,就醉……不,睡着了。” 公孙羽故意板着脸说:“你以前不会经常喝醉了吧?” 丽丝连忙辩解说:“哪里有啊,这才是我第一次喝醉了。我以前哪里敢喝那么多酒,在伯爵府,我们这些侍女根本没有什么机会喝酒。即使是小姐,也没有机会喝酒的,摩尔伯爵大人对小姐看管也挺严的,毕竟小姐还没有成年,出去参加舞会,也是不被允许喝酒的。再说,伯爵府的酒也没有少爷的好喝啊。 “也就是后来,小姐申请成立了冒险队之后,才几次有机会带我到佣兵工会去喝果酒,不过我们也不敢喝多,否则给伯爵大人知道了,那就是天大麻烦了。” 公孙羽见丽丝一说就是一大堆,见她说完,赶紧打岔说:“丽丝,过会我们就要去跟拉斯冒险队拉尔夫他们会合了,你赶紧叫侍者送早餐过来,我们好在约定时间内跟他们见面。” 丽丝很干脆地应了声,然后转身,吐了吐舌头,还颇为庆幸地拍了拍胸口,深深松了一口气。 两人用完早餐,自然是要准备一些在森林里用得着的清水、食物、药品以及衣物等必须用品。 此时天色尚早,离约定时间还有差不多一个时辰,两人倒也不是太赶,先在小镇上采买所有需要的物品之后,这才来到矮人店,取回公孙羽托矮人大师打造的精钢剑。 在采买物品过程中,公孙羽几次感觉似乎有人跟踪,不过跟踪者的手段实在高明,竟然没有被公孙羽现什么踪迹。 之所以有些警觉,还是靠得他修真者的灵觉,在跟踪者目光落在他身上才有些感应。(..tw无弹窗广告)可惜公孙羽还没有生成神识,否则就可以轻易揪出那跟踪者。 不过,他也不担心,想来跟踪之人跟昨天无缘无故,以憋足手段招惹上门的势力有关系。等从迷失森林出来后,他大概也有无数手段可以揪出幕后之人了。 …… 拉图镇北门外,靠近迷失森林外围入口的一片草地上,站着五个冒险者,四男一女。 其中昨天拜访过公孙羽的拉尔夫也在列,这应该就是与公孙羽约好的拉斯冒险小队所有成员了。 中间那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身材高大挺拔,满脸坚毅之气的冒险者队对拉尔夫说:“师兄,你跟他们约好了是八点钟吗?” 拉尔夫说:“不错,我们约好八点准时在这里会合。现在还有十五分钟,我感觉那个公孙先生,应该至少是初级剑圣,也很可能还不止如此。所以为了对他表示尊重,我们还是提前在这等他们好了。” 小队中唯一的女冒险者维拉,是个六级剑师,在小队中的实力排第四,性格比较直爽,此时开口说:“拉尔夫大哥,你说那个公孙先生只有二十左右,却最少有剑圣的修为,说起来我还是不太相信。即便是那些拥有功法丹药无数的大家族中,应该也很少有人能在这个年纪就达到剑圣修为才是。 “即使真是年轻的剑圣,估计也是他们家族用各种名贵丹药堆积出来的。也只有那种出身大帝国的级世家的少爷,也才能在二十岁左右成就剑圣修为。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的实战经验估计没有多少,如果真是拼起命来,估计还不是我们团长的对手呢。对我们这次的迷失森林之行,他难道真的能有什么帮助吗?” 拉尔夫严肃地对维拉说:“维拉,我知道你的性格比较直率,心里藏不住心事,也看不起那些绣花枕头般的世家公子。 “不过,这次我正色告诉你,这个公孙少爷的实力,绝对不是只靠炼金术师的丹药就能堆积出来的。昨天上午的争斗你是没有看到,那快如闪电的身形,瞬间就令十一个不逊于你的对手失去战斗力。况且,我昨天去见他的时候,他身上偶尔散的气势,对我这种身经百战经历过无数艰险的资深冒险者、高级大剑师,也能产生莫大的压力,以至于我在他面前一直有些心惊胆战。 “最要的是,我还能轻易感觉到他身上那股若隐若现,犹如寒光四射的利剑般的锋芒,我敢肯定他曾经经历过的险境和战斗,不会比我们少。这些事情,等一会,当你见到他的时候就明白了。 “所以,我还是建议你等会见到他之后,对他尊敬些。据我所知,他身上应该还有不少可以媲美精灵国度出产的果酒哦。美味的果酒不是你除了手中大剑之外,最喜欢的东西吗?” 听到美酒,维拉果然被吸引,说:“他真的有可以媲美精灵果酒的美酒吗?而且还是他自己酿造的?如果真是这样,就凭这一手酿酒的绝活,即使在剑技上他是个绣花枕头,我也不会看不起他的。” 维拉是个豪爽直率的女冒险者,除了对冒险生活以及剑技的孜孜以求之外,就只有对果酒这种大部分女人都非常喜欢的东西,还有强烈的喜好。 在昨天拉尔夫拜访完公孙羽后,回来跟队友说起经过的时候,特别提到了公孙羽的可能的实力,还有他拥有的美酒。 当提到公孙羽的实力时,维拉曾经当场表示嗤之以鼻,还认为即使以拉尔夫的眼光,大概也会有走眼的可能。 当时拉尔夫也没有说什么,后来再提到百果酿时,维拉已经不再关心公孙羽的实力,而把兴趣转到据说他亲自酿造的百果酿上了。 现在要临近出任务了,拉尔夫不得不提前交代维拉,免得心直口快的维拉,令实力莫测的公孙羽不喜。 拉斯冒险小队中除了队长斯巴达,以及拉尔夫、维拉外,另外两人分别叫塔克鲁、布莱斯。 其中塔克鲁是高级弓箭手,实力可以媲美七级剑师,远程攻击力强。如果隐藏在暗处,在弓箭能达到的有效射程内,产生的远程攻击力,比拉尔夫这个高级大剑师的威胁还要大。他在小队中综合实力排第三。 而布莱斯,是小队中年纪最小的,今年三十岁不到,不过天资非常不错,现在已经是五级剑师了。 塔克鲁和布莱斯两人性格比较沉默,平时不怎么说话,不过对另外三人非常尊敬,特别是对队长斯巴达,可以说是言听计从。 像今天这样的场合,两人一般都不会表任何看法,只是微笑地听着拉尔夫和维拉的对话。 第十章 拉斯冒险小队(二) 眼看差几分钟八点就要到来,等待的人虽然还没到来,却没有人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 因为职业的问题,往往都是弓箭手塔克鲁负责侦查警戒等任务,此时时间将到,他也习惯性地望向小镇北门方向,出了“咦”的一声。 另外几人立即顺着他的眼光看了过去,果然现两个人从北门外徐徐走来。看穿着打扮、相貌年纪,应该就是今天等待之人。 公孙羽穿着一身青衣劲装,手里提着加了剑鞘的青锋长剑,样子看起来非常悠闲,不像是即将参加历险,反而更像出门旅游踏青一般。 而丽丝则还是穿皮甲背大剑的打扮,只不过原来的大剑早已见换掉,现在背着的是矮人大师赠送的附魔剑。 两人早早起来,只是去采办了些东西,顺便再去了矮人武器店,取回了精钢剑,所以现在才到达约定地点,倒不是故意让众人等待。 见到两人到来,拉尔夫连忙迎了上来,说:“公孙先生,丽丝小姐,你们来了。” 公孙羽对着拉尔夫等人拱了拱手,说:“有劳诸位久等了!” 既然是跟实力为上的冒险者打交道,公孙羽也没有丝毫隐瞒身上的真气波动。 强大的能量波动产生的些许压力,自然让身周的拉斯小队的五人感觉到,但也只是一瞬,公孙羽就收起了气势。 虽然时间短暂,但众人还是肯定了拉尔夫所说的,公孙羽至少是剑圣这样实力的说法。 而丽丝的五级剑士修为,自然就被众人无视了。不过她毕竟才十五岁,有这样的实力,在同龄人当中已经非常出众了。 接着,拉尔夫先是介绍了下冒险小队的诸位成员,大家互相问候寒暄几句之后,找个没人打扰的开阔平地席地围着坐了下来。 斯巴达取出一张地图,摊了开来,开始对公孙羽两人解说这次要走的路线,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状况。 “我们这次要去的目的地是深入迷失森林中部的独角火犀领地,离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还比较远,即使直线距离估计要都要过上千公里。 “其中我们要经过森林外围地界,这条外围的路线,我们曾经走过多次,路线非常熟悉,路上除了会可能会出现的五级以下魔兽,基本上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不过我们还是要小心那些别有用心的佣兵队伍。这条路线比较短,而且便捷,我们预计用三天的时间就可以走完。 “走过了这段外围的路线之后,我们要往西北方向通过这条路线,转进森林中部。这段路是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走过。说起来,踏上这条小路,才是我们此次冒险旅程的真正的起点。 “根据地图显示,我们从这条路进入森林中部之后,至少要经过好几个险地,这几个地方除了地形复杂,还有高级魔兽、或兽群盘踞,还有这、这……这几个地方,我们很可能会遭遇到一些大群出没的中低级魔兽。 “这些地方都非常危险,特别是那些高级和大群中高级魔兽盘踞的地方,我们尽量小心些,不要轻易招惹那些魔兽,以免消耗我们的实力。 “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在半个月后到达那只独角火犀的领地,完成我们的此次任务。” 看着标着各种图表和路线的地图上,斯巴达的解说,众人很快明白了此次冒险的路线以及应该注意的地方。(..tw好看的小说) 斯巴达这次拿出的地图,除了外围靠近拉图镇附近的方圆几百公里有详细的各种路线标注外,中部地区也只有那条路线和其周围千米有简单标志,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信息。 之前拉尔夫领取悬赏任务时给公孙羽的那段中部地图,并不在这条路线上,而且范围远远没这么广,连上外围地图,可以看到应该在这条路线偏东的那个方向。 斯巴达说完这些事情之后,还特别交代了些在深林中生存的一些细节。 公孙羽两人都知道这是特别跟自己说的,因为冒险小队的其他成员经常出没迷失森林,这种冒险经验自然是轻车熟路,根本不需要特别交代。 说完这些之后,斯巴达又对公孙羽说:“公孙先生,此次我们的任务是否能够顺利完成,还需要您的大力支持,否则一旦提前遭遇那些八级魔兽或者魔兽群,我们必将很难有机会猎取独角火犀。” 说完不等公孙羽回应,就从他的空间戒指中取出一卷地图,放在公孙羽手上,继续说:“公孙先生,这是拉尔夫之前答应给您的报酬,这张地图包含了这次我们要去的路线,还有其它森林中部的资料,以及另外两条进入森林内部的路线,只是不太详细而已。这些都是我们师傅前几十年,成为剑圣后,与朋友们在森林探险的大部分成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这次任务,就仰仗您了!” 公孙羽接过了地图,只是摊开扫了一眼,然后满意地收了起来,说:“斯巴达队长这么信任本人,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帮忙的事情,大家也是互利互惠。如果这次路上真是提前遭遇了那些八级魔兽,我一定会出手的,请大家放心。” 公孙羽虽然第一次与这个世界的冒险者打交道,但他经过刚才一段时间的观察和相处,已经知道拉斯小队这五个人,都是很好相处,所以并没有必要跟他们绕弯子,当场就收下了充当任务奖励的地图。 拉斯小队的几个人虽然还没有见识到公孙羽真正的实力,不过到对他表现出来的举止非常欣赏。 从外形和气质上来说,众人怎么看公孙羽,都像是一个贵族公子哥,不但身上没有任何防护的披甲,手上提的剑更是不伦不类,即不像贵族饰品,也似乎没有剑士大剑那么好用,也不知道这种剑能否用来对敌。 不过,公孙羽毫不犹疑地接受了斯巴达的地图,却是令众人相当高兴,这表示公孙羽对自己非常自信,而且性格上也毫不拖泥带水,行事风格偏向小队众人的豪爽大方。 在出之前,拉尔夫与斯巴达对了一眼,之后又旧事重提,说:“公孙先生,您不再考虑考虑,这次任务真的很可能会遭遇各种危险,丽丝小姐真的要去吗?” 丽丝是期盼这样的冒险活动已经很久,现在眼看愿望就要实现了,心里自然非常兴奋。不过,她也知道自己的实力,在众人中垫底,如果只是在森林外围走走,跟低级魔兽打打交道,倒是没有问题。 不过现在要去的地方,却是高级魔兽出没横行的地方,心里虽然期待,但也一直在打鼓。 此时再听到拉尔夫又提出让她不要参加的话,却又着急了起来,说:“拉尔夫先生,你不要再说了,这次冒险我是一定参加的。我家少爷是巅峰剑圣,只要不是遇到九级以上魔兽,要保护我还是没有问题的,这次我们不进入森林内部太深,应该不太可能遇到九级魔兽吧?” “什么?公孙先生,您是巅峰剑圣?” 这下,不止是拉尔夫,就是拉斯小队的所有人都有非常吃惊地看着公孙羽。 公孙羽微笑着点了点头,说:“不错!不过我之前曾经受过伤,目前还没痊愈,现在大概只能挥一半不到的实力。” 即使只是巅峰剑圣一半不到的实力,那也不会比高级剑圣差了,这是令拉斯小队所有成员意外的惊喜了。 其中曾经质疑过的维拉,更是睁大眼睛,眼里全是不可置信的表情,这么年轻的巅峰剑圣……据说,拉尔夫和斯巴达两人的老师,就是巅峰剑圣,近年正在冲击大剑圣,但他已经是一百多岁的老头子了。 如此年轻的巅峰剑圣,委实令人难以置信。 拉尔夫代表拉斯小队反对丽丝参与这次冒险,也是好意。 一方面,丽丝年纪太小,修为不够,一旦遇到危险,很容易把自己置身险境,怕众人救之不及;另一方面即使没有遇到危险,平时也要有人专门保护她,这样很容易让实力分散。 现在得知公孙羽的实力,自然就不再反对,一个巅峰剑圣,如果是在森林中部,只要不遇到大群的八级魔兽,分一点精力保护一个普通人,已经完全足够了。 最后,队伍出之前,还是多了丽丝这个低级剑士。 她以这样的年纪和修为就能参加这次很可能危险重重地冒险,对以后的展自然非常有帮助,这令拉斯小队的成员非常羡慕丽丝。 第十一章 妖兽魔兽(一) 斯巴达把所有交代的事情说完之后,冒险的行程就要开始了。 临出之前,公孙羽再次把目光投向北门的方向。那里离他们现在所处过千米,但他还是能感觉到那边偶尔投过来,落在他身上的目光。 暗赞一声:这跟踪者竟然隔着远还能监视自己,真是好本事。 他对着跟踪者所在的大概方向一笑,然后与小队众人出。很快一行的身形消失在迷失森林外围的树林中。 …… “你说那少年跟一队冒险者会和,进入了迷失森林?”克鲁对着刚回来禀报的特尔说。 特尔站在下,肯定地说:“是的,那伙冒险者我还调查了一下,是一个两年前才成立的,叫做拉斯的冒险小队。队长叫巴斯达,属于巅峰大剑师,实力应该不下属下,其余四人还有一个高级大剑师,其他三人实力也在中高级剑师之间。” 克鲁对特尔提到的话不置与否,只是说:“昨天下午你见到的那个冒险者是不是就是那个拉斯冒险队的?” 特尔恭敬回答说:“是的!” 克鲁再问:“打探到那个年轻人的来历了吗?” “属下收买了拉图镇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已经打听到了那人的名字,叫公孙羽,还有他的侍女,叫丽丝。他们具体的出身来历属下没能打听出来。” 克鲁没有再说话,只是挥挥手让特尔出去。 等特尔出去后,克鲁才转头对萨尔说:“萨尔叔叔,昨晚的消息布出去了吧?” 萨尔皱眉说:“出去了,估计今天你父亲就能看到,相信很快就会有家中长老或者供奉过来了。那少年有明显的达克玛血统,姓公孙?该不会是跟因巴斯帝国那个公孙世家有关系吧?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麻烦了。.tw[]还有,那个叫拉斯的冒险小队……倒是跟我们的消息来源所说的那个现魔晶矿的团队有些相似……只是这公孙羽,却不好办。这次他们进了森林内,我们缺乏剑圣级以上高手,不好再派人跟踪啊。” 克鲁也烦躁地说:“再把这个公孙羽的事情也消息回去,让家族里帮忙调查一下,看这突然蹦出来的年轻剑圣是不是那边公孙家的人……其它的事我们就先不管了,等家里支援的人马来了再打算。不管是要放弃还是继续追查,都已经不是我们的事情了…… “我就不信,他们进了迷失森林后,会连着那魔晶矿一起,就从此消失不见。只要他们再次出现,总有什么蛛丝马迹可循的。” …… 迷失森林外围的地带,拉斯小队不知道走了多少次,路线熟悉,危险也不多,斯巴达预计可以用三天时间走完。 第一天走的是外围中的外围,除了能够不断遇到一些野兽外,并没有遇到任何一只魔兽。倒是遇到几对冒险者,不过大家都没有交流,直接错身而过。 路线的熟悉是对拉斯小队五名成员来说的,对公孙羽和丽丝两人,却是非常完全陌生。 公孙羽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从来没见过的动植物,虽然没见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但也兴致勃勃,对这个陌生世界更加期待起来。 丽丝则是纯粹为这次冒险感兴趣,一路上跟着维拉,不断询问各种问题。 也幸好维拉性格直爽,跟卡娜有几分相似,同时也理解丽丝这种初次冒险的菜鸟的心情,一路上倒是详细的介绍一些事物给她认识。 在赶路中,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当天晚上,斯巴达选择了一处偏僻的山谷,找到了一处被野熊盘踞的洞府,把野熊杀掉烤了吃之后,几个人就在山洞里休息了一夜。 这是冒险第一天,没有遭遇任何的意外。 接下来两天,队伍继续按照斯巴达安排的路线前进,路上没有任何停留,但意外的是,竟然还是没有遇到哪怕一只低级魔兽。 这令期待战斗的丽丝有些失望,当然,对于拉斯小队的成员来讲,这正好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第三天晚上,斯巴达在没有黄昏的时候,就让小队停下形成。先是找了个临时驻地,让大家搭起了帐篷。 那是一个三面环山,只有一个进口的狭窄山谷。 小山谷地利位置相当好,虽然狭窄了些,但搭建几个帐篷还是绰绰有余。而且还能在帐篷周围升起几堆火,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也不用担心被夜晚出来游荡的魔兽现。 把大家都召集进中间的帐篷后,斯巴达把路线图展开,挂在墙上。 指着接下来几天定会经过的那条线路说:“明天我们一早出。在中午的时候,将会到达这个沼泽地。这块区域叫做黑水沼泽区,这里盘踞着一条七级沼泽毒水黑蟒,这条黑蟒除了口喷毒水,以及**坚硬、力量强大之外,没有其他什么厉害的地方,如果是在其他地方遇到,我们应该很快就能结束战斗。 “但这个方圆百里的沼泽,正是那条毒蟒的领地,里面有各种毒物,那条黑蟒利用沼泽地的瘴气和水毒,占着明显的地利,这将会对我们造成不小的麻烦。 “不过这里只有一条可以通行的小道,我们不得不从这里经过。如果绕过沼泽,不但会延误我们的行程,而且还可能令我们迷路。所以,我们明天下午很可能会遭遇到这次行程的第一场恶战。 “这次我们的目标是,安全地经过黑水沼泽区,尽管在这条黑蟒的领地,最好不要跟它生冲突。一旦有意外,战斗真的无法避免,那么我们就这样安排……” 接下来,斯巴达安排了下战术,主要是对拉斯小队五个人的战力分配。 其中对公孙羽和丽丝没有做任何的安排,因为明天的沼泽毒水黑蟒只是个威胁不大的魔兽,拉斯冒险小队五个人合力,只要安排得当,很快就能结束战斗。 所以,这次还不需要公孙羽出手。当然,如果有什么变故,公孙羽也不会袖手旁观。 安排完成之后,斯巴达让大家都回去休息。 这个山谷虽然偏僻,地理位置也很好,很有隐蔽性,不容易被魔兽现。但毕竟已经非常接近森林中部位置了,经常会有一些七八级魔兽游荡在这附近,甚至还有些大群的魔兽在夜晚出来狩猎。 所以要有专人值班守夜,今晚正好轮到维拉和拉尔夫两人,分别守上下半夜。 丽丝经过这几天单调的赶路,身心皆非常疲惫。 行程开始以来,这三天既没有遭遇到想象中的刺激冒险生活,又要克服劳累、孤寂感,不停地赶路,实力不足的她感到非常艰苦。 不过刚知道了明天可能遭遇的战斗,她又觉得兴奋,这几天所积累的所有疲劳,似乎都不翼而飞。 她本已经躺在床上,但越想越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最后干脆起床,披上外衣,就走出帐篷,陪维拉坐在火堆旁聊天。 丽丝接过维拉递过来,用羊皮袋子装的百果酒,稍微喝了一口,又递了回去,说:“维拉姐,你说沼泽毒水黑蟒是不是很厉害?干吗斯巴达队长好像非常重视的样子?”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维拉非常喜欢这个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妹妹。 维拉手上这袋百果酿就是丽丝知道了她喜欢果酒后,从公孙羽那讨来送给她的。这三天来,每天正好一大袋,完全够她喝的了。 维拉收起酒囊,笑着说:“丽丝,你要知道,毒水黑蟒可是七级魔兽,相当于中高级大剑师,而且在那种瘴气四布的沼泽地,那可是让它占尽了便宜,完全挥出的实力绝对不比巅峰大剑师差。 “我们队长也才是巅峰大剑师,说起来可以与它一战,而且胜算也不小。如果五人合起来,完全有可能把它杀死,但我们也会在它的拼命之下,出现不必要的伤亡。 “不过,我们这次的目的可不是它。如果没有公孙加入队伍的话,我们也不会开始这次冒险。即使真的来了,这次也会选择花时间慢慢绕路,不想跟它碰面。这样也好保留所有的实力,直到独角火犀的领地。 “而且我们接下来还会经过别的强大魔兽的领地,如果就这样硬碰硬的一次次地闯下来,估计还没到达独角火犀的领地,我们小队五个人就都全军覆灭了。” 魔兽等级与实力,丽丝还是了解的,不过到底没有经历过战斗,心里也没有具体的概念。她以前只是一个侍女,很多事情都是从别人口中听说或者书中看到。 两个人又说了会,维拉专门说了些以前冒险的经历,特别是遇到六、七级魔兽战斗的事情,丽丝越听越兴奋,最后的那丝睡意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第十一章 妖兽魔兽(二) “咦?不好,有魔狼群!” 听着起劲的丽丝丝毫没有注意到,谷口外不远处,出现了几双着绿光的眼睛,不过经验丰富并且负责守夜的维拉却不会没注意到,所以立刻出了警示。 丽丝被近在咫尺的叫声吓了一跳,顺着维拉的眼光看去,果然现了狼群的存在,不过在黑夜,她分不清楚这是一群野狼还是魔狼。 维拉的警示声,立刻惊起了已经休息了的其他小队成员。 只不过两三秒钟,所有人就已经出现在维拉的旁边。 冒险者们在野外过夜,经常是夜不解衣、剑不离手,直接倒下睡觉的。这样,一旦有警,才能立刻起身迎敌。 远处谷口的魔狼,在听到了维拉的声音之后,也没有立刻进攻,而是选择在外面徘徊,同时那面树林草丛中,又出现了几十双绿油油的眼睛。 “看来,是被侦查猎物的魔狼侦察兵现了我们的营地,所以才会出现这群魔狼。”斯巴达只看了一眼不断出现的魔狼,就判断说。 丽丝看着对面似乎凭空出现,浮动不断的几十双绿油油眼睛,头皮有些麻,不过看到身边的队友,才稍微定了下心神,问维拉说:“维拉姐,你怎么知道这些是魔狼,而不是野狼群。[..tw超多好看小说]” 维拉说:“如果是普通狼群,很难找到我们驻地的,毕竟谷口不大,火光也透不了多远。但魔狼不同,它们的智慧比较高,距离很远就能闻到生人的味道,而且还有一丝火光就能引来它们。更重要的是,如果是普通狼群,我在两百米左右就可以听到它们走动的声音了,只有这些风系魔狼,走路无声无息,才能靠近我们一百米内。” “这些魔狼厉害吗?”丽丝感觉不到队友的一丝紧张,也有些轻松起来,继续问道。 “还行,这些魔狼只是三级风系魔兽,如果只是单独一只或几只,对我们没有丝毫威胁。但现在一下出现了几十上百只,倒是有些麻烦。 “我们不但要战决,以免打斗声和鲜血的味道引来厉害的魔兽,还要把它们全部杀光,免得走脱了一头狼,引来更多魔狼群的攻击,令我们晚上没有时间休息。当然,如果魔狼能够自动退走就更好了。” 维拉虽然说得严肃,但语气却似乎颇为轻松。 丽丝奇怪地问道:“魔狼还会自己退走吗?” “当然,魔狼虽然等级不高,但它们的智慧却不低,特别是头狼。(..tw)它判断危险地能力也是非常强的,否则在这个接近森林中部,高级魔兽盘踞的地方,怎么可能存在这么多的低级魔狼呢。 “魔狼围攻猎物的时候,经常会正确判断猎物的实力,如果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它们就会选择退避,然后派出侦查的独狼继续跟踪。如果还有机会,就会召集狼群攻击,如果实在没有机会,就会完全放弃。” 在两位女剑士一问一答中,公孙羽也在观察几十米外的狼群。 这些被维拉叫做魔狼的动物,给他的感觉很奇怪,令公孙羽想到了以前在天蓝星时偶尔遇到的妖兽。 不过奇怪的是,妖兽的体内身上,存在着或浓或淡的妖气,但这些魔狼身上,身上却是淡淡的先天元气,而丝毫没有那些令人反感的妖气。 难道这些魔兽跟妖兽不同?公孙羽很想过去看个究竟,最好能够仔细研究下。 “斯巴达大哥,我对这些魔狼有些兴趣,想过去看看。” 经过几天的相处,公孙羽也跟大家很熟悉了,大家在称呼上已经没有那么见外。 公孙羽也要求他们不要叫他先生,而直接让他们按照大陆的习惯,称呼公孙就行。 斯巴达虽然奇怪为什么公孙羽会对这些普通的风系魔狼会感兴趣,但也没有多问什么。 他一点也不担心公孙羽,自然点头答应,就连要他小心一些这样的话也没说,毕竟三级魔兽对上巅峰剑圣,那是来多少杀多少,而且一点都不用费力。 在众人的注视下,公孙羽徐步向魔狼群走过去。 直到公孙羽走出谷口,那些魔狼开始出不安的骚动,不知道是出警告还是其他意思。 公孙羽又走进了几步,离魔狼群差不多只有二十米左右的时候,突然一道浑厚的狼啸声从丛林不远处凄厉响起。 那些魔狼好像听到了命令,没有再理会还在靠近的公孙羽,立刻开始转身,快从来路纵入草丛树林里,很快就消失不见。 在公孙羽的灵觉感应中,这附近甚至连一头侦查狼都没有剩下,看来魔狼是完全放弃了把他们当猎物的想法。 如果这时候追出去,公孙羽自然可以让狼群都留下来,甚至那头躲在密林中的头狼也跑不掉。 不过他只是对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见到的魔兽感到好奇而已,却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思,既然魔狼头领认定了他的实力,自动撤退,那就再好不过了。 见到公孙羽一出去,狼群就逃之夭夭,令有些期待的丽丝很是没趣,对维拉说:“维拉姐,那些魔狼果然狡猾,意见到我家少爷,就跑的不见踪影。我还以为明天早上能吃到魔狼肉呢,魔狼肉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呢。” 听到丽丝的话,拉斯小队的五人都笑了起来,特别维拉都笑弯了腰,歇了好一会才解释说:“魔狼当然要逃了,虽然公孙没有放出剑圣的气势,但魔狼的感觉太灵敏了。刚才公孙走进它们范围才不过二十米,就给头狼现了,它自知不敌,又没有什么其他的机会,自然要逃走了,否则难道还等着被杀光啊。 “还有,魔狼肉跟普通狼肉是一样的,又酸又涩还很硬,一点都不好吃,比起熊肉差多了。等你以后有机会尝尝就知道了。” 丽丝这才知道众人刚才为什么笑吧,不过她这几天给大家笑过不知道多少回了,现在也习惯了。 而且,她也明白,众人的笑声都是善意的,每次笑过之后,维拉他们都会教她不少有用的知识。 这令丽丝这几天也着实学了不少东西,算是大涨了见识。 第十二章 魔兽,黑水沼泽(一) 魔狼退走之后,连跟踪的侦查狼都没有留下,自然不会再次来犯,拉尔夫换下了维拉之后,所有人还是各自回帐篷休息。 见识了魔狼群之后,公孙羽对这个世界的魔兽兴趣大增。翻出了还没有来得及看的《大陆通卷》中关于魔兽的介绍部分,详细的阅读起来。 在《大陆通卷》中介绍,魔兽是大陆最早出现的生物种族之一,比起人类大多数种族的出现还要早上许多。 魔兽的种类非常繁多,不管是在陆地上还是在海洋里,都存在这各种各样的魔兽,有些实力非常强大,人类种族一般不敢轻易招惹。 比如阶魔兽和圣兽,这是魔兽种族中力量处于巅峰的存在,最可怕的,它们还有跟人类一样的智慧,寿命更是无比漫长。 魔兽根据实力一般分为九级,九级以上就是阶魔兽和圣兽,之上还有传说中的神兽。 不过,神兽都生活在神域中,具体包括什么种族,长什么样,实力又如何,《大陆通卷》中没有任何介绍。 魔兽的实力从一到三级为下级魔兽,这些魔兽大部分是没有什么智慧,凭本能进行猎食和修炼,**比较强大,仅能使用身体天赋进行各种攻击,手段比较简单。 它们的实力大概相当于人类的剑士这种级别。 而像魔狼这样的低级魔兽,虽然也有些智慧,但毕竟非常有限,也大多数时候靠本能进行危险地判断。 四到六级为中级魔兽,它们已经有了一定的智慧,对危险的感觉比较明显,虽然修炼上还是比较原始,基本还是靠本能,但在能量运用上,却能够使用一些复杂的技巧,甚至能够引动外界能量进行强大攻击。 它们的实力相当于人类战士中的剑师。 七到九级高级魔兽,它们智慧普遍比较高,能够进行简单的思考,甚至还有一些群居魔兽,还拥有自己的种族语言。 高级魔兽的实力非常强大,很多是通过血脉中遗传的一些神秘修炼方法进行修炼,能够借用外界游离能量进行攻击,破坏力强大。 这种高级魔兽对人类的战斗可以起到很高的辅助作用,比如签为召唤契约兽,能够跟主人进行精神交流,很好的领会其主人的战斗意图。 高级魔兽之间的实力相差较大,七级基本就相当于人类战士中的大剑师,八级至少能媲美剑圣,而九级绝对可以比得上巅峰剑圣。 至于九级魔兽突破九级而没到圣兽级别的,一般称为阶魔兽。 阶魔兽已经具备了非常高的智慧,能够像人类一样,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思想,而且还能像所有智慧种族一样,有目的的进行复杂修炼。 阶魔兽的战力,则相当于人类中的大剑圣。而它们若计上强大坚固的身体的话,说不定战力还要往高了说。 更高一级的圣兽,在普通人中基本已经是传说了。 在人类社会中,很少会出现圣兽的踪迹的,即使出现,除了一些站在大陆巅峰的神级高手,谁也不会知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 据《大陆通卷》中介绍,圣兽,其实是上古时期,人类各种族还没普遍出现的时候,一些具有特殊血脉,并且实力强大的智慧种族的称呼。 因为那时候还没有人这个称呼,大陆上只有兽,所以这些实力强大的种族被称为圣兽。 它们可以化成完美修炼体态,也就是人形,从而在人类社会中行走。除非遇见实力相当的神级宗师,否则谁也不会知道旁边出现的是圣兽。 圣兽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居住在龙岛中神圣的巨龙,精灵国度中精灵密境中优雅的独角兽,圣光明帝国光明圣山上威严的光明虎王,当然还有东方大陆兽人国度中狂暴的比蒙巨兽,神秘的不死鸟种族等等。 圣兽是魔兽中的神,与人类中的神――剑神,就处于同一等级。 至于从来只在传说中出现,而没有人见过的神兽,那自然就不必提了。 《大陆通卷》中倒有关于神兽的一些猜测: 所谓神兽,应该不单只是跟血脉有关,而是指实力。 毕竟知道圣兽这个层次存在后,已经很难再想象到,还有天生血脉比它们更为强大的存在。 这些关于魔兽的介绍,公孙羽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意外,在他原来的世界,也是最先出现一大批的妖族,跟这个世界的魔兽一样。 它们秉天地而生,天生神通广大,呼风唤雨,法力无边,也曾经辉煌过无数年月。虽然也有无数天敌,经历过多次灭顶之灾,但也从来没有真正灭绝过,如今在那修真宇宙中也还是无处不在。 公孙羽感兴趣的是,魔兽的修炼方式,竟然还是像妖兽一样,呼吸天地元气,形成类似妖丹般存在的魔核。 只不过奇怪的是,魔兽身上波动的是最为纯净的天地元气,跟公孙羽目前所见到的人类高手一样。而不像妖兽般,全身上下妖气十足,不是令人望而生怖,就望而生厌。 不过想来,这也是这个世界的法则不一样,这才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这是目前他无法理解,也没法接触的地方。 合上书籍之后,公孙羽不禁对明天将会遇到的沼泽毒水黑蟒充满了期待,更有种把它的魔核掏出来,仔细研究一下冲动。 一夜很快过去。 第二天天色刚亮的时候,众人已经全出起来,各自收拾好东西,准备出赶往迷失森林中部的第一站――黑水沼泽区。 进入森林中部之后,地形变得非常复杂,而且那里少有冒险者到达,各种危险的动植物增加了不少。 路上,实力最差又没有什么丛林生存经验的丽丝,就差点被一株能够蠕动缠绕,刺上带剧毒的树藤缠上,还好跟在她旁边的维拉当先一剑斩掉了那条缠绕过来的树藤。 不过,这样也吓了丽丝一身冷汗,然后难得的闭上嘴,不敢再左盼右顾、问东问西,小心翼翼地跟在维拉旁边。 快到中午的时候,众人已经非常接近黑水沼泽了。 斯巴达让大家先停了下来,吃上些干粮之后,又给众人分了一些在黑水沼泽中可以使用的药物。 黑水沼泽可不止有剧毒的瘴气,还有其他无数带着剧毒的动植物,随便哪一种,被咬上缠上了,都不会轻松,如果不及时治疗,还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斯巴达不得不让众人小心些。 所有人都口含一种丹药,以防止重了瘴气之毒,同时怀里还放了几种解毒的药丸药剂,以便生意外后,可以随时取用。 已经到达先天大成的公孙羽,自然不需要这些药物,不过还是收了起来,准备过段时间有机会,再来研究一下这个世界丹药与自己所知有甚不同之处。 进了沼泽后,大家都小心翼翼起来,行程陡然变慢。 第十二章 魔兽,黑水沼泽(二) 通过黑水沼泽的这段路程比较危险,经验丰富、实力较高的斯巴达走在前面,由公孙羽殿后。 为了保证丽丝的安全,公孙羽让她走在自己面前。而原本照顾丽丝的维拉进沼泽后也必须小心翼翼,再也分不出精力来照顾她了。 黑水沼泽区,常年笼罩在黑褐色浓雾当中。 如果不是每天中午在神域之光的强烈照耀下,瘴气会变淡变薄,还真无法现那条横穿沼泽的小径。 还没进入沼泽,就见周围到处是各种**的花草树木,一股股刺鼻的味道从地下升起蔓延,令人难以忍受。 等一行人小心地走过了那些**植物组成的外围,走上沼泽的泥泞之路后,才现沼泽内竟然别有乾坤,并非如大家所想的,水面到处漂浮腐烂动植物尸体、沼泽不断冒起混浊气泡等恐怖景象。 只见雾气笼罩的沼泽之地上,随处可见各种颜色鲜艳的鲜花、树木,那些鲜花不同于外面常见的物种,花朵看起来都特别大,巴掌大小的还是小的了。有一些红色的有如鲜血般的巨大花朵,竟然比磨盘还要大上许多。 那些树木却往往并不是特别的高,但很大,伸展开来的树枝非常多,枝条上却没多少叶子,反而更像树藤,大多或垂直或缠绕着,往往无风自动,在雾中不断摇曳,看起来相当吓人。 别看这些花草树木长得喜人,又都是纯色,不是大红的就是大黄的,也有纯黑色的,但这些花树却是能够吃人的……大家眼看着从沼泽面通过的各种野兽、魔兽,很少能逃过那些植物的猎杀。(..tw无弹窗广告) 进沼泽之前,斯巴达就已经跟大家郑重交代过,不要随便出声响,也不要触摸路上的任何的动植物,同时还要注意脚下及身旁的情况,以免被可能突然钻出的毒物咬伤、刺伤。 在这个既像童话之境又充满诡异气息的沼泽,丽丝充满好奇的目光不停落在那些鲜花上,明知道那些巨大的花朵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但心里却没有产生任何的恶心感,反而对它们有种说不出的喜爱。 “小心!”这是前面维拉低呼的声音。 原来是从沼泽上窜起了一条像枯枝的毒蛇,不过在它还没有咬到布莱斯的大腿时,就已经被他的大剑一分为二了,只是毒蛇断成了两节,蛇头在地上弹动的时候,竟然还喷出了一股水剑,差点落在布莱斯的大腿,而维拉就是在这个时候叫出声来。 维拉出声的同时,也立刻把两截蛇身用剑挑起,往沼泽中落去。 那带着蛇头的上半身部分正好落在一朵脸盆大,有如人脸微笑的花朵上,那花瞬间开放,把手臂粗的蛇身吞了进去,别说没吐骨头,连饱嗝都不打一个。 这个情形落在丽丝的眼里,直直打了个冷战,再也不敢把眼光落在那些鲜艳的花草树木上了。 小插曲之后,又过了一会,斯巴达很快找到了那条横穿沼泽的小径。(..tw) 走上小径上之后,令人奇怪的是,大家遇到危险,被泥水中毒物袭击的次数降了下来。但谁也没敢放松心神。 果然一路走来,也才十几分钟,就到遇到了不少黑水箭蛙、毒蜘蛛、噬蚊,以及突然窜起的毒蛇的袭击。 那箭蛙躲在水下,或是那些食人花草的叶子下,对十米内的活物进行远距离攻击,喷出的水箭倒是没什么威力,但却带着剧毒,只要被喷到,就会全身麻,然后倒地,身体被附近的食人花草直接吞食掉。 毒蜘蛛倒不会喷吐毒水,不过毒蜘蛛的网不但坚韧,粘性较大,还剧毒无比,网丝一旦沾上了身体,就很难扯下来了。 其实前两种都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噬蚊。 噬蚊个头不大,每只也就成*人拇指指头大小,但一出现就是一群一群的,出的“嗡嗡”的声音令人感觉头皮麻兼恶心欲吐。 而且这些大蚊子飞行度很快,嘴上的尖刺一旦刺中身体,就会放出一种神经毒素,让活物完全失去抵抗能力,然后就是一群噬蚊一围而上,很快就能把人的血肉吸光,只剩一张皮还包着骨架。 还好七人中,实力最差的丽丝有公孙羽保护,其他的成员都是高级剑师以上的高手,遇到的那群,几百只的噬蚊很快就被杀光。 大家一路都不敢停步,但因为这里无法展开身法,又走了有两个多时辰,也才走过二三十里路,也就整条小径的四分之一不到。 此时已经算是进入沼泽中心地带,斯巴达示意大家继续打起精神。因为在这个范围,随时可能遇到沼泽的王者――毒水黑蟒。 又走了十几分钟,竟然没有遇到任何的攻击,似乎沼泽在这个时候完全沉默了下来。但众人却更加小心,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有大麻烦即将来临。 “空!空!空……”一阵低沉急促,若隐若现,又带有催人心神的怪异叫声突然从前面不远处的沼泽响起。 “这是什么声音?”丽丝好奇问道。 不过她等了会,见没有人回答,环顾一圈之后,见众人的脸上也有些怪异,就不敢再说话。转而仔细听起那声音,很快她就感觉有些迷糊,竟然无意识地朝着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 公孙羽见丽丝神态有些不对,连忙一把拉住她的手臂,同时一股精纯的先天之气输入她体内。 丽丝打了个激灵,很快醒了过来,疑惑地说:“我刚才怎么了?” 这时斯巴达才接口说:“这股声音非常奇怪,竟然能够迷人心神,大家守住心神,保持清醒,不要被怪声迷惑。” 丽丝好奇问:“斯巴达大哥,这是什么怪物出的声音,难道是那条黑水毒蟒吗?” 斯巴达不太肯定地回答说:“应该不是,那毒蟒会出这样的怪声,应该是其他的强大魔兽,没想到这个沼泽还有第二只这么强大的魔兽。” 公孙羽没有被怪声迷惑,一直注意着周围的情况,只见小径两边沼泽中,不断或跳或窜或钻,出现很多大小毒物、魔兽、野兽,顺着怪声的方向跑去。 他想到了一种可能,连忙提醒说:“大家快看,沼泽的那些动物都顺着声音跑过去了。我想,这可能是那个出怪声的魔兽,正靠出这种怪声,吸引动物,以便猎取食物。” 众人立刻看向小径两旁远处的沼泽地,不想一看这下,纷纷头皮麻。大家都没有想到,原本看起来非常宁静的沼泽中,竟然这么多各种各样的怪物,除了刚才见到的箭蛙、毒蛇、蜘蛛等之外,还有无数从来没见过的像泥鳅、长腿的怪鱼等小动物。 维拉和丽丝两个女剑士最先收回目光,对望了一眼,同时拍了拍胸口,想来心里还在毛。 维拉说:“还好我们知道这条实路小径,没从沼泽强行经过,否则一不小心,被这些毒物咬上一口,基本就交待在这片沼泽中了。” 斯巴达点头说:“不错!如果不知道这条路,我也不敢让大家来冒险的。刚才公孙说的有道理,很可能是有强大魔兽在猎食。听声音,那魔兽应该在我们路线正前方几百米,我们稍等一下,等声音过了之后,我们再继续赶路。” 大家虽然没见到那头魔兽,也不知道具体实力多强,但想来能出声音进行诱惑或者攻击的魔兽,即使再弱,也会是个劲敌,所以都情愿等那魔兽走掉再赶路。 更重要的是,一旦与怪物生争斗,怕立刻引来了毒蟒的注意。 第十三章 黑蟒与金蟾(一) 众人在原地上等了大概十分钟,那声音果然慢慢消失。[..tw超多好看小说] 再过一会,声音没有再想起,正当斯巴达准备再次让大家启程的时候。那怪声再次想起,声音非常高昂急促,不再低沉。 在公孙羽、斯巴达、拉尔夫三个修为较高的人听来,是一种警告又暗含畏惧的声音,莫非那魔兽遇到了劲敌? 拉尔夫说:“咦?难道是那怪物引来了强大的敌人,正在生争斗?” 斯巴达听了一会说:“很可能!也许是毒水黑蟒出现了也说不定,我们在等等。” 公孙羽也正怀疑是毒蟒出现了,心里有些期待,说:“你们在这等着,我过去看看。” 丽丝连忙说:“少爷,你要小心啊。” 公孙羽朝丽丝等人点点头,纵身往出事点直掠过去,度很快,瞬间就在众人眼前进入雾中,消失不见。 维拉安慰丽丝说:“放心吧,以公孙的实力,黑水沼泽中,还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威胁到他。” 不提冒险队其他成员在原地的等待,只说公孙羽展开身法,向魔兽叫声的地方赶去。 没多久,就看到眼前不远处出现了两只巨大的魔兽。 一条是巨大的黑色巨蟒,它身体大部分还盘踞在沼泽泥潭中,只有一截比水桶还要粗上两三倍的上半身,顶着一颗斗大的三角形头颅,丝丝地吐着猩红舌头。(..tw好看的小说) 大蛇上半身远远露出水面,仅是能见到的那一截身体就过了十米长。 它对面十多米的地方,还有一个巨大的蟾蜍,身体就像一座小山般,它身上的肤色却非常怪异。就像是原本应该是墨绿色的皮肤,但又在身上涂了一层金粉一样的,非常奇怪。同时它浑身布满了隆起的疙瘩,似乎还流着黏黏的褐色液体,冲刷着那些金粉,却又不见金粉融化或脱落。 再往下看,现那蟾蜍整个小山般的身体都能浮出水面,如此的重量,却是靠四只巨大的脚掌撑在水上。 那些“空空……”的古怪叫声就是从蟾蜍喉咙中出来的。 如此巨大而怪异的生物,公孙羽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以前所见的妖兽在体型上根本无法与它们相比。当然,这也是他并没有见到已经成妖的大妖的缘故。 看情况,应该是那头蟾蜍般的魔兽来到这里猎食,不过正好遇到了领主毒水黑蟒出来巡游,两者就这样撞见了。 两者的实力,应该是黑蟒强大些,看蟾蜍似乎想逃跑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来。 公孙羽小心地藏在雾中,躲在一棵石头后面,收敛起息,饶有兴趣地看这两者的对峙,他还想看看它们什么时候能够爆战斗,好见识见识这个世界魔兽的手段。 黑蟒是七级魔兽,不知道那蟾蜍般的魔兽是多少级,不过看它能够跟黑蟒对峙而稍落下风,应该也不会是低于六级。 两者似乎都是毒系魔兽,属性相同,而且都是独居魔兽,一旦遇上,肯定会有一番争斗。 那黑蟒见蟾蜍不但不逃走,还出类似警告的声音,显然已经出离愤怒,对峙了一会,见蟾蜍似乎没有什么强大的手段,先起了攻击。 黑蟒高高昂起的头颅,瞬间往下一咬,度极快,不过那蟾蜍早有准备,四掌在水面一撑,一下跳开了十多米。落在水面上,溅起无数泥水。 黑蟒试探性的一咬没有命中,没有放弃,继续追击过去。 那蟾蜍迎着黑蟒就喷出一股黑色的水箭。那水箭乌黑透亮,比沼泽中的黑水看起来还要毒上不知道多少倍,公孙羽藏身几十米外,都能闻到那股带着恶臭的味道。 黑蟒蛇头一摆,竟然也不敢让毒水喷到身上,快让过那股水箭。蛇嘴大涨,獠牙露出,继续想蟾蜍咬了过去。 那毒水没有喷到黑蟒,落在水面上,出有如水上浇油那样的“滋滋”声,偶尔几滴溅在沼泽中的食人花上,那些以毒为食的花朵竟然瞬间枯萎融化,可见那蟾蜍喷出的毒水毒性之强。 公孙羽暗暗咋舌之余,也对这世界魔兽的能力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不过再看了一会之后,又有些失望。 那黑蟒和蟾蜍的攻击手段非常单一,那蟾蜍不是喷出黑雾就是水箭,虽然毒性十足,令沼泽中生存的动植物遭殃无数,但对于在沼泽中生存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黑蟒,并没有多大的威胁。 而黑蟒也只是用头部进行撕咬、撞击,偶尔从藏在泥水之中的尾巴横扫等简单攻击,没有使用丝毫的所谓能量攻击。两只魔兽的表现都令公孙羽有些奇怪。 如果只是这种程度的攻击,别说是斯巴达,就是布莱斯,只要小心不要给那些毒液溅到,就可以轻易杀死黑蟒和蟾蜍。 这却是公孙羽对魔兽不够了解的原因。如果是拉斯小队有人在这里,一定不会这么奇怪。 这两只魔兽绝对是今天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是第一次相遇,虽然等级上黑蟒要比蟾蜍要高上一些。但蟾蜍全身剧毒,体内凝聚的毒气毒水,毒性比黑蟒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蟾蜍最强大的攻击就是口喷毒雾和毒水箭,这些也都是非常耗它的能量的。 就见它攻击之后,身上的金粉越来越淡就知道了。 但毒蟒最强大的除了毒之外,就是身体了,既然毒性奈何不了蟾蜍,就只能使用身体进行攻击。别看这些动作都是非常单调,但却非常直接,而且往往非常有效。 像布莱斯这样的剑师根本没有机会靠近它们,就已经被毒气或者毒水杀死了。 也就在公孙羽眼中,才会觉得它们的动作和攻击太过简单单一,似乎很容易躲闪,那是因为他还是不了解这世界的剑技的缘故。 这要等他以后遇到了第一个同等级高手的时候,也许就会明白这些事情了。 战斗持续了一刻钟左右,那蟾蜍喷吐的毒雾及毒水似乎已经告罄,皮肤外的金粉已经慢慢消失,身体完全变成了墨绿色。而黑蟒除了一部分皮肤被溅到一些,有些溃烂,流着黑血之外,战力并没有多大影响。 蟾蜍最后喷出一股淡淡的毒气之后,转身跳开,就往沼泽深处逃跑。但黑蟒却并没有放过它的打算,游动长身,追了过去。 黑蟒窜出的度飞快,那蟾蜍在刚才大战中就已经耗掉了大部分的能量,身体有些虚弱,度慢了一点,还没跳出多少步,就被黑蟒巨大蛇身缠住勒紧。 蟾蜍只是“空空……”的叫了几声,就很快没了声息。 第十三章 黑蟒与金蟾(二) 好戏看完,公孙羽虽然对这两只魔兽的实力和手段有些失望,但对它们体内的魔核的兴趣却丝毫未减。(..tw) 在沼泽中战斗有些不便,公孙羽决定战决,只要能取得毒蟒和蟾蜍的魔核就好。 回忆了一下所看书籍的介绍,这些魔兽的魔核应该是在脑部中。 公孙羽走出巨石后,跃起身体,足尖只在沼泽中的枯枝败叶中连点了几下,就来到了黑蟒所在之地。 黑蟒才注意到公孙羽这个不之客的时候,公孙羽的精钢剑已经取出,随意点在它的脑袋…… 那黑蟒比拳头还要大的眼睛似乎眨都没眨一下,只是口中喷出一道黑色水箭。 公孙羽已经知道这些毒水的厉害,自然不会让它溅到。左手袖子只是向旁一拂,那如利箭般的毒水就从他身旁擦身而过。 精钢剑点在斗大的三角蛇头上,却没有公孙羽想象中那样刺入蛇脑内,剑尖就像点击在石头上一样,出金石相接的声音。 公孙羽“咦”的一声,借着弯曲的精钢剑回弹之力,身形荡了开去。心里暗道:没想到还是小瞧了这魔兽。 脚尖又在水面上一漂浮的败枝上一点,往精钢剑上注满剑气,剑尖开始吞吐尺长的剑气,这才再次划向蛇头。 黑蟒刚才受了公孙羽一剑,虽然没有受伤,但脑袋却像挨了一记矮人重锤一样,震荡不已,此时见那剑又再次击来,想也不想,就要闪避开去,同时深藏在沼泽泥水中的尾巴,开始翘起,往公孙羽的身形扫来。[..tw超多好看小说] 但蛇头动作哪里赶得上公孙羽的精钢剑。 此时布满剑气的剑尖,却是有如切入豆腐般,轻易削开黑蟒的头骨,一瞥之间,却还是没有见到所谓的魔核。 但黑蟒却倒了大霉,头上立刻冒出血柱,巨大的疼痛令它嘶嘶作响,同时獠牙下的毒水胡乱喷出。整条过三十米长的蛇身翻出沼泽水面,蛇尾乱拍,巨力令沼泽泥水四溅。 公孙羽身形一掠,越出十几米外,躲开黑蟒喷出的毒水,同时不让它的尾巴抽中。 眼见黑蟒身体翻滚,蛇头再次伸出水面,公孙羽把握时机,再次飞掠身形,吞吐着剑气的精钢剑再次划出,正中黑蟒的七寸脆弱部位,斗大的蛇头立刻脱离蛇身飞出。 公孙羽剑身横拍,把蛇头准确无误的拍向几十米外那条实地小径上,蛇头翻滚了一会就停在路中。 而黑蟒虽断了头颅,但却不是当时就死,巨大的身体在沼泽中乱窜,搅得这片沼泽泥水四溅,犹如翻转过来,又像煮沸了一样,而它身上冒出的鲜血早已将这附近水面染红了。 公孙羽不管这些,几个起落已经来到那蛇头滚落的地方。手中精钢剑连削几下,这才挖出一块婴儿拳头大小的青色晶石。 晶石上波动的能量,并非公孙羽想象中,充满诡异、腐蚀等特点的的毒系能量。那能量反而非常平和,甚至还带着一丝生命的气息,倒令他奇怪不已。 小心地拿起那块魔核,输出一丝真气,公孙羽仔细感受下这种奇异的能量。 果然现这魔核不但不带有任何的毒性,似乎还有解毒的功效,令他非常意外。 拿在手中研究了会,又现魔核的能量也是非常稳定,就跟他戒指中的下品晶石一样,不过蕴含的能量不同而已。 这块魔核至少可以达到下品晶石的纯度,只是不知道这能量该如何引出,是否能够用于修炼。 收起黑蟒的魔核后,公孙羽这才响起还有一只毒性似乎更加厉害的蟾蜍,也不知道它的魔核是什么样子,有什么作用。 但那蟾蜍的尸体早就在黑蟒第一次被公孙羽击中的时候,就已经被黑蟒放开,之后又被黑蟒垂死挣扎的身体搅动沼泽,估计早已经沉到沼泽深处。这时候即使寻找,也难以找到了。 不过他也不可惜,现在黑蟒魔核到手,可以稍微研究下了。 这片沼泽的王者毒水黑蟒,如果知道是因为自己的魔核导致了杀身之祸的话,不知道会不会觉得冤枉? 想来应该不会,因为它身上最为值钱的应该也是那颗魔核了,所有的魔兽被猎杀基本也都也魔核有莫大的关系,所谓怀璧其罪吧。 看着那蛇头还横在路中,公孙羽剑尖一挑,把它挑回到沼泽中,让它沉入泥底。这黑蟒生于沼泽,终归死后也还是回到沼泽。 想到斯巴达他们还在后面等待,公孙羽没有再继续研究,而是转了回去。 丽丝见到公孙羽回来,立刻欢呼一声,迎了上来,说:“少爷,前面生了什么情况?” 斯巴达等人也想知道刚才十几分钟内,前面生的事情,齐齐望向公孙羽,等待他说话。 公孙羽说:“刚才是那毒水黑蟒和一只巨大的有小山那么大的蟾蜍一样的魔兽在争斗,那蟾蜍不敌,最后被黑蟒杀死了。我见那黑蟒刚刚战胜蟾蜍,没有注意到我,就顺便把它也杀了。你们看,这就是黑蟒的魔核。” 说完,公孙羽把刚那黑色的魔核拿出来给大家看。 丽丝先好奇的接了过来说,惊呼说:“好大好精纯的魔核啊。这可是七级毒系魔核,应该具有解百毒的功效,非常珍贵的。少爷,那蟾蜍的魔核呢?” “蟾蜍已经沉到沼泽底下了,我没找到它的尸体。对了,斯巴达大哥,那巨大的蟾蜍是什么魔兽,我看它至少有六级的实力。喷的毒雾和毒水比黑蟒还要厉害些。” 斯巴达果然不愧是见多识广的冒险者,听了公孙羽的描述,只是稍微想了下,就回答说:“这应该是地底金蟾,我从来没听过它的叫声,刚才也没想到会是这种剧毒魔兽会出现在这里。 “地底金蟾一般生活在地底的毒瘴区内,平时吞吐毒瘴,喜好吃各种毒物,它们很少出现在地面的,属于六级毒系魔兽,不过它们身上的剧毒可能比一般的七级毒系魔兽还要厉害。特别是皮肤金粉越多,颜色金的金蟾,毒性越是厉害。据说地底金蟾魔核的解毒效果,比沼泽黑蟒还要高上不少。 “以前我在公会的任务栏中,曾见过有人悬赏两百紫金币求购一枚成熟地底金蟾的魔核。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任务应该到现在都还没有被人完成吧。毕竟地底金蟾这样的魔兽,除非自己跑出地底,否则别人很难现它们的踪迹。” 丽丝惊呼说:“这么值钱啊!那斯巴达大哥,你来看看这个黑蟒的魔核值多少钱?” 斯巴达接过黑蟒那拳头大小的魔核,说:“这黑蟒的魔核能量挺纯的,看来它的实力已经到达了七级巅峰了,如果再给它点时间,或者吞食了那只地底金蟾魔核的话,说不定很快就能顺利晋级为八级魔兽了。可惜可惜……它就是有点倒霉了。” 丽丝听说那地底黑蟾的魔核更加值钱,连忙说:“少爷,那金蟾的魔核真找不到了吗?” 公孙羽也没想到它的魔核竟然比下品晶石值钱,不过也没有再意,因为魔核对他没有多大用处。 魔核在众人手中传了一遍之后,又回到了公孙羽的手中,自然被收进了戒指内。 黑蟒已除,沼泽内就没有其他可以威胁到小队成员的危险了,度自然加快了不少,没多久就来到了原本黑蟒头颅所在的地方。 丽丝见路中除了还有些能够腐蚀地面的血液痕迹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了,那经过一场大战的沼泽,更是什么都没有留下,早已重新回归沉静。此时别说是被沼泽吞噬了的地底金蟾尸体、魔核,甚至连它曾经存在过的任何蛛丝马迹都没有留下。 她心里虽然非常惋惜,但只得放弃。 第十四章 毒果与灵药(一) 斯巴达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偏西,周围雾气有慢慢变浓的趋向,连忙说:“我们赶快离开沼泽吧,天色就要暗下来了,浓雾会越来越浓,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冒出什么更厉害的魔兽来。” 显然他对突然冒出来的地底金蟾心有余悸,开始怀疑这里是否还隐藏着什么厉害魔兽。 沼泽的浓雾如开水一样翻滚起来,果然一个多时辰后,就变得浓厚非常。在浓雾中,众人眼睛只能看到十米之内,再远的地方都被笼罩住,看不清楚,只好小心顺着小径赶路。 众人逐渐加快脚步,终于在夜幕降临不久,走出了沼泽地。 回头望去,夜幕中的沼泽就像是诡异的吞天巨兽,把身后整个方圆百里的土地都笼罩吞食进去。里面静谧非常,一点虫鸣鸟叫的声音都没有,反而是外面森林中热闹非凡。 “咦,那是什么?”弓箭手塔克鲁眼睛比较锐利,回头的时候,正好看到沼泽深处,有一处出一闪一闪的红光。 大家顺着塔克鲁的指点,看了过去,果然,在浓雾笼罩中,出现了一点橘红的光芒,犹如塔灯般,只不过被雾气笼罩,只是散着一丝微弱的红色光芒。 这红光非常诡异,竟然能够无阻地穿越如此浓雾,传沼泽之外。 丽丝兴奋地说:“难道是什么宝物?” 斯巴达摇摇头说:“我看不像,沼泽中的生物都太过诡异了,不会又是某强大的动植物在猎食吧?” 众人听了斯巴达的说法,静下心来,果然现,即使隔着浓雾,而且看起来那光的源头,离这里也不知道有多远,但似乎还能感受到诡异红光带来的诱惑感觉,都纷纷打了了个激灵。(..tw)同时在心里对沼泽的恐怖程度再次放了一个高度。 公孙羽总觉得这红光有些熟悉,似乎是以前他家里记载天材地宝中的书籍中,曾经提到过一种灵果,成熟的时候,能够在夜晚出灯笼般光芒,这种光芒能够轻易穿透浓雾、水汽甚至一些隐藏性的阵法。 这种灵果叫做红灵果,生长的期限很长,百年结果,还要经过百年才能成熟。 说是结果,其实红灵果树倒不是跟普通果树一样,开花了之后结出了果子。这果树其实是不开花的,而是从整个树身上提取精华,凝聚成为硕大结晶,只是貌似果子而已。 成熟之后,果子会在夜晚会不断出红色光芒,光芒可以传出百里之外。 它成熟到脱落的时间却比较短暂,只有一个月时间,成熟时间一过,如果还没被人被采摘,就会自动脱落,重新被根茎分解吸收。(..tw) 红灵果一般长在毒物横行、湿气较重的沼泽之地,如果有毒雾、瘴气等存在则最好。 因为它在成长的时候,会不断吞吐这些有毒物质,直到成熟的时候,又散出浓香和光芒,吸引方圆百里的动物来抢夺。 那些抢夺的动物会被浓香刺激而互相厮杀,直到堆积成山的尸体,为红灵果根茎提供足够的养料,才静等下次百年后的结果。 在这种环境中成熟的红灵果,不但具有解毒的奇效,且生命灵气十足,正好可以用作上等伤药――还生丹的主药。 还生丹,主要用于解毒,以及修复各种**受损,内脏、经脉等的损伤。 传说中,利用成长千年的植株最后长出的成熟红灵果,炼制的极品还生丹,具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奇效,可以比得上仙丹的效果了。 公孙羽根据红灵果的特性猜测这红光的可能是这种灵果,但也不敢确定,毕竟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以前的那些知识未必有用。 不过如果真是那灵果,公孙羽岂有错过的道理,便说:“按我猜测,应该是一种灵果成熟了,很可能是我所知道的一种叫做红灵果的果子。” 说完还把红灵果的特征说了下,众人从来没有听过这样诡异的果子,居然还是疗伤解毒的上等灵药,众皆无语。 这几天来下来,大家根据公孙羽采药的行为,都自动把他当做是一个高明的药术师,对于辨药,在众人当中是最具权威的,所以对于他的说法都深信不疑。 不过公孙羽说的一点跟刚才斯巴达怀疑的一样,那就是这灵果果然还是在引诱那些动物前往,不过不是直接猎杀,而是让它们自相残杀,用血肉来灌溉自己的植株根茎,这比那地底金蟾还要诡异。 想来下午那蟾蜍不在地底深处呆着,突然跑到地面,还闯进别的魔兽领地,估计也是受到红灵果的影响也不定。 斯巴达等人虽然已经知道了红灵果的珍贵,但也自觉没有实力去收获,一不小心说不定还成了灵果的养料,自然没人会提出进去取宝。 此时天色以黑,大家正好打算过夜,于是就在沼泽之外,一片开阔的林地中搭起帐篷,准备宿营。 而公孙羽一个人则重新进入沼泽,顺着那红光的方向而去。 一路上,果然见到很多大小动物,既有中低级魔兽也有各种野兽、毒物,有大有小,爬着、跳着、飞着从沼泽各处,快向同一个方向迁移。 路上各种各样凶恶狰狞的毒物,竟然出奇的和谐平静,只是默默地赶路,即使是天敌相遇,竟然也没有生任何骚乱和争斗。 公孙羽没有躲开这些魔兽潮流,也顺着它们移动的方向,快越过它们,顺着光源方向纵去。 没过多久,越过了十多里的距离,就来到沼泽一处低洼地。那里的地形在沼泽地中并不特殊,初看跟其它地方没有任何区别。 但低洼正中心有一株两米多高,有如玉石雕刻出来的果树。它主干极粗,至少要两个成年人才能合抱过来,这都还不是它最特别的地方。 虽说是树木,但那怪树上却没有任何哪怕一片的叶子。 它的树干布满手臂粗的枝条,像根茎一样,末端深深扎入淤泥之中,也不知道延伸多远多深。 主干树顶上,镶嵌般长着一颗婴儿头颅般大小的果实。 果实通红,不断出橘红色的光芒,一闪一闪。 每闪一下,就向四周出无数道细小的光芒,就像红色闪电,破开浓雾,刺向远方,直到消失不见。 同时从果实出浓郁的香味,竟然完全盖住了方圆百米内原本沼泽、毒雾散的腥臭、恶毒味道。这果香具有迷惑心神的作用,可惜对先天境界的公孙羽没有多大作用。 那株植周围百米内,却是什么植物都没有。 这株看起来非常奇特,美丽和诡异同时存在的果树,正是红灵果树,而那树端成熟的正是红灵果,如此巨大的果子,已经达到了传说中的千年灵果。 第十四章 毒果与灵药(二) 在百米开外站定,公孙羽双眼放光,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树顶的红灵果,不过他没有立刻行动摘走果子。[..tw超多好看小说]红灵果采摘不难,但现在还不是采摘的最佳时机。 红灵果树周围,浓香笼罩的百米方圆内,此时正生着无声的血腥战斗。 无数的大小魔兽、野兽、爬虫、毒物,在淤泥上撕咬拼命,却没有出任何的吼叫嘶叫声音。 奋力搏杀,直到脱力死去之后,它们的尸体才被淤泥快吞没,然后冒出几缕泡沫,夹杂着血水皮毛。 但所有快赶来和正在争斗的动物似乎都没有现这种现象。 公孙羽耐心等候,直到红灵果的光芒越来越弱,眼看就要停止,那些排队赶来送死的动物才慢慢减少。 而争斗中的魔兽数量也在快变少,没有了外来生力军的补充,终于争斗就要停止,而死者的尸体却没有剩下哪怕一只,尸体碎片骨头渣子都没有一片。都被这片沉默的沼泽吞没,被红灵果的根茎吸收。 直到红灵果的最后一丝光芒闪出,浓香也随着一阵风吹散,空气中只留下无数动物战斗后的血腥味和沼泽黑水及浓雾散的腥臭味。 这时候,红灵果树的顶冠突然裂开,而红灵果开始慢慢下沉,眼看就要被果树收回去。 一直在外围耐心等待的公孙羽,等的就是这一刻。他不敢耽误,快展开身形,百米距离眨眼飞掠而过,在红灵果还没有完全沉入树冠的时候,就应经被他抄入手中,然后瞬间放入储物戒指。(..tw) 那红灵果树失去了果子,可能是因为还没有积攒够,可以再使用百年的血肉能量,方圆百米内,原本深入淤泥的树根,纷纷刺出地面,像地上长出无数的手,向公孙羽缠绕过来。 不过公孙羽的度极快,在树根还没合拢之前,就早已经纵出百米之外,头也不回,远远朝营地方向纵去。 回到营地的时候,公孙羽见众人都还没休息,正围在火堆旁边聊天。 见他回来,斯巴达等人立刻站起来,丽丝更是惊喜地迎上来说:“少爷,得到那什么果子没?” 公孙羽一笑,说:“当然啦,喏,就是这个!” 说完取出红灵果,此时巨大的果子看起来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就如一块圆形石头被烧的通红、硫化之外,没有其他的异象,既没出红光,也没有散任何的香气。 丽丝疑惑地捧过红灵果,上下仔细看了一遍,还闻了闻、敲了敲,还是奇怪地说:“少爷,这就是那红灵果?怎么除了看着挺大挺好看之外,没什么奇怪啊,那么硬还一点不香,这谁咬得动啊?不会是你在沼泽中随便捡了块好看的石头,随便冒充的吧?” 公孙羽轻拍了下丽丝的头,没好气地说:“红灵果采摘后,就会变成这个样子了,它可不是随便吃的,那多浪费,如果制成丹药,效果完全挥,不知道能救多少人呢。” 拉斯小队五人也围了过来,却也没有看出这硕大果子有什么奇特之处,确实如丽丝所说,除了个头大,看起来好看之外,没有任何奇异的地方。 公孙羽给大家说了下采摘灵果的过程,众人纷纷感叹了几声迷失森林真是无奇不有之外,对神秘的森林又多了几分敬畏。 待大家好奇心都满足之后,就回到斯巴达的帐篷,刚才他们就等公孙羽回来,好商量明天的行程安排。 斯巴达再次摊开那张地图,介绍了下接下来要经过的地方的情况。 那是一条长几十里的峡谷,两边都是直插云端的山脉。 这条峡谷,在斯巴达的地图上,被称为鹰峡。距离现在露营的地方大概三十里地。 因为峡谷两旁的悬崖峭壁栖息着一群强大的飞行魔兽――雷鹰,而因此得名。 雷鹰是飞行魔兽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它们喜欢群居,一个种群往往成千上万。 鹰峡的鹰群具体数量多少,斯巴达也不知道,但却直到那里至少两头鹰王,皆是八级魔兽,其它不计其数的普通雷鹰都是六级。 迷失森林中草原、山谷、高山众多,有无数雷鹰群,而这处鹰峡,则是其中之一。 从迷失森林外围到达鹰峡的路径还有好几条,但斯巴达等人想要到达既定路线的下一站,然后直到终点――独角火犀的领地,直通鹰峡却是最快最便捷的道路,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捷径可以走。 即使有,在斯巴达的老师给的地图上没有任何标志,那是未知的区域,也许更加危险。 这条峡谷的地理位置在一些大型佣兵团或者大国的资料中都会有记载。 因为雷鹰是属于那些大型佣兵团和大国的强力空中坐骑。此处虽处森林中部,但位置并不算最靠里的,只要实力足够,还是比较容易到达这里。 雷鹰虽说野性难驯,但很多强大的国家或者组织都会有雷鹰为坐骑组建的飞行队伍,作为军中常驻精英部队。 这种部队依靠雷鹰的急飞行度,远程攻击能力,只要阵术配合得当,必定成为高空作战的招牌军队。仅次于狮鹫、飞龙这样的飞行部队。 不过雷鹰胜在数量多,如果是鹰蛋或者幼鹰,培养成为坐骑还是不难。而狮鹫及飞龙这种空中霸主,虽然更加强大,但数量却比较稀少,更是难以配合作战。 其实以斯巴达等人的实力,再加上公孙羽,原本也不太容易通过鹰峡的,除非是公孙羽一个人强行通过。 毕竟上万的雷鹰,即使等级不高,但数量上的差距,而且还占据了空中优势,雷鹰的雷电攻击,那都是防不胜防的,临时冒险小队七人根本没有机会全部通过雷鹰群的领地。 不过斯巴达在出前,就已经有所准备,在拉尔夫第一次见公孙羽的时候,就曾经稍微提过一些。 最近有个大型佣兵团,会在这段时间到鹰峡猎取雷鹰幼崽和鹰蛋。 惊雷佣兵团,团长是斯巴达和拉尔夫老师的好友,名叫唐云远,号惊雷剑圣,据说也是个高级剑圣。 此次正是他亲自带领佣兵团前来鹰峡猎取雷鹰幼崽,准备组建雷鹰大队,坐实惊雷的名号。 斯巴达出前就已经跟唐云远取得联系,在冒险队通过鹰峡和回程的时候,都会获得惊雷佣兵团的帮助。 唐云远他们是从其它地方出的,路线也跟斯巴达的不同。 虽然他们提前出,但路途较远,到达鹰峡的时间,也要晚上冒险小队至少一天,所以斯巴达准备在这里等待一天的时间,明天晚上再与惊雷剑圣汇合。 小队目前身处的这片地带,位置非常特殊,没有被任何强大的魔兽占领,而且密林遍布,踪迹不显。 而周边各方却是非常危险,比如后方的沼泽,前方的鹰峡,而左右也各有七、八级魔兽存在,或者大群中级魔兽盘踞。 只有这片地带,除了密林遍布之外,地势也非常平坦,也许因为正是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没有被强大魔兽看中,从而被占据。 所以说,这里反而比较安全,即使众人在这呆上一天一夜,也不是不可。 行程走到现在,大家都还没有经历什么战斗,正好利用明天休息的时间,可以自由离队去周边附近猎杀低中级魔兽获取魔核,或者采摘药材,以便调整状态,等待明天晚上可能的大战。 临末,斯巴达还特别说明,只要不离开这片林子太远,就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第十五章 惊雷剑圣(一) 一夜无话。(..tw无弹窗广告) 第二天一早,就斯巴达和拉尔夫师兄弟二人没有离开驻地,其他人或两人一组,或单独活动,各自离开驻地。 丽丝天刚亮就跟维拉出走了。 公孙羽因为意外得到一颗红灵果,正好可以炼制还生丹,就差几味其他调和用的药物,这些草药都并不少见,他就想在附近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就近找到需要的药草。 一天的时间弹指而过,天色未晚,公孙羽回到驻地。 其他人都已经回来了,正围在火堆旁聊天,或擦拭武器,或者烤肉。帐篷等都已经打包放好,应该正在等待公孙羽的归来。 迷失森林不愧是一个天然宝库,特别是这中部以内,人烟少来,各种药物非常丰富。 才一天的功夫,在这方圆几十里的林区内,公孙羽已经采到了至少百种可以使用的药物,虽然再也没有一种可以媲美红灵果这样的灵物,但已经足够公孙羽炼出还生丹以及其他几种常见的恢复丹药了。 斯巴达与惊雷剑圣相约的地方在鹰峡外二十多里的一个范围较大的密林,跟冒险小队与鹰峡入口不在一条直线上。此处过去,还有二十多里。 雷鹰一般很少飞出鹰峡外,它们猎食的范围在峡谷和两侧的比较稀疏的高林,和更远处的大草原,所以路上都没有遇到出来猎食的雷鹰。 这段路并不难走,一个小时不到,七人已经到了惊雷佣兵团的驻地,那处密林之外。 密林外守着一小队佣兵,右边肩膀上都有一个标志,上面烙印的是闪耀的金色大剑,显然都是惊雷佣兵团的成员。 往林里望去,隐隐约约只见上百个帐篷竖立在林中树下,其间出入的都是做同一打扮的佣兵, 斯巴达领头,走向那队正在巡逻的佣兵,却被对方警觉地拦下。 其中领头的小队长高声喝道:“来人止步!这个地方已经是我们惊雷佣兵团的驻地,请各位立即离开!” 斯巴达高声说:“惊雷佣兵团的兄弟们,我是拉斯冒险小队的斯巴达,跟你们的团长惊雷剑圣约好的,现在前来赴约。” 说完,掏出自己的冒险者身份卡,抛给那个小队长。 那队长接过卡片,仔细看了下,然后行了个礼,说:“原来是斯巴达队长,我们团长此时正在林内等待各位的到来。诸位请跟我来!” 果然不愧为十八联盟国有名的大型佣兵团,一路上遇到的佣兵不但训练有素,穿着整齐统一,精神抖擞,实力也是相当可观。 高级的剑士在这里随处可见,还有不少的中低级剑师,看披甲标志的等级,这些人应该还只是佣兵团的中低级成员。 随着那带路的佣兵,众人很快来到了林内驻地最中间的那个帐篷。 那佣兵示意众人在帐外停步,正要掀开帐篷去通报之时,帐篷里传出一个中气十足,稍带苍老却威严的声音:“是斯巴达来了吗?” 带路佣兵恭敬回答说:“是的,团长,斯巴达队长和他冒险队的成员到了。” 那声音继续说:“请他们进来吧。” “是!” 掀开门帘之后,斯巴达带着大家鱼贯而进,他身后接着是拉尔夫等拉斯小队成员,最后才是公孙羽及丽丝两人。 “唐师叔,我们来了,劳您久等了!” 斯巴达一进帐内,就立刻朝着帐篷正中坐着的一个老者恭敬行礼说。 那老者站起走了过来,扶起斯巴达,仔细打量说:“好好好!卡费大哥闭关冲级去了,我们也好几年没见了。不想你的实力都快赶上我了,如没意外,十年内一定会成为剑圣,卡费大哥好福气。 “拉尔夫也不错,这几年进步挺快,再有二十年,肯定也能成为剑圣……这位是?” 当那老者扫了一眼拉尔夫后面等人之后,待看到了公孙羽,突然一脸惊愕,然后再变成震惊,怔了好几秒钟,才问斯巴达说。 斯巴达连忙介绍说:“公孙,这位就是家师的好友,惊雷剑圣唐云远前辈。师叔,这是我的朋友,也是我这次猎取独角火犀请来的厉害帮手,巅峰剑圣公孙羽……” 唐云远是丽丝所说的标准达克玛族人,黑头黑眼睛黄皮肤,看起来似乎只有六十岁左右,但公孙羽一眼就看出他的真实年纪应该在一百岁开外。 这个世界的剑圣跟先天境界一样,至少能活到两百岁,这个常识公孙羽早已知道,而唐云远的实力也不是高级剑圣,而是巅峰剑圣,离大剑圣似乎只有一步之遥。 公孙羽弯腰拱手说:“见过唐前辈!” 唐云远似乎只是惊诧于公孙羽的年纪,但却没有接受他的礼节,侧身让过。 之后又以同辈身份,回了个礼:“不敢不敢,你我修为相仿,同辈称呼即可。公孙老弟,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却有不下我的修为,可叹我这一百多年,都白活了。” 在修真界,同等修为除非同门,否则一般都以同辈相称。 既然唐云远不讲究辈分,公孙羽自然不会自找不自在,回答说:“唐老哥,我是另有际遇,并且所修功法比较特殊而已,如果单论战力不如老哥远了。” 这也是公孙羽见到同是黄皮肤的人,虽然知道这是两个毫无相干的世界,血脉也完全不同,但还是心生亲切,自然语气热络起来。 唐云远把着公孙羽的手臂,让人在自己身旁加了一个座位,让其坐下,以示他们地位平等。 同时示意斯巴达等人也在一侧空座上坐下。 公孙羽眼光一扫,帐篷内坐在同一侧的其他八人顿时印入眼内。 令人惊讶的是,这八人竟有一个初级剑圣,另外都是大剑师修为,其中两个竟跟斯巴达一样的巅峰大剑师,剩下五人也不弱上多少。 看来惊雷佣兵团确实是实力惊人,难怪能成为南十八联盟的大型佣兵团。 看眼下这架势,他们之前很可能一直在商量着什么事情。 唐云远见众人都坐下,才接着说:“原来如此,不过公孙老弟的功法肯定不凡,似乎乃金系,蕴含着一股无坚不摧的能量,你的剑技一定非常凌厉。不过斗气波动地时候似乎有些不自然,莫非此前受过内伤?” 公孙羽心下佩服,暗叹姜还是老的辣,只是稍微接触一下,就知道了他体内的大概情况。 “不错,老哥目光如炬。我上个月曾经遭遇强敌,被击伤内府丹田,也是侥幸才逃得一命。现在还需要些时日才能恢复,这次跟随斯巴达队长进入迷失森林,就是希望能找到疗伤的灵药。” 其实公孙羽手中的红灵果,如果能够炼成还生丹的话,丹田所受伤势,只需一粒应该很快就能痊愈。 虽然他现在灵药在手,随时可以炼制,不过他压制的境界,在伤势好了之后,可能还会飞快增长,所以还需要寻找灵药炼制孕神丹。 第十五章 惊雷剑圣(二) “老弟伤势严不严重,我这有一些卡宾王国谈大师炼制的疗伤圣药回春丹,也许对老弟有些帮助。” 唐云远没有再询问下去。这种私人恩怨的事情,他作为刚刚认识公孙羽的外人,朋友都还谈不上,自然不会孟浪到非要了解什么详情,更没有准备插手的意思。 不过他却拿出一个晶莹剔透的瓷瓶,递给公孙羽。 公孙羽并没有推却,顺手接了过来。 回春丹虽然听起来不错,但公孙羽知道自己的症状,可不是随便什么疗伤丹药都能有作用的。 更重要的是,他对唐云远的这种示好行为也并没有什么反感。 想了想,公孙羽也从戒指中取出两坛极品百果酿,他身上目前也就只有这种东西能够拿得出手,其他的不是太过普通,就是太过贵重,不适合用作回礼。 不过,那两坛可不是果酒,而是极品白酒炮制而成的百果酿。 帐篷惊雷佣兵团的人都用怪异的目光看向公孙羽,见他竟然以两坛酒就换回了一瓶大师炼制的疗伤圣药,都心生不忿。 只有拉斯小队的成员知道公孙羽拿出来的两坛酒,每一坛都绝对不比那瓶回春丹差,他们就有幸曾经喝过。 唐云远似乎没看到众人的眼光,吩咐一声,帐外立刻走进一人,取走两坛酒,然后对公孙羽说:“老弟送的美酒肯定非凡,等我们晚上出之前,再开坛预庆。” 说完话题一转,对斯巴达等人说:“我们刚商量今晚的行动,如果你们要想通过鹰峡,最好也在今晚随我们行动。 “鹰群非常敏感,今晚我们偷袭之后,一定会加强防卫,以后我们每晚的收获都不会太多。你们也没有了今晚这么好的机会可以通过鹰峡了。” 雷鹰生活在高崖之上,如果想要偷取幼崽或者鹰蛋,肯定要爬上几百上千米的崖壁上才有可能。 但鹰类生性警觉,而且目力极好,如果是在白天,别说爬上悬崖,即使是靠近鹰峡十几里外,都会被那些雷鹰现。 要不是雷鹰除了猎食之时,很少出峡谷,也不管峡谷外的任何生物,否则惊雷佣兵团驻扎的地方,也早就被雷鹰现,从而引来警惕。 白天不能偷袭,那只能等到晚上。 晚上的时候,雷鹰都会在老巢内休息,这就是绝好的偷袭机会,第一个晚上趁雷鹰群没有觉察的时候,派出好手掏窝摸丹,十有**会有不错的收获。 但接下来,即使还是晚上,估计也没有那么好的机会了。 同时,佣兵团还要防止雷鹰的报复,鹰类可是非常记仇的。更别说像雷鹰这种群居,又非常聪明的飞禽。所以惊雷佣兵团才选择距离鹰峡二十多里的密林驻扎。 雷鹰展翅一般都过十米,据说鹰王更是达到了二十米,这么巨大的翅膀身躯,自然无法再密林中袭击众人,而且雷鹰的闪电术,也对这片占地较广,生机勃勃的密林产生不了太大的威胁。 现在夜幕还没完全降下来,朝霞满天,正是雷鹰出去猎食的时候,众人还需耐心等待。 待到用餐的时候,唐云远叫来些吃食,又打开一坛公孙羽回赠的百果酿,好让大家吃饱喝足,趁晚上雷鹰完全休息的时候才行动。 这顿时间不长的晚餐倒生了小小的插曲。 原本唐云远只是感觉公孙羽这样身份的人送出的酒即便珍贵,应该也不可能与回春丹相提并论。 但那坛酒刚开封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不妙,暗自感叹,如此美酒不能自己独享,却要肉痛地拿出来给别人畅饮,实在可惜。 也幸好晚上还有行动,所以大家一共只喝了一坛,但已经够唐云远心疼不已,连忙收起另外一坛,准备以后独自享用。 其他惊雷佣兵团有幸分到一杯的强者,也改变了当初的看法,现在恨不得自己也有回春丹这样的良药,好跟公孙羽换上一坛这样的美酒。 酒足饭饱之后,待夜幕完全降临,密林中驻地所有的火堆都已经被熄灭。 惊雷佣兵团的一百多名好手,基本都是剑师以上修为的人,都集中了起来,分成几个分队,分别从密林不同方向出。 唐云远与公孙羽等人一起,先一步走入鹰峡。 鹰峡在夜晚非常寂静,除了偶尔几声幼鹰啾啾的叫声之外,一点虫鸣鸟叫、狼嚎兽吼都没有,估计这雷鹰的老巢,很难再找到什么野兽魔兽的存在。 峡谷两旁高崖壁立,月上中天洒下的光辉只能照在谷中正中间的路上,偶尔一两只巡夜的雷鹰从高空猎猎飞过,却没有留下任何的鸣叫声。 众人只要沿着悬崖底的阴影走,一般不会被雷鹰现,雷鹰在夜晚的时候,眼神可没有白天锐利。 大概走了十里路左右,就听到峡谷深处传来瀑布奔流而下的轰鸣声音。 再往前走了几里转了一个弯,只见迎面而来是一个高达千米的瀑布,从一面峭立悬崖垂挂而下,在夜色下就如天上挂下一条晶莹剔透的巨大匹练。 瀑布落入深潭,水声如万马奔腾。幽潭宽广,水面银光粼粼。 月光下,这片开阔的空间,完全被水汽弥漫笼罩,恍如人间仙境。 深潭的一边是瀑布,另一边与对面悬崖之间的,是一条不大的路,杂草丛生,怪石林立。走到这里,似乎只有这条路可走了。 离瀑布还有百米的距离,唐云远示意大家止步,轻声说:“这个瀑布是峡谷的最中间部分了,瀑布顶端那个山崖,就是雷鹰鹰王的巢穴,我们小心一些,只要过了这段路程,你们今晚应该就算是安全通过了鹰峡。 “等到了瀑布附近那段路,小心头上巡逻的雷鹰。那段路全部暴露在月光下,我们没有任何掩护的地方,很容易被现。 “一旦被现,最好不要让雷鹰有机会出示警鸣叫声,这里可是鹰王的老巢,会惹来成千上万雷鹰的攻击。” 唐云远的声音虽然很低,但其深厚的修为,很容易就在这瀑布震天的地方,把要说的话送到个人耳中,就像耳语一般,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第十六章 雷鹰闪电(一) 第十六章雷鹰闪电 众人在唐云远的提醒下,小心翼翼的隐藏好自己。 正要经过瀑布边的时候,公孙羽和唐云远已经提气轻身,甚至连弓箭手塔克鲁都举着弓箭,准备随时击杀高空中巡逻的雷鹰了。 正在此时,突然一声清越明亮的鹰啼,从众人身后几里外传来。 唐云远连忙示意众人停住,说:“应该是我手下动手被现了。这样也好,很快瀑布之上的鹰王就会出来。等鹰王出来之后,你们赶紧过去,不要回头,直接走出鹰峡就行。” 第一声鹰啼之后,整个鹰峡就像是被激活了,接二连三地响起了雷鹰叫声,没过多久,成千上万的雷鹰飞出鹰巢,铺天盖地般网住几十里鹰峡的天空。 公孙羽等人虽然离瀑布不远,但巨大的瀑布轰鸣声也不能掩盖住成千上万雷鹰的鸣叫声,甚至大自然的声音反被压下。 就在这时,那面瀑布所在悬崖上方,突然响起一声高亢嘹亮、清越无比的鹰鸣,这叫声一传出,顿时整个鹰峡所有的雷鹰同时呼应起来。 抬头只见,一道巨大的黑影从瀑布上方,闪电般朝天际扑去。 在银月之下雾气之中,水潭镜面映出一片黑云,不过一闪而过。 “好一只扑天神鹰!” 所有第一次见到鹰王的人心里同时闪过这个想法。 虽然鹰王在只是在众人头顶,而且还是上千米的高空,展翅一闪而过,但却不妨碍其雄伟英姿在大家心里留下的震撼。 那鹰王展翅至少二十多米,原本高空中巡逻的雷鹰,在它身边顿时成了麻雀一般的存在。 “奇怪,这次怎么只有一只鹰王出巢,还有一只呢?”唐云远看着天空,自言自语说,“刚才出去的应该是雄鹰王,那应该还有雌鹰王在巢中。难道?” “公孙老弟,斯巴达贤侄,事情有变,恐怕老夫不能陪你们出鹰峡了!”唐云远望着崖顶,眼光热切。 斯巴达惊喜说:“恭喜师叔了,等了十年,还是等到鹰王再次生产。接下来就不劳师叔相送了,我们自己出峡就行了。半个月后,等我们猎杀独角火犀后,再来与师叔相聚。” 唐云远说:“好!这次我打算组建百人雷鹰队,如果今晚捉不到百只以上鹰蛋、幼鸟的话,恐怕要在这呆上一段时间,那我就在临时驻地那等你们好了。趁现在雄鹰王出巢,雌鹰王正在守护巢穴的时候,你们早点过去吧,免得一会被鹰群现。你们走后,我再去取鹰王蛋,十年了,整整等了十年啦,惊雷佣兵团终于快要名副其实了!” 斯巴达说:“那要提前恭喜师叔了,有了鹰王蛋,以后就可能浮出雷鹰王,您十年的心愿眼看就要达成了,惊雷佣兵团很快就能扬威大陆了。师叔,您小心点,我们先走了!” 唐云远摆摆手,说:“什么时候等我能成为大剑圣,再谈扬威大陆吧,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公孙老弟,等回来我们再聚吧。” 告别唐云远,冒险小队七人再次出,拉尔夫当先走过那条水潭旁暴露在月光下百米小路,接着众人快鱼贯而过。 离开水潭之后,在走大约千米左右,众人再次听到后面传来有一声震怒的鹰鸣声。 公孙羽回头一望,见月光下,唐云远正飞身跃上瀑布顶端,而他头顶飞出另外一只展翅二十米左右的巨鹰。 大概是唐云远见众人走远立刻迫不及待地飞上鹰巢,结果被那雌鹰王现,引了战斗。 想来以唐云远巅峰剑圣的修为,那鹰王根本不堪一击。即使是护子心切的雌鹰王也是,看他样子轻松,只是让过它的攻击,并没有回击,估计唐云远还是不想伤害它,甚至连大剑都没动用。 冒险队众人并不担心唐云远,他们现在需要马上离开,否则另一只鹰王带领鹰群来袭,估计这距离上,众人还会受到无妄之灾。 果然,大家的担心不无道理,还没走出百米,就听到雄鹰王急切的叫声在身后响起。 众人只是回头望了一眼,冷气从身上不断冒起。 只见铺天盖地地黑云从后面袭来,竟是群鹰放弃了对惊雷佣兵团其他人的攻击,全部转回来攻击唐云远这个偷鹰王蛋的罪魁祸。 如此密集的鹰群,少说有好几千只,简直把鹰峡中间这段几里之地的天空完全掩盖。 不少零散的雷鹰,已经飞到了公孙羽他们所在之地正上方,虽然七人隐藏很好,但偶尔几只雷鹰滑翔下来,只是在离地面八百米左右,就现了公孙羽他们的身影。 很快那几只雷鹰开始示警,顿时几百上千只雷鹰组成的黑云就笼罩了过来。 虽然两只鹰王忙着对付唐云远没有过来,但这数量的雷鹰,在这狭小的空间,简直铺天盖地,对众人来讲,威胁自然不小。 那可是至少相当于上千的剑师组成的,还是能够飞行,远距离攻击强的魔兽。 斯巴达看在这里已经无处可躲,连忙高呼道:“大家不要分散,围成一个圆圈,赶紧向鹰峡外移动,不要恋战!小心雷鹰的闪电攻击!大家分方向抵挡雷鹰的闪电……” 众人连忙围在一起,丽丝实力最差,被围在中间。 大家反应已经够快,但还是在刚刚围成圈的时候,雷鹰的攻击就已经形成。 只见,无数金光在雷鹰锋利的鹰嘴之间闪耀,眼看无数电蛇就将从雷鹰群中倾下。 尽管雷电未,但金光闪耀之下,七人的身影无所遁形,完全暴露在鹰群眼皮底下。 雷鹰口中喷出的闪电,单独一道来讲,并不强大,布莱斯这样的高级剑师也可以轻松应付,但现在是上千道闪电组成的扑天巨网,叫众人如何不心惊肉跳。 公孙羽感受到那正在积聚的上千道雷电,脸上顿时变色。 那些雷电分散击下来,其他六人虽然能够抵挡一阵,但一轮过后,也至少要有一半人重伤,而丽丝很可能连抵挡的机会都没有,就会被电成焦炭。如果那上千雷鹰懂得把所有的雷电汇成一道,那即是是公孙羽,也只能有多远就跑多远了。 他这次却不能袖手了。顿时青钢剑出鞘,展开身形,围着众人快游走起来,出千百道剑气。 森然剑气立刻组成不漏风的剑网,把众人都罩在中间。 也就在此时,鹰群鹰喙金光被激,细小的金色闪电顿时组成雷电天网,从高空落下。 眨眼之间,就已经突破了几百米的距离,落在地面上! 雷光电雨之中,众人只感觉眼前白,不能视物,耳边出来的是无数噼里啪啦轰隆咔嚓的响声。 第十六章 雷鹰闪电(二) 公孙羽修为毕竟还没完全恢复,布置的剑气众多但太过分散,雷鹰群只是一轮攻击,他的剑气罩就与雷光网互相抵消湮灭。 也幸好如此,大家还是毫无伤。 只是他们周围的地面可就惨了,方圆百米,电雨笼罩之内,全部化为焦土,可说寸草不生了,还正冒着热气。 斯巴达毕竟实力不弱,眼睛先恢复过来,见到家都没事,才松了一口气,大声说:“雷鹰的闪电第一轮攻击已过,至少要等好几分钟才能进行第二次攻击,大家快点离开这里,往鹰峡外走,但不要走散队形。” 如果只是公孙羽一个人,即使被千只雷鹰包围,他想走也是随时可以。但现在还有六名同伴,这就非常麻烦。 幸好雷鹰的闪电威力,还远不如道家雷系法术那样霸道,甚至连天雷之音都没有出。 否则这千道是道术雷法下来,即使是最普通的五行天雷,别说冒险队其他六人,就是公孙羽,也早已化为飞灰了。 鹰峡早已经走过大半,剩下的不过是十里左右,如果按照大家原来的度,不用多少时间,就可以走完。 但此时头上追着无数雷鹰,这度只能降下来,现在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走鹰峡。 雷鹰群虽然雷系能量暂时不能使用,但其利爪、鹰喙却也是利器,不断有巨鹰扑击而下,让人不得不穷于应付。 公孙羽拉着丽丝,走在最后,但应付起来却是最为轻松,时不时一道剑气,割断了扑击而来的雷鹰咽喉,甚至还有余力收去被其击落雷鹰的魔核。雷系魔核对公孙羽的吸引力更大,以后如果学习雷法,这也许还是不错的研究对象。 雷鹰群的攻击越来越密集,很快第二轮的闪电攻击,就要形成。巴斯达不得不再次让众人围成一圈。而公孙羽又成了解围的救火队员。 一样的阵型,再次粉碎了鹰群的电网。不过公孙羽也暗暗焦急,也不知道雷鹰闪电攻击的余力还有多少,而他体内的先天真气可就不多了,内伤未复,实力毕竟大打折扣,而且回气方面更是不足。 奔出千米不到,众人已经承受了三次雷电攻击,虽然都被公孙羽当下。 但是实力倒数的布莱斯和维拉相继受伤,身上被雷鹰抓出了几道深两三寸的血槽,满身是血,这还是斯巴达和塔克鲁相救,否则两人说不定早已倒下,被雷鹰撕碎。 眼看第四波闪电将至,公孙羽也快到极限了。(..tw) 突然,后方传来一声长啸,似乎是唐云远的声音,显然他要的鹰王蛋已经到手,啸声含着叫众人快撤退的信息,这应该是对惊雷佣兵团的高手出的。 接着是两声凄厉、焦急而嘹亮的鹰啼相继响起,而且声音还越来越远,正是两只鹰王的叫声,想来正在追击唐云远。 原本对公孙羽七人锲而不舍的鹰群,听到两鹰王的叫声,立刻舍弃他们,转而朝鹰王声方向追击。 眼见同上近千雷鹰相继飞走,头上重重地黑云终于消失,月光又重新照射下来。 斯巴达顾不得让受伤的布莱斯两人处理伤口,与拉尔夫两人,一人扶着一个,喝声:“我们快走!” 没有了天上的威胁,众人全展开身法,朝鹰峡另一端出口疾奔而去。 一刻钟之后,大家终于走出鹰峡,又再走十分钟,不管有没有雷鹰追击,先找了个山洞,躲了进去。 眼见大家已经安全,斯巴达才松了口气,连说好险。 接下来给两位伤者疗伤了。大家身上都带有伤药,同时公孙羽还有一瓶唐云远赠送的回春丹,虽然他自己用不着,但给布莱斯和维拉用,却是效果非凡,几分钟不到,两人的皮外伤开起来已经无大碍。 待两人被抓伤的地方全部包扎好后,大家才全部放松下来。 巴斯达说:“这里不能久留,我们要连夜离开。否则天亮后,因为雷鹰王不见了鹰蛋,肯定会有雷鹰在峡外几十里范围内寻找陌生人的踪迹。它们的报复心非常强,一旦我们被现,很肯能再次遭到围攻。” 所有人草草吃了点干粮,就接着赶路。在天色将亮之时,终于来到巴斯达早就挑好的扎营之地。 连夜的赶路及战斗,所有人都累了,即使是公孙羽,连续爆对抗上千雷鹰的闪电群攻,体内真气也十去**,急需要时间补充恢复。 宿营的山洞虽然偏僻,还是在半山腰,但还不是特别安全,需要有人担当职守任务。 队里目前只有斯巴达及拉尔夫师兄弟两情况算是最好,正好由他们暂时轮流守护。 本来丽丝也是毫无伤,但毕竟她的实力太弱,今晚的奔波也累得够呛,而且被雷鹰群追逐的场面至今令她心惊肉跳,精神萎靡不振,不休息也不行了。 两个时辰左右,公孙羽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他来到了洞外,代替了正在担当警戒的拉尔夫。 公孙羽看着洞外东方神域升起的方位,突然产生一种错觉,就像回到了故乡天蓝星的时候,看着山外海之崖,太阳升起的情景。 来到这个世界,算起来也才几天时间,他似乎已经完全适应,虽然心底还是非常想念故乡的亲人好友。 几天的遭遇,公孙羽已经明白,这里也还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象昨晚鹰峡雷鹰群的下场,就像是强者圈养的家兽,只要有需要,随时可以被捉去充当步力坐骑。 到哪里都是实力第一! 现在公孙羽还没有时间彻底恢复伤势,只待完成这次拉斯小队的委托,花几天炼制还生丹,好完全恢复实力。 之后,他打算进森林深处,看是否能找到炼制孕神丹的几味主药,提升实力,之后大可以在这是个大陆上走一走,看一看。 甚至还有所谓的神域,他也是非常期待,不知道跟原世界中的仙界是否相同。 想着想着,几个时辰过去,小队其他队员也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维拉及布莱斯因为外伤的缘故,还没彻底恢复之外,其他人倒都是精神抖擞,随时可以准备继续赶路。 第十七章 追风银狼(一) “从这里到独角火犀的领地已经不远,只要再穿越一个方圆五百多里的大草原,目的地就在望了。那草原在鹰峡往北三十多里,是迷失森林中部食草动物的天堂,当然也是肉食动物的天然猎场……”路上斯巴达不断介绍接下来的行程,主要还是对公孙羽两人说的。 大草原有无数魔兽,种群比较复杂。它们大多没有固定的领地,一般都在整个草原游荡猎食。 最常见的自然就是食草兽群,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裂土犀牛群。 裂土犀牛是四级魔兽,属于中级魔兽中垫底的。不过它们比较温和,是食草动物,除非被招惹了,否则一般不会主动攻击其它生物。裂土犀牛群比较庞大,一群往往数量上千。 有食草魔兽,自然有食肉的魔兽群,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魔狼群,由五级的草原风狼组成。 草原风狼数量也极为恐怖,一群几百上千,所以连草原的高级猎食者,喜欢独行的闪电豹,也不敢轻易招惹它们。 闪电豹,就如其名,一旦跑起来,度惊人,快如闪电,启动的时候,短时间内,即使是空中的雷鹰也快不过它。它们看重的猎物一般都很难有机会跑掉,属于六级魔兽。 …… 斯巴达介绍的这些只是草原最常见的魔兽,但都不是实力最强,更不是最富盛名的。 大草原出没一种魔兽,是为追风银狼,而大草原也因此得名,被称为追风大草原。 追风银狼,虽然属于魔狼的一种,但它跟一般的魔狼不尽相同,它既不吃草也不吃肉,丝毫没有其他魔狼嗜血残忍,平时只是餐风饮露,行踪不定。 银狼这一种族的实力跨度非常大,最差也是八级魔兽。据某个著名的独行冒险者宣布,其就曾经在追风大草原见到过阶存在的追风银狼。 如果不是银狼没有一般高级魔兽那样的领地观念,追风草原也许早已经是它们的地盘了。 普通的追风银狼智慧就非常高,跟阶魔兽的智慧没有两样,拥有完整的思考能力,就像一个狼型人类,只是不能口吐人音而已。 而银狼一旦达到阶,就可以突破圣兽的桎梏,化为人形,只是实力还不能够媲美圣兽而已,但之后其展潜力,丝毫不会差于普通圣兽。 人类把追风银狼看成为狼中之王,魔兽中的贵族绅士。 它拥有一身泛光的银毛,闪闪亮,体态健硕而优雅,行动快如风,独行独立。天生就能吸收及使用风的力量,是天地的宠儿。 据说兽人族当中,就有以银狼为图腾的狼人种族。 可以说,小队七人刚一踏上追风草原,最想见到的就是传说中最优雅魔狼――追风银狼。 追风草原风景如画,虽然身处迷失森林中部,却更像是独立区域。 七人从深林走出,方一踏上草原,心神就被完全迷住。 一直习惯了深山密林幽暗的环境,突然间置身于开阔的草原,到处都是随眼可见的奇花异草,飞舞彩蝶。鼻端所闻也不再是腐臭、血腥,随着微风吹来的,是迎面扑鼻的淡淡花香、草香,空气清新自然,令人无比享受。 远处还可见一群群或奔跑相戏或低头啃草的牛羊模样,温顺的食草动物。 众人似乎被这些场景感染,突然间放松心情。这里完全不像身处密林之时,到处充满危机,需要步步为营,防范突然从周围蹦出来的毒蛇毒物,或者身旁脚下的食人草木。 这地方实在太美了,真正的人间神域!每个人的心头都冒出这样一句话。 就在众人心旷神怡,皆陶醉在花香鸟语般的诗意草原中时,斯巴达适时提醒说:“雷鹰的猎食范围往往上千里,也包括这大草原,这次经过草原我们还需要小心。免得被雷鹰现,招来大群雷鹰攻击。 “不过,我们倒也不用像在密林一样,步步为营。我们先去抓几头比较容易驯服的风系奔马,它们是这草原上最适合给我们当坐骑的低级魔兽,这样一来我们的度就可以快上不少。” 大草原从来不缺乏风系低级奔马,七人分成三组,开始在周边几公里内搜寻,很快寻到了一群不小的奔马群,从中挑选出七匹看起来比较神骏的充当坐骑。 虽然风系奔马只是低级魔兽,除了度还算可以之外,并没有什么攻击力,但这可比丽丝放在拉图镇的马匹强多了,她以前的坐骑也只是普通的马,与这在追风草原土生土长的魔兽风系奔马,绝对没法比的。 在草原上奔驰起来,丽丝就像是放飞了的小鸟,一路上欢声笑语不断。冒险队其他成员也迎风放开心扉,尽力坐骑驰骋起来。 半天很快过去,眼看就要到黄昏时刻了。 小队终于来到的了一个巨大湖泊面前。 斯巴达指着大湖一边,上面长得有些稀疏,但树木都非常巨大的树林说:“今晚我们就在那里露营。晚上的草原还是挺危险的,不但要注意狼群的攻击,还要小心那些夜间出来猎食的闪电豹。” 众人在斯巴达所指的树林里一个小丘下,选了几颗靠得较近的参天巨木,倚着树干,围着一圈,搭起了帐篷。 而弓箭手塔克鲁及剑师布莱斯两人,则只在湖边走上一周,就带回来了几只来湖边喝水的牛羊模样的低级魔兽。 帐篷很快就搭好了,众人再把猎物往湖边剥洗干净之后,在帐篷中间点起一堆篝火,开始了踏上追风大草原后的第一个难忘的烧烤之夜。 夜晚的追风大草原是宁静而幽远的。 坐在篝火旁,大家轻声谈论着这几天的旅程,迎着扑面的劲风,一边仰望星空,遐想着无边的众神空间,及遥不可及的各个空间位面,感觉好不惬意。 烤肉很快就好了,金黄色的烤肉流着黄油,散出诱人的香味,令人食欲大开。公孙羽又贡献出两坛百果酿,大家围在一起,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喝着美酒,谈论着各种趣事。 这就是冒险者乐观的一面,享受冒险过程中简单的快乐。 正当大家说的高兴的时候,突然远处传来突兀的声音。 竖起耳朵,大家很快现声音从大湖对面传来的,那是几声连绵凄厉却不失优雅、威严的狼啸声。声音虽然隔着十几里的湖面,但随着草原的劲风,轻易送进了众人耳中。 愣了一下,斯巴达蹭地站起来,说:“这难道是追风银狼的声音……” 拉尔夫也站起来说:“应该是的!但这声音有些急切凄厉,是受伤的银狼叫出来的声音。难道强大的银狼在大草原中也有敌人?” 拉尔夫的话音刚完,众人就听到几声犹如婴儿啼哭,又如夜枭轻笑般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也从那边划破湖面,进入众人的耳中。 “这是狮鹫的声音!”斯巴达判断说。 第十七章 追风银狼(二) 狮鹫,是八级魔兽中的佼佼者,空中霸主。 它们长着雄狮的躯体与利爪、鹰的头和翅膀,体型相当庞大。因为其体型庞大,爪子极利,无坚不摧,又度飞快,攻击力强大。 极少数强大的国家和组织会训练狮鹫成为坐骑,狮鹫飞行队伍,能够支持完美的远程打击,这点比雷鹰飞行队伍强上很多。 狮鹫是八级魔兽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公孙羽从书上看到过。 拉尔夫说:“没想到追风大草原也有狮鹫的踪迹,不知道是从草原外来的还是最近才出现这里的。刚才的声音,难道是狮鹫跟追风银狼生争斗?” 这里的大草原海拔并不高,很少见到狮鹫。狮鹫一般生活在高山断崖中,喜欢以中高级魔兽为食。当然如果是高原,那存在狮鹫的足迹也是可以接受的。 狮鹫怎么会跑到这里,跟追风银狼为敌呢? 斯巴达重新坐了下来,说:“既然这里出现了狮鹫,那我们晚上还是不要乱走好了。狮鹫虽然是空中霸主,在夜晚实力也不会受到影响,但绝对不是银狼的对手,大家不用担心。不过现在还是不能过去看,免得惹来两只争斗中魔兽的怒火。” 虽然这几天公孙羽见识过了不少魔兽,但对它们的实力并没有直观认识,他对狮鹫比较好奇,但书上对它的实力并没有详细描写和评判,就问道:“狮鹫实力怎样?” 斯巴达回答说:“狮鹫是八级魔兽中的佼佼者,也许比不上银狼,但绝对比其他八级魔兽强很多,比我们人类的高级剑圣都不弱。” 不管是狮鹫还是追风银狼,都是实力强大,人类剑圣为弱的厉害魔兽,斯巴达这么说,就是指现在挥不出所有实力的公孙羽,并没有同时招惹它们的必要。 当然这是因为斯巴达对公孙羽的剑技了解不深的缘故,要真与这两种魔兽生争斗,只要它们没过八级,还不知道结果怎样呢。.tw[] 今夜突然出现这种状况,大家都不敢大意,熄灭了篝火,以免惹来狮鹫的攻击,它们对火光是非常敏感的。 从动静上听来,两只八级魔兽争斗了大半夜,叫声、争斗声也持续了大半个晚上,周边几十里,不管狼群还是其他魔兽都躲得远远地,连一点声息都没听到, 直到下半夜,争斗的声音才越来越远,似乎两者已经分出胜负,双方你追我赶纷纷离开了这湖边附近。 早晨,天刚蒙蒙亮,饱受了一夜煎熬的众人,纷纷走出帐篷。 往远处一看,早晨原本应该非常忙碌的湖边,现在一只动物都看不到,想来昨晚两个强者争斗动静,让附近的魔兽纷纷逃离家园,到现在还不敢回来喝水。 公孙羽说:“大家在这收拾一下,我去昨晚它们争斗的地方看看。” 丽丝好奇问道:“少爷,它们都走了,你还去哪里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去看看它们昨晚的争斗之后的地方,现在是什么样的情景。” 公孙羽沿着湖边行走,没多久就来到了昨夜两只魔兽打斗的地方。 那是一块开阔的山谷,不过此时山谷周围的树木、山丘都已经被夷为平地,可见昨晚的那场战斗之剧烈。 争斗虽然过去两三个小时,但公孙羽还能感受到空气中还到处充斥着暴动的天地元气,可见两只魔兽的强大,它们都已经能够很好的使用天地元气作为手段,进行争斗了。 公孙羽只是在小谷周围走了一圈,没有现其他奇怪的地方,更没有找到期待中,可能出现的灵药灵果,心里对这可能是银狼盘踞的老窝有些失望。 见没有什么收获,公孙羽不觉自嘲起来,看来这两强大魔兽倒不一定是因为什么天材地宝才生冲突。 走出山谷后,又来到湖边。公孙羽正打算两手空空回转营地的时候,抬眼之间,无意见到离岸边二三十米的湖中水面上,似乎漂浮着一只小动物,仔细看来更像是一只小狗。 此时,它正迎着朝阳,努力地刨着水,向岸上游来。 可惜,可能由于身体太小,或者过于柔弱,小家伙努力了很久,都只能在湖面原地打转。 公孙羽一时同情心大起,见那小狗努力的样子又可怜又可爱,就飞身越过湖面,脚尖如蜻蜓点水,在水波上一点,就来到小狗所在水面,只是一伸手,把它捞了起来。 脚尖再一点水面,又回到岸边之后,公孙羽这才仔细打量这只出现地有些突兀的小狗。 估计小狗在水中已经待了很久了,被捞起来后来,懒洋洋地躺在公孙羽手上,动也不动一下。 草原早晨的天气还是比较凉,公孙羽见小狗实在太小,怕它冻着了,输出一股真气,把它身上皮毛的水汽都蒸掉。 然后把它举到眼前。只见小狗狗才成*人巴掌大小,估计刚出生没有多久,此时它眼睛圆睁,一瞬不瞬地看着公孙羽,眼神中充满了无辜和困惑。 只见它一双大眼雪亮浑圆,眼瞳乌黑如宝石,而全身毛雪白,晶莹剔透。 这小狗实在太小了,可是怎么会出现在湖中呢?公孙羽有些诧异。 再仔细感觉一下这只小狗体内的的能量,公孙羽很快现小狗体内有一股非常清纯的天地元气,却相当弱小。 看到这种情况,公孙羽倒有一个猜测,这只小狗跟昨晚两只魔兽的打斗可能会有莫大的关系。 但他知道自己的见识有限,还得回去询问斯巴达这样的专业冒险者才会有明确的答案。 抱着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狗,公孙羽回转到营地。 “斯巴达大哥,你来看看,这只小狗是什么魔兽。” 斯巴达惊奇地接过小狗。在他手上,小狗开始不断挣扎着,还出呜呜的叫声,似乎在威胁斯巴达,又想努力回到公孙羽的怀抱。 但小狗的力气怎么能够跟斯巴达相比,自然只能被可怜兮兮地举了起来。 仔细看了一会,斯巴达有些吃惊,又有些迟疑地说:“公孙,这小狗难道是你在昨晚打斗的地方找到的?” 公孙羽说:“虽然不是,但却是在不远的湖面现的,难道真的是……” 斯巴达把小狗放下,叫来拉尔夫,两人对着草地上的小狗又研究了会。最后互相看了一眼,才肯定地说:“不错,绝对是追风银狼!只是出生没有多久,估计是今天才睁开眼睛的。” “什么!银狼……在哪里?” 不远处的小队成员听到银狼两个字,连忙都凑了过来,都想目睹一眼银狼的风采。 等大家走近前来,才现哪有什么银狼,不过倒是现斯巴达脚边地上有只白色可爱小狗。那小狗正出呜呜声,努力地往公孙羽脚边爬去。 丽丝抢先一步,从地上抱起了小狗,说:“好可爱的小狗狗,少爷,这是你刚才找回来的吗?长得真漂亮。” 维拉也凑了过来,吃惊地说:“难道这就是银狼幼崽?” 斯巴达和拉尔夫同时狠狠地点了下头。 丽丝正把小白狗捧在手上,在眼前摇晃,听到这是追风银狼幼崽,顿时大喜,说:“啊,这就是追风银狼?哇,好可爱啊!” 兴奋地丽丝,双手举着小银狼,不顾它的挣扎、抗议,小手使劲在它身上抚摸、揉捏起来,还一边赞叹它的毛柔软、光泽亮丽。 直到大家都围了过来,丽丝才依依不舍的把小银狼递给了维拉。小银狼又在众人手中转了一圈,这才回到公孙羽的手中。 一回到公孙羽怀抱,小银狼立刻就安静下来,以舒服的姿势卷起身子,偶尔抽*动几下可爱的小鼻子,然后很快惬意地闭上双眼,似乎呼呼大睡起来。 这一幕看在丽丝眼里,令她嫉妒不已。 公孙羽心里暗笑,他是知道小银狼为什么喜欢呆在他怀中。 不单单是公孙羽从冰冷的湖中把它救起,还因为他身上流动着纯粹的先天真气,偶尔波动散出来的真气,也足够以天地元气为食的小银狼吸收。 见小银狼似乎不待见自己,丽丝又开始想办法。 她神神秘秘地把维拉拉到一边,两人嘀咕了几声,然后一起不知道跑哪去了。 没过多久,只见她们不知道从哪里弄回来了一皮袋子羊奶。 丽丝得意地把袋子凑到小银狼嘴边,不过,令人失望的是,小东西只是好奇地嗅了嗅,就不再理她了。 看到丽丝忙活完没有收获时气急的样子,斯巴达和拉尔夫两人大笑起来。 只听斯巴达说:“丽丝,你白忙活了,追风银狼不吃东西的,它们天生就能吸收天地元气为生。即使是刚出生的时候,除了母奶会吃之外,什么都不吃的。而且,即便不喝母奶,它们也能顺利成长。” 丽丝大窘,说:“斯巴达大哥,你怎么不早说,害我们白跑一趟。” 斯巴达顿时无语。 “小银狼,你太坏了,姐姐好不容易找了一头产奶的母羊,千辛万苦给你弄来一袋子羊奶,你竟然不领情……哼,真是个小坏蛋!对了,你还没有名字呢,姐姐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你毛那么雪白好看,就叫小白好了,呵呵……你没有反对,那就是答应了,哈!小白、小白……哈哈,还是叫做小白白好了……” 听到丽丝对小银狼说的话,大家都感到好笑,但小银狼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第十八章 九级狮鹫(一) 公孙羽捡了一只追风银狼幼崽,确实是冒险小队的一大喜事,这收获比斯巴达最终能够猎取独角火犀还要大得多。 不过大家只是羡慕并不嫉妒,毕竟能够得到追风银狼的认可,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收拾完营地之后,又要开始赶路,只是原来那七匹充当脚力的奔马,在昨晚两大魔兽争斗的时候,受了惊吓,早已不知道跑哪去了。为了赶路,大家只得重新随便找了一批奔马代步。 看着一直赖在他怀里的小银狼白白,公孙羽舍不得丢掉,但总不能这样一直抱着它,否则做什么都不方便。想了想,只得从储物戒指中翻出一块柔软的布,把白白包起来,然后塞到了怀中。 白白身体还小,塞在怀中也不难受,而且还挺享受的,吸收着公孙羽特意输出来的一丝先天真气,竟然很快就打起呼噜睡着了。 大家催着奔马赶路,一路你追我赶,过了无数马群、牛群,正痛快淋漓之时。 突然,从头上高空中传来一阵“桀桀……”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正当大家心悸,不知生了何事的时候,只听斯巴达大叫:“不好,这是狮鹫的声音,大家快下马,准备战斗……” 而公孙羽在听到那夜枭般叫声的时候,心里立刻感觉有些不舒服,似乎有什么危险即将降临,已经警惕起来。 斯巴达声音刚下,公孙羽立刻感觉到头上有股劲风吹来。那劲风夹杂一股庞大的天地元气,狠狠向自己压下。 仓促之间,公孙羽立刻弃马,两脚在马肚一蹬,斜着身子往前一窜而出。 才感觉刚刚离开那劲风的笼罩,就听到身后奔马一声长嘶,然后就是碰的一声大响,似乎天地都震动了下,然后就没了声息。 站定之后,公孙羽才有时间转身回望。 这一望,不觉有些惊愕。 只见原来位置上,站着一头巨大的生物,浑身毛呈金黄色,在阳光照耀下闪闪亮。 它长着鹰的头与翅膀、前爪,和雄狮的躯体与后爪、尾巴,体型相当庞大,四肢着地的时候,至少也有五、六米高。巨大的双翅展开,并不比那闪电鹰王小。 这就是狮鹫! 真正见到它的时候,公孙羽才现,原来自己心目中的魔兽形象,顿时与妖兽联系起来。这些强大的魔兽,并不比他所知道的妖兽弱。 公孙羽原来的坐骑,此刻早已经被它两只前爪撕成无数肉块,肉末与鲜血四溅,染红了那块草地。 狮鹫没有理会已经下马防备的其他人,暴虐的目光只落在公孙羽身上。 不,公孙羽可以感觉到,它的目光落在了自己怀中。 低头一看,见小银狼早已醒来,此时探出头,对着那巨大的狮鹫呲牙咧嘴,努力挥舞探出怀中的粉红前爪,示威般出一阵呜呜声,甚是有趣。(..tw好看的小说)莫非它这刚出生的小狼崽也跟这狮鹫有什么仇恨? 不过公孙羽不得不暗叹一声,不愧是追风草原的王者后代,即使是一只小幼崽,面对如此的压力,竟然没有丝毫的退缩。 轻拍小银狼的头,把它的身子塞回怀中,说:“小家伙!现在的你可不是它的对手,等你长大后再战它吧,现在安静一点,看我来收拾它。” 见狮鹫只冲着自己,公孙羽也想见识见识这著名魔兽的手段,挥手示意斯巴达及丽丝等人,让他们拉着坐骑远远散开,准备独自迎战这只号称空中霸主的狮鹫。 斯巴达等人也知道自己实力不足,帮不上什么忙,不过都没有走太远。退出大概百多米,让出一个战场后,纷纷抽出武器,做防守攻击状,远远看着一人一兽即将开始的战斗。 其他人的动作,狮鹫看也没看,浑然不在意。不过它的目光已经从小银狼身上,落到公孙羽身上。 公孙羽也在仔细打量这个对手。这是他来到这世界这十来天来,遇到的第一个强劲对手,而且还是一只能飞的魔兽。 那狮鹫看似生猛、气势凶厉,但一眼就可能看出它身上还有不轻的伤。 只见其鹰脖上的毛稀疏,金色毛被血液染成红色,一道如利器划开的伤痕,一直从脖子延伸到腹下。而那对展开的翅膀,右边像是生了骨折,翅膀尖端向下弯成极大地幅度。 至于背部、后腿等部分还有各种大小不一的伤口,只是这些伤口都已经愈合,不再流血,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都是新伤。 从这些伤口可以想象到,不久前这头狮鹫一定和强敌有一场非常剧烈的争斗。 公孙羽立刻想到了昨晚那场只听到声音却不见身影的战斗,猜测这狮鹫应该就是昨晚与银狼争斗的那只。只是不知道那银狼又哪去了? 虽然这些伤口非常明显,也一定会使这狮鹫实力大跌,但公孙羽却没敢放松。 狮鹫体型庞大,但并不代表它移动不便,动作不敏捷,单看它出现时的第一次攻击就知道了。而这只狮鹫散的威势更是凌厉沉重,比起在鹰峡的八级鹰王,强上不知多少。 可见,按这里魔兽等级来分,这狮鹫绝对不止八级,至少应该是九级以上。怪不得能够跟追风草原王者争斗了一个晚上。 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手的实力之前,公孙羽不敢大意,意念一动,从戒指取出了矮人大师打造的一把精钢剑。 一剑在手,公孙羽气势大变,先天高手的气势完全释放,整个人就像变成了一把锋芒毕露的利剑一般。 狮鹫似乎也没轻视公孙羽,没有一上来就开始抢先攻击,而是隔着十几米,俯视着公孙羽,不知是想给强敌增加压力,还是也在观察他。 对峙了几秒钟后,狮鹫毕竟是有名的狂暴魔兽,耐心有限,终于不再等待,不管对手是否强大,已经开始攻击。 那狮鹫后腿一蹬,同时双翅一展,已经腾空飞起,如冲天的疾矢般,转眼就到了百米高空。 不愧为有名的空中霸主,它巨大的身形在高空中,阳光下,就像一朵飘飞金色的云彩。 公孙羽虽然也可以跳起这般高来,身形也能在空中短暂停留。不过,他毕竟还没有自由飞行的能力,身体一旦腾空,起落转折之间,远不如狮鹫灵活,肯定会吃亏。现在只能等待狮鹫扑击而下的时候,才是最好的攻击时间。 狮鹫又一声刺耳地啼叫,已经呼啸着破空扑击下来,一对前爪直向公孙羽抓去。那双爪利甲,竟如利刃一般,在阳光下闪闪光。其身形实在巨大,扑击而下,快如流星,夹带着万钧之力,似乎锐不可当。 公孙羽看这情形,也不敢直接硬碰硬,先不说自己伤势未好,即使实力无损,力量上也绝对不是占地利狮鹫的对手。 第十八章 九级狮鹫(二) 这场战斗,注定只能智取不能力敌。 眨眼间,狮鹫双爪破空而来,不断放大,十趾利甲尖端竟然吞吐着光芒,竟跟公孙羽所知这里的剑士出的剑气相似。 巨大的身形带着强大的劲风,吹拂得公孙羽头及衣服猎猎作响,而他周边方圆十米的花草,早已经东倒西歪,凌乱不已。 危急间,公孙羽躬身弯腰,脚尖在地面一蹬,如利剑般贴地飞出。瞬间脱离了狮鹫双爪劲风笼罩范围。 狮鹫的反应却是不慢,没等双爪扑空,见公孙羽已经飞出,尾部突然横扫,那如尖刺般的尾端,犹如长枪,飞快追上直刺而来,简直快如闪电。公孙羽相信,只要被刺中,身体一定会开一个碗大的透明窟窿。 没有想到看似笨重的魔兽,竟然还有如此能耐,他身形还在空中还没站定,再躲避已经来不及。只得扭身横着精钢剑,真气布满剑身朝那尾尖拍过去。 “叮”的一声,公孙羽感觉精钢剑一震,持剑的右手虎口一麻,一股大力传了过来,就像被巨锤砸中一般,很不好受。公孙羽立刻吸气,同时身形借着这股力量再次飞退。 直飘出十多米,才站住身形。 举起剑在眼前一看,只见那矮人大师百炼而成的精钢利剑,同时还布满真气的剑身,只是受到狮鹫坚硬的尾端一点,已经有些龟裂,不能再使用了。 公孙羽心里直叫厉害,这狮鹫都快成精了。不但力大无比,灵活多变,而且全身都是武器,怪不得昨晚能跟银狼斗一个晚上,现在还能够循着小银狼气味追击到这里,想来昨晚它还是大胜了。 狮鹫击空后,并没有再次飞起,只是后腿一蹬,展翅直接撞过来,还是双爪朝着公孙羽兜头一划,那带着光华的利甲中划出几道森然寒光,出嗤嗤声,眼看就要落到公孙羽身上。 这如剑气般的寒光容易抵挡,但接着而来的利爪,公孙羽就不敢硬接了。如果被利爪划实了,公孙羽知道,就算身上布满护身真气,也会像纸糊的一样,被顺利切割成几片。 公孙羽无奈,这狮鹫动作实在太快,自己只是初期暂避其锋,就已然落下下风。只得再次闪身往右边闪避,同时把报废了的精钢剑灌入剑气,尽力一掷,直往其狰狞的脸部射去。 利剑射出度极快,而且还带着深蓝色剑气,但那狮鹫也不躲闪,而是用它那差不多一米长的鹰喙一啄,那剑身立刻崩溃,化为碎片四溅。但利剑身上的剑气却非同小可,只见鹰喙与剑身交接之见,碰出几点火花,似乎前端内侧边缘还被蹦飞了一小块皮肉。.tw[] 意外的受伤,只是不知道这狮鹫疼不疼痛,但却立刻完全暴怒起来,鹰脖处原本就稀疏的羽毛根根竖起。 见狮鹫动作被阻得一滞,公孙羽就知道机会来了。 狮鹫的前爪、尾部、鹰喙甚至是翅膀都是坚硬难伤的部位,这些地方公孙羽只能放过,但看得出它的腹部相对是最柔软的,应该列为重点打击目标。 暴怒的狮鹫再次向公孙羽扑来,此时不止它的双爪,还有鹰喙、尾巴,甚至是双翅,竟然同时往公孙羽身上招呼。公孙羽也不躲闪,反而身形一矮就地一滚,迎了上去。 公孙羽的形体比起狮鹫本来就小上很多,远远看起,此时竟完全被狮鹫笼罩进去,再加上双翅遮挡,竟然已经看不到身形的,令外面观看的六人不觉担心起来。 却说公孙羽见狮鹫攻击而来,其身上能当武器的已经统统招呼过来,身体已经完全离地,腹部空门暴露。暗道一声好机会!然后就地往前一滚,先是闪过了狮鹫利爪爆出的寒光,同时躲开它的鹰喙。 在地上,它身形下翅膀是拍击不到的,剩下就只有一根软鞭般的尾巴。 但这次公孙羽有所准备,自然不会跟它硬碰硬,横着剑一削一带,一连串火星爆出,就已经把那尾端击开。此时,公孙羽已经到了狮鹫腹部下方。 扭身抬手,精钢剑向上斜削,只见剑尖光芒吞吐,剑气暴涨三尺来长,然后对着暴露的狮鹫腹部顺势一划……只听哧地一声音响起,剑气并没有预想中如切豆腐般摧枯拉朽,却如同斧头砍入巨木,似乎嵌在上面。 剑气只是划破狮鹫腹部皮层,一到内里肌肉,阻力陡然变大,只是划入三分左右,然后就消失不见。。 好坚硬的肌肉,莫非魔兽也懂护体真气,公孙羽有些心惊之下,连忙收剑,在草地上连翻几下,已经闪出狮鹫身形笼罩范围。 此时,他对比自己的手段,反而佩服起那只能够给狮鹫带来满身创伤的银狼。 虽然这一下并不能给狮鹫带来致命创伤,但却是实实在在伤到了它。原本已经暴怒的狮鹫,再次受伤,突然如同受惊的鸟儿,双翅拍地,一声悲鸣,一阵劲风搅地之后,竟然窜飞了起来,摇摇晃晃,在空中徘徊不已。 公孙羽早已闪在一旁,此时见此立刻趁势站了起来,却不敢丝毫放松,目不转睛地盯着空中的狮鹫,还能见到其腹部新伤还在滴血。 腹部果然还是狮鹫的弱点,否则受创之下,它不会做出如惊弓之鸟的反应。 见狮鹫久久不落下来,公孙羽有些不耐烦,暗想,这狮鹫看起来那么强大,没想到这么胆小,只是受了点伤,就不敢再战了。 公孙羽的猜测并不准确,虽然狮鹫确实是谨慎的动物,但却不胆小。一种最喜欢撕碎对手的血腥强大魔兽,怎么可能会胆小。 只是别看刚才只是战了一会,但狮鹫的体力已经差不多告罄。原来,昨晚的战斗非常激烈,它与银狼是两败俱伤,这还是因为银狼刚刚产崽,体力下降的情况,否则狮鹫哪里是它的对手。由此可见,它昨晚的战斗多么艰苦,全身的伤痕就是功勋。 刚才腹部再次受创,虽然剑气没有划入多深,但公孙羽暴虐的真气,却窜入它体内的肆虐,令它非常难受,引动昨晚所收内伤,感觉内脏都已经被搅裂了一般,自然令它心悸不已,开始有些投鼠忌器,不敢再动攻击。 狮鹫在空中徘徊了很久之后,在不断地“桀桀……”叫声中,最后还是不甘地展翅飞上云霄,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