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 首 怎么。又动不了啦。又有一团黑影在我上面。又是梦魇啊。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了。现在怎么会。是太累了吗。可是也没有做什么呀。我也没有把手压住胸口。怎么感觉闷闷的。是因为天气吧。好像一整天都不大好。好像说是要来台风了。又要打台风。又要下雷雨。好像不太好吧。好像……诶,别好像了。现在动不了啊,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继续躺着吧。反正过去了就会好的嘛。 那就等吧。等梦醒。 梦总是会醒的。 ○一一 醒来的时候,窗外下起了雨。凉风挟了雨丝,经由开着的窗飘进房里。注入潮湿而微腥的气息,驱散了先前的闷热,令人精神不禁为之一振,清醒了许多----但这对于该是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 雨虽下得突然,但在凌晨,也难以逮到几个淋雨的人。不过,即便皇帝已经知道没有新衣可以炫耀了,但红毯铺地,鸣锣开道,派场还是要十足的。因为不如此不足以掩饰他被嘲弄的羞愤。于是加大力度,尽倾水囊,好叫万物知晓天之威仪。 雨幕如帘子般由远及近倾泻而下,把凄迷夜色中最后坚守的几点微弱的灯光也湮没了。顷刻间,天地混沌若初开。 起来关了窗。躺回床上静静地听着雨“答答”地打在玻璃上。有点吵。这不同于雨淋着淅淅沥沥地像催眠曲。我睡不着。晚上睡不着,就意味着一天的24小时无端延长了几个时辰。你若不想干躺着,大可找点有趣的事儿来消磨一下。比如听听音乐看看书喝喝小酒下下棋。自己与自己对弈,也是很愉悦心神的。 若在平常,我早倒了杯酒靠在床上。但现在----今晚的雨下得有点大。习惯的要去敲小葇的门。跟我同住的女孩子。她在狂风暴雨的夜晚喜欢两个人一起睡。而“狂风暴雨”,现在的算不算?有个人靠着总会比较安心的。小葇挨在我身边说。我不反对。缺乏安全感的孩子,本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少时的缺失,上帝本该安排更懂得爱惜她的人补偿给她。却又想起她还没有回来。她说今晚有朋友的生日派对,要早上才回来的。那是个属于一小圈子人的聚会。不管外人说那是离经叛道,故为奇异,里面的人都只忠于自己,跟从心里的感觉。小葇很期待。因为在里边可以找到可以喜欢的人。看着小葇一脸的兴奋,我也很开心。 开心是一种快乐。快乐是一种喜欢。快乐是莫名的。喜欢也是莫名的。有些人有些事,想起就会幸福。我很习惯想起一些幸福的事。我很习惯为自己制造一些快乐。我很习惯一个人。 小葇总会邀我一同去。说,陪我去啦,里面有你喜欢的人,错过了可别后悔哟。我总要推辞。理由无非是我不感兴趣。而且懒。然后,她继续不厌其烦地缠着我。我继续推辞。她知道我是不会去的。她只是喜欢这样,跟我拉拉扯扯。到我不耐烦的时候,我就抚着她的脸(那张粉白温润的脸,总是令人忍不住想要触摸),笑着,说,宝贝,我现在喜欢你就够了。她嗤的笑出声来。满脸的潮红就像西天的落霞。 想着可爱的小葇温柔的笑脸,想到另一个同样可爱的人。于是拧开灯,看着旁边的照片。 相片中的人,头微微扬起,双手插进上衣口袋里,飒飒地立着,迎着风,向着落阳,笑得很灿烂。 她是小叶。我最好的朋友。 小叶的本名叫叶枫。我总认为称呼一个人的时候要使用我自己觉得最好听的名字----或者说是符号。名字这个符号就是用来让人们区分各种事物的。比如说到 “郁金香”,人们就会想到一种花。继而想到那亭亭玉立的郁金香花形高脚杯。继而联想起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以及她优美的身段。继而联想起拥抱。而这个拥抱又是如此的美妙。这种感觉,也如同现在我呼出的一个音符。而这个音符原是我最喜欢听的。如此一来,便可取悦我的耳朵,从而令我心神舒泰,愈发觉得它的主人可爱。于是乎,传送之声音也更加温婉柔美了。譬如说,小葇……猜儿……大饼……丁丁…… 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使人愉快的忧点,好听的名字是其中之一。 当我告诉小叶以后我要叫她做小叶的时候,她反对,说,干嘛要叫小叶啊,本来叫叶子就挺好的嘛。我说,我也觉得挺好的呀,我还觉得叫“疯子”更“挺好”的呢。你是不是想让我叫你做疯子啊。小叶语塞。从此之后,我就称呼小叶为小叶。一直以来,只有我。 可见有些事情是只要一厢情愿而无需两相情悦就可以做成的。像是被憎恨,被喜欢,被带来这个世上,被带离这个世界。不管你愿不愿意,喜不喜欢,都只能够接受。因为主动权不在你。既然不能主动,要想不被人牵制已是很难,更勿论说要别人按了你的意愿来行事了。知道如此,那我们也就不要去勉强别人跟着你走吧。如果脚是长在他自己身上的话。 第一次见到小叶是在军训场上。也就是在我们所就读的初中的操场上。 那天是第一天。理论上是年中最热的一天。实际上也是。因为除了那几天外是不会有人只戴了一顶小檐帽而没有其它的防护设备就跑出去切身体验太阳的毒辣的。一年又一年,莘莘学子被押赴军训场。前赴后继,永无穷尽。没有悲壮,只有悲惨。我们都是烤炉里的烧鸭,不能嘎嘎叫也不能把皮扒了来感受熟透前那一刹那的凉快。(盖因对烧鸭来讲,最矜贵的莫过于那层脆脆的皮。我们要是把那层皮都给剥了,烧鸭就不再是烧鸭,我们也不是我们了。“质胜文则野”,没有了纹饰的我们,或许自己看着也害怕。)若说军训非得如此才能够磨砺心志考验意志的话,那领导们肯定是不知道人的意志就跟情人的忠诚一样,有的时候是考验不得的。不过,当然了,条件越是艰苦越能突显意义的重大。但事实是我们苦苦思索了一周还是除了因为晒掉了几层皮而意识到以后绝不能像现在这样没有做足安全措施就暴露在太阳底下之外领悟不到别的。这当然也是因为我们的觉悟还不够,还未能体会到“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深刻含义。只可惜现在正值三伏,这要在数九呢,至少还能伫立北风中,牙关打颤地体验一下什么叫做深寒彻骨。说不定还会佩服梅君子的不畏苦寒,傲然绽放。但佩服归佩服,却也绝不会有人像他那样做的。想做是一回事,去做是另外一回事。就算找到了要被虐待的理由,却也还是不愿意接受的。我们心不甘情不愿。我们为的不是自己,也不是为了谁谁谁。我们是被迫的。只因为这是传统,是祖上传下来的。 传统之为传统,或民众约定俗成,或政府申令颁明,概为黎民所奉行。不过近年来好的传统好像越来越少了。这也不是说如今坏的传统就越来越多,而是如今的传统越来越少了。来个集合吧。传统有好的有坏的,坏的量不变,总量少了,那好的自然就少了。但传统是不论好坏都必须要遵循的。你要违反么?你这个大逆不道的东西! 传统上,每次升学,小学晋初中,初中晋高中,高中晋大学,校方都要举办新生训练。同学们必须全体参加以体现团队精神。被放飞机是很可怜的。放人飞机是很可恶的。对于从小就被教予了“跟大队”“小数服从多数”的我们,当然很清楚做出这种可恶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你要是没有参加这种学校组织的活动,没有服从学校的安排,没有遵守学校订立的规章,你就会……首先,你会在接下来的朝会当中,在老师和同学们中间,被点名批评。也因此而为某些老师和学生视为“问题学生”。或另眼相看,斜眼。或敬而远之,如见瘟疫神。你还会渐渐发现自己竟然是个无组织纪律性无集体荣誉感无道德修养的“三无人员”。然后你冷笑一声,哼,原来老子是个这样的人。但黑白本就交替,世事本无绝对,放与被放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是你自己不想参与,有时候是他们不让你掺和。欲不欲,无非个人意愿。要是你被认为会给学校抹黑,那老师们便会即时对你好言相劝,循循善诱到你也认为这个活动其实不适合你,并为自己之前竟会对它有如此热忱感到可笑不已----我的脑袋难道是坏掉了么?竟会想要参加这些人举办的比赛。或是对你婉言相告,令你也觉得自己确实不适合这个活动,要是参加了也只能是去丢人,自惭形秽到差点没把脸盖起来。 老师们的话都说得很感人。有时候听着听着会不禁泪眼盈盈。但转过头来便又鄙夷道:还 不是为了那些个奖金!其实我们是应该听老师们的话的。因为他们毕竟在这个我们生活着却又未弄明白的社会上混过。还因为他们现在正担任着你的导师。就算你并不认同----不认同,他们也还是你的老师。你是他们的老师吗?我们都应该听老师的话。就像一位高三的老师对他的学生说的,“你们只要跟着老师走就行了。其它的什么都不要去想。只有跟着老师走,你们才会有出路。”----所谓出路,指的是奔大学之路。但“出路”之后又是什么呢?虫破茧而出是不是就一定能成为蝶,飞上蓝天?这是必然的?这是或然的。 尊师重道是个很好的传统。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传统。因为师。因为道。因为“行不言之教”。因为“道可道”、“名可名”。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要继续发扬“尊师重道”的传统。大家都在说,大家都在做,大家都这么嚷嚷着。然而就是没有人知道,“师道之不存也久矣”。直可惜了一群朝圣者。 当时我穿了件长袖衫。 在这种天气里,热死总比晒死的强。起码可以减少得皮肤癌的危险。致死的因素有许多,一个人真要到了非死不可,只要有可能,总不希望自己死得太难看的。不然怎会有封建王朝时当臣子的听到“上念其功,特赐鸠酒”还连连叩跪谢恩的。----给你个全尸,顾全你儒生之脸面矣。----得皮肤癌并不好看。当然,要有这个可能。要有死的自由。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信仰完整地活下去,当没有活下去的理由。我有这个自由吗?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不知道。我还没有死。 由于无所事事只能近距离观察我前面第一排第五列的背。看着她的背可以想见我的后背已然湿成一片。(喝下去的水全都变成汗流了出来,也就没有了上厕所的需要。这对于休息时间十分拮据的我们倒不失为一件好事。)衣裳贴着肉,正“滋滋”地煮着盐。不消片刻,定可见片片白雪星罗棋布在我的白衬衫上。幸好是白衬衫,不像我前面那个穿个红的,看起来像头屑。 站军姿是件苦差事。那意味着你只能像根木头一动不动直挺挺地立着。是根木头当然就不会怕晒,头也不会晕腿脚也不痛腰脖也不酸,既不会出汗也不会喝水,最重要的是不用搔痒。----可知道“痒”乃人体最不可忍忍之感觉也。看人家搔脚板刑求的就知道啦。可谓小痒不挠,遂成大痒,大痒难饶,以致于全身痒痒苦窘不可耐也。----因为木头本该就是毫无感觉的。但我是人。而且是个能躺着时绝不坐起来的人。所以站不到十分钟我已是脖子僵直两眼茫茫然了。刚想稍微偷一下懒,突闻左前方响亮的一声----报告教官,我要休息一下。循声望去,只见一女生:头左右侧了侧腰扭了扭手脚伸了伸。然后教官哄声喊她出列问她为什么乱动。然后她立正回答说是因为累了。并咧嘴笑。然后我也笑了。然后我也被喊出列。然后教官问我为什么要笑。然后我回答说因为想笑啊。然后我和那女生相视一眼,又一起笑了。而那教官似乎也想笑,却苦于众目睽睽之下有损威严只得黑着那本就晒得很黑的脸下令全体原地休息五分钟而我们俩绕操场跑两圈。 然后我们俩开始慢慢地,慢慢地,沿着跑道向前跑。毫无目的,并不是要追寻什么,只是跑。 那女生摘下帽,用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由了它们跟随身体的震动翘起跳跃。说,“不好意思啊,让你陪我。” “没啊。这样跑着总比那样站着的好。我刚也想动一下----脚快麻了。”我也脱下帽子扇了扇风说。 她又笑了。转过头来,“那你是不是应该谢谢我呀。要不是多亏了我,你还没这个机会舒筋活骨啊。”她看了看我----我正出神。因为在想就是说声“谢谢” 也是合情合理的。又说,“我叫叶枫。我的朋友都叫我叶子。”然后话锋一转,“你要是要谢本叶子呢,也是很容易的。随随便便请我几顿中饭就可以了。不用太铺张的啦。”竟还一脸的施施然。 我掩着口,把笑声咳掉。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唔。这个是自然的。不过就几顿饭怕是难以充分体现我的感恩之心啊。唔,让我想想……” 那女生----小叶笑着,天真道:“简简单单就好了,不用太麻烦的。” “啊,有了。依我说,报答叶子最好的方法就是让风带了它四处游荡,飘啊飘,饱览旖旎风光,再睡在林子里慢慢化掉。”我笑笑,又说:“我是林琳。怎样,有没有兴趣躺在我的脚边啊?” 小叶张口,只发出个“你----”她显然是没有看出我比她更能耍赖。但,也只结舌了一瞬,便又悠然道:“好啊,你这个主意很不错嘛。送佛送到西,你连我的葬身之地都替我想好了,你还真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啊。不过,若是改为躺在你身边如何呀?”说完,慧黠地笑了。露出了好看的牙。整齐而洁白。并闪着光。阳光。 我笑道:“好极了。” 然后我们继续慢慢地,慢慢地,跑回原先的位置上继续站着。 然后太阳也慢慢地,慢慢地,爬到了山背后。 然后…… 然后。然后是之后的然后。然后的然后是两个人的故事。 ○一二 小叶小时候是在外婆家里过的。和哥哥一起。 外婆是传统的农家妇女。很和蔼可亲的一个老太太。年青的时候辛劳地带大了几个孩子,年老了又来带孙子。但老人家都是喜欢小孩子的。就算辛苦一点,也还是心甘情愿。 外婆为人厚道,知足感恩,待人和善。虽然也和别的老太太一般啰嗦,但从不说人短长,一辈子也没跟谁吵过嘴,是邻里称道的“好婆”。外婆没上过学,大字不认得几个,不会念书本上的童话,只会讲些“以前有个阿妈拜托隔篱的二叔婆夜晚去她家照看小孩子跟关小鸡,不想却让草里的狐狸偷听了去……”外婆不懂得晓之以理,只知道凡事都以身作则:每天早睡早起,饭是吃多少盛多少,话是是什么说什么。外婆不晓得小孩子是要严加管教长大后才会有出息的。外婆不会只听上门告状的人的一面之辞。外婆相信她的小外孙都是好孩子。外婆总是笑眯眯的。外婆只知道要疼两个小外孙。做好了饭就走到门口,朝远处在玩的人喊:“囡囡。仔仔。返来食饭啰。今日婆婆煎了荷包蛋,再唔返来就食哂噶啦……” 小叶说,她最喜欢的人就是外婆了。再也没有比看见满脸笑纹的外婆更令人开心的了。那些弯弯的细纹里收藏了多少欢乐的岁月。 哥哥比小叶年长三岁。基于异性相吸的原理,小叶的哥哥也和大多数有妹妹的哥哥一样对自己唯一的妹妹疼爱有加,呵护备至。在哥哥们眼中,妹妹总是跟自己年纪相若能力弱小而又最亲近的异性。小的时候时时讨妹妹的欢心主要是为长大后能轻易取得别的女孩子的芳心做准备。所以跟妹妹处得好的男生一般都比较受女孩子的青睐。因为原本有哥哥的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哥哥的感觉,没有哥哥的就想找个哥哥来疼自己。 哥哥是个玩游戏的高手。农村小孩子一般玩的爬树打弹子灌蟋蟀熏老鼠他都很在行。小叶自然而然成了他的“小尾巴”。哥哥到哪里,小叶到哪里;哥哥去捉鱼,小叶就拿网。在家里小叶是哥哥的妹妹,哥哥自然让着她。到了外面,哥哥就成了她的好战友。要是有谁敢欺负小叶,那结果肯定是兄妹两个一同上前把那人打倒在地,等那人认错告饶了,才嘻嘻哈哈跑回家去要糖吃。这时候的小叶,总会骄傲得像是只小公鸡。刚打赢了架的小公鸡。 小叶说,为保护女生而打架的男人是最帅的。哥哥一直是我的偶像。 由于一直都有哥哥撑腰,使得小叶从小就胆大无畏,做事都率性而为。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遇见不平之事总不能袖手旁观。 在上幼儿园的第三天,小叶就把一个欺负小女生的小男生给弄哭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小叶到小操场去溜滑梯。看到几个小男生堵住滑梯口推攘着不让女孩子上去。小叶走过去,大声说,这滑梯又不是你们的,为什么不给别人来玩!一个个子最高的小男生站出来说,我们没有不给别人玩,我们只是不给你们女孩子玩。小叶说,凭什么呀?小男生骄傲的昂起头,说,就凭我们是男孩子。溜滑梯是我们男子汉玩的游戏。你们女孩子家就只该踢踢毽子荡荡秋千什么的。那,这个滑梯这么高,等一下你们谁要是摔下来了,像昨天一样,就只会哭鼻子。我们就不会。你们呀,就是就是爱哭鬼。说着掐着眼睑冲小叶做了个鬼脸。小叶不服气道,你才是爱哭鬼呢!谁说我们会掉下来的。有本事就来比一比,从前面上去,看谁最先到上面再滑下来。如果我输了我就不再来这里玩,你输了就要让女孩子过来玩。是男子汉的就不能耍赖。小男生挺胸道,好!如果我输了以后就不玩溜滑梯了。于是俩人拉勾,说句“反口是小狗”,就走到前面来。比赛开始了。小叶手脚并用三两下就爬了上去,那男生却在中途滑了下来。小叶“嗖”地从上面滑下来,正声道,这个滑梯是大家的,以后每个人都可以来玩。一旁的小女生听后个个欢欣雀跃,拍手祝贺小叶的胜利。突然那小男生“哇”地哭了起来。这可把小叶给弄糊涂了,自己又没有打他骂他,男孩子家家的哭什么鼻子呀。还是旁边的一个小男生告诉她,那个男孩子是担心自己以后不能来溜滑梯了。看来小男生还是挺认真的,愿赌服输嘛。小叶笑着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说,男子汉是有泪不轻掸的。只要你以后不再不让别人来玩,我也不会不让你来玩啊。小男生这才破涕而笑,令闻声赶来的老师疑惑不解。 等小叶上了小学,更加地胆大妄为了。只要看见有坏学生在勒索小学生,她就会立马走上去大声斥责:你们住手!(因为做这种事的一般都会结伙。一来可以壮胆,到底不是有执照的,难免有点心虚。二来给对方个错觉,以为自己势单力薄,其实他们可能并不是你的对手。)你们放着该做的功课不去做,却跑来这里抢小孩子的钱,以大欺小,算什么男子汉啊!丢人!大概是被她突如其来的义正辞严弄得不好意思,想想好男不跟女斗嘛,便也算了。但就算是有的人不服气,想要教训她两下,一见到站在小叶身后的哥哥正狠狠地盯住他们,也都只好作罢了。 有时候,人们要是惧怕某一个人,也不是害怕这个人的本身,往往是因为看见了他身后的那双眼睛。人们惧怕的只不过是那个人所代表的力量。明了触犯那股力量要带来的后果,也就不会轻易去冒犯了。所以,有些人若是还没有明白这一点,就危险了。 有天下午我和小叶去学校的小商店喝东西。到那里的时候正好看到两个女生撞在一起----不,应该说是那高个女生故意拿冰淇淋撞上那矮个女生。因为那矮个女生虽然低着头走路(这种姿势就是该被人撞的),也还稍稍迟疑了一下,显然是想后退回避到一边去的。可惜被那高个女生赶上一步,抢先把冰淇淋淋在衣服上了。而那矮个女生可能没被人这样撞过,不知道这种情况过失一定在自己,所以一时愣在那儿,不知道要做些什么。那高个女生旁边的“瘦竹竿”先发话了:喂,你是瞎子啊,走路不长眼的竟敢撞到我们瑶姐!经她这么一喝那矮个女生立即醒悟,一面对她们连声的“对不起、对不起”,一面拿纸巾让给那高个女生擦手。“瘦竹竿”又说:你撞到我们瑶姐这样说句对不起就当没事啦!你知不知道你害我们瑶姐内伤耶?你知不知道伤了内脏是很严重的!识相的快点赔汤药费,不然有你好看的!那矮个女生嗫嚅:这个,我……我好像连她的手指头都没碰到,怎么会……“瘦竹竿”叫起来:你还狡辩!看我----说着举起手。好啦,好啦。那高个女生在一旁隔岸观火擦完了手指红脸登场。珠珠,快把手放下。你这样会吓到钱同学的。脸转向那矮个女生,关切问道:钱同学,有没有吓到你啊。你别怪珠珠,她那也是为你好。让你长长记性。说了多少回了,走路的时候不要老低着头。当心撞到别人了。别人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哪管你有意无意的。你说是不是。那矮个女生点头赔笑道:是、是,陈同学教训的是。那高个女生笑了,又说:你撞到了我呢,我本身也没什么。身子骨也没那么弱。你道了歉也就可以了。可就是这冰淇淋--- -浪费了。我呢,你也知道,是不喜欢浪费的。很不喜欢。要不然,钱同学你就帮我个忙把它吃了吧,就当是我请你的下午甜点。说着,用手里的纸巾包了地上沾着沙子的冰淇淋递给那矮个女生。嗱,还剩半个呢,香芋口味的,巧克力香芋加“芝麻”,快吃吧,等下融了就不好吃了。那矮个女生呐呐道:这,这----那高个女生板起脸,柳眉一挑,说:你不要这呀那的,是不是想要去报告老师啊!我告诉你,你就是要到老师那里告状也要先把这个给吃了!哼!四眼田鸡金手指,别以为你上次跟老马说我把他的备课本烧了没人知道。害我被老爸骂,让你吃这个便宜你了。“瘦竹竿”在一起旁起哄:对、对,就是你害我们瑶姐被骂的,你还不快把它吃了,存心要惹我们瑶姐生气是不是!那矮 个女生委屈道:不是我啊……那高个女生冷笑道:不是你是谁。那天在场的除了你之外全都是我的人,而且老马问了你话之后就把我叫去了,你说我应该相信谁啊?那矮个女生哀求道:我真的不知道啊,请你----那高个女生怒道:你他妈少废话了!叫你吃你就吃!快吃!说着摁住那矮个女生的肩要把冰淇淋塞进她嘴里。这时候从旁边伸过来一只手把冰淇淋接了去。那高个女生扭过头来看见是小叶。小叶说:这冰淇淋都沾沙子了,你不觉得脏啊。把脏东西拿来请别人吃,这恐怕不是待客之道吧。然后顺手把冰淇淋一扔,丢进旁边的垃圾桶里。那高个女生气道:你是什么东西!本小姐用什么来待客要你管!小叶笑说:路见不平,伸手相助而已。在下当然是人啦,你这位同学难道是东西么,怎么如此开口说话。找死!那高个女生怒道,扬起一巴掌打向小叶。小叶伸手抓住她的小臂,连带把沾在手上的巧克力抹到她的袖口上。小叶看见了,忙道歉说:不好意思啊,把你的衣袖弄脏了。那高个女生气青了脸,咬牙扬起另一只手。小叶抬手架住,双手往前一送,那高个女生向后一连退了好几步。小叶回身立定,笑嘻嘻道:先不要冲动嘛。真要动起手来,对大家都没好处。况且这件事我们大家都有责任,依我看,不如握手言和,何必为了这点小事伤了大家的和气呢。再说你袖子上的巧克力过久了就洗不掉了。那高个女生的脸由青转白,瞪着小叶忿忿道:哼!你以为你是谁啊,要你来教训我!有种你不要走,在这里等着我!然后气冲冲地走了。 小叶走过来。我问:你真的不走啊?小叶答:东西都还没喝呢,怎么能走。我说:那好,今天我请客。老板,来两瓶橙汁一根吸管。 小叶喝橙汁的时候很斯文。但这并不就表示小叶喝东西的样子很优雅。因为除开橙汁,喝别的她都是一口灌的。小叶说,不那样喝不痛快----痛快痛快,英雄气概。英雄活得若不痛快,毋宁去死。然而她喝橙汁就是要用吸管。小叶总是慢慢地吸一小口,停住,缓缓咽下去。再慢慢地吸另一小口,再停住,再缓缓咽下去。这让我很受不了。因为我喝东西是从来不用吸管的。而且她这样子喝常常是我喝完了她还喝不到一半,留下一大段空白要我等。于是我说:你这样小心翼翼的不腻呀。每一口都像是在试毒。小叶咽下橙汁,把嘴空出来,说:不----我是怕呛到了。以前我喝橙汁只要是一口喝多了喝快了,就要被呛的。好像从小就这样。可能是过敏吧。我说:那你就不要喝呀。小叶说:可是我喜欢喝呀。再说,古人云不可因噎废食。我又怎么可以因呛止喝呢。就算真的被呛死了,能死于自己的所爱,这也是一种幸福啊。就是死了也心甘了。 我们挨着树坐下。小叶继续享受她的“幸福毒液”。不时也望一下那高个女生离开的方向。我靠着树望着从叶子间隙漏下来的光。橙白耀眼的,一线一线,整齐地斜斜的插下来。穿透了空气,映出其间的灰尘。飘忽着,旋转着,按了韵律,在跳华尔兹。我觉得它们跳得不够好。因为我总是偏爱于一人独舞。看也是一个人。没有了旁人的指指点点,很专注。于是我挥一挥手,把它们搅乱。以便于它们舞得更自由,更自主。然而它们竟沸腾起来了。鼓噪着。像个被激怒了的傻子。御着风。不顾一切地向我扑过来。好像我就是那个只让他们做工却不准休息的人。 我笑着避开。做回个正常人。把头靠在小叶肩上。小叶刚吸了一口橙汁,我这一靠差点没让她为爱献了身。咳完了。她突然问我:刚才那个女孩子呢?我说:哪个女孩子啊?她说:当然是比较矮的那个。我说:早跑了。在那高个女生转过身去对付你的时候就跑了。怎么,想找人家要酬劳啊。小叶笑说:别把我讲得那么市侩好不好。我只是想跟她说----其实她不应该跑的。对那些专找别人麻烦的人是不可以一味忍气吞声的。忍让并不就是要畏缩。而是退后避开它。要是避不开就要站出来了。如果有人要打你,你就跟他对打,就算明知道一定打不过的,也还是要打。起码打过之后他就知道你是会反抗的。总不至于太瞧不起你,老是欺负你。人嘛,总是会欺软怕硬的。就像吃柿子,不软的不吃。我说:那要是你打赢了呢,那人不服气要班一帮人来整你怎么办。你是不是也要班一帮人来跟他对打呀?小叶说:打来打去也不好。到时候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船到桥头自然直嘛。我说:是哦----有船的话还不如直接跑路算了。也省去了许多麻烦。 我把剩下的橙汁全倒进口里,说:怎样啊,东西都喝完了,还等下去啊?小叶也把最后一口咽了下去,回味了一阵,说:再等个5分钟吧。反正也不急。我坐到她对面,说:好吧。那你来帮我修修指甲。这两天又长长了。(我常常要把指甲剪短。因为它长得快。又是“水甲”容易断,往往刚有一点长度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又给折了。而且指甲长了也不好,容易藏污纳垢。这并不就是说短指甲里就没有脏东西了。就像一些没有中国大的国家,贪官数目也是很惊人的。)小叶捏着我的手指拿出指甲钳来修我的指甲,说:你这么懒呀,将来谁敢要你。我说:我又没有想过要结婚,一个人不好吗。自由自在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在意某些需要在意的事情,也不用介意别人在不在意。你以为都像我姐呀,整天跟她那些好姐妹哼哼唧唧个没完,讨论将来要嫁个怎样怎样的人啊,又说这个好那个好的----拜托,才没比我大几岁。小叶说: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啦。试问哪个少女不怀春呢。我说:哪你呢,我可爱的小叶,你喜欢怎样的男生啊?要我说像你这样既俊也贤,又勤快又听话的女孩子,哪个男生娶到了都是修了八辈子的福的。快告诉我你喜欢哪一类型的,好让我帮你遴选遴选,看看是你身边的哪位有如此殊荣得乘玉鸾啊。小叶在认真地修指甲,说:别闹了。我没兴趣。你要是再寻我开心啊,等下把你的肉钳掉了可不能怨我。我说:这可是小姐你先提起的!唉,一下子要人家说,一下子又不让人家说,你们这些女孩子呀,你们这些女孩子的心思可真令人难以捉摸啊。小叶笑说:你口口声声说“你们这些女孩子”,你这个“人家”难道不是女孩子么?我笑道:我是别外一种女孩子呀。我这个人家呀,才不会像有些女孩子那样,挑起了话题,一说到自己,就又干涉别人说下去了。见小叶瞪我,我忙说:算啦算啦不说了不说了----欸,这个还要弄多久啊,这草坐着怪不舒服的,我看我还是躺下好了。小叶忙说:别呀,快好了。你先别躺啊。你这一躺下没它半个钟准是起不来的,我可不想把你扔在这里啊。我嗔道:唉,好你个小没良心的。竟然忍心留下我孤伶伶的一人。我这也是玩笑的话,并无他意,没想小叶却真的笑了。嘴角的笑蔓延到了眼睛。她望着我身后说,好啦。讲理的人来了。 来的人是陈星炽。 ○一三 开学后的第二天。中午。刚吃完饭的我摊在椅子上靠着墙。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在“喳----喳----喳----喳”的叫着。那样的悠游自在,不紧不慢,摆明了是明知无人要欣赏也还自鸣得意在为自己一从土里钻出来就能找着了终身的米饭班主而沾沾自唱。听着这续延了数百万年也而毫无变更的一如直线般单调的蝉鸣,心脏的律动也随之愈益放缓,越来越慢。我想我已经动不了了。因为已经看到有个貌似庄周的蝴蝶在自喻“适志。适志。”地向我招手。而小叶想出去走走,熟悉熟悉环境。这家伙精力总是那么旺盛,没事就喜欢乱逛。而对我来说,小叶熟悉了环境也就是我熟悉了环境,所以我让她一个钟头后回来叫醒我顺便带点吃的。 因为还是盛夏,正常人都哪里凉快哪去了,偌大的校园里见不到几个人。偶然看到的,也都是匆匆一闪,有如鬼魅之趋避阳光,闪进了阴森森的空调房里。小叶四处逛了逛,觉得不过几幢楼,四、五层的样子,钢筋水泥,灰顶白墙。外表跟内里一样,又冷又硬。。两个足球场,一个有草,一个是黄泥,一圈两百米的跑道把它裁成了椭圆。下雨的时候一个鞋进水,一个满脚泥。操场东边上是一字排开的三个篮球场,肩连着肩,背靠着背。像孪生的三兄弟。再有一个被放逐似的跑到西边的校道旁。但因为距离生活区近,往往得到更多的人在那边喝彩呐喊。绿化倒是搞得不错。校道两边都种了些灯芯花洒金榕,但也由于季节的关糸,所见的不过万绿丛中一点红,满眼的翠浓。可观的倒是那长30米的水杉道。树直数丈,枝叶苍青,虬须蟠蜒。树干的皮都龟裂剥离,植围也一人合抱不来,大约已经很有些年岁了。杉道的一边立了堵长3米的砖墙,与衫树同样陈旧,红底黄字,写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却没有在背后漆上:教育之先,塑人为要。人犹不人,以何行道。只用了作宣传板,粉墨着些无聊的讴歌。小叶的眼睛看不上它,便想到足球场边上的小商店去买了东西就回教室。穿过操场的时候,看到有个人背对着她在一棵树前不知道在搞什么。基于好奇心理,又加之实在无事要做,得闲得很,小叶便走了过去。 “喂,住手!”小叶行至那人两丈开外见其手执一刃长三寸的小刀用力在树干上乱划,不禁冲口而出。 那人不理。继续划。似要把整块树皮一起划烂。 “叫你住手,你听到没有!你不知道这样子树会痛的吗!你没见他都在流血了!”小叶蹬蹬蹬直跑过去。小叶是个环保主义者,她从没见过有哪个人能如此明目张胆地损毁树木,并且不管别人在阻拦。 那人停住,转头看着小叶。两道剑眉斜斜扬起,满脸的不爽,眼中却似还残留着伤痛。 小叶愣了一下。她似乎看到那人眼眶里隐约有点泪光。小叶在想,她是不是太莽撞了,可能,他……但不管怎样,破坏环境就是不对! 那人一字一字道:“会痛。心痛吗?那就让它痛死算了!自作自受,痛死活该!----这又有你什么事,要你来管!” 小叶上前一步,正色道:“是没我的事!但你这样划伤它,它又不能还手,欺负一个没有能力还手的人,不,一棵没有能力还手的树,你以为这样算什么啊,男子汉吗!” 那人冷冷道:“哼,我又没有绑住它,它要打我,就还手啊。反正现在我手痒,正想找人来打。” 小叶说:“哦----原来你是这么讲道理的人啊。那好,手伸出来,”一面拉起那人的手腕,又把自己的手握成拳,比着,“像这样,握紧了----”一个马步带了那人的手往树干上砸。 “你----”那人怔住。他没想到小叶会这样子对他。 “怎样,痛不痛?”小叶放开手,盯着那人的眼睛说。 那人收回手,一脸的不在乎。瞟了小叶一眼,似是有点疑惑。 小叶对他笑了笑,她这个笑令人很难不对她产生好感,说:“好了。像这样用拳头打树呢,树也痛,你也痛,大家两清了,你觉得怎么样,很公平吧?” 那人没有回答,低下头自顾自在揉手。突然说:“喂,你是女的吧。” 小叶带倔道:“我是女生又怎么样!” 那人抬起头,看着小叶,“你要是男的早让我打趴下了。不过你----”那人扬起嘴角,“胆子还真不小。你不知道我是谁啊?” “难道你还是什么妖魔鬼怪,能把我吃了不成?”小叶笑道。 “可能是只吃人的大老虎也说不定。我叫陈星炽。6班的。” “什么,6班的?我也是6班的,怎么好像都没见过你?”小叶诧异。 陈星炽失笑道:“小姐,你热昏头了啊!”伸手在俩人之间比了比,小叶刚及他前胸高。“你看,差一大截耶,任谁都看得出我比你高一级啦。” “哦,这样啊。”小叶恍然。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小叶其实很迟钝,一般都不会脸红,只用搔首代替。)伸出另一只手,笑道:“你好,我是叶枫,你也可以叫我叶子。” “你好。”陈星炽也伸出手来跟她握了握。 “欸,对了,你刚才那样是为什么呀?”小叶护树成功好奇心回归。 “刚才----”陈星炽眼里的伤又深了些。甩甩手说:“那些事不要再提了----诶,我看你挺有两下子的嘛,知道扎了马步出拳劲道大。”又拿起那刀晃了晃,笑说:“这个,刚才不怕吗?” “唔,有一点。不过我看你也不是很坏,总不至于那么小气吧,就来管管闲事啰。” “小气是不会,但坏人是可以看出来的吗?” “当然可以。只要是我看得顺眼的就都是好人,看不顺眼的就不好啰。”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你是看着我很碍眼啰,才要把我的手弄得这么痛。” “哈哈,你还知道疼啊----刚才是有点不大顺,不过现在是越看越顺眼啦。” “那你原是专门跑到这里来管这顺眼的闲事的?” “不是的。我是要----”小叶抬腕看看表,还有十分钟午休就要结束了,她还没有叫醒我。“惨了。诶,不好意思啊,我要先走了。那个,陈星炽,你用拳头打树也不要太用力了。伤了手就不好啦。再见。” 陈星炽基本上是个混混。也和其他的小混混一样带着一帮兄弟成天吵吵闹闹偶尔打打架。虽不至于扰乱社会治安,却在学校这锅汤里搅来搅去,混水摸鱼。 陈星炽在这一带的他们那个圈子里名声很响。名声响不仅仅是因为他从小打架很不要命,不把人打得跪地求饶绝不罢休。而且因为他家里有钱。他家里是做建材生意的,学校新建那幢综合楼的钢材就是他老爸赞助的。既然不缺钱花就无须向别人收保护费。只扯了面旗说:叫声星哥大家就都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出来混的,最先都是义字当头,没有谁会想到后来会为了利益搞到兄弟相残,你死我活。----这么有“雷气”,自然而然就会有一帮人向他靠拢。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有。陈星炽是老大。有的人加入是志趣相投,真拿他当朋友。有的人只是喜欢出风头,跟在他旁边凑热闹,狐假虎威。而有的人,只不过是为了寻求保护。 寻求保护本该找警察。但有的地方,警察就是最大的流氓。 那时候有个案子。村长的一个亲戚家里遭了窃。亲戚去找村长的儿子,也就是那个地方派出所的所长报案。说怀疑是昨天被他骂的那个人干的。于是所长大人亲自出马把犯罪嫌疑人抓到家里,打了一夜,一不小心打死了。商量了一下,抬上楼扔了下去。那人家里要上告。夜里村长到那人家中,一进门,拿出一摞钱往桌上一放,吐了口烟说,我说这事吧,就这么算了。也是怪你们家儿子 那天不该惹我那亲戚,你说要不他家里晚上被偷了能怀疑到你们家儿子头上?唉,现在出个这样的事,也是大家都不想的。你看人死了也不能复生,你们家儿子也还有老婆孩子要过活嘛,这里二十万,就当是生活费。以后大家相安无事,有什么事情呢我也会照顾一下。要不然,告到上面去也只是说你儿子入屋盗窃,被人发现后越窗逃跑不慎坠楼身亡的。人证物证都有,你们自己看着办吧。那人他爹叹了口气,识相地收了那二十万。不管怎么说,人已经死了,能留下点钱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 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现在的人都不厚道,耳濡目染,小孩子也已不如从前的单纯。小小年纪大都学会恃强凌弱。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就不去找麻烦,麻烦也会自己来找你。去报告老师吧。但老师们只知道抓成绩,抓纪律,抓早恋。你被人找碴儿这事儿并不在他们的工作范围之内。再说,他们也无能为力呀。盖因班主任的权势所及,只限于自己班上的学生,对于那些不是他的学生的也就作威不得了。更何况现在的老师们都是很懂得明哲保身的。要想年终评优,当然是一团和气的好啦。凡事睁只眼闭只眼,千万不要把事情搞大了。跟爸妈讲吧。他们也不能一天到晚寸步不离跟在你身边吧。你知道啦,现在的治安又不大好,莫说在街上,就是在学校里也有很多意外的。既然是意外,就只能怪你运气不好了,这种事是追究不了责任的。转校不是个好办法。你总不希望一个学期要分三家学校念完吧。哪来那么多的学校。就算有,择校费,赞助费,一大笔耶。----就算要扔钱,也要扔给那些缺衣少食的。校领导们个个肥得流油富得流油,用得着你去扶贫吗?----要报案吗?打死人了没有?没有。那伤了几个?一个也没有。他们只是恐吓我,还没有动手。什么!他们都还没打你----这还没打又怎么能立案呢?你耍我啊,老弟!你知不知道我还要写来年展望的,很忙的。什么什么,现在才是年中,新年展望可以年底再写?年底我要写年终总结啊,当然是趁现在有点时间把来年的写好啦!你别在这里烦着我啊,学校的事情让学校管去。----校长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各位老师务必要密切留意学生的状况,严加监管,防范于未然,绝对不允许有损本校声誉的事情在学校里面发生。言下之意是,学生出了校门就与学校无关了,出了事也是学生自己的事。 那要怎样解决呢,来谈判吧,三口六面讲清楚。两帮人,托个面子,条件谈妥了,是斟茶认错,还是赔礼道歉,都好说。好说大家就重归于好咯。要不然,便要怨怨相报了。制止的方法有很多,打架是最省心的一种。简单而直接。胜者为王败者寇。这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大概是“古惑仔”电影看多了,那个时候的男孩子都那样。认为片中的人很酷,很了不起,偶像崇拜,也就模仿起来了。想象哪天自己也能闯出一片天地,在圈子里混出个名堂。出入前呼后拥,车驾随行,威风八面。他们对此是充满热忱的。因为这就是他们当时的理想。很简单。 每个人一生之中至少都有一个听起来很简单的愿望,这个愿望或许就是你今生唯一的奋斗目标。为了它,你自愿牺牲你的时间,你的精力,你的健康,甚至,奉上自己的灵魂。不过这些简单的愿望一般都是很难实现的。譬如说,我要当中国黑社会的龙头老大。这很难。原因是中国的黑社会尚未成形。再是中国人太散。不像西西里的黑手党,家族经营,绝无背叛。或者说,没有活着的背叛。从古至今,也还没有哪个帮会有能力把中国的人完全团结在一起过。党派也是帮会。 但生活总是很现实的。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他们后来大都会放弃这个志向改行去干别的,从此星斗市民,了此余生。又有在改行之前就被人捅了刀子的,生前糊里糊涂,死得也不明不白,没有任何意义。偶尔也会有几个落得片中反派人物的下场,被杀被捉,或追悔莫及,或执迷不悟。因果循环,报应不息。不管结果如何,反正就是没有人能像片中主角那样,那样潇洒,那样好运,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男孩们的愿望实现不了,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愿望触犯了道德,而是因为那不合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的世界便是由这许许多多方的圆的建构而成的。我们都是被圈养在那些框框里面的动物。----“弱肉强食”,大自然的生存法则。有句话是“邪不能胜正”,但有的时候,孰正,孰邪,又有谁说得清楚。众人所拥戴的,确实就是正义了吗;众人所唾弃的,确实就是邪恶了吗?“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意所憎恶的那些行为,又有谁能知道是为了什么呢?老天爷尚且不过在凭着自己的喜恶来惩治世人,世人也不过是强权之下不见舆情,敢怒不敢言罢了。甚而之者,连怒也不敢,整天烧香拜佛,只求免难于己而已。所谓正邪之分,只不过是个人的主观臆断,由强权弱势来决定的。若真要论个明白,那也只有在双方势力相当的前提之下才可算公正。但这又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永远都只会依附强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他们的生存。服从权威是在这个社会生存的基本潜规则。潜规则也是规矩。是人就要守规矩。你要不想被束缚,除非你有能力打破它。等到那个时候,你也已经成为了权威。在出现另一个人来挑战你的权威之前,你可以享受特权。你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苦的说成甜的。如果你的眼睛跟舌头都还好的话。 ○一四 陈星炽说,他们打架只不过是为了要发泄。发泄空虚、寂寞。每天的生活单调无味,他们不知道能去干些什么。对学习那些有用没用的知识是不感兴趣的。玩,一直都在玩。突然觉得心里彷徨难奈,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便去打架。只有在那个时候,他们才能从中寻到一点刺激,感受到自己被关注。在打倒别人或者被别人打倒的时候,在受伤疼痛的时候,他们能更真实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因为可以摸得到。摸到的时候会痛。但之后,又会继续陷在空虚与寂寞的旋涡当中,无法自拔。 他们说,除了打架,还是打架,没有别的办法。因为他们是男子汉。男子汉是不能像女孩子一样痴痴发怔幽幽叹息的。 我们都只不过是在渴望着一种依托。 依托。或者是那令你难以忘怀的人或事,或者是一些难以达成的愿望,虚无飘渺的信念。正是由于有它们在支撑着你的精神,才得以让你还可以在这个无趣的世界里生活下去。而不仅仅是生存,行尸走肉般的。 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受到了太多的伤害。疲惫的旅人需要有一个可以安抚心灵,寻求慰安的地方。然而对我们来说,当时最大最实际的依托却又是最不现实的。因为那是被明文禁止的:“中学生不准谈恋爱!”----即便是最纯真的爱情,(纯净得,不掺杂一丝丝的情欲。)却也还是受到多方面的种种阻挠。----那好吧,我们放弃我们爱的权利。因为实在是没有能力与之相抗衡。那就埋葬了吧,连同那颗刚被唤醒的心。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我们有能力决定自己爱的命运了,历经沧桑,回首往事的时候,最美丽的情感却是在那些受压抑的日子里。 还有其它的一些依托,诸如无聊的,和,或者说是有聊的,我们也得不到。因为要念书。因为要考试。因为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别人塞给我们的事情要处理。 寂寞是我们塞给自己的。 我们有很多。大人和小孩。所有寂寞的人。 我们之所以会寂寞,要么是拥有的已太多,要么是拥有的还太少。 身外的世界太热闹了,遍地都是诱人的货色。灯红酒绿,琳琅满目,煽起了人们更多的欲望。人群是欲望的集结。人太多,欲望太多,在欲望的洪流中上下翻腾,浮浮沉沉,得不到你想要的也是很自然的事。于是乎,失落之中,迷惘之下,便生出了酽茶一般的凄凉。影随着失败者的卑微。 英雄半生,繁华看尽。你若经历了很多事,忽然发现所有的一切都已成过去,是往昔的辉煌,旧日的种种。你若得到过很多东西,忽然觉得那也全是一场空,如过眼烟云,镜花水月。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只剩下你一个人……那时候你也许什么都没有想,什么都做不了,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发怔,只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找不到着落,有时候甚至会想要大叫,想要发疯…… 这个时候,最好有人可以听你倾诉,最好有个地方可以让你依靠,最好是能够靠在情人的大腿上。你静静地说,她静静地听,偶尔轻轻用手抚平你的发。至于为什么在最寂寞难奈的时候,你想要陪伴在身侧的是情人而不是爱人,那是因为:爱人,是你认为最需要呵护的,最最柔弱的,所以不能让她受到一丝丝的伤害;是你要排除万难把最美好的一切都给她的,所以不能让她看到不好的;是你会因为她快乐而你更快乐的,所以不能令她落泪,因为你会心疼得要死。她只不过是用来满足你爱人本能的媒介罢了。而情人,情人是用来谈情的。爱情。友情。亲情。爱情是感情的一种。友情和亲情也是。 爱人就像是另一个自己,或者是你生命的延续。 情人,是你生命的伴侣。 没有情人的孩子总是寂寞的。 我遇见小葇的时候,小葇也寂寞。 小葇是我在街上捡来的。 骤然的冷空气提醒我冬天真的来了。找来久藏的毛衣套上,在樟脑的气息中感受清新的温暖。从小熟悉的四季,如今已然混乱。冬天要么忽冷忽热,要么没有冬天的感觉,全然不能体验小时候穿着厚厚的棉衣捧着烤蕃薯吃的那种暖和。春天迟迟地来了,却没有“春日迟迟”,只花一开便又热了起来。夏天是越来越热越来越难熬了,七月的太阳也愈加厉害地在人们的身上抹胶水。秋天是一闪而过的。这还嫌,怎么寒露都过了天还这么热?那头寒流突袭几回,冬天便迂回而至了。 星期五下了班,循例要去进些储备。(一个人生活,凡事总要亲力亲为。)走了好一截子路,才发现天在下雨。因为镜片竟模糊起来了。一点点的小雨,就像是空气里的寒丝丝,全然不觉得是雨。又细碎得像是玻璃的粉屑,掺进眼睛里,生出一帘水雾,朦朦胧胧的,满目尽是如烟往事。风咻唿咻唿的逗弄着前面一串黄叶,把它由街角卷起,一圈一圈,又抛洒下来。也咝咝游走,钻进我的衣领里,沁得脖子冷飕飕的。我深呼吸一下,把工作的繁琐抛开----周末了。循规蹈矩了五天,终于可以回归自己的小巢,过两天燕居生活。 走过车站的时候,一个身影映进眼里,长发飘飘,是我喜欢的那种外形的女孩子。于是停住,转身,静静地望着那个黑色的精灵。她坐在站牌后面的凳子上,并着腿,腿上支着手肘,手掌托着下颌,正出神地望着前面的灌木丛。一只鼓鼓的墨绿色大背囊斜斜地靠在她旁边,被另一支手搭着,陪伴着她的主人。我的心被轻轻的撞了一下。这种感觉很熟悉,孤单的,孤独。我在一旁看了她5分钟,人来人往,她一直在静静地坐着,连睫毛也没有动,眼睛依旧直直地看着前方,空洞洞的。身外的一切,这个世界的一切,甚至连她自己本身,都已跟她无关了。她已经不在乎。 失恋了吧,小女孩子,熬过去就好了。我想道。于是转开身,继续走向前。 从超市买完东西走回车站大概也过了一个钟了吧,路灯都已经亮起来了。昏黄的灯光下,匆匆的行人一脸的倦惫。每个人都在默默地走着自己脚下的路,那样地专心致志,统一步伐,好像都好想快些回到自己心中的那个家,尽享属于自己的欢愉。远远的就看见她还坐在那里,还是那么孤单,甚至连姿势也没有改变,于是走了过去。 我在她旁边坐了下来,她一动也没有动。我把她的背囊摆正了,她一动也没有动。我从袋子里拿了罐啤酒,开了,递到她面前,说,喝点吧。今天天比较冷,喝些啤酒会比较舒服的。她动了,转过头来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微笑着说,这种啤酒的口感还不错哦,你会喜欢的。她看着我,我看着她,从她的眼睛深处,我看到了自己,有点模糊。她伸出一只手,把罐子接了过去,放在嘴边,轻轻地啜了一口。金黄色的液体慢慢滋润了她已经有点干裂的嘴唇,使它恢复了原先的红润。我也开了一罐,靠着背后的站牌,慢慢啖着那乳白的酒花,洁白而细腻,温柔地裹着我的舌,让它不能说话。 那个时候,我也这样陪着小叶。她一罐一罐的喝,我在一旁慢慢地啜着。没有人要说话,因为要说的,对方都知道。她不愿接受的,她不想改变的,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能在最后,把她拉到床上。 酒喝完了。把装酒的棺材扔进垃圾桶。我提起袋子,对她说,走吧。我们回家吧。 我拉起她的手。冰凉而苍白。她站了起来,挎上包。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捡她回去。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会一言不发地跟我走。只是在她看着我的时候,她的眼神,像极了一个人。那么悲伤,那么寂寞。令我心里有了一种柔软的压迫感,就好像那个时候一样。 我拉着她的手穿过街道,穿过人群,在冷漠的夜空中,星星都躲了起来。我像是一只流浪猫,领着另一只迷路了的流浪猫,迎着风,放慢步子,迈向那个暂时的栖身之所。我的家。一个有温暖的地 方。 它在一套两房一厅的小公寓里面。朋友的房子。他到外地去了,为着他所追求的。他带走了一切,除了那房子,因为里面有另一个人的回忆。他走后,我就搬了进来。帮他看房子。顺便帮他等等可能会回来的那个人。 进了门,把东西都放好了,我说,你先去洗澡吧,我来做点吃的。这种天气就是要多吃点补充热量才行,不然,会很容易生病的。然后把她带进浴室,帮她放好了水,就走到厨房去准备晚餐。材料都是现成的。包装好的碎牛肉,扎成束的干面,罐头酱料,还有红酒。当然也要放些乳酪,那股浓浓的奶香是我的至爱。对了,还要切一个洋葱。以前切洋葱,从去皮开始,边切边流泪。一直到把它切成了丝,炒好装盘,鼻子也还是酸酸的。后来学乖了,在水里切。虽然有时候切成大块小块的,但只煮给自己吃,无所谓啦。反正“剩”人为腹不为目嘛。可是现在要请客,只好再委屈一下眼睛了。 等我煮好两人份的酱面,摆好杯盘,她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眼角还凝着哀伤,在呆呆的望着我。我招呼她,过来呀,你来闻闻是不是很香。这个面啊,卖相虽然不太好,不过味道还不错哦。快来尝尝看。她走过来坐下,面对着我。原先苍白的脸上已被热水洗刷出了红晕,衬得她瘦长而清秀的小脸更加的好看。 好可爱的女孩子。 她微微的笑了一下,带着苦涩,说:“我叫小葇。谢谢你。” “小葇,小葇。蕙菀芫葇,郁郁香芷。很好听的名字。我叫林琳。琳琅的琳。这里就我一个人住。要是你愿意,就留下来陪我吧。就像现在这样陪我吃吃饭。你也知道,一个人的饭是很难煮的。” “嗯。”她低下头用叉子卷着面,轻轻地应着。 “啊,还有就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今天晚上跟我一起睡吧。抱歉,被子还没有准备好。明天或许就可以了。” “嗯……” “那就是这样啦。来来来,这面热的才好吃,快多吃点,不要怕会发胖,反正要是胖了也还可以减肥嘛。哈哈。” 小葇吃得很少。我热了杯牛奶给她。她喝了小半杯,说想睡了。我让她到房里去睡。 把小葇吃剩下的面倒进袋子扔进垃圾桶里。又泛起了那股柔软的压迫感。还有什么比失恋更能让少年人失了魂儿。每天里不知所以,了无生趣,终日茫茫然。心如死灰,形如槁木的样子让人看了心疼。 我周围收拾了一下,把东西都归回原位。懒人的家务方针:可以不用的工具绝对不用,以免要清洗。东西用过后要归位,这样就没有了整理的需要。不把地弄脏,省去了拖地的麻烦。万一弄脏了,要赶快清理,免得过久了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所有的东西,要保持整齐,不能乱七八糟的。至于整洁,除开灰尘,上面也没有别的脏东西。而在我看来,灰尘并不是脏东西。因为灰尘轻轻一掸就掉了,不粘人,不像我讨厌的烟味,看它消散了,闻闻衣袖,还似有若无。 洗完澡。套上件长衫。已经很久没穿了,味道有点怪怪的,柔柔的棉质里透着冷冷的陌生。----两个人住到底是不方便。因为各人都有自己个人的习惯,你视为自然的,对方不一定看得惯。一起生活了,总不能无视于对方的感受。我想,就算是在夏天,应该也没有几个人会光着身子满屋走吧。我苦笑一下。想起高中的时候。我是喜欢裸睡的。但住在学校的宿舍里没办法。我们总是不能排除有些淑女在看到与自己相似的身体裸现在她们眼前时会比见到剥光了的老鼠更大惊小怪失声尖叫的这个可能的。(其实也没有全裸。至少隔了一道蚊帐跟半遮的被单。)所以我买了这种长衫。很宽大。松松的套在身上,穿了跟没穿一样。但没穿就是不能跟穿了一样。就算是感觉上也不行。因为没穿就是没穿,穿了就是穿了。 我走进卧室。房里的灯没有开。蓝蓝的月光穿过玻璃斜斜地透了进来,照着床上的小葇。她就那样直直地倒在床的一边,连被子也没有盖。我轻轻叹息一声,走了过去。拉起被子,轻轻的盖上她的肩。她没有动。似是睡着了。然而颦着的眉却还不肯松开。那样倔强,好像只要一松开,一切的一切,所有的快乐,以往拥有的一切,都不再属于自己----连回忆也没有了,那是多么可怕啊! 我在她旁边躺下,把手放在枕头上枕着。想起那天晚上,那个人。 夜更静了,冷风在窗外呼啸,断断续续传来枯叶轻轻的拍打声。我忽然发现小葇的身子已开始在颤抖,隔着被子,贴着我。她不停地颤抖,不停地呻吟,不停地轻泣。月光照上她苍白的脸,她脸上已经流满了泪。 同样寒寂的夜,同样清冷的月光,同样泪流满脸的人。我的心也像被刀割着,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晚上,记忆开始潮湿的夜晚,被痛苦包围的我,已然知道要怎样做。 我翻转身,我轻轻的抱着她,我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她慢慢睁开朦胧的双眼。我凝视着她。我说,宝贝,不要害怕。一切都已过去,幸福的生活它总会来的。她哭了。把头埋在我肩上。炽热的泪水浇注着我的心。 我紧紧地抱住了她。 如果那天晚上我那样对小叶说了,她会怎么样。 如果我那样做了……我却没有那样做。 第二天,我拉了小葇去逛商场。我们买了成套的被子和床褥。被子是橙色的。橘红的样子让人看着就很温暖。我很喜欢。虽然我的被套是浅浅的蓝,像天;我的床单是深深的蓝,像海。天与海,是我本来的归宿。但橙色是小叶喜欢的颜色,也是属于小叶的颜色。橙子是小叶最爱吃的水果。而小葇。心灰意冷的人本就不会在意别的。她没有异议。所以我又帮她准备了些我喜欢的东西,小叶会喜欢的东西。 我很殷勤地帮小葇布置房间。柜子贴着床。床要放在靠窗那边的。窗前摆个小桌子。旁边有个小架子。上面放一盆开着小黄花的仙人球。窗帘是嫩黄色的。薄薄的一层。下午的阳光透射进来,奶白的墙壁便成了金灿灿的蛋糕。小叶很喜欢吃蛋糕。可是我觉得太甜了。 我的朋友都说我转性子了。从没见我对哪个人这么热情过。有的朋友问我,你是不她当作小叶了,在重温旧日时光。或许是吧。我没有认真想过。我只是喜欢这样子。也许是我独居生活过得太久了,想多个人在身边。有个可爱的人陪我吃晚饭。 小葇需要的只是时间。任何创伤的愈合都需要时间。只不过有些人还要在上面抹些药膏,找人来疗伤。小葇说,不知道天底下是不是真的有白吃的午餐,但在她的世界里是没有的。如果真要接受别人的好意,自己首先要有回报那个人的能力。小葇一直都这样生活。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习惯了,也就变得理所当然。小葇并不需要我为她做些什么。她不想说话,我就静静的看书。她不想吃饭,我就煲汤给她喝。我这样做也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我自己。因为我喜欢。或许是在补偿。那个时候没有做的,现在有了机会,让我回报当年所受的恩惠,偿还我的罪。让我倍受煎熬的心能寻回它的安宁。 ○一五 小叶说,他们都是些寂寞的孩子。想用自己的方式告别寂寞却并不能摆脱。但是,只要有个依托,他们就会安定下来了,专心做自己的事情,根本用不着那些大人们费心。现今的教育制度实在是混蛋。一个手掌五根手指,各有各的用途,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按照自己的兴趣来选择学习的科目。就算是喜欢打架,不是还有各种类型的武术因材施教吗。更何况,孩子本来就是比较愿意听他们所崇拜的人的话的,由他们认可的老师来说教,岂不是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小叶的话没有错。我们也没有错。但是错在我们。因为我们繁衍得太快了。人一多,竞争就大。这个世界没有几个人是真的乐意去做那些枯燥无味的事的。既然竞争大,你就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因为你所动用的资源大家都有份,你只不过是占有其中的几十亿分之一。你要想再多用点,就只能从别人的手中抢过来。何况现在又不是秦汉魏晋,不能作文章不成就去学剑,转而又跑去学琴,哪天等你谙熟了音律,弹琴的早就没地方站了。所以,我们要想活得随心所欲,就只能杀人。因为人被创造出来就是要互相残杀的。直至剩下最优秀的人,在末日到来之前,组建一个新的世界。 何谓残杀?就是结果是要你死,但在此过程之中要令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直怨自己不该生出来。 对于自相残杀,地球上的生物(外太空的不清楚),恐怕没有比人更擅于此道的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就算是同为人类,其心也不见得能好到哪里去。试问有多少人是死在自己人手里的。即便是在远古时代,也不见得就有很多人会为兽爪所伤。多数是部族之间争斗致死的。但就算是被杀,那也是不妨的。你没看见那电视剧里演的死刑犯赴刑场,到菜市场时一直都在喊:头可断,血可流,xxxxxxx永不变!----这里一般都跟吃的有关。因为一般人怕的就两样,怕饿,怕穷。而一般有了钱就要去买吃的,有了吃的却并不一定要去赚钱。你看人家陶渊明不是有了五斗米就把官也辞了吗。所以归根到底还是怕饿。大家都很聪明,知道要把身外之物化为腹内之物,填饱肚子才是实在的。----最后在行刑前的一小会儿,因为要填上这段空白,让自己的情绪保持激昂,给自己壮胆,不让自己害怕的念头往外冒,还要扯着将哑的声音补上一句: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大有前辈们一去不返的悲壮。 可见民不畏死。要真的说人怕死,勿如说是怕那个过程,等死的过程。因为死了就什么知觉也没有了。起码对那副皮囊来说。 人固有一死。一个人要是能死得不太年轻,也不太年老,不难看,不难受,也不麻烦,即便是还没有活够,暴毙当前又有什么悲惨的呢。不过是“得其所哉”罢了。惨的是不得其死者。 你要是被炮烙:一条大铜柱放倒在红红的炭火上,你站上去、坐上去、躺上去、趴上去,眼瞅着自己浑身水泡,散发焦臭。又或是用烧红的铁条去浑身烫。“嗞、嗞、嗞、嗞”,这肉熟了八成,可以上桌了。如此这般,反复压熨,直把你烫得血肉模糊,面额焦烂。你就想速死,却是不能。你要是被油炸:先割下一片肉往油锅里一抛,“哗----”酥了。再慢慢慢慢按下你的手,由指尖开始,一点一点往油锅里放。(十指连心,越慢越能将每一线痛楚的脉冲完整地传送到大脑神经中枢,没有折中的机会。)这个一般都会先炸左手。但并不是因为心脏比较偏靠左边,而是执刑的人一般都是右撇子,先炸左手不过是顺手罢了。人们总是喜欢把放在手边的事情先做好的。然后炸完左手炸右手,炸完右脚炸左脚。炸完四肢,一般就不用炸头了,因为如果是人早死了。不痛死也绝望死了----没手没脚成了“人彘”。不过在这之前,你就想速死,却是不能。你要是被鼎烹:锅里加水,锅下生烟,再来个请君入瓮。不经坐定,便有青烟来迎,水汽萦绕,如云如雾,如梦如幻,一时不知身处。接着武火煮沸,文火慢炖,封盖熏蒸。直待自下而上,自上而下,通体水润,晶莹剔透(这仅就本身肤质白嫩的而言,那要是粗糙如树皮,顶多也只能是泡胀的树皮沁出水)。你就想速死,却是不能。你要是被腰斩,这个死得倒是比之前的那些都快多了。铡刀合,身体一分为二。你可以清楚看到你下半截身体的肌肉因为受到刺激而收缩,挣扎几下之后断然死去。但你却还没有死。你突然发现这上半身神经痛感的传送是前所未有的清晰,就连对身外世界的感知也是敏锐了许多。春风拂来,有如刀刮。微尘加身,竟似锥刺。你甚至可以听到血滴滴落泥地时“嗒----嗒----”的声音。你听着,数着,一滴,一滴,……一年,一百年。(这只有想象力丰富的家伙才能感受得到。)你想着该是过去了许久。真长,这死前的一刹,真痛!----这可算是在述之中最痛的了。其它的也还可能被刑求麻木了,但这个的感觉从来不会模糊,因为有太多的时间可以让你静静地体会。不论在什么时候,人只要能够安静下来,就能确切地感受自身。你要是被凌迟,那就要恭喜你了。紧紧地被绑在柱子上,分毫动弹不得。掌刑的手执一刃长八寸,锋利无比的木柄剐刀,先卸了你的手脚,然后由脸开始,鱼鳞碎剐,细细切割。你就想咬舌自尽也无能力为之。从日中到日落,兢兢不懈,千刀万剐。直割得你全身上下血肉模糊,体无完肤,面目全非,四肢断尽。这可算是人类自创的杀害同类最残忍的方法了。相比起来,砍头的倒还算是仁慈得多了。起码午时一到,监刑官一声令下,刽子手把“斩犯标”往天空一抛,对准了颈脊骨软门的地方,以腕肘力量把“鬼头刀”向前一推,“斩犯标”落地,人头也同时落了下来。干脆利索。“一家便宜两家着。”施刑的不想耽搁了他喝酒的功夫,受刑的当然也不想。至少这受的苦就少很多。让人只觉得脖子上一凉,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最重要的是不用等太久,不用在等待中受尽恐惧的折磨。 将死而未死的那段时间岂非就是最令人难熬的。 等死绝不是件愉快的事。不管是等自己死,还是等别人死,都很不愉快。 但就是有人明知道不愉快却还要那样做。他们处心积虑,日夜谋划,寝食难安,辗转反侧。他们巴不得某人早点死。那人与他,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杀亲夺妻,诬陷背叛;也没有曾经危害过他,也没有正在危害他。(至于以后会不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就很难说了。打蛇是要打七寸的,不然就是自找麻烦。)他们这样做,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眼红。他们见不得别人过得比他好。某人有的,他们没有。他们在付出与得到之间找不到平衡。所以一天天,一年年,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某人的一举一动,掌握他的纰言缪行,从而想方设法加以损害。或放出无稽谣言诋毁之。或利用手中职权打压之。或耍弄阴谋诡计加害之。种种手段,不一而足。而当某人对着自己走过的旅程满足地呼出最后一口气时,他们也都青鬓转白,两眼苍茫了。他们的青春年华也已伴随着某人离去,他们的人生也已走到了尽头。就算他们对自己所经历的并不满意,但生命没有第二次,已经没有时间让他们重新活过。人生苦短,回首前尘,他们今生已输给了那个人。 哪个人? 那个嫉妒的人。嫉妒岂非本就可以令人发狂的。 我不喜欢杀人。但我喜欢看别人打架。虽然现在的人大都打群架,更有甚者不顾道义以强凌弱,一点艺术感都没有,但单独地看两个人打架也还是很有格斗的感觉的。 一对一,面对面,实力相当。同样英雄,同样豪迈,同样洒脱。“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易安说得好。人生,既为顶天立地大丈夫;人死,亦当有如赴老友旧约的从容。于是注目凝神,伺机而动,短兵相接,一进一退。长剑 挥舞,软鞭萦缠,拐棍横扫,金扇蓬开。但最过瘾的还是徒手相斗,近身肉搏,看交肩错踵,拳来脚往,处处着肉,在在皆痛。小叶说,人脸上的骨头是鼻子的最软。跟人打架就要先发制人,一拳打在那人的鼻子上,打得他满眼金星,晕头转向,就不用再担心他会反击了。当然啦,动作要比他快,比他狠,比他准。 两个人的决斗,虽然能更清楚地观察双方的动作神情,从细微的变化猜度俩人的心理,但就视觉观感而言,我更喜欢看的还是古战场上的格斗。莽原大漠,自古便是埋骨处。两队人马,陈兵相望,势均力敌,旗鼓相当。战鼓声作,双方冲杀,喊声震天,鼓声震天。刀剑矛戟,尽出其数;挑刺削砍,极尽其用。剑锋贴肉而过,刀风吹断了青丝,这种紧张,若脚悬空,身临渊。令人忘却了呼吸,心跳顿停。稍有不慎----稍有不慎就可以解脱了。是可以解脱了。如果不是答应了某人要活着回去的话。 本来,若能逃过一劫,理应吁一口气,暗自庆幸才是。但在战场,这个命悬一丝的地方,吁那口气的时间已足够让你死上十几回的了。于是你不得不一直提心吊胆,左抵右挡,苦苦支撑,等待战争结束。争斗结束时无非就两种结果,一是你生,一是你亡。天上地下,再也没有任何事情能比死亡带给人的感觉更真实的了。那种真实,在你稍稍嗅到它的气息时,一切便都就离你而去,不可逆转。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世间若此漠然,谁生,谁死,但凭各自命数与手段的高下之分。所以你继续挥舞着屠刀,你继续着杀戮。 杀戮本是战争不可避免的。但这太多的杀孽又该由谁来背负。那些兵士吗,战争的执行者?他们大多是被迫从军的。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苟延活命,谁又那么嗜血成性。何况在战场上,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不生则死,你死了并不能怨杀你的人。当然,跟你有仇的除外。但在战场上面对面的恰好是你的仇人这个机率也不大。战争的发动者?他们最多也就是担个决策失误的罪名。“我们本该用另外一个方案的,那结果或许就好多了。”----人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在承担责任的时候总是趋利避害。但人无完人嘛,更何况,这是那几个人就能承受得起的吗,生灵涂炭啊……那么,就是战争的引发者了?可这又关她们什么事呢,她们做了什么了吗?那些美人财宝。难道说,只因对人的吸引力太大了便是她们的罪过?她们生来就是如此,美丽诱人,却也没有自恃姿色去勾引别人啊,只不过是在某天不小心被那双贪婪的眼睛瞧见了,觉得有利可图。那些战争的获益者啊,那些贪婪的人。这些人哪,只要一碰到利益,就比兽都不如。 你现在当然是不会去想那些啦。你或许会想到,早春绿水江南,伊人扶窗长望,门前旧苔痕,一岁一枯荣。又或是帐中包袱里还有喝剩的半袋酒一块牛肉干。----却没有人会去想,自己为什么要杀别人,别人为什么要杀自己。无缘无故,无仇无怨。如果大家都这样想想,那也许就可以回家坐拥娇妻醇酒牛肉干了。----但不管你想到什么,你只知道,自己现在绝对不能死,不能死在这里。然而当你活了下来,看着自己的手,那双原本清白干净的手,现在上面除了血以外已经没有别的。干了的。未干的。已变色的。正鲜艳欲滴的。你突然间想吐。你仆倒在地像条野狗一样蜷缩着呕吐起来。你太累了。太累了。因为面对了太多的死亡。你突然间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对死亡,你第一次觉得了血淋淋的可怕。 关于死亡。我知道人死了后是会变成另一种存在的。你并没有消失,只不过是改变了原先存在的形式而已。或许是变成一组电波,在这广漠无声的宇宙到处游荡。或者仅存在于别人的记忆当中。既然我还是我,那为什么要害怕死亡。有个朋友曾经对我说。并要我为他祝福。他说他在另一个世界将是幸福的。因为他逃离了这个世界。在生不如死的时候,当意志与尊严无法确立的时候,不如选择死亡。 对于如何去死,上初中的时候我和小叶就不止一次地讨论到。我们认为,既然是自杀,又不能烦劳他人动手,当然是要选择最方便最简单又受苦最少的死法啦。首先是上吊。“一哭,二闹,三上吊”,这话虽是用来形容女子撒泼的,但自古男子上吊的也并不比女子少,实在是因为上吊太方便了,拴根绳子打个结就成。但此种死法从脚悬空到窒息死亡很有一段时间,平白增加了身体的痛苦,而且脸色也不太好,紫黑紫黑的。再来用口服的。服毒或是吞金都会让肚子受罪,你不会是想在临死之前还来个肝肠欲断吧。何况现在的金价又高,一般人也死不起。一般来说是吃安眠药,直接吞食或加水溶解。这个倒是不用受什么苦,只是我和小叶都不喜欢药味,而嗑药又很有可能会被药呛着,到那时候就只会顾着面红耳赤地要把药咳出来,哪还想到要死。要不然就割腕吧。割腕虽不甚痛,但划破了血管还要把手浸入水中(以防血液凝结,也不是谁都能这么有幸一下子就割到动脉的),这血流多了,就会觉得冷飕飕的,很不好受,像是有个吸血鬼正在贪婪地吮吸,一阵阵冰凉的感觉。既然说到水,那就自溺吧。休克的时间比上吊的短,过程也比上吊的好受,算是很不错的啦。可是如果跳海的时候没有人看见,被人看见可能又死不成了,等个两三天后尸体浮出水面,那时已经泡胀成了水豆腐,早就不成样子了。而且现在外面的水多脏啊,用那些脏水充满你的肺跟胃,想想就觉得恶心。一个人生时是干净的,死后岂能容下污物。即便生前肮脏,死的时候总也想着要变得干净点的。干净。使我想到黑黑的铁轨。纯白的干净的。纯黑的也是。卧轨,因为海子,令作诗的人都向往之。才子短命。一个秘而不宣的事实。但并不就是说短命的就都是才子。他是才子。他是才子,所以才被传颂了这么久。又或者说,他可以被传颂这么久,所以才是才子。他躺在两段枕木之间把头搁上轨道。他侧过脸来。这一头看不到边。那一头看不到边。“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他定是对现实失望透顶了,所以才可以这么决绝,同一生的快乐和罪孽决裂。然,我还没有绝望。虽然我喜欢把硬币放在铁轨上压薄,感受它的力量,却还不舍得把头给它轧断了,因为身首异处实在不好看。所以,在重复又重复的深思熟虑之后,我和小叶一致认为:若然真的要自杀,还是去跳楼比较好。小叶说,那感觉很爽。“嗖”的一声就没了,很利索。也不会有被人救起的危险。(如果真的是生无可恋了,被人救起倒真的是一件憾事。因为你可能已经没有再次自杀的勇气了。赴死本就比往生需要更大的勇气。而你也早就没有了生活的勇气。你本来就是因为无法面对才要跑去自杀的。从此,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穿着水套子的人。)若是楼层够高,还会有飞的感觉。 飞。我们都想。从小就想。不是架着滑翔器,也不是像鸟儿般扇动翅膀。那很累。我们都不喜欢做让自己觉得累的事情。我们要飞,莫如说是飘,像灵魂,即使是孤魂,也要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飘着,飘到我们要去的所在。 其实我们当时并不清楚那个地方在哪里,只是隐隐觉得,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要找到那个地方,装载我们幸福的地方。到最后,小叶不知道找到了没有。我……我还不知道。生活仍在继续,我也还在找。 我还要上班。小葇还在喝汤。我把东西先弄好了,然后打电话回来叫她热了喝。我喜欢煮很浓很浓的牛肉汤。先放绿豆果皮生姜红枣下去煲。红枣总是有几颗不去核的。因为我爱吃。晒干的红枣被泡透之后就会恢复了原本的面貌,鼓鼓的,润润的,亮亮的……以前小时候吃过刚成熟的红枣,爱上了,现在这边无处可买,聊以解馋。水滚之后再把切得很碎的牛肉末放进去。汤料与水的比例是 1:5。煮好之后稠稠的像是糖水,营养丰富,又不燥热,味道还很好。我很喜欢。 牛肉汤是小叶和我共同的喜好。我以为小葇也喜欢。因为每次她都把汤喝光光了。然而后来小葇跟我说她从小就不吃牛肉的。因为不喜欢那股牛味。那时候她根本不知道喝的是什么就咽下去了,现在喝着还挺好喝的。可见习惯本来就是惟心的。你若不去告诉爱护宠物人士她吃的是什么肉,便是小猫小狗,她照样吃得很开心。过得了心理那关,身体自然就不会抗拒了。许多得厌食症的都是这样,并不是东西难吃,只不过是潜意识里不想吃。 小葇也还睡在我旁边。我渐渐觉得如果你跟别人一起睡觉不穿衣服是很不礼貌的。如果你们单单只是作睡眠运动的话。两个人赤身裸体在一起,很容易会为对方的不同于己所吸引。即便是很细微的一小点,也能激起很大的兴趣,如果不干点别的,会显得很不自然。不像中世纪的法国,主人家都要一丝不挂的陪客人睡在同一张床上,以此来表示他的坦诚与热情。但那是在教会势力统治的黑暗时期,谁也不敢做出有违圣训,亵渎神灵的事来。(至少表面如此。上帝入睡了便可与魔鬼共舞了。)----所以柳下惠虽然嘴上说着:“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浼我哉?”却始终不敢与人家裸裎相见便是了。于是我也渐渐的习惯了穿着衣服睡觉。只要小葇在我身边。可见习惯不仅是惟心的也有违心的。就像年轻的绅士们乘电梯,苦等良久,钢门终开,虽恨不能抢先一步,却也还有“女士优先”的风度。即使心里正为错失时机懊恼不已。这不是虚伪。只是还在学着。学着总是好的。因为总有一天能学成。 我要小葇跟我睡是因为她作噩梦。那段时间里她总是在反复地做着相同的梦。那是个千篇一律的庄园。或是个布满陷阱的地方。她在里面被追杀。她一直朝着一个方向逃。但那里面不知道有多大。而且是在夜里。她只见到周围都亮着阴森森的绿眼。那些追杀她的人,很多,却没有声息。她只听得到自己的喘息声。还有心跳。她的心在剧烈地跳动,是疯狂地乱跳,就像她逃跑的双脚。突然间她被绊倒了。是一个人。她熟悉那张脸,却想不起是谁。追杀的人赶上来。她只能跟他们打。总是在快要死的时候,一剑刺穿敌人的喉咙,或是割断他们颈上的动脉。死去的人仍在追赶盘问。为什么是我们死。为什么是他们生。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要选择有些人死亡。为什么要选择有些人活下来。为什么是他们死。为什么是我们生。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两个人打架。那么怯弱的一个人,竟然就把对方给杀了。后来我告诉小葇,在死亡的恐惧压倒你的时候,你就刺穿敌人的喉咙。而关于生,我还没有想好。可能仅仅是因为你还不想死,而他们都活腻了。 敌人死了,小葇就醒了。她握住我的手。她抚摸我零乱的头发。她以为我还没有醒。我眯着眼,抚摩她优美的肩膀。我说,宝贝,不要害怕,我在这里。小葇听了这句话她就笑了。她说她以前常常在做同一个梦。梦里有个小女孩,孤伶伶的,一个人坐在地上哭。那样柔肠寸断,悲恸欲绝。周围白濛濛的,不知是烟是雾。有人走了过来。抱起那个小女孩为她擦干眼泪。也温柔地哄她说:宝贝,不要害怕,我在这里。小葇说她不知道那个小女孩是否就是自己。因为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曾有这样大哭过。她也看不清来人的脸。因为她正泪眼朦胧画面太模糊。小葇说,她只知道抱她的是个女人。 我也做梦。在小叶离开之后,当大家都分离了,伴随着六月的到来,我一次又一次地做着同一个梦。 那是个古战场。无边无际的草场上横七竖八地躺满了人。变成了尸体的人。天。天空是凝固的死灰,静止得,就像地上那些尸体的脸,失血而瘀肿。地。血渗进土里,有的凝聚成一大滴,却一直垂坠在草叶尖,不曾落下。草。草是长长的绿,绿得发黑,用加了青黛的淡墨画成。整齐的绿似被梳理过,永远永远指着风去的方向。风。风是从远方吹来的一阵。只那一阵,一直在吹,好像永远不会过去,还拖着个沉沉的“呜----”----时间就这样停留在那一刻。死亡的时间。这是个定格的画面。一切的一切都是静止的,除了我和我的马。牠是匹灰色的马。灰色的蹄,灰色的鬃,连眼珠子也都是迷濛的灰。牠就那样优雅的轻踏着,灰濛濛中透出高贵,毫无表情的长脸写着庄严。我知道我的脸也是这样。淡淡的面无表情。我们站在一个平面上,平面呈圆周无限向外延伸,铺过一层层的尸体,我们在中央。我不知道为了什么我要牵着我的马走过一具具的尸体,查看他们的死因,一一为他们合眼。虽然他们的表情不一,虽然他们的神色不同,但是他们都有着同样的一张脸,跟我一模一样的脸。我不知道因为什么我会如此的平淡,没有哀伤,没有喜乐,没有兴奋,没有恐惧。我本应立即跨上我的马逃离这一切的,朝着一个方向,即使没有尽头。但为什么我没有,为什么我还要在这里,一直流连,流连…… ○一六 自从小叶认识了陈星炽,便可常常看到他们在篮球场上打篮球。陈星炽是教练。既然有教练,自然就有陪练。所以放学后陈星炽那帮兄弟大都会聚集在球场边上,不到别的地方惹事生非,使得学校里街面上大大安静了一阵子。由此可见小叶是对的。一个人若是专注于某件事,往往就不会对别的事情太用心的。更何况,既然有更加正当温和的途径可以证明自己,谁又要天天打架来引人侧目。而且,就那几下抢球灌篮的动作就能赢得一众女生喝彩,效果比以前好太多了,省力又省心。 有时候我也会去看他们打球。只在边上走走,看看花草。那都是些小花野草,覆盖着裸露的黄土地。球场边上的空地。学校领导因为一直没有想到这个角落可以种些什么来取悦到访领导的眼睛,所以由了它们自生自灭。而照管花草的校工整天忙于自己的事情也没有闲功夫理会这块野地。就连平日里抚风弄月,怜花惜草的风雅文士也嫌此处无奇芳珍艳,而虽“立之途,匠人不顾”。想来,也就只有像我这样的闲人才会踏足这块被遗忘的土地了。 纤细柔韧的草蔓匍匐了一地。这要是刚入夏,往往就点点淡紫的嫩黄的缀满整张绿毯。只在靠墙的边上零零落落的长了几株小灌木。半米多高的枝丫上一蓬一蓬的堆满了细碎的小叶,还有些粉白的小花。由于缺乏养料,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样娇小。所谓纤纤弱质,草也小小,花也小小,连专程来拜访的蝴蝶蜜蜂也是小小的。但蝴蝶蜜蜂再小也还是蝴蝶蜜蜂。只要可以飞,当个驾御羊角的大鹏又怎样,是只翱翔蓬蒿的学鸠又如何。朝菌蟪蛄,也还是有大椿所不知道的快乐的。 里面当然也有许多小虫子。有些虫子虽然看着觉得恶心,却总不至让人感到恐怖。人对事物产生恐惧的感觉,乃是由于大脑之中揉合了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而形成的。在虫子是数量。试想一下,满天飞舞着五彩斑斓的大蝴蝶向你袭来,所得之惊吓丝毫不比满地五颜六色的大虫子爬向你来得少。我怕的是老鼠。因为它们面目猥琐鬼鬼祟祟。尤其是那圆圆的眼珠子,老那样瞪着,黑漆漆的,像漩涡,深不见底,把我吸住,越陷越深,越陷越深……----以上便是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了被放大二十倍后的老鼠眼睛时的感受,之后我就不再让自己有机会见到。对于让自己产生恐惧的事物,我们还是少见为妙,不然会变成竭斯底里。当然,要有可能。 要真的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能令我惊慌失措得忘却一切,那就是踩到老鼠了。无论是大的小的死的活的,只要脚一碰到,我都会神经质地弹起来跳到一边。更糟糕的是,很多时候我并没有看到哪里有老鼠,但是我感觉到了,忍不住要循望过去,于是又倒吸一口冷气。可幸这里没有老鼠。因为有蛇。偶尔可见到一两条蛇盘在草堆上晒太阳。(为了积攒热情,等待另一条蛇的来临。----这个想法有点浪漫。但谁又能确定动物们就不会有爱情?人类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像我的猫。我以前养的一只小猫,总会在早晨的时候跑到我床上,看着我,好像很好奇我为什么要一连睡8个小时。等我睁开眼,她就会把嘴凑到我的脸上,主要是右脸颊靠鼻子的部分。舔几下,然后又看着我。要是我还不起来,她就要吻上我的眼睛了。有一次被亲到,下眼睑让她舌上的肉刺弄得红红的。然而有一天她竟然不见了。我很浪漫的想,她可能是让别的过路的猫给拐跑了。跟哪个英俊的骑士私奔,因为走得匆忙,还来不及与我道别。是中世纪的浪漫爱情。这是往好处想。往坏处想,是她被别的路过的人给拐跑了。这样一来,也就只有成为锅中肉肚中餐的可能了。真不明白,现在不愁吃不愁穿的,怎么还会有人忍心杀害这么可爱的小动物。人类也不过是万物其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恣无忌惮地残害其他生物。)我并不怕蛇。有时候它会直立起来凝视我,我也会静下来注视它。它虽然看不清我的样子,但是可以感觉得到。野兽与生俱来就有辨别好坏的能力。清楚了我并没有伤害它的意图,也就慢慢游开了。 要么我就在楼上倚着栏杆,看看他们,望望远处阴暝的山峦。想着哪处的山腰有座小庙,庙中庭院菩提树下挨了个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和尚在看书。这书当然不能只有佛经。因为要不是一辈子只看过一种书,要你这辈子都只看一种书,会闷死的。青灯黄卷,度此一生,这并不是我所希求的。我贪的,不过是和尚的平静悠闲。登高远足,耕作伐薪,诵经清扫,与世无争。晨钟暮鼓,日复一日,幽幽岁月,永无止息。每日里可听悠悠钟声,沉沉鼓响,摄人心神,抟气聚精,涤除玄览,复归自然。 小叶也喜欢当和尚。她说当了和尚就去云游四方。因为和尚可以化缘,可以挂单,可以吃四方。佛教盛大,在各地都有免费住所可以落脚,对旅行者来说比较方便。我说,同是出家人,难道尼姑就不方便了吗?小叶说,不方便。因为路上不太平。虽少虎豹却多豺狼。虽说出家人四大皆空,但尼姑却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女色(这便是女性的吃亏之处,故而我并不赞成女孩子去搞革命,因为一旦被捕,她们受到的羞辱与伤害要比男人们多太多了),所以比丘尼们一般都是一入空门便潜心事佛,在自己的庵堂里焚香诵经,是不会出远门的。此身不出,这也是为世造福,为己修福啊。 至于同是男性的道士为什么又不行呢?因为他的头发太长了。头发长,就意味着有麻烦。起码洗头的时候,要多用很多水。而有的地方,水是比石油还贵的。要不你说非洲沙漠的黑人们怎么都不留长发。地理环境使然也。 其实距这里三十多公里外也有一座寺庙,附近的人都是去那里祈福还愿的。“文革”的时候很惨。佛像被砸,祭器被毁,连大门也给卸了去当柴劈。还美其名曰: “破四旧”。不知道佛祖真身在此,可会欲哭无泪。(敢问我佛,可有泪腺无?大慈大悲的,是否就能悲天悯人。)那时候啊那时候,知道其价值的都人人自危(一个国家真要到了这个地步也算是完了),又有谁敢要上前拦阻。“文革”过后,这里又兴旺起来。似要填补多年的寂寞,又或是清赎自己的罪过,善男信女云集一齐,顶礼膜拜,慷慨布施。于是佛像幸得加塑金身。自始我佛金光普照,降魔伏妖,香火尤为鼎盛。----可见强扭的瓜不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他人的生活理念早已在脑子里根深蒂固,并不是一两趟的专政暴动就能够改变的。况且“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形成的狂风暴雨尚且不能长久,又何况世人的狂妄行为呢?强权倒台了,之前被迫屈服的人免不了要纷纷翻身指责,掘坟鞭尸。这更显示了强权的无理。川谷终归于江海,多种思想共存,言论自由又有什么不好。你若为天下道,天下莫不趋之骛之,又何用苦苦相逼,囹圄相见。 每个人都不应该去逼迫别人。但如果他逼的是他自己,我也无话可说,旁人也不应该去说什么。即使是生他养他的父母,也不应该去指责他。他的生命虽是经你们而来,但生活是他自己的。你们并不能干涉别人的生活。别人也包括你的孩子。他并不是你的附属品,你不能剥夺了他成长的权利。自己的生活就应该自己作主,生命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