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和我一起穿越了》 第二章 一家三口 再次醒来的吴妈妈已经在半昏迷中接受了原主的信息,垮着脸。 结合晕倒之前的父女俩的操作,吴妈妈也慢慢接受了自己一家三口穿越来的事实。 可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三人都如是想道。 一家三口顾不上打理自己,三个人,一人端着个小破板凳,围在一起,开了个家庭内部会议。 “我,余大树。” “我,吴小花。” “我,余青青。” 三个人各报了一下属于自己的姓名。 “啧,名字听着就跟一家人似的,充满了春天的泥土气息。”余卿卿毫不留情地吐槽道。 “哎,古代的农村人,能指望啥好听的名字。”老余没心没肺的说道,他其实还挺庆幸自己的名字不是余狗蛋或者余二柱什么的。 “我先介绍一下我的身份,我,余大树,今年二十九,一家之主,主要劳动力,家中的顶梁柱,你们娘俩的唯一依靠。”老余洋洋得意说道,顺便掏出来怀里的一大吊钱,显摆了一下。 在现代时候就经常被这娘俩压着,家庭地位处于老末的老余得知了自己原本的身份地位后,满意极了。 娘俩忍不住在翻了个白眼,只不过吴女士是当面翻,余卿卿是在心里翻。 “我这个身体,上面还有一对老父母,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爹喜欢老大,娘喜欢老幺,所以身为老二的我呢,就经常被忽视了。几年前老三终于成家了之后呢,我们三兄弟就分家了,爹娘也跟着老大住了。”老余津津有味地讲述自己爹不疼娘不爱的事实,跟絮叨别人的故事似的。 两位女士也很无所谓,毕竟原身在大家庭里越不受关注,那自己这家人出现在这里之后,一些改变才更不容易被发现。 “咱们现在这个家啊,着实穷啊,啧啧啧。”老余头四处打量着,跟上世纪七十年代最困难的时候似的,房子是黄土稻草垒的,地面都是泥地,坑坑洼洼,院子勉强看出来是个院子,长着几株坚强的野草。厅堂两边是黑漆漆的两个房间,一个是余氏夫妇住,一个是原身余青青住的,窗户象征性地挖了两个小洞,位置还很高,以余卿卿的个头是肯定爬不上去的,倘若把门一关,往房间里一蹲,那简直是监狱现场。 本来就不受重视,余老二家分家只分到一点点银钱,三亩田地。余青青这个小丫头体弱多病,常要吃药,家里存钱十分艰难。 “可别说,这个余大树,老实憨厚,对自己妻女还是很好的,颇有我老余的风范,怪不得我能过来…” “再好不还是没了。”余卿卿补了一句。 “……”老余顿时沉默。 不说了,眼神示意吴女士。 “我,吴小花,咳咳,这名字,可真土,小花是什么花,花的种类那么多,不说清雅点的梅兰竹菊,牡丹芍药也好啊,扶桑栀子不香嘛,再不行迎春梨花啥的也行啊,就小花这名字,也太草率了吧…” 吴妈妈还没介绍自己的原身情况呢,先吐槽了一大波自己的名字,虽然现在她已经回到了近三十岁的年纪,但是更年期爱叨叨的毛病是一点没变啊…父女俩不约而同的想。 “我这个身体也比较可怜哈,在家里是长女,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吴金贵,一个叫吴银贵,瞅瞅,这名字,一听就是受重视的,金银富贵的。自打生下这俩弟弟,我就被彻底的无视了,随随便便拿了彩礼,被嫁到你家后,爹娘也没有来看望过。”吴妈妈没好气的撇撇嘴,切,重男轻女,最要不得。他们家,最宝贝的就是闺女了。 就老余宠女儿那个劲儿,恨不得天天捧手上的,自打生下丫头后就没有让闺女吃过一点委屈,天天宝贝宝贝的喊着。 看给卿卿这名字取的,腻歪极了,喊起来就跟“亲亲”似的。 这家倒好,随随便便一个“小花”就糊弄过去了。 说到底,吴女士跟小花这个名字是过不去了。 毕竟现代她还是有一个文雅又优美的名字:吴桂芬。 “我,余青青,是你们俩的唯一丫头。这么看来,我还算是比较幸福的,我的爹娘对我还是不错的,比如我爹……” “哎,哎,丫头哎,这就不用说了,我就是你爹,我能不知道吗。”老余打断了闺女的话,然后让老吴同志将记忆中家里存放的存款取出来。 三个人围着面前的铜钱,共同探讨一下家庭的经济情况。 三个人每人抓了几把零散的铜钱开始数。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铜板挺大的,落在手上沉甸甸的,抓起一把哗啦啦的。 “可别说,这样数钱比现代数钱可带劲多了。”老余莫名有些兴奋地说道。 “换算成现在的钱,我们就跟在数一大堆的一块钱似的,有啥带劲的,数的再多也就一点儿,撑死也就两三千。” 还要加上老余头刚赚来的钱。 一共是两千九百多文钱。 大概就相当于现代的三千块钱。 三个人陷入沉默了。 毕竟曾经三人的月工资加一起也超过了三万了。 现在一朝回到解放前,这夫妻俩几年的存款,也就刚快到三千块钱而已。 “幸好这儿地皮不贵,我们还是有自己的地和房子的…”老余同志自我安慰到。这在现代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悲哀的想想,在楼房里住的很多人,还了几十年的房贷,不过是在空中买了一块空间居住而已,想有自己的地皮,多难。 “还有两亩的旱田和一亩水田,一小块种菜的园子…”精打细算的吴女士补充到。 这是原来家庭的主要口粮和经济来源,原身余大树只有在农活不忙的时候才会去镇上找短工。 吴小花则负责打理菜园子和家里的鸡鸭。 而余青青,毫无疑问,是负责拖后腿的。 说到这儿,老余头心疼了。 “我的宝贝丫头啊,这个余青青的身体可不好啊,你用了她的身体,肯定不舒服吧…” 老余头一脸忧容。 本来还没啥感觉的余丫头,被他那一句句的心理暗示下,似乎也开始觉得自己肺部隐隐作痛,喉咙难受,甚至呼吸困难了…… 第三章 金手指吗 “咳咳咳…” 余卿卿故作娇柔的咳了两声。 “咋地了,丫头,很难受嘛?”老余头捉急的问,吴妈妈也担忧地看向余卿卿。 余卿卿仔细感受了一下这具身体的状况,体弱多病是真的,但是好像也不是什么不治之症,更像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体质虚弱,应该以后好好补补就成了。 问题是,哪来的补呢。 余卿卿突然意识到,压在老余三口最重要的问题无疑就是:钱! “没钱的老余像根草……”老余头已经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咕噜噜……”小余的肚子也唱了起来。 “哎,哎!丫头该饿了。”吴妈妈突然想起来自己来之前在做的事,急忙跑向厨房,一掀开土锅,里面的水煮青菜没有水,已经糊掉了。 幸好晕倒前加的柴火不多,不然糊的不仅仅是青菜,而是整个厨房了。 勤劳的吴女士搜刮起厨房里的存粮,几块芋头,几把子绿豆,一点点猪油,还有一小罐子红糖,估计是给余青青喝药之后甜嘴用的。 别说,这家人穷是穷,对孩子还是很照顾的,可能是双方在年轻的时候都受到了爹娘的忽视,所以对自己的孩子格外的好。 仅剩的几块芋头被煮了,绿豆也被吴女士做成了绿豆汤,加了一点点的红糖,味道有点怪怪的,颜色说不上是绿的还是红的,但是总比没有味道好。 平常一直叫唤着要养生,要减肥的老余,突然就怀念起以往家里的鸡鸭鱼肉。 他举起原身这几些天刚赚上来的铜板,阔气的对母女俩说:“咱们呀不缺钱,回来去镇上吃一顿丰盛的!” 说白了,这都劳改的条件了,还有小资思想在作祟。 母女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真是的,不持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今时不同往日,在镇上随便搓一顿,可能就够个农村家庭生活一个月的。 “老余同志,你这个思想很危险。你还是想想怎么赚钱吧,咱们的大当家,主心骨。”吴同志虽然已经不在农村好多年了,但是回到如今这个情况中,她适应的还是很快的。 整理出原本的家当,除了数过的铜钱,还有每人几身的破烂衣服,陈旧的棉被,一些菜籽和粮种,计划接下来的采购清单。 老余则被她指挥去修缮一下家里的残破家具。 “傻丫头,你愣着干啥呢。”忙的热火朝天的吴妈妈一抬头,看到还在原地傻坐的女儿。 “啊,啊这。”余卿卿撇撇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在想,我们的金手指是啥?既然一家子都穿越了,按照通俗的剧情来说,主角应该会有一些奇特的金手指…或者特别好的运气啊~什么空间啊,宝藏啊,系统啊,失忆的王爷啊,受伤的将军啊……哈哈哈哈哈哈哈…”越想余卿卿越忍不住笑了起来。 “哎呦!” 余卿卿的幻想被吴女士一个手指头给戳没了。 “还金手指呢,你咋不上天呢!我给你烧了热水,赶紧把你的头发洗洗去,都快馊了!” “啊…!?啊,对哦,我要洗头!可是,这里洗发水有吗……”余卿卿突然感觉有点伤心。 “这儿有点草木灰…”老余头拿出来一盆灰不溜秋的东西。 “这玩意也能用?”余卿卿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那可不是,草木灰是碱性的,用草木灰过滤的水洗衣服,去污力很强的,用草木灰过滤的水洗头发,效果比洗发露还好。不信你试试看。”老余头是学中医的,这方面他知道的还挺多。 “可是我还是想用我的飘柔…”余卿卿听老爸吹的那么花里胡哨的,欲哭无泪。 前几秒穿越的兴奋消失无踪,余卿卿满脑子都是洗发水沐浴露还有她的各种护肤品化妆品和面膜。 “啊!我还囤了大半年的面膜没有用!”余卿卿突然想到,感觉心更痛了。 “也不知道现代的我们是突然消失了还是死了。”老余头也开始想到了现代的好。 无他,现在的他,是真的很想喝口他收藏了二十年的茅台酒。 收拾到一半的吴女士也开始仰头望天,惆怅地说道:“不知道李婶子王婶子在跳广场舞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我……” 三个人不由自主地靠在一起,抱头痛哭。 “我想起来了,咱们离开之前,我还买了门口那家咱们最爱吃的张记果木烤鸭,那个香酥嫩啊…可惜啊,最后一口都没吃上。”吴妈妈突然说道。 于是乎… 三个人一边想着烤鸭一边抱头痛哭。 没有人注意到,有一缕淡淡的光在三人之间闪烁。 当三个人抹干了嘴角的泪水,缓缓抬起头时… “老余,我是不是幻觉了,我怎么看到了我买的那盒烤鸭。” “是吗,幻觉是会传染的吗,我也看到了。” “我甚至闻到了它的香味。”余卿卿肯定的说道。 只见他们中间出现了一个现代才有的塑料包装袋,包装袋外面写着大大的两个字张记,里面是一盒切好的热乎乎的烤鸭。 老余头已经手快地将烤鸭拿起来打开吃了。 “哎,真香…就算是梦也没事,好吃就行。” 顺便塞了一块到女儿的嘴里。“香,真香!”一边吆喝着,“老吴,老吴,你也尝尝,别傻愣着了。” 不是他说,这原身几人着实是缺少油水啊,怕是几年没有好好吃过这么一顿肉了,他都担心吃完了一家肠胃受不了还要拉肚子。 三个人大快朵颐之后,终于开始缓缓梳理这个烤鸭出现的原因了。 “这…这难道就是我们的金手指…?”余卿卿傻乐了。 第四章 心想事成 “金手指是什么?”老余头好奇。 “emmmm……因为作者在剧情需要或者情节推动的过程中,需要给主角准备上一些有违常理的、难以理解的、不同寻常的、独一无二的能力,来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和挑战…… 就像我们这样,突然出现了想要的烤鸭,这就是金手指的一种…”余卿卿随便解释了一通,“问题是,这个烤鸭是怎么出现的呢…” “我们一起哭?”机智的吴女士说道。 “其实我刚刚是假哭。”老余头补充到。 余卿卿点点头,便是大家都一样。 “那么就是,我们三个在一起,同时想一个东西。或许那个东西就出现了。” 公司里每个礼拜都有团建小活动,就是为了培养员工的凝聚力和对公司的忠诚度,那他们这朝穿越,难道是为了培养家庭凝聚力嘛…余卿卿无语。 “我们再试试吧。”老余决定再一次组织起来。主要是,他感觉一只烤鸭好像没吃饱,最好是再来一只。 于是,三个人再次围在一起,只不过这次是正襟危坐,三个人同时想着刚才吃的果木烤鸭,想着想着… “老余,你快看!”吴女士最先发现三人之间出现的淡淡的光芒。 跟刚才一样的那份烤鸭再次出现了。 甚至连包装袋的褶皱都一模一样。 老余的眼睛简直要放光了。“我的烤鸭!” “太神了!”吴妈妈不可置信。“我们是在做梦吗?” “来来,快,我们一起想一辆玛莎拉蒂!”老余头乐不可支。 母女二人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看来,这个金手指是确实存在的,而且它产生的东西是可重复的。接下来,我们要去测试一下什么东西会出现,什么不会。”余卿卿还是很冷静的。 至于玛莎拉蒂,还是算了吧。能不能变出来是两说,真开出来怕是能被当怪物给烧了。 尽管如此,老余突然对自己带领一家人摆脱贫穷充满了信心。 就这倒货的能力,去哪个朝代都不会吃亏吧,何况是在这个类似于宋朝发展水平的时代。 “我们想的都是家里有的东西,我们来想想家里没有买过的东西。”余卿卿提议到。 “我们家没有金子。”老余说,以前他常常说,人不能太俗,不能就只在意那点儿阿堵物,前阵子黄金被炒的火热,吴氏有点想跟风囤两块金条,都被他给否了,说没内涵,不如去买一套名家绘制的白瓷粉彩瓶。 然而他现在最想要的就是金子,在这儿,金子就是最刚的硬通货。 “好,那我们一起想。”三个人怀着对暴富的向往闭上了眼睛,用力地想。 三分钟后… 十分钟后… 三十分钟后… “哎,老余,醒醒,别睡了。”吴女士摇醒了在打呼噜的老余。 看着眼前空无一物的地面,三个人确定了一件事,看来,跟他们一起穿越而来的还有他们的家。 至于其他家里不存在的东西,那是没法出现的。 不过对此,三人已经很满足了。 “真是多亏了你啊老吴,幸好你贤惠,临走前还买了我们一家人最爱吃的烤鸭。”睡醒的老余感觉饿了,他就着啃过的骨头又嚼了几下,反正自己的口水也没啥好嫌弃的不是,末了,吃完还嘬嘬手指,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看得吴氏一脸嫌弃。 家里没有的东西是拿不出来了,其他东西还想再试一下。三个人约好一起想客厅茶几上的那一套西洋风格的玻璃嵌银茶具。 很快,那套茶具也出现了。 当这套茶具出现在这个破破烂烂的房子中时,它不一样了,它突出了,它发光了,有了它,整个破屋子突然就染上了华丽辉煌的色彩,也闪瞎了三人的眼睛。 “我第一次发现这套茶具竟然如此的美丽而又精致。”老余手里把玩着其中的一个小杯子,看得有些陶醉。 以前吴女士买这套茶具的时候,他一直嫌弃,说没有紫砂的有格调,没有彩瓷的有内涵,造型不中不洋,说不准是拿来泡茶还是喝咖啡的。 但是,在古代这个玻璃生产并不成熟的时代,这套茶具简直可以称之为巧夺天工。 “快,快,帮我的洗发水,还有沐浴露,护肤水,保湿霜变出来…”余卿卿很想洗头发,可是真的不想用草木灰。 “我需要洗洁精,洗衣粉,晾衣架,还有……”这是在列清单的贤惠的吴妈妈。 “茅台酒!我的茅台酒,还有我今年买的新春茶,和舍不得喝的普洱茶饼!”老余头兴奋极了,一直留着舍不得喝,现在可以喝个痛快了。 三个人手拉着手,一起畅想未来美好的生活。 然而: “怎么变不出来了?” “怎么突然失灵了?” 夫妻二人惊呆了。 还是余卿卿比较聪明,“是不是这个能力有使用次数限制的?” “一天三次?”老余头突然郁闷了。 “最好不是一辈子才这三次。”余卿卿无语。 老余头看向了自己眼前的那一堆鸭骨头,他突然觉得自己啃的不够干净… 搞不好就是这辈子的最后一顿果木烤鸭了。 不过,幸好有这么一套茶具,看起来也很新,换点银子过日子,应该没啥问题。 “那我还是明天再洗头吧。”余卿卿打心眼里地嫌弃那一坨草木灰。 这时候… 砰砰砰! 外面的大门传来不客气的拍门声。 老余三个人突然就紧张起来了。 这是他们一家三口第一次需要面对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 “演技!演技!准备好!action!”老余头煞有介事地举了两下手,示意母女俩准备好。“到考验我们一家三口配合是否默契的时候了!” “……” 余卿卿突然就不紧张了,她可以提前笑场吗。 “大树啊,是你回来了吗,我是你老娘!怎么还不开门呢!” 门外的人自爆身份了,三个人对了个眼色,吴妈妈开门去了。 “哎,娘,哎,你怎么来了。”吴妈妈有点紧张,口不择言。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余李氏,也就是余大树的亲娘,身材矮胖敦实,一身深蓝色花布衣裳,看起来还算整齐利落,气势也是十分的足,胳膊上挽着个竹篮子,盖着块素色布头,她听了吴女士的一句话,立马气昂昂地一挺胸, “我是余大树他娘,这是他家,我想来就来,还需要问为什么吗!” 这个老女人,都不用调动原主的记忆去了解了,一看就是个没事找事的主儿,不好惹。 “哎,娘,花儿她不是这个意思,您当然想来就来。”老好人老余立刻上来打圆场。 花儿…花儿…? 吴妈妈,如今的吴小花,对自己的名字又多了一份怨念。 第五章 演戏上头 “嘁…”余李氏听了老余的话,那个小小的眼眯得更小了,里面都是满满的不屑。 真不是她多心,每次她来大树家里,这一家三口都把她当土匪似的,一个个胆战心惊的,也难怪她讨厌这一家子。 “大树啊,这短工做得不错吧,赚了不少吧。” 无怪余大树一家人都把她当土匪,因为: “娘也不要太多,你给爹娘一些药费就行,前阵子你爹干活把脚扭了,去镇上的医馆可是看了三百文钱,不如你就把这个钱给出了吧。” 余李氏理直气壮地说道。 按理来说,这余家三兄弟已经分家了。 分家时候,因为老二老三不跟父母住一起,所以领到的分家钱财也不多。余李氏暗地里应该是有贴补老三的。 只有余大树一家,几乎是净身出户,白手起家,夫妻俩发狠干活,才赚出来如今的苟延残喘之地。 就这样,还要时不时地被余李氏以各种名义要走不少钱。 这不,又来了。 以前的余大树比较木讷,不爱说话,傻傻的,是很愚孝的那种。 余李氏要多少,他就算没有多少钱,也会努力凑出来。 余李氏这个人很精啊,懂的不能涸泽而渔的道理,也知道不能要的太狠。所以每次,提出来要多少银子,剩下来她都算好了,大概就勉强够这一家三口生活的。 比如说这次大树外出做短工,整整大半个月的时间,一天四五十十文钱,余李氏就估计至少也有八百文钱左右,拿走他三百文,不多也不少,他们不会因此而活不下去,也不会有多的钱留下。没有学过算数的余李氏,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啪啪响。 有这么精的老娘,余大树一家也是有苦不能言,也不会言。 不过现在整个余二房都换了个芯子,还会那么好欺负嘛? 余卿卿:八成…还真是… 说真的,现代的老余一家三口,平时都是极和蔼待人。 老余是做中医的,平时就是个老好人,慢条斯理的,有时候还有点憨乎乎的,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奇形怪状天马行空的病人,他的耐心好的离谱。 吴女士一直以优雅的高级知识分子自居,也从来没有干过拍手跺脚当街对骂的系列操作。 对上得理不让人,不得理就胡搅蛮缠的古代农村人余李氏,夫妻俩一时间还真有点犯难… 不给吧,绝对要闹得天翻地覆。 给了吧,总感觉心里憋屈的慌,好不容易赚来的小钱钱…… “娘,不是我不给你,而是您也知道,这田里庄稼一时间也长不出来,我们这一家三口就靠这次短工的钱暂时撑过这几个月。而且您也知道余丫头她身子不好,还要去镇上抓点药给她。您看看,这个钱可不可以少点儿…”老余头委婉地说道,声音越来越小。 余李氏一听到这话立马爆炸了。 平时余家老二事事都是逆来顺受,这还是她第一次在他这儿吃到了个软钉子。 虽然是很委婉的推脱嘛…可这也还是推脱啊,这一次敢推脱着讨价还价,下一次可能就敢直接拒绝了!余李氏一想就气愤极了,立刻破口大骂起来: “老二你这个人可太不厚道了,娶了媳妇生了娃,就忘了你老娘怎么把你带大了的是吧!还跟我哭穷啊,这里谁不穷啊,你家娃吃得起药,生你养你的老爹就不配买药了是吧。” 这歪理说的,听着听着竟然还挺有道理的。 两个人有一点点僵硬了,竟然一齐缓缓转头看向躲在内门边的小丫头余卿卿。 眼神中散发着“快来救场啊”的信号。 余卿卿看着眼前逐渐凝固的尴尬场景,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说好的顶梁柱,主心骨呢!老余就这么快把戏份推给自己! 余卿卿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来把狠的吧。 “哇……!!!!”一向身娇体弱的余卿卿汪地一声哭了出来,那气势,那声调,一开始就拉到了满格。 “爹!娘!我饿!我不想吃芋头了!青青饿!青青好难受…青青好多天没有吃饱了……呜呜呜……” 余卿卿开始还是干嚎,后来嚎着嚎着,想到自己突然穿越来这个穷苦落后的地方,连瓶洗发水都用不了,一口好吃的也没有,更气的是,刚找到的工作,还没有拿到三个月的实习工资就穿来了这里,便宜了那个以剥削为目的的万恶的公司!越想越悲愤,越想越伤心,余卿卿从眼角泛起泪珠,到后面泪水汪汪地顺着脸颊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不但把悲情气氛渲染的极到位,还引来了邻居几家的观众,嗑瓜子的,剥毛豆的,啃大蒜的,一时间叽叽喳喳的,热闹极了。 老余头偷偷在背后比了个大拇指。 不愧是他的丫头,堪称奥斯卡影后! “嗝!”哭着哭着,余卿卿还打了个哭嗝,毕竟这个身体的年龄,还是很小的。 这时候,余二房家外已经围了一大圈人了。 “余老二,你家这是怎么了,怎么那么大声啊!”一向助(好)人(管)为(闲)乐(事)的阿田娘见缝插针地开腔了。 这话头接的真好,正好我哭累了,休息会儿。余卿卿暗中给阿田娘点赞。 “哎,阿田娘,这……这是我家娃在哭……”老余头装作一副老实又怯弱的样子。 谁不知道你家崽在哭……这是众人的心声。我们想知道的是你家娃为什么哭…… “呦呦可不是嘛,这小丫头哭的这么可怜,是你们打她了吗?”阿田娘虽然问的是余家大树,那个眼神却暗搓搓地飘向了余李氏。 “瞅我?瞅我干嘛?我可没有打这个小赔钱货。”余李氏显然也收到了这个眼神暗示,立马跳了起来。 “那你过来干嘛?平时很少听这个丫头哭,怎么今天你一来就听到她哭了呢?” “我来看看我儿子,还需要你来管?这个赔钱货想哭就哭,又关我什么事?”余李氏叉着腰,她一向看不惯阿田娘多管闲事的样子,谁家夫妻吵架了,谁家姑娘小伙相看对象了,谁家婆媳又偷偷使绊子了,甚至是谁家的猪下崽了,谁家的牛崴了脚了,凡是有话题度的地方,就必然有阿田娘。 阿田娘手边还常常带这个竹编的小破凳子,看热闹累了还可以就地坐下,剥剥毛豆,择择菜,八卦生活两不误。 以阿田娘为首的八卦天团的还有村里头几个大妈,阿田娘的妯娌三人王氏张氏黄氏,以及村长媳妇儿李嫂子,四个人各住村里四个角,信息范围广。她们长期以村头的大榕树为宣扬阵地,以搜集整个村的最新消息为己任,十分认真尽责,反正村里有啥新闻,问她们准没错。 余李氏知道她们的能耐,也怕她们知道自己分家了之后还常常来老二家要钱的事儿。 虽然侍奉父母那是孝道,余李氏看起来也是颇为理直气壮,但是她自己内心还是心虚的。 所以她看到余青青这个死丫头哭声召来了那么多看热闹的人,尤其是阿田娘时候,气的要死。 恨不得直接把门关上。 但是现在关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 就在余李氏纠结之时,余卿卿这个丫头已经休息好了,准备进行下一阶段的演技爆发时候了。 第六章 初战告捷 这一次她准备转变战术。 方才的大声哭闹已经吸引来了足够的注意力,达到了她想要的宣传效果了。 接下来就不是靠声儿大来得到别人的认可的,而是道理。 谁站在道理那一方,谁才可以获得舆论的选择权。 余卿卿一本正经的分析,煞有介事地准备转变战术。 这一段的表演应当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需要啥,需要深入的情感表达,和清晰的台词功底。 余卿卿感觉她演的有些上头了,她的表现欲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 “呜呜呜,奶……”余卿卿小声的呜咽起来,但是口齿清晰极了。 “青青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也知道爹娘为了我花了许多的药钱……这么多天来,爹在外面辛苦干活,不知道过的什么苦日子,娘天天在家,一天就吃一顿水煮野菜,剩下的钱都给青青买了药……是青青没出息,拖累了家里……呜呜呜……” “爹这次好不容易找到了个短工,赚来了五百文钱,却要为了我花了大半,奶,家里是真的很难拿出来三百文钱给您了……呜呜呜………之前您问爹要钱,爹宁可问邻居王叔借也要给您…咱们家已经是负债累累了,虽然青青小,但是青青知道爹娘有多苦……” “青青没办法为家里分担负担,青青只能求奶奶,能不能少要点儿,让爹娘缓缓气儿,让爹娘也吃一顿饱饭……” 听到这话,老余头莫名有点感动……但是那份感动很快被他嘴里一个烤鸭味的嗝给打消了。 余卿卿声泪俱下,说的凄凄惨惨哀哀切切,说的门口几个看热闹的大婶儿都抹起了眼泪。 “余家婶子啊,你家老二也不容易啊,青青也是个可怜丫头……”阿田娘是个多愁善感的,说话却一针见血,“你这三百文钱,要的不是钱,是大树一家的命啊……” 他们村里虽然不富裕,但是苦成余家老二家这样的也不多见。 这么苦了,不求亲娘雪中送炭,火上浇油就过分了哈…… “是啊,大树娘,你这做得可就不地道了啊。”又是一个大婶儿说道。 “对啊,余老二一家都分出来了,孝敬父母是应该的,但是也不能饿着一家老小来孝敬吃饱了的父母吧……” “对啊,你看青青这丫头都瘦成啥样了…天天肯定也没吃过一顿好的……” 一时间众人都在为青青说话。 这些话并没有让余李氏感到羞愧,反而是恼羞成怒: “不过就是个丫头,一辈子的穷苦命,赔钱货,还想吃什么好的?大树一家子,连个男娃都没有,以后不还是要依仗老大老三家,他们赚那么多钱干嘛,嫁出去个女儿后就啥都没有了,攒的钱都要给这赔钱货填补夫家?我可看不得咱余家辛苦赚来的钱到头来都给别人享福!” 一时间大家都有点语塞。 毕竟在这个男女极不平衡的古代,一家子都没有个男娃,确实跟抬不起头似的。嫁出去的姑娘就很难回来了,余大树以后养老还要靠自己的子侄照顾。所以余李氏说的,虽然理挺歪,还真戳中了一些思想落后的村民的心。 余卿卿一时间也被堵的不知道如何回嘴。 这个时候,向来极为疼爱女儿的老余却不干了。 他最喜欢的可就是他的宝贝丫头,哪能听得余李氏一句又一句地贬低自己的女儿。 他也不装憨了,站了出来,义正言辞地说道:“娘,您这话我可不爱听了,谁说丫头就是赔钱货,穷苦命了,我的丫头我自己疼,是我的孩子就是我的宝儿,一辈子我也要捧手心上。至于您说的养老,我相信我家青青是个有本事的,一点都不需要依赖别人。” 老余头这话说的自信极了。 他一直庆幸,他们两个说好听点是老实实则是傻的夫妻俩,基因突变,生了个聪明丫头。 自打卿卿长大了一些后,平时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卿卿丫头负责统领全局,指挥江山,老夫妻俩傻呵呵地按照丫头说的做就好。 所以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老余头心里下意识还是把闺女当做主心骨的。 这不,工科出身的卿卿丫头,演起戏来也是有模有样的,还忽悠了这么一大片观众。 “对,”吴小花女士也跟着说了一句,“我们家丫头可是最棒的。” 于是剧情突然变得奇怪起来,余卿卿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余李氏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毫无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不屑。 她知道这次要钱是不太可能的事儿了,可是她又不是很甘心。 “看你们护犊子这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生的是个公主呢,真是的,以后我倒要看看你们俩护成这样的病丫头能有多大能耐。” “我也不跟你们多要了,一百文钱总可以了吧。再怎么样我也是你老娘,生你养你那么久,这点孝敬银子都不给也说不过去吧。” “哎,好,好,谢谢娘,我这就拿去。”老余也知道这是他娘心里的底线了,也不多说了,痛快答应了,进屋拿了钱。 余李氏接了钱就立刻塞进了自己的篮子里,然后没好气的瞪了周围看热闹的村民一眼: “看够了没!你们这些人,就是闲的!” 说完迈着小步飞快的回去了。 老余一家人向周围一圈村民道谢,“谢谢诸位乡亲们关心,让你们看笑话了。家里也没啥可招待的,真不好意思啊。” 阿田娘立马摆摆手:“招待啥,咱们都是乡里乡亲的,你们一家子好好过日子就好啦。” 不得不说,老余这句话说的村民心里舒坦极了,大家叽叽喳喳的又散去了,有的还在三三两两的讨论着。 老余笑眯眯地送走了大家,关上了大门。 一家三口对了个眼神后,忍不住比出了一个胜利的剪刀手,耶! 初战告捷! 捍卫家庭财产第一战,成功。 第七章 种田不香 其实,并不是舍不得给余李氏那么多钱。 而是一家三口都很清晰的知道,一旦按照她的想法,不停的去满足,那么这个坑就会越来越深。 再者一家三口,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身体,但对于这个忽视自己那么久的老母亲,实在是没有什么感情。 余李氏拿了钱,也很少花在了老人家身上,大多数都是补贴了其他两家兄弟。尽管那两家人比老二家过的要远远好得多。 让他们不吃不喝去供养兄弟家,抱歉,他们做不到呀。 完成了与异世界的原住民的初次交锋,老余感觉到有些心潮澎湃。 “丫头,不是我说。 你当初没有去学表演,而是去学设计,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我怎么没想到你竟然还能从我们俩发扬出来那么好的表演天赋呢。 我小时候要是有你的一半演技,也不至于被你爷爷发现中午去河里游泳给暴揍了一顿嘞。” “切,我这不还是跟你学的。”余卿卿说。 “学,学我?” “对啊,每次你跟吴女士哭诉你没有零花钱了,骗她说真的没有私房钱了的时候,不就是这样!”余卿卿一点没客气的揭老底。 看向吴女士突然犀利的目光,老余突然气短了,他赶紧跑进屋,把放着家里全部财产的布袋子上交给了吴女士。“你拿着,你管家。我要那套茶具就行。” “可把你美的。”吴女士气笑了,“那套杯子可是我买的,也是我们家里现在最值钱的东西。” 别说,老余在私房钱的问题上,往往可精了,一点也没有平时傻乎乎的样子。 有时候余卿卿都怀疑他是不是属松鼠的,咋那么能藏呢! “哎,说到那套玻璃茶具,在这个时代,大概能卖个多少钱呢,能够咱们当地主婆的不?” 吴妈妈用力的搜刮脑海中的记忆,这个吴小花是个没见识没文化的,想了半天的回忆,小时候大概就是被爹打,被娘打,被爹娘混合双打,然后就是带弟弟,带小弟弟,弟弟把小弟弟打哭了后,自己被爹娘再打一顿。 再然后就是嫁给了余大树,不会被打了,但是很穷,每天都是带娃,喂鸡,捡野菜,打理田地。 总之,个人经历和认知,贫瘠得可怕。 现实中的吴桂芬女士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高级知识分子,出自书香世家,职业国画画师一个。 年轻时候,也曾扛个锄头,去田里学习黛玉葬花。 后来嫁给了老余之后,除了画画,很多闲余时间就放在了相夫教子上面,做了一个很称职的家庭主妇。 在这个小家庭里,吴女士绝对是个合格的内务总管。 “这套杯子虽然咱们买了挺久,但是还真没怎么用过,看这样子,随便擦擦,跟新的一样。”老余举起来一个小杯子仔细端详。 这套杯子工艺上十分到位,毕竟是现代机器加工的,看起来如同钻石一样熠熠生辉,再加上纯银的镶边,以这个时代的人们来看,绝对是个稀罕的宝贝。 “问题是我们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将它卖掉呢?” 余卿卿首先想的就是这个问题。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懂得。 一个普通的小村庄里,一个普通的农夫拿出来了这样的宝贝,一定会受到他人的怀疑,甚至是刻意的打探。 这其中的风险就可想而知了。 以他们的能力,以后赚钱是很容易的事情,倘若因为这个杯子,而引发了他人的恶意探查,实在是有些得不偿失。 “难道要把这套杯子藏起来当传家宝吗?”老余泄气地说。 “我们现在有近3000元的本钱,能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的。”他又自我安慰。 听起来还真多啊。余卿卿心中偷偷的吐槽。 “我们难道不应该先想想怎么种田吗?” 现在是大概七月的时候,最后一波的晚稻刚被原主都播种了下去。 接下来就是要每天去打理一下田地。 但是余卿卿一家三口,实在是对这方面不感兴趣,而且他们也一点也不想干农活。 好不容易脱离了上世纪的农耕生活,成为了懒惰的城里人。 让他们重新举起锄头镰刀,老余宁愿去跳他最讨厌的广场舞。 每次被吴女士强行拖去跳双人舞的时候。老余都十分绝望,浑身僵硬的如同得了肌肉渐冻症似的。但是这也比去种田好啊! “咱们还是把田给卖了吧?然后再找点什么生意来做。”老余提议道。 老余是老中医,但是这个时候他不敢贸然跳出来,说自己能够治病。毕竟村里人们都知道余大树是个大字不识的一个文盲。 不过这也没啥好丢人的,毕竟整个村都是文盲,连个秀才都没有。 “一时间也想不到做啥生意,要不我们一家三口去附近的山头上看一看吧,说不定能看到什么好用的中草药,或者发财的路子呢。” 所以来到这儿的第一天就要去野外踏青了? 可别说,在现代,老余一家三口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旅游。 当然,是余卿卿负责选择旅游地点,确定路线,定好宾馆,购买门票等等。老两口的就负责带上吃吃喝喝的,以及大妈拍照摆pose必备丝巾。 吴女士喜欢收藏各种丝巾,按照她的话来说,不同的风土人情需要配不同的丝巾,才能表现出照片的纪念意义和内涵,家里的丝巾都有专门的一个柜子存放。 左右在家蹲着,也没有什么事可做,三个人立马收拾了东西,准备上山。 清水村附近是有一片山脉,好几处山头。按照记忆中的见闻,这地方应当属于南方,地理环境跟现代的福建省很是相似。这儿常绿植被比较多,树叶子大,色彩艳丽,整体看上去郁郁葱葱的,很是漂亮。 三人前往山脚的路途中,碰到了好几位村民打招呼,老余都笑容满面的回应了过去。 大家问老余去哪,老余随口说是去山上转一转,大家纷纷觉得,大树一家是快混不下去了。 村里有的人家,穷得吃不起饭的时候,确实会去山上转一转,捡一些野草野菜甚至抓两只兔子野鸡回来。 这儿村里是没有猎户的,大家也不愿意去做,在他们的心里,这种事情多少是有些危险的。 好好种田不香吗? 然而有这么个一家人,觉得种田不香。且还暗搓搓地打算把田地给卖了呢。 第八章 初次上山 一家三口带着篮子高高兴兴的去了村西边的山脚下,老余头上仿照村民的样子,裹了块汗巾,他还有些不太适应自己长了那么长头发的样子,跑得散乱的发髻让女儿重新给收拾了一下,头巾一围,假装自己没有大粗辫子。这时候哼着小曲,迈着步子,像采蘑菇的小姑娘。 作为一个老中医,他对大部分常用的中草药的植株和炮制还是很熟悉的,可以说,他是如今整个家中,最具备先进生产力的人。 走到山脚下的时候,三个人却突然有点犯难了。 因为他们找不到进山的入口。 这个村子虽然不富贵,但是着实比较安逸,村子里的人除了干农活,就是闲唠嗑,很少有冒险去山上溜达的。 也只有初来乍到的老余一家,才会把古代没有任何规整过的山头和现代的山水风景区相提并论。 刚开始的山脚边儿还有不少村民活动的痕迹,大概是摘一些野菜啥的。 随着树渐渐繁密,人的痕迹明显就消失了许多,找不到路,只有繁密的灌木。 老余一家也面面相觑,“咱们还进去吗?”老余有点儿害怕了,“这山和我想的不一样啊。” “早知道带把锄头防防身也好。”吴妈妈说,“不过你不是个男人嘛,怎么这么怂。” 说到这个,老余心里也有一个永恒的伤痛。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却可能需要一生去治愈的伤痛。 小时候的他,也曾经是大自然的孩子,最爱和一群小伙伴去老家的山里玩,里面有鸟蛋,有野果子,还有兔子洞,他对中草药的兴趣也是萌发于宝藏般的大山。 直到有一次他被丛林里的一只蛇咬了屁股蛋子。 虽然是无毒的。 但是他一路捧着屁股蛋子一路哭回家以为自己命不久矣的那段经历,让他始终对那种密密的灌木丛有一种下意识的畏惧心理。 但是他没好意思说出来。 只能在树林面前来回转悠。 这时候,老余发觉自己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植物。 “老吴,你来看看,这个是不是假酸浆。” “假酸浆是啥?”余卿卿有点懵。 “你不是喜欢吃四川冰粉嘛,真正的冰粉就是假酸浆的种子做出来的,味道可棒了。” 他们年轻时候,穷,哪有现在这么多花里胡哨的零食,都是纯天然的手工零食。 冰粉就是他们小时候的果冻,加点农村里面的土蜂蜜或者红糖浆,再加点晒干的葡萄干和山楂碎,不要太美味啊。 “这一大片的都是假酸浆,种子也快成熟了,快,闺女儿,老吴,你们看看这个,记住了,给我摘这个种子,我们可以做冰粉卖,这绝对是我们的第一桶金。”老余兴奋地嚷嚷,麻溜的摘下假酸浆的种子放到篮子里。 今天采了这个玩意,也不算白来一趟了。 现在正是盛夏,若是能做一份这样的冰粉出来,绝对可以大卖。 “要是咱们家的冰箱也可以用就好了。”吴妈妈说道。 “冰粉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清凉降火的,若是能在冰箱里存放一阵子,吃起来那绝对是极其美味。” 三个人看向快装满了的篮子,同时想到了自家那个双开门的高级大冰箱。 一缕淡淡的光一闪。 篮子消失了。 “!”怎么回事!老余惊呆了。 辛辛苦苦摘了一下午的种子,竟然连着篮子一起消失了。 “金手指,是我们的那个金手指吗?”吴妈妈急忙问道。 “没想到,我们不但可以把家里的东西变出来,还可以把这里的东西变回去。”余卿卿初步判断。 “我们三个同时想着把它拿出来试试。” 三个人凝神想了一小会儿,这个篮子再次出现了。 三个人反反复复试了几次,树丛里的光闪了又闪。 余卿卿突然庆幸大家是在无人的山里,不然这一闪一闪的非自然光被人发现,自己一家肯定要被当做妖怪抓起来。 “看来,我们这个空间的存放和取用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有变出来新的不属于这儿的东西时候,才有三次的限制次数。” “这也不错,以后咱们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也都可以放在空间里了。”吴妈妈觉得还挺开心。 “我们一家三口都挺见不得人的。”余卿卿说。 吴氏哈哈哈哈地点头应是,她还敏锐的发现,从空间里反反复复拿出来的篮子明显带着了几分凉意,就好像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一样。 “看来那个空间里,咱们的家里没有断电啊!”老余头高兴了,这样他们做得冰粉也有地方存放了。 “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给手机充电。”毕竟是年轻人,九亿个患有手机依赖症的中国人中光荣的一员,余卿卿想的第一个就是手机,而且想着想着就感觉自己的手指头有点养,总想去戳什么的感觉。 三个人摘了一些种子,这一片虽然多,但是大部分剩下的都还没熟透, 等这批摘好的用完之后,也差不多该熟了。 一家人把篮子送回了空间,满足极了,然后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了。 于是,村里的之前跟老余打过招呼的乡亲们,就这么看到…步履轻松……手中却空无一物的老余一家人从山那儿回来了,还笑嘻嘻地跟自己打招呼: “呦,吴婶子,带孙子呐!” 手里揪着皮猴子耳朵的吴婶子呆呆地回了一句:哎。 虽然她很想问一句,你们去山上整吃的,怎么把篮子也整没了呢,你们一家是去山上吃空气了吗? 但是看着老余洋溢着满足的笑脸,她觉得还是不要给人家泼冷水了。 第九章 老余冰粉 回到家的老余立马就抛弃了他面对村民时温吞老实的傻笑:快快快,快把我的篮子变出来。 做冰粉除了假酸浆籽之外,还需要熟石灰水用来做凝固剂。 纱布家里有,熟石灰水,还有红糖,需要去周围邻居家里要点儿。 红糖这个可是稀罕物,老余派了公认演技最好的余卿卿同志出门借糖,还让带了十文钱在怀里。 余卿卿转头去了不远处的何婆婆家。 何婆婆家的老伴走的早,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闺女嫁去了镇上,条件还算是很不错。两个儿子一个做镇上做木工,一个在田里做活。 毕竟在农村人的心里,田地才是生活的根本,无论何时都不能丢下。 何婆婆是个很好说话的人,脸颊圆乎乎的,眼睛笑眯眯地,显得很是慈祥。 她家大儿子小儿子还没有分家,各有几个三岁到八岁不等的孩子,一大家子十分热闹。 看到余卿卿只身前来,何婆婆也觉得有点稀罕。 这个小丫头平时很是胆小,不爱说话,身体不好,所以说话声音也中气不足,整个人看起来便是没啥活力的样子。 今天哭了一上午,倒是一点都没有累的样子。(没错,何婆婆也是看热闹的一员。) 没想到这个小丫头虽然弱弱的,还是很孝顺的。何婆婆对孝顺的小孩一向很有好感,面上更是多了几分笑意。 “青青丫头是吧,过来有啥事吗?” “何婆婆您好,我爹在做一些吃的,想问问您这儿有没有熟石灰和红糖。我带了钱,想从您家买点儿。” “小丫头还怪客气的,呵呵呵呵。”何婆婆笑了,“我们家还有点用剩下的生石灰,红糖也是有的,不要钱,送你就好了。” 熟石灰就是生石灰加水做的,所以生石灰也可以。余卿卿点了点头,也不推托:“那等我爹做好了冰粉之后,我给您送碗过来。” 说完,拿着何家大媳妇递过来的一包生石灰和一小包红糖,认真谢了几句,就跑走了。 “冰粉?”何婆婆纳闷了,在夏天,凡是跟冰扯上关系的,那可都不便宜啊。 不知道余大树一家子在瞎捣鼓什么东西。 正在瞎捣鼓东西的老余转头嚷嚷:闺女儿!东西借来了吗? “来了来了。”余卿卿将东西奉上。 老余将搓揉好的浆汁用纱布过滤之后,又将生石灰处理成熟石灰水,加了进去。 qq弹弹,带着许多细小气泡的冰粉就这么做好了。 吴妈妈端来了熬制融化的红糖浆,倒了进去。 这个陌生的时代里,第一份熟悉而简陋的冰粉就这么做好了。 一家人围着破陶碗里的冰粉,十分有满足感。 “尝尝!”余大厨得意地挥挥手。 “delicious!”余卿卿比起了大拇指。 “这个做生意怎么样?再加上点水果粒干果粒,卖相会更好。” “没问题!”母女俩觉得可以。 “招牌我就打算叫做老余冰粉,一听就是咱们家的~以后说不定还会有老余冰粥,老余四果汤,老余手抓饼…哈哈哈哈!”老余越想越得瑟,完全忘了自己的本职是医生。 “就是怕这不到二两银子的本钱不够。毕竟还需要定制装冰粉的工具和推车。”余卿卿想的比较细。 “用来存放的密封不锈钢桶,咱们家是有的。”家里存放了不少药材和泡制的中药酒,所以瓶罐桶之类的并不少。 “还有一些小的调料盒子,就不从家里拿了,一天就三次机会,要省着点用。” “推车的话,可以从何婆婆家大儿子那里订做。”余卿卿补充到。 “装冰粉的碗和勺子,那就明早去镇上买。” “咱们家的钱够吗?”余卿卿算了一下,怎么都感觉钱不够的样子。 “没事!明天我就去找村长,把咱们家的田地给卖喽。”老余大手一挥,完全想不到这个决定在农村有多么的惊世骇俗。 别人家穿越过来就想买田地,当地主婆,他们一家却总是暗搓搓的想把田地都给卖了,不卖就感觉总有一天要像个老黄牛一样去种田。 一家人上午吃过了烤鸭,下午又吃了冰粉,晚上想吃什么的时候,发现家里是真的没有啥余粮了。 于是,老余一家子都跑去何婆婆家了,这次带了一大碗的冰粉,还有一大袋的铜钱。 再次敲开何家大门的时候,是何家的大儿子,也就是做木匠的何君开的门,这个木匠跟原来的余大树有点像,也是闷声干活的那种性格,也可能是村里这个年纪的汉子都差不多,很朴实。 总的来说,村里的风气还是相当不错的。 何君一开门,就对上三个灿烂的笑脸,还有中间那个比较老的笑脸下捧着一大碗透明的带着红色糖浆的吃食,看起来很是清爽。 “大树?”何君疑问他们一家子都出现的来意。 “君哥是吧,我刚刚让青青来你们家借了点东西做吃的,这不,把它端过来给你们家孩子尝尝。” 何君虽然跟余大树打交道并不多,但是他明显感觉这个余大树变了。 怎么说呢,以前总是默默无闻又疲惫不堪的男人,突然变得眼角嘴角都在上扬,笑得鱼尾纹都深刻了许多。 如果老余知道何君这么想的,一定要找女儿的海蓝之谜好好保养一下。 但是何君只是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下。他请三个人进了屋,接过了碗,递给了一边蠢蠢欲动的孩子们。 一群小孩跟小蝌蚪似的围在一起挤来挤去,为首的那个最大的蝌蚪,何大壮先舀了一勺在嘴里……瞬间惊艳了。 “太好吃了!”何大壮嗷的一声。这冰粉味道凉丝丝,冰爽爽,甜蜜蜜,滑嫩嫩的,一口吞到肚子里,感觉自己的肚子都清凉了许多。 几个小孩更兴奋了,何二壮也立马吃了一口,接着是更小的几个小孩,每人一口,谁也不许多。吃完了一轮再以何大壮为首开始新的一轮。很快三轮下去,碗里就剩下一口了,被何大壮凭借他最大的身份地位吃掉了,几个小孩迫于他的淫威,也没敢说什么,只是用可怜巴巴又向往的眼神看向老余一家人。 “下次,下次叔叔做好了再给你们吃哈。”老余笑呵呵的,然后转头问何君,“何大哥啊,孩子们吃的这个就是冰粉,我们一家子想做这个生意,所以想找你定个木推车,这推车呢,大概就是这样的……”老余手舞足蹈的比划了一下,何君也大概了解了,简而言之就是需要一个可以承放桶和调料品的空间,以及可搭接可收纳的桌台,以及车轮和停放装置等,何君连更复杂的都做过,更不用说老余这种。 他很利落地接下来这个单子,报了价格,八百文钱。老余猜这肯定是优惠了的价格,也爽快的把钱给了他。 再然后,就是不好意思的借粮了… “那个,君哥啊,你也知道哈,我今天刚从镇上回来,回来的太急,也忘了带吃的粮食,今晚咱们家也是实在没吃的了,能不能从你家借点儿,不用太多,我们明天就还上。” 刚谈成一笔大生意,何君也是很满意的,想不到这才是未来痛苦加班生活的刚刚开始。 他招呼来了自己的媳妇,让她带了些家里厨房的米和菜,还有三个鸡蛋。 何婆婆在屋里面听到了这些动静,但是并没有出来。因为她现在毕竟年龄大了,家里也大都是让何君这个大儿子掌事儿了,她呢,没事逗逗孙子就很开心了。 第十章 夜晚再聚 借到了粮,不担心无米之炊的巧妇余大厨兴致勃勃地准备起了在古代的第一顿晚餐。 其实比较多的时候是吴妈妈主厨。 老余平时并不经常动手,在家庭烹饪的地位相当于长老级别,负责指点,品尝。 今天是既惊险又幸运的一天,老余决定亲自下厨,安抚一下大家受惊的心。 借来的有一大海碗的米,一把子空心菜,一根黄瓜,三个鸡蛋,吴妈妈又去后院的小菜园揪了几把小青菜。家里还剩下点带底儿的猪油,一点儿盐,以前熬猪油剩下的油渣子,这些油渣子在陶罐里都有些潮湿了,估计是一直舍不得吃,放久了。 老余指挥吴女士把米给煮了,指挥闺女把菜洗了,他自己把油渣子重新炸了一下,和空心菜炒了一道,黄瓜则是切片和鸡蛋一起素炒了,剩下的青菜就着油水做了一锅汤。 虽然食材简单,调料也几乎没有,但老余的手艺下,烧制蔬菜的火候控制的极好,所以这几道菜看着颜色鲜亮,清香扑鼻。 “土鸡蛋,就是香。”在现代一直都吃的人工养殖鸡蛋,吴妈妈情不自禁的感叹了一句。 三个人吃的那叫一个喷香。 很快太阳落山了,天色也暗淡了下来,照家里情况来看,油灯蜡烛什么的一时间是肯定没有的,老余一家子简单烧了点水洗漱之后,三个人就跟咸鱼似的并排躺在了床上。 其实原本的余青青是有一个小卧室的,也就是被老余破了门的那间。 但是老余今晚突然感性起来,强烈要求三个人一起睡大屋的一张床上。 毕竟现在的余卿卿不过是一个八岁的小丫头,还没有那么多避嫌的事儿。 天黑了,也没法活动了,虽然才不到八点,但是已经没啥可做的了,现代的这个时候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现在的他们却只能躺床上等庄周约谈。 按照老余的话来说,这是他们一家三口难得进行灵魂对话的一个夜晚。 三个人以余卿卿,吴妈妈,和老余挨个从内向外的顺序,躺的整整齐齐,都仰面看着屋顶。 “老余,我总感觉这是个梦……”吴妈妈喃喃道。 “如果是个梦,那咱们三个也是进入了一个梦中。”老余傻呵呵地笑了。“反正只要还是咱们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到哪里都不怕。” “难道我们仨被集体催眠了?”余卿卿脑洞大开,心里出现了一个掉了几颗牙,地中海发型,脸上皱巴巴,面上却带着对人体实验十分痴迷的诡异笑容的医学怪人。 “来这儿前你们都在干嘛呢!”吴妈妈问道。反正,她那时候刚买了烤鸭回家。 “我在书房画图。”余卿卿说道,作为一个设计狗,周六周日也躲不掉在家赶图的悲伤。 “我…我在沙发上看电视呢。”老余突然就有点心虚。 他会承认自己是趁老吴不在的时候偷偷藏私房钱在沙发第二个垫子下面嘛?不可能的。 反正听起来,大家似乎都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儿。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想想咱们夫妻俩一下子又年轻了二十多岁,咱们的小丫头也一下子又要经历一次叛逆期,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对啊,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了许多,但是白白赚来二十年,不亏了。”女人一向很在意年龄,能够回到年轻时候肯定是每个女人的梦想。 “就是没有镜子,也不知道我这张脸长的如何。”吴妈妈摸了摸脸,她还是很臭美的,现代的那个她,年轻时候可是个标准的古典美人儿。即便老了,那个气质也是有的。 “和你年轻时候还是挺像的,瓜子脸儿,杏仁眼,就是比你年轻时候要黑点,黄点,糙……哎……别拧我腰肉啊…!”老余直男般的话语说了一半突然变了声调,一听就知道是吴妈妈痛下狠手了。 “这都是生活给磋磨的。咱们以后多吃好的,再从空间里拿点儿护肤品保养一阵子就好了。”余卿卿安慰道。 她现在这个身子明显的发育不良,瘦小干枯的跟路边的野草一样,只希望以后养起来能顺眼点。 “会的,咱们一定会过上好生活的。”老余励志地握起了拳头,又指了指屋顶: “你们看,这古代的天空就是干净,纯粹,这天空上的星星真多啊,真好看,自从到了城里,好久没见到这么美丽的星空了。” “是啊!”吴妈妈也浪漫的感慨了一句,“似此星辰非昨夜……” “确实跟昨夜不一样,毕竟昨天咱们家的楼房顶还是没漏的。”余卿卿一句话打破了夫妻二人的浪漫情怀,指了指屋顶,“这么大的洞,要是下场雨,我们都得飘起来。” .…… …… 不过没下雨的时候,这个小微风吹着,还是挺舒坦的。 三个人絮絮叨叨,磨磨唧唧,有一茬没一茬的说着,很快挨个渐渐睡着了。 …… 梦里的老余突然发现自己又出现在了家里的客厅沙发上,他下意识的往身下一摸,刚藏进去的两百块钱还在里面,环顾一周,依旧是原来的三室两厅。 玄关处,是站在门口的吴妈妈。原本的吴妈妈是刚将烤鸭放在了鞋柜上的架子上,正在换拖鞋,现在却是一身古代农妇装扮的吴妈妈,看了一眼右手边架子上的丝毫没变的果木烤鸭,然后转头向客厅走去。 果然看到了同样一脸呆滞的古代的老余。 再一会儿,同样八岁的小丫头片子从书房跑了出来。 “咱们!咱们是又回来了?”吴妈妈惊讶地出声,然后扭头又向门口跑去,打开了门,却没有看到熟悉的楼道和电梯,而是白茫茫的一片。 老余打开窗户,同样是白茫茫的一片。 仿佛他们的房屋正处于一片空无之中。 “还是说,咱们睡着后,咱们的灵魂来到了这个空间?”老余头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他进了厨房,果然也看到了冰箱里面下午放进去的没吃完的冰粉。 臭美的吴女士则是小跑进了卫生间,对着镜子照了几圈,一边感叹古代风水咋那么磋磨人呢,这个身体明明才刚三十的年纪,却看的跟现代快四十的女人似的。 她急忙拧开熟悉的瓶瓶罐罐往脸上涂。 神奇的是,没一会儿,面霜里面刚抹脸抹出来的一个小坑,就慢慢自己填补上了,回复到了吴妈妈用之前的样子。 老余则正在倒一杯自己泡的顶级人参枸杞药酒品尝,因为他发现这个玻璃酒罐子不管怎么倒,那个酒的份量依然是不变的样子,顿时想放开了肚子喝,但是长期的职业素养告诉自己多补无益,所以就一小口一小口的嘬了起来。 余卿卿则摆弄起她的手机和电脑,手机的电量在空间里面并没有变化,但是上不了网,只能使用一些基础功能,电脑上的许多绘图设计软件是可以用的,连接的打印机也可以打印图纸,而且那一摞的a4打印纸,怎么使用也不会减少的样子。 总之,这个可以自动填补的家庭空间,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 绝了。 第十一章 打算卖地 一家三口兴奋了好一阵子,东瞧瞧,西摸摸,双眼放光,好像这个不是他们住了几十年的那个家,而是哪个神仙的宝藏洞府。 “幸亏咱们家的一家三口都是属松鼠的,喜欢囤东西,不管啥,乱七八糟的,都收了不少。”吴妈妈感慨。 吴妈妈喜欢收集文房四宝,古董文玩,老余喜欢收藏药材书籍,好酒好茶,余卿卿喜欢收藏的东西,那就更多了,大到人一样高的玩偶娃娃,小到儿时玩耍的玻璃珠子,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总之不看到,是想不起来的,看到了还会诧异一下,自己当初怎么会手贱,买了这些玩意呢? 可以说是当代青年人的消费购物状态真实写照了。 有了这样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空间,一家三口觉得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三个人回到了各自的卧房,当然老余和老吴是在一个房间的,三个人还在各自的卧室里面洗了澡洗了头。 用着熟悉的沐浴露和洗发水,余卿卿心情非常之好,还唱起了歌。 洗完,他们香喷喷地躺在了自己柔软的床上,感慨这一整天从惊吓到淡定到惊喜再到淡定的心路历程。 最后,终于进入了真正的睡眠中。 …… 凌晨五点半… 余卿卿醒了,在古代的破旧屋子的破旧床上。 旁边是还同样惊醒了的老余老吴。 并不是他们原身的生物钟在作怪,且按照现代人的懒劲头,他们是不可能这么早起来的。 事件起源于村东边家朱大爷家的公鸡。 这是一只有着万丈豪情的大公鸡,在太阳升起来的第一线时,它的啼声便嘹亮地响了起来,预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 不幸的是,村西头的齐田户家的大黄狗似乎是昨日玩的太过兴奋劳累,需要更久更好的睡眠,所以在被一声鸡啼吵醒之后,心烦意燥的大黄开始疯狂对着东边的公鸡咆哮。 如果翻译成中文大概就是:叫什么叫,不知道人家要睡觉! 可惜那个大公鸡是听不懂了,它只听到了大黄狗的应和,显得更激动了,一句又一句地喔喔喔响了起来。 大黄狗发现自己的警告非但无用反而招惹来了更上头的回应,气愤极了,循着声音朝东边跑去。 很快便是一阵撕咬和翅膀的扑通声,紧接着又是朱大娘发现自己家大公鸡被欺负的咒骂声。 赶走了大黄狗之后,朱大娘依然不解气,骂骂咧咧地说了半天。 看到姗姗来迟的大媳妇朱王氏,更是气不打一出来,就挥手打了几巴掌,皮厚又圆溜溜的朱王氏嗷了一声就往屋里窜进去。 撞到了闻声赶来的朱阿爹。 于是又是一顿惊呼和咆哮。 吵闹声,惊醒了另外一户人家的小婴儿,小婴儿哭起来那是没完没了了。 接连又吵醒了好几户人家,有的就隔着窗户对外喊:快给你家的娃喂奶! 朦朦胧胧中,余卿卿似乎还听到了阿田娘劝架的声音。 总之,来到这个古代生活的第一次起床,简直热闹极了,也无语极了。 想睡个好觉是不大可能了,天刚蒙蒙亮,勤劳的村里人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活动了,到处充斥着人烟气息。 三个人在床上开始商量要将什么从空间里带出来。 洗发水沐浴露这类的暂时不急了。确定要带的一个是放置冰粉的不锈钢密封铁桶。 为了吃饭着想,三个人还变出来自己家二十公斤的精制大米,煮了香甜的芋头粥。 剩下一次机会留给接下来可能需要的东西。 吃好早饭后,老余头从床头摸出来原主存放的田地地契,一边打着饱嗝,一边慢悠悠的晃到了村长家。 村长和他媳妇一样,都姓李,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样子,实则大概四十多,性格憨厚老实,为人认真负责,也不喜欢端架子,拿腔调。 用老余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平易近人与民同乐的乡村领导。 到了村长家的时候,领导在吃咸菜就粗粮馒头,看到老余来了,还提着一袋子米的样子,感觉还挺稀奇,招呼进来吃点东西。 老余坚定地拒绝了,将近五斤的精米放下给了李婶子,又是一番推脱强送不说,终于最后在厅堂里坐下了,喝了点水,跟领导唠了会磕,没一会儿,称呼已经从李村长变为了李老哥。 “李老哥,你看看我这个地契,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个来的。”李村长终于吃完了,两个人也开始讨论起来正事。 “哦?地契有什么问题吗?”李村长问道。 “是这样的,最近我们家,想做点生意,但是本钱不够,打算把这几亩田给挂着卖了,所以就来麻烦老哥你了。”老徐不慌不忙地说,一点也没有普通村民要卖田卖地那种心痛不已的模样。 一方面,田地的过户必须经历村长的登记,以及去镇上官府更改,另一方面。村长毕竟是村长,对于哪家人想要买田卖田是了如指掌,有了他田地也卖得快。 “大树啊,不是我说啊,在咱们乡下,土地就是咱们的命根子啊,只要还有一亩田,咱们就还有退路。这田可不能随意卖了啊。”李村长语重心长地对余大树劝道。 他想不通是什么样的生意让这个老实的农夫汉子飘了。 “没问题的,李大哥,你就相信我吧。”老余依然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在村长眼里却是“误入歧途,迷不知返”。 “唉!那我就帮你问问有谁家要买地的吧。旱田一亩四两银子左右,水田大概是六两。你们家的田,两亩旱田一亩水田是吧。你要是急着要钱,可以再便宜点。”李村长也着实是为余大树考虑了。 “没问题,那这就麻烦村长了!”老余挥了挥手,拒绝了李婶子又要递来的馒头,利落地告了个别就走了。 他想不到麻烦这才刚刚开始。 前文说到,清水村的村民们,不算富裕,也还算安逸,偶尔忙着种田,大部分时间还是挺闲,再加上村子小,信息传播快,家家户户知根知底,有什么事儿一出现,立马能宣传得尽人皆知。 作为八卦天团之一的李村长媳妇李婶子,在这方面更是资源独厚。 在老余头悠哉悠哉从村长家出来,又转悠去自家田地看看,又悠哉悠哉转回家的这段时间里,余大树一家要卖了赖以为生的田地一重大事件已传播的村民皆知了。 以至于老余头绕回家门口的时候,还碰到何婆婆家二儿子何文的关切询问: “大树,听说你家要卖地了哈?” 这传达速度,杠杠的。简直比政府下达文件还要快。老余傻笑两声作为应答,顺口问一句:“你们家要买吗?” 何文是个性格开朗的,立马笑道:“那不成了,咱大哥也不种地,自己家的田地都落在我头上啦,我可没功夫再整了。” 老余也哈哈笑了起来,“你们家男娃子多,以后帮手多着呢!” 这话听得何文舒坦,挥了挥手就去田里干活了。 老余回了家就转悠到自家的厨房里面,继续做冰粉。 上次大概采摘了有三四斤的种子,泡一泡揉一揉,一斤种子可以做出来三四十斤的冰粉。空间里有冰箱,所以打算先做个五十斤存放。 折腾好之后,一家三口收拾了一番,准备去镇上做个采购。 第十二章 初来县上 此县名为临水县,这个时代行政区域的划分分为路、州、县。此处地方与现代的福建省颇为相似。按照老余的记忆来,这儿属于福安路,福州下面的一个小县,因为地处漕运与陆运的交接处,发展还算繁荣,是一个挺富裕的小县城。 家里已经没有足够的食材和粮食,做冰粉也需要各种干果调料,除去做推车的八百文之外,还剩下2000文钱,老余估摸着差不多够今天大采购的了,便招呼着媳妇儿,闺女一起去县上。 要不说,现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和古代人还是不一样的,有多少花多少。要是原主一家知道自己辛苦攒了几年的二两银子,老余打算一次性花个差不多的话,估计能气的再次夺魂上身。 清水村离县上并不是很远,走路大概也就一个小时的样子,坐牛车的话,稍微快一点,大概要半个小时,比之前余卿卿上班的公司路程还要短一点。 老余一家三口赶到村口时,正好碰上了准备出发的牛车班车,每人交了一文钱,坐上了车。 车上还有几位乡里乡亲的,看到余大树一家,都好心的打了声招呼,问了几句有的没的,看来原主一家憨厚老实,在村里的风评还是很不错的,昨天那一场闹剧,也让很多村民对他们充满了同情。 还有几个人问他们家的田,对余大树一家要卖田,都感觉十分的好奇与惊讶,一些年纪比较大的,直接劝余大树要谨慎一点,不要冲动,不要随便把田卖掉,絮絮叨叨个没完。 老于笑呵呵应了几声,算是应答了他们的好意劝导。 余卿卿一路上却是很惬意地左右张望,以前骑过自行车,坐过公交车,出租车,地铁,飞机,唯独没有坐过原生态的牛车,这一颠一跛的,还颇有几分趣味。 吴妈妈一路上也在欣赏风景。 这母女俩在村里的存在感本来就是很低,也不是当家的,因此都在车上默不作声。 等到他们到了县上,县城的居民们已经活跃起来,一时间也是热闹的很。 一家三口先溜去粮油店,买了些谷子干粮,还有加入冰粉里面的红豆绿豆薏米。毕竟村里人并不是每天都吃得起上好的精米,家里只摆着大白米,也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按照老余的养生理论,多吃点粗粮有益健康。 接着又去杂货铺买了一堆简单的密封陶罐、碗碟、勺子,几大份的干果脯,一大份纯正的老红糖,一罐子的花生油,在水果店买了一批刚上市的水果,路边小摊买了足够吃一周的新鲜蔬菜和鸡蛋,最后转去药房,买了些干薄荷。 一路下来,怀里的篮子逐渐沉重,装铜钱的兜兜却逐渐轻盈。 最后去肉铺买了点猪板油,猪肉和猪骨,这一家子一直舍不得吃荤腥,身上都缺油水得很,换成了老余一家,自然是不会亏待自己。 有些容易坏的东西或者太重的粮食,三个人找了个偏僻巷子,就把水果猪肉类等的放空间里面的冰箱了。 余卿卿看着路边一个卖小鸡崽的摊子走不动道了。 “爹地,你快看,这小鸡崽,毛茸茸的多可爱!”这个时代不兴喊老爸爸爸,都说“爹娘”,余卿卿把爹直接喊成了爹地,这样听起来差别也没有很大,她觉得。 一向很宠女儿的老余头立刻大手一挥,买! 于是余卿卿怀里又多了装着三只小鸡崽的篓子。 反正女儿天天在家也没事干,不比以前的楼房,农村都兴养鸡,让她也养着玩玩,万一不小心真的养大了,还可以杀了吃,老余头很是乐观。 钱造的得只剩下五百多文了,花钱花上头的老余甚至还提议要去餐馆搓一顿,被母女二人制止了。 目前未来的收入还不稳定,这日子,还是过的谨慎点好,手里留点钱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三个人决定去面馆吃顿面填一下肚子就好,一份普通的鸡蛋面,需要五文钱,老余头又叫了两份小咸菜,一共二十文钱,搞定了一餐。 这古代的物价还算是低。 至少在现代,二十块钱可能只能吃一份面。 三个人吃饱喝足,又在街上溜达了几圈,了解了一下镇上的店铺和街道。 余卿卿打算将未来的冰粉摊子摆在镇西边菜市场外边的一个十字路口那里。一是位置上靠近村子,运输方便,二是虽然摊子不在菜市场里,人流量没有那么大,但是却相对清净些,人们吃东西自然想是在干净点的场所。第三是那里有个大榕树,还有一口井,相对来说比较清凉,水源也很方便。 唯一不好的缺点就是这个位置的优点太过明显…想来这里摆摊的不是一家两家…… 幸运的是,这个时代的小县城还有专门的街道司,大概类似现代城管一样的职位,由一些士兵负责管理街道秩序和收费。 余卿卿一抬头就看到街角的几个穿着士兵服装的人,便招呼老余头凑上前去询问这个摆摊的费用。几个看起来不苟言笑的士兵没有想象的那么不好接触,他们说,租摊位可以,就是一天要二十文钱,如果整月租的话,就四百五十文钱。 怪不得这个地方位置那么好,真正租的摊位却并不是很多,大部分的小摊贩一天也不过挣上几十文钱,却要贴这么多在摊位费上。 余卿卿却觉得可以,按照他的计算来看,冰粉籽是没有成本的,每份冰粉价格打算定在五文钱一份,成本在两文钱左右,只要卖了十碗,摊位费就回来了,再剩下的,就是纯赚了。 于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余卿卿让老余把最后的四百多文钱一次性交清了一个月的摊位钱,位置就定在了他看好的大榕树下。 吴女士:终究逃不过把钱全部败光的命运。 揣着剩下一点点的牛车钱,老余干干净净、分文没有的带着母女俩高兴的回家了。 回到家,把放在空间里面需要用的的东西拾掇出来,老余头一边切着碎果脯,一边念叨: 等我赚钱了,一定要给你们娘俩各买十套衣服,十套首饰。 这里跟现代可不一样,现代一辈子就一个戒指,头上也不兴带什么花里胡哨的。 在古代,女人的头面就是可就是一家人的门面,我老余家的门面怎么能差。 还有,我们一定要买车,不要那个牛车,一定要四马驱动的那种,那种气派,还舒坦,你们娘俩坐里面,我就骑个枣红大马在边上跟着。 还有啊,咱们现代没有仆人,请个保姆要像个大爷一样供着,还要偷偷放监控以防不厚道的虐待孩子老人啥的。 虽然说古代这个奴隶制啊,是落后的,是不对的,但是…说到这老余头口是心非地笑了。 没办法咱们总要入乡随俗不是嘛…以后再给你们母女俩一人安排十个丫鬟,一个给洗脸一个给递毛巾,一个来扫地一个给倒垃圾,还有几个就排成两排站门口,喊你们“夫人好”、“小姐好”,就跟五星级酒店里面的迎宾队伍一样,多热闹。 老余头剁完了山楂粒,剁葡萄干,剁完了葡萄干,剁橘皮丝,嘴上稀稀碎碎的也是说个没完。 吴妈妈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拿了个苹果,堵住了他的嘴巴。 第十三章 余家老三 余卿卿将昨日借的粮还回了何家,顺便问了一下推车的进程,何家老大也知道他们要的急,加班加点的,说大概还需要一天。 余卿卿真诚地谢了几句,回家汇报情况,老余正将一种种冰粉配料放到他新买的陶罐中密封好,顺便调制出三碗加了不少水果的冰粉当甜品吃。 三个人在破桌前慢悠悠地品味下午甜点,美滋滋的,这时候,外面的大门被敲响了,模模糊糊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二哥,是我,我是老三。” 原来是余家老二的弟弟,余大河。 三个人跟特务似的,交流了一下眼神,收起了快吃完的冰粉,老余出去开了门。 在他的记忆里,老三和自己不同,从小受到老娘的宠溺,性格比较开朗一些,却也不糊涂,不同于余李氏的刻薄,老三对老二一家颇有些善意。只是原主实在闷头闷脑,跟兄弟几人的关系一直是一般般。 毕竟是一家人,能相处得好是老余最期待的。 老余开了门,笑眯眯地打了声招呼:“老三,你来啦,进来喝口茶呀。” 对上那个充满了老褶的笑脸,余大河心想,二哥吃错药了,今天怎么这么会来事儿。 以前大河也不是没来拜访过二哥家,但是彼此之间的气氛却很尴尬,二哥总是站着不吭声,嫂子手足无措,青青丫头就在门外藏着,叫一声还躲屋里。 这时候吴女士已经在桌子上摆上红糖水了。 看来回来要从空间里带点儿老余收藏的茶叶出来,买是暂时买不起了,但招待人用凉白开又太磕碜。吴女士想到。 老余引着余老三坐下了,为了不表现出太明显的改变,他一改平时话唠的本性,能说一句话,不会说成两句,但即便这样,也让老三觉得奇特了。 余老三第一次有种原来我们是亲兄弟啊的感觉。 不过他也不想那么多,毕竟,他是为了正事而来。 “二哥,昨天的事儿我也听说了,娘其实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哈,你别太埋怨她。”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来一个布兜,里面竟然有整整五吊的铜钱,递给了老余。 “这些钱,都是老娘从你那儿要来的,她都特地交给了我,让我好好帮你保存,等你闺女以后出嫁了之后留给你养老的。” 在古代,男子才是能撑起一个家的顶梁柱,老二一家一直只有一个闺女的事情,在余李氏心里一直是个大疙瘩,再加上这个丫头是个病罐子,余李氏就一直担心老二一家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这个赔钱货上面,等老了,女儿出嫁了之后,老二夫妻老无所依,所以余李氏留了大概给一家三口生活的钱,剩下的钱都被她强硬地要走,放在了老三的那里,而且再三叮嘱他,等以后老三的几个儿子,要把老二一家也当亲生父母侍养送终甚至死后也要给上坟上香。 这老太太到底是多不相信他丫头啊…老余一边有些莫名感动,一边忍不住吐槽。 “这不,听说昨天你们跟老娘闹了一通,早上又听说你们一家要卖田,我琢磨着二哥你们一家可能是真的走投无路才会想到卖田,所以偷偷就把老娘放在我这儿的钱带过来给你哈,这些钱我也没动过,几年下来也有五两多银子啦,够你们解决燃眉之急了吧。”余老三补充说,“咱们世世代代都是地里刨食的,田地就是咱们的命呐,哪能随便就卖了呢,只要有田就还有希望。” 看来他还真是低估了古代人对田地的执着了。老余头心想。 连老娘深藏多年的秘密都因此被爆出来了。 但是老余会敢承认他们一家卖田是因为真的不想种田了嘛? 就好像一群天天生活在一起的一群鸡里面,突然有一只跳出来说,他不想做一只鸡了,他要做一只勇猛的鹅。 清水村安逸是安逸,说白了也是没有上进心,习惯于平淡且没有波动的生活。 整个村子甚至没有村民主动想把孩子送去镇上学堂考秀才的,纵然是向往,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也是一项需要承担不少风险的投资。 这时候突然跳出来一个不想种田想发大财的余老二,特别是以前最为老实本分的农家汉子余大树,大家自然侧目。 老余头突然意识到,老三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来他们家的。 老余没有多说,让媳妇去调了一碗配件齐全的冰粉端上了桌,给老三家的品尝。 余大河看着眼前卖相极好还散发着丝丝寒气的冰粉,诧异地看向老余:“二哥,这是?” “你尝尝。” 余老三简单地拌了拌,舀了一大口进嘴里,那种清爽又甜蜜的滋味立刻俘获了他的味蕾。 农村汉子吃饭不兴细嚼慢咽的,余老三大口大口吃着,不用勺子,直接倒嘴里,余卿卿看着,心里蹦出来牛嚼牡丹四个字。 末了余大河抹抹嘴巴,直呼:“二哥!真好吃!这是你做的?” “没错,我之所以不想种田了,就是因为想做这个冰粉生意。”老余莫名带着点高深莫测的笑意。 “不种田也可以把田佃出去嘛,干嘛非要卖掉呢,你们家才种的晚稻,忙也忙活了,累也累过了,就这么卖了,太可惜了吧。” “是…是吗…对哦,还可以佃出去。”老余的笑容突然凝固在脸上。 他怎么没想到呢。 毕竟还是现代思维,对古代的生活也不够了解。 “对啊,当然可以了。这田虽说是分给你了,但也是老余家世世代代的积蓄。你这么轻易给卖啦,回来爹娘才有的讲你。”余大河摇摇头,在他看来,二哥是猪油蒙了心,一事看不清。 “哈哈,是么…”老余心里渐渐地又有点慌了,他想到回来还要对上自己的那个“深谋远虑”的亲娘,他搓搓手,“是哥想得不周到了,回来你帮我跟娘说一下哈~我不卖地了,不卖了……” 余老三点点头,如释重负,“那这钱你们就好好收着,先把这阵子给挺过去吧。娘那边,你也别想太多。娘虽然嘴巴刻薄了点,其实还是好心的。” “是的,是的,我晓得了。”老余跟个鹌鹑似的点头答应道,余大河才感觉仿佛看到了曾经木讷的余家老二。 “那个,老三啊,你要不要再来一份冰粉,嫂子再给你做一份。”吴女士感觉气氛似乎有点点尴尬,于是尽量发挥一下她作为嫂子的好客之道,一手指挥卿卿丫头去收拾碗碟,一边又去厨房调一份新的出来。 余卿卿觉得这个三叔还挺好的,拿碗的时候还礼貌的扭头,对三叔甜甜笑了一下。 余老三觉得又看不懂这一家人了。 算了,看不懂就看不懂吧。余大河又吸溜吸溜吃起了冰粉,这初夏的时候,乡下还是挺热乎的,这碗冰粉,让他全身上下都凉爽起来,再加上平时很少吃到的红糖果脯,简直是一种享受,要是能带给家里几个娃吃就好了…… 想到这儿,余大河往嘴里倒食的动作突然凝固了,这种甜甜的凉凉的东西,他家几个小娃儿肯定喜欢,自己吃得上瘾,也忘了给娃留点儿。 想到这儿,他放下了碗,甚至还从嘴里倒出来一大块没来得及咽的……“哥,这个,这个我可以带回去给你侄子们尝尝嘛……” “瞅你客气的,你尽管吃,我过会让你嫂子再给你做几碗带家里去。”老余巴不得能跟老三家的把关系和缓和缓,毕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个身体的亲人还是值得依靠的。 特别是在这个古代,人们一向以宗族为单位群居在一起,亲兄弟更是最紧密的关系。 想着想着,外面的门又敲响了,亲兄弟又来了一个。“老二,我是老大。” 余老大,余大江。 余大江,余大河,这两名字一听就是兄弟俩,就他一个大树在中间夹着,老余突然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 怀疑归怀疑,不耽误老余的热情,看到余老二笑得谄媚的那一刻,余大江有那么一点被煞到的感觉。 甚至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第十四章 余家老大 “大哥,呵呵呵呵,有啥事吗。”老余笑得憨傻,心里却在疯狂的吐槽:不会余家老大也是因为卖地的事儿来找自己吧! 平时不见他们来找,一个卖地倒是把一个个老宅的都给招来了。 “哎呀,老二,不是我说你。”余老大作为兄弟中最大的,长兄的架子也是足足的,他一进门就伸手点了点老余,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转头,看到了正在吸溜吸溜的老三。 “呦,老三,你也在啊。”打了声招呼。 放下碗的余老三仰头看见大哥,连忙招呼:“大哥,你要不要来尝尝,二哥家做的冰粉,可好吃了。” 余卿卿立马又奉上了一碗。 于是,破桌边上又多了一个吸溜吸溜的汉子。 老余一家三口在旁边看着,脸上挂着莫名欣慰的微笑。 吃人嘴短,正准备好好教训二弟的余家老大余大江抹了抹嘴巴,看着二弟的眼神,突然说不出来话,就甩了甩手,“哎!” “大哥,你也是为了二哥家要卖田的事儿来的吧,你别急了,我已经劝好二哥了,二哥不打算卖地了。”余大河立马打个圆场。 “是嘛……”余大江半信半疑。 没错,他就是为了余老二家卖地而来的,至于为什么余李氏没来,是因为他及时地拉住了举着镰刀骂骂咧咧,准备来老二家找麻烦的老娘,并跟老娘再三保证,自己一定会教化老二,让他放下屠刀,乖乖种地。 没想到,这个任务已经被老三提前完成了。 余老大给老三扔过去一个“干的不错”的眼神,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布包,沉甸甸的,听声音也是铜钱的样子。 “老三,你也别觉得大哥偏心,你二哥家是真心不容易,所以我帮帮他,以后如果你们家不容易了,我作为大哥的,肯定也会帮你的。”余老大拿出来钱,先是跟老三做了个心理工作,以防他心里不甘啥的。 “那不会,大哥,我可没那么小心眼。”余老三乐呵呵的说道。 老大老三两个人说完话,同时把眼神对上了老余,被两个人盯着心虚,老余只能举起手,跟小学生似的说道:“我再也不敢了。” 余老大点点头,把布袋递给了老余。“这里面是一两银子,现在钱攒着不容易,大哥家几个小子,也不容易,扣扣搜搜省出来的钱也不多,所以就只能先给你这么点儿,你们家好好生活。” 听了这话,老余一家都感动极了。 不说别的,这兄弟情,着实爱了。 以前的余老二,说是老实,也太不通人情了。就这么好的兄弟,能被他处成不冷不淡的,也是够奇葩的。 表达感激之情的余老二一家,立马又招呼上了,举起了一碗冰粉,“老大,老二,话不多说,干了。”说罢仰头一倒…… 咳咳咳咳咳!!! 太激动的后果就是老余他呛着了。呛得死去活来的,差点让老大老三以为要送去镇上医馆抢救了。 被抢救完的老余头,非要拉着老大老三在家吃饭,嚷嚷着要让他们见识一下自己的厨艺。 余卿卿开始害怕他老爸的马甲掉了。 不过余家另外两个兄弟没往其他方向上想,单纯以为是余老二被压抑已久的热情终于爆发出来了。 于是半推半就地,也就答应了。 老余还招呼余卿卿去村长家去通报一声,他们家不卖地,改佃地了,顺便问能不能借点土酒过来。 被无情使唤的余卿卿跟大伯三叔打了声招呼,又迈开了小短腿,带着装酒的壶跑去了。 看着余卿卿远去的背影,余老大突然感慨道:“青丫头最近看起来也活泼不少。”还变得礼貌了。 “说真的,青丫头似乎还是咱们老余家唯一的小丫头。”余老三也点点头。 这老余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余李氏生了三个兄弟之后,余家老大老三家接二连三生的都是男娃,跟吃了生子秘方似的,一个接一个。 所以就显得只有一个姑娘的余老二很是突兀,也难怪余李氏天天惦记这个。 咱们这一个丫头,可不比男娃差。作为忠实的女儿粉,老余暗搓搓的想道。 说罢他就让老大老三坐会儿,自己跑进厨房准备晚餐,不一会儿就端出来三菜一汤,还有几大碗喷香的面条。 这操作看得余老大余老三又惊呆了,啥时候自己家的老二还有了厨艺。 想不到吧,你们家老二还会医术呢。吴女士突然感觉自己一家是卧虎藏龙的武林高手似的。 三兄弟喝着村长家借来的土酒,一个个面红耳赤的。老大也不摆谱了,真心实意地说道: “老二,咱们老余家,不容易,世世代代啊,都是地里刨食的。嗝,没想到咱们家,最老实的你要去做生意了~哥啊,没啥大本事,就是个普通的农家汉子,帮不了你啥,嗝,你要是有啥需要的,尽管跟哥说哈,这么多年,咱们兄弟也生分了,但是,嗝,真情还在!” “对,哥,真情还在!来!满上!”老余也晕了,顾不上装老实了。 老三喝的不多,他就一门心思的在吃菜,都是普通的农村小菜,莴笋炒猪肉,胡萝卜丝炒土豆丝,还有一份凉拌黄瓜,明明那么简单,二哥却做得那么美味,想不到啊! 喝上头的老余觉得土酒不够尽兴,就偷偷跑厨房里,跟没有上桌的两个母女俩商量要把最后一次从空间拿东西的机会用在拿一瓶酒上。 “也不能太好,太好的这朝代太稀有了,就拿我之前买的一般般的十年汾酒哈。”老余一会跟女儿那儿转转一会跟老吴撒撒娇,像一只讨食的大狗狗。 就这种“一般般的酒”,也够让余家另外两个兄弟吃惊了,以至于余家老大觉得很久以后的时间里,他再也没喝过能比老二家更好的酒了。 热热闹闹的一晚上,最后以兄弟二人各带着两大海碗的冰粉回家结束。 喝得老脸通红的老余头在空间里泡着澡,哼着歌:兄弟抱一下~说说你心里话! “咱们这兄弟啊,都是好的!”现代时候,老余是没有亲兄弟的,三代单传的中医世家,吴妈妈则是有个哥哥,嫁给老余后,彼此来往也不是很多。 这从未感受过的火热热的亲情,让老余心里滚烫滚烫的。 平时的老余是很啰嗦的,喝醉的老余反而安静了,一句总结后他就傻呵呵地乐着,嘴里不知道嘟囔着什么玩意。 吴桂芬在边上听了几句,似乎是:我这儿好酒管够,来,咱继续喝。 得,不用醉几次,保证这马甲脱得一点都不剩。吴女士一边给自己的脸敷上睡眠面膜,一边偷偷吐槽。 第十五章 第一桶金 第二日清早,一家三口又被村里的热闹声吵起来,想睡个懒觉都难。老余的酒已经彻底醒了,整个人也是容光焕发的,一想到昨天的汾酒,他还忍不住咂巴咂巴嘴。 昨晚耍赖从空间里拿了一瓶出来,喝的时候老余耍了个心眼,没有全部给喝完,打算留着自己平时眯两口。 整顿一下冰粉和配料,一家三口煮了昨晚擀剩下的面条,吃得急匆匆的,老余溜达去了何家,拿到了何老大连夜赶制好的摊贩车。 这个车,由于仅凭借四肢比划和口头描述,设计还是比较简陋的,除了充分利用台面和放置铁桶和调料的空间设计,比较有想法的就是余卿卿提出来的防滑刹车装置。 终于,一家三口乐颠颠地推着车赶往了县城,结伴而行的还有余家老三。 余大河说是自己正好要去县上准备买一点猪肉给家里小子添点荤腥,但是余卿卿总觉得这个三叔是为了凑自家的热闹。 自从昨夜小聚之后,余卿卿突然get到了三叔的吃货本性,不同于大伯和自己爹时不时的“兄弟,干了”、“到你干了”、“今天你不干不是人”之类无营养的劝酒,这个三叔一直在不停的扒拉吃的,那个眼睛,还不停地放着精光,左瞄瞄,右瞅瞅,似乎觉得哪个都很好吃,回家时候更是很不客气的说要给自家娃带点冰粉尝尝,但是余卿卿很是怀疑在半路这个三叔就把碗里的给解决了。 甚至一大早就在门口探头探脑的。 这时候也是主动提出来由他推着这个冰粉车,余卿卿都怀疑,要不是自家人在旁边也是走着,冲三叔这个馋劲儿说不定能把车推到自己家去。 不过有个劳力帮忙推车自然是好的,原本去县城的路也不多近,余卿卿很少有徒步走这么久的时间了,吴妈妈也累的苦哈哈的,母女俩在车后面手拉着手,互相给对方鼓劲儿。 “娘,等咱们赚钱了,第一件事就是买个牛车!”余卿卿安慰娘,也安慰自己。 老余在前头,跟老三一起推着车,听弟弟一直在念叨: “哥啊,你们一家还真是厉害,怎么会想到做生意呢,这突然的,竟然连田地都不想要了……”老余立刻一副打住打住的表情,这个黑历史,他怕是不好绕过去了。 接着又是对这个推车的构造感兴趣:“哥,别看你平时默不吭声的,整这个推车倒是挺有意思的,方便还好用,你看,还有这锃光瓦亮的铁桶,看着又干净又排场,哥你这是在哪儿买的呀……” 又是:“哥,哥,过会我能在你家摊前吃两碗冰粉么……” “哥,你们在哪里摆摊呀,需不需要我给带路啊……” 老余选择继续保持自己曾经老实寡言的人设,用沉默和傻笑面对某人的一切问题。 终于到了县城,已经是热闹起来的繁华景象。 到了上次看中的摆摊地方,老余拿出了一块木牌子,这是上次一次性交完了费用后街道司的管理士兵给发的,作为合理摆摊的“营业执照”,就挂在了车头,然后和老三一起把车后头绑着的破桌子破板凳摆放好,打开冰粉桶的盖子,先是调好了一碗,就让老三在破桌子旁扒着吃,一边吃一边惊叹: “天哪,这冰粉味道绝了!”这赞叹的语气,虽然演技浮夸,但绝对是余家老三的本色出演。 这是兄弟俩路上商量好的,让老三当一下托儿,来吸引更多的顾客。 果不其然,很快有纯朴的古县城上居民被余大河的演技给吸引折服了,他凑上前去问,“这个小兄弟,这是什么,有那么好吃吗?” “唔,唔,老板说这叫做冰粉,是他们独家秘制的甜食。这味道,真可是绝了。”余大河介绍起来十分熟稔,还把碗推过去近点给人家看,“你看这卖相,跟冰块似的,所以叫冰粉,吃起来也是冰冰凉凉的,这一碗下去整个人都清爽了。还有你看,这里面放的老红糖浆水果粒儿干果粒儿可实在了,只要五文钱一碗,多实在啊。” 说着说着,路边围观的人突然就多了起来。几个汉子坐边上,招呼着老余也来几份,先是用勺子拌开了一口一口吃,吃着吃着嫌不过瘾,直接倒着吃。 “味道不错!这冰爽劲儿,我喜欢!”有个豪放的汉子大口很快吃完,又要了第二碗。 不得不说,这古代人就是直接。余卿卿暗搓搓想到,好吃就好吃,一定要大声吼一嗓子,这要是在现代非被人当做没素质的人来看,不过在如今这个缺乏宣传的古代,余卿卿巴不得多几个喜欢吼着好吃的“没素质”食客。 桌子本来就小,且破,很快就坐满了一小桌的人,所幸带的碗勺够,排队的人也不大讲究,就端着碗在边上站着吃了起来。 “娘,娘,我要吃那个!”要有小孩看着眼馋的了,拖着老娘的手就往这里挪,要不说真喜欢甜食的还是小孩子和女性多,再加上卖相好看,几个汉子走了之后,大部分的顾客都是拖儿带女的妈妈奶奶。 还有几户讲究的人家,看了几眼后又特地回家端了碗过来,买了带回去吃。 老余忙的不亦乐乎,吴妈妈则在边上负责端碗收碗洗碗,反应机灵的余卿卿则负责收钱。 至于余老三,他也忘了自己早上找借口说的猪肉,也跟着在边上招呼客人,蛮有一副店小二的气质。 这生意好的,让附近的摊贩纷纷侧目,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好奇地过来张望,有问这卖什么吃食的,立马就有能说会道爱表演的余大河上前推销。 看来要承包三叔的所有冰粉了。余卿卿一边收钱一边杂七杂八地想到。他们的本钱肯定是收回来了,赚的虽然每份都是蝇头小利,但是积少成多的道理是不会变的,余卿卿开始期待他们回家数钱的样子了。 可别说,古代一个一个铜板的,稀里哐啷一大袋,很实在,数起来很带劲。 第十六章 老二飘了 这冰粉的生意一直好得停不下来,直到老余伸往桶里的大勺捞了个空,发现早上带来的五十斤冰粉已经卖空了。 面对眼前一个小娃娃期待的目光,老余头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叔这儿,哎,真不巧,卖完啦!” 那小孩表情瞬间晴转大雨,张口欲哭。 “哎!哎…等等!”老余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整了碗红糖水,加了点水果粒儿,“叔送这碗给你吃的,别哭哈,下次叔多做点,保证让你吃个够。” 那个小孩的表情也是瞬间变换,又立马咧开了嘴,还礼貌的说了句,“谢谢大叔!” 一家三口跟后面排队的人抱歉了好一会儿,再三保证自己以后会多做点儿供大家吃喝,这才收拾起自己的桌椅碗勺,余老三这时候也累了,嗓子都有些哑了,余卿卿贴心的送上了一碗加了点薄荷的红糖水,喝得余大河幸福的眯起了眼睛,转头对余卿卿说道:“谢谢咱大侄女。” 四个人收拾了一摊东西,准备去吃个午饭。按照农家汉子余大河的说法是,先花几文钱买个大饼随便垫巴垫巴肚子,然后拖车回村里吃,但是老余一家三口从现代来的,最爱在外头餐馆快活,加上今上午收获颇丰,三个人就硬带着老三去了小土菜馆儿。 点了四碗米饭,丝瓜鸡蛋汤,清炒小白菜,红烧鲫鱼,还有肉末茄子,这四道菜三道就带荤的,可让余大河既兴奋又心疼钱的。连连说,够了,够了,这样不太好吧。 有时候余大河真的觉得老二一家子变了,如果他知道现代的常用词汇,他肯定会说,老二一家,飘了。 在做生意时候,一家三口还是跟以前那般老实又勤奋的,但是一到这菜馆里,老二又让自己感觉看不透了,点起菜来大大咧咧的,毫不手软,那个青青丫头也是的,非要说馋鱼肉了,于是老二大手一挥又加了个红烧鱼,这个吴氏也是的,农村妇女也不懂的节俭点,还说小孩子发育,要荤素搭配才对,又加了个白菜。 就这?白菜,村里一抓一大片,便宜的卖不掉,还专门到菜馆里来吃,一份清炒白菜的价格,都够买好多颗大白菜的。 要是自己媳妇,花这钱,肯定心疼的过劲儿,那舍得这么铺张浪费! 当然,自己也心疼得不行,但是来都来了,点都点了,菜也都上了,余老三捧起了自己手中的白米饭,眼睛里精光四射,夹起一大筷子,嗯!铜钱的味道,真香! 四个人也是真的累了,吃得很有效率,最后还另外叫了两个馒头,就着红烧鲫鱼的汤汁抹干净吃了,余卿卿发自内心的觉得,这厨艺水平跟老余头还是差了点儿,但是…… 不用收拾碗筷不用洗碗吃完就走如同渣男的感觉,是真的好啊。 回村之前,老余一家还不忘去了趟猪肉铺子,给老三一家称了一斤猪肉让带回家,当做今上午的辛苦费。 余大河都快忘了自己当时为了凑热闹而找的理由了,有些讪讪地收下了。 回了村,村口几个唠嗑的大娘看到老余家的,拖着一车家当就回来了,还怪好心的问道:“余老二家的,怎么晌午就回来了呢,卖的咋样啊。” 村里早就传说,余家老二一家为了做生意,都不打算要田了,又听余家老大媳妇说老二一家准备去县上卖什么粉儿吃得的,一村子里早就议论开了,有的人觉得这余老二有魄力,有想法,有的人则觉得他不务正业,瞎捣鼓,肯定做不成生意。 在大娘看来,这么早就回来,多半是没啥生意,她不好意思直接问,怕戳了人家的心,但是她内心的八卦之魂又驱动着她去问了这么一口。 “谢吴大娘关心,我们这摊子卖的还不错,就是准备的少了点,卖完了就回来了。”老余礼貌的回应了。 “卖…卖完了啊!这感情好。这卖的啥好东西呀。” “大娘,是冰粉。”吴氏也开口了。 “冰粉?这玩意,还真是冰的嘛,听着就怪贵的呢。”大娘好奇极了。 但是一家三口已经微笑着推着车走开了。吴大娘就带着自己的第一手最新消息和老姐妹儿分享去了。 回到家,第一件事当然是数钱哇。 余卿卿把一袋子的铜钱哗啦啦地倒在了床上,跟分赃似地招呼老余老吴过来。 按照老余的估计,今个上午卖的五十斤冰粉,加上汤汤水水零零散散的,大概买了有近一百五十碗,一份五文钱,一共能卖七百五十文钱,去一趟餐馆又花了九十八文。应该剩了有六百文,除去对半的成本,今个上午大概赚了有三百文钱。 这赚的是辛苦钱,但是比起原身一家子种田的苦逼日子,也不算辛苦了。 “哎,咱们这劳动力,还是落后了点。”老余揉揉自己的老腰,开始了新一轮的搓冰粉籽。这次他打算准备多点,于是又招呼母女俩一起,从空间里又拿出来一个大号的不锈钢保温桶。 没办法哦。谁让他们一家子一身的本事,却为了保持人设保持低调不敢暴露呢。 如今家里也是小有财产了:老三给的五两银子,老大给的一两银子,还有自己今日赚的,鼓鼓囊囊一大袋,一家子此时心里也是稳当当的。按照这样的赚钱速度,奔小康还是很容易的。老大家的也是辛苦钱,等他们这段日子缓过来了,还是要把钱还给老大家的。 吴妈妈接手了切水果的任务,余卿卿则躺着睡觉实则是进了空间的自己的书房里,用电脑设计一套折叠桌椅出来。 古代没有那么多铁制的配件,专门定制也是很麻烦的,所以余卿卿仔细翻找了一下对于现代折叠桌椅的记忆,再加上找了点资料,设计出来一套纯木头就可以打造的桌椅,用软件绘制好后打印了出来。 然后招呼老余老吴两个一起把这套图纸从空间里变了出来。 三个人挤一块儿看着这图纸,老余颇为欣慰地抚摸了一下自己瘦巴巴的女儿:“卿卿丫头,当初听爸的话学建筑没错吧。你看爸多有远见。” 什么远见?以后会穿越到这个落后古代的远见嘛?余卿卿吐槽。 按理来说,继承了老妈绘画天赋的余卿卿,本科学的是建筑设计,室内家具只是略微涉及。 大概是学一行恨一行,本科学完建筑后,余卿卿实在是不想整这行了,就考了园林这个专业的研究生,跟导师研究的中国古典园林。 毕业后,余卿卿发现真正做古典园林的公司少之又少,找了一家设计公司后还要时不时收到长辈亲戚的询问:“卿卿啊,听说你搞建筑设计的,大表舅家刚买了一套房,你能不能帮忙设计一下啊。” 该怎么跟长辈解释建筑和室内设计的区别呢?难啊,于是,余卿卿又兼职了室内设计这一行。 反正是跟设计这行有点关系的,在长辈眼里,那都是余卿卿能做的。 谁让她有个爱瞎得瑟的老爸呢。哎! 第十七章 二狗一家 没有纸,没有笔,也没有精准的尺子辅助绘画图稿,余卿卿打算自欺欺人的拿着打印稿去叶家老大,把这套桌椅给做出来。 这光滑的纸面,细致又精确的设计稿,一看就非比寻常。余卿卿只有保佑何家大叔,够傻。 拿到图纸的何家老大不是不惊讶,不过做了半辈子木匠,他更惊讶的是这个折叠桌椅的设计,竟是他从来不曾看过也没有想过的,按照青丫头所说,做好了之后可以折叠在一块,很方便存放,他半信半疑,就定了三百文一个桌子,五十文一个椅子的价格。 余卿卿留下了五百铜钱做定金,剩下的五百文约说做好了取货时候再给。 又把带来的一大碗冰粉分给了叶家的小家伙们,余卿卿任务完成,轻轻松松的回去了。 缓过神的何家老大,看着手中的几张图纸,突然反应过来这个图纸的不同寻常,不过他除了木工活儿,对其他都没有啥特别的好奇心,所以就纠结了一小阵子后就转头削木头去了。 果然,够傻~ 一家三口去山上又采了点成熟的假酸浆籽备用,回家路上正好碰到往自己家走的村长。 远远一看到村长,老余就摆起了手“欸嘿!李老哥!!” 李村长:余家老二是真的不一样了。 李村长走近后,先是打量了一下小丫头,前阵子来他们家借酒,不卑不亢的,倒是让他感觉也变了许多。这时候余卿卿看村长在打量她,也大方地问了好。 “李老哥,您可是来找我的,正好我们也准备回家了,您跟我们一起呗,正好吃个晚饭。” 余卿卿突然发现,自打来了这里,老余颇有些膨胀,一直在请别人吃饭。 吴氏则暗地里瞥了老余一眼,别又喝得尽兴时候,又要一瓶酒出来!一天就三次从空间取物的机会,这个老余,就想抓紧每次机会来忽悠几瓶子酒出来,当她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呢。 一心都是小九九的老余,跟李老哥一路客气到家,招呼吴妈妈去准备点吃食,自己则提溜着已经倒进了普通陶罐里的汾酒,递给了村长,嘴上念念叨叨的说: “李老哥,你看我可义气,这可是我在镇上沽的最好的十年汾酒,一般人都喝不到的。上次从你家借来酒我不好意思,这次我可要跟你好好喝个够。”老余还没醉呢就开始吹牛念叨了。 吴妈妈:又是担心老余掉马甲的一天。 村长吃饭不耽误办事,他趁着喝酒的间隙说:“大树啊,你上次不是说不卖地改佃地了吗,我帮你问了,村里二狗家想要佃你家的田,想跟你再商量商量钱的事儿。” 老余家里现在有了余钱,手头也不紧张了,这地放着也是放着,佃了还省很多事儿,听说想谈谈价格,也无所谓。不过老余一听这二狗家心里就乐了,终于碰到这个农村特有的取名风格了,对这个二狗很是好奇。 “可以便宜点,都是村里的乡亲。”老余又给村长满上了。 “王二狗一家也不容易,爹娘去世得早,也没什么亲戚帮衬,孩子都小,媳妇还生病在家躺着,这个汉子就想着多种点地,累是累点,这个家都压在他身上,由不得他哎。”村长感慨。 百种人,百样苦。 两个人唏嘘感叹不已,又喝了小半斤酒,两人约好明早一起去王二狗家把佃田的事儿给决定了。临走时老余又塞给他一小罐的酒,本来村长是不好意思收下的,但是想想那酒的滋味,手就不听指挥给接过来了。 送完村长,老余哼着小曲儿回到家,看到在屋里一本正经坐着的母女俩,突然有点心虚。 无他,方才喝酒喝的上头,老余又进两人屋,磨着要从空间里取出来一瓶酒来。每天就三次机会,每次都要被这个男人霍霍掉一次,一向温和的吴氏生气了。 “老余,你说你这几天,是不是飘了,啊?说白了才认识一两天呢,就你来我往的哥俩好了,恨不得啥都秃噜出来。 你不想想,这原身的余大树,哪会你这门子自来熟的本事呐,别看他们跟你喝酒一时间乐呵了,等他们酒醒了缓缓神就铁定瞅着你不对劲儿了,要不是,咱们这事儿太过离奇,巴不准哪天把你连皮带壳地给烧喽。” 吴妈妈的担心不无道理,这几天跟余家老二打交道的人,也都觉得这一家子转了性儿了,稀奇的很。 好在农村的人,大多心地纯朴,很少把人往坏里想。看余老二一家突然变了,却变得更活泼开朗了,比以前相处得更加舒坦了,也就不想太多了。 “妈说的对,咱们本来就与这儿的人差别很大,再加上我们还带着穿越来的金手指,很多东西都不能随便拿出来,必须给找个安全的理由才行。”余卿卿一边附和老妈,一边把下午自己偷懒拿着复印纸去找木匠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老余听了,自然点头称是,还发誓以后一定注意,不能ooc。 “主要是要循序渐进,等他们习惯了我们的改变,就会觉得如今的我们才是真正的我们。”余卿卿说着说着,突然感觉有点绕口。 不管怎么说,占据了这一家人的身体,老余一家打心眼里的有点惴惴不安。 余卿卿想,他们既然顶替了三个人的身份,接收了他们的社会关系,或多或少的,以后也应该为他们的家人朋友多付出一些。 其实她很能理解老余一个劲儿对原身的朋友亲人那么好的原因。老余平时总是傻憨憨的,本身是个特别善心的人,不说蚂蚁舍不得踩死,但绝对是乐善好施、不爱与人计较的性格。 莫名其妙占据了别人的身体,还多了这么几个对自己好的兄弟朋友,老余心虚了。 “来日方长吧,咱们慢慢来。”余卿卿一句话结束了讨论,三个人麻溜地开始收拾家里,准备干啥,准备睡觉啦。 三个人到空间里好一番折腾。 余卿卿和老余,都在翻书房里的书,看看以后能不能用到,吴妈妈则跟平常一样,收拾了一会就敷着面膜躺下了。 第十八章 如同梦境 一家人睡的早,醒的也早,把冰箱里的冰粉和配料都放置好,推着车,又是辛苦赚钱的一个上午。 推车又更新改进了一些,多了一个吴妈妈跟村长家借的笔墨,手写的招牌:老余冰粉。 即便是比昨天多了一倍的冰粉,卖的依然很快,大概在下午一两点的时候就快卖完了,看着后面排的越长的队伍,老余突然感到一丝无力,连忙让余卿卿跟后面排队的人说东西不多了,不必排队了,下次再来。 一家人装着满兜的钱,又去搓了一顿,土菜馆的老板看见是有点眼熟的一家人,还送了一份汤。吃完回去已经是下午三点了,老余在床上瘫了一会儿,又蹦起来说要跟村长去二狗家商量佃田的事儿。 余卿卿也跟着一起去了,两个人跟着村长七扭八拐的,到了何家,余卿卿终于看到了一户比自己家还破的房子,这个家过于简陋,除了烧火的厨房,就一个屋子,一大家挤在里面。 二狗刚从外面砍了一些烧火的柴火回来晒,看到村长一行人,不好意思的搓搓手,请他们进去说。 屋子里昏昏暗暗的,还有着淡淡的药味儿,这气味余卿卿原身倒是很熟悉,毕竟也曾经是个药罐子。 自从余卿卿来了之后,这两天她就一天三顿不落的喝家里的生脉饮,泡黑枸杞,吃核桃,补各种天然维生素片和钙片,加上油水也补上了,身体没有那种虚弱的感觉了。 按照老余的专业话来说,叫气血两虚,补补就好了。 进了二狗家,几个大大小小的娃都抬起眼看向三人,最大的小姑娘看起来八九岁,跟余卿卿差不多,小的一个五岁男娃一个三岁女娃,还有一个在襁褓中,不到一岁。 按理来说这个年纪的小孩都是皮得恨不得栓起来,这二狗家的几个小娃娃却乖巧的过分,或者说,没有啥活力。 再看看躺在床上的二狗媳妇,正在哄床上的小婴儿睡觉。余卿卿竟觉得跟以往的原身有点像。二狗媳妇瘦得很,脸色苍白,嘴唇也是惨白,整个人看着虚弱至极。 老余端详了一小会儿,跟余卿卿小声说道:重度贫血症。 看来这古代人,生病生的多半还是穷病。越穷越是生孩子,越生就越是穷,就是个恶性循环,这个二狗媳妇,就是因为本身身体就不足,又生了太多孩子,消耗了太多。 但是余卿卿又不能跟古人说控制生育的事儿,在古代,那都是讲究多子多福。 余卿卿只能同情地看向这个女人。 王二狗也是个挺心疼媳妇的,只见他低声问候了几句,冷不冷,饿不饿啥的,二狗媳妇无力地摇摇头,又转头看向三人,眼神中带着点歉意。 二狗就去了厨房,端了三碗水过来,递给余卿卿碗里的水似乎还加了点红糖,褐色的,喝起来有些甜甜的,二狗家的小孩都眼巴巴地看着余卿卿,黑黝黝的眼珠子充满着向往,估计这糖水在他们家也是极少能喝到的。 余卿卿本身也不大,瘦瘦小小的,就招呼着三个小孩儿出来玩,把碗里的糖水挨个分给他们喝。开始最大的那个女娃还后退了两步拒绝了,说是爹给客人喝的,余卿卿再三邀请一起喝,才一口一口的给分完了。三个小娃眼睛都亮晶晶的,手拉着手围着余卿卿喊姐姐。 于是余卿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些干果零食分给三个小娃吃,小的两个拿到手就开开心心吃掉了,最大的那个小姑娘,名叫王大妞的,却偷偷藏了起来。被余卿卿询问后,才扭扭捏捏地说道:“我想带给娘尝尝。” 听了这话,虽然也就比她大了一点儿,余卿卿不由自主的像长辈似的,摸了摸大妞的头发。跟他三个指了指自己家,说道:“我家在那里,你们没事可以过来找我玩,就说找青姐姐就好,姐姐回来请你们吃冰粉,凉凉的,滑滑的,也甜丝丝的。” 听着余卿卿说,三个小娃都咽了咽口水,点头说好。 不一会儿,老余和村长也从屋子里出来了,还有连声道谢的何二狗,看样子是已经谈成了。 老余叫上了余卿卿,又转头逗弄了三个小娃一会儿,一会让叫叔叔一会让叫伯伯的,三个小孩又乖巧又害羞,像窝里刚出生的小狗崽一样,大大的眼珠子里满满都是纯净的光彩,看得老余喜爱也心疼不已,就招呼着余卿卿拉上三个小孩去自己家里搓一顿。 终究是逃避不了每日请别人吃饭的宿命。余卿卿想。 不过这次的小客人,她是格外的欢迎,吴妈妈看到闺女后面跟着一大串的小娃娃,好奇了一下之后,也热情地准备起了晚餐。 这个夜晚,对于王大妞来说,是极为难忘的一个夜晚。 不同于下面弟弟妹妹的懵懵懂懂,大妞已经懂事了,知道爹累,娘苦,一直努力的带着弟弟妹妹,想给爹娘分担点压力。 小小的她,并不懂得生活有许许多多的无奈,在她的心里,有爹娘,有弟妹,哪怕饥一顿饱一顿,哪怕屋子漏风漏雨,那都是家。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满足。 今天,他们家里来了村长伯伯和一个看着有点面熟的叔叔,叔叔还带来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姐姐,这个小姐姐虽然穿着也是破破旧旧的,但是特别温柔,笑得特别好看。 她把手中的糖水分给自己和弟妹喝,拉着他们的手,让他们喊她青姐姐,跟他们说小故事,还邀请他们去家里玩,吃好吃的“冰粉”。 当真的到了青姐姐的家里时候,大妞又突然有点胆怯了,生怕给姐姐家里带来麻烦。 但是姐姐,还有婶婶都很热情,给他们发了好吃的葡萄干,山楂条,还有苹果和桃子。 那桃子跟路边的野毛桃一点也不一样,大了许多,白里透着红,绒毛也淡淡的,洗干净咬一口,甜蜜的汁水让大妞感觉,这大概是她吃过最好吃的水果了。 吃饭时候,吴婶婶更是烧了许多好吃的,有红烧肉,有排骨汤,那滋味,大妞反反复复回味了好几天,一想到都感觉口水要流下来似的,弟弟妹妹也笑得开心极了。 吃完饭,青姐姐端上来三碗名叫冰粉的东西,透明的,晶莹剔透的,带着细小的气泡,上面洒满了干果零碎,还有深红色的糖浆,看着漂亮极了,吃起来也美味极了。大妞每一口都在嘴里含了一小会儿,舍不得咽下。 总之这一天幸福得如同梦境一般,余二叔把三个娃送回家的时候,大妞还反复问自己的弟弟妹妹,咱们不是在做梦吧。 弟弟举起来手里吃剩的芝麻条,跟姐姐说:姐,你看,当然不是梦啦。 大妞搂着弟弟妹妹安心的睡了,梦里,家里干净又整齐,摆放着许多粮食,娘不再躺在床上,而是健康的跟他们一起玩耍,爹也没有总是累的叹气,而是站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他们…… 第十九章 折叠桌椅 终于,在老余做生意的第四天,整个村的人都知道了:余家老二在镇上的生意十分红火。 原因,是阿田娘和自家几个妯娌去镇上买做夏衣的布头时候,正巧遇上了排成长龙的冰粉摊子。 看到了眼熟的余家三口子,阿田娘立马上前打了招呼,余卿卿也记得这个曾经见缝插针拔刀相助的大婶儿,乖乖的喊了一声之后,就让爹娘为他们单独做了几份,给同村的人尝一尝。 前几天村里的人没少嘀咕,余家老二为了做生意,连田都不要的事情,在尝过了这冰粉之后,村里的几个大婶互相对视了一眼,再看看身后排成长队,焦急万分的顾客,似乎明白了余家老二弃田从商的胆量从何而来。 身为八卦天团的骨干成员,阿甜娘和他的几个妯娌,心不在焉买完了布,马不停蹄回到了村。当余卿卿一家三口吃完午饭回来的时候,整个村子里的人们看向他们的眼神都奇奇怪怪的了。 有眼红的,也有羡慕的,还有好奇的。 不用猜,余家老娘余李氏自然也知道了,他们回到村里没多久,余李氏就就敲起了他家的大门。 “老二啊,我是你老娘诶,快给我开开门。”依然是熟悉的开场白。 这次余卿卿一家并没有多少的防备了,主要是已经get到余家老娘的小秘密,也知道她对家里并没有多少的恶意,顶多是有点瞧不上。 这重要吗,这不重要。 所以当余家老娘,提出来要拿走三百文钱的时候,老余很爽快的答应了,还给了一斤下午买的排骨,被余李氏给拒绝了:“你们家刚富了一点,可别瞎显摆。” “富不富的有啥要紧,孝敬老娘才是第一位的。”老余油嘴滑舌地说道,说得余李氏直瞥他,似乎是想问他怎么变得跟老三一样了。 同时,余李氏也十分惊讶于二儿子的阔气,心想大概是跟村里说的差不多,赚大发了,但是她也没有多说,拿了钱就走了,走之前还放下了三个鸡蛋说,这是给你们的,你们做生意也累,没事补补吧! 老余千恩万谢的将老娘给送走了。 果然到了晚上,老三带着三个男娃,来老余家蹭冰粉吃,顺便又偷偷的跟老二说了一句: “娘,今天又到我这边来了,给了我三百文钱,说让我帮你收好,还特地嘱咐我别给花了。”老余心照不宣地笑了,说,“那你就先帮我存着吧!” 老三家一共有三个孩子,分别叫做余风,余雨,余雷,就差一个余电了。 三个毛头小子,性格跟老三一样,都是乐观开朗的那种,到了余卿卿家里面,围着老余一家子,好话甜话说了一堆,把老余老吴两个哄的,乐得不要不要的,一人给安排了一大碗分量十足的冰粉。 傍晚,老余和余卿卿又去了何家,去看看自家的折叠桌椅做得怎么样了。 何老大正在蒙头做椅子,旁边放着两个做好的桌子,看到老余他们俩来,叶老大停下手中的活,很是兴奋地对余卿卿说: “丫头,真没想到,你给的图纸真管用,按照上面做出来的桌子,你看…”说着何老大把旁边的桌子摆弄了一下,很快就叠成了一块板儿,占地面积瞬间变小了许多,何老大又拿过来一个折叠的小板凳,比划给两人看,眉眼间都是得意和喜悦。 余卿卿也很满意何家老大的手艺,“爹,你看这桌子,虽然原木的,没上漆,但是打磨抛光的多滑溜,多有原生态的感觉。而且又轻巧灵便。” “确实,何老大,你这手艺杠杠的。你现在做多少了,我们可以拿一套回去不?”老余左右看看,两个桌子已经做好了,板凳似乎还差一点儿。 “还差三个折叠椅子。”何老大又转头做自己手中的活,挥挥手跟父女俩说,“你们先把做好的带过去呗,剩下的我今晚差不多就可以搞定,明早给你们送过去。” “好的,那可就麻烦你了。这是剩下的五百文钱。”老余把尾款结了一下,和余卿卿拎了桌椅就要走,何老大却突然:“哎,等等,青丫头,等等。” 余卿卿疑问地看过去。 “丫头,这个桌椅的稿子是你画出来的吗,这些我做了二十多年的木工了,也都没有看过,你这图纸是哪儿来的。” 以为又可以蒙混过关的余卿卿,不得不面对何家大伯这一灵魂质问,好在她早已把借口想好了,“大伯,这个图纸是我们在外面做生意时候,有个外来的游商,在咱们摊子吃东西时候,嫌弃咱们那板凳桌子的,太破旧又太厚重了,就送给我这一套图纸,让我按照上面找师傅做。我看这图纸还是挺讲究的,就带来给你您试试手了,既然能做出来,那说明这图纸是行得通的。您要是喜欢,这个图纸就送给您了,以后您就当多了一门小手艺。” 被猜中心思的何家老大有点儿脸红,本来他也是想从丫头这儿把图纸买来的。青丫头主动提出来要送给他,他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那要不,我再送你们几个椅子吧。”何老大开口。 “不用,大伯客气了,这样吧,我这儿还有一些别的图纸,等下次我需要找您做得时候,您就给我算便宜点就好了呗。”余卿卿打算为以后可能会拿出来的的图纸都找好借口了。 何家老大也不是很善于言辞的人,被余卿卿一句句的,也不知道如何回嘴了,就点点头,跟老余二人道了谢,低头又继续做自己的活了。 一路把桌椅提回去的余家父女在路上商量着。余卿卿说:“爹,咱们这生意眼看着已经稳定了,装备也都齐全了,我觉得我们一家子没必要这么辛苦了,真的,既然咱们已经掌握到了核心技术,其实一些忙碌的活儿,可以招个人帮我们干,我们当个收钱的小老板就行了。” 老余则很是认同地说道:“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毕竟,咱们在以前也不是靠苦力吃饭的,知识才是财富的第一动力。天天这么辛苦赚这点儿小钱,没有必要,我们应该把时间花在可以创造更大价值的事情上面。” 第二十章 一起打工 “是的,是这样的。”余卿卿点点头,“老爸你擅长中医,按理来说,在这个朝代是最吃得开的,但是这个原主别说医术了,连字都不认识,正儿八经的文盲一个。咱们在这个时代活着,谁能保证哪天不生个小病小痛啥的?要是老爸,你能把自己的本事表现出来,那简直不要太方便。最关键的是咱们要为你的医术找一个可靠的来源。” “就说我在梦中偶得仙人授得医术?”老余异想天开地说道。 “那恐怕只有你一个人才会相信了。”余卿卿撇撇嘴。“这个事情需要一个契机。咱们还是需要慢慢去打算。我们现在需要着手的是咱们的小摊子生意,天天搓冰粉籽,切碎料的,我觉得已经腻了,不如我们把这个生意让给别人做,我们只要掌握好冰粉的供应就可以了。” “那你觉得把这个生意给谁做比较合适呢?” “三叔怎么样?三叔他一家子那么喜欢吃冰粉,平时又很善于跟人交往,他一定乐意去摆摊子。平时种田种地不是很忙活,又有三嫂和三个小子可以帮称着,这个生意交给他做还是很不错的。” “那行,那今天晚上我就请他过来问问他的想法。”老余点点头,他们已经走到家了,把桌椅往院子里一放,伸头跟吴妈妈打了声招呼让准备晚上的吃食,父女俩又出门走向了余老三家。 在路上余卿卿又有了新的想法,“咱们现在的冰粉生意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还有顾客的认知度,不如咱们再多做一些小吃,你看钵钵鸡怎么样,也是四川的,这一甜一辣的,搭配起来卖肯定生意更好,如果有了啤酒就就绝了。”钵钵鸡的材料配方,老余一家都是知道的,谁让他们一家都是吃货,又喜爱旅游,各地的小吃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有的印象深刻的就回了家,自己试着做,成功了不少。 说到钵钵鸡,老余还有点馋了,他点了点头说,“宝贝丫头,你这个主意想得不错,有钱不赚,咱就是王八蛋,难得到了这个古代,咱们不利用一下这千百年的知识代沟,那都对不起自个。就是这生意,不知道老三一家能不能干得起来。其实摆摊也不是长久之计,咱们最好的方式,是租一个铺子,有稳定的场所,那绝对比在外面做生意强。” “三叔一家子若是忙不过来。就让大伯也跟着去呗。除了钵钵鸡咱们还可以多做几样小吃,南方的肠粉我一直很喜欢,鸡蛋火腿馅的鸡蛋虾仁馅的还有芒果馅的,啧啧,这些我们都可以试着做一做,然后教给三叔他们。” 两个人边走边想边流口水,到了余老三家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想到了十多种小吃,想的原因真的是因为想做生意吗,不是,其实就是馋了。 以前在现代居住的时候,隔几个街道就有各种各样的小吃街,沿街摆的满满都是,余卿卿常常拖着爸妈在里面扫荡,老余开始还说,不太好吧,有点不卫生呢,没一会儿边扯着嗓子跟老板吼道:再上一份蒜香小龙虾!大份的! “不是我说,我家门口有啥可馋的,你们俩咋回事,都一副要饿坏的样子呢。”余大河正好刚收拾完田地里的野草,回家门口时候正好看到一脸呆滞流口水状的老余父女俩。 “啊,啊这!”老余立刻擦了擦口水,恢复了正儿八经的模样,余卿卿也对着三叔一个傻乐呵的笑,别说,这表情跟老余还真像,不愧是亲生父女俩。 “老三,我们来找你的,今晚你来咱们家吃饭嘛,你嫂子已经在做咯,今天好酒安排上,我们有要紧的事儿跟你商量。” 余大河本来是想说,吃什么吃,上次你请我吃饭,我还没请回来呢,你们来都来了,就到我们家来,尝尝你弟妹的手艺呗,但是这话刚准备出口,听到了老余说的“好酒”已经安排上,就不得不把这话塞回了喉咙里。 虽然余大河不像上头两个兄弟那么好酒,但是老二家的那瓶酒实在是好,让老三喝了之后,好几天没事都还忍不住回味一下,那个清香又悠长的味道,让他念念不忘。 于是这个话头又变成了:“谢谢二哥,那我进去跟英子说一声,你们先进来喝点水吧,过会咱们再一起出发。” 院里听到声响的三个小毛孩就跑过来了,跟小狗似地蹭来蹭去,姐姐二叔啥的殷勤喊着,老余一乐,于是三个小娃也被邀请了,看到迎面而来的余老三媳妇余何氏,老余打了声招呼后,一不做二不休,跟余大河说:“咱们两家好久都没聚了,不如一起去咱家吃个饭吧!何氏还没做晚饭吧。” 余何氏是个腼腆的性格,见到余卿卿后默不吭声给她塞了个苹果,又给老余上了杯白水,听到老余的话,她先是看了看余老三,得到他同意的目光后,笑了笑说,“晚饭没做呢,那就麻烦二哥二嫂啦。咱们家三个小子可能吃了。” “人多才热闹,正好今个有事跟你们一家子也有关系,你过来也可以提提建议。”老余左右手各牵一个娃,余卿卿身旁也跟着个最小的,这三个小娃娃,自来熟不是一般的。 “二伯,今晚还有冰粉吃吗。”最大的余风扒着老余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伯伯他会做好吃的冰粉。 “有,管够,以后说不定你天天都能吃!”老余很霸气地说道,引来三个小屁孩的欢呼,最小的原本扒着余卿卿的余雷,也跑过去拽着老余的衣角,余老三和他媳妇在一旁哭笑不得,一路上许多村民都看着余家老二一身缀着娃娃往家里走去了。 看大批的人过来了,吴妈妈给老三和他媳妇儿一人上了杯茶水,没错,爱讲究的吴女士终于如愿以偿地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饼子的老白茶用来招待客人,这让余老三感觉还挺稀罕的,望着清亮的茶汤,啧啧不已。 第二十一章 空间漏洞 晚上的主食是杂粮红薯粥,下酒的菜则很多,拍黄瓜还有凉拌木耳,热菜一盘子手撕包菜,一盘子清炒莴笋,加了点胡萝卜丝,一盘子肉末茄子,看到小孩来了,吴氏又进屋做了份红烧排骨,都是家常菜,却十分入口,大家称赞不已。 酒喝了两杯,老余开口了,“老三,多亏你之前给我的那些银子,这阵子苦日子我们勉强也是过去了。哥不会忘记你的好,这次找你过来呢,就是想跟你说一下,咱家现在这个生意,想让你来做……” 听到这余大河简直惊呆了。 他越来越觉得老二家是中了邪了,开始说要做生意,说不种田就不种田了,转头去了镇上,做生意就做生意呗,才几天啊,刚见好又不干了,这日子,过的跟狗熊掰棒子似的,掰一个扔一个。 “哥,不是我说,你们这才刚好一点就不干了?”余老三实在忍不住打岔道。 “这怎么说,你听我跟你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余老三的心里疯狂摇头,但是这酒喝的他有点儿晕乎乎的,就只能懵懵地点了个头。 “咱们也不是说彻底不干了,毕竟这个冰粉也算是镇上独一家的,咱不做了多可惜,但是最近我们又有了新的赚钱思路,所以就想把这生意交给你家的来打理。我们每天给你供应足够的冰粉,配料啥的你们负责切一下就好,然后你们拖着车去镇上卖就行。我们家也不要多,赚来的钱给我们四成就行。我跟你算下哈三弟, 我们这几天,除了第一天备的货不太够,其他三天都是卖了两桶,大概一百斤左右,卖了大概有三百碗,每碗的利润在两分五左右,合着一天大概能赚到七百五十文。” 余老三和他媳妇都呆愣地张开了嘴巴。“这么多,合着两天都一两银子多了。这这这……” “是滴,咱这就图一个独门生意,十里八方的也找不到第二家卖冰粉的。老三你们家的田也不是很多,每天抽半天时间做生意还是没问题的吧!” “没问题是没问题,可是二哥,你这……” “每天呢,我们供你家一百斤的冰粉,剩下的你们搞好,说实在话咱家占四成还是占了便宜,不如就三成吧,你家每天分两百文给我们就成。”要不是暂时还没有新的赚钱路子,老余就直接把冰粉的制作法子直接交给老三家的了,现在这个两百文也只是一个过渡而已。 可这突如其来的生意已经让老三一家又吃惊又满足,余大河还是有点醉了,支支吾吾好一会儿,何氏倒是好好感谢了一句,“谢谢二哥二嫂,有了这生意,以后也能给咱家男娃多攒点聘礼钱了。” 这话听得余卿卿就有些乐呵,转头看看几个吃得稀里哗啦的毛头小子,从高到低三个小萝卜丁,最大的比自己还矮一头,没想到爹娘已经开始为他们捉急聘礼钱的事儿了。 吃完饭,也谈完了事,老余带着老三夫妻演示了一下冰粉的配料如何准备如何调制,顺便将剩下的都一股脑儿塞给了老三。 三个小娃在旁边乐得直鼓掌,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终于实现了冰粉自由。 余大河和何氏推着老二家定制的推车,一脚深一脚浅的回去时候,余大河还很不着调地跟媳妇说,“英子,你打我一下,我感觉这是不是喝醉了在做梦啊。” 何氏听他这么一说,也不手软了,在安静的夜晚,村里就突然传了“嗷”的一声惨叫。 把老三一家拉上船,自己一家又转头下船的老余三口人,又围起来商量接下来要做什么。 哦,不,具体来说,应该是商量以后又想吃什么。 “钵钵鸡这个可以,不用在镇上现做,在家做好了带过去,想要了拿碗一装就可以。”余卿卿坚持想吃她的钵钵鸡。 “卤料也不错,卤鸡爪卤茶干卤鸡蛋啥的,飘香十里不为过,绝对可以吸引很多人来。”老余平时喝酒,就馋这口子,一想到这些,顿时觉得还可以再喝两斤。 “就是一个摊子肯定摆不下,咱们多少要把租铺子的事儿摆上日程了。”吴妈妈补充到。 想到做到,三个人立马收拾了一下家里,然后躺平,睡觉。 转头在空间相遇。 家里厨房里的配料可多了,老余还专门备了大排柜子放他的中药。有些中药是完全可以加进卤料里面,用来调味的。 冰箱里有超市里买来的处理好的童子鸡,还有一大板子的鹌鹑蛋,余卿卿先把肉类的收拾干净,放锅里加黄酒葱姜给煮熟了,撇掉沫子,放冷水里保持肉的弹性,把鹌鹑蛋给煮了剥了壳放一边,又让吴妈妈把家里能用到的新鲜蔬菜给拾掇一下,拿水烫熟了,都作为材料备用。 冰箱这个自动补货的能力不要太好,老余一家都是花椒的狂热爱好者,家里有新鲜的藤椒也有晒干的花椒,还有小瓶的花椒油,余卿卿一连加上了几份,不要钱似的倒进去半瓶子耗油,红油辣椒,味精,精盐,和白糖,还加了点芝麻酱,和熟芝麻,做出来一大砂锅的酱汤。 没有签子,余卿卿就只能把处理好的食材一股脑地倒了进去浸着入味,转头又去帮老余做卤料汤。 老余家的卤料汤是有自己的独门配方的,是老一辈的传下来,也有老余后面改进的一些,加了一些中药熬制,那个卤汤的气味飘满了整个屋子,余卿卿往里面放了不少鸡爪,牛肉还有猪蹄。 说道这两锅料汤,不得不说老余一家发现的空间bug。虽然每天从空间里取物的次数只有三次,如果说拿一包花椒,那就算一次,拿一瓶酱油,那又算一次,但是如果拿个碗,把花椒和酱油都倒进去,把这碗料汁拿出来,也只算一次。想到这儿,余卿卿不得不感叹一下自己的小机灵劲儿,煮这么大的两锅料,拿出空间也可以用好久了。 第二十二章 老宅一家 忙活了一晚上的三口人,心满意足地闻着香味入睡了。 第二天早上,就着卤肉,余卿卿连吃两大碗面条。没一会儿,何家老大把剩下的折叠椅子送来了,接着老三推着车来拿老余搓好的两桶冰粉,怎么卖的老三在第一天就知道了,他跟何氏两个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何氏头上还包着个头巾,三个小娃在旁边一蹦一跳的跟着,一家人一副要出门野炊的样子。 目送老三一家远去,老余跑到山上去摘冰粉籽,余卿卿则绕到了何家,别说,这家人是真的好用,余卿卿打算去他们家定点竹签子。 开门的不是何家老大,而是何家的二儿子,名叫何文的,扛着锄头准备出门的样子,看到余卿卿,何老二就点点头,说“又找你何大伯啊”。 余卿卿点点头,转念又一想,不对,这个竹签子,除了他爹,是个汉子应该都能做出来,找何大伯来做的话,未免有点大材小用,毕竟人家是做正经木工生意的,何二伯平时也就是种种田,找他做签子应该更好一些。 于是余卿卿立马说道:“何家二伯,我是来找你的。” 何老二眉毛高高翘了一下。 “是这样的,我们家最近又做了新的吃食,需要八寸左右长的竹签子,您看您平时能做不,我们要的多,一百个签子算十文钱,您看怎么样。” 这家人可真会折腾,这是何家老二的第一想法。 不过内心的吐槽不耽误何老二答应下这件事儿,“签子没问题,我儿子还有老大家的大儿子,也都可以做,你们每天大概需要多少呢。” “先来三百根吧。这是三十文钱。”余卿卿很大方地把钱给了何文。天天种田为生的何家老二,还没出门就收入三十文,这让他感觉很刺激,面上是不露分毫的冷静,跟余卿卿打了声招呼何老二就扭头又进屋了。 走开几米远的余卿卿听到他兴奋的叫唤声:大壮,大毛,快快快,出来帮我做签子了!! 啧。 余卿卿解决了心头大患,又进了自家折腾她昨晚从空间拿出来的钵钵鸡和卤汤。她拾掇出几碗,准备送到奶奶家和二狗家。 先是去了二狗家,大妞三姐弟看到余卿卿都高兴得跳了起来,看到她手里的吃食更是一蹦三尺高,要知道他们自打出生起几乎就没吃过肉,顶多是家里炼猪油的时候尝了几口的猪油渣子,像余卿卿带来的新鲜又香辣的吃食,他们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余卿卿给每个娃都分了一点儿,主要是小孩的肠胃脆弱,不能吃太多。卤肉倒是可以多吃点。不过这三小孩懂事的很,尝了几口后就把吃的都收起来了,说要留给爹吃。 余卿卿又把自己家的枸杞红枣桂圆带了一包偷偷塞给了二狗媳妇,二狗媳妇推拒着说不要,但是她的力气连十岁的余卿卿也比不过,力大无穷的余卿卿就把这一大包的补品塞进了她的被窝里,让她没事吃一点补补身子。 跑完了二狗家,余卿卿又回家拿上了给大伯和奶奶家准备的小吃。奶奶家人口多,准备的自然也多点。余卿卿一人抱不下,就叫上了吴氏一起,难得清闲的吴氏正窝在空间的书房里画画,看余卿卿一副兴致勃勃要去走亲戚的样子也是哭笑不得,就也抓上了一篮子水果跟她一起出发了。 奶奶家的方向,余卿卿有点儿模糊,吴氏又是天生的路痴,两个人东跑西跑的,又偷偷问了路过的一个村民,那个村民就很吃惊这母女俩连自家老宅都不记得了,母女俩就打个哈哈过去了。 快到老宅的时候,就听到老宅传出来极大的声响,还有余李氏响亮的嚷嚷声。大门边上站着一圈看热闹的村民。 “咱奶不得了,哪儿都是舞台,哪儿都有观众。”余卿卿小声跟吴氏吐槽,吴氏赞同地点点头。“老戏骨了。” 看到余卿卿母女俩来了,围观的群众自动让出来一条道,让他们通过,那期待的眼神活像是在等待下一场好戏的开始。 看得余卿卿突然就有了些莫名的使命感,敲开了门,大声地喊了一句:奶! 又听一阵子稀里哗啦的,有人开门了,是鼻青脸肿的余家大伯。 看到余卿卿和吴氏,他的表情扭曲了一下,又很快恢复到一本正经没事人似的样子,打了个招呼:“老二家的,你们来啦。” 最爱装得成熟稳重极要面子的老大心里就一个想法:完了,丢脸丢到老二家了! 被引进屋的余卿卿打量了一下目前的情形。老宅还是记忆里的老样子,只不过比之前三家人挤在一起时候要宽敞了许多,院子里的鸡圈比以前他们在的时候大了一圈。。 看到鸡,余卿卿就想起来自己来这儿第二天就买了的小鸡崽,老余也不会扎鸡笼子也不会整鸡栅栏,所以放养在自家院子里的小鸡刚来就贡献了鸡屎地雷若干,更在老余出门时候忘了关紧门时候溜走了,这一个个的重获自由,不知道又去了谁家的鸡圈。 老宅的鸡一看就是养了很久的老母鸡了,家里的蛋都是它们贡献的,平时也是余李氏的宝贝疙瘩。这时候这几只母鸡正窝在鸡窝里,好整以暇地看着院里的热闹,时不时的咯哒一声,附和一下。 顺着老母鸡的目光,余卿卿一眼就看到了炸毛的余李氏,拿着个扫帚,叉着腰,一副门神的架势站着,怒发冲冠。 旁边站着小余李氏,也就是老大家的媳妇。小余李氏是余李氏的远房侄女儿,因余李氏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被扒拉进了老宅家,当了老宅家的第一个媳妇。 要说还是一家人,小余李氏跟余李氏挺像,也是泼辣决断的性子,摊上爱面子的余老大,两个就商量好了,对外听余老大的,对内就听小余李氏的。这样面子里子两不误,舒坦。 看到狼狈的余大伯,余卿卿就一个看法:被婆媳俩收拾了。 要说这事儿,跟老二家的也离不开关系。 就是因为余老大送来的那一两银子。 这钱是余老大瞒着余李氏偷偷攒下来的,琢磨着平时买点小酒,烟丝啥的,犒劳一下自己,这个小余李氏是知道的,就当作是夫妻俩的体己钱。 最近碰上困难的老二家,余老大咬咬牙就把这私房钱从被窝枕头下拿了出来,没想到碰到最近正好有些臭美也想用私房钱买点胭脂的小余李氏,伸被窝里,一摸手空,瞬间就爆炸了,在房间里就跟余老大嚷嚷上了,甚至扭起了耳朵。 平时对外钢铁汉子说一不二的余家老大在家也就是个耙耳朵,一边哎哎哎的不敢回手只能讨扰。 第二十三章 商定生意 小余李氏一边扭耳朵一边教训: “咱家这个瞒着老娘的钱是好攒的吗?一文两文的,平时吃也不敢吃,花也舍不得花,才攒下来这么点儿私房钱,就让你给我一股脑的送出去了!” “这不你说的,外面事儿我管,家里事儿你管,你看老二家的事,是外事儿吧,所以我送了就送了呗,帮下我二弟咋滴啦。”余老大开始是不服输的。 “老二啥老二,老二平时是对你多热情了还是咋滴,三棍子闷不出一个屁,就你天天当自己是个大哥似地照顾人,就知道装,装你个大头鬼的面子哦。”小余李氏一看他还顶嘴,更上头了,“还啥外事里事的哈,跟我较这个劲了是吧,老二家的是外事,咱这个事就是里事儿,归我管的!你问我了吗!?”两个人就里外事吵的不亦乐乎,只听到门外传来老太太的声音: “啥里事外事儿啊,家里的事,不都是我管的吗?” 这声音听着阴恻恻的,听得余老大夫妻俩冷汗就下来了。 两个人一推开门就差点跪下来了。 “娘,你才是咱们家的大管事儿。”老大媳妇谄媚地说。 也不知道娘在门口听到了多少,小余李氏跟余老大使了个眼色,让他悠着点,别把自家藏钱的事儿暴露出来了。 但是此时的余老大已经有点懵了,一方面是被媳妇叨叨的,一方面是被突然出现的老娘吓得,他一个哆嗦就是心虚的样子,跟老娘就哭了:“娘啊,对不住您,我下次不敢藏钱了啊。” 嗯?还藏钱了?只听到夫妻俩吵谁管事儿的余李氏挑了挑眉,怒火值逐渐飙升,开始酝酿起了大招。 于是就出现了小余李氏训余老大,接着余李氏训余老大,再是余李氏训余老大和小余李氏的场景。 总之热闹极了,门口的村民们都乐呵呵的很满足。 看到吴氏和余卿卿来了,余李氏的眼神中大概就写着:一大一小赔钱货。似乎有些忘了自己也是个老赔钱货。 不过这不耽误余卿卿跟几个长辈问了好,两个人又把手中大份的钵钵鸡,卤肉,还有水果放厅堂的桌子上,一众人的眼光聚集在了这上面。 看着有菜还有很多肉的样子,余李氏不知道是该先骂他们果然就会赔钱还是要感谢一下老二家的心意。 “呦,老二家的,不得了了,还知道孝敬老娘了。”这阴阳怪气的一句,算是把感谢和批评合而为一地表达了出来。 余卿卿讪讪地笑笑,吴氏也有一点点尴尬,但是这气场已经比方才的老大一家好多了。余卿卿顺着说道:“咱奶,这是咱家最近做的吃食,这罐呢,叫做钵钵鸡,本来要用木签子穿上的,但是签子还没做好,就先捞着吃吧,这罐子呢里面是卤料,都是下酒的好吃食。还有这篮子里面都是最近的时令水果,给咱奶咱爷尝尝鲜。” “尝尝,呵呵,尝尝。”不太与人打交道的吴氏在旁边傻愣愣地附和道。 余李氏的眼神在余卿卿身上转悠了两圈,依然是以前穿的打补丁的衣服,稀稀疏疏的黄毛丫头,现在却有了与以往畏畏缩缩的样子完全不同的气场,之前还让自己在老二家吃了个闷亏,这让余李氏感觉到吃惊,也有些纳闷。 这老二家的,这做生意做得,是变了性子了。 老二变得脸皮厚了,能说会道的,老二家丫头以前跟个没奶吃的猫崽子一样,声音都听不清,现在看来是大气了一些,似乎也更有心机了一些。 老二家媳妇倒是没啥太大变化,依然是老老实实不爱说话的样子,但是总感觉跟以前并不是一样了,就是一时间琢磨不出来那个合适的词来形容。 如果余卿卿知道她奶的心思的话,一定会加上一句,那个词,就是矫情。 “老头子,出来尝尝老二家孝敬你的吃食了。”余李氏不计较老大家的事儿了,让余老大狠狠松了口气,连忙狗腿地跑爹屋里叫老爹了。 不一会儿走路一拐一拐的一个小老头儿就从房屋里出来了,小眼睛精光闪闪的,跟余老三倒是很像。 这个小老头平时啥事不管,年轻时候只管种田养家,对俗世的钱财并没有多少的欲望。 当然究其主要原因,是他干不过他媳妇余李氏。 平时家里大小事,也是不咋地参与,能避开的尽量避开,这也是他生存多年的智慧,只不过老大家的还没有学到他的精髓。 比方说,老大家的攒私房钱他是知道的,因为老大还特地送了点烟丝贿赂了自个,对他那点小钱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下东窗事发了,他听到声的第一时间就溜到自己屋里去了。生怕把自己也给揭发了。 果然,没有看到自个的余李氏还有老大家的,一点儿也没把战火蔓延到自己这儿来,余老爷子很为自己的智慧点个赞。 听到老大说有好吃的,余老爷子也就不藏了,颠啊颠地就出来了,看到自家老二媳妇和闺女,点了点头,就问到:“这都是你们做的啊!” “是的,爷,这些吃的,当做下酒小菜就最好了。您尝尝哈。” 小余李氏已经从厨房拿了筷子和空碗就来了,捞了几筷子的吃食,有肉有菜的,余老爷子一吃就爱上了,唔唔唔地停不下嘴,就伸拇指示意,这味儿,够带劲。 折腾了大半天,也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了。小余李氏就招呼着吴氏俩人吃午饭了,余李氏似乎想说什么,但看看两罐子的肉,最后还是扭过了头,进了厨房准备午饭了。 这时候在山里采好籽的老余回到了家,发现母女俩都还没有回来,想起早上丫头说的要去奶奶家,心想多半是在那里被留饭了,自己便提着小罐子的汾酒出门奔老宅去了。 这次他还真不单纯是为了蹭吃的,而是想跟老大家的商量一下做生意的事儿。余卿卿带吃食过去也是两人商量好的,就是打算让老宅的人尝尝,再考虑要不要出去做这个生意。 晃晃悠悠到了老宅一敲门是已经整理好自个的余老大了,看到老二提着壶小酒,就想到了之跟老二喝酒时候的畅快,余老大敛了敛那笑意,一本正经地说道:“老二你来了呀,还带着酒呢,真客气。你家媳妇和闺女也带了不少好东西过来。” “嘿嘿,大哥你尝了吗?” “还没呢,过会咱们一起吃午饭时候再尝。”余老大不是不想尝,他闻着都感觉口水要流出来了,但是作为刚刚的批斗对象,他没有资格。 第二十四章 美味一锅 余李氏暴脾气归暴脾气,厨房里的饭菜收拾得还是很利落的,外加小余李氏和吴氏的帮忙,很快拾掇出四菜一汤。这在平时的老宅可是很少有的丰盛,是因为难得老二家的来聚一次,还带着吃食酒品过来,老头子特地吩咐余李氏别准备的磕碜了。 菜快差不多了,余老大家的三个儿子也回来了,三个儿子最大的叫余米,十九了,本来是早该娶媳妇的年龄,老宅里的房屋也给收拾出来准备做新房,但就是还没相中合适的。女方条件好的,聘礼钱凑不着,钱够娶的,老宅家又看不上,于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就把老大家的大儿子拖成了大龄男青年。 另外两个,一个是十五了,一个比余卿卿稍大一岁,分别叫做余谷和余豆,一听就是丰收的一家人。 上午,作为精壮劳力的余米余谷被叫去收拾田地了,余豆虽然不大,但是喜欢跟着哥哥们混,就也跟着跑出去拾点野草啥的。 三兄弟回来时候,看到老二家的还有些诧异,虽然是亲叔侄的,但是分家后来往就不多了,更多是从余李氏平时的抱怨打骂中听到那么点消息。 “咱大侄子回来了哈,辛苦了,青丫头,给你几个哥哥倒点水。”老余一副把老宅当自己家似的招待着,三兄弟有那么一刹那想退出去看看大门,看是不是自己进错家了哇。 互相客套了一下,中老年男人除了干活赚钱也没什么别的爱好,无非就是烟酒茶。农村人,不兴茶叶那种略高档的东西,三个老男人就围着老余的那壶十年汾酒转悠。 想到这儿老余还暗自得意,这酒在自己空间里的收藏只算是中等档次的,家里还有几箱子的高档酒,还有几大罐泡的药酒,比方说腿脚风寒的余老爷子,就适合喝他配的虎骨酒,酒里面除了加入制虎骨,还有当归、天麻、红花等十几种中药,泡了好几年,专门是为了以后自个和媳妇可能会用到而泡的。 老二家的生意老头子不是不知道,老二家的变化也不是没发现,老头子心里确实纳闷,但一切总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的,所以余老头子坚持贯彻自己的“不听不问不掺和”的人生智慧。 招呼着把余卿卿带来的卤食切一切,钵钵鸡捞一捞,整出来两盘子的下酒菜,菜还没上齐,三个男人这就拿起了小杯子咪上了,就听老爷子一句接一句的“妙啊、妙啊”的。 等菜上了,一顿饭吃得是宾主具欢。 老余也把自己的方案提出来了:“大哥,你看这钵钵鸡,还有这卤肉,你吃着味道怎么样喽。” 说到这个老大是赞不绝口,连连竖大拇指,“好吃!这个叫做抱抱鸡的东西,鲜香麻辣,吃的我嘴巴都麻了,喝两口小酒绝了。老二你这不是改了性儿,这是打通了仙窍了,整出来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啥抱抱鸡,是钵钵鸡。”老余笑了,指了指余卿卿,“这个可是咱闺女做出来的。” 余卿卿得到了众人的注视,腼腆而不失风度的微笑了一下,作为小辈里的唯一一个女娃,她本是最不起眼的。 “你们也知道,最近咱家在做这个吃食生意,冰粉这个老大家的也尝过了。生意也是很不错的。一天也能卖个六七百文钱。 昨天我跟老三打了商量,把生意交给他了,这个钵钵鸡和卤肉的生意,我就想给大哥家来做。你们家能干的小子也多,同时做两个吃食应该也来得及。 这个卤料和料汁呢,就由我们家提供,食材啥的就你们来准备,小吃车和桌椅,我会找邻居何家的老大做一套,跟老三的差不多,用起来很方便的。 摊位费也是我们交,位置呢就跟老三家挨在一起就成,正好你们俩合作一下,一个卖辣的一个卖甜的,保管人们吃了你家的再吃老三家的,吃了老三家的还回来吃你们家的…” “啥你家我家老三家的,老二你的意思是帮我们准备好所有,我们只要出人力摆摊子是不?这,你们也太吃亏了吧。”老大打断了话头。 “也谈不上吃亏,你们赚来的钱,要分个三成给咱家,开始我们投资是大了点,但是后期都会逐渐回本的。”老余老神在在地说道。再者,老大之前的送来的银子,他们也不能白收是不,就趁着这次生意,在装备上多给他们填补填补。 “那还差不多。”余大江点了点头。对这个生意也很看好。 现在的农村,最不缺、最便宜的就是人力,田就那么几亩,耕来耕去,不是不愿意出门做生意,就是没那个方法和路子,要是有赚钱的稳定路子,谁不想做?现在老二家的把路子给想好了,东西给准备好了,就跟饿了把碗饭塞嘴边了,问你吃不吃呢,那肯定的。 “明天,待我把这签子准备好,先做两锅的,在老三的摊位上试营业一下,看看卖的效果如何,可以的话,咱们就把这生意给敲定了哈。” “这玩意这么好吃,一定有生意的。可别说,老二你现在的脑子不是一般的活络了,做生意还不忘拉扯兄弟了。” 小余李氏决定不跟老大计较接济老二家的事儿了,这老二家的还是很知恩图报的,这钱给的,不亏! 小余李氏也是风风火火的性子,跟吴氏进了厨房学习怎么准备食材,听说要签子,又指挥大儿子余米去削签子,削好了放开水里面煮,消消毒,家里肉不多,就来串些蔬菜啥的。 吴氏教她把土豆切成片,放在凉水里省得氧化,木耳蘑菇类的山货家里只有一点点,就泡开了备用,海带也有一些,就切成了大片状的串好,还有各种蔬菜叶子的一个签串两片,豆腐泡啥的串三个,青椒切半了穿好,反正各种各样的,零零散散的,准备的食材并不多,但是串出来好大一锅子。 余卿卿带锅子来的时候,特地带了大半罐的汤汁,把食材用水煮熟后就又放进了汤汁里入味,撒了大把的白芝麻和新鲜辣椒碎,看着又是美味的一锅。 第二十五章 冰粉伴侣 教完了老大家的,老余一家就告辞了,老余和吴氏回家说要顺便再去何家定小吃车和折叠桌椅,余卿卿则一个人在村里乱溜达。 之前的原主余青青是个很内向也不爱说话的性子,加上体弱多病的,除了跟娘出门拾谷子挖野菜,很少在外面晃悠。 古代可没有计划生育这一说,村里每户都有几个娃,到处东跑西跑的一大串,几个小孩看到余卿卿还停了下来,看了几眼,余卿卿长辈似的,笑眯眯打了声招呼,有的女娃也就腼腆地回了个笑,男娃则不好意思的嗷嗷两声又跑走了。 农村的房屋不像现代那样排得紧紧的又整整齐齐的,往往是你家起一间我家起一排的,反正不撞上就行了。 大路边隔三差五的还能看到水塘子,一群一群的小孩子在边上玩水或者捉鱼的。 村中间有条河穿过,平时都是妇女们洗衣服的地方,是除了村口处,最适合唠家常传八卦的好去处。 看到几个小孩在旁边钓虾子,余卿卿也凑上去瞅了几眼,有的小孩都已经钓了一小桶了,余卿卿突然就有点馋虾:“你这虾子卖吗?” 男娃一扭头一看,还是熟人,似乎是何家的几个小娃,何几壮来着,男娃是见过余卿卿的,“青姐姐,你要买这个?” 这些河虾都是他们没东西玩,随便钓钓的,数量也不多,还凑不齐一碗菜,爹娘也嫌弃这虾子壳多,没啥肉,还有股腥味,不愿意做成菜,钓上来的虾子要不被他们给放生了,要不给折磨死了。 “对,我想收这个虾子,你们几个都钓了一些吧,我就按一文钱十只来收。”余卿卿手一展,就是十来个铜板。 几个小子瞬间就兴奋了,围着余卿卿,你十个我十个的,有的钓的多能有二十来个,余卿卿都按三文钱收了,有的比较少,就六七个,连忙吼着说:姐,青姐姐,等我一会儿,我还能再钓几个! 余卿卿跟何二壮何三壮借了俩小木桶装收来的虾子。老爹是做木工的,家里不缺的就是木盆木桶啥的。余卿卿花了十几文钱,就收来了两桶的虾子。何二壮他们也不钓虾了,抓着钱就想着怎么挥霍了。平时家里可没有零花钱这一说,能有了自己的一小笔钱,让几个小子感觉兴奋死了。 指挥着何家两个壮把虾子提回了家,余卿卿招呼着老余和吴氏把虾子处理一下,剥去了头,加了姜蒜去了腥,煮熟后用签子串上,一个签子串两个,一会就穿了满满一大把,放进了钵钵鸡的汤料里。 “这三百个签子怕是也不经用。”余卿卿发现这签子用的贼快。 “老大家的几个小子也会削签子。”吴氏说。 一家三口又去空间里准备了整整两桶的汤料和卤汤,拿出来后那味道,飘得左邻右舍的都好奇起来,尤其是这花椒,在农村是极少见的,镇上也是卖的不多,还很贵,但是这味道是着实刺激吸引人。要不是有这个神仙空间,这生意做起来怕是要难得多。 忙碌了一下午,老余一家对明天的钵钵鸡和卤肉的试营业准备得十分充分,中间碰到路过的几个闻着香味来的村民,老余都很客套地给他们尝了一点,一个个举起大拇指赞叹个不停看着余老二家破旧的门面和房子,大家都心里偷偷想着:这一家以后怕是要发达起来了。 夜晚,早已养成了生物钟的老余三口子,很早的爬上床睡觉了。 奇妙的是,这晚的三人,做了同样的一个梦… 清早。 “老余,我昨晚做了一个梦……”吴氏欲言又止。 “啊?是吗,我也做了一个很奇特的梦。”老余搓搓脸。 “你梦到的啥?” “我梦到了一个穿得很喜庆的老头儿,带着纱帽,捧着个大元宝,另个手还拿着个拐杖……”老余说着说着就来看到吴氏惊讶的捂住了嘴巴,“看你那吃惊的样子,你是不是也梦到了?” “是的啊,我也梦到了,这个老头儿笑得可慈祥了。 他跟我说,他是这片儿地方的土地神,这个原主的一家三口是老天选定的一家人,原本的三人都是缺少一魂一魄的,所以一个个地愚笨又有些呆滞,老天爷把我们送到这儿,就是把他们三人的神魂给填补上了。让咱们好好生活,安心生活。 所以说,我们才是这儿真正的一家三口呐。” “跟我在梦里说的是一样的,看来这是真的有土地神给咱们托梦了?” 老余摸摸下巴,他原本是个无神论者,他闺女倒是一直对宗教很感兴趣。 但自从他们一家子穿越来这个时代之后,他就已经把所谓的唯物主义抛到脑后了。 至少按照古代的说法,他们三个那都是鬼上身呐。 现在好了,好歹知道自己一家子不是鬼了,而是原本就该填补这一家的魂魄,老余内心的歉意少了不少。 出了卧室,看到从房间里出来的丫头,脸上也是带着一副疑惑的神情,“丫头,你是不是也做梦了?” 这话说的没头没尾的,谁晚上不做梦呢,但是余卿卿立马就get到了。 “没错,老爸,我梦到了土地公公,他还跟我说了一番话,解释咱们家为啥会来这儿。” “我跟你妈也梦到了。看来这真的是土地老爷给咱们一家子托梦了。” 老余说罢自己抱拳拜了拜,“谢谢土地公,把我们一整家给捎过来了,要是少了哪个我这心都难受。还给咱家带了这么好的一个金指头,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爸,是金手指,啥金指头哈哈哈哈”大清早的余卿卿被逗乐了。 三个人心情愉悦,刷刷洗洗又是一番折腾,等吃完早饭,老三家的拖着车就来取冰粉了。老余顺便把那两桶泡满了食物的汤料也装上了,老三问了一鼻子,都惊呆了,“哥,你这又做得啥!” “哈哈哈,这个是冰粉伴侣,保管吃了这个之后,会更多的人想吃你的冰粉!”老余得意洋洋。 第二十六章 小学算数 老余叫上了老大家,跟着老三家一起去了镇上,到了摊位上,令余卿卿吃惊的是,他们家摊位附近已经有人在等着了,看到熟悉的老余冰粉推车过来时候,那些人立马精神地走了过来,自觉地排起了队,看得余卿卿目瞪口呆的。 “这么快就有忠实顾客了?” 摊位就位后,老三熟练地把折叠桌椅展开,老大围着桌椅啧啧称奇,老三刚开始看到的时候也觉得很新鲜,自己拖回家反复打开又关上许多次,玩了半天。 顾客们惊讶地发现,摊子上又多了两桶看起来很是重口的美食。一大锅的花椒芝麻还有青红相间的辣椒浮在上面,气味十分勾引人。 立马就有好奇的客人问:“这是什么吃的。” “这锅是钵钵鸡,这锅是卤肉,你们要不要尝尝。”老余立马上前推销。 “怎么卖的,先来点儿尝尝。” “钵钵鸡是荤的两文一串,素的一文两串,卤肉是三十文一斤,卤鸡蛋两文钱一个,卤干子一文钱一块。”这么一番介绍下来,老余觉得很有必要写一个价目牌子。 “那成,那就先给我来份冰粉,再来两串荤的两串素的那什么鸡。”这个顾客很好说话。 “这个钵钵鸡里面的种类可多了,您自个挑。”老余抓了一大把放在准备好的大盘子上,又撒了一把芝麻粒在上面,让顾客看着挑。 挑好的就放碗里,跟冰粉一起送过去。 这个顾客也是嗜辣的,但是这儿烧菜用的花椒很少,所以那钵钵鸡一入口,瞬间就惊艳了。“再给我来五串荤的。” 吃一口肉,那鲜辣的感觉刺激着味蕾,再吃一口冰粉,那冰霜的口感更加鲜明,不一会儿,两边都吃的干干净净,那个顾客却还是意犹未尽,张张口还想再来一份,旁边全都是看着眼馋的顾客在催他,“吃完了就赶紧走,占着位置那么久!” 两个桌子已经坐满了,有些不讲究的人已经端着碗在旁边站着吃了,怎么吃的不重要,吃到口那才是最重要的。 又有几个顾客买了卤菜,那个味道虽然没有钵钵鸡那么刺激味蕾,却十分醇厚香浓,就是最普通的卤干子,在口中越是咀嚼越是满口生香,有比较敏锐的人甚至尝到了点儿药味,但是那药味融入得极好,让人感觉有瘾似得停不下来。 “这卤菜真是绝了,下酒绝对一流。”有的好酒的顾客立马就发现了宝贝似的,买了不少。老余也没有带打包的器具,正纠结着,那个顾客就说,他自己带了碗过来。本来是想吃完了冰粉再带一份回家给自己家小孩吃的,不过碰上这么好吃的卤菜,就只能对不起自家小孩了。 虽然今天多带了两桶的吃食,但是与冰粉一搭配起来,卖得竟然比平时还要快一些,特别是卤肉,有好多人尝了一口就要打包一大份回家的,甚至几个没带碗的从摊子上直接买了碗装回去。忙的老余兄弟们都热火朝天的顾不上擦汗,媳妇们就挤在一块忙着洗碗,几个小的跑来跑去招呼客人,余卿卿呢,余卿卿在算账。 用老余的话来说,她最聪明,口算也快,最适合收钱。 最聪明的余卿卿不光管收钱,最后还核算了一下总收入,冰粉跟平时差不多,卖了有七百二十文,钵钵鸡卖了有五百九十文,卤肉卖了五百六十文,一上午大家便收获了一两多的银子。老余就拿了自己说好的四百文钱,剩下的就让老大老三平分了。 三个兄弟都很兴奋。 老余还招呼着要再去饭馆搓一顿大的,被老大老三给强行打压了这个念头。 赚得快是快,也不代表可以瞎挥霍。一大家子拖着空车就回村了,老大很是开心,招呼着两个弟弟回老宅吃饭,仿佛又回到了还没有分家的时候,而且兄弟之间比以前更加亲密,也更有默契了。 “这日子过得才叫日子啊。”老大感觉畅快极了。 余李氏在家,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一看是兄弟三人,还有各自的媳妇和娃娃,奇形怪状的小吃车在门口摆着,旁边还有几个被这一大家子吸引来的几个村民。 余李氏正准备开腔了,都分家了,蹭饭可以,一天到晚地蹭饭,她也会烦的,余大江却箭步走上前去,将一个厚重的布兜儿往她手里一塞,沉沉甸甸的一坨,零零散散的一摸就知道是铜钱,大概有好几百文,余老大使了个眼色,示意余李氏不要出声,余李氏刚准备开骂的话就留在了喉咙里,变成了: “老二家的,老三家的,都来吃饭啦。” 三个媳妇就上前了,小余李氏开口,“娘,又要麻烦您了。”然后三个人簇拥着余李氏去厨房了。 听到动静的余老爷子则从内屋里出来了,身上还带着股烟草味儿,他招呼几个儿子进来坐,让小孩都去院那儿玩。 几个小男娃还好,你抓头我掏蛋的,玩得嘻嘻哈哈,余卿卿在门口则有些无聊,余米和余谷就靠近了点,仔细打量了自家的这个堂妹,余米开口问:“青青丫头,今天看你算账算的那么快,你是跟谁学的呀。” 啊这…这是我小学学的,你们信吗。余卿卿心道。 不过她可不敢说出口,所以只能把天才的光环往头上一戴: “这是我平时在家自己琢磨的。” 两个哥哥啊的一声。这个堂妹平日里很少出门跟人打交道,没想到这么厉害。听二叔说钵钵鸡是她想出来的,算账又算得那么快,想不到啊! “那你能教教我们吗,我们也没学过字,但是我们想学点儿算数的,回来跟爹卖吃的时候钱也能算得快点,以后出去做工也不容易被人骗。” 闲着也是闲着,余卿卿爽快的答应了。她让两个兄弟又给他削了点签子,一个个比划给他们看,“这是一,这是二,这是三……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余卿卿一边教他们背小学一年级就会的加减法口诀,一边用竹签子归来归去的让他们直观地感受一下数量之间的变化。 第二十七章 霍香大王 余米已经十九岁,在农村已经算是高龄未婚青年,但是在余卿卿眼里,只不过是现代刚上大学的年纪。 这个堂哥,继承了老大家的高个子,身材清清瘦瘦的,脸上还带着点儿绒毛,一副很青涩的样子,在余卿卿看来还是该谈恋爱的时候,在这个时代的长辈眼里,却天天为他娶不上媳妇而发愁。 不过按照现在这个生意做下去,自己的这个堂哥应该很快就能娶上媳妇了吧! 带两个堂哥学了几遍的加减口诀表,两个人嘴上一直念念叨叨,加深记忆,偶尔忘了一两个,就问一下余卿卿,看余卿卿不假思索地立刻把答案报出来,两个人都露出了有些钦佩的眼神。 这突如其来的优越感呐…… “大米哥,大谷哥,等你们把这个口诀背熟了之后再来找我,我教你们两位数的加减。”听家里人常常这两个哥哥叫做大米大谷的,听起来就感觉家里面,不会愁吃的,喜庆。 “好,谢谢妹子了,以后有啥需要帮忙的可以叫我们兄弟俩。”余米很有哥哥的样子说道。 三个人又随便说了几句,余豆,大家叫小豆子,就冲出来拉哥哥的手要进去吃饭了,饭桌上又是一番大快朵颐。 下午,余卿卿去何家取了签子,结了帐,又询问了一下小吃车的进程。 这几天可把何家给忙坏了,自从老余家开始做生意。何家就也没有停止过生意,平时村里的乡亲们顶多是做些小件木器,哪有老余家动辄就做几个车几个大桌子啥的,不光是何君何老大一人在忙,何家的二儿子和其他子侄们种完田,也都去山上砍伐木料。 看到余卿卿每次过来,一家人都是又庆幸又郁闷。 庆幸是又可以接生意赚到钱了,郁闷就是实在是太累了,如果不是自己给自己家打工,何老大一定要给自己歇个长假。 无情的劳动力剥削者余卿卿催工完就跑回了家,发现爸妈两个人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一看就知道都在空间里忙活。 人家致富靠劳动,自家致富靠躺尸。余卿卿从善如流地也找了个角落躺下来了。 要是有别的人进来发现一家三口都在那里,不动弹的,可能还会以为一家子都集体服毒了。 进了空间,吴妈妈果然在雷打不动的画画中,按照她的说法是,三天不画就手生,所以每天都要抽个时间画几笔。 老余在他的中药柜子前来回翻找,嘴里也是嘀嘀咕咕。 “爸,你又在折腾什么?”余卿卿看她老爸在药柜子前,就知道他想配药,可是这无病无灾的,需要配啥药呢。 “呦,闺女,你也进来了啊,累了吧,桌上有壶茶,自己端去喝吧。”老余头也没回,“最近不是快盛夏了嘛,这生意都交给老大老三做了,咱们也腾出来时间了,我想把这个藿香正气水给做出来,不光咱们自己能用到,还可以卖点去医馆。” 霍香正气水,余卿卿是知道的,在现代基本上大家伙都了解,知道这是治疗中暑的,以前余卿卿参加高中和大学时候的军训时,老余都给贴心的备上两盒,幸运的是,她体质还不错,一次都没用上,就被她的同学们给分掉了。 古代的环境,既没有电风扇也没有电空调,就一个大蒲扇摇啊摇,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 最近天气逐渐转热,老余一家晚上在空间里睡觉,感觉的还不是很明显,但是每天早上醒来,意识回归后,都感觉整个身体热的发烫,更不用说白天。幸好如今一家人都不用在田里劳作了,不然的话,余卿卿觉得这个藿香正气水,可能自己也不得不用上了。 “藿香正气水是明代才出现的药剂,我搜了一下我并不多的记忆存货,应该是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呢。”老余兴致勃勃,“广藿香和紫苏叶是藿香正气水的主要材料,配着苍术、陈皮、白芷,茯苓等,最主要还是要有酒精。别以为藿香正气水就只能解暑,它的用处可多嘞,风寒发热啊,恶心呕吐啊,腹痛腹泻啊,都能用得上,就跟板蓝根一样,百搭。不过这时代板蓝根已经有了,不然,嘿嘿……我也想当一个板蓝根大王~” “你可以试试当个霍香大王,要是你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也可以叫做正气大王,哈哈哈哈哈哈哈。” 余卿卿一边吐槽一边帮老余炮制和加工药材,父女俩忙活了一下午,终于在夜幕降临时把一大罐的藿香正气水做了出来。 “咱们需要去定制一些药瓶,还不能漏的那种。”老余在包装上犯了愁。 “一小瓶一小瓶的装呗,每个瓶口封层腊,一瓶的量就装成一次的用量。”余卿卿建议到,没有现代的塑料包装,真的什么都很麻烦! 这时候吴妈妈已经画完了画,正在空间做晚餐了,空间里的炉灶和锅,可比外面的土灶好用多了。 余卿卿感觉有些做上了瘾,就招呼着老余一起来自制花露水。 家里的薄荷,冰片,还有樟脑都是有的,保养用的精油她也囤了一小堆,像迷迭香精油,柠檬精油,薰衣草精油她都买了好几小瓶,虽然都是5ml装的,但是精油本身需要的浓度就不高,按照她所做的一大瓶花露水来说,每种只需要加上一两滴即可。 老余则加入了一些大黄,连翘和九里光,最后用纯净水和乙醇,也就是酒精去浸泡提取,把一堆渣渣滤了之后,就剩下气味有些复杂的淡绿色的花露水。 家里有小喷瓶,这玩意却不能随便拿出去,所以余卿卿只把把这一大罐的花露水带出了空间,用老爸专门为了给酒分装而买的小陶罐,给装了起来,打算明天分给老宅还有三叔家的用用,试试效果。 第二十八章 很是吃香 余卿卿把花露水送到老宅的时候,开门的是余李氏,板着一张脸。 虽然最近,老二家的,带着另外两个兄弟赚了不少钱,听说主意还是这个小赔钱货出的;老大家的两个兄弟呢,时不时的跑去老二家问那个小丫头算术的事情,听大米的话来说,这个小丫头着实聪明,会许多别人不会的东西。 这一点她也发现了,特别是上一次他要钱的时候。这个小丫头表演的可带劲了,一点也不像从前那个有些呆傻又内向的样子。 不知道是怎么的,像是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这老二一家都变得奇奇怪怪,余李氏偷偷问过老二,老二只含含糊糊的说道,在梦中有神仙授予他们一家智慧,但是多的就不能说了,说多了的神仙就会把这些东西都收走。 吓得余李氏立刻就不敢问了,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土地神:我这个幌子还是很好用的。 余李氏只觉得是祖辈上积德,才有了现在的造化,反正,让她承认老二家的小赔钱货真有了不少本事,她是不肯的。 余李氏以一副恩赐般的姿态,收走了余卿卿送来的所谓的什么花露水,花露水,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女人用的,又是花又是露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香身体的什么水,可听这个青丫头说,这个花露水可以用来防蚊,还可以用来止痒,甚至可以用来消肿散於。 余李氏打开一闻,果然清清凉凉,冰冰爽爽的,还有一点点花果的香气,让她觉得十分的稀奇。 但是她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冷哼了一声就拿走了,暗地里却连着送给老大家的也偷偷收了起来,放到了自己存钱的木盒子里。 第二天。 “余李氏,你这身上有股味道怪好闻的。”余李氏在外忙活时候,有几个老婶娘靠近跟她打了声招呼后,就忍不住说道。 说完了,又凑近上前闻了几口。都是一群干农活的老太婆子,天天闻到都是自家汉子,儿子身上的汗臭味,还有鸡屎味,鸭屎味,猪屎味,余李氏身上这一股淡淡的清香,尤其地引人注意,清清凉凉的感觉。 “这是我老二家的孙女送我的,叫做什么花露水?可是用了不少花朵上的露水,用做出来的,可贵重了。听我家孙女说,这花露水还可以不让蚊虫咬人,你看我从早上喷到现在了,到现在身上一个蚊子包都没有。”余李氏口中带着淡淡的骄矜。 “呦,你们家可真是有福的,听说老二家的最近生意做的可红火了,还搭着老三老大的一起来做,现在咱们村里都在说这个。”有一个老婆子十分羡慕地说。 “有啥好说的,唉,不就是做生意吗?咱们村里谁都可以做,只不过大家都懒得做而已。”余李氏就是这样的性格,如果大家都不说,她就想要显摆自己,如果大家都来夸自己,她反而就谦虚上了。 “哪里是懒得做?还是咱们没有这个脑子,也做不起来生意,你们家的三个兄弟是有本事的。以后要是发达了。可别忘了帮帮咱们村里的,也带咱们长长见识啊。”有一个大婶子笑道。 余李氏心里翻了个白眼,我们家发达了,就要带上你们,那你们平时吃肉时候,可带着我们喝汤了?不过心里吐槽归吐槽,她表面上还是笑呵呵的,说“那倒希望咱们家真有那么大福气能帮上村里的了。” 说罢她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帕子精心包着的陶罐,拔掉了上面的塞口,给每个老娘们一人手上倒了几滴的花露水,让他们在胳膊上脖子上等露在外面的地方抹开了。 要不是青丫头跟自己说,这个花露水保存的时间并不是特别长,让自己不要省着用,过几天再送几罐过来,她才舍不得把这个宝贝露水给这些老娘们用。 不过看到她们一副惊喜又羡慕的眼神,这点浪费的,值了。 余卿卿没想到,她这两罐子花露水送出去,因为余李氏的刻意显摆,宣传效果不要太好。 本来都是一群嘴碎爱八卦的老女人,再加上这个花露水的效果,确实是好,不少个抹了花露水的大婶大娘的,到了晚上也没有啥蚊虫来骚扰,早知道以前都是被蚊子嗡嗡得到处拍,下了田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小虫子留下小疙瘩,然而涂了花露水的这些人,都发现今天格外的清净,自己家的汉子孩子们倒是被蚊子烦的不行。 身上带着的这股子香,让人觉得心旷神怡,都舍不得洗澡了。 又一天,早起健身的余卿卿,就发现自家门前多了一堆大妈在问花露水的事儿。 因为之前送了余李氏和三叔家几瓶子花露水后,余卿卿又有了新的想法,既然香水不容易装配,那就做成香膏。 空间里也有以前自己用精油自制香膏时留下的蜂蜡和椰子油,结合着花露水的提取液,余卿卿又很迅速的做出了一大罐的香膏,用她的话,叫做驱蚊香膏,正准备过会给老宅家的送去,顺便问问之前的花露水使用效果如何。 没想到还没出门呢,一大群反馈就出现在了自家的大门口。 不光有大妈大婶,还有她们的闺女,一些姑娘妇人的,围了好一圈的,七嘴八舌地问余卿卿花露水的事儿。 “青丫头,起来了哈,最近怎么样啊。”这是迂回战术的。 “青丫头,你爹娘呢,就你一个吗,听说花露水是你做的,是吗?”这是稍微含蓄点的。 “青丫头,听说你最近折腾出来什么花露水,用着挺好的,送大婶一点呗。”这是厚脸皮的。 余李氏本来是远远看到有人扎堆的,还以为谁家又出事儿,招的一群无聊的人来看。 她平时是不爱看热闹的,但是那个位置就在她二儿子那边儿,怀着那么一丝她不会承认的担忧,余李氏也凑近了走过去,越近越发现,果然是自家二儿子的破屋子。 不过不是什么人来找麻烦,而是一群娘们围着想要花露水的。 这群女人的战斗力实在是强,你一句我一句的,余卿卿都不知道回哪一句好,老余和老吴都在屋里偷偷躲着不出来。 老大妈们知道这个年纪的丫头脸皮都薄,就卯足了劲想从她那儿沾点儿小便宜,反正都是她自家做的东西,想必也不是多麻烦,就图个新奇好用。 一些妇人姑娘家的则是带着几个鸡蛋或者菜啥的想来换这花露水。 第二十九章 女人友谊 余卿卿一边在心里疯狂吐槽不靠谱的老余和老吴,一边傻笑着跟这群大妈打哈哈。 “大娘,不是我夸张,这个花露水可不好做,我辛辛苦苦做了五六天才做出来这几小罐子,也是只分给家里人用用的量,别说送了,就是卖也卖不了呀。”余卿卿心想,要不是有咱家这个空间,那制作成本更是高得离谱啊。 “青丫头,你这可不厚道了哈,要知道你小时候我去你家还给你换过尿布的呢,你大娘我平时可没少照顾你家,你要说送给家人的话,哪能忘掉我呢。”这个大娘的脸皮尤其地厚,小时候的记忆余卿卿是很少的,但是她记得这个大娘确实有带过东西来自己家,但是常常带半碗的菜,打着尝尝余家的口味的借口,再装一满碗的东西回去,反正没见过她吃亏的。偏偏一家三口都是不会说话的性格,几句话被她带歪,最后还要感恩戴德地送她出门。 “老张氏,就换个尿布,可把你能的!”正当余卿卿不知道说啥好的时候,突然人群中出现了余李氏的声音,随之余卿卿就看到她奶奶天神下凡一般出现,站到了她的面前,搁下手中的篮子,撸起了袖子,一只手叉起了腰,另一只手就指向刚刚那个厚脸皮的老张氏。 站在她奶身后的余卿卿,只觉得这个矮小微胖还有些佝偻的背影,有安全感极了。 “你不说洗尿布的事儿我还没想找你麻烦,那时候青丫头才刚满月,我家媳妇吴氏还在床上坐月子,你打着换尿布的名头,把我给吴氏做得两个糖水荷包蛋都给吃干净喽,我家媳妇也是个傻的,闷头不吭声,就让你这个爱占便宜的老娘们给吃完了,你也不看看你这个年纪了,还跟人媳妇抢吃的,怎么啦,那么想做月子啊,那找你家老头生去啊,让你媳妇给你做荷包蛋去!” 余李氏这一番说下来,特别是最后还开了一波小车,瞬间让旁边的媳妇婆子都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老张氏也羞恼得不行,指了指余李氏,“你,你”了几下,特别是说到找老头生的时候,更是羞得跑掉了。 几个婆子顿时也不对着余卿卿咄咄逼人了,毕竟余李氏嘴巴刻薄的名头村里人都是知道的,别惹毛了她,把一些陈年旧谷子事都翻出来让大家伙的笑话了。 有个媳妇温声细语地开口了,“青丫头,我们也知道你这个花露水做得不容易,但是最近我家娃他每天晚上被蚊子叮得睡不着,我给他打一夜的扇子,也困得不行,听我婆婆说你家这个花露水特别好用,蚊子闻了都跑走了,所以想买点儿,你看看都是乡里乡亲的,给咱家分一点吧。” “对啊对啊。”几个女人附和道。 余李氏也不挡前面了,她往老二家里走了几步,当家人似的,站在余卿卿身后,抱着胸,一副你们别欺负我孙女的样子,就嘱咐了一句,“赔钱…青丫头,你卖可以,记得给你奶留两罐就行。” “那肯定的,奶你放心吧!”余卿卿扭头笑笑,祖孙两个女人之间的友谊在这一刻莫名的建立了起来。 “诸位嫂子婶婶奶奶,你们闻过了也知道,咱家这个花露水的配方里面,可用了不少稀奇的药材和花朵儿,昨天呢,我又把这个花露水改进了一下,制成了方便携带的香膏,就像这样的。”说罢她把怀里的香膏拿了出来,巴掌大的一罐,大概四五厘米高,是她昨天让老余去镇上买的。 “别看这只有小小的一罐哈,这里面的成分可一点都不虚,而且比那个花露水用着省得多,也不用担心撒了坏了啥的,一家三口一起抹的话,大概可以用上一个月呢。我这个价格定的也不高,二十文一罐,合着算来的话,一家子一天都不到一文钱呢。” 你以为别人家都跟你一样就三口嘛。这是众人心里的吐槽。现在又没有计划生育,村里哪家不是四五口的,如果是没分家的,十来口的都是正常的。 不过这种稀罕的东西,自家爷们汉子是别想了,给自己和家里娃用用就不错了,按照青丫头说的,一天确实不到一文钱,一文钱换一天的清净和一夜的好眠,这么一算,本来都觉得价格很高的农村妇女们,在改变了思路后,觉得一点都不贵了。 有的媳妇就开口了,“青丫头,那我可以拿家里的菜和鸡蛋来换嘛。” “可以,只要价值二十文就可以,都一个是村里的,能方便就给大家一个方便呗。”余卿卿很爽快地说道。 于是,这么一个上午,余卿卿家里就收到了几十个鸡蛋,十几个鸭蛋,一大筐玉米,一大筐红薯,一大筐白菜,还有几个婆子拎来的腊肉腊肠啥的,堆在院子里,满满当当的,真正给铜板的并不多,一共就三家。 余卿卿的驱蚊香膏也销售一空,当然,她还给余李氏留了两罐,给老大和老三家的婶婶也各留了一罐。 “奶,谢谢奶拔刀相助,这院里的东西可太多了,奶带点回老宅呗,给哥哥们吃。”正准备利落拒绝的余李氏一听说给自家孙子吃,想了想,也没客气,就拿了几个鸡蛋鸭蛋放篮子里,说给小豆子补身体,又被余卿卿强行塞进去了几挂的腊肉。用余卿卿的话来说,他们一家都不喜欢吃腊肉。 “连肉都不吃,你们这一家三口可真能耐了。”余李氏一边叨叨,一边说,“赔钱…啊不,青丫头,下次可长好记性了,别让那些姑子婆子给欺负了,跟你奶学就行。” 学啥,学吵架吗?余卿卿一向自认为是技术性人才,这种体力活,不适合她。 这时候老余和老吴也讪讪地出来了,毕竟老娘都来了,再不出来打招呼就不像样咯,“娘,你可真是威武。”老余立刻溜须拍马地说道,换来余李氏的一个白眼:“没用,就知道让你丫头扛着!不像个男人。” 不像个男人的老余只能低头应是。 第三十章 查看生意 送走了余李氏这尊大佛,听说她要去县上看看两个儿子的生意,余卿卿就把自己手中为两个婶婶准备的香膏让奶奶带上了。 早上两兄弟来取冰粉和汤料的时候是老余给拿的,余卿卿还没睡醒。再者,这个东西还是让女人交给女人比较好,也能促进一下婆媳关系。 余李氏拿到自己的那份就抹上了,这次的香膏气味比之前的花露水更浓一些,还多了一丝淡淡的甜味,反正余李氏很是喜欢,去县上的一路都是脚步轻快的。 到了集市,找到了集市出口的两个儿子,自从老大家的拿到了自家小吃车和桌椅后,就在弟弟家旁边也摆上了。四个桌子凑在一块,随便顾客怎么坐,不管是买的冰粉还是钵钵鸡啥的,都坐在一起,看起来非常热闹,吸引了好大波人的目光,也包括余李氏的。 余李氏是真的有点儿震惊的,一直听偶尔去县上买东西的村里人说,自家儿子的生意很是红火,她一边得意,一边也想不到有多红火。 直到她看到了两家摊子前的长龙队伍,还有坐得满满的桌椅,怪不得老大家的每天给自己交那么多铜板,有时还掺杂点碎银子,这么多的人,能不赚钱吗。 想想还是多亏了开窍的老二家。 想到老二了,余李氏就想到了青丫头,现在她已经尽量改口不叫她赔钱货了,实事求是的话,应该叫她赚钱货才对,今早上不就当着自己面赚了那么多东西回家。 她上前跟两个儿子媳妇打了招呼,尽管大家伙的忙的难以分身,还是派了小余李氏过来。 看到小余李氏,就想起来青丫头送给大媳妇的那瓶又被自己扣下来的花露水,余李氏莫名有点心虚,就把怀里的香膏给了大媳妇,跟她说:“这是青丫头自己调制的香膏,你在身上抹了可以不被蚊虫叮咬,还能提醒提醒精神。好好用,别浪费了,这现在在村里要二十文一罐呢。” “青丫头可真是厉害,这都能捣鼓出来。”小余李氏很是稀罕地打开闻了闻,这个清凉带着甜意的气味瞬间征服了她,女人对香的喜爱是刻在骨子里的,小余李氏抹开了一些在手腕上,喜欢的不行,又抬头看了看余李氏,“娘,那您这儿有吗,要不要我的给您…”说到后面就有点艰难了… “嘁,我孙女做的肯定会给我,还用你让我?”余李氏心道,你之前的都被我拿去了,我会吃亏?那不可能的。 小余李氏又问了几句,让余李氏再转转,有啥想吃的不要客气,就高高兴兴的扭回去继续忙了。 余李氏就绕到老三那儿,把剩下的一罐给了三媳妇。三媳妇何氏是个腼腆不爱说话的,就小声谢了婆婆几句,让婆婆也过来尝尝冰粉。 正好路也走累了,也口渴了,就依着三媳妇的心思坐下来了。 老二折腾出来的红糖冰粉,余李氏是尝过的,但是没有这次在街上吃得那么充实。 老三在老二的点拨下,又弄出来了高级版本的冰粉,配料比以前丰富了一些,还加入了一些蜂蜜和薄荷汁,尝起来口感更丰富,自然价格也更贵一些,要十文钱。 余李氏觉得自己嘴里希里哐啷的吃的都是铜板。就这十文钱,都够称两斤面粉了,这县城的人可真是闲着没处花钱。来买这种填不饱肚子的小食。 不过要是没有这些人,老余家也赚不到这么多钱不是。余李氏暗自想。 吃完了冰粉,余李氏就开始在这两个摊子间来回转悠,偶尔帮忙搭个手,甚至还指出来一个趁着排队想偷钱的小贼。 那挎着篮子迈着步子的气势,活像来巡视的领导,就差挥挥手说:吃好喝好,吃好喝好啊! 几个老顾客看着就稀奇,跟余李氏搭上话了,“老太太,这两个摊子的兄弟是你儿子吗?” “是的,是咱家的老大老三。”余李氏颇有点自豪。 “哎,那你家老二呢?” “他呀,他去忙更大的生意了。你闻闻,我这身上,这是他们最近在做这个香膏,驱蚊的效果可好了。” 余李氏想起自己第一次做广告留给青丫头带来了不少生意,对此充满了热情。 有的无聊的人就真的凑近了闻,觉得这气味还真不赖,听说抹了还不会被蚊子叮,就让余李氏给他们也试一试。 余李氏颇有点心疼的给他们都抹了点,一番下来,这新到手的一罐子香膏多了一个大坑,但是想想以后可能会有的生意,余李氏就不肉痛了,只想着回来让青丫头再给自己两罐,专门做宣传用的。 余李氏也没想到,她的一时心血来潮,以后给老余家带来了多大的一笔财富。 在晌午时候,两个儿子的生意就结束了。几个人买了几个馒头,就着卤肉吃的很是美味,余李氏也吃了一顿,还有大媳妇塞过来的一个卤鸡蛋。 老大家的大米和大谷都也在,负责收钱算账,自从在余卿卿那儿学了小学加减法,两个人算账的速度和准确度都大大增加,受到了长辈的一致肯定。 余大江在没人注意的时候,把今天赚到的钱拿了两百文出来留给老二家的,剩下的就都给了余李氏,虽然三家分家了,老大是一直跟着爹娘住的,平时赚了钱要给老娘,家里有什么花销也都是老娘掏。 余李氏看他还算自觉,给了他十文钱当做零花钱,又招呼小余李氏过来,给了她三百文钱,让她去买两匹布,给大米大谷兄弟俩做套衣服。 毕竟是年轻小伙儿,一个是亟待说亲的,一个是准备说亲的,穿得排场点,说不定还能吸引镇上的丫头姑娘呢! 现在家里也是有点小钱了,以后还会更丰实,大米也是个又乖又俊的好小伙子,该给他娶个合意的媳妇了。余李氏心里打算的好极了。 第三十一章 屋顶漏水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老余一家越发觉得难以忍受这炎热了,只要没有别的什么事,一家人就躺着进了空间吹空调。 然而这一次,老余家人是失策了。 半夜,当一家人在空间里睡得可香,老余梦到了自己正在洗头,那水本来还很小,他捣鼓了几下淋浴头,没想到淋浴头突然断了,那水龙头的水就猛地冲了下来,浇得他一头一脸都是,冲的他哇哇直叫,媳妇媳妇!帮我把水给关了! 但是那水跟他作对似的,非要往他头上浇,一副要把他给浇发芽的气势,老余挣扎着就醒来了,发现自家那个破屋顶上正稀里哗啦往自己头上倒水呢。 这个屋顶在他们来的时候就是破了个大洞的,后来老余搂了点垫屋顶的稻草在上面,没想到这次的雨太大了,把稻草也冲散了,伸进了屋子里,那雨水就直接顺着冲散了的几扎子稻草,没头没脑地对着他的脸浇下来。旁边两个女人倒是正好错过了顺着稻草流下来的水势,不过枕头啥的都已经湿透了。 老余赶紧摇醒了这两个在空间里睡觉的人。 “爸,爹地,咋了,咋那么凉快呢。”余卿卿还是晕晕乎乎的,但是吴女士已经吃惊地蹦了起来,“天啊,老余,这是咋了,发大水了嘛。” “不,是咱家漏水了。”老余无力地说道。 “啊呀,都怪你,老余,我一直说建屋子建屋子,你非要说等钱攒多了建个大的,建个排场的。你说这南方夏天就是雨季,哪能不下雨呢,这下好了,咱们一家都变金鱼了!”吴氏一边抱怨一边收拾,幸好家里要紧的衣服啊,包括铜钱,都放到空间里了,就拿了盆盆桶桶的接一下水。 余卿卿则仍懵乎乎地看向窗外那大雨,她总感觉这个黄土掺着秸秆的土房子要在雨水中融化了。 “建,明天就建房子!钱不够咱就借,现在老大老三都有点钱了,咱们能借得到。”老余连忙附和。兄弟情啥的,不重要,把媳妇哄开心才重要,又转头问自家闺女,“宝贝,你平时不是一直在设计咱们未来的房屋嘛,设计的怎么样了。” “意向图画得差不多了,回来给你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就要上手整理出施工图了。”余卿卿一直挂念着自家房子的事,主要是那厕所用着实在磕碜,她在外时候,又不能尿急了就躺床上进空间,所以那个简陋的屎坑子一直激励着她,没事就在书房的电脑上画图,或者翻自己大学时候看过的《营造法式》。 要说现在这个时代,夯土版筑技术虽然没有明清时候那么高超,但也算是比较成熟了,这附近的位置相当于现代的福建,山多土也多,很多房子都是用土建的,一般是用当地黏性比较好,砂质也比较多的黄土,黏性不够就再加点粘土,需要砂质则是因为可以降低纯黄土干燥后的收缩率,防止墙土开裂。 根据余卿卿的记忆里,现代时候,闻名中外的福建土楼,采用的就是三合土,也就是黄土,石灰,和砂子拌在一起,有的还加入了红糖和米浆来增加硬度。按照夯土墙的规矩,每增高三尺,墙就要厚上一尺,但余卿卿根本没打算建多高的房屋,又不是现代时候人口暴涨,大家分到的平均宅基地小的可怜,在这个时代,大片大片的空地到处是,只要你有钱,建多宽敞都可以。 总之,最大的阻碍是钱,最大的动力也是钱。 先前的主卧室是睡不了,一家三口又转到了余卿卿原来的小屋,虽然床小了点,挤了点,能躺个差不多就行,反正转头还要是去空间里睡觉的。 三个人好一番收拾,终于又进入了睡眠中。 然而奇妙的梦境在等着他们。 这个晚上一家三口又被土地爷托梦了,这次的梦境不是一个惊喜,而是一个惊吓。 梦里依然是之前那个穿着红色衣袍,头戴纱帽,捧着个大元宝的土地爷,但是土地爷爷却不像上次那样,眉眼都是笑着的,十分的慈祥,而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他对老余一家三口说,今年十月份左右,由于之前几月的暴雨不断,镜国最长最大的几乎横跨整个国家的河流,叫做镜江的,在南方这片地方,会有一场很大的地龙翻身,大坝因此被毁,江水肆流无忌,而他们的县城和边上的几个村子都会成为重灾区,一时间会生灵涂炭,百姓难以生存。 作为这个村子及附近山林的土地神,他不能出手太多参与凡间之事,但又不忍此处居民遭此大难,断了根本,所以只能托梦给老余一家,提前预知此事,希望他们一家早做准备,尽量带领村子里的村民们逃过此次劫难。又说神仙空间是他尽几百年修为,为三人造就,望他们好好利用,帮助他人,功德无量,他在冥冥之中亦会相助等云云…… 醒来的余卿卿心里就一句:就知道金手指不是白来的!越大的金手指,换来的是越大的责任! 他们一家三口本来在现代好好的,突然就穿越过来,感情是为了到这个世界来寻声赴感,救苦救难的! 同样同时醒来的老余和老吴也默默对视了一眼,从互相的眼神中都看到了一丝……崩溃…… 三个人又开起了小会。 “咱们的新房子,看来不能随便建了,至少这位置,要高,才能在洪水来的时候不被淹着。”余卿卿开始分析, “要么是地基就选在高点的地方,比如山头上,要不就是我们建房子的时候,就仿照临水建筑,第一层做空处理,垫好防潮层,不过做这样的房子有点儿风险就是,我们也不知道未来的水位会涨到多高,倘若不够高,咱们的二楼依然会被淹到。” “所以,咱们就去高点的山头建高点的房子呗。”老余头顶亮起了一个小灯泡。 余卿卿无言以对,因为这样确实是个最好的方法。 “第二就是建房的材料,像之前我想的三合土,不一定行了,至少最下面一层的墙土肯定不能用这个,南方有句话叫做,风吹千年杉,水浸万年松,讲的是杉木在风中吹拂,可以千年不朽。松木在水中浸泡,可以万年不腐。福建很出名的和贵楼就是在沼泽地里用松木建地基,所以咱们也可以学一下,用松木做地基或者是架空层。如果本地有岩石的话也可以用岩石,就是开凿和搬运都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 “这做哪一样不需要银子呢,没有银子简直寸步难行。你说土地爷花了几百年的修为,不给咱们直接降下来银子金子啥的,就啥麻烦也没有了。” 余卿卿听了老余的吐槽,说道,“按照土地公的说法,咱们这个村以后被洪水淹的啥也不剩,到时候钱不值钱,就算你有千两银子也买不到一顿吃食,我们除了一个能庇护的居住地,最重要的第二点就是是粮食,第三就是疫病的防范。 咱们的责任不仅仅是咱们三个人,还有咱们老宅的亲人,平时的乡里乡亲,整个村的村民。” 虽然他们平时八卦了点,聒噪了点,但是想想几个月后,如果他们一点不管,村里的人一个个妻离子散,生死不定,村子里不再有鸡飞狗跳,男女嬉笑,孩童吵闹,而是哀鸿遍野,满目凄凉…… 余卿卿有点不忍心想下去。是她圣母吗,也不是,而是他们一家本来就是带有使命前来,又有着足够的能力可以预知风险,为灾难提前做准备,让她一个人都不帮,一家三口独自逃去,她做不到,老余和老吴也做不到。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把咱们家这个屋顶给封上了。”吴女士说道,“不然再几场雨下来,我们没准哪天在空间里睡着睡着就飘起来了呢。”想起余卿卿来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晚上所说的话,吴氏明白了啥叫做一语成谶。 第三十二章 要赚大钱 大清早的,老余随便收拾了一下,还就出门找乡亲的修屋顶。 按理来说,农村汉子或多或少都会修个门墙屋顶啥的,但是上次老余嚷嚷着说自己会修屋顶,最后的结果就是昨晚那样,一家人一致要求找别的人修去。 请了俩汉子,一下又是花了六十文。 余卿卿觉得,他们之前小打小闹赚钱的方式,怕是不够了。 来到这儿后,余卿卿是打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既然来到了生活节奏极慢的古代,那就好好享受生活的,脚踏实地的,一点点赚自己的小钱钱,再一点点地改变自己周圈的生存环境。 可是这突如其来的洪水预警一下子把她的进度条拉快了许多。 现在是七月,正是热到上头的时候,距离十月份也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了。 在这三个月,他们要建好屋子备好粮食,备好药物,还要提前隐晦地组织村民,学会洪水来临时生存自救的本事,最好是有足够的能量来警示周边的村镇关于洪水的信息。 都是钱,都需要钱呐。余卿卿感到了一丝急躁。 “丫头,别想了,先吃早饭吧,吃完了我们再一起想。”吴妈妈端来了一碗煮好的绿豆百合粥,闻起来十分清香。 而这时候,余老大和余老三在县城的生意才刚刚冒头,就又是围作一团的景象。 也不知道一些人大清早的吃那么重口的做甚。不过最近自己带碗,打包回家的顾客是越来越多了 几个人在摊子边上忙得热火朝天,有个四十来岁的妇人,穿着十分考究,形象十分精致,她在边上左右张望着,但却没有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的样子。 然后,她就走上前去问老大家的媳妇,小余李氏:“你好啊妹妹,请问昨天的那个老太太还在吗?她去哪儿了?” 小余李氏先是好奇,再是警惕,她手中洗得碗都还没有放下来,就问:“你问我家老太太做甚?” “哎呀,”那个妇人摆了摆手上的手绢,引来一阵香风,她说:“昨天咱不是在这儿买冰粉吗?碰到你们家老太太拿出来的一种叫做驱蚊香膏的宝贝,咱也抹了几下,那个效果呀,不要太好,直到昨天沐浴前,我的身边都没有一只蚊子,比平时清静了许多。所以我今天特地来问问那个老太太香膏的事,听她说这是他二儿子家做的生意,你们都是他的儿子媳妇,应该也知道吧!” 没想到竟然是余李氏一时兴起找来的回头香客,婆婆可真是好样的。小余李氏放下了手中的碗,又在围裙上抹了抹手。 “是这个吗?”小余李氏从怀里面掏出了余青青送她的那一罐驱蚊香膏,她喜欢的紧,平时就随身带着,却有点舍不得用。 那个妇人凑上前闻了闻,连忙欣喜的说道:“是的,就是这个,这个是你的吗?卖吗?” “这可是咱侄女送给我的,不卖。你想要的话,回来我回去问问她。” “那好,那好,那就麻烦你了,我明天再来问一下。实话不瞒您说,我家是做胭脂水粉生意的,这方面女人喜欢的紧啊,我想多进一批,在店里卖。”其实她更想把方子捞到手,这个胭脂店铺并不是一家生意,而是四地都有分号的,她也只是其中的一个掌柜而已。 倘若能将这个方子交上去,一定会得到主子的赏识。那个妇人掌柜心里面美美的想,倘若方子拿不到手。能获得他们家的独家销售权也是不错的。 小余李氏喜滋滋的应下了,这妇人买了一份冰粉吃,又带走了一份。她心想这家人还是挺有本事的,做出来这么多好吃的,还能够做出来这么有意思的香膏,结交是肯定没有坏处的。 转头她又客气地跟小余李氏说,“我姓刘,铺子在这后面的一条街的第二家铺子,玲珑香坊,里面专门卖女子用的胭脂水粉,珠钗首饰,绣品帕子啥的,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去转转。” 倘若余卿卿在,她一定要赞叹一下这家铺子的智慧,这不就是现代典型的女性用品专卖店嘛,但是小余李氏哪里想的那么多,她就觉得,这些东西好是好,但是自己哪有那么多钱,或许以后可以攒攒钱,给自己未来的媳妇置办点,至于日后余卿卿与她家做这个生意的话,自己还可以跟着进去见识见识。 两个人又简单客套了几句,刘掌柜就告辞了。晌午做完了生意,小余李氏就急急地转去余卿卿家里找她说了这事,余卿卿也是惊讶了一下,又想到了之前因为余李氏的宣传引来了村口村委七大姑八大婆的样子,看来在这个只有熏艾草驱蚊的时代,花露水和香膏这类还真的很讨人喜欢。 于是这个下午余卿卿又泡在了空间里面做出了两大罐的香膏,除了之前的以薄荷和冰片为主的清凉香膏,她又单独做了一罐以玫瑰精油和一罐薰衣草精油为主的香膏,在具备驱蚊的效果同时,它的香味也十分的令人心动。 薰衣草这种植物在南方并没有,和这儿流行的沉香木檀香木等木质香料不同,这种植物香料的气味清新舒缓,还可以镇定安神,放松神经,晚上抹了,不但可以驱蚊驱虫,还可以助眠。 余大江家的卤水汤料一般是三天来拿一次,冰粉则是现制,不影响他们从空间取物的三次限制,余卿卿跟爸妈打了招呼后,就把这两大罐的香膏都拿了出来,用陶瓷小罐给分装好,薄荷味用淡绿色的,玫瑰味用粉色的,薰衣草用紫色的,用蜡简单地封了一下口之后,在桌子上摆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 余卿卿每种味道都留下来一罐给奶奶的,她发现这个老太太虽然言语刻薄了点,举止傲娇了点,表面上一副不稀罕的样子,背地里其实可喜欢她做的香膏了。 问她怎么知道的,好几次碰到奶,都能闻到她身上熟悉的香味。 用一个词来形容,是什么,老来俏,是吧,或许有机会,还可以给奶置办点胭脂口脂啥的,余卿卿暗搓搓地想。 想到买东西,余卿卿又想到了自家的财产状况。 自从昨晚那一个梦境之后,一家人又把自家的钱给拿出来清点了一番。 第三十三章 勇救老妇 之前老三家的给了五两银子还没有动,老大家给的一两银子被他们拿去定推车和桌椅又还给了老大,甚至还贴了近一两银子的加工费和半两银子的摊位费。 这些天来,每天都能收到老大老三家固定的共四百文的分成,再除去平时的花销,也攒下来二两银子,虽然一时间是不够盖房子,但是一家人还是觉得很满足——主要是很清闲。 听小余李氏说县城有铺子有想要定香膏的,余卿卿敏锐地觉得这可能是一个赚钱的好路子。中午收到消息,下午她就拖着老余和老吴一起去县城,美名其曰谈生意。 表面上来看,她虽然再怎么胸有成竹镇定自如,也不过是个不到十岁的黄毛丫头,因为以前营养不良的原因,看起来还比同龄人矮上一点。 余卿卿一直觉得,只要后面她营养跟上了,就肯定能长成原来那个大长腿,没想到这小时候的亏损,让她当了许久的萝莉。 如今的她,在生意人眼中肯定是难以当家,就让老余挎着个篮子,里面放了三种味道的香膏各几瓶,转个小弯送余李氏一份,就又走上了往小镇去的乡路。 不是他们一家不想坐牛车,而是赶牛车的在早上就去了县城还没回来呢,三个人只能安慰自己,多多运动,有益健康! 不知道是冥冥中安排还是怎滴,这一路上可谓是惊险中带着惊喜。 当三人走了近三分之二的路程时候,正巧在北方一条官道与通往县城道路的交叉口之处,碰上了几辆马车。 那马车正是老余这个话唠在路上絮叨个没完的,一直想置办的那种马车,又阔气,又舒坦,后面还跟着好几辆运着货物,最前面的两匹高头大马此时被勒停下,正悠闲地在啃草,与之产生鲜明对比的是马车上热闹轰轰的一群人,那些人都是仆人打扮,有管事有小厮有丫鬟,还有一个马夫,这时候他们几个人都围在车厢边上,大声哭嚎着:“老夫人,老夫人您醒醒啊,老夫人!!” 声调之惨烈,令三人为之一振。 老余多少也是做了几十年的老中医了,对这种病重家属哭喊声还是十分熟悉的,这几十年的职业反射弧使得他迅速将手中的篮子往吴氏手里一塞,大步跨上前去,嘴里一边嚷嚷着,“我是医生,谁出事了,给我瞅瞅!我是医生!” 古代都管医生叫大夫的,所以一听医生,一群仆人都愣了好一会,才往老余那里看去。 “我会看病,让我看看,你们都让开点,给病人足够的空间呼吸!”老余平时虽然都软趴趴的,一副好欺负的样子,端起医生的架子时候,却分外的有气势。 “哪来的泥腿子…”有一个老仆人看起来是管家的样子,他缓了缓神,就开口了,但是看到老余冲上去检查老夫人的架势十分熟练老道,一时间竟也没指挥其他人这个泥腿子给拖下去。 “热闭神昏,你家老夫人是中风了。”检查了一番,老余肯定地说道,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高血压导致的脑梗塞。 在古代,中风可是危症,一不留神就瘫痪甚至死亡的,一群子的仆人瞬间就慌了,要是老夫人在路上就走了,自家大人肯定放不过自己。 这时候老余已经溜回到余卿卿那儿,急切地说,“咱们从空间里拿东西的机会还有一次吧,赶紧的,把我收的安宫牛黄丸拿一粒出来,这可是一条命呐!” 三个人也不敢耽搁,就将药拿出来了,这个安宫牛黄丸余卿卿是很熟悉的,在现代一直被称为救命丸,特别适合心脑血管有问题或动脉硬化导致的晕厥和昏迷,在某仁堂曾经炒得很是火热,除了天然牛黄和天然麝香,还有一个重要的成分就是犀牛角,一只犀牛角都十几万的价格,所以那一批的安宫牛黄丸被炒到了近千元一颗的价格。老余也囤了好几颗在家里以备老了不时之需。没想到现代时候大家一直没机会用上,却让这个老太太给当了小白鼠。 从铁盒中取出来这一粒裹着金衣的药丸,老余让丫鬟们拿来车厢里备用的茶碗,加了点水研化开,就捏着老夫人的脸颊给喂了进去。 方才一阵慌乱下的众仆人终于在药喂了之后冷静了下来。 不是处于对老余的信任,而是无法挽回下的自我放弃。 黄管事:是死是活就看这一着了。 老余在边上,一边继续诊脉,一边让丫鬟给老夫人打着风,还取了一点余卿卿的薄荷香膏在老夫人的太阳穴那里抹了一些。 唔,这个老太太,看着还挺胖的,平时大鱼大肉的肯定没少吃,看一车上下的人,一副舟车劳顿的样子,应该是赶了很久的车,从外地来的,老夫人平时就有高血压,碰上南方这暑热天气,有些中暑的迹象,可能又碰到了什么事儿导致情绪激动,一下子就撅过去了。老余在边上跟媳妇闺女分析着。 在旁边竖起一个耳朵,蹲守偷听的黄管事,听着连连点头,没错,这个乡下汉子说得都没错。 穿得破破烂烂的,没想到还是真有点本事的。 自家的运气还真好。要是老夫人过会能醒过来,那就皆大欢喜,要是老夫人没醒来,那就把这个汉子抓起来当顶包的,妙哉,妙哉。 不愧是做了几十年的老管事了,老黄的算盘打得啪啪响。 老余哪知道他怎么想的,还安抚黄管事说:“别担心,这个药可是经过很多人亲测好用的。你家老夫人也没有那么严重,很大概率能醒过来。等醒过来了,你们就赶紧把老夫人给送医馆去,平时也要多注意休息,注意饮食。” 黄管事连连点头,伸手拦住了想做好事不留名,准备离开的老余一家,“恩人,先别走啊,等老夫人醒来了,我这也不好交代恩人的来路去向啊。” 心里实则在暗搓搓地想:你们可不能走,你们要是走了,老夫人再有啥事的我可担不住! 第三十四章 购买药丸 老余哪知道他心中那么多小九九,心想这家仆人还挺知恩图报的。 正当他想再推拒几下,发挥一下**精神的时候,老妇人哼的一声醒来了,一边抚着胸口,一边茫然地向外望去,看到面前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一大堆面孔担忧的望着自己,她缓缓问道, “我,我这是怎么了?” 黄管事简直喜极而泣,他三步并作两步的冲上前去,差点在老夫人面前跪下了: “老夫人呐,您刚刚昏倒啦!” “怪不得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刚刚还在郁闷呢,怎么突然就断片了似的?”老太太懵懵地,扭头又望向了老余一家三口,虽然说这一家三口穷的穷,破的破,一看就是乡下的种田人家,却被自家一群奴婢簇拥着。那个汉子手里面还拿着一把自己丫鬟用的扇子,扇得可起劲了。 “是这样的,老夫人,您刚才昏倒之后正好碰上了,这,这个大夫。”虽然老余看着一点也不像是医馆里的大夫,但是既然他说是,那就是吧,黄管事暗自忖道。 “他给您看了一下病,还拿出来了个药丸给您吃,所以您才这么快就醒过来的。” 话说也真是凑巧,怎么正好这个农村的汉子手里就拿着可以治疗中风的药呢,还正好碰上了危急之中的老夫人,若不是老夫人这病来的突如其来,黄管事都要觉得这凑巧的简直跟人刻意安排得似的。 城里人,自然想的比乡下人复杂许多,再加上老夫人和老爷这样的家世也颇为复杂,黄管事不得不反复掂量与思考。 老夫人倒是没想太多,她看向这三个农村人,眼里没有丝毫嫌弃的意思,反而是充满了感激:“谢谢你啊,大夫,要不是你可能我就一下子过去了呢。” 老夫人对她平时的身体状况还是有所了解的,平时就经常感觉一阵一阵的犯晕,头痛,每隔一阵子就去一趟医馆,查一下身体,但是也查不出来什么,吃了许多滋养的药,却起不了多大作用。 如果老余知道她心中所想,一定会拿出空间里的水银血压计,跟他说,别想那么多,你就是得了现代常见的富贵病,高血压。 “您客气了,老太太,我也是顺手而为,再怎么说也是一条人命啊,救死扶伤是我们医者的本分。” 老余一被感激,莫名的得瑟上了。 “您这个身体不是什么大病,也就是慢性病。但是如果不多注意的话,会影响您的寿命。 平时呢,伙食上要清淡一些,尽量少吃些盐和猪油这类的,少吃点油腻的,辛辣的。 此外,看您平时都是养尊处优的,还是要保持适量运动的,没事儿快步走一走是可以,但是跑步不必了。” 老夫人心想,跑步,这可不成体统,她也不可能跑步,快走都难,女人走路不都是要慢条斯理的端庄大方的,走太快了,很容易被衣裙给绊倒的。 吐槽归吐槽,她依然认真听完了老余的话,笑着点了点头,还对黄管事说:“你记下了吧!” “是的,老夫人。”黄管事连忙低头应是。 “刚刚听老黄说,你们拿出来个药丸,救了我的这条命啊,你们这个药丸还有吗?我想买一点,平时备着用。” 老夫人还是挺聪明的,捕捉到黄管事方才说话中的信息,是这个汉子拿了个药丸给自己吃,之后她才醒过来的。 由此可见,这药丸的效果该有多好,倘若自己可以多备几个在身边,若是再碰到今天这情况,也不至于一大车的人都手忙脚乱的,一个个不知所措。 “啊这……”老余为难了,他倒是想把这些药都拿出来卖给这个一看就有钱的老夫人,发一笔横财,但是今天取东西的机会都被用完了,这个药的配方又是很复杂,一时间也做不出来,他只能含蓄地拒绝了。 “回老夫人,这是咱偶然在镇上云游的老大夫那儿买的救命药的药丸子,因为制作不易,成分也很昂贵,所以我平时也只是带一颗在身边,以防自己和家人出什么事儿。” “是这样么……”老夫人表现的很失落,但是她依然不想放弃,“那你们家中还有吗?这么好的东西,我一定会出高价买的。” 试图用金钱来诱惑老余。 把老余听得心花怒放的,恨不得立刻就掏出十盒二十盒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样吧,老夫人,碰上您也是缘分,既然你很想要这个药丸,过三天,我可以给你再带上三粒。” 主要是每天就那么三次拿东西的机会,要是都用去拿药丸了,万一有啥紧急需要的东西,一家人岂不是抓瞎了。就像今天一样,要不是还留着一次机会拿出来这个保命的药丸子,这个老婆子恐怕就要瘫痪在床只能啊啊叫着了,严重点可能就一昏不醒了。 听到老余的话,老夫人和他的那些奴婢们都十分的开心,老夫人说:“我本家姓钱,我儿子是这儿新上任的县令,三天后我会带人来你们村子买药,你看可行?” 竟然碰上了本地父母官的母亲,老余和媳妇闺女对视一眼,眼神中带着点儿诧异。老余点点头。 “那就麻烦老夫人了,其实我们送过去也是可以的。” “嗐,明明是我有求于你,怎么能让你登门送药。”钱老夫人并不端着架子,平易近人地说道。 按理来说,听到对方是当官家的母亲,身为百姓的老余一家是应当跪下来磕头的,但是那个老夫人看起来还算和蔼,没有强行要求他们给自己跪下问好,于是老余就当作不懂得规矩似的,弯腰拜了拜,就答应了,说了: “我姓余,身边这两个是我的媳妇和女儿,我们是附近清水村的村民,您过来的时候,问一句余老二家,村里人就会给您指方向的。” 钱老夫人点点头,让黄管事准备了一个礼盒子递给了老余,又邀请余家三口上马车上,坐个顺风车,被老余委婉的拒绝了。 还有一小阵子就到镇上了,何必要做人家官老太太的马车给自己找不自在呢。 钱老夫人没办法,说了一句,救命之恩,回来必有重谢,就上车走了。 目送这一大堆的人渐渐远去后,一家三口又迈上了有益身体健康的步伐。 “爹地,你这个药打算卖多少钱啊。”余卿卿问。 “按理来说是一两银子差不多,但是在这个时代,这药等于是稀缺品呐,独一无二的,咱们最近又缺钱,所以咱打算卖的再贵一点,十两银子一颗吧。” “这么狮子大开口,那个老太太会不会不开心啊。”吴氏有点点儿担忧。 “十两银子换一条命,不贵了。现在身份地位越高的人就越在乎自己的小命,咱们是没那个渠道把这个药卖到京城去,否则就这急救的效果,一颗卖一百两银子也是可以的。”老余壮志豪情地说道。 说罢他们打开了方才老夫人指挥送的礼盒子。 这种礼盒是府上管事的专门批量布置好的标准礼盒,专门用来各家的人情回礼的,送给老余的这个看起来包装华贵,似乎是最高级的,一打开竟然有三锭十两的银子,还有一块茶饼,两卷真丝的帕子,还有一些看起来很精致的干果罐子。 “哇,丫头,媳妇,咱们发财了!”老余没出息地笑了,“咱们的新家可算是有着落了!” 第三十五章 谈个生意 老余和余卿卿摸摸银锭子,心里很是满足,这算是他们来到这世界以来,赚到的最大一笔银子。 吴氏也拿起了那两块帕子,她以前就是喜欢收集丝巾这类的小东西,一看到古代工艺下的真丝手帕,上面还绣着极精致的花纹,稀罕极了。 “古代的绣娘,这手艺,这技术,可真是现代机器绣活远远不能比的。”一向讲究的吴女士拿着吃得帕子看来看去,啧啧称奇。 “那可不是,现代的绣娘那手艺,那可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老一辈的绣不动了,新一辈的传承人还没有出头,有的甚至是根本没人愿意接受这传承了。”老余也感叹了两句。 三个人欣赏完就把这些宝贝放空间了,干果零食啥的则被余卿卿拿出来当路上的零嘴。 到了县城时候已经是快下午三四点的样子,余卿卿先是拉着老余他们去了烧饼铺子买了点烧饼吃,再顺着小余李氏给的位置,去找那间叫做玲珑香坊的铺子。 这个铺子还真不难找,余卿卿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铺子的主家不是普通人,颇有点现代的经营思路。 首先是这门面的装修,那就和隔壁几家死板的样子不同,浅色的招牌上印着红红的几个妖娆的大字,边上还用粉色的纱布装饰出云朵的形状,里面零星点缀着不少绢制的花朵,门口还摆着一个小台子,上面插着花朵,迎面就是一阵香风。 再者是里面的服务员,都穿着一样的服装,面带笑容,言语轻柔。 店铺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夫人姑娘,里面也是言笑晏晏,莺声燕语的,听得老余就不好意思进去了,示意吴氏带着女儿进去就好。 虽然两个人衣着破旧,但是一点怯弱的样子也没有,提着个篮子就进了店铺里,余卿卿抬头就问道:“掌柜的在吗?” 刘掌柜刘思娘正在和一家夫人小姐介绍新出的胭脂,听到一个稚嫩的小丫头的声音就循声望去。 一看是个衣着寒酸的小丫头,她心中是有一些些不满的,但是长久以来的职业素养,教会她要懂得平等对待每一位顾客,于是刘思娘就跟那家夫人打了声招呼,就走过去见那个小丫头和她身后的妇人。 “您好,请问想要买什么吗?”刘思娘口气开始还有些漫不经心,但是在余卿卿把手中篮子上盖着的布掀开了露出里面几罐的香膏时候,刘思娘的眼神就变作了惊讶与惊喜。 “这是,那个老太太的驱蚊香膏?” “是的,那是我送给我奶奶用的,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做的香膏。”余卿卿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刘思娘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她招呼到,“还请你们跟我到后面来,咱们来交流一下这个生意。” 说着就把他们引到了铺面里面右边的一个小门那里。 跨进去余卿卿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竟然还有一条过道,两边是装修清雅的茶室,坐着几个夫人小姐的,在品茶吃糕点。 刘思娘带他们进了最靠里面也是最大的一间茶室,看她熟悉的态度应该就是类似于她的“办公室”。 命一个小丫鬟送茶点后,刘思娘就示意母女俩坐下,自己也坐下了,笑盈盈地对吴氏说道:“这小丫头是你的闺女吧,看这个气度,可不一般。”吴氏微笑着点点头,“掌柜的谬赞了。” 她丫头有气度,那也是她培养出来的~吴女士如是想。 互相介绍了一下姓名,又喝了两口茶,刘思娘就有些急迫的谈起了这桩生意,“你婶子不知道和你说了没有,我想要的是你们仅此一家的销售权,也就是除了我们家的店铺之外,这香膏不能再提供给别家店铺。” 余卿卿点点头。 刘思娘的这个要求,她很能理解,就像他们家的冰粉、卤肉生意之所以这么好,也是因为仅此一家。 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在任何时代都行得通。 “那价格上恐怕要加上一些。”余卿卿说道,“不光是你进货的价格,你对外销售的时候,也要记得加价。因为这种香膏,只有我才能做出来,数量上有限,我们需要走精品路线。” 刘思娘很诧异,因为这个看起来不到十岁的小丫头,想得竟然跟自己一样,再看看吴氏坐在一边不吭声只微笑喝茶的样子,刘思娘心想: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小姑娘,还真是当得一手好家。 看她娘亲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这家人竟然都是听这个小孩的话。 于是她对余卿卿地态度也就更客气了几分,也透露出想买方子的意思。 余卿卿暗自想,不是她不想卖方子,而是这时代的生产工艺根本跟不上,就比如纯酒精和精油,他们怎么可能提炼出来,最核心的一些生产资源都在她家的宝贝空间里呢,所以就算卖了,他们也是做不到的,不如自己吃点苦,每次多做一些,卖给他们。 两个人你拉我扯的,最后把利润分配定在了三七分上,余卿卿三,刘思娘七。 罐子由玲珑香坊负责设计和提供,容量是二两装的,也就是六十多克。种类暂时定为三种,薄荷,玫瑰和薰衣草。 每次玲珑香坊派马车来拿货,送罐子。 说白了,就是余卿卿只要负责制作香膏,然后分装就行。 刘思娘整理好了一份契约,把生意的具体条例列了进去,本来是想让吴氏按手印的,但是余卿卿很自然地接了过去。 一个小小的指印就出现在了上面。 谈完了生意,刘思娘又带着吴氏母女在店里转了转,在她心里,是很得意自己的店铺的。 因为她的各种巧思,她家的生意比其他地方的玲珑香坊都要好一些。 在有了香膏的独家销售权之后,刘思娘可以想象,自家的生意一定会迎来一个新的高峰。 “刘掌柜,我还有个小小的建议。咱们家的香膏可以分为试用装和正装两种。 正装就是之前我们商定的二两装,试用装,顾名思义就是给诸位顾客尝试使用的。毕竟,这个驱蚊香膏的效果不是一时间就能见效的。” 余卿卿转了一圈,认真地说道,“试用装,咱们就可以以二钱装的小陶罐为一份,低价销售,或者在店里购买金额达到了某个标准后免费赠送。虽然开始投资成本稍微高了一点点,但是后期会吸引更多的顾客前来购买。” 一听余卿卿的这个想法,刘思娘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她感觉一下子被打开了思路,不仅香膏,她平时卖的水粉胭脂,常常也有夫人小姐的觉得,一整份的太贵,买了也不知道适合不适合自己,因此很是纠结。倘若有了试用装,也可以让那些顾客们以较少的代价,去挑选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产品。 “青丫头,你这个脑子,真是天生适合做生意!”刘思娘发自内心地赞叹了一句。 不过是现代销售的常见思路罢了,余卿卿暗搓搓地想,要论商业天才,她还是愿意做一个苦逼的制图狗。 第三十六章 麻将之灾 谈完生意,拿了契约,吴氏母女就利落地告别了刘掌柜,朝门外走去。 四处打量了一下后,“咦,咱爹呢?” 老余竟然不见了。 倘若是在现代,余卿卿一个电话就打过去了,但是这个时代,就只能靠人肉搜索,两个女人在路边上“老余老余”、“爹地爹地”地喊。 “咦,妈,你看那个背影像不像咱爹!”余卿卿突然看到了个熟悉的背影,凑在街边的人堆里。 “还真像。”吴氏附和道,两个人就走上前看,果然看到正在兴致勃勃地在看一堆人在玩什么的老余。 吴氏上去拍了一下老余。“叫你半天都不应!” 老余吓得一激灵。 转头看到了母女俩,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我正在看人玩叶子戏呢,这东西,咱们那儿可没有了,据说是扑克牌和麻将的鼻祖呢,我看了一下,还怪有意思的,就是没麻将好玩。” 在说道“咱们那儿”的时候,老余特地加重了音调,意思说,不是村里那儿,而是现代那儿。 古代的娱乐不多,纸牌类的游戏更是少,叶子戏这类的,据说在楚汉时期就出现了,到了清朝才逐渐完善。 在这个时代,叶子戏是民间很流行的玩意,可以说家家户户皆知晓。 这不,街头上就有几个闲的无聊的老头子,摆了个木板桌子和小板凳就玩上了,一群人在边上围观,老余也是其中的一个。 听到老余说“咱们那儿没有”的时候,一个汉子就嗤了一声,到底是从乡下来的,连叶子戏都没有,但是听到他又说到了什么“扑克牌”、“麻将”什么的,比叶子戏还好玩,只觉得他在装逼,并不相信。 就插了一嘴:“好大的口气,没见识的乡下人,连叶子戏都没见过,还说什么将的,比叶子戏还好玩。” 这声音极大,又粗犷,堪称人肉大喇叭,震得站得近的余卿卿耳朵都麻了一下,也吸引了一堆看热闹的人的注意。 一瞬间成为焦点的老余一家人: …… 老余心里的小人,正扇着自己的嘴巴:叫你多嘴,叫你多嘴。 “呵呵呵…”余卿卿尴尬地朝边上的人们笑笑,“误会,误会。” “你们说比叶子戏还好玩的那个什么将,敢说,你们敢拿出来吗!”这个汉子是十分较真的性格,揪着这句话就不放手了。 而且越想越气,他可是他们镇西头几条街里玩叶子戏的高手,打遍街头街尾无敌手,今天吃完晚饭,趁着夜色还没下来,他照常溜达来街上看人玩叶子戏,却听到这个乡下汉子不知好歹的吹嘘。 他心想,既然敢吹,又被自己抓到了,那就要做好为自己吹的牛负责的准备。 看着汉子得理不让人的样子,老余站上前,谦卑极了:“小事,小事,这位壮汉,不必这么较真哈。” 主要是他看这个汉子一身的腱子肉跟健美教练似的,那结实的拳头,似乎一下,就能把自己的脑袋打凹进去,。 与这庞大的身躯不符的,是他跟芝麻大的小心眼,这种人,惹不得。 老余虽然会救死扶伤,但是不代表可以给自己救死扶伤。 “这位大叔,你说的是麻将吗?”余卿卿仗着人小,开口了,毕竟如果是自己被找麻烦,这个汉子就避免不了被人谴责欺负弱小。 “没错,是这个麻将。既然你们说这个比叶子戏好玩,那就给我拿出来!” “大叔,主要是这个麻将不好做,需要时间呐。我们也拿不出来。” “我不管,再麻烦也给我做出来,我今天就非要知道你们那个麻将是什么玩意!”汉子一边说,还一边下意识地捏捏拳头,吓得老余一家后退了一步。 “那行吧,这周围有做木工活的店铺吗?”被这个汉子得理不让人的样子给轻微惹毛,余卿卿心想,倘若不把这个麻将拿出来,是真的没法在这么多人面前溜走了。 而且来这么久,终于碰上了一次小说里常见的打脸桥段,余卿卿莫名有点兴奋,于是便四处张望,顺便问周围的镇上居民。 很快有好(看)心(热)人(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家木工铺子。 那个铺子的老板姓文,一家几个兄弟都是做木工活的,他是最小的那个,因为技术没那么好,就被叫去看铺子接生意,其他的三个兄弟就在后院负责做活。 这几天生意一直不好,他就百无聊赖地在店里躺尸,怀里还躺着个小猫,有一下没一下地撸着,哼着小曲。 突然听到门外熙熙攘攘,他抬眼一看,为首一个壮汉带着一群人就气势汹汹地进了铺子,吼了一声: “掌柜的呢!” 文掌柜哼着的小曲一下子就吓得变了调。 连忙赶走了猫,上前招呼,“这位壮汉,兄台,英雄,有什么事儿吗?” 那个壮汉虽然看着很凶,却没有打家砸店的意图,低头指了指他身边缩着的,跟鹌鹑似的老余,“你问他,他要做一套麻将。” “麻将?那是什么东西?”文掌柜有点懵。 这时候,吴氏上前了,她要来了笔墨纸砚,在纸上就画下来一个个麻将牌的样子,从一万到九万,一筒到九筒,一条到九条,还有字牌,幺鸡,白板和八索,让他们按照图样做一套出来。 周围一圈人都看着啧啧称奇,他们本来也以为,这一家乡下人是打肿脸装胖子,根本没有什么麻将的东西,但看这个妇人一本正经地画出来一套牌样,虽然简陋了点,也算是一套牌了。 画完之后,一群人就起哄让文掌柜把这副麻将赶紧做出来,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催活儿,文掌柜拿着图纸就冲进了院子,叫老大老二老三,让他们都放下手中的活,尽快把这套麻将做出来。 果然,在三个熟练的木工努力下,不到半个时辰一套麻将就做出来了,吴氏交了两百文的铜钱,抓起了一包裹的木麻将,一群人就又簇拥着壮汉和老余一家去方才矛盾的爆发地,也就是不久前一群人围观叶子戏的临时桌前。 老余三口和壮汉四个人正好凑成了一桌,三个人一边熟练地洗牌,一边跟壮汉讲解麻将的玩法。 尽管这个麻将不是现代那种光溜溜又细致的手感,大小也比现代的稍大点,但是以前一直都喜欢搓麻将的老余一家,在摸着牌的时候,都有种触电般的兴奋感。 牌局里唯一的新手,壮汉君,虽然心眼小,脑子着实不错,不然也不会自称为叶子戏的街头霸王。 被老余他们带着玩了三圈之后,他就彻底沉迷进这个神奇的麻将世界里,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盲摸。 玩了三局,输了三局,但是壮汉根本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之情,这个叫做麻将的,果然比叶子戏好玩很多!这个乡下汉子竟然没有骗他。 终于,傍晚的暮色降临,光线也昏暗了起来,几个住的近的小镇居民已经回家拿了烛台过来观战,一群人看得津津有味,老余一家却拱拱手,说村子离得远,要赶紧回家了。 这时候,大家都对老余信服极了,也被余卿卿这个小丫头的聪明给折服了,没办法,谁让每把都是她胡。 “咳咳,”壮汉有些羞赧地清了两下嗓子,那声音也更是响得震人,“这个兄弟,今天是我不对,我太蛮横了,这个麻将确实比叶子戏好玩的多,谢谢你们教我玩了这个。不介意的话,这套麻将就卖给我吧,我很喜欢。” “行,你也是性情中人。”老余表面上自然不会计较什么,心里就不好说了。 壮汉递过来一锭碎银子,反正看起来是比两百文多了不少的样子。 老余也没客气,收了钱,带着母女俩挥挥手就走了。 看热闹的人中立刻冲上去三个人,补上了牌局,他们在边上看得手痒很久了,坐上去把麻将那么一搓,果然爽的很。 没挤上牌局的人,举蜡烛的举蜡烛,拿灯笼的拿灯笼,这个平平无奇的街角,就这么一直亮到深夜。 第三十七章 山上买地 在回家路上,老余不禁感慨: “怪不得人们常说富贵险中求,又说风险与机遇并存。 你看我们今个出来一下午,经历了好几件刺激的事儿,也赚来了一大笔的银子。 果然还是要常常出来溜达溜达,找找发财的思路。光躺在家里,是没法创造价值的。” 余卿卿不置可否,不过穿越前的她,活了二十多年,用一个词就可以把她给概括了,那就是:宅。 到了这古代,她每天不用总是趴在电脑前画图,而是上蹿下跳,东奔西跑,图啥,就图一家老小的小康生活呗。 如今这穿越难度增加,小康生活不容易了,余卿卿只希望未来的半年,她能有个“干燥”的生活。 “有了钱,咱们也不能飘,要继续赚。不光是建房子,咱们还要囤粮食,囤药材。” “没错,不过我们的这新房子,钱是有了,位置还没定下。明天我们还是去山头考察一下。”老余认同地说道。 一家子东拉西扯的,就走回了家,为了防止路上饿,离开镇上时还买了一只烤鸭,一家三口在路上就分着吃了。 说实在的,没有他们空间里的果木烤鸭好吃。 骨头啥的他们特地留着放在原本装烤鸭的纸袋里,一到村口,远远就看到村西边齐田户家的大黄狗,名字也叫做大黄的,摇着尾巴就冲上来,很亲热地蹭他们…手中的纸袋子。 骨头一倒,就听到大黄急促的咀嚼声和警告的呜咽声,生怕别人抢它食似的。 没错,这只大狗子就是他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早起的罪魁祸首之一。 这个狗子也是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流氓气质,可能是因为在这个清水村里,它是体型最大的一只,是众土狗的老大,所以平时脾气有些霸道。 但大黄也是十分聪明的一只狗,会认人,也会看碟子下菜。 好几次老余一家,在家里偷偷拿果木烤鸭吃的时候,并没有人发现,却总是被这狗子闻到,于是,吃完烤鸭的骨头架子都被老余塞给了大黄,用以毁尸灭迹。 一来二去的,大黄跟他们家也亲近了许多。有时候在村里看到老余一家,还会带着小弟摇摇尾巴,撒娇几下。 哄完了大黄,一家三口回了家,又炖上了一锅绿豆粥,清火也散散油腻。 忙碌了一天,三个人立马进了空间躺下了,余卿卿就休息了一小阵子,又在书房的电脑前画她的房屋设计图。 吴女士呢,则在她的画室里画一本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不大,里面的图画很简单,一眼就能看懂。 里面的小人,有的正拆着自家的大门,有的在拆自家的床板和桌椅,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的家都被水淹了,他们拆下这些木板,是为了在水中当木筏用。 还有一些人,在水势的蔓延下,正在往高坡或者山上跑,有的来不及的,则抱着树,手里还拿着个布条在呼救。 此外,还画了一些如何预知洪水来临的风险,身在野外如何自救等等的画面。 毫无疑问,吴女士正在尽她所能的,把如何面对未来洪水的种种方法整理成画面的形式。 因为她知道,现在的古代人,大多数是在田里种地,真正能读书识字的少之又少。 字他们肯定是认不得,图上画的,他们却能看懂。自己用简单地形象把这些表达出来之后,再刻出来板子印刷,分发到村里甚至镇上的人手里,大家哪怕是随便看两眼,可能在不久的未来都会用到。 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远远比对这些人耳提面命来得自然的多,而且不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余卿卿也没想到,她的老妈竟然如此心细有想法,对她的画册是大加称赞,表示一旦有钱了就赶紧刊印出来送给村民。 一家三口过了极充实的一天。 第二天清早,休息好的老余一家,又整顿待发,用他的原话来说,就是出门“寻找机遇”了。 他们需要先去找一下李村长李老哥,问一下买地建房的事儿,提着十斤的白米就去村长家了。 毫无疑问,李老哥觉得今早的起床方式一定不对,不然怎么会听到余家老二说,他们要在山上买地建房子呢。 试想人类花了多久的时间才从丛林动物过渡到如今的田耕生活。 如今这么一家子竟然又想去山里做野人。 村长觉得,他还是太年轻见识得太少,才会一次次被这奇葩的余老二家给刷新了认知。 但是余家老二的态度坚决极了,村长深入问了几句,才知道这家人竟然是担心未来可能会有洪水。 虽然南方到了雨季,确实降雨量会大大增加,水岸线也会上涨不少。 自从老李做了村长,他每年都指挥村里的汉子,家里活做完了,没事干就来修修河堤岸,虽然也有心不甘情不愿的,但是为了村里的家家户户,大家还是主动地做了不少。 因此村中间的那个河岸也经历了一年又一年的修复,变得结实了许多。 李村长将村里一直有修河堤的事提了一口,老余却在心里暗暗想着:到时候塌的堤岸可不是咱们这条小河,而是咱国家最大的镜江,你再怎么修,修再高,它也能给你淹过去。 老余一家都觉得还没到跟村长坦白未来灾难的时候,只是依旧坚持要在山上买地建房子。 李老哥无奈地叹了叹气,他说:“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们找一处好些的地方,你也知道,咱们村有一个百年前的老祠堂,就建在村尾那个山头的半山腰上,连着还有一个荒废了好久的土地庙。” 我知道吗,我不知道呀。这是三个人心中的想法,他们对视了一眼,打算装作一副知道的样子。 “等等,李老哥,你说还有个土地庙?”老余突然get到了什么。 “对啊,这个土地庙,还是咱村子很久很久之前建的。 据说几百年前,咱们这个村还是没有人烟的,咱们的祖辈,各家各姓的都有,大家是因为一场洪水,逃灾逃到这儿的。 最开始祖辈们都是在村尾那个山头居住的,直到后来洪水退了之后,祖辈们才下山耕田劳作建出了如今这个村子的。” “那这个土地庙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土地庙啊,说来也是巧了。据说这批逃灾的人里面,竟然有土地爷的后代。 你也知道,土地爷,那都是生前大善人,死后没有去地府,直接被玉皇大帝敕封为土地神,掌管一片地方的人们福祸之事。” “不,我们不知道。”三个人心里偷偷想, “这个土地爷看到自己生前留下的后人逃灾至此,也是暗中帮助许多,村里人非常感激他的帮助,就特地在祠堂的后面建了一个土地庙,每逢初一十五去礼拜上香。只可惜,” 李老哥叹了口气, “只可惜这几百年过去了,村里的人也逐渐忘了咱们这儿土地爷的帮助,后辈的几乎也没有去拜土地爷的了…咱们村的这个庙,也就很少人知道了,就连我,也是我爹在我小时候跟我说的呢。” 李村长的爹是老李村长。 并非这儿的村长是世袭制的,而是大家都觉得,老李家管理村子颇有经验。 加上老李家也是乐于助人的性格,人缘很好,所以老李一退位,如今的李村长立马就众望所归地继位了。 “咦,话说,有意思的是,这个土地爷好像生前就姓余,你们老余家应该就是他的后代的后代。” 三个人简直震惊了,原来把他们一家三口坑过来的土地爷,竟然还算是他们的祖宗的祖宗! 第三十八章 考察山头 怪不得! 余卿卿一家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李村长没看到这三人的奇怪表情,只继续说道: “旧祠堂那儿的半山腰处,是有一块相当大面积的平地的,当初咱们的老祖宗在那里躲洪水,住了应该有一年之久,一边住一边开拓地方,还整出来几亩的菜地。 过会我带你们去上头转转,没准还能看到老祖宗以前建房子时候的地基。 至于房子是不可能有的了,都被老祖宗们下山建房子的时候给拆干净了用了,田地什么的也早已经荒废了。 其实山里建房子有一点点好,那就是木材啊黄土啥的运输方便。但是你们是真的打算在山上建房子了吗?”李村长还是不太相信。 “是的。对了,那李老哥,你知道这山上有水源不?”老余问。 “有是肯定有的,山上有好几条小溪,山头上还有个小水潭,那水又清凉又干净,我小时候调皮去山上玩的时候还喝过呢。过会我带你们去找这个水潭子。” 听到这话,老余心中一个大石头终于放下了,他一直担心水源的问题。 到时候洪水泛滥,河水肯定也是污浊不堪,不管是用明矾净水还是木炭净水,那肯定都没有山上的小溪干净方便。 李村长拾掇得很利索,绑了跟布条在脚腕小腿处,又拿起了一个杆子长长的锄头,用作探路。 山头就是第一天老余他们曾去过的山头,当初因为没有找到进山的小路,一家人只在山的外围转转,摘了假酸浆籽就走了。 这下有村长带路,大家绕到了村子的另一边,才看到了几乎要荒废的进山口。 小路几乎看不出来了,只能从树木的疏密中勉强判断出来。 李村长在前面开路,一边用他手里的长锄搂走挡路的灌木。 老余在后面看得有些兴奋,如果不是眼花,他一路上已经看到了不少种常见的草药。 这地方是真的很少会有人来,所以草木繁盛,资源丰厚。 大概走了有一刻钟,听李村长说了一句,到了,三人朝里头一看,在山木掩映下,一片很是宽敞的平地豁然出现在眼前。 虽然里面杂草丛生,还时不时有野灰兔跳过去的动静,但是与之前的紧密挨在一起的树林相比,这一大片的地方可谓是宽阔无比。 倘若用正上方往下看这山,那一定如同繁密的头发间突然就秃了这么一大块。 为了防止有蛇,李村长进去后打草了半天,才让余老二进来,远远向他指了一下旧祠堂和神庙的位置,转头又带他们去找水潭和小溪。 这片空地里是有小溪流过的,沿着小溪再往上走了一刻钟之后,果然看到了一片碧绿的水潭,还有边上的山洞,附近林木森森,鸟声啾啾,十分幽静,自成一块僻静的小天地。 这一块地,也仿佛自带冷气似的,散发着凉意。 一家人欣喜地上前,老余捞了一把的谭水,冰凉的,还很清澈。 “这可真是个好地方!”老余忍不住赞叹。 李村长呵呵笑了两声。 地方好是好,不光是你们觉得好,山里的野兽也觉得好。 这一片山虽然没有听说过有大虫出没,但是保不准还有其他的什么能伤害人的野兽。 住在这山里,那就必须要扎好栅栏,建好院墙,不然哪天有好奇的野兽过来…啧,不敢想。 对于余老二一家,李村长的态度就是:槽多无口。 但是没办法,谁让他们会做人,每次都提着几斤几斤的精米过来,自家人喜欢得紧,拿了他家的东西,自然要帮他办事。 再者,这也是他作为村长的义务。 李村长又提点了好几句,跟他们说了住在这山上的风险,还跟他说,他们就这么一家三口,住那么远,跟村里人打交道也不方便。 “哦,那倒没事,说不定老宅的也会过来。”老余老神在在地摆摆手。 李村长又噎了一下,感情犯神经的不止余老二一家,而是老余整个家。 李村长脑海里就浮现出余家老爷子一副不问世事般总是笑呵呵的老脸。 这一大家人,甚是奇怪! …… 回到了半山腰,老余一家忍不住往旧祠堂那里走去。 不是对那个早已荒废的祠堂感兴趣,而是祠堂后面的那个土地庙。 里面供的祖宗的祖宗,前两天还给自家托梦,交下来这么大一个任务。 让老余他们怎么能忍住好奇不去看一下? 土地庙是用青砖搭建成的,虽然如今破破烂烂的,但可以看出来当时的老祖宗们有多感激这位本土神明,才会用连自家建房都舍不得用的青砖来建庙。 庙的前面有块平台,上面放着一个很大的石制香炉。 庙门和窗户早已腐烂,只有门两边的石板上分别刻着字: 此间土地,神之最灵 另一边则是: 升天达地,出幽入冥。 进门后,就看到一尊两人高左右的土地神像。神像已经破损,依稀能看出来和梦里的有点儿相似,端坐在上面,一手托着的姿势,然而手中的元宝早已没了,另一只手则是拄着拐杖的样子,拐杖也不见了。 神像的五官早已模糊,但余卿卿觉得土地爷是在笑的。 三人煞有介事地拜了拜,就离开了,外面李村长还在等着。 在路上老余询问起了这片山地怎么买。 李村长说,这山地的价格要比外面的田地便宜一些,一亩的价格在三两左右,当初老祖宗逃荒的时候,并没有买下这块地,只是暂住,当时的官府也是混乱一片,手没法伸的那么远来管,所以至今为止,这片山头仍然是无主的。 倘若他们想买,他可以代为去官府登记办理地契。 “这片地大概有百来亩的样子,但是你们老余家已经分家了,你老二这一房也只有三口人,你们最多买上三亩的地,就足够了。”李村长觉得他真是为这一家操碎了心。 三亩地,看着挺大的,但是不一定够,到时候,他肯定要给老宅家和老三家也安排上,一大家的,天天在山上肯定也是闲着,还要买几亩地给他们耕着。 这么一算,至少十亩地,他们是要买下的,需要三十两的银子。 他们如今的财产,大概有近四十五两。过几天去县令他母亲那里送药,可以赚到一笔,七天后跟刘掌柜的香膏供上,又可以拿到一笔银子。 这赚钱的速度,在村里人来看的话,已经是相当迅速了,但对于老余一家来说,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太多的钱需要去花,如今这几十两银子,远远不够。 余卿卿甚至还有一个特别的想法:她想建一艘船! 第三十九章 制作雨衣 下了山,看到村里升起的炊烟,老余才意识到,一个上午已经过去,又到了家家户户做午饭的时候。 拜托村长去张罗买地的事情,一家三口回到自己的破屋子前。 老余和吴氏进了屋子准备午餐,余卿卿在房子周围左右转了一圈,心想自己还需要在这个破房子里住一个多月,感觉有些绝望。 进了院子里,她又抬头望了望自家正房的屋顶,之前破了的大洞已经用一块油布盖上,油布上面鼓盖了一些砖瓦稻草。 怎么看都是一副并不结实的样子。 担心着以后可能又要被雨淋醒,余卿卿对于自己家未来的房子的修建更加的迫不及待了。 不过这油布,倒是让她有了新的想法。 这个时代没有雨衣的存在,农村在田里干活的,大多带着蓑帽蓑衣,既厚重也不那么防水。 镇上讲究点的就打着把油纸伞,但是伞拿着,很多事就不方便做。 倘若她能把雨衣给设计出来,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应该很有用处。 余卿卿一向是行动力很快的人,跟老余他们打了声招呼就进了空间画图稿去了。 在午饭做好前就把画好的稿子拿了出来,给老余和吴女士看。 一共是两种款式,一种是现代人们常用的斗篷式,一种是连体带放鞋子的那种。 “这里,”老余指了指衣服的上半身前面,“可以加两个兜。” 要知道,自从来到这儿,穿上这一身古装,老余有多怀念自己现代时候没事揣兜的动作。 衣服前面也好,屁股后面的也罢,好几次他没反应过来往屁股后兜那里潇洒地一揣,却啥都没有摸到,被人家注意到,还以为他再挠屁股蛋子,甚是不雅。 斗篷式的适合外出,连体式的适合下地干活,材料就用厚实的棉布刷上熟桐油。 打算好之后,一家三口开始了他们的午餐。 用老余的话来说,生活中什么都可以随意,唯独吃食不能。 选好建房位置的老余心情颇佳,与吴氏一起下厨,整出来好几道精致的美食。 家里灶台上的锅很大,很适合烙饼,虽然算是半个南方人,老余一家还是很喜欢吃面食的。 用面粉加鸡蛋,油和小葱搅出来一盆面糊糊,烙成一块块成年人手掌那么大的面饼子。 让吴氏把猪肉切成细条状,加了鸡蛋清和点儿面粉搅拌,加了一点点高价买来的芝麻油,过了一遍后加了各种调料和酱料,还有一些糖,翻炒至熟,装盘后,旁边备上胡萝卜丝,黄瓜丝和大葱段丝。 一份作为主食吃的京酱肉丝就出锅了,一份小葱饼,加上点肉丝黄瓜丝,胡萝卜丝,裹一裹,一大口下去,让人感觉十分满足。 剩下的几道小菜,比如素炒香菇,加了蒜粒、蒜苗、葱段和红辣椒,颜色看着十分鲜亮可口。 还有一份撒了葱花的水蒸蛋,和一小碟的卤肉卤干子卤蛋三拼,美得老余又拿出了他的小酒来喝。 简单午休了之后,余卿卿在村里溜达,去了袁大娘家。 袁大娘家在村里很有名气。这名气是源于她家的四个丫头。 袁大娘家和老余家的两个兄弟正好相反,老余家是三个儿子,后辈的除了老二家,其他俩兄弟也都是三个儿子。 袁大娘家则是一连四个丫头。 袁大娘的丈夫去世的早,留下这一家五口的女人顶立门户,让人同情之余不免唏嘘。 甚至有思想封建的说是他们这家人阴气太重,把唯一带阳气的袁大叔给克死了。 怕村里人欺负,袁大娘和她女儿几个,都是能干且泼辣的。 尤其是大娘,和她的大女儿袁金钗,二女儿袁银钗。 因为袁金钗实在厉害,年近二十了,一直没能嫁的出去,有的看袁家女儿长得还算标志动了心思,又被他们一家克男人的说法给劝退。 袁金钗没嫁出去,后面的姊妹也是不能相看人家的,按照长幼有序,必须要袁金钗嫁出去后,后面的姑娘才能嫁人。 袁大娘愁死了。 余卿卿之所以去他们家,是因为袁家的女儿有一手很好的女红手艺,这在村里都是出了名的。 有些不善于缝纫的媳妇姑娘,就把布带给她们,让他们帮忙做。 余卿卿玩过缝纫机,早十来年前,她家附近还有一家裁缝铺子,里面的老板没事就坐在蝴蝶缝纫机前,哒哒哒地响个不停。 她有幸被邀请去试了一下,全程都在害怕自己的手指头被那根锋利的针扎个对穿。 虽然她在小时候也经常给芭比娃娃做衣服,但是这种给人穿的雨衣,还是交给专业的袁家姑娘来做比较好。 袁家开门的是三丫头袁珠钗和四丫头袁宝钗,大概是因为大姐二姐为家里抗住了大部分的压力和非议,三丫头和四丫头的性格都温和许多,三丫头说话温温柔柔,四丫头则活蹦乱跳的,很是娇憨。 看到小小的余卿卿站在门口,十五岁的袁珠钗有点儿讶异。 她是认识余卿卿的,因为村里常常流传只有丫头没有儿子的“绝户头子”中就有余老二一家。 不过据她所知,余家老二夫妻俩都很疼爱这个唯一的闺女,在她看来,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见到余卿卿,她的眼神颇为复杂,还带着点儿同病相怜的感慨,温声问道:“青丫头,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袁三姐,我有两套衣服请你们帮我做一下。” “哦,那进来说吧。”袁珠钗侧了侧身让余卿卿进去,袁宝钗虽然是家里最小的,可也比余卿卿大了一点,加上发育的好,竟然看起来比余卿卿高了一个头。 余卿卿:这该死的小短腿! 袁宝钗是个乐观开朗的,看到卿卿比她还小不少,就多了一分姐姐的架势,对她很是照顾的拉着小手,往正房走去。 厅堂里是袁家的另外两个大姐在缝制衣服,袁大娘不在。 “呦,是青丫头啊。”袁家的几个姑娘长得都不错,尤其是大姐袁金钗,一双眼睛十分明亮,眉毛偏浓,眉尾有些飞挑,一副很有精神地样子,嘴唇略薄,但是嘴角是天生上扬的,似乎在笑,但是配上她带点儿不屑的眼神,就让人感觉她不是在微笑,而是在嘲笑。 总的来说,是很有气场的御姐范。 余卿卿就很喜欢这种女人。 她笑眯眯地凑上前,口气中带了点撒娇的意思,“袁大姐,我来找你们做一套新的,没有出现过的衣服。” “哦?”袁家四个姐妹听到了觉得有些好奇,就停了手中的活,都看向她。 余卿卿拿出来她改过的图纸,跟四个人解释何为雨衣。 “这做工并不难,就是布料厚实了点,不太好缝。”袁二姐袁银钗说道。 “确实,做这一套,普通的针怕是不行了,还要用粗点儿的针。” “这个下衣裤子连着鞋子的想法还真是独特,这要是下了田,进了河,也不怕鞋裤湿了。” “还有连着的帽子和帽檐也方便,不用专门带着蓑帽了。”几个丫头看着图纸,感觉跃跃欲试。 商定了一下价格,斗篷式雨衣一百五十文一件,连体的麻烦一点,耗费的布料也多一些,一百八十文一件。 余卿卿定了一件小的,给自己穿,袁大姐主动降到了一百文,另外三件大的斗篷,除了爹娘,多的那套给爱显摆的余李氏。 另外再定了三套连体雨衣,给老宅下地的时候用。 这么一算又是一两多的银子,余卿卿直接就把钱拿出来了。让袁家姐妹倒是一惊。 听说余家老二宠闺女,确实宠,这么大一笔钱就随便交给丫头。 随后余卿卿的又拿出来二两银子,她说: “这个雨衣的材质,需要厚棉布刷上熟桐油,这个工艺也不容易,你们自己做,或者请人做都可以,我把这个材料银子留给你们,不够再找我要好了。” 这阔气的手笔,这自然地态度,袁家姑娘们突然觉得:这样的小丫头:真潇洒! 第四十章 卖药方子 南方的夏天,天气阴晴不定。往往是暴晒了一上午之后,下午就突如其来地来一场大暴雨,大暴雨之后,又猛然间转晴,甚至比中午还热。 所以时不时的就能听到村里几个嗓门大的媳妇婆子在大喊: “收!衣!服!喽!” 霎时间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下午,雨停之后,老余拖着老吴又去了一趟山头,把山脚处的籽摘了一大兜备用,然后绕到村长上午带着去的地方,摘了些草药,带回家炮制。 上午交付李村长做的事,傍晚村长就带来了好消息,说是县衙里已经批下来了,这两天他们带着银子,去办理地契就行了。 高兴的老余又雷打不动地请村长在家中小餐一顿。 “话说,就这十来天的工夫,你们家竟然把这十来亩的银子都赚到了?”村长很纳闷。 他知道余老二不种地了,做生意,也知道他后来撂挑子把生意给了他俩兄弟。 至于他们一家,每天到底在干啥,李村长表示他一头雾水。 就这东捣鼓西捣鼓一下,这三十两银子就赚到手了?怎么赚的,他也想学。这是村长的心声。 靠啥,靠智慧,靠技术,靠先进的生产力。 老余可不会这么吹,但是这三十两银子如果不交代一下来路确实也不好说,特别是对着为自家忙前忙后,已经很熟的李村长。 老余就偷偷透露了一下自己家在路上偶遇县令母亲然后救人的经过。 至于药丸则没说,只说自己在外偶得一种急救的方法,正巧用上了又正好救活了老夫人云云,老夫人为报恩就给了三十两的银子啥的。 李村长惊呆了。 这余家的运气,那么好的么。 人家是干啥啥不行,他是干啥啥都行,不干也能行。 余家的菜也那么的好吃! 余家的酒也那么的好喝! 李村长抿了一口,妙啊。看来以后还是要跟他家多走近走近,自家婆子也要叮嘱几句,别老是传他们家的闲话八卦,好听的可以说一些,不好听的,那还是闭嘴吧! …… 第二天,老余带着银子,跟李村长去县衙办理地契。 这时代的地契分为民契和官契,也就是白契与红契。 买卖双方没有经过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约,叫做白契。 在立契之后,由官府验证,纳了税钱,官府就会为之办理过户手续,在之前的白契上贴上一张由官府统一排版印刷的契尾,盖上了红色的官印,因此被称之为红契。 老余买的这块山地是无主的,所以就直接从官府办理契约,有李村长在边上周旋,办理得很快。 虽然对种田不感兴趣,但是老余对买地还是很向往的。 倘若有足够的钱,谁不想当个地主呢! 仔细地收起来自家的地契,老余觉得自己走路的姿势都有点不一样了。 那个脚,比之前更外八字了一些,那个手,挥舞得比之前也更高了一些,那个头,更是比平时要抬高了一点儿角度。 顺便的,老余去各个铺子里转悠了几圈,看看价格波动如何。 等建好了房子,下一步就是要收购粮食了。 逛完了粮店,他又转进去了一家医馆。 医馆里的人不算多,零零散散几个病人。坐馆的有一个药师,一个医师。药师负责拿药,医师负责看诊,开方子。 另外还有一个掌柜模样的,负责收钱,一个杂役,负责零散的小活。 店里十分宽敞,柜台后面是占据了整面墙的药柜,老余看着,感觉熟悉的很。 整个店清凉凉的,散发着淡淡药香,看病的病人很安静地排队等待,偶尔只有医师大夫询问的声音,和病人低低的咳嗽声。 这静谧的氛围,让老余一进去就忍不住放轻了脚步。 掌柜的看老余并没有排队,而是直接走向自己,便放下了手中的算盘,抬眼询问:“请问您有何事?” “我来出售一个药方。”老余说。 这次去镇上,他特地换上了一身新置办的衣服,一身深灰色细棉布的窄袖长袍。 热,是真的热,好在棉布透气,衣服也还算宽敞,走的快一点,还能鼓点风进去,凉快一点。 毕竟要去官府办事,又要去医馆,老余这一身装扮,就类似于现代穿一身西装去谈生意。 果然,掌柜听说他要来卖方子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怀疑,而是好奇,“什么方子?” “霍香正气丸。”老余把方子改成了丸剂,一是装瓶要方便些,二是高纯度的酒精以现在的技术水平也做不出来。 “这个药,可以解暑祛湿,治疗由此引发的发热、胸闷、腹胀、吐泻等症状,很适合这南方的夏天。”老余一开口就是专业口吻,瞬间让掌柜的信服了许多。 随后,老余又拿出来几瓶在空间制好的药丸,就这几小瓶,可让他们一家子给搓累坏了,吴女士连连说,赶紧把这药方子给卖了吧,让那些药师自己搓去,她可不想再搓这些小东西了。 幸好有打粉机,否则研磨起来,吴女士还要多崩溃一次。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的药都是用水煎熬的,做成药丸的并不多,费时费力,还需要专门的炼蜜,成本比较高。 霍香正气丸的效果没有藿香正气水那么快,但胜在维持的时间长久。 “你这儿懂药方子的大夫呢,我可以先拿给他看看。”老余左右望望。 “本掌柜就是大夫。”那个掌柜颇有点自豪的说道,“而且是这镇上最好的大夫。” “是么!”老余震惊了,既然医术那么好,为啥要去做一个收钱的掌柜呢? 仿佛看出来老余心中的疑惑,这个掌柜笑眯眯地说道:“谁让我喜欢数钱呢。除了有什么疑难杂症值得我去看,其他就交给小唐就好啦。” 说着那目光往坐诊的医师那里瞥了一眼。 老余顺着一看,看到了头发花白如艾的老头“小唐”。 第四十一章 大买粮食 学中医的,尤其是在古代,很讲师徒传承,以及辈分。 听掌柜直呼唐大夫称作“小唐”的口吻,大概这位的辈分不低。 老余也不矫情,把怀里的药方子就递了过去。 掌柜的接了一看,喃喃自语: 唔,霍香,芳香健胃,发汗解热…紫苏、陈皮、生姜,行气健胃…茯苓白术利尿渗湿,桔梗开胸膈,甘草健脾利湿,佐苍术、厚朴、大腹皮燥湿除满… 这掌柜道了一声: “妙啊!” “这方子很不错,解暑祛湿、和胃止呕、芳香化浊。若配上伍砂仁、木香,还可以治疗食欲不振。” 听了这掌柜的话,老余知道他确实有真本事的,也识货,心里安心了,“那你看看这方子能卖多少钱呢?” “你这方子哪里来的?”那掌柜没说多少钱,转头问了这句话。 “祖传药方。最近家中缺钱少粮的,就拿个出来卖了。” “哦?”掌柜眼睛一亮,“看来你们家药方子不止这一个喽。” 老余心里想想,六味地黄丸,金匮肾气丸,香砂养胃丸,加味逍遥丸……他知道的药方子还是不少的,就点点头,说:“确实。” 掌柜听闻更乐了,拱手说道,“阁下真是祖学渊源啊,不知您贵姓啊。 既然阁下最近缺钱,不如多拿几个方子出来,就当做造福百姓了,至于方子钱你不用担心,我不会亏待你的。”那口吻,活像拿着棒棒糖引诱小女孩的老流氓。 小女孩?老余乐了。 他不想着凭借他的药方子立名于世,也没有能力开个药铺自己卖药,这药方子拿出来能让老百姓更好的治病,自己也能换来一些钱,何乐而不为呢! 表面上他装作一副痛心不舍的样子,“免贵姓余,家中排行第二,至于药方子,看你开多少价,价格合适的话我就再多拿几个出来。” “那我就称呼余二弟了哈,多少钱呢就看方子如何了,这个藿香正气丸的药方精妙,实用,我就出二十五两银子。剩下的看你拿出来的如何。” dei!这是要暴富的节奏! 老余强行按耐住内心的激动,看着这个掌柜有些傲娇的嘴脸,仿佛看着一只大肥羊。 要来纸笔,老余洒洒洋洋地又写下来四个方子,递给掌柜的。 掌柜的表情也很兴奋,没想到随口一句真得来几个好方子。手拿着方子如获至宝,利落地定了价,把银子给了老余,整整一百两。 老余收了钱,才把每个方子里的药材重量一一标注,这个半两,那个几钱,光有草药名字的方子只算是有了一半,标了克数的才是完整的。 毕竟各类药材的比例,跟搭配一样重要。 拿到钱的老余很满意,还多送了一方六合定中丸,应用于治疗瘟疫。 三个月之后洪水来袭,随后必定会有瘟疫爆发,自己留个好用的方子,凭借这个医馆的能力,说不定可以救更多的人呢。 怀揣着银子,临走前,老余还听到了掌柜深情地告别,“下次还来哈~” 会的会的,有这么一只大肥羊,不下劲薅都对不起自个。老余笑容灿烂地挥挥手。 心想:这下,房子也不用担心了,既然赚了这么多,就再盖的大一些。 老宅家和老三家,肯定不能放下不管,六个大人六个娃,加上自己家的三口,整整十五口呢。 想了想,老余又转到了之前去过的粮店里。 方才走了好几家,了解了一下粮食的大概价格。 这时代以斗、石为度量单位。一石等于十斗,一斗等于十升,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五十公斤。 一斗大米的价格在五十铜钱左右,这个物价也不算低了。杂粮相对卖的便宜,一斗粟米为四十文,一斗荞麦为三十文。 绿豆红豆这类的杂粮更便宜些,一斗二十文钱。 老余大手一挥,买了二十石的精米,二十石的粟米和绿豆,花了整整二十二两银子。 店家提供运送服务,堆了整整一马车,老余坐着顺风马车回家了。 到了村口,这一大车的粮食,连同坐在高高的谷堆上的老余就吸引了很多村里人的目光,人人侧目,堪比开着法拉利超跑,拉风极了。 甚至粮车还没有开到余家门口,就有好事的村民跑过来告知余家母女俩了。 “你说你爸,以前也是老老实实一人,每天低调的跟鹌鹑似的,医患闹事都不带回嘴的,怎么现在那么飘了呢?”吴女士忍不住吐槽。 “可能是这古代的风水比较特别吧……” 鹌鹑?飘?老余在门口招呼:小花~小花~开门~ 吴小花女士:硬了,拳头硬了。 第四十二章 钱老夫人 清水村村民对余家老二的震惊远远没有结束。 第二天上午,几辆马车声势浩大的进了村,往着余家老二的方向行驶去。 一群人热热闹闹,簇拥在一块,从村口就跟着,走着走着,看到余老二家熟悉的破屋子时候…那是既惊讶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老余一家听到外面熙熙攘攘的动静,还有人在喊:“余老二,快开门,你家来贵客啦~” 睡懒觉的三人三脸懵逼。 “哦对…不会是县令家的马车吧…”余卿卿最先回神。 一家三口连忙洗洗刷刷收拾一通,出门迎接。 一开门就是黄管事带着一堆仆众的笑脸,黄管事作了个揖:“余大夫,冒昧来拜访您啦。”说完手一挥,一众仆从托着抬着大盒小盒的礼就进来了。 村民:哇,这么多! 老夫人也在丫鬟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村民:喔!大贵人! 客套了两句,钱老夫人就在老余的带领下进了屋,一堆婆子丫鬟也跟着进去了。 大门一关上,门外的村民就像蜜蜂群一样嗡嗡炸开了。 这余老二家,怎么还能结识如此的贵人! 婆子则在想:这么多礼,一看就很值钱! 有儿子的媳妇们偷偷想:这余家老二眼看是发达了,家里就这么一个小丫头,要不要早点给定下? 想不到自己不到十岁就被打了主意的余卿卿:…… 老夫人此时也在端详余家唯一的丫头。 个子小小,面色沉静,见了家里这么多人也不慌不忙,帮吴女士端上来茶水后就安静在边上站着。 几天前,回去后老夫人托下人去查了一下余家的情况,也知道了几家兄弟的生意,卖的特别火的钵钵鸡,听说就是这个小丫头做的。 前一天听闻余家要买地,她还特地嘱咐自家儿子,让给他家多行些方便,这也是老余去县衙办事如此利索的原因。 礼搬完了,黄管事递上一张礼单,老余觉得,按照古人礼仪,似乎是要推让一下以示客气的。 实则手一伸就接了下来:呵呵呵呵老夫人您可太客气了哈哈哈哈。 余卿卿:没脸看。 老夫人:还真是耿直的一家。 见多识广的老夫人对老余一家的印象有些奇特,明明是很普通又平凡的农村家庭,但这三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似乎又透露出不同出来,比如说自信。 一口茶喝下去之后:唔,这茶也很独特。 不过这农村庄户,竟然还知道拿茶叶来招待客人,也让人意想不到。 不同于他们待人接客时在茶釜中煮水,水开后投入碾碎的茶沫搅拌,这家人似乎是直接把茶叶泡到水里的,杯子底部都是完整的茶叶。 这茶汤色橙黄,滋味没有苦涩之感,一口下去还有清甜果肉的回甘和淡淡的桂皮味。 “这是什么茶,滋味真不错。”老夫人被惊艳了,忍不住问出了口。 “回老夫人,这是果香肉桂,武夷岩茶的一种。我以前在镇上偶遇到自南方来的游商,从他手里购得,今日老夫人来此,特地泡来给您尝尝。您要是喜欢,临走时咱给你带上一些。” 其实呢,是自己以前在家收集的茶叶。 这一家人碰到的奇奇怪怪的人还真多。一会儿是云游的老大夫,一会又是外来的游商,好东西全让这家给碰上了不成? 钱老夫人微笑着点点头,感谢了老余的好意,又丝毫没有架子地再次感谢了上次的救命之恩,说自己儿子平日太忙就没有和她一起前来感谢恩人云云。 老余一边笑呵呵一边心里吐槽:您儿子可是县令大人,咱们这地儿的最大的官,您儿子来了,非得要十里八乡的里正村长们动员全村人列阵欢迎才对,我这一普通百姓可担当不起。 最后,老余递上了准备好的一个木盒,里面包裹着三颗龙眼大的安宫牛黄丸,又拾掇出一罐的肉桂茶,递给了黄管事。 “老夫人,这是上次答应给您的药。这罐是您刚刚喝的茶,希望您喜欢。”老余客气说道。 钱老夫人看到了,眉眼都舒展开来,命黄管事拿银子出来,被老余连连推拒:“不用了,不用了,老夫人,您已经送那么多的礼过来,我哪里好意思再拿您的银子。您身为我们一方父母官的母亲,孝敬您也是应该哒!” “正因为我儿子是本地的父母官,我就更不能占百姓的便宜。这礼用来还你家的救命之恩尚且不够,这药钱还是莫推拒了。” 钱老夫人不愧是做了多年的大夫人,这话说的极周到,让老余不知道如何反驳,只能乐呵呵地收下了。 送老夫人出门时,老余一开大门,就看到门外人群哗地一声散开。 感情刚刚都把耳朵凑门上听呢是吧! 这清水村就应该改名叫八卦村! 第四十三章 清水村民 八卦村的村民这两天是真的难受。 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好,这余家老二家频频出奇事,他们却半点消息也打听不到,连最擅长八卦的阿田嫂一伙都收集不到。 这种好奇,并不带有恶意,而是人类对于未知事情天然的探索欲。 最后是李村长的媳妇,经过余老二家的官方同意,透露出一些消息:余老二家偶然间救了县令家老夫人一次,老夫人上前送礼是为报答恩情。 一时间,村民们议论纷纷,都挺为老余家开心。 毕竟是他们村里人救的老夫人,他们村也沾光不是~ 这是后话,现在的话题之王,余老二家正在清点钱老夫人送来的礼。 收礼时要装作一副极力推拒(有吗?)的样子,但是真正拿到礼的感觉非常之美妙,有一种开盲盒的快乐感。 布料,老夫人送的府绸,比一般农人用的布料要好一些,而不是锦缎这类并不适合村里的人的。深色浅色艳色各两匹。肉类,送的是两只鹿腿,以及熏肉熏肠各五挂。粮***米、糯米、黑米、燕麦各一石。补品,红枣,桂圆,银耳各十斤,高级烟丝一盒,燕窝一盒,冬虫夏草一盒。此外还有文房四宝三套,茶饼三盒。 总的来说,送得很贴心,既没有不实用,也不会显得廉价。 老余一家将打算送到老宅和老三家的挑出来后,剩下的就都放到了空间里。 为此他们还专门把空间里的客房当做自家的仓库。 最后是最激动的时刻:老余打开了黄管事送来的荷包。 拿到手时候是轻飘飘的手感,老余想应该是银票。 打开后竟是两张一百两的银票。 “这县令家的底蕴想必应是很丰厚。”余卿卿说,“古代官员的工资可没那么高,年薪五十两差不多,一百两顶天了。能拿出来这么多的谢礼和银子,一方面是因为老夫人对咱们家确实感激,另一方面,估计是县令大人家本身就很有钱。” “听李老哥说,咱们这一届的县令是刚刚任职的,听说是京城过来的。而且听说原本是五品的京官,因为惹了啥人,被贬到咱这个小镇当了七品小县令。” “怪不得几天前,那老夫人来这镇上时,一副郁闷的样子。” “确实,她儿子来了,她也只能举家来到这个小地方。能不郁闷么。”吴氏说。 八卦完本地的父母官,三个人又在商量怎么花这钱。 未来的三个月,钱不再重要,最重要的是物资。他们在这段时间里最不需要心疼的就是钱了。 第二天。 又一个轰动的消息出现了,毫无疑问,是余老二家的新闻。 倘若清水村有他们的村报,那余老二一家一定是日日占据头条榜首的那一位。 村民们每次见面,都不是问“你吃了没”,而是“哎最近你听说余老二家了没……” 今天大家都在问:“听说余老二家在招建房子的工人,你家汉子去了吗?” “好家伙,他们家那个破房子我早就看不惯了,这下终于要建新房子了,建在哪儿啊?”村民a问。 “听说是在咱村里的后山头里!”村民b回道。 “好家伙,他们家是想隐居吗?不会是被咱们八卦得太烦了,想要远离世事了吧。”这村民a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那倒不是,听村长说,他们家是怕以后有洪水。” “这这…”村民a想说他们是杞人忧天,但是他没文化,不知道这个词,吞吐了半天,只得说一句,“好家伙!这余家老二,跟我们想的都不一样!” “确实,除了县城里,哪有村里人家建房子一天给五十文的,虽然不包吃的,但这工钱也太高了吧。咱村里一般二十五文就差不多了。” “余老二家是个好的,发达了也不忘照顾咱同村的!”大家都附和道。 暗搓搓地,就各自回家赶紧鼓动自家汉子儿子啥的去余老二家报名。 除了请帮忙垒砖造墙的村民,老余家还专门请了一支专门建房的巧匠队。 因为这次他家打算建的房子和平时的都不一样。 农村普遍的房子,就是大门两边各俩耳房,院子进去正对正厅,正厅两边是东西厢房,人口多的话厢房就多建一些。 而余卿卿设计的并不是这样的。 按照她的思路,这一次洪水,从爆发,到持续,到官府派人修堤坝,泄洪水,按照古代人的发展水平,时间大概会在一年左右。 房子不用建的多好,不是用来养老,但是要防水,方便,安全。 地基打算就地取材,采用山头上的松木,第一层架空,可以减少山中潮气侵袭屋中之人,也可以防山中蛇虫。 房屋群外围,打算设两米高,半米厚的黄土围墙,防止野兽类的进来伤害人畜。整片空地还要设一层栅栏,因为老余估摸着,待洪水来时,同样到山上避难的村民只多不少,这时候把栅栏围得越宽阔,能收容的村民也就越多。 架空小屋,余卿卿打算一次性建上八栋,每栋之间,为保证隐私皆互相间隔五米,八栋小楼围为一圈,中间专门建一个大厅,公共厕所,浴室,仓库和厨房,这些自家和老宅和三叔一家一起使用。 第四十四章 老宅开会 小楼每栋大概五十平米,横向九个开间,纵向五个开间,每个开间尺寸为三寸九,整个房子不大,但可以分出来一卧一厅。 余卿卿打算的好好的,余老爷子余奶奶一栋,她爸妈一栋,她单独要一栋,大伯三叔夫妻各一栋,三个哥哥,三个弟弟又各一栋,这就七栋了,还有一栋留着备用,万一碰上啥亲戚… 想到亲戚,余卿卿突然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转头问吴女士:“咱是不是忘了咱外婆一家!” 看到吴氏一脸诧异的表情,就知道,她把娘家忘得干干净净。 没办法,自从来到这世界,老余家这一家三口忙得几乎就没有停过。 就连作者,都恨不得把他们每一天从早到晚做的事一条条地写下来。 原主吴小花嫁人前不曾受到家人的爱护,嫁人后就像被拐卖了一样,老吴家不曾有一个人来看望过她。 中间吴小花倒是回去过两趟看望父母和两个弟弟,但老吴家却像防贼一样,怕她借钱借东西。 所以,不管是吴小花,还是现在的吴桂芬,对于娘家,那都是没啥感情的。 老吴家在隔壁的一个村,那个村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桃花村。 因为村口有一大片的桃花林,一到春天,一片红粉,煞是好看。 因为这名字取的通俗,还带点浪漫,总让人想到人面桃花这个词。 附近几个村就莫名公认了这个村的姑娘家子也会比别的村漂亮一些。 娶这个村的姑娘,连聘礼都要比别的村多上几分。 别说,吴女士这个身体的面容是很俊的。柳叶眉,大杏眼水灵灵,下巴娇娇小小的,显得很秀致,很有古典美的味道,有点像现代的张柏芝。 但是原主打小就没过过好日子,嫁人之后更是操劳,显得面容无华且枯槁。 爱讲究的吴女士来了以后,每日护肤品保养,三天雷打不动一次面膜,身体上更有老余帮忙调理,整个气色都好了许多,如同现代二十出头的女子,跟小个子的余卿卿走在一起,都会被人当做是大姐而不是娘亲。 “虽然说你娘家对你并不好,但是作为子女,咱们还是要尽咱们的责任。”老余很有做姑爷的觉悟。 “比如说?” “到时候提醒他们一下吧,听不听就看他们自己的!” 余卿卿:这责任也太草率了吧。 老吴一家不说,余家老宅这几天是折腾得厉害。 很多事,老余事先跟大伙儿通过一点气。 比如说,大家隐约知道,自家老二变化那么大,是有神仙点拨。 老二做什么,也是有神仙指示的原因。 古代人原本就是迷信的,真正的无神论者少之又少。特别是农村,几乎每一片地方都有那么几个阴阳先生,和几个神婆。 阴阳先生看风水,看喜丧事,神婆则可以看事查事,用他们村里的话说,那叫大仙上身。 阴阳先生一般是祖传的传承知识,而神婆呢,多半是山间精怪修行有成,给婆子打了窍,附身上去,借用人的身体说话看事。 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小东村就有一个“远近闻名”的神婆。 这个神婆,年轻时候叫木娘,据说她二十岁之前一直疯疯癫癫,满嘴胡话。 有次,见到邻居的大爷就蹦蹦跳跳过去,说大爷你不要出门啦,腿会摔断的,一边说一边笑,摇头晃脑的样子。 大爷觉得晦气,骂了她两句就去镇上做活了,到了晚上却被一板车给送了回来,据说是腿在镇上做活时候被压断了。 还有次,木娘的弟弟趁爹娘不在,大下午的跟村里的两个皮猴子出门玩,木娘哭着喊着,把弟弟拽在家里,不让他出门。 晚上,就听到村里响起来好些个村民们举着火把,喊娃的声音,正是在找那两个皮猴子。 找到了木娘家时,木娘害怕的缩在屋角,喃喃自语:水鬼找替身啦…水鬼找替身啦…后来村民们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塘一捞,果然找到了两个小娃的尸体。 类似的事情经历过好多回,大家对木娘的态度也有了改变。木娘平时都是嘻嘻哈哈,十几岁的身子,神态却如同四五岁的小孩,有时候对着没有人的角落说话,村民们感觉怪慎人。但是她每次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话,没有一句是不准的。时间久了,就有一些村民专门来问她。 木娘的爹娘是真的愁,孩子快二十了也还是这副痴傻模样,嫁不出去,只能一直在家养着。他们找过土中医,找过先生,最后找到了另外一个镇上附近村的老神婆。 那个老神婆说,木娘是天生带仙家的缘分,现在痴痴傻傻是因为在跟仙家磨合,待她磨合好了后,有了仙家的帮助,木娘会成为十里八乡最厉害的神婆。 果不其然,在二十一岁的那年,木娘突然不呆不傻了,有天早上就突然安静起来,做出来一个打坐的姿势来,末了就对爹娘说,孩儿不孝,这二十年来尽拖累父母了,今日她的窍穴已开,只要点三炷香,仙家随时可以上身,到时候,有什么想问的,就直接问,仙家会把答案直接告诉自己,这一辈子,她不打算嫁人,只留在家中奉养爹娘。 木娘的堂上,一共有五位狐仙,五位蟒仙,五位黄仙,还有一位虎仙,一位狼仙。这几位仙家平时都在山洞里修行,有两位蟒仙在木娘身边护她左右,还有一位黄仙负责传报消息。 村民家有的问姻缘,有的问钱财,有的问疾病,凡是问的,交上三十三文钱,木娘就会立三炷香,不一会儿仙家就会上来,这时候木娘抖了几下后,声音都会变了,说话也文邹邹的:来者何人?所谓何事?八字生辰,一一报来。 有时候仙家会要个烟杆来抽,有时候又会要一碗酒来喝,但是不管喝多少,木娘在醒过来之后都会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像从没有喝过酒吃过烟一样。 随着木娘的名声逐渐外传,也有许多外地的人特地来拜访她,还有的人家里小孩体弱多病的,还带着孩子来木娘家找仙家认干亲,让仙家保佑小娃平平安安地长大。 如今,木娘已经四十多了,至今也没有嫁人,赚的钱都给了爹娘。平日里,她也是劝人行善,多多积德,孝顺双亲。 这些事,清水村里面许多稍微上了点年纪的老人都是知道的,村里还有人去问过事儿,回来后一个村子的人都围过来问,都说木娘十分灵验。 这些余李氏也是知道的,虽然她是清水村里少有的不爱吃瓜的婆子,但架不住旁边总是有人在叨叨,因此也被迫听了一耳朵。 不过呢,余卿卿一家和木娘是完全不同的。 土地神是福德正神,受玉皇大帝敕令,在天庭有自己的职位,掌管地方土地的收成,察看地方人民的善行恶行,需要遵守许多神仙的规矩。 其中一个规矩就是,正神不能附体,不能过多掺和世间俗事,因此对余卿卿一家,只是在梦中嘱咐一二。 各地的灵异之事在村里常常传来传去,因此余老二一家这各种奇思妙想,创造能耐,让余家的兄弟们不得不去相信,自家老二是有着奇特的造化的。 其他的,问,不敢问,余李氏在这方面正经地给其他人下了规矩。 自家老二是得了神仙造化,但是一点消息都不能透露到外面去,否则自家的这些福分都会被收走。 谁敢问呐这是,跟着老二混,好好赚钱便是。 然而这天,老余去了老宅,又叫上了老三夫妻俩,几个人开了一个会议,这个会议可把他们心里闹腾得不行。 “最近,我这儿那么大动静,你们也知道吧。”老余的开场白很简单。 俩兄弟对视一眼,他们当然知道,他们怎么能不知道呢,只是娘打点过了,不能问。村里的人每天都在试图问,唯独他们要忍住,不能问,倘若能问,那便是老二主动告诉的时候。 “我们一家,最近改变大,动作也多,至于什么原因,娘肯定也偷偷跟你们说过了。” 老大老三点点头。 “但这之前吧,都是小打小闹,我今个儿找你们过来,是要商量一件大事儿。 你们也看到了,我家这几天正在招工建房子,在咱村后头的大山的半山腰上。为什么呢,你们肯定很好奇,之前我家跟村长家透露了一点,说是怕会有洪水。 我实话跟你们说吧,如果只是怕,我也不会举一家之力去折腾,我们一家收到了来自神仙的示意,他告诉我们啊,这村子在三个月之后会面临一场大洪灾。” 老大老三:!!! 第四十五章 通知兄弟 兄弟二人的表情裂开了,第一反应便是:二弟/二哥,这不是真的吧。 不敢相信,也不愿意去相信。 余大江语重心长开口:“弟啊,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是关系咱们整个村的大事啊。” “是啊,正是因为,这不是件小事,所以我觉得更不能瞒着你们。倘若真的没有发生,那我们顶多损失的是钱财,倘若真的发生了,那没的就是我们的命哇。” 老余苦恼,他一直不敢跟村里的人明说,就怕承担不起这样的质疑和压力,在村里提前宣扬这种会引起恐慌的言论,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慌乱,只能自己默默地做。 要说,就只能跟自家的亲人说,更容易获得一些理解和物质上的支持。 “也不瞒你们,我已经在后山的山腰处买了十亩的地,你们也知道最近一直在找人建房子。 我家青丫头打算好了,我们一次性建上八栋小房子,给老宅的三间,老三家的两间。不求多讲究,咱们在洪水期间不被淹到,能方便用就可以。 还有要注意的,就是安全,山里野兽多,咱们住一块也可以互相照应。 虽然说,咱们兄弟三已经分家了,但是接下来的一年里,估计又要恢复到没分家的日子那样,吃一锅饭,一起做事。 如果有什么矛盾,咱们也不要闹脾气,一起共同面对困难,抗过这次洪水才是真的,你们说是不。” 听了余老二的话,余大江和余大河都感动极了。 突然想起来,听闻老二家没钱,他们来送钱的那个夜晚。 那一天,他们兄弟三人的心似乎才真正走到了一起。 “老二,这次哥全听你的。有什么需要尽管提。老宅那里,我会跟娘好好说道,让她也多拿些钱来帮助你。” “二哥,我也是,我回家就跟英子商量一下,有什么需要的话,尽管说。” 老余莫名感觉鼻子有点酸。 虽然出大头的,是他们家。但是能碰上这么相信自己的兄弟,在背后无条件地支持自己。 他们家做得这么多,也算没白做了。 “水源,我已经找到了。粮食我也在买。到时候,咱们这些田地估计不够吃,自己备好口粮才是真的。” 老余都算好了,自家这一批稻谷是六月份种的,大概十月份正好赶上收成。但他已经把田给佃出去了,回来要提前跟王二狗家通个气,尽量提前收,可不能让他们这几个月白收拾。 自家兄弟的田要多一点,尤其是老宅家的,当初因为老娘在,就多分了一份,这些粮食都要在十月份之前收好,否则等洪水来了,都要给泡没了。 其实,自家是不会缺吃的,他们空间里有源源不断的粮食和水源,但是既然三家都住在一块,很多东西也不便随便地拿出来了,所有的吃食还必须过一道明路子,才不会被人怀疑。 虽跟自家亲人说了神仙指点的事儿,但是空间的事,是半点不能透露出去的,太离谱了,会引起怀疑,这个秘密,和他们一家人穿越而来的秘密,注定要被深深地埋藏起来,埋到他们一家死为止。 开完会,余大江脚步沉重地回了老宅,心情很郁闷,连老娘这会儿多给了五文的零花钱也高兴不起来。 托二弟的福,他们才过上充实的日子,自己的小金库才刚刚开始重新丰盈,转头来要面临如此大的生存危机。 老宅这房子,自打他老爹小时候就建出来了,本以为终有一天,他也可以留给他的儿子。 可三个月后,他们就要举家离开这生活了许久的地方,去山上过活,说不失落,那是假的。但自己也怕真的有洪灾,怕一家老小的性命有风险。 老二压力大,他能感觉得出来,这就像是一场豪赌,赌自家半辈子的财产,来换他一家老小的性命。 既然都是一家人,老二也为自家打算了这么多,连房子都一声不吭地给自家建好了。这时候,身为老大的自己,更要承担作为家中长子,长兄,丈夫,父亲的责任,跟老二一起度过这难关。 老三余大河的想法,和老大差不多。两个人回去后,又招呼着老小,把老二的意思给传达了一下。 余老爷子听了,没有吱声,就是嘬烟杆的频率似乎快了些。 令余老大吃惊的是,原本他以为,最有可能闹脾气,质疑老二家的会是自家的老娘。 没想到,余李氏听完了儿子的话,意外地很淡定,没有吵闹,也没有丝毫的质疑,而是定了定,似乎在回忆什么,然后便进屋拿了一个木盒子出来。 余老大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自家老娘嫁过来就一直带着的嫁妆盒子。 余李氏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五个二十两的银锭子,一小撮的碎银子,三大吊的铜钱,还有两个银簪子,一个是出嫁时候爹娘给的,一个是余老爷子给买的。 此外还有两个瓷罐子,似乎是老二家丫头最近做的那什么香膏。 老大被惊讶地说不出来话。 第四十六章 还挺有钱 老大:突然觉得自家还挺有钱的怎么回事! 一下子见到那么多银子,让余老大还有小余李氏都有些吃惊。 平时种种田,砍砍柴,田里不忙了就去镇上找点小工,小余李氏平时也有接一些小绣活,赚来的钱,有时候偷偷扣上几文钱,剩下的就都交给自家老娘了。 钱,交给谁管都一样,反正吃喝方面,不说多好,老娘也不曾苛待,三个小子几天还能吃上一个鸡蛋,足够了。 余家的基因里面就渗透着俩字:老实。老实干活,老实往家里赚钱。 万万想不到竟然赚了这么多! 余李氏像是看透了老大的心思,嗤笑了一声,“多是多,你不会还真以为都是你夫妻俩赚的吧。 我和你俩说,这大部分可都是老爷子年轻时候就开始攒的家财。你们祖父祖母那一代的恩情也占了一些。 分家的时候,咱没有把这个拿出来,是因为那本来就是我和你爹的养老钱, 倘若你们哪天真的走投无路了,或者犯了啥大事,不得不需要银子保命的时候,我才打算把这钱拿出来给你们用。 眼看咱俩也到了快入土的年纪了,本来是等几个大孙子娶媳妇时候多拿出些用,没想到赶上如今这事儿。 虽然老二家的发达了,但是他的发达,没有沾咱老宅家的半点光,那都是他们一家自己拼出来的。 他们愿意把这么大的事,告诉自家,也替咱们都做好了打算,咱也不能白白享受不是。 这些银子,你就都给他们带去,让他们不要担心银钱的事儿。我就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要丢下余家的任何一个人。 不管是多大的灾,多大的难,余家一个不少,才是最重要的。” 听了这话,余老爷子也磕了磕烟杆子,说: “你娘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虽然说钱很重要,但是,咱家家族的延续更重要。 这次的事儿,不是小打小闹,你也记住你作为长兄的责任,你爹娘我俩,都这么大把年纪了,更多的事儿就要交给你们兄弟仨了。 切记,要团结!别整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知道了吗!”老爷子一向啥事不管,只管乐呵的。 这次却带了十分的严肃。 余老大夫妻俩连连点头称是,说知道了,记住了。 在一边的余家丰收三人组,三个兄弟安安静静在边上坐着。 余大米已经近二十了,在这儿已经是可以顶立起一个家庭责任的汉子了,爹娘爷奶说的,他心里也清楚的很。 作为小一辈里面,最大的哥哥,他心里也暗下决心,要保护好自己的弟弟妹妹们。 虽然说,青妹妹是个丫头,但是大米觉得,这个妹妹比许多村里人庄汉户,都要聪明有主意的多。 他打算回来去找一下青妹妹,问问她,有什么主意自己可以帮上忙的。 聪明的余卿卿,在跟建房的匠人们探讨清楚自家的房子怎么建之后,就继续窝在屋子里,睡觉,驾轻就熟地进空间,做香膏。 今天玲珑香坊的马车来了村子里,村里的人发现往余老二家走的时候,已经见怪不怪了。 香坊的管事送来一大批定制的瓷罐,按照她的想法,釉色分为浅绿色,浅红色,浅紫色三种,形状小巧精致,盖子上画着一朵云,大概是香坊的标志。大小有两种,一种是二两装的正装。另一种就是她提过的二钱装的试用装。 距离她交货的日子还有两天,她一次性做了仨大桶,叫上老余和老吴一起帮自己分装。 忙得焦头烂额的老余连连摆手,跑进了山里继续看自家房子修建的如何。 村里一共四十九户人家,有的人家多,有的人家少的,加在一起,一共三百多口人。 他在村子里,一共招了三十个汉子,这三十人被他分为三组,砍松木的,建围墙的,还有给建房队伍搭把手的。 还请了三个婆子负责后勤,端水送茶,清理场地,处理一些杂事,琐碎事,一天二十文的工钱,对于这些婆子来说,已经是十分满意的工钱了。 她们这个年纪了,女红这类的,眼睛不行了,田地这类的,力气也不够,平日里只能带带孙子,在村里叨叨八卦吃点瓜,哪有这样容易赚来的钱用来填补家里。 村里的人很少碰上这样的活,路程近,比去镇上给的多,汉子一个个下了埋头狠劲干,婆子们也不多说话,见缝插针地找活儿做。 好些个村里的贤惠媳妇儿,自发前来送茶送水,给自家汉子擦擦汗,又贴心地啰嗦几句。 住在村西头山脚下的齐田户也应聘上了,还带来了自家的狗狗大黄,这条狗比齐田户在村里的存在感还要强,不少人见了齐田户,都要先问一句:大黄呢?有时候大家聊天扯到齐田户的时候,也不会直呼他的名字,而是直接说,大黄家的。 因为离山住的近,大黄家的对山中捕猎这方面,颇有些小心得,他在干活时候挖到了一个兔子洞,几锄头下去,几只受惊的兔子顿时四散而逃,身旁的大黄早已虎视眈眈,一个灵巧的饿狗扑食,就抓到了一只。剩下几只被招呼着,和旁边的汉子们一起,抓了个干净,这一洞的兔子,全家覆没,一个不留。 几个汉子得意洋洋地揪着兔子耳朵拎起来,叫来媳妇,让她们放筐子里带回家。 另外有几个汉子打趣说:见者有份!见者有份! “那好,那你晚上来咱家吃烤兔子!”齐田户是个单身汉,一人一狗吃饱,那就全家不愁,他和大黄一人抓了一只大肥兔子,乐的很,听旁边汉子起哄,就很大方地开口邀请。 好客淳朴是村里人一向的风俗,交情也建立在平日里大大小小你来我往的生活点滴。 其实,那些没捞着兔子的汉子们也都是随便说说,哪能真冲着一个兔子就去人家里蹭饭,何况野兔子肉还算是比较精贵的,一般村民是吃不到的。 其中有个人实在是馋这口,就忍不住对齐田户说,那你今晚带着兔子来咱家,让你嫂子给咱们烧一顿好的,咱们再喝点小酒!不醉不归! 齐田户举着兔子,仰头应声:好嘞。 几个人一边干活,一边哈哈大笑,婆子媳妇们则凑在一起叽叽喳喳,林子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第四十七章 松茸鸡汤 毕竟来自于二十一世纪,本着人道主义的想法,老余让村民们一天只做四个时辰,也就是八个小时的工。 可村里的庄稼汉子哪个不是早起晚归的。早上收拾一番田地,正好来上工,傍晚结束了,还能回去给自家菜地浇点水,累是累了点,但这钱赚的心里踏实。 晌午后下了一场暴雨,哗啦一下的又结束了,老余刚想着让大家伙停会儿避避雨了,雨霎时又停了。 一场暴雨过后,山林里的草木香伴,随着雨水缓缓蒸腾起来,带走了许多暑气,让林子里的工人们感觉既凉爽,又舒畅。 有些村民突然觉得,倘若能在这山林间生活,似乎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可随着暮色降临,尽管汉子们想再坚持一会儿,多做一会儿活,一个个的舍不得离开似的,却听到山头传来一声悠远的狼嚎。 紧接着,一声接着一声,一声比一声高昂,一声比一声接近,听得人们汗毛直立。老余大声地喊道,指挥大家伙赶紧收拾东西结队离开。 老余自己提溜着一个篮子,跟大部队回去了。今天下午,村民都在做活,他偷偷溜进林子里,采了不少之前他看到过的普通草药,数量还算不少,把老余乐的。最后还运气爆棚,碰到了一撮的松茸。有了这一撮松茸,老余立马就决定,今晚炖个鸡汤,给自己闺女好好补补身子,尤其是她的个头。 自家宝贝闺女,以前也是继承了他的身高,172的个子,在女生算出挑,到了这儿后,自个的身高也不矮,近178的个头,已经俯视了村里绝大部分的汉子,闺女虽然一副很有主意的样子,大概是营养都长在了心眼上,没有八九岁应该有的个头,倒像是六七岁的,好多时候,他都恨不得蹲下来跟她说话。 自家媳妇已经被自己调养的好看了许多,如何给自家闺女增肥增高就成为了老余的下一个长期目标。再过三个月,丫头又要过上苦日子了,趁这个时候给她下劲补点肥膘。 鸡块切好,放入加入姜块和黄酒的沸水中焯几分钟,去除血水和腥味,捞出来后把浮沫用凉水清洗掉,冷热交替下鸡肉吃起来还会更有弹性。 松茸洗净,切片,加上一些香菇、茶树菇,和鸡一起煲汤,配料比较简单,一块老姜拍碎,一粒八角,还有枸杞若干。 大火煮沸,小火慢炖。那个香味逐渐蔓延,渗透,满屋子飘香。三种菌类煮在一起,使得鸡汤异常鲜美,香得老余忍不住提前舀了一口尝尝,那滚烫,那香浓,让老余感觉他铁一般的舌头都要融化了,烫的。 一家人在厅里吸溜着鸡汤的时候,有人敲门了。老余依依不舍地离开他的汤碗,打开门一看,是余老大。 余老大张口欲言,被老二热情地拍了一巴掌:“大哥,你来得正好~来喝点鸡汤呗!” 怎么每次到老二家都有好吃的…老大无语,走进去后,吴氏已经端上来一大碗。 “老二,我,唔…这是鸡汤?咋那么香!”想说正事的余老大突然被这碗鸡汤勾去了心神。 “我这鸡汤里面可加了不少好东西。大哥来的也是巧,过会带些回老宅给咱爹娘尝尝,我们也不用送过去了。” “唔,唔,真香,这是我长这么大喝过的最好喝的鸡汤。”老大一心想说正事,但是那手却如同不受控制般自己端起来了碗,微微烫嘴的鸡汤一入口,余老大已经彻底忘了自己的来意,连老二的话都没注意听。 余卿卿在一边瞅着,心想:看来,这余家都自带着吃货的天性,这一点,老余跟他们绝对是一家人。 解决了鸡汤,余大江终于不好意思地抹抹嘴,想起了自己的来意。他将怀里的一包银锭子放在了桌子上,因为这敦实的重量,落下时发出了响亮的银子碰撞声。 老余一家诧异地看着他。难不成自家老哥还是隐形的富豪? 余大江愣了一下,眨眨眼,看了三人,就补充到:“这不是咱的,这是咱娘给的。” 原来余李氏才是隐形富豪…这是三人的想法。 “咱娘让你把这钱拿过来干啥?”老余还是有点不理解。 “娘说交给你,让你带着我们一起,好好活着。”余老大言简意赅。 真想不到,余李氏做事这么简单粗暴…… “不用了,哥,咱们家现在钱够的。不过这钱,你们也别省着,把该买的都买上,吃的用的,能存放的,都备一些,不怕花钱,就怕用的时候没有。” “行,到时候有啥不懂的,我再来问你。”余老大现在已经下意识把老余当做了主心骨,在他看来,没有老二解决不了的事。 余老大端着一大碗鸡汤开开心心回去了,老余家的门口早就有大黄他们围着转悠了,老大一出门,有几只狗子闻到了,它们分出去了一波在后面跟着,甩也甩不开。 没过一会儿,门外又出来了砰砰的敲门声。 一开门,是老三余大河。 余大河一进屋,都不用老二说,鼻孔夸张地煽动了一下,“哥,你家煮了啥,怎么那么香?” 服务员般敬业的吴氏又端了一碗鸡汤上来。 老三兴奋地想:二哥家就是好东西多!来他们家准没错! 余大河一边喝,一边从怀里掏出来一袋子的碎银子和铜钱,说:“二哥,咱家赚的不多,这些年凑了有十来两,就都交给哥保管了,虽然咱知道这钱,不一定够二哥给咱家花的,但也是没办法,二哥二嫂多多包涵,等事情过去了之后,我再来报答二哥的恩情~” 余卿卿:三叔这一边说话一边不耽误吃东西的能力,不愧是吃货才能练就的。 对于此,老余的态度,跟方才一样,表示不会收老三家的钱,老宅家的也没收,只说让老三好好利用这笔钱,给自家多准备些物品吃食,倘若有不足不够的,可以过来拿。把老三说得眼泪汪汪的,泪珠子差点砸鸡汤里。 第四十八章 香铺生意 次日上午,玲珑香铺的马车到了村里,大部分的村民都去了老余建房子的地方嗑瓜子看热闹,围观马车的人并不很多。 随着马车来的,还有刘思娘,第一次交接货物,她唯恐出了什么纰漏,干脆自己也坐着车过来了。 余卿卿的香膏已经分装好,三种味道的正装各八十罐,分装各二百罐,这一批的罐子已经分装完毕,搬走了货之后,马车上又差人放下来下一批需要的空罐子。 临走前刘思娘邀请吴氏母女随她一起,说是她专门为了这次香膏的销售开展了一次大活动,想以最热闹的方式将这香膏给宣扬出去,争取让它成为镇上最火热最流行的单品。想凑热闹的老余也厚脸皮地表示跟着去,被吴氏拍开了。 可以看出,刘思娘对于这次香膏的销售多么寄予厚望。 在去县城的路上,余卿卿提出了一些建议:咱们这个香膏的数量有限,不能放开了卖,一是卖的多了反而显得廉价,体现不出它的价值,二是自己能力有限,没法提供打更多数量的香膏。 故而,最好的方法。是每天限量销售,每人限购三罐。物以稀为贵,东西是买不到手的才更香。一来二去,这个香膏在镇上居民的心中那价值就肯定上去了。 刘思娘听了,连连称是,她觉得,这个小丫头可实在太厉害了,年纪和个头那么小,却多智近妖,提出来的每个想法都很有意思,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很周全,越想越有道理。 看她爹方才死皮赖脸要跟着去的模样,再看看她娘坐在边上一声不吭只知笑的样子,刘思娘突然很纳闷这普通的农户家庭,是怎么生出来这个心思奇巧的丫头呢。 想来想去,想不通,算了,不重要,只要能赚钱就好。 很快,一行人到了玲珑香坊的门口,几个姑娘迎上前来,扶思娘下车,管事招呼着人来搬货物,不停地唠叨说:小心!小心!这罐子精贵着呢,都给我小心搬来。 余卿卿瞅过去,店里的c位柜台已经布置好,下面一圈圈精致的绢花装饰,旁边还站着两个姑娘,穿戴相同,打扮讲究,神态自若,一副随时可以为快步向前,为顾客介绍产品的样子。 香膏罐摆上去后,整个柜台就成为了店铺最亮眼的一块地方。 刘思娘站在门口,先是命人点了一串炮仗,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又派几个姑娘在门口招呼,那架势竟然和电视剧里的青楼场景颇为相似,不过青楼里面招呼的都是“大爷~”,香坊的姑娘们则都是嘴甜地喊“夫人”、“姐姐”。 为此,刘思娘还特地培训过姑娘们怎么招呼,记住了:年纪大的一律喊姐姐,不许喊大娘大婶婆婆这类带有岁月感的称呼。年纪和自己差不多或者稍微大点的,一律喊“妹妹”,小一点的就“小妹妹”,反正,务必让他们感觉自己很年轻,或者看起来很年轻。 这一句称呼,虽然很小一个点,却格外的管用。店里姑娘们随口一句姐姐,几个大妈立马惊讶地摸摸脸,摆摆手说,啊呀,我这年纪都快当你祖母了,还喊什么姐姐,姑娘们就嘴甜甜的说,怎么会呢,您看着可年轻了,喊大娘怕给您喊老喽。您看咱们店里好多适合您这个年纪用的胭脂水粉,还有最新出的百花香膏,您若是用了,保管还能再年轻几分! 这一通鬼话说下来,把几个“姐姐”哄的咯咯直乐,拎着孙子孙女就进了店里。 刘思娘在门口,清了清嗓子,跟早已在香膏柜台前排队的女人们说道: “这几天,想必大家都对我店独有的百花香膏有所了解了吧。这三款香膏香气怡人,清雅幽凉,有了它,你将不为夏天的蚊虫叮咬而烦恼,其中含有的天然中药成分,更是能让你心情舒缓,神思安宁。其中种种好处一言难尽,但凭诸位顾客自己感受一二。 今日是售卖百花香膏第一日,所以特惠八折销售,原本正装每罐五两银子,现只要四两,分装每罐一两银子,现只要八钱。每人限购三罐,买两罐以上者皆赠送分装小罐一瓶~欲购从速哦~” 余卿卿:虽然大部分都是自己提出来的想法和建议,但是刘掌柜这个上手程度如此之快,她真不是穿越来的吗! 吴桂芬:成本不到五十文一罐的东西,转头就五两银子卖出去,还非要拉我们母女过来看,这是为了给我们心口戳刀子还是戳刀子呢?万恶的资本家! 但,一想到卖完以后会有的分红,吴女士又乐了,资本家真香哎呦喂。 二人心中的吐槽,挡不住店里顾客们的一波又一波的热情。买一瓶不够,除了自己和家里孩子,还有婆婆妯娌这类的可以送点儿,自己丈夫就算了,平日里喝茶唠嗑的老姐妹们也需要一罐~有的人多拿了几瓶要结账,被通知最多就只能买三罐,依依不舍的放下就立刻被人给买走。 好在香膏只上了第一批,卖空了便卖空了,明天还有货物可以跟上。 分装尤其受到普通人家的欢迎。后面的人抢不到香膏后,就在店里转悠买些新的东西,店里生意十分兴隆。 晌午,刘思娘请吴氏母女去附近的酒楼吃饭。 闻香阁的小二似乎对刘思娘十分熟悉,见到后热情的打了声招呼,问都没问就领着去了包间。 这还是吴氏两个第一次来古代的饭店,一楼是散座的厅堂,二楼是一溜儿的包间和茶室,装修清雅,没有一般饭馆的吵吵嚷嚷,若隐若现中传来沉香的气味和古琴的声音。 这是一家很高档很讲究的酒楼。 三人坐下,小二上了壶茶,招呼着点菜,刘思娘淡淡一句,跟从前一样,小二便好嘞地退下了。 转过头,刘思娘看向余卿卿时候,便带着十二分的欢喜,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今天的生意,你们也看到了,多亏了你呀青丫头,你的主意都妙极了。咱们这生意,真是做对了。” “是刘掌柜精明强干,很有经商头脑,我只是随口建议了几句而已。”余卿卿客气回道。 两个人互相吹捧一番,刘思娘转而夸吴氏教女有方,吴氏皆傻呵呵地笑着应下。 当奉承话碰上老实人,就看谁脸皮比较厚,谁就可以撑到最后。 三个人大快朵颐一顿,就回了香坊里继续照看生意。第一天的香膏虽然已经卖完,但其广泛的宣传效应使得一直有人进来问,得知卖完了恨不得拍大腿,就顺手买了点其他的结账走了。 刘思娘估摸着,这生意比往常要好上五成左右,香膏带来的潜在价值,比它明摆着的价格要多得多。 不料,下午,突然有个妇人,带着她的孩子在店门口开始哭闹。那个孩子一身的红疹,看着有些恐怖。 那个妇人堵在了店门口,大声地哭嚎,说玲珑香铺家的香膏有问题,害得她家小孩毁容了! 第四十九章 你看咱爹 这个妇女衣着还算考究,孩子也收拾的齐整,两个人往门口一站,嗓子一嚎,那声音极大,又凄惨。路边的人纷纷看过来,逐渐围成一个圈圈,一层叠一层,你挨着我,我挤着他,见缝插针地往里面看。 其中有不少,都是玲珑香坊店铺里走出来的客人。 随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嗡嗡的议论声也越来越大,大家对着香坊指指点点。 那个妇女看人围的差不多了,也停止了没意义的哭嚎,可怜巴巴地对众人说: “天可怜见的,诸位乡亲们,我家娃子苦啊! 今天上午,这家玲珑香坊推出了一款香膏,我费了好大劲买了一罐,就是因为听说这香膏可以防蚊子。 最近我这娃被蚊子烦的睡不着,所以一听说有这样的香膏,我立马就买了一罐,给儿子抹上。 谁料到啊,这家老板的香膏有毒!我儿子摸了之后,身上到处都起了密密麻麻的小红点,连脸上都有啊,你们看看!” 说着,把自家孩子身上的袖子、裤腿往上扒拉了一些,露出了长满红点的胳膊和腿。 还好是个男娃,不会因为衣服被扒开而影响声誉。 围观的人一片哗然,里面还有几个上午买过香膏的,虽然他们大部分拿到手就直接抹了,也没有什么不良的反应,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五两银子买来这么一个危险的东西,他们觉得不值。 一个两个就开始嚷嚷要退货了。 没有买的则在心里暗自庆幸自己手慢。 被围在中间的那个妇女,又开始哭闹,一边说要退货,一边说要玲珑香坊负责她家的全部损失。 刘掌柜听到动静,快步走了出来,一些人认出来了她,隔着人群就喊到: “掌柜的,亏我们那么相信你,你却卖这种有毒的东西!” “对啊,我可没少在你们家买东西,你就这样对咱们这些老顾客的吗?” 刘思娘心急极了,她跟青丫头是探讨过这个香膏的具体成分的,自己,以及店里的姑娘们,都亲身试用了六七天,这里面的材料天然无毒,气味怡人,有镇定安神的作用,不可能是他们所说的那样。 这对母子,要么是因为别的原因长了这红点,要么就是打着主意来陷害自家的生意。 “诸位顾客,小姐,夫人,你们听我一句。”刘掌柜心中再是焦急,面上依然带着沉稳的神色,多年的掌柜经验使得她第一时间就稳住了心神,整理好了言语: “大家都知道,我玲珑香坊开了已近十年了,我家店铺里面的货品质量,你们也是十分了解的。 这次的香膏虽然新颖,但是绝对无毒无害,我这家铺面就在这儿,我不可能为了卖一罐香膏,就把咱家这近十年的声誉放在下面踩,这种断自家根本的事儿,我如何做得出? 我也知道,大家一看这个孩子一身的红点,同情也是后怕,但是有时候眼见不一定为实,具体什么原因,还是要请专门的大夫过来看一看再做定论。” 刘思娘这一番有理有据又真诚的话让围观的群众冷静了好几分。一些人便说要请大夫过来。 “哎,这儿,我是大夫,我是大夫!”人群中突然挤出来一个男子,一身深灰色的长袍,个头还挺高,面相很老实,怀里抱着个篮子,篮子里面放的都是炮制过的草药。 这时代的人们,对于大夫还是很敬重的,听闻有个人自称是大夫的,都退后把位置给他留了出来,几个好心的大娘就说:“大夫,您快您给这个娃看看吧,这一身的红点子,怕不是会影响以后他找媳妇儿,。” “哎呀,大娘您心可真好,怪不得看着年轻又慈祥~”这男子先是一通乱夸,把这大娘夸得一跺脚,“净瞎说,哈哈哈哈哈哈…” 旁边的几个大娘也跟着笑了起来,一时间气氛没有了之前的僵硬。 站在刘思娘身后的吴氏母女:…… 余卿卿戳了戳她娘的腰:娘,爹他当着你的面夸别的女人。 吴氏:拳头又硬了。 有形容男人怕老婆的,叫耙耳朵,也有形容吴氏这种媳妇的,叫窝里“横”,吴氏在外面都是娇娇柔柔的,有时候还有点傻白甜的味道。 但对着老余的时候,她的气场立马一米八,比老余还高了两厘米。 不过在老余眼里,自家媳妇的再“横”也不过是傲娇,就算有时候一小拳头,一小巴掌招呼过来,看似恶狠狠的,对老余来说,有感觉吗?其实没感觉。 但是他总要哎呦哎呦地叫几声,有时候还眯着眼,撇着嘴说疼,有时候吴女士以为自己真的不小心打重了,过去给老余吹吹揉揉,老余就一边谢谢媳妇儿一边对余卿卿耍鬼脸。 总而言之,老腻歪了。 这对老夫老妻的狗粮,自她记事记事以来,已经吃了近二十年了。 一朝穿越成小娃,爹娘也年轻了二十年,她还要重新吃一遍这粮。 吴氏在边上捏起了小拳头,却看到人群中自称大夫的老余朝自己看过来,还抛了一个媚眼。 第五十章 这是过敏 吴氏:……这人,老不正经! 人群中的老余摆正了神色,走近那对母子。那个妇人还有点抵触,不让他靠近,老余就只礼貌地问了几句: “你说给孩子涂了香膏,你都涂了哪几个地方?” 那妇人回想了一下,“我给娃涂了胳膊,手脚,还有脖子,孩子平时皮,手脚那里有时候会露出来被蚊子叮。” “你家孩子除了摸过这个香膏,中午还吃了什么嘛?” 妇人说:“吃了午饭,之后家里长辈从外地带了点稀罕水果,我儿也尝了一个。” 又问:“你家孩子,你问问他,他身上哪里最痒?” “娘,我痒,我嘴巴,脸,还有手心,都好痒。”那个孩子没等娘问,自己就说了出口,他一直想抓,但是又被娘按着说不能随便抓,难受死了。 老余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答案,他问,“你家娃中午吃的什么水果,能告知一下吗。” “是芒果,伯伯从岛那里带过来的,伯伯说,叫芒果,甜甜的,可好吃了。”这个娃已经学会抢答了。 老余心中有了八成的底,他温和地说,“让我看一下小病人可以吧。” 老余一步步的询问,看似莫名奇妙,却已经切入了主题。妇人对他逐渐地消失了警惕心,再加上小孩在旁边哭闹,她就把小孩递给了老余,让他查看。 老余撸开衣袖看了几眼,心中确定了十分,开口说道: “你家这个娃,风热邪气入体,是过敏性的荨麻疹,并不是中毒。而且,这个过敏,不是因为香膏,而是因为吃了芒果的原因。” 那个妇人听了,很不乐意,立马说道:“不光我儿吃了,我家老太太,我丈夫,我,我们都吃了,唯独就我儿这样了,怎么会是芒果的原因?” “对芒果过敏的人并不多,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是这样。你瞅,”老余指了指男娃发红的嘴唇和面颊,“这里是他过敏最严重的地方,为什么,就是因为那是他吃芒果时候,沾染果汁最多的地方。” 又指了指小孩的脖子和胳膊腿,“如果是香膏引起的不适,那最应该发红发痒的地方应该是这里。” 旁边人听了纷纷点头,感觉老余说的很有道理。 “请问你那香膏还带在身边吗?”老余不慌不忙,又问。 作为证据,妇人当然不会把它给扔掉,从兜里就拿了出来。 老余接过去,“不介意我用下吧。”妇人心说,这玩意她可不敢用了,就点点头,老余就下狠手扣了一大坨,往胳膊上抹抹,又往脖子上抹抹,看得妇人嘴角一抽,说不上是心疼还是什么。 自家这个臭闺女,天天做那么多香膏,也不害的记得给爹留点儿,说都要留着卖钱。每天自己去山里,都被虫子叮得一身包。 这个老娘们,不辨是非,自家儿子那么难受,不送去医馆却来这儿搅事情,坏我丫头的赚钱大计,哼,我这就多用点你的香膏,让你心疼,让你心疼! 一边抹一边说,“你说这里面下了毒,我这就以身试毒哈,你不会介意吧,还有没有别的乡亲啊,想来试一试的,实践出真知嘛,有没有问题一试便知道。”几个爱凑热闹又爱占便宜的人就上前了,老余一人给分了一坨,跟东道主似的,一点也不客气,“你们都来试一试啊,五两银子一罐的香膏呢~” 越来越多的人,听了价格后前来一抹,感觉清凉又舒爽,一点也没有妇人儿子浑身起红点又瘙痒的情况,大家纷纷相信了老余。 这个麻烦瞬间变成了香膏推销大会。 刘思娘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她当然认出来了老余,就是今早去青丫头家里时候看到的那个油嘴滑舌的爹。 这时候,看他逻辑清晰又很有条理把自己的大麻烦给解决了,刘思娘心道:终于知道这青丫头的机灵从哪儿来的了。 为了避嫌,让人家以为老余是自己请过来的“自己人”,她隔着人群对老余拱手一拜,“谢谢这位大夫为我店仗义执言,查清原委,我刘思娘感激不尽。” 老余也拱了拱手,跟大家伙的告别,挥一挥衣袖,离去了。 临走前,还对吴氏母女对了个口型:医馆见~ 余卿卿:一罐钱? 吴桂芬敲了敲女儿的头,啥钱,满脑袋瓜子里面都是钱。 你看你爹带着一大篮中药,一看就是要送到医馆去卖的。他是说,让我们去医馆找他! 余卿卿摸了摸脑袋,娘不愧是跟爹做了二十多年夫妻的人了,这默契,绝! 第五十一章 炮制药材 麻烦被解决了,香膏的名声也重新被找了回来,大概是跟现代的“黑红也是红”说法一样,玲珑香坊门口,因为闹事的妇人,吸引了极大的人流量,这时候误会解除,这群人就一窝蜂地往店里钻,去过的没去过的都去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余卿卿和吴氏跟刘掌柜客套告别,让她赶紧去忙自家的生意,之后,两个路痴就开始跌跌撞撞找起来老余去的医馆。 “你爹也是的,什么医馆,也不跟我们透露一下名字!” 两个人一边问,一边找,找了好几家都没有找到老余,两个人的怨气越来越大。 终于,在县城里最大的医馆门口,挂着“御仙堂”巨大匾额的铺面下,二人看到了老余那又十分熟悉又欠揍的背影。 这时候的老余正得意洋洋的跟掌柜显摆自己炮制的中药。 “大肥…啊,不是,于掌柜的,咱们的姓都那么像,我也不跟你藏什么,你看我这祖传的炮制手法,是不是比你们的好得多。您一看是见多识广的,我这几种炮制手法您一看肯定知道它这价值。” 柜台前一个看起来面色很好,看起来颇年轻,却留着长须的男子,正是上次从老余那里花了一百两银子收购药方子的大肥羊。他一边翻着老余手里的药材,一边“唔,唔”的应着,“确实不错,看能看出来一些,用起来效果还需要证实一番……” “没问题,您看我这带来的,其实就是一副药的配方,专门治伤风的,回来您就用这副草药熬药,来做个对照实验,要是效果好的话,下次我再来跟您谈这生意。” “行,谢谢你余二弟,这副草药的价钱我会额外给你,就当做我从你这儿收的。”于掌柜虽然很喜欢收钱,但是对待钱财并不贪婪,相反,他很正直,一点儿小便宜也不愿意占。 老余连摆手,“那不用了,那不用了,于掌柜,我称呼您一声于大哥哈,咱们这合作关系以后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不过是一副草药,有啥可计较的,就当我带回来跟于大哥探讨医术之用了,切莫客气哈。” 于掌柜:这就于大哥?喊上了? 自己好歹是御医第三十九代传人了,凡是镜朝的大夫们,见了自己都要称呼一声于老的,没想到自己客气了一句余二弟,这于大哥立马就被安排上了。 这兄弟怕是不光医术是祖传的,厚脸皮也是祖传的呢。 老余知道自己这笔卖炮制技术的生意是成了大半了,心满意足跟大哥道了别,甩着膀子就出了店门,刚走两步,就听到自家媳妇压抑着声调的声音: “余常青!” “哎,哎?媳妇你叫我,丫头也在啊~” 没错,老余的原来名字和这古代的名字还有点儿联系,一个是大树,一个是常青,两个名字,听起来就很绿。(?)只不过在村里的时候,吴氏很少叫他这个名字,提也不敢提,怕被人听到。 余卿卿的名字,也是从她爸的名字里面取出来的谐音字,因为老余觉得叫余青青,太土了,听起来跟乡下闺女一样,卿这个字,就好听,还有内涵,看起来文邹邹的,就是闺女小时候罚抄名字的时候,要苦大发了。 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家闺女还是用上了这个“太土”的名字,连着自己都变成了“大树”,吴妈变成了“小花”,终其原因,那就是作者的恶趣味。 “老余,你让我们来找你,又不提前跟我们说一下你要去哪个医馆,你知不知道我和你闺女俩,跟无头苍蝇似的,一会往东跑,一会往南跑,把整个县城的医馆都转了个遍,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娘俩得了啥不治之症。” “对不住,对不住,媳妇~我这不是看你们出门了,我看不到你们,心里也怪不得劲的,就拿着前阵子炮制好的药材来这医馆赚点零花钱呗~正好碰到丫头她合作的香坊出了问题,怎么样,我表现得还不错吧~” 老余本来是在道歉,说着说着又得瑟起来。 平时在村民还有村长面前,还算正经,一到了自家人面前,就不停地摇尾巴。 谈到刚才的事儿,吴氏就消了大半的气,确实,刚刚若没有老余挺身而出解决了大麻烦,店铺连同香膏的生意都会大受影响。 看在他守住了自家钱袋的份上,就不跟他计较了,且都来镇上了,就顺便再去买点排骨,炖个汤,给父女俩补补。 这几天,丫头费脑,老公费力,别的不一定能帮上,吃的一定要跟上。吴氏一秒钟又切换到贤妻良母模式。 见吴氏脸色缓和,神游天外,不知道在想啥,老余蹭的一下跳到媳妇身边,挽着她胳膊走了,剩下小短腿余卿卿拿着篮子在后面跟着。 第五十二章 雨衣完成 买了两斤排骨,还去杂货铺买点儿干海带。 他们这地方虽不在沿海,但是离海还算近,一些海货处理过的,也有往这里销售的,像虾皮,紫菜,海带这类的,贵是贵了点,能买到就是好的,很提鲜,老余家里喜欢加这些,比如说把虾皮磨成粉,当做调料加进菜里,既能补充一定量的钙和微量元素,又能让饭菜更鲜美。 回到村里,吴氏去厨房里做晚餐,老余依然去山上看进度,余卿卿则想起来她之前拜托袁家姑娘们做的雨衣。这好些天过去了,她的雨衣应该完成的差不多了。 敲了袁家的门,开门的又是老三袁珠钗,她见到余卿卿就说,“你可来了,青丫头,你定的雨衣我们已经做好了,今个下午我和老幺一起去你家送衣服,你们却关着门没有人,我还打算明天再去一趟呢!” 说完就领着她进院子了。 碰巧迎面遇上准备进灶房的袁大娘,其实袁大娘没有多老,余卿卿看她五十多岁,按照古代这个磋磨程度来说,年龄应该在四十来岁。 不过在这儿,四十来岁也属于“高龄”到可以抱孙子的年纪了。 袁大娘长得偏瘦,穿着一身褐色襦裙,因为家里都擅长针线的原因,那裙子上面虽然有几块补丁,位置和拼接却有几分美感。她家姑娘们也都和她一样,都是瘦瘦的身条子,只有老幺袁宝钗还带着点儿婴儿肥。 从袁大娘的眉眼上看,年轻时候应该也是个俊俏的,就像现在她的大闺女一样,眼神中带着几分坚韧,应是由于自家男人过早离世,不得不撑起来一整家的姑娘的重担带来的改变。 余卿卿在打量袁大娘,袁大娘也在打量着余卿卿,这个丫头最近可是村里的风云人物,看起来小巧可爱,气质却很稳重,眼神中带着同龄人根本没有的成熟,这些自家丫头是肯定看不出来的,袁大娘经历了多少人情冷暖风风雨雨,对看人早已有了自己的见地:这个小丫头,不简单呦。 说是这么多的想法飞速而过,对于两人来说也只是打个照面的功夫,袁大娘对余卿卿笑着点了点头,余卿卿也礼貌的问了声好,袁大娘转头进了灶房,老幺在里面给她烧火,余卿卿则进了厅堂,袁家大姑娘二姑娘正在屋里比划她的雨衣。 余卿卿一眼就看到一个小号的红色斗篷雨衣,袁金钗正举着它,对余卿卿说:“青丫头,来试试~” 余卿卿把雨衣拿到手,发现质地很实在,布料比普通的棉布厚实多,表面一层熟桐油刷的均匀,针脚细密齐整,堪比缝纫机,胸口那儿还绣了一朵小蔷薇,应该是为了青丫头专门绣的。 余卿卿特别满意,三个姑娘也很开心,围着她就帮她给套上了,又给她带上与衣相连的帽子,帽檐还多加了一圈花边,看起来又精致又好看。 没有镜子,余卿卿只能低头看看,三个姑娘在旁边眼神囧囧发光,老二袁银钗嘴里还在喃喃着:太可爱了太可爱了……仿佛现代看到什么萌物般的痴汉样。 余卿卿抬起脑袋,一本正经地说:“谢谢袁家姐姐们,这一套雨衣我很喜欢,你们也太用心了。” 姑娘们看她又小又要装作成熟大人一样说话的架势,感觉又被戳中了什么萌点似的,乐得不行,袁大姑娘就不着痕迹地撸了一下她的小脑袋,说:“做得好,那也是因为你对我们的信任,剩下的我都给你拿出来装好了,你这么小肯定抱不动,过会让二丫和三丫帮你抱着送回家去。 对了,这是之前你给我们买布料的二两银子,我们没有动,因为呢,我们也有个小小请求,就是你这两套雨衣,我们也都喜欢,所以我们以后可不可以再继续做这个雨衣,卖给村里人或者镇上去,我知道我们这个请求有些过分…但是…” “没有但是,袁姐姐,你太客气啦,这个雨衣我只是提出来了想法,具体那都是你们做的,以后你们想卖就卖好了,我把这个版权交给你们啦~以后还有什么新颖的东西我也会拿过来给你们做的。” 在现代,设计版权是很重要的,圈子里的抄袭虽然屡见不鲜,可一旦被抓到了,解决起来也很麻烦。 古代没有那么注重版权,余卿卿脑子里的新颖东西也是非常的多,从一开始找何家做的桌椅,到镇上卖给壮汉的麻将,还有给袁家姑娘的雨衣图稿,对她来说,都只是小小的一部分,能给村里人带来方便和钱财才是她最想要的。 袁金钗虽然不懂啥叫做版权,只觉得用余卿卿的想法来赚钱是不对的,但是既然得到了青丫头的同意,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四个姑娘都很开心,热情把桌子上的几套雨衣都抱了起来,帮她送回家去。 第五十三章 一般不笑 回家后,看吴氏晚餐还没整顿出来,余卿卿又抱着老宅家的雨衣送了过去。 老宅吃得早,小余李氏在屋内收拾桌子,余李氏在院子里的鸡圈旁收拾鸡屎,收拾出来的鸡屎不会随便扔掉,都留下来留着沤肥种庄稼。 余卿卿一个人抱着四件大号的雨衣费力敲门,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大块布堆在门口。 那敲门声也小的可怜,最后这堆布里面传来了声音:奶!奶开门,我是青青。 整完鸡屎的余李氏听到了,拿着簸萁就开门去了,看到门前一坨奇奇怪怪的东西时候,还吓了一小跳,手里的鸡屎差点抖出去。 看到一双熟悉的小脚,余李氏拂拂胸,骂道: “你个小丫头片子,天还没黑呢就扮鬼吓唬你奶!” “奶,这可是好东西。待我进屋拿给你看,你一穿就知道。” “就这?好东西?稀里哗啦的,看着就不贴身,你还给我穿,你奶要是穿了,那嘀哩哐啷跟隔壁村的孙二流子都一样了!”余李氏嫌弃地说道。 一会儿后… 余李氏稀罕地摸着身上的青色斗篷,斗篷边角还绣着一些白色云纹,她带上斗篷后面的大帽子,感觉自己被遮得严严实实的,“青丫头,这真是你做的?这真能不被雨滴嗒湿? 我跟你说,咱家那套蓑衣,我看它不顺眼很久了,又厚又重,那个帽子重得我脖子都能压垮,那蓑衣披身上跟野人似的,还总是一会儿湿一片儿。 你看这,这斗篷,你说这叫啥,雨衣是吗,又轻便,又宽敞,还严实。” “这是我想的,找袁家姐姐做的,奶你喜欢么,我只给你一个人做了呦。”余卿卿知道她奶是个口嫌体正直的,笑眯眯地逗她。 主要是她奶的这气质,跟她小学时候的语文班主任像极了。 她班主任也是个快退休的老奶奶,平时常常板着脸对他们,可一旦班里有任何小朋友有什么问题,她都会特别耐心地帮小朋友解决。 有一次班里同学在教室门口看到一只迷路的小奶猫,班主任奶奶就呵斥他们,让他们不要围在一边,一个个地都回去教室里读课本,告诉他们猫咪很危险,会挠伤人。 余卿卿却从窗户那里偷偷瞥到了班主任蹲下身,小声喵喵叫了两声,那个奶猫凑近了几步,就被奶奶抱进了怀里,笑得一脸甜蜜。 直到五年级时候,班主任奶奶退休了,余卿卿去她家里拜访,还看到了已经长成了胖墩的猫咪,在门口的摇椅上晒着太阳。 她在这个时代的奶虽然说话刻薄了点,为人嚣张了点,三观还是很正的,过去的事也不会与人计较。大伯上次受奶的旨意把家产全部带来,就可见一斑。 听到余卿卿那小嘴叭嗒的,余李氏撇撇嘴,“只给我一个人做?你会不给你爹娘做,你这小丫头子,不老实,这边上这两套是个啥?” 说着举起来另外两套连体雨衣,能分辨出来裤腿和袖子,但奇形怪状挺丑的。 余李氏皱皱眉,不想试,就招呼:大米,大谷,过来。 正在后院清理农具的两试验品兄弟就闻声进来了。 “奶,咋了?”大谷问。 “青妹妹来啦。”大米看到余卿卿也在,打了声招呼,一看他奶手里的东西,心想果然又是自家妹子整出来了新的玩意。 “喏,这是青丫头做的雨衣,你们试试。” 余谷就后退了一步。 余李氏眼尖地看到了他这小动作,开口就骂:“你怕是山猪吃不来细糠,青丫头怕你们在雨里干活麻烦,专门给你们做的雨衣,这种好东西你还躲,躲个啥,大米,你试试。” 大米比较老实,就穿上了。 余卿卿:哈哈哈哈哈哈。 余李氏:呵呵呵呵呵呵。 农村汉子,大多穿着短打,套进雨衣里也没有多少累赘,就是将前头的布条一个个系好,又戴上连着的大帽子之后,余大米感觉自己说话声都变得嗡嗡的,外面的声音听着也有点模糊。 但是他没有看错,面前的这三个人都在笑。 他实诚地说道:“奶,这个挺轻便,还结实,还防水,这样下了田,也不用担心光脚在泥里踩到石头,也不用担心蚂蝗了。” “唔,确实,呵呵呵呵,那这以后就归你兄弟俩了,呵呵呵呵。”余李氏有点乐,但是她忍住了,除非是特别好笑的事,不然她是不会笑的。 送完了衣服,又看了看上身效果,余卿卿心满意足地回去了,回去路上,正好碰上了下山回家的老余,老余走得匆匆,后面还跟着跑着几个村民,都是急吼吼的样子。老余快步错过了身边的小豆丁,余卿卿“爹~地”一声,他才刷的回头,“呦,宝贝闺女儿,你咋在这里?” 第五十四章 被蛇咬了 “我给咱奶送东西,爹你不是在山上吗,怎么走得那么急。” 余卿卿为了跟上她爹,开始小跑起来,老余看着身后跟着跑的小闺女,大臂一挥就把闺女抱了起来,“我正要找你们母女俩,走,有急事儿!” 余卿卿估摸着老余要回去找他们俩,是为了从空间里面拿东西的事儿,就一声不吭让她爹抱着往家里去了。 到了家里,吴氏竟然还在整她的排骨汤,“娘,你咋炖了那么久!” 说到这吴氏不服了,“我一直在等你两个不着家的回来!一说出门看看,就看那么久。我这汤怕煮干了一遍遍加了好些水。” “呵呵呵呵,对不住。”父女俩笑得都很心虚,老余把吴氏往靠里的房间里一拉,就说,“媳妇,闺女,我这就进空间把药配出来,过会你们俩配合我把这药拿出来。” 两个人估摸着不是小事,都乖乖应是,就是吴氏还在念叨自己的排骨汤,刚刚没灭火,不知道会不会又烧干了。 一刻钟后,老余回神,跟俩人说,“好了,我熬好了,还是现代的天然气灶火来的快,我放厨房灶台旁边了,咱们家经常用来熬药的那个带把的陶罐子,我说三二一,咱们把这个变出来哈~三二一~” 那个陶罐出现在老余的手上,烫得直捏耳朵,他捧着就跑出了门,跟几个在门口等着的村民一声招呼,几个人就跟着一起跑了去山头。 吴氏则跑进了灶房,往排骨汤里面加了一大瓢的水,把火给灭了,拉着余卿卿就说,走,咱们也去看看,说不定能帮到你爹。 母女俩吭哧吭哧跑到了山里,中间还跑偏了一次,问了路上带孙子的吴大娘才找到山脚入口。 余卿卿到了时候,老余已经把伤者处理好了,药也灌下去了,一边给他顺气,一边安慰他,“高家的,不要担心,这个赤练蛇它是后沟牙毒蛇,咬一口没事,只要那个毒素还没有来得及分泌出来,那就是没太大毒性的。 你的伤口我第一时间就帮你处理好了,血也放走了一些,药我给你拿的是专门清热解毒的,你连续喝三天就好了。此外这两天好好补补,吃点红枣桂圆啥的。你的工钱我会照发,药品补品我也会提供给你,不要担心~” 听得高家的汉子连连点头。“我晓得,余叔,我也没什么不好的感觉,就是被蛇咬了一口而已,咱们庄稼汉子,小伤什么的很常见,我觉得我现在都还可以搬三根大木头我跟你说,你不用这么紧张,不用担心。”高万平是村里出了名的憨实的高家大儿子,个头比老余还高了一个头。 安慰人不成反被安慰的老余:到底是谁被蛇咬了? 高万平没事了,大家转头去研究被一个大筐给盖住的蛇。余卿卿也在边上转着看。 这是一条有成人手臂粗,近三米长的大蛇。 原本他们附近这一大片地方是不会有蛇的,平时大家来来回回,有什么小动物,要不被吓跑了,要不给抓走让村民们打牙祭了。 这次是高万平自己一个人去了偏远点的一条小溪边擦洗身子,没注意,手一捞水就捞到了在溪水边上冲凉的大蛇。那蛇一个翻身,咬了他一口,高万平嗷的一嗓子就引来村民无数。 大家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高家的正两个手举着一条大蛇,一只手掐着蛇的七寸,一只手拽着他的尾巴,一时间大家也分不清人跟蛇到底哪个才是受害者。 这条蛇一身红黑相间的纹路,头部扁扁的,对这方面略有涉及的老余一眼就看出来这是毒性并不大,平时也很懒的赤练蛇。在现代的时候,有的人还专门养这个当宠物。 他让人找了个筐把蛇给扣住,就上前给高万平放了血,处理了伤口,又说自己家有些清蛇毒的药,就跑回家去拿,几个村民也跟着跑了回去。 不为啥,单纯就想跟着跑。 高万平的事情解决了,村民们的注意力又回到了那条大蛇上面。真的是很大一条,让村民们感觉很稀罕。 有的说要杀了煮了,有的说要处理了卖到镇上去。 还有人说,这山里的大蛇都有灵性,何况还长那么大了,可能都几十甚至上百年了,这次它咬人也不是它愿意的,是大壮先不小心惹到了它,所以不如就把它给放生了吧,以后多注意注意就好。 没错,提出来这个建议的就是余卿卿和吴氏。 没办法,谁让他们都是二十一世纪的守法公民,碰到这种山里的野生动物,两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放生了吧,二级保护动物呢! 第五十五章 老宅夜宵 随着老余一家人在村里的影响力(八卦)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村里人对他们一家人都有了改观。 老余有能力,有本事,又善良负责的形象在他们心中愈加深刻。 吴氏母女这么一开口,就得到了几个大婶的附和,女人胆子小,心也软,再者,这儿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迷信,也听说过很多山里大仙的事儿,听余卿卿说这蛇有灵性,就纷纷赞同,说要把这个蛇拿去放生。 其他村民也纷纷改变了想法。 主要是这蛇又不是他们抓来的,是高万平抓的,他们瞎操心啥呢。 高万平听了余卿卿的话,也憨憨一笑,“余家小妹说得对,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娘以前就跟我说,碰到山里的蛇啊狐狸啥的,不要去打他们,因为他们都是有灵性的。这次也是我太大意了,平白打扰了这蛇休息,所以过会就麻烦你们帮我把这蛇给放生了吧,呵呵呵。” 一伙人开始听得直点头,后来一听高万平说,让他们帮忙给放生了,都吓的往后退了几步。 开玩笑,这个蛇那么大,一个筐刚好扣得下,上面还压了不少石头才压住,让他们带去放生,这蛇把自己给卷了可咋办,自己又不是高家汉子,能做出来徒手捏蛇的本事。 最后是余卿卿出主意,让人去山下拿了家里的桌板过来,从筐子最下面伸进去,把筐口给封上,几个人抬着桌板,几个人压着筐子,跑到了远点的山林里。 放下,一个人把筐子一踢,像点炮仗似地嗷的一声跑开。 一会儿那大蛇才缓过来,刚睡醒似的慢慢离开。 几个人就躲在后面,见蛇走了,跑过去又把筐子和桌板带回去。 这时候老余正在村民间开着自我检讨大会: 是咱考虑的不周到,让咱村的村民遭遇了危险。这些天我会去配一些防蛇虫的药粉香囊,给你们一人发一个随身带着,很大程度上就能避开这些不必要的伤害了。 “余家老二,你是个厚道的,我们都知道,今天是个意外,我们不怨你。”有的村民就说了,其他几个人也点点头,表示他们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老余心情放松很多,手一挥又想招呼村民们来家里吃个饭,但是那胳膊被吴氏很有先见之明地给摁住了,死死地摁着。 没办法,就只能招呼一声,天色快黑了,今天散工了,大家下山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媳妇烧饭去吧。 老余和媳妇闺女也一起回去了,回去后吴氏进灶房又去煮她煮了很久的排骨汤,久到骨肉皆软烂分离。 “这香又软的,不愧是咱媳妇做的汤,这么久的柴火煮的那么入味又软烂,那可真不容易,咱老爷子应该喜欢吃,我过会给老宅送一份过去~” 老余是不管媳妇做啥样都能夸出来花的,尤其是这次,要不是他那儿来回耽搁,这海带也不至于煮的都快融化了。 晚上去老宅时候,老余不光带了一大碗的排骨汤,还带了半份的果木烤鸭,没错,就是开局时候三人发现金手指的那天,吃到的果木烤鸭。 为此老余不止一次地夸媳妇贤惠,穿越前买了自己最爱吃的烤鸭,今日为了犒劳自己也是犒劳一家人,就把空间取东西的三次机会留了一次在这个烤鸭上,不过三个人吃的排骨汤不少,又一人嘬了一大碗的手擀面,余下半只烤鸭就一起带过去给老宅尝尝。 老宅的经济情况,是比原本的余老二家好很多的,有的村里人一天只能吃两顿,在余李氏的示意下,一天三顿,不能饿着家里的青壮劳动力,两天一次鸡蛋,三天开一次荤,重点给家里的男娃长身子吃。 不过余李氏节省惯了,平时没有铺张浪费的习惯,更不知道什么叫做夜宵。 老余送过来吃食时候,天都黑了,余李氏在房屋里跟媳妇一起纳鞋底,余老爷子在自个屋嘬烟杆子。 前阵子自家二儿子递给自己一包高档烟丝,还有一个木制的短小筒子,里面说是沉香丝,在自个抽烟袋的时候放一根进去,沉香在燃着时候会带走一些有害物质,也会散发出来奇妙的香气。 确实,余老爷子抽了之后不会老是咳嗽了,感觉很享受。 一边念叨着他二儿子的好,他二儿子就敲门来了,这来了让余李氏好一番嫌弃: 就你金贵,大晚上的还吃山珍海味,家里是有金山银矿了?这么糟蹋!现在不知道省钱,以后老了谁养你啊云云…… 老余连说下次不敢了不敢了,主要还是为了孝敬爹娘俩。说到养老老余笑着又说,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青青的本事,这丫头主意可多了,也可能赚钱了,以后不光我跟着她享福,保管您老也跟着她享福。 第五十六章 赤纹大仙 说到青丫头,余李氏也就不叨叨了,颇为认同地点点头,毕竟她那雨衣还在她柜子上头整齐地码着,她接过来老余手里的吃食,说拿进去热一热,让老余自己找老爷子去。 老余过来确实不仅是因为送夜宵,主要原因还是跟老爷子商量以后的事情。之前是跟兄弟两个说了一下,具体的还要跟老宅的最大两个长辈谈一谈。 三个娃都准备睡了,闻到突然散发来的烤肉香气,余大谷先蹦了起来,大米拉着弟弟也走了出去,正碰到余李氏把热好的烤鸭和排骨端了出来,香得三人直流口水。 三个男娃第一次尝到了现代才有的夜宵福利。 老余跟自己爹娘也唠嗑到了深夜。 已经在空间睡下的余卿卿,却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她又回到了下午自己放生大蛇的那片山林里面。 山林里薄雾弥漫,鸟语花香,气氛安静又祥和。 正当余卿卿闭上眼睛享受时,一个红色的衣角滑了过来,发出了细细的动静声。 余卿卿睁眼一看,看到一个红衣美!男!子! 按理来说,还挺诡异的场景下,因为看到了男子的相貌,突然就不恐怖了。 余卿卿仰着头:我为什么这么矮。 远点看还好,男子走近了之后,她发现只能看到他的腰带和下巴。 那一身红衣松松垮垮的,露出来大片的脖子和锁骨,男子的神情也很慵懒,确实是慵懒,要不是这男子的眼睛大,睫毛又长,那闭着眼睛的样子,不是站着睡觉呢又是啥。 看余卿卿仰头费劲,那男子伸手就挥了一下,不像是老余挥手那样招呼着一群人来家里吃饭,这男子手一挥就变出来一个软榻,身若无骨地往上面一倒,支着脑袋,那妖娆的样子,对余卿卿微微一笑。 余卿卿:要死要死要死要死了…… 躺倒的男子,高度和她差不多了。就是这姿势,怎么看怎么随性。 两个人对着看了几秒,同时问道:“你是谁?” 男子又问,“你是谁?” 余卿卿:“我是清水村余家老二余大树唯一的闺女余青青。” 男子:“不,你不是,你们一家都不是。” 余卿卿:卧槽?马甲掉了? 男子又说:“凭我的修行,也看不出来你们一家来自于哪里,不过你们一家都带着神明的气息,这个我倒是能感觉出来。” 余卿卿心里吐槽:气息,什么气息?土地爷给咱们一家空间时候,还给了咱们什么气息?这是什么鬼啊! 不过她一边吐槽,一边也发现了这男子的话,他说修行,又能看出来这么多东西,难道…… “你说你有修行,难倒你不是人?” “人也可以修行的。”男子摸了摸手指说。 “好吧,那你是什么人?” “人可以修行,但是我也没说我是人,我是你今天救下来的那条赤练蛇,自封为赤纹大仙。 最近几日我有听到你们那里的动静,知道你们打算在这山腰建屋子。 我本来也不欲伤害凡人,只是在水里泡着顺便晒晒太阳而已,突然被那粗野汉子拍了一巴掌,就下意识咬了一口。 谢谢你当时为我说情,留了我一命,虽然我们在这山中修行了数百年,却仍限制在这凡间躯壳里无法解脱。若不是有你,我这百年修行就毁于一个午睡了……” 余卿卿:!!! 她心想: 虽然之前一直有土地爷给一家人托梦,但是这突如而来的灵异转向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一家穿越的不是普通的种田文嘛! 再者,他不知道人间有个词形容半吊子医生的叫做赤脚大仙嘛!叫这个赤纹大仙给人多少可怕的遐想知不知道,多么不合适他的风姿知不知道! 再者,为什么他们生而为人,却没有一条蛇来的好看?!这脸,这身段,这皮肤,啧啧啧,羡慕死了!! 再者,您那叫是一午睡嘛!一觉睡到天黑嘛!一整天就啥也不干,睡两觉就一天过去了,这几百年的修行那都是在睡觉吗?! 余卿卿内心的吐槽百转千回,面上却不动声色,看得赤练蛇很奇怪,这个小孩胆子实在是很大,接受能力也很强。 余卿卿:我只是不小心吐槽到死机而已。 “这次托梦,是为了专门感谢你的,我留了一株赤灵芝给你作为报答。以后若有缘分,我们还会相见……” 这美男子又挥挥衣袖,软榻消失,自己也施施然离开了。 被留在林子里的余卿卿缓了缓,才慢慢从死机中回神过来,看着自己两手捧着的一株火红的灵芝,心想这玩意该值多少钱。 想完了,余卿卿才发现,自己怎么也醒不了,拧胳膊拧大腿的,没感觉,还是没感觉。 余卿卿急得直打转,我去,这个又懒又忘事的蛇仙,把自己拖进来这个梦里,却忘了把自己放出去! 第五十七章 狗一辈子 终于,余卿卿还是醒过来了,在清早鸡啼的那一刻。 以前余卿卿是听过老人家说过这么一句话:阴走三阳走四,一声鸡啼分生死。 分不分生死是不知道,反正她是终于从那个林子里解脱出来了。 这几天余卿卿在自己的小屋里睡,老余老吴则在修好了屋顶的主屋里睡。 余卿卿一醒来,就看到了朦胧的晨光里面,自己手中那泛着红玉光泽的赤灵芝。 特喵的真送过来了? 余卿卿诧异了一下,但那困意实在是来得太猛烈,她吭的一声就睡过去了,灵芝也扔在了床边上。 当余卿卿醒来后,跟爹娘说了昨晚的梦,还给他们看了自己收到的灵芝…… 老余:??给我闺女托梦就算了,还进我丫头的闺房?? 余卿卿:爹你的注意点可真清奇,您觉得对着我这个不到十岁的身子,一条蛇,他能做什么? 面对这灵魂质问,老余沉默了,他转头去看这个赤灵芝。 “赤灵芝在中药内属于灵芝的一种,对心血管系统有着很独特的作用。用这儿的话来说,就是强心。 我看这个灵芝,跟普通的还不太一样,这红玉般的色泽,绝非凡品,价格也肯定奇高无比。 咱们家一时间是不能把它给卖出去的,太招人眼球,不如就把它放家里吧。”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老余一家奉行的准则就是:低调。 不管他们再怎么隐藏,有些和古代人截然不同的改变,村民们或多或少都会发现。 好在大家都是见识不多的村民,拿出来点钱买粮食,建房子,他们只会觉得你发达了。 如果在见多识广的富人、甚至当官的人面前,他们拿出来什么不同的东西,那绝对会收到质疑,甚至是刨根问底的搜查。 一次两次可以隐瞒忽悠过去,拿的东西多了,就很难糊弄过去了。这也是老余一家明明跟县令家老夫人有了不同寻常的交情,却从来不敢凭借老夫人的平台来办事,做生意。 没有足够的能力保全自家的时候,除了低调别无他法,这是老余跟妻女来到这儿的第一天晚上,就在心里下的决心。 三个人将灵芝放回了空间里,就当做啥事都没有的样子出门继续忙活。 余米却陷入了新的困境。 这个困境起源于余卿卿送来的那套雨衣。 最近天气很不稳定,上午万里无云,中午晴空万里,下午突然飘了一大坨云,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余米上午随爹娘去镇上做小吃生意,下午去水田里收拾。 看着这雨下得一时半会停不了的样子,他想起来余卿卿送来的雨衣,就自觉穿上了出门。 这一出门,不得了,一路上吸引了绝大多数村民的目光。 村里人大部分是有桐油伞的,但是他们平时出门都是为了干活,干活时候就没法打伞,所以这伞,只适合出门溜达的娘们大婶。 余米这一身奇特的装扮,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一点都不担心淋雨,走起来、干起农活还很方便,唯一的不好之处就是声音传播性很差,路上好多村民问他:大米你这穿的啥?大米你这衣服是从哪儿来的?大米你…… 大米都没听清,但是他看到大家都在看他,以为是在跟他打招呼,就露出礼貌又老实的笑容,一个个地回了过去,“大娘好,大伯下午好,嫂子好,呵呵呵。” 大家得不到答案,就一窝蜂地跟着他往田里走,终于余米发觉不对劲了,这么多一群人跟着自己来田里,是要帮自己做活嘛? 他刚放下来帽子,就听到一句:“大米,你这防雨的衣服是谁做的呀!” 大米想了想,之前青妹妹跟奶说,这个雨衣是她想出来,交给袁家姑娘做的,他就如实回答了:“是袁家大姑娘。” 一群人哗的一下,就炸开了。 不是诧异袁家姑娘的手艺。 而是,大米眼看是一个高龄待娶青年,袁家大姑娘又是一个高龄待嫁女青年,后者给前者做衣服,这八卦的味道,哎,真香! 立马就有人在后头问,“哎啊,大米,你要娶媳妇了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啊,遮得这么严严实实的!” 余米感觉他的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 嗯?雨衣? 嗯?娶媳妇? 他确实是想娶媳妇,但是,这和他们现在讨论的雨衣有何关系。 如果余卿卿在场,她一定要吐槽,怪不得自家这个堂哥至今找不到媳妇。那真不是余李氏和小余李氏太挑剔。 就这堂哥的情商,在现代绝对要狗一辈子。 第五十八章 你很有种 不过,即便余卿卿不在场,她也很快就知道了,连带着老余,老吴,还有老宅的两个女人。 余米后知后觉,戴上雨衣帽子后就下了田继续干活,真正做到了两耳不闻帽外事,一心只拔田中草。 等到他回了家,老宅已经吃到了自家大米跟袁家姑娘从绯闻、私定终生、到准备私奔的一嘴子的瓜。 连一向不管事的余老爷子都溜达出了院子,朝大米边走边问,“大米啊,你跟袁家大丫有什么事可以跟爷说,千万不要做冲动的事儿,爷不会反对你们的,爷支持你们。” 八字没有半撇的感情故事就突然多了一个cp粉,余米表示接受不能。 正在山头跟老余一起监工顺便提点建议的余卿卿,一边嗑着从阿田嫂那抓来的瓜子,一边听他们几个大婶在讨论余家老宅大孙子和苦命袁家大姑娘的旷世恋情。 一边嗑,一边笑呵呵,听得不亦乐乎。但是她心里总隐隐感觉不对,似乎错过了什么。 直到傍晚,大米哥敲响了自家的门,在门口喊着:青妹妹,青妹妹,我是你大米哥,我有事找你。 余卿卿跟老余使了个眼色,让他注意,就从板凳上跳了下来,出门开门去了。 余米敲开了门也不进去,有些事他不想二叔二婶这些大人知道,生怕又多几个cp粉。 他就在门口跟青丫头说:妹妹,我们就在这里说。 余卿卿仰头看着他,满眼的纯净无邪。(?) 余米意识到身高差距也不适合说悄悄话,他泄气的往地上一蹲。 想说又欲言又止。 但是除了青妹妹,别的人他也不知道怎么说。 长辈肯定不行,同辈的就青丫头最聪明最有想法,虽然妹妹年纪小了点,但是嫁娶之类的她应该也…懂…吧… 余米一拍大腿,下定决心就跟余卿卿说了今下午口误的事,又说现在一个村,连同老宅的那些人都以为自己喜欢袁大姑娘,跟她有了私情。 他后面也意识到自己说袁家姑娘给自己做衣服这句话多不合适,给村里人带来了太多的遐想… 但是天知道啊,他就是问啥说啥,一时间根本想不到呀。 这下好了,他现在顶着所有长辈的质疑,还有村民们“善意”的关切。 最可怕的是,他担心袁家姑娘的名声会因他而受损。自己快二十娶不到媳妇也就算了,如今家里条件越来越好,总有一天能娶上。 但是他知道,袁家因为一家都是女人,在村里一向弱势。 这次因为自己,更是让袁大姑娘的名声扫地,以后嫁出去是非常难的事儿。 他知道是自己的错,也知道该负起责任。 他找来余卿卿,也是想让余卿卿帮他出个主意。 “所以你现在真正的想法是什么?是想澄清这个流言,还是想落实它?”余卿卿很冷静地问,心里却在吐槽:怪不得自己总感觉怪怪的,原来问题的源泉竟是自己! 余米想了一会儿,眼神坚定地说,“我想见见袁家大姑娘。” 余卿卿,和自家门里面偷听的老余老吴,三人同时,暗自在心里给大米竖了个大拇指:啧,不愧是余家的汉子,有种! 余米说到这,不好意思了,挠挠头,脸也红了。 说实在话,他对袁家大丫一直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他俩都是村里的大龄待婚青年。 但是最主要的不是这个。 余米是很清楚的记得,他才四岁的时候,袁家大丫五岁,那时候袁家当家的还没走,袁家也不是个重男轻女的,对大丫和二丫都很宠爱。 小时候,他一直呆呆傻傻的,见人就傻笑,余李氏一度以为自己家的大孙子是个呆子。 村里也有一些小孩子欺负他,说他愣,说他傻,说他打架不会还手,还不会回家找妈。 那时候的袁大丫跟个小子一样,生龙活虎,上能爬树掏鸟蛋,下能下河掏螃蟹,是村里一霸,大姐大,几个小屁孩都对她俯首称臣。 有一日大米出去玩又被几个小孩打趣,甚至欺负了两下,大米也不懂他被欺负了,只咬着手指,大眼睛懵懂地望着人家。 袁大丫却看不惯了,把那几个小子欺负了回去,还说大米是她罩着的,想要欺负她,就从她的尸体上跨过去。 这些话,都是她从父亲带她去镇上看的戏里面学到的,现学现卖一下,效果很好,镇住了不少小弟。 余米就在她的保护下,安静地长大了几岁,在七岁左右后,他懂事了许多,也知道男女七岁不同席的道理,跟袁大丫保持了距离。 那时候的袁大丫也被父母勒令在家学针线女红,逐渐地淡出了江湖。 再过几年,听闻袁家又生了两个丫头,又听说袁家当家那个温柔的男人走了,又听村里流言蜚语,说她们家阴气重,克男人。 第五十九章 是私房钱 曾有其他村几个不怀好意的后生前来提亲,被袁家扫地出门,接着就有了袁家姑娘泼辣得很,嫁不出去的闲话。 大米不曾说出口,也没有任何的情绪表达出来,但是他内心里,一直隐隐地在为袁家的姑娘们担忧。 尤其是到了年纪却迟迟未嫁的大丫袁金钗。 他始终记得那个姑娘飞扬跋扈的样子,充满了生气。 如今的她,却每天守在家里,不曾出去半步,还要遭受各种流言蜚语。 余米心想,今下午自己脱口而出说,自己的雨衣是袁家姑娘做的话,其实还有可能是因为,自己潜意识里对袁大丫的在意吧。 虽然有点趁人之危,但是余米心想,如果有可能,这一次,自己希望能用自己的一切,来保护这个姑娘。 于是,余米顶着余卿卿的目光,再一次强调了自己的心中所想:“我想见见袁家大丫,私下里的,不告诉任何长辈,我想问问她的想法,我想要娶她。如果她同意,那我就去提亲,如果她不愿意,那我就在村里专门开个大会,跟大家澄清,说明我的失误。” “啪啪啪啪……”老余鼓着掌,推开了门,吴氏也在旁边含笑看着他。“小伙子,有魄力,二叔支持你。” 余米刷的一下就红了脸,没想到还是躲不过长辈粉的宿命。 “大米,咱们都支持你,没想到你这个平时不开窍的,一开窍起来那么透彻。袁家大丫头是个心灵手巧的,你可要把握好了,等你事儿成了,二叔给你包个大红封!” 老余一边打趣,一边把大米拽到一边,跟他说怎么才能获取女性欢心的办法,把自己平时死皮赖脸跟吴氏撒娇耍赖的手段扯了一遍,直到最后余米听不下去,说要告辞了之后,老余挥挥手还嘱咐了一句: “一定要厚脸皮啊!!” 余卿卿:娘,看来咱爹对于自己的认知还是很清晰的。 吴氏:就一狗皮膏药,扒都扒不下来,大米好好一个老实的小伙子,都要被带偏了! 老余唠叨完,心满意足地回头找媳妇闺女:“为了庆祝咱余家第一个后生即将开枝散叶,咱今晚下厨给你娘俩做点好吃的!” 末了他还很自恋地说,“我忘了跟大米说,想留住一个女人就要先留住她的胃,像我一样有一手好的厨艺还是很重要的~” 余卿卿:这个世界的地心引力还是不够强,这个男人,太飘了! 不过,当老余端上来一份椒盐排骨,一份肉末茄子,还有一份丝瓜蛋汤的时候。 两个女人都觉得,他说的这句话,建立在一定的实践基础上,还是颇有道理的。 吴氏:要不咱们给大米单独开一个厨艺冲刺班? 三个人吃完晚饭,收拾了一下,就进了空间吹空调。 客厅的电视有电,能用,可没有信号,余卿卿只能从电脑上把以前下载的周星驰全集拷贝到u盘里,再把盘插电视上,三个人三个姿势地躺在沙发上看唐伯虎点秋香,笑得呵呵呵呵。 一部看完了,吴桂芬反手摸遥控器,想看武状元苏乞儿。 那个手伸着伸着,摸到了沙发缝,似乎有个楞楞的东西,忍不住手一扣,摸出来两张毛爷爷。 老余:完了,他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 这个空间好是好,东西可以无限供应。 当他发现一家人回到了这个空间里时候,第一反应是摸出来这沙发里的私房钱,怕终有一天被媳妇翻到,想提前毁尸灭迹。 可特喵的这个无限供应的空间,在他拿走这钱的下一刻,新的毛爷爷又出现了。 他们穿越前五分钟,他懒得起身,直接扔了团用过的纸巾,却没扔中,那个纸团就一直落在电视机旁边的垃圾桶旁一米远的地方,带着空间来到这里后,吴桂芬不止一次地想用扫帚把这个纸团给扫走。 可每扫一次,纸团又会原封不动地出现在原地,甚至原本墙角放扫帚的地方,在拿走扫帚的一分钟后,又出现了同样的一套扫帚。 拿着几套扫帚的吴桂芬看着地上越扫越多的纸团,内心的火蹭蹭地上来,恨不得拿着扫帚把老余给扫走。 这个空间说好是好,但是烦起来是真的烦,尤其在有强迫症的吴女士眼里。 客房已经堆上了五套扫帚三个拖把和二十块抹布。 一天只能拿三次东西出去,每天却都有可能出现新的东西。余卿卿担心他们可能是第一个因为为空间越来越多的东西而烦恼的穿越者。 说到老余的私房钱,如果这是在现代,这源源不断的毛爷爷,能让老余美得直冒鼻涕泡,有了这,他还奋斗啥? 来了这个时代,毛爷爷也就是质量比较好的纸而已,顶多是形象很生动的画纸。 吴妈摸到钱的那一刻,高高挑起了眉毛,声调却降了几分: “余常青?你挺能。” “哈哈哈哈哈哈哈苏乞儿他爹可真逗!”老余试图转移话题。 出乎他意外地是,老吴并没有拧他耳朵也没有捏他腰肉,而是很不解地问道: “老余,我就纳闷了,不说现在呢,那现代的时候,纸币这玩意基本上都用不上了,你怎么还天天存这个当私房钱,不晓得被抓包的概率会很大吗,就算是办个存折也比直接藏钱好啊!” 老余听了一怔,不好意思挠挠头,“放存折里面或者手机里面,那就一串数字,多没有成就感,哪有东藏一点西藏一点有意思……哎哎哎,我耳朵……” 听到老余这欠揍的话,吴妈妈笑了,“东藏一点西藏一点,看来你还没少藏是吧。” 第六十章 做次红娘 “不是不是不是……”老余下意识地反驳。 对上吴氏的眼神,他低下了头,“好吧,确实。”又补充了一句, “我也不记得具体都藏了哪些地方,这样在哪天突然发现的时候,人生才会充满了小确幸啊。” 吴氏无力吐槽,她挥了挥手,“算了吧,咱们一家穿越过来已经够惨的了,这些小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老余喜滋滋地点头应是,跳到媳妇那里说让媳妇看电影,他给按摩。 余卿卿知道自家爹的手艺好,也赶紧也预约了余技师。 老余暗自庆幸自己的私房钱危机过去了,却想不到这“小确幸”才刚刚开始。 第二日中午,当吴女士从空间冰柜冰冻层那儿拿出来在超市买的处理好的猪肚解冻,想做猪肚莲子汤养养身子。 解冻到一半,水里缓缓飘上来两张毛爷爷。 吴女士内心(土拨鼠叫):啊!!! 吴女士在崩溃,老余头在安慰。 余卿卿在干嘛呢,余卿卿在做红娘。 自家大哥的事耽误不得,趁村民们都在家里吃饭或者午睡,她偷敲开了袁家的大门。 平时都是做生意,拿衣服,余卿卿进袁家的大门,都是昂首挺胸,小步子迈得欢实。 今天她莫名的心虚。 这几日袁家也是在风口浪尖上,时不时有人想上来问余家的事儿。 袁金钗又羞又恼又气,把人赶走了之后就回去做了个小人拿来扎,里面没有用棉花也没有用稻草,装的大米。 听到又有人大中午地来敲门,她一把推开准备去开门的老三,自己快步走去了门口,门一拉就准备骂: “大中午的,谁……咦,人呢?!” “金钗姐姐,是我。”余卿卿小声说。 袁金钗头一低,看到了小老鼠般的余家小闺女。 “是你呀,青丫头。”看到她,袁金钗顺了口气,转头想到她和大米的关系,气又上来了几分。 “青丫头,有什么事?”语气还是有点点僵硬。 “嘿嘿,袁大姐,我有事儿和你说,你方便出来一下吗?” 袁金钗很想耿直地说,没有,但是想想余卿卿是她家的大金主,忍了忍,就同意了,两个人就溜到了袁家房屋后面的林子里。 “袁大姐,有件事儿我要跟你说,那就是…我大哥余米有个事儿要跟你说,哈哈,我先撤了哈。”余卿卿咻地一下钻到了一边去给两人盯梢看动静,这是她第一次做红娘,要尽职尽责才是。 早已在后面藏着的余米,高高瘦瘦的毛头青年,已经脸红到手脚发颤,他同手同脚地走了出来,颤颤巍巍地说了叫了一声: “袁姐姐~” 大米感觉仿佛听到了他的袁姐姐手指头捏的咔咔响。 “小子你来得正好,我正想找你打一句…不,问一顿,不是,问一句,你个好小子,随意玷污我的名声,你该当何罪!” 袁金钗的口吻,像极了青天大老爷办案的样子。 余米似乎又想到小时候袁姐姐挡在他的面前,声情并茂地说,想欺负他,就要从自己的尸体上跨过去。 袁姐姐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听戏文啊…余大米想。 想到这儿,余米突然就没有多少紧张了,尽管他的声音还是有点抖,每句话却尽量口齿清楚地表达出来。 “袁姐姐,这次是我不对,是我说话不经大脑,说错了话,伤害了你的名声,我真的对不住你。 你…你小时候那么照顾我,我一直铭记于心,这次我却,恩,恩什么报……” “恩将仇报。”袁金钗说,她小时候跟着爹学了点字,平时闲了也看看戏本,对一些戏本常见词都了解的很。 “对,对,恩将仇报,是我的不对。袁姐姐你要打要骂就随你,我绝对不还手。”说完闭上了眼睛,任凭袁金钗打骂的样子。 余卿卿在角落里一边看周围的动静,一边偷偷吐槽:自家大米哥,还没娶上呢就那么怂,注定是个耙耳朵。 袁金钗本来是很愤怒的。 她本来就因为嫁不出去,被村里人一直念叨,她也就很少出门了,尽量减少自家的存在感。 没想到余米这一句话,让自己一下子又回到了村里人的话题里。 说她心里不生气,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她也知道,余米是个老实到不行的汉子,他肯定不是故意的。 如今见他这么诚恳地跟自己道歉了,袁金钗突然就消了气。 罢了,这错,不是他的错,也不是自己的错,是这愚昧的世间之人的错,袁金钗想起来了自己曾看过的戏文里面,那些不被世人理解的末路英雄,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第六十一章 我想娶你 余卿卿一定想不到,袁金钗御姐的外表下,是一个戏精,名副其实的戏精。 袁金钗看着余米,那眼神中有着她刻意酝酿出来的深沉,她说: “罢了,这事已经过去了,我不与你计较了,我也不会打你,骂你。这几天我们都安静点儿,村里人喜欢八卦,但是忘性也大,就让这段事情自己逐渐消散就好了。” 说完就准备走了。 “等等!”余米却快步向前一步,抓住了袁金钗的手。 袁金钗震惊地回头,对上余大米的眼睛,两个人同时莫名烧红了脸。 “袁姐姐,刚刚的事不重要,我有更重要的事跟你说。” 余米知道自己没有退路了,手一伸,把攥在手心里的木簪子往袁金钗手里一塞,眼一闭,心一横,“我心悦你,我想娶你,姐姐你是否愿意!” 早看到有情况的余卿卿在不远处差点激动的嗷一嗓子。 袁金钗早已愣住了,她的大脑在疯狂搜索以前的戏本子里,女子被男子告白求娶的内容。 有的女侠比较豪放,把男子手腕一扭,就说:“呔,你个登徒子,竟敢调戏姑奶奶我。” 又或者是深闺小姐,掩面一退,说:“此事全凭爹娘做主,小女子不便多言…”然后害羞地一跺脚。 但是这两种都不适合自己啊摔,这个该死的余米,怎么就这么孟浪,想娶自己,那就去自家提亲啊,专门来问自己做甚! 两个人就这么僵住了,问的人不敢动,答的人也忘了答。 余卿卿在旁边急,她挥起两个小短胳膊,两只手往回摆,示意大米哥,先战术后退一步,给袁姐姐一些思考的时间和空间。 不知道这个大米是被自家老爹洗脑了还是怎的,竟把青丫头那个往回捞的姿势看做了拥抱。 他两手一伸,将袁金钗搂进了怀里。 袁金钗:!!!卧槽! 余米:袁姐姐我是真的喜欢你这辈子我非你不娶! 说完就飞快跑开了,不给自己一点听到拒绝话语的时间。 余卿卿:看错了,以为是纯情小奶狗。 没想到这么快就进化了。 剩下袁金钗和余卿卿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余卿卿:“袁大姐,姐姐,金钗姐,回神~” 袁金钗:这个剧本她是真的没有看过! 余卿卿:“袁姐姐,我哥他人挺好的,偷偷暗恋你很久了,你要不就答应了吧,做我的堂嫂,以后有什么新款的衣服我都把图样给你啊。 袁金钗似乎就听到了余卿卿的最后一句话,愣愣地点了点头,说,好。 余卿卿听到了这个确切的回复,立马跳了起来,小短腿跑的飞快,一边跑一边回头跟袁金钗说:“我去跟大米哥说这个好消息啦~等我们余家来提亲哦~” 袁金钗:等等,她刚刚答应了什么! 余米已经跑远了,跑到了村里的河边,舀了一把水,泼在脸上,止烫。 心脏不知道是不是剧烈运动还是紧张的原因,跳得飞快,仿佛一下下顶着他的嗓子眼。 刚才他跑得太快,都没敢去看袁姐姐的表情。之前跟青丫头说了自己的退路,倘若袁家大丫不愿意嫁给他,他就跟村里人说明白,尽可能地不耽误她的名声。 可真到表达心意的时候,余米害怕了,他是真的特别害怕袁姐姐会拒绝他,所以二话不说地就跑了。心里嘀咕着,不知道二叔教的死皮赖脸法有没有用,小手也拉了,礼也送了,还抱了,这么厚脸皮了,应该没错了吧! 缓了缓内心的激动,大米又朝着余卿卿家走去。刚才青妹妹一直在旁边围观,那…结果是如何…他应该知道吧… 没找到余米的余卿卿,确实回了家,正在绘声绘色地跟老余老吴描述刚才两个小年轻的场景,一边说一边吐槽, “我发现我真是低估古代人的开放程度了,这告白的效率和速度堪比火箭,我相信过不了多久就可以仨年抱俩,你们不是一直念叨着来这儿后又要十几年才能抱上孙子,大米哥很快就能让你们抱上侄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余米才走近二叔家就听到青妹妹夸张的笑声,还有那句“抱上侄孙”,他感觉脸上又烧了起来,刚刚自家妹妹在旁边帮他盯梢,也不知道看到了多少他丢人的场面。 余卿卿:就像你想象的那样,没错,我全看到了。 余米忍住羞赧拍了拍门,屋里的大笑声戛然而止,开门的是依然保持着稳重大方的青妹妹,对自己说:“大米哥,你跟老宅的爷奶他们说了没,说了的话,现在可就要准备提亲了哈。” 余米:“!” 缓了缓内心的激动:她答应了! “好,我这就去!”跟听到无罪释放似的,余米长舒了一口气。 小伙子又飞快地跑回去了。 第六十二章 余老爷子 老宅里,余李氏正在院子里喂鸡。 平时白天,就把鸡放到后院里让他们啄啄小虫子吃,但有时候鸡会糟蹋后院里的菜,余李氏闲着也是闲着,就一边择菜一边看着,看到鸡在啄院里的菜,就“嗷嗤”一声把它们吓开。 家里一共有四只母鸡,一只公鸡,都是余李氏的宝贝疙瘩,每天早上,余李氏也不喊老头子也不喊儿子,第一件事就是起床去割些野草、摘点桑树叶,掺和上苞米面,“哦啰啰啰啰”地招呼小鸡来吃食。这时候小余李氏也会自觉地把早餐煮好叫一家的老爷们吃,所以每次听到余李氏的“哦啰啰啰啰”,余家的老爷们都会条件反射地准时进屋吃饭,比余李氏养的母鸡还要乖巧。 因为家里男人多,余李氏很早不下田了,在家里除了收拾一下后院的小菜园,就是围着自己的宝贝鸡转。 余大江是搞不懂自家老娘是怎么分的清这几只鸡的相貌的,每个还取了名字:“大花子”、“撅尾儿”、“耙爪儿”、“缺根毛”还有“双蛋丫”。 名字一个个地叫着,从来没认错过。 余大米跑回去的时候,余李氏正在招呼:“嗷嗤,缺根毛,别啄我苗,嗷嗤。” 缺根毛警惕地左右看了两眼,忍不住又啄了一下。 余李氏就甩过去一个择出来的烂菜帮子,把缺根毛吓得一跳,扑腾着后退了两步,又开始啄余李氏扔过来的菜帮子。 余米突然就停住了脚步,不敢上前跟他奶说他要娶袁家姑娘的事儿。 他知道,他奶不喜欢丫头片子,更不喜欢一窝都是丫头片子的袁家。除了母鸡和母猪,他奶不看好别的雌性生物,统称为赔钱货。 这一点,其实余卿卿也想过为什么,古代女性对女性的恶意源自于何处。 她曾经在网上看到这么一句话:我很赞成如今养子女没有什么用这个看法,因为我就是这个子女。 同样可以理解的是,之所以很多古代女性觉得生下来的女娃是赔钱货,没啥用,是因为她们深知在她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她们自己除了依附于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以外,就没有多大的用处。 推此及彼,余卿卿突然就理解了。倘若哪一天,女性发掘了自己本身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地位,对同性之间的尊重和理解也会增加许多。 余李氏虽然主家,她知道,并不是她多厉害,而是因为老爷子宠着她,三个儿子供着她,三个媳妇也敬着她。 她很清楚,男人才是自己家的顶梁柱。 青丫头是个奇特的意外,用余李氏的说法,那是老天爷爱护她。 她对女性的偏见并没有因为余卿卿而消减多少,这个过程也是漫长的,除非哪天,她发现自己有很强的能力,能改变家人和朋友的生活,女性也可以凭借自己,顶起家庭的责任的时候。 也就是余李氏能够彻底改变的时候。 余米在余李氏身后站了一小会,扭头又跑开了,他打算找他的忠实cp支持者余老爷子。 至于他爹,他爹肯定要听他娘的,他娘是他奶的侄女,肯定也要听他奶的。唯一的突破口,就是疼爱大孙子的他爷。 涉及到自己的终身大事,余米难得思路清晰。 扭了头往他爷房屋里跑去。 余老爷子正在自家房门口晒太阳午睡,听到哼哧哼哧的声音,一睁眼看到他跑得脸蛋儿红扑扑的大孙子。 这大孙子,小时候跟小牛羔子一样呆得不行,长大了也是老老实实,憨憨厚厚,心眼好又善良,在他看来,是再适合当人丈夫不过的了。 老大家的,是要跟他们老两口生活一辈子的,大孙子也是要在这个老宅娶媳妇的,这个长孙媳妇,他们很在意,也挑的小心。 村子里有合适的丫头片子,给大米挑了问了,他都摇摇头说不想娶,这时候余老爷子想明白了,哪是不想娶媳妇,是小伙子心里有人了,不愿意娶别人。 那个袁家的大姑娘听说是个泼辣的,能管事的,余李氏看不上,但是他却觉得不错,他媳妇不也是泼辣的吗,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又多了一堆的孙子,还有个会疼人的小孙女,多好。 昨晚他就在临睡前跟余李氏说了这事儿,余李氏怕她们家只生闺女的“传统”会影响他大米传宗接代,老爷子劝她,正好自己家除了老二之外都特别能生男娃,碰上她们家只生女娃的,回来你重孙子孙女都有了,多好。 再者老二跟自己说过一些很有道理的话,家里有男有女才是阴阳平衡之道,都是男的也不好,可能就因为家里男娃太多了,阳气太重了,所以老二家才勉强生出来一个女娃,这个女娃也是不一般的,赚钱的能力,一个顶好几个男娃。 总之两人嘀嘀咕咕了半天,余李氏也听不懂他那些银啊羊啊的,就是听着说男娃女娃都要有,袁家姑娘嫁过来了不会有啥问题的云云,困了,哼哼唧唧扭过头,屁股对着余老爷子,不情不愿地,就应了。 第六十三章 大笔分红 余米在心里忐忑余李氏不同意自个事的时候,他想不到,自家爷爷已经出马把他奶给搞定了。 不得不说他爷的智慧,确实和普通的老爷子不一样,有点大智若愚的意思。 之后的一切就顺理成章了,老宅的速度是很快的,没两三天,双方就换了帖子,合了八字,请媒婆去提亲,下聘下礼,定了日子,就在八月八。 为什么这么快?用余李氏和小余李氏的话来说,既然确定了,就赶紧把姑娘给定了,省得夜长梦多。 余李氏还想了,听老二说两个多月后就要发洪水了,到时候一年多的时间都是要在山上糊弄日子,哪来的心情大操大办地娶媳妇。 不如趁这时候赶紧把喜事给办了,孙媳妇给娶回来,等回来去山上时候,闲着也是闲着,就让俩小年轻忙着造孩子。 等洪水退去了,没准她还能抱个重孙子玩玩。 对外,他们是宣称,自家看重袁家大丫已经很久了,两个小年轻也是情投意合,不存在私相授受,或者组队私奔的事儿,村民们回来吃喜酒可以,不要再嘀咕这两家孩子不好听的闲话。 大家伙嗯嗯啊啊就应了,对村里这两户人家结为姻亲也是稀罕,之前听说余李氏是最不喜欢丫头的,也不喜欢只生丫头的人家。这时候娶了袁家的姑娘,也不知道余李氏怎么想。 余李氏:能怎么想?又不是我娶媳妇儿,我孙子他喜欢就好。 村民:好有道理,无言以对。 …… 一日晌午,余米到了余二叔家,跟二叔学做菜。 上次二叔教他的厚脸皮大法,非常有用,直接帮他娶到了媳妇。 后来听二叔说厨艺好了可以让自家媳妇对自己更加爱的欲罢不能,他连忙举手报名了二叔的厨艺班。 吴氏和余卿卿说要进屋睡觉等饭吃,余米觉得纳闷,但是也不好说什么。 母女俩往床上一倒就进了空间,开始捣鼓她们新的研究产品,人参珍珠膏。 今日上午,刘掌柜的马车来了,过来取他们做好的香膏,留下来新的一批瓷罐子,还有一大笔的银子。 整整四百两。 因为香膏生意前七天做活动,通通打八折,定价五两的正装都按四两银子卖的,分装则按四百文卖的。 这七天下来,香膏卖完了,余卿卿的三分分红也有了三百六十多两银子,刘掌柜会做人,给凑了个整,让管事的带过来了,顺便拿走后七天的香膏。 还带了句话,说,接下来的生意不会一直跟开业时候那样那么红火,但是绝对不会差。本来想下一批再多定点,可为了保证余卿卿所形容的饥饿营销策略,她决定还是跟之前约好的一样,每七天取一次货,数量跟之前一样。 余卿卿算了一下,等香膏接下来回复到正常价格后,她每周的分成就可以拿到五百四十两的银子。 这是多么让人振奋的数字! 余卿卿简直想搂住她奶的脖子亲一大口,余李氏一个小小的宣传,给他们家带来了多大一笔财富啊! 之前虽然对自家刻薄了点,但也偷偷帮原主一家存下来了五两的银子,让他们做第一笔生意的时候没有了后顾之忧。 得知自家要建房子应对洪水的时候,余李氏又主动把自己存了几十年的嫁妆都拿了出来。 余卿卿暗暗想,回来一定要带着她奶发财,让她做一个幸福的地主婆,再给她开一个养鸡场,让她天天有数不完的鸡可以养! 不过,现在尝到了生意甜头的余卿卿,拖了吴氏就进了空间,说要做一种新的护肤品,贵妇膏,也就是人参珍珠膏。 不同于现代拥有各种先进设备,可以提取细到分子级的美容成分,在这个时代,即便是他们的空间里,能用的工具也是极有限的。 人参珍珠膏是母女俩认真考虑后仔细敲定的。 第一是材料,空间里大部分都能提供出来,人参等中药老余那里也收藏了一些,珍珠粉是余卿卿大学时候给吴氏买的好几罐,近两千目的粉末,非常细腻。 第二是这珍珠膏,它是纯天然成分,既可以作为护肤品保养皮肤,也可以在白天涂上一些提亮肤色,晚上还不用卸妆,用清水洗干净即可,不会像现代化妆品一样残留在皮肤上,这儿的女人用起来也会很方便。 第三,就是这款珍珠膏的配方和具体成分,在跟老余这个专业人士商量了之后,是可以直接整理出来,这里的人也可以直接制作。 这意味着一旦这个商品打开了销路,他们不必像制作香膏一样亲力亲为,还能赚到一大笔配方的钱。 第六十四章 做珍珠膏 想想接下来会赚到的银子,余卿卿就乐的不行,看来不管是在哪个朝代,女人和小孩的钱都还是很好赚的。 人参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减缓皮肤衰老和皱纹产生,珍珠粉可以美白淡斑,涂上去可以提亮肤色,使面容看着更白皙。此外余卿卿还准备了自己做精油调理时买的基础油,荷荷巴油和甜杏仁油。 这个珍珠膏,最重要的步骤是乳化,乳化需要乳化剂,纯天然的乳化剂需要天然蜂蜡或者植物蜡和硼砂结合在一起制作。 母女俩秉着严谨的态度,戴上了口罩,穿上了老余的白大褂。 反复实验了多次之后,终于调制出状态最稳定的乳化蜡。 在后面就是加热,加入油剂、水剂、珍珠粉、浸泡了人参的纯露,和微量的乙醇作为抗菌剂和防腐剂。 一大碗的珍珠膏做好了,两个女人想把它从空间里拿了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叫老余过来,给她们当试验品。 余米正在厨房大汗淋漓地做菜,老余教了他一道东北传统名菜:地三鲜。 老余听媳妇闺女都在房里呼唤自个,知道他们是做好了,让他配合把东西给拿出来呢,颠儿颠地进屋了。 过了一会儿,老余又进了厨房,余米一抬头,看到脸白的跟鬼似的老余垮着脸站在自己身后,手里的大锅铲下意识地就想拍过去。 “二叔,你这是怎么了?!涂的这是什么?” “你二婶和青丫头做出来了新的涂脸膏,他们想看看这东西会不会使脸不舒服,就给我加大了几十倍的用量,让我感受一下,过会给他们反馈。” 涂脸膏,多么直男的称呼……余米作为一个小直男,很容易就理解了。他有点关切地问:“那二叔你没有不舒服吧~” “怎么会,我的脸皮堪比城墙!来,小伙子,我来看看你的地三鲜做得味道如何?” 老余笑得一脸褶子,余米生怕他脸上的粉膏被他的皱纹挤下来掉锅里,连忙推开他叔好几步。 说,“二叔,我来,我来装盘,装好了给你尝尝,你看看如何。” 老余没想太多,就在旁边抱胸等着。 装好了菜,余米又说,要自己拿筷子喂叔吃,可把老余感动的,说自家侄子就是贴心。 其实大米是怕他尝完了这道菜,这菜上面落了粉膏就不能吃了。 他还想带回去给娘还有奶尝尝,让他们品一下呢。 就这样,余米在贤夫良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余卿卿和吴氏把珍珠膏拿出来后,就用以前的小罐子做起来分装,每一罐的量并不多,大概就半两多重,二十克左右,一大碗装了有四十多罐。 剩下的底上的一些,就都摸脸上做过敏试验,连余大米都顶着个大白脸,和一盘地三鲜回老宅了。 这个人参珍珠膏的使用是有小诀窍的。 首先,量不能太多,每次取量只能有一点点,以散点式在脸上点开,用手掌慢慢拍打抹匀,效果就是很自然很轻薄又很透亮的白。 第二,涂珍珠膏前面部要保证一定的水润度,不然涂上去会很干,乳化剂都做出来了,余卿卿很快就做出来新的一套简易版乳液,加了适量甘油,和珍珠膏配合使用。 为了保证这套乳液+珍珠膏的安全性和普适性,余卿卿专门请来了余李氏和小余李氏,让他们去村子上绕了一圈,叫上来二十个媳妇婆子过来,一人发了一罐试用。 余卿卿先是说明了,这个乳液和人参珍珠膏的成分是纯天然的,又教会大家使用的方法,有些手笨的,余卿卿就亲自上手给她们涂上,一群女人叽叽喳喳兴奋得不行。 吴大娘为了参加这次试妆大会,特地把平日里不离手的孙子扔给了老头子带,带着媳妇儿就扭过来了,媳妇正用余卿卿教的手法给婆婆上粉膏,吴大娘享受的眯起了眼睛说: “没想到我这张老脸还有抹上人参和珍珠的一天。 我这个老婆子没有啥福分,都五十多的年纪了,连根人参须都没有尝过,托余家孙女儿的福,咱第一次知道这个人参给拍在脸上是什么样的感觉。 可别说,香喷喷的,还有一股淡淡药味儿,老带劲了。”吴大娘絮絮叨叨地说。 许多旁边的婆子也都纷纷点头认可,她们都可稀罕这个粉膏。 刚刚余卿卿亲自拿余李氏做了个示范,眼见着余李氏那张老脸看着就白了几分,透了一些,整个人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年轻了十来岁的样子,把几个婆子给惊的直呼稀奇。 看来臭美这一点,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不分年龄层次的。 余青青和吴氏在一群女人之间来回转悠,时不时的指导两句。 “袁大娘,你扣的多了点,要少一点点涂,要像你闺女一样,一点一点的,不然容易抹不开。你看袁大姐,她做的就很棒,到时候大姐跟咱大哥结婚的时候,都可以自己给自己化妆了。” 第六十五章 抹的银子 说完,袁金钗狠狠瞪了一眼未来的小姑子,小丫头说话没把门,嫁人什么的都往外面说,不知羞。 几个老婆子心照不宣,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古代没有水银镜子。就连黄铜镜,在农村里都很少见到。好在余卿卿前阵子去镇上专门买了一个大号的黄铜镜,等大家涂完了,就一个个接着镜子,自己欣赏自己。 看到周围的人使用的效果好,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那种震撼的感觉更加明显。 脸上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而感觉自己的脸,香香的,软软的,跟自己年轻时候一样。 不,不一样,自己年轻的时候可没有用过这么高级的东西,也没有这么香软白嫩。 末了,余卿卿让婆子媳妇们把这些人参珍珠膏都带回家用一阵子,过十天再给她们反馈一下效果。 余李氏在边上敲打说:“这可是我孙女做出来的真正的宝贝,在镇上,这可是要卖好几两银子的。” 一群婆子们嘴巴都纷纷地张成了o字形,这么贵?这往脸上涂的那哪是粉膏?就是活生生的银子啊! 不过,想想这又是人参又是珍珠的,听说还加了不少稀罕的什么油,不卖这个价格也对不住这手艺和成本。 这一点,余李氏也是意想不到的。她记得之前她孙女做的香膏,在村子里还卖20文一罐。 可今日她来的时候,余卿卿却对她说,托奶的福,她的香膏现在在镇上卖四两银子一罐。 听的余李氏心痛不已,那一日因为自己,自家孙女还卖给村里的人那么多二十文钱的香膏,那不是在卖香膏,简直是在撒银子呀。 与此同时,她对自家孙女捞钱的本事又有了新的见识。 这次孙女做出来的人参珍珠膏,她是异常积极主动,不遗余力的去推广。 孙女一说要去找一些人来试一试新产品,她立马找了一圈自己处得比较好的婆子媳妇,还有未来的准亲家和准孙媳妇,她都给找过来。 村里这时候,有几个婆子还在偷偷念叨着,虽然余家跟袁家的大姑娘定了亲,余李氏是一定不会乐意的,说不定心里还在排斥着呢。 但今日看到余李氏拉着袁大娘,有说有笑的走过来,后面是谈笑晏晏的小余李氏和袁金钗,准婆媳俩走得可紧密了,跟亲生母女一样。那些流言也就自行消散了。 临走时。余青青多送了余李氏几罐人参珍珠膏,还偷偷塞了一百两的银子给她。 余李氏嘴上说:哎呀,我这这张老脸了,还用这些东西做甚?但手上一点也没有耽误地就接过来了,这利落,真不愧是老余的亲娘。 但是当余卿卿把这一百两银子递给余李氏的时候,余李氏是怎么也不肯接受的。 她说,分家就是分家了,既然你们家有出息了,我就不多操心了。这些钱,你们好好存着,孝敬我也不至于孝敬那么多,我这么个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要这么多钱也花不出去,还是留给你们自己用吧,说不定哪天你爹你娘又给你生个小弟弟啥的……啊呸,我这意思不是嫌弃你啊青丫头,毕竟不管啥时候,多子多福这句话都是没错的。 (余卿卿:是吗,二十一世纪的人可不这么觉得。政府发钱他们都不想生呢!) 但她也知道,余李氏的思想一时半会是改不过来的,就连现代,都有很多家庭想生个男娃继承皇位。在古代,一家人只有女儿,就相当于失去了继承香火的人,这一家人就相当于绝了户了。 说到底,还是这时代男女分工的极不平衡导致的。余卿卿没想挑战这一传统思想,她只想在一辈子,尽可能让她的父母亲人朋友过上好日子,那就足够了。 余李氏已经知道了老三把自己替老二家存钱的事暴露出来了,那被她强行要过去的五吊“养老钱”,也被老三还给老二家。 自打知道老二家过的好,不担心以后的生活了,她便也再也没有来过老二家要银子。 她心想,等哪天她和老爷子走了,搞不好哪天老大老三家还需要老二家给帮衬。 平时老二家的做了什么好吃的,送过来给她,就已经觉得很满足了,偶尔还送两个鸡蛋作为回礼。 看到余卿卿塞过来的一张百两银票,虽然没有自家那个嫁妆箱子重,但是,孙女的心意却是满满的,她懂得。 “奶,你也别忙着拒绝,你听我跟你说哈, 这个银子,也不光是我送给奶你的,严格来说,这是我投资在奶身上的。 奶,你知道投资的意思吗,就是我现在把这个钱拿给你花,花在哪,花在做生意上面,用来赚更多的钱,就像我家做香膏和粉膏一样。” 余李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可是她平平无奇一个老婆子,有什么可“投资”的呢? 第六十六章 建养鸡场 “奶,钱放在盒子里,是不会增加的,如果把它利用起来,它就会像生鸡蛋的母鸡一样,源源不断的给你带来利润。” 一说到母鸡和鸡蛋的事儿,余李氏豁然开朗。 “奶也知道,最近我们家都比较忙,各自都有各自的生意要去做。 我知道奶奶养鸡特别有自己的经验,所以我有个想法,我希望奶可以建一个自己的养鸡场。 大伯家平时要做钵钵鸡和卤肉生意,鸡肉和鸡蛋肯定也是必不可少的。 与其从外面的养鸡的婆子那里收购,奶,你不如直接自己养,自产自销,除了供应大伯家的生意,还可以把生意做到镇上去。 镇上有许多酒楼是收购鸡肉和鸡蛋的,倘若我们可以把规模做大,一次性提供大量产品,价格上也可以适当的低一些。 或者分种类销售,比如单独销售鸡爪,鸡翅,鸡腿和鸡肫,提供给他们做特色菜。 又或者我们自己做卤鸡爪,腌鸡肫,炸鸡腿鸡翅,都是很不错的方向。 还有就是咱们家的鸡要跟别处的不同,要有自己的特色。” 前面余卿卿说的时候,余李氏还不住地点头,说到养的鸡要有自己的特色的时候,余李氏愣住了。 特色,什么特色?余李氏一脸的懵。 “中药养鸡啊,奶,你想想,人平时吃补品,是不是就有吃草药养身子的。 咱们也可以给鸡的吃食里面拌上一些草药,可以增加鸡的肉质美感,还能增加鸡群的免疫力,鸡也不容易生病。 这玩意,推广出去还好听,大家一听就知道是好东西,可不得花大价钱来买啊。 除了中药养鸡,咱们还可以用酒来养……” “等等等…打住,还中药,还酒,我咋不知道,养鸡还有这些名头!一个鸡,吃得比人还好! 我养了这么多年的鸡,第一次听说这些,青丫头,你这可都是哪来的想法,莫怪我泼你冷水哈,这也太扯了吧!” 余李氏被余卿卿画的大饼吃撑了,不仅吃撑了,她还给噎住了,这说的竟越来越离谱了。 余卿卿在心里暗暗吐槽:这在现代可都是有人实践过的,我可不是瞎说的,只是您思想太落后,不能接受罢了。 但是面对着余李氏,她只是微微闭了闭眼,然后笑吟吟地,用手指头指了指天,示意是神仙跟她说的。 土地爷爷,再一次利用一下您的名头,不好意思哈哈哈哈哈哈。 余李氏就不吭声了,她说,“那行吧,既然那什么,老天爷都这么说了,那就听你的,左右都是你的钱,怎么用也听你的。你也别怪奶没有提醒过你哈,怎么做的,你跟奶说了奶会照办不误,但是结果保证如何,可就不怪我了哈。” “那是当然,奶您能帮我这一把,我感激不尽呐,等回头赚了钱,咱俩对半分,我保证让你成为十里八乡最富最富的老太太、地主婆!” 余卿卿一通甜心眼里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她奶那里扔,说的余李氏心里止不住的高兴。感觉就算亏,只要她孙女开心,那就好,她每日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动起来自己这把老骨头,赚点钱,以后给孙子孙女们多添点彩礼嫁妆。 “所以,奶,你看这一百两银子,您还是……” “好好,我收下了!”余李氏也是爽快的性子,孙女跟自己说了那么久,动了那么多的脑筋,她不能再犟。 “这就对了,奶,这后面呢,如果还需要钱,你尽管问我要,你孙女有钱。”余卿卿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 余李氏利落应是。 余卿卿接着补充道: “奶,你知道我为啥想让您养鸡嘛? 您也知道了,再过两个月会发生啥事,我也直接跟您说,咱们回来会在山上至少待上一年。这一年时间,只在山上吃喝混日子那是不够的,不行的,那是真正的坐吃山空。 咱们在山上买好地,建好鸡舍,规范养殖,还可以请村里的人帮忙一起管理,您别看咱们这前期的投入多,投的钱和时间越多,后期得到的成果才越大。 另外咱们在赚钱的时候,还可以帮咱们村里的人一把,赚了钱给他们分点肉汤,以后咱们余家的名声也更好不是。” 余李氏想:好个小丫头,不光想到了自家人,还把村里的人都给想到了,早知道这个丫头是个心善的,幸好是出在他们余家的,可真是祖先保佑啊。 余卿卿最后总结道: “这未来的一年时间,既是咱们休养的时间,也是咱们卯足了劲发展的时间。 等一年后,小镇还有附近的村子恢复了繁荣,对食物又有了需求,镇子上肯定没有多少养鸡的,附近的村子里的人能生活就不容易了,哪有那么多空闲和能力来养鸡。 这时候就是咱们的时机,咱们就提供上这一年精心培养出来的特色鸡肉,在第一时间抢占好市场,好好地赚上一笔。您老说,是不是?” 余李氏听着越来越激动激动,心潮澎湃,她突然对余卿卿说,“青丫头,能不能跟奶偷偷说一下,给你点拨的那个神仙,是不是财神爷!” 第六十七章 发布任务 “噗嗤。”余卿卿乐了,她知道是她奶被她一套又一套的赚钱大计给唬住了,就勾勾手,示意奶奶靠近点,余李氏立马很上道地凑了过去,旁边并没有闲杂人,她还是左右瞅了俩眼,配合地把耳朵贴了过去。 余卿卿小声的说道:“不是财神爷,是咱们老余家的祖宗,咱们这块地儿现任的土地神。这个秘密,您可别跟别人讲,除了我爹娘,咱家就你一个知道。知道的人多了,那就不好了。” 余李氏:还真是祖先保佑! 听完余李氏就收拾起零散的小东西准备回去了,余卿卿看她奶急吼吼的样子,问:奶你这么急着回去干嘛?不留下来吃个晚饭吗? 余李氏直说不了不了,她要回去她的后堂屋里,把他们余家祖辈的牌位重新给供上,每日上香,再磕三个响头。 她可知道,啥叫祖坟冒青烟了!祖上若是出了个神仙,那就更不得了,她老头子这一脉碰上了青丫头,发达定了! 余卿卿想不到她奶对她的信仰值也在蹭蹭的往上涨。转头让老余和老吴一起去空间里给她打苦工,给他们下达了争取在明早做出两大桶的乳液和粉膏的任务目标,自己则拿着图纸去了何婆子家。 在路上,有那么一刻余卿卿觉得自己不像是穿越人士,更像是给这村里人发任务的npc。 敲开何家大门,npc甜甜一笑,“何婆婆好~” 给开门的是何家的老婆子,余卿卿立马礼貌地叫了一声,何婆子点点头就对屋里院子喊到:“老大,余家的小姑娘又来找你啦。” 正在低头奋力刨木头的何君手一抖。 那个让他全家又爱又恨的小丫头,来了。 自从上一次青丫头将折叠桌椅的图纸送给了何老大,何老大当宝贝似的藏了起来,打算当传家宝的手艺以后留给子侄们。 因为这套桌椅让他赚了一大笔钱。 得到余卿卿的同意后,他做了一套带去了县里,给平时一直合作的那个家具店老板一看,顿时惊喜不已,一口气跟他定了整整十套。 于是,这半个月他都在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的做工,何家一窝都没有闲着。他弟何文不下田了,一有空就上山砍木头,他媳妇和弟媳,带着几个小子去下田,他丫头和侄女全部被他使唤来做一些小工。大一点的帮他扫木屑,小一点的帮他递工具。 他娘,因为不用带孙子孙女了,比以前闲了许多,所以才有空给余卿卿开门。 这几天田里的几个壮和几个毛没少在心里叨叨余卿卿,可是听他爹(大伯)说,等这阵子忙完了赚了大钱,就给他们几个小的一人买一斤的芝麻糖,男孩子一人做一个小弓,女孩子一人一个鸡毛毽子。然后呢,再带他们去山上玩一圈。 几个小子就屁颠颠地跟着娘去田里拔草浇水了。 幸好现在他们都在田里,不然看到从家门口悠哉游哉拿着叠图纸走进来的余卿卿,一个个地,小拳头肯定会痒。 何老大没有那么幼稚,他的拳头不痒,就是一看到余卿卿,他就感觉胳膊有点酸,说不准是生理反应还是心理阴影。 “大伯,忙啊,我又来啦,您看看这是我想找您做的东西。”何老大一接过来图纸就懵了。 “这是啥,有座位有桌子,还有个跟罗盘一样的东西,这下面是啥,还能转的板子?人坐在上面踩下面的板子?这是你们要做的新的桌子吗?”何君的脑袋上冒出来一个个小问号。 余卿卿噗的笑了,说:“何大伯,这个是四人脚踏船。” “船?这底都空了一大块,这船还能飘的起来??” “所以您看这,这需要浮筒和底板。车架只是一部分,并不起漂浮的作用。”又指了指另一张图纸,“这是叶轮,连着的脚踏板可以使它转动,转动之后就可以排水前进,这样坐在船上的人就不用划桨,很轻松。” 接着她又补充到:“为了方便控制方向,我设置了这么一个控制台,控制台上有手柄,舵叶通过连杆实现联动,手柄就可以灵活地控制方向啦。” “等等,你?你设置的?”何大伯突然问道。 糟糕,给说漏嘴了,余卿卿心里拍了一下自己的大嘴巴,对何大伯说,“口误,口误,是我看这个图纸设置了控制台。我才多小啊,怎么会懂得自己设置呢~”说着用天真懵懂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了过去。 何君在心里吐槽:我信你个鬼,你这么小,你不是照样把这个图纸看得这么透彻明白,连自己都要听解释才能看懂的东西,你这个小丫头张口就能说清楚。 又想想自己几个虎头虎脑的儿子,跟这个丫头差不多大,每天就知道村里瞎玩瞎闹。 前几天因为让他们跟着媳妇去田里,闷闷不乐跟他讨价还价,说要一斤芝麻糖,半斤的不够。 何家老大第一次产生了现代家长常有的一种郁闷之情,如果要用一个言简意赅的词来形容,那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第六十八章 新的嫁衣 “别人家的孩子”:大伯,你听懂了吗? 何老大勉强点了点头。 余卿卿说,“您之前应该也做过木船,对于防水,防腐还有保养方面,您肯定很有经验吧。” 说到这个,何老大勉强找回来了一些自信。“防水的法子还挺多,如果是榫接的话,涂上桐油再反复晾晒就好了,但是榫接的工艺要求高,你这个船又相对复杂,就要用铜钉来拼接,木板之间小一点的缝隙用桐油加灰做成油泥巴,糊在木板缝隙中就可以,如果缝隙比较大,就加上麻绳纤维这类的填抹上去。” 本来何老大是没有必要跟一个八岁的小丫头说的那么多那么细的。 可这个小丫头一向给他的感觉,比一个成年汉子还要聪明稳重,每次跟她交流的时候,何老大都忍不住把她当做大人一样看待。 两个人又讨论了一会儿,余卿卿觉得大致的问题都理清楚了,就留下来五两的定金,跟何老大哥和婆婆礼貌告别了。 又是后知后觉的何家老大:青丫头突然造船做什么? 没想多久,他就继续低头干活了,没办法,太多活了。 晚点时候,何家俩媳妇拖着几个泥猴子就回来了。 何婆子:呦,这是哪儿来的泥鳅? 何老大一眼就看出来是他家的三个壮,那心虚的眼神一看就是玩得太上头,摔泥坑里去了。 这几个娃不好好干活就知道玩,也不是一天两天,这个年纪的男娃猫嫌狗不爱的,平日里惹了事,随便骂两句就过去了。 可今天,何老大心里莫名就窝着一团火,特别是想起来余卿卿离开时清脆又懂事的一声告别: “何大伯,这些天就麻烦您啦,千万不要太辛苦哦,我们一家都很相信您的水平,请尽可能的发挥出您的实力哦~” 又扭头对何婆婆说: “何奶奶,我回家啦,最近有空的话,您可以找我奶一起讨论一下怎么养鸡,我刚准备让奶奶建一个养鸡场,以后说不准都需要请您这样有经验的婆婆来打理呢。” 那叫一个乖巧成熟会来事还有大本事! 何大伯越想越气,挥起来一个还没修整好的木棍就追了过去,三个娃吓得哇哇叫,到处跑,一会儿就跑得一个院里都是疙瘩泥点,好不热闹。 丝毫不知道加剧了别人家庭矛盾的余卿卿转个弯又去了袁家,也就是自己未来的嫂子家。 一进屋,就看到几个姐姐围在厅堂正在热烈地讨论着什么,余卿卿一看,桌子上摆放着一些大红色的布块。几个姑娘拿着比划,讨论如何把这些布料按照图纸,整合在一起。 那个嫁衣的样式,余卿卿很熟悉,因为那正是余卿卿送过来的。 前几天,余家老宅准备定亲之时,余卿卿就把这一套新中式的嫁衣画了下来送给了袁金钗。 袁家姐妹都很擅长女红,主要原因是他们的娘,也就是袁大娘,以前在镇上的绣楼做了近十年的绣娘,后来因为眼睛不好了而被辞工。 辞工之后,袁大娘就自己在家接点绣活。当然,平日里最重要的是,将自己的手艺传给自己家的四个闺女。 宝刀未老的袁大娘,一看到这套图纸,就爱上了这套嫁衣的设计,眼睛里泛着激动的光芒。 夏天不宜穿得太厚重,应以轻便为主,所以余卿卿抛弃了繁复的直领对襟长短衫加霞帔的设计,而是选了现代常见的秀禾服,既不失保守,又很显女子的腰身。 不太一样的是,她还加了个牡丹样式的云肩,裙摆也比普通的更加繁复一些。 具体的花样纹路,余卿卿都是潦草处理,这些专业的还是交给袁家专业的人士来做,她就负责提供思路和创意。 袁大娘在看到这套秀禾服的时候,已经构思好了整套衣服的纹样,甚至还想象出来了自家大女儿穿上这套嫁衣的样子。找四个女儿商量了一下之后,母女们就撸起了袖子打算大干一场。 现在,她们正在按照嫁衣每块拼接的布料大小,讨论要绣上什么样的花样最好看。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大姐就要嫁人了,四个姑娘都很有紧迫感。 余卿卿本来还想找她们多做几套雨衣,看她们这么忙的样子,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后,袁大娘说: “青丫头,那个雨衣的样式并不是多难,你若是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找村里的几个媳妇姑娘来做,手艺保证也不差。” 余卿卿听得连连点头,袁大娘就从屋里取出来之前余卿卿送来的两张雨衣的图纸,那图纸很重要,袁家平日里不用的话,都仔细地收了起来,所以袁大娘拿出来那几张图纸的时候,余卿卿发现图纸存放的跟新的一样,边角也没有褶皱的地方,一看就是很用心地保存着。 一路迈着小短腿,余卿卿跟着袁大娘去了朱家。 第六十九章 前去朱家 到了朱家,余卿卿发现,这朱家的门庭似乎跟村里的格外不一样,在一堆高矮胖瘦的土房中,青砖建的朱家大院,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 村里的大部分家门口,是没有台阶的,顶多一个门槛,这朱家的家门,不仅有三层的砖阶,两边还立着两座石狮,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那门,比村里别的人家也都要大几分,更厚重一些,与自家那两扇贼看了都没啥欲望的破门一对比,那差别大的令人心酸。 另外,村里人家的鸡鸭,都是放在自家院子里,讲究点的拢个鸡圈,不讲究的,就满地是鸡屎,踩不踩上去,全靠运气。 这朱家不一样,他们在自家房屋旁边专门又建了几个小屋,专门用来养鸡鸭还有猪。 说到这儿读者可能会有些眼熟,没错,这正是老余一家初次来到这个世界里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村里发生鸡狗大战的主战场,也就是齐家大黄和朱家那只公鸡厮杀的地方。 若是普通的村民家里,大黄还真进不去,而这朱家的鸡不一样,有自己的独立小别墅,那天朱家的大公鸡正是在自家别墅的墙头耀武扬威的时候,被大黄一个猛扑撂倒到了别墅外面,当朱婆子听闻声音赶过来的时候,大公鸡已经被薅掉几根尾巴毛了。 余卿卿自打生下来,就常常在家里窝着,因为身体不好,也很少出来玩耍,对于村子里的许多人和事并不了解,朱家在她的记忆力大概是看过两眼,但印象很少,只记得很大很大,其他的,以原主的小脑袋,看到了也想不到什么。 可这时候看到的余卿卿,就感觉稀奇极了。袁大娘一眼就察觉出来余卿卿的诧异,笑着跟她解释: “朱家可是咱们村里的大富户。你爹娘不知道有没有跟你说过咱们村的历史。咱们村这儿以前一片河滩地,并没有人居住。 其他村的很多家家户户都是一个宗族的,大部分都是一个姓,但是咱们村不一样,什么姓的都有。 当时是改朝换代的时候,又赶上南方发大洪水,多少百姓都苦的活不下去,背井离乡。咱们的老祖宗们都是一路逃亡到这儿,各个地方的都有。 这朱家就据说是前朝一个王爷的分支的分支,原姓诸葛的,带着一家老小隐姓埋名来到这儿。 咱们常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朱家底蕴还是有的。咱们的祖宗到了这儿,只能从山里挖土砍树的建房子,他们朱家却从外面请来不少做工的建了这么个青砖大房。 只不过一代不如一代啊,这朱家的后辈们不能科举,如今都是跟咱们村民一样在田里混日子,唯一保留到现在的,就是这祖辈留下来的大房子。”袁大娘说得颇有几分感慨。 是啊,不动产多重要啊。余卿卿在心里也感慨了一句。在现代,买不起房子,更买不起地,到了这儿,房地的价格都便宜了许多,为甲方爸爸画了那么久的图纸,这辈子有了自己的地,一定要建到哭建到吐不建完不罢休,余卿卿偷想。 两个人敲了门,袁大娘唤了一声,屋内传来了应和声,不一会儿,门打开了,余卿卿看到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妇人,脸蛋圆润,身材丰满,看起来是古代人常说有福的那款媳妇。 胖婶儿一身棉布襦裙,谈不上多讲究,也就比村里人看起来更那么整洁一些,少了一些补丁。 那妇人正是朱家的大媳妇朱王氏。朱王氏跟袁大娘还挺熟悉的,见到她就热情招呼进来,看到袁大娘后面的余卿卿,她愣了一下,这看着也不是袁家四个丫头中的一个啊,袁家的当家个头高,所以女儿们的个子也都不矮。这个小丫头一看就瘦瘦小小的,眼睛圆溜溜的,怎么看怎么眼熟,感觉跟最近村里风头很盛的余家老二家的媳妇看着挺像。 朱王氏没有想太久,余卿卿自我介绍了一下,“婶子好,我是余老二家的青丫头。” “哎呀,是青丫头呀。”朱王氏心想自己猜的果然没错,很热情地引他们进门。 不是余卿卿耍流氓,但是当看到朱王氏转过身的背影后,她的眼神就很难从她的两个屁股蛋儿上离开。朱王氏整个人都圆溜溜的,古代人衣服本来就宽松,但朱王氏却把整身的衣服给撑了起来,屁股那里就像是塞了两个足球,随着脚步一扭一扭,看着特别有意思,余卿卿一边走一边看,面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带了些猥琐。 前面两个女人死也想不到后面跟着的小丫头在想什么,朱王氏引两人进了堂屋,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了朱婆子的声音: “王氏!你是不是又偷吃咱家的猪油渣了!” 朱王氏听了婆婆的话,身上的肉不自觉地抖了一下,下意识地擦了一下嘴巴,立马大声回道: “娘,我没吃,指不定是哪个耗子给啃的,反正我没有!”打死不承认。 “哪个耗子一天啃三个不多不少的?谁家耗子能大成你那样的还油光水滑的?我可跟你说,我偷偷观察这罐油渣子三天了,每天都少上三块,你可别跟咱说咱家的耗子还会算数,肯定是你这个肥婆娘吃的!”朱婆子的话跟机关炮似的,一句接一句不带停的,听得朱王氏脸都红了起来。 平时婆婆也没少说自己偷吃,可这一次家里有客,有长辈又有小辈的,她脸皮再厚也忍不住羞了起来。 第七十章 偷吃东西 “娘……”朱王氏想打断她婆婆的指责,试图终止这小型的社死现场。 可朱婆子还自顾自地在厨房嚷嚷:“肥婆娘,因为你,咱们厨房里隔三差五地就少东西,油渣子这玩意确实香就算了,你怎么还啃起了黄豆?黄豆!硬的跟石子似的你都能啃的动,你说你是不是肥耗子托生的?啊?” 朱王氏听着听着,伸出来两只胖手盖住了脸上崩溃的神情。 谁让自个耐不住嘴馋,那嘴巴里若是不嚼点什么带味的,就跟白长了似的,空闲得令人发慌。所以趁婆婆出门跟其他几个婆子玩的时候,她炒了两把的黄豆,没事扔几颗嚼,很香很香。 朱婆子终于说够了,她骂骂咧咧地走近堂屋,准备捏媳妇的脸蛋儿再叨叨两句,一进门却“嚯”的一声,“呦,原来有客人来了啊!”狠狠瞪了媳妇一眼,“有人怎么也不说,害咱们家丢人都丢外面去了!” 有些事儿,自个家吵吵就过去了,要是让外人听到了看了笑话,那可就尴尬了,朱婆子自媳妇进门就跟她相爱相杀至今,再怎么嫌弃媳妇儿,也不想自家成了整个村的热点新闻。 余卿卿尬笑,她和袁大娘立刻表示,刚刚什么也没听清。四个人打算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朱王氏进屋拿了绣了一半的手绢在边上坐着,朱婆子则面色如常地转头问袁大娘有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朱大娘,这是余家老二的闺女青丫头,她最近找咱家几个姑娘做雨衣,不过,您也是知道的,我家大姑娘快嫁人了,所以一时间也没时间做这个雨衣。我知道你家媳妇做女红很不错,所以就带着青丫头来请你们做这两种雨衣。喏,你看。”说着袁大娘把图纸递给了朱婆子,朱婆子又转手给了媳妇朱王氏,一点都不带停留。 正在绣手绢的朱王氏抬起头,“娘,这是什么?”朱婆子撇撇嘴,“我怎么知道,这个女红你不是最擅长的么,你自己瞅。” 方才余卿卿就注意到了,一旁的朱王氏,手指头圆鼓鼓的,白嫩嫩的,但是绣起东西来意外地灵活,一上一下手指翻飞,朱王氏的眼神也十分专注,仿佛完全沉浸于手中的绣活一样,所以刚才袁大娘说的话,朱王氏并没有听到。 余卿卿走上前,拿着图纸跟朱王氏解释,问她愿不愿意做,朱婆子在旁边开腔了:“咱媳妇的手艺那是没得说的,只要价钱合适,自然是可以做的。” 在报价上余卿卿从不抠搜,她报了和在袁家做雨衣时候一样的价格,听得朱王氏连连点头,说没问题。余卿卿也不急着要,就是数量上要多一些,有备无患。 收到了一两银子的定金和二两银子的材料费,朱婆子立马就转变了态度,一会问朱王氏要不要喝水,一会问她要不要吃荷包蛋,听得朱王氏受宠若惊。上一次对她那么好的时候,似乎还是她生完四丫做月子那阵。 朱婆子想法倒是很简单,诸葛家祖辈的辉煌历史早已过去,他们家如今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农民。自己生下朱家唯一的儿子后就一无所出,所以儿子到年龄的时候,朱婆子仔细给他挑了个一看就有福气屁股大能生养的。果然,自家的媳妇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五年时间给她添了三个孙子一个小孙女,朱婆子再也不担心朱家无后,狠狠地舒了一口气。 平时看在孙子孙女的份上,朱婆子对朱王氏还是尽可能包容的,可是这朱王氏不知道是四次月子坐得太享受了,之后她的嘴巴就像一直闭不上似的,时刻都想吃点什么东西,他们朱家也不是什么富户,好多吃食被朱王氏莫名其妙的造完了,朱婆子很心疼,开始以为是老鼠,朱婆子还盯了好一阵子,后来发现这粮食少的,并没有小动物留下来的痕迹,而是人刻意而为,便暗自留了点心思。 最终抓到了罪魁祸首,不是耗子,是自家的胖媳妇儿。 因此,平时朱婆子心情好的时候,叫朱王氏叫“大媳妇儿”,心情一般的时候叫“王氏”,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客气地喊她“肥婆娘”或者“大肥耗子”。朱王氏是温软的性格,有时候被婆婆叫的脸通红也不敢反抗。 对于此,余卿卿有着不同的想法。朱王氏性格看起来很好,也不像是会喜欢为了一己私欲就去偷家里粮食的人,朱王氏这种无法控制的想要进食的欲望,很有可能是心理上或者身体上的某种疾病的症状。 第七十一章 胃火过旺 老余做了这么久的中医,很多生活中常见的病症,余卿卿在耳濡目染下也有所了解。 据她所知,这种嗜食的病症,倘若从心理角度分析,可能是内心过于空虚无聊,因此需要吞咽食物来填补的一种心理疾病,余卿卿仔细观察了一下朱王氏,这个妇人看起来温温糯糯,做起事情来却很认真专注,并不像是心理上有什么疾病的样子。 所以,她内心更倾向于认为,朱王氏在身体上出了什么问题。 “朱婶婶,我问你哦,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口苦、口干、便秘,明明感觉胃有些胀,但是还是忍不住想吃点东西?”余卿卿试探地问道。 朱王氏听到了余青青的话,抬起了她那肉乎乎的脸蛋,眼睛充满着好奇和震惊,“青丫头,你怎么知道的?我就是这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想吃一些东西。” 袁大娘和朱婆子也看向她,眼神中充满着诧异。 余卿卿突然有些不好意思,随便找了个理由说,“我之前也经历过一阵子和你相似的情况,去镇上的医馆时,大夫跟我说是胃火过旺,这种情况下肠胃功能紊乱,人就会忍不住想要多吃一些东西。或许你也是有这样的问题。” 朱王氏连忙点头,她也不想一直这样馋嘴啃东西,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婆婆也不开心。听余卿卿说,这是因为身体不好的原因,她反而松了口气,问道:“那小丫头,这毛病要怎么治才可以啊?” “蒲公英,你们都知道吧,就是开花成一团毛茸茸的那种,一吹就飞散了。蒲公英在中医中也是一种草药,有清热去火的功能。你可以去采摘一些,把它晒干了之后泡水煮着喝,就可以去你的胃火。”余卿卿井井有条地说道。 朱婆子一听是外面随处可见的蒲公英,很是高兴,转头对朱王氏说,“大媳妇儿,你在家做你的那什么雨衣,我这就给你挖蒲公英去。”朱王氏听了很是感动。朱婆子又说:“你早点把病治好了,我的那些粮食也省得被你给嚯嚯了。一把子野草,换我一大罐的宝贝油渣子,划算得很呐。” …… 解决了自己的事情,又顺便解决了别人家的家庭矛盾,余卿卿很有成就感地回了家。回家的路上她路过何婆子家,仿佛听到有孩子的哭闹声,余卿卿心想何家几个小萝卜头够闹腾的,笑着摇了摇头就回家了。 回了家,发现老余和老吴都在自家床上躺着一动不动,一想就知道还都在空间折腾自己做出来的人参珍珠膏。余卿卿关好了门,自己往床上一躺,与两个人汇合。 一出书房,就看到两个人幽怨的眼神。 “丫头,你可真是随意张张嘴,咱们一家子就跑断了腿。”老余说。 屋里,这两个人正抬着一大罐人参珍珠膏和一大罐的人参乳液往客厅挪去。 余卿卿嘿嘿一笑,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她说,“你们现在是忙断了胳膊,跑断了腿,到时候拿银子的时候,可别跟我抱怨数银子数到手软。” “那不会的,哈哈哈,世界上就一种苦力没人会抱怨,那就是数钱。” “不过,这女人的东西,不管在啥时候都是暴利啊。”吴女士感慨。她想到了现代闺女花大价钱买来的各种香讷儿、纪反希、桦树林啥的,可劲儿从女人身上捞钱,现在捞钱的成为了他们,别说,这感觉还真挺刺激。 第二天,母女俩手拉手做着牛车,带着几罐的珍珠膏去镇上找刘掌柜。 刚进了镇上,余卿卿拉住吴氏,“哎,娘,你说咱们到了这儿那么久了,是不是都没去逛过街?” 吴女士愣了愣,“还真是,天天都在想着怎么赚钱,竟然一直忘了花。” 两个人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余卿卿仿佛现在才意识到什么,说:“娘,咱们怎么可以把这么丑的衣服穿了这么久?” “你问我,我问谁,只能怪我们适应环境适应得太快了。” “这样可不行,人赚钱就是为了花的,今天难得老余不在,我也带上了钱,等过会把粉膏给刘掌柜送过去,咱们俩可要去扫荡一番。”余卿卿拿出了塞在怀里的银票挥了挥。 家里大部分的钱都是她赚的,老余和老吴也就默认让她管钱了。余卿卿平时就把钱放在空间的书房里,外面的家里也放了一两百两银子以备不时之需。吴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她闺女一出门就带了五十两出来。 “咳咳,娘,这其实是我打算给你的零花钱~”余卿卿解释到。别人家都是爹娘给孩子发零花钱,在他们家不一样,老余老吴都不爱管钱。自从余卿卿大学毕业后,家里的财产都由她一手管理,夫妻俩需要了就问闺女要就成。 “不用,老余上次卖药方子赚的钱,除了买粮食,剩下的都给了我呢,平时我也用不着,还剩下来七十多两呢。”吴女士得意地说。 “那咱爹现在岂不是咱家最穷的了?”余卿卿问。 第七十二章 卖了配方 最穷的老余:不,我还有王二狗每个月佃地的二百文钱。 两个女人心疼了他一秒,转头就乐呵呵去了玲珑香坊。香坊里的生意看起来还不错,刘掌柜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夫人小姐之间来回穿梭,应付自如。 看到了吴氏母女俩,刘思娘愣了一下,转而笑得特别灿烂地走过来,对吴氏说,“妹妹呀,几天不见,你这看着气色更好了啊,你这皮肤,嫩的白的,跟青丫头在一起站着,可一点也不像是她娘,更像是青丫头她姐姐。” 吴氏一听就笑开了花,客气说哪里哪里,余卿卿心道刘掌柜夸到点子上了,她娘今天可不就是涂了她给做的人参珍珠膏嘛,这下,这桩生意做起来没难度了,吴女士就是最好的示范哇。 余卿卿凑近了刘思娘,说有生意要做,刘思娘眼睛一亮,就把她们俩带进了自己的茶室里。 “刘掌柜,不瞒您说,咱娘这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您面前,您估计也猜到我给您带了什么宝贝来。”余卿卿开门见山地说道,都是合作过的伙伴了,能直接就多直接,她掏出来篮子里的乳液和粉膏,请刘掌柜去梳洗一下面容,然后给她一边解释一边细致地上了一个妆。 刘掌柜年龄应该是近四十了,面上不免有些泛黄,身为水粉铺的老板,她平时都是带着妆容,但是古代的胭脂水粉,哪能有现代的细腻贴服,看起来多少有点不自然,即便如此,香坊的水粉之类,许多夫人都趋之若鹜,无他,实在是别处也找不到更好的了。 刘掌柜上完妆、拿起镜子看到自己改变的时候,心里激动极了,不仅仅是因为镜子里的她看起来早已不是年近四十的模样,那粉白的面容,看起来更像是三十出头的女子,刘掌柜一想到这粉膏的好处,瞬间想到:多少的女子要为它疯狂了! 她忍不住欢喜地拍了拍余卿卿的肩膀,“你这小丫头,还要带给我多少惊喜!” “比如这粉膏和乳液的配方?”余卿卿笑眯眯地说。 刘掌柜配合地捂住了张大的嘴,“这么好的东西,你们舍得卖配方?!”之前香膏的配方余卿卿都捏在手里不肯卖,这个粉膏一看就比香膏值钱的多,它的配方刘掌柜不是不想,而是因为彼此的交情,她不好意思逼迫青丫头卖这个配方。 倘若这配方能攥在手里,那就是源源不断的财富,方子一旦卖了,那就是一次了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那是比不上留着方子的。 “掌柜的,您也照顾了我们家那么多,再加上这粉膏的配方实在是有点昂贵,我们家也做不了太多。我知道您是个好掌柜,倘若卖给了你,或许还能有更大的价值,我们也落得轻松。”余卿卿很会说话,但她的心里却在偷偷吐槽:这玩意赚钱是赚钱,就是做起来太麻烦,没看老余和老吴两个人都做的够呛,跟自己抱怨了一晚上。他们赚钱是为了享受生活的,不是为了成为钱的奴隶。所以这方子能甩掉就甩掉,甩了轻松,赚来的钱再去投资别的东西,保管这雪球越滚越大。他们一家从现代来的,还愁没有什么赚钱的思路嘛,不存在的,除非三个人失忆或者集体变成智障了。 三个人最终把方子的价格商议在了三千两银子,乳液的方子就当作余卿卿附赠的。 虽然刘掌柜并不是玲珑香坊的大掌柜,用余卿卿的理解,她大概就是一家分店的店主。但是这粉膏的配方,刘掌柜深知它的潜在价值,势在必得地将其签下,日后再交给主子就成。三千两银子,她勉强还是拿的出的。 余卿卿最后说,“掌柜的,这人参珍珠膏的制作并不简单,我家有制好的一些,下次你们来送香膏罐子的时候,就顺便多带点新的包装罐子,我把做好的分装给你,在店里销售,提前炒炒气氛,热闹一下。”刘掌柜爽快地答应了,这生意早一天做,就早一天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余卿卿又说,“掌柜的,我有个新的想法。既然店里有那么多的胭脂水粉要卖,不如你就专门摆一个柜台,每样产品放上一两种,给顾客们免费试用,或者请你店里的姑娘们帮忙给用,让他们自己感受一下效果,选到了适合自己的产品,买起来才更合心意啊。” 这段话听得刘思娘猛拍大腿,“青丫头,你说的太有道理了,你这小嘴叭叭几下,那就是赚钱的大好法子,怕不是财神爷开过光的!” 第七十三章 被搭讪了 签下了配方的契约,又签了粉膏销售五五分成的单子,真?总裁?余卿卿啪啪按上两个红指印,留下两张提前写好的配方,拿到了三千两的银票。 吴女士:闺女,我看你跟平时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余卿卿:怎么不一样了? 吴女士:我看你这头顶仿佛有了一层光。 余卿卿:那大概就是土豪的光芒吧。走,娘,咱们去挥霍。 母女俩留下带来的粉膏,手挽手地去逛街了。 刘掌柜还要忙生意,不方便陪她们出去,就叫了一个小厮带着娘俩去逛街,给她们引路顺便提点东西。 真正算是有了钱的母女俩,第一次对着这县城的热闹才有了代入感。 从前这县城的热闹,那都是别人的,没钱的时候,属于他们的只有道路。 现在不一样了,每条路上的铺面,都仿佛打上了绿色的可交易标记,余卿卿一路上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拉她娘进去转一圈。 母女俩买了几套新衣服,给余李氏买了三套,小余李氏和何氏各两套,余家的男人们各一套,大米多了一套,用吴氏的话来说,小伙子要娶媳妇了,也该穿好看点,若是大米享受的福利多了,下面那些小的也就更有劲头娶媳妇了,多好。 古人的衣服不像现代那么轻便,即便是夏天,又是上衫又是下裳的,每套都是一大堆的布料。母女俩在前面挑的快乐,小厮在后面抱得苦哈哈。 “小豆子,你也别抱着衣服了,你去帮咱租一辆马车在你家掌柜店铺旁边的路口等着,我们买了啥就让店主把东西送到马车那儿,你帮我们看着货物就成。”余卿卿使唤起这个小厮很熟练,小豆子听闻舒了一口气,这农村来的母女俩,本以为会随便买点小东西就回村里了,他觉得肯定很轻松,就赶紧举手跟掌柜说要接这个活儿,没想到才去了第一家衣铺,就差点没把他压趴了。听到余卿卿的话,他连声称好,抱着衣服就走了。 一身轻的母女俩各换了套新衣服,走两步感觉脚上不太得劲,又去买了几双鞋子,心想只自己买不太厚道,又给老余买了两双。余家其他人的鞋码他们不清楚,再者,平时余李氏闲着没事干,没少给余家的爷们做鞋子,老宅那里应该不少。 一路上身上的装备逐渐升级,形象值刷刷飙升,此时装扮一新的母女俩在街上走着,绝对不会有人觉得他们是打乡下来的泥腿子。 余卿卿穿着一身肉粉的背心,浅绿的对襟短衫,深绿色的长裙,看起来清新又可爱。吴氏则穿着棕上衫和墨绿裙子。用她的话来说,都是嫁过人的女子了,不兴穿少女那种清透粉嫩的。 可即便穿得如此老气横秋,吴女士还是经历了她许多年不曾经历过的一次经历—— 一个穿着长衫,书生打扮,形象颇为考究的公子拦住了母女俩。虽然说用扇子拦住了二人,但是那男子却礼貌的把头偏了过去,露出红透了的耳朵,他支支吾吾地说:“小生…小生冒昧,敢问姑娘芳名?” 吴氏诧异地看向余卿卿,她家这个丫头虽然今天穿得好看了点,行为思想老成了点,但表面上看,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豆丁,古代人虽然嫁娶的比较早,但也不至于盯上这么小的毛头孩子吧,这个人简直是禽兽啊。 吴氏恼怒了,手一展,立马把自己的丫头护在了身后,义正言辞地说:“你要干嘛?想不到你看起来挺斯文的,却对这样小的姑娘怀有心思?真是愧对你作为读书人的身份。” 那公子,听得一愣,终于把自己的脸转了过来看向吴氏,他清秀的面容,看起来又羞又恼,忙说:“我问的不是你妹妹,我问的是你的名字。” “我妹妹?”吴氏呆呆地看向余卿卿,“闺女,你啥时候成为了我的妹子?” 一直在后面看戏的余卿卿,注意到了那个公子听到了吴氏的话之后,突然变白的脸色,他有点不可置信的说:“闺女?你…你看着如此年轻,怎么孩子都这么大了?” 这个公子后退了两步,跟戏里的小生一样,点了点扇子,“这这这……” 他本是县学里的老实书生一枚,平日里也有听闻一些公子佳人的故事。 今日他在街上偶然一撇,看到了在街上手拉手笑哈哈的吴氏母女,吴氏虽然衣着低调,但是那春花般小巧玲珑的面容和腼腆端庄的笑容,一下子击中了他的心窝窝,传说中春天的感觉使他不想错过这段难得的心动,便鼓起勇气拦住了她们俩。 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心动的女子,孩子都这么大了!书生羞愤欲死,连忙拱手说道歉,真是冒昧打扰,望见谅云云,转头快步离开,走了两步后,撩起衣袍飞奔而去。 至今还懵着的吴氏:发生什么了。 穿越前,吴氏是已经经历了绝经期和更年期的成熟大妈一个,这一切猝不及防地发生后,余卿卿在边上笑得抬不起腰。吴氏后知后觉地说:“闺女,我这是被搭讪了?” 第七十四章 捡了孩子 “那可不是,哈哈哈哈,我回来一定要告诉咱爹,让他紧张一下哈哈哈哈。”余卿卿笑得喘不过来气。 吴氏没好气地拍了一下她的脑袋,“连自己老妈都调侃,你是想享受一下小时候的竹笋炒肉福利了是吧!” 因为刚刚的事情,两个人都没有了逛街的心思,余卿卿害怕多绕几圈,他家老余就要再多好几个情敌。两人打算回香坊与小豆子汇合,却迷了路,母女俩两个人东绕绕西转转,在路上经过了集市口,看到了一大条排着长龙的队伍,余卿卿看着眼熟,走上前一望,是正在做生意的余家老大老三家。 钵钵鸡和冰粉生意一如既往的好,因为长时间的口碑和好评,闻名而来的食客越来越多。整个街口的生意也被带动了起来,按照余卿卿的印象来,似乎比之前多了好几家摊贩,有卖烧饼的,有卖茶水的,看起来都挺单调乏味,生意跟她大伯家的不能比。用余卿卿的话来说,那就是:缺少特色,乏善可陈。 她脑袋里倒是有很多创意小吃,但现在没有精力去折腾。 两个人走上前,正在洗碗的小余李氏抬头先看到了焕然一新的吴氏母女,“嚯”地一声,很夸张地说:“呦,这是哪家来的两个仙女儿?”说完自己就爽朗地笑了出来。 余卿卿听了也笑了,没说啥,心里想:调侃一时爽,等你穿上了新衣服,就别怪我们不嘴软了。吴氏到现在也没能适应自己的“仙女”身份了,张口想说:哪里哪里,还仙女......都四五十岁的人了哦....... 说了一半,被余卿卿暗地里一个胳膊肘给打住了。 两个人没怎么耽搁,吃了碗冰粉,问了一下香坊大概的方向,就奔着去了。香坊门口果然是小豆子在等着,旁边还等着一辆马车,这马车并不多华贵,也就是平时用来运送货物的,看起来还算整洁,上面堆满了吴氏母女冲动消费后的各种产物: 余家老小的衣物鞋子,几把看着精致的雨伞留着摆造型,几大盒的芝麻糖、一套陶泥捏的金童玉女用来送小孩子,一大堆干果零食留着招待人,不少的新鲜蔬菜和猪肉放在一个篮子里,另外角落里还有块布头包着的,是余卿卿刚刚甩上去的,里面是几本带插图的话本。小豆子怀里还抱着个雕刻细致的木盒子,他打开给吴氏一看,“这都是咱掌柜给您俩准备的小礼物,里面都是一些夫人小姐用的胭脂水粉,这是咱们店最近刚出的产品,掌柜的说,虽然没有青小姐您做得好,但也是一番心意。” “替我谢谢刘掌柜的。”余卿卿笑眯眯地收下了,虽然她用不着,吴氏平时也不兴化什么妆,但是她可以送给袁家的几个姑娘,她们一定会喜欢。 三个人连着马夫就上路回家了,小豆子的任务是将二人和二人的货物安全地送回家,不方便和两个女眷坐在一个车厢里,小豆子就跳上了马夫旁边的车架上,两个人一边赶马一边絮叨一些有的没的,不过一直是小豆子单方面的说,沉默寡言的马夫只负责:“嗯。” 出了县城,走了一半的时候,在车厢里面的母女俩正在闭目养神。 突然听到小豆子很夸张地吆喝声,“吁!!快停下来!快让这马停下来!” 马夫利落地一拉缰绳,马猛地刹住了脚步,余卿卿因为惯性往前头一栽,被眼疾手快的吴氏一把揪住后领子给拽住了,不仅是拽住了,因为吴氏下意识的力气太大,小个头的余卿卿被直接拎了起来。 “娘,你可以放手了。”余卿卿转头跟吴氏说。 吴氏“哦”了一声放下了闺女,伸头对外面问去,”怎么了,前面有啥事么?” 小豆子:“前面有个布包,我看着里面像是有一个小娃娃!” 余卿卿立马就精神了,“这么小的碰瓷选手?” 吴氏拍了一下她,“这时代哪有碰瓷的,咱们下去看看,没准是人家扔掉的孩子。” 余卿卿感觉更不可思议了,二十一世纪的她,从来没听说还有把自家小孩扔在马路上让马车践踏的,这跟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幸好马车刹车得及时,眼前被扔在地上的布包里面,竟然真的是一个极其娇小的奶娃娃,面容都还没有长开,看起来才不到一个月的样子。 吴氏接过了小豆子递过来的奶娃娃,往下面一看,是个小丫头,心知为什么会被扔到这大路中央了。在古代,有的家庭特别重男轻女的,生了丫头不想养,就扔进水缸里溺死,或者直接抛到山林里自生自灭。有一种特别狠毒的做法,就是将女娃扔到时不时有马车经过的路上,让女娃被马蹄践踏而死,据说这样子女娃就会痛苦害怕,以后就再也不会托生到原来的家里,这家人下一胎才有可能生儿子。人性之愚昧与恶意,在此显现得淋漓尽致。 第七十五章 有点像你 抱着手里软软的一团,像刚出生的小奶猫一样,吴氏内心既是感慨又是心疼。 原主吴小花也是出生在一个极其封建的家庭,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她娘的忽视和磋磨。自从有了她弟之后,吴小花更是沦为一家人的奴仆。直至到了嫁人的年龄,她娘吴婆子随便挑了个汉子,也就是原本呆愣的余大树,让她随便给嫁了,并拿走了全部的聘礼和银子,说是给她的弟弟娶媳妇用。 就这样,当吴小花的最后利用价值被剥取完了之后,吴婆子一家就当做再也没有了这个女儿。 这么一对比,余李氏算是相当的通融情达理了。 “娘。你看这小娃,虽然眉眼还没张开,但是这小下巴,小鼻头,还有这眼角的弧度,跟你都还挺像的嘞。”余卿卿在边上端详这个小宝宝,突然福至心灵地说。 吴氏下意识地拍了闺女一下:“瞎说!” 这一趟去县城,不仅给老余带来了一个情敌,还带回来一个跟自己长得很像的小奶娃。这听着就让人来气,吴氏又拍了一下自家的闺女。 “娘,可别拍脑袋了,你不知道拍脑袋长不高的吗!”余卿卿抱头抗议。 “你的个头本来就长不大高,心眼子太多了。”吴氏表示不背这个锅。 不过她仔细瞅了瞅这个小宝宝,心觉得自家闺女说得还挺对,这小女娃看起来和自己颇有点相像,尤其是那个翘翘的小鼻子,和她,还有卿卿,都像是一个模子出来的,秀气,精巧,是生下来就能给爹娘省下来几十万的隆鼻手术费的那种。 “这小丫头可怎么办,咱们给送到县衙,等她家人领回去吗?”小豆子问。 “这丫头一看就是被自家人扔在这路上的,断断不会再被领回去的。这么小的奶娃娃送到了县衙,总不能让里面的官差衙役来喂养她。”余卿卿井井有条地分析。 “咱们带回去吧,反正这时代孩子都是批量生产的,养起来成本也不用多昂贵,咱们还是养得起的。”吴氏说。“要是碰到一个像你一样能干的,几年就回本了。” 余卿卿:...... 小豆子听吴氏说要带回去养,就感叹这母女俩果真是心善的。但就是这话说得,听着总让人觉得怪怪的。 怀里的娃是个乖巧的,在路上时候睡得香,在小豆子怀里和吴氏怀里来回交接的时候也闭着眼,上了马车,颠得余卿卿直后悔刚不该嘴馋吃了一碗冰粉现在满肚子的水晃荡的时候,这娃还被上下颠着睡得更香了,嘴上冒出来一个小泡泡。 直到快到家了,小奶娃才醒来打了个丑丑的呵欠,眼睛一睁,左右一看,看到两张大脸,没啥反应,感觉肚子饿了,开始哼哼唧唧小声哭了起来。 “这娃是个聪明的,知道大声哭,浪费力气。”余卿卿一副很懂的样子。 吴女士撇撇嘴:“那你小时候该有多蠢,每次哭的时候都恨不得让邻居以为咱们家养了一只会唱歌的哈士奇。” 说完让马夫加快点速度,马夫是个不爱说话的,挥了一鞭子。小豆子在外说,快了快了,马上就到了。 马车进村的时候,村民已经习惯了,没人追着看了,除了去余老二家,还能去哪儿呢。 所以吴氏抱着个小奶娃,在余卿卿的掩护下进了屋的时候,并没有村民发现。 小豆子和马夫把买来的货物搬到了院子里,告了声别就走了。临走前余卿卿跟马夫结了帐,又塞了一两银子给了小豆子,小豆子没推拒。 废话,他跑前跑后忙活了一上午,不就是为了这个神圣的时刻? 一两银子,很多了,抵得上他大半个月的月钱了。别看这家人住的那么破,这出手真够大方的哈,小豆子乐呵呵地坐着马车走了。 厨房里听到动静的老余出来了,正准备给媳妇一个久别重逢的拥抱呢,却被余卿卿一个胳膊给挡住了,“别呢,别那么肉麻,没看到咱娘怀里还有一个小的吗?” 老余震惊地说:“怎么生的,这么快!媳妇你这么不显怀的吗?” 吴氏要不是抱着个小娃,她可能会忍不住一个巴掌呼过去,她本来多文静含蓄一女子,每次都被老余嘴贱的,活生生逼出九层功力的如来神掌。 “这是我们在路上捡的。”余卿卿立马解释到。不然她怕她爹再问几句,她老娘会暴走。 “这路上捡到阿猫阿狗就算了,还能捡到奶娃娃。这古代的物资未免也太丰富了吧。”老余吐槽。但是当他看到吴氏怀里的奶娃娃饿的眼泪汪汪的,大眼珠子可怜兮兮地望着他的时候,立马一个快步走进厨房说:“我给这小娃娃蒸碗蛋羹去,你们娘俩进屋等着哈!” 第七十六章 吴家媳妇 要说养奶娃娃,对于老余和老吴来书说,已经是远古时期的事儿了。因为自家闺女不争气,老两口一直也没抱上孙子,二十多年了,也没复习过这操作。 所以,突然照顾起这个还不满月的小娃,两个人都有点手忙脚乱。 所幸这娃乖,喂了蛋羹,哼哼着又睡过去了,老余长舒一口气,“咳咳,终于睡着了。” 可能是这句感慨声音大了些,奶娃似乎被吵醒,皱了皱小眉头,嘴角也撇了下来。 “嘘嘘嘘!!”吴氏立马捂住老余的嘴,自己哼唱了起来,“呦,呦,宝宝乖,宝宝睡,宝宝也有妈妈陪......”然后笨拙地摇了摇小孩。 好家伙,小奶娃听了这调调,立马吓得哭了起来。 余卿卿正在空间翻找书房里面有没有老余不小心买回家的育儿之类的书,没找到,倒是找到了几本如何照顾痴呆老人的护理书籍。 是谁那么有远见地买了这几本书??余卿卿笑了。 出了空间,看到吴氏正在继续唱歌哄娃睡,那娃哭得也愈加上头。老余在旁边劝吴氏,“你别唱了,看把孩子吓得。”吴氏羞恼地推了一下老余。 余卿卿带着一个干净的碗就出门了,说要去村子里找羊奶去,这么小的孩子,光吃米粥蛋羹是不够的,还是要吃奶的。 她记得村里有两户人家都是养羊的,有一家姓刘的,就有一只刚下崽的母羊。当时母羊生崽的时候,还有一大窝的村里小孩围着看,她也是小孩,所以跟着看了两眼。 还没到刘家呢,在路上就看到了田家几个妯娌挎着篮子提着板凳的,扭了过来,为首的正是阿田娘,旁边是她的几个妯娌。 田黄氏说:“青丫头,你家出事了。” 余卿卿:??? 她才刚出门,哄孩子的老夫妻俩就被狗仔妯娌们给爆了? 另外一个大娘田张氏就说:“黄氏,看你嘴碎的,这青丫头才多大,你什么事都跟她说!” 阿田娘说:“青丫头是个懂事的,这事儿她迟早也要知道的。”说罢转头对余卿卿说,“你外婆,你记得吧,你外婆家的二舅母,今个上午跳河自杀了。你回去跟你爹娘说下哈,我们就不特地过去说了哦。” 还真是够劲爆一新闻,余卿卿缩了缩脖子,问;“咱二舅母?咱舅母为什么要跳河,她现在怎么样了?” “被人救了,现在在家哭着呢,听说是自家月子还没做完,生下来没多久的女娃被你外婆给扔了,一时间想不开就跳水了。”嘴快的田黄氏说道。 余卿卿一下子就想到自家的那个奶娃娃,想这时间对得上,再想想奶娃相似面容的脸,真相呼之欲出:她娘俩在路上救的女娃,其实就是她的表妹! 所以说,那个恶毒可怕的杀人凶手,就是她的外婆吴婆子啊。 有那么一刻,余卿卿感谢起余李氏当初的不杀之恩。 老宅院子里的余李氏一边喂鸡,一边打了个喷嚏,突然想起了她能干的孙女儿,说要给她养数不完的鸡,感觉心热乎乎的。 余卿卿跟阿田娘他们表示知道了,会跟爹娘说的,继续往刘家走去。 刘家有两个女儿,因为长得不错,一个嫁去了县城里,一个嫁到了附近一个比清水村更富的村子里。两个老人家没后辈了,就买了几只小羊在家里当孩子养,没事就溜达着放小羊去山脚吃草。 到刘家的时候刘婆子正在灶房里做午食,刘大爷在门口抽着烟斗,晒太阳。 余卿卿:“刘大爷,我是余家的丫头。” 刘大爷睁开了眯着享受的眼睛,把耳朵凑近了,嗓门很大:“啥?丫头你说啥?你家下雨了?” “不,我是余家的丫头,我是青青啊。” “大点儿声,我耳朵不好使了。你说你是谁?” “余青青!” “余什么?” “余青青!” “什么青青?” “不,其实我叫马冬梅。”余卿卿说。 刘大爷抬起小眼睛看着她,一脸的问号。“青丫头啊,你怎么改姓马了呢。” 余卿卿:...... 余卿卿打算放弃交流,她隔着院子朝屋里喊去:“刘婆婆,您在吗?” “哎,来了,谁呀!”屋里面裹着围裙的刘婆子出来了,刚刚她听到门口有动静,只是菜还没烧完,不方便离开,烧好了灭了火之后,才洗洗手出来了。 看到了青丫头,刘婆子是认识的,热情地请这个小丫头进屋,给她倒了碗红糖水。 他家原来就是两个闺女,很有感情,平时看到可爱伶俐的小姑娘,就忍不住想起来自家丫头小时候的样子。 第七十七章 去桃花村 “青丫头啊,找婆婆干嘛呀。”刘婆子慢悠悠地在桌子一边坐下了,把红糖水推了推,让余卿卿喝,她觉得小孩子都喜欢甜的,她闺女以前就喜欢。 余卿卿很给面子地一口干了。 “婆婆,我想问一下你们家的母羊有多余的羊奶嘛,我想要一些。” “有的,有的,你想要多少,婆婆给你整一碗。”刘婆子看到了余卿卿手里的碗,就接了过去。 余卿卿说,“婆婆,我这可不是只要一碗,以后每天我都需要一碗羊奶,您这儿可以匀得出嘛?” 刘婆子不假思索地说,“一碗没问题,两碗都可以。咱家的母羊产奶多,剩出来的都能装好几碗,我和我家老头子不喜欢喝这腥气的东西,你想要就每天过来拿就好了。” 余卿卿连忙谢了两声,对刘婆子说,加入杏仁或者绿豆熬煮可以去除羊奶的腥味,他们可以自己试试。自己每天拿一碗羊奶,按五文钱算。 这个碗可不是现代那种小饭碗,古代农家人都能吃,也不兴那种小碗小碟的,碗都是两个巴掌大的海碗,一碗足够小奶娃吃一天了。 刘婆子没拒绝余卿卿的铜钱,这个小丫头一看就是有本事,也不爱占人便宜的,彼此之间没必要客气来去,利落收了五个铜板,就进院子里挤羊奶去了。 在厅堂等着,刘大爷提着小板凳进屋了,他的毛病就是耳背还特别喜欢说话,进来就调侃:“丫头最近越长越好看了呢。” 余卿卿:微笑,点头,不说话,不回应。 她怕自己生气。 一路上避开人群,余卿卿把羊奶端回了家,老余和老吴正围着睡着的小宝宝看,稀罕得很,小奶娃每吹一个泡泡,两个人都要兴奋一下,互相较劲抢着要戳破泡泡。 余卿卿用手语示意二人跟着她进灶房煮羊奶,顺便把吴家外婆扔孩子,二舅妈跳河的的事儿告诉了他们。 “你是说,我那个奇葩娘把我弟媳刚生下来没多久的丫头给扔掉了?”吴氏一字一句地问,生怕自己听错了。 今个还在心里吐槽是哪家人如此狠毒才会对这么小的孩子痛下杀手呢,没料到竟是自家人,吴氏有些接受不能。 “是啊,如果这个小丫头真的是不认识的人扔掉的娃娃,咱们也就养了,可是这是你们俩的外甥女,桃花村里还有心心念念着她的娘亲。咱们要不要把这个消息传回去给二舅母啊。”余卿卿问。 “这样吧,今天下午,我就跟丫头去一趟桃花村看看情况,媳妇你就在家看着小外甥女,等我们的消息。”老余做下了决定,随即进了空间的库房,也就是以前的客房。因为放在空间里的东西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坏掉,也不会过期,一家人肆无忌惮地在里面放满了各种吃食和物资。 老余挑了两挂的腊肉和腊肠,五斤的粟米,五斤的白面,还有一些零散的干货,和新鲜的蔬菜猪肉,装了满满一大篮子。 一家人来到这儿,第一次随便对付了一下午餐,父女俩就出门了,心情上,都因为吴家的事儿感觉到有些沉重。 去桃花村比去县城要远一些,但是也要经过前往县城的大部分路。老余包下了村里赵老汉的牛车,送过去再一起回来,交了整整二十文钱,颠了近一小时到了桃花村,村口的大片桃林已经长出了新桃,看起来毛茸茸的,十分可爱。 余大树的记忆里,除了迎娶吴小花的那天,名正言顺地来到吴家老宅了一次,这么多年来,他总共也就来过两次,每次都还是被吴婆子阴阳怪气地给赶走了,生怕他们待久了,多呼吸一口空气,那都是占了吴家的便宜。 这一次来,老余带上了足够的礼,为的就是能在吴家多坚持一小阵子,至少让他闺女把小娃娃的消息传给那可怜的弟媳妇儿。 赶牛车的老汉比老余还熟悉地儿,直接把二人送到了吴家门口,努了努下巴,“瞧,就这儿了,祝你们好运。” 余卿卿:这上帝视角的口吻是怎么回事? 两个人揣着篮子就下车了,心里莫名有些紧张。 吴家的门紧闭着,老余敲了半天,以为没人在家,突然有个妇人来开门了,余卿卿猜应该是吴金贵的媳妇,她的大舅母温氏。 推开门,到到男子和一个小丫头。温氏愣了好一阵子,才从仅存的记忆里找到了吴家姑爷的一点点印象,很不确定地开口问:“姐夫?” 老余沉痛地点了点头。 吴家的老头汉子都去田里了。屋子里就吴婆子他们几个女人。温氏正在屋里做活,没听清敲门声,吴婆子在院里倒是听到了,但是她不想开,最后是温氏朦朦胧胧听到了一些声音,才从屋里出来。 这时候,院里传来老妇人的声音:“这又是哪个丧门星敲咱家门,问咱家里事了? 让他们统统都滚,天天自己家的事不管,别人家出了什么事就都跑过来问,又没死他们家的人。 天天就知道问,可真是下雨天打儿子——闲得慌!” 第七十八章 说教童氏 吴婆子这一招先声夺人,就把余家父女俩的气势打下去一半。 老余鼓起勇气对温氏说:“麻烦你跟娘说一下,我们是来送礼给二位老人家的。” 温氏点点头,进了门,过了一会儿,吴婆子出来打开了门,余卿卿第一次正面刚上了这个传说中的外婆。 都说相由心生,余卿卿觉得这个词果然不错,跟吴婆子一比,余李氏略带刻薄的面容简直称得上是慈眉善目。 都说乡间山野的水土养人,可这吴婆子是如何做到将人性之极恶都集于一身的呢,她想不通。 光是看着这个老婆子那双混浊又傲慢、如年纪大了的老鼠一般的眼睛,就足以让人感觉到发自内心的不适了。 今日来桃花村,余卿卿已经换回了她平日里穿的粗布衣裳,看着并不高调,只是调养了许久的面容看起来气色很不错,和以前大不相同。 老余也不是以往那个沉默呆愣的模样,脊背不自觉地挺直着,不再佝偻,带着点老中医那慢条斯理不疾不徐的气度。 吴婆子浅显的见识,使得她也意识不到这么多改变,只觉得二人与以往不同,衣服打扮还是一如既往地破,可那怀里的篮子里,看起来装了不少的好东西。吴婆子二话不说,伸手将篮子从老余手里拽了过来,一边挑拣一边说: “还以为你们家这辈子就是一口米面也捞不着好的吃的穷苦命,没想到今日还有功夫给咱家送这些吃食来。咱这女儿养了那么久,总算是有了些用。” 余卿卿:…… 老余勉强地笑了一下,说道:“毕竟打断骨头连着筋,再怎么说也是一家人,送点礼也是应该的。这今日特地赶过来也花了不少的时间,咱们能不能进去坐坐啊。” 心里疯狂吐槽:要不是小花是你的闺女,谁想跟你是一家人! 但是为了进去跟二弟妹通风报信,这些违背心意的话,就不得不说了! 吴婆子翻到篮子里的猪肉时候,终于往门口后面退了一步,示意老余他们可以进来了,然后扭头进了屋,让温氏把东西藏起来,还特地嘱咐:“这篮子里的东西,一点都不要便宜那个烂女人童氏,自己没用还想着寻死,村里人真不该把她给救回来,就该让她淹死了,咱银贵也好换个能生儿子的媳妇。” 这话说得,恶毒至极。让余卿卿不禁打了个颤,她状若无意地小声问道:“童氏?爹,是谁呀!” “哼,那是你二舅母,呸,什么二舅母,她不配做咱吴家的媳妇儿,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说完似乎突然想到自己的女儿吴小花也只生了余卿卿一个丫头,又嘲讽地说道:“哼,你娘也是,都是没用的东西。” 余卿卿强忍着不适,她说:“那外婆,我能去看看二舅母吗?” 吴婆子哪能想到,这么小一个丫头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听她说要去看那个童氏,幸灾乐祸地说: “去看呗,她那屋子里,可一大窝的赔钱货。等你嫁了人,可别跟她一样,看看她,也提前给你长个教训,呵呵。” 余卿卿和老余对了个眼神,就让温氏带她去找童氏了。老余则跟着吴婆子进了厅堂,应付她有一茬没一茬地刺探自己从哪儿赚来钱的事儿。 余卿卿一看到童氏在的屋子就惊呆了。这根本不是一间屋子,而是一个废旧的柴房,以前就是堆杂草干柴用的。童氏正虚弱地躺在一堆稻草上面,旁边是三个黑黢黢的小丫头,那黑不是皮肤的黑,而是许久没有打理收拾过的黑,病态的面容下,是三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分明还带着些泪意。更不用说在稻草上的童氏,那眼睛早已经哭成了烂桃子样,面容上都是泪水冲出来的沟壑。 看到她们,余卿卿突然想起来现代时候,有次大雨倾盆,她在垃圾站处,看到了一只流浪的母狗,正将自己的一窝小狗往身下护着,怕雨淋湿,几个小狗饿得嗷嗷直叫,往母狗肚子里钻,母狗饿得也是瘦骨嶙峋,看到自己后,就向自己投来那绝望又渴盼的眼神,让她动容了许久,此时见到童氏母女们,余卿卿再一次想起了那个眼神。 她心中突然充满了愤慨,走上前一步,说道: “二舅母,蝼蚁尚且偷生,你怎么可以随意地寻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死了,你的孩子会被折磨成什么样!” 童氏被这突如其来的小丫头一通说教给镇住了。 随之她转头又想到:这小丫头说得没错,她活着的时候,她的三个闺女都被磋磨得不成人形,倘若自己因为小闺女的事儿而放弃一切,这三个闺女该被她婆婆害成什么样子! 第七十九章 为母则刚 本就是因为一时的悲痛而想不开,被余卿卿这么一骂,浑浑噩噩中的童氏突然想通了。 她顾不上问余卿卿是谁,就转头揽过身边的三个丫头,紧紧地搂住,三个丫头靠近了她怀里,细细地叫了一声:“娘。” 童氏再一次泪如雨下。 余卿卿也没有给她太多伤感的时间,直接了当的说,“我是你的外甥女青丫头,今天我们是特地过来找你的,你的孩子还活着,被我们阴错阳差地给救下来了。你先不要放弃自己,也不要放弃你的孩子们。” 童氏听闻余卿卿的话,震惊得眼泪都忘了流,眼神中充满了狂喜:“你是说,我那苦命的小宝还活着!” “那当然了,她可乖了,正在我们家睡觉呢。” 童氏缓了缓,再次流出了眼泪,那是喜极而泣的,她对余卿卿磕了一个头,余卿卿赶紧后退了两步,低声说使不得,然后对她说:“如今这个情形,你再这样下去也不行。你知道有个词叫做为母则刚,不说为了自己,就是为了你的孩子,你也要争取一把,去改变现在的状况。” 童氏很迷茫,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的婆婆就是她的天,她的丈夫就是她的地,而她和她的三个丫头,就像天地间无依无靠的野草,独自挣扎着在其中生存,却无法脱离。 “你敢和离吗?”余卿卿认真地说。 心里想:她刚做了红娘,转头又做了拆婚人。虽然有言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但是这婚,她看着都来气,不知道月老儿怎么给人签的红线,今日她非给这红线给剪断了不可。 “婆婆早就想把我给休了,但是怕村里人说得太难听,才一直忍着,平日里就把气都撒在我和丫头们的身上。” “和离与休妻可是不一样的。我只能跟你下一个保证:只要你能离开这个家,我能保证你和你的姑娘们日后不再过这种糟糕的苦日子,最起码有自己的尊严。” 虽然眼前的这个小丫头,看起来和自己的大女儿一般大,但是那掷地有声的话语,让童氏莫名地相信了,内心里也升起了一丝对生活的期望:“只要能离开这个家,能带着我的丫头们活下去,即便被休了又如何。” “好,这件事我不便参与过多,这是一点银钱,你藏好了,然后自己想法子离开这个家,休妻也罢,和离最好,只要能离开,就用这银子坐车来清水村,问余家老二家在哪里,咱们村的人都很热心,会把你带过来的,到时候我会好好安排好你们母女,不说什么大富大贵,那是要你们自己去争取的,但是不被人欺侮打骂,能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是绝对可以的。”余卿卿快速地说完这一段话,就塞过去了二两银子,童氏双手颤巍巍地想推拒掉,却没有什么力气,银子被余卿卿反手拍在了她的手心里,说,“为了你的孩子,也要把这钱给收下。” 余卿卿解决了这事儿,心情终于好了一些。对母女四人安慰道:“乐观点,以后的生活才好呢!” 旁边的大丫二丫三丫早就听得愣了。三丫还小,不懂,但是她娘手里的银子她是认识的,小声喃喃:“银子,买买,吃吃。” 大丫连忙捂住了三丫的嘴巴,“不能说,三丫,咱们可不能把这银子给说出去,不然就会被咱奶拿走的。” “不…说!”三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也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小嘴巴。 三个丫头的眼神中都充满了喜悦。小孩子都是很单纯的,即便再苦的岁月,一点点的快乐也能让他们满足。 “好了,我这就出去了,你们继续哭,千万别笑,就当我没什么都说过啊。”余卿卿抬了抬手,示意她们继续刚刚的状态。 童氏听了,反而笑了一声,心情莫名地好了许多,这个小丫头就像是太阳,带着光芒,照进了她灰暗的人生里。把银子收起来放在了怀里,童氏示意三个丫头跟她一起呜咽,柴房里又充满着悲痛的哭声,三丫不明所以,但是看着大姐二姐都在哭,自己也不由自主的跟着哭了起来。 余卿卿调整了下表情,一脸愁容地从柴房走了出来。温氏被吴婆子叫去干活了,老余也没闲着,被吴婆子叫去院子里苦哈哈地劈柴,当作他喝了吴家一碗井水的报酬。 余卿卿看到他老爹举起斧头时幽怨的眼神,幸灾乐祸地笑了,吴婆子刚好从菜园择菜回来,看到余卿卿站着,立马就说:“正好,那什么,余丫头,你过来,把这篮子菜给洗了。” 两个人给干了小半天的苦工,直到老余提出来说太渴了想再喝一碗水,余卿卿说感觉有点饿。 吴婆子:“我们家可没有那么多东西要招待你们,你们还是早点回去吧。” 早知道这样可以解脱,他们就早点说了,余卿卿悔恨极了。 第八十章 缝纫天赋 两个人心情愉悦地被赶出了门,余卿卿小声对老余说:“我见到童氏了,也跟她说好了,我让她一被逐出门就到咱们这儿来。咱们这儿这么多能赚钱的法子,总有一个适合她的。” “啥赚钱的法子,有合适我的吗?”背后突然出现一个声音,余卿卿扭头一看,是在门口不远处等了许久的赶牛老汉凑了上来。 “比如,给咱们家当专职司机怎么样,一个月给你六百文。” “成交!”老汉拍掌说。 清水村里一共有十户人家养了牛,其中七头是专门用于耕地的,另外三头,包括这个老汉,都是以运输业为兼职的。 村里其实坐车的并不多,很多村民都选择自己走去县城。余卿卿提出来这六百文的工钱,老汉瞬间心动,转头又望了老余一眼。 老余:“我家丫头做主。” 老汉:“我知道,但是这工钱……” 老余:“确实是我发,我记得了,你放心吧,赵老汉是吧。” 赵老汉点点头。“回来需要我就朝我家那儿吼一声就成,咱们两家也不远,我平时也不乱走。我这牛车技术,不是我吹,咱们村里绝对数一数二的。” 余卿卿:一共就三家,还有一家牛老得都快走不动了,数一数二那还不简单。 三个人坐上了颠颠抖抖的牛车又回去了。余卿卿抚着他们家未来几个月的专属座驾,对老余说: “既然都是咱们家的滴滴了,也不能这么磕碜,回来让咱奶给缝几个坐垫放里面,我们坐着也舒服点。”又扭头看了看眼前的大黑牛,心想要给这牛也打扮一下。 老余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他在揉自己的腰。不说现代了,就自打这儿来之后,他第一时间就把这地给佃出去了,啥苦活累活也都没怎么做,第一时间就交给别人,这是他第一次砍木头,一不小心就把腰给扭到了,等回了家可要去空间里拿红花油揉揉,再整张膏药贴一下。 想到红花油,老余眼睛一亮,这玩意是近代才出现的,古代可没有,这油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骨痛都有奇效,很适合农家人和老人家。做不了板蓝根大王,红花油大王也不错啊。 想得很兴奋的老余一回家就钻到空间里捣鼓去了。 余卿卿跟吴女士汇报了一下吴家的情况,吴女士听了挺为童氏担心。余卿卿安慰道:“处在绝境下的人有多大的潜力,我们也想象不到,但是我相信童氏。” 吴氏嗯嗯了一下,将手里做的小肚兜给余卿卿看:“你瞅瞅,这是我一下午缝的,不错吧。” 余卿卿看了眼前的布块儿,四个角上各缝了一根布条,勉强地说道:“挺不错的,有极简主义的味道了。”然后问她妈要了布头和针线,一副准备上手的样子。 “你也要给娃娃做衣服?”吴女士问。 “不,我要给赵大黑做一个花围巾。” “赵?大?黑?卿卿啊,你这是谈恋爱了?”吴女士不可置信地问。 “瞎说,赵大黑是我们今天刚跟赶牛车的赵老汉租下的牛。以后它就是我们的专属司机了,我想着虽然这是咱家租来的,也要给它拾掇一下,带一个花围巾,能体现出咱老余家的风采不是。” 余卿卿动手的结果,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围巾,被她做出来了解构主义的风格,很离谱。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缝纫和女红也是需要天赋的。“幸好帮咱大米哥娶来了袁大姐,他们袁家的女红可是有传承的。我看袁家另外三个姐儿也都不错,要不都给咱余家的兄弟们安排上?” 吴氏听了没好气地说:“你当红娘还当上瘾了是吧,成年人的感情事情,你还是少管的好,以前那么大岁数了也没想过男女的事儿,现在个头小了,心思倒是多了不少。” “呵呵,以前你和老余,天天就盯着我,生怕我早恋。 初中时候有个男生过来我家借书,老余就把他当阶级敌人似的盘问了半天,吓得人家再也没敢来,活生生把我初恋的小苗苗掐死在摇篮里。 上了高中,更没有这心思了,数理化学得我头发一把把地掉,差点没学成河童那造型,哪有心情整那些春花秋月的小心思啊。” “那你咋不说大学呢,不说研究生呢,这几年我们又没管着你,你自己也不知道把握机会,每年都说快了快了,隔壁李婶子家的姑娘娃都一岁了,你还说快了,没见哪儿快了。” “那不是我突然意识到学习的快乐了嘛,知识的海洋使我沉迷。”余卿卿心虚了。主要是,逼着她学习的时候,她不想学,学习空间一自由后,她对什么都很感兴趣,东学学西搞搞,考考级拿拿证,一不留神的,当她发现自己应该谈恋爱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她一直仰望的剩女族的一员。 岁月不饶人啊。 第八十一章 倒夜香的 吴女士恨铁不成钢地戳了一下余卿卿的脑门:“这下好了,一朝成为了小学生,等你该嫁人的时候,心理年龄都该有三十多了,这老牛吃嫩草的,害臊不。” “这害臊什么,”余卿卿摇头晃脑地说,“你不都有俊俏小书生搭讪求爱的,我一点都不担心我自个,放心吧,回头我保证给你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早恋,让你满足一下拥有一个叛逆青春期女儿的愿望。” “搭讪?求爱?吴桂芬,你这是背着我找了第二春?”正好从空间里出来的老余听了一耳朵的话,急忙问。 吴女士只想把这个话题赶紧岔过去,问老余,“你刚刚干啥去了?” “我去空间整红花油去了。”老余下意识地回答道,“这玩意怪好使的,我的腰好了不少。” “嗯,那就好,我要继续给我外甥女做小衣服,今晚上你负责下厨吧。” “好嘞,正好今个我翻仓库的时候找到了一大串晒干的香菇,今晚上咱们就吃香菇鸡丝面,再做份酱爆豆角丝和耗油生菜,晚上不兴吃得太油腻。”说到吃的,老余瞬间变得专业。 余卿卿感觉光听着都要流口水了,就催促她爹赶紧进灶房,她给烧火。 成功被岔开事儿的老余,总觉得自己有什么事忘记了问,想了一会儿没想到,就泡香菇去了。 一家三口香喷喷嘬面的时候,屋里的小娃娃醒了,穿着她大姨刚给她做的小肚兜,又开始哼哼唧唧。老余和余卿卿一无所知地端着面碗进屋看小宝宝,吴氏拨开娃娃的腿,看到了一大片的不可描述之物。 老余、余卿卿:我为什么要端饭进来,呕...... 吴氏毕竟是做过母亲的人,看着尿布上那一片,眼前自动浮现出了马赛克。 “卿卿,去拿个盆来,打点水,把这些马赛克扔进去。” “咱们要洗它?为啥不直接扔了?”余卿卿问。 “这又不是现代的一次性纸尿裤,你还想用一次扔一次?” 余卿卿突然就很想童氏,很想很想,童氏都愿意为了自己的孩子跳河,一定愿意为自家的娃洗尿布。 一家人合力收拾好了小宝宝,三个人围着她,开始沉思。 他们平时都是精神去空间里睡觉的,这个小宝宝呢,就这样放在外面? “要不我们留一个人不去空间,在外面守着她?”老余说。 余卿卿想想没有空调的夜晚,打了个热颤,异想天开地说:“要不然,咱们试试能不能把她带到空间去?” 老余和老吴竟然都觉得很有道理,鸡肉猪肉都带进去了,没道理人进不去吧,这个空间应该不带物种歧视的吧。 三个人炯炯有神地盯着小奶娃,不一会儿,小娃娃当着他们的面,消失了。 三个人立马躺平,急吼吼地进了空间。 小宝宝正在沙发上躺着,懵懂地看向客厅顶上的吊灯,看了一会儿后感觉眼睛有些酸痛,下意识地想揉一揉,却发现胳膊不够长,只能戳到自己的鼻孔,戳了两下后,一张大脸出现在上方,老余乐呵呵地说:“你看这小娃娃,竟然会自己抠鼻屎。” 小娃娃一拳头杵到老余那张笑的贱兮兮的脸上。 看到小宝宝也进了空间,一家人都舒了一口气,他们不用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谁来留守破屋子看娃了。 晚上老余去了书房睡觉,吴氏带着小宝宝在主卧睡,早上时候,余卿卿看到她娘的黑眼圈,还有梦游一般断断续续的念叨声: “童氏啥时候才能被休?这苦头我都二十多年没吃过了,一时间有些缓不过来。这小孩白天是乖巧,吃了睡睡了吃的,没想到到了晚上,兴奋得跟小老鼠似的,嘀嘀咕咕个没完,不知道在说什么,还非要我应和她,她啊一声,一定要我也啊一声,不啊的话,就哭,还拿着她的小拳头捶我。太会折腾人了。今天你们去忙吧,我要睡觉,睡觉。” “哦,那你带着娃一起睡吧,羊奶我给煮好了。我和我爹去山上看房子了哈。”趁吴氏懵哒哒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余卿卿拖着她爹脚底抹油跑出门去了。 山上的房子建得差不多了。前些日子,老余给做工的人,一人送了一个驱蛇防虫的香囊,还有一罐藿香正气水,这些天下来,大家都没有出什么事儿,安安分分地干活。 那八间架空的独立小别墅,已经完成了近八成的工程,中间的厅堂、灶房和仓库也都整的差不多了。古代的房屋不像现代装修得那么精致,有了墙,有了梁,有了门,那就是一个屋,灶台垒起来费事一点,还有就是厕所。 开始,余卿卿是打算将厕所也建在中间的大院里的,按照她在现代的思维,厨卫那都是在一块儿的嘛,但是转头一想,这时代的茅房可不一样,那些马赛克可不是随手一冲就沿着下水管道消失不见的,而是都留在坑里,用来给庄稼施肥。 在农村,粪肥还是个稀罕东西,每家每户都很珍惜自家的天然资源,还有专门收这个的职业,俗称倒夜香。 第八十二章 修建厕所 倒夜香,这词儿,乍一听还挺文雅的。 余卿卿知道含义后,就不敢再想。至于他们余家的可再生天然资源,不能浪费,也不能放在自家大院里闻。余卿卿在居住区的后边儿,靠近一片密林的地方,挑选了修建厕所的位置。 余家老小的,人还不少,余卿卿干脆就按照上世纪学校常见的公共厕所绘制出大概的图纸,分为男女两大间,男左女右,里面一边是一长溜的尿坑,对边上是一排带隔间的屎坑,有隔间的木板但没有门,兄弟几个还可以一边蹲坑一边唠嗑培养感情。 除了这个,余卿卿还设计了一个特殊的隔间,那就是老弱病残专用的马桶间。 当初余卿卿跟村里的几个汉子说,要做一个中间带洞的圈椅时候,大家都很纳闷。 这椅子不就是给人做的?怎么做的地方还要扣一个洞出来呢,人往那上面一坐,屁股就陷了进去,那像样吗。 直到修建最后一个厕所隔间的时候,余卿卿叫人把带洞的圈椅在下面一放,椅子下面也是一个对应的圆圆的小粪坑,众人:出现了,脑子里出现画面了。 余李氏也来了,余卿卿说,这是专门为她和老爷子修建的,叫做马桶,怕他们年纪大了腿软,蹲坑蹲不住,至于为什么叫马桶而不是牛桶驴桶骡子桶,她也不知道。 看看这个打磨的精致还带着把手的圈椅马桶,下面带着两级的台阶,隔间比其他几个都大了不少,还专门设了一扇小门。 一步步走上去莫名就带了些仪式感,仿佛这坐上的不是马桶,而是龙椅,余李氏心里那个热乎,她家的大孙女,不光有本事,还尊老人,会疼长辈。 以前的她那就是瞎了眼,才觉得老二家只有个闺女是亏大了。 光这个马桶,就吸引了村里大部分人的目光,不说孩子了,不少大人都蠢蠢欲动,想来这个与众不同的茅房,贡献一下资源。 公共厕所的隔壁,余卿卿建了一个公共浴室,特地用砖铺的地,设置了专门的排水道,排水道有略微的高度差,会让水顺着道儿流到专门的排水池里,排水池里的水正好可以用来冲厕所,完成循环利用,一点也不浪费。 余家的这一片居住区,每天都有村民上来参观,堪比小型旅游风景区。 这一日,余卿卿有有了新的想法,她打算建一整排的平房和地窖。 大型养鸡场是势在必行的,山上山下虽然不过一刻钟的脚程,这片儿地方也在修建栅栏围墙,可山里保不准就有什么野兽会飞檐走壁的来偷鸡,必然就要有不少员工就近看守。 再者,等洪水来的时候,这么多逃难的村民上山,总不能让他们都住山洞,现在多建几个屋子,日后自然大有用处。 余卿卿觉得,他们一家来到这世界,就都是老妈子的命,简直为了这一帮无知无觉还喜欢吃瓜的村民们操碎了心。 好在这些村民们,八卦是八卦,八卦不耽误干活,做事也舍得用力气,还懂得感恩,这些建房的汉子们拿了自家第一笔半个月的工资后,不少个大娘媳妇都来她家那个破屋子里送了鸡蛋或者蔬菜啥的,说感谢余家给了他们家汉子活干,工钱还开那么高。 把老余给感动的,差一点手一挥说下半个月每人再涨十文钱工资,被吴氏给按住了。老余这胳膊一挥,他家就要莫名损失一大笔钱,挥不得,挥不得。 至于地窖,也是为了这些村民建的。 农村家里的,哪家哪户没有屯点粮食的,跟现代不一样,家里米不够了就去超市提十斤五斤的回来。 农村那都是每年丰收时候直接留下一家人的口粮,交了税子之后,剩下的才给卖掉。 余卿卿自家的口粮,是完全不愁存放的,就不说她家那空间里的吃食了,就光之前老余从粮店运回来的那一大车,还有一家三口没事就去县里买些口粮食物这类的,都够一家人吃上许久了。 这些地窖,就是为了让村民存放各家的粮食用的,省得山中潮气太重,全部给放坏了。 村民们是理解不到余卿卿的良苦用心的,只觉得这丫头太能折腾,余老二家的夫妇俩也太宠娃了点,怎么事事都让一个八九岁的丫头做主。 不过听余李氏和几个婆子,常常在村里夸这个青丫头是个有大主意的,给自家大伯三叔都想出来赚钱的生意,自己也是赚的盆满钵满,才能在山头买地还建那么多房子。这简直不是人,是财神座下的童子。 再说,他们只要干活拿工钱就成,想那么多,有用吗?没用,他们只需要做一个无情的建房机器,那就可以了。 第八十三章 买下山头 想到要建房子和养鸡场,买地的事儿又提上了日程。 之前老余家的银子不多,只够买十亩的山地。现在他们家也算是百万富翁了,买块山头应该不过分吧。 得知余家老二又要买地,而且一买就买整个山头的李村长突然感觉,累了,不问了,不知道说啥好。 可能是他年纪大了,落后了,赶不上这时代的变化,也赶不上如今这年轻人赚钱的速度了。 老余很感激村长一家的照顾,所以礼的份量一次比一次送得重。 十斤精米白花花,五斤猪肉油汪汪,还有一大盒子红枣和桂圆,被村长匀了一大半给儿子家,儿媳妇要生三宝啦,吃这个正好。他老头子就去县城多跑几趟,替余家后生把事儿给办妥。 吃完午饭,老余和李村长坐着赵大黑,去了县衙询问山头买卖的事儿。 作为余家的专属司机,赵老汉很有觉悟,张口就喊:“东家!坐稳了哈,我要发车了。”吆喝一声,带着新围脖的赵大黑甩了甩脑袋,撒开蹄子就跑了起来,中途一坨牛粪也没有拉,速度直升二十码,可这牛车的减震设施显然没有跟上,颠得老余差点把中午吃的饭都给吐出来。 李村长说话也一抖一抖的:“余~老~二,这~赵老汉~怎么~喊你~东家~啊~” 老余想解释一下,但是他一张嘴就感觉什么要涌出来似的……摆了摆手,表示开不了口。 按照现代的时间来算,原本坐牛车半小时能到的路程,十五分钟就到了。老余下车的时候腿都软了,他把赵老汉叫身前,说:“呕……” 赵老汉:“东家,你这是怎么了?” 老余:“下次别开这么快了,我承受不住。” 第一天上任、一心想彰显驾驶技术的赵老汉和自己实力的赵大黑,看着都有点失落。 老余顾不上安慰这一人一牛了,他重新整理了一下仪容,跟着李村长就进了县衙。 负责办理地契的官员对这两人都有些熟悉了。一个是作为保人的清水村村长,一个是钱县令特地打点过的普通村民余大树。 这小官想不通,怎么这平平无奇的村民就入了县太爷的眼。 听说他们要买一整个山头,小官愣了一下,说:“你是说清水村后头最近的那个山头?那可有整整五百亩。” 潜台词是:那可要整整一千五百两银子,你确定你能拿的出来? 李村长也转头看向老余:你确定你能拿的出来? 得知自家闺女刚赚了三千两银子的老余淡然地笑了笑,点了点头,说,“银钱这方面你们放心,我肯定拿的出来。就是这地契办理起来,就要麻烦你们了。”说着还塞了一小锭的银子给了小官。 那小官连忙又偷偷塞了回去,说万万不可,县太爷特地打点过的,一定会给你办好的,放心。 老余:怪不得这两回儿事办得如此利落,原来还承了钱老夫人的情。 商量好山头的事儿,老余让赵老汉将村长送回村,至于他,这牛车坐的,一时间还是有些阴影在心里头,于是他打算暂时先在县城里转悠一会儿,过会自己走回去。 左右溜达,又到了熟悉的御仙堂医馆门口。里面的掌柜远远看到老余就挥手招呼:“余二弟,许久不见,你怕不是忘了我。” 老余嘴上说哪里哪里,心里暗自说:那可不是嘛,我竟然把你这儿的事给忘了。 之前一来二去的,于掌柜,也就是于大夫,对老余颇有些了解了,知道他是利落的性格,直接了当地说:“上次我用了你家炮制方法炮制出来的药材,那效果比起普通的药材,要好上三分。” 别看只有这三分,在一些难以治愈的病症上面,药材上多了一分的好处,那都是多了更大的把握。 自此之后,于掌柜就多了一个习惯,没事就抬头望望门口,期待着老余的身影。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晃悠到这医馆,老余自个都没意识到溜达到了哪儿,被念念不忘的于掌柜一眼瞄到了,连忙唤了进来。 “我给你五百两银子,你将你会的炮制法子都教给我。”于掌柜虽不做坐诊的大夫,但是他是个医痴,只看奇病、怪病,收集好的药方子和医书,老余的炮制法子对他来说是个难得的宝贝。 这口气,怎么这么像霸道总裁?随随便便就五百两,老余觉得: 他还真有点麻木了。 前一阵子,他们家还在为了几百文钱累死累活,兢兢业业。 随着闺女的钱越赚越多,日进几两、几十两、甚至上千两银子——昨日母女俩将三千两银票摆在了自己面前,老余沉默了。 这辈子他做的最有价值的事,大概就是生下她闺女了? 第八十四章 买了草药 老余没有反应的反应,让于掌柜心里有些打鼓,按理来说他这价格给的也不算低,这个据说是村里来的汉子怎么听了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呢,难道是觉得不够? 于掌柜为表示诚意,他说:“要不…七百两银子?” 老余回了神,忙摆手说:“不,不用,五百两够多了,不用再加。只需要你我立一个契约,把这事儿给写下来,彼此留个凭证就可以了。” 于掌柜心里觉得这样双方都有了保障,就点头同意了。 炮制的法子老余写得很详细,中途于掌柜一边看一边问,老余也跟着解释,听得他连连点头。 于掌柜:“余二弟你这一手字字得不错嘛。” 老余:“我媳妇逼着我学的!” 自古书画不分家,吴女士平时可没少练毛笔字,看着老余在边上闲着也是闲着,就拉着他一起练字,颜体褚风与欧楷都走了一遍,他闺女还专门练了文徵明的小楷。 到了这古代,他才突然意识到他媳妇的良苦用心,真拿到毛笔的时候,不至于拿不稳。 吴女士:我能有什么良苦用心?就是瞅你闲的在旁边长草,心里很不爽。 “弟妹还真是有心了。”于掌柜啧啧称奇。 老余嘿嘿一笑。 待于掌柜递来银票的时候,老余大手一挥,给推了回去:“于大哥,我不要这些银票,我想从你们店里买些草药。” “你需要什么样的,普通草药的话,数量上管够,珍稀的就不好说了,我们店里平日收购也全靠运气。” “我就需要一大批普通的草药,可以治风寒风热、调理肠胃这类的,不需要多昂贵。” 老余刷刷刷写下几副常见病、还有预防疫病的药方子,让于掌柜按照方子的份量去拿,按市场价拿,凑够五百两就成。 看在老余额外给几个方子的交情上,于掌柜又多准备了价值五十两的草药,装了满满一大车。 坐车回去的路上,在门口,老余碰到了正好来家里送鸡蛋的余李氏。 余李氏看着满满一大车的草药往院子里搬,想起之前孙女儿说要用草药喂鸡的事儿,心痛的感觉瞬间袭来,使得她手脚都有点发颤:“大树啊~这~这~这,都是给鸡吃的吗?” 老余一脸懵逼:为什么要给鸡吃,给人吃不香吗? 闻动静从屋里出来的余卿卿听到她奶的话,一下子就笑了出来。 村里的人,尤其是老一辈的,最怕去县城里看病,看病就要拿药,拿药就要一大笔银子。平时有什么小痛小病,都宁愿自己抗过去,死也不会去医馆,任人宰割。 上次余李氏听自己说要中药养鸡就很是震惊:人都吃不起的东西,要给鸡吃? 哪怕余李氏再怎么疼自家的鸡,也不可能给它们喂这种金贵玩意儿啊,想一想都感觉心疼的过不来劲儿。 这会儿看到老余拖过来这么一大车的草药,余李氏第一反应就是:人哪儿吃得了那么多药,能当饭吃的不会就是青丫头说要养的鸡?想想就感觉心跳瞬间加速。 余卿卿害怕她奶一个激动给晕过去,连忙上前说:“奶,这草药可不是给鸡吃的!” 余李氏抚了抚胸口,一口气顺了下去,问余卿卿:“那买这么多的草药做甚?你们哪来的银子?” 余卿卿愣了一下,转头问老余:“爹你买这么多的草药做甚?哪来的银子?” 难不成是从家里偷的吗? 这句话她没有说出口,但是眼神已经表达了出来。 老余:闺女,你当着我老娘面前揭我的马甲有意思吗?我要直接跟她说我原本就是个中医,卖方子卖来了银子吗? “闺女,你不记得了吗?咱们家前阵子捡来一本医书?” “嗯?医书?” “对啊,就是你娘俩出门时候在外面捡到的那本破书。”老余使眼色。 咱娘俩不是捡了个娃吗,怎么变成了医书?余卿卿含含糊糊的说:“是…是吗?原来我们捡了本医书啊,呵呵呵……” “对啊,咱也不知道这医书是干嘛用的,今天不是去了县衙买山头,就顺便把这本书带去了医馆,给医馆的大夫看嘛。医馆大夫一看就说这是稀世珍品呐,说要花五百两买我这书。” “五百两!”余李氏倒抽了口气。 “是啊,我心想,正好我也要买点草药囤着以防万一,所以就买了点。” “买了点?不会是买了整整五百两银子的草药吧?”余李氏不敢置信地问。 “那可不是嘛。”老余心虚了。 余李氏刚为了这五百两的到来而欣喜的心情,刷的一下就没了,跟过山车似的。 “等等,大树,你刚刚说你去县衙买山头?”余李氏又问。 “是啊,就咱们建房子的那个山头,五百亩呢!”老余没反应过来,顺口接了说。 余李氏又捂住了胸口:“这么多钱,你又怎么来的!” 第八十五章 盼了许久 老余脑子飞速转动:“是哦,这么多钱……哪来的呢……?” 看向闺女。 余卿卿:“奶,这还是多亏了您上次给我推荐的香膏老板,我把粉膏的方子卖给了她啦,卖了三千两呢。” “我的老祖宗哟,就那涂脸的玩意儿,还卖这么多!”余李氏讶异,又觉得纳闷,怎么搞半天,这钱的源头还绕回到自己头上。 她心想:这老二一家子,可太会折磨人啦。听他们轻描淡写这几句,这百两千两钱,莫名奇妙多了,又随随便便就没了——这真的是在他们余家能发生的事儿吗? 虽然不是老宅的,可这大起大落的感觉,也太刺激了吧。 “奶你没听过一句话叫做千金散尽还复来,肯定听过一句叫做小富由俭,大富由天。咱们老余家做生意的,格局可不能那么小,奶以后也是要做大富婆的人,这分分钟百两银子上下的节奏可要早点适应一番啊。”余卿卿试图洗脑余李氏。 “这些话咱没都听过,咱只听过一句:养猪不赚钱,回头望望田。你们这千两银子随便就造在这山林里,啥时候才能回本?” “对哦......”余卿卿愣了一下,余李氏还以为她想通了自己说的话。 “咱们还可以养猪啊。”余卿卿大腿一拍,进屋写计划书去了。 余李氏感觉她的手又有些发颤,不会吧,她孙女儿不会打算给猪也喂草药吧。 老余笑哈哈地安慰了他娘两句,“娘你也不是不知道青丫头的本事,钱怎么花的,听她的准没错,你看这些天过去了,咱们家的钱是不是越来越多了?” 余李氏点点头,确实。 “那您还操心个啥,等养鸡场建好了,后面才有的你操心的。” “我不操心了,操心下去我感觉我这心啊受不住的。儿孙自有儿孙福吧。”余李氏突然有了李村长上午时候的心境:累了,不问了。将怀里的鸡蛋塞给了老余就走了,那背影看起来莫名有点辛酸。 老余没心没肺地扭头进屋,一进屋就听到他媳妇在念叨:“童氏啥时候才能被休啊......” 这句话吴氏已经念叨了一整天了。 不是她幸灾乐祸,吴氏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哪天卿卿嫁人生娃了,她一定给安排三个保姆轮班照料,坚决不带孙子。 奶娃娃这种存在,性情不定,喜怒无常,只适合远观而不可亵玩,抱怀里时候挺招人疼的,抱久了就知道这残忍。 或许是吴氏的怨念太强,又或许是童氏对自己苦命的四丫太过想念。 当夜晚降临,蛙声响彻村里,家家户户劳碌了一天,该歇息的歇息,该打孩子的打孩子,该造人类的造人类。 一辆破破旧旧的的牛车蹄声哒哒地走近了余老二家的门前,随后传来几个小姑娘细细地询问声: “娘,咱们这是到了吗?” “娘,这就是吴大姨家吗?” “娘,吴大姨家看起来……” 似乎比自家还破哇…吴大丫想说,但是不敢。 童氏在月色下,也看到了吴大姐的家:缺缺漏漏的门板,就像冬天村里不讲究的汉子挎在腰上的棉裤衩似的,东倒西歪。黄土堆成的院墙,零零散散竖着几根稻草,坑坑洼洼,参差不齐。 童氏眼神不错,还看到了主屋上头潦草补上的屋顶,和那抽象的房屋造型。 总而言之,磕碜二字来形容这房子,还算委婉了些。 童氏攥了攥手心里还剩下的一两多银子,在她看来,这可能就是吴大姐家唯一的积蓄了,自个外甥女还是太小,不懂得银钱的多少,才会一下子给自己塞那么多,过会见了面,还是要给姐家塞回去的。 “噔噔噔~”童氏轻手轻脚地敲门。 恍惚间听到屋里传来声音。 “丫头,你去开门。” “娘,我在忙,爹你去开吧。” “我也在忙呀!” “你是一家之主,你去开。” “那我今日正式将一家之主的位置禅让于你,丫头你可要好好珍惜这地位,履行你的权利,比如说先去开个门。”男子语调变得严肃。 “让你开个门还这么多戏,老余你快去,哪有女人夜里给开门的!”女人的声音变得大了些,还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啪”。 童氏母女在门口听着,心里可急着,怎么开个门的功夫还这么多事儿,倘若她在屋里,一定二话不说先给自己开个门。 不一会儿,终于门开了,露出来老余的脑袋,头顶上有个大大的疑问。昨日他在吴家是没有见到童氏的,只有闺女进去看了,以前的印象也少得可怜。 可这几人的年龄和身份,老余看了心里就有了几分推测,还没等童氏说呢,老余就转头对屋里的吴氏说,“小花,你一直盼了许久的人终于到啦。” 第八十六章 装疯卖傻 吴氏听了,也顾不上跟老余较劲这名字称呼的事儿,抱着小娃娃就冲了出来,看到站在门口的童氏,心中激荡。 她将手中的孩子递给了童氏,如同奥运会时传递火炬般快速而郑重。 童氏还没来得及跟吴姐姐打招呼呢,手里就被塞了一个香香软软的娃娃,定睛一看,正是她还没满月就遭受巨大苦难的四丫。 童氏眼泪刷的就留下来了,下意识地就想给吴氏跪下。 吴氏连忙扶住,“你干啥呢这是,都是亲人姐妹的。” “今日也不算是亲人了,我已经与吴家和离了,不再是你们老吴家的媳妇了。但是吴姐姐,您对我来说是比亲人还亲的存在,是我们的恩人呐。没有你,没有你们家,我们这些母女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害,你这话就客气了。都是姐妹乡亲的,你到这吴家来,受了多大的委屈咱们都是知道的,作为吴家曾经的长女,我也做不了太多,护着小外甥女还是应该的。再者,这也是缘分啊,谁知道顺手救来的,就是咱们老吴家的血脉呢。”吴氏讲起话来,有理又动听的,把自己都给感动到了,完全忘了在家里自言自语个不停,全心全意希望童氏早点被休的时候。 两姐妹手拉着手好一番唏嘘感慨,余卿卿已将自己的小屋子收拾了出来给童氏母女暂住。 童氏来得仓促,自家山上房子建的半半拉拉,一时间也住不了人。 余卿卿打算明日问村里人有没有租房子的,给童氏母女先找一处稳定的住所。 童氏进了屋,就将怀里的一两多银子又还给了余卿卿,说:“丫头,你们家也不容易,这银子你还是收好,不要乱花出去了。” 余卿卿一听就知道童氏因为这破屋子,以为自家也穷苦得很,自己之前说要带她们过好日子的话,想必她们也没有真的相信,即便如此,童氏还是不顾一切地过来了,可见得她脱离吴家的决心有多大。 “二舅母,听你的话头,你竟然是和离出来的,吴家外婆怎么会答应你这要求呢?”余卿卿好奇。 童氏微微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道:“你走后的那个夜里,我就开始装疯卖傻,半夜不停地嚎叫,说要我的四闺女,又跑到婆婆的窗前哭,说看到了我的四丫在她屋里里,我要找我的四丫,把婆婆给吓得半死。 第二天白天,婆婆要赶我出门,我就抱着她的大腿死死不放,哭着喊着说要我的四丫。因为这动静太大了,桃花村里的村民都围在吴家门口指指点点,婆婆挨个骂也骂不过,就冲我撒气,说都怪我,如今我已经疯了,要赶紧休了赶走。 桃花村的村长就出现了,说如今这样子,大半的责任还是在婆婆身上,如今我已经神志不清,倘若被休掉,那怕是再没有活路。”说到这,童氏苦笑了一声,“婆婆哪里会管我是否有活路……” 余卿卿都能想象她那个外婆会怎么说。 “本来我也没想着能和离,心想大概就是被休掉…扫地出门罢了,只要还能和我的姑娘们在一起就成。 没想到村长那么好心,我欠村长一份恩情啊……他愣是让银贵与我和离了,说要给我留最后一份体面,大家好聚好散。 我要走,我的三个丫头自然不能留下。幸好婆婆一心想给银贵娶个能生儿子的新媳妇,也不在意我这三个女娃儿,连夜就把我们母女都赶出来了。我偷偷去了村里有牛车的庄户家,让他把我们送了过来。” 老余几个在旁边听得一愣一愣的。又看看童氏温和的面容,心想:厉害啊,看不出来啊,这童氏真装疯起来连吴婆子都压不住啊。 余卿卿知道,有些人,天生看起来软弱好欺,任打任骂,但心里却有着极其歇斯底里的一面,一旦突破了忍受的心理防线,他们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即便是玉石俱焚也在所不惜。 童氏被吴婆子拿捏磋磨了那么久,精神早已属于崩溃的边缘,不然也不至于一时冲动就去跳河。 这次童氏借着装疯卖傻的样子闹事,其实也是发泄她内心积攒已久的怨气。将这些负面的情绪发泄完之后,童氏就恢复到了以往温和软和的样子。 吴氏安慰童氏,“都过去了,以后才是好日子的开始呢,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是好找的。我那个弟弟靠不住,让你在娘那里受了那么多的苦,也没有站出来替你和你的丫头撑腰,说明不是个合格的相公也不是合格的爹。这些不快乐的往事就让他们都过去吧,以后吴姐姐还是你的姐姐,吴家其他人就啥都不是了。” 童氏听的,又抹了两滴泪,感慨不已。 第八十七章 黑丫真黑 老余贤惠地烧了温水过来,给童氏母女洗漱用,吴氏也从柜里里掏出来几床干净的褥子当床垫,毯子盖身上,夏天热,不用整得太厚实。 几个丫头受宠若惊,平时这些事儿都是她们给吴家的长辈做的,今天到了大姨家,反而变成了自己享受,一个个的都紧张起来。 余卿卿给还不太懂事的三丫洗了把脸,那小黑脸她看着不爽很久了,拿出一块空间出产的软乎乎的珊瑚绒毛巾给这黑丫用。 洗了半天余卿卿才知道自己错了,这三丫是真的黑,来来回回洗了三遍,连洗面奶都用上了,这脸还是那黑乎乎的样子,只不过之前是磨砂黑,现在是透亮黑。 三个丫头都差不多,童氏也一样,看来这是遗传的肤色,或者是母女几个平时在外晒得太狠了。 “黑丫,啊不,三丫,你吃不吃糖。”大丫和二丫都快和自己差不多大了,余卿卿打算逗弄一下三丫这个话都还说不清楚的女娃娃。 “糖…糖是什么?”小孩纯洁的眼神看着她。 余卿卿:…… 余卿卿:“就是一种甜甜的东西,可以吃的。” 黑丫:“吃起来…甜甜的是…是什么哇。” 余卿卿:这娃太苦了,长那么大都不知道甜是什么滋味。 二话不说,就从房里拿出来一大盒的大白兔奶糖,剥开了塞娃嘴里。 黑丫:唔!!!! 如果她学过中华文化的精髓,一定会在心里说一句:卧槽! 她感觉都舍不得咽口水了!口水都是香香甜甜的,咽下去没有了怎么办! 余卿卿看黑丫一脸呆滞的样子,摇了摇她,只见黑丫舍不得咽下的口水就顺着嘴角流出来一些,余卿卿愣了,以为这丫被糖给活活甜傻了。 黑丫连忙吸溜一下,把口水咽了下去,负罪感满满,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都是痛惜。 余卿卿看她那样儿,可搞笑了,就从盒子里又各抓了三个给三个丫,说:“小孩子糖吃多了对牙齿不好,尤其是晚上,今天破例给你们吃三个压压惊,以后就是白天才能吃了,知道了吗?” 童氏看余卿卿这个小萝卜头一副大人样的管教另外三个萝卜头,觉得就有点好笑,冷不丁嘴里也被塞了个奶糖,那浓郁的奶香和清新的甜味一下子充斥了她的口腔,幸福感油然而生,好像未来甜蜜的生活正在像她招手。 “二舅母,这糖味道不错吧。”余卿卿古灵精怪地说。 “唔,真香,真甜。”童氏也舍不得动嘴巴了,含含糊糊地说道:“以后你管我叫童婶婶就好,我现在已经不是你的舅母了。” “好的,婶婶。”余卿卿从善如流。 童氏的三个丫一人手里攥着三颗奶糖,眼睛紧紧地盯着余卿卿…手中的盒子,满眼都是欢喜。 余卿卿:“你们也不要舍不得吃,这天气热的很容易化,吃完了再去漱漱口。等明天早上我再给你们一人发三个,知道了吗?” 三个丫很有默契地点点头。 打点好了房屋,吴氏留下来一根蜡烛,三个人就回大房睡了。余卿卿的这个小屋留给她们,虽然小了点,但是勉强能睡下。 吴氏伸了个懒腰:“今晚总算可以睡个好觉了~” 童氏屋里,母女四人都围着四丫看,手拉着手,心里都是失而复得的喜悦。 “你们要记住余家大姨大姨父的恩情,知道了吗。”童氏知道自家的丫头们都还小,还不太懂这些,但是她一直反复强调着。 “啊~”四丫叫了一声,夜晚降临,她开始兴奋了。 第二天,当吴氏第一个醒来,神清气爽地从房屋里走出来的时候,发现院里打扫得干干净净,野草都拔干净了,水缸擦的锃亮,木门被摆正了,灶房里面还多了一堆的干柴火。童氏在一旁有些手足无措地站着,“吴姐姐,本来我是想煮点粥的,但我看你们家米缸里怎么都是精米,我就没敢煮了。” “嗯?有啥不敢煮的?”吴氏呆了,“你多煮点,煮浓点,几个小丫头要先吃点粥养养胃,才能吃更好的,还有橱柜里那十来个鸡蛋,马上我就过去一起给煎喽。” 童氏:这么造真的好吗?这鸡蛋不留着卖就自己吃? 她浑浑噩噩地进了厨房,舀了一大碗的米,想想又放回去一些。 粥煮好了,余卿卿和老余才醒过来,他们在空间已经刷过牙了,出来用冷水甩了把脸就开饭了。 “娘,你今天煮的粥挺香的,就是太稀了点。”余卿卿说。 童氏:有吗?她已经加了很多米了啊!这米又白粒又软,煮出来的粥都带着一层米油,是她长这么大也没吃过的美味。 三个丫的想法跟她们娘是一样的。 第八十八章 无怨无悔 “这么多鸡蛋还堵不住你的嘴?”吴氏把装荷包蛋的碟子往中间一推,夹了两个到黑丫的碗里,“来,三丫,你最小,多吃几个。” 童氏一看到荷包蛋,就好像余李氏听闻他们买了五百两的草药一样,心痛地捂住了胸口。 她亲眼看着,吴氏不要钱似的往锅里倒了两大勺的芝麻油,不是猪油,是死贵的芝麻油,用吴氏的话说,芝麻油比较清甜,猪油味儿重了点。 加了点盐后,橱柜里的鸡蛋,就一个个地被敲开扔进锅里,煎的外焦里嫩,芬香扑鼻,十来个鸡蛋,被装了厚厚的一碟。 童氏都怀疑,是不是自己自家来了之后,吴姐姐一家就不打算过日子了,粮食这么造,谁家能撑得了几天? 童氏在这边儿忧心忡忡,余卿卿在边上心想:这时代竟然没有花生,不然就可以把花生油做出来了,用花生油炸鸡,那才带劲。 吃完饭,余卿卿带着童氏去刘家取羊奶。虽然四丫现在可以喂养母乳了,但那羊奶,余卿卿打算每天还是要去取一碗,给家里的小丫头包括自己,都补补。 取完羊奶打算在村里转转,看有没有空房子可以租。 刘婆婆一如既往的热情,她看到了余卿卿身后的童氏,心想这妇人脸生的很。 余卿卿介绍说,这是她家远房婶婶,姓童,过来投奔的,顺口问了句,“婆婆你知道咱们村谁家有空房的吗,我家那个房子小了点,我想给婶婶租个大点的。” 刘大爷是日常选择性耳背了,大声地说:“老婆子!咱家屋子有多的!” 刘婆婆笑呵呵地说,“确实,自从咱两个闺女嫁了人之后,咱家的屋子空出来两大间呢,你家婶婶若是不嫌弃,就租咱家的呗。” 这可真是瞌睡了送枕头,余卿卿乐了,刘婆婆一家好相处,家里又有现成的羊奶,能住他们家再好不过了。 谈妥了一个月三百文钱,童氏主动从怀里把之前余卿卿送给的银子拿了出来交了房租,又接过了刘婆婆递过来的羊奶。 家里二丫和三丫和吴氏正围着床上的四丫,跟她逗着玩,一会儿戳戳脸蛋一会儿摸摸脚丫子的,三丫还拿着手里的一块奶糖给妹妹舔了几口,乐得四丫小拳头伸出来想把奶糖给抢走,但是够不着,嗷嗷直叫,吴氏在旁边乐的不行。 老余一大早就带着银子去县城办地契了。吴氏接过了羊奶去熬煮,余卿卿则带着童氏母女准备搬家。 童氏本来也没带什么过来,余卿卿让带着余家的毯子褥子,毛巾碗筷,去何家买了几个盆,又从自己和吴氏的衣服里面挑出几件不花哨的,给童氏她们换着穿,二丫三丫的衣服一时间也买不到,就给了童氏一匹粉色的布,让她自己做。 童氏看余卿卿像个小大人似的,为自家忙活得团团转,又是拿这个添那个的,臊得不行,一会说这太多了,不用了,一会儿说不能拿了,东西太多了。 余卿卿:“婶婶,你别不好意思,先把你们给安顿好了,后面你才方便做工。” 童氏:“那啥时候我才能去做工呢,一直这样用你们家的东西,也太不好意思了。” 余卿卿:“这个嘛,暂时还没有-_-||。不过快了,等养鸡场建好了,你就可以跟咱奶一起管了,她当总管事,你就当副管事。”又毫无压力地画了一个大饼。“婶婶要是觉得没啥可帮忙的话,就每天负责咱们家的一日三餐吧,正好带着四个丫一起来吃,也热闹。肉菜之类的咱家会提供好,婶婶你负责做就可以。” 这话说的,童氏又有点想哭,明明是想照顾自家的吃食,却又特地找了个借口,不让自己愧疚。这个青丫头,太懂事了。 几个丫到了刘家,就受到了刘婆婆和刘大爷的热情招待。刘家原本就喜欢丫头,这下一来来个四个,虽然长的黑了点,但那眼珠子黑黑亮亮的,看起来灵动可爱,还十分乖巧,刘大爷问了五六遍吴大丫叫什么,吴大丫都耐心一遍遍地说:“刘爷爷,我叫吴大丫。” “大乌鸦?这个名字可不行,哪有丫头叫乌鸦的,丫头,你还是换个名字吧。” 说到换名字,余卿卿也有了兴趣,对童氏说:“大丫二丫这几个名字听着也太普通了点,姑娘家的还是要有个正儿八经的名字,等你回来去县衙立女户的时候,不妨就给你家闺女换个名字呗。” 童氏点了点头,“只是我也没文化,想不到什么好名字。” “我来想想,这个姓就不换了吧,再怎么说也是吴家的子孙,只是不怎么受待见。吴这个姓取名字可有意思,什么有福气的词往后面一放,那就无了,啥都没有了。所以吧,大丫就叫吴忧,二丫叫吴虑,三丫叫吴怨,小四丫,就叫做吴悔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八十九章 巡视山头 童氏听了,懵懵的点了点头,她这个大外甥女,别看个头小,心思可谓不一般,既然是她取的名字,那应该就没错。 晚上听到了自己丫头给童氏四个女儿取的名字,吴氏简直想给闺女来一下老余专属的如来神掌。 几个人围着讨论了一下,把名字又改成了“吴悠”、“吴缕”、“吴媛”,四丫的名字就没动,仍然叫做“吴悔”。 童氏表示,虽然生下四丫,让他们母女经历了极大的苦难,但也给她们带来了生命巨大的转折点,这一切所做的,她从未后悔过。 正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童氏回去刘家后,老余才把今日自己去县衙办好的山头地契拿了出来。 三个人围着看,这就是一千五百两换来的山头。 他们一家,也是有山头的人了。在现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祖宗十辈的财产也换不来这个山头啊,主要是也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存在。 来这儿一个月,就赚来了一个山头。老余突然感慨:“果然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倘若没有土地公公那一番话,咱们可能还在集市口卖冰粉呢。” “咱们也不比卖冰粉清闲到哪去。明个收拾一番,就去巡视一下咱们家的山头吧。”余卿卿说的时候,特地强调了一下“咱们家”三个字,那感觉,倍儿爽。 夜里,余卿卿又做了一个梦。 她梦到自己家有了一个又一个的山头,一个山头养鸡,一个山头养鸭,一个山头养猪,一个山头养牛……她站在山顶头,叉着腰,乐得哈哈大笑,对着天空大喊:“从今天起,我就是山大王!” “山大王……” “大王……” “王……” 悠远的山谷回荡着她嚣张的叫嚣。 突然,有一只通体泛着润玉光泽的麒麟从云层中跃下,叼着她的衣后颈就把她甩到了背上,蹭的一下就飞到了九霄之上。 那猎猎风声,那云朵水汽,还有湛蓝天色,和飞至高空时向下俯视的山湖田野,看着都太过真实。余卿卿却一手抓着麒麟脖子间的红绳,一手尔康状地向自己的山头伸去,她说: “我…的…山…头…哇…” 余卿卿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一只胳膊还高高举着,脑子里还回荡着自己的声音:“山…头…啊…” 拍了拍脑袋,余卿卿跳了起来,飞快地洗漱好,穿上一身男娃的短衫长裤,又在脚踝处和手腕处绑上一层布条,戴上她爹配好的防虫蛇香囊,抓起了一个长竹棍。 “老余!老吴!出发啦,大王我要去巡山啦。” 老余买下的山头只是村后面山头中,最靠近村子的一座,谈不上深山,安全性也还可以。 一家三口装备齐整地就出门了,老余手里还拿着一把柴刀。他们打算就围着这个山头走一圈,亲身见识一下自己家的山头有多大。 村里的人们都还不知道余家老二已经买下了整个山头,往山里做工的汉子们看到了余家,只感觉他们的眼神面向自己时候怪怪的,带着莫名的慈祥。 仿佛在看自己的子民。 一家人沿着山脚往里面走,开始还有不少村民行走和采摘野菜的痕迹。最近,随着老余家在山头建房子,人的踪迹比以往多了许多。有些村民有时候还结伴去设陷阱,打兔子和野鸡。 越往里走,林木愈加丰盛繁茂,鸟鸣声愈加鲜明,但气氛却越来越幽深宁静。一路上嘻嘻哈哈的老余都不由自主地闭上了他的大嘴巴,很享受地眯起了眼睛,感受这大自然的气息。 余卿卿拿着她的长棍左挥挥右打打,吴女士则拿出来一个手机在拍照,顺便给父女俩也拍两张。 这是老早就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手机,不能上网,但是基础功能还是可以使用的,比如说拍照。 平时有人在,不好拍,好不容易在这片山林里郊游,当然要拍一些当作留念,就像现代时候一家人去旅游一样, 一家人都觉得十分惬意,觉得这山头没有买错。 突然,“哎呦卧……卧槽?”余卿卿一声惊叹的卧槽突然变成了疑问句。 她方才一直拿个竹棍在四处拍,正巧拍到了什么,一看,还有点眼熟,似乎是之前救下来还给自己托梦的赤练蛇的脑袋。 那蛇抬起足球大的脑袋,眼神中充满了人一般的怨念。 老余和老吴赶紧跑过来,吴女士的手上还拿着手机,看到了这么大一条蛇,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尖叫,而是点了一下拍照键。 满脸幽怨的赤纹大仙被拍了下来。旁边是举着竹棍一脸吃惊的余卿卿和飞奔过来出现残影的老余。 赤练蛇没有靠近上来,而是原地绕了三圈,又朝着三人摆了摆尾巴,朝一个地方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回头看,示意一家三口跟上。 第九十章 小伙好俊 老余一家都知道赤练蛇托梦报恩的事儿,那赤灵芝还在空间里放着呢。 见到了它,一家人莫名多了一丝安全感,看它示意自家人跟着走,老余踌躇了一番,就挥手让媳妇闺女一起跟上了。 赤练蛇走得并不快,和三人的步速差不多,似乎在特地等待什么时机似的。 三个人走走停停,中间赤练蛇还从树上卷了几个果子下来给三人吃。 这果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树长出来的,鲜红鲜红的如同武侠小说里面的朱果,余卿卿一口咬下去,并没有想象中暴涨的一甲子功力。 可那果子汁水是真的多,入口即化一般,又甜,又解渴,吃了之后让人感觉神清气爽,精神倍增。 终于,走到了一处地方,是他们买的山头与另外一个山头的交接处,两处山地峭壁之间,高近百米,二者之间有着近十米宽的裂缝,山壁间是一些枯藤老松,脚下则都是碎块残石,人在上面走起来东倒西歪。 到了地方后,赤练蛇就不动了,只仰起脑袋朝上看。 三个人也仰起来头往上看。 百米高的峭壁,往上看就剩下一条缝。 “有啥宝贝吗?”老余梗着脖子问。 “我啥没看到啊。”余卿卿梗着脖子回答。 吴女士正拿着手机摄像头在看,她把焦距调近了些,又近了些,当望远镜用。 突然,吴女士激动起来,她说:“我的天啊!有人在山头杀人!” 老余:??? 余卿卿:!!! 吴女士一边按快门一边说,“快快快,我看山顶上有人要跳下来了!!就在咱们头顶!” “卧槽!”老余不由自主地吼道。“快!咱卧室的席梦思!” 两个人瞬间心领神会,一家人的默契在此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幽深的峭壁之间,随着一阵又一阵的非自然光芒显现出来,整整三床的近三十厘米厚的席梦思床垫出现在了地面上,一层叠着一层,形成了近一米厚的缓冲垫。 与此同时,四处飞散开来的还有意外的惊喜:老余的私房钱,一张张粉色的毛爷爷。 电光火石之间,山顶上的那个被推下来的男子,以极大的求生意志抓了几把枯藤和树枝,甚至锋利的石壁,他也奋力抓了几下,抓得手掌鲜血淋漓,只是为了,试图减缓坠落的速度。 但是男子知道,他这一落崖,是百死一生了。 苟延残喘这数十年,终究要结束了。 男子闭上了双眼,等待死亡的到来。 峭壁下的一家三口,就这么眼看着一年轻男子从天坠落,啪地一声落在了席梦思床垫上,不省人事。 老余凑上前去,给他把了脉:“情况很不好。不仅仅是高空坠落导致的内脏损坏,他自身的心脏原本就有很大的问题,应该是先天性的心脏病。” 又捏了捏他的四肢,“左胳膊断了,右胳膊脱臼,左腿断了,还有两处刀伤。” 更不用说那一眼就能看到的皮开肉绽的双手,是他坠落时候奋力挣扎的结果。 余卿卿在一边呆呆的站着,吴女士也是,她又拿起来手里的手里,朝着男子的脸拍了一张,喃喃的说:“这小伙子,真俊。” 老余:……绝了,这是谁家的媳妇,他不认识。 赤练蛇又游过来了,嘴里叼着一个红果子,正是刚才摘来剩下的一颗,老余接过来就给男子喂了下去,说:“咱们也不能把他给抬回去,一路上光流血就够要了他的命,咱们把他运到空间里吧,反正已经晕倒了。” “成,还有席梦思…和毛爷爷,都要收回去。”余卿卿补充到。 这个地方虽然偏僻,但是保不准哪天就有村民转过来,看到这些东西岂不是吃惊坏了。 三个人之前就经历了把四丫送进空间的过程,把男子送到书房的床上也是驾轻就熟。 老余和余卿卿立马进了空间,留下吴女士在外面看着他们的“睡体”。 赤练蛇还在旁边看着,歪了歪脑袋,心想,果然这一家人,不一样,希望他们能救下这个人,不要辜负自己特地送来的赤灵芝。 老余进了空间,就像换了一个人,神情严肃,快速地给余卿卿下达了指令,让她把处理外伤的纱布绷带还有止血的各种草药找出来,自己则在翻找着各种药材进行配置熬煮,给男子吊命。 突然,柜子里的赤灵芝在眼前一闪而过。 老余:差点把这个给忘了! 这个男子本来就是先天心脏不足,再经历这高空坠落,九死一生。 但是有了刚刚赤练蛇送来的果子吊住了他的一口气,再加上仙物般的赤灵芝入药,能救活他的把握就变成了七成,甚至,还可以顺便把他的心脏问题也给解决掉。 正可谓是不破亦不立,绝处竟逢生。 第九十一章 向死而生 凌其觉得,自己应该是要死了。 听说人死之前,生前的记忆会在眼前一一闪现,叫做走马灯。 他这一世,不过短短十七年,此时在眼前展现,却如同经历了极其漫长的生涯,每一副的画面都让他刻骨铭心。 自出生时就难产而亡的母亲,怀着最后一丝爱意抚摸了自己的脸。 幼时常常晕厥过去,被诊断为先天心疾时父亲沉痛的目光。 无数次站在高墙内听外面的孩子嘻笑打闹却只能抚着胸口… 父亲一身戎装、南下征战前对自己的尊尊教诲。 天师府中、与自己留下一言就飘然离去的张真人。 大伯和三叔一家,表面善意却总是带着虚伪的目光。 欣喜若狂地跟自己说有赤灵芝消息的小厮德子在退去后,眼里一闪而过的阴毒。 山顶处,与大伯家的暗卫殊死搏斗掩护自己撤退、最后身中三剑而亡的冯伯。 最后,自己不甘死于他人之手、纵身一跃后的画面,是苍青色的天穹。 清极,也广极,却不曾属于自己。 最后一刻,他仿佛听到了三年前天师在自己耳边留下的那一句偈言: 遇水则生。 逢木则成。 麒麟一现。 万臣伏圣。 耳畔一声轰鸣,凌其陷入了长久的黑暗之中。 当凌其恢复了自己的意识之时,听到了一个女娃清脆的声音,由远而近,渐渐清晰。 “…哥…” “小…哥…” “小~帅~哥~” 凌其:这是孟婆在叫魂吗? 怎么听着有些…有些猥琐呢…… 凌其奋力地睁开了双眼。 看到了一个头顶扎着两个小啾啾的女童,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自己,“小帅哥”那妖娆的尾音就出自于她那张粉粉嫩嫩的小嘴巴里。 和她对上眼神的那一刹那,女童猛地战术后仰,一句“卧槽”就跳下床喊到:“爹,小帅哥他终于醒啦!” 凌其:所以,“小帅哥”到底是什么意思。 “哥”他可以理解,而“帅”是一军之首,主将统帅,与他有何关系?用来形容他爹还差不多。 没等他多想,一个个头很高,面容憨实,眼神却带有与之不同的灵动的汉子走了进来,熟练地给他把了脉。 他略微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手掌都被纱布包裹了起来,只留下手腕处的一块皮肉,大概就是留给这男子把脉用的。 “唔,脉象略浮,但节律整齐,均匀和缓,再好好养上几个月,就和普通人无异了。” 凌其瞳孔一缩,与普通人无异? 自他知事以来,每日所想,所愿,所期待的,不过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这汉子却说自己不过数月将和正常人无异? 这莫不是个庸医,这是凌其的第一反应。 “小伙子,感觉如何?”庸医问他。 凌其张口欲言,却觉得喉咙干涩。 那汉子转头对闺女说:“卿卿,你是不是忘了给这小伙子喂水啊。” 余卿卿正从灶房端了水过来,说:“他深度昏迷的时候还好操作一些,后来身体醒过来的时候,嘴巴就跟被焊上了一样,怎么也扒不开了。” 凌其:这么粗暴的吗,怪不得他醒来觉得嘴唇有点疼。 接过来女童递过来的水,在汉子的搀扶下微微坐起了身子,女童见缝插针地往自己背后塞了个软软的垫子,一下让凌其觉得省力很多。 慢慢喝了两口水,凌其缓了缓,说:“谢阁下救命之恩,我觉得已经好多了。” 尤其是心脏那儿,竟然没有以往的钝痛了,也没有那种猛烈的心悸心慌之感。 “那必然的,要知道咱家那个赤灵芝可是极品,治你这个心脏病还是小菜一碟的。” “噗。”凌其水喝了一半,惊讶地又咳了出来,“阁下是说,您给我用了赤灵芝?” “对啊,怎么,你也知道这个玩意,说来也是巧,正好前阵子咱们家得来这赤灵芝,就又碰上了坠崖的你,我略通歧黄之术,就顺手就给你用上了。 接下来几个月,每日再一点点的吃药调理,吃完后,你啊,就再也不用为你的心脏病,啊不,心疾所苦恼了,说不准努力一把,还能活个一百来岁呢。”老余说着说着又开始得瑟了。 凌其听了,震惊之下,就想下床给男子行跪拜之礼,被老余急忙揽住了,说:“别,别啊,你这一拜,身上伤口可别又裂开了,我和我闺女包扎了许久呢。大恩不言谢嘛,真想谢,等你好了再谢。” “好。”凌其郑重地说。 “那个,不是我八卦哈,好吧,就是我挺八卦的,我想问下,你这是什么情况啊,怎么好好就坠崖了呢。” 老余见他醒了,思维也清晰就忍不住问了出来。 主要是,看手机里老吴拍的照片,多半是发生了什么打斗仇杀之类的。 再怎么说,这小伙子是在自家的山头坠崖的,在现代那就是作为承包商的自己,安全做的不够,才导致游客坠崖。 自己作为山头的主人,有责任去了解一下事故的具体情况,是吧。 第九十二章 前尘往事 凌其怔了一会儿,似乎在回想前尘之事。 “我不是简单的坠崖,是有人想杀我,那些人是我的大伯和三叔的手下。 我的小厮,也是我最信任的人,跟我说,他打探到了消息,说这临水县清水村后的山头上,有一仙人,仙人有一灵宝,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可以就治好我心疾的赤灵芝,这赤灵芝,采摘三天过后便会枯萎,化为玉石,不再有治愈之效。 因此,欣喜之下,我就亲自带着家丁仆人和药师,偷偷来了这山上寻找赤灵芝。 不料在山顶处,突然出现了一批杀手,我认得他们,是我大伯的人,他们先是买通了我的小厮,让他领我过来,再偷偷把我解决掉。 我的老仆人冯伯在最后替我挡了三剑,让我速速逃走,但是当时已是困死之局,无法逃脱。所以我只能跳下悬崖,与其被他们杀死,不如自我了断。”凌其说的口气,轻浅淡然,但听者二人,却汗毛直立。 “法治社会才是真的好啊……”余卿卿低声嘀咕。 “咱们家的山头竟然藏了杀手…喵的也太不安全了吧。”老余念叨。 凌其:你们的重点都在哪里? 凌其:“你们不用担心,从这悬崖跳下去那就是粉身碎骨,必死无疑,虽然不知晓你们如何将我救下,但是我大伯那批人想必已将我当做已死之人,不再寻根问底。 否则,三日之内,这附近必然会被他们盘查一遍。”凌其冷静地分析完,问道:“我晕倒几日了?” “五日了。”老余说。 “那这几日有陌生人在村里出入吗?” “除了你,应该是没了。咱们村里人都八卦得很,倘若有一个陌生的面容进村,很快就会被大娘大婶给围起来的。”余卿卿很确信地说道。 “嗯,那就无碍了。”凌其点点头。他发觉这个女童虽然看起来小,但是思维成熟,吐字清晰,刚刚给自己塞软垫,说明心思还很细腻,就是有时候说话怪怪的。 “哎,小帅哥,你年纪多大了呀,家住何处啊,家里几口人几亩地啊?”女童凑了过来,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了一下。 凌其不知道怎么回,就闭上了眼睛装体力不支,睡着了。 “啧,还是个病娇男。”女童小声叨叨,又跑出了门外。 凌其偷偷的嘴角上扬。 虽然这一家人,奇奇怪怪的。 但是,重生的感觉,真好。 再一次睡醒的凌其,发觉窗外的天色已微微暗了一些,他小心地动了动四肢,发现左胳膊和左腿被固定在白色的石块之中,那石块并不重,但是很结实,使他无法活动自己的关节。 正纳闷时,女童又走了进来,身前还推着一个大椅子,那个大椅子两边有些巨大的轮子,可以来回推动,椅子前方有伸出来的木板,似乎是可以用来搁置腿脚,靠背处则伸出来两个把手,女童正艰难的够着把手往前推。 放好轮椅,女童扭头一看,“呦,小帅哥,你醒啦。你瞅瞅,这可是我专门找何大伯为你做的轮椅。”扭头又对门外喊到,“爹,娘,快过来,把小哥抱到轮椅上,咱们带他出去溜溜!” 于是,不一会儿,男子和一个与女童又七分相似的女子走了进来,这女子穿着朴素,面容俏丽,年龄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应是女童的母亲,但看自己的眼神,却像是自己的祖母。 两个人进来后,二话不说,就合力把凌其搬上了轮椅。 凌其不爱说话,此时脸都红了,低低说了一声:“谢谢。” 吴氏:“你这孩子,可真礼貌懂事,没辜负你这张脸。” 凌其:他的脸,怎么了? 老余说:“我看你年龄不及弱冠,就叫我余二叔,这是你吴婶婶,这个小丫头是我的闺女,村里人都管她叫青丫头,你叫她青青也行。你有什么事,就直接叫我们,不要害羞,晓得不?” 凌其点了点头。 三个人就推着他出了屋子。 凌其也第一次看到这余二叔的家,比他想象中的…破烂多了。 明明这么穷苦,却二话不说的,把极品的赤灵芝给用了,救了自己还不求任何回报。 凌其心里,对这一家子的感恩又多了几分。 三个人把他推到了厅堂的破桌子前,出乎意料的是,桌子上的吃食异常的丰盛。 凌其:叔一家子,连个完整的桌子都买不起,却为了给自己补身子,做了那么多好吃的饭菜。 感激…… 第九十三章 红烧鸡翅 凌其坐好了,一家子就也围着坐了一圈,端起了自己的碗筷。 “幸好童婶婶这两天不在咱家吃,不然看到这一大桌吃食,准要心疼地晕过去。” “谁让今天是个好日子,咱们家帅小伙醒来的第一天,当然要准备得丰盛些。”老余说。 凌其:大恩不言谢。 他举起还有些笨拙的右手中的筷子,想夹一块红烧鸡块吃。 他在府中的时候,吃食的档次并不低,可是因为心疾的原因,很多大油大肉他都碰不得。 这几天昏迷不醒,顶多是喝了几口盐水,凌其他早就饿得发慌,嗓子眼里都仿佛有个小手在扒拉,想吃东西,好吃的。 眼前这红烧鸡块,香气浓郁,色泽鲜亮,酱汁稠厚,一看就美味至极。 一向不好口腹之欲的凌其,看着都忍不住咽起了口水。 “啪”的一声,吴氏打偏了凌其的筷子。 伸手把他的碗拿了过来,盛了一碗白粥,说: “小伙子,你刚刚醒,又是大病初愈,不能吃这些油腻的,这几天就先喝点白粥养养胃哈。” 凌其:qaq。 那你们做那么一大桌是为了啥! 老余:我们就是自己想吃。 更扎心的来了。 余卿卿夹起了红烧鸡块里面的鸡翅膀,那鸡翅膀肉质丰满,酱汁油亮亮地裹在上面,夹起来的时候还拖了一根红亮的丝儿。 余卿卿唱了起来: “红烧鸡翅膀~我喜欢吃~” 老余:“可是你老母说你快升天~” 余卿卿:“越快升天所以越要更多吃~” 吴氏:“如果现在不吃以后没机会再吃~” 老余:“你真的快升天~” 余卿卿:“我真的快升天~” 三人合唱:“如果现在不吃~以后没机会再~吃~” 凌其:qaq。 人间疾苦,莫过于此吧。 凌其在吴氏的强烈要求下,喝了一碗的白粥,和一份加了虾米提鲜的蛋羹。 饭后余卿卿推着轮椅说要去溜达消食,顺便带他出门呼吸下新鲜空气。 可是按照她那身高,更像是挂在轮椅上。凌其默默地自己转动着手推圈往前走。 村里闲散走着的人并不多,家家户户都进了自家的屋子,吃完饭,准备休息。 没办法,夜生活太单调枯燥,点个蜡烛都还嫌浪费,睡觉是最环保节约的选择。 两个人在暮色中、村间的土坷垃地里行走着,周围是茂盛的野草、纷飞的蚊虫和3d环绕式的蛙鸣。 “咦,小帅哥,你以后除了养病,还有什么安排吗?”余卿卿突然问。 “我姓凌,名其,你可以叫我凌大哥。我不是什么主帅将军,当不得你这一声帅哥。” 余卿卿:…… 行吧,古今代沟真是可怕。 “我祖父是镜朝初建之时随君王征战的大将军,君王立朝之日,封我祖父为开国公,且此爵位可以传至后代三世。我爹在兄弟三人之间排行老二,却是唯一继承我祖父马上征战的风骨之人,如今,我的父亲南下征战两年余载不曾归来,凌家府上是我伯叔二人掌权,他们一心想置我于死地,好继承我祖父的爵位。”说到这儿,凌其的眼神转向远方,“从前我体弱多病,如今我独木难支,我爹留下的唯一的心腹冯伯也被他们害死,一时之间我也不知何去何从。” 凌其说了这么大一段话,并不指望这几岁小童能懂,只是心中愤慨与激荡之情,使得他想表达一二。 不料,余卿卿认真听完,还分析了一通:“既然你家府上一时间并没有能为你撑腰之人,名义上的你也已经死去,为何不直接隐姓埋名起来,暗自壮大自己的力量,等到你爹回来之日,或者你有绝对的力量翻盘之时,再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呢?” 凌其一怔,余卿卿这番话,竟令他豁然开朗。 “妙极。妙极。地水师卦中有云,师左次,无咎,在面临巨大的险难时候应该避而求次,免得造成更大的损失。以此再想对策,就能圆满无咎。小姑娘,你提的建议正合我意!” 凌其经余卿卿一点拨,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想通了,就不再像之前忧虑重重的样子,而是充满了锐气。 倘若说之前的余二叔救了他的命,那这小女童的一番话,才是让他真正意义上的活了过来。 昏暗的光线中,凌其看向余卿卿的目光分外柔和。 余卿卿只感觉自己的鸡皮疙瘩莫名起来了。 凌其又转过了头,落日的最后一缕余晖在他棱角分明的侧颜上涂抹上了一层金粉。 “五年时间,我必然将这血仇亲手还于他们。”他缓缓捏紧了拳头,一字一句地说道。 余卿卿:g不是这么立的,欧巴。 第九十四章 金钱诱惑 两个人准备回去了。 不是因为溜达好了,也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 “啪!” “啪!” 余卿卿:“这傍晚的蚊子怎么这么多,还让不让人散步了。” “凌大哥,不要慌,我知道你手脚不方便,你脸上的蚊子就交给我好了。 呔,死蚊子,看我如来神掌!”说着就往凌其脸上来了一巴掌。 余卿卿:小脸果然和她想得一样,嫩。 凌其:孩子调皮总不好,多半是还小,忍一忍就好了。 两个人回去后,也不知道凌其这个病娇男跟自家爹如何说的,第二天早上,当四个人一起围在桌子前喝粥的时候,老余宣布了: “闺女,这位小伙子,凌其小兄弟,以后就是你的哥哥了,以后要尊敬长兄,知道了吗?” 余卿卿:??? 爹你的大脑是被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占据了吗? 老余:不,我是被金钱吃掉了脑子。 昨日夜晚,凌小哥拖着轮椅,找老余,问自己原本穿得一身旧衣服去哪儿了。 老余当时帮他换了之后就放在了一边,甚至没想到要帮他洗,只是想着作为事故现场的证物,要保证它的现场完整性。 听凌其这么一说,老余就翻找给了他,凌其接过衣服,用并不灵活的右手掏了半天,从衣服缝里掏出来一张银票,上面的面额是: 一万两。 看到这,老余开始愤慨古代银票金额的不合理处: 怎么还会有一万两的面额? 这真的不是他们府上自己画出来的? 这么大的银票去哪里才能找得开啊? 算了,不想了,左右也不是自己的,瞎操那个心干啥呢。 凌其:“这是我过来时带的一部分积蓄,原本带这银票过来,是想着如果摘不到自己想要的赤灵芝,就看看能不能从别人手中买过来。 既然是叔救了我,且为我用了这赤灵芝,那这钱就归叔你了。” 老余脑子里还在想“又不是我的银票瞎操什么心呐”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这一万两银票就突然拍在了他的手心里。 老余瞅见了,第一反应脱口而出: “这银票面额这么大,去哪儿才找得开啊?” “叔,您去任何一家钱庄那都可以找得开的。”凌其贴心地说。 “啊?啊!你是说,这一万两银票给我了?”老余才反应过来。 凌其点了点头,说是的,然后又貌似有点不好意思地看向老余,嘴角微抿,露出一个小小的梨涡: “余家二叔,不瞒您说,我现在所处的境遇十分危险,一旦我的大伯三叔察觉到我并没有死亡,绝对会变本加厉地想诛杀我。 我的父亲远在战场,身担重任,短时间无法关照到我,我也联系不上他,派给我的人手折损得所剩无几。 我如今身体恢复了正常,不再有心疾困扰,可自幼便只读书论道,不曾修习武术,亦没有自保的能力。 我希望叔可以帮我一个忙,给我一个你们余家的身份,让我能在这片村庄隐姓埋名地生活几年。 这一万两银子,就先给叔您,待几年后我休养生息,壮大自己的力量,回到凌府,必有重谢。” 老余的脑袋瓜子被这“一万两”和“重谢”砸的嗡嗡的。 自家闺女虽然刚赚了三千两,可那是三千两,比一万两少了个零。 这一下子的一万两,相当于现代的一千万呐。 一个看起来不是很能吃的病怏怏的小伙子,让他帮忙喂养几年,给他一千万!试问有谁可以拒绝这千万富翁的诱惑! 他郑重地拍了拍一万两的肩膀,说: “小兄弟,你是个讲义气、有志气的,老余我内心里敬重你! 回头等你入了咱家,咱们就各喊各的,我管你叫弟,你管我叫叔! 咱们家虽然是庄户,但是也是靠自己的智慧赚钱发家,赚的那都是清白银子,没有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一分一毛。你想吃就吃,爱喝就喝,不必有任何担忧。你在我家一日,我们必然把你当亲人对待,让你时刻感受春天般的温暖!” 凌其被他叔的热情镇住了,他点点头,又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回头我还可以吃红烧鸡翅吗?” 老余:“这你放心,我闺女马上就打算建养鸡场了,到时候鸡翅鸡爪鸡大腿管够!” 凌其:“您还有几个闺女吗?”您说的闺女是刚刚不停给自己呼巴掌的哪位吗?就她,建养鸡场?确定不会被鸡叼走吗? “咱家就一个丫头,卿卿嘛,你别看她个头小,她心眼可多了,能做事得很,你以后当了她哥,就知道她有多能闹腾了。”老余老神在在,语气中还带着点儿自豪之意。 第九十五章 名字一换 闹腾的余卿卿:哥? 咱家好不容易来了一位气质超群、与众不同的帅哥。 你闺女还没来得及发展一下意外的感情线,爹你就这么把他变成自家人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吗?内人田表示这肥水快把苗给淹没了这是! 还有,你突然给咱爷咱奶多了个大孙砸他们知道吗?余家的列祖列宗知道吗?土地爷他知道吗? 老余:“我给老宅塞了五百两银票,他们说,随便了,不说多一个男娃,多一个军队都没问题,余家最爱开枝散叶了,还问我要不要请族谱把凌其的名字记上去。” 余卿卿:...... 倘若“肥水”凌其知道余卿卿内心的想法,一定会忍不住想: 你靠什么发展感情线? 靠你跳起来够不到我的肚脐眼? 还是靠你打蚊子打得快准狠,在脸上拍的巴掌格外响吗? 可惜他不知道,这个个头还没他腰高的小丫头,脑子里有什么弯弯绕绕,他对余卿卿的印象,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皮。 一会儿摸摸自己的头发说:“哇,哥,你以前不是生病吗怎么这头发丝又黑又亮的质感那么好?” 一会儿凑近了看看自己的脸又戳戳说:“哇,哥,你这皮肤怎么这么好是天生的吗毛孔这么细啊!” 没办法,每次看着这个在现代应该还在刷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的年纪的毛头小子故作深沉地看向窗外眼神中有着与同龄人不同的怆然时,余卿卿就忍不住皮一下,东摸摸西挠挠的,势必将他也拉入她花果山水帘洞的大阵营。 凌其一把抓住了她的小细胳膊,把她拉到身前,“小妹,你刚刚不是说带我去看大船吗?” “哦,对,大船。走,我推着你去。” “不用,我自己也可以推着走,你带路就行。” 两个人慢悠悠地去了何家。 何家大伯正在给余卿卿的脚踏船刷第一层桐油,晒干。 “这是?”凌其平日也算是见多识广,这奇怪的玩意是他第一次看到。 “四人脚踏船。”虽然图纸是青丫头给他的,但是做出来这奇巧之物,让何君觉得很是自豪,听到有人问,就头也不抬地回答道。 “船?脚踏的?妙哉。”凌其忍不住推着轮椅绕着看了两圈。 何家老大才抬起头来,看向虽然穿着朴素但是画风跟村里人完全不同的凌其,吃惊地问:“这个小哥你是?” “何大伯,这是我哥哥。” 余卿卿在后头冒出来一个小脑袋,解释说,“这是咱余家的远房表哥,叫余其凌,您叫他凌小哥就成。” 凌其:我啥时候换了名字? 说到这个,不得不说,余卿卿最近有了个毛病,爱给人取名字。 给赵大黑还有吴氏四姐妹的名字起了之后,她很满意,突然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很有天赋。 直到前两天,余卿卿知道了她奶给家里的鸡取的名字,才意识到,原来她这天赋继承于她奶。 凌大哥既然要当自家的哥哥,那可不就要跟余家全方位地保持一致,比如说:名字。 名字一倒,神仙说好。 余其凌,玉麒麟,这名字多祥瑞多吉利啊。 余卿卿一边得意,一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儿眼熟,没错,不是耳熟,是眼熟,为啥眼熟她也想不到。 凌其听了这名字后,对何大伯勉强点了点头,抿了抿嘴。 在心里将名字念了两遍后,凌其突然一怔,似乎想到了什么,一时间指尖都有些抖。 余卿卿看了看自己的大船进程后,鼓励了何家大伯几句,就推着有些魂不守舍的新余其凌回了家,与家中的爹娘统一了口径。 余其凌和余卿卿两人在村里转了一小圈,不久,村里就传遍了余老二家捡了个仙人一样好看的儿子的新闻。 还有人说这是余老二给唯一的闺女青丫头找来的童养夫。 有些人不太赞同,说这个凌小子看起来确实俊俏得不像人,可若是给青丫头找夫婿,这个小子还是老了点。 余卿卿: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看官是肯定知道的,凌大哥在咱们家,绝对是年龄最小的一个,未成年! 余家对外的一致说法是:余其凌,性别男,年十七,是余家远房表哥,因为家道中落投奔余家而来。 其他呢,随便你们怎么说吧,反正也不敢说到自家面前去。 为啥,因为余老二家现在是村里公认的总包工头啊。 第九十六章 快乐的鸡 山头买下来之后,老余立马招聘了三十个建平房和地窖的汉子,三十个建养鸡场的汉子,还有一大堆做杂活的媳妇婆子。 村里一共四十九户,三百余人口,这等于说,村里每家每户都至少出了两位青壮劳力在余老二家做事,另一大部分的媳妇婆子都在山里打点零工。 大家平时哪有那么多机会那么多人聚在一起做活,八卦起来特方便。 可这主家的话,私下里说说可以,哪能传得太认真? 这活,比在县城里做工轻松,赚得又多,千万不能因为传多了几句话被人抓了把柄。 几个媳妇婆子心里都有数的很,连阿田娘等人都消停了不少,只顾着给自家在山上做工的儿子送干粮送水喝。 说到养鸡场,就不得不说一下余卿卿这几天快把头给挠秃了的的计划书。 前几日,余卿卿给她“凌大哥”叫魂也不耽误画图,在家蹲了几天把养鸡场的大概给设计了出来。 鸡的种类,按照余卿卿的想法和需求,分为大致两种。 一种是饲料讲究、生长周期长、营养丰厚的草药鸡; 一种是快速生产、周期短、量大为特点的童子鸡,也就是肉鸡。 前者是散养,后者则是集中式喂养,两种的饲养场并不一样。既然是大批量养殖,肯定就不能像村民们随便扎个鸡圈,规划、卫生、人员都要安排上。 为此,余卿卿恨不得把脑袋瓜子里关于养鸡场的信息全部给搜罗出来。 除了养殖区,余卿卿设置了员工生活区、办公区,在位置上要处于上风口。 集中肉鸡养殖区的厂房并不难,余卿卿在普通的厂房门两端设置了净道用于运输饲料和鸡蛋,污道用于运输粪便,另外就是统一的食槽水槽,通风口,和保暖用的壁炉。 为了保证厂房的墙面不脱落、耐磨损,余卿卿还特地请了最好的匠工用青砖建墙。 这给清水村的村民们内心留下了极大的阴影:他们至今没住上的青砖瓦房,鸡住上了。 然而这仅仅是开始。 余李氏感觉已经麻木了,给鸡吃草药,那算什么?它们还有青砖房、大壁炉。 她始终料不到有这么一天:她的鸡,比她过得还讲究。 散养鸡,听起来很简单,扎个围栏、把鸡往里面一扔就成。 实则不然,余卿卿以前在客厅吃饭时候,看tv的一栏创业养殖节目,里面还算详尽地介绍了养殖场的布置。 其中就说到了散养鸡场里发酵床的做法,这是上世纪五十年代自日本才出现的技术,是一种最适合鸡健康生活的生态养殖方法。 用首创者的话来说,是对鸡的基本权利的尊重,充满人文关怀。 余卿卿:懂了,不仅要让鸡活得充实,还要活得发自内心的快乐,快乐的鸡才是好吃的鸡。 发酵床呢,首先是在土地上,用锯末、秸秆、谷壳和稻草作为垫料铺设40-50厘米,撒上菌种水进行七天左右的发酵之后,才可以把买来的雏鸡放在上面散养。 鸡的肠道很短,消化时间也很短,吃下去的食物,有近七成的有机物没有被吸收分解,就转变成了粪便。因此鸡的粪便水分大,养分也高,很多时候被大家湿发酵后当作化肥使用。 发酵床上有大量的益生菌和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可以及时地把鸡粪分解为菌体蛋白,这菌体蛋白转而又可以成为鸡的食物,这样一来,可以节省每日除鸡粪的人力物力,可以除去粪便导致的氨气,还可以给鸡群提供一定的食物。 当时余卿卿正在往嘴里扒饭,听到节目组云淡风轻地说,用鸡屎分解出来的东西喂给鸡吃。 余卿卿:嘴里的鸡腿顿时不香了这感觉...... 她不知道这些鸡心情如何,左右都是吃的,它们应该不会介意,她都不介意。 发酵床的垫料好整,就是这菌种水并没有那么简单。 现代的菌种水,去专门的工厂里定一罐就可以,而在这个时代,就只能自己制造采集土著微生物。初中时候,余卿卿就学习过菌落培育的小实验,不过当时用的是老师发下来的培养皿和琼脂。 如何从自然界提取出土著微生物,她还是特地去请教了一下有一定化学和生物基础的老余。 看到余卿卿手中的养鸡场建设图纸时,余其凌着实震惊了一把,没想到这个猴子一样的小妹不仅通晓匠人的学问,还很有想法。 听闻余二叔说,山头是他家的,他闺女要在山上建养鸡场,余其凌只是略微点了点头。 在他看来,余家能有这么大一笔财富买下山头确实令人吃惊,不过也是余叔有本事。 至于青青小妹要建养鸡场,他想着,不过就是在山上扎一块地盘,扔一堆鸡仔,没事扔点菜叶子喂食。 他想不到,养鸡场还可以这么建。 不同于村里人的见识浅薄、大惊小怪,余其凌能看得出来,这些想法看虽然夸张了点、大胆了点,一旦落实之后,它的稳妥性和健全性,可以创造出让人意想不到的长期价值。 余卿卿:你才是猴子,你全家都是猴子。 第九十七章 大米之愁 余卿卿这儿忙得头秃,余米也陷入了新的困难中。 日头亮的越来越早,天气愈加炎热,村里狗子们最喜爱的聚集地点转移到了河边的大榕树下,小娃儿们也开始背着爹娘,一人抱着一个大葫芦,偷偷约着去河里凉快凉快。 八月份一下就到了。 这意味着,八月八马上就要到了,余米他马上就要娶亲了。 为了这一天,老宅已经准备了很久。 而余米呢,余米除了照旧去田里做活之外,一有空这几天就跟狗子们一样混在榕树下网大雁。 大雁属于杂食性的水禽,喜欢在水边的沼泽地或者野草丛里找些吃的,并不难网。 可是这河边树下的那群狗就跟他作对似的,每当他蹲守了半天瞅到一只准备网上去的时候...... 狗子:汪。 大雁受惊,扑腾着翅膀就飞走了。 余米:我换个地方还不成吗? 狗子们伸着舌头,亦步亦趋地跟了上来,也不叫唤,就死狗似的,趴在树下乘凉。 一旦余米有了动静...... 就:汪。 三天了,余米一无所获,他极其失落地去了二叔家,找他主意多的青妹妹帮忙。 老余天天往山头跑,吴女士最近爱和童氏泡在一起,两个人去了老宅找余李氏商量以后养鸡场招人的事儿,自家闺女想来把大的生意,他们做爹娘的就只能苦哈哈地跟着忙。 余卿卿正在纳闷呢,家里如今现存唯一能使唤的青壮劳动力,正在轮椅上养伤,看着也是一副娇弱的小受样。 余米看到余二叔家的院门正敞开着,敲了一下就进去了。 一看到个头高高的大米出现在自己门前,余卿卿眼前一亮,好用又老实的劳动力,来了。 “青妹妹,你在呀,这是凌小弟吧,我是余米,你叫我大米哥就好。”自家二叔家来了一个远方堂弟的事儿余米已经知道了,他的脑容量不允许他对这个堂弟有什么独特的猜测,只觉得他们余家怎么能传下来这么好看的脸蛋儿。 不过看看二婶和青妹妹的面容,余米觉得,可能好看的都去了二叔家吧。 余卿卿弱小的身躯,正在把一个半个她大的木箱拖到灶房去。 这是她从花几十个铜板从何家买来的旧木箱,不是啥好的木材,看起来有些破破烂烂的,但余卿卿就需要这样的箱子。 灶房里传来阵阵的米香,余米探头一看,两口锅里蒸的是满满的雪白大米。 余卿卿个头不够,需要站在板凳上才能伸长了胳膊把米给舀起来,舀了一勺后就从板凳上蹦下来,把米倒在木箱子里。 余其凌坐着轮椅,在门看着她,生怕她一不小心摔个跟头。 余米看到后,就伸手接过了大勺,干脆利落地把米往木箱子里装。 木箱子被装至了三分之二时,米也没有了,停下来的余米,突然才意识到什么: 他竟然将自家平时都舍不得吃的大白米,一勺一勺地装到了一个垃圾一般的破木箱里? 是谁操控了他的双手?让他做下这等恐怖的浪费行为,啊? 余米惊恐地看向了余卿卿,问:“青妹妹,你这么做,二叔二婶他们知道吗?” 我看这米缸都空了啊! “大米哥,不用担心,我这可是有大用的!”余卿卿振振有词地拍了拍小胸脯,从屋里拿了一张从村长家要来的宣纸,盖了上去,又拿了一些麻绳给绑上。 余米:这是给这些米盖上了白布?难不成下一步就要把它们给葬了? 余卿卿又拿来一个铁锹,示意余米把这箱子米给搬上,“来,哥,咱们去山脚处,找块合适的地方把它给埋了。” 余米:???真给葬了? 平日里一直天然呆的余米都忍不住多想,他是不是哪儿得罪他妹了。 要知道他的名字不就是大米,当着大米的面把大米给煮了盖了再埋了,跟杀鸡儆猴似的,余米总感觉自己后背凉凉的。 余卿卿一把将铁锹扛在了肩膀上,那姿势跟绿林好汉似的,手一挥:“出发!” 余其凌也推着轮椅跟上了。 没办法,余米也抱着这箱大米的尸体跟着出门了。 扛着铁锹的余卿卿左转转、右瞅瞅,专找松树林多的地方。 这地方落叶多,土质松软,余其凌的轮椅不便深入,就在林子边等着。 余卿卿找到了土沟子处,把铁锹递给她哥,让他挖个坑,把这箱子的米给埋进去。 大米心情沉重地将大米埋了进去。 余卿卿解决了心头大患,轻松地拍拍手,才想起来问余米:“大米哥,你过来我家有啥事吗?” 余米缓了缓神,跟余卿卿倾诉了自己网大雁的时候总碰到的挫折。 余卿卿哈哈哈不客气地笑了,她问:“大米哥,你平时是不是经常帮你爹娘准备钵钵鸡和卤肉的食材啊。” “对,每天清早我都会帮爹娘把肉切好串好才去田里忙,或者去河边网大雁。” “所以呀,你这身上这么重的肉香味,我闻着都饿了,那些狗能不跟着你吗哈哈哈!” 第九十八章 袁家嫁衣 听了余卿卿的话,余米目瞪口呆。 好有道理,无法反驳,明天一定要跟爹娘请假躲一次懒,再去河边网大雁。 “大米哥,五天之后这个箱子还要麻烦你帮我抬出来哟。” “哦,好。”余米点点头,又愣愣地说,“可五天后我就要成亲了。” “是吗?”余卿卿这几天忙得昏头了,浑然忘了自己一手绑的红线。“糟了,我还没有准备你和大嫂的新婚礼物!哎,话说哥,你网大雁干嘛?” “嘿嘿。”说到这个,余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他说,“前阵子纳采的时候太急太赶,就没有备上活雁,用了一个木雁代替。 可我总觉得不够诚心,就想这几天自己捉只活雁偷偷送过去。” 余卿卿想象情侣两个偷偷私会在小树林里,自家大米哥含羞带臊地从怀里掏出一只大雁塞到袁家大姐手里的样子,忍不住打了个激灵,那画面太美,她不敢想。 她还是想一下,如何准备一份称心的新婚礼物,好抹平大嫂她即将被大雁吓出来的心理阴影。 一无所知的袁金钗正和几个妹妹欣赏自己的嫁衣,袁大娘正乐呵着。 从前,自家大姑娘嫁不出去,连着一串儿小的都没有相看的资格,袁大娘这口郁闷劲儿,真是憋了太久。 当自家闺女和大米的绯闻满天飞的时候,袁大娘没有动静,她在等,总觉得事儿不会那么简单的结束。 然后,余家的媒人就来了。 表面上女方自然要端着点:咱们家还要考虑考虑,等三天后再给您答案。 前脚送走了媒人,后脚袁大娘就跟大丫头说:“快,快来跟娘盘点一下嫁妆。我跟你说,余米这姑爷我可相中了。 那小子又实诚又肯干,虽然说他奶略微刻薄了点,但那毕竟是他奶,米哥儿他怎么对你才是真的。 我听闻二丫说你昨个出门见人去了是吗,见谁了,是余家那小子嘛?你们是不是事先通过气了,不然余家的媒人怎么来那么快呢?嗯? 对了,丫头你的八字你还记得吗,咱家丫头太多了我有点记混淆,你们几个丫头可要把自己的八字给记好了,你们大姐嫁人是个开始,等不久二丫头你也就可以相看了!你往后躲是没用的,你大姐走了之后下一个就是你了二丫,咱作为娘的最大心愿,就是看着你们一个个的,嫁到好人家去,过上好日子。这样娘也不算是白活了。” 平时袁大娘不怎么唠叨的,顶多教针线的时候严肃点,说得多了一点点。 大丫这次要嫁出去了,可让袁大娘狠狠松了一口气。可自家男人已经走了,没有人可以絮叨了,就只能跟自家丫头说了。 几个丫头被她说得脸红,一个个跑进了屋,只有袁金钗没有,因为她娘睡在了她的床上,逃不开,她只能跟她娘彻夜长谈。 这些天,袁家姑娘没少了的加班,终于把嫁衣给赶制了出来。 几个丫头在边上看得两眼发光,最小的宝钗问:“姐,等咱嫁人的时候,这套嫁衣能给咱穿一下嘛?” 银钗就笑着戳了戳小妹的脑袋,说:“才多大点就开始想嫁人了。” 宝钗:“我不是想嫁人,我就是想穿这么好看的衣服。二姐三姐你们难道不想穿吗?” 几个女娃想了想,都点点头。 袁金钗笑了,“等以后,咱俩日子更好了,给你们每人做一套,比这套更好看。” 宝钗点点头,可是她内心里觉得不会有比姐姐这套更好看的嫁衣了。 这套秀禾服,看着虽然没有凤冠霞帔繁复艳丽,端庄大气,但绣工精细,款式新颖,把试穿的袁金钗衬托得明媚艳丽还不失俏皮动人,几个妹妹看着,都称赞个不停,很为她们的手艺而自豪。 可要知道在普普通通的村民眼里,一套面料细密、颜色正的大红衣裙,就是很不错的装扮了,有钱点的,就带点儿金银首饰装扮一下,没钱的,穿着一身祖传的嫁衣就上轿了。 说到祖传的,袁大娘还真从自家嫁妆匣子里取出来一套镂空银饰头面,看起来有些年头,但保养得宜,没有多少发黑的痕迹。 拿出来后,袁大娘怔怔地看着匣子,手指也不住地摩挲着,说:“这是你爹给我买的,我一直舍不得穿戴,如今闺女你终于嫁人了,这套头面终于能派上用场了呢。”袁大娘的语气是欢快的,眼神却带着微微的惆怅,她想自家的男人了。 “娘。”袁金钗上前轻轻握住她娘的手,说:“这两日,咱们一起去祭拜一下爹吧,告诉爹这个好消息。” “好,你爹他活着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大丫你,你要记得跟你爹好好说道一下,让他也开心开心。”袁大娘习惯性地伸伸手,想抹抹眼泪,但是眼角并没有泪珠子,这么多年,没有了家中的顶梁柱,独自将自家的丫头们拉扯大,袁大娘经历了太多的苦痛和磨难,每个深夜都在自己的房里暗自垂泪,时间久了,日子依然不容易,袁氏却发现,自己流不出泪了。 原来人的眼泪真有会流干的一天啊,袁大娘愣了愣,或许,以后的生活里,更多的不是泪水,而是甜吧! 第九十九章 老宅女人 同样是失去丈夫,另一个苦命女人童氏正在余家老宅里,抱着四丫,余家的老少女人们围在一起,逗娃。说是要来商讨生意,结果来了之后吃饱没多久的四丫就拉了马赛克,一点都不给面子,余李氏存放的布头还挺多,就取出来一些给童氏用,大家洗洗刷刷的,折腾了好一番时候,收拾好了之后又围着四丫唠嗑,说得都是农村妇女常说的养孩子那些事儿,完全忘了有正事。 小余李氏跟着余老大去县城做生意去了还没回来,余李氏就带着吴氏、童氏在自个屋子里的床榻上坐下了,因为老抱着四丫也不是个事儿,就把娃放在床上,几个女人在床边上一坐,余李氏手里还捏着个鞋面儿,一边缝一边说: “你家三个丫头,都去哪儿了?这村里她们都还不熟吧,怎么不让青丫头带着她们一起玩玩?” “娘,你也不想想,青丫头她是能安下心跟几个小姑娘玩过家家的性子吗?”吴氏现在跟余李氏关系好了许多,说话语气也没有那么小心了,特别是在老余给了那五百两银子,还说是自家媳妇强烈要求的之后,余李氏对吴氏的印象就从“青丫头的娘”变成了“格外大方的儿媳妇”。 余李氏想想,确实,她那小孙女,天天忙的可不是过家家,她忙的,可都是真正的建房子:又是小别墅又是大平房,现在又是养鸡的厂房,还是她从前想都不敢想的青砖大瓦房。每次想到这儿她的心头就有些颤抖,别人家八岁的小丫头,每天都是跟爹娘撒娇,爹,我想吃糖葫芦,娘,我想要个绢花,她余家的小丫头不一般,几天前她去老二家送鸡蛋,亲耳听到青丫头轻描淡写地说:“爹,你那还有银子吧,给我两百两,我有用。” 然后,她就听到她的亲儿子说:“好嘞,闺女,二百两够吗?爹这还有。”那口气,听着跟要两文钱的。 不过,她儿子对她也很不错,收了自个的鸡蛋后,就塞过来五百两银票,是老余收下“一万两”的一万两后,第二天赶忙跟着赵老汉去钱庄换的。 对于这一万两,老余花起来是一点都没手软,也不跟自家的“小兄弟”客气,这时候,真是他们需要钱的时候,不用费心去赚钱当创业基金,才能一心发展自家的事业。 况且,老余这个人,用吴氏的话来说,那是手里把不住钱的,手掌一伸,全都是手指缝,银子哗啦啦地就溜走,有多少花多少,不管是开局的三两银子还是现在的一万两,放在老余手里那就跟自己长腿了似的,止不住地往外跑。 老余想起之前余李氏心疼死的五百两药草,就作安慰似的塞了五百两给余李氏。 那满满一车的草药,在余李氏看着,竟没有手里的这五百两银子厚重,毕竟,那车草药她是拖不动的,可这五百两银子,正在自己的手心里安安静静地托着。 跟梦一样。 余李氏有点懵懵的,之前听老二家的张口闭口几百两上千两,没看到现银的时候,那在她的心里,那都是不太真实的。 现在真实的银子摆在了手里,余李氏第一反应就左右瞅瞅,然后塞到了自己的怀里,跟做贼似的。 然后手偷偷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肉,啧,真疼,不是梦! 不是梦,那就是真的了,既然是真的,那怎么能随便收老二家的钱呢,余李氏终于恢复到平常的状态,把银票从怀里又掏了出来,还给老二,说:“娘不能收。” “娘,您放心吧,咱家啥都没有,钱管够!”老余说。 余李氏转头看了看老二家的破房子,心想,你家乍一看,确实是啥都没有的样子,整个就是个垃圾。 “而且,娘,我这个银子也不是白给的。前阵子咱家从山上救下来一个小伙子,那个小伙子身世凄惨啊,不容易啊,他想暂时在咱们余家住一阵子修养身子,这钱就是他给的,为了不让村里人觉得太稀奇,天天叨叨个不停,也是为了青丫头的名声,咱们就统一下口径,就说这小伙子是咱老余家的远方亲戚呗,娘你看如何?” “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五百两都给了咱干啥,照顾那个五百两的,又不是咱家。”余李氏毕竟是在农村蹲了大半辈子的老妇人了,对其他阶层的弯弯绕绕尔虞我诈一概不知,在她的心里,捡了一个小伙子就捡了呗,反正前阵子青丫头和她娘还捡了个值钱的医书,这几天还捡了一家五口的童氏母女,听说还是自家亲家原来的儿媳妇儿。 第一百章 来支华子 余李氏心想,自家老二家就是心太软,爱助人,路上阿猫阿狗的都捡回来,不过老天爷也不辜负他们,让他们越来越有钱,这不,连着老宅都跟着享福。 “那不是小花总是跟我说,说娘你回来要当咱家养鸡场的大管事,青丫头给了你这么大的事儿,以后娘你肯定没少需要银子的时候,先把这钱给了娘,娘回头做起事儿来才更方便。” “小花?”余李氏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小花是谁,听着跟村里大黄那一帮派似的,过了一小会儿才猛一点头,“哦,吴氏啊,她有心了。既然是做生意的,那我也就收了哈,之前青丫头给咱的一百两银子咱还没动呢!” “娘,咱们余家现在不缺钱,您也别省着花,生意要做,生活也要享受,享受您懂得不,就是花钱,花个干净,花完了事,反正也带不走。”老余见缝插针地灌输了自己的消费观。 余李氏听了老余的话,“哦呵呵呵”地笑了两声,小眼睛撇着老余,心里想,这老二家的,没钱的时候还知道斤斤计较一下,有钱了的时候就彻底放飞了,看不出来啊。回来还是要跟青丫头说一下,让她把自家的钱给掌好了。 在掌财上面,她觉得:自家这个儿子和儿媳妇都有点不靠谱呢。 画面回到现在的老宅,吴氏刚跟自家婆婆说完青丫头,靠谱的余卿卿就敲门来了,旁边是余米,和转着轮椅过来的余其凌。 这几日,成为了老余家的人之后,余其凌自然地承担了他作为大哥的责任,跟着余卿卿到处跑,尽量确保她的安全。 这几日,他可谓是真正见识了余二叔所说的“闹腾”。 不说别的,他转轮椅的右胳膊都出现了肱二头肌的轮廓。 三个人忙完之后,余卿卿心想娘和童婶都在老宅,就跟着余米一起来了。 一来,四丫的位置就被腾出来一块儿给她,余卿卿鞋子一拖,小小的一只就跳到了床上,跟几个女人问: “奶,咱家的养鸡场,你们讨论的怎么样了?” 余李氏几人面面相觑,她们一来就围着娃娃转,讨论了一下老大家的生意,又说到了大米的亲事,又扯到童氏的几个丫头,按照余李氏私下里的想法是,这几个丫头跟老三家的几个男娃差不多大,怀着一些隐秘的心思,她克制住了自己叫赔钱货的习惯,状似热情地问了两句。 总之三个女人唠嗑了一上午,就是没说点正事出来。 余卿卿谴责地看了她娘一眼,她娘没看到,还自顾自地说:“大米最近可要紧张坏了吧。” 余李氏:“那可不是,天天在外面溜达,不知道在忙活什么。” 余卿卿心想:忙什么,要给他未来的媳妇一个大惊喜呢。 吴氏又说:“金钗那个丫头,我看着做事麻利得很,以后也是管家的好料子。” 余卿卿:她娘融入角色的速度还真快,从前那点儿身为才女的矫情都没了,看这唠嗑的架势,颇有乡下妇女的精髓。 “娘,咱暂时不说这个,马上就要到了吃晌午饭的时候,咱们先把养鸡场的事儿给商量清楚吧。” 吴氏不为所动:“你奶说了,今个晌午就在这儿吃,咱们有的是时间商量。” 没办法,余卿卿说:“那成,等你们叭叭完了咱们再说,我先去看看咱爷。” 出了门,看到院里的余其凌正在和奶奶养的几只鸡大眼瞪小眼。 余老爷子刚去田里溜达完了,在里屋里面抽烟。 没错,是抽烟,不是嘬烟嘴儿。而且这个烟,不是啥,正是小红盒子装的华子。是老余家特地从空间拿出来给她爷的。 老余平时是不抽烟的,家里的几条华子是老余的病人被治好后特地送来家里做谢礼的。 老余三人没事就喜欢在空间里翻翻找找,华子就是老余从家里衣柜顶层的地方摸出来的。 三个人一合计,就把华子从空间拿了出来,送给了余老爷子,说是从县城里买的稀罕东西。 余老爷子平时抽的烟草,和明代时候叫做“淡巴枯”的旱烟差不多,都是自家种的,上点儿肥种上了,等长成了把叶子一捆,放黄变软,再进行两三天的发酵,就差不多可以了,讲究的就再晾晒再发酵,时间越久越好,越陈越香。 老爷子平时抽的就是自己种的旱烟,后院的院子里专门腾出来一小片地种这个。老余一家有钱后,没事也去县城里捎点好的烟丝过来。没办法,瘾太大了,想戒戒不掉,用老爷子的话说,不抽了反而浑身难受,抽了之后才浑身舒爽。 虽然说现代的烟盒子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可跟古代的烟草相比,华子的危害性显然要小的多,滋味也要更好,自从老余送了一盒过来后,老头子就天天爱不释手的拿着这盒华子,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把烟夹耳朵上,大摇大摆地出门溜达,顺便显摆一下,若是碰到也好旱烟这口的,关系又好的老头子,就给上一支,两个人在田埂上一起嘬,那感觉还真比自己一个人嘬要快乐得多。 第一百零一章 清山大院 余老爷子在屋里吞云吐雾,听到有人敲门,慢悠悠去开了门,余卿卿一看到她爷,就看到他手里叼的烟头,还有鼻孔里冒出来的两个烟圈,俨然一位成熟的老烟民了。 “爷,这烟味道虽然好,可不能抽太多呦。”余卿卿提醒道。 老爷子心想,他倒是想多抽几支,但是二儿子就送来一盒,一盒里面二十支,细细小小的,他都舍不得嘬,不嘬烟又自己烧没了,可把他心疼的。每天就只能拿出一支来抽,抽了华子就不想抽那个老旱烟了,瞧不上了,一来二去的,老爷子竟然把以前一天到晚都抽烟的习惯给改了,变成一日一支了。 中间还送了李村长一支,又被高家老头子抢去一支,可把他心疼坏了。这两个老头子尝了好之后就上头了,隔三差五就想问自己要烟。余老爷子打算过几天厚着脸皮再问儿子要一盒。 见到余卿卿,余老爷子心情很不错,忙问:“你爹呢?” “爹他上山头去了。爷你想他啦,今中午就让他过来吃饭呀。” “呵呵,确实,呵呵,有点想咯。”余老爷子有点儿心虚的点点头。 “爷,我过来是跟您商量事儿的。”余卿卿跟那群女人们说不来,心想跟她爷应该说得来正事吧。 “哎,啥事儿?”余老爷子的表情飘忽忽的,又问:“那你爹何时才能过来?” 余卿卿:……行吧,放弃交流。 余卿卿跟老爷子告了别,说去催她爹赶紧回来,然后就一个人跑去了山上。 余其凌:这孩子太能蹦哒,他个骑轮椅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法跟着了,只能继续在院子里和母鸡默默对望。 到了山上,余卿卿抬眼一看,一棵庞大的松树下,她爹正大马金刀地坐在一块不知道哪儿搬来的大石头上,皱着个眉头,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服,头上绑着个深蓝色汗巾,一只胳膊架在曲起的膝盖上,另一只手拿个大蒲扇给自己摇啊摇,活生生就是个庄家汉子。 看到卿卿,老余甩了把汗,梗起脖子,挥着扇子呦呵了一声,“哟,闺女来啦。” 她爹娘这大半月,融入这乡村生活很快啊...... 老余说是来这山头监工,也没看到他怎么忙活,原身余大树的身体底子还算不错,被老余这么段时间的躲懒耽搁了下来,爬上山都有些喘气。 父女俩一碰头,老余也不好继续在树下躲日头,给闺女裹上汗巾,把她的小脸蛋儿一包,就说:“你天天笑三丫是小黑丫,你瞅瞅你,挺精致的小脸也不知道遮一下。” “还用你说呀,我每天出来的时候都在咱家涂了防晒霜的。还有你这毛巾,味道太上头了。”防晒霜不用心疼用量,所以连着脖子胳膊手都给抹上了,余卿卿感觉整个身子都泛着迷之油光。 被老余的汗巾一裹,那汗气冲的她脑袋有些发晕。 两个人晃到自家的别墅区,房子都在收尾阶段了,就是场地还没有怎么收拾,看起来乱糟糟的。 余卿卿挑了个房子,踩着木台阶走了进去。虽然底层是架空的,但二层看起来很结实,近五十平米的空间,说大不大,说小又挺宽敞,可以隔出内外间,除了睡觉的床,还可以摆一套茶几沙发。 单独打九套柜子太耗费人物力,因此建房体的时候余卿卿就让匠人们把墙体做厚,直接将柜子在墙体上空出来,装上几层隔板,再加一个推拉式的门隔,这样既不占空间又显得整齐。 台阶的上方设置了屋檐,留下来大片的阴影,架空的底部有近两米五高,站在下面,更是凉爽。余卿卿心想在这底层放个摇椅,一个小桌,没事喝喝茶,吃吃点心,一定很爽快。 楼跟楼之间,种上了从山里移栽的树和灌木,空着的地方,则打算开几片小菜园。八栋小楼被一条正方形的环状道路连接着,中间田字形的道路通着厅堂灶房和仓库。整块场地周围砌上了两米高的围墙,看起来很有安全感。 这块地方收拾的人并不多,大部分都去养鸡场那块儿建工人平房和地窖了,平时有一群村里的小娃娃在这大院子里“探险”,上蹿下跳。 “爹,咱们这个大院叫啥名字好?我看古代人家都喜欢给自家房子取个这个院那个斋的。”余卿卿爱取名字的欲望又旺盛了起来。 做了半辈子中医的老余脱口而出:“百善堂。” “不成,这名字,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这是开孤儿院呢。我想想,你看咱们这村叫清水村,这房子又建在山上,不如就叫做清山院呗。”余卿卿取名的方式一如既往的粗暴。 “可这个听着像书院啊。”老余摸摸下巴。 “!”余卿卿两手一拍,说:“爹,你说的对,怪不得我总觉得咱们这村少了点什么,感情是少文化啊。” 老余:我说啥了我啊...... “再穷不能穷教育,我竟然才反应过来咱们一个村子里全都是文盲。更不用说咱们余家,光看你这辈儿兄弟的名字就知道了。” “闺女,说归说,不带人身攻击的哈,大树这个名字怎么啦,听着多绿色健康啊。” “嗯嗯。不过我还是觉得,回头咱们村势必要有一个学堂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是个长期的发展目标,既然咱们一家很可能要在这儿生活一辈子,那这个村的人才培养,我们就要好好的抓一番。待回头洪水过去了,咱们不在这儿住了,这清山院就可以改成一所学校了!” 第一百零二章 老宅聚会 老余在旁边听得是目瞪口呆。 他就是随口一句这名字像书院,怎么自家就真的要变成书院了! 他知道他闺女是个有想法有本事的。就是想不到,她脑子里的主意和灵感怎么就这么多,一个一个地往外蹦。 人家有想法充其量就是想想,他丫头不一样,一旦他丫头有了想法,第一件事就是写计划书,做统筹,再详细的把方案给列出来。 这行动力,绝对不是从他夫妻俩那儿继承来的。 于是,自家的大院、未来的书院名字就这么被敲定了下来,余卿卿说回头要去镇上订一块匾额,挂在门口。 老余拖着他闺女就下山了,说肚子饿了,要赶紧回去吃饭啦。 废话,再不饿的话,他闺女再转悠几圈,不知道还要多什么三年发展五年计划。 就这大半个月,就忙得他要吐了。 两人一路回去了,老余说要回去拿点家里的酒过来,余卿卿则直接去了老宅,几个女人终于不在房里唠嗑,组队去灶房唠嗑顺便做吃食了,余卿卿主动说要看着四丫,童氏回刘家叫三个姑娘过来。 余老爷子正在跟院子里的余其凌说话。 “小伙子,多大了呀。” “回爷爷,我今年十七了。” “咳,那比咱家大米小一点,比咱家大谷大一点,不过比他俩俊多了。” 余其凌淡淡地笑了笑。这村里人怪有意思的,每次见了他都要夸他俊。从前在府中,仆人们都是低头伺候,不敢有什么冒犯之举,到了这村里后,他仿佛就变成了一个靠脸吃饭的人,是个村民都要说一声俊,说得他昨晚还特地拿着余卿卿的镜子照了一下、欣赏了一番。 有一说一,确实挺俊的。 余老爷子则在心里忖着:前几日老婆子从老二家带回来五百两银子,据说就是这憨娃给的钱,别看这娃长得模样不错,脑袋瓜子还是有点愣,上来就给这么多银子,别说借住一段日子了,把他养到送终入坟都没问题。 当余老爷子脑子里已经想到以后要在自家祖坟给这个小伙子腾块多大地的时候,老余拿着酒在敲门了,还一边嚷嚷他来了,可把余老爷子给激动的,麻溜地就走去给他二儿子开门了。 不一会儿,做生意的老大家也回来了,顺便老三家也被叫过来了。老宅的院子里突然就站满了人,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很是热闹。堂屋不大能坐的下,大家就把桌椅搬到院子里,男的一桌,女的一桌,除了余其凌自带座椅的,其他人还差了几个板凳儿,就去邻居家借了俩条凳,挤挤攘攘的坐满了。 自分家后,很久都没有这么热闹过了。余老爷子看着很是感慨,就破例给自己再抽一支华子的机会,让自己感慨个够。 小余李氏忙活了一上午了,小吃车一放下也不带停的,又进灶房给她婆婆打下手。 老三媳妇何氏则在院子里收拾,将吃饭的地方给收拾齐整了。 小娃子们见了面就玩上了。 一道道菜从灶房里端出来,格外丰盛。 素的有凉拌腐竹、香煎豆腐、麻辣手撕包菜、酱爆豆角丝、还有菠菜鸡蛋羹。 荤的硬菜就比较朴实了,一大盘卤肉、一大盘钵钵鸡,水煮鱼、红烧排骨、荠菜猪肉春卷,还有蒜泥白肉配一碟子调好的酱汁。老余一看就是自家媳妇闺女折腾出来的,在这村里人的心里,能拿出来上的了排面的大概就是红烧肉。 这些菜引起了小孩子们的一众欢呼。 男人们端起了酒杯,女人们都在说话,话题主要都是围绕着要成亲的大米和事特别多的老二家。 大米不经说的,讲了两句就羞得跟大姑娘似的说进后院拔草去了。 剩下的对象就是老余了。 自从老余把两样生意让给了他家兄弟俩,又在自家山头上疯狂建房子。在余家众人的心里,就隐隐以老余家为核心地凝聚了起来。 大家将老余看作是了主心骨。 老余: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咱闺女才是最终boss。 大家都在问余老二打算怎么做。 老余:“咱们家如今,初步的投资资金已经到位了,但是严重缺乏人手。”靠他们老二一房是肯定不行的,他们一家三口的目的是做资本家,可不是为了打工的。 “在座的各位,就是咱们余家未来的领导阶层,董事会人员。咱爹咱娘,那是大股东,地位毋庸置疑哈,虽然不具有一票否决权,但是每人总共有两张选票的资格。大哥三弟和童氏呢,都是小股东,各有一张选票,大于八岁或等于八岁的娃呢,各有一张选票,小于八岁的,咱也不能忽视他们,就各算半张选票,当然,四丫暂时不算。” 大家听得晕晕乎乎的。 第一百零三章 举手表决 老二这说得是啥?什么是咕咚?什么是选片儿?这都什么奇奇怪怪的玩意儿? 看到众人迷惑的眼神,老余轻咳了两声。 “咱们家的事儿以后会越来越多,所以也不能靠咱一家全权决定,还是要靠大家一起商量的,我说的董事会呢,就是指咱们这个商量的一伙人。” “那就叫商量会好了,懂事啥的,是说小娃娃的,咱们这么大年纪了,还叫啥懂事呢。”余李氏撇撇嘴。 “成,如果大家觉得这个董事会要改名的话,那咱们就举手表决,就是你们赞同这个想法的话,那就举手,代表一个选票,咱爹咱娘可以举两只手,知道不。大家把举手的数量一合计,只要超过一半,那这个决定就可以通过了。懂得了不?” 众人点点头,举手这事儿,他们都会。 “那同意老娘说的,把董事会改名成商量会的,就举手吧。” 老大老三看了一眼老娘,就立马举起了手。 余李氏感觉自己举起来两个手实在是有点傻,但为了“大咕咚”的面子,她还是举了。 三个媳妇和童氏也举了手,旁边的一窝小孩见爹娘都不吃饭不拿筷子就举着手,也有模有样的把小手举了起来。 于是,两桌的人,对着满桌的佳肴美味,第一时间不是大快朵颐,而是都诡异地朝天空举着手掌。 老余点点头,都不用数,一看就是超过半数了,“成,那我正式宣布咱们的董事会改名为商量会了,大家以后,有啥事都先商量,多发表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这样才能发现不足,共同进步,是不是?” 大家觉得这个环节都挺有意思,纷纷点头。特别是几个小娃,手举了就不肯放下,在头顶挥来摆去的。 “那咱们就开动吧!”余老爷子眯了一口小酒,举起筷子。 大家齐伸筷子,吃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酒足饭饱之后,几个媳妇把碗碟收拾完,桌子还摆在院子里,没有撤,大家都围着坐在一边,小娃儿也被爹娘搂在怀里,不让到处动弹。 余卿卿在边上拿着个小本本和铅笔准备记录。 老余站了起来,说:“大家都吃好喝好了哈,难得今日大家都聚在一块,咱们今天这就把商量会的事儿给商量了哈。 大家伙都知道,最近山头上咱家准备建一个大型的养鸡场。这个想法呢,是我闺女青丫头的意思。” 大家朝拿着小本本一副小秘书样子的余卿卿瞅了一眼,看她手里拿个木棍儿和小板板在那里戳戳写写,就想问几句。 但是正在开会,没一个人好吱声。 “你们也看到了,咱们这个养鸡场,规模比较大,所以需要不少的人手负责管理,除了咱余家的,村里肯定也要招不少人过来。 这个时候,领导阶层就很重要了。一个人管不了二十个人,但是可以管四个人,这四个人每个人再管五个人,二十个人就好规划了,这样的分层制度,你们大概懂了吧。” 众人:点头,但不明觉厉。 “最核心的领导层,肯定都捏在咱们自己家里。第一呢,就是身为大管事的咱娘和青丫头这祖孙俩儿,这个大家没有意见吧,要不要举手表决一下?” 大家都摇摇头,废话,在余家余李氏就是老大,谁敢对她的职位有意见? “副管事我设置了四位,分别是咱三家的媳妇,和童氏,你们四个统一受老娘管理,没意见吧。” 汉子和男娃也都摇头。 只有何氏弱弱地举起了手,说:“咱…咱有意见。” “英子,你有啥意见啊!”余老三看是自家媳妇举手,纳闷,这么好的事儿,难不成他媳妇还看不上? “不是意见,就是咱…感觉咱做不好这个副管事啊,万一把老二家的养鸡场给管坏了怎么办呢?” “噗,何氏,你也别想得太多。”吴氏出言安慰:“咱们大家伙的,在这方面都是新娘子坐轿,头一回呢,具体怎么个章程,大家都不太清楚,你也不用紧张害怕自己做不好,大不了我们多商量几回。” 何氏慢吞吞又把自己举起来的手给缩了回去,小心地说:“那咱都听娘的指挥。” “行,那我继续说哈。”老余说得这些,都是他们一家三口早已商量好的,“大嫂和童氏,你俩负责养鸡场的养殖,媳妇,你负责养鸡场的技术层面,包括未来的销售,老三家的,你就负责卫生这方面。 你们妯娌姐妹四个,每个人负责招五个人过来,男女不限,管用就成。这五个人可以每人再有两个帮手,等于一共就是六十个人。六十个人加上咱余家的五个人,大概是可以撑起来整个养鸡场了。 这人手上你们可以多问问咱娘,咱娘对村里的媳妇婆子都比较了解。 对了,娘,您额外还可以招个小秘书,小秘书是啥呢,就是给你打下手的,传报消息啊,下达任务啊什么的,可方便了。您自个回来挑,挑好了跟青丫头报备一下就成,这所有的工钱咱们都要把人头整理出来,再记账的。” 第一百零四章 告别掌柜 老余不说还好,一整理起来,整个养鸡场还没开工赚钱,就要准备六十来号人的工钱。余李氏就感觉心肝儿颤颤的,毕竟她可是大管事,是要负责发工资的。 不过想想自个嫁妆盒子里的五百两银票,她的心又安定了一些,朝余其凌瞥去心虚的一眼,临走时还特地让凌哥儿带些吃的回去。 一伙人吃完饭,便各自回家去了,余卿卿腆着鼓鼓的小肚子说吃撑了,挂在余其凌的轮椅上说走不动了,被吴氏一巴掌拍开,接过了轮椅推着小哥回家,余其凌的怀里托着的是余李氏送的几个大桃子,说是自家孙子去山上新摘下来的,给小伙子尝尝鲜。 余其凌的眉眼舒展着,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他觉得,似乎自他懂事以来,许久不曾有这么安心又恬淡的时刻了。 他是不怎么爱说话的性子,大部分时间都是安安静静地立在角落里。 他从前的身体,不允许他有任何的唐突之为,不曾跨马恣纵,不曾快意恩仇,甚至大悲大喜也很少有过,整个人都是淡淡的,也是沉郁寡言的。 在自己的院中,下人不允许有一声喧哗之语,唯恐惊扰了自己。 看向他的眼神,有的是同情怜悯的,有的是不怀好意的。 自从来到余二叔家,余其凌觉得自己,竟像是重新变了个人似的。 在村子的日子里,从清早起便是热闹非凡的,一声接着一声的鸡啼狗叫,熙熙攘攘的躁动声唤醒了整个村子的人,这边吆喝媳妇,那边打孩子的,纷纷扰扰的一天就此开始。 村里人见到了他,也是充满了热情的,大嗓门地就喊着“凌哥儿”。 虽然吵闹,却让他觉得,自己的心脏,每一刻跳跃得都那么鲜明、生动。 看着余家老小为了生活,认真工作、共同努力的模样。余其凌迎上晌午正盛的太阳,闭上眼睛,感受着炽热的光芒,心中突然充满了一种叫做豪情的情绪:或许他是时候彻底甩脱过去生活的阴霾,向前走了。 第二日,玲珑香坊的马车来到了村里。 令余卿卿吃惊的是,刘掌柜也来了,穿着精致,打扮考究,面容看着亮丽不少,一见到余卿卿,就挂起了满脸的笑容。 那是发自内心的、见到财神爷般的笑容。 “青丫头,好久不见,可想死我了。”刘思娘的热情让余卿卿有些招架不住,好像才一个礼拜没见吧。 “刘掌柜好,怎么这次特地来咱们村啦,有什么事要特地嘱咐的吗?” “喏,这个是上个七天香膏的银子,还有你们送来那一批人参珍珠膏卖的银子,我给你们凑了个整,你瞅瞅。” 余卿卿就喜欢刘掌柜这个二话不说就拿银子的爽快劲儿,伸手接过了银票,三张五百两,一共一千五百两银子。 “看来咱们这人参珍珠膏卖的还不错。” “岂止是不错,咱们县城的小姐夫人都要为之疯狂了!”刘思娘说到这个就忍不住有些激动。 自从她采用了余卿卿说的试用柜台,把店里的几款热门产品往上面一摆,又请了几个姑娘免费给顾客上妆,她的店铺进入了新的爆炸销售潮,尤其是人参珍珠膏,那立竿见影的效果和长久改善皮肤的功能,一跃成为了全店最火爆的销售单品。 刘思娘第一时间就将自己买下这方子的消息传给了京城的总店掌柜,连同寄过去的还有几瓶成品。昨日刚刚收到了回信,说总店很看重这款方子,让思娘亲自去京城与掌柜一会,共商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加工销售这粉膏。 因此,刘思娘今日特地来村中余家,不光是为了送银子,也是与余卿卿做个道别,顺便确定一下接下来日子的生意。 “我这一趟,来回估摸着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里,咱们的生意就按照协议上的继续,每七天送一批香膏的货,你看如何?” 余卿卿自然点头答应。 末了两人告别时,余卿卿提醒到:“刘掌柜,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丫头你说便是。” “接下来这三个月,你便要去京城了,我有件事儿想提醒你一句,咱们这几个村最近有在流传一个消息,说两三个月后,这片地方恐怕会有一场大洪水,掌柜您在走之前,为以防万一,可以适当做一些安排。”这个消息的来源,余卿卿编的毫无压力,那神情就跟真从村里听来似的。 刘掌柜的神情严肃了一些,她与余卿卿做了这些天的生意,知道这姑娘虽然小,却行事稳重,从不妄言,既然青丫头都这么直接提醒她了,说明这个流言可能还真的有那么几分可能。 “谢谢你丫头,我会注意的,走之前我会跟店里的二掌柜和姑娘们说一下,让他们做好准备的。” 余卿卿点点头,“那便祝你一路顺风,此次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了。” 刘思娘也有些怅然,却又转头笑笑说:“很快便会再见面的,我怎么舍得离开你这个财神爷呐。” 第一百零五章 笔墨纸砚 余卿卿与刘掌柜的对话,并没有怎么避着人,余其凌也听了一耳朵。 他平日里,就敏锐地感觉,这余家一家都怪怪的。 是与村里人截然不同的古怪。 但是非要去追根究底的,具体又说不出来哪儿奇怪。 若说他们一家与村里人不一样,可他们的行为举止与庄家人并无差别,十分接地气。 若说他们和村里人相同,又仿佛有着质一般的区别。 那气度,那举止,虽没有他曾在的上等人家那般,矜持有礼,爱惜羽毛,可也没有下里巴人的粗犷随意。 倘若余卿卿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会吐槽说:这可是在民主文明的二十一世纪熏陶出来的公民气质。 见余卿卿与那个掌柜告别,余其凌推着轮椅上前,小声问道:“小妹,你说的洪水一事,怕不是流言,而是将确有其事吧。”否则不会特地去山上建房建厂。 余卿卿笑眯眯地说:“凌大哥你还挺聪明的。” 余其凌:这个称赞听起来怎么奇奇怪怪的,他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所以接下来你要好好养伤,不然可连山都爬不上去哦。”余卿卿调皮地戳了戳他的腿,闹得余其凌有点儿脸红。 “你们…你们是如何得知的呢……” “唔……这个说来话长……”要从咱们自家穿越过来的那天开始说起…是不可能的,怎么可能会跟他说明白,余卿卿变脸似的挂上一个傻呵呵的笑,说,“这不好说,或许以后你就知道了。过会我要去县城买点东西,凌大哥你可有什么要带的?” “我想要几本书,可以吗?” “当然喽。” 余其凌习惯性地说,“拿纸笔来,我将书名写给你。” 说完他就觉得不妥,普通的庄户人家怎么会有纸笔,二叔家又没有考功名的。 不料余卿卿蹦蹦跳跳地跑进了屋,脑袋上两个红绳子绑的羊角辫上下摆动着,不一会儿拿出来一套笔墨纸砚,那笔看起来加工得十分精致,宣纸也是润而不燥,墨散发着淡淡的中药香和龙脑的味道,配上一块看似简洁却颇有大师刀法意境的砚台。 这套笔墨纸砚,竟比他在府上用的文房还要精妙几分。 这不得不归功于吴桂芬,作为一个画家,她平时最爱搜罗这个,各个当宝贝似的收藏,尤其是砚台。 余卿卿不大懂得这个,从屋里把她妈平时在家里用的文房就端了出来,让余其凌又是好一番吃惊。 不过,吃惊不妨碍写字,余其凌的字极其漂亮,端正中带着锋芒。 写好后,余其凌将纸递给了余卿卿,余卿卿瞅了两眼,“唔,大学、论语、中庸、周易……咦,凌大哥,你们科举还需要考周易嘛?” “不考,但是我最喜研究这个。”余其凌轻轻说。 “不过,我很纳闷,你怎么认识字?还知道科举考试的内容?” “这,这不还是因为咱爹嘛,他跟着咱爷以前学了一点儿,就又教给我一些,我也姑且知道一些。” 余卿卿心想:她爹有没有学是不知道的,但是据说余老爷子年轻时候是真的在学堂学过几年的,不过连童生都没考上,就娶了媳妇忙着生儿子了。 也多亏余老爷子这几年上得学,他们家但凡有些不一样的本事,对外都说是从余老爷子那儿学来的,左右人家也不可能会为了刨根问底特地把老爷子从里屋里捞出来问。 于是余老爷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了许多自己都想不到的能力和知识。 余其凌没有说话了,假装有被余卿卿给敷衍到,谢了小妹两句,就进屋尽快“养伤”了。 余卿卿从屋里拿了银子,带上她的图纸,出门招呼她家的专属司机赵老汉和赵大黑,出发去县城。 她已经想好送一个什么样的礼物给她未来的嫂子了。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赵大叔,我想问问,您知道县城里那儿有做铁器铜器的吗?” “知道呀,县城北边就有一家,怎么,你家要做菜刀啊。” “害,不是,是个小玩意儿。您就带我去那儿吧。” “好嘞,丫头你可坐稳了,我这就出发了!”赵老汉很有气魄的一挥鞭子,赵大黑“哞”的一声蹬了蹬地,头微微低垂,脊背拱成了弓状,整只牛蓄势待发。 “得得!”赵老汉一声令下,余卿卿在这古代的土路上飙起了牛车。 别说,还挺带劲儿,那气势,比马车都还要猛上几分。 入了县城,牛车的速度就缓了下来,没办法,怕出车祸撞到人。 赵老汉将余卿卿送到了铁匠铺的门口,就带着大黑去偏僻点的地方等着,余卿卿抬脚走进了铁匠铺,一进门就是炙热的气息,温度瞬间又升高了几分。 铺子门口挂了一些锄头、斧头和钉耙,正门口进去是一个砖石垒成的烘炉,炉边有一风箱,一身着清凉、光着膀子的年轻汉子正拉着风箱,火光大盛,旁边一个年长一些的汉子手持铁器在砧子上敲打。 见余卿卿进来,一个身着简陋裹着头巾的妇人走上前来,问:“小姑娘,你来咱这铺子有啥事儿吗?” 第一百零六章 定制东西 余卿卿四处打量了一眼,就说:“我是来找师傅做个小玩意的。” 旁边那个年轻汉子听到了,就笑着说:“小小丫头,还挺有能耐,你爹娘呢,没有银子咱家可是不做的呦。” 这是把余卿卿当作胡闹来玩的小娃娃了。 余卿卿拿出来自己的图纸,又从兜里拿出来几两银子,说:“我可是真心找大叔一家做生意的,您要不要看看?” 那个年长的汉子就把手中的铁钳递给了他的徒弟,伸手接过了图纸,图纸画的十分精致,可形状也十分奇怪,一个是小小的铜管儿,一个是圆圆的卷起来成喇叭状的铜片。 “这…这是什么?”若不是看余卿卿手里还攥着白花花的银子,蔡师傅还以为这小娃娃是过来找他寻开心的。 “这个您就不用好奇了,一时之间我也没法跟您解释。您看看这两个东西能做出来不,我要精细的。” 蔡师傅点了点头,“可以的,就是耗费的功夫多一些,而且铜制的材料要贵一些。” “这没问题,需要多少您开价就是,只要把这两个做出来。” 两人互通了一下姓名,商定了一下价格,一共是二两银子。 别小看这二两银子,这可是许多庄户人家忙活一年才能有的资产。 若不是这两个不知名的东西,看起来奇怪又讲究,按照小丫头的话来说,不能错漏一分一毫,一定要十分细致才可以,而且要的急,三天之内就要拿到。蔡师傅也不至于收那么多的银子。 “成,那我先给您留下来一两银子的定金,三天后我再来取。”余卿卿留下银子,摆摆手就出了铁匠铺,看到不远处得赵老汉,就挥挥手让他带着自己去一趟木匠铺。 县城里的木匠铺,余卿卿是去过的,就是之前被一个实心眼的壮汉胁迫去做麻将的那次,那家木匠铺的手艺十分精细,符合她想要的条件。 去了木匠铺,果然又是那个悠哉的文掌柜,余卿卿又拿出来一张图纸,是一支带着一圈一圈纹路的管状物,中间掏空,上面还有几个小空洞,看得文掌柜满脸疑问。 余卿卿跟方才一样,与文掌柜商定了价格,并拿出来二两银子的定金。 这么高的定金,并不是因为手艺的价钱高,而是余卿卿特地提出来要用名贵的紫檀木来做,这材料费就着实不便宜了。 定下来三天的工期,余卿卿礼貌地告别,又去了书铺。 在路上余卿卿心里念叨:能租个专属牛车,那可真是太方便了。今个一会去县北边一会去县东头,这时候又要去书铺,若是没有赵大黑,她这个小短腿要跑到啥时候。 想完,看着赵大黑的眼神就更柔和了些,或许回来可以给他做个蝴蝶结系在牛角上,看起来也靓丽几分。 浑然不觉的赵大黑正在赵老汉的指令下一会儿转左,一会儿走右,小蹄子迈得哒哒的,很是欢快,转眼就到了书铺,匾额上写着:闲时书铺,一看大概就是卖些闲书的。 余卿卿从车上一跃而下,进了书铺就看到摆在最前面的一大排话本画册书,名为“风月江湖志”。看起来颇有意思。 旁边一个小书生样的男子看得津津有味,不住点头:“妙啊,这话本甚好,图也精美,我要买了。” 另外几个男子也说:“老板,也给我包一本来。” 书铺很大,有好几个待命的伙计,在边上安安分分地站着,给读者充分的空间和时间挑选。听闻客人的吩咐,伙计就上前给客人包书,再领去柜台结账。 平时见惯了她老妈的画,余卿卿随手翻了两下,具体内容没详看,就觉得里面的配图画面粗陋不堪,并不像几个书生说得那般好,神情中带了点略微的嫌弃,被走上前包书的一个伙计瞅到了。 看是一个小丫头随手翻书,伙计心想这定是个捣乱的小娃,还是个女娃,就有心将她赶走,怕惹烦了其它的客人。 “小丫头,你若是不想买,就莫要翻书,咱们书铺里的书可是很贵的,别给弄坏了。” “很贵?这本画册要多少钱?”余卿卿拿出来一本貌似是最畅销的,因为前面柜台上摆的这本书是最多的,封面也十分精美。 “哎,叫你不要随便碰嘛,弄坏了你赔的起?这可是咱们镜国最有名的风雅公子的画册,一本都要二两银子。”小伙计从她手里接过画册,又用布巾将上面实际并不存在的灰尘抹了抹,嫌弃之意十分明显。 余卿卿:……就这?画册里,萝卜身子鸡蛋脑袋芝麻眼睛的人,手脚画的跟个葱似的,动作僵硬,比例失调。 这哪是画册,她看就一菜谱。 她娘闭着眼睛都能画得比这风雅公子好。 ………………… 突然发现小说被一堆奇奇怪怪的网站给转载了,偷偷说明一下,原文出自起点呦。 第一百零七章 印刷画册 余卿卿被伙计嫌弃,并没有多少恼怒,而是莫名地乐了起来,她娘一定想不到,她今个在这世界发现了多大一片蓝海。 看这书铺里的人们对于画册的追捧,可以想象这片蓝海的潜力有多大。 余卿卿想起她娘之前画的洪水求生小手册,突然就有了个新的想法。 每次她有了什么新的想法,累的苦的绝对都是她的家人……吴氏正在空间里画画,突然感觉身上一冷,打了个激灵。 “伙计,画册我就不买了,我要这几本书,你帮我取过来就成。”余卿卿没有跟伙计计较,而是掏出余其凌给她写的纸条递过去。 小伙计一看,都是书铺必备的基本书,麻利地转头去取。取完之后就放在了柜台上,淡淡地说了一句:“一共八百文。” 余卿卿:这么贵? 她晃悠到柜台前,看到正在看书的掌柜,问道:“掌柜的,您好呀,请问您贵姓?” 掌柜是一个精练的小老头儿,眉毛胡须都已泛白,身形偏瘦,面容比较严肃。 只见他手中正拿着风雅公子的最新画册,一边看一边念念有词,一只手还时不时地抚着他的长胡子,眼神十分专注。 被余卿卿这么一打岔,他放下手中的画册,抬起眼打量了面前的小姑娘一眼,倒并没有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显然修养比方才的小伙计要好的多,他说:“免贵姓付,小姑娘有何事要询问?” “您这儿除了销售书册,是否能印刷书册?” “嗯?”付掌柜被引起了小小的兴趣,这个小丫头不光买了书,还想自己印书? “我这个书铺确实没有能力印刷书册,但是书铺的主家是可以的。只不过造价颇高,每页都要请专门的师父雕刻,不是普通人能够承担起的。” “唔,你们这儿……难道没有活字印刷术?”余卿卿猛然一惊。 “那是什么?”付掌柜有些好奇地问道,“咱们一直用的都是雕版印刷,小姑娘你说的那是什么?” 余卿卿:怪不得这儿的书这么贵!人工成本可高着呢。 想到这儿她的心跳有点儿快。 要知道,活字印刷术能够给整个时代文化的进步发展提供多大的动力! 画册之类的还是需要师傅单独雕刻,但大部分的书籍都是文字形式,一本两本还显现不出来活字印刷的作用,但哪家书铺不是成百上千本的书籍印刷?那对于人工的节省和造价的降低,将是意想不到的好处。 她来一趟书铺,发现的不仅仅是一片蓝海,而是一整片太平洋! 余卿卿忍不住傻笑了一下。 付掌柜皱起了眉头,感觉这丫头怪怪的。 余卿卿忙掏出怀里的银子,把几本书的钱给结了,心想,怪不得现在的清水村里就没有人读书,这书本的价钱,也就现在的他们家能拿的出来,多少个有天赋的小娃娃的求学之路,就止步于一本书的价钱。 只可惜她现在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改变。 付了钱之后,身边的小伙计表情也好了许多。 “掌柜的,既然您说您主家可以印刷书本画册,那就麻烦您帮我算一下,印刷三百本近四十页的画册需要多少银子?” 付掌柜眼神中透露出惊奇。 他拨拨算盘珠子,嘴里喃喃道:“一页的雕刻成本是二两银子,要请专门的手艺师父雕刻,四十页就是八十两银子,一页纸的成本和印刷费用是三文,三百本总共就是三十六两银子,再加上装订的费用,整理的费用,书皮和其他等费用,大概是每本十文,加在一起呢……唔,就是一百二十两银子。” 说完抬眼望着余卿卿,眼神中带有一丝兴趣:你确定你有这么多钱? 原本以为会看到小丫头诧异地眼神,余卿卿却没有,她只是略微歪了一下头,自己在心里也算了一遍,发现无误后就点点头,说: “那好,麻烦掌柜的了,半个月后我会把要印刷的图册带给您,到时候还要麻烦您为我这事儿操心一二了。” 付掌柜:这小妮子是认真的? 余卿卿还真是认真的,她伸手拿出来五十两银票,说要跟付掌柜先签一个协议,他负责去主家找负责雕刻和印刷的师傅工人,她把这定金先交上,以让他宽心。 旁边的几个伙计看得目瞪口呆,方才对她很不客气的小伙计更是面颊都有点红。 他刚刚还言语刻薄的说这小姑娘买不起书,转头她就与自家掌柜做了这么大的生意。 付掌柜收下了银子,也拟出来一张收了定金的契约,言明半月之内会为余卿卿找来合适的工人师傅。 只是他有些好奇:“小姑娘,你要印刷的是什么画册,为什么要印这么多?倘若这内容不错的话,我这儿也可以代为售卖的。” 实则他的心里想:这个小丫头,看起来年纪小小,想法却很大胆,一下就要印这么多的书,也不怕家里大人知道了生气。倘若书印出来了却卖不掉,他就做个善事帮小姑娘卖一些,左右就是三百本,让她回本还是可以的。 第一百零八章 分配任务 余卿卿哪知道付掌柜的好心,按照她的想法,这些画册都是要分发到村里的,具体什么内容她心里也有了成算。 且不担心滞货的问题:因为她是打算全部送出去。 这次的画册,还只是个美(败)好(家)的开始呢。 谢过了付掌柜的好意,余卿卿就从闲时书铺走了出来,赵老汉仍在一边尽职尽责地等候着。 他看着小姑娘怀里抱着几本书,就帮忙抱去了车上,嘴里是心疼钱的话:“青丫头,这书可不便宜吧,听说要好几百文大钱呢。我家婆娘就常常跟我念叨,这书本有多贵,我儿子小的时候就一直想要一本。 到现在他娶媳妇了,也没买上。” 余卿卿心想:以后不光你儿子,你也能有一本呢。 她乐呵呵地说道:“您儿子没买上,您可以给您孙子买呀,保不准回头就能给您考个秀才呢。” “咳,小丫头说话可真好听,要是咱家孙子能有你一半聪明会赚钱,想要多少书都可以呦。” 如今,余卿卿小财神的名号在村里是家喻户晓。 村里人教训孩子的时候,常常会跟上一句:你看人家青丫头多有本事! 那么小就给爹娘赚那么多的银子。 咱不指望你能给咱赚钱,就先能不能给爹娘打一篮子猪草回来? 每次一跑出门就瞅不到踪影,傍晚又背着个空篮子回来,你是不是要气死我呀!口吐芬芳口吐芬芳…… 于是,村里就有这么一批小孩子,他们时常偷偷地跟在余卿卿的身后。 研究她和他们不一样的地方。 唔,个头比他们都矮了点。 羊角辫扎的高了点。 长得比他们都好看,唇红齿白的,笑起来可好看。 其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除了不会爬树,不用出门打猪草,有时候走路还跳两下。 一群小娃琢磨了半天,也琢磨不出来余卿卿是怎样小手摆摆,就有一辆又一辆的马车去她家送银子。 倒是有几个小男娃一边流着鼻涕一边暗恋上了这个秀气的小女娃。 这些余卿卿一概不知,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来去自如。 回到家,她将书递给了凌大哥,就冲进卧房,果然她娘正在床上躺着。 她也顺势一躺,就进了空间,找吴氏。 “娘,我有个主意!不知当讲不当讲。”余卿卿一进了空间就对着正在画画的吴氏说。 吴氏心想:怪不得今下午她总是打喷嚏,果然。 这孩子的想法跟夏天的蚊子一样多,一听就烦。 “能不说就不说了吧。”吴氏淡淡说。 余卿卿充耳不闻: “娘,你之前的防洪小手册画得怎么样了,我有个想法,咱们把这个防洪小手册编成一个小故事吧,故事的内容就是主角在洪水来临时面对灾难临危不惧、努力自救的情节。这样大家看得也更有趣一些。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做鲁滨逊漂流记!” 吴氏:“你是仗着英国的丹尼尔在这个时代没有版权是吧。还鲁滨逊,我还鲁智深呢。” “鲁智深也不是不可以,您要是能画出来一百零八好汉因为洪水被逼上梁山,也是蛮有意思的。” 吴氏就感觉手心有点痒痒的,莫名想接触一下她闺女的小脑袋。 “就这么定了哈,我已经给书铺的掌柜交了五十两银子定金了,您不画那可就打水漂了呦。” 余卿卿老早知道她娘肯定不乐意,特地拿五十两银子“鼓励”一下她。 吴氏真的有被“鼓励”到,虽然家里有钱了,但是五十两银子也是让人心疼得紧。 孩子一时间是打不到了,总有一天会补上的。现在就先把小人书给画出来吧,她就是个无情的画画工具人。 分配完任务的npc余卿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空间。 她觉得她每天不是在分配任务,就是在寻找分配任务的路上。 把身边的人指挥的团团转,是她最大的快乐。 余卿卿看了看在屋里看书的凌大哥,觉得这哥们有点儿闲。敲敲门,就进屋问道: “大哥,你以前都喜欢做什么?” “我?我自幼身体不足,只能在房间里看看书,写字作画。” “高级知识分子啊。不错。” 余其凌没听懂说得啥,但还是谦虚地点了点头。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虽然你给了咱爹一万两。但是也不能啥都不干呀,这在我npc任务分配狂魔的眼里,是不可能容忍的。 “上学读书,考取功名。”余其凌言简意赅地说。 “这个太远了,你有什么近点的打算吗?”余卿卿问。 余其凌摇了摇手中的书,“那就是看书了。” 得,又回到原点。 第一百零九章 知忧夫人 余卿卿打算还是先给她凌大哥放几天假,过阵子等他好得差不多了再动手,不,动嘴。 相安无事的几天过去了,吴氏的小画册画了一半,而且越画越有上头的趋势,创作激情一发不可收拾。 主要故事剧情如下: 主人公姓鲁,名滨逊,是洪水村的一位村民,自幼失去双亲,一人孤苦无依地长大。 在他十五岁的那年,一场洪水突然到来,侵袭了他的家园。他被困在了自家的屋顶之上,举目望去皆是一片黄水,且还有不断上涨的趋势。 远处的洪峰若隐若现,鲁滨逊心知自己不能再拖,下一波洪水来临之际若再不逃脱,就将是自己的死期。 左右四顾后,鲁滨逊发现,随着他一起漂上来的还有几样东西:一块床板,一个木桶,一根扁担,扁担上裹着的是一根长长的麻绳。 床板因为有许多漏缝,浮力不足以撑起他的重量,木桶放在水里倒可以使他飘起来些,但是不太稳定,容易倾倒。 鲁滨逊将麻绳拆了下来,将床板和木桶绑在了一起,跳了上去,然后用扁担做桨,划船朝着远处的山头前进。 在洪水中划水的路上,鲁滨逊还遇到了许多在洪水中飘着的人,有的已经死了,有的还在奋力挣扎。 鲁滨逊看着心中不忍,就一路收集小树枝,然后用多余的麻绳将其绑成三角形的支架,尽可能地将所有能收集到的漂浮物绑在三个角上面,把这个简陋的救生三角圈远远地扔给了还在挣扎的村民。 为什么不划船去救呢,是因为鲁滨逊的床板船本身就十分简陋了,撑不住另外一个人的重量。 他第一次看到村里人在求生的时候就划船去不假思索地去救,没料到那个村民发现船上只能坐着一个人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伸手把鲁滨逊拖下了水,试图自己爬上去。 可能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也可能是主角光环的作用,那个人还没爬上去,就被一波洪水冲走了。 鲁滨逊一身湿透地又爬了上去,九死一生的他决定,不会再随便地划船过去救助别人,人的求生意志往往会使他们抛弃许多的伦理道德。 就这么一路漂,一路远距离施救,鲁滨逊帮助了许多人,也亲眼目睹了许多村民的消逝。 最后他救上来一只大黄狗,这只狗本身就会浮水,但是浮了太久有些体力不支,眼看就要沉入水中。 鲁滨逊伸过去扁担将它带了过来,那只狗乖乖的趴在木桶边上,两只后腿还用力地蹬着,帮助鲁滨逊往山头划去。 终于,一人一狗终于到了山边。原本的山头已经变成了汪洋之中的一座小岛。 体力不支的鲁滨逊一下子就晕倒过去,夜色降临,他依然没有醒来,体温在极速地降低。 大黄狗在边上着急地转个不停,用脑袋拱着他的身体,用温热的舌头去舔他冰冷的脸颊,想将他折腾醒。 终于,在大黄狗的不懈努力下,鲁滨逊醒了。凉透了的衣服使得他冷得浑身颤抖,空空的肚子让他饿得头晕眼花。怎么在这个山头生存下去,就成为了他最大的难题。 “然后呢?”余卿卿看完了,翻了一下画稿,发现竟然没有了,一颗心被主人公的经历吊得足足的。 “然后,我还没有画。”吴氏轻描淡写地说。 余卿卿瞪大了眼睛,“我把我的推荐票都给你,娘,你一定要快点更新啊!” 吴氏:作者是在暗示什么吗? 吴氏:“你看这前面的剧情还可以吧。 我把如何判断洪水来临的情况,在洪水中如何利用漂浮物自救,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以及自己受饿受寒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清醒都画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如何利用自然资源完成生存这项任务。比如如何去寻找水资源,如何生火,如何寻找食物,甚至是如何打猎都画下来。 最后就是造船,去外面找人求救,以及获救的剧情。” “四十页能放得下吗?娘你这本画册都可以出上中下的剧集了吧。不是我说,这可比县城书铺里面风雅公子的食谱要画得好多了。咱们也要取一个朗朗上口的笔名才是。” “风雅公子?哪来的这么土的名字?”吴氏吐槽。 余其凌也看完了他婶子的画作,叹为观止,提议道:“不如婶婶的笔名就叫作知忧夫人。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个名字可以体现出婶婶忧国忧民的良苦用心。” 吴氏:哪有什么忧国忧民,等你被我丫头缠着做事的时候你就知道这苦逼了。 不过吴氏是很喜欢这个笔名的,欣然同意了余其凌的建议,还慈爱地摸了摸他的脑袋,说:“凌哥儿就是聪明。” 第二次被夸聪明的余其凌有些讪讪的,这奖励的口气,总有种他才七岁的感觉。 殊不知,在余家三口人的眼里,十七岁的他,那还是高中生的年纪。 不是个小娃娃又是啥。 余卿卿每次当面喊他凌大哥的时候,心里都带着一句:“小老弟”。 第一百一十章 乐器之王 这边儿,余卿卿催她老娘赶紧更新,另一边儿,老宅正为了余米的亲事忙得如火如荼。 家里头,搁了十几年没换的门帘,换了,老榆木桌子用太久舍不得换,盖了新的桌布,新房四处都是红色的大喜字和红绸装饰,门口摆着一溜儿的大红灯笼,整个老宅看起来亮堂堂的,很风骚。 老大家的生意暂缓三天,余老大四处找人,有敲锣的,有打鼓的,有抬轿的,有放鞭炮的,还有专门负责收礼回礼的,余李氏则带着大媳妇在厨房里备置流水席的吃食,余老爷子则负责四处乱晃,喜气洋洋,见一个就说自家孙子要成亲了记得来吃席云云,大家纷纷笑着应下。 余米呢,他负责紧张。 余李氏这几天也给他放了假,让他舒缓一下内心的激动,不要再去外面日头下晒,争取在迎亲时把自己收拾得亮堂齐整一些。 余米低头应了,转身趁着大家不注意,又去河边网大雁解压。 出去之前,他特地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确保全身没有肉香味道,才胆战心惊地朝河边走去。 确实没有一只狗子跟着他了,眼见着大米路过,那些狗子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余米成功地网到了一只大雁,欣喜异常,当晚就偷偷把袁金钗约了出来。 正好打算去袁家探访一下未来嫂子心情的余卿卿,在袁家附近的小树林里,看到了正在架火堆烤鸟的准新婚夫妇。 余卿卿:......这谁能想的到? 八月八,多吉利的日子,这一日,风和日丽,太阳高照。 余米是被门外急促的拍门声给吵醒的。 一开门,兴奋得一早醒来的余李氏就一边催着他赶紧穿衣梳洗,一边指挥大媳妇把桂圆红枣粥给孙子端上。 余米愣愣地捧着粥,也忘了吹,一大口滚热的粥下去,烫得他立马清醒。 大谷和大豆已经穿戴齐整,大豆打趣他哥:“哥,你这是做了啥美梦,到现在才醒过来呀。” 余米红了红脸,大谷又说:“能什么梦,肯定是梦到咱嫂子呗。” 两个兄弟猥琐地嘿嘿笑了起来。 余李氏一人一巴掌地给拍走了,拿过来一个红绸大花就往他身前一绑,一个崭新的新郎官出炉了。 门外鞭炮声响个不停,招来许多看热闹的村民。 穿着一身暗紫色绸缎大褂的余大江在门口乐呵呵地招待宾客,大家一阵子的起哄,老余一家也在其中。 小小个头的余卿卿站在她大哥的轮椅边,羊角辫用红绸带绑得高高的,腰上扎着个红腰带,手里拿着个大喇叭似的东西,喇叭上还绑着个红绸花儿,看着又喜庆又搞笑,正是她在县城定的精巧物件儿。 几个大人就在打趣:“青丫头,你这手里拿的啥?” 余卿卿:“给我哥嫂的新婚礼物呀!” 一身红彤彤的余米也跟着他娘走了出来,亦步亦趋,像个小媳妇。 余卿卿抬眼一望,对着穿着一新的小余李氏就调侃到:“唷,这是哪家来的仙女啊!原来是我大娘啊!” 小余李氏一下就想到前阵子在县城调侃这母女俩的话,原来在这儿等着她呐!笑着就要去捏小丫头的脸。 大家笑得更乐呵的,叫新郎官赶紧上牛。 村里没有马,有了余米也不会骑,老宅跟老二家借了他们的专属座驾——赵大黑。 赵大黑今日不黑了,身着一身红色马甲,角上系着两朵蝴蝶结,脖子上挂着红围巾,看起来花里胡哨得很,一看就是余卿卿给装扮的。 新郎官上了牛,几个请来的汉子抬起了轿子,一二三地就准备出发。 余卿卿快步冲在了前面,和锣鼓队一起开路,举起了她的“喇叭”,深吸一口气,吹了起来。 随着锣鼓声一起,一声裂石流云的乐响震彻了整个村子。 村里人目瞪口呆:这什么玩意!这么带劲儿! 是啥?是乐器界的杠把子,唢呐! 老余乐得合不拢嘴,跟吴氏显摆道:“媳妇,你看我让丫头学唢呐是多么明智的事儿,咱家这风头出的,谁能比得过?” 吴氏撇撇嘴:家里这两个不着调的。 这就要说到余卿卿上小学时候,班里的老师说了,二十一世纪,所有学生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每个人不能只埋头学,最好是要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于是乎,各种兴趣班层出不穷,班里同学学钢琴和古筝的,随手就能拎出来十几个,更不用说还有学小提琴、萨克斯这种冷门乐器的,总之都十分的高大上。 老余觉得,既然自家的丫头要学,那就要学个与众不同的,独领风骚的。 都说“百般乐器,唢呐为王”,老余反手就给她闺女找了个民乐老师,报了个唢呐一对一私人教学,吴桂芬拦都拦不住。 于是,每年的校园才艺展示会,余卿卿永远是压轴的保留曲目。 大家叮叮咚咚、噔噔喳喳地响完之后,便听得一首唢呐响彻校园,高亢嘹亮,震耳欲聋,直接送走在校所有师生。 第一百一十一章 敬业精神 在这儿,不曾有唢呐出现的时代里,余卿卿的一首“百鸟朝凤”,吹得那是一个满面通红。 吹得高昂激越,吹得如痴如醉。 把她大哥一路吹到了袁家,又把她大嫂吹去了老宅,吹响了准备许久的喜宴,再把新人吹进了洞房。 那喜庆的场面,真真算是清水村的头一回,让村民们回味念叨了好久。 余米带着媳妇甜蜜蜜地迈进了洞房,一群人无心闹洞房了,都在老宅门口的宴席上起哄:“青丫头,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百年朝凤”这首曲子从头到尾,是由喜转悲的,前面有多喜庆,后头就有多悲怆。 随着曲调逐渐低沉,喝得晕乎乎的余大江就在主座上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那样子不像是自家娶了儿媳妇,而是嫁了个黄花大儿子似的。小余李氏在边上看着,直觉得丢人,拧着他腰肉想把自家相公拧回屋去。 一曲又终,余卿卿感觉腮帮子都要鼓炸了,对着起哄说再来一遍的村民连连摆手,说不行了,再吹就要把自个送走了。 她凭着一己之力,提高了全村人的音乐鉴赏能力和人文素养,她容易吗? 已经有小伙子偷偷跟她打听拜师求艺的事儿了! 洞房里,新郎新娘在桌边儿坐着。 余米紧张得手脚发颤,一想到他心爱的袁姐姐的那张脸,他就忍不住想咽口水,口水咽完了,就想喝水,但是面前没有水,只有酒,交杯酒。 “姐...姐...咱们...” “喊我金钗,或者媳妇儿。我已经不是你的姐姐啦。”盖头下的袁金钗说,语调听起来还带点儿笑意。 “好的,媳妇,咱们喝交杯酒吧。”他就想喝口酒冷静一下。 “噗,不揭盖头我们怎么喝?” “对哦,对,那我......” 袁金钗不想等他支支吾吾的了,手一撩就把盖头揭了下来,红衣艳丽精致,镂空银饰细细缕缕地缀在脸旁,衬显得新娘子面容俏丽,楚楚动人,袁金钗低头一笑,让余米看得心神荡漾。 不料,笑完不过三秒,袁金钗潇洒地伸手,拿过了酒杯,递给余米一杯,万分豪气地说:“不多说,是兄弟就干了!” “可,可咱们是夫妻,不是兄弟啊。”余米瞠目结舌。 “都差不多,来,我先干为敬!”袁金钗仰头一杯就把酒倒进了嘴里,将嘴一抹,看了看还在发愣的余米,把他一直搁在嘴边的酒杯一推,两个人顿时将交杯酒喝了个干净,脸上都泛出了红晕。 袁金钗是醉的,余米是羞的。 因为他媳妇将自己的酒杯推进了嘴里之后,那娇柔的小手就一直停留在他的脸颊上,还轻轻地拍了拍,说:“小迪迪~” 那眼神迷茫,水光潋滟,嘴角笑意氤氲的样子,让余米忍不住全身都热了起来。 ...... 次日。 余米神清气爽地起来了,温言细语的,让自家的新媳妇多睡一会儿,简单收拾一番就出门去了。 去哪儿,去他二叔家。 余米是个实心眼的,还记得他小妹说这两日要把那箱被安葬的大米给刨出来,所以大清早的,就去敲二叔家门了。 开门的老余都震惊了。 按理来说,这个点儿,全村的人都有可能敲自家的门,唯独不应该是这个该度蜜月的小伙子。 “你媳妇呢?就……这么搁家里了?” 余米虽然已经是人相公了,依然改不了害羞的毛病,就点点头,说:“我让她在多睡会,我过来是打算帮青妹妹搬东西的。” 听到这,老余都想给他丫头一个脑瓜崩,怎么啥时候不找她哥,就非要在人家新婚第一天让人出来忙活,可真是一点都不见外啊。 余卿卿还在屋里打盹呢。 她死也想不到她哥能敬业成这样子。 被老余摇醒后,余卿卿揉了揉还胀痛的腮帮子,说:“窝还冒有吃早换呢。” 听到她自己的话,余卿卿惊恐的捧住了自己的脸:“窝肿么了,说话肿么变成这样纸了。” 老余凑近摸摸闺女的脸,余卿卿“啊呀”一声,说:“空!” “痛?” “昂!” “你这是用力过度,面部肌肉劳损,一时间肿胀起来了,过会给你抹点药膏消消肿。”老余悠哉地说道。 “(t^t)。”余卿卿做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要知道会这样,她死也不吹第二首啊。现在要她怎么出门嘛,脸肿得跟小仓鼠一样了。 果不其然,看到余卿卿的余米第一时间就善意地提醒道:“青妹妹,我跟你说,嘴里有东西就要赶紧嚼碎了咽下去,一直含在嘴里,容易不小心噎到的。” 余卿卿:(=_=) 她决定现在能用表情表达她的意思,就绝对不说话。 她朝余米摇了摇头,张了张嘴巴,示意里面没有东西,就戳了戳自己的脸,比了个吹唢呐的姿势,表示是吹唢呐把脸给吹肿了。 最后小声地说了一句:“窝现债说不了发。” 然后她就看到一向老实呆萌啥梗也不懂的余米,噗嗤一声,竟然笑了。 余卿卿:大哥,你这个苦力我用定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使唤余米 余卿卿撸起了袖子,指了指院子角落里的铁锹,示意大米哥扛上。 两个人回到了之前埋大米箱子的地方,大米利索地刨开了土,把木箱挖了出来,搬回了家。 回到家,打开箱子,里面的大白米已经变成了稀泥状的样子,余卿卿蹲在一边,用大勺子搅了几下,啧啧了两声,让余米将厨房里买好的不少个大陶罐都拿了出来。 又让他把半麻袋的东西搬出来。 余米年轻气盛,做这点活并没有多累,但是当他看到余卿卿将麻袋打开,用碗舀出了一整碗精贵的红糖倒进了陶罐里的时候,忍不住捂着心口后退了两步。 余卿卿不为所动,又舀了一碗腐烂的白米倒进去,又一碗红糖,又一碗白米。 余米:...... 余卿卿用勺子搅了几下,这勺是肯定不能用了。 然后把碗递给了余米,又指了指一旁的空陶罐,示意他按照自己的方法来做。 余米麻木地干活,装了十个陶罐。 余卿卿用宣纸盖在上面,又用麻绳系上,指挥余米将这些陶罐都搬到阴凉的地方。 一切皆在异样的静谧下进行着。 余卿卿:窝真的好熊说发,但是窝说不料。 余米:我也好想说话,但是我不敢问。 余其凌推着轮椅出来了,青年的发髻扎得有些松散,额前有几缕细长的散发垂落着,有一缕就戳在他的正前方,余其凌一副正在为此苦恼的样子,眉头轻轻皱着,那神情,看着莫名惹人怜惜。 余卿卿:这发型,一看就是她爹的手艺。 余卿卿不忍看美人蹙眉,蹦蹦跳跳地跑过去,从她的小包包里面掏出来两支粉色的发夹,把她大哥额前的碎发往上一撸,左右各一支夹了上去。 余其凌:瞬间清爽。 虽然他也不知道他妹往自己头上装了什么,点了点头,轻柔地说:“谢谢小妹。” 说完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家小妹鼓鼓的腮帮子,像个小松鼠一样,“你这是怎么了?” 余卿卿摇摇头:有苦难言。不过她这个哥跟这个发夹可真配。 余米在边上看着,神情有点怪怪的,他感觉青妹妹在作弄凌哥儿,但是他没有证据。 做好了土著微生物的收集和培育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上半个月,等陶罐里的米、糖化成水,就可以作为发酵床中的核心菌种水了。 打定主意要充分使唤大米哥这个苦力的余卿卿,毫不留情地给他分发了新的任务: “锅,这半锅月,你帮窝收集几样东东,锯末、秸秆、谷壳和稻草,要很多,切碎了,运送到山上,阔以吗?”这几句话余卿卿说得非常吃力,特别是锯末这几个词,天知道她废了多大劲才能表达清楚。 说着从包里掏出来一包碎银子里面还有些铜板。 余米吓了一跳,他这辈子长那么大还没有摸过这么多的银子,估计有一二十两。 “这...会不会太多啦!” 余卿卿说的不少东西,他知道,在村里都是不要钱的,大家除了留着烧火也没啥用。 余卿卿:老宅的人都很好,就是在银子上面不大放得开。 “要很多,很多,大胆去干,万一不够,记得问窝要。” “哦,好。”余米呆呆地应下了,收好了银子去忙了,似乎完全忘了他媳妇。 新媳妇袁金钗醒来时,发现大家都吃过了,公公婆婆已经去县上做生意了。 奶奶余李氏正在院里忙活,看袁金钗出来了,表情也没有多少不快,而是淡定地说:“灶房有留饭,丫头你自己去吃吧。”都是过来人了,她老太婆懂得,他们农户人家不兴多少讲究,让这两娃先轻松快乐几日,接下来…… 余米:我一点也不快乐,我好累,真的。 他正在跟村里的老太太撕扯。 余卿卿给了他银子,让他去村里收购秸秆稻草这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村里人还真囤了不少,几乎每家每户门口都有几个稻草垛子,每次灶房开火的时候就扯一些当火引子用。 余米找了几家草垛子最多的几户,敲门说想买些稻草谷壳之类的。 村民一看,不是昨天刚成亲的米哥儿嘛,笑眯眯地说:“想要这玩意啊,这玩意贱的很,你自己抱点回去吧。” 余米没说啥,从小兜兜里掏钱给村民。 村民高老太太立马就把他的手打了回去,贼响亮的一声“真是个实心眼的小伙,给什么银子啊,这都是乡里乡亲的,快收回去!” 余米不善言辞,把递钱的手又伸了出来。 “您必须要收。” “俺就不收,你赶紧给俺收回去,再不收回去,俺就叫儿子出来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收购草垛 高老太太是个性格火爆且耿直的老太太,她说不要钱,那就一分钱都不要。 “可是咱家要的很多,这钱您不得不收啊!”余米苦口婆心地说。 高老太太心想,不过是烧火用的稻草杆子,能要多少,难不成你家要用来点房子吗? 大声地说:“能用多少拿多少,你拿少了,我还不乐意呢。我家大儿子就在你二叔那里做工呢,你二叔可照顾他了,不过是些稻草杆子,你尽管拿就好了。” 余米觉得这老太太也是倔的很,不吃软的,那就来硬的,把,手里的碎银子往老太太怀里一扔,拔腿就跑。 跑去哪儿,跑到老宅去,叫上另外两个兄弟拖板车一起来搬。 高老太太哪想那么多,见这小伙子二话不说,扔了钱就跑,顿时就急了,高声呼唤她的二儿子:“万和,万和,快出来!” 高万和急吼吼地跑出来,手里还拿着个斧头,方才正是在院里劈柴。“娘,怎么了,有谁欺负你了?” “万和,快帮我把余米那小子给追回来!” “好!我这就去!”看着余米不远处的背影,人高马大的高万和把斧头往肩头一甩,就冲了出去,气势汹汹。 虽然余米个头也不算矮,跟高万和相比还是差了点,没过多久就被高家二儿子给抓住拎了回来。 以为自家老娘被欺负了,高万和的态度并不算和善,一只手拎着余米的后衣领子,另一只手举着斧头来回晃悠,当做威胁。 不少村民在边上看着,还以为这两家打架了,有的上前就想劝架。 余米像个小鸡崽子一样,被带了回来。高老太太长舒一口气,将手中的散碎银子又塞回给了余米。 余米:……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大米,你在这儿呢,我终于找到你了。” 余米听到身旁传来清脆的女声,,而且这个声音格外的熟悉,正是自己的媳妇儿金钗。 于是赶紧回头对自己的媳妇招了招手,说:“姐姐…啊不……媳妇儿,你怎么来了?” 袁金钗:“找你呢。” 老宅里的人一心想给这新婚夫妻一点自由的空间,不料大米一大清早就跑出门忙活,袁金钗在家里啥都不干,颇有点尴尬,就跑出来找相公,夫唱妇随嘛。 余米只觉得他媳妇来得正正好,他不会说话,他媳妇会呀。 “媳妇,你帮我跟高家老太太说一下,我这收稻草谷壳是青妹妹说要全收了的,他们哪能一点钱都不收。” 袁金钗几乎是立刻懂了目前这形势,点点头,看向老太太:“高老太太,许久不见,您气色看起来更好了呢。” 高老太太看到这对年轻人,心情也很好,“金钗丫头,你嘴可真甜。”她一直可想要个儿媳妇了,就是她那两儿子都不争气。 “老太太,我家余米不太会说话,我和您说哈,咱们余家收购这稻草是有大用的,要用来赚钱呢,所以,你别看这不值钱的,以后价值可大呢,咱们虽然都是乡亲,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呀,有来有往才是正道嘛,这银子您就安心收下吧,值得!” 袁金钗将银子又拍回了老太太的手里,老太太也不好意思继续闹了,转头拍拍儿子的肩膀,利落地说:“去,帮你大米兄弟把家门口这些草垛子给搬走吧。” 然后她就眼睁睁地看着余家拖着板车把她家门口的四个草垛运去了山上,干干净净,不留一根…… 有了高家的开头,后面收购这些秸秆稻草就容易了许多。袁金钗口舌生莲,妙语连珠,把村里人哄得开开心心,收下了银子又帮忙运草垛,人力费竟然省了不少。 得知今日闹剧的余卿卿:“果然是蓝绿搭配,干佛不累。” 余其凌:? 余卿卿:“无爱了,不说发了。锅锅你帮窝把药膏涂一哈吧。” 说着给余其凌递过去一罐老余给她的消肿药膏。 余其凌温和地应下了。 如果是吴女士在场,一定会说:“你是脸肿了又不是手断了,还让凌哥儿帮你涂药,脸皮还挺厚的哈。” 不过吴女士不在,她在卧室里躺着+书房里奋笔疾画。 作为一个任务狂魔的余卿卿,怎么忍心看全家就她哥一个人闲着? 正好凌大哥还有只右手方便使用,那涂药膏这个重要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余卿卿把肿肿的腮帮子也伸了过去。 余其凌头顶着两个粉色发夹,伸出修长的手指,在已经打开的药罐子抹了一点,往自家小妹纸的脸上轻柔的涂抹开来。 余卿卿一双眼睛贼兮兮眯了起来,欣赏她哥那低垂的眉眼,温柔的举动,还有仔细的神情。 多俊的小伙子,多嫩的脸蛋。怎么就当了自家的亲戚,怎么自己就八岁的小身体! 第一百一十四章 怨念攻击 余卿卿在那儿享受美男服务,吴氏在书房里卡文了,不,卡画了。 虽然说卡画乃是兵家常事,吴氏有点架不住心理年龄上的更年期暴躁,从床上蹭地一下跳了起来,想出门走走。 经过余卿卿原本那小屋,也是余其凌如今的房间时,看到两个人在那里亲近的画面。 吴氏是清楚她闺女那个色胆的,虽然一副凌哥儿在摸她丫头脸的模样,可她用脚趾头想想也是知道肯定是自家丫头折腾出来的。 吴氏抬脚跨了进去,“咳咳。” 两个娃转头看她。 余卿卿顶着一张绿色的脸蛋。 余其凌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见了吴氏带了点笑意,“婶子,画稿画好了吗?” 吴氏先是被她丫头小绿巨人的模样吓了一跳,又被余其凌这么一句催稿的话,说得心头一梗。 这两个小冤家,天天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娘/婶子你画好了吗?” 吴氏僵硬地回答道:“没有,我要出门散散步,你们要一起吗?” 两个人摇摇头,余卿卿顶着这脸不想出去吓人,余其凌是习惯性懒得动弹。 假小娃真色批余卿卿转头说: “继续揉,锅,窝感觉你刚刚给窝揉了之后,似乎好多了呢。我爹说肿了就要多揉揉。” 吴氏觉得有必要找她闺女谈谈话了,叛逆归叛逆,这早恋的年纪是不是太早了点? 拐着弯的占人家小年轻的便宜? 可是凌哥儿就在边上,还一脸沉静地给她姑娘揉脸,在他心里,余卿卿就是个小娃娃,个头又比一般小孩要小,看着不过六七岁。 自家的小妹妹,别说揉脸了,等他腿好了抱起来转圈圈都成。 吴氏没好气地走了,准备去山上找老余发泄一下郁闷的心情。 老余正在山头上忙得团团转。 平时说是监工,他大部分时间也就是望望,搭把手,有一两个不舒服有点中暑的村民,他就上去给摸摸脉,给灌上一罐的藿香正气水。 有的人纳闷老余怎么突然多了这本事,老余摆摆手,说前阵子经常去县城医馆买草药的时候,跟掌柜的关系很好,就学了几手。 反正他天天骗了这个又骗那个的,早已经习惯了,况且他家还有个“全能”的余老爷子给他做幌子,各种理由编的一点都不心虚。 今天,吴氏跑去山上的时候,看到老余正对着养鸡场外围堆成一个小山包的稻草垛子发呆。 余米是个干活舍得下力气的,余卿卿给他分配了这项任务后,余米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忙活,叫上余谷和余豆,还有几个村民,来回搬运这些材料,忙得废寝忘食,午饭还是袁金钗从山下的老宅里带来,逼着他停工吃掉的。 锯末也不难整,何家最不缺的就是这个。 老余看着整片场地的秸秆稻草,摇摇欲坠,谁能告诉他这些东西要怎么处理? “似乎是要切碎吧。”吴氏低声说。 “对,应该是这样,卿卿那个丫头,有一出做一出,啥事也不负责到底,后面的烂摊子都要我们给收拾,害!” 老余认命地叫上一堆婆子,有让回家拿镰刀的,有拿大剪刀的,菜刀也可以,一群人围着山包一样的稻草就开始切,切好了就用大篓子装起来放在另一块已经铺了青砖的地面上。 村民们不是不好奇,而是好奇吃惊到已经不知道问什么好了。问余米,余米也是蒙圈,问老余,老余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解释发酵基的事儿,只能含含糊糊地说:“这是咱闺女要求做的,具体啥用等以后大家就知道啦。” 一心想散步、找找灵感的吴女士一不小心赶上了这件麻烦事,此时若要临阵脱逃是不可能的,会被老余强烈谴责的。 没办法,就也只跨坐在一个大石头上,抬起一把大菜刀,想起还在家里享受的闺女,狠狠一刀落下,想一下,再一刀。 燥热的下午,余家,在余其凌近半个时辰的按摩下,已经觉得脸没那么肿,说话也清楚多了的余卿卿,莫名就冷得一颤,她摸了摸身上的鸡皮疙瘩,问凌哥儿:“大锅,你有没有觉得身上一寒……” “并未。” “……窝总感觉,是哪儿来的怨念。” “怨念?”余其凌微微侧头,冒出了一个小小的问号。 “就是有人想害你的时候,你会感觉到突然有点儿冷,就像杀气一样。” “哦,那我可能是有体会过的。”余其凌点点头,那神情有几分认真。 一看剧情突然转向正剧,余卿卿立马试图拉回余其凌对不好过去的回忆,笑嘻嘻地说:“咱们村里大部分的人都被我使唤得团团转,有几分怨念也是正常的,呵呵,反正这儿夏天是没有空调的,有几分寒意也是不错的,呵呵呵呵。” 第一百一十五章 共读周易 “空调?”余其凌感觉这个小妹总是喜欢说一些他听不懂的话。 “哈哈哈,口误。”余卿卿打了个哈哈,“对了,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说着就迈着小短腿跑进了卧室,不一会儿拿了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出来。 那小东西,有一个手掌大的把手,最上方有一个圆形的框架,里面有三片薄薄的扇面,半透明的模样。 余卿卿大拇指一推,打开了开关,三片小扇面开始快速地转动,带来一小片凉风,还喷洒出细细的清凉的水汽。 余其凌:! 他震惊地看着这手里的小玩意。 这可是余卿卿昨晚特地磨着爹娘从空间里拿出来,特地拿来哄她哥的小玩意儿。 余卿卿:“大锅,这是我送给你的。这是咱爹以前去县城无意中碰到的游商那儿买的,据说是国外的稀罕东西呢。 等它不转了,你把它放太阳下面晒晒就行了,水没有了就从这儿,喏,就这儿,装点水进去就成了。”一边说着一边教她哥怎么开关和装水。 余其凌虽然身处贵门,但是因为身体原因,极少出门,也没有见识过多少稀罕物件,就跟古代娇养在深闺的黄花大闺女似的。 到了余家后,余其凌依然是不爱说话的沉默性子,说好听点是沉稳,说不好听的就是一点都不活泼,有点儿死气沉沉的样子。 看到余卿卿送上来的这个小宝,余其凌心里也是极为稀罕的,开了关了两下,吹了一会儿风,又捣鼓了几下,脸上带出来一些十几岁少年该有的好奇和天真神态。 余卿卿在边上静静地看着她哥玩,心情相当不错,拯救失足美娇少年是她的快乐。 “这便是空调?”余其凌的好奇心起来了,又抓着余卿卿方才的口误问。 余卿卿尴尬地说:“不不,这是太阳能手持电风扇。不过它的效果跟空调是有点点像的。” 心里吐槽:至于真正的空调,你是享受不到了,除非等你哪天又昏迷不醒的时候,把你带空间里感受一番,不光空调,还有三层席梦思呢! 想到空间里堆着的三大床席梦思,一家人看着就心累,扔也不知道扔哪里,用也不方便用,空间产出之后就没法收回去,要是这空间能带个回收功能该有多好! 土地爷:人类就是不懂得满足。 不懂得满足的余卿卿坐在她哥的身边,举着小电风扇给余其凌吹风,细细的水汽散出,落在少年的脸颊和脖子上,窗外的阳光照了进来,给少年镀上了一层细碎的水晶般的光。偏浅色的眸子里,满满都是沉浸书海里的认真。 余其凌在看他妹前阵子给他带回来的书。 余卿卿也伸头看,那小电风扇就也凑得近了,把书也嗒湿了一点。 余其凌没办法,就把书也举了起来,高了一点点。 余卿卿都要踮脚看了,她突然觉得易经也怪有意思的。 余其凌无奈地转头问她:“小妹,你也想看书?” “呵呵,没,我就随便看着玩。” “那我跟你讲周易吧,如何?” 余卿卿点点头,“好呀好呀。” “咱们现在看得是泰卦,卦象为乾下、坤上,乾为天,坤为地,小往大来,吉,亨。 泰有通达、平安的意思。从卦辞看,“小往大来”是兴旺之象。同时又表明,事物之间可相互转化,艰难也可化为顺利,顺利也会成为艰难,如同太极生两仪,此消彼长,盛衰交替。” 说罢就怕余卿卿不理解,就说:“以我自己为例,幼年重病缠身,又逢追杀,已是败极,可上天有好生之德,败至极处,衰极转盛,生机一现,修养生息,小往大来,由弱转强亦是必然。” 余卿卿:易经这卦我没听过,可这跟马哲矛盾论里面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那不是一样的嘛~ 点了点头说:“我懂得了,发展是对立的统一嘛,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也是真理的一部分呀。” 余其凌虽然觉得小妹说得比他说得还要晦涩难懂一些,但是道理似乎是没错的,就点点头继续说道: “泰卦,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天地阴阳交合抚育万物茁壮成长,君王臣民上下一心,志同道合,此时,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小人逐渐失势,君子必然得势,且需掌握时机,辅佐君王,护佑天下百姓。” 说罢,余其凌静了静,目光看向远方,似乎在回忆什么,他淡淡地说:“这是我离府前,偶遇张天师,得他授予此卦,并得一偈言。我心知时机已到,因此毅然出府,才有了之后的生死之斗,以及遇到了你们一家。” 第一百一十六章 张继天师 “张天师?那是谁,他算卦很准吗?” 余其凌微微一笑,“张天师,也称作靖和天师,名为张继,他是天师府门下第三十代天师,承袭真人之教时,年方九岁,是祖天师后裔中年纪最小的天师,因此被称为神童天师。他不光会推论命数,更擅长驱遣鬼神,祈福消灾,驱鬼除邪,去瘟避疫,功德极高。 咱们镜朝的皇帝,与他颇有交情,故而立他国师之位。只不过张天师不好名利,喜爱云游,行踪不定,在世间随方设教度人。我曾有幸得遇他一面,得他几句言,受益颇深。” 余卿卿对道士一向的概念,就是炼丹当饭吃,没事给人看看风水面相,说一句我看你不日将有血光之灾啊之类的云云。 想着想着就说出了口。 余其凌也不生气,笑说:“你说的那是民间阴阳先生这类的。道士确实炼丹,然而他们炼的并不是真实的丹,而是体内的龙虎胎息,以身体做炉鼎,修养精气神。炼丹道头,在于玄关一窍,讲究的是返本还源,此乃长生之道。” 余卿卿晕乎乎地听着,然后点了点头。她发现她这个哥可真是个道学极度爱好者,说到这些的时候,一向清淡的眸子都在放光。 然而她只担心,那个天师见了自己一家,会不会把他们当作小鬼给抓起来? 不过,他们家是土地公公派来的,应该也算是合法移居公民,倘若这天师真的有探查世事的本事,应该不会与他们一家过不去吧。 应该吧! 余卿卿心里自我安慰。 余其凌哪知道这小丫头的想法,见她懵懵懂懂的大眼睛看向自己,小嘴微微张着,表情很是可爱,就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倘若有缘,我期待能再见天师一面,当面感谢他一番,也好带你见见这世间唯一的肉躯真仙。” 别别别,我还是有点怕我被他给收了。余卿卿心里疯狂摇头,表面上两手抱拳,脸上皱起了小眉头,看着可怜兮兮。 余其凌将其直接看作是“向往”的眼神,又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小发髻。 两个人相处愉悦,气氛融洽,小电风扇吹得呼呼响。 山头上。 吴氏抹了把汗,艰难地举起来菜刀:就最后一刀,最后一刀。 咔! 好了,结束了。 收工了!回家打孩子去! 不打都对不起自己忙活了这一下午的苦工!好不容易养细嫩的手掌,又要磨出来茧子了。 吴氏扶着老余,老余搀着吴氏,两个人歪歪扭扭地回家了。 进屋就看到灶房里,自家丫头站在板凳上面,在灶台上费力地挥舞着大铲子,在做晚饭。 余其凌坐在轮椅上,慢条斯理地往灶堂里塞柴火。 吴氏内心的怒火缓了缓。这场景看着,特别是卿丫头这个小小的个子又费力地样子,跟公益广告似的,就突然有种特别懂事孝顺的感觉。 至少知道心疼她爸妈了不是? 看到门口的动静,余卿卿一转头,就看到老余吴氏两个人相互搀扶站在门口,那惨样,就好像两个刚从战场上归来的残兵败将。 “呦,爹,娘,你们俩这是怎么了?在山上被狼追了吗?”余卿卿一开口就是损。 老余:累了,不说了。挥挥手,“咱们先进屋吧,等闺女伺候咱们。” 余卿卿:你们是不是误解了什么? 其实,是下午时候,余卿卿和她哥在屋里浓情蜜意…啊不,相谈甚欢的时候,余其凌突然忍不住,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他说:“你会做红烧鸡翅吗?” 说完就有点后悔,自家妹纸还没有灶台高,怎么会做饭呢。 没想到余卿卿利落地应下来,“当然会呀,我跟你说,我这身厨艺可是深得我爹真传。客官您就等好了!” 说完就跑去老宅家要了几个处理好的鸡翅膀,鸡翅根鸡翅尖的剁成几块,差不多能凑成一盘,让她哥吃个够。 眼看着也傍晚了,余卿卿把鸡翅切上花刀,用细盐、生抽、黄酒、水淀粉还有姜丝简单腌了下,用的都是平时从空间里面拿出来的。 家里不可能天天都在空间里吃,特别是多了余其凌这个“外人”,为了方便,老余家从空间里陆陆续续拿出来不少常用的东西,尤其是必不可少的做菜佐料。 腌好十五分钟后,锅里起上一点芝麻油,撒上点葱姜、八角、花椒和桂皮爆香,将鸡翅放进去小炸一番,老抽上色,加上一点白糖调味,再加水炖煮十五分钟。 一锅喷香喷香的鸡翅就做好了。 想到她爹娘那一副可怜的样子,余卿卿良心发现了一下,就顺手做了一锅青菜面,点缀上荷包蛋,再滴上几滴麻油,卖相很是不错。 第一百一十七章 镜玄皇帝 一家人吃上了饱饱的一顿。 余其凌也终于吃上了他心心念念的红烧鸡翅,嘴角都泛着些许油光。 不知怎么回事,自从他从余家刚醒来的那一天,没有吃上鸡翅,那个心结就落下了,时不时膈应一下。 今日终于吃上这么一口,使得他身心俱畅。 老余老吴也有被抚慰到,吴氏决定迟点,以后再打孩子,今天不了,没力气了,打不出来效果的。 丝毫不知道自己逃过一劫的余卿卿,大包大揽地说她今日负责洗碗。 自从余其凌在余家入住的那天,童氏就不来余家做饭了,改在刘奶奶家开伙。四个丫头,刘家两位老人都特别喜欢,宠得很,有时候童氏在山上忙得忘记时间,刘爷爷刘奶奶就照顾四个小娃,照顾得可好。 这也代表着,家里的碗又要三人猜拳决定谁来洗了。 余卿卿自觉地说要洗碗,老余敷衍地说了句丫头懂事了,跟媳妇就进屋了,他是一句话都不想说了,被掏空了。 余其凌跟在自家小妹的身旁,给她递点碗筷,见她笨拙地从水缸里打水,小半桶小半桶地拎着,多了就拎不动了,看着可怜兮兮的,有些心疼,可是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轻声嘱咐:“慢点儿。” 余卿卿:真是温油的男孩子哇,可惜自己才八岁。 这要是在现代谈恋爱,她哥判刑起码三年起步。 算了,不想了。 吧唧吧唧挤了几坨的洗洁精,搅了大半盆的泡沫,余卿卿埋身在木盆里,小小的手拿着丝瓜瓤,煞有介事地洗着碗。 余其凌在边上认真地看着:“小妹,你挤的这是什么?” “雕牌洗洁精,不伤手,无残留。” “哦。也是从县城买的?” “是啊!” 余其凌:你们这个县城怎么和别的地方都不一样? 他以前在京城都没有看过这些古怪玩意儿。 前几天,余卿卿还教他使用了牙刷牙膏,和老余的男士洗面奶,那是他在京城都不曾使用过的好东西。 对此,他已经有点见怪不怪了。习惯性会问上一句,但是不会深究。 余卿卿觉得总有一天,自家的马甲在她哥面前会掉干净。 但是,那又如何?她哥又不能吃了她一家,余卿卿一点都不担心。 碗洗好了,余卿卿将它们一一摆放在橱柜里,很有成就感。 洗个碗对她来说,跟跑了八百米似的,今日的健身任务就算完成了。 伸伸腰,甩甩胳膊,余卿卿抬眼望天空。 远方的天边,太阳光色沉沉,已然不显,逐渐堆积起了浓重的乌云,隐约传来震震雷鸣声,由远及近,如同千军万骑踏云而来,不一会儿,天空瞬间黯然下来,呈现郁紫色,伴随着闪电霹雳,忽明忽暗。 “要变天啦。”余卿卿若有所思道。 此时,京城,景阳宫,御书房内。 青年男子,身着一身精繁端庄的黄袍,一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正拿着一本精美的画册,那画册的封面写着几个大字:风月江湖志。 旁边还有个曲曲绕绕的签名,正是风雅公子。 这人正是镜朝的当朝皇帝,镜玄。 镜玄似在看画本,但眼神却飘飘忽忽,不知道在想什么。 放下画本,手指在桌面上轻敲了两下,镜玄沉声道了一声:“福全。” “奴才在。” “国师还是没有消息么?” “回皇上,尚未有国师的消息。国师平日里行踪不定,倘若他不想出现,那咱们也是不容易找到的。”福全知道皇帝念叨国师念叨了许久,茶饭不思,连自己最爱看的画本都不香了,忍不住多劝慰了一句。 “唉!”镜玄泄气地往龙椅上一倒,竟一点皇上的架子也没有,他喃喃地说:“朕想国师了。” 这么多的难事与麻烦,没有国师在一边提点自己,他真的好难,嘤。 “国师上个月临走前,留下的那张纸条,您还记得不?”福全小心翼翼地说,“国师说了,您按照那上面做的便可。天灾人祸,是非种种,亦有各自造化,我镜朝有诸天神明扶持,您不必过于忧虑。” 镜玄点点头,似乎有被安慰到。 且他已经按照国师的意思,在南方某关键的县城里布下了自己的人手。户部也在自己的指示下,暗自筹备粮草草药,以供日后所需。 可一想到国师形容的,水患之灾,倾流百里,生灵涂炭,他就忍不住心情压抑。 这些都是他的子民呐,身为皇家贵胄,他明明知道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事儿,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保全所有的人。 自己上位不久,就要经此磨难,怎能不让人泄气? 弄不好那个磨人的御史中丞齐渣渣,还要联名上书奏言,让自己下个罪己诏跟上天反省。 干啥啥不行,天天叭叭自己第一名,若不是户部是自己的人,那暗地里筹备用于支援的粮草可能都凑不齐。 偏偏左丞相那个徐渣渣,表面与齐渣渣来往不多,实际却跟他穿一条裤子,隐隐还想把他举荐为右丞相。 以为自己看不出来,哼,却不知道那些小九九,他的国师都跟他说过。 第一百一十八章 救救孩子 又是想皇爷爷、父皇和国师的一天。 唉! 小皇帝在这儿一筹莫展。 钱县令也不太好过。 钱县令,其名为钱书格,他本是朝中正四品官员,自三年前,小皇帝也是刚刚上任,看这年轻书生颇为顺眼,朝堂之上,于殿试中钦点他为状元。 钱书格除了恩师之外,一无祖辈背景,二无亲友为官,便衷心跟着皇帝办事,不站队不拉帮结派,后一步步升职为中书舍人,为皇帝负责起草诏令这类文事。 升迁之快速,令满朝官员眼红不已,更不用说这是个与皇帝分外“紧密”的职位,类似于现代的随身秘书。 不料,圣威难测,一日他因诏令起草不合圣意,皇帝在朝中大发雷霆,将他贬为从六品的县官一枚。 朝中对于此事议论纷纷。有人说皇帝是三年之痒,看他厌烦了,所以就找了个理由把他给踢到南方去了。 也有的老谋深算的,暗地里想,皇帝虽然一下给钱书格降了两阶,但派他去的地方却是南方的富庶之地,福安路的福州。 由此可见,皇帝是看似无情却有情,保不定日后对此人另有安排。 钱书格自幼学习天赋极高,被十里八乡的皆称为神童,钱老夫人早年丧夫,靠着自己一人将家撑起,送儿子去科举,儿子也不负众望,三元及第,一举成为天子门生,顿时门庭改换,祖辈光耀。 唯一可惜的就是儿子年已二十七,竟一直没有娶媳妇儿。 更可惜的是,她儿的四品官职还没坐满一年,就被撤了。 原本儿子年龄大了就不好整,之前她费心扒拉的在京城挑选的姑娘家,一个个地跟她回绝了相亲的事儿,让她郁闷不已。 钱书格领了任令,灰溜溜地去了清水县城。他老娘在京城磨啊磨的,磨了好一阵儿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京城繁华地儿。 在路上越想越郁闷,加上水土不服,一个心口气儿没过去,就晕倒了。 这才碰上老余一家,有了之后的造化。 到了县城半个月后,皇帝派人送来的密信才慢悠悠地送了过来。 想到这儿,钱县令心里也忍不住吐槽了:为什么!为什么水患这么要紧的事儿,要派一个老太监骑着一头老驴慢悠悠地送过来! 为什么他在京城的时候,不偷偷把他叫到御书房里,偷偷地说! 非要装什么神秘! 说什么水患乃是国师预言,不可轻视,撤尔职位,实为不情之举,派发此地,是因为此地乃是水灾转折之处,有神明暗自庇佑,可得一线生机。 又说什么此事重大,不可为他人知,相信爱卿能力云云,惟愿卿爱怜百姓,尽己所能,顺应神机,迎难而上,砥砺行进,不负圣望!日后必然奏报加升! 几句鼓励和信任的话语一交付,巨大的责任也就随之甩了过来!也不想想刚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的他,缓过来需要多大的心神! 也不想想他老娘有多伤心!天天在院里垮着老脸,来回转悠念叨,怪她的儿媳妇们又飞了。 可没办法,该做的还是要做。钱县令的办事能力还是很强的,刷刷分发下去几项任务。 比如说,派几队县衙里的差役在城口挖凿水口,扩大护城河,以供疏导。 比如说,将县城中间最低点的罗湖开凿扩大几分,用于未来储蓄洪水之用。 比如说,在城中最高处修建墙垣,作为备用的防洪人员安置场所等等。 更不用说暗地里收集粮食草药之事。 虽然小皇帝跟自己保证了,回头会给自己派送来足够的粮食和人手,但以防万一,自己也要提前做好一手准备。 这么多事,县衙的人显然不够了,钱县令只能从十里八乡中征调一部分村夫来做一个月的徭役。 官府的命令一下至清水村里,老余就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他面色颇有些沉重,手指了指京城的方向,“那边儿可能也知道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不过不想让太多人知道。” 余卿卿:“爹,你怎么知道那边儿知道了这事儿。” 吴氏:“你不是你爹,你当然不知道你爹如何知道他们已经知道这事儿的事。” 老余:“他们虽不想让咱们知道,但是你看钱县令征调徭役是为了啥,挖河挖湖建墙,这表明他已经知道了这事儿。可咱们也很需要咱村里的人,所以只能出银子帮整个村的徭役都给免了。” 余卿卿:“咱们村的动作这么多,那他们会不会知道咱们已经知道这事儿,而且也知道咱们知道他们知道这事儿了?” 吴氏:“也有可能,所以咱们要怎么做,才能让他们不知道咱们已经知道这事以及知道他们知道这事的事儿?” 旁听的余其凌:…… 救救孩子! 第一百一十九章 官商相护 为什么二叔一家说的话,他都能听懂,却又都听不懂? 这是什么奇特的文字魅力啊? …… 得知老余想法后,李村长同样也震惊了。 “什么?你说要把咱们全村免徭役的银子给交了! 我给算你一下,咱们村一共四十九户,多的一家有三四个男丁,最少的像你家,至少也有一个。十六岁以上的中男要出一个服杂役,折银一两银子,二十三岁以上的男丁就要服正役,折银二两银子,你知道要多少钱吗这!” 老余想了想,估计也就一两百两银子吧,可自己家的工程也需要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做完,迟了就来不及了呀,现在村里大部分的劳壮力都在山头上呢,倘若都被官府招走了,谁还给他家建养鸡场建大平房哇。 有一说一,请他们村的人做工来是真的实在又方便啊,虽然工资比县城都高了那么一点,但是不用包吃包住,彼此也都熟悉信任,一点也不偷工减料。 倘若村里人都走了,再从县城招人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不说能不能招到人,能不能招到靠谱的人,就这么多劳力,光吃住就是一个大麻烦。 特殊时期,特殊抉择。这么一算来,一百多两银子花的也不算亏了,就当作跟政府捐银子了,还能拉一波村里人的好感度。 老余重重点了点头,说:“就麻烦村长您统计一下要交多少银子,然后跟咱说一下就成,咱会把银子给您的。” 李村长莫名感动得有些泪目:“余家老二,你是个好后生啊。” 老余被村长突如其来的感性惊了一下……这就是做资本家的快乐吗? 快乐不快乐,李村长是不知道了,他只知道,余家老二挥挥手,自个村的村民们就不用去服徭役,还能继续去山头上做工赚钱。 唉,这是多少年都不曾有的好事了呀。 李村长感慨地叹了口气,挨家挨户的去确定名额了。 晚上就统计了出来,去余家汇报:全村正役名额应当是五十六个,杂役是二十三个,共需要一百三十五两银子。 这其中,绝大部分的青壮年都是山头上的工人。 余卿卿进屋将银子取了出来,递给了李村长,还懂事地问了一句:“村长爷爷,要不要留咱家吃饭呀。” “不了,不了,我还要挨把这个好消息跟他们说下呢。”村长感激地收下了银子,马不停蹄地又跑走了。 “别说,咱们这个村长是真的敬业,又实在。”吴氏忍不住说,撇了一眼老余,“你爹也是真、大、方。” “害,咱们要从长远角度来看嘛,是不,丫头。”老余赶紧找了个战友。 “确实,娘,咱们老余家虽然人口还算多,但远远撑不起一份家族企业。独木难支,仅仅依靠咱们这些领导层是不够的,下面还需要很多的工人支撑。 在我的未来规划里面,咱们村里的村民,那都将是我余氏企业的第一批元老员工。 都是一个村的人,彼此之间知根知底,用起来也放心,等日后生意再扩大,他们就可以成为新的二层领导,去管理更多的人。 如今在他们身上投资是多了一些,未来的效益也是可以期待的。而且我以后不光会在他们的劳力上投资,还会全方位地对村民们进行提升改造,以及培养下一代的素质修养,好让咱们这份事业,世世代代发扬传承下去。” 老余没想到抓个垫背的,抓来那么一番慷慨激昂的言论,他闺女说得这些,让他不禁也多了几分豪情,不怕媳妇的嫌弃了,挺起了胸膛,“没错,就是咱闺女说得这样。到时候,再多培养一些学童书生,最好是再考上几个状元,入朝为官,这样,官商相护,啥都不怕了,咱们村可就发扬光大了。” “你这可不是发扬光大,你这是沆瀣一气,贪腐堕落!”吴氏被老余那得意的小模样给气笑了。 这父女俩,是抓住了一缕风就想乘风扶摇九万里了,官商相护都说得出口,看不到凌哥儿还在边上坐着听着吗?尽带坏小孩子! 余其凌:“我会好好考学的。等考上了就可以护着咱余家了。” 吴氏:你瞅瞅!根正苗红的军三代已经被你们给带坏了! 老余则在心里想,你这娃改姓改得快,角色带入得也很快哈,这么容易就改口说“咱余家”了,这可真是…… 可真是没辜负他们一家的真心付出啊! 第一百二十章 差役前来 临水县的差役,在这短短半个月的日子里,是真的郁闷。 县令大人不知道抽什么风,刚一上任,就耍起了威风,内班外班的人手都还没有摸清楚,突然就要提出来要扩修护城河,扩修罗湖还有建高墙啥啥的,一堆一堆的事儿层出不穷,安安逸逸了许久的县城因此又莫名躁动起来。 有的差役私下里偷偷吐槽:这个县令大人听说是从京城来的,不知是不是被贬官贬得心理变态了,一到这儿,就想要疯狂地做项目做政绩,难不成是希望这三年内重新得到皇帝的赏识,好把自己的官位给升回去? 县令大人动动嘴,苦的可是他们这些县衙差役。 就比如这几天,十里八乡的征役,差点没把一众衙役将腿跑断。 若是去了穷乡僻壤的地方,还会碰到一家老小抱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说家里就一个劳壮力了要就在家里种田不能去服役不然就会饿死啊云云…… 差役被磨得没有脾气了,信誓旦旦与村民们反复保证,这次是小型的征役,每人只征用一个月,而且人人包吃住,有些家里穷得饭都吃不起的,就哭哭啼啼、勉强送上了人。 这一片差役中,带头的是王捕快,他个子高,腿也长,长得也不凶神恶煞,看起来颇有几分和善,因此也是所有差役中被抱大腿最凶的一个,裤子都快要被扒拉下来了。 在去清水村的路上,王捕快暗地里还找了个小树林,把裤带重新系紧了一遍。 他在壮班做了十来年的捕快了,虽然搞不懂新来的县令大人怎么想的,但是对县城四周各个村落的基本情况还是很了解的。 清水村也是公认的穷村一个,但是听说风气不错,村里人都很老实,只听说抱团得紧。 想到这儿,王捕快的内心安定了一两分,至少自己的裤子可以保住了。 到了村口,派身边的小衙役通报一声,矮胖矮胖的李村长,就拎着一兜子的东西颠颠跑过来了,老脸上堆着憨实的笑容。“王大人您好,您是来征收人丁的吗?” 王捕快淡淡点了点头,旁边的衙役多嘴了一句,“你这不是废话吗,你们村里的汉子呢?” 李村长笑得多了几分谄媚,“是这样的,大人,县衙那里不是下了条例,说可以用现银折徭役的么…所以咱们村……” “哼,那条例是给那些地主富户用的,关你们村什么事儿?”那个多嘴的衙役又补了一句。 王捕快转头瞪了了那差役一眼:“确实有这个条例,您说。” “啊……这。”李村长也不想当着这衙役面前打他脸,但是…没办法呀,是不是,送上来的脸呢,不打不行啊。 将手里的兜兜递了上去。 “王大人您看看,这是整一百三十五两银子,咱们村符合正役名额的是五十六个,杂役是二十三个,折成现银就是这么多了。劳请您盘点一下。” 一众衙役:…… 这帮子村民,何时这么有钱了! 虽然二两银子也不多,可对一文当作两文花的村民们来说,那可是小半年的积蓄。 一家两家掏出来还可以接受,整个村无一例外都选择以银子抵徭役,这在他们的职业生涯里,是从未听闻过的。 王捕快吃惊地张大了嘴巴,下意识地提了提裤子,他问:“这是……真的?你们没有拿假银子诓骗我们吧,我跟你说清楚了,若是敢用假银上交官府,你们全村的人都要遭殃!”说着说着语气转为严肃。 李村长也不笑了,正色回道:“大人,您放心吧,咱们村行的正坐的直,绝不会做这些违法的坏事儿,更不会欺骗大人您。” 废话,怎么可能是假的,昨天他从余家拿了银子后就忍不住咬了几口,自个媳妇也咬了两口,那银子上还有牙印呢,真的不能再真了,他可是第一次保管这么大的一笔银子,昨晚睡觉都没睡安稳。 于是,王捕快前往清水村一行,没有收获一堆哭爹喊娘的村民,而是带着一大兜的银子回了县衙。 李村长也浑身轻松地跑去余家,跟老余谢了一声,主动提出要去山头帮老余监工,可要敦促山头里那些老爷们老娘们好好干活。 他进了山,就大声地说:“千万别偷懒耍滑,余家老二给了你们这么大的福利,你们要懂得感激!” “村长,您放心吧!我这一身的劲儿呢,保准一点都不剩的都使完。”一个憨憨的汉子说到。 “那咋行,不给你媳妇留点儿吗?”有个汉子突然开车。 一群人听到了,哗地一声就笑开了,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被打趣的汉子媳妇也在里面做杂工的,一听,顿时羞红了脸。 李村长也傻呵呵地乐了。 他这村里的人,就是实在,还有点小可爱,为了他们奔波劳累一些,也都值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进城采购 村民们皆知,是余家老二付了大价钱,为村里人免去了徭役,大家私下里,都在念叨他家的好。 之前,有个别眼红的老婆子,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他家赚大钱的闲话了。 能赚大钱的人,多了,愿意贴补到自个村里的人,那是极少的。在村里混了几十年的老婆子,哪能没有几个壮年儿子、青年孙子的,这次沾了老余家的光,再说碎话,是要被人指着鼻子骂的。 有没在山头上做工,可也受了余家好处的,都自发去山上帮忙,反正能做的活多的很,修围墙,修栅栏,搬运材料啥的,只要眼里有活,哪儿都是活。 整个山头一时间热闹极了。 余家的人也没闲着,老余带着一家人没少去县城买粮食、蔬菜水果和草药,还有生活常用的工具。 怕被人发觉了蹊跷,他们特地问赵老汉要去了牛车,说一家人想体验一下自驾游的快乐,为此,老余还专门磨练了一把开牛车的技术。 将牛车使唤到店铺门口,三人就是一通胡乱的采买。 看到有啥想吃的,买,看到有啥能用的,买,心情好了,买,心情不好,那更要买。而且买起来都不是一斤两斤,一个两个,而是十斤百斤的,一篓一筐的,把店里的伙计笑得脸都麻了,热情地帮他们把货物都搬到牛车上,走老远了还挥着汗巾说:“下次再来!” 老余三人也没有把牛车开得太远,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就停下来了,四处打量一下确实无人注意之后,三人就同时将牛车上的东西送回空间里去。 客房里的空间已经堆满了,仅留下一条两只脚并立的窄道,用于取用东西。其他的,现在已经开始堆放在阳台了。 前几日余卿卿还试着推了推自家空间的门,令人吃惊的是,这门竟然被她给推开了,而且空间似乎也扩大了一些些,门口的防火过道和右边的设备平台也都出现了,正好供他们一家储放物资的。 “土地爷爷一定是听到了我们内心真挚的呼唤,才给我们腾出来这么一片空间的。就不说其他的了,那三床的席梦思,就占了咱小半个房间。”余卿卿忍不住说道。 “要不等咱们搬了新家之后,就把这三个床垫洗一洗晒一晒给安上,你看老爷子那背弓得,已经严重超出人体力学的弧度了,板硬板硬的,配上这软塌塌的床垫子,以后也不会硌得慌了。” “妙啊。”余卿卿一听这主意觉得不错,若是老宅的人问,就说是县城里买来的新式床垫。 临水县城,在他们嘴里,那是无所不有;余老爷子,在他们嘴里,那是无所不能。 一家人跟老鼠探洞似的,去了不少家店铺,有米粮铺,有布铺,有杂货铺,有干货铺,有点心铺,还有专门的蔬菜水果铺子,花了大笔大笔的银子,拖着一车一车的货物,驾轻就熟地拉到无人巷口里,再拖着空车子出来。 全程目睹一切的外人只有赵大黑这头牛,不过他不会说话,也看不懂这家人的操作,就自顾自地甩着牛尾巴。 最后一家人拖着定制好的新牌匾回去了,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清山院。 “这是啥?”吴氏第一眼看到的反应如下:她闺女背着她又去定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咱新家的门牌哇。”余卿卿理直气壮地说。 “听着怎么跟书院是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想当校长了呢!” “哇,真是知女莫若母啊,娘,你咋知道我以后想把咱家改成书院的。 你想想,正好八间房子,正好分为八个学年,每间用来教导一个学年的娃娃。” “你还想整一出八年制义务教育不成?”吴氏惊呆了,转头看老余,一副表示你快管管你闺女的神情。 老余微微笑,点点头,眼神中带着那么一丝无奈,多年夫妻的默契下,吴氏看出来了,解读一番是这样的:我早知道咱闺女要这么做了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我也没办法你也知道咱闺女是什么性子说做就做的谁能拦得住呀只能随她喽你就安心看她折腾吧…… 吴氏:行吧,她也管不了了。 无法无天的余卿卿回了家,蹦跳着去找在家的留守少年,递给她哥一个红艳艳的莲雾果,“哥,你吃,这是我今天在县城买到的稀罕水果呦。” 老余:这孩子,非说嘴馋了,要从空间里把老吴买来的稀罕水果拿出来吃,没想到这一天就三次的机会,用掉了一次,就是为了用来哄她哥开心的。 不过想想,今个自家采购了那么多东西,堆得家里满满当当,用的钱啊,那都是这小伙子给的, 拿出来个莲雾果也不算是过分了,哄就哄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送去画稿 莲雾这东西,是现代时候海南台湾那块儿才有的水果,这地方虽然也处于南方,却很少见到。 一直在北方京城居住的余其凌更是没有吃过。 余其凌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细长白皙的手指托着这洋红色的果子,煞是好看。 凑近了闻,清香味十分明显。 余卿卿倒是早就吃过这玩意儿,知道闻着清香,水份大,味道却不是很浓郁的甜,而是一种淡淡地清甜。 那种清新淡雅的滋味,莫名就很符合她哥的气质。 吴氏是想不到自家丫头送水果还要挑人的,在她看来,就是自家闺女被美色迷失了自我。 瞅瞅,瞅瞅,这小丫头,看着她哥将洗干净的鲜红的莲雾放入口中时的眼神,那都直了。 是八岁小姑娘该有的眼神吗? 啊? 余其凌眼角余光也看到了他妹的眼神,自动理解为了“渴望”。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将咬了一小口的莲雾递到了余卿卿的面前,说:“小妹,难道就这一个果子,你还不曾尝过?是我疏忽了,若是你不介意,这个你也一起尝尝吧。” 余卿卿:! 吴氏:卧槽不忍直视闺女你露出来如此欣喜若狂的表情是做甚!小姑娘家家的都不懂得收敛含蓄一些的嘛! 余卿卿:“好呀,谢谢大哥!” 余其凌:“说什么谢,要谢还要谢谢小妹的一番心意呢。” 吴氏:这还兄友妹恭上了! 两个人言笑晏晏,互相之前谁也不嫌弃谁,你一口我一口的就把这颗莲雾给吃完了,多么和谐温馨的场面! 看得吴氏心塞得要死,进屋画图去了。 吴女士化悲愤为创作动力,一举将画稿完结了。 与书店掌柜定下的半月之期也将至了。 次日,余卿卿便带着一摞的画稿去了闲时书店。 付掌柜还是老样子,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看书。 余卿卿小声咳了一声。 付掌柜闻声抬眼,见是余卿卿,一下就认出来了,客气地说:“小友好呀,今日是来送画稿的嘛?” “嗯,您先看看如何。”余卿卿一副不动声色的模样。 实则内心:没想到吴女士能画得这么好,从前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她还有画连环画的天赋啊!果然是没有压榨就没有动力啊! 付掌柜看向第一页潦草的书名“鲁滨逊漂流记”和奇奇怪怪的笔名“知忧夫人”的时候,眉头还皱着,女人画的? 不是他歧视女性,而是他做了掌柜那么久,从未见过画画本的女子。 且这些都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名字! 打开第二页的时候,付掌柜那眼神就变了: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震惊.jpg印在了他那张见多识广阅书无数的老脸上。 余卿卿没有在边上等着,而是在店里来回转悠,一会儿翻翻这个,一会儿瞅瞅那个。 伙计们都记得这个小丫头,跟自家掌柜是在做生意的,就都忍住了没有吱声。 余卿卿忍不住又翻开了风雅公子的画本儿,风月江湖志,仔细地看了起来。 这本的画技虽然堪忧,但剧情却也有点意思。 虽然比不上后世现代大家津津乐道的武侠三巨头的书,但也算是与众不同,尚可一读。 余卿卿暗地里点头,看来她娘的画本以后还可以考虑往武侠方面发展发展。 再不行,借用一下岸本齐史的设定,也是可以的…… 余卿卿的思维在盗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付掌柜已经看完了知忧夫人的大作,激动得胡子都在微微颤抖。 “姑娘,这…这是哪位大家的大作!” “呵呵,大家是称不上的,这是我娘画的。”余卿卿替她娘谦虚了一下。 “胡说!怎么称不上大家!老夫年近花甲,竟第一次看到这么好的画本,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付掌柜一本正经地反驳道。 余卿卿:好好好,您说是大家就是大家,我回头就叫我娘“吴大家”。 “那这印刷之事……” “姑娘您放心,此事全权交给老夫便是。我会为你寻来最好的雕刻师傅,将这位大家的作品一丝不差地复刻下来!”付掌柜一反之前稳重的模样,大包大揽道。 “只是,老夫有个不情之请……” “您说便是。” “小友之前与老夫我定下的契约是将此画本印刷三百本。我本想这三百本都有些多,怕小友卖不掉。 可今日我见了这画本,实在是惊艳非常,想问问小友,可否与本店合作,将此画本多印刷五千本,在县城及更远的地方售卖,想必一定会大受欢迎。 至于这雕刻成本,将由我们店全权负责,小友只需拿出三百本印刷的费用便可。剩下的五千本,我们书铺将代为加工销售,利润你我五五分成,如何?” 余卿卿细想,她本身印这画稿就是为了向村里宣传防洪知识,倘若能宣扬到县城及其他地方,其影响也将更为广泛,还能坐着等收银子,这是多好的事儿啊。 点了点头,“那请掌柜重新起草一份契约吧,就按照你说的做。”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取脚踏船 “好嘞。”付掌柜应下,动作麻利得仿佛年轻的小伙子,磨墨取笔写字一气呵成,不一会儿就拟出一份文书,里面写得详详细细,余卿卿看着也很满意,“那此事就交给付掌柜的了,我几日后来拿新书呀?” 付掌柜摸摸胡子,说:“最迟也是九月之前。你将地址报于我,回来我派马车将书运送给你。对了,还有你之前所交的押金,雕刻费用我们出了,就不需要如此多的银子了。”说着将三百本的印刷费用一算,多出来的银子就都还给了余卿卿。 余卿卿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心情十分愉悦,挑了几本书给她大哥,让伙计打包带走。 店里的伙计,眼看着余卿卿这个小丫头从普通的客户变成了付掌柜都紧张对待的合作人,那态度眼瞅着也更加和蔼了,非要帮她把那几本轻飘飘的书抱到牛车上,生怕她被压垮了。 回了家,更让余卿卿开心的是,她的脚踏船终于彻底完工了。 这几日雨水时下时歇的,可把何家大伯折腾得够呛。 船体的桐油需要上四五遍,每次都要晒干才能涂抹上下一遍,不幸遇上阴天的话,就只能拖进屋里风干。 经历了好一番折腾,脚踏船才被收拾好。 何家大伯看向这船的眼神,十分复杂,既痛苦又欣慰,莫名又有一份感慨,仿佛是看向自己怀胎十月的孩子。 余卿卿心里想说的“麻烦您再给我做一艘呗”这句话就没忍心说出口。 她怕何大伯受不了这打击。 只能在银钱上多多感谢。 余卿卿递给他十两银子。 何大伯见了,推拒道:“之前说好的,定金五两,尾款五两,你给多了。” 余卿卿:本姑娘现在有的是钱,想给多少给多少~ “大伯,这船做的着实不容易,您也受苦了,所以多给您一点也是应该的。以后有新的东西,还要多多麻烦你了呢。” 听完何大伯莫名就一抖,不会吧,这小姑娘还有什么新的玩意要拿出来吗?能先给他放个假吗? 虽然说,这十五两银子,抵得上他平日里做工三年的收入了,但那劳心费神的工夫,是比三年加起来还不止哇。 “您会做一些普通的船吗?我还想要两艘。” 何大伯:这姑娘是跟船就杠上了吗?咱们村里的河道虽然还挺宽的,但是你确定你爹娘会让你在里面划船玩? 可最后还是应了,主要是这银子给的够份量,他很心动。 余卿卿请了不少汉子,才将这脚踏船给抬到了山脚下的一处棚子里,还给系了根麻绳,绑在一旁的大树边上。 推着轮椅的余其凌也在一旁跟着看,他问:“小妹,你这船不放到水里,放在这山脚有何用呢?” 余卿卿神秘兮兮地说:“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己飘起来啦。” 余其凌:总感觉不是什么好事儿。 余卿卿倒是戳了戳她哥腿上和左胳膊上的石膏,说:“你这石膏大概是可以拆了。” 余其凌欣喜道:“真的吗?”浅色的眸子里闪烁着细碎的光。 余卿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真好看。 嘴上不耽误地安慰道:“当然是真的,一般打了石膏,大半个月之后就可以拆了。 昨日我听爹说,你因为服用了赤灵芝,伤势好得比常人都要快几分,等你拆了石膏,再静养一阵子,就可以跟我一起坐脚踏船啦。” “好o(≧v≦)o” 余其凌难得笑了起来,形状好看的桃花眼眯成了一条缝,上下睫毛搭在一起,嘴角也扬起了弧度,那模样好似灿烂春光,让人忍不住也跟着心情愉悦起来。 余卿卿:啊,是什么,是天使的光芒笼罩了我! 余卿卿一边在心里不断地念叨“三年起步,三年起步”,一边将她哥推回家里,叫老余赶紧把这石膏给砸了。 她懂了,这石膏不仅禁锢了她哥的肉体,还禁锢了他天使一般的笑容!简直是作孽! 当夜,余其凌终于拆掉了束缚他许久的石膏,长舒了一口气。 老余在边上一会儿捏捏他的腿,一会儿摸摸他的胳膊,“唔,不错,恢复得很好,骨头也很直,这些天你再修养两天,就可以试着做做复健,轻微活动一下你的四肢。再过半个月就可以好全了,跑步骑马也都不成问题了。” “我的心疾也……” “害,你什么心疾,以后心疾这个词就与你无缘啦,以后想做个运动型男都没问题的!回头让你婶子给你多炖点骨头汤补补,小伙子还正在发育呢,肯定还能再长上一头的个子呢。” 余卿卿仰视道:“不会吧,咱哥已经一米七五了,还要再长吗?” 老余:“我看是要长的,人家才十七呢。” 余卿卿:“为啥我就不长呢?”她突然觉得,她和她哥两个人之间,最大的差距不是年龄,而是身高。 第一百二十四章 近九月了 “小妹你年纪还那么小,不要急,肯定还会长高的。”余其凌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安慰道。 “可是我已经八岁了呀,虚岁就九岁了呢!”余卿卿毫不心虚地说。 “是吗……”余其凌在妹妹头上的手就顿了顿,他以为自家妹纸才六岁。 “那你回头跟我一起喝骨头汤吧。” “唔,好,哥哥喝多少我就喝多少,一起长高高。” 吴氏:这死丫头装嫩还挺有一套。 老早就说了,自家丫头是演技派的。 没想到这演技堪比天山童姥,装起七八岁的小丫头,在她哥面前撒娇卖萌,丝毫不虚。 不像自己,时不时还能爆出来一句:“哎呀,老了,我这身子骨不成了”之类的话。 旁边的媳妇嫂子就打趣她:“余家嫂嫂,你可真会开玩笑,你这脸蛋儿年轻的跟二十出头的小丫头似的,还说自己老,真不害臊。” 吴氏只想把她闺女拖到她们面前,让她们看看,到底不知道害臊的是谁? 仗着自己人小,还摸她哥的小手和胳膊,目光天真无邪,嘴里念叨着:“哥,你这一直打着石膏,胳膊可真白。我帮你多揉揉,活动一下肌肉。” 吴氏:猥琐,太猥琐啦!看不下去啦!她怎么会有这样的丫头啊! 余其凌微低头,眼含笑意地看向自家小妹,小妹这么“孝顺”,他身为长兄很欣慰。 等他身疾消除,一定要带着他妹去好好玩玩。 美好的日子总是过得那么快。 快九月了,余家的气氛,隐隐有些紧张起来。 老余在县城东奔西走,试图收购一些兵器。 这个时代对兵器的打制并没有那么的严苛,除了强弩、长弓之类需要去官府报备,普通的柴刀、长枪甚至是刀剑,都可以偷偷请人做。 毕竟这是古代,山匪流寇还是有的,有些村民家就会备上一件防身的武器。 老余想着,回来整个村里的人都要在山上住上一年,保不准就有什么凶猛的野兽下来,所以兵器是必须要有的。 再者他们村的资源还算是相对丰富的,万一被哪里的强盗瞄中了,若是没有武器对抗,官府又自顾不暇,那时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不过这些,都是老余最糟糕的猜测,提前准备,也算是有备无患。 老余跑遍了整个县城的三家铁匠铺子,各定了五把大刀,十个匕首,说是代表整个村四十多口人来定的,还出示了村长的说明。 再多,铁匠铺的人就不会同意了,倘若这汉子定了这些刀是用来谋害人的,那他们肯定也成了帮凶,要被抓起来的。 老余又在县城里转悠了几圈,零零散散买了一些护具这类的东西。 到时候他就组织一个防卫队,配备上武器,每天在山头巡逻几圈,确保安全。 吴氏画完了画稿,也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物资储备战略规划中。 说简单点就是:她在村里头收葫芦,然后雇了几个婆子媳妇搓麻绳。 八九月份,正好是葫芦成熟的季节,吴氏收了一大堆,然后让人将它们放在晒谷的地方晾晒。 几个婆子必然要多嘴问几句:你家收这些葫芦干啥? 吴氏一时间想不到什么合适的理由,就往自家丫头上推锅,傻呵呵地笑着说:“咱闺女说要收的,咱也不知道。大娘,咱们赶紧把这麻绳都给搓出来,能搓多少搓多少,能搓多长搓多长哈!” 妇女们齐声应下。 背锅的余卿卿在干嘛,她正在前往山上的小路上,她哥近日来终于可以脱离轮椅,小心翼翼地走上几步了,余卿卿就自告奋勇的说带她哥去山上走走,见识一下自家未来的房子,顺便当他的小拐杖。 别说,这高度,还挺好使的。 这几日余其凌没少在院子里面小范围的活动,面颊上也带出了一些自然的血色,整个人看起来轻松了许多,穿上吴氏新买的衣裳,步履悠然娴静,颇有几分翩翩少年郎的样子。 在去山头的路上,没少被丫头媳妇们偷看。 余卿卿庆幸这儿的民风还算是保守的,倘若是在魏晋时候,一群姑娘媳妇们围过来,她哥再虚弱几分,保不准就除了“看杀卫玠”再多个“看杀凌其”。 (中国四大美男之一,据说卫玠名气很大,围着他看得人太多,成了一堵墙,他身体又太过虚弱,之后便得重病而死) 每日近百号人来来回回,去山上的路早已被收拾齐整,余其凌走起来并不吃力,只是雪白的脸颊被日头晒得微微发红,许久不曾锻炼的身体也有些出汗,不过这对于余其凌来说已经很满足了,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登高爬山,不用担心心口的绞痛和喘不上来气的痛苦,累一点点又何妨! 第一百二十五章 观赏新房 余卿卿虽然人小,但是照(麻)顾(烦)起她哥来,有模有样。 一会儿拉着她哥的手,摆摆说要停下来看看风景;一会儿递上个水壶说要她哥喝两口补充点水份;一会儿还把身上带着的小马扎往地上一摆说让哥坐着缓缓,末了还,跳来跳去的,在路边采了两朵小花,戴她哥头上。 余其凌只觉得这小娃皮得不行,但是都很宠的答应下来,任由小妹往自己头上插小野花。 他从前向来是孤身一人,一直随身照顾的小厮德子还背叛了他,有这么个全心全意为自己着想、也十分依赖自己的可爱的小妹。 余其凌觉得上天待他甚是不薄。 特别是在山腰处,越过栅栏,看到了巨大院门的时候。 这院门顶上挂着一个匾额,写着“清山院”。 推开门一看,就是一座作为隔断的假山石壁,两边是移栽来的两棵巨大的玉兰树。 那假山上还设了石阶,人可以走上去鸟瞰整个院子的风景。 这一手是余卿卿借鉴了中国古典园林拙政园中远香堂前院的设计手法,给人一种很是惊艳的感觉。 假山两边各留了通行的道路,越过去后,八座亭亭而立的住宅小楼便映入眼帘。 住宅之间隔得略远,中间皆修建成小花园的模样,种着许多从山上移植下来的灌木丛,高低错落、五颜六色地摆放着,有的还穿插放置了石凳石椅,或者是小亭子,几个小花园中间用彩色的鹅卵石铺成了弯曲的小径,场地虽然不大,却有种步移景异的效果。 正中间是几座较大的平房,四周也用修剪齐整的灌木丛包围着,看着多了几分恬静秀气。 平整的青砖路贯穿着整座大院,路边种着整齐排列的松树,中间四格的土地则被种上了一些瓜果蔬菜。看起来多了一分田家气息。远一点的地方则是余卿卿专门设计的浴室和公共厕所。 余其凌看着这院子,简洁中不失风采,也没有丝毫的累赘之感。 他觉得,倘若能住在这儿,一定会十分舒适。 余卿卿带他上了小楼,门是推拉式的,颇有几分日式建筑的味道。 木屋的内部构造也十分简洁,分为内外间,外间已经摆放上了茶几和沙发,上面还扔了几个软软的靠垫,是余卿卿特地找袁家姐妹给做的,看起来很有现代的感觉。 余其凌只感觉奇妙,他平日里都是端坐着的,可一坐上这沙发,他整个人就仿佛瘫软下来,陷了进去。 余卿卿看到她平时总是一板一眼一本正经的哥哥,难得有这么一副慵懒的样子,心里笑嘻嘻个不停,手上将软垫扔给他抱,忍不住说:“这要是还有电视可以看那就更好了。” “殿试?殿试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看得的,那可是在金銮殿上。”余其凌认真地说。 “噗。”余卿卿又笑了。 她哥真的是可爱。 “哥,你喜欢我设计的大院吗?” “着实喜欢。”余其凌诚实地说道。 “那好,正好大米哥他结婚,要跟嫂子一块住了,我就把他赶去旁边的平房住去,专门腾出来一间给大哥你住。” 余米:? 余其凌心里觉得不是很妥当,毕竟他不是余家真正的子弟,而余米是,就这么把他的房子给占了,着实有点过意不去。 余其凌想了想,小心地说道:“小妹,我看这房间挺大的,要不就在将这外间的沙发撤去,换成一个卧榻,我们兄妹俩也就可以住一块儿了。哥哥住外间便好,也可以随时照顾你。” 余卿卿:! 她此刻的内心小剧场呼啦啦划过去几道狗血小说标题。 随后定格在“我在我哥心中到底是有多小啊小的他都不在意男女之防这事儿了他是认真的吗”,转而又开始纠结“这么一个大帅比清冷美男子突然要跟你共处一屋余卿卿你可千万要把持住啊……” 沉默了一小会儿之后,余卿卿抬起脸,依然是纯真无暇的神情,她眨巴了一下大眼睛,对她哥说道:“好啊,大哥,那我就不把堂哥赶走了。” 于是也不看养鸡场了。 余卿卿兴奋地回了家,跟老余表达了要跟她哥同居的意思。 老余是个心眼粗的,主要是看他闺女这小个头久了,都习惯了,有时候就忍不住把她当幼儿园小孩看了。 原本余其凌的住所,他也在头疼。 按照余卿卿的规划,大人一共分得四间,老大家和老三家的男娃,三个三个住一块儿,分得两间,自家丫头分得一间,还剩一间。 现在余米他结婚了,肯定要跟自家媳妇住单独的一间,多的那间就给这新婚夫妻了。 余其凌就没得住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搬新家啦 想起之前跟他这小兄弟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他,老余就觉得左右为难起来。 一个是大侄子,一个还是大侄子,该选择哪一个呢。 余卿卿提出来的同居计划立马就解决了他的苦恼。 他一直觉得他家丫头,那么小的个头,比不上一个桌子腿,却占了一整个屋,那就是浪费。 但是为了自个跟老吴的二人空间,他也不想把这孩子扒拉到自己屋里去。 老余两手一拍,说:“这个主意不错,我这就叫村民们再打一座床出来,放外间去。你们兄妹俩一间挺好。卿丫头你可别瞎闹腾你哥,知道了不。” 余卿卿自然乖乖点头。 待吴氏揉着腰,带着大捆搓好的麻绳回家,得知此事之时,已经迟了。 吴氏忍不住将自家丫头拉进了屋里,说:“闺女,人家凌哥儿不知道你的真实年龄,你不会自己也忘了吧。 你这是被美色冲昏了头脑啊,你也不想想,凌哥儿才多大,十七!在现代那可不到十八,你这叫做诱拐未成年儿童你知不知道啊!” 余卿卿: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她该被判刑还是她哥该被判刑呢。 余卿卿:“可是,娘,我这身体才多大,凌大哥也是把我当小娃娃来看的,我就算想做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吴氏敲了她的脑袋:“你还心有余!我就知道你这小色批打的什么歪主意儿!” “哎呦,娘,你轻点,我已经这么矮了,再打就成侏儒了!”余卿卿护住了脑袋,转身就跑,“反正大局已定,您也没法了,哈哈哈哈哈。” 嚣张的笑声渐渐远去,吴氏陷入了深深地纠结中,她在想,这两个人住在一块儿,到底是谁比较吃亏? 她闺女也算是个黄花大闺女,不,现在是小闺女了,就这么跟男子共处一室,怎么想怎么不对味儿。 可转念又想,就她闺女那个猥琐的劲儿,似乎更吃亏的是啥也不知道,还把自家闺女当小宝宝看的纯情凌哥儿。 算了不想了。 越想越郁闷。 左右二人在这山上最多住上一年。 一年后卿丫头也不过才长到九岁,小学二年级的岁数。 到时候。大不了她再去县城买套大房子,一人两间房,单双日换着睡!谁也别想占谁的便宜! 就这样,兄妹俩天天腻歪在一起,关系也更亲密了,那是恨不得上厕所都手拉手结伴一起去的亲密,说不明是兄妹还是闺蜜。 九月初一那日,老余带着一家人去破旧的土地庙上了三炷香,又烧了些纸钱,放了几串鞭炮。 要开始搬家了。 老余搬家的东西极少,之前当着众村民面买来的粮食和草药已经都被运到了清山院的仓库里。 被褥床单桌椅碗筷之类的,都布置了新的,不用再带旧的。 老宅东西多,可家里劳壮力也不少。 几个小子勤快得很,山上山下不一会儿就来回好几趟。 老余往房里扔了几个装衣服的包裹后,就去帮老三家的抬东西。 余卿卿负责带着三叔家的几个堂弟玩,顺便带着看热闹的村民们在院子里转转。 修建时候,村里人没少来这儿观光,有时候在家没事闲着,就几个婆子媳妇招呼着:咱们去余家那大院子那里转转吧! 那口气,听着要结队去公园跳广场舞似的。 近几日,大院修缮得差不多了,院门就紧闭着,上了锁。 毕竟这也是人家的家,不能随便让人进去了不是? 村民们就更巴巴地想进去看看了。 这次余家搬家了,不少村民都带着鸡蛋蔬菜啥的随礼,表达祝福,顺便来凑个热闹。 晌午快到了,余李氏就在主堂坐着,负责收礼,顺便在大院的主厅那里,请大伙儿吃了一顿流水席。 随后,余卿卿就将八月末、书铺送过来的三百本画册一一纷发给村民们。 大部分的村民都是第一次摸到书,一个个又惊讶又稀罕,有的觉得自己手糙,都舍不得摸纸页儿,伸头看别人翻开的画本。 也有人问:“青丫头,你知道这个书名叫什么吗?” 余卿卿耐心地说:“鲁滨逊漂流记,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农民如何在洪水里求生的故事。” “天啊,这是怎么画出来的,怎么跟真的一样。”有的人看了几页,忍不住惊叹道。 也有人说:“这个鲁什么寻的人,也太惨了!”这是被剧情给吸引住了。 “青丫头,这真的是你送给我们的吗?这回礼也太大方了点。”有个媳妇不好意思的说。一户一本就算了,这个丫头竟然一人一本,连自家啥都不懂的小娃娃手里都捧着一本。 要知道在县城里,这样一本画册可需要二三百个大钱,青丫头这么一送下来,该要多少银子啊!想想就心疼得紧。 “咳咳,知识是无价的,大家伙的看着开心就好。”老余谦虚地上前说道。 第一百二十七章 睡席梦思 大家纷纷扰扰讨论成一团,小孩子们则在院子里跑跑跳跳。 这余家大院盖得跟花园似的,村里人见了都稀罕得很,更不用说,这院子的建设大多出自村里人的付出。 几个汉子摸着假山,得意洋洋地说:“这可是咱们兄弟十几个去山上抬下来的。好家伙,你们想不到那有多重。” 还有一群娃娃排队在大院的公共厕所前,问他们在干嘛,就说都在等着坐马桶。 在他们心里,余家大院里的马桶,是他们每次来的必玩项目,为此还要憋上大半天工夫。 余卿卿知道了,心想:倘若是在马桶边放上一卷报纸,你们才知道啥叫真正的享受。 村里人有多享受,暂且不提。 就说第一天住上这新房的余老头子和余李氏,那个酸爽劲儿,不用说了。 先是忙碌了一日的余李氏上了台阶,准备开门,发现门拽不动,忙叫老头子给开。 老两口虽然年纪大了,可也是做惯了活的,力气不算小,哼哧好一会儿。也幸亏这门修的结实,没有被拽坏,可也没打开。 余李氏下意识,就叫她大儿子过来给开门,吼了两句后,发现没动静。 两房子之间,不比以前那门对门的,又是花草又是树木,那距离还挺远,隔音效果也很不错,余老大在屋里享受呢,压根没听到他娘的召唤。 余老爷子累得往门边上一靠:“老了,不中用了,这门都打不开了。” 说完那门就被自己压得开出来一条缝。 余李氏扣着缝,一推,门开了。 余老爷子:…… 二老心中的郁闷是没人知道的,怪只能怪自个儿笨。 进了屋,就是一套看起来颇为温馨的沙发茶几,茶几上盖着桌布,上摆着一套精致的茶具。 内外间的隔断是一面博古柜,上面零散摆着一些小玩意,几个精致的木盒,用来给余李氏收放银子和针线的,此外还有一条烟。 余老爷子喜不自禁,快步上前,抚摸上了这一条华子。 余李氏则转进了内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扇门。 余李氏:难不成从这儿还能出去?跳下去吗? 这次她长了个心眼,没有拽门把,而是一推,果然,门开了,里面是极宽敞的衣柜,最上面还塞着几床崭新的棉被和几套老人穿的衣服。 余李氏忍不住感慨道:“老二家的,可是太细心了。” 余老爷子:“听着这不少都是青丫头的主意。” 余李氏:“咱家这个孙女,不一般。” 两个老人欣赏完新房之后,就想在床上休息会儿。 余老爷子先一步躺了下去,甫一靠上,就连忙嚷嚷:“啊呀,啊呀,老婆子,快拉我一把,这床是软泥巴做的,我这一躺就陷下去啦,起不来啦!” 一向宠辱不惊的余老爷子被席梦思给吓坏了,忙伸手让余李氏拉他起来。 平时大家躺着的都是木板床,家里也没有多少棉垫子可以垫床上,虽然硌了点,正躺着的时候不太舒服,但是踏实啊。 不像这个,一躺进去自个就跟没骨头了似的,飘飘忽忽。 坐上去的余李氏没理这个咋咋呼呼的老头儿,可也是惊了一番,身下这软软的床,跟棉花似的,可也没有老头子说得那么夸张呀。 她特地掀开床单看了一下,并不是什么软泥巴,而是一床特别厚特别软的垫子,坐上去后就陷进去不少,可也是有点莫名的弹性的,能让人在上面颠好几下。 余李氏吐槽道:“都是五十来岁的老头子了,一点都不知道稳重,这哪是什么软泥巴,肯定是老二家的知道咱家天天弓腰弯背的,特地给咱们买的稀罕床垫,让咱躺着舒服的。” 余老爷子也被自己刚刚的惊慌给糗到了,摸了摸怀里的烟,不吭声了。 不吭声的余老爷子不知道他第二天就闯祸了。 自从在新房里拿到了这一条华子,一心想着华子自由的老爷子就也不出去溜达了,干嘛呢,搁屋里抽烟呢。 这也是之前老余每次不给他爹那么多烟的原因,都是一包一包的给,就怕他爹沉迷华子无法自拔。 这次想着搬新家了,给老爷子一个惊喜,就偷偷塞了一条,望他爹珍重。 余老爷子的惊喜有了,余李氏的惊吓也有了。 次日晚上,余李氏就发现,自家老头子老躺一块地方不动弹,叫他让开点也不让开。 “你说你就这精瘦的样子!四仰八叉地占床中间干啥!还让不让人睡了!”余李氏忍不住叉腰骂道。 余老爷子傻呵呵地笑笑,然后磨磨唧唧让开了一些,可右胳膊还搭在床中间。 余李氏:“怎么!还想我睡你胳膊上?” 余老爷子厚脸皮地说:“确实,媳妇儿,你看你多久没跟我搂着睡了,今个咱们重新找找年轻的感觉呗。” 余李氏气恼,大手一挥就将余老爷子的给胳膊拍开,那被烟头烫了一个洞的床单床垫就映入眼帘。 余老爷子:完了!终究是瞒不住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个弟弟 余李氏直接给气笑了。 怪不得跟个壁虎一样巴在床上不动弹,原来是把老二家送的床垫子给烧坏了。 白天就提醒他,抽烟就抽烟,别因为床上躺着舒坦就不起来,非要在床上抽。 这下好了,果不其然,自己的担心在第二天就实现了。 “我不管了,你回头跟你儿子反省去吧,老二若要没收了你的华子,我可也没辙。”余李氏心疼得摸了摸床垫上的小洞,然后翻身躺上去,感觉没啥大的影响,就安心又睡过去了。 余老爷子在边上垮着脸,心想要不要一不做二不休、把所有的烟先都给抽了。 这边儿余老爷子愁云惨淡、烟雾缭绕不说。 其他房的可谓逍遥自在。 尤其是老余,每天早上都要推开门,深吸一口清新的山野空气,热情地吼一句:“啊!大自然!我爱你!” 吴氏:丢人、真丢人。 转头看到隔壁房子的闺女跟她哥手拉手从主堂走过来。 吴氏:最近碍眼的玩意怎么就这么多? 重新来大姨妈的感觉就是那!么!烦!躁! 唯一舒坦的是,自从分家了的余家又住在一起后,吴氏就不用准备一家四口的伙食了。 现代人的懒劲儿,跟勤劳朴实的古代人一比,是彰显得淋漓尽致。 特别是儿媳妇、孙媳妇这类的,有一种天然压力操控着她们,叫做婆婆的注视。 使得这方面颇有些迟钝的吴氏,在一家老小的家务活上面,是完全没有竞争力的。 她还在睡觉的时候,大嫂把早饭做好了。 她刚吃完手中的饭的时候,三弟妹已经把锅碗收拾得差不多了。 好不容易她看到地上有点儿小垃圾的时候,金钗那丫头扶着扫帚就过来了。 就连她想没事撒撒米喂喂小鸡陶冶一下情操,也被余李氏嫌弃了一把:哪有拿精米喂鸡的?吃饱了撑着? 吴氏忍不住跟老余吐槽:你说咱们一大家这么好的日子,之前怎么就分家了呢。 老余:“分家前,没准你这个身体的原主就是活干得最多的一个。” 吴氏:“说的也是。原主这么老实,肯定啥活都给揽下。” 余卿卿跟她哥远远走过来了。 这两个人互为对方的身体挂件,每天黏黏答答地走在一块儿。 余卿卿说是要看护他哥刚恢复好的身体,余其凌说是要照顾他年幼无知的妹妹,两个人一拍即合,跟王者荣耀里的干将莫邪似的。 老余看着还挺欣慰的,对吴氏说: “媳妇,你看,这俩兄妹感情可真不错,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过几年也不知道咱俩能不能在给这两孩子生出来几个弟弟妹妹啥的,到时候几个孩子在一块玩,一定十分融洽。” 走过来的余卿卿听到这句话,眉毛高高一挑,她爹娘还打算给自个生个弟弟妹妹啥的? 看来是真的太闲了。 她余卿卿目光所及之下,是不应该有闲人的。 “爹,娘,咱们家的养鸡场和大平房也快完工了,员工的新一轮招聘也要提上日程了哟。” “不如你先看一下你使唤大米收来的那些稻草秸秆,在厂房里都快堆成小山了。”吴氏一想到那些玩意就气闷。 “那确实,之前那十个陶罐里的菌种水也应该化得差不多了,我这就找大米哥帮我抬到养鸡场那儿去。若是散养的大棚建好了,这发酵基的制作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还有最重要的,小鸡仔,你买了吗?别跟我说你给忘了,这玩意不是一时半会能凑够数量的,赶紧提前预定好,别到时候发酵基长出蘑菇了,小鸡还没个踪影呢!” “嘿嘿,这个不就要交给咱奶去操心了呗,她挑小鸡仔的功夫是没得说的。”余卿卿笑得有些贱兮兮的。 母女俩在这边讨论的热火朝天,一旁的真兄弟假叔侄也是相谈甚欢。 “凌小兄弟,最近感觉身体恢复得如何了?” “回二叔的话,侄儿近日感觉甚好,小妹照料我也很是仔细。” 毕竟是高门大户出来的优良子弟,余其凌在面对长辈的时候,都是十分礼貌端庄的。 “哈哈,那肯定,这山头灵气足得很,你在这儿住久了,身体恢复得也要比在这山下快些许呢!” 余其凌淡淡笑着点了点头:“能遇到叔一家是我的幸运。” 老余摆摆手,“咱家不兴那些矫情的。小伙子你好好在这儿住着便是。听卿卿说你是个会读书写字的,有时间也多带这小丫头多学学。” 他姑娘研究生毕业,他是知道的,主要是老余看这小伙子文静得很,倘若是能带着自家丫头也安静一会儿,哪怕是在屋里学习,也比天天在外面指手画脚强。 第一百二十九章 开招聘会 余卿卿不知道她爹在心里嫌弃她太能闹腾,转头就跟她爹说:“爹,就这样,你现在就把咱余家的四个管事叫齐了,咱们去院门口整一个小型招聘会出来。” 老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姑娘能不能歇会儿? 余卿卿吼开了:“大米哥!” 余米吭哧吭哧地跑过来了,老实的面孔上是不作伪的热情:“青妹妹,有什么事儿需要我帮忙的吗?” 老余:还是年轻人有劲头啊! “大米哥,麻烦你给将屋里几条长桌给搬到门口去,我有大用。” “好嘞!”余米转头去搬桌子。 “大谷哥!” “到!”余谷人未到,声音先来了。 “大谷哥,麻烦你将家里的椅子搬五六个出去,跟大米哥摆的桌子放一块儿。” “好嘞!”余谷听闻了吩咐,干脆不跑过来了,直接转头朝厅堂跑去了。 最小的余豆已经跑过来了,问:“小妹,我要做什么吗?” 余卿卿还真没打算使唤他,可看看这厮期待的目光,想了想说,“你将你娘,三婶,还有童婶婶都叫过来吧,就说咱们养鸡场要招人啦。” “得嘞!”余豆也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余卿卿扭头对她吴氏说:“娘,你给我写个横幅呗。” 吴氏不动声色:“我写字倒是无所谓。虽然你奶最近对你的态度好了不少,不过你这么糟蹋这么一大块布,你确定你奶不会收拾你?” 余卿卿想了想,还是作罢,按耐住她作妖的心思,改了话头说:“那你给我写个牌子吧。就写清山院养鸡场招聘会,右下角写一排小字:机不可失,欲报从速!” 老余忍不住插嘴:“你写那一排字,这村里谁能看得懂?” 余卿卿一拍手:对哦,忘了一村的人都是文盲。 “那娘,你就给我画两只鸡呗,反正一定要有个牌子,不然显得咱们不专业?” 老余:“谁?谁会觉得咱们不专业?咱们村之前有过这事儿吗?” 余卿卿:“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的嘛,咱们先把这规矩给立习惯了,以后只要一摆桌椅牌子,村里人就知道咱们要招人了,多好。” “行,你觉得开心就好,那我跟你娘先走一步......”老余看她闺女挥斥方遒,唯独把自己给漏了,就赶紧想趁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溜走。 “别呀,爹,我可是把最重要的任务留给了你哟!”余卿卿的声音从背后阴恻恻地传来,老余脚下一顿,脸上是欲哭无泪,“啥事儿呀!” “宣传呀!爹,你在村里那可是一呼百应的,所以就派你去村里各个地方吼几句,就说咱们养鸡场要招人啦,要媳妇婆子这类的,让她们赶紧来报名之类,您,懂了吗?” 老余:“行,我懂,人形喇叭嘛,谁不懂啊,我这就去了!” “去吧~”余卿卿挥挥手,目送她爹离开。 余其凌在一边站着,小心翼翼地问:“小妹,那我需要做什么呢?” “你?”任务小能手余卿卿还真把她哥给漏了,主要是她哥真的是太安静了!大意了! “你就在我身边,负责貌美如花吧。”余卿卿摸摸自个的下巴。 余其凌:......有种自己很没用的感觉是哪样? 两个人朝门口走去。 年轻壮小伙的效率就是不一样,不到十来分钟,桌椅摆得都差不多了。忙完事儿的余家三兄弟,就跟着爹、还有三叔家的去县城做生意了,今日女人们都留在院里,有大事要做的。 最大辈分的女人、余李氏正煞有介事地坐在中间,虽然她是大管事,只要管手下的四个副管事和小秘书就成。 可若说对村里人的了解,几个媳妇儿还真比不她。 哪家的媳妇儿勤快老实,哪家的婆子会来事。 哪家的养鸡特别有一手。 她心里都有数。 听说青丫头准备在院门口招人,余李氏还特地穿上了柜子里放上的新衣服、新头巾,打扮得颇精神,双手抱胸,目光炯炯,很有青丫头说的那什么“思一哦”(ceo)的范儿。 几个媳妇也陆陆续续来了,跟婆婆问了好。 吴氏手里捧着牌子,被余卿卿接过去,立在了最中间,牌子上画了啥:两只栩栩如生的老母鸡。 童氏稀奇地说:“天啊,这画得可真像,这只老母鸡嘴里还叼着个虫子呢!吴姐姐,这是你画的?” 吴氏矜持地点了点头。 “太厉害了,二嫂你怎么学的?”何氏在一边摸着牌子,忍不住问。 吴氏仰头想想,似乎找不到什么由头来掰扯。 若说是从吴家学来的也不太可能,毕竟童氏对吴家多了解啊,那一家有没有这技术,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 “呵呵,天生的吧,我也不知道咋回事,拿到笔,自己就会画了。”吴氏好不谦虚得说。 余卿卿:幸好大家伙的都不知道那画本也是出自她娘的手笔。不然这惊天的才华怕是藏不住了。 几个媳妇互相又寒暄了几句,纷纷落座,牌子一摆,那招聘会的架势就出来了。 余卿卿低头在想以后统一制服的事儿。 不一会儿,林间传来了熙熙攘攘的声响,余卿卿抬眼一看,村里人在老余的喇叭下,陆陆续续都上山来了,有拿马扎有提篮子的,就差举个锦旗了,一群人叽叽喳喳,面带笑意,一看就知道是组队来看热闹了。 村民们:这余家,东一茬西一茬,一天到晚,尽折腾事儿不见消停的,甚至深怕他们不知道,还挨家挨户地通知。 真的是......太快乐了!太合他们心意了! 随便一件事儿就可以承包他们三天的话头不带重样的。 这群村民,为首的正是清水村八卦天团代表人:阿田娘。 只见阿田娘身着靛色上衣,左手拎着个菜篮子,里面是刚从地里拔出来的豆角,右手举着个大蒲扇,正悠哉的一摇一摆,嘴里还朝着余李氏嚷到:“余家老娘,今天又有啥有意思的事儿啊!” 余李氏:“我家二儿子没跟你们说嘛?” “唔,说是说了,说有什么招会儿,让我们有想法的都去看看,我这个老娘们哪听过什么会儿,说可以来看热闹,就叫上我家妯娌几个都来了。” 第一百三十章 招聘员工 余卿卿心想,她爹是个机灵的,让他去当个喇叭,他直接去找村里现成的喇叭。 别说,还挺好使的,估计来的这几十个媳妇婆子里面,百分之八十都是阿田娘等人给叫唤来的。 人间喇叭们已经围着长桌上的画牌嘀嘀咕咕起来了。 余李氏咳了两声,大管事的架势拿捏得很到位,她轻敲了一下桌子,示意大家伙的安静一点儿,言简意赅地说:“今天找大家来,是有正事的。大家都知道咱们余家今日一直在修建养鸡场,现如今,养鸡场已经修得差不多了,咱们也打算招一批正式员工了,今天请大家伙的过来,就是为了这个。” 这些话,余李氏说得有模有样,那都是余卿卿私下里偷偷跟她奶提前说好的话术。 村里人一听到这个又热闹开了,余家招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第一次是只招她们这些个媳妇娘们的,而且这次招人的感觉,跟之前那都大不一样。 光说这小鸡的牌子,就让她们稀奇得很,画得跟真的似的,一个个的都忍不住上前戳两下。 余卿卿上前一步,开口了:“这次我们招的人不少,一共要六十个,分为四组,我家大婶娘、我娘、三婶娘和童婶婶分别管一组,每组可以报上五个人。 这二十个人确定后,就每人再自己找两个人当同事,啊?你问啥叫同事?就是一起做事的同伴儿,这样能理解不? 反正是呢,这二十个人各找了两个同事后,就跟组长汇报确认一下,无误的话,咱们就把人给记上名册了,以后呢,每日做工就按照这个名册点人数,也是按照这个名册子发工钱。你们清楚了嘛?还有什么要问的嘛?” 婆子们早就听得愣住了。 她们又是好奇又是兴奋的,这小丫头哔哔叭叭一大串儿,听得都不大清楚,仿佛是五个两个的,又什么组啊啥的,不懂,不懂。 余李氏在后面看到了这些婆子茫然的神态,就清楚了怎么回事,直截了当地解释说:“咱家招工,有想报名的就找咱家四个媳妇儿,每个媳妇收五个,等确定了之后,那五个再找两个玩得来的娘们一起,懂了不。” 婆子们纷纷点头了。 余卿卿:不够接地气,是她的失误。 余卿卿又不死心地补充道:“我大婶娘和童婶婶,是负责养鸡场的日常养殖,我娘,负责养鸡场的技术和销售,我三婶家,负责养鸡场的环境卫生这方面,诸位婆婆婶婶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方向,跟组长报名。” 婆子们纷纷看向余李氏。 余李氏自觉翻译道:“我大媳妇和童氏,负责喂鸡,我二媳妇,负责卖鸡,我三媳妇,负责清理鸡圈,懂?” 婆子们又小鸡啄米似地一起点头。 余卿卿:......还是她奶厉害。 人稳话还不多。 话不多的余李氏一挥手:“开始吧。” 四个媳妇身前的桌子对面就挤满了人。 有问自己都快做太奶奶的人了可不可以做工。 有问自己做工时候可不可以带儿子、孙子的。 还有直接问工钱是多少的。 乡村里的媳妇婆子每天关心的,无非也就这么几个问题。 之前在余家建房子的时候,有些打杂活的婆子们都有了些经验,心知道余家招人做活,工钱实在,也不埋汰人,是很不错的选择,比他们平日里在家纳鞋底要好多了。 这些人都选择啥都不问,上来就说:“咱要报名,给咱一个位置!” 冲着这份信任,余家的媳妇们答应得也很爽快。 一上午,就把养鸡场的丙组员工确立了下来,由余其凌取了纸笔,登记在册。 余卿卿为了方便分层管理,将人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层。 她和她奶属于甲组,四个媳妇属于乙组,下一批分别属于丙组,共二十人,丁组共四十人。 四个媳妇又分为一二三四类。 简言之,她大婶娘就属于乙一,她的手下分别为丙一组、丁一组,剩下的以此类推便可。 村里女人们,名字都很少用,嫁了人之后,大多冠上夫家的姓。 好在大家彼此都熟悉,就都按照平日里常称呼的名字来。 带头的是村长家的媳妇李婶子。 因为村里不止一个姓李的,比方说余李氏便是姓李,所以余其凌就很细心的在李氏的后面加了几个字:村长家,丙一组。 还有几个老婆子都报名了。 比较熟悉的,有高家老太太,何家老婆婆,朱家婆子,还有阿田娘,原名姓沈。 加上阿田娘妯娌三个王氏张氏黄氏。 这八个女人年纪上差不多,都是正在更年期的日子,平时里关系也不错,最爱凑在一起哔哔赖赖。 此外还有几个,比如孙子从不离手的吴大娘给她媳妇儿报了个名,自己倒是没进去,没办法,家里必须要有个看娃的。 刘婆婆抱着三丫也过来了,她虽然身手还利落,但是为了照顾童氏的几个丫,她就没凑这个热闹。 有一家,据说是近十年来刚搬来的外来户,孙徐氏,这个大娘平日里很是低调,逢人就微笑点头,大家对其的印象都还不错。没想到这次徐氏主动也来报名。 名册上总共凑齐了二十人,这二十人负责每人找两个合适的帮手,男女岁数不限,使唤起来好用即可。 这也是许多媳妇没有上来报名做丙组员工的原因,她们大多是这二十个婆子的丁组候选人。 丁组人员选好了,就由丙组的人各自跟余其凌汇报。 整个花名册下来,就没有一个正经名字,都是谁家老太、谁家媳妇、谁家闺女的。 余卿卿只觉得念着太麻烦,心想每个人最好是发一个工作牌,按照编号管理称呼就可。 这是正式招工的第一次,虽然步骤麻烦了些,讲究了些,可算是开了一个良好的、程序化的开端。 这套制度一旦施行下去,不管多大的公司,多少的员工,都可以管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便是余卿卿的目的:一切不能只看眼前,要在所有事物发展之初便建立起良好的基础,未来的发展才能够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第一百三十一章 观养鸡场 快晌午了,大家各自散去,给自家汉子娃子做饭去了,清水村初次小型招聘会也圆满落幕了。 余卿卿翻着她哥哥手写了一上午的名册,忍不住啧啧称叹:“果然还是古代人的字更好看,更有风骨一些。” 余其凌:“古代人?” 余卿卿:“哈哈,不是,我是说哥你写得字颇有古意啊,哥,你听说过王羲之王献之吗?” 余其凌左右细想:“并未听闻,大概是我学疏才浅吧。” 余卿卿:听听这谦虚的!过了!再过就凡尔赛了! 余卿卿说:“我看哥哥你对书法方面颇有造诣,有机会我找几本字帖给你揣摩揣摩。” 余其凌笑着点头。 余卿卿猜她哥应该就喜欢她时不时给他个小惊喜这个劲儿,现代那些小姑娘们都喜欢。 小余李氏她们也让儿子收了桌椅,回去煮饭了。 家里男人多,女人也不少,男女分桌而食,桌上的菜倒是都一样,甚至因为余卿卿在姑娘这一桌,好吃的,还摆的多一些。 因如今,家中大部分的粮食都是老余准备的,虽然老余说尽管放开了吃,小余李氏她们却舍不得浪费,饭菜仍就简单的做,只不过比之前在老宅的伙食显然要好了不少,几个男娃娃都吃得满嘴流油,头也不抬。 吃好了,一群人在余卿卿的带领下,结队去养鸡场观望。 村里人在老余的授意下,是先紧着养鸡场先建的,其次才是建平房、挖地窖。 养鸡场的地方比清山院稍稍低一些,也远一点,是余卿卿挑选的另一块较秃的地盘儿,已经秃了一阵子的地方,水土也比较稳固,不会出现溜坡的事儿。 树木多的地方,就尽量保证原样,余卿卿可不想好不容易房子建好了再来一场泥石流之类,承受不住的。 往下边儿走的路上,最前面是一大长排的平房,作为以后的员工生活区。 这片儿比较还算宽敞,平房前方还有一大片青砖铺就的广场,边上围了一圈的树,很静谧。 往前走是员工办公区,说白了也是几间大平房,有开会的办公室、有存放工具的储物室还有几个休息间。不过这些都是余卿卿自己想好的,建才建出来一个墙胚,目前啥都不是。 往后面才是重点区域,也就是余卿卿的集中养殖基地和散养基地。 集中养殖房建了三间,按照之前的规划做了通风、保温、净道、污道,养殖笼建了有三层,每层下面都建了个夹角滑坡式的小“屋顶”,这样每层的鸡屎就可以顺着坡直接滑落到最下方的粪便道里,方便统一处理和清洁。 散养的厂房则比较简单,四周道路设置高了半米,中间一片凹下去的深坑,是用来填放发酵基的,也是三间。 之前余米收集了一个村的材料都剪碎了填坑里了,一共有三个坑,都填的满满当当。 村里人每天围着看,有时候还上去踩几脚,帮忙踩实一点。一个个都好奇死了: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余卿卿在前面小步走着,后面的男人们一手一个陶罐,里面都是已经发酵好的菌种水,一摇都晃荡。 余卿卿让人往里面加了水,稀释一番,然后就让大家将这菌种水均匀地泼洒在这几片地里。 家里除了余米和全程围观的余其凌,连老余都不太清楚她闺女要做什么,就过来讨教了一下菌种的采集方法。 眼看着这几片的菌种水撒下了,大家都有点莫名其妙的,连问都不知道怎么问。 余李氏凑近了她孙女儿,忍不住问道:“青丫头,这些水撒上去就可以啦?回头就可以长小鸡了?” 余李氏这么一问,余家的几个人就纷纷把耳朵竖起来,听余卿卿的回答。 “奶,哪有可以长小鸡的?我这个叫做发酵基。” “发酵鸡?”余李氏晕了,怎么好好养只鸡,还要把它给发酵了? “哈哈,就是一种微生物菌床,散养的鸡,您也知道,这鸡屎处理起来有多麻烦,这个发酵基就可以把鸡屎转变成菌丝,您理解不了的话,就想象成想出来蘑菇好了,这菌丝还可以当鸡的口粮呢。” 余李氏和众人的表情,就跟余卿卿第一次在电视上听说发酵基可以把鸡屎转变为鸡的食物时一样,颇有些不忍直视的感觉。 余李氏只记得她孙女说要给鸡喂草药吃,没听闻还有喂鸡屎这一茬,是不是有些不厚道呢? 想着想着就说出了口。 余卿卿一副埋汰的表情,说:“奶,你瞎想啥,怎么是给鸡喂鸡屎呢,您想想鸡平时吃得都是谷皮稻壳还有野菜啥的,吃完就拉,拉出来的都是没怎么消化好的,在这个发酵基上一发酵,是直接转变成菌丝的,这菌丝一点都不脏,营养价值可高了,鸡吃了身体更好了。” 余李氏有没有被劝服不知道,不过在一边听着的众人都是一言难尽的表情,小余李氏嘴里还念叨着:天啊我这刚吃完饭,怎么就过来听这些呢,又是发酵又是鸡屎的……造孽呦! 对于众人的想法,余卿卿一概无视。 反正过不了多久,等她的发酵基培育成熟,鸡崽子们上去了之后,会用自己健硕圆润的身材向大家证明:鸡屎也是可以循环利用的! 整理完了养鸡场,余卿卿又开始筹划接下来所有员工的住宿和着装问题。 目前,村里面的员工们,是不用上来居住的,他们在村下面都有各自的房子,每日早上来做工,也只是需要走上一刻钟就到了。 可对于余卿卿来说。这不是长久之计,用不了多久,洪水就会爆发,到时候,肯定拖家带口上山的人贼多。 住宿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 在现代,不少国企或者大型私企,在员工福利中,都是包括提供宿舍的。 这一点,在这个时代看起来,是极为特殊,甚至是有些傻不愣愣的。 余卿卿:我不仅想建个养老院,我还想再建个幼儿园。 第一百三十二章 探查底细 古代人结婚生子的早,虽然说是这个大娘那个婆婆的,其实也都属于四五十的壮年期,干惯了农活,身子骨都很硬朗。 唯一麻烦的,也就是孙子孙女比较多。 好在村里一向抱团,不许外人进出,村里的娃娃只要是能跑能跳的,就多半是处于放养状态了。 为了让村里的这些女人们做工没有担忧,余卿卿势必要将清水村的第一所幼儿园建立出来。 地址就定在养鸡场前方的员工生活区处。 余卿卿托村民们先做一堆小桌子小板凳出来。 村民们的手艺虽然没有何家的好,但是简单的桌椅板凳是可以做出来的。 剩下的就等以后慢慢规划。 发酵基的初步发育需要七天的时间,所以还不急着挑鸡仔儿。 余卿卿下了山,找去了袁家,说让她们一家,再找几个会针线的媳妇,做六十套工作制服出来。 说是制服,其实也就是统一的围兜、护袖和头巾,并不复杂。 又去县城的文掌柜家,定了六十六个木牌子,当作甲乙丙丁四个组的工作牌。 一切事情,都在有序的安排着。 老余带着牛车一趟趟的从县城里搬生石灰回村里。 没办法,山中潮气重,最近雨水也不少,虽然家中房子是架空+防潮层,但主堂和仓库都是需要生石灰防潮的。 这种东西有备无患,多准备点准没错的。 此时,县城的人们,尤其是没事爱读点闲书的小资产阶级分子和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们,正为了闲时书店新出的一本画册疯狂打call。 前几日,闲时书店专门让伙计在门口循环不间断地嚷嚷: “新出的画本到了呦,新老客户都来看看!” 风雅公子的风月江湖志热度还没有消减,就听闻又出了新的画本,大家都觉得稀奇,这风雅公子的更新效率杠杠的哇。 进店一看,才发现并不是风雅公子,而是什么“知忧夫人”的新作。 一部分人觉得失望,看了眼封面就走了。 然而等他们知道这画本有多好多稀罕的时候,已经买不着了,一个个后悔得拍大腿。 几乎每个翻开《鲁滨逊漂流记》的人,都会忍不住买一本回去。 一是内容精彩,引人入胜,二是画工精湛,栩栩如生。 不光是看,能拿来作为收藏都是极好的。 加印的五千本,大部分是留在京城等地销售的,临水县城里一共只有五百本。 这五百本,可让县里的人抢得焦头烂额,买到的人得意洋洋,没买到的人一个个捶胸顿足,然后又厚脸皮地问买到的人借着看。 钱县令近日忙得晕头转向,他的老娘因为带病在身,一直在后院修养,只觉得无聊。 黄管事为了讨老夫人宽心,就自作主张去书店买了几本知忧夫人的画册。 说是买,县城里的哪家掌柜不认识黄管事的,一向清高的付掌柜也对他客客气气的,还招呼伙计给管事包上新画本,就说给夫人看看开心的。 平日里,钱老夫人喜爱听戏,听得就是里面的剧情。可一场戏排练并不容易,一个戏班子会的也就那么几场,听来听去,就腻歪了。 乍一看到黄管事送来的画本儿,钱老夫人就彻底迷了进去,晚上用餐的时候,还一反常态地在桌子边举着书,一边吃一边看。 钱县令今日难得与母亲共进一餐,见母亲不像平日里对自己见缝插针地催婚,而是自顾自地举着本书在看,整个人都是震惊的。 何时他娘如此的用功了?当初举着木棍看着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刻苦过吧。 “娘,您这是在看什么?”钱县令忍不住问了。 “娘认识的字也不是很多,只听说是叫什么鲁什么记。” 钱县令:您不识字还看得那么投入?这是什么书?听着怎么有点像食谱呢? “鲁什么记,那是什么?”钱县令不死心地继续问道。 钱老夫人摆摆手,终于抬眼望了她儿子一眼:“废话怎么这么多?媳妇找到了?没找到就憋说话!” 钱县令闭上了嘴巴,憋屈地扒了口饭。 钱老夫人看得十分投入,就连晚上泡澡的时候,都让丫鬟在浴桶外,举着书给她看,一页看完了,她就说一声翻,小丫鬟就应一声,给她翻新的一页。 终于,在入寝前,钱老夫人将这本书给追完了,心满意足地睡了。 第二天,对黄管事说:“这本画册很有意思,你从中拿一本,送到清水村的余老二家,给他们家的丫头也看看,我瞅那丫头是个机灵又活泼的,肯定喜爱这个。” 钱老夫人一家本就是耕农出生,她儿子读书时候,村民没少帮助,后来她儿子成了状元,她也知恩图报,大力拉拔了村里的人。 自从钱县令突然被调职,钱老夫人跟着她儿子来到这个举目无亲的县城里,就一直没有跟县城里的夫人小姐过多来往,主要是,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人了,即便碰面了,也没啥好絮叨的。 仅仅在刚到的时候,跟县城里的一些小官夫人、富户夫人们喝了杯茶,吃了些点心,钱老夫人只觉得她们一副过分礼貌的姿态,总让人觉得带了层捅不破的面具,没有以往在村里乡里与亲人相处的那个热乎劲儿。 这时候,钱老夫人突然就想起来了余老二一家。 那一家三口说话直接,心情也都放在脸上,颇为好玩。家中的小丫头人小鬼大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看着就讨喜,倘若看到了这画本儿,那大眼睛肯定笑得眯成一条缝儿。 钱老夫人在有了这画本的时候,第一时间竟然是想要跟这乡下人一家分享,让钱老夫人自己都感觉有点儿吃惊,左右想想又释然,可能是觉得这一家的乡土气让她觉得心里莫名有些踏实。 黄管事领了一本就退下,招着马车就出发了。 这时候,付掌柜的马车也晃晃悠悠地出发了,去哪儿?清水村呀,之前的五千本画册卖的差不多了,付掌柜特地亲身前往村里,要跟这丫头结一下账,顺便探查一下这个“知忧夫人”的底细。 第一百三十三章 奇奇怪怪 两行马车在村口相遇了。 黄掌柜先行一步,到了山脚下老余一家的旧宅,敲了敲门,并没有人答应。 “奇怪,难不成这一家人都外出了?这也太不巧了。”黄管事捻了捻自己的小胡子,皱着眉想。 派人去附近的村民家问问情况时,付掌柜的马车也到了,赶车的是以前嘲讽过余卿卿的那个小伙计。 小伙计蹦下了车,就对马车里的付掌柜道:“掌柜的,这余家小姐的家到了,上次咱们就是将书送到这儿的。” 付掌柜掀开帘子一瞅,哟,这哪来的土疙瘩?这就是余家小友的家? 也太磕碜了点吧,传说中的吴大家、知忧夫人难道就是在这等艰苦卓绝的环境下画出精彩作品的?真让人想不到啊! 不过,付掌柜又忍不住大量了这房子两眼,发现与画本中、鲁滨逊的家颇有几分相似,忍不住感慨:果然,创作的素材皆是来源于生活,不愧是知忧夫人。 现如今,付掌柜就是吴氏的头号脑残粉。 门口的黄管事一眼瞅到了马车里的付掌柜,拱手道了个礼,好奇地问道:“付掌柜,您这是......” 付掌柜也收回了脑中的神思,下了马车,向黄管事也行了一礼,道:“我有要事拜访此家主人。”说着指了指余家摇摇欲坠的破木门。 黄管事:巧了不是,这余家的社交圈还挺广的呢。 黄管事是随钱老夫人从京城过来的,很清楚,闲时书店在临水县虽然只有一家铺子,但是在全国可都是开了分店,尤其是在京城,生意极广,据说主家的身份地位很高,才能签了风雅公子的独家销售权,不知这小小余家有何本事,能让一向清高的付老头亲自登门拜访。 付掌柜此时心中也纳闷,怎么县令家的大管事,还会特地来这小村,专门找余家这普通的农户人,难不成...... 付掌柜心中一紧:昨个才将画本送给了县令家的老夫人,难不成第二日他们便查明了作者的身份,提前一步,想截他们店生意的胡? 想到这儿,一向淡定的付掌柜生出来一丝紧张的感觉,恨不得立马敲开余家的门,跟他们先一手确立未来长久的合作关系。 黄管事倒是无知无觉,依然老神在在的在门口来回晃悠,方才他已经派了个小厮去隔壁的村民家询问,很快应该就能得到答案。 表面古井无波、内心戏却很多的付掌柜,见黄管事悠然的模样,心下更是惊恐,心想倘若县令家执意要与他们书店抢生意,那自己也不得不去禀告京城的主家,希望他那儿能争取一番。 此时,小厮跟着一身农户打扮的汉子走了过来,正是何家老二何文。 何文毕恭毕敬地对黄管事说道:“回老爷,余家老二一家现已搬家,就在这咱们村后山的山腰上,且由我带几位前去吧。” 黄管事听到后,点了点头,还没说什么,就听到付掌柜抚掌笑了一声:“甚妙,那就麻烦你了。” 黄管事:...... 黄管事觉得气氛有点微微的奇怪。 何文也没拖沓,转头带着几人上山。 付掌柜手向前一伸,然后微妙的一个侧身,清瘦却灵巧的身躯,就挤在了黄管事的前头。 黄管事:......? 住在山上有一点不好,那就是马车是不具备越野功能的,一群人只能徒步上山拜访,好在路也不远,几人没走一会儿就看到了余家大院的轮廓。 付掌柜内心隐隐激动,步伐上也更快了几分。 小伙计在一边亦步亦趋地跟着,头上有几点汗,自家掌柜虽然都快花甲之年了,怎走得着实快了点。 难不成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何文摇了摇门口的大铃铛,那是余卿卿特地找铁匠做的门铃。 现在,他们家的占地面积与往日大不相同,已然不是从前拍拍门就能听到声响。 即使装了这铃铛,院里的人能否听到,也全看运气。 付掌柜的运气显然爆棚,正在自家院里子溜达的吴氏听到了铃响,迈着小碎步就去开门了。 门一开,露出来一张精致秀丽的脸蛋,将挤在门口处的付掌柜看得一愣:这是余小友的姐姐? 黄管事显然是认识吴氏的,从奇奇怪怪的付掌柜身后探出自己矮胖的身躯,笑呵呵道:“余二夫人,许久不见啊。” 付掌柜大脑急速飞转:余小友说画本乃是她母亲所作,又说自己家排行老二,黄管事方才又喊这位女子为余二夫人,四舍五入一下,岂不是这位年如二八的女子便是余小友的母亲,也就是他的偶像——知忧夫人!? 想到这儿,付掌柜心潮澎湃,对着眼前的女子一个长揖,郑重地说道:“老朽乃是县城闲时书铺的付掌柜,今日特地来拜访知忧夫人您,还望您能抽出一点儿商讨的时间。” 终于!付掌柜内心安定了一下,紧赶快赶的,终于在黄管事开口前说出了自己的来意,想必即使过会儿黄管事再说此事,知忧夫人定会先考虑到自己的诚意和条件。 付掌柜暗自为自己点了点头。 身后却传来黄管事迟疑的声音:“知忧......夫人?” 吴氏有点尴尬的笑笑,点了点头。 不知道怎么形容内心的感觉,大概就是在众人面前被喊网名的那种难以言说的羞耻感。 黄管事一时间觉得这名字特别耳熟,总感觉在哪儿看到过,可又想不起来。 付掌柜回头一望,看到矮胖疑惑的眼神,诧异地问:“黄管事,您不知道余二夫人的身份?” 黄管事:啥身份?农庄妇女? 他摇了摇头,说:“正好,余二夫人,我是受老夫人之命,送些好玩的东西给您家中小娃的。” 说着从小厮递上的包裹里拿出来一本画册,付掌柜的眼神不错,一瞥就看到了,正是自家店里热销的《鲁滨逊漂流记》,一时间有些无语。 黄管事浑然不觉,高高兴兴递上这本书,说:“老夫人喜欢这本书喜欢得紧,所以特地嘱咐我送来一本。” 吴氏显然也一眼认出来自己的大作。 尴尬,更尴尬了,或许她就不该过来开这个门。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初一晌午 一时间气氛有点凝滞。 黄管事毫无知觉地将书又向前递了递。 吴女士艰难地伸出了手。 黄管事眼睛一撇,只见手中的书除了书名还有一个写得弯弯扭扭花里胡哨的作者名字:知忧夫人。 付掌柜:花里胡哨怎么了,这是咱们店的字体特色。 黄管事:! 他立马将书举在自己面前,知忧夫人,对,然后又抬头看看吴氏,嗯? 他半信半疑地问:“余二夫人,知忧夫人?” 对上黄管事闪亮亮的眼神,吴氏艰难地点了点头,她心里正疯狂地吐槽:为什么,为什么她要听这两个熊孩子的建议,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奇怪的网名,啊不,笔名! 来到这儿之后,她怎么天天就跟名字过不去! 她宁愿就叫做吴小花! 黄管事:哇噻。没想到老夫人这么喜欢的画本,竟然是余家画的,那以后,岂不是可以拿到第一手的画本了? 笑得也更加殷勤了些。 这边儿两个老男人心潮澎湃。 县衙里,钱县令坐在后堂的办公室里,也正举着他娘大发慈悲递给他的画本。 翻两页,吃口糕点,一边看,一边感叹,一边暗暗吃惊。 这个画本出现的时机着实有点巧妙啊…… 且里面各种应对洪水的处理方法,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很适用,倘若能在灾情爆发之前,广而告之,说不定能帮助百姓在关键危急的时刻度过难关。 想到这儿,钱县令下定了主意,啃掉了最后一块糕点,招呼来手下,说:“去书店再买三本过来。顺便去查一下这本画册的作者。” 说罢又翻到了封面上那扭得花里胡哨的名字上面,瞅了一眼,喃喃自语道:“知忧夫人……?” 这边儿,吴氏已经将这两人带着绕了院子一圈,然后便请进了主堂。 大院里所有的人都被余卿卿使唤得团团转,在外面奔走劳作,只有无知无觉最懒二媳妇吴氏才能有这个闲工夫在自家院子里溜达消食。 对于余家一个大家都搬进山里做野人的事儿,黄管事不是不好奇,也不是不纳闷。 但是进了这院里后,这怡人的环境,清新的气氛,还有奇特而精巧的建筑,让他不禁也忍不住感慨一句: “不愧是知忧夫人的家,一切都是如此的清新脱俗。” 对于这两个老迷弟,动不动就“知忧夫人”的念叨+吹屁,吴氏已经有点麻木了。 她一脸假笑地将煮好的茶水递给了他们。 两口茶下去,黄管事眼睛一亮,张口欲言。 付掌柜年纪大一点,反应却更快一步:“不愧是知忧夫人,您这茶真是与众不同。” 吴氏:呵,就知道。 “这是二十年陈香老白茶,幽香醇和且清凉,最适合夏天喝。二位若是不嫌弃,临走时便都带点儿回去品尝吧。” “甚妙,甚妙。”黄管事点点头,他想起了之前余老二家送的那一罐岩茶,老夫人很是喜欢。 喝了茶,聊了几句闲话,黄管事不便多留,就拿着茶,告辞走了。 付掌柜磨磨唧唧耽搁了好一会儿,一口茶在嘴里含上半天,才终于送走了黄管事,心中大石终于放下,开始兴致勃勃地与他的偶像讨论画本的事儿。 吴氏是真没想到,自己被闺女威逼利诱下创作出来的画本竟然带来如此显著的影响。 也没想到自己竟然先老余闺女一步迈入了事业的高峰期。 对于付掌柜所说的独家销售权,吴氏并没有立刻同意,而是装模作样地沉吟了一小阵子,就淡淡笑着说:“我现在暂时还没有更多的创作心思,毕竟家里还有一堆事儿要忙,不过您的提议我会考虑的,等有了新的作品之后,我也会优先考虑与您合作的。” 付掌柜一听,心下一急,“不知夫人您家中有什么要紧事儿,不知老朽是否能帮上忙。” 内心暗暗咆哮:是什么!是什么样的俗事,让夫人无心创作!尽可能的交给老朽来处理吧!只要您能愿意继续画画本就好! 吴氏:“养鸡。” 付掌柜:…… 付掌柜艰难地开口:“养鸡……是么……老朽似乎没有养鸡的经验呢……” 吴氏:我知道,我故意的。 两个人不知道怎么谈的,最后商定了,付掌柜派人帮忙去县城附近挑两千只小鸡崽送到清水村中,作为条件,吴氏在这段时间内继续心无挂碍地创作她的画本,并将独家销售权授予书店,至于分成后面再谈。 回到家听闻这些的余卿卿扶了扶自己惊到收不回去的下巴,果然一山更比一山高,她是怎么也想不到自家娘还能有这种奇特的谈判方式。 吴氏撇了撇她,说:“不还是为了你,这么多小鸡崽,咱们又没有足够的人力和功夫去挑选,总不能真让你奶十里八乡地到处跑到处收吧。这种事儿,不如交给他们那种有财还有人脉的。” 得志意满的付掌柜回了书店,心情好不快活。 一回到店里便听闻噩耗:“什么?你说县令老爷专门托差役询问咱们这画本的消息?” 这是什么?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初一晌午? “没错,掌柜。”伙计苦得脸皱巴巴,“县令大人还说了,若是您回来了还麻烦您亲自去一趟县衙,大人有要事相商。” 付掌柜:这…这是…要以权压人了是吗(o! 第一百三十五章 他不容易 付掌柜拍拍胸口,给自己鼓劲。 顾上不喝口茶,一路又胆战心惊地去了县衙。 门口的衙役看到他之后,立马客气地一拱手,将其请进了县衙后堂,身旁的大刀随着脚步一甩一摆,看得付掌柜心里直打鼓。 付掌柜觉得,今日的起起落落实在是有点多,他想先缓缓。 他就是想出个画本,怎么就这么难呢。 进了后堂,迎在门前的是县丞,只见他笑眯眯地对着付掌柜一拱手,说道:“大人已等候您多时了。” 付掌柜:鸿门宴!妥妥的鸿门宴! 最后随着县丞跨进门屋,抬眼望去,正是端坐在书桌前的钱县令。 钱县令少年得志,年纪轻轻便得皇帝青睐做了四品的官,只要不对上他娘,那气度着实有些不一般。 面容上,便是极清秀俊朗的,否则也不会被小皇帝第一眼挑中当选了秘书一职。 要知道当今的小皇帝,对美可是有着不一般的欣赏水准。 对于艺术的追求高度,也是在此之前很少有皇帝能达到的。 不说其他的,光是这整个镜朝对于画本的追捧,便是这小皇帝一手带起来的潮流。 作为自己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随身秘书,小皇帝绝不会找一个磕碜的人在自己的面前晃悠。 因钱书格的相貌,朝中私下里没少偷偷吐槽小皇帝任性的颜控取向。 不过,钱书格本身的能力也着实不一般,为官几年,对得起小皇帝的赏识,让朝中暗潮涌动的叽叽歪歪逐渐消停了一些。 至于后来突然被降职发配,那些老头又怎么说,那就不知道了,难不成咱们的小皇帝还有审美疲劳的一天? 老臣们:咱们虽然丑,但是咱们丑得稳定,丑得靠谱,丑得自在。 扯那么多,无非就是想表达一下付掌柜头一眼与他心中暗想敌碰面的心情:啧,这钱大人,可真俊! 第二个念头便是:听说这位县令大人至今未有婚配,着实是可惜了点。 所以真不怪钱老夫人,凡是放了点年纪,家中有儿女的老人家,在见到钱大人年轻才俊却又至今单身时的那种遗憾之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付掌柜整整袖子,向钱县令鞠了一礼。 呵呵,他虽然是个书店掌柜,可也是个秀才身,见到县令大人是不用跪拜的。 钱县令也没怎么迂回,直截了当地问道:“你便是闲时书屋的掌柜?最近大热的画册便是你家卖的?”说着摆了摆手中的画本儿。 付掌柜撇了撇小眼睛,一瞅,又作了一礼,毕恭毕敬地回道:“回县令大人,这正是本店独家销售的画册,鲁滨逊漂流记。” “唔,本官也不与你多曲折多言,本官要求你,在一月之内再将此画册印刷五千本给本官,可懂?” 付掌柜:这个县令大人太可怕!这不是想夺了他店家的生意!这是想直接夺走他店家! 生意都不用派人做了,直接用现成的! 付掌柜声音有些颤颤巍巍,斗胆道:“大人,这是否有点儿不妥……咱们这店的生意,貌似是我开的不假,实则还是有大东家在掌管的……” 钱县令倒是一点都没生气的样子,淡然说:“哦?大东家?那就麻烦你跟你东家说一声,本官需要五千本这样的画册有急用,至于费用,本官也会给的,就希望你能跟你东家商量一下,这么多本,价格上便宜些,就当为民解忧了。” 听了这话,付掌柜激动的内心终于缓了缓,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方才还以为这个县令大人要以权谋私,让他们店不光拱手将生意送出去,还要给他白打工。 此时话锋一转,又变成了要买书,只是这一买着实有点多,且买画本,与“为民解忧”又扯上了奇奇怪怪的联系,难不成让百姓图一乐便是为民解忧了? 付掌柜小心翼翼地问道:“小人知道了。只是小人斗胆问一句,县令大人要这么多本画册有何用?倘若是对外售卖,价格上您又是如何定的呢?”心里暗暗祈祷,县令大人可千万别为了一己私利,卖出来什么天价,扰乱市场。 钱县令倒不知道这面前的老头心里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他摸摸手中的画册,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本官瞧这画本,甚是有意思,所以想从你这儿买来送给本县的百姓一起欣赏,也当作是本官来到这县城为百姓做的第一件小事吧!” 县丞姓王,王县丞就在边上站着,全程听着二人的交锋,一听到县令大人的这段话,表情上顿时就有些凝固。 大人您可是真太客气了啊喂!什么叫做第一件小事啊!您这半个月指挥着咱们县衙上下做了多少件“小事”啊,没看到主簿大人都快累到扶墙就差爬到办公室了吗! 还有您这这这…这与民同乐也太嚣张了吧!整整五千本画册就这么送出去,您想过掌管钱粮税收的户房卢经承的心情吗! 对!您当然没想过,因为每次卢经承都是对着自己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一对上您立马又精神百倍信誓旦旦地挥手说保证完成任务,然后又开始跟自己死皮赖脸地哭诉县衙上下快要没钱了云云。 他做个县丞,他苟活到如今,容易吗! 第一百三十六章 润润嗓子 付掌柜在这茬儿接下了这档子大生意,心中安定了几分。 虽然说,这么多的画本卖出去,肯定会影响到他们书店在县里的生意。 可这画本主要的销售市场可远远不止在这个小小县城里。 且县令大人也不是想把他们整个店给掏空,左右他们书店还是可以赚到钱的。 县令大人想要与民同乐,那便与民同乐吧。 付掌柜心中舒缓许多,举止和语调也带了几分轻快,作礼之后便在差役的带领下离开了。 王县丞在一旁欲言又止,欲哭无泪。 他先是看了看县令大人还算和悦的神色,然后才小心地说道:“不知县令大人是否真的要将这五千本画册纷发给县中百姓?” 说实话,他有些看不懂这个新来的县令大人。 上一任的县令虽然没啥出彩的业绩,平平无奇,可也是兢兢业业地抓税收抓粮产抓经济。 这新来的县令听闻是京城来的大官,一来就修河道围墙就算了,怎么还特地抓起了县城百姓的文娱? 难不成这便是京城为官的诀窍法门?王县丞觉得,还是这大人年纪太轻,做事儿太任性了些。 可又能如何?官高自己一阶,就只能乖乖听命办事,唯一好处是,有什么大事也是县令大人给顶着便是。 自己要想的,便是如何将这“与民同乐”的银子给想办法凑到手,他可不想天天被卢经承扒着哭。 钱县令看了看窗外,似乎又有乌云在悄然聚集,天色也有些暗了下来。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没错,这个画本出现得正是时候,大概是天意如此。” 王县丞:不过是一本画册,怎么被您给渲染出天书般的气质出来,您不如先帮咱想想如何把这天书的钱给凑到呗。 此时钱县令也仿佛听到他内心os似的,抬眼望向县丞,又是淡然一笑,说道:“这书,是本官自己的主意,所以不会从县衙里面拿钱,王县丞你就麻烦一下,帮我督促管理一下这画本的印刷和发放便可。” 王县丞大喜过望,忙说道:“不麻烦不麻烦,为大人排忧解难是下官的职责。” 太好了,不用替这钱的事儿发愁了,也可以不用面对卢经承那死皮赖脸的哭样了!不愧是京城来的大官,就是阔气!只是为县令大人督促一下有什么可麻烦的!太轻松不过了! 王县丞也浑身轻松地告辞退下了。 钱县令仍旧坐在案前,手指抚着画册,神思却不知飘向了何处。 余家,清山院,小阁楼中。 吴氏正舒缓地躺在沙发上,余卿卿小小的个子趴在一边,正在给她娘捶背,时不时还递口茶。 眼神却盯向茶几处一张薄薄的银票,正是上午付掌柜送来的画本分成,五百两。 吴氏将这银票,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摆在茶几上。 她老神在在地享受着自家闺女难得的殷勤,一边貌似无意地问道:“最近跟你哥同居的感觉如何?” 余卿卿:“就那样呗,咱们又不睡在一张床上,古人你也知道,是不可能跟现代人似的光膀子睡大觉,非要穿着一身亵衣,也不嫌热。我是啥都瞅不到的。” 余卿卿一副很是可惜的口吻。“唯一知道的就是,咱这个美人哥哥,半夜睡觉是不打呼的,安静地跟猫似的。” 说到这儿,吴氏反而乐了:“你睡觉倒是偶尔打呼。” 余卿卿惊恐地捧住了脸:“啥?我打呼?” 吴氏:“对啊,你自己不知道,你不光睡觉打呼,而且打呼的声音,跟那开箱子的声音似的,好几次跟你一块儿睡到半夜,我还以为咱家进了小贼在那儿翻箱子,吓得我都不敢动,可仔细听听这箱子声音离得这么近,不对劲儿啊,难不成可还在我耳边开箱子呐,所以就着月色我就瞅见了,是你在那儿打小呼噜呢!” 余卿卿:“完了,完了。” 吴氏又插了一刀:“你不光打呼噜,还磨牙呢。白天见你动个不停歇,晚上睡了也不消停的,怕不是小老鼠托生的。” 余卿卿抓了把自己的头发,她后悔了,她不该跟她哥同居在一个楼里的,这下好了,啥坏毛病她哥都知道了,也不知道半夜有没有被她的开箱子声给吓醒过。 就这样,她哥每天起的比自己早,没事人似的,在自己起床后,还特别贴心地给端上一杯温水给自己喝。 当时自己想不到,还以为自家老哥养生得很,知道早起一杯温开水。现在想想,感情是觉得自己“唱”了一晚上,怕累了,给润润嗓子的! 余卿卿一时间觉得无法承受这打击。 吴氏也乐到了,看到自家闺女那皱巴巴的小脸,大发慈悲地将银票拿给了她,说:“你在这儿磨叽半天,突发奇想的,给我又是捶肩又揉腿的,不就是为了这个,零花钱拿去吧,正好抚慰一下你受伤的小自尊。” 余卿卿的小自尊瞬间被她娘给治愈了,扑上去,吧唧亲了吴氏一口,“娘你真好!” 说完迈开小短腿就跑开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又是五百 倘若是余李氏看到自家二媳妇随手就将五百两银票当五文钱似的,随手甩给了自家孙女,一定要捂着心口好一番大喘气。 幸运的是,她是看不见这糟心事儿,余卿卿转头就带她哥去县城挥霍去了。 说是挥霍,其实还是办正经事儿,干啥?继续囤草药呗,没错,就又是熟悉的、当初让余李氏心惊胆战的五百两草药。 只不过跟上次老余囤的那一波不太一样,这次余卿卿前去,是真为了养鸡场中的鸡买的。 配方是余卿卿和她爹商讨好的,野菊花、白头翁、马齿苋搭配山楂、凤尾草、穿心莲,再加入黄柏和五倍子,分别以三比二比一的比例掺到鸡饲料中喂养,是最合适的。 像野菊花、马齿苋这类在乡村就属于野草,随便找找都能找到,其他种类的草药也都比较常见,在余卿卿估算下,五百两银子,大概可以托整整三车回来。 整整三车!余卿卿坏心眼地想到她奶看到这三车草药时候的心情。 不知道要不要提前准备好速效救心丸? 村民们倒是对余家隔三差五拖着一车又一车的货物进村习以为常了,汉子们看到了,都自觉把货物扛上山,扛到大院或者挖好的地窖中。 山中的地窖,也是余卿卿下了大功夫给设计修建的,防潮除湿尤其到位,让村民们啧啧不已。 不光是防潮,余卿卿在修建房屋的时候,最最上心的便是排水。 山上不同于平地,山地虽然土质较为松软,但有着天然的高差优势。 余卿卿在设计一系列房屋子以及自家大院的时候,在地基之初便费了很大功夫在排水上。 利用山地的一步步高差,将水流在最快的时间内引导入排水沟中,在让水流顺着排水沟流向村里的河道。 再加上凡是居住处的地方,皆是余卿卿不计成本下、铺的一溜烟的青砖地面和台阶,走起来清爽又利落,可比村里的土石路走得舒坦多了。 村里面,有些心思活的婆子汉子,见余家地窖建了这么多,心知余家是不可能用完的,有的就琢磨着,想租一间用。 眼见着这暑热时候,雨水也越来越多,四处潮气都大,等初秋时候收了粮食,粮食存放便是村民们最关心的问题。 眼见着十月份快到了,水稻、小麦、豆子这类的庄稼已经快要成熟,村里的工作气氛又迈入了新的高峰期。 村里人不怕干活,就怕没活干。山头上那个养鸡场迟迟没开工,可把一群媳妇老娘们心里急嗖嗖的,每天问啥时候开工,制服都发下来了,怎么还没看到小鸡的影子呢。 余李氏表面上很淡然,实则内心也快急坏了。她这个孙女看起来靠谱,似乎啥大事都做得来,就是有点儿不着调,做啥都做一半丢一半,徒留他们这些人瞎紧张。余李氏暗地里偷偷问过余卿卿几句,余卿卿就只笑眯眯地说:“奶,不急,一切早已安排好。” 安排啥啊安排好,余卿卿脑子里的东西太多,她自己也有点儿懵。一般都是谁问一句某某事,她才想起来有这事儿,然后当即随手抓来身边的闲人去处理,整上了之后转头就忘了。 所以说,如今这么多事儿能做出现在的样子,那真是机缘巧合、老天保佑! 养鸡场的事儿,余卿卿倒是真的不愁,愁的是立誓要为偶像排忧解难的付掌柜。 想到这儿,余卿卿心里是直暗道她娘,真损! 付掌柜一方面要接县令老爷的画本单子,价格上自然要比市面上低了一些,可数量上并不少,处理起来并不容易。 另一方面就是差自家几个伙计挨个下村里搜罗小鸡崽,这可把一群儿小伙计累得苦哈哈。 伙计们是怎么也想不到,当初来书铺里做工,便是图一个清闲干净,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他们要抱着一筐一筐的小鸡崽在乡间奔走? 还好有额外的工资。 这几天,付掌柜家的马车是一趟一趟地往村里赶,小鸡崽是一筐一筐地往山上抬,婆子大娘们可乐坏了,一个个地穿得齐齐整整,配上分发的木牌子,精神抖擞地正式开始上工。 原本因竣工清净了几日的养鸡场突然就热闹起来,员工生活区的儿童座椅也做出来十来套,房间也布置了一番。 为此余卿卿还专门请了刘婆婆和徐孙氏家的大儿媳妇来,做啥,余卿卿美名其曰,做园长和副园长,每天要做的就是在生活区看着一群小娃娃。 这些小娃娃都是来做工的媳妇婆子家的娃娃,每个月只要交五十文钱,就可以在早上上工的时候将自家的娃娃托付给幼儿园,中午管一顿饭,傍晚时候再领自家的娃娃回去便可。 这个幼儿园的建立,可谓是深得人心,看得村里其他的人心里都痒痒的。 不过因为人力资源有限,幼儿园暂时仅对养鸡场的员工开放。 每日上午,村里最靓丽的一波风景线,便是穿戴着统一头巾、护袖和围裙的大娘媳妇们,嘻嘻闹闹地提着自家娃娃上山做工的画面。 汉子们瞅了,只觉得心中踏实得很,家中老娘们不怕累不怕苦,一个个的外出赚钱,还不耽搁家中孩子的照顾。 家中的进账不仅是只落在他们汉子身上,这两个月来,家庭条件也明显好了许多,饭菜里油水都多了些,每日干活浑身是劲。 用余家老二吆喝说的是:“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呢!” 在他们看来,余家才是他们村的半边天! 第一百三十八章 夜说鬼话 安逸日子并没有过去太久,随着十月份的逼近,每日的雨水量也比往常飙升了不少。 按理来说,这下雨的时间段并不长,夏天嘛,主要还是以晴天为主,一会儿来一下,一会儿来一下,跟打游击战似的。 可这雨,实在是太大,这老天往下泼水似的气势,哗哗然的,猛然间的积水,一时间也散不下去,村里的一些低洼地方很快就被混杂着泥土的雨水淹没。 余卿卿赶在最后能做工的几日,在山腰不高不低的地方,建了几个青砖铺成的蓄水池。 很快,这蓄水池也就满了,沿着规划好的排水口流向河里。 老余这几日继续往县城赶,储备足够的棉花和布料。 吴氏则在家里疯狂地赶着图稿,没办法,鸡,都送到了,剩下的,吴氏该怎么做,眼瞅着送来最后一筐小鸡崽并结了帐的付掌柜,投来了期待的目光。 吴氏悲壮地举起了笔,写下了第二部画本的大名:老人与海。 总之,是在盗版名著的路上越走越远。 内容仍然是以沿海一场洪水导致的灾难为背景,主要刻画的是一位渔夫和他的孙子在灾情面前艰苦求生的经历。 比起年轻力壮的鲁滨逊来说,这两个主角明显是老弱不少,因此求生的经历,也就更加的坎坷惊险,让人看得格外感同身受,一时间心潮起伏,跌宕不已。 付掌柜是不晓得这位夫人对洪水有什么难以言说的情怀,但剧情总的来说是格外吸引人的,拿到画稿的付掌柜连道了三声:“好!好!甚好!”紧赶慢赶地招呼师傅去刻版子。 十月的第一天夜晚,余卿卿意外地失眠了。 虽然土地公公已经提前告知了即将的灾难,可也没说是十月具体的哪一天。 余卿卿躺在床上,平日里过日子做事儿,一直是狗熊掰棒子,掰一个扔一个,今日她难得开始梳理自己这些日子都嚯嚯了啥,爹娘都嚯嚯了啥,左右都是瞎嚯嚯,就怕嚯漏了什么。 窗外大雨滂沱,还伴随着闪电与轰鸣雷声,时不时将房屋照亮。余卿卿越想越精神,忍不住在黑暗里盘腿坐了起来。 这时候,外间却传来了余其凌温和轻柔的声音:“小妹,你还未睡吗?” 余卿卿一惊,“凌大哥,你怎么也还没睡呢?” 她哥这是开了夜视+透视眼吗,竟然可以看到里屋的她? 余其凌:我能直接说吗?其实是因为每天半夜你都磨牙,今天突然不磨了,我一时间竟然有点不习惯,睡不着了。 余其凌当然不会拆自家妹子的脸面,他只轻浅地说:“外面雷声有点儿大,我有点睡不着。” 余卿卿一听,就乐了,也不想嚯嚯的事儿了,精神了几分,隔着屏风,阴恻恻地说: “哥,你听过鬼故事吗?” 余其凌:“那是什么?” 余卿卿笑了。 “左右都睡不着,哥哥咱们来聊点有意思的东西吧……” 不得不说,在故事的盗版改编和剧情组织方面,余卿卿还是颇得吴女士深传的。 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里,余卿卿将山村老尸的故事缓缓道来。 清脆的女童声,在刻意的压低声调下,变得轻飘飘的。 余其凌本来听着,还时不时嗯两声,应和小妹几句。 随着剧情逐渐深入,余其凌也逐渐安静了下来。 安静到余卿卿还以为自家哥哥被自己给说睡着了。 外间突然传来她哥的声音:“小妹,这故事是真的吗?” 余卿卿笑了。 真的肯定不是真的,但鬼魂这类的是肯定存在的,他们一家便不就是? 可想归想,说是不能说的,她只笑嘻嘻地说了一句:“信则有,不信则无呗。倘若一个人信,那自然会对应上种种,倘若一个人不信,即便有鬼真的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也觉得是自己的幻觉,并不会相信。” 说完了故事的余卿卿,心中颇有点成就感,跟完成了什么大任务似的,往床上一倒,毯子往身上一搂,很快就睡了过去,房间里也传来细小的磨牙声。 听着这磨牙声,余其凌内心莫名也安定了几分,摇摇脑袋将方才的鬼故事都忘却,转头也进入了梦乡。 梦里一会儿是个蓝衣女鬼咿咿呀呀地唱戏,一会儿是自家小妹窝在角落里吭哧吭哧不知道在啃什么的样子。 余其凌看着,都替她的腮帮子心疼。梦一醒,第二天清早,余其凌照旧端了杯热水给他妹,一边小心地观察小妹的嘴巴。 牙齿小小的,白白的,还有两粒小虎牙,是刚换出来的新牙。 大门牙早在六七岁的时候便换过了,余卿卿也曾暗自庆幸穿越的时间稍晚,逃过了自个儿说话漏风的尴尬期。 第一百三十九章 遇王二狗 一大家的吃好饭,余李氏照旧带着几个媳妇儿去养鸡场,老大老三家的生意倒是没怎么耽误,虽然这老天时不时地来一场大雨,余卿卿专门请人做了两套折叠雨棚,往桌椅上一搭。 别说,在雨中品尝吃食的感觉也是别有一番滋味,顾客并没有减少多少,且往家带吃食的更多了。 因为这大棚来回带着太麻烦,余老三很机智地租借了县城中生意摊附近的一户人家的院子,每晚就直接把雨棚折好了放在人家院子中,等第二天摆摊时候再拖出来,方便得很。 余李氏手中有了银子,也没怎么捏得紧,时不时地给老大老三一些,让他们从县城回来时候也多带点粮食等有备无患。 虽然如今大家又处于不分家的状态,老二家也一直没停歇地从县城拉东西回来。 余李氏觉得,不能啥事都依赖老二家的,依赖久了反而容易出毛病,所以时不时地提点两家几句,于是你抬一箱我带一筐的,很快,清山院里的仓库都堆满了。 这按部就班的一天,除了昨夜雨水大了一些,看似并没有什么奇特。 早起做农活的村民还是很多的,如今山头上,老余家的项目还是有些零零散散的需要人力,按日结账,力气多的村民就早点起来做完农活,再去山头上找点工做。 余卿卿吃完了饭,拉着她哥的手,还没想好要去哪儿转,只在大院里溜达一会消消食。 可别说,当初大家都觉得,这院子盖得未免太大了些,从门口走进屋都要费小半天步路,一点都不像是农村家里该有的排场。 可自从老余在饭桌上说,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整个余家就多了一个饭后溜达的习惯,这青砖铺就、林木繁多的大院儿就成了他们饭后最爱的地方,不用担心在泥地里走着走着一脚踩到一泡牛粪或者一个烂泥坑儿。走累了,还可以找处小亭子歇歇脚,欣赏一下花花草草,不要太舒坦。 走着走着,靠近了大门时,余卿卿听到大院外有门铃声和隐约的哭泣声。 余卿卿送来她哥的手,先一步迈着小快步跑去开门,门口竟然是有一小阵子没见过的王二狗。 只见这年过而立、满目苍桑、眼角通红的男人,一身都是泥痕,余卿卿的第一反应便是:他那个病怏怏的媳妇莫不是出事了! 王二狗是真的不想哭,虽然他没读过书,不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道理,可他们庄稼汉子,吃得百样苦,哪能因为点大的事儿就哭鼻子呢。 可今日,对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 王二狗自从佃了老余家的三亩地,就把这田当做自己的命根子似的侍弄,听闻余家在山头上招工,也都很少去过,家里只有他一个劳动力,也没有牲畜,他只想着精心将田地打理好,等到了秋季收获的时候,能为自家攒下明年的口粮和余钱。 最近这连日时不时地暴雨,就叫他心中有点不安。 老余家的地,在整个村里地势是偏低的,往年村里没有这么大的雨、也没有多少积水隐患的,可今年似乎不大一样,随着雨落的时间越来越长,村里的水洼地越来越多,王二狗内心的担忧愈盛。 今早王二狗便赶忙地往田边赶,那一亩水田还好,另两亩的旱田可谓是损失惨重,黄水遍地,看得这吃尽了苦头的庄稼汉子一声长叹后,便是瘫坐在泥地里默默抹起了眼泪。 苦啊,怎么会这样苦呢!自己这一辈子苦便算了,还生生让自家媳妇和孩子跟着自己一起受苦,一家老小,竟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看着不远处明显涨了不少的河水,王二狗有那么一瞬间是想投入水中一了百了的。 但这极端的情绪只是一闪而过,王二狗的眼前浮现自家娃娃懂事期待的大眼睛,和自家媳妇虚弱却又温和的笑容。 这个汉子捏紧了拳头,咬了咬牙,一步一步朝着山头上走去,心中已下定了主意。 见到余卿卿,他知道,这个小丫头虽然年纪不大,却是村里公认能颇能顶事的小娃娃,心中一时激荡,也没顾得上是否合礼,扑通一下就给跪下了。 余卿卿:? 余卿卿连忙将这大叔给搀扶起来,“二狗叔,有什么事儿您慢慢说。” 这时候余其凌也迈着不疾不徐的步过来了,见到这个陌生的男人在余卿卿小小的身板前低着头,佝偻着背,看起来分外可怜。 一看两人便是认识的,大概是有事相求的村民。余其凌便拂袖一鞠,开口道:“这位大叔,有什么事儿,先进寒舍再详细说来。” 那端庄的君子风度,文质彬彬的模样,真是村里人怎么也学不来的。 余卿卿:就爱她哥这副毫不做作的清高样儿。 也跟着说道:“对,对,二狗叔,有什么事儿也不着急,咱们先进大院里,喝杯热茶,有什么事儿就慢慢说。” 王二狗左右看看自己一身的泥土,就有点不敢踏进这大院里。 余卿卿并不在意,她一手拉过了王二狗的袖子,状似天真无邪地说:“二狗叔,你平时也没怎么上山来吧,好久不曾见过你家大妞他们了。” 说到孩子,王二狗窘迫的神情也缓了缓,他道:“你家搬家时候,我是来了一次的。自家小孩大多了,怕不懂事吵闹到了你们,所以我就很少让他们过来。” 其实呢,王二狗是知道自家三个娃娃,之前去了余家又是吃又是拿的,自己也没有可以回礼的资本,心中十分过意不去,便不让自家娃娃往余家跑,怕养成占便宜的坏习惯。 不得不说,村里的村民们大多数虽然穷,却还是拎得清的。 第一百四十章 卖一家子 余卿卿将人请进了主堂。 自家主堂并不小,进门正对的是迎客的桌子,两边是两排带靠背的椅子,坐席的时候便把椅子搬上来做。 左边仍旧是待客的茶几沙发,摆了一套茶具,看着更闲适一些,适合妇女们唠嗑用,是余卿卿家中独有的特色。 右边屏风隔着的,才是一大家子吃饭的地方,两个大方桌子上不摆饭时就铺着深蓝色的桌布,几大排的条凳整齐的摆着,可以想象人坐满时的热闹景象。 余卿卿将王二狗迎进了左边的茶几,几番邀请下,王二狗才撩起衣袍,局促地坐下。 家里一时间除了余老爷子,也没有能站出来做主的大人,余卿卿捏捏她哥的手,示意他去叫爷爷过来,自己则一边继续问着大妞他们的事儿,一边给二狗叔沏茶。 王二狗被这丫头招呼得晕晕乎乎的,自己本来是有事相求,没料到莫名就得了余家的座上宾似的待遇,心中惴惴不安,屁股跟长了刺似的坐不安稳。 直到见了余家老爷子,王二狗才终于猛地站了起来,一副解脱的样子,朝着余老爷子就弯了腰,苦笑着说:“余家老爷子,您来啦。” 余老爷子是知道村里这个后生的,这个后生虽说是年幼时父母便早逝,在村里无依无靠,可余老爷子是知道的,王二狗与村中爱占人便宜的老张氏,也就是之前偷吃自家媳妇鸡蛋的张王氏,是有点儿亲缘关系的,据说是远房的姑侄关系。 因为王二狗混得着实是惨,老张氏便对这关系讳莫如深、闭口不言,生怕王二狗这个穷亲戚、一大家子,招惹上自家的麻烦。 余老爷子这么多年看人本事早已熟稔,见了二狗的神情便知道他定是有事相求。 便笑呵呵地说:“是二狗呀,都是一个村的,听说你佃了咱老二家的地,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是不是太忙啦,也不见你来拜访拜访咱这老人家。” 王二狗被老爷子这一番、说得心中一暖,眼眶一热。 这话虽然带着淡淡的责备之意,却满满是长辈的关怀之情,他许久不能体会到了。 王二狗哽咽道:“实在是对不住,平日里一心种地,也不好意思来您这打扰。今日我本来也不想过来找你们,早在佃大树家的地时候,我就知道,大树给我便宜了不少,也是为了照顾我。 可没料到,今日我去田里一看,自家种的那两亩旱田,已经淹得七七八八,麦杆子都浸在水里,眼看活不成了。今年的收成,怕也是拿不出来了。 我实在是没办法,这才上山来找你们,大树他不在家,就麻烦老爷子您给我做个主吧,我自愿卖身到余家,不求多少卖身钱,就只求您能给我一点口粮,让我带回去给我家的几个娃娃和苦命的媳妇填饱肚子……” 说着,王二狗又忍不住抹起了泪,说:“我虽然年纪不小了,可还是有一把子力气的,还望您莫要嫌弃我,这是我唯一能为家里人做的事儿了。” 王二狗实在是走投无路了。他本来也想是去县城自卖自身,换点儿银两给家里人填饱肚子,可……他实在是舍不得就这么离开村庄,离开自己的小家,没办法,才想着来余家碰碰运气,若是余家愿意收下自己,平日里他还可以去照顾一下自家的媳妇和孩子。 不过,对于余家而言,自己这么做是真的不够厚道了,原本佃地时就行了不少方便给自己,如今地毁了,自己还想着赖上余家,王二狗心中是既痛苦又羞愧,只想着万一余家真的愿意帮自己一回,日后他必然用尽一生去报答他们。 余卿卿在一旁听得,看着王二狗一脸纠结沉痛的模样,嘴角直抽抽。 她听闻二狗叔一番如泣如诉的话之后,内心缓缓浮现了两个字:就这? 不是她不懂得同情,而是这事儿可能对于二狗叔来说是天大的灾难,可以她的角度来看,还是很好解决的。 不得不说,无论何时,经济基础都是一切事物的保障。 不过二狗叔的这一番惨痛损失也提醒了她一点,马上就到丰收的时候了,要赶紧村民们将能收的庄稼给收了,莫等到真正洪水泛滥的时候,就一切都来不及了!至于村民愿不愿意听她的想法,提前收粮,这点确实是个难题。 不过现在,能不知不觉地将村民们往山上引来住,更是十分重要的,毕竟比起粮食,还是命比较重要。 余卿卿可不敢想象哪天半夜突然洪水爆发把一个村的人都冲跑了的景象。 这个王二狗来的时间点,倒是巧妙。 余老爷子清咳了一声,他听了二狗这么多的话,心里没触动是不可能的,当然他觉得,卖身也是没有必要的。别人不知道余家的底蕴,他可是门儿清的,为了几两银子的事儿就把人家拿捏住,是他不乐意见到的,于是他就想开口安慰二狗两句,顺便再提出来借他点儿银子,把这段时间给撑过去就好,反正都是一个村的,能帮就帮了。 余老爷子正准备开口,突然见自家孙女挤眉弄眼的,就愣了一下。 余卿卿说话了:“二狗叔,不如这样吧,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不是,您若是想卖到咱家来,不如你们一家子都卖进来,我们家人多活也多,正好缺人手,我平日里也没有人照顾,正好让你家大妞给我当个小丫鬟,呵呵呵呵,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有个小丫鬟是啥样的感觉呢!” 这番话说下来,莫说王二狗,连余老爷子都惊呆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余老爷子忍不住道:“这这?你这小丫头……?” 余卿卿赶忙跳到了她爷的身边,握住了她爷的胳膊,轻轻地按了一下,又使了个奇奇怪怪的眼色。 表面上,余卿卿却在撒娇:“爷爷,咱们余家不是哥哥,就是弟弟的,我一个可以玩的小姐妹都没有,我就想让大妞二娃三妞她们过来,不好吗?” 余老爷子就想吐槽:你哪里是没有可以玩的小姐妹,你天天玩的那是小孩该玩的东西吗?我一个老头子有时候都搞不懂你在玩啥! 不过余老爷子似乎是猜到了余卿卿的意图,缓了口气,把方才想说的话又给塞回了肚子里,对着王二狗,颇有点难为情地说:“我这小孙女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要不二狗你考虑一下?” 王二狗吃惊:咋,本想着把自己给卖了,怎么转头一家子都要被卖了呢! 他转头又想:余家的人都是顶顶善良的,自己一家子就算是全卖进来,应该不会被折辱打骂,也能更好地报答余家的恩情,这一点上,自己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就是不知道自家的媳妇和娃娃是怎么想的。 于是王二狗又对着余老爷子拜了拜,说:“老爷子,不是我不愿意,只是我觉得,还是要跟家里的媳妇和孩子说一声,倘若他们也愿意,我们一家子就上山来。” 余老爷子就觉得这话说得他羞得慌,明明都是一个村的人,还突然就多了这么一层主仆关系,他这大半辈子除了媳妇还真没被人伺候过,听二狗这么一说就觉得老脸都要没了,生怕别人觉得他们余家趁人之危、落井下石。 余卿卿倒是一点都不害臊地说:“那好,二狗叔,你这就下山去问问你家里人的想法,若是大家都愿意,你们今个就可以打包好家当到山上来了,我这大院附近还有一大片的平房,你是知道的,到时候你们就直接挑两间住进去,也方便日后随时来大院里伺候咱们。” nice!可算把第一家村民给忽悠来山上住了! 然而这才是刚刚开始。 随着接二连三几天雨水的到来,村民们渐渐开始惶恐。 王二狗田地里的情况,不仅仅是个例,陆陆续续又有几家的田被水淹了。 大家叫苦不迭,再怎么挖渠,也赶不上水漫上来的速度。 有的人家干脆就放弃了,把能收的庄稼都提前收了,剩下的损失,也没有办法弥补。 这时候,大家不禁再次感叹起余家的好来,若是往常的年头,蒙受这样的损失,村民们怕是一时间缓不过来的。 幸好这两三个月在余家那个山头赚了不少小钱钱,即便是自家庄稼粮食不够,也能去县城买点儿回来。 按理来说,快到了丰收的季节,粮食的价格多少会低一些。 可去县城买粮食的村民们发现,粮价非但没有跌,还涨了几文钱。 余家老小暗搓搓地在村里放消息:今年粮食收成不好,大家赶紧囤点儿放家里以备不时之需哦。 一传十十传百,传到后面大家伙也不知道是谁先说的这口话,可绝大部分的村民都十分赞同这消息。 趁附近村子和县城的人都还没有缓过来,大家伙一趟一趟地搬粮食回村,还有大半是往山上运的,不少村民害怕自家粮食回潮,纷纷向余家租地窖用。 余卿卿修这地窖,本就是为了这一日,给村民用的,自然欣然同意,租金也定的便宜。 这几日,二狗一家已经在山上居住妥当,大妞他们只觉得仿佛到了天堂。 他们虽然说卖身做了余家的仆人,可这住的,不再是之前破烂漏风渗水还潮湿的破屋子,而是齐整结实的青砖瓦房,每天跟余家小姐姐还有哥哥们一起吃饭,吃完了还能带一份给家里的娘亲吃。 对几个娃娃来说,这日子过的前所未有的滋润,就连他们的娘,脸色都好了许多,偶尔可以坐起身做做针线了。 余家也从来不让他们仨做什么重活,有时候跑跑腿,递递东西,喊一声“小姐”、“少爷”,余家小姐还要一本正经地说,“叫什么小姐,咱们家可不兴封建农奴制那一套。叫我青姐姐就好啦。” 青姐姐旁边那个特别好看的哥哥,虽然说看起来不太爱说话,可目光总是清清凌凌的,像村里泛着波光的河面似的,看着十分温柔。二娃就很喜欢他,总想偷偷凑过去抱他的腿。 不过这时候,青姐姐就会有点大惊小怪地把他们挪开,轻扶着大哥哥,嘱咐他们道:“凌哥哥生病了,正在养身子,你们不要随便扒在他身上哦!”末了又小声自言自语地地说了一句,“要扒也只能我来!” 这一日,是难得晴朗的一天,村里的道路被雨水泡了几天,李村长带着不少家村民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山上去,到了山脚口,便看到两人宽的青砖台阶延伸上山,比村里的路好走了太多。 村民看到这台阶,心中更是下了决心,随村长一路上山,去余家大院。 老余正带着几个娃娃正在大院里晒谷子,听到嘀哩哐啷的门铃声,前去开门,就看到十来户村民在门口站着,手里都提着点什么,笑得颇有点儿谄媚,村长在中间站着,见了老余就递过来一篮子鸡蛋,搓搓手,客气地说:“大树,这是你嫂子让带的鸡蛋,你就收下吧。” 其他几个村民附和道:“对对对,大树啊,还有咱们的,一起收下吧。” 老余被这仗势整得有点懵,直到村民们纷纷往他手里塞东西到拿不下的时候,老余才缓过神来,问:“大家伙的今日来,有什么事儿吗?”若说搬家的随礼,大家都早已经给过了,今个突然来这么一茬,定是有事相求,老余笑了: “你们也别光顾着客气,来,跟我进院子里来吧,有啥事咱们慢慢说。” 村民们立刻也笑开了,“慢慢说,慢慢说。”然后大家便结队进了大院,为首的李村长还揽着老余的肩,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第一百四十二章 进了主堂,大家伙的也不坐,都有点儿拘谨地在一边站着,为首的村长也是如此,两手揣着,笑呵呵地对老余说:“大树啊,我也就长话短说啦。最近这日子的大雨你也知道,咱们村里实在是受了点儿影响,所以这次我们这伙子人过来,是聚在一块,想跟你商量点事儿的。” 老余心想:我闺女就等着你们来商量,等得脑袋都快急秃了,就怕你们在山下混得太舒坦、舍不得上来呢! 表面上,老余还是装作一副并不太懂的样子,歪头看向村长。 李村长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莫名被老余看得一羞,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大树,你看,今天跟我一起来的,都是村里头家住的比较低的、最近被淹了不少的乡亲们。大家伙的都知道你们家在山上建了不少平房,所以就想先整几间租几个月,暂时住一下。我知道你怎么些个平房都是留给你们以后的工人住的,咱们这样提出来也是有点不厚道了,但是……” 老余摆摆手:“没有什么但是。” 村长脸色一白。 老余又道:“村长您这就是太客气了,这架势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呢!不就是租个房子嘛,租就租呗,房子建出来就是给人住的嘛,我还觉得这山上就我们一户、太冷清点了呢!大家伙的多来一些,咱们这山头也更热闹些。” 听老余这么一说,村民们的神色都变得轻松起来,还有一些人笑着拍起了老余肩膀,说:“不愧是咱们村的汉子,就是爽利!大气!” 另外一个汉子也打趣到:“夸人就夸呗,怎么还把自己给带上了?” 大家纷纷笑了起来。 村长没有忘记他的任务,他心中虽舒了一口大气,仍然有些小心的问道:“那你这个租金怎么算?” 老余很是通融达理地说道:“这个天灾人祸,是咱们都不想看到的,既然大家伙都相信我余家的人品,我也不能让你们失望了。这房租的话,一套平房,你们一个月给100文便可以了。” 村民们哗然,这一百文钱对于即将几个月没有收入的他们来说,并不是不是一笔小钱,但若从租房的角度来说,这钱着实要的很低很低了。 幸好村里的人们在这两个月或多或少都赚了不少工钱,这几个月多花上几百文钱,能住得安逸舒服、也是很划算的了! 于是,村民们纷纷跟老余说要租房子,有的家里人比较多的,干脆订了两套。 这几天,村里搬家的动静格外地大,有些听闻余家对外租房子的事,也都来拜访询问。 余卿卿将手中的画本卷成筒状,朝吴氏下巴处一伸,笑眯眯地问:“请问这位女士,一跃成为清水村最大的包租婆,感觉如何?” 吴氏一副莫挨老子的表情,她冷酷地挥挥手,对余卿卿说:“这住户名单你整理了吗?如何分配你想好了吗?还有你养鸡场的员工,也是时候安排他们入住了吧?随便找个理由都好,赶紧的,让她们都上来。这几天我这心总是慌慌的,生怕突然就洪水爆发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要说这女人的直觉,有时候准得可怕。 三日之后。 这一天,天空意外的晴朗,仿佛被多日的雨水清洗过一般,碧蓝碧蓝的,山间草木苍翠,生机盎然。 村民们收庄稼的收庄稼,搬家的搬家,小孩们也难得出门玩闹,村里恢复到一副热闹轻快的模样,甚至比往常还要热闹许多。 与大部分拖家带口想要往山上搬的村民不同,老张氏怀里搂着个大包袱,牛车上也摆了不少,在村头的牛车上坐着,一边坐一边朝不远处大声吆喝着:“老张头,你怎么那么能磨叽!快点儿!” 村里人见到了,就好奇地问:“呦,老张氏,你这大包小包的要去哪儿啊?” 这可问到了老张氏心里的痒处,她得意洋洋地说:“这不是村里最近被淹了不少嘛,我那嫁到县城的闺女心疼我老两口,说要我们去她婆家那儿住一阵子,唉,这村里我们都住了大半辈子了,突然到县城里,也不知道习惯不习惯呦。” 老张氏虽然是一副很惋惜的口气,神色却是眉飞色舞的,嘴角都快要咧到了颧骨处。 几个村民羡慕地说:“你俩老可真是好福气,县城再怎么不习惯,肯定也是比在村里住舒坦得多啊。” 老张氏掩掩嘴:“嗳,你们去山上住也不错,就是听说山头上虫子啊蛇鼠啊怪多的,弄不好还有野兽大虫啥的,你们可要记得防着点儿,啧啧。” 有个汉子听了,举着手里的斧头,一挥,憨憨笑着说:“不怕,听咱们村里几个已经住进去的人说那个房子着实不错,比咱们在村下面住的房子还要好,防潮防湿是没什么问题了,这不,咱们正打算上山再做点工,在房子周围多建一些围墙和栅栏,不管怎么说,安全还是最重要的。” 老张氏也跟着笑着敷衍了两声,转头喊老张头,又吸引了好一波村民的注意,不一会儿,整个村的人都知道老张氏家孝顺的大闺女要把这老两口接到县城过好日子去了。 这些事儿,山上的余家是一点儿也不知道。如今养鸡场的养殖已经步入了正轨,媳妇婆子们大部分也都申请了入住,因为可以拖家带口,还有现成的幼儿园可以带娃,大部分的员工都选择了搬家,跟其他村民来比,他们还少了几百文的房租,莫名的优越感油然升起。 余其凌在桌前坐着,一笔一划地将村民的各种信息一一记录在文册上,余卿卿在一边捧着下巴歪头看着,颇有点岁月静好的模样。 一会儿,余其凌突然问:“这…高家老太太和朱家老太太要住一起?” 余卿卿点点头:“对,两个太太平日里就玩的不错,这次都在一块儿干活,两个人都说要抛弃自家老头子姐妹俩住一块儿,所以我就给高家和朱家的两个老头儿安排在一间屋里住。” 余其凌又记到了何家:“他们家的娃娃可真多。” 余卿卿:“那可不是嘛,三个壮、三个毛,还有两个姑娘,不过除了三壮和三毛,其他的都挺大了,不符合咱们幼儿园的标准了,所以其他的小孩就不安排在员工区,让他们找各自的爹娘住就可以了。” 余其凌:“我似乎感觉咱们这些房子不够住。” 余卿卿:“哥,不是似乎,是肯定!这山头毕竟还是山,不是空中花园,现在只是简单地安排下,到时候洪水来了,那就又要重新安排一番了。” 余其凌听到余卿卿的话,诧异地望向他的小妹:“洪水?” 余卿卿:不小心说漏嘴了? 余其凌:“小妹,你这话是认真的吗?听你的口气,似乎是不久之后,就会有洪水?你怎么会知道的?” 余其凌脑袋转得快,他一下子将余家这些日子忙忙碌碌的一大番奇奇怪怪不同寻常的举动,与洪水联系在一起,突然意识到,他原本有惑的一切,瞬间都有了解释。 第一百四十四章 余其凌转头认真地看向他这个颇有点不同寻常的小妹,认真地问道:“你们是不是提前知道了什么?” 余卿卿对着她哥的目光,一时间竟有点儿紧张。 突然间,山头上跟着齐田户搬家的大黄狗汪汪叫了起来。 村口另外几只游手好闲的狗子听到大黄的召唤,也纷纷跑向了山头,你一声我一声地应和着。 往山上搬东西的村民们看到这副景象,还乐了一下:“咱们村的狗,可别说,都可机灵了呢!” 话音未落,猛然间,一阵上下颠感自地面传来,大家伙儿都扔下手中的东西趴在了地面上,紧接着又是左右摇晃,吓得村民们一个个腿软了不敢起身,过了一小会儿后,地面缓缓恢复平静,大家才狼狈地爬起来,惊慌地嚷道:“天啊!是地龙翻身了!” 大家有的往山上跑,有的往山下跑,一个个地边跑边喊:“地龙翻身啦!大家都别在屋里待着,快点出来啊!” 在房屋刚开始轻微晃动的时候,余其凌就迅速地将余卿卿抱住藏在了怀里,胳膊搭在她的头上,另一只手轻拍着余卿卿的背部,小说说:“小妹,别怕!” 余卿卿:“哥,我真不怕,这房子我在让人建的时候就做了防震处理的,且不说咱们这并不是地震源了,就算是八级地震,咱们也不用慌的。” 余其凌:……这个小妹是真的不像个小孩。 “不过……”余卿卿的神色凝重了几分,“接下来才是一场硬仗的开始。哥,你腿长,你赶紧去通知咱家大院的人,让他们跟村里人说,赶紧上山来,家里的东西能搬多少搬多少,来不及就不要搬了,人上来才是最要紧的!我去找我娘!” 说完,余卿卿像个小炮弹一样从她哥怀里弹了出去。 余其凌愣了几秒,随后也迈着长腿出去找人去了。 山下,村里的人还在暗自庆幸着,有个大嗓门的大娘从家门口冲了出来后,看向同样跑出来的左右邻居,一下子就笑了出来,拍拍大喘气的胸脯说:“哎呦喂,刚刚可把我给吓坏了!幸好这地动,就动了一小阵子,连我家的猪圈都没给震坏!” 另一个媳妇怀里还抱着个小婴儿,她一边轻拍自家的小宝宝,一边笑着说:“可真是祖宗保佑!” 媳妇家的汉子就说:“可咱们也要小心,难保回头会不会来一场大的,到时候被压了可就惨了。我进去把椅子搬出来给你坐,咱们就在这大门外的宽敞地方多等等。” 媳妇笑笑应是:“当家的,那你可要小心点,顺便把宝儿的尿布和小棉被给带出来,我怕他着凉了。” 山下的人安定了,山上的人也没闲着,大家正围着建好的房屋和厂房啧啧不已,“这房子不愧是青砖垒的,地动的时候连晃都不晃的。” 大家都很庆幸,似乎村里的大家伙儿并没有任何的损失,顶多是被吓了一跳,等待了一会儿后,村民们又开始山上山下地搬运东西了,各自招呼着,有抬家具有扛粮食的。 幼儿园的小宝宝们被刘婆婆叫到了广场上,一个个地坐在小板凳上,等着刘婆婆发果子吃。 刚刚的地动似乎没有给他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任何的影响,甚至有的小娃娃觉得,方才那山抖得几下很有意思,跺了跺脚,又蹦了几下。 余其凌一出院门就看到了往回跑、气喘吁吁的余二叔,老余一见到他,就冲上来紧张地问:“你妹呢,你们俩不是橡皮糖似的天天黏在一起吗?她去哪儿了?” 余其凌拍拍他叔的肩膀说道:“二叔,你别急,小妹她没事,她去找二婶了。方才这地动二叔肯定也感觉到了,小妹让我跟你说,让你通知村里的人赶紧都上山来,越快越好。” 老余转头左手拍右手道:“那可不是嘛!我要赶紧的!你去养鸡场通知一下老太太,让她组织一下村里的人,哎!老大老三他们两家子,按照现在这时候,他们现在也该从县城赶回来了!我就说这几日有风险,让他们别去县城做生意了!不成,我得叫上赵老汉,带着大黑去接他们!” 身为养鸡场ceo的余李氏,早在地动的刚开始,就带着一窝的媳妇婆子从厂房跑了出来,吴氏在一旁将余李氏拉到了角落里,说:“娘!大事不妙了!这洪水可能很快就要到了,咱们要赶紧准备了。” 余李氏此时已经有点慌了,这几天的总裁生活美得她都有点忘了自家为啥要把养鸡场建在山头上了。 她一把握住二媳妇的手,颤颤巍巍道:“这?这!你们之前说的那个洪水?它就要来了?我还以为是假的呢!” 可别说,这些天余李氏也没少想这事儿。 一边,她是想着,这洪水若是假的就好了,倘若这洪水真的来了,村里人,还有他们自个,该受多大罪啊这是! 另一边,她又想,若是这洪水不来,自家做了那么多的准备,存了那么多的粮食,又是买山头又是建厂子的,不都是为了应付这场灾难,若是真的没有,那他们费了这么大劲不就都打了水漂?是为了啥啊!啊? 第一百四十五章 因此,余李氏也说不清是希望洪水来还是不来。 这时候,听二媳妇的意思是,洪水似乎就要真的来了。 余李氏的手颤抖了。 她心想:算了,还是别来了吧,她这一辈子虽然没享过什么大福,可也没经历过什么大灾,不求什么大富大贵,能帮自家孙女打点好养鸡场,已经算是她的人生巅峰了。 地震洪水什么的,还是能不来就不来的好! 吴氏倘若知道她婆婆心中想法,一定要吐槽:婆婆呀,你当洪水是你养的鸡崽吗?想招呼就招呼过来,想唤走就唤走的?这是天命,半点不由人的,他们一家子被囫囵送过来都还没心理不平衡呢! 能怎么样,就只能认命了! 吴氏:“娘,不要慌,咱们可是准备了很久的。” 余李氏哎了一声,搓搓手,环顾周围的婆子媳妇们一眼,只见大家都看着主心骨似的,将信任的目光放在了自己的身上。 余李氏突然想起来不久前的一天,她私下里偷偷问孙女:“你说,咱们一家忙这忙那,又是买那么多东西,花那么多银子。咱们做这么多是图啥?” 余卿卿抬起头,大大的眼睛中带着点微光,她细声说道:“奶,你知不知道有句话叫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我们有能力为大家带来改变的时候,对应要承担的责任自然也重了许多。对咱们来说,村子,就是咱们的责任。” 这一刻,余李氏心中又浮现出了这句话。 与此同时,远远冲过来一个小小的身影,还有熟悉的小姑娘的声音:“娘!奶!” 余李氏抬眼望去,正是她那与众不同的小孙女。只见她小小的身躯分外灵巧地跑过来,头顶上的小发髻一颠一颠的,已经有些松散了,看起来跟炸了窝的鸡棚似的,乱糟糟的。 吴氏也转头看到了自家闺女,瞅了一眼她头顶的小啾啾和四处飞散的小毛毛,心想:不出意外,应该是凌哥儿那好脾气的小伙子给扎的。 这丫头总是嫌她绑的发髻太紧,说头皮要被扯没了。她哥好,她哥舍不得使劲儿,手脚轻柔得很,这小丫头就总找她哥扎头发,完全忘了自己虽然表面上是个小丫头,其实完全可以自己扎发髻的事实。 余卿卿看她娘的目光所在之处,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也懒得管,把额头上的毛往后一抹,就急忙说:“娘,快,把仓库里的麻绳赶紧拿出来,之前晒的葫芦也都拿出来,很快就用得上了!” 旁边的婆子们听得一头雾水。 余卿卿又对余李氏说:“奶,养鸡场没啥事儿吧。” 余李氏一挥手:“能有啥事,你那厂房建得多牢啊,山塌了房都不会塌的。啊,呸,我这说什么晦气话,山也不会塌的。” “那就好,奶,那不如这样吧。”余卿卿拽了拽她奶的衣角,让她奶矮了矮身子听她的悄悄话,“让这儿的媳妇婆子们,把自家的汉子孩子们都叫上来吧,让他们先来这暂住两天,理由嘛,就直接说怕接下来几天还有余震,咱们这儿安全些。” 余李氏点点头。 这时候,长腿的余其凌也大步走来了,余卿卿看到后就扑了过去,“哥,你怎么来啦。” 余其凌摸摸自家小妹快散掉的发髻,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轻声说:“方才我在门口碰到了二叔,已经跟他说过了,他说要去县城接余家大叔三叔回来,让我到这儿,跟余奶奶和二婶说一下,让她们俩组织一下村里的人,让他们能上山的都上山。” 这时候,余其凌内心已经很确信了,余家老少们,一定老早就知道会发生如今以及接下来的灾难! 急急忙忙招呼上赵老汉的老余,火急火燎地催着牛车出发。 赵老汉突然再一次充满了久违的速度与激情,他奋力一声呦呵,赵大黑便挥舞着四个蹄子奔跑了起来,车上的老余被颠的,感觉骨头架子都松散了几分。 所幸的是,二人在半路上,便遇到了推着车往村里头赶的余家两兄弟,和米谷豆三兄弟。 那往回赶的速度,与赵大黑相比,似乎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方差点迎面撞上。 老余见了兄弟两个,立马挥起手,大声喊道:“快,快点儿!咱们赶紧回村里!上山!” 余老大:那还用说! 刚刚那震感他们在县城感受得还要更明显些。 在坐的吃客们被大地突然的晃动,吓得扔下了碗筷,躲得躲,蹲得蹲,还有几个哭爹喊娘的。 好在地动并没有多猛烈,持续也不久,大家没一会儿便恢复了镇定,有的甚至又端起来碗继续吃点东西。 余家两兄弟却一点儿招待人的心思都没有了,他们可是记得,之前老二就跟他们提点过,日后正是因为不远处靠近镜江的地方,发生了一场很大的地动,导致镜江的堤坝被毁,洪水才因此爆发。 他们这儿虽然不是地龙翻身的中心地带,只是稍微受了些影响。但那洪水可不是说着玩的。 极有可能在地动不久后就来了。 余老三连忙跟所有顾客告了声抱歉,麻溜地开始收拾碗筷桌椅,准备回村里。 就离开县城之前,还特地招呼余米和余谷那两小子,趁粮店老板最后一波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去粮店又扛了两麻袋的粮食背回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 老余与自家兄弟碰上头,心中的石头才终于落了下来,他看到小吃车上的两大袋的粮食,不由得一笑,招呼着两个小伙子,将粮食又搬到了牛车上,这样剩下的几个人推起小吃车来也轻松许多。 一行人又快牛加鞭的往村里头赶回去。 赵老汉被这一伙人紧张兮兮的气氛整得有些不明所以,到了村口时,正张口欲问,老余打断了他,对赵老汉说:“赵大叔,牛车不太方便运到山上去,你便把它卸在山脚下吧。牛,你一定记得牵上去就可以了,你和你家人的住宿我已经安排好了。行李包袱什么的,你们也赶紧搬上去吧!越快越好,至于为什么,你暂时也不用问,说不定还没到晚上,你们自己就知道了。” 赵老汉点点头,牵着牛去家里搬东西。余家三兄弟终于到了山脚下,小吃车也运不上去,老余跺跺脚说:“还是失策了啊,除了台阶就该给山上设个坡道的。” 余老大倒是很想的开,把小吃车往之前余卿卿放船的地方一推,把吃的喝的往背上一扛,迈着大步就上了山,一边走一边说:“现在也不是在意这个的时候了,车上不了不重要,人能上去就行了!” 与此同时,在余李氏和余卿卿的通知下,养鸡场的媳妇婆子们也都下了山,通知自家的人搬到山上去。 村民们不是不奇怪,也不是不纳闷。 有些村民脾气倔,怎么也不肯搬上来,还在村里四处说:“不过就是个小地动,一看就不是咱们这儿的,怕什么呢,还要跑到山上去?费这破劲不如趁太阳好多晒些谷子!” 也有婆子添油加醋地说:“那可不是嘛!咱们祖祖辈辈的都在这块地儿待了几百年了,也没听说啥大地动,需要咱们一大村子的人都要搬上去住的道理,反正你们爱和蛇鼠住一窝,我可不拦着。” 平时嘴巴特别厉害的余李氏听闻了这些婆子的话,也没说啥,默不吭声地帮另外要搬家的几个婆子收拾东西。 年纪到了,有些事儿余李氏也想的开了。 该说的,该做的,他们余家已经尽量做到了,不愿意配合的,她也没办法。 用她孙女的话来说,叫做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有这个功夫跟她们瞎掰扯,不如多费点力帮几个老姐妹搬家呢。 这不,朱家的老婆子正在院子里吆喝她的儿媳妇。要说她们婆媳俩相爱相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朱婆子对外很少说什么,可在家里没少嫌弃自家的白胖媳妇朱王氏,余李氏跟着朱婆子一进去,还没怎么欣赏这朱家的大宅子呢,就听朱婆子中气十足嚷嚷开了:“肥婆娘!赶紧地!麻溜地!出来!还在哪个旮瘩角里躺着呢!啊?” 朱王氏在房间里急急哎了一声。抱着自家的小娃娃就小跑了出来。朱婆子又忍不住上去捏了自家媳妇的肉脸蛋儿,气鼓鼓地说:“怎么就你这么懒!别人家的都在外面站着,生怕再来一场地动把房子给震塌了,你倒好,抱着咱家唯一的孙女儿在房间里躲懒。你不担心你的小命儿,我家的宝贝孙女可不是给你随意糟蹋的,赶紧,现在,立刻马上,带着咱孙女上山去,去养鸡场,让青丫头给你安排个房间,去晚了就没有了,知道不?” 朱王氏抱着娃连连点头,扭着屁股一溜烟地跑了,连个行李都没带。 余李氏呆呆地看着,末了说了一句:“你还真是宝你家的这个儿媳妇儿。” 朱婆子傲娇地一扭头,“谁宝着她?又懒又胖的,要不是能给咱家生娃娃,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转头对余李氏说:“是不是老姐妹了,说好的帮我搬东西,可不能光说说的,我家老子儿子都不在,除了你,还真没人帮我了。” 余李氏摆摆手,“怕什么,我家儿子孙子多,过会他们也都该回来了,过会就让他们过来。” 朱婆子有点儿酸自家的儿子就一个,孙子都还小的不行,没个能搭把手的劳力,同时,又有点儿不解地撇撇嘴,“你说你们这么催着赶着要咱们搬家做甚?跟赶着投胎似的。要不是相信咱们这几十年的姐妹情,我可不随着你闹腾,我跟你说,咱们这青砖房子住起来可不比你们那房子差,还有我家的猪,鸡就算了,猪怎么抬上去?” 余李氏心里吐槽,没错,她发现她跟着老二家的学坏了,也喜欢在心里偷偷吐槽人了:搬上山,那可不是赶着去投胎,你们要是不搬上来,那才是上赶着阎王爷的趟儿。 嘴上忍不住嫌弃地说:“这时候了,你还有心情管你那猪!” 朱婆子真的有些纳闷了:“怎么了,咋猪还没时间管了呢,我可跟你说,咱家这猪可不是留着卖的,是专门留着过年宰的,你也知道我家那个媳妇有多馋嘴儿,不给她留点儿肉腥她连绣花都绣不动的。” 第一百四十七章 余李氏:“够了哈,别张口闭口都是你家儿媳妇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媳妇呢。猪这事儿咱们过会再说,先把衣服细软这类的打包一下,收拾利索,咱们两个先带上去,其他的就招呼咱家的汉子们下来搬。” 朱婆子不情不愿地进了灶房,先开始拾掇橱柜里的吃食,一边叨叨:“我先来瞅瞅,这肥婆娘有没有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吃!” 余李氏只觉得胸膛里一口闷气堵着,上不来下不去,她转头冲了出去,进了朱家的高级鸡别墅里,身手矫捷地抓住了几只鸡,将爪子绑了起来,准备一起带上去。 山上,正拖着大堆麻绳往门口移动的余卿卿,迎面碰上了往回赶的老余他们,老余一看他闺女的造型就乐了,“这是啥,你这是在cos列宾的名作吗?” 余卿卿无力地翻了个白眼。 这块地方就他们一家能懂这个梗。 她爹在嘲讽她此时特别像一幅画中的人物。 伏尔加河上的纤夫。 余米倒是很有个哥哥样,他将手中的粮食往门口一摆,就接过余卿卿手中的麻绳,说:“青妹妹,这是要给抬哪儿去?山脚下吗?” 余卿卿拍了拍胸口说:“没错,放在咱家的那个大船上,对了哥,你放完之后,再去一趟何大伯那儿,把我订的另外几个小船一起拖到那儿,用麻绳系好了,千万别给飘了。知道不,到时候就靠这几艘小船了!” 老余见他闺女一张幼稚小脸却十分郑重的模样,越看越是可爱得紧,忍不住伸手把她乱糟糟的小发髻又薅了几把。 余卿卿的脑袋彻底炸开了。 余卿卿气得脸都鼓了起来,她一把挥开了她爹的手,叉起了小腰说:“爹,你可别闲着,凌大哥被我叫去管咱家租房的事儿了,可咱们村里真正愿意搬上山的也不多,你赶紧发挥一下你妇女之友的魅力,把村里剩下的那些媳妇婆子都给忽悠上来啊。” 老余赶紧捂住了他闺女的嘴,责怪道:“瞎说啥话呀这是,什么妇女之友啊,啥忽悠啊,小孩子家家的话不能乱说,你爹我啥时候成了妇女之友啊,我跟村里的媳妇姑娘们可从来是不来往的,你可别随便糟蹋你爹的名声。”说了又转头四处看看,“你娘不在这附近吧!可别被她给听到啦,不然非要打死我不可。” 老余平日里在众人的眼里,虽然不是那么高冷,可也算是相当稳重的,没想到今个没藏住这惧内的形象,一下子推翻了余家老爷们对老二家的印象。 余家老爷们:没想到吴氏/二婶婶平日里看着温温柔柔的,私下里竟这么凶的吗? 余老大则想到了自己跟媳妇约好的,在外听他的在内听媳妇的这规矩,一时间颇能感同身受,拍拍老二的肩膀,说:“弟啊,不容易啊,你就听咱侄女的,下山再去通知大家几番,不行就叫上咱家的村长,你们两个妇女之友出马,效果铁定好得多。” 老余反手想拍回去,这话说的,他可不爱听。大家伙都笑了起来。 余卿卿突然愣住了,她说:“安静!” 身边的一群长辈并没有因为余卿卿岁数小还是个女孩而轻视她,听到她这一声命令,大家都没有露出不愉快的神色,而是立刻沉默了一下来。 周围一安静,一阵阵狂烈的风扑面而来,吹得树林哗哗作响,无垠乌云如同列阵兵马般涌然而至,将原本晴朗的天空猛然覆盖。 遥远的天边传来的隐隐雷鸣声,且愈来愈近,青天之上几缕闪电若隐若现,时而照亮大地,仿佛在预示着什么。 余卿卿紧张地咽了下口水。 大粒的雨珠劈头盖脸地落了下来。 伴随的还有低沉的声响,那声响并不大,却像是从地面隐约传来的动静,震得地面微微晃动。 余谷身子灵巧地跳到一个树上,朝着空旷的地方望去。 他支支吾吾地说道:“远边!远边似乎有条白线!” 老余吓坏了,他连忙让大谷拽他上树,吭哧爬上去后差点摔下来,“是洪峰!” 余卿卿:“快!咱们时间不多了!爹,你赶紧去找村长,组织村民们上山来,不管什么理由!拖也要拖上来!其他的人也不要闲着,一起帮咱们村里的人搬东西!这麻绳,你们一人先带一根在身上。哥,走!我们赶紧去山下取船!” 余家老爷们听闻,不再耽搁,有的往山上找人,有的往山下帮忙,余卿卿步子小,跟着余米跑得跌跌撞撞。 老余知道他闺女虽然是二十来岁的心智,可这身躯毕竟还是个小娃娃,心里一时间纠结得不行,想把丫头带在身边寸步不离,可自己更重要的任务是找村长帮忙救助村民,只能一边跑一边回头喊:“大米!一定一定照顾好你妹子!” 瓢泼大雨瞬间而至,山上山下都是村民扯着嗓子着急的嚷嚷声:“收衣服啦!收谷子啦!” 还有人敲起了破锅,哐啷啷的声响,震得村里好不热闹。 老余三个台阶并做一个地快步上山,一边跑一边喊:“李大哥!李村长!咱们的村长大人呢!” 有急忙将东西搬进山上平房的村民听闻了,隔着雨帘对老余大声吼道:“大树!村长在那儿!”说着指了指某处平房,正是村长刚搬上来住的新家。 老余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就朝着那地方冲过去。 身后跟着的余大江几个,见了那几个村民们也都说:“快!跟咱一起下山,咱们得下去帮村民们上山!” 村民不解:“这么大雨,还出去干嘛!上山等回头雨停了再上呗!” 余老大急了:“那就来不及了!快!要发生大事儿了!要有洪水来了,咱们赶紧的!” 村民感觉难以置信,一时间竟然几个人竟没有一个动弹一下。 洪水? 怎么可能! 余老大:“真的!刚才我们都爬树上看到了!这洪水很快就要到了!你们赶紧跟我们一块把山下地村民们都叫上来!” 这时候,气喘吁吁的老余,也冲进了村长家,将洪水要来的事儿断续地跟村长表达了出来。 李村长是个十分为村民着想的村官,平日里常常惦记这家想着那家的,一听说有大洪水过来,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但是看着老余郑重的神色,他呆了三秒,就转头冲了出去,比老余还要快,他在雨幕中大声地喊道:“咱们村的汉子们!都赶紧出来!天大的灾要来啦!” 方才还跟着呆愣的村民们一下子炸开了锅。 余家的话他们是半信半疑,可这时候村长都出来召唤了,大家不信也很难了。 李村长在村里的声望是相当有分量的。 第一百四十八章 大家立刻挨家挨户地通知,把能唤上的人都唤了出来。 山上的汉子并不多,大部分都在山下收拾自家的粮食。 许多年轻力壮的媳妇甚至是颇有点力气的婆子们听闻了要有洪灾的消息,纷纷站出来说要下山帮忙。 小孩子们则被安置在屋内不允许出门,还有一部分正在刘婆婆的眼皮子底下乖乖在屋里玩。 听闻要有洪水来,刘婆婆瞬间神色变换,她的神情太过惊悚,似乎是随时要晕倒的样子,把前来通知的婆子下了一跳。 刘婆婆一个大喘气,她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她说:“三丫!三丫还有我家老头子!他们下山去村外的山坡赶羊了,还没有回来!” 童氏的另外两个稍大的丫头也哭着围了过来,两个小姑娘已经能听懂大人们说的话了。 原来,因为今天天气难得的好,刘爷爷照旧要带着自家的小羊们出去吃草。 三丫不想在山上待着,就缠着刘爷爷带她一起。 三丫平日说话口齿还不是很清楚,但声音娇娇软软,又特别爱撒娇,刘爷爷格外喜欢她,每次给四丫喂羊奶的时候,都给她也留一碗,把这个小丫头都喂胖喂白了几分。 见这小丫头细声撒娇要跟自己一起出门玩的模样,刘爷爷心软得不行,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就,就把三丫抱上放在了母羊的背上,带着她出门溜达去了。 按理来说,在地动结束的第一时候,二人就应该回来了。 可那时候刘婆婆忙着管理身边一群躁动的小豆丁,只暗自保佑着自家的老头子能懂事地带着娃娃快点回来。 她心想:这两人或许正是在路上,或许已经快到山脚下了。 这时候,突如其来的洪水警报,让刘婆婆的内心一下子被破开了防线。 她忍不住哭嚎了出来。 周围的人也围了过来,安慰到:“刘家的不要急,说不定他们已经回来了呢!我这就叫我孙子去山下找他们去!你家老头子是朝西边还是东边去了啊?” 刘婆婆抽噎地说:“东边,村东边大概一刻钟脚程外的山坡上,我家老头子经常在那里放羊。” 大家一窝蜂地下了山,叫人的叫人,找人的找人。 李村长在后面跟着跑,嘶声力竭地喊道:“大家注意安全!千万别被洪水卷走了!” 这声音在密集的雨声中显得十分微薄。 当大家跑到山脚下的时候,已经有些惊得迈不动腿了。 远远的天边已经卷起了一波水浪,在滂沱的大雨下看得不甚清楚,但那铺天盖地的水流轰鸣声和巨大的潮气已经向村口扑来。 老余心中暗道不好,这洪水来得太快,太迅猛,给他们的反应时间并不多了。 山脚下的村户们都从家中诧异地跑了出来,洪水造成的次声波虽然听闻不到,但所有房屋都在微微地颤动,仿佛是又一场隐晦的地龙翻身。 山脚下冲下来的村民们互相对视几眼,握了握拳,坚定地跑下了山脚,朝村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呼喊着:“洪水要来啦,大家伙的都赶紧上山啊!” 这些呼声仿佛将原本有些呆愣的村民惊醒,他们有的二话不说就拉着一家老小往山头跑去,还有一些人转头跑进了屋,叫上家人,收拾东西,想趁洪水来之前多带点有用的东西上去。 原本兵荒马乱的动静,在倾盆而下的雨幕和轰鸣声中竟显得有些诡异地安静。 老余朝外跑去,一个个地组织村民们上山。 他已经湿透了全身,雨水打得他眼皮都有些睁不开。 可每接应一个村民,他都用最大的声音喊道:“快!上山!越快越好!就去咱家的大院子里!” 不远处跑来两个婆子的身影,老余也看不大清楚是谁,手一接,就将两个老人往山上推。 那老婆子穿着一身讲究的雨衣斗篷,大帽子在头顶上罩着,身上却挂着好几只鸡,还缀着几个包裹,她转头对老余说:“老二啊,我刚刚怎么好像看到青丫头了啊!” 老余一抬头,朦胧中就看到他娘皱巴巴的脸上满是焦急。 老余:“应该是她!她跟大米去取船了!” 近日,何家的庄稼都成熟得差不多了,所以除了何婆婆还有几个小子姑娘在山上暂时住了下来,大人们都还留在山下抢收粮食。何家大伯赶在前几日终于做好了第三艘小木船,涂抹了桐油,正放在自家仓房里阴干。 余米将怀里的麻绳往山脚下的脚踏船上一扔,就跟着余卿卿跑去了何家。何家的汉子们包括媳妇都不在家,都想着趁今天多收一点庄稼。如今这雨下大了,他们也应该在赶回来的路上了。 开门的是何大壮,是何家特地留在家的唯一小娃,他一见到余卿卿,就想起了当初何家几个男娃一起被赶下田干活的场景。 余卿卿见了他,倒是没有废话地说:“大壮,你赶紧跑上山找你奶去,这山下危险的很。” 大壮:“可我爹娘还在田里没有回来。” 余卿卿一把把他推出了门外,“那你就赶紧去找你爹娘,叫他们一起上山去!越快越好!” 何大壮懵懂间只觉得要发生不得了的大事,又同时觉得余卿卿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让自己觉得有点儿紧张又有点儿雀跃。 余卿卿一边往里屋跑一边说:“记住了,不管发生什么,往山上跑就对了!” 同时又喊道:“哥,哥,你再去叫几个人过来,帮我一起抬船!晚了就来不及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雨水下,每个人都扯着嗓子在叫嚷,互相提醒。 这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说是不长,可也够村民们做很多事儿了。 除了一些舍不得丢下家中干粮存货这类的村民,大部分已经跑到了半山腰的台阶处等着,山上的村民也都跑下来观望。 只见着一大片混浊的黄水裹挟着树枝杂草蔓延着,第一波的洪水已经侵袭而来,一下就盖住了大部分的田地,水也浸到了半人高。 村民们都快急疯了,他们看到不远处有个抓着包裹往山脚狂奔的汉子一下子就被洪水冲开了一段距离。 “天啊,是蔡家老三!”有人眼尖,看到水里在挣扎的男人的脸。 蔡家两个已经嫁人的姐姐看着自家唯一的弟弟身处险境,大姐直接吓得晕了过去。 二姐则喊着自家的男人,让他带人去救,蔡家的老太太在一旁也哭喊着快要晕倒。 这时候,帮朱婆子抬完东西转而往山下跑的余李氏也慌得不行,忙拉着老余的胳膊问:“青丫头回来没?咱山上山下都瞅遍了也没看到她!” 一直忙着招呼村民的老余猛然一惊,“这臭丫头,还没回来吗?大米呢,你看到大米没?他一直跟着咱闺女的。” 余其凌和吴氏,还有余家的几个女人,正抱着一堆系着葫芦的绳子,气喘吁吁从山上跑下来。 猛然间听到自己小妹不见身影的消息,余其凌心中猛然一跳,他快步向前拉住他二叔的衣袖,问道:“小妹往哪个方向去了?” 吴氏又气又急,“这小丫头,那么危险的时候还到处乱跑!” 就这么一小番时间,又一波洪水浪潮翻涌而至,有些没来得及跑得村民就跳到了自家的屋顶上,遥遥地对着山边儿呼救。 被洪水冲出去一段距离的蔡家老三也不是没脑子的,他当机立断地将手中的包裹一扔,就抱住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此时大树已经被淹了一半,他灵巧地往上攀爬至树顶,然后牢牢地抱住。 没办法,这风雨交加,在加上水势凶猛,所有树冠都在摆舞,若是一不留神没抱紧,可能又会被洪水冲走。 不仅仅是蔡家老三,在山上的村民们,都在互相呼唤确认着彼此的家人,若是发现有找不到的,都急的边哭边喊。 几个汉子接过了余家送来的麻绳,一边在树干上系着,一边就在自己身上绑紧,把没用的衣物给脱了,准备下水救人,其中就有蔡家两个姐姐的丈夫。 蔡家大姐终于清醒了过来,又开始哭,一边担心自己的弟弟随时会被洪水冲走,一边又害怕自家的丈夫出去救人会遇到危险,脸上都带着焦急万分的神色。 余其凌已经跑向自家脚踏船安置的那个棚子处,果不其然,那棚子已经被淹了大半,船也飘了起来,被麻绳紧紧地系在柱子上。 船的里面还扔着许多的麻绳。 余其凌挥手让几个婶婶将葫芦绳圈给抛过来。 听闻青丫头跟着自家大米至今不见踪影的老大夫妇和袁金钗也慌了,小余李氏在边上都有点站不稳,袁金钗只能一只手扶着,劝慰她的婆婆:“娘,不要害怕,青妹妹一向是有主意的。听二叔说他们是去何家取船的,再不行也有船托着的。” 见余其凌爬进了船,余家几个爷们也嚷嚷着说要跟着去找人。 吴氏却冷静了一下来,制止道:“这船不能坐那么多人,你们这是去救人还是组队划船?总要留点位置给被救的人吧。”说着,就只让老余也跟着进船,把手中系了葫芦的绳子递了上去,又扔了几个给准备下水的村民,让他们系在自己的胸口处。 下了水的村民第一时间就发现这葫芦着实好用,自己不用费太大劲就在水中浮了起来,唯一麻烦的问题就是如何在一波一波的洪水势头下,平安地游到被困的村民身边。 随着洪水的上涨,越来越多的杂物随着水流四处飘荡,一不留神就可能被撞到。 蔡家两个姐夫游在前头,目标很明确,就是不远处的蔡家老三。 蔡家老三在风雨中感动得想挥手,又怕手一挥就从树冠上被吹下来。 蔡家大姐夫先一步游到了树边,将自己身上的麻绳解下来系在了树干上,二姐夫紧随其后,拽着两人胳膊,让他们抓着麻绳往山边游。 中途过程中,蔡家老三猛然有些失力,手一松,差点放开了麻绳,被洪水再次冲走,引得观望的村民们大声惊呼。幸运的是,蔡家大姐夫硬是憋红了脸,将他活生生又给拽了回来。 三人平安到山上的时候,瞬间都脱力地往地上一躺,村民们蜂拥而上。 剩下的汉子们看了,都纷纷脱衣服,打着赤膊,往身上系了麻绳准备下水,更远的地方还有人在呼救,大家打算以蔡家老三的那个树为第一个站点,顺着树再往前游一段,用麻绳把这条水上的路给明确出来。 余其凌和老余都进了船,旁边的人帮他们从岸边推了他们几把,直到水淹到胸口时才放手。 余其凌没真正坐过这脚踏船,但也跟着他妹研究过一番,老余对这个倒是熟悉,对余其凌和老三说一指说,“你踩右边,我踩左边,中间的方向我来掌握。青丫头是去何家取船了,我们朝何家的地方走就行。” 何家和自家原本的老屋离得很近,离山却有点儿小远,两个人奋力地踩着脚踏板,一点一点往村里头行驶。 幸运的是,老余两人踩着船没有走多久,就看到了不远处有几艘小船,船上好些个人,其中有一艘正靠在一栋破屋子的边上,自家丫头小小的背影正在里面晃动着。 老余激动坏了,对着船遥遥地唤道:“闺女!!” 余卿卿一转头,看到她哥还有她爹冒着大雨大风和洪水的危险踩着船来找她,一时间有点儿想哭。 她一边挥舞着胳膊一边喊:“爹!哥!过来!” 正好,他们的船也快盛不下这么多人了,她爹踩着脚踏船来这儿,正好可以把困在屋顶上的几人给救下来。 第一百五十章 不得不说,她爹和她哥来得正是时候。 当时,在余卿卿的催促下,何大壮先一步跑去了自家田地旁,跟爹娘说了消息。 何家老大就让老二,还有自家媳妇带着娃娃上山去,他自己则撒丫子往家里跑。 还没跑到门口,就看到不远处的泥水翻涌而来,被挡在门槛外,可那架势,似乎是很快就要溢过去了。 余卿卿正吭哧吭哧地、和她哥,还有两个小伙子把三艘小船往门外推。 见了何家大伯,余卿卿抬起脏兮兮乱糟糟的小脑袋,摆摆手说:“大伯你怎么回来了?正好,咱们一起把这船给推出来。” 何家的正欲开口,又一波黄泥水潮扑了过来,水线一下就高了许多,大家被冲得一斜,余卿卿更是一下摔倒了水里。 大米吓得赶紧把他小妹从水里拽了出来,余卿卿呸呸呸地吐着嘴里的泥沙,手脚并用地往船上爬。 何家大伯蹚水跑进了后院,怀里抱着一堆船桨:“我回来就是为了提醒你,别光顾着取船,就忘了拿桨!” 余卿卿:我去!不说还真忘了!他们差点就要用手刨水了。 借着水的浮力,船很快就推了出去,五个人都爬上了船,划着船桨小心翼翼。远远看去,一波又一波的浪潮正在过来,余卿卿举动船桨,只能窝在船舱里,露出个小脑袋四处张望。 村里一些村民跑得慢了,在中途就被洪水困住了,有的就地爬上了树,有的则一点点攀上屋顶,还有的人抱着自家的木桶或者床板,在水里一荡一荡,往山边努力地划着。 不得不说,余卿卿当时在村里发放的吴氏的防洪小画本,使得村里的众人在面对这从未想象过的险情时,竟分外的冷静。 余卿卿甚至还看到有村民在这短短的时间,用木柴和布条,还有几个盆桶,绑成了三角形的有浮力的支架,人就架在这支架上,一点也没有沉下去的迹象。 那些被困村民们看到余卿卿的船队,就像见了救世主一般,在雨中热情地呼唤着:“先救老人还有孩子!” 有些老人家就是倔,让他们离开家,舍不得,让他们跑,跑不动,这下好了,一下子被洪水给包围了,几个年轻人把他们托着屁股捧着腰地举到了屋顶上,小娃娃也是,一个个都送去了屋顶,好在水还没有涨得那么快,年轻点的村民们见了船队,纷纷都说让先把老人小孩送到山上去,他们还可以再撑上一会儿。 大家伙的递胳膊伸腿的才把一些老人家轻手轻脚地送下房顶,送到船上去,有的老人家还唉唉的叫着,说自家的粮食都没啦,人还活着干嘛呀之类的话,也有“懂事”的,拍着大伙们的肩膀说辛苦啦,弄得大家都哭笑不得。 船走了没多久,就快被塞满了,这小段时间里潮水就涨了一米多,一些仗着自己水性好的汉子也不敢托大在水里泡着了,纷纷找个借力的地方支撑着自己。 余卿卿递过去好大几捆麻绳,让他们系好了固定住自己,过会大家再来救下一批的人。 这时候,老余他们踩着船过来了,这脚踏船比他们的小船可大了两倍,能承载的人也更多,余卿卿见到后兴奋地直摆手。 余其凌踩船的速度也快了几分,越近,越能看清楚他小妹的惨样,顿时觉得既心疼又是想笑。 原本就是散乱的头发,早已被雨水淋成一绺一绺地黏在脸上,衣服也湿透了贴在身上,使得原本就瘦弱的小身板显得更加纤小,因为不慎栽倒在泥水里的原因,从头到尾都是黄扑扑脏兮兮的,脸上还有几抹子泥痕,看起来如同流浪许久的小乞丐。 只是那圆溜溜的大眼睛,亮的出奇,见到她哥之后,更是挺着小胸膛,伸出一支小胳膊奋力地摇摆,那嘴角的笑咧着,显然是见到了他们十分的激动。 余其凌原本焦急的心情因为小妹的一个笑舒缓了许多,他在两船靠近的时候,站了起来,长臂一伸,就将小小的妹子从小船中抱了过来。 余卿卿被她哥的举动吓了一跳,待她反应过来时已经在她哥的怀里了。 余其凌搂着怀里瘦瘦小小的小姑娘,对上她带着点诧异的眼神,忍不住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语气中带着微微的责怪: “个头小,胆子可不小,救人都是大人的事儿,谁让你一个小姑娘冲锋陷阵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多担忧啊!” 叉着腰举起胳膊正准备开口说他闺女的老余顿时闭上了嘴巴,摇摇头,这叫训斥吗?这凌小兄弟还是还太温柔了点。 果不其然,余卿卿没有半点羞愧的模样,只是从她哥怀里直起了身子,撇着嘴,摇摇他的胳膊,装可怜地说:“对不起,哥哥,我也没想到这洪水突然就来啦,害的哥哥为我操心了呢。” 老余:就你哥为你操心?你爹你娘你奶没有?小没良心的! 老余在旁边看着这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着话着,似乎两个人一挨到一起,气场就变得有些矫情和腻歪,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跟吴氏颇有点相似的郁闷之情。 余其凌经不得他妹这么撒娇的,故意板着的脸也忍不住松懈下来,露出惯常的微笑,细心温柔地将妹妹脸上的头发丝都拨弄到一边,又用袖子小心地擦了擦她脏兮兮的小脸,举止怜爱得很。 老余朝不远处甩开手中的葫芦绳圈儿,不看了,看不下去了,赶紧救人了。 很快,又是拖了一船的人上来,大家将老人小孩护在中间,几个壮实的汉子扒着船就往前刨水,老余蹬得腿都酸麻了,就换了两个人来蹬。 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村中“舰队”朝着山头驶去,中途还碰上一些在屋顶扒着的村民,船上的就大声招呼着说让他们再支撑一会儿,马上就来救人。 山上聚着的村民们看到那几艘船,还有船上满满的人,猛然间就爆发出惊喜的欢呼声,许多人隔着老远就呼唤着亲戚邻居的名字,有的婆子媳妇还扯着衣袖,激动得哭了出来。 虽然说大家并不都是一家的,可也都在村里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感情都是非同寻常的,如今对上这天灾人祸,谁都不希望同村的人有什么闪失。 一片纷纷扰扰中,童氏和刘奶奶的哭声分外地突出,两个人从山上赶下来后就四处寻找刘老爷子和三丫,毫无疑问,事实让他们失望了,童氏快步扑到了吴氏的面前,满脸是泪,“三丫还没回来!吴姐姐!我的三丫她还没回来啊!” 第一百五十一章 吴氏心中也是一慌。 一个幼儿,一个老人,在这洪水中生存下来的概率有多大? 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当船将第一波的人送到山上的时候,洪水又上涨了许多,山脚下的树和房屋已被淹的七七八八,剩下被困的村民也都勉强在水中的屋顶下泡着,没什么力气了,只能默默等着大家的救援。 唯一庆幸的是,雨水小了许多。 老余没有停歇,到了岸上后,又带着大米,划着一艘小船朝村东边行去,寻找失踪的三丫和刘爷爷。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老余真的找到了三丫,在一棵高高的大树上,被衣服绑在树冠的枝丫上哇哇大哭。 大米将三丫从树上解救下来,老余给她拍拍背哄了几句,急忙问道:“你刘爷爷呢?” 三丫还不是很会说话,只抽抽噎噎地说:“爷爷,爷爷被水冲走了,爷爷把我绑在树上,就被大水,冲走了!我要爷爷,呜呜呜。” 老余的神色凝重了起来。 他们划着船又往村外走了几里,大声呼唤,并没有看到刘爷爷的身影,也没有听到他的回应。 眼看着三丫在船上冷得瑟瑟发抖,两个大人决定先回山上。 山上众人的气氛也是一片哀苦悲凄。 虽然说,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救回来了不少的村民,可反复确认下,还是少了近十个人。 童氏抱着失而复得的女儿,哭得更伤心了。依照她闺女的意思,刘爷爷费了很大力气将三丫绑在了树上,防止她被冲走,而自己最后体力不支,消失在了洪水中。 刘婆婆瘫坐在地上,默默流泪,嘴里念叨着老头子。 童氏带着三个小丫头,在刘婆婆面前跪下了,哽咽着说:“婆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娘,我的闺女就是你的孙女,我们一定好好孝敬您!” 刘婆婆抹了抹眼泪,将三个丫头搂进了怀里。 余卿卿在一旁看着,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从前在新闻上听闻,哪哪地方发生了灾难,哪哪地方死亡多少多少人。 内心虽然会感觉到沉重与痛惜,可那种感觉,与如今直面生离死别时的场景是格外的不同。 特别还是自己熟悉的人。 除了刘爷爷,失踪的还有几个老人和年轻人。 有的是在第一时间就被水冲走了,还有的是在村外的田地里收拾时没来得及跑回来,就再也没看到了。 最让人难过的是有个小伙子,也就是大家都熟悉的大黄家的主人,齐田户。 今日大黄各种反常,先是汪汪叫个不停,又是拽着齐田户的裤脚往山上跑。 所以洪水来的时候,齐田户正在山头上跟着几只大狗斗智斗勇,转头看到村庄被淹了,年轻气盛的齐田户第一时刻就甩开膀子准备下水救人。 后来见到了余家的船回来,齐田户立马跳了上去,去救下一波的村民。 不料在将最后一个村民拉上船的时候,又一波巨大的浪潮扑了过来,小船差点被掀了过去,待大家惊魂刚定之时,已看不到齐家小伙的身影了。 最后一艘小船上的村民们是哭着回来的。 大黄在岸边摇着尾巴,四处寻找它勇敢的主人,却始终没有瞧见他的身影。 奋力摇摆的尾巴逐渐低垂了下去,大黄在水边静静的趴着,眼珠子盯着茫茫的水面,并不听周围人的呼唤,只是倔强地等着他的主人回来。 大部分的人你搀着我,我扶着你,相互依偎着上了山。 余家的院子大,吴氏和村长媳妇在余家大院的门口站着,招呼狼狈的村民们进院子里擦洗下身子,喝一碗姜汤,热热身子。 李村长正在主堂里,抱着老余的胳膊,这个年近半百的中年老男人,想想方才灾祸下的各种险象,忍不住的抹眼泪。 他嘴里半是后怕半是感激地说:“幸好有你们余家,幸好有你们呐!” 老余安慰地拍拍村长的肩膀,“接下来还要村长带领咱们村子的人好好生活下去,我余家若是有能帮上忙的,定不会推辞。” 李村长道:“这次大灾,咱们村可真是损失得大了,好在大家伙儿人出事的不多,若是换作别的村,可就没咱们这么幸运了。” 老余点点头说:“确实,估计县城如今也好不到哪去,这次的洪灾实在是太大了,咱们这整片地方恐怕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不知多久才能修养回来。咱们村好在有这个大山头,撑上几个月大半年的应该也不是问题。” 李村长讪讪地说:“这山头还是你家的。” 末了瞅了瞅脚下的青砖地面,还有周围宽敞舒适的布置,又看了看在屋外东倒西歪、或坐或站的村民,各各手捧着碗姜茶,唏嘘感慨。 有那么一刻,李村长自卑地想着,要不就把村长的位置让给余家吧,诚心诚意的那种,只要能带着自家村里的村民们摆脱困境。自己空占着这么个职位,能帮到大家的却是极为有限。 可转念想想,这时候自己撂挑子不干,实在是有点甩锅的嫌疑。 老余是个心眼少又乐观的,他又拍拍村长的肩膀,为他鼓气:“既然大家人都在,希望就在。有什么困难大家一起面对,有什么福大家也一起享。 我家山头上那些平房,还剩了不少,正好可以用来安置村民,可能数量上不太够,就需要村长您安排一下,让大家伙儿先凑活着住,多少有个可以休息的地儿。 咱们家的粮食也买了不少,若是有短缺粮食的村民,也麻烦您统计一下,安排他们来咱家领些吃的,都是一个村的,总不能看着大家伙都饿着。” 李村长听闻后,颤巍巍地点点头,给老余深深地做了个大礼,他抬头,眼睛里都是泪汪汪的泪水。 他郑重地说道:“余家老二啊,咱们整个村的人都欠着你家的恩情!” 老余不太能受得了这村长的矫情,在他看来,自己有这个能力的时候,能帮自然是要帮的,若是自家村的村民们能记得这恩情,愿意在以后的日头里为自家干活多下点劲,少偷点懒,那就再好不过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若是要谢,还是要谢这片地儿的土地公公才是。 若没有土地爷给的金手指,他们一家也不会知道如今的灾难事儿,也赚不到这么多钱来筹备。 老余完全忘了,若是没有土地爷,他们一家根本不会来这地方受罪。 吴氏和余卿卿也全不记得了。 这几个月下来,三人早已将余家的老老少少当做了密不可分的亲人。 一起吵过,闹过,也笑过,努力过。 这古代乡村忙碌又充实的日子,让三人沉浸其中,有时候甚至都忘了自家的来历。 只有夜晚,在空间中相聚之时,三个人才恍然觉得,他们曾经是来自于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 是夜,老余一家三口在空间的沙发上东倒西歪。 吴氏:“累,太累了。” 老余挠挠他闺女被水泡的发白的脚丫子,“好在已经过去了。这一天可真够惊心动魄的。” 吴氏:“等了这么久,总算是来了。” 老余拍拍他媳妇的肩膀,笑了,“听你的口气,似乎是很期待一样。” 吴氏:“谈不上期待,只是这洪水一日不来,我就一日担惊受怕。不管是好是坏,这场灾总算是熬过去了,我也不用总在心里念叨了。” 余卿卿从冰箱里捧着碗巧克力香草冰淇淋,大口大口地吃着,时不时给她爹喂上一口,美名其曰:压惊。 她笑嘻嘻地说:“没错,有时候事儿不可怕,可怕是不上不下地在心里头吊着。就比如说期末考试前,不管怎么准备,总是会惴惴不安,心神不宁,可真上考场了,也就是那样了。” 不同于自觉解放的父女二人,吴氏想的事却愈加多了。 “前期能拿出来点粮食给村民救急是应该的,可也不能一直拿下去。咱们村可近三百人,前期搬上来近二十户,剩下三十户银子应该是揣上来了,轻便。粮食多半带上来得极少,这些人的口粮,咱们家是承担不了那么久的,即便是可以从空间里拿,一直这么下去,时间久了,不光村民们会起疑,咱余家的其他人肯定也会起疑。” 老余坐起了身,对他媳妇的话表示赞同:“没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带领村民自己种吃的找吃的才是长久之道。” “好在咱们的养鸡场已经初见规模了,养得快点的话,三个半月就能出来第一批肉鸡了。” “咱们也多挑点秋天能种的蔬菜庄稼种子给大家伙儿,好在这地方偏南,冷天气来得比中部晚一些,应该能在过年前收获一批。” 吴氏:“咱们也不能什么都送给村民,要知道斗米恩升米仇,送惯了的话,保不准就助长起人的贪心出来。” 老余点点头,“要不咱们就以工时或者银子记吧,没银子的拿多少,就都按工时算,价格上比外面便宜个半成。等以后日子恢复正常了,再让他们做工补上就可以了。” 余卿卿:“就这么定吧,咱们家也不是真的神仙,不能啥事都给大家安排好,咱们也要相信一下古代勤劳劳动人民的生存能力嘛。” 三个人大概商定好后,就窝在沙发上又一起看起了电影。 为此余卿卿还从自己下载的一堆电影中翻找了半天,才找出来一部灾难片,看得余家夫妻俩啧啧不已。 纷纷觉得自个儿如今混得还是很不错了。 余卿卿:幸福都是怎么来的?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 这一夜,真正能安心睡下的,大概也就这三个“幸福”的人。 第二天,村里头的人勉强地睡了一觉后,就都爬起来看山下的洪水。 随便看看就能发现,显然水位比之昨天还高了几分,原本还露着点儿角的房顶也都被水淹没。 混杂着泥浆的水面上,飘着散碎的枝叶树干,还有各种零散的杂物,有些村民划着小船在上面左右翻找,把一些有用的东西都捞上岸去,洗洗还能用。 突然,岸边上的村民们发出了骚动声,有人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浑水,吃惊地说:“天爷啊,那,那是啥?那是猪吗?” 大家循声望去,只见得不远处,几只粉白的大猪在水中悠哉地踩着水,猪脑袋露在水面上,眼睛迷缝着,似乎挺享受,大猪的后面还跟着一串的小猪,有模有样地扑腾着水花。 朱家婆婆兴奋了:“带头的是咱家的大花!”说着,就跳了起来,一边摆手,一边熟练地“哦啰啰啰啰”的叫了起来。 带头的“大花”听闻了这熟悉的的喂食声,也睁开了小眼睛朝着水边望去,显然是认出来了朱婆婆,于是便略微转移了方向,朝着朱婆婆游了过来。 毫无疑问,一整队的猪也跟着上了岸。 不料刚一上岸,大大小小的猪们就被父老乡亲们团团围住,按在了地上。 朱婆婆爱怜地抚摸了一下大花。昨天上山,她觉得最可惜的,就是没能将自家的猪给带上,今天倒是好,大花不旦没有事,还带着兄弟姐妹一起自投罗网了。 村民们将这些猪都抬到了山上,气氛很是欢欣。如今,他们大部分的人,都是一无所有,能捡回来一些有用的东西那都是好的,更不用说这么多头壮实的猪。 这些猪几乎是村里人养的全部了,猪主人们纷纷来认领,但是大家都统一决定,把把这些猪捐给村里,统一养殖和处理。 用李村长的话来说,现在不是宰猪吃肉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活的猪种,自然要养着多喂养一阵子,最好是多生下来一些小猪,才能把规模给养出来,让村里的每个人都有猪肉吃。 山上的热闹还没消停,山下面又传来一阵阵骚动。 原来是划着船在水里继续捞东西的汉子,在村口那儿发现了一个漂浮的床板,床板上趴着一个已经晕倒的男子。 刚醒来没多久的老余,就听到院子外传来熙熙攘攘的声音,不一会儿,那躁动声越来越大,越来越近,只听得自家大米侄子在小楼房外大声说道:“二叔,村民们救下来一个人,情况不太好,您要不要出来看看?” 第一百五十三章 要说老余在穿越之前,是算个经验深厚的老中医,穿越后,在与村民们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忍不住也带点儿医者的气质来。 有时候是采点儿草药,有时候是配两个小病方子,灵用得很。村民好奇,老余就打哈哈说,是与县城的医馆大夫交好,学来了这么两招。 所以村民们在救下来这个奄奄一息的男人时,第一反应就是送到余家老二那儿瞅两眼。 有时候,不得不说是缘分,当老余急吼吼的穿上了衣服前去救人时候,看着这人的脸,不由吃惊地一个后仰。 这……这不就是他常常拿来做幌子的御仙堂掌柜,于大哥吗! 老余有些心虚地将于掌柜拖进了屋,让大米大谷给他换身衣服,仔细检查了一番,发现于掌柜身上除了一些划痕和小伤口,并没有多大的损伤。 看他满是泥水的脸庞和干涸的嘴唇,老余觉得,他于大哥多半是又饥又渴,体力不支晕倒的。 果不其然,在大米小心翼翼地喂了两杯水之后,于掌柜的手指动了动,缓缓睁开了眼睛,喃喃道: “我这是死了还是活着?” 老余的大脸猛然间出现在他的上方。 “余,余老弟,你也死了吗?” 在一旁围观的余李氏骂道:“呸,哪来的晦气话!” 老余哭笑不得,替于掌柜按摩了两下,帮助他恢复身体的感知,他一边捏一边说:“于大掌柜,县城离咱们这儿也不算近,你怎么就飘到咱村里来了,还整得那么狼狈,你们家的伙计这么多,都不护着点儿你吗?” 于掌柜终于缓过了神,在老余的搀扶下坐了起来,又喝了两口水润润嗓子,他说:“我可不是从县城飘过来的。昨日听说附近村子里有人生了怪病,我见猎心喜,就带着小药童去探访一下,没料到半途突然遇上地动,还没等我缓过神,洪水又来了,我和药童也被洪水冲散了。我抱着一棵大乌桕树撑了许久,也没有等到救我的人,只等到一块漂浮的大床板,这才漂到了你们这儿,只是我这一天一夜滴水未进,力气也无,就这么晕过去了。” 老余拍拍他的背,心里吐槽:人家是救死扶伤,你这是见猎心喜,不愧是老中医,就连抱棵救命的树,还能想着是什么品种,不得不说,乌桕树的根皮、树皮、叶都可以入药,药用价值还是挺高的。 老余越想越偏,忙打住自己的想法,安慰道:“没事了,没事了,如今都获救了,就在咱们这儿好好养着吧。咱们也别都在这房里围着,给人家多点儿休养的空间。” 见余李氏出了门,脸还有些拉着,老余上前跟他娘小声地说,“娘,你可别看这人瘦瘦弱弱一碰就倒,他可是咱十里八乡的神医,咱们村能救下他,是天大的好事儿,您就别因他一句话而不给好脸色看。” 余李氏一听他是神医,又是惊讶又是惊喜:“真的?真的是神医啊?” 老余重重地点点头,“老厉害了,祖传的御医呢。” 这一点于掌柜是不曾与老余说过的,他也只是随口胡咧咧,没想到其实是真说对了。 余李氏的神情立马就变了,农村人对于大夫都是十分敬仰的,尤其是医术过人的大夫,听老余这么一说,她也不摆着脸上那个小郁闷劲了,迈着欢快的小步就说要给神医熬点姜糖水去暖暖身子。 一事刚平,一事又起,村长带着大帮的村民们在门外候着,说有事要商量。 这就是老余一大清早赖在床上不想起来的原因,他就知道,现在整个家都是他在掌,吴氏不大爱交际,他闺女岁数又太小,余家其他的人傻憨憨的,只会听人指挥,只有他这么一个做事还算是有主意又稳当,他料想待自己醒来了,铁定有一票又一票子的事儿。 头发急匆匆的都没扎结实,几缕长毛在脖子那里塞着,老余觉得甚不得劲,自暴自弃地扒拉了两下后就炸着头毛走了出去,将村长他们迎进了院子。 本来想着自己形象不太好,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可抬头一看大家伙儿,东倒西歪,披头散发,穿得也是破破烂烂,泥巴干了后的浅色印子分外明显,一大帮子的人围聚在一起,就像丐帮组织在开什么大会似的。 老余哭笑不得,心知他们是真没工夫、也没心思去打点了,别的不说,就光说衣服,大家伙的就都只有身上这脏兮兮的一身。 山下有一群人,正拿着竹竿树枝往自家浸泡水里的房子里戳着,想着飘两件衣服上来也是好的。 老余见大家一副欲言又止、难以启齿的模样就知道所为何事,直接开门见山地把昨天跟媳妇闺女商量的事儿表达了出来。 粮食,物资,他们都可以提供,虽然不多,但是勉强够大家用。价格上比以往都要便宜一半,没有银子或者不愿用银子买的,就用工时来抵。 这一番话,听得村民们都是泪眼汪汪。 李村长来之时便提点过了: 余家愿意帮,是他们的情分,倘若不愿意,那也没啥可强求。 若不是因为余家的提醒和援救,他们村绝对不可能只少这十来个人,这份恩情,大家一定要记牢了。 余家如今再怎么有能耐,他们也不是官府,更不是你们的衣食父母,没有责任管一村的人吃喝拉撒。 所以进了余家,大家切不可强求,不可争执,若是能受到帮助,那大家日后一定记得费心报答余家,若是没有,也不可暗地里记恨余家。毕竟人过日子,肯定都是先紧着自家人的过,没道理饿着自家人去帮助外面的人。你们懂了吗?不理解的话,就别跟着我进余家的院门! 这一番话下来,即便是心里有点不平的小心思的村民,也被村长大人说得心服口服。 在听老余说愿意以一半的价格暂时将粮食物资租借给大家的时候,没一个人是带有不满的,都是十分感激。 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却很难。 第一百五十四章 就如今这局势,别说是一半的价钱了,就算是愿意出上两倍五倍甚至十倍的价钱,这粮食他们也买不着,吃不着。 老余又说了,最近大家伙的也是辛苦,若是有什么病有什么痛,也别藏着忍着,把病给忍大了。他们这儿有药,还有大夫。 村民们诧异了:哪来的大夫,他们村里一直都是没大夫的,赤脚的那种都没有。 老余:“你们刚送来的那位就是。” 嚯!还真是好人有好报! 把于掌柜捞上来的几个汉子有些得意。 老余挥手,带着大伙儿去库房外领粮食。 库房钥匙在余李氏那儿,得知二儿子要给粮的老婆子,捂着心口,在灶房里耽搁了好一会儿。 虽然已经料到了如今的场面,但是余李氏还是有点儿接受不能。 当她的面分粮食,那简直跟割她的肉一样,打心眼里儿的疼,拿出钥匙的手都是颤颤巍巍的,直晃荡。 可又不能当着整个村人的面撒泼反悔,毕竟自家儿子刚答应了村长,转头她就闹脾气,未免是将整个余家的面子往脚下踩。 这一点,余李氏还是懂得的,有些骂骂咧咧的话可以在村里说,可这时候跳出来招惹群愤,绝对是不应该的。 余家三个儿子分粮分布分盐,还分了些菜种,余其凌在边儿举着毛笔,挨个记账。 一个早上很快过去,余家老小却还都没吃上口饭。 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个村民,余家老小们坐到了熟悉的桌前,却见得眼下一碗清亮的粥汤。 没错,就是:清亮,透彻,纯净的一碗粥汤。 它表达了啥?表达了余李氏对三个儿子大大咧咧送走那么多粮食这事儿——无声的抵抗。 余卿卿在看到她奶在灶房里以优雅的“天鹅撒盐”的动作、撒下那几粒米的时候,对这锅粥煮成啥样就有所预料。 余李氏瞅了瞅大家的神色,理直气壮地说道:“咱们现在这个情况,跟荒年没啥区别。家里的粮食有限,自然要节省着吃些。” 餐桌上的众人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唯一能说的上话的老余。 老余:瞅我?瞅我干啥,在娘心里头,我就是那个万恶之源!罪魁祸首! 吴氏没办法,她开口了:“娘,咱们大人随便吃吃就好了,小孩子正在长身子,可不能饿着。” 余李氏斜瞥了二媳妇一眼,从桌下揣出来三个鸡蛋,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拿出来的,先是递给余卿卿一个,又递给老大家、老三家的几个孩子各一个。 “喏,一房一个鸡蛋,我也不算是偏心了吧。” 余卿卿笑死了,她奶可太坏了,她这一房就她一个丫头,可大伯三叔家可都是三个男娃,分一个鸡蛋,怎么分?难不成是一人一口? 大家都不吭声了。 好在余李氏就生了一上午的闷气,气泄完了就没了。 晌午的时候,桌子上的饭菜就丰盛起来,虽然没有平日里的讲究,可比上午的多好多了,至少大家都吃饱了。 一个主要原因呢,是“于神医”他起来了。 于掌柜个头不高,身形偏瘦,大米和老余的衣服穿起来都略长了,大谷的衣服倒是正好。 他面容看着年轻清秀,不过而立,下巴两鬓却都留着长须,看起来仙气十足。 虽然穿着这普通的麻布衣裳,加上颠簸磋磨,于大夫看起来比平日里多了几分疲惫,却始终脊背板直,一言一行,颇有行医之人特有的风骨。 在几人的搀扶下入了座后,余李氏对于大夫热情得很,端碗递饭还试图夹菜,比招呼自家儿子都还要上心,看得桌上几人心里酸溜溜。 于大夫也很承老人家这份情,吃完饭给两个老人各自把了脉,点了几句,对症开了点方子,让平日里煮着喝,长久调养才能保命延年。 不过于大夫心里始终搁着一疑问,挑着老余在的时候偷偷问道:“当初余二弟将那几方药方卖与我时,说皆是家传医学,怎么我看令尊令堂对于岐黄之术却是一无所知呢!” 余奥斯卡长青飞速调动演技,假装神秘地说:“这些药方其实不是我祖传的,而是我偶然得一古医书自学而来,怕你看不上我,才找的这理由。” 于大夫眼睛里的小灯泡啪得就亮了,他拽住了老余的衣袖说:“怎么会看不上!那些药方着实精妙得很!你那本古书可还在?可否与我一看,到时候洪水退去,我必有重谢!” 老余狠心地摇摇头,微笑:“没了。” 于大夫抽了一口凉气:“没了?书没了?怎么会?丢哪儿了?” 老余神情自然:“洪水里呀。我当时藏在山下老屋后面的一个树洞里,洪水来的时候我来不及取回来,所以这书,想必是已经被水泡烂了吧!” 于大夫被这大起大落、刺激得有些头晕目眩。 对于一个医痴来说,有什么能比听闻一本曾经近在咫尺的绝妙医书转瞬消失更让人痛彻心扉的事儿了? 老余见于大夫浑浑噩噩、眼神无光的模样,多少有点不好意思了,他补充一句,安慰道:“好在我记下了不少,有时间誊写下来给你便是了。” 听闻此,于大夫的眼神中又显现出来一缕光彩。 老余:这于大哥眼睛里是咋了?明明又暗暗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小说里才有的剧情画面,他竟然在一个古人的脸上给瞅见了!竟然真有人的眼睛里,跟安了声控灯似的! 傍晚,李村长敲起了破锅,叮叮当当,召集村民们开大会。 先几步来的,都是婆子们,手里拖着孙子孙女,一见面就都叽叽喳喳起来,你摸摸我,我碰碰你,说什么你住哪儿我和谁家挤一块儿你要不要跟我挤一块儿住你家里多少粮食之类的话。 那挨在一起的热乎劲儿,不像是一天没见,而是半年未曾蒙面。 确实,这两日风起云涌,惊魂变化,给村里众人都带来了无限感慨。 婆子们深深体会到,从前能在村口一起八卦胡说侃道的平静日子是多么难得! 第一百五十五章 随后,村民们都陆陆续续来了,大家挤挤攘攘凑在一起,有的抹泪,有的拍肩,彼此安慰与取暖。 李村长见大家聚得差不多了,招呼人用石头和木柴垒了个火堆,摆在中间,闪烁的火光将大家伙愁眉苦脸的面容映照得清楚明白。 李村长咳了两声,并没有长篇大论。 一是安慰了一下大家伙儿,告诉村民们,今后的日子里,清水村的村民要心往一处放,劲往一处使,特殊时候更要团结。 另一件事,就是打算给村里不幸遇难的村民举行一个小小的哀悼仪式。 当然,大部分的村民,尤其是遇难者的亲人们,是不愿意相信自家人已经没了的。 只要是没亲眼看到遗体,那就还有一丝存活的希望。 于是,在村民们的吵吵嚷嚷声中,“哀悼大会”改名为“希望大会”,全名是“希望消失的同胞都没事儿大会”。 全体村民,围着火堆闭眼静默一刻钟,集体保佑希望失踪的同伴安然无恙。 不知道是不是这份“希望”感动了上苍。 第二日清晨,吴婆子在孙子的反复哭闹下,带着他去山下喂狗狗。 没错,这只狗狗就是大黄。 自从齐田户救人不慎被洪水冲走,大黄就不吃不喝地在山下趴着,眼睛紧紧地盯着茫茫水面。 齐田户其实不是村里的原住民,七年前,还是少年的齐田户流浪到了清水村,身边就跟着一只小黄狗。 李村长见这小孩一身狼狈,眼睛却带光似的招人喜爱,心一软,就允许他在村里住上。 齐田户这小伙子自带乐观buff,性情非常大方开朗,平时见到村民很热情,嘴巴也甜,不爱计较,很是乐于助人,很快就得到村民们的喜爱,连着小黄也成了村中最喜爱的狗狗。 七年过去了,小黄变成了大黄,它的主人却不见了。 吴家小孙子平日里与大黄玩得很好,小小的他还不懂得生离死别,他只知道大黄突然变了。 见到他,大黄既不摇尾巴,也不过来用它的大脑袋蹭他的手心了。 他不再是大黄心中的宝了。 尽管一切都变了,吴家小孙子依然想着大黄,早上就托着他奶过来给它送吃的。 吴婆子挺无奈的,但是没办法,谁让她孙子是她心中的宝呢。 两人喂完狗,准备回山上了,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熟悉的大嗓门声: “吴家的,又出来遛孙子呐!” 吴婆子一听,就知道是刘家那个耳背的老爷子,自己耳朵不好用就总觉得别人耳朵也不行,说话比蹲坑还费劲。 婆子习惯性地回道:“那可不是嘛,咱家孙子非要下来喂狗,你家那几个丫呢?” “我也想问呐,咱家三丫应该被救上来了吧!”大嗓门逐渐近了,吴婆子定睛一看,缓过神来,这不是被洪水冲走的刘家老头么! 顿时吓得她浑身一个激灵,将小孙子往身后一拉,就颤抖着说:“头七还没到呐,您老怎么就回来啦!阎王爷太不靠谱了吧。你家三丫已经被救啦,您老就莫挂念啦,安心去吧,去吧!” “啥?回头要我带你一起去?“刘爷爷的间接性耳背又犯了。 我的天爷啊,吴婆子吓得要厥过去,她哪都不想去啊,她还有她的孙子呐。 这时候,路边上的树林后面,传来一番动静,几个士兵打扮的人从树丛中跳了出来,有一个还招呼刘爷爷说:“老头儿,终于找到人啦?” 刘老爷子回头一咧嘴,“对,咱们村里的老娘们!” 士兵说:“是清水村吧,是这个村那就没错了。” 吴婆子咽了咽口中的唾沫,又仔细看了看刘老爷子,支支吾吾地说:“老爷子,你,你没事儿?” 士兵笑了:“他能有什么事儿,除了耳朵进了点水,啥事都没有。” 吴婆子很想解释一下刘老爷子的耳朵不是因为进水才不中用的,他是本来就不中用。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树丛中又传来动静,一个高个男子在两人的围护下也跳了出来。 男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身上穿着一身软甲,还有护肘护膝,头顶带着冠子,裤腿捆得梆儿紧,吴婆子一眼看过去,就一个想法:肯定很热! 这男子身形高大,应是而立之年的模样,面容俊朗,轮廓鲜明,举止带了点儒生的味道。神情却十分刚毅,严肃中带着一点儿温和,见了吴婆子,他点了点头,身旁一看就是下属的人上前一步,拱了拱手,问道: “这位老人家,请问清水村的村民就在这山头上吗?” “是……啊,不是,你们问这个干嘛?” 吴婆子下意识点头,却又猛然警醒,有点儿警惕地看向几人。 高个男子似乎是知道婆子心中所虑,朝着她微微一笑,那板着的面容瞬间看着和煦许多,吴婆子看着看着,总感觉有点儿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下属又道:“我们是过来寻人的,并不是山匪强盗之徒,您且放心。” 刘老爷子也在一旁大吼:“这几位官爷好的很,救了咱,还给咱吃干粮呢!” 吴婆子忍不住揉了一下耳朵——被老爷子凑近的嗓门炸得生疼。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带他们去山上见见村长。 毕竟听老爷子嘶心裂肺的描述,这伙军士打扮的人,救了刘老爷子。既然是老爷子的救命恩人,那就是清水村的恩人,多少应该带回去招待一下。 村里面,听说失踪两日的刘老爷子,带着一帮外人回来了,余卿卿兴奋极了,忙拉着她哥朝村长住的小平房跑去。 还没到,就听到团团围绕着的人群中间,传来几个丫又喜又惊的“爷爷”、“爷爷”的嚷嚷声,还有刘爷爷震耳欲聋的哈哈大笑声。 从人群中试图费劲挤进去的余卿卿,不忘拉着她哥的手,两个人终于一点点突破了人群,余卿卿抬头一望,就看到人群中间不光是挂满了娃娃的刘老爷子,还有四五个陌生的男人,一副士兵打扮,再往士兵中一瞅,眼前一亮:哇噻,好帅的大叔! 只见这男子身躯高大,穿着一身规整的将士装扮,将宽肩长腿的身材优势充分彰显。 人,是一副刚从战场回来的模样,目光沉稳苍茫,身形端庄,那经历风霜而又英挺无畏的气质,瞬间将心理年龄已经二十出头的余小色批俘获。 余卿卿忍不住松开了她哥的手,两手握拳举在胸口,两眼放光,小声地说:“我可以!我可以!” 随后赶来的吴氏:……哪有鸡笼,快把这丫头给盖住! 余其凌却在看到男子的第一眼时便愣住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那男子也将目光缓缓定在了余其凌身上。 身旁的将士们也看到了余其凌,神色一喜,走上前就是单膝着地一拜:“少爷!” 余卿卿诧异地抬头看她哥。 此时的余其凌,不同于平日里对着余卿卿时百般温柔宠溺笑意盈盈的模样,他眼眸微垂,神色淡然,对于几人的跪拜十分坦然,只微抬了手道:“起来吧。” 俨然一副世家公子的端庄模样。 余卿卿这么一刻才真正意识到古代封建阶级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不说别的,若是有人突然朝她跪拜,一定会把她惊得蹦起来。 又不是过年,她也没有红包! 想远了想远了,余卿卿重新又看向高大男子,只见他依然在原地站着,手掌却紧紧地握住,微微颤抖,嘴抿着,像是在控制着某种情绪。 余其凌抬眼后,眼眶也有点儿泛红,他几步上前,轻轻道了一声:“爹。” 男子道:“其儿,你果然还活着。” 余其凌点点头,伸手抓住了他爹的手,轻轻展开,只见拳头紧握下依稀出现了血痕。 “爹,其儿平安无事了,不仅如此,其儿自幼带的心疾也已治愈,与常人无异了,爹大可放心。” 男子拍拍余其凌的肩膀,“带我去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老余一家三口早已看愣了。 余卿卿看看余其凌他爹,再看看自个的爹。 突然就有了心理落差,忍不住说,“爹,你瞅瞅哥哥他爹,应该比你大吧,怎么又酷又帅又冷又霸气,比你有气质多了。” 老余不乐意了,“我这是暖男风格,暖男你懂不,找老公就要找这样的,冷冰冰的有啥好,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你不信?不信问你娘,你娘最有用户发言权。” 余卿卿突然就想到她爹在这个世界与她第一时间重逢之时,痛哭流涕,把她抱怀里害她差点憋死的场景,再看看余其凌他爹明明激动得指甲都把手心掐出血痕了都还装作一副内敛淡然的模样…… 这么想想,似乎还是老余更可爱些。 热闹过后,老余将男子一行人带进了大院。 不少村民在院门口围绕着叨叨,八卦的热情一如既往地又开始逐渐复苏。 据余其凌所言,他的父亲乃是当朝开国公唯一的爵位继承人,镇守南海之地,是十万雄兵的主帅,被敕封为护海将军的凌锋。 两年前,凌将军奉命前去南方沿海之地镇守,因为余其凌,也就是过去的凌其,身骨太弱,重疾在身,不便远行,凌将军无奈,只能将儿子托付给大哥三弟。 不料府上这两位对凌锋身上的一品爵位一直虎视眈眈,一心只想害死凌其。凌锋无心再娶,就这么一个病秧子儿子,若是凌其殒命,凌锋后继无人,下一代的爵位就只能从另外两人的后辈中挑选。 这才有后面的阴谋之事。 凌将军身在南海,在收到大哥的信件时,听闻自己儿子寻药坠崖、尸骨无存。 自家大哥亦在信上说,已在京城里为侄子办了隆重的丧葬礼,还立了衣冠冢,望二弟节哀。 凌将军心中悲痛激荡,一口鲜血从嘴中溢出后便晕倒了两日。 随后,他便开始暗自筹谋安排,一步步将自己的亲信安排妥当,直到可以代替自己来决策军中之时,便根据这些天查到的线索,带上几个心腹潜入福州,打算去他儿子的坠崖之地,也就是清水村,搜寻线索,即便是尸骨,也要给收殓回来,不能让他唯一的骨肉就这么曝尸荒野,流落在外。 洪水自西南方向而来,而凌将军是从东南沿海一路赶来,且官道走得极少,大部分时间都在山岭间翻越,故而一路上没有与洪水正面刚上。 “那你们是怎么碰到刘爷爷的呢?”余卿卿忍不住问道。 凌将军看向小姑娘的神情温柔,那模样与余其凌真有几分相似。 怕小姑娘理解不了,凌将军耐心又缓慢地解释道:“这位老爷子是被洪水冲上了另一片山头,我们正好下山想要问路时,看到了他,就顺手搭救了一番。 听闻我们要去清水村,他说自己就是清水村的村民,于是我们便带上了他。” 确实,当时刘老爷子都觉得自己没救了,想想自己一身老骨头活到这岁数,最后还救了自己疼爱的小丫头,一点也不亏,于是就自我放弃地在水中躺平了。 或许正是因为这把“老骨头”有些骨质疏松,又或是一把年纪了皮肉也松弛了,刘老爷子很轻松就漂浮了起来,犹如一截枯木,在洪水中随波逐流…… 被冲上山岸时的刘老爷子是极为惊诧的,他抖了抖身上的水,爬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脸,反复确认了一下:自己还活着。 就是耳朵里的水有些多,咣啷咣啷的,总是控不干净。 不一会儿,凌将军一行人从山上下来,也很意外在这么一片山林里看到了浑身湿透的老人家。 “老人家,您知道这是哪儿吗?”其中一个护卫走上前问道。 他们按照地图走到这儿时,原本下面应该是一处乡道,没想到一下山,就看到了一片水域,大家伙瞬间就懵了。 刘老爷子摇摇脑袋,大声回道:“老头子我今年七十三啦!” 护卫:…… 护卫不死心地又问了几遍,嗓门逐渐放大,刘老爷子似乎终于听清了,点点头吼道:“我也不知道!老头子我刚刚也是被水冲过来的。” 几个人就这么一边交流一边找路,每句话说起来,那都跟唱山歌似的,震得一路虫鸟飞绝。 在这一来一回的山歌中,凌将军一伙人不仅知道老爷子家里住了四个活泼可爱的小丫头,养了五只乖巧的羊(现在都没了),还知道他们村有个大地主(老余一家),捡了买了山头还在山里捡了个俊俏得不像人的后生。 凌将军激动死了,“老人家,您说村里有人在山里捡了个后生?” 刘老爷子:“是啊,我家的母羊确实很能生,只可惜……这场洪水啊,可惜!” 凌将军:…… 第一百五十七章 护卫重复三遍后,刘老爷子终于听清了,他笑得很得意,靠近了凌锋,以一个自己以为是悄悄话的实则周围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分贝“小声”说道: “可不是嘛,余家老二对外都说,那后生是远方来的亲戚,但是我可知道这事儿,这后生是他们从村后的山头里救出来的,有次我不小心听青丫头跟她哥偷偷聊天时候说到的,对了,青丫头就是余家老二的闺女,跟那个后生处得可好了,两个跟亲兄妹似的。” 护卫无语:这老头儿是真的可以,大声说话时候怎么都听不清,人家一说悄悄话就突然听得清清楚楚,怎么会有这样的耳朵?很有自己的想法吗这是。 凌将军听到这番话,心中燃起了微弱的希望,尽管一切是如此的难以置信——他的儿子…竟然有可能是活着的! 直到他亲眼看到了站在自己面前,健康完整,甚至还吃胖了长高了的儿子。 没有言语和词汇能够表达凌将军内心对上天的感谢,以及对老余家的感激之情。 但是银票可以。 眼瞅着凌将军从怀里拿出来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认真地递给老余,余卿卿只想问他凌大哥: 你们家是开钱庄还是印银票的? 还是有个无论何地都要随身携带一万两的祖训? 为什么掏起钱来跟掏餐巾纸似的!一点缓冲的机会也不给? 而且!难道这古代世界的贫富差距已经堪比马里亚纳海沟了吗!简直是这个世界最大的bug!没有之一! 已经见识过一万两的老余神色已经算是淡定了,没有怎么丢人,在边上坐着的余家二老不小心瞥到了一眼,猛一仰头,差点从板凳上倒下去。 余老爷子吭哧了两声:“将军,犯不着,犯不着啊!” 老余也点点头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救死扶伤嘛。领导您…咳咳!”从前说惯了,嘴差点没兜住。“主要是您儿子给过了,再大的恩情也不至于如此,您安心便是。来来来,您先喝口茶,这一路可劳累了吧,凌哥儿,给你爹端个座儿,你们父子俩好好絮叨絮叨啊,我们先出去,给你们腾点空间时间哈。” 老余自来熟极了,那招呼余其凌的样子,倒是他亲爹似的。 大家一溜烟地都跑出来了,说是给凌家父子留点儿感伤的时间,其实是怕凌将军这人较真,不肯放过那一万两的分配权。 之前的五百两,就让余家二老心虚了好一阵子! 倘若是收了一万两,他们就算把凌哥儿当祖宗供也怕是不够的! 余卿卿看向同样毕恭毕敬退下的几个将士护卫,仰起小脑袋问:“大哥哥,你们会武功吗?” 护卫们互相看了一眼,有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开口说道:“我们是将军的随身护卫,自然是会的。” 来了来了,余卿卿有点儿激动了,继一万两面额的银票之后,第二个神奇的世界bug要出现了:功夫! 星星眼,“我有个朋友,他说他临走之前特别想看人展示一下真正的武功,大哥哥你能不能……” 护卫们又互相看了一眼,对于这无中生友很是纳闷,方才回话的那个护卫说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的朋友在哪儿呢?” 余卿卿举手:“我,我替他看也一样!” 护卫没有多言,只点了点头,然后身形一动,一下子就腾空而起,跳上了余家大路旁的行道树上,再一跃,就跳到了大院的围墙上,再一跃,就又稳健地站在了余卿卿的面前,手上还拿着一朵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花,递给了余卿卿。 余卿卿:??? 为什么!地心引力去哪儿了?难道是因为这个世界……没有牛顿的出现吗?! “大哥哥,这是轻功吗?我可以学吗?” 吴氏:“丫头,你飘了哈,你那小胳膊小腿的,跳起来没有桌子高,每天坐个马桶还要人抱上去……” 余卿卿理所当然地说:“所以才要练轻功啊!” 护卫知道这一家子是自家少爷的救命恩人,见这小丫头活泼可爱,对她也宠得很,蹲下身,一本正经地拉她到身前,捏了捏她的四肢和脊柱,沉吟一小会后说道:“小姑娘的根骨相当不错了,岁数也小,可以练的,最主要是能吃苦。” 吴氏:呵~ 这下她不用劝了,因为她闺女是最不能吃苦的:家中跑步机单次运行时间不会超过十五分钟,旅游爬山一定要挑有上下缆车的,最刺激的运动项目是跟楼下晨跑后的大爷学打太极。 明明白白感受到吴氏嘲讽的余卿卿,煞有介事地摆了个太极的左右野马分鬃,又来了个白鹤亮翅,“娘,我跟你说,你可别瞧不起我!” 凌将军和他儿子出来了,这速度,余卿卿都大概可以想象到两人的对话—— 凌将军:其儿,你还好吧。 余其凌:爹,我很好。 话题终。 不然呢,难不成两个男人像娘们似的抱头痛哭? 老余:有被冒犯到,谢谢。 出来后,余其凌第一眼就看向了在一边左右瞎划拉的小妹,嘴角已是带上了笑意。 凌将军虽然表面看着是个钢铁直男,可观察力和敏锐度可都是非同寻常的,他一下就感受到自家儿子见到他那个小妹时发自内心的轻松和柔软,想了想儿子刚刚提出来的想法,不由又赞同了几分。 晚上吃饭时候,余李氏难得宰了一只鸡。 当然,她是舍不得宰自家的那五朵金花的,那是她的宝,在她心里,地位仅次于银子之便是这五只名字各领风骚的母鸡。 可招待将军,总不能太磕碜,于是乎,余李氏心痛地用不少粮食换来了朱婆子的一只鸡,用余李氏的话来说:“那还是咱最后给你带上山的呢,吃一只怎么滴呢!” 在经历了洪灾的磋磨后,余家能拿出来这么一大桌餐食,实在是有些难得。 吴氏将鸡翅夹给了两人,一个是公认爱吃鸡翅的余其凌,一个是一心想练轻功的余卿卿。 用吴氏的话来说:吃啥补啥,丫头,你不是想飞吗,那就多吃点鸡翅。 重头戏是老余,他拿出来三瓶空间里的三十五年窖藏茅台,三瓶!一举镇住了全场的男人。 余老爷子发誓,他这辈子听过最中听的话便是自家二儿子的那一句:“爹,再来一杯!” 哎呦喂,余老爷子笑得胡子都裂开了:谁能对这酒说不?谁都不能。 就连一向自制的凌将军都上头了。 这个感情一向内敛、大婚之日都没喝醉过的帅大叔,他喝着喝着,眼圈就红了。 红着红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他迷蒙的双眼左右巡视,最后定定地…看向了大米: “其儿,爹不是个好爹。爹做的不好,是爹的错。” 大米:……啊? 余老大也喝醉了,但是他还认得清自家儿子,他阿巴阿巴:“那是我儿子!你别跟我抢儿子,虽然我儿子是傻了点,蠢了点,呆了点,嗝,但那也是我儿子,嗝……” 大米:爹你原来一直是这么嫌弃我的吗? 第一百五十八章 凌将军不管,他仍还在倔强地对着大米反复念叨着:是爹错了,是爹不好。 唯有这样才能倾泄出他内心极度后怕的不安和无尽的愧疚。 余卿卿: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这句话真是没错。 她偷笑着,抬头看看身旁的余其凌,拉了拉她哥的袖子,示意他看。 方才余其凌经过余二叔的同意后,破例也喝了三小杯。 这似乎是他第一次喝酒,仅仅三杯,人已是面颊生晕,垂眸看向余卿卿的目光,在烛火的映衬下,既恍惚,又轻柔。 眼睛里仿佛装了万千星星。 余卿卿有点被煞到:天啊,她哥怎么这么好看呐!她怎么会有这福气,能有这样的哥! 这边儿两个人傻了不要紧,整个桌局已经快要失去控制了,除了太小的男娃没沾上酒,其他凡是性别为公的,都快要疯魔了,包括跟着凌将军而来的四个护卫。 其中一个已经跳到了门外,开始比划醉拳了。 这一场不醉不归,将在坐所有男人内心重重责任下的压力和忧虑全都爆发了出来。 平日里,他们是一家之主,是子女眼中顶天立地的存在,是妻子可以依偎的坚实臂膀,是父母亲人们最可信任的依靠。 可今日,喝醉了的他们,不过是一群可以担忧、可以害怕也可以懦弱的孩子。 余老三吃得撑,酒也没少喝,他抱着他二哥的胳膊,哭着说:“二哥,我真是怕,若是没有你,没有嫂子还有青青,我们要受多少苦啊!” 王二狗也上前哭着跪下了。 老余用尚存的一点理智扶起了身边的人,转头安慰大家说: “不怕,不怕哈……听我一句,一句什么呢……对,这个,听我说……新的风暴已经出现,怎么能够停滞不前!穿越时空,竭尽全力!我会来到你身边!微笑面对危险!梦想成真不会遥远!鼓起勇气坚定向前!奇迹一定会出现!” 不得不说,有些语言它是自带bgm的。 余李氏和小余李氏不愧是姑侄俩,看着这些老少爷们儿,表情都有点一言难尽,似乎是在“把自家老爷们赶进屋”和“再忍受一会儿吧”之间来回纠结。 这一天过的,比前两天洪水来了还要刺激。 余卿卿不禁感慨:人生就像进度条,你也不知道哪天就会被突然拉到哪个点儿。 因为第二日,凌将军收拾了行装,表示他要走了。 老余差点以为自己一醉睡了个三天三夜,怎么一醒过来就听闻凌哥儿他爹刚来就要走了呢。 说好的父子情深呢。 余其凌也是一副很淡然的样子,像是早已知道了。 只有余家上下咋呼个不行。 大门口,余李氏一边跺脚一边手往里面耙拉,那热火朝天的客套劲儿,跟过年塞红包有的一拼。 “啊呦,将军,瞅您客气的,再待个几天呗,你看这大老远来一趟多不容易啊,哪能说走就走啊!再待两天,让我几个儿子再陪你喝两天酒!” 说到酒凌将军就有点脸红。不过酒一醒,他就还是那个不苟言笑铁血无情的将军,对着余李氏浑身解数的留客没有丝毫改变心意的样子,只认真解释道: “老人家,感谢您厚爱,只是我在军中作为统帅,私自脱离本就是有违皇命。若耽搁太久,恐再生事端。再者已知道我儿在此处生活甚好,我便也可安心回去了。” 余李氏听闻到“有违皇命”这话儿就忍不住一哆嗦,忙顺坡下驴:“好好好,既然如此,那将军您就赶紧出发吧!” 心里正是另一番念叨:天爷保佑啊,您终于走啦!再留下去你不心疼我心疼啦!为了招待您一顿,我跟朱家老太婆掰扯了多久啊!还有那一大堆的粮食和菜果儿,一桌下去咱家仓库就缺了个小角,多招人心疼啊!赶紧走吧,算您识趣! 凌将军点点头,继续说:“不过,我会留下来身边这两位护卫,他们都是我府上打小培养出来的中高手,武功很是不错,可以保余家一家平安,诸位平日里有什么事儿也可以嘱托他俩,不必客气。” 余李氏:将军您不厚道,您走就算了,却留下来两个吃白饭的,武功再好不也还是要他们家养着? 两个吃白饭的上前一步单膝朝余家人一拜,其中一个是给余卿卿摸过骨的,还有一个是昨日喝醉耍醉拳的,两个人铿锵有力地报上了名: “凌墨。” “凌影。” 凌将军:“我要你们护好少爷,护好余家上下。可清楚了?” 两人吼道:“属下明白。” 余李氏:别说,还挺有气势的呢。 昨日没见识到二人功夫的余老三家三小子风雨雷凑上来了,一个拉着人腰带,一个拽着人袖口,还有一个拍着手说:“武功!武功,我要看武功。” 凌墨凌影:主子说,要听余家人的话。这几个娃娃也是余家的。既然如此…… 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手一拱,一转身,腿微开,扎了个马步,朝着院门口两边的大树,运气后双臂往前猛然一推,一声大喝后,两棵大树缓缓倒下。 围观时没来得及阻止二人的余卿卿,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托人费力种上的两棵护宅招财的桂花树……就这么躺平在了地上。 除了三小孩惊讶又喜悦地在一旁欢腾着鼓掌外,余家其他人都是一副(#Д)的表情。 余卿卿心痛之余,安慰自己:不气,不气!这么牛批的功夫!至少自家以后砍树时候,就省斧子了不是吗! 第一百五十九章 送走了凌将军,余家人皆叹了口气。 不是郁闷也不是伤心,就是有点儿莫名的感慨。 只有余李氏是单纯为多了两个人的口粮而忧愁。 余卿卿则一直在偷偷观察她哥的情绪,左看右看,眼珠子都转出眶了,却发现她哥与平日里……似乎并无差别。 不是没想过她哥会不会随将军一起离开之类的事儿,但两秒后,余卿卿就不想了,因为舍不得。 她哥走了的话,她每天装嫩给谁看? 余其凌似乎感受到了小妹的心情,他半俯下身来,摸了摸小妹的头,看着她的眼睛,轻柔而又认真地说道:“之前不是说好的,要在你家隐姓埋名好好读书吗?昨日爹也赞同了我的主意。难不成小妹不乐意吗?至于你说的装嫩……那是什么意思?” 余卿卿惊恐地捂住了嘴,她刚刚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吗? 两只粉白的小爪子立刻扑上她哥的胳膊,摇了摇,“怎么会不乐意,我还要亲眼看着哥怎么一步步升官加职封侯拜相呢!” 至于装嫩……幸好有个几千年的代沟,她哥没听懂,那便不懂吧! 余其凌笑了,他妹说话总是像个小大人似的,“那我也要亲眼看着我小妹日后……一步步成亲嫁人喽。” 倘若是别的小姑娘,听到这番话,多半是要羞一下的,但余卿卿不一样,她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说:“那我以后可要找个比哥哥还要好看的相公。如果没有,那我情愿去做个女强人!” 余其凌挑了挑眉毛,“女强人?” 余卿卿:“对!就是有很多很多店铺,有很多很多员工,最主要是,有很多很多的钱!” 余其凌又笑了,自从他来到这儿,特别是与这个精灵般的小娃娃生活在一起后,就总是忍不住地乐。“那好,那我便要亲眼看着我的小妹如何一步步成为大镜朝最厉害的女强人!” 数年之后,当余其凌平步青云,功成名就,且踏上大镜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时,他一路看着长大的小娃娃也一步步成为了大镜朝最富有的女商人。 唯一可惜的是,他的小妹似乎始终没有找到比他更好看的相公…… ———————————————————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曾经的清水村村民不一样,他们有田有地,唯独没有冒险精神。 大家有个统一的共识,那便是:除非是真混不下去了,才会去山上找吃的来活命。 如今儿,全村的人几乎都混不下去了。 大家伙想来想去,命是保下来了,暂时吃的口粮也有了,可总不能全赖着余家过活,对于未来的生活还是一片迷茫,急需一个有智慧有想法的人给他们一些指导。 于是大家咬咬牙,就去找了李村长。 李村长苦思冥想了一晚上,咬咬牙,转头又去了余家。 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事物前进的过程是曲折的,然而结果总是殊途同归。 有智慧有想法的余大树同志表示:这容易啊,走,咱们往山上去! 之前备好的非法管制刀具,砍刀匕首等玩意儿都拿出来了,不仅如此,他们甚至还整出来一个新鲜的武器。 正是灵机一动的余卿卿,从空间里拿出来几把西瓜刀,牢牢地将其捆在了长竹的顶端,一支可远程攻击还锋利无比(至少比古代铁匠出品的刃要锋利许多)的矛就这么造出来了。 老余将普通的刀具分给村民们一些用来防身,凌墨凌影则各拿了一支“长矛”,两人不愧是有功夫的,长矛耍起来虎虎生威,颇有架势,看着就十分有安全感。 有了趁手的武器,男人们决定组队上山林深处捕猎。 凌家两个护卫很快用实力证明他们不仅仅是会吃白饭那么简单。 不仅抓野兔的时候,那两支长矛是一戳一个准,在围猎一只落单的野猪时,凌墨更是眼疾手快地用一支矛戳瞎了它的眼睛,而凌影则随手拿过身边一个汉子的砍刀,当头来了一下,蕴含着内力的刀刃直接将猪头劈成了两半。 旁边被抢了刀还溅了一身血的汉子忍不住摸了摸自己有点发凉的颅顶:…… 不过,这血腥而又刺激的一幕,并不妨碍几个村民合力扛起了野猪,欢天喜地地朝余家抬去。 剩下的人则围在老余的身边,在一片树林下捡“毛刺球儿”。 老余是听高家那个叫万平的小伙子被扎到嗷嗷叫的时候,才发现这一地成熟了的板栗。 高万平也想不通,怎么每次一上山,受伤的就总是他。前头是被蛇咬,后头又被果子扎。 可见余家二叔看到这扎人果子时的兴奋样儿,高万平心中莫名平衡了几分。 老余上山时,头上带了斗笠,手中杵着个竹杖,背后背着一个大箩筐,筐里放了一把大宽剪刀,一进山就开启自动采集模式,见多识广的他总是能一眼发现有价值的山货。 像香菇、平菇、木耳这类的,还算是常见,还能看到不少松子核桃,九、十月份正是这些干果成熟的季节,走两步就能看到硕果累累的松树和核桃树。 这时候发现这么一大片的栗子林,老余的嘴都笑歪了,将那群给野猪血埋土里的人招呼着过来:“快过来捡好东西!” 起初,大家也不知道老余在兴奋个什么劲儿,看这毛刺球儿扎人的模样,还以为他发现了什么新型捕猎武器。 老余:“快快,大家伙儿能兜多少兜多少,有了这大片的栗子树,以后咱们至少饿不着了。” 一直跟在他二叔身后乖巧的大米小心翼翼地拿起来一颗毛刺球儿,左右端详。 心想:饿不着?难不成……这是拿来吃的? 这真的不会把人的嘴巴给扎几个窟窿吗?那该多疼啊!以后他吃饭喝汤的时候漏了可咋办呢!是不是还要整个碗在下面接着呢! 想归想,大米一向还是很听话的,他做惯了农活,身手比老余利索得多,很快就装满了一大筐毛刺。 不愧是父子连心,大米没好意思质疑,余老大却忍不住问了:“弟,这玩意是啥,扎不支棱的,怎么能吃呢?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啊。” 所有在低头捡毛刺的村民们不由地一顿,原本还算有点动静的人群突然就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竖起了耳朵,准备听老余的解释。 老余倒是一无所觉地解释了,“这玩意你们都没吃过?那太可惜了,我说这块儿板栗树怎么都这么多呢,大树小苗的挤挨在一起都快缠在一块儿了。我跟你说哈,你别看这青绿青绿的跟没熟似的,还扎人,这里面的栗子可是好东西呢,煮熟了那是又香又甜还管饱,比红薯还面糯着呢。” 第一百六十章 大家伙儿听到了,手上的速度不自觉加快了几分,一点也没停地往筐里扒拉这毛刺球儿,没有筐的就用衣服下摆兜着,既怕把自个的衣服给扎坏了,又怕这好东西给滚掉地上了,一个个都是小心翼翼。 那什么,这可是不要钱的粮食啊! 此时,余老大再次发现了盲点:“弟啊,你说的红薯是什么?也是能吃的玩意儿吗?” 老余愣了一会儿,脑子里的问号一个个冒了出来,从“咦这儿没有红薯吗”,到“对哦这儿好像真的没有红薯”,再到“天啊这儿竟然没有红薯”。 不过三秒,这个男人他激动了。 因为他家有啊!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到吴女士。 也不知道是小农思想在作祟,还是通俗的小资生活已经满足不了大家对生活的需求,有这么一群老阿姨,她们突然就爱上了返璞归真的田园生活,阳台、楼顶突然就多出来许多花不似花,草不像草的植物,仔细瞅瞅又有点眼熟,仿佛在哪里吃过的样子。 就连一向好干净的的吴女士也跟风,在阳台种了一盆青绿雪白的葱,用的还是打景德镇买来的开片青釉大瓷缸,每天当个宝儿似的浇灌,一茬一茬长得可带劲了。 巧的是,在他们穿越来的前几日,吴女士提着一小袋老姐妹送的“亲手种植”、“自然无污染”的红薯回来,就放在阳台晒着。 穿过来后,老余每每经过阳台那儿,都会不小心地踩上去,怪招人烦,想挪走也不成,一堆移开了又一堆出现了,老余几番手贱之下,阳台拐角处成功积攒了好一堆儿的红薯。 按照大哥的说法,和自个儿这几个月来的认知和记忆,老余发现,这镜朝似乎是真的没有出现过红薯。 原先的中国古代时候,红薯大概是在明朝末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这镜朝和宋朝有那么一点点相似,没有红薯,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儿。 说到底,还是这几个月的事儿太多太赶,到现在这才发现这个大漏的老余忍不住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竟然把这个救灾神器都给忘了。 余老大就看着他弟突然愣住不动,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末了还猛地伸出来一只手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儿。 这个朴实的原住民汉子傻了,“弟,是我问错了吗?你有劲儿别往自己头上使啊!我不问了,不问了。” 老余忍不住笑了,“不,大哥,你可算是问到点上去了,这红薯是我前阵子从县城里一个外来的游商那儿收来的,味道还不错呢,回头带给你尝尝!” 不得不说,余家老二家口中的“游商”,可谓是“无所不有”,其能力仅次于“无所不能”的余老爷子。 关键是拿来忽悠人的时候贼方便啊,还不用担心有人对质——游商嘛,今个来明个走的,完全是可遇不可求的存在,鬼知道他们一不小心就能带来什么宝贝疙瘩呢! 村落里,几伙人上山后,一众娘们围着就这事儿唠嗑都还没几句,就见小波人抬着什么回来了,远远望去,为首的似乎是朱家唯一的儿子朱有才,只见他一身的血点子,背后更是什么鲜血直滴的模样,朱婆子瞅见了,嗷一声“我的儿啊”,放下孙女递给媳妇儿,自己迈着小碎步冲了上去。 妇女们也都惊呆了,老远上前接应这波人,按照他们的想法,哪有刚上山就下来的,莫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朱有才看他娘一副焦急的样儿,忍不住咧开嘴笑了,大声吼道:“娘,咱们村捕来一只野猪!咱们有肉吃啦!” 人群哗然,这…就这么快,一头野猪就抓回来了? 从前村里也不是没有野猪下山作乱折腾粮食,大家伙儿也只是拿着火把和长木棍儿,远远造势将其赶走,从没想过去围着杀猪,毕竟野猪不比家猪,那凶猛的猂劲儿不是一般人能对付了的。 眼看着一头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就这么被抬了回来,村民们都围着看了起来,有的伸指头戳了戳它的獠牙和板硬的针毛,用敬仰的目光向朱有才看去:“朱家小子,看不出来啊,没想到你还有这胆量和本事。” 就朱家婆子宠儿子的劲儿,怕是家猪都没让他宰过,这么一身沐血而归的模样,倒是让大家伙对朱有才有了新的见识。 朱有才享受着他娘给他打的扇,又被他媳妇用布巾抹了抹脸上的汗,傻傻地说:“啥?啥本事?抬个猪而已嘛。” 于是乎,大家才知道,猪是余家那两个新来的汉子给宰的,而这两个汉子,正是之前救了刘老爷子中的两个。 “英雄啊!” “壮士啊!” “余家真是有能耐啊!” “余家可真是好福气啊!” 村民围着野猪啧啧不已,纷纷将羡慕的眼光投向了正巧也来围观的小余李氏和她的新儿媳袁金钗,婆媳俩胳膊挽着胳膊,笑着应付大家的恭喜声。 如今的余家,在他们看来,那可是相当不一般了,日子过得跟其他庄子里的地主没啥不一样,可又不像其他地方的地主老爷,只知道收租收粮奴役庄户。 余家人从来都不曾忘本,一心都在关照着村子里的家家户户,每每想到这儿,村民们心中都是一阵一阵的暖意。 因此,即便听闻这野猪是余家人捕来的,村民们都是发自内心地替他家高兴,嘴甜得很,一句一句往外蹦好话,心里也怀了点儿小心思——保不准儿余家人一高兴,就愿意分几块肉给村子呢!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吵吵嚷嚷没多久,只见一批大部队也下来了,远远望去,应该也是满载而归的模样。 不是山上的人不想继续装,而是板栗青壳儿本来就占地方得很,没抓上几把就把筐子给装满了,没办法就只能下来了。 其他村民们好奇地凑近了看,装的兜的,都是一堆似曾相识又从来没碰过的青刺果儿。 汉子们各自回家放下这一堆的果子,挤挤攘攘又往余家大院去了,因为老余说了,过会儿要教他们怎么处理毛刺球儿,把它做成能吃的食物。 老余挑了个落下来有一阵子的板栗青壳,用脚来回碾了几下,敲打几下,就露出来一个棕色皮壳、圆溜溜的小果子,将果子剥开后,露出一粒淡黄的果肉。 老余将果肉举了举,告诉大家,这便是能吃的果实,名字叫做板栗,可以蒸可以煮可以炒,还可以跟肉一块儿炖。 至于这毛刺果儿,刚捡回来要晒上几天,等它被晒脆点儿的时候用脚或者别的工具把这刺壳儿打掉,剩下的棕色果实还要再晒上几天,最好是“出汗”似的样子,之后再料理,这样的果肉才最好吃。 大家看得目瞪口呆。 谁能想到这浑身是刺的玩意儿里面还能藏着这样的东西? 他们这么些年来就放着这不要钱的吃食在山里一茬又一茬的烂掉? 心痛!难以言说的心痛! 村民们谢过了老余,又赶忙儿凑一块准备二进山了。 这一趟不光是汉子,还有一堆婆子媳妇,严格来说,她们才是采集大业的主力军。 临走前,老余又将人给叫住了,轻飘飘地说道:“这野猪恁大一只,咱们家也吃不完,大家伙儿就给分了吧!” 李村长带头感谢了一番,老余就挥挥手,“那么客套干啥,这猪虽然是咱家小伙子给杀的,可村民们也都出了力的,分点也是应该的。这样,这猪的分配就交给村长您了,给咱家留个腿就成了!” 一身“篮子、鸡蛋、花布”标配的余李氏从养鸡场监工刚回来,在路上她就听不少人对她贺喜,说家里不费一分钱就逮了一头野猪。 半信半疑地回了家后,果然,哪来的一只猪,不就是一猪后腿吗? 不过一只猪后腿也不错了,自家平日里也是不怎么舍得痛快吃肉的,除非过年那阵儿。 如今余家虽然大,人口也众多,除了自家三个儿子各自的小家,还有二狗自家六口,于神医一人,凌墨凌影两个青年伙子,饭菜都是按一整锅一整桶的来煮,吃饭时主堂里两桌人都坐的满满当当。 再加上村里人时不时的来借粮,作为实际的余家掌门人,余李氏心里有些发慌。 不过就她的感觉而言,似乎仓库里的粮食消减速度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夸张,也许似乎可能——大半年是可以撑得下去的。 (实则是老余三人一有空就偷偷约着潜入仓库变出来一些粮食偷偷地混在其中。) 眼见着原本“吃白饭”的两小伙子有这般能耐,自家儿子也能干,找了那么多能饱腹的吃食,余李氏那可惴惴不安的心可算是略微安定了些。 这不,晌午她就指挥着三个媳妇把一整个猪后腿给做了,说是庆祝一下。 庆祝啥呢,她也不知道,总要找个理由来嚯嚯一下,不然一整个猪后腿,她想想就心口一痛。 余卿卿倒是在一旁很夸张地说:“奶,您这不是心痛,您这是想开了,内心的枷锁被打开啦!” “去!去!什么枷锁?咱又不是什么犯人!”余李氏把小丫头推出灶房外,“找小孩们玩去,家里那么多弟弟妹妹的,也不见你跟他们玩,不像个娃娃样儿,整天就跟在大人屁股后头跑来跑去,操心这个那个,心眼比我脚上的鸡眼还多,怪不得不长个头!” 吴氏:“娘说得没错!我早就想这么说她了!” 余卿卿:“说归说,咱能不人身攻击吗,我明明觉得自己长高了一些的呀!还有娘,你跟着落井下石啥呀!” 不过她还是溜了。 远远的,她看到三叔家的三个娃娃正围着凌墨和凌影。 三叔家的三个小子都是活泼好动的,因为年岁差得不多,三个娃娃经常团在一块儿玩,谁也不用嫌弃谁幼稚。 听说新来的两个大哥哥抓了只野猪回来,三个小娃的英雄情节立马又膨胀了起来,一个抱胳膊,一个抱大腿的说要练武功。 凌墨的年纪偏小一点点,性格开朗,娃娃脸,喜欢笑,笑的时候嘴角还有一个小小的梨涡,一点武林高手的样子都没有,对着三个娃娃也是温和的不行。 “你们也想学武?学武可是很累的呦,你们确定吗?”凌墨耐心地说。 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娃娃听了,一点也没有犹豫地点头,“我们要学!” “你们爹娘也同意了吗?”凌墨又问。 三小只互相对视了一眼,有些不肯定了,但是对于武功强烈的向往使得三只都重重点了头,“爹娘会同意的。” “好,那……可就别怪哥哥不客气了呦!”凌墨的笑意逐渐收敛,回复至面无表情的模样,别说,那冷冰冰的样子还挺瘆人。 在一旁围观正准备挥手说“俺也想学”的余卿卿,一下子就顿住了脚步。 眼睁睁看着自家的三个小弟被凌墨指挥着,先绕余家大院跑……十圈。 刚开始跑的时候还是兴致勃勃、你追我赶。 大概是第三圈的时候,三个娃娃的神色开始凝重了。 余雷:“哥哥,哥哥,我,我胖不动了。” 身为大哥的余风,自然要在弟弟面前做个好榜样,他捏了捏弟弟的手掌,神情严肃地说:“不是胖,是跑,弟弟你说得不对。” 余雷:……这重要吗。 不一会儿,三个人继续跑了两圈。 这时候,余风也有点受不住了,尽管他是哥哥,可也只是一个七岁的男孩,三人速度明显降下来许多,只有小胳膊还努力的挥着,一副在奋力奔跑的样子。 好几次他们经过凌墨,都向这个严厉的师傅投去可怜巴巴的眼神。 凌墨:“看我没用的,继续跑!心里默念一二三四!听我节奏,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余卿卿惊呆了,看向娃娃脸:您真的不是军训教官穿越来的吗? 第七圈的时候,五岁的余雷“啪”地一下摔倒了,余雨回头想拽他弟弟起来,却被拖着也倒了下去,在前头跑得余风突然发现弟弟消失了,焦急地回头一看,不小心自己也摔趴了。 三个小娃娃哭唧唧地表示:起不来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凌墨:冷酷,无情! 他看了看三小娃,也没说话,只大步走了过去,一个个地,将三个娃娃像拎兔子似的拎到了院墙角,手里还多了个刚削好的木棍子,在手心里一上一下拍打着。 语气里没有一点波动,他说: “既然跑不动了,那就扎马步吧。” 三小只真的哭了:“呜呜,我想爹娘了!” 凌墨:“想爹娘有什么用,想我就行!” 说着摆了个标准的马步姿势,“看懂了吗?照着做!” 不一会儿…… 凌墨:“还看我干嘛?目视前方!” “挺胸,收腹!脖子给我放正了!” “脚尖内扣!内扣懂吗?” “屁股翘什么?给我收回去!” 整一魔鬼教练。 袁金钗过来了,她毫无察觉、边走边说道:“你们都在这儿呢!饭做好了,奶奶让我告诉你们一声,要开饭了!” 走近后,袁金钗终于看到墙角边的那三只,吃惊,“这是怎么了?咋被罚站了呢?” 余卿卿:“练功呢!你看他们,练得可开心了。” 三小只:(t^t) 他们抬头,眼神希冀地看向凌墨。 魔鬼教练终于大发慈悲地点了点头,说道:“你们几个还不错,行了,就暂且结束吧,先去吃饭吧!” 三个娃娃瞬间跟放了气的气球一样瘫倒在地上。 凌墨也恢复了一开始人畜无害、温和可亲的模样,见三个小孩没有力气爬起来,便一手抓上一个,背上也背着一个,运起轻功,三两步飞上树梢,又三两步下去,轻松将几只小猴子提到了吃饭的地方。 上天的三小只欢喜极了,用劲最后一点力气嗷嗷地叫了起来。 何氏正从灶房端菜来,一看自家三个儿子一身的湿气(其实是汗)又精疲力竭的模样,脑子里瞬间划过许多可怕的猜想,忙冲过去抱住三小只,“怎么回事呀你们,怎么这么狼狈啊,快给娘看看伤到哪里没有?” 余风很是自豪地说:“我们跟凌墨哥哥一起学武功了,等以后我也要上山给娘抓许多的野猪!” 何氏:…… 这一餐,因为多了两大盆红烧野猪肉的缘故,整桌餐席看着十分耀眼。 红烧野猪肉酱汁加的很足,肉汁浓郁,里面炖了些现剥的栗子,酱汁和猪肉的鲜美都纷纷渗了进去,再加上栗子本身绵软香甜的口感,餐桌上的老老少少对之都喜爱得不行。 一餐结束,盆里的肉还剩下一些,栗子却是一点都不剩了。 余老爷子的牙口并不大好,对他来说,野猪肉过于劲道,可这软糯的栗子口感是恰到好处,况且还管饱得很,老人不禁感叹: “当初咱们村里的人很少往山上去,也不知道山上有这等的宝贝,现如今大家不得已来了这山头,真是……” 老余安慰道:“爹,现在发现也不迟,您想一想,等洪水回来退去了,咱们完全可以用这个板栗做点生意。” 要知道,老余能想到的板栗做法,可远不止这一手,现代街道到处都有糖炒栗子,开个口后吃起来也方便,原来的家附近一直有个卖板栗饼的,甜咸馅料的都有,每天都排老长队伍,自家闺女最爱吃。此外还有栗子糕、栗子粥这类的甜点……日后卖个新奇还是没问题的。 一桌人刚吃完,就隐约听到门外有门铃声,迎人进来,竟然都是来送板栗的村民。 村里一起上山的,多少都分了点猪肉,为了表示谢意,大家从山上拾了栗子后,都送了一些到余家,不一会儿,余家的青石地上就摆了一大片的板栗。 二狗家媳妇如今身体好了许多,刚能走几步路,就一手抱着小娃娃,赶忙到余家来帮忙了,见这么多栗子在晒着,她就时不时地给它们翻个面儿,好晒得更均匀些。 对于普通的村户人家来说,有活干,绝对是比不干活要幸福得多的事儿,不干活,意味着就没有吃的,意味着活不下去。 忙碌,是刻在每个农民骨子里的东西。 下午,老余继续带着村民入山找吃的,充分发挥了一个老中医的优秀职业素养。 “看,这是奶浆菌,一般多长在松树林里。喏,我这么一掐,它就流出来这跟牛奶一样的液体。看到了吧!这种菌清甜着呢,跟鸡在一起炖还是很不错的。” 何家老二凑上前看了两眼,“从前我帮大哥从山上砍树的时候就碰到过呢,看着白白的汁水就怕有毒,也不敢摘了吃,没想到还是个好东西。” “对啊!”又一村民附和道,“不过咱家也没鸡,摘了也没用。” 老余:…… 不过这山上也不是一点风险也没有。 依然是走在前面开路的高万平,依然是熟悉的“啊呀”一声开场白。 大家围过去一看,一根树枝上正挂着一条蛇,脑袋与前半身正与高万平僵持着,嘶嘶地吐着信儿,似乎正想着如何找个时机咬他一口。 与之前那条赤练蛇不同,这条蛇身子细小,颜色青绿,正是一条竹叶青。 老余:“高家的,莫动,冷静,这蛇是有毒的,千万别给咬了。”转头又向后,“凌影,你身手好,你用长矛将这蛇挑开!” 凌影点点头,一点也不慌,只见长棍一甩,利刃一闪,树上的蛇已经没有了脑袋,剩下的大半截身子也瞬间瘫软。 老余:好家伙,人家是抓蛇抓七寸,这小伙子猛得很,直接把七寸都砍下来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老余上前将竹叶青的尸体利索地收到了筐里。 转头一瞅,发现村民们对着他,皆是一副不忍直视的表情。 “咋,你们不知道蛇可以当药用吗?尤其是毒蛇啊。”老余认真为自己辩解,他总感觉村民看向他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了什么变态。 大家伙整齐地摇摇头。 于是,老余的科普小课堂继续开课了。 一路上,只见他见着什么植物,说一说,大家就一窝蜂地冲上去,将一片地儿摘得干干净净,寸草不留。 见着什么动物,指一指,凌影上去刷刷刷,一个个生物样本就这么采集成功。 这一日下来,可算是收获甚丰,把村民们乐得不行。 老余讲解归讲解,同时也反复提醒了:“这山,后面还接了一溜烟的山脉,幽深得很,咱们从前很少往里了去,多少蛇虫豹虎的,咱们也不知道。大家伙捡拾归捡拾,可千万别自己孤身一人,也别太往深了去,万一碰上啥一只两只甚至一群野兽什么的,别怪我没提醒过啊!” 这几番话说得“情深意切”,嘴皮子都快磨薄了。 就怕大家伙儿乍一来这山上,被太多东西给迷了眼,忘了安全。毕竟这个时候,在众人眼里,银子,铜钱,那都没什么用,没有什么比食物物资更重要的了。 现如今,山下洪水遍地,举目望去,四处泥水涛涛,不说人影了,树影都不怎么见着。 起初总是有人,隔三差五地朝山外张望,期待着官府的人前来,哪怕是来个衙役安抚一下也成。 然而在老余的估测下,县城那儿怕不比他们几个村头要好多少,应该是自顾不暇的状态。 原本这儿的整片地,就是个洼地,县城周边全是山脉包围,只留几个口作为通行的官道。 此时洪水一泛滥,这块地方就成为最好的“泄洪口”,就像是一个大水盆,将奔流的洪水全都引了进来。 倘若想将整座县城连着周边的水位给带下去,光靠泥土的自渗能力显然是不够的,需要长时间一步步的建渠引水。 至少这半年来,他们村谁都指望不上,只能靠自救。 等后头发展起来了,或许还可以给县城输送点儿物资——这点儿自信,老余多少还是有的。 当然,在带头搞事这方面,他的闺女也不遑多让。 晚上,余卿卿就干了件大事。 余李氏知道,他家孙女是个会折腾的,但是没想到那么会折腾,倘若苍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不会那么凡尔赛说了一句: “你爹一下带回来那么多野鸡野兔,放也放不住,吃也吃不完,真是愁人。” 余卿卿能眼睁睁看着她奶愁吗?那不成的。 这小丫头灵机一动,将老太婆推到了门外,说了句:“奶,您别愁了,出去找老姐妹玩儿去吧!这事儿就交给我了!” 说完,转头就跑进院子,叫上几个半大小子,在大院中间的一块空地儿,摆起了灶台。 垒灶用的都是原本建院剩下的青砖,四四方方,并不高,上面留个大口放架子,下头留个小门放木炭,两边各留了个小孔通气。整起来并不麻烦,在一众小孩兴致勃勃的努力下,垒得十分快,在家中大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小孩们拍拍身上的灰:灶已经垒完了。 接下来就是烧木炭了。 余卿卿想了想,搜刮了一下记忆,发现这地方的人并不怎么使用木炭,大概是因为地处偏南,冬天并不是很冷。不过村里人或多或少会自己造些农用木炭,碾成粉后撒在猪圈鸡窝里用来除臭,作用与生石灰有些相似。 于是余卿卿便从仓库将三叔家原本用来装冰粉的不锈钢桶偷拿了出来,往里面塞上满满的干燥的木块,又在底部戳了个小孔,放到了新垒的灶中烧了整整半个时辰。 垒灶的时候,大人们没有管。 从灶房抱木头的时候,大人们没在意。 从仓库将钢桶滚出来的时候,大人们没看到。 院子里一阵希里哐啷噼里啪啦的时候,大人们看了一眼。 当院里冒出火光和黑烟的时候,大人们吓坏了,一边嚷嚷着着火了着火了,一个个地提着水桶冲上去,看却到了围在火灶旁的一群小孩。 吴氏看了一眼为首的自家丫头:“余卿卿!你不解释一下?” 余卿卿:“咱奶同意了的,说家里新抓的野兔野鸡太多。所以今个晚上,我们吃烧烤!” 不得不说,这话的断句很重要。 前半句话是余李氏说的没错,后半句余卿卿理所当然地加上去,谁也听不出来,只以为余李氏突然放得开了。 想想中午那两大盆的红烧肉,似乎也是说得通的。 大人们一听是余李氏的主意,手里的水桶木棍和小板凳儿都放下了。 一向很宠闺女的老余听到了,第一个举手赞同。 吴氏白了眼热闹不嫌事大的父女俩人,叫上几个妯娌和二狗家媳妇开始忙活了。 其它的不说,野鸡野兔总要处理的吧,她家丫头想一出是一出的,收尾还要靠他们这些个长辈。 因此,当余李氏从外头跟老姐妹们唠嗑回来,看到自家院子在开始昏暗的傍晚夜色中,突然闪烁起橙红的火光时,就知道:完了! 然而一切都迟了。 大米几个熟练地削竹签儿,小一点的在盆里洗菜。 吴氏在灶房里腌起了肉块,何氏则在余卿卿的指挥下将肉菜蘑菇这类的用竹签串了起来。 余李氏懊恼地一拍大腿:她真是猪油蒙了心了竟然相信这小丫头的鬼话。 要知道自从一大家子人重新又住一块后,家里每逢有什么没尝过的新吃食,十次有八次都是这小丫头提的主意。 她是怎么昏了头了才会觉得自家那些野味能在这丫头的手里活过半天的! 余卿卿教完了何氏,从灶房探出头,大声地喊道:“大娘,帮我从田里割点韭菜来!” “哎!好嘞!”小余李氏远远地答应了,十分爽快。 余李氏:糟蹋那些肉就算了,还要糟蹋她的新长出来的小韭菜苗! 她很想上前问小余李氏:你还是不是我儿媳妇了!咱俩还是不是统一战线的了?从前没我的允许你连个鸡蛋都不敢多拿,现在怎么听小丫头指挥了? 还没问呢,只见自家老头颤巍巍朝火光那儿走去,耳朵上夹了根烟,一手提了个板凳,一手抓着个大蒲扇,边摇边哼着小曲儿,轻闲自在得很。 余李氏突然有种大势已去的感觉。 她疲惫地摆了摆手。 算了,不管了。 左右家里就这么些吃食,吃完拉倒,吃完干净,吃完了一大家就去山上跟猴子抢果子,跟大虫争肉吃。 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呗。 第一百六十四章 余李氏妥协了。 事实上,也没人询问她的意见。 在余卿卿的小聪明下,所有人都默认今晚的烧烤大会是余李氏默认了的。 吴氏出灶房门外见到自家婆婆的时候,还嗔怪了一句:“娘,您也太惯着卿卿那个丫头了!” 余李氏:呵呵。到底谁惯出来的,心里没点数吗? 天色暗了,遥远的东边,淡银色的月辉洒落。当在屋里闷着看书的余其凌和于大夫都走出来后,烧烤大会算是正式开始。 串串,油,酱料,香粉,刷子都备已好,铁架子也摆上了,下头点燃的木炭闪溅着火星,扑面的热气烤得大家脸蛋儿都是红扑扑的。 小孩儿们更是兴奋。 余卿卿带头拿了一串划好了花的鸡翅,抹上一层油,略微煎烤了一会儿后,用小刷子均匀地涂抹上一层蜂蜜(别问从哪儿拿的,问就是从县城买的)和一层酱料。 反复几次后,就可以感受到多余的酱汁和着溢出的油脂滴落在灶里后,发出嗞嗞的声响,以及散发出的奇异香味。 而这原本就诱人的气味,混杂着鸡翅本身油脂的香甜,在余卿卿撒上自家空间独有的佐料香粉和孜然粒之后,瞬间得到了堪称质变的升华。 “好了,剩下的大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哈。”余卿卿举起自己烤得外焦里嫩、红中带着金黄色的鸡翅,递给了……被迫做东的……她奶。 有些儿心虚的笑笑。 余李氏本想戳下孙女的脑袋,可看她一脸讨好的笑和递过来的鸡翅,忍了忍,改为摸。 心想,自己可能确实是有点儿太顺着这小女娃娃了。 不说别的,若是自家大孙子胆敢做出这种事儿,她指不定要挥着笤帚绕着山追打上三圈。 但这种可能性也只是想想,余李氏瞅了瞅自家六个“乖巧”的孙子,心中笃定他们是不敢做出青丫头这么胆大包天的事儿的。 脑海中翻来覆去、东想西想的余李氏在鸡翅入口的那一秒,就停止了思考,只觉得口中的唾液疯狂分泌,瞬间动容。 香! 没想到她一把年纪了还能吃上这样美味的鸡翅,怪不得青丫头心心念念着耗费大半天的劲儿也要整这个“烧烤”,这味道,着实绝! 旁边一圈的人早已看得流口水,纷纷上手。 手艺虽比不上青丫头,但自己动手的那种新奇感和满足感,以及木炭烤制下独特的风味和酱汁佐料的鲜香,使得大家都感受到了烧烤的魅力。 老余曾经也是个自认“清高”、远离垃圾食品的老中医,但在以前陪着自家丫头去了撸了几次串,吃了几盆小龙虾后,职业操守什么的瞬间被丢到脑后,此时的他一手五花肉串,一手烤韭菜,嘴里甚至还在惋惜着:“要是能拿出来一瓶冰镇的啤酒就好了,那简直是活神仙的日子了!” “没有啤酒,咱们可以自己酿啊!”听到她爹小声抱怨的余卿卿回了一嘴。 余老爷子听到了“酒”这个字后,精神为之一振,竖起了耳朵听起了这父女二人的低声讨论。 “我是知道点儿啤酒自酿的方法的,最关键就是麦芽和酒花这两个关键原材料的问题。”老余摸摸下巴。 “这地方儿……麦芽倒是容易整,最关键的就是这酒花。没有酒花那便做不成真正的啤酒的。” “唔,确实,而且啤酒花耐寒不耐热的,咱们这块地方儿气候湿热得很,很大可能不会生长这种植物。若是真想找到这啤酒花,还要托人去北方看看。” “啊,麻烦是麻烦了点,不过呢,若是能把这啤酒给酿出来,以后咱们家的小吃城也多了个招牌!”余卿卿两眼放光地说道。 “小吃城?”余老爷子忍不住开口了,“咱们家啥时候多出来一个小吃城?什么是小吃城?” 余卿卿一转头就看到她爷爷好奇的目光,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说,“现在自然是没有的,咱们家未来的小吃城,没啥意外的话应该还在洪水中泡着呢。我这个呢,是对未来的打算! 爷爷您看吧,咱们家这么多种类的吃食,当然,以后还会有更多,与其开这么一个个地小吃摊,为何不盘一大块儿地方,专门用来卖这些吃食的呢。 您想想吧,一整条街,有卖冰粉,有卖钵钵鸡,有卖卤肉还有卖烧烤的,此外还有一堆小吃饮料,人在里面随便怎么晃,总是要忍不住买点儿尝尝的。时间久了还能成为居民们夜晚娱乐的主要地方,那人气可想而知啊,这就是集体效应的妙用啊!” 余老爷子听后,眉毛高高挑起,他发现自个真是小看自家的这个小孙女了。现在一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想着能糊口活下去,好撑过这段日子。 她竟然已经开始打算规划着以后盘下一条街卖吃食了!这是一个小孩该想的吗!啊? 而且还是一个女娃娃! 余老爷子倒没有瞧不起女娃的意思,只是自家这个孙女着实有些本事,不到十岁的年纪,思维和想法却比成年人还要成熟和老道。 要不是好几次老人家偷偷试探了一下以前的事儿,余卿卿凭借以前的记忆都能对答如常,恐怕余老爷子会真忍不住怀疑自家孙女的“真实来历”了。 如今儿,只能说是祖辈降福,神仙赐慧,才有了余家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孙女儿,余老爷子有预感,他们世世代代都是农民的宿命,怕是要在这年轻人的一代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 第一百六十五章 击鼓传花 不一会儿,童氏和丫头们也被叫了过来。 刘婆婆带着四丫在家里睡觉,就不过来了,刘老爷子不知道去哪儿溜达了,现在村里的人都很乐意听他说自己死里逃生那一段惊险刺激的经历,见到老爷子总忍不住要问两句——只是耳朵上要多受点儿罪。 余卿卿看了看余家大院里,遍地的小萝卜头。 大伯家的三个哥哥,也就余豆小一点。 还有:三叔家三个男娃,二狗叔家的三个,童婶婶家的三个,对,还有自己,也算是形式上的小萝卜头一个。 男娃们吃过瘾了,抑制不了心里跟猴儿似的躁动,在院子里又蹦又跳。 女孩子们文静点,尤其是王家的大妞,小丫头到了懂事的年纪了,在余家总带有点儿寄人篱下般的拘束感,明明年纪还很小,却总是想着跟大人抢活儿干,没事的时候,就在角落里静静地站着,拉着自己的小弟小妹,生怕给余家带来什么麻烦。 童家的大丫,也就是吴媛,比余卿卿略大一些,她的性格不是这样,这小丫头显然继承了她娘坚韧不拔的优点,却比她娘有主意得多,在吴家受难,童氏自身难保的时候,大丫很有大姐的自觉,一直小心翼翼地护着自己的两个小妹。 摆脱了吴家之后,大丫更是变化得彻底,一点也不像是经历过可怕磋磨的样子,每天脸上都挂着大咧咧的笑,让人见着就忍不住心情愉悦,吴氏最喜欢的就是她,没事儿就让大丫带着小妹过来玩。 烧烤吃得差不多了,老余往炭火堆里添了些柴火,扔进去几个提前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红薯,打算过会让余家的其他人都尝尝。 初秋的夜晚,少了些燥热,多了丝凉意,微风轻拂,虫鸣阵阵,大家围着火堆坐着,神情轻松,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天,心情都十分惬意。 橙红的火光将众人心满意足的面庞映照得明明白白。 余卿卿决定带着一群小娃娃玩击鼓传花的游戏。 这时候呢,没有计划生育的好处就彰显出来了,一大堆萝卜头听话地盘成一个大圈圈,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站在中间的余卿卿。 鼓是自然没有的,余卿卿把自家门口的大门铃摘了下来,叮叮当当,还算好听。 原本用来传递的花球就用自己家沙发上的抱枕代替。 一个人背对着人群站着,摇着铃铛,圈子里的人尽可能快速地将手中的抱枕传给下一个人,当铃铛停止响动的时候,手中还拿着抱枕的孩子就要自动站出来,表演个才艺。 有一说一,余卿卿身为一个伪萝莉,有时候她还真挺好奇自己的“同龄人”每天都在做些什么,省得她娘天天吐槽自己“装得一点不像”。 余卿卿为了示范,当了第一个摇铃铛的人。 一番惊心动魄的传递下,抱枕落在了小小的三丫手里。 严格来说,并不是落在了三丫的手里,而是王家的二娃机灵得很,反应极快,在最后一秒将抱枕扔到了这个懵懵懂懂的小姑娘的怀里。 三丫平日里也是个爱笑的性格,只是前阵子的洪水和刘爷爷被冲走的那段经历给小姑娘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小丫头的性格似乎是腼腆了许多,也不怎么爱说话了,在家时候就爱粘着刘爷爷,像个小雏鸟一样步步不离。 在大家伙儿的起哄下,这个眼睛大大、肤色黑黑的小姑娘站了出来,有些无措地看向四周,余卿卿走上前,温柔的摸摸她的小脑袋: “小悠儿,你有什么想表演的吗?” 这个年近五岁的小丫头只是模糊理解了“表演”的意思,她怯生生地点了点头:“我......我唱一首娘教我的小调!” 小姑娘细细甜甜的嗓音十分可爱,就是有点儿口齿不清,连哼带唱地结束了自己的表演。 “好!”一直在旁边围观的大人们热情地鼓起了掌,把三丫羞得脸通红,脸上止不住的笑意,忙接过了铃铛。 有了最小的娃娃开头,后面的孩子们越来越放得开。 鬼精鬼精的余雨还特地留下手中的抱枕,就为了表演他爹晚上打呼的声音,惹得大家捧腹大笑。 很快,余老大家的余豆也中招了,他举了举手中的抱枕,嬉皮笑脸地对众人说:“我来表演个上树吧!” 说着,朝着院里最高的杉树跑去,手脚并用,身形灵巧,速度还奇快,一看就是没少在外面调皮。 见他越爬越高,大家忍不住起哄。 小余李氏笑骂道:“就是个窜天猴儿!” 现代来的老余三口,心里倒是跟悬着什么似的,生怕孩子掉下来。 或许是怕什么就发生什么,只见一直在树上学着猴子四处张望的余豆突然浑身僵了一下,发出了有些惊恐的叫嚷声。 “我的妈呀!绿色!绿色的眼睛!” 说着下意识就想要爬下来,手却一滑。 “大豆!!!” 大家不约而同地叫了起来。 只见凌影拔地而起,一个飞身就窜了出去,接住了往下掉落的余豆。 心眼儿刚抬上嗓子的众人瞬间又放下了心,小余李氏惊魂未定地冲过去,检查了一下自家的儿子,不过是手脚有些划伤,忍不住松了一口气,缓了一会儿,又气急败坏地拍了一下小儿子的脑袋:“叫你皮!以后不许上那么高!” 余豆被他娘的重手劲儿拍得往前一个趔趄,他委屈巴巴地说:“我不是故意掉下来的,我刚刚看到咱家院墙外,有两对黄绿色的眼睛!” 第一百六十六章 危机四伏 黄绿色的眼睛,这形容得十分简单。 可余家人瞬间就想到了什么,不由得悚然一惊:是狼! 凌影的神色凝重了起来,他道:“我再去看看,你们就在这院子里待着,不要出去。凌墨,保护好余家老小。” 凌墨默契点头,抚了抚腰间的刀。 他们跟着将军从南方的山林里一路过来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发现过狼群的痕迹,只是那活动范围一直都固定在深山林间,并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狼群发现了这山头上人的气息。 凌影飞身上了院墙,消失在夜色中。 没一会儿,只见他黑色的身影又轻盈地落了下来,挥手示意大家靠近后,他低声说道: “大院三面都有狼群围绕,东面两只,北面四只,西面三只,应该是咱们这烧烤的气味吸引得格外多。其他地方隐约有一些,我飞得不远,没有看到太多。不过这些狼暂时都没有什么举动,只在小心翼翼地移动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老余听到后,眉头紧皱了起来:“狼向来都是群体动物,咱们这山头很可能来了一大群狼,之所以按捺不动,应该是因为还没有听到狼王的命令。这样看来,咱们村的人恐怕是危险了!” 余家大院的位置比较靠着山林内部,因为风口的缘故,养鸡场的位置被安排得最靠下方,其他村民居住的地方则介于二者之间。 往乐观点想,这波狼群可能是从别的山头刚刚过来,被烤肉的气味和人的气息吸引后,先一步围住了余家的大院。 最不好的情况就是,整个狼群是有计划地潜入了整个居民区,只是在等着狼王的命令,便可冲入村民家中厮杀。 余家人不由得安静了下来,柴火依旧燃烧着,发出细碎的爆破声响,明明灭灭的火光映着人们的面容。 男人们的神情十分的严肃,女人们则更多地是紧张。 童氏将三个闺女紧紧搂进怀里,轻拍着安慰,心中一边庆幸着今晚能躲在有围墙庇护的余家大院里,自家三个小丫头好歹是安全了,另一边又在为刘家的两位老人家和自己的四丫忧心不已。 袁金钗忍不住靠近了她年轻的丈夫,小夫妻两手紧握着。 王二狗的目光看了看妻女儿子,又紧紧地盯着墙外,拳头紧握,像是做下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狼这种生物向来是群居在一起的,有组织,有纪律,还有智慧,很可能也懂得报复。所以,我们要不将这狼群赶得远远的,让他们再也不敢过来,要不就一次性将其全灭,让他们再没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女孩稚嫩而又稳重的声音响了起来。 余其凌低头,摸了摸余卿卿的脑袋,附和道:“小妹说得没错。我曾在书中看到过,南方林狼虽不如北方草原上的狼那般体型庞大、骁勇威猛,却性情狡诈,喜爱抱团且谋略甚多,倘若不能一次除尽,村中百姓日后恐怕难获安宁。” 余老大和余老三早已冲进了库房,抱出来一大堆的兵器,一人递上一把大砍刀:“这时候咱们还能管得了多少,尽管跟这群儿畜生拼了就是!” 何氏看向丈夫,欲言又止地咬了咬嘴唇。 凌墨拿起了自己用得还算顺手的长矛,“余家汉子们听我指挥。我们兵分两路,一半的人随我将余家后方的路给堵上,把这批狼给宰了,另一半人跟着小影一起往外跑,通知村民注意狼群。小孩老人都待在院子里,若是没人敲门,谁都不许将院门打开,知道了吗!” “知道了!” 老余转头对于大夫说:“于大哥,你就不要出去了,倘若过会有受伤的村民,我就让他们送到咱家大院来,药材和治疗的用具,我之前就囤了不少,这次可能还需要你费神了。” 于大夫一个拱手:“余二弟太过客气,我这条命都是清水村的村民给救的,不过是给人疗伤,对我来说谈何费神。” 老余点了点头,又对余其凌嘱咐:“凌哥儿,你就负责跟你吴二婶、还有卿丫头好好配合,在余家大院守着咱家的老人妇女还有娃娃们,倘若中途有村民求救要求开门,一定记得小心,莫让后来的狼群乘机而入!” 余其凌郑重地点了点头,目光清明而又坚定。 该说的,都说完了。 简单的安排下,余老大、余米、还有老余跟着凌墨去绕到院子以及院后的山上去对付狼群,余老三、余谷还有王二狗则抱着剩下的武器,跟着凌影往村里人多的地方跑,召集人手保护村民。 余其凌和于大夫在院中镇守,负责保护老小,救助受伤的村民。 “等一下,我也要去!”童氏突然出声,转头又从余老三的怀里取了一把长刀,跟在了凌影的身后。 “娘!”三个丫头忍不住喊道。 “刘家就两个老人,而且我的四丫也在那儿,我一定要过去找他们!不能让老爷子他们再次面临危险!大丫,你一定好好照顾两个妹妹!” 年纪小小早已经历过许多磨难的大丫,此时表现得比同龄人稳重许多,她认真看向自己的母亲,眼睛黑黑亮亮,仿佛闪动着水光,嘴角却依然扬了起来:“娘,你一定要平安回来!带着四丫还有爷爷奶奶!” 童氏重重点了点头。 余卿卿从屋里扯出来一些布条,倒上油,往木棍上一裹,再往火里一送,一个简易的火把就做成了,每个要出门的人手上都举着一个。 “狼这种生物多少是怕火的。”余卿卿解释道,“倘若一时间来不及,火把或许可以把它们吓退几步,留个喘息的机会。” 凌墨点点头,表示认可,“你们也不要慌。若是遇到危险,就大声呼唤我们两个,我们会尽可能地搭救大家。” “好!” “加油!” “拼了!” 凌墨打开了余家的大门,示意两队人跟上。 很快,大家举着火把,快速地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一切都仿佛是酝酿着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余卿卿知道:一场艰难的人兽战斗即将打响。 心中不是不害怕,不是不焦急。 自个的老爸自个知道。 别看老余现在的身板儿还算高大,在现代的年纪却早已超过了五十,可以说,他那近六十岁的反应和应变能力,跟年轻人差得太多。 余老爷子感觉到余李氏微微的颤抖,轻轻拍拍自己老妻的肩,低声安慰道:“孩子们不会有事的。” 小余李氏却跟自个儿媳妇躲在角落里啜泣。 话音刚落,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狗叫声,紧接着便是什么厮打在一起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七章 视死如归 满打满算,今年是吴婆子嫁入清水村的第五十个年头。 经历了一年年春秋寒暑,鸡飞狗跳,吴婆子也生下了两儿一女,并将近十个孙子孙女一一拉扯大。 最大的那个孙女数十年前已经嫁去了别的村,并生下了一窝的重孙。 这些年来,吴婆子吃过不少苦,受过不少罪,也享受过子孙儿女常伴身边的满足。平凡的大半生无非就在田地和自家破旧的屋子里来回折腾。可按照大自然中繁衍和抚育后代的规律——在这个天灾人祸频频发生一不留神就容易妻离子散的时代,平淡,真的算是一种幸福。 如今吴婆子手边的小孙孙,是老二家媳妇前几年生下来的最小的儿子,是个晚来子。 小孙孙出生后睁开眼睛的第一刻,看到的就是他那笑得一脸褶皱的奶奶,自此之后,小娃娃就粘他奶奶的紧,原本以为可以功成身退的老太太,为了这个会撒娇会黏糊的小孙子,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带娃生活。 甚至,原本想着这辈子算是活够了不亏了的吴婆子,不由想贪心地再撑着几年的老骨头,看着她手里拉着的小萝卜头一点点地长大成人。 这一夜,少了些夏日的燥热,初秋的山林静谧而又恬淡。 房屋内,吴婆子一手给小孙子轻打着蒲扇驱赶蚊虫,一边细声哼唱,哄他入睡。 床上的小孙子却怎么也睡不安稳,没一会儿竟然哭着说要见他娘。 “你个小东西,白天闹腾就算了,到晚上了还不安分!”吴婆子忍不住用蒲扇拍了拍小娃娃的屁股,她知道,自己的小孙子不是想他娘,而是不想睡觉,心野得很,总想着找理由出去玩。 平日里几扇子下去,这皮猴子也就安宁了,可这一日,吴家的小孙孙动了真格:不管不顾地,哭得差点背过气去。 嘴里直嚷嚷着说要找他娘。 他娘,也就是自己的二儿媳妇,早在洪水还没来之前,连带着大儿媳妇和自家的丫头,都被自己送进了余家的养鸡场做活。 吴婆子不止一次地暗自庆幸自己这一明智的选择,因为提前搬进了员工宿舍,吴家的许多家产都侥幸保留了下来,没有被那一场洪水全部带走。 二儿媳妇住的房间并不是很远,吴婆子将哭得直打嗝的小孙子从床上一把抄起,吴老头默契地为她打开了门,嘴中嘀咕道:“赶紧的吧!早点送过去早点了事。” 老二媳妇的宿舍不远,也就几百步路数,中间经过一段青石路,平坦得很。吴婆子将小孙子竖着抱在怀里,朝着养鸡场走去,一边拍打着小孙子的背,一边无奈地说:“行了,带你去找你娘行了吧。不许哭了知道不,再哭过会我和你娘都要揍你了。” 小孙孙似是没有听到吴婆子的念叨,他伸出手臂,朝着左边的林子里指着,稚声稚气地说道:“狗狗!大.....狗狗!还有!还有大黄!” 吴婆子好奇地朝着左边看去,只一眼,转瞬间便被惊到手脚发软,瘫坐在地上。 “狼!是狼啊!” 幽暗的林子里,银白的月色下,一头灰色短毛、眼睛发光、尾巴平翘的野狼正紧紧地盯着吴婆子......手中的奶娃娃,一副弓在弦上、随时要上前扑杀的架势。 大黄则冲上来,挡在了吴婆子和野狼的中间,它拢起了耳朵,尾巴下垂且剧烈抖动着,背高高拱起,一点都不胆怯,口中发出威胁的呜呜声。 这头狼在这林间已蹲守了半晌,悄声潜伏着,等着头狼的口令。 事实上,这一批狼群,早已在这整片漫长的山岭间称霸了许久,主要原因,便在于他们世世代代中,总是能拥有一个智慧超群的头狼。 不同于见人便咬、咬死拖走、咬不死便拉倒的低等野兽,这群狼在发现了自己领地处——尽管是相当偏僻的角落——突然出现一大批鲜活的人群后,头狼便有了自己的谋划和打算。 狼群善于打围,且比成熟的猎人还要有耐心。 众狼有计划地将整个村子包围后,等待的便是一个时机。 什么时机,便是村民们皆入睡,且正巧有云层将月亮遮蔽、不露出一点光芒的时候。 这个时机攻击,最能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吴婆子是个意外,若不是自家孙子哭闹得不成样子,吴婆子怎么也不会选择在这时候出门。 同样,因为她怀中那个“娇嫩”的小娃娃实在是太过香甜,这头狼忍不住从深林里窜了出来,想要先一步夺走这老两脚兽怀中的幼崽。 一直在山脚下等着主人的大黄,敏锐地察觉到山林里不同寻常的气息。它转头就果断地朝着山上跑去,看到在狼的虎视眈眈下瘫软在地的吴家婆婆后,这只勇猛的大狗第一时间便冲了上去,挡在了吴家小孙子的身前。 一狼一狗转瞬间就扭在了一起。 灰狼极其狡诈,缠着大黄的同时还一直试图攻击它身上致命的部位——脖颈和柔软的肚皮,大黄本身并没有多少厮杀的技巧,完全凭借自身的本能对抗着凶烈的攻击,灰狼一边撕咬,一边试图向吴家的小孙子靠近,好几次鼻尖的热气都喷吐在了吴婆子的脚踝处。 吴婆子早就被这场景吓得灵魂升天,手足无力:人在真正感受到惊惧的时候,手脚是真的难以听受控制,就连声带都像是失灵般发不出声响。 吴婆子几次试图出声叫人,可那竭尽全力的嘶喊到了喉口就如同干涸的泉眼似的再冒不出一点动静。 她知道,自己倘若是只在这儿眼睁睁地看着,大黄迟早要落败,这二人一狗的下场都不会好。 一直牵制着灰狼却难以自保的大黄,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痛呼。 老太太眼眶泛泪,她咬了咬唇,费力地在地面上爬着,同时用尽手臂上的力气,狠狠地拍打着自己小孙子的屁股,哑着声音道:“我的娃儿啊!给我哭!下劲儿哭!把大家伙儿都招出来啊!” 小孙孙并不太懂眼前的一切,可他看到自己最喜爱的大黄,每天都心心念念下山去喂的狗狗大黄,正一身是血、浑身颤抖地挡在自己的面前,不曾退缩。那是他从不曾看到过的模样——一种视死如归的气场。 终于,灰狼的利刃划破了大黄的肚皮,一只狼爪制在大黄的脑袋上,冷冽的眸光中带着得意,它正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缓缓将锋利的獠牙向大黄的脖子伸去。 小孙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用尽了比吃奶还大的劲头,嘶声力竭地哭道:“大黄!!!!” 半空中,一道银色的寒光急飞而来,带着破空的声响。 第一百六十八章 殊死搏斗 那道银光迅猛至极,还没等吴婆子反应过来,灰狼已被长矛前的寒刃穿透,因为威势甚大,整个狼的身躯都被带飞了两米,牢牢地钉在了地上。 即便是被武器穿透,这头灰狼依旧用尽气力试图挣扎,眸子里泛出血色。 月色下,凌影灵巧的身躯几下跳到了大黄的身边,他蹲下身,将怀中的药粉撒在大狗的腰腹处,又扯下一块布条给他简单的包扎止血,末了拍了拍大黄被咬掉了半个耳朵的脑袋,低声安慰:“是个好孩子,再撑一会儿吧。过会就让人把你送去治疗。” 大黄似乎听懂了,它无力地哼哼,看了吴小孙子一眼,安心闭上了眼睛。 凌影抬眼也看了一身狼狈的吴婆子,“老太太,您和您孙子没受伤吧。” “没,没有!”吴婆子在这么一刻才感觉到自己的神魂回到了自己这架老旧的躯壳中,她缓缓站了起来,抱紧了怀中的小孙子,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哽咽道:“我这个老太婆不中用啊,差点!差点!幸好!幸好!” “村里可不止这一头狼,老太太赶紧回去吧,躲在屋里,关好门窗,没听到人说安全了,千万不要出来。” 吴婆子含泪点头,看到不远处几个火把一前一后地跑过来,正是余家的几个老爷们。 几人在出门的时候,就听到养鸡场附近大狗的惨叫声,凌影先一步踏着轻功朝狗叫声飞去,其余几人则快跑着过来。 方才的动静并不小,许多户村民已经探出头来张望着,想看看发生了啥事儿。 正当大家好奇之时,一阵大风刮过,吹得树林间哗哗作响,天上的云层缓缓移动着,逐渐覆盖住了月盘,本还明朗的月色转瞬间消失,整个村子陷入了真正的黑暗之中。 一声极有震慑力的狼嚎在山头响起,紧接着便是一阵又一阵的回应。 凌影将手中的长矛一拔,朝着狼又补了一刀:“不好!他们已经把村子包围了,现在就要进攻了!” 童氏已经撒开脚丫朝着养鸡场跑过去,她的小闺女和刘家的老人都在那里! 村子里的人在听到那近在咫尺的狼嚎之后,诡异地安静了几秒。 随后忽然间,整个村子就像是炸开的油锅一般,轰然爆发出凄厉的哭喊声。 吴婆子抱着孙子朝后跑去,“老头子!” 村里近三百的人口,如今皆挤在这山头上的几十间房屋里,过于集中的人群,对于狼群来说反而更方便进攻。 它们三两结群,一下又一下地撞着房门,还有一些将窗户撕咬开,将狼头探了进去。 屋内的小孩早已吓得哇哇大哭,大人们四处寻找武器,将盆桶举在手上对着狼头拼命捶打。 很快就有人见了血。 凌影随着童氏往养鸡场跑去,那里的孩子妇孺最多,也是狼群下手的主要目标。 待凌影赶到的时候,宿舍区已经是哭声一片,门口绕着近十头狼,比余家大院的还要多一些,它们有组织地挨个撞击着房门,一些已经将头伸进了残破的门缝里。 一间房门被打开,其中三头狼就一旋身钻了进去,不一会儿就拖了一个老人家出来,老人家紧紧地拱着背,低垂着头,用胳膊和胸膛牢牢地将一个小娃娃护在怀里,任凭狼将自己的小腿咬穿,也不伸手试图挣扎一下。 远远跑来的童氏看到这一幕简直目眦欲裂。看到抱着四丫的刘婆婆被狼群残忍拖出来的那一幕时,一阵剧烈的晕眩使得她几乎站立不住,随后冲上头顶的血液使得她顾不得其他,举着大刀,哭喊着就扑了上去,狠狠一刀落在了咬人的灰狼头上,可这狼只是被砍得愣了一下,躲过了童氏毫无章法的另一刀后,随即一个错身,迎面向童氏的脸上扑过去。 凌影一个飞身挡在前面,腰间的佩刀已经抽了出来,对着扑上来的狼就是一刀,此外他还不忘分神将童氏朝外一推:“不行,这儿狼多太危险,你打不过,你还是赶紧冲出去叫人!” 童氏忍不住叫了一声:“婆婆!” 刘婆婆大难不死,在地上滚了一圈后远离了狼群,她抬起脸看了一眼童氏,安慰道:“咱......咱没事,咱会护好四丫的。老头子......他还没有回来!” 几只狼不死心地朝着婆婆和童氏靠近,显然这几个弱小的雌性,要比面前这个一手持刀、一手持矛的雄性要好对付得多。 凌影精神高度集中,仔细打量着身前虎视眈眈的狼群,以一种同样具有对抗力量的状态在狼群中对峙着,二者之间似乎陷入了某种僵持的状态。 童氏一鼓作气朝着村里跑去,有狼想跟着追上去,却被凌影长矛一个挑给撂在原处。 又有几头狼将两个孩子给叼了出来,随后冲出来几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女人,一副要徒手跟狼群血拼的架势。 凌墨挥舞起手中的长矛,戳向这几头狼的腰,为了躲避伤害,这些狼只能被迫放下口中的孩子。 越来越多的狼停止了对门的撞击,而是将目光放在了凌影的身上,围绕着他缓慢的转圈,眼神冰冷。 是试探,也是一种威胁。 凌影不为所动,神情肃穆,他仿佛仅仅是在看着其中的一头狼,自己的眼角余光,耳朵,以及所有能感知的器官,却都在探查着所有狼的一举一动,揣测着它们的意图。 蚁多可以咬死象,更不用说身前这一圈奸诈凶猛的狼群。 第一百六十九章 古道哥儿 很快,就有三头狼,蠢蠢欲动地向着他扑来,被凌影两刀拦下,可他的胳膊也略微见了些血,这些伤口虽然不大,但那飘散出来的血腥味,刺激得狼群更加躁动。 紧接着,又是五只狼冲了上来,两只朝着他的面门扑去,两只各从侧面袭击,还有一只试图从背后跳上来咬他的脖子。 凌影手持两把武器,一个转身将狼劈开,背后还是又落下几道抓痕。 这些狼虽然受了伤,眼眸却依然十分狠厉,只见狼群中一头体型略大的狼稍后退了小步,低声呜呜一声后,近十头狼毫不犹豫地朝着凌影毫不留情地扑了上去。 几个举着火把的村民远远冲过来,焦急惊恐地叫了起来,其中还有个跑得颤颤巍巍的身影,正是刘老爷子。 凌影前两番忍让就是为了现在的出其不意,只见他从容不迫地一个运气,脚尖一点,瞬间就从原地跃了起来,所有围攻的狼一时间收不住前奔的势,互相狠狠地撞到了一起,霎时间所有狼群东倒西歪,四散一地,凌影跳下来后反手两刀,两头狼的性命迅速被了结,剩下的狼刚反应过来—— 只听得汉子们一声“冲啊”,大家都很快咬牙加入了战斗,虽然是毫无路数的左劈右砍,可那气势可真是拉倒了最满,势必不让狼群有半点接近妇女和孩子的可能。 跟在后面的童氏立刻冲上去抱住了刘家奶奶,用布条给她裹了伤口。 刘老爷子见了伤口,在一旁心疼得直抹泪,刘奶奶见了反而笑:“老头子,你怎么哭得跟娘们似的,当时你被洪水冲走我都没你哭得那么上头。” 刘老爷子:“谁心疼你,我是怕四丫出事儿!” 童氏见老两口还有心情调侃,心下安稳了许多,接过来刘奶奶怀中护得紧紧的四丫,只见这小姑娘一点没有被吓到的模样,纯净的大眼睛眨巴着,认真盯着不远处反被围攻的狼群。 这边儿战况激烈,凌墨那儿也不轻松。 余家大院比其他村民家都要更靠近山林深处,凌墨几人沿着院墙外移动的时候,很快就被包围着大院的狼群发现,几声低吼后,三面包围的狼群就都绕到了几人的面前。 院子里,余卿卿正艰难地趴在自家墙头上朝外观望,余其凌费力地举着胳膊,将她的小屁股托举着。 “爹,爹,哎!左边!左边!后边儿!还有后边!”余卿卿在上头急得直拍墙,小身子扭来扭去。 余其凌在下头深吸了口气,告诉自己要坚持。 老余,一个打现代来的乖巧公民,三十年纯善和蔼的老中医,拥有过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是针和火罐,亲身见识过最凶猛的动物是邻居大爷家养的那只会啄人头毛的虎皮鹦鹉。 与这原生态纯天然身形敏捷张牙舞爪的野生灰狼一对比,老余的一举一动简直堪比沉睡多年的百年乌龟,余卿卿在上头看着,急着,不由深深怀疑她爹冲上去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大家增加打团难度的。 “青丫头啊,外面怎么样啦?”余李氏和余老爷子都像壁虎一样趴在墙边上,耳朵紧紧贴着墙,试图听得更清晰点。 “局势还算乐观。”余卿卿安慰道,至少比她心中想得要好一些,凌墨的功夫实在了得,不光自己要对付几头狼,时不时地还要照顾一下弱鸡队友。 不过,老余虽然攻击能力弱了点,分散敌方战力的能力还是不错的,狼也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老余对于它们来说,简直就是个移动的棉花糖,左右都想咬一口,凌墨在一边密切关注老余的状态,一有不妥立马上前抵挡,放大,老余再一个补刀,一头头狼成功被解决。 而一边,余大伯和大米哥在经历了最初的手忙脚乱、左支右绌后,父子俩配合得显然默契了许多,几番下来,两人已经合力砍倒了两头狼,也受了点轻伤。 突然,院门传开沉闷的拍门声,还有村民的叫嚷,显然是第一波受伤的村民前来找于大夫救助了。 余卿卿也不看了,对着墙头大吼了一句:“爹!加油!”就让她哥将她放了下来,迈着小短腿就去开门。 开门时余卿卿十分小心,这些狼奸诈得很,万一乘着门缝打开的时候钻进来,那简直是后院着火,那是要出大事的! 其他人接应着受伤的村民,送到被改装成临时手术台的主堂中。 于大夫开始便一直在屋内准备止血的棉布和研制外伤用的止血药方,吴氏和几个媳妇在灶房熬药汤,余卿卿拿出来之前备好的医用酒精和红霉素软膏,信誓旦旦对于大夫说: “于伯伯,你一定要先用这个处理伤口,这个是酒精,杀菌消毒贼管用,你相信我,这比你那个十灰散好用。还有这个软膏,你别看它小小的一支,伤口消毒之后再涂抹上这个,保证很大概率不会有炎症脓水这类的出现!” 于大夫:“我知道,很早之前我便跟你爹探讨过这些药水药膏的妙用,你交给我便好。” 不一会儿,拍门声响起,又有两三个村民被送了过来,有被咬伤胳膊腿的,也有被划破胸背甚至脸的,不一会儿主堂里都是伤者哎呦哎呦的叫唤,尤其是涂抹酒精的时候,那惨烈的叫声简直能震倒房梁。 若不是对余家还有于大夫的信任,村民会忍不住以为这一家简直是在虐待伤患! 又一会儿,院门传来拍门的动静,一个特殊的病患出现了,拍门的是抬着床板的吴婆子和吴爷爷,床板上正是吴家的小孙子,还有一身鲜血的大黄。 原来,被大黄救下后,吴婆子转头就带着孙子跑回了屋,二话不说将自家的床板给卸了,又拖着自家老头去外面,将受伤的大黄小心翼翼地抬上去,两人一路风风火火又胆战心惊地跑过来,生怕一不下心又被狼群袭击。 于大夫还真是第一次为狗狗疗伤,好在大黄十分通人性,只见平时里拽万八的村中土狗小霸王,此时正安分老实的如同一只小猫咪,就连于大夫给它喷酒精时疼得浑身颤抖,也没有忍不住张口咬人或者叫唤,只是低声的呜呜。 余卿卿得知这狗子是为了救吴家祖孙俩才受的伤,不由揉了揉大黄的脑袋,道了一句:“gooddog!” 余其凌:? 他忍不住问:“古道哥是什么?” 余卿卿:…… 她想了想,解释道: “我这是形容大黄忠诚善良,古道热肠,乐于助人!” 余其凌:又是一些奇怪的名字呢……不过与他们相比,小妹给自己取得这个名字还算是不错了呢…… 说真的,他可不想有个叫做“坠崖哥”或者“轮椅哥”的外号! 第一百七十章 狼的智慧 浑然不知多了一个“古道哥”外号的大黄,正垂着眸子跟吴小孙孙贴在一起,吴婆子在一边后怕地直抹泪。 在前几天,大黄无心吃食,只是愣头愣脑地在水岸边等着,等着它的主人。 是吴小孙孙每天都缠着他奶,连哭带闹地,说要给大黄送吃的。 起初吴婆子是不乐意的,现在整个村里都困潦得不行,一口吃的都珍贵得要死,那还有多余的粮食喂狗呢。 可吴小孙孙会懂得这些吗?他不会。 他只是睁着大大的圆溜溜的眼睛,用还不熟练的语句表达道:“我,我吃少点,奶,把我的饭分一半给大黄,大黄,好狗狗。” 无奈之下,吴婆子妥协了。 狗狗本身就是极记恩的,小孙孙对它的好,它都记得清楚明白。 所以宁愿是拼了自己的一条狗命也要将小孙孙救下。 越来越多的伤者被抬运了过来,伤口五花八门,处理起来并不容易。 其他人最多打个下手,大部分的处理,还是全部要依靠于大夫一人。 一向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的于大夫,逐渐感觉有些力不从心,对余卿卿小声说道:“能叫你爹进来吗?你爹也会医术,我知道的。” 余卿卿点了点头,转身朝院外跑去,让余其凌将她又托到了院墙头上。小丫头费力把上半身伸了出去,朝外看,只见院外的凌墨等人已经将这批狼群牵制得明明白白,原本近十头的狼,如今已经死伤过大半,剩下一两头灰狼见无转圜之地,哀鸣一声后,尾巴一撇就飞速逃向了山林深处。 凌墨收起了刀,并没有深追,他带着状态还算良好的几人准备朝着村子去,院墙上的余卿卿伸出了小胳膊,左右挥舞:“爹,爹,你进来帮帮于大伯吧,他快要忙不过来了!快点!来吧!后勤兵是最伟大的!” 听到小丫头的话之后,几人抬头向她看去,有那么一刻,余卿卿很确信:她看到院外的凌墨和她爹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于是乎,老余终于进了大院,做了一个光荣的后勤医疗兵,凌墨则带着简单处理过伤口的老大家两个去前线。 令凌墨心中一直有些不安的是:至今为止,狼王仍旧没有出现。 要知道,狼本身就是一种善于结群的动物,他们具有一般动物少有的耐心,纪律性和与众不同的智慧。 而作为群狼之首的狼王,绝对是狼群的核心,也是最难对付的存在。 只有真正解决了狼王,才是真正解决了整个狼群。 余家大院此时成为了整个村子最具有安全感的地方,大家都无比庆幸当初不嫌麻烦,给这个大院建了两米多高的围墙。 有了老余的加入,大部分的伤患很快被处理好了伤口,喝上了药汤,各自安稳地躺下。 吴氏几个女人,温柔低声地哄着因受伤疼痛而忍不住哭喊的小娃娃,安慰着惊魂未定的村民。 唯一庆幸的是,至今没有出现有着严重伤势的村民。 清水村的人经历过这么些天的磨难,早就将自个村的村民们当做亲人一般,真实展现了什么叫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一个被伤,立马就有人上前搭救,一个孩子被咬,很快就有一群汉子举着木棍上去追打。 不得不说,这次狼群的来势虽然凶猛,可牲畜终究还是牲畜,比不过在多次绝境中学会了坚强和团结的人类。 有些村民放松下来后,看着老余熟练的架势和操作,忍不住又燃起了八卦的心:“大树啊大树,没想到还是小瞧你了。这一手医术可真是不错啊!” 至少架势是很到位了呢。 老余傻呵呵一笑:“嘿嘿嘿,其实咱就是跟于大夫学了几手,算不得什么本事。” 于大夫没有吭声,心里却想:信你有鬼。 不过这鬼话,大家是都信了,就连余李氏也信了,她看向于大夫的眼神更加柔和了。 “咚咚咚。”院外又是敲门声。 一直在院门外不远处蹲守的余卿卿跳了起来:“又来人了!注意!” 余豆点点头,上前准备开门。 “咚咚咚!” 突然间,一种巨大的违和感从余卿卿心中升起,她喊道:“豆子哥!慢着!别开门!” 余豆不明所以,可还是傻傻地停住了自己拔门闩的动作。 又是“咚咚咚”的几声,只是比方才多了几分急迫。 余卿卿大脑飞快闪过一道想法,吓得她瞬间汗毛直立。 余其凌扶了把自己的小妹,神情严肃,“小妹,怎么了?” “凌大哥,你听,仔细听!这敲门的位置不对!”余卿卿指了指大门的下面。 “这声音是从......距离地面近三尺的地方响起来的!这不对劲!人根本不可能这么矮!” “现在外面这乱糟糟的情况下,小孩子是绝对不会自己跑过来求救的!而正常身高的成年人,即便是矮小的婆子,敲门的位置至少是四尺高以上!” “所以,这门外根本不是人!” 余卿卿肯定地说道。 “咚咚咚!” 听到这一番推断,再结合这响起的声音,一旁的人瞬间都吓得不敢动弹了。 余卿卿撩起袖子,“快,哥,你再托我上去看看!” 余其凌点了点头,他将小妹一个利落的抱起,又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再用力往上一举,余卿卿熟练地向墙头一撑,一个探头,就看到自家院门口正围着整整五头狼。 中间敲门的那一头,身躯比身边的狼都要大上一圈,它半撑着身子,爪子搭在门上,气势威盛,脖颈、前胸皆是雪白色的长毛,亮得出奇。 是狼王! 第一百七十一章 制燃烧瓶 即便是这样危急的时刻,余卿卿心中仍然忍不住为这头威风凛凛的狼王道一声:“好计谋!” 不得不说,在猎杀动物人类的耐心和谋略上,狼这种生物真的具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智商优势。 首先是猎物的选择上。 狼王的重心,并不是其他村民,而是选择了余家大院。 正是因为此时的余家大院里中几乎没有一个能够与之对抗的强壮战斗力,而是整整一个院子的老弱病残。 (老余:嗯?) 其次,狼王并没有随意挑选进攻的时间,而是在凌墨带人离开之后,整个大院的人也出于警惕心最弱的时候,突然出现。 最后,狼王竟然在不远处,仔细观摩了人类敲门的举动并加以模仿!以达到欺骗人开门的目的。 可以想象,倘若自己一时大意之下,将院门打开,这群狼冲了进来,这可真是将一整个院子的人活生生地送入了狼口之中。 余卿卿碰了碰她哥的手,然后轻手轻脚地从他的身上爬了下来,拖着几个人到屋子里小声说了这事儿。 很快,屋子里的大人们也都知道了。老余拍了拍她丫头的小脑袋:“做得不错!不愧是我的闺女!” 余卿卿连连摇头,不不不,在送人头这方面,我还是不如您的。 难得刚刚缓和了些许的气氛,听到这个消息后又爆炸开来,大家又忍不住讨论。 “这个狼王可不一般,咱们得想个法子,好好对付他。” “倘若过会还有受伤的村民过来求救,铁定与这些狼迎面碰上——我都可以想象那画面有多美了!” “不说别的村民了,我在这院里待着,一想着门口挤着那么一大群狼,我都全身起鸡皮疙瘩!” “不行不行,咱们得赶紧把这些玩意给引开,不说是杀死吧,咱们是肯定杀不死的。” “引开是必须的。” 余卿卿肯定地说道。 “现在这个形式下,咱们与这些狼正面硬刚是肯定不行的。唯一能够采用的方法只能是智取。” 一屋子的人听到“智取”,都不说话了,一个个地皱起了眉头。 没办法,超出能力范围了。 余其凌开口了:“”若说到狼的弱点……我曾经在书中看到过,狼非常畏惧火。” 老余点了点头,“对待狼群,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火攻!” “燃烧弹!” 余卿卿猛一拍手掌。 所有人都好奇地看向她,“燃烧弹是什么?” 只有老余和吴氏眼中闪着激动的光芒。 “爹,娘,你们随我来。” 余卿卿二话不说将两人叫了出去,拖进了小楼里,小声说道:“老爸,你之前装酒的小口陶罐还有不少吧!” 老余点点头。 “那成,咱们这就一起进空间里,整两个桶,一个装酒精,一个装洗洁精。然后再把这两桶给搬出来。” 三个人立刻躺倒,精神沉入空间中,一瓶瓶地倒酒精和洗洁精,不一会儿,空瓶子扔的一地都是,看得吴女士直皱眉头,“这些塑料回头朝哪儿扔,该不会是在咱这家里放一辈子吧。” 余卿卿是想不到她娘这时候还能挂念着这事儿,老余乐观地安慰道:“在咱们有生之年,这个家应该是不会被垃圾全部填满的。” 可看吴女士的神情,分明是被老余所形容的画面给惊到了。 不一会儿,老余三口子就提着两小桶洗洁精和酒精过来了,还有几十个小口陶罐,余卿卿连忙招呼能动弹的人都来装罐,一半酒精,小半的洗洁精,再用酒精浸湿了的布块将瓶口封住,一个简单的燃烧弹就制成了。 所有人都不明所以,这大半罐子的水也能叫做燃烧弹?水若是能燃火,那他们岂不是能上天? 余卿卿没说废话,招呼着一群人,扛着桌子就朝院墙处跑去,老余先一个爬上桌,攀上墙头,大家一看到狼王,忍不住“喔”了一声。 此时的狼王已经抬头注意到了院墙上的一排排脑袋,尖锐的眼神仿佛一把利刃刺了过来。 它几声嚎叫后,眼神中透露出得意,数十来头身姿矫健的灰狼听闻召唤后飞奔这从山上下来。 感情这才是主力军! 村中正在和人撕斗的狼也纷纷跑开,听从狼王的命令来到了余家大院的门前。 又几声奇怪的叫声后,几头狼上前扶墙半立在门边,另外几只则后退几步一副准备冲刺的模样,余卿卿看出来了: “它们是想搭狼墙,直接翻到院墙里!” “正好!给它们来个一锅端!” 事不容迟,村民们惊惶地看着,一手举起燃烧瓶的老余,另外手里一个小小的东西,轻轻一按就冒出了小火苗,将瓶口浸满了“水”的布条那么一靠,那布条瞬间燃起,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老余一个“哎呀妈呀烫手烫手”就将燃烧的瓶子朝院门外扔了过去。 燃烧瓶落在地面上,带出来巨大的爆炸声,一大片火瞬间在狼群中燃烧起来,老余趁它们还没彻底反应过来,又连续着扔了不少个酒精燃烧瓶,不一会儿狼群的身上就燃起了火,一群狼试图在地面上翻滚扑火,却因为沾染上地面的酒精,全身都冒起了火焰,一个劲儿地哀嚎。 夜色中,熊熊火光将大院给照亮。 无论是趴在墙头,还是察觉到不对劲后朝着大院跑来的村民们,都被这眼前的场景给惊呆了! 好一副火烧群狼的场景。 若不是这群狼一心想着捕杀村民,与人类是不死不休的关系。 光看它们龇牙咧嘴、痛苦嚎叫的模样,还真让人感到一丝不忍。 尤其是狼王大人,它身上的毛原本就比别的狼要长又亮得多,造型独特,一看就是平时没少保养。 可此时的它成为了老余的重点攻击对象,身上的火苗蹭蹭地燃烧,瞬间被烧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比野狗都不如。 余豆在树上看得眼睛直发光,天啊太帅了,他也好想试试! 凌墨远远地赶来了,狼王显然也认出来这个实力不一般的雄性,低吼一声,就意图带着狼群朝山上逃去。 凌墨奋力将长矛一掷,扎在了狼王的后腿上,狼王一声痛嚎,张嘴咬开了长矛,顿时伤口和嘴角都是鲜血淋淋。 灼灼火光中,余卿卿终于从这个桀骜不驯的狼王眼中,看到了恐惧。 第一百七十二章 赤蛇又现 最后,狼王还是在一部分狼群的掩护下,带着另一部分的残兵败将跑开了。 村民们忍不住发出兴奋的欢呼声,冲上前将剩下的狼一个个地宰杀。 余家大院的门终于再次打开,大家伙儿甜蜜再聚,一个个地你摸我,我碰你,感慨不已。 门口的酒精还在燃烧着,有的人准备装了水去泼,被余卿卿制止住了。 “别,别,这可是酒精,水泼不灭的,泼上去之后酒精上的火反而流得更远,咱们注意点儿,别让火烧到附近的枯枝败草上就行,过会儿它自己就灭了。” 这次彻底击败狼群的大功臣可是这身材袖珍的小姑娘,大家围着余卿卿,面上都是欣喜和赞扬的笑意。 且不说之前,这小姑娘非要去造什么船,村里人本以为是闺女年纪小,闹着玩,没想成最后,这些个船一下就成为了搭救村民的重要工具。 再早一些,听说余家这个大院子,也是小丫头提议说要修的。 原本村民只觉得,养这丫头,啥都不费,就费钱! 可万万想不到,这小姑娘就是个大福星,干啥都有大本事,大作用! 起初有些动心想要提前帮自家小子跟这小丫头定个亲又反复纠结怕小丫头太能闹腾的媳妇婆子们,这时候反而不敢想着这事儿了。 无他,就一个感觉:配不上了! 这片儿欢欣的气氛十分动人,凌影那儿却刚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起初凌影一人智斗群狼,已经将它们消耗了小半。 赶上来的村民加入后,更是将这一群狼打得节节败退。 很快狼群就只剩下两头,其中一头身材略大,应该算是其中的小头领。 当不远处,余家大院那个方向再次传来狼王的嚎叫时,凌影心下一紧。 上前一步,正想着快刀结束,之前略小的那头狼朝着凌影一个飞扑,挡在了凌影的面前,另外那头略大的,一个跃身朝着躲在门口的抱着孩子的童氏扑了过去。 童氏着实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背过身去。 灰狼一个俯身,从她的身下咬住了四丫的裤腿,再猛地一甩,四丫从童氏的怀里被拽落,灰狼叼着她的衣领朝外奔去。 这是赤裸裸的报复! 童氏惊恐大叫:“我的四丫!” 狼的奔跑速度极快,转瞬间已经跑远,村民们反应过来后,就举起武器朝着灰狼狂奔而去。 不料突然间,远去的灰狼背影猛然停顿,村民们连同泣不成声的童氏冲上前一看,银白的月色下,一条红底黑纹的大蛇已从丛林间钻了出来,足球般的大脑袋与灰狼对质了着,信子伸吐,眼神中满满的威胁,蛇尾上更是圈着一个小小的肉团。 “四丫!”几番下来,童氏的嗓子已经喊到哑且破音了。 村民们看向这诡异的场景,一时间都不敢动。 既怕大蛇一怒之下将四丫活活绞死,又怕灰狼与大蛇对战的时候伤到了小娃娃。 村民中传来一声不可置信的惊呼:“这,这是我之前,抓过的那条赤练蛇?” 开口的,正是高家的大儿子高万平。 先前他曾经在溪水边碰到一条蛇,被咬了一口后还抓了起来,听余二叔的讲解,那是一条本土的赤练蛇。 高万平在抓的时候,很清楚地记得那条蛇的尾巴上,有个小花朵似的黑色标记,此时他在卷着四丫的蛇尾巴上,再次看到了那朵“黑色小花”。 可眼前的这条蛇,显然比之前见到时候要大了许多。 那条赤练蛇似乎是听到了高家的惊呼,投来不屑的一瞥。 高万平痕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那眼神真的是:不屑! 赤练蛇心中小声嘀咕:倘若那时候我不是修行修岔了导致灵力受限,只能缩小了身躯细细调养,哪还轮得到你欺负我?哼,现在见到我庞大的身躯,终于知道害怕了吧!呵!凡人! 一心想彰显能耐的赤练蛇,摆摆尾巴,将四丫一个空抛扔到了童氏的怀里。一身小擦伤的四丫哭也没哭,缩进童氏怀里,乖巧的不像话。 灰狼眯起了眼睛,紧紧盯着大蛇的动作。 只见赤练蛇一个直冲的猛攻,灰狼极快的一个旋身侧扭,试图躲过去,没料到蛇头的动作不过是一个虚晃,身后的尾巴早已在一旁等着,紧接着就是破空般的一甩,将灰狼一个结结实实抽到了地上,还没等狼翻滚起身,赤练蛇立刻卷了上去,身躯紧紧地锁住了狼的咽喉和心脏。 灰狼费力挣扎,却始终无济于事,逐渐不再动弹。末了,赤练蛇张开了巨口,将灰狼一点点吞进了嘴里。 旁边的村民看着看着,不由自主把自己代入了一下,一个个吓得腿都软了。 童氏抱着四丫朝着大蛇深深拜了一下,“感谢您救了我家闺女!” 她相信,这条大蛇一定是灵性的,既然知道帮自己救下四丫,那一定也能听懂自己的话! 终于吞下灰狼、腹部也鼓起大大一块的赤练蛇,朝着童氏怀里的四丫瞅了一眼,又甩了甩尾尖,朝着四丫点了一下,黑色的小花“胎记”晃了晃,示意收到了她的感谢。 随后,就跟个死蛇一样在草地上盘着不动了。 没办法,吃太撑了,要慢慢消化的。 狼没了,蛇也不动了,四丫也被救回来了,一路回去的村民们还有种不敢相信的感觉。 有一个忍不住感叹道:“幸好当初听余家人的话,把这蛇给放了。” 另一个说:“这真是之前高家小子抓到的蛇?” 高万平肯定地点头,倘若是仅仅一个小花形状的纹路,他尚且不敢确定。 可当他看到了那条大蛇活灵活现的嫌弃的眼神后,就明白了:这蛇分明是记得他的! 至于为什么一下子吃那么大那么胖,高万平想了想赤练蛇一口吞下一整头狼的画面,自觉为它做了解释:大概是真的太能吃了吧! 第二日,得知此事的余卿卿,不由自主地看向了余其凌。 余其凌:? 余卿卿:“哥,你知道不,当初我们从悬崖下救了你,也是这蛇给引的路呢。”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主角剧本 余其凌:…… 于是,余卿卿便将之前蛇仙托梦,送赤灵芝,又引着他们一家三口前去救他的事儿一一告诉了余其凌。 最后总结了一句: “严格来说,这条蛇也是算是哥哥的救命恩人呢!” 余卿卿猛然想到:倘若是换个角度来看,按照某点的套路…… 双亲不在,奸人迫害,坠崖不死,蛇仙助持,口服朱果,再遇贵人,种种关键联系起来这么一看,她哥绝壁就是传说中的男主角啊! 那他们一家呢,算什么,算她哥的金手指吗? 余卿卿感觉自己仿佛陷入了某种套娃剧情:身怀金手指的他们成为了别人的金手指…… 她看向余其凌的目光突然就认真了许多: 从一开始,她哥的角色就是按照主角的标准来设定的吧…… (作者:恭喜你发现真相了) 唔,脸型像凌将军,下颌线干脆利落,原本有些凹陷的面颊已经被她养得丰润了许多。(您确定是您养得?) 下巴形状微钝,唇形丰满,人中略深,鼻梁轮廓挺直,与眉弓骨衔合得极妙,再配上那一双清凌凌的双眸——清晰分明,温润含情。 这等风华……即便是现代的建模,建得了这形,却建不了这气质! 然而还只是个十七岁的青年啊…… 正当余卿卿感慨时候,余米突然冒了出来。 余卿卿转头看了看她亲堂哥,又看了看凌哥儿,一对比,唔…… 苍天,不公平啊。 其实余米在村里,也算是村草一个,继承了余家的高个头,体型匀称,面容清秀腼腆,有种青涩大男孩的气质。不笑的时候眼睛大大,黑白分明,算是俊俏。 可一笑起来,她哥的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鼻孔微张,嘴角高高飞起,活生生如同一条傻狗…… 傻狗浑然不觉道:“青妹妹,凌哥儿,奶说吃早饭了。” 早已被他小妹看得莫名发毛的余其凌连忙点头,“我们这就来了!” 今日的余家老小都在灶房端着碗,站着吃。 原本的主堂已经被改成了医务室,大部分的村民昨夜包扎后就回去了,个别受伤重的就还在桌子和被褥拼成的简易病床上等待后续治疗。 昨日整个村子的战况虽然惨烈,万幸的是大多村民大受的都是皮外伤,并没有伤及根本。 唯一要担心的就是狂犬病的问题。 其中,受伤最重的,是王二狗。 当时,余家兵分两路,余老三几人出门后跑去村里,为了不让狼群冲进村民的屋里伤人,这几个汉子连吼带喊的,疯狂吸引狼群的注意。 很快,好些头狼被成功挑衅,放弃攻击村房,上前就将这几个很是嚣张的人类团团包围。 余谷因为年岁小,皮肉也嫩,立刻成为了狼群的主要攻击对象。 在狼群第一波扑上来的时候,王二冲了上去,用最笨拙的姿态,护在了余谷前面,挡住了第一波攻击。 于是乎,他的肩膀上,胳膊上和大腿上瞬间都被咬掉了几块肉,鲜血淋漓。屋内的人一个个冲出来帮忙并将他送过来的时候,二狗全身已经被血水浸湿,面色苍白得不像话, 据说抱着小娃娃的二狗媳妇看到这场面后,一声尖叫,当场就昏了过去。 这一昏,这可把大家伙吓的不行,夫妻二人双双被抬上了手术台。 今日凌晨,两个人终于才醒过来,互相对视了一眼,眼里都是庆幸的笑意。 大妞几个吓得不轻,几个娃娃一直憋着忍着蹲守在一边没有哭,一看爹娘终于睁开眼睛了,哇的一声就哭了。 二狗媳妇收拾几番就下病床了,王二狗还需要调养好一阵子。幸亏是二狗人正值壮年,最近也补上了些营养,否则就这流血的量,按照老余的说法,很容易导致休克,甚至植物人也说不定呢。 这几个词听得于大夫很是新鲜,空闲时候没少拉着老余偷摸着问。 吃过饭,村民们陆陆续续也过来了,为首的还是李村长,后面的一群汉子多少都有些狼狈,有的胳膊绑着纱布,有的脸上贴着药膏,还有的人一瘸一拐,神情却是喜气洋洋的,人人手里提着狼的尸体,那一副兴高采烈的架势像是来走亲戚的。 要说昨夜一场兵荒马乱之后,村民们力竭之后囫囵睡了个战斗觉,天一蒙蒙亮就爬起来收拾战场。 只见昨日还算勇猛的村民受到了再次精神伤害。 “卧槽!吓死我了!” “我滴个乖乖呦,昨晚太黑了没看清,这狼怎么这么大!” “看看这獠牙,还有些爪子,我都不敢相信咱们昨晚宰的是这些玩意!” “看到自家娃娃在一边,脑子一热就冲上去了呗!” 村民一边夸张地惊呼,一边利索地将被杀死的狼给收拾好,在李村长的授意下,有不少人都将狼尸提到余家当做谢礼…… 老余:…… 狼多少也是野生动物,就这么被村民当宝似的提到家里来……虽然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可病毒也是不少的好吗! 老余将一大群人的好意通通拒绝了,还特地嘱咐了,这狼肉最好是不要吃,如果实在想尝尝,一定要记得煮的烂透烂透的!不然会生病! 村民们此时对老余的听信度堪比李村长,听了他的话,各自都乖巧地回去了。 唯独李村长留了下来,老余有事儿要跟他商量。 “村长,您也瞅见了。咱们这个村,啊,这块地,现如今并不安全。这事儿我想了一晚上了,咱们得给整个村建个大的防护围墙,对,就跟咱余家大院似的,最好呢,是围墙下再挖上大半米的壕沟,在壕沟里插上尖头木棍儿。这样呢,不管是野狼,还是野猪野熊野黄鼠狼,进来村里都不容易,好歹缓冲的时间也多了不少,您说是不是?” 李村长坐在桌边,两腿并着,两手端着老余递过来的茶,点点头,一副乖学生的模样。 “还有呢,我还有个想法,就是咱们村需要几个汉子随时巡逻,其实最初我就是这么想的,为此我还特地买了不少刀……” 第一百七十四章 是谁的屁 李村长忍不住打断了老余的话:“大树啊,咱插嘴问一句哈,咱老早就想问了,你们余家怎么啥都准备得那么多啊,房子,吃食就算了,怎么刀枪都备了不少呢!” 老余挑眉:“我许久之前就跟您说过啊,我们家怕有洪水嘛!既然要上山上住,自然要准备点儿武器以防万一啊!” 李村长愣了三秒,大脑迅速将记忆掉到了本文第三十七章,那时候的他问余大树没事儿在山上买地建房子干什么。 他记得大树说,怕有洪水。 而当时的他表示:槽多无口。 李村长:……小丑竟是我自己。 老余继续补充:“咱们村的汉子不少,每天轮流派几个人定时走两圈就好,有什么事儿就在第一时间通知大伙儿,咱们也好提前疏散老人孩子不是……” 李村长放下茶,两手搭在大腿上,脊背挺直,看向老余,神情认真又严肃地说:“对,你说的都对,咱没意见,咱都听你的!” 他可算是发现了,这余家,尤其是大树一家,根本不是普通人! 这村子里上上下下,做什么事,下什么决定,想都不用想,听大树的准!没!错! 想到这儿,李村长的心心中像放下了个大石头般轻松许多 看见老余的目光,也泛起了光芒——那是看向偶像时崇拜的眼神。 老余被李村长的架势弄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咳嗽两声道:“”这些都是我的自己的想法,村长,您看要不要……” “不错,你说的很不错,就按照你说的来办,我这就去召集大家伙开个会,把你的说的事情落实一下。” 李村长连连点头,不给老余一点反驳的机会,一口气喝完了手边的茶就准备告辞。 余卿卿在一旁默默的竖起了大拇指:“啧啧啧,这才是优秀乡村干部的执行力啊!” 老余连忙补充说:“莫急,莫急,村长大人,村子里的安全问题虽然重要,但还是要先好好让村民们休养生息呀!” 只能说,这短短不到几天的日子,清水村的村民们,实在是经历了太多太多。 先是地震,然后是暴雨、洪水,再是粮食和物资短缺,住房短缺,紧接着又是狼群的袭击…… 一起经历了这些患难之后,村民们心中都生出了一种莫名惺惺相惜的情感。 村子里曾经互相之间颇有些看不顺眼的媳妇婆子们,此时都已经和睦了许多。 见面时候,也都亲热的很儿,凑在一起,说说你家汉子我家孙子的,而不是像以前一样,一见面就说是不是你拔了我家的菜,又或是他踩了我家的苗这类的抱怨。 平日里,别家的鸡进自家院子里,多啄了两口院里的菜,都要叉着腰在人家门口念叨半天。 可这些天,大家见面的时候,互相说的都是:“你家最近可缺粮食啊“、“你家要是缺的话,咱家匀点给你啊”这类贴心的话。 日子虽然过的苦过得遭,但是大家的心中都是热乎乎暖洋洋的。 养鸡场恢复了正常的运作,曾经巴掌大的鸡苗,已经长大了不少。 尤其是余卿卿重点培育的高级中药鸡,严格按照比例配的吃食,再加上发酵基上的菌丝作为小菜填补,这些待遇丰厚的鸡,虽然长的不像隔壁厂房中的肉鸡那么快,但明显,毛色要鲜亮的多,肉也要结实一些。 用婆子们的话,就是看着贼拉精神了,叫起来的声儿也比普通鸡响得多。 养鸡场的鸡粪也是批量生产的。 这些鸡粪被余李氏无私奉献给了村民们,当作沤田的肥料。 趁着天气还没有彻底的转冷,踩着秋天的尾巴,勤劳的村民们开垦了不少新的田地,种上一些生长周期快的蔬菜,一心为冬天的粮食做准备。 同样,在老余的建议下,每天都有一整队的村民,在凌家护卫的跟随下,集体上山去采摘板栗,蘑菇,松子这类。 在他的热心传授和举一反三之下,村民们很快get到了板栗的n种做法。 有一说一,栗子如今已经成为了整个村中小孩子最爱的零食,想吃的时候从家里顺点儿出来,点个小火堆把栗子扔进去,过会儿再刨出来,唔,香甜绵软,又能管肚饱。 说到吃食,不得不说到上次难得的烧烤,老余扔进火堆的了几个红薯,当时事情来得突然,红薯终于是没吃上,第二天又被几个小孩儿从火堆中扒出来咬了两口,甜是甜,可结果一个个地都闹拉肚子。 大家都以为是这红薯有毒,余李氏还拧了一把自家二儿子的耳朵。 老余何其无辜:“红薯肯定是没有毒的!只是孩子们吃的是凉了的红薯,肠胃受不住!” 于是乎,老余又重新拿出来几个红薯,扔进灶火堆里,余家老少胆战心惊地吃了了这滚烫烫热乎乎的新吃食后,顿时惊为天人。 尤其是余家二老,他们的牙口不太好,就爱这种嚼起来不用费劲还管饱的吃食。 唯一不太美妙的是,这红薯多吃了几口后,有一点副作用,那就是有点儿控制不住地…… 当晚,吃得心满意足的余家老两口在自家儿媳妇给布置的暖烘烘的被窝里躺着,美滋滋的。 只听得“噗~~~”的一声。 余李氏警告道:“老头子——” 余老爷子嘿嘿一笑,“没忍住,没忍住。” 没一会儿,又“噗~”的一声。 “嗯?”余老爷子举手,“我可没放,不是我。” 余李氏老脸通红:“是我,是我咋滴!” 紧接着又“噗~”。 余老爷子:“你又……” 余李氏犟了起来:“别说了,不是我!” 余老爷子认真上了:“怎么不是你呢,你听!” 说着就“噗~~~”了一下,余老爷子补充解释道:“我的屁声儿是长的,只有你才是短短的一声,蔫蔫的跟没劲儿似的。” 余李氏被说得又羞又臊,狠狠拍了老头子一巴掌后,就气恼地把被子一捞,盖在了头上。 三秒之后,余李氏猛然从被窝里钻出来,“真特娘的臭!” 第一百七十五章 来冬眠了 早上起来,余卿卿一推开门,正准备学她爹大吸一口“山野纯天然无污染氧气”,却被扑面而来的凉气呛着,又猛地打了一个寒颤,不由嘀咕道:“天气转凉了呀!” “是啊是啊。”正巧路过的小余李氏一手端着盆脏水朝着厕所位置去了,嘴里念叨:“大侄女,记得多穿一件啊!现在可是快冬天了呢!” “嗯哪。”余卿卿轻快地应下了。 她决定,今晚就跟爹娘商量着进空间里,把自家的保暖内衣拿出来,再加个羽绒背心,反正穿在里面,别人铁定是看不着的。 哎,还是现代好,幸好有个空间啊,嘿嘿,她可不想一到冬天就着穿大花棉袄,把自己裹得像棉被似的。 余卿卿乐滋滋地一拍手掌,在门口扭了扭腰,又动了动脖子,准备叫上正在屋里贤惠地叠被子的凌哥儿一起去洗刷刷。 突然间,看向某处的余卿卿呆住了,她睁大了眼睛,天!是不是天气太冷了,把她眼睛都给冻花了? 不然她怎么会看到那条巨大的赤练蛇,正在自个小楼旁的小亭子里优哉游哉地盘着呢! 余其凌推门出来了,他见着小妹正站在门口,便拿起手中的草莓小发夹,熟练地往小妹的碎毛上一按,清脆的“哒”的一声后,小妹傻乎乎地转头看向自己,手指头指着小亭子,说道: “哥,你看,那就是你的救命恩人。” 余其凌:…… 倒完水的小余李氏正走了过来,看着自家大侄女手正指着的地方,愣了两秒后,“啊”的一声惊天尖叫后,将手中的盆利落且及其精准地砸到了大蛇的脑袋上。 余卿卿莫名觉得这蛇有些反应迟钝,连着被砸后的近十秒时间里都还是呆呆愣愣的,只见它顶着个洗脸盆,缓缓将脑袋抬起,眼眸看向了余卿卿,神色中写满了无奈。 然而,在这短短十秒内,小余李氏完成了跺脚抓头和声波攻击等系列操作,成功招来了余家的老老少少。 第一眼认出来赤练蛇的,便是老余和吴女士,在引起整个余家的惊恐之前,老余忙不迭地张开双臂,挡在大蛇的前方,高声地说:“不要怕!!这是熟人!!” 小余李氏捂脸:“啊啊啊啊!这哪里是人啊!这明明是蛇啊!!” 余李氏小步跑过来后,看到眼前场景,也一副快要厥过去的样子,余老头子连忙甩开手中的拐杖,将老媳妇搂住:“老二!快救救你娘!不,快赶走那蛇!” 赤练蛇缓缓起身,瞬间抬起了近一人半的高度,它巨大的脑袋微微侧了一下,眼神中带了些无辜,又从身后卷出来一只死掉的野鹿,朝前推了推,意思很明显——别叫了,送你们的。 余李氏看到大蛇起身的时候已经开始翻白眼了,余老爷子掐起了人中,“媳妇,你别晕了,你快睁眼看看,咱家!多了一头野鹿!” 或许是突然听闻多了一头野鹿,又或是余老爷子的人中真的掐得太疼了,余李氏终于站直了身子,喘了口大粗气后,抬眼看到自家唯一的小孙女正蹦哒着朝大蛇跑过去,一副还要撸脑袋的模样,那大蛇张了张嘴,吐了吐信子后就也微低下头…… 余李氏感觉又按耐不住这心跳了,可天啊!她小孙女可咋办!太胡来了!万一被直接吞了可咋办!她还能活吗! 余李氏也不害怕了,一个胖婆子飞扑,将余卿卿猛地推开,末了还狠狠地压在小丫头身上,生怕她被蛇给卷走了。 余卿卿被她奶突然的英勇给压得喘不过气来。 “奶,奶!您真要减肥了真的!” 余卿卿手脚并用地从缝里爬了出来,又将余李氏拉了起来,指了指大蛇,“没事的,咱家认识它,是个好蛇!” 此时的大蛇正跟老余面对面的眼神交流着,彼此之间的距离只有不到十公分。 老余:(凶猛)小子,你怎么又来了,而且又是我闺女的闺房?不行,就算是闺房旁边也不成,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条公蛇!再帅也不行! 赤练蛇:(;一_一) 余卿卿在边儿跟余李氏解释着:“奶,别紧张,别慌。这蛇咱们以前就遇到过,咱余家人没看到过,村里人不少看到过的,不过那时候没那么大,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变这么大的。 前天四丫被狼叼走后来又被救下的事儿您记得吗,对,没错就是它给救的,可好了呢!咱村的恩人呢!” 余李氏情绪依旧有点儿激动,她头一回发现自己胆子怎么比她自己想象得还小,还是这老二家人的胆子都大得可怕? 她连忙道:“好好好,我知道它好了,可它为啥来咱们家,为啥,你问问啊!” 赤练蛇:(-.-)zzz 余卿卿:“喏,看这意思,多半是想在咱大院儿冬眠。” 大蛇点点头,尾巴朝着余卿卿住的小阁楼下面指了指。 当时为了好看,余卿卿特地托人在自个的小阁楼下面做空了的一楼周边上,种了一大圈的灌木林,设了小围栏,只留个小口供人走进去休息乘凉。 没想到,大蛇第一眼就相中这冬眠宝地。 老余有心抗议,无力回天。 余李氏也不敢吱声了,她发誓刚刚对着余卿卿异常乖巧的巨蛇瞥向自己的眼神中,多了一丝“你再多管闲事就别怪我不客气”的意思! 她怎么也想不到竟然能从一条蛇的眼睛里看出来那么多的信息,特别还是一条表里不一的蛇! 这究竟是成精了还是当妖了啊? 算了,算了,能听青丫头的话就好,她年纪大了,管不了那么多了,余李氏垂头扶着老头子的手走了。 余卿卿看了地上的那头野鹿,看来家中餐桌上又能多几日的荤腥,这蛇还是挺懂人情世故的呀,“谢谢啊!” 男人们对这条蛇的反应都平淡许多,他们都是遇见过狼群的人了,对着这蛇还会怵吗? 说实话,还真挺怵的。 可看青丫头淡定的模样,几个男人也就稳了稳心中蹦哒得紧的心脏,余老三咽了咽口水,假装自然道:“这鹿还挺长的哈,不是,这蛇还挺肥的呢,不对!呸呸呸!对不住,蛇大仙呐!咱不是说你肥!你很苗条呢!” 第一百七十六章 保暖内衣 “行了行了,闺女你继续招呼着,咱们就先把这鹿给抬走了。”老余打断了余老三的胡言乱语,毫不客气地带人将鹿拖走了。 余卿卿忍不住摸了摸大蛇的鳞片,每一片都有她半个手掌那么大,光滑,冰凉,给人的感觉十分奇妙,她忍不住感慨:“这还是我第一次摸到这么庞大的自然野生动物呢!” 余其凌上前两步,毕恭毕敬地朝着大蛇作了一礼:“凌某感谢阁下救命之恩。” 赤练蛇略微点了点头,就向着小楼底下游去了,看那迟缓的模样,像是困紧了的孩子。 蛇这种生物原本就是喜好夜行,加上近日转冷,大蛇也到了快冬眠的时候,白天的时候几乎是看不见它的身影的,偶尔夜里能见到它翻围墙时在月色下闪闪发光的鳞片,又或者是自家灶房前突然多了几只被拧断脖子的小动物。 纵然离谱,余家的人仍旧不得不承认,这条蛇极通人性,还很有本事。 这么一阵子后,连余李氏对大蛇的态度都好了不少。 当然,最近让她心情更好的是,自家儿媳妇送给她和老头子两套叫做“保暖内衣”的东西。 这叫做保暖内衣的物件儿,手里摸着极软,拽着还可以拉长,松手又能变回去,看起来不大,穿在身上有点儿小紧巴,但是保暖得很呐,外头穿得与平日一样多,可不一会儿那热气就一圈一圈从身上冒,从脚脖子暖到了心房。 唯一令人纳闷的就是颜色的问题,余李氏拿到的内衣是黑色的就算了,自家老头子穿着的却是艳红艳红的,跟村里的俏媳妇刚出嫁时穿得颜色一样。 所幸这衣服是穿在里头的,一般人还真看不到,否则余老爷子再怎么稀罕也不会穿这种老不正经颜色的。 尽管如此,每晚在睡觉脱衣的时候,余李氏也没少笑话他! 说到这个,吴女士是既是庆幸又无语,穿来前几日,她正好碰上内衣店反季服装大清售,想着冬天总会用上这玩意儿,便给自家三口都买了两套新的,女士的只剩下红色了,买就买了,男士则买的黑色经典款。 近日气候变冷了,自家闺女闹着说要穿保暖内衣了,吴女士是说小孩子还是要略微冻一冻增强一下免疫力的,可余卿卿闹着说不要不要的,非要穿,两个人好一番争闹,结果保暖内衣拿出来后,吴女士就笑了。 自家空间里压根就没有小孩的保暖内衣,差点忘了,她闺女穿过来前,是个二十多的大姑娘呢! 余卿卿的快乐瞬间就没有了。 吴女士笑归笑,转头想了想自己身为余家的儿媳妇,多少应当尽点孝心,就从空间里面拿了两套没拆封的保暖内衣,给自己的公公婆婆穿。 原本,穿来前的吴女士可是很注重身材管理的,尽管五十来岁了,依然还算苗条,然而年轻时候算是身形高大的老余,体重随着中老年的到来一路上涨到了160斤,真正解释了什么叫做心宽体胖。 与之相反的是余家二老,余李氏身材并不很矮,但是胖,左看右看,一圈都是圆圆的,而余老爷子则不一样,他身材干巴精瘦的,还有些驼背。 吴氏灵机一动,将自个的拿出来两套给余老爷子穿,老余的两套则给余李氏,虽然颜色可能不大合适,但这玩意,能保暖不就成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于是乎,拿到这稀罕的保暖内衣的余家二老,在第一次试穿的时候就嘀咕开了。 余老爷子低头摸了摸:“媳妇,你瞅瞅我这胸口这里,我寻思着这儿是不是太空了点呢!” 余李氏则伸手朝自己裤裆下揣了一把:“嘿!这衣服做得不严谨!老头子你瞅瞅,怎么还漏了个大空档子没缝呢!” 说着就拿起自己的针线拾掇开了。 现如今,整个村子的日子都是紧巴巴的,莫说是这种稀罕的保暖内衣,能有一身看着干净利落的衣服都难。最近日子里,天气寒了些许,余家又开仓库放了一次粮,还有布料、棉花这类御寒的物件。 不得不承认,起初余李氏的心是在滴血的,但是,看着村里的乡亲们,连身能暖身子的衣服也没有,破破烂烂的,露着脚踝在地干活,村里头原本最爱蹦跶的娃子们也都瑟瑟缩在屋里头不敢出来,整个村里一片寂静,余李氏心里头跟打了皱的黄豆似的,缩得一下一下地疼。 算了,年纪大了,看不得点儿让人伤心的,余李氏挥了挥胳膊,对自家儿子们说“:“把东西都送了吧,反正也就这一年,都是乡里乡亲一起共患难的,最后再帮一把呗!” 老余暗地里戳了戳自家媳妇的胳膊,笑嘻嘻地道:“你看吧,你总嫌弃我指头缝子宽,我看咱家的大方劲儿可不是我一个人呢,你看咱娘,就知道这毛病是打哪儿来的了吧,咱们还商量着算以后的工时呢,咱娘倒是好,大手一挥就全让给送出去了!” 吴氏面无表情毫无波澜地看向老余:“因为这些都是你买的呀!” 老余的快乐瞬间也没有了。 然而村民们快乐了,布料、棉花都有了,媳妇们手脚都勤快,在寒气彻底到来前,整个村大部分的男女老少都有了一身御寒的衣裳。 余李氏举着半截蜡烛,在自家仓库的拐角处发愣。 旁边的吴氏有点点儿心虚地问:“娘,咋啦?” 余李氏:“不对啊,你瞅瞅,这不是之前咱们用剩的半袋面粉吗,怎么后面又多了几袋呢!” 吴氏想到昨日一家三口琢磨着,快到冬至的,也该吃饺子了,就怕她奶舍不得面粉,三个暗搓搓地打算将面粉从空间里拿出来些,便趁没人注意的时候组队在仓库口集合。 三个人将面粉变出来,吴氏在门口放风,余卿卿举蜡烛,老余则轻手轻脚地进屋放面粉。 听闻余李氏的话后,吴氏内心的小人忍不住抓狂:真是的!这两个不靠谱的!老余就算了,自家闺女平日里精得跟猴儿似的还能犯这种低级错误!说是偷摸着往仓库里藏粮食也不知道找个隐蔽点儿的地方,非要放在咱娘平日里抓面粉的地方!赶着趟儿的想露馅! 表面却十分淡定地说:“啊,那大概是原本就在后头放着呢吧,这仓库平日里也没个灯,昏昏暗暗的,看不清很正常呀。” 末了又接了一句:“娘,您看,还有这么多面粉,铁定是够吃许久的,不如过两日冬至的时候包点饺子吃吧,您孙女儿最近可馋着呢!” 第一百七十七章 是想开了 “饺子?那是啥?” 吴氏怎么也想不到自家婆婆会问这么一句。 她仔细搜刮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才发现,在吴家的时候她自然是没吃过啥好东西的,可在余家前两年还没分家的时候的原主,也是从来没吃过饺子的! 这边儿的人其实也吃面食,面条,包子,馄饨还有薄饼都是有的。 本以为是余李氏舍不得,现在想想,合着这边儿的南方人根本不吃水饺! “唔,就是用面皮儿裹点馅料儿在水里煮熟后,裹上点儿蘸料就可以吃了,方便还管饱。以前咱家去县城时候做生意的时候正好碰上一个做水饺的北方人,就尝了一碗,青丫头可爱吃了呢。”吴氏这些天来,也早已学会了说谎不打草稿的本领,啥啥背景故事信手拈来。 “做吧做吧!多做点儿,咱们大院的人一起吃!”听青丫头爱吃,余李氏也就不怎么计较了。 现在的余李氏,已经不是当初扣扣搜搜的余李氏了,她琢磨着: 反正粮也给了,布也送了,一不做,二不休的,费掉的也不多这点儿面粉了不是?左右也是孙女儿爱吃的,吃就吃吧!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 也不知自己是想不开,还是彻底想开了。余李氏只觉得自己破罐子破摔后,整个世界都豁然开朗了。 总之是放弃挣扎了。 吴氏等的就是婆婆这句首肯,一声利落的“好嘞”就将那半袋细面粉拖进了灶房。 朝着灶房去的路上,她瞅到自家丫头蹦蹦跳跳地也正朝着灶房跑过去,嘿嘿笑了一声就朝里探头说道:“大娘,今天我想吃您做的萝卜糕!” 小余李氏和何氏正在灶房里准备烧柴热锅,听了余卿卿的话,小余李氏干脆地“哎”了一声,问说要煎的还是不煎的。 “煎的!煎的好吃!” 自从余家多了金钗第一个孙媳妇,灶房里帮忙的就又多了一个,做不惯大锅饭的吴氏就被妯娌几个一致推出了煮饭婆的行列,成为了捧碗端筷等吃的一员。 平日里她不怎么有机会能灶房帮忙,也不知道自家丫头还学会了自助点菜,见着这熟练的模样平时应该是没少做这缺德事儿。 吴氏一把抓住了欲飞奔而去的小丫头,“你干啥,你大娘三婶做饭够累了你还上前头给人添乱?” 余卿卿表情无辜:“前两天做萝卜糕的时候您不也吃得很开心吗?” 吴氏:…… 六七月份是白萝卜丰收的季节,这玩意好存放,产量极高。今年,余家老宅的田地里专门腾出来一块地种这白萝卜,一部分在卖钵钵鸡的时候给用掉了,大部分都还留在自家的仓库里,每天余家大,院的餐食里总会捎带点儿萝卜丝萝卜块啥的,有时候余家人就直接生吃或者凉拌,用老余的话来说:养人得很,堪比人参果。 余卿卿不大爱吃白萝卜,她总感觉白萝卜带点她不喜欢的辛味儿。 但是她爱吃她大娘小余李氏做的萝卜糕,这吃食不比直接烧的容易,要蒸要放又要煎,还很费油。 先是要将白萝卜切成细丝儿,过水烫熟,腊肉腊肠切成粒小炒一遍出香,将这些材料和些许盐糖、米磨成的干浆搅和一起放在大锅里,隔水用抹油了的大盆里蒸,蒸熟了之后切块,撒上点儿香菜和香葱碎后再放在浅油锅里面煎一煎,两面金黄后趁热吃,一口下去表皮是又香又酥,白萝卜的辛辣味很少,多嚼几下就是软糯清甜,再加上腊肉肠独特的味儿,说是满口生香也不为过。 吴氏很稀罕这种看着普通实则精巧的吃食,正如余卿卿所说,她前两天可吃了不少呢,现在想想也还是挺馋的,于是她不吭声了,默默拖着面粉进灶房,准备和面包饺子。 见吴氏进了灶房,一向温软的何氏就道:“二嫂不用来的,有我们几个就可以的了!” 吴氏心想不行呀,这饺子不能交给你们,且不说你们南方人不知道水饺是什么,就算知道吧,你们那灶台上的功夫,可都是自家能扣则扣能省则省的婆婆一点点比划着指点过的,在用量上实在是放不开啊! 吴氏:“没事没事,我这是来做样新吃食的,这是婆婆给我的面粉。” 于是找了个大盆,自顾自地揉上面了。 不一会儿,老余也过来观摩了。 另外几个女人看着,都忍不住好奇,小余李氏大大咧咧地说:“天上下红雨了,咱姑竟然能舍出来这么多细白面粉。”麦子这边儿种得不多,大部分还是北方运来的,他们平日里也不怎么多用面粉,面粉摊饼子的话要加鸡蛋,包馄饨的话又要裹肉,吃起来就一个字:费。 只有做面条馒头的时候还算好用,简单也管饱,只是这时候的面粉往往是掺了杂粮碎谷的,吃起来口感也不是很细致。 手里的面团团逐渐变得圆润莹白,吴氏将其搁在了盆里醒着,拽着老余,出门四处张望着可以用来做馅儿的材料。 自家大院自建成时,便开了好几片的菜地,有一片黄瓜还是直接从余家老宅移植过来的,此时抽抽条条的挂了不少长果,大白菜也长得圆圆滚滚,还有韭菜茄子这类的也都长得差不多了,韭菜都割过几茬了。 在农作物上,吴氏总结了一下:没有番茄,没有辣椒,也没有土豆、红薯和花生,反正是自家爱吃的都没有。 老余安慰说,这些东西是明代时候才传入中国的,这个时代和国家在历史进程上和宋朝颇为相似,所以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出现。 “但是呢,”老余觉得,“也有可能是镜朝的百姓们啊,缺少点儿对未知事物的探索欲望,导致这些蔬果至今还没有被发现,或者说是推广。要知道,即便是明朝,在番茄和辣椒传进国内的时候,人们都还是把它们当做观赏植物的呢!民间倘若有这些植物的出现,多半也是被当做有毒的果子。更不用说土豆、花生和红薯这类埋在地里的玩意儿,即便是被发现了也多半是被当做草根这类扔掉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是享受啊 说到这儿,老余笑了,“既然咱们家来到了这儿,多下点儿心思找找,说不定还能让镜朝老百姓们的饮食文化丰富几分呢!” “那成,那过会剁饺子馅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知道不,伟大的美食文化复兴人!” 吴氏拔了几颗脑袋大的白菜,将半片韭菜地的苗儿给薅了,又去自家仓库下的地窖里取猪肉。 猪肉的事儿吴氏就不打算跟余李氏请示了。毕竟方才她已经获得婆婆关于水饺材料的授权允许了,就不必刻意过去告诉婆婆给她添堵了。 说白了,吴氏还是有点心虚。 可心虚不妨碍她取了一整大块的猪后腿肉,还有满满一筐子的鸡蛋。 她打算做的是三种经典的水饺馅料,白菜猪肉馅儿,香菇猪肉馅儿和韭菜鸡蛋馅儿。 将这些荤肉从仓库拖出来的时候,吴氏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的馅料如此充实,对比之下自个的面团似乎有点势单力薄了,于是指挥着老余又拖走了一袋面粉。 此时已经开饭了,吴氏搁下手中的鸡蛋篮子,准备饭后再继续。 继续也不能只靠她一人了,原本就有点闲的余家人听闻要做水饺吃,都纷纷朝着灶房钻去。 余李氏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吃完就跟平常一样回小楼里午睡了。 小余李氏她们加入了揉面团的队伍,老爷们则都在案板上疯狂剁馅儿,这个手酸了就换那个人,大家都不行了就换武功好的凌影凌墨两人,挥舞起菜刀的两人仿佛人形绞肉机,瞬间将笨重的菜刀切出了残影。 于大夫原本就在京城住过许久,自然是知道水饺的,有一说一,来南方好几年,他还挺想着这口儿的,捻着胡子就转来瞅瞅。 余卿卿也过来了,干不干活的就不好说,可这种热闹的事儿怎么能少得了她呢! 余卿卿来了,自然余其凌也来了,两个人一向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唯有男女厕所才能将二人短暂的分开。 随后,王二狗一家也来帮忙了。 正在将面团揉成条切块的吴氏,只觉得空间越来越嘈杂越来越拥挤,手脚都施展不开,她左右环顾一看,呵,只见整个灶房都已经挤满了人,大大小小都有,也不知道再瞅个啥劲儿,自家小丫头的红绳小揪揪更是在人群中穿来跑去,若隐若现,闹腾得自个儿的眼睛都感觉烦。 吴氏用擀面杖重锤了一下台面,人群寂静了,看向她。 吴氏:“咱们出去干!” 于是乎,一群人吵吵闹闹地又出了灶房,你端盆我举刀的,主堂的两个大桌子被搬到了院子里,剁馅料的一桌,包馅料的一桌。 “来来来,看我怎么做的,你们就怎么做!”余卿卿挑了个板凳站着,对所有小孩儿说。 余其凌笑意吟吟地站在一边儿,一手虚扶着他妹,生怕这个爱蹦哒的小丫头掉下来。 一群小娃娃在余卿卿的指挥下,每人手里团这个小面饼儿,将勺子里舀来得刚剁好的白菜猪肉馅儿塞进去,沾点儿清水后,将面饼对折,细嫩的小手指在上面捏巴几下,一个饺子就算是做好了。 孩子们将捏好的饺子往撒了面粉的桌面上一摆,只见几团歪七扭八的面疙瘩与大人们包的工整的饺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厨艺上,做惯了吃食的成年女性往往有着独特的天赋,小余李氏几乎是看着吴氏包了一遍就学会了,几个饺子下来,速度就超过了吴氏。 退居二线的吴氏决定上前阻止她闺女带头浪费粮食的行为。 “哎呦!”被敲了脑瓜子的余卿卿委屈巴巴地说,“娘,这饺子不就要大家一起包才乐呵嘛!” 吴氏指了指桌子上不成型的面团儿,恨铁不成钢地说:“我这是不让别人包了吗?我这是不让你包了!你看看你包的,跟不成型的鸟屎一样,你再看看大妞二妞他们包的饺子,都比你包的好看,你这……”说着压低了声音道,“你这都二十来岁的人了……” 转而又大声道:“你都不知道羞愧的么!” 余卿卿又抓了个面皮,不死心地说:“成成成,那我少包两个好了吧!” 余其凌伸手,将余卿卿从板凳上扶下来,接过她手里的面片儿,微低下身子,看向小姑娘,眉眼温柔,细声地说:“小妹,那你来教哥哥包饺子好不好?” “好啊!”余卿卿眼睛一亮,立刻选择放弃折磨她娘的眼睛。 吴氏愣住了,她看向凌哥儿的眼神里缓缓浮现四个字: 教女有方。 (凌妈你可以的。) 终于解决了自家姑娘这个祸害,吴氏满意地离开了,却看到自家婆婆正一脸疑惑地朝着人群边儿走来。 “这围着都是干什么呐!”余李氏远远地就问了。 小余李氏一手飞快地捏着饺子,一边回头道:“娘,不是你说的要包饺子嘛!喏,你瞧!” 何氏也很喜悦地将手中的饺子递给婆婆,“您看!” 余李氏心想着不就是小半袋面粉吗怎么折腾出如此大的仗势,她快步上前,就看到几大盆的馅料里面,那满满的都是占了大头的碎猪肉和炒好的鸡蛋,再看看另一个桌上摆的满满的白花花的叫做饺子的东西,突然就感觉脑袋有点儿发晕。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即便是想得很开了,还是没能准备好面对这一切。 正当她缓过神,环顾四周准备寻找始作俑者的时候,吴氏已经溜了。 余李氏一拍大腿。 天啊!大意了!大意了! 她早就该知道的啊,看看青丫头是啥样的!说吃就吃,说干就干,五花八门的吃食一通乱搞,前阵子还在院子里搭了个野灶吃烧烤,把她仓库里的肉和鸡不知道嚯嚯掉多少! 她怎么不想一想,在祸害粮食这上面,身为青丫头的娘,吴氏她又会弱到哪儿去呢! 昨个儿她烧烤,今个儿她就水饺! 看着油汪汪的猪肉馅料啊! 这小日子过得,哪是扛灾啊,这就是享受啊! 第一百七十九章 见光死吗 正在往童氏家中去的吴女士,突然接连打了三个喷嚏。 她料想是自家婆婆的怨念已然化作实质了,前往养鸡场的步子又慢了几分。 磨叽了好一会儿后,终究还是到了,吴氏敲了敲童氏家的门,没有人,往隔壁刘婆婆屋里一瞅,里面是卧在床上休养的刘婆婆,和正在玩闹的四个丫头。 严格来说,是三个丫头在玩最小的四丫,这几个小姑娘将刚学会坐的小宝宝团团围住,像个洋娃娃一样轻轻摆弄着,三丫撸着小妹妹稀疏的头发,一本正经地说:“妹妹,等你长大了我给你扎小辫儿。” 说着三丫摸了摸自己乱糟糟的小发髻,瞧这夸张的发型,多半是大丫或者二丫给绑的。 小姑娘们见了吴氏推门进来都很是开心,甜甜地叫了两声“吴婶婶”。 吴氏笑着,脸上端起了几分慈爱,这几个丫头虽然小脸儿黑了点,却是货真价实的小棉袄,跟自家那个伪萝莉一比,那可真是嘴甜又乖巧。 “大丫你回头记得跟你娘说,明个中午你们来大院哈!婶婶请你们吃水饺!” 三个丫还没有反应过来水饺是什么。 四丫两手往床上一拍,兴奋地叫道:“啊!” 吴氏和刘婆婆都笑了。 吴氏又问:“刘大娘,最近伤口可好些了?” 刘婆婆点点头,撩起裤腿给吴氏看,伤口虽然依旧狰狞,但新的皮肉已经长得差不多了,“所幸没伤着骨头,于大夫前两日来看了眼,说是再过半个月便可以下床了。” 吴氏心想,怪不得于掌柜平日里不怎么见人影,总以为是外出溜达去了,没想是在村里挨个回访病情呢! “那看来明日您是来不了的了,回头让童妹子从大院带给您点尝尝,也算是沾点儿喜气了!” “也好,也好。”刘婆婆笑着点头。 与现代不同,冬至在古时候是个大节日。 过了冬至后,白昼就一天比一天长,阳气逐渐上升,因此在古人的眼中,这是个吉利的日子,其重要性约等于元旦的地位。 从前的余家,会将家里收拾利落,正儿八经地煮上一些糯米圆子(没加馅儿的汤圆)分给孩子吃,有新衣服的时候穿新衣服,没新衣服的就穿着洗得比较干净的衣服,全家老少都要去祭拜先祖。 今年不幸赶上了洪水,整个村的祖坟和宗祠都在黄水中泡着,想想都觉着伤心得很。 可伤心不耽误过节日,余家大院还没到晌午时候,就已经热闹开了。 早餐呢,在余李氏的授意下,大家照旧吃的糯米圆子,没有馅料,因此所有人都在暗自期待着晌午的正餐——水饺。 余卿卿像个小跳豆一样在大院里转悠,绕到了自个楼下,敲了敲盘卧一团昏昏欲睡的赤练蛇,“嘿,大仙儿,今天是个好日子,你不出来玩吗?” 赤练蛇的大脑袋缩在身体里,用一动不动的身躯表达了他的态度。 对于这个日常重度嗜睡患者的存在,余家人早已见怪不怪,甚至是常常忘记,只有余卿卿每天早上起来、晚上睡觉前,都要在楼前打两声招呼。 “大仙,你说你叫赤纹大仙,你没有名字的吗?对了,你知道咱们民间有个赤脚大仙的故事吗?他的名字叫做刘海,是一位地中海造型的仙人,最爱的老年退休活动是戏金蟾......” 赤练蛇将脑袋伸了出来。 余卿卿突然想起来,这个蛇仙化成的人形可是相当好看的,一身松垮的红衣系着黑色腰带,称显皮肤莹白好似玉石,五官与凡人截然不同,眉眼唇笔都仿佛是细笔勾勒而成,浓淡相宜,气质慵柔,一想起那画面余卿卿还有点儿小激动,再转头看看此时睡到人事不知、醒来后眼神呆滞的懒蛇...... 难道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见光死”吗? “小妹,来吃饭了。”不远处,余其凌一身淡绿布衣,青年身形挺拔如青竹,立在路边的榕树下,正向她招着手。 余卿卿转头一瞅,笑开了花,立马放弃骚扰大蛇,小短腿飞奔起来,小胳膊也举了起来,朝着余其凌一个飞扑,“哥!”还是她哥的颜值稳定!耐看!抗打! 两人到了主堂门口时,大家都差不多入座到位了。 原本待客用的茶几沙发被移到了角落,中间两边都摆上了桌椅,满满坐上了三桌的人。 不光是童氏,袁家的几位母女也被邀请了过来,几个姐妹与金钗自然是好一番亲热。 余老爷子坐在主桌的上首处,烟支在耳朵边上驾轻就熟地夹着,老爷子时不时地摸一摸,想抽,但是又听自家儿子说过:人多的公共场合尽量要少抽烟,只能摸一摸过过瘾。 刘老爷子也挤了过来,笑呵呵地问这是什么,瞬间这嗓门就镇住了整个屋的人。 余卿卿一进屋,就见自家老爹正耐心大声地向刘老爷子解释桌子中间摆放的调料是什么,因为不得不扯着嗓子,很快餐桌前的人也全部明了。 “这个是醋,这个是酱油,唔,颜色都很深,可莫弄错了,好酸口的就舀醋,好咸口就舀酱油,都喜欢的各舀一些,这红艳艳的是辣椒油,啥,啥是辣椒?啊这个是一种跟芥菜和茱萸差不多的食物,吃起来有点麻嘴哈,跟咱家那钵钵鸡有点像的......是吗?您没吃过钵钵鸡是吗,那成,回头有机会让咱家大哥带您尝尝......” 吴氏走过来了,端了一海碗的葱末,一海碗的姜末和一海碗的蒜末,何氏则给每人发了一个碗,一个勺和一副筷子,嘱咐大家自己舀调料,配饺子吃,不爱调料也可以直接装上汤水。 很快,第一锅的水饺在吴氏的指挥下,小余李氏的操作中成功出锅,装了满满一大盆,端过来的时候,整个主堂的人们在余卿卿的带领下,鼓起了手掌,欢呼出声,这架势堪比过年,用余卿卿的话来说,往年一家三口过年也比不上这冬至时的热闹呀。 这欢欣的气氛,使得原本心疼粮食的余李氏也生不起郁闷劲儿了,招呼起大家夹饺子吃。 孩子们第一次试着夹这种软绵绵又滑溜溜的食物,不一会儿,装水饺的盆里就飞出来一只饺子,沿着桌子一路滑到了地上,大家都哎呦着直道可惜,却见不知道打哪儿钻出来的大黄,肚子上还裹着新换的纱布,喜气洋洋地将饺子卷到了嘴里,“哈呼哈呼”似乎被烫了几下后,大黄将饺子咽了下去,“汪”了一声后眼睛发亮地向着桌子望去,似乎在说:“再来一个!” 第一百八十章 心理创伤 “哈哈!第一个吃上饺子的竟然是大黄!”余卿卿笑开了,听到她的话后,餐桌边的人们也都乐了,对上大黄期盼的眼神,余老三举了举自己夹得稳稳的水饺,蘸着些醋,一口吃下去一个,美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香!真香!” 颇有弹性的馅料在面皮被咬开的那一瞬间,鲜嫩的肉汁伴着白菜的清爽流淌进了口中,浓香四溢,再配上蘸上了些许醋的面皮,两种口味交织在一起有种奇异而又美妙的口感,瞬间征服了未吃过水饺的余家老少。 余李氏继烧烤之后,再一次被“真香定律”给征服。 一盆的水饺很快被大家划拉走了,又两盆端了上来。 几个媳妇终于也在众人的要求下,解下围裙纷纷入座,尝尝自己的手艺。 余家的人虽然多,可早就不在意什么男女分桌的讲究,不说别的,就余李氏,也没人胆敢让一家之主坐在别的小桌上不是吗。 吴氏在老余边上放了个板凳就坐下了,舀了碗饺子后,转头见了旁边桌的兄妹俩,颇有点感慨地对着老余小声说:“有时候看着凌哥儿,我真觉得咱们俩这父母做得有些失职。” “咋了,咱们打小就没怎么管着小丫头呀,你看她长得......多不受拘束啊!”老余小声回道。 “就是没怎么管她呗,我突然想到咱卿丫头,三岁会去小卖部帮我去街边小卖部买盐,四岁的时候背着小书包自己上下幼儿园,七岁时候自己带着书本费去小学报名,十岁的时候就学会骑自行车四处野,摔了也不叫疼,十八岁之后咱家的灯泡坏了下水道堵了就再也没用上你了,卿丫头自己一个人全搞定了。 来这儿后,大事小事也是这小丫头在暗地里操心,咱们也就是明面上做做大人的样子......” 老余点点头,“确实,这孩子的独立性可不一般,自打她周岁时候不让我喂非拍开我的手,要自己捧奶瓶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小丫头,以后定是个省事的!” “喏,你再看看凌哥儿,人家虽不知道咱家姑娘是个嫩皮子老芯儿的,可看那照顾咱家姑娘的样子,怕是咱俩年轻时候也做不到的细心......” 老余闻声转头看向两人,只见余其凌正伸手为自家小妹又舀了一碗水饺,虽然一碗里面就三个,余其凌想着,怕自家小妹手小力气轻,端不住太多,放丫头面前后,又是反复嘱咐小心烫,千万要吹凉了再放嘴里,那操心的架势,是恨不得直接将饺子夹了喂到孩子口中——就像隔壁的童氏和三丫一样。 老余和吴氏:...... 吴氏又小声道:“原本我是怕自家姑娘把持不住对凌哥儿伸出魔爪的,毕竟你看这小丫头好色的那样儿,即便凌哥儿在咱们三人眼里不过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可看到凌哥儿对卿丫头这副架势,我突然就放心了......” “他是真把咱家姑娘当做闺女来宠的啊!” “这孩子打小缺少亲情啊,又在生死边缘反复挣扎过,多半是将咱家姑娘当做唯一可以寄情的对象了。不过呢,也奇怪,按理来说这个年纪的小孩,经历了凌哥儿这样的事,没有留下什么偏激的心理创伤和心理阴影,却能生成这种温柔的性格,也是极其难得的了......”身为医生的老余不由开始科学分析青少年的心理成长历程。 “毕竟咱家的姑娘可是个聪明的,别看她平时喜欢装得跟真的小孩似的,真碰到事儿了可还是很有主意的,跟凌哥儿相处起来也能把握好那个度。”吴氏得意洋洋地说,“你看咱家,不管啥有意思的事儿,是不是都咱丫头折腾出来的,就连咱婆婆,你娘,原本脸上总是苦巴巴的,跟谁都欠了她八百文钱似的,现在不也被这皮丫头逗得鱼尾纹多了好些。” 老余探头又看了看自己的老娘,唔,确实,不光鱼尾纹,连抬头纹似乎都多了一些。 而此时的余其凌,也正垂眸看着自己身旁的小妹,眼神中满满都是认真。 只见余卿卿在他的要求下,鼓着小腮帮子,对着水饺吹三口气,然后抬起脸,大眼睛里是可怜巴巴的神色:“哥,这饺子已经不烫了,我可以吃了吧!” 余其凌轻点了点头,爱怜地说,“过会吃饺子也都要吹上三口气哦,可不能像刚才那样直接往嘴里塞了。现在舌头不疼了吧!” “不疼了不疼了!”余卿卿连忙摇头,她刚刚一时口快被水饺烫了一下,“哎呦”了一声,把她哥给吓得忙端开碗说不让吃了,凉会儿再吃,凉了之后又说要吹了再吃,到后头只觉着放嘴里时饺子似乎都快要凉了呢。 余卿卿突然想起来同样是自己(真正)八岁的时候,有一次喝鸡汤把嘴巴给烫了,老余先是哈哈嘲笑了她三分钟,过会拿来一面镜子,让她把嘴巴张开,对着镜子,为她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口腔粘膜在经受过度热量刺激后产生的发红充血甚至产生水泡等的现象,然后才施施然取出来一支利多卡因凝胶给小丫头敷上…… 这么一想,余卿卿突然被她哥这婆婆妈妈的劲儿给宠到了,转头对着凌哥儿说:“哥哥,你别光看着我,你也吃呀,对了,从前你吃过水饺吗?” 余其凌愣了愣,似乎在回忆什么,笑了笑说:“在我十二岁的那一年除夕之日,我的心疾还没有那么严重,叔伯们也不怎么管我,我便偷偷跑去了京城外不远处的上清观,里面的住持道长请我吃了一顿素馅的饺子,唔,味道是不错,可还是比咱家的差远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研究怪人 余其凌口中说得轻巧,听起来不过是一个贪玩孩童跑出去玩并吃了一顿饺子的故事。 余卿卿眼珠子一转,却已经大概分析出来自家哥哥从前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 除夕之夜,万家团聚之日,凌哥儿确实独身一人,说明凌将军定然仍在南方镇守,不在身边。凌哥儿的叔叔伯伯们也不带着他共度新年,说明这两位长辈对自家兄弟唯一的儿子算是相当冷淡。 成为了留守儿童的凌哥儿,一个人偷偷跑出了府邸却没人注意,说明府上的仆人们对这小主人也不是那么的在意上心,又或者是早已被他叔伯安排进了自己人...... 想到这儿,余卿卿心里突然就对凌将军多了一丝埋怨。 自己长年征战在外,全然相信自己的兄弟,将自家先天患疾的唯一儿子交给他们,自己不管不顾…… 这粗心眼儿,不愧是第一次当爹的人能做出来的事儿,倘若凌哥儿的娘看到这一切,怕是能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 想归想,余卿卿却没有表现出半分惋惜或者同情的神色,她轻轻拉过余其凌的手,摇了摇说:“咱家的饺子那当然好吃了!不管是什么吃食,只要能和家人一起快快乐乐的分享,那一定都是非常美味的!” 余其凌含笑点头,目光仍旧停留在他小妹的脸上,闪过一丝微妙的神情。 家人,确实,这可真是一个十分美好的词汇啊。 晌午的饺子宴热热闹闹终于算是结束了。 原本煮好了的三盆水饺自然是不够的,好在自家包的足够,随后小余李氏几个又二进灶房,陆续上了三盆的水饺,吃得几桌的人都撑得肚儿圆,几乎要走不动路。 用余老三的话来说,就是明明吃饱了,可那嘴巴用忍不住再塞几个进去,没办法,太香了! 童氏一手端着一大碗饺子,另一手端着一小碗醋,和刘爷爷以及三个小丫头片子回去了。 袁家的母女们也是反复谢了余家的厚待。 吃撑了的余李氏带着媳妇,将几人送到了门口,摇摆着手道别,突然间。忍不住地打起了嗝,每一下都要了老命似的:“嗝!袁家的,童氏啊,嗝!不用客气,下次再来!嗝!咱这!嗝!一句话都说不利索了!这嗝打得我心口疼!于大夫!于大夫!” 老太太开始呼唤。 老余上前一步,“哎,娘,我教您来,来!你深呼吸,不要吐气,一直不要吐气,不停地吸,对,一直吸,好了,缓缓,您感觉有没有好些?” 余李氏停下来静静感受了三秒,末了很诧异地说:“咦,还真好了!” 小余李氏在一边也觉着很神奇,她替自己婆婆抚了抚胸口,“原来打嗝还可以这样治呢!” 生活小贴士老余不怀好意地说:“长吸气可以缓解打嗝的症状,惊吓也可以,下次你们谁打嗝了,我就让谁试试!” 余家一屋子人都乐了,纷纷表示以后不敢打嗝了。 还没到晚上,余卿卿提出来说要将剩下来的水饺蒸了之后做煎饺吃。 余李氏忍不住吐槽了:“就你天天光吃不长个头的,是全用来长嘴巴的了吗?那么能吃?” 老余一听,这倒是个好吃法,但是他不太敢冲他娘的霉头,自个的家庭地位自个心里还是很有数的,他闺女敢在他娘面前骚,是因为人家确实有这份能耐。 余卿卿跳了两步揽住她奶的胳膊:“哎,奶,你看咱家好不容易吃顿饺子,这不赶着时候将能吃的滋味给尝个遍嘛,人生不就要勇敢尝试新的事物呗!您操劳了这大半辈子了,也该多享受享受了!” 余李氏被小丫头缠的,原本佯装生气拉着的脸也忍不住笑成了一朵菊花,她越发确定这小姑娘是把浑身的智慧都点在嘴巴上了,瞧这小嘴巴巴的多能说啊! 看她奶笑了,余卿卿就知道事儿没问题了,忙跟吴女士说:“娘,您去准备酱料吧!”又对小余李氏说,“大娘,还要麻烦您做一大锅绿豆汤!这两个在一起吃简直绝配!” 大家听说有新鲜的吃食,忍不住又开始期待起晚餐,老三家的男娃娃们围着大院儿又跑又转的,嘴里还喊着,“晚上吃煎饺喽!吃煎饺喽!” 虽然他们也不知道煎饺是个啥,但是只要是从青姐姐那儿出来的,铁定是好吃到口水停不下来的那种。 余李氏很确定了,自家人自打到了这山上来,绝对是来享福度假的!看这气氛,哪像是刚刚经历过洪灾的模样! 于大夫负手站在树下,见着余家人喜气洋洋的模样,也忍不住笑了笑。 这几日,于大夫将整个村中曾救治过的村民都挨个检查了一遍,该换药的换药,该重新包扎的重新包扎。 听着他们一声又一声地表达谢意,于大夫心觉还挺新奇的。 要知道,自从他将宫中太医局的提举一职辞退之后,已极少亲自动手掺和医治普通百姓的病症伤患。 身为御医世家的传人,于大夫为何要将这个祖传的公务员金饭碗辞去,有他自己的原因。 于大夫,于仙之,一个仙气飘飘的名字,本质上却是一个医学怪人。 他热爱挑战,热爱研究未知,学医的目标,就是毕一生之力,研究不曾遇见过的疑难杂症,学习不曾听闻的医典药术。 可身为太医局之首的他,说白了,每天的服务(研究)对象就只有那么一个人——最常要做的,就是给小皇帝把把平安脉,又或者是治治头疼感冒便秘之类的小毛病。 倘若是哪天小皇帝吃坏了肚子,头一个麻烦的还不是他,铁定是那群天天换着花样糟蹋食物的厨子。 因此,在宫中当值的日子对他来说,只能用以下词来概括:无聊,无趣且无用。 于是,于太医毅然决然地辞职了,在自家祖辈曾住过的地方开了个医馆,摇身一变当起了掌柜,招了几个大夫坐堂后,自己就负责收收银子,研究医书,平日自己接也只接疑难杂症奇病怪病。 第一百八十二章 救死扶伤 前几日洪水来临之前,于大夫正是赶上了出县城的时候。 因为那时候,他恰巧听闻县城外一个小村庄里,有一户七口人家都有一种极其怪异的病状:每人的脖子下面,都生出来一个肉瘤子,大的有如同婴孩的脑袋,小的肿胀也有拳头大小,一家人看着都是奇形怪状的,平日里因为喉咙被压迫,说话声音也是嘶哑难听。 整一个村的人都不爱搭理这家人,生怕自己家走的近了,也会感染上了这等骇人的怪病。 于大夫还是偶然间听到与那些怪人同村的老人来医馆看病时,提上了那么一句。 听到此事的于大夫瞬间两眼放光,急急忙忙收拾了东西,带上自己的药童出了门,朝着老人指点的村落赶去,准备去探查个究竟。 这一去,半路上就赶上了大洪水,前脚回不了县城,后脚又离村庄太远,药童被洪水冲走后,于大夫在一棵大树上守了许久,没有水源,只有掺杂着泥浆的洪水和打落在身上十分猛烈的雨点,于大夫张口接了一些雨水润润嗓子,没有食物,两人出县城的时候,走得太急,也没想到要带上吃食的事儿——谁能想到这一去,就很难再有回去的时候了呢! 即便有雨水用于支撑,没多久于大夫还是因为腹内空空体力不支而手脚发软无力,恰巧水面上飘过来一个还算结实得木板,于大夫一不做二不休地用劲最后力气爬了上去,随即就晕倒了过去。 晕倒之前,于大夫还劝慰自己:这下生死由命,全看天意!只是想到没能在临走之前,看到那脖子上长瘤的人家,委实是可惜啊! 在被清水村的村民救下来之后,于大夫抬眼就看到了曾在自家医馆留下不少药方的余家二弟,有那么一刻,他以为自己的幽魂是被冲到了余家的地盘,心想着倘若是余二弟也惨遭不幸,那他们两个亦可以在地府中好好交谈医术,也算是一桩幸事! 非他所想的是,他和余二弟都没有死。 不过于大夫跟着他的余二弟,也算是见识了不少从未见过的好东西,使得他如获至宝。 在经历了村中狼袭的事儿后,于大夫再次发现了余家二弟在医术上一些奇特的地方。 听闻他曾经有一本奇特的医书,种种精妙的药方和医术都来自于那本医术,于大夫简直抑制不住他内心的激动,这不就是他一辈子都在追求的东西吗! 可随后余二弟又说医书不见了! 于是平日里一有空,于大夫就试图磨着老余,让他将那本消失的医书给复原出来,两个人平日里也偷偷交流过不少。 越交流,于大夫越是肯定,这个表面上是个村野汉子的男人,在医术上着实有着不一般的见识和能力! 为了感谢村民们的救命之恩,于大夫打破了自己只医怪病的规矩,在替之前救治过的村民们重新处理的时候,更是细心观察了一番。 随后,于大夫被余二弟拿出来的所谓“酒精”和名为“红霉素软膏”这两类药品的妙效给彻底震惊了! 这两种药品,一种为水状物,气味刺激,听闻说是从酒水中提取出来的液体,比水要容易蒸发,且消失时候会带来一丝奇妙的凉意,用余二弟的话来说,这种叫做酒精的东西可以防止有害之物进入伤口后导致的皮肤溃烂。倘若是有人事后发烧,也可以涂抹这种叫做酒精的水进行退热。 至于红霉素软膏这种淡黄色略带有透明的膏体,听余二弟的介绍说是,倘若伤口在涂抹酒精后仍旧有感染以及溃烂的现象,就需要用这种软膏进行涂抹,可以起到抗菌的作用。 按照他以往的经验,被狼群咬伤的村民们,虽然喝了他配置的汤药,仍旧有一半的可能性会因毒火入侵而导致发热或者恶寒,更有严重者会牵引四肢发麻或头晕,胸闷。 事实上,依照他对全村伤员的观察来看,病情恶化到这一步的……几乎没有! 于大夫并不太懂得何为感染何为细菌,老余用中医的说法解释了伤口红肿、化脓、溃疡等现象,令他豁然开朗,可心中也隐隐生出来一丝念头:余二弟口中这简单几句,就仿佛勾勒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医药体系! 于大夫在心中深深坚定了要留在清水村的决定! 这边儿的于大夫,在余家大院可谓是“乐不思蜀”,另一边儿的御仙堂却成了整个县城最大的救灾区。 如今的于大夫,也就是当初的于掌柜,他在挑选自家医馆的位置时候,便是下了一番心思的。 自家的医馆占地并不小,店里的草药也极多,因此在选址时,势必要在县城里挑选一个地势高,又比较干燥的地方。 为了隐晦彰显自己的御医身份,于掌柜在修建自家医馆的时候更是多设了几座台阶,使得整座医馆的高度又多了几分,显得既高大又端庄。 于是乎,在大半个县城的住户被洪水淹过了整个屋顶,少部分位置好的地方也仅仅能露出来小半个窗户时,御仙堂它突出了,它不同了,它吸引了全县城幸存者的目光。 它竟然只被淹了近一人高的水位! 甚至还有一部分的中药柜中的草药因为摆的高,也被完好干燥地保留了下来。 越来越多在洪水中飘荡的人,选择奋力游到这座浮岛般立在滚滚洪水中的医馆。 不一会儿,御仙堂宽阔的屋顶上方长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还有许多人冒险伸手去抓那些被洪水冲走的百姓,大家你拽着我,我拉着你,如同一窝抱团的蚂蚁。 平日里因为医术高明,收价亲民而深受县城百姓喜爱的御仙堂,再次深刻发挥了它“救死扶伤”的大作用! 当钱县令派出来的第一波救援船队在县城的水面上缓缓行驶来时,整个御仙堂屋顶上的人群们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唤声。 站在船头的钱县令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险些落下泪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 县城情况 面前的场景,钱书格恐怕直到老去也很难忘记。 这一日,风雨飘摇,黄水涌动,漫目皆是仓惶之人在洪水中呼喊求救。 洪水中,有老人托举着孩子,有男人拽着一家老小,也有许多早已与父母家人冲散的人在水中哭喊。 有的人仅凭一身之力在水中奋力挣扎,有的则靠着自家的盆桶在水中勉强漂浮,还有一些抱着门柱、屋檐,转瞬间却被扑面而来的浪潮扑走。 钱县令看在眼里,心中悲痛。 当看到御仙堂的屋顶上,挤挤攘攘着站满了县城的百姓,他们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手拉着手,在风雨和浪潮中互相支持与鼓励着,一起面对着这可怕的灾情。 看到大船后,再看到船头站着的向他们挥手的县令大人,这些百姓们终于忍不住欢呼出来:他们终于要得救了! 钱县令心中对小皇帝的最后一点点郁愤之情也没有了,他突然庆幸是自己来到了这儿。 倘若在这儿的县令只是一个普普通通毫不知情的官员,倘若没有他提前准备了这么多……那么,整个县城的百姓还要在这场洪灾中经历多少磨难呢…… 他不敢想。 “县令大人。”临水县的主簿上前向钱县令请示,“差役们已经带着木筏前去医馆屋顶救人了,这一批人数量颇多,咱们这一艘船肯定是承载不下的。” 这位主簿姓文,是一位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此时的他肤色略黑,胡子拉碴,神情倦疲,一看就是加班了数日的模样,眼睛中却带着略微激动的神采。 “无妨,先将老幼妇孺接上船运走,剩下的人好生安抚,让他们再等咱们第二趟船。” “好的大人。此外,据差役们统计通报,本县城除了地势高的御仙堂医馆以外,还有几处酒楼有大部分的百姓被困在其中。是否也要……” “那是必然!”钱县令此时放眼望去,洪水茫茫然一片,水面上漂浮着许多看不出来是什么的杂物,每当他看到有貌似衣物的东西漂浮在水面时,都会害怕翻过来后,是一个已经失去生命的百姓。 船只途经之处所遇到的百姓,都已经被救上了船,县衙里的差役大多也被分到了各个小木筏上,向着各个地方的百姓们划去。 钱县令指了指远处几座略微可见的屋顶房檐,都是平日里修建得便比较高的酒楼建筑。 他道:“我已经派王县丞已经带着船朝那边儿去了。咱们救援船的数量有限,但县城里的百姓众多,此时更应该冷静谨慎,以免发生动乱。” “好的大人。” 其实,县城的遇灾情况,已然比原本料想的要好了许多。 县城外的护城河,因为提前派人拓深近一丈,县城中部的罗湖也开挖扩深一圈,因此整个县城的洪水水位,在半日的稳定后,大概就维持在一丈半左右。 挖河挖湖的土,都被他派人运到了县城的东面,也就是整座县城最高的位置,钱县令命工匠用这些土在一处修建了宽阔的高台,名为踏云台,明面上说是打算建个公共园林供百姓游赏,此时只有园没有林,近两丈的高度,正好用于暂时安置受灾的百姓。 船艘是钱县令提前在北码头处备好的。 临水县之所以名为临水,便是因为此县位置离镜江最近,是水路漕运必经之处,也是此次洪水爆发受灾中首当其冲的县城。 平日里来来往往的船艘便不少,钱县令提前便扣了几艘借用。 这一次大坝被毁,洪水肆意,途径镜江的船只纷纷停运。 在陆地运输还仅限于马匹和人力的基础上,这样一条贯穿整个国家的水路,几乎承担了全国绝大部分的运输压力,而它的崩塌,毫无疑问是严重影响了镜国的交通运输行业。 运输业相当于是国家经济循环的血脉,血脉停滞了国家还能运转开吗?自然不能。 于是乎,镜玄小皇帝收到了大臣们一封又一封的折子,请求皇帝火速派人户部拨下财款人力去修补堤坝。 这一点自然是没错,只是临水县作为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一座整个都泡在洪水里的县城,此时在众官眼里,自然比不上漕运的畅通要紧。 在财力物力和人力都有限的条件下,仅有一小部分内心比较柔软善良的大臣,在朝堂上为被洪水波及的小县城而忧心着。 “皇上,福州乃是南方富庶之地,临水县城虽小,却也是咱镜国的土地,城中百姓皆是咱镜朝的子民,皇上切莫顾此薄比啊!”一个老臣开口道,他的家乡便是在福州。 一个年轻官员立马上前道: “何大人此话说得不妥,谁不知道福州县城也是我大镜国的土地,谁不同情这县城里遭受灾情的百姓。” “可一国之事向来不是一县一洲之事,倘若将大量的财力用于救助一个县城的百姓而去罔顾镜江堤坝的修补,那么整个国家的发展都可能会因此延迟数月甚至是数年。” “一者是经一国之邦,一者是济一城之民,何大人竟分辨不出何者更为重要吗?” 此话说得咄咄逼人,但却也很有道理。 越来越多的大臣站在了年轻臣子的这边。 一时间朝堂内纷纷扰扰,局面呈现一边倒的情况。 退朝后,御书房内,小皇帝孤身一人坐在宽阔的座椅上,一手揉着眉心,一手无意识地敲打着桌面。 熏炉里沉香袅袅,清甜中带着一丝蜜乳的香气,安镇心神,是小皇帝最爱的气味,可此时的他却十分烦躁。 自打收到折子,得闻南方有水患之时,小皇帝便一边暗自期望钱爱卿能够不负他所望,守护好他的子民。 另一边儿,他始终在回想国师离去之前留下的纸条,里面曾说过,“洪水之患,倾流百里”。 这倒是可以理解。 可之后还有两句: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这两句,就像是巨大的石头始终挂在他的心头,使人惴惴不安。 国师不是轻言妄语之人,既然他说得如此严重,那就很有可能会发生! 第一百八十四章 偷偷吐槽 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会使得整个国家生灵涂炭?小皇帝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揣测。 此时的他,就像是在解一道,老天交给他的一道谜题。 他想起了,国师曾对他言: 昏昏默默,杳杳冥冥,天机无定,常在一念之间。 又言: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小皇帝泄气地趴在了桌子上,他随手翻弄着桌旁的画册。 倘若是父皇尚在,定要点着他的脑袋说自己又不务正业,永远将画本儿放在功课上。 此时正落在一大堆折子上的,是前不久宫里的大太监从京城中为他搜罗来的新画册,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 镜玄只觉得这书名甚怪,可不妨碍他第一眼翻开画册看到画面时的惊艳。 即便不是原画的手稿而是印刷出来的画册,那生动的形象和精妙的线条,也让小皇帝大感震惊。 用余卿卿的话来形容,她娘的画工,跟这个时代的画师的工夫,无疑是有着次元壁差异存在的。 画册中的故事剧情也很紧凑,每一幕都扣人心弦。 镜玄虽已经反复将画册翻了多遍,可此时他仍然忍不住又打开了它。 看到大黄狗将鲁滨逊唤醒之后,一人一狗便向着山中寻找食物和水源。 有一段内容,是大黄狗因为在脏兮兮的洪水中游时,不小心咽了几大口的浑水,结果到岸上的第一个夜晚就闹肚子疼,鲁滨逊为此还在山中找了半天的草药。 图画中特地形象地画出来,蔓延的洪水中不仅裹挟着泥沙,还有人和牲畜的尸体、粪便,各种垃圾杂物,以及蚊虫老鼠蜚蠊这类有害的虫子动物,为的就是提醒人们绝对要注意水源和食物的洁净。 当时看到这张图时,镜玄只觉得画面太过形象逼真,实在是有些恶心。 说实话,他长那么大,还从来没见过什么奇形怪状的生物。 在看到图上画的栩栩如生的虫子时,镜玄只觉得浑身的汗毛瞬间都炸开了似的,半天缓不过来。 他叫来了大太监,指着这虫子问道:“福全,你来看看这是什么?” 福全“花容失色”道:“回皇上,这是蜚蠊,奴才小时候还未进宫时,家里就有不少。不过自打奴才进了宫,就再也没见过这玩意了,这画的怎生如此逼真,看得奴才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若不是画本儿在皇帝手中捧着,福全下意识就想拽起鞋底子就给抽过去。 蜚蠊,也就是现代的蟑螂,小强。 此时看到这块儿,镜玄忍不住又翻到画册的封页,瞅了瞅画者的名字:知忧夫人。 心跳莫名就有点儿加快。 他总觉得,这本突然出现在京城的画册以及画册的作者,实在是有点不一般,不一般啊…… 不说别的,就说能将蜚蠊能画得如此细腻这事儿,若说是没抓一只真的蜚蠊仔细观摩的话他都不信的…… 咳咳,跑题了…… 目光转向画册,越来越多侥幸得生的村民们上了山。 洪水的消退并不容易,村民们在等待官府的救援前,必须能够拥有自保的能力。 鲁滨逊身为本剧的大男主,自然要带着村民们一起建造树屋,采集食物,寻找水源,野外生火,以及抵御野兽等等,一群人忙的不亦乐乎。 半个月过去了,情况似乎是多少稳定了一些,洪水的水位虽然没怎么降低,可也没有再上涨过了。 村民中却有人陆陆续续出现了各种生病的症状:发热,寒战,头疼。 还有的开始腹泻,呕吐。 严重者甚至不过两日便死了。 紧急之下,鲁滨逊不顾村人哭闹,执意将村中健康的人和生病的人隔离开来。 也多亏他的这个决定,才使得山中原本就不多的村民得以存活下来,最后等到获救。 起初镜玄在看这本画册的时候,只将它当做一本画得格外细致、惊险中带点儿刺激的故事书。 可此时,他瞥了一眼桌上扔得乱七八糟的折子,又瞅了瞅自己面前摆放的端端正正的画本儿。 “福全。” “奴才在。” “你说你这画本儿是从京城的闲时书铺买来的,你遣人去问问这家的掌柜,这画本儿的作者是哪儿的人。” “奴才知晓,这就去派人问去。”福全退了出去。镜玄隐隐觉得自己心中的谜题即将被打开了。 “唔……都是洪水,都是受灾,这本画册子与其说是在描述一个故事,更像是在警示着什么……” “如何脱险,如何自救,如何生存,如何面对疫病……” “食物,水源,蜚蠊、老鼠……疫病!” 镜玄突然间豁然开朗,“原来是疫病,国师所言,生灵涂炭,应当是洪水过后导致的疫病!” “洪水终将会退散,但若是处理不甚,县城里的百姓有人生出了疫病,相互传染后有人又朝着城外逃去,就很有可能将疫病传播给整个国家!” 镜国的国土并不大,东面临海,国中水路纵横,土地丰沃,气候也怡人,发展得很是不错。 国土的南方有几个岛屿国,为首的阳国,带领着琼国、河国几个小国,一直对镜国虎视眈眈。 北方又与燕国,晋国两国呈相互制衡之势。 西边的宁国虽无冒犯之意图,可此国幅员辽阔,百姓骁勇能战,听父皇生前曾说过,此国的皇帝是个很有野心的帝王,让自己千万要警惕。 想到这儿,镜玄不禁感到后怕。 倘若他的国家因一场洪水而导致大规模的疫病,那么整个国家将要经受的损失可想而知! 又倘若国中百姓能勉强从这场灾难中恢复,别的国家会不会趁机作乱,攻打镜国,一举拿下这片肥沃的国土…… 这也是很有可能会发生的事儿! 想到这儿,镜玄不禁有些郁闷。 自打父皇离开之后,国师就成为他唯一可以信任的……算是长辈一样的存在。 可费劲就在于,国师虽然年不过而立,却总是一副老成又高深莫测的模样,说啥都是说两句留两句,自己多问两句就摆手说天机不可泄露,然后留下张纸条就溜!走!了! (向上箭头:小皇帝内心吐槽) 第一百八十五章 驴该换了 小皇帝想到了很多...... 想到父皇在世前曾叮嘱自己,自己终有一日将为一国之君,势必要有超凡的智慧与卓越的谋略。 百官想到的,皇帝要想到,百官想不到的,皇帝也要想到。 但是,身为皇帝的自己,要装作想不到的样子,将事情留给百官去想,去做。 这些话是镜玄自己将父皇那些晦涩难懂的话勉强翻译出来的。 中间还夹杂着若干“水至清则无鱼”、“大智若愚”之类的古语。 小皇帝还很清楚地记得,曾有一日,自己敬爱的父皇病卧在床,将自己叫来身边教导。 两人目光对视时,小皇帝突然从老皇帝一向锐利严苛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宠溺。 似乎还听到几句喃喃道:“吾儿非若愚而似真愚,非大智然亦无妄,行德以修身,天赐福与,亦可治国,善矣。” 镜玄觉得自家父皇似是在嫌弃他蠢,但是他没有证据,也不敢吭声。 第二日,父皇就将他立为镜国太子,暂代自己参理朝政。 十四岁的面容尚且稚嫩的小皇帝镜玄就这么被推到了百官面前,开始了他朝六晚九的苦逼顶级公务员生活。 老皇帝半年后走了,走之前单独将小皇帝拎至了面前,有话要吩咐。 “爹,爹,您不要走,您走了我可怎么办!”小皇帝哭得涕泗横流,毫无形象,真正像个十四岁的孩子一样,紧抓着老皇帝的手,忍不住喊出了一声声的“爹”。 从小他就被教导,要称呼自己的父亲为父皇,称呼自己的母亲为母后。 可有一日,当时还是小太监的福全偷偷替他从宫外带进来一本小画册,里面画的是一家平凡的夫妻领养了一个山里的野孩子,这孩子从小跟着狼群长大,虽然已经四五岁了,却仍旧不会说话。这对夫妻叫狼孩子说的第一句话便是“爹”,第二句便是“娘”。 小皇帝只觉得新奇,在一日父皇退朝后前来看他的功课时,小皇帝抱住了父皇的腿,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爹”。 老皇帝笑了。 但是不一会儿,他的面容又恢复了板正严肃,语气也是刻意带上了一些冷淡:“玄儿身为皇室之人,当守得宫中规矩,以后切莫如此唤朕。若让宫中宫外之人听得,皇家颜面不复存也。” “爹,儿舍不得您!”小皇帝一边抹泪,一边哽咽。 “吾儿,爹也舍不得你。”老皇帝勉强抬起了头,伸出手,替自己的傻大儿抹去泪水。 “我大镜朝开国以来,待吾儿继位之后不过第三代……父皇实在是放心不下……可惜……” “国师曾与父皇提过,因前朝之时,君臣昏庸,祸患甚多,民不聊生。朕的父皇,也就是你的太皇爷爷,率领兵将百姓一举覆灭前朝。” “这一切虽是受之于天命,可死在战场上的士兵百姓实在无辜,身为新朝的开国之君,承担的从不是一族之死生,而是万千百姓的因果......” “多少是犯下了杀孽……因此,上天谴责,下鬼诉诬,吾镜氏一族注定人丁单薄,血脉稀少......朕无兄弟,如今也仅余你一个皇儿……” “国师受朕所托,定会助你。朕走之后,吾儿定要承负起一国之担当,替朕守好镜国的百姓啊!”老皇帝突然之间,目光炯炯,看着自己傻大儿的神情慈祥而又温柔。 小皇帝却心生惶恐,“爹!” 宫中哭嚎声起。 “爹!”伏在桌上睡着的小皇帝突然从梦中惊醒,胡乱一番拂袖之后,轻按眉心,低头望去,只见桌面上落着有着盈盈水光,不知是泪水还是口水。 抬眼望去,窗外是一片暗黄的暮色,熏炉里的沉香已然燃尽,御书房内仍旧留着清清冷冷的气味。 “咚咚!”门外传来大太监福全的声音,“皇上,奴才有事禀报。” “进来吧。” 福全推门进来,只见得年轻的小皇帝正在龙椅上坐着,脸上还带点儿初醒时愣愣的模样。 “何时禀报啊,莫不是之前让你查的事儿有了眉目?”小皇帝神情中带了一丝好奇。 “正是。奴才跟付家书铺的大掌柜也算是熟识了,一打听便得知,原来这本名为鲁宾逊漂流记的画册作者,正是来源于一个您近日也常常听闻的地方——临水县!真可谓甚是巧合!”福全毕恭毕敬地回道,“而且方才奴才来见您的路上,正好碰到了之前您派去临水县为钱大人,也就是钱县令递信的老太监,奴才见他骑着驴就往宫门口来了,说是有钱大人的信件要亲手递交与皇上的,现正在御书房外等着呢!” 话音刚落,御书房的门外传来一声奇特的嘶鸣:“啊呃——” 小皇帝大惊失色,“门外是何物,叫声如此难听可怖!” “回皇上,是那老太监的驴。” ...... 小皇帝召老太监进了御书房,“寿喜,你也是父皇身边的老人了,朕相信你的很,这一路也是辛苦你了。” “不过,当时不是说要你送信顺便留在福州协助钱爱卿吗?怎么又回来了呢?钱爱卿又有什么信件单独留给了朕嘛?为何不直接递交折子呢?” 老太监寿喜矮了矮身子,将一封信双手递交给了皇帝。 他虽然年老,身子骨还算硬朗,腿脚也麻溜,不然也不能来回奔波这些个来回,老皇帝生前就曾笑着赞叹寿喜四个字:“老骥伏枥”。 “回皇上,自打之前,将皇上的信递交给钱大人后,钱大人就一直在暗自筹备着。” “随后的半月,洪水来了,可把奴才吓坏了,幸好钱大人安排妥当,救下了多少百姓......并且将洪水爆发时十分奇特的情形,都仔细地描述了遍,整理成了文书,让奴才随着递交折子的官兵侍从,行船离开了临水县,专门将这封信给了带回来......” “对了,钱大人顺便还留下一道口信......”老太监有些支支吾吾。 “什么口信?”小皇帝颇有些兴趣。 “钱大人希望奴才跟皇上说,奴才的驴该换了。” “哈哈哈哈哈!”小皇帝听闻之后,笑得很开心。 “钱爱卿定是怨朕的!”小皇帝口中说着,神情却很愉悦。 他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将身边最亲的臣子坑到临水去,可......没办法,谁让钱爱卿“深得朕心”呢! “咦,寿喜你说,洪水当日有‘奇特’情形出现,是何等奇特之事,竟然不方便在奏折上说明的?朕看今日关于临水县的奏章并没有提及啊!” “唔,回皇上,确实有一件很奇特的事儿,当时在咱们县受灾的百姓们,大多应该是看到了的,只是此时的临水县正深陷洪水之中,这传奇的消息并没有传出来......” 第一百八十六章 是神仙吗 当日,临水县城内。 “娘,娘,我好冷啊!”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儿正缩在一个妇人怀里,瑟瑟发抖。 只见她衣着破烂,满身黄泥污垢,似是有些神志不清的喃喃自语。 妇人的模样也没有好到哪儿去,她神色慌张,正一边抚摸着自家女儿发烫的额头,一边焦急地四处张望。 只见她身旁四处挤挤攘攘的,都是一身狼狈的百姓居民,有的正孤零零地坐着,神情恍惚,有些正和亲人抱头痛哭,有些趴在踏云台的边缘,看向滚滚黄水掩盖住自家的屋宅,悲痛不已。 还有一些人,正像她一样,四处寻找着可以帮助自己的人。 “大夫,哪儿有大夫?我的闺女病了,谁能救救我的闺女啊!我用粮食来换啊!” 妇人的呼喊在漫漫的水浪和雨声中显得如此微弱,她的嗓子已经哑了,可始终没有找到能帮助自己的人。 有好心人说,去找县令大人吧,县令大人那儿一定有药。 妇人茫茫然然向外望去,只见得洪水中,一艘大船正从远处摇摇晃晃地行驶而来。 这是县令大人的船,是第三次回来,归来的每一次都会将一大批遇灾的百姓送到这踏云台安置,这意味着又有一批百姓被救了回来。 妇人抱起孩子,跟着一大群人挤挤攘攘的,都忍不住向着船靠岸的地方跑去,期待这新的一批灾民里面就有自己失散的丈夫亲人。 许多人隔着水就开始呼唤。 妇人一边护着孩子,一边在人群中寻找缝隙,试图再往前挤近一些,再近一些,倘若可以看到县令大人,又或者是差役大人,一定要问问他们有没有药丸,能不能救救她的苦命闺女...... 突然间,又是一阵狂风,卷席一股巨大的浪潮自远处袭来。 只见那原本是一线白色的水浪,逐渐涌动起铺天盖地般的阵势,朝着县令大人的船扑了过来。 “天啊,天啊!”靠近台岸的百姓们忍不住高喊,“危险!危险啊!” “后退,后退!”岸上的差役则在努力地将人群往后压,这水浪的阵势实在是过于大了,很有可能将围在踏云台边缘的百姓再次拍到水里。 县令大人所在的大船被大浪头结结实实地拍中了,霎时间许多被救上船的百姓又被浪给拍了下去,就连岸上的百姓都有被波及的,一不留神也被水浪带了下去。 人们发出惊惶的呼喊声。 那水浪似有灵性般的卷了起来,形成一道宽大的水柱,如同龙卷风般再次撞向船只。 “不像话!” 一道苍老的声音突然自涛涛水浪中响起,穿透风雨。 众人寻声望去,纵然洪水浪潮翻涌中,一片落叶般微小的竹筏正紧紧附在水面上,一个身形高大的老人,手持一把长剑,正稳稳当当的立在这竹筏上,神情肃穆,且略带有怒意。 “尔等恶蛟,真是胆大包天,不知行善积德,却乘危作乱,呼风唤雨,招引洪水,伤害无辜百姓,有违天道,其罪当诛!”老人声如暴雷,一字一句仿佛就炸在人群耳边。 众人哗然。 只见老人轻点脚尖,一个飞跃离开了竹筏,又一脚点在浪头上,瞬间又跃起来几丈高,寒剑已从剑鞘中拔出,冷冷寒光一闪,朝着水柱一个横劈。 只听得一声痛鸣,水柱哗地散落,显露出来一条两人合抱粗的鳞躯,巨大的蛟尾在水面击打着,将船一下子拍得差点翻过去。 “快,快,将船行驶得远些!”钱县令也被眼前的这一幕彻底惊到了。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巨大的蛟头从浪水雾气中缓缓显露,细密的黑色鳞片,未成形的龙角,细长且泛着血红色的眼睛,充满着令人胆寒的恶意。 恶蛟嘶嘶两声后,又拍起巨大的浪花掩盖自己的身躯,紧接着一个俯身进水中,张开大口,试图从水下冲上来攻击老者。 老者丝毫不见慌乱,反而是哼了一声:“自不量力。” 一个灵巧而浑然不像老人家的翻身,就跳到了恶蛟的头顶,老者一只手抓住了恶蛟的角,另一手则举剑挥下,说道:“你修行千年不过是为了生出这一对龙角,如今却长成这般丑陋模样,老朽还是为你砍了去!” 说罢,又一声极其惨痛的嘶鸣,一片暗红色的血色在混黄的洪水中散开,恶蛟的两角被齐齐砍下,剧烈的痛苦使得这蛟忍不住在水中疯狂地翻滚,无数的浪花又炸开,惊得踏云台上的人们也纷纷后退。 老者冷冷清清地说:“虽说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可尔等不过小小蛟蛇,就敢兴风作浪残害生灵,天怒人怨也不为过,果报因由且皆受着吧。” 说着,又是一个飞身立在半空,手中剑气大盛,光芒熠熠,对着在水中痛苦挣扎的恶蛟一剑斩下,霎时间蛟首处溅出大片血痕。 又一会儿,蛟首缓缓滑落。 巨大的身躯拍打在水面上,又沉入洪水之中,消失不见。 乌云退散,狂风骤雨猛然间消逝。 人群寂然。 所有人被这一幕惊到失语。 当人们反应过来时,老者已经踏着竹筏悄然离去。 “娘。”发烧得晕晕乎乎的小女孩也看到了方才的一幕,细声问道:“刚刚的爷爷,是神仙吗?” 妇人一个愣神,从恍惚中惊醒一般,朝着老人已然模糊飘渺的背影望去,“一定是神仙!一定是!” 第一百八十七章 发放粮食 “神仙保佑我临水啊!” “神仙护我百姓!” 寂静之后,便是有人忍不住激动地喊了出来,瞬间引来众多百姓的附和。 还有人紧接着大喊: “县令大人威武!” “感谢县令大人救我一家老小!” 在这么一片吵吵嚷嚷声中,船靠近了岸边,钱大人带着刚被救上来的百姓上了土台。 小女孩的母亲也往前凑了凑,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孩子她爸,甚至还仿佛听见了他的声音。 “秀兰,秀兰!月儿!” 那声音越来越近,小女孩突然从她娘的怀里蹦了下来,迈着虚软的小腿朝着人群跑过去,兴奋地喊道:“爹!爹!” 一男子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抱住了孩子。 只见他上衣破破烂烂,浑身湿湿嗒嗒,还沾染着暗红色的血迹。 女人,也就是秀兰,看得心头一紧,她也连忙跑过去,拉着男人的衣袖慌忙问道:“怎么回事,怎么还有血呢,莫不是哪里受伤了?” 男子忙道:“没受伤,没受伤,这血迹不是我的,是那蛟龙的!好家伙,你们在岸上估计看得不那么明了,我们就在那船上,眼睁睁地老神仙一剑劈开那蛟龙,那血飞溅到了船上,连县令大人身上都湿了一片!哈哈哈!” 秀兰的眼角已经泛出了泪花:“没事便好,没事便好!咱家一家三口算是团聚了,就是咱们闺女受了风寒正烧着呢,你摸摸瞧,可烫可烫了,若是再不能吃点药,怕是要把孩子给烧傻了!” 听着这话,男子的神情也凝重了几分,他道:“既然县令大人都安排了船只和官兵来救咱们,说不定也安排了别的,现如今除了相信咱县令老爷,也没有别的路了,走,咱们这就去问问吧!” 这一家三口还没走几步,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了叮叮当当的敲锣声,几个差役拖着几辆板车过来了,板车上的麻袋里似乎是装了什么东西,满满当当,瞬吸引了许多好奇的百姓,将其团团围绕。 除了差役之外,还有一个文人打扮,手持毛笔和卷纸的官员,他对着人群说道:“现如今,人都救的差不多了,县衙也要准备统计人口了,你们将队伍排好,一个个地登记,登记好了就一人领一个牌子,大人小孩都要领,多的没有,知道了吗?” 人群中跟蜜蜂似的嗡嗡起来,在几个差役的引导下,百姓们乖巧地排成了长长的队伍。 于是乎,没多久,踏云台上的各个地方都出现了类似的官员和差役,也排起了近十个队伍。 队伍中,有的抱着孩子,有的扶着老人,还有的呆滞在地上坐着,大家也顾不上形象什么的了,总之都是一样的脏乱差,实在累的就往地上一倒,每个人脸上都显着许多的愁苦。 活下来是勉强活下来了,可如今情况下的大家,都可谓是一无所有。 不管是富绅豪商,抑或是农民奴才,此时皆是两手空空的无产阶级群众。 不过转念想想呢,再惨,也还是比丢了性命要好得多。 许多人上前从差役手中领了牌子后,就茫然在一边等待着。 方才的一家三口也很快排上了队伍,女人抱着孩子在一边,男人对那官员报了自家原本的住址和人口后,也领到了三块木牌。 男人名叫束铁生,平日里的工作在酒楼里打杂,能力还不错,若不是碰上这趟洪水,大掌柜还准备任命他专门负责管着理所有店小二呢,可惜这下连工作都泡汤了。 铁生多少是认着点儿字,这木牌方方正正,正面左下角刻着两个字,应该是“临水”,背面则写着几个数字,这个男人倒是很清楚,自己的牌子是“壹佰玖拾”,而妻子和孩子则是“壹佰玖拾壹”和“壹佰玖拾贰”。 那官员反复嘱咐着:“莫要弄丢了,这个很重要的,孩子收不住就让大人给收好,知道了不?” “谢谢大人,谢谢!只是小人还有事相求……小人的女儿如今烧得厉害,小人一家子都担心得慌,请问大人您这儿有药吗?”束铁生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官员沉吟了一小会儿,低声说道:“药这一类咱们县衙确实有备,只不过暂时没到拿出来的时候,我会向上面通报一声,尽快给咱们的百姓提供上。” “好的,好的,谢谢大人!”束铁生忙道谢,领过牌子将妻女带到一边坐着,抚摸着女儿的额头,安慰道:“月儿,再撑一会儿,很快就会有药了。” “爹,我渴。”束月儿忍不住说。 束铁生摸摸娃娃的脸,“爹给你找水去。” 又转头对女人说:“你们俩坐在这儿不要乱跑,我去看看有没有人有水囊的。” 正当男人准备起身出去找的时候,又有几个官差敲锣打鼓着说要排队了,只是这次要求,必须是拿到牌子的人才可以过来排队。 束铁生的眼睛亮了亮,他忙带着妻子儿女走上前,手中的木牌子攥得紧紧。 在看到第一个人凭借手中的牌子领到了两个馒头一个大饼还有一碗水的时候,人群立刻骚动起来,大家一改方才无精打采的模样,积极主动地排起了队伍。 当然也有人试图插队,此时负责维持秩序的差役就会举起身旁的刀,示意大家保持冷静。 他们边巡视边大声说道:“大家都有,每个人都有一份,不要争不要抢,也不要插队,扰乱秩序者一概取消发放的食物!” 很快,束铁生一家也都领到了吃食,文官在一长卷写满了字的纸页上找到了“壹佰玖拾”以及后面的两个号码,勾上了墨点,就示意三人离开了。 束铁生带着妻女还没走几步,就听到排在他一家身后的男子不死心地问:“大人还有别的吃食没有?” 官员冷冰冰地说:“能有馒头不错了,知足吧。”末了还偷偷接了一句,“还是不够饿,饿了就不挑三拣四了!” 小姑娘胃口不是很好,可此时也没有挑拣食物的机会,只是多喝了几口水,将大饼留给了爹,束铁生也没吃,现在每一点粮食都十分的重要,谁知道依靠官府能够领到多久的粮食呢?倘若哪天就没了呢?束铁生将大饼揣进了怀里,三人的水也剩下来一碗慢慢喝。 终于,在夜色降临之前,幸存的百姓们都拿到了自己的牌子,也吃上了这一日的晚餐,大家各各席地而卧,顾不上讲究什么。 一艘艘船仍旧在暮色中游荡着,几位平日里夜巡的差役大人手举着灯笼,在船头一边敲打一边呼唤:“还有没有人?还有没有人在?” 第一百八十八章 钱大直男 回应他们的是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月色。 有些许恐怖的是,水面上逐渐浮现出越来越多溺亡的尸体。 差役们心中看着只觉得难过。 如今整个县城百姓的落脚之地也仅不过踏云台那么一块,并没有多余的地方用于为这些尸体安葬,因此只能看着他们在水中飘荡。 谁知道这些黑暗中面目模糊的人们,会不会就是自己的朋友,又或是数面之缘的陌生人呢。 有一个差役小声对同事说道:“这些日子来,咱们县令老爷可没少使唤咱们,天天那是没日没夜的奔波劳作啊!回到家都是累得倒头就睡,几个月都没跟媳妇亲近上一会儿!起初,咱心中也是有怨气的,只觉得……可一看如今这局面,唉,若不是咱县令老爷,咱一家几口都指不定被洪水给冲走哪儿去了!” “其实我看咱们县令老爷这些个日子也没有歇停过呢,怕是比咱们还要辛苦!”一个常值夜班的小差役说道,“好几次吧,我都见着咱们县衙内堂里,深夜还燃着蜡烛,有次我凑近一看,正是县令大人在那儿不知道看什么卷宗似的东西,眉头皱得老紧。 “要我说,咱们县令大人虽说是京城下放的大官,可来到这儿就是真心为咱们这小县城做事儿的!这是咱们临水的福气啊!不然怎么还有老神仙过来救人呢,那时候船上可是有咱们的县令大人呢!” “确实,确实……” 此时,在众人口中的钱县令,正坐在临时搭建的小帐篷里,昏暗的烛火下,弓着腰,聚精会神地写着什么。 钱老夫人在一边坐着,身上裹着一件黄管事递上来的毛毯,手中一杯温水,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 她忍不住凑上前对儿子说道:“这来了临水县才数月,怎么就遇上这么大的事儿,可真真算得上是倒霉。” “且这县城的百姓也是太苦了,我这一路看过来,妻离子散的,看得我心下都难受得慌。” “所幸我培养出你这么一个好儿子,培养出一个百姓的好官员。” 钱县令正是在写着给皇帝的信件,里面详细叙述了今日灾情的种种状况,十分投入的他并没有听闻到他娘的话。 钱老夫人觉得觉闷了,又有些饿,她知道这时候要尽量少给儿子添负担,可自己心情也着实不好,出门看了看帐篷外包围守卫着的差役,又伸了伸脖子探寻了一下更远处的动静,心中突然冒出来一个念头来:“儿啊,该不会皇帝将你流放到这小地方就是专门为了让你……来这儿救灾的吧!” 钱县令的毛笔顿了顿,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打击他的娘亲,只低声道:“不过是巧合罢了,娘您别想得太多了。” 其实,起初他在收到小皇帝的密信时,就想将自己的母亲大人送走的。 可自己与娘相依为命那么久,自己来到了这南方小县城,身在北方居住许久的钱老夫人再怎么不适应,也还是步步紧跟的来到了这儿,在母子心中,有彼此才是真正的家。 倘若突然将她送走,自己的老母亲定然会起疑,非要寻根问底不可,可倘若提前将洪水的事情告知,自己的母亲也定然不会抛弃自己去外地躲灾的。 与其母子二人身处异地相互挂念,不如一起留在临水县吃苦。这就是钱大人钱大直男所能想到的最好主意。 “没事儿,反正娘会陪你的。” 话音刚落,王县丞在帐篷外称呼了一声后,钱县令便放下笔墨,让他进来。 王县丞带了一下午的搜救船队,此时这个热爱内心咆哮但表面还算端庄儒雅的中年男子一身半湿的头发,衣服早已换成了衣腿袖口收紧的短衫马裤,上面裹着半湿半干的沙土黄泥,还有一些说不清是什么的痕迹。 若不是进来后习惯性一个文邹邹的拱手礼,钱老夫人抬眼望去,还以为哪家刚进泥田下地的村民闯了进来。 当然,自家儿子初忙活完走进帐篷歇息的时候也好不到哪儿去,身上一侧有还大片暗红色的血迹,钱老夫人吓得差点当场晕过去。 后来缓过神了,询问了之后,知晓了方才外头纷纷扰扰的动静,竟是一位老神仙怒斩了蛟龙,而自己儿子带着的船只曾离着传说中的蛟龙如此之近,以至于恶蛟被斩下头颅时,血液都溅到了船上的人群、包括儿子的身上。 钱老夫人唏嘘感慨自己没能看到这等场面,忙用沾了水的布巾,给儿子上上下下简单擦洗了一番。 一边擦还一边说,“早跟你说了,早点成亲,早点娶媳妇,不然这时候怎么还需要我一个老母亲给你擦脸擦手的?多个贤内助那就肯定不一样了!” 那口气,就仿佛现代时候,不管你是眼睛酸涩还是头晕眼花,爸妈总要找个百搭的理由,比如说“总是玩手机”,作为一切不舒服的源头,再塞给你一番爱的教育。 这时候钱大人总是默不吭声的,没办法,在这方面他自认多少是有些理亏的。 王县丞进了帐篷,见了钱老夫人后也行了一礼,随后又下意识地想抚一抚自己的长袖,却摸了个空。 他沉声道:“县令大人,现如今全县城的人应该是救上来的差不多了,我已经派人前去统计人数并发放粮食了,现存的人数一共是六千二百三十二人……” 第一百八十九章 四处寻药 “大人——” 有人在帐篷外出声。 “进来吧!” 文主簿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钱老夫人瞅了瞅,心知这三人是要商讨事儿的,知趣起身离开。 钱县令并不是个爱摆官威的,对自己手下的人更是和蔼,手一挥就请两人坐下。 王县丞瞅了瞅身前的小板凳,又看了看钱县令豪放的姿态,似是想说些什么。 文主簿毫不在意地坐下了,因为他的个子比较高,坐下后两腿只能大大张开弯曲着,两胳膊搭在膝盖上,脖子上挂着汗巾,配上皱巴巴的表情,看起来甚是不雅。 王县丞忍住开口的欲望,拍拍裤子,慢吞吞地坐了下去,两腿并在一起,朝着左边扭,端庄是端庄了,可边上两个男人看着,总觉得怪怪的。 王县丞继续说道: “这六千余人中,有五千四百七十人为县城本地居民,六百五十一人为县城下五个乡村的百姓,还有一百一十一人为途径本县的外地人。失踪人口暂时难以全部确定,按照县志人口记载的数量来看,估计在一千人左右。” “下官方才现已按照人头数量,发放了第一批的粮食和水,先前县衙里收来的粮税,加上大人您后来自个添上的,大概还够撑上十五日。”文主簿一板一眼地补充道。 “唔,还是有些少了。”钱县令揉了揉眉心。 王县丞:这还少,天啊!这可是一城的百姓!都靠咱们给养着了。什么叫做“衣食父母”,管吃又管喝,这简直是六千多人齐声唤爹娘啊! 表面却不动声色:“大人说得是,所以这半月之内,我们要尽量将百姓转移至附近其他县城。” “如今这水路不通,只能先将百姓们用船分批运到城外,再走旱路。下官查看过,附近最近的县城为清和县,距离咱们县城有近一百六十里,若是将全县城的人带去逃难……” “至少需要五天的时间。”钱县令喝了口水,轻声道。 “确实。且此番流亡,百姓人口过多,还需与清和县的县令大人交涉清楚……否则极有可能会产生动乱。” “我已将折子拟好,这两日便派人尽快送去京城,听得皇上吩咐之前,一切当以百姓为重!” 王县丞看着县令大人真诚的眼神和掷地有声的话,心里暗暗地想: 自古以来,但凡有什么天灾战患,为首的县衙官府之人,大多是第一时间收到消息跑路的,余下一城百姓死得死,逃的逃,谁也不愿意来管这番烂摊子…… 他身为县丞已近九年,跟随过三位大人,却第一次碰上这等好官—— 什么是“一枝一叶总关情”! 什么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他们家的县令大人,领着一人的俸禄,却操着六千余人的心……即便接下来的数月,定会是非常难熬。 但是有了他们的县令大人,一切都会变好的! “明日下令将县城里会医术的大夫都召集组织起来,给百姓们看病。”钱大人对文主簿说道,眼睛却忍不住瞅了王县丞。 只见此时的王县丞,拳头紧握却神游天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一副大义凛然慷慨赴死的神情…… 似乎正处于某种奇妙的自我升华状态之中。 当夜,月色清明,微风细细,踏云台上的临水百姓们,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够入睡,随处可听得低声呜咽,喃喃细语。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束铁生举起手中的小玩具,是一串有成人手腕宽的木环,上头打了孔,挂了几个大铃铛,轻轻摇动便是清脆的声响,他将铃铛递给了束月儿,小声说道: “这是爹在路上给你买的,本想带回家给你玩儿,没想到半路中就遇到了洪水……所幸老天保佑咱们一家人得以团聚,月儿你再坚持一会儿,天亮后爹再替你去差役那儿问问……” 束月儿乖巧地将木环铃铛拿到了面前,轻轻晃动,可神情已然有些涣散,只露出个有气无力的笑来。 秀兰看着烧得面颊发烫的闺女,默默流着眼泪,她对自己丈夫说道:“不行,看着孩子这么受苦,我心里难受得紧,你抱着她休息,我再去转转,看能不能碰上个大夫之类的……” 束铁生皱起了眉头,“不成,还是我去吧,你在这儿好好守着,孩子渴了就给她嘴唇上沾点儿水润润,等我回来。” 说完起身离开,束铁生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身子,就着夜色在东倒西歪的人群中穿梭着,小声地说:“请问有谁是大夫吗?咱家孩子病了,谁能帮帮咱……” “不光你家孩子,难受的人多了去了……谁不想找大夫,可现在哪儿有呢,即便是有大夫谁又有药呢……”有人回道。 “对啊,对啊,而且有药的人谁舍得拿出来啊……现在大家啥都没有……” “药比金子还贵呐!”有人总结道。 顿时引来人群一番附和。 束铁生朝着自己离开的方向瞅了瞅,又朝外走了一段距离,边走边小声询问。 “哎呦!”一个老人压抑的痛呼声响起。 束铁生踢到了人。 他很纳闷,此时天空没有了云,月光也没有被遮蔽,夜色清亮,人影这类的还是能大概分辨清楚的,这片地方人并不多,却不知为何,突然走着走着身前就多了一位老人家,自己还一脚踢了上去,这可把老实的汉子给吓坏了,忙蹲下身询问: “老人家,没事吧!真对不住,我没看清您在这儿!” “哎呦,没啥大事儿,踢到肚子了有点儿疼,小伙子,你这儿有粮食吗?老朽我饿得不行了……”老人微抬起脸,表情可怜兮兮。 束铁生心想,听您中气十足的声音倒不是饿极了的样子,不过既然是自己踢到了他,多少要负点责任。 他将怀里剩下的大饼拿了出来,递给了老人,“我身上也就这一个大饼了,您吃着垫垫肚子吧!” “好好。”老人怪不客气地收下了,末了走从怀里掏出来一个药丸,递给束铁生。 “刚刚听你说,你家孩子生病了……我这儿有个祖传的药丸子,包治百病!” 束铁生不敢置信地接过了药丸。 他觉得,这老头儿得意洋洋的口气,就跟以往遇到沿街路上爱吹嘘的江湖郎中一样。平日里他定然是不会相信这些的,可此时…… 他低头看了看手中裹着金箔,莫名有些讲究的药丸,又望了望老人模糊的五官下有些淡淡的笑意,攥了攥拳头后,他低声说道: “谢谢您,老人家。” 老人转过脸,挥挥手。 束铁生又磕磕绊绊朝着妻女的方向走去。 却没有见到,身后的老人在他走之后,施施然起身便原地凭空消失在夜色中。 第一百九十章 下令封城 束铁生绕了几圈,才找到自己的媳妇和孩子。 对上妻子眼中怀着的期待,他蹲下身,将手里的药丸拿了出来,压低了声音道:“瞧,竟然真的让我碰上了一个大夫,他说这个药丸可以治好咱们闺女的病。” 这话说着,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没有底气的模样。 束铁生心想,方才自己打开了金箔中包裹的药丸,舔了两口,这时候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这药就算是没什么用,也应该不会对闺女有什么伤害吧! 秀兰没想那么多,她十分欣喜地接过了这个药丸,塞进了自己女儿的口中。 令两人十分吃惊的是,原本晕晕乎乎的女儿束月儿很快就醒了,面容上的红晕也很快的消散。 原本被烧得有些神志不清的情况好了许多,她睁开了迷糊的大眼睛,细声的喊了一声爹娘,说自己有一些饿了,想吃东西。 这可把秀兰给高兴坏了,她忙对自己的丈夫招呼道,“你怀里不还有一个大饼吗?快点拿给咱们闺女吃啊!” 束铁生尴尬地说:“这个饼被我给了一位老人家,老人家这才给了我这么一粒药……”但是他还是下意识的伸手向怀里掏去。 话音刚落,他就从怀里真的掏出来了一个大饼,正是方才递给老人的那一个,连裹着的布都是一模一样。 束铁生惊呆了。 这老人家莫不是会戏法? 再看看面色已如常的女儿,转瞬间一副健康活泼的模样。 束铁生忍不住喃喃出声,他对媳妇说:“我,我刚刚这是遇到了神仙吗?” 他将自己回来之前偶遇老人的经历告诉了媳妇。 秀兰突然就想起了今日下午在水岸边看到的,怒斩蛟龙的老神仙。 可束铁生说,那两个老人的面容与声音并不相似。 与此同时,踏云台的不少个隐蔽的角落里,也陆续发生着这样神奇的事情。 只不过这神仙,每每出现的形象并不相同,可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可能是面容干瘦的妇人,又可能是神情天真的垂髫小儿。 随机赴感,誓愿弘深。 老神仙的故事在百姓口中传递开来。 十日后的清晨,一艘小船从初晨的光芒中出现,划开了水浪,向着踏云台行来。 紧随后面的是一整个船队,船上似是装满了什么,吃水很深。 有些醒得早的百姓看到了不远处的画面,一个个都吃惊地冲上前。 “是朝廷的人来救咱们了吗?”有人不敢置信地问道。 小船很快到了台下,还未停稳,一个黑色人影已跃了上来。 只见他身形高大,窄腰宽背,一身黑色窄袖长袍配银边马甲,黑色腰带,山文甲护腕,牛皮长靴,神情十分冷漠。 四处望了一眼后,他便朝着一处较大帐篷方向大步走去。 钱县令已经听闻动静,从帐篷中掀帘出来,正对上男子的面容,不由得一愣:“高大人。” 竟是皇帝身前的近卫统领。 钱大人从前在御前效劳时,常与高统领来往,两人一文一武,是皇帝身前的左右手。 男子抱了抱拳,“钱大人。” “皇上……怎么派您来了。”钱县令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皇上让我带令前来,说要封锁县城。”高大人言语冷肃。 …………………………………… 林木丰茂,鸟鸣啾啾,青砖台阶上,一个身着白领青色道袍,头顶庄子巾的青年男子,手摇一把青玉折扇,正步伐轻快地行走着,低声吟唱: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模模糊糊又是一句“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男子抬眼望去,白玉般的面庞在阳光下仿佛晕染着光辉,一双眼角内勾眼尾飞挑的丹凤眼泛着粼粼水光,看起来尤其惊艳。 不远处是一座圆木头钉成的宽门,两边是高近一丈的土墙,土墙上插着不少锋利的石头片,墙下是近三尺深的壕沟,壕沟里面放的什么也看不清。 四周并没有人。 男子笑意盈盈,几步上前。 足下的十方鞋瞬间变换成了破破烂烂的布鞋,裹腿的雪白云袜也变得发黄发黑,逐渐往上,下衣,上衫皆变得肮脏丑陋,背也佝偻了起来,最后是布满皱纹的脖颈面容,和深陷的眼窝,杂乱的头发。 手中的青玉扇一转,成了一根竹叶都没剔干净的手杖。 老人笑了笑,眼眸却清澈透明,像个孩童一样。 “咚咚咚。” 老人用竹杖敲了敲这钉得厚实宽阔的门,静声等待。 正在村里巡逻的几个小伙子路过这儿,听到敲门声都吓得后退了几步,手中的长刀也护在了身前。 为首的正是余家老大家的二儿子余谷,他很清楚地记得,在不久前的狼群袭击中,阴险狡诈的狼王就是利用敲门声来迷惑余家大院的人,还差点得逞。 可以说,这一幕,给许多村民带来的心理阴影都极深。 “是,是谁啊……”余谷开口,他心中暗自打算,只要没有人声,那他就坚决不开门。 “老朽我啊,来自别的村县,因为洪灾意外来到了这山下,沿着青砖路上了山,没想到还真遇见了这片村庄啊。老朽乃是孤身一人,没吃的也没喝的啦,可否让我进来?”老人情真意切地说道,语气也是可怜兮兮的。 余谷左右看了看身旁的村民,低声说道:“你们说,狼变成人的模样来骗人的机率有多大?” “寥寥无几吧。”朱有才道,他是朱家的宝,曾在朱婆子的恳切要求下也学过几年书,能说得上两句似是而非的成语。 道歉信 很抱歉这是个暂停更新的文文。 因为一向很懵的作者突然发现努力更了大半个月的全勤泡汤了。 萌新作者不知道更文是按照章节字数2000来算的,更了几次2200+1800,导致4000字的要求没完成。 所以全勤木有了…… (;︵;`)小钱钱也花的差不多了…… 作者打算八月末接下来的这个星期专心走本职,画画赚钱了…… 不然开学时候就要养不起自个了呜呜呜…… 我会偷偷码字的! 咱们下个月再见! 第一百九十一章 自来熟啊 余谷决定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一朝被狼骗,十年怕敲门。 不过这门外老人家的声音如此真切,听着多少有点可怜。 想想这小说应不会这么快走向灵异惊悚风格,青年眼神示意大家伙儿上前抬开木门栓。 只见一位老人家面容疲惫,一身狼狈,侧身倚着竹杖,眼睛里笑意满满。 他先是上下打量了朱有才一眼,装模作样道了一句:“前朝旧事如流水,对此漫嗟荣辱……” 随之,自顾自地从众人面前穿行过去,朝着村子走去。 朱有才:? 众村民:…… 余谷尔康状伸手:“哎,老人家——” 老人回身,看向余谷,理所当然地说道:“哦,你们是村子里巡逻的村民吧,小伙子们加油,莫要因为我的到来而有所懈怠啊。” 说完一个利落转身,竹杖声噔噔地响了起来。 余谷将手中的刀递给了身旁的人,快步上前赶上了老人家,想了想二叔曾教过的礼貌用语,支支吾吾道:“老人家,请问,请问您贵姓?” “呵,免贵姓张,称呼我老张头便可。”老人家边上台阶,边好奇地四处张望。 余谷蹭地一下,挡在了老人家的身前,“我,我带您转转吧!” 老张头定定看了他两眼,突然又笑了。 “小伙子,你床铺的被褥是什么颜色的,唔,老朽喜欢蓝色。” 余谷:??? 有那么一刻他以为眼前的这位老人家,与刘家老爷子是一个毛病:比如说听不懂人话之类的。 可紧接着老张头就点点头说:“也好,那咱们走吧!” 两个人经过养鸡场,经过村里的平房,还经过村长家门口。 余谷看到了在门口蹲在地上晒蘑菇的李村长,便开口道:“村长伯伯,这位是刚刚从山下来的老人家。” 李村长抬头。 三条抬头纹,道道分明。 老张头挥挥手:“呦,忙着呢!” 余谷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吐槽这位老人家的自来熟。 “啊,是啊!”李村长才反应过来,他起身拍拍衣服,正准备问老人家您是打哪儿来、您是怎么过来的这些话…… 老张头潇洒地甩甩袖子走了。 余谷尴尬地朝李村长笑笑,小快步追上去。 别看这小老头拄着拐杖,走路还挺快,一不留神就窜出去老远。 一路上许多村民见了这张陌生的老脸,下意识都想问问,可一老一少走得飞快,没有任何停留的意思。 只要溜得够快,问题就跟不上老朽我,老张头得意洋洋地想。 两人终于停在了余家大院的门口,老张头抬头看了看匾额,“唔,清山院,不错,一听就是个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余谷也抬头瞅了一眼,诧异道:“咦,原来咱家大院还有名字?” 原谅他这么个文盲竟然一直不知道自家门口挂的大牌子竟然是院子的名字,他一直以为自家就叫做余家大院呢!更离谱的是自家一窝子地里刨食的三代贫农,住的地方为什么还要有名字呢!真是想不通! 余谷摇摇头,将脑袋里的困惑都甩干净,上前一步摇起了门口的大铃铛。 开门的是凌影,只见他两手抱胸,嘴里不知道叼着什么草,开了门之后就一个跃身跳到了树上,眼睛紧盯着不远处。 余谷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高四矮,五个身影正列成一条纵队,沿着院子里的青砖路,慢吞吞地跑了过来。 凌影嘴里的野草显然不影响他发号施令:“快点,这是最后半圈了。” 在最前方的面容逐渐变得清晰,正是余家公认的将军府下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弱鸡男青年余其凌。 只见此时的他眉头轻皱,嘴唇紧闭,面颊大片红晕,滴滴汗珠沿着鬓角滴落,脊背挺直,身姿却略有些怪异。 几人跑近后,余谷一瞅才知道为啥。 原来是余卿卿这个小丫头正牢牢拽着凌哥儿的衣服后摆,以一种两腿伸直,上身后仰的姿态,被她哥艰难地拖着前行。 再后面,是同样缀着的余风余雨余雷三个小萝卜头儿。 简言之,就是凌哥儿凭借一己之力将四个小孩挂在身后,如同老牛耕地一般—— 俗称:负重跑。 几个人东倒西歪地来到了凌影的面前,凌哥儿还顾及点形象问题,只是累得手扶膝盖,气喘吁吁,余卿卿差点直接给跪下了。 “娘哎!”余卿卿忍不住抓住了她哥的手,指着自己说,“哥,你看看我,我真的只有八岁吗?” 余其凌:? 余卿卿:“八岁的孩子真能绕着院子跑二十圈吗?”她感觉到对自己能力的深深质疑,又抬头看看凌影,“小影师父,今天咱们可以不扎马步了吗?” 凌影跳了下来,嘴里的野草上上下下,吐露出极其冰冷两个字:“不能。” 余卿卿早就意料到这个结果了,她一头倒在了草地上,只想能多躺一会儿是一会儿。 这时候的余家三小子已经缓过来了。 他们虽然年岁小,个头也小,但是因为早一些日子就已经开始跟着凌影练功,在各方面的耐力都要强上一些。 这次学着青姐姐,搭上凌哥儿这班“牛车”,感觉比平日里还要好上一些呢! 三小只已经乖乖往墙角处走了,准备缓口气就开始练习扎马步。 对于这一幕余谷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倘若平常有空他也会练练基本功,再跟着凌影凌墨两个师父学几手拿刀的架势。 男孩子在武功方面几乎有着天然的热爱,尤其是亲眼见识了凌家两个护卫大战群狼时的英武不凡之后,余家掀起了好大一股练武的风潮,就连小妹也加入了。 不过能坚持多久就不得而知了。 余卿卿在草地上要死不活地躺着,嘴里念叨着:“不学了不学了!连个主角光环都没有,啥时候才能学成啊!我还这么年轻,为啥要跟自己的胳膊腿脚过不去!!” 余其凌眼瞅着他妹学个武都学得开始胡言乱语了,很是心疼地将她从草地里拔了起来,半揽在怀里,拍拍她身上的草叶子,安抚着说道:“不学了便不学了,以后哥哥会保护你的。” 余卿卿心里美滋滋的,她觉得自个大哥在成年之前,大概就可以出书了。书名就叫做:《凌氏宠娃的一百种方式》。 第一百九十二章 老张头在一旁颇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一群娃娃,笑意吟吟地说道:“老朽倒是有法子可以让小丫头你不吃多大苦就可以修炼武功,只不过呢……” 余卿卿闻声望去,只见面前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头儿,衣服穿着很是潦草,身形还算高大,因为驼背倒是矮了几分,胡须头发杂乱,皱纹遍布面容。 乍一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可多看两眼,余卿卿就发现了唯一不同寻常的地方:这老人的眼睛给人一种相当违和的感觉,形状奇特而秀美,眸子清亮得出奇,竟不像是一个老人家能拥有的眼睛。 余卿卿观人尤其喜欢观眼。 很多时候,一个人可以在通过外观和举止强行伪装自己的性情与际遇,可眼睛却不行。 是生病或者健康,是阴险或者单纯,是沉郁或者乐观,是刻薄或者宽厚……这些都分明写在人的眼神中。 余卿卿细细又瞅了老人两眼,笑嘻嘻起身:“老人家,只不过啥?” 老张头拱了拱手,眼里闪着狡黠的光:“只不过老朽这一路奔波啊……着实有点饿了!” 余其凌撇到了老者的手,眉毛略微一挑:“请问老人家,您是一名道士吗?” 余卿卿好奇地睁大了眼睛。 余其凌见老者微微含笑的神情,莫名觉得有些熟悉,他低头向小妹解释,“我方才见老人家拱手时,掐的是子午决,一般只有道士才会这么掐。” 老张头但笑不语,似乎是默认了。 余卿卿立马兴奋了,“您会看相吗?手相?面相?您会算卦吗?” 小丫头牵着老人的手就往屋里走去了。 余谷愣了愣:“不是,等等……” 他心中郁闷,想了想,跺跺脚,也跟了上去。再怎么说,这老人也是他带过来的,自家小妹不懂事,随便两句就将人往家里领,自个多少还是要操点心啊! 待余谷进了主堂,却看到这来历不明的老头正坐在茶几旁的软沙发上,姿态很拽,自家小妹跟店小二似的,一会给递零食,一会端茶送水,余其凌在一旁恭恭敬敬地小声问着什么。 老头儿兴致勃勃地吃了一口糕点,又不疾不徐地嘬了一口茶,赞叹道:“好茶。” 正进屋里来放置晌午饭食碗筷的吴氏一听就乐了,终于碰到识货的了。 她平日里就爱折腾这些茶茶水水的“风雅”之物,自家空间里更是囤了不少。 大院有时候也会招待一些村里的人,一向深谙待客之道又注重形式感的吴女士怎么能容忍用白水款待客人。于是乎,她就在大院主堂的茶几上暗搓搓地摆放上一套茶具和几罐子茶叶,也赢得了余李氏心中“最矫情媳妇”的称号。 此时,见老张头一脸享受地品着茶,嘴里还不住的称赞,吴女士放下手里的碗筷,小碎步就走了过去,介绍道:“老人家,您真是好品味,这可是祁红!” 说着也坐了下来,热情地开始介绍。 再一会儿,老余掺着余老爷子也进来了,见自家媳妇闺女都围着个陌生老头打转,再看到余谷在一边垮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老余自然是要上前询问的。 只见两人说了几句,余老爷子和老余也一脸震撼地在沙发上坐下了,热切跟老者交谈了起来。 余谷只觉得玄幻了,不是,这个这老头儿虽然是他带来的,但是他也不知道是谁啊! 这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正常情况下不应该问问他哪来的,干啥的,有什么目的吗? 怎么大家见了他,就都跟被迷得不要不要的,上去就聊得跟多年老友似的? 难不成……余谷想到了什么,捂住了嘴。 难不成,这老头儿是个公狐狸精变得?! 不一会儿,余李氏带着剩下两个媳妇端菜来了,见家里来了陌生的客人,二话不说就让再拿了一套碗筷来,老头儿摇身一变为余家的贵客,坐在了首座。 余谷食不知味地扒着饭,心里头疯狂地想着对策。 现在整个余家,最聪明的二叔家已经被迷进去了,余家二老也差不多了,自家的爹娘向来是听爷爷奶奶的,定然也不会怀疑这个老头儿,更不用说平日里原本就有点憨傻的三叔一家了…… 余谷戳了戳自家大哥余米的胳膊,“哥,你有没有觉得这个老头儿……” 余米一本正经地提醒道:“什么老头儿,弟你可要懂点礼貌,这可是位厉害的大师父。” 余谷:得,大哥也沦陷了…… “大谷,大谷?” 饭桌上交谈甚欢的一群人突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瞅着余谷,小余李氏呼唤着余谷的名字。 “啊?”余谷放下扒饭的筷子,一脸茫然地看向饭桌,发现大家的神情都带着莫名的笑意。 小余李氏开口了,“大师父说,他与你很有缘呐。正好咱家大院的小楼都住满了,其他人也不方便,就你和大豆的屋子挺空的,回头外间收拾出来给你兄弟俩睡觉,里间的大床就给大师父睡了,知道了不?” 余谷:哈? 他猛然间想起来初见这老头儿时候,他问了一句话是:“小伙子,你床铺的被褥是什么颜色的,唔,老朽喜欢蓝色……” 余谷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 第一百九十三章 狐狸尾巴 没有人能理解余谷内心中隐蔽的恐惧。饭后,他还被迫要求带着这个老狐狸去自个的小楼里认个地儿。 去小楼的路上,余谷几次偷偷地瞥向老头儿的屁股,生怕那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大狐狸尾巴出来。 主堂里,余谷带着老人一走,一整个屋的余家人皆安静了几秒,互相对视几眼之后,老余开口了: “我个人感觉吧,这个老头儿虽然来历不明,但没有什么恶意。” 余其凌附和一句:“此人学识渊博,殚见洽闻,且在道学理解上颇有造诣。” 余卿卿举起了小手,兴奋地说道:“老张头说我以后会发大大大财,就冲这点,我相信他!” 吴氏没好气地拍拍小丫头的脑袋,“人家说老张头你就跟着叫老张头了,懂不懂礼貌,要叫张爷爷!反正我对这老人家印象蛮好的,不像是心怀歹意的恶人。”主要吴氏是觉得,这老人家和自己在这茶叶的品鉴和欣赏上很是和得来,太难得了。 余老爷子的想法跟老余是差不多的,他年岁长,见识得人也更多,这自称“老张头”的云游道士,似乎是对他们余家人充满了莫名的兴趣和善意,除此之外,并没有发觉别的不妥之处。 再者,家里有两个武功高强的凌家护卫,也不用担心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儿掀起什么风浪来,既然这位大师父自称是远处来,很可能也了解如今村外的情况,余老爷子决定留下他,也是为了回头多问几句县城和周边村子的情况。 只有一群孩子,还有呆呆的余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余米扒完了眼里的最后一口饭,嘴巴里鼓鼓囊囊的,他四处张望了一眼停筷聊天神情颇有点儿严肃的家人们,眼神中也是茫然。 小余李氏瞅了他一眼,小声念叨着:“害,咱家这些个儿子,没一个中用的!老大是啥都不去想,老二是想得太多!” 余米诧异了,他只是乖乖吃他的饭而已啊!怎么就突然不中用了啊! 这边儿的余谷都快要哭了,他看着这个老狐狸从容地进了他小楼的里间屋子,动作熟稔地打开推拉门,从里面抱出来崭新的淡蓝色三件套。 这套细棉被褥颜色清淡,触感柔软,上面还有浅色的羽毛的花纹,正是他二婶提前给他备好的冬天用的床单被褥。余谷第一眼就喜欢上这套被褥,即便最近山上降温了,他也一直没舍得换上。 可问题是,这老头儿明明是第一次来,怎么会连他有这么一套被褥都知道啊!说是没啥诡异的本事,他都不信啊! 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老张头示意余谷给床铺换上这三件套后,就拄着竹杖,颇有点兴致地在屋子里有转了几圈,便走还边问: “你们这一大家子,在这山上怕是住了有一阵子了吧!” “唔,也没有多久。”余谷含糊地回答道。 “你们这大院建得这么大这么好看,肯定花费了不少吧!” “唔,还好吧。” “你们余家的那个小姑娘,可真是生得活泼灵秀啊!” “别看她长得嫩,皮可厚了……” 不好吃的。余谷在心里补充道。 老头儿在沙发上坐下,待余谷收拾好了床铺准备溜走的时候,他竹杖一伸,拦住了余谷,“小伙子辛苦了,现带老朽去洗漱吧!” 余谷本想下意识地拒绝,他一点也不像跟这个奇怪的老头儿单独相处,可一想到带这老头儿去洗浴间,可以顺便偷偷观察一下这老头儿会不会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比如隐藏的狐狸尾巴什么的…… 糟糕,突如其来的探知欲上来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余谷搓背 虽然心中既是怀疑又是忌惮,余谷还是任劳任怨地去灶房烧了两大桶的热水,抬到了厕所边儿的浴室里。 浴室起初就是余卿卿给主持修建的,跟厕所一样,也分为男女两间。除了里头是整整齐齐垒得清爽的陶砖地面与墙面外,最稀奇的就是那个叫做“莲蓬头”的设计。 每间共有三个莲蓬头,分为三个隔间。每个莲蓬头连接的陶管上头有一个砌好的水池,洗澡前往里面倒好适宜温度的水之后,打开莲蓬头下面的水阀,分散而细致的水流就会从里面流出来。 老张头看着余谷一阵瞎忙活后,学会了如何控制水阀,还得到了一条崭新柔软的毛巾,两个精致的小陶罐,紫色的用来洗澡,蓝色的用来洗头发。 看到这些,这个见识颇广的老头儿忍不住感慨一句: “你们余家可真是会折腾!” 余谷敷衍地笑了两声,转头说去找一套衣服给老人换,自己两步走后佯装出门,却又偷偷躲在了浴室门边,试图观察一下这老头儿的真实面目。 只见这老头儿慢条斯理地四处打量了一番,开关了几次水阀,用手接了接水,神情似笑非笑,又拿起陶罐打开盖子闻了几下,似乎是被这里面浓郁的香气给惊讶到了,用手指扣了一些出来,搓揉了几下后就有大量的白色泡沫出现,老头儿的表情更新奇了。 于是躲在浴室门口偷看的余谷就见着这老头儿一副天真的模样玩起了手中的泡沫…… …… “大谷,你干嘛呢?” 余老大怀里抱着衣物,突然从余谷后头出现,踢了他一脚,吓得这小伙子差点“嗷”出声趴到了地上。 小余李氏打灶房烧水时就知道大师父要洗澡的事儿,几个媳妇商量一下,决定拿老余的衣服给这大师父穿,又托余老大送了过来。 这大师父虽然年纪不小,可是身材却偏高大,余老爷子太瘦了,他的衣服铁定是穿不上的,比较适合的身材大概就是老余,且老余有几件得体的长衫,很适合老人家穿。 余老大一凑近过来就看到自家儿子猥琐的躲在浴室门口,不知道在瞅什么,想到这孩子年纪轻轻不学好,竟然偷窥别人洗澡,余老大一时间瞬间火大。 可定睛一看后,发现自家儿子趴的是男浴室而不是女浴室,一种更为怪异的心情浮上心头。 余老大缓了缓心气儿,才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可又忍不住踢了儿子一脚。 原本就做贼心虚的余谷登时被吓得一哆嗦,他也找不出别的理由,就小声对他爹说:“我这不是在等着吗,万一老人家需要我搭把手啥的……” 浴室里头,传来了哗哗的水声,老头儿被这自上而下细细绵绵的水流给惊喜到了,“唔呼”一下之后就道了一声: “爽!” 余老大、余谷:…… 不一会儿,老头儿又大声嚷了一句,似乎很确定他就在门口似的:“小谷子,过来给老朽搓搓背!” 余谷:…… 余谷先是想:“小谷子”?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称呼?怎么听着跟宫里那什么公公似的? 紧接着又想,这老头儿果然是知道自己在门口的!他就似乎没有不知道的事儿一样! 最后又想着,搓背?搓背是什么玩意儿?为什么要让他进去给这老头儿搓背? 余老大见自家儿子眼珠子转来转去的模样,就知道这丫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他将干净衣服往余谷的手里一放,伸手那么一推,就将自家儿子送进了浴室。 余谷先是紧张了两秒,他觉得自个儿似乎还没有做好要面对狐狸尾巴的准备,可进去看到了后,老头儿依然是那个普通的老头儿,光溜溜的马赛克上并没有奇怪的东西存在。 老头儿神色自然地将毛巾递给余谷,示意他给搓背,余谷却莫名有点儿羞,他们南方人洗澡都是自个洗自个的,哪有说互相给搓背的道理呢。 一切都在晕晕乎乎中结束了,当老头儿梳洗干净,穿着一新地从浴室里走出来后,大家似乎对着老头儿的印象也更好了几分。 别说,这老余的青色长衫搭配白色腰带,往老头儿身上一套,再加上一根翠绿的青竹杖,打理顺滑的胡须,高高盘起的发髻,老张头往人前一站,潇洒一个拱手,看起来比之前多了几分云游道士的飘逸气质。 打扮利索的老张头也心情颇好的打量了自己一会儿,似乎是没想到自个打扮过后还真挺人模人样的,尤其是用了余家那叫做“沐浴露”和“洗发水”的稀奇物儿,整个人都是香喷喷的,老张头面上也是美滋滋的。 这时候,院门外传来了门铃声,余米给开的门,来的是李村长。 余米将李村长引进了主堂,一圈人正围着香喷喷的老张头打转呢。李村长乍一眼也没瞅到人,就朝着老余走过去问道:“大树啊,我今个看咱们村里来了个陌生的老人家,正是你家余谷给领进来的……” 老余指了指,“喏,不就是这位大师父嘛!” 李村长一看,只见一个气质斐然、飘飘欲仙的老头儿正在余家老老少少中间站着,与上午看到的模样截然不同,李村长“这、这”了两声后,老张头朝着他一拱手。 “大师父?”李村长很是好奇。 只见小个头余卿卿客客气气将老张头请到了沙发上坐着,吴氏给恭恭敬敬上了茶,大家围在一块儿,面带着讨好的笑意,一个个地伸着手掌,等着大师父挨个给看手相。 老张头铁定是想不到自己终有一日会沦为在乡村百姓里给人看手相的江湖术士,不过在这方面,他一向很是想得开。 若说数日前他在临水县城中怒斩恶蛟,又停留在踏云台上帮助了不少县城的百姓。一日夜晚他起身眺望观气,却见得远处数十里外竟然有些许金光,好奇之下便踩着木筏,沿着金光的方向来到了此处。 第一百九十五章 出发县城 原来,这个自称老张头的老人家,正是皇宫中小皇帝每日里心心念念的天师府后人,大国师张继。 张继平日里常常一手改头换面的术法,来去无影,十分神秘,知道他真实样貌的人寥寥无几,唯有皇宫里的几位才知道这个国师,年近而立,其真实样貌却一直停留在他二十出头时修行大成时的模样。 老皇帝在世前曾叹息道:“国师真可谓是仙骨天成!吾等凡人如何可及?” 凡人不可及的老张头脾气极好地将数人一一看了手相,说得大家连连点头。 待到了最小的余卿卿,张继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这个嫩嫩软软的小手,又抬头瞅了瞅余卿卿,似笑非笑地说:“小姑娘命格奇特,怕是不能当众人面说出来呢。” 余卿卿大眼珠子一转,似是想到了什么,她忙抽回了手,嘿嘿笑了两声。 差点忘了,她这一家可是穿越来的,难不成这在手相里面也能显示出来?这老头儿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能耐的,可不会连这个都能看出来吧!! 可是,这世界显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简单,既然都有了类似于“穿越”的bug,还有什么是不能出现的呢? 后头排队的吴女士也默默收回了手,像他们这家一身都是秘密的人,对上这种非唯物主义的存在,还是保持低调比较好! 旁边围着的余家人却是好奇得要命,在他们心里,余老二一家确实是很独特,很不同寻常,尤其是余青青这个小丫头。光是听到大师父这么一句话,大家就对这老道士的能耐又信了几分,同时心中痒痒的更想知道后文了。 可大师父却只笑笑,闭口不言了。 好一番热闹过后,余家人才带着微微的惋惜散开了,这时候的李村长终于有空跟这个奇特的大师父交谈上几句,他真的太想知道村山头外的情况了,包括县城和隔壁村落的。他的小闺女李秀兰就是嫁到了县城里,小日子过得很不错,时不时还送点东西回村给老两口。这次洪水彻底断了县城与村落之间的联系,也断了自家闺女一家的消息,李村长也是心急如焚。 不光是他,村里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村民的亲戚朋友在村外生活的,当初自己村的人自顾不暇的时候还来不及去想,现在整个村子慢慢又步入了正轨,吃穿住行各方面都有了基本的保障,村里头的人就开始暗自琢磨着划船出去打探打探村外的情况。 如今正好村外来了老张头这么一个人,可让李村长欣喜坏了。 “您是说,咱们的县令老爷不光开了船,把大部分的百姓都给救了,还都运到了一处大土台上,统一照料着,天啊,临水真是大幸啊!竟然能碰上这么好的县令大人!!”李村长泪眼汪汪,两手激动地抓着大师父的手,一脸感动不已的模样。 老张头倒是面色淡然,他点点头,不动声色地扒开李村长的手,说道:“你们这时候若想去县城查看,怕是……”说着手指头微动了动,心中已有了成算,“路途有惊无险,但到了县城之后会停留在外无法进入。” “这……”众人百思不得其解。 “唔,留连为土,木逢土而生,你们村里有会医之人吧!”老张头四处环望了一圈,目光停留在于大夫和老余的身上。 大家也不约而同看向了他们,于大夫微睁大了眼睛,满头的小问号。 老余更是诧异,他平日里虽然有透露一些些自己的医术,可真知道自己本事的人除了自家妻女,大概也就于大夫一人,这个大师父是怎么看出来的? “倘若随行有大夫之类的人,是有大把握进入县城的。”老张头笃定地说道。 大家更觉得奇怪了,可又忍不住相信。 “您…您是怎么看出来我是大夫的?”于大夫总觉得这位大师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难不成他们曾经见过? 老张头瞥了他一眼,心想:你认不出我来,我却记得你,你不就是之前在皇宫里天天混日子的于太医嘛。几年前终于忍不住跟小皇帝递了辞呈,没想到竟然钻到这块地方了! 不过呢,老张头又抬眼看了看几人,悠悠说道:“天机不可泄露啊!” 众人:…… 余卿卿:这真是神棍用来搪塞人时最好用的一句了! 不是吧不是吧,在一旁围观的余谷忍不住想吐槽,怎么方才算命的时候怎么见您泄露天机倒是很利索!说白了就是不想说呀! 可李村长哪里在意这些,他弯腰朝着老张头躬了好几下,拉着老余就冲出了主堂。 “大树啊,咱们村就你家有那几艘船,你看看……” “没问题的,村长,这船给村里人用是应当的,倘若按照大师父的话,怕是我和于大夫也要随船去,您再挑选一些人吧,过两天咱们一起去县城里看看!”老余虽然性子慢,但是做起事儿来一向很干脆。 余家商定了几人,老余和于大夫必然是要去的,会武功的凌家护卫中挑了凌墨跟着,余卿卿也蹦哒着举手说要去,吴女士还没来得及出口拒绝,小丫头就被余其凌按住了小胳膊。 没办法,余卿卿只能听她哥的话,乖乖地去准备后勤资源。 首先要准备的便是干粮和水。此时的大家在老张头的介绍下,对县城里的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也知道此时的县令大人每天会给受灾的百姓定时发放粮食,可这粮食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一行人也不知道会待上几天,为了以防万一,这一路上定要带上足够的粮食才可以,而水这种物资怕是更加珍贵。 余家的媳妇们几天在灶房里好一阵忙活,不光做出来不少细面饼子和焦香锅巴,余李氏还下令斥巨资还整出来几罐满满的香菇肉酱以及油炸萝卜肉圆子,给每人带上整整一大盒,香气飘得赤练蛇都忍不住夜访灶房。 随后,吴氏给每人准备了两套衣服换着穿,以及一人一件雨衣斗篷,防止划船路上遇到风雨,又招呼余家的媳妇们缝制了许多棉布口罩。 第一百九十六章 山下送别 大家一共缝制了三十只口罩。 想到这儿,余李氏还有些心疼,她提溜起其中一个,左看右看,也不知道自个家媳妇为啥要缝这么多的小布片儿,挂哪儿不好还非要挂脸上,她活真的大第一次听说人脸上也要给穿“小衣裳”的,这能干啥,遮脸上的痦子吗? 余老三也忍不住摸了摸这白色棉布缝制的口罩,往脸上比划了几下,又摘下来反复来回看了几遍,始终也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往人的脸上挂上这种奇怪的东西。 相当具有职业敏感性的于大夫在看到这口罩的第一时间,却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从前在皇宫里,他们太医在给宫中人诊病之时,也会给那些患了伤寒的人在面上蒙一层绢纱,让他们尽量避免与人面对面交谈,这样子可以减少接触之人的患病可能。 于大夫轻捏了一下口罩的厚度,显然要比绢纱厚实许多,旁边两个小布条儿往耳朵上一扣,口罩就轻松牢实地带上了,而且挺透气的,并不影响呼吸。 于大夫觉得十分满意,偷偷往袖子里揣了好几只。 待出发时是次日的清晨,余家几人皆背上了厚重的大包裹,身旁是不停叮嘱的女人们。 余老爷子很是郑重地握住了凌墨的手,又转头看了看身旁的老二老三两个儿子,“墨护卫啊,我这两个儿子就靠你了啊!” 余老三:虽说他平日里有些跳脱,但是二哥一向还是蛮靠谱的吧!犯不着用这种口气交代墨师父吧!要知道他们家的年纪可都是比这小伙子大的呢!! 余老三的心气劲儿上来了,他拍掉了他爹的手,信誓旦旦地说道:“您老放心吧,不过就是县城水上几日游嘛,咱保证给您全须全尾地回来!” g就此立下。 李村长已经带着几人在村口的大门处等着了,这个年过百半的农村汉子此时也收拾的利利索索,一个大布兜儿挂在身后,表情是严肃中带着点儿激动。 老余诧异道:“怎么,李村长,你也要跟咱们一起吗?” 李村长点点头,“咱们村里最近也没啥事儿,咱离开几日也不打紧的。”主要是他想去找他的闺女一家,最好是能把他们带回村子里,他家媳妇儿自洪水那日就开始不停地念叨自家的外孙女儿和闺女两口子,这下终于有了机会去县城一探究竟,大清早李村长肩膀上就被套上了这个包裹,被自个媳妇打包送出了门。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村民要一同上路,都是自个家在县城里有来往亲戚的。余家熟悉的一位正是是从前的邻居,何家的老二何文,他的妹妹何云也是嫁去了县城,至今没有消息,何婆婆便托老二去县城看看。 因为船只数量有限,载人也不能太多,倘若碰到了亲人,少不得要将几人带回村子里,因此船里的位置多少要留一些空余。 如今整个村里共有一只脚踏船,三只小木船,都是余卿卿起初托何家大伯做出来的。大家简单分配了一下,脚踏船能容的人最多,余家坐了三人,凌影单独一只小木船,剩下村里的四人,两人一只船。 一行人去了山下,解开系着小船的绳子。大家一一上了船,最后一个是老余,他笨拙地爬进了脚踏船,转头一看,村里大部分的人都来到了岸前送行。站在最前方的正是自个的闺女媳妇,都是一副想笑又笑不出来的模样,老余从闺女那对大眼睛里面看出来满满的担忧,不由得鼻子一酸,对大家挥挥手道:“等我们的好消息!” 余卿卿用口型无声地比划着一句话:咱们空间见! 老余重重点头。 余其凌紧了紧握着小妹的手,弯下身,低声安慰着,“二叔一行不会有事儿的,小妹且放心吧!” 余卿卿皱皱鼻子,把眼角突如其来的湿意给憋了回去,她倒不是担心自个的爹会出什么事儿,只是看到她爹离去的背影,突然脑海里又浮现出从前那个五十多岁的准小老头儿老余,从前的他,每天就爱在家里叽叽喳喳着,说自己无欲无求无志向,辛苦了大半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退休,跟吴女士早一点过上清闲自在的老年生活。 眼看着社保和退休金还有几年就可以安排上了,一家人却突然穿越来了这个“艰苦卓绝”的古代,老余更是成了所有人心中的主心骨,担负起更多的责任,每天都忙得苦哈哈的,无论啥事都需要他出头带领,比从前在现代的时候还要辛苦……余卿卿莫名就心疼起她的爹来。 等回头这灾情过去了,她一定要赚多多的钱,让她爹娘早早过上万事不愁遛鸟耍猫跳广场舞的退休生活!余卿卿攥了攥小拳头,心中暗暗发誓。 老余同志则没有想那么多,他一向是随遇而安的人,不安的话就跟着闹腾呗,从来不会想太多,总而言之是适应力很强的男人。 比方说,现在的他就正一手拿着余李氏给炸的萝卜肉圆子啃,两脚悠哉地蹬着船上的脚踏板,眼睛享受地眯着。 旁边几个船的汉子都是哼哧哼哧的划着船,凌墨更是一手拿着两浆同时划着水,不知是不是跟着将军在海边驻守久了,在划船上颇有经验,凌墨一人划着船在最前方开路,神色悠然。 如今这附近的一片地早已被浑黄的洪水覆盖,原本的土路也早已没了痕迹,清水村的一行人凭借着附近山脉的走向,还有对于县城位置的估测,找了个差不多的方向就一直往前划去。 原本步行也就一两个时辰的路程,几人是整整划了一整天,中间走错了不少方向,东绕西找,终于在暮色来临前,隐约看到了县城城墙的轮廓。 蹬船的已经换成了于大夫,在后座躺尸的老余忍不住站起身眺望,啃掉了手中最后一口的肉圆子,还打了个萝卜味的饱嗝,“嗝,咱们总算是到了,倘若是还找不到县城的位置,多半是要在这水上飘一夜呢!”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不简单啊 大家也都很庆幸,尤其是何文,他活这么大,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是有些晕船的,这船在水面上一摇一晃的,差点没把他整吐,在船上的每一秒简直都是折磨。 眼见着县城的城墙逐渐清晰,何文整个人都燃起了斗志,他顾不上其他,撒开膀子,奋力挥舞起船桨,小船以极快的速度朝着城门行驶去。 剩下几只船也不甘落后地跟上去。 很快小船便到了城墙下,此时的城门大开着,并没有人看守,几人划着船进了城,看到城内狼狈不堪的模样,不由得慢下了速度,忍不住唏嘘感慨。 不过这大半月的时间里,从前热闹繁华的县城,此时已是一片寂静。许多破碎的腐烂的杂物和暗黄的泡沫漂浮在水面,隐约还能看到一些动物尸体的皮毛四周飞舞打转着一些蚊蝇,散发着腥臭的气味。裸露在水面之上的一些墙体和檐角也已经在潮湿中开始斑驳、腐朽,整个县城都是一片灰暗,破败不堪,没有半点生气,恍若一片废弃已久的水域。 一行人小心翼翼地用浆拨开水面的残碎和浮沫,凭借着些许对县城的印象,一点点朝着里面行去。时不时还要用桨拍打一下水下,防止船体撞到隐藏在水下的房顶。 李村长的眉头紧巴巴地皱着,他就着昏暗的夕阳光芒,仔细寻找着大师父曾说过的“踏云台”,倘若他可怜的闺女一家还活着,定然是在这儿。 “来者何人!”突然间,一声厉喝从东边儿传来,大家伙儿猛然扭头,只见到远远行来一艘巨大的船只,最上面是一黑衣男子,他个头很高,负手端站着,气势极盛,身后左右各四五位士兵打扮的人,正用长竹竿和网在打捞着什么,见到了他们也举起了手中的杆子,略带警告意味地朝他们指着。 船上的村民心中先是一慌,随后便是一喜,李村长他爬到船头,挥舞着手臂,高声回道:“咱们是附近村的村民,到县城里找亲戚的!” “县城已封,尔等速速离去吧。”男子摆手,不容置疑地说道。 “怎么会这样……”李村长听闻这话,顿时觉得十分失望。他紧了紧怀中的包裹,里面还有自家媳妇连夜亲手做的板栗糕,说是见了闺女之后给他们好好尝尝的……可看此时这情况,这板栗糕怕是只能进他的肚子里了…… 这时候大船已经靠近了许多,带动了船边的波浪,村里的小船也因此晃动得厉害,何文一脸菜色,忍不住趴到了船沿吐了起来。 那黑衣男子凑近了,居高临下地看着,一瞥见在船边瘫倒的何文,面色立马就凝重起来,指着他,厉声问道:“此人是否也患了病?你们村里有多少这样的病患,如实报来!” 老余一听就发觉有问题了,什么叫做“也患了病”?难不成此时县城有不少人患了病?再看看这男人紧张而又严厉的语气和神情,老余的心中渐渐浮现了两个字: 瘟疫。 他忍不住抬头与于大夫对视了一眼,从他的眼神中,老余看到了相同的结论。 “大人,”老余心想,这男人气势这么厉害,说话也是一副命令的口气,多半是个官员之类的人物,称呼“大人”总算是没错的,他拱了拱手,正正经经地回答道:“大人无需担忧,民等众人皆是从城外的清水村而来,我身旁的这位便是原本县城中医馆御仙堂的掌柜兼大夫。咱们来县城之前皆一一检查过,并没有任何人带有疾病,咱们这个村民之所以呕吐不止,是本身就有些晕船所致,还望大人明鉴。” 此番口齿清晰,毫不慌乱的对答倒是让黑衣男子高看了几分,不由对老余也多了一丝信任与好感,在听闻他说,这一行村民中竟然有御仙堂的大夫之后,男子眼睛更是一亮,顺着老余就与于大夫对上了眼神一一 他一个飞身,来到了老余所在的脚踏船上,许是此人的轻功太好,这么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跳到船上后,整个船体也没有多大的摇晃与波动,依旧稳当。 站定后,男子语气有些奇怪: “果然是你,于太医。” “呦,高统领啊,您怎么来了。”于大夫趁着不甚明朗的光线也看清了男子的脸,心中有些诧异。 老余忍不住好奇:“啊,你们认识!” 回味了一秒之后,老余更是惊讶了,“啥,于大哥,你,太医??” 他记得从前确实是有跟余李氏吹牛过,说这县城来的于大夫乃是京城世代的御医,可天知道那时候他只是随口胡咧咧,就是希望他娘看在于大哥“御医”的身份上多给他一些照顾…… 他从未想过自己的嘴巴简直跟开了光一样的灵,这小小县城中竟然就真藏着一位宫中的太医,而且还被误打误撞地救回了自己家中。 不过呢,老余转头想了想他于大哥着实高深的医术,以及对种种怪病新方如痴如狂般的追求,大概就猜测到,多半是体制内的安逸生活无法满足他大哥对“真理”的渴望…… 不得不说,这位前御医大人还是很有魄力的,在皇宫里任职虽然有些许风险,可其荣光与待遇那可是别的大夫可望不可及的,于大哥说辞就辞了,这不就是古代版的“世界那么大,他想去看看”吗! 于大夫,也就是于先之,对着老余笑了一下表示默认,转而询问起这位神情冷肃的高统领,“统领大人是奉皇上之命来此处的吧?” 说是疑问的口气,可于先之心中已十分肯定了。高大人可是皇帝手下最得力的近卫统领,若没有皇帝的命令,谁又能指挥他来这个小县城呢! 于先之比较好奇的是,临水县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即使是被洪水淹了个全,京城的那位派个地方官员过来支援管理便可,何至于将自己最近的亲信都遣了过来……看来这次洪水,着实是不简单啊! 第一百九十八章 要来送死? 说到这点,怕是最为郁闷的便是钱县令。 费劲大力气提前准备的粮食和水,按照计划,大概也仅够整个县城的百姓撑上个十五天左右。 钱县令与一众百姓在苦等了十天后,咬咬牙终于打算动身带领全县迁移。不过呢,说好听点是组队迁移,其实就是一整个县的人去外面流亡。 即便是最近的清和县,也需要近五天的脚程,更不用说这一整个县城的人,拖家带口,老弱病残……此去之路必然坎坷崎岖。 出行一事,费力费物还费人,可倘若固守原地不走,物资迟早会被消耗殆尽,一整个县的人更只能饿着肚子,等待着不知何时才能到达的物资支援。 正当钱县令准备下令,安排百姓分批上船的时候,高统领来了。 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皇帝的封城令走来了。 钱县令倒是不懂了,瞅吧,这时候他们新的物资有了,船只也多了,就连维持秩序的军队都出现了,为什么不直接坐船离开这一片洪水区,去其他县城暂时落脚生活呢? 两人打了照面后,高统领身后跟着宫中的一溜儿太医也小跑着过来了,有一个为首姓董的太医略微行了礼,就很不客气的说道:“皇上安排自然有皇上安排的道理。” 其实也不怪小皇帝没有跟钱县令提前铺垫好现在的状况,毕竟他也是刚刚这几天才想到的主意! 这个董太医一副看着性格就不好的模样,即便没有什么表情的时候眉头也是奇怪的拧着,法令纹很深,显得神情很严肃,但从他坚定的眼神中看来,显然也是个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人,做事从不拖拉。 他一来就将自己手下的太医挨个分配下去,在县城差役的配合下,给县城里的百姓挨个进行检查。 这一点,也只能说,非专业人士往往没有专业人士来得敏锐。 钱县令清楚,自个县城的百姓,五千多人,在这种糟糕的生活环境下,肯定会有人生病,平日里他也常常组织县城里的大夫给百姓们看病,药材也囤积了些许,足够这么些人应付这些天的苦日子。 受那本“鲁滨逊漂流记”的启发,钱县令在一开始也限令百姓们,让他们千万不要接触曾经在洪水中浸泡过的吃食或者用具。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董太医这么一检查,竟然一下子查出来五百多个身体有异样的百姓。 这些百姓起初只是发热,寒战,大夫们料想应是遭受风雨洪水,衣物湿透导致的伤寒,就统一给熬制的汤药调理。 有些确实是伤寒的人,便也渐渐好了,可还有一小波人的情况却愈发严重了,不仅头痛,到后面更是全身肌肉酸痛,无法起立,再到这两天,这类患病之人逐渐明显的症状便是眼白充血,整个眼睛看起来都是通红的,更有严重者便开始胸闷咳血了。 这几天来,类似病状的人逐渐传染,一下子蔓延至五百人之多,当太医们将这些人一一领出来隔离至单独区域的时候,整个踏云台一片哭天抢地,俨然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 疫病向来是古代人民的大敌。 听闻前朝时曾有一场瘟疫,导致一城的人死绝大半。当时的皇帝昏庸,直接下令将一城之人,无论生死,一概焚烧尽,不允许有半点人气牲畜逃露出去,其状之惨烈使得一国之人皆是侧目,民心亦是大失,这才有了后来镜朝的开国皇帝带领民兵奋起反抗的结果。 钱县令叹了口气,他很愧疚,也很后怕,他不敢想,倘若没有董太医这一茬,整个县城很可能都会感染上这红眼疫病,更不敢想,倘若是他带领着这一县城的病患去了别处,更会将这疫病传至更远的地方…… 高统领是个冷漠而不苟言笑的男人,可此时看着自己的同僚一副气馁的模样,想想这丫着实算是倒霉,在自己事业顶峰的时候被一把子撸到了小县城里当个七品小官,又恰巧摊上这近百年未遇过的洪水……由于国土内有这么一条江,历朝历代的皇帝都十分注重堤坝的修筑,可谁能料到今年不光是如往年般简单的洪水上涨,而是先来了一手地龙翻身…… 高统领想了想,拍了拍同僚的肩膀,以示安慰,随后便带着众士兵去打捞水面上的残骸了,无论是人还是牲畜的,都统一放在了防水的大油布袋里,再驱船行驶到岸边进行掩埋。 再然后,便是遇到了一路冲进县城里的清水村敢死队船员。 得知这一群傻憨憨的村民中竟然隐藏着镜国的前太医之首——于先之同志的时候,高统领的心情显然愉悦了许多,不过他一向冰山的面容上也只是将喜悦表达在微微上挑的眉毛上,他并没有开口说明踏云台如今的现状,而是恳切请求于太医跟随他去踏云台,并劝剩下的人还是早早回去的好。 于大夫料到此时的踏云台定是出了有关疫病的事儿,他拉过了老余的手,说道:“这个村民的医术不错,我需要他在一旁协助我。” 余老三哪里肯就将他二哥一人留在这里,忙开口道:“咱也可以帮你,咱也要留下。” 李村长生怕自己被落下,他的闺女还没找到呢,哪里舍得就这么离开,也举着手说道:“咱也是!”剩下的几个村民纷纷附和,除了何文,他现在没有力气了,他现在看到船都开始头晕,只想找个没有船的地方好好歇会儿。 高统领嘴角微微勾起,语气毫无波动:“你们就这么赶着去送死吗?” 几个尚未理清头绪的村民们都迷糊了。 老余解释道:“如今的县城恐怕有疫病在大肆传播。咱们去了的话,可能都会有感染的风险。” 大家听了之后都不由紧张地捂住了嘴,不敢吱声了,唯有李村长的眼泪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现在他闺女一家也不知道是否还在,即便在的话,又处在这到处都是疫病的情况下,怎么能不让他担忧呢! 第一百九十九章 吉利口罩 一番纠结之下,有两个村民决定随着凌墨回村,顺带将几人停留在县城的消息传回去,余老三和李村长则坚定了要留在县城的心思,至于何文,他满含热泪地表示:死也不坐船了,他要一生一世都待在他热爱的坚实的土地上。 两艘小船随着大船朝县城里行去,剩下凌墨则带着两个村民回去了。 不一会儿,在前方带路的大船停下来了,老余将船停在了土台的边缘,顺着一根长绳爬到了台阶上,第一时间便是将袖子里的棉布口罩掏出来一把,给几个人都戴上。 一种熟悉的感觉从心头缓缓升起。 在经历现代某冠疫情的那些日子时,口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出门时,你可以忘带雨伞,忘带手机甚至可以忘带钥匙,但是唯独不能忘带口罩,没有它,你就不算是个自由人类~ 其实老余的包裹里还装着一沓kn95医用防护口罩,鉴于它奇特的材质和形状,老余决定先不将它轻易地拿出来。 几个戴好口罩后,才抬头开始打量这一块“传说中”的土地,此时的踏云台被分为两片区域,一边儿是零零散散团坐着的普通百姓,每人身边都有个小帐篷,应该是他们夜晚休息的地方。这些人的面容都十分憔悴,神色萎靡,有的还是一副哭了许久的模样,气氛十分低沉。 另外一边儿是已经确诊的百姓,他们被安排在西边的小角落,住在士兵搭建的简易的大棚子里,一时间也看不见什么身影,边上都是一脸肃穆举着刀兵看守的军士。 李村长两手颤抖着,忍不住上前两步,仔细环望。 高统领低声说了一句:“你们几人切莫乱跑,更不要往疫病区靠近,会被士兵拦下的。” 说完就带着于大夫和老余朝东区最大的几个帐篷去了。 李村长登时一溜烟地冲到了人群中,嘴里一会喊着“秀兰”一会嚷着“月儿”的。 高统领则是带两人去了钱县令的帐篷,两人摘掉了口罩,正窝在里面喝茶的钱老夫人倒是第一眼认出了老余,不由惊讶地“咦”了一声。 老余也瞅到了县令家的老母亲还有旁边站着倒水的黄管事,他拱手称呼了一声,钱老夫人心情倒是愉悦起来,“救命恩人,你怎么也来此处了,你们村子还好吗?” 老余忙摆手,“老夫人这称呼折煞小民了,余某当不得这一声救命恩人的。”众人面前,老余总不能还一副不受阶级拘束的模样,只能戏精上身,将这伏低做小受宠若惊的架势做得十分到位,又“诚惶诚恐”地补充道:“咱们村子里的村民在洪水来时候大多转移到了附近的山头,小日子过得也还算不错了,所以这不就来县城探查一下情况,顺便找找亲戚了!” 钱老夫人又笑开了,这村民装得还挺像回事儿的,她摆摆手说,“救命恩人不必拘束。若要寻人,尽管让我儿派差役去问便可。” 老余点点头,这时候钱县令带着两个男人也从帐篷外进来了。县令大人年纪不大,身材比大个头的老余略微矮了一些,纵然眉目间有些疲惫,可身姿依然挺拔,相貌俊美儒雅,一看就是自家闺女会犯花痴的那种模样,老余心中不禁也感慨了一句,好一位翩翩儿郎,还是一位励精求治的父母官,点赞! 剩下的两位都是三四十的中年男人,一个身材高大,肤色略黑,五官长得呢……大大咧咧,发须也是一副随意打理过的模样,神色却很认真,大概率是个工作狂。另一个男人身材显然矮小了许多,打扮利索,像是个爱体面的人,脸上也没有多少皱纹,眼睛不大,抬眸间却微微露着点光,一看就是十分灵巧的性格。这两人正是文主簿和王县令。 几人一进来,互相吃惊了一下,便发觉这原本还算宽敞的帐篷又变得狭小起来,钱县令这十日被磋磨的,早已忘了“讲究”和“规矩”为何物,他下意识地又让县丞将自个帐篷里的小板凳们都取出来供大家一坐。 老余傻呵呵地将小板凳塞屁股下面,跟几人膝盖碰膝盖。 唯独高统领瞥了一眼小板凳后,一脚将它踢到了一边,言简意赅地说道:“这两位是本官刚遇到的村民,也是大夫。” 说着指了指于先之,“这位你估计没见过,正是几年前离开皇宫的太医院之首于大夫。” 黄管事好奇道:“您不是御仙堂的掌柜吗?”他以前带着小厮去御仙堂拿过药。 于先之点点头,一一拱手又打了招呼,县城里认识他的人还真不少。 高统领又指了指老余:“于太医的助手。” 于先之补充道:“这位余家的兄弟是我的好友,我俩常常讨论医术。” 钱县令微微一笑,他虽然未曾真正见到这余家人,可早已听闻他娘亲说过这家人的事情。这让他的心中升起些许的希望,一个是皇宫中的前太医之首,一个是在路上以灵丹妙药救了自己母亲的神秘村民。说不定二人……能将这疫病医治好呢? 他正准备开口,高统领又道:“好了,疫情要紧。我现在带他们俩去西区见董太医。”说着就抬脚大步走了。 钱县令:…… 随后两人与众人简单告了别,迈着小碎步地跟上高统领,边走老余还边教着这面冷的统领大人也带上这口罩。 高统领拒绝了,淡淡说道:“为何要在脸上盖这块白布?只有死人才会如此。” 老余:……想不到您一副根正苗红大好青年的模样,竟然还属于重度的封建迷信人群? 行吧,他点点头,一不做二不休的从怀里又掏出来一块……花花绿绿的红布口罩,上面印着牡丹的图样,看着十分艳丽花哨,正是恶趣味的余卿卿给偷偷做的。 “喏,统领大人,您瞅瞅,这个够吉利的吧!”老余客客气气地递上了这口罩。 第两百章 老余上手 见高统领还想拒绝,老余苦口婆心地劝道:“大人,您有所不知,这大部分的疫病皆是通过口鼻传染的,遮掩住口鼻就是防止疫病传播最好的法子,您最好还是……” “啰嗦!”高统领打断了老余的絮絮叨叨,他皱皱眉头,一手接过老余递来的牡丹红口罩,看了看,又口气僵硬地说道:“给我那个白色的吧,我不要这个。” 老余笑嘿嘿地奉上了白口罩,几人蒙着白色口罩朝着西区走去,倒让不少百姓看着稀奇。 这边儿董太医正拿着块儿手绢在嘴上捂着,急吼吼地从帐篷里走出来,恰巧与几人迎面撞上,还没有反应过来,于大夫慢悠悠的道了一句:“呦,小董。” 脾气并不算多好的董太医,将脸一板,待看清楚口罩下的面容之后,眼睛不由得一亮,噔噔噔地快步跑了过来,又是惊讶,又是好奇地问道:“您怎么会出现这儿?难不成是皇上单独派您来的?” 于大夫还没来得及开口,急性子的董太医又问道:“你们脸上戴的这是什么?看起来十分有用啊!您这儿还有多余的吗?给我一个吧!” 老余给了高统领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 得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口罩之后,董太医内心的安全感大大增加。他方才正着看自己的病人咳出来好大一口血,那血差点溅在了他的脸上,吓得他赶紧捂着手绢就跑了出来。 见几人掀开病人的帐篷帘子就打算进去,董太医忙拦住老余,语气硬邦邦的,“你是何人?这里面可不是你可以随意进去的地方。” 老余一时语噎,他是谁,他怎么说呢……也不知道这古代有没有药师证或者医师证可以用来证明自己行医身份的,左右他都没有,若说是乡间的赤脚大夫,听着也忒不上档次了!倘若说自己是进去观摩的,又怕是会被立刻叉出去……老余纠结了。 于大夫轻描淡写地说道:“这个村民是我的徒弟余大树,给我打下手的。” 老余愣了几秒。 徒……徒弟? 他怎么莫名奇妙就多了一个师父? 他忍不住看向于大夫,这男人却对他使了个奇奇怪怪的眼色,大概理解下来便是:你先混进去再说。 董太医也是一副十分吃惊地模样,他唏嘘道:“听闻你们于氏一族世代行医,最是爱惜羽毛,除了自家子孙之外甚少收徒传承,想不到这位……小于大夫……”董太医反应过来,“哦,哦,我说呢,听这姓,怕也是你们于氏一族的子孙吧!” 于大夫潦草点头,老余却不乐意了,嘿,多个师父生生拉了一辈也就算了,怎么连自家祖宗的姓都被改了呢!他张口欲言,却被于先之一句“都是缘分呐”就给糊弄了过去。 几人进了帐篷,就看得地面上铺着草垫,上面是挨个躺着的病人,有的小声呻吟,有的则剧烈地咳嗽着。几个大夫拿着药汤在里面走来走去,神色凝重。 高统领不禁问道:“如今这疫病控制得如何了?” 董太医摇摇头,“至今我们也没有找到医治这疫病的法子,顶多是暂时延缓他们病情的加重时间……” 这时候,一个大夫走了过来,他的面容看起来十分憔悴,怀里是刚给病人擦洗血痕的布,董太医示意他将这布带出去给烧了,于大夫赞同地点点头,老余却忍不住拦住了那个大夫,说道:“慢着!” 那大夫抬起眼皮,看向老余。 老余还没来得及仔细“观摩”地上的病人,却见这大夫的状态似乎已有些不对劲了,行医近三十年,老余在观病上也早已有了一些他自己独特的门路子,倘若说得玄乎一些,大抵上与风水学上的望气之术差不多,老余在见到人的这一刻,便觉得此人浑身上下生气受阻,已多少沾染上了些病气,大概率是也感染上了疫病。 老余:“劳烦太医大人给这位大夫查看一番,小民怀疑这位大夫也感染上了疫病。” 听这话几人都大吃一惊,就连于大夫都不敢相信。 哪有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病情的! 董太医只觉得这个小于大夫在装模作样,方才因为于大夫而升起的些许客气与好感也消失殆尽,他有些不耐烦地说,“咱们这儿的大夫原本就不多,每一个都任务繁重,谁有那么多工夫看这看那,你还是莫要添乱了!” 老余被噎了一下,可他依旧坚持:“您若是不检查,那我可就自己亲自动手了!” 高统领忍不住挑眉,看了眼这个不知好歹的村民,既没有阻止也没有赞同的意思。 一旁的小大夫倒是紧张起来,他不来自皇宫,而是县城别的小医馆里坐诊的大夫,如今县城里医务人员极度缺少,凡是活下来的大夫甚至药童,都被县令大人派去配合皇宫里来的太医们救治百姓。 听到老余的话之后,这个年轻的小大夫心中也担忧起来,他结结巴巴地表示,自己确实感觉似乎是有些头疼,喉咙也疼,身体没什么力气。 这话听得董太医皱紧了眉头,嘴角也拉了下来,可见那小大夫颤巍巍的模样,他也不好大声斥责。老余在一旁补充道:“太医大人,大夫也是人啊,况且大夫天天都围在病人旁边,很大可能会感染上疫病的……” “你懂什么!”董太医压低了声音,语气严厉却又带了些得意,“我们虽然还没找到治愈疫病的方子,但是我带来了我师父曾传给我的防疫药方,每天这帐篷里的大夫都要喝上一碗,患上这疫病的几率十分的小,你还是不要自以为是了!” 老余翻了翻白眼,心想有功夫在这儿开嘴炮浪费时间,还不如直接上手。 于是,他立刻走到小大夫的面前,先是让他张嘴看了看喉咙,确定没有扁桃体发炎的现象,又拨了拨他的眼皮,看见眼角逐渐蔓延开的红血丝,低声问了几句:“近日可曾腹泻?四肢是否酸痛?是否感觉到身体发热却又冷颤不断?”又按了按他身上几处,问是否疼痛。 第两百零一章 大功劳啊 老余这一套诊病的操作下来,熟练而又老道,加上他问的几句似乎都切中了要处,那小大夫连连点头:“正是如此!” 不光是董太医,就连于大夫都有些吃惊,他突然意识到,他这个便宜徒弟怕是在平日里都藏了几手。 “眼结膜充血,喉咙疼痛,扁桃体却没有发炎,淋巴结肿大,腓肠肌压痛,恶心,腹泻……疫病无疑!”老余自己嘀嘀咕咕,最后一句总结却放大了嗓门。 董太医有些愣了,他反驳说:“这疫病确实有发热寒战一说,可这与平日里的伤寒并无分别,若要看这人是否患上疫病,还是要看他肺部的情况。我们这儿的病人大部分都是肺部出血导致咳血,可这小伙子分明没有这样的症状!” 老余额头上滴下冷汗,他忍不住开口:“倘若你们是仅仅依照肺部的情况来确诊疫病,那么我敢肯定地说,此时的东区绝对还隐藏着一大部分尚未被发现的病患!” 几人的神情瞬间凝固,就连在一旁围观看戏的高统领都将踮着的脚尖放了下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老余点点头,神色十分认真,“我不光能确定此人已经患上了疫病,还知道患上了什么病。” 这话说的,就连于大夫都忍不住上前一步,拍了拍了老余的肩膀。 董太医更是不屑了,“你说你知道就知道么,那么大的口气!还说东区里还藏有病患,这岂不是就是在指责我们医术不力!今日你若是不将此事给说明白了,即便你是于太医的徒弟,我也不会让你好过的!” 老余丝毫不慌,他紧了紧面上的口罩,蹲下身又去检查了几个患病的百姓,确实与董太医说的一样,都是在肺部上有明显的症状,又掀开他们的一副,轻按了按肝脾以及肾脏的位置。 几个病人有的面露痛色,有的则没有。 老余长叹了口气,起身说道:“咱们出去说吧。” 董太医不知道他又想卖什么关子,气乎乎地走出了帐篷,两手抱胸,准备听老余的“狡辩”。 老余先问道:“你们检查百姓的时候,难道没有发现有人浑身的皮肤发黄吗?” 董太医怔了怔,他回想了一下,说道:“确实有,但是极少。” “那有没有一些人神情恍惚,甚至有些抽搐呢?” “极少。” “那有没有一些人有肾衰病的前兆?” 董太医有点慌了,色厉内荏地说道:“本太医查的是疫病,又不是皮肤病癫狂症还有肾病!没道理他们有什么毛病都要我们太医给诊治!这工夫耽搁下来谁给负责?!” 老余摊摊手,“与你们直说了吧,我仔细探查了一下,这些百姓患上的是钩端螺旋体病,一种急性全身性的传染病,大部分是由洪水中的老鼠尸体和动物粪便感染导致。这种病并不是您想得如此简单,也不是仅仅体现在肺部的问题上。” “这种病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会有不同的症状。比方说最常见的流感伤寒型和肺出血型。” “可真正患病的症状远远不止这些,还可能有热毒郁于肝胆导致的黄疸,或热毒内陷心包而致的脑炎问题,又或是气血郁滞导致的肾衰竭……这些都是钩端螺旋体病导致的症状!” 听到老余的这一番话,几人皆是懵了,且不说对医术一窍不通的高统领,就连于大夫都听着似懂非懂,主要是:他从未听说过这个叫做钩什么罗的病啊! 高统领开口:“照你这么说的话,岂不是如今那些看似没有感染上疫病的百姓们,很可能也早已是病人了……甚至还一直在健康的人群中生活着……那……” “那么这些天下来,东区里的百姓之间极有可能还会继续传染这种疫病!感染的人,可能比这帐篷里的病人还要多!”老余点头。 “危言耸听!”董太医的手都开始颤抖了,他表面上仍在斥责老余,可心里已经忍不住相信了几分,想到这个可能,他更是心惊到呼吸都停滞了几分。 想到这隔离后的两日始终还有新的病患被送过来,虽然不多,但是一直都有,他也想不明白…… 又想到自己一直依照肺部问题的方向来拟定药方……却始终不见大效…… 呜呜呜,苍天啊。 董太医抹了抹眼角的两滴老泪。 心中对老余的话已经信了七八成。 他垂下头,忍不住开口问道:“那你可知道如何医治?” “自然。”老余轻描淡写地说。 其实倘若在现代,这个传染病会更加容易诊治,只需要一个关键的药物,那就是青霉素。 不过呢,身为三十多年的老中医,他随时可以针对钩端螺旋体病的各种症状开不同的药方。 这两个字登时让几人更为惊讶,于大夫也忍不住开口问道:“这也是你从那个药书中学来的方子吗?” 老余正打算摆手说不是,可想了想,自己此时似乎……风头出得也太大了些,若是再不给自己找一些“遮掩才华”的借口,妥妥就该被怀疑了。 他点了点头,“没错,我以前在那本医术上看到过这个病,也有诊治它的方法。” 董太医现在不想说话,但是他还是下意识地问道:“医书,什么医书?”难道这个小于大夫还不是跟他师父学来的医术? 老余沉默了,于大夫心领神会地将这个话题扯开,他对董太医说道:“这疫病太过复杂,也是我们都想不到的,所幸发现得还算早,小董你还是速速派人将剩下有可能感染疫病的人都排查出来吧!” “是的,倘若有不确定的病患,可以安排去另一块地方,观察几天,省得将原本没有疫病的人也塞进传染区,导致无辜之人患病。”老余补充道。 遭受打击的董太医再没有反驳老余的心思了,他朝着老余拱了拱手,道谢的话虽然没说,意思倒是表达出几分,“劳驾小于大夫您将这些药方写下来,倘若有效,本太医定会将您的功劳如实报给皇上!” 第二百零二章 金垃圾库 老余心想,这个董太医,说倔,简直是倔如老驴,人却也还算是板正刚直。 不过这功劳什么的,他倒是觉得duck不必。 树大招风的道理他还是懂得,自己一家原本就特殊,糊弄村里身边人算是勉强,再往上忽悠的话,他怕是会摊上“欺君之罪”! 于是乎,老余躬身一礼,客气上了:“小民也仅仅是恰巧听闻此等疫病而已,当不得多少功劳。” 高统领懒得看他们互相“推脱”的那个虚伪劲儿,抬脚就走。 要他看来,即便是听汇报,皇帝肯定也是听自个这御前近卫兼大统领的,关他俩什么个屁事儿? “速速行动!”高冷的统领大人走开了,让军士配合大夫进行第二番疫病的排查。 果不其然,按照老余提供的病状特征,临水县的百姓患病人数直线飙升,竟有近两千的人数。 光是“疑似症状”的人,就隔离出了近一千七百余人,这些人大多是这两天刚刚感染上的,病状并不是很明显,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都单独隔离了起来。 一时间,原本还算是小角落的西区一下子占据了二分之一的地盘,还多了一个“中区”。 无论是东中西区,哭声简直震天撼地。 唯一的好消息便是,疫病对应的药方也出来了。 得知此情况的钱县令也不知道还喜还是该忧,在听闻自个县城里近大半的百姓都感染上疫病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惊得停止了呼吸,可转而又听文主簿拍着大腿说,太医那帮人已经找到了医治的药方,他猛地一锤桌子,好家伙,那口气才又猛然接了上去。 文主簿又接了一句:“可是咱们仓库里的草药怕是不够了。” 钱县令又愁眉苦脸地找他的老搭档去了,只见一身黑,脸色也很黑的高统领正坐在自个的桌椅前,手里握着一只鸽子,奇特的是,那鸽子竟然也是黑的。 若不是这鸟儿眼神呆呆的,还一直发出“咕咕咕”的声响,他会以为这是一只体型相当圆润的八哥。 钱县令尚未开口,统领大人似乎已知晓了他的来意,冷冷道:“约莫五日,药材会全部集齐。” 得了这准信儿,比自己预想的时间要少了近一半,钱县令松了口气,又瞥了两眼这胖乎乎的黑鸽子,忍不住问道:“这鸽子羽毛是你给染的?” 高统领:…… “咦,说好的空间见呐!这两人呢?嘴上叭叭的,实际上就是一点都不想我!” 解决了事情之后,老余赶忙就找了个帐篷躺了下去,急吼吼地进了空间,没想到这空间里面连个人影都没有,老余连厕所的马桶盖都掀开了,愣是没瞅见自家姑娘的身影。 他郁闷地走进厨房,给自己洗了个黄瓜啃,补充了今日维c之后,又打算烧点好吃的做晚饭。 萝卜肉圆子已经被吃完了,至于其他的干粮,都让他递给了自家的三弟,这可把余老三给感动得呦!眼眶都泛红了! 菜架子上摆放了不少还没来得及塞进冰箱里的新鲜蔬菜,老余从中挑选了一朵西兰花,两块土豆,找了一个丝瓜和三个鸡蛋。又从冰箱的冷冻层里端出来一盒淡水虾解冻。 一番折腾下来,餐桌上摆上了三菜一汤,空间里却仍旧没有那两个负心汉的踪影,老余不由得幽怨上了。 潦草吃完了晚餐,剩下的一些,老余下意识又打算塞回冰箱,不料一打开冷藏层,哗啦一声就掉下来许多的碗碟和剩菜,看得老余头皮直发麻。 原本他们一家人是很爱在这空间里相聚的,最近几人来得却越来越少,这个空间好是好,可设定的程序未免也太生硬了些。 空间里向来只管产出,不管回收与销毁。一天就三次将东西带出去的机会,老余一家自然也舍不得将这用在扔垃圾上,于是这就导致了自家的物件儿在不断地复制粘贴下,越来越多…… 谁想到金手指有一天会变成金垃圾库呢? 老余叹了口气,找了个大纸箱,开始收拾家里多余的东西,比方说他穿越十分钟前脱下来的臭袜子,就扔在右边儿的沙发缝里,吴女士每次看到后,都忍不住伸手想把臭袜子拿走,可拿走的瞬间,新的臭袜子又原封不动地出现了…… 日积月累下,角落里很快出现了十五双一模一样的臭袜子,穿都没法穿,只能看着生气。 这种类似的“产物”还很多,包括他们之前驱逐狼群时嚯嚯掉的十几瓶酒精和洗洁精空瓶,以及多拿的抽纸,书本,面盆,抱枕,甚至还有一个立式的熨烫机! 不一会儿箱子就装满了,老余吭哧吭哧地将之抬出门外,再进来时,自个媳妇正躺在自家的沙发上,手边上还有一瓶葡萄汁。 刚见着面,老余正有一腔的思念想要诉说,却被吴女士打断了话,她转头打量了这个男人一眼,轻描淡写道:“躺下了?那地方还不错吧。” “还,还行。”老余没反应过来。 “还行就行,那你慢慢躺着吧,我这就走了。对了,闺女说她今个儿晚点再进来,白白!”说着又起身准备出去。 “等等……”老余尔康手,“你们娘俩干啥呢,那么急匆匆的!” “打麻将呀!”吴女士理所当然地说道,“方才那一把我手气不好给输了,暂时休息一局缓缓精神,顺便来看看你。下一把我跟你说,铁定胡!” 老余惊呆了,他就离开这么一天,所以爱情都就消失的是吗? “不是,咱们那么辛苦才到了县城,你都不问下的吗,对了,凌墨那小子带人回山头了,你们接到了吗?” 说到这凌墨,吴女士似乎多了几分的咬牙切齿,她点点头,“已经回来了,一趟生两趟熟的,这小子记性好的很,路记得快,麻将牌也记得熟,否则我怎么可能总是输给他!” 说完,吴女士豪迈地喝完最后一口葡萄汁,转身消失在空间里。老余默默将果汁瓶收回到了纸箱里,在沙发上抱起了膝盖,孤独地看着电影,面前的茶几上码着二十三个遥控器。 第二百零三章 玩心大起 余家老宅里,正一片热火朝天。 “大杠开花,谢谢大家。”余卿卿小手一摸,立马笑开。 “等等等等,再等一下,我肯定就能胡了!”老张头猛一拍额头,哎呦一声,懊叹不已。 “把把这么说,把把没有胡~”余卿卿心情愉悦地嘲讽了一句。 “胡,胡,我让你们都胡。”余李氏恶狠狠的话仿佛是从牙根里挤出来似的,她抬起头,吩咐对面坐着的自家大儿媳妇小余李氏:“明个早上,咱要吃锅巴就米汤!越糊越好!” 凌墨在另外一桌的麻将牌前端坐着,拨弄麻将的手十分熟练灵巧,旁边的几人:吴氏、余老大还有余老爷子,都是一副被虐惨了的模样。 吴氏两手洗着牌,她方才喝了一瓶葡萄汁,整个人耳目清明,摸牌的灵感多来了几分,只觉得此时这一片哗啦啦的洗牌声甚是悦耳,她随口问道:“咦,小墨师父,我都忘了问了,你们这几个去了县城,怎么又回来了呢?” “哦,县城爆发了瘟疫,剩下两个村民害怕被感染上,我就带着他们先回来了。”凌墨的口气淡淡。 “哦,瘟疫啊!”吴氏点点头,大家也点点头,表示听到了。麻将又洗了两圈后,吴氏夸张的惊呼:“啥?你说啥?瘟疫?!” 凌墨抬起头,“对呀!” 三秒后,其他人似乎也才反应过来了,“天哪,是瘟疫啊!” 另一桌的余卿卿也听到了这动静,她不可置信地看向吴氏,眼神:你刚刚不是进了空间跟老爸接头了吗? 吴氏:接头了啊但是他也没说啊! 凌墨一脸无辜,他一回来就听大家伙吵吵嚷嚷地说三缺一,就差你啦……然后就被拉到这麻将桌上,他花了半刻钟时间熟悉规则后,就是一轮又一轮的厮杀…… 余老爷子忍不住皱起眉毛,摸了摸耳朵边的华子,小余李氏则捂住了嘴,怕是让人听到似的小心翼翼地说:“那咱们该咋办?去县城那些人怎么办?” 桌上的几位立马就慌了,牌也顾不得打了。 余卿卿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这一群不靠谱的大人!她绕着桌子腿走了三圈,一边拨着手指一边喃喃自语道:“消毒水,口罩,草药……” 最后—— “睡觉,对,我要去睡觉!”说着小姑娘撇下一屋的人,跑去了自个的小楼。 小楼里,余其凌正坐在桌前看书,烛影摇曳,光色温柔,整个房间的气氛十分静谧,仿佛这世间的热闹都是别人的,与他并没有什么瓜系。 余卿卿一推开门便看到她哥逆着光的侧颜,仿佛玉石琢磨出来般的温逸流畅,顿时敛住了呼吸,也放轻了吧嗒吧嗒的脚步。 余其凌转头,神情温柔:“小妹,怎么回来了?你这是玩好了?” 余卿卿尴尬一笑,她摆摆手,朝着里间跑去,一个标准的跳水动作扑到了床上,三二一!很快! “嘿,老爸!!”余卿卿对着沙发上一个男人的背影打了声招呼,只见老余转过头来,哭得眼角红通通的,茶几上扔了不少擦过的纸巾。 空间外的余其凌看着自家小妹毛毛糙糙的样子,不由得轻笑了两下,他想了想,起身走进了里间,轻唤了这小丫头几声,却没有听到丝毫的回应。 难不成这就睡着了?男孩好奇地想。 他坐在了床边,小心翼翼地替小姑娘脱下了鞋子,看见里面嫩黄色的弹力长袜,因为比她的脚要大上一些而显得十分蓬松,上面印着一只只小黄鸭的脑袋,看起来十分可爱。 男孩抿嘴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对着脚底轻轻地挠了挠。 空间里——“老爸,你这是怎么了!你们那儿发生啥大事儿了?还是三叔村长他们出事了?”看到老余这副脆弱的模样,余卿卿都吓坏了。 “呜呜呜……”老余又抹了把壮汉泪,“这电影太感人了,闺女,你要不要一起看?” 余卿卿:…… 空间外——男孩瞅了瞅毫无反应的小姑娘,好奇心起,他又坐近了一些,瞅着自家小妹以一副要把自己闷死的架势趴在棉被上,便轻轻拨动她的小肩膀,将整个人翻转了过来。 小姑娘的脸蛋闷得有些红扑扑粉嫩嫩的,柔软的刘海发丝下,一向水灵灵的眼睛闭着,眼尾是微微向上翘的模样,稀疏又有些细长的睫毛根根分明,随着呼吸的节奏微微颤动,小巧的鼻翼则轻轻地翕动,一副像是熟睡了的模样。 唔,妹妹真的是很小、很软的一只呢!男孩想着想着,就又忍不住伸出手指朝着她圆鼓鼓的脸颊上戳了一下。 这个一向很细心的男孩还换了个手指戳,没有用方才挠某人脚心的那个手指。 余卿卿:“你看得啥电影?” 老余又抹了抹鼻子,指了指电视:“喏,以前你下载的呀,摔跤吧爸爸!你看人家这闺女长得,可带劲了,浓眉大眼面盘儿大,胳膊也有力,怕是抵你大腿粗……” “等等!”余卿卿突然意识到自己急吼吼地跑进来可不是为了听老余发表观影感受,她连忙试图将话题转移回去,“不对啊,不是听说县城那儿有疫情吗,你怎么还有心情看电影啊!” (余其凌:唔,好软,好弹,再戳一下。) “疫情什么的,当然是解决了啊,也不想想你爸我是谁啊!”老余得瑟起来,“我可是在这半辈子集齐了三百块锦旗的男人!” (玩心大起的余其凌:不知道小妹的脸捏起来如何呢……) 余卿卿没好气地说:“那就提前预祝你收获第三百零一块锦旗吧!我先撤了!上一把我可是拿了一手好牌的!听了这消息就赶紧跑出来找你了!可心疼死我了!!” “哎——”老余试图挽留,却见到自个闺女一溜烟就没了身影。 床上,余卿卿猛然间睁开了双眼,视线与她的凌大哥对上了个正着,突然的美颜暴击使得她傻了三秒,正准备说话时却又发现自己的脸,正在被两只手左右各一边地捏着。 两个人瞬间都沉默了…… 第二百零三章 有名有姓 “呜,呜呜呜呜?” (哥,你在干啥?) 余卿卿瞪圆了眼睛,试图开口。 余其凌目光躲闪,有些尴尬地收回了手,白净的面颊上些许红晕十分明显,“小妹,你,你不是睡着了吗?” ……睡着了也不是你偷偷捏我脸的原因啊!余卿卿心中吐槽,她坐起身,伸出小手揉了揉自己的脸颊,发现自己的鞋袜都被脱了后,又跳起来站在了床上,小小的个头比侧坐在床边上的余其凌要高上些许,她不怀好意地盯着眼前的男孩,伸出了魔爪:“嘿嘿嘿……” 余其凌忍不住向后仰了仰身子,转移话题道:“小妹,我看这天色甚晚,到了该入眠的时候了……”说着就起身朝着余卿卿张开了怀抱,“来,哥哥抱你去刷牙洗脸再泡个脚。” 余卿卿笑开了花,她立马点头,利落地扑到了她哥的怀里,像个不安分的小毛猴一样动个不停,嘴里还念叨着:“gogogo!咱们走!” 余其凌哭笑不得,两个人热热闹闹地出了房间,浑然忘了外头还有一群“茫然无措”的大人。 主堂里,麻将桌前,大家已经没有了搓牌的心思,可一个个的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或者说,不知该做些什么。 老余不在,青丫头也溜了,整个余家的人突然就仿佛失去了主心骨一般,互相尴尬地看着…… “唔,要不咱们,都睡觉去吧!”吴氏冷不丁地开口。 “这个主意好!”余老大立马抚掌附和,他就一直在等着这一句话,“这主意太好了!” 众人:…… 余李氏朝着她大儿子摆了摆手,就像是在挥赶走什么烦人苍蝇似的,“赶紧睡去吧,反正有你没你都一样。” 余老爷子咳了两声,有些不确定地问道:“之前不是听说于大夫是祖传的御医吗,咱家大树跟着他走,多半是没有啥危险的……咱们在这里瞎担心也没有什么用,若是实在放心不下,就让小墨师父带着老大去县城探查一番好了!” 吴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她下意识随口接了一句:“然后全军覆没吗……” 大家听到了,都吃惊地看向她,吴氏如梦初醒一般忙挥手道:“不是!不是!方才是梦话!梦话!” 余李氏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率先离开了麻将桌,走之前还不忘嘱咐自家的大媳妇:“别忘了明早儿的锅巴!” “哎。”小余李氏干干脆脆地应下了。 吴氏也飞快地跑回了自个和老余的小楼,就床倒下,气都不带缓地进了空间。 倘若余其凌在一边,一定会惊讶地发现,自家婶婶那副倒头就睡的架势,跟她的闺女简直一模一样。 吴女士一进空间,就看到自个男人正侧倒在沙发上看电影,一边抠着脚丫子,一边发出“鹅鹅鹅鹅鹅”的笑声。 一看到这场景,她就莫名松了口气,看老余这么一副傻乐的模样,料想县城的瘟疫也严重不到哪儿去! 吴女士缓了口气,她放轻了脚步也走到了沙发边上,还算优雅地坐了下去,正笑得“鹅鹅鹅鹅鹅”的老余骤然间发觉一旁的沙发陷了下去,猛地扭头看去,十分惊喜:“咦,麻将打完啦!终于想到还有你的亲亲老公在独守空房啦!一日不见,三秋都没啦,来来,给老公啵一个!” 吴氏灵巧地躲开了,一脸惶恐加嫌弃地说道:“把你那扣过脚的手拿开拿远点!!恶心吧啦的!” “嘿嘿!”脸皮奇厚的老余非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举起他扣过脚的手在自个媳妇身旁虚晃来虚晃去的,可把她怄得不行。 “离我远点!!”吴女士忍不住跟他又拉开了距离,她依旧端坐着,“别瞎闹腾了,我问你,咱们县城到底多少人感染上疫病了,你现在还算安全吧!” “哦,小事儿!已经解决了”老余不以为意,“县城里也就一半的百姓感染上了而已……” 吴氏:!!?? 吴氏:“什么!!一半??” “哎哎,媳妇儿,不能这么一惊一乍的,容易导致高血压的!”老余依旧笑呵呵地说道:“不用担心啦,你优秀的老公我,已经将瘟疫的药方给写出来啦,你尽管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倘若此时余卿卿在场,一定要忍不住吐槽她爹:您,听说过什么是g吗? 第二日,老余打帐篷中醒来,身下是硬邦邦又有些扎人的草垫子。 “阿,阿啾!”老余一醒来就打了个大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发觉自己仿佛感冒了。 “这个生存环境还是恶劣了点儿啊……左右这事儿也解决得差不多了,我还是回村里去吧。” 老余晕晕乎乎地站起了身,掀开了小帐篷帘子,被窜进来的寒气又冻得打了个哆嗦。 余老三也正一副没睡醒的模样朝着他这儿走过来,鼻子红红,眼眶也是血丝,他身上披着临走前带来的两套衣服,手里则拿着老余昨天塞给他的白面饼子。 “二哥,你也醒啦,咱正准备找你呢,村长已经把他闺女女婿一家哈还有别的几家都给找回来了,咱们也可以回去了吧!” “起初咱还没觉得这洪水来了有甚么苦的,不就是换个地方住呗!可现在咱可是懂了,如果没有青丫头那一通折腾,咱们也要天天过着这连个床铺都没有的日子!!这寒气嗖嗖的,顺着草垫儿往身上爬,心中总还有种麻麻的感觉……” “我看你昨天在人群里溜达得很开心啊,怕是碰到不少老顾客吧!”老余挑起了眉毛,揶揄道。 “害!”余老三这个憨实的村汉子眼睛一亮,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右脸颊上还挤出来一个圆溜溜的酒窝。“咱也想不到,在这县城里,我余大河竟也成了响当当的人物儿,不少个人见了咱都可稀奇了,连名带姓地挨个儿给咱打招呼啊……” “啥名啥姓啊……” “冰粉哥啊!” 老余:…… “他们还问咱,卤肉哥怎么没来呢!” 事实上,此时的卤肉哥坐在船头,正在前往县城的路上。 第二百零四章 沉重棉被 有凌墨在后头划船,卤肉哥余老大手举着的船桨压根就是摆设,他一边四处张望着,一边扭头朝着另一个船的余米和余谷道:“啧啧,你们瞅瞅,这水多广!”将船桨插进水中探了探底,没够着,又啧啧道:“这水多深!” “这几月半载的过来,水里不知道要偷偷长上多少鱼儿虾儿的!”说着说着,余老大竟然还有些馋了…… 凌墨没有吭声,这片儿水域原本儿是旱路,除了路边上一些树啊草啊的没什么东西,即便是被水给淹上了,也是一片只有树啊草啊的水路。 待这大兄弟进了县城,见了那一堆屎啊粪啊的,铁定就不会馋什么鱼虾了。 两艘船上沉甸甸的,吃水挺深。因为不知道老余一行人要在县城里逗留多久,心疼又捉急儿子的余李氏大清早就招呼这另外几人又备了一堆东西去县城支援。 不仅带上了刚煎的锅巴和其他细软的吃食,还带了几床厚实的棉被絮。 几人临行时,被余老爷子叫过去嘱咐几句话,余卿卿从门后头树林里冒出来个头儿,贼兮兮地转头看了两圈后,从背后拿出来一大盒子,原来是她料想自个爹爹好不容易熬过了新冠,这下又过上了被隔离的日子,想必是十分无聊,于是偷偷往棉被里塞了一大盒麻将。 不久后,吴氏也过来了。她想着自个丈夫平日里就没头绪的很,虽然很跟自己打了十二分的包票,可不知怎么滴,心中却始终有点儿惴惴不安的感觉,仔细想了想,吴氏还是将小木盒从怀里掏了出来,发觉也没有单独放东西的箱笼,只有包裹在大麻布袋里的几床棉被,吴氏左右打量了一下,便将上面划了密码锁的小木盒塞进了棉被的缝隙中。 这小盒子里面可是装了不少独特的宝贝儿,有几个之前早已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温度计,退热贴,还有几小盒拆开了盒子的抗生素,例如头孢与阿莫西林。 吴氏塞下盒子,心中终于安定了几分,她前脚走了没多久,后脚又有个清逸的身影走了过来,是眉间略带愁绪的余其凌。 他今早醒来,边听闻了自家二叔留在疫情重重的县城,不由心中忧愁,苦于船只数量有限,承载的人也不多,不能随着其他一行人前去,只能从众多自己曾经抄写过的书籍中,翻找出一本医书。 曾经在久病之下,余其凌也没少在自家府上读过一些医理这类的书籍,据说还有一些失传的古本,都被这个平日里弱到只能翻书页儿的男孩给反复通读+琢磨了个遍儿,恰巧数日前他凭借着记忆将其中一些较为精妙的药方一一誊写了出来,打算写满了之后送给二叔。 这时候听闻县城中出了麻烦,对自家二叔的高明医术算是深有体悟的小伙子,想想还是打算将这本医书给送过去。为了不引起他人注意,余其凌轻手轻脚地走到了行李放置的地方,瞅见了那大麻袋后,微微一笑,便将医书塞进了棉被的缝隙中,顺手还将松散开的麻布兜兜给系紧了几分…… 负责抬被褥的余米余谷两兄弟,将船桨从系好的大麻袋上一穿,两人前后将木桨这么一抬,余谷不由纳闷道:“这几床棉被……怎么感觉比方才重了些?” 余米只是傻傻地笑着,“这几床棉被厚实着呢,重点很正常的!” 余谷:“不是……” 有了人形gps和堪比马达的人工摇桨工凌墨大人,原本需要半个时辰牛车的路程,两艘船花了仅近一个时辰便到了县城,一路小心翼翼地穿行了过去,在被士兵拦住的时候,凌墨又淡定自若地报了于大夫的名号,很快…… 见到自家大哥侄子前来探望又收到一堆慰问品的余老三可谓是惊喜极了,他一手往嘴里塞着还带着些热气的焦香锅巴,一边喝了口滚烫的米汤,这米汤被放在一个圆润而又古怪的铁皮子汤罐里,正是老余一家以前买来的稀罕东西,叫做保温桶什么的,啥热乎的东西放进去,一两天后后都还冒着热气儿呢,可真是好东西!余老三心中感慨,他大口大口地舀着米汤喝,烫得嘴里直吸溜,神情里满满都是满足。 正打算给自家两个叔铺被子的余谷无知无觉地将这大麻袋的棉被抱进了帐篷。这小伙子总觉得手中这棉被格外地沉,终于是找到了地方安置,他将棉被往草垫上一扔,却听到一阵稀里哗啦的声响,吓得他连忙后退了两步。 “天啊,这棉被里套的不是棉花是啥啊!哥,大米哥,你赶紧进来看看!” 在另一处帐篷铺被褥的余米很快过来了,他一脸茫然地看向他弟,“怎么了?” 余谷指了指,又蹲下身,小伙子瞅到了一箱被摔散了的麻将盒,巨大的声响便是来自于它。此外,还有一个挂着奇怪的锁的小木盒,以及写着十分好看的字的册子。 两人先是将麻将递给了自家的二叔,余米还顺便解释了通:“这是前两天刚从何家大伯那儿拿来的,听说是青妹妹要做的,咱也不会玩,二叔你可以找咱爹教教你。” 此时的余老大见了自家兄弟几眼之后,却在东区玩开了,许多县城里眼熟的百姓,隔大老远儿的就嚷嚷着“卤肉哥!卤肉哥!” 余老大听到这熟悉的称呼,两条黑粗的眉毛笑得皱在一块儿,嘴角咧得大大的,隔老远儿就挥舞起自己的手臂,大声招呼道:“是我,你们近日可好?” “甚是不好,甚是不好啊!”有个看起来似是有些学问,穿着却十分简陋的老头儿一边抚摸着他花白杂乱的胡须,一边摇头道:“这日子头难啊!原本想想熬着也就过了,可见了你……” 余老大目瞪口呆:“咋了,见我咋了?” “唉!一见了你,就想起来每天必要点上的那一盘卤肉,再加上一盅的梨花白….…呜呜呜,老朽苦啊!!” 第二百零五章 吃肉夹馍 余老大想着这群人倒是心大的,混都快要混不下去了,还想着吃卤肉喝小酒呢,为了不让他们再触“景”生情,也是突然想起来自个还真从家里带了盒卤肉过来,余老大笑了几声后就又偷偷溜回了帐篷。 兄弟三个在帐篷里偷偷聚在了一块儿,余老大打开了另外一个保温桶,一股子令人着迷的卤汤香味瞬间在帐篷内蔓延开来。 “这是咱们家的老卤料汤子?”余老三吃惊地问。“怎么比之前还要香得多!” 老余点点头,“那是当然喽,卤料汤都是越煮越香!” 余老三摸摸肚子,后悔方才不应该吃得那么快。 老余笑了,“吃过肉夹馍没有?” 两人摇摇头,便见着老余拿过了白面饼子,在热气上蒸了一会儿,待软了一些后,便小心地将饼子扒开一个口,用筷子夹了一些卤肉进去,饼子变得鼓鼓囊囊,深色的酱汁渗透进了饼子中,一口咬下去,微硬的饼皮,夹杂在面的柔软口感和卤肉的弹韧香浓中,满满的幸福感从口中溢出…… 余老大在吃了一口后就忍不住感慨道:“咱们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做这样的吃食,既可口又管饱!还可以随手拿着,多方便啊!” “不仅如此呢,这肉夹馍只是最粗略的版本。来来,我带你开拓点思路。”老余扒开饼子,指着这卤肉道,“光有这卤肉,虽然香,但是肉多少还是有点儿腻,可以加点青椒,跟着卤肉一起剁碎了放进去,荤素搭配,口感也会丰富许多,此外呢还可以加上卤鸡蛋和火腿……” “啥是火腿啊!”余老三被老余这一番话给形容的,哈喇子都要掉出来了。 老余略微有些嫌弃地瞥了他弟一眼,“收收你的口水,面饼子都堵不上你的川流大口了!” “嘿嘿,不然咱怎么叫余大河呢!”余老三精神头终于上来了,时不时地抹嘴。 老余又简单说了一下火腿的做法。 余老大心中已勾勒出将来时候他这肉夹馍的生意卖到异常火爆的景象,摸着下巴开始想以后一个饼卖多少钱合适,又想到自己以后“卤肉哥”的外号也该改了,“肉夹馍大哥”的名字虽然略长了些,可听起来似乎更亲切了几分…… 老余吃完了,便开始琢磨手中挂了密码小锁的木盒子。 这拨数字的密码锁他看着眼熟,应当是他闺女小时候非要写什么私人日记,买的时候附赠的一个彩色的小锁,不知何时被拿出了空间。 他还记得,那个小盒子里面配套地装着一个厚封壳、内页也是花里胡哨的小本本……当然,这些都是他的“惊鸿一瞥”下看到的——身为新时代开明通理的好爸爸,他怎么会趁他闺女上学的时候偷偷溜进屋里反复试探密码就为了打开他家姑娘的日记本呢——不可能的! 老余瞅了瞅眼前的这个小锁,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中,这密码虽然就四位数,可一个个试起来也是够呛,若想直接开这小锁,除非他进空间直接问他闺女…… 余老三见自家二弟抱着个小盒子一脸的纠结,也跟着纠结起来,“这是啥宝贝,这上面挂得啥,二哥你这是打算做啥?” 要说余老三在这才一天,除了跟他家一群冰粉粉丝来了个见面会之外,就没其他任何的事儿可做了。他想去找村长,可发觉至今没看到自家村长的身影,多半是在陪自家小孙女去。 想想就只能帮之前何家找一下那个嫁去县城的妹子,余老三也不太记得那个妹子的模样,就吊儿郎当在人群里一边溜达,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嘴里念叨着:“清水村的老乡有不?清水村的?” 听到的人都要瞅他一眼,却没人出来搭理他,余老三简直尴尬,加之身上有点儿不舒服,便又钻回了帐篷。 见自家二哥左右摆弄着一个色彩鲜艳的小玩意儿,余老三也眼巴巴跟着瞅,他又问了一声:“怎么了,哥,你这是打不开了?” “唉!”老余叹了口气,“可不是嘛!” “嘿嘿,看我的!”余老三心想这还不好整?这玩意是好看,可一看就是个不怎么结实的,他走出帐篷,不知道打哪儿拎过来一块石头,利落地朝着这塑料密码小锁砸了几下。 老余:…… 老余:想不到老三竟然做了我以前一直最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儿。 锁砸碎了,露出来一些零散的药物和温度计,余老三看着很是稀奇,他捡起来其中的温度计,“这是啥玩意?” “温度计!”老余猜到了,这肯定是他媳妇给送过来的!他的贤内助!熟练地甩起了温度计,瞅见上面的水银都降到最下面了,才递给了好奇宝宝余老三,并教会他将这透明的小管子塞进自个的胳肢窝里,有水银头的位置朝里,然后夹紧了,静等一会儿。 “这玩意儿呢,能测出来我们人的温度。你们只知道发热发寒,却没有这个概念:不知道咱们人啊,身体的温度都是恒定在某个固定数值左右的。这个温度计呢,就能测出来你的温度是比恒定温度高还是比它低……”老余不敢跟他们说得太细,比方说告诉他们人体的正常温度在三十六和三十七之间,倘若他说了,定会再次收获这两个土著百姓的好奇连击,比方说: “人的体温为什么是恒定的呢?” “三十六、三十七度是什么意思?是谁定的?” “为什么不是三百六,三百七呢?” 老余没说,余老三也是乖巧的夹紧了胳膊,一脸呆萌地在边上坐着,老余翻了翻盒里的药,发觉没什么稀奇的了,不过呢,是他觉得没啥稀奇的,余老大看这花花绿绿的小丸小片儿,还是很纳闷的。不过老余顾不上说话,他拿起了另一样东西,正是余其凌送来的医书,他一眼看进去,顿时惊为天人,就再也出不来了。 “二哥。我这胳膊都酸了,可以放下来了吗?” 第二百零六章 你俩很烫 余老三弱弱地问。 起初他觉着这透明的小棍儿夹在那儿冰凉凉的,怎么都不得劲的感觉,过了一会儿不凉了,没啥感觉了,他就总是担心这小棍儿莫不是掉了!小幅度地挪动了一下胳膊,感觉那玩意儿还在,余老三就略微放下心一些,改了改坐着的姿势,然后时不时地打量着自家的二哥,见他正捧着个书看,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 “哥,这是啥书,你咋还识字了呢?” “啊?”老余不慌不忙地抬头,神色自然,说道:“这是医书,我跟于大夫学着认了一些。” 老余说这种话简直信手拈来。 无他,练出来的。 他发觉,自打一家人穿越了过来,最能耐的本事就是学会忽悠人了,张口闭口就来,都不用过脑子的了!若是此时他的手旁有个拐杖,绝对可以现场演示一下,什么叫做本山大叔式“将人给忽悠瘸了”!! “行吧!”余老三眼巴巴地瞅着,“这字咱虽然看不懂,可写得可真是漂亮,大哥你也过来瞅瞅呀,你看,这字虽然小,却跟画似的精巧!” “怎么,你也想学认字?”老余随口问道。 “那必须啊!咱们村里哪个娃娃不想认字,哪个不想读书去啊!” “哼哼,你还是娃娃了?” “现在不是了,可咱是个娃娃的时候,做梦都想着握一下毛笔是啥感觉,二哥都忘了?小时候,你不像现在那么机灵,每天就知道挑大粪拔野草,有次我偷偷问你想不想去读书,你就闷头闷脑地说你想种地……啧啧,谁能知道你现在竟然成了咱们这帮子兄弟中第一个识了字的人!甚至还会给人看看病啥的……”说着说着,余老三就羡慕上了,甚至想动手翻翻这精贵玩意儿。 “成成成,回头等咱们回了村,我就让卿卿张罗一下,给大家开个扫盲班啥的!” “啥是扫盲班?”余老三忍不住探头问道,却觉得胳膊里的小东西滑倒了衣服里头,“哎哎这玩意儿!哥这小棍子它掉了!掉衣服里头了!” “哦。”老余不以为意道,“没事,这时间早就够了,你不说我都忘了,你把他给掏出来吧,小心点,别给捏碎了。” 余老三两手捏着小棍儿,毕恭毕敬地递了过去。 老余伸手接过来这么一看,揉揉眼睛,又看了一眼,转头问道:“老三,你就没什么奇特的感觉之类的吗?” “什么感觉?我就感觉有点热。” “??!!你这都三十八度九了还只是有点热?!”老余惊得声调也高了几分。 “啥是三十八度酒?”烧归烧,却依旧是充满求知精神的余老三,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我觉着也没有……啊!” 老余:“你用自己的手摸有啥用!”说着就凑上前伸手碰了碰自己傻三弟的额头,“咦,还真不是很热呢!” 然后又伸过去额头,两个人贴了一下,依然没什么感觉。 老余又看了看手中的温度计,奇怪了啊喂!难不成这玩意到了古代就失灵了吗?! 余老大看不下去了,他张开两胳膊,一手一个朝着两人伸去,贴了两下,不可置信,又挨个摸了一遍,最后他很诧异地说道: “你俩额头都滚烫得可以烙煎饼了,你们竟然都没感觉吗?在这儿逼逼叨叨的,还不赶紧找个大夫!!?” 老余也懵了,他甩了甩之前的温度计,也放进了自己的胳肢窝里。 这下没有耽搁太久,估摸着五分钟左右,他就将温度计拿了出来,仔细看了看,妈耶,三十八度五,怪不得他摸老三也没啥感觉,原来是两个人都在发烧!! 余老大看自家二弟一副震惊的模样,就猜到了结果,他伸手将两人拽起,“还走得动不?走得动咱们就一起去外头寻大夫,要是走不动,我就叫余米两个过来搀扶你俩!” “等等!等等!”老余突然起身,“大哥,你可别把大米大谷那两小子叫进来!你先赶紧出去,我和老三这情况不对劲!” 余老三也突然想到了这一茬,他立马紧张了起来,“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余老大只觉得一头雾水,他原本就急,却看这两人奇奇怪怪的,不由气闷,“你俩生病还不知道就算了,现在还不让我管是吗?” “不是,大哥,你不知道这儿的情况。你来的时候小墨师父肯定说了吧,咱们这儿有瘟疫!”先前几人闹腾的时候还没有什么感觉,这时候老余却突然觉得嗓子有点儿干哑,脑袋也懵懵的,身上似乎也有点儿不对劲儿。“咱们这病情来得如此快,而且又是发烧,保不准就是有可能感染上了这疫病,大哥你赶紧带着大米大谷离帐篷远点儿,我给老三先看看!”说着便想将自家大哥推出帐篷,伸手之后却又怕碰到他,只是虚推着,一待他出去便赶紧放下帘子。 “呜呜呜,二哥,我不想去西区那块地儿,我也不想死!”余老三脸上哭唧唧的,第一反应就是害怕自己凉了,却被老余轻轻一个巴掌拍歪了脑袋,“死啥死?咱们有药方!顶多是草药需要迟两天才能到!相信我,咱们死不了!至于西区,那是肯定要去的!不仅是为了咱们,也是为了整个县城百姓的安全!” 说完,老余便开始仔细地检查起余老三的身体状况,神情严肃,操作娴熟。余老三心中虽然害怕,手也有些儿莫名的发抖,但看着自家二哥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心中突然就多了几分镇定! 甚至还感觉此时的二哥,竟然有那么一丢丢的帅气! 老余哪里管得上自家三弟那些奇怪的小心思,他看了看自家三弟的眼睛,果然是有些发红,又按了他身体几处,果然都得到“啊哈哈痒”到“啊呸呸疼”的反应。 老余:我真是操碎了心啊!! 最后,老三是确诊了,即将成为西区光荣的一位暂住居民,而自己,啧,多半也是逃不掉了! 第二百零七章 灯下黑啊 老余简直郁闷得能吐出一斤血出来。他本以为,在他的建议下,打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架势,东区经过了那么严格的筛查,多半是安全得很了,可可可……没料到老天竟给他打了个时间差??最危险的人,竟然成了他自个儿一家?! 老余回想了一下,多半正是他在董太医那儿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时候,他的好三弟,就在人群中溜达时感染上了这疫病…… 按理来说,这钩端螺旋体病跟现代时候凭借呼吸感染的新冠杀伤力简直是天差地别,若不是此处的生存环境实在是差了些,若不是有什么唾液饮食这类的紧密接触,倒也不至于如此迅速的感染上,这人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一下就中招?老余盯住了余老三,眼神危险,语气中也多了几分笃定:“昨天你是不是没带口罩?” 余老三下意识道:“带那玩意干啥,太难受了……” 老余:…… 原是一开始,在老余等人拿出来这口罩的时候,这个古代人就表达出了不理解,后来到了县城,更是趁他哥不在的时候,偷偷摘掉了口罩,还跟一群人近距离地热烈地交谈,那时候东区还是一片混乱,保不准那里面就有一些疑似患者或者确诊患者…… 老余叹了口气,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灯下黑”! “算了,也怪不着你……” 即便是现代疫情爆发的时候,那些发达国家里都还有一堆天天嚷着不带口罩要自由要人权然后疯狂游行逛街混酒吧的“高等人类”呢。而在这方面,防范意识更是淡薄的古代人眼中,口罩这种东西确实不容易被接受,更难以被习惯。 大概也就是身为医者,或者说专业程度比较高的医者,例如于大夫董太医这些人,才能一眼就get到口罩的妙用。 相较于在一旁胆战心惊、内疚自责的余老三,老余除了一开始有些狰狞之外,神情看起来简直是异常淡定。 “哥,哥,咱们怎么办呀!” “能咋办,吃药呀!”老余平静地说,指了指手下的那个小木盒,里面正是自家媳妇送来的几盒阿莫西林和头孢地尼胶囊,他小声喃喃自语道:“任何病菌在抗生素面前那都是纸老虎。” 中西医向来在“哪个好,哪个快”的问题上纷争许久,虽然老余是个不折不扣的老中医,但除了外科手术之外,大部分简单的西医基础都是他作为一个现代医者必备的素养。 但还是不得不感慨一句,这个在古代堪称大敌的疫病,在现代的青霉素和第三代头孢菌素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除了要关注一下服用药物之后的可能会产生的赫氏反应,整个治疗的过程,估计也就跟治个伤寒似的,好好休息几天便可以了。 想到这儿,老余简直想冲进空间里,抱住他媳妇一阵猛夸,这一波助攻来得可真是及时!! 想到余老大方才还跟他们一起吃过东西,老余忍不住又将头探出了帐篷外,对着一直在一旁紧张打转的余老大说道:“哎大哥,你也别瞎走,帐篷里光线不好,过会我出来再给你瞅瞅。” “瞅啥,瞅我吗?!我才来没一个时辰,能瞅出来什么玩意啊!”余老大简直焦躁,“你一个感染上疫病的人,还要出来给我看病!恁不靠谱!” “害,医者不自医嘛!”老余打了个哈哈,就又将头缩了回去,趁着帘子外的光线又仔细打量了一眼自个的三弟,呦,确实,面颊有些泛红,眼神也有些呆愣愣的,有些病气…… 唉!还是医疗环境太差!连个手电筒都没有,即便是有,又哪里敢掏出来?老余将盒子里的几盒药抖开,“有水不?” “瓶里还剩点儿……咋了,二哥你要煮药吗?可咱们没有锅也没有火啊!” “不用煮,直接吞服就成。” “啥叫吞服??” “……” “这么说吧,我记得你小时候吃东西吃得急,有次摘了个小野杏子,一点点大,还没来得及嚼就咽了下去,差点把自己卡得背过气去,你还记得那感觉吧,那就是吞服,不嚼,顺着水直接咽下去。”老余心想,自己这番又是举例又是形容的,解释得算是够清楚了吧!!对上这啥都不懂的古代人,还真得有照顾幼儿园小孩般的态度,自家卿丫头两岁时候就知道自个儿吞药了!想着就从盒子里抠出来两粒绿色的阿莫西林,递给了老三。 余老三先是好奇,又是紧张,他接过了这小东西,举在面前端详了一会儿,他决定啥都不管了,相信自家二哥就好,就着水一口气将之吞下。 “这就成啦?” 余老三摇摇脑袋,“没啥感觉。” “哪有那么快呢!”老余也吃下了药,带上了口罩,出门自首去了。 很快两人就都搬家了,连人带帐篷地移到了西区。 得知此事的于大夫和董太医:…… 于大夫原本是来老余的帐篷串门的,听闻村里又派人过来了,明人不说暗话,他就是想过来蹭点吃的,可就这么短短一个上午,自个便宜徒弟的帐篷就不见了,多问了两句才知道,竟是搬到西区去了。 董太医的神情则没有那么好了,口罩之上露出来的半张脸似乎都是铁青铁青的。昨日刚从这看起来并不是很靠谱的村民手里拿到药方,他便和自己的同僚们一块探讨到深夜。 最后确定,这药方确实精妙,且很大概率是有用的。他们唯一的问题就是药材的数量不够,不过得到高统领的保证之后,他便也放下了心,只要尽量控制西区的病情足够撑到药材来的时候便可。 要说这董大夫也是个拧巴的,他想着,哼,不过是个乡野大夫,犯得着我一个宫中太医之首亲自去讨教吗,可那目光,却时不时地从老余的帐篷瞥过……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 可没想到短短一夜,两人再一次碰头,却成了医者与患者这样奇特的关系…… 第二百零八章 老张夫妻 很快,余老大和他两个儿子也被单独隔离了起来,等待观察。 第三日,余老大成功确诊,感染时间确定了,大概就是三人第一次聚餐的那天早晨…… 而余米和余谷成功脱险,立马毫无留恋地选择跟着凌墨,村长一家和其他一些找到的村民,一行人一路狂奔回村。 确诊的这一天,老余与余老三两人站在帐篷外,热烈鼓掌欢迎病号no.3余大江的到来。 余大江是垮着脸进了帐篷的,可没一会儿,帐篷里就传来奇奇怪怪的声响,噼里啪啦的。 “可算让我们等到你了,大哥。”余老三没心没肺地说道,“二哥跟我说,这麻将最少也要三个人才能玩,我俩就一直在偷偷保佑你赶紧进来……” 余老大:那真是谢谢你们哈! 是日,有清水村的村民们在山脚下发现了自家村子的船队,隔老远就开始招呼。 很快,余家人以及等待认亲的几家村民也都挨个地跑了过来,大家翘首以盼。 眼见着一个,两个,三个下了船,甚至还有几个陌生的人头出现,山脚下是一番热闹又感人的景象,直到几个船都空了,却只剩下余家的人左顾右盼,却始终没有看见自家三个大男人的身影。 余李氏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李村长:“村长,这是咋回事?我家那三个娃呢?” 又见到了凌墨几人紧接着下船,余李氏就像是瞧见救星一般扑过去,“大米,大谷,你们爹呢?怎么没跟你们一块儿回来呢?!” 大米一脸悲痛道:“爹爹他们……” 余李氏她顿时头晕眼花,原地一个趔趄下差点没站住,惊得声音都颤抖了:“你爹他们~~他们~~莫不是出事儿啦?!” “奶,奶!你稳住!大伯他们没事的!” 余卿卿是被她哥牵着小手在人群中挤过来的。 她早在前几天就从空间里,知道了自家不靠谱的爹和三叔几个被“隔离”的消息。 老余在帐篷里天天闲得长草,时不时便跑进空间,找她们俩诉苦。 今天早上,母女俩听到老余兴高采烈地说,大哥也确诊了,他很快就有新的帐友兼牌友了…… 见余李氏一副承受不住快要晕倒的样子,余卿卿连忙跑过去,托住了自家奶奶的胳膊。 附近的村民也都是吓了一跳,一个个地冲上来安抚老太太。 余米忙收起脸上苦巴巴的表情,一番解释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便听凌墨分外平静地说:“余家三兄弟身体有所不适,所以暂时停留在县城几日,很快便会回来,您若是担忧,我还可以再划船朝着县城跑几趟。” 一旁的余老爷子又是担忧又是生气地瞪了自家媳妇一眼:“你看你,这么大的人了,还咋咋呼呼的,话都不等人说完!成天尽知道瞎咧咧!万一把自己吓出个好歹可怎么办!” 说罢便偷偷地喘了口气,好家伙,幸好他方才捏紧了手杖,控制住自己没有嚷出来,不然现在在村人面前丢人的就是他了! 小余李氏的心情大抵也差不多,她上去拽了自家的大儿子,又伸手摸了摸自个的二儿子,左右打量后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便放下了心中的最后一个大石头。 而这时候,李村长那边儿,李村长的媳妇早已和自个的闺女抱着哭作一团,小小的束月儿在两人旁边站着,见自家娘亲和姥姥哭得这般伤心,自己也忍不住撇起了小嘴来。 李村长在一旁,拍着李大婶儿的肩膀,束铁生也在一旁拍着自家媳妇的背,翁婿俩互相对视后,都露出一丝为难的苦笑来。两人一起扶着各自哭唧唧的媳妇往山上走去,束月儿在后头小步地跟着。 而这时候,大部分的村民都集中在方才从船上下来的两位老人身上。 “王小凤啊,你怎么跟着老张头又回来了啊!” 这两人正是在洪水来之前的那天上午,恰巧赶着牛车,去了县城的老张夫妇俩。 老张氏原本姓王,若要将辈分追一追,大概是正在余家做工的王二狗的远房婶婶。可自从嫁给了老张头,大家便老张氏老张氏地喊,只有几个打小就熟稔的老姐妹儿,还记得这个“王小凤”的名字。 “是啊,不是说你们去县城享儿女福去了嘛,怎么样,县城现在怎么样吧,铁定比咱们这儿好吧!”又有人问道。 老张氏脸色并不大好看,她手里紧紧攥着小包裹儿,里面是她每天从县令大人那儿分来的粮食里省下来的杂面馒头和饼。 然而从前发到手的,但凡是有些夹了菜,沾了点儿肉腥味的,都被她递给了自家的小孙子孙女们吃,而自己呢,就只剩下来一些放得有些硬的干粮。即便是这些硬邦邦的粮食,对于他夫妻俩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贝了! 见着村里人一如既往地朝着自己热情地打招呼,老张氏内心的警惕却升到了最高。 在她看来,县城的日子虽然算不上好,可也是勉强算是过的下去,可村里的人可不一样,他们铁定没有官府每天每日的送粮送水,那日子头想必过得也是难熬。 若不是县城里的疫情实在是太过严重,老张头夫妻俩又碰到了四处寻亲的李村长,两人吃惊之余,问了几下村里的情况,当时一直忙着四处找闺女的李村长也没多说,只侧头说了一句:“能活得下去不就成了!” 后来随着疫病的重查,有一大堆的百姓被送进了西区,不幸的是,老张头的儿子孙辈恁都确诊了,只剩下单独住在另外一个帐篷里的老张夫妻俩躲过一劫。在听闻自己村上了山头居住,且没有那个可怕的疫病时,夫妻俩忍不住商量了一番,并偷偷攒下来几天的口粮,屯够了整整一个包裹,这才跟着清水村的大部队回来。 然而此时终于回到了村子里的老张氏脑子里就一个念头,十个!整整十个!馒头! 她感觉浑身上下都失去了安全感,看着村民面含笑意的眼神,她却总担心他们是另有所图,害怕他们盯上自己的包裹,便支支吾吾地敷衍应答了几句,边走边说想要上山看看去。 第二百零九章 去村长家 老张氏上了山,忍不住的左右打量着。 起初还没有发现与从前不同的模样,毕竟走之前,这山头上的东西已修建得差不多了,老张氏没事时候也会上去瞅瞅的。 可走着走着,越往上去,就觉着不大一样了。 这上山的路,在她走之前,原本就搭建得不错,托余老二那家傻大憨的福,全部是用整块的青砖给搭出来的台阶,就这么一级一级的搭上去,每隔上二三十来米还有一处小平台,供人停留歇脚。 此时,老张氏却发现,越上去,台阶边上渐渐多了一条还在修建中的,近两米宽的坡道。 坡道的路面上是压实了的泥土,两边是不到半米宽的略微凹陷的碎石道,正是余卿卿计划出来用于坡道排水用的。 整条道儿收拾的利利索索整整齐齐的,山路两边还种上了一溜儿半人高的小灌木,将路围得漂漂亮亮。 老张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眼前的这副景象,若非要用她的话来说,那大概就是四个字,相当排场。 原是之前的时候,老余一家做出了以粮食换取村里人的工时的规划,也得到了全村人的赞同。 这些日子过去了,村里人也闲了一些,便一个个地说要帮老余干活。 老余心想着,要想富先修路,不如就继续帮他把这个山头的路好好修整修整呗,整好了,正好给村里人日后用来拖车,有什么东西也方便上下运输。 于是,村民们一有空就去领活儿干,每人提出自己要做多少工时,余家人有安排一个时辰的,也有两个时辰的,清清楚楚记录在小本本上,作为抵扣粮食的劳力。 倒不用担心村里的人偷懒耍滑,大家互相都是知根知底的,且都承着余家的情,并不想做一些丧良心的事儿比如说摸鱼。 这几日,老余虽然不在,可村里人从没停止过干活儿,大家都在将这个山头当做自个的家一样卖力地建着。 因此,不光是老张氏,那些刚从县城中来,有些甚至数年没有回来过的老乡们,在见到眼前的这些景象时,一个个吃惊地长大了嘴巴。 李村长一家也终于停止了哼哼唧唧。 李秀兰摸了摸哭得有些模糊的眼睛,又看了看,她记得自己上次回来的时候,还是大半年前那时候,眼前的这座山还是一座没人踏足的野山头,村里的人从不往那儿去,因此林木长得十分葱郁,杂草都有半人高,连狗都不往那里撒尿占地方,没必要。 而此时,她不由得顿住了脚步,和自己的丈夫对视了一眼之后,便看向了自己的爹娘,半信半疑的说,“咱们,咱们真的不是走错了村子吗?” 李村长呵呵地笑了,“最近这半年呢,咱们村里确实有点变化。” 束铁生听了老丈人的话,不由心中诧异:这变化也叫有点儿?? 李村长只是一副略带得意又努力要保持含蓄的微笑。 不到一刻钟后,一行人便到了山门处。 没错,村里人管这个大栅栏门叫做山门,门边上还左右挂着两个刻在木板上又抹了墨的大字:一个是“山”,一个是“门”。 这两个牌子,刻着的,正是如今是全村都认识的唯二两个汉字。 而这一切,也是余卿卿带着大家初次扫盲之后的成果。 字简单,名字听着,也是相当的简陋了。可这近一丈高、钉得横七竖八的大木门,再配上两边绵延开来的近两米高的围墙,粗看来,还是相当有气势的。 山门口处,已经逐渐能看清一些挨挨挤挤在门口的村民,他们将门打开,有的蹲在门外儿,有的靠在门边上,还有的仍旧在躲在山门后头,正一个个的探头打量着。 李秀兰走近了,一一看过了些个还算熟悉的面孔,这才真正相信了自家爹的话。 而老张氏已经放下了紧抓着身上包裹的手。 她抬眼望去,这山门口处的一大帮子村民,依旧是熟悉的面孔,依旧是从前的模样,一个个地,脸上或多或少的带着些笑意,似乎是在热情的欢迎着他们的到来。 可老张心中只觉得不对。 仔细看看又想想,觉得简直是不对极了!! 尽管村子里的人看起来与从前并没有什么变化……可非常之不对劲的便是他们的“没有变化”! 要知道,这一场洪水可给这县城里外的百姓们带来了多少的灾难、多少的麻烦! 即便县城里面!天天给百姓们发吃食,但是毕竟数量有限,而且就那么几样,根本不可能奢望能吃饱吃好,因此半月下来,百姓们一个个的都是面黄肌瘦,面容憔悴。 再加上大部分的人,在这场洪水中都失去了自己的家园房屋,失去了自己大半辈子拼来的财富,有的还失去了自己的亲人…… 放眼望去,哪一个不是愁眉苦脸,忧心忡忡的模样? 可此时再看看清水村的那些老邻居姐妹们呢…… 几个月不见,老张氏只随意瞥了阿田娘和她的那几个话多的妯娌一眼就知道,这几个老娘们绝对是发福了!! 再瞅瞅在一旁看热闹的小孩儿们,身上穿得干净讲究,那衣服软乎乎的模样,铁定是装了不少棉花进去! 更让老张是看着心中一痛的一幕画面,便是朱家那个出了名的懒胖媳妇儿。 只见此时的朱王氏,怀中正是一手抱着的自家闺女,另一只手则拿着一颗白白嫩嫩的剥了壳的鸡蛋。 这贪吃的媳妇儿,先是佯装是给自个儿闺女吃了一口,然后偷偷瞄了自家婆婆一眼后,便张开了自己的大嘴巴——一口咬下去,差点没把整个鸡蛋给吞掉了! 老张氏的眼神可好了,就连懒胖媳妇两边圆乎乎的鼓动的腮帮子,和她嘴角边的蛋黄碎儿都看的一清二楚。 不知为何,老妇人突然就不在意她怀里的包裹了,她现在只想冲上去,对着挤在人群前面凑热闹的朱婆子一字一句地说: 你还看什么热闹啊!你快回头看看你的儿媳妇啊!啊!再不看鸡蛋就没了! 要说此时的老张氏,那还是抠搜惯了,心态也还没转变过来,主要是她多久没见过活生生的真实的鸡蛋了啊!死鸡倒是在水里见了不少! 她想不到,从前的农户里,大家攒了鸡蛋都是为了卖到县城里,可这时候县城也进不去了,鸡蛋放久了也是会坏,所以朱婆子一不做二不休的,就将鸡蛋都拿给自个儿的孙子孙女们吃,尤其是自己家唯一的小孙女,这小丫头早晚各一个,日子美滋滋得很。 此时正是晌午了,也是养鸡场下班的时候,也难怪这山口处叽叽喳喳的这么多人,大部分都是刚下了班,从幼儿园拎了孩子出来观望的媳妇儿婆子们。 不同于别家别户还有自个儿的亲人招待,老张氏和老张头两个人算是他们村里真正意义上的“留守老人”。 李村长想了想,便邀请了这两位老人家先去自个儿家里吃个饭垫垫肚子。 老张氏一向爱占便宜,听闻有免费的晌午饭可以吃,便忙点头答应了。 老张头则默了默,现在粮食都是稀缺物,即便是村长家,也不见得有什么能吃的东西,多半是一些可以勉强填腹的烂豆子霉谷罢了!如何比得上他媳妇怀里的那些个馒头,虽然是杂面的馒头,可他一口就知道。这杂面里头占大头的绝对是白面! 可想着要在这山头长久过日子,还是要节省点好。 于是,老张头点了点头,老腿迈着,跟着村长一行去了他家。 李村长媳妇儿进屋便率先钻进了灶房,好一顿忙乎,留下几人打量这村长家的新住所。 余卿卿关于平房的设计跟现代的楼房还是有些相似的,厨房,卫生间,以及卧室客厅都是挨个划分的,唯一不同便是后门处留下来一大片的房间,敞开了一半的顶,用作与生活区的内外隔断,也是让这群古代人找找“大院儿”的感觉。 整座房间总的来说,安排得还是十分巧妙且全面的,主要是清一色儿下了血本的青砖地面和隔断,让这套房子的格调那上升了简直不止一点半点! 老张氏看得头都不抬,她进了屋便朝后头走去,便看到村长家的后院里晒着不少的干菜,以及奇形怪状的果子,在墙头上,还挂着一溜儿的香肠和风干的肉! 老张氏看着看着,感觉嘴里就开始疯狂地分泌起了口水,她多想招呼自家老头儿来看看! 然而此时的房间内,也飘起了奇特的香味,老张头正不动声色地用力吸着鼻子,他总觉得这个味道,就像是将他的脑袋勾进了胃里,整个人除了“想吃,想吃,想吃”以外,就没有别的任何想法了。 不一会儿,李秀兰进灶房帮忙,将做好的菜给端上来,是一大盘猪油炒的鸡蛋木耳菜,油色、嫩黄的蛋花儿与青绿滑嫩的木耳菜相互映衬,看起来十分鲜亮。 很快又是一份撒着蒜末姜丝的凉拌马齿苋,撒上了些许的香油和醋,一口下去简直清脆又爽口。 这两道素的一上来,老张头还心想,果然,这日子到底还是没法跟从前比了啊!用来喂猪的吃食都给搬到了桌上不说,自己竟然觉得还挺香!不得不说,这在山上过日子至少还是有好处的,至少野菜是管够了! 然而尝了两口之后,老张头就被彻底征服了:没想到这“猪食”不仅看起来不错,吃起来也是真的美啊! 可是这两道菜,依旧不是方才从灶房里蔓延出来的、那个奇特的香味! 接着,又上了一道青红双椒炒腊肉,这菜的味道偏重,应是加了不少的调料,腊肉切薄薄的,油也被煎了出来,咬起来十分的有嚼劲,再加上红的绿的辣椒块点缀在上头,以及些许的切碎了的蒜苗,浸满了腊肉的风味,看得老张头不由都傻了几秒。 末了,他微瞟了李村长一眼,见他一副习以为常毫不心疼的模样,便笑着说:“幸亏你家上山头得早,竟然连腊肉都留了下来!” 李村长只是嘿嘿地笑,他一边招呼着自家的女婿和小孙女吃菜,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可惜咱这儿也没啥酒了,不然配上这菜,咱几个倒是可以咪上几口。” 老张头:…… 他还没来得及暗自吐槽,就见最后一大盆的菜上了桌,那香气顿时也沿着自己的鼻子钻进了胃里…… 老张头看着就感觉一种久违的幸福感涌上心头,握着筷子的老手都有些颤抖。 这道菜乍一看,是酱红配上青绿的,油亮油亮。占了大头的是切了块的肉和大块的葱段,可李村长的筷子一拨弄,老张头才发现这里头的材料可算是相当丰富! 首先,是有一些认不出来的,形似蘑菇似的东西,虽然其貌不扬,但是这香气之奇异,应就是从这“蘑菇”中散发出来的。 此外呢,还有一些能大略地看出,应是初冬时候的笋肉,以及一些切成丁的萝卜和芹菜。 然而让老张头摸不清的是,里面占了相当一部分的是一种半球形的看起来有些滑溜溜的果子。 “这是啥啊?”他夹起来一个果子问道。 束铁生一家也朝着李村长投去好奇地眼神。 “这啊,这是板栗,这是前阵子余家的大树,带着咱们村里的人去山上摘得,味道那是相当不错还管饱的,你们赶紧常常!” 束铁生听了自家老丈人这话,就是一口咬了下去,那绵软的口感中夹杂着肉汁的浓香,以及蘑菇的鲜美,还有自己本身带着的清甜…… “真好吃!”几个人忍不住赞叹! 老张头也吃了,乐了,美得升天一般。他定了定神,又喊起了自家的老媳妇儿的名字,“凤啊,凤!还在后头看啥呢,还不过来吃饭啊!”这可全都是好东西!再不吃就没啦! 老张氏此时已经走到后门处,见这门只是虚掩着,便推开了朝门外走去,这后边儿是一片空地和林子,是这一片平房都共用的。 她绕了绕,似乎是听到自家老头儿的呼唤,正准备回去,随便一瞥下却吓得摔了个大马趴,“狼!狼!” 一个狰狞的狼头正挂在隔壁的院墙上! 第二百一十章 奇怪病症 听了老张氏突如其来这几声惊惶的呼喊,就连李村长都愣了几秒。 反应过来后,村长搁下了筷子,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我差点给忘了提醒大姐了,咱们隔壁是高老头家!上次村里来了一群狼,被打的打走,杀的杀死,万平万和俩小伙子虎得很,留了个狼头在自家院墙外挂着,说要吓唬那群野狼,让他们再也不敢过来呢!” “嗐!狼!那爹你们可伤着了?”李秀兰赶忙问道。 “就前阵子刚过去的事儿,你爹若是伤到了,哪还有功夫还寻你们!”李村长的媳妇儿李大婶出来了,她一边说着,一边从灶房中端出来最后的一道菜,这是一份野菜萝卜丝汤,青绿与雪白相间,看着甚是清爽。 不过李大婶的心情却不是很好,自家老头子心好,请了村里这两个老人来吃饭,那个老张氏,一进来没有个客人样儿,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瞅瞅那个,自己还不吭声地跑到后院,即便自家没那么多讲究,可看着仍是让人心中不爽! 听到这老太婆被吓得嗷嗷直叫,李大婶在灶房里笑了好一会儿才将菜端出来,要她说,被吓到都是活该!没亲眼亲身对上那些狼群,那都是她的幸运! 然而,此时的老张头听了这李家的这一番话,顿时感觉嘴里的饭菜有些咽不下去,他支支吾吾地问道:“狼?真的有狼围村庄来啦?!那它们现在呢?可全部都杀死了?” 李村长夹了一块酱汁肉放进了嘴里,语气也是漫不经心的:“杀死?全部杀死是不大可能的,谁知道它们到底有多少只,可想必也是杀得差不多,最后让狼王带着几只给逃走了!” 老张头心中暗拍大腿,糟了,来错了!现在回县城还来得及不? 李村长已经出去看了。不一会儿,他将脸上仍旧带着后怕的老张氏带了回来,可老张氏看着这一桌子菜便眼前一亮,顿时忘掉了方才的事儿了。 吃完了饭,李村长便带着自家女婿一家,还有老张头夫妻俩等人略微休息了一会儿,便连着另外几人一起去了余家,准备商量这几家人的住处。 他始终未忘了,这个山头可还是余家二房带着银子,入了红契,从官府那儿买下来的。 严格来说,现如今儿所有人住的地盘,那可都是余家的地,此时带了这么些人进来,总要交待一番的。 而此时的余卿卿正躺在自家床上,意识刚从空间里出来。 原本是趁着午睡时候,探看一下自个老爸是否在空间中,却恰巧碰到了爹娘二人正在卧房里吵架。 要说中年夫妻的矛盾点总是多如牛毛。 一个说村里现在,人也接回来了,事儿也多着呢,你们三个老爷们儿别老在那儿窝着天天就知道搓麻将了,赶紧回来管管事儿吧…… 另一个说,他们现在都还处于“带病”期,突然就这么“好得差不多了”走出来了,怕是会引起不必要的关注和麻烦…… 吴氏想想这话有道理啊,但是余家如今没了三个大老爷们,确实跟少了个主心骨似的,做事也没边没路的,想想就烦…… 于是又开始怪老余不该随着村长去县城里,自个家又没有什么亲戚在那儿,现在别人家的亲戚都全须全尾地回来了,就剩下他们三个没啥干系的! 说到这个老余是不服了,他义正言辞地说道,自己可是给全县城的百姓提供了医治的药方的,而且这几日他一直有偷偷地琢磨余其凌送来的那本医术,似乎能找出来一些灵感出来,比如说将药方削减几分药材和份量,却不影响疗效的灵感…… 于是,吴氏她又语塞了,主要是老余说得太有道理了,她根本没法反驳啊! 要说有时候直男的心思总是那么简单,老余从来只想着有理有据地将他媳妇的“问题”一一解释清楚,却不知道,女人,不管是多大的女人,她吵架或许不是为了讲道理!而只是单纯为了吵架! 后来,两个人的声音突然小下去了,应是这个老直男终于将自个的媳妇哄好,两个人拉着手又腻腻歪歪地出来了,嘴里还模糊念叨着一些“就卿卿吧”、“我觉得可以”这类的字眼。 一瞅见客厅里沙发躺的余卿卿,老余笑了,“正准备寻你呢!” 余卿卿心中突然升起不详的预感,她只留下来一句“啊呀我突然想起来我有事儿没做”然后就以极其飞快地速度逃离了空间。 从床上猛然睁开眼睛的余卿卿还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还好跑得快! 以防她娘扑过来找她,余卿卿快步冲出了门,却碰上了迎面过来的一群人,为首的正是李村长。 “青丫头啊,你爹不在,我找你商量点事儿啊……” 余卿卿脚步一顿,深刻懂得了什么叫做“是她的终究是她的,怎么也逃不掉”的道理。 如今不光是余家人,就连村里的大多数人,心中将余卿卿当做一个半大人来看的,为啥是一个半? 因为她虽然年纪小,却比许多大人都要顶用得多,半个大人就是指她原本的一个,而多出来的一个大人,就是她多出来的能耐。 能耐多的余卿卿终于将这事儿给安排全了,送走了众人后,她开始深深地思索。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大家一碰到事儿总想着找她? 当然,她本身很有能力,这一点也是硬性的原因。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她身边这群古代土著都不大行也是真的…… 看来……提升周围群众的文化知识素养一事是势在必行啊! 余卿卿缠着她奶,扯了半匹红色的布,跑进屋,一把抓住了正在看书的大哥,“帮我写一个横幅,哥!!” “什么字?” “知识改变命运!智慧引领辉煌!” 余其凌:…… 余其凌忍不住问道:“小妹,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倘若日后我还想长高,定要将家里家外的所有事都能分配给别人来做!且不是听一句做一件事儿,而是自己能够做到思考和决断!“ 说白了,余卿卿想培养出来的,是正儿八经的领导层,而不是只会听命令的小工。 余其凌觉得自己是懂了,似乎又是不懂了,他有些迟疑地说道:“小妹若是觉得累了,不妨交给哥哥来做,哥哥,咳咳,似乎还是挺有知识和智慧的……” 余卿卿撇了撇她哥桌前摆的那些书,无非就是一些“中庸”啊“大学”啊之类的,要不是论述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散文,要不就是论述人生修养境界的道德哲学专著,高级,确实很高级,却跟她打算做生意的方向截然不同。 余卿卿很想拍拍她哥的肩膀说,我觉得你吧,靠脸活着就足够了。 但是这话听着呢,说不清是贬低人还是夸赞人,于是她转了转话头儿,语重心长地说,“哥,你是注定要读圣贤书的,咱们这种知识是不适合你,你若是梦好好学,能考个一官半职,哪怕是将钱县令的乌纱帽给挤了,那咱们余家也能彻底在临水县这片儿地发达喽!” “啊!啊啾!”远在几十里开外的钱县令突然打了个喷嚏,且莫名觉得自己的脑门儿有点冷~ 余卿卿则在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给余家的一伙众人培养出来。 她本身呢,虽然是个二十多岁的,研究生学历的,见识还算广博的新时代新青年。 可再怎么说,也改变不了她是个设计类工科生的事实。 说白了,就是她自个其实在经商和管理方面几乎也是个白痴。 这时候,余卿卿突然意识到书本的好处来,她再一次冲进了空间,这一次没有碰到老余夫妇两个,应该是各自出了空间忙活去了。 不过余卿卿也不是为了找他们,她进去是为了书房里的那些书。 她记得自个的母亲大人有次曾在新华书店闲逛,恰巧碰上了成套书本打折促销。 多少上了些年纪的女人,对于省钱与浪费钱之间的认知往往只有一线的区别。 吴氏便是如此,她买了整整一套的号称“通往财富之路”、“巴菲特之道”、“犹太人的智慧”、“思维致富”等一系列的书,说省钱也倒是真省钱了,毕竟这一套买来,着实便宜。 可浪费也是真的浪费。 余卿卿当时就问,他们一家三口,一个搞艺术的,一个搞设计的,一个搞医术的,跟“经商”有半毛钱关系? 吴氏的口吻与绝大多数五十多岁的女人是一样的,“啊呀,书嘛,说不定哪天就能用上嘛!反正一直放那儿又不会坏!” 而此时,翻出来一大堆“理财宝典”的余卿卿,简直感动得想落泪,她以后再也不随便说她娘乱花钱了!真的!她发誓!! 余卿卿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一本叫做“塔木德”的书,这本书号称是凝聚了10个世纪中,2000多位犹太学者的经商圣经。 然而随手翻开书籍的余卿卿,一眼就看到了上面的大标题:第九箴——守法中的聪明。 而下面的小章节标题是这么一行字:巧用法律获暴利。 余卿卿:…… 余卿卿:她有点后悔了,或许她就不该随意的去相信所谓的“畅销书籍”!特别还是买一送一加五折促销的那种! 不过呢,说真的,在余卿卿已有的认知里,不少看似十分有道理的话都是犹太人说出来的。比方说:“时间就是金钱。” 又比如这一句: “在信息里找钱,信息的价值在于速度。” 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信息爆棚的二十一世纪,也很适合这个古代的情况。 换句话来说,原本余卿卿一家,是知道洪水会爆发之事的,且又有足够的时间,能力和空间来存储资源。 倘若他们一家人,心再歪一点,狠一点,手里提前备好大量的资源,待到洪水乃至疫情爆发之后,将手中的资源这么一销售…… 要知道,大部分的人,在遇到灾情时候,以及不得不逃离自家房屋的时候,第一件想要做的事儿,便是将自家最值钱的东西带出来,什么呀,当然是银子呀,条件好的,带些金子也不错。 但是他们忽略了一点,当一场灾情害得众人不得不逃离家园的时候,那手中的货币也成了可看却没的用的东西,说白了,就是不值钱了,换别的东西时候,也不是往常的物价了…… 倘若是有人愿意在此时赚这个灾难钱…… 想到这儿,余卿卿又忍不住翻开了塔木德,这一页也是随机的,上面写着新的标题:第二十八箴——学会打擦边“球”。 以及下一页:“要把死钱变成活钱。 余卿卿:所以这本书始终就一直主张在违法乱纪与遵纪守法二者之间的灰色地带来回试探?是吗?! 余卿卿放弃了,她想塞回去书,却发现塞不进去,原本的书还摆在远处,而自己手中的书是原本书架上复制出来的。 这意味着,他们原本就不大的空间里,又多了几本“真正的垃圾”…… 余卿卿默了,她决定去繁就简,化整为零了。 啥都不想了,先做一件事,那就是带会余家的所有人掌握一门行商乃至管理的基础中基础。 那就是:阿拉伯数字! 以及阿拉伯数字延伸出来的加减乘除法口诀表! 终于理清楚了一些思路,余卿卿又跳出了空间外,旁边依旧是她的大哥余其凌。 这是这个一向清透灵秀的男孩儿,正坐在余卿卿的床边,眉头微蹙,手正搭在自家小妹的额头上试探着,面色也是凝重。 乍一醒来,余卿卿又是瞧见她哥那张建模般的脸,不由心里漏跳了一拍。 这一确确实实感觉到的心脏骤停,让余卿卿不由心想:天哪,她是不是年纪太小了,身体还没生长发育完全呐!! 而这时候余其凌也是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妹.你这身体……怕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病症?” (作者:关于塔木德的描述,壮原著并非文中写得那样,吐槽为小说效果。谢谢!莫误解!) 第二百一十一章 请秀才公 余卿卿吃了一惊:“这是何意?” 余其凌无比郑重说道:“小妹,我发觉你睡觉睡得特别快,睡着了就叫不醒,过一会儿又会突然自己醒过来……我担心这是癫疾失神发作前的早期症状。” 余卿卿:…… 余卿卿:“哥,哥你别瞎想,我就是年纪小睡得沉而已,你看我醒来之后多精神呀!” 说着从床上跳了起来,扭了扭身子,又一个熊扑跳到了她哥的身上。 凌哥儿这阵子始终没有落下日常的习武,原本孱弱清瘦的身段变得健壮了些,并有了点肌肉的轮廓,但被几层衣服给盖着,余卿卿也看不到。 只是觉得她哥抱着自己的动作似乎是越来越轻松。 余卿卿搂紧了她哥的脖子,笑眯眯地说道:“咱们出去逛逛吧!” 如今她就一个想法:趁自己这年纪不大、人看着也幼小的时候!能占她哥多少便宜就占多少! 再等两岁,年纪大了些,自个的个头突然起来了,互相之间必须要避嫌了,那……现在这些个待遇可就全都没有了! “好。”余其凌只一个温柔宠溺的答应,就让余卿卿忧伤得有点想哭。 我将君当男神,君却将我当闺女。 就这么出了余家大院,刚出门的时候,余卿卿又说:“哥,你把我放下来吧。” 两人又拉着手在村里闲晃。 “哥,你今个不学习了吗?”余卿卿突然抬头问道,她发现古代年轻读书人的面貌与现代果然不同。 别的不说,那是相当的自觉。 怪不得古人中有这么一个叫做“手不释卷”的成语,就她哥看书的架势,颇有点像高尔基:“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学了一上午了,眼睛有点儿模糊,陪小妹出来溜达溜达也好。” 听到这话,余卿卿反而有点紧张了,她忙拉着凌哥儿的衣角,让他蹲下身来。 余其凌蹲下身,好奇地看向她,神情十分乖巧。 余卿卿看着突然就觉得有些紧张,她伸出自己的小手指,在凌哥儿的脸上来了一手小初高必备神技:眼保健操。 “哥,以后你若是看书看得久了,不舒服了,记得就按照我方才教你的那四个地方按摩穴位,没事儿再多转转眼珠子,整个人休息休息,看看花花草草啥的。不然呢,很容易导致假性近视,甚至是真近视的!” “近视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看远处的时候,会看不清楚!而且这种毛病,会伴随人的一辈子。” “小妹懂得可真多。”余其凌笑眯眯地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 余卿卿有些骄傲地挺起了小胸脯,又觉得她哥近在咫尺的脸上、那嘴角含笑的样子简直是温柔死啦!! 直到晚上,余卿卿日常进空间探望她爹,两个人就整个村子的教育问题展开了初步的讨论。 老余说道:“这事儿怪麻烦的,我也想让咱们附近的亲人朋友多少学点东西,你可知道前几天,我为了教你三叔认麻将里的字牌废了多大的功夫!!” 余卿卿:“可是,咱们村缺少先生!” 她突然灵机一动:“对了老爸,正好你在县城,不如给我们拐回来几个!现在城里那么苦,我给他们包吃包住三顿包有肉还有津贴补助,就不信他们不心动!!” “别的不说,就光三顿包有肉就能吸引百分之八十的人想来咱们村了,剩下那百分之二十的人都是太老了牙口不好咬不动的。” “我跟你说啊,这县城虽然有吃的,可全部都是用来裹腹的干粮,要不是我时不时地进空间里开个小灶,都怕是快顶不住了。” “你大伯三叔最近打麻将都没精神了,我琢磨着是缺少些微量元素还有维生素啥的,要不隔两天你让凌墨那小子再偷偷送些吃食来?” 余卿卿答应了,顺便跟他说,一定要记得找先生,托人找也行,有病了的更好,把人家治好了再接过来,承了自家的情,做事也更上心点…… 看着自家姑娘一副大人般口气(尽管本身就是)说着这些老气横秋的话,老余觉得莫名有些搞笑,又有点儿心酸。 以后村里的事儿会越来越多,可不能全部都落在自家人的头上,老余想想,算是真将寻先生这事儿挂在了心上。 两人告别时候,余卿卿突然想到什么,她多嘴问了一句,“对了,还有个问题,老爸你知道癫疾是什么吗?” 老余撇了撇嘴,“癫疾就是癫痫啊!说通俗点,羊癫疯嘛!” 说着他就生动地表演了一下癫痫患者浑身抽搐眼珠子上翻的模样。 余卿卿:行吧,她懂了,终究是错付了…… —————————————————————— 两日后,县城处的草药竟然真的送过来了。 钱县令站在众人之首,遥遥望着远处的几艘船只向踏云台行来,心中感怀激动不已。 老余等人已在自个的帐篷内偷偷养好了病,心中也筹谋着打算离开。 他原本是偷偷找了平日里送饭的差役,塞给他两个馒头,让他帮忙打听一些县城里秀才以上“学历”的人的消息。 没成想,这话才说出去不久后,就传到了钱县令的耳朵里。 (老余有理由怀疑那个差役一送完吃食就赶忙儿地跟县太爷告状去了!) 然而,钱县令接下来的举措却让老余十分惊喜,他直接下令将县城里的所有的秀才老爷都请了出来,与他们说明了条件和任务。 整个县城的秀才人数也就二十来位,这还不是“适龄”秀才的数目,按照全县城六千多的人口,三年内能出五位以上的秀才已经是不错的了。 这一批秀才最老的,有近花甲之年了,最年轻的也有一个,应是不及弱冠之年的模样。 起初这群秀才们,听闻县令大人前来召唤,以为有什么不得了的任务,一个个地走出来报上名号。 可聚在一起后,钱县令说了。他提出要请在场之人,去不远处一个山头里给村民私塾先生,这些人听了,一个个的都纷纷退后了几步,摆手拒绝。 废话,他们即便是秀才,那也是要吃饭的人,离开了县城,没了粮食!那他们还怎么活呐!! 令然而人吃惊的是,那个看似年纪最小的秀才,反而缓缓上前了一步。 他只问了一句话:“那地方,有读书写字的桌子吗?” 钱县令看他头上裹了块深蓝色布巾,勉强盖住脏兮兮的头发,身上衣角裤脚处原本就短了几分,此时更是破破烂烂的,衣服上粘上的泥水看似应是努力擦洗过的,可仍旧留下许多暗黄的印渍。脚下布鞋已破了洞,露出来黑黝黝的脚趾头来。 小秀才公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包裹,看里面硬邦邦的模样,应该是书。 他的脸上也是勉强打理过的样子,只是看着仍旧有几分狼狈,他的眼神很奇特,是一种倔强和渴望。 钱县令愣了愣,他是今年中旬才调任到此处,并没有碰上二月的县试主持,因此对这最近几届的秀才并不是很了解,大概也就在文书的卷宗中看到过一些信息。 这么年轻的秀才,他倒并不是没有遇见过,他自己就是其中一位。 正因为他清楚自己这一路如何走来,也清楚地方县府对年少得志的神童秀才,一向有许多的优待。 能混成这位小秀才公这般惨的,他倒是第一次遇见。 虽然说别的秀才公看起来也不甚体面,却也没有像这一位般看着如此困顿。 从他的衣着上看来,应是原本出身就算不得好,甚至很有可能是……相当困难! 尽管如此,钱县令并没有透露出半分嘲弄或者瞧不起的意思,他只是跟这个面皮看起来还带着稚嫩的小秀才公确认了一下,村里确实有读书写字用的书桌。 小秀才公听了之后,并没有露出大喜过望的神色,他只是微点了点头,又行了个礼道:“倘若这村子的百姓不嫌弃我年岁尚小,经验不足,且愿意提供读书用的笔墨,在下愿意去教书。” 钱县令点了点头,他转头又望了望其他人。 那个最老的秀才也上前了一步,他手里的拐杖不见了,只能勉强凭借自己缓慢而谨慎的步伐,小心翼翼地挪动着步子,他捋了捋自己雪白的长须,语气也是颤颤巍巍的:“老朽,老朽也愿意,只是县令大人,老朽想带着自个的拙荆一块儿去。您看是否可以?” 钱县令心想您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去了村里不说教书了,多半还是要人照顾伺候的,心中就有些犹豫,把他划分为了待选的人头中,接着又向剩下的一群人望去。 见大家神色躲闪,没办法,钱县令叹了一口气,说出了第一个诱人的条件:“该村子愿意给愿意来的私塾先生提供一日三餐。” 听到这话,这二十余人瞬间就骚动了起来。 钱县令心中也摇了摇头,他其实并不想将村子里的各种条件都给说出来,因为他知道,倘若他说了,这一群秀才怕是立刻要抢着闹着要进村子里教书。 说实话,听了在村里一日三餐都有肉的条件之后,这么多天来几乎未沾荤腥的他,也顿时馋得有些心动神移。 但是这种被“诱惑”来的先生,对于老老实实去一个小村庄教书的事儿,又会有几分的真心呢? 他更想着,能召一些真正愿意去村子里教书的先生来。 果然,在这个“一日三餐”的条件下,竟然有数十个秀才都心动了。 毕竟在他们这个特殊的时候,能吃上正常的一日三餐,几乎是做梦一样的好事,再者,这些算是整个县城最聪明的一批高等知识分子,在听闻这个条件瞬间就心动的原因还有一个。 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子,在这个时候,不光能做到自保,还能保证正常的一日三餐,或者说,在这个时候,这个村子里的人,不想着吃饭生存这类的基本问题,而是悠悠然提出来要请几个私塾先生来,这听起来多么……不同寻常啊!! 有不少人已经反应过来了,在他们的推测下,这个村庄应当是目前,附近,这整片临水县城及周边的十里八乡处,混得相当好的一块“桃花源”了! 这一小会儿功夫,瞬间又有几个人出列。 乍一眼看去,三分之二的秀才公都向前走了几步,还有的已经暗自撩起了袖子,互相之间偷偷较起了劲。 自然,有人愿意为了生活苟且,也有那么几个秀才“不为五斗米折腰”,他们不在意吃食,不在意条件,他们只想继续读书,继续往上,考举人,考进士。 尽管此时私塾的条件如此诱人,却丝毫比不上日后的“功成名就”。 这些人中,还有一些正用着可惜的眼神,瞥着方才第一个主动要去教书的小秀才公。 他们想着:如此年轻就考取了功名,却自断前程要去一个小小村庄里当什么私塾先生……看来此人聪慧有余,见识却是不够啊!! 最后,钱县令从主动请缨的几个秀才中挑选了三个年近半百的。 要说这个年纪还真算是尴尬。 若说他们年纪老了吧,可还能背书写论,可若说他们能继续考,又想着这年纪怕是有朝一日做了官,用不了多久便又要领辞的节奏……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之人毕竟还是少数,大部分人无非就在前进与后退一步的过程中反复纠结,或者试探,而终于蹉跎了年华,消耗了岁月。 说句不好听的,钱县令选他们也就是看中他们的年纪——该知天命的年纪! 西区边上,帐篷外遥遥站着县令大人和五位身形各异、年岁也颇大不同的秀才公们,此外后头还站在一群衙役,“告状”的那个送餐小兵正得意洋洋的一手叉着腰,一手比大拇指,跟老余显摆自己的能耐。 老余头戴着口罩,大半身掩盖在帐篷的帘子中,只伸出来一张遮了大半的脸出来,像个小老鼠一样鬼鬼祟祟的。 余老三他也想看热闹,就也伸出来和脑袋在老余的下方,老余觉得甚是不雅,便又将他按了回去。 终于收拾好不消停的老三,老余开始仔细打量面前的几个秀才老爷。 第二百一十二章 全员读书 唔……一个特别老,一个特别小,还有三个,一个又高又瘦,像个麻杆,一个又矮又胖,像个麻袋,还有一个看起来体型倒是正常,就是满脸的胡子拉碴,嗯,就先叫做麻胡吧! 老余暗自为自己所取的名字点了点头。 所幸这几个秀才听不到老余的心声,不然这几人,尤其是麻字辈的三人,定要气得甩袖子离开。 钱县令遥遥站着,觉得老余探头探脑的模样实在是有趣,他有点儿想笑,却又忍住了,只说道:“余大夫,您看这几位秀才公做村子里的先生可如何?” 老余忙着点头,“好,自然好,县令大人您挑选出来的,必然是最好的。” 老余:废话,都是秀才公了,能不好吗? 若是别的村里,能找到个老童生就不错了! 这就好比原本只需要几个有适当知识基础的“高中生”学历给村里人开开蒙,结果人家帮他找来五个正儿八经重点本科毕业的大学生,还是自带官方编制的那种! 不愧是组织办事啊,就是有效率! 反正自个家是养得起的! 再穷也不能穷教育! 老余也知道,县令大人这般上心,定是因为之前自己拿出来疫病药方的缘故。 于是便又招了招手,示意那个送饭的小差役过来,将改良过的新的药方又转交给了县令。 “县令大人,您看我这也不方便行动,正好您来这儿了,新的药方就先转交给您。这份药方不光在药材的种类上有所缩减,在份量上也有了些许的变动,效用却是更好。这方子比较重要,就劳烦您亲自带去给董太医了!” 转头,“这几位秀才老爷,十分感谢您们愿意到咱们村里来,你们一片真心相付,咱们村子也是不会亏待诸位先生的!这些日子定会有人划船来接,还请诸位稍等上几日。”老余将手也伸出了帐篷,对着另外几个秀才公拱了拱,一直在帐篷里听声儿的余老大和余老三也是激动万分,从帐篷里也挤出来自己的脑袋,三个蒙着口罩的脑袋齐齐道了一声:“谢谢先生!!” 这番热情的架势,倒让那几位秀才老爷有些不好意思。 下午,西区就开始派发起治疗疫病的汤药,凌墨也划着船来了。 送饭的小差役见了,拍了拍小伙子的肱二头肌,“不容易啊!这几趟来回的,桨怕是都快长胳膊上了吧!” 凌家的护卫在人前一向是相当高冷的模样,听了小差役的调侃,凌墨只是略微点了点头,想想又摇了摇头,将自己扛来的一袋食物递给了他,示意他转交给老余等人。 “等等,余家那个帐篷说有个口信让我传达给你。”小差役拦住了他。 凌墨扬眉。 “余大夫说,咳咳,嗯,县令大人给咱们村找来了五个秀才老爷,五个!!过几日等咱病好得差不多了,你们就记得多划几艘船。将这些先生一一给接回村去!”小差役模仿起来惟妙惟肖,一看就是没少跟老余几人打交道。 毕竟老余那儿总是有好吃的,他没事也能蹭上点小零食,因此跟老余几人的关系很是不错。 凌墨听了,只是点点头,道了声谢,便又抄起手中的桨上了船。 村子里的人们在得知此消息的时候,却沸腾了。 傍晚,临近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天空散落片片余辉,将山林间的树木花草镀上一层暖融融的光色,大部分的女人们从养鸡场下班回来,而组队上山打猎与采集的男人们也踏上了回村的路。渐渐的,人息响动,各自家中的灶房里也冒出了炊烟,整个村子笼罩在一片温馨而又安逸的热闹气氛中。 突然间,几个小孩跑了过来,正是余豆余风几个,带着村里各家各户的十来个个毛头小子,他们一边挥舞着手臂,你追我赶的,一边在村子里边跑边喊: “咱们村要有先生喽!咱们都能读书喽!!” 许许多多的村民听闻这消息,先是不敢置信,还有几个大娘将脑袋探出了灶房外,笑道: “先生?现在到处都是洪水,咱们村哪儿来的先生?” 余豆听到了,就扯了嗓子喊:“咱二叔从县城里请来的!!五位先生呢!各个都是秀才老爷!” 听了这话,再一看余豆,大娘们就知道他口中的“二叔”正是余家老二余大树,心中一惊,已是相信了几分,手中的锅碗瓢勺也放了下来,扒着窗户就问道:“这是真的?!咱们村真的要有先生了?” 这几个小子其实并不太懂先生的意思,也不太理解什么是“读书”,只是常常听爹娘叹息,村里要是能请来个先生就好了,村里的孩子日后也能有出息了……这些个小子们就以为“读书”和“先生”是什么好得不得了的东西,一个个地在村里狂嚎。 殊不知在不久之后的将来,他们这些个皮猴子,也将是所有学生之中挨板子罚站以及通报批评最多的几个。 晚饭后,许多村民听闻这事儿之后,你拎着点儿干货我带点儿菜瓜的,吵吵嚷嚷一堆人来到了余家门口,脸上都挂着喜悦的笑容。 余家出来不少人,为首的却是余卿卿。 这小丫头没有任何吊胃口的意思,立马表示请先生是真的,要给村里人读书也是真的。 得知此事确实定下来后,村民们“哗”的一声热闹开了,那热闹地气氛堪比过年。 可还有人担心着:“五个秀才老爷!咱们真的供得起吗?” 其实他心里是想说,五个秀才老爷,也太多了吧!!开个书院都够了!村里就那么些个小孩,却请那么多个先生来……束脩该有多高啊!! 余卿卿个头小,被村民们团团围住,小姑娘娇俏又清晰地声音从众人之中传出来:“五位先生呢,其实也不算多的,咱们村可不仅仅只有小孩子可以学习!诸位大婶伯伯肯定没听过这么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一辈子的事儿,所以咱们家打算,给全村的人,开课!” 说完,她趁众多村民震惊在她这一番话中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拍了拍手,示意道:“大米哥,大谷哥,你俩把横幅给展开!” 听到吩咐的大米大谷立刻将手中捧着的布举了出来,两个人各执一边,只见近一丈长,三尺宽的红色布料被展开,上头写着极其好看的一排大字: 知识改变命运!智慧引领辉煌! 村民们:??? 吴婆子道:“这是啥呀,看不明白,怪好看的。” 孙家儿媳妇道:“大娘,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当是字。” 余卿卿一拍手,“这个婶子说对了。这是字!也是以后咱们村不管男女老少,每个人要识的字!” 吴婆子忙道:“哎呦哎呦!我这个老婆子眼都快花了,还认什么字哦,不行不行,羞得慌!”几个婆子听了,也纷纷附和。 袁家的几个姑娘银钗珠釵和宝钗也都来了,她们几个在家中原本就认得几个字,自家大姐以前还读过戏本儿给她们听,而这些据说都是爹爹在的时候教给大姐的本事,几个小姑娘都羡慕得紧。 听闻余家找来了先生,又想到青青那个丫头,小小年纪却有许多的本事,小姑娘们鼓起勇气就想过来问问,关于村里头的女孩子是否也能来学习的事儿。 没成想几人还没问呢,余卿卿就说出了口,甚至说连吴婆子这样大的年纪也可以学,倒让几个小姑娘又是欣喜又是激动的,围着就叽叽喳喳起来。 村里其他人大多也是莫名有些羞赧的意思在里头,一是觉得读书这种高大上的事儿,如何能轮到自己这帮子土里刨食的庄稼村户头上,二是想着,听说读书都是要极其聪明且又本事的人,他们又如何配得上,倘若是学不好,哪又该如何。 又是自卑又是胆怯,如此这般那样的想来想去,大门口处竟有大半的村民摆手说自己不想学,怕日后学不好,还是把机会留给孩子云云。 余卿卿丝毫不在意村民们的纠结,她平静地说道:“咱们村里请先生来,是咱余家的意思,所以咱们也决定了,日后不会收大家的束脩钱。” 轰!村民们又炸开了。 方才的自卑和纠结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人的脑子里瞬间都被一大排的“这大便宜必须得占啊不然亏死了”之类的想法给刷屏。 余卿卿得意地挑挑眉。 在一旁看着的余其凌则忍俊不禁地笑了。 他家小妹,为了忽悠村里人来读书,也是费尽了苦心! 而这时候,县城里的状况也还算不错。 许多病患在喝了药的第一天下午,就感觉到病情有些许的好转。 这让一众人等简直欣喜不已。尤其是董太医。 之前他费尽努力,才调配出来抑制病情加重的药方,可没想这个余大夫一出手,就是这般的好效果。 一方面是欣喜,一方面也是震惊。 这时候,他已经知道了,这个“小于大夫”并非他所以为的“小于大夫”,而是“小余大夫”。 当然,他也知道了,这个余大夫是自己的前辈于太医偶尔被山中村人救助时遇上的,一位很有悟性和能力的乡野大夫。 于大夫将老余之前曾卖药方的事儿给隐藏去了,是出于保护老余的目的。 他很清楚,对于一个医者来说,一本失传了的医书具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不说别的,就他自己,都下定了决心定要将这宝藏一点点给挖出来,至于小董,嘿嘿,对不住了,在他挖出来之前,是绝对不会让别的任何人从他手中抢走老余的! 董太医倒是没想到这么多,毕竟老余头上还挂着他前辈徒弟的名号……因此这下午之后,董太医每天都以一种蜜汁敬仰与崇拜的眼神盯向于仙之,语气也是小心谨慎而又散发着些许紧张的。 在他看来,前辈的徒弟都如此厉害,那于前辈该有多大的本事啊!不愧是太医都不屑于去任职的男人! 不过董太医却忽略了他一张向来爱板着的脸,还有那生硬的话语风格,尽管是刻意软化了几分的眼神和语气,可还是让于仙之心中感觉毛毛的。 已是用药的第三日了,西区的大部分百姓也进入了恢复中期,而老余帐篷外负责派送伙食的小差役却来汇报说,老余这三人的病已经好了。 董太医并不是很相信,还特地带上口罩给三个人把脉,最后得出来“竟然确实好了”的结论。 老余找了些借口,就说自个村里的人,平日里吃得比县城要好,身体素质也不错,加上感染得本就不严重,所以患病之后好得快一些也是正常。 东拉西扯的,算是把一众太医给忽悠得信了不少,于仙之也早已暗搓搓地想与一行人回去,也给老余等人诊脉看了个遍,表示确实无事了。 有了大佬前辈的发话,小太医们自然连连点头,同意老余三人离开西区,钱县令也准许了四人以及挑选好的几位秀才公一同离开县城的申请。 凌墨此时已带了几个志愿者划船来接人,这时候,钱县令这儿,却吩咐差役将之前五位秀才公中,最小的那位请了过来。 小秀才依旧是破烂的衣裳,狼狈的打扮的,只是怀里的包裹外又多了一层布料,包得紧紧的。 虽然小秀才始终一副面容沉静,举止不卑不亢的模样,可从他细微的举止中,钱县令依旧能看出来他十分在意这包裹。 “魏知源,丁亥年生于临水县大庆村,自幼父母双亡,长兄长嫂将你扶养长大,戊戌年考中童生,辛丑年春考中秀才……本官这卷宗中说得可有误?” “回大人,并无差错。” “唔,辛丑年,也就是去年,你十四岁考上了秀才,这在大镜国内十分罕见,堪称为神童!”钱县令笑了,他觉得这个临水县惨归惨,却是个极其有灵气的地方,能人异士可真是多! “本官看你衣着褴褛,并不像完全是因为洪灾的缘故,你这般小小年纪考上了秀才,上一任的县官没有给你什么奖赏么?竟然你这等有才之士生活在如此困顿的环境之中?”钱县令忍不住问道。 第二百一十三章 热烈欢迎 “回大人,前县令大人赐了晚学二十两银子。” 魏知源态度恭敬,话却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钱县令:…… 他是真的挺想知道这小秀才到底是把如何将这银子花出去,又是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么一副叫花子模样的……但是不成,他是县令大人,要保持形象,就只能点了点头,转头对文主簿道:“给这位秀才公准备一套衣物。” 魏知源是真的不爱说话,他表达感谢的方式便又是一深深鞠躬,以及一句简单的“谢大人”。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回村去了。 凌墨几人将全村的船都划了过来,可依旧不够将众人一趟全部带走。 老余宝贝地摸了摸自个家的脚踏船,对换了一身衣服的魏知源亲热地说道:“小秀才公,要不要来试试?” 魏知源拱手,“小生姓魏。” “魏小秀才公,看您年纪不大,要不要试试咱家的船?” 这小秀才个头不高,面容也年轻,在老余穿来之前的时代,大概也就是在读初中的年纪。 一个小屁孩儿,虽说是个超级大学霸,可这性格吧……说好听点是沉静,稳重,不好听点儿就是简直比之前的凌哥儿还要闷,至少凌哥儿温温和和的,时不时抿嘴笑笑,这小男孩却总是一副憋着啥劲儿的模样,让老余瞅到了,就总想着要逗他两下。 魏知源是真的不爱说话,礼仪却做得很到位,小小年纪想得很周到,不是拱手便是鞠躬的,对着老余也没有任何倨傲的意思,听了他的邀请后,小秀才点点头,一手抱着包裹,另一手撩起自己长袍的下摆,矮身进了脚踏船内。 刚一坐下,老余便也跳了进去,船体好一番摇晃,小秀才的手又紧了紧。 老余呢,对于古代的读书人并没有多少类似于普通百姓的“敬仰崇拜”之意,看着这小孩努力镇定的模样,只觉得可爱的很,就细心教他怎么踩脚下的踏板和掌握船上的舵盘。 剩下的老秀才和自个的媳妇,也在村里人的搀扶下,坐上了踏船后排的位置,剩下三个秀才则带着各自的妻子儿女坐在了另外的三艘小船上,由村民划船,而余家另外两个男人只能乖乖在县城里等第二趟。 最胖的“麻袋”秀才是爱说话的,他是几人中唯二不带家属的秀才公。 一坐上船,麻袋就开始自我介绍他姓刘,十多年前考中秀才后便再也没能考上过举人。 他家住县城北部,平日里最爱吃县城西街头的一家卤肉,偶尔爱喝小酒,原在县城一家富户中被请去做了先生给小娃娃开蒙,已教了六年。 麻袋神态轻松,语调潇洒,可他没有说的是,他原本家中亲人除了媳妇还有一儿一女。 可不幸的是,自家媳妇和一双儿女在洪水来的时候都在街上被冲走不见了,他这些日子来在县城里也只是苟延残喘。 勉强度日之外,便是在踏云台疯狂地寻找自己的亲人……可天不遂人愿,始终是一无所获。 直到后来疫情爆发,刘秀才被单独隔离两日,因为没有患病,又被放回了东区。 自此之后,他对县城再也没有了任何留恋。 故而听闻这次村里请先生,刘秀才边想着换个地方也好,便利落的答应了。 坐在船头的刘秀才说完了话,便扭头看向茫茫洪水,似是在沉思什么。另外几艘船的秀才老爷虽没说什么,可也各自介绍了姓氏。 那个被老余偷偷取了名字叫做“麻胡”的秀才,令人吃惊的是,他还真是姓胡。 这位胡秀才的长相与一般的读书人相比,确实是“相当粗犷”,不光是满脸硬茬胡子,眉毛也是向上扬起,十分夸张,一对眼睛不瞪也是圆溜溜的,莫名有些凶巴巴的感觉。 看着胡秀才的第一眼,老余就想到了一个三国名将:张飞。 尤其是在这位秀才老爷自报家门的时候,那声音,那嗓门,真不是盖的,简直是震耳欲聋。 若不是他那一身文人长袍盖住了他健硕的身材,袖子里又是时不时掏出来一本翻旧了的小书册子,老余定要怀疑此人怕是跑错了考场,不考个武状元那可真是可惜了! 想着想着,老余还是忍不住表达了他内心的惋惜之意…… 胡秀才倒是没有半点被冒犯的感觉,反倒是“吼吼吼吼吼”地笑了起来,“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俺的!俺祖辈是打北方的北方来的,咱们那旮瘩的人都长俺这般模样,一个个个头高又健壮的!前朝时候甚至还出过几个将领!” “可如今吧,实在是咱们大镜朝讲究以仁治国,重文抑武得厉害!自打俺爹娘生下俺,便将俺送去书院读书,说要彻底改变俺们这族的未来……” “可或许俺还是适合舞刀弄棒,不适合读书识字,读了这近二十年时间,俺媳妇也给俺添了两个小子,俺才踩着红圈圈考了个末尾的秀才,再往上一步却是不成了,前县令大人与俺直说了,俺这样的天生粗人不太适合出现在官场,随便一句话会把那里的官吏吓坏喽,吼吼吼吼!!”说着说着就胡秀才就自个乐得笑了起来…… 胡秀才的媳妇王氏是一个个头娇小但是性情麻利泼辣的,见自家相公笑得毫无“秀才公”的体面模样,王氏忍不住掐了他一把,“斯文点!” 胡秀才看着五大三粗,对自个媳妇却是十分宠让,被掐了也一点儿不生气,只是摸了摸自家媳妇的小手,依旧傻呵呵地乐着。 另外一个麻杆姓章,此人并不于之前几人一般有种好相处的感觉。 原本就不胖的他,在这些日子里,更是饿得身材瘦削,面颊凹陷,神情看起来略微有些刻薄,嘴角像是被人向下扯着一般总是撇着的模样,不管是坐着站着,两手总是立在身后,下巴微抬,眼睛却总是向下看着,与他对视的时候,就莫名会有一种被“蔑视”的感觉。 麻杆章的媳妇也是细瘦的身材,略薄的面相,上眼皮似是耷拉着,将眼珠子盖了一半,没什么精神,嘴唇很薄,没有血色,还总是抿着,手边是一女两男两个孩子,都是一副畏缩的模样。 麻杆章是这些个人中,唯一冲着村里的吃食而来教书的秀才,他们一家都是那种光吃却完全长不了肉的那种体质。 在县城如今的情况下,简陋又单一的吃食更是难以维持一家人日常的生存。 在听闻这个村子这时候招先生,却以吃食作为条件的时候,章秀才立马站了出来,无他,他们一家子实在是太需要改善伙食了!! 麻袋,麻胡还有麻杆在船上各自介绍完了,老秀才捋了把自己的胡子,“老朽姓吕。孩儿们都去京城了,就老朽与拙荆一直在县城生活,平日里我俩老人最想做的事儿~便是去村庄里寻个地方,过过农庄人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日子。” “这不!平日里没那个能耐收拾,这次碰上了洪水却能被你们一路送去村子里,很巧了么呵呵呵呵呵……” 老秀才在那儿笑得浑身直颤,拐杖都快要拿不住了,一副十分得意的模样。 众人:…… 老余:感情您老是想来养老的是吧!? 他就想知道,现在把这老头儿送回县城还来得及不?? 到了在老余一旁的小秀才,他一脸无动于衷的神情,踩着脚踏板,嘴里吐出了三个字:“魏知源。” 愣了几秒之后,又补充了一路:“大庆村人。” 老余听了这村名感觉有点儿耳熟,应是原身原本就知道一些的地方。 其他几个村民却不由互相对视了两眼。 末了,一个村民对着老余用口型说了一个字:狼。 老余:……浪?? 一个年级稍大的村民忍不住感慨道:“十多年前,大庆村曾碰上过一次狼群下山吧!听说被咬死了不少人呢!” 魏知源听到了这话,并没有接嘴,而是抿了抿唇,将拳头又紧握了几分,眼神幽暗。 另一个稍微年轻的村民也发表了自己的心情:“咱们这不也刚刚经历了一茬……若不是有余家组织咱们,清水村恐怕也要跟大庆村一样!!” 几个秀才听了这话,就忍不住将头都扭了过来,章秀才问道:“你们村里也有狼?” 村民生怕吓着秀才老爷,忙安慰道:“不会再有了,不会再有狼出现了,它们都被咱们村里的人给打怕了,狼王也躲得远远了!老爷您也不必担心,咱们村里现在已经建起了近一丈高的围墙,等您看到了就知道了!这些狼就算是长了翅膀,也是飞不进来的!!” 划船的几个村民说着话,还是有些儿紧张,他们并不知道该如何搭秀才老爷的话,只是一个劲儿地解释。 老余倒是一点也不慌,他先是不疾不徐地介绍了自个村的名字和村民,又简单向几位秀才描述了一下村里的情况,说明村里的安全性之后,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话虽然说得简单,可也让这几位秀才和随行的家属们相当吃惊了。 有房子住,有粮食吃,有围墙有巡逻队,甚至村里人还有工作! “武陵川径入幽遐,中有鸡犬秦人家………”老秀才忍不住叹了一句。 章秀才闭口不言了。 刘秀才倒是无所谓,住哪儿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胡秀才又轻拽了媳妇的小手,用自以为小声的声音说道(实则船上的诸位都听得清清楚楚):“娟儿啊,我说听我的总没错吧,你起初还一个劲儿怪我瞎掺和,没成想这村子可真是来对了哈!” 王娟气得脸通红,她拧了一把自个相公的胳膊,“快别说了,丢人死了!”大伙儿都听到了,你没看到??给咱们划船的那个村民都笑着呢,你还在那儿叭叭的! 想着又拧了一把,却揪到了一撮长长汗毛。 “快到了快到了!”最前面一艘船上的村民已经开始喊着了。 刘秀才忍不住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只见得不远处一个山脚下,有几根木柱子从水中伸出来,支撑着破旧的棚子,旁边是上下黑乎乎的一片,中间一块长长的红色的东西在风中摇动着。 再近点儿,近点儿,不远处的欢呼声逐渐清晰,胡秀才他们也站了起来,所有人都看清了! 那片上下黑压压的正是人群的头和脚,红色的是他们手中举着的横幅。 吕老秀才缓缓将横幅上的字给一个字一个字念了出来:“知、识、改、变、命、运!智、慧、引、领、辉、煌!哈哈哈哈哈,这话简单粗暴,老朽喜欢!” 横幅下面还站了一群小萝卜头,一个个穿得整整齐齐,头顶的总角高高翘起,一个个地手拉着手,摇来摆去,用参差不齐的奶音,大声喊道:“欢迎先生——!!!” 见着此时的场景,就连一向不动声色的魏知源,以及刻薄脸章秀才,神情中也都有些许的动容,更不用说胡秀才他的船上又爆发了出奇特的“吼吼吼”笑声。 待船靠近后,村民们自动向两边散开,给船上的先生们留出上山的道路来。 下了船,踩上结实的山土地,老余忍不住朝着自个家闺女媳妇的地方跑去。 虽然天天在空间见面,可这在现实中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老余冲上去搂了吴氏一把,被无情推开后又想把自家丫头给抱起来,余卿卿立马灵巧的钻到余其凌的怀里,手指着上船的秀才们说,“老爹,这可是你请来的先生,怎么一到村里你就不管啦!” 老余点头,“你看还需要我吗?” 只见这时候,李村长正满眼热泪的捧着吕老秀才的手,在他看来,这位老秀才年纪如此之大,却该愿意来他们村里教书育人,这是怎样伟大的精神啊!泪目!感谢! 另一边儿,也有一群大妈大婶围着魏小秀才打转,她们一见这小秀才如此面嫩,一个个稀罕得不行,各种嘘寒问暖,将小秀才说得脸颊也多了几丝薄红。 更有婆子伸手想将小秀才手里一看就很沉的包裹给拿过来拎,却被小秀才坚定地拒绝了,神情里也是满满的认真:“这包裹我拿着便好!” 第二百一十四章 自豪之情 另外几位秀才公也被热情的村民们团团围住,这架势,在老余一家人眼中堪比小型追星现场。 秀才公们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是拥有过不少普通百姓所不曾拥有的福利。最直白的几个:免徭役,家中有秀才的户籍不用服徭役,免赋税,读书人原本就没有多少“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国家自然要照拂一番。家中田地不多的秀才,也会帮别人免除赋税并借此赚上点儿银子。除此之外,还有类似于见了县令大人不用跪拜,可以驱使奴仆,以及出游时的各种小方便。 在上一任老皇帝施行仁政、崇文抑武的趋势下,读书人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 清水村在临水县城周边的十里八乡之中,既不算条件最差的,也不是多么富裕的。 就像大镜朝许许多多普通的村庄一般,村民们日出而起,日落而息,勤勤恳恳地种田,老老实实地生活。 读书的目的,是跨越原本的阶层,走向更高的层次。 然而质变的基础永远是量变。 倘若没有老余一家的到来,按照历史社会生活的正常发展进度,在没有什么极端的天灾人祸到来的前提下,清水村大概至少需要经历四五代人的积累,才能够拥有足够踏入下一个阶层的资本。 在这资本的支持下,可能还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才能真正培养出一个真正有较高社会地位的“读书人”。 而这些“读书人”倘若愿意尽自己的能力去扶持自己的家乡,那么一个小小的村庄才有可能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由此可以看出来,老余这一手自己都意想不到的骚操作,等于将清水村的发展进程提前拉快了一两百年! 不得不说,在科技并没有发光发热的时代,知识确实是推动发展的核心动力! 村里的百姓们自然是想不到这么多这么远的,对他们来说,整个临水县就是他们所能接触到最大的一片天地。 唯一有书院和先生的地方,也只有县城,又或者是个别非常富裕的村庄里,请了那么一两个老童生,都够那几个村子里的村民挺着胸脯出门了。 然而谁能想到,他们平平无奇的清水村,竟然有那么一天,请来了五位秀才老爷给村里的人教书! 要不是现在自家山下是一片黄水,村民们也没法出去,否则一些得瑟坏了的村民从此劈叉出门都是有可能的! 村民们将这五位秀才公围了又围,看了又看,嘴里也是啧啧称赞个不行,农村里的田地人家也说不出几句好听又格调的话,说的都是粗陋的几句,什么“先生可真精神啊”、“您的胡子怎么在发光啊”,甚至夸章秀才家小儿子的小眼睛“一看就特别有神,不愧是秀才公家的孩子啊”之类的胡话都说了几遍。 最后还是李村长勉强收敛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抹了把激动的泪水,回神后试图掌控,啊不,挽救一下局面…… 他先是斥责了一个仍在与魏小秀才抢包裹的婆子,又是拽开了一个一脸谗笑写摸着胡秀才肱二头肌并不停称赞的汉子,“胡闹!胡闹!都给我消停点!”一向软乎乎的李村长大人终于拿出了他身为大村长的尊严。 而此时此景下,这五位县城里各怀目而来的秀才公们,连同着家中的一众人等,不约而同地生出来后悔的情绪。 章秀才更是将眉头皱得紧紧,嘴角也撇得更深了。 “哦,你们看,这位秀才公看着……多威严啊!”有一个村民指着章秀才道。 老余等人:…… 老余:过了,过了吧!他怎么还没发现自家村子的人还有当舔狗的潜质啊! 这么看来吧,还是大家的见识太少! 李村长再次站出来,摆手“大家冷静,冷静点!别冒犯了咱们村的秀才老爷!” 说完便向着几位秀才老爷鞠了一躬,示意一行人跟着他上山,去早已安排好的住宿地方放置行李。 原本脸色并不算好的章秀才,这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便甩甩袖子跟着李村长上山。 村民们有些小心翼翼地接过了秀才公们的行李,不过也不多便是了,另外两个村民上前扶住了拄拐杖的吕老秀才,吕老秀才的妻子是一个身材十分矮小又十分爱笑的老太太,吕老太太搭上了村民的胳膊后,就与身旁的几人一直亲热地搭话,问问村里的情况。 剩下几位秀才公也不住地四处打量,胡秀才边走还边竖起耳朵听吕老太太和村民们聊得那些话。 魏知源小小的个头,抱着包裹就落在后头,他的年纪最小,虽然穿着一身还算崭新合身的长袍,脸上也是严肃的神情,可那瘦小的身躯,稚嫩的面颊,一看就还是个孩子,吸引村人的目光也是最多。 村里人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哪家秀才公的孩子,就像章秀才家的那个儿子,两人年纪相仿,身高上一比,甚至魏知源还要矮上一些。 若不是老余在上船后特地介绍了一下,许多人根本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小的一位秀才老爷。 “这就是传说中的神童啊!”余卿卿忍不住拽了拽自家凌哥儿的手,“哥,你说你跟他,你们两个哪个学识更好一些?” 余其凌见这小丫头一副装作“我很无知我很乖巧我只是随口问问”的模样,又瞅了眼她大眼睛滴溜溜转过的小坏心眼,忍不住微低下身捏了一下小妹的鼻头,反问道,“那在小妹心中觉得,我们两个,哪个学识会更好一些?” 余卿卿自然伸手抱了一下她哥的腰,当然,因为她的身高,也是仅能费力抱到她哥腰的高度,语调娇娇的,“自然是我家大哥最厉害了!!” 余其凌低头对上他小妹的笑眼,一种莫名的感觉再次升了起来。 有时候,他看着自家小妹,举手投足都是一个纯然可爱的小娃娃。 但有时候,特别是与她的眼睛对上的时候,余其凌又感觉仿佛是看到了一个年龄心智不低于他的成年人。 这种违和感,时不时地会出现。 就比如此时,虽然是他的小妹以一派天真的口吻说出来这么一番稚言稚语,但当他对上小丫头的眼睛,又分明觉得这个小姑娘其实是在把他当做小孩儿在逗着玩呢!就连那撒娇的回答,分明也是大人哄小孩的口吻! 余其凌心中闪过许多想法,可也是将一切付诸一笑,他又伸手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拉起了她的手,在一众村民之中走着,缓缓上着台阶。 魏知源一直低头踩着台阶,倒是没怎么看周围的环境,可其他几个秀才却在忍不住地打量。 一边打量一边吃惊,他们心中十分纳闷,咱们这地方不是刚刚发生了洪水吗,踏云台处还是一片民不聊生,怎么这些村民住的山脚下都打理得如此精巧! 在上了半山腰,推开了山门之后,秀才老爷们这才是真正被震惊到了。 一条两丈宽的青砖路,随着台阶向远处升高蔓延,两边是规整的养鸡厂房和员工居住区,更往深处点儿的是林木掩映下的员工办公区。 这一片地方,在平时就不怎么用得上,有一处活动室被改作了幼儿园,还有其他的厅堂在起初逃灾的时候就成为村民们暂住的地方。 后来村民们又在村子里建了不少土房,就把这片地方又给腾了出来,这时候,这几块面积还算大的厅堂,就在余李氏的同意下,成为了日后先生们教书的地方。 李村长遥遥指了指将来要作为学堂的地方,介绍了一下,便又带着秀才公们往村子里走去。 青砖路并不是直的,它随着山的地形逐渐升高,房屋也是错落的,但是因为彼此之间所隔的高度是一定的,形制也是一样,也就像台阶一样依次上升,整片居住的地方看起来既是整齐又是和谐。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跑下了山脚迎接,还有一部分人留在各自的家中,有的端着板凳坐在家门口前,笑嘻嘻地看着村长一大行人走过,打打招呼挥挥手啥的,还有人在自家的灶房里做着吃食。 章秀才是最先闻到饭菜香气的。 那一缕朴实又令人熟悉得感动的香气……天啊!一定是大锅焖煮的白米饭!! 还有那炊火气息中散发出来的新鲜菜果被烹饪时的味道……真是太令人感动了! 刘秀才仍旧是爱说话的模样,他一点没有端着架子,跟李村长也是唠了一路,还与他认真地探讨起左手边第二家房屋灶房里烧的菜一定是鸡蛋炒黄瓜。 说着说着,几人都感觉口水要流了出来,可没办法,多少还是要端起点儿秀才老爷的架子。胡秀才捏紧了自个媳妇的小手,胡家媳妇身后跟着的小个小男孩则忍不住了: “娘,这鸡蛋的气味也太香了,亭儿好想吃!” “楼儿也想!楼儿好久没有吃过鸡蛋了!” 胡家媳妇羞得不行,她们虽然不是秀才老爷,可也算是秀才老爷的家属,多少还是要留点儿面子,现在这两个小孩一个比一个嗓门大地说想吃鸡蛋,可真是尴尬! 李村长听到了,倒是笑呵呵地转过头来,对两个小娃娃说:“两个小公子再等等哈,过会就有鸡蛋吃了!” 说着转头又对方才一直闲唠嗑的刘秀才说道:“您刚才经过村门口时候也看到了哈,咱们村有很大一片的厂房,那里面培育的都是咱们村的小鸡,严格来说呢,那都是余家的小鸡,都还是半大的鸡崽呢,哈哈哈哈哈!” “不过呢,咱们村的人在逃上这山的时候,不少村民都将自家的老母鸡给带了上来,最后就都统一放在了余家的养鸡场里面养着,也不知道余家那什么基还有什么药饲料都是怎么配的,村里人的鸡进去养了半个月后,就连下的蛋都比从前吃起来的更香!!” 刘秀才一路上听李村长说话,几乎是每三句就要带上一嘴的“余家”,山是余家的,路是余家的,房子是余家的,养鸡场是余家的,就连村民们,几乎也是靠着余家过活的! 退几步说,就连他们这五个秀才公,也是余家给请来的! 想着想着刘秀才就忍不住瞅了一眼老余,这个男人正围着吴氏,边走边缠的那个劲儿可让吴氏膈应得不行,时不时地推他一把。 刘秀才看着这夫妻俩恩爱的模样,心中不由生出了一丝怅然,可好奇也是丝毫没有的减少,他忍不住问道:“这余家,可是你们村的大地主?” 李村长下意识想说,余家呀,哪是啥大地主呀,他们跟咱们不都是一样,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啊! 可是他猛然刹住了嘴,细细想了一下:余家,现在有山,有地,有大片的房子,还用粮食雇佣了绝大部分村里的百姓,这不是大地主是什么! 只能说,这余家老二,发家得实在是太快!他现在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初余大树一脸憨实地提着半袋子米,走进了自家门口,说要把地给卖掉时的情景。 随后便是喝酒吃饭,张罗着去山上买地,又是买下整个山头,建房子,建厂房,请全村的人来做工…… 转眼间,余家已经成为了他们整个村的主心骨,顶梁柱,也成了李村长最敬佩的一家人。 当然,其中最传奇的人,无疑是余家二房的那个叫做青青的小丫头。 虽然后头余家已经有意的将这个小丫头的本事偷偷隐藏了起来,无论做什么只说是整个余家的主意。 但是作为与余家二房打交道相当多的李村长,却知道这个小姑娘,绝对是异于常人的存在。 不过这些话,李村长是绝对不会对其他人说起的,即便是未来要在村里教书的秀才公。在说起整个余家的时候,李村长也勉强按捺住内心那么一丝对自家村里人的自豪之情,反正,他相信,在这几位秀才公看到余家大院的时候,一定不再会觉得他们清水村只是一个普通而又贫穷的小村庄! 第二百一十五章 忽而梦中 是这群秀才不曾见过更好的地方吗?不是的。 但是当走进了余家大院的时候,大家都吃惊了。 奇特,新颖,且透露出不怎么能形容出来莫名的舒适感。 近现代新中式的园林设计,就是这么包容了中式的简约典雅,并舍去了它的繁复缛杂,显得十分清新。 而且,自从洪水到来,县城里的人就再也没见过这样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了。 胡秀才强忍激动,问道:“俺们回头就住这块地方了么?” 李村长:…… 老余直截了当道:“并不是,这是我家。” 李村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请你们来这儿,是因为余家才有大桌子,方便一起吃饭……不过我们村子给诸位秀才老爷安排的地方也不差,等吃完饭就请你们一块跟着我前去安置一番。” 诸位秀才老爷面上浮现了肉眼可见的失望表情,不过很快呢,余家主堂里端上来的一道又一道新鲜又美味的吃食瞬间就治愈了所有人。 这一桌菜可不一般,虽说主厨的是余家的媳妇们。 可这些菜的材料,全都是村里人一个个送过来的。 有的是村民从山里得来的,有的是原本就藏在地窖里的,还有一些是村民平日里领粮食时偷偷省下来的。 村里人为了表达的感谢,大家这几日没少往余家送菜,还有一些人将自家从山里好不容易捕来的肉也送了过来。 胡秀才的两个儿子终于吃上了他们心心念念的鸡蛋。 刘秀才喝了一口小酒,又吃了一口卤肉,感动得只想落泪。 这时候余老大等人也回来了,举着酒杯莫名开始抹泪的刘秀才就与余老大迎面对上了眼。 “卤肉兄!” “肚子兄?” 之前见面时,两人离得太远没认出来,回村时候又没赶在一趟上,这两个人这时候才突然发现彼此之间竟然是认识的。 “肚子兄,没想到你天天腆着这么大的肚子,竟然还是个秀才老爷!不,不,我不是说你不像秀才老爷嘿嘿,咱是说,哎,啥呢?算了!来来来,欢迎你来咱们村!”余老大还没喝酒呢,就有些口齿不清了。末了还接问了一句,“你家那两个娃娃呢,怎么没跟着来呀!” 这句话算是问到了刘秀才的痛点上,他“吭”的一声就突然哭了起来。 这一哭,差点吓得老余把自己的茅台酒给收起来。 他发现吧,不对劲啊,怎么总有人喝了他的酒就发疯啊。 之前的道长老张头,也是如今余家每天喊着的大师父,也蹭上了这难得的好酒,只见他眼神怪异地打量了老余一下,然后偷偷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带酒塞且封了蜡的葫芦酒壶! 先是小闻一下,假装喝了,实则是偷偷倒进了自己手中的小葫芦里,然后便伸手说要再讨一杯来。 余卿卿全程在一边看着这小老头偷酒,只是自己乐着,并没有把人家爆出来,甚至还为小老头端了几次的酒壶,每次都帮他将酒杯上得满满。 大师父先是乐呵得嘴巴都歪了,直夸余卿卿这个小姑娘真是有灵气。 可这酒杯接着,接着,就有点不对劲了,这小丫头的笑怎么越来越奇怪了?大师父不由放下了举酒杯的手,缓缓问道:“小姑娘,怎么了,怎么这般看着我?” 余卿卿:“这酒不错吧!” 大师父点点头,“着实不一般!” 余卿卿又给他满上一杯,“以后还想喝不?” 大师父看着姑娘鬼灵精怪的一眼,那句“想”突然就有点说不出口。 余卿卿也没卖关子,她直接说道: “我听我家凌大哥说呢,老人家您博古通今,引章据点,诗句文章张口就来,他呢,话里话外都是对您的称羡与敬仰。正好呢今个也是个好日子,不知道您对于这个,这个教育事业,有没有要贡献点力量的想法呢……别的不敢说,至少这酒,我给您包了!管够!” 一桌子的人听到了之后都笑了。 李村长还敬了小老头一杯酒,“来来,大师父,好事成双!” 魏知源也抬起头,瞅了这眉眼飞舞的小姑娘一眼,愣住了,像是想起些什么,攥紧了筷子。 大师父呵呵呵地笑了,没说答应也没说不同意,只是笑眯眯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下。 余卿卿就知道此事已经是妥了,得意地跑到她哥那一桌去邀功。 余其凌在一旁早已听着了,他也知道自家小妹是为了自己求来这一位老师,便起身,向着老人家恭恭敬敬行了跪拜之礼,之后又敬了一杯酒。 大师父又喝下一杯,心情也很愉悦,还摸了摸自家新徒弟的脑袋,“乖!” 这一番看似是小插曲,实则是余卿卿精心安排过的。 也是大师父够给面子,愿意给她哥一个机会。回头定要偷偷塞给他一整罐好酒,余卿卿暗想。 早在与老张头接触的第一天,不同于余谷那小子的神神叨叨,胆战心惊,余其凌一开始就对这小老头有种莫名熟悉感觉。 几番交流下来,余其凌更是心生瞻仰之心,且心中动了些心思。 没想到自家小妹竟察觉到自己的想法,直接给自己“忽悠”来这么一个先生。 余其凌回了位,又忍不住低头对着小妹的耳畔说道:“今日之喜,真是多谢小妹了!” 那声音温温软软又酥酥的,带着点儿青年独有的清亮嗓音,以及口唇间轻轻吐露出来的热气,就这么贴着余卿卿的耳朵边道着,原本就偷偷抿了她哥杯中一小口酒有点晕乎乎的小姑娘,顿时感觉心口跟炸开了一般,整个人猛然间一个后仰。 余其凌身手灵巧地托住了自家小妹,另一只手轻轻贴在小姑娘的额头上,只见他眉头轻敛,眼神真挚,一脸担忧地问道:“小妹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脸那么红?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呀!” 余卿卿忍不住捏住了心口的衣裳,她想开口说没什么,只是被你的脸给美得煞到了而已,你你你,你别离我那么近就成。 心里念叨着八岁八岁八岁我今年八岁,然后不动声色地偷偷移开自家哥哥的手,拍了拍道:“没事儿的哥,我就是一不小心没坐稳而已……” 余其凌相信了,他又扶了扶自家小妹的肩膀,撇了撇她那小小软软又乖巧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他怎么会有这么灵巧又冒失的一个小妹妹呢!真是奇特! 一旁不断将视线偷偷移向余卿卿的魏知源,看着这对儿兄妹一副爱护的模样,眼睛突然就有点儿湿湿的,但很快他又垂下了眼眸,低头开始吃食。 这一顿,真算是宾主尽欢。 饭后,余家人又带着一行人在自家院里转了一圈,且特地绕开了余卿卿的那个小屋。 毕竟除了他们一家人还有一些偶尔来玩的村民之外,并不是所有人见了小楼下盘踞着的赤练蛇都不会害怕的。 正如李村长所说,秀才老爷们所安排的住所确实不错,位置既不是过分偏僻,比其他地方也多了一些清幽。 这是几家村民连夜腾出来的房屋,而那些主动要搬家给先生腾地方的人,并没有为此感到不开心,而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是夜,魏知源立在干净整洁的卧房内,看着眼前的书桌和明亮的烛台默然不语。 胡秀才则在暖和和的被窝里,搂着自家媳妇,傻傻地还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就再次过上了这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虽然才过去这十几日,从前的日子回想起来却像是相隔了许久。 在县城里扛灾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却没曾想在这个曾经觉得不起眼的小村庄里,胡秀才却找到了桃花源般的快乐。 然而,此时却有一个人莫名非常。 这人正是余卿卿。 今日早早入睡的她,忽而做了一个梦。 这个梦里,她不再是如今这个短腿整天只能装嫩的小萝莉,而变成了从前那个二十多岁身高腿长的大姑娘余卿卿,不过依旧是一身古人的装束和发髻,就好像她很久之前便是这般模样。 余卿卿第一时间还以为自己再次穿越了。 她下意识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咦,不疼。 不对啊,按照正常剧情来说,她难道不应该在感觉到疼痛之后再次对苍天呼唤她怎么又穿越啦之类的话。 突然消失的痛感使得余卿卿忍不住又捏了把自己的脸蛋儿,嘿,还真不疼! 那只有一个可能了,她在做梦! 余卿卿开心了,她张开两臂,前后又打量了一下自己。 唔,这套衣服倒是不错,简洁又大方,还是她平日里最喜欢的浅粉色。 手头里没有镜子,否则她定要拿出来瞅瞅自己此时的模样,是否有什么变化,会不会还是从前的那副标志模样! 不过没有得意多久,令余卿卿十分吃惊地是,她的正对面,突然缓缓一个……她最熟悉的一个人,正是她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小伙子:余其凌!! 实在是视角变换之间的差异实在是太大,习惯了之前抬头看到自家大哥齐整的衣领和光滑的下巴时候的角度之后,余卿卿突然发现能和这个小伙子迎面对视的时候,平日里那一句嚷嚷惯了的“哥哥”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她想了想,自己现在也不是之前那个小萝卜头,而是一个,身高只是比凌哥儿略矮一些的女生。 没错,就这么短短两三个月,原本一米七五左右的余其凌,就又偷偷长了三厘米! 按照他这个生长趋势,以及他爹身高遗传等因素的作用下,小伙子长到185大概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然而之前的小萝莉余卿卿怕是刚有她哥身高的零头那么高。 不过呢!这时候,就不一样了,翻身矮子也能把歌唱可!余卿卿得意上了,她伸出手向余其凌勾了勾,还用自以为风流实则色眯眯的口吻说道:“小帅哥~” 也幸好她没有将那句“哥哥”喊了出来。 因为这个被称作“小帅哥”的小伙子正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打量着她。 然后正准备不太确定的口气问一句:“余二婶婶?” 还没说出口,他又摇摇头,自顾自地说道,“不对,虽然有点儿像,但是婶婶可没有那么年轻。” 长得也比余二婶婶好看许多。 原本的余卿卿,继承了吴氏的小脸盘子,大杏眼睛,可又遗传到老余的一些特点,原本应该单纯的杏眼,却在眼尾处略微的向上勾了一些。 恰巧那段眼睫处有几根眉毛恰到好处的略长一些,配上那上挑的眼尾,以及灵动的眼神,姑娘的眉眼尤其在垂眸之后又略微抬起看人的时候,就莫名多了几分媚气。 余其凌便是在看到面前的姑娘这一抬眸时突然愣住的,不仅将嘴里那一句“婶婶”给猛地打回了肚子里,在听到她一副故作轻佻地唤自己时,更是在脸颊两边微微生出了一圈红晕。 余卿卿已经知道自己是在梦中,整个人就开始放飞自我起来。 她一把拉住余其凌的手,就像是白天时候经常牵着的那样。 不料平日里各种任她又拉又拽的凌哥儿,在她伸手拉住自己的时候,突然就羞红了整张脸,异常坚决地拨开她的手,整个人快步后退了三尺有余,弯腰拱手,遮掩住他红到烧起来的脸颊,语气是十分地严厉:“姑娘,请!自!重!” 余卿卿莫名就感觉到了一丝委屈。 这不是自己的梦吗,怎么梦里她哥竟然还这么的“正人君子”! 按理来说,梦里的一切难道不应该按照她的想法来的吗?! 既然都把凌哥儿给变出来了,怎么摸个小手还让他给拒绝了呢! 再者,她又歪头看了看自己朝夕相处的大哥,明明还是睡觉前哄自己入睡的的那副温柔模样,怎么现在却又是一副拒她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这一对比起来的感觉,也太让人……不爽了吧!! 余卿卿气得在边上叉腰。 她忍不住又上前靠近了两步。 却看到她哥扭过头去,又退了两步! 第二百一十六章 重新诊脉 “哥,你……”余卿卿话还没开口,余其凌便又突然消失了。 余卿卿:…… 余卿卿:这个没头没脑的梦到底是闹哪样啊?不求有什么中心思想核心剧情,好歹人物出场要有点逻辑性吧!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什么的……实在是令人费解! 然而此时,小楼外间里,突然惊醒的余其凌也愣住了。 他在黑暗中睁开眼睛,趁着月色看了眼自己的手,又缓缓摸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唔,很真实,应当不是在梦中了吧! 想起梦中那个感觉莫名熟悉,但举止又十分孟浪的姑娘,余其凌就感觉手掌下的面颊又有些隐隐发烫起来。 就不说从前一直在自家府中不曾出去过,即便是来到了这个清水村,且也接触过一些村里的年轻姑娘,村里人向来性情淳朴,不比上京城里的各种规矩,有的性格泼辣些的,还会隔老远就喊他“凌哥儿”,又或者会偷偷塞几个果子给他之后快步跑走。 身为小直男的余其凌,虽然会感觉到有些羞赧,但也不至于像梦中见到那个姑娘一般: 面红耳赤,心跳如雷…… 余其凌迷茫了。 他捂着自己的心口,那种不受控制的感觉,让他不禁又想起曾经身患心疾的那些日子。 或许,他明日早上该去找一下余二叔,让他帮忙再重新把脉看一下自己是否又有心疾复发的迹象…… 青年忍不住翻了个身,闭上了眼睛,想要继续入睡。 可那个梦中的姑娘抬头时亮晶晶的眼睛又浮现在眼前。 还有她那一副见到自己欣喜又自然的态度,分明是认识自己的。 余其凌又翻了个身,他想把这些个画面都给抛开,但是却始终做不到,于是他便开始从头细细地回想,想那个姑娘的衣裳,容貌,动作,还有声音…… 她还说,“小帅哥……” ??? 余其凌:怎么听着那么耳熟呢! 他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似乎就是从他小妹口中说出来的吧…… 那时候自家小妹莫名有些猥琐的表情和语气,他至今还有些印象。 不过细细想来,梦中姑娘当时说那句话的表情,灵动归灵动,似乎在别的气质上跟自家小妹当初那时候,竟是有九分相似的…… 余其凌内心感觉到更害怕了。 从前,他的世界很小,很窄,只有自家府院的围墙包围起来的那一片天地。 现在,他不再受到身中疾病的拘束,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可他清楚地知道,在自己的内心里,始终还是那么一片小小的地方,里面除了自己的爹娘,就只住下了余二叔的一家。 在他看来,小妹一家是真正赋予他第二次生命的人,在他此时的眼里,心里,似乎也只放得下他们。 他很喜欢小妹,确实。 她有着异于同龄人的聪颖与智慧,却又有着孩童的纯真与活泼。 在与小妹的相处中,余其凌既不必像面对其他的成年人那般稳重端庄,也不会像真正对待一个无知的孩童一般费尽心思。 有时候,他觉得小妹是一个需要他去呵护和照料的幼童,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是一位完全可以平等且正常交流的知己,甚至来说,在某些方面,小妹对于一些事物的见解,要比自己还要通透明彻。 这种奇妙的存在,余其凌只能归功于老天爷的造化。 因此,他在心中不止一次地庆幸自己当初不顾一切地奔赴到这个偏僻的村庄。 可是……余其凌心中发誓,他对自家的小妹虽然极尽宠爱,却绝对没有半点男女之情的意思…… 但凡一个正常人,也不会对一个只有自己大腿高,朝夕相处的,小小姑娘,有其他的想法啊! 可是余其凌心中回想梦中的那个姑娘,乍一看来是与余家二婶婶有六分相似的,再想想自家的小妹,倘若是在过个几年,又或者是长到与自己这般大的年纪之时,其相貌绝对跟那个姑娘有九成以上的相似…… 再联系一下梦中姑娘的神情和举动,以及说出来的那句话……余其凌忍不住把所有的锅都盖在了自己的头上——他怀疑是自己对自家小妹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才导致自个儿会忍不住在梦中梦到了自家小妹长大时候的模样,甚至还梦到她对自己…… 余其凌想着想着,只觉得一身冷汗,忍不住盘腿坐了起来,在黑暗中掩面叹息。 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开始对自己曾修习近十年的君子守礼之道深深地反省与忏悔。 这一忏悔就忏到了天色破晓刚刚明了时候,遥远处的养鸡场传来鸡啼声。 余其凌仍旧睁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 最后他仿佛下了什么决心似的,躺下,入睡。 仍旧在新的梦中各种畅游的余卿卿丝毫没有将刚入睡时候的那个小梦当回事儿。 在她看来,她哥在现实中,那不是想摸就摸,想拉手就拉手的,梦里占不着便宜就占不着呗!谁稀罕呢! 可当她被初冬清晨的阳光映照着醒来,穿好衣服跳起身,准备去外屋找她哥一起去刷牙的时候,竟然看到,自家一向准时早起的大哥竟然还,在睡!懒!觉! 这可把余卿卿给乐着了,她就这么趴在了自个大哥的床沿,就好像很多次凌哥儿在她的床边与她说话哄睡一般,细细打量着自家大哥。 似乎自从凌哥儿从第一次被他们救起那几天之后,余卿卿就再也没有这个机会能够如此近距离地看着这个熟睡中的男孩。 唔,大哥的眼睫毛可真长啊!又浓密又长,上眼皮自带眼线般的有一道眼色略深的线,将眼睛的形状勾勒的十分好看,眼尾那儿有一些微微泛起的暗红,简直比大部分的女孩都还要精致。 睁开眼时候,又是那么一副温柔如水的模样,余卿卿光是想一想,就感觉心里激动得不行。 向下打量,凌哥儿挺直的鼻梁,在中间偏上的地方,又有一个小小的节,之后又如玉石般,顺着鼻翼的形状,将面中这一块凸现得十分恰当。真是宽一分显拙,窄一分又少了那么点味道。 配上略深的人中,还有丰润的嘴唇,真真是好看极了! 余卿卿以前听那些半瓶子水晃荡的看相先生说,鼻梁带节,情路坎坷。 可再看看自家大哥的脸,余卿卿怎么也想不到,有着这么一张无往不利的脸的大哥,难不成在感情上还能有什么挫折不成?! 这时候,余卿卿又有了新的发现,她瞅见自家大哥的眼下带着些许青影。 虽然很淡,但是还是能看出来的,毕竟自家大哥的肤色偏白。 余卿卿忍不住伸出了小小的手指头,试图去轻轻抚摸一下她哥的眼睛,心中暗暗想着:要不,过会从她娘的眼霜里面扣一坨给她哥敷上? 还没等她碰上,余其凌就醒了,他先是微眯着眼,看了近在咫尺的余卿卿一眼,面上也带上了些许熟悉的笑意,似乎正想着伸手摸摸小姑娘的脑袋还有刚起来时候还乱糟糟的小发髻。 可没一会儿,余其凌就回过神来,他顿了顿手,不动声色地将抬起来的手收了回去,转而改做整理自己身上的衣服。 看着自己身上这一身白色的亵衣,又瞧见自家小妹毫无芥蒂地坐在自己的床边,清澈圆润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一只手撑在床上,另一只小手也是伸过来准备替自己打理的模样,余其凌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妥,他伸手将小妹的小爪子给握住,想给她塞回去,但是又突然放了回去。 因为他的脑子里,突然又浮现梦中那个与自家小妹九分相像的姑娘。 余其凌突然感觉此时的自己,无论是衣着,还是举止,那都是十分地不端庄。 他只能顿了顿,轻声开口:“小妹,哥哥现在要换件衣服,你可否到屋外去呢?” 余卿卿倒是没想那么多,她蹭的一下跳下了床,笑眯眯地说:“那我在屋外等你哦,过会我们一起去刷牙!” 余其凌轻点了头,目送着小妹出门,才下床关了门窗,将衣服重新换上。 一边换,他一边想,自家小妹确实不小了,虽然个头还是丁点大的样子,但是也算是八岁了,兄妹二人虽然有门墙隔着,却还是较于别人来说,多少有些过于亲密了些。 自己还是早点选个屋子搬走住吧! 余其凌心想。 可他又想了想自家小妹平日里一副全心全意依赖自己的模样,还有每晚都要自己说成语小故事哄她入睡的场景,以及每天早上都要朝气满满地来拉着自己去刷牙洗脸的时候…… 日后倘若没有自己在,小妹一个人睡在这么大的屋子里,不知会不会害怕呢? 余其凌有些魂不守舍地出了门,看到自家小妹正跟平时一样趴在小楼下的栅栏门旁,跟那条赤练蛇打招呼。 这条赤练蛇,像是在这几日就开始正式冬眠了,至少余其凌来看,尽管自家小妹每天都要与这蛇仙叽叽歪歪几句,却从没见过它有所回应的。 余其凌下了楼,习惯性地又要拉着小妹往外走去,余卿卿也是特别自觉地把手往哥哥那儿一伸,这两人早已熟悉了这套操作。 可今天的余其凌不一样了,他猛然间又将伸出去的手放下,改为轻轻拍了自家小妹的肩膀一下,就这样,他都觉得似乎是有些不大妥当了。 余卿卿倒也没注意到这个小小的改变,她嘻嘻哈哈地跟赤练蛇道了别,就走蹦跳着走了。 没办法,她腿太短了,倘若是循规蹈矩地一步一步走,那是赶不上大部分成年人的步速的,所以余卿卿常常将走路改为跳的,一蹦一跳的,虽然闹腾了一些,可不耽误跟她哥一起走的时间啊! 其实余其凌并不在意这个,他原本性子就是偏静且慢的,走慢一点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麻烦,所以每次跟自家小妹一起走的时候,总是有意地将自己的每一跨步迈得小一些,好方便小妹跟上。 两个人就是因为这么样的互相体谅,所以相处向来很是愉快。 余其凌不拉着小妹的手,改为虚扶着她的小肩膀,就带着她离开。 在离开的时候,余其凌竟然突然发现,一直在小楼下面盘卧着不动的赤练蛇,在余卿卿转过身的时候将头从埋着的身躯中抬了起来,那眼神与自己直直地对上,似有揶揄,又仿佛看穿了什么似的。 余其凌突然就感觉到莫名的心虚…… 他再一次在心中开始忏悔。 余卿卿仍旧一无所觉,她只是下意识觉得,自家大哥仿佛多了么点心事的模样,有时候还不在状态,也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余卿卿甚至在吃饭时候,看到自家大哥竟举着粥碗在发呆! 她忍不住戳了凌哥儿的胳膊一下,小脑袋也凑了过来,满脸都是关切,“哥哥,你这是怎么了?难不成刚拜了大师父突然紧张起来了?” 余其凌看着这凑近了的小脸蛋,下意识想像从前那样捏一把小鼻头,可是他忍住了,就是面色上有点儿绷不住,他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还是太亲昵了! 说着说着余卿卿就发现自家大哥的脸色变换了起来,乍一看倒也是蛮惊奇的,平日里凌哥儿除了微笑就是没有什么表情,极偶尔的时候能碰上一次眼睛都眯起来的开怀大笑,现在这种莫名有些尴尬又懊恼的神情倒是第一次见,余卿卿忍不住又歪了歪脑袋,微眯了眼睛笑着打量他。 余其凌一看她这表情,跟梦里那个姑娘真是像极了,心中呜呼一声,便开始低头喝粥,不管其他了。 饭后,他还去找了一趟余家二叔,找他诊脉,看看自己是否还有心疾方面的后遗症。 老余坐在板凳上,一手搭在余其凌的手腕上,一手则托着自己的腮帮子,眉头轻轻皱着,似是在认真地感受着凌哥儿的脉搏。 旁边的吴氏则一手拿着一根细长、两头尖尖的木棍,旁边牵扯着一团盘得略粗,又十分齐整的线团。 那木棍一上一下,很快就织出来一面毛茸茸的布块。 第二百一十七章 学习数字 “婶婶,这……是什么?”余其凌盯着那小小的木棍和一大团浅红色的线,在自家婶婶灵巧的手中逐渐变成了一块长长的,有些弹性的布,有些好奇。 “哦,这是毛衣啊,我打算给小丫头织个毛衣。凌哥儿你也别急,回头婶婶也给你织一件,正好让你俩趁过年时候穿一身兄妹装,多喜气啊!” 吴女士以前就特别喜欢织毛线,小到家里的袜子手套,大到家里的沙发电视机,都有幸感受过吴女士的手艺。 余其凌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他一直觉得自从来到了这里,在二叔二婶的眼中,就一直将自己当做儿子一样,有什么东西给小妹,就定要给自己也准备一份,这种虽然小但却温暖的善意一直让他感动不已。 但是想想自己,唉,余其凌又抬头看向老余,“二叔,我这身体可有什么毛病……” 老余放下了把脉的手,组织了一下语言,他正色道: “确实有丁点儿问题……”他道,“我发觉你呢,有点儿上火啊,可能是秋冬季节有些干燥的原因。” 余其凌:就这? 他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便没有其他的……问题了吗?” 老余眼睛瞥了一下自家媳妇,似是有点心不在焉,可看了看面前这小伙子欲言又止的神情,特别是眉心那一点点的小纠结,老余突然心中闪过一丝灵感,“媳妇呀,你先出去一下,我有些男人之间要交流的话要跟凌哥儿说一下。” 吴氏奇怪地瞅了他一眼。 没说什么,拿着毛线出门去了。 吴氏离开之后,老余才笑呵呵地转头看向余其凌,没心没肺地说道: “小伙子,我懂了!叔问你,你是不是最近在梦里梦到啥姑娘什么的了?” 余其凌被这话吓得心中猛然一惊,可面上仍旧没有带上什么神色,只是面颊逐渐染上了些许的红晕,他逐渐握紧了搁在大腿上的右手,故作镇定道:“二叔……何出此言?” 老余摆摆手,眼珠子转了一圈,拍了拍他搁在桌上的手臂一把,笑得有些猥琐,别说,那模样跟他小妹还挺像的,不亏是父女啊! 老余:“这时候就咱们叔侄俩了,凌哥儿你还害羞啥?叔跟你说哈,这可是青少年身体发育的正常现象,有啥不敢说的?” 余其凌心想是,这是真的不敢说,您要是知道我梦到的是你家姑娘的模样(即便是长大了的时候),非要把我赶出余家不可,一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不过凌哥儿也没一直否定,毕竟此时的他也发觉自己面上的红晕已经蔓延到了脖子根上,整个人都是热气腾腾的,这表现使得他想要否认也没有办法,尽管他梦到的一切是如此的……纯洁…… 老余又是嘿嘿一笑,一副心知肚明的模样,清了清嗓子道:“你从小呢,爹娘也不在身边,我作为你的长辈,也算是一个过来人吧,有些事儿我还是可以跟你交待交待的,你且不必害臊,听我慢慢说来……” 于是乎,老余便花了一刻钟给身前的这个小伙子上起了青少年生理卫生课。 余其凌几乎不太记得自己是如何走出余二叔的房门的,只记得临走推开门时候,自家二叔还一脸关切地朝自己挥挥手…… 出了门,余其凌一时间感觉心中有些乱糟糟的,也不知道要朝哪里走。他下意识地反应是要去找自家的小妹,找到她之后打声招呼便可以像往常一样安心地去房间内读书,可是走了两步他又愣住了,勉强按耐住心中的不适应感,转头向着小楼走去。 进了小楼,推开门,余其凌却看到余卿卿正脱了鞋子,站在自己的座椅上,上半身正好趴在桌子上,手里举着一只毛笔,神情认真,正在桌上的宣纸上写写画画着什么。 余其凌只觉得眼前这一幕看着甚是有意思,又担心小妹摔着碰着,又或是弄脏了衣服什么的,便走上前问小姑娘: “小妹,你这是在写什么呢?要不要哥哥帮你写?” 余卿卿抬起一张皱巴巴的小脸,她委屈巴巴地说道,“哥哥,你帮我磨点儿墨吧!这墨条用起来太费劲了,哪有墨汁好使啊!” 主要是这墨条对于成年人的手掌来说是正好的,对于她来说确实偏粗了一些,想要两只手一起攥着来墨,却又没有手帮忙固定砚台。 余卿卿为了写几个字,费劲磨了半天,好不容易磨出来一些,笔沾了沾没一会儿就又干了……怪不得古代人常说书法修身养性,就这写两张大字用的墨,磨起来的功夫就够半个时辰了! 余其凌看着小妹这副乱糟糟的模样,脸上还带有一抹黑色的墨痕,手心也是沾上了一些墨汁的痕迹,觉得又是好笑又是心疼的,他取出怀中的手绢,沾了点儿清水,让她依旧站在椅子上,略微垂下身子,手中轻柔地为小姑娘擦拭着面颊,又让她伸出软乎乎的小手,一点一点将她手里的黑色痕迹清理干净。 这一切做得如此自然而又安静,余卿卿只抬头不语,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家哥哥这副垂眸温柔又贴心到极致的模样,心跳也是逐渐开始加速…… 天啊!到底以后是谁家的姑娘能那么幸运成为自己的嫂子啊!! “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笑问鸳鸯两字怎生书……”余卿卿忍不住低声喃喃。 余其凌抬眸,眼神澄澈而认真,“小妹,你方才说了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 余卿卿忙收回手,她有些小小慌乱地转过身,指了指身旁的砚台,“哥,这个就交给你了,今天我有个好玩的知识要讲给你听,你要不要学?” 余其凌轻笑了一声,乖乖拿过了砚台,白的有些透明的手掌骨节分明,轻握着墨条,动作也是慢条斯理的,余卿卿本还在纸上划着什么,看到了她哥的模样就忍不住又瞅了两眼。 后来干脆托着下巴眼睛眨巴着看她哥磨墨。 有一说一,这一幕真是视觉享受。 余其凌一向就是做什么都很认真的性格,既然是小妹要他磨墨,他便一直低头磨着,并没有注意到什么,也没有看到自家小妹一脸孺慕的表情。 余卿卿也在他抬头的时候瞬间收回了她一脸花痴的模样,指了指之前就在宣纸上写好的东西。 上面是“壹贰仨”一直到“拾”,余其凌一眼就能认出来,是自家小妹的笔迹,虽然还带着点儿稚嫩,但是已经比同龄人写得好上许多了。 可这几个字的下面,却分别画着一些扭扭曲曲的线条,若说是字吧,着实不像,既没有笔画也没有框架,像软骨的蚯蚓一般,可若是说这是随便写的吧,看自家小妹一副笃定的模样……也不像,余其凌只能大概猜测,这些线条是有什么特殊的表达功能。 果然,余卿卿开始对着她哥仔细的介绍起了阿拉伯数字。 “哥,你看,这是1,1像什么,像油条,它代表的意思和壹是一样的,都是数量上的一,但是呢,写起来却要简单得多,你说对不对?” 余其凌仍旧不是很懂这所谓“阿拉伯数字”的意义,但出于尊重自家小妹的目的,他一一将这十个阿拉伯数字学了下来。 这过程可谓是十分迅速,当然也与余卿卿各种生动有趣的描述有关,什么“2像鸭子嘎嘎嘎”,什么“4像小旗迎风飘”这类的比喻,真是既形象又好笑,余其凌细细瞅着小姑娘一本正经教他数字的模样,只觉得可爱,嘴角是止不住的笑意。 余卿卿不觉其他,她发现自家大哥很快将基础的十个数字记牢之后,便将加减乘除的四个符号也交给了他,等他初步理解了这几个符号的含义,并且可以运用最简单的个位数加减之后,余卿卿便将两位数的加减法则教给了他。 这时候,余其凌的表情已经比之前严肃了一些些,因为他发觉,一旦将这阿拉伯数字运用到多位数的计算之中,其快捷与方便将远远超过算盘的速度。 在他尽力将小妹传授的乘除口诀也背了下来,并且开始运用起来的时候,余其凌再也没法以之前那种陪着小妹玩耍的心态来看待这个阿拉伯数字了,他惊讶了。 而这时候,教完了小学数学基础内容的余卿卿也很有成就感地伸了伸懒腰。 她站在座椅上,只要稍微将头抬起来一些,便可以与自家大哥平视。 看着小伙子正在为她所出的三位数与两位数之间的乘法公式而皱起眉头的模样,余卿卿心中偷笑。 “哥,你觉得这套算数法则如何?” 余其凌举着毛笔在纸上勾勾画画,头也不抬道了一句: “甚妙!” “我打算将这个传授给咱们村里的人,让他们也学会这个小本事,以后我做生意的时候,找他们管账也方便。” 余卿卿两手抱胸,理所当然地说道。 余其凌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对于小妹那种身心不一致的奇妙的违和感……又出现了。 当然,这也是余卿卿从不在他面前隐藏本性的原因——两个人早已习惯了如此交谈与相处。 毕竟除了自己的爹娘之外,余卿卿唯一最相信的人,便是这个尽管与自己毫无血缘却又朝夕相处的哥哥。 “小妹果真有远见!”余其凌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余卿卿方才那一副沉稳又自信的模样瞬间消失,她一个起身朝着余其凌身上扑过去,余其凌也习惯地顺势抱住了她,余卿卿将小脑袋在自家哥哥的脖子上蹭了蹭,撒娇道:“我自己出面教必然是不方便的了,我看哥哥也学得差不多了,不如就帮我将这个阿拉伯数字给教给那些村里人吧。” 余其凌方才接过自家小妹的时候便后悔了,可这时候抱也抱了,搂也搂了,总不能把小孩立刻给甩出去,只能努力将这个粘人的小丫头给扒开了一些,然后又轻轻放在了座椅上,帮她将鞋子穿上,道了一句,“莫要受凉了。村里人我也不能全部都教会,不如先教上几个人,再让他们将这个传授给别人便好。” “哥哥想得妥当~”余卿卿很赞同地点点头,看了眼穿好了的鞋子,就跳下了椅子,准备拉着大哥的手出门。 “对了,还有……”余其凌却一反往常,没有将手伸出来,而是微低下身,一只手轻搭在她的肩膀上,目光与余卿卿对视着,轻声说道:“哥哥有件事儿要跟你说……” 余卿卿心中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是这样的,小妹你看,转眼一年又快过去了,小妹你也长大了一岁,你我虽然年纪相差较大,彼此也十分亲昵,可有些事儿还是要注意的……” 余其凌颇有些不好意思将“男女避嫌”这四个字说出口来,在他看来,自家小妹实在是太小,两人年龄相差也大,和他之间是谈不上男女之别的,一旦说了,反而就使得彼此之间的纯粹的感情变得有些奇怪起来…… 可是余其凌又相信,自家一向早慧的小妹,是能理解他的意思的。 “哥哥决定这两日便会搬离这栋小楼。村里最近新建了不少房屋,离大院很近的也有不少,哥哥想在这外头找一处房屋好好学习……想必小妹,你一定能理解哥哥的苦心吧!” 余卿卿听了这话,心中说不失望,那是不可能的。 虽然她早已预料到这事儿迟早要发生,光是看吴女士每次都是咬牙切齿地说要给他俩分房睡生怕她占了她哥的便宜的时候,余卿卿就知道这“福利”怕是维持不了多久。 可是她却没想到,这主意竟然是自家大哥主动提出来的。 凌哥儿的神情,虽然一如既往的恬静、温柔,却也很坚决。他向来是一个,一旦下了决定便会默默去做的人。 余卿卿点了点头,神色也有些控制不住的失落,她只觉得方才一段时光竟然是她和她哥最后一次共执笔墨在案前书写学习,心中也不由郁闷起来。 她轻轻推开了凌哥儿的手,迈着小脚就走出了小楼。 余其凌在后头默默不言地看着那小小的背影。 第二百一十八章 新的室友 余其凌感觉颇有些不好受。 他知道自己的想法提出来得突然了些,小妹年纪尚小,一时间无法接受也是正常。 就连自己,想到突然离开自己朝夕相处的人,心中也是十分地不舍。 看着那个小小的,落寞的背影,余其凌感觉胸口有个地方闷闷的。 青年垂头,轻轻抚上了身上的座椅,定定地看着,似是在回忆着什么,末了低声叹息之后,便开始沉默地收拾着自己的书本衣物。 摸了摸书,是小妹去县城里为自己买来的,还煞有介事地用一张宣纸给包了起来,说叫做“书皮”的,还说这样书本就不太容易卷边儿。 余其凌抚了抚书角,这些书看起来还是十分齐整崭新的,主要是这里面还包含着小妹对自己点点滴滴的关切,余其凌很是珍惜。 然后是……小妹递的笔,小妹送的砚,小妹给垫的桌布,就连椅子上一个软软的坐垫,也是小妹放上去的。 这么看来,余其凌突然发觉,平日似乎……竟是小妹照顾自己颇多,她的点点滴滴也渗进了他生活的每个角落。 青年更觉不舍,一时间心中已是有些乱了……小妹如此在意他这个哥哥,他却说走就要走,肯定会伤了小姑娘的心。 然而,在某人心中应该是“悲痛欲绝”的余卿卿同志,在出了小门之后,瞬间便将起初那些许伤感甩到了脑后。 这孩子边走边跳,开始琢磨着回头给她哥安排个啥地方住比较好。 自家大哥虽然提出来的有些突然,但是这事儿想想其实还是没错的。 左右都要考虑的事儿,不如趁早给解决了好。 大院里一时间是腾不出来地方了,除非把她另外几个哥哥赶走……余卿卿的目光转向了大米和他媳妇的小楼…… 不行,这小两口还要忙着趁这时候赶紧制造余家第四代呢,她可不能做这缺德事! 想着,又转头看了看余谷那个屋的方向。 也不行啊,现在那小楼可不止余谷和余豆那两个小伙子了,大师父还在那儿呢! 最后余卿卿将视线停留在自家爹娘的小楼里。 深思熟虑了三秒之后,余卿卿放弃了,她觉得自己还不想那么早就跟她爹娘解除亲子关系。 于是,目标就只能往大院附近空房方向想了。 余卿卿正好没事,就往那地方晃去,走了没多久,就看到昨日见到的那些秀才公们正在各自的新住所处,收拾的收拾,打理的打理,还有个小秀才公正蹲在平房门口晒着东西。 余卿卿忍不住凑上前去,看了一眼那个小秀才公。 魏知源正在忙活,他虽然换上了县令大人送给他的衣服,可从前穿着那破烂的一身也没有扔掉,将它铺在了平房前的青砖地上,上面放的是一些书。 在他从前的日子里,衣服小了可以再接,破了是可以再补,从没有随手扔掉的道理。 就像他手里细细摆弄的那些书,其中几本的书页已经泛黄,一看就颇有些年头了。 可从魏知源的动作中来看,这个小秀才是十分珍惜面前这几本书的,他的一举一动都十分的轻柔,似乎拿的不是一本本书,而是一捧易散的飞雪。 看到他,余卿卿的脑海中立刻划过了一系列比如说“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等等类似的学霸专用成语。 突然间,余卿卿心中有了个主意,她走上前去,也蹲下来身,朝着魏知源问道:“你是咱们村里刚来的秀才老爷吧!” 魏知源原本在一心晒书,并没有注意到身旁有一个小小的身影靠近,听到了小姑娘稚嫩的声音后,便猛然间抬起头来,看向她。 只见面前这个穿着粉色夹袄,脖子上还带着一圈薄薄软软的小布巾的小姑娘,头顶扎着两个看起来有点儿不整齐的小啾啾,脸颊圆润润的,根根分明的睫毛下面是一双极其有神的大眼睛。 小姑娘蹲下身,两只小拳头在面前交握着,神情天真,又带着点儿聪明伶俐的感觉,她还没等魏知源的回复,便小嘴叭叭一连串地问道:“小秀才公你今年多大了,这么年轻就当了秀才,一定很有天赋吧!这些书都是你的吗?看起来用了很久呢!一定是你家长辈留给你的吧!你在咱们村里住得习惯吗?吃得还算合适吗?对了,这平房是你一个人住吗?” 饶是魏知源再如何的聪慧灵敏,也只能从余卿卿这一大串的絮絮叨叨中勉强回过神来。 他沉默了几秒,又看了看小姑娘一脸期待的神情,终于选择性地挑选了最后一个问题回答道:“这房子目前看来,应当是小生一人居住的。” 小秀才个头不高,面容还带着点儿稚嫩,稍稍有些初长成的轮廓,声音听起来还带这些儿男孩刚开始变声时的沙哑感。 这在余卿卿的眼中,真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男孩儿,可这小男孩却一副故作沉稳的模样,就连嗓音也是刻意压低了的那种,语调轻轻缓缓的,还有些慢条斯理的,吐字却很清晰,一看就是个冷静而又认真的性格。 余卿卿一拍手掌,她虽然问题多,但是最想知道的也就是最后一个,之所以噼里啪啦问了那么多,无非也就是为了给她最后一个问题做个铺垫。 她歪头突然问道:“那小秀才公,你介不介意多一个室友一起住啊?” 魏知源不由得愣了愣,他是记得面前这个小女孩的,昨天在余家大院里吃饭,这个小姑娘给他留下了相当聪颖,口齿伶俐的印象,这不由就让他想起来过去的一些回忆。 同时,他也知道,这山头村中大部分的院子宅子都是这余家的资产,就连他们这几个秀才,也应当是他们余家请来的,平房也是余家安排给住下的。 若说余家需要腾出来一个房间给别人住,又或是像小姑娘所言,多一个人与他同住,其实并没有特地来询问他的必要。 因此在对上这小姑娘一脸期待的神情时候,魏知源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地点了点头,“悉听尊便。” 余卿卿扬起一张笑脸,看着这小秀才公瞬间更加顺眼了,她凑上前去帮小秀才整理书本,顺便又多问了几句话。 聊着聊着余卿卿就发现,这古代的小孩真是不同寻常的早熟,这小秀才不光语调上不急不缓,在思想上也早已脱离了他这个年纪小孩的单纯与幼稚,举止间已与成年人没有什么区别,说话谈吐间除了稳重还常常掺杂着一些余卿卿听不大懂的文言词汇。 余卿卿还问了小秀才几句为什么要来这儿当先生,按照他的学识和才华,留在县城继续读书才是最好的选择。 魏知源本不欲在这方面多说,可看着小姑娘一派天真好奇地模样,小秀才终于勉强吐露出这么一句话:“小生……小生囊中羞涩,并没有继续读下去的钱财了。” 余卿卿:…… 她自己看了看小秀才的穿着,似是刚换上去的新衣裳,这时候县城里能拿出来新衣裳的,估计也就是县衙里头的大人。余卿卿脑子一转,就猜出来了大概。 她心想,虽然县令大人还算贴心,在临走前给小秀才安排了一身崭新的衣服,可毕竟县衙一众大多是汉子,平日里多少还是有些粗心的,这不,虽然小秀才穿上了这一身新衣服,脚下却仍旧踩着一双破破烂烂的布鞋。 这鞋子的布面是粗麻布的,原本还算厚实的材质,却在小秀才日复一日的穿着下,变得有些透薄,加上并不是那么合脚,鞋面上就凸出来小秀才脚趾的形状,看起来分外可怜。 这个年纪的男孩,脚原本就长得快,这鞋子不知穿得多久了,脚后跟早已是盖不住了,小秀才就裹了袜子之后,将鞋后跟踩在了脚的下面,像现代的拖鞋一样套在脚上,并用勉强盖过鞋面的长袍遮掩着这处不甚妥当的地方。 也因此,小秀才的步伐总是慢吞吞的,因为每次提起鞋子放下脚的时候总是较平常人要多几分小心和留意。 余卿卿留意到了这点,却并没有当场说出来,她只是站起来,安慰地拍了拍小秀才的肩膀,道了一句“等我”,就一溜烟地跑走了。 不一会儿,余卿卿抱着几身略厚的男孩衣裳,还有两双从余谷那儿抢来的鞋子跑了过来,一大堆的衣裳抱在怀里,将小姑娘的脸都遮住了大半。 魏知源惊讶地看着面前的几身衣服,还有一双里面还夹了薄棉花的精致布鞋,整个人都有些微微的颤抖,他第一反应便是推拒:“小生无功无德,如何能收下这么多的东西。” 余卿卿心想这孩子礼貌归礼貌,还是有点儿太拘谨死板了,没看她抱着这几身衣服跑过来累得气都喘不匀了嘛!还伸手一个劲儿地把衣服往自个怀里推搡,害得她差点都抱不住了都! 余卿卿心想不行啊,实在是抱不动了啊,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这一堆东西又塞进了小秀才的怀里,再将他推至屋子里,道:“小秀才公无需推拒,这些原本就是要为你们准备的。不是我说,咱们村里的教育待遇还是很不错的,这点儿衣物是不算什么,回头你有啥想要的书,又或是需要什么笔墨纸砚,尽管与我说就好。”说完就跑走了,不给他再反悔的机会。 魏知源听了这番话,又瞅了瞅怀里的衣服和手里提着的鞋子,一时间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而余卿卿完成了她心中的任务,顿时也感觉轻松了许多。她脚步轻快地跑到屋里,前去找她哥,将她为自家大哥找了个新室友的事儿告诉他。 没办法,虽然余卿卿嘴里说着不管了不管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太多了,她可不想都管了。但是真是她心中挂念的人,她每每便要为对方打理好一切,这种老妈子的性格早在她十五六岁时候就有了端倪。 这时候,就跟送孩子上学似的,余卿卿不光为她哥打点好了未来的“学生宿舍”,还替他提前奠定了未来的室友情,心中只觉得得意满满,小手左右拍着,就开始到处寻找她哥的踪影。 余其凌此时还正在他和余卿卿所住得小屋里,一脸淡淡的忧伤之情。 只见他依依不舍的拿起手中的包裹,然后想了想,又走进了余卿卿的内间。 余其凌一脚踏进去,就看到里面一如既往叠得歪歪扭扭的小被子,忍不住笑了笑,仿佛回想起自家小妹在床上蹦哒着努力将被子扬起来时吃力的模样,他走上前去,将小妹的被子重新叠了一番,又整理了一下床单和枕头,眼中满满都是怀念的神情。 顿了顿,余其凌又绕着小屋走了两圈,最后终于是拿起了自己的包裹准备离开,他知道村子里还有几处新建得土房,于是便打算这就去找二叔请辞。 刚出门,余其凌便看到自家小妹一蹦一跳地朝着小楼跑过来,头顶上的小啾啾也已经散开了些许。 余卿卿看到他后,便招了招手,朝着他跑来。 余其凌勉强地微笑着,他蹲下身,想拉过小妹的手,嘱咐一些话儿,却看着小妹一脸兴奋的模样,语气也是满满的得意:“哥,你啥时候搬出去啊,我跟你说,我刚刚出去给你找了个新地方住哦!”小姑娘手舞足蹈地补充道,“就在咱们院子附近的那一排平房里,那里地方宽敞,环境也不错,离咱们院子还近,而且,你猜怎么着,我还给你找了个新室友哦!你们俩都是学霸,回头一定很有话题!” 余其凌:…… 他沉默了。 他总感觉自家小妹的神情似乎是有些过于……激动了….… 说好的落寞呢?说好的依依不舍呢? 怎么看他小妹的神情,竟是一副随时就要将他打包送走的模样呢! 难道一直在为离别而黯然伤神的人,就只有他一个吗?? 第二百一十九章 心念电转 就这样,余卿卿上蹿下跳地四处指挥安排,赶在天黑之前将自家大哥的事儿给解决了。 余其凌整理了一番自己的新房间,他和魏小秀才共住一套屋内,却不在一个房间里。 原本“客厅”内的大桌子,因为希望能有个好光线,就被推到了窗前,作为这两个读书人的案桌。 这案桌乍一看倒十分有意思。 它两边各放了个椅子,中间一块四面小台屏和两排挂满了各种毛笔的笔架将桌面被分成了两块,一块是余其凌平日里写字看书用的,左边放了一个余卿卿设计又找何家大伯做的桌上立式小书架,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余其凌平日里所看的书和用的各类宣纸,都是余卿卿没事给搜罗来的。此外还有一套开片青瓷釉如意纹圆形阔口笔洗加云型墨碟、仿太湖石青瓷笔搁以及水盂黄铜勺和紫檀镇纸……所幸桌面算是相当大了,还能给余其凌留下一片四尺对开的地方写字画画。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魏小秀才的那一面书桌:除了几本泛黄发旧的书籍便再也没有其他。 尽管如此,魏知源也感觉到十分满足了。 他轻抚着平整的桌面,又摸了摸结实的座椅,为了怕两个年轻人久坐不适,余卿卿还特地从小楼里拿出来几个坐垫和靠背给放上,坐上去后柔软而舒适。 桌面上供放了四盏烛台,明盛的烛火将暮色中的房间照得亮亮的,魏知源的眼睛也闪着喜悦的光芒。 不得不说,此时的所有东西让他都十分满意。 原本在大庆村生活的他,在长兄长嫂的带养下长大。 他原本也是有双亲和一个小妹妹的,可那一年的狼群下山,将他的妹妹叼走,爹娘为了救自家的小妹,不顾一切冲进了狼群中。 那时候他还小,最后的画面也没有看到,只是在狼群撤退后,见长兄从哭声震天的村人之间拿出来半块小妹沾了血的衣裳。 自此之后,魏知源不再说话。 魏长兄整日里苦于田间劳作,一心只想养活兄弟二人,当他发现自家年幼的弟弟陷入一种很奇怪的状态中时,已经很难再改变什么了。 魏知源不再说话,甚至不再发出声响,只是静静躲在房屋里的角落里,从早到晚地待着。 魏长兄害怕了,他将小弟带去了村里唯一的一个老大夫身边,让他帮忙看诊,可老大夫只是摇了摇头道:“这是心病。” 魏长兄不死心,他每天都试图与弟弟交流,隔三差五带着他往老大夫家中跑,唯一出现转机的一次,是魏知源看到了老大夫手中医书,开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老大夫与他介绍了何为书本,又将家中仅存的几本幼童启蒙书递给了他,一字一句地将书中的内容教给了他。 许是魏知源一心与外界世界隔绝,因此学起书籍上的内容也是异常的快速,其非同寻常的领悟能力和举一反三的思辨能力更是让老大夫叹为观止,直赞赏他是个读书的好料子。 魏长兄也是喜不自禁,他拉过小弟的手,认真询问道:“小弟,你可想读书?” 魏知源并不知道读书是为了什么,但是他喜欢完全沉浸在书本中的感觉,他沉默地看向窗外,点了点头,道了一声:“喜欢。” 魏长兄点了点头,当天傍晚便从县城里带回来一个小包裹,里面是几本书还有一些质量很普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差的笔墨纸砚。 这几本书一看就是二手的,封面有些破损,里面还有些污渍,可魏知源却十分喜悦地将书捧到了面前,将目光认真移向了他的哥哥,小声地说了一声:“谢谢。” 虽然这只是几本二手的书和普通的笔墨,可魏知源知道,自家兄长定是近花费了全部的积蓄,才将这些东西带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段岁月也是他的童年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每天清晨,他的哥哥便拉着他的小手,将他带去老大夫家学习,又或者是将他带去做农活的田埂旁坐着,一边干活一边听他背书,眼神中满满都是对他的骄傲。 之后的魏知源与自家哥哥的关系也已经恢复到小时候的亲密,兄弟二人努力地摆脱了过去的阴影,试图重新过上新的生活。 一切转折发生在几年后的一天,魏长兄在村里人的介绍下,娶来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别村里的,来之前听说既能持家,干活也是利落,只是性格上有些泼辣。 可娶到家之后才发现,这个女人性格着实厉害,虽然将家中收拾得干净利落,可也将家中事宜把控得丝毫不漏。 她一来便开始嫌弃魏知源沉默寡言且只知读书,日日夜夜念叨他不干活不劳作,就靠自己哥哥养着,魏知源听到几次类似的话之后,便每日跟着魏长兄下田干活。 魏长兄劝了几次却没有什么大用,魏知源白天干活,晚上便就着昏暗的烛火继续读书。 就这样,长嫂仍旧因为他浪费油烛的原因,言语上百般嫌弃。 魏长兄是个口拙的,几番劝慰下来非但没能停止自个媳妇的抱怨,反而激起了她的怒火,直嚷嚷着说既然公公婆婆都不在了,不如就早点分家,没道理自个的孩子不养,去养自己有手有脚的弟弟。 是的,此时的长嫂已经有了身孕,鼓着大肚子的她说起这些话来也是分外有底气。 魏长兄在协调这两人的矛盾这方面实在是有心无力,甚至是有些软弱,他只能沉默着任由事态发展。 只是底线只有一个:在他的弟弟没有找到媳妇之前,他是坚决不会分家的。 只是兄弟之间的隔阂再次出现,且二人都不再试着去挽回了。 魏知源也明白,他的兄长终将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以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他,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后来,在老大夫以及村中族长、村长几人的举荐下,魏知源参加了县试和府试,成为了县城里最小的童生,后更在院试中,一举考上了秀才。 这事儿在他们村中极其轰动,前县令大人更是私下里偷偷送来了不少粮食布匹及银子二十两。 这些银子并没有落在魏知源的手中,而是直接被他的长嫂打着“你哥辛苦抚养你长大读书也该孝敬他了”这样的理由全部拿走。 这个处处计较且鼠目寸光的女人竟没有想到要留下些许银两供自家小叔子继续读下去。 要知道,在前县令大人的眼中,这小秀才的前程可远远不仅限于秀才,因此才暗地里送来银两供他继续读书。 可魏家长嫂见识极其短浅,只觉得小叔子这个秀才已是到了走到了最后。就他们这样泥腿子的条件,拿着二十两银子,且能一辈子免上粮税已是相当不错,何必还去花费大功夫和大笔银子继续往上考? 于是她这一手,堪称是釜底抽薪,彻底断了魏知源再往上爬的梯子。 魏长兄也不是个有什么远见的人,魏长嫂只是随口糊弄了两句说替小叔子收了银子为他相看人家娶媳妇用的,便也信了。 魏知源不欲与自家嫂子因为银钱的事儿继续纠缠下去,只默默抄书赚钱,想着趁自己年纪尚小,多积攒点银钱好去县城的书院里读书。 不料,正是去县城送完书准备回村的这一天,魏知源碰上了洪水,紧接着便是被救,以及困在了城中数十日。 怀里的包裹一直被他随时带在身上,里面是他最常翻看的一些书,其中几本已经老旧泛黄,正是多年前哥哥为自己买来的。 魏知源打心眼里地喜欢读书,他觉得书本使他充实,使他安静,将他带入另一个完全不同且丰富的世界之中……除此之外,对他来说,对于再往上考学甚至为官等事倒是没有那么大的欲望。相反,这个年纪的他,最渴望的是一套完整干净的书桌,一盏明亮的烛火,以及一个适宜读书且静谧的气氛,就如同此时摆在他面前的这一切…… 是夜,魏知源睡了相当甜美的一觉。 另一个房间内的凌哥儿却失眠了。 虽然被褥松软,床也舒适,可凌哥儿突然发现,听不到自家小妹偶尔的磨牙声和细细的小呼噜,他竟然有点儿睡不着了。 “凌其啊凌其,你这样可不成啊!”凌哥儿心中暗道。 他发觉这一日,他的心并不像往常一般安宁自在,而是总是多了一丝莫名的焦躁。 若要探寻这种焦躁从何而起,他也没有任何的方向和思路。 直到他在翻来覆去中终于陷入了浅短的睡眠中,似是睡着了,可又仿佛在下一秒睁开了眼睛,眼前的一幕使他突然发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的那一份宁静——仍旧是梦中,仍旧是那个姑娘的背影,明明是只见过一面,却好像熟悉了很久似的。 只见这姑娘一个转身,便看到了自己,笑颜展开,大眼睛眯成缝儿,细细长长的睫毛,嘴角的笑容特别的甜,跟他的小妹真是格外地相似,看得余其凌似乎都忘却了内心的紧张,忍不住跟着微微笑起来。 那姑娘个头比自己略矮上一些,身材纤细,粉嫩嫩的衣裳带着香喷喷的气息,头顶一个简单的发髻,就像是小妹平时那种随意扎起来又显得分外灵动的那种风格。 她凑近了些,并没有再像昨日那样莽撞地伸手拉人,而是一副很是稀罕的表情地围着余其凌转了两圈,嘴里还念叨着什么。 余其凌又僵硬起来。 虽然是梦中,可他还是觉得这一切有种不同寻常的感觉,加上莫名加速的心跳……余其凌突然想起来白天时候余二叔与自己普及的那些“小知识”,不由又渐渐面红耳赤起来。 余卿卿也很快注意到面前这男孩的变化了,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余其凌道,:“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是没想到我梦里的大哥竟然那么纯情!”然后又挠了挠头道,“哎,不对,大哥似乎一向都是如此……” 余其凌听得一愣,面上也是一僵,他总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心念电转之下,他自己心中的猜测瞬间将自己都吓了一跳。 余其凌勉强收了收心神,将目光对视上这个姑娘,轻声问了一句:“小妹?” 余卿卿一听这话顿时笑开了花,她平日里装小孩装久了,自然在性情上也比往常更“不受控制了些”,毕竟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这是孩子们独有的权利。此时顶着一副大人身躯的余卿卿,在梦里更是肆无忌惮起来,上来又抓住了余其凌的手,正当青年慌忙中想将姑娘的手给推开的时候,余卿卿的一番话彻底惊住了他。 “不不,白日里装你的小妹,喊你一声大哥,是看在凌哥儿你美貌的面子上!晚上既然到了我的梦中,那你就是我弟弟!走,弟弟,姐姐带你玩~” 说完余其凌便被一把拉走。 余卿卿一心只觉得梦中的大哥是自己幻想中的产物,因此半点没有遮掩的意思,又想到此时是在自己的梦境中,自然是想要什么有什么,手一挥便将眼前的一片空白画面变幻,两人瞬间出现在余卿卿穿越来之前的家中、自己临时加班的小书房里。 余其凌看着眼前的一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有些呆滞地看向不远处白色的桌面上一个发亮的巨大物件。 余卿卿瞅着梦里余其凌的模样,只觉得他呆呆的甚是可爱,于是便又坐到了书桌前,点了几下鼠标,将电脑里显示出来的画面给他看。 余其凌的反应果然也没有辜负她的期待,这个傻憨憨的小伙子忍不住伸手轻挡在了自己的面前,眼睛却又好奇地顺着指缝看去,“这……这是何物?” 他终于问了一句。 余卿卿笑了,“梦里的凌哥儿还真是可爱。”说着又拉过他的手,将他按在了可以旋转的办公座椅前,手把手的教他按鼠标和键盘,“这是电脑,大哥你肯定是没见过的,来,我带你玩个小游戏!” 可刚伸出去手余卿卿又觉得自己一身长衣长袖的古装,举止之间实在是费劲得很,便心念一动,想在梦里给自己换上一身简便的现代衣物。 正巧余卿卿穿越之前正穿着一身上衣略短的粉色修身t恤,下身是一件砖红色包臀裙,这在现代来看装扮是再正常不过了,余卿卿眨眨眼,衣服就果然换成了穿越之前的模样,她满意地扯了扯裙子,要知道自从她穿越成小屁孩之后多久没穿得如此轻松简便了,即便自家空间始终存在着,却没有一件小孩的衣服!就连睡衣也没有!古代的她现在还穿着自己手缝的小内衣! 然而原本还在琢磨着电脑的余其凌不经意地转过头来看一眼自家的小妹,却吓得差点从办公椅上掉下来……他猛然间转过身,面上羞红成一片,刚才他竟然看到了……看到了姑娘裸露的胳膊和……腿!天啊!这个梦太可怕了! 这个古人惊惶之下,再次吓得原地消失了,只剩下余卿卿在原地傻着,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她的梦……又不受控制了?? 第二百二十章 (十二点快到了但是字码不完了我先借用一下上一章的字数,先发布了然后我再继续写,过会会把前面这些都删掉的,用新的文字给换上,不好意思啊哈哈哈) 余其凌看着眼前的一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有些呆滞地看向不远处白色的桌面上一个发亮的巨大物件。 余卿卿瞅着梦里余其凌的模样,只觉得他呆呆的甚是可爱,于是便又坐到了书桌前,点了几下鼠标,将电脑里显示出来的画面给他看。 余其凌的反应果然也没有辜负她的期待,这个傻憨憨的小伙子忍不住伸手轻挡在了自己的面前,眼睛却又好奇地顺着指缝看去,“这……这是何物?” 余卿卿笑了,“梦里的凌哥儿还真是可爱。”说着又拉过他的手,将他按在了可以旋转的办公座椅前,手把手的教他按鼠标和键盘,“这是电脑,大哥你肯定是没见过的,来,我带你玩个小游戏!” 可刚伸出去手余卿卿又觉得自己一身长衣长袖的古装,举止之间实在是费劲得很,便心念一动,想在梦里给自己换上一身简便的现代衣物。 正巧余卿卿穿越之前正穿着一身上衣略短的粉色修身t恤,下身是一件砖红色包臀裙,这在现代来看装扮是再正常不过了,余卿卿眨眨眼,衣服就果然换成了穿越之前的模样,她满意地扯了扯裙子,要知道自从她穿越成小屁孩之后多久没穿得如此轻松简便了,即便自家空间始终存在着,却没有一件小孩的衣服!就连睡衣也没有!古代的她现在还穿着自己手缝的小内衣! 然而原本还在琢磨着电脑的余其凌不经意地转过头来看一眼自家的小妹,却吓得差点从办公椅上掉下来……他猛然间转过身,面上羞红成一片,刚才他竟然看到了……看到了姑娘裸露的胳膊和……腿!天啊!这个梦太可怕了! 这个古人惊惶之下,再次吓得原地消失了,只剩下余卿卿在原地傻着,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她的梦……又不受控制了?? …… 余其凌猛然睁开双眼,面前仍旧是一片静谧的黑暗。 方才的姑娘,衣服,房间,发光的白幕……一切一切,都给他一种无比真实的感觉,却也无比地荒诞。 到底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到了庄周? 余其凌以掌掩面,千言万语道不出口,只是再次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次日早晨,余卿卿神清气爽地起床了。 同样兴高采烈的,还有村子里的村民。 一大堆人,清早便聚在了余家附近,一个个地朝着几位秀才老爷住的地方东瞅西瞟,互相打听。 余家说,今天要给村里人来个正儿八经的“入学报名会”,把愿意读书上学的人都登记上,回来方便分班分级,还特地说明了男女老少不限,让大家伙别忘了来。 几个婆子忙摆手说这种事儿可是村里的大事儿,她们哪能掺和得上,可清早时候最先提溜着篮筐溜过来的又是这么一群口是心非的阿姨大妈。 当然,这个“入学报名会”想都不用想,肯定出自于余卿卿这个小丫头的主意。 为了这天的活动,余卿卿也是下了功夫规划的。 依旧是熟悉的长桌长凳,还有穿戴一新的余家诸人。 不过呢,不同于之前给养鸡场招工时的场景,坐在中间的人改为了余老爷子和李村长。 余老爷子平日里不太爱出门,说是低调,其实就是懒。原本腿脚就不大好,又有一个吞云吐雾的习惯,特别是有了老余送来的好烟之后,余老爷子更不爱出门絮叨了,生怕自个的烟又被那些小老头给抢个精光。 村里人此时乍一看到这看着可精神的小老头,都还觉得挺稀奇,有的老头儿就凑上前去,就慢吞吞道了一句:“余家的,你最近还有没……” 余老爷子眼皮子都不抬地拒绝道:“没有了,我是一根都没有了。” 不知道华子的人在一旁听着就挺纳闷,正想问一句呢,却听到人群间又传来激动的欢呼声。 是秀才老爷们从各自的房间们出来了。 为首的是章秀才,他这个人天生就一副略带苦相的模样,加上性格又严肃,所以整个人的状态就是日常臭脸。 可傻敷敷的村民们不在意这些呀,他们一看到章秀才出门就开始热情地打招呼。 章秀才朝着人群点了点头,脸色却几不可察地更差了,他觉得这个村的人都有些莫名的蠢。 当然……他回头瞅了瞅身后刚刚出来就嘿嘿直笑还以同样热情的姿态回应了村民们的胡秀才,确定了这丫也是个蠢的。 随后是刘秀才,还有魏小秀才,这两个人一出门就迎面碰上,彼此客套地行了一个礼之后,便也朝着余家大门走去。 最后是吕老秀才,他是唯一一个自带家属出门的秀才老爷,吕婆婆面带笑意地扶着自家老头,又腾出来一只手朝着村民们挥挥。 余卿卿站在自个的小板凳上,费力伸头,看着他们村的“五大天王”都过来了,点了点头又跳了下去,轻拽了下余其凌的胳膊,“哥哥,你准备好了没?” 余其凌并没有扭头看向自家小妹,只是身形僵硬地坐在座椅上,一手拿着毛笔,面前是一本空白的纸页,轻轻应了一声:“可以了。” 脑子里莫名就浮现梦中那个姑娘极其嚣张的一句:“弟弟!姐姐带你玩~” 余其凌:…… 他还是不敢相信梦里的那个姑娘与自家小妹有什么联系…… 余卿卿倒也没注意到这些,她下意识是觉得她哥最近出了什么问题,可是事儿实在是太多,她决定等这些事儿都解决好之后,再找她哥问问。 五位秀才公在大家的招呼下,坐上了长桌旁的椅子上。 张大师父和老余等人,则坐在余其凌的身旁看着热闹。 余米带着几个弟弟,给桌上的人各上了一杯茶水。 余卿卿小小的个子跳到了众人的面前,清了一下嗓子,示意大家安静点儿。 村民们不知是因为她太矮了没看到还是根本就不在意,人群里依旧是嗡嗡嗡的声响。 余卿卿:“诸位父老乡亲们……” 村民:嗡嗡嗡…… 余卿卿:……此时她需要一个扩音器。 几个秀才公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由有点儿想笑,魏小秀才平日里总是面无表情,可见这小姑娘莫名焦灼的模样也是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 章秀才皱了皱眉毛,他轻敲了一下桌子,语气严厉地道了一句:“诸位且安静。” 瞬间,原本哄杂吵闹的画面就像是被按了暂停键一般,声响停止了,大家纷纷将脸转向章秀才,乖巧地看向了他。 余卿卿:目瞪口呆.jpg 她也转头看向章秀才那张严肃板正的脸,几乎当下就拍板确定了,这位就是他们村将来的校长! 余卿卿见大家终于消停下来了,便从背后拿出来她原本就写好的发言稿,比了个纸卷当做话筒,拿出了小学讲台演讲时的激情,开始介绍。 “大家都知道,咱们管人读书学习的地方有叫做庠、序,也有称为学、堂,此外还有塾,就是类似于咱们村这种独立举办的学堂。” 余卿卿第一句立马就遭受了村里人的质疑——有个汉子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咱不知道!” 余卿卿:“行吧,你们不知道,也不重要,我想说的是,咱们村的学堂也需要有个名字,这也是我需要征求大家意见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咱们学校,啊不,学堂的名字。” 说着她忍不住回头瞅了瞅自家大院门口挂着的匾额,“清山院”三个字原本就是她为了村中将来的教育计划安排的名字,可是现在她觉得需要将这个名字搁置一下。 毕竟,此时她所想建成的学堂,更类似于现代的学校。 学校有什么特点?多元化,多层次,多方向发展。 既然她想将整个村里的人都拉进这个“教育体系”中,就必然不能按照培养科举人才的体系来。 这几位秀才老爷也不仅仅是他们将来“学校”的唯一几位老师。 余卿卿简单将自己所规划的“学校”的雏形给表达了出来。 这可将村里人听着一愣一愣的。 许多人这才理解了余卿卿之前所说的“日后村里所有人都可以来上学来读书”意味着什么。 余卿卿又提出了下面的想法。 五年计划太长,余卿卿提出来了“五月计划”。 这个“五月计划”的目标是,在接下来的五个月里,首先确保村里的所有人,没错,是所有人,只要不是老得走不动了,又或者是耳朵听不清了眼睛看不见了,凡是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人,最好是能到村里的“学校”上课。 上什么课,汉字启蒙课,以及算数识写课。 村人要在这五个月内成功至少学会常用的一千字,以及熟悉基本的算数口诀等。 这一点几乎是半强制的。 村民们死都想不到,从前他们遥不可及的读书认字,有朝一日会成为他们的必学技能。 但是呢,余卿卿也说了,鉴于村中大部分人每天的空闲时间并不是太多,所以只是限定了最少半个时辰的学习时间,多的时间则不限制,能学得多,自然更好。 检测他们学习成果的是每月一次的考试,叫做月考。 有的村民听得都傻了,“咱们,咱们还要考试?” “对啊!”余卿卿理所当然地回道:“咱们这个考试跟童生试、秀才考可不一样,这就是咱们村里私下里最简单的考试,怎么考,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而且呢……”余卿卿慢条斯理地补充道,“考试通过的人,可是有奖励的呦!” 村民们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 余卿卿无语地瞥了这群学渣一眼,继续开口道:“这五个月内,除了简单得汉字启蒙课,以及算数识写课,我们的学校还会开一些课程,至于开什么呢,也需要大家的想法和建议。要我看来,学校就是学习咱们最想学的知识的地方,所以……你们有什么好主意吗?” 余卿卿很是真诚地看向村民们。 一个村民默默举了手,挤到了前面,认真地发问:“咱们想跟你学怎么赚钱,可以吗?” 余卿卿:…… 她有预感到……这一届学生将会是有多么的难带了!! 这时候,李村长出声了。 关于余卿卿的想法,他们俩是提前商讨好了的。 关于余家的许多决定,李村长内心是早已有了想法的,什么想法呀,那就是“不要有任何想法”,对于他们余家的种种想法,听就完事儿,办就完事儿,只要顺着他们的意思来做,根本很难会有什么岔子,相反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好结果。 听到余卿卿说这一些的时候,李村长就一直在座位上点着脑袋表示赞同,还时不时用他看似严厉地目光一一扫向人群里一些似乎是有异议的村民。 这些人原本也是想插嘴表达一些不满的,最后也因为村长“凝视的目光”而作罢。 最后也是李村长负责收尾。 他再次隆重地介绍了一下村里请来的五位秀才,第一位是章秀才。 村民们炯炯有神地看向他,自发开始鼓掌。 章秀才只觉得此时的场景让他觉得十分的……诡异。 想他勤勤恳恳读了半辈子的书,努力考上了童生和秀才,虽然最后还是差了点儿劲,与举人这个位置三次错过。 但是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究竟是做错了什么,有朝一日竟要应对此时眼前的种种景象。 倘若余卿卿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估计给送给他一个十分恰当的词汇,叫做“社会尴尬症”。 他站起来,只是简单的一挥手,村民们又开始热烈地欢呼了起来。 章秀才有些自暴自弃地坐下了。 后面是其他几个秀才,一个个分外自然地介绍了自己的名字,胡秀才笑得可开心了,就像是回到了自己的老家。 第二百二十一章 文艺课程 好在章秀才心中吐槽虽多,可也是个挺随遇而安的男人。 既然他已经放弃了举人的梦想,拖家带口地来到了这里,大不如就在此处得过且过着吧! 况且这村里的教职工伙食和家属待遇着实不错,且自己莫名奇妙还混上了一个山长,啊不,现在已经被改为“校长”的名头,章秀才打心眼里觉得,还是挺满意的。 唯一烦心的是,他不仅仅要天天面对这一村的傻子,最可怕的是,他还要教他们所有人:识字。 他始终无法理解这个村里人的脑回路,正如当初他也想不通一个普通的小村庄为何要请来五位秀才一样。 现在他清楚了,五个先生都不一定够用的。 可他活了这么久,愣是从未听闻过,哪个村里的人请先生就罢了,还不是为了村中的孩童请,而是为整个村的人! 他再次深刻地理解了“物尽其用”这个成语的含义!因为,很好,他就是那个被尽用的“物”! ………………………………………………… 这一场报名会,初步确立了学校的称呼,却没有真正定下它的名字。 在这一点上,余卿卿陷入了纠结中。 她有些头疼地看向老余,“爹,你觉得咱们这个学校属于啥?是小学,还是中学?大学是不可能的,兴趣学校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老余显然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给困扰住。 “按照这学校的教育难度,其实称呼为幼儿园更为合适……”他喃喃自语。 “就原本现代时候的幼儿园了,不说基础的汉字与识数,光小孩能接受到的艺术科学以及语言等各方面的熏陶和培养,分分钟秒杀咱们村的所有课程吧!” “唔,老爹,你这倒是提醒了我~艺术!”余卿卿突然兴致勃**来,她道:“我决定了!我要开大课!我要教咱们村的人学习艺术!学习音乐!至于你,娘……” 吴氏很清楚自个女儿心中打的鬼主意,她只是淡淡道了一句:“咱们村里没有那么多颜料供所有人画画的,你还是死心吧。” 余卿卿:还真是知女莫若母啊。 于是,余卿卿自作主张地便为学校起名为“清水村全方位素质能力培养学校”,简称为“清培学校”。 至于为什么不叫做“清全学校”又或是“清素学校”,余卿卿表示:单纯觉得“清培学校”听起来比较朗朗上口。 (作者:有吗??) 村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对这个问题压根就不会有任何质疑的想法,学校的名字重要吗,不重要。 但是他们,包括余卿卿本人都绝对想不到,这个随随便便取出来的学校名字,有朝一日会在镜国声名鹊起,甚至成为镜国许多读书人趋之若鹜的地方。 还有一些闲得抠脚的大儒们对这个校名进行了各种含义上的解读与分析,甚至是,写了一长篇的学术论文!!名字就叫做:论“清培”二字之吾见。 中间洋洋洒洒数千字描述了“学校”这一书院名出现导致的历史性变革,以及“清”、“培”二字隐藏下的种种震撼人心的深意! 不过此时的清水村人对此仍旧是毫不在乎的,主要是目前仍旧是文盲的他们并不认得“清”、“培”、“学”、“校”这四个字!!他们只知道在入学报道的第一天下午,全村的人准备面临学校里的第一节大课:文艺课。 授课老师——余卿卿同志。 开课地点就在村长经常给全村人开会时候聚集的养鸡场前方员工区的青砖圆形大广场上。 这阵势可谓是相当盛大,就连拿着自己的唢呐走过来的余卿卿,对上一村人好奇的目光,都忍不住有些紧张起来。 不光是上课的村民,余家人包括余老爷子和余李氏也纷纷到齐,毕竟他们也是清培学校中未来的一员。 除此之外,还有余其凌,站在老余夫妻的身后,微微笑着看向她。凌家两个护卫,一人手中持刀,一人双臂抱胸,皆兴趣满满地看向她。张大师父也端了个板凳坐着,一手端着杯饭后茶水在那儿饮用着,分明一场看戏的模样。 新来的五位秀才极其家属们也来了,他们作为将来学校的主干员工,与余卿卿也算是一种奇妙的同事关系。这时候怎么能不来看热闹,不,是揣摩教学经验呢! 村中的学生被学院助理余米和余谷两位同志安排好,按照班级顺序各自分为五块区域,围成圆形将余卿卿包围在中间。 因为个头实在太小,她还特地端了板凳前来,为的就是方便站在上面,好让自己的声音传播得足够远也足够清楚。 村民们瞅着小不点姑娘手里拿着的唢呐,顿时就有些沸腾,还有些人对着余米,揶揄笑道:“今天这又是哪来的大喜日子?!” 脸皮薄的余米已经羞红了脸。 无他,实在是整个村里的人对于余卿卿在余米成亲那天展露出来的的那一手唢呐……实在是印象深刻! 余卿卿也不害臊,她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板凳,还没说话呢就整个人先一晃,余其凌心中一紧,自己已经快步走了过去,站在了小妹的身边,手也轻托着小妹的胳膊。 只是那脸的方向,仍旧是僵硬地朝着村民的方向转去,不再像之前那样,一双清彻而又温柔的眼睛总是全心全意地注视着她。 余卿卿瞅了一眼凌哥儿关心她爱护她却又刻意与她保持距离的模样,心中莫名就有点儿小受伤,但是这时候也不是与她哥谈心聊天的时候,她瞬间抛去了小伤感,站稳了身子就和村里人打起了招呼。 “诸位同学们,我很荣幸能为大家带来咱们学校的第一节课:文艺课。” “相比大家对于这个课的名字也会有所不解,我先简单介绍一下。” “文者,大家可以理解为与包含有体力活动的体相对应的字眼,也可以去理解这个词背后所包含的文学含义,它是抛除肉体的框架而单独从精神生活中独立出来的一种思想……而艺者,同学们可以理解为一种表演,何为表演,它是一种对生活的凝炼与再次呈现,是对于人格智慧的认可和养育……” 余卿卿本是想将所谓的“文艺课”按照她的理解,表达给村民们听,但是毫无疑问,随着她这么一番慷慨激昂浑然忘己的开课说明…: 整个村的村民,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愈加迷茫了。 余李氏在旁边看着暗地里偷偷跺脚。 她老早就发现了,自家小孙女在各方面都挺靠谱的,就是在这种众人面前发表想法的时候,就特别容易掉书袋,往往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儿,都能被她扯的十分玄乎,最后就是谁也听不懂的结果。 上次余家举办的养鸡场招聘会,这小丫头费劲儿的本事就可见一斑。 那时候还有余李氏帮忙解围,可现在余李氏在一旁听着,只能表示有心无力了,因为自家孙女这么一大番话,她竟是一句也没有听懂…… 倒是一旁听着的张大师父,还有几个秀才老爷,看向余卿卿的眼神逐渐认真。 起初便察觉到这个小姑娘不一般,可听闻她要自己开个课程的时候,几个秀才公自以为余卿卿小孩子性情,想带着村民们一起玩闹。 这村里的人也是着实喜欢她,竟愿意放下手中的所有事情,专门陪着这么一个小姑娘,煞有介事地“上课”。 别的不说。这个村子的团结实在是超出了章秀才的认知。 他不知道,清水村虽然地方小,人口也不多,可全村的人可是一起经历了多少的磨难啊! 现在的清水村,原本并不是同一个宗族的人,他们各自姓氏不同,祖先不同,来历也不同。 从前平日里的生活里,说不上什么大矛盾,小摩擦还是常常有的。 唯一相同的特点,大概就是清水村里的人都格外的八卦,这是老余一家三口第一天到了这地方,就深刻感受到的一点…… 而村民们将这种快乐的八卦自动理解为自己对全村人的关心~~ 在经历了“地震”、“洪水”、“狼灾”等种种磨难之后,清水村的村民们早已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亲昵,是一种类似于战友又像是亲人的关系。 此外,对于余家无条件的信任,几乎也是深深印刻在他们的心上,这一点充分证实了古代群众“有奶便是娘”的心理。 此时人群中仅有的几个“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众正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着板凳上的小姑娘。 “那么大家一定会好奇,为什么要有这么一门文艺课呢!”余卿卿又举了举手中的唢呐,细细地说道,“咱们村的大家伙儿,应当明白这一次大开课的意义。咱们学习,是为了考取功名吗,大部分不是。相反,我觉得大家如此配合余家的这次行动,更多是出于对咱们余家的信任……相信咱们会将村子带领得愈加愈好……” 余卿卿还想继续慷慨陈词一番,向众人解释一下教育行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艺术能为人类精神创造的力量和影响…… 余李氏重重地咳了一声。 余卿卿抬眼一看,自家奶奶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 余卿卿又掂掂脚,朝着“同学们”巡视一圈,好家伙,已经有人在偷偷打盹了。 …… 她想了想,大概是自己说得太过晦涩了,村民听不懂也是正常的。 她笑了,将唢呐举在了嘴边。 腮帮子鼓了起来,一曲极其响亮的“好日子”就这么在山林间响彻起来。 那气氛之热烈,节奏之轻快,瞬间使得昏昏欲睡的村民们猛然惊醒。 一曲很快结束,村民们都被这雅俗兼具的小旋律给洗了脑。 有的人就开始嚷嚷着说要“余小先生”再来一遍。 余卿卿抬手轻指了指出声的村民,笑眯眯地说:“上课的时候,发言可是要记得举手的呦!” 那位村民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咱下次知道了!” 余豆是个胆大的,他当即就举起自己的手,“小妹,我!我举手了!”还没等余卿卿纠正他的称呼,余豆又理所当然地说道,“小妹,我还想再听一遍!” 余豆身旁大大小小的孩子们也纷纷点头附和。 村里面的娱乐生活实在是贫瘠得可怕,就连大家伙儿平日里哼的小调也是翻来覆去这么几个。 听到了余卿卿这么一手欢快又喜悦的曲子,村里的大部分普通小百姓顿时被这旋律俘获。 余卿卿心中得意,这可是每年春晚的保留曲目呢!她点点头,又将曲子重新吹了一遍,便开始一字一句地将这首“好日子”给清唱了一遍。 虽然歌词对于大字不识的村民们来说,还是难记了一些,但是这脍炙人口的曲调,配上反复又简单的歌词……不过两三遍之后,村里的一部分人已经可以跟着余卿卿的旋律,半生不熟地哼唱了。 “哎~~今天都是好日子。” “千金的光阴不能等。” “明天又是好日子。” “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 越来越多的村民学会了唱这首简单的小调,声音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 余卿卿站在板凳上,将村民们唱得十分自我陶醉的模样一一看在了眼中,一个个的脸上挂着傻呵呵又满足的笑容……那一句句扯了嗓子吼出来的“好日子”,就像是让他们忘掉了整个村里还正因为躲避洪水而被困在山上的事儿…… 这曲子的感染力有多强呢……不说别的,就连一向高冷的凌家两护卫,都忍不住用脚偷偷打起了节拍。 吕老秀才更是跟他的老伴在一旁拍着手掌,和着拍子,不住地点头。 他偷偷跟着自家老伴低声说道:“我早说了吧,这地方多适合养老啊。” 吕婆婆笑得不住点头,她也在学着唱这小曲儿,就是最后那几句的音实在是有点高。她有点唱不上去。 但是不得不说,她这个年纪的老人家,真是格外地喜欢这种朗朗上口又简单欢快的小曲! 第二百二十二章 出言维护 (暂时填字数,过会重复的会删掉,改成新的) (暂时填字数,过会重复的会删掉,改成新的) (暂时填字数,过会重复的会删掉,改成新的) (暂时填字数,过会重复的会删掉,改成新的) 余豆是个胆大的,他当即就举起自己的手,“小妹,我!我举手了!”还没等余卿卿纠正他的称呼,余豆又理所当然地说道,“小妹,我还想再听一遍!” 余豆身旁大大小小的孩子们也纷纷点头附和。 村里面的娱乐生活实在是贫瘠得可怕,就连大家伙儿平日里哼的小调也是翻来覆去这么几个。 听到了余卿卿这么一手欢快又喜悦的曲子,村里的大部分普通小百姓顿时被这旋律俘获。 余卿卿心中得意,这可是每年春晚的保留曲目呢!她点点头,又将曲子重新吹了一遍,便开始一字一句地将这首“好日子”给清唱了一遍。 虽然歌词对于大字不识的村民们来说,还是难记了一些,但是这脍炙人口的曲调,配上反复又简单的歌词……不过两三遍之后,村里的一部分人已经可以跟着余卿卿的旋律,半生不熟地哼唱了。 “哎~~今天都是好日子。” “千金的光阴不能等。” “明天又是好日子。” “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 越来越多的村民学会了唱这首简单的小调,声音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 余卿卿站在板凳上,将村民们唱得十分自我陶醉的模样一一看在了眼中,一个个的脸上挂着傻呵呵又满足的笑容……那一句句扯了嗓子吼出来的“好日子”,就像是让他们忘掉了整个村里还正因为躲避洪水而被困在山上的事儿…… 这曲子的感染力有多强呢……不说别的,就连一向高冷的凌家两护卫,都忍不住用脚偷偷打起了节拍。 吕老秀才更是跟他的老伴在一旁拍着手掌,和着拍子,不住地点头。 他偷偷跟着自家老伴低声说道:“我早说了吧,这地方多适合养老啊。” 吕婆婆笑得不住点头,她也在学着唱这小曲儿,就是最后那几句的音实在是有点高。她有点唱不上去。 但是不得不说,她这个年纪的老人家,真是格外地喜欢这种朗朗上口又简单欢快的小曲! 接下来的时间里,余卿卿又教了一首清唱儿歌“虫儿飞”,和《三国演义》中的主题曲:滚滚长江东逝水。 前者是专门教给村里的小孩子唱的,而后一曲则是教给村子里的汉子老爷们听。 既然是全村的音乐课,余卿卿的目的便是:确保男的男,女的女,老的老,少的少,都能有他们爱听爱唱的歌曲。 不过,后一曲教起来显然要比前面两首歌要难的多。 因为这首经典曲子的歌词正是明代的大才子杨慎所写的临江仙一词。平均识字个数不超过两位数的村民们只觉得这曲调听起来格外的气势磅礴,胸怀间也莫名生出几分豪迈。 但他们却不懂得其中的含义,只是勉强跟着音唱上几句。 几个秀才却在暗自琢磨着这几句词,心中惊叹不已。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妙,实在妙极! 胡秀才的声音平日里便十分洪亮,凑近了听他说话,都会感觉到他的胸腔嗡嗡作响。 在村民们还晕乎乎地摸不清歌词时候,这个正值壮年的秀才公已经将歌词牢牢记熟,开口便是一句:“滚滚长江……东逝水……” 这声音低沉而又不失厚重,大气中包含了几分的豪迈,又带着那么一些怅怀与感叹。 余卿卿听到胡秀才这声之后,立马眼睛就亮了,没错!就是这种feeling! 她年纪小,声音稚嫩,尽管吐字清晰,可唱起这种男低音的曲子时候,在感情上和表现上总还是差了许多。 胡秀才这么一开口,感觉立刻就来了,甚至于全村的人都安静了下来,静静地开始听这个粗犷的秀才唱歌。 刘秀才跟着轻轻哼唱着,只觉得一直梗在心口的那份失落与郁气,也随之消散了许多。 凌家两位护卫更是目光炯炯,脸上露出一丝感慨,对视一眼之后,都暗自打算着以后要学会了,分享给他们的兄弟听。 胡秀才一曲很快结束,村民们自发地热烈鼓起了掌。 余卿卿暗自感慨着,果然音乐这种存在,无论在哪个时代,又或者是哪个国家,它所能带来的影响和震撼都是不容小觑的! 毫无疑问,这一个下午,全村的人对于识字的热情也上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这些村民们,实在是想学一首完整的歌曲,可是他们记住了曲调,却很难记住歌词。尤其是最后一首“滚滚长江东逝水”,村民们总觉得,倘若不能将这首曲子的歌词给学会,就不算是真正唱会了这首歌。 他们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期待着接下来的开蒙课了! 余卿卿是怎么也想不到,原本是想着带领村民们一起娱乐,却阴错阳差地促进了全村人的学习激情。对于这一点,她也是乐见其成。 当晚便拉着几位秀才公开了个会。 倘若说第一天见到这个小姑娘,众位秀才的感觉还是:活泼,可爱,有灵气。 这一晚,再次与余卿卿在余家宅院中碰面的诸位秀才,对这个小姑娘更是多了许多的欣赏和感慨。 张大师父且不说了,余卿卿每次在对上他的目光时,除了会有“大师父的眼睛真好看啊一点也不像个小老头啊”类似的感慨,此外就还有一种明显的……仿佛被他看透的感觉。 余卿卿甚至怀疑过这位老人家莫不也是什么人穿越而来,私下里也偷偷试探了几下,例如在他面前说一些一些现代独有的词汇,张大师父的反应却如一个真正的古人一般,要不是听不懂,要不是很好奇。 因为这种被看透的感觉既不会使得她畏惧也不会有些被怀疑的不安,而是一种……冥冥中惺惺相惜又彼此不会点破的奇妙感受。 正如此时的他,也不过是在座椅上悠哉地坐着,头微仰着看着余卿卿,满是白色胡须的老脸上,一双清澈的眼睛正一瞬不瞬地打量着她,但余卿卿知道,他绝对不会提出任何问题。 但坐在一旁的秀才公们却忍不住了,面积最大的吕秀才开口了,他声音轻缓地问道: “小姑娘,这最后一首曲子的词,老朽听着实在是精妙啊!!不知小友是从何得到这首词的?” 余卿卿不欲详答,她觉得有时候说得越多,越容易在以后出现什么错漏之处。现在说得模糊点,倘若日后有什么偏差,那还有可以补回的余地。 她这时候就拿出她年龄的优势来了,只故作回想般说道:“是……是县城里一个来自于北方的大伯念给我听的……我觉得这词听着很押韵,就给记了下来,后又加上了曲调,诸位秀才老爷们听着是不是更好了呢!” 刘秀才点了点头,“荡气回肠!” 魏知源也自顾自念了一句,“清风吹歌入空去,歌曲自绕行云飞。” 余卿卿竖起来大拇指:“啧啧,真不亏都是文化人!” 紧接着余卿卿又提出来请来这几位秀才老爷的目的,那可不仅仅是请他们来喝茶的,而是找他们来商量接下来的教学计划的。 原本是打算着,让诸位秀才先生们,按照这个时代原本的教学思路来教《三字经》、《千字文》等书,给村里的人进行开蒙。 可拜今日的文艺课所赐,余卿卿又有了新的思路。 “诸位秀才老爷们,小女子关于日后的学校课程,有点儿想法,不知你们是否愿意听上几句。” 吕老秀才是个老人家了,在这方面一向看得很开,并不像是那些年纪越大就越古板而僵硬的老秀才,只是欣然笑了一下,目光慈爱。 刘秀才看着小丫头灵秀的模样就忍不住想起自家的孩子,忍不住心生怜惜。 胡秀才是个心眼粗的,他极喜欢余卿卿教的这首曲子,因此对小姑娘的好感非常之多。 而魏小秀才更不用说了,他在见到这姑娘的第一时候,一向不起波澜的内心就仿佛荡开了一丝涟漪。 他忍不住心想:倘若自己的小妹还活着,是不是就像眼前的小姑娘这般大了?她们的眼睛都是大而圆溜溜的,分外招人喜爱,自家的妹妹倘若长大了,是不是也像她这样可爱? 可多接触后,魏小秀才又收回了心中的想法,他感觉这个小姑娘虽然衣着粗简,举止活泼,却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小姑娘。 就比方说此时,这个小姑娘毫无羞赧,而是落落大方地在众人面前问上一句“不知你们可愿听上几句”,光是这份自信与气势,就比起许多的男孩子也不弱上几分。 于是乎,秀才们都点点头,毕竟严格来说,余卿卿既是他们东家的闺女,又是将来的同事,虽然这“同事”岁数小得离谱,个头也矮得可怜,谈不上什么男女避嫌,但是最起码的尊敬还是要给的。毕竟广从小丫头的聪慧来看,就不像是一般人。 众人间,只听得章秀才轻轻哼了一声,暗道了一句:“小女子家家的,果然是村里出来的,不怎么识规矩……” 这声音模模糊糊的,余卿卿不怎么听得清,坐在旁边旁听的余其凌却略变了脸色。 他的面容在烛火的映照下显得分外俊朗,只是那眉头略微不悦的聚起,神色清冷,语气也是带上了些许寒意:“小女子又如何?” 余卿卿猛然抬头看去,见这两日一直与自己保持距离的凌哥儿突然为了自己而发声维护。而那略带有陌生而冷肃的表情,让余卿卿突然想起来初见她哥的那几日,以及后来朝夕相处的那些时候里……她恍恍惚惚间才突然意识到,从前凌哥儿一直是冷淡漠然的性格,甚至现在仍是。 即便是对上平日里老余老吴二人,又或者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凌将军,凌哥儿都一直是尊敬有余而亲昵不足,沉静又带有些距离感的态度,更不用说对待村里的其他人时候,礼数是极其到位的,却不会再有多一份的情感了…… 然而在对上余卿卿的时候,那态度是完完全全的不同了。 什么叫做千般爱护,万般怜惜~ 什么又是温柔似水,柔情满满~ 每当对上她哥的眼神,又或是拉上青年的手,余卿卿心中总是莫名生出来一丝甜蜜而又窃喜的感觉。 天啊,这么美好的一个男孩子,竟然是她的哥哥~ 章秀才被余其凌这话一问,顿时又不敢说出来了。 他自读书以来受到的老旧教育,便是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这一点从他对待他的妻子的态度也可见一斑。 倒不是对女性刻意的歧视与践踏,只是在他的理解中,女孩子实在是不宜如此在众男子面前抛头露面,指手画脚。 在起初听到要给全村的人上课的时候,章秀才还天真地以为,所谓的全村人,也只是全村的男性。 可他错了,在他看到下午的课上,一整个村的人,男女老少都挨挨挤挤地坐在一起,而授课的,竟然是一个年仅八岁的女童时,章秀才整个人都是不敢置信的。 有那么一刻,他怀疑自己是去了民风粗陋的北方一些国家的村庄里。 可作为一个先生,章秀才即便看着再不爽,也不敢在众人面前表达出任何不爽的心思。 可这时候,章秀才却还是忍不住嘲讽了一句。 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又或者是没有听清的时候,余其凌已经为了维护他的小妹而语调清冷地质问上了。 章秀才自然是闭嘴了,他再迂腐也是懂得人情世故的中年人了,在别人的地盘上做事,肯定不能有违东家的意思。 隔着烛火,余卿卿对着她哥笑眯眯地看了一眼。 余其凌先是一愣,末了又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第二百二十三章 掉马甲了 “诸位肯定都听过童谣,童谣的曲调简单,歌词也十分简单,唱念起来是朗朗上口,孩子们学起来也十分地快。我的想法是,诸位秀才先生们,可以将开蒙课的识字内容与咱们学的这几首曲子联系在一起……等村里人将这些乐曲中基础的字皆学会了之后,先生们再按照传统的讲学方式来授课,诸位觉得如何?” 这一点听起来并不合体统。 但是在坐的秀才先生们都欣然点头同意了,就连章秀才都没摆什么臭脸色。 只是吕老秀才慢吞吞地说了一句:“只是这曲子可不能仅仅这么一首……” “这个您老放心吧,我会陆续再拿出来一些新的乐曲。” 这下,大家更没话说了。 废话,在他们面前的小姑娘严格来说可算是他们的东家,东家要他们做啥就做啥好了,何必再跳出来招人不喜。 况且……几个秀才心中也觉得,小姑娘拿出来的乐曲着实不错,他们一点也不介意再多听上几首。 之后,余卿卿又简单提了几点新的教学思路。 比如说教学期间的上课放学签到,奖惩制度,以及课后布置作业任务情况等。 听得一众秀才是云里雾里,稀里糊涂的。 余卿卿在烛火下瞅了众人的神情,颇有无奈的笑笑。 在研究生期间,她早已习惯了每天狂写论文的日子,在碰到任何带有说明意义的语句与词汇时候,她就总是忍不住将所有意思表达成“最符合规矩”的格式。 嗯,简而言之就是所有人都很难理解的格式。 余卿卿:我愿称之其为“论文综合症”。 于是乎,余卿卿还是决定解散会议,既然已经确定了教学大纲,后面的教学过程,就先走一步看一步,至于具体怎么教,她还是应当相信这几位苦读多年有经验的秀才公们。 女硕士余卿卿同志道了一声诸位晚安,便手脚并用地爬下了板凳。 在坐的所有人才恍然察觉到,面前这个言语精炼还带点儿不明觉厉的女孩,其实也不过一个……个头还没桌子高的小娃娃。 余卿卿倒没有注意身旁的眼神,她站稳后就走向余其凌,抬起脑袋看他,习惯性地就要牵着她哥的手。 余其凌早已收回了原先那副略微有些冷冽的模样,仍旧是那个眉目清朗的男孩。 只是在橙黄色的烛火下,余卿卿发觉了男孩有些模糊的表情中轻轻拢起的眉心。 余其凌已经站起身来,准备先将小妹送回大院,然后再回自己的房间,可见小姑娘下意识地将肉肉的小手伸到了自己的面前…… 接,还是不接,这是一个问题。 可余卿卿已经瞅见了自家哥哥莫名纠结的神色,也不想她哥为难,便主动收回了手,自顾自地先走了。 走着走着,余卿卿的小委屈就掩盖不住了。 这两日不知怎么的,似乎什么正在偷偷变化着。 先是凌哥儿提出了搬家,余卿卿那时并没有多想。 可搬家后,凌哥儿对自己的态度明显也有了许多的变化。 曾经早已习惯了的许多心照不宣的熟悉接触,皆被她哥刻意躲避了开来。 这种感觉在今日更是达到了无法忽视的程度。 余卿卿想不通,自己是哪里突然招惹到了哥哥的厌恶吗?竟让他百般回避自己。 那副模样,那种姿态,还莫名让她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好像…… 就好像自己这两日在梦中碰到的凌哥儿一样。 梦里的哥哥似乎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似乎也是十分嫌弃的,非要保持距离不说,靠近太近的话甚至就会直接消失…… 迟钝的余卿卿依旧没想到这个梦的奇特之处,她只是突然回想起她和凌哥儿在这几个月相处的点点滴滴。 自己家中打小就没有哥哥姐姐类似的存在,也很少感受过除自于父母之外的亲情。 这一次穿越,虽然条件差了许多,种种坑爹的灾祸层出不穷,但是余卿卿心中却一直觉得,自己一家三口能过来,能拥有这么多的新的家人和朋友,大家一起共患难,同甘苦,其实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儿。 尤其是他们还阴错阳差地救下来这么一个美好的男孩。 余卿卿非常喜欢这个哥哥。 在她看来,凌哥儿长得好看,性格温柔,德行很不错,甚至家世也很不一般,虽然说比自己的岁数大了不少,可两人交流之间从没有什么障碍,可以说是心心相印。 余卿卿真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能有这么一个哥哥,只觉得这是可以对外吹一辈子的节奏。 虽然时常垂涎她哥的美貌,虽然余卿卿时常对老吴叫嚣着要早恋,但是她并没有从男女角度思考过两人的关系。 毕竟,凌哥儿已经十七岁了。 这个十七岁的年纪就挺耐人寻味的。你说他大吧,可在余卿卿眼中又不过是高中生大小的孩子,让她一个研究生毕业的女性对这样一株小嫩草起什么男女心思,她做不出来。 可若说凌哥儿小吧,他又比余卿卿大上近九岁,按照古代早婚早育的传统……若是再加上几年的话,两个人差个辈儿都有可能。 余卿卿花痴归花痴,却也是个思路清晰且有头脑的新时代女性。在她的心中,自家大哥的身边应当陪伴的是一位知书达礼的温婉古典女子,而不是整日上蹿下跳且身份复杂的自己。 故而当余其凌刻意地与她保持距离的时候,余卿卿半点不曾从男女方面考虑过原因。 她也不知道此时跟在自己身后的凌哥儿,神情是有多复杂。 余其凌在自家小妹身后小心翼翼地走着。 虽然没有像往常一样牵起小丫头的手,或者是直接抱起来,唯恐她在夜色中看不清路而摔倒。可余其凌依旧是谨慎地跟在小妹的身后,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 这些下意识地关心与爱护,早已成为一种习惯。 可在朦胧的月色下,小姑娘的身影突然与脑海中那个姑娘逐渐地重合了起来。 唔,她们的走路姿势十分的相似。余其凌想。 小姑娘走路的步伐总是轻轻快快的,似乎从没有什么烦恼。 她喜欢边走边轻轻捏着左手边的衣角。 每走一步的时候,小姑娘都会有一个略微停顿的动作,那时候,她的脚后跟会微微地上扬,就像是小动物一般,整个人都蹦蹦跳跳的模样。 突然间,前面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停住了。 余其凌也猛得一顿,他止住了步伐,心里却莫名跳了起来。 他生怕自家小妹会转头问他什么,倘若是真的问了,他又该如何回答呢!他自己心中都是一片乱麻,很多事儿自己也没有摸清楚,甚至说,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都怪那莫名其妙的梦境! 两人最后直到回了大院里,还是心照不宣的……没有说一句话。 余其凌将小妹送回了小楼,眼睛目送着她一步步走上了小楼,简单的道别之后,门关上了。 男孩在小楼下愣愣地站了许久。 是夜,果不其然,余其凌勉强入睡之后,他又来到了那个熟悉的梦境中。 说不出来是否还有那么一丝莫名的喜悦,余其凌缓缓地走了几步之后,那个姑娘第三次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然而这一次,面前的姑娘没有像之前一样热情地上前与他打招呼,聊天,甚至是毫无顾忌地伸手拉着他, 姑娘不远不近地站在他身前,看着他,面上带着犹豫和一丝怅然。 余其凌有点儿想避开她的目光,却又舍不得,他只是与这姑娘对视着,就觉得自己的心跳不受控制起来。 姑娘叹了口气,手一挥,身边的场景就换成了另一副模样。 这个地方装修得很独特,有很多余其凌也没有见过的材质和家具,只是身旁的沙发余其凌倒是认得的,因为大院里也是有的,是小妹找人给做出来的,上头摆了好几个圆形的粉色抱枕,余卿卿伸手抓了一只坐下,还示意余其凌也坐下。 余其凌抚了抚衣服便坐下,没料到这沙发竟然比大院和小楼里面的还要柔软得许多,他一做下去整个人就控制不住地往下陷,神情中也终于多了一丝慌乱。 余卿卿看着她梦里的大哥这般模样,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她将胳膊倚在抱枕上,身体朝着凌哥儿略微前倾着,脑袋歪着,眼睛眨巴眨巴地看向身旁坐着的男孩,似是在认真打量。 余其凌被她看得心里有些毛毛的,咽了一口口水。 然后就听到姑娘这么一句:“大哥呀大哥,你为什么这两天总是不理我?” 余其凌下意识地想说,我不是不理你,我只是…… 咦? 余其凌突然察觉到了不对劲,他感觉不说话了,只是认真地与面前的姑娘注视着,眼睛微微眯起。 果然,那姑娘见余其凌看向自己,就习惯性地挤过去坐,然后伸手抱住男孩的腰,只是自己如今这身高,已不像是之前那小小的个头,只能搭在男孩的心口,此时的她恰好能将脑袋搁在她哥的肩膀上,也不看着男孩,就自顾自地、委屈巴巴地抱怨开了: “看吧,果然还是梦里的凌哥儿才会让我这么搂着了……” 余其凌:梦里?难不成不止他一人知道自己是在梦中?! 他终于开口了,再一次试探地问道:“小妹,你怎么了?” 余卿卿听自家哥哥熟悉而温柔的关切声,简直感动得要哭了,她泪眼汪汪地说道:“哥,你不知道白天的你有多过分!不愿意跟我住一块就算了,每天早上也不陪我去刷牙,洗脸毛巾也不给我用!走路时候不让我牵着,吃饭时候也不帮我夹菜,明明知道我胳膊短够不着!还有还有……” 余卿卿把这两天两人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挨个抱怨了遍。 余其凌听到后,整个人都麻木了。 自从听余二叔上了那一堂生理课之后,余其凌整个人陷入了艰难而又痛苦的自责中……他还以为!他还以为自己梦里的姑娘是自己根据小妹而幻想出来的存在,是自己不该有的妄想! 可是见眼前这个姑娘活灵活现的表情和说得这些话,余其凌不由看向了她,又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发现自己与姑娘之间此时极其暧昧的动作,当下一个后仰就挣脱了开来,脑子里跟炸开了一团火花似的,红晕顺着脖子蔓延开来。 说话都开始不利索起来,一向冷静自持的他此时也支支吾吾了起来,“小妹,你怎么,怎么会在我的梦里,还有,你怎么会是现在这副模样?” 余卿卿也傻了,“啥啥你的梦啊!这是我的梦啊!不对,哥,你不会真是我哥吧,你是凌哥儿么?现实中的凌哥儿?!” 余其凌莫名说不出话来,只是僵硬地将头移开,只用侧面对着身旁的姑娘,嘴角也是抿得很紧,然后,点了一下头,语气郑重地说道:“我确实是凌哥儿,起初我也以为你是我梦中想出来的人,可刚刚听你说的那些话……” 余卿卿“哦哦哦”了几声,她一拍大腿,自言自语道:“我知道是谁了!我知道是谁让我掉马甲了!” “?”余其凌转头看她一眼,又忍不住转了回去。 没办法,光是看这姑娘一眼,他的心脏就跟要飞出来似的,恨不得再将以前那些治疗心疾的药都给吃上。 倘若这倒霉孩子多一点感情上的常识,定会知道这种糟糕而又奇妙的感觉……就叫做“一见钟情”。 余卿卿并没有注意到,只是继续分析道:“我说这几天的梦境怎么这么奇怪呢!这种作案手法我可不是第一次碰到了……赤脚……啊不,赤纹大仙!那条蛇!上次就是他!莫名其妙将我拉进梦里,还忘了把我放出来!这次倒好,竟然直接控制我俩的梦境,把我的老底全部都给揭了出来,真真是……” 余卿卿气得就要抓起自家大哥的手表达愤怒,却突然发现这小伙子不知何时离自己坐得远开好一大段距离,面上也是少见的不安神情,面颊上更是两团鲜明的红晕…… 第二百二十四章 深藏不露 余卿卿气得就要抓起自家大哥的手表达愤怒,却突然发现这小伙子不知何时离自己坐得远开好一大段距离,面上也是少见的不安神情,面颊上更是两团鲜明的红晕…… 余卿卿见过她哥很多时候的样子,有狼狈不堪的模样,有神色清冷的模样,有写意自若的模样,然而最多的,正是他眉眼含笑,温柔如水的模样。 唯独没有见过他此时的神态…… 尚未完全成熟的男孩儿,面颊轮廓还没有那么硬朗,甚至于脸颊还有些丰润,侧面的眉目如同玉石打磨过一般清透润朗。 仍旧是规矩坐着的,两腿平直地放着,脊背也没有因为是落在沙发上而松懒,而是始终一副直挺的姿态。 两臂搁在膝盖上,宽大的衣袖遮盖住男孩暗地里偷偷捏紧的手掌……整个人是微微侧着而面颊是试图向后的,就好像不让她看到此时的自己一般。 余卿卿笑嘻嘻地凑过去,发现这丫果真是脸红着,就厚脸皮地问了一句:“哥,你在想啥呢?” 余其凌被她一下问傻了,没说话。 沉默了一会之后,似是终于调解好自己的心情,男孩鼓足勇气般看向她,反问道:“小妹,你是不是应该先解释一下自己?” 余卿卿一愣,过一会在心中暗拍大腿:好家伙!被反将一军! “这个,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余卿卿摸了摸自己的小下巴。 余其凌扭过头看向她,眼神认真:“只要是与小妹有关之事,我愿意听你慢慢诉说。” “又或者是……”他上下打量了面前的姑娘一眼,那目光纯粹中隐含着些许的羞涩,“你……当真是平日里与我步步相随形影不离的小妹吗?” 余卿卿听到这句话就更尴尬了。 以前她披着小萝莉的皮,没少趁机搂搂抱抱占她哥的便宜,可从未想过有今天这么一出……自己的马甲掉了一地,还不得不跟“受害者”当场碰面……天啊!果然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余卿卿一心只以为她哥要因为“贞操”的问题要跟自己对质,殊不知余其凌哪里想到这茬儿,他唯一好奇且想知道的,也就是小妹的真实来历罢了。 然而,此时的余卿卿不打自招,她三根手指并着指向天花板,一本正经地发誓道:“哥,对不住,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跟打着小丫头的名头让你抱我走路,也不会随随便便就摸你的手抱你的大腿,还有还有,以后我也不会天天逼着你陪我去洗漱了……我知道其实我不是个小屁孩,完全可以独立刷牙的,但是我没有抗住美色的考验,一而再再而三地缠着哥哥……” “闭嘴!”余其凌突然出声,甚至伸出一只手直接捂住了面前姑娘的嘴。 余卿卿傻了,第一次看到如此“不合规矩”的凌哥儿,倒是让她也忍不住吃惊了一番。 余其凌勉强压下的热意又蹭的上来了,他面色通红,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是想听你说这些……” “唔唔唔唔唔唔唔唔?”余卿卿被捂住了嘴,只能滴溜溜地转着大眼睛,满满都是疑问。 余其凌猛然将手缩回了袖子中,他只感觉自己方才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又突然消失了。 主要是他发现,自家小妹虽然个头高了许多,也不再是那个小巧的模样,可那偶尔神经大条的毛病真是没啥变化! 乍一看,她那张小嘴巴一直嘚啵嘚啵的说得可起劲儿了,可仔细听了之后,余其凌只觉得天灵盖都冲上来一阵热气来,这小丫头,这、这、这都说得什么跟什么啊! 余卿卿怂了,她第一次看到她哥这么严厉的模样,她垂下脑袋,又忍不住抬眼偷偷瞅了余其凌一眼。 只见他不知是羞得还是气的,拳头都攥了起来。 两个人又是好一会儿没说话。 余卿卿正打算开口呢,与此同时余其凌也开口问了: “小妹先解释一下自己此时的模样吧,如何?” 余卿卿有些心虚的笑了。 主要是涉及到他们一家三口穿越过来的事实,信任这方面倒是不甚重要,她平日里也很少在自家哥哥面前隐藏什么,可以说,除了自己的爸妈之外,余卿卿最相信的,也就是她哥了。 只是这些事情,即便说了,她哥作为一个古人,也不一定能理解啊!即便能理解,也不定会相信呀! 但是出于目前已经掉了大半马甲的情况,余卿卿也干脆直接解释了,只不过在说的时候,她又加上了一些说明,方便自家哥哥理解。 “哥,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说法,人生来有三魂七魄……” 余其凌点头,“自然。” “对,那就方便了。这么与哥哥解释吧,我们一家三口,平日里的一些与众不同的表现,也从来没有瞒着哥,比方说我爹,你二叔,他会医术,我娘,你二婶,她会丹青,又比如我,我呢……” “小妹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哈哈哈,谬赞,谬赞。”余卿卿被她哥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这么说吧,原本的余卿卿一家三口,都缺少了最重要的一魂一魄,而我和我爹娘,我们起初并不是在这个世界里存在的灵魂……我们在另外的时空里生活了几十年之后,突然因为上天的安排,回到了你白天里所看到的余家三口的身体中……” 余其凌喃喃道:“天地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道家记载中曾说过,宇宙中有三十六重天,你们一家如此有本事,定是来自于其他天界的天人。” 余卿卿笑了,她刚想摆手说自家也不过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小百姓,一没有翅膀二没有光环的,哪里称得上是“天人”啊!可转头一想,自己出于科技发达制度健全的二十一世纪,享受着各种古人想象不到的便捷,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至少在古人面前,也就是类似于天人的存在了…… 于是乎,她厚脸皮地点了个头,“或许……可以这么理解。” 余其凌又问:“那此时的你,便是你下凡之前的模样吗?” 余卿卿差点被她哥一脸认真说“下凡”的模样给逗得笑喷,好在她伸手捂住了自己的笑,算是挽回了点儿“天人”的面子,只是还有一些忍俊不禁,就模模糊糊地说道:“嗯……没错,你现在看到的我,便是原本的我,不过白天那个小小的我,跟我之前小时候也没有多大区别,甚至我觉得……许是你们这个时代的风水养人,白天的我看起来还要更有灵气一些~至于我们那儿人的平均寿命,其实也没有那么长,大概就比你们多了三十年左右,人口老龄化也相当严重。” “我呢,我打小早慧得很~上学比平常小孩要早上一年,小学时候跳了三级,研究生读的两年制专硕,所以毕业时候正好虚岁二十二,严格来说,比凌哥儿你还要大上五岁的……” 越说余卿卿就越不好意思了,解释到了这里,她都不好意思喊人家哥了…… 严格来说,凌哥儿还是根小嫩草呢! 说罢抬眼又看了男孩一眼,发现他莫名又红了脸。 所以说,这小伙子还是皮肤太嫩太白,一红起来十分地明显,遮都遮不起来,这时候的余其凌听完了眼前姑娘的话,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只愣愣地坐在那儿发呆。 余卿卿凑上前又拽住了男孩的袖子,小心翼翼地问道:“虽然我的魂魄比你大,可是……可是我的心理年龄还是很小的……” (余卿卿:天啊我的脸皮真是太太太厚了!!) “所以……凌哥儿,以后你还能将我当做你的小妹吗?” 余其凌听了这话,整个人一震,他有些慌乱地点点头,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早已习惯了将你当做我的妹妹,以后也会如此。” 可心里却在偷偷地问自己:在亲眼见到了自家小妹的另一面之后,凌其啊凌其,你……你还能仅仅将她当做自己的妹妹吗? 不过余卿卿是半点感受不到眼前这个小伙子的纠结了。 能与凌哥儿坦诚说开之后,还得到他的保证,余卿卿只觉得自己的心情分外的轻松愉悦,上前便又是一个拥抱,“我打小最想有的就是哥哥了,能遇到你可真好!” 余其凌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又被抱了个满怀。 那感觉与平日与小妹亲近的感觉可完全不一样。 姑娘的身子柔软的像一朵云,散发着莫名的香味,那一双胳膊就这么环绕住了他,突然凑近的脸颊还带着些许的热气,垂落在他脖颈间的发丝更是轻轻软软,滑落时的触感使他再次僵直了身躯。 余其凌:!!! 对对对不起!他又忍不住要遁了!! 余卿卿欣喜之下,只发觉抱住的男孩又瞬间消失了。 余卿卿:…… 次日早晨。 余卿卿一个翻身利落地起床,袜子都没穿好,就蹭蹭蹭地跑到了自个小楼的下面,扒开灌木间的小栅栏,叉着腰,指着那条脑袋埋在身体里,看似睡得死死的赤练蛇说道:“你,赤啥子大仙儿,别给我装睡了,赶快的,起来承认吧!我知道是你!” 赤练蛇:一动不动.jpg 余卿卿又走上前两步,她戳了这蛇一下,小小的指头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咋啦,你这蛇都修成仙儿了还跟以前那样昼伏夜出啊?大半夜给我还有我哥整这出,白天就睡死过去啦?” 张大师父正一路边走边做着一些活动四肢的动作,他经过余卿卿这小楼的时候,手掌正前后拍得啪啪直响。 他走近了两步,眼皮子微微掀起,瞅了这一人一蛇各一眼,才轻描淡写说了一句:“呦,没想到这还是条活蛇吗?我还以为是你们哪儿搜罗来的大树根呢!” “大树根”听了这话,似是不乐意了,他终于将自个的脑袋从盘着的身躯里抬了出来,朝着张大师父威胁地吐了吐舌头。 张大师父挑了一下眉毛,也挑衅地笑了笑。 余卿卿转过头看这小师父的神态,生动,活泼,一点也不像个老头儿。 但是她一时也找不到什么证据。 “哼哼,你们两个,一个个都深藏不露啊。” 余卿卿指了指这一人一蛇说道。 “彼此彼此。”张大师父笑了,看向小姑娘的表情,又如同往常一样带上了几分老人家的慈祥。 赤练蛇瞅了余卿卿一眼,脑袋也跟着点了点。 在这点上,他最有发言权。 起初蛇仙只是发觉这一家的不同寻常,身上带有神明的气息。 后来他算了一卦,这家人非同一般,日后功德也将会极高,甚至会影响一国之运。 身为这儿的“山大王”,他将山中至宝赤灵芝送给了这个小姑娘,静等这一家人将会如何妙用此物。 果不其然,在他察觉到自个山头中有个气运奇特的男子在山中遭遇追杀之后,便将一家人引入了悬崖边。 要说这男子也是道缘深厚,且天运极其厚待于他,因此这人很快就被这深藏不露的一家人给救了下来,且留在了这山野之间。 身为蛇仙的他,在修行这方面和人有极大的不同。 人身宝贵,倘若是修行,虽然说生命短暂,但是依照天道而言,一生之内三百功德便可成为地仙,一千三百功德便可为天仙。可他们动物不一样,动物在肉体上有着独特的优势,有的修行有成之后甚至可以存活百年千年,可是因为天道的限制,他们唯有收集足够多的功德才能完成下一步的蜕变。 这功德往往是他们最难得到的东西。 于是,有的动物仙家下山历练,以人的形态游走人间,还有一些仙家则找上了有缘的弟子,打通人的窍穴,立上堂子,给人看卦查事儿,也算是积累功德的一种方式。 还有一些比较懒的,就比如这条赤练蛇,他平日里胸无大志,只想当个躺蛇,对于化蛟化龙一事心想全看缘分,若不是突然碰到了余卿卿一家,他也不会突然心生想法。 没错,还有一类仙家,他们会选择辅佐或者帮助一些本身就有着极好气运甚至是承载天命的人类,蹭上那么点儿功德…… 第二百二十五章 可曾婚配 比方说天师府的首任天师,他在世之时就有许多仙家在暗中辅佐,待他功德圆满坐地飞升之日,许多仙家也协助之功而蒙受恩福,修行有成。 对于余卿卿一家的来历,赤练蛇看不出来,因此这几天他选择从小姑娘的梦中窥探一二。 为了方便她透露得更多,小赤还耍了个小聪明,将余卿卿平日里走得最近的哥哥也拖入了梦中。 答案可真是令他吃惊…… 赤练蛇甩了甩尾巴,他感觉到……这边上的小老头似乎也挺不一般~要不今晚他再去梦里探探这小老头? 这条天真的小蛇丝毫想不到将为自己这一时的心血来潮付出多大的代价~ 他只是再次埋起了脑袋,进入了自欺欺人的“冬眠”之中。 余卿卿无语了。 经过了昨晚这茬事儿之后,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凌哥儿。 或许她应该先去老余那儿告知一下自家马甲都掉光了的事儿。 另一边儿,余其凌已经醒了,或者说他根本没睡着。 这几天的梦让他睡也睡不好,醒来了也是难以清净下来。 他“孤独”地洗漱之后,起身整理了自己的一些书本和笔记,准备去余家大院找他新认的先生。 余卿卿原本都朝着老余那屋走去了,可突然感觉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余卿卿脚尖一歪就跑去了主堂,小余李氏正在里面布置碗筷,见小姑娘跑出来东瞅西看的,就招呼她先拿个鸡蛋吃。 因为余家人起床的时间各不相同,所以早饭并不像午饭晚饭一样集齐了所有人才开动,而是谁先醒了就自己去灶上取吃的。 余卿卿笑呵呵地应了,爬上了板凳,甩着小脚就等着吃的。小余李氏给她端上一碗粥,那粥一看就是从锅底下盛出来的,稠得很,两个鸡蛋摆在面前,又将桌上的咸菜推到了她的碗边。 余卿卿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甜甜地说:“大娘您对我可真好~” 小余李氏也笑了,她揶揄道:“咱们余家可就你这么一个小丫头,那可不得当做珍珠似得宠着啊!要知道丫头你可是有三个哥哥三个弟弟!等以后你长大了,嫁了人,受丁点儿欺负就尽管回娘家来,咱们余家的男人们可不是吃素的,个个都能给你撑腰!” 若是别的小姑娘听了这话,多半是要羞得抬不起头来,可余卿卿是何许人也,她听了小余李氏的打趣,反而更加得意了起来,“大娘说得错了。” 小余李氏:? 余卿卿摇着小脑袋说:“倘若我日后嫁了人,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余其凌就是这时候走进主堂的,他一身白色长袍,浅绿色的滚边,腰上和头顶是同色的束带,将青年挺拔的身躯勾勒得分明。 他怀中抱着几本书,眉眼清明,举止端庄,踏门进来时的那一下,看起来颇有那么几分学霸式的乖巧感。 可余其凌一进门就听到了余卿卿正“口出狂言”,脚下突然就那么一个踉跄。 这三人:…… 小余李氏最先反应过来,她忙招呼着余其凌,拽着他的衣袖就引到余卿卿的身旁,“凌哥儿,还没吃饭吧,来来坐,青丫头这儿正好有个板凳,你就坐这儿呗,我给你再端碗粥来。” 余家所有人都知道这两兄妹关系好得很,所以每次吃饭都会给两人留个相邻的位置,方便凌哥儿照顾小妹。 余其凌将书搁置在一边,坐在余卿卿身旁时的动作较之往常要生硬得多,他坐好并整理齐衣摆之后,习惯性地将小妹手中的鸡蛋接了过去,“哥哥帮你剥。” 余卿卿小声提醒他:“哥,其实我会自己剥鸡蛋壳的。” 余其凌才反应过来似的,他有点儿慌乱地点头,“……无妨。” 余卿卿又隐晦地问了一句,“昨天晚上……你还记得吗?” 余其凌的喉结动了两下,“记得。” 可那神情,却是不想提起这事儿的模样。 余卿卿也不说话了,她接过鸡蛋,道了一声谢。 余其凌:“嗯。” 场面的气氛尴尬到走进来的老余和吴氏都察觉到不对劲了。 “咋了,你俩差那么多岁还能闹别扭呐!”吴氏戳戳自家姑娘的小脑门,“不是说岁数差得越大就越闹不起来吗?你身为妹妹,都不知道多让让哥哥的吗?” “就是。”老余一屁股坐下来,拿过余卿卿手中的鸡蛋,一口塞进了嘴里,嘟嘟囔囔地说道:“手就那么点大,攥着两个鸡蛋都不知道分给哥哥一个,平时凌哥儿都白疼你了。” 余其凌听着夫妻俩明显带有偏心的话,又回想起了以前的种种,这才明白了自己心中之前一直存在的些许别扭感从何而来…… 果然,二叔一家虽然常常将自己称呼为卿卿的“哥哥”,实则却常将他当做更小的一方来哄……那护短的口气,分明是害怕自家姑娘欺负了自个。 余其凌能怎么说呢,他眼见着老余夫妇在一旁唧唧歪歪,许多从前不怎么注意的细节也都清晰了许多。 比方说,小妹年纪虽小,这夫妻俩却从来是任其来去,从不限制,就连当初洪水爆发的那一天,都任凭她带着几人去划船救人,这在别家疼爱孩子的父母来看,简直是不可理喻的事儿。 其次,老余夫妇从来不管自家孩子手中攥着多少银钱,有时候甚至还听小妹的意思,将许多钱眼都不眨地交给她管,一点都不在意她仅是个八岁的女童。 毕竟,依照小妹的意思,她可是个二十二岁的女子了…… 想到这儿,余其凌突然捏紧了手中的筷子,他发觉自己一直遗忘了一件事儿。 小妹说她过来前已有二十二岁,依照这个年龄的话,她岂不是……早就嫁人了? 想到这点儿的余其凌面上不由有些紧绷了起来,就连原本的红晕也都瞬间退散。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想到这点,就突然感觉……心中那说不出道不明的失落感渐渐覆遍全身,化作一阵一阵的冰寒,冷得他的手都有些忍不住颤抖起来…… 这时候小余李氏端了几碗粥进来,几个人热热闹闹地吃完了早餐,只有余其凌食不知味,麻木地解决掉面前的一切,然后…… “咦?小妹,你这是要带我去何处?” 当余其凌缓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被自家小妹牵着手走出了大院。早上原本抱在怀里的书也落在了主堂中。 “今天学校正式开课啦,这么难得的场面,咱们肯定要一起去看看呀!” 余卿卿理所当然地说道。 她并没有直接拉着哥哥的手,她觉得这丫的脸皮似乎比她想象得还要薄,于是便小心翼翼地用抓住了哥哥右手的……小拇指,然后将一副不在状态的余其凌牵了出来。 余其凌见附近无人,终于忍不住将一直萦绕在心头的疑惑说出了口。 “什么?哈哈哈哈哈哈?哥哥你竟然问我在那儿可曾有过婚配?哈哈哈哈哈哈!” 余卿卿笑得花枝乱颤。 余其凌羞得脸又红了,但是神情依然十分认真,甚至于整个身子都弓了下来,一手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另一只手则轻搭在小妹笑得直抖的肩膀上。 他目光直视着她,一字一句地问道:“二十二岁,早已过了女子及笄之年,难不成小妹你不曾……许过人家?” 余其凌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执着于这个问题。 他只是想要一个答案。 倘若小妹说她已经嫁人了,那个男人又会是什么样的呢?会像自己一样待小妹如此好吗?小妹是否还记得他呢,他是否也跟着来到这儿了呢……余其凌越想越多,原本轻搭在小妹肩膀上的手也忍不住用上点儿劲。 余卿卿不笑了,收敛起平日里娇俏的模样,她将肩膀上小伙子的手拿了下来,低头拿在自己手中把玩,语调悠悠:“怎么?难不成我若是嫁人了,哥哥就不跟我玩了吗?” “不……不是,只是倘若小妹已有夫君,哥哥……”余其凌听着余卿卿的口气,缓缓将手收了回去,心下冰凉一片,已是说不出话来。 余卿卿“噗”地一声笑了,她抬起头,大眼睛眯得只剩下条缝儿,嘴角也是止不住往上扬,“哈哈哈哈哈哈!天啊,哥哥你可是太可爱啦哈哈哈!” 余其凌张口无言。 余卿卿又拽过自家哥哥的手,无比自然地跟他牵了起来,自顾自地往前走去,边走边叨叨:“哥,你若是生在咱们那个时代,绝对有一群小姑娘会疯狂追你信不信~不过我知道呢,我哥可是不折不扣的君子,定然不会在意那些狂蜂浪蝶的。” “你们这儿女孩子是十五岁成年吧,有的甚至十三四岁就开始挑选人家了,可是我们那儿可不是这样的,咱们国家主张的是晚生优育,女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周岁,可即便如此,真正在二十岁结婚的人是少之又少的,因为这时候的我们都还在上学呢!” “说到这个估计你也迷糊了,咱们那儿跟这里不一样,男生女生是都可以一起读书,大学毕业的时候也大多二十二三了,毕业之后一部分选择继续读书,还有一些则去工作,大多会选择在工作稳定之后才会考虑婚配的问题……所以在我们那儿,年近三十才结婚的人也比比皆是。” 甚至还有一部分人直接选择不结婚呢……余卿卿在心中偷偷补充道,毕竟她曾经就这么想过~ 余其凌听了这一番不可思议的解释,花了好一会儿才完全理解似的,他有些不可置信地反问道:“所以小妹你,你一直都在读书,所以并没有……” “对呀!别说结婚了,我连男朋友都没有的~” “哦。”余其凌知道了这结果之后,反而不说话了,只沉默地走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余卿卿以为这茬已经过去的时候,只听自己身旁的小伙子又低声问了一句:“男朋友是什么?” 余卿卿又忍不住想笑了,她突然觉得这个古代的青年在她面前,实在是简单的像个小孩子。 她正欲解释,却看见不远处的李村长怀里抱着什么,正朝着“新学校”走去。 新学校的室内教室,就在之前余卿卿上文艺课不远处,原本被当做员工活动室的大房间里。 幼儿园就在隔壁,一直是刘婆婆负责管理。 教室的空间还算宽敞,只是桌椅配备得不算齐全,在李村长的号召下,村里每个来上课的人都需要自备小板凳。 李村长到了新教室的门口,与早已在门口静静等待的魏小秀才行了一礼之后,便将怀里的大铜锣系在了教室门口的大树上,又掏出一根木槌,“铛铛铛”地敲了起来。 边敲边喊道:“全村的人注意了!一班!一班的人集合了!先生已经到了,一班的学生速速集合!” 余卿卿:……有时候她真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眼前的古人们。 铜锣的声音十分响亮,没过一会儿,许多小萝卜头就从村里的各个角落钻了出来,嗷嗷叫着朝着这儿跑过来,包括余家三房的几个小子,还有二狗家的姐弟几人。 只要是五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孩子,都是一班的学生。 同样,还有许多村里的家长也搁下了手中的事儿,跑过来看热闹。 魏小秀才虽然心中紧张,却没有表露分毫。 待一班的小朋友们都在各自的位置上做好了,一个个抬头,眼睛闪亮地看向他,魏小秀才掏出了怀里的纸张,是他昨天依据余卿卿的提议,自己重新整理出来的“教案”。 他依次将熬了大半夜写好的“课本”纸页一一发给了孩子们,上面写着《好日子》这首曲子的完整歌词…… 古人传道授业的方式十分简单,没有黑板也没有粉笔的情况下,所有教学都是在书上进行的。 先是点书,就是先生负责给学生点出句读,用一根两头粗细粗细的小木棍沾取了朱墨,盖在句读的地方,粗的表示句号,细的表示逗号。 第二百二十六章 山神大人 句读好之后,便是读书,简单来说便是先生读一句,学生跟着读一句,直到将读音都记清楚了。 再然后,便是讲书,这一点就考验先生的水平了。能将课讲得昏昏欲睡抑或是生动有趣,全看先生的本事。 第一天第一节的课程就是状况百出。 教室里,孩子们挤挤挨挨地坐在一块儿,手中拿着点好句读的纸页,一个个稀罕地摸着,兴奋地要死,却没人敢说话。 因为不怎么宽敞的窗边,正是挤满了的村民大人们。 一向很是调皮的何家几个小子,坐得原本就近,也不懂啥规矩,上课了还窝在一起说小话。 魏小秀才还没说话呢,就见窗外的何家两个男人从人头中露出两张板着的臭脸。 其中一个臭脸忍不住开口了:“你们几个毛小子,给我闭嘴。” 魏小秀才:…… 就这样,但凡教室里有一个瓜娃子不懂事,张嘴多说了一句,窗外就会传来他家大人的警告声。 不一会儿,整个教室都安静起来。 课程很快进行到第二部分,离谱的情况出现了。 魏小秀才教孩子们读纸上的词。 歌词十分简单,也很接地气,加上昨天全村的人都学会了这首曲子,所以学起来异常的快。这和余卿卿料想得也差不多,寓教于乐永远是不过时的教学理念。 可是,问题也是源自于歌词。 每当魏小秀才面无表情地念一句词的时候,下面一群学生中就总有倒霉孩子忍不住将词给唱了出来,引起一阵一阵的哄笑。 这下窗外的大人也没啥办法了,因为他们也在笑,还有人跟着唱。 没办法,魏小秀才只能一个词一个词地读。 好在效果是明显的。短短一个时辰的课,整个一班的学生,而且是年龄最小的那一批学生,就彻底学会了半首曲 子中近一百的字。 平日里的私塾在开蒙授书的时候,向来很随性,一两句摇头晃脑地念上半天,学生觉得背熟了,才开始下一句,一节课能学上十来个新字就算是不错了。天赋比较不错的孩子一天可以授上好几回的书,学得也比普通孩子要多一些。 可村里这群孩子们年纪不一,有的刚满五岁,有的已经十三四了,天赋或许有差别,但是学起新字的速度却都是同样快的。 魏小秀才在心中暗暗惊讶。 很快他的课结束了,小孩子们呼啸而出,小脸上挂着笑。 随着铜锣的再次响起,原本在外头观望的大人们此时则成了新一批的学生,随着胡秀才涌进了教室中。 这下在窗外探头探脑的,成为了方才上完课的那群小萝卜头。他们十分兴奋地在外头推搡来去,在教室里坐着的家长忍不住又转头向着自家熊孩子们斥道:“安静点!别耽搁咱们学习!” 熊孩子们听了,嘻嘻笑笑闹作一团,又跑开了。 余卿卿笑眯眯地看了几眼就走了,她觉得自己一周准备三首歌就足够村里人学的了。还有一些时间要教给老余他们上算数课。 七天过去,整个村仿佛没什么大的变化,可所有人的精神状态似乎却不一样了。 还有一些不同的是,原本普普通通的村子里,突然四处挂上了各样的小木牌,小木牌上写了各种各样的字,显眼的有“大树”,“教室门”,“青石墙”,“砖地板”,不起眼的有教室门口的“铜锣”,“先生座椅”,余家门口挂着的“灯笼”,“门铃”,甚至余李氏的五只母鸡脖子上都挂了个小牌,上面刻着各自的花名。 这些牌子可不仅仅是挂着好看的,而是给村民们随时看着随时复习用的。在这点上,余卿卿可是充分参考了自己当初背单词时四处贴小便利条的劲头儿,村里的学习热情也因此从未削减过,甚至大家伙儿学了新的词,便绞尽脑汁地在四处放对应的小木牌。 值得一提的是,李村长身上挂的牌子中字数写得最多,密密麻麻一排小字,上面是:“人民好干部李村长同志。”村民们每依照牌子称呼村长一次,便可达成“同时复习十个字”的成就。 这几天,村民们几乎很少出村,也没有上山。因为冬天将至,山头附近的果实植物也早已被搜罗个差不多,大家伙除了日常的一些劳作,其余时间里便是沉浸在学习中无法自拔。 可就在余卿卿开课的第七日,将新的三首曲子交给了村民的那个夜晚,住在山西头的一些村民们在沉睡中感觉到些许异样。 第二日清晨,余卿卿刚醒来,裹上了厚实的衣服晕晕乎乎地准备去洗漱,就听到自家大院门口传来了门铃的声响。 门口的人们似乎十分焦急,光摇门铃不够,还有人一直在拍门,朝门里头嚷嚷。 看这副架势,大院里的人也急了,小余李氏急匆匆就跑出来开门,同样跑出来的还有余米他们,几个年轻小伙子脚步迈得大,走得也快,门一开就看到“人民好干部李村长同志”正站在人群正中间,朝着门里头张望,忙不迭问着:“大树呢,你们二叔起来没?” “来了来了!”老余远远就听到召唤,迈着小老头似的小碎步就跑了过来,“怎么了,村长大人?” 李村长见了老余就仿佛见了主心骨一般,他喘了口气道,“咱们村头,不是,咱们山门那里,出现了不少人!我让小伙子上墙头看了两眼,大概有二十来个!” “这二十多人,咱们村里可曾见过,是否有认识的人?”老余听了一点也不慌乱,在他看来,出现的是人又不是牛鬼蛇神,自个村里将近三百人,青壮劳力占了一半还要多,人口比例不要太好,还能怕这么二十来个古代人不成? “不,不认识,但是听高家小伙子说,里面有个人穿得特别怪异,而且看着就不像个正常人,旁边围着的人看起来也很奇怪。那些人一到咱们山门,就开始嚷嚷着什么,山神来了,速来朝拜,这之类的话……” 老余:…… 走过来的吴氏和余卿卿也沉默了。 倘若他们没有穿越,没有在梦中见过土地爷,也没有自家那个空间,大概率是不会相信这种古代才有的鬼话。 可此刻,这一家子从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如今的重度迷信患者,在听了这消息之后,都暗搓搓地互相对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眼神里都多了几丝不确定。 余卿卿开口问道:“咱们这儿……有山神的传说吗?” 李村长点点头道:“传说自然是有的,不过我们不相信。” 老余一家:…… 李村长解释说:“倘若真的有山神大人,怎么会任凭咱们这儿的洪水泛滥成这样儿?村里是托了你们余家的福,可别的村此时有多惨,咱想都不敢想。” “对,要是真有山神大人,怎么也不应该现在来!”有个小伙子也开口附和,“现在来有什么用,咱们村能活下来全都靠咱们自己!” “对!对!”又几个人附和。 余卿卿心中不禁吐槽:看来这几天的学没白上,大家都精明了不少。 且谁说古代人都迷信的?古代人可现实的很! 你想当人家的神,不给人家带来点儿好处就指望被供奉朝拜……根本没人搭理你! 没错,古代百姓的脑回路就是那么简、单、粗、暴! “大家不相信,那还那么紧张干啥?”吴氏有些不懂了。 老余看了媳妇一眼,嘿嘿一笑。 李村长解释道:“正因为我们不信,所以才紧张。现在咱们村里有吃的有喝的,过的还算不错,但其他地方可不一样,谁知道那群装神弄鬼的人来咱们村里是为了啥事儿,若是不怀好意的土匪……” 老余点点头,他也是想到了这点,立马就叫余米几人将凌墨凌影找过来,想想又让余谷将张大师父也请了过来。 余卿卿踮脚朝着飞快跑走的哥哥们说道:“对了,还有别忘了,把咱家仓库里的武器也都给抱来!” 很快,余家一行人都出了门,跟着村长下山,路上除了上课的一群小孩,其他的村民也都顺着热闹一起跑了过去。 在路上听着说有“山神大人”出现在自家山门,有些村民对此嗤之以鼻,但是也有不少年纪稍大的村民看起来还挺相信这套说辞,转头回了家就说要带点儿吃食供奉给山神。 为首的凌墨凌影两人,神色很是轻松,张大师父手中拄着竹杖,悠悠跟在后头,跟几个老人家一边闲聊一边打量。 几人刚到山门,旁边守着不少小伙子,他们有的还趴在墙头,偷偷露了个脑袋查看,有的则死死按着大门上的木栓,半点没有开门的架势,十分警惕地听着门外的动静。 老余一行人一走近,就听到大门外正好再次传来整齐的高呼声: “山神前来,尔等村人还不开门,速来朝拜!” 多了不少人镇场子,朱家的儿子朱有才比方才嚣张了许多,他叉着腰,隔着山门就怼道:“既然是山神大人,怎么连个门都要人给开的?自己进来都不成的吗?” 山门外安静了几呼吸的时间之后,突然传来一声奇怪的男人声音。 他道了一句:“无知村人!” 那声音苍老,低沉,宽广,最主要是声音的分贝明显要比普通人说话时要大的多,一开口就在这原本就宽阔的山林里回荡开来,竟然有几分肃穆洪阔的气氛,顿时就震住了山口这边儿的村民。 朱有才有些傻了,他“这、这、这”了两声,又缩回到人群中去。 然而此刻的余卿卿心中就一个念头:这群人定是有备而来! 凌影和凌墨两人神情稍变。 他们更加谨慎地拿起了腰间的刀,示意村民们将门栓拿走。 山门被缓缓推开,那神秘的“山神 大人”以及追随者们就这么出现在众人眼前。 余卿卿忍不住挤到人群山头打量着看。只见那个说话自带扩音器的山神大人个头极高,有近两米,身上穿着斗篷,头顶带着一个大斗笠,斗笠边上还镶了一圈的黑布,将山神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 旁边围绕在山神大人附近的人则看着正常了许多,就是普通百姓的模样,且全部都是男性。 这些人有的头上也顶着斗笠,有的则盖着一层黑布,总之都是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 他们将中间最高的山神大人团团围住,朝着村民们嚷嚷:“你们这帮子村里百姓可真是不识好歹,山神大人如今正四处巡访,赐福本土的百姓。 别的村感恩戴德且来不及,你们村倒好,非要山神大人张口才知道开门,现在见了神又不下跪……哼哼,若是惹恼了咱们的山神大人!到时候可有你们好果子吃的!!” 年纪略长的村民们感受到方才“山神大人”与众不同堪比音响的发声,又听了这番软硬兼施的话,顿时又惊恐又感觉到那么一丝小窃喜,忙一个个弯着老寒腿想要给山神大人一个大拜。 就连之前一脸“我不相信”的李村长,也都有了些许的动摇,他伸手拦住站在前方拔刀状的凌家两位壮士,面色复杂地走到了最前面,躬了躬腰,恭恭敬敬地问道:“敢问山神大人来咱们村……所为何事?” “哈!”那个信徒又开口了,“山神大人来他的领土还需要任何理由吗?你们可都是他的子民!” 余卿卿听着听着,就总觉得这小喽喽,不,是山神大人的信徒,说话的口吻特别像是那种街头巷尾收保护费的小弟,若是将他话中的“山神大人”这几个字换成“咱们老大”,再配上他那一副蛮横的口气,简直就是黑社会老大勒索现场啊! 只是这山神大人的声音着实不一般,余卿卿的小脑袋左右探着,试图从山神大人那层厚厚的斗笠下看到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村民的表情也是一言难尽。 毫无疑问,村民们的神态,让小喽喽有些愤怒,他伸出手指指向在场的众人,口气嚣张,“看来你们都不相信咱们的山神大人!哼,你们不信的话就随我来,山神大人会向你们亲身展示他的神力!” 第二百二十七章 傻不拉叽 村民的表情也是一言难尽。 毫无疑问,村民们的神态,让小喽喽有些愤怒,他伸出手指指向在场的众人,口气嚣张,“看来你们都不相信咱们的山神大人!哼,你们不信的话就随我来,山神大人会向你们亲身展示他的神力!” 村民们配合地张大了嘴巴,一副深受震撼的模样。 小喽喽看了之后终于满意了些,他头一歪,大拇指朝着自己身后山头的另一边,“你们这些人都跟我过去!” “咳咳……”山神大人突然咳了两声。 有些得意忘形的小喽喽顿时又缩了回去,“随……随山神大人过去!” 身高八尺的山神大人缓缓转了身,后面呼啦跟上一大群信徒,村民们半信半疑地互相看了几眼,点了点头之后,也选择上前去看看。 小喽喽指的地方在山头的西边,那儿连着几个山坡,山坡后面是一座悬崖,路并不是很好走。 余卿卿提起了小裙子就准备跨出门,突然整个人腾空了起来。她不慌不忙地回头,笑了,“大哥~” 余其凌将小姑娘抱了起来,小小的一只托在怀里很是轻松,他轻声道:“这山路不怎么好走,哥哥带你去。” 老余看着这俩兄友妹恭的模样,很是欣慰。 没错,几天过去了,余卿卿干脆放弃了告知老余夫妻自家马甲已经掉了的事儿,反正依照凌哥儿的情商,该怎么做他心里有数,说了彼此之间反而会有些拘束。 且依照吴女士那个爱多想的性格,不知道还会整出来什么幺蛾子呢。余卿卿感觉现在就这样还挺不错的,自家哥哥在经过了这几天后,又恢复到了从前温柔贴心的模样,余卿卿心中很是满意。 她拍了拍凌哥儿的肩膀,对着他耳朵小声说道:“这个山神大人,多半是人假扮的,我们先去看看他们能整出来什么把戏~” 余其凌眼神一暗,他抚了抚小妹的背,随着人群大步朝着山头西边走去。 一行人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一处地方,这里视野不错,远处是另外几个山头,其中一个山头由于一面背阳的原因,树木长得并不繁盛,大多是低矮的灌木,山脚下突兀地立着一个巨大的石块。 小喽喽指着远处的巨石说,“你们都看见那块巨石了没?” 村民们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另一个带着黑色口罩,露出一双眼睛的信徒哼哼笑了一声:“尔等睁大眼睛了,这就让你们看看我们山神大人的神力!” 这时候,围着山神的一众信徒,连着小喽喽,都逐渐向着山神大人靠拢,将他围成了一圈,其中一个人吹了一声口哨后,山林间的小鸟被四处惊飞,众人嘴中开始发出奇怪的低吟声,且这声音越来越大,山神大人也加入了其中,那低沉又辽远的声音从斗篷中响起,整个山林仿佛都因此在震颤着…… 山神大人缓缓举起了左手,到了一声:“起!” 眼前的场景惊讶得所有人说不出话来,只见远处山脚下的那块巨石,突然动了一下,紧接着便以飞快的速度朝着山头移动。 倘若将一块巨石推下山坡,是没有什么可稀奇的,可这个山神大人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法力”将这块巨石遥遥地推上了山坡之上,最后立在了坡顶上。 山神大人身边的一圈人也逐渐放低了声调,渐渐地伏下身子,跪拜了下去。 村民们哪里看到过如此神奇的场景,原本只是怀着打趣的心态,随着这一群神神叨叨的人来看看热闹,没曾想却见到这一幕,一个个目瞪口呆。 还有人下意识就想随着那群黑衣信徒一起跪拜。 李村长也拧起了眉头,眼前这无法解释的一幕,显然也让他陷入了纠结之中。 张大师父在人群后头,抱着胸看着,他与余其凌怀里的余卿卿对视上了眼神,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 余卿卿重新将脑袋转了回去,奋力张望了几眼,她心知这是人为的虚假手段,却没法解释。 主要是距离还是有点远,以她5.0的视力一时间也看不出来什么猫腻。 山石附近并没有人,排除了有人将之推上去的可能,山顶上乍一看也没有人,背后是笔直的峭壁,也排除了有人往上拖拽的可能。 老余在一片静默之中开口了,是对李村长说的,“咱们还是请山神大人进村吧。” 说完他又低声对着村长嘱咐了一句,“刀枪啥的,给大家分好,记得要保持警惕。” 李村长:“可是,这真的是山神大人啊……” 毫无疑问,原本信誓旦旦的村长大人已经迅速转移了立场,对这山神大人信了七八分。 主要是现在这个时代的村民,现实是现实,见识也着实不多,不像现代人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不知道见过多少的迷惑人心的把戏,不管是多么离奇的魔术,前一秒直播完,下一秒就有网友放出了分析版本……详情参照春晚。 他们否定一个神明的理由很简单,可相信一个奇迹的存在又很容易。 这就是古代的人类,简单纯朴而又……愚昧。 老余看了眼李村长动摇的神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他轻轻摇了摇头,与凌家两位护卫低声嘱咐了一句,这两个人点了点头,后退了几步后,身形顿时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群之中,并没有被注意到。 山神大人施法完毕,他又慢吞吞地转过身来,此时看不清脸的斗篷下,又传来堪比扩音器的声音:“山神之力,非有福之人不可见闻。” 他身下的那些信徒们也纷纷站了起来,一个附和道:“山神大人老早就指示说你们这儿与别处不同,说你们村子格外的有福气,因此特地带我等部众前来,为你们村子排忧解难,赐下福瑞。” 又一个接着说:“你们这些村民非但不信,将我等人拦在村口之外就算了,竟然还出言讽刺!所幸我们山神大人仁慈宽厚,爱护山民,不惜动用法力让你们见识一番!” 小喽喽挤到前头,补上了最后一句:“你们还愣着干嘛,还不速速请山神大人入村!” 这一番软硬兼施的话,顿时惊醒了呆愣的村民们,大家心想他们村可不就是有福气吗,听说现在县城里的那些百姓都过得苦不堪言,要吃的没吃的,要穿的没穿的,更不用说其他村子里的情况了。 相反看看他们村,不光吃食可以撑到明年,所有人甚至还都开始读起了书,认起了字,这在哪儿可都是独一份的呀! 想到这儿,大家起身的起身,整理的整理,一个个脸上带上了讨好的笑,小心翼翼地又将山神大人等众请了回去,带回了村子里。 老余几人落在了最后头。 不放心自家孙子孙女跟着出来看热闹的余李氏被这群人给蛊惑了,她悄悄拉过老余的衣袖,小声嘀咕道:“老二啊,这可是真正的山神大人呐,咱们要不要把他请去咱家大院,正好咱俩地方大,桌子宽敞,吃食也多,要是把山神大人请回大院给伺候得舒坦了,说不定他回头会给咱们余家多赐点福啥的……唔,最好是个大胖孙子……” 余李氏越想越美。 老余无语“凝噎”,他摆了摆手,低声哄道:“娘,咱们不能这么自私。咱家已经过得够好了,不能啥好处都想着往家里捞不是么~这些福……还是留给咱村的其他人吧!” 余李氏听了这话,点点头,深以为然,内心甚至还升起了小小的愧疚感。 余卿卿在旁边听得直乐,小小的身子在她哥的怀里抖啊抖的,余其凌看着也觉得挺逗,二叔这一番话用来哄老人家可真是管用,只是吴氏在旁边没好气地翻着白眼,她偷偷扭了老余的腰肉一下:“你确定咱们就要这样……引狼入室?” 老余忙捏住了媳妇的小手,拍了两下,又哄道:“这哪是引狼入室,这明明是瓮中捉鳖!” 余其凌在旁边听了一耳朵,心中暗想:自己其实应是早已发现二叔一家的与众不同……他们一家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往往不是一个普通的乡野百姓能有的学识和水平。可二叔二婶却从不在他面前刻意隐瞒,可见是多么的相信自己…… 小伙子的内心莫名被治愈得满满,他略微收紧了自己的胳膊,将余卿卿向上又托了托,大步跟上了众人的脚步。 与方才的草率大意不同,此时村中百姓对待山神大人的态度可谓是一百八十度大翻转,那真是走两步台阶怕他们摔了,见山神大人转头看几眼,就忙凑上前去解释村里的情况。 那个得意洋洋的小喽喽更是站在众人的前头,他两手背在身后,脑袋前伸着,四处打量,外八字的步伐迈得极其嚣张,眉毛高高挑起,眼睛中能看出来些许的震惊。 没别的原因,实在是这个村子里的建设和现状实在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经过一大片厂房的时候,他竟然还听到一群孩子朗朗的读书声。 山神大人不便开口,小喽喽就开口介绍了自己,他姓黄,是山神大人的左护法,另一个口罩男姓常,是山神大人的右护法。他们一行人都是山神大人的信众,也是他的手下。 李村长听得连连点头。 小喽喽指着那片位置微偏、且有些嘈杂的几处厂房问道:“那几个大房子是做甚的?” 李村长还算理智地瞅了老余一眼,得到他的点头同意之后,就毕恭毕敬的回复了黄护法,“回黄父法…不是!不是……回……房护哗大人,也不是!不是……” “回黄、护、法大人,那块地是咱们村里村民开的养鸡场。” 或许是地处南方的原因,又或者是李村长年纪大了口音比较重,在说起黄护法的名字时,李村长简直整个人都不对了,一字一字地将这三个字说出来之后,李村长的额头上都冒出些许的冷汗,生怕那个黄……啥因此找他的麻烦。 可黄护法听了他的语误并没有什么反应,在听到“养鸡场”的时候整个小眼睛却都仿佛放出光来,他喉结动了两下,不动声色地咽了一口吐沫,勉强按耐住内心的兴奋说道:“山神大人最喜欢吃的食物就是鸡,你们懂得吧……” 李村长有些为难,他小声说道:“这厂房里的鸡是咱们村村民的,且那些小鸡崽刚喂养了没多久,都还小的很……” 听了这暗含拒绝的话,黄护法的脸色立马就变了,他哼哼了两声就道:“村民?那不也是你这个村子里的?能不听你村长的话么?且鸡小了又如何,童子鸡吃起来更嫩!” “对啊!”余卿卿突然插嘴道,“童子鸡肉质鲜嫩,虽然有点儿腥,但是褪去毛清洗干净之后,涂抹上酱料,和着料酒姜丝腌制一刻钟后,直接整个放油锅里炸,再撒上些许椒盐和孜然,那个味道啊,外面酥脆,里肉娇嫩……就一个字,绝!” 这一番话下来,不光是黄护法,就连围在一旁的村民听着都傻了,他们想不到鸡还可以这样吃,竟然还可以整个用油炸!那该费多少油啊!谁家经得起这么嚯嚯啊!这孩子要是真这么做,被家里人发现了可不给抓着一顿暴揍啊! 想着就不由顺着声音转头看向了小姑娘一眼,哦,余家小丫头啊……那(羡)没(慕)事(死)了! 黄护法无疑也被余卿卿这一番话给馋到了,嘴边上的两撇小胡子一动一动,那一副饥、渴的表情更是生动明显,他忍不住将脑袋探出了人群,看向了余卿卿:“你这个小丫头倒是机灵,光是说都能说得如此……诱人,只是不知道吃起来如何?” 余卿卿小手一挥,“护法大人可以请山神大人来咱家呀!” 老余不由朝着她瞪了瞪眼睛——吃惊的。 余卿卿原本也想着静观其变的,但是她突然觉得,若想知晓“敌人”的来意,还是放到自家面前看着最好,这群傻不拉叽的村民,还是暂且由她保护着吧! 第二百二十八章 原形毕露 余卿卿原本也想着静观其变的,但是她突然觉得,若想知晓“敌人”的来意,还是放到自家面前看着最好,这群傻不拉叽的村民,还是暂且由她保护着吧! 黄护法听了她的话,当下拍板说:“成,那就去你家了!” “咳咳……”常护法突然发声。 黄护法一个激灵,他上前两步搀扶住一旁山神大人的胳膊,努力将神情摆弄得十分严肃,“山神大人十分感动于你们的诚心。尔等速速领路吧!” 看着这一行人听到美食之后就有些绷不住的演技,余卿卿笑了。 一群古人,在她面前玩cosy? 等她的独家蜜汁黄金炸鸡一出手,就连神仙都能给勾得下凡来,她就不信这个山神大人还能继续顶着那个斗笠无动于衷? 听到黄护法突然转变了主意,在一旁的余李氏却纠结了。 她抬起头,从人群头数到人群尾,正好前几天跟着自家二儿子学了什么阿伯数字,一个一个地数下去,加上山神大人,竟然一共有整整二十四个人!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的养鸡场至少要牺牲二十来只小鸡! 她心中可绝对没有对山神大人不敬的意思,但是一想到这二十来只小鸡,余李氏就忍不住开始心痛,看向余卿卿的眼神也就带上了些许的埋怨,在她看来,这熊孩子铁定是自己想吃那什么炸鸡了,这才小嘴巴拉巴拉地,瞎说一通,直把这一大群人往自家里头引! 造孽啊!折磨啊!天爷啊! 余李氏心痛如刀割,一步一步朝着自家大院走去。 看到余家大院的一众人等又惊呆了。黑衣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后,就拥簇着山神迈进了院子里,四处打量之后,更是勉强按耐住眼神中的喜悦与贪婪…… 老余等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将众人带去了主堂喝茶,随之进来的还有不少村民。 不过呢,随着不远处又一阵铜锣声响,一部分的村民放弃了看热闹的念头,急匆匆又朝着教室方向跑去:该他们上课了! 身为余家之主的余老爷子自然是要出场的,他先是听自家人对着山神大人好一番夸耀称赞,于是便也弯腰拜了几下,转头看到自己的老媳妇却在一旁揪着自个的衣角板着老脸,心中不由纳闷,拄着拐杖靠过去,却听到老媳妇嘴里仿佛在咬着什么似的说着“鸡……我的鸡”这样的话。 余老爷子更摸不着头脑了,这个还算是颇有见识的老头子,还是第一次听闻这一片山岭间竟然还有山神大人的存在,更离谱的是,这山神大人竟然还带着一群人来自家蹭饭! 他当然想不到这是自家小孙女的功劳。 将诸人安置好后,主堂里唯剩下余老爷子,村长,还有大师父、老余等人,剩下的村民们假意散去后,又转头趴在了余家主堂的大门上听动静。 余卿卿在门外边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无语地抱着胸,扭头对余其凌说:“哥,说来你可能不信,这趴门边上偷听一向是咱们村独有的风格传统。” 余其凌微笑点了点头。 想了想,余卿卿也忍不住挤到了门边,还对旁边一个村民说道:“大叔,这可是我家的门,你给我让点位置呗~”大叔很好说话地扭了一下屁股,给小姑娘腾出块儿场地来。 余卿卿忙将耳朵搁了上去,眯起眼睛细细听里面的动静。 不一会儿,就听到自家老爷子昏头晕脑地问道:“敢问山神大人从何处而来?又要往何处去呢?您怎么会来到人间呢!恕咱直言,老头子活了这么大半辈子,也从来不曾听闻过山神大人您的事迹,实在是好奇得紧呐!哈哈哈哈哈哈!” 黄护法听了这看似傻乎乎却各个直指要害的问题,就要急,“你这个小老头,怎么那么多问题呢!” 山神大人伸手一压,黄护法不由安静下来,而后山神大人竟然开口了:“吾听天命,降在人间……” 这自带扩音加回声的声响效果,登时就镇住了余老爷子,他忙又笑了两声,寻思着这山神大人的声音怎么听着还怪瘆人呢,转手从怀里掏出来一支华子表达敬意。 于是,余卿卿就听到自家爷爷献宝:“山神大人,平日里您也没受过咱们的香火,不如来尝尝这凡间的烟火~~” 说着就举着个小火寸,将烟点着了往山神大人那儿送去。 紧接着就传来黄护法等人手忙脚乱的拒绝声,还有常护法的一声惊呼:“大胆!你这甚么玩意儿,把咱大人的衣袍都给灼了个大洞!” 余卿卿在门口捂着嘴嘿嘿自笑,她爷爷真是好一手“倚傻卖傻”的骚操作啊! 紧接着房子就传来余老爷子忙不迭的道歉讨饶声,“啊呀呀,老爷子年纪大了,手不稳,不小心冒犯了山神大人。老爷子这就帮大人您收拾收拾——” “打住打住!别碰咱们山神大人的帘儿——” 余卿卿隔着门,仿佛都能想象黄护法一把护住所谓的山神大人焦急得小胡子飞上天的模样,趴着偷听的其他村民也都是一言难尽的神情,正当大家紧挨着想听更多的时候,门突然一下被拉开了,村民们顿时“哎呦”一声摔进了门里。 门外门内,此时都是一片混乱。 余卿卿没摔倒,她被一直在旁边护着的余其凌一把揪住了衣领,拽了起来,小伙子帮她拍了拍灰,想了想,又是一个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小声问道:“小妹都听到什么了,笑得那么开心?” 余卿卿对着门内一比大拇指,“哈哈哈哈咱家老爷子这个!” 开门的是余李氏,只见她看了摔进门的众人,并没有什么表情,可当目光瞥到了余其凌怀里的小丫头时,瞬间脸色变得阴沉。 余卿卿不由收起了自己嚣张不已的笑,对着自家奶奶露出一个乖巧又心虚的表情出来。 顺着余李氏朝屋内看去,只见常护法一把护在了山神大人的身前,黄护法则伸手架着余老爷子“热情递烟”的手,老余假意去搀扶老爷子回去,实则正偷偷绊黄护法的脚,顺便将老爷子试图扯山神大人的胳膊又往前送上去几分。 李村长和余老大余老三几人在一旁看着,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帮哪个。 而大师父则在旁边坐着,翘着个二郎腿,仍旧是看戏的模样。 而门口,是跌作一团闹闹哄哄的众人。 山神大人似乎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需要面对这样的场面,他有些呆愣愣地在原地站着,声儿都没吱一下。 要说他们一行招摇撞骗之人,去了也不止这一个村庄,在其他山头里村子里,只要他们使出来那一招“巨石上山”,绝大部分的村民都瞬间伏跪在地,高呼“山神大人”, 然后就是将自个村里的吃食等东西都纷纷供给他们,将他们伺候得服服帖帖,半点幺蛾子都没有,直到他们吃干抹净后拍拍屁股走人,这些傻愣愣的村民还一个个跪在地上感谢“山神大人”亲自前来赐福…… 谁曾想,他们刚来到这个一看就很富裕也很有油水的村庄,受到各种奇怪的质疑就算了,好不容易给骗上手了准备等享受了,竟要面对这疯老头子带来的的各种麻烦…… 突然间,“哎呦”一声从刚爬起的村民口中传来,大家顺着那村民手指的方向一看,只见原本还托着余老爷子胳膊的,老余的那一只手,竟不知何时绕到了山神大人的面前,然后又“不经意”地碰掉了山神大人的斗笠。 黑色的面帘一下被掀了开来,露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村民们“嗷”的一声,吓得四散开来。 只见那奇形怪状的东西主体,是横放着的一个圆柱体的形状,仿佛一个扁扁的脑袋,脑袋两边又各插着一个竖着的圆筒,就像人头两边的耳朵,“脑袋”下面又有一个细细的柱子,如同人身上的脖子一般,延伸到斗篷里。 在余卿卿乍一看来,那形状跟个外星人一般。 可小姑娘细细看了两眼之后,就发觉不对劲了,这哪里是个脑袋,分明是用木头和柱子搭建出来的一个扩音器! “脑袋”下面的“脖子”,应当是打空的竹节做成的传声孔。 中间的圆柱体,应当也是掏空了的一节木头,木头两边与两个一头宽一头窄的粗空竹子连接在一起。当下面的人通过“脖子”对着圆柱体说话时,声音就会通过两边的竹子,以扩大几倍的音量传送出去。 毫无疑问,这个奇怪的脑袋下,严实的斗篷里,隐藏的是一个人! 这也是山神大人看起来如此之高的原因,毕竟谁脑袋上顶个这么大的扩音器能不高的? 这时候被掀开斗笠和帘子的“山神大人”已经被此时变换迅速的一幕幕给惊得彻底呆住,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黄护法还在嚷嚷着“尔等屁民,放肆放肆”,而那个身形更高大一些的常护法已经扯掉了面罩,露出一张带有刀疤的蛮横的面容,只见他一脸铁青地立在了一旁,从腰间的斗篷下抽出一把刀来,还愤愤踢了“山神大人”一脚,“没用的东西!连个老头子都防不住!” 主堂里的所有黑衣人,一时间也扯面罩的扯面罩,拽斗篷的拽斗篷,同时还有不少人从自个腰间取出来木棍和棒子之类的武器,指向了余老爷子等人。 站在门前正准备出门杀鸡的余李氏回头一看,是真的傻了。 她不过是看不惯自家老头那一副蠢样,又想着要去外头指挥自家媳妇去杀鸡,虽然心不甘情不愿的吧,但是毕竟是山神大人,这时候不伺候好了以后就不一定有这个庙了…… 怎料就这么这个扭头拉门的动作下,电光火石之间,屋里屋外都乱作了一团。 更离谱的是,当她定神朝着屋内一看的时候,竟然看到自家瘦瘦巴巴的糟老头子竟然正在那个常护法的刀下瑟瑟发抖??! 余李氏吓得脸都扭曲了,她想都没想,就像当初唯恐自家小孙女被大蛇给伤着了的时候奋不顾身就扑上去的气势一般,余李氏同志再次冲了上去,一把试图推开那个手持大刀的常护法,“放开我家呆老头子!!” 原本只是打算按着这个坏事的老头子当做人质的常护法……再一次被这个村子里的人不按常理的操作给惊呆了! 谁特么明明知道自家人被挟持了,还没脑子冲上前去的?!是不想要自己命了还是不想要自家人命了啊!常护法内心咆哮着,但是没有人能理解他的心情,为了挡住那老婆子矮胖壮实的身躯,常护法将自己手中的刀又转而指向了余李氏。“给我站住!!” 余家的其他人也被余李氏这一手见义勇为给震住了,余卿卿立马伸直了脖子大声喊了出来:“奶!!小心啊!!” 余老爷子也吓得魂不附体,真没见过还有人往别人刀上撞的!还是他家这个傻老太婆! 老余“娘啊”一声叫了出来,他现在突然后悔了,本以为是一群江湖骗子,只想着把他们的骗局给揭开了完事儿,没想到古代人民如此凶险,竟然还有带刀的!要知道如此,就不让凌家两个小伙子都跑去调查山坡巨石的事儿了!! 不过这一群人此时想得再多,也阻止不了余李氏以一脸“完了完了刹不住了”的表情朝着常护法的刀间扑了上去。 这时候,一直在一旁沙发坐着看戏的大师父却突然动了,只见他拿起手中的竹杖,一个发力就将竹杖掷了出去,千钧一发时刻,“铛”地一声,竹杖的末头极其精准地打在了常护法的手腕上,常护法一声吃痛的喊叫声之后,大刀应声落地,余李氏矮壮的身躯就这么压在了常护法的身上,飞起来的一只脚还将蹲坐在一旁惊惶未定的“山神大人”的脑袋一脚踢开。 众黑衣人对着常护法就是一声惊呼:“老大!” 第二百二十九章 识时务者 余老爷子也吓得魂不附体,真没见过还有人往别人刀上撞的!还是他家这个傻老太婆! 老余“娘啊”一声叫了出来,他现在突然后悔了,本以为是一群江湖骗子,只想着把他们的骗局给揭开了完事儿,没想到古代人民如此凶险,竟然还有带刀的!要知道如此,就不让凌家两个小伙子都跑去调查山坡巨石的事儿了!! 不过这一群人此时想得再多,也阻止不了余李氏以一脸“完了完了刹不住了”的表情朝着常护法的刀间扑了上去。 这时候,一直在一旁沙发坐着看戏的大师父却突然动了,只见他拿起手中的竹杖,一个发力就将其掷了出去,千钧一发时刻,只听“铛”地一声,竹杖的末头极其精准地打在了常护法的手腕上,常护法一声吃痛的喊叫声之后,大刀应声落地,余李氏矮壮的身躯就这么压在了常护法的身上,飞起来的一只脚还将蹲坐在一旁惊惶未定的“山神大人”的脑袋一脚踢开。 众黑衣人对着常护法就是一声惊呼:“老大!” 老余忙一个弯身将余李氏给扶了起来,余老爷子将自个的老媳妇拽到了身旁,正准备啰嗦两句呢,只见大师父背着手,走进了人群中,几下动作就将围在一边的黑衣人手中的武器打落,又一脚踢飞了常护法试图去重新拿起的摔落在地上的刀。 余卿卿两眼放光地看向大师父。 她突然想起来,在大师父第一次来他们家的时候,就曾问过她,要不要学不吃苦的武功。 当时她还以为大师父说的,大概是是什么鸡肋的延年益寿老人专用健身操呢,就没有放在心上。 可此时见了大师父虽然年迈却丝毫不亚于凌家护卫的身手,尤其是这老头一个灵巧的回旋翻转后收回上踢脚时的潇洒劲儿……真是帅呆了!! 余卿卿在心里疯狂呼喊:天!!我也想要拥有这种bug!! 各方混乱之下,只见原先高高在上、而此时已被一脚踢没了“脑袋”的“山神大人”,正裹着斗篷,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挪动着,试图从人群中溜走…… 李村长可一直注意着这厮,见他趁乱想跑,指着“山神大人”便是一声:“乡亲们把他给我抓起来!” 正在目不暇接看着好戏的一群村民,听到了李村长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顿时都瞬间清醒过来,“嗷嗷”几声就冲进了屋子里。 不光将“山神大人”按在了地上,还帮着大师父和老余他们,将两个护法也都摁住,剩下几个块头稍微大些的,都被重点照顾了一番,一个个挨上了几个拳头之后便被压在了角落里,剩下的一些黑衣男人,顿时就不敢吭声了,见自家老大等都被收服,这些小喽喽们瞬间失去了反抗的欲望,一个个主动地蹲了下来。 余卿卿示意她哥将自己放了下来,迈着小碎步跑到了“山神大人”的面前,使了使劲,便将他头顶上的“扩音器”给取了下来,拿到了一边看。 随即,“山神大人”自斗篷里,露出来一张年纪并不大,且很是瘦削年轻的脸,他的眼睛是那种眼角下垂的狗狗眼,睫毛很长,捂着脑袋缩成一团,看起来颇有点儿无辜可怜的意思,半点没有之前在村民面前“装x”时的那种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气质。 原本就很善良的村民们,虽然被这个瘦巴巴的小伙子骗得团团转,一个个举起木棒对他威胁着。 可在看向这“山神大人”的模样时,这几个村民不由就有些不忍心了。 大家终于耐下心来,问道:“小伙子,你这是打哪儿来的?怎么想着来咱们村招摇撞骗啦!” “山神大人”支支吾吾道:“我……我是被迫的!” 余卿卿看了一会手中的扩音器,就又溜达到这人的面前,好奇地问道:“这个扩音器是你做出来的吗?” “扩音器?”那小伙子愣了一会儿,看了看余卿卿手中的东西,反应过来后猛一点头,“你管它叫做扩音器?这个名字倒是不错。这是我自己想着造出来的,我管它叫做传声筒。” “你是个工匠?” “是啊,是啊,我是自北方来的一个木匠,受师父所托来南方找一些稀有的木材,没想到到了你们县城这儿,就正好碰上了这洪水,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又碰上了他们这一群……一群壮汉……” 小木匠说着说着,忍不住扭头看了常护法一眼,显然还是非常畏惧他的,一看就知道没少吃过苦头。 随着小木匠的那么一眼,大家又将注意力放到了常护法的身上。 由于听到黑衣人们都喊这个面色狠厉的男人叫做老大,且他也是唯一一个佩戴管制刀具的人,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角色,所以村民们在摁住他的第一时候,就给他上了个vip单独捆绑套餐。 黄护法在旁边本想嚷嚷的,可见自个老大被捆成这样,也不敢吱声了,反而怂了起来,小眼睛时不时地对外瞅着,滴溜溜地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余十分感兴趣地绕着常护法,哦不,或许应该说是常老大,转了几圈。 乍一看来,这丫脸上分明就写着一排字:我是个莽夫。 但是从他之前的一举一动中分析来看,此人应当是一个相当有头脑的人,或许这也是他混成了一个头头老大的原因。 唯一可惜的就是他的手下,在演技等各方面实在有些掉线…… 老余慢悠悠地说了一句话:“你们听过一句话吗?它叫做坦白从严,抗拒更严~” 众人:…… 常老大不屑地哼了一声。 “你们就算人再多,也不过是一群乡野山民,老子就算被你们绑了又怎样?你要是敢碰老子一根手指,等老子哪天出山了,第一件是就是状告你们滥用私刑,迫害良民!” 老余听着他这番厚脸皮的话,怎么不也觉得这张写满了“我不好惹”的脸,跟良民有任何的联系。 看大家不为所动的模样,常老大挣扎了一下,又补充道:“我跟你们说,咱们县衙里头的巡检大人可是我的拜把子大哥,你们要是敢对我做什么,呵呵……” 这下村民们有些就开始慌乱了,朝着老余就说道:“大树……这,这,咱们毕竟是民,可不能与官斗啊!” 余卿卿挑起了小眉毛,感情这个人还是黑白通吃?!她走了出来,贼兮兮地朝着常老大笑着说:“大叔,您说得对,咱们自然不会对你做什么过分的事儿~~但是,咱们可以给你下点药啊!这几天咱们村肯定不是你们第一个骗过的地方的,走街串巷的,你们这几天肯定也没少吃什么好东西吧!不过呢,你肯定听过巴豆的功效,咱们家可是有比巴豆的作用还要强上十倍的药哦,保管你吃下一粒,就能彻底的排空你身体里所有的~~垃圾~~” 若要说这句话,在这群黑衣人心里还造不成什么威胁性,余卿卿又补充了两句,“不过呢,你懂的,我们可不会碰你们的,一根手指也不会,顶多找个宽敞的林子,将你们绑在上面……然后呢让你们自由发挥……” 若说反应迟钝的人,听到这一番话,似乎一时间还没有出现什么画面感,可有些人,包括村民自己,一想到余卿卿所形容的场景,那脸色就已经开始变了。 于是,吴氏上前就是对着余卿卿的脑袋一个呼扇,“你这孩子,怎么尽说些恶心巴拉的话?这特么想让人活活被屎淹死啊!” 好家伙! 一些原本还没有想太多的村民,被吴氏这么生动形象的一句话形容的,立马就露出来一副被恶心到面容扭曲的表情,还有人看向余卿卿的眼神中都带有了一丝敬而远之。 这孩子,平时看着秀气可爱的,怎么肚子里的主意竟那么损呢!真是看不出来! 听她这么一说,那物理伤害确实是没有多少,可精神伤害简直可称为暴击啊!!谁能受得了啊!光是想一想,都忍不住个个缩紧了自己的菊花。 果不其然,角落里的黄护法立马就投降了,他费力地从人群中举起了自己的胳膊,小胡子飞得老高,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我愿意坦白!” 常老大歪过身子瞪了他一眼。 黄护法怂了几分,又忍不住伸头说道:“老大,没办法啊,这小丫头心黑的很呐~” 常老大又扭回了身子,不说话了,其实就是相当于默认了,毕竟他也实在不敢想象自个吃了这小丫头所说的药之后的场景……只是方才自己才放过狠话,转而就又被压制住,常老大整个人都有些蔫巴起来。 余卿卿却乐了,她拍了拍黄护法的肩膀道:“有句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也有一句话叫做大丈夫能屈能伸,我这么一听您,一看您,就知道您定是个这么有能耐的人。” 早在与这个小喽喽接触的时候,余卿卿就发现这个男人,绝对是黑衣人中演技最烂还总是表现欲最为爆棚的一个。 偏偏他的性格还很容易洋洋得意,因此肯定也很喜欢听别人的追捧…… 果然,听到余卿卿这一番夸赞,这个脸色黑乎乎且一身狼狈的黄护法,顿时被吹得如同分不清东西南北一半,几乎都忘了绑在自己手腕上的麻绳,而是开始手舞足蹈地解释。 “咱们这一帮子人,原本就是在咱县城与镜河交界的漕运口,负责那什么……罩门费的……” “?”余卿卿好奇地看向他。 黄护法解释道:“罩门费,那是咱们的行话。若是要直接说,那不就是保护费嘛哈哈哈哈哈!咱们这些人,水性都好,跟着咱们常老大,在这一片混得也算是相当不错么!” “谁能想到,这洪水就跟老天霍了口似的,一下子冲进了咱们县城。咱们这帮子人,自然也是被救到了县令大人给安排的地方。” “起初呢,县令大人不管男女老少,那都是一律发上足够的食物的,虽然后来闹了一场疫病,咱们兄弟中也有不少人得了这疫病,一个个地被安排在西区给吃药。” “所幸十几日之前,听说咱们县城来了个神医,一下子拿出来了治疗疫病的药方。要说咱们这个县令大人也是个爱咱们老百姓的……” 余卿卿忍不住瞥了老余一眼。 老余嘿嘿一笑。 其他人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因为大部分人,除了于大夫,都不知道老余随着李村长等人去了县城,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就连余老大和余老三,都以为他们兄弟三来到县城做过最有意义的事儿就是窝在病号帐篷里打三人麻将呢! “倘若他知道你们这帮整漕运的人是这样的德行,还能愿意爱你这样的百姓?”有村民忍不住吐槽。 “哼哼。”黄管事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因为后面他们做的事儿……更加不对。 “后来吧,草药到了,大部分人的病,也都治得七七八八。县令大人就开始挨个安排咱们这些青壮劳力啊,去水边挖渠道。” “朝哪儿挖?”老余忍不住开口问道。 “唔,镜河上游自然是比咱们县城水位高的,以前有大坝挡着,倒没有什么问题,可现在若要是想将整个县城的水给排走,自然要从另外这个地方开一条道儿……” “想必是在县城的南部开来了个口,然后一路往东南方向挖,直接连接镜河的下游吧!”余卿卿说道。 “你这小丫头着实聪明啊!”黄管事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的。” “然后,县令大人安排上你们,让你们去挖渠,你们却偷偷跑走了?” 余卿卿又是一句。 黄护法点了点头,“没错!这玩意挖起来该有多累啊!所以我们几个就在岸边水里找了不少的木头棍子,重新给扎了几艘小木筏出来,准备偷划着船,到村子里来~” “你们怎么不干脆直接离开县城呢!”余老大傻乎乎地问道。 “哼,咱们可没有那么傻!要知道咱们附近最近的一个小城,距离咱们县城也要走上五天四夜的路程,咱们这一群人每天还靠着县令大人发粮食吃,哪有那个能耐跑那么远……” 第二百三十章 混得不错 赵小木匠依旧是眨巴着一双无辜的狗狗眼,两只手乖乖并拢在身前,脖子紧巴巴的收着,看向众人的眼神也是畏畏缩缩的,好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是他!是他,就是他,他提出来要装成山神大人的样子,还说可以用巨石的法子来行骗!”黄护法热情指证。 “喔!”众人再次吃惊地看向小木匠。 “噔噔噔。”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响动声,原来是被老余派去探查巨石的凌家两人飞身回来了,而凌墨手里拿着一条麻绳。 赵小木匠一看到这两人的身手,以及他手上的麻绳就“啊”了一声,吃惊的人换成了他,“你们竟然去了山头那儿?” 凌墨没理他,只踢了踢之前余卿卿看完了又扔在地上的“木头扩音器”,有些好奇地问:“你们这么快就搞定了?” 凌影点头,“是啊,我们都还没有出手呢!” “你们在那儿看到了啥线索?是这个绳?”余卿卿伸手接过了这个麻绳,不,具体来说,应该不是麻绳而是草绳,是农村里的人常常用的一种偏长的茅草搓揉而成的绳子,比较粗,但是还算结实。 凌墨简单解释了一番,“我们划了船,到了那里,又沿着山坡爬上去看了几眼,原来这个巨石上是栓了一根长长的绳子,而绳子的另一端延伸到了山坡后的悬崖中。” “对的,于是我们俩扶着绳子下了悬崖,看到了绳子绑成的网兜里,装了满满一大堆的碎石,重量上与巨石差不多。” “所以说,是他们将这一堆碎石预先准备好,另一端连着巨石,等到小木匠做法的时候,就让人将这一袋碎石推下悬崖,然后碎石的动力就会带动这个巨石上山……”余卿卿听了凌家两个护卫提供的大概线索,很快就将“做法现场”给分析了出来。 然后,余卿卿又忍不住朝着那群黑衣人的手看去,果然,这一个个的手心,多少都带着不少细碎的伤口,忍不住感慨道:“你们这群人,为了蹭饭还真是吃了不少苦啊!”不光搓起了草绳,甚至还走上了群演的道路,哈哈哈哈哈哈! “对了,那山头那里应该也有人的吧!”余卿卿突然想到这一点。 凌墨点了点头,脸上带了些打趣的笑容,“你猜猜咱们拿回来的草绳为什么只有这么短的一截吗?” “噗!”余卿卿笑了,“剩下的几个人都被你们绑起来了?” 凌影点点头,“我俩发现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在山坡的另一面偷偷点了个火坑,热粮食吃呢!” 常老大听了这几人的话,不由泄气地瞅了他们一眼。 他终于确定,这次不是他们“技”不如人,而是真真踢倒了铁板子,一下就把自己的脚给踢折了! 旁边的李村长苦着脸,他十分懊悔之前还反驳了老余的话,竟然真的将这群骗子请进了自个的村子里。 见这一群人是引不起什么大的骚乱了,凌墨凌影转头带了两个村民,又划着船去将远处山头的那几个人给带回来。 这帮子人“团聚”后,就又被集体绑上了双手双脚,赶去了余家大院的卫生间里,只剩下常老大和小木匠留在主堂里继续单独审问。 当然,在黄护法的强烈要求下,他也留了下来。 没办法,现在大院里能住的地方,早已住满了人,唯一能腾出来的空间,也就大院里的男厕所和浴室。 一行人被刚带去厕所的时候,还感觉挺纳闷,主要是这地方看起来很奇特,整体光亮整洁,偏飘着一股若隐若现的香薰气味,一边的小池子被水流清理得干净,另外一边则是一个又一个的隔间。 余家人虽然是绑上了他们的手脚,可并没有堵上他们的嘴,这些人一看地方还不错,也没有什么可供私刑的设备,顿时就放下心,开始瞎哔哔起来。 有的人说这地方地上还铺的瓷砖,一看就是个讲究的好地方。 有的人说这一个一个小房间的,看起来就像是刑房。 有个黑衣人偷偷挪动了几下位置,用肩膀将后面一个隔间的门略微碰开了一些,看清楚之后忙指着里面,惊惶地喊道:“这是,老……老虎凳!!” 还有人瞥见了里头一卷余卿卿不甚丢落在角落里的一卷散开的卫生纸,“天啊!连上吊的白绫都有!” 这群人顿时害怕地嚎叫了起来。 余老大几人正在男厕所的门口看守着,听到了厕所里突然传出来的鬼叫声,他扭头就钻了进去,“突然的,干嘛呀?嗷什么嗷啊?” 黑衣人们一下就噤声了,看向余老大的眼神也是怂怂的。 余老大很是惊讶于自己这么一吼之下的魄力,颇有些得意地走了进去,准备放一波水。 他在小便池晃了一下,想想还是没有勇气在众人面前脱下裤子,于是便钻进了小隔间里,吹着口哨便开始放水。 心满意足地解决个人问题之后,余老大还很人性化地提出来问:“你们,这么些个汉子,有要解决个人问题的吗?” 黑衣人们心中还有些怵怵的,纷纷摇头。 余老大又吹着口哨走了。 他前脚走,后脚那两个嚷嚷着“老虎凳”和“白绫”的两个黑衣人顿时被其他兄弟们无声地给揍了一顿,大家一个个压低了声音小声地骂道:“嗯?老虎凳?嗯,上吊?” 这边儿,常老大仍旧被绑着,另外两个人稍微好一些。 这三个人都被安排坐在了沙发上,余卿卿端了个板凳坐在了一边,身旁是手拿纸笔的余其凌。 “准备好了吗哥?”余卿卿扭头问道。 “小妹且放心。”余其凌开口温吞笃定。 “咳,那我就正式开始了!”余卿卿点头,她坐在高高的板凳上,两脚碰不着地,只能一下一下地晃悠着。 小姑娘穿着粉嫩,头顶的小啾啾软萌可爱,脸上也是甜美而又稚气的笑容。 当然,这灿烂的笑容在常老大等人眼里看着就不怎么可爱了,而是相当的可怕。 因为这小丫头说了要给他们吃比巴豆还要强十倍的泻药,甚至就在刚刚,她直接让人将这药粉拿了过来,当着他们的面倒入了水中,充分搅拌后,又是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将水杯举到了他们面前,“接下来,是要对你们罪证具体采集的一段过程,倘若你们回答的,有半点不真诚的地方,那么,我一点儿也不介意你们能为我们山上的田地沤肥资源多添上一些贡献……” 旁边围着的村民皆在听懂后都发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声。 这笑声,可以说是彻底惊吓到了常老大。 他,清水村漕运码头叱咤风云了十多年的黑帮老大,黑白通吃,何人不畏,可不曾想,他竟然有朝一日能被一个小丫头威胁至此,而自己,却没有半点与之反抗的心思! 因为他真的,一点,也不敢想象,自己一身那什么的样子!他宁愿被绑在木囚车里游行示众,也不想在这么一群笑声诡异的村民面前,拉整整一裤裆的米田共!! 他无力地低下头,“我招,我全部都招。” 于是,常老大便将自己带领着一行人,如何划着船在原本是村庄的地方处处打探,如何在山头里发现隐藏的村民们,如何提前布置好骗人的巨石把戏,又是怎么利用村民的敬畏之心,大量地搜刮粮食。 余其凌下笔飞快,字也是写得飘逸流利,反正就余卿卿那看得眼光,就是好看到了极点,一点不像是一堆黑社会欺诈村民的罪状文书,而像是在写一篇洒洒洋洋的锦绣文章。 “咦,话说,虽然你们的骗术算是高超,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好骗,你们这几趟下来,就没有碰到识破你们的村民吗?”余卿卿听着常老大“无往不利”的战绩,一边感慨着古代人就是好忽悠啊,一边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唔……”常老大一下子噎住了,黄护法,也就是现在的黄小弟,插嘴道:“自然是有的,我们来你们这儿的上一座山民就没有相信咱们。” “是的,而且那一山的村民,虽然说是去山上躲避洪灾了,过得也不像你们那么地好,但是跟其他的山头相比,也算是相当不错了!”小木匠也开口了。 余卿卿颇感兴趣,“你们说的山头和村庄,大概位置是在是哪儿?” “那个村离你们这个地方略微有点远。”常老大解释道,“我们预先探查了,那个村子里的山民混得很是不错,因此大家也格外小心翼翼地准备了一番。” “不料等我们跟着小赵去山脚下找他们的时候,事情发生了转折!那村子的山民原本很相信我们,还有不少一见到我们就跪了下去,显然平时就很相信这些神啊鬼啊的事儿。可没想到,那个村的村长很快从村子里请来了一个老婆娘。” “老大,其实那婆娘也没有多老。”黄小弟插嘴道。 “闭嘴!”常老大没好气地吼道。 他又继续开始诉说内心的不满,“那个婆娘,不知道是有什么特别的本事,上了三炷香之后,就整个人神神叨叨的开始发抖,然后停下来后,就直接说我们是骗子,还说要速速将我们赶走!” “那些村民也不知怎么回事,特别相信那个老婆娘的话,就连一个之前对山神大人五体投地的老头子,都立刻从地上跳起来,还从地上捡泥巴往我们身上扔……” “哈哈哈哈哈哈!”村民们都笑了。 “那是什么村啊!”余卿卿总感觉这事儿听起来似曾相识。 “离你们这村子有点儿远。”小木匠回到,“因为被他们很快的识破了,可是他们并没有来抓我们,而是直接赶我们离开。” “对,而且我还记得,那个婆娘临走前还咕咕唧唧了一句,说咱们逍遥不了多久了,这场闹剧很快就会结束了云云之类的话。”黄小弟默默补充了一句。 常老大听到了之后,顿时气得用肩膀撞了一下黄小弟,“你听到了这话,怎么没跟我说!” “我……我这不是,主要是,当时我也不相信她的话啊!没想到这婆子随口几句竟那么准,不光猜对了我们的来意,还能成功说对了咱们的事儿,看来以后有机会要去找那婆子算算命啊。”黄小弟解释了两句之后,又开始没头绪地琢磨着以后算命的事儿。 有的村民听了这话,那真是哭笑不得。有的村民却伸头问了,“你们见那婆娘的时候,有没有听到别人面叫她什么,是不是木娘?” “没错,没错!我听到村长管她就叫做木娘!!”黄小弟回想了一下之后,就兴奋地说道。 “嚯!”不少村民听了这句肯定的话之后,就发出了感叹声。 余卿卿似是也想起来这木娘的传奇故事。 之前为了替自家的特异之处立一些奇幻而又合理的名头,自己家就借用了那个木娘的套路。 那个神婆也算是十里八乡中比较出名的存在了,就连自个村里,都有些人去她那儿问过事儿,而且听说,木娘家的仙家灵验得吓人。 这时候听了常老大一行的经历,大家是既觉得惊讶又觉得好笑。 老余一家却是偷偷对视了一眼,听常老大说这村子的人混得还算不错,按照他们的推测,这个木娘铁定也是提前预知了洪水的事情,也肯定有提前鼓动村民们搬家伙上山躲避洪水。 至于其他村子,那就不太好说了。 在常老大的描述,以及余其凌的“罪状记载”中,余卿卿算是对他们县城周边村庄如今的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怎么说呢,虽然平日里,山间村野里的生活自然是比不上县城里的,可是这一场洪水下,被逼上了山头的各处村民们,虽然没有县衙的扶持,可自救能力和适应能力也还算是相当不错了,看常老大他们四处行骗还吃得膘肥体壮的模样,大概……算是混得相当不错了呢!! 第二百三十一章 放虎归山 很快,之前被凌墨两人绑上的几个“助犯”也被拎了过来。 两个护卫动作潇洒果断,凌墨还对余卿卿偷偷比了个唇语,余卿卿很快看懂了,忍不住笑了一下。 最后一步,是将漕帮的人挨个叫过来,询问了一下大致的情况,核对一下罪行,然后又特地登记了一下大家的个人信息,并将码好的罪状纸往人面前一搁,示意他们一个个地按手印画押之后,便又送了回去。 每个人按下手印的表情都有些紧张。 余卿卿道:“我们这儿不是官府,也没法给你审案判罪,这张纸上写的,都是你们这一帮子人这些天做的错事儿,过几天我会让村里人将你们重新送到县城里,听候县令大人的审令……不过呢……” “不过何事?”黄小弟听出来小姑娘口中的转圜之地,有些兴奋地抬起头来。 “实话与你们说,咱们余家跟县令老爷也是多少有点儿交情的,些许也能为你们说上点儿好话,从轻判点儿罪行,不过呢,这一切就取决于你们这几日的表现了~~” 常老大原本挺得意于自个与县城巡检的关系,之前还用这个威胁了余家人一把,可听这小村姑轻描淡写地说出来,自家与县令大人有交情的话儿时,不由有些后怕。 他难得放轻了语气,“如何表现,还请姑娘教教我。” 余卿卿点了点头,眯起了眼睛又笑了笑。 她转头拉起余其凌的手,并不打算再继续管下去,而是将这事儿交给其他人来做。 “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回头我会找专门的人过来帮忙,而你们呢,就好好把这几天在附近各个村里的情况汇报一下,整理成册,想必县令大人在看到这册子的时候,心情也会愉悦几分……” 常老大听着这主意后,眼睛亮了几分。 这小村姑年纪不大,虽然恐吓人很有一手,但也着实是聪明,如此快速就给他们出了个戴罪立功的好点子。 “但是呢……”余卿卿又回过头来,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你们这么多的人,我们村子可不会让你们白吃白住,不然那跟被你们骗了有何区别?自食其力都懂吧?看你们也都是颇有本事的,过会就一起去山后头捕猎去吧!” 这话说得漕帮几人也是无力反驳,黄小弟忙将脑袋一低,天!这小姑娘可真是厉害,她怎么知道自己方才还想着在这个村里蹭吃蹭喝几天也不错,哪怕手上拴着个绳子。 确实,这时候,要是能有这待遇,他被栓个十天半个月……那也无怨无悔! “这这……咱们对这儿也不算熟,怎么打——”黄小弟话还没说完,就收到常老大的瞪视。 常老大一脸痛改前非改过自新的模样,沉声道:“小姑娘说的是。” “至于你——”余卿卿指了指没了扩音器后显得身材格外矮小的赵小木匠,“能看出来,你也算是个不错的手艺人,打猎什么的怕是不适合你,你就留下来帮我做些东西吧!” 在余卿卿看来,这丫可是难得的技术工种,其他人都跑了没事儿,这个人倘若能留在村子里帮她琢磨一些东西,那这一波也算是赚到了!再者,只要把“山神大人”控制在余家,这些糙老爷们再想在附近山头村子里掀起什么波浪也难。 黄小弟听了,想说话,又被常老大给瞪了回去,他忍不住无声息的龇牙咧嘴,半是羡慕半是嫉妒地瞥了小木匠一眼。 在余卿卿的示意下,漕帮一众人又被解开了绳索,依次押出了村外,甚至还把一行人的武器还给了他们。 黄小弟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许多站在山门前抱胸看戏的村民,感觉有些不敢置信,他低声问自家老大:“咱们这是真的要上山捕猎去了?” 常老大重重地哼了一声,“少废话!”他拍了拍黄小弟的脑袋,心想自己怎么会收了这么蠢的一个小弟! 他的眼神警惕地朝着周围的村民们扫视了一圈,又看了看人群中站着的凌墨凌影两人,心知这两人怕是真有什么本事。 而其他的村民,人再多,不过是一群普通百姓而已。方才是因为地方太小,人又多,他们漕帮的兄弟们才会被打尽。 可现在呢,他们这一群人,若是真四散着跑开,这些村民定是拿他们没有办法。 等回头再找上来时留下的船,这群村民只能在岸上看着自己离开! 常老大摸了摸怀里揣着的些许银子,正是从之前的村民供奉里偷偷留下来的。 他心中冷笑,心道方才那个小丫头虽然看着机灵,可终究是没有成年人的狡猾与机智,也不想想她这么做,粮食是省下来了,可又与放虎归山有什么区别! 即便是留下了手印和罪证又如何,县城里如今自顾不暇,县令老爷定不可能分身来抓他们这些人。 而他,只需要在泄洪渠修好之前,偷偷以流民的身份逃到别的县城里便可,到时候,什么海什么鱼跃,什么天什么鸟飞,有了这些银子他照样能活得逍遥自在! 老余上前对漕帮一众人等道了一句,“半个时辰后,记得带东西回来。山里头野兽不少,注意安全。”说完就扭头走了,仿佛毫不在意众人的去向。 村民们有些看热闹的,还随几人朝外走了几步,却并没有再跟上去,还有些则转头进了村子里,回家,该做啥做啥,大上午的,白看了一场热闹哄哄的表演,有趣!不亏! 常老大一边领着兄弟们呼啦啦朝着山上走去,一边却偷偷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凌家的两个护卫。 凌墨凌影两人,一人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身旁的剑,一人漫不经心的看着自己的脚尖。 常老大眼珠子转了转,绕着村子的围墙朝山上走去,待消失在众村民的视线之外后,他忙挥手,低声对自己的兄弟们说道: “眼下这个情形我也就不多说了,这村的人虽然看起来还算聪明,可还是对咱们太大意了些。实不相瞒,老大我这就打算逃离这个山头,你们若是也有想法的话,便跟我一起去找之前的船。” 第二百三十二章 梅开二度 剩下的这群人互相打量了几眼,有的上前打算随自家老大一起坐船离开,而有一些人则顿住了脚步,支支吾吾道:“对不住老大,我……我们不想再这么骗下去了……这村子挺好的,大不了就回县城干活呗!” 常老大只能点了点头,面上带着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哎!你们!”没啥志气啊这!扭头就走,朝着之前坐船来的方向跑去。 黄小弟也忙抬脚跟去。“小赵,小赵还在那余家……” “管他做甚!”常老大很是想得开,丝毫没有甩下“山神大人”的犹豫。 令常老大欣喜的是,隐蔽的山脚下,他们之前划过来的几艘小船和上头的桨都还在,并没有被村民们发现并收起来。 他先一步跳了上去,挥手朝后头示意。黄小弟紧接其上,黑衣人们陆陆续续也跟了上去。 不远处,依稀传来脚步的声音。 黄小弟左右一个探头,笑了,正是姗姗来迟的村民,为首的是那两个看似武功不错的护卫。 他用桨朝着岸边狠狠一撑,小船因为反作用力飞快前行了好一大段距离。山上的村民们,连着几个不愿意离开的兄弟们,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这几艘小船离开。 黄小弟的得意掩不住了,他举了举手中的桨,“嘿嘿!!” 有些村民急了,忙看向凌墨凌影两人。“这就让他们跑掉了!?” 凌影挑了挑眉,而凌墨正抱胸打量着,不紧不慢地说道:“别急,你们看……” 只见不远处,那几艘麻绳编绑在一起的小船在水面上荡荡悠悠地行了一段距离后,似乎突然承载不住了似的,“哗哗”两声,几艘小船同时散开,随着几声“哎呦卧槽”,船上那些人纷纷掉落水中。 “……哈哈哈哈哈哈哈!”看到这反转的村民们先是惊得说不出话来,不一会儿后一个个又前仰后合地笑了起来。 水里那群黑衣人一个个在水里挣扎着,好在他们原本都是漕帮出身,水性也好,镇定下来后很快就找好状态,一个个地朝着岸边游去。 上岸的常老大一身狼狈,很快又被几个村民给按住。 他愤怒挣扎着伸出了一根手指,指着凌墨凌影两人,“你们,你们耍诈!” 凌影微微一笑,拍了拍腰间的刀,示意村民们将这一伙不老实的人重新带回村里。 余家大院里。 老余看着刚刚离去没有多久就又折返回来的一行人,大部分还一身湿答答的,十分挫败的模样——光从黄小弟那两撇没精打采的小胡子就可以看出来。 “怎么,让你们去山上打猎,结果一个个下水捞鱼去了?”老余忍不住问道。 “噗!”听闻热闹而又牵着哥哥走来院子里的余卿卿笑了,她与凌影对了个眼神,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是梅开二度呢!” “哈哈哈哈!”听懂的人立刻就笑了,听不懂的人仍是一头雾水。 原来,早在凌影凌墨两人出去探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行人留在山边隐蔽处的船只,一向很有经验的两人,顺手就将船上的麻绳划了几道口子。 回来时,凌墨还用唇语跟余卿卿告知了一下。 可以说,这眼前的一幕,几人早有预料。 只是没想到这么快~余卿卿心中暗笑。 她大摇大摆地走到常老大面前,语气欠揍:“咱们这儿地广人稀,不像县城,山下的水质也还算干净,你们一向是在江水边忙活惯了的,要是想捕鱼的话也可以……编个网也是好的,没必要亲自下水呀!瞅瞅你们这一身衣裳给湿的!哈哈哈哈哈!” “你!”黄小弟只觉得这小姑娘是故意嘲讽他们,没看她嘴角的笑都快飞到颧骨了吗! 下一秒的话更让黄小弟坚信这小丫头是个恶魔,“不过,湿都湿了,不如你们这就继续下山捕鱼吧!正好我也想换换口味~~” 说罢牵着凌哥儿,转头走了。 村民们不太懂余家在卖什么关子,但是也还是很乖巧地将这些人又送出了村外,顺便还递给他们两个桶,说是装鱼的。 再次重获“自由”的湿漉漉的众人看了眼被掩上的山门,不敢置信地互相对视打量了几眼。 常老大眉头拧得老紧,他摸了摸胸口藏着的银两,心下安定了几分,语气坚定:“既然水路走不掉,那咱们从山路绕走也行。这山后头连着不少山脉,我就不信绕不出去!” 黄小弟:“咋?还要逃?咱们这一身都是湿的……” 常老大:“此时不跑,过两天等着被他们扭送官府吗?” 有几个兄弟开口,“老大,咱……咱们几个就不跑了……”他们突然觉得县城也挺不错的。 黄小弟也有些犹豫了, 他发誓,并不是自己不够相信自家的老大,只是此时的他——多少有点饿了——甚至开始琢磨着过会是炖鱼汤还是烤了吃好呢…… 常老大是个果断的男人,他没有多说什么,让打算留下来的那些人,把身上的火石、匕首以及存下来的些许干粮都交给他,便带着众人朝着山头的另一个方向跑去。 是的,谁都不能阻挡——他对自由的向往。 这次又有一小半的小弟选择留了下来,他们朝着跑走的一行人张望了两眼,拎着桶往山下走去。黄小弟纠结了几秒之后,咬咬牙,一跺脚,还是跟着自家老大跑走。 这十来个人打算靠村子边绕一圈,朝西南方向跑去,那后面还连着几座山脉,运气好的话碰到个小村庄,简单打劫一下就可以补充到足够的物资,运气一般的话,也能捡些果实捕点小动物…… 运气不好的话…… 就比如现在—— “啊啊啊啊!!卧槽!!蛇!”黄小弟吓得一个后仰摔到了地上,只觉得今天是他活那么久、最惊心动魄的一天。 第二百三十二章 深谋远虑 今日余家的晌午饭要比往常要晚上一些,可毫无疑问,人是前所未有的多。 除了几位先生,还有赵小木匠,以及几个“临时叛变”的黑衣小弟们。 先生自然是请入上座的,而那些小弟则不一样了,余李氏对于这些人仍旧心有余悸,虽然是省下来了她的宝贝鸡崽,但是耗费的粮食依旧十分“可观”——是两桶鱼也抵消不了的心痛感觉。 “为什么要把他们放走?”几个秀才在余家几个小孩绘声绘色的描述中,知道了今天上午村里发生的事情,不由觉得又是好笑又是困惑。 “古有诸葛孔明七擒孟获,今有小妹三捕山贼。”余其凌总结道。 “哈哈哈哈!没错!”余卿卿拍手笑道。“这些人……两个字总结:欠虐。” 已经完成任务的赤练蛇提前一步回到了余家,它没有选择去主堂吓那些凡人,而是直接绕到了灶房,卷走了属于自己的吃食。 不一会儿,余家大院门外传来骂骂咧咧的声响,是一群吃饱饭足的村民正簇拥围观着那群逃到一半就被赤练蛇吓得屁滚尿流跑回来的黑衣人。 这些可怜的男人们不光浑身湿漉漉的,衣服上也沾满了在地上翻滚打爬的泥土痕迹。 “他奶奶个腿,这个山头不是有鬼,就是跟我犯冲!”常老大恶狠狠地说。 “呜呜呜呜……”黄小弟已经不会说话了,他发誓,绝对不会再动半点跟自家老大逃走的心思了。 一行人冒冒失失冲进了院子里,余家人也没拦着,主要是大部分的人都正准备吃饭,就连常老大曾经的那一部分因胆怯而选择留下的小弟也一样,余家人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几排长长的桌子,在院子里,虽然有些简陋,但是显然比此时的常老大一伙子人看起来要体面许多。 “唔唔唔唔!!”黄小弟捂住嘴巴,想嚷但是嚷不出来,他朝着一处角落指着,眼神里是满满的恐惧: 方才还在路上拦截住他们并将他们狠狠戏耍一番的巨大蟒蛇就这么淡定地从院子里穿过,与他简单的对视了一眼,巴掌大的瞳孔里是毫不掩饰的恶意。 还有一点点的得意。 然后就这么消失了,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看见。 “哦。”刚刚还一脸贱笑说这些贼人“欠虐”的小姑娘,转头看到了门外的那些可怜人,跳下了板凳之后,小姑娘噔噔噔地跑到他们面前,一脸歉意地说: “大叔们,对不住了,虽然我知道你们已经很努力了——” 桌上的人们,尤其是老余夫妻俩,被自家姑娘莫名其妙的咏叹调给整乐了。 但是常老大等人的脸却更黑了。 “但是,从大家伙空无一物的手可以看出来,你们什么猎物也没有带回来。我们余家虽然有点多余的粮食,可是绝对不会去用它们去养无用的人~所以……” “呵,所以你们就先饿着吧。”凌墨毫不留情地开口。 余李氏带着媳妇和孙媳妇从灶房里将饭菜一一送了进来。 方才那大蛇探头进来的时候,可把几人吓得不轻,尽管青丫头提前打点好了,并让她们专门做了一份吃食留给这条蛇。 可余李氏在看到这条声称一直在“冬眠”却还是时不时来蹭吃食的蛇的时候,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余卿卿为此还特地做过这个老人家的思想工作,她十分轻松地对余李氏说道:“咱们余家大院在山上,地方大,人也杂乱,有条通人性的巨蟒当护院也是很不错的呀!” 余李氏只能点头表示赞同。 而与此同时,她还接受了余卿卿的又一波洗脑。她道: “咱们以后肯定是要去县城里面做生意,同样也是需要不少护院的,我看这个常老大也算是个胆大心细的人物,手下还自带那么多小弟,咱们可以提前栽培一下——” 余李氏虽然真的不懂,她这个年方八岁的小孙女到底在想什么,可结论是她每次突发奇想之后得到的结果,都还算是不错。 余李氏只能捏着鼻子答应给这群人也准备些许的吃食,当然,肯定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好。最后还狠狠地奚落了自家孙女一句:“咱们余家所有的孙子加起来也没有你的事儿多!” “主要是有咱奶宠着~”余卿卿厚脸皮地说道。 余李氏很无奈,无奈的结果就是她将那些准备的“相对粗陋”的吃食一个个地拍在那群前漕帮后山贼的人面前时候,这些汉子们一个个既怂又呆地缩着脑袋不敢吭声。 毕竟他们还记得上午刚刚发生的一幕:这个身材圆滚矮胖且十分英勇的老太太曾经以自己的身躯去接刀刃,最后还结结实实地将自家老大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大家伙心满意足地在常老大为首的一众人等眼巴巴的渴望中吃完了午餐,包括院子里的那几个黑衣“背叛者”,黄小弟一脸憋屈地来回打量着,似乎在后悔之前就应该及时收脚,跟着这几个人一起去乖乖的捕鱼,又或者是早在一开始就不应当上了他家老大的那条贼船。 饭后,魏小秀才被留下了。 这个身姿清朗的小秀才在穿上余家额外准备的面料厚实的长袍,以及系上了一根同色腰带之后,看起来格外的俊俏。 面容稚嫩,但是神态又像个成年人,故作老成持重,怀里总是揣着一些书,看起来还挺有教书先生的架势。 因此村里的小毛头们很是敬仰这位教他们的小先生。 老余表现得……明显很喜欢他,早在一开始见到他的时候,就没少跟这个小秀才打趣,坐船时候更是把他个人的全部信息给套了个遍。 他偷偷对吴氏说过:“这小孩挺单纯的,虽然无依无靠,但是很懂事,还很安静。” 吴氏:“确实,跟咱家闺女完全两样,而且还是个学霸。” 老余又道:“我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 吴氏:“确实,我觉得等这场灾过去后,咱们可以继续扶持他往上读书。” 老余:“不不,我说的可造之材不是这个意思。” 吴氏:? 老余试探道:“听说咱们这个古代,还挺流行童养媳之类的,你说要不要考虑——给咱们家丫头也找个童养夫什么的——” 第二百三十四章 乱点鸳鸯 一直心不在焉应和着老余的吴女士:“……” 她忍不住狠狠翻了一个白眼,“你确定你穿越过来的时候没有漏掉什么吗?比如你的大脑?” 老余连忙试图通过统一战线来解释他的想法。 “别跟我说你没想过咱家闺女以后的婚姻大事!” 吴女士点点头,“我当然想过,不过那是咱们穿越来之前的时候。而此时咱们家的卿卿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八岁孩子,不管是从她短的可怜的腿还是她逐渐弱智化的言行举止来看。” 老余觉得他媳妇有时候说话还是挺毒的,也挺一针见血的。 “但是……”老余仍旧尝试改变什么,“不管怎么说,咱们闺女总还是要嫁人的。” “嗯,然后呢?”吴女士又恢复到之前漫不经心的模样,一边忙自己的事儿,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倘若卿卿听到你在她不到十岁的时候,就一直心心念念将她嫁出去,啧啧,也不知道她会不会伤心啊!” 老余认真道:“不,恰好相反,我想给咱家姑娘招个夫婿。” 吴女士:…… “最好是没啥特别背景,但是心性正直善良,有没有潜力倒不是很重要,主要是老实简单以及——” “好把控?”吴女士接嘴道。 “对!”老余心知他家媳妇终于get到了他的点,得意洋洋地笑了,“哦,对了,还有,要长得帅。” 吴女士眼神中闪过一丝挣扎,“可是……咱们难道不需要适当保证……自家姑娘自由恋爱的权利吗?” “你觉得等咱家姑娘到了年纪时候,这个时代的准则会允许她接触各种各样的外男然后去寻觅属于自己的爱情吗?你怕是古代言情小说看多了吧!” 老余逐渐占据上风,语气像个真正的一家之主一样,“说实话,我倒是挺庆幸咱家姑娘穿来这儿时是现在这个年纪,倘若再大点,那麻烦可就多了……” “咱们村里说好听的是纯朴,不好听的,那就是落后,在男女方面避讳也不如城里多,可是你看袁家,袁家那几个姑娘,尤其是金钗嫁来之前,包括她们家剩下的到了待嫁年纪的那几个姑娘,几乎是很少在村里走动了……” “是啊!”吴女士被说动了,“慈母”之心爆棚:“如果咱家卿卿也像她们那些姑娘一样天天被绑在家里,不说她自个怎么想的,我心里都感觉可不得劲儿。” “是的,没有那个现代来的父母能看着自家姑娘这么的惨。” “所以,我宁愿早一点给自家姑娘挑一个夫婿,然后呢,对这个小伙子,当然最好是趁他还小的时候,灌输一点点与众不同的思想——” ”比如说:要宠着咱家姑娘,让着咱家姑娘,不要拦着咱家姑娘做她想做的事儿,简单来说就是——给卿卿她想要的自由。而不是以后任凭她嫁到男方家,束手束脚地,在封建礼制的迫害荼毒下生活……” 老余摸了摸下巴,一字一句地说道。 “太损了,太损了。”吴女士只觉得自己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搓了搓胳膊,“所以,你相中了……魏小秀才?他家祖上这是倒了多少辈子的霉啊!” “怎么能这么说呢!”老余立马反驳道,“咱家闺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还捞的一手好钱,谁娶了她那是祖宗十八代冒青烟好吗!” “可我还是觉得你在乱点鸳鸯谱。”吴女士能理解自个老公在疼爱女儿上的“深谋远虑”,但还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照这样说,凌哥儿才是最合适的吧……”她嘟嘟囔囔道。“你也看到了凌哥儿宠咱家卿卿的那个劲儿,绝对是说东不舍得往西的,没错,不是不敢,而是不舍得。” “这不……”说到这个,老余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也不是没考虑过,可凌哥儿虽然现在沦落到和咱们一样——” “咱们一样?咱们怎样了?”吴女士又翻了白眼。 “这不是重点,主要是凌哥儿的家世背景可不简单,上下还有两个会派杀手害人的叔伯,别看凌哥儿描述的轻描淡写,那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小事儿……那种世家官场上的是非斗争,实在是沾染不得的……我宁愿咱们家一辈子都缩在一个小小县城里,平平安安就好。” “……”不得不说,吴女士再一次被说动了。 “而且他俩年纪也差了不少……”老余补充道,“虽然凌哥儿是真的好看,十二分挑不出来瑕疵的好看,绝对是咱家姑娘喜好的那口儿,要是在现代,我是完全支持咱家姑娘去追凌哥儿的,毕竟从长相来看,他是配得上咱家姑娘的——” “噗,说得好像你家姑娘是个不得了的公主似的。”吴女士又开启嘲讽模式,“而且年纪大怎么了?穿来之前你不也比我大九岁?当时追我的时候,还死皮赖脸地说什么男人年纪大了好,退休工资领得早……” “打住打住,媳妇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学医的读书时间长,我那不是一通硕士博士下来,等反应过来时候,突然就三十多了嘛……” 老余忙伸手揽住自家的“小”媳妇,“现在咱们可算是齐平了,可能老天爷也是帮助咱俩找回曾经逝去的青春吧!” 吴女士回了他一对白眼和一个结实的胳膊肘。 鉴于以上老余夫妻俩之前的私密讨论结果,在其余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之后,此时,被留在主堂里的魏小秀才在对上这对“心机”夫妻的时候,只觉得莫名有些紧张,且坐立不安。 余卿卿一无所觉,她和凌哥儿正在一旁的沙发上,因为吃得太饱而靠在自家大哥的身旁,小声嘟嘟道自己的小肚子撑得太圆了都快要走不动了之类的话。 余其凌听了这话之后,想了想,看了自家小妹一眼,语气中透露出些许的谨慎:“要不要……哥哥给揉揉?” “好呀好呀。”余卿卿立马笑着答应,大眼睛眯起,不放过任何可以占自家大哥一点便宜的机会。 “好。”余其凌没想到小妹答应得如此爽快,但是想到他的小妹一向是这样的没心没肺,便也微微笑,伸出手,帮她轻轻的揉着肚子。 余卿卿舒坦地闭上了眼睛,哼唧了两声,没看到她哥看向自己的眼神是多么的专注,以及温柔。 另一个桌上,老余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着魏小秀才扯着闲话。 为了不让这个小伙子紧张——吴氏心道:他还是初中生的年纪呢——她缓缓站起身走到一边,装作一副正在收拾东西的样子,实则竖耳听自家老公和可能会成为自家“未来女婿”的男孩对话。 说实话,她还是觉得老余太着急也太果断了点。 而且这招也太损了,吴女士的良心有些许的不安。 想着想着,她眼角余光瞥到了挨在一起一无所知十分和谐的兄妹俩,自家姑娘正像个被挠肚皮的小猫咪一样斜倚靠在凌哥儿的身上,而当看到了凌哥儿伸手给自家闺女揉肚子时的那个眼神,吴女士心下突然微动。 她总觉得凌哥儿这些天变了,虽然之前像是跟自家闺女闹了点小矛盾,但是两人很快就和好了,而且和好之后,那份顺着自家姑娘的劲儿更是愈发明显了。而且看向自家夫妻二人的目光也不太一样了,比之前更是多了几分亲昵,以及敬重。 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家三口的马甲早已被掀得半点不剩了。 老余在边上却认认真真与魏小秀才讨论起下午怎么将新来的那一批“山贼”提供的信息记录在案,整理成册的事儿。 正好小秀才下午没有课,用老余的话来说,这孩子人年纪虽小,但做事有条有理,字也写得相当好看,很适合当文书。 自个闺女挖的坑,老余自然要负责给埋起来。两个人低声絮叨了好一会儿,直到余卿卿在她哥的怀里睡着了,吴女士也发觉自己怎么听也听不到什么“关键信息”的时候,魏小秀才起身,恭恭敬敬朝着两人鞠了一礼,眼角余光微微撇过沙发上的兄妹俩,声音体贴地放轻了许多,于是便简单告辞了。 吴女士:“就这??” 这下轮到老余瞪圆了眼睛,不可思议地说:“还能怎么样?” “不是……不是说见见未来女婿的吗?”吴女士压低的声音稍大了些,不远处看似在沙发上小憩的余其凌悠悠抬了眼眸,看了这两人一眼。 老余朝凌哥儿笑着摆摆手,就拉着自家媳妇出了门外,义正言辞地说道:“你在想什么呢,咱们姑娘可才八岁呢!” “不是你说……” “咱一个想法而已,具体怎么做还是要慢着看缓着来的。”这时候的老余突然又拥有了一家之主的稳重和妥当,与他家宝贝丫头有关的事儿,老余一向很慎重。 吴女士张了张嘴,搞半天是她瞎激动了。 厅堂内,沙发上,搂着自家妹妹小小的身子,余其凌轻柔柔地抚着女孩细软的头发,嘴巴却抿得死紧。 倘若是他方才没有听错的话,似乎是出现了“未来女婿”……这个词? 第二百三十五章 区别对待 不管怎么说,那群在逃跑上仍旧怀有“锲而不舍”精神的山贼一众人,终于是偃旗息鼓了。 因为在某人怀里睡了一个美美午觉之后的余卿卿,当着众人的面,在院子里,遛了一次“巨蛇”。 一娃一蛇十分默契地打人群中穿梭过去,成功引起了黄小弟又一次的惊呼。 常老大终于也知道,自己一次次自以为完美的逃跑计划,一直在这家看似普通(?)村民的把控之中,甚至是……在一个小小丫头的计划之内。 他终于是低下了头,乖乖带着兄弟们去老余安排的地方,跟专门负责记录的文书,也就是魏小秀才,配合他完成一些“很简单”的笔录。 “啥,大庆村我是记得有去过,但是那儿现在还有多少人?咱怎么可能记得?”常老大既郁闷又恼怒地拍了拍桌子。 魏小秀才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语气冷淡,他低声道:“仔细想想。” “没错,也可以问问你的那些手下。”余卿卿又溜了进来,给小秀才不轻不慢地敲着边鼓,“总会有一两个人长了心眼,不是么。” 常老大朝着小姑娘一通瞪眼,咋了,啥意思啊,就他没长心眼是吗? 魏小秀才仿佛没看到常老大气急败坏的模样,他垂头看向一旁的小姑娘,语气轻柔且有那么一丝……不确定,“小青?” “嗯?”小姑娘抬眼看他,似乎一点也没有因为这个不太一样的昵称而感觉到不自在。 这下反倒是小秀才有些不自在了。 毕竟他没啥想说的,也就是看小姑娘来了,不由自主地唤了一声。 “没什么。” 他有些僵硬地将脑袋移向了一脸苦思冥想的常老大,语气重新变得冰冷,“你最好是尽快想出来,这决定了以后你们要少受多少苦。” “噗!”余卿卿乐了,看着男孩区别对待下,一本正经“以权谋私”打探他家附近状况的模样,莫名就察觉到小秀才内心的些许腹黑,没错,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腹黑! 而她,余卿卿,完全自己忘了之前如何将面前的这么一大群男人耍得要死不活的模样,也完全忘了自己,一个伪萝莉,实阴险的,那才是叫做——真正的腹黑! 小姑娘在一旁坐着,漫不经心地踢着两个小脚,时不时抬头给不远处的一群黑衣男人一个阴恻恻的“冷笑”,这番操作着实是有效的,仅过了一个下午,魏小秀才就记下了将近大半本的“罪行记录”,顺带将周围的村镇都打听了个遍,包括自己哥哥嫂子在的那个村。 “不要太担心了,魏小哥。”余卿卿看着男孩眉头紧蹙的模样,沉稳得不像是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这样,等回头咱们划船去县城里汇报的时候,顺带再去你们家那儿转悠一圈,如果能碰到你哥嫂的话,就顺便带回来呗……” “不必如此。”魏小秀才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事实上,他对于能来到这个村庄这件事儿,已经是相当感激了,实在是不愿意麻烦余家的人为他做得太多,这时候的粮食有多紧凑他也是知道的。 他有些歉意地说道,“我想和你们一起去,如果碰到了我的哥嫂,还请你们多给他们一些粮食,至于多给的,从我的粮食还有待遇里面扣就行……” 余卿卿挑了挑眉,她没多说什么,只是拍了拍男孩的肩,这时候—— “小妹,你在这儿呢。” 门外传来一声男子的声音,余卿卿抬头,正是凌哥儿,他定定地看向两个正在交头接耳的男孩女孩,勉强压抑住心里一点点莫名出现的紧张和酸涩,“在说什么呢,如此投机?” “大庆村的事儿!魏小秀才的家就在那儿!”余卿卿从板凳上跳了下来,扑到了高个子男子的怀里,“你的课结束啦?” “是的。”凌哥儿点了点头,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发,“一下课就来找你玩了。” “噗!说得我天天只会带你游手好闲似的——”余卿卿不乐意了,她拽了拽男子的手,“走,咱带你去整点有意义的事儿——” “去哪儿?” “灶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