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寡妇之三世情缘》 第1章 红秀 红秀和杏花住对门,两人却是天生的冤家对头。杏花总骂红秀是妖精,勾引她家男人井清。 红秀是有苦说不出,有冤没处喊。谁叫她是一个18岁的小寡妇?又长得清秀可人,小巧玲珑,一副楚楚可怜的娇俏模样。村里的二流子,光棍汉无不对她垂涎三尺,却不得不望梅止渴。因为向盘腿说了,陆红秀是白虎星转世,命里带煞,谁挨着她谁倒霉,轻则病个三年五载,重则一命呜呼。向盘腿何许人?白马镇鼎鼎大名的活神仙,他的话比镇长,村长的话管用多了。 井清是个热心肠,他不信鬼神,只信自己。在他的眼里,红秀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女人,只是和他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殷明伍的老婆。如今,殷明伍刚死,留下那孤儿寡母的,着实可怜。而他们又是住对门,眼瞅着人家有难不帮,井清实在是过意不去,明里暗里帮了红秀不少忙。一次两次的,杏花也不在意,睁只眼,闭只眼算了,谁还没个难处?可三次四次,杏花就不依了,加之村里那帮闲的无事的婆娘们,长着一副长舌,就翻人是非,添油加醋,把个向盘腿的话传得有鼻子有眼,杏花相信她男人,但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红秀煞气太重,当然是能避就避远一点。杏花硬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威胁井清再不准帮红秀母子。 陆红秀管不了那么多的闲言碎语,从小到大,她都是在人们的口水中长大。她已经很听话的按照老天爷给她安排的路去走,去生活,可老天爷却始终纠缠她,不放过她,而今连她的发娃仔它也要收回去了。经历了太多的死亡,红秀的心有些麻木。今天是殷明伍的百天忌日,一早起来,红秀把儿子托付给井婆婆,穿了件黑布衫儿,挎了个装着香烛纸钱的竹蓝,去上坟。 殷家祖坟的位置不错,实属一块上好的风水宝地,坟头正对着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视野宽阔,又在马鞍山龙脉之上,周围绿树葱郁,真是青山绿水,吸尽日精月华。红秀跪在殷明伍的新坟前,取出香腊,纸钱之类的东西,然后点着了纸钱,嘴里喃喃念叨,“明伍,来拿钱来,我给你送钱来了。”一层薄雾弥漫了红秀的眼睛,她由哀哀哭泣到不可抑制地嚎啕大哭,“明伍,发娃仔病了,病得快死了,是不是你一个人在阴间太孤,所以找发娃仔去陪你?其实都是我不好,是我克死了你,你找我下去陪你好吗?为什么死的病的不是我,不是我。”‘哎,,,,,”一声悠悠的长叹,象极了殷明伍的声音,红秀听得真真切切,不由她心神一颤,毫毛倒竖,睁开朦胧泪眼,抬头看看周围,树欲静而风不止一股阴森森的感觉让她不寒而栗,这周围全是坟场,一个挨一个的土馒头里面,就是一个个鬼魂的家,恍惚中,红秀置身于一座鬼镇,她轻飘飘的在街道走着,有一个人在前面引路,来到一座屋前,红秀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仔细一想,这不是殷家祖屋吗?红秀抬腿正欲迈进屋里,殷明伍从屋里出来,一把拉住她,“你来这儿干什么?”“我回家呀,这里不是我们的家吗?” “明伍,让她进来。”一个苍老带着咳嗽的声音。“是,老祖宗。”殷明伍的回答带着少许的无奈,他拉着红秀的手走进屋里。进得屋来,红秀看见了公公婆婆站在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身后,公婆看红秀的眼神里有一种幽怨,但却都不做声。 红秀,这是咱殷家的老祖宗”“老祖宗,红秀给你请安了” “你就是克死殷家满门的陆红秀?”白发老头冷冷地看了红秀一眼,转头对殷明伍道,“留下她吧,等过些日子,发娃仔来了,你们一家就能团圆了” 第2章 宿命 “老祖宗,你的意思是我们一家三口在这阴曹地府团聚”殷明伍心里生出一股寒意。 “那你以为我会放这个克星回阳世吗?” “老祖宗,这万万不可,红秀阳寿未尽,我们怎能逆天而行?再者,殷家人命短是我们殷家人的宿命。是上天对我们殷家人的惩罚,你怎能把责任全推到红秀身上?”殷明伍怜惜地看着身旁一无所知,犹自笑着的红秀,她混沌中不知身在何处。 “可她却让我们殷家人的寿命更短,发娃子才一岁就要做短命鬼。从此殷氏一脉将断绝香火,逢年过节,没有后代儿孙给我们烧香上贡,送钱送衣,我们在这鬼镇有何颜面。”白发老者面露凶光。 “殷道成,你好大的鬼胆”蓦地从殷府上空传来天炸雷鸣的一声断喝。白发老者也就是殷道成,他被这一声断喝吓得肝胆俱裂,面无颜色,跌跌撞撞的跑出大门,跪在门口,向着云端的罗刹鬼直磕头。殷家大小鬼魂全跑出来,看着罗刹发呆。罗刹俯看殷氏家族大小一千多号鬼魂,不由倒抽了一口气,堂堂丰都鬼城,有户口有姓名的才不过一万来号鬼魂,当然加上孤魂野鬼也多不了哪儿去,这殷道成安的什么心,不让他的后代子孙转世轮回,却要聚在这儿当孤魂野鬼? “罗刹大人,小的只是处理家事而已”一看是罗刹鬼,殷道成提到嗓子眼的心放下了一半,想想以他五百年的修炼,应该,和罗刹能一拼上下,更何况,他还有殷家一千多号鬼魂给他做后盾。 “殷道成,迷途知返吧,你可以留下你殷家人的任何魂魄,但你却不能把陆红秀的魂魄留下,你也留不起。你自己心里明白她的前世是天煞孤星,今生坠落红尘是了前世蘖缘来的,而今孽缘未了,你就想霸住她的魂魄,这是有违天意,而违逆天意者的残酷惩罚,你还没尝够吗?面对你的后世子孙,一个个英年早逝,你还真能心安理得继续你的仙家梦吗?”罗刹并非心慈手软之辈,只是殷道成的修为也不容小觑,先礼后兵才是上上之策。“罗刹大人哄我不是?殷明伍已到阴府,陆红秀尘缘已断。”殷道成修道成仙之心太过迫切,差点酿成大错,他掐指在心里一算,果不其然,陆红秀的孽缘果真未了,有一个更厉害的仙家正在红尘里耗着呢。而那个魂魄的灵力似乎远在天煞孤星之上…… “怎样,赶快放陆红秀的魂魄回去,时间久了,等她的肉身僵了就来不及了。” 殷道成点点头,只见罗刹的手指轻轻一抬,红秀突然升上了云端,她心里一惊,向殷明伍叫道,“明伍,你为啥还在那儿?你不跟我走吗?你的老祖宗不是好人呢。”殷明伍没有回答,呆呆的望着红秀离去的方向,心里万般不舍,可今生今世他不是红秀命定之人,宿命弄人,殷家人短命的魔咒时时刻刻印证在殷家人的身上。他何其有幸成为殷家人,才与红秀有两年的夫妻缘份,可他又何其不幸成为殷家人,短命得只有20岁的阳寿。殷明伍不甘心,他要转世轮回,重新投胎做人。主意已定,他把目光投向殷道成。 殷道成明白殷明伍的意思,他示意殷明伍跟他进入书房,慢慢坐下,他对殷明伍说道,“我从不反对我的族人转世轮回,你和你的祖辈们一样,都有选择的权力。殷世家族转世之魂魄有两个局限:第一是无论怎么轮回,永世都只能是殷家人,第二,每轮回一次,阳寿减10年。换言之,你这次转世回人道,你只有10年的寿命。” “为什么?”“因为血咒。” 第3章 婴灵血咒 五百年前的殷世家族是茅山脚下的一个大家族。家财万贯,实力雄厚,人丁兴旺。殷家人过着富足安乐的日子,茅山是个仙家之地,山中云雾缭绕,通灵的飞禽走兽,慧根佛性的山精树怪,鱼虫花鸟莫不借山中灵气,醉心于修道成仙。茅山道派在那时借了这个天时地利,兴旺发达及至鼎盛,茅山门徒达万人之多,还不算俗家弟子和各处灵山的分枝教派。殷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祖居茅山脚下,吸灵纳慧,殷家人多半长寿至古稀之岁。但是若是能得道成仙,就能长生不老,那更是好上加好,因此殷家的茅山道士,无论正式的道人,还是俗家弟子都很多,而殷道成就是当时修为最高的一个。一天,殷道成正打坐修炼茅山仙术,神魄进入修真忘我境界,突然,怀里的幽菊摄魂灯剧烈颤动起来。殷道成心道,不好,有婴灵作怪。赶快导元归位,起身拿了金钱剑,念动御剑诀,直飞茅山脚下的天龙镇而去。到达天龙镇,殷道成舒展灵觉,嗅到镇西有血光之气,乃直奔而去,却见一群婴灵正在一家产妇的后院玩耍,而其中的一个婴灵却冷冷地盯着屋内难产的产妇,一双灵动的眼睛充满了怨毒之光。看来,这是婴灵之王,只是不晓得这婴灵王和这家人有什么过节?屋内产妇明明已到生产时辰,他却迟迟不肯进去投胎,也不准其它的婴灵投胎。其目的很明显,想叫屋内产妇难产而死。 “大胆婴灵,胆敢在仙家之地作怪”殷道成挥动金钱剑,直取婴灵王。婴灵王本非善茬,只见它嗤牙裂嘴目露凶光,一个轻灵的鹞子翻身,躲过了殷道成凌厉的剑气,电光火石之间,它反守为攻,手中已多了一件小孩玩耍的拨浪鼓,只见它邪邪地笑着,轻轻地摇摆着拨浪鼓,身影却围绕着殷道成快速翻飞。随着“叮叮当当”的铃声响起,殷道成只觉得那铃声直钻耳膜,由不住气血上涌,赶快凝神聚气,封闭五音。 “哈哈,你这杂毛老道已经中了本王的血铃销魂。”紧管已封闭了五音,可婴灵王的声音还是脆声声的响在殷道成的耳畔。看来这小东西的功力非浅。 殷道成暗叫不妙,他没想到那不起眼的拨浪鼓居然是传说中的上古邪物,他曾在《茅山旁门左道记》里看到过,那里面记载说,雪铃消魂拨浪鼓乃是牛魔王和铁扇公主送给他们的儿子——圣婴大王红孩儿的礼物,它的威力不亚于任何一件上古神器。不过殷道成怀里的幽菊摄魄灯也不是吃素的,原本想对付几个小鬼根本就用不着它,没想到大意失荆州,居然着了这婴灵的道。众婴灵开始见道殷道成时,惊慌失措乱成一团,此时一见他受制,群起而攻之,围在殷到道成身边,有的揪耳朵,有的捏鼻子,有的挠脚心,,,,,殷道成何曾受过这等欺凌,不由怒从心起,也顾不得连累这一众无辜的灵魂,念动幽菊摄魂灯的咒语,只见幽菊摄魂灯从殷道成的怀中慢慢的升起,化着千百万片菊花花瓣每一片花瓣射向一个婴灵,而灯芯却直取婴灵王,婴灵王见势不妙,直往产妇屋内遁去,殷道成明白它的意图,只要一投胎转世,有了肉身,摄魂灯就对它没有任何威胁。 “你还想害人。”殷道成祭起一道灵符封住产妇的屋子。婴灵眼里闪过一抹绝望的光芒,它嘴唇蠕动,默念血咒,尔后它对殷道成说道,:“你不问青红皂白收了众多婴灵的魂魄,有何居心?我等婴灵从不害无辜之人,冤有头,债有主,我只是找我的仇人报仇,却未打算取她性命,而你不仅摄取婴灵魂魄练你的道法,而且屋内产妇也性命难保,一尸两命呐,你的罪过大很了,我已启动婴灵血咒,众多婴灵护咒必然生效灵验,你听好了,从今日起,你们殷氏家族将背上短命的血咒,直至断子绝孙。哈哈哈,,,,”婴灵王不甘为人做嫁衣,在笑声中灰飞烟灭。 殷道成惊骇万分,但已无法挽回,呆呆地看着每一片幽菊花瓣收摄婴灵,然后回拢还原成幽菊摄魂灯。 第4章 解咒 呆愣了好半天,殷道成突然想起玉皇山的至念大师是解咒高手,他佛法高深,神机妙算,知过去,晓未来。虽说这婴灵血咒恶毒了些,但说不定,,,,,,心念及此,殷道成御剑直往玉皇山而去。 玉皇山有一座玉皇庙,至念和尚一人一庙在这里已修行一百多年,盘腿打坐之间,他已知殷道成到了山下,未免山精树怪为难他,又另生事端,至念起身去山下迎接他,到了寺庙里,殷道成说了祥情。至念大师沉思半晌道,“这婴灵血咒解不了。”“为啥?” “你道那婴灵王会无缘无故的找那家人的茬吗?非也,这生死轮回本是一种痛苦的延续,轮到哪一家亦是因果定律,投生到谁家也是一种缘分,那婴灵王第一次投生到那家也是为着报恩而去,没想到这家人重男轻女,这女婴刚一生下来,还来不及睁开眼睛看看人世间一眼,就被她狠心的父母扔进尿罐里溺死,这样残忍的手段是人做的吗?这婴灵不死心,下一次她又投胎到这家人,结果还是同样的遭遇。眼看是恩没报成,却反倒结了仇怨,这婴灵是一次又一次投胎到这家,仇是越结越深,怨上加怨,生生世世冤冤相报,这种事只有当事人以诚心为婴灵持齐收福,念佛诵经,超度轮回,以解仇怨。而不是你一个外人能插手管的,而且还牵扯了那么多的婴灵,一个婴灵的怨气已经很重了,这麽多婴灵怨恨冲天,它们一起下的血咒是用灵魂作代价,这咒谁也解不了。” “解不了的话,我会炼化这些婴灵的灵魂,吸其灵气,助长功力,以期有一天能得道,让我殷氏家族全部升天,免除轮回之苦,这样的话,这婴灵血咒就没有用了,不解而得解了。”殷道成的话里有几分得意,好象是因祸得福的味道 。 “殷施主,这可万万不可。吸食灵气以助修炼,这乃旁门左道所为,根本就不可取,而且还会坠入魔道,永世不得超升。” “谢谢大师指教,小道告辞了”殷道成不以为意,匆匆告别而去。 为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为了殷家人已不可逆转的宿命。殷道成一回到茅山就开始炼化婴灵灵魂,用《茅山旁门左道之秘术》修炼,以为能速成仙法。没想到的是他这一修就是一百多年,欲罢不能。山中无甲子,而在人间他的家人从岁数大的开始,血咒一一应验。 200年后,殷道成修炼虽有小成,却因此而坠落魔道,殷家人的宿命却已经无法逆转,深感愧疚的殷道成眼见得殷家一年比一年人丁萧条,而始作蛹者却是自己,他决定永居地狱,和殷家人的鬼魂在一起,告诉他们真象,以免轮回,再受血咒的制约。 听完殷道成讲的血咒始末,殷明伍不知何去何从。他一言不发地走出大门,看着这飘飘缈缈的鬼魂世间,一切都是虚幻的,可有可无,而自己将永远轮陷在这里。不甘心啊,人间哪怕只有十载光阴,他也要转世为人,心念一动,他朝丰都鬼城方向飘去。 第5章 活埋 红秀悠悠然醒转过来,好象是做了一场梦。睁眼一看,周围的人都“啊”的一声倒退三步,没见过死了一个时辰的人能活过来,真是大白天活见鬼了。陆红秀自顾自的坐起身,她早已见惯了人们对她异样的眼色,也已经修炼到宠辱不惊的境界。 “红秀,你没事吧?可把我们吓坏了,以为你已经死了,正商量着咋办。你又活过来了。”殷明伍的堂嫂杨水仙大着胆子靠近红秀,慢慢拉起红秀的手,她要确认红秀是否诈尸? “我没死叫你们很失望吧。”红秀冷冷的说,抽回被水仙捏的生疼的小手。心想着这水仙这个名字真是叫这个女人给糟蹋了,看她一身上下干瘪瘪的,那有一点水灵的味道,特别是那一双手,那叫手吗?全是干骨头,没有一丝丝肉,难怪能把人手硌得生疼。 “红秀说啥话呢?好象我们巴不得你死似的。”殷明仲的话里有三分恼怒,这扫帚星平时见了他这个大伯子通常只有低头绕道而过,今天真是撞邪了,敢这样说话。 红秀周围的人原本是殷明仲叫来料理红秀身后事,红秀一看那架势,心底深处就像有万年寒冰似的,那个冷啊,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没有一处不透着寒意,冷嗖嗖的直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一张烂草席,几把锄头,挖个坑,用烂草席一裹,往坑里一推,用土一埋,在堆起来像个土馒头。 “行啊,还有人替我收尸已经很不错了,大哥,红秀谢谢你了。”红秀站起身,有模有样地给殷明仲揖了个万福。而后冲众人一笑,把来时拿的竹蓝挎上,款款而去。 “难怪殷家人短命,原来是缺德事做多了”“咋不是呢,这种活埋人的缺德事要损十年阳寿的,殷明仲你也做的太过份了”众人议论纷纷,丢下手中家什,一一离去。殷明仲脸色铁青,挥手就给水仙一巴掌,心里更是恨透了陆红秀。 红秀心里记挂着发娃仔,径直去了井婆婆那儿。井婆婆是个吃斋念佛的老人,70多岁了,脸色红润,身板硬朗,成天起来笑嗬嗬的,她生养了12个儿女,常念叨行善积德,多子多福。也只有她同情红秀一直照顾她,帮助她,愿意帮她照看发娃子。 “井婆婆,发娃子今天乖不乖?”红秀抱起摇蓝里的儿子,亲亲他红红的小脸蛋,有点仿如隔世的感觉。 “乖着呢,一点也不哭,我正纳闷着呢。这小娃仔不哭不闹很不正常,一摸小脸蛋,烫得很呢。刚叫井清过来给他喂了点药,抱回家好生照顾啊。” 晚上,发娃仔烫的更厉害了,红秀心慌意乱,一整夜不敢合眼,老想着白天梦里的事。第二天一早,红秀把发娃仔又托付给井婆婆。抓了一只老母鸡上街去卖了,好给儿子找郎中看病。六月份的天气能热死人,红光光的太阳把路面都烤焦了似的,烫得人们不敢走,都在路边的竹林里歇凉。红秀心急火燎,也不得不歇一会儿。林子里人很多,摆龙门阵的,喝茶的,大部分人却围着一个算命的。红秀个儿娇小,很容易就挤了进去,她想给发娃仔算算命。 向天明看了一眼挤在跟前的女人:清秀而又白晰的脸上,一绺湿漉漉的头发垂了下来,一双大眼睛充满了惊恐而又无助的眼神。向天明心里一凛,是怎样的命运让这个女人如此凄恻,如此憔悴,如此无助。 第6章 算命 向天明的心里莫名地掠过一丝丝疼惜,他让她坐在他对面,示意她不要说话,然后轻轻拿起她的手,摊开她的手掌,仔细解读她的掌纹,探知她的命运 。就在他握住她手的那一刹那间,红秀的脑海里电光火石般闪过一副画面:一条美丽的小金鱼在鱼缸里,眼泪汩汩而出,却从来没有人能看见她的悲伤和眼泪,,,,,这是红秀经常做的梦,每当梦醒时,她的心里总是不由自主的被一种幽怨添满,怎么也摆脱不掉的那种忧伤与哀怨,好象几千年前就有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向天明看着红秀的手纹,他的两道白眉越聚越拢,他不知道该怎样来解说红秀的命运,看过无数手相,算过很多人的命,但从来就没见过如此命衰的女子,看着红秀惊惶不安的眼神,向天明很艰难的开口说道,“你是天煞孤星转世,命中注定你会孤独终老,你命带克相,在家克父母,出嫁克丈夫,而今,你只剩下儿子与你相依为命,不过他也将会被你克死。”短短数言,句句击中要害。陆红秀的泪水成串往下滴,她抹着泪说,“向神仙,你说得一点也没错,你一定会解,求求你救救我儿子,哪怕用我的命去换我也愿意。” 看着水母娘娘一样的泪人儿,向天明突然有一种心疼莫名的感觉。这个女人哦,每一滴眼泪都象滴在自己心上,唤起他心中封存已久的某种情愫。不管居于何种理由,向天明都有帮红秀的必要,他是向神仙,在人们眼里法力无边的神仙,天底下除了无法改变自己的这副尊容之外,没有他办不到的事。 你不要哭了,你的命相还有得解,只不过我一时也还找不出根源,只是一种感觉,先不管这些,还是先救你儿子吧。”向天明说不上来心中呼之欲出的那种感觉,这个小女人给他太多意外和震撼。 “你能救我儿子?”红秀惊喜的问。 “试试吧,也许我和你儿子有缘也说不定,你家在哪儿?” “老龙塘沟,我夫家姓殷。”红秀的声音底底的。 “哦,我明白了,本来就短命的殷家遇上你无异于雪上加霜。这样吧,我傍晚时去你家看看,先回家照顾你的儿子去吧。”看着自己跟前排队的人们,向天明结束了和红秀 的谈话。 红秀突然觉得心里轻松了好多,回家的路也感觉没有以前那么远了。向天明的话犹如一颗定心丸,原本心慌意乱的心情突然觉得有了阳光,这是她活了18年头一次有了安心的感觉。18年,原本青春年少,无忧无滤的大好时光,她却在泪水与苦难中度过,娘生她时难产而死,三岁时爹弃她不顾,一登腿找娘去了,留下她和奶奶相依为命。15岁那年,她以为她长大了可以孝敬奶奶了,没想到奶奶没等到她出嫁就去世了。孤苦无依的她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嫁入殷家冲喜。殷明伍从小到大疾病缠身,实在是熬不过去了,才用冲喜这一法子。好端端的寻常女子当然不会往火坑里跳,明知道一进门就有机会当寡妇,还要贴上自己一生的幸福。除非这女子是傻子或是残疾,可殷家父母连这傻子姑娘和残疾姑娘也找不到,万般无奈之下,只有冒着风险托媒人去找红秀。红秀不痴不傻,而且还是一个水灵灵的姑娘家,却因为家中人都被她克死了,有了克星之名气,虽说是花容月貌,却没人敢上门提亲。在加上牵线搭桥的媒婆说,两好割一好,不如死马当活马医,来个以毒攻毒,,,,总之,16岁的红秀嫁进了殷家冲喜。头一年,殷明伍的病有了些起色,只以为能够逃脱厄运,没想到第二年,殷家父母相继去世,跟着殷明伍也一命呜呼,这样一来,红秀克星的名头更响了。而红秀自己也相信老天爷特别眷顾她,把所有的厄运都赐予了她。想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到家了。 第7章 怪胎 傍晚时分,夕阳如血。 向天明蹒跚地在阡陌交错的田间小道上禹禹独行。太阳的余辉洒落在天地间的每一个角落,陡然间给这本来就幽寂森然的乡村山野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于是,田地的水格外耀眼地波光鳞鳞,闪动着金光象铺满了满地的金子,诱惑着你去捡,树变了,山变了,人变了,暮归的老牛也变了,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朦胧的金色,然后渐渐变淡,慢慢隐去,山野间又溶入了寂静的夜色里。偶尔的蛙鸣虫叫,给这夜色增添了几分诡异,一阵清风拂过,树叶唰唰直响,如若是一般人,断然不敢经过马鞍山这片鬼城,尤其是掌灯时,正是鬼们出来活动的时候,万一被鬼给撞了,麻烦就大了。而向天明是何许人,他嘴里成天念叨的鬼神他又何曾怕过。他盼望着上天将罪于他,收回他这残废之躯,一颗灵异无比的灵魂却屈就在一副只有三寸的皮囊里,上天真是公道,怎么会有如此绝妙的搭配?如果有得选,向天明绝对不要先天的聪明和灵异,他只想伸伸展展做一回人。 向天明绝对是白马镇玉皇沟的一个传奇,村里的老人们都知道,向天明出生那天真是轰轰烈烈,天地变色,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整一夜就没消停过,第二天,向天明出生了,却是一个天生的怪胎。一出娘胎,他就双腿互盘,双掌合十,不哭不闹,细细的白眉微蹙着,接生婆吓坏了,忙着把他的双手瓣开,却怎么也分不开他互盘的双腿。 “害苦了,这娃子怕是天生残疾,你们两口子拿个主意,看是留他还是不留?”接生婆认为这个婴儿是不祥之物。 “看他这样子,我估计也活不了,还不如早点处理掉,让他早登极乐。趁一大早没人,把他扔老龙塘里去算了”向二眼里没有这个小生命,他只当他是一个怪物,而压根就没想到他是他的儿子。 一听说老龙塘,向二老婆神色大变,她一把从接生婆手中刁过孩子,抱的紧紧的说道,“你们不能把他送回老龙嘴里,他是我儿子,我要养大他。”向二和接生婆一愣,这婆娘说的啥疯话,他们怎么听不懂,老龙?哪来的老龙?但向二老婆抱住孩子死活不撒手,算了吧,听天由命吧。其实向二老婆在生产时梦见一条龙拼命追逐一个人,但她看不清这个人,而这个人好象是慌不择路,钻进了她的怀里,而就在这时,她产下了这条小生命,他是来向她求生的,她又怎能见死不救?更何况,这是她十月怀胎所生的亲骨肉。 这小小的怪胎总算拣了一条小命。可他永远也站不起来,躺着,坐着,站着,他的双腿都互盘着,有如和尚打坐一般模样。一天天的长大,他的长相也怪异得不可思议,小小年纪,就一直顶着两道白眉,一双灵动的小眼睛里总是闪动着聪慧的光茫,鼻若悬胆,是他这副尊容之上唯一可观之处,两片薄唇是他耐以生存的吃饭家伙,是啊,凡是靠最嘴皮子吃饭的人,必定生得两片薄唇,要不是的话,有谁见过厚嘴唇的人巧舌如莲。上天总算是还有一点公道,没忘了给他赖以生存的先天灵感和两片能上下翻飞的薄唇。 5岁时,向天明灵验的占卜之术就已经显山露水,张家的牛丢了,他说在哪儿在哪儿能找到,果不其然,找到了,李家大灾小祸不断,他说他家祖坟的一棵柏树上有一个乌丫窝,端掉就没事了,李家照做了,结果从此之后平平安安。向天明没进过一天的学堂,但他却能看懂《易经》,《阴阳八卦》之类的书籍,而且是手到擒来,如数家珍。向天明长大了,也成了远近闻名的活神仙,他蹒跚着两条小腿,为死人看风水,为活人算命运,而惟独却算不出自己的前世今生,他甚至觉得自己活的很冤,聪明灵异如他,怎能让自己活在一片混沌之中? 第8章 殷家大院 玉皇沟到老龙塘沟不过五里地之遥。向天明以龟爬的速度,从夕阳西下走到天已镲黑,才到了井家湾。红秀眼巴巴站在院外的一块高石头上,老远就嘹见一个小黑点在向这边移动,她赶忙迎了上去。 “向神仙,等得人好心急,以为你不来了呢。” “我向天明从来说一不二,哪能说话不算话,否则的话,坏了名声,不是砸我的饭碗嘛。” 两人并排走着,红秀个儿就够娇小的了,可卷曲着双腿的向天明硬生生的比她矮了半截,十足的小人国的国民,活脱脱的三寸钉。好在白马镇的人已见惯不惊了。 两人正说着往院子里拐,冷不防殷明仲从他家里钻了出来,眼神怪怪的盯着他们,说道,“向神仙还有空来我们这种地方。” “无事不登三宝殿嘛。”向天明不用抬头,也知道殷明仲来意不善。 “发娃子病了,请向神仙来瞧瞧,是不是有小鬼缠身。”红秀冷冷的说道,话中有话。 “大人都克死了,一个小娃儿有几条命经得住克。”殷明仲话带三分毒。 红秀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打蛇打七寸,殷明仲拿捏得很准。 “殷家嫂子,咱先办正事,莫误了时辰。”向天明知道红秀远不是殷明仲的对手,而自己一个外人,即便空有铁嘴铜牙也无法帮她。还不如息事宁人,以免红秀少受些伤害,这个小女人,总让他有一种想保护她的欲望,但一想到自己这残躯废体,向天明的心就坠入了无边的黑暗里。 红秀倒也听话,顺着这个台街下了,领着向天明往家走。 “哼,丧门星,想跟我斗,不把你赶出殷家,我殷明仲誓不为人。”殷明仲一摔衣袖,恨恨的进了家门。 这殷家大院原本住的全是殷氏家族,后来殷家人丁凋零,家道中落,便变卖了几处房子,到最后,只剩下殷明仲和红秀现在住的老房子,殷明仲的房子在入院口,和红秀住的房子是连成一体,院子里来了什么人,有什么风吹草动,殷明仲和他那个包打听的老婆总是头一个知道。两口子处心积虑想尽千方百计来对付红秀,盼她早死,盼她改嫁,好名正言顺的霸占红秀的房产。 红秀进了门,半天不见向天明跟进来,一回头,不由哑然,却见向天明看着和他一样高的门槛发愣,任凭他向天明有多灵光的脑袋,可面对这道门槛却有如一座大山横亘在他面前,在任何一个人只不过是一迈腿的事,而在他却难如登天,他往日的从容与自信全被这一道门槛给打败了。 “我家的门槛有点高。”红秀看出了向天明的尴尬,回转身和向天明并排站了,伸出自己的小手,柔柔的说道,“拉住我的手,我带你过去。” 向天明无言地伸手去握住了红秀的手,红秀的手很软很滑,有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好象几千年前就有的,而且似乎往日对自己的前世今生混沌不清突然之间好象找到了突破口,也许几世之前,红秀就被他捧在手心呵护着,,,,向天明沉醉于前尘往事,只觉的身子轻轻一晃,他的小拐杖一借力,他已被红秀提过了门槛里边。 向天明打量着这间堂屋,很宽很大很空旷,给人一种很凄冷的感觉,堂屋当中摆着一张又旧又老的八仙桌,搭配着四根长条凳,正面墙上装有神龛,上面供着天地君亲师和殷家的列祖列宗。向天明眼睛扫过神龛,他看见了殷家列祖列宗在上面冷冷的笑着 。 第9章 小鬼难缠 看着这寒酸,简陋的摆设,又有谁能够相信当年这家人曾是富甲一方的名门望族?向天明不由在心里感叹造化弄人。再次望了望神龛,那股阴森森的感觉居然挥之不去,向天明心里一凛,连忙屏神凝气,运功打开法眼,然后犀利的目光一扫屋内,不由心里一惊,这殷家祖屋怨气阴气之重,超出他的想象,再看红秀的寝房门边,几个小鬼正围在发娃子的摇篮周围,和发娃子玩耍,发娃子开心的笑着。 “红秀,你站在那儿不要动,眼睛闭上,也不要出声。”向天明要施展驱鬼术了,为防鬼上红秀的身,他一再吩咐红秀,只是他在无意之中,叫红秀的名字居然如此顺溜,好象这名儿他叫过千回万回。冥冥之中,向天明感觉到这殷家老宅中有一种灵异之气存在,那东西非精即怪,但绝不是鬼,而且它的功力应该和向天明不相上下,但奇怪的是向天明却感觉不到它的杀气和敌意。暂且先不管这些,驱完这些小鬼再说。 向天明就地打坐入定,嘴里念动驱鬼符咒,小鬼们略显惊惶之色,但没有要走的意思。向天明心生恼怒,呵斥道,“尔等童子娃娃,为何要留在这儿害人。” “这儿本来就是我家,我不留在这儿又该去哪儿?”一个小鬼大着胆子问道。 “去你该去的地方,这儿是阳宅,不是你们这群童子娃娃聚居的阴间。” “你也知道我们是童子娃娃,入不了祖坟,去不了阴间,更是不能轮回转世,做孤魂野鬼又要被其他的厉鬼欺负,这儿是我们在阳世的家,所以只有在这儿托身,我们又不害人,你不要撵我们走,好不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小鬼说出它们的苦衷,想和向天明讨价还价。 向天明哭笑不得,驱鬼无数,还没见过讨价还价的鬼,他也知道这童子娃娃的小鬼最是怨气重,凡属没结过婚,没有后代儿孙就死去的人最为悲惨,入不了祖坟,转不了世,而且它们好象都是殷氏家族血咒的牺牲品,怨气更比其他的童子娃娃还重,留它们在此,后患无穷。而且殷家一年之内,连死三人,虽说是宿命,但与它们的存在也有关系。因此,向天明决定不心慈手软,他怒道,“还说你们不害人,这小娃儿都快被你们害死了,你们还狡辩。如若我不收你们,你们不知要害死多少人。“ “我们好话说尽,没想到你一点同情心也没有,真是铁石心肠,油盐不进。罢了,有本事你就来收我们吧,我们还怕你一个盘腿不成?”说话之时,小鬼们火速散开,发娃子人太小,附体上身也不管用,那个伶牙俐齿的小鬼向红秀撞了过来,没想到红秀的煞气把它反弹的魂飞魄散,其他小鬼见状,惊骇不已,纷纷抱头鼠串。向天明心里也是一惊,他没想到红秀居然如此厉害,自身的煞气也能降鬼,难怪她在这鬼屋中能够安然无恙。小鬼们四处逃串,向天明见驱鬼符咒有些对付不了它们,又改念大罗金刚咒,顺手祭起紫金摄魂砵,万道金光把小鬼们全摄进紫金钵里。但隐在暗处的精怪却一点也不怕紫金钵,看来它的道行很是高深,不过它既无恶意,向天明当然也不招惹它,如若真要较量,鹿死谁手,也未可知。向天明收起紫金钵,这东西很有灵性,可随意愿变大变小,大的时候有如箩斗,小的时候有如酒杯,至于它的来历,向二夫妇也说不清楚,只记的向天明满月那天,一个老和尚去他家里化缘,见到向天明的模样,惊奇万分,只说,天意,天意如此。然后取了一个紫金碗钵放在向天明的摇篮里,对向二夫妇说道,“此子天生残疾,求生必定艰难,送他金钵饭碗,尔等好好看管。”说罢,飘然而去。待到向天明懂事之后,参悟易经,八卦,才知道这紫金钵并非凡品,乃是佛家法器。 向天明见一切恢复平静,就叫红秀睁开双眼,红秀急忙扑向摇篮,发娃子已醒过来,正冲她笑呢。 “谢谢你了,向神仙。”红秀感激不尽,却不知从何说起,她拿出白天卖鸡的五文钱,问道,“我只有这点钱,够吗?” 第10章 千年之约 向天明从红秀手中只取了一纹钱,说道,“这点就够了。”说罢,朝门口蹒跚而去。 红秀有些哑然,外面的人们一直传闻说向天明收取费用的手脚很重,看来传言终究是传言,一点都不可信。看着向天明在她家高高的门槛前停下,红秀心里一凛,一个连门槛都迈不过的矮人儿在人们眼里却像强者一样生活了20年。是他自己为自己创造了奇迹。可面对着在这门槛前停下的向天明,她从她柔软的心里生出几许同情。也许很少有人能看到向天明最柔弱不堪的一面,但是在红秀面前,向天明努力保持着他的从容与自信,他毫不在意地对红秀说道,“你家的门槛太高了,提我一把,我就能翻过去了。” “已经三更天了,向神仙要不嫌弃的话就在我家凑合一夜吧。”红秀没有伸出援手,她毫不考虑的叫向天明留下,压根就没想到自己是一个寡妇,留一个男人在家里过夜,会招来很多的闲言碎语,也许在她的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把向天明当男人看。 “这方便吗?你一个寡妇家。”向天明却想到了这一点,寡妇门前是非多呀,不管别人怎么想,他自己心里明白,他虽然是个残废的三寸钉,可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有生理需求的男人。 “哪跟哪,我压根就没把你当男人看,估计别人也不会说三道四。”红秀口无遮拦的说完这些话,觉得失言,赶快用手把嘴捂住。 “那我就不客气了,打扰你了。”向天明却一点也不在意红秀说什么。这些话和向天明从小到大所受的伤害相比,简直就是毛毛雨,小小的心,精钢铁铸,早就磨砺得风雨不惊。 红秀偷眼瞧去,见向天明确实未恼,一颗心才算放下来。她连忙把凉椅放平,又拿来枕头和一张薄单子,手脚麻利的弄妥帖了,才对向天明说道,“将就一黑夜吧。” 夜阑更深,如水的月光顺着格子窗的窗眼溜进空荡荡的堂屋内,撒下满地银白色。向天明躺在凉椅上已沉沉睡去。月光精华,对于修炼的精怪来说,这是最宝贵的精气。这时候,一条碗口粗的大蛇从屋角的一块青石板下钻了出来,它蜿蜒爬行,姿态极为优美,浑身通体都是玉白色,在银白色的月光下熠熠发光,这是一条修炼千年的小龙,却不知是何故藏身于殷家祖宅,刚才向天明捉鬼时所感应到的灵气逼人就源自于它。只见它游弋到堂屋当中,抬起头来,望着那充满阴柔之美的满弦月,绿幽幽的眼睛发出摄人的精魄之光,一双灵动的眼睛隐隐的略带笑意,而后它就地一滚,白光一闪,它已幻化成一个俊美优雅的白衣男子,却见它面若满月,唇红齿白,星目剑眉,实在是一个十足的美男子,如若潘安重生。他来到熟睡的向天明跟前,看着他那蜷曲成一堆的身躯和他那张怪异的脸,他的俊脸上浮现出冷冷的笑容,暗自心道,“天生呀,没想到你今生今世会是这般丑模样,像鲤鱼仙子那般绝世美艳,又怎会看上你?你们又怎麽去续你们的千年之约?看来我们三个这千年的赌约已快见分晓。不过为公平起见,我要唤醒你们的记忆,看这凡尘俗世之间,是否真有真爱;看一个美丽芳艳的女子如何能去爱一个丑陋残废的男人?”心随意到,只见两道白光分别射向堂屋的向天明和寝房的红秀。 梦魂悠悠,带着红秀和向天明追溯千年往事…… 仙山云海,飘渺无踪。八方巨海之中有十洲,十洲之上全是住的修道的仙人。祖洲上住的全是人间修道而成的人仙,象何仙姑,李洞宾之类的散仙,在这祖洲上过着悠哉乐哉的神仙日子,瀛洲有仙药,仙草,历经千万年,修炼成精成仙,耆域仙人爱怜百草,与它们相知相交,凡天下百草没有耆域不识的,凡天下的病,没有耆域不能治,天下之草感激耆域的知遇之恩,与之惺惺相惜。还有玄洲,炎洲,长洲,元洲,流洲,生洲,凤麟州,聚窟洲都住着各式各样的仙人。 第11章 凤麟仙洲 十洲仙地,数凤麟洲仙气最旺,凤凰涅槃重生之后,已是法力无边的凤凰仙子,上古神兽紫麒麟仰慕仙子盛名,甘愿投在她门下,愿为坐骑。凤麟仙洲,因此而得名。 时光飞逝,斗转星移,凤麟洲上奇花异草,溪水潺潺,小桥流水,绿树葱郁,俨然一副伊甸园的神仙境地。大凡洲上生物,花鸟虫兽,皆俱灵性。它们有各自的洞天福地,修行打座,互相往来,倒也其乐融融,这里没有弱肉强食,没有血腥,没有勾心斗角,只有最原始和最古老的淳朴和善良以及智慧。直到有一天,一个误打误撞来到洲上的少年书生打破了这儿的平静。 那天,红绫,心莲,还有白玉他们三人正在临海的望海亭品茗吟诗。红绫喝了一口茶,信口吟道:倚亭望海百尺高,烟中不曾见归梢。芳心遥遥似海潮,落日斜晖又今宵。 “好个芳心遥遥似海潮,小丫头莫不是思春了吧?”心莲笑着打趣道。 “别管我思不思春,你作一首看看。”红绫大胆泼辣,但却是一个美艳尤物,在这凤麟仙洲之上,所有的人只羡神仙不羡鸳鸯,而且化身成人的狐仙,花仙都是绝色仙子,见多了自然就不会大惊小怪,你瞧人家白玉,见两美女斗嘴,乐得在一旁看热闹。 “这有何难,听着: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送迎。谁知离别情?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海面波难平。”心莲吟罢,得意洋洋的看着二人。却只见二人愣了一会儿却相视大笑起来,红绫笑着抹泪道,“什么君呀妾的,老实交代你看上谁家公子了?哦,莫不是你和白玉早已郎情妾意,此诗专为白玉而作。”红绫信口开河,想到什么说什么。白玉俊脸潮红,摆手笑道,“红绫休要冤枉心莲,想她心地单纯,洁白无污,怎知君和妾是什么意思,想她平时博闻强记,作词时顺手拈来就用,哪知还有诸般含义。” 心莲自知此诗不妥,见白玉为自己开脱,也乐见其成,反倒装傻充愣,顺水推舟道,“知我者,白玉也。白玉,你也作一首给我们姐妹看看。” 白玉闻言,双手倒背,说道,看本公子给你们七步成诗的。却见他眼睛盯着海面,一动也不动。 “白玉,你倒是作诗呀,怎么象个呆子似的。”红绫性急,催促道。 “红绫,心莲,你们看海上有什么东西在挣扎?”白玉好像发现了什么,他是龙族的,眼力甚好。 “管它是什么,咱们走近看看不就明白了。” 三人都是水里生水里长的,波涛汹涌的大海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平地一样。只见他们念动“避水诀”径直飞身下海,来到那个挣扎的物体跟前,原来是一英俊少年落入海中,抱着一块木头顺水漂流到了这八方四海中,只见他脸色苍白,气息微弱,但双手犹不死心地拨动着海水。也是他命不该绝,遇上红绫他们三人。 方天生悠悠醒来,已是置身于红绡软床之中,屋子里有一股氤氦的香气,水蓝色的窗帘,水蓝色的屋子,唯独只有那张床上所有的东西都是红的,这应该是一个女子的香闺才是,方天生在心里暗自思忖,忽听到门外一个娇媚的女子声音:白玉,咱俩去看看我房里的少年郎醒了没? 听其声,知其人,方天生不用大脑想,也知道这间屋子的主人是一位绝色美女,他的心“砰砰”跳着,面红耳赤的,也不知见了面该怎么感谢人家,眼见是一阵香风袭来,方天生赶紧闭目假寐。 “哟,怎么还没醒来,看来我们凤麟仙洲的仙草有点不管用,要不白玉你去瀛洲一趟?”听声音那女子甚是担心。天生突然有些过意不去,平白无故叫人家救了一命,还要欺骗人家,实在不是君子所为,想及此,他慢慢睁开了双眼。 第12章 美女 这一睁开眼不打紧,可着着实实的把方天生吓了一大跳,说实话,他这一辈子也没见过如此妖娆,娇媚的女子,而且离他这么近,只要他稍微动一下,他的嘴就能碰到她的嘴,那种感觉,,,,方天生不由自主的抿了抿嘴唇,心里面饥渴如火,可他却不敢唐突了这位美女,一动不动,眼睛珠子乱转一气,神情却极为尴尬。 “哟,你醒了。”正在研究他的红绫准备瓣开他的眼睛看看他有救没救,见他醒来,也免了她动手,抬起头对白玉笑道,“他终于醒了,咱们的功夫没白费。” 方天生迷惑在她的笑声里,呆呆地忘了身在何处,不过,他却实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这儿这么美,也许是天堂吧。 “白玉,你看他呆呆的,像个傻子。” 方天生心里一激灵,恢复了神智,赶快坐起身,下得床来,冲面前的神仙般的男女抱拳致谢道,“方天生谢过二位的救命之恩” “什么二位呀?应该是三位才对。”不知何时,心莲也到了。方天生一瞧,心道,“这里莫不是真的天堂?这些女子都美得胜过天仙了”。却见心莲一袭白衣赛雪,一颦一笑清丽脱俗到极致。天生不由得又呆了。 “这位兄台,不要自顾着发呆,我们凤麟洲美女如云,今后有得你看的”白玉见此人呆头呆脑,心道,真乃凡胎肉眼,没见过世面。 方天生本是聪慧绝伦的及第秀才,虽然一时被美女蒙蔽了心智,有些呆头呆脑,但白玉话中的轻谩之意天生还是听明白了,连忙打了个哈哈,“美女养眼嘛,想必白兄每天在美人堆里,已感觉不出二位姑娘的绝世之美,哎,可悲可叹呀。” 听得此话,红绫,心莲二人彼此互看了一眼,她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的美貌,在这凤麟洲上,只有凤凰仙子才是真正的绝世美女,那种美,集高贵,典雅,智慧,美貌于一身,任谁看了一眼,也会永世难忘。而对于她们来说,修成人身已实属不易了,她们满心平和,快乐无忧的生活着。对于天生的话她们谁也不在意。 “光看美女饱不了肚子,天生,你饿了吗?”红绫笑问。天生又差一点眩晕,红绫一笑百媚生,那一股眼角眉梢的媚意居然如此自然。天生摇摇头,想把脑中的疑惑赶开。 “你不饿呀。真是奇怪,睡了十几天居然不饿,莫非你也成仙了。不过我们也要吃饭的。”见他摇头,红绫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 “非也,非也”天生的肚子早就在抗议了,连忙说到。 红绫他们仨不由乐了,真是一个呆子。四人走出屋子,来到露台上,一张精致小巧的圆桌上摆了几碟小菜,还有一壶酒。他们一起坐下,心莲把酒一一斟上,天生端起酒来,对红绫她们说道,“大恩不言谢,这杯酒我先干了。” “谁要你谢来着。你慢点喝,不要一杯酒下去就醉了,多没意思。”心莲巧笑嫣然。 “这酒是什么酒?甘冽而又清香,醇厚而又回味悠长。”方天生本是品酒行家。 “不错吧,这是我自酿的百花露。”红绫有些得意地说道。白玉和心莲这两家伙,平时总说她的百花露不够好,挑三拣四的,今天总算遇见知音了。 “似梦非梦仙境中,仙山云海美酒相逢,红尘往事一笑空。”方天生得此奇遇,有感而发,随口吟出一首词的上阕,他本才思敏捷,吟诗作对是他的拿手好戏。 第13章 百花酿 红绫最喜欢吟诗作对,她的才气一点也不亚于方天生,因此随口接了此词的下阕:“似酒非酒百花露,百花琼浆,相思味浓。醉脸桃腮一抹红。” “好一个醉脸桃腮一抹红,诗如其人,人如诗。”白玉笑吟吟的看这红绫和心莲的俏脸,粉嫩透红,却是美到极点,平日里朝夕相处,也许是审美疲劳的缘故,总觉得她们俩个也不过尔尔,今日看到天生那花痴模样,才知这二女真乃绝色。心里不由荡起一阵涟漪,也不知何故,平日里心如止水的修身养性,今日里居然情愫暗涌,莫不是动了情欲这一念头?一念及此,白玉不由在心里哀叹,这潇洒,自由的日子将会一去不返,情字伤人,所以他不会轻易对任何女子动感情,他只愿意把她们当知己,而不愿意为情锁困,而今天看到方天生赤裸裸的情感表露,他有些领悟,或许自己也应该去爱一场。想到这里,白玉说道,“诗词一曲酒一杯,来,咱们干杯。” 几杯酒下肚,红绫媚眼盈盈,眼波流动,自有万种风情,她端起酒杯对白玉道,“你还没作诗,罚你和心莲喝三大杯。” “这有何难,凤麟洲上有天仙,莲塘池畔把酒欢。依栏畅饮尽开怀,落花流水两不厌。”这首七言诗传情达意,除了白玉本人之外,谁也不知道他的情传给了何人? “看来我不露一手,这三大杯酒就喝定了,也罢,且听我的,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心莲且吟且唱,红绫起身,舞动双袖,随歌而起舞,轻歌妙曼,舞姿翩翩,看得白玉和方天生不由呆了。 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天生一想到自己只不过是这里一个过客而已,这绝世的轻歌曼舞,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自己不过是作了一场梦,念及此,不由又多喝了几盅酒。 这百花仙酿本来就非凡品,最终把几个人给喝醉了,红绫醉眼朦胧地呢喃道,“我要睡觉了。”刚说罢,一头栽进栏杆外的莲塘里,天生想去救人,无奈力不从心,浑身软烂如泥,正待叫白玉和心莲,才知道他们也没了踪影,再也支持不住,昏沉沉睡着了,两滴清泪犹自在脸颊上流淌,也许在梦里还在牵挂着跌进莲塘里的红绫。 一声清脆的鸟啼把天生从梦中唤醒,他真不愿醒来,在梦中,他一直都在找红绫,他要救红绫,红绫都还没找到,他怎甘心醒来?不甘心也罢,他还是抬起头来,恼怒的冲树上啼叫的黄莺鸟摆摆手,却听见耳畔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吟道,“打起黄莺儿,莫叫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天生,梦见什么了,不肯醒来,还迁怒于鸟儿。”一听见这声音,天生猛地一回头,却见红绫笑吟吟的看着自己,依旧是那么娇媚动人,还拿一首闺中怨妇的诗来取笑自己。天生又惊又喜,不气反笑道,“好极了,你还活着,我在梦里找得你好辛苦。” 看这呆子说呆话,红绫心里有一抹感动,自己在这世上已有几百年,又有谁在乎过自己的生死?又有谁在梦里与自己紧紧相随?这难道就是人世间的至情至性?她明白仙凡不能相恋,并且自己只是一个妖仙,就连产生感情的本钱也没有,更何况与人相恋。红绫不在奢望谈什么感情,她还是想平静的过自己的神仙日子。她手里端了一些素食早点,对天生说道,“你去洗涑一下,然后来吃早点。” 天生看看自己宿醉未醒的样子,真如心莲说的“衣上酒痕诗里字”虽是狂放,却是有些邋遢,尤其在红绫面前,他赶忙去洗漱,但浑身的酒味儿却总在衣衫上,没有一股清爽劲儿,总觉别扭,不自在。红绫见他老半天不出去吃饭,走进屋子里,却见他用手使劲擦衣衫上的酒痕。 第14章 红绫仙女 “真是一个书呆子,这酒味怎能擦掉呢?稍等一会儿,我去给你做一件衣衫。”红绫莲步轻移,来到露台上的莲塘边,纤纤素手向塘中一指,隔空取了两片荷叶,拿在手里比划了几下,略一思忖,在脑海中形成了衣衫的模样,而后默默念动真言,轻轻的说了一声“变”刹那间,她的手上已有了一件青衫。天生看得惊呆了,真是不可思议,荷叶也会变成衣衫,面前这女子是巫女还是妖精,或者是神仙?她的那双巧手能点石成金?接过红绫手中的青衫,天生拿在手里翻来折去的看,就是不敢往身上穿,他怕穿在身上万一又变回荷叶,连羞也遮不住,那岂不是很难堪。 看出天生的疑惑和犹豫,红绫笑道,“这件衣衫儿和你平时穿的衣衫一样,都是植物加工而成,只不过你们人间加工的程序很多很慢,要经过几百道工序,而我只是一气呵成,省略了诸多工序和麻烦而已。而且我这件衣衫穿在身上会有一股荷花的清香。” 听红绫一说,天生果然闻见了一股悠悠的荷花清香之气,而且这衣衫的手感和做工绝对是人间极品。方天生不再犹豫,进屋里换了衣衫走出来,整个人显得气宇轩昂,潇洒俊逸,本来就是人间的风流才子,此时更显风流倜傥。红绫一看,哟,前几天还病息奄奄,现在居然光彩照人,实在是一难得的美男子,和白玉有得一比。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吃饭了。”红绫心情大好。 “白玉和心莲呢?”“回他们自己家里去了。快吃饭吧,吃完了我带你去欣赏我们凤麟洲的美景。”红绫醉心于吟诗作对,而天生和她总能说在一起,大有相逢恨晚之意,带天生出去游玩,实则是醉翁之意。 “好美的地方,我怀疑我到了天堂”走一路,天生都在惊叹,这凤麟洲美得他用语言和文字都失去了作用,那是一种在心底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的美,而身边红绫的一蘋一笑,都透着一股妩媚与妖娆,那双顾盼生辉的大眼睛永远汪着一泓清泉,让人一眼就能看穿她,她也从来不加掩饰她的一言一行,一切都来的那么自然。此刻,红绫正在花间戏蝶,彩蝶飞飞,红衣翩翩,天生只疑自己此时身在梦中,不由吟道,“彩蝶飞,红绫追,粉面红花相辉映。胭脂泪,留人醉,惹来蝶儿双翅垂。” “天生,你来看看这只小蝴蝶,他多可怜,其他的都成双成对在花间飞舞,而只有他孤孤单单的停留在枝头一动不动。”红绫拉着天生的手来到小蝴蝶跟前,大眼睛里泪光涟涟,喃喃低语道,“花间小蝶失伴飞,谁与之相随?颗颗露珠花儿泪,谁在梦里追?” “红绫,你看我像不像这只小蝴蝶?满腹的相思之苦却无处诉说。”天生被红绫拉起手的那一瞬间,他的心就一阵狂跳,那是一股压抑不住的冲动,他想表白却无从开口,因为他知道,红绫心中好像根本就没有情爱的念头,他有些说不出自己心中的感觉,只是觉得红绫就像一张素绢,不懂情,不知情,更是情窦未开,而自己却很想在这张素绢上大大的写上一个情字。 “是啊,你一个人流落到了我们这里,一定很想家,你一定很思念家中的妻子或者情人。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好吗?只是今后就听不见你吟诗了,你知道吗?你吟的诗很美,给人的感觉不错。”红绫的话说得满不在乎,却总有一些落莫的感觉,在她心里,她把天生当成了知音,除了白玉和心莲以外的知音。 “不用你送,我自己会回去。”天生生硬地回答,他有些不明白,红绫如此冰雪聪明的女子怎会不懂他的意思呢?其实他那里知道,红绫从未到过人世间,她根本就不知道人性的复杂,说一句话,得费心巴力的去猜,去理解,哪像她们,说话直白,不用拐弯抹角,也不用去猜,也许她会动情,但她绝对会直接了当地说出来。 第15章 情定三生 红绫对天生没来由的恼怒毫不在意,依旧笑吟吟道,“你自己回去?我怕你一辈子也回不去。” “为什么?”天生嘴里问着为什么,心里却在想,“不回去正好,这地方这么美,还有红绫相伴,放着神仙般的日子不过,干嘛要回到那喧嚣的红尘中去” “天生,你是不是乐不思蜀?不是我不好客,也不是我想赶你走,只是想到你的父母和妻儿也许正在家中为你伤心垂泪,而你却在这里乐逍遥,我心里就好难过。”红绫说这番话,出自她的真诚和善良。 “你不是说我一辈子也回不去了吗?这是什么地方?我又怎么回不去了呢?莫非真是天堂?”天生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他能体会到红绫的善良。这是一个对着蝴蝶都会流泪的女子,又有谁去怀疑她的真诚? “这里是十方巨海,我们居住的凤麟洲,在这巨海之中有十个仙洲,都住着和我一样的仙人,这儿就是你们常说的仙界,你一个凡人,误撞仙界,仙山云海的,万千阻隔,你又怎能回得去?” “红绫,谢谢你的救了我。”天生对红绫又了解了一成 ,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仙女,怜爱生命,珍惜感情,对他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尚且如此关心,更不用说她身边亲近的人了。他不想让她误会他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也就得解释清楚,“其实,我无父无母,更无妻儿,我孤家寡人一个,漂泊到哪儿,那儿就是我的家。我很想把你这儿当成我的家,红绫,你能收留我吗?” 面对天生如此直截了当的表白,红绫如若再不解风情,天生恐怕又得直接投入那十方巨海中了断自己算了。他的一双眼睛紧紧盯住红绫的双眸,却见红绫的俏脸是红了又红,那如翦的双瞳里有一股含羞带怯的韵味,她犹豫着,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天生一见红绫点头,高兴得一把把红绫紧紧抱住,在红绫耳边喃喃低语,“我以为我会孤独一辈子,可能上天见怜,让我在这天边找到了你。你知道吗,一颗孤独的灵魂在世间所受的煎熬比身在地狱还难受,红尘万丈,我找不到知音,只想一叶扁舟,遨游四海,了此余生,风吹浪打时我也不曾想放弃生命,我知道,冥冥之中,我的命定之人就会出现,红绫,你果然出现了,救了我的命,也让我一颗漂泊的心从此有了归属。我用我的生命起誓,我会生生世世的爱你,永远永远和你在一起,不离不弃。” 红绫泪流满面,她的一颗心快被融化掉了,拥有这人间真爱,哪怕叫她现在去死她也愿意。她顾不了那么多了,什么天规戒律,什么仙凡两隔,她决定不顾一切去拥有这份真爱。面对天生滚烫的热唇,她毫不犹豫的迎了上去,唇齿交会,两心纠缠,这深深的长吻让他们忘了天地,彼此心中只有你我。 红绫的爱大胆而又热烈,她是那种要么不爱,要爱就得轰轰烈烈,永生永世。她知道她的爱没有坦途,天上人间只是人们美好的愿望而已,实则它们是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牛郎织女的七夕相见,七仙女董永的爱情悲剧,无一不在提醒着她,她也只是一个妖仙而已,有多大的法力能和天地相斗? 方天生沉浸在爱的喜悦和欢愉之中,他只知道两个人只要相爱就已足够,凝视着红绫眉间若隐若现的忧愁,他不知道红绫在担心什么,他是男人,就应该有担当,于是,轻轻咬着红绫的耳垂问道,“我们相爱会有阻碍是吗?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都不会放开你,相信我,我虽然不是神仙,但我会用我的诚心去感动上天。” “你先感动了我,呆子。”红绫把天生赖在她身上的脑袋扶正,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凝视着他,说道,“你知道我是什么吗?或许我根本就不是你们人类,而你这个呆子却说爱我,你不怕我是狐狸精之类的异物?” “我一点也不在意你是什么狐精鬼怪,我本身就是异类,我还怕你不成。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这句话你应该听说过。”天生邪邪地笑着,红绫的红唇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他忍不住又把头欺了过去。 第16章 万劫不复 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天际。天生和红绫二人手拉着手回家时,白玉和心莲正焦急的等他们。当白玉看见他们手挽着手,一副亲密的神态,白玉的心里没来由的“格登”一下,完了,完了,没想到天生的动作这么快,原本想和红绫作一对快乐的神仙伴侣,看来美梦成空了。 “红绫你这鬼丫头,重色轻友,抛下我和白玉出去约会。”心莲取笑道,又对白玉说道,“白玉,他们是不是该罚?”心无城府的心莲根本就没看出天生和红绫之间的事,更没看出白玉的失魂落魄,也许在她玲珑剔透的心里还真不知道情为何物,也许她只想做一个快乐的小神仙。 “该罚,该罚,红绫,我们该怎么罚你?”白玉应和道,他在心里希望着红绫不会对天生动真情,绝顶聪明的红绫怎么会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少年书生而去毁掉自己五百年的修行,那样的话,红绫就真是太傻太不值了。而只有自己和红绫才是天造地设的神仙伴侣,可惜自己后知后觉,现在才认识到这个问题是否有些晚了? “随便你们怎么罚都行,你们的惩罚无关紧要,我怕的是上天的惩罚。”红绫是坦率和直白的,心莲和白玉都是她最亲密的朋友,她的事她不可能瞒着他们。白玉看到了红绫眼中的柔情,忧虑,这样的红绫和以往那个开朗大方的红绫如同变了一个人,情字伤人啊,红绫,你明明知道自己走的是一条不归路,但你还是要往前走,但若不往前走,也不是红绫的个性,我们要怎样来帮你?唯一的办法就是拆散他们,让这个方天生回到他的凡尘俗事当中去。 “红绫,我们修炼成仙不容易,你不会真动了凡心吧?”心莲也看出了苗头。 “哎,何止是动了凡心,简直是万劫不复。”红绫的语气有些无奈中夹杂着甜蜜的味道。这就是红绫,洒脱而又大方,爱就爱了,从不回避,也不退缩,哪怕是天崩地裂,万劫不复。天生眼里有些迷惑,听白玉和心莲他们的说话,好像他和红绫之间的爱情是多么大逆不道,天地难容,为什么?他们只是万丈红尘中的两个小生命而已,不至于惊天动地吧。他把询问的目光投向红绫。 “没事的,你不用担心。”红绫语气柔柔的,依旧是那样妩媚可爱。 “肯定有事的,红绫,告诉我,我要和你一起去面对我们的未来。”天生的语气很是焦急,他隐隐地觉得他和红绫的情路荆棘密布,好像一点也不好走。 “要一起面对吗?很好,看来你还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那么我告诉你将会发生什么事?”白玉口气冷冷的,他不顾红绫拦阻的目光,继续说道,“因为你们这段感情红绫将会失去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今后或者是将来,我就是她的一切,红绫,这难道不好吗?你是我的全部,是我的唯一,这难道不够吗。”天生的口气也很强烈,他感觉白玉对他很不爽,把他当成了情敌。 “也包括他的生命吗?方天生,你想得太简单了。我们仙界和你们人间是不一样的。”白玉很想把话挑明了说,他倒想看看一个凡夫俗子的爱如何能感天动地。 “我说过我会和她一起去面对所有的一切。对于没发生的事情我不感兴趣,我们只要现在的感觉,幸福快乐就好。顺便告诉你们这些神仙能预知未来并不是一件好事,你们会失去现在的欢乐。”天生是何等的聪明,在人世间早已把一切都看开看透了,他又怎会被白玉的话吓得退缩。 “咦,天生,我真没看出来,你一点也不稀罕当神仙,而且你说的话也很有道理,我们能预知未来却得不到当下的欢乐,我们能看到前尘往事,却忘了我们生活在现在,即便千年万年之后,斗转星移,而我们还是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如死水一潭,这多没意思,这神仙当得又有什么意思?”心莲也似乎想通了,她理解红绫,支持红绫 。 第17章 原形 “是呀,我们干嘛在这里为还没发生的事情伤神,也许正如天生所说的,我俩只是大千世界的小小生命,老天爷说不定早已忘了我们呢,所以我们应该抓住现在的快乐和幸福,不应该杞人忧天,是不?”红绫也突然豁然开朗,自己在担忧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 “那我就恭祝你们啦。”白玉口气冷冷的,俊脸冷颜,他没想到方天生这个来自凡间的少年书生会打来她们的生活。 “不要这样,白玉,我走后,你和心莲可不能忘了我。”红绫看出了白玉的不快。 “你要离开这儿,去到哪儿?”心莲可不想和红绫分开,几百年的姐妹情谊,怎能说走就走呢? “是呀,你从未离开过凤麟仙洲,人世间的险恶你能应付得了吗?”白玉始终还是放不下红绫。 “我想隐匿到红尘中去,这样或许安全点吧。”其实红绫自己心中也没主意,她明知道苍天有眼她逃不过这劫数。 “红绫,你愿意跟我回家,太好了,我们人世间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其实我家在杭州西子湖畔,哪儿也和这里一样美,你一定会喜欢我们的家。”能够抱得美人归,方天生心里当然乐淘淘。 “天生,你真的爱我吗?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你都能不离不弃吗?”红绫的爱是理智的,坦荡的,她决定向天生说明她的一切,然后在定夺她自己的今后,毕竟要放弃眼前的一切,她是多么的不舍和心痛。 天生使劲的点了点头道,“不管你是什么,我都会生生世世的爱你,守护你,直到天荒地老。”白玉和心莲愣愣的看着他们,人世间爱的力量到底有多大,他们倒想领教领教。 红绫有些感动,但她还是要给天生说过明白,她那双水蓝色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天生说道,“我和心莲都是妖仙,我是十方巨海的一条红鲤鱼,经过五百年的修炼,才修炼成人身,而心莲是莲塘里的莲花精。” “我说嘛,你的眼睛那么大,那么迷人,那么水汪汪,而心莲总是那么清丽脱俗,美得一尘不染。”天生毫不惊讶的说道。 “怪了,你不害怕吗?平常人一听说精怪就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你为啥不怕,不在乎?”白玉感觉到天生的与众不同。 “我干嘛要怕,她们是这么美丽。即使变回原形,红绫也是一条美丽的小鲤鱼,心莲也就是一朵漂亮的莲花而已,她们值得去怕吗?哦,对了,白玉,你又是是啥东西变成的。”方天生对白玉一点也不客气,谁叫他要跟他抢红绫? 没想到白玉毫不在意地笑道,“我是龙太子,十方巨海的龙太子。” “我知道了,你是位列仙班的正神,而红绫她们只是妖仙,不过妖仙也是仙。”天生突然正色道,“红绫,我已知道你的一切,我的誓言不会改,不管以后要面对什么,我都会和你在一起。” “天生是凡夫俗子,总要经历生死轮回,我在想,千年之后,你们能否还在一起?我想和你们定个千年之约。”白玉突发奇想,他很想验证一下人间真情是非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好啊,红尘滚滚,千年之后,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方天生对不可知的未来好期待,他也太贪心了,有得一生一世的相守就是福分,谁还敢期待千年?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红绫他们是神仙,神仙总会创造奇迹。 “千年啊,好遥远。不过,到时候我也去凑凑热闹。”心莲笑道。 第18章 西子湖畔 杭州西子湖畔,一对神仙般的男女总是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大凡杭州城的人们都知道那位锦衣华服的少年公子就是杭州首富方天生。父母去世,给他留下万贯家财,家中奴仆成群,豪门府邸,尽显奢华,加之方天生少年英俊,风流倜傥,前去说媒的媒婆差点跑断腿,方天生不厌其烦,看了看每位女孩的画像,居然找不到一个中意的人,在他眼中,杭州城的美女似乎都是庸脂俗粉,他一个也看不上眼,他的个性本身就很孤僻,虽然守着偌大的家产却感觉不到一点快乐,于是常常五湖四海的漂泊游荡,而且对这种游荡的生活乐此不疲。方天生的行为很让那些富家子弟和豪门千金疑惑,守在家里吃喝玩乐多好,干嘛非得去外面受苦?直到两个月前,方天生领着一个绝世美女双双归来,并且举行了隆重豪华的婚礼,惊得好些人的嘴巴半个月合不拢来。 当然这个绝世美女就是凤麟洲上的红绫仙女,跟随天生来到人间,她没想到天生家如此富有,锦衣玉食,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天生常常和红绫泛舟西湖,吟诗作对,或漫步西湖湖畔,欣赏西湖美景。 “红绫,这西湖之美和凤麟洲相较如何?”天生兴致勃勃的问道,那双美丽的丹凤眼紧紧盯着红绫,生怕他这天上掉下来的娇妻一下子就飞了似的。 “各有千秋吧,凤麟洲美得自然,平和。而西湖的美就像一副画,美得那麽精致,就好像是能工巧匠精雕细刻而成。”红绫说着,冲天生妩媚一笑。 天生深知红绫这一笑的魅力,看了看周围对红绫的美色垂涎三尺的男人,他赶快打开折扇挡住红绫的笑颜,连忙对红绫说道,“好娘子,咱们回家再笑行吗?” “怎么啦,还不许人笑啦,你是不是有些强人所难,我天生就爱笑呀。”红绫微恼。 “都是我的错,还不行吗?”天生嘴里轻轻嘟嚷着,“你不知道你笑起来有多迷人,那种妩媚和风情能叫所有男人失魂落魄。” “我知道了,回家只对你一个人笑好不好?不过我也有要求,你那双丹凤眼不要看别的美女,瞧你,把人家的魂都给勾走了,你看后面那两美女一直就跟着我们,肯定是你多看了人家几眼嘛?”红绫笑着回敬天生的醋意。 “我哪有看别人。”天生说着回头一看,果真有两美女跟在他们身后,于是也笑道,“我们走快点吧。” “好啊,我们看谁走得快。”红绫笑着,身形动了一下,就在天生前面一丈以外,向天生招手笑道,“快点呀,快点。” “看我逮住咋收拾你,说了不笑,还笑得花枝乱颤。”天生跑步追上红绫。 两人来到雷峰塔下,红绫的笑容突然全没有了,她心里被一股隐隐的悲伤笼罩着,但却不知道是为什么?她觉得塔里有一颗孤独的灵魂在下面哭泣,好像就是自己的声音。 “天生,我觉得这塔里有些古怪,我想进里面去看看” “你不能进去,俗世凡人都可以进去,唯独你不能进去。”天生当然知道雷峰塔压白娘子的故事,他怕红绫进去后,也被雷峰塔压住,毕竟她也是妖仙,是异类精怪。 “为什么?”红绫有些不解。 于是,天生给她讲了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悲剧。红绫听了久久的沉默不语,对于未知的前途,她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她知道越是平静的生活才酝酿着大风暴,她不可能那么幸运,逃过上天的惩罚,想那白蛇仙子何等冰雪聪明,可她却斗不过一个法海,这人世间的事,真是很难预测。 第19章 表妹桃儿 红绫的心不由自主的黯然,是为白蛇的命运也是为自己不可知的未来。阳春三月,西子湖畔莺飞草长,微风拂面,百花竞相开放,一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美好春色。可如此美景却让红绫高兴不起来,那忧愁始终写在脸上,来这儿两个月了,她有些想家了,那无忧无虑的凤麟洲上,心莲和白玉还好吗? 回到家里,红绫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吃了点东西,上了阁楼上,夕阳的余晖洒进来,柔和而又暖暖的味道充满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红绫凭窗而立,看看楼下的花台水榭,长廊凉亭,天生又专门为她修建了莲塘,如此用心,如此用情,红绫岂能不感动,可这儿是自己的家吗?是自己的归宿地吗?红绫喃喃自问,她的家曾是那十方巨海,也曾是那辽阔的山川,她可以自由地遨游在大海里,飞翔在天地间,而现在她失去了那一切了吗?念及此,两行清泪顺腮而下。天生默默无语的站在红绫身后,看着她婀娜的身姿在轻轻的颤栗,他知道她又想家了,天生从红绫的身后抱住她的杨柳细腰,脸贴着脸,轻轻的柔柔的摩擦着,他感觉到了红绫脸上水水的泪珠。 “红绫,又想家了,都是我不好。”天生在她耳畔轻轻地说道。 “嗯”红绫回头把脸埋进天生宽厚的胸膛,她不想让天生看见她流泪,可眼泪却湿了天生的大片衣衫。 “喂,我说你这水做的仙女,你是不是想把我淹死呀。”天生想逗红绫开心。 “哪有啊,小气死了。”红绫抬起头,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妩媚动人,大眼盈盈的看着天生。天生的嘴哪还有回话的余地,早就贪婪地封住了红绫的樱唇,红绫的丁香小舌立即迎了上去,唇舌之间,互相纠缠。 “红绫,红绫。”天生喃喃低语,抱起红绫走向红绡暖帐。 窗外春光荡漾,屋内春意更浓。 这后花园是红绫的专属领地,天生发话下人若不经红绫允许谁也不得私自入园。天生只想保护红绫不受伤害,再者就是想他和红绫的二人世界不受打扰。正当二人卿卿我我,柔情蜜意正浓时。一阵“咚咚”的敲门声让天生大为光火,他轻啄了一下红绫的樱唇,披上衣衫,下阁楼去开门,却听外面的人急不可耐的用脚踹门,还脆生生的高叫道,“天生表哥,开门,开门呀。” 天生一听这声音,火气消了,冷汗却下来了。小表妹桃儿来了,那么姑妈也肯定来了,红绫的事,还瞒着姑妈,看来这次瞒不住了。 门一开,小桃儿就往阁楼上跑,机灵的像一只小猴子,天生抓也抓不住,无奈,只得冲阁楼上喊了一声,“红绫,小表妹来了” 红绫刚收拾妥帖,桃儿就闯了进来,红绫笑意盈盈的看着这位俊俏可爱的小姑娘。 “天哪,我不是在梦中吧。”桃儿用指甲掐了掐自己莲藕般的嫩胳膊,生疼,不是做梦。她呆呆地盯着红绫看,她有些不相信人间会有如此绝色的女子,用美若天仙来形容也不过分。 “桃儿,你还是这么冒失。”天生随后进来,责备桃儿的话里,宠溺的成分居多。 “天生表哥,没想到你金屋藏娇,藏了一个天仙般的姐姐,姐姐,你好美,比画上的人儿还美,,”桃儿叽叽喳喳的说过不停。 红绫被桃儿的话逗笑了,这女孩直率又单纯,红绫不由得有几分的喜欢,她细细的打量着桃儿:柳叶细眉,亮晶晶的大眼睛扑闪着,白里透红的瓜子脸,挺而翘的鼻子,薄薄的樱唇,好一幅精致的五官,好一个美丽而又调皮的小美女。 第20章 定亲的表妹 “小丫头,金屋藏娇也是你说的么?你这口不择言的毛病能不能改一改?”天生笑骂道。 桃儿瞪了天生一眼道,“天生表哥,你的记性太不好了,我不得不提醒你两点:一点是我不是小丫头了,我今年15岁了,娘说,15岁就长大成人了。二则是我说的话一点也没错,你瞒着我娘娶了这位神仙姐姐,不是金屋藏娇是什么?” “小桃儿休要胡说,你红绫表嫂是我明媒正娶的。”天生怕红绫生气,赶快喝住快嘴的桃儿。 “没什么,天生,那些浮名算不了什么。”红绫笑道。 “是啊,我要是有这么美的娘子,我也会把她藏起来,这有什么呀。哦,对了,我娘要见表嫂。” “桃儿,姑妈没说有什么事?”三人顺着九曲十八折的回廊往前堂而去,天生想从桃儿口中探探姑妈的来意,他天不怕,地不怕,从小就怕姑妈。 “我娘要你给她一个交代。” “什么交代呀,这么严重。”天生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你呀,喜新厌旧,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有了这么漂亮的娘子就把我这小表妹给忘了。你不记得了,小时候,你说过你要娶我的,我们还定过亲呢,你想,我娘找你应该是为什么事了?”桃儿不在意的说道,可心里却是酸楚楚的好难过,小时候青梅竹马的表哥娶了别的女子,而她却什么也不知道,还在等着做他的新嫁娘呢。 天生一听,头大了。他几时和桃儿有过婚约?他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姑妈和桃儿弄的什么玄机?这下麻烦可大了。偷眼看了看红绫,却见她一点也不为所动。三人各怀心事到了前厅。 一个穿着华贵端庄的中年女子坐在上首,神情不怒自威,也难怪天生怕她。她就是天生的姑妈方素琴。 天生和红绫双双大礼见过姑妈。红绫感觉到她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 “好美丽的女子。”方素琴把目光转向天生问道,“你媳妇家在哪里,姓甚名谁?”好老道的女人,问话句句击中要害,而天生却一句也答不上来。 却见红绫微微一笑,答道,“我家在凤麟洲,从小就无父无母。” “凤麟洲?我怎么没听说过?” “那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你当然没听说过,而且那儿很美,比西湖还美。”红绫的心似乎也回到了凤麟洲,她想家了,也想念那些单纯的日子,无忧无虑,不用害怕什么,也不用像人类一样勾心斗角。 “姑妈,红绫救过我的命,她单纯又善良。”天生找到了一个理由。 “而且她还很美丽,所以,不管她来历不明,也不问身世背景,你就将她带回了家里,还大张旗鼓娶了她?”方素琴甚是恼怒,她知道越是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子越是危险,多半都是些狐精鬼怪所幻化来害人性命。 天生当然知道红绫的来历,但他哪里敢说出来,只好低头不作声。却听方素琴继续道,“你和桃儿从小就定了亲,而你居然瞒着我另娶他人,你可真把我放在眼里呀,你叫桃儿今后怎么做人?” “没有呀,我怎么会和桃儿定过亲呢?怎么会?”天生觉得他好像忘记了些什么,他和桃儿定过亲,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家来上门提亲呢?好乱啊,天生理也理不清了,这是怎么回事?天生头疼欲裂。 “你不要逼他了。你是他唯一的亲人,怎忍心逼他想起过去,十几年了,他怎么会记得那么多?红绫有些心疼,她知道天生经历过什么,内心深处把许多事遗忘了。 第21章 姑妈 “我们的家务事不用你这个外人来操心。”方素琴的话冷冰冰的,言外之意根本就不承认红绫是方家人。 天生的思绪还在一片混沌好和懵懂之中,他只记得小时候桃儿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成天赖着他,后来父母出海遇到了台风双双葬身于海上,姑妈也接走了桃儿,什么也没说,难道真是自己忘了? “你不用拿这些子胥乌有的事来逼迫天生赶我走。”红绫似乎看穿了方素琴的用心,她本来就无心羁绊于红尘,实在是天生对她一往情深,她舍不下他,不然的话,早就回凤麟洲了。 “什么子胥乌有?你的意思是我在说谎,你这个来历不明的野丫头,你真个以为我不敢对你怎么样吗?” “我会怕你对我怎么样吗?实话告诉你,天生怕你是因为你是他的长辈,他尊重你。而我凭什么怕你,你不是想叫我走吗?我走,当然会走,我只是要给你讲明白,我的确不是你们人类,而我也不屑于作人,勾心斗角的多累。”红绫本来就是一个爽朗豪气的女子,能爱就爱,不能爱也能放得下。 “红绫,”天生惊呼,他没想到红绫会说出真相。 桃儿也是满脸惊诧之色。 红绫的脸上写着决绝之意,不是她无情,她只是不喜欢天生这种唯唯诺诺的个性,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干嘛非得仰人鼻息,就是姑妈又怎样?她也不能主宰你的一切吧。 “红绫你不要走,不要离开我。”天生拉住红绫的手。 “天生,你明知道她不是人类你还执迷不悟,你是不是中邪了,天生,放开她的手,她是妖精。”方素琴没想到红绫果真是妖精。不由心里骇然。 “我知道她是什么,姑妈,即便她是妖精也是善良的妖精,她救过我的命。”天生不敢放开红绫的手,他知道如果红绫一怒之下离去,他将永远也找不到她,那个凤麟仙洲在什么地方他都不知道。 “天生,我现在还不会走。”红绫泪眼盈盈的看着天生,又对方素琴说道,“你不用再逼天生了,我明天就会走的。” 方素琴点点头,她知道她拿红绫没办法,而且她心里也害怕。 桃儿看着红绫,这么美丽的女子怎么会是妖怪,她一点也不怕她,,还有些喜欢她 ,“娘,红绫姐姐不是妖精,她是仙女,只有仙女才会这么漂亮美丽。” “胡说,狐狸精比她还漂亮,还迷人。”方素琴喝住女儿。 红绫不再说什么,她走了出去,天生跟在她身后。 “天生,我说过我现在不会走,你让我独自走一会儿,安静的想一下”。 天生不再跟着红绫,红绫毫无目的的走着,她的心在流泪,她何尝想离开天生,可她心里有预感,她和天生的缘分已走到尽头,长痛不如短痛,到时候与其被上天逼着分开,还不如现在离去。她不是怕天生的姑妈,只不过这是个机会,她只是借势而已。可为什么心这么疼?红绫蹙着眉,捂着心口坐在一口井沿歇息歇息,井里的水清澈如镜,照着她那张美丽绝伦的脸,红绫的泪珠一滴一滴的滴在井里,如镜的水面荡起一层一层涟漪,一会儿井里的水突然翻滚起来,红绫不由诧异,自己的泪水也没有这么大的威力呀,正自疑惑,却见白玉从井里冒了出来,对着红绫笑道,“你的泪珠滴得我心都疼了。” “白玉,你怎么会在这里?”红绫咋见故人,不由惊喜。 第22章 生离死别 “傻丫头,这口井是龙井,与海上龙宫相通,而我的心又与你相通,我时刻都在关心着你,想念着你,你伤心的泪珠滴在井水里聚而不散,顺着水流到了我的寝宫,我闻道了你熟悉的味道,也断定你一定很伤心,因为红绫从来不掉眼泪,除非她真的真的很伤心。”白玉一边说着,身子已轻飘飘的飘出了龙井,他极其温柔擦拭着红绫俏脸上的泪珠。 红绫环顾四周,不由惊讶,“我怎么会到了西湖龙井这里。我只是漫无目的地走走而已。” “是你的心带你来这儿和我相见,红绫,你一定很想念凤麟洲,还有我和心莲。” 一句话说得红绫的眼泪扑簌簌直往下流,她扑到白玉的怀里痛痛快快的哭着,眼泪止也止不住。 “凤麟洲上的快乐仙女,到了人间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眼泪,看来这人间真是盛产眼泪。”白玉轻拍着红绫的玉背,笑着安慰道,他知道红绫又会回到凤麟洲,不久以后,她依旧会是那个开心快乐的红绫仙子。 “红绫,咱们回去吧,既然这么伤心,留在这人间就没有任何意义。我早说过这人世间的感情靠不住,别说千年之约,就是一年你们也无法圆满,这是天意。” “可是天生他对我真的不错,我只是为我们没有将来而伤心,只是因为太爱,太在乎而流泪。我也知道如我违背天意会给天生带去更多的伤害,所以我选择离开他。” “没想到你是为了爱他而离开他,试问尘世间有几人能做到你这样?既然如此,咱们现在就回凤麟洲?” “可是我跟天生说好,明天才走。”红绫内心深处,犹似不舍。 “当断不断,其乱自害,趁现在方天生不在你跟前,你赶快走,让他死心吧。”白玉拉着红绫欲往井里跳,从这儿顺路就可以回到凤麟洲。 “可是天生会恨我,怨我。”红绫还是舍不下,犹豫着,挣扎着。 “红绫,,,”天生手里拿着红绫的披风,远远看见白玉拉着红绫要跳井,他着急的呼唤着红绫。 “难道你真想让天生看到你遭天谴的样子?”白玉狠心说道,用力一拽,跟红绫双双落井。天生出手抓了空,扑在井沿上,看着余波未平的井水发呆。走了,她真的走了,红绫跳井走了,回到了她的世界,她是水里的精灵,水才是她的家园。天生真想一头载进井里,什么千年之约,什么荣华富贵,什么万贯家财,没有了红绫这一切都是空的,空的。 天生跌跌撞撞的回到府邸,平生第一次冲姑妈哭喊道,“走了,红绫走了,这下你息心了。” 方素琴心疼的看着天生,心里也很难过,不是她狠心要这么做,而是她必须这么做,天生是方家唯一的血脉,她不能让他有任何差池。哪怕是他恨她也认了。 红绫走后,天生每天在后花园发呆,这里留下了红绫纤柔的身影,妩媚的笑容,天生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想着红绫会在他出其不意时回到他身边。走到一株开得极盛的牡丹花前,天生还清楚地记得红绫曾和牡丹花比美,当时红绫娇嗔的问他,她和牡丹花谁美?而自己却故意说牡丹花美,红绫笑着道,花儿比我美,可她不会说话呀,而自己却大笑着览红绫入怀,说道,天底下我的红绫最美。而今,这一切还历历在目,伊人却不知何处,真可谓,人面不知何处去,牡丹依旧笑春风。天生忽然想到了什么,凉亭里笔墨纸砚现成,他铺纸研墨,挥笔疾书:牡丹含露珍珠颗,美人恰从花前过,含羞问檀郎:花强妾貌强?檀郎故相恼,刚道花枝好。花若胜如奴,花还解语无? 天生写完,面露笑容,这首小词红绫一定会喜欢,他痴痴的做着他的痴梦,期望着红绫会回到他身边。 第23章 相思成灾 依旧是望海亭,依旧是三人行,可白玉和心莲再也看不见昔日里叽叽喳喳,谈笑风生的红绫,每次陪她来望海亭,她总是郁郁寡欢的望着海面发呆。心莲瞅着日渐消瘦,憔悴的红绫,心里好是心疼,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帮红绫重拾昔日的欢乐? “红绫,我新作了一首诗,你给谱谱曲,我们两好久没有心情舞一曲了。”心莲知道红绫喜欢作词填曲。 “说来听听。”红绫果然提起了兴趣。 心莲清了清嗓子吟道,“世人皆说人间好,神仙却道仙洲妙。青山碧水乐逍遥,轻歌曼舞衣袂飘。” 白玉接口笑着说,“天上人间路遥迢,心有灵犀两相知,眉眼盈盈泪涛涛,万千心事知多少?” “咦,白玉,你也有心事吗?看中狐仙,还是花仙,要不要我给你牵线搭桥去?”心莲心底纯洁无污,根本就不知情为何物,她见红绫为了一个情字伤心如斯,她宁愿自己永远也不要和情字沾上边。 “情字伤人,我何苦要给自己找罪受。有你们二位美女相陪,我心足矣。”白玉嘴上说的潇洒,可心里却明白自己身陷其中不能自拔。他明明知道红绫心有所属,可看她伤心难过,他的心也如刀绞般难受,假如当初自己先表明心迹,也许现在自己和红绫会是一对神仙伴侣,过着逍遥,快乐的日子,然后生一堆龙子龙女,,,而现在一切都已成定数,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想来白玉也是一个风度翩翩,俊朗飘逸的美男子,可和红绫,心莲二女相处多年,也没见生出男女之情来,而天生红绫只不过是几日相处,却有一种生死相随的感觉。白玉正自感叹。 却听红绫悠悠的吟道,“碧海无波,瑶台有路,思量便合双飞去。当时轻别意中人,山长水远知何处?倚栏望海,归帆远无,红纤小字凭谁附,高楼目尽欲黄昏,梧桐叶上萧萧雨。”词意悲凉,红绫脸上尽是萧索与离愁。 “红绫,你真要这样消沉的生活下去吗?”心莲有些火了,“这是你吗,红绫?优柔寡断的,要不你在这儿快乐的过日子,要么你再回到方天生身边。” “问题是不由我选择。”红绫无助的神情楚楚可怜。 “你不去试又怎么知道结果?天谴?哪来的天谴。你去了人间半年,也没有谁来过问,自己吓自己而已,玉帝很忙,哪顾得上管我们这些小仙的事儿。” “心莲,你胡说什么呀,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你不要鼓动红绫了。”白玉忙阻止心莲。 “可是我知道天生跟我一样痛苦,我怕他撑不住。”红绫泪水涟涟道,“我们驾云到方府上空看看好不好。” “好啊,我倒要看看天生是不是跟你一样相思成灾。”心莲率先驾上了云端。只消片刻功夫,三人就到了方府上空,红绫极力的搜寻着天生的身影,却见天生在后花园里睡着了,嘴里喃喃的念叨着什么。 “既然来了,下去看看啊。”白玉提议道。三人降落在天生身边,却见天生虽是睡着了,两行清泪却顺腮而下,嘴里还兀自念着一首词:牡丹含露珍珠颗,美人恰从花前过。含笑问檀郎,花强妾貌强?檀郎故想恼,刚道花枝好。花若胜于奴,花还解语无? 红绫一听,泪如泉涌,天生记得与她相处的每一个时刻,这首小词,只有她能解其中之意,也只有她明白天生的相思之苦。隔空取了衣衫盖在天生身上,久久不忍离去。 第24章 十日之约 红绫凝视着天生的俊脸久久不忍离去。 “走啦,已经见了,再不走等他醒来就走不了啦。”心莲催促道。红绫转身正待要离开,却听见天生叫道,“红绫,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红绫心里一惊,以为天生已经醒来,回过头,却是天生犹自在梦中,两点晶莹的泪珠挂在他长长的睫毛上,红绫心疼莫名,拿出红色的罗绢给天生擦拭眼泪。 “天生表哥,天生表哥。”却是人未到声先到的桃儿。红绫三人顺着这脆生生的声音望过去,只见桃儿从假山后闪了出来,三人躲闪不及,赶紧隐身跳进凉亭外的池塘里,红绫变回原形,成了一尾美丽可爱的红鲤鱼,心莲变成一朵莲花和池中其他的莲花混在一起,白玉变成了一条小水蛇在池底游弋着。 桃儿来到天生跟前,用力摇醒他,嘴里叫道,“天生表哥,你醒来呀。” “桃儿,你总是扰人清梦。”天生醒来埋怨道。 “天生表哥,你梦见什么啦。”桃儿笑着坐在天生的对面。 “我梦见红绫回来了,她还给我擦眼泪呢。”天生突然拾起红绫慌忙中丢下的红绢,不由激动起来,“桃儿,红绫真的来过,你看,这是她常用的手绢。”他站起来,身上披的衣衫滑落在地,捡起衣衫,天生更加肯定红绫来过了,他急切的摇着桃儿的香肩道,“桃儿,你看见红绫了,是不是?” “没有啦,根本就连一个影子也没见着,天生表哥,你想红绫嫂子都快疯了,可人家还是硬着心肠离开了你,你何苦要这么痴心,天下美女多的是又不是只有一个红绫,你放手吧。” “桃儿,感情这东西,不是说放开就能放开的。”天生四处张望,他感觉到了红绫的气息。 “你还说呢,我从小跟你一起长大,你怎么就不记得我们之间也有感情?”桃儿眼睛红红的。 “不一样的,我一直都很宠你,疼你,不是么。”天生凭栏而立,望着清澈见底的池塘发呆,池塘里几条美丽的红鲤鱼在快乐的游着,自红绫走后,他就养了六条红鲤鱼,每天来这儿看看,以此来寄托自己的相思。 “天生表哥,我娘叫你尽快成亲。”桃儿和天生并肩而立,已是暮春时分,许多开谢的花瓣飘落在水面上,无声的,静静的,就如自己对表哥从小到大的爱恋,默默无语的牵肠挂肚,却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和谁成亲?你吗?”天生无所谓的问,他的双眼始终盯着池塘的鲤鱼。总决得今天的池塘有些异样,却说不出那种感觉。 “如果你有得选择的话。我也希望不是我,我不会强迫自己嫁给一个心里只想着别的女人的男人。” “对不起,桃儿,我不是成心要伤害你。”天生没想到洒脱快乐的桃儿也会为情所困,他本来就心疼桃儿,对于女孩子总是怜香惜玉,于是他作了个决定,对桃儿说道,“桃儿,给我十天时间,如果十天后红绫还不回来的话,我就决定放弃这份无望的感情,然后一门心思对你,娶你为妻。”天生的这番话,其实也是在说给水中的红绫听的,他知道红绫变成了红鲤鱼,因为他早就数见池塘里的鲤鱼不是原来的六尾,而是七尾。红绫的眼泪在水中汩汩而流,可天生却什么也看不见。心莲不由摇头叹息,这世间的人真是善变。 “表哥,你看池塘中间的那朵莲花,好纤秀美丽,好像通灵性似的,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好漂亮哦,就像是一位花中的公主。”桃儿天性活泼,纯真,听天生一说,早把刚才的伤感抛在九霄云外,指着池中心莲的化身是又叫又跳,只可惜是臂长莫及,不然的话,她就把它摘下来放在自己的屋子里。 “心莲,你也来了,为什么非要以这种方式见面呢。”天生喃喃低语。 第25章 珠胎暗结 “红绫,你现在应该死心了吧,人类的感情根本就不可靠,”心莲劝慰着一脸落寞和憔悴的红绫,自从天生家回来,她就心如死灰般再不做声,搞得白玉和心莲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生和红绫都在煎熬着时间。 天生不知道自己这个赌注下得对与否,他在赌红绫对自己的感情到底占多大的几率,他在赌红绫的心,人生啊,多半的时候都在跟自己的命运赌博,只不过输赢都在人们自己的一念之间。 红绫再也洒脱不起来,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她原本想全身而退,不再留念红尘,可谁知道已珠胎暗结,腹中的小生命不期而至,打乱了她的计划,也不得不重新考虑今后的一切,因为她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红绫苦思冥想,找不到一个万全之策,不由哀叹连连。 “红绫,你有什么心事说出来,说不定我们也能帮你一下,为什么非要一个人苦撑呢。”几百年的知己可不是白当的,心莲早看出红绫有事,只是不知道究竟有啥事? “心莲,这种事你帮不了。”红绫悠悠长叹。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说来听听,优柔寡断不是你做事的风格,想当初你跟方天生走的时候是多么的果断与决然。” “可关键是现在不是我一个人的事。”红绫不好意思说出自己已经珠胎暗。 “当然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方天生他不可能置身事外,其实就你们两个人的事也好解决,快刀斩乱麻,干脆点好不好,成天起来长吁短叹,婆婆妈妈的,真的很不像你呢。”心莲哪里明白红绫的言外之意。 “你的意思叫我斩断和天生的一切恩怨纠缠,可我的孩子怎么办?”红绫脱口而出。 “孩子?”心莲神经短路般迟疑了半天,然后问道,“你有了孩子?” “是呀,前几天茶饭不思的,我以为自己的身体出了状况,后来自己用透视法力察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才知道有了。” “这多好啊,咱们今后就有事做了,红绫,不用担心,我和你,还有白玉会一起把孩子养大。”心莲不惊反喜,一想到有个小孩子陪他们一起,日子不再那么孤燥,她就兴奋莫名,她压根就没想到这孩子是人家方天生的骨血。 “可天生是孩子的父亲,而且我现在还不知道这孩子是凡胎,还是仙体。”红绫说出自己的顾虑,还有一点就是她自己其实很向往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平凡日子,她知道那就是当神仙体会不到的幸福。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不过问题是你怎么想的?” “我想管用吗?”红绫无助的摇摇头,她已经想了千遍万遍,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事在人为,更何况我们还是神仙呢。说说你的想法,我和白玉一定会帮你的。”心莲鼓励红绫,她不希望每天看到红绫愁眉苦脸,一副怨妇的样子。 “是呀,我也一定会帮你的。”白玉正好走了进来,他都不知道啥事,就顺口答应帮忙,真是热心热肠的龙太子。 “这两天不见你,忙啥呢?”心莲关心的问道。 “父王见我每天无所事事,非要叫我学着处理龙宫的大小事务,真是烦啦。哦,你们刚才在说什么事呀?” “没什么,孩子的事,红绫的事。”心莲随口说道。 白玉何等聪明,当然一听就明白,当下把关切的目光投向红绫,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第26章 凤栖梧 “其实我现在最羡慕那些普普通通的凡人,他们没有法力与异能,却能拥有嘴平凡的幸福与安宁,哪像我这般左右为难。想回到天生身边又怕遭天谴,连累了方氏一门,想就这样把孩子带大,不止自己心有不甘,对天生也是大大的不公。”红绫说出自己的想法,大眼看着白玉,希望他给她一些建议和帮助。 “红绫,办法是有的,就看你有没有毅力与决心。”此时此刻,白玉也放下了自己对红绫的那份感情,天下美女那么多,他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非要当第三者。 “有什么办法?”心莲比红绫还着急,连忙问道。 白玉看着红绫等她拿主意。 “我早已没有没有回头路可走了,有什么办法你就说吧,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谁叫自己贪念自由与幸福。”红绫一副决然的样子。 “这和粉身碎骨差不多吧,如若你坚持不住,你就会魂飞魄散,灰飞烟灭。”白玉的口气甚为严重。 红绫何等聪明,她已明白了白玉的意思,像凤凰仙子一样,浴火重生,只不过凤凰仙子涅槃飞升,成就了她更高的境界与法力,而自己是为了追求平凡与幸福,炼化掉自己身上的鱼鳞,作一个凡人。 “可是白玉,我们找不到三昧真火,或者是九天灵火。”红绫的口气有些无奈。 “红绫,你考虑好了,这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咱们苦修这么多年不容易。”心莲真有些后悔自己当初鼓动红绫去凡间。 “红绫,你可以去求凤凰仙子,她应该拥有九天灵火,而且传说凤凰仙子仁慈又善良,也许她会帮你的。” “可以吗?”红绫对自己一点信心也没有,凤凰仙子是她心中的偶像呢,在她的意识中,凤凰仙子应该是高不可攀,她怎么可能帮自己的忙呢? “不去试怎么知道行不行?除非你还想继续现在这样的日子”白玉鼓励道。 “红绫,现在咱们的日子也不错哦,你不要去冒险了好不好?”心莲实在是很担心红绫,怕她灰飞烟灭。 “心莲,不要担心,说不定凤凰仙子不愿意帮我呢。”红绫安慰着心莲,她已决定去求凤凰仙子了。 三人来到传说中的凤凰仙子所居的地方,可是除了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外,哪有凤凰仙子的仙府?天爷爷,红绫倒抽了一口气,从来没见过凤凰仙子的仙府,估计也没人能见得上高贵的凤凰仙子,原来,凤凰仙子虽在凤麟洲,实则她居住在九天上,她的仙府建在一棵生长了万年之久的梧桐树之上。这棵树宽九米,修直挺拔直达九天,而且这棵树历经万年风雨沧桑,吸天地之灵气,本身已经练就万年不枯,万年不死,在加之凤凰仙子的灵力,这棵老树已是修为非凡的树精。对红绫和心莲这些修为五百年的小精怪来说简直就是孙子的孙子,孙子的孙子,,,,看来要见凤凰仙子,得先过老树精这一关。 “树爷爷,我们想求见凤凰仙子,你能不能帮一下忙?”红绫展开甜甜地笑颜攻势。 “小丫头,我老树精活了万年,见了不计其数的来求凤凰仙子的神仙精怪,妖魔邪道,你以为你的笑容就能打动我?告诉你,趁早死心吧。 “树爷爷,你就真忍心见死不救,我来见凤凰仙子,真的是有生死攸关的大事,树爷爷,求求你通融通融,让我见见凤凰仙子”红绫见笑容攻势不凑效,改用眼泪攻势,边哭边说,一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小模样。。 第27章 万年梧桐精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休得在此啰嗦,打扰我老人家的清修。”万年梧桐冷颜道,一副软硬不吃的架势。 “喂,我说老树精,亏得你还说什么清修,修行之人就为行善积德,救人于危难之中,而你也不问我们有什么事就拒我们于千里之外,这可不是我等修行之人的作为,尤其是你,万年梧桐,你快和天地同岁了,修为更是了得,只要你想帮我们,只需你点点头,眨眨眼皮就能解决。”红绫见笑容攻势和眼泪攻势失效,只好鼓动她那副如莲巧舌,激将法和吹捧法双管齐下。 “你这丫头说的还有些道理,我老人家就先听听你们所为何来?”万年梧桐当然不愿意背上一个顽固不化的名声,他是老而弥精的老树精呢。 见老树精松了口,于是三人如此这般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出来。 老树精久久没有回应,三人正自疑惑,却见眼前白光一闪,一个须眉皆白,鹤发童颜的老者站在了他们面前。只见他头摇得像拨浪鼓,连道,“不可,不可,小丫头们真是胡闹。” “不是胡闹,我们是认真的,要不然干嘛费这么多的口水来求你老人家。”红绫泪眼婆娑,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我说不可就是不可。”老树精一副刀枪不入,油盐不进的坚决态度,其实,他活了万年,知道不管什么东西被活活剥皮的痛苦,鲤鱼去鳞也与剥皮无异,那是九死一生的危险事儿,而他面前这个明眸诰齿的小丫头却为了什么情要去忍受那些痛苦,想想也不值,为了她好,还是不能心软。 “你这老树精,啰嗦什么呀,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理由,就是死活也与别人无关,她自己知道该去承担什么后果,不要用你的思想去禁锢别人的行动,况且我们只是来求凤凰仙子的。”白玉见老树精左推右拦,心里不由火起,说话的口气有些冲。 “龙太子的言下之意就是你们做任何事都与我无关。”白玉的话激出了老树精的傲性,“那么你们有能耐就自己进去吧,没有必要在这里跟我磨半天嘴皮子。” “你道我们不敢么。”白玉冷哼一声,腾空飞起,直往九天之上而去。红绫和心莲只有无奈的相跟上。 万年梧桐冷笑着没做声,心道,“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小家伙们,不给你们吃点苦,你以为这世界上你就是老大?” 三人飞了几个时程,根本就连九天的边也见不上,红绫和心莲体力不支,娇喘许嘘嘘,香汗淋淋,眼看坚持不住了。 “白玉,这里肯定被老树精设了结界,咱们总也飞不出去,是不是一直在虚空里打转,白费了几个时辰,也白费了力气。”红绫看出了这空茫飘渺的虚空世间,她焦灼的想找到出口。 “你说的没错,这凤凰宫不是咱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我们歇一会儿好吗,我快坚持不住了。”三人之中,心莲功力和修为稍弱一点。 白玉有些后悔自己呈匹夫之勇,连累了这两位弱质美女,他也想让她们休息一下,可环顾周围,除了虚空还是虚空,从下面面绵绵涌至而来的罡风左缠右绕,让他们根本就停不下来。怎么办?难道要让我们累的功力衰竭而死。不行,不行,冷静,冷静,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白玉,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想办法破了这老树精的结界,糟了,他好像启动了法阵,咱们被卷进了罡风里了。”红绫后知后觉,才发觉那绵绵不绝的罡风已将他们困住了。 第28章 洪荒猛兽 “怎么办呀,我的功力已快耗尽了。”心莲香汗淋淋,娇喘连连,脸色也惨白得连一点血色也没有。 白玉看在眼里,心里更是自责在加上着急,居然连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心莲已然坚持不住,像一只失去生命的小鸟一样,直往下坠。白玉急速飞掠过来,一把把心莲抱在怀里,稳住身形,再看红绫也是步法散乱,岌岌可危。白玉哀叹,完了,完蛋了,这万年老树精名不虚传,姜始终是老的辣。 红绫泪如泉涌,哭道,“心莲,对不起,都是我连累了你们两个。”眼泪汩汩而出,泪水飘洒之处,罡风形成的包围圈居然被撕开了一条小缝隙,不过瞬间又修复了。 白玉看得真切,他想到了破解之法,右手抱着心莲,左手揽过红绫,对她们说道,“此罡风阵用水即可破。” 红绫一听能破阵,精神振奋了不少,就连虚弱的心莲也点了点头。 三人皆是水族,要用水那是手到擒来的容易事,一起念动吸水咒,霎那间,涛涛洪水滚滚而至,情急之间,保命要紧,也没想到会殃及凤麟洲上的其他生灵。也因此惹下滔天的大祸,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且说那涛涛洪水携裹着万钧之力,很快就穿透罡风倾泻而出,所到之处,有如千军万马,所向披靡,惹得鬼哭狼嚎,怨声载道。 万年梧桐精大惊失色,想要挽回,已是回天乏术,想想这世间还有比水更厉害的武器吗?没有啊,水是洪荒猛兽,天地之间,又有几个敢拿水当着武器用?这三个小鬼头,不知天高地厚,已是埋下祸根,惹下大祸。 待到三人收回水咒,得意洋洋地降下云端,凤麟洲上已是一片狼藉,花折草损,亏得洲上都是仙家,均会腾云驾雾,没有死伤,否则的话,就是把三人打入十八层地狱,阎罗王也不敢收留。 白玉和红绫面面相觑,惊恐得无话可说。心莲虚弱,还赖在白玉怀中假寐,她好像有些留恋白玉的怀抱,温暖而又安全,而且白玉身上那股男子的阳刚之气让她心跳加速,脸色已由苍白转为潮红。 “心莲,你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吗?”白玉低头看到心莲的异样,不由得有些担心地问道,心莲睁开美目,一抬头,嘴唇正好碰到白玉温润的下唇,白玉一愣,浑身就像电过一样,有一种酥麻的感觉直钻心底。这种感觉好奇妙啊,他不知觉的想张嘴直攫心莲的唇瓣,心莲已是羞得俏脸通红,粉拳轻捣白玉的胸膛,轻声低语道,“快放我下来。” 碍于红绫在眼前,白玉有些不舍地放下心莲。 红绫是过来人,岂能不明白他两的亲昵举动,她摆手笑道,“二位继续,我什么也看不见。”心里也为他们能成为一对神仙眷侣而高兴。 忽听心莲“咦”的一声,掩嘴惊呼,“天,怎么会变成这样,凤麟洲上的花草树木全叫咱们给毁了,这下倒好,不用咱们费心巴力的去找凤凰仙子,她肯定先找咱们讨个说法。” 红绫和白玉深有同感的点点头,没办法啦,祸已闯下了,不管什么后果都得承担。该来的躲不掉,凤凰仙子说到就到了,只见空中霞光万道,凤凰仙子横坐在紫麒麟宽而厚实得脊背上,虽则发怒,声音却如天籁般的好听,只听她说道,“你们三人为何要毁坏自己的家园,我苦心经营上千年的凤麟仙洲,却被你们三个水族给我毁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你们自己说该如何惩罚你们?” 宽容的凤凰仙子叫红绫它们自己选择惩罚的方式。 第29章 九天灵火 红绫仰视着凤凰仙子,问道,“你真的要我们自己选择惩罚的方式吗?” 凤凰仙子点了点头,道,“我没有食言的习惯。” “那么我选择去鳞剥皮,直至灰飞烟灭。”红绫认真的说到。 “你罪不至死,干嘛要这样来对待自己,天底下还没见过对自己如此残忍的人。你的动机是什么呢?”凤凰仙子有些不明白。 “没有爱的日子生不如死,我苟活在这世间上也没意思。”红绫眼里噙着泪,她知道一切希望都已落空,还不如选择彻底的死灭。 “没想到世间的情爱在你的心底胜过生死,好吧,我成全你。不过你还是有一线希望,如果你所爱的人是真心爱你,那么他就会心有灵犀,能感应到你的一切,在你苦难时即时出现在你身边,他会救你于烈火焚身之中,否则的话,你会真的灰飞烟灭。”凤凰仙子从心底欣赏这个至情至性的鲤鱼精,她打算放她一条生路。 “就算他心有灵犀,他也不可能来得,他是凡人,怎么可能来得了这儿?红绫,你不要傻了”白玉劝阻道。 “不,我相信爱的力量,能感动天地,我要把握住这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不会放弃,开始吧,凤凰仙子。”红绫决然道。 凤凰仙子用手一指,蓝幽幽的九天灵火把红绫包围了起来,红绫眼眸淡然,没有一点惊慌。蓝色的火苗肆虐着,发出冷冷的狞笑。红绫犹如蓝火中的精灵,她在翻滚着,心中依然是对天生不舍的爱恋。 天生和桃儿正在凉亭,他手里拿着红绫的罗巾突然无风就飘飞了起来,而且越飞越高,天生心里一激灵,感觉浑身想火烧一样难受,他感应到红绫正在受苦,不行,我要去找红绫,天生对桃儿说,“桃儿,如果我一会儿死去了,不要动我的身子,好好看管好,如果我三天后还醒不过来,你就可以替我料理后事了。”说完,不等桃儿回话,头一低,便没了气息。 天生的魂魄跟着红绫的罗巾,飘飘悠悠来到了凤麟仙洲。他看到了正在蓝火中跳越,翻滚的红色影子。 “红绫”天生不顾一切的奔向火中的红绫。魂魄是不怕火的,天生进了火的中心,只见红绫昏倒在地,蓝幽幽的火苗还在她身上舔着,一些金光闪闪的小亮片被火炼化了,天生不知道这些小亮片正是红绫身上的鱼鳞。 天生抱起红绫冲出了火圈。白玉和心莲赶紧围了过来。 “天生,你来的真及时,红绫有救了。”心莲泪水涟涟。 红绫悠悠醒来,她看见天生紧张关切的目光,她的眼泪也流了出来,她赢了,,她拿自己的生命做的赌注,只为人间真爱。 “红绫,你现在已是一个凡人,有生死大限,还有轮回之苦,再也没有了神仙的逍遥和长生不老,凡人的生命只有区区几十年的光阴,但愿你不要后悔。”凤凰仙子见识到了感动天地的爱。 “爱是永恒的,生命有轮回,我相信我们的爱会随着生命的轮回,生生死死循环不已。”红绫深情地看着天生说道。 “好一个生生死死循环不已,我就看看你们的爱能持续多少年,如果千年之后,你们依然能找到彼此,而且依然相爱,那时候我会奏请玉帝,让你们成为一对神仙眷侣,生生世世相爱,永不分开。”凤凰仙子给他们定了个千年之约。千年之后,我们好期待哦。 第30章 梦醒时分 一声高亢而清脆的鸡鸣把红秀从梦里拽了出来。回想着梦中神仙的美好,和那凄美的爱情,红秀又忍不住泪水盈盈,她知道她在梦中流的眼泪早已湿透枕巾,可恨的不知是谁家的雄鸡把她从梦中惊醒,害她的梦没有做完就醒了,她真的很担心那个鲤鱼精在人世间是怎么生活的,是怎么去适应这人世的险恶和许许多多的无奈,要叫她去选择,她宁愿做一个规规矩矩的神仙,安安分分的过她的神仙日子,这人生好累啊。 红秀的思绪翻飞,再也睡不着觉,看看从格子窗眼中射进屋里的第一缕晨曦,在看看身边的儿子,她意识到,再美好的东西现在都不属于她,在现实生活中,她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寡妇,她要努力养活儿子和自己。 翻身起了床 ,收拾穿戴妥当,红秀去灶屋煮早饭,刚进堂屋,她看见向天明还在睡着,身上盖的薄布单子滑落在地,身子卷缩着,好像很凉的样子,红秀心里顿时生出一股怜悯之情,她轻手轻脚走到向天明跟前,捡起地上的单子正欲给他盖上,突然间,她的手蓦然停住了,她发现眼前的向天明像极了梦中的方天生,清俊的脸庞,卧蚕眉,丹凤眼,鼻若悬胆,紧抿着也能看出很有线条感的嘴唇,这是怎么回事?红秀惊骇莫名,难道向天明真的是神仙,也会变化?她伸手想摸摸向天明的脸,看是不是真的,手刚伸出去,还没触及到向天明的脸,却见人家突然睁开了眼睛,这下红秀又愣住了,却见向天明白眉依旧是白眉,小眼依然是小眼,依旧是那副怪异的模样,哪有刚才看见的那样英俊可人。向天明盯着红秀的那双小手就在自己的脸跟前,他真有些后悔这时候睁开眼,不然的话,也能消受一下这小女人抚摸的滋味。 “你醒啦,哦,刚才,那个,我看见你脸上有一只蚊子,想给你打一下。”红秀尴尬极了,俏脸通红,一副贼不打自召的表情。 “那谢谢你了。”向天明装着好不知情的样子,心里却差点笑破肚子。 “天亮了哦,我去弄早饭,向神仙吃了饭再走吧。”红秀强制镇定下来。 “不用麻烦了,我还是早点走吧,免得给你惹是非。”向天明推辞道,他做事向来就很有分寸。 “我说过,我不怕什么是非,我这一辈子都是在人们的唾沫星子里活过来的,我还怕什么是是非非吗?”红秀的话里有几分凄凉与无奈,有谁愿意拥有这样的人生啊。 “红秀,不要轻言一辈子,你才18岁,好年轻的,相信我,你会拥有你的幸福的。”向天明心里莫名的有几分酸楚,他明明知道红秀永远不会看上他这个三寸钉,可自己还是想给她承诺一辈子的幸福。 “幸福?我从来就没指望过,能有食果腹,有衣蔽体,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红秀轻叹,无依无靠的寡妇日子真不好过啊。 那一生轻轻的叹息划过向天明的心底,他的心一阵莫名的悸动,他对自己很是不解,活了二十年,心如止水,从来就没有什么妄念,为什么单单这个小寡妇就能打动自己的心,好像她是他千百年来的一个心结,今生相逢,是非只为解结而来?那个梦,那个鲤鱼仙子,那个千年之约,和自己有关系吗?哎,回去再想吧,我一定要把这个梦解开,我向天明何许人,如若连一个梦都解不开,我岂不辜负了神仙这个美名? “红秀,麻烦你开开大门。”一缕晨光从门缝射了进来,门外已有早起的人们挑水的脚步声,向天明意识到他是真该回去了,他今天还要去白马镇摆摊算卦,有几个都是预约好的,他不能也不可能失约,这是自己的信誉,也是自己的饭碗,他不能砸了自己的饭碗。 红秀知道留他不住,也知道他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于是依言把大门打开,确实已是大天白亮,太阳还有些晃眼。 第31章 女人味 依旧是这道门槛拦住了向天明的去路。 “你家的门槛也太高了点,看来我还是少来你家为妙。”向天明尴尬而无奈地苦笑道,等着红秀把他提过去。 “这门槛对你来说是有点高了,如果下次再求向神仙,说不定我会把它锯底一些。”红秀一边开玩笑似的说着,一边伸出自己的纤纤素手握住向天明小巧而又白嫩的左手。 两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红秀的体香悠悠,传入向天明的所有感官,向天明不由心驰神荡,这应该就是女人味,很是让人销魂,让人醉。可自己握过多少妙龄少女的手,却从来找不到这种感觉,向天明有些把握不住自己的心。 一瞬间,向天明已被红秀提过了门槛,红秀握住他的手,有些舍不得放开,向天明的手轻柔,温润,握在手里有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红秀从心底渴望这种感觉,好像几百年前,她就被这双手捧在手心呵护着,疼爱着。她有些恍惚,仿佛今生今世就是为寻这双手而来。 “哈,一大早,你两是干啥来着,拉着手舍不得放开。”井清挑水路过,见到两人拉手的情景,不由开玩笑道。 红秀心里一激灵,赶快放开了向天明的手,心里想,自己肯定是中邪了,怎么会对这么丑陋又矮小的人产生一种幻想。 “井清,一大早就挑水呀。”向天明打了个哈哈,又画蛇填足似的解释了一下,“红秀家的门槛高,她把我提过来。” “哦,闹半天你在人家小寡妇家过的夜。完了,完了,这下你可说不清楚了。”井清依旧是一副开玩笑的样子。 向天明没想到越描越黑,越解释越乱,他哑口无言地瞪视着笑的无所顾忌的井清,平时那张巧若莲瓣的嘴居然毫无用武之处。 “哟,向神仙,一大早到这儿有事儿呀?”水仙听见外面院子里说的闹热,头发还没挽住就跑了出来,她为了生儿子,没少找向天明看手相,算命。 “哦,那个,我找井清有些事,井清,你说打山洞引水浇地的事可得好好考虑,要知道山有灵气龙脉,千万别把这些给破了。”不亏是向天明,很快就把话题转移到井清身上。井清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铁哥们,当然知道如何配合他。向天明很少有朋友,井清是唯一的一个。 “这件事啊,有空了我是得找你好好聊聊。” “井清,你在那儿啰嗦什么,回来吃饭了。”杏花在对门叫井清,声音甚是清脆甜美,别说是井清听了很受用,其他人也很受用。 “回头再说。”井清挑着水回去了。 “向神仙,你给我算算,我这一胎是男是女?”水仙问道。 “殷大嫂,我不是早就给你算过,你命中注定就没有儿子的命,你还是省点心吧,你已经生了五个丫头,再生两个,就是七仙女啦。” “死婆娘,你给我滚回来。不要听他这狗屁神仙的。他说咱们没有儿子的命,我就不信邪,偏要生给他看看,你给老子继续生,直到生出儿子来为止。”殷明仲的话里带着狠劲,带着怨气。听的水仙不寒而栗。 第32章 元神出窍 向天明没理会殷明仲疯狗一样乱咬人,他向红秀点点头,表示告别。 红秀突然想起了昨晚的梦,问道,“向神仙,你能给我解解梦吗?” “梦?”向天明想起昨天晚上无缘无故做的怪梦,就顺口问道,“什么梦啊?” 于是红秀就如此这般的把她的梦告诉了向天明,听得向天明惊诧莫名,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巧,这么奇怪的事,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居然会做一个同样的梦,这意味着什么?有什么预警吗?但是向天明并没有告诉红秀他和她做的同样的梦,只是沉吟片刻说道,“这梦很奇怪,很复杂,我回去想一想,察一查,过几天再给你回答行不行?” “当然行啦,那你慢走啊。” 清晨的阳光柔柔的照射在向天明小小的身子上,清新的空气,淡淡的薄雾,草叶上晶莹的露珠,早起的鸟儿清脆的鸣叫,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这是这世界上最值得人们留恋的事情,虽然平凡,却总是叫人不由自主地心动。感受着这一切,向天明惬意地伸了伸懒腰,吐了吐心中的浊气,感觉整个人清爽了。他眯缝着小眼睛望向东方山头的太阳,心里默默说道,“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他精神抖擞的向前面的路蹒跚而去。 白马镇的市集热闹非凡。向天明的算卦摊子是在镇东一隅的一个角落里,只见他微眯着眼睛,用手触摸着这人的手纹,娓娓道出此人的运辰和命相,说的来人直点头称是,到将近中午的时候,向天明的跟前还有十几个人在等着,而与此截然不同的是镇西的曾瞎子已经收摊了,不是曾瞎子算不准,人们不相信他,话说回来,看风水,算卦,看手相,还得耍嘴皮子,看功力的深浅。 日头落西了,向天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老母亲给他盛了一小碗饭红薯稀饭,向天明的饭量极轻,一小碗也吃不完,还吃了不到一半,他就放下了碗筷,母亲见他很是疲惫的样子,也没劝他多吃一点,只是不作声地给他端来洗脚水,二十年来如一日的,母亲的洗脚水总是热烫烫的放在向天明跟前,她只有一个简单的想法,洗去儿子身心的疲倦,她知道,儿子活的真的很不容易,拖着残缺的身子,走东街,窜西乡,一个四肢健全的人都未必能办到的事情,而他却办到了,但却付出了多出常人百倍的艰辛。 向天明躺在床上,放松身心,恢复功力。虽说算命是一个耍嘴皮子的营生,但却是费心费力,要让一个人打心眼里信服你,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人的一生,充满了许多灵异和玄幻,还有好多的未解之谜,向天明每看一个人的手相,就想在解密一个人的人生,那包罗万象的人生谜图,总让他绞尽脑汁,费尽功力,因此,每天回到家里,他就像大病一场,那种从心里到身理得疲倦自然是不可言说。 但今天晚上的向天明却并没有休息,稍作调整,他就开始运功,他想起他和红秀做的同样的梦,他就意识到他和这个娇俏的小寡妇应该有很深的渊源,是前世,今生,还是下辈子?他不得而知。 向天明运功打坐,让身心慢慢达到一种空灵的境界,意识飞升,由意念支配灵魂,而后,元神慢慢凝聚而成,向天明知道自己的元神并不像自己本身那样不堪入眼,而是手脚伸伸展展,至于像貌如何,他也不得而知,因为他的元神还从来没有照过镜子。 向天明的元神向殷家老宅飞掠而去,他明白殷家老宅透着古怪,而红秀更是解密自己人生的关键所在,每次见到陆红秀那种异样的,不由人控制的感觉,就让他觉得他与红秀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寂静的深夜,古老的殷家老宅透着一股神秘的气氛。白玉化身的小白蛇从青石板下的洞里钻了出来,就地一滚,又变成了一位英俊,儒雅的俏郎君,他摇着折扇,轻声说道,“天生,你也该来了。” 第33章 寻梦 月光如水,倾泄得满世界都是,田野里,树上,屋顶上,还有那犄角旮旯的每一个地方都被它塞得满满的。向天明的元神悠悠然向殷家老宅飘来,刚到殷家大院,他就感受到了一股灵异的力量,不过这股力量的来源体好像对他没有一点敌意,而且居然有一种见到老朋友的渴望。向天明知道自己要找的答案应该在这灵异力量的主人身上,于是他毫不犹豫的穿墙而入。 “你好啊,天生,我在这里等你整整一百年。”一个通体发亮的白衣帅哥和他打了个照面。 “你是白玉啊,我在梦中见过你。”向天明一点也不觉得惊讶,这好像是他预料中的结果。 “那不是梦,那是千年前你的往事,天生,我只是提醒你而已,别忘了千年之约。”白玉好风度的微笑着说道。 “你叫我天生?” “没错,我是叫你天生,而且,你现在根本就是天生。”白玉看了天生一眼,他的元神居然历经千年未变,还是那个英俊的叫人嫉妒的天生。 “我是天生吗?那个千年前的方天生?可为什么我今生会变成一个三寸丁。”天生有好多的疑问待解。 “那是你前世种的因,才有今生结的果,具体原因只有你自己去寻出。”白玉淡然道,不愿意泄露更多的天机。 “那么红秀呢?她是不是就是红绫?”向天明一步步接近心中的答案。 “是的,红秀就是红绫,辗转千年,只是为了续千年之约而来。”白玉有些不耐烦的回答,这向天明的问题也太多了。 “可这是我和红秀之间的事,为什么你会耗在这儿等我来找你?”向天明今晚有十万个为什么要问。 “因为你们的事牵扯着我和心莲。”白玉真是惜字如金,不肯多吐露半个字。 “你和心莲?关我们什么事?”向天明不解的问道。 “你应该知道我和心莲都因水淹凤麟洲的事吧?” “知道,昨晚的梦中我梦见了。”向天明点头,他本就是寻梦而来。 “你只知道红绫所受的剥皮去鳞的惩罚,成全了你和红绫的百年姻缘,却不知道我和心莲所受的惩罚。”白玉冷哼道。 “不知道,昨晚的梦里没梦到,你能告诉我吗?” “我和心莲因为你和红绫的事,却分别了千年,忍受了千年的相思之苦。”这是白玉心中永远的痛,想当年,他和心莲彼此情意正浓时,却不得不分开,这一分就是千年之久,亏得他是神仙,是龙太子,恒心和耐力都是超人的。 “那你和心莲所受的惩罚究竟是什么?”向天明不死心的追问,无端端的欠人家这么大个人情,他心里怪不舒服。 “你想知道,那么我就告诉你,我被贬在凡间待罪苦修,若千年后,你和红绫还能彼此有缘,有情,结成眷侣,我的苦修方能结束,重返仙洲。” “那么心莲呢?她又如何?”向天明心中更在意那个美得一尘不染的心莲,纤纤弱质,她究竟受了什么惩罚,叫白玉如此伤心。 第34章 撞鬼 “心莲她被打入六道轮回的万丈红尘之中。这将近千年的时间,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次又一次的轮回转世,却无能为力,这其中的痛苦又岂是你能所能了解的。”白玉悲戚的说道。 “心莲心地善良,当会有善报,即便身在六道,她肯定也是在人道,你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吗?”向天明问道。 “我已经给你透露了太多的天机,不宜再和你多说什么,好好把握你和红绫今生的缘分,这是我们和凤凰仙子约定的千年之约的最后的一百年,它关系到我们四个人的未来命运。”白玉最担心的就是这点,等待千年,却是一个无望的结果。 “好难哦,白玉,以我现在的肉身模样,要去赢取红秀的心,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我觉得你还是不要把太多的希望放在我身上。” “事在人为,以你的聪明。没有办不到事,而且我也会暗中帮你的。” “随缘吧,我甚至都不知道我和红绫前世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会是天煞孤星?而我何以会成了了一个残废的三寸钉,还身赋灵异?”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向天明,他希望白玉能给他一个答案。 “我不会给你任何答案的,有许多的事情,都不在我的预料之中,你虽然没有俊雅飘逸的外形,却拥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去寻找你的答案 ,你的元神不能离开身体太久,赶快回去吧。”白玉说完,一道白光闪过,已不见了他的影子。 日子如水,缓缓地向前流动着。红秀难得过了几天平静的日子,儿子病好了,心里面也不再那么恐惧害怕了,虽是寡妇的日子不好过,但她也只能安心守寡,她明白,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娶一个带着拖油瓶,而且还是克星的女人。她坦然的过着自己的日子,想与世无争的生活,抚养大儿子,就这样了此一生也不错。 不过生活就是生活,没有生气,没有活气,那叫生活吗?所以不要去奢求什么平静人生,心如止水,一般人都做不到,红秀也做不到。况且她的生活从来就没有什么平静可言。她是一个弱小的女子,要养活自己和年幼的儿子已经很不容易,殷明伍没有给她和儿子留下家财,唯一的一栋老房子是她和儿子的栖宿,可还有人在虎视耽耽,觊觎着这几间殷家老屋。 红秀这几天心绪不宁,总觉得身后有鬼似的,可猛一回头,又什么也没有,弄的她心惊胆战,很是疲惫。这天,黄昏时候,红秀去菜园子摘菜,她一低头摘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几不可闻的幽怨的叹息声,悠悠长长的,像极了殷明伍的声音,红秀心里一颤,惊慌地抬起头,只见在菜园子的西边上,有一个白衣白衫的人影,细高瘦长的个儿,和殷明伍生前极是相似,红秀心里害怕,知道自己是遇鬼了,但若是殷明伍来找她,该来的躲不过,终究得面对,红秀定了定心,向那白色的人影走过去。没想到,那人影见红秀向前走一步,自己却退了一步,红秀越往前走,他越往后退。红秀始终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 “明伍,是你吗?”红秀忘了害怕,轻声地呼唤道。 那人影依旧悄无声息,然后慢慢转身走了。 红秀此时才后知后怕,她明白自己是撞鬼了,挎起菜篮子就往家跑,似乎觉得那鬼影一直就跟在她的身后 。正自跑着,慌不择路,一头撞在一个人厚实的胸膛上,这人也特结实了些,撞得红秀眼泪花花直转,但终究是自己装了人家,红秀强忍着没掉眼泪,只是闷着头直揉脑袋。 第35章 井清 “红秀,你这是怎么了,慌里慌张的。”被撞的井清莫名其妙的问道。 “井清大哥,你给我看看明伍是不是跟在我身后。”红秀一看是井清,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 “殷明伍?红秀,你说什么呀?殷明伍是死人,怎么会跟在你身后呢?”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红秀嘴里念叨着,又低头往前走。 看着她孤独弱小的背影,还有那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井清不由有些怜惜这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人,他知道红秀肯定是被什么东西吓坏了,他大踏几步跟上红秀,叫道,“红秀,我也回家,咱们一起走吧。” 红秀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不解的看着井清,她陆红秀是克星,谁愿意和她一起走?,况且,肖杏花那张嘴也不是吃素的,要叫她看见红秀和井清走在一起,还不得骂个三天三夜。 “算了吧,井清大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红秀轻轻地摇头拒绝道。 “你怎么这么固执,不过是陪你走一段路而已,死不了人的。”井清真有点不明白这个小女人,明明心里怕得要死,还要逞强。 “我怕杏花误会。”红秀低声道,她明白自己的寡妇身份。 “走吧,小脑瓜里哪来这么多的想法。”井清安慰似的轻拍了拍红秀的头,语气里有一股亲昵的味道,这小女人激起了他大男人保护弱小的欲望。 井清的手像电流一样击过红秀的心里,红秀不由有几秒停止了思维。她心里一直在仰视着井清,从第一次见到他,她就在不知不觉被他的阳刚之气折服,井清是那种高大,魁梧型的男人,对任何人都很和善,热情,很容易博得人们的好感与认同,而红秀心里一直就认为井清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只不过她知道自己没有那福分,只是暗中仰慕而已。即便是想怎么样,她也明白她不是杏花的对手,杏花是镇上公认的美人,水灵美丽得就像一只花。 “红秀,想什么呢?” “没什么。”红秀一愣怔,自己都胡思乱想些什么呀。 “你刚才怕什么,吓成那样。”井清关切的问道。 “井清大哥,我看见明伍了” “这么说,你见鬼了”井清不相信这世间上有鬼,但也从不反对鬼怪之说,他觉得信仰这东西,你信则有,不信则无,没有必要刻意去追寻什么。 “可以这么说,我看的很清楚,可我一说话,他却走了”红秀有些不明白,既然来找她,为啥不和她说话呢? “也许说不定根本就不是鬼呢。”井清脑海中闪现出殷明仲的影子。 “是真的,像极了明伍。”红秀大眼睛看着井清,很认真的说道。 “哦,真的,有真的鬼。”井清顺着红秀的话,快到殷家大院了,井清四顾了一下,生怕杏花看见他和红秀在一起。 “井清大哥,你先走一步吧,我还有点事。”红秀识趣的放慢了脚步。 “那我就先回家了,反正已到院门口,你也不用害怕了。”井清确实很在乎他的那位娇妻,不惹事就尽量不去惹事。 第36章 闹鬼 夜深人静时分,红秀睡得迷迷糊糊,却听见堂屋里似乎有人在走动,发出“吃吃”轻微的脚步声,有时还夹杂着咳嗽声,就像殷明伍痨病犯了似的那种咳嗽,时断时续的,红秀心想,也许是殷明伍的鬼魂回家来看看,尽管心里害怕的要死,她也不敢起床去看看,蒙着头,提心吊胆的,硬撑到天亮,屋子里才没了动静。 第二天一早,红秀顶着个熊猫眼,抱着发娃子来到井婆婆那儿。 “井婆婆,帮我照看一下发娃子,我有点事要办。”折腾了一夜,红秀无精打采,说话也显得有气无力。 “红秀,你是怎么了,脸色那么难看?”井婆婆看出红秀憔悴的模样怪可怜的。 “井婆婆,你说人死了百天后还回煞吗?”红秀有些不明白的问道。 “傻闺女,人死了百天后,他在阳间所有的事都了结了,桥归桥,路归路,该投胎的就去投胎,该成仙的就去成仙了,怎么还会在人间逗留呢,除非是些没人管的孤魂野鬼。” “可我经常给明伍烧纸钱,送衣裳去,可他最近却老缠着我。”红秀无神的大眼睛透出害怕和无奈。 “有这种子事啊。”井婆婆也想不通了。 “是啊,我想今天再去明伍的坟上给烧点纸钱,希望他不要在缠我了。” “去吧,也说不定管用 。”井婆婆看了眼摇篮里的发娃子,这娃子,命比纸薄,还起了个这么贵重的名字,今后的路也不好走呀。 白天去给殷明伍烧了些纸钱,红秀心想今晚能睡个安稳觉了,可没想到的是,一到深更半夜,动静更大了,似乎有走路声,还有叹息声,还有搬东西发出的磕碰声,红秀实在是忍无可忍,管他的,死就死了,索性下床去看个究竟。她摸索着点燃桐油灯,端着灯,心吊在嗓子眼慢慢来到堂屋里,奇怪了,至她灯点着就没了动静。红秀回转身,昏黄的油灯映照之下,一个长长的影子贴在墙壁上,红秀手心里全是冷汗,心怦怦的跳个不停,她觉得暗处总有一双眼睛在阴森森的盯着自己,待她又回转身,可还是什么也没有。算了,跟鬼捉什么迷藏,心力耗尽,胆力耗尽,累死吓死也是白搭。 红秀又回到床上睡下,,可哪里能睡着?那鬼又折腾开了,红秀听见鬼进了灶屋,有揭锅盖的声音,还有喝水的声音,天哪,这是怎么回事?红秀睁大眼睛捱到天亮。 红秀迫不及待的打开大门,她需要阳光走进家里来,家里太缺少阳气,才有小鬼作怪。可这一开门,红秀却傻眼了,只见般般点点乌褐色的血迹从大门的门槛上一直滴到灶屋里,红秀一生惊叫,瘫软在地下,欲哭无泪,只在心底嘶喊,天哪,谁来帮我? 几天过去了,红秀更显憔悴,但是不管怎样,她还得活下去。拖着个孱弱的身子骨,红秀去李家湾挑水,这六月天又开始天旱了,其他地方的清泉井都快没水了,只有这李家湾的一泓清泉,永远流不完似的,养育着这白马镇的一万多人口。 红秀不敢挑满了,她打了大半桶水,挑了起来,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不容易稳住步子,咬着牙,摇摇晃晃向前走一步算一步。来到沟里的田埂上,红秀停下来喘了口气,看看这长长的田埂,不由有些犯愁,这水田与水田之间的路就是田埂,犹如独木桥一样,稍不注意,就会跌进水田里成落汤鸡。 不过,再难的路红秀也得走,她没得选,注定孤独的人生,她就如那风里的落叶,雨打的浮萍一样,,在这无依无靠的人世间,孤苦伶仃,飘摇不定的生活着。 第37章 独木田埂 红秀跳着一桶水,摇摇晃晃的到了田埂中间,却见一个小不点在离她对面不远的前面移动着向她靠近。 “红秀,挑水呀。”向天明先打声招呼。 “是呀。”红秀小心翼翼的把桶放下,这田埂窄得只能容一个人走路,要放好桶当然得小心了。 “哎,好累呀。”红秀一只手拄着扁担,一只手擦着脸上的汗珠,小脸热得红红的,吹弹可破的肌肤就像要滴出水来,一件薄薄的纱质罩衣被汗水打湿了,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她小巧而玲珑的身段。 “你跑这么远来李家湾挑水,为啥不请一个人给你挑?”向天明怜悯而又心疼的问道。 “你以为我是你,一开口有一大帮人帮你,我是天煞孤星,又是寡妇,这世间上有谁帮我?你吗?”红秀这几天来,叫那鬼折腾得心情一点也不好。 向天明并没有计较红秀口气的不善,红秀说的是实情,没人敢帮她,始作蛹者还是自己,要不是自己说红秀是天煞孤星,追她这个小寡妇的一大把,而当初自己说这话的用意何在?难道潜意识就不想红秀与其他男人有钩挂,可这又如何?自己眼睁睁的看着她受苦受累却无可奈何,自己这小小的身子什么也帮不了她 。 “发什么呆呀,向神仙,我要过去了。” “是呀,怎么过去呀?”饶是向天明绝顶聪明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度过这狭窄的田埂。 “你空人空手,往回折呀。”红秀提议道,她挑这么远不容易,走一步算一步,肯定不可能再挑着重担往回走。 “我无法转身呀。”向天明苦笑道,这路也太窄了,连转身的余地也没有。 “那怎么办呀?”红秀望着那渐起渐高的日头,心里有些着急。 “办法倒是有,不过就是有点为难你。”向天明慢悠悠的说道。 “有什么办法你就说。”红秀冲向天明一瞪大眼,和向天明接触,说话,她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毕恭毕敬的把他当神仙看,而总是流露出一种很平常,很随意的感觉,好像他和她相识相遇,相知了几百年似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抱我过去。”向天明的眼睛闪着灵动而又狡黠的光芒。 “这,,,,”红秀有些为难,毕竟向天明是个男人家,大白天的搂搂抱抱成何体统,叫人看见笑话死了,一定会说她陆红秀饥不择食,连这也,,,,,, “你不是不拿我当男人看吗?”向天明看出了红秀的顾忌,又说道,“要不,咱俩就这样耗着,等日头上来把我们烤成干鱼片。” “鱼?”红秀下意识的一啰嗦,她想起了梦中的鲤鱼精,好像自己被烧烤一样。 红秀电光火石般的心理变化并没有逃过向天明犀利的眼睛,他知道红秀残存了千年的记忆还在,只是找不到方法去打开它。 “好吧,我抱你过去。”红秀权衡了一下,还是觉得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反正她陆红秀的名声也好不了哪里去。于是,她隔着桶,向向天明伸出了纤纤素手。 向天明身轻如燕,饶是红秀力气很小,还是把他抱了起来,这一瞬间,向天明的思绪就像飞在了云端,那种轻飘飘的感觉和着红秀身上的体香,不由得向天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女人的滋味原来是这样的,而这时候,红秀怕把他跌落在水田里,似乎把他抱得更紧了,而且好像贴到了红秀丰满的胸部,一阵电流般的酥麻袭过向天明的全身,他闭上眼睛,深深地沉醉在红秀温柔的怀抱里。 第38章 人鬼 向天明还在云里雾里飘着,红秀已把他放在地面上了。 “好了,我得快点回家了,发娃子说不定已经醒了。”红秀脸上也涌上一片红晕,赶快转移话题。 向天明看的真切,但职业的敏感却叫他看出来红秀脸上明显的阴霾之气。 “红秀,你最近怎么了,脸色这么憔悴,而且好像心力耗尽的样子。”向天明关切的问道。 “还说呢,你上次在我家驱鬼,图鬼没驱走,反倒是越来越多,每天晚上折腾的别想睡觉。”红秀幽幽的埋怨道。 “什么?鬼?不可能吧?”向天明摇晃着自己的小脑袋,直说不可能。确实也不可能,因为红秀是天煞孤星,她自己本身就会降鬼,让鬼感觉害怕,避她远远的。 “难道我还会哄你不成?”于是红秀就把闹鬼的情形一一描述给向天明听。 向天明一听就明白了,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红秀当然不明白其中的玄机。而向天明也不点破,这是他接近红秀,追求红秀的一个大好机会,他当然不会放弃这个难得的好机会。 “这鬼确实很厉害,难怪你会被折腾成这样憔悴,要不我今晚再去你家捉鬼去?”向天明主动提议道,心中却暗骂那装鬼的人也忒阴毒了些,非要把人活活吓死才罢休。 “可我连一日三餐的肚子都填不饱,哪里还有钱请你驱鬼呢。”红秀嘴里低声嗫嚅道,她其实真的很需要向天明的帮助,这几天她已被弄得心力憔悴,实在有些抗不住了。 “我又不是见钱眼开之流,怎能见死不救,再说除魔卫道本身就是我分类事,你放心,这次我帮人帮到底,不把你家的鬼全部捉完,我决不罢休。”向天明话说的振振有词,却是为自己铺了一条接近红秀的坦途。 “那真是谢谢你了,我晚上在家等你来。”红秀感激零睇。 两人分手后,向天明回到家里,今天是闲天,不用摆摊算卦,他手里做着些篾器活儿,心不在焉的,眼巴巴的盼着日落西山头。 日暮时分,血红的太阳浸透了山村里的一草一木,低矮的茅草屋,高大的瓦房子,狂吠着的狗,暮归的老牛,都被渲染成了血红色,那种透着诡异的血红色,让整个山村显得静谧而又神秘。 向天明到殷家大院时,殷明仲正蹲在他家门槛上,端着一个大海碗,“哧溜,哧溜”的吸着面条。 “明仲大哥,吃饭啊。”向天明唯恐殷明仲没注意到自己,专门和他打了声招呼。 殷明仲听见声音,从海碗里抬起头,目光阴沉的盯着向天明道,“向神仙,无事不登三宝殿,你又来这殷家大院干啥?” “捉鬼呀。”向天明看着他,别有深意的说道。 “我们殷家大院干净得很,哪来的鬼,别听那小寡妇胡说八道。”殷明仲有些心虚的说道,向天明是出了名的鬼聪明,小小的身子,却有着不穷不尽的智慧,从小就有鬼才直说,想在他面前耍鬼把戏,无异于自掘坟墓。 “明仲大哥,奉劝你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做事真的不要太绝。” “你说什么呀,我听不懂。”殷明仲死鸭子嘴硬,他明明知道在向天明面前无所遁形,还是不肯放手。 “不懂就算了。”向天明不再理会,径直蹒跚而去。他刚才不过就几句话而已,就试出了殷明仲心中有鬼,因为他根本就没说是红秀叫他来捉鬼的,而殷明仲却不打自招的说,叫他别听小寡妇胡说八道。 第39章 前世今生 入夜时分,红秀的心又由不住悬吊吊的。 “今晚你就睡个安稳觉吧,有我呢,鬼绝对不会再来了。”向天明看她一副惊恐之状,知道她这几天的确被吓坏了。这人世间最可怕的是人,什么牛鬼蛇神,才狼猛兽最后都被人征服,它们也怕人,人吓人能吓死人,鬼却未必吓死人。 红秀安顿好向天明,就自顾去睡了,她实在是太想要一个安稳觉了。 当然,向天明也明白今晚绝对没有鬼来了,听着寝房里红秀发出轻微的鼾声,他知道红秀放心的睡着了。于是,他也得开始练功打坐,这是他每晚必做的功课。 向天明屏气凝神,进入浑然忘我境界。一条小蛇毫无声息的钻了出来,又毫无声息的爬到向天明的身上,向天明心神一凛,一股透心凉的寒意霎时间遍布了全身,好像身在万年寒冰之上。向天明练功正在关键时刻,为了不至于走火入魔,他只能暂时不管这条小蛇,他知道他毫无恶意,却不知道他意欲如何? 过了半个时辰,向天明练功玩毕,正待要收功,却听怀中小蛇道,“把你身上的这股寒意纳入你的气息,慢慢聚于灵台,它会让你清醒的知道你想知道的前几世。” 向天明太想知道前几生的事,也不管不顾,依言而行。 恍惚中,元神出窍,他又来到了千年前。 方府内,依旧是那个俊朗风逸的方天生,他拉着美丽妩媚的红绫的手,正在和他的姑妈争执着什么,跨越了千年的灵魂实在是听力有限,向天明什么也听不见,索性附身于方天生身上。于是,灵与体跨越了千年合二为一。 “姑妈,你为什么这么固执,我都说了千百遍了,红绫是人,不是什么精呀怪的。”天生和姑妈争论了已经好半天了。 方素琴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有些邪乎的女子,那双汪着一泓清泉的大眼晴,看着她,不说话,却是胜过千言万语,脸蛋儿说不出的精致妩媚,一袭红衣,衬出妙曼的身材,盈盈一握的楚宫腰,此时正被天生的手横揽着。看来,天生是爱极了眼前这个女子,宁舍去性命也要找到她。 “你呢,红绫,你有什么话要说?”她还记得这个女子曾今说过要离开天生。 红绫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她柔情万种的看着天生说道,“以前,我是迫不得已离开他,现在我有两个理由留下来,第一,我不会给天生带来任何伤害,第二,我已有了方家的骨血,我不想他生下来就成为孤儿,所以我必须回来。” 方素琴和方天生闻言一震,这就是一个爆炸似的新闻,把两人震得半天开不了口。 “红绫,真是苦了你了。”天生忆起火中翻滚的红绫,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他若赶不到,红绫岂不是要被活活烧死。 “没什么,这不已经没事了吗。”红绫柔柔的说道。 “你?究竟是不是人?”方素琴还是不放心的问道。 ''“这很简单,你找些捉鬼捉妖的道士来验证一下不就放心了。”红绫微笑着说道,她九死一生,得来的这个凡人肉身真不容易,而且还连累了她的两位好友,想来就心有戚戚焉。 第40章 玉皇山,玉皇庙 方素琴没再说什么,她已经没有反对的理由。 于是才子佳人的故事有了个完美的结局:他们生了一堆儿女,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直至百年之后。 百年后的生死轮回,尘归尘,土归土,路归路。 传说巴山蜀水的千丘万壑之中有一座玉皇山,玉皇山上有一个老和尚,自封法号至念,一人一庙不知在山中吃斋念佛修行了多少年。山上的奇花异草常开不败,山精树怪都是至念的朋友,才狼虎豹常伴他左右,是他最好的伙伴,山上溪流潺潺,一条白练似的小溪在花草树木中徜徉,清澈见底,水底的小鱼儿,小螃蟹历历可见,他们优雅自在的在水中游动,享受着宁静的生活。 至念大师晨钟暮鼓,渴饮山泉,饿了就吃些野果充饥。他每日里的生活,多半时候是在敲着木鱼,颂着佛经。而每当他的木鱼声响起的时候,玉皇庙旁的一个小池塘里就会有一群小精灵,把它们小脑袋露出水面,听那木鱼声声,仿佛天籁一般的动听。 山中无甲子,一晃已是百年光景,至念大师垂垂老矣,他自知自己终究会舍弃肉身,坐化涅槃。可他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衣钵弟子,玉皇庙将会成为一座空庙,到时候蛛网缠结,一副冷清颓败的样子,想想也令他很是不忍心涅槃而去。他在耐心的等待着佛主给他安排的有缘人。 掐指一算,想是有缘人已经到了。一大清早,至念隐隐听见一声婴儿的啼哭,心中一动,来不及穿鞋,起身打开庙门,却见一直老虎嘴里叼着一个襁褓,婴儿的哭声就从襁褓里发出来,庙门外还有豹呀,狼牙,什么的,他们一见至念出来,都望向了他,老虎放下了嘴里叼着的婴儿。至念抱起婴儿,见他五官清秀,一双灵动的眼睛熠熠发光。 “有缘啊,有缘,阿弥陀佛。” 至念大师知道玉皇山有结界,凡人俗子是根本上不了山来,只有有缘人和有一定法力的人才能上的来,这小男孩能被山中老虎捡到,应该是与玉皇山有莫大的渊源才对,不过不可洞察的天机,就不应该去追究,既然是上天的意旨,就给他起名天智。 天智小和尚一天一天的长大,每天除了老和尚教他念经外,他大都是在山中游荡,当然,他有一群特殊的朋友,飞鸟鱼虫,虎狼猛兽和他耳鬓斯磨,有着非浅的交情。 山中的一场大雨后,池塘里的水满了,流出了不少汇进了溪流里。 雨后清新的山林吸引着天智小和尚,他蹦蹦跳跳顺着溪流而玩耍,他试图和小溪里的小鱼儿,小虾米,小螃蟹交朋友。突然,他看见一条小鱼儿被搁浅在一块小石头上,小石头上的水正慢慢变少,小鱼儿正在这滩浅水里无奈的挣扎。 “小鱼儿,你也和我一样贪玩,跑出来了,看你,被困在这儿了 吧。”天智小心翼翼把小鱼儿捡起来,捧在手心里,仔细的端详着它,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好生熟悉啊,一抹灵光从心里一闪而现,瞬间消失。 天智用一张大芭蕉叶掬了些溪水,把小鱼儿放进芭蕉叶里,带回玉皇庙,放进庙旁的池塘里。小鱼儿扭动着小巧的身躯滑进了水里,一群小鱼游过来,把它簇拥着,就好想找到了失而复得的朋友。 “一群好可爱的小精灵。”天智喃喃道。他哪里知道,这群小精灵在这池塘已修行过百年,论功力,比他师傅犹过之无不及。 第41章 和尚与美女 光阴似箭,岁月冉冉。转眼间小和尚天智已经长大成人,至念大师已然圆寂,坐化涅槃而去。玉皇山又只有天智一人一庙在此修行,遵行师傅遗愿,从来未曾离开玉皇山半步。 佛门清修,天智心无旁骛,一心念佛,慧根禅性,小小年纪,已是成效斐然。 寺庙外池塘里的那群小精灵天长日久被佛性熏陶,已然成精修成仙道。其中那只被天智小时候搭救过的小鱼儿一直在等着天智长大成人,她要报答天智的救命之恩,而且她知道好多神仙鬼怪,人间美女报恩的方法就是以身相许,当然,不落俗套,她也选择了这种方法,默默地关注着天智,看他一天天长大,不知不觉间,她好像把自己所有的一切心思都放在了天智身上,原本只是想着报恩,可等他长大后,她才发觉自己已经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英俊的小和尚。 天智奇怪的是最近一段时间早课打坐完毕后,总有一杯清茶,两三碟素菜放在他的餐桌上,他不以为异,只以为是他的那帮野兽朋友帮他准备的,所以毫不顾忌的放心饮用,可一个月过去了,他才发觉大大的不对头,如此精致又好看的小菜怎么会出自他那些粗朋莽友?那又是谁呢,如此的细心周到,想想他也并没有有恩于谁呀? 好久没来到小溪边,坐在光滑的石头上,把脚丫子浸在水里,抬头望望那蓝天白云,看它们轻轻悠悠的飘向远方,他的思绪也飘然,山外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也和这儿一样和谐安宁吗?小和尚的心纯净得如那水洗般的蓝天白云。 天智正神思遐想,却被一个银铃似的笑声给打断了,抬头望去,却见一个漂亮的红衣小姑娘在向他招手。 “你叫我吗?”天智指着自己问道。 却见红衣姑娘点点头,向自己走来,和他并肩坐在石头上。天智和尚的心没来由的跳了一下,俊脸红到了耳根,心道。“这是怎么回事?”随即低眉敛心,眼观鼻,鼻观口,口关心,嘴里念着阿弥托佛。 小鱼儿心里一愣怔,她没想到小和尚会是这种反应,大凡男人遇见美女不都是欢天喜地的吗?她忘了,天智是男人,也是和尚,成天念叨的,空既是色,色既是空。他当然对美女有免疫力,看来要色诱这呆和尚,还真不容易。 “天智,你知道我是谁吗?”小鱼儿眨着一双美丽动人的大眼睛,可惜的是小和尚连头也不敢抬。 “知道,你是女人。”天智依旧不敢抬头,可他感觉得到那个美女热辣辣的目光,浑身更是不自在。 “哦,你知道呀。”小鱼儿哑然失笑,这小和尚太可爱了,又道,“你干嘛不抬头看我,你怕我吗?” “当然怕呀。”小和尚从小就听师傅说,女人是祸水,色字头上一把刀。 “你怕什么呀?” “师傅说,女人是老虎,要吃人呢。”天智到现在也不明白师傅的这句话,老虎也不凶啊,他和老虎是朋友,怎么会吃他呢。 “可是你怕老虎吗?”小鱼儿真是循循善诱。 “老虎是我的朋友,我不怕它。” “那你干嘛怕我。”小鱼儿的笑声如清泉叮咚。 “是哦,我干嘛要怕你。”天智和尚抬起了头,直视小鱼儿的花容月貌,心底坦荡如风,纯真的没有丝毫杂念。 第42章 美女与和尚 “你是谁?来自何方?” “你不是说我是女人吗,来自哪里你不知道吗?”小鱼儿眉眼盈盈,水蓝色的眼眸流露出柔情万种。两只修长如莲藕般嫩白的手臂缠住了天智的颈项,樱唇吐气如兰,慢慢的逼近天智的嘴唇。 天智心中一阵慌乱,“怦怦”的乱跳一气,明知眼前这个女人有意勾引他,可自己却呆呆的不由自主的任凭她靠近自己,而且心底深处居然有一种渴望。 小鱼儿的樱唇轻轻的,有意无意的摩擦着天智和尚的嘴唇,低声嘤咛道,“你真不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天智的心智大乱,心里痒痒的,如百虫锥心,好像找到一个发泄口,正好迎上了小鱼儿软嘟嘟,香腻腻的樱唇,他毫不犹豫的攫住了小鱼儿的丁香小舌。唇舌交集,小鱼儿的两条藕臂缠得更紧了,内心像火一样燃烧着。 热吻缠绵良久,心中燃烧的大火慢慢平息下来,互相依偎着,谁也不开口不说话,彼此心中的那份感觉似乎一说话就会被惊走。 “天智,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吗?”小鱼儿把头靠在天智结实而宽厚的肩膀上,悠悠的说道,“我在这儿等了你500年了。” “500年?”这是一个多久的时间概念,天智心里懵懂不知所以然,反问道,“你为什么要等我500年?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吗?” “天智,看着我的眼睛。”小鱼儿的声音轻柔的象水一样在心底轻轻流淌,如魔幻般的充满了一种蛊惑的力量。 天智不由自主的,痴迷的看着小鱼儿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水蓝色的波光婉转流动着,细看时居然是一组组画面:一个红衣女子在酆都鬼城的奈何桥上,看着来来往往的鬼魂喝着孟婆的迷魂汤,然后一抹嘴,忘掉了所有的前尘往事,而后去投胎转世。她不愿意忘掉前尘往事,可又不能不喝孟婆汤,看着一个个呆滞的,失掉灵魂的鬼魂从她面前经过,又看看桥下滔滔的冥河,她不知何去何从。 “时辰到了,再不喝迷魂汤,你就进不了鬼城,你也无法转世投胎。”孟婆阴森森的看着她说道。 “孟婆婆,我除了喝你的迷魂汤就没有别的选择了吗?” “当然,你快点吧,时辰快到了。”孟婆婆换了一副和善的面孔。 那个美丽的女子还在犹豫着,后面的鬼魂已等得不耐烦了,嘴里吆喝道,“磨蹭什么,快点,快点,你不着急,别人还着急呢。” “你着急什么,又不是赶着去投胎。”女子轻轻一瞪眼。 “你说对了,就是赶着去投胎,每一个人的出生时辰都是定好的,连出生的地方和人家都是定好的,如果赶不上时辰,错过了的话,那就只有下一个甲子才能投胎转世。”孟婆婆说道,脸上总是有着迷人心魄的笑容。 那新鬼一听孟婆这样一说,有些着急道,“你不想投胎转世,也不要误了我的时辰呀。”嘴里说着,手上使劲一推前面的女子,那女子猝不及防,轻飘飘的身子像断线的风筝,直向奈何桥下的冥河坠落下去。 幽幽流淌的冥河,阴森森的冰寒刺骨。红衣女子跌落冥河里,不由打了个寒蝉,那刺骨的寒意似乎快把她冻得毫无知觉,不行,一股强烈的愿望支撑着她的意志,她不能放弃,即使身为鬼魂,她也会记得她来生有约,于是,她努力集中自己的意识,向前游着,她相信,冥河幽幽,再长也应该有他的出口。 第43章 向死而生 好累好冷哦,女子实在是没有一点力气了,为什么这冥河总是没个尽头? 算了吧,放弃吧,红衣女子游水的速度在慢慢减弱,四肢百骸酸痛无比,她时沉时浮,在冥河里翻腾,四周依旧阴森森的,黑漆漆的,无边无际的黑暗,永远也看不到光明的黑暗,难道我就要在黑暗里永远呆下去,而不得超生? 想起了生字,她才猛然想起她本生就是一个没有生命的鬼魂,既然是一个死人,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想法?死就死吧,她心一横,眼一闭,不在扑腾,随波逐流,而此时一个超大的漩涡像一个张着大口的黑洞,一口把她吞噬进了无底深渊。 完了,完了。这回真的要魂飞魄散了。她闭眼哀叹,居然有一滴眼泪顺腮而下,红尘往事,千年之约,一切的一切都将成过眼云烟,满足吧,好歹做了一回人,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人间真情。 瞬间,她的灵魂在碎裂,她的思维已不纯在,意识也将消失。 “红绫,不要,不要啊。”一条小白蛇快若闪电似的游到了女子跟前,从嘴里吐出一股真气,把红绫的元神围裹起来。 浑身火烧一般的疼痛,红绫恢复了意识,怎么回事?她没有手,没有脚,没有衣,没有衫,浑身鳞片闪烁,她明白,她又变回了鱼,一条有意识,聪明无比的小鱼儿。 “你总算醒了。”一条小白蛇在她身边盘绕着,嘴一张一翕的说着只有水族之间才能听懂的语言。 “白玉,你怎么会在冥河救了我?”小鱼儿的嘴也一张一翕的问道。 “我是十方巨海的龙太子,救你是随随便便啦。”白玉轻松地笑道,其实他救红绫可是一点也不轻松。 红绫挣扎着想施展法力,变回人身,可却徒劳无功,看来自己的法力尽失是个不争的事实,她以为她能变会鲤鱼,法力也会相跟着回来,看来凤凰仙子的九天灵火的威力名不虚传。 “白玉,我难道永远都会是一条只会思想的小鱼儿吗?我们不是还有千年之约吗?”小鱼儿真的很不甘心做一条会相思,会流泪的小鱼儿。 “不是的,你若重新修炼500年,你还会拥有法力,到时候,成人,成仙,成佛,都在你一念之间。” “500年哦,又一个500年漫长的岁月。”小鱼儿没有眼帘的大眼泛出一丝苦笑,没得选择,为了心中那份红尘眷念,为了那永不熄灭的爱情之火,在修炼500年她也甘之如怡。 “我已经给你找好了一个绝佳的修炼之地,那儿钟灵秀气,佛缘深重,是个仙山佛地,你在哪儿会如鱼得水,对你的修炼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最主要的是你有灵智,修身对你来说是最重要的,而往往修心却是最难的。” “谢谢你,白玉,你总是不顾一切的帮我。”小鱼儿感激的泪水白玉能看的见。 “我们是朋友,不是吗。我还期待着你的千年之约能有兑现的一天,到那时我和心莲都能解脱了。”白玉轻轻说道,心莲是他心中难以言喻的痛,也不知道她此生此世还在那儿轮回徘徊? 小鱼儿被白玉送到了玉皇山上,这儿的确是一个仙山云海的世外桃园 。 小鱼儿生活在玉皇庙外的池塘里,暮鼓晨钟,吸天地之精华,忘时间的推移,平心静气的修炼,至于心中那份情事,她早已把它压在心底,她相信,有缘必定会再见。 第44章 天煞孤星 随着小鱼儿梦呓般的娓娓道来,天智在小鱼儿眼睛里看到的画面也越来越清晰可见,他看见了一个小和尚救起了一条小鱼儿,就像珍宝一样把它捧在手心呵护着。 “你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吗?”小鱼儿闭上她水蓝色的眼眸,轻柔的问道。 “知道你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吗?而我又是谁?我又在干什么?”天智的灵智回归,似乎不再受小鱼儿的蛊惑,他急急的离开小鱼儿一尺之距,为刚才的暧昧举动脸红不已。 “你是我苦等了五百年的有缘人,我们曾说过,生死循环,爱心永随。” “可我现在是和尚,根本就没有资格谈情说爱,而且我是师傅的唯一传人,只与佛有缘,与其他事情根本就不相干。”天智的话变得冷冷的,没有一点刚才的热情和温度。 “你真的在心里对我一点眷念也没有?天生啊。”小鱼儿哀哀哭泣,呼唤着天生的名字。 天智的心蓦然一紧一痛,可瞬间恢复正常,他是和尚啊,当了二十年的和尚,已经是定力非凡,岂能轻易被女色所诱惑? “不管你是人是妖是神仙也好,我都不管,不管你我前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好,我也不管,我现在只想念我的经,修我的道。”天智的话说的冷冷的,不带一丝感情。 “既然如此,我宁愿做你手心中的一条小鱼,生死任凭你处置。”一道红光闪过,天智和尚手中已经有一条红色的小鱼儿,那对水蓝色的眼眸里闪动着一种凄凉绝望的光芒。 天智心有不忍,把小鱼儿带回玉皇庙里养了起来。 一年,两年,不知多少年过去了,小鱼儿的清泪让鱼缸里的水满了又满,天智一心向佛,心神笃定,视若无睹。 百年之后,小鱼儿的泪流干了,流出了红色的血泪,天智老和尚还是没看见。小鱼儿彻底死心了,正逢天庭的天煞孤星缺位,小鱼儿心想自己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于是前去应聘,却是一应就中,因为天煞孤星根本就没有神仙愿意去当,那是一份招世人怨恨的苦差事,那是千年孤独,万年孤独的差事,即使是神仙,又有几个能忍受万年孤独? 天智由小和尚修炼成老和尚,又由老和尚修炼成金刚罗汉。一晃又将是500年。 这一日,金刚罗汉接到玉皇大帝旨意,说是马鞍山的小鬼和修炼成精的妖怪为争风水宝地,将要发生一场大战,命他速速去降魔,阻止这场大战,以免连累人间无辜生灵。 马鞍山是白马镇的一块风水宝地,白马镇人家里的先人死了,代代相传,都葬在此地,日积月累,几百年来,马鞍山上的坟堆是一个挨一个,挤挤擦擦的,逢年过节,后世子孙都不知道该在那儿给他们烧纸钱,于是,每年鬼打鬼闹,为争纸钱而大打出手,比酆都鬼城还要热闹不知多少倍,活脱脱的另一个鬼城。而有着五百年道行的殷道成在此称王称霸,无异于鬼王阎罗一般模样。 又是一个阴历七月十五,鬼节到了,大鬼小鬼,老鬼又该收纸钱了,今年打的特别厉害,惊动了在此修行的山精妖魔,恼怒小鬼们打扰了他们的清修,于是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等天智金刚罗汉赶到的时候,妖魔鬼怪们已是打的鬼哭狼嚎,,一时间狂风骤雨,电闪雷鸣。天智罗汉见无法令他们住手,只好盘腿打坐,念动金刚伏魔咒。话说此时,一条在马鞍山沉睡千年的老龙被天智的金刚伏魔咒给惊醒了,不由得勃然大怒,奋力而起,攻向正一心念咒降魔的天智,天智猝部及防,差点魂飞魄散,顾不得肉身,元神赶快逃离,而老龙却紧追不舍,天智功力殆尽,眼看天亮了,元神也快灰飞烟灭,天智没有办法,只好钻进一待产孕妇怀中,直接转世投胎,这也是他的劫数,来不及舒展手脚,就出生了,造就了如今的向天明。 第45章 捉鬼计划 向天明元神归位,不由感叹世事的变化莫测。 一声鸡鸣,窗外的灰蒙蒙的天空露出了鱼肚白,天快亮了,向天明一夜元神出窍,耗费的功力太多,心神疲惫劳累到极致,由不住沉沉睡去,没有梦,没有牵挂,没有担忧,这也许是他今生以来睡得最为甜美的一觉。 红秀又梦到了那只小金鱼在鱼缸里伤心地流着眼泪,汩汩流出的眼泪 和水混在一起,谁也不知道她的悲伤,她的眼泪为谁而流,为什么总也看不见有人在跟前?红秀的心在痛,为那条孤独的小鱼儿,红秀的泪在流,直至把自己哭醒。 一觉醒来,天已大白亮,红秀起身,那沉沉甸甸的忧伤始终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最近总是在做这个梦,,而且是越来越频繁,她不知道为何要做这个梦,总是让她莫名其妙的感到忧伤,而且是那种刻骨铭心的痛,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这个梦,红秀决定叫人给自己解梦。 来到堂屋里,却见向天明睡得正香,那张小脸就像婴儿的脸一样,宁静而平和,白眉长在这张脸上却是很显怪异。 红秀见向天明身上盖得薄毯滑落在地,小小的身子瑟缩着。她不由自主的走到他跟前,捡起毛毯,轻轻的给他盖上,心底深处居然泛起一抹熟悉的柔情,好像好久好久之前,她就曾为眼前这个小男人铺床叠被,,,, 暗处,一双眼睛注视他们很久很久了。 向天明始终是敏感的,红秀轻微的动作还是把他弄醒了,看见红秀在自己面前,脸上有一种柔情的迷惑。 “天亮了,昨天晚上还睡得好吗?”向天明伸了伸懒腰,小胳膊小腿却是展不开来。 “一觉睡到大天亮,我也是才起床,昨夜没什么动静吧?”红秀还是担心闹鬼。 “不看我是谁?大鬼见了我怕,小鬼见了我愁。鬼哪里还敢来?”其实,向天明心里最明白不过了,有他在,那鬼永远也不会出现,鬼的目标是红秀。 “可是,我也不能总是劳驾你啊。”红秀担忧的说道。 向天明抬头望了望周围,此时天已大亮,屋外已经有了脚步声,看来昨晚那鬼忍得够呛,回去睡觉去了。他决定要捉鬼,不管是真鬼还是家鬼。 “红秀,跟你商量个事儿。”向天明有一个捉鬼的计划,需要红秀配合演一场戏。 “什么事?”红秀纳闷。 向天明如此这般的给红秀一说,红秀满脸的疑惑与惊诧。 吃过早饭,红秀送向天明出殷家大院。 “红秀,你不用送了。”向天明故意大声说道。 果然,水仙探出头来,问道,“向神仙,昨天晚上有鬼吗?” “没有,哪有什么鬼,女人家胆小,自己吓自己。”向天明打着哈哈。 “是呀,我还劝红秀再找个人嫁二嫁,一个女人总得有个靠啊。”水仙的话谁听不明白谁就是傻瓜,红秀和向天明都明白。 “那是你们殷家自己的事,我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不过,今天晚上不用来捉鬼了,哪有什么鬼嘛。”向天明一边说,一边蹒跚而去。 第46章 鬼现形 天已漆黑,向天明才来到红秀家里。除了红秀外,谁也不知道他在殷家,神不知,鬼不觉的。 夜深了,估计将近子夜时分,一个黑影顺着殷明仲家的墙头轻悄悄的翻进了红秀家的东厢房里。暗处,向天明那双晶亮的眼睛悄悄的注视着他,他知道,这就是鬼,一个有影有形,想害人的鬼。 这鬼其实就是殷明仲。他一心想霸占红秀住的这一套殷家祖屋,所以想尽千方百计要赶红秀走,不惜装鬼吓人。他对殷家祖屋了如指掌,要潜入红秀家那是易如反掌的事儿。 只见殷明仲也不需要做多大的动作,只需在这夜深人静时弄出点动静,就足以叫胆小的女人吓破胆。 ''“难怪红秀会吓成那样,哎,家鬼难防呀。”向天明轻轻的叹了口气。 “是谁?”殷明仲心里一阵紧张,夜太静了,就连人呼吸的声音也能听见,别说是向天明轻轻的叹息声了。 “是我,明仲大哥。”向天明沉着的回答。 “深更半夜,你在一个寡妇家干嘛?”殷明仲先发制人,不亏是老奸巨猾。 “你不是知道吗?我在这里捉鬼呢。” “我也是来捉鬼的。”殷明仲说道。 “算了吧,咱们打开窗子说亮话,做人做鬼全在你的一念之间,我也不想把事情做的太绝。”向天明其实很想放他一马。 “就凭你?你又能把我怎么样。”黑暗中,殷明仲冷哼了一声。 “大哥,向神仙是不能把你怎样,可你说我该怎么办?是找齐咱殷家大院的人来做个见证,还是找村长评评理?”红秀点燃了桐油灯,慢条斯理的说道。 幽暗而又昏黄的油灯下,殷明仲惨白,蜡黄的脸上青筋直跳,怨恨,恶毒的目光盯着红秀,这扫帚星居然给我玩阴的,他自己才是玩阴的鼻祖哦。 红秀的心里由不住的打了个寒蝉,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人,恶毒,阴狠而贪婪。 “你以为我会怕了你们吗?,你想错了,我完全可以把你们两人绑起来,脱光你们的衣服,然后告诉人们说我捉奸在床。” “恩,这个办法的确不错”向天明点点头,又问道,“你说,全白马镇的人是相信我呢还是你?” 殷明仲无语,傻瓜都知道向天明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又岂是他能与之相提并论的。 只听向天明缓缓地说道,“明仲大哥,其实人心都是向善的,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坏事做的多了,会损阴德,折阳寿的,你殷家人本身命就短,你何苦还要自攫坟墓呢。”向天明希望殷明仲能回头是岸,渡己度人是他前世就在做的事情。 “如若你们不计较,不往出说今晚的事,我今后也就作罢了。”殷明仲长叹一口气,他有何尝不知道殷家人短命的宿命,他能活到现在的三十几岁,已是上天的恩赐,可他不甘心,就是死了连一个送终,举幡的儿子也没有,他逼走红秀,吓死红秀,就想着把红秀的儿子,发娃子认成自己的儿子,于是才上演了一出出鬼戏。 “你走吧,不要再打红秀的注意,她是天煞孤星,总有人会帮她的,即便不是我,还有其他的各路神灵帮她。” 殷明仲不再吭声,他也领教过红秀命硬的程度,死过去,还能活过来,天下间又有几人? “就这样放过他?”红秀看着殷明仲出门的背影问道。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救。”向天明说道,他一贯就有佛家慈悲之心,得饶人处且饶人,况且,他看殷明仲的面相,已没有几天的日子了。 第47章 丧心病狂 殷明仲气哼哼的回到家里。大门吱呀一声惊起了老婆水仙和五个女儿。 “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水仙大腹便便,眼看快生第六个娃。 “臭婆娘,你还说,,,,”殷明仲狠狠的打了水仙两个爸掌。把自己的满腹恨意全洒在水仙身上。 水仙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左脸上已印了五个清晰的手指印。对于殷明仲的拳脚相向,水仙已把它当成家常便饭,她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也不敢哭。 “你不是说向拐子今晚不会去红秀家吗?结果我被人家逮了个正着。”殷明仲犹自气哼哼的说道,他看见水仙欲哭未哭的样子,心里也生出一些怜惜,想当年水仙嫁给他的时候也真是一朵名副其实的水仙花,鲜嫩丰满,如今才过了十几年,水仙已是干巴巴的,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肉,就象一根木头。每年生一个女儿,生一个榨取她身上的一份经血,几年来,她身上的精气都快被这些要债的死丫头榨完了。他年年盼,日日盼,就只是希望水仙能给他生个带把的儿子,那样的话,他一定会把她当皇后娘娘一样伺候着。 “咱们的儿子还有几天才生呀,我都快等不及了”殷明仲一改刚才的霸道的样子,小心翼翼的抚摸着水仙的大肚子。 “就在这两天,快了。”水仙战战兢兢,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胎一定会是个儿子,老婆,你说是不是?” 水仙不敢开腔说话,她也不敢说,每次都落空,她哪还有说话的余地,而且每次一生下女儿,她都会吃一顿拳脚,脸色印着五指山,屁股上青一块,紫一块,不等把脐带剪断,她就得下床去挑水做饭,打狗喂猪,说来也怪,就这样折腾上,她居然也没落下什么毛病。 见水仙不吭声,殷明仲把目光转向那一排溜躺着的五朵金花。四个稍大的见刚才妈妈挨了打,都睁着惊恐的眼睛看这父亲,唯独才两岁的小五不懂事,,两只圆溜溜,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妈妈的肚子。 “小五儿,你说,妈妈这次要生弟弟还是妹妹?”殷明仲知道童言无忌,他们说的话很准很灵验,他紧紧的盯着小五。 “是妹妹,爸爸。” 水仙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她知道她们母女又得面临一场战争。 “胡说,是弟弟。”也许是受了向天明的影响,殷明仲破天荒的没有发脾气,只是盯着水仙的肚子看了很久很久。 三天后,水仙又生了一个丫头,她生娃就像下个狗儿,猪仔一样容易,很顺溜。 红秀听见了水仙杀猪般的嚎叫,在深夜里听见这声音,怪瘆人的,红秀知道水仙又挨打了。此时,她不觉得自己可怜,真正可怜的水仙,生一个女儿挨一次打,这殷明仲真不是人。 殷明仲盯着刚出生的六女儿,不由一阵火起,养这么多讨债的丫头片子干嘛,儿子,儿子,我要儿子,殷明仲疯了似的伸手去掐婴儿的嫩脖子。 “你干什么,她好歹是一条生命。”水仙大惊,不顾刚生产完的虚弱和刚才殷明仲打在她身上的伤痕,她扑上去,揪扯殷明仲。 殷明仲手一甩,往后一推,水仙本就虚弱的身子撞在了墙上,昏死了过去。 第48章 七仙女 殷明仲一见水仙软趴趴的倒了下去,脸色像一张白纸一样惨白,毫无血色,嘴里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呼吸微弱。他不由大惊失色,赶忙把水仙抱起,平放在床上,,嘴里吼道,“大丫,赶快去叫大夫,你妈快不行了。” 大丫“哎”了一声,领着二丫就往镇上跑。 水仙依旧面若纸金,眼睑紧闭。殷明仲慌了神,只是守着她嚎哭,嘴里还絮絮叨叨的哭诉,“老婆,你不要死,你还没给我生下儿子,你怎么能死啊。” 大夫赶来时,一搭水仙的脉搏,知道她是气急攻心,加之身虚体弱,气血盈亏,休克了过去。于是掐了掐水仙的仁中,又给扎了一针,水仙才悠悠醒转,醒来一看,身边刚生下的小六子还在,她不由长出了一口气,由不住的眼泪长流。心里的悲楚真是无法言说,她还不能死啊,她若死了,这六个女儿将有怎样不堪的命运? 这一年,殷明仲原本精壮的身子竟日渐消瘦,走路也轻飘飘的,原来肩挑背抗二百来斤不在话下,现在居然挑一桶水还打趔趄,像是预感到什么,他生儿子的心更加迫切了,几乎是每天每夜都要在水仙的身上下种,直到水仙又坐上胎才罢休,这样一来,他好像精力耗尽,人已瘦得皮包骨头。 殷明仲最终也没等到水仙养下儿子,死不瞑目。他得的肺痨病是殷氏家族的遗传病,看不好,他也明白殷家人短命的宿命,所以压根就没想到去看病,再者,家徒四壁,他也看不起,硬撑了三个月,想等着水仙给他生一个儿子,人已经瘦成一个骷髅形的骨架,眼睛深洞洞的陷了下去,他才不甘心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殷明仲死后一个月,水仙生下一个女儿,大出血而死。水仙娘家就只有一个老母亲和一个一直娶不上媳妇的弟弟,他们赶来,帮着大丫料理了水仙的后事。 “大丫,把老六和老七送人吧,她们太小了,咱们养不活呀。”外婆和大丫商量着。 “不,我们七姐妹决不分开。”大丫有着和殷明仲一样固执的脾气,她十五岁了,能当家主事了,她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带大妹妹们。 “那该怎么办呢?”舅舅老实憨厚,一点也想不出办法来。 红秀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家子的变故,不由感叹人生的无常。 “大丫,你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招赘一个女婿,家里有个男人撑着就好办了。”红秀给他们出主意。 大丫默默无言,算是认同了红秀的话。外婆和舅舅留下来帮着她抚养六个妹妹们。 几年后,殷家七仙女一个个都出落的水灵灵的,真应了向天明的一句碣语,殷明仲无子,只有七仙女。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再说向天明,自从知道他和红秀之间前世的恩怨纠缠,他的心就从来没有平静过,原来的清心寡欲,与世无争的心态再也找不回来,他很想找红秀跟她说明一切,可他又怕红秀看不起他,从而毁了他以前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不行,得慢慢来。从长计议,让红秀心甘情愿喜欢他,跟他过日子,不过这是不是有点痴人说梦,向天明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干嘛非得去喜欢一个女人,这是多么麻烦的事情。不过既然喜欢了,知道了,聪明绝顶的向天明有着一颗七窍玲珑心,这颗心告诉他,不要轻言放弃。 红秀心里只有井清,她知道自己只是一厢情愿,可心不由自己控制,她喜欢他,默默地注视着他,明明知道毫无结果,她想暗恋也不关任何人的事,就由着自己的心吧。 第49章 借酒浇愁 日子像水一样慢慢流淌着往前走。时间是一剂良药,治愈了许多看见或看不见的伤口。 不管是红秀也好,殷明仲的大丫头也好,他们都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生活。 向天明见红秀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他惆怅啊,他那渺茫的爱情何时才能有结果。他真是闹不明白,上天干嘛要这样来捉弄人,把他生得这般怪模怪样,把红秀生的那么美丽动人,他们怎么样才能走在一起?如果他们能走在一起,是否又将是一个奇迹呢? “哎。”向天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他在这小酒馆里已经坐了半天了,小桌上摆着一碟花生米,二两猪耳朵,要了二两小酒,边喝酒边叹气。 小酒店是井清开的,平时生意很是冷清,只有逢场天才会红红火火,来白马镇赶集的男人们总喜欢到他的酒馆里来喝喝小酒,解解乏,还有一个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就是酒店的老板娘,肖杏花那个漂亮,那个水灵,还真是人间少见,能迷倒众生。 向天明当然不是冲着杏花才来小酒馆喝酒,他有自知之明,可他是常客,又是井清的哥们,因此,总是受到最特殊的,最好的招待,井清心细,给他特别准备了小桌小椅。 “天明老兄,长吁短叹的,可不像你哦。”井清见先天明白眉紧锁,一副一筹莫展的模样,不由关心的问道。 “哎,说来话长,不说也罢。”向天明又长叹一口气,一仰脖子,喝了一口酒。 “咦,怪了,还真有事难住了我们这位向神仙了,说说,老弟帮你解决解决。”井清豪气干云的大包大揽,顺势坐在了向天明的旁边。 “老弟呀,说来真是难于启齿,你说,我向天明怎么会对一个女人动心呢,真是天煞我也。”先天明的酒喝得二昏昏的,也不管什么就给井清说了。 “女人哦,你老兄是为女人而烦恼,真是怪事。”井清不相信的瞄了瞄向天明的身体下半部位,他确实有些怀疑向天明有没有那种能力。 “看我干嘛,我正常着呢。虽是个头小了些,可这老二可一点也不含糊,要不咱俩比比,看谁的老二大?”向天明真的醉了。 “行了,行了,我知道就行了。”井清赶忙阻止他的胡言乱语,否则的话,他向天明的名誉可是要扫地了。 “井清老弟,你得帮我,你得帮我。”向天明晃着小脑袋不住起的说道。 “帮什么呀,你总得叫我知道我该怎么帮你呀。”井清从来没见向天明醉过,今天见识了向神仙的醉态可掬,不由有些失笑。 “你知道的,就是你家对门的小寡妇陆红秀,我好像是前辈子就欠她的似的,就对她有了那种感觉。”向天明有些口齿不清的说道,更或者说是有些难为情。他怕人们瞧不起他,一个小小的三寸丁,还想赖蛤蟆吃天鹅肉。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叫我去帮你作媒,老兄,陆红秀不是对你挺好的吗?” “不是那种好,红秀她根本就没把我当男人看待,她只把我当向神仙看待。其实,向天明也说不清那种感觉,只知道他内心深处真的很渴求红秀的爱,他不怕红秀是什么天煞孤星,他只知道他和红秀前世有约,为了她,哪怕叫他下地狱他也会在所不辞。 第50章 红秀和杏花 “哎,我说天明老兄,就凭你那三寸不烂之舌,死人也会被你說活,你还搞定不了一个小寡妇?”井清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好差事,费力不讨好不说,还容易引起杏花和红秀两人的误会,能推掉就尽量推掉。 “你真是不够哥们,算了,我自己搞掂,不用你了。”向天明依旧有三分醉意。说罢,拄着自己的小拐杖,蹒跚的出了小酒店。 “杏花,你照看一下,我送送他就来,还没见他喝醉过呢。” “你去吧,反正现在也没人。”杏花挥挥手。 向天明盘着腿走路,又拄了个小拐杖,走起路来倒也四平八稳。 井清跟了出来,见向天明没事,也就回到小酒店关了门,和杏花回家了。 走了好久,向天明也蹒跚了好久,徘徊了好久,他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该回家,还是去一趟殷家大院?有好长时间没见红秀了,心里面也还怪想的,可是,没有什么借口,无缘无故怎么去见? “哎,罢了,罢了,随缘吧。”向天明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去找红秀,怏怏的回到家里边,他心里那个痛啊,真是没法言说,老天爷给了他一个残躯废体,他根本就没有谈情说爱的资格,哎,还是算了吧,死心吧。 井清听了向天明的酒后真言,也开始注意起红秀来,这个娇小柔弱的小寡妇,总是低眉顺眼的,不开口,不说话,所有的艰难和困苦,她都默默地照单全收,没有人帮她,也无人愿意帮她。反正也没有人愿意接受她,帮她,说不定向天明真还有点希望,不过想想向天明矮小的身子,怪异的模样,在看看红秀俏丽娇小,想象着这两人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辱没了红秀。 红秀抱着发娃子从井婆婆家里出来,神色有些焦虑。只顾低头而行,却一头撞在进门的井清身上。 “怎么了?红秀,慌里慌张的。” “没事,发娃子好像又有些不舒服。”红秀看着井清,眼里噙着泪,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叫任何人看了都会心疼,更不用说是井清了。 “来,我瞧瞧。”井清从红秀手中接过孩子,看那娃儿的脸蛋红红的,不是一般正常的红,好像是发烧了。井清转头对井婆婆说道,“娘,那次阿星病了,大夫给抓的药不是还在吗?给红秀吧。” “这苦命的母子,也真够可怜的,肚子都填补饱,还加上个三天两头闹病的娃儿,也真够苦了红秀了。”井婆婆絮絮叨叨的,很是同情红秀。她翻出一包药,递给红秀。 “井清,你回来抱抱阿星,他哭 着呢。”杏花一出西厢房,看见井清抱着发娃子,心里一万个不乐意。 “哎,来了。”井清是个地道的老婆奴,一听杏花叫唤,赶忙把发娃子交回给红秀,抽身回去了。 红秀心里一酸,却什么也没说,抱着儿子走了。 “红秀,去找向神仙给发娃子算算命,改改他的运势,说不定就好养活了”井婆婆在红秀身后说道。 是哦,我怎么忘了找向天明,这世界上好像只有他愿意心甘情愿的帮我,可一想到他的眼神,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很怪异,又很莫名其妙,不过,他对自己到也没什么恶意。 “你怎么总爱和红秀那个小寡妇打交道啊。”杏花又冲井清发火了。 “没有,我只是去娘哪里碰巧而已。”井清解释道。 “哼,每次都碰巧,你可真巧的厉害。”杏花嘴里恨恨的说道。 第51章 露水夫妻 井清一声不吭的听着杏花絮絮叨叨的骂着。 红秀也听见了肖杏花指桑骂槐的骂声,她强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却恨恨的想到,你肖杏花算什么东西,只不过是命比我好而已。我和井清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就算今后有什么,也是你逼出来的。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红秀就去李家湾挑水,昨天忙着照顾发娃子,水缸里是一点水也没有了。 刚吃力的把水打起来,井清也来挑水了,他已习惯一早赶在别人前面把水挑好,而且,一天的事太多了,不起早点,干也干不完。。 “红秀,起这么早来挑水呀?能担动吗?”井清关心的问道。 ''“担不动也没办法,你又不敢帮我。”红秀轻声的说道,挑起水正准备走。没想到,井边水洒的湿湿的,地很滑,红秀一个趔趄,连人带桶摔倒在地。 水全洒了,把衣裳裤子全打湿了,夏天的衣衫单薄,红秀全身上下曲线毕露,又是尴尬,又是狼狈,身子也被摔得生疼,半天也爬不起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强忍住,没叫流下来。 井清伸手拉起她,红秀狠狠的甩开,又默默的拿起水桶再到井边去打水,那倔强而又可怜的模样确实叫任何男人都会心疼。 “来,我给你打水。”井清强横的夺过红秀手中的水桶。 “红秀,你该考虑在找一个男人来帮你了,你太柔弱了。”井清轻松的打起一桶水,不像红秀,打一桶水,得费她九牛二虎之力。 “废话,你以为我不想呀,可是谁敢要我,谁敢娶我?你愿意吗?”红秀冷冷的说道。 “其实,有一个人,一直都在默默的爱着你,喜欢你,也一直在帮你呀。”井清想起了向天明的托付,就顺口说出来。 没想到红秀却会错意了,以为井清在向他表白呢,心里一阵窃喜,管他的,有妇之夫又怎样,只要他喜欢她,那又何妨。 “你说的是真的吗?”红秀含羞帯怯的问道。 “当然是真的,你见我多会儿说过谎。”井清一心想替向天明促成这桩美事。心里正盘算着。猝不及防的,红秀竟然投怀送抱,而后紧紧的抱住了他。 井清心里一惊,知道是红秀误会他的意思了,正待要解释,身子却被红秀像水蛇一样缠住了,而且是越缠越紧,快让他喘不过气来。转瞬间,红秀火辣辣的香唇又封住了他的嘴,这下,他连解释的余地也没有了,因为红秀这把烈火很快就把他的防线给烧毁了。红秀全身本来就已经湿透了,在加之薄薄的衣衫,该凸的部位凸了出来,该露的地方露了出来,一身的曲线玲珑婀娜,近乎是全裸,是男人估计都抵挡不住这干柴烈火似的攻势,井清也不例外,由不住的缴械投降了。他热烈的回应着红秀的激情。 “井清,”红秀轻声呢喃,媚眼盈盈,示意的望了望了离井不远处的芭蕉林。 井清此时是欲火焚身,早把他的娇妻杏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会意了红秀的意思,抱起怀中的人儿疾步钻进了芭蕉林。两人云山雾海,着是做了一回露水夫妻。 第52章 一厢情愿 销魂荡魄的时刻过去了,井清清醒过来,这才知道自己经不住红秀的诱惑,做了一件对不起杏花,又对不起向天明的大错事,不由得后悔连连,垂着头一声不吭,最主要的是,他怕红秀从此缠住他,那可没一天安宁日子好过了。 “喂,你怎么了,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红秀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的衣衫。见井清蹙着眉不开心的样子。 “红秀,对不起,我没忍住冒犯了你,我想绝对没有下次了。”向天明决定给红秀说清楚,人们都说女人是红颜祸水,他可不想因为红秀而毁了他的家庭。 “你说什么呀?我又没怪你,况且是我自己愿意的,你不用负任何责任,我陆红秀敢作敢当,才不怕什么流言蜚语。” “你不怕,我怕呀,红秀咱们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怕我无法面对杏花。”井清硬着心肠说道,他怕红秀继续误会下去,只得把话说绝说死。 “可你刚才还说你默默的喜欢我,为什么一下子就翻脸了?”红秀不明白,难道男人都是这样绝情,偷吃腥,然后一抹嘴就想了事。 “我刚才说的压根就不是我自己,是你误会了。”井清急切间又不知从何说起,怕说起向天明适得其反。 “井清,我什么都不要你负责,我们瞒着杏花,偷偷来往就好了。”红秀对井清暗恋好久了,尤其是井清刚才的勇猛表现,她觉得那才像男人,刚尝到个中滋味,她可不想这么快就失去。 “不行,我今后绝对不会再做对不起杏花的事情。”井清决然的起身走出了芭蕉林。 “我不管,不管。”红秀泪流满面,冲着井清的背影吼道。 一连几天,红秀总也见不着井清,她知道他在刻意躲着她,即使有时候见了面,井清也是视若无睹,红秀又不敢大闹,只有憋在心里那个气呀,那个闷。 前几天找了向天明给发娃子算命,向天明啥也没说,只说过几天他会来她家。 红秀是左等右等,今天天已黑了,才把向天明给等了来。 “向神仙,为啥非要来我家才能给发娃子算命?”红秀疑惑。 “因为你家的风水和发娃子有关,我得来改变有些格局,才能改了发娃子的运势。”向天明自有他的理由,由不得红秀不相信。 “红秀,你得给发娃子另外改名字,他的命硬,名字应该越贱越好,大富大贵的名字反倒会和他的命理相克。” “那就麻烦你给他另取一个小名。” “狗的命贱,就叫他狗娃吧,这样的话,今后的毛病会少些。” “你不是说我家的风水也有问题吗?怎么改呀。” “你这屋子阴气太重,缺少阳气,你应该找个男人来综合一下。”向天明在给自己找机会。 “你明知道,我是天煞星,没人敢来我家,不是说废话吗?” “你的意思是我就真的不是男人吗?那么我就是想帮你你也会不稀罕。”向天明有些火了,这女人真是一节榆木疙瘩,一点也不开窍,还真累人。 第53章 心事悠悠 “对不起,向神仙,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最近心情不好,对不起了。”红秀一见向天明的脸色不对头,赶紧道歉,但眼泪却忍不住成串的往下掉,在向天明的面前,她从来就没想过要掩饰自己,只是觉得他就像是自己的亲人一样,好想依靠他,独自一个人撑得太久了,也太苦了。 “你怎么了?有谁欺负你了吗。”向天明一看见红秀的眼泪,心就不由自主的软了,没办法,谁叫自己前辈子欠她的。 “没有啦,只是心里感觉不好受。”红秀连忙摇头,她怎么可能把她和井清之间的事儿讲给向天明听,她又不是个二百五。 “既然如此,能不能考虑我刚才的建议。”向天明做事从不拖泥带水,他一定要看看红秀的想法。 “非得这样吗?”红秀心中只有井清,哪怕是人家对她不理不睬,她也心甘情愿,她只要看见他就行了,所以,她才不想再婚。 “非得这样,除非你不想叫发娃子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长大。”向天明的语气非常肯定。 “我当然想发娃子平安长大,可是你知道我的行情,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敢娶我,我是天煞孤星,又带着一个拖油瓶,除非那个男人脑袋进水了,哎,,,,”红秀长长的叹了口气,她注定要孤独一生,这是她的命。 “红秀,其实人生有很多事情都是强求不来的,感情也是。”向天明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她从红秀的神态和语气中揣摩出红秀已经心有所属。他不想要强求或者施舍来的感情,尽管他几乎是一点男人的本钱也没有,可他还有一个七窍玲珑心,他相信宿命,是他的,终究会是他的,不管他是个残废的丑陋的三寸钉,人除却这一身臭皮囊外,还应该有心,有感情,有思想,有智慧,而这一切,他向天明都拥有。 “我知道,可有些事情真的不由人。”红秀长长的叹了口气。脑海中怎么也摆脱不了井清的影子。 “你怎么总是叹气?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烦心事?说来听听,说不定我还能给你出个主意。” 红秀心里一愣怔,她感觉到向天明是真心诚意的在帮自己,再说,自己和井清也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如果一味的在心里纠缠看不开,那毁的将是自己和儿子,既然向天明说愿意帮助自己,那么他肯定有合适的人选。 “向神仙,你想怎么帮我,说说看。” “红秀,你相信缘分吗?如果我说我和你之间有三世姻缘,你相信吗?”向天明徐徐的说道,他怕吓着了红秀。 “你说我和你吗?我不相信。”红秀摇头。 “是啊,谁也不会相信的,可老天爷真的很会作弄人。罢了,不相信也就罢了。我慢慢想办法给你找一个能和你命格相配的人吧。” “那就这样吧,你今晚就在这儿住下吧,太晚了,我去给你拿铺盖什么的。” “好吧,反正你也从来就不把我当男人看,住就住下吧。”向天明苦笑道,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好久不见白玉了,他想找他帮帮忙。 第54章 好事多磨 夜深人静,除了偶尔几声的狗叫,还有的就是响彻整个山野村庄的虫叫蛙鸣,此起彼伏,给这寂静的夜色增添了几分活力,还有几分诡异。 劳累了一天的人们也习惯了这一切,把这当成大自然给他们哼唱的催眠曲,都沉沉的睡的好香,好甜。 向天明却毫无睡意,他转动着他小小的脑瓜,一向自信如他却总也想不出能打动陆红秀的法子,辗转翻侧,绞尽脑子,怎么办?他该怎么办?今晚是最后的机会,如果错过了今晚,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有机会,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生米煮成熟饭,让红秀知道他向天明是一个货真价实,不折不扣的男人。可红秀根本就不给他机会,而他这小小身子,肯定也用不上霸王硬上弓这一招,,,哎真是难呐。心念及此,却觉得心中欲火难耐,浑身燥热难安,这是怎么回事?想他向天明前世清修百余载光阴,早已是六根清净,为啥此时却是杂念丛生? 向天明连忙打坐练功,驱除心中杂念,口中念诵着清心咒,他的神智也清醒了不少,这时候,他才发觉他的灵觉自进来之时就没感应到小白蛇白玉的气场。 “白玉,白玉。”向天明用密音叫了两声,却依旧没有白玉的回应。怎么回事?向天明心里疑惑,只好默诵金刚离魂咒,运起十成功力,他的元神很快就从他的残躯里分离了出来,他很喜欢自己的元神,手脚伸展,身材修长,虽然看不见容貌,但他知道白玉曾经说他的元神依旧是那个俊雅飘逸的方天生,可惜的是元神是虚体,假若元神能转化成实体,他又何愁不能俘虏红秀的芳心? 向天明的元神轻飘飘的穿越过红秀家的大门,他却蓦然看见白玉在对门井清家的门口留恋徘徊,眼眸中流露出深情,眷念,还有不舍。 向天明心神一凛,掐指一算,瞬间顿悟于心。 清冽的月光下,淡淡的月色照印着白玉白衣飘飘的身影,两道剑眉紧锁着,似乎也有什么难解的心事。 向天明飘到了白玉的身边,正待要出声询问,却见白玉竖起两个手指,放在嘴边轻嘘一声,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井清家门口。向天明紧随其后,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静谧的马鞍山上。 “白玉,你一直留恋人间千年,不止是为了我和红秀的千年之约,是不是?”向天明问道。 “我苦守千年,一是为了你和红秀的千年之约,再者就是心莲,她比红绫还惨,一直在红尘中轮回转世,经历着人间的情劫,而今劫数将满,只等你和红绫的千年之约能够完成,我们功德圆满,就能回到我们的凤麟仙洲,做一对快乐的神仙伴侣。”白玉慢悠悠的说道,他心痛啊,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侣和别人成双成对,而自己却只能做一个旁观者。 “白玉,我能不能问一个问题?” “你有什么问题?” “杏花是不是心莲的转世?” 白玉点点头证实了向天明的想法,并缓缓说道,“杏花确实是心莲的转世,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在井清身上,你知道他是何方神圣转世吗?” 向天明和井清相处二十多年,却从来就没算过井清的前世来历,他见白玉问起,正想掐指算算。 “不用算了,凭你的修为,永远也算不出来。”白玉阻止道。 第55章 前世的孽债 “有那么玄乎吗?我偏不信这个邪,就要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向天明见白玉小瞧于他,有点不甘心,决定露一手给他看看。 白玉微笑不语,也不再多说什么。 向天明双眼微闭,口中念念有词,迅速从自己的脑袋的资料库里调出井清的生辰八字,依照命理推算,却哪里能算的出来,每个凡人的命数都是有纹有路,而井清的一切却只有一片空茫,来自哪里?去往何处?那真如白玉所说,不是他向天明所能推算出来的。 白玉见向天明苦思冥想半天也毫无结果,只好说道,“现在知道井清的来历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还是想想你和红秀的事儿吧。” “白玉,你能不能告诉我,井清他,,,,”向天明犹自不死心的想问个究竟? “这是天机,天机不可泄露,这对于你们这些专门窥探天机的人来说是不是太有诱惑力了。”白玉想吊吊向天明的胃口,杀杀他的锐气,在风水玄学这方面,向天明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得,不讲就算了,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弄明白井清的,你还是帮我想想怎么去搞定红秀?”向天明做事永远分的清主次。 “这个,我就更帮不了什么了?”白玉双手一摊,笑得有些怪怪的,眼前的向天明依旧那么英俊,潇洒,怎么会搞不定一个小寡妇?这真是耐人寻味。他差点忘了,向天明的真身是一个三寸钉。 “你不帮我谁帮我?难道你已经不指望我们和凤凰仙子的千年之约能实现。”向天明真有点搞不明白白玉。 “一切都得顺其自然,那才是天意。” “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也叫天意,老天爷根本就不想我和红秀能续千年的缘分。”向天明无奈的说道,他好想放弃什么千年之约,做回原来那个低调而自信的向神仙。 “向天明,不,方天生,你休想放弃,你从前世逃到今生,你可以逃开前世的仇家,舍下前世的亲人,但你却不能放弃欠红绫的情债,这是累计千年的孽债,你怎么能不负责任说放弃就放弃呢?” “我不想放弃,可凭我现在的鬼模样,又有什么资格去和红秀再续前缘,我连最起码的条件都没有,我有自知之明,我想知难而退,不行吗?” “不行,这是上天对你们情感的考验,如果每一分情感都来得那么轻而易举,就不会有人去珍惜。你知道吗?陆红秀现在有这么凄惨的命运,完全是因为你,拜你所赐,因为她相信你和她所许下的诺言,生死循环,爱情永恒。”白玉说完,他宽大的袖袍一挥,在向天明的面前出现了一张美艳但却是哀怨绝伦的脸。 “她是红秀啊,为什么她的眼里充满了无尽的忧伤和孤寂?”向天明心里一阵莫名的疼惜。 “嘘,,,先不要说,慢慢看完再说话。”白玉阻止向天明的絮叨。 天际最冷清,最寂寞的地方,就是天煞孤星的居所,小鲤鱼对天智和尚彻底死心后,伤心绝望后,当上了天上的天煞孤星,她用无边无尽的孤寂把自己包围起来,她以为这样就不会心痛,心如死灰般的生活着,无聊的打发着自己的日子。 第56章 千年逐爱 天煞孤星以为自己已经死心,把红尘往事忘得干干净净,她孤单而又寂寞的舔舐着前世留下的伤口,把自己放逐在天上最冷清,最寂寞,最孤独的地方。 可当她知道天智已经转世投胎,流落凡尘的时候,她那平静如水的心境却荡起了阵阵涟漪,继而掀起了滔天巨浪,此时此刻,她才明白,她的心从来就不曾放弃过,之所以自我放逐,还是因为心中有爱的牵绊和期盼,否则,孤单的生命之旅不会生死循环,延续至今。 她急匆匆的赶到酆都鬼城,投贴拜见阎罗君。毕竟是天上的上仙,阎罗君以礼相待,茶水伺候。却没想到这位美丽的天煞星君一见他,就哭的梨花带雨,请求他帮忙。 “你你别哭,有什么事说出来,我会尽力而为的。”五大三粗的阎罗君被这个天煞星君弄得手足无措。 “阎罗君,请你让我投胎转世。”天煞孤星请求道,眼里的泪光依旧。 “给我一个理由。”阎罗王也是一个干脆利落的汉子。 于是,天煞孤星以实情相告。身为鬼王的阎罗君见得最多的就是人世间生离死别的情感,可那些感情都是随着死亡而消失殆尽,最后以灰飞烟灭而收场,而此时他被天煞孤星这份追逐千年的爱情感动了。 “天煞星君,本王可以帮你,但是有三个因素你必须得考虑,第一,因为你是天煞孤星转世,你在凡尘将永远孤独,你会克死你身边的每一亲人,除非你找到你前世所要找的人,他会逆转你的命运;第二,你会失去所有前世的记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于茫茫人海中去找你前世的伴侣,那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甚至没有希望;第三,不要问我天智罗汉的转世地方,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来过酆都,而是直接转世投胎。就这三点,你可要考虑清楚了再决定要不要转世。” “不用考虑了,您不是说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不是吗?而我也是带着希望而去,只要有希望,生命之水就会不枯竭,我等了他五百年,而人世间的一生一世只不过是百余载的光阴,我等他。”天煞孤星毅然的说道。 “好吧,但愿你不会后悔。”阎罗君看着眼前这位不顾一切为爱而死,为爱而生的女子,生死就在转瞬间,可她为追逐心中的爱,却不管不顾,心中蓦然升起一丝怜悯之心。 “牛头鬼差,你带天煞星君去奈何桥喝孟婆茶。” 天煞孤星跟随牛头而去。 “马面,你查一查天智罗汉投胎在何处?然后如此这般。”马面鬼差领命而去。 “天煞孤星,我能为你做的就仅限于此了,把你送到天智身边,能否再续前缘,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阎罗君自言自语的说道。 向天明看的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白玉袖袍一挥,所有的一切显像都消失了,而后,他缓缓的说道,“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红秀的遭遇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她为了你不顾一切,受尽世间的孤独与冷落,而你却要说放弃,你于心何忍,你是她逆转命运的关键呀。” “不要说了。”向天明凄楚的说道,“老天爷真会作弄有情人,把红绫放逐人间寻爱,却把我生得一副丑模丑样,一个癞蛤蟆想要配白天鹅,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要不就是一个传奇。” “你会成就这段传奇的,不是吗?你那么聪明,总会想出办法来,让红秀认可你,然后爱上你,冥冥中,前世的缘分会把你们拉扯在一起,只要你不放弃。” “是的,我决不放弃。”向天明在心里发誓,为解救红秀,也为自己。 第57章 梦魂相依 “天生,我们俩今后可能再也不会见面。”白玉习惯性的叫向天明天生。 “为什么?” “我有些尘缘未了,要去面对。咱们也许再也见不面,也许见了面也会不相识,如果所有的事情如预期的发展,咱们将在凤麟仙洲见面。”白玉悠悠的说道,他真的很想念从前那些充满诗意而又总是快乐的神仙日子。 “我对自己一点信心也没有,白玉,不要对我抱太高的期望,我怕我会令你失望。” “一切皆有天意,我们只有尽力而已,天生,后会有期。”白玉衣袂飘飘,转瞬间就不见了人影。 向天明的元神回到了红秀家里,他没有急着回到自己的身体里,而是静静的站在红秀的床头,久久的凝视着红秀的睡容,不忍离开。 红秀秀眉微蹙,两颗晶莹的泪珠顺腮而下,嘴里梦呓般的轻呼着井清的名字。 向天明心里一震,他没想到在红秀的梦中居然会是井清,看她那样悲戚,她是在做一个怎样的梦啊?向天明的元神走进了红秀的梦里。 在梦里,红秀依旧在寻觅,一直以来,她总在做着同样一个梦,一条美丽的小金鱼一直在一个人的手掌中,而他却始终看不清楚这个人是谁?她的眼泪流在水里,谁也看不见她那无尽无止的忧伤与寂寞,她总在寻觅着,而后,她看见了井清,她以为她找到了,井清就是她找寻千年,把她捧在手心呵护的人,可井清却总是不理她,对她若即若离,她痛心的呼唤着井清,井清绝尘而去,但却飘飘悠悠的走来一个俊逸潇洒的男子,他是天生啊,她经常在梦中见到的方天生,他冲自己柔情的笑着,看她的眼眸中有无尽的爱怜与呵宠。 “红秀,我才是你要找的人呀。”向天明的元神本来就是天生。 “可我却总是看到井清,天生,你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我总也找不见你,哦对了,你在梦外是不是井清?我一直在找你哦。”红秀泪流满面。 向天明无言以对,他不能说他就是那个三寸钉向天明。 看来在红秀的潜意识里,把井清当成她要找的人,而且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那将是怎样的爱啊,无望而又绝望,红秀心里明白,向天明更看得透彻。 “红绫啊,我该拿什么来拯救你,来续我们的千年之约。”向天明悲伤的离开了红秀的梦境。 梦里的红秀看着天生又离开她了,她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抓不到,依旧是两手空空,不由悲伤的哭了起来,直至把自己哭醒来。 “怎么老是做这个梦啊。”红秀不喜欢这个梦,而梦魇纠缠,却总也摔不掉。看着枕巾上泪痕斑斑,那股锥心似的疼痛又浮上心头,那无止无尽的忧伤与寂寞又紧紧的把她包裹。 向天明的元神归位附体,他还在痴痴呆呆的想,从什么时候,井清走进了红秀的心里,又走进了红秀的梦里?而他自己又该怎么去做,才能挽回红秀的心? 不过有一点,向天明非常明白,那就是井清根本就不爱红秀。 可爱与不爱,不是他向天明说了算。 该怎样去爱一个为爱追寻千年的灵魂?向天明苦苦思索,一夜未眠。 第58章 有一种爱,叫做放弃 一夜无寐,向天明终于想明白一件事:那就是红秀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而不是自己,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一等残废。 她需要一副坚实的肩膀给她依靠,她需要一个宽大的胸膛给她温暖,她需要一副高大的身躯为她遮风挡雨,而所有的这一切,他向天明都没法给她。 算了吧,让所有的一切随风而去,什么回忆,什么天意,什么千年之约,都抵挡不住现实的残酷。他只要帮她,让她摆脱命运的魔咒,走出生活的困境,平平安安的度过今生,至于来世,谁还敢奢求太多? 向天明开始为红秀物色和她命格相容的男人,他不要红秀的眼里只能看见井清,那是一份红秀可望而不可及的感情。 井清这一段时间正在忙碌他的引水工程,他是一个热血男儿,心想,自己来人世走一遭,就应该为人们做点什么,而不应该为儿女私情所缚,看见每年天旱时,李家湾的人们总是从马鞍山那边的老龙塘沟去挑水,十几里的山路,耗费了人们的许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山那边的庄稼每年丰收,而山这边因为天旱,却总是收的很少,甚至颗粒无收。要改变现状,就是要把老龙塘沟的水引到马鞍山这边的李家湾来,他联系了十几个精壮的劳力,从马鞍山的腹地打洞饮水。这不能不说这是一件有益于乡民的好事,可却遭来一片反对的呼声,原因是马鞍山有龙脉,井清大规模的挖山凿洞,肯定得破坏这一带的风水。 山洞挖到一半的时候,有的人无缘无故的病了,有的也不想干了,只剩下井清和一个叫白玉的年轻人在坚持着。 红秀在向天明的介绍下,见了几个和她命格相容的男人,可不是人家嫌她负担重,就是她嫌人家这样那样,反正就是成不了。 “红秀,和你命格相配的人真的很少,你不要太挑剔,行不?”向天明真的感觉太累了,这当媒人的差事半天也还真不好做,磨破嘴皮子不说,更可怜的是他那两条盘腿,来来回回的不知走了多少路。 “向神仙,真是牢你费心了,你也看见了,不止是我甩人家,人家也甩我呢。”红秀对这些人一点感觉也没有,她心里念念不忘的还是井清。 向天明观心读命之人,岂能不知道红秀的想法,女人真是一个死心眼 的动物,干嘛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解开红秀的心结,还得找井清问个明白。正好井清也想找向天明问问马鞍山的风水问题。 两人在井清的小酒馆里,就着一叠花生米,一边喝酒一边聊。 “井清,我拜托你的事怎么样了?”向天明酒量极小,刚喝了两盅就二昏昏的,但他心里明白他该干什么,该说什么话。 “什么事?”井清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哎,二十几年的哥们,你一点也没把我的事放在心上,我说的是红秀的事,你帮我给红秀说了没有?”向天明明知故问。 井清的脸红了又红,不过借助酒劲还不那么明显,他真不知从何说起,他总不能说,他和红秀已经那个。他选择了沉默。 “你开腔呀,成不成给我一句话。”向天明却是毫不退让,步步紧逼。 “你说你自己有一张能把死人說活的嘴,干嘛非得叫我笨嘴笨舌的去给你当什么媒人,害得我话说不清楚,还叫红秀误会,弄得我现在见了红秀还得绕道走。”井清终于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憋在心里的滋味实在难受。 第59章 错爱 “那你和红秀到底怎样了?”向天明不死心的要问个究竟。 “已经睡了一次了。不过,你可不要怨我,是红秀主动的,寡妇家难耐寂寞,情由可原。”井清说的轻描淡写,而听在向天明的心上却犹如重鼓擂过。 “既然如此,你准备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难不成我还要对她负责,给她一个交代?我有家有室,有儿有女的,而红秀她只是一个寡妇而已。” “井清,寡妇也是人,你为何要看轻她的感情,如果她对你没意思,肯定不会和你有什么牵连。你又几时看见过红秀和别的男人睡在一起?”向天明觉得井清变化很大,是哪儿不对头吗? “那你要我怎么办?我已经尽量避开她了,其实我也不想招惹她,做错了事,也没有后悔药可买。”井清一仰脖子喝了一口酒,其实他也烦恼,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他最怕的还是杏花知道这件事,那时候可要天下大乱了。 “你以为逃避就能解决问题吗?你知道红秀心里只有你,而你心中只有杏花,这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井清,去面对红秀的感情,给她一个交代,让她彻底死心,她应该有她的生活。” “其实我早就给她讲清楚了,只是,,,她真是一个死心眼的女人。”井清无奈的问道,“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怕越说越乱,而且我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去忙,女人真是麻烦。”酒能解千愁,井清是一杯又一杯的猛灌。 向天明突然想起白玉的话,说井清的前世不一般,也不知道是那路神仙转世,他仔细的端详井清的面相,却也看不出个究竟来。 “天明老兄,咱们先不要说红秀的事,你主意多,肯定能帮我想出一个解决的办法来,到时候我只要配合你,按你说的去做就行了。你说,马鞍山是不是真的动不得,它是不是真的透着古怪,我这饮水山洞刚打了一半,就再也没人和我一起打下去,眼看就要半途而废了,真是着急。” “每一座山都有地气龙脉,你只要注意点,不要把龙脉挖断了就无大碍。”向天明简单的说,他的心事还是在红秀身上。 “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我就是一个人也要把这山洞打通。”井清闷声的说道,男人么,总要干点事业,才不枉来这人世走一走。 “井清,不要蛮干,有的事情,不是你一个的力量所能完成的,既然人们都不愿意干下去,你也放弃吧,不要太拼命。”向天明不得不佩服井清的气魄和勇气,这样的男人,女人不爱才有了怪。 “一定要干下去,我想为咱们白马镇的人们做一点事。” “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如果老天爷让我伸伸展展的做一回人,我一定会帮你把这个饮水工程完成。” “天明老兄,人各有天命,上天为你关上一扇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你有你的长处呀,你那么聪明又博学,知道的比谁也多,光这一点就有好多人羡慕你呢。”井清安慰着向天明。 “是啊,人各有天命,你的命,我的命,还有红秀的命,都会紧紧纠缠在一起的,你不爱红秀,我又爱不起,红秀,她注定孤独终老吗?”向天明像是问自己,又像是问井清。 “不会的,红秀知道你的苦心后,一定会爱你的。” “你说可能吗?”向天明苦笑。 第60章 媒人 井清依然不辞辛劳的用空余时间去打他的饮水山洞,杏花理解他,也心疼他,看他每天奔波劳碌,不仅要照顾好他们母子三人,还要去开山凿洞,她知道他很累,不到一年时间,人也居然消瘦了许多,原本精壮的身子骨也不如原来那么结实了。 向天明还是乐此不疲的给陆红秀当媒人,他利用自己给人算命,看手相的便利,只要有适合红秀命格的单身汉,他都想从中拉线搭桥,可能姻缘天注定,不管他怎么费尽心机,可都一年多时间了,红秀依然还是一个寡妇,论其原因,真是五花八门,讲来红秀都觉的又心酸又可笑。 “行了,天明,我真的死心了,你不要再费心巴力的给我介绍什么男人了,注定是这寡妇命,我还是安心守我的寡算了。”红秀真的觉得累了,这一年多了,见识了形形色色的男人,不是嫌她孤儿寡母,就是明显想贪图她的姿色,要不就是想谋略她那少的可怜的家产。没有一个真心实意的想和她过日子的。 “红秀,明天再见见李贵,就最后一次,如果这一次在不成,我也觉得这是天意了,你认命,我也没办法再帮你了。”向天明柔声的劝慰道,这一年多了,他和红秀见面的时间最多,心里更是万分不舍,他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很希望红秀能再嫁一个好男人,能过上幸福的日子,而另一方面,他又害怕红秀真个嫁了别的男人,那么他就连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天明,谢谢你。”不知道从何时起,红秀不再叫向神仙,而是直接就叫天明。 “谢我什么呀,我这个媒人又没当成,等明天成功了再谢我不迟。”向天明苦笑道,心中真是无奈又酸涩,有谁愿意给自己深爱的女人当媒人,他向天明估计是天底下第一个。 “哎,你总是这样帮我,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来拒绝你的好意了。”红秀悠悠长叹,她何尝不明白向天明的苦心,他不希望她孤孤单单一个人,他不希望她无依无靠,他希望她幸福快乐,可她从小到大,都不知道这幸福快乐这四个字是怎么写的,她知道她与这四个字无缘,反倒是向天明,这一年多来,给了她一种踏实安宁的感觉。 “这就对了,不要再说了,明天李贵会来你家,你把家里收拾一下,自个儿也打扮一下,我可能会晚点来你家。”向天明安顿道。 “天明,我看还是算了吧,我眼跳的特别厉害,我怕会有什么事?”红秀没来由的觉得不安。 “没事,我都约好了,总不能言而无信,你看不中意,推掉就算了,没人敢拿你怎样的?”向天明见过那个李贵,高高瘦瘦的,眼睛小小的,有点尖嘴猴腮,配红秀是有些唐突了她,可人家伸伸展展,总比自己拉不展,扯不直强多了,而且,据李贵自己说,他还是个童子身,红秀怎么说也是个寡妇,将就配成一对也还说的过去。 第二天,红秀正给发娃子喂奶,大门虚掩着,这时候,一个穿着干净,清爽的男人推门而进。此时的红秀没有防备有人会这么早来她家,衣襟撩得高高的,正逗弄着儿子吃奶,一对雪白的奶子全暴露出来了。这个画面无疑把刚进门的男人的眼睛给勾住了,只见他直勾勾的,色迷迷的盯着红秀的胸部。 红秀心里一惊,赶忙把儿子放下地,把衣襟扯下来,并且问道,“你是谁,干嘛不敲门就进来了?” “我是你未来的老公。”来人笑嘻嘻的说道,心道,这陆红秀就是漂亮,看那脸蛋,看那身材,尤其是那对雪白的大奶子,更是迷死个人。 “哦,你就是那个李贵。”红秀不由得从心里讨厌李贵,光是看他那色迷迷的样子,她就觉得恶心。 “向神仙果然说的没错,你居然这么年轻漂亮,我同意娶你了。”李贵走近红秀身边,伸手捏了捏红秀粉嫩的面颊,一副轻薄的样子。 “你滚开。”红秀又惊又怕,打开李贵的手。 “一个寡妇,装什么装,要不咱俩先亲热亲热。”李贵见没有什么人,不由淫心大发,也不管今天来的目的是什么,就开始动手动脚。 第61章 禽兽 红秀想从凉椅上站起来,脱离李贵的魔爪范围,李贵哪里肯让,一个饿虎扑食,把红秀压倒在躺椅上,手不规矩的揉捏着刚刚看见就眼馋的两个大奶子,一张臭嘴凑向红秀的樱唇。 红秀恨极了眼前这个色狼,她拼命的叫喊着,用双手去抓扯李贵。 红秀的挣扎,更刺激了李贵的兽欲,他把红秀的两只小手反剪着压在红秀身下,而后开始脱红秀的裤子。 红秀拼命的挣扎着,叫喊着,泪流满面。 儿子发娃子刚学会走路,正迈着小腿在屋里一步一摇的走着,刚开始时,他不知道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只是懵懂的看着他们,直到听见妈妈在哭,他也哇的一声哭着扑向妈妈那儿。李贵怎能让这小鬼头破坏他的好事,顺势一脚把发娃子踢到在地,发娃子哭的更厉害了。 听见儿子的哭声,红秀心里刀绞似的难过,她趁李贵躬身解裤子的那一刹那,用脚猛踢了一下李贵的裆部,一脚击中李贵的命根。 李贵哎哟一声,手捂着裆部,目露凶光。红秀惊恐万分,刚刚站起身来,就被缓过来的李贵揪住了。他扇了红秀两个耳光,嘴里恶狠狠的骂道,“你个寡妇,想当婊子,还要立贞洁牌坊,我叫你踢我,你踢呀,有本事你再踢给我看看。” 红秀嘴里渗出了血丝,此时的她,没哭也没叫,只是恨恨的瞪着李贵。 发娃子依旧声嘶力竭的哭着,红秀听着心疼莫名,眼里的泪珠滚滚而下,这对孤儿寡母就只有任人欺凌的份。 “红秀。”向天明推开虚掩的门,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他不顾门槛高,用拐杖一借力,身子翻滚而进。 “李贵,你放开红秀,放开她。”向天明心疼万分,他没想到自己一心想帮红秀,却引狼入室,他在心里恨透了自己,快速的移到他们两人跟前,用拐杖敲打着李贵的腿部。但以向天明那点小小的力气,无异于给李贵抓痒。 “向神仙,你着急什么呀,不是你给我介绍的吗,我只不过是提前一步而已,等生米煮成熟饭,你这媒人功不可没,我还得好好谢你呢。”李贵阴阴的笑道。说完又把他那臭嘴凑向红秀。 “你这畜生,还不住手。” 李贵没在理会向天明,一脚把向天明踢得翻了几个跟头,像一个皮球似的滴溜溜直滚。 “天明。”红秀心里没来由的心痛,哭着喊了出来。 向天明稳住自己的身子,赶快运功,他不能叫李贵得逞,他要保护红秀。 正在这时候,井清听见了红秀家里的哭喊声,他急匆匆的赶了过来,也被眼前发生的一切惊呆了。他火冒三丈,一把提溜开李贵,扇了李贵两耳光,李贵心虚,也没敢还手,不过他知道还手他也讨不到好果子吃,三步两串的给溜了。 此时的向天明正元神脱壳,不敢轻举妄动,一副鼻青脸肿的躯壳呆愣愣的杵在那儿,一动不动。 红秀抱着他不由大哭。 “红秀,怎么回事?”井清一探向天明的鼻息,还好,还有一点气息,他从红秀手中接过向天明,把他平稳的放在红秀的床上。 “红秀,不要动他,让他顺顺气息。”井清吩咐道。 红秀茫然不知所措的点点头。 第62章 机会1 看见红秀一副狼狈,衣冠不整的样子,井清不由有些疼惜,这一年多来,他都尽量躲着红秀,不像以前那样去帮帮忙,他实在不想给红秀一点点幻想与希望。 红秀的泪痕未干,表情有些麻木,对于一个经历太多的女人来说,刚才发生的事也许只能算是她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她是寡妇嘛,在所有的人的印象中,寡妇就应该是那种主动勾引男人的货色,所以,在井清面前她无从解释,也没有解释的必要。 “红秀,这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个男的是来干什么的?”红秀不想解释,井清却不得不问清楚事情的始末。 “没什么。”红秀抱起儿子,嘴里淡淡的回答,眼睛盯着昏迷不醒的向天明,刚才向天明不顾一切,拼命的样子让红秀触目惊心,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三寸钉,却不顾一切的来保护自己,他的心中得有多大的勇气和爱。 “没什么,怎么会成这样子?”井清不由恼怒红秀的淡漠。 “那你非得要有什么你才心甘吗?我这儿不用你管,小心我寡妇家的名声玷污了你。”红秀心里还记恨着井清这一年多来对她的不理不睬,说实话她好像靠在井清坚实的臂弯里,痛哭一场,但嘴里却言不由衷的说出伤人的话。 “红秀,”井清想说什么,又忍住了,有什么好说的,还是冷一点好,淡一点好。游离在身体之外的向天明的元神眼睁睁的看着红秀和井清,他知道红秀心里一直有井清,否则的话,这一年多来,给她介绍了那么多的男人,一个也成不了,女人本来就是佷死心眼的动物,只要心里有了一个人就再也装不下别的人。 “你还是走吧,一会儿杏花又该找你了。”红秀感觉两人之间的气氛尴尬又暧昧,只好说道。 “好好照顾向天明,他真的对你很好。”井清不放心的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向天明。 “对我好又怎么样?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红秀不是不知道向天明对她的好,一年多来,他不只在生活上接济她,还一心做媒,要给她找个依靠,这份情谊,红秀心里很清楚。 “红秀,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我们不是每天起来就需要人保护,有个人贴心贴肝在你身边,比什么都强。也许向天明是弱小的,但他的一颗心却足以为你遮风挡雨。”井清真诚的说道,向天明在每个人心中不是弱者,每个白马镇的人都这么认为。 “你是怕我缠住你。迫不及待想往出推我,是吗?”红秀心里其实也赞同井清所说,而说出口的话却是口是心非。 “其实,这些话,一年前我都应该给你说的,只因为我们俩之间发生了那件事之后,我就一直没开口。”井清不管红秀的冷嘲热讽,只想把该说的说了,他和红秀之间应该有个了结,那不是逃避就能解决问题。 “你的意思是咱们之间根本不可能,哪怕是我别无所求也不行。”红秀的心一酸,眼泪扑簌簌直下。 “是的,红秀,我今天就是想把话说清楚,咱们之间即使发生了关系,那也是冲动的误会。”井清一心想解除心理的负担,每次见到红秀那对哀怨的大眼睛,他的心里就会不安,他欠她一个交代。 “好一个误会,看来我真是误会了,误会你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误会你对我有感情。原来我一直都是在自作多情,一厢情愿,我这个笨女人,为什么总是看不开呢。”红秀流着泪,生活的重担不足以把她压趴下,而她一直幻想的感情却有可能把她打倒在地。 “红秀,你死心吧,这世界除了向天明对你好,没有人会真心对你的。”井清索性恶人做到底,眼下是向天明难得的好机会,井清心想,一定要为向天明好好把握住,为解脱自己,也为向天明那份前世的缘分。 第63章 机会2 井清说完,决绝的甩门而出。红秀的心痛到了极点,冷到了极点。 此情此景,向天明看在眼里,他觉得机会到了,情场失意的女人最需要安慰,虽说有点趁人之危的嫌疑,但不管如何,这是个机会,就得去争取,为自己,也为红秀再不会受伤害,因为他心里明白,这人世间谁都可以不喜欢不爱红秀,而他向天明却是真心真意的。 向天明的元神归体,缩回到他那三寸的躯体里,此时他才感觉到浑身上下那个疼,不由得“呀”的一声,满脸的痛苦相。 “你醒过来了。”红秀轻声问道,脸上的泪痕还未干。 “疼,好疼呀。”向天明是真疼,脸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心里恨极了那个李贵,那家伙下手也未免太重了,早知道身体这么疼,还不如多昏迷一阵子,元神在外,心里就不会感觉身体的疼痛了。 你也真是活该,明知道自己不是那畜生的对手,还要往前冲,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句话你不懂啊。”红秀嗔怪道,起身拿了个脸盆,又从暖壶里倒了些开水,把洗脸帕放在开水里摆了摆,拧干了,然后小心,仔细的擦拭着向天明淤青的小脸。 “我活该?喂,你这小女人也忒不识好歹了,我不顾生命危险来救你,就换来你这句没心没肺的一句活该。”向天明被红秀的热帕子烫的嗤牙咧,一张伶牙俐齿还犹自说个不停。 “你还说呢,要不是你引狼入室,我又何来危险?那个李贵真不是东西。”红秀嘴里恨恨的说道。 “对不起,红秀,这是我的疏忽,只顾着给你找命格与你相配之人,却忽略人品,这真是我的错,我活该挨这顿揍。”向天明想想当时的情景都有些后怕,如果他再晚到一会儿,红秀岂不是就要吃亏。其实,他并不怕什么李贵之类的人物,想他向天明能和鬼斗,又岂会怕一个无赖?只不过当时情急无智,不顾一切往上冲,才吃了大亏。 “没什么对不起的,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红秀一边说一边把手帕敷在向天明的脸颊肿处,而后看了一眼摇篮中熟睡的儿子,才一本正经的对向天明说道,“天明,我有些想不通,为啥你要对我这么好?” “为啥啊?如果我说是为了缘分二字,你相信吗?” 红秀一对大眼睛里面闪动着疑惑,她本能的摇摇头。 向天明的心蓦地一沉,这虽然是他意料之中的事,却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不过今天是个难得的机会,是死是活也要见过结果,于是,他也一本正经的问道,“红秀,你经常做梦吗?梦的最多的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经常做梦?”红秀反问道。 “傻瓜,你忘了我是向神仙呢,神仙能看穿前世未来的。”向天明有些宠溺的笑道。 “哦,真的有这么回事,我经常梦见一条美丽的小金鱼,有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她的眼里总是流着泪,那是一种说不出的孤独与寂寞。而每次做完这个梦,我的心就会莫名其妙的感觉到那种旷绝古今的哀怨,我从小到大就做这个梦,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今天正好给我解解这个梦。” “这个梦,是你对你的前世残存的记忆,虽然有些模糊,不全面,但还是根深蒂固的霸占着你的梦,因为你的前世有太多的遗憾和不甘心,虽然转世时喝了迷魂汤,但你还是倔强的把这些遗憾和不甘带到了今世。当然,今世一无所知的你有疑惑,有感应,但却不知道它来自何方,源自何时。” “前世哦,好遥远的事情,那你就说说我的前世吧,向神仙。”向天明的解梦挑起了红秀的好奇心,她想刨根问底。 第64章 机会3 “我呢,不止要说你的前世,还要从你前世的前世的前世说起。”向天明微笑着说道,但表情却极为认真。 “那我岂不成老妖婆了?”红秀笑道,心情轻松了不少。 “是啊,你就是那千年的妖精,总是这么漂亮,妩媚。”向天明总是迷惑在红秀的笑靥里,不论前世今生,他都难以抵挡红秀妩媚一笑。 “我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美吗?为什么你能看到,而井清却视若无睹呢?”红秀喃喃而语,心里不由自主的涌起一股酸楚。 “因为我们彼此牵挂,相爱了将近一千年,只有我才是从心底深处来爱你,无论别人怎样,也许都是暂时垂涎于你的美貌。”向天明的话近乎于表白。 “你和我,相爱了近千年,有那么玄乎吗?”红秀难以置信的看了看矮小得可怜的向天明,心道,“我有神经病呀,能和一个三寸钉相对千年才怪。”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并不是一直都是这种模样,想当年我也是玉树临风,风流俊雅,只不过天意弄人,才成了现在的模样。”向天明解释道。 “那谁知道你说的似真似假。”红秀故意摇头道,其实她是想听更多的故事。 “红秀,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到你家时,你作了梦,要我给你解梦,你还记得那个梦吗?” “我当然记得那个梦,那是一个好美的梦,凤麟仙洲,红绫仙子,心莲仙子,白玉龙太子,还有那个凡人方天生,虽然他们的爱情经历磨难,但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红秀真的好想往梦中的神仙日子。 “梦中的方天生怎么样啊?” “就像你说的那样,玉树临风,风流俊雅。”红秀坦言道,不过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又不是红绫仙子,她只是个命运多乖的小寡妇而已。 “你相信吗?千年前,我就是方天生,而你就是红绫。” “你在讲天方夜谈,还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红秀不相信的笑道。 “生死循环,这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啊,撇开佛教的超度,道教的得道成仙不说,这世上本身就存在了太多的神秘和难解之谜,我不是在讲什么天方夜谈,我只是在讲我们一千年前的故事而已。”向天明说话的语气一本正经。 “你的意思是,我们会再续前缘?” “不排除这种可能。”向天明点头道。,紧张的看着红秀。“不要开玩笑了,这怎么可能。”红秀掩饰的笑了笑,把敷在向天明额头上的毛巾拿了下来。 “我以为我已经打动你的心,原来你还是嫌弃我是一个三寸钉。”向天明黯然道。 “不是的,我从来就没嫌弃你是个三寸钉。”红秀违心的说道,向天明对她这么好,她不想伤他的心。 “我理解你的不接受,其实,我也想放弃对你的幻想,我想,我前世欠你的,今生无法偿还,那我就有必要让你幸福,于是我才给你当媒人,介绍适合你命格的男人,在这人世间,你太弱小,太孤独,我只不过希望你有个依靠,只有看着你幸福,我才能放心。可这一年多来,你谁也不接受,我明白,你心中只有井清,可你也知道那是一种痛苦而且绝望的感情,你为什么要折磨自己?红秀,放过自己,也放过井清和我,你的前几世就因为太执着,才会有你今生的孤独与绝望。”向天明的一张嘴可真是名不虚传,死人能被他说活也不足为奇。 第65章 机会4 “放过自己,你说的好轻松,可在这人世间又有几个人能做的到?”红秀眼中珠泪盈盈,她凄然一笑,说道,“不是我不想放过自己,我是怕呀,当一切都成空,变得毫无意义的时候,我的心里就会被空虚和寂寞占据,那种空落落的感觉相伴了我不知道有几生几世,你知道吗?我害怕这种感觉,恐惧这种感觉,我宁愿选择无望的痛苦填充我的心间,我也不要那种心中一无所有,空虚,麻木的感觉。” “天,原来天煞孤星的感觉如影随行,一直紧跟着你。”向天明的心被红秀的话揪的生疼生疼的,假如时光能倒流,他多么希望他前世不要做什么高僧,也不要做什么罗汉,只要好好陪着红绫,和她在玉皇山过着神仙美眷的日子,可那只能是假如,他没有孙悟空的月光宝盒,也不可能叫时光倒流。 “天煞孤星?你说的是我吗?”红秀秀美微蹙,打从她懂事起,人们就说她是天煞孤星转世,注定孤独终老,她害怕这个魔咒,尤其怕失去现在仅有的亲人,她的儿子,所以,她才会听从向天明的安排,找一个和她命格相匹配的男人成亲,去掉她身上与身俱来的煞气,可是终因她放不下,才会和那些少之又少的男人们失之交背,现在听向天明提及,她又不由有些怕。 “是啊,这你都知道,你是天煞孤星转世,这是你的宿命。”向天明点点头。 “我的宿命是不是还会注定孤独终老,会克死身边所有的亲人,唯一的破解之法就是找一个和我命格相容的男人成亲才会保证我的发娃子健康无忧的长大。可这一年多来,发娃子不是很好嘛。”红秀将信将疑,但以前的事又不得不叫她相信。 “你是说这呀,因为这一年多有我一直陪在你身边,所以发娃子无病无灾,安然无恙。我跟你说过,我和你有三世姻缘,我是你的最佳人选,你却总是嫌弃我,我也没办法。”向天明觉得把话说开了,用不着藏藏掖掖,这种感觉好极了。 “你有这么大的能耐吗?”红秀犹自不信,心里却早已接受了向天明的说法。 “你又不是没见识过我的能耐”向天明笑道,眼底深处露出一抹狡邪,继续道,“不过,我有些能耐你的确没见识过。” “什么能耐啊,说来听听。”红秀果真上当,好奇之心顿起。 “我躺下说话多累呀,人小声音也小,说的大声了,又怕隔墙有耳,叫殷明仲把我的秘密听了去,你把耳朵凑道我嘴边,我讲给你听。”向天明故意说道。 “这么玄乎,我倒要听听你到底还有什么能耐?”红秀毫无戒备的把头低下,把耳朵凑向向天明的嘴边。 向天明本是恶作剧的玩笑话,没想到红秀当真,两人虽然长期在一起,却从来没有挨得这么近过,如此的近距离接触,红秀吐气若兰,弄的向天明心神痒痒,有点把持不住自己,呆愣愣的,都不知说什么好。 “你说呀,还有什么能耐?”红秀催促道。 “我要叫你看看我作为一个男人的能耐。”向天明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的劲,猛地把红秀的头搬正,一双手有力的搂住红秀的头,自己的一张薄唇小嘴噙住了红秀的樱唇。 红秀有些惊愕,刚开始有些抵触,正要推开向天明,却又觉得这个中滋味是在是妙不可言,就任由向天明施为。 向天明初时以为红秀会抗拒,见红秀回应着他,不由大喜,两人尽情长吻,唇舌交战,以偿千年相思之痛。 第66章 似梦非梦 红秀闭着眼,脑海中没有向天明的怪模怪样,居然全是记忆中方天生英俊,洒脱的样子,心里不由诧异,向天明哪来的这么大的劲,以他的小胳膊小腿,想要强劲有力的搂抱住自己,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正待要睁开眼睛一看究竟。方天生突然轻咬着她的耳垂,在他耳边轻言道,“红秀,我知道你此时想什么,不要睁开眼睛去证实什么,你心中希望我是谁,我就是谁?” 向天明的话有一种迷惑人心的渗透力,而且身上有一种专属男人的霸道气息,红秀很享受这种感觉,心想,即便是梦,我也要继续下去,梦的感觉的确比现实美好得多,因此,她听话的没睁眼,现实生活中她已经是一无所有,她不希望连梦也没有。 向天明霸道而热烈的狂吻着红秀,仿佛要把千年的相思之苦全都倾泻殆尽,光这嘴上的功夫已经够让红秀销魂,可他的下半身却基本上没有什么动静,红秀心想,他两条腿互盘,腿也没法伸展,怎么可能? “不要在那儿瞎想了,你要不要上床来。”向天明轻声道。 被人看穿心事,红秀不由俏脸通红,此时她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红秀摇摇头,这种感觉就够好了,适可而止吧,不要让梦来得快,破灭的也快,对于下一步将要进行的事,她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向天明给了她太多的惊喜,长时间的相处,她虽然早就打心眼里接受了他,但要身体力行,她还需要给自己留一个考虑的空间。 “我不勉强你,就这样吧。”向天明放开了红秀。 红秀听得出他压抑的啜息声,心里不由有些过意不去。 “我可以睁开眼了么?”红秀不想去打破什么,不管是向天明还是方天生,不管是千年万年还是今天,只要有一个真心喜欢自己,爱自己的男人,她陆红秀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真是个听话的小女人。”方天生沉声道,元神很快缩回躯体里,才道,“睁开眼吧。” 红秀睁开眼,急急的看向向天明,可他却依然是向天明,一张小脸因为刚才的激情的缘故,红潮未退,可他那双眼睛却饶有兴趣的盯着红秀,说道,“是不是很失望啊。” 红秀摇摇头,原本就是这样的啊,有什么失望可言。 “红秀,我今天不回去了。”向天明的用心不言而愈。 “你不是好了吗?刚才那么有力。”红秀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脸红的说道。 “可能是刚才太投入了不知道疼,现在是浑身疼,浑身没劲。”向天明耍赖,就是想留下来成其好事。 红秀是过来人,岂有不懂的道理。她也想看看这三寸钉的小人儿,究竟会怎样去征服一个女人?故作沉吟,还是点头答应了。 “你今天不用摆摊算卦了吗?”红秀担心向天明不务“正业”。 “没关系,我都安排好了,把预约的人们都推在了明天。”向天明随口说道。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红秀听了这句话,这才恍然大悟的说道,“半天,你早有预谋,你早想好了来算计我。” “不是的。”向天明一听红秀这样一说,不由头都大了,这女人的思维真是不可理喻,他解释都没法解释,空有一张巧嘴,此时在红秀面前却无用武之地。 第67章 真情告白 “不是什么,鬼才相信你的话,搞不好李贵也是你特意安排的。”红秀气的有些口不择言。 向天明一听,这事可闹大了,关系他自己的人品问题,这女人也真麻烦,简单的一句话,她能横生出这么多枝节来。 “不要闹了,红秀,你怎么不相信我,我有这么卑鄙吗?用你的脑袋瓜好好想想,我有必要这么做吗?”向天明的口气也有些冲,难道女人都喜欢无理取闹吗? “我才不管那么多,你给我滚。”红秀揪起向天明,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他扔在了地上。 可怜的向天明像一个皮球似的连在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新伤加旧伤,疼得他牙一嗤,昏死了过去。 红秀半天不见动静,走进一看,他果真昏死过去了,不由得吓了一跳,这小身子骨也太不经折腾,不过人命关天,他确实是真心对自己好,即便用些小手段,出发点也是为自己好,念及此,红秀又只有抱起向天明,重新把他放回自己的床上。 向天明心里哀叹,今后自己应该经常这样被扔下床,哎,真是的,前辈子欠下红秀的,这辈子就得以这样的方式来偿换。 “天明,你醒醒,醒醒呀。”红秀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毕竟此时的向天明手无缚鸡之力,而自己居然这样对他。 向天明犹自昏迷不醒,红秀这一摔,摔得他七晕八素,连元神也摔了出来,大白天的,他的元神也去不了外面游荡,只有静悄悄的看着红秀惊慌的流着眼泪,用两只小手轻轻的拍打着自己的小脸。 向天明心道,“女人真是口是心非,刚才还凶的要命,此时却又柔情似水,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怎样对我?” 向天明依旧装昏,元神就是不愿意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去。 “天明,你醒醒,你醒醒,我又不是故意的,你醒来好不好。”红秀睁着一双水蓝色的大眼睛,眼泪汪汪的,要是向天明在她家有个三长两短,她该怎样向村里人,镇上的人交代?恐怕到时候她陆红秀克星的名头会更响,还有就是她不希望向天明死啊,这世界上,他是唯一真心对她好的男人。 “天明,你醒来呀,不要吓我了,我答应和你在一起,其实我一直都不排斥你,因为你和红秀我同病相怜,你身体残疾,弱小 ,可是你的心却不弱小,你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人世间生存下来,在我眼里,你比谁都强大,你总是保护我,不想让我受到伤害,其实,这些我心里都很清楚,很明白,天明,你醒来呀,你死了,谁来保护红秀啊。”红秀想想向天明平时对她的好,而自己竟然这样来回报他,不由悲从心来,眼泪“吧嗒,吧嗒”直往下流。 向天明看着不由有些心疼,正想元神归位,一想,不对啊,反正装也装了,早醒迟醒都一个样,看看红秀下一步该拿他怎样再醒来也不迟,还能顺便听听红秀对他的真情告白也不错啊。 却见红秀取了手帕,用清水摆了摆,而后拧干了,轻轻的,温柔的擦拭着向天明小脸上的擦伤,刚才与土地爷亲密接触,不止脸上有擦伤,身上也确实很疼,亏得他向天明有个千锤百炼的小身子骨,不然的话,以红秀这种摔法,他迟早都得去见阎王爷。 红秀的动作轻柔而又仔细,寝房的光线很暗,,几缕阳光从格子窗的窗格钻了进来,红秀为向天明擦拭着小脸上的伤痕,不由得挨他越来越近,脸都快挨在一起了,秀发有意无意的拂过向天明的小脸,看得在一边的元神心神痒痒,此时不回去,更待何时?向天明的元神“嗖”的一下钻回到自己的身躯里。 第68章 灵与肉 向天明此时才能感觉到红秀吐气若兰,发丝在他脸上轻轻的拂过,一滴温热的泪水滴在了他的脸上,却激得他不由得心神荡漾,突然间,他好像觉得自己拥有了无穷的力量,就是向天明从来不曾拥有过的力量,他的双臂轻轻一带,红秀猝不及防,真个身子全趴在了向天明的身上,而挨在一起的脸自然亲密的结合在一起,向天明迅速的用唇畔攫取住红秀的樱桃小嘴。 红秀开始有些惊愕,可瞬间她明白了,向天明已经醒了,她心中一喜,热烈的回应着向天明,毕竟爱与被爱都是一种缘分,何苦要拒绝这种缘分呢? 一种原始的冲动在向天明的下半身蔓延,他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好像是企盼了千年之久,而今他就要爆发。 嘴上虽然忙碌,但女人终究是敏感的,红秀的身体趴伏在向天明的身上,她岂有不知向天明下半身的状况,她能感觉到向天明的坚挺,而且,像一杆枪,蓄势待发。 “红秀,我快忍不住了。”向天明此时还想当君子呢,要兵临城下还得经过人家同意才行啊。 “嗯。”红秀低吟。 向天明不再说什么,双腿紧紧一夹,天,头一次,忘了脱裤子了。 “天明,你的腿。”红秀惊呼,向天明盘着的双腿居然伸直了,她又不是头一次经历男女之事,她比向天明冷静得多。 “闭上你的眼和嘴,不要那么多废话好不好。”向天明有些气恼自己的狼狈,手脚很利索的褪去自己身上的衣物,又三下五除二的扒光了红秀的衣服,紧紧抱住红秀就是一阵狂轰乱炸。红秀感觉到的不再是向天明的弱小身子骨,那明明就是一个精壮的男人的身子啊,她好想睁开眼睛看看自己身上的男人是不是向天明,可她不敢啊,就权当这是一场梦吧,她不想自己今后连梦也没有,毕竟向天明是爱自己的,他不论是什么人,但一颗心肯定是向天明的,这一点绝对错不了。 向天明此时也对自己的身体感到奇怪,不过这种感觉不错,关键时刻,他的元神居然能变回实体,这是他始料不及,不过这事得慢慢给红秀解释,不然会吓着她,等机会吧,时机成熟了再说,女人都那么善变,他现在还不能把握红秀的心事。 激情过后,向天明又恢复了原状。 红秀静静的,也没说多余的话。 “红秀,你,你没事吧,我我,我是不是太冲动了。”在向天明今生的经历里,这是他的第一次。 “没有啦。”红秀淡淡的回答,她是寡妇,又不是处子之身,只不过是向天明给她太多的疑惑与不解。 “那你有没有体会到我的确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吧。”向天明意犹未尽,抱着红秀,轻咬着她的耳垂,问道。 “我真不知道那个才是真正的你。”红秀蹙眉道,“你是不是两个人的合并体呀,现在和刚才就大不一样。” “别胡思乱想,我跟你说过,我就是方天生,一个追随你千年的灵魂,只不过,不巧配了一副残缺的躯体而已,不然的话,你我之间怎么会横生这许多的枝节,早就是一对神仙伴侣了,只是造化弄人,天意弄人。”| 第69章 隔墙有耳 红秀和向天明明铺暗盖的过起了日子。 有了男人呵护的陆红秀越发显得妖娆,妩媚,她本身就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又正是20 来岁青春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那种由她自身散发出来的美她自己也许是不知不觉,可却惹起了人们的猜疑,寡妇门前是非多啊,尤其是一个漂亮,年轻的寡妇,村里的人也猜测红秀红杏出墙,但红秀的家,好像除了向天明有时进进出出,似乎也没有其他男人,在人们的意识里压根就没把向天明当一个真正的男人去看,光看那蜷曲着的双腿,无论是谁也不会把他和红秀的野男人联系在一起。 即便如此,闲言碎语还是铺天盖地而来。 殷明仲夫妇格外留心红秀的事情,心道,只要红秀再嫁,殷家的房产理所当然就该归他殷明仲,虽然他明知道自己只有六个丫头,也明知道自己是殷家人,免不了短命的宿命,可他还是想争点什么,他费尽心机一辈子,明知道人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带不走,可他还是不甘心,人性啊,可悲的人性,争来争去的也真不知道图个啥? 夜深人静之时,殷明仲躲在自家的房拐角处,他今晚一定要抓住红秀的奸夫。 一个高大,修长的影子以很快的速度向殷家大院飘了过来,清冷而又模糊的月光之下,根本就看不清来人的面容,只见他来到红秀门前,也不见他敲门,也不见红秀开门,居然径直穿门而过,好像他面前根本就没有门一样。 殷明仲瞪大眼睛,不由得又惊又怕,这是人吗?根本就是鬼嘛。不过管他是人是鬼,且看看再说,他溜回家里的灶房,红秀的寝房和这里只是一墙之隔,有个什么动静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向天明进了堂屋,红秀迎了上来,轻笑道,“这么晚了,还来做什么?” “心里想着你,所以就来了,怎么?不欢迎?那我回去得了。”向天明作势要走。 “你就装吧。”|红秀把桐油灯放在方桌上,巧笑嫣然的看着向天明,朦胧,幽暗的灯光下,红秀穿着一件薄薄的沙织内衣,俏眼含春,风情万种,向天明看的有些醉了,有些痴了,谁说酒不醉人,色不迷人,那分明就是假话嘛。 “红秀”向天明拥红秀入怀,深情的轻呼着红秀的名字,轻吻着她的樱唇。 红秀柔顺的依偎在向天明的怀里,满心的甜蜜与幸福。她知道这个男人只有黑夜属于自己,等到了白天,他依旧会变回原来的向天明,那个矮小怪异的三寸钉,不过,她知足了,因为无论是向天明还是千年前的方天生,他们都爱着自己,人所求何须太多,有爱就足够了。 “天生,咱们回房间去吧。”红秀心神荡漾。 “不回房间。”向天明依旧吻着红秀,不愿放开。 “为什么?”红秀有些不解。 “隔墙有耳,你不希望咱们的事情公诸于世吧?咱们现在名不顺,言不正,是不是算偷情啊。”向天明调侃的笑看着红秀。 “是啊,你为啥不和我结婚呀,难道你也嫌我是寡妇吗?”红秀这才想起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咱们现在不是挺好的,为啥要结婚呢。” 第70章 幽灵 "我不觉得有啥好的。”红秀不明白向天明话里的意思,心里有些不痛快。 向天明成天起来给人算命,说白了,也就是揣摩别人的心事,从别人说话的态度,语气去分析,在看此人的眼神,再加些面相,手相的学说,所以他给人们算卦往往很准,能说到别人的心里去,叫人信服。而此时对于红秀的反应,他心里在清楚不过了。 “红秀,你是不是很想和我结婚?” “也不是啦,你知道我把这些名分看的很轻,只是对于你我有些不了解。”红秀言不由衷的说道,说实话,她不在乎是因为她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向天明在人面前毕竟还是个矮小的三寸钉,和她实在是不相配。而现在,居然是向天明跟她说,不愿意结婚,才搞得她心中很不痛快。 “其实我们只要在一起,就不用拘泥于任何形式,露水夫妻也是夫妻,是不是?” 红秀点头,听他说下文。 “最关键的是,殷明仲虎视眈眈的看着你,只要你一结婚再嫁,他就有理由把你赶出殷家。我们何苦为了一个形式,而放弃狗娃子该得的房产?” 红秀从来就没想过这些问题,而向天明却替她想到了,她不得不佩服向天明的精明和细心。 "哦,我明白了你的苦心,谢谢你,天明。”红秀有些感动。 “只要你能理解我就什么也好说了。”向天明亲了亲红秀的面颊,依旧没有回房间休息的意思。 殷明仲站在他家灶屋里的墙边,竖起耳朵听了半天也没什么动静,站的他是腰酸背痛,只好悻悻回去睡了。 “天明,你刚才说隔墙有耳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指的是殷明仲?” 向天明无语,只是点点头。 一声鸡鸣响起来,紧跟着又一声,而后就是此起彼伏的雄鸡打鸣。 “红秀,我该回去了。”向天明轻声的对红秀说道,他心里隐隐的感觉不安,天生的敏感与灵异让他觉得总有一双鬼魅而阴森的眼睛在暗处盯着他,自打他跟红秀好上了以后,这双眼睛就如影随形,阴魂不散的跟着他,而这种感觉他又不能给红秀说,他怕吓着她。 “你不休息一下再回去吗?折腾了一黑夜不累吗?”红秀关切的问道。 向天明正待要说话,他抬起头来,却猛然看见殷家的神龛上闪烁着一双阴狠的眼睛,他心里不由一啰嗦,一股子寒意从心底升起,此时的他,其实也是一具魂魄,只不过在黑夜里他修炼成实体,他能感觉到杀气,一股阴森森的杀气。他知道盯着他的幽灵对他有企图,但他未必就会怕了他,他只是担心红秀吓着,所以急着领着这幽灵出外面去。 “红秀,”向天明揽红秀入怀,他生怕红秀能看见神龛上的幽灵,那才是正宗的猛鬼,他向天明都没有把握能对付得了的幽灵。 鸡鸣三更,天渐渐亮了。 一缕阳光从窗格上射了进来。向天明的身子渐渐缩小,变成了原来的三寸钉,再次看向神龛,那双诡异的眼睛已经不在了,属于黑暗的东西永远也无法在阳光下存在,包括他向天明千年前的灵魂。 第71章 劫数1 “红秀,我得回去了,要不叫别人看见又要弄出许多是非来。”向天明这段时间已习惯了深更半夜来,一大早就消失的日子。 “天明,我有些担心,万一大哥知道我们的事该怎么办?”红秀嘴上虽说不怕殷明仲,可她明白,自己毕竟还是殷家的媳妇。。 “怕他作甚?他顶多活上两个年头,你看他现在那架势,干枯枯的,怕是走路都要被风刮倒,我看他面相,顶多还能支撑一年半载,殷家人短命的宿命就会落在他头上,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我们何苦要去计较那么多。”向天明悠悠的说道,他不担心殷明仲会对他怎么样,他担心的是暗处的那双幽灵般的眼睛,不知他的底细和来路,那才是最可怕的。 “大哥要是死了,水仙和她那六个女儿该怎么办?还有听说水仙又怀上了,哎,真是可怜呐。”红秀一想到水仙拖着七个女儿,也将成为寡妇,那日子肯定比她还要艰难,不由得有了同病相怜的怜惜。 “人各有天命,谁都无法去改变什么。”向天明安慰着红秀,自己的心里也有些慌乱的感觉,这种感觉这一段时间一直跟随着他,这是他从来就没有过的感觉,一直以来,无论面对多大的磨难,他都从容而淡定的应付过来了,而今天,这种恐慌的感觉却叫他心生莫名的恐惧,也许,是因为有了红秀,有了牵挂,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他真的害怕失去。 该来的终究要来,无论你怎么害怕,都得去面对。向天明已然算出自己将有一个劫数,尽管心里有恐惧有牵挂,可他还得去面对,该来的躲不掉。 这段时间,向天明忍住心中对红秀的眷念,没有去红秀家,他怕自己把那个恶魔幽灵引到红秀那儿,那样的话,受伤害的将是两个人,他感应到那个幽灵强大的气场和修为,以他现在的功力,就是再加上紫金钵也未必能站上风,可如果加上白玉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可白玉去那儿了,这一年多,他都感应不到他。 表面上,向天明还像平时一样的过着自己的日子,白天尽量多给人算命,用来积累自己旺盛的人气,人是万物之灵,只要多些人气和阳气,他向天明的功力就会增进不少,以阳气对抗幽灵阴气,这是向天明想到对付那个能感应到的幽灵的唯一办法。 殷道成在暗处注视着向天明的一举一动,他在耐心的等待,他都等了500年,有足够的耐心去捕捉他的囊中之物,哼,向天明,无论你现在做什么,都是死前徒劳的挣扎,只要到了八月十五月圆之时,那是阴气最盛的时候,无论是功力上,还是炼化向天明的灵体,那都是最佳时机。 向天明心无旁骛的准备对付暗中那个无形的敌人。 算来,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去红秀家了。也不知道红秀又该怎样生气了。 向天明算完了一个人的命相,头也不抬的叫了一声,下一位。 一双纤纤素手伸到他面前,向天明左手拿起这个女人的右手,右手拔弄着她手心的纹路,怎么不对头,这双手居然好熟悉,像极了红秀的手,或许这根本就是红秀的双手,向天明急急的抬起投来,他看到了红秀那双充满幽怨的大眼睛里,盈盈泪水蓄势待发。 “红秀,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向天明由不住的心疼,这小女人的眼泪总是能让他乱了方寸。 “我,,,,,”红秀看了看周围的人们,忍住了眼泪,忍住了脱口而出的话。 第72章 劫数2 “哦,这位大嫂的命相比较复杂,看来我得费些时辰,各位父老,今天时候不早了,就到此为止了,下面几个没算上的,我们预约到明天怎么样?”向天明打发掉身边围观的人们。 红秀陪着向天明慢悠悠的往回家的路上走去。看着向天明蹒跚着两条小腿,一步一挪的走的从容而又艰难,她不由得打心眼里心疼他,一个人要一辈子这样走下去,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 “红秀,这么急,找我有事?”向天明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呀,真是没良心。”红秀嘴里恨恨的说道,一股子怨气。 “我不是忙吗?”向天明可不愿意红秀知道他的难事。 “你以前也很忙啊,但还是误不了你天天往我家跑。”红秀有些气恼,看着向天明那种毫不在意的模样,她由不住的委屈万分,眼泪也如滔滔之江水,在她脸上,横流狂奔。 看见红秀哭了,向天明真想象一个正常的男人那样,揽她入怀,让她有一个结实的肩膀可以依靠,可现在,他却无能为力,他是个矮小的三寸钉,比红秀还要弱小,他怎么去给他安慰和依靠?看来,他唯一可用的还是这张嘴。 “对不起,红秀,,,,,”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却不知从何说起,他不能让红秀为他担惊受怕,能瞒住就尽量瞒住。 “我不要你说对不起,我只是希望你能陪在我身边。”红秀依旧泪眼婆娑,连她自己也搞不懂自己,眼前这个向天明有什么好,又矮又小,又丑,自己和他站在一起根本就不般配,可是几日不见,却如此强烈的想着他,念着他。 “红秀,我这段时间估计不能陪你了。”向天明小心翼翼的说道,他不知道该怎样给红秀解释,怎样来自圆其说,他不想让红秀担心,也不想让红秀伤心,这真是个两难的选择。其实,他也想每天晚上陪着红秀,那是个甜蜜的温柔乡,哪个男人不贪恋。可是不行啊,要对付暗中看不见的幽灵,他得为自己积攒相当的实力与功力,那样的话,他还有一线生机,假如能逃过这个劫数,来日方长,他和红秀应该有一个幸福的未来。当他决定以阳抗阴的时候,他就明白自己在和幽灵决斗之前,是绝对不能和红秀同床共枕,女人属阴性,而他现在需要的是阳气,如果不计后果和红秀缠绵一回,他的阳气就会消耗很多,到时候,恐怕连名 命都不保,可这些话他又不能给红秀说。 红秀见向天明如此说法,满腔的热情不由冷到了极点,这是个什么世道啊?红秀在心里狂喊,她冷冷的,一言不发的疾步向前而去,任凭向天明在她身后千呼万唤,她始终再也没有回头。 “完了,完了,红秀心里一定恨透了我。”向天明叫苦不迭,想追又追不上,真恨自己这两条盘腿,真是误事不少。 红秀一边走,一边擦干眼泪,她在心里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对任何男人动真情。可由不住还是恨恨的想,向天明为什么会这样对她,她陆红秀配向天明,简直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向天明有什么好,除了一张嘴能说会道以外,其他的都是一无是处。可是没有白天的向天明,就没有黑夜的方天生,她喜欢黑夜的方天生,讨厌白天的向天明,讨厌,讨厌,讨厌死了向天明。 “哎,如果真的爱不了,就让恨来成全吧。”向天明无力的长叹,望着红秀远去的娇小背影发呆。 第73章 鬼城 八月十五,月圆之夜。 月光如水银般倾泻得满世界都是,每一个犄角旮旯都被银白色的月光笼罩着,整个大地显得神秘而清冷。 没有预约,也不曾真正打过照面,只是跟从心的牵引,向天明的元神来到了马鞍山上。 同样是透明的魂魄,他看见了这里有好多透明的鬼魂,这里是个虚无飘渺的鬼世界,鬼影燑燑,阴森而又热闹。 “你们怎么不去黄泉,那儿有金桥,银桥,还有奈何桥,桥上有个老婆婆的茶很好喝。”向天明给每个透明的鬼魂这样说。 “不去,这儿多自由,无拘无束的。”一个年轻的小鬼回答道。 “可是如果你喝了老婆婆的茶后,你就会转世为人,能做个不被看透的人多好,为何要在这暗无天日的鬼地方做个一眼就能被别人看穿的透明的鬼魂?”向天明的声音极具诱惑力,他没想到马鞍山上有这么多的孤魂野鬼,活脱脱的是另一个酆都鬼城,而这里的鬼王应该是那个修为极高的幽灵,能控制这么多的鬼魂而不出乱子,可见那个幽灵的本事不容小觑。 “我们只喝酒,不喝茶,要不你尝尝。”一个老鬼递上自己的酒壶。 向天明接过来闻了闻,一股清冽而甘醇的酒香扑鼻而来,他生来就不是酒鬼,却忍不住想喝一口。他看了一眼那老鬼,佝偻着透明的身躯,脸上有着刀刻般的皱纹,眼睛里闪过一丝令人觉察不到的诡异,虽然只是一瞬间,但还是被向天明锐利的目光捕捉到了,他是算命大师,整日里练就的就是察言观色的本事,有任何的蛛丝马迹的变法都逃不出他的法眼。 酒虽诱人,但他知道自己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微微一笑,他潇洒的把一壶酒慢慢洒在地下,神色从容而无所畏惧,他已然明白,眼前这个老鬼就是那个老在自己面前晃悠的幽灵。 “可惜,可惜,这么好的酒你居然不喝,你知道吗,我花了五百年的时间来酿制这些美酒,你小子真是辜负了我老人家的一片美意。”老鬼说的轻描淡写,但他的容颜却在转瞬间变成了一个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的老道。 “老人家,得见你庐山真面目,幸会了。”向天明抱拳说道。 “不要叫我老人家,我的灵魂只不过才有区区500年,而你现在拥有的确是你千年前的灵魂,你才是老人家。”殷道成心里暗道侥幸,看样子向天明并没有千年的修为,他只是阴差阳错拥有千年前的魂魄而已,只是很奇怪,是什么意念,能使他千年的魂魄不散?所幸的是,他现在只是拥有今生的灵力而已,如果,他灵智开窍,把他千年前和五百年前的元神合并的话,他殷道成只能匍匐在他脚下,只有拱手承让的份。而现在真是天赐良机,这么好的灵体要是被我炼化所用,我殷氏一族,不仅能解除婴灵血咒,而且很快就能鸡犬升天。 殷道成不是鬼魂,他也不是透明的,没有人能看穿他想什么,向天明也看不透,他只是感到一种压抑感,一种危机感,可既然来了,就得面对。 两人静静的对恃着,殷道成在想怎么才能一击成功,只有不激发出向天明前两世的意识,他就成功了,但他知道,向天明也不是省油的灯,平时里经常捉鬼,也练出了一身敏捷的功夫,要一举拿下他,似乎有些难度。 第74章 魂魄之战1 突然,周围一片死寂。刚才还喧嚣热闹的鬼城居然在一霎那间居然变得毫无声息,好像被凝固了一般。 向天明知道殷道成出手了,因为他感觉到了自己周围像千年寒冰似的寒气正夾裹着一招凌厉的攻势向他袭来,高手对决,只在一招一瞬间。 不容向天明多想,他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先保护自己,他运功把自己修炼的纯阳之气分布到四肢百骸,形成一个保护膜,以便短时间内不受阴气侵袭。 殷道成一招递出,紧接着又攻出第二招,而且招招都是茅山绝学,他想在间不容发之间置向天明于死地。 向天明岂是逆来顺受之辈,他知道他修炼的纯阳气功才刚有小成,根本就无法抵挡殷道成在鬼界五百年所吸纳的阴气,周身的寒气越来越重,向天明觉得自己好像置身于一座冰窖里,除了反戈一击,他无处可逃。 他默念心诀,一招阳光万里迅速出招,紧接着,他祭起了紫金钵,耀眼的霞光配合着阳光万里的招式,把殷道成攻出的寒气罩硬生生的给撕开一道口子,向天明趁机会,他轻巧,飘逸的元神迅速从撕裂的口子边上逃逸。 “你想逃,哪来这么容易。”殷道成冷笑道,五百年的功力可不是白来的。 向天明的元神不管飘到哪儿,哪儿都是寒气凛冽。 “哈哈哈,,,,你今天休想逃出去,我已经在这整个鬼城设了寒气结界。” 向天明终于明白了鬼城一瞬间凝固的原因了。既然挣扎已是徒劳,目前唯一可用的就是他的嘴上功夫。 “哎,死就死吧,不过我死了,你总得让我死的瞑目,死的安心吧。” “你有什么未了的心事,说来看看。”殷道成料他也不会玩出什么鬼把戏。 “你不觉得我死的真的很冤,很无辜?” 殷道成一愣,问道,“为什么、” “我和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什么非要找我的晦气呢?”这一点可是向天明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 “往日嘛,和你倒是没怨,可是和你师父,那个至念老和尚却是有一点怨气。”殷道成想起当初找至念老和尚解婴灵血咒一事,心中就冒火。 “师父,我有师傅吗?”向天明心中疑惑,自打他出生,算命,捉鬼,都好像是无师自通,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事,他何曾拜过什么师 殷道成真想扇自己一个嘴巴,有事没事提什么至念老和尚干嘛,如果向天明记忆复苏,以天智和尚的灵魂来跟他对抗,鹿死谁手,还真的的难以预料。念及此,殷道成立马闭嘴,缄默不语。 向天明何等聪明,虽然从殷道成死人般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破绽来,但他还是从殷道成的话里听出来隐隐的怯意,他在担心什么,怕什么? 寒气已快攻心,向天明一边运功护住心脉,一边再找殷道成害怕的死穴。至念是谁?为什么令殷道成有些害怕?至念是谁,为什么这个名字如此熟悉?他说至念是我的师傅,那么我又是谁?我的前世是谁? 抽丝剥茧,向天明的灵光一闪,他想起了白玉给他显现过的画面,他终于明白了,他就是天智和尚,五百年前辜负红秀的天智和尚。 第75章 魂魄大战2 既然我能拥有一千年前天生的灵魂,为什么就不能唤醒自己五百年前的灵魂呢?五百年前的天智那是佛门弟子,修炼的正宗的纯阳的功法,而我应该也拥有天智的这些功力,我能遗留下前世的灵力,肯定就能拥有前世的功力,只是不到关键时刻没有激发出来而已。 想通此关节,向天明定下心来,默念佛门往生咒,居然捻叔于心,再念金刚佛魔咒,顿时觉得周身的寒气居然不再那么逼人心魄。 殷道成眼睁睁的看着向天明转瞬间的变化,心里不由惊恐莫名,都怪自己,一失嘴成千古恨,不过现在挽回,为时还未晚。 他本来不屑于用幽菊摄魂灯对付向天明,而此时,他却不得不用了。手中舞动着桃木剑,一股股阴气从剑地而生,那一股股寒意好像能把天地化为冰雕雪塑。 向天明刚刚御掉身上的寒意,一股子阴气夹杂着一个不明物体汹涌而至,他没想到殷道成会突然出手攻击自己,仓促之中,以全身的功力发出一招艳阳高照,抵御住了桃木剑所发出的至阴之气,但随之而来的幽菊摄魂灯却像有灵力似的向自己张开了死亡之口。 “完了,完了,我命休矣,不止今生的性命难保,这三生三世的灵体都会随之而魂飞魄散“向天明在心里哀叹。 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紫金钵的紫光万道,为他挡下了致命的一击。但还是伤到了内息。 而此时,两件上古灵物却斗得正烈,大有玉石俱焚之意。 殷道成心疼跟随自己几百年的宝物,而自己现在还占上风,犯不着牺牲自己的灵物,于是,念动咒语,召回幽菊摄魂灯。一把桃木剑依旧舞得风雨不透,推递出一波又一波的阴气。 向天明此时虽在阴气的包裹之中,但作为天智的意识已全部占据了他的整个灵魂,他,已然是天智罗汉。或许,柔弱的方天生不是殷道成的对手,但天智一身的正气与阳气,却足以和他抗衡。,天智运起了佛门罡气,慢慢化解了殷道成在他周围筑起的千年寒冰。 “你终于来了,天智。”殷道成色厉内诧,须发胜雪。 “你这妖道,总是生事端,我与你何仇何怨,为何总是找我麻烦?二十几年前,若非拜你所赐,弄得马鞍山大乱,我又怎么会变成一个受尽人世苦楚的盘腿。今天,新仇旧恨一起算,我要你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天智说完,挥掌出击,一招带着全力的罡风之气的烈焰焚金劈向殷道成。 殷道成仰天长啸,咬破自己的舌尖,一股殷红的鲜血喷在桃木剑上,白须白发上,血红点点,触目惊心,血红的桃木剑指向上天,他厉声喝道,“风来。” 顿时,一阵狂风大作,雷鸣闪电,泥沙聚下。 所有轻飘飘的魂魄都被狂风刮得没了踪影。 “老天,你能奈我何?什么血咒,我要它从此消失。”殷道成狂笑,声音凄厉而悲凉。 一道炫目的闪电从天而降,将他劈了个粉碎。 倾盆大雨之中,一把桃木剑直直的插在地面,上面的血迹如罂粟花开,浓艳美丽。 第76章 白骨森森 一夜的狂风骤雨,树倒枝横,落英无数。 殷明仲一整夜睡不着觉,咳嗽的特别厉害,而且痰中带血,他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没有多少时日可在这人世间逗留,昨夜一整夜的风刮得他心惊肉跳,硬睁着眼睛捱到天微微亮,他静悄悄的一个人来到马鞍山上,他想亲自为自己选一块墓地。 气喘吁吁的爬上山坡,他不由呆住了,眼前的一片狼藉令他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地方,他怀疑自己走错了,这哪里是平日里安宁,肃穆的马鞍山风水宝地,这儿根本就像是遭了一场大劫难:白骨累累,坟茔裂开,树折草损。 殷明仲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口干舌燥,一股阴森森的感觉席卷了他的全身,他手软脚跁,好不容易支撑着自己来到殷家祖坟,天,这儿居然凭空裂了个一丈多宽的大口子,而殷家所有的坟茔都不见了,好像都陷进了这个深不见底的大裂缝里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昨晚发生了地震?地陷,或者,,,,, 可为什么我们只听见电闪雷鸣,狂风暴雨,一点也没感觉到房屋摇晃,看着周围的尸骨遍野,殷明仲好像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怨恨的盯着自己看,而且一股子寒意由心底而生。 他顺着这道大裂缝,一直往下走,没想到居然这条大裂缝居然延伸到山脚下,好像什么东西要硬生生的把它劈开。殷明仲面色惨白,高一脚,低一脚的往前走,目光空洞而又茫然,突然他一个趔趄,脚底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低头一看,是一把带血的桃木剑,剑身的血迹醒目而又刺眼,显得诡异莫名。 殷明仲心里一啰嗦,害怕极了,他从来没遇到这么诡异的事情,他拔腿就跑,平日里羸弱的身子骨此时却跑得飞快。 “不得了啦,不得了啦,出大事了。”殷明仲迎头碰见了一早起来打山洞的井清和白羽,冲他们嚷道,一转眼跑得没了影踪。 “这殷明仲是怎么回事?好像是疯了一样。”井清嘀咕道。 “管他呢,他平时就一副阴沉沉的模样。”白羽接话道,“昨夜的雨下的真大,真怕有什么泥石流把洞口给封住,不然的话,咱们这段时间的辛苦又要白费了。” “去看看再说吧。”井清叹了口气,干点事还真是不容易。 殷明仲趔趔趄趄的跑回家里,已是上齐不接下气,嘴里犹自嘟嚷着,“出事了,出大事了。”而后一头栽倒在地下,昏了过去。 第二天,殷明仲醒了过来,他叫水仙去找向盘腿,他想问清楚马鞍山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不想带着满脑子的疑惑离开人世,虽然他嘴上说从来就不相信向天明的算卦,可眼看着自己的六个女儿,还有水仙肚子里的那个,他不用猜也知道又是一个丫头,他明白向天明其实算的很准,临死了,他终于相信了,命运真的是不可逆转的,至少他殷明仲是这样的,跟命运斗了一辈子,但还是输了。 水仙去找向天明,向天明的老母亲告诉她说,向天明已经昏迷了两天了。 魂魄悠悠,向天明的灵魂被那阵狂风不知道刮到了什么地方,他可否找到回家的路? 第77章 虚空梦幻 向天明的魂魄被那阵诡异的狂风刮得晕头转向,如果不是自己抱元守一,口念稳字诀,也许早已经像其他鬼魂那样被那阵风刮得魂飞魄散,殷道成 这招玉石俱焚也忒狠毒了些。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自己所造的孽,却报应在他的后代儿孙身上。 这是什么地方啊?向天明置身于一片花草丛中,一阵阵若有若无的桂花香气扑鼻而来,周围的奇花异草数不胜数,饶是他向天明见识颇广,有些花草他也叫不出名儿来。 闻着花香,再望望头上清朗的蓝天白云,向天明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他现在功力更进一成,心随意动,完全可以任凭自己以方天生的元神,或者天智,抑或是向天明的元神都可以存在,不过万变不离其踪,在怎么着,他只有一个灵魂。 这是一个充满灵力的地方,向天明感应到了超强的灵气。先不管那么多,这儿这么美,先转悠转悠再说,向天明口念变字诀,转瞬间,他已经是那个风流儒雅的方天生,白衣胜雪。 绿树红花交相辉映,小桥流水错落有致,蓝天悠悠,白云飘飘,这儿应该是仙境吧。向天明一路走来,心里正疑惑,这儿似乎好熟悉,自己好像到过这里,脑海中有些星星点点的记忆,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迎面碰见一个壮汉,长相像极了井清。 “井清,你怎么会在这儿?”向天明打着招呼。 没想到井清却置若罔闻,径直越过方天生的身边,却听他在他身后说道,“凤凰仙子,方天生来了。” ,方天生不是自己吗?在向天明的潜意识里,他始终还是向天明。 “留下他吧,这么美的凤麟仙洲,我看他也舍不得走了。”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在方天生身后响起。 方天生蓦地一转身,他看到一位美妙绝伦的女子。她说话的声音清脆伶俐,就像珠玉落盘。 “可红绫和心莲还沉沦在红尘之中。”井清于心不忍,他担心那两个水一样的人儿。 “麒麟神将,你莫非也爱上了那两个丫头?”凤凰仙子不悦的问道。 “千年红尘沉沦,他们受的苦应该抵消他们犯下的错,凤凰仙子何必,,,,,” “麒麟,我叫你下凡尘是去添乱的,而不是爱上她们,,,,,” “已经够乱了。” “但红绫还是爱上了方天生的转世。” “那是我无能为力的事,爱是可以战胜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也可以视美貌和丑陋不存在。” “那是你没尽力。”凤凰仙子对凡尘之事了如指掌。 “我尽力了,但你却忽略了人间真爱的力量,三生三世不离不弃的爱恋足以感动天地,为何不能感动我们呢?” 凤凰仙子无语。 方天生总算听明白了一件事,井清是麒麟神兽转世。 而这里应该是梦中的凤麟仙洲,难怪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可是他必须回去,回去当他的向天明,做他的三寸钉,红尘中有他的眷念,有他的红绫,他们还有千年之约。 这里是个虚空梦幻的境界,他该怎样才能回去呢? 第78章 借体还魂 向天明掐指一算 ,自己在这里 逗留了已经有了 两个时程,在这仙界,一天等同于人世间一年的光阴,现在既然已经过了两个时辰,也就是说凡间已经过去了两天了。 两天了,他的灵魂出窍已经两天,换言之就是他已经昏迷了两天,如果再不回家,父母肯定很着急,也不知道红秀着急不? “方天生,你是不是想回家?”井清问道。 “是呀,家里人该着急了,奇怪,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忘了,你是个一眼就能被别人看穿的透明的灵魂。” “那你呢,是不是也是灵魂出窍?”向天明有许多的不解。 “其实,我的意识和井清的意识并不是统一的。”麒麟神兽想解释什么,又觉得没有必要,索性住口。 “我听不懂什么意思?” “不必什么事都要知道得清清楚楚,你再不回去,恐怕你连向天明的肉身也没有了。”井清提醒道。 “就那副三寸丁的皮囊,我一点也不稀罕,没有就没有了呗,我不在意。” “可你的父母在意,虽然你是三寸丁,他们却从来就没有嫌弃过你,红秀也在意,她已经认命的接受了你,爱上了你,而你说不要就不要了,你的放弃就是在向他们宣布向天明已经死亡,你忍心让你的父母和红秀去承受这样的悲痛吗?” “我不会离开他们,我只是想换一个躯体而已,当向天明太累了,一辈子卷曲着,不能伸伸展展的做一回人,我觉得太憋屈了。” “其实,你已经活出了一个精彩的向天明,他虽残废,却不自卑。”井 清还想再说些什么,可他看见了向天明那颗透明的心在拒绝被说服。 “我想尝试一下此生此世伸伸展展做一回人的活法。”向天明不想在浪费时间,魂魄飘飘荡荡离开了井清。 他知道,他只有五天的时间去找寻一个新的肉身,向天明已经昏迷了两天,说是昏迷,其实和活死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他的身体没有僵硬而已,按习俗,过了七天,他就要下葬,那样的话,世间上将再也不存在向天明这个人。 透明的身体,白衣胜雪。向天明的灵魂在人世间寻找。他已经游荡了整整一天了,还是找不到一个刚死的肉身。就这家人吧,乌鸦在他们家附近盘旋,黑白无常也守候多时,拘拿鬼魂的铁链哗啦直响。 时辰到了,黑白无常带走了两个鬼魂。 向天明的灵魂迫不及待的付身在一个躯体上,悠悠醒转过来。 “老婆,你醒了,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一个男人抱住他,惊喜的叫道。 “老婆?别,别别,我不是你老婆。”向天明叫苦不迭,自己居然附身在一个女人身上。 “老婆。”男人把他抱得更紧了,而后却大哭道,“老婆,你活过来了,可咱们的儿子却没活过来。” 这家人居然同时死两人,什么原因?向天明本想抽身离开,但一听这家人死了两人,觉得事有蹊跷,肯定有什么东西在作怪,先留下看看再说。 第79章 女鬼的故事 “你,你不要这样抱我,我快喘不过气来。”向天明着急的叫道,天,自己发出的是女人的声音。 “爸,你快放开妈,她刚缓过气来,还很虚弱。”向天明听见一个少年的声音。 他抬起头来,床边站了六七个人,他们都是一脸的惊诧,明明死过了,都断了气的人,居然活过来了。 “你们这是干什么?”向天明看见有两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手上拿着给死人穿的老衣。 “没事了,现在没事了,可当妈的没死成,那儿子却是真的死了。”其中一个老女人嘀咕道,“真是邪了门。” “那个,我是去鬼门关走了一遭,见了阎王爷。你们猜阎王爷咋说?”向天明故作神秘,他很想知道这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又转头问其中一位岁数稍大的一位女人,“大嫂,你肯定能猜到阎王爷咋说的。” “咋说?算命的都说你们这是子母劫。叫你们搬出这屋子,你们就是不信邪,这不出事了吧,你还好,总算捡了条命,活过来了,可你家的二娃子,还是个童子娃娃,就这样死了。”大嫂眼泪吧嗒吧嗒的直往下掉。 “子母劫?”向天明心里一沉,是什么样的鬼魂有这样大的怨气,居然设下子母劫这么阴狠的劫咒。 入夜时分,向天明假寐,一阵阴风破门而入。向天明魂魄离体而起,却见一个容貌俊俏的女鬼,领着一个小男孩飘到他跟前,盈盈下跪,哀哀哭泣。 向天明蹙眉,问道,“为何跪我。” “我母子含冤而死,尸骨藏于此间已有百余载。” “哦,我明白了,你们母子含冤而死,为啥不去转世投胎,却要设下子母劫,害无辜之人的性命看来,你也并非善良之。” “不是我有害人之心,而是害我母子之人,她不仅害我性命,还请来法师用法咒封住我们母子的魂魄,要我们永世不得超生。”女鬼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她的眼泪晶莹剔透,就像他们一眼就能被看穿的灵魂。 向天明知道她没有说谎,他点头叫她继续说下去。 “一百多年前,我本是这家人的小妾,生得也还算是花容月貌,丈夫对我宠爱有加,我也很知足,心想,就如此平平淡淡过完一辈子也不错。直到我生下儿子,却惹来杀生之祸。”女鬼说到此,怜爱的眼神看了儿子一眼。 “为什么?”向天明忍不住问道,人世间有太多凄惨悲凉的故事,要不,哪来那么多的冤魂。 “我家老爷的正室是一个笑里藏刀的女人,她在老爷面前装着对我很好很好,可背地里却是阴狠毒辣,她没有儿子,却嫉妒我生下了儿子,表面上,她对我儿子很好,视同己出,赢得了老爷的信任。这样的日子有惊无险的过了12年。在我儿子12岁那年,老爷出门做生意,大老婆就伙同管家将我母子毒死,就地埋在了床下 等老爷回来时就说我带着儿子跟人跑了。老爷追查了多少年,也毫无下落,于是,我母子沉冤这么多年。如若没有这子母劫,又有谁能注意我们,想起我们。“ 第80章 死去活来 向天明看了一眼这女鬼冰冷的眼神,他知道这鬼世界没有什么对与错,无辜与残忍之分,不想再追究什么,冤冤相报何时能了?而现在能了结就了结了吧。 “你要我怎么来帮你。而你又怎么能如此肯定我就一定能帮你呢?” “其实,你也不希望我们母子留在这里再继续害人,你的前世是和尚,自然有一颗慈悲之心,我只是希望你能把我们母子的尸骨取出来安葬,而后念经为我们母子超度超度,不管转世为人,还是为驴,为马,我都认了。”女鬼说完,深深磕了磕头,带着儿子飘然而去。 第二天,向天明叫这家人挖出了那对母子的尸骸,用两个精致的木匣子装了,葬在了一处风水较好的地方。 “桥归桥,路归路,尘归尘,土归土,你们母子俩上路吧。”向天明默默念着超度经文。 对于现在附体的这副女人的躯体,向天明不得不放弃,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的灵魂,却是一个女人身,而且还是人家的老婆,如果今后过起夫妻生活来,肯定有说不尽的尴尬与为难,还不如趁早放弃,当然免不了又得叫这女人“死”一次了。 当晚,向天明交代了后事,自己的魂魄就离开了这女人的身体。 魂魄飘飘荡荡的走了好远,还听见那家人又一次的悲惨的号哭。 这哭声让向天明心头一凛一寒,每个失去亲人的家庭都承受着失去的悲痛,而现今,也许我的父母正守在我的“尸体”旁哀哀痛哭,红秀呢,她不难过吗? 我是向天明,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向天明,虽然矮小残废,可在父母眼里,我是最好的,在红秀眼里,她也认可了我,我何必要费心巴力的去找一具别人的躯体。 我要回家,向天明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他突然好想家。 还有三天时间,向天明没有在耽搁时间,游荡着直往家里赶,一路上,碰见了好多的孤魂野鬼,向天明可怜他们,为他们念经超度,耽误了不少时辰。 先去看看红秀吧。 红秀正在家里暗自垂泪伤心,前几天听说向天明出事了,她还不相信,她了解向天明,那是个不死的灵魂,可几天过去了,也不见向天明来找她,她不由有些害怕了,去他家绕了一圈,却见向天明家有好多的人,在替他准备后事。 红秀失魂落魄,心里突然间像被人掏空了一样。 “也许,我真是个煞星,是个不祥的女人,为什么每个靠近我的男人都要离我而去?”红秀想不通,向天明不是说过,他和她有着千年的缘分,为什么却只有仅仅的一年时间相聚?而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她已经有了向天明的骨肉,她和向天明一直是偷偷摸摸的来往,人们还一直以为她是个守妇道的寡妇,而现目前却弄出个肚子来,她陆红秀该上哪儿去给肚里的孩子找个爹? “向天明,你这个天煞的,就是死了,灵魂也得给我个交代呀。”红秀偷偷饮泣。 “红秀,我回来了。”向天明见不得红秀的眼泪,他心疼呀,上辈子她已经为他流了太多的眼泪。 红秀见惯了向天明透明的魂魄,她喜极而泣,抱着向天明失声痛哭。 第81章 儿子狗剩 向天明活过来了,白马镇的人并不觉得大惊小怪,好像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儿,向天明是什么人?神仙嘛,神仙当然是不能轻易就会死的。 但是,当向天明宣布要和红秀结婚时,这就像一个晴天惊雷,把白马镇的人们震懵了,这是什么事儿?向天明,就那三寸钉,他有那能力吗? 后来,又传出红秀有了身孕,人们才算释然,原来向天明是去替人背黑锅了。 对于这些是是非非,和闲言闲语,向天明无所谓,人们问起他,他只是一笑了事,看淡了这世间的许多是与非,人自然会坦然许多。 时光如水,转瞬间又是两年过去了。 向天明在井清的小酒馆喝酒,三杯两盏淡酒下肚,向天明的话也多了起来,和这个谈谈命,和那个说说运,不由得小酒店喝酒的人偷着乐,平时里向天明惜字如金,今儿个真是捡便宜。 人走光了,向天明依旧还在独酌,自得其乐。 “天明呀,今天是咋的啦,又不敢回家啦?”井清拉了根凳子也陪坐在向天明身边,顺手又添了一碟猪耳朵和一碟花生米。 “哪跟哪,那母老虎,我才不怕她。”向天明说话底气严重不足。 “是哦,怕什么,红秀又不敢把你扔到床下。”井清不在意的揭起向天明的旧伤。 向天明原本因酒而红的小脸更加红了,嘴里嘟囔道,“还兄弟呢,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哎,天明,说实话,你家那狗剩真是你的种?” “废话,难不成是你的?”向天明瞪瞪眼,最烦人们成天起来问这个问题。 想起自己和红秀的那档子事儿,井清尴尬的笑了笑,又道,“既然是你的种,你干嘛不让他认祖归宗,起个大名,你总不能让狗剩姓殷吧。” “是啊,你不说我倒忘了,当初为图好养活,给他随狗娃子起了个贱名叫狗剩,不怎么的都两岁了。”向天明心里那个感叹啊,上天真是会开玩笑,他向天明也有了自己的儿子,而且是个四肢伸展的儿子。 “井清,你那饮水工程怎么样了?”向天明看了看井清的气色,不由有些担心,井清最近廋了很多,而且印堂中隐隐有一股晦气。 “快完工了,接近尾声了。天明,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我有些想不通。” “说来看看。” “你说你昏迷的那天晚上,马鞍山不是被震开一条大裂缝嘛?” “是啊,怎么了?” “我如今的山洞就已经打到哪儿了,可是那裂缝深不见底,下面全是水,也不知那水有多深?” “水?山体之中的水,那是养龙脉的风水宝地,井清,你最好不要去碰它,破了这儿的风水,你要倒霉的,真的,我可不是吓唬你的。”向天明郑重其事的劝诫井清,他知道井清的脾气,认准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不由得有些担心。 “没那么悬乎吧,你不会是拿你那一套来咋呼我吧。”井清有些不相信,再说,叫他放弃三年多的心血,他一点也不甘心,什么命呀,运的,他相信的是自己。 第82章 幸福的一家 夜半时分,井清被杏花的一声尖叫给吓醒来。 他轻轻的搂着杏花,柔声安慰道,“别怕,别怕,杏花,有我呢。” “井清。”杏花紧紧的抱住他,犹恐他会离开自己似的。 “怎么了,吓成这样,是不是又做恶梦了?” “是呀,我梦见好多好多的蛇,它们把你緾得好紧,然后你就不见了,我担心死了,就到处找你,,,,”杏花不敢再说下去。 “没事了,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在这儿吗?再说,我的老婆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下?”井清轻点杏花樱唇。近十年的夫妻,杏花当然知道井清的动作意味着什么。她温存体贴的回应着井清,两人体内的温度瞬间 升高,井清喘着粗气,揉捏着杏花那两个雪白的奶子,贪婪的把头埋在杏花的两座山峰之间。 “井清”杏花呢喃道,“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好吗?” “我怎么会离开你和孩子们,你们就是我的命呀。” 第二天一大早,杏花听见了敲门声。 “井清大哥,井清大哥”伴随着一个人的喊声。 “是白玉来了,我起床去开门,昨天跟他约好,今天去打山洞的。”井清边说边穿衣服,顺便亲了亲杏花的香腮。他这老婆,都四个娃的妈了,还那么水灵,丰满,他那么爱她,为她撑起一片天空,让她在他的呵护下,尽量优雅,从容的生活。 “井清,你们现在就走吗?” “是呀,早去早回嘛。”井清有些奇怪杏花今天的表现,往日里,对于他挖山洞的事情,她都尽量支持的。 “吃了早饭再走吧,我起床给你做饭去。”杏花说不出心中的那份眷恋与不舍,只是直觉的想多留井清一会儿在家。 “哦,好吧。”井清很少违拗杏花的意思。 井清去开了大门,白玉带着晨露的清凉进了屋里。 杏花收拾妥帖出了寝房,和白玉打了个照面。 “嫂子。”白玉略显拘谨地和杏花打了个招呼。 杏花不在意的点点头,利落的收拾锅灶开始做饭。井清一边烧火,一边问白玉,“我叫你准备的火药你弄好了吗?” “弄好了,我还预备了些雷管,说不定也能派上用处。” “你们不是挖山洞吗,干吗还要用这些东西,是不是太危险了?”杏花老是心神不宁的想起昨晚的噩梦。 “没事。”井清轻描淡写的说道,见杏花从锅里往出盛饭,就直起嗓子吼,“井星,井秀,井兰,起床吃饭了。” 仨孩子揉吧着眼睛出来了,一字排开,顺溜溜的站在一起,“妈,今天这么早就吃饭了?”井星有些不解,他还没睡醒呢。 “将就你爸,去拿碗筷。”杏花没有多说,她听见了寝房内井明的哭声。 “这小家伙,今早也凑热闹,醒的这么早。”井清放下刚端起的饭碗,进屋抱出刚满三个月的井明。 第83章 难分难舍 “杏花,这小子大概是饿了吧,吮吸着自己的大拇指不放,砸吧着嘴直哭。”井清乐呵呵的抱着哇哇直哭的井明,有些舍不得交给杏花,好像怎么也抱不够,看不够似的。 “看你,娃都哭成这样了,还不给我,他饿了。”杏花嗔怪的从井清手中接过儿子。 白玉看着他们一家子,不由羡慕道,“井清大哥,你们一家真的很幸福,很温馨,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家,好眼红你。” “眼红啥?你那一个闺女乖巧伶俐,俊俏可人,也够招人喜欢的了,而且没多重的负担,你以为,要养活他们四个也不容易,吃饭穿衣,念书上学,少一样也不行的。”井清嘴上虽这样说,心里却是爱极了他这四个孩子。 “是啊,白玉,你媳妇走了,你也不再张罗一个?可怜小菊花那没妈的丫头。”杏花柔声问道。 “等我和井清大哥把这饮水山洞完工了再说吧。小菊花有她奶奶照看着,我放心得很。”白玉说道,心想,哪儿去找像杏花这样美丽又柔情似水的女人去? “星儿,秀儿,兰儿,要听妈妈的话啊。” “爹呀,星儿也要去打山洞。” “不行,那地方不是小孩子去玩的地方。”井清一想到那阴森森的大裂谷,还有那深不见底的水,心里就有一股寒意,向天明的告诫不是一点作用也不起,而是事到现在这个地步,他井清硬着头皮也得把这饮水工程做完。 “谁说小孩子不能去,我和狗娃昨天还去了呢,我们还下到那个大裂谷里去了,里面好凉快啊。”井星得意洋洋的说道,为自己的勇敢而自豪。 “爹,秀儿也要去。” “爹,兰儿也要去” “好了,谁也不要去,你们的爹又不是去玩,乖,听话。”杏花声音虽不大,但却是很严厉,孩子们也还都听她的话。 “是呀,听话,爹回来给你们带糖吃。”井清哄着孩子们,却有些舍不得离开他们,只是想着和他们多待一会儿,他有些弄不明白自己这种感觉,每天见面的妻儿。有什么难分难舍的?或许,自己以前每次走的时候,都是一个人悄悄的走,而今天居然弄得大小全起床了,连那小不点明儿也起来了。 “走吧,井清大哥,晚上回来又能见面了,婆婆妈妈的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白玉顺手背起他们用的家伙,什么钢钎,铁铲之类的。 “井清,你今天能不能不走了,改天行吗?”杏花想着自己昨晚无缘无故做的那个梦,心里有些害怕,那种女人直觉上的担心。 “没事,都两年多了,你还不放心吗?” 井清说完,大踏步的跟上了白玉。 “不行,心里慌得好难受,我的去找向天明解梦去。”杏花盯着井清远去的背影,心里总是莫名其妙的恐惧和担心。 第84章 鬼谷 井清和白玉两人来到大裂谷。 他们没有从他们打好的山洞直穿而出,已经打了两年的山洞,里面黑呼呼的,还有水,每次走进去的时候,都觉得这儿离地狱很近,心中难免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两人虽然都没说出来,旦那种感觉应该是不言而喻的,直到打通到了这被雷劈开的大裂缝,他俩才有些傻眼了,这山洞怎么会通到这儿来,这儿是鬼谷啊,听说好多人到这儿来,都你能遇见鬼。但是他们也不能半途而废,男子汉,大丈夫做事情,要做就要做好,哪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阴森森的鬼谷下面,其实很幽静,给人一种空灵的感觉。 山里的人喜欢山的幽静与神秘,越是觉得神秘的地方,他们就偏偏要去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鬼谷虽是鬼谷,但也不是山里人能禁足的地方,这是山里人的山,不是鬼的山,因此,他们不能叫鬼魅们抢了他们的地盘,勇敢的山里人总是攀岩而下,来到鬼谷里一探究竟。当然,也有人真的从此变成了鬼,这也是鬼谷真正令人害怕的地方,两年多来,从谷底到山顶也被那些不怕死的人们踩出一条逼仄的小径,虽然仅仅只能容下一只脚,但它始终还是一条路。 井清和白玉顺着这条小径下到谷底,才感觉到,这儿和外面真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此时的外面正是六月天,酷暑难当,气候炎热,红光光的太阳能把大地点着似的,人们不管走到哪儿,都像在一个大蒸笼里面,感觉到窒息而闷热。而这里却真是另外一片天地,有一股清爽,灵异的感觉,小小的野花,矮矮的树丛,清清的山泉,汩汩而流,从岩石顶上,从树根下面,从岩石的缝隙间,他们是那样轻灵,而又随意的流动着,好像在这沟壑里散步一样,最终,它们都会来到一泓深潭里,哪儿是它们的归属地。这一泓泉水汇聚而成的深潭,水碧绿而幽深,深的不知道到底有多深,也许是通向地狱也说不定,人们总是想试出它到底有多深?长长的竹竿根本到不了底,一块大石头投了进去,犹如泥牛入海,无声无息的,听不见一点响动。而且,它真的很诡异,有一股很强的吸力,人只要到了潭边,不沾潭水便罢,只要一沾潭水,就会被那股无形的力量吸进深潭里,从此后踪影全无,连个尸首也捞不着。这泓看似清凉而又美丽的幽潭,不知吞噬了多少人的生命,鬼谷的名字也是由它而起。 “井清大哥,这里好爽啊,又凉快又安静,这么好的地方却叫鬼霸占着,真是浪费了,我不想走了,今后把家也搬这儿了。”白玉坐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上,感受这儿凉爽的气息,一副陶醉的样子。 “不要胡说八道,这儿是鬼谷,想成鬼的话,才住这儿。”井清小心的说道。 “说说而已,大白天的鬼还能出来害人,我才不相信。” “不要废话连篇,我们开工吧。” “怎么个开?难不成你还想把这鬼谷填平?要不把这潭里的水引出外面去也算,反正咱们目的就是引水嘛,这儿的水这么清澈透亮,要是把它引到山外去,那真是好极了。” “是啊,这个想法的确很棒。”井清沉思道。 “我想的办法当然很棒的呀。”白玉还不忘自吹自擂。 “关键是潭水很低,我们怎么才能让它顺着山洞往外流呢?” “事在人为,咱们慢慢想办法。”白玉无聊的揪扯着头顶上的岩石上长着的蓑衣草。 第85章 深潭二龙 井清坐在他斜对面的一块大石头上。突然,他看见了白玉头上顺着蓑衣草而下的一条碗口粗的蛇,吐着芯红的蛇信,,,, “小心蛇,白玉。”井清扑了过去,动作快若闪电。 白玉猝不及防,被推下了岩石上,但却顺势滚落进了深潭里,连一声叫喊也没来得及,就被那一泓看是平静美丽的潭水给吞噬了。 井清扑上去的同时,也正好遭遇蛇口,而且是咬中了头部的太阳穴位置,就算不是毒蛇,他也当场毙了命,何况那是一条毒性特大的大王蛇,蛇毒旋即发作,死去的井清脸部瞬间就变成了黑青色,纵使是如来佛祖来了,也救不了他的性命。更不要说,这儿连个救命的鬼也找不着,只有索命的无常二鬼闻讯而来拘捕他二人的魂魄,从此,枉死城里又多了两个枉死的怨魂。 且说那白玉滚落水潭,三魂七魄早就吓得离体而去,被黑白无常鬼拿了个正着。 而此时此刻的潭底却有好一番恶斗,为啥呢? 原来,这大裂谷是天雷劈开的,因此就聚集了天地之灵气,又正好是龙脉所在,天地钟灵,又有龙脉之气,所以这方圆数十里的大蛇,小蛇为修炼成龙身,沾些龙气,都得借这天灵地秀的灵气。而这里确是有两条真龙,一条是十方巨海的龙太子白玉,被凤凰仙子所罚,在人间修炼,机缘巧合,知道了鬼谷的天机,在此修炼;另一条就是老龙塘那条修炼千年的恶龙,本来它在老龙塘待得好好的,可老龙塘哪有鬼谷的灵气和天然的龙脉,于是舍弃老巢,来这里修炼。 一山不容二虎,一潭岂能容下二龙?两条龙每天都要一战方休,倒是谁也占不了谁的便宜,于是各霸一方角落,将就凑合成了邻居。恶龙本是蛇妖修炼而成,改不了它妖龙的本性,总是要害人性命,潭中怨魂就是它的杰作。 龙太子白玉生来为龙,天生就一股龙族的正气,虽是被罚,却还是本性依旧。常常想阻止妖龙作恶,少害无辜性命。 这日,两人正在恶斗,却见一具尸体沉下潭底,恶龙巨嘴一张,就要吞噬。要在往日里,白玉也就罢了。可今日里,他刚才听见了上面有人叫此人白玉,难得有人和他叫同一个名字,就冲着这一点,他白玉也要让这个和他同名的人留个全身。眼看着恶龙就要吞掉尸身,白玉横冲过去,用长长的龙身把尸体圈了起来,不叫恶龙得手。 “你这是干什么?龙太子,难道你也要吃人?”恶龙哈哈大笑。 “老龙,给我个人情,这个人让给我怎么样?” “说个理由看看,我老龙最近一段时间有你这个小朋友时常陪我活动筋骨,对打架的事特有兴趣,如果没有理由,就把这人一分为二,你一半,我一半,怎么样?哈哈,真是个绝妙的好办法,公平又合理。” “合你个头。这个人和我同一个名字,与我很有缘分,所以才想保他个全尸。”白玉怒道,想他白玉也是千年修行的正神,难不成还真个怕了你这妖龙不成? “果然是个理由,那我就给你个人情,这人让与你吧。”妖龙千年道行,经历的多了,岂能不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否则,真惹恼了这条小白龙,他是吃不了还得兜着走,整个三界中,龙族的力量岂是他一个妖龙就想撼动的?只怕未伤其皮毛,自己就先丢了小命。 第86章 附体还魂 “多谢,承让了。”小白龙化身成人,抱着白玉的尸身飘出水面。他一眼就看见了岩石上躺着的井清。 放下白玉的尸身,他仔细看了看井清,看他浑身黑青,显然是中了很深的蛇毒,而且致命的伤口还在太阳穴上,显然是没救了,就算是追回了他的灵魂,他这身皮囊也是彻底的废了,井清从此将从这世界上消失,再也没有了井清这个人,只有麒麟神兽的元神还在他身边徘徊。 “小白龙,白玉?”麒麟神兽叫道。 “我知道井清就是你,早就知道。”白玉不满地说,也不知这不满从何而起。 “现在不是我了,小白龙,世上再也没有井清这个人了,杏花就要成为寡妇了,谁来照顾她,谁来保护她?”麒麟对杏花有着怎样深的情感,他真舍不得离开她,可这是劫数啊,注定他和杏花不能相守百年。 “那又关我什么事?”小白龙嘴上虽这样说,心里却是一股莫名其妙的疼惜。杏花,那个水一样温柔灵气的女人,原本就是他的心莲几经轮回转世而来,他是想保护她,可他却无能为力。 “不关你的事吗?你明明知道杏花就是心莲的轮回转世,你能无动于衷吗?”麒麟神兽是神啊,他最清楚不过凤麟仙洲上这四个人的恩恩怨怨,只不过千年红尘,不经历风雨,又何来彩虹?他只不过是奉命来到他们之间,目的就是搅乱这一池春水,让它激起浪花,否则,天地之大,万丈红尘,他们要找到彼此的彼此,真的很不容易,那凤凰仙子和他们约定的千年之约也将毁约。 “就算我有心也是无力啊,我和杏花之间现在是仙凡相隔啊。而且我不是和你现在一样,只有透明的元神之体,而没有肉身。”白玉说出难题。 “白玉,你是白玉啊,此白玉就是彼白玉。”麒麟想到了一个办法。 “你的意思是叫我借体还魂。”白玉何等聪明,他明白了麒麟的意思。 “白玉,就这样办吧,这是你的机会,守护心莲的机会,我要走了”麒麟的声音渐行渐远而去。 可杏花她心中只有井清啊,他们是相守十年的夫妻,谁又能轻易去打动她的心? 不管这么多,先附体再说。 于是白玉活了过来,和先前的白玉相比,他的眼神精芒毕露,精气神十足。他背起井清的尸体往家里赶去。 杏花整天就心惶惶的,她不知道要出什么事,昨晚的梦不好,今天井清坚持要进山,她心慌莫名,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要出事。 好不容易挨到中午,做好饭,把娃们安顿好,她站在殷家大院的大门口去等,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杏花心想,再等不到就送饭去,心里实在是不放心。 正欲转身回家准备饭菜送去,却见白玉远远的背着一个人急匆匆而来。 “怎么啦,白玉?”杏花心里一沉,她看见了井清一脸的黑青。 “回家再说,嫂子,出大事了。”白玉气喘吁吁的背着井清的尸体往家走。 杏花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他后面,她心慌的厉害,褪也软的迈不开了,眼前一黑,她昏倒在家门口。 井星,井兰,井秀傻眼了,白玉叔叔背回了死了的爸爸,妈妈也倒下了,仨孩子围在杏花跟前叫着妈,喊着爸爸。 白玉看着眼前这悲惨的一幕,他的眼泪也忍不住流个没完,早起还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而现在却是一片愁云惨雾。 第87章 井清之死 杏花悠悠醒转,一阵锥心的疼痛让她想起了井清那张黑青而毫无生气的脸。 “井清呢?井清在哪儿?我要见井清。”杏花强忍住眼泪,喑哑着问道。 “杏花,节哀顺变吧。”大嫂哽咽着安慰杏花。 “我想见井清最后一面,不管是死是活。”杏花的眼泪花花直往下流。 井清毫无生气的被安放在一块木板上,全身的肌肤都是黑青色,显然蛇毒已经散布到了他的全身,尽管脸色有些可怕,但他的神态还算安详,不是那么恐怖吓人,只是他那双眼睛,犹不放心的大睁着,是啊,他有太多的牵挂和不放心,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四个嗷嗷待哺的儿女,柔柔弱弱的杏花将如何撑起这个家? “井清,你安心闭眼去吧,我会坚强的,会照顾四个娃们。”杏花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她伸出那只小巧的手,轻轻的撸下他的眼皮,用手把眼睛捂住,念叨着,“去吧,安心的去吧,你做了一辈子好人,好人是不会下地狱的,你一定会上天堂的,你就在天上看着我们娘儿五个,保佑我们。” 杏花没有大哭,那种绝望似的哀痛充溢着她的整个心间,她想不起任何事,也不想任何事,看着周围的人穿梭着为井清打理后事,她有一种恍然的感觉,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说没就没有了呢?早起他还和孩子们说话呢。井清,你怎么舍得下?你忍心舍得下吗? “杏花,井明饿了。” 二嫂抱着井明,井明嗷嗷大哭。杏花麻木的神经清醒了一下,怎么忘了给井明喂奶了? 井清是猝死,又那么年轻,当然没有准备棺材,一时间也来不及买,就先用了给她娘备好的棺材。井婆婆白发人送黑发人,老泪纵横。 要入殓了,杏花抱着井明痴痴的看着,井星,井兰,井秀哭闹着,不让人们把他们的父亲装进那个木匣子里,他们怕从此再也看不见父亲了。 井清脸上盖的黄纸被一阵风卷走了,他那双本来被杏花给合上的眼睛又不甘心的睁开了,实在是不放心啊,这孤儿寡母的五个,从此,他们的天塌了。 井清是第二天发的丧。按说,人生有三大喜:满月,结婚,发丧。可井清死的太年轻了,人们除了心痛还是心痛,哪来的喜呀。但是井家是个大家庭,兄弟姐妹众多,他又有儿有女,所以他的丧事也一点也不马虎,棺材前的童男童女,金斗银斗,花圈也很多,而且,因为井清是为了镇上的人们做事而丧命的,再加上他平时又热心帮助过很多人,所以前来给他送行的,烧纸钱的人们好多好多。井清在阳间不是大富大贵,在阴曹地府他可成了大富翁了。 井家祖坟也在马鞍山上。当用那黄土填盖井清的时候,哭声突然大了,所有的人都哭了,井清是个好人,他太年轻了,他不该死啊。 可是不管该与不该,那一锨锨高扬的黄土,很快就埋了井清。不久,井清这名字也会被埋了。 可在肖杏花的心里,井清还活着,一直活着,永远活着。 第88章 回魂夜1 “杏花,吃点东西吧,你已经好几天没好好吃口饭了。”井大姐端着一碗荷包鸡蛋面递到杏花面前。 “大姐,我不饿。”杏花淡淡倦倦的笑着说,眼神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怨,脸上有一种让人心疼的憔悴。 “杏花啊,我们都知道你和井清的感情很深,可是,你不能这样呀,井清走了,难不成你不吃不喝,也要跟着走吗?你叫你这四个娃崽今后靠谁去?再说,靠谁你也不放心,井清也不放心呀。”井大姐流着泪,苦口婆心的劝慰着杏花。 “大姐,你别说了,我吃还不行吗?”杏花接过碗,夹起一筷子面,放在嘴里却如同嚼泥一般的没濨没味,眼泪大颗大颗的滴到碗里。 “哎。”大姐看得心酸酸的,背转身去抹着眼泪。 “大姐,今天是井清的头七,听向拐子说,今晚井清要回煞,他的魂魄会回来看我们娘儿五个,是不是真的呀?” “是真的,向神仙的话当然是真的。”大姐点头说道。 “今晚,我想见井清一面。”杏花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对大姐说道,“可是,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见到他?” 大姐心里一惊,突然觉得周身有一种冰凉的感觉,仿佛井清的鬼魂就在这屋子里的某个角落暗暗注视着他们。 “杏花,井清即便回来,也是鬼魂,你不怕吗?”大姐从小就怕鬼,说话时,嘴唇还直啰嗦。 “我不怕。你只要告诉我要怎样做才能见到井清的魂灵就可以了。”杏花何曾怕过井清,那是她一辈子相依相随的丈夫啊。 “我也不清楚,要不你去问问向神仙。”大姐心里有些害怕,说道,“我去叫你二姐陪你去吧。” “大姐,麻烦你把井明抱到娘那儿去,他还小,我怕吓着他,我现在就去找向天明,问问他该做些什么才能见到井清的魂灵。” 杏花起身就去对门红秀家。 大姐看着她小巧而又纤弱的背影,不由的摇头感叹,“真是个痴情又倔强的小女人。” 向天明有些吃惊的看着肖杏花,一个女人居然可以痴情到这种地步,不惜损阳寿,要和鬼魂见面,可见了面又如何,还不是照样阴阳兩隔? “杏花,你只要在你家门槛下面晒一层细细的烟灰,第二天早上起来就能看见井清的脚印了。”向天明说的很简单,他不希望这个笨女人被吓坏了,不是谁都能和鬼魂见面的,她和红秀不一样,红秀的前身是天煞星,而杏花的前世只是一个凡人。 “不是这样的,我不是只要看到井清的脚印,我想和他见见面,说说话。”杏花嘤嘤哭道,悲切而又楚楚可怜。 “杏花,凡人是看不见鬼魂的,我只能帮到这里。” “你一定有办法的,你是神仙,这点事难不倒你,你帮帮我,向神仙。”杏花平日里很少求人,井清照顾她,疼惜她,从不舍得让她去受任何委屈与苦难,而她,在井清的照护之下,得以优雅从容的生活。 “好吧,没见过你这样痴心的女人,我给你一道开天眼的符咒,到了今晚子夜时分,你只需如此这般即可。” 第89章 回煞夜2 深夜子时,万籁寂静。 突然,院子里的几条狗一阵狂吠,原来它们看见了井清透明的身影。 “嘘,,,”井清轻嘘了一声,狗们顿时变得悄无声息,井清此时虽是鬼魂,可他的元神却还是麒麟神兽,万兽之王,这些凡间的狗见了他哪有不惊若寒蝉,鼎力膜拜。今夜是他在这人世间的最后一行,从此后,他将回归天界,和这人世间在没有任何牵连,包括他深爱的杏花和他的儿女们。 悄悄推开大门,任大门又自行悄悄的关上,井清在方桌旁他常坐的凳子上坐了下来,又顺手拿起茶壶倒了一杯茶,轻轻的喝了两口,茶水还有点温热,桌上有一碟他最爱吃的卤猪耳和一杯曲酒,他心里明白,这是杏花给他准备的,按习俗,每个鬼魂的头七夜,家里人都会给他准备好酒水,小菜,第二天早上起来,如果酒少了,菜动过,筷子的方位变了,就证明他回来过,收回他在人世间的一切印记,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土归土,阴是阴,阳是阳,天堂,地狱任他去哪儿,与这人世间再无瓜葛。 杏花禀神凝气,悄无声息的看着井清所做的一切,眼泪汩汩而流。她强忍住和井清见面的冲动,向天明说过,要等井清收回他所有的印记,她才能和他相见,否则的话,井清如果没有收回他在人间的印记,他的魂魄会永远不得安宁,还会回来骚扰家人和左邻右舍。 却见井清在水缸边站了一会儿,用水瓢舀了一瓢水喝了一口,又倒在地下,而后,他进了井星的屋子里绕了一遭,又来到井秀,井兰的屋子里,静静的看了她们几眼,他轻飘飘的来到了他和杏花的寝房。他的眼睛停留在床上,床上空空如也,他心里一惊,杏花和明儿呢? 突然感觉到一双小手轻轻柔柔的从背后抱住了自己的腰,一股暖暖的热气传到他冰冷透明的身子里。 “杏花。”他无语无声,却眼泪纵流,他深爱的女人,他没来得及给她说一句话,给她一声交代,就离她而去,他知道她放不下,却没想到是如此的放不下,她平时的胆子是那么小,而现在,她却这么胆大,居然敢拥抱他这个鬼魂。 “井清,你回来了。”杏花把头靠在井清依旧厚实的肩膀上,尽管他身上已经没有了她熟悉的那种暖暖的踏实的感觉,可她还是想最后一次感受井清的味道,从此后,阴阳两隔,即便是在这样的夜晚,他们也不会再见面。 “杏花,你还好吗?”井清轻轻的问道。 “不好,一点也不好,没有了你,我不知道我该怎样才能活下去。”杏花流着泪说道,她把井清抱的更紧了,生怕他会突然间消失,心里早就忘了恐惧和害怕。 “杏花,放开我,我怕我身上的阴气会伤到你,我们现在已是两个世界的人,而且你知道的,鬼会伤人的。”井清担心自己身上的阴气会折损杏花的阳寿。 “我不怕,况且你怎么会伤我呢。”杏花放开井清,转到井清的正面,她想好好看看井清的面容,向天明给了她开天眼的符咒,因此,她能看见井清的魂魄。井清容颜依旧,不像他死的时候,脸色是黑青的,现在只不过有些苍白而已。 “杏花,我要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事?” “好好生活,把我们的孩子们拉扯大,遇上合适的人再找一个,我希望你还和以前一样幸福,快乐。” “你走了,把我的幸福和快乐都带走了,不过你放心,再苦再累我都会把孩子们养育大的。” 第90章 人鬼情未了 听着杏花的哭诉,井清无话可说,他知道此时此刻所有的话语都是多余的,都是苍白无力的,他无法治愈杏花心中的痛楚,那种失去至亲至爱的痛苦不是说两句安慰的话就能平复的。 井清流着泪拥杏花入怀,他忘了自己已经是一个鬼魂。而鬼魂不该有泪,不该有情,鬼魂的身是透明的,心是冰的,而所有的这一切,井清做不到,他无法割舍红尘往事,黄泉路上,奈何桥头,无论上天堂,还是转世轮回,他都不想忘记,因此他有泪,不是冰冷的泪,而是温热的泪,和人一样的眼泪,能温暖人心,留住亲情的眼泪。 相聚的时间总是很短暂,一声清脆的鸡鸣提醒着杏花分别的时辰到了。 “井清,你还回来吗?”杏花心中万般的不舍,傻傻的问道。 “杏花,你忘记了,今夜是我的回魂夜,从此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结了这人世间所有的一切,我无论是做鬼,还是成仙,亦或是转世轮回,所有的前尘往事都不在和我有一点关系和牵扯。” “做鬼真好,孟婆茶一喝,就能忘却所有的痛苦,情感和回忆。”杏花喃喃而语。 “可你见过有几个人愿意做鬼的?傻杏花,不要想那么多,为了我,为了孩子们,好好的活着,人无论怎样去生活,有感情,有痛苦,有血有泪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杏花我就要走了,我真的希望你能快乐,幸福的生活。”井清有些不舍,环顾着这个家中的每一样东西,上面都有他的印记,而今晚,他将带着这一切的一切消失,从这里消失,从杏花和孩子们的心里消失。 “井清啊,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你是要转世投胎,还是要去做神仙?”杏花突然问道。 井清一愣,“你问这个问题干嘛?天机是不能泄露的。” “你悄悄告诉我,上天也不会知道的,你快告诉我,时间不多了。”杏花拿出她平时对井清撒娇的眉眼和口气。 井清平实最怕她这一套,每一次都会缴枪投械,被她征服的。而现在,尽管人鬼殊途,但他还是被她迷惑,被她征服。 “我本来就是神仙转世,如今死了,当然还是要去做仙。”井清告诉了杏花真相。 “我不信,神仙是不会死的,可你却死了,你是故意的,丢下我们娘儿五个不管。”杏花眼泪婆娑娑的直往下流。 井清这才明白杏花问他的初衷,女人呐,真是一种不可理喻的动物,明明已经不可能的事情,她却还是纠缠不清。 “杏花,人的肉体始终是要消失的,而灵魂却可以存在,否则得话,这世上何以有那么多的鬼魂,神仙和鬼魂只是存在的形式不一样而已。”井清耐心的给杏花解释,他知道,再怎么解释她也不会明白。 “我不管,我只要你活过来,像原来一样照顾我和娃们,人们都说神仙能起死回生,你是神仙,你一定要活过来。”杏花又开始不讲理了,在井清面前,她从来就不需要讲理。 “好啦,杏花,就算我能活过来,我的身体不是早就埋在土里了,现在也早就烂了,我该怎样回来呀?” 杏花一愣,继而大哭,她只想井清能回来,却没想到现在和她在一起的只是井清的魂魄而已,他终究还是要走的。 “杏花,也许我会回来,但已不是原来的我,也许是另外一个人的身体,但我的心,你会明白的,知道吗?时间不多了,我该走了。“井清用他冰冷的唇吻了吻杏花的脸颊,而后飘然而逝。 杏花伸出双手,想抓住他,无奈依旧两手空空,她傻傻的苦笑着,一个飘忽的灵魂,她又怎么能抓的住啊? 第91章 美丽的寡妇 时间是一剂良药,它治愈了许多看见或看不见的创伤。 井清去世已经一年多了,杏花拉扯着四个儿女艰难的度日。 不是没有人愿意帮她,而是她拒绝任何人的帮助。她是白马镇公认的美人,一个美丽的寡妇,尽管有四个儿女的拖累,但是,围着她转的男人还是一大票。 她继续经营着井清留给她娘儿五个的小酒馆,因为她的缘故,生意居然出奇的好。来这儿喝酒的男人们,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乎杏花这位漂亮的老板娘。 艰难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粗俗,而是出落得更加有风韵,而且又多了一份女人的坚韧。 白玉默默的关心着她,悄悄的帮她干一些体力活。 井家人都劝杏花在招赘一个男人,帮她分担家务,养育儿女。 杏花摇头拒绝,一来,她心里依旧放不下井清,二来,她怕别的男人对自己的儿女不好,哪怕是苦一点,她也要撑下去。 前来提亲的光棍,鳏夫很多,借口来帮忙的男人也不少,可杏花一个也没看在眼里。其中有一个叫双喜的小光棍,将近三十还没娶上媳妇,人也长得高高大大,有一身使不完的力气,说来他比杏花还小几岁,年轻力壮的,他也去求亲,不料被杏花一口拒绝了,他心里那个气,那个不满,暗自发誓,非要把这个美丽的寡妇搞到手不可。 天刚擦黑,杏花一家子在灶屋里吃饭,一个人影悄悄的溜进了杏花家的大门,而后蹑手蹑脚的窜进了杏花的寝房,钻进了床底下,悄无声息的潜伏了下来。 杏花收拾完碗筷,小井明早就瞌睡得睁不开眼睛,跟着妈妈和哥哥姐姐们边走边揉着一双惺忪的眼睛,一不小心,被寝房的门槛给绊倒了,他哇的一声,张口正待要哭,却硬生生的止住了,因为他看见了黑暗的床底下有一双贼亮贼亮的眼睛。 “妈妈,抱我。”小井明伸出小手要杏花抱。 杏花把手中的油灯递给井星,抱起了井明。 “妈妈,我们的床底下有贼。”小井明把嘴附在杏花耳边悄悄的说道。 杏花心里一惊,也有些害怕,她在想,她孤儿寡母怎么去对付这个贼? 略思片刻,杏花对井星说道,“井星,去把大门打开,叫一下你大伯。” 井星不解的看着妈妈,看见妈妈的眼里有些惊慌,他听话的去开大门。 “井秀,来把弟弟抱着,井兰,去和姐姐站一边去,。”杏花安顿好孩子们,然后她手中抄起一根长长的扁担,厉声喊道,“床底下的贼娃子,你给我出来。” 床底下的人开始还没动静,杏花拿了扁担就往床下捅,嘴里还骂道,“你这个贼娃子,真是丧尽天良,连孤儿寡母你也不放过,还不出来,我叫人了。” “别,别,别,杏花嫂子,我出来。”双喜怏怏的床底下钻了出来,一张脸臊的通红。 “你,,,”杏花心里一惊,眼泪夺眶而出。 第92章 床下之贼 “杏花嫂子,我,我我不是来偷偷东西的。”双喜嘴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不论怎么解释,怎么说,他都没道理,真是不知为了什么,一时被色字冲昏了头,作出这样丢人的丑事。 “不是来偷东西?你来我寡妇家干什么?我打死你这畜生。”杏花抡起扁担就打。 双喜人高马大,手轻轻一挡,反手就把红秀的扁担抓住了。杏花死死的抓住扁担的一头不放,这是她唯一的武器,双喜抓住另一头并没有动手,他稍微一用力,就能把扁担夺过来,但他没有,他只是不死心的问杏花,“我愿意照顾你的四个儿女,不嫌拖累,你为什么不答应我?我一个童身男儿配你一个寡妇,又那点委屈了你?” “我的儿女,我自己会照顾,用不着你抄心,你也知道你未成家立业,今后还得娶媳妇,你现在这样岂不坏了你的名声,赶快滚吧,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杏花说着,看了一眼被吓得目瞪口呆的井秀和井兰,还有井明突然哇哇大哭起来。 “好你个肖杏花,一个寡妇,你牛逼什么”双喜怒从心起,手上一使力,夺过扁担丢在地下,转身就走,刚走出大门,井星和他大伯就来了,差点撞了个正着。 “杏花,井星说你们家闹贼,在哪儿?”大伯急急的问道。 “没事了,大哥,谢谢你了。”杏花说的轻描淡写。 “妈,明明有贼,那个,,,,,” “井秀,你给我闭嘴。”杏花打断井秀的话。 “哦,要是没事的话,我就回去了,井星,你是老大,要好好替你妈操心点,把门管的严实点。”井大伯明白杏花不想让他知道什么,他也没多问,吩咐了井星几句,就走了。 杏花安顿孩子们睡下,可自己却怎么也睡不着,睁着一双大眼睛,任眼泪毫无顾忌的往外流。她心里抓狂的想着井清,要是井清在,谁敢来欺负她们孤儿寡母?井清,你为什么不来看看我们娘儿几个?你不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我们过得一点都不好吗? 杏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她梦见了井清,自己依偎在井清温暖的怀抱里,靠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就是天塌下来,她也不会害怕。可是井清走了,他扔下自己走了,她的天突然塌了,在黑暗中,她找不到井清,于是她没命的哭着,叫着井清的名字。 白玉不知何时已站在了杏花的床头,他听见了杏花哀怨欲绝的哭声,自己心里也莫名其妙的疼着,弯下腰,轻轻拭去杏花脸上的泪痕,悠悠一声长叹,他不知道他得等到什么时候,杏花才能忘了井清,他不知道他要怎样去做,才能让杏花不在流泪。 情字伤人啊,他一早就知道这个道理,可自己还是不知不觉的陷了进来。或许,千年等待不觉得有什么苦楚,因为心中有个念想,可一旦深陷其中,才感觉到有多么无奈。 轻飘飘的走出杏花家的大门,却见天生在向他招手。两人无语,一前一后的飘出殷家大院。 “白玉,你终于出现了。”方天生笑道。 “你知道就行了,不要让红秀知道。” “我能帮你什么?” 第93章 爱的经验 “我倒忘了,你还能帮我呢,你以一个三寸钉的身份就能搞定红秀,你的确有资格做我的师傅。”白玉恍然,又道,“一千年前,你轻而易举的就获得了红绫的感情,我差点忘了,你是这方面的鼻祖呢。”白玉对方天生又是恭维又是吹捧,其用心是不言而喻。 “得得得,你别忙着拍我马屁,”方天生一说出又后悔了,哪有自己骂自己的。 “你自己说的拍马屁,我可没说,哈哈”白玉不由笑了。 “算了,算了,说实在,我们在这红尘中还得逗留多久呀,我觉得这世道要变呢?”方天生有超强的预感,他知道,他的灵魂能穿越千年,已经拥有了很强的功力,可是,作为要真正在人世间生活的向天明,他是弱小的,不堪一击的,他不想那样委曲求全的生活,他只想和红绫天上人间永远相随,做一对神仙伴侣,至于人世间的风风雨雨,他无力去管,也管不了那么多。 “多久呀?”白玉沉吟道,拈指一算,“还有三十年吧?” “三十年,足够了,这么长的时间,你要是打动不了杏花,你呀,肯定就是史上第一个白痴神仙。”方天生笑着挖苦白玉。 “你得意什么?最多十年时间,我一定把杏花追到手。” “十年?”方天生差点晕倒,“你不至于要十年时间吧?你以为这是凤麟仙洲吗,你可以永远年轻,你可以长生不老,咱们是在凡间,红秀会老,杏花也会年老色衰,我托生的向天明也会老,你附体的白羽他的生理机能照样会衰退,抓紧时间吧,白玉老兄,岁月不饶人呐。” “杏花和红秀不一样的,她对井清的感情很深,而且帮她的人很多,井家是个大家庭,他们都会给她温暖和帮助,不像红秀,她孤苦无依,你才那么容易得手。”白玉慢慢分析道,他看事情总是很透彻,很全面,他知道,要获得杏花的感情,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儿,他知道水滴石穿,天长日久,他会用他的诚心去打动杏花。 “你既然知道的这么清楚,干吗还要我帮忙?”方天生笑道。 “问你讨点经验备用嘛。” “备用哦,以后慢慢再说。我想去鬼谷看看,听说那儿神秘得很,我一直都想弄明白井清的死因,还有白羽,你怎么会附体在他身上?他又是怎么死的?”方天生其实已经去了鬼谷几次了,可都毫无所获。 “你还说,鬼谷还不是因你而出。” “因我而出,白玉,你别开玩笑了,我有那么大的本事吗?还能改天换地?”方天生哑然,很是不解。 “记得你和殷道成的那场恶斗吗?” 方天生点点头,白玉继续说道,“殷道成血祭桃木剑,呼风唤雨,惹来天怒,命闪电娘娘和雷公劈了他个粉身碎骨,又因这两公婆用力过猛,连带把马鞍山也劈开了一个大裂缝,这就是现在的鬼谷。” “我也知道鬼谷是龙脉所在,但是也不至于害无辜人的性命呀,我去过潭边,也没把我给吸进去呀,那潭底到底有什么邪恶的东西?” “你的仇家,老龙塘的妖龙。”白玉慢悠悠的说道。 第94章 新仇旧恨 老龙塘?妖龙? 一阵彻骨的寒意掠过方天生的心头。他想起当年在马鞍山上,那妖龙趁他之危,穷追猛打,害他无处可逃,才直接转世投胎,成了今天四肢不展的向天明。这个仇,向天明一直记着,也曾经悄悄的打探过妖龙的下落,,都一无所获,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 一股复仇的火焰在方天生的心里熊熊燃烧,若不手刃这条妖龙,何以对得住他向天明卷曲的双腿,一步一挪艰难的人生?若不手刃这条恶龙,何以对得住那些被它害死的无辜的生命? “走,咱们找那条妖龙去。”方天生眼里精光簇现,写着仇恨二字。 “现在的妖龙今非昔比,功力比过去更近一层,你确定你能打败他,除掉他?”白玉冷静的问道,无异于给方天生当头浇了一头冷水,“我在鬼谷潭底和它斗了几年,我深知它的底细,以你的实力,现在根本就不是它的对手。” “咱俩联手还收拾不了一条恶龙?白玉,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怕事了?” “不是我胆小怕事,而是我欠妖龙一个人情。”白玉想起当初和妖龙争夺白羽尸身时,老龙的确有心想让。 “和一条妖龙,有什么人情可讲,看在咱们千年的交情的份上,你是帮还是不帮?”方天生报仇心切,谁说神仙没有爱恨情仇?又有谁说神仙没有七情六欲?他方天生,一个穿越千年的魂魄,又有谁能定论他到底是鬼,抑或是佛,还是人? 三生三世,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经历,却共同拥有一个同样的灵魂,每一段转瞬即逝的人生,都有着不可磨灭的人生印记,谁又能真正做到无欲无求,方天生做不到,要不然,他何苦追寻一段感情千年而不言放弃;天智和尚做不到,否则的话,他不会死里逃生,委曲求全的转世成为向天明,而向天明更做不到,如此艰难的生活,如此不堪的遭遇,只是想活着而已。 白玉明白方天生的感受,他点头答应了方天生。 两个飘忽的身影向鬼谷方向掠去。 淡淡的月光,有些忧郁的洒在鬼谷的每一个角落,幽深而又宁静的鬼谷透着一丝丝诡异,万籁寂静之中,每一个生灵都在静静的修炼着,为了更好的生存,每一个生命都在努力,尽管方式不同,但活着,生命就是一段美丽的传奇。 白玉和天生悄无声息的停落在深潭边上,碧幽幽的潭水发出幽冷的光芒。 “奇怪了,那条妖龙不在水面修炼?”白玉心里噫道,用传音入密对方天生道,“我下潭底看看去,你在上面注意动静的。” 方天生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白玉的意思。 一道银白色的光影闪过,白玉已化身成龙,钻进了潭底。 天生目不转睛的盯着潭水,全身心的进入备战状态之中,他现在的功力已经根本不用转换他每一世的角色,都能任意发挥,心随意动,他想是谁就是谁。 一声龙吟从湖底传来,平静的湖面忽然波涛汹涌,本来就暗淡的月亮突然藏了起来,似乎不愿意见证即将爆发的一场二龙相斗。 第95章 紫金钵收妖龙 “哗啦”一声,巨大的水响惊动了潭边修炼的灵蛇们,它们都探起了蛇头,惊恐的看向那两条从潭水中腾飞而起的巨龙。 白玉和妖龙摇头摆尾的缠斗了在一起。想哪妖龙修炼成龙实属不易,其中肯定也经历了许多生死大限,掌握了很多实战经验,和白玉相斗,他是绰绰有余,他机敏灵活的转身,进攻,都拿捏着分寸,不让白玉占丝毫便宜。而白玉一味的猛打猛攻,消耗内力不说,却也占不了上风,不由急躁起来,险些被妖龙一记扫尾打下空中。 方天生眼见白玉要吃亏,轻叱一声,腾身跃起,一记佛门罡气掌攻向妖龙,不料那妖龙睬也不睬,反倒舍下白玉攻向天生,天生不惧,又是一招纯阳内功之中的艳阳高照打向妖龙。 “哈哈哈,你是给我挠痒不成。”恶龙毫不畏惧,龇牙咧嘴的向天生冲过来。 “天生,龙是纯阳之体,你的纯阳功伤不了他,快快点用紫金钵。”眼看方天生就要葬身恶龙之口,白玉要救已是来不及。 间不容发之时,方天生祭出了紫金钵,顿时,金光万道射向恶龙,恶龙惊恐,想逃却已是来不及,可怜他,修炼了不知有几千年,而今却将被收进紫金钵内,与那不知名的孤魂野鬼为伍,实在是心有不甘呐。 金光万道之中,恶龙巨大的身子在慢慢萎缩,它惨然狂笑道,“想我恶龙称霸一方,今日紫金钵将我收付,我也该知足了。” 紫金钵把恶龙罩在钵内,慢慢敛其光芒,回复到原来一般的模样。 白玉远远的站在一旁,见方天生拿着紫金钵走向自己,他有些心有余悸的摆摆手,说道,“把你的紫金钵收起来。” “难道你也害怕紫金钵?”方天生不解的问道,依言收起紫金钵。 “眼看着同类在我面前被它消灭,你说我怕不?” “不是吧?紫金钵只收妖孽,你是神仙,它对你没有威胁的。”天生笑道,能够死里逃生,当然得笑啦。 “你知道我为啥怕紫金钵吗?” “不知道。”方天生诧异,紫金钵有什么可怕的来历吗? “这紫金钵乃是万年前观音菩萨送给唐僧化斋的钵子,一路跟随唐僧西天取经已有了灵气,后来,观音收回,又把它送给了法海和尚,法海用它镇压了千年白蛇精,而我们龙族,是蛇的先祖,你说我不怕这东西才有了怪。” “难怪它是佛门至宝,这紫金钵的来头还真不小。” “天生,有一得必有一失,你今夜收了恶龙,却毁了鬼谷的灵气和龙脉。”白玉叹道。 “为啥?” “鬼谷的灵气是因为鬼谷有灵蛇,你那紫金钵一出,这些蛇哪还敢在这儿修炼,早就逃得远远的去了,有龙才有脉气。这两者都叫你给毁了。今后的鬼谷不再是风水宝地了,你看了一辈子的风水,我想这一点你应该明白。” “其实,不用这风水宝地,我早已推算出,这世道将会把我们这类有着异能和玄学的人打入到最底层,而这也是我的劫数,逃不掉,躲不开的劫数。”方天生淡然道,他已经做好准备去迎接一切该来的风暴。 第96章 世事难测 世事变化无常。又是几年的光阴过去了。 一阵狂猛的政治风暴也波及到了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小山村,牛鬼蛇神成了人们严重打击的对象,封建迷信一刹那成了洪水猛兽,人们谈之变色。 当然,向天明再也不能替人们看手相,算卦,看风水,总而言之,他没有了衣食饭碗。他不甘心,偷偷出去摆摊算卦,结果被人掀了摊子,打了个鼻青脸肿。 红秀心疼的给他擦拭脸上和身上的淤青,嘴里却是不客气的骂道,“叫你不要出去逞能,你却偏要出去,这下可好,被人打得一身伤回来了。” “没关系,不疼。”向天明皱着眉笑了笑,他不想红秀太担心,这个小女人,现在家里的重担全压在她身上,她却毫无怨言的默默承受,可他感觉得到她的苦,她的累。 “你不疼,可我心疼。”红秀轻叹一声,她不知道这日子何以会变成这样,有了上顿没下顿。 “红秀,我真是没用,不但没给你减轻负担,反而给你增加了不少麻烦。”向天明心里很是内疚。 “说啥呢,咱们是夫妻,我相信再苦的日子它总有个盼头,过了这一阵就好了。”红秀安慰着向天明,其实她心里也没底,这日子,何时是个尽头,乱七八糟。 在这样的岁月里,谁也顾不上谁,肖杏花带着四个孩子日子照样也不好过。白玉总是默默的为她做了许多的事,她自己也心知肚明。 向天明决定编一些竹器活用来补跌家用。他请人砍 了几根竹子,然后自己破开,划成细条。他心灵手巧,细细的篾条在他的小手里上下翻飞,跳跃,转瞬间,一个精致的竹篮就已经编好了。 “红秀,你看这竹篮能卖钱吗?”向天明举起手上的竹篮问红秀。 “这么漂亮?”红秀有些不相信的问道,“真是你编的?我从来没见过你弄过这些东西。” “万事开头难,只要我心里想做的,就一定能做出来。”向天明笑笑。 “我看看你的手。”红秀知道篾条很薄,也很锋利,最容易把手割烂。 “没事,刚开始嘛,难免会有一些闪失。”向天明把手藏在背后。 红秀强迫拿起他的手,好几道血口子呢。 “天明,你不用这样,我能撑过去。”红秀的眼泪流了下来。 “红秀,我怎么说也是个大男人,你说,我不想办法帮你能说的过去吗,不用担心我,一个男人受这点皮肉伤,那是小意思,关键是我能帮你减轻一下负担就行。” 一句大男人说的红秀心里又想发笑,心道,“就你这小胳膊,小腿,小鼻子小眼,也是个大男人?” “不要小瞧我,你明天把这竹篮拿去卖了就知道了。”向天明察言观色,哪能不知道红秀心里所想。 “就你能。”红秀白了向天明一眼道,“我总不能就拿一个去集市上卖吧。” 于是红秀动手划竹条,向天明又编了好几个。 第二天,红秀拿到集市上去卖,居然出奇的畅销。 向天明总算为自己找到了一条生路。 第97章 狗杂种 向天明手脚麻利的做着蔑器活,眼睛时不时瞄几眼正在院子里撒着欢的孩子们。 “向叔,你能给我编一个小麻雀吗?”一个明眸皓齿的小丫头跑到向天明的跟前,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盯着向天明那双灵巧的手。 “小麻雀?”向天明一愣,随口说道,“可以呀,我可以试试给你编一个。小菊花,你爹呢,又把你送这儿来了。” “爹忙呢。” 向天明知道白玉经常把女儿带来,不是丢给杏花,就是扔给红秀。 这个没娘的小菊花倒也乖巧懂事,从不惹事找麻烦,哪像狗娃和井星这两个臭小子,动不动就掐起来了。 这不,现在这两个小子又干起来了,小狗剩站在一旁拍着小手给哥哥加油,小井明却干脆加入了战团,因为这时候,狗娃已把井星骑在了身下。井明上去就推狗娃,嘴里还叫着,“放开我哥。” 狗娃反手一推,小井明跌坐在地上,放声大哭了起来。 井秀,井兰拉起小弟,扯起嗓门直叫“妈,妈,,,,” 狗娃骑在井星身上,嘴里恨恨的说道,“叫你骂老子狗杂种。” “你就是狗杂种,还不叫人骂你?”井星不服输的回敬道。 “还骂呀,你,,”狗娃一拳捣在井星脆弱的鼻子上。 “狗杂种,,,”井星不示弱的骂着,却觉得一股咸咸的液体从鼻子流进了嘴里。 狗娃一看傻眼了,没怎么着,又把井星的鼻血给打了出来,打小,井星这鼻子就不堪一击,轻轻一碰就出血,而且是一流开了就止不住。 杏花和红秀正做饭,听见娃们吵成一片,都急匆匆的出来了。 “狗娃。”红秀一看流着鼻血的井星,顺手拿起竹条就打狗娃。 杏花没作声,拉起井星就会回止血,但是红秀知道杏花恨她。她心里又急又气,手里的竹条更是狠狠的打在狗娃身上。 “红秀,娃们又没有隔夜仇,哪有你这样打娃的。”向天明插嘴道。 “你还说,都是你,外面的人才骂我杂种,你滚,你滚。”狗娃走在向天明跟前,一把夺过向天明手中正编的竹篮,还用劲推了他一下,向天明本来是坐在一个小圆凳上,被狗娃一推,一下子就滚在了地上,好半天才站了起来。 狗娃被红秀打,始终没有哭,但向天明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愤怒和怨恨。 是的,狗娃恨他,自他懂事以来,他就恨他,厌恶他,因为他,人们看不起妈妈,也看不起他,常常骂他狗杂种,他知道,他不是狗杂种,他有名有姓,他姓殷,叫殷发发。所以,谁叫他狗杂种他就打谁,打不过也打,能打过就更要狠狠的打。 红秀流着泪,蹲下身子给向天明拍打身上的尘土,她不知道该怎样给狗娃解释,她知道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楚,可是,孩子大了,十二三岁的孩子叛逆而敏感,她真怕有什么事。 第98章 爱难两全 “天明,真是难为你了,发娃子太不懂事了。”红秀依偎在方天生的怀里,满怀歉意的说道。 黑夜里的向天明和白天的向天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躯体,黑夜的他,高大,俊朗,帅气,有结实的胸膛让红秀可以依靠,他现在的功力可以让他在黑夜拥有实实在在的身体,不再是透明的,虚幻的,假若白天也能伸伸展展的出现在人们面前,人们肯定不是把他当妖看,就是把他当神仙,可这两者都足以惊世骇俗,他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但是他想,再回凤麟洲之前,他一定要让这儿曾今耻笑过他的人们见识到他不再是那个盘着腿走路的三寸钉。 “红秀,也许我们只顾着自己的感受,却忽略了狗娃,他现在已经长大了,有他自己的是非观念。”向天明,哦,不,此时应该是方天生,他嘴里说着,轻点了一下红秀的嘴唇,却又觉得意犹未尽,红秀的唇有一种软嘟嘟,甜腻腻的感觉,于是不再说话,翻身趴在红秀身上,深吻了起来,手也不规矩的在红秀的身上游弋着。 “天明,”红秀轻吟,心神俱醉。 “唔,红秀,你是不是又涨水了,眼看快泛滥成灾,要不要我给你堵住?”方天生故意促狭的笑道。 “随便你,爱堵不堵。”红秀扭动着身子,脸上的表情妩媚之极,简直是春情荡漾。 方天生哪里还忍得住,身子一挺,堵洞口去了。 一阵酣畅淋漓的缠绵过后,红秀躺在向天明的臂弯里沉沉睡去。 方天生却是睡不着,脑子里千头万绪,思虑着好多的事情。 今后该怎么办?发娃子又该怎么办?而自己究竟该是谁?又该去做谁?自己和红秀走后,狗剩又该怎么办?这些事情一直在方天生的脑子里漂浮着,令他觉得如鱼刺在哽,连呼吸也不顺畅了,有一种缠人喉咙的窒息感紧紧的抓住了他。 “天明,发娃子不见了。” 方天生一惊,谁说发娃子不见了?却是红秀梦中的呓语,她把两条胳膊挂在方天生的脖颈上,紧紧搂住他,两行清泪顺腮而下。 是哦,红秀割舍不下对他的感情,可狗娃却是她的骨肉,而狗娃却把向天明当成仇人和敌人,他们两个根本就不可能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 而这个选择,对红秀来说,好难好难。 那个十二三岁,倔强又固执的小男孩,他肯定会选择离家出走的方式来对付爱他,呵护他的母亲。 一夜无寐,向天明决定暂时离开红秀。他明白,爱一个人,就应该设身处地的为她着想。他爱陆红秀,不管是千年前,还是现在;不管她是仙女还是寡妇;他爱她,哪怕是不再朝朝暮暮,不再卿卿我我,可他相信穿越千年的爱情应该是经得住考验,他要的是恒远久长的未来。 “红秀,咱们分开一段时间吧。”向天明把他考虑成熟的意见说给红秀。 红秀心里一惊,“干吗要分开?这儿是你的家,你离开这儿去哪儿呀?”红秀知道,向天明的父母前年就去世了。 “回我的家,父母虽然不在了,可我相信,我有能力养活我自己,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狗剩我也可以养活他。” “天明。咱们和发娃子好好说说不行吗?为什么你非要走呢?” “说不通的,发娃子的倔强和叛逆心都很重,我们有必要冒着他离家出走的险吗?” 第99章 小菊花1 向天明离开了红秀母子。 一个人孤单寂寞的生活着。 其实他和红秀就只不过是一山之隔,红秀知道他想儿子狗剩,就常打发狗剩给他送些吃的,穿的。她不放心他,她担心他的一日三餐没有人照顾,因为他不再是当年那个红透半边天,炙手可热的向神仙,在人们眼里,他是牛鬼蛇神,,虽然心里敬畏,却是避而远之。 可红秀却不管这么多,三寸钉也好,牛鬼蛇神也好,她知道,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只要一腔真情,她的心就有了依傍。 在孤独的人生旅程之中,唯有爱才是人间真情,才是得以照亮整个人生的一盏温暖,明亮的灯。而红秀和向天明之间的这盏爱的灯火,历经千年,还在那里闪烁,摇曳。 向天明不是表面上那么柔弱,这点红秀明白,至少在黑夜里,他就能搞定他白天的一切所需,偶尔,他还可以去探望探望她。 白玉也经常在夜间来探望向天明,顺便捉捉鬼,收收妖什么的。 可向天明从来就没听他说起过杏花。 “白玉,你和杏花怎么就一点动静也没有?” “慢慢来,你知道爱要水滴石穿,铁杵磨针的嘛。”白玉微微一笑,他欣赏杏花的痴心和坚守,快十年了,她依然平静如水的生活着,安然的接受着他有意无意的帮助,而他也总是有心无心的把小菊花丢在杏花哪儿,于是他就有诸多的借口,加入到杏花的家庭里去,帮着她去做一些男人该做的事情。他知道,他这种润物细无声的追求方式也在不知不觉中温润这杏花的心,他的爱情指日可待。 “可你这针要磨到什么时候?” “快了,快了。” “白玉呀,你和小菊花的感情怎么样?”向天明不经意的问道,他记得发娃子和井星这两小子都好像很护着小菊花。 “很好啊,我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爱,如今都长大了,这丫头,又懂事又乖巧。”白玉的话里露出情不自禁的疼爱。 “多苦命的丫头,从小就没妈,现在的爹还是个冒牌活。”向天明故意感叹道。 “方天生,你有必要把话说得那么难听吗?”白玉听了大为光火。 “白玉呀,那个,小菊花多大了。”向天明说话迂回曲折,不知道想耍什么花样。 “多大了?我正还不知道呢。“白玉有些惭愧的摇摇头。 “说你是冒牌的爹,你还发火,有不知道女儿岁数的爹吗?” “难不成你知道?”白玉疑惑的问道,他知道向天明古灵精怪,就是不明白他要摆什么道。 “你忘了,我是算命的,小菊花的生辰八字我都知道,更何况她的年龄。”向天明得意的笑道。 “不就是十四五岁嘛。”白玉嘴里哼道。 “小菊花是己丑年生的,应该是属牛的,今年十五了。” “慢着,你突然说起菊花的生辰八字,有什么用意?” “女生外相嘛,我在替你考虑女婿的人选呢。” 第100章 小菊花2 “得,你别卖关子了,你拐弯抹角的,究竟想说些什么?”白玉性子直爽,他没有向天明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你说啊,发娃子和井星这两小子,谁最适合你家的菊花?” “方天生,你不是有毛病吧,他们都还小呢。” “虽说是还小,可他们是青梅竹马,都相处了快十年了,你只知道注意杏花,你几时用心照看过你家的小丫头,她已经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大丫头了。” 白玉不由无话可说,时间过得是有些快,不知不觉中,这些成天吵着闹着的孩子们都已经长大了。可杏花也不怎么见老啊,虽说是荆钗布裙,素面朝天,可看在他眼里却还是那么光鲜靓丽,也许,爱,让他的眼睛近视散光了吧。 杏花疼爱小菊花就像疼爱井秀井兰一样,一个没妈的孩子,总是让她给打扮的清爽利索。 她喜欢聪明伶俐,又乖巧懂事的菊花。 三月天的油菜花开的漫山遍野都是,整个大地就像穿了一件黄色的衣服,黄的那么纯,那么耀眼。只要人们往油菜花地里一钻,那花粉就扑簌簌的直往身上撒,等你再钻出来时,你也变成了黄色的人了。 菊花喜欢三月天这一片金黄,这黄色的海洋总让她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一种暖暖的感动。因为她喜欢黄色,金黄,深黄,嫩黄,她都喜欢,那是一种温馨的色彩,让人想起家的感觉。 她喜欢穿杏黄色,或是鹅黄色的衣服。 没妈的女孩成熟的早,懂事的早。 十五岁的菊花已经知道心疼爸爸和照顾爸爸。可她心里却总是感到失落,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她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就是觉得她和父亲之间缺少一种什么?虽说父亲也很关心她,但那是一种很客气的关心,就像是井妈妈对自己的那种,而自己想找的是一种什么感觉?她说不出来,她只知道这种感觉扎根在她心灵的最深处,她渴望那种感觉。 菊花的眉宇间总有一点淡淡的忧郁。 白玉是看不到她的忧郁,但井星和发娃子却能捕捉到她一颦一笑间偶尔流露出来的那一点淡淡的哀愁。 十五六岁的少年,情窦初开,不知不觉间,井星和发娃子都喜欢帮着菊花,护着菊花,气的井秀井兰的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敏感而多愁善感的菊花也感觉到了这两个毛头小子对她特别的殷勤,特别的客气,至于多会儿变成这种状况,她还真不知道。她只记得小时候,他两常把她戏弄的哇哇大哭。 菊花最近很少去殷家大院,她不想因为她,井星和发娃子两人又要打架。这两人从小就不对脾气,好像是冤家对头似的,三言两语不合,就开打,可他们却从不记仇,今天打了,明天又照常玩在了一起,他们倒没什么,却弄得井妈妈和殷妈妈之间总是因为他们而不开心。 坐在屋后的小山坡上,看着这一片黄色的海洋发呆,大自然的造化真的很神奇,前一个月,这儿的山,这儿的树,还是绿悠悠的一片,现在却变成了这一望无际的黄色海洋,放眼望去,心就会被这一片黄色融化,徜徉在这无边无际的黄色世界里,心里又充溢着一种叫温馨的东西。 第101章 青梅竹马 菊花正出神,一双手轻悄悄的蒙住了她的眼睛。 “猜猜我是谁?”一个少年刚变过嗓门的一种淳厚的声音。 “发娃子,是你么?”菊花不用猜,也知道是发娃子。 “没劲,还想和你玩玩,这么轻而易举就猜出我是谁。”发娃子嘟囔着放开手。 “咱们从小玩到大,你和井星,井秀,井兰他们,我都熟悉你们身上的气息。”菊花微微笑着看着发娃子,“而且,一听声音我就知道是你。” “为什么不能是井星呢?”发娃子不解的问道。 “你傻呀,井星这个时候正上学呢,不像你,成天野的连学也不去上。” “上学有什么用?我又不指望它生活,你不也不去上学吗?”发娃子不喜欢上学念书,一来是他的学习成绩烂透了,总是全班最后一名,而井星却总是第一名,老师老是拿他两做比较,弄得他很没面子。他本来就是一个叛逆的野孩子,人野,心也野。 “爸说,我是女孩子,不用念那么多的书。”菊花望着眼前这一片黄色的海洋,心儿也不知飘荡到哪里去了,只是愣愣的发着呆,那眼神中有一种空灵而又孤独无助的凄凉的美。 发娃子心里没来由的一阵颤栗,有一种想保护她,陪伴她到老的欲望。 菊花静静的看着天际,看着黄花间翩翩飞舞的彩蝶。 发娃子静静的看着杏花,看着这个初长成的女孩:秀美的脸上有一种沉静的淡然,黑黑的长发随意的捆扎了一下,任其垂在微微隆起的胸前,身材玲珑凹凸有致,粉颈桃腮,,唇不点而自红,眼中的一泓秋水仿佛盛了万年的孤独,那是一种来自心底深处的孤独,,,, 发娃子很想走进她的心里,为她赶走孤独,给她幸福,这是一个少年最纯的想法,不参杂任何邪念。 “菊花,想啥呢?” “想哪天尽头,到底有什么?”菊花眼里有些迷惘,她轻轻呢喃道,“我在想我妈是不是在那天的尽头,从小就没见过妈,心里好想见见她,问问她,干吗那么狠心抛下我不管。” 泪水顺腮而下,看得发娃子心里好疼,他很自然的伸手轻轻抹去菊花脸上的泪花,安慰道,“你不是还有我妈和井妈妈嘛,她们都对你那么好。” “是啊,我是不是太贪心了,有两位妈妈了,还要想自己的妈妈。” “不是贪心,那是本能,血肉相连,你不想才有了怪,不过,白叔叔对你也很好嘛。”发娃子拉起菊花的手,“咱们上山去吧,这两天的桃花和杏花都开了,二月红也开得争艳呢。”发娃子想陪菊花去散散心。 “看不出,你对这些花花草草的还挺有研究。”菊花笑了,梨涡深陷。 发娃子看得发呆,这女孩子的心思还真难猜,阴晴变化居然如此之快。 “别发愣了,走啊。” “走,走。”发娃子忙不迭的点头,拉起菊花的手向山上跑。 菊花银铃般的笑声洒遍了漫山遍野。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情弥漫了这对少男少女的心田。 不过,菊花心里老是闪耀着井星的影子,那个秀气却又爱打架的男孩,那个腼腆却又爽朗的少年。 第102章 初吻 这个小山坡有个特别吸引人的名儿,叫花果山,当然,这儿没有水帘洞,也没有美猴王,但它却一年四季都有花有果,不论是野花野果,还是家花家果,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天堂。 阳春三月,正是百花盛开的季节。 桃花儿红了,杏花儿开了,三月红更是开的漫山遍野,发出一阵阵馥郁的香气。 “发娃子,你不能慢点嘛,哎呀,累死我了。”菊花冲着山坡上撒着欢的发娃子喊。 “来,菊花,我拉着你走。”发娃子返回来。 菊花坐在一块光洁的大石头上,香汗淋淋,喘着粗气,摆着手笑道,“不行,不上山顶了。” 发娃子顺势躺在柔软的草地上,周围花香扑鼻,面前的菊花巧笑嫣然,真觉得有一种心醉的感觉,要是一辈子都能这样生活,哪一定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儿。 “菊花,看花果山的那个老头这段时间肯定不在山上。” “是呀,黄爷爷一般都要等到桃子和杏儿熟了才在山上守着。” “我们上山好不好?”发娃子看着粉面桃腮的菊花。 “不好。”菊花动也不动躺在光滑的石板上。 “菊花,,,,”发娃子起身来到菊花跟前,却见菊花杏眼微闭,几缕散乱的头发黏贴在红苹果似的脸蛋上,杏黄的衣衫被汗水打湿了,紧紧的裹贴在身上,里面穿的一件红色的肚兜若隐若现,一阵微风吹过,掀起衣衫的下摆,露出雪白的肌肤。 发娃子的眼发直,心发呆,他发誓,他从来就没见过这么美,这么漂亮的菊花。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时候,菊花不是扮演他的新娘,就是装成井星的媳妇。 现在,这个十五岁的少年郎在心里发誓,他一定要娶菊花做他的新娘。 “发娃子,我好累,咱们就在这儿睡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好吗?”菊花眼睛也懒得睁开,胭脂红的嘴唇微启,舒舒服服的伸展着四肢,一副娇憨,妩媚的睡美人图,勾得发娃子的魂飞起来,魄也飘起来了,懵懵懂懂的俯下身子,把嘴凑向菊花那粉嘟嘟,红艳艳的香唇。 菊花感觉有异,一抬头,正好和发娃子的嘴撞了个正着。 发娃子起初还胆怯的犹豫着,却没想到菊花居然送上门来,乐得他抱着菊花就是一阵狂吻。 “发娃子,你,,,唔,,”菊花张不开嘴。 两个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初尝个中滋味,觉得这种感觉妙不可言,菊花虽然觉得就这样草率的把自己的初吻给了发娃子,有些不妥,但是,,不过,, 一阵说不清,理还乱的情绪漫过了菊花的脑际。 混沌中,她脑海里闪过了一张俊秀的脸,一个挺拔修长的身影,她心里莫名的一疼,井星,这个名字突然刺痛了她,眼泪由不住的潸然而下。 “菊花,你怎么了?”发娃子被菊花的眼泪冲得有些清醒了,他有些慌乱,自己做了什么事呀,凭白的冒犯了菊花,玷污了她的清白。 看着泪雨滂沱的菊花,发娃子慌了手脚,他平时里没有姐姐妹妹,都不知道该怎么来哄女孩子。 “菊花,你不要哭了,我娶你还不行吗?” “我才不嫁人呢,我才十五岁,干吗要嫁给你。”菊花抹干眼泪,蹬蹬的往山下跑去。 “我对你负责呢,喂,菊花,你不嫁我嫁谁呀。”发娃子在后面追着问。 第103章 意乱情迷 白菊花飞奔回家。 “菊花,你跑什么呀?”井星提着个竹篮出门,菊花刹车不住,和他撞了个满怀,亏得井星及时把她抱住,否则,菊花就得和地面亲密接触了。 “井星?你来我家做什么?”菊花俏脸通红,有些愣怔的问道,浑然忘了井星正抱着自己。不过,反正从小到大都抱惯了,所以两人都没有感觉到什么别扭。 “哇,菊花,你的脸红得真可爱,红扑扑的,水嫩水嫩的,像一只红苹果,我还真想咬一口呢。”如此近距离的看菊花,井星突然发觉菊花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的菊花,总是很坦然的看着他,就像井秀和井兰一样,有一种兄妹之间的亲昵和随意。 而今天的菊花,好像突然之间长大了似的,红红的脸蛋,居然有一抹令人迷醉的娇羞,大眼盈盈,蕴含着水一样的风情。 井星有一刹那的冲动,他还真想咬一下菊花的脸蛋,找找心中那种异样的感觉,一直以来,他都直觉的认为菊花就像妹妹一样,他也像对井秀井兰一样去爱护她,保护她,压根就没想其他。 管他的,就像哥哥亲妹妹一样,井星瞄准目标,正待要,,,, 菊花突然懵了,今天是怎么了?发娃子偷走了自己的初吻,而井星现在又想干什么?傻傻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井星,你要干什么?”发娃子跑进门,一把掀开井星,把菊花拉进自己的怀里。心里庆幸道,“亏得自己赶得及时,不然的话,又叫井星占了菊花的便宜。 “发娃子,放开我。”一想到刚才发娃子吻她的情景,菊花的小脸更红了,她挣扎着甩开发娃子。 “亲亲菊花罗。”井星居然说得这么坦然。 “不准你今后再亲菊花了。”发娃子被井星无所谓的淡然给激怒了。 “你说不准就不准呀,你以为你是谁呀?”井星也被惹毛了。 菊花一看不对头,这俩个天敌又要干起来。 “爹,,爹,,,”菊花冲里屋喊道。 “你们这两个小公狗,不睡午觉,又要在这儿开打吗?”白玉打了个呵欠走了出来。 “白叔叔。”俩小子偃旗息鼓,却都恨恨不平的瞪着对方。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争风吃醋,动不动就打架斗殴,你俩呀,多会儿才能叫你们的母亲省心。”白玉板着脸教训道,旋即却又换了个笑脸问道,“你俩谁最喜欢菊花?我就做主把菊花嫁给谁?” 井星和发娃子互相看了一眼,不敢吭声,他们不知道白玉有什么用意,谁敢惹火上身。 菊花的心突突直跳,有些心慌意乱,她也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是什么结果? “嗯,那个白叔叔,我妈叫我给你和菊花送点凉糕过来,我看你在睡觉,菊花又不在,我就把凉糕放在你家的橱柜里了。”井星聪明的转移了话题,自己才十五六岁,谈婚论嫁还早着呢,而且,自己一向只把菊花当妹妹看,至于今天,也许是一时的意乱情迷。 “你妈叫你送凉糕来,你小子怎么不早说?”白玉一听杏花给他送凉糕来,那兴奋劲一点不亚于这些孩子们。 第104章 月光下的偷鸡贼 石头捂在怀里久了也会变得温热,更何况是人心。 杏花终于被白玉绵久而细长的关怀和照顾所感动。 孩子们长大了,就连最小的井明也都十岁了。杏花却不知道该怎么张口给孩子们说自己的事情,她可不想老是暗度陈仓,担惊受怕的,最后落得和红秀一样的下场,连个好名声也没有,在人们的唾沫中颜面尽失。只要儿女们能理解,杏花就想名正言顺的和白玉结婚,至于人们的口舌,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寡妇也是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不是么? 月牙儿像一把镰刀,发出微弱的清光,地面的一切都是模模糊糊的。 一个鬼魅的人影迅速钻进红秀家的鸡窝,几只鸡突然叫了起来。 红秀听鸡叫的声音甚是慌乱,还有些凄惨,她心里不由咯噔一下,有些害怕,往日里有向天明在,她从不操心,而现在,她不得不起来。 “狗娃,起来看看,是不是有贼偷鸡呀。” 狗娃唬的一下坐起来,“妈,哪里有贼?” “你听,鸡叫的好恐怖。” 狗娃支起耳朵听了老半天,也没什么动静。 “妈,你又大惊小怪的。”发娃子困倦的埋怨道,“今后不要叫我狗娃,我都这么大了,还叫狗娃,难听死了。” 红秀无言,回自己的房间睡下。 儿大不由娘哦,红秀心里想着向天明,他什么事都依着自己,疼着自己,想着自己,而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怎么就不能理解自己? 一夜无寐,睁着眼睛想到了天亮。 白玉轻悄悄的走到殷家大院门口,却见从红秀家的鸡窝里钻出来一个人来,月光模糊,根本就看不清楚是谁?白玉正待要运功好看清来人的时候。却见那人的动作好快,早已消失不见了。 白玉心里感觉好怪,“也许只是个偷鸡贼吧。”心里这样想着,也没去管那么多。 径直走到杏花家门口,想也没想就穿门而入。 杏花正等着白玉敲门的暗号,没想到白玉无声无息的站到了自己跟前,她不由得吓了一跳。 “白玉,你怎么进来的?我没给你开门呀。” “我是神仙呀,能上天入地,穿墙入室。”白玉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又没正经的。”杏花嗔道,突然恍然,说道,“我今晚是不是没关门呀?” “没关门,你就不怕贼进来偷东西吗?”白玉想到红秀家的那个鬼影,随即说道,“杏花,你今后不管我来不来,你都要把门关好了,万一,,,,” “知道了,人家还不是为了你嘛。”杏花妩媚的一笑,俏眼含春。 白玉的骨头都酥了,他想起了心莲在他怀里的情景,难道杏花就连一点感应也没有? 如果这样的话,杏花今后这凡胎肉体,又怎能回到凤麟仙洲? 第105章 吸血僵尸1 第二天一大早,殷家大院的人们就被红秀的尖叫声给吼醒了。 大人,孩子都纷纷走出家门,来到院子里。 却见红秀从鸡窝里拎出一只只死的硬邦邦的鸡来。 “发娃子,我说有偷鸡贼,你就是不相信。”红秀冲着儿子发火。 “妈,这事好古怪,你说这偷鸡贼不偷鸡,干吗把鸡全弄死了,而且一只没带走。”发娃子蹲下扒拉着这群死鸡,“奇怪了,不见血,也不见伤,好好的,怎么就死了呢?” “来,让我看看。”白玉走出人群,他脑海中闪现出昨晚那个鬼魅般的影子,那速度快的匪夷所思,不是一般偷鸡贼所能做到。 “白叔叔,你怎么会在这儿?” 井星的一句话,吸引了院子里众人疑惑的目光。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起的早,没事闲溜达,不能吗?小屁孩,管那多干吗。”白玉冲井星一瞪眼,低头研究那堆死鸡。 他仔细扒拉开鸡颈部的鸡毛,赫然发现一个筷子头大的小眼。 白玉心里一震,吸血僵尸,这里怎么会有吸血僵尸? 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恐慌,白玉强制镇定下来,他哈哈一笑,说道,“也许是什么毒物毒死的,身上才不见伤痕。没什么,不要大惊小怪,发娃子,这些鸡肉不能吃,挖个坑,深埋了吧。” “这年头,什么怪事都有,我昨天听说李家湾一晚上凭白无故的死了两头大水牛,那水牛死了,人们可惜是可惜,却连肉也吃不上。”井家大伯说道。 “为啥?”白玉问道,心里越发证实自己的猜测没错,昨晚自己碰见的应该是僵尸,鬼魅之类的玩意。 “为啥?因为那两头水牛就只剩下一副皮囊抱着骨架,你说恐怖不恐怖?” “没什么。现在这年头,有点怪事不足为奇。” “红秀,向天明是捉鬼高手,既然透着古怪的事情,肯定就和鬼怪有关联,有他在,你们母子三人才会平安无事。”白玉叮嘱道。 “我才不相信什么鬼神,我也不怕什么牛鬼蛇神。”发娃子绝对不允许向天明在进他殷家的门。 红秀无奈的看了儿子一眼,她岂能不明白这小子的鬼心眼。 “你小子就是倔,有得你苦头吃。”白玉丢下这句话走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找向天明商量如何对付吸血僵尸。 向天明听了白玉所说的情况,沉吟半晌,说道,“按理说,这马鞍山不应该出现僵尸。" “什么按理不按理的,现在不是出现了吗?” “别急,我算算再说。”向天明依旧不慌不忙的拈指默算。 “怎么样哦?” “咱们明晚去捉鬼。”向天明似乎算出了什么,但觉得把握不是太大。这鬼都是虚体,可白玉明明见到的是人呀。乖乖,这是什么东西在作怪。 第106章 吸血僵尸2 夜半丑时,依旧是那黄晕晕的半悬月,不明不暗的照耀在冷清寂静的大地上。 向天明和白玉二人各自恢复了千年前的元神身份。 不过,向天明这段时间功力大增,他的元神已快修炼成真正的人身肉体,到时候,他就再也不用盘着褪走路,而是能伸伸展展,堂堂正正的做一回人。 “唔,天生,不错哦,居然不再是透明的魂魄之身了,红秀要是见了你这般英俊潇洒的模样,不被你迷得神魂颠倒才怪了。”白玉调侃的笑道。 二人施展隐身诀,站在杏花家的屋檐下,注视着对面红秀家的动静。言语之间,谈笑自如,好像他们压根就不是来捉鬼的,而是来闲逛聊天的。 “天生,你肯定今晚那个吸血僵尸还回来红秀家?” “当然啦,你别忘了我的本行就是捉鬼驱妖。这鬼呀,大多是一根筋,认定的事就不回头,他要认准来糟蹋红秀家,他就会连着几晚都来。” “嘘,,,,”白玉把食指竖在唇边,提醒着天生看远处的人影。 “这根本就是人嘛,怎么会是鬼呢,看他那动作的灵敏程度,也不像僵尸呀,僵尸的动作都很笨拙,呆板。”天生心里很是疑惑不解,“难道又是人扮鬼来吓唬红秀母子?不对,殷明仲已经死了好几年,,,,”方天生心里想着,眼睛却死死的盯着那个人影。 “咱们走近点看看他到底是什么玩意。”方天生不怕这鬼东西会发现他们,他们是隐身的嘛。 “天生,你不怕他嗅到咱们身上的生人味?”白玉有些担心的问道。 “我们现在是人吗?”方天生笑道,“我们应该是千年鬼才对,比他的级别不知得高上多少倍呢。” 二人尾随着人影来到红秀家的大门口,那鬼影犹豫着,看着红秀家两扇大门之间二指宽的缝隙,再低头看了看了自己骨瘦如柴的身体,似乎在衡量是否能钻进大门去。 最终,那鬼影还是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不得了,他是不是要去吸红秀母子的血? 发娃子屏住呼吸,透过眼睛上蒙的柳树叶,他看见了一个轻飘飘的鬼影,从门缝里钻了进来,饶是他平时胆大包天,此时此刻也吓得把心提到嗓子眼,而且是腿抽筋,手发麻。发娃子从小就和向天明相处,耳熏目染的,知道不少关于捉鬼的事儿,还知道把柳树叶蒙在眼睛上就能看见鬼魂,也多多少少不那么怕鬼,因此白天的时候,敢豪言壮语的说自己不怕鬼。 可鬼现在就在自己的眼前,他却不能不怕呀。 那鬼影以为红秀母子已经睡着了,于是毫无顾忌的向灶屋的猪圈走去。 “他这是干什么?”白玉问道,他平时降得不是精就是妖,还没和鬼斗过。 “吸血。” “为啥不吸人血而要吸动物的血?” “因为他现在是半人半鬼,还有点人性,所以不吸同类的血。” “什么叫半人半鬼?”白玉打破沙锅问到底。 方天生恼了,瞪眼道,“你怎么变成问题儿童了。” 第107章 吸血僵尸3 白玉顿时三缄其口,不再做声。 发娃子却按捺不住了。 鬼最怕的是什么?不就是光明吗?发娃子早有准备,提早准备了一根大型火把,着急了,还可以用它来烧鬼。 “他妈的,哪来的野鬼,敢来小爷家捣乱。” 发娃子动作迅速的点燃了火把,跳了出来。 火光映照之下,那鬼无所遁形:一双深陷在眼眶里的昏黄无神的眼睛,皱的像千年老树干一样的脸皮,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嘴上长着两颗长长的獠牙。 “你,你,你不是董家阿婆吗?”发娃子差点被心中强烈的震撼吓到,这个人是人吗?还是鬼?可怎么从来就没听说董家阿婆死了呀?100岁的人死了,丧事应该很隆重的,要请周遭几里地的人去哭丧,还要请戏班去唱戏。 “你这娃子胆子还真不小,可惜又是一个殷氏家族的短命鬼。”那鬼婆子阴测测的笑着,令人毛骨悚然。 发娃子呆了,三魂七魄都不知到了何处。 鬼婆子把嘴伸向发娃子的脖颈,两颗长长的獠牙眼看就快刺穿发娃子的喉咙。 “嘭”的一声,方天生的一拳打在了鬼婆子的后背,鬼婆子轻飘飘的身子倒在了地上,深陷的眼睛里有一股怨毒之光。 “不要用那么怨毒的眼神看我。”方天生轻松的拍拍手,生怕沾上那鬼老婆子身上的晦气。 鬼婆子很费力的站了起来,阴鸷的盯着方天生问道,“你是何方高人,能否告知。” “告诉你又何妨,我是,,,,,” “天明,你怎么在这儿? 不等方天生话说完,红秀听见屋里的响动就起来看看,没想到看到了方天生,心里一惊,就叫出声来。 “好,很好,向天明,我记住你了。”鬼婆子冷哼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飘向门口,逃逸而去。 “天生,她跑了,不追吗?”白玉一着急也现了身。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明天,咱们去她家里捉她。”方天生一副笃定的自信神情。 “妈,,,”发娃子也清醒过来了,他看见红秀紧紧拉住这个陌生男人的手,不由有些恼火,母亲怎能如此随便呢。 “哦,发娃子,这个,这个是你向叔叔。”红秀知道,说出来发娃子也不相信,但却不得不解释。 “你哄鬼去吧,就那个三寸钉一转眼就能变成如此高大,潇洒?”换谁也不会相信,一个活生生的人能像神话里的人那样,可以瞬间变换无穷,更何况,发娃子跟向天明朝夕相处了十五年,他太“了解”向天明了,那个畏畏缩缩,只会装神弄鬼的向天明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你要怎样才相信呢?”白玉知道这小子的倔脾气。 发娃子奇怪的看着这个人,面如冠玉,浑身散发着一层淡淡的白光,包裹着他略显透明的身体,说话的语气安宁而又祥和,让人有一种不由自主想相信他的力量。 “除非他在我面前立刻变成三寸钉,我才相信。” “变就变罗,你这小子,连你妈的话你都不相信,今后还怎么指望你尽孝道。”方天生念动散功诀,真气一泻,他转瞬间就成了向天明。 发娃子惊讶的望着红秀,“妈,你为啥要瞒着我?还瞒这么久。” 红秀无言以对,告诉你又如何?不管向天明有着怎样的异能传奇,但他却实实在在是狗剩他爹呀,她也实实在在的爱着他,铺天盖地的爱着,不留下一个角落。 发娃子无法理解这一切变故,他快疯了。 不行,我得离开这里,发娃子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第108章 吸血僵尸4 这世界上的事哦,不管怎么隐秘,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它就不再是秘密。 向天明决定不再做向天明,他要做方天生,一个能在阳光下生活的方天生,一个伸伸展展的方天生,一个千年前的方天生,守着他的红绫,守着他的最爱,过完他在这个世间最后的日子。 他压根就不想伤害发娃子幼小的心灵,而今,却不可避免的伤害到了他,他才发觉,发娃子已经长大了,他有能力去承受他生命中应该承受的一切。 因为这是宿命,每个人都要面对的宿命。 “我要跟你们去董家湾捉鬼。”发娃子固执而又倔强的说道。 “那不是儿戏,你一个小孩子家,会很危险,很吓人的。”方天生蹙着眉不答应。 “向叔,你知道我胆子大,没事儿。”发娃子不得不跟方天生套近乎,尽管心里有一百二十分的不愿意。 “我现在叫方天生,不是你的向叔。”方天生不由在心里偷笑,这小子也有服软的时候。 “喂,天生,不要危言耸听,大白天捉鬼,怕什么呀,那根本就不是鬼,只是一个死而不僵的活死人而已,发娃子,白叔叔带你去。” “白叔叔?”天啦,发娃子简直快晕了,昨天晚上的那位白衣人怎么会在转瞬间就变成了白叔叔,而真正的白叔叔哪儿去了? 发娃子不敢问,也无暇再问,因为他那位方天生大叔已上路了。 一行三人来到董家沟。 依山傍水的董家沟零星散落的住着十几户人家,青砖碧瓦的屋舍掩映在山景翠色之中。 方天生站在村口的大石头上瞭了瞭,远远的看见沟北的一家人家的屋顶有隐隐约约的尸气飘逸而出,一般人根本就闻不到,即便闻到了,也会毫不在意,谁知到那是什么牲口的味道? “走吧,那家人便是。”方天生说话一口文绉绉的,发娃子还真有点不适应。 来到董家门口,大门半敞着,一个和发娃子一般大小的女娃儿正在写字。 “董倩。”发娃子叫道。 “殷发?是你呀,你干嘛不读书了,好长时间都不见你了。” 女孩子抬头看见发娃子和他并排站的两个大人。 “董倩,你奶奶还活着吗?”发娃子不会拐弯抹角的说话。 “什么话,我奶奶活得好好的。”董倩皱皱眉头,不高兴的说道。 发娃子疑惑的看了一眼方天生,见方天生点头,于是说道,“我只是想看看奶奶嘛。” “我奶奶白天从不见人,她总是躺在床上,已经两年了。” “她不和你们住一起吗?” “她一个人住耳房,我从来不去她屋里,黑漆漆的阴森森的。怪恐怖的。”董倩一想到奶奶那对深陷的眼睛就害怕。 “小丫头,你爹娘呢?”方天生已经明白了个大概。 “去地里干活了,喏,那不回来了。” 第109章 鬼婆婆 顺着董倩手指的方向,方天生他们看见一对五十多岁的俩公婆拿着锄头,扁担回来了。 于是,方天生如此这般的给他们夫妻讲了其中的厉害关系。 夫妻俩的神色是变了又变。想起老母亲的反常行为,董父也觉得很不正常。 他记得前几天他闹肚子,半夜起来上则所,刚蹲下,却见西厢耳房的母亲以很快的速度出去了,他还纳闷,平时起不了床的老母亲怎么一到黑夜这般的精神。不过,纳闷归纳闷,当时也没深究,现在经他们一说,也就释然了。 “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其实很简单,你只要把她的尸身拉出来在阳光下爆嗮,她 的魂魄就会灰飞烟灭,也就不会变鬼去害人了。”方天生说道。 “不管是真是假,是人是鬼,她始终是我的老母亲,我得进去看看再说。”说罢,走进了西厢那间密闭的耳房。 突然,屋子里传出恐怖凄厉的叫声。 方天生三人迅速的跑进耳房里。 却见那鬼婆眼睛里发出幽幽的绿光,瘦骨嶙峋的成了一副骨架身子,长着长长的锋利的指甲,一双手爪正紧紧卡住她儿子的脖子。 “妈呀,我是你儿子,你不要害我呀。”董父声嘶力竭的哭诉道。 “我有你这样的儿子吗?老妈死了一年你都不知道,每天像喂狗似的给我扔进一碗残羹剩饭,我就连百年后入土为安的待遇也没有,问问这人世间有你这样做儿子的吗。”说道悲处,那鬼婆深陷的眼窝里居然有隐隐的泪光。 方天生和白玉听的呆了,世上居然有这样的人,连自己的老母亲多会儿死的还不知道?可见董父是多么的不孝。 方天生也终于明白了董婆婆变成活鬼的原因了。她死了,等着自己的儿子来安葬她,没想到,她这儿子把她忽视到连死了也不管的程度,她心中积累了多年的怨气,让她的魂魄无处可去,久而久之,尸身不能入土为安,又有阳间的阳气濨润,尸身得以不腐,魂魄不走,于是她就成了活鬼了。活鬼也要活,她靠吸食血液来维持自己的肉体尸身,可她还不想害人,所以只吸食动物的血液。看来,她的意念中还是存善的。 “董婆婆,你死了,应该入土为安,早投胎,早登极乐。没想到你儿子如此不孝,你带走他,也是应该的。世上最可恨之人,就是不孝之人,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他们养大,而他们不仅没有在床前尽孝,反而虐待自己的父母,让她衣食不得周全,孤苦伶仃的走向人生的终点,带走他吧,董婆婆,为了平息你心中的怒火,我们不会阻拦你带走他,这样的人,死有余辜。一个对生命不尊敬的人,他活着也是白活。董婆婆,我理解你,不论为人做鬼,我都知道,你在行将就木的时候,多希望有儿孙守在跟前,可你这个不孝子却将你在人世间最后的期盼斩断,你的心绝望而又寂寞,甚至变得冰冷,,,,,” 鬼婆听着方天生的话,她的鬼爪居然慢慢松开了,儿子可以对她不孝,可虎毒不食子,即便她现在已经成鬼,她也不想要儿子去死呀,生死有命,任他去吧。她放开了儿子,浑浊的眼中却是无尽的寂寞与凄凉,她何尝愿意变成活死鬼,一个百岁老人本来知天命,顺天意,活一百岁,她已经很知足了,她也不想死后变鬼还在这人世间折腾。可造化弄人,有些事也不由她呀。 方天生赶紧把遮着小窗户的布帘子扯下,一缕强烈的阳光照射进来,鬼婆顿时萎顿在地。 “好好厚葬你的母亲吧,请和尚,道士来超度一下她的亡灵,记住,要做够七天七夜的道场,让她入土为安,让她的魂魄能有个归依之处,这也是你这当儿子为她尽的唯一的一次孝道。”方天生真是不屑于和这种人说话,一个不懂孝心的人,一个不知恩图报的人,活在这人世间也是人类的耻辱。 第110章 花果山偷桃 向天明消失了,在红秀身边却出现了英俊洒脱,器宇不凡的方天生。 当然,除了发娃子和红秀,谁都不知道他的来历。 于是,谣言四起,说什么的都有,什么水性杨花呀,喜新厌旧呀,更有甚者说红秀谋财害命,弄死了向天明。 红秀不在乎人们说什么?一个在人们口水中泡大的人,早已磨练的风雨不惊,处之泰然。 发娃子却受不了,他明明知道真相,却不敢说,不能说。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说出来又有谁相信?人们非但不相信,还会骂你神经病,因此,沉默是金的确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重重压力之下,发娃子决定离开这里,离开这是非之地。 好男儿志在四方,他应该出去闯一闯了。 可他心里挂念着的不只是母亲和弟弟,还有菊花,那个水一样的姑娘。 秋天到了,花果山硕果累累,发出阵阵水果的清香。 “菊花,咱们上山偷果子吃怎么样?”发娃子看见那满山的桃呀,李子呀,苹果的,他肚里的馋虫就开始叫唤了。 “不行,黄伯养的那只狗很凶的。”菊花摇头。 “咱们多几个人,叫上井星,井秀,井兰他们,怎么样?”发娃子不死心的继续诱惑道,这种冒险又刺激的游戏,他们从十岁起就开始了干了,他不相信菊花不动心。 果然,毕竟是少年心性,谁都不会拒绝刺激加美食。 好不容易等到井家三兄妹放学回来,井秀要帮妈妈做家务,所以没有参加他们的行动。 一行四人来到了花果山。 “井星,我和菊花去正面吸引狗的注意力,你和井兰从侧面去摘果子。”发娃子指挥道。 “不行,你和井兰去偷果子,尽量先吃个够,然后在偷点回去,我和菊花去招惹狗。”井星怎么会乖乖听从发娃子的安排,他们历来就是冤家对头,不唱唱反调哪行啊。 “好好好,就听你的,天都快黑了,没时间和你穷磨叨。”发娃子挥挥手表示同意。 于是,兵分两路。 井星听见南坡的狗狂吠起来,知道发娃子已按计划执行了。 井星拉住菊花的手,悄悄潜到北坡的苹果林,苹果树矮矮的,上面缀满了红红的苹果,两人摘下满满一衣兜,先坐下大口吃了起来。 “菊花,你先带这些苹果下山,到山下等我,我再去上面一层摘些桃。” “上面很危险,不要去了。”菊花摇头。 “没事,反正都来了,不偷白不偷。” “那你小心点,我在下面等你。”菊花知道拗不过井星。 那边的发娃子叫那狗追得连滚带爬的逃回去了。 井星正得意洋洋的揪着水蜜桃,却听见一人一狗向他这边过来了。 “糟糕,,,”井星赶快就是逃,那狗见有人,狂叫着追了上来。 “臭小子,敢来偷桃。”井星隐约听见身后黄伯的骂声。 第111章 井星和菊花1 被狗追得慌不择路,井星一脚踏空,骨碌碌的滚下山去。 亏得这是个小山坡,山上草又厚实,不然的话,井星的小命休矣。不过这也够井星受的,摔了个七荤八素不说,更糟糕的是把脚也扭了,站起来想走,却是钻心般的疼,唉,不行,只有等菊花找到自己在说。 夕阳的余晖慢慢散尽,四周变得模糊起来,天快黑了,井星不由有些心慌,这山上的蛇呀,虫的可是不少,而他平时最怵这些破玩意,虽不是庞然大物,却能叫他害怕到极点,这是井星不为人知的弱点,除了妈妈杏花,谁也不知道一个大男孩怕什么虫蛇之类的东西。 “井星,井星。”菊花压低嗓门叫道。 “我在这儿呢。” “赖在这儿干嘛?咱们赶快回去呀,天都黑了。” “走不了了,我的脚崴了,你回去叫你爸来一下,把我弄回去。” “算了,算了,我背你回去吧,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我不放心。”菊花看了看井星,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不过还好,他不像发娃子那么壮实。 “不,不,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让一个女孩子背我。”看着菊花蹲在自己面前,井星不由得向后挪移着。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罗嗦?”菊花火了,回转身骂道。 突然,一个冰凉,滑腻的物体从井星的手背上划过,井星惊恐万分。 “天哪,是蛇。”他吓得一激灵,双手紧紧的抱住了菊花。 “你干嘛呀,一条小蛇而已,天天都能见到的,还把你吓成那样。” “菊花,咱们走吧,太吓人了。”井星犹自抱住菊花不放。 菊花不由得脸红心跳,亏得有暮色这块遮羞布,不然的话,岂不很难堪。以前和井星他们很亲近,也只是限于拉拉手什么的,而今长大了,不但拉手的感觉不同了,抱在一起居然会有这种心跳的感觉,菊花知道,她喜欢这种感觉。 “菊花,你的脸怎么好烫啊。”井星和菊花脸挨着脸,害得她心发慌,脸发烫。 井星再也不敢犟着说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他乖乖的爬在菊花纤弱的脊背上。 菊花咬着牙,一步一步往家里走。 “天都黑近了,井兰,你哥呢?”杏花随口问道。 “我哥呀,估计在白叔叔家里吧。”井兰心道,“反正菊花和他在一起,百分之百错不了。” “哦。”杏花应了一声,也不太着意。 “杏花,菊花在这儿吧,这死丫头,夜不收的。”白玉走进来,眼睛扫视着屋子里,怎么不见菊花? “井星和菊花不在你们家吗?井兰,井秀,你哥呢?” 发娃子在对门也在注视着井家,他心里纳闷,井星和菊花怎么还不回来呀? 第112章 井星和菊花2 发娃子心里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井星和菊花肯定出事了。可不论谁出了点差错,罪魁祸首都是他,不行,我得去找他们。 背着井星这个庞然大物,菊花累的气喘吁吁,香汗淋漓,偏偏井星那双贼手老是有意无意的扫过她胸部的两座小山,弄得她心里就像有一只小鹿在乱撞,,心慌意乱不知如何是好。 “妈呀,太累了。”菊花腿一软,向后跌进了井星的怀抱里。 温香软玉在怀,闻着菊花身上那股少女身上特有的体香,井星有些把持不住自己。哪个少男少女不思春?偷着看那本手抄版的《少女之春》时,总会让他浮想联翩,巫山云雨总是在梦中,那是一种什么滋味?井星还真想尝尝。 内心像着了火似的,身体里的血液沸腾了起来,青春的生命力在这瞬间爆发。 黑暗中,看不清彼此的神情,但却能感受到对方火一样的情感,彼此寻觅着,当两片饥渴的唇舌相遇时,便再也分不开,抵死的缠绵。 井星不是情场老手,他只是初经人事。但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欲念却在提醒着他该怎么去做。一双手在菊花饱满的胸膛上游弋着,搓捏着,两个脱兔般的小乳房被他玩弄于双掌之间。 菊花觉得呼吸不畅,嘴里嘤嘤呻吟,她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身体像蛇一样扭动着,把井星越缠越紧,直至透不过起来。 井星心里明白,这样做不对,如果更近一步就更不对了,可他能感觉到菊花的主动,而且自己也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了,好像浑身所有的力量都聚集在了下半身,蓄势待发。 “井星,菊花,” 不远处一个人的喊声惊醒了二人的鸳鸯梦。 发娃子拿着手电筒左右晃动着,边走边喊着井星和菊花。 “发娃子,我们在这儿。”井星回应道。 “哎呀,你们两个家伙,吓死人了,我还以为你们出事了呢。”找到他们,发娃子松了一口气。 “你们没事吧,大半夜不回家?”发娃子突然想起什么,用手电光扫了扫二人,却见两人的神情极为不自然,很暧昧的那种。 “你想哪儿去了,井星从坡上滚下来,把脚崴了,走不动了。”菊花有些心虚的解释道,发娃子不会看出什么来吧? 行了,咱们回家吧,家里都乱了套了。”发娃子一点也不傻,他从菊花闪烁不定的眼神和她那凌乱的头发就知道刚才二人一定上演了一场激情戏。可他心里明白,他没有资格去责怪他们,爱菊花,只是他单相思而已。从此后,他得断了这念想,一身轻松的去外面闯他的江湖。 发娃子把手电筒交给菊花,他背起了井星,大踏步向家里走去。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有话说,各怀心思的沉默的走着。三个一天到晚斗嘴的人居然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这意味着什么? 长大了,他们真的长大了,个儿高了,身体成熟了,连感情也分开了界限。 第113章 离别 发娃子决定走了,他要出去闯荡江湖。 “不准出去,你从来没离开过我,你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乱吗?”红秀坚决不允许发娃子外出。 “反正我是要走。”发娃子倔着头。 “你怎么就不听话呢?我把你养大容易吗?”红秀哭了。 “妈,你不希望我一辈子就这样没出息吧?我走了,又不是再不回来。” 红秀无语,发娃子说的也有道理,那个为人父母的不希望儿女有出息?可心里始终是舍不下。 方天生呵呵一笑,拍了拍发娃子的肩膀道,“好小子,有出息,好男儿志在四方,出去闯吧。” “向叔,我妈和弟弟就麻烦你了。”发娃子习惯了叫向叔。 “这是我的责任,不用你吩咐我也能做到。”方天生想了想又道,“狗娃,出去闯不容易,叔交你一些安身立命之本,怎么样?” “得,得,得,把你那套算命看风水的本事收起来吧,我一点不感兴趣。” “你小子想得倒美,你想学,我还未必想教,学那些东西,得机缘,得有天赋异禀,唉,不说这些了,说了你也不懂。我要教你的是配置一些跌打损伤的药,和一些草药的民间秘方,有时候,路实在走不下去了,就试试这法子。” “这倒实用。”发娃子笑道。 要走了。发娃子要了断自己的一段感情,他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糊里糊涂的带走一段无望的感情。 崎岖婉转的山路,没有尽头的延伸,伸向外面那个未知的世界。 “发娃子,真的要走了?” “不走?你会陪我一生一世吗?” 沉默,一片死寂的沉默。 “我知道,你心里没我,所以我选择放弃和离开。” “其实,我也想出去。” “跟我走吧,我养活你一辈子。” 菊花摇头,又是沉默。 “我真的很想娶你,可你却不想嫁我。” “这是命,要我在你和井星之间取舍。” “可你选择了井星。” “可井星未必会选择我。” “为什么?” “感觉吧,一种内心的直觉,可即便这样,还是不想放弃,你说我傻吗?” “不傻,和我一样。”发娃子嘿嘿笑了。 挥手道别,菊花孤独的倩影,家乡的山山水水,从此,你们只在我的梦中。 第114章 嫁妈 井星考上了县城的高中,杏花又是欢喜又是愁。把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可还是凑不够井星的学费钱。 “妈,你就别操心了,我不想读高中,我都这么大了,也该替你分担一些家务。”井星见妈妈愁眉紧锁,不得不违心的说这些话来安慰她,其实他心里特想上高中,念大学。 “会有办法的,儿子,妈 知道你心疼我,但只要你有出息,就比什么都强,你爸就是在天堂上也会放心的。” “当然有办法,井星,有白叔叔在,你尽管放心去读你的书。”白玉来了,手里拿着一叠温热的钞票。 “白叔,谢谢你。”井星没有多余的话可说。他是个聪明,敏感的男孩子,其实一直以来,他都明白白玉和杏花的苦楚。 杏花没有做声,好像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了白玉的帮助,只是温柔的眼眸里盛满了感激和理解,她看了一眼白玉,又看了眼井星,想说什么,又最终什么也没说。 看着妈妈欲言又止的神情,又看了眼始终平静如水的白叔,井星知道时机已经成熟了。 十年了,白叔叔始终如一日的帮助着他们一家,如果心中没有坚实的爱的基石,谁又能这样持久和坚持?原本他自私的认为,只有他们姊妹四个的爱才会令妈妈快乐,可现在,当他看见妈妈看白玉的眼神,他明白自己错了,儿女对母亲的爱和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源自于血缘,是一种本能,一种幸福,一种责任。可妈妈她也需要另外一种爱,一种生死相依,可以托付的爱,这种爱,他们作儿女的给不了,却强横的也不许人家给与,而且更不许妈妈去接受,可见天底下做儿女的是多么的自私,为了他们所谓的面子,而忽略了真正的爱与孝,他们忘了自己的妈妈也有需要,也有渴望,也有对爱无倦追求的权力。 每次当妈妈欲言又止的时候,其实他都明白妈妈想说什么?他只是故意忽略,装作不懂。 现在,自己即将离开,想着自己对菊花那份难舍的眷念,他也终于能明白妈妈和白玉的感受。 面子值钱吗?它只是空幻的存在哪儿,一个名词而已。 妈妈的幸福那才是真正无价的东西,不必空口承诺要去怎样怎样爱和孝敬妈妈,给她想要的幸福,应该是儿女们最大的孝心和爱意。 井星终于释然,他打开了心中长久以来的心结,他决定说服弟妹和井家一干众人,他要做一件只有戏上演的,书上说的事情,那就是嫁妈。 亏得井家人都不是顽固不化的老古董,井星没有费多大的口舌,居然都说,“你做儿女的能想通,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说三道四”。就连80岁的井婆婆也如是说。 于是,井星得以顺顺利利的把妈妈嫁了出去。 那天,井星置办了几桌酒席,请了井家人,热闹而又风光。 红秀在对门不知道有多眼馋,发娃子走的时候都不接受方天生,人呀,真是没法相比。 心里想着发娃子,不由觉得一阵心疼,这孩子,自走了,连个音信也没有,他不知道儿走千里母担忧吗?想念及此,不由泪水涟涟,也不知怎的,最近这段时间眼泪特别多,动不动就流泪,好像快流完了似的。 第115章 情深缘浅 井星离家上学那天,秋风瑟瑟,秋雨绵绵。 山路泥泞,有些打滑,井星拒绝了家人把他送到车站,他说,他是男子汉,要拿得起,放得下。 可有些事情,他拿起了,却永远也放不下——那就是他对菊花的感情。 菊花,那个乖巧懂事的白菊花,总是俏生生的站在他面前,甜甜的笑着,叫他一声“哥”,,原本心中那若有若无的情愫,却在分别之时突兀的清晰起来,强大起来。 淅淅沥沥的细雨,像千丝万线,编织成天地间离愁别绪的一张大网,把雨中的多情人儿一网打尽。 泥泞的山间小路,一步一回头,似有所牵挂,有所眷念,,,, 环顾山坡上那星星点点的白菊花,在淋漓的细雨中,是那样洁白而又娇艳欲滴,,是那样美丽而又孤单。是哦,孤单,这个字眼让井星心里有一种疼惜的感觉,百花开过之后的菊花的宿命,注定是孤单,而隐隐中,菊花的宿命是否也要和孤独相伴? “哥,,,”一个清脆而又熟悉的声音在前面响起。 井星抬头,细雨中的菊花,打着伞,穿着一件蓝底映衬着白花的满襟衫儿,把个玲珑有致的身段衬托的更加妙曼,婀娜。一双秋水盈盈的大眼睛含忧带愁,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垂在起伏不停的胸前。 “菊花。”井星快步迎了上去。 “哥,,,” 四目相对,竟是无语凝噎,只见眼中闪动着的泪花。 “菊花,我不是说过不用送了吗?你看你,身上的衣裳都打湿了。”井星言不由衷的说道,脸上却是欣喜。 “哥,我知道你这次离开家又得半年,谁知道半年后会是什么样?所以现在只想来送送你,看看你。”菊花心里涌起一层难言的酸楚,打小她就喜欢井星,并且一直憧憬着能和井星结婚,然后恩恩爱爱的过着他们的小日子,可是,当爹娶了杏花,井星成了她哥,她就明白,她的梦破了,碎了。 “看你这小样,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井星宠溺的捏了捏菊花红红的脸蛋,替她理了理额前被雨水打湿的留海。斜斜的风把细细的雨吹进了雨伞里,打湿了头发,打湿了衣衫,也打湿了心。 “我就是怕你不回来。”菊花娇嗔的说道,嘟起小嘴。 “我回不回来和你有关吗?对你很重要吗?小丫头。”井星看见菊花一副蛮可爱的模样,不由戏谑的问道。 “你是我哥,当然很重要。” “菊花,我要走了,不然就赶不上班车了。”井星眼里有眷念和不舍。 “井星,你一定要记得我,今生今世都不准把我给忘了。” 菊花丢掉雨伞,扑进井星的怀里,主动吻上了井星的嘴。她只想井星记住她,永远记住她,哪怕是情深缘浅,永远没有交集,但她的心里只有井星,再也容不下任何人,包括曾今对她说过要娶她的发娃子。 一记长吻,在雨中缠绵,忘了天,忘了地,忘了风,忘了雨,忘了这世间的你我。 “菊花,你在家里等我,,,” 井星丢下这句话走了,菊花呆立在雨中,痴痴的想着这句话。 可她能等吗?她可以等吗? 第116章 红秀之死 红秀念子心切,终于思念成疾,一病不起。 生命随时都会有终点。红秀看开了这点,在这人世间,她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心好累,身也好累,好想从此一睡不醒。 梦纷纷扰扰,时时刻刻的纠缠着她。 恍惚间,灵魂飘飘悠悠来到一个美丽的小洲上,奇花异草,小桥流水,好美,好祥和的神仙境地。这是什么地方,居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要是留在这儿该多好。 “红秀,红秀,你醒醒。”方天生感觉不到红秀的灵魂,他要唤醒她,不能让她现在就死去,在坚持十几年,他们就回凤麟仙洲了。 红秀,千年的尘世煎熬你都听过来了,为什么只有短短的十几年,你却要放弃? “天生,我和你真的有千年之约吗。”红秀悠悠醒转,问道。 天生流着泪点头。 “对不起,我又要失约了。”红秀眼角噙着泪花,轻轻的闭上了她那双水蓝色的眼睛。 “老天,你又在作弄我吗?”方天生无语问苍天。 不行,我得去趟阴曹地府。方天生知道,自己无法改变生死,但却可以逆转命运。 红秀白衣胜雪,飘飘悠悠的来到黄泉路。 突然,仙乐齐鸣,一顶金碧辉煌的大轿停在她面前。 “恭贺星官,劫数已满,又可以重回天庭,位列仙班,星官,请上轿。” “可是我?”,,,, 红秀迟疑着,她心中有牵挂,她记得千年之约,她 不能失约。 “星官,时辰到了,咱们上路吧。” 红秀犹豫半晌,终于上轿了。 “不,,,,红秀,你不能回去做你的天煞孤星。”方天生绝望的喊声在耳边响起。 “可就算我再世为人,我们也不可能再有交集。”红秀心痛的闭上眼睛。 “红绫,我还要等你,千年万年,,,” 方天生的话一直响在红秀耳畔。 红秀死了,她临终前也没见上儿子发娃子的面,带着深深的遗憾离开了这纷纷扰扰的人世间。 杏花站在红秀的灵前,和红秀斗了一辈子又有什么用?她走了,带不走一切,包括仇恨 。 白玉曾今告诉她,她和红秀前世是最好的姐妹,可今生,为什么会是仇人? 方天生告诉她,那是天意,那是命? 杏花纳闷,天意和命运是什么玩意,为什么要它们来主宰自己的人生? 杏花在红秀的灵前想了又想,看着红秀遗像上那双水蓝色的大眼睛,怎么如此的熟悉,好像很久很久之前她们就认识。 眼睛动了一下,嘴一张一翕,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红秀,你别吓我。”杏花心里一激灵。 第117章 完结篇1 转瞬间又是十几年过去了 忽然有一天,一只金凤凰翩然而至,绕着殷家祖屋飞了三圈后,停在殷家大院的梧桐树上,长鸣三声,那声音悦耳,有如天籁。 方天生,白玉和杏花听见凤鸣,连忙出得屋子,焚香敬礼。 当夜,老龙塘沟的人却见殷家祖屋上空红云叠绕,火光四射。 第二天,殷家祖屋不见了,光秃秃的一片,不见任何东西。方天生和白玉,杏花从此也消失了。 人们都说,方天生是向天明变的,他们拔宅飞升,依旧去当他们的神仙去了。 殷发发衣锦还乡,听说他已是家产上亿的药业大亨,当年,他靠着方天生教他的民间药方,从一个摆地摊的小贩经过十年奋斗,终成大业。 站在殷家祖屋这一片空地上,殷发发似乎听见了母亲红秀 临终前对他难舍的眷念和泣血的呼唤。 殷发在殷家祖屋的地基上建了一栋十层大楼,而且在白马镇开办了一家国内最大的制药公司。他的三个儿子横向发展,进军各个领域,一个比一个有出息。 人们都说,殷家祖坟风水好,又顺从天意陷进了龙脉中心,殷氏一族不发都难。殷明仲的七个女儿的日子也过得风生水起。 可不管殷发怎么有钱,他都难逃殷家人短命的宿命,即便向天明当时已经替他化解了不少时间,他还是在四十岁的时候,因病而逝。 依旧是望海亭,但却是物是人非。 想想千年前,红绫的银铃般的笑声似乎不绝于耳,还在耳边清脆的响起。 “海上风平浪静,失伴海鸥凄鸣,海鸟亦多情,颗颗衔归细石。莫思,莫思,管啥浪急风已。”方天生触景生情,不由念出一首小词。 白玉和心莲理解他的心情,都沉默不语,他们明白,身边没有了红绫,这神仙日子也并不快乐。 每天来到望海亭,他们希望有奇迹发生。一日,两日,好多天过去了,,,, 直到有一天,风平浪静的海面上,有一条美丽的红鲤鱼在他们面前跳跃着。 白玉把它捧在手中,仔细一看,惊喜的喊道,“它是红绫,红绫回来了。” 失魂落魄的天生一听见是红凌,赶快从白玉手中接过这条美丽的红鲤鱼。 果然不错,这对灵动的眼睛,水蓝色的眼睛,天生眷恋了千年的眼睛,只有红绫才有的眼睛。 红鲤鱼的眼睛里流出了晶莹的泪滴,滴在天生的手掌心,温润而又冰凉。 “红绫,你变回来呀,你是鲤鱼精,怎么会变不回来?” “天生,不要着急,你已经等了一千年,还在乎这区区五百年吗?”心莲戏谑的笑道。 “天哪,又是五百年。”方天生差点晕倒。 不过,他还是把红绫捧在手心呵护着,陪她说话。 莲塘里,红鲤鱼游弋在莲花之间,再也没有眼泪。 直到有一天,天生回家,他看见了桌上精致的小菜,还有一壶百花酿。 第118章 完结篇2 方天生向屋内看去,红绫一如千年前妩媚的冲他笑着。 神仙日子过得悠闲自在,他们也会去凡间看看他们的儿女们。 狗剩是向天明的衣钵传人,尽得向天明真传,已是一代风水大师,不管是什么达官显贵,还是什么富豪商贾,还有什么美女明星,都来找他算命,看风水,总之,狗剩是赚得踢满钵满,名声显赫。 井星学业有成,高官厚禄自不在话下,不过,他和菊花终究是有缘无分,劳燕分飞。 终于结束了,乱七八糟的不知所云。 本人是第一次写,希望看到此书的亲们,能以谅解的心情去接纳它,毕竟这是心血之作。好与赖姑且不论,但没功劳有苦劳,多多推荐哦。 如果亲们还有兴趣看草草写的书的话,我相信,不出十天,我的新作《远嫁女》将会上传。这部书里有殷氏七姊妹的命运,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