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包满满 卷六》 第一章 【正文开始】 仙人村。 昨夜淅淅沥沥下了一场雨,早上起来却是天公作美放了晴。初升的日头映着树叶儿草丛上大颗大颗的水珠儿,只觉得分外透亮清新。 朱德明去公厕解了手过来,看到自家媳妇跟个孩子似的蹲在那边,望着草叶子上的露珠出神,不免笑了起来。 「几颗水珠子有什么好看的?等村长回来,咱们这一批牲口出了栏,让她发咱点工钱,我给你买几颗真的打首饰。听说那玩意儿是叫水,水晶是吧?就跟透明的水珠子一样一样的。哎,你这到底是在干什么?」 朱德明媳妇使劲对他使了半天的眼色,都不能阻止他唠叨,最后只得跳起来道,「苹果,回来,别再过去了!」 怎么了?朱德明吓一跳,赶紧往媳妇那里跑。 他们小两口都不是聪明人,学不来算账,也不会张罗生意,于是就在山上养这些小鸡小猪,但是叶秋答应过,要是养得好,待遇也不比山下做生意的差。于是小两口十分卖力,尤其自从李雍盖房,也给他们在这边搭了三间小平房之后,小两口几乎是吃住在这里,用心看管着这些小鸡小猪。 只是小鸡长成了大鸡,开始生蛋后就有些不老实了。有些鸡总喜欢把蛋下在草丛里,还故意藏起来。 每天为了找鸡蛋,让小两口真是煞费苦心。不过幸好后来有了小苹果,那只猪真是快成精了。不过是给地瓜牵过来帮了几回忙,居然就学会了找鸡蛋了,还找得又快又好。所以每天一大早,要多做好事。多给他娘积福的地瓜就把苹果牵来帮忙了。 只是今天下雨,朱方氏没放小地瓜那么早出门,小苹果等不急的自己过来了。朱德明媳妇正想跟它说,因为雨水没干,还没放鸡群出笼。可苹果却敏锐的发现,在他们放鸡的林子里,多了些奇怪的东西。 朱德明媳妇还不敢过去。苹果就蹑手蹑脚的钻了过去。她刚才蹲那儿哪是看雨珠啊。是在看苹果,发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只是给朱德明叫破,那也没有了隐藏的必要。夫妻俩正寻了棍棒。小心翼翼的打算跟进去,却听到苹果在里头不同寻常的叫唤声。 朱德明脸色一变,那地方可是之前清水营的兄弟来布置的陷阱。格外交待了他们夫妻,万一有人来犯。得赶紧去报信的。难道,这是来贼了? 朱德明才想叫媳妇去报信。却见一个小小身影冲进了林子。 朱德明一惊,「哎哟,地瓜,你快回来!」 看着天晴。小家伙到底还是赶来了。然后很快,就跟他的小猪兄弟一样,张大嘴巴望着林子上被吊着的人。叫了起来。 哼唧! 「舅舅?」 那一头雪白的长发,实在是太过显着了。就算是叶大天师换了一身普通的道袍。也完全不能遮掩他非凡的气质,总之小地瓜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并且奇怪的看着舅舅手上的那只大笼子。 「舅舅你抓这么多癞蛤蟆干什么?娘说这个是有毒的,不能吃。」 眼看被人撞见,掉进地下陷阱里的人也弱弱的出声了,「还有我,在这里。嘘!别出声,赶紧把我们拉出来。」 朱德明两口子跑过来,上头那个白头发的男人他们不认得,可底下这位冲数小道长他们却是认得的。 「你们,你们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还弄得掉陷阱里了?」 咳咳,此事说来话来,不说也罢。 叶玄大天师和冲数小道长有志同心的闭紧了嘴巴,难道他们能承认兴冲冲想跑来给叶秋一个惊喜,却给自己找了一个惊吓的丢脸事情吗? 等到被放出来了,叶玄大天师整整衣冠,迅速从灰头土脸恢复了高冷圣洁的外形,然后貌似不经意的甩给朱德明一串手钏。颗颗都是莲子大的水晶珠子,比雨滴还明润好看。就算朱德明什么都不懂,都觉得这珠子一看就贵重之物。 然后叶大天师说,「你们既然在这边喂养牲口,那就劳烦你们也抓点虫子喂这些蛤蟆吧。」 要不是为了喂养这些烦人的蛤蟆,把它们安安静静的带进村,他至于掉进陷阱么? 可抱着这只竹编的大笼子,朱德明两口子对视一眼,有句疑惑的话没有说出来。 倒是小地瓜单纯,不解的就问,「为什么要给这些癞蛤蟆抓虫子?」 叶玄慈爱又耐心的低头,望着地瓜,「因为这些蟾蜍对你娘很重要,以后还要你娘来喂养才行。」 其实原本应该这些蟾蜍中的一只,可叶玄和冲数又认不出来谁是谁,主要是冲数想不清自己到底踩了人家哪只脚,有没有留下痕迹,便只能把那片山头能找到的蛤蟆全都带回来了。 反正是善事,多做点少做点有什么区别? 哦!地瓜似懂非懂的点头,不过听说对他娘很重要,他就自告奋勇的道,「那交给我吧。不过舅舅,我能给它们绑上绳子么?绑了绳子就跑不掉了,然后把它们带到麦田里去吃虫子,那里有可多虫子呢,抓都抓不过来。」 绑上绳子,让它们自己吃…… 英明神武的叶大天师和聪明伶俐的冲数小道长对视一眼,默默的决定,有些话就不要再提了。 「好,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叶玄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他怕已经抓了几天虫子,累得要死的自己会吐血,只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扫了朱德明小两口一眼,「今天的事就不要说出去了,免得惊着旁人。」 好。 其实谁都不是傻子,朱德明把水晶珠串塞媳妇手里,憨厚的道,「你们大老远的来,赶紧跟地瓜回去歇着吧。这里等我们两口子收拾就行。」 总还得把陷阱恢复原样,回头才好瞒过待会儿过来巡查的士兵。 叶大天师含蓄的给了一个赞赏的眼神,还是冲数小道士比较直接,「那就辛苦你们了。不过你们村长也是的,不过是养几只鸡,还弄什么陷阱?难道怕人偷了不成?」 他还没抱怨完,地瓜就说。「娘被抓走了。陷阱是用来抓坏人的。」 什么? 叶玄脸色一变,「你说你娘被抓走了?什么时候的事?」 「就前几天。」听到说起正事,朱德明赶紧来答。「李营长已经去救她们了,不过他们都说不要紧。」 不要紧才怪! 叶玄迅速把地瓜拎了起来,冲数把那笼子癞蛤蟆交给朱德明,「看好这些蛤蟆。要是跑了一只,或是有了个三长两短。跟你没完!」 朱德明吓了一跳,这些蛤蟆莫非还是仙家宝贝不成? 朱德明媳妇紧着问了一句,「那你们呢,带地瓜去哪儿呀?」 「去救他娘!」 都说过了。让叶秋无论如何要跟自己的儿子呆一起的。可如今母子失散,叶秋的命格又被人改得面目全非,那可是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带上地瓜这个小福星。可比他们烧多少道香都管用。 在叶秋失踪的农家小院附近,李雍没时间责罚庄林。只是狠睨了他一眼,下了第二道明确的指令,「散开,寻人!」 霹雳弹说白了不过是种障眼法,利用烟雾短暂的迷惑人的视线,然后伺机逃跑。 第二章 他们还带着叶秋,跑不远的。 但是那伙黑衣人选择藏匿的地点,也是极为刁钻。想来他们也是有所准备,如果一个不仔细,要逃脱还是有很大机会。 所以现在李雍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命人困住方圆一里,然后用地毯式的方式进行搜索。 柳媚儿是第一个被找到的。 因为她身上来了月事,冯辰香怕她身上特殊的气味会引来追兵,一爬出这个逃生通道之后,就「不小心」把她的脚踝关节踹伤,把她甩到最后,吸引追兵。只没想到,却让她第一个获救了。 被送到李雍跟前,柳媚儿含着眼泪,她是真的又怕又疼,还想说点什么,可惜李雍什么都不想听,就挥手让人把她带下去了。 第二个找到的是冯辰香,她还不清楚是什么人发现了自己的踪迹,试图跟捉拿她的人讨价还价。 「李雍的母亲被藏在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地方,你们要是不跟我合作的话……」 「拿下!」为首的士兵只冷冷说了这么一句,如狼似虎的手下就把冯辰香给拖走了。 这个时候还想着给自己博筹码,这样蛇蝎心肠的女人别说他们营长,送他们都不要! 庄林努力了很久,最后带人找到了简氏。 她被冯辰香打晕了,绑了手脚堵了嘴捆在一个小山洞里。李雍看着还在昏迷的她,也只多说了一句,「回去给她请个大夫。」 可是叶秋呢?叶秋究竟在哪儿? 她那么聪明,知道给他留言说,「很想你们,也想家里的好吃的。」 当时李雍就懂了。 别人不知道这个话,但他是知道的,叶秋说的是棒槌雀。 就在她出事的前几天,叶秋说晚上给棒槌雀吵得没睡好,让李雍去打几只来给她吃出气。刚好有士兵来问当天的口令,李雍随口就说了棒槌雀。然后跟她说,这些野味毛多肉少,其实还没有家里养的鸡好吃。 可叶秋不肯,非闹着要吃。 李雍只得出去现给她抓了只棒槌雀回来,叶秋原本信心满满,要做烧烤的野味。结果拔毛就费了老鼻子劲了,烤过之后,更是只剩一层皮包着骨头,白白浪费那么多的油盐酱料。叶秋最后也承认,还没有家养的鸡好吃。 所以一看叶秋留了这个话,李雍就知道她的藏身之处必然是有棒槌雀的地方。再加上随后跟踪那两个商人,几经辗转,就找到了这个藏身之处。 那时叶秋决定放人,也是因为听到异样的棒槌雀的叫声,那是李雍学了私下哄她开心的。别人听不出,她却是知道救兵已经到了。 可如今说这些有什么用?李雍很郁闷,好好一个人,愣是在眼皮子底下给弄丢了,这算怎么回事? 但就在此时,男人却发现,有一只蜜蜂,从他的眼皮子底下呈8字型嗡嗡飞过。 展眼一瞧,这里哪里有半朵花?那这只蜜蜂飞过来干嘛的?闲逛吗? 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李雍忽地就跟把手一挥,命人跟上了这只蜜蜂。 士兵们大眼瞪小眼,跟着蜜蜂?他们营长是不是被刺激过度,脑子有些不正常了? 就算他们承认叶村长很漂亮,好吧,她是仙人村最漂亮哒。可是蜜蜂再好色,也不至于去采她那朵花吧? 可再看看庄林那张臭脸,想想他刚刚犯下的错,还有他注定会被全营笑话许久的命运,大家决定,还是听营长一次吧。 不就是跟踪一只蜜蜂么?上! 叶秋不是不想示警,而是被人拿刀抵住了脖子。 有好几回,眼看着那些士兵已经非常靠近自己了,可她偏偏就是不能出声。这憋屈,真是难以言喻。 而且,让叶秋更加着急的人,这些黑衣人不是漫无目的的躲避着李雍的追兵,他们是有意识带着叶秋往一处水渠行进。 之前听到这里有棒槌雀的声音,叶秋就猜到自己的藏身之所可能靠近山林,但她不知道,这边还有一道水渠。 这里,也是叶公渠的一段。但已经到了尾声,外头连着一片沼泽,春生万物的时候,这片沼泽里不仅漫起了一人多高的水,还长起半人高的芦苇,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 在芦苇丛中,藏着几艘快艇,这是黑衣人首领之前就留下的退路。 万一跟李雍谈崩,立即划船带着人质离开,只要半个时辰,就能转到宽阔的河面上,从那儿顺流往下,沿途还有他们的接应。 绝对不能被他们带上船。 叶秋一看这状况,就知道麻烦大了。 清水营全部是北地的兵,说白了都是些旱鸭子。尤其在没有船的情况下,就算那些士兵再英勇善战,一旦身陷泥沼,都没有了用武之地。 况且还有这些芦苇,只要他们上了船,把火一放,这些芦苇铺天漫地的烧起来,李雍就连放箭都不敢。 而他们,显然早想到这些,在慢慢退到沼泽边时,叶秋看到他们从一只船上取出来几桶火油,显然是打算放火了。 这可怎么办? 叶秋很焦急。 就在此时。有阵嘤嘤嗡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还奇怪这种地方怎么有苍蝇,谁知竟是只蜜蜂,正围着她打转。 啪! 有个守着叶秋的黑衣人,从怀里取了块汗巾,用力一拍,把那只蜜蜂打落在地了。他还没那么强悍。徒手去攻击这种凶物。当然。若是让蜜蜂叮到叶秋,也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可怎么打完一只蜜蜂,又来一只? 叶秋也觉得有些古怪了。 她如今虽然也讲究的会用些香油面脂。但这绑来都多少天了,再好的香油面脂也挥发光了,自己闻闻,身上都是一股子油腻味道。怎么会招蜜蜂呢?可若说这芦苇丛中有花,就更不可能了。 那这些蜜蜂是来干嘛的? 因为怕被蜜蜂蜇到。叶秋想拿帕子把手包上。可当她的手触碰到袖子里的帕子时,忽地眼睛亮了。 是蜂蜜! 之前到村里去通知她的婚讯时,徐三思曾经给了她一小坛子枇杷蜜。因为没有密封好,她手上沾了不少。后来又被丁香扯去说话,她只来得及用手帕擦了擦手,就塞进袖子里了。没想到。这股甜味倒是给她引来了蜜蜂。 索性把帕子悄悄拿在手上,叶秋还悄悄抖开挥了挥。希望能引来更多的蜜蜂,也好干扰这些黑衣人的注意力,最后叮他们一两口,她好伺机跑路。 可这片山林本来就不是蜜源地,能招来的蜜蜂实在有限。叶秋费劲的摇了半天的小手绢,也就飞来两三只,还被那个黑衣人用同样的汗巾,拍掉了。 怎么办? 叶村长很苦恼。 眼看那边的黑衣人已经泼完了火油,解开了小船的绳索,准备押着她上船了,她还是没有好主意。 其实她可以假装滑倒,掉进湖里。可就算她会游泳,又能游得多快?谁又知道这些黑衣人当中就没有会游泳的呢? 还有,她肚子里的宝宝。叶秋的手滑到小腹上,虽然还不能肯定,但只要有那么一丁点可能,她都不能让肚子里宝宝跟她一起冒险。 这时代的生命实在是太脆弱了,更别提是这么小小的一只。万一掉下去,自己没跑掉,又搭上一个,那她岂不亏死? 第三章 精明的叶村长自然是不愿意做亏本买卖的,那她还有什么办法? 庄林紧张的趴在离沼泽不远的山坡上,一动也不动。就算刚刚有只嚣张的麻雀,有他头上拉下一泡屎,他都没有伸手去抹。 到底是营长英明。 看到对面的情景的士兵们全都服了,谁能想得到,跟着只蜜蜂居然真的能找到村长? 说实在的,这帮黑衣人也够狡猾的,往这边沼泽过来的地方正好有个视觉差,加上芦苇又高又密,所以他们来来去去看了几遍,都没有发现这边的动静。 但是现在就算发现了,要怎么救人呢? 就算他们人多势众,但这会子因为借了地利之便,却更便于那些黑衣人活动了。尤其他们手上还有叶村长,这是他们绝对的软肋,可不能轻举妄动。 于是大家都在等,等着营长发号施令。 而李雍显然也在思索,怎样的攻击才最合理。 但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因为那些黑衣人已经打算押着叶秋上船了。一旦被他们点着火油,带人离开,他将再没有机会。 所以男人很快就做出了判断。 他再看一眼庄林,冲他打出一个手势。 庄林懂了。 这是要四个神箭手,分别瞄准其他四个黑衣人,等他下令攻击时,同时放箭,放倒那四个黑衣人。而营长自己,会去对付那个一直挟持着叶秋的黑衣人。 虽然很险,但这是唯一可能成功的机会。 比起让他们把叶秋带走,然后无止境的追踪,还不如冒一次险,彻底解决这件事。 李雍一直不是个缺乏勇气的人,但这一刻,他前所未有的慎重。甚至手心里微微有些汗意,就好象当年初上战场那样。 但是,他相信自己会成功。 义父曾经说过,一个好的战士,首先要有的。就是无畏的相信自己必胜的信念,如果没有这一点,什么仗也不会赢。 李雍在这一刻,却是无端端的更想相信另一件事。 如果义父在天有灵,他的岳父大人在天有灵,就请保佑他,一击得中! 没有任何语言。就在黑衣人点燃手中的火折子准备放火时。李雍就跟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象是瞬间点燃了攻击的讯号,那四个神箭手几乎是同时射出他们手里的箭。 当那些黑衣人听到破风声。诧异的抬头时,叶秋也没闲着。她猛地低头,狠狠咬了那个挟持她的黑衣人的手。 趁着那黑衣人错愕的工夫,李雍甩出了手中的匕首。 他很自信。这只匕首一定会打伤那个黑衣人的手,让他松开叶秋。那么他要做的。只是扑住叶秋,抱着她离开这些危险的黑衣人。 飞在半空中的时候,李雍的脑子还清楚无比的计算着这些事。可唯一让他漏算的是,芦苇荡子里又跳出一个人。 「村长。我来救你!」 眼看着冲数小道长从芦苇荡子里冲出去,迎向他娘,小地瓜也忍不住了。在白毛舅舅怀里大喊了一声「娘!」 叶玄恼火的瞪那沉不住气的小道士一眼,却是飞快拎起地瓜。和一个带路的年轻女子往旁边飞去。 他以为,有冲数和李雍,怎么也能把他妹妹捞回来吧?却没想到,冲数虽然抱住了叶秋,却是没算计好落点,身形在小船上一晃,就啊啊叫着,拖着叶秋就往水里栽去。 而此时,好巧不巧的惊飞起一群在芦苇丛中休憩的野鸭子。嘎嘎叫着,四散飞开,干扰了李雍,还有黑衣人的视线。 最要命的是,当冲数落下时,惊起了湖里的一条足有十来斤的大鱼。吓得高高跃起,直接尾巴一甩,就冲着叶秋的脑门上拍去。 啪地一声,打得结结实实。 当叶秋晕过去之前,觉得自己要是死了,一定是史无前例,被鱼尾巴拍死的倒霉鬼。 但事实上—— 「她虽然还有一口气,但也……」兰阎罗实在不忍心说出这句话,但他不得不这么说。 在营救的兵荒马乱之后,人多势众的李雍迅速控制住了局势,并救起了叶秋。但是,她却醒不来了。 施针没反应,灌药没反应,要不是她胸口的那团温热,和低低起伏的呼吸,几乎跟死人没什么两样。 冲数很自责,抓着头发,蹲在地上,眼圈通红,「都怪我,那个时候为什么要冲出去?」 「不,不怪你。怪我。」叶玄低着头,雪白的银发都泛起了浅浅的灰,「如果不是我太过自以为是,想着给她改什么命格,或许她还能安安稳稳的活下去。」 「我娘不会死的,她不会死的,对不对?」地瓜那双大眼睛里,已经有泪水在眼眶底下荡漾了,可小家伙很坚强,一直忍着没哭,而是紧紧抓着李雍的衣摆,象是要得到一个保证,一个依靠。 李雍把他抱了起来,「是的,你娘不会死。」 「阿雍……」 「你们都出去!」男人少见的发了火,「滚!」 叶玄嘴唇动了动,似是想说什么,但是朱长富把他拉住了,「什么都别说了,大伙儿都先出去吧。秋儿这孩子不是还有气么?咱们再等等,说不定她的魂儿就回来了。」 「就是!」朱方氏吸着鼻涕,端着盆热水进来,咣当放在床边,「我们秋儿从前沉进水塘那么长时间都没死,怎么可能掉个湖里就淹死了?她就是病了,养养就好。我们秋儿最爱干净了,我要给她擦擦……」 可触及到叶秋冰凉的手,朱方氏的眼泪再也忍不住的决堤了,她哭着掩面跑了出去。 她的秋儿,这样好的姑娘,怎么会死? 此时,叶秋并不知晓,自己已经回到了仙人村。 她要李雍给她盖的新房已经盖好了,跟她想的一模一样,青砖小院,黑瓦粉墙。 院中以抄手游廊相连,主次错落。正中砌着座六角天井,有浅浅花型沟渠连着檐下雨廊。 正对面的雨廊下又安放着一对青花瓷绘婴戏莲纹的硕大水缸,等着回头弄来种子,好种些荷花养金鱼。 院后又有个花园,已经铺好了鹅卵石,并在四角种下了槐树月季,桂花腊梅等四季开的花。等花木长起来,她还要在大槐树下摆上木桌竹椅,想来夏日傍晚观星纳凉,都是不错的去处。 说实话,在山里盖房虽是不易,但并不是不能做到。象吴家沟,北田村那些山下村庄,但凡家境较好些的,也能建起这样的青砖大瓦房。有些家境宽裕的,只怕盖得比这还要讲究精致些。 叶秋知道,只要她张口,李雍完全可以给她盖一座更大更华丽的宅院。但叶秋就想要这么一座小小的四合院,就住着他们一家人,东屋摔个盆子,西屋都能听到。 可是如今,雕花的槅窗上已按她说的,糊好雪白的桃花纸,等着她剪了窗花贴上去。可她为何躺在正房准备成亲的喜床上,却是一言不发? 等把人都赶了出去,李雍把地瓜放下,默默拿热水绞了帕子,给她擦着手脸时,心中竟是一片迷惘。 叶玄想说什么,他其实是知道的。可他不想听,一个字都不想听。 第四章 他只知道,躺在床上的这个女人是他的。她跟他有过最亲近的肌肤之亲。她的肚子里怀着他的娃娃。她还这么年轻,这么活泼,甚至被人绑了还管人家要麦穗吃,她这样的人,怎么能死? 地瓜不说话,却是乖觉的从他手上接过冷掉的帕子,跑到水盆架子前。踩着小板凳上去搓搓。又认真的绞干净了给他送来。 男人抬手接了,又落在地瓜的脸上,手上。 叶秋已经擦干净了。但她要是看到孩子被弄得这么脏,脸上又是汗又是泪的,她会不高兴的。 等到把他自己也收拾干净了,李雍给地瓜和自己都脱了外衣。一左一右睡到了叶秋身边。 他的头很痛。 为了救她出来,他已经有好几天都没有睡过了。这个时候。其实他也是不太想睡的,可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再那么干坐着,他得做点什么。 而最想做的事情,无非就是搂着叶秋。躺在床上。 只有这样,把她完全抱在怀里,他才能感觉到自己是活的。她也是活的。 就算叶秋身上凉了些,但那也没有关系。不是还有他吗?他总会把她捂热的。 还有地瓜。真是个贴心的小家伙。 就算男人什么也不说,可他就是能明白男人的意思,所以一爬上床就紧紧搂着他娘的脖子,把圆鼓鼓的小脸凑过去,紧贴着他娘冰冷的脸颊。 那男人就把手搭在叶秋冰冷的小腹上,这里还有他一个孩子呢。这么冷,孩子会不舒服的。 然后,他疲倦的闭上双眼,任自己被那浓浓的黑暗吞没。 新房外,聚集着许多乡亲。 不仅有仙人村的,还有其他得到消息赶来的乡亲们。此刻,大家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的,带着热切的期盼看着最后从屋里出来的人。 「都回去吧。秋儿没什么大事,就是得养养。」朱长富说着,饱经风霜的脸上带着一份从容和镇定,无形之中就让大家镇静了下来。 「那我们就先走了?」 「放心回吧。」朱长富甚至说笑了几句,「回头她好了,还要请你们来喝喜酒呢。」 「那是一定要来的。」有些年岁大些,更沉稳的老人家,比如吴大发,魏广海便附合着,招呼着乡邻散了。 这样不好的情况,留下来是给人家添麻烦。他们不如回去,替她诚心上几柱香,说不定反倒能有点效果。 而朱长富一直等着本村的村民也各自回了家,这才露出几分愁态,径直去找兰阎罗。 可他这里,还有两个人先来了。一个是叶玄,一个是冲数。 一个表示,「不管你要什么药材,尽管说。」 一个说,「我师门还种着好些奇花异草,你看哪些能用上?」 兰阎罗看着他们,包括新来的朱长富,苦笑,「我是大夫,不是神仙。村长那脉象叶玄你应该也能看出一二,她不是得了什么病症,却偏偏生机断绝,就是一个将死之人的脉象,你这叫我怎么下药方?」 叶玄哽住了。冲数也哽住了。 饶是他们能掐会算,曾经给无数人指点迷津,逢凶化吉,可是此刻,也拿不出一个好办法。 倒是朱长富沉默了片刻,果断道,「那就给她冲一冲。你们要是不嫌晦气的话,就把老汉的棺材拿出来,替她预备着,说不定人就好了。」 这是民间百姓的土办法,给将死之人办起丧事,要是命不该绝,说不定还能转危为安。 要是平素,他们是不会相信这个办法的。 但是此刻,叶玄却只是长叹一声,「那劳烦老丈了,我跟你去料理。」 他再多诵几遍经文,做些祈福的法事,说不定也能有点用呢? 冲数吸吸鼻子,把眼眶里的眼泪又咽回去,「我去田里看蛤蟆。」 一定要把它们养得膘肥体壮,一只也不能少! 兰阎罗在屋里转了几圈,把两个小徒弟朱孝天,连小榆喊了进来,「我看村长那盆粉黛兰好象还没搬进新房里去,孝天你去管朱大婶要了,给搬过去。小榆你跟我过来,咱们再煎几味药试试。」 就算没有办法,总不好坐以待毙。他们把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夜已深,新房里的喜床上,就是一直睡不着的李雍,都已浅浅睡去。 但在他身边的叶秋,眼珠子却是在眼皮子底下动来动去,却怎么也睁不开。 叶秋陷进了一个长长的梦里。但似乎又不是梦。具体是什么,她也说不出来。 她茫然的在那个陌生的时空里飘荡,在地上的人群中穿行。象一道空气。没有人看得见她,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存在。 「爹,爹!」 突然,她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说话。那是谁?叶秋茫然的转过头去。却惊喜的看见一张无比熟悉的脸。 「爸爸!」可是她的话,跟空气一样消散于无形。 眼看那个十五六岁。穿着月白色长裙的女孩子,抓着一只花花绿绿的风车,蹦蹦跳跳的往叶清怀里扑去时,叶秋愤怒了。 那是我爸爸。你给我走开! 她扑了上去,却是意外的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这么多人跑什么跑?要是摔倒了怎么办?」鼻尖轻轻的给人刮了一下,叶秋诧异的抬起头。才发现跌进叶清怀里的,那个穿着月白色长裙的女孩。正是她自己。 叶秋想问,爸爸你怎么在这儿?可从她嘴里出来的却是撒娇的话语,「我就知道爹会接住我,你才舍不得我摔倒的是不是?」 「调皮!」轻轻在她额头上敲了一记,叶清抓着女儿的手,挽在自己的胳膊上,拿着一袋银子晃了晃道,「货已送到,咱们也该回家了。出来这么久,秋秋想不想回家?」 当然想的。叶秋这么想着,可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不想。只要跟爹在一起,我哪里都不想。」 这样的话虽然不是叶秋想说的,但她竟然也觉得没错,甚至就跟顺着自己心意说出来的话一样。然后,她感觉到自己高高兴兴的挽着爸爸在这个陌生又热闹的集市上逛着。 直到,她突然看见马路对面的摊子上有卖活生生小狗的,要拉着叶清过去看看。 不能去,危险!叶秋说不出来,但她本能的知道不对劲,可她的身体还是身不由己的跑过去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异变突生。 有人骑着高头大马,从后面突然冲出来。叶秋吓坏了,僵在路中连跑都不会跑。然后旁边一股大力袭来,是叶清把她推开了。 可是他自己,却正正的被马蹄踢到背心,顿时喷出血来,摔倒在地。 叶秋不可置信的抬头,看了那个骑马的男人一眼。 那也是一个中年人,长得十分严肃而倨傲,可眼看自己的马踢到了人,他也只是淡淡扫了叶秋一眼,然后什么都不说的就打马走了。 虽然就只那么一眼,可叶秋相信,自己这辈子都忘不了这张脸。但她现在还不能追上去,回过神来的她首先做的,是扑到爸爸身上,把他扶了起来。 「爹,爹你怎么了?」话说出来,她才发现自己在哭,还浑身发抖着,吓得不轻。 第五章 叶清还有一口气,他只能勉强自己提着那一点点力气,把那袋染着他鲜血的银子,塞到了女儿怀里。 这一刻,他不是想着自己,而是想着女儿要回家,要生活,她不能没银子。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帮帮忙吧!帮我找个大夫,大夫在哪里?」叶秋感觉得到每一滴泪流下脸庞的感觉,她也能感受到自己拼命求救却无人搭理的无助,还有嗓子几乎泣血般的疼哑。 集市上热闹依旧,人们来来往往,却顶多只冷漠的看她几眼,然后避之如瘟疫般的走开。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直到感觉到爸爸的体温越来越低,呼吸越来越微弱,叶秋知道,自己不能这么等下去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竟是把高了她一个头的爸爸硬生生的背了起来,然后拖着他,艰难的穿过集市,寻找药铺。 可是,当叶秋好不容易在这个陌生的城池里找到一家药铺时,那家的伙计连门都不让她进。 「走走走!这伤我们治不了,你走吧。」 「可你们还没看过呀?我有钱,我有钱的!」 不管她怎么说,伙计还是把她推出来了。然后,是下一家。 「我们大夫不在家!」 可叶秋分明看到,那家大夫刚刚躲进帘子后面,飞扬起一道青色的袍角。 不知道在城中找了多久,没有任何人来帮她,也没有任何大夫肯来替叶清医治。最后叶秋又累又饿,背着爸爸走出这道城门时,城门就在她的身后关上了。 回首西望,那座冷漠的城池把最后一丝夕阳的余温也隔绝在外,留在叶秋身上的,只有无尽的黑暗,和寒冷。 叶秋也不知道要上哪里去,她一直背着爸爸走啊走,从天黑走到天明,又走到下一个天黑。 直到路上有个好心的老婆婆说,「姑娘,你背着个尸体干什么?」 叶秋浑身一震的停下来,再转头看,才知道爸爸真的已经死了。她的身后,甚至都开始跟着一群黑乎乎的乌鸦。 叶秋刨了好大好大的一个坑,把爸爸埋了进去。 她挖得十指鲜血淋漓,指甲全都断了,也不知道疼。 这个地方是她自己选的,她也不知道好不好。只是看着山清水秀,尤其地势很高,可以看着那座冷漠的城池,她就把爸爸埋下了。 因为她要让爸爸看着,看着她替他讨回公道! 叶秋拿着爸爸留下的那袋银子。去打官司了。 她找人帮她画了那个凶手的画像,去衙门里告状。可衙门的官员却不肯接状纸,还说根本没有这回事。 「再者说,你连凶手的姓名都不知道,这让我们去哪里找人?」 可一个杀人凶手,还会对受害者留下姓名吗? 叶秋想不通这个道理,只能奋力的说。「可那天在集市上。明明有很多人看见的!」 官员嗤笑,「那你去找人来作证啊?要是没有人证物证,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话?」 「可我爹都已经死了。这还不算证据?」 「天知道他怎么死的。」 叶秋被赶了出来,扔到了大街上。 可她不死心,爸爸说,人间自有正义在。也许有人会帮她作证呢? 她回到了出事的集市,那里还是一样的热闹。甚至连卖她风车的小贩。卖小狗的摊子都没有变过。 「我求求你们,求求你们帮我做个证好不好?就到衙门说说那天发生的事,证明我爹是被这个人骑马撞死的。就这么一点事,求求你们了!」 可是。没有任何人回应她。所有的人都望着她摇头,摇头,再摇头。 被逼得急了。那个卖风车的小贩还说,「你是哪里来的疯婆子。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你,更别提卖你什么风车了。」 叶秋从白天等到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 她先是站着求人的,等到嗓子哑了,实在说不出话来,她就跪了下来,也不管经过的是谁,一直磕头,不停的磕头。 可是,也不知道过了几天,没有一个人在她身前留步,没有一个人愿意替她作证。甚至所有的人都否认见过她,否认那天看到的事。 在确信自己在自己不可能得到任何回应之后,叶秋没有了办法,她只好买了一只麻袋。她打算去把爸爸的尸体挖出来,带着这个更大的衙门告状。 可是等她回到那个葬下叶清的山头时,却是瞬间眼睛疼都不能睁开,她看到了这世间最残酷的一幕。 叶清的坟被人刨开了。 原本山清水秀的地方此时一片狼籍,野狗秃鹫把叶清的尸体吃得七零八落,只剩几块零散的骨头。 啊—— 叶秋抱着一根从野狗嘴里抢下来的残骸,仰天长啸。她已经拼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可是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她只觉得顺着眼角流下的泪特别缓慢,却不知道那泪已是殷红的鲜血…… 瓢泼大雨从天而降,把昏迷过去的叶秋打醒。 她的身边依旧没有一个人,却有饥饿的野狗在对她虎视眈眈。 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叶秋爬了起来,站稳了身形。然后,再一次走进了那座冷漠的城池。 她这回不去衙门,不找人证了。她顺着城门,一家家的找,一户户的看。 终于,当她走到一户华丽的宅院后门时,她看到那个凶手,正在送那个不肯接她状纸的官员上车。 「区区薄礼,聊表心意。」 「大人真是客气了。您致仕在家,谁知却惹上这等无妄之灾?不过您放心,那几个小贩拿了银子,已经远远避走他乡了,没个三年五载,不会回来……眼下尸体也没了,那丫头还怎么告……大人门生故旧遍天下,日后还请您多多照拂才是……」 看着他们得意的样子,叶秋忍住了没有动,一直躲在墙角,看着他们谈笑风生的说完,看着他们各自心满意足的离开。 瓢泼的大雨给了她最好的掩护,也让她前所未有的清醒,并绝望。 这些人都是不可能帮她的。 那么她,要怎么才能为爸爸报仇? 身边有两个人说着话匆匆跑过,「这雨下得这么大,明天估计又要抽壮丁加高堤防了吧?」 「肯定的呀!否则水一淹起来,全城都能淹掉。」 叶秋心中一动,加快了脚步。 当她再度跑到城外高处,看清这座城池的地形时,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这么说了。 在这座城池的西北面高处,有一条大河。波澜壮阔,带来了商船与富裕,却也留下了隐患。 因为城池建在低处,所以格外修建了巨大的水闸。遇到旱季,就会打开闸门,放水抗旱。但遇到雨季,就会紧闭闸门。还要加固堤坝。 冒着大雨。叶秋开始往高高的堤防上爬。 虽然沿途又陡又滑,可她浑身象是有使不完的力气,拼了命的往上爬。 终于。当她爬到堤防顶上,把巨大的闸门踩在脚下时,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刚才那句话。 因为大雨,水势已经涨到一个相当可怕的高度。波涛汹涌着。拍打着厚重的闸门,象是企图入室抢劫的强盗。 如果把这闸门打开。别说一两个人,就是整座城池,也要被尽数淹没了。 第六章 可是,那是他们该死。不是吗! 愤怒和仇恨充斥在叶秋胸间,一个疯狂而大胆的计划在她脑中形成后,就只想着怎么完成了。 把这闸门打开!把全城淹掉!给爸爸报仇。报仇! 叶秋很快找来一块大石,把建在闸门边上那间小屋的大锁砸掉。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里,有一个巨大的绞盘,被稳稳的固定在地上。 但是,如果有人推动绞盘,巨大的闸门将随之升起,滔滔的洪流将如脱缰的野马,一泄千里,再也无法挽救。 去吧,去吧! 有个声音在催促着叶秋,只要把这绞盘推起来,那爸爸的仇就报了,那些害死叶清的人全都会不得好死! 这样一个冷漠无情的城市,这样一群冷漠无情的百姓,又有什么值得同情,值得宽容的? 可是,当叶秋着魔般的走向那个绞盘,触碰到那根绞木时,脑子里却又出现了一个低沉威严的声音。 「叶氏,你若是做下这件事,必遭天遣!生生世世,都得受横死之苦!」 叶秋懵然转头,见到另一个自己毫不犹豫的走上前去,推动了绞盘。 「就算是生生世世不得超生,我也要替我爹报仇!」 闸门嘎嘎响着,渐渐松动升起。很快,汹涌的洪水象被释放的恶魔,狞笑着往底下的城池冲去。 几乎是没有半点招架之力,整座城池倾刻被冰凉的洪水吞没。许多人连呼救都来不及,就已经葬身水底。 整座城池,几乎是一夜之间,成了一座空城。侥幸逃生者,千百人中也只有一二而已。 然后,叶秋所在的闸门也被洪水冲垮了,不过在掉进水里的那一刻,那个穿着月白色裙子的女孩半点都不怕。 她已经替爸爸报仇了,就是死,她也没有遗憾了。 然后,叶秋看见了转生的自己。 幸运的是,她的爸爸还是叶清。然后叶秋依旧是个天真无忧的小女孩,叶清依旧是这世上最宠爱女儿的老爸。 可是,叶秋还是小小年纪就死于非命,还是非常凄惨的被野兽咬死。 叶秋看到爸爸悲痛欲绝,却一直一直坚持做善事。修桥铺路,赈灾施粥。人家让他落下名款,他永远只写三个字——叶氏女。 又是一世,叶秋又做了叶清的女儿。 这回比上一世强的是,虽然她也没活多久,死得也很痛苦,却好歹是病死在家中的。 然后再一世,又一世,下一世。 叶秋已经数不清自己转生了多少世,她只看到,自己永远各种早逝,而爸爸将要在未来的岁月,长久的承担失去她的痛苦。然后强颜欢笑着,继续做善事。 不论是贫穷还是富有,哪怕是沦落为乞丐了,叶清自己都快要被饿死了,也会把乞讨来的食物分给病弱幼小的乞丐们。 爸爸,可以了。你停下吧! 叶秋隐隐明白了什么,她含着眼泪跑到又一次失去自己的叶清面前,大声的告诉他,「你再要个孩子吧,忘了我吧!」 可叶清擦干了眼泪,却是继续继续做善事。 他永远只有叶秋一个孩子,永远在为也只为这个女儿在积福。 叶秋哭了。 她不知道爸爸是怎么知道并记住这一切的,可她真的不愿意让爸爸永无止境的活在这样的日子里。 就算要赎罪,也应该是她来。 可她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跟在叶清身后,默默的跟着他,直到来到她的前一世。 那应该是属于叶秋的一世。 这一世,叶秋可以清楚的看到叶清如何抱着襁褓中小小的自己的欢喜,可以看到他在京城那一片巴掌大的小天地里,如何尽职尽责的当好一个父亲,照顾幼小的女儿,给她喂食,哄她睡觉,甚至半点不嫌弃的给她换洗弄脏的尿布。 直到有一天,才三四岁的小叶秋牵着他的手,指着高高的院墙说,「爹,我想出去。」 然后叶清就摸摸她的头,「好,爹带你出去。」 后来叶清果然带她出来了,走遍山山水水,看遍世情百态。一路助人为乐,乐善好施。 然后,他们到了八角镇。 然后,叶秋明白她当时为什么会给谢子晴陪嫁银子了。这根本不是好不好心的事,而只是一种跟着她爹养成的习惯而已。 天师府不差钱,尤其叶清不缺,叶秋也不缺。她头上插着爹爹亲手做的木簪,就是她去各个钱庄提钱的凭证。只是后来的叶秋,不知道而已。 看着爹爹为这里修好水渠,看着他在大堤上救下陶管家,看着他被河水吞没之前,那满怀牵挂,又带着浅浅幸福的奇特眼神,叶秋突然明白,叶清不是临时起意做这件事的,他早准备好了,为救人而死。就算不是陶管家,也会是别人。 这一世的叶清,已经学过不少天师府的推演之术,他想预测吉凶,还是不难的。可他这样的人会出事,只能是因为他想用自己的命为女儿多挣一点福气。 视线随着滔滔河水模糊,叶秋闭上眼睛,有大滴的眼泪落下。 这就是爸爸。她的爸爸。 就算是为她死,他也没有半点抱怨,反而感觉幸福。 等叶秋再睁开眼,她又看到了自己的那一世。 看到爸爸如何发现黑心农商为了赚钱,违规在农作物中添加农药,造成周边农田的污染。看到那些奸商又是如何为了销毁证据,引水冲田。却连累了无辜的老乡。更加导致叶清救人而死。 然后叶秋看到自己是怎样收集证据,然后交给了一位极富正义感的记者去曝光。 其实叶秋也曾经想过,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甚至都看好了水源,足以冲垮那家黑心农商的庄园,淹死那些人渣。 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更加温和的方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如此。当那起黑心商人雇人找到叶秋爸爸的坟前,企图以侵犯她并拍照录像的方式。逼她交出证据时,却被叶秋抓着那个歹徒,决绝的一起撞死在爸爸的墓碑上后,她得到了一次转生的机会。她回到了在八角镇的这一世。 叶秋突然明白,为什么叶玄能那样毫无芥蒂的接受自己了。就算她表现的和这个时代有太多的不同之处,他也没有丝毫疑问。 因为无论怎样的她。始终都是叶秋她自己。 只不过,原本该死的她。在这一世得到了重活一次的机会。 可是,她重生了。可爸爸呢?爸爸又在哪里? 「叶氏,你可想好了?」耳边,忽地又听到那个低沉而威严的声音。 叶秋猛地一惊,再度睁眼,自已却还是那个穿着月白色裙子的女孩,站在绞盘前。 进还是退?她该如何抉择? 仙人村。 李雍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但他感觉到有什么温热的食物被塞到了他的嘴里,还很香滑。 当他睁开眼,就看到地瓜睁着一双湿漉漉,黑葡萄般的眼睛,含着眼泪却又使劲忍着,紧张兮兮,却又可怜巴巴的望着他,象是生怕被人抛弃的小兽。 怎么了?男人心头一疼,想出声问问,却只觉得喉咙意外的沙哑。他想抬头,却发现自己浑身酸痛,四肢无力。 第七章 「快别动了。」简氏憔悴的脸,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她连脂粉都没施,眼角红肿着,都现出了清晰的鱼尾纹。 李雍有些吃惊,他这个母亲,可是讲究之极。尤其因为长相不讨丈夫喜欢,格外的注意仪容。到底是什么事,能让她连在乎的修饰也不做了? 「你病了。」看他的神色,简氏虽然猜不到那么多,但还是拣要紧的跟他说了,「都昏迷两天了,可吓死人了。兰大夫说你是劳累过度,又急火攻心才会这样。原想把你挪开,你偏偏抱着叶氏不撒手。连带着地瓜都被你们吓坏了,一直在这守着你们两个,谁抱都不肯离开。」 目光再次落到地瓜身上,就见小家伙努力吸了吸鼻子,想把眼泪咽下去,谁知因他醒来,小人儿心头却泛起更多的委屈,那隐忍的眼泪也就叭嗒叭嗒掉了下来。 李雍给他哭得心都揪紧了,抬手刚抚上他的后脑勺,地瓜就哇地一声,哭着扑了上来,「叔叔你别生病,你别死!娘也不要死,你们不要丢下小地瓜,不要丢下我……」 男人抽回因长时间抱着叶秋,僵硬酸麻的手,抱紧了地瓜颤抖的小身子,用沙哑的声音,费劲的道,「放心,我不会死。你娘也不会,我们都不会丢下你。」 简氏看着心酸,也低头默默的垂着眼泪。 那日,她被叶秋救了之后,又被冯辰香打晕。简氏虽然事后也没打听过她想干什么,但是对这个高贵的儿媳妇,她是没有半点好感了。 然后再想想就算不是冯辰香,她另找一个高门贵女做媳妇,有没有人能象叶秋这样心地淳厚,惦记着她这个并不算好的婆婆的? 答案是没有。 就算是柳媚儿,在爬出逃生通道时,起初也是想仗着年轻快些跑,完全不顾她在后头跟不跟得上。 再想想当年自己在危急关头,也曾抛下亲生儿子随齐王逃生。简氏心想,连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如何再去要求别人? 所以她想通之后,反倒对救了她的叶秋大为改观。甚至开始想,要是李雍执意娶她,她就高高兴兴去接了她那杯媳妇茶。 往后正经名份要怎么办,她说了不算,但私底下,她是打心眼里已经这个儿媳妇的。 只是没想到,她才救回来不久,就听说叶秋出事了。人是救了回来,只是昏迷不醒。简氏急忙收拾了行李中的各项补药,赶来了仙人村。却没想到又听说儿子病下了,这可把简氏也吓坏了。 她这一生,就算再怎么自私,没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也只有李雍这么一个儿子,要是李雍真有个好歹,她的后半生真是没半点指望了。所以这两天,她主动留了下来,亲手熬药煮汤,照顾儿子,还有叶秋和她的儿子。 就象今天刚刚给李雍喂到嘴里的甜蛋羹,是她为数不多拿得出手的厨艺。也幸好地瓜给面子,她日日蒸一大碗出来,喂不下李雍的,地瓜都帮着吃了。 等地瓜哭了好一阵子,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李雍和他把那碗蛋羹分着吃了,又跟他保证了好一阵子不会死,才让他在自己身边睡下。 小家伙强撑了几天都不敢睡觉,刚一哭完,眼皮子都直打架了。这会子几乎是沾着枕头就睡着了,只是小手还紧紧揪着李雍衣角,不敢放开。 「你也陪他睡会儿吧。」简氏体贴的替他们掖了掖被角,「再有什么事,也等养足了精神再说。」 李雍再看她一眼,道了声辛苦,便不再坚持了。 简氏转身出了房门,他又转头看看叶秋。可能是一直睡在他身边的缘故,她身上的温度始终保持着,只是醒不过来。 但,总会有办法的。 男人默默的告诉自己,坚决不能垮。然后搂紧身边的一大一小,睡了。 这一觉睡得并不长,傍晚时分他便醒来,身上虽还酸痛着,但精神已经好了许多。 看地瓜睡得香甜,他便没有吵醒他,只叫江妈妈进来守着她们母子,自己出去办事。 简氏一直守在隔壁厢房里,见他出来,忙招呼他过来吃饭。依旧是山中简陋的吃食,可简氏却半点也不再挑剔了。吃完看着儿子又喝了药,也不打扰他去办正经事了。 倒是李雍看她在灯下绣一件小孩春衫,想是给地瓜的,多说了一句,「乡下地方,用不着绣太好,简单些就行。仔细伤着眼睛。」 简氏难得给儿子这样关心,心头一暖,越发觉得自己没做错,便也笑道,「我在这的时间也不会长,有空就替地瓜和你那没出世的孩子多做两件了。你娘也没别的本事,就这么点手艺,你就别拦着我了。」 李雍只得由着她去了,只是回头命人在她屋里多点了几盏灯。 出了这个新房,还真的挺多事情找他的。 首先是军里报来的,最近似乎西秦朝政有些异动,连宫里也不太平。 明里暗里都有人在指责李雍拥兵自重,只是还不太敢明目张胆要他的兵权,只拿着潞州来说事。一时说他同州清水营不该占着这边的位置,一时又说颜修之早该调换,为什么还要留下? 何渊听得冷笑,「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咱们把那伙黑衣人送到京城去,看他们要怎么解释!」 那伙黑衣人的身份已经确认,只不过没有得到营长的明确指示,一直隐忍不发而已。 李雍正凝神细思想着收到的情报,忽地被派出去协调用水之事的薛少卿来了,并一脸的莫名其妙。 「我才在那边处理了一半,突然又接到来信,命我带着这封信来来见你。李营长,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听说叶村长还给人劫持,一直昏迷不醒?」 李雍再看他一眼,却是没有接他手中的信。而是想了想道,「你随我去见一个人,见完之后,你再决定要不要把信给我。」 薛少卿更加糊涂了,「你要带我去见谁?」 李雍不语,只是把他带到后山军营驻地。 当薛少卿走进那间帐篷,惊呆了。 帐篷狭小,当然谈不上多么舒适,但却收拾得简洁干净。放置着几案笔墨,甚至还有张特意从仙人村借来的藤塌,就比一般将士住的帐篷要强多了。 但是,在看着对面穿着蓝灰色细布直裰的中年男子时,薛少卿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就连那声「爹」,也叫得将信将疑。 薛适没有搭理他,却是笑着看向他身后的李雍,「我还以为,李营长这样的聪明人,应该知道此时把这个傻小子继续蒙在鼓里,为你所用才最合适。这会子把他带过来,岂不毁了一步好棋?」 「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再傻,薛少卿也知道不对劲了。他爹不是应该在京城吗?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李雍再看他一眼,却是对薛适道,「我原先确实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突然又改变主意了。」 他看着薛适貌似平静。但实则紧张的眼睛,淡淡道,「因为我如今也能体会为人父亲的心情,知道薛大人你哪怕怎么嘴硬,心里也是担心的。 你的儿子不仅是我的朋友,也是村长的朋友。连地瓜都知道要给他娘积福做善事,我也想替她做点好事。所以你我之间的事情。就不要再牵连无辜了。」 第八章 薛适显然松了口气。抬手对李雍行了一礼,「如此,就多谢李营长了。少卿。你听着!」 他忽地威严的看着愣在那里的儿子,道,「就算是我死在李营长手下,也是你爹咎由自取。你不得报仇。也不要让薛家的任何人来报仇。回京之后,你跟你娘商量着。把你的妹妹们嫁了,就回到乡下去住。至于你那些庶出的兄弟们,分了钱财让他们各自营生去吧。」 可是,为什么呀?薛少卿不明白。薛适也根本没想让他明白,摘下手上从不离身的玉扳指给他,「你记住我的话。就可以出去了。谁不听命,你就拿这扳指给他看。」 「我不走!」薛少卿还想说什么。可薛适却催促起来,「走吧。爹是为你好,有些事你没必要知道。想尽孝也不是要非跟你爹同生共死,而是要替爹把未尽的责任承担起来。你也不是小孩子了,难道还要在这里吵吵闹闹惹人笑话吗?」 最后一句话里,已经隐约带着些凌厉了。 薛少卿浑身一震,忽地眼圈有些发红,「我知道,我不聪明,从小我就知道!爹你也一直很失望对吧?所以你从来不跟我说你的那些大事,也不要我入朝为官。天师府哪里那么容易就看上我?是爹你想办法让叶天师收下我的吧?你想护着我,让我一生平平安安的。可我就算帮不上你,总归也是你的亲生儿子吧?就算是你做了十恶不赦的坏事,罪有应得的该死,我这个做儿子起码也要知道个明白,替你收尸吧?你要我做个糊涂鬼,什么都不管不顾的离开,等到日后人家问起来,我这个做儿子就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薛适再看儿子一眼,忽地长叹一声,什么也不说的跟李雍谈了起来,「你最早猜到是我,是从我把他调离开始的吧?」 李雍摇了摇头,「那时只是疑心他的调离有人在做手脚,却没有想到大人身上。真正疑心,是在见到大人的那天。」 薛适奇了,「我坐在马车里,连口音都改了,你还如何认得出我?」 李雍道,「一个贩夫走卒,和一个朝廷大员的坐姿是不一样的,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坐姿也是不一样的。更何况大人的口音虽然改了,但语速以及说话的习惯却是改不了的。我就算一时没有猜到是大人,但总也知道不是个普通的人。更何况,大人后来还对我开出那样的条件。」 薛适有些明白了,「我让你攻打那四座城池,一定会消耗不小的兵力,况且远离同州,你对清水营就掌控不住了。你自然会生出疑心,想着谁会在这其中受益。但你又如何猜到是我?」 李雍不答,却是问他,「大人可知,我幼时曾在宫中做过伴读?」 薛适莫名看着他,这事人人皆知,可跟那四座城池有什么关系? 李雍道,「我记得有一回上课,先皇忽地来了。然后问我们,如果让我们在西秦附近随意攻占几座城池,我们最想打的是哪里。当时陛下就说了这四座城池,先皇问他为什么,他说此地本归大秦所有,却被乱贼占去,要打自然得先打他们去。先皇当时只是笑笑,并未多说什么。可后来我曾将此事告诉义父,义父却告诉我,陛下是对的。若重新占回那四城,封住往西南的门户,我西秦进可放眼天下,退可偏安一隅,实在是精妙之极。」 薛适脸色一变,几乎失声,「你的意思是……」 李雍淡然道,「大人既看出陛下是可以辅佐的明君,又如何看不透帝王心术?」 一句话,如重锤击打在薛适心上,他脸色变了几变,忽地惨然道,「难怪难怪。原来如此!」 李雍没问,却知道是什么意思。 当今陛下秦亨真的是个平庸无能之人么?若果真如此,那英明神武的先皇为何会选中他为接班人? 薛适是臣,饶是再睿智善谋,也是用臣之心,臣之眼在观察思考问题。可李雍不一样,他是正经的王族。又从小在宫中接受的教育。说句粗俗的话。他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对于龙椅上那些人的想法,总比薛适要了解得更深。 当先帝过世时。已经意识到王权分散,权臣把持朝政的问题。但他那时就算有心,也无力解决了。 尤其是他因为收到了错误的情报,错误的主导了对秦彦全家的满门杀戮。更是招致许多王族的不满,对他心生猜忌。 可当时。就算先帝意识到自己被人利用,也已经骑虎难下了。所以,他必须选一个性格和善,能平衡各方关系的继承人。先把皇权稳住。再图其他。 而那个人,就是素来以风流才子,琴棋书画做掩护的秦亨。 很多人因此小看了他。但李雍不会。 李容当年教给他的第一件事就是:永远不要小看你身边的任何人。哪怕是个卑微的宫女,或是小太监。只要跟宫字沾边,就没有普通人。 所以这些年,李雍在远离京城的同州,默默的关注着这个帝王。所以他能比别人更加敏锐的发现,秦亨登基这些年,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做什么事,但实际上,他在努力的收拢皇权。 只是他手上缺乏了最强悍的兵权,所以见效甚微。原本,他不用这么着急的,但是现在,皇上等不下去了。 因为他最心爱的三皇子,落水死了。 可能是费太后动的手,也有可能是利用了其他妒忌的妃嫔。但最后的结果却是,皇上最聪明,也是最有培养前途的一个继承人没有了。 李雍可以理解秦亨的愤怒,因为他也不能想象,如果有人杀了地瓜,他会变成怎么样。 所以皇上急迫的想要抓住朝政,或者说他要抓住军权。而西秦最重要的兵权是在李雍手上,从他身上下手,远比从其他任何人身上下手都来得快速有效。 但是,身为帝王,永远不会把自己置于险境。所以秦亨不再掩饰的派出了心腹臣子,却还是给自己留了一条退路。 让薛适出面,去跟李雍对上。如果一击得手,那很好。只要李雍出兵,皇上很容易就找到借口,夺了他在清水营的兵权。 如果李雍识破了薛适的伎俩,反过来制住了他,那皇上也会有合理解释。 你看,我特意要你去夺那四座城池,不是给过你提示吗?如果你忘了,那是你记性不好,如果你记得,就该明白朕的深意。 我并不是要真的杀你,只是想让你表个心意,为朕效忠而已。 况且我都把我的心腹,这样重要的人质送到了你的手上,怎么能说我不顾念君臣宗亲情义? 所以无论如何,李雍都要接受皇上的说法。 但是,如果他气不顺的想找个出气筒,那还有比薛适更好的人选吗?过程中如有冒犯,全是臣子的错。等薛适一死,他们君臣兄弟,还是一家亲。 薛适也是突然想明白了这一点,才会如此惨然。 他以为自己忠心耿耿,肯定深得皇上信任,谁料最后还是沦为帝王手里的一招棋。 可是帝王的厉害之处也在这里,就算薛适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也不能说皇上半句不是。因为君可以有负臣,但变节的臣子却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被人瞧不起的。 第九章 所以薛适还得忍着心塞,替秦亨说了句好话,「其实皇上没有真的想杀你。有些事,也不是皇上愿意的。」 这点李雍知道。 在抓到薛适时,他就知道这些年究竟是谁想杀他了。 不是秦亨。 秦亨就算也能狠得下这个心,可他还没有这么样凌厉的手段。而且他这人装惯了,连派薛适来搞个绑架还弄得曲曲折折的,定然不会撕破脸来做这种暗杀之事。 而李雍被暗杀,也不是从秦亨登基才开始的,而是早就开始了。 所以李雍终于能够确认,想杀他的,其实是先帝。 想想看,有什么比从少年掌兵的他手上夺权更加容易的?况且,李雍那么小小年纪的时候,就敢罔顾圣意,救了秦彦,甚至因为跟家中不和,把自己皇室的姓都抛弃了。这样天生反骨的人,岂能留下? 只可惜,李雍的运气太好,而先帝的运气太糟,还没整死这个侄子,就不得不提前归西了。所以他在死前,留下命令,命令那些忠心的死士们,继续追杀李雍。 秦亨知道,只是没有制止而已。 所以李雍不会恨他,却也不会感激他。 先帝有一点还是看得很准的,既然李雍也是皇族中人,骨子里流着一样的血,就从不会做无谓之争。他现在想的是,要如何利用这一次绑架,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可是此时,忽地有人来报,「村长醒了!」 叶秋穿着那条月白色的长裙,站在绞盘前想了很久,问,「如果我不推起闸门,那些人会有什么报应?」 她在问那个威严的声音。可是这一次,这个声音长久的没有响起。 叶秋知道,那人,可能是天道,不会在她没有做出选择之前,就告诉她将要发生的一切。那她要怎么抉择? 再次回头看看那个冷漠的城池,叶秋目光复杂的想了很久。最终,她含着眼泪,轻轻的退开了。 她不是怕了轮回报应,而是不愿意让她爹,再这样一世一世的继续下去。 而她,就算隔了这么多世,也还是能清晰的体会到,自己退开那一步时的不甘与愤怒。 如果只是自己要遭受惩罚,哪怕是做牛做马,叶秋都不会退开半步,但她舍不得让爸爸再受苦了。 她想让爸爸好好的转生,安宁的生活,不必再背负失去女儿的痛苦,以及永无休止的付出。 看着她哭着想离开这间木屋,那个威严低沉的声音终于再度响起,「等等。」 叶秋于泪眼朦胧间,见到面前的景象为之一变。 大雨一直在下,虽然没有冲垮闸门,但是也造成了极严重的水灾。然后那个冷漠的城池开始有良心不安的百姓传出流言,说是因为他们冷漠了对待那对异乡的父女,所以遭到了天遣。 这样的流言当然很快就被官府压制下去,但是连续三年的水灾连着旱灾,让这所城池的繁华渐渐毁去,也让这里的人们顶不住了。谣言越传越凶,大家开始自发的抵制那个凶手全家。和不肯受理叶秋状纸的官员。 然后,在一次御史出巡时,有百姓去拦轿揭发了此事。 让叶秋没想到的是,那几个早年逃脱的小贩,主动回来作证了。 他们纷纷表示,当年畏于权势,不敢替叶秋作证。就算是拿了钱离开。可这些年没有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如今有机会说出真相,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有了这么多的人证。就算没有物证也不重要了。 这个案子很快被上报到了朝廷,又惊动了天下。 皇上亲自下旨,把行凶者和包庇他的官员全部斩首。然后派大臣来到这里,就在叶秋原先安葬父亲的地方。祭祀冤魂,并且给这对父女修建了一座祠堂。令百姓祭拜赎罪。 又罚这座城池的百姓多交三年的税赋,用以惩罚他们当年的冷漠。而对于城中的读书人,更是惩罚他们十年不得参加科举,入朝为官。并把这件事传扬天下。令天下百姓引以为戒。 至于那位行凶者的家族,也在世人的唾骂中,日渐衰落。不到十年,一个赫赫家族。已经彻底的衰败,垮掉了。 「你,满意了吗?」威严低沉的声音问。 可叶秋抬起头,轻轻的摇了摇,「我不是因为要看到他们受罚才放弃的,我是心疼我爹……」 话音未落,她的眼泪又落了下来。然后她问,「难道我前面那么多世,看到这些都没有选择放弃吗?」 如果这样的话,叶秋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孝了。她只要看一世,就内疚的再也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了。 没想到她会这么问,那声音倒是愣了愣。过了片刻,才道,「这是你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前世。」 他的声音更加柔和了些,「因为你终于懂得,什么是爱。所以,你现在有一个机会,回到自己的前世。」 叶秋眼前一晃,赫然出现她在现代的画面。 那时候,她爸爸还没有死,她正在准备给爸爸的生日惊喜。 叶秋惊呆了,好一会儿才磕磕巴巴的问,「你,你是说,我可以回到这里去?然后我爸爸就不会死了?」 「是。你也不会再遭受天遣的命运,安安稳稳过完你这一辈子。」 叶秋嘴巴动了动,她想说她愿意,可两只脚却象被钉子钉住似的,动也不能动。半晌才问,「那叶秋呢?我是问,这一世的我怎么办?」 威严的声音答得很简洁,「你会死去。但他们,似乎没了你,也不会活不下去。」 那当然,叶秋相信,就算她不在了,李雍也会将小地瓜视若已出,可这跟她不在了,也会是一样的吗? 叶秋从未如此纠结过。 她当然想要回到前世,和爸爸好好的生活。但她也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了自己,地瓜要怎么办?李雍要怎么办?还有仙人村的那些老老小小,又要怎么办? 她想问问能不能两全其美,可这世上又哪有两全其美的好事? 叶秋又哭了。 比方才声音更响,眼泪更加汹涌。 「我不走!我哪里都不去了……呜呜,你把我弄到这个鬼地方来,又给我看完这些才叫我选,你耍我的是不是?这叫人怎么选,你倒是选选给我看!」 四下里一片诡异的沉静,也不知道那个声音,是不是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居然会有人在这种地方撒泼打滚,连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过了好一阵子,那个威严的声音才略有几分不太确定的问,「那你想怎么办?」 叶秋从指缝中悄悄露出眼睛,呜呜咽咽的说,「你让我先过完这一世,然后我再回去我上一世。唔……接下来,我要去我前面被噎死的那一世,然后是摔死的那一世,再是……」 威严的声音有些惊讶了,「你是要回到你每一世的过去?」 叶秋见被人看破心思,索性也不装了,直白道,「是!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乱改历史的。我就想陪着我爸爸,老老实实过日子,让他别那么伤心了。然后我保证,我会陪着他一起做善事。一直一直做下去,等我做完了,随便你把我打发到哪里,做猪做狗也可以,灰飞烟灭也可以,这样行么?」 第十章 四周又诡异的沉默了下来,然后叶秋忽地只觉一股大力袭来。把她整个人推了出去。 「喂喂。你到底要把我送哪儿去?」 威严的声音哈哈笑了起来,却是什么也不肯说了。 叶秋猛地睁开眼睛,就看到大红绣着合欢花的帐子。怀里有个软软的小身子。在打着香喷喷的小呼噜,除了她的地瓜,又会是谁呢? 她猛地记起梦里之事,那她爸爸怎么办?那人到底跟她说好了没有?怎么就把她推回来了? 可是再细想。梦里许多前世的事情,还有那些浓烈的不甘的情绪。好象被潮水冲涮过的沙滩,让她除了一个大概,什么也记不清了。越努力的去想,越模糊。 最后只能记得。只要多做善事,就能回到有爸爸的地方去。 那也不错啊。 叶秋本来就是个好人,以后努力做得更好就是了。 她满意了。喜孜孜的打算起身。可刚一抬头,就只觉得头晕眼花。整个人又倒了下去。 「哎哟,村长,你醒了?」江妈妈激动的跑了过来,她刚刚坐在外头的炕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在给叶秋赶制寿衣,所以发现得晚了一拍。 此时只见叶大村长醒来,就揉着肚子哼哼唧唧,「有吃的没?我怎么这么饿?」 知道饿就是好事! 「我给你去拿吃的。」江妈妈高兴得难得的失了态,手舞足蹈跑出去,边跑边喊,「村长醒了,村长醒了!」 等到李雍赶来的时候,叶秋正在为了她的第三只馒头,跟朱方氏讨价还价,完全不顾一屋子人的围观。 「您老不能这样!我才喝了两小碗米汤,吃了两只那么小的馒头,怎么叫多了?连半饱都没有,怎么会撑着?你再给我吃一个吧,就半个行不行?」 「不行!」朱方氏态度坚决的把馒头给抢过来,塞到地瓜手里,「赶紧吃了,别给你娘瞧见。到时又把她吃病了怎么办?」 小地瓜如今可怕听见病这个字了,跟小老虎似的顿时大口大口吃起馒头,还一脸警惕的把菜都护到自己面前,不让叶秋有任何可趁之机。 小没良心的!叶秋忿忿的瞪了儿子一眼,伸手想去抓点心吃。 可简氏忽地伸手,把点心也端走了,态度很温婉,但意志很坚决的说,「甜食吃多了伤胃,你这会子才好,还是不要吃了,循序渐进先养好身子比较好。」 可我没吃饱!叶秋快被虐哭了。 她一个孕妇容易么?晕了几天,就饿了几天,这会子多吃点怎么啦?这些人至于这么盯着她么? 李雍觉得他应该要想点办法了,然后他果然很快想出了个好主意,「要不,你过一会儿再吃?」 好了,愁眉苦脸的叶村长被成功安抚下来了,又兴致勃勃的开始提要求,「那过一会给我也蒸个鸡蛋羹吧,齐王妃,听说你蒸甜的也挺好吃的。」 只要她现在不闹腾就行,简氏和气的笑笑着答应下来,让刚被叶玄拎着赶过来的兰阎罗给叶秋把脉。 可是显然,能吃能喝的叶村长没有任何毛病,最后兰大神医笑呵呵的说,「就是气血有些虚,要是不嫌苦,我就开几副补药给她吃吃。」 叶秋急忙表示,「我嫌苦的。只要好好吃饭,我就能补回来的,对吧对吧?」 看着叶村长使劲眨巴着的眼睛,大有你不点头就等着被修理的架式,兰神医只好屈从了,「其实也不一定要吃什么安胎药,拿补品炖成药膳,也是一样的。」 上道!叶村长满意了。李营长再慢吞吞左右扫一眼,众人也上道的退散了。 只有冲数看着叶秋的面色,还想说些什么,却被叶玄拎着后衣领拖出去了。 有什么话,都等人家小两口说完了再说。反正叶秋都不是一团死相了,还怕什么? 「你是说,想谋害你的人是皇上?」 叶秋的事并没有多少好说的,大概讲讲也就完了。倒是李雍告诉她的信息,把叶秋吓了一跳,「那如果跟皇上对上,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男人不悦的瞥着好似自己一点头,她就准备跑路的胆小样一眼,道,「兵权可是在我手上。」 叶秋眨了眨眼,「那就是不用怕他?」 倒也不能这么说。男人含蓄而客观的指出事实,「养兵也是要钱的。」 这些年他虽然四处捞银子,把清水营发展壮大,但大头还是要靠朝廷拨的军饷。什么时候他可以不靠朝廷吃饭了,那清水营才会真正成为他私人完全掌握的力量。 叶秋突然有点明白过来了,「怪不得你要来占着潞州,还同意士兵在后山种地养鸡,你这是想搞个小朝廷出来啊!」 「这些话家里说说就算了,不要传出去。」 看他这一脸云淡风清的样子,叶秋突然觉得心里有点毛毛的。她心里想着,嘴上就如实的问出来了,「你不会想当皇帝吧?」 李雍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天下迟早会被统一的,到时就算我不去争,别人也容不下我。」 想在乱世中不挨打,只有比别人更强。但当强到了一定的份上,有些事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就算到时他不想当皇帝,手下的人也容不得他不当。 可是叶秋毫不犹豫的告诉他,「如果你要当皇帝,我是不会嫁你的。我的孩子也不会跟你进宫,他们只会跟我在民间。做一个平凡的老百姓。」 李雍倒是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不过看叶秋的眼神,丝毫不象是在开玩笑。 「你认真的?」 「是。」叶秋更加认真的告诉他,「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不会变,就算你是个平民百姓,也有可能三妻四妾。但你要是做了皇帝。很多事就不一样了。就算你说你只喜欢我一个。但你的臣子会让你只有一个皇后吗?就算你能做到只有我一个皇后,但以后我们的孩子呢?他们都想当皇帝怎么办? 你应该知道的,我只是一个最普通的女人。只会煮饭带孩子,顶多再管几个村民,我做不来母仪天下的事,也不想去操那份心。我只想看着我的孩子们平平安安的长大。一家子和和睦睦的过日子,然后等到我老的时候。有一屋子的儿孙给我送终。但若是在皇家,你觉得这些有可能吗?」 李雍一哽,似是想说什么,可叶秋轻轻掩住他的嘴。诚恳的看着他的眼睛,「你别劝我,我不会改变心意的。就算这会子你把我说服了。可我知道,自己迟早会后悔。你也不用急着回答我。回去想一想,想想你到底要做什么。我也不想勉强你为我做出什么决定,因为我怕你老的时候会遗憾,会怨我,又或者被人干掉的时候会后悔。」 她顿了顿,「如果实在不行,其实我们这样结束也挺好。可能眼下会痛苦,但将来大家想起来,都会是彼此的好处。你是聪明人,应该懂的。」 李雍再看着她,忽地眼神有些复杂。可他什么也没说,起身走了。 等李雍的背影看不见了,地瓜才忐忑的问,「叔叔这是怎么了?你们吵架了吗?」 叶秋安抚着儿子,「我们没吵架,只不过有点分歧。所以现在叔叔要冷静下来想一想。」 第十一章 可地瓜现在读了点书,没那么好忽悠了,「那不还是吵架?叔叔也说过,越生气的时候,越要冷静,否则会做错事的。」 叶秋想想,决定跟儿子好好解释解释,「要不打个比方来说吧,你喜欢吃肉,娘喜欢吃鱼,但咱们要争到底鱼好吃,还是肉好吃,就有些说不清楚了。所以现在叔叔和娘就是在一件事情上有些不同的看法,也不能说谁对谁错,只是大家喜好不一样而已。」 哦。地瓜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再看叶秋一眼,很认真的说,「如果娘可以不再生病的话,我也可以不吃肉,改吃鱼了。」 一句话,戳中了叶秋心窝子,连眼泪差点都酸得掉下来。拿额头亲昵的顶着儿子,叶秋掩饰的跟他笑闹了起来。 别看她嘴上说得爽朗,可心里还是酸楚的。真要李雍选择分了手,只怕她会难过许久。 可她也能明白李雍的为难。 他不是象她这样一无所有的人,所以能轻易的放弃皇权。李雍本身就掌握了太多的兵权,这让他受人敬重,却也让他成了这时代的靶子。就算他肯归隐山林,只怕许多人也信不过,也不会放过他。 而他的身后,还站了清水营千千万万的兄弟们,他还得对他们负责。所以就算李雍选择了放弃,叶秋也不会怪他。 其实她也明白,在这样的乱世,要保全自己,拥有武力才是最好的保障。但问题是,他们究竟要拥有怎样的武力才能既保全自己,又不用坐上皇位? 不是叶秋对李雍没信心,是她对皇权没信心。 从古到今,除了小说里,有一个王朝能让帝王家国兼得?或许普通人家也会有兄弟阋墙的事发生,但总不至于象王室争斗一般血腥残酷。 叶秋不是胸怀大志的人,她只想平平静静的过日子,多做善事,多积点福,她将来还要跟她爹相会的,哪有时间去当什么国母? 可这样,就只能放弃李雍,让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爹了吗? 叶秋也很苦恼。 不过她的苦恼在又觉得肚子饿起来的时候,暂时抵消了不少,还是先去弄点宵夜来吧。可等到宵夜吃过,叶秋也该睡觉了。等她再次睡醒,村里的事情又找来了。 村长还是很忙的。 不过忙些也好。忙起来就不用想这些事情了,该怎么抉择让男人去头痛吧。 处理完村里大大小小的正事,朱长富就提起了一个人。 丁香在留园被关了好些天了,其实也没有怎样苛待她,吃喝都给照常给了,就是没人跟她说话,也没人搭理她。 丁香给关了这些天。已经快憋疯了。她甚至都在想。不管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管它怎样。给她一个说法就行了。 可是等到叶秋真的来见她了,她又开始害怕了。 叶秋还没张嘴,丁香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开始求情,「村长。我真不是有心害你的。我也是上当了,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这一回吧。」 朱长富看得气就不打一处来,「原谅你?这是秋儿命大,活着回来了。她要是死了,你也说一句不是有心的。就这么轻飘飘揭过去了?」 丁香还想说辩解,叶秋却径直道,「好。我原谅你了。」 丁香听得一愣,连哭都忘了。 只听叶秋又道。「不过我原谅你,不是因为我气量大,而是为了你儿子孝天。他是个好孩子,不该被你这个没心肝的娘连累。你要是还顾忌和他的母子之情,就回娘家嫁了吧。仙人村,是再也容不下你了。」 什么?丁香听得心头一慌,这不还是要把她赶出去?可她要是回了娘家,失了仙人村村民这层身份的倚仗,还有什么好人肯要她? 「村长!」丁香跪下了,她想磕头,想求饶。 可叶秋却已经站了起来,并不受她的礼,「我虽然顾念着孝天的面子,但若是你一定闹着不肯安生,那我就会在全村人面前,把你做的好事说道说道,到时也还是要赶你走的。你自己想想,选哪条吧。」 丁香一屁股坐到地上,脸都白了。 而叶秋已经干脆利落的出去了,根本不跟她歪缠,剩下朱长富恨恨的道,「你但凡还顾念着一分母子之情,就别让孝天丢这样的脸。他爹拿命才好不容易替他挣下来这一点名声,你要是就这么毁了,那孩子会恨你一辈子的! 但若是你安安生生的离开,那孩子心地厚道,应该还能顾念着你们的母子之情。如今好话咱们已经说尽,要不要听,你自己想好。想好之后,要么我带你回仙人村,要么就送你回娘家。回去之后该怎么说,你心里有数。这会子给时间你想想,过会子等我再过来,你就得做个决断了。别想谈什么条件,也没人愿意再跟你谈。就两条路,自己选吧。」 等他也走后,丁香才忽地掩面痛哭起来。 她是真的后悔了,可此时后悔还有什么用? 等到朱长富再度回来,她到底选择回娘家了。本来丁家还想闹事,却给丁香主动拦下了。 「是我自己做错了事情,怪不得他们。」 看她这样老实,朱长富便给她留了几两银子,「你自己收好,日后好生过日子吧。」 然后丁家那里,他也交待了几句话,「虽说这是你们家的女儿,却也是从朱家嫁出去的。这份彩礼我们老朱家不跟你们争,但你们要是胡乱把她配人,却是会跟朱家结下仇怨。日后等孝天长大了,岂有不来理论的?」 丁家想想也是,如今仙人村势大,何必做这个恶人?回头便又用心替丁香打探了一番,只是她这名声实在不大好。最后只能挑了个老实本分,但家境平平,又足足大了一轮的鳏夫嫁了过去。 日后生活操劳,比在仙人村时艰辛十倍不止。可丁香想着儿子,倒也咬牙捱了下来。只可惜好容易盼到孝天长大,可以享些清福了,她却忽地一病就过世了。到底让人感慨,是她前半生没做好事,活该后半生没福。 八角镇,留园。 叶秋这头打发了丁香,留下朱长富等她做决定,调头要去上河子村了。 潘迎春追出来,快手快脚的给她塞了一包热乎乎的蟹壳黄小烧饼,「这是我爹刚烤出来的,村长拿着路上垫垫肚子吧。」 说着话,又给陪叶秋出门的冲数塞了一小袋松子糖,「刚刚小道长说好吃,怎不多拿些去?」 冲数一怔,望向叶秋。这女人可不大方,留园的东西可以这么拿吗? 就见叶秋面色如常的笑道,「给你你就接着,还装什么客气?」 冲数这才眉花眼笑的接了,又不住口的称赞迎春大方爽快,倒把个小姑娘说得腼腆羞涩起来。 叶秋笑着摸了摸了她的头,带着冲数出了门。只心里却在想,如今生意做起来,有些规矩也得定一定了。 迎春还小,又是跟着她爹从外路来的,心里没有安全感,想着要讨好人那是常事,可她万万不该拿着留园的吃食做人情。 虽说几个烧饼一包糖并不是什么大事,但这样的风气却不能助长。否则今天你拿一包,明天他拿一袋,这生意还要不要做的? 第十二章 但凡事也不能太过苛责,水至清则无鱼。有些该给大家讲人情的地方,也不能太严格。否则象是乡亲们偶尔过来,喝杯茶吃个包子也要收钱,那就太伤人心了。 心中把这事暗暗记下,等到了上河子村的时候,差不多就到晌午了。正应该是吃饭的时候,可村口那间小饭馆,却是半点炊烟也无。反倒传出打骂声。 「……没钱?没钱你不会去挣?不挣钱,白养着你是干什么的?又不要你伺候丈夫,又不要你伺候公婆,连个生意也做不好,你活着还有什么用?」 「我就知道,你是故意不好好做生意,一门心思等着那仙人村的小子把你娶过门的是不是?哼。不怕老实告诉你。只要我活着一日,你就死了这改嫁的心!你活着是我们老陈家的人,死了也是我们老陈家的鬼!」 「别说是连家那小子了。他就是把他们村的村长请来,你看我答不答应!」 叫骂声中,还间或着女子的哭泣求饶。 悄悄进屋把门帘挑开一些,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后院里有个身材矮小的中年汉子。正提着根烧火棍,打骂着一个年轻的小媳妇。 叶秋一个没拦住。冲数就冲进去了,「你这人怎么这样?干嘛打人啊?」 那汉子猛地抬眼一瞧,就见一个唇红齿白,眉目俊秀的年轻小道士站在眼前。不由得更是大怒,「好淫妇,竟是把奸夫都弄到家里来了。索性把你卖了。大家清静!」 话音未落,忽地有人接话道。「那她,你开个价,把她卖我吧。」 那汉子一愣,再转过头,瞧着面沉似水的叶秋,一下惊到了。 「怎么?」叶秋冷着脸走上前来,「怕我买不起么?不妨把你们村长请来,让他做个保,如何?」 那汉子显然是认得叶秋的,噎得说不出话来,屋里有个妇人放下筷子,抹着嘴巴急急赶出来,后面还跟着两个半大小子,探头探脑的在那儿看热闹。 「咳,叶村长这说的什么话?我们家男人就这德性,灌了两杯黄汤就胡说八道,还不快滚一边醒醒酒去?」 她一使眼色,那汉子顿时扔下烧火棍跑了,这妇人又对着叶秋赔笑脸,「这里哪阵香风把您吹来了?快请进屋里坐,屋里坐!」 叶秋再睨她一眼,依旧冷着脸,却是先往屋里走了,「叫你媳妇一起过来,我有话说。」 那妇人脸皮子抖了抖,迟疑着道,「叫她来做什么?有什么事,叶村长你跟我说。让她去给你烧几个菜,行不?」 冲数凶巴巴的扬起拳头,「让她来就来,废话怎么那么多?」 那妇人不敢啰嗦了,只得狠狠的又掐了儿媳妇一把,低低威胁道,「你要是敢乱说话,我就找你娘家闹去!」 然后在冲数又要翻脸之前,赶紧跑进屋,先去张罗着给叶秋倒水擦桌了。 叶秋其实来过这里,不过之前总是被上河子村的江村长接回家去,只在这外头粗粗看过几眼,如今细细打量,才瞧出这家小饭馆开得有多糟心。 不是说这里的房子太破,桌椅太简陋,而是一个开饭馆的,在生火做饭的灶头旁边,基本就看不到什么好吃的。 除了几把打着蔫的青菜,和吊着的几条老咸鱼,啥也没有,甚至连用的面粉都是黑乎乎的,不知掺着什么的粗面粉,这样的饭馆怎么可能吸引到客人? 「没啥好吃的,叶村长将就着喝碗糖水吧。」陈家媳妇拿勺子在早空了的小罐子里刮了半天,才给叶秋冲了碗不知哪年的红糖水出来。 叶秋倒是没怎么嫌弃,意思意思的抿了一口,就让人把礼物捧上来了。 「这些礼物,是给你家媳妇的。」 叶秋说着话,目光落到那个跟在后头进了门,已经快速洗了把脸,眼睛仍肿着的小媳妇身上,心中暗忖,怪道连升看得上她,这女子确实生得招人怜爱,不过她的命也太苦了些。 叶秋已经打听过了,这小媳妇本姓吴,小名叫红霞,就是吴家沟的人。只她亲生爹娘老实懦弱,又贪小利,为了些彩礼就把她嫁给个病秧子。进门还没圆房,相公就死了。 她如今嫁到这上河子村的陈家,原本是有几份家底的,否则也出不起这么重的彩礼。只是她的公公,就是方才那个打人的矮小汉子,名叫陈继祖的,实在是太好吃懒做了。娶个婆娘,也是个只会说不会做的。尤其自觉花了大钱接媳妇进门,这些年逼着吴红霞做牛做马。几乎让她一人养活他们一家子。 叶秋刚想叫红霞过来坐下,问几句话,那吴红叶的婆婆,陈婶就叫嚷起来,「叶村长,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就算是你们村如今富贵了。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强抢人家的儿媳妇吧?」 叶秋一愣,再看看自己带来的两匹大红尺头,一袋细面。还有些红糖食物等礼盒,忽地明白过来。 「你不要误会,我这是来下聘礼,是来给你家媳妇送礼物的。谢谢她上回在那片芦苇荡子里。给我哥哥和冲数小道士指了路,让他们来救了我。这些礼物是我特意来感谢她的。」 陈婶愣了愣,她是知道吴红叶经常会去那片芦苇荡里拣鸭蛋补贴家计,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抓住一两只野鸭子。但实在没想到她会跟救人扯上什么关系。也没听到她说。 谁知她却救了叶大村长,那这,这是不是就能跟叶秋扯上关系了? 哎哟喂。那可是个财神爷啊! 回过味来的陈婶子正兴奋着,想要接了礼物。忽地被人喝止,「你个婆娘别贪小便宜,快住手!三叔,你来说,有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说着话的是刚刚跑出去的陈继祖,跟在后头的是他叔叔陈老三。 原来他看叶秋来时脸色阴沉,生怕她是来帮连升抢媳妇的,所以去把一个跟自己关系比较好的本家叔叔叫来了。 叶秋翻翻白眼,不想多说,等着陈婶把误会解释清楚,他家欢天喜地收下礼物,这上河子村的江村长也匆忙赶来了。 乡下地方,来个生人就打眼,更何况是叶秋呢?当即就有眼尖的村人看到,跑去跟江村长说了。 想到吴红霞跟连升的那些流言,江村长怕陈继祖家人不懂事,得罪了人,连饭都顾不得吃,就赶了过来。 见面问清情况,江村长先表扬了吴红霞,又把陈继祖说了一通,「简直榆木脑袋!什么事都不问清楚就乱来,幸好叶村长大度,不跟你计较,否则谁不生气?」 他嘴上骂得虽狠,可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在维护本村村民,希望叶秋不要计较。叶秋本来也没打算为这种事生气,不过这陈家人的所作所为实在让她有些看不惯,便有心帮那吴红霞一把。就算不为报她恩德,只当做做好事,为下辈子见到老爹积积德也行啊。 主意一定,她只客套了几句,便起身要走了。只是当江村长要送她的时候,她才不客气的刺了几句。 第十三章 「上回江村长你托我给你们村想想赚钱的门路,原本我是放在心上想了许久,最近也有了些眉目。可今日却见你们村这些汉子、半大小子们都躲在个小媳妇身后混饭吃,还生怕人家改嫁,弄得一家人没了着落。若是这样的话,那些法子我也不敢跟你说了。只怕说出来,你们嫌弃辛苦,倒要怪我不肯出力了。还是等着以后,我能想出什么又轻省又赚钱好事,再来告诉你们吧。」 江村长听着就是一愣,连陈三爷都呆了。等叶秋一走,他忙忙追问,「村长,咱们这是不是把叶村长给得罪了?」 「你说呢?」江村长恶狠狠的瞪了陈继祖一眼,故意大声跟陈老三说道,「三哥你也是村里的老人了,经的事情比我还多,有些话我就不点破了。只一条,若你这侄子挡了全村的财路,到时村里人怪罪起来,可不是我一人当得起的!」 他再斜吴红霞一眼,背着手扭头就走。 在他眼里,吴红霞也不是个好的。女子长得太美,太招人,就是个祸水!这几年村里可没少有人打过她的主意,万一闹出事来,也是丑事一桩。要是能借着这回的机会,把这丫头撵回娘家,或是改嫁出去,倒是一桩好事。 所以很快,陈家因为吴红霞,得罪了叶秋这件事就传遍了上河子村。不管陈继祖一家如何想留住这个儿媳妇,但在全村人有形无形的压力之下,变得艰难起来。 叶秋原还想着要怎么整顿一下留园的规矩,可等她从上河子村离开,回来接朱长富回村时,花裙子拽着潘文,双双到她面前来请罪了。 看她在旁边激动的不停比划,潘文面红耳赤的认错,「全是我的错。迎春那丫头不懂事,我也跟着糊涂了。论理,厨房的东西全是公中的,怎么轮得到我们来做人情?那炉蟹壳黄、还有松子糖就算是我们家买下的吧。这钱裙子已经补到账上了,往后我们再也不会这么干了。」 叶秋忽地就笑了,摆手示意只是小事,反倒问起,「早想跟你们谈谈的,现在是不是经常遇到这事?」 裙子连连摇头,潘文解释道,「村长放心,这事我们心里有数。不管是村里人来,还是相熟的乡亲,喝的茶水都是次一等的,招待他们的馒头点心也多半是厨房剩下的,每人拿多少也有个定数。想吃好些的,也是要给钱的。不过大家都挺自觉,没有人乱来。」 叶秋听得放了心,自己原本以为挺为难的一件事,没想到已经被轻松解决了。不过也是这时代的百姓淳朴,少有喜欢动歪心思占便宜的。 不过为了防患于未然,她想想还是道,「我既把这厨房交给你们管了,自然是信得过你们的。如今你们干了也有些时候,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或是看不过眼的事?」 潘文犹豫了一下,把话咽了回去。但裙子却不客气的捅了捅他,又比划起来。看得潘文直皱眉,却也不得不替她翻译道,「其实也没什么……」 等朱长富送丁香回了娘家。返回这里的时候,却见叶秋正好召集留园的大小管事,开起了会。 「叔你也过来听听,有不对的地方帮忙指点着些。」 朱长富过来一听,也算是开了眼界。 原来裙子反映的事情倒不是有人占小便宜,而是有些人实在是太不讲究了。 随口吐痰,随地乱扔的习惯总是不改。明明叶秋在园子里设置了好几处干净的公共厕所。可有些人嫌麻烦,仍是躲到假山后头,或是犄角旮旯里就解决了。 虽不是什么大事。却让人很是恼火。尤其如今留园安置的一些员工,多半是仙人村的亲戚,有些还带着奶娃娃来住,就更不讲究了。 上回就有个客人。早上一开门,就见一个穿开裆裤的小娃娃正蹲他门前拉臭臭。弄得人家哭笑不得。 裙子是个挺爱干净的姑娘,尤其跟叶秋相处时间长了,无形之中就养成了很多好习惯,对好些事挺看不过眼的。可潘文怕她得罪人。总拦着不许她去跟人争执。这次见叶秋主动问起,又没有旁人,她就忿忿的全比划出来了。 叶秋一听。这倒是正事。 做酒店,搞不好卫生怎么行?眼下天气又逐渐暖和起来。万一传播起疾病,那可是砸招牌的大事。 于是赶紧回想回想小时候刚上学时,老师立下的规矩,也整了十条出来。虽然不多,但能很好的约束着大家养成基本的卫生习惯了。 当然,养不成,就要扣钱。 这法子虽然凶悍了些,但无疑是最有威慑力的。 当时就有那生怕做不到的家长叫屈,「咱们大人记着可以,但小娃娃记不住怎么办?」 叶秋还没说话,朱长富倒是笑了,「小娃娃记不住,那你们大人也管不住吗?这一坨屎可要十文钱呢,让他多拉几次,我估计你怎么也能想出办法治治他了。」 这话说得大家哈哈大笑起来,本来因为要扣钱而弄得有些不快的气氛也轻松起来。 其实这样的话,叶秋也不是不知道说。只她到底年轻,又是女子,很容易让人觉得她穷讲究。可朱长富又有年纪,又有身份,由他来说起这样的话,别说些中年父母,就是那些老人家都无话可说了。 尔后朱长富又道,「我看这样的规矩挺好。不信大伙儿也想想,要是你花钱到别的地方去住,难道希望四处臭烘烘,脏兮兮的?自然是干干净净才受欢迎。客人住得干净,自然愿意常来常往,这会子你们虽受些约束,往后赚了钱,那不是还有奖金吗?」 这话说得众人都心服口服了,「还是长富叔说得有理,行吧,那就这样了。」 朱长富好事要做到底,最后望着叶秋道,「这规矩给我也抄一份带回村里去。往后村里人,包括我来这里,也要守这样的规矩。尤其是赶车的那帮人,成天跑来跑去,可不能里面的规矩立起来了,回头又让他们带坏了风气。」 只是他提到赶车的,倒是让叶秋忽地又想起一事。 在留园这边干活的还好,有些跑车的是真不讲究。生怕干活弄脏了衣裳,总是穿着家里最脏最破的衣裳出来赶车,有几回看得叶秋都直皱眉。又不是没钱,弄成这样,寒不寒酸倒是其次,太毁形象了。 正好如今树了一个讲卫生的规矩,那是不是也给大家弄个福利,发套工作服? 散会之后,她先拿了帐本来看,琢磨着是给每人做两件上衣,还是两套的工作服替换,开客栈的掌柜老陈找来了。 见面就问叶秋,「你这还有人手做泡菜没有?我又接到生意了,快给我寻几个人来!」 有生意上门是好事,叶秋一抬眼,赶紧就有人来倒茶,可陈掌柜显然没心思喝,只道,「你要能给我指两个人,咱们好生把这泡菜生意做起来。往后我那客栈就不做了,有老客来都给你们。」 去年卖酸菜,虽然前期投资较大,但很让陈掌柜赚了一笔,比他那半死不活的客栈强多了。 等到今年一开春,百姓家中有了富余的菜,自家吃不了,丢了又可惜。想着去年卖泡菜的红火。来陈掌柜这儿打听消息的是络绎不绝。 第十四章 可这些到底不成规模,陈掌柜也不太敢收,眼看着商机白白错过,心里那个难受劲就别提了。直到今天,有个外地的客商,慕名找到他来洽谈,提出想长期合作这些泡菜生意。开出的条件非常优厚。陈掌柜一听可真坐不住了。 他倒是有钱,也愿意干这事。可腌菜要人手要地方,况且还要有个懂的人。腌得好吃才行。若没有叶秋的支持,如今在八角镇这块地方,他怎么弄得下地? 叶秋听了也挺心动,上回腌菜置办下的缸缸坛坛仙人村可多的是。 而且泡菜这种东西。腌过的都有经验,缸越大。种类越多,泡出来的味道越好吃。尤其仙人村如今窑洞打的多,冬暖夏凉,比山底下做腌菜的地方更加宽敞。且不易变质。 但问题,她也没有人手啊! 如今全村就没有一个闲人,但凡能干点活的老头老太太都归在董二嫂手下。去帮着军营浆洗做饭了,谁还有空来做腌菜? 「接吧。」朱长富冷不丁的替她答应了下来。「这事虽然琐碎,但若是干得好了,也是给十里八乡的乡亲们挣条财路,挺好的。」 叶秋懂他的意思。 这是要她回去跟李雍商量,她没人手,那边可是大大的有。那些军汉中也不乏细致稳妥之人,想要接下这门生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可她已经三天没跟李雍照面了,真要去谈么? 朱长富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但老人家自有他的考量。 「不管是什么事,能谈就是好事。最怕的就是谈都不谈,那样就算能解决的事,最后也解决不了了。」 叶秋再看他苍老的脸庞一眼,点了点头,暂时把事情应下来了。心中却想着,回头有了机会,还要帮他跟朱德全和解才是。要不老人家始终惦念着,也是一个心结。 只是回了仙人村,却听说李雍已经走了。不仅是他自己走了,还带走了两千将士。 留下来的何渊告诉她,「确实是有紧急军务,营长先赶回潞州去了。我也马上要离开,往后这边的事情会交给小伍老狄,他俩就不走了。村长有什么事,找他们就是。」 小伍是李雍的亲兵,跟叶秋挺熟。老狄是跟老蔡那一拨的人,也是第二批过来养伤的一员老将,他也是年纪大了,浑身伤病,所以往后就打算留在仙人村养老了。 要是从前,叶秋可能还会说,让他们都安心上战场,不要管这边的话。可是现在,在她真正了解到李雍的处境之后,她知道,仙人村这一块地方,李雍不仅是在替她守着,也是给他自己留的退路。 所以几乎是瞬间,她就做出了决定,「现在,有一门做泡菜的生意,要么你在走前给我安排一下,咱们把这事情接下来的。」 其实这件事,当时叶秋听到,就觉得可以做。 如今时局不稳,说不好什么时候就会打仗,手上多囤点吃的喝的绝对没错。就算不打仗,可如今陈掌柜有意专心做好这门生意,也是不愁销路的。 何渊当然也愿意,立即叫了老狄来,老狄没二话的答应了。 每次战争都会留下许多伤残军人,而他们大半无儿无女,无依无靠。虽说退伍,都会有一笔为数不少的抚恤金,可时间一长,将来的日子还是没有保障的。 如今在仙人村,这些伤残军人可以种地喂鸡,有些象朱德全那样做惯探子的,还被安排到山下店铺里当起掌柜伙计,注视着各条通道的变化,等于安插在百姓当中的眼睛和喉舌。 这不仅能让这些退休军人们有份稳定的生活来源,娶妻生子,还能让他们继续为军队服务,让他们觉得自己不至于沦为废物。所以他们不怕事情多,就怕没事做。 何况做泡菜好歹也算门小手艺,日后便是有什么变故,不也能用来糊口?所以老狄反倒要谢过叶秋,然后便去挑拣合适的人手了。 等他一走,叶玄就跟着进了屋。 看他一脸有事的表情,叶秋拿到嘴边的茶碗又搁下了,「有事?」 叶大天师很体贴的道,「你喝了水再说。」 可叶秋喝不下了,「你还是先说吧。」 叶大天师一笑,「我要离开一阵,得回京城去一趟。」 叶秋看李雍走得匆忙,原本心中就有些不安,但又不好向何渊打听军情。此时对着兄长,倒是没必要掩饰,「这是出了什么事,你们一个二个的都要急着离开?」 叶大天师笑得云淡风清,摸摸她的头,可说出来的话,却叫人胆战心惊,「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宫里出了点乱子,西秦可能要变天了。」 西秦宫中乱了。 费太后一系跟秦亨陛下掐了起来,这原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只是没人想到会爆发得这么快。 三皇子的死,固然如石子落水般,打破了宫中虚伪的平静。但真正激起矛盾的,却是因为李雍那个好堂兄。 秦商一心为自己的前程筹谋,想要拿到齐王府的世袭之命。可这件事就算齐王肯犯糊涂偏心这个侄子,但皇上显然是不会轻易答应的。 虽说秦商的父亲是长子,从前又做过世子,但他毕竟没有袭到爵位已经死了,而这个王位已经袭到了次子头上。 那么,在次子有嫡子,而这个嫡子又没有犯错,相反还优秀得人神共愤的情况下,凭什么夺了人家的爵位? 说难听些,这个爵位给了李雍,估计他也不一定放在眼里。可人家要不要是一回事,但你给不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秦亨看来,如果裴适那边事成,能成功的夺回兵权,那么为了安抚李雍,他会把这个爵位给了李雍,省得让他生出不平之心。反之若是裴适事败,只要不跟李雍撕破脸,那么这个爵位就更要给李雍了。 就算是跟李雍撕破了脸,那这个爵位也不会给秦商,可以干脆谁也不给,就留着引诱那些愿意收伏清水营的将领卖命,岂不是个最好的香饵? 而唯一能将这爵位给秦商的情况,除非是李雍莫名横死,又没有留下任何继承人,齐王府只剩下一个花架子,那时。这个爵位给谁都无所谓了。 但是,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可能出现的。 不过既然秦商想争,秦亨就一直拿这件事吊着他的胃口。既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相反,他还等着秦商多闹一闹,到时他再把爵位给了李雍,还能在臣子面前表个人情。 看看爱卿你家闹得这么厉害。朕还把这个爵位给你。可是多么的不容易? 只是秦亨也忘了一句话,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他这样吊着秦商的胃口。吊来吊去,就吊出事来了。 秦商因为老是要不到爵位,心中难免发急,兼之又办砸了给李雍和冯辰香赐婚传旨的差事。等到回了西秦京城。齐王代他请罪也没个下文,倒是把那冯辰香气得回了国。秦商成日惴惴不安,总怕秦亨治他的罪,人就有些不安分了。 偏偏他那个娘,柳氏也是个不省事的。想着娘家跟费太后一脉有亲。就撺掇着儿子去走费太后那边的路子。 第十五章 秦商也是胆大,竟然敢跟人承诺,说是自己继承了王府。掌了兵权必然会如何报答云云。为了提高这话的可信度,他还杜撰一个劳什子的玉牌出来。说是齐王府掌兵的印信。只要他承继了齐王之位,就能拿到玉牌,收回李雍在清水营的兵权。 这样一通鬼话,哄不住旁人,却是把费太后的亲生儿子,端王给哄住了。也不去想想,一帮子久经沙场的老将会不会对一个拿着破玉牌的人就言听计从,反正是执意催促着费太后起事。 又或者,他是早已等得不耐烦了。 从小被母亲耳提面命说你出身最高贵,将来肯定是要做皇上的,却一直屈居人下,是个人心里也不好受。 费太后或许犹豫过,但不知是谁,把裴适悄悄离开京城的消息泄露了出去。这下子,可真是刺激到了她们敏感的神经。 费太后意识到,不管皇上想干什么,他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个无所事事的皇上。而秦商再怎么不靠谱,他也是李雍的亲堂兄。更何况,京中还有齐王,李雍的亲爹在,她就不信,她们要是造起反来,李雍能不帮她们。 于是,费太后悍然发动宫变了。 而秦亨自然也不会束手就擒,迅速展开反击。 目前据京中传来的消息,费太后指使一个潜伏已久的钉子,给秦亨下了毒。但秦亨把端王唯二的两个亲生儿子全都灭了,后继无人,看你们还闹腾啥? 叶玄跟妹妹说起这些的时候,依旧保持着他的云淡风清。 天师府这么多年辅佐王室,见过太多的肮脏与血腥。所以早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只要王族不到倾覆的那一刻,天师府绝不会出手干涉他们的内讧。 叶秋忍不住在心中默默吐了个槽,等人家杀到最后,也比较好说谁到底才是真命天子,对啵? 「既然如此,哥哥何必去京中淌这趟浑水?」 叶玄却难得露出些愁色,「我回去不是淌浑水,只怕有人趁乱打起天师府里宝贝的主意。你也知道,咱们虽是家大业大,但人多口阔,要攒些东西也委实不易。哥哥当这个家,着实艰难啊!」 叶秋默默。 把宝石随意扔给小孩子当弹珠玩的家,活该艰难! 心中虽如此作想,但叶秋仍是尽到好妹妹的职责,替叶玄打点了一份行李出来。 只叶玄说,「再多打点一份出来。」 看叶秋疑惑,他笑笑道,「答应了给那小道士一把用雷劈枣木做的七星剑,这回带他去取了便是。」 叶秋又默了默,往叶玄包袱里加塞了几张银票,「万一京城情况不好,哥哥早些回来便是。再多钱财也是身外之物,没有人要紧。」 她以为叶玄带冲数前去,是看中小道士功夫好,可以结个伴。却不知叶玄虽是看中这一点,却不是因为这个缘故。 只可惜,他的盘算,最后到底还是落空了。 送走了人,叶秋心里空荡荡的。 临走前叶玄问她,有什么东西或是话要带给李雍。叶秋想了一晚上,到底还是什么都没准备,什么话也没说。 反倒叶玄走时挺满意的,还特意跟叶秋多说了两句,「二叔当年带你离开京城时。我就没指望你们回去。往后就在这仙人村,好好过日子吧。」 叶秋心中一暖,随即却是一酸。个人滋味,颇有几分复杂难言。 哥哥这话,分明是支持她的决定。但是想想他也不赞同她跟「胸怀大志」的李雍在一起,叶秋又难免感伤。 难道她跟李雍,真的就这样缘份尽了?他就这样离开。连句话也不留下。是不是就默认了分手的事实? 叶秋不想承认,可她是真的有点伤心了。 就算是知道男人留下足够的人手保护着她,可这跟他自己亲口说些什么。能一样么? 小地瓜似是察觉到了她的忧伤,虽然不明白到底是为了什么,但仍是努力的说起开心的事情,给她逗乐。 「娘。你看这些蛤蟆,我养得好么?就把它们往田里一放。它们自己就会跳起来。喏,舌头就象这样,一伸一卷的,就能吃掉一只虫子。」 叶秋看儿子讨好卖乖的样子。摸了摸他脑袋上的软毛,再看看那些用细绳拴在木桩上,吃得肥嘟嘟的的癞蛤蟆。忽地道,「把它们都放了吧。」 啊?地瓜张大了小嘴。「可这些,舅舅说是……」 叶秋问,「要是有人天天给你好吃好喝的,你就愿意被绳子绑着吗?」 这个……小地瓜想了半天,到底还是皱着小眉头,轻轻摇了摇头。 「所以啊,你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不是别的,就是自由。」叶秋牵着儿子,走到癞蛤蟆的跟前,目光深沉,瞬间想起许多别的事情。 她的声音低沉下来,是在说给儿子听,也是在说给自己听。「不管是人,还是山里的野兽,又或者就是只癞蛤蟆,能做一个自由的生灵,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幸福了。虽然你舅舅和冲数辛辛苦苦抓来这些蛤蟆是为了娘好,但娘也不能这么自私的为了自己,就夺走它们的自由。现在,我们把它们放走好不好?」 地瓜犹豫了一下,到底是随着叶秋,一只一只解开了绳索。看着那些癞蛤蟆呱呱叫着,重新欢天喜地的跳进麦田草丛,消失不见,叶秋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 「你看,它们离开时,是不是很开心?」 小地瓜却有些难过的低了头,闷闷的也不说话。 这小东西,知道心疼娘了。叶秋心中一片酸软,揉揉他的头,「傻小子,你娘不是那么没福气的人,咱们从现在开始,天天做好事,往后总会有福报的。不过儿子,娘跟你说个事,娘以后可能不跟叔叔在一起了,你将来也只能做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你愿不愿意?唔,你要是跟着叔叔,也许能做很威风的大将军哦。」 叶秋努力笑着,但眼中却已经泛起了酸涩。 md!不是说好了,要放手吗?干嘛还要这么难过,一点也不洒脱? 可地瓜是个既聪明,且敏感的孩子,有些事,叶秋不想瞒着他太久。她怕时间越久,会让孩子受伤越深。 虽然男人在的时候,地瓜表面上总是对他一脸嫌弃,可叶秋知道,儿子很喜欢他,是真的拿他当父亲那样尊敬的。 想想刚刚给了儿子有爹的希望,又得亲手掐灭,叶秋心里,其实挺难受的。还有肚里的这个,也不知是男是女的小家伙。万一将来李雍真当上一国之君,他们会不会怪自己,没有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听到她的话,地瓜的眼睛却是惊奇的瞪圆了,「娘你不跟叔叔在一起了?你是生他气,不要他了吗?那叔叔回来怎么办?」 叶秋愣了愣,「谁说你叔叔要回来……」 「他不回来能上哪儿去呢?」地瓜的小脸上写满半点不信的表情,从自己脖子上掏摸掏摸,摸出一只装在小荷包里的钥匙,「这是叔叔走前交我保管的,就是新房那口大铁箱的钥匙。里面装着他的私房钱,还有好多重要的东西,叫我一定保存好了,不能让别人知道。我答应了叔叔,就一定会做到的。娘,你别不要叔叔好不好?你要是不要他,他又没了私房钱,多可怜啊。呐个,走出去都没人要了。」 第十六章 叶秋面色变了几变,终于不顾儿子啰啰嗦嗦的讲人情,从他脖子上摘下钥匙,直接去看「不能让别人知道」的秘密了。 箱子里的东西不多,就几套男人换洗下来的冬衣,还有些零碎小物。而所谓的私房钱,不过是一些散碎银两和几张小额银票,看起来还挺寒酸的。想想男人总是千儿八百拿给自己的钱和东西,叶秋难得的有些良心不安了一会儿。 但让她瞪大眼睛的是,箱子里另有一只写着军字的木匣里,装的可是男人的印信,给清水营攒的大笔家当,还有他带兵的虎符! 把这么重要的玩意儿都放在这里,交给她儿子保管了,这个男人还能跑多远? 叶秋忽地觉得,自己之前的担心,似乎都白费了。 如果说把贵重物品留下来,让叶秋开始觉得,李雍并不是真心想离开。那么当简氏拎着大包小包来投奔她的时候,叶秋可以确信,男人是无论如何也会回来的。 「雍儿说,眼下京城不太平,让我在这里多住一阵子。我想着若是住在山下,还要劳你两头操心,就下山去收拾了些东西。又给你买了些补品衣料,回头给孩子和你都做几件衣裳。呃,不打扰吧?」 叶秋收回散开的心神,呵呵笑着安抚小心翼翼的简氏,「没事,怎么会打扰?是我麻烦你才对。」 把老妈都扔给自己照顾了,这男人他甩包袱倒是甩得顺手! 「那个,柳姑娘这也是要留下?」就算心中腹诽,可叶秋还是接收下了简氏,只是关于旁边这位表姑娘,她还要多问几句。 柳媚儿见终于问到自己,忙不迭的上前赔礼道,「从前是我不懂事,还请叶村长见谅。暂且收留一段时日,我也会做针线刺绣,不会吃白饭的。」 此去京城,路途遥远,简氏都不走,她才不要回去!况且柳媚儿在家中,也并不受宠,否则姑母也不会点名要她来当妾室了。 如今且不说到了京城若是打得乱七八糟怎么办,光是一路上的颠簸,她都吃不消的。从前靠着简氏,还能好吃好喝的当旅行了。可如今简氏的奴仆在上回黑衣人来犯时,就被干掉了大半,柳媚儿身边的两个小丫头也死掉了。就算李雍愿意指派几个大头兵把她送回去,可柳媚儿一看人家那粗手大脚的模样,就决定留在仙人村自食其力了。 李雍自不会跟她交待这些小事。但李雍身边的人可不会客气。 「想留下可以,但仙人村里可不养闲人。想留下的都得干活,到时别使大小姐性子!」 被绑架过一回的柳媚儿表示不敢,为示诚意,这两天跟着简氏去收拾采买东西的时候,她还抓紧时间,绣了两块手帕。做了一只荷包给叶秋。算是她的见面礼。 唔……看起来确实还不错。叶秋想想,决定把她留下了。一来可以给简氏做个伴,二来也可以指点一下山上大姑娘小媳妇们的绣花活。只要她老实。就当是村中多养一个绣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安顿好了这二位,连叶秋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心情好了许多。 就连男人跑到哪儿去也没那么在意了。他老妈和孩子都在自己手上。哼哼,还怕他不回来么? 叶秋心情愉快的吃着简氏命人给她炖的补品去安胎了。可冯辰香却过得有些凄惶。 从离了娘胎,冯辰香一直是养尊处优的公主,什么时候身边连一个人也没得伺候,端茶倒水都得自己来的? 原本。还有一个硕果仅存的紫柳。 可紫柳上回被烫到手之后,一直没能好好养伤,尤其是在冯辰香被救回来之后。紫柳又要替她四处奔走,去联络南楚的官员。安排接她回去等各项事宜,还得打理冯辰香的生活琐事。这丫头又不是三头六臂,所以很快就病倒了,烧得爬都爬不起来。 而冯辰香又要跟着李雍去潞州,于是,就在八角镇亭舍把紫柳留下了。一分钱没给她留下,反倒是把紫柳头上唯一值钱的一根簪子给拔走了。 「你在这里好好养伤,养好了身子再回来伺候。」 冯辰香走的时候,是挺不高兴的。谁叫这丫头身上没有多带点钱呢?弄得她堂堂一个公主,过得跟乞丐一样,这就是下人伺候不力。 紫柳没什么好说的,事实上,她已经病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还是金求盗好心,看这姑娘人不错,确实也病得不轻,又打听过紫柳不是什么要害人物,便去讨了一个人情,把紫柳送到留园,交给七婶照顾了。 这边人多,又有吃有喝,女眷也多,照看一个病人不过是顺手的事。无非费几副药钱,金求盗替她出了就是。 只没想到,过几日叶秋下山,却遇到自己的恩人了。 她一直记得,那天要不是紫柳拦着,只怕她的脸早就给冯辰香毁了。 叶村长是个重情义的人,顿时就道,「姑娘你说,要我怎么报答?你要愿意留下,我帮你置几亩地,弄个小小家业的能力还是有的。」 可紫柳却是长长叹息,这回病中与冯辰香的分离,已经斩断了她心中最后一点主仆情份。就算从前冯辰香有对她有过恩义,可她觉得,自己也还够了。 「……我虽是一介奴婢,到底也是南楚人。虽谈不上忠义二字,好歹不该随意就做了异乡人。村长若想帮我,就帮我找一个去南楚的客商,带我回去就是。」 叶秋听得刮目相看,认真让人去打听了。 恰好从前跟车马行合作过的杨家,有人要往南楚走商贩货,顺道就把紫柳带回去了。临别时,叶秋又送了她一份厚厚的盘缠当谢仪。 也是紫柳好心有好报,她在归国途中无意中遇到一个本国的青年客商。谁知那客商刚好是个鳏夫,觉得紫柳心地善良,处事大方,便想娶她做续弦。紫柳瞧那青年心性也是不错,二人一聊居然还是同乡,更添亲近。横竖家中都没有了长辈,于是便各自作主,把好事订下。 等到杨家商队归来时,便给叶秋带回了这个好消息,还给叶秋带了好些紫柳赠送的土仪,也算是沾沾他们的喜气。 而此时,时间堪堪到了五月。 仙人村的麦子熟了,一穗穗沉甸甸的压弯了腰。随风拂动时,金黄的麦浪看着就喜煞个人。 叶秋一手抚着已然凸出的肚子,一手抓着只豆沙粽啃着,喜滋滋的瞅着山坡底下丰收的美景,还不时的吆喝一声,「加把劲儿啊!东边的又跑到前头去了。」 江妈妈看得失笑不已。有时候觉得这村长挺成熟,可有时又觉得还跟没长大的小孩儿似的。因这两日收割,便撺掇着底下的村民们分组竞争。 奖品就是一堆各式各样的粽子,可这玩意儿如今谁家没有?偏这些村民也是老实,居然就为了这几个粽子争得汗流浃背,累个半死。不管瞅着这进度,倒是着实喜人。 那边老狄带着帮伤残老兵。打麦穗也打得极是高兴。虽然今年的麦子产量不高。但新鲜的麦穗去壳磨粉蒸了馒头,给大伙儿尝过一回鲜,却都觉得异常香甜。 第十七章 村长已经发了话。这些麦子都是不卖的,留够全村人吃的,余下的就给军营。如今别说这帮老兵高兴,就是那些身强力壮的新兵。没事时也都过来帮忙了。 不过远远瞅着一个绿底碎花的身影又过去送水了,江妈妈促狭的笑了笑。冲旁边正拿彩绳把粽子漂漂亮亮串起来的田妈妈比了四根手指头。 田妈妈也笑了,这可是今儿第四回了。不过她人厚道,笑过之后也不接话,便低头继续忙活着手里的活。 偏叶秋吃完手上的粽子。还想再讨一个。一转头,就看到江妈妈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手势,和她们脸上的笑容了。 啥意思啊?「笑什么呢?说出来大家一起乐乐呗。」 江妈妈反倒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是人家的私事,关她什么事? 可叶秋再左右看看。明白了。 站在树荫底下中气十足的一声吼,「芳嫂!」 那绿底碎花的身影明显打了个哆嗦,然后提着茶壶,小碎步的跑来了。忸怩不安的扯着衣角,脸还有些红,「村长,你,你叫我啊?」 叶秋笑了笑,「是啊,吃了个粽子,有点口渴,你给我倒口水呗。」 芳嫂赶紧提壶给她倒了半杯,「哟,这水没了,我再去烧。」 「不用了,我刚好就只想喝这一口。」叶秋端起茶杯,态度自然的抿了一口。 芳嫂把刚提到嗓子眼的心又放了回去,却听叶秋忽地问道,「你是不是看上老狄了么?要不要我帮你提亲?」 轰!五雷轰顶莫过于此。芳嫂一张脸从头顶红到了脚底,「我,我我哪有……我不是,我没有……」 她语无伦次的辩解着,鼻尖都冒汗了。 可叶秋却给个真没出息的小眼神,「这有什么好害臊的?男婚女嫁,本是常事。要不你干嘛换了新衣裳,不停的往前凑?你数数,今天一共跑几趟了?」 自以为做得隐秘,却被一语道破心事的芳嫂越发羞窘难当了,几乎要落荒而逃。 可叶秋却道,「我的脾气全村人都晓得。你要真有这个心思,我就去说,成全了你的好事。可你要唧唧歪歪,装什么害羞,那不好意思,我立马就给人家另保一门婚事。怎样,你怎么说?」 江妈妈听得好笑,心说她们这村长还真是不客气。估计她这胎得是个儿子,要不这样直接,若是个姑娘家,日后谁受得了? 不过看芳嫂臊了个大红脸,半天憋不出话来,她上前帮忙劝道,「芳嫂,我看你也不必客气了。跟军里结亲有什么不好?你看连大娘还替她家蔓儿说了何渊何校尉呢。足足差了快一轮,人家不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说你要真动了心思就快些下手,要是磨磨蹭蹭,有好的也给人家挑走了。横竖这里就咱们几个,有什么不好说的?」 芳嫂再度悄悄打量着叶秋的神色,确实不象是在作弄自己。这才低低的吐出实情,「不,不是姓狄……是,是姓于的……他之前也帮我挑水来着……」 哦!再瞅瞅那边一个个子矮小,却悄悄往这里张望的中年军汉,叶秋心下恍然,原来还早就看对眼了,那就行了! 她手一扬,颇为豪爽的道,「这事包在我身上,回头挑个好日子,把裙子和你女婿都接上山来,给你们把事情办了吧!」 芳嫂听了这话,又红着脸提着茶壶跑了,不过跑没两步,又回头含羞带怯说了句,「那,那就谢谢村长了。」 叶秋被她这二八少女般娇羞的表情着实寒了一下,才打个激灵,忽地觉得肚里似有人响应一般,踹了一脚。 再度低头,叶秋又惊又喜,这可是小家伙第一次胎动,可孩子他爹,你知道吗? 李雍再度回到潞州的时候,之前跟随他去东齐,拥立西秦太康公主上位的牛俭牛老将军也回来了。 眼见李雍一举拿下了冯辰香,还有薛适父子这样两张好牌,老牛高兴得几乎手舞足蹈,「眼下京城又是大乱,咱们便是什么都不做,等着好事上门就行。」 谁说粗豪之人就是莽夫?能从千军万马之中厮杀出来,就没一个蠢人。 老牛看得明白,不管是费太后打压下了秦亨,还是秦亨灭掉了费太后,最后的结果都是两败俱伤。至于他们,掌控着最强有力的兵权,只等着坐收渔人之利就是了。 更何况他们手上如今拿捏着薛适父子,就相当于拿捏着秦亨的短处。若是费太后得势,只要她还没被人打傻,也知道该把秦商那个蠢货卖出去的人情,还到哪里来。 所以牛俭已经料定,到时不管是谁上位,都要来讨好清水营。 再往深远里看,跟东齐的太康公主结盟的可是李雍,如今他们手上又扣下了冯辰香,日后跟南楚谈判起来,也多了几分筹码。 如果李雍愿意,干脆更进一步,灭掉他们,自己上位。就凭他的出身和血统,也没有人会不服。真有那些不长眼的,打服他就是! 真到了那一天,李雍一朝得势,跟随他的将领们也是铁板钉钉的从龙之功,封王拜侯指日可待,是以老牛才会这么高兴。 可与他的兴致勃勃相反,李雍面上却看不出多少喜色。反而告诉牛俭,「冯辰香之前绑架了叶氏,差点置她于死地。她的肚里,还有我的孩子。」 如果说薛适还只是想利用叶秋。威胁李雍做某些事的话,冯辰香是根本就想杀了她,或是让她生不如死的。 老牛愣了愣,随即明白过。 李雍这是憎恶冯辰香,宁可有冤有冤,有仇报仇,也不愿意拿她当筹码了。 说来也是。若冯辰香不是有南楚公主的身份在。就凭她着点害死自家老婆孩子,这样的深仇大恨没人能不计较。可是牛俭思之再三,觉得还是应该劝李雍一句。「大局为重。不过一个小娘们,日后等咱们把南楚灭了的时候,有的是法子可以收拾她。」 可真是这样吗?李雍再看他一眼,老牛忽地就说不出话来了。 真要是李雍把南楚灭了。天知道到时的情形又变成啥样了?或许为了安抚南楚旧臣民的心,李雍不仅不能杀她。还得将她奉若上宾。搞不好要娶她为妃都是有可能的。那样,还谈得上什么报仇? 牛俭只恨自己书读得太少,此刻那个机灵些的陈仁胜又不在此,只能呐呐的道。「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何必在意些恩恩怨怨?」 这话说完连他自己都不信。 都是男人,很好理解李雍的心情。万一叶秋和腹中的孩儿死了。那就是杀妻杀子之仇,却因为冯辰香的身份。要将她姑息,就算是当了皇上,又有什么意思? 李雍再看他一眼,不置可否的走开了。 他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叶秋跟他说的那些事,他其实比她更明白。他能确定自己不愿意失去叶秋,但要决然的为她抛下所有的一切,主要是清水营,他觉得自己还有点做不到。不是为了贪恋权势,而是失去了兵权,他要如何自保和保护叶秋? 可要是不抛下清水营,他又要怎么从这个局里脱身? 第十八章 连牛俭都这么快的看到了时机,摩拳擦掌的跃跃欲试。李雍确信,只要他还掌着兵权,自己身边这样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到时,他要拿什么理由去说服他们? 这世上,没有人是绝对的天才。李雍也不是,所以他陷入了苦恼之中。 但时局,却不会因为个人的烦恼而停滞不前。 这一刻东边发生的事情,可能就会影响到极西的那一边,谁也无法预料,无法预知。 仙人村。 在村长牌粽子的激励下,去年冬天种下的冬小麦已经收割完毕了。其中有十几株特别强壮丰满的麦穗被留了下来,当做下半年的麦种。 叶秋当然不会告诉大家,这些种子里混了她从那个世界带来的良种。等到明年,只要风调雨顺,相信这些麦子就会象她的棉花一样,给大家带来一个目瞪口呆的产量。 此时,为了庆祝第一次的丰收,也为了庆祝端午节,村里特意杀了两头猪。一头分给村民自己过节,一头打算留着晚上弄个篝火晚会。 军里倒是不需要送,那些军汉们也有养猪,由几个从前养过马,当过半吊子兽医的退伍老兵在管,还养得非常不错,连朱德明小两口都经常前去讨教。 所以今天过节,他们那边也是一样的杀猪宰鸡。当然,还有准备节目。 在叶秋的倡导下,如今不仅是军里,村里的文工团也已经初具雏形了。虽然节目还很简单,但在这个没有娱乐的时代,足以让万众期待了。 只是,让叶秋没有想到的是,是村里的老人家和孩子们担当了表演的主角。难道说,不管哪个年代,跳广场舞的主力永远是大爷大妈和小孩子们吗? 不过这些事,当村长的交待出去就撒手不管了。 这会子午睡起来,才洗了把脸,擦擦嘴角可疑的口水,听说裙子回了村,忙让人把她请来。 江妈妈笑着提来一壶果子露,「这是齐王妃让人送来的,酸酸甜甜很是香甜,您先喝了开开胃,田妈妈在做小蒸饺,一会儿蒸两盘子送来。」 叶秋忙忙交待一句,「那蒸饺也包些虾仁馅的,给齐王妃送去。」 「都记着呢。」江妈妈笑着应下出去忙活了。 简氏不会做饭,但对做甜品却是既有兴趣,又有耐性。因天气渐热之后,叶秋身上有孕不耐烦,总是想吃些酸酸甜甜的东西解腻开胃,所以简氏在做针线之余,便琢磨起了各式各样的甜品,倒还挺对叶秋胃口。 然后投桃报李,叶秋也会做些简氏喜欢的点心送去。一来二去,二人倒是相处得宜,让叶大村长颇为骄傲。 谁说婆媳关系不好相处?她们不是相处得挺好的么? 只是还没多得意一会儿,地瓜满头大汗的跑进来了要水喝,叶秋忙把自己的果子露递上去,可小家伙只看一眼就一脸嫌弃,「奶奶说是给你做的,你们女的喝的我才不要喝。全是酸的!」 真是不懂得欣赏。叶秋白儿子一眼,又给他倒了碗茶,「你今天的功课做了没?」 李雍还是个很靠谱的好老师,走前除了把钥匙交给地瓜,还布置了每天的家庭作业。 小地瓜捧着茶水一愣,随即理直气壮道,「奶奶说今天过节,不用做作业了。」 自从在仙人村住下,简氏就让地瓜叫她奶奶了,叶秋也没有纠正,小家伙就这么叫了。 呃……叶村长突然觉得,这婆媳矛盾还是有道理的。 赶紧树起男人当挡箭牌,「难道你忘了叔叔说过,学习当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可地瓜不高兴的说,「那我明天多划一天,不行么?」 「不行。」叶秋虎着脸拒绝了,「要么你这会子把功课做了,晚上好生玩。要么这会子去玩,晚上人家都在玩时,你就回来做功课,自己选吧。」 地瓜忿忿的翻个大大白眼,到底回屋做功课去了。出来时撞见花裙子,也没心情好生打招呼,撅着个小嘴勉强叫一声「花姨」就跑了。 呜呜?裙子比划了下手势,他这是怎么了? 「别理他。」叶秋拉她进来坐下,给她倒了碗果子露。果然,有身孕的人就是比较有共同语言,裙子明显也很喜欢这个味道。喝完一碗,还要了一碗。 叶秋就把芳嫂的事跟她说了。 裙子听着捂嘴笑了,比着手势告诉叶秋,这事她早知道了,还是连拴儿最先发现的。 原本连拴儿是有些紧张的,他到底年纪还小,怕后爹进了门,自己要受欺负。后来裙子跟他说明白了,李雍早有规定,凡是军人跟仙人村结亲的,以后安家落户都会在山下。再说村里还有连家这么多人,怎么可能有人会欺负他? 连拴儿想明白了,也就能接受了。 所以这回就算叶秋不说,裙子也想说这个事的。芳嫂就算从前待她不好,但她一个人老这么孤孤单单的,也怪可怜的。如果有人愿意跟她做个伴,共度晚年,对她们姐弟俩来说,都只有祝福的。 既然如此,那就没问题了。叶秋搞定了这件事,心情正好,恰好江妈妈又端了刚蒸好的蒸饺来,她和裙子现在都是能吃的时候,一人一碟还有些不过瘾。 不过江妈妈可不许她们再吃了,「孩子养得太大,到生时就麻烦了。尤其是裙子,你没两月就要生了,如今可真得注意着点。回头我也要说说你们家潘文,可不能老惯着你,瞧你这胖的,下巴都三层了。」 裙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自己硕大的肚皮,才想比划着解释几句,说她已经很注意了,就是肚子老觉得饿,忍不住,忽见连大娘一脸不善的拖着连升进来了。 这又是怎么了? 裙子没那么不识趣,赶紧走了。等江妈妈把门关上,也退了出去,连大娘的眼泪叭嗒叭嗒的掉下来,把连升往叶秋跟前一推,「我算是管不了这个儿子了。村长,你帮着拿个主意吧。」 一听连大娘这话,再看看连升尴尬的神色,叶秋就基本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 先到盥洗架那头,舀了瓢清水到面盆里绞了条干净帕子,递给连升,「不管怎么回事,你把你娘气成这样,就是你的不是。先去给你娘认个错,再来说说是怎么回事。」 看一向刚强的娘在人家面前掉下眼泪,连升心里也怪不好受的。把帕子递到连大娘手里,「娘,我错了,你先擦把脸吧。」 连大娘的眼泪掉得更凶了,却到底还是接了帕子,捂着脸就哭了起来。 叶秋也不多劝,只坐下问起连升,「说吧,你是不是又去见吴红霞了?」 连升微哽,确实如此。 他今天看过节,想偷拿些家里包的粽子给吴家送去,结果被连大娘发现,母子俩又吵了起来。话赶话的互不相让,就闹到叶秋这里来了。 那日,自叶秋离开上河子村之后,陈继祖家到底抗不住众人的口舌,把吴红霞先送回娘家了。可到底要不要休掉这个媳妇,陈家还没能下定这个决心。 说白了,他们就是在等。看是谁要娶这个媳妇,日后好讹上。 第十九章 连升以为叶秋之前那么做,是在帮他。如今红霞能回家,他们的事不就峰回路转了?可等他偷跑去吴家看过两回,这才知道,可若说陈家是个烂泥坑,吴家也好不到哪里去。 吴家爹娘昏庸懦弱又重男轻女,从前能把女儿嫁给一个将死之人,给小儿子换彩礼,这会子又怎么可能就突然良心发现,改过自新了? 他们倒是也想把这个女儿再嫁一次。挣些彩礼钱。可吴红霞的弟媳妇看着突然回家,又漂亮又能干的大姑子,也动起了心思。 她娘家嫂嫂身子弱,成天泡在药罐子里,哥哥一人累死累活,挣的那点子钱往药铺里还不够送的。家里没个女人打理,男人日子也难过。若是能把这大姑子送去给哥哥做个妾。不是挺好的么? 吴红霞的弟弟是个没主见的。媳妇这么一说,他就同意了。他同意的事情,基本吴家二老就不会反对了。 至于吴红霞的心意。没人在意。 连升一听,气得要死,顿时要去帮着吴红霞理论。可吴红霞一句话,就把他劝住了。 「你凭什么替我出头?」 非亲非故。他又不是要来提亲,那有什么立场去说所谓的公道话? 连升知道。问题的关键还是在自家身上。 可这样的亲事谁愿意结? 连大娘抹着眼泪哭道,「我是个不讲理的人吗?我也知道那姑娘是个挺好的姑娘,可谁叫她命不好,摊上那样子的两家子人呢?我不是小气。也不是不愿意帮帮她,说实在的,以咱家如今的家底。就是给他们陈吴两家双份的卖身钱都可以。但问题是,人家肯收了钱就此了事吗?那样的两家人。村长你也见过,你觉得是能结亲家的吗?」 她又望着连升道,「我这会子要是顺着你的意思答应了这门亲事,回头你过起日子来,到时别说其他的,只要他们三病两痛的找上门来,你是给钱还是不给?不给人家得骂你们六亲不认,可要是顺着他们的意思,你们自己的日子还过不过的?难道说,到时也一闹矛盾了,就得请村长去帮你调停?」 这是几句大实话,连升也给堵得说不出话来。他心里也清楚,这回要不是叶秋当着人家村长的面,撂下那样的重话,吴红霞根本不可能离开陈家。可叶秋能帮一回,还能帮二回三回? 日子总是要自己过的,自己想不出办法来解决这些矛盾,外人谁帮得了谁一辈子? 叶秋想了想,问连升,「你是不是一定要娶吴家那姑娘,不娶她就宁愿一辈子打光棍?」 这话连升还真在连大娘面前说过,不过这会子冷不丁被叶秋这样慎重的问起来,他又有些犹豫了。 叶秋又问他,「那你觉得,如果你不娶吴家那姑娘的话,她会不会一辈子不嫁人?又或者说,她愿不愿意为了你,就跟她婆家娘家统统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这个……连升心里也明白,吴红霞真要是这么刚烈的性子,那这些年也不会处处受婆家拿捏了。 叶秋告诉他,「去外头找江妈妈,让她给你备一份节礼,你下山去见见吴家姑娘吧。说是我送的,然后拿这些话问问她。日子不是你一个人过出来的,要是你拼命挡在前头,她在后头拼命拖后腿,她就再是个天仙,你觉得这样的媳妇能要吗?」 连大娘听得心头痛快,「村长说的是。你去问问她,若她肯跟那两家彻底断了关系,我就出双份的彩礼钱也愿把她给你接回来。当然,也不是叫她六亲不认,但是往后除了正常的年节走动,人情往来,她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回去!她若做得到,我就不怕跟那样两家人打交道。可她要舍不得,就别怪我狠心,一定要拆了你们的姻缘!」 连升默然半晌,到底出去了,叶秋又叫了一个跟他交好的小兄弟跟去做伴了。万一有事,两个人也好有商有量的。 不过回头她也劝了连大娘,「千金难买有情郎。要是连升真跟那姑娘好了,回头我去跟他们两边的村长说说,照顾着给他们两家一些赚钱的营生。日子好过了,人也就不会那么死皮赖脸的缠过来了。」 连大娘却是叹道,「村长你是好心,可你到底年轻,不知道有些人的心,就是不知足。今天有馒头,明天就想吃肉,若是摊上这样一家子亲戚,日子真没法过的。再有——」 她犹豫了一下,才把最隐秘的心思悄悄告诉叶秋,「那个姑娘也生得实在太好了些,做的又是抛头露面的生意。我那傻儿子会动心。难道就没有旁人会动心?我不是说那姑娘有人动心就是她不好,只是阿升总以为自己跟人家如何如何,但我只怕那姑娘未必只瞧得上他。」 叶秋能说,其实她暗搓搓的也这么想过吗? 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花心,而是漂亮的女孩确实会招来更多的选择。而吴红霞还是一个很懂事很早熟的漂亮姑娘,这并不是否认她就是一个好姑娘。但她既然都能凭着自己一个人,支撑起一间小饭馆。养活婆家那么多人。这样有能力的姑娘,难道就不期待过上更上的生活? 有时候,人拒绝改变。是因为诱惑还不够大。 叶秋也希望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前提得是两个真心实意的有情人。 当晚,连升没有回村。 因为有人作伴,叶秋倒也不十分担心。只是次日等那跟去作伴的回来报信。才着实让叶秋吃了一惊。 原来,在连升下山那天。有人去吴家提亲了。 是个邻县做生意的商人,年近四十,尚算年富力强。因妻子多病过逝,只生了两个女儿。他想娶吴红霞做二房生儿子。 那人应该是很了解吴红霞的情况,请了媒人,一并把陈继祖都邀了来。 给出的聘礼很优厚。但人家也言明,做二房比不得做继室。这样娶回家去,往后可就不能跟娘家,还有前婆家来往了。 吴陈两家当然不肯,说你既然死了老婆,为什么不肯让我家女儿(媳妇)做继室? 可人家笑而不答,只说,「你们若两家愿意,就收下聘礼,咱们把此事了结。若是不愿,未必换个女人就生不出儿子?」 若是从前,便是吴家答应,陈家也不能答应。 可如今有叶秋在头上压了一道,再看那聘礼着实丰厚,陈家动心了。然后吴家弟媳想了想,有这些钱财足够再给哥哥娶十个八个小妾,于是也答应了。 当连升赶到的时候,正是人家打算立婚书订下此事的时候。 因为有叶秋和连大娘的话在前,连升自然要扯着吴红霞问上一番。可吴红霞还没听他说完,就将他推开,含着泪说,「此事已经定下,改不了了。」 连升就是再痴情,也觉出不对劲了。 想想这邻县之人怎么会突然上门提亲,还这样有备而来? 再想想吴红霞刚回家时,曾托他给邻县的一个「手帕交」递了口信,连升心中忽地就明白了大半。 是夜,扯着那伴他下山的兄弟,大醉了一场,据说还偷偷哭了。 等回到山上,他只跟连大娘说了一句,「往后我的亲事,就由娘作主了。」 第二十章 叶秋听得暗自啧舌,不过细想想,倒也不算坏事。年轻人嘛,总要受些打击才懂得人生的艰辛。 只没想到,过几日她下山办事,却是正好遇到吴红霞第二次出阁。 因左右无人,吴红霞叫马车停下,在车中给她行了一个大礼,「奴能有今日,全仗村长成全。这份恩德,小女子永远铭记在心。」 叶秋淡笑,明白她的意思。当日要不是她替她说那几句话,陈家断断不肯放了她这根摇钱树。 「我成全你,不过是报你之前的恩德。你与其记着我的恩德,不如往后也多行善事。」 当吴红霞答应之后,叶秋想想连升,忍不住又多说了几句,「你虽是去做二房,但夫妻之间,贵在真心,可莫要三心二意。须记着,这世上谁都不是傻子。」 她不是说吴红霞就不能有更好的选择,可问题是你既然有了更好的选择,干嘛还吊着人家做备胎? 你自己虽然可怜,但这也不是伤害别人的借口。 吴红霞听了她这番话,尴尬之余,羞惭难言。 在连升这件事上,可能是她这辈子做过最违背良心的事了。不管她找多少借口替自己开脱,但她心里清楚,她确实是利用了连升。 她跟要嫁的那个商人,其实早就认识了。那时,他的夫人还没过世,但这个男人已经在考虑续弦的人选了。 吴红霞也觉得这男人凉薄,但若不是这份凉薄。这男人也注意不到她。 况且除了这份凉薄,这男人实在是太合适的人选了。家境富足,又没有儿子。既有心机,又有手腕,就算年纪大了些又怎样?吴红霞苦日子已经过够了,她也想过些象样的生活。 只是陈家人太可恨,跟狗皮膏药似的。让吴红霞没有办法甩脱。 精明的商人自然不会为她冒险。而连升的出现,确实也让吴红霞动过几分真心。想着不如干脆嫁他算了,做对正头夫妻。就算穷些,日子也能过。 只是她没想到,叶秋会替她出头。这样一来,她就多了一项选择。 想想连大娘不赞同的眼光。似乎还是银子可爱一点。连升家是不穷,可也还谈不上富吧? 所以吴红霞让连升帮她带了口信。但她也不敢肯定,人家就会来娶她。所以连升这条线,她始终不敢放手。 直到端午那一天。 吴红霞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欠了连升的。将来。如果有机会,她想她肯定会弥补的。 只她没想到,这个机会她一直都没能等到。 商人肯花大价钱娶她。无非看中她的颜色鲜妍。但更加重要的,还是要她生儿子。 就算吴红霞肚皮争气。头胎就生了一个儿子,可人家还要第二个,第三个。 从此之后,吴红霞困顿于内宅之中,虽然过着吃穿不愁的生活,但人生的全部意义,也就剩下了生儿子,带儿子。 商人有钱,却也吝啬。 就算有婆子丫鬟帮手,到底要吴红霞操心得更多。 直到二十多年后,商人过世,儿子们都已经娶妻生子,她才总算是能松一口气,走出内宅,做些早答应叶秋的善事。 施粥修桥的钱,她是拿不出来的,但看到路边的乞丐,她也愿意施舍几个小钱。 那一年,她难得回了一趟八角镇,临走的路上,想去龙王庙庙里上一柱香。 在那里,偶遇已是两鬓斑白的连升,陪着妻子来拜拜。都过了如花的年纪,再美的女子也看不出颜色好坏了。只看别人,那通身正头娘子的气派和不经意间流露的笑意,却是吴红霞怎么也比不了的。 忽地见二人似是争执起来,吴红霞也说不清是为了什么,就竖着耳朵凑了上去。 「你这老汉,总是催什么催?家里又不是等着你我烧饭,晚点回去怎么了?我请你在外头吃不行么?一会儿我还要去挑块衣料子,你要不陪我去,我就把你的酒坛子拿去送人!」 及至上了家中的车,吴红霞心下依旧一片惘然。 她一直记得,叶秋跟她说过,对丈夫要真心。可这样的话,是她从来不敢跟丈夫说的。可这个妇人,就这么随意,这么自然的说出来了。 她突然在想,要是当年自己选择了连升,那现在这样的生活会不会就是自己的? 唔,看那妇人脸上的风霜,早年间也是应该吃过苦的。可看她如今的衣裳首饰,却不比自己差。 再看看自己因为过度生育,早已臃肿变形的身材,吴红霞忽地自嘲的一笑,便是衣食无忧,她这些年又能算过得好吗? 算了,不想了。 倒是在回去的路上,遇着一对小夫妻为了钱吵架。 妻子哭哭啼啼的指责丈夫败家,乱花钱,如今弄得连给孩子看病的钱都没了。丈夫就说自己也是想为家里多赚几个,都是她拖自己后腿,才弄得什么钱都没挣着。 吴红霞忽地就冲动了一回,把手上一对银镯子摘了送给人家,「能做夫妻就是缘份,钱可以慢慢赚,为了这么点小事伤了和气不值得。把镯子拿去当了,给孩子先看病吧,回头再做点小生意,把日子过起来。」 小夫妻本不肯收,可吴红霞执意要送,他们才千恩万谢的走了。等回去之后,儿孙们都说吴红霞是给人骗了。 可吴红霞却什么也不想辩解,她这辈子已没多少日子,若能做点好事就做点吧。哪怕被骗,总也好过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才来后悔。 此间事都是后话,如今的仙人村,收完了麦子,过完端午就要赶紧准备种棉花了。 从来农时不等人。 朱长富看叶秋月份渐大,主动把种田的事要去管了起来。他是老把式了,干这个最有经验,叶秋交给他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反倒打算趁空出村,下山办点事。 之前她告诉上河子村,说有生财的门路,其实并不是诓他们的假话。叶秋早看中那里的一大片泥滩和湖泊,既然都能引来野鸭子,怎么就不能养点鸭子喂点鱼? 只不过是本地祖祖辈辈没人干过,所以大家也不会动这个心思罢了。叶秋之前没吭声,是因为她也不熟悉相关专业,所以拜托了陈掌柜去帮她买些小鸭子,打听些相关的技术人才了。 若说起来,知道那个着名范蠡吧?就是娶了西施的那位。他在春秋时就着有一本养鱼经,至今在太湖那边,许多渔民还是奉他为祖师爷的。所以叶秋心想,这样的人才这个时代肯定是有的,就是等着发掘而已。 算来陈掌柜近来已经有回信了,所以叶秋也想下山去看看。省得她在家成天不是吃就是睡,真快养得跟猪一样了。 唔——至于想去亭舍,偷偷给离家的男人寄封信,说说她肚里的孩子,再打听打听他的消息这些事,叶村长就不想公开说了。 听说叶秋要下山,地瓜也吵着要同行。 他娘已经丢好几回了,每回都是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所以这一回,他务必要跟好他娘,省得她又出点子事。 叶秋觉得好笑,却也没有拂儿子的好事。 只是她没有想到,她这回带着儿子离开,倒当真是救了她一命。 叶秋想,她可能这辈子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 第二十一章 五月十五。 这日一早天气就格外闷热,叶秋想趁着太阳还没出来,早些回村算了。 昨日就下山的她,已经搞定了上河子村养鱼之事。只天色已晚,人又有些疲惫,便在留园住了一晚。 那跟陈掌柜合伙卖咸菜的商人很靠谱,找到一户有经验的渔民,只要答应给他家五亩地,能让他们上岸安个家,就愿意迁居来此。 至于养鸭,那渔民却不太赞成。 因为鸭子最爱吃小鱼小虾,如今上河子村的鱼本来就不多,再养鸭子就会有些兼顾不过来。不如等把鱼塘养好了,再斟情养些鸭子。要是叶秋实在想养,不如干脆养些旱鸭,只要有足够的草料,放到山里都是不怕的。 叶秋当即心动了。 想想自己也是糊涂,老想着有水才能养鸭子,怎么忘了着名的旱鸭? 给那渔民一笔订金,让他下回来时,买些小旱鸭苗来,这边在跟上河子村的江村长协商之后,也把给这渔民分的地划出来了。 如今叶大村长要说旁的没有,地是大把。自从接手了陶家在各村的地,她这个地主婆就算是当定了。 江村长不花一分钱,就能引进这么好的技术人才,自然也是欢喜的。就算日后建起的鱼塘得算叶秋一份,但他们村可是占大头的。况且只要这生意做起来,有叶村长在,还怕没销路? 所以江村长不仅爽快的答应下来,还一回去就号召村民,预备按着这渔民所教。赶紧开始围湖造鱼塘了。 叶秋怕他们想赚钱想得太投入,特特提醒他们留一块地方,给那些野鸭子野鸟继续飞来繁育生息。 江村长却是笑道,「这个不说我们也知道,老人们祖祖辈辈传下来过。有鸟儿才来是福气,可不能把它们赶尽杀绝了,只是总得得罪一回。请它们挪一挪窝了。你们明天要是没事。要不要过来捡几只鸟蛋去,要是能拣几只小画眉,你家愿意带回去养不?」 叶秋没兴趣。 她如今养胎还来不及呢。哪里愿意养鸟?可地瓜把这件事记下来了。 一早听说要回去,他就闹着要先去拣小鸟。 叶秋正琢磨着是做做思想工作,还是干脆拧这小子耳朵武力镇压,朱方氏随着村里下山的车队来留园了。 如今村里的豆芽生意是她在负责。虽然不用她天天往山下跑,但今天正好是跟几个大客户约好的月半结账日。所以她亲自下山来了。 还带了碗磨豆浆后剩下的豆渣,朱德全挺爱拿这个炒小葱的,尤其天热之后,说是炒好当凉菜。凉凉的越嚼越香。 他如今跟着外甥女鲁小凤,在姐姐朱青青给他开的首饰铺里当掌柜,顺便也当个暗探。注意着镇上的动静。 虽说跟朱长富还没和解,但朱方氏跟他说的亲事却是应承下来了。说好八月就成亲。 见地瓜贪玩,叶秋又急着回去,朱方氏便道,「这会子太阳已经出来了,你再上路,肯定得热。不如干脆等我忙完,咱们下午等日头落山一起回去,岂不是好?既然家里猪啊狗的都养一堆了,多只鸟儿还怕吃穷了不成?」 地瓜听得欢呼一声,更加闹着去抓鸟了。叶秋无法,只得笑着嗔道,「您老这么惯着他,日后他要不成器,我可找您算账。」 朱方氏听着呵呵笑,「放心,找我就是。咱们地瓜可是好孩子,哪里会不成器?只这天真热得不寻常,你在路上多带两壶茶,把伞也拿着,别让日头晒着你。」 叶秋在老人跟前,脾气始终挺好,听话的把朱方氏所说的都带上了。 然后裙子见她要走,忙让迎春又拿了些点心。这些可是潘文自家做了供给孕妇的,便是多拿些也无妨。 叶秋还待客气,可地瓜却小大人般道谢收下了。 把一堆吃的喝的搬上了车,叶秋等出了门,才开始数落儿子,「人家跟你客气,你干嘛真的全都拿了?那些茶水倒是没什么,你花姨家的糕点都是自家做的,她也要吃的,你怎么说拿就拿?」 地瓜委屈的看她一眼,「可你昨天又要我学着豪爽大方来着。我说不拿人家东西,你还说我。」 他说的是昨天在上河子村,那里的孩子们摘了些野樱桃给他。地瓜客气,说不要了。可叶秋却作主全都收下,然后回赠了好些糖果回去。 可这会子,她要怎么跟儿子解释,因为那些樱桃品相并不好,又卖不出钱来,只能哄小孩儿,所以可以收下,再回赠需要花钱的糖果糕点,就会显得更加大方一点,也能让那些孩子们高兴。 可若是这样讲明白了,会不会让儿子从小就学得这么算计,失去童年的乐趣? 还是陪着叶秋出来的江妈妈笑道,「算啦,要说地瓜这样做也没什么。村长你平素对裙子挺好的,多拿她些吃的,她还更高兴。」 叶秋想想,也就算了。 只是地瓜还糊涂着,本想问问,可叶秋也解释不清了。地瓜便颇有些看不上这个教不彻底的娘,「回头我问叔叔去。」 随便吧。叶秋哼哼两声,在车上打起了盹。 行至半道,忽地马车颠簸了一下,然后马儿也不安的嘶鸣起来。才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却是一阵地动山摇。 江妈妈还在想,到底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叶秋却猛地失声惊叫,「停车,快停车!地震,是地震啦!」 她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当马车刚刚停下,她就拽着江妈妈和地瓜一起跳下了车。车夫也早吓黄了脸,勒住马,一并跳了下来。 幸而她们正好走到一片开阔地带。除了感觉到大地的震动,并不用四处躲避。 但是不远处的树木,还有更远处的房屋,却是在她们眼前,眼睁睁的倒下,垮塌。更有人们惊慌失措的哭喊声,远远传来。扰得人心怦怦乱跳。 江妈妈煞白着脸道。「这是……是地龙翻身了?那咱们村,咱们村里……」 叶秋不知道,她只能紧紧拽着想往回跑的江妈妈。强自冷静的说,「你现在回去也帮不上忙!起码得等到这波过去,咱们才能往回走。」 江妈妈呆了呆,再看看周遭地动山摇。墙倒屋塌的可怖模样,甚至连一整片山都象是被大力从中撕开一般。出现道道裂缝。她忽地一屁股瘫软在地,低低抽泣起来。 这样的天灾,没有人不害怕。 地瓜紧紧抱着叶秋的大腿,小脸贴着她的腰。带着哭腔说,「娘,我想叔叔了……」 叶秋也想他。 这样的时候。谁不渴望更加强壮有力的亲人在身旁?万一回头来点什么洪水裂缝,很可能就是天人永隔了。 可叶秋把眼泪强自咽了回去。吸一口气,没有哭。 就算这里只剩下她们娘儿几个,她也要当好主心骨,她不能哭。 在最初大概三十几秒的晃动过去,看这一波地震基本平稳,叶秋立即吩咐车夫,回八角镇。 可是,已经回不去了。 地震已经把道路毁得乱七八糟,尤其是凭空挤压出一道浑浊无法见底的汹涌水渠,挡住了她们的去路。 此时,余震又开始了。 第二十二章 地震的时候,离水源太近会十分危险,叶秋只得让车夫退回原路,继续往上河子村走。 他们村虽然也靠近水源,但后面有一片开阔山林,只要不是遇到天塌地陷,应该还能支撑。而上河子村也是离他们最近的村庄,虽然目前他们在这段路上还算安全,但眼下是白天,到了晚上这样的人烟稀少的地方就太危险了,还是要找到有更多人的地方才安全。 可往上河子村走的路也被毁了大半,一路上到处是倒下的树木,石头,甚至还遇到一只从山里蹿出来的豹子。 幸好那只豹子也受了伤,看他们人多,又有马车,很快的溜掉了,否则万一对上,还真不好说会是怎样的结果。 就这样一路小心翼翼的走走停停,沿途又捡了几拔想搭伴找地方避难的乡民。也幸亏出发前地瓜要了那些吃的喝的,一行人好歹没怎么太饿着。 只是原先不过半个时辰的路,他们硬是走了大半日,到傍晚时才走到上河子村。 跟叶秋料想的差不多,上河子村除了靠水的地方淹了一些农田,地震中倒了大半房屋,其他倒都还没事。 江村长把村里的老弱妇孺都聚拢在后头的开阔山坡里,正组织青壮年,一家家的抢救细软。 见到叶秋,她还没开口,江村长倒是先过来千恩万谢的说,「得亏你昨天寻了人来,今天地动时,咱们全村人都在湖边挖鱼塘。除了几个慌乱中扭伤了脚的,全村没一个出事的。要是留在屋里,可不知得砸到多少人。」 那可能也不是她的功劳吧。可叶秋看看儿子,到底没心思开玩笑了。 「你们村现在还能凑出多少粮食,又有多少人手能抽出来帮忙?有没有派人去相邻村庄看看,又有没有去镇上亭舍报信的?」 得她这一提醒,江村长才想起来这些事。这样的大灾面前,可不能光顾着自己,若是能帮的话,还得帮些乡民们。 他这边去统计叶秋想知道的数据了,叶秋就去指挥着人生了两堆火,烧起水来。 「千万记得,如今的生水就是再渴也不能喝。这地动山摇的,指不定水里会掺进什么,宁可这会子麻烦些,万一闹起病来,可就不好了。」 得她这一提醒,众人才想起此事,再也没人敢喝生水,又按叶秋所说,做些最简单的面疙瘩汤,分发给众人吃下。 当然也有人舍不得自家的粮食,抠抠索索的不愿意拿出来一起吃。 叶秋见状打算拿钱出来买,可江村长把她拦住,训斥那些村民道,「这会子拿你们点吃的都舍不得。回头还指不指望别人来帮忙了?旁的先不说,如今全村的房子都倒了,回头你就靠这点粮食,莫非就能把你家房子盖起来了?」 这话说得那些村民面红耳赤,再不敢藏私的把家里的粮食都交了出来。然后由村里统一调配,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得多。 江村长指了几个稳重的婶娘负责烧水煮饭,然后跟叶秋商量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别看他活这一把年纪。从来没遇到地震,接下来除了抢救细软要干什么,还真有些摸不着头脑。 叶秋觉得。应该先拿各家垮掉的墙砖,还有倒下的树木,赶紧搭些棚子出来。否则晚上这么天当被地当床的,非生病不可。 还要赶紧挖两个公用茅厕。 可别小看这件事。这么多人露天集聚在一起,天气又热。稍不讲究就极易因大小便引来的蚊蝇传播各种疾病。 江村长听她说得有理,索性就放手让她指挥,自己专心带人干活去了。 赶在晚上睡觉之前,终于搭起三个大棚。把所有的村民还有来投奔的村民都安置了下来。因为怕有余震,三个大棚之间还隔着些距离,万一一个垮了。其他两个也不至于受到牵连。 又选在下风远离水源处建起男女茅厕,就算是奶娃娃。也要大人抱过去把屎把尿。 别说,这样弄起来之后,整个生活区就显得有条理得多。也没有什么异味,吃饭睡觉的地方都是干干净净的。 至于叶秋带来的马车,原本是要让给老人病人睡的,可大伙都表示可以克服,她还有身孕,那马车还是让她去睡。 眼看基本都安置好了,可叶秋还有些事要跟江村长商议。估摸着时间都快到凌晨了,她想叫儿子上马车睡觉,可地瓜一直紧紧拽着她的衣角,怎么也不肯松手。到底叶秋也只能叹了口气,拖着儿子去跟江村长商议了。 眼下他们的余粮省点吃,顶上一个月都不成问题,最关键的是要跟别的村子建立联系。今日因为事多天晚没有派出人去,明天无论如何得派几拔人出去打探消息了。 江妈妈着急,主动请缨想回村里看看,可叶秋却是面有难色。从八角镇回村的路本来就远,而且看着这些平地上墙倒屋塌的景象,只怕仙人村那些窑洞受灾更重。 可她心里再着急,也不能表露出来,反安慰着江妈妈,「咱们那边好歹还有那么多当兵的,怎么说也该好些。你别急,回头等道路打通了,咱们一起回去。」 江妈妈也知道急不得,末了又劝着她,回车上休息了。 可到底这一夜谁都睡不踏实,就连地瓜这样的小孩子,都睡得一惊一乍的,似是随时会出点什么事。 直等到约摸凌晨三四点,吹来一阵凉风,叶秋才迷糊着睡了过去。 可没多久,就听到噼里啪啦下起了大雨。白日的闷热是一扫而空,可这下子,所有的人都别想睡个安稳觉了。 因材料有限,棚子搭得简陋,根本挡不住这样的瓢泼大雨,连生起的火堆也很快就给淋熄了。 一些老人见雨势不对,赶紧搭起一个简易的石炉,把火种存着。又叫年轻人赶紧去把干柴粮食都搬来护好,要不给这样的大雨浇透,等到明儿连饭也做不了,那日子才真是没法过了。 叶秋也着急着想下去帮忙,可江妈妈却按着她,坚决不许她动了,「你还有身子,给这样大雨淋上,回头怎么能不生病?我去帮忙就行,你安稳呆着吧。」 话虽如此,可叶秋如何能安稳呆着? 她清楚的知道,雨下得大,就会引发山洪。可这黑灯瞎火的,天知道洪水会从哪儿来,大伙儿又该往哪儿逃?想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好办法,真是只能干着急。 大雨滂沱,那电闪雷鸣很快把地瓜也吓醒了。紧紧搂着她,小脸憋得青白,可就是忍着一直没哭。 叶秋也没别的好法子安慰儿子,只能反复摩挲着他的背道,「舅舅和冲数不是教过你经文么?你多念念,让这雨别下了吧。」 地瓜听了,果真开始背诵经文。 也不知道真的是他的经文起了作用,还是怎样,那雨当真慢慢小了。虽然他们的驻地也有几股水流冲涮过来,但还达不到山洪的标准。 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抢粮食搬柴禾累了一晚的村民们,也顾不上浑身湿漉漉的衣服,东倒西歪的挤在棚子里,打起了盹。 地瓜背着经文也和叶秋靠着一起,慢慢睡着了。 第二十三章 也不知睡了多久,直到叶秋忽地心有所感的睁开眼,就看到一张几乎快要认不出的脸,突兀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时间回溯几日。 西秦京城,大宁。 这是冲数第一次来到这么繁华的大都市,就算如今宫中费太后和秦亨掐得要生要死,街面上都戒严了,没什么人做生意,但光看着街面上巍峨的建筑,依旧令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道长处处好奇不已。 但让他更加好奇的还是,「你为什么要带我过来?」 如果说就为了送他一把剑,真没必要叫他这么大老远的跑一趟。 叶玄这回倒没用什么天机不可泄露来忽悠他,如实道,「我要你去保护一个人。」 「谁?」 冲数眼珠转了转,正想学着叶大村长坐地起价,除了雷劈枣木之外,再要点什么法宝。没想到叶玄已经干脆利落的告诉他,「齐王。」 冲数更加好奇了,「李雍他爹?那你怎么不找李雍?他手下能人还少了么?」 叶玄没法跟他讲清楚,只能说,「你去见见那一家人就知道了。希望是我多心。」 可齐王府内,他们还是晚来了一步。 齐王的尸身仆倒在书房之中,他一直偏向的大嫂柳氏,正和儿子秦商一起,割下他的头颅。 「你们,你们这是干什么?」 看着这样血腥的一幕,冲数再也忍不住的从直接从房顶上破瓦而入,只觉眼前这一对母子,比禽兽还不如。 柳氏母子大骇,尤其当他们看到随后进来的叶玄时,几乎吓破了胆。 秦商手中的长剑呛啷一声落到地上,满手血腥的连连摆手,「不是我……不是我们。二叔,二叔他是自尽的!」 「对对对,他就是自尽的!」柳氏跟受惊的兔子一般,拼命解释,「是他,他告诉商儿,说有家传的玉牌。能够掌控清水营……所以商儿才。才告诉了端王……如今……」 「如今事情败露,我二叔恐怕难以向皇上交待,这才拔剑自尽。又命我们把他的首级献给皇上。以赎罪过。」 秦商沉了口气,飞快的把母亲的话接了下来,再瞟一眼叶玄,讨好的道。「要不,这件事就请天师去跟皇上说吧。到时我们母子会说。是天师苦苦相劝,才让二叔翻然悔悟的。」 「你胡说!」冲数气得浑身发抖了,他自小在山中长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人。就算他不太了解事情的经过。但有一样,他是看得真真切切的。 指着齐王的头颅,他大声的质问秦商。「你说他是自尽,可有哪个自尽的人。是死不瞑目的?」 等看清楚秦商的面相,冲数突然明白为什么叶玄要带他来了。 虽说秦商五官尚算端正,但细看他的面相,却是眉短鼻细,目光闪烁,典型的败家子兼白眼狼! 再看柳氏,生的虽然端丽秀美,却也是克夫凉薄之相。只想不到这样一对母子,竟会心狠到做出弑亲杀叔之事。简直令人发指! 看着这一幕惨剧,叶玄闭了闭眼。 会相术之人,多半心思细密。冲数还没有留意到,可他已经看到,齐王的双手手掌均被割破,满是鲜血,而房中桌上还摆着几样精致酒菜,以及三副碗筷。 不用问,他已经可以还原出事情的真相。 当秦商发现皇上秦亨重又掌控局势之后,害怕自己向费太后投诚的举动惹怒了秦亨,找他秋后算账,便和母亲一起,备下齐王爱吃的酒菜,假意前来探望。等把齐王灌得差不多了,母子二人就拔下齐王佩剑,硬生生的横到他的脖子上,割破颈喉,将他勒死。 然后编造一出齐王自尽的谎言,把他的头颅送给秦亨泄愤,保全自身。 就算秦亨知道有假,但齐王都已经死了,再追究又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就算看在李雍的面子上,总不好把他家人赶尽杀绝。 这便是柳氏母子打的如意算盘。 却不知他们想的虽好,却留下破绽百出。 齐王虽醉,却并未完全失去意识,在生死关头,自然要反抗,这才抓得两手鲜血淋漓,死不瞑目。到时给仵作一看,便能验出真假。 亏他们还想拿这个「功劳」收买叶玄,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 叶玄久居京城,当然知晓齐王出了名的偏心。 只不知到他临死前的那一刻,面对着他一心维护那么多年的大嫂和侄子,心中又作何感想。 只是碍于李雍的情面,叶玄还是出手管了这桩闲事。 将齐王收尸,又随便给柳氏秦商下了点药,把二人迷晕,交给下人好好「照顾」。然后立即修书一封,绑在鹞子腿上,飞往潞州。 当李雍收到来信的时候,牛俭正在劝他出兵。 同州清水营那边,陈仁胜发回了消息。 因之前李雍安排的暗杀行动,离国此时也爆发了严重的内乱。兼之去年冬天大雪,冻死牛羊无数,开春之后国力空虚,如果他们能果断出兵,陈仁胜觉得,有至少七成把握能一举灭掉离国。 老牛很着急,「阿雍你还在犹豫什么?老陈信上都说了。眼下秦彦在东齐北部也集结了不少人马,咱们要是不出兵,他肯定是要去咬下这块大肥肉的。你就算不想那么快造反当皇帝,咱们有这么好的机会打些江山下来,又为何要错过?」 李雍当然知道这是一个扩张势力的绝好时机,如果换作从前的他,会毫不犹豫的就这么做了。可如今的他,想起叶秋的话,就会想到,如果他的势力再扩张,将要怎么办? 看他迟迟不发话,牛俭不满的道,「阿雍你这到底是怎么了?自打从仙人村回来之后,整个人都不对劲了。难道说,真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了么?若是这样来说,那叶村长也并非良配了。身为女子,不就应该在家做好家务看好娃?怎么能净拖男人后腿呢!」 他想拿话激李雍,谁知却适得其反,让李雍原本动荡的心,忽地沉静下来。 才做出决定,可叶玄的信到了。 听说人家亲爹被杀,这样的大事,让牛俭也不好再催促什么。 本想劝他几句节哀顺变,想想又觉得不如干脆趁此良机,劝他打上京城去。说到底,要不是皇宫内斗,怎么会连累得到齐王府弄出这样的糟心事? 就在此时,忽地一阵天旋地动,桌面上的茶碗瑟瑟抖个不停,旁边的文书都自己滑落到地。 这是怎么了? 牛俭豁然起身,拔出佩刀指着虚空,厉声喝问,「何方妖孽作怪?」 「是地动!」李雍比他更快反应过来,冲出帐篷吼道,「立即集结军队,到空旷处待命!」 幸而士兵们住的都是帐篷,又习惯了服从命令,很快便集结到了安全地带,好些人还不忘收拾好了自己的兵器和包袱。 等着这一拨地动山摇过去,颜修之那边负责地质监测的官员便送来了消息。 「震动是从宁武县那边的方向传过来的,他们那边应该受灾更重!」 只这一句话,便让李雍周身的寒气重了三分。 一声口哨召唤来了阿雪,他翻身骑上白马就往八角镇飞奔。不过走前没忘记交待一句话,「庄林留下,负责协助颜大人赈灾!」 第二十四章 牛俭急得追上去,「那边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可李雍给了他另一句话,「如果你们想要打下离国,就商量着去吧。」 牛俭一怔,却见男人已经头也不回的打马离开了。 可他是什么意思?牛俭有点忐忑,却又能确定自己没听错。 如果他们想要离国,可以商量着办?那就是说,要给他们机会独立做点什么吗?还是说,他已经决定放弃争夺这个天下,所以让他们各自放手一搏?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牛俭觉得,自己真的要好好想一想了。 阿雪本是马王,尤其被主人催促起来,更是跑得飞快,就算铁牛等几个忠心侍卫很快就追了上来,却也很快被甩下了一大截。 不眠不休的跑了一天一夜,当男人从潞州跑到八角镇,从留园打听到了上河子村,然后出现在叶秋面前时,连她都快认不出来了。 这个面色青白,眼窝深陷,始终梳得整整齐齐的发髻都弄得颇为凌乱的男人,真的是那个威风凛凛的李营长? 「叔叔!」地瓜也醒了。 他见到李雍,还不象叶秋还有那么多的犹豫,直接就扑了上去。 男人这副模样,和当初刚掉下山崖时,地瓜初见他的模样颇为相似。所以小家伙跟他相认,完全没有压力。 紧紧搂着男人的脖子,嗅着他强壮有力的气息,小家伙把自己憋了许久的恐惧尽数释放了出来。 「你可来了!我昨天快吓死了……房子倒了,树也倒了,又打雷,呐个天上又闪白光,可我都没哭。」 男人毫不吝啬的回报着地瓜温软的小身子,恨不得把自己全身的力量都传给他。也把自己寻找了一天一夜的恐惧,担忧,疲惫,以及失而复得的庆幸,同时释放了出来。 有一句深藏已久的话,就这么说了出来,「地瓜,你是叔叔的儿子,亲生的儿子。」 在看到叶秋错愕着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眼睛,再次复叙,「他真是我亲生的儿子。那晚,跟你在一起的男人,是我。」 叶秋想过无数次,那天晚上跟她在一起的人会是谁。 如果运气好,可能只是个无意过路的人,遇到被下了药的她,本着不吃白不吃的原则,占了一回便宜。 如果运气不好,就是别有居心的坏人了。或许五官尚算端正,这一点从地瓜没有丝毫长歪的小脸就可以确认,但是心地不好,才会故意欺负一个被下药的女孩子。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男人都是不负责任的人。 因为他逃避了自己的责任,把他们母子丢下,这么多年都不闻不问。 往好里想,或许他当时也有不得已的借口,或是一时冲动才做下这样的错事。叶秋并非不能原谅,可她无论如何不能原谅的是,这男人如果不是死了,或是关起来蹲大牢了,他能用怎样的理由,才能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开脱? 说真的,叶秋从前挺恨那个男人的。甚至暗搓搓的想过,如果那男的回头来找她们母子时,要怎么狠狠的报复回去。 可是,自从遇到李雍,拥有了他对自己、对地瓜毫无保留的感情,叶秋开始不恨了。 她想,如果那个男人真的找上门来,她或许只会漠然而骄傲的说一声,「什么亲生父亲?我儿子有爹了,比你强一百倍!」 可现在,李雍却告诉她说,他就是那晚的那个男人。 这一瞬间,叶秋心里建立的防线尽数崩塌了,不亚于刚刚爆发的这样一场大地震。 就连地瓜,都抬起埋在男人颈脖上的小脸,震惊又不可思议的望着他。 孩子虽然还小,却并不是一点事情不懂的。 尤其男人刚刚说的话。关乎到对于他们母子最重要的一件事,所以想要再撒谎圆过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村长,村长啊!可是找着你了!」 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想想要怎么处理这件事,仙人村的朱德庚,脸上还带着横七竖八的伤。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扑了过来。沙哑着嗓子,挺大个汉子,带着哭腔道。「咱们村出大事了,你快想想办法吧!」 太多的冲击,让叶秋有点受不了。 脑子里一阵眩晕,差点眼前发黑的昏死过去。 还是李雍。及时伸手扶了她一把,又吼了朱德庚一句。「有什么事,好好说!」 叶秋定了定神,从车厢里出来,深深吸了口气。「村里到底怎么了?你是从村里出来的,就出来你一个?」 「不是!我今儿轮到早班,昨晚在留园根本就没回去。听说李营长来找你。我后脚收了信,就跟着来了。」 「什么信?」 朱德庚从怀中取出一封染血的书信。懊恼得直跺脚,「咳,瞧我这糊涂的!这是营长你刚走,苹果就送来的。」 什么? 叶秋一愣,她家的猪? 可当她拿着那封书信,看着上面暗红的血迹,又是一阵恶心。 看她想吐,李雍一把将信接过,拆了开来。 信是小伍写的,应该是仓促之间,直接醮着不知是谁的血写的。 仙人村现在的情况很不好。 地震不仅把他们山上的数个窑洞全震塌了,还不知从哪里引来数股水流,直接在驻军操练的绝壁底下,形成了巨大无比的堰塞湖。 那样的水流如果从仙人村冲下来,那整个八角镇就将迎来灭顶之灾! 眼下,小伍正带着士兵和村里的老百姓在山上填堵水流,但是水流涨得实在太快,所以他急需人手,急需支援! 昨晚写信时,已经开始下暴雨了。小伍之前已经派了七八拨人,想尽各种办法下山报信。可因为仙人村地势太高,有几处原先就很险要的地方,如今完全被泥石流堵住,根本是无路可走。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苹果极有灵性又勇敢的跳了出来。 它会游泳,又认路。人走不过去的地方,它倒是可以试试。最后小伍也是没办法了,匆匆写了封信,塞在葫芦里,让苹果背下山,送到了留园。 朱德庚抹着眼泪说,「苹果真是好样的。腿都断了一条,弄得浑身是伤,都把信送来了。它还想跟着来找你,是我硬把它留下了。」 叶秋听得眼珠子都红了,「那亭舍呢?你有没有往亭舍报信?他们怎么说?」 「有的有的!」朱德庚忙道,「我们几个在留园的分头报了信,可镇上如今也是震塌了不知多少房子,好多人还埋在砖瓦底下,这又要上哪里去找人手去?」 「我们有人!」他们这边说着话,早把江村长等人引来了。 听着这样危险的情况,都不用江村长号召,青壮年纷纷寻来锄头木棒,「你们村在山上堵湖,也是为了我们下头的百姓,咱们很该一起出把子力气的。」 乡人质朴,说不出什么道道。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还是懂的。 再说这十里八乡,谁家不在镇上有几门亲戚?就算无亲无故,可要是八角镇整个被夷为平地了,他们往后上哪儿赶集买卖东西去? 而叶秋更加明白,在这样落后的生产力下,一个城镇的建立有多不容易。若是一旦毁去,对这一地的经济来说,几乎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第二十五章 这样的损失,别说她承担不起,附近的乡民们更加承担不起! 所以几乎是瞬间,她就做出决定,「我得回去。」 她不是任性,也不是有什么崇高的思想。只她是目前这些人中唯一见识过地震,知道一些常识的人。而这些常识,很有可能就能救大家一命。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向李雍。 因为此时此刻,只有男人才有可能把她平安的带上仙人村。其他人就算有心,也无力。 至于他究竟是不是地瓜的生父,在这么多人的生与死面前。已经不值一提。 男人跟她对视一眼,显然也是做出同样的决定。 什么事,都等到把地震的事情解决了再说。 才要伸手把叶秋拉到马上,忽地斜刺里一只小手伸了出来。地瓜抓着他的衣袖,态度坚决的说,「我要跟我娘在一起!」 男人犹豫了一下,叶秋做出了决定。「带上他吧。」 如果她的儿子真的是福星。就让他帮他们化险为夷。如果不是,叶秋想,无论怎样。男人都有办法保他平安的,反比丢在外头牵肠挂肚的强。 再看她们母子一眼,男人甩开缰绳,把马鞍卸了下来。「给我的马准备一些草料。」 阿雪跑了一夜,什么都没吃。实在是累坏了。这会子让它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回头才有力气去走更艰险的路程。 叶秋也不矫情的拉住了他,「那你到车上眯一会儿。等我们把马伺弄好了,你也吃个饭再走。」 然后,她挽袖走向了灶台。 马要吃。人也要吃。 接下来,他们还有很长的硬仗要打。不能不保持体力。 至于小地瓜,本来小屁股一蹭一蹭的,想下车追随他娘而去,却被意外而来的一只大手突袭。 男人就算承认了是他爹,也只失神了那么一瞬,如今又是面无表情的把他捞到自己怀里,揽着他的小身子一起躺下。 「睡觉。」 地瓜还想挣扎两下,却听到那个自称是他爹的叔叔说,「小孩子不好好睡觉,会长不高。」 呃……小地瓜有点怀疑这话的真假,却很快被大手摸上小脸,让他不由自主的关了眼皮。然后男人异常熟练的把他捂到自己怀里,拍起他的背,「睡觉。」 眼前一团漆黑的小家伙不甘心的挣扎了两下,却被轻易的镇压了。 然后,好吧。 被男人抱着很安心,拍着也很舒服,地瓜又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小小哈欠,小脑袋一歪,趴在男人胸口就睡着了。 男人也是倦极,听着小家伙均匀的,还带着孩童独有的奶香味的呼吸,也很快浅眠了过去。 不管前路有多艰险,不管醒来还要怎样的天塌地陷,他找到了叶秋,找到了地瓜,就足以让他安心的睡一会儿了。 只是小憩了片刻,也就做一顿饭时间,叶秋无情的把这二人,或许是父子给叫醒了。 但睡了一会儿,二人不管是脸色,还是眼神都明亮了许多。 煮的没什么好东西,就是面糊糊汤,只江村长不知上哪儿摸了只生鸡蛋悄悄递给叶秋。叶秋也没吭声,转手就敲进了男人的碗里。拿筷子一搅,滚烫的面汤很快把蛋花烫熟了,翻出丝丝缕缕温馨的黄。 还指着他干活呢,给点好吃的也不为过。 只男人瞧了眼江村长,见迟迟没有第二只鸡蛋送来,便把自己的碗递给了地瓜,「跟你娘分。」 地瓜愣了愣,就见他娘又动作奇快的将碗抢了去,往儿子和自己碗里各拔了一些,再把他们碗里的面糊糊给男人的大碗重又加满,「吃!」 好了,大家都不用争了。 人吃完了饭,阿雪也吃完了草料,朱德庚还特意给它刷了刷毛,浑身的汗也擦了一回,让马儿轻松一下。 当李雍给它重戴上缰绳马鞍时,阿雪刨着蹄子,打着响鼻,还心情颇好的舔了一口地瓜的小脸蛋,示意自己休息好了。 只可惜没糖了,地瓜摸着空空如也的小口袋,跟它抱歉的说,「等咱们回去了,我给你找糖吃。」 就算是空头支票,阿雪也表示笑纳了。 叶秋一行要先行,江村长说他们随后也会召集一下各方的人手,赶到仙人村来。 正想着要怎么安排,铁牛带着后面那些亲卫总算追来了。 李雍立即安排了几件事,一是去周边调兵过来帮忙,二是组织当地百姓的自救与互助。再有多的人手,就想法全送到仙人村来。 叶秋格外提醒道,「不管走到哪里,一定要告诉大家,喝熟水。吃熟食。大小便要去指点的场所,过几日就给填埋上,否则极易传播疫病。再去找当地药铺,让大夫煮些防治感冒拉肚的汤药大家喝。花用的钱记在账上,回头让官府出。」 有男人在,她说这个话,也更有底气。 李雍闻言马上又指定一个士兵。「你去告诉宁武县令。务必要他把叶村长所说之事传到每一个乡村里去。再让他派人往周边的县镇上传,务必要让所有受灾波及的地方都尽快知道此事,并且照做不误。知道吗?」 知道!士兵们知道事态严重。大声应下,便要走了。 江村长带着村民,端着面糊糊拦着他们。也不多说什么,只把摊得温热的碗往他们手上一递。「赶紧喝了,再上路。」 士兵们也不客气的端起就灌。吃完嘴一抹。兵分几路,各自行动。 那边李雍已经带着叶秋母子先行出发了。 顺着男人来时的路,先去了八角镇。 那一片墙倒屋塌,确实凄凉。只是没什么人哭,反倒是趁着天光渐明,百姓们早早开始了自救和互助。 到了留园。这里倒是因为陶家从前将房屋建得高大坚固,受损较轻。尤其几处主屋。只掉了些瓦片,其余皆保存完好。 叶秋见状,便让七婶他们几个管事的把大门打开,仓库的粮食也全都搬了出来。 「要是有空房间,就腾出来给大家住。吃的也给大家分分,能帮就帮一把。对了,苹果呢?还有潘文上哪儿去了?裙子还好吗?」 裙子都七个多月的身孕了,昨天那样一番惊动,她受得了吗? 「潘文和我男人请大夫去了。」七婶家的二闺女心有余悸的告诉叶秋,「昨天那样一番震动,到底折腾得裙子今早发作了。咱们大人实在忙得腾不出手来,只好叫几个半大的孩子过去招呼着。苹果也在那里,迎春管着它在。」 这样安排很好。 叶秋只交待一声,让她们千万别心疼钱,等大夫来了,就往好里治。用了什么好药材,都有她出钱。 然后抓紧时间去看了裙子一眼,她已经痛得开始发作了,但还不到生的时候,估计还有得折腾。不过裙子自己倒很坚强,一个劲的打手势说自己没事,要她去看苹果。 苹果见着大小主人,倒是难得的撒了一回娇。 蹭着地瓜搂着他的脖子,从喉咙里发出呜呜般的哼唧。还扭着身子,让叶秋看它那条断了的腿,湿漉漉的眼睛里全是求安慰。 第二十六章 叶秋原本瞧着它直想掉眼泪,可看这小样了又有些好笑。难得不嫌弃的蹲下,温柔的摸了摸它的大头和断腿,「好了好了,没事啊。回头找大夫给你把腿接上,等养好了,又是活蹦乱跳的好猪一枚。」 得到安慰的好猪,终于满意了一些。可瞧着跟在后面的男人,那哼唧声又大了起来。 「你也快去表扬表扬它吧。」叶秋是真不知道,自家的猪还有这样的属性,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不过她更不知道的是,男人居然还摸出一颗糖来,送到了苹果嘴边。 苹果一口吞了去,显然这比叶村长的表扬更管用,猪很是受用,哼唧得都眯起了眼。 只是地瓜又惊奇又有些醋意的瞪大了眼睛,他都没给他糖吃,怎么有给苹果的? 很快,又一粒糖递到了地瓜面前。 男人面无表情的摊开手掌,露出里面的第三颗糖,「我刚在隔壁拿的,这个给阿雪的。」 那他是拿了裙子的零食? 叶秋忽地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算了,这种小事,还是不要计较了。可他怎么就不多给她拿一颗? 但同样吃到糖的地瓜显然没什么意见了,同样眯着眼睛,摸摸他苹果兄弟的头,「你好好养伤,我们回头再来看你。」 然后揪着叔叔的衣角往外走。 叶秋注意到了。自从吃到糖后,她儿子就揪起男人的衣角了。叶大村长又悄悄心塞了一回。 只是等到男人把地瓜抱上马,趁他去喂阿雪吃糖的工夫,男人借着拿干粮清水掩护,又快速塞了一包绿豆糕到叶秋手里,「饿了自己吃。」 他到底顺了多少吃的? 好吧,叶秋心塞的好些了。只能希望那么忙着生孩子的裙子,没空去关注屋里的零食。 打马飞奔,再往仙人村走,一路走得异常艰辛。好多路都已经完全被封死了,只能绕路,甚至还要李雍下来牵着马,并不时的停下,辨识一下方位。真不知道苹果是怎么从山上跑出来,还没迷路的。 但路的艰难尚算其次,更令人胆战心惊的是在半路上已经能看到小股小股的水流,从仙人村方向淌了下来。 虽然目前来说,这些水流还不够宽,也够不成什么威胁,但稍稍一数,就有不下二十股了。想来上头的堰塞湖已经到了满负荷的状态,也不知小伍他们是怎么拼了命在围堵。 可堰塞湖是堵得住的吗?一定得分流才行吧? 叶秋这么想着,就忽地想起一件事来了,「炸药!」 什么? 李雍回头,就见端坐马后的叶秋懊恼不已,「我怎么忘了这个?咱们应该要几包炸药,就是火药带上来的!」 到时炸个口子泄洪也好啊。 李雍眸光动了动,道,「先上去看看情况再说。」 等到天将擦黑,男人带着叶秋母子,跟三个泥人一般,终于狼狈万分的走到仙人村,上来只一眼,三人都惊呆了。 仙人村边上,对面原先那一片空空荡荡的绝壁,已经汇聚起一眼望不到边的山顶大湖! 那样一片耀眼的水光,映着晚霞,波光粼粼,让整个仙人村看着犹如仙境一般。 绝美,却危险万分。 地瓜在路上本都累得迷迷糊糊睡着了,这会子也陡然惊醒过来,看着这样大湖,小嘴张成大大的o型,指着从对面裂开的山壁上,还不断飞流直下的大股水流,不太确定的问,「瀑布?」 不能怪孩子用这么诗意的语言来形容这样危险的东西,因为那从几百丈高的山壁之间激流直下的,可不就是从前冲数给他画过的山中瀑布? 只不过,冲数画的是他们老君山中的一处胜景,而这里真实呈现的,却是让人头皮发麻的天灾。 叶秋突然觉得,就算她把炸药弄来又能怎样?这样的大湖要怎么炸,从哪里炸? 小伍之前的形容实在是太客气了,若是这样的超级大湖一旦崩塌,别说是八角镇,只怕周边数个乡村都会被夷为平地! 没有时间让他们在这里多做感叹,李雍很快带着叶秋母子找到了村里的大部队。 叶秋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能会有不少人再也无法见到,或是伤残,然后见到她时,会放声大哭,哀痛欲绝。想及此,叶秋在说话之前,眼睛里都已经泛起了泪光。 可是! 让她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全村,乃至全军,没有一个伤亡!在这样恐怖的天灾面前,仙人村的窑洞是毁了大半。却是奇迹的般全员安好! 这,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连李雍听老狄来报,说全员安好,也少见的脸色微变了变,「难道,你们知道会地震?」 「是啊。」众人点头。 叶秋大惊,「那是哪位高人来了?」 她哥?不可能吧。叶大天师不是还在京城吗?就是飞也飞不了这么快啊。 可众人异口同声道。「不就是村长你吗?」 我?这关我什么事? 叶秋眼里还含着眼泪,却瞪得溜圆,她什么时候预报过这个?她要能知道。能把自己弄到半路上那么危险的境地么朱长富乐呵呵的走上前来,虽然脸上尽是疲惫,但精神十分健朗,「这回真亏了你。大伙儿才能逃过一劫。」 叶秋听得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求解释! 她好象还挺倒霉的吧?难道说。是她这一走,把村里的霉运带走了? 连爷爷也过来笑道,「真是得谢谢你,要不是你让大伙儿养这么多的牲口。我们真可能就出事了。」 原来地震那日,村里,还有军里喂养的猪啊鸡的一早就开始躁动不安。本来好好的都放出笼子吃着食。却突然一个个都象发了疯似的,四处乱窜。 村里喂养牲口的朱德明实在搞不定了。还怕是要发鸡瘟猪瘟什么的,赶紧让媳妇去叫军里那几个也是喂养牲口的兵哥过来看看。 可朱德明媳妇过去一瞧,那军里养的牲口闹得比她家的还欢。两边这么一说起来,都觉得这事情有点不对劲了,便叫村里的老人来看看。 可老人们也不明白是怎么了,到底把见多识广的老村长请来了。 朱长富原本带着人正在地里种棉花呢,听说这样的事,他忽地就想起叶秋从前跟地瓜讲睡前故事时,说的山崩海啸来。 好象也是说在这样的大灾面前,都会天气反常,鸡鸭不宁,有时候还能瞧见成群结队的耗子四处乱窜。朱长富正想着这事呢,就见之前叶秋让放生的癞蛤蟆从田地里蹦了出来,成群结队的往山里跑。 不好! 朱长富忽地意识到,可能真的是要出什么大事了。 所以他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叫全村,还有军里的人都往外头空旷地方跑。有些人原本还不信,舍不得丢下手上的活。 「……可当时你们长富叔就在那儿吼了一嗓子,说谁要是不听话,回头就叫村长扣他家的钱!于是,大伙儿全都跑出来了。」 连爷爷绘声绘色的学着,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有人还有心情开起玩笑,「村长,这会子我们都听话了,那有钱发没?」 第二十七章 「有!」叶秋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豪爽的表示,「回头每家发一吊钱,都不许存着,拿去打酒买肉,好好乐呵乐呵!」 「好!」村民们欢呼起来,士兵们也眼巴巴的瞅着他们营长。 人家村长都表示了,营长你不表示一下? 营长不表示。人家一个村能有几户?他管着这么几千号人呢,发钱发得起吗? 不过他也有别的表示,「等此间事了,你们若是愿意,可以轮换请个长假回家看看,或是成个亲再来。」 他话音才落,已经有士兵激动的问,「真的?」 按西秦军法,他们自入了伍,命就归朝廷了。除非战死,或者是象陶世杰一样,受了特别严重的伤,否则,是不可能退伍的。 但如果真的伤残,除非家境特别好,否则有谁愿意回家? 出来当兵,大半还是贫苦出身的多。若是成了残废再回到乡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是等着要饭吗? 也是清水营福利好,才会把些伤残老兵收留下来,做些后勤保障的活。但从前那样能留的人也是十分有限,只是如今他们赶上了好时候,这几千个或多或少都带着伤的士兵们才一个没走,全部留在了仙人村,也有许多都分配了事情做,还有一份军饷拿。 但思乡之情,谁能没有?又或者家中可能还有曾说过要等着他们的姑娘,让这些士兵们如何不想回去看看? 可军中的探亲假,除了将军级别的官员,底层的士兵几乎是不可能会有的。 但此时。李雍就这么批准了,还难得的淡淡一笑,「军中无戏言。」 吼!吼!吼! 瞬间,那些士兵们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瞬间把村民们刚刚那一点欢呼声给压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一吊钱算什么?有酒有肉算什么?只要能让他们回一趟家,回来还肯再用他们,让他们倒找钱都乐意! 看着好些士兵都激动的热泪盈眶了。叶大村长往旁边男人身上投去狠狠一瞥。 邀买人心什么的。最可耻了! 看她脸色不善,连爷爷过来,低低道。「村长,我再说点乐呵事你听。」 村长的耳朵一下就竖了起来。 连爷爷忍着笑,看着某处道,「老村长那会子叫人离开。咱们都挺听话的,连王妃都一叫就出来了。不过。有一人不是咱村村民,都那时候了,还在睡懒觉。最后,让两个小徒弟给拽着拖出来。跑掉了一只鞋,还磕掉了半只牙,你回头去看看他吧。」 叶秋顺着他的目光一瞅。噗哧笑了。 那躲在人群之后,遮遮掩掩的。不正是兰阎罗么? 看她望向自己,还笑成那样,兰阎罗知她已听说了自己糗事,忿忿然走出来了,半捂着漏风的牙道,「笑什么笑?我才不是睡懒觉,一早就起了,那时是睡回笼觉而已。哼,说来要不是到你们这破村子来,我能遇到这事?看你给我找的什么破徒弟,一个两个粗手笨脚的,害得我牙也摔了,回头你得出钱给我镶牙!」 瞧瞧这模样,简直跟苹果有得一拼了,不就是求安慰么?干嘛要弄得这么别扭? 不过对苹果可以适当纵容,对这位就没必要客气了。叶秋瞟他一眼,凉凉道,「嫌徒弟不好,那我让他们种地去行不?山下车马行也一直管我要人,那个不需要伶俐,就是粗粗笨笨的才好。」 兰阎罗心知她是故意的,可到底还是舍不得那俩小徒弟,冷着脸道,「你当我这是菜市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啊?就算笨点,好歹用惯了,凑合着过吧。」 连爷爷说得好笑,但当时是别人都跑出来了,只有朱孝天和连小榆发现师父不见了,冒着生命危险,在地震发生时,冲进窑洞,把还睡得迷迷糊糊的他拽出来的。 他们刚跑出来,窑洞就塌了。要不是这俩徒弟,他别说掉颗半只牙,只怕连命都得丢掉。 不过这些情义记在心里就好,兰阎罗可不愿再给人打趣,赶紧把话题从自己身上移开,「山下如今怎么样?阿雍怎么突然回来的?你们又是怎么就这么大胆的跑回山上来的?听说路上可不好走。不过回来也是对的,眼下这一带,估计仙人村才是最安全的。就算大水决堤,怎么也淹不着咱们。」 这些问题太多,叶秋没空一一解答,倒是听他问起这些,也赶紧收拢心神,关心起正事来。 兰阎罗有句话没说错,如今的仙人村当真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地势足够高,所以即便是家园毁了,可安全系数还是有保障的。再说村里刚打了那么多的粮食,再加上养的牲口,一时之间生活是不成问题的。 在叶秋没有回来的时候,村里已经搭了几个大棚,人口粮食牲畜都划分得井井有条。至于叶秋以前推行的简易流动公厕,那基本都没怎么受损,顶多只挪挪地方,换个地方使用便是。 再加上还有兰阎罗这位神医在此,早熬煮了大锅大锅防治疫病的汤药,每天让人喝上一大碗,就算昨夜下了那么大的雨,也没多少人闹伤风感冒的。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治水,这也是小伍写信下来求援时强调的。 此时叶秋才忽地想起,小伍信中可没提到一句伤亡的话,只提到治理堰塞湖之事。全是她们自己多心,被吓着了。不过听着李雍不轻不重说了一句小伍,「既然人没事,怎么不在信中提一句?」叶大村长心里就平衡了,多心的可不止她一个。 既然大家智商都差不多,那臭皮匠们赶紧凑一处,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吧。 但凡治水,堵不如疏。 这道理虽然仙人村的一众村民和将士多半没有听过,但他们却在实践中,无师自通的总结了出来。 当山顶的堰塞湖涨到一个很危险的水位时,大家本能的觉得没法堵了。不管投下多少石块泥土,可湖的面积有这么大,怎么够?就算山上这几千人看着挺多,但实际一分散开来,连半个湖都围不过来,那要怎么堵? 于是朱长富等几个有见识的老人赶紧找了小伍他们商议,决定在湖的另一侧,靠后山的一处洼地,挖了一道沟渠,把大水分流了一部分。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做法。要不然,就靠山上这点人手,又没有机械化的作业,估计大水早就冲下八角镇了。 但是,对面山壁上,那蔚为壮观的瀑布一直往这里涌个不停,而昨夜的暴雨又加重了湖里的负荷,眼看分流的洼地也快要漫出来了,再想分流,附近却已经没有了合适的地方。 「所以,我们今儿只好挖了十几道口子,稍稍的放一些水下山,否则这要是再涨起来,神仙也堵不住。」 听了朱长富的介绍,叶秋才知,今天上山时看到的那些水流,原来大半都是他们有意放下山来的。 这样做法无疑也是非常正确的。稍稍的减轻一些负担,总比一下子放水下山的好。 但问题却是必须要解决的,这么多的水,不可能一直囤在仙人村。 从地质学来说,他们仙人村这一块可不是什么结实的岩石地带,更多的是松软的黄土层。暂时看起来没事。可若是这么大面积的水泡得时间长了,等到水慢慢渗进土层,到时估计半个山头都会软塌下去。 第二十八章 可这时候又没有直升机,能够让她飞到半空看一看周边整体的环境布局。这水到底往哪儿引?叶秋真是犯愁了。 门帘一动,简氏小心翼翼拿着托盘,亲自端了三碗热乎乎的鸡丝面进来,「别想了。先把面条吃了。这是田妈妈从你们一回来就收拾了做的。煲汤来不及了,但鸡丝煮得还挺好的。你如今是双身子,可不能饿着。地瓜。也快来吃。」 仙人村大半窑洞都垮了,没垮的也不敢住人。但唯有李雍亲自督建的新房屹立不倒,连瓦片都没掉几块。 可就算如此,村里也没一个过来住的。 不是不敢。而是对叶秋的尊重。这可是人家准备成亲的新房,谁好意思来弄脏了?再说。如今还有李雍亲娘在呢,怎么说人家也是客,又是京城来的贵人,他们这些乡下人难免有不注意的时候。就不要去给人家添麻烦了。 所以,就算是简氏看到受灾,主动让老人孩子过来住。可质朴的乡亲们也没有一个真住进来的,这反让简氏住得有些不安心起来。 幸好如今叶秋和李雍都回来了。她赶紧让人收拾好了干净铺盖,又忙里忙乱的张罗起来。虽说条件艰苦,简氏却觉得比从前王府里锦衣玉食的日子似乎还更有意思。 「我去洗手。」地瓜很乖的自己撸着小袖子,从炕上爬下来,往水盆那儿走去。 这新房的客厅是按叶秋的意思设计的,一边摆着桌椅板凳,一边按乡下风俗,盘了一个大炕,一家人或是招待客人都够坐了。 只是如今天热,吃饭就不上炕了,就在旁边的桌上还更方便些。 只不过地瓜人小腿短,洗了手过来,要爬上高高的凳子还有些费劲。 忽地身上一轻,一双大手把他抱起来,放在了高凳上。看他人小,有点够不着桌面,就跪在了凳子上,还贴心的给他拿了个软垫来。 「谢谢。」地瓜昂着头看看李雍,虽然没松口叫一声爹,到底是小小声的道了个谢。 叶秋瞅了一眼,也没说什么。自顾自的洗了手坐下,准备吃面了。 男人快速的瞟她一眼,更加不吭声的自去洗手了。 简氏看得有些古怪,她一个内宅妇人,别的不会,看人眼色就太专业了。一眼就瞧出这二人之中应该出了什么事,估计还不是好事。可这是为什么呢? 李雍之前一直在潞州,是因为地震才刚刚赶回来。这证明她儿子心中把这对母子看得很重,那还有什么矛盾好闹的? 简氏正想着要不要说点什么,帮他们化解化解。柳媚儿抱着一床干净薄被和枕头进来了,没想到正好撞见三人吃面,她愣了一下,才小声的道,「我就把这个放进屋里。」 原先里屋只有一床薄被和一床薄毯,是叶秋和儿子盖的。可如今李雍回来了,他原先虽睡营里帐篷,但这不是遇到地震吗?毁了好多房子,帐篷都有些不够用了,他要不要住下? 简氏让柳媚儿帮忙收拾床铺,她却有些拿不准,所以干脆把铺盖抱过来,要怎么住,等他们自己商量去。 此时就听叶秋抬头道,「不用,抱进西厢吧。」 东厢给简氏和柳媚儿住了,西厢那是客房。意思还是分房? 柳媚儿哦了一声,刚想抬脚往外,只听李雍淡淡道,「就搁在炕上吧,我晚上睡那儿。」稍顿了顿,他又瞥了叶秋一眼,看她似是想说什么,先道,「我看村里好些老人都累得够呛,昨晚大雨又没睡好,我让他们轮换过来好生睡个觉。」 这么一解释,叶秋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简氏赶紧替儿子打圆场,「很该这样的,我看你们营里的老狄,还有小伍都累得不轻,回头让他们也轮换来歇歇。媚儿,你一会儿帮着田妈妈再去收拾收拾。」 柳媚儿又哦了一声,把铺盖放到炕上,很识趣的出去了。 看屋里一片诡异的沉寂,简氏没话找话道,「地瓜。这面条好吃吗?」 点头。 地瓜只吃,他不说话。 简氏略有些讪讪,才想再找点什么话来讲,却听叶秋忽地小小的咝了一声。 「怎么了?」简氏关切的问。 叶秋抚着肚子,皱眉,「他踢了我一脚。」 「真的?」简氏一下子高兴起来,望着她开始隆起的肚子。眼睛都亮了。「我能摸摸吗?」 叶秋笑了笑,大方道,「你摸吧。」 简氏一下把手贴了上去。刚好胎儿又使劲的踢了一脚,正正的撞在简氏手上,把她兴奋得几乎笑成一朵花,「这孩子可真有劲儿。一定很壮实。」 「我也要摸,我也要摸!」地瓜扔下筷子。小屁股一扭,就从凳子上顺利的滑了下来。扑到叶秋跟前,干脆把小手从下摆伸进她的衣里,「快动一下。快动一下!」 似是听到他的召唤,那胎儿从左到右,顶起一只包子大的小鼓包。划了长长的一道弧,把地瓜整个小人都震惊到了。瞪圆了眼睛道,「他在动!他在动!」 简氏听得越发呵呵直笑起来,「那地瓜你问问,这是弟弟,还是妹妹呀?」 地瓜闻言,忽地讨好的看了叶秋一眼,小脸一本正经的说,「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我都会做个好哥哥的。」 啧啧!叶秋鄙视的瞧了她溜须拍马的儿子一眼,「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以后可要记得。」 地瓜嘿嘿笑得带着小大人的狡黠,越发让人觉得好笑。 忽地,李雍的声音从对面横插进来,「希望是个女孩。」 简氏一愣,为什么呀? 地瓜又不是他儿子,这一胎应该是儿子才更好吧?不过她又不好说这个话,只能顺着地瓜的话说,「不管是男孩女孩,只要平平安安生下来就好。」 再看儿子一直眼珠子不错的盯着某人的肚子,简氏便顺嘴说了句,「你要不要也来摸摸?」 两人虽说没成亲,可连孩子都怀上了,过来摸摸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可在李雍就要放下筷子的时候,叶秋忽地把儿子小手从衣服里拉出来,整整衣服,一脸严肃的说,「好了,他不动了。地瓜,快去吃你的面。」 「可他明明还在动啊。」地瓜有点舍不得走,眼睛一直盯着叶秋肚子上的小小起伏,好想再摸两把。 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他都觉得太好玩了! 可叶秋横了一眼某人,说,「老动来动去的不累啊,他也要休息的。」 好吧,地瓜略遗憾的回位子上吃面去了。爬了半天没爬上去,他再抬头看向旁边似乎不怎么高兴的某人,有些不高兴的皱起小眉头,「你快拉我一把呀。」 男人这才注意到他,一手将他提了上来,地瓜重又跪好,吃了口面,忽地又高兴起来,举着右手的小拳头作鼓包状比划道,「原来小宝宝是这么动的,那是他的手在动,还是脚在动呢?」 天知道,叶秋回答不出来。 倒是简氏很高兴的跟地瓜探讨起来,「这会子估计是脚。这么小,手上应该还没这么大的劲。就刚才踢我那下,肯定是脚。等再大一点,他再动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手印脚印了。要是个大大圆圆的球样在动,那多半是小屁股或者头在动。」 「真的?」地瓜咬着筷子问,「你怎么知道?」 第二十九章 简氏再看儿子一眼,笑得有几分慈爱和浅浅骄傲,「因为我也生过孩子呀,叔叔就是我生的。」 地瓜扭头再看着李雍,皱眉似乎有点不信。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地呵呵傻笑了起来。 这孩子,什么毛病!叶秋不悦的才一皱眉,就见男人好似横了他儿子一眼,然后闷闷的说,「你小时候,也曾经这么小过。」 地瓜显然是被说中了心事,立即反驳道,「可我是小朋友,你都是大人了!」 然后一脸讥笑的看着他。好似他这么大个人,也曾经这么小过,是件多么丢脸的事情。 唔……叶秋可能不太认同儿子的想法,不过看着儿子望着男人那嘲讽的小眼神,她就莫名的心情大好。 可男人再度横了她儿子一眼,这回叶秋确认自己没看错了。他就是横了!然后冷冷说,「小朋友也会长成大人的。」 地瓜怔了怔,似是卡壳了。 叶秋正着急,她儿子突然就又冒了一句,「可我长大了,你都老了。」 意思是,你还是比我丢脸。 李雍明显不服。还想说点什么。可简氏却是抿嘴笑了,「你跟个小孩子争什么争?」 一句话,把男人秒杀了。 抿了抿唇。低头吃面,再不吭声了。 不过简氏瞧着他这样,倒是感慨起来。 她这儿子,除了极小的时候有些孩子气。从来都是理智冷静,客客气气的。怎么这会子却跟个孩子似的,跟小孩子吵起架来? 不过这样子,才象是个活生生的人。不象从前,就跟个万年不化的大冰山似的。看他一眼都碜得慌。 趁着气氛正好,简氏未免就多说了两句,「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你都是要做爹的人了,回头要是你父王知道。不知有多开心呢。」 不论齐王再怎么对她不上心,可简氏心里,还是很爱那个丈夫,也希望儿子能跟她丈夫,他的亲爹好好相处的。 可听她提到父亲,李雍的眼神却是一变。只他正好低着头,没人看见而已。 但是叶秋却敏锐的发现不对了,男人就算头也不抬,她也觉得他浑身的气势都不对了。 那是他爹出事了? 可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原谅他呢,关于地瓜的身世都还没时间谈,这时候跑去问他合适吗? 可等到晚饭后,田妈妈带着地瓜去洗漱了,叶村长才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留下这个空档的,李雍很会把握时机的进到里屋,主动告诉她,「我爹……死了。」 男人语气艰涩,声音也格外黯沉。 叶秋的心一下紧了紧,到底是他爹,就算跟她连面都照见过,可有这层身份在,她就不能不多问几句,「怎么去的?是京里情况不好?」 男人摇了摇头,似讥似讽的勾了勾嘴角,「可能他永远都不会想到,是他最敬爱的大嫂,和他最疼爱的侄子亲手杀了他。」 叶秋一下沉默了。 可男人却象是憋了许久,把心里的话通通倒了出来,「从小,我就不懂,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堂哥,又对大娘千依百顺。我才是他的亲生儿子,可为什么他的眼睛里永远都看不到我?无论我做的再好,再出色,可他永远只会偏向堂哥。我做错是错,做对也是错。永远都别想在他面前得到一句表扬,一个好脸色。开始,我以为他是对早逝的大伯兄弟情深,怕刺激到他们孤儿寡母。可后来,我才发现,是他对大娘……」 他没有说下去,可叶秋已经听懂了。只觉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阵恶寒。 小叔暗恋大嫂?恐怕也有那大嫂的推波助澜吧? 看看秦商,就知道教出这样儿子的娘,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 再看男人,只冷哼一声,道,「怪不得人都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叶秋沉默一时,「那你,不要太伤心了。」 「我一点都不伤心。」李雍看着叶秋,忽地问,「你不觉得我太冷血了吗?是我亲爹啊,他死了我都无动于衷,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掉。」 「可你是这样的人吗?」叶秋看着他的眼睛,清亮明净。 男人一哽,压在心头多年的那些情绪忽地破开冷硬的心墙,一层层翻涌了上来。 幼时渴望与父亲亲近,却永远得到冷漠回应的失望,逃难途中,被父亲无情抛下时的恐惧和害怕,小小年纪跟着义父,去到边关的军营中,在并不成熟的年纪,就故意装出一副大人的冰冷外表武装自己,可在他的心中,难道就没有渴望? 难道他就不想有一天,父亲会幡然悔悟,对他说一声,「孩子,这些年对不住了。」 又或者,就算什么话都不必说,只要父亲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一个鼓励的微笑,这对一个孩子来说,也就满足了。 因为, 他是他爹啊! 赋予了他生命的亲生父亲,就算他对他并不好,可这也割裂不掉他们之间的血脉相连。 在男人心中,始终还藏着幼时一个和天下孩子一样的小小心愿。 那就是证明给父亲看,让父亲睁大眼睛看看,有他这样的儿子,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 可是,这一切还没有来不及发生,就戛然而止了。 还是止于这样一场窝囊至极的谋杀,这让男人怎么想?他就是取得再高的成就,拥有再大的权势,可他永远没有机会,去证明给那个他最想证明的人看了。 震惊,愤怒,憋屈,以及难以言叙的沉痛。 李雍没有眼泪,不是因为他的冷血与冷硬,而是因为这样太过复杂而浓烈的情绪,沉甸甸的压在他的心头,让人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叶秋看着他发红的眼睛,坚定的告诉他,「他在最后那一刻,一定后悔了。后悔没有珍惜他的妻子,尤其是他的儿子——你。如果他能有机会,一定会来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如果他来不了,一定是他觉得无颜再面对你。」 哭声骤然响起。 不是李雍,是站在门外做了零食,想拿给叶秋做宵夜的简氏。 李雍不可能听不出他娘的脚步声,他装作没听见,只是想用最婉转的方式告诉她这件残忍的事实。 而叶秋坚定的话语,无疑给了他们母子最好的安慰。 那一刻,男人压在心头的伤痛,忽地就散去了。 是的,他也相信,父亲在临死前的那一刻,一定后悔了。 所以他走过去,扶起母亲,抚着她的背,任她在自己怀里失声痛哭。 他想,虽然他失去了父亲,可幸好他还有母亲。就算这个母亲从前也似乎不怎么靠谱,可他们毕竟还有来日。 这一刻,叶秋没有打扰,让他们母子在悼念伤痛中,弥合从前缺失的感情。 其实只要人还活着,就有弥合的希望。 最怕的,就是死。 叶秋不想死,也不想山上山下的人无辜枉死,所以她还得想办法,解决那个堰塞湖的问题。 她一定会想出来的! 叶大村长捧着肚子,横眉竖目的又去动脑筋了。 八角镇,留园。 一声婴儿的啼哭,给地震之后的人们,带来了最大的喜悦和欢乐。 第三十章 「生了生了!潘师傅,恭喜你啊,是个小子,快来看一眼!」朱方氏抬袖擦擦头上的汗,满眼血丝,却是带着笑容,从里屋抱出一只小小的襁褓。 潘文一步冲进外屋,激动的都不知说什么好了。看着那大红襁褓里孩子比他巴掌还娇弱的小脸,瞬间眼泪都涌了上来。 「瞧这高兴的,还哭上了。」朱方氏笑着打趣了他一句,看着门边眼巴巴望过来的潘迎春道,「迎春,你也来瞧瞧小弟弟,往后,你可是大姐姐了。」 潘迎春立即高兴的跑进来,「弟弟好小!我能抱抱他吗?」 「还不行。」朱方氏把孩子抱回怀里,「弟弟早产了两个月呢,太小了。看一眼就行了,回头等他大点再给你抱啊。」 这会子,潘文也高兴的回过味来了,搂着女儿道,「先让婶子把弟弟抱进去吧,当心招了风,回头有的是你跟弟弟玩的时候。」 潘迎春咧嘴开心的笑了,跟小鸡啄米似的拼命点头。 朱方氏把孩子送进屋了,裙子虽说刚生完孩子累得很,但精神却很是亢奋,也不睡觉的盯着孩子猛瞧。 帮忙接生的稳婆见状,笑着端了一碗红糖小米粥过来,「你还是先吃点东西吧,回头可有的是你瞧的时候。」 朱方氏连连点头,又嘱咐裙子道,「你赶紧养好精神,把奶发出来最要紧。否则孩子回头吃不上,可要闹了。」 这边七婶接手。喂裙子喝着粥,也念叨着道,「如今这四处乱的,就是咱村长愿意出钱,也找不着奶娘,回头还得让你男人去想法弄几只猪蹄才行。唉,也不知道咱村的情形如何了。要不别说猪蹄。一天三顿鸡也是有的,想想真是愁人。」 她这一唠叨,把朱方氏的愁肠也给勾起来了。 七婶家倒还好。一家子都在留园里,没出什么大事,可仙人村至今也不知啥消息。 那日地震,她下山结了账。就去银楼看儿子和外孙女了。 朱德全是当兵之人,又是当惯暗探的。六感较常人机敏数倍。察觉到情形不对,立即就把一家子人全都带了出来,所以朱方氏和鲁小凤是一点事也没有。 只朱德全随后为了救邻居家的小孩,被掉下的瓦块砸晕了过去。头破血流的甚是骇人,把朱方氏吓得魂都快飞了。也顾不上回留园报个信,直到请来大夫。一通兵荒马乱的把儿子救醒,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那时叶秋已经回了仙人村。等朱方氏再赶过来,还来不及打听什么,却遇上裙子生孩子到了关键时刻,她只得先进去搭了把手,等这会子孩子生下来,她又开始挂心村里的老伴了。 想出去寻个人问问,那稳婆忽地凑她跟前赔笑道,「孩子他爹给孩子起名字了吗?这早产的孩子身子弱,最好先别起大名了,起个贱名,或是借个你们村相熟的有福老人名字压一压,只怕还好些。」 朱方氏心说这种事她怎么不找潘文说去,啰里啰嗦跟她扯什么扯?可再一看这稳婆的神色,她忽地明白过来,「瞧我这糊涂的。等着,我给你拿红包去。」 虽说叶秋交待过不要心疼钱,可留园的人还真没舍得大手大脚花的。反倒是朱方氏,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村长夫人,行事可比一般村民大气多了那稳婆也是瞧准了人,才会找她开口。 不过她要的也不是钱,这会子见朱方氏开了口,那稳婆就道,「好姐姐,这时节你给我钱,我都不知往哪儿花去。我看你们厨房东西还很不少,能不能给我点粮食咸菜?」 这个倒是可以。 朱方氏忙叫潘文,拿几十斤粮食和咸菜给这稳婆了。 稳婆千恩万谢的才去了,朱德明就领着江村长还有金求盗等浩浩荡荡一帮人进来了。 那日叶秋离开之后,江村长想了想,没急着赶去仙人村,反派人跟着那些兵哥先分头去周边的乡村通个气,让大家背些粮食和随身衣物,组织了能去帮忙的人,再一起到镇上会合。 这样一来,第一路上人多,彼此好有个照应。二来这么多人去到仙人村,才能真正帮上忙,三来他们也能顺便修修通往仙人村的路啊。 这个想法跟李雍后来安排接管亭舍的林校尉一说,他也非常赞同。还把金求盗也特意派了出来,又把镇上能抽调的人手也抽调了出来,陪着他们一起上山去帮忙。 朱德明身为仙人村的一份子,知道消息自然是要去的,不过去之前,他还得到留园来打个招呼。 「婶子,你看咱们能不能带几匹马去?拉东西也有劲啊。」 乡人爱惜牲口,尤其地震之后遍地狼籍,极易受伤,他们是宁肯自己肩拉手扛,也舍不得让马儿出来冒险的。不过想着这是要上山,救山上的乡亲,朱德明才狠下心开了这个口。 只朱方氏却说,「当然要把马儿带去,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她家老头子还在山上呢,她不回去看看,能放得下心么? 「娘,你不能去。」不知什么时候,朱德全也过来了。他的头上还裹着伤,却是收拾了一身利落的装束,显见得是打算要出门了。 朱方氏才想说话,却听儿子说,「小凤还得你照顾呢,我上山去。」 朱方氏一愣,他这是打算上山去看他爹了? 可朱德全显然不愿意承认,只说,「您老年纪大了,这要跟去,不是给人添乱么?还是我去吧。好歹我还是当过兵的,在外头可比您有经验。」 话虽这么说,可他那眼中不自觉的别扭样儿。又何尝不透露着对朱长富的关心?朱方氏的眼圈忽地就湿了,撩起衣裳悄悄摁了摁眼角,才哽咽着答应下来,「嗳,那我就不去了,都交给你了。」 自己养的儿子自己晓得,朱德全虽说对他爹心里有着怨恨。可到底还是个善良的好孩子。知道心疼娘,也记挂着爹的。 很快,一行人牵着两匹公马。一只大青骡子上路了。 那只大青骡子是朱方氏坚决要儿子带上的,都说老马识途,她家这只大青骡子也不差。关键时候,说不定还能顶些用场。 送他们出门时。又有些乡亲得知消息,自发的扛着锄头。提着扁担赶来了。 如今仙人村可是替大家挡着水呢,他们也很该去尽一份力才对。 而此刻,在仙人村上,叶大村长终于把她打算用来观测地形的办法给想出来了。 一只结实的藤筐里装着一大桶油。旁边叠着整整齐齐的是从简氏那边收罗来的丝绸被面,只是这些被面已经给缝成了弧形的半圆体,当中顶上缀着一块轻巧防火的牛皮。然后还有一卷结实的麻绳。 没错,叶秋想了一夜。最后能想出来的观测地形的方法,就是热气球了。 当然,她也知道目前的条件太简陋了,根本不足以造出一个安全合格的热气球。别以为穿越人士就能随便大开金手指,这东西的成功,也是无数鲜血,甚至生命才换回来的。 叶秋不敢拿别人的命来冒险,但是让身手最好的李雍去小小的冒一次险,却是可以的。 第三十一章 只需要这个简易的热气球能把他带上半空,大致看一眼周遭的地形,知道水往哪里排,他就能顺着热气球下缀着的长藤滑下来。 为了保险,叶秋还专门让柳媚儿和村里针线最好的连大娘,用丝绸给他精心缝了一只超大的滑翔伞。 万一到时空中情况不对,他也可以立即扯开这把巨伞,往湖面上跳。 所以,在放这只热气球之前,李雍首先要做的,是爬上他之前曾经给叶秋采摘粉黛兰的那处绝壁。 因为只有那里的地形才是最高的,也只有在那里放飞热气球才是最安全的。 叶秋甚至不需要热气球飞得多高,只要能带着李雍飞个二三十米,就足够他观察地形的了。再说那悬崖已经被淹了一半,底下就是堰塞湖,只要有个东西能借点力,让他不会一下子砸到水面上来,他幸存的机率至少能达到七成以上。 当然,也还有三成就是男人必须冒的风险。 叶秋本来想让一个小个子士兵上去的,也好减轻负重,活下来的机率就更大。可再想想,谁的命不是命?干脆这话连提都没提,在想出这个主意后,直接就跟李雍说了。 男人当时二话没说,便道,「可以。我去。」 二人就此决定。 并且很默契的谁都不提,叶秋去组织人手准备东西,男人就去带队继续挖渠引水。只是不敢十分出力,一直动脑子比动手多。 直到傍晚,叶秋把东西准备好了,男人也吃过了晚饭,如常看叶秋一眼,说一声「走吧」,就和她出去了。 幸好简氏还沉浸在夫君过世的悲痛,没心情过问他们的事,他们也省了解释的工夫。 只叶秋出门前,特意把儿子叫了来,往前扬一扬下巴,「去牵着。」 小地瓜莫名其妙的顺着他娘的目光走上前,把李雍的下摆扯着,问,「这是要去散步么?那能带上小桂圆儿么?」 那就算了吧。这只乖巧的小狗在安抚人心上似乎有种天生的亲和力,之前鲁大太太病着,小桂圆儿成天陪着她,让鲁大太太心情很好。如今简氏正悲痛着,也是成天无意识的抱着它。 「田妈妈才把小桂圆儿擦干净,带它出门又弄脏了。」叶秋随口扯了由头,打发了儿子,顺利的把他带到了湖边。 这里,小伍已经准备好了三只木筏,还有几个身手利落又会水的兄弟。一只木筏送人去到对面崖壁下,两只留在湖面上等候救援。 看他们过来,小伍就说,「营长,还是我去吧。要是你……」 李雍淡淡看了他和其他几个跃跃欲试的士兵一眼,问,「你们是身手好得过我,还是辨识方位比我强?」 小伍和几个士兵都堵得不敢吭声了。 是的,就算他们上去了,可在辨识方位上,也是不如李雍的。回头万一寻错了放水口。酿成大祸怎么办? 算了。什么话也不多说了。 等李雍跳上木筏,他们就准备划动了。 「等等!」 叶秋忽地还想再嘱咐几句,却见地瓜不声不响的也跳上了木筏。小手紧紧拽着李雍的衣角。仰着小脸说,「你也带我上去看看呗,我还会念经。舅舅说我有福气,唔……那我也分你一点吧。」 地瓜自己说完都有些害羞了。他是多么善良大方的好孩子啊,不要太表扬他哦。 李雍也想说点什么。可叶秋却是笑着把鬓角的碎发抚到耳后,「那就带着他吧。地瓜,那你可得好好念经,牵着绳子。知道吗?」 地瓜一脸严肃的点了点头,那一刻的表情,竟然跟他身边的男人奇异的重合起来。 叶秋也不知为何。眼圈就热了,看着男人说。「等你看好了,就早点带地瓜下来,那山上风大,别着了凉。」 男人这一刻的表情有些奇异的复杂,似是努力抑制着什么,却到底只是轻轻拍了拍地瓜的头,望着叶秋嗯了一声。 木筏滑动了,载着这一大一小,往崖壁而去。 波光粼粼的湖面,映着还没有落下山的日头,视野明净又开阔。叶秋就那么站在湖边,心头居然泛起古怪的幸福与满足。 一阵山风吹过,她忽地用力吸一口清爽的空气,把手拢在嘴边,大声的说,「记住,快点回来!」 「知道啦!」地瓜清脆的童音笑着响起。 男人犹豫了一下,对着叶秋挥了挥手,算作他的答应。 很快,木筏到了崖壁底下,小伍和两个士兵分别背着东西和地瓜,跟着李雍一起往上爬。这是为了给他多节省一点体力,所以李雍也没有争什么。 因为大水缩短了一半的崖壁,爬起来就轻松多了。 李雍率先到顶后,甚至还坐下休息了一阵子,才等到小伍他们背着东西和地瓜上来。 然后是准备热气球,挑选几根最粗壮牢固的山藤绑在藤筐底下,当一切就绪的时候,山崖上的动静终于吸引到了并不知情的人们。 「这是干什么?」朱长富风风火火的赶过来,「秋儿你这是要干什么?」 叶秋不解释,只笑了笑,「他答应过我,会平安回来的。」 朱长富脸色立即变了,声音也提高了不少,已经带着谴责的意味了,「这样危险的事,怎么能让他去做?快叫他回来!」 叶秋再看他一眼,却又看到他身后,一路跑过来的简氏了,她手上甚至都忘了放下小桂圆儿。 当她看到山顶上那个熟悉万分的身影点燃了火油,掩嘴惊呼一声,眼睛瞪得大大的,面色雪白,似乎随时都能晕倒过去。 然后,她状若疯魔,不顾一切的往前冲,「让我过去,让我去!就是死,也让我们母子死在一起!」 「那你孙子怎么办呢?」叶秋拉了她一把,声音不高,但象一记重锤,砸在简氏心上,「你还不知道吧,地瓜是你亲生的孙子呢,还有我肚子里的这一个。」 叶秋的声音忽又压得极低,在简氏耳边悄悄说,「你和他爹已经对不起他了,难道,连他的孩子也不管了吗?」 简氏再次看她一眼,眼睛瞪得更大了,浑身也颤抖得厉害。转头看看山顶上那个矮小得几乎快要看不清的人影,再看看她的肚子,到底收拢了脚步。 只是忽地又似想起了什么,扑通跪在了湖边,开始对着老天默默的祈祷。 巨大的热气球在火油的热力下,慢慢鼓了起来。也吸引到了越来越多的村民和士兵,往这边涌来。 虽然叶秋不说,但大半人们都已经猜到,这是为了排水,要做一次巨大的冒险了。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个要去冒险的,居然会是李雍。 好些老人都开始默默的念佛,而不念佛的人也都在心里祈祷,祈祷这次冒险能够成功。 热气球带着竹筐缓慢而坚定的升起来了。 李雍没有坐进筐里,他拿绳索把自己两腿套好,以坐姿吊在筐底下,随着巨大的热气球,一起缓慢升了起来。 这是叶秋研究过最安全的乘坐方法,如果上面一旦着火,他只需一刀就可以斩断绳索,脱离热气球的限制逃生。 可当他悬在半空中,所能倚仗的,也只有他自己了。 第三十二章 但这世上,不就是这样?能力越大,得到的越多,需要承受的责任,付出的艰辛也就越多。 这是男人的宿命,也是叶秋的。 只是希望,他们的儿子,能带给他最大的好运。 「那,那是什么?」半山上,正奋力往仙人村赶来的人们,也看到那个半空中冉冉升起的怪物了。 他们没有李雍那么好的身手,更没有阿雪那么好的马,一路走着,还得不时收拾下被毁损得太过严重的路面,能走到这儿,都已经累得不轻了。本打算晚上就在山腰上歇下,却在此时,看到那边山头上升起这样一个花花绿绿的怪东西,大家都好奇起来。 可众人议论纷纷,也猜不出个究竟,倒是朱德全左右看看,忽地明白过来,「不好!他们是想放天灯吧?山上的水一定涨得很厉害了,所以他们想要让人到高处看看,看往哪里可以排水!」 可那,那得有多危险啊! 人们一下静默了,他们就算自认也是条汉子,可要他们随着那样奇怪的天灯一起飞到半空去,还是没有这个胆量的。 虽说平常大家也都会嚷嚷着说,死了不过碗大个疤。可那是正常的死法,而不是象这样飘浮在半空啊! 这样没有任何借力,甚至没有办法去跟谁拼死一搏的飘飘摇摇挂在半空,万一掉下来,这样的死法是不是也太惨了些? 好些人光是想着,腿肚子都开始发软了。甚至有些人,连看都不敢多看,默默低下了头。 可是这一刻,所有的人都在心底承认了。 敢飞上天的那一个,一定是真正的勇士。还是一个非常正义,非常善良,并值得所有人尊敬的勇士。 因为他飞上天,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这次天灾,为了给大家找一条生路。否则,人家干嘛冒这个险? 「咱们加紧点,快赶上去!」 不知是谁,忽地说了一句。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却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大家不自觉的加快了步伐,也许他们个人的能力有限,可若是山上正等着他们这些弱小的力量呢?飞上天的事情他们不敢做,出力的事情他们难道还好意思推辞吗? 快!再快一些,快些赶到山上去。能多尽一份力,总能给大家多挣一条活路。 巨大的热气球颤颤微微的升起,除了李雍,没人知道在那上面是个什么感受。不过从风向来看,应该还是比较平稳的。 这也是叶秋选在傍晚的原因。 因为快到夏天了,晚上黑得晚,山上光线既好,又没有白天那么刺眼的阳光。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傍晚的气候会相对平和一些,没有太多的气流形成的风。 只是意外总是难免,当热气球升到一两层楼高时候,有一根系在下面的长藤,挂到了树梢上,扯着整只热气球都停滞不前了。 围观的人群静默着,大家都屏住了呼吸,心提到了嗓子眼,不敢发出半点声响,象是生怕影响到了山顶上的热气球。 然后,叶秋看到男人在半空中,干脆利落的把那根长藤给砍断了。 热气球猛烈的晃动了一下,把大家的心也随之晃动了起来。但很快,挣脱了束缚的热气球,因为少了一根长藤的牵绊,得以快速继续上升,只是在山崖上接应的小伍他们,突然高声叫嚷了起来。 叶秋他们离得远,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直到看到热气球底下吊起的筐里燃起的火,才惊呼起来。 「着火了!」 不用人说,都看见了。 叶秋不安的往前走了两步,要不是朱长富拉住她,她差点一脚踩进水里。 这一刻,叶秋心中满是懊恼。她光想着火苗升起来,可能会把热气球上面的布烧着,却忘了在晃动中,火油也有可能泼洒出来,把底下的木筐烧着。而吊在筐底的李雍因为视线的缘故。却是浑然不觉。 当初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可现在再说这些都已经没用了,得通知李雍赶紧下来。否则火一旦烧起来,他再想脱身就难了。尤其眼下他的底下可不是湖面,而是陡峭的山崖! 「下来,快下来!」 还没等叶秋想出办法,身后的乡亲们,还有士兵就自发自动的大声呼喊了起来。 然后很快。大家调整了声音的频率。千百人齐声高呼,「下来,危险!下来。危险!」 千百人的声浪,是如今最快最便捷的通讯方式了。 李雍显然听到了,然后他再抬起头,就注意到头顶上方筐子边缘。漫出来的火苗了。 那么现在,按照叶秋之前设想的。他应该迅速斩断自己跟筐子连接的绳索,借着长藤的力量,滑向山崖。 就算这比落向湖面要多些风险,但凭借他的身手。也应该不会出什么太大的问题。 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李雍不仅没有断斩绳索,他反而迅速的斩断了连接热气球的另两根长藤! 彻底失去束缚的热气球。腾地一下,就拔高了一丈。象是挣脱束缚的鸟儿。自在的半空中飘荡。 可这对于吊在底下的人来说,就更加危险了。 叶秋的脸上已经失去了血色,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男人。 他想干什么,他到底想干什么? 忽地一阵山风吹来,落在地面上,不过是吹乱了叶秋的头发,可落在半空中,却是让热气球中那溢出来的火,蓬地一下炸开,更加失控了。 啊! 围观的人群中,有不少人已经低低惊呼起来,更有些胆小的孩子和妇人,都躲到后面不敢看了。 叶秋才想要不要大家再吼两嗓子,叫李雍快点下来。可一直跪在地上祈祷的简氏忽地身形晃了两下,竟是生生的吓晕了过去。 赶紧招手,让田妈妈她们抬着她赶紧回去,叶秋再抬头看向半空,却只看到惊险万分的一幕。 半空中的大火已经全然无法控制,不过短短几个眨眼之间,火油四处乱窜,已经烧向热气球的上下两面。 而直到此时,男人才终于舍得斩断他与热气球联系的绳索。 可就在他要拉开身上的滑翔伞时,上面的热气球,却是已经被火油烧到了用来鼓风的被面,并很快烧出一个不规则的大洞,引着热气球往下急坠,直直的往男人身上砸去。 叶秋的呼吸骤停,一颗心似是象要被人揪爆了一般,她不敢再看了,可眼皮子却罔顾她的意志,一直大大的睁着。 她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男人,被砸到身上的热气球燃起了火,看着他如同半空中努力求生的小小蚂蚁般,奋力踹向那个庞然大物,然后借着那一跃之力,挣出热气球的笼罩,拉开了被烧着的滑翔伞,身形急剧下坠。 而他坠下的方向,并不是湖面,而是山崖。 好多人都已经转过身去,不忍看这样的惨状了。 而在离着最近的山崖上,不知小伍他们几个怎么想的,突然大吼着,几人几乎同时往李雍的方向,奋力抛出长长的藤蔓。 终于,男人在半空中用脚勾到了一根,并借着这点藤蔓的力量,把自己的身形努力往湖面上倒去。 最终,几乎是险险的贴着崖壁,他带着那只着火的滑翔伞,摔到了湖面上。 第三十三章 那一瞬间激起的水花,足有一人多高。 可他,是没事了吗? 而后,那只给烧破了的热气球也摇摇摆摆的掉到了不远处的湖面上,弥漫的火油瞬间又在湖面上燃起不小的火势。 「快呀,快呀!」朱长富是不会水,他要会水,都想自己冲下去救人了。要是没在天上没烧着,在湖里反被烧着,就太亏了! 一直在湖面等候救援的士兵,拼了命的划着筏子往那里赶。到离得不远的时候,一个士兵跳下水里,很快从水里把男人托了出来。 岸上的人们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可叶秋的心还是揪着不能放下。 男人到底有没有事? 那士兵把李雍拖上了木筏,要划回岸边的时候,却又被男人阻止了。木筏划到了崖壁底下,直到小伍他们背着地瓜从山崖上下来。才一起回到了岸边。 上岸的那一刻,人群自发的鼓起了热烈的掌声,可叶秋一双手却是抖得厉害。 因为她已经清楚的看见,男人的后背已经明显烧伤了一大块,那烧得破破烂烂的衣裳底下,肉眼可见,都鼓起大片的水泡。 可他居然还望着她笑了笑。虚弱的问。「我们回来的,还算快吧?」 叶秋闭了闭眼,只觉得脑门都抽得疼! 要不是外头还这么多人。她直想上去踹他几脚,就踩他那个都烧起水泡的背! 都已经伤成这样了,他还磨蹭个什么劲?不快点回来治伤,还等什么地瓜?难道儿子离了他。就没人管了么? 盛怒中的叶村长,深吸了口气。方道,「把他抬到兰大夫那儿去!」 兰阎罗刚在村长的新房里,才把简氏拿针扎醒。没想到这么快,又得收治他的儿子。 叶秋那西厢。到底村人都舍不得进来糟蹋,最后一致决定让兰大夫搬过来,把这儿给他充当了临时诊所。 他们村长还有身孕呢。放个大夫在这儿,不也能让大伙安心些? 只是兰大夫既然做了人家房客。自然是要听命于房东的。 就算是女房东当着另一位男房东的面,格外交待,「千万别给他用什么止疼的药,人家可有的是本事,不怕疼的,就随随便便把伤治治就行了。」 瞧着叶村长那竖着眉毛,咬牙切齿的样子,兰大夫纵是有万千神医手段也不敢十分施展出来了,尤其是看着李雍趴在那儿,闷不吭声的样子,对于这儿谁才是当家作主的老大,兰阎罗有了深刻的认识。 兄弟,你可别怪我,忍忍吧。 让小徒弟赶紧拿了烫伤的膏药给他敷上,却在喝的汤药里稍稍减了几味药材。 朱孝天现在已经粗懂医理了,听了兰阎罗口叙的方子,未免就有些疑惑,「师父,不放些止疼的药材么?」 兰阎罗挑了挑眉,当着叶秋和病人的面道,「没事。有人不心疼,也有人不怕疼,快去抓药。」 朱孝天挠着头不明白,却到底还是赶紧去了。 叶秋冷哼一声,抬脚欲走。 可趴在炕上的男人却忍着疼,把她叫住,「我想,我找到引水的方法了……给我,给我拿纸笔来……」 兰阎罗看一眼叶秋,道,「也不急在这一时,这黑灯瞎火的,你就知道也挖不了啊?」 「不,不是的……」男人就算不叫疼,但他裸着的背上,已经疼出密密麻麻豆大的汗珠,但他还是坚持着说,「情况比想象中危险……我说了,就得赶紧让人去做……」 「给你。」叶秋冷着脸拿了纸笔过来,又看一眼兰阎罗,「别让他晕过去,我去叫小伍他们过来。呐个,这屋里多几个人,不会感染吧?」 看她那样古怪又别扭的神色,兰阎罗眼珠子转了转,一本正经的道,「养伤的地方当然不好太多人,既然是大事,你就先听着,回头出去再跟大家商量也是一样。我看他这汗出得有些厉害,估计是休虚,再去给他加几味药,如何?」 叶秋瞟他一眼,不情不愿的嘟囔,「你是大夫,按你说的办吧。」 兰阎罗心中好笑,明明就是舍不得,又何苦说那样的狠话? 他掀帘出去,给李雍加止疼药了。唔,再适当加些安眠的吧,伤成这样子,说完话最好再睡一会儿,要不等到疼起来,可是真要命的。 等叶秋盯着某人把药喝完了出来,老狄和连爷爷等军中村里管事的人都已经到了。不过齐齐黑着脸,坐在厅里也不说话,甚至看到她来都没打招呼。 叶秋再瞅瞅朱长富同样嗔怪的眼神,难免有些心虚。 知道他们是在为了李雍这事不高兴,可她真的不是故意不告诉他们的。只是人的年纪一大,难免做事顾虑得就多。尤其这样危险的事情,且不说会不会让李雍去,可能光是争论这事的可行性,就得拖上不止一两天了。 如果不是情况紧急,其实这样多讨论讨论也是对的,起码安全系数会高很多,但如今叶秋反倒庆幸让男人就这么冒了一回险,因为得到的信息真的是太重要了。 所以她假装没看到大伙儿的冷脸,只问,「人到齐了没?」 见没人答她,只好问了句,「小伍呢?」 「在这呢。」一个闷闷的声音从屋角传来。 作为唯一的知情人,小伍被所有人嫌弃了。挺大个汉子,委委屈屈的蹲在屋角,活跟个霜打的鹌鹑似的,差点让叶秋不厚道的笑了出来。 方才自己不在,他一定承受了不少冷眼和炮轰吧?叶村长到底忍住了笑意,道,「赶紧过来吧,这事可挺着急的。你们营长那么辛苦才收集到的消息,要是不好好用上,岂不可惜了?」 说着这后一句话的时候,叶秋悄悄往老狄等人的面上瞟去。果然就见他们明显意动,只是仍有些不乐意跟她搭话而已。 叶秋再一想,横竖这屋里除了小伍,也没几个年轻人。干脆把脸皮豁出去,卖起了萌,「要说正事之前,我得先在这里给大伙儿赔个不是。瞒着你们就让李营长做了这么危险的事,是我不对。但这不也是情况紧急么?你们要跟我提意见,咱们回头有的是时间算账。这会子反正事情已经做下来,还是先想法解决这大水之事。如何?」 朱长富到底还是心疼她的。先虎着脸假意训斥,「这样大事,你往后要是再敢连商量都不跟大伙儿商量。那后头有什么事也甭来找我们了!」 叶秋连忙点头,他便打了个圆场,「那这会子就先说正事吧。」 他这么一说,让老狄他们总算是缓和了些脸色。围拢过来,「说吧。怎么办?」 叶秋冲小伍悄悄眨了眨眼,示意他也赶紧过来,摊开了李雍刚画好的地形图。 可一张口,却是不免苦笑起来。「这回地震,可彻底改变了咱们村的地形,给咱们这旱了不知多少年的山上引来一股大水。」 什么? 她这话刚一落地。连爷爷他们都震惊了,「你的意思是。对面崖壁上往咱村灌的那水,还止不住了?」 正是如此。 李雍当时斩断所有藤蔓往天上飞那一下子,可不是为了耍帅,而是因为他发觉这样不同寻常的景象,所以一定要拔高一些,看个仔细。 第三十四章 而这一看,让他惊讶的发现,在崖壁的另一头,原本应该是汇入潞州牧马河的一处支流,因为地势的变动,生生的在仙人村这边撕扯开了一个口子,重新冲出一条河道来。 「那可怎么办?」董大伯一下就急了,「咱村又没个河道,那山壁上的崖缝又那么宽,咱们就是堵也堵不住啊?这要是天天往里灌,非把咱们这山头灌垮了不可!」 老狄想想却道,「其实这件事,对村里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的。要是这股水能好生利用起来。将来灌溉,养牲畜,都更方便些了。不象如今,只能守着一口井,每回吃用水还真是有些麻烦。」 叶秋赶紧赞同的点头,顺便拍了一下马屁,「狄叔说的对,跟你们营长真是英雄所见略同。这么好的水,老天帮咱们引过来,要是能想个办法留住,那可是造福子孙的大好事了。」 小伍就追着问了,「可那要怎么引呢?」 好队友。叶秋暗在心中点个赞,道,「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 她指着图上大湖的东北边,一段用毛笔画成细细波浪线的地方道,「这回大水,改变了很多地形,但有些还是没变的,那就是我爹修的水渠。从山上看,底下许多地方的水渠依然完好。如果我们能从这里,到下面这个地方挖一道水渠,把山上的湖水引下去,就不仅能解了眼前的燃眉之急,还能丰富底下的水源。日后等到水量充沛的时候,说不定还能挖个鱼塘养鱼喂鸭什么的,那日后就能带动起周边村庄不少的经济了。」 朱长富越听眼睛越亮,「就算不能养鱼喂鸭,但这么多水引下去,往后咱们镇周边的村庄,也不用在灌溉的时候为了用水的事情扯皮拉筋了。」 正是如此。 「那还等什么?赶紧开始干吧!」 老狄雷厉风行的站了起来,李雍的图上标注了很清楚的坐标,他们拿着图去现场一量,很容易就能找到应该开挖的地方。 「慢着。」叶秋叫住他道,「这要是开挖起来,可不是件小工程。首先就得把人手分派好,谁白天谁晚上,还有管做饭的也是。所以……」 老狄摆了摆手,打断她道,「这些事就不劳村长费神了,让我们营长好好养伤,咱们就是不吃不喝不睡,也要在大水漫出来之前,把渠挖好。」 「不是!」看他急着要走,叶秋直接上手了,拉着他的衣袖道,「就算咱们这两千多人不吃不喝不睡,可要挖这么长的水渠,又怎么是件容易的事?我让你留下,是有个最关键的事情要问。」 老狄急得不行,「那你倒是快问啊?」 叶秋一脸无奈,「炸药。你有吗?」 老狄一愣,「什么炸药?」 「村长你说的是火药吧?」小伍接过话来,「就跟爆竹似的,一点就炸的那个?」 叶秋眼睛亮了,「你有?」 小伍憨憨的挠头,「我哪有啊?不过那年咱们清水营打了胜仗,我跟着营长回京城领赏时,见过宫里的人放炮迎接咱们。还有个大炮筒来着,不过当时有个兄弟没弄好,一炮打到地上,炸了这么老大一个坑。嗳,要是能拿来打水渠倒是挺好的,可比人挖快多了。村长你给我也弄门炮吧,我去打!」 看他那一脸神往的样子,叶秋不客气的翻翻白眼,「我倒是想,可我哪有?」她本想问,你们军中就没有吗? 谁知自己话音刚落,朱连董几个老人家异口同声的就惊呼起来,「你怎么能没有?」 叶秋一脸的莫名其妙,「你们什么时候看我用过那个了?」 「从前修渠挖井的时候啊?」朱长富一脸震惊,仿佛不认识般打量着她,「你不会连这个都忘了吧?当时你还跟咱们说,这东西很危险,让我们别乱碰,所有的火药都是你亲自去点的。」 啊?叶秋眼睛睁得老大,她她她,她居然还干过这事? 可老狄一听,顿时爽快的把蒲扇般的大手往她面前一伸,「危险的东西就交给我们吧。如今村长你有了身孕,可受不得惊吓。」 可这也要村长能交得出来呀。 不知何时,兰阎罗蹭进来旁听了,此时也道,「若论起这玩意,天下间有谁比你们天师府更懂得配制火药?比宫中的还好呢。」 叶大村长脑门上顿时滑下三条黑线,弱弱的说,「我,我知道是用硫磺和硝石配的,可具体怎样,我还真没注意过。」 一屋子人都瞠目结舌,一副要晕倒的表情。尤其渴望当炮手的小伍,一脸的恨铁不成钢的望着她,「这么重要的东西,你怎么能没注意呢?」 嘤嘤,村长能说她不是故意的吗?要是早知道这事,她说什么也要把炸药的配方背下来啊。 关键时刻,就看出大叔比小年轻更加可靠了。 老狄说,「这样吧,火药的事,村长你再好好想,我先带人过去挖渠。反正都是要干的,那就早点开始吧。至于做饭换班之类的事情,你跟小伍商量着办。」 他交待完毕,干脆利落的走了。 剩下小伍也立即道,「排班的事交给我,要你们村年轻人出力的,我就去找连升。」 然后朱长富跟连爷爷,还有董大伯一合计就道,「那做饭什么的就交给我们了,还有要工具要筐什么的,直接找我们就行。」 这这这,村长还没发话,他们自己都把活分派完了? 不过朱长富还有件事,是分派给她的,「秋儿,你就好生想想那个火药配方吧,不行能不能想法找人问问你哥?我们先去忙了啊。」 看着一屋子人走屋空,叶大村长瞪大了眼睛。 为什么把最艰难的任务交给她了?那个炸药是她想就能想出来的吗?还有她哥,是想找就能找到的吗? 叶秋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之前说到挖渠时,李雍那样一副淡定的表情了。他肯定也认为,自己一定知道配方吧? 可这让叶大村长上哪儿知道去? 啊啊啊,老爹你快托个梦来吧,要不她上哪儿去弄炸药去啊? 就算药里加了安眠的成分,可李雍这一晚背上疼得到底没睡安稳。夜里迷迷糊糊醒来几回,可瞧见睡在一旁守着自己的朱孝天,他一直没吭声。 这俩小徒弟跟着兰阎罗也挺辛苦的,如今但凡能动的大人全到湖边去了。他俩便跟着兰阎罗承担了给全村人熬药治病的差使,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睡饱可难受得很。 伏在炕上,隐约听着门外不时传来的脚步声,男人知道,叶秋应该已经安排人去挖渠了。等到天明派几个人去山下多配置些火药,想来很快就能把水渠打通了。 所以男人不怎么担心的又迷糊睡了过去,直到一早,他听到屋中有阵小耗子似的窸窸窣窣的动静,不免有些好笑的把眼睛睁开了一线。 果然,地瓜正蹑手蹑脚的往他的炕边走,李雍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忽地又把眼闭上了,假装没看见。 然后,就见地瓜悄悄塞了个什么东西到他的枕头底下,然后又抬起小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他是怕自己发烧么? 男人心头一烫,不觉就睁了眼,含笑看着面前的小人儿,「你起床了?吃饭没有?」 第三十五章 地瓜给吓了一跳,好象做错事般连接往后退了两三步,「我,我不是来捣乱的。」 男人的声音越发柔和下来,「我知道,不怪你,是我自己醒了。天亮了,也该起了,不是吗?」 地瓜见此,才重又高兴起来,扑上前从他的枕头底下掏出一枚亮晶晶的红宝石。「这个给你。」 看他一副快问我,快问我的表情,男人很从善如流的装作一副疑惑的样子,「这是什么?」 「我舅舅给我哒。」地瓜把宝石塞回到他的手里,「他说这是好东西,能让人有福气的。上回我娘掉河里,我也是丢了好多这个。才把她找回来的。这个我刚才还专门背过经书的。就给你吧。」 李雍把宝石握紧了,心头一片柔软,另一只手握着地瓜柔软温热的小手。「地瓜,你不怪我了,对不对?」 那是不是,能接受他这个父亲了? 谁知地瓜听了这话。忽地愣愣的抬起头来,然后用力把小手从他的手中挣脱。跑到门边用力的说,「我,我娘都没说……我只是来给你东西的……」 小家伙眼看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了,只能涨红着小脸。用力的跺了跺脚,重重的哼了一声,「我才没有原谅你呢!哼!」 努力的甩下这么一句。小东西快速跑开了。 可男人眼里,却含了一抹化不开的柔情。 旁边炕上。朱孝天被地瓜那一下哼给惊醒了。 揉揉眼睛,满含歉意的爬起来,「我,我怎么睡过头了?营长你什么时候醒的?」 「也就刚刚。」李雍继续好心情的躺下,任朱孝天来给他做检查。 可瞧着他弥漫到唇边的那一抹笑意,却是把朱孝天差点吓着了。 李,李营长他居然也会笑?好不习惯怎么办?能不能打个商量,请他还是板着脸行不行? 李雍醒来没多久,简氏就过来了。 她昨晚其实也有来过,不过那时李雍正在睡,没跟她说上话。此时见他醒了,立时就眼泪汪汪望着儿子,「你以后能不能别再这么冒险了么?昨天都快吓死我了。你爹都不在了,要是你再……让我怎么过?」 李雍其实挺烦他娘这样哭哭啼啼的。 简氏其实根本没有自以为的那样软弱,她要真是那样的人,这么多年在齐王府早被柳氏气死了,可她依旧活得好好的。 不怕说的凉薄一点,从前他爹要是有个好歹,简氏也会这么说。可真的等到他爹死了,简氏有活不下去么? 所以,叶村长那样横眉冷目的对他,男人反觉得更自在一些。 只略皱了皱眉,他也没忍心说什么重话,随口就应道,「好的,我以后会记下。早上吃什么?」 听他问起这个,简氏才擦着眼泪道,「那我去看看。你想吃什么?让田妈妈做吧,她手艺还不错的。」 她才想往外走,门帘掀开,叶秋进来了。 端着一只托盘,依旧是酷酷的表情,放下便道,「我让田妈妈到工地送吃的去了,你就喝点粥吧。大夫也说你这几天要好生静养,恐怕吃不得油腻,就清淡一些好了。」 简氏心说病人怎么能不给吃点好东西?可她想替儿子申请的话还没说出口,叶秋就先把她抓壮丁了,「正好你也在,那他就交给你了,回头吃了早饭,让他缓缓再喝药。大伙儿都忙着呢,你就多费心照顾他两天吧。」 挑着眉梢扫了扫男人,叶大村长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这,她这什么态度?可还没轮到简氏为儿子打抱不平,李雍便道,「娘你把粥给我端来就行,你也快去吃吧。」 简氏当然不走。 她要留下来,一口一口喂儿子喝粥,顺便打听一件要紧事,「地瓜,真是你儿子?」 那天叶秋跟她说时,真把她吓着了。可等着睡一觉起来,越想越觉得叶秋当时是在骗她的。 地瓜都快有五岁了,她儿子那时候才几岁?再说,那时候他还在清水营呢,怎么会跟叶秋扯上关系? 这明显是不可能的事嘛,所以简氏说着也有几分不高兴了,「她昨天还跟我说,说地瓜是你亲生的……」 「地瓜就是我亲生的。」李雍淡淡一句话,把简氏手里的汤勺都吓掉了。 还是男人身手好,一把接住,然后把碗也从简氏手上接过来,放在炕上,自顾自的开始吃,比他娘喂的可迅速多了。 简氏面色僵了僵,没注意到儿子吃饭的动作。只愣愣的问,「地瓜怎么可能是你的儿子呢?你那时根本都不在这里!」 「这事回头再说。」李雍眼中浮现出一抹少见的尴尬,看也不看他娘,三两口把粥倒进嘴里,「娘你也去吃饭吧。如今村里忙得很,要是家里有什么事,你能帮就帮一些。不能帮就将就些。少给人添麻烦。唔,要有多的,再给我盛一碗来。」 简氏呆呆的捧着碗出去了。她儿子居然承认了?她居然承认地瓜是他亲生儿子? 简氏知道,她这儿子有一点好,就是从不撒谎。 她相信就算叶秋是狐狸精变的,把她儿子迷晕了。可她儿子也没有随随便便承认一个小孩是他亲生的道理,那地瓜真是她孙子? 那她儿子当年才多大? 十六还是十七?唔。这说来也不是不可能了。只是—— 「汪!」小桂圆儿猛地一叫,把简氏吓了一跳,手上的碗也没拿住,摔了下来。 「你踩着它尾巴了!」小地瓜一面说着。一面赶紧伸手把碗接住。然后皱着眉头,小大人般教训起她来,「做事情要小心点。摔了碗要挨打的。」 呃……说完这话,小地瓜自己也觉不妥了。小孩子做错事才要挨打。这么大的奶奶就算了吧。所以他很快换了个说法,「不挨打这碗也要花钱买的,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嘟囔着丢一句从他娘那里学的俏皮话,地瓜把碗放进洗碗的木盆里。 简氏也不知对着这么个大孙子应该是个什么心情,只能呐呐的道,「那个,阿雍还要一碗。」 「他可真能吃啊。」地瓜嘴上抱怨着,却是很麻利的踩着小凳子,从水缸里舀了瓢清水把那只碗洗了,又重添了一碗粥出来,本欲递给简氏,可再看她一眼,又不太信得过的道,「还是我送去吧。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可别再摔东西了啊。真要摔了,叫我来扫吧,割了手会疼的。」 看着这个还没有自己腰高的小不点,老气横秋的捧着碗粥,一本正经的嘱咐完走了,简氏忽地又仿佛看到了她儿子小时候的模样。 一样的喜欢装小大人,只不过她儿子可没这么爱教训人。地瓜这样,估计是跟他那个娘学的吧? 简氏这么想着,觉得这个孙子的可信度又有七八分真了。 可这么大个孙子生下来,他们家一点都没管过,以叶秋那个脾气,估计现在发的火还算是轻的吧?她到时若是不让地瓜认祖归宗可怎么办? 简氏想着,心里这一时喜,一时忧表现在脸上,落在柳媚儿眼里,可是真害怕。 她一早还没吃呢,可想进来打碗稀饭,简氏却这副怪模样。是不是李雍情况不大好,刺激得她神智不正常了?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柳媚儿决定还是先忍忍吧,回头等她出来再说。 第三十六章 那头叶秋吃了早饭,就去挖渠现场搞堪察了。 李雍指认的地方在仙人村的东北面,老狄昨晚就点着火把,带着士兵将把路线研究了一遍。 地方确实选的不错,路线也是通往水渠最短的直线,但唯一麻烦的是,那一带较少黄土层,更多的是岩石层。 日后要挖了水渠,倒是不怕它渗水带泥沙,但岩石的挖掘难度可比黄土大多了。这要怎么办? 尤其是通往大湖的连接口那一块,被不知几吨重的巨石堵住,如果没有炸药,光凭人力,真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 所以,在叶秋能提供火药之前,老狄带着人从能挖得动地方开工了。但即便是如此,也是非常损耗工具的。 叶秋在那儿不过站了半个时辰,之前颜之修从潞州送来的那批精制石具,就坏了两把石锄,三根石锨。 看来没有炸药,真是万万不行的。 叶秋急得快要抓耳挠腮了,现在能有什么办法跟她的神棍哥哥联系上? 忽地,只听山下一阵吵嚷,好似有人来了。 如果说朱德全会跟着附近的乡亲们一起来仙人村帮忙,还在情理之中。但是薛适会带着兵马从潞州赶来帮忙,就大大的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了。 别说叶秋想不到,连李雍看着他时也怔了一怔。 「别这么看着我。怎么说,我也是西秦人。没道理国家有事,我还置身事外的。」 薛适淡然笑了笑,却又很快正色道,「更何况,民乃国之本。这回地动给潞州及周边几处造成的损失很大,甚至周边有几国已经开始蠢蠢欲动,想趁火打劫。颜大人实在是忙得分身乏术,我便毛遂自荐来了此地。你们放心,我儿子就押在颜大人手下干活在。他是个死心眼的直性子,说看不到我回去,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走。我就是再如何算计你们,总也还是一个父亲。」 叶秋没什么信不过的,李雍更加直接张口就问了,「你有火药吗?」 叶大村长略惊奇的看他一眼,他怎么也知道自己没有火药方子?哪个叛徒告诉他的? 正在指导简氏如何扇炉子熬药的小地瓜忽地打了个寒颤,明明不冷啊,谁在念他? 那边薛适很爽快的答道,「有。来之前想到有可能会用到这个,我已经命人准备好了原料,随时都可以配。」 他再看叶秋一眼,从怀里取出一封打了火漆的信,「来之前我儿子也给我抄了一个方子,不过他说这是叶天师改进后的方子,旁人都没资格打开,只让我交给你。」 呃……叶村长接过信封,瞬间嘴角抑制不住的往上翘。只觉得尾巴又可以摇起来了。 天师哥哥威武! 这样都可以帮到自己,神机妙算简直棒棒哒! 有了方子,有了原料,叶秋就是个傻子,也知道火药该怎么配了。只火炮是不可能的,但光是这样,也让小伍欣喜不已。 「走开走开。都让开着些!」把手下小兵赶开。他亲自抱着火药坛子,小心翼翼的埋在刚挖好的坑里。 把细细的引线捻上,和之前埋下的坛子引线连在一起。等退到差不多五丈开外,小伍准备点火了。 旁边一个小兵凑了上来,「头儿,你让我们来点一回呗。这么危险的事情。怎么能让你来做呢?」 小伍眼珠子一瞪,严肃的道。「就是因为太危险,所以我才要身先士卒。没看到那天营长把自己都放天灯了吗?这就是我们清水营的传统。一边呆着去,把耳朵堵上!」 小兵见讨要不到这样危险的差使,忿然拿村里发的破棉花堵着耳朵走远了些。嘴上却不满的嘟囔着,「当我傻么?明明是你自己觉得好玩,所以才抢着来放。哼。还好意思把自己跟营长搁一块儿比,那是你比得了的吗?」 旁边一个腿上落了残疾的老兵听到。笑着递了他一壶水,「年轻人,这么大火气干嘛?来,喝口水,消消气。」 小兵虽然还略有些不满,但还是听话的把水喝了,又道谢还了壶道,「大哥,我们年轻,说话不顶事,你怎么不去讨这个差使?」 看他一脸不死心的样子,那老兵呵呵笑了,收了水壶反问道,「你看老狄校尉有没有往前凑?」 没有。小兵不解,这有什么关系? 老兵拍拍他的肩,意味深长道,「回头有你知道的时候。哟,点火了,快隐蔽!」 看那老兵半跛着条腿,却跟只轻巧的狸猫似的,飞快跳到土堆后面,捂着耳朵隐蔽了起来,小兵眼原还想嘲笑一下他的年老怕事,却只听得身后猛地一声轰天巨响。 那声音太大,震得小兵已经整个人都傻掉了,连被飞溅起来的石片划破了后颈,都不知道疼。 等硝烟散去,老兵才从土堆后面爬了出来,再度拍拍小兵的肩,「这回,你知道为什么老狄校尉不往前凑了吧?」 小兵被震得眼前金星直冒,完全回不过神来。老兵无奈的叹了口气,扯着他交兰阎罗那小徒弟连小榆上药去了。 老兵再往前走,就见小伍木木的走了回来。他虽然竭力镇定,却不知道自己已是同走同脚,说不出的怪异又好笑。 老兵厚道的没有笑,也没有点破,只指了指后面,「那里有水,你赶紧去喝两口歇歇吧。我到后头去看看,那边挖得怎么样了。」 小伍呆呆的点着头,就跟木偶似的木木的往前走,见那老兵往自己身后走,他猛地停下,一把抓着他,很认真的大声说,「那些火药是被天师改造过的,不能乱碰!」 老兵给弄得哭笑不得,知道小伍肯定是被刚才的爆炸震得有些失聪了,根本没听清自己说的话,只得胡乱点着头应付他道,「行了,我知道了,我不会碰那些火药的。我是到那边去,看他们挖的怎么样了。」 见他这样指手画脚的解释,小伍才放心的松了手。 然后等到那倒霉被误伤的小兵包扎好了伤口,过来瞧他,他又故作好汉的跟人说,「看我刚才叫你走远些没错吧?天师府配的火药那是一般人能用的么?从前我在宫里见过的,也就炸了这么点大的一个坑,可你瞧瞧人家天师府炸的,啧啧。其实村长随随便便给个方子就得了,从前炸渠挖沟都足够用了,如今弄个这么厉害的来。象我这胆大的还行,胆子小点的,还不知吓成什么样呢?」 小兵低头瞅了他一眼,你没被吓着?你要真没被吓着,怎么一屁股就坐到刚泼了水的石头上了?回头等站起来裤子都是湿的,那才好看呢! 等到晚上,小伍闹的「尿裤子」笑话也就传到叶秋耳朵里了。 因为工地开始放火药,所以她这个火药提供者因为有孕在身,被严禁前往现场观摩,只能无聊的坐在家里。陪男人养伤。 其实叶秋是不愿意的,奈何她被勒令不许出门,然后简氏意识到地瓜可能真是自己亲孙子后,就格外想做个好祖母,撮合儿子媳妇。 于是,她事无大小,一律请教地瓜。让这个无处不在的小电灯泡忙于当她的私教。又把柳媚儿打发去给村里人帮忙。好让出时间和地方,让儿子去找叶秋解释解释「之前的误会。」 第三十七章 对着叶秋,她就说。「家里人都有事,要不你给他换个药吧。」然后把朱孝天也叫去工地上帮忙了。 就在叶秋搅着那碗黑乎乎的药膏,想她还有谁可以拜托时,李雍忽地开了口。「我不是故意不找你们的。但若不是这回地动,我可能一直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你们。」 叶秋瞬间就听住了。不觉走过去,坐下,面沉似水的问,「为什么。」 不是疑问。是寻求一个解释。 如果他是放不下他的鸿图大业,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心思,叶秋觉得。他们真的没什么好谈的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告诉她。「你还没有嫁给我,却差点因我出事。薛大人还算是个君子,没怎么难为你。」 叶秋有点明白了,「你有很多仇家?」 「也不能算是仇家。但如果让人知道地瓜是我的儿子,对他肯定是件非常危险的事。」 叶秋当即不悦道,「那你也不能如此,就要他一辈子做个没名没姓的孩子吧?」 那你这个做爹的,也太没出息了! 似是读懂了她的心事,男人说,「如果不是义父,我又自小习武的话,可能我早就死了。」 什么意思?叶秋愣了愣,随即更加生气的道,「你是说地瓜不能习武,不能自保,所以活该你不认他?」 李雍看她一眼,「从齐王府执掌兵权开始,想对我们家不利的人,一直都有。我大伯虽然身子不好,但如果不是有心人的暗算,他也不会那么早死。」 略顿了一顿,他才道,「我看过大伯早年留下的笔记,他若不是身子不好,应该比我爹更适合做这个齐王。」 他的声音蓦地坚定起来,「我一向认为,父母爱孩子,不是嘴上说要怎么疼他。你真的爱他,就得对他负责任。」 叶秋绝对赞同这话,可也绝对不同意因此就不承认一个孩子的身份。这是父母对孩子最起码的尊重好不好? 可在她要开口前,男人就说,「我不是说因此,我就不认地瓜,而是不对外承认他的身份。事实上,我一早就说过,地瓜是我儿子,不是吗?」 叶秋再眨眨眼,忽地有些无语。 是的,如果这样说起来,李雍真的很早就说过,地瓜是他儿子。只是叶秋一直把这当成是他把地瓜当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会子扯起来,倒显得他比较有理了。 不过叶大村长也不是好糊弄的,立即转到一个关键问题上,「你还一直没说过,当年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可是个关键问题,就算当日不是叶秋,可占了人家女孩子便宜就跑,这是个男人应该干的吗? 果然,听及此,李雍面色明显变了,耳根子也慢慢浮起一抹尴尬的红。顿了好一会子,才艰涩的找回自己的声音。 「那一年,我受泰王……相邀,暗中保护他儿子,来到了此地。」 「就是谢子晴那儿子的亲爹?」叶秋明显来了精神,「可你不是在清水营当营长么?为什么要帮他做这事?」 男人眼眸几不可察的微闪了闪,「那时候,义父过世没几年,清水营……嗯,不太有钱。」 或者应该干脆点说,很穷。 李容是个好的将领,一旦朝廷有了什么赏赐,都会跟属下均分,尤其格外照顾伤残军人,这也是从齐王府老王爷手上留下来的老传统。 但问题是,李容出身寒门,就注定了他没有那么大的财力支撑这份传统。而他这人若说有死穴,那一定是不擅理财。 所以在他执掌清水营的那些年里,把齐王府历来给军营积攒的家底败个精光不说,还寅吃卯粮的不知欠了多少债。 等到李雍接手时,兵权虽是强大。但内里的空洞却是让人目瞪口呆。而当时齐王府虽是他爹当家,但财政大权却有大半是被柳氏掌控的。年轻高傲的李雍自然不会去找柳氏低头要钱,所以他只好另辟蹊径,干起了一些不太见得了光的勾当。 比如四处搜罗西秦强盗窝点,主动带队去剿匪。 又比如打探离国贵族的动向,时不时派人去打秋风。 当然,有时偶尔也会放任士兵蒙了脸面就在本国劫富济贫。不过那些人。都是经过查证。确认为富不仁的土豪财主们。 相比之下,受泰王之邀,给他儿子当一回保镖。还算是比较轻松愉快的捞外快。难度系数低,于名声还不受影响。 原本李雍是打算派别人来的,只是泰王出了重金,点名要他去。李雍看在钱的份上。就勉为其难跑了这一趟。 只没想到,这一趟就跑出问题来了。 闲话少叙。直说重点。 「……那晚,我接到京城传来的消息,说是秦彦家里出事了。当时,我就打算往回赶。谁知。就错过了秦奕和陶家商量的那档子事……然后,等我赶回来的时候,不小心误服了秦奕准备助兴的药物。我知道不对,想要离开。谁知却在陶家后院遇上你了……但是当时,我的神智已有些糊涂,也不知道你是谁……」 男人声音低沉,带着几分歉意。因此事过于难堪,他讲的略有些含糊,但叶秋却听得分明。 应当是陶世荣打算把她卖给秦奕做人情,谁知却让叶秋看破,逼着谢子晴和自己一起服下陶世荣准备的汤药。 知道妻子也中招,陶世杰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妻子去找自家弟弟陶世杰借种,好给陶家传承香火,不料却被叶秋逃掉。 最后谢子晴稀里糊涂跟秦奕成就了好事,而逃离狼窝的叶秋,却是在慌乱中遇到同样被迷晕神智的李雍。 滚到一块儿,最后是怎么成就好事的,叶秋已经不想追究了。不过有件事,她却不能不问。 「就算当时并不是你故意,可你事后怎么就能一走了之呢?」 李雍虽未抬眼,但面上尴尬之色更浓,「我当时,没走。」 他声音不重,可话里却有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叶秋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你没走?你没走怎么不负责?」 李雍再看她一眼,面上有些说不出的古怪,似是挣扎了好半天,才别过脸道,「当时,你拿根簪子,戳中我的穴道,把我弄晕了……等我醒来,你已不见了。」 叶秋愕然。 这事是她,她她她始乱终弃在先? 不过想想也对啊,一个女孩,莫名其妙跟个陌生男人成了好事,自然是想逃的。那时候在慌乱之中,想也不想的先把这男人放倒,也算是很合理的吧? 叶秋突然想起陶管家曾经告诉过她,当年她是那晚事后,跑回陶世杰的房间,似是找东西,才被陶家人抓到的。 叶秋后来猜,多半是她那原身想回去找那根被陶家强行抢去,她爹留给她的那根可以提银子的桃木簪。 而陶世杰对此事也应该不是完全不知情,或者说,他也是半推半就应下这件事的。 当时,秦奕故意施压,可是逼他去当兵。后来又给他安排了专管养马的去处,如果他没有付出,怎么可能这么照顾他?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个李雍? 秦奕以为跟自己春风一度的是叶秋,陶世杰和陶世荣两兄弟都以为叶秋是被当年那征兵的统领糟蹋了。 第三十八章 因为那一年,秦奕并没有表露身份,只是统领的一个亲兵而已,他们兄弟肯定都不会留意。 所以后来,陶家老太太和陶宗名虽然不知他们两兄弟在背后干的好事,却在当兵的人都走后,先是容忍了叶秋几个月。 不是他们好心,是怕那统领觉得新鲜,回头再找上门来要人。 谁知人家一去不回头,他们眼见叶秋肚子渐大,怕有朝一日事情败露,便想把叶秋沉塘。将此事消弥得干干净净再说。 再然后的事,叶秋就都知道了。 只是想想这样狗血的事情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她还是有些疑问,「那你,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既然男人当时也是神智不清,谁知会不会认错人? 可李雍再瞟她一眼,却道。「当日。你虽扎了我一下,可我也咬了你一口。」 要不他一个男人,就这么跟女人睡了。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就被人把自己打晕跑掉了,他丢不丢人的? 啊?叶秋茫然张大嘴巴,她被咬哪儿了? 「你左后肩。有个牙印。在潞州那回,我看到了。」 男人这么一说。叶秋终于脸红红的想起来了。 那次是她被秦奕抓走,给沈轻尘下了迷药。她以为自己跟男人第一次成其好事,没想到男人还用来检查印记了。 咳咳,叶村长清咳两声。努力把脸上的热意压下去,「那你,你怎么过了这么久才来找我?」 她还想努力做出盛气凌人的样子。无奈这事情怎么听自己都有些理亏,实在理不直。气也壮不起来。 李雍又瞟她一眼,「我不是说了吗?有很多人想置我于死地,当日先皇还在,他知道我来了此地,派了暗卫想来杀了我。秦彦家的事,其实是他故意泄露给我的,就是想逼得我出手。我那时一面要躲开追杀,一面又要赶回京城,便有时间,又哪里敢来找你?等我赶回京城,看到秦彦一家,还是堂堂的王爷王妃,都死得那样凄惨,我就更不敢来找你了……」 他垂着头,没有继续说下去,可叶秋却能够理解了。 亲眼看着同样身为皇族的亲人被置于死地,本就在刀尖上打滚的李雍怎敢连累旁人? 如果换作叶秋,她想,自己就算是良心再不安,也不敢去打扰别人安宁的。 相比起来,虽说让一个女子失了名节是很惨。但比起让她失了性命,似乎又没那么要紧了。 叶秋再看他那样垂头不语的样子一眼,心中最后那几分怒气也终于消散了,「你后来再出现,是来找我的吧?」 这回男人毫不犹豫的点了头。 那时候,先皇故去,他也渐渐掌控住兵权了。第一个生起的念头就是回八角镇,找找当年的那个女孩。所以才特意找了个借口,让何渊跑到这里来买棉花。 谁知先皇的暗卫贼心不死,仍在追杀他。只谁知道阴差阳错,却是让李雍误打误撞,遇见了小地瓜。 在来到八角镇,听说了叶秋当年的事情后,李雍就怀疑地瓜是自己儿子。或者说,他很希望,地瓜就是他的儿子。 虽然因为当年他是暗中行事,叶秋没有见过他,他却远远见过她几眼,对这个美丽聪慧又果决的女孩有着很好的印象。 但是随后,在他短暂失忆又清醒过来之后,他却犹豫了。 因为先皇的暗卫就象看不见的影子,天知道会什么时候冲出来给她们母子来上致命的一刀。李雍是人又不是神,怎么可能随时随地保护着她们? 所以他不敢承认,更加不能承认。 试想想,薛适得知叶秋是他将娶之人时,都苦心算计着把她绑架,如若让人知道地瓜是他的长子,那些人会怎么算计他? 他那么一个小孩子,要如何自保? 是以,要不是这回地震,弄得差点天人永隔,李雍都不会这么突然的说出来。 他原打算着,是等到成亲那日,再悄悄告诉叶秋,让她心里先有个数,再缓缓告诉地瓜,总之自己一家人心里知道就行了,没必要说给全世界听。 叶秋默了默,基本能明白他的苦心。 细想想,自相识之后,除了对外宣扬,给地瓜一个名分,李雍真的已经做到了一个父亲应该做的一切。 他所有的钱财都交给了孩子的母亲,他最重要的兵符放在了仙人村,他还几次充当地瓜的老师。 只是叶秋心疼儿子,才让他学武不成,改成学文。 其实话说回来,他这样不认儿子,对他自己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折磨?可他宁肯自己一人受苦。也不愿意让她们跟着担惊受怕。 这其中必然有他对地瓜的愧疚,宁肯不当这个爹,也要保护好她们母子的一片真心。 毕竟,在这个时代,长子,是不一样的。 就象薛适,要不是把薛少卿押在颜修之那儿。估计颜修之怎么也不敢未经李雍同意。就放他过来帮忙。 可是! 叶秋忽地紧张起来,如今李雍已经承认了地瓜的身份。若是有心人来打听,难保此事不被泄露出去。那到时可怎么办? 只是她的疑问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听到轰天一声巨响,然后便是坐在屋里,她也能听到轰隆隆的巨大水声。 这是怎么了?湖漫了? 叶秋脸色大变的起身就往屋外跑。李雍也迅速跟了出来,甚至不顾自己背上本应该被换的药。 还没到堰塞湖那里。朱孝天就哭着往叶秋家的方向跑来,「村长,村长你快去看看吧!叔爷,叔爷被大水冲走了!」 什么?叶秋的脚步略顿了顿之后。迅速加快了。 可心神晃动到底让她脚下不稳的摔了个踉跄,要不是李雍及时从后面赶上来拉住了她,这一跤摔下去。可不会轻。 受了惊吓的叶秋反倒镇定下来,告诉自己不能乱。才深吸了口气,拽着男人一起跑。有他带着,到底稳当些。 等他们赶到湖边,就见一条白练如银河般,波涛汹涌的往已经贯通的水渠灌去! 而朱德全呆呆的跪在那里,双目赤红,几乎跟庙里的泥胎菩萨一般。他的嘴张着,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湖边聚集着许多的村民还有士兵,都似是被染上了一层悲色,默默无语。 「到底怎么了,说话!」 叶秋的语气是少有的凌厉,小伍捂着脸蹲在地上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然后老狄,用力的抹了一把脸,走上前来,「我来说吧!」 他吸了吸鼻子,才说出话来,「因为有了村长你给的火药,我们今儿刚刚把水渠下面挖通了。本商量着要怎么来炸这渠口最艰难的一段,可谁知那边。」 他伸手一指瀑布,叶秋才惊觉那边最大的一股水流,象是被人用力撕开一般,竟是陡然壮大了一倍不止! 「然后大伙儿就都明白,那边的山头已经被冲软了,这炸渠口之事便不能再等了。」 老狄想努力完整的说下去,可到底眼泪也涌了上来。 反倒是红着眼睛的连爷爷走上前来,把话接了下去,「大伙儿都不必这么着。老村长他能这么做,心里高兴着呢。秋儿,你也别难过,总是要个人下去点那火药的。这种事,交给我们老头子最好不过了。就算今儿不去,我们还有几年好活?大伙儿真别难过了。」 第三十九章 叶秋身形猛地一晃,「你是说,长富叔,就这么跳下去了?」 一句话,把连爷爷也问得老泪纵横起来。 可不就是这样? 眼看大水哗啦啦的往上涨,很快就要决堤,朱长富二话没说拿着个火折子就跳了下去,只大吼了一声「散开!」就点着了事先埋好的火药。 这个渠口一直没动,是因为他们之前都商量过好久了。无论从旁边怎么点,都不能保证中间的火药能完全炸开,如果中间的火药炸不开,会很快被汹涌的水流打湿弄熄,那么没有约束的水流将从水渠两边冲下去,他们辛辛苦苦挖好的水渠还有什么用? 可如果想要爆破出最合适的效果,非得有人下去不可。但若是这样下去了,谁还能有命在?所以他们商量了许久,都商量不出个好办法来。 直到形势紧急,朱长富就这么毅然决然的跳下去了。甚至,他都没来及跟任何人交待一句话。 又或者,他是想跟儿子嘱咐几句话的。要不然,在他点火的一瞬间,不会格外看了朱德全一眼。 朱德全清楚的记得,也永远不会忘记他爹那短短的,仿佛包含了一生的眼神。 可他到底什么都没说,就这么点着了火。 然后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人就给冲了下去。 这样大的水流,连尸骨都找不到了吧? 「爹呀!」 终于,朱德全嘶吼着,叫出他一直想说的话。没有更多,就是一声爹,已经满含着无数的千言万语。 听到这声爹的人,都哭了。 捂着脸扭过头,没人忍心再来看这一幕。 可大家却赫然看见,对面的崖壁,随着朱德全那声迟来的爹,轰然崩塌了一半。河水象万马奔腾般,前仆后继的涌进来!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如果不是朱长富及时跳下去,果断的炸开一道口子,这会子整个堰塞湖就要漫了。到时别说山底下,仙人村整个山头可能都得被大水削平! 那时候,就算他们愿意不要命的往下跳,也来不及了。 众人心有余悸的面面相觑,刚刚朱长富那一跃,其实是救了他们所有人。 「快去找人哪!」也不知叶秋哪来的力气,竟是猛地一把将朱德全提了起来,赤红着双眼瞪着他吼,「哭有用吗?谁说你爹死了?你要当孝子,也得先有人让你披麻带孝才行吧?滚,给我滚下山去找人!」 「村……」连爷爷想劝几句,可李雍也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留一半的人手在山上巩固堤防,剩下的人下山去找!」 都没有努力过,怎么就能说没有希望? 就算朱长富死了,可也要把他的尸体找回来吧?光是坐在这里哭,顶个屁用? 所有的人,再次自发的行动了起来。 薛适站在原地,看着人们很快收起了伤感,收起了眼泪,重新忙碌起来。一时之间,竟是万千感慨,堵在心间。 他自小出身不凡,长大也是一帆风顺,虽然自诩于一直了解民生疾苦,但从未真正的走到这些普通人当中,看他们是怎样的生活。 就算这回来了仙人村,他也是指导的多,实际做的事情少。在他看来,这些没有开智的愚民,根本不需要跟他们说什么,他只需把自己想的,那些正确的事情吩咐下去,让他们照做好了。 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乡亲们在劳动中表现出的小智慧,却是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开了眼。 而刚刚朱长富为了救大伙儿,奋不顾身的跳下去炸开了水渠,这才头一回真正把薛适的心触动到了。 可说句不怕人骂的话,就算被触动到了,但在薛适看来,朱长富这样年纪的老人。本就跟连爷爷说的一样,活不了几年,何不在死前替大家做件善事? 直到此刻,看着叶秋把大家的精神唤了回来。看着这些百姓擦干眼泪,就开始有条不紊的各行其职,他深深的被触动了。 让他开始正视这些平素在他这样的贵族眼里,如同蝼蚁一样的人。看着他们。也不再是为了那些什么军国大计。也不是为了收拢人心,他只是本能的感受到了这些普通百姓身上那些不一样的东西。 朴素,踏实。本分……或许还有其他许多,薛适一时也说不上来,但他能感受到一股力量。 那股他从前只在书本上读到,自以为了解。却从未真正触碰过的力量—— 民力。 薛适脑子有点乱,心也似被什么沉甸甸的东西压着。迫使他就在那里站着,看着,思索着。 有人好心过来问他要不要休息,他也只是摇摇头。然后继续站在那里。 直到有个村民忍无可忍走过来,「嘿!你若没事,能不能换个地方站着?堵在这里多碍事啊。咱们大伙都还忙着呢。」 生平第一次被平民嫌弃的薛大人,似是人生又被打开了一道新大门。越发思索得起劲了。 可仙人村上上下下没人有工夫理他,尤其是村长。在把山上的事情交给李雍之后,她亲自带着小地瓜,和朱德全一起下山了。 她得顺着水渠,找人去! 朱长富不仅是朱德全的亲爹,也几乎是她半个爹了。老人出了这样的事情,要是不能把他找回来,叶秋觉得,她这辈子都没脸再见朱方氏了。 可朱方氏远比她想象中的更加坚强,更加通情达理。 在叶秋下山,告知她老伴的噩耗后,朱方氏只红了红眼眶,甚至还努力的望着叶秋笑了笑,说,「老头子走得不冤。这是为了整个镇子上的人走的,可不比躺在家里炕上走的强?」 可她那颤抖的嘴唇,还有哽咽的声线是怎么也控制不住的,鲁小凤当即抱着外祖母就哭了。 而一镇子的人,在听说此事之后,也都哭了。 只要是家里还能抽得出人手的,全都加入到找寻大军里来了。沿着叶公渠,一寸寸的捞。 叶秋身子不便,便带儿子去到龙王庙,让地瓜给叶清的牌位磕了几个头。她在一旁双手合十,默默祝祷,若是老爹在天有灵,就让他们把朱长富找回来吧。哪怕是尸首,也得让这个善良的老人入土为安啊! 半个月后,当大家翻遍了八角镇山下的沟沟渠渠,却始终没有找到人影,连叶秋也快绝望了。 朱方氏已经差人去通知了女儿女婿,又去看好了棺材,打算回仙人村后给老伴立个衣冠冢。 而朱德全不肯放弃。 他心中的内疚日日夜夜折磨着他,让他没一刻安宁。如果早知如此,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跟他爹置气置到连一声爹也不肯叫。 就算这个爹曾经做过错事,对不起他,可是朱长富已经在努力的改了。 想想自己从小到大,犯过多少错,为什么爹能原谅他,他却不能原谅他爹一回呢? 再看看大伯那房,就算当年朱德贵逃过了兵役,可又落着什么好?不也一样的战死沙场了吗?反倒是他,在无数次的刀光剑影中幸运的活了下来。 若是反过来说,这难道不是老天看他受了委屈,所以给他的回报? 可要是这样说起来,朱德全越发觉得自己不是个人,对不起他爹了。 第四十章 所以这些天,他似是自我惩罚一般,每天天不亮就出去寻人,不忙到深更半夜绝对不会回来。饭也不好好吃,觉也不好好睡,整个人望着就迅速的消瘦下去,看着人心里更加添了一层堵。 朱方氏劝了他几回,都没多大用处,只得求到叶秋这儿来了。 「你快给想想办法吧。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回头别他爹没找着,还把他的身子给糟蹋坏了。」 叶秋也是犯难,想了想,等到这天晚上朱德全又弄到深更半夜回来的时候,让鲁小凤去给他端了碗宵夜。 朱德全自然会问,「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都说了不用等我。」 鲁小凤先是笑,说她年轻,熬夜也没事。 可等到朱德全吃一口那面条,吃出味道不对了,「这是,你姥姥做的吧?」 鲁小凤故意闪烁其词,只等朱德全再三追问才道。「舅舅你每天晚上多晚回来。姥姥就要等多久。早上你要什么时候出门,她就提前起来预备早饭了。还怕你知道,不许人说。」 这些话。虽是叶秋教的,但也大半是实情了。 朱德全沉默良久,等到次日,他终于正点出门了一回。晚上也至多找到一更天,就赶回来了。 朱方氏松了口气。可朱长富迟迟没有消息,也让老人背地里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这日本想跟叶秋说,不必再找了。地震后需要建房修路的事情不知多少,哪好意思让这么多人都为了她家老伴一人之事耽误下来? 可到了前厅。却听说村长有客。 朱方氏就想着回头再来,但不经意间从敞开的窗户里瞅了一眼,却只觉得那个客人似乎有些眼熟。 这谁呀? 厅中的叶秋看着来人。也愣了半天,才忽地想起。「你,你是……陶七?」 当年陶家杂货铺的大掌柜,在叶秋卖棉花时还刁难过她,最后全家被陶家赶出八角镇,但叶秋却给人家留了一线生机的陶七笑吟吟的作了个揖,「难得叶姑娘你还记得我,哦,现在应该说是叶村长了。」 数年不见,就算是曾经有过龌龊的人,瞧着也有了几分岁月香火情。 看他有礼,叶秋也客气的回了一句,「都是乡亲们抬举。只你看着过着也挺不错,怎么,这是打算回来了?」 陶七确实混得还不错,虽说衣裳比不上当年在陶家当大掌柜时风光,但眉眼中的自信却是多了几分。也少了那副卑躬屈膝的奴才相,整个人看起来就顺眼多了。 听叶秋这么问,他笑着摇了摇头,「我已在我岳母处重又安了家,这回地动,我们那边虽也受了些涉及,但比这边强多了。是以我才有余力回来,帮帮那些受灾的乡亲。」 哦,叶秋听得点头,危难关头肯出手,都是值得表扬和肯定的。 「你这样很好。若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张口。我这里别的没有,银子还可以出一些。」 叶村长确实不差钱,差的是人手。 可陶七却听得连连摆手,「叶村长你在这里做的事,我都听乡亲们说了。如今大伙儿有你给指的财路,纵是一时有些难处,自己克服克服也就是了。哪好意思还往你这里伸手?」 他又是一笑,这才说出重点,「我这回来,其实是来报信的。」 什么信? 「你们村的老村长是不是给大水冲走了?」 什么? 叶秋的眼珠子一下子瞪了起来,「你拣到了?」 就算只有一具尸首,现在对他们来说,也是天大的好消息了。 朱方氏在窗外听着,已经按捺不住的冲了进来,「陶七啊,你要是能把我家老汉找着,让我们收了他的尸首。这一辈子,我们全家都感激你!」 她说着,眼泪都下来了,作势要给陶七磕头。 陶七赶紧把她拦着,「嗳嗳嗳,婶子万万不可如此,真是折煞我了!」 他赶紧把最重要的话说了出来,「前些天,我岳父从河边捞了个老汉出来,只是人晕了过去,一直没醒。直到昨儿我娘过去瞧见,说恍惚好象你们仙人村的老村长。然后赶紧打发人来给我报信,我这就赶着来了。」 「什么?」朱方氏一下子跳了起来,声音猛地拔高了八度不止,紧紧抓着陶七的手,眼泪也不流了,声音也不哽咽了,眼睛瞪得老大,「你说我们家老汉,他,他还活着?」 陶七一笑,「如果真是朱老村长,就确实活着。」 朱方氏二话不说,扯着他就往外走,「快快快,你快带我去看看!」 叶秋也是高兴坏了,不过她到底多了几分理智,一迭声的吩咐道,「快让人套车,再让人赶紧去找虎子哥回来!」 「我也要去。我也要去!」鲁小凤牵着地瓜,从门外跑了出来,同样激动得两眼放光。 小地瓜甚至高兴得直拍手,傻乎乎在那儿嚷,「阿爷没死,阿爷长命百岁!」 叶秋笑了,是真的开心。 连日来压在心头的阴霾一下子散开。重又阳光灿烂起来。就连地震带来的种种烦难。种种困苦似乎也消失不见了。 只要人还在,比什么都好。 当朱德全随后闻讯赶到陶七家时,朱长富已经醒了。 说来真是运气。他当日点着火药之后,就被那巨大的声浪,直接震晕了过去。不过这样一来,却也让他避免了被水呛到。只顺流直下,给大水冲下山来。 叶秋她们原想着。水流既是通渠的,便一直沿着水渠找,却不料朱长富却从一条岔开的小河道冲到了几十里外的河里,刚好给芦苇杆子挂到。这才幸运的被陶七他岳父捞了回来。 只是朱长富之前一直昏迷,他们也不知是哪家的老汉。只能尽做人的本份,请了大夫来救治。要不是陶七他娘上门偶然认出来。还不知什么时候能把人送回来。 不过不管怎样,人能救回来就是最好的事了。朱方氏和叶秋脸上。都有欢喜的哭过的泪痕,不过明显已经收拾好了情绪,正说说笑笑着和陶七他娘,还有岳母一起挽着手,说要去给朱长富做莜面窝窝。 这不仅是朱德全最爱吃的面食,也是他爹最爱吃的。只是当父母的,永远不会在孩子面前表露自己爱吃什么,也只有遭逢这样的大难又不死,才难得的提一回要求。 朱德全看着他爹还憔悴着却慈爱的笑容,扑通就跪下了。 「爹,从前是我混帐,是我不好。爹——」他哭得说不出话来,就跟个小孩儿似的。 忽地头上一暖,是老爹的大手落在了他的头上。感受着这久违的暖意,朱德全哭得更加难以自抑了。 这半个月,可以说是他这辈子最难熬的十五天。就算是当年在离国当暗探,有一回在冰天雪地的羊圈里潜伏了整整三个月,也没有这十五天来得熬人。 子欲养而亲不在。他总算知道这是怎样的痛苦了。 而没有了爹娘,就算他心中再有怨气,这世上又有谁会真正在乎,由着他任性发脾气? 幸好,他还有机会。老天把他爹又还给了他,朱德全还能在爹娘面前做个小孩。 第四十一章 痛哭了半晌,他才伏在他爹怀里,哽咽着说,「爹,往后,我一定好好孝敬你们。等您老身子养好了,就跟娘搬到山下来住……等我娶了妻,要多生几个孩儿,给你们养着……您老手最巧,到时你还得给你孙子孙女儿编蚱蜢,做弹弓……他们要是淘气,您也得打他们屁股……」 「好,好。」朱长富宽容的应着,不住抚着儿子的头。 叶秋在厨房帮了会儿忙,就被赶出来了。此刻站在门口,眼含热泪的看着这对父子重修旧好的场面,不住的吸鼻子。 可有个不识相的小家伙忽地从她身后冒出头来,「阿爷不是被震聋了么?舅舅在说什么,他都听不到的吧?」 囧。 孩子什么的,果然都是破坏气氛的小能力! 朱德全浑身一震,忽地转过头来,「你说什么?爹听不见了?」 叶秋苦笑。 朱长富能从爆破中全身而退,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了。但他的耳朵却给彻底震聋了,大夫说,这样的损伤几乎不可能恢复。不过好在朱长富都这么大年纪了,听不听得到也实在影响不太大。 可朱德全一听,又哭开了。虽说没影响,那不也是生活不便么? 反倒是朱方氏,端着热气腾腾的莜面窝窝进来,见儿子哭个不停,有些不耐烦了,「行啦行啦,你老子还没死呢。别跟个娘们似的,哭个没完没了。我说老头子,往后咱们跟你说话,你注意点口型啊,回头让裙子教教你。别仗着听不见,就不把我的话搁在心上。都一把年纪了,往后就老实在家呆着吧!这么危险的事,只许你干这一回,二回可再不能这样了。」 被老伴这么数落着,朱长富半声不吭。只张嘴示意要吃。只是瞥过叶秋的那一眼里,老人家悄悄跟她挤了挤眼。 叶秋差点乐了! 这老汉,摆明以后就是要仗着听不见,不把唠叨放在心上。看来这老两口将来的日子,还有得乐呵呢。 等朱长富又恢复了几天,再把他接回八角镇时,闻讯赶来的乡亲们几乎是夹道欢迎。 这可是救了所有人的大功臣。大家没有别的好表示。起码得来看看老人家吧? 但在人群之后,一户全身缟素的人家却是心急如焚。 朱青青再次撩开车帘,沙哑着声音问。「还过不去吗?」 她一身重孝,眼睛红肿,在得知老爹的消息后,每天的眼泪都没有干过。就算明知路上辛苦。她还是要赶回来要送她爹最后一程。 鲁宗佑也很着急,「不知道哇。前面聚集了好多人,大家都不动,这马车怎么进得去?」 「要不,我下来走吧。」朱青青作势就要起身。可车厢里的鲁大太太一把将她拉住,「你都快七个月的身孕了,下来给人挤着怎么办?老爷。不如你去打听下这是什么事。要是堵得厉害,咱们看能不能绕道吧。」 鲁宗佑也是这个意思。不过他还没开口,鲁季贤机灵又敏捷的从车上跳了下来,「我去问!」 看儿子的小身板三两下就挤前面去了,鲁宗佑也赶紧下马追了上去。 「叔叔,请问你们这是在干嘛?」鲁季贤挑了个面相看起来最好说话的大叔问道。 那大叔心情甚好的笑看了他一眼,「我们在迎接位老英雄呢。」 「什么老英雄?」鲁季贤一下子好奇了。 大叔正想告诉他,鲁宗佑赶上前来,「犬子冒昧了。请问这位大哥,你们这还有多久才能散去?我家赶着进城呢。」 那大叔再看看他身上的孝服,「你们是赶着来奔丧的?」 这也不稀奇,这回受灾,还是死了不少人。街面上有大半的人,身上都带着孝。 鲁宗佑道,「正是。我那小夫人又有了身孕,实在是挤不得。」 那大叔了解的点头,「那你们可得等上一时了,得等这位老英雄过去,只怕街面才能散去。」 鲁宗佑赶紧追问,「那有办法绕道吗?」 大叔摇了摇头,「你看看这四下里,全给挤满了。便是绕道,也过不去的。」 鲁宗佑有些失望,但仍能理解的拉着儿子就想走了。实在不行,也只好等上一时了。 可鲁季贤还好奇着,被他爹拖着离开,还不忘回头问一句,「请问,这到底是哪里来的老英雄?打仗很厉害的吗?」 大叔笑道,「比打仗还厉害,是仙人村的老村长,可救了全镇的人呢!」 什么? 鲁宗佑一下就顿住了脚步,「这是找到……了?」 他已经听说岳父被大水冲走了,因是晚辈,这会子在外人面前,也不好说是尸首,只这么含糊问了一句。 大叔却是误会了,笑着连连点头,「可不是找到了么?要不大伙儿怎么会聚集到这里来等?」 鲁季贤激动起来,冲着后头的马车就嚷,「娘,娘!姥爷找到啦,找到啦!」 朱青青一下拉开了车帘,「你说什么?你姥爷找到了?」 那大叔听着有些诧异,「怎么?你们是朱老村长家的亲戚?」 鲁宗佑忙道,「正是。他是我岳父,我们是听闻噩耗,特意赶回来的。」 「哎呀,你怎么也不早说?」那大叔连连顿足,随即冲着人群吆喝了一声,「大伙儿都让让!这是朱老村长的女儿女婿一家子回来啦,大家让开条道,让他们过去吧!」 人群闻言,犹如潮水一般,呼啦啦分开了。还望着他们一家人,善意笑道,「哦,是朱老村长的儿女啊,赶紧回去吧!」 「你们有个好爹,好岳父啊!」 鲁宗佑一路拱手作揖,谢谢众人的让道。只除了不太能理解,为什么大家都带着过节的欢乐,望着他们一家笑? 就算是感谢他岳父,也不至于如此兴高采烈吧? 直等见到了红光满面,望着乡亲们拱手还礼的朱长富。鲁宗佑下巴掉地上了。 鲁季贤更是惊叫起来,「娘,娘你快看,姥爷又活啦!」 熊孩子乱嚷嚷什么呢?朱青青闻言差点从车里摔出来,再抬眼一瞧,那可不是自家老爹么?有影有形的,分明是个大活人好不好? 这番相见。自然又是一番悲喜交加。 从来好事要成双。 朱长富回来这天。山上仙人村也打发人下来报信,山上的水已经被控制住了,湖堤也修好了。让底下的百姓放心。 所有的人这才真正松了口气,击掌相庆。只叶秋却把朱方氏准备拿去烧了的新丧服要了来,打好了包袱。在李雍来见她时,递给了他。 「我就不去了。让地瓜跟你一起走吧。」 男人看着她,没有说话。 叶秋却是明白的。大水已经控制住了,地震的重建需要漫长的时间,但他身为独子,却不得不走。回京城去给他爹奔丧。 她有身孕,又是村长,不可能跟他千里迢迢奔波这一场。所以把儿子交给他带去。也算是替她尽点心意了。 至于男人还要不要回来,以怎样的状态回来。叶秋统统不勉强他。 「这回地震,还有长富叔的事,也应该让你明白了吧?人生无常,世事多变。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好,无须为了其他人改变。」 第四十二章 男人接了东西,抿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的,把地瓜和简氏都带走了。 跟他一起离开的,还有薛适。 他们找寻朱长富的这些日子,薛适一直在山上闭关,也不知他都想了些什么,总之当他再度出来时,叶秋觉得这个人都有些不一样了。 一行人先去到潞州,才知秦彦已经攻入了离国。而当年那个被冯辰香放逐的小兵蒙旷,竟然也把南楚边境的几个小国收服,颇成气候。 天下动荡,已是必然。 牛俭顾念着多年情谊,在潞州按兵不动,只协助救灾,但他也必须要求李雍做一个决定了。 「等料理完了你爹的后事,你到底是战还是退,得给老叔,还有营中这么多兄弟们一个准话。」 说完他就走了。 而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薛适,也不慌着把他儿子「赎」出来。反倒是表示,要继续把薛少卿押在颜修之那儿,自己跟随李雍回京城去。 颜修之深以为奇,也不知薛适是怎么跟李雍说的,他居然同意了。 一月后,西秦京城。 叶玄见到李雍一行风尘仆仆的回来,他甚至都没有时间跟地瓜亲热亲热,就把他们带到了冰窖里。 如今已然入夏,若不是他拿大量冰块和香料镇着,齐王尸首早放坏了。 如今,当简氏在冰窖里看到丈夫已经被缝合的尸身时,还是栩栩如生的。只是他那一双眼睛,犹自死死的瞪着,如活着一般。 简氏心中酸楚,伸手去摸,谁知却合不上丈夫的双眼。 李雍一声轻叹,「我来吧。」 他抱起地瓜,让棺中的父亲也能看一眼孙子,然后伸出手说,「或许你不是一个好父亲,但我也不是一个好儿子。我们俩,算扯平了吧。」 手随着他的话音落下,齐王一直合不上的双眼,终于合上了。而在他的眼角,还渗出了两行血泪。 简氏见状伏地大哭。 此时,她才真正信了叶秋那日的话。丈夫死前,一定是后悔了。后悔没有善待自己的亲生儿子,后悔对那对白眼狼的母子那么好。 一想起这个,简氏就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但李雍却制止了她,只是命人把柳氏秦商赶出了王府。 分文不给。 半个奴仆也不给。 在最初的惊愕过后,柳氏母子自然又想闹事。 但如今时局动荡,连重新执掌了朝政的皇上都是活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还几次三番派人来拉拢李雍,可李雍始终不为所动,又能指望谁来给他们主持「公道」? 随后,李雍又顺利的把秦商的妻子,连同她的嫁妆一起送回了娘家。反正她也没亲生的孩儿。半年后就重嫁了人。 而秦商的妾室们更是主动拿了一笔钱财,各自散去了。至于秦商几个年幼的儿女,便各自名下分了些产业,交给忠心的仆人带到乡下去了。这辈子只要不走上歪路,做个衣食无忧的土财主绝对是没有问题。 偌大个齐王府,如今只剩下它真正的主人。 而这个主人,也即将离去。 走前。李雍把一只锦盒交到了薛适手中。「望你善自珍重。」 薛适深深行了一礼,面色肃然,「吾以薛氏先祖的荣耀。及全族性命立誓,必不负汝所托!」 转过身,他握紧清水营调兵遣将的虎符,走进了西秦皇宫。 叶玄抬头望天。微微叹息。 小道士冲数不解,「又怎么了?」 叶玄摇了摇头。「我能看到人身上的杀伐之气,却看不到他们会做的选择。」 冲数更加不解,也就不伤这个脑筋了,「地瓜。你们如今是去哪里?」 地瓜茫然的摇了摇头,他哪里知道? 不过,唔……他微嘟着小嘴。快速瞟了李雍一眼,说。「我想吃我娘做的红烧肉了,还有东坡肘子,还有还有那个……啊!」 话音未落,小地瓜只觉得整个人腾空而起,却是被男人提着,一同飞身上了阿雪背上。 「既然想,那咱们就——回家!」 男人一提缰绳,雪白的大马欢快的长嘶一声,都不必人催促,准确的奔往仙人村的方向! 冲数在后头看得目瞪口呆,「他们这,这就走了?」 「如今还留下,又有何益?」叶玄望着迅速远去的背影一笑,背负着两手,施施然往马车而去。 「你,你又去干嘛?」小道士好歹要抓住一个,省得剩下他一人。 叶玄微一挑眉,小露一点天机,「如今七杀星已然现世,与破军,贪狼遥相呼应,这天下易主已是必然。本天师决意寻一去处,闭关修行。」 等到天下太平,再出来招摇撞骗?冲数怀疑的看他一眼,「那你天师府的东西呢?那么多钱财,还有好东西你都不要了?」 叶玄淡然高洁道,「钱财不过身外之物。小道士你怎么还堪不破?」 趁着小道士怔忡之机,叶玄吩咐车夫赶车启程了。 至于那些身外之物,唔,叶大天师早就统一打包送上船了。估计这会子正跟李雍护送家财行李,还有简氏的大船在一起,安全的很。 等到回去,他是先要妹妹给他做道油焖大虾,还是糖醋鱼?要不一起上吧。象小地瓜,也不能光知道吃肉,得多吃点鱼虾才能跟他这个舅舅一样聪明。 才愉快的做出决定,只听车后响起小道士回过神来的哀嚎,「等等我!别走那么快,带上我!」 听着后头小道士火烧屁股般追过来的脚步声,叶大天师拈起粒葡萄,似盯着粒毒药,皱眉沉思。 老君山那帮老道士们到底是在搞什么鬼?明知道这小道士……居然还指使他缠上自己,难道他们就不怕赔了夫人又折兵? 唔……虽说叶大天师对男女情爱之事没那么上心,不过若是要避世修行,难免有些无聊。不若娶个夫人解解闷?这位夫人应该还挺好养活,闲暇时还能跟他斗斗法,想想似乎、应该、大概还不错? 此时正值夏日,阳光也格外明艳。铺在大路中间,如镀上了一层金。或许人生还会多有风雨,但起码此刻,却是个适合做出决定的愉快日子。 「哎哟妈呀,可算追上来了!你跑那么快干嘛?渴死我了。」小道士直冲进马车,不客气的伸手就要给自己倒茶喝。不料却看到对面的叶大天师,似笑非笑的拈着粒葡萄。那模样,说不出的奇怪。 「你干嘛?」小道士不解。 叶大天师一笑,「在想怎么吃。」 什么怎么吃?没听懂的小道士嘀咕道,「那当然是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喏,象这样,扔嘴里不就知道了?管它怎么吃,先吃到再说。」 「说的也对。」叶大天师优雅的把葡萄放进嘴里,「管他怎样,反正吃到了就不吃亏。」 冲数赞同的点头,因为吃,又兴高采烈的说起叶秋的厨艺,「这么热的天,你说咱们回去要不要让村长做点卤菜?嘿嘿,放凉了拿香油一拌,夹在馒头里,铺在面条上,怎样都好吃。」 看「他」,或者说应该是「她」,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模样,叶大天师笑笑,随意卧在车中铺了竹席的凉榻上想。 他这一生,大概都不会寂寞了。 番外篇01 【番外篇】 三年的时光,不长也不短。 短到大人们只会感慨一声,啊,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啊。长到足够一个小孩子,从还是腹中胎儿长到满地乱跑。 但对于远归的游子来说,这数年时光,却让他连自己的家门也找不到了。 吐出嘴里叼着的草棍,男人从骑着的大黑骡子上下来。这一刻,敛去全身锋芒的他,仿佛迷途的幼儿,带着惶惑与不安,徘徊在家乡的村口。 他知道仙人村三年前经历过一场可怕的地动,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家乡竟会变得这样面目全非。 且不提村口平白无故多的一处大湖,记忆中的村庄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原先家家户户住的窑洞因为山体开裂,几乎全部废弃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户户建在地平面以下的房子。 放眼望去,几乎看不到人家,只有偶尔升起的炊烟,才让人注意到那些挖在地下方方正正的大洞。 探头一看,顺着两边的土制楼梯下去,就是一个规整小院子。 依旧算是窑洞,但显然更能抵御冬日的寒风。屋顶也是晾晒的平台,此刻全部堆满了新鲜打下的饱满麦穗,金灿灿的在阳光下显得分外富足而耀眼。 主屋门前,堆着两三只脸盆大的南瓜,墙上还挂着一串串金黄的玉米棒子。 南瓜也就算了,可玉米棒子对于男人来说,却是新奇而陌生的。刚想下去看看这是东西,身后传来不同寻常的动静。 男人警惕的立即回头,就见一个还不到他大腿高的小女娃正仰头站在他的面前。一双黑葡萄般明澈的大眼睛眨啊眨的,说不出的可爱。 男人一眼就喜欢上了。 小姑娘长得挺好。白白净净,眉清目秀,脑后还扎着一对羊角辫,绑得一丝不苟,整整齐齐。 她大概也就两三岁大小,粉嫩的两颊还带着圆鼓鼓的婴儿肥,上面还有一层泛着奶香的细密胎毛。毛茸茸的。特别可爱。 小女娃穿着一身普通的土布小褂,上衣是朴素的淡黄色,裤子是深竹绿。 这都是乡下常见的布料和颜色。唯一特别的是,淡黄色的上衣用深竹绿滚了个边,竹绿的裤子则用淡黄色滚了个边,顿时就让朴素的衣裳变得俏皮起来。 小女娃胸前还挂着一块银锁片。打成了别致的大雁模样。而她肩上还斜背着的一只用黑白两色,拼接成熊猫图案的小背包。 这只小包明显已经很旧了。开始洗得白,边角还有些磨损的痕迹。可小姑娘却坚决的把它背在身上,显然是她的心爱之物。 「你是谁?」 「你是谁?」 在男人蹲下身时,小女娃和他同时开口询问了。 看这小女娃一脸严肃的包子脸。还奶声奶气的说着话,男人很些几分想笑。但微一沉吟。眼中忽又飞快掠过一抹促狭。故意板着脸,点着女孩的小鼻尖道。「我是坏人,专门来拐小孩子的。你这会子既然一个人被我遇到,那我就把你绑走好了。」 说着话,他还故意装出一副凶恶的样子。 意料之中被吓得大哭,然后转身就跑的景象没有出现,小姑娘淡定的哦了一声,然后问,「那你会给我卖个好人家吗?」 男人意外的挑了挑眉,是他看错了吗?这小姑娘的眼睛里怎么流露出一丝期待? 一定是他看错了。男人摇头,「我要把你卖去给人当丫鬟,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生火做饭,洗衣提水,不听话还要挨打,不给饭吃……」 他还想继续描绘一下那恐怖的前景,小姑娘却有几分不耐烦的将他打断,「哦,那咱们走吧。」 男人愣了一下,「上哪儿?」 小女娃奇怪的看他一眼,「你不是要把我卖掉吗?走啊。」 男人有些瞠目结舌,不过看着这小女娃理所当然的走在前头,他也不好承认说自己刚刚说的都是在开玩笑,只得牵着他的大黑骡子,跟在小女娃身后,边走边问。 「你怎么那么希望被卖掉?」 小女娃翻翻白眼,「我要是说不同意,你是不是现在就会打我?」 呃……男人被堵得说不出话来。她要真是这样,他确实会这么威胁她的吧? 顶着小女娃鄙视的小眼神,男人硬着头皮又问,「那你就这么走了,不担心你家里人会着急?」 小女娃无所谓的耸耸小肩膀,这动作以她这年纪来做,很有几分搞笑,但男人还是绷着脸,没有笑。 「反正他们也常常让我很着急。书上说,投之以桃,要报之以李,那就让他们着急一下好了,反正也不用吃药。」 男人头上三条黑线下来了,他忍不住在想,如果这是他家女儿,他该怎么办?怎么会有种好可怕的感觉? 「那你这是打算带我去哪儿?」 「后山。」小女娃继续鄙视着他,解释了几句,「你要带我从前山走,肯定会被人现的。后山人少,不过有机关。不过你别怕,我知道它们在哪儿。」 可是,小妹妹你到底要不要这么配合? 男人只觉骑虎难下,好似被这兴致勃勃的小女娃带进一个未知而危险的游戏里。 不对! 他这么大个人,难道还会怕了这么个比兔子也大不了多少的小女娃?不管是身为男人的自尊心,还是大人的骄傲,都不容许这男人退缩了。 跟着小女娃一路到后山,男人注意到,她引向的果然是正确的下山的路。别看这小丫头个小腿短,走得还挺快。 「这里有个陷阱,那里也有一个。你离远点,别掉下去了。」 看小女娃带着他,毫无心机的指给他看各种陷阱,男人在惊叹之余。未免也越来越不放心。 再怎样聪明,这也总是个小孩子吧?哪里知道要对人留有戒心?而且村里就这么把陷阱告诉这些小孩子,真的好吗?万一被坏人骗得说漏了嘴,那岂不会很—— 危险! 当跟随着小女娃,踏上一处草丛时,男人明显感觉到不对劲了。可他再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被触的机关从天而降。很快套着男人的双脚。把他倒吊在了七八米高的大树上。 再看一眼底下那个淡定的鼓着包子脸,看着他的小女娃,男人知道。他上当了。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 小女娃伸出一根小手指,嘟起粉嫩嫩的小嘴,嘘了一声。然后很认真的看着他,「你这么大声。会把人都引过来的。你想让人家看着你这样吗?」 男人忽地噤声了。 他好不容易回家一趟,不说衣锦还乡,难道要人看他这狼狈的样子? 小女娃又问,「那你想告诉别人。说是我把你抓起来的吗?」 不想! 要让人知道他被个小女娃戏弄了,他这一世英名岂不就付诸流水了? 小女娃再度望着他,展露一个天真无邪的诚恳表情。认真的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坏人也不是你这样的。所以我把你吊起来,也不是在欺负你,只是想小小的惩罚你一下,不要随便吓唬小孩子。」 男人欲哭无泪了,这是谁家养出的娃娃,怎么这么难缠? 「那我现在受到惩罚了,你可以放我下来了吧?」 番外篇02 小女娃颇遗憾的看了他一眼,「我知道要放人下来,得把那个树上的绳子解开。可我是小孩子,够不着啊。我娘又不许我爬树,她说我要是再敢爬树,把衣服磨破了,就不给我衣服穿了。」 「那我怎么办?」男人也不想一直吊在这里啊。他也怕万一给他娘看到,肯定要挨骂的。早知道一进村就好好问路不行吗?干嘛闲得没事逗弄这个小丫头? 小女娃告诉他一个自救的办法,「你身上肯定有刀的吧?用刀把绳子割断,你就可以顺着树爬下来了。我帮你把这只大骡子牵出去,回头要是给人看到,我就说是我在后山捡的。你记得,动作要快一点哦。要不等到人家找过来,你还没跑掉,那会很丢脸的咧!」 格外慎重的告诫完,小女娃从她那只熊猫口袋里,掏出一块糖来,送到骡子跟前,「乖,过来。」 「不要!」男人在树上呼唤。 骡子上还有他的行李,这要被她牵出去给人看见,他的脸还是会被丢光的。 可大黑骡子充耳不闻,看着糖就两眼放光的上前低头,张口吃了。 小女娃顺势牵住它的缰绳,「跟我走吧,我家还有好多好吃哒。」 然后,她就这么顺利的把大黑骡子拐走了。 「嗳!」男人被吊在树上,忍无可忍怒道,「小坏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等我下去,一定要打你屁股!就算你娘是村长,她也保不住你!」 小女娃再度老神在在抬头看了他一眼,哦了一声,就牵着骡子走了。 男人气绝。 她那一声哦,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但当务之急,他还是快想办法逃生吧。要给人看到,他他他,他丢不起这个人! 再度牵着头大黑骡子回村的小女娃,不用再隐藏形迹,于是理所当然的碰到不少人上前来打招呼。 「二丫,你这又是拣到个啥?」 看着对面五六岁的小女孩,小女娃翻翻小白眼,不屑于回答这么低能的问题。 村中最老的大青骡子爷爷还天天在村里磨豆浆呢,这丫头天天早上来接一桶回去,难道换个颜色,就认不出来了?可她明明比自己还大三岁! 不想回答的小女娃酷酷的板着包子脸,冷冷的丢两个字,「你猜。」 继续牵着大黑骡子往前走,很快又遇到一个提着篮子的大婶。 「二丫,你牵个骡子要去干嘛?」 对长辈要有礼貌。黄衣绿裤的二丫停了下来,勉强道,「我把它牵去拉磨,让大青骡子爷爷歇歇。」 「哟。二丫真是个好姑娘,都知道心疼老人家了。喏,这是婶子刚摘的野山莓,酸酸甜甜可好吃啦,给你尝尝。」 被硬塞了一把野山莓的小女娃有点不好意思,细声细气的道,「谢谢。回头我家煮了糖水。我给您送一碗。」 「呵呵。不用啦。」大婶笑着,走了。 小女娃皱眉看看野山莓,她前些天悄悄跟人打了一架。里面有颗小牙被打松了。小天哥哥说,这些天不能吃酸的东西,否则牙会掉的,这可怎么办? 要不。拿回去哄她哥? 黄衣绿裤的小女娃愉快的做了决定,将野山莓小心的收进熊猫小包里。牵着大黑骡子到了村里的小磨坊。 如今已是下午,不用再磨豆浆。但是因为刚刚打下了冬小麦,所以大青骡子仍在干活,拖着石碾子在晒干的麦穗上走来走去。把麦粒碾出来,再脱粒磨成粉,就能做出好吃的馒头包子啦! 想着白白胖胖的馒头包子。小女娃吸溜了下口水,把大黑骡子牵了过去。甜甜的喊了声,「董爷爷,让它帮你干活吧!」 董大伯抬起头来,瞧着她笑了,「哟,是二丫呀,你上哪儿弄一头这么好的骡子来?」 小女娃脸上略有些得意,「是个傻蛋给我的。你吃了我的糖,就得好好干,知道吗?」 这后一句话,小女娃是很认真的对着大黑骡子说的。 「正好,青骡子也是真累了,让它歇会吧。」董大伯不客气的把大黑骡子牵过来了。管他哪来的,反正二丫给的,先用了再说。 大黑骡子浑然不知自己被颗糖就卖了身,傻乎乎的被人拿下背上的行李,套上缰绳就开始干活了。 董大伯一边收拾着问,「二丫要不要在这里玩会儿再回去?你董奶奶在家做好吃的酸菜包子呢,一会儿就送来。」 酸菜……小女娃暗自吸溜了下口水,坚决的摇了摇头。 她不是吃奶的小娃娃了,她不能没有牙!要是象她哥那样缺着牙,会被她娘笑话死的!万一给她知道自己打架,那…… 怕自己呆长了经受不住诱惑,黄衣绿裤的小女娃赶紧往家跑。一路还不忘护着那几颗宝贝的野山莓,要趁新鲜带回去投喂她哥。 至于哥哥在换牙,也不能吃这些东西,则被小女娃坚决的无视掉了。她带回去的爱心小山莓,她哥必须吃! 跑进村中唯一一户建在地面上的小院,家里难得静悄悄的。 情况不对! 小女娃果断收脚,警惕的左右看看。 然后很快,她家的猪鬼鬼祟祟从隔壁的狗洞那儿钻个大头出来,冲她轻轻哼唧了两声。 那人是在家里盖的新房里? 小女娃放轻脚步,迅而敏捷的跟着她家的猪,悄无声息的摸到对面。那也是个挖在地下的院落,从门窗来看,是全村最新的一家,当然也就是最后才盖的。 才沿着楼梯,下到院里,就听见东厢房里有人猛地一拍桌子,「李雍!关于你女儿的教育问题,你必须负起责任来!」 小女娃吓得一激灵,小脖子一缩,很快用专业而隐蔽的动作躲在了房门口,从门帘的细缝里,往里偷窥。 很好,全家人都在了。 连哈巴狗都战战兢兢缩在角落里,只除了她自己。 小女娃鼓了鼓小脸,明显有点不高兴。 她家的猪伸着两只长长的獠牙,同情的看了她一眼。跟她一样,它也是不被允许进屋的,所以很能感同身受被排斥的感觉,趴在一边陪她。 屋子里,那个叫娘的人还在控诉,「你们瞧瞧,有这样的小孩子吗?人家是以大欺小,她倒好,以小欺大!打了人还不许人家回家告状。还说什么,你这么大个人,还打不赢我这个小孩子,有脸回去哭吗?有本事就再来跟我打一架。地瓜!你说,这件事你早知道是不是?」 「有话好好说,别吓着孩子了。」屋中年纪最长的老妇人,也就是小女娃的祖母,期期艾艾的开了口,「再说,二丫也没说错吧?」 娘的脸色明显黑了三分,更加凶猛的瞪着小女娃她爹,「你说!她的功夫是不是你教的?这样仗着会点拳脚就打人,她对了吗?」 小女娃鼓了鼓脸,在她爹沉默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门口时,忽地捧着那把野山莓,走了进去。 她家的猪一脸震惊又钦佩的看着这个勇敢而无畏的小女娃,下巴掉到地上都忘了捡。 猪脑里突然想起一句它兄弟常望着这小女娃说的话:真汉纸总是勇于面对一切挑战。 哪怕对手是——她娘。 二丫不是个普通的姑娘。 这一点,生她的那个娘,从闺女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有了最直接和最清晰的认识。 番外篇03 尤其是最后几个月,叶村长因为受她影响,变得异常能吃和能睡。饭量几乎跟李雍那个饭桶平齐,除了吃喝拉撒,其余时间一直都能睡。 哦,还得除开这丫头在她肚子里拳打脚踢的时候。 那时候,叶村长虽然受罪,但也衷心觉得这是一个活泼健康的好孩子。 等到孩子生下来,果然是能吃能睡,活泼健康。可叶村长却恨不得她从来没有生过这个娃! 就好比现在,小女娃穿着她给买的黄衣绿裤进来——好吧,就算这身衣服是孩子祖母做的,没她什么事。可布是她买的吧?样子是她设计的吧?尤其那只熊猫背包,也是她亲手画的图好不好? 可小女娃完全无视了她这个生母,捧着那把野山莓进来,径直走到她爹面前,踮起小脚尖,抓起一颗送到她爹嘴边,「吃。」 她爹木张脸,眼光悄悄瞟向叶村长闪了闪,但到底还是张嘴接了。 然后小女娃又走到简氏面前,重复上一个动作,「吃。」 简氏没她儿子那么好的镇定工夫,笑得有些勉强,虽然也张嘴接了,却说,「去给你母亲吃。」 可小女娃过叶秋而不动,走到她哥面前,第三次重复,「吃。」 叶村长忍无可忍,冷冷打断了这兄友妹恭的一幕,「你哥换牙,不能吃!」 前两个不是平辈就是长辈,她也不好说什么,可剩下两个晚辈,她要是还管不了,她这个当村长,当娘的威严何在? 小女娃蓦地转过头来,小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失望,连一双大眼睛也变得湿漉漉的,「就一颗,也不行吗?」 就是这样,每回都是这样!一到关键时刻就卖萌! 叶村长很想运气抵御一番,可旁边有人已经沉不住气了,「就一颗,算了吧。」 当爹的一发话,小女娃立即动作迅速,把一颗最红最大的野山莓塞进了她哥嘴里,然后走到她娘跟前,把剩下的几颗小山莓全都捧了起来,「都给你。」 叶村长运了运气,再运了运气,到底在自家闺女那双黑葡萄般湿漉漉卖萌的大眼前败下阵来。 从闺女手里得到剩下三颗野山莓的叶大村长,心里诡异的平衡了。 就算自己是最后得到的又怎样?她可是得到最多的。跟他们三个加起来一样多,果然女儿还是最爱她! 既然接了女儿的孝敬,那再张口说出的话也软和了下来,「打架的事,为什么不跟娘说?」 叶二丫将两只小手背在身后,也不看她娘,小身子扭啊扭的,很诚实的说,「怕挨打。」 你这孩子要不要这么直白? 在叶秋还没想好要接什么话时,她那闺女就张嘴指着里头的小乳牙,一脸委屈的说,「我的牙也被打疼的,都没告状。」 潜台词是那个告状的,太没种啦! 什么? 一家人,连同她哥的八只眼睛都望了过来,「你牙被打到了?哪儿疼?」 「现在还疼?你不是说不疼了吗?」地瓜这话一出口,就挨了三记冷眼。 「你妹妹受伤了,怎么回来不说的?她不懂事,你也跟着不懂事?」简氏心疼的立即跟孙女说,「快张开嘴巴,让祖母看看,是哪颗牙疼?」 二丫说不出话来,因为她娘已经直接将手指伸进去了,摸着女儿刚指过的地方,脸色不善的道,「上头,有颗牙是松了,还有点肿。」 她才收手,李雍就一把将二丫抱了起来,「我带她去兰大夫那儿看看。」 地瓜犹豫着说,「不用了吧?小天哥已经给她上过药了。」 他不是不心疼妹妹,只是要是让人知道朱孝天背着大人,偷偷给妹妹治病,回头搞不好连他也要挨骂。 只可惜,他的意见被全家无视了。 眼看着妹妹被爹娘抱出去,地瓜想跟出去。万一朱孝天挨骂,他也能帮忙求个情,却是被简氏一把抓住,开始数落,「你也是的,既早知道这事,怎么不跟我们说说?她在外头打架,你也不帮着些,怎么能让她受伤呢?」 地瓜如今已有八岁,个子抽高,褪去了幼时的婴儿肥,穿上长衫,束起发髻,也颇有几分小大人的模样了。还这样被人数落,哪怕是亲祖母,也实在有些难堪。 可几年的相处,他也基本摸清了祖母的脾气,她要唠叨起来,你最好听着,要不她就得默默垂泪,说你长大了,就不愿意听她说话了。 所以地瓜明智的闭了嘴,没告诉她,妹妹之所以会打架受伤,完全是她看人家炫耀力气大,就很不爽的跑去挑衅别人的结果。 那男孩虽比她大了两岁,却比地瓜小得多了,这让地瓜怎么好意思以大欺小? 这种事,就连他妹妹也不会做的好不好?要欺负,他妹妹也只欺负比她大的。 而且全村人都知道,从来村长家的二丫打架,要是有人敢帮忙,她非连帮忙的人一起揍不可,连他这个亲哥也不例外。这让地瓜如何敢帮? 时候不长,叶秋和李雍抱着二丫回来了。 事是没有什么大事的,无非是注意饮食,别伤着牙就行了。 简氏的数落这才告一段落,开始找田妈妈商量着,要煮些软烂的食物给小孙女吃。 地瓜心内吐槽,前几天不也这么吃过来了?怎么现在才来改?真要照顾的话,也是他这个换牙的才应该特殊照顾吧?不能看他是个男孩子,就无视他的需要啊! 不过看娘脸上还有余怒未消,地瓜悄悄推了更老成又会说话的江妈妈一把,江妈妈立即会意的上前,跟叶秋讨教,「晚上要是给二丫煮个粥的话,配什么菜呢?这孩子一向不爱吃粥,要不蒸几个她喜欢的包子?」 叶秋的注意力果然被分散了,「包子就算了,皮厚,不好啃,蒸些薄皮的小笼汤包吧。再煮些粥,给她盛些米汤就行了。」 「哎哟,那做小笼汤包我们可不拿手,你做的才好。要不晚上你来?」 「行,你们把面和好,一会儿我来做。」 「那明天给她煮什么?你先说几样,我们好预备着。」 等叶秋把女儿这几天的吃食安排妥当,那点没消的气也消散得差不多了。 回屋就见她那小闺女搬个小板凳一个人坐在炕角,托着鼓鼓的小包子脸,老老实实的面壁思过,叶秋又有些于心不忍了。 这么两岁多,还不到三岁的一个娃娃,就算调皮捣蛋了些,也是很正常的吧?就算是跟人打架,她不也受了伤,得到了教训么?她要不要原谅她算了? 叶秋这么想着,就清清嗓子,过去问了,「知道错了吗?」 小闺女乖乖的点了点头。 「知道错在哪里了吗?」 小闺女细声细气的答,「不该跟人打架。」 「那以后还打吗?」 小闺女皱眉,有些犹豫。 叶秋才想跟她阐述一下暴力,尤其是女孩子这么暴力的不良后果,忽地董大伯拎着个包袱,匆匆赶来了。 「二丫在么?」 「在呢,怎么了?」 瞧他这一脸有事的样子,叶秋心里颇有些忐忑。 她家闺女是调皮了些,爱打架了些,可从来不欺负人家小孩子和老人的。董大伯家有谁会是被她闺女欺负的? 番外篇04 叶村长的心事表现得太明显,董大伯都看出来了。更加看见李雍不动声色的走到闺女跟前,悄悄挡在她跟前。 地瓜和简氏更是赔笑出来,「您老来了?有什么事吗?」有事咱们能不能出去说? 董大伯给弄哭笑不得,赶紧道,「你们别担心,我不是来告状的。我就问二丫一件事,那骡子,和这包袱,到底哪来的?」 二丫从她爹身后探出小脑袋,小屁股还记得没离开那个思过小板凳,瞪大了眼睛,「哎呀,我忘了说了吗?这个包袱和大黑骡子都是一个傻……叔叔给我的,他就在后山。」 董大伯一听赶紧往外走,叶秋觉得不对,「这是怎么了?」 董大伯苦笑道,「我也不知是不是我认错了,可这里有几样旧物,却好象是我家青松的。」 叶秋一听,忙道,「那赶紧得去找找。嗳,不对呀,他回来不进村,跑后山去干嘛?二丫!不会又是你把人家骗去弄陷阱里了吧?」 叶大村长说到这儿,火气又腾腾上来了,叉腰怒视。 二丫立即缩回小脑袋,躲到她爹身后,「是,呐个是他……」 「是我跟小丫头开玩笑呢!」千钧一发之际,男人赶到了。暗自长出口气,一世英名,总算保住了。 众人抬头一瞧,这不正是当年随秦彦去打天下的董青松吗? 只是他目前的模样颇有些狼狈,不过看他手上拎着只山鸡,似乎又能解释了。 「因为突然想着给家里带点野味,所以临时去抓了只山鸡,晚上好加菜。包袱和骡子就让小丫头帮我先带进村来,没事,哈哈,真没事。」 好吧,这样的鬼话大家都不去追究了。 董青松一走几年回来,大家还是该叙旧的叙旧,该团圆的先团圆吧。 地瓜暗暗松一口气,转身摸摸妹子的头。不容易啊,又逃过一劫。否则这个思过的小板凳,真不知还要坐到什么时候。 三年的时光,足以改变许多人,改变许多事。 从前西秦北部的离国如今已经名存实亡,占据那边大片江山的是自号楚王的秦彦。 楚,本是他家原先的封号,只不过被先皇灭了满门后,这个封号已经名存实亡了。 但如今,因为秦彦的日益强盛,如今的西秦皇帝陛下,还专门给他送了一道诏书,算是正式恢复了他的王族身份。 可如今,这样一个小小的王爷,对于秦彦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若不是还要借着这个名号招徕家中旧部,以他如今的实力,开国建都都是有实力的。 而秦彦选择在这个时候,派手下心腹大将,也是最早跟他起事的董青松回到仙人村来,是何用意,实在耐人寻味。 虽说李雍三年前就交出了清水营的兵权,可这一块的实力,至今没有人能全部掌握。 裴适父子,因为拿到了兵符,便连同拥护皇族的人掌握了一部分。李雍手下,如牛俭陈仁胜等几个老将,也各自掌握了一块。 但李雍依旧掌握着清水营实力最强,对他最为忠心的亲卫营,并用三年的时间,把整个潞州经营得如铁桶一般。 他甚至往西南扩张,把当年薛适提到的安顺、泗州、广南、曲靖四城,打下了安顺及广南两地。 那里虽不富饶,但地势险要,进可攻,退可守,等到他那四个城池全占下来,就更没有人敢轻视他了。 而这,也是迟早的事情。 因为会打仗的李营长身后,还站着个叶村长。叶村长身后。还有个叶天师。 听说叶天师手上可有不少神奇的好种子,可他谁也不给,就给他妹子。 在先打下来的安顺广南两地,百姓播种上叶村长给的新种子之后,收获甚丰,赢得了大片民心。而百姓们最为实在,谁能让他们吃饱饭。生活富足。他们就拥护谁。 所以现在泗州和曲靖两地,百姓们是巴不得李营长赶紧打过来,好让叶村长也给他们点好种子。让他们也能早日吃上饱饭,过上好日子。 是以,所有人都看得出,如果李雍想要出山。他随时都能把清水营重新捏合起来。而如今,就算他主动放弃了争霸天下。可他掌控下的潞州也没有任何人敢侵犯。 因为这三年来,潞州的棉花、粮食产量已经翻了一倍。更别提这里源源不绝供应出来的生猪活羊,鸡鸭禽蛋,还有名声日振的潞州酸菜、枣酒等农副产品。已经把潞州造就成了整个西秦,乃至天下都极为重要的经济基地。 没有人会随意对这样的地方开战,因为一旦开战。可能就会影响到自己的军需供应。 而还有一个大家无法忽视的理由是,如今的潞州。还是整个西秦无家可归的伤残老兵集中营。 自从在八角镇顺利安置第一批伤残老兵后,李雍用三年的时间,在潞州各地的偏远山区,荒芜之地,全都设立了这样的集中营。 让老兵们既不必与民争利,又能有个地方耕种养植,安居乐业。 起初他这么做,好多人还认为是傻,是愚蠢。因为摆明要亏钱,还亏得不止一点两点。可三年之后,再没有人敢嘲笑他了。 因为所有的将领现,哪怕他们只是借道潞州,底下的士兵们都会想方设法的绕开这里,就怕骚扰到这里的老百姓和退伍的军户。 没有人是傻子。 大家都有眼睛看,潞州给了军户们一个容身之所,军户们就会自觉的维护好它。 这样的情况下,没有将领会傻到下令攻打潞州。因为很有可能他的命令传到半路,就被泄露过去了。 这就是民心所向。 所以如今的潞州,好比一块嫩豆腐,让所有想争天下的人,想打也打不得,想碰也不敢碰,还得求着靠着,管他们买粮买肉。 尤其是棉花。 自从三年前,兰阎罗检测出叶秋最早种的那批棉花可以有效抵挡刀枪剑伤之后,仙人村种植的棉花,每年都会引来大量的军需订单。 一开始,自然是被李雍垄断了。可随着他放弃了部分军权,仙人村棉花的名声传了出去,也开始有了一些外来的订单。 尤其是去年,因为在八角镇大规模的推广种植,棉花产量相当可观。叶秋还办了一个秋交会,一下子把潞州棉花的名声都传到附近好几个国家去了,来收购棉花的客商相当踊跃,几乎没打起来。 所以今年一开春,棉花还没播种,就有好几家大客户来跟她订棉花的,所以她以为秦彦也是如此,却没想到董青松竟然会说,他是来要人的。 「我们楚王想跟营长讨一个人。」 「谁?」叶秋很好奇。 董青松笑笑,并不避讳的看着李雍,说出三个字,「冯辰香。」 叶秋一怔,怎么会是她? 三年前,冯辰香干了绑架她的事情后,就被李雍带走了。叶秋一开始还想着要怎么报仇解恨,可后来李雍把人带走了,想着或许他有用处,就没管这事了。 然后很快又生了地震,再然后便是救灾,救灾完了又忙着做生意,这三年她竟是完全想不起这个人来了。如今听董青松所说,她其实一直都扣在李雍手里? 番外篇05 看叶秋也是一脸莫名,董青松干脆把话说得更加直白些,「这人也不要营长白给我们,我们楚王说,愿意用一千斤的生铁来换。」 一千斤生铁?叶秋差点惊呼起来! 不是她大惊小怪,而是这时代的铁矿都是被国家控制的。她们潞州什么都好,就是没有铁。 没有铁就打不了兵器,做不了农具。只能拿石头和木头凑合,笨重不说,还极易损耗。 别看仙人村如今算是赚了点小钱。经济展起来了,可全村还只有她家那一口铁锅这算是非常奢侈的东西了。 可秦彦要是拿一千斤生铁来,这能做多少事情? 叶秋心动了,可李雍仍是淡淡的没有答话。 董青松道,「要不请李营长考虑一下,过几天再给我答复吧。」说完这话,他就识趣的告辞了。 没了外人。叶村长却不急着问生铁的事情了。反倒追问,「你一直把那冯辰香扣着干嘛?莫非她还在潞州?」 男人瞟了她一眼,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话里却是透着一股狠意,「她差点害死你和二丫,我不过让她在潞州扫了三年的茅房,也算是仁慈了。」 什。什么? 叶秋瞪大了眼睛,半晌说不出话来。 她一直以为李雍把人带走。会有什么政治用途,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他居然是把她带去扫茅房? 想着冯辰香那样心高气傲的性子,又自恃美貌高贵。一向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却被拘禁着扫了三年茅房…… 呵呵,叶村长只觉得。她当年的那口恶气,一下子就出得干干净净了。 可如今秦彦却想把她要去。究竟是什么意思? 叶村长忙于做生意,对时局关注一向不太多,这等问题还得李雍跟她解释。 「从前你也见过的那个蒙旷,如今集结了南楚一半的军力。」 男人说完,看着叶村长一头雾水的样子,又说,「南楚皇上病重,剩下一半兵权还在他手里。」 叶村长继续瞪大眼睛,这说了半天,跟冯辰香有什么关系? 一声叹息响起,是一直在里屋写大字的地瓜。幽幽的看了他娘一眼,半大的小小少年用最直白的语言,跟她娘讲起局势。 「南楚的皇上快死啦,底下的皇子们自然要争权夺利。听说那个南楚公主素来讨她父皇喜欢,这个时候秦彦叔叔来要人,想必是要借着她分化南楚的势力。是也不是?」 后一句话,他显然是对着李雍问的。 男人没说话,但看着他的眼神里颇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 这三年虽然父子几乎朝夕相处,但地瓜还没改口叫过一声爹。男人也不勉强,只等着水到渠成的那一天。 叶秋听得诧异非常,「地瓜你怎么知道这些?难道冯辰香的事,你也一早就知道了?」 这话应该反过来说吧? 地瓜心内悄悄吐槽,冯辰香差点害死他娘和小妹,难道他能不闻不问的?就算他那个糊涂娘亲忘记了,可他才不会忘!幸好这男人做的,也算是符合他的心意,所以他才没吭声而已。 至于说到这些时局,难道他娘还以为他那个爹,天天给他上课都是默不吭声,光知道教他练大字么? 可这些都不是太要紧的事情,地瓜冲他娘含糊的点了点头,只问男人,「你要把那个公主交出去吗?」 男人同样不答反问,「你觉得合适吗?」 地瓜想了想,认真道,「如果考虑到与秦彦叔叔的私交,可以把她交出去。但要是考虑眼下的局面,倒不如放她回去的好。」 可是,为什么呀? 叶秋听得糊里糊涂,完全搞不懂儿子的脑袋瓜子里,都给男人灌输了些什么。 但有一个声音却是笑着响起,「好见识!地瓜说得对,那冯辰香还不能这么交出去。」 这声音很耳熟,正是风采依旧的叶大天师。 自从三年前叶天师把天师府的家当拖到八角镇之后,就在山下的留园长期占据了一个小院。 叶秋原先还嫌弃这个哥哥影响生意,要让他到山上来住。谁知听说叶天师来了此地,留园的生意日日好到爆! 求财问子的,求看风水宅第的,简直都快打了架。就算得不到天师青睐,但能在靠近天师的地方住上一晚,许多善男信女都觉得是莫大的福份了。 众乡亲这样捧场,把个留园幕后的叶老板,忙得是数钱都数到手软。 就这么在妹子的地头住了大半年之后,叶大天师忽地表示「不胜其扰,要择一清净处。静心修行。」 然后他亲点了叶公渠源头的小山包,说要在那里建个天师府的别苑。 本来这修房子的任务是交给他妹子的,叶秋也没吭声,赚了那么多,建个房子有啥了不起的?结果善男信女们一听,呼啦啦的全跑到那儿去扔银子了。 叶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奇观,遍地都是钱。愣是没人捡! 最后等她替叶天师把那精雕细琢。恨不得拿金砖铺地的别苑修好,把账一算,她不仅一分钱没出。叶天师还厚厚的打赏了她一笔辛苦费。 最后叶天师让她拿着剩下的钱,把那别苑周围的山头修得跟个大花园似的,供百姓免费游玩,又顺便把通往周边村庄的桥啊路的也全修整了一遍。再次赢得无数赞誉。等别苑落成的那一天,门前又堆满了钱财礼物。 叶大村长只能仰天长叹。神棍的魅力,就是这么剽悍! 不过叶玄今天来,倒不是为了做神棍,而是要告知他们一个确凿的消息。 「皇上殡天了。若是此时再将冯辰香交回南楚。只怕她因怨生恨,会立时反扑。」 他口中的皇上是西秦皇帝秦亨,当年在跟费太后的争斗中。他虽然赢了,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受了一次重伤。伤了元气。是以叶玄当年才能打着为他寻找灵丹妙药的借口,顺利出京。 但如今秦亨已经油尽灯枯,他知道自己的孩子还未长成,恐怕遭人毒手,所以死前特意派了暗卫前来,只求叶玄最后一件事。就是多护着他的孩子几年,让他们安稳长大。 叶玄好歹受了人家那么多年的供奉,自然不好袖手旁观。 而且细想想,若是等到秦亨殡天的消息传开,冯辰香又被送到秦彦手上,定是要拿她跟南楚做些交易,等冯辰香回了南楚,岂有不对李雍怀恨在心,立即生事的道理? 所以,叶玄出了个主意,「不如把冯辰香送到蒙旷手上。」 叶秋听得糊涂了,既然不想让冯辰香回南楚,那送她到蒙旷手上和秦彦手上,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大。 「如今蒙旷势大,已经与皇族成对立之势。南楚帝若是死了,对他来说是件好事也是件坏事。好处是少了一个君王,坏处是接下来的那一半兵权就会被分散,日后他要收拢,总归麻烦。但若是我们把冯辰香给了他,一来卖个人情,二来他能以此要胁南楚皇族,三来冯辰香为了自保,也不得不帮着他收拢旧部,又哪里有时间来找西秦的麻烦?」 叶秋听明白了一半。若是秦彦得了冯辰香,便只能跟南楚皇族做交易。如果让冯辰香这样的野心家统一了南楚那剩下的一半兵力,实在是不知道这女人还能折腾出什么事来。 番外篇06 但她还有一个疑问,「若是如此,岂不是会令得蒙旷势力更大?等他将来有了实力,再来攻打我们怎么办?」 叶玄呵呵笑了,看着她的眼神有几分宠溺。 别用那么傻气的眼神看我!叶大村长颇不服气,她哪有这么傻? 却换了儿子一个无奈的小眼神,「天下哪有什么永远的盟友?只有共同的利益。先解决眼前之事吧,几年之后谁知道咱们又是怎么光景?何足惧哉!」 死小子还掉起书袋子了,回头看我怎么收拾你!叶村长忿然之后,又黑着脸开始反思。难道真是一孕傻三年?那不能怪她,都怪她女儿! 这样想着,叶村长觉得对她女儿的淑女教育,有必要再加强一点。 「咦?舅舅来啦!」 才想刚着那个小东西,穿着一身粉红裙装,打扮得颇为淑女的二丫就提着个小篮,扶着门槛,努力抬高小短腿儿,欢欢喜喜的进来了。 见着舅舅,剥的一篮子豆子也不要了,随手丢在地上,提着小裙子,两眼放光的就往舅舅面前飞奔,「快带我飞飞,我们一起去拍猴子!」 拍猴子…… 地瓜捂眼,不忍心看她娘此刻的表情。 看来对妹妹的淑女教育,咳咳,还路漫漫修远兮! 初夏的清晨,最是凉爽舒适。山林里到处都是新鲜的花和果子,还沾着露水,分外诱人。 吱吱。 忽地,树梢一动,有只毛茸茸的小猴子跳了出来,摘下一颗红彤彤的山桃,用两只小爪捧着,吃得两颊鼓鼓的,分外愉快。 很快,一群猴子纷纷跳了出来,目标都是这边的山桃树,各自寻了中意的桃子,大块朵颐。 从前仙人村是没有猴子的,自从地震引来水流之后,山林里的物种日渐丰富,勤劳的村民又特意栽种了不少果树,吸引了这群猴子前来安家落户。 虽然这群生灵的出现,给山林带来不少生机和乐趣,但它们老这么偷吃,确实也给村民们带来了不少烦恼。 尤其一大早的,他们还没来采摘,这些猴精倒是闻着味儿就跑来了。 你说要是吃几颗也就算了,可它们还格外挑嘴。有些桃子还没完全成熟就被它们摘了,肯定不甜,它们只咬一口就扔了。 有时明明吃饱了,还要把长得漂亮的,稍微红艳些的全都摘下来扔着玩。这样浪费,让村民们如何不心疼? 所以跟这群猴子斗智斗勇,也是仙人村如今每天早上的功课之一。 忽地一道白光闪过,那负责放哨的小猴子还没反应过来,脑门上忽地被一只小巴掌结结实实拍了个正着! 吱——吱! 小猴子叫得都变了调,要是用猴语翻译过来,那就是:快跑呀!小坏蛋来啦! 整个猴群都被惊动起来,可是它们只见一道白光挟裹着一个熟悉的粉红色的小身影,挨个拍上它们的脑门,就连被母猴子抱在怀里的小猴子都不能幸免。 「……十五,十六!舅舅加油,那还有一个!十七!」 终于拍完这群猴子,把它们成功的吓跑出这片果园,粉红衣衫的小妞得意的拍掌大笑,「哈哈,全拍到了!舅舅你真棒,啵!」 抱着她的那道白光,玉树临风,翩翩有仙人之姿的叶大天师已经累得满头大汗,形象全无,不过能得到粉红小妞的香吻一枚,也算是——物有所值吧。 同情的看一眼在树下等着他们的李雍,叶大天师再次真心觉得,当爹还是蛮不容易的。 他家这个小侄女,怎么总喜欢这些高危又刺激的游戏呢,会不会是出自这个爹的遗传?唉,真是辜负了他妹子把这闺女生得这么玉雪可爱,怎么就一点不象她娘呢? 叶大天师无视了最早带小二丫玩飞飞,拍猴子的始作俑者可是他不日打算迎娶的冲数小道长,陪二丫结束了她愉快的晨间游戏,天师舅舅便带着这丫头回去吃早饭了。 一碗炖得嫩嫩的蒸蛋羹,四只小小巧巧的小笼包,这就是叶二丫的全部早餐。 对一个还不到三岁的孩子来说,这份量真心不少了。至少叶玄舅舅也只比她多吃了六只煎饺,减了一碗蒸蛋羹,加了一碗南瓜小米粥而已。 不过这还不能算上二丫从她爹那里收到投喂的凉面五口,她哥偷渡给她的花卷小半个,以及叶玄舅舅看着她亮晶晶的小眼神,实在受不了塞过去的煎饺馅儿两只。 二丫最近的牙口不太好,不能吃油炸等硬物,所以很遗憾的不能吃到那层煎得香酥的饺子皮,只能捧着她专用的蛋羹小碗,舔得干干净净。 「真是造孽哟,这么点大个孩子,成天吃不饱。」简氏不大高兴的瞟一眼叶秋,又开始唠叨了,「每天早上只给两个蛋,哪里够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呢,多吃两口又怎么了?二丫又不胖。」 「不胖也不能瞎吃。鸡蛋一顿两个,足够了。再多不消化,吃了也白搭。」叶秋千篇一律的应付着,她自认对于女儿的吃饭问题,已经很退让了。 面对众人的投喂,她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带过的,但有些地方,她还是要坚持。否则让她闺女敞开来吃,这孩子会不会吃坏? 不过李雍在这一点上,一向跟她意见相左。 在他看来,小孩子多吃点不是什么大事,但叶秋总是疑神疑鬼的,不许女儿多吃。甚至有段时间,还怀疑闺女得了一种叫做什么甲亢的病,逼着兰阎罗给她女儿把了无数次脉,做了无数次检查。 在李雍看来,这完全是没必要的。 闺女能吃,不就是象他么?他也吃得挺多,也没什么毛病啊? 可叶秋不听,不仅坚决的限定了女儿的鸡蛋,还限定了她的肉。青菜倒是允许他们多投喂一些,可二丫跟他,还有她哥一样,一点都不喜欢。 他家女儿就象他,爱肉。爱红烧肉,爱鸡肉鸭肉牛羊肉,各种肉肉! 可叶秋又说不健康,非逼着女儿多吃鱼。 如今仙人村也有湖了,还搞起了鱼塘,于是叶村长家里,几乎每天都要上条鱼。红烧清蒸糖醋水煮,逼着全家一起吃。 李雍和地瓜还好,毕竟一个大人,一个是小大人,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只每回看着女儿捏着鼻子一脸苦大仇深的挑着鱼肉,李雍都觉得特别遭罪,简直不忍直视。但要是分开来吃…… 那更不可能。因为女儿跟着他们吃饭,好歹还能混两口富余的,要是一个人吃,没人投喂,那就更可怜了。 所以在对待二丫的吃饭问题上,几乎每天简氏都要发一通牢骚,这也是她们婆媳矛盾的主要症结所在。但叶村长掌管了厨房,表示所有抗议无效。 简氏只能更加用心的钻研点心甜品,不时给孙女垫补着些。 可二丫这孩子跟她爹有点特别象,不怎么爱吃零食,就爱吃饭吃菜。所以叶秋也不怎么去管女儿的零食问题,任简氏折腾,她只管在饭桌上管住女儿的嘴就好了。 这丫头已经给自己点亮拍猴子打架、欺负大孩子等不走寻常路的技能了,她不想再让她多点一个饭桶的技能啊! 她是养闺女,又不是养汉纸!如今地瓜都没他妹妹吃得多,这象话吗? 番外篇07 其实看着女儿跟小狗似的,顿顿把饭碗都舔得光可鉴人,连洗都不用洗,她难道不心疼?可让她放开来吃,真的合适吗? 叶秋背地里操碎的心只有她自己知道,奈何这一家子,包括她女儿都不怎么领她的情。算了,等她再大些,总会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 叶秋不想再继续纠结这个问题,饭后让人把董青松请来,告诉他关于冯辰香的答复。 「人,我们暂时不能给你。但那一千斤生铁,我们可以用今年的新棉花来换。就按去年的价钱好了,总之不会让你们吃亏。」 仙人村的棉花如今非常之好卖,都有客户主动加价一成想要订购,她自认这样给了秦彦,怎么算都不会让他吃亏。 谁知董青松听了颇为失望,一口就回绝了她的好意,「那就不必了。」 叶秋微哽,到底也没再多说什么,让他回家团圆去了。 只董大伯听说之后,非常生气,在家里就跟儿子吵了起来,「村长换这些生铁,也是为了咱们这里的百姓。你们既然有,为什么不换给咱们?何况村长还给了那么好的价钱,这在外头能买到吗?你不要当了几年的兵,就把自己的本都忘光了!」 董青松听了,也有些不高兴的顶撞起来,「你们这一辈子除了种地,还会什么?真以为做点小买卖,赚点小钱就了不起了吗?如今外头的世道可不是你们想的这样。这些大事你就不要多嘴了,说了你们又不懂,我也不想说。难道买卖谈不成,还要强逼着我不成?」 董大伯更气,「我们都不懂,就你懂。那你去做你的大事,别来求我们啊?」 然后父子俩话赶话的就吵了起来,等到叶秋听说时,董青松已经负气下山了。 「这可怎么说的?咱们这生意,也不是他一人就能作主的事。光怪他有什么用?」叶秋赶紧让董家派个人去追,「他好不容易回了一趟仙人村,怎能带着一肚子怨气走?他这又不是去做客,是去打仗呢,能让人心里这么不舒坦的么?」 董大伯吵完之后冷静下来,自己也后悔了。 儿子离家几年,连个媳妇都没娶上,结果在家没住两天,就被他气跑了。说句不好听的话,下回相见,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呢。所以叶秋这么一说,他便有些想亲自去跟儿子解释解释,又不好意思张嘴。 还是连爷爷猜出他那心思,当即道,「让别人去干嘛?你自己去跑一趟得了。正好咱们村有批酸菜要送到潞州去,正好跟你儿子同路。」 他有年纪,又跟董大伯交好,说出的话便让人不好反驳,叶秋顺水推舟的就把这差使交给董大伯,赶紧让他收拾行装准备上路了。 只是李雍忽地道,「咱们也去一趟潞州,带上二丫。她也快三岁了,可以开蒙学些东西了,总要备些文具东西。」 他想去潞州,一来是对那一千斤生铁还是有些心动。他如今算是基本脱离了西秦朝廷的监管,能得到的铁器实在是太少了。所以打算派个人先去秦彦联络联络,到潞州后再约人来谈,看能不能换个方式买下来。 二来冯辰香的事情,他也要亲自去处理一下。 还至于带上二丫,那是他早就谋算着的。 可怜的小二丫,因为经常闯祸,老做些让她娘不高兴的事,于是经常被面壁禁足。从出生到现在,最远只到过八角镇及附近的几个村,一直没得到过真正出远门的机会。 她爹心里一直惦记着,如今好不容易有个借口,赶紧提出来了。 闺女要学什么是次要的,出去玩才是正经的。 可这样的小伎俩,难道叶秋会识不破? 但地瓜听着连忙道,「妹妹要学写字,总得要挑几支好毛笔的。」 家里的毛笔还不够多吗?叶村长翻翻白眼,不想说她女儿可能会对拿刀还更有兴趣。 可叶玄又道,「是啊是啊,带二丫去吧。你不想教她弹琴么?我带她去找个好匠人,订制一把小琴,总得比着她能够得着的长短来。」 她弹琴?弹棉花还差不多!叶村长撇了撇嘴,不想说她对这事已经早就不抱希望了。 然后简氏也道,「让她去吧,小姑娘总要打点小首饰,做几件新衣裳的,潞州花样到底新些。」 好吧,这勉强还能算一个理由。 「娘,你就让我去吧。我保证会很老实,很乖的。」叶村长再看一眼女儿眼巴巴瞅着她,细声细气哀求的小眼神,终于勉为其难,其实不太相信的答应了。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保证一路上都会很老实,很乖。」 「我保证!唔……肯定不在路上拍猴子!也,也不拍别人家的鸡,不拍别人家的猪,不拍别人家的狗。」 小二丫狠狠心,几乎是咬着小牙,才艰难的做出这个极其违背她本心的保证。 看女儿一脸我牺牲很大,你赶紧同意的表情,叶村长颇为牙疼。 算了吧,能答应不在外头这些干这些她平时最喜欢干的事已经进步很大了,她就别要求太多了。 就这样吧,放行! 恭喜,小二丫终于得到生平第一次出远门的机会。 恭喜,仙人村的猴子们终于可以快活几天了。 潞州军营。 西北角上一个背风僻静处,栽种着大株的白玉兰和石榴等树。如今正值初夏,气候温暖宜人,花也开得比旁处格外繁茂,把这儿围得个严严实实,只留下一条小径。 有些初来军营不知情的人,往往会把这儿当成是个花园子,误闯进去。可等到稍走近些,看着那一排排整齐又特殊的房子,再闻到那夹杂在花香里的异味,多半会会心一笑,猜出这是什么所在了。 眼下午饭刚过,未时已到,从「花园」角落一间供打扫者居住的小屋里,走出一个蓝衫女子。 衣裳是乡间最普通的布料,样式也是乡间最土气的样子,除了高挑的身材,完全看不出玲珑的身形。尤其女子脸上头上还蒙着花布,裹着大半张脸,就更看不出究竟了。 只若与这女子唯一露出来的眼睛对上,倒觉有几分动人之处。只那里含着百般不耐和怨怼,就失了美丽的本意。 况且她长年打扫茅房,浑身都沾染着茅房的异味,实在没什么人愿意接近。除非有心人留意细看,才会发现这女子走动起来时的步态雍容,透着良好的教养。 但既是生逢乱世,谁又能保证自己永保荣华?大家闺秀沦落至风尘地的都多的是,何况是扫个茅房呢? 是以就算有些好奇,也没人敢乱打听这女子的来历。 一是没必要,二也是李雍治军,可是有名的严谨。 就算他不是天天在这里,但整个军营依旧规矩森严。想全须全尾的从这里出去,还是不要招惹事端的好。 是以这女子来此三年,竟是连个口信也送不出去,只能日日默念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来自我开解。 忽地,这女子重重哼了一声,咬牙切齿道,「别以为我会就这么屈服的,我会报仇。我今日所受之辱,日后必将十倍还之!该死的紫柳,难道是死了吗,怎么养个病这么久都不来?」 番外篇08 忽地听到有扇马桶的门响了,她只得将更多怨怼的话生生咽了回去,继续打扫卫生。 军营要求很高,这里一共四排,八十个小单间的茅房,要求白天时每隔一个时辰就全部打扫一遍。 她整整在这里打扫了三年,从最开始握扫帚都不会,进来就会吐,每天从早到晚怎么都打扫不完,到如今面不改色的用半个时辰就能把活干完,还能余下半个时辰休息,个中艰辛,只有她自己清楚。 好不容易干完活,又是一身臭汗,正打算回屋擦洗一番,她忽地听到远处操场上传来阵阵欢笑声,仔细闻闻,还有久违了的糕饼香气。 是了,今日是二十八号,城中的叶氏糕饼铺照例又来给营里的兄弟们送加餐来了。 可这些,是没有她的份的。 所以就算拼命对自己说那些糕点完全不值一吃,可她嘴里还是疯狂的分泌着唾液,只能赶紧躲回房间去。 然后心里又把那个男人,还有他一家子诅咒上一遍又一遍。 但远处的欢声笑语却象是嘲讽一般,始终未停。 自从三年前,李营长喜得贵女,叶氏糕饼铺给大伙儿免费派发了一回喜饼之后。因广受好评——叶村长私下里一直认为,大概是李营长高兴得昏了头,被底下的小弟们一撺掇就冲动了——然后李营长就开了金口,将此事定成了例,每月都给大伙儿免费派发一回糕饼点心。 虽于每个士兵来说,能领到的东西并不多。但是上上下下几千号人加起来,这也是一笔不少的开销了,所以全营将士们都很知足。 好比今日分到手上的,虽然每人只有五块成人巴掌大的桃酥,但对于寻常人家来说,也是一份难得的好零食了。 有些嘴馋的士兵,当场就拆开吃了。但有些士兵却细心拿油纸包紧,拿细麻线系好,打算利用月末假期带回家去孝敬老人,或是哄老婆孩子。 如今这些士兵常驻潞州,营里自然允许他们娶妻生子。有些家在外地的,要是把家迁到潞州,营里还会酌情补助一笔安家费。是以就算家里老人不愿过来,但看近年潞州发展良好,把妻儿接到身边的老兵是大有人在。 此时提着点心回家,既实惠又有面子。更别提逢年过节,军营里还会组织发放米面粮油,鸡鸭肉蛋,让邻居们看到,就没有不羡慕的。 每每一说起来就是,「你看那谁谁家的大小子,谁谁家的男人,才叫有出息。当兵吃军粮,月月有东西发。就算有个好歹,可家里还能享受烈士待遇,劳役都不用服了。」 所以如今的清水营,如今百姓们更习惯叫潞州营,征兵一向不是问题。但凡营里贴出征兵告示,那简直是要打破头来抢着报名。 就算明知打仗有凶险,可好些年轻人为了能穿上那身军服,每月也能往自家拎些糕点东西,让家里人长脸,还私下找人请教功夫。就算最后入伍被刷,学些拳脚总也能强身健体。 几年下来,负责征兵的都发现潞州青年的体质被整体拉高了不少。 而收到糕饼的人家,在享受美食之余,也不忘说一句,「真是托了营长家闺女的福。真希望那小闺女快快长大,貌美又心善,就跟她爹一个样!」 某娘听说后,不免在暗中吐槽。 小闺女貌不貌美,心不心善,跟她爹有毛的关系啊?那都是遗传她的好不好?再说她爹能这么大手笔的送送送,还不是靠她赚钱有方? 不过这些事,糕饼铺的伙计们是不操心的。他们只管往军营里送了糕饼,拿到收条就能回来报账了,今日也是一样。 「老板娘,货送完啦,你来把账收了!」 「来啦来啦!」纱窗后,有张美丽但丰腴不少的脸探了过来。她一手还抱着个吃奶的娃娃,娃娃正埋头在她怀里进食。 听说这老板娘可是从前潞州的第一美人,可伙计们看了三年,早就没了感觉。 看老板娘来收了账,还要跟她调笑几句,「这军营里都发东西了,咱们铺子里的什么时候发?」 「瞧把你们这起猴子急得!」美丽的老板娘翻翻白眼,一手熟练的把衣襟掩上,把吃饱的娃娃抱起来拍了个奶嗝,才跟他们道,「老蔡不在家,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这要发东西总得等他回来作主才行。难道还怕人跑了,赖了你们的不成?」 那起子伙计从前大半是兵痞,如今更是混得极熟,嬉皮笑脸开起玩笑,「我们倒不怕他跑了,只老板娘你怕他跑了才是正经吧,要不怎么成天把这话挂在嘴边呢?」 「去你们的!正事不干,成天就会说嘴,等老蔡回来,看他一个一个削你们!」 美丽的老板娘叭地一声把纱窗关上,抱着孩子就去后院了。奶娃娃吃饱就要闹觉了,她成天忙着呢,哪有工夫跟这起子兵痞子斗嘴? 要说老蔡跑了?绝无可能! 两人孩子都四个了。屋里大小萝卜头一大堆,那没良心的要是敢跑,光是四个孩子就能哭死他! 思思这么想着,越发气定神闲的抱着孩子进屋了。 谁知大儿顽皮,趁她走开这么一会子工夫,就把三弟脸上涂了一脸的墨汁。那傻孩子还呵呵的笑,二丫头因为大儿不让她抹弟弟,只顾自己玩,气得直嚎,见她进来就抱着她的腿要告状。结果一嗓子把思思怀里的老四闹醒了,扯着嗓子就开始哭。 思思气得几欲发狂,狠狠一跺脚,先把二丫跺开,再怒骂道,「你们再闹,一起挨板子!是不是看着你们爹不在家,都要翻天了?统统给我去墙角站着!」 镇压过后,思思开始挨个收拾这帮小兔崽子。 哄觉的哄觉,洗脸的洗脸,挨手板的挨手板,总算都孩子们收拾得消停下来,思思累得腰都快断了。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嫁给老蔡那个军汉,还跟他生出这样一堆娃来。 唉,要怪就怪自己那日昏了头,怎么会多喝了几杯,不小心拿老蔡当成她从前的客人来伺候呢? 后来老蔡占了便宜还犟嘴,「谁知她喝了酒就那样发疯?是个男人都受不了。我是老了些,又不是不行了。这你情我愿的事情,怎能光怪我?好在我还没讨老婆,她要不乐意,我吃点亏,娶她得了。」 思思气得差点吐血,怎么娶她还是他吃亏了? 原本她是怎么也不肯嫁他的,后来叶秋过来,劝了她几句。 「你有钱,又有貌,按说便是出去养个小白脸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那样的人靠得住吗?就算是嫁个不贪图你钱财的,以你的身份,顶多也就做人妾室而已。倒不如嫁了老蔡,他一不贪图你钱财,二又能给你正妻的名份。就算人老了些,但胜在踏实。你们相处这么几年,他是个怎样的人,你也应该很了解了。若不乐意,可你亏也吃了,又不能去告他,这口气也出不了。反不如干脆嫁了,赖他一辈子,日后生养下儿女来,也算是终生有靠了。」 思思听了觉得也有几分道理,不禁开始想,老蔡虽不体贴温柔,但真挺靠得住的。 番外篇09 这几年她在铺子里,一直都很护着她,若有人见她美貌前来调戏,老蔡可从来都是张嘴就骂,伸手就打,没让她受半点委屈,思思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尤其那年潞州闹兵灾,老蔡更是把她藏得严严实实,没让她挨饿受冻,也没受到多少惊吓。 唔……这样一个男人,也许,可能,大概可以嫁吧? 还没等到思思想明白,肚子里开始闹动静了。找大夫一看,喜脉! 那时可由不得她作主了,老蔡充分发挥军汉作风,三下五除二,三天之内就把她迎娶过门了。 然后跟做梦似的,孩子一个接一个的往外蹦,让思思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更没时间想什么也许,可能的问题了。 甚至连她自己,因生养这四个孩子,彻底摆脱了过去在青楼养成的娇柔作态,变得平凡普通,甚至粗俗如任何一个邻家妇人一般都不自觉。 却也因此,她也慢慢交了些朋友。 「蔡嫂子,在家呢?」才喘口头的工夫,两个年轻妇人结伴提着只大篮子,找上门来了。 「哟,青翠青荷啊,你俩怎么有空来了?快进来坐!」思思赶紧把她们迎进屋里。 当年这两个丫头协助李雍杀了侯亮之后,李雍给了二人一笔盘缠,并安排了良民的身份,隐姓埋名。 随后青翠嫁了个郊区种菜的沈氏后生,而青荷便在潞州城中当起了绣娘,二人皆是安安分分的过起了日子。 后来思思家的大儿小时出水痘,两口子慌慌张张的带去药铺寻大夫时,连钱也忘了带。是正好也去看病的青荷帮他们垫了钱,于是就认识了。 之前青荷青翠跟在冯辰香身边,思思也没有留意到,后来再相识,大家都不愿多提从前之事。只以老乡相处,倒是分外亲热,也时常走动往来。 家里老大常见这二位姨姨来,赶紧机灵的跑前跑后,端茶倒水拿点心,小嘴还特别甜,「姨姨热了吧,我给你们打扇子。」 「我来我来!」看老大献殷勤,老二老三也不甘示弱的上来凑热闹。 「一边儿玩去!哪用得着你们?」充分了解自家几个猴崽子调皮劣根性的思思,赶紧把大儿手中的大蒲扇抢了来,递给了青荷,另拿了一把给青翠,「别理他们,见着人就发疯。说是给你们扇扇子,别把人给打到了。」 二人却笑,「有这个心就是好的。小孩子哪有不做错事的?家家都一样。」 说着话,青荷从带来的篮子里拿出只香瓜给老大道,「这是你沈姨家种的好香瓜,一人拿几只到前头去让叔叔们洗洗切了,分着吃吧。」 「哦,有好吃的啰!」三个孩子跟阵风似的,抱着五六只香瓜跑了。 思思摇头叹了口气,「总算能安生的说会子话了。」 又望她们笑道,「谢谢你们啊。这么大热的天,还提这么多香瓜过来,累坏了吧?快喝茶。」 青翠笑道,「别说这么见外的话。我每回上你这儿来,你也没让我空着手回去过,弄得我家那口子心里怪过意不去的,总不让我来,说是一来就占你们便宜了。今儿可得让我争口气,千万别再给我拿点心回去了。」 思思听了也笑,「难得咱们几个乡,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嘛?你家沈大哥也是的,我家糕饼要钱,你家种的瓜果蔬菜就不要钱了么?每回总挑好的给我们。只我家老蔡可不会客气,还直夸你家去年晒的那干豆角,葫芦干烧肉好吃,让我回头跟你说一声,今年记得给我们多晒些。」 青翠忙道,「你家既喜欢,怎不早说?我家去年晒的极多,因想着不是什么值钱东西,也不意思往外多送。你家还好,青荷更是个省事的,她一人也吃不了多少,险些放坏了。亏得后来仙人村的叶村长,搞了个什么秋天的会。」 青荷含笑插了一句,「是秋交会。」 青翠不好意思笑笑,「总之是让我家那口子拖到大集上卖掉了。今年我可记下了,到时多给你们送些来。」 思思道了谢,「回头等我家老蔡回来,再好生谢谢你们。」 青荷顺嘴便句,「你家老蔡不在?这是上哪儿了?」 「叶村长和李营长来了,他去迎一迎。」 青荷更奇怪了,「他俩也算常来,怎么让老蔡去迎,是有生意要做?」 「那倒不是,村长和营长也不是那样讲究的人。其实告诉你们也无妨,回头这事也要传开的。听说是南楚一个姓蒙的将军要来迎娶什么公主,所以要老蔡去帮忙准备一下。」 思思说的不甚在意,可青荷青翠二人却是听得心头巨震! 尤其是青荷,几乎变了颜色,还是青翠替她问了一句,「那将军叫什么?可是叫蒙旷?」 「对对对,正是这个名儿。听说那位蒙将军好象出身也不怎么高,能当上将军,全凭打仗勇猛。」 「那他要迎娶的公主,是西秦的吗?」 「这倒不是。听我们家老蔡说,好象是个什么失踪了好几年的公主,我也没留心打听……」 后面的话,青荷全听得心不在焉。要不是青翠替她掩饰,一定会让思思看出究竟。 可青翠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等离开思思家,她憋了许久的话,最终也只能化作一声叹息,「算了,想开点吧。」 「想开?你让我怎么想开?」一向厚道温和的青荷忽地变得咄咄逼人起来,「他要娶的,是冯辰香吧?我苟且偷生的活下来,难道是为了看他们大婚的吗?」 青翠默然。 除了她,她也想不出有什么别的公主,是需要蒙旷来潞州迎娶的。 三年前,潞州地动,李雍号称南楚公主冯辰香在动乱中莫名失踪,此事差点引发了两国的冲突,是人尽皆知之事。 后来因为南楚国内也出了不少事情,实在是无暇他顾,最后才不得不作罢。 但是当时青荷就猜到,她们那个公主很有可能是被李雍扣下了。 因为以她对冯辰香的了解,李雍跟她订了婚约,却完全不当成一回事,心高气傲的冯辰香是怎么也接受不了的。 所以青荷估摸着,说不定是冯辰香私下里干了什么,把李雍得罪狠了,所以才会借着地动之机,把人扣下。 不过青荷可没有半点心疼。 这不能怪她,早在被冯辰香当成礼物送给侯亮糟蹋之时,她跟冯辰香最后一点主仆情份就彻底断掉了。说句不怕诛心的话,冯辰香落难,她还高兴得很呢! 所以就算认识了思思,知道思思家的男人老蔡,在潞州军营很是说得上话,但青荷青翠从来都没有打听过半点军营里的事情,这也是思思在她们面前没有戒心的原因所在。 青翠知道青荷从前与蒙旷的感情,她更知道,青荷一直不肯嫁人,其实是藏了一个小小心愿。 如果哪天蒙旷来找她,如果他能不介意她曾遭受的经历,他们是不是也可以,做一对幸福的夫妻? 可眼下来看,显然是不可能了。 在宫里长大的她们,都清楚的意识到,权势改变一个人的力量。 如果蒙旷真的要娶冯辰香,那一定是因为他需要冯辰香背后能带来的利益与好处。如果她们拿不出相等的利益,很难说服蒙旷放弃这桩婚事。 番外篇10 在青翠想着要怎么劝青荷接受这无奈的现实,要不干脆找个人嫁了时,青荷却已冷静下来,先开了口,「你不是还要给家里孩子扯几身衣料吗?赶紧去吧,我今天就不陪你了。」 青翠这时候哪还有什么心思买衣料?这么多年相处,二人早已情同姐妹。青荷受这么大的打击,她哪里能置身事外? 「青荷,要不你跟绣庄请几天假,到我家去住些时日吧?」省得还要留在城里,看这样让人痛心的一幕。 可青荷却执意不肯,「你放心,我做事自有分寸。你回去吧。」 说完,她自己转身走了。 青翠到底是有家室的人,总不可能丢下家里来陪她,再看青荷是真的不想让人打扰,只得先回去了。 可回了家到底心里难安,便在家里收拾出一间干净客房。想等着过几天,青荷冷静下来,就去把她接来住下。 却不知青荷在送走她时,已经做出一个决定。 这是二丫第一次来到潞州,乡下孩子,可算是开了眼了。 眼看女儿睁着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鼓着粉嫩嫩的小脸颊,好奇的打量着车外的一幕一幕,叶秋忽地有些内疚。 自己从前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弄得女儿跟没见过世面的小土包子一样,看着什么都新鲜,什么都好奇。 正想说停车,带女儿下去走走,忽地二丫自己叫停了。小手往外一指,「那是在干嘛?」 那是在耍猴戏。 叶秋更加一阵自责,可怜的娃,长这么大,连耍猴也没看过,赶紧带她去瞅瞅吧。 等下了车,围拢上去看了一时,二丫却不象旁人那般拍手叫好,只是一副很惊奇的模样,看着那剁了尾巴翻跟头的猴子。 决心做个好娘亲的叶秋低头温柔的问,「二丫觉得好看呀?」 二丫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忽地仰起小脸问,「我回去也能教咱们村的猴子翻跟头吗?」 她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亮晶晶的,显然十分有兴趣,怕叶秋不答应,她还特意指着卖艺人收打赏的托盘说,「还能挣钱!」 叶秋眼角抽了抽,她怎么总觉得跟自家闺女的脑回路不能在一个平层面上? 这么大的小孩子看耍猴戏不是应该觉得很好玩很有趣,小猴子很可爱的么?她闺女怎么就想到教猴翻跟头了? 深知女儿脾气的叶秋知道,如果她答应,她女儿回去之后,一定会把后山的猴子全部抓来,一只一只的训练。 二丫想做什么,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她是真的会去做的。 就象她更小一点的时候,说想要教苹果跟桂圆那样给人拜年作揖。当时,大家都觉得好笑。以苹果那样已经成年的野猪体型,能跟桂圆这小哈巴狗一样后腿直立行走么? 结果,二丫生生的缠了苹果一个冬天。简直是上天入地,摆脱无门。把苹果逼得忍无可忍,最终生生学会了后腿直立。当时看它那样,小丫头拍手大笑,可全家人却着实吓坏了。 谁都在想,这样一个执着的小丫头,若是哪天突发奇想,让他们去完成什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大家还要不要活的? 所以为了村子里的猴子着想,也是为了不惯女儿这个的坏毛病,叶秋决定还是赶紧走吧。 别带女儿看猴戏了,带她去看琴棋书画,嗯嗯,这个肯定不会出错。 可谁知二丫看什么脑回路都是那么与众不同,就是琴棋书画,她也能看出状况来…… 和所有发展起来的成熟集市一样,潞州售卖琴棋书画的地方也集中在一处,正经名字大家都忘了,百姓只管这里叫书坊,意思浅显易懂,就是读书人来逛的地方。 相比起耍猴处的热闹,这边的街面确实要安静许多。叶秋才想着可以好好熏陶一下女儿沉静的性子,忽地就见一家店铺门口吵嚷起来。 在乡间长大的二丫,最爱看这些热闹,牵着叶秋的小手一甩,顿时就迈着两条小短腿,轻快的哒哒跑过去,全然不顾她娘在后头紧张的直叫。 「回来,仔细走丢了!」 趁着人还没围拢过来,二丫颇有经验的占据了一个有利地形。就在人家店铺门口,用来招徕生意的一只比她还高了大半个身子的魁星神像底下,既不怕被人挤着,又好睁大眼睛看戏。 等叶秋追来,已经挤不过去了,不过看女儿安稳的站在那里,谁也挤不着碰不着,她也松了口气。 等着斯斯文文的店主出来,叶村长甚至在想,不如让女儿学学斯文人怎么吵架,总比成天在乡下看人撒泼打滚要强吧? 可惜,事与愿违。 那店主很斯文,但对店铺伙计下的命令可一点不斯文,「快抓住他,再跑就把他的腿打断!」 看他所指的,是一个十三四岁,衣裳破旧,脸上也脏兮兮,看不出眉眼究竟的半大少年,围观人群自然同情弱者,议论纷纷。 「怎么能这样欺负小孩子?」 那斯文店主倒也不慌,他手一招,后头立即有伙计端出一盘被砸坏的核桃。 这店主望着看热闹的人群道,「各位!我可不是不讲道理,咱们潞州治下也没有人敢做这样不讲理的事。只是这小子跑到我的店里来,说是没饭吃,让我赏他口饭吃。我一时好心,就打算把他收留下来。可这小子竟是ji巴掌,把我店里的文玩核桃全部砸了。我让他留下干活赎罪,他居然还不愿意,你们说,有这样的道理么?」 确实没有。 原本还想打抱不平的叶村长也觉得没什么可说的,每个人做错了事情都要接受惩罚。人家若不计较,是人家宽容,但人家若要计较,也只能认了。 何况这少年砸的是文玩核桃,叶秋虽没玩过,但也知道,这种核桃可不比吃的核桃,还真是挺贵的。 可那瘦瘦小小的半大少年却是脸都挣红了,口齿不清的道,「我,我……是你说给我饭吃……你,你是坏人,我不要在你家了!」 听他这一张口,大伙儿都听出来了。 这孩子不仅说话大舌头,怕是脑子还有点问题。这样的孩子怎么能放他独自出来呢?他家大人不管的? 有好心人就问了,「小子,你家在哪儿?赶紧叫你爹娘来,把钱赔了,回家去吧。」 可那少年一听问起他的爹娘,就瘪着嘴呜咽道,「我爹死啦,娘也死啦,没人给我做饭啦。我刚,刚看到那个人,说请老板赏口饭吃,那人就给了他一个馒头,我就也过来了。」他先指着街边的一个老乞丐说了前因,又指着斯文店主道,「然后,是他叫我拍核桃的。我问你能不能吃,你说可以,我才拍了的。」 那斯文店主一下变了脸色,但很快又道,「我当时说的是让你拍一个试试吧?你要是能拍开,我就给你吃。谁叫你全拍开的?我如今又不打你又不骂你,不过是叫你留下来干活,你有什么不乐意的?」 听到这里,大伙儿明白了。 这孩子显然是个傻子,死了爹娘没人管,学人家讨饭,结果讨到这家店来,因为不懂事,所以闯祸了。 番外篇11 当时就有人劝,「算啦,小子,人家老板没说错,你就留下好好干活吧。怎样他还能管你一口饭吃,总好过你四处讨饭。」 「讨饭?」少年傻乎乎的问,然后忽地昂头大声说,「我才不讨饭呢!我爹说,我要找个有慧,慧眼的人才能干活的。然后那个人,那个人每月至少要给我十两银子。我就会数到十,我也认得银子长什么样子,他骗不了我。还要给我建个大房子,找两个丫鬟琮伺候我,给我做饭洗衣服,将来,」 他忽地有些脸红,但还是小声说,「将来还要给我娶媳妇。一定要长得好看,会生儿子的,就象杏儿姐姐那样。」 众人听得怔了怔,忽地齐齐爆笑起来,连叶秋都有些忍俊不禁。 只听有人调笑说,「我说小子,你心很大啊。这是给人家干活吗?你这是要给人当少爷供起来才对吧?」 少年愣了愣,眼中一片茫然,不明白大家为什么笑,「可我爹就是这样说的啊?不过我爹说我笨,挣不了他这么多钱,只要每月有十两,总够我过日子了。」 众人笑得越发厉害,「别逗了!十两银子,你也不怕撑死!看你这身衣裳,哪有个少爷样儿?真不知道是哪个傻爹,教出这么个活宝儿子来。」 别人笑这少年,他还无所谓。可听到有人笑话他爹,少年不干了,「你们不许笑,不许笑话我爹!我爹是最有本事,最厉害的人!」 有人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是是是,你爹最有本事,你爹最厉害,所以养出你这么个聪明儿子来。」 众人听了更是哄笑,叶秋却生出几分不忍来。 这孩子脑子有问题,已经很可怜了。他一心维护他爹,也是纯孝,却要被人这样无端嘲笑,有意思么? 正想上前帮忙说几句话,谁知这少年忽地挣脱了那几个伙计的束缚,愤怒之极的冲上去就开始打人。 别看他长得瘦小,但力气着实不小,动作又甚是灵敏,跳起来一巴掌一巴掌的拍在那些人头上,很快让人笑不出来了。有些人甚至被他一巴掌直接拍懵了,摔倒在地。 「啊啊,好痛,好痛!」 「你这小子想杀人吗?」 「来人呀,傻子发疯了!快来人呀!」 叶秋也跟着冲了上去,「小孩,快住手,住手!」 可那少年拍红了眼,哪里肯听她的?不过他倒不是是非不分,知道叶秋刚才没笑话他,所以也不拍她,只绕过她,又去拍别人了。 叶秋追又追不上,抓又抓不住,只能急得干瞪眼。 此时,负责街面巡逻的一队士兵赶到了。 少年再有力气,也不是一群专业军人的对手,很快被反剪着双臂,按到了地上,拿绳子一捆,制服了起来。 这回,不仅是那斯文店主,被少年拍伤的一群路人都来七嘴八舌的告状了。 叶秋沉着脸,才想说几句公道话,忽地一个软糯娇美的声音蓦地响起,「都不许说话!」 小孩子的嗓音本就高亮,更何况是小二丫奋力的一吼,顿时把全场的人震住了。 就见一个穿着件鹅黄色上衣,粉底碎花小裙子,依旧背着那只旧旧熊猫小背包的女娃娃雄纠纠,气昂昂的走上前来,叉着小腰指着众人道,「你们一群大人,打不赢一个小孩子,凭什么告状?羞羞脸!」 看这小丫头稚拙的伸出一根小指头,刮刮粉嫩嫩的小脸蛋,被骂的一群大人,都有些难堪了。 呜呜,那个被捆住的少年虽然有点傻,但却不笨,知道二丫是在替他出头,赶紧把身子往她的小身子后头躲了躲,似是想把自己藏起来。 叶秋看着又好笑,又有几分可怜,站出来道,「知他是个傻子,」 「我才不是傻子!」那少年瞟叶秋一眼,忽地不大高兴的接了一句。 叶秋无奈的看他一眼,却也好脾气的不计较,只望着众人道,「你们还来招惹他干嘛?刚才也是你们笑话他爹在先,他才出手打你们的。要说不对,也是你们先有不对。咱们也都是为人子女之人,摸着良心说句心里话,要是有人当面笑话你爹,你不生气的?」 这话说得大家更加惭愧,有人就道,「算了,这事就这样吧。」 可有人不依,尤其是那斯文店主,「就算他打人可以不追究,可他砸坏我家这么多文玩核桃可是真的。难道就让他这么拍屁股走了?总得有个说法吧?」 叶秋看出来了,这店主是看中这小傻子力气大,又会打架,想把他弄回家当个免费长工了。可这事要说起来,确实是这小子不对,她也不太好替他说话。 谁知二丫忽地上前一步,「你那些核桃值多少钱?」 斯文店主愣了愣,虽见这女娃娃气势不小,到底不过是个小孩子,况且衣裳虽然鲜亮,却不是什么上好的绸缎,便有些不大看得上眼道,「那可不是你个小孩子能打听的。」 可二丫很快从她的熊猫小包里掏摸出一只龙眼大的珍珠来,「够不够?」 咝! 斯文店主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大的珍珠光滑明润,别说买这几个核桃,买他半个店都足够了! 叶秋也是吃了一惊,这珍珠不是简氏镶凤钗上的么?她都眼馋好久了,简氏也没说给她,怎么就这么偷偷摸摸塞给她女儿了? 「够了够了。」斯文店主以为遇到一个小土豪,才想喜笑颜开的上前去接,却见女娃娃把珠子一收,攥在肥肥短短的小手里,转身就扑到叶秋跟前,讨好的道,「娘,我跟你换吧。祖母说,这个很值钱的。你就给我点钱,帮那个哥哥把核桃钱还了好不好?」 算这丫头还不蠢,知道肥水不流外人田。叶秋颇愉悦的把珍珠收起,冷着脸问那店主,「你这些核桃值多少钱?」 斯文店主眼看那么好的一颗珠子飞走了,别提有多心疼了。再次打量叶秋一眼,悄悄在心里盘算着得要个什么高价。 「我劝你最好别打这样的主意。知道她们是谁家的妻女吗?」忽地,一个身材高大,威严中又略带着几分痞气的陌生男人凑到他耳边,低低吐出一个名字。 斯文店主再度看向叶秋母女时,面色大变,连连摆手,「我不要钱了,就当送您二位的吧。」 「不行!」二丫斩钉截铁回绝了他,「我才不要仗势欺人呢,说!多少钱?」 斯文店主这才哆哆嗦嗦报出一个良心价,二丫满意的点点头,看她娘一眼,叶村长也很大气的立即付钱了。 然后,那陌生男人刚想和这对母女寒喧寒喧,表扬下小女娃做事光明磊落,打抱不平。 谁知小女娃跑到士兵跟前,指着缩成一团的少年道,「他欠的钱我还了,你们可以把他放了吗?」 士兵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如果债主都不追究,他们干嘛要多管闲事? 小女娃顿时欢天喜地的扑到少年跟前,蹲下跟他打商量,「你看,现在我帮你还钱了。你就欠了我的钱,对不对?」 少年老实的点了点头,心虚的把身子缩了缩。 他亲耳听见了,刚刚那斯文老板报的是二十一两。怎么办?超过十他就数不清楚了,这一定是很大一笔钱吧? 他要怎么还? 番外篇12 小女娃笑眯眯的摸摸他的头,「你别怕,我不会笑你,也不会笑你爹的。我也不让你干活,你跟我回去好不好?我家房子很大,连苹果和桂圆都有自己的小房间呢,你肯定也能有地方住。还有我家,虽然没有丫头,但有好多好多人都可会做饭呢!象我阿奶烙的饼子,做的枣花馍最好吃啦。田妈妈什么都会做,不过我最喜欢吃她蒸的大肉包子。还有我娘,虽然她不经常做饭,还老爱让我吃鱼,但她做的最好吃了。你跟我回去,我管你吃饭好不好?」 少年听得一愣一愣的,皱眉想想,先问了句,「苹果和桂圆是谁?」 「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二丫一脸鄙视,「就是我家的猪和狗呀。我家还有一匹大白马,叫阿雪,被我爹骑走了,回头我带你看看,它住的房子就更大了,吃的也多。还特别爱吃糖,晚上还要吃宵夜呢。」 小丫头说得颇为妒忌,还拿幽怨的小眼神看了她娘一眼。 陌生男人大乐,也不急着叙旧了,只看这小丫头行事。 少年有些心动,想想狠狠心道,「那你一月给我十两银子,再给我娶个媳妇,唔,也给我吃糖和宵夜,我就不要丫头和房子了,也帮你干活了。」 二丫颇有几分畏惧的看她娘一眼,「糖和宵夜是我娘管着在,不一定能给你。不过我不用你帮我干活,你就把你刚刚怎么拍人脑袋教我……」 「不行!」叶秋听不下去了,果断打断了女儿的诱拐大计。 她就说她闺女怎么突然这么爱管闲事了,原来她是看中人家拍脑袋的本事了。这可绝对不行! 一个闺女,成天拍猴子已经很让人恼火了。再学会拍人脑袋,她日后还想不想嫁出去的? 二丫又惊又怒又委屈,起身跺着小脚望着她道,「你,你说话不算话!你明明收了我的珠子,换了钱。那他欠的钱就是我还的,他,他就是我的!」 呸!叶秋冷笑,一副恶霸嘴脸,「可你还是我生的呢!你人都是我的,何况拿你一颗珠子?」 二丫气得涨红了脸,握着小拳头就要跟她吵架,谁知那少年悄悄道,「你别怕,我偷偷教你就行。我娘从前也不许我爹喝酒来着,可我爹说,只要不被她看见,偷偷的喝就没事。」 看他说得一脸得意,叶秋气得不轻,这孩子的爹到底是怎么教育他的?怎么能背着娘干这种事! 陌生男人实在忍俊不禁,闷笑连连,「好了好了,有什么事回去再说。丫头!」 他看着二丫蹲下身来,「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这样弱智的问题,让二丫忍不住翻了翻小白眼,酷酷的答,「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万一你是坏人怎么办?」 「二丫,不许没礼貌。叫叔叔,跟人好好说话!」叶秋瞪了女儿一眼,暂且把她的事放到一边,上前打了个招呼,「真是好多年不见了,这些年你可还好?怎么不声不响的就来了?」 陌生男人哈哈一笑,把二丫抱起来,骑在自己肩上,「托你们家的福,好得很呢。你闺女她爹一声召唤,我敢不来么?走,找个地方说话去。你可要亲自下厨,做几个好菜款待我。」 叶秋也笑了,「那是当然。就去你家,如何?你还记得路吗?」 「自然记得。」陌生男人抬脚就走,扛着二丫就往故居里走。 叶秋转身跟自家车夫说了句话,说说笑笑的一起走了。 那少年眼见不错,连手上绑着的绳子也不顾,赶紧跟上了。 在他眼里,叶秋虽然太过凶悍,不过当娘的不都这样吗?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娘就经常揪他耳朵,还拿鸡毛掸子抽他。 但娘做饭可好吃了,这个女人既然是二丫的娘,应该也不错吧? 他也好想吃大肉包子! 那些巡街的士兵瞧着那陌生男人气度不凡,有些疑惑,想要追查。只驾车随叶秋来的侍卫把他们召到跟前,低低把叶秋身份一说,士兵恍然,再不啰嗦的就招呼人要走了。 只那侍卫又从兜里掏出银子道,「带方才被那孩子拍伤的几个人去药铺里瞧瞧,这钱就算我们村长出的。这也是她为人厚道,不过这样欺负傻子的事,你们可别再做了,小心日后遭了报应!」 士兵接了钱,替受伤百姓道了谢。转头便骂,「你们这些不长眼的,得罪了真佛也不知道,真是活该受一番教训。」 有人就问,「那方才的妇人和丫头到底是谁?」 士兵冷笑,「这个你们还不配打听。总之以后记得,见了人家要恭敬些。否则,也就别在潞州混了!」 他的话虽未说透,但有聪明人听到那声村长已经猜了出来。 越发觉得羞愧起来,怎么就在她面前做出这样的丑事呢?真是太不应该了! 潞州军营,黄昏。 又结束了一天又脏又累的工作,冯辰香回到屋里只想好好的洗个热水澡睡觉了。 要是从前,她沐浴一次,光是伺候的人就要十七八个,洒下的香料花瓣都不知道要多少斤。还有专门负责洗头的,专门负责按摩的,冯辰香只需吩咐一声,然后等着享受就好了。 但是这三年来,别说让人伺候,她能有热水擦擦身子都算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赶在伙房关门前,匆匆忙忙去提了桶热水回来。再兑上自己挑的冷水,就一个普通人家洗衣服的大澡盆子,她就着那么浅浅一层水洗了个热水澡。 至于头,只能拿湿毛巾搓搓,就算洗过了。 冯辰香当然知道没洗干净,但她已经觉得浑身松快了许多。连茅房的恶臭也似乎消散不少,让人的心情愉悦一些。 忽地,一个布包从窗户外头扔了进来。 「谁?」冯辰香吓了一跳,立即起身警惕的往外张望。 虽然那人已经尽力的避开,可冯辰香却是眼尖的看到一个淡青色的身影,「出来!我看到你了。再不出来,我就嚷啦。」 她正待再说几句重话,那淡青色的身影已经转过身来,「公主别嚷!是,是我。」 冯辰香愣了愣,有些认不出这个有些面熟的年轻女子了。 还是这女子主动进屋,蹲下行了一礼,「奴婢青荷,见过公主殿下。」 冯辰香忽地想了起来,「你是青荷?你不是已经……」 她蓦地住嘴。想起这丫头早就被她送给侯亮了。可侯亮都死好几年了,她怎么还在这里? 只见青荷面上带了些卑微的讨好,一如从前冯辰香身边的下人一样,让她的心里莫名的满足起来。 「侯亮死后,奴婢原是想回南楚的。可一来没有盘缠,我一个弱女子也不敢上路,二来也不知公主还嫌不嫌弃奴婢这肮脏之人。故此不敢造次。」 冯辰香觉得不对。「怎么就剩你一人?那个青……」身边宫女太多,几年不用,她真有些想不起名字来了。 青荷眼中掠过一丝冰冷。又很快掩饰了起来,「公主说的是青翠?她命不好,早在侯亮死前,一病就死了。」 冯辰香哦了一声。却又狐疑的望着她,「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番外篇13 青荷道。「侯亮死后,奴婢本也想着没了活路。只后来侥幸遇到一家针线坊招人,便做了个绣娘。公主不信,请看奴婢这双手。这几年做下来。我这手指头上,可全是针眼。」 冯辰香看她双手一眼,信了六七分。 但她又很快就想到另外一件事。「你既在外做绣娘,如何能来此军营?」 青荷道。「因这军营里也有针线房,有时接些营中军官的精细话做不了,那里的管事娘子便会托了外头的绣庄做,是以,奴婢也时常过来,跟她们相熟。」 冯辰香面上蓦地一冷,「那我在此三年,岂不是你一早就知道?」 青荷低头,神色瑟缩,「营里军法森严,奴婢,奴婢数次想来探视公主,只是没有机会。今日好不容易有了机会,所以特意带了些东西来孝敬公主。」 她说着话,就把先扔进来的布包打开,讨好的道,「公主请看,这些香胰头油可是到潞州最好的脂粉铺子买的。当然比不上宫里,公主且凑合着用用吧。」 看她如此,冯辰香越冷笑起来,「三年都没来看我一眼,这会子倒有心孝敬起来。青荷,你这是把我当傻子么?」 青荷一脸惶恐的低头认罪,「奴婢,奴婢知错……奴婢,奴婢这就走!」 可她才想提起裙子起身离开,可冯辰香却道,「跪下!本宫有叫你走吗?」 然后语气缓了一缓,却仍带着凌厉道,「说,到底是生什么事了?我知道你素来是个聪明人,不会做无用之事。既然三年来都对本宫不闻不问,这会子反倒讨好起来,必是有缘故的,是也不是?」 青荷嗫嚅着,似是不敢答。 冯辰香见状只得耐着性子把语气放得更柔,哄道,「你若好好说了,说不定本宫还会带你回南楚,给你一条生路。但你若不说……」 她故意隐下后面的话不说,但那隐藏的威胁之意,便是个傻子也能听得出来。 青荷果然被吓到了,吞吞吐吐道,「是,是……奴婢也不知是真是假……不不不,这事肯定是真的……」 冯辰香快急死了,「到底什么事,你快说!」 青荷这才说出重点,「听说,听说南楚来人了……要迎公主回去……」 「什么?真的?」冯辰香激动得一时忘形站了起来,很快又意识到自己的不妥,重又坐了下去。 她虽竭力掩饰着自己的兴奋,但那闪闪亮的眼睛,还有无意识抖动的双手,都显示出十足的渴望。 「你,你是在哪听说的?听谁说的?」 听她的声音里隐含着的不稳,青荷心中冷冷笑了笑,面上依旧谦卑而怯懦的说,「是,是听来取针线的吴校尉说的……我也没听全,就依稀听着几句话。」 「那你就把他是怎么说的,源源本本说出来!」 「嗯……前儿奴婢过来送东西,碰到他来取衣裳,我听管针线房的石大娘是管他叫吴校尉的。然后这吴校尉瞧见衣裳上有一处没补好,就说了针线房两句。石大娘就说,‘这么点小地方,也没人会留意。你们这些当兵的,成天地里摸爬滚打,指不定过两天就得送来重缝,何必这么讲究?’那吴校尉就有些生气,说平日这样也就罢了,他也不会多说什么。这不是南楚马上要来人么?给人瞧见多丢脸?石大娘就问,南楚又来的什么人?难道又是来要公主的?不早说了人丢了么?」 听到这里。冯辰香一双眼睛越亮了。 只听青荷说,「可那吴校尉就什么也不肯说,只让石大娘别乱打听,也别乱猜,总之不是打仗的事,然后就匆匆走了。」 冯辰香就算面上还不显,但一颗心中。已是狂喜! 如果两国不打仗。那南楚为何还要派人来潞州?要去也应该派人去京城才对! 所以南楚来人的目的,一定是为了自己!是父皇惦记着她,终于找来了吗? 一定是这样! 冯辰香心头激荡。几乎快哭出来了。不是难过,而是欢喜。 她终于可以离开这该死的地方,终于可以回家了。等到回了家,她一定要让父皇兵。把整个潞州夷为平地! 尤其是叶秋那个贱人,一定要把她当着李雍的面千刀万剐! 冯辰香想着。似乎已经可以看到叶秋被她抓在手里,而李雍跪在她的面前,苦苦哀求的场景。 不过该杀的,还有旁人。 眼神冷冷的往跪在地上的青荷身上一瞟。重新找回当主子感觉的冯辰香,此刻心中恨意十足。 这丫头既然看到她最卑微时的模样,就绝对活不成了。更何况还一看三年。没有伸出援手,这样的奴才活该被扒皮点天灯! 不过眼下。她还有用到这丫头的时候,所以不能这么快让她死。 所以冯辰香依旧做出一副宽宏大量的表情,「起来吧,这时候虽然天热,可是砖地上跪久了,膝盖还是会疼的。」 青荷看她这副做作模样,就已经猜到她心中究竟打的什么算盘了。故作感恩戴德的模样起来,还一脸讨好的把布包里的东西往冯辰香面前送,「公主,您不生我的气了吧?那这些东西您就收下吧。」 冯辰香淡淡嗯了一声,「算你有心,搁下吧。」 青荷欢欢喜喜的搁下,还特意提到,「这里还有两瓶香油,这桂花油是抹头的,这玫瑰露是抹身上的,回头公主试试,可好闻呢。」 她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更让冯辰香想起这三年来,自己过的是什么日子。那刚洗干净的身上,似乎又隐隐作臭,想要杀了这丫头的心,就越强烈了。 「你先回去,明天这个时候再想办法来一次。」冷冷的把青荷先打走了,冯辰香觉得,她得梳理一下自己的情绪。 虽说她也觉得南楚来人,是为了要她回去。可她还不能确定,究竟是不是这么一回事。万一是南楚遇到什么事情,要求到李雍呢? 她虽身在军营,但并不是感受不到这三年来潞州的繁荣昌盛的。最简单来说,所有人的伙食都提高了。 好比她吧,从前一月才能有一次荤菜,可如今,几乎隔三岔五就能见着荤腥。 还有这片茅房,原先可是光秃秃的一块,是近两年才慢慢种上这些香花香树,弄成景观的。 但是, 冯辰香暗暗下定了决心,不管这回南楚派人来是为的什么,她一定要想办法逼人带她回去。这样的日子,她已经受够了。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她都要回家! 所以,她才暂且容忍了青荷这忘恩负义的丫头,明天,她还有事需要她办。等到自己能走了,就送这个贱婢上路! 冯辰香冷笑着,摸了摸自己右边的耳环。 下面的耳坠上,镶着一只小巧的猫眼石,很别致,但除非拿下来细看,否则不会现,猫眼当中的细线那儿,其实有条细细的缝。 这只猫眼是中空的,里面装着最烈的毒药。既可以防身,也可以在危急关头,保护冯辰香的清白。 但幸运的是,李雍这潞州营里军纪森严,冯辰香干的又是扫茅房的勾当,根本没人愿意近她身边。但用来对付一个贱婢,还是足够的。 番外篇14 冯辰香眯眼冷笑着,开始思量自己的计划。 而青荷离开她这里不久,却是在一个士兵的陪同下,去到了中军帐。 冯辰香还是低估了李雍治军的严谨,他既然敢把这样一个毒蛇般的女子放在自己眼皮底下,又怎么可能不做丝毫防范? 营帐中。李雍正在提笔处理公文。 青荷进来之后,也不打扰,只恭顺的立在五步外,静静的等着李雍写完,搁笔,抬眼看她,「你还有机会反悔。」 青荷摇了摇头。柔顺但眸光坚定。「请营长成全!」 李雍顿了顿,少见的多说了句,「这又何必?」 青荷淡淡笑了。「听说叶村长与营长感情甚笃,恕我冒昧问一句,若是有朝一日村长表示要另嫁他人,营长会作何想?」 「这不可能。」男人不假思索的冷冷拒绝了。 青荷笑意更深了几分。「营长连这样的可能都不愿去想,那么我做出这样的决定又算得了什么?」 李雍再看着她。眸光中多了几分同情与怜惜。 青荷看得心头蓦地一酸,连个几乎陌生的人会同情,会怜惜她,可她最爱的人。为何反会做出如此伤她心的事? 青荷强忍着眼泪,不无羡慕又诚挚的说,「叶村长真是个有福气的女人。李营长。你若爱她,就请好好爱她一生一世。不要负了她。」 李雍慎重的嗯了一声,才唤人来把青荷带下去,「她要什么,就按着她的吩咐做。」 青荷再次低头拜谢,退了出去。 李雍微微叹息,收起自己处理完的公文,吹熄了灯,上马离开。 潞州府衙不远处的一处小院里,还亮着温暖的灯。 不过算算时辰,催马急行的李雍在离着还有百十来步时便放松了缰绳,马儿也很乖巧的放轻了蹄声。可便是如此,才到后门,人还没下马,门便开了。 一个身影含笑闪了出来,「小的给雍少爷牵马。」 便是李雍这样不苟言笑的人,见到他时,眼中也难得的带了几分浅浅笑意,「称心,好久不见了。怎么是你亲自来的?」 几年不见,称心早已不是从前那个顽皮淘气,又带着几分孩子气性的小厮了。他成熟了,有男人味了,也多了份沙场上历练出来的锐气,怎么看,都不象是个下人了。 但此刻,称心熟练的给李雍牵着马,仿佛依旧回到从前的旧时光。 「雍少爷可千万别跟小的客气,小的这次随我们爷回来,可不为了旁的,只为见见老熟人,解一解思乡之情。最要紧,嘿嘿,雍少爷听了可别骂,是想吃吃村长做的好吃的!」 「你,很好。」李雍从马上下来,把缰绳扔给称心,只说了这么三个字,就大步进屋了。 称心在他身后也笑了,主子们有什么事,不是他能左右的,但能先替自家主子拉几分香火情,总是好的。 雍少爷表面虽然冷淡,但王妃生前曾经说过,他是个面冷心热的人,称心把自己能做的做了,就是尽力帮他主子了。 转头拍拍阿雪的脖子,「老伙计,你还记得我不?」 阿雪轻嘶了两声,低头就去叼他挂在腰间的小荷包。 「你这家伙,还是一样嘴馋,这就闻到甜味儿了?可惜这个你可吃不了。」 称心笑嘻嘻的把荷包拿开,拿到阿雪跟前,「这是一包酸杏,我闺女最爱吃的。出门时非要给我带上,说是路上解乏。但若给你吃,非倒了牙不可。这有闺女就是好啊!你有闺女了么?没有吧,妒忌我吧?我闺女今年也有两岁了,就跟你们营长家二丫一样好玩。她叫如意,这名儿可比你家二丫强,是不是?嘿嘿,这话我也只告诉你了,你可别乱说。你要保证不往外说,我就给你吃糖。不信?瞧这是什么?」 他牵着马,一路唠唠叨叨进后院了。 那边李雍进了屋,炕桌边的男人明显已经喝了有五六分酒意。见他进来,豪气的将桌子一拍,「阿雍,来,咱们再喝!」 叶秋抿嘴笑着,将桌上的残菜收拾端下,招呼一声李雍,「你先洗个手。」 然后又从厨房里端了没动过的酒菜过来,重新摆了两副碗筷。 李雍一不忙着吃,二不忙着招呼故友,先问,「二丫呢?」 「睡了。闹了一晚上。早就困了。」叶秋说着话,嗔怪的瞪了对面的男人一眼,「就他,还灌二丫喝了好几口呢,你回头给他灌回来!」 男人也没表个态,只上前坐下,连酒杯也不用。先给他和自己各倒了一大碗酒。端起就道,「喝!」 秦彦瞪大眼,「你。你不会吧?我统共才给你女儿喂了小半杯,你还真灌我啊?」 李雍不答,直接一碗干了。翻过碗来,涓滴不剩。 秦彦无法。只得也端起一碗硬是干了,然后歪在榻上。指点着他笑骂道,「怪不得村长都告状说你宠闺女宠得没边了,果然不错。人家都是代父报仇,你这是代女报仇来了?」 李雍不答。端起碗筷开始吃饭了。 倒是叶秋看得好笑,忍不住搭话,「你家闺女要给人欺负了。你看得心不心疼?行了,你们慢慢聊吧。我去陪闺女了。」 把一盘盐水煮白虾端到秦彦面前,让他慢慢剥着吃了解腻,叶秋出去了。 却不想到门外撞见柳媚儿了。 端着一碟包子,要进不进样子。看叶秋出来,忙讪笑着解释道,「我看厨房里,还有些点心,就想拿一些。」 叶秋似笑非笑瞅她一眼,「那你送进去呀?」 柳媚儿听她这么一说,反不敢作声了,「我想……唔,里面也该够了。我还是先,先回屋了。」 看她又躲回屋里,叶秋如何猜不出她的心思? 李雍回京城处理丧事时,本是要带她回去,交还她家的。可柳媚儿倒是乖觉,现情形不对,干脆装病赖下不肯走了。 看她也没有做过什么大恶,针线又还不错,叶秋便把她留了下来。柳媚儿倒也识趣,很是老实。 这回带她也来了潞州,一是给村里采买一些针线布匹,柳媚儿到底是做过贵族小姐的,看这些东西的眼光倒还不错。二来是简氏说了,要给她找个婆家。 原本其实在仙人村,柳媚儿也有看上的人家。 譬如徐三思。 可惜她的心意,反把徐夫人吓了一跳。她是吃过大亏的,哪里还会找这样惯会矫揉造作的媳妇? 赶紧给儿子订了亲,娶了媳妇,省得她惦记。 简氏看在八角镇一带实在难找,只好让叶秋带她来潞州碰碰运气。没想到柳媚儿倒是慧眼如炬,一眼就相中秦彦了。 可这份心愿,只怕叶秋愿意成全她,秦彦也没那个花花心思收下她。 叶秋不傻,虽说秦彦一直尽力表现得和从前一般玩世不恭,但说话行事还是大不相同了。他要收用的女人,估计不再是从前那些窈娘之流,而是对他政途有帮助的女人。 叶秋不想多理的回了屋,而自她离开之后,屋里再也没人开口。 两个堂兄弟,一个坐着,一个歪着,一个狼吞虎咽,一个毫无形象的剥虾剥得满手咸腥。 但不论二人形容如何,却都于静默无声中,带出一份根植于他们骨髓的优雅与高贵,让人不容轻视。 番外篇15 等李雍终于放下了筷子,秦彦这才轻笑出声,「你那小闺女吃起饭来的样子,倒颇似你。」 「我的女儿。」 男人淡淡四个字里,带着几分浅浅骄傲与自豪。不过话锋一转,却道,「你应当知道,我不会把冯辰香给你,怎么还亲自来了?」 秦彦先横了他一眼,「这么多年,你也不说长进些,说个话永远这么直截了当没情调,真不知村长怎么受得了你?」 然后才道,「我知道你不把冯辰香给我,也有你的顾虑。本来在找你要人时,我就想到这一层了。所以有些话,我想当面来给你讲清楚。」 他忽地双目如电,不带半分醉意的直视着李雍,「我可以保证,就算我夺了这天下,也不会对潞州,对你们一家不利。」 他还是想争取一下的。 毕竟冯辰香这张牌对目前的他来说,还十分重要。 可李雍看着他,却问,「你如今有几个女人,几个儿女?」 秦彦愣了愣,如实答道,「给了名份的女人五个,孩子四个。正好两男两女,比你多一倍。」 李雍沉声道,「可我记得你十四岁那年曾说,日后只愿得一心人,白不分离。就跟你父王与母妃一样。」 秦彦一下沉默了,似是想解释什么,可半晌只问。「你想说什么?」 李雍道。「没有人是不会变的。尤其当你离那个位置越近,就有越多的身不由已。」 秦彦自嘲一笑,「所以。你不信我了,也不信我的保证了?也对,我这可不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么?」 他忽地坐直身子,正色望着男人严肃认真的面容。同样严肃认真的道,「阿雍。如果,我愿与你歃血为盟呢?」 这已经是这时代人与人之间,能表示的最大诚信了。如果他敢违背,一定会被世人唾骂。甚至遗臭万年。 李雍摇了摇头,「不必。你我留着相同的血脉,你若有一天收伏天下。只要我在一日,潞州便会伏称臣。」 秦彦有些不明白。「既然如此,那你为何现在不肯把冯辰香给我?要知道,如果我能得她相助,就能将南楚尽快的灭亡。尔后……」 李雍打断了他,「可我的时间不够。如果到那一天,潞州只会成为你案板上的鱼肉。而我,要拿什么保护我的家人,我的将士,还有我治下的百姓?」 秦彦再看着他坚定且强悍的目光,忽地苦笑,「是了。我怎么忘了,你就算是不争了,又怎么甘心居于人下?你方才说,会让潞州伏称臣,也只是个名号而已吧?」 「不。潞州会是天下的一部分,我们会依例上贡、纳税。我甚至可以让你在这里设立府衙,派遣官员前来监察。若是家国有难,我们也会出兵征讨。但这个地方,你要分封给我。」 秦彦神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就算我同意,我的子孙未必同意。」 男人淡淡道,「我只管我这一世。至于我死之后,这个潞州还守不守得住,他们还愿不愿意守,那就看我儿孙的心意和本事了。」 秦彦沉默了良久,方问,「有没有第三种可能?」 男人道,「我答应过追随我的部下,在我的有生之年,会护着潞州一方平安。」 谈话到此结束。 李雍回房里,叶秋还没睡着,正在灯下缝补女儿那只宝贝熊猫小包,见他进来,还挺奇怪的,「怎么这么快就聊完了?」 男人答得一惯简洁明了,「话讲完了。」然后问她,「这包都这么旧了,怎么不给她做个新的?」 叶秋白他一眼,「那你去跟你闺女说呀?看她肯不肯换。这布都快糟了,你以为补得容易啊?」 男人不说了,回头看着自家闺女睡得摊手摊脚,小肚皮呼呼起伏,小脸又粉又嫩的小样儿,目光柔和起来,「二丫是个念旧的好孩子。」 呸!反正只要到你女儿身上,就是臭狗屎也是香的。 叶秋懒得吐槽了,谁知男人却忽地问她,「你会觉得我很无趣吗?」 叶秋愣了愣,什么意思? 看她这一脸呆样,男人板着脸,继续面无表情的说,「你想不想听些好听的?比如君心妾心……」 「不用,你这样就挺好的!」叶村长说的很认真,不过心里却在吐槽。 成天看着这张冰山脸就已经够了,她不想再看着这张冰山脸来说些酸话,弄得她牙疼,估计还很有可能会消化不良。 呼,男人悄悄松了口气,只看看女儿,又莫名担忧起来,「你说,她将来要是喜欢上一个没良心的男人可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这傻爹是在哪儿受刺激了? 叶秋有些莫名其妙,再看男人纠结着眉头,一脸苦恼的样子,忽地又有些好笑。闺女才几岁呀,就开始想她嫁人的事情了。难道这是当爹的通病? 所以叶村长好心宽慰着他,「以你闺女这性子,估计得把那男人先拍傻了再说。你知道么?她今儿在街上捡回一个男孩,张口就要人家教她拍人脑袋……」 男孩?男人一下严肃起来,「这样大事,你怎不早说?人呢?在哪儿?什么来历,家里干什么的?」 看他一脸紧张的样子,叶秋噗哧笑了,「你什么神经?又不是相女婿,紧张个什么劲儿?」 话虽如此,她还是耐心解释道,「那孩子好似父母双亡,脑子还有些问题。连讨饭都不会,除了记得自己叫年小宝,什么都说不清楚。不过他既一路跟着我们回来,我就把他安置在对面厢房了。一进门就足足吃了五个大包子,喝了三碗粥,可见饿得狠了。唉,想想也怪可怜的,既然二丫喜欢他,以后就留在仙人村吧,反正也不差他一口饭吃。不过得看好了,可不许他教二丫拍人脑袋。」 男人忽地觉得那孩子的姓氏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来哪里听过。但比起女儿的安危来,还是看看真人比较重要,「我去看一眼。」 说着话,他动作迅的抬脚出门了。 叶秋颇为无语,那孩子早睡了,你看个毛啊?只怕哪天自己红杏出了墙,他都没这么紧张吧?简直就是一孩奴! 谁知睡得好好的二丫忽地在梦中不安的哼唧起来,自认绝不是孩奴的叶秋赶紧上前拍哄,「娘在呢,不怕不怕哦,乖乖睡吧。」 闻到熟悉的气味,听到熟悉的声音,小丫头又舒展着眉头,安稳的睡去了。 坚决不做孩奴的叶大村长,继续无比耐心又笨拙的用她那六根指头给女儿补那只千疮百孔的小破包。 因为李雍拒绝把冯辰香交给秦彦,所以秦彦只呆了两天,就要回去了。 不过走前,他给了李雍一个保证。但是那一千斤生铁,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跟他们交换了。 在叶秋面前,他说话也不必掩饰,「这些生铁如今是我们掌控下最值钱的东西,也是许多将士拿命换来的。如果没达成他们的要求就换给了你们,难保底下人会心寒。」 「没事没事,都能明白。」叶秋嘴上说得云淡风轻,心里还是挺失望的。 一千斤生铁呢!就这么没了,好忧伤。 不过秦彦又悄悄道,「一千斤我给不了,一百斤还是没问题的。要不要换?」 叶秋立即眼睛亮了,人也活泛起来,「换!」 番外篇16 秦彦哈哈一笑,「行!回头我就让人给你们送来。不过可不能再派青松了,他如今也是一方将领,可不能离开得太久。」 「没事没事,让他跟着你好好干就是。」 回头等叶秋把这好消息告诉董大伯,他也很高兴。 在追随叶秋过来的路上,早已经追上董青松,父子二人和解了。如今虽说一千斤的生意做不成,但能做一百斤的生意也不错啊。这在村里说来,也是挺有面子的一件事了。 所以这边是皆大欢喜。 而那边,在第二天的约定时间里,再度见到冯辰香的青荷,得到了一个指令,「去见见这回南楚来的官员,把这封信给他。」 青荷收下,恭顺的离开之后,就去了另一个地方。 那是思思曾经呆过的依云楼。如今已经换了一任老板,却依旧宾客如云。 因是在潞州的地头上发财,是以当李雍派来的士兵表示要找一位精通妆扮之人,店老板立即把楼里经验最老到的一个婆子叫了来。 然后,差不多直弄了一天一夜,连士兵都去睡了一觉了。屋子里,总算已经收拾停当的青荷左右照了照镜子。问。「我美吗?」 「美!」旁边帮她梳洗的婆子毫不吝啬的夸奖道,「姑娘这要是走出去,不知多少好汉子可要即刻请媒婆上门提亲呢!」 提亲?只怕她这辈子。再没有这样机会了吧?青荷心中一阵刺痛,面上却笑了笑,递了一大锭银子过去。 那婆子更加笑得见牙不见眼了,好话说了一箩筐。 看着外头天光大亮。青荷暗吸口气,提裙走了出来。「走吧。」 一直在屋外等着她的士兵怔了怔,要不是青荷还穿着那身朴素的衣裙,他竟是连人都快认不出来了。 这不是说青荷改变特别大,事实上。她的五官容貌没有太大变化的,也没有浓妆艳抹。只觉得她皮肤特别光润了些,眉眼特别秀丽了些。然后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特别好闻了些。 种种相加。竟就让她整个人变得容光焕发起来,原本只是一般清秀的女子竟也焕然一新,几乎象换了个人似的,让人有些挪不开眼了。 看这士兵发怔,青荷望他温柔笑了笑,「走吧。南楚的使节该进城了吧?」 士兵颇有些赧颜的挠了挠头,忽地就多说了一句,「我们营长说,呐个,你可以随时回头的。」 青荷笑而不语。 回头?她还有机会回头么? 外头的街面上,颜修之已经带领着地方官员,把南楚一行人迎进了格外打扫过的驿站。看着为首那个高大沉默,但浑身散发着迫人威仪的青年,有知情人在心中默默感慨。 谁能想到,数年前还是追随南楚公主前来潞州的一个小小侍卫,如今竟成了威震一方的赫赫统帅? 如今就连那位南楚公主还要仰仗他来搭救,此番错位,真是让人唏嘘。 但蒙旷虽然如今已经身居高处,但行事并不张扬跋扈。 在例行的欢迎仪式后,便主动问起,「李营长何在?何时能安排我们会面?」 帮忙接待的老蔡忙道,「将军不必心急,我们营长说了,不是明日就是后日,一定设宴为将军接风洗尘。」 蒙旷点头,「那就行了。你们这几天也辛苦了,都早点休息吧。」 老蔡跟他打了几天交道,也略知道他的脾气了,并不爱跟人客套。便笑笑着行了礼,看颜修之已经让人把他带来的人都安顿好了,就带人走了。 这样清静,反而让蒙旷舒服。 吃了个饭,又洗了个澡,只觉浑身轻快,闻着院外小花园里传来的阵阵花香,不由得抬脚出来,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一边散步,一边盘算着即将与李雍的会面,陷入沉思。 忽地,他瞥见假山后头有两道窥探的目光,不由得厉声道,「谁?出来!」 一道淡青色的身影娇娇怯怯的走了出来,还未开口,已经带着几分哽咽了,「旷哥,真是你么?」 蒙旷大吃一惊,定睛细看,那走到他面前的女子不是青荷,又是何人? 美人没有人不喜欢。 尤其这美人,还是自己的初恋情人。更是第一个与他有过肌肤之亲,最后又不得不忍痛放弃的女子,蒙旷自然会记得特别牢。 再看着青荷,依旧如同十六七岁,与自己在宫中初相识的那般,年轻娟丽,蒙旷心中怜惜之情大涌,激动得好似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一般,紧紧抱着她,恨不得能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去。 「阿荷,阿荷我太欢喜了!这不是做梦吧?真的是你?你还活着?」 青荷的眼泪同样流下来,象是扯不断的珍珠,「是我,是我!我也没想到,老天居然还会让我见到你!」 这几句话,确实是她发自肺腑而出,这番眼泪,也是情真意切所致。所以蒙旷听得极为动容。在她想要说下去时,掩了她的唇。 「别说了,从前的事都别说了。我既来了,就会带你走,以后永远都不再让人欺负你!」 青荷说不出话来,只能望着他默默的点头流泪,但那眼睛里的感动与光彩是怎么也骗不了人的。 蒙旷看得再也按捺不住。猛地低头。狠狠吻了上去。 便如所有久别重逢的情侣一般,在再度相逢时,没有更好的语言能表达彼此热烈的情感。只能用行动来表示…… 「你说咱们,算不算是久别胜新婚?」激情过后,当餍足的蒙旷终于放开了青荷,低低调笑了一句。 青荷红着脸嗔了他一眼。却不无体贴的道,「我去打水给你擦洗。」 「别走。」蒙旷无限温柔的拉住了她。「咱们说说话,我都有好多年没有这样,能跟人好好说过话了。有时心里苦闷起来,我真是想你得紧。」 青荷默了默。她还记得,从前的蒙旷会跟她说:我想你,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可如今—— 静了一时。她才低低的说,「我也想你。连做梦都是你。」 然后主动转了话题,「方才我送衣裳来,远远瞧见一行人,当中那个看着象你,我就忍不住悄悄过来了。没想到,真的是你。」 「那你怎么会来送衣裳?」蒙旷貌似无意的问着,但抚摸着青荷柔软身子的手,已经带了几分警惕。如果是习武之人,便会知道,那是随时可以出招的姿势。 他这些年已经习惯了谨慎小心,如果不是这样,他也爬不到如今的位置。刚刚确实是一时情难自禁,可这会子冷静下来,他就觉得不动静了。 青荷出现得太巧,也太刻意了。 「自潞州大乱后,我这些年,一直在城中做绣娘。这边府衙有时也会找我们绣庄订东西,就象你屋里那些福寿如意的新靠枕,就是我画的样子。我不知道原是迎接你的,要知道,我就画你喜欢的样子了。 不过我今儿来,是给这边驿丞夫人送衣裳的,她是订给她爹做六十大寿的。我本来早已绣好了,只她看了,又说天热了,外头新衣虽好看,万一露出里头中衣是旧的就不好了。可她自己又没空,让我赶制一身给她送来。哼,她忙什么忙?不过是看着天热,不耐烦动针线而已。中衣纹饰简单,又不好抬价,其实一样占时间的。可老顾客有什么办法?只能帮她做了。」 番外篇17 听她絮絮叨叨的这样抱怨,蒙旷心里反而踏实了下来。 能说得这样有条有理,确实不象是假的。再假装无意摸摸她的手,确实遍布针眼,食指和拇指处,还有长期拈针留下的针茧,心中就更信了几分。 把她的手拿到唇边亲吻,「以后有我在,再不会让你受这些委屈了。」 青荷笑得甜美,扑进他的怀里。可被他亲过的手指,却一阵阵的泛着冰寒。 良久,等二人分开时,青荷才假装无意的问,「你这回怎么来潞州了?」 蒙旷沉默了一时,忽地有些难堪。 严格说起来,冯辰香是差点害得他死掉,害得青荷被人侮辱的人,她本该是他们共同的敌人。 但是现在,他为了利益,却要娶冯辰香,并让青荷屈居其下,这打的不仅是青荷的脸,也是他自己的脸。这让他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青荷看他如此,心中寒意更甚。 这个男人,虽然还长着她初恋情人的脸,却已经不是那个会为了别人调笑她一句,就愤怒的冲上去跟人打架的人了。 她小心的觑着他的神色,说,「其实,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情,没跟你说……我这次来,也不光是为了送衣裳,我是打听到有南楚使节来,特意选在今日过来的。」 「什么?」蒙旷立即忘了自己的难堪,警醒的看着她。 青荷此时才从凌乱的衣衫里翻出一封信,「这是公主叫我送来的。」 蒙旷接了信,没急着看,却是诧异的问,「你怎么还会和她有来往?」 青荷微叹,「在这乱世中,看多了生离死别。对往日那些恩怨也就不怎么放在心上了。她这几年过得也很苦,被李雍拘在潞州军营里扫茅房。我们绣庄有时也接些军营的话,我见她可怜,便悄悄给她送了些东西。她得知南楚有人要来,便求我来送个信。只没想到,会遇到你。」 然后,她忐忑的看着蒙旷。「你不会怪我。多管闲事吧?毕竟,当初是她害得你——」 接下来的话,被蒙旷的热烈拥抱打断了。「阿荷,你真是世上最善良的女人!我不怕老实告诉你,这次我来,就是来接她回去的。你不知道。如今我虽然掌控了一部分兵权,但还有很多人不服我。我是没办法。所以必须来接她。可能,还要娶她。你不会介意吧?」 「我怎么会介意?」青荷心中一阵冰凉,嘴上却说,「你做的是对的。你是要做大事的男人,怎可拘泥于从前那些小事?更何况你,你也根本不必在意我的想法……」 「不!」青荷表示得越是大度。蒙旷就越是感动,也更内疚。「你才是最有资格介意的,因为在我心里,你才是我的妻。可我现在……」 青荷掩住了他的嘴,眼泪再也忍不住的落下来,「我,我早就配不上你了。公主身份尊贵,她才是你的良配。」 「不!」蒙旷忽地一阵心疼,更加热烈的抱紧了她,「我娶她,不过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但是我保证,我会给你跟正妻一样的荣华富贵。只是名份上,你可能要受些委屈。」 「我明白……我,其实我这样的人,又有什么资格要什么名份?」青荷努力把眼泪擦去,展露微笑,「我其实,其实能再见你一面就很好了……如果,如果老天垂怜,能让我有你一个孩子。往后,我就可以守着孩子过日子,便是留在潞州也不怕的。」 「不!我绝不会让你们母子过这样的日子!」蒙旷的大手抚上她的纤腰,身为男人的尊严让他想也不想的就做出承诺,「我要给你们母子最好的生活,再不让任何人欺负你们!」 「可公主,公主她的脾气……」 看青荷一脸为难,蒙旷冷笑起来,「你别以为她还是当初那个呼风唤雨的怀淑公主,如今皇上快死了,底下的皇子们斗得厉害,她再回去,还得依靠着我才能不被人欺负。她是个聪明人,应该猜到这一点,不信看下她的信,肯定是拉拢我的。」 蒙旷立即拆了那封信。 果然,冯辰香在信里言词恳切,画了无数大饼,唯一要求就是把她带回去。 但在看时,蒙旷拿信的手却悄悄避开了青荷的视线。如果里面有些机密之事,还是他自己先知道的好。 青荷见状,眼角都没扫一眼,只满脸恋慕的看着他。 等蒙旷看完,颇为得意的拍了拍青荷,「看到没?往后有我在,你再也不必看她眼色过日子了。」 青荷柔顺的点了点头,「那你要给她回信吗?我可以想想办法。」 蒙旷被问得有些讪讪,他要是还得这样利用青荷,那也未免显得自己太无用了吧? 「不用了。我们应该很快就能见面,到时我会跟她说,让她以后好好待你。」 青荷再不多说,把他推开些,「天也晚了,我在你这里呆久了给人看到不好,我先走了。」 蒙旷想想也是,「那好,你先走,回头我会来接你的。」 青荷穿好衣服,转头再看他一眼,温柔的笑笑,走了。 蒙旷忍不住自私的想,青荷还是爱他的。况且,她怎么说,也曾经被人糟蹋过了,这些年,也不知还有没有过别的男人。 他还肯把她留在身边,给她一个名份,她也应该知足了。否则凭他今时今日的地位,什么样的贵族小姐不是卑躬屈膝的想给他为妾? 他的这番心思,虽然没有说出口,但青荷又如何不知道? 如果说她来此之前,还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如今,却已是彻底绝望了。 而此时,在叶村长和李营长之间,也进行了一场与他二人相关的谈话。 李营长有点可惜,「那女人真傻。」 叶村长嗤了一声,「是你们男人太薄情,永远爱自己多过爱别人。」 李营长再看她一眼,略微不悦。「我不是。」 叶村长哼了一声,「幸好你不是。否则二丫也不会管你叫爹了。」 李营长眸光微闪,忽地一把将叶村长扑倒。 叶村长大惊,「你想干什么?」 李营长道,「秦彦都有四个孩子了。」 叶村长急道,「可他有五个老婆!」 李营长不动如山,「那你是让我去再娶四个?」 叶村长很真诚的告诉他。「儿女多了都是债。」 李营长异常淡定。「你不常说债多了不愁吗?」 次日。 李营长神清气爽的打算出门找人谈判,叶村长窝在床上,一脸萎顿。咬牙切齿,「你给我小心着些!」 李营长转头,颇严肃道,「我会的。我会多讨些钱回来。好还债。」 叶村长气结,决定还是闷头继续睡了。 不多时。李雍如约请了蒙旷到了潞州军营中赴宴,吃是次要的,重点是宴后的会谈。 不出蒙旷所料,李雍开了一个高额的赎身款。钱不是问题。南楚还是很有钱的。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李雍还要人。 要有经验的老渔民,纺织娘。还要会造船,有手艺的老工匠等等。不一而论。对于潞州如今的发展来说,钱虽可贵,但人才更宝贵。 这道理他懂,南楚人也懂。所以,等李营长命手下的军务总管何渊把条件摆出来时,跟随蒙旷前来谈判的人都忍不住翻了脸。 番外篇18 「你们怎么不去抢?」 制止了要发火的何渊,李雍淡淡道,「你们要不也来抢?」 意思很明显。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不想交钱,就来战。 蒙旷到底忍了,他来之前,已经是破釜沉舟了。 当李雍遣人通知,愿意与他交易时,蒙旷已经放出自己要「迎娶」冯辰香回国的消息。他也因此,拉拢到了一批人的支持。如果他不能把人带回去,那些人可不会管他是为什么不答应,只会觉得他无能。 「行,我答应了,签字吧。」 蒙旷想得很通透,李雍如今是奇货可居,如果冯辰香不「卖」给他,他转手依旧可以卖给别人,如果蒙旷想尽快平定南楚局势,争雄天下,眼前这个亏,他必须认了。 不过签字之后,蒙旷也私下跟李雍表示,「我还要带一个人走,她从前是南楚的宫女。」 李雍淡淡道,「她若愿意,我不会阻止。」 于是,在冯辰香忐忑的等待着青荷给她带来回信时,却被送到了一处精美的别苑里。 在那里,她见到了此次奉命前来接她的人,也得知一个让她无比震惊的消息。 「你是说,你,你要娶我?」 蒙旷冷冷的看着她,「我不是在问你,是你要与我成亲才能回去。如今除了我,也没人能带你走。而青荷,日后你也要好好待她,绝不许欺负她。」 冯辰香还真不知道他俩曾有过一段,只是看着蒙旷这样在意,她突然发现,她还真不能杀青荷了。 在男人心里,永远只有得不到的,和死了的,是最珍贵的。 但嫁给蒙旷是她唯一的出路,那她也绝不能容许有一个女人在蒙旷心中占据着特别的位置。 尤其这个女人,她从前还曾经把她送给别人,冯辰香可不信青荷会真那么大方,毫不在意。 但是,如果让蒙旷发现是她杀了青荷,一定会恨她一辈子的。而如今,她还要依靠着蒙旷重回南楚,她要杀了青荷,就绝不能自己动手。 不如暂且留下青荷这条贱命,等回了南楚,再往蒙旷身边塞几个女人。说不定他已经有好些女人了,到那时候,只需要她稍稍挑拔一下,就会有人替她杀了青荷。 冯辰香心中计议已定,面上自然是大度大方的答应下来,还很大气的表示,「蒙将军也太小看我了!如果说将军的志向是这天下,那本宫的志向就是母仪天下。若是将军能助我实现这个心愿,便是三宫六院也是理所当然。何况小小一个青荷?」 听她这么说,倒是把蒙旷心中的豪气也激发了起来。 暗想这女人虽然心思手段无一不毒辣,但若是成为自己的盟友,站在自己这一边。还是很不错的。 况且她出身高贵,相貌又是一流,这样的女人就算曾经跟李雍有过婚约,可他娶来,倒也不算吃亏吧? 于是二人皆按下各自肚肠,准备成亲了。 冯辰香自然是有些不愿意的,毕竟这还是在西秦地界内呢。她一个南楚公主能得到怎样风光? 可蒙旷既然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把冯辰香「买」下。他当然不会让这只煮熟的鸭子又飞了。回国之后,各种不可控的意外就难说了。 所以婚事可以一切从简,但必须三天内在潞州完婚。他才会带着冯辰香启程返国。 成亲的地点就在他们暂住的别苑,不过蒙旷特别交待,让人准备两套新娘用品。 他要兑现自己的承诺,除了娶冯辰香。还要同时迎娶青荷。反正这时代,同时迎娶一妻一妾。也不算什么。 反正李雍既然在南楚身上大赚了一笔,也不在乎做个顺水人情,帮他们操办这场婚事。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临时充做新房的别苑里已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一模一样的新房,一模一样的凤冠霞帔,没有半分厚此薄彼。让蒙旷非常满意。 唯一的区别就是拜堂之时,青荷必须退后半步。但蒙旷觉得。等洞房时,他上半夜先去青荷那儿,也就能弥补过来了。 两个顶着一模一样头巾,蒙着头的新娘子都回房了。剩下的宾客们不管心里如何想,面上自然是要开怀畅饮。 蒙旷在前头应付一时,便借故回到后院新房来了。 他带来的都是他的手下,潞州这边又只是些利益交往,是以两个新房里都安静得很,根本没人来闹洞房。 只是眼看蒙旷要往青荷的房间而去,冯辰香让丫鬟把他叫住了,故作爽朗的道,「将军,今儿天热,你也累了一天了,我让人煮了些清热败火的莲子汤,刚找人要了些冰,镇了一下,这会子刚刚好,你来尝一碗吧。」 又当着蒙旷的面,亲自盛了一碗交给丫鬟,「去给青夫人送去。」 蒙旷见她如此大度,心想便是故作姿态,自己也不好不给这个面子。毕竟是正妻,他便是坐一下也无妨,便抬脚进屋了。 冯辰香更加殷勤的伺候着,心中却在得意。 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她就不信,凭她的姿色,她的手段,会斗不赢青荷。想在新婚之夜打她的脸,那是绝无可能! 不管这个男人是不是她想嫁的,可她既然是他的妻了,就得坐稳正妻的位置。 不得不说,冯辰香自幼宫中长大,在拿捏男人心理上,还是很有一套的。看她这样一个千金之尊,围着自己团团转,要说蒙旷心里没一点得意,是不可能的。 于是,这小坐的时间便长了些。 吃完冰镇莲子汤,也就半推半就,让冯辰香坐到了他的腿上,并解开了自己的衣裳。 她本就身材丰满,容貌艳丽,这几年劳作操持,更是让她完全发育起来,犹如熟透的水蜜桃一般,似乎用力一掐,都能流下甘甜的汁水来。 蒙旷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面对如此尤物,很难做到坐怀不乱。 于是便忘了自己初衷,将手伸进了她的衣里。 不知冯辰香是有意无意,正好让龙凤花烛把二人相依相偎的影子投到了窗上。 对面房间的青荷看见,暗暗捏紧了手中的帕子,拭了拭自己的嘴角,勾出一抹冰冷而绝望的浅笑。 既然这个男人已经不值得她留恋了,那么她,就要在他心头种下一根永远也拔除不了的刺! 冯辰香这贱人,还想洞房么? 做梦! 一颗殷红的血珠从青荷眼睛里滴落,划下骇人的痕迹。旁边伺候的丫鬟才惊讶着,却见有更多的鲜血,从青荷耳朵,嘴巴里流出。 「啊!」 凄厉的惨叫瞬间划破了对面新房里的春情无限,当蒙旷衣衫不整的跑过来时,却只惊见青荷已经倒在地上,奄奄一息了。 身边,是大滩的鲜血。凄艳哀婉,楚楚可怜。 「这是谁干的?究竟是谁?」蒙旷瞬间反应过来,青荷这样,只可能是中毒了。 随后赶来的冯辰香也吓了一跳,她原先还以为青荷是为了争宠,故意弄出动静,没想到真是给人下了毒手。 只听伺候的丫鬟瑟瑟发抖的跪下回话,「刚刚,刚刚夫人还好好的,就吃了这碗莲子汤……」 「这不可能!」冯辰香厉声道,「莲子汤我和将军都吃了,怎么我们都没事?」 番外篇19 可这话一出口,却是让蒙旷顿时凌厉的看过来,「那就要问你了!为什么我们吃了都没事,偏她吃了有事?」 冯辰香急忙辩解道,「真不是我干的。肯定是李雍。对,是他,还有叶秋,想要挑拔我们不和,嫁祸给我!」 可这话一出口,却让蒙旷更加怀疑了,「他为什么要嫁祸给你?嫁祸你又为什么要杀了青荷?」 「他们就是不想看到我好过!」冯辰香是真急了,如果是她干的还好,可这事真不是她干的也栽赃给她,实在是太憋屈了。 一个冷冷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既然公主说是我们嫁祸给你,为什么不先验一下她中的是什么毒?」 这里的动静已经把李雍引了来。顺便还带来了大夫。 那大夫赶紧拿银针验了验青荷吃过的那只莲子碗,随即惊道,「你们看,若是一般的毒药,这银针便会发黑,而象这样发青的,老夫还当真从未见过。虽不知是什么。必是一种奇毒。」 冯辰香闻言。脸色大变,而蒙旷的目光已经跟要吃人般,盯上了她。 李雍淡淡道。「西秦宫中毒药,向来是发蓝,所以又有个别名叫蓝孔雀。而素闻南楚宫中的秘药,却是会发青。别名便叫作青鸾。请问公主,是也不是?」 「说!」蒙旷狠狠瞪着冯辰香。「否则我立即叫人检查你的所有东西。」 「可这毒,真的不是我下的!」冯辰香急得快吐血了,想也不想就去摸自己的耳坠,「我是带了点毒药。可这是给我自己防身的,根本没人知道。我也从没用……」 她忽地哑然了。 因为在她手中,那只刚刚打开的猫眼石耳坠里。已经空了,只残留着些许粉末。 蒙旷一把劈手夺过。亲自拿了只干净的小碗,注入清水,然后换了根干净银针一试,果然,出现了和刚刚那支银针一模一样的反应。 冯辰香无助又焦急的尖叫起来,「这是有人陷害我,真的是有人陷害我!你们信我!」 可所有的人望着她,目光中都写着两个字——不信。 这样百口莫辩的感觉,简直比打冯辰香多少耳光还让她难受。 她自诩聪明,向来只有她把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何曾被人这样玩弄过? 蒙旷一个箭步上前,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整个人拎得几乎离了地。 冯辰香脸涨得通红,拼命踢打着,却根本无法撼动他的铁掌半分。 而围观的人,没有一个想要替她开口求情的。 可是在冯辰香快要断气时,蒙旷却犹豫了。真的要杀了她么?如果杀了她,那他此次前来,不就是前功尽弃了? 可要是不杀,他还有什么理由放过他?只怕他即刻就会成为世人的笑柄! 为了权势,连自己的女人也护不住,他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资格立于天地之间? 「算,算了……」 一片令人头皮发麻的静默中,是青荷忽地开口了。她明显到了回光返照的时候,撑着最后一口气,望着蒙旷,温柔的轻唤,「旷,旷哥……」 蒙旷心头一松,赶紧顺台阶就扔下冯辰香,回到青荷身边扶起她,「我在这儿。」 这一刻,他的痛心当然是真的,还有无比的愧疚。因为他已经做出了选择,放过那个杀人凶手了。 李雍目光冰冷的再度看这男人一眼,转身走了。 当蒙旷放开冯辰香时,他在他心中,已经从一个人物,变成了一个人渣。就算他表现得再痛心疾首,也还是一个人渣。 青荷努力望着蒙旷温柔的笑着,半句不提冯辰香,只道,「旷哥,今天能嫁给你,我已经很快活了……只可惜,不能给你生几个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也不知我肚子里有没有孩子,真是,连累他了……」 「阿荷,你别说了!」 都到弥留之际了,青荷表现越温柔越宽容,蒙旷就越觉得自己无能,心里更是象有千万把钢刀在搅似的难受。 他明明答应过,要保护好她,不让冯辰香欺负她的。结果呢?成亲之日就被冯辰香害死了,甚至还有她肚子里可能会有孩子。而他,还不能替她们母子报仇。 他这个男人,当得窝囊啊! 只听青荷又说,「我走,没什么不放心的,只惦记着你……咱们都是没爹没娘的可怜孩子,从前,有你一心想着,我一心想着你……可等我走了,还有谁会这么想着你?惦着你?」 蒙旷眼睛已经红了,贫贱之交最可贵,糟糠之妻最真心。 不管青荷遭遇过什么,可她是唯一在他还是个小侍卫的时候,就一心恋慕着他的女人。也只有这个傻丫头,会把自己的月钱省下来,连盒脂粉都舍不得买,冬天给他做棉袄。夏天给他做单衣。甚至,在要被人送走糟蹋时,还把清白的身子给了他。 如今,就算他大权在握,可哪里还会有人这样真心的对他? 不管是怎样甘心给他做妾的贵女,包括刚刚还在勾引他的冯辰香,难道她们看中的难道是他这个人吗? 错!她们看中的只有权势! 只有青荷。待他才是真心。 人之将死。周围的人能回忆起来的,也全是她的好处了。蒙旷紧紧抱着她,眼泪终于顺着刚硬的脸庞滑落下来。「青荷,你别死,别死!我求你了,别离开我!」 可青荷却是笑了。「其实,能这样死在你的怀里……我。我很高兴……往后,等我到了天上,我也会保佑着你……你,你也要好好保重自己……找几个真心对你好的女人。好好疼你,照顾你……」 「再没有,再也不会有了!」 当终于喘过气的冯辰香听到蒙旷说出这话时。她再看着青荷,忽地全都明白了。 「是你!是你自己寻死!只有你才知道我贴身藏着毒药。将军,你要信我!」 回答她的,是毫不留情的一耳光。 打得冯辰香重重摔倒在地,牙齿都松脱了两颗。蒙旷目光冰冷的看着她,「不想死,就滚回房间去!」 冯辰香不敢招惹,只好爬起来,慢慢走了。只是临走前,再恨恨的回头看了一眼,却见青荷嘴角那抹似有似无的讥讽笑意。 然后,她听到青荷跟蒙旷说,「旷哥,你再吹一次咱们家乡的小曲儿来听吧……就是那次咱们偷偷溜出去划船时,你吹给我听的那首……」 出了这道门,听见蒙旷带着哽咽吹起的口哨,冯辰香知道,她输了。 这辈子,永远没有人再能走进蒙旷的心了。 这个女人,她用最惨烈的方式,豁出自己的性命,对她,以及他,展开了最残酷的报复! 她在蒙旷的心里扎下了一根永远无法消除的刺,也替他永远的关上了爱人的门。 往后,无论谁来亲近蒙旷,他都会不自觉的想起青荷,想起这个女人的种种好处,然后不自觉的把别人拿来比较,然后猜疑,然后结果必然是所有的人都争不过她一个死人。 可是, 冯辰香握紧拳头,她不怕! 死了就是死了,但她还活着。只要她活着,她还是蒙旷的正妻,日后就能跟蒙旷生下儿女。 男人就算一辈子原谅不了她,不爱她,但只要她能有他的儿子,守着孩子,将来的日子未必不好过。 番外篇20 只是目光落到自己小腹上,冯辰香露出一丝懊恼。 刚刚,就差那么一点点,没有跟蒙旷成其好事,否则,过些天,她还能装着有身孕来挽回二人的感情。眼下看来,只怕要费些工夫了。 冯辰香回房自去筹谋自己的将来不提,那边李雍离开之后,很快派人送了棺材等物。 他不是想帮蒙旷,只是可怜青荷。 这样一个重情重义的好女人,就为了这样一个人渣死了,实在是太可怜了。 蒙旷的难过到底有限,青荷已经死了,他再抱也活不过来,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把尸体交出去。 可是,良心的遣责又让他觉得自己太过薄情。于是,他亲自帮青荷擦洗了身体,又给她换上新衣,安放进棺材里。 有人来问,「是不是就在潞州挑个地方,把人葬了?」 蒙旷本来是不同意的。再怎样,他也应该好好办场丧事,再把青荷带回南楚去安葬,省得留在异乡做个孤魂野鬼。 可如今这样的大热的天,他怎么带着棺材上路?再说南楚也不平静,他要赶回去处理的事还那么多,怎么耽误得起? 所以话在舌尖打个转,就成了,「把她化了,收了骨灰带回去吧。」 虽不能保全尸体,但能把她的骨灰带走,也算是聊尽些心意了。 那人听了,便说明早来办。 那就是说,青荷连停灵一日,多受些香火都办不到,就马上要被火化了。蒙旷呆呆的坐在棺材前,心中的内疚几乎快把他淹没了。 忽地。有一个小女娃跑到他的跟前,「你在干嘛?」 蒙旷抬眼,这是一个很灵秀的小姑娘,鼓着粉嫩嫩的小脸蛋,稚气讨喜,带着勃勃生机。 蒙旷忍不住在想,要是他和青荷有个女儿。只怕也是一样可爱吧? 见他不答。小女娃又问了一句,「你这么难过,死的是你什么人?」她小手指着棺材。说,「我在村里见过人家办丧事,只有死人才睡在那样的木头箱子里。」 蒙旷想半天,也不知该对个小孩子说他死了个妾。因为他觉得这样的称呼是侮辱了青荷对他的深情,便含糊道。「死的,是我的一位夫人。」 「哦。」小女娃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问,「她是病死的吗?」 蒙旷一哽。心头的内疚又被勾了起来。可在孩子纯真清澈的眸光前,他又实在说不出假话,只得道。「是给人害死的。」 「那你还在这儿干什么?」小女娃奇怪的看他一眼,「你怎么不去给她报仇?我娘说。不能保护媳妇孩子的男人,是天下最没用的男人。啧啧,我不跟你说话了。」 小女娃狠狠鄙视了蒙旷一把,然后似是怕沾上他身上的「没用」气息一般,快速跑掉了。 蒙旷却是猛地站了起来。 是啊,他连自己媳妇孩子都保护不了,便是得了天下,又有什么用?连个三岁孩子都瞧不起他! 就算他要用到冯辰香,不能杀了她,但也绝不会让她好过! 于是,在青荷的尸体被火化之后,冯辰香想去上一柱香,做做姿态时,震惊的看到,青荷的牌位上,写的是「爱妻孙氏青荷之灵位」。 这怎么可能? 世人最重生死名份。 如果蒙旷承认青荷是他的爱妻,那她冯辰香又算什么? 「你?当然是我的如夫人。」蒙旷漠然的看着她,「公主孤身在民间流落三年,名声受损,自甘为本将军的妾室,昨日拜堂,不是这样吗?」 什么?冯辰香震惊了,也愤怒了。 公主的骄傲,让她绝不能接受这样的羞辱! 「蒙旷,我不嫁了!」 回答她的,是又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她完好的另外半边脸上,同样落下五只清楚的巴掌印。 蒙旷看着她,就象看着一只可以随时碾死的蚂蚁,「这是我最后一次对你的容忍了。你要是再不顾我的警告,做让我不高兴的事,我有的是法子收拾你。绝对比你宫里那些手段,还要阴毒十倍,你信不信?」 冯辰香信,蒙旷这一刻的眼神实在太可怕了。比她从前在宫中见过,专门替父皇处理一些阴私之事的大太监还可怕。 可就算她信了,但蒙旷还是决意要给她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那就是直到死,蒙旷也没有碰过她,而冯辰香也不敢让任何男人来碰她。 直到十多年之后,因蒙旷战败过世,她也染病身亡,被下葬收殓之时,才有婆子惊讶的发现,在这位公主的前胸后背,纹着一些奇特的风景。 前胸是一片茅房,而后背上,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马桶。 要是她到过多年前的潞州军营,就会知道,那一片茅房正是冯辰香打扫过三年的地方。蒙旷让人把它们纹到冯辰香胸前,就是让她时刻记着,自己曾经的那段时光。 至于后背,冯辰香就算看不到,也没关系。 因为纹身的墨汁里,不知被加了什么香料,带着奇特的恶臭,直到冯辰香死,还是臭得跟粪坑一般。 那婆子忽地恍然,怪不得这位公主直到死,听说还是处子。有这样奇怪的癖好,也实在是没有男人敢近她的身了。 有钱人的毛病真多!婆子嫌弃的摇摇头,把冯辰香随随便便收殓便下葬了。 等这婆子更老些,难免嘴碎,日后传出话来,反正那时南楚早已灭亡,也没人辟谣,倒是给了人们茶余饭后一些闲话的笑料。 相传美艳无双的南楚公主,竟是个奇特的纹身爱好者,还酷爱在自己身上画茅房和马桶,并用恶臭来当香料,实在是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若是冯辰香泉下有知。得知自己留下这样的名声,真不知会不会气得又活过来。 而此时,当蒙旷带着冯辰香离去时,还带走了一个人。 柳媚儿是自己主动要求去跟蒙旷做妾的,「反正留下也嫁不到什么好人,倒不如出去拼一拼。再说,冯辰香也害过我。我去跟她共侍一夫。也算是报仇了。」 秦彦看不上她,她确实没机会。但蒙旷不一样,他刚失了青荷。正想找个人刺激下冯辰香。正好有个容貌家世还不错的自己送上门来,他是没有半点意见的。 叶秋对此只能表示,人各有志。 其实柳媚儿的心思并不难猜,她是看中秦彦蒙旷有问鼎天下的意思。想去博一把,日后弄个贵妃当当。 这女人就算在仙人村呆了三年。老实了些,但骨子里爱荣华爱富贵的心,还是坚决不改的。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她跟叶秋一家也不是什么正经亲戚。自己愿嫁,谁还拦着她么? 于是走前,叶秋还客气的送了她几件首饰和一些衣料当嫁妆。 柳媚儿还厚颜道。「如今出去,万事不比家中。村长能不能再送我些银两?我若能得势。不也是替你出气么?」 叶秋差点被逗乐了,还真没见过这样讨钱的。 不过豪爽的叶村长,当即表示,「那我去跟收帐的人说一声,你也多在你家将军跟前说些好话,让他一回了南楚,就赶紧把答应送我们的人送来,到时我再让人给你个大红包。」 柳媚儿讪讪的退下了。 蒙旷吃这么大个亏,她还凑上前去催,不是找抽么? 算了,知足吧。 番外篇21 这边潞州事了,叶村长就要带着闺女回仙人村了。李营长得暂且等等,接收秦彦送来的一百斤生铁。 二丫要学的琴棋书画一样没买,倒是跟年小宝欢快的吃遍了潞州的大小馆子。 对此,李营长的说法是,「还小,不急。」 叶村长无语望天,既然知道她还小,学不了这些,你还用这个借口把她带来? 尤其让叶村长耿耿于怀的是,「那天,你是故意放二丫去见蒙旷的吧?」 李营长默了默,然后说,「看他不顺眼。」 可我闺女才不是大凶器,你这样放出去伤人,真的好吗? 李营长不管这些,身为一个优秀的将领,知道知人善任就行了。再看他们家二丫,多么出色的完成了任务。日后便是做个大凶器,总比做个可怜女子,被人欺负的好。 村长不知营长心中暗暗定下的闺女培养大计,只觉得自己也看蒙旷很不顺眼,所以对于李营长别具一格的打击报复的行为,就不多计较了。 「只是女儿回去之后,她的教育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话音未落,一只凶器当真被扔了出来,直直打向叶秋后脑勺。 还是李营长手急眼快,一把将她拉开,抓住了那只凶器。 就见他家的「大凶器」一脸惶恐的跑过来,不安的扯着衣角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就是在跟小宝玩,然后把哥哥给我的防身法宝给他看。」 「你哥给你的防身法宝?」叶秋从男人手里抢过那块石头,恶狠狠的道,「你打算怎么用?」 二丫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眨啊眨的,一脸无辜,「就跟刚才一样啊。哥哥说我年纪小,唔唔,拍人不痛痛,要是遇到坏人,嗯嗯,就拿石头拍他。要偷偷的!」 看那么点大的小闺女,还很机智的把最后一句偷偷放小了声音说,叶秋掂着手中沉甸甸的小石块,只觉眼角抽得疼。 这都是怎样的一家子啊? 爹把女儿当凶器使,哥哥还教妹妹拍砖头。他们到底是要闹哪样? 当爹的见势不妙,迅速转移话题,「唔,这石头好象是地瓜小时候玩过的吧?记得还是我第一次带他进山时捡的。嗯,他也是个念旧的好孩子。」 这跟念不念旧有半毛钱的关系吗?叶村长快要爆走了。 「嘿,把那石头给我瞧瞧!」忽地,被冷落一旁的年小宝颇有兴趣的凑上前,看看李雍手中的石头,眼睛亮了,「你们那儿有很多这样的石头吗?」 「当然!」二丫忘记了自己的「险境」,挺起小胸脯骄傲的吹嘘,「有一座山那么多呢!」 「别说!」年小宝忽地捂了她的嘴,还警惕的左右看了看,「这种事,不能给人知道!要不,会惹来那个杀,杀什么祸的,会死人的!」 叶秋要不是知道这孩子脑子有问题,都开始怀疑,他是为了帮女儿逃脱责罚,故意而为之了。 可李雍却忽地脑中灵光一现,想起那件被他遗忘的事情来了。 「你姓年?年大铁匠是你家什么人?」 年小宝好奇的睁大眼,「你认得我爹?」 李雍紧接着问,「那你家那把七星剑何在?」 年小宝愣了愣,忽地笑了,「你也上当了吧?我家才没有什么七星剑呢,七星剑其实是个炼剑池。不过现在除了我,我爹说这世上已经不会有人知道了。哎呀,我爹说了,不能告诉别人的!我不管,你要替我保密,否则,否则我就赖你家不走了!」 看这傻孩子自悔失言后的一脸愁眉苦脸,李雍忽地有些无语。 他怎么就忘了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年家铁匠,是当世最好的铸剑师家族。 每一代的当家人都叫年大铁匠,是各国争抢的人才,至于真实姓名和行踪,从来无人得知。 李雍少年时,曾经有缘得到一把年大铁匠铸造的匕首,后来送给地瓜了,是以听说过一些关于这位年大铁匠的传闻,尤其是关于七星剑池的。 想想叶秋曾说过,这孩子曾开价一月十两银子,让人请他做事,这当真不是个笑话。如果年小宝不是傻子,相信就是每月一百两,都有人趋之若鹜。 再看看粉嫩小脸上写满好奇的小闺女,李雍忽地觉得,他儿子是个福星,他闺女运气也不差啊! 随随便便上个街就能捡到世家隐门的嫡子传人,唔,这样重要的人物李营长还是决定亲自护送回仙人村去了。 顺便考察一下,仙人村后头那座荒山上是不是真有什么会惹来「杀身之祸」的东西,要是真有的话,秦彦那一百斤生铁算个毛线啊! 李营长不知,自己已经被「粗俗」的叶村长带歪了。他两眼发光的一手抱起小闺女,一手拎起连小宝,「走,咱们回家!」 嘿嘿嘿,你是不是拎错了?叶村长生气的瞪起了眼,居然拎那小子不拎她? 可看着男人快步远去的背影,运了半天气的叶村长还是只是跺跺脚,追上去了。 「等等我!」 他们的头顶,正是无比晴朗的天,瓦蓝瓦蓝如水洗过一般。灿烂的阳光直射下来,在清粼粼的水渠中耀出万点金波。如跃动的鱼群,看得人心生欢喜。 从仙人村新挖出的渠水,顺着和煦的风,在贯通叶公渠之后,又将夏日的秾丽,辗转送往潞州各地。沿着渠边的杨柳花树,将娇娆盛开的绿肥红丰布满这片生机勃勃的黄土地。 水路的昌盛,带起了一地繁华。而行走在水路边的人们,更是在用自己的辛勤与忙碌,浇灌潞州更加繁荣昌盛的明天。 远远的,有一群顽皮的孩童,高举着,簇拥着一片新长出的碧绿荷叶,笑闹着如阵风般,刮过这片街面。带着夏天的气息,又落下一串串清亮明净的笑声,生机盎然,经久不散。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中桃花始盛开。 老君山上,一处专供游人香客休憩的小山亭中,豆蔻年华的美丽少女痴痴望着对面山坡上,那片青山绿水间,如粉色烟霞般的桃花,已然痴了。 正在亭外喝茶吃点心的妈妈以为自家小姐是看呆了这样的美景,便也不以为意,还扯着路边卖山货的小贩讨价还价,只有亭中贴身伴着少女的丫鬟才知,小姐看的是那桃花树下,正辛勤翻土的少年郎。 人面桃花相映红。 丫鬟虽是读书不多,但此时此刻,脑子里却莫名跳出这样一句,然后便再也找不出更加贴切的形容了。 只那样玉面修容,俊美无俦的俏郎君,为何会洗清凡心,抛下这万丈红尘,甘心穿一身朴素的蓝,做一个道童? 远远的,似乎后头的道观里有人喊了一声,桃花树下的少年郎应了一声,仍是细心的把最后一棵桃花树下的土松好,这才收起锄头,背起藤筐,往那道观方向,大步而去。 机灵的丫鬟悄悄问,「要不要去打听下这位小师父的法号?」 少女分明颇为动心,可到底仍是低叹一声,「回去吧。」 既是尘世内外的两路人,又怎么可能走到一处?便是知道,也是徒惹相思。 但是不知,就能不害相思了么? 豆蔻年华的一颗芳心,比被风儿吹乱的桃花瓣还要纠结,带着万千情丝百转柔肠下山了。 番外篇22 而回到道观的俏郎君,却是无比欢喜。 「我家又来信了?好师兄,快给我看看!」 「光嘴甜可没用,得把你家寄来的好吃的。分我们些才行。」 「知道知道,你们自己去拿就是。」 一帮子年岁差不多的年轻小道士顿时欢呼雀跃的去拆旁边那一堆箱笼,却不料忽地杀出个相貌威严的中年道长,沉着脸制止道,「你们是不是又在欺负叶师弟了?」 「哪有?」一帮子猴崽子似的年轻小道士们纷纷摇头,动作表情出奇的一致。 中年道长颇有些忍俊不禁,但面上仍是黑沉如锅底。「既然没有。那就统统到后山砍柴去!」 有小道士顿时苦了脸,「净云师叔,眼下又不是冬天。砍那么些柴禾干什么?」 还有机灵的道,「这春天正是万物生发之期,咱们砍太多柴,只怕于天道不合吧?」 净云道长轻哼一声。教训起来,「正因此时乃万物生发之期。才要你们去帮那些花木去除残枝败叶。不吐故,如何纳新?你们若觉得观中柴禾已经够用,那就去打扫禅房吧,似乎各殿瓦上的土也该扫一扫了。」 「那我们还是去砍柴吧!」小道士们齐声应着。赶紧走了。 打扫禅房又得闷在屋里,扫瓦还得考验轻功,还不如砍柴。 等屋里清静下来。净云道长才望着那姓叶的小道士,和颜悦色道。「你也别总拿东西分给他们。每回你们家送东西来,都有道观的一份,已经让上上下沾了不少光了,这些你就自己留着吧。」 「多谢师叔关怀。其实师兄弟们也不是存心要我的东西,就是喜欢这么闹着玩。」说话的工夫,那姓叶的小道士从半开的箱笼里,取出一盒茶叶递上,「知道师叔精通茶道,所以上次写信回家,特意让家里寄了些我们家乡培育的新茶来。还请师叔尝尝,不吝赐教。」 这样的礼物送得正合净云道长心意。若是什么名贵茶种,他断然是不要的,但这样的新茶,他却很愿意帮着品评一二。 含笑答应下来,收了茶叶离开,净云道长抬脚就往观主的小院去了。 这样长得既好,命数又好,又精通人情世故的好苗子,就该留在他们老君观做新一任观主来培养。怎么能直到如今,都还只是个挂名弟子呢? 他们辛辛苦苦,养了冲数那小家伙十几年,到头来却被叶玄勾搭跑了。他这个做舅舅的,既然把这个外甥赔了来,就要赔个彻底,给他们不就完了? 至于他们天师府,冲数不是已经生了一对孪生子了么?叶玄还那么年轻力壮,足有七八十年好活,到时随意让哪个儿子继承天师府就行了,干嘛还舍不得这个大侄子? 净云道长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以至于,他们让冲数女扮男装了十几年,故意派到叶玄身边,还有本门人材济济等等事实,就被他自动忽略了。 而等他也离开后,偌大个屋子彻底清静下来。叶小道士,也就是当年的小地瓜,如今的叶答,这才松了口气,展开家中的书信。 照例是他娘用那种特制的油纸,糊的厚厚一封。每回沉甸甸的拿在手上,叶答的嘴角就会不自觉的勾了起来。 拆开油纸,里面又是好几封信。 有他爹的,他娘的,他妹子的,他祖母的,还有一封笔迹歪歪扭扭的。仔细一看,居然是虎子舅舅家,那个四岁的弟弟小豆子给他写的信。 叶答笑了,首先就拆了这封。 信很薄,就两张纸,上面一张,写着同样歪歪扭扭的六个大字,「我们都很想你。」 第二张上是陌生的,不甚了看,但努力做到工整的四个大字,「保重身体。」 叶答有些讶异,这是谁写的? 且放下疑问,他又拆开了他爹的信。 伴随着扑面而来的墨香,是潇洒之极,优雅之极的满纸行书。 观中同样精通书法的净平师叔,有次无意中瞧了他爹的字一眼,便赞道,「人都说潞州李营长磊落正气,不入凡流,观他这字,我便信了。」 叶答有些骄傲,也有些浅浅的妒忌。 因为他至今还没练成这么好的字。每回他娘说起来,总会说,「不都说一代更比一代强么?怎么这字上却差了这么多?」 哼,她怎么不说下自己?叶答暗暗吐槽,自己要是字写不好,一定是被全家字写得最烂的娘拖累的!毕竟有她一半基因不是? 只爹的字虽好,内容却是一如既往的简洁明了。 没有过多的嘘寒问暖。也没有殷殷嘱咐。只是将上回儿子来信时,回答的功课一一做了点评,然后又给他布置了新的作业题。 那样的语气。瞬间就让叶答好象回到了还是当地瓜的小时候,父子俩分坐在炕桌对面,带着些紧张和忐忑的一问一答。 只是似乎上了年纪,人都会有变得唠叨的趋向。尽管那个爹。还不到四十,却在信后开始关心起儿子的青春期问题。 严肃如教科书般的讲解。让十六岁的叶答看得颇为脸红,可又忍不住恍然。 啊,原本如此!一定是他爹当年也有过这样的体验,所以才能这么了解吧? 咳咳。当人儿子的,也不好联想太多。 看完之后,迅速把信严严实实的藏进他爹的那堆信里。然后。叶答拆开了祖母的信。 简氏无非就关心他吃的好不好,穿的暖不暖。有没有被人欺负,要是没钱一定要跟家里说。然后说这次送来的东西之中,她又给他做了几件什么衣裳饰物,大小若有什么不合适,就去找个裁缝放个边,她都留好的了。 几乎千篇一律的内容,叶答来了老君观两年,就看了两年。所不同的,也只有随四季不同的问候而已。 但这也是亲人的一番心意,所以叶答也把信好好的收进祖母的那一沓里。 然后,他带着笑意,拆开了妹妹的信。 二丫虽然才满十岁,但字是一年比一年写得好了。但字里行是的锋芒也越发显露,让人就算是看着信,都几乎可以想见那丫头嚣张的模样。 不过她的嚣张还是有道理的。 因为并不是每一个小女孩都象他妹子这样,七岁能攀岩,八岁就敢打狼的。那张狼皮中的一块,给她哥做了一顶帽子,如今虽然叶答都戴不得了,但还是好好的收在箱子里,连根毛也不让人碰。 只是当看到信中,妹妹得意的吹嘘自己又亲手打了把匕首,放进送来的东西时,叶答忍不住有些替他娘牙疼。 唔,好象自从妹妹略长大些,能蹦会跳了,他娘就一直很牙疼。而当二丫三岁那年去过潞州,捡回一个年小宝之后,他娘牙疼得频率就更高了。 虽然,在她娘的严防死守下,二丫到底没能跟年小宝学会拍人脑袋,但她跟人学会打铁了! 年小宝或许是有些笨,但在铸剑上,绝对是个天才。 当年就是他,通过一块小小的石头,就发现了深藏于仙人村后山的铁矿。 也是他,在仙人村铸起了七星剑池。为潞州这些年的平安,铸起了一道钢铁般的防线。 想到这儿,叶答又忍不住开始佩服他爹了。 在最初得知仙人村山后有铁矿的消息时,李雍硬是把这消息封锁了下来。 番外篇23 只派了少数铁杆士兵去到那里,搭了一个简易的铁匠铺子,等从蒙旷那里要到了一个铁匠,才开始打制从秦彦那里换来的一百斤生铁。 然后,不时的让士兵去「买」些生铁,再从外头「运」回来,把这个铁矿不动声色的经营了下去。 整整三年,整个仙人村除了村长,没有一个人知道实情,连叶答和二丫这兄妹俩都给瞒过了。 至于年小宝,除了偶尔被村长指使过去打把菜刀铁锅什么的,啥也没干,可以说在仙人村白吃白喝还白玩了三年。 直等到第四年,李雍兵不血刃的打下了曲靖和泗州——这得感谢老天爷,那边冬天闹雪灾,百姓们没了活路,而当地的贵族土司们还要横征暴敛,逼得百姓们自发的组织起来,把那帮人渣打跑了——然后,他爹的手下,那个庄林庄校尉,机智的带兵过去送粮种,一举就让两地百姓主动打开城门,欢迎潞州军营的到来。 因为得到了这两座城池,和原先的安顺、广南联合起来。李雍彻底的控制了西南一带的局势。真正做到进可攻,退可守了,才果断把这三年来秘密采挖囤积的生铁拿出来打制兵器盔甲,武装军队,震慑天下。 不得不说,他的时机选的刚刚好。 因为这些年,已经有好些人对李雍扩张不满。更是对潞州的繁荣眼红了。蠢蠢欲动的想要找借口来打劫。这回,正好给了他们借口,可以联合那些被驱逐出当地的贵族土司们。挑起争端。 可末了,看到那些铁甲森森,刀锋林立的潞州军营,再没有人敢轻举妄动了。 倒是后来。秦彦专门来了封信,似是把他娘大骂了一顿。 说她不顾兄妹情义。自己早有铁矿,还每年来找他换手上的生铁,如今害得他在手下兄弟们跟前里外不是人。 最后言而总之,总而言之。他娘往那边送了一批棉花,还有潞州的特产,才总算是堵住他的嘴。 不过秦彦叔叔也当真好生厉害。从当年的一无所有,就五个人。一辆老马拉的破车起家,到如今已然是一方枭雄,甚至隐隐有问鼎天下之势。 叶答曾经悄悄问过舅舅,他到底是不是真龙天子。 可叶玄什么也不肯说,只是笑笑着把他一脚踹到老君观来了。说他在这里呆满三年,差不多就能知道了。 扳着指头算算,叶答在此已经呆了两年又七个月。唔……虽不敢说学有所成,但也算是略有小成。 他如今已然能看得出,秦彦那边的贪狼星紫气渐厚,只待时机,就可一遇风云便化龙。 不过同样有紫气环绕的还有西秦京城的七杀星,叶答算过,这颗星应在也是他家老熟人,裴适父子身上。 自那年得了李雍交的兵权,裴适没有用来杀伐,而是带着儿子,用来保卫西秦北边的安宁,让百姓能安居乐业而已。 只是他们父子行事时日尚短,福缘尚浅,能否得此大机缘,还待另说。 但应在南方蒙旷的那颗破军星,却是从一开始的凌厉渐渐变得光芒黯淡了。 听说他虽在冯辰香的帮助下,收伏了南楚部分政权,但因南楚内部经济利益牵扯太大,矛盾太多,人人都有自己的私心,是以有些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可蒙旷也眼睁睁的不能做。而有些明显是劳民伤财的事,他又非做不可。 天道循环,一饮一啄皆有定数。再这么折腾下去,主他命格的那颗星,非殒落不可。 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天下大事,叶答把妹妹的信收了起来,最后小心翼翼的拆开了他娘的来信。 这永远是最厚的一封,也是叶答最爱读的信,好些旧信都被磨起了毛边,字迹都花了,他还是忍不住一再翻看。 跟一般人的来信不同,叶村长的来信都是装订好的小册子。从墨水的印记就知道,并不是一天写成,更何况她每回还在写之前的抬头,特意标注好日期天气,读来便如日记一般,闲适有趣。 「腊月十三,大雪。 今儿还没起床,就听见苹果在它在那窝里直叫唤。还以为家里遭了贼,结果出去一看,才知是大雪把门都堵住了,苹果出不去,又舍不得在自己屋子嘘嘘,急得直叫。你妹子想去帮忙,结果一脚下去,半个小人儿都栽进雪里去了,给我笑得不行。 正月初六,晴。 今天去外头做客,回来看见你祖母抱着你小时候穿过的那件,做了大白耳朵的小棉袄在院子里发呆,突然发现,她脑后生出了好多白头发。 你的祖母,真的老了。你爹那么不爱说话的一个人,陪她说了半日的话。 儿子,我好想你。 二月十四,小雨。 终于下雨了。再不下雨,村里人要急死了。今天的春雨来得特别晚,雨量又小,连村里大湖的水位都比往年低了将近一尺。 老人都说今年的年成不会好,幸亏去年冬天没种冬小麦,否则估计就长不起来了,可如今春耕也是难事。 嗳,你娘这个村长,当得快愁死了。 三月二十八。暴雨。 眼下,你娘正在黑天瞎地,电闪雷鸣里,点着灯给你写信。眼下可是正午,刚吃了饭,却因这雨下得,天都黑了。 开春那会子盼雨雨不来。可这会子又跟谁捅破了天似的。下个没完没了。 新种下的庄稼估计是保不住了,回头想想法子,看能不能补种一季玉米或是高粱吧。 之前不是说。年后你舅舅就带着你妹子,还有小宝到泗州那四城去了吗?也不知道那边会不会遇到大雨,发洪水什么的,真是让人担心。 等等。好象是你爹回来了,我先去开门。 天哪。儿子,你知道你爹带回什么消息吗? 曲靖那里,发现铜矿了! 还是你妹那个馋嘴的小吃货,和小宝出去打猎烧烤时发现的。 对此。你娘深表无语。你们兄妹到底是什么体质,怎么走哪儿都能遇到好事? 不过别的好事多多益善,但桃花可千万不许多。你娘人笨。应付不来太多儿媳妇,只想安静的做个美美哒老太婆。你小子也大了。给我记着点。 我不能写了,你爹全身淋得透湿,我得去给他找衣服洗澡。你们爷仨都是一样的货,自己的什么东西都来问我。尤其是你妹,离了老娘,连袜子都找不到,亏她还托生是个丫头!」 随着信纸一页页的翻过,叶答的心情也跟坐过山车似的,起起落落。时而微笑,时而酸软,时而着急,时而开怀。 而等到册子的最后,有一页纸明显是临时夹上去的。 「今儿小豆子给你寄的信里,后面那张「保重身体」是谁写的,你猜到了么? 是你阿爷! 听你阿奶说,他为了练这几个字,足足学了小半年呢。还不许人说。你回头的信里,多提提他。一辈子拿锄头的老人家,这样惦记着你,你惜福吧! 又,你阿奶还说,叫你在外头别那么老实,有时该机灵就放机灵些。 你不是说和你那些师兄弟们还混得挺不错的么?看他们有没有一些年轻力壮的亲戚,最好还有一技之长的。 番外篇24 如今曲靖那边急需用人,刚收到你舅舅的来信,说是去看铜矿时,又发现了煤矿。只可惜那煤矿的位置长得不好,在人家祖坟山底下,如今想要说服乡亲们迁移,非得要些聪明伶俐,能说会道的不可。 还有你舅舅,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非说什么见者有份,那个铜矿就算了,可煤矿却要分他几成干股,你爹如今很生气,打算亲自过去跟他讲讲道理。村里事多,我又走不开,真怕他们回头打起来,也没个人劝劝。 还有你妹子,我是彻底管不了了。跑到外头就不肯回来,还给我寄来两只火腿和两只风鸡,说是当地的特产,用来解我的相思之苦。你说说,这样的话,是能用在当娘的身上的么?你爹我是彻底不指望,可你这当兄长的,总不能也撒手不管吧?到时人家说二丫不学无术,你脸上也没光彩的!」 叶答猛地坐了起来,再从那个又字开始细读一遍,忽地明白些了什么。 「你家信里说什么了?」此时,出去砍柴的师兄弟们又活蹦乱跳的回来了。 看着那样一张张朝气蓬勃的脸,叶答暗暗在心中盘算。 还有比他们更加聪明伶俐,能说会道,年轻力壮,又有一技之长的吗? 身为道士,忽悠人是最基本的本事,便是忽悠不成,以他们的身手,跑掉是绝对不成问题。 那么,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 把娘的信格外收了,叶答主动把箱笼打开。 看来他娘是早有准备,这回送的,大半是吃的。还是他曾经提到过,这些年轻小伙子们爱吃的肉脯之类。 观里要守的戒律很多,但不是自己杀生的荦腥,还是允许他们吃的。否则,这些半大小子早被馋得还俗了。 「大伙儿都累了吧?快来吃点东西。谁再提壶热水来,泡些我娘做的炒米,可香呢。」 「我来,我来!」一帮子小道士争先恐后,欢呼雀跃的帮忙。 很快。大家吃上香喷喷的炒米糊,又啃上了筋道有嚼劲的各类肉干,幸福得一个个摸起了肚皮叹息。 叶答见状差不多了,便开始引导话题,「听说,今年的修行快开始了吧?」 「是啊。」一帮小道士听着这事就苦恼,观里规矩。所有十四岁以上的年轻弟子每年都要有两个月的时候。轮流外出修行。 不给分文,还不许他们替人看风水相面来养活自己。只能从事最辛苦的体力活,还不能接受别人的帮助。是以每回的修行对小道士来说。简直是场苦刑。 可观中的老道中道们非说,这是磨炼他们的意志,知道人间疾苦,从前观里的多少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他们也不能例外。 叶答笑笑,颇似一只小狐狸。「今年,你们想不想跟我来一场最酷的修行?」 什么什么?有人问了,「什么叫最酷的修行?」 「就是从前没人做过的呗。」叶答鼓动起来,「每年修行。都是师父们安排好了,让我们去哪儿就去哪儿。你说,要是咱们今年。也不问过他们,自己找地方修行怎么样?」 「不问过他们?」有些人犹豫了。觉得不大好。 可有些容易冲动的,却是兴奋起来,「对呀,咱们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修行!反正是要去受苦受罪,与其老是听从师父们安排,不如咱们自己去,想想都很过瘾!」 唔,年轻人总是容易被煽动的。 很快有人问了,「那咱们要去哪儿?」 叶答打个响指,一脸正经道,「当然是穷山恶水,越艰苦越危险的地方才好。咱们要是能去那样的地方,帮助当地的百姓过上好日子,回头师父也不能说我们什么。」 「这主意好!」当即有那胆大无脑的就冲出来了,「那还等什么,咱们什么时候走?今晚吗?那赶紧收拾行李去。」 「不。」叶答整整道袍,慢条斯理的站了起来,「现在。」 什么? 这是不是也太酷了? 可叶答说,「兵贵神速。咱们这会子就走,一定出乎所有人意料。否则万一走漏了风声,只要被一个长辈发现,那还走得了吗?反正咱们是去修行,也不能带钱带行李的,就这么潇洒走一回,让观里的师父师叔们都吓一跳,说不定回来还要赞我们呢!」 「好!就这么干了。」 年轻的心总是渴望冒险的,于是很快,就在这青天白日之下,叶答大摇大摆的将老君山道观一众青年精锐们全拐走了。 等到净云道长与掌门观主品完了仙人村的新茶,论叙完了要招徕叶答留下的重大意义,老观主淡淡笑了笑,「你既这么有心,何不自去问问他心意如何?」 净云道长以为是观主同意了,兴冲冲的过来,谁知观中的年轻子弟已经一个不剩了。屋子里,只留下众人联名的一封信。 「观主,及各位师父师叔: 我们去修行了,两个月后回来。勿念。」 底下是一堆各式各样的签名。 净云道长大惊失色,赶紧拿着信找到观主,「这可如何是好?从前让他们出去修行,咱们都在暗中保护的。这回也不知上了哪儿,出了事情怎么办?」 观主老神在在的,不动如山,「放心,自有人负责。」 呵呵,想拐他的徒子徒孙们,不付出点代价可是不行的。 码头边,浩浩荡荡的大河连通着水路繁荣。 可没有钱,是什么也坐不上的,便是小道士们表示愿意帮人干活拉纤都不行。 难道他们第一次说走就走的修行就要这么夭折? 那是不可能的。 有叶答这个福星在,好运气挡也是挡不住的。 「小姐!小姐你快看,是那个小道士,小道士也下山了!」码头边,最宽敞最结实也最漂亮的一艘大船上,豆蔻年华的美丽少女一颗芳心也快要跳出来了。 便是万千人中,她也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桃花树下的少年郎! 这,这是老天给她的缘份吗? 看他们好似要坐船,那,那就让他们快来搭她的船吧。 「快去!跟周大叔交待一声,把人请上来。但是千万记得,有些事就别说了。」 「知道!」伶俐的小丫鬟答应着,跟小蝴蝶一般欢快的跑开了。 嗯嗯,她一定会记得,不告诉那些人,她们家老爷是混江湖的。她们家小姐,还是老爷的独生女,会是未来的大当家的! 叶答领着帮小道士顺利的上了船,问明方向也对,便高高兴兴的坐下了,满心盘算着还能怎么好生利用这帮师兄弟们,哪知已经有一朵还是骨朵的小桃花,就开始打起了他的主意? 所以叶大天师时常感慨,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不算。 叶村长要操心的日子,还长着呢! 【全书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1、《禾包满满 卷一》作者:微甜 2、《禾包满满 卷二》作者:微甜 3、《禾包满满 卷三》作者:微甜 4、《禾包满满 卷四》作者:微甜 5、《禾包满满 卷五》作者:微甜 6、《禾包满满 卷六》作者:微甜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