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溢青春》 第一章 孩子的命运 如果说我对这个世界依然有所企图,那么一定是你。 在开始写这些以前,我可能永远不会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用着电脑,敲着键盘,记录我所有的开心与悲伤,失落与难忘,甚至是我内心最深处的秘密,希望有一天人们能在我消失的时候找到一些我来过这个世界的痕迹,默默为我哀悼,为我哭泣,那么这一生也算是颇有建树了。 我算的上是在21世纪里出生的命运相对悲惨的孩子,所谓悲惨也只是世人所认为,而我自己说实话满不在乎,家里算得上是贫困,但至少能保证吃穿,保证我上学,但却保证不了我的美好的童年。听妈妈说,我爸是个及其自私、而又不负责任的人,母亲十月怀胎,而他只顾抽烟打牌,家里没有多少积蓄,全靠俩人开了一个小餐馆维持生活。他没有在母亲怀胎的时候给予照顾,甚至恶言相对,拳打脚踢,我妈说我也是命大,他曾惨无人道地将母亲踹到雪地中不管不顾,难以想象这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坐月子时,他每天早上给母亲做一碗清水挂面,便不管不问,好像我的到来并不存在,悲痛交加的母亲走投无路,曾想掐死我再告别这人世一走了之,可当看到我逐渐变紫的脸颊才慌忙停手,抱着我流泪...... 我曾发誓,如果今生有幸,能拥有一个爱人,我定会珍惜! 小时候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母亲的那句“你要是觉得别人家好,你就去,从此别再逢人提起我是你娘!”,我不理解那句话的含义,但是心里总会害怕,母亲怎会如此绝情,难道我真的那么令人讨厌吗?我不愿离开她,于是,我有了那些电视剧里所有苦命孩子都有的品质,不问家里要零花钱,不乱买东西,认真学习,在餐馆里同母亲一起起早贪黑,洗菜捡菜,招呼客人,收拾碗筷......母亲总说对不起我,欠了我该有的童年。年少时的我的确曾质疑过我的命运,别的孩子在享受六一儿童节的汉堡时,我却只有在公园门口发传单,捡瓶子为自己买雪糕和零食的份,那时候真的很想尝一尝汉堡到底是什么味道,缠着母亲买,无奈之下母亲只好不让我在公园里玩那些设施,花了八块买了那个令人向往很久的汉堡,却也不许我自己一个人吃完,告诉我要给我爸留,是的,我人生中第一个汉堡就是在那个下雨的六一儿童节公园里买的,最后一家人分着吃完的。 我没有权力去评价父母的做法,那时候的我有着数不清的抱怨,人们总说我成熟,懂事,但是却不知道那是我的别无选择。环境造就人,没错,正是这样的教育,我学会了大人们总说得坚强,我明白了想要的东西需要自己付出,明白了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小时候的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次吃饭的时候把自己喜欢吃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肉挑出来留在最后大口咀嚼,直到后来在我人生中这种习惯就变成了先苦后甜。 记得小学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进去了学校旁边的一家音乐培训机构,那个老师在教电子琴,也就是在那时我忽然意识到我对音乐竟会是如此的热爱,黑白相间的琴键在我看来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东西。 我想学。 就是这三个字让我获得了一次免费旁听的机会,回家后我把这个念想告诉了母亲,可她毅然拒绝,并呵斥我不该随便乱跑,自作主张。那个老师把书给了我,还叫我下次来的时候带课费和书一起来上课,而母亲的一句话我便和电子琴没了缘,自然也是要求我把书还回去。 我很伤心,我记得我左在老师的店门口旁边,手里握着书,一直在哭,一直在流泪,更咽,我是那么的无助,我不知怎样和老师把这些事情说出口,更不理解母亲为什么会这么做,为什么别的孩子就可以想学什么学什么,甚至他们的家长还在逼他们学音乐,我嫉妒所有和我同龄的孩子,更嫉妒那些在里面心不在焉浪费时间的人,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最终还是站了起来,走进去向老师道了歉,但我是第一次感觉那么得无奈和伤心。 后来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学校里组织军乐队,推荐我去学习萨克斯,一开始母亲是拒绝的但是得知是学校出钱就改变了主意,就这样,我和这乐器算是打上了交道。你可知有了梦想的感觉,你可知梦想成真的感觉?如同品尝到了人间珍馐玉盘,如痴如醉,但我却不知道,这仅仅是另一段磨难的开始。萨克斯并不好吹,它需要足够的肺活量和灵活的嘴唇,恰好我没有这两点,萨克斯的笛头有一个哨片,就是一块木制薄片,通过哨片的震动而发声,这就需要你用下嘴唇把牙齿包住,而我常常会因为嘴型的问题导致满嘴溃疡,血流不止。知道什么样的人最可怕吗?就是那种无知的人,无知者无畏,他自然就是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敢放手一搏。也许是我太傻,就那样的条件,我也不管不顾,忍着痛,也要吹出一首像样的歌曲。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我也算是学成了,当然水平只够吹一些非常简单的曲子,可是同样的剧情再一次降临在我的身上,那个老师看上了我的天赋,看上了我对音乐的不懈追求,于是便要求我来他这里上课,我也早就料到了结局,自然是不可能。可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老师居然自己打通了母亲的电话,苦苦央求母亲叫我一定要学,并且考虑到家庭情况,将课费打了半折,这才赢得了母亲的屈服。也许这对于别的孩子来说,仅仅是一件小事,不值得有多少情绪,可对我来说这就如同做梦,如同一步登天,说实话上课前的那个晚上,我没有睡着,一心想着,有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一天我会站在一个大舞台上,聚光灯下只有我和所有的热爱音乐的观众,聆听我动人的旋律。 以为所谓的困难结束了?然而并没有,我说过,萨克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学,对于技巧的要求高,对于经费的要求也不低,对于初学者来说,一周吹坏三个哨片属于正常,可这些哨片就不便宜了,适合初学者用的一般的哨片一个也得二十块,每次我的哨片都是吹得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我才换新的,可就算是这样,最开始买的一盒也所剩无几,我不敢问我妈要,我只得自己想办法。于是每天一到放学,我就骑着我的自行车满大街转,当然不是为了欣赏风景,而是一个接一个地翻垃圾桶,将里面的瓶子捡出来装在塑料袋里,就这样,一周我卖瓶子的钱加上平时帮母亲买菜省的毛毛钱存起来也有个六七十块,虽然买不了一盒哨片但也够我一周用的量了,就这样,除了课费我再也没有问母亲要过一回钱。 你相信奇迹吗?你相信这个世界会有好事降临在你的头上吗?我会告诉你我相信。在那之后的几周,有一次老师开车在街上看到了我捡瓶子,于是就问我捡瓶子干什么,我就把原因告诉了他,老师听了之后非常感动,他说他没有看错人,于是当场就告诉我说,以后我所有的哨片他都包了,话音刚落,就给了我一盒哨片,我满心欢喜,接过盒子一看,那哨片也不是便宜货,而是一支就要两百块的进口哨片!然而就算老师说了,我也没有放弃捡瓶子的做法,还主要是因为那些哨片对我来说都是太好太好的东西,所以我就一直珍藏着。 我常常会想,人是什么,宇宙之外有什么,时间又是什么,每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我便会一个人,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回忆起属于自己的那无人问津的历史,卑微地活在过去和现在间的阴暗角落里,独自享受那份孤独的乐趣。或许,正在读这段文字的你可能不理解,但我确实能够自己和自己讲话,有时哭,有时笑,如癫狂般的形象可以说是不堪入目,在评判着自己过去的对与错的同时,嘲笑着自己的一无所能。 历史会被记载,伟人会被拥戴。那我们,这些世代平凡的人,难道就真的甘愿如同尘埃般,随着时间的腐蚀而逐渐消失,消逝,自己的刻骨铭心,誓死不渝的爱情和誓言,都将随着风中的散沙,一扬而起又重新化作虚无?是的,人生或许就是如此可悲,虽然我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但我也不能否认这冰冷的现实。说实话,我很怕,我怕有一天我来不及告别,来不及向这个世界证明我来过,我曾存在过,我有我的价值,我害怕忽然有一天,我不得不选择离开,离开我的故乡,我的亲人,我怕我还在该去享受爱情的年纪里来不及向心中的那个她告别,我害怕...... (本章完) 第二章 梦雅 你可曾知道,十二岁的年华,情窦初开的芬芳会有多么美丽?没错,在我享受音乐的过程中,我的天赋得到了周围所有人的肯定,可是,在那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或许我自己都不能定义喜欢的感觉的时候,这一切就发生了。她吹长笛,我吹萨克斯,军乐队排练,我就站在她的后边。她很漂亮,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小小的嘴唇,我不太会形容女孩子的美貌,但是她真的很漂亮,而我只知道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离开她的时候我很难受,就好像周围的空气都被抽干了的那种窒息的感觉。男孩子们,你们知道女生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奇特吗?她们很敏感,尽管你并没有告诉她你偷偷喜欢着她,她也能察觉到,你的一言一行,在她们看来,你所有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幼稚的伪装根本不值一提。 她叫梦雅,就和她的外貌一样,梦幻而又雅致。就是这样一个在我心中完美无瑕的女生,在一次排练后的傍晚,转过身来,大方地和我打招呼。 “汪潭,你好!我叫梦雅,是五年级三班的,” “啊...啊,你...你...你好!我是六年级二班的,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啊?”我语无伦次,说实话想平静下来但却无能为力。 她微微一笑,“我不但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是个很励志的好孩子呢!这是我的qq号,加我吧,咱们俩算是朋友咯~” 说罢,便伸出了手,递给我一张纸条,然后就笑嘻嘻地离开了,就剩我还傻傻地愣在那里。是高兴还是紧张,或许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只知道那天我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甜蜜。所以,一回到家,我就连忙打开电脑,登陆了qq,等待着那经典的咳嗽声的到来。 十二岁的情感,纯洁无暇,天真烂漫,就好像初冬里的第一场雪,晶莹剔透,又好像初春里的第一场雨,万物复苏。我们每天都会彼此了解很多很多事情,过去的往事,现在的朋友,还有学习的枯燥,生活的烦恼,谈 (本章未完,请翻页) 天谈地,却彼此从不谈“喜欢”二字。校园里的盛夏,就在这彼此偷偷喜欢的间隙中如约而至,也迎来了我和她更进一步的机会--她的生日。我为此苦恼了很久,也因为她的礼物我在训练的时候用了我珍藏的进口哨片,而把我存起来的五十块拿了出来。五十块能买来什么?一块表,一条围巾,一条很好看的便宜的首饰,或者是一份未经雕琢的天真烂漫的青春。 我算的上是众多渣男中最有心意的,最浪漫一个男人,又或者可以说是众多直男中最愚笨的那一个。我买了一些很好看的包装纸和手提袋,买了一块很好看但很便宜的手表,又拿出了表姐送给我的青花瓷的书簪和一本《小上校》的精致包装的书,将他们打包好便小心翼翼地一起装进了那个买来的手提袋里,有点迫不及待想把他们连同我宝贵的情感交给她。 世界上最长的距离,就是那种咫尺天涯;世界上最长的等待,就是等你下课。我的教室在一楼,梦雅在二楼,那天是周五,还没等放学我就已经早早收拾好书包,手里紧紧攥着手提袋的带子,抖着腿,看着表,生怕不知情的她会早早离开,错过了这份惊喜。“五、四、三、二、一!”我很早就有这种习惯,为了向同学们炫耀我的表有多么准时而准确地“推断”下课的铃声,可今天我不是为了这个,所以铃声一响,我便如箭似地飞奔到二楼的楼梯拐角。 为什么不去她们班门口呢?说实话,我害怕她的朋友们起哄拿这件事当成以后笑话她的把柄。现在想想我竟会如此体贴,我就在那里等啊等,很多同学都背着书包走了出来,匆匆忙忙地路过我站的拐角,可我就是没有从那些人群中找到她的身影,一头长发,扎着马尾,白暂的脸上露着酒窝,虽然穿着校服,但仍然气质非凡。我更加焦急了,或许是她没看到我,直接回家了,又或许是她走了另外一边的楼梯,也有可能她看到我了但是怕同学们取笑她故意假装没看到...... 放学的铃声还是那首悠扬的萨克斯曲《回家》,很好 (本章未完,请翻页) 听,但也很长,长到等到那首歌放完了我都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太阳落山了,只剩下那耀眼的夕阳还在西边徘徊游荡,校园里从刚才的人声鼎沸到现在的寂寥无声,像是经历了上下五千年的沧桑之久。手表报时了“现在时刻,晚上八点”无奈之下,我便要扬长而去。 “汪潭!你怎么还不回家啊?”楼上传来了熟悉的悦耳的声音,没错,生活中总会出现电影里的那种熟悉的烂桥段,但却依然让人百看不厌。 我不能把这种情感称为爱情,或许我只能说是一种单纯的对异性的好奇和渴望与异xing交往的懵懂,但我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所拥有的情感,都比天下最美的宝石还要纯洁狡黠,没有任何杂质的晶体。那一霎,她转身,我回头;我微笑,她低头。她向我走来,我站在原地,等待着在我那海里存在过无数次的场景在我眼前发生。 “生日快乐!”我伸直了手臂,将手中的祝福呈现在她的面前,“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收下吧!” “哈哈,你真有心啊!”她扬起嘴角,浅浅微笑,那酒窝一下子显得更加深邃,“那我就收下啦!谢谢你!” “哎!现在几点了?我们刚才打扫卫生来着,我是值日生,都忘了时间了,你的手表能给我看一下吗?”她忽然说道。 “哦哦。”没等我说完,她便走上前拉起我的左手腕,顿时那种清凉的感觉如同触电般传遍了我整个身体,一下子不知所措,她将我的手举到了眼前,我也只能妥协。她好像看了很久,还问我有关我手表的问题,但我不记得,我只知道我好像羞红了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哇塞!梦雅!你在干什么!!” “啊哈!我看到了哦!” “哈哈哈哈,走吧走吧,我们从那边走,不打扰他们了!” 她的同学们来了,而她好像并没有生气,只是象征性地似骂非骂地反驳他们,手上依旧没有放开我的手腕,于是她的朋友们笑着离开了。 (本章完) 第三章 最美的梦 时间就像氧气,它能给予生命,也能氧化万物,它是所有情感的催化剂,也是结束生命的罪魁祸首,它让我们学会了成长,学会了流泪,学会了人世百态,世俗乏味,氧化了我们的童心,腐蚀了我们的天真烂漫,也在慢慢腐蚀着我们可怜的躯壳,直到把潜藏在这副皮囊中的疲倦的灵魂逼得走投无路之时而不得不选择离开的时候,夺回原本属于它的一切,从不留下一丝痕迹。而我们,却只有数不清的感叹和悲伤。乐观的人在回忆中体会温暖,汲取力量;悲观的人在现实中把酒言欢,醉眼迷离。 我感谢那些出现在我生命里的,让我品尝人世间美好的人们,包括梦雅,对于他们,我无以回报,只有用文字的方式送去我对他们的祝福。那个下午,我第一次体会到被喜欢的感觉。 世界上最微妙的感觉,便是这样,我知道你心里想着什么,我知道你会对我说些什么,但是谁也不会捅破那层天窗。我和她便是这样,她不曾表白,而我也没有,但是彼此的关系也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更加深刻,每天的排练她都会带给我一块阿尔卑斯的水果糖,而我呢也会分给她我喜欢的东西,有些时候会是一瓶水,或者一包零食。 盛夏,六月的到来意味着我即将告别这所母校,踏入初中新的课堂,同时也意味着别离。或许就是这样,成长即是告别,告别你曾经熟悉的人,熟悉的事,安逸的环境带给你的只有混沌,磨灭你倔强的灵魂。每一个成长的人都是勇敢的,因为他们敢于直面一次次的难舍难分。 那是我和她见的最后一面。 六月一日,所有的孩子们都是开心的,灿烂的,我们也不例外。我们约好在校门口见面,下午两点。我至今都记得她穿白长裙的样子,一头长发飘然如仙,或许都已经让我忘记了我还只是个孩子,她也只是十二岁的懵懂少女,还是那样的微笑,那样的酒窝。 马路上飞驰而过的汽车,树荫下三三两两的行人,天空上高高挂着的烈日,空气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中从她身旁飘过的清香,这些仿佛都和我从前看到的一点都不一样,格外迷人。她喜欢坐海盗船,喜欢玩套圈,明明很害怕鬼屋,却也硬拉着我和她一起进去,整整一下午,我们还是和往常一样,好像心里的话永远都说不完,谈天谈地,直到公园里的小路都被我们全部踏过一遍,这才肯坐下来,享受这傍晚的夕阳。 她,闭上双眼,仰起头,可是却不见她微微扬起的嘴角,我看着她的侧脸,顿时也体会到了一种莫名的感伤。 “上了初中还会继续学你的萨克斯吗?”她依旧闭着眼,没有看我。 “会。”我坦然答道。 “那...那你还会想念这里吗?”她的声音似乎有些颤抖。 “会。”我似乎想不出别的更好的回答。 “想就好,嗯....那个...”她好像要说什么,迟疑了片刻,但很快“今天玩得很开心,哈哈哈,以后再也没有理由过六一儿童节了,都已经长大啦,成一名青少年了呢!”她睁开双眼,笑容再次出现在她的脸上。 “嗯。”我说道,“最后的六一儿童节了。” 那天,她说了好多,也笑了很久,后来我却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天的夕阳格外的鲜艳,彩霞映着她的侧脸,我在她的左手边,仿佛相隔甚远...... 直到现在,我再也不曾听到过有关她的任何消息,在我要离开的时候,我给她写了一首诗: 《还记得》 还记得 那宽大的操场 那整齐的课桌 那书本的知识 你动人的诗歌 还记得 这蔚蓝的天空 这飞过的白鸽 这天边的夕阳 你微笑的时刻 今天的我就要离去 明天的你是否记得 我在心里画下的你的名字 我在梦 (本章未完,请翻页) 里收到的你的糖果 我在白天记住的你的背影 我在夜里回忆的你的酒窝 你是否会记得 我一定会记得 我没有留下我的名字,只是把它写好后装进了一个粉色的信封里,偷偷溜进她们的班里,放进了她的书包。 没有再见,没有道别,没有眼泪,没有伤痛,没有躁动,没有结果,更没有后来。她像她的名字一样,梦雅,最终只是我年少时光的一个梦,一个似乎从未存在的梦,一个无人问津的梦。多年以后,我化作田园诗人,一壶清酒,一身尘灰,不然世俗,只是会怀念起那段时光。 也许你们会有人像我一样,心里也曾住着一个可爱清纯的女孩,身着一身白纱,在你的心间游走,勾起你对以后的向往,对生活的希望。喝醉了,也有酒醒的时候;夜深了,也有天亮的时候;梦深了,也有清醒的时候。属于我的那段时光纵然美好,可它终究只是个梦,无论我有多么不舍,我还是要长大,还是要处理我该承担的事情,处理我的这片烂摊子。 如果说,人的一生不仅只有爱情,那么还需要有的一定会是朋友。他是老何,我的发小,我们出生在同一座城市,同一个小区,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如果你发现了这个交朋友的秘密,你就会很好奇,是的,人总是喜欢和那些与自己性格相近的人做朋友,而且两个人越是相像,关系就会越好。老何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和我一样的一类人,对于自己认定了的,追求的东西,就会不管不顾,一路前行,对待爱情也好,事业也罢,他都是这样,不屈不挠。 我和他关系更加相近也是在小学毕业后游手好闲的日子里,他和我一样,在那个懵懂的年纪里,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而且我也认识她,也是和我们一样,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只不过她不和我们一个班。毕业后的两个月里,我们几乎天天都在庭院里玩牌,做一些小孩子们在那时候都喜欢做的游戏。 (本章完) 第四章 老何 我知道他喜欢她的时候是在快要开学的前三天的晚上,那天白天里他没有来,她也没有,我也就没在小区里逗留,直到晚上他去了我家,按了我家的门铃,叫我出门陪他在小区里坐一会儿。 我有些好奇,不知他到底在憋着什么坏,又或者是想给我个什么惊喜。而当我见到他的时候,让我更加好奇了。他脸上平日里憨厚的笑容不见了,有的只是一脸憔悴,似乎眼角还残留着没有干的泪痕。我以为他被人欺负了,心里顿时升起一股怒火,想替他出头,为他出气。 “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你和我说,我去帮你收拾她!”我喊道。 “别...别这么大声,其实吧,我....我”他支吾了半天,话还没说完便被我打断。 “那到底是怎么了!该不会是你犯啥错了被你妈收拾了吧?”我有些调侃地问道。 “其实...我...我今天叫你出来,是想告诉你一些事情,本来吧我也不太想说的,但是没有办法,不找人说说我实在是憋得心里难受。”他低着头,好像真的是犯了什么错一样,也不抬头看我。 “哟,你还是以前的你嘛!平常说话不是挺利索的嘛,今儿怎么像个大姑娘一样!哈哈哈!”见到他这副样子,不知情的我当然会被他猛然的转折给雷到。 他也没有生气,只是示意我坐下来,让我仔细听就好。 深夜里,路灯下,长椅上,两个男孩就在那个夜里,谈论着未曾接触过的情感。 “如果我说我其实一直都特别喜欢一个女生, (本章未完,请翻页) 你会取笑我吗?”他低着头小声地说道。 我顿时明白了他的意图,于是关心地问道:“没关系啊,我怎么可能取笑你呢,咱们俩谁和谁啊,你说就行了。” 于是,一向大大咧咧的男生,那天在夜里的路灯下向我诉说着他内心深处的秘密。他们俩从一年级起就是好朋友,关系一直很好,他常常邀请她来楼下的空地玩,同样也是有什么好的东西都会在第一时刻分享给她,而她似乎也能接受他的好意,于是一来二次地结交下了不可分割的情谊,而这种情谊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友谊。 一样的时光,一起玩耍,而我似乎没有发觉我成了一个最明亮的电灯泡。暑假的日子里几乎都是我们三个有说有笑,当然,我也压根没有往别的方面想太多。就是在那个日子里,一个晴朗的午后,他来到了她家的楼下,按响了她家里的门铃,他等啊等,终于等到了她的到来,平常见面的招呼语在那一刻悄然变成了“我喜欢你!”,他就那样冲她微笑,对她表白。 我不太相信男和女之间会有纯洁的友谊,除非有一方确实会有外貌的缺陷,而那些人们所认为的一见钟情,都只不过是见色起意。其实就是这样,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反而比任何人都更懂爱情,都更懂如何才能让白头到老成为现实,或许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自以为是,可是话又说回来,又有谁能够料到接下里会是怎样的呢? 正如我没料到的一样,她,刚刚经历了一个简单明了的突然的表白,惊讶了,随即而来的是埋怨。 “你在开玩笑吧?”她仿佛受到了很大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惊吓,“你是不是误会了一些事情啊,我一直把你当做我最好的朋友啊!” 她不理解他为何会破坏这在她看来纯洁的友谊,而他不解她为何会拒绝自己...... 是啊,这种事情又怎么能被说得清呢?恋爱,无非就是你情我愿,她有权拒绝,无论他曾付出过多少,只需要一句“我们不合适”便能让他所有的努力付诸一炬,彻彻底底地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我记得,那晚他哭了很久,也说了很多,很多我曾不知道的他幻想的,憧憬的和她在一起的美好未来,和那些他曾误解的美好回忆。我只能当一个忠实的听众,却不能为他做任何事情,因为不仅我知道,他也知道,除了落泪,什么都已无法挽回......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而在我看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只需要一次失败的经历。在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因为什么事情而落泪,甚至很少看到他大大咧咧的样子,身边少了那些没心没肺的笑声,他,也许在那时候真的长大了许多。 我曾看到一句话,“你哭过的那个晚上一定长大了不少吧?”“不,是那个没哭的晚上。”年少轻狂,留下的眼泪和感伤,都化作翅膀,让我在艰难与困苦里自由翱翔。何为成长?成长光荣而又可悲,光荣在于无所畏惧,百毒不侵,面对困难不会害怕,不会退缩,颇有一副英雄气概,可悲在于一无所有,失了太多,没有了童年的天真,换来的是孤独和寂寞,以及那种无人能解的酸楚,自由的心灵被禁锢,逍遥的灵魂被束缚,一人一世,从此不再沉浮。 (本章完) 第五章 我的四班 金秋八月,秋收的季节,也迎来了我升入初中的时刻。我是被学校因为个人的才艺和成绩,被我的学校保送到了市区里最好的第一中学,对于我来说,这似乎没有什么,但对于我的父母来说,这是一件至高无上的事情,足以让我在所有的亲朋好友面前有了炫耀的资本。 谁在乎炫耀这些啊? 我只记得,那天是8月25日,早上十点,我自己坐车来到了我曾经向往已久的中学。新的教室,新的同学,新的老师,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我恨不得把校园里的每个角落都仔仔细细地观察一遍,可是校园的确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很多,光是那种着真草的四百米的操场就已经够我转悠的了。我来到报名处,找到了我所在的班级——初一四班,一个对我而言极有意义的数字,我怎么也没想到命运就是这么奇特,能让我有一段无比温暖的初中生涯。 老何没有和我考到一所学校,但他的学校也是在市区里数一数二的,当时心里也多少会有一些失望。 我的教室在四楼的角落,我循着宽敞的楼梯,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向上走去。在回忆中,所有的美好都会被定格,慢动作。如今回想起来也是一样,只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推开了写着“初一四班”的木门,里面早已经坐满了陌生的面孔,可是也许是讲台的缘故,我一眼便看到了一位比我们都年长的大姐姐,坐在讲桌旁,小心翼翼地看着这个班级的名单。 她是我的班主任,也是我的初中的语文老师,她叫石珍,是一位刚从师范大学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自然也是很年轻有为。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一个如此美丽的语文老师。及腰的乌黑亮丽的长发,美丽而又温柔的脸庞,还有她那独有的能够征服大众的气质,让我深深地记住了她。那天,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体恤,浅蓝色的牛仔裤,脸上洋溢着自豪的微笑还有充满爱的关怀,浑身上下无不流露着朝气,感染着我,也感染者当时在座的所有同学。 “同学们,我是你们今后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班主任,是今后咱们四班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大家彼此相遇都是一种缘分,希望同学们能和我一样,对未来的一切都要有足够的信心,时刻记住,我们是一家人。”老实说,我想了很多种她在初遇时会说的话,但是我却没有想到,就是她这短短的几句话,已经把我们所有人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 记得开学的第一天,没有上什么课,班主任安排我们去领书,而我也就在那时侯,当上了她的班长。好在我在小学的时候有过六年的班长的经验,所以组织新同学们干活领书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同时这也给我了一个认识新人的机会。 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我的临时同桌,后来也成了我的死党,郭殿龙。为什么说我会和他相识并且结下友谊呢,这还得从第一次见面说起。说来也是缘分,当时进了教室,没有其他的位置,我就坐在了他的旁边,他这个人的长相非常有喜感,圆圆的脸蛋,高挺的鼻梁,特别的是拥有一双很小的眼睛,基本上微笑起来都分不清他是睁着眼还是闭着,正因为他那及其有喜感的外貌,让我记住了他。 “兄弟,你叫啥名啊?”出于好奇,让我主动向他打招呼。 “我。。我叫郭。。郭。。郭殿龙。”没有想到他不仅是长得搞笑,连说话都这么让人忍俊不禁,我一时没忍住,笑了起来,调侃他那独特的说话方式,他呢,他也只是不好意思挠挠头,傻呵呵地笑了起来,就这样,和他的交谈也就多了起来。 正如他的长相,绝对是一个非常老实的人,单纯、天真、善良,甚至说有些时候有些木讷也不为过,我总是叫他“老鼠”,说实话如果你拿一张老鼠的照片和他相比较,你也会立马同意我的观点。有一次我问他你家是不是不养猫,他就惊讶地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笑而不语,装作很高深的样子,到现在他也不知道原因呢! 之所以能和他交朋友,也是因为他对朋友也是像我一样毫无保留。而且要说和我最为相像的一点,那就是我们都有 (本章未完,请翻页) 着极低的笑点,说出来可能没人会相信,我们俩,不管是谁先笑,都会立马带动对方,然后一笑就是一节课,弄得谁也听不了课,等到都笑够了的时候,再问他你到底在笑什么,他总会无辜地摇头,然后把责任全部怪在我头上“我是看你笑我才忍不住笑的啊!”所以总结来说,就是谁也搞不懂在笑什么,但就是忍不住。 开学后的一周,我们迎来了四班的第一堂班会课。我记得我们的班主任,也就是石老师给我们上课的题目是“做事先做人,百善孝为先”,老实说那天老师具体讲的什么我确实没记住,只记得那天我是第一次被老师赶出教室。 怎么说呢,一开始,都很平常,但是突然我后排传来一声闷响,我和殿龙都回头看去了,结果发现一个同学坐在了地上,原来那个同学是要去捡掉在地上的书包,结果没弄好给从椅子上滑下去了,而此时呢他旁边的另一个男生,也就是后来我的兄弟,敬翔,嘴巴长得大大的,狂笑不止,尽管他尽力克制住自己不要发声,但还是没控制好。试想一下,静悄悄的教室里,所有人都屏息聚神听老师讲课,突然一句伴着刺耳的拖长音的“哈哈哈哈哈哈——”响彻整个教室,会是啥样的结果呢? 结果就是老师愤怒地瞪着我们这边,“敬翔,你们俩给我站起来!怎么了,我讲的什么你觉得这么好笑?” 他说不出话来,但还是在忍着笑,低着头,于是老师便没有再管他们,就让他们站着。本来以为事情就会这样子过去了,结果我一旁的殿龙却忍不了了,之前的老毛病又犯了,但是说他是老鼠真的一点都不假,他敢趴在桌子上笑,而且还可以保证不被老师发现,但是就被我和敬翔看到了,那场面,真的是不敢想象,只听见后排之前消失的笑声有一次响起来了,这回可好,老师彻底忍无可忍,把他们俩直接请出了教室,然而这一做法反而让殿龙笑得更加癫狂了,而我就很无辜了,我后来也没有忍住,可能是技术原因,我就一直坐的直直的,望着老师,天真无邪地笑着,同样,我们也一同被请出了教室...... (本章完) 第六章 笔袋里的时光 有些事情回忆起来,你的嘴角会不经意间微微扬起。是的,无论是快乐的回忆也好,还是伤痛的记忆也罢,在回忆起来的世界里他们都会和你的心灵一样温暖,过去的过不去的,都会过去,在你的心里最深处开出一朵一朵漂亮的花瓣,芳香四溢。 要说我初中里最经典的老师,那还必须是我的数学老师。他叫李峰,听名字就是那种做事不服输,凡事都要登上高峰的那种,这也许就是他名字的有来吧。哈哈,这谁又知道呢?我的数学老师算的上是整个年级里最帅的,最有风度的老师,幽默起来不失优雅,严肃起来也不会盛气凌人,在我的回忆里他一直都是留着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精干毛寸,带着一副规规矩矩的黑框眼镜,一双大而深邃的眼睛总是能一眼看穿你上课的不好的动机,黝黑的皮肤,尖尖的下巴,标准的男神脸,一点也看不出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这种大长腿,长得又帅的男神要是再年轻几岁也不知道要迷死多少女孩呢! 然而,就是这样的高颜值的数学老师,竟然也是我们的年级组长。他对人要求严格,但是为人也算得上是和蔼,当然这种和蔼是建立在你不胡闹不犯错的前提下的。第一回上课,他就讲的很明确:作业要自己写,上课不准干别的事情,否则后果自负。短短几句话足以震撼我们所有人了,更何况还是用那种命令式的语气,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很成功,因为直接影响了我们三年上数学课都没有干过别的事情。同样也是我,在他讲话的时候思想开小差了,但我保证这种神游绝对不超过三秒,他立马就把头转向了我,接着就是劈头盖脸的训斥,都说杀鸡儆猴,我就是第一个被他小试牛刀的人物吧。 如果说班级里有一个男神级的老师,那同样也得有个女神级别的,幸运的是我的班级配置就是齐全。我的英语老师-海燕,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年龄吧,但是总觉得她顶多是二十五岁的样子,我之前说过,我不太擅长描述外貌,用句诗来说就是那种“浓妆淡抹总相宜”的完美颜值,足以让所有男生心生绝望,那种高冷的气质,由内而外弥散出来,同样,她算得上是我们年级最漂亮的老师了。 (本章未完,请翻页) 都说“漂亮的蘑菇是有毒的”,不管你们怎么想,反正当时的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也让我不得不对这位新的英语老师产生一种由衷的敬畏。其实令我最佩服的不是她的专业素养,说实话我看不出来,但是她的教育学生的方式不得不让我对她刮目相看,而且根据我多年的上学经历来看,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好像所有的英语老师的生活都是特别精致的,而且他们无论是男士还是女士,不太喜欢骂人,但是一旦他们发起脾气来,能不带一个脏字损得你欲哭无泪。而且我的这个英语老师也有一项特殊技,那就是“眼球跟踪”,只要你上课抬起头,总能和她四目相对,然而紧接着下一秒你就会被点起来,回答她的问题,但是呢你要是一直不抬头,那被点的几率就更大了。 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上课睡觉,直接被她点起来,在我佩服那个同学的胆量时,他已经被“恭敬”地从第一排被请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然后我的这位老师用了足足十五分钟的时间,用她伶俐的口才,还有那丰富的经验,还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彻彻底底地让他重新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我敢保证,那些话里不带一个脏字,但是句句扎心,后来那个同学居然哭了!是的,一个大男生,当着班里所有人的面,哭了!这也不能怪老师,她是恨铁不成钢,不过目的还是好的,也让他改过自新,英语成绩一路上升,但自从那以后,令我惊魂的课程就从只有一门数学增加到后来的英语数学。 是啊,有这样的老师给你上课,初中生活怎么会无趣呢? 大概过了两周后,班里对座位进行了大调,而我和殿龙也换开了,他坐在我的后两排,而我的同桌也换成了一个女生,说实话一开始我挺难过的,毕竟很多玩笑,很多事情和女生不太好分享,更何况是一个我从来都不熟悉的人。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会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这样的歌曲,可见从八九十年代里,人们对于同桌的情感,尤其是异性间的情感就不会一般,其实说起来也不奇怪,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要比任何人都长,所谓日久生情也是这个道理吧。是啊,谁年轻的时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第七章 这样的人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便喜欢行走在我熟悉的大街小巷里,这个城市的人们,总会在白天伪装自己,行色匆忙,乞讨生活,尔虞我诈,吝啬贪婪,却还要表现出道貌岸然的样子,熟不知脖子间的领带已经变成了人性的枷锁,虚伪的面具下藏着的是伤痕累累的心,但直到夜幕降临,你会发现他们变成了另一个样子,魂不守舍,失魂落魄,只剩下一副躯壳享受着夜的狂欢,灯红酒绿,醉眼迷离,将白天里的所有不快在酒精的催化下肆无忌惮地发泄,有的甚至索性在没有人的街道上放声歌唱,放声哭泣。人们不再祈求天明,宁愿让这虚假的灯火照亮自己永远无法得到慰藉的心灵...... 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人,生来何求,死后何去?直到后来我渐渐地明白,人生难逃“欲”字,在你出生的时候,你的第一声啼哭代表了你的欲望,便是求生欲,你渴望得到氧气从而得以生存,你渴望来到这个世界,并且满足对这个世界的所有好奇,渐渐地,你会有想说的话,想见的人,想学的知识,想玩的东西,想吃的美食......“幸福的定义不断升级,拒绝回到初始版本”,是啊,许嵩用短短的一句歌词道破了人生的丑态。梦想,说好听点是梦想,说现实那是欲望,这个梦想或许是金钱,或许是名誉,或许是一个健康的体魄,平凡的生活,追梦无罪,求欲无辜,当所有人的欲望交织相错,难免会有个人或集体利益的损失,因此,这个世界要论对与错,实在太难。但世界是公平的,每当你得到些什么的时候,满足了欲望的时候,你会同样失去等价的东西,那些因为欲望满足而洋洋得意的人,总是不会开心太久,因为和别人相比,他已经面目全非了。 无欲则刚,那是圣人,那是理想,我也只不过是众多凡夫俗子的其中一个,我也有着七情六欲,这也就注定了我有摆脱不了的人性的丑态。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是失败的,因为我总是分不清异性间的友情和爱情。没错,喜欢上一个人的理由很简单,也许是她的莞尔一笑,也许是她闭上眼睛的样子,也许会是她的一句不经意间的亲切的关心问候,又或许仅仅因为她写了你的名字。这不是人性的丑恶,而是简单的青春。 从那以后,我发现自己对她的态度也有所改变,渐渐地也从沉默变得活跃起来。她学习很好,语文数学样样名列前茅,而我的数学总是我的拖油瓶,也因为这样被我的李峰老师不知道叫到办公室谈了多少回,也是,每次周五的数学测验,我都没及格,可以说是惨不忍睹。当然了,有个学习好的同桌自然就会不一样了,但一开始我并没有把这么好的资源用在对的地方,每回都抄她的作业,考试还拜托她跟我打配合,想来搞笑,我真的怀疑我自己的智商,抄我都只能勉强抄及格,而她每一回都是九十多分,这就让我一度很尴尬。 “你再这么下去你以后就去学校门口烤面筋吧!到时候别说我是你的数学老师,丢人!”那是李老师第一回冲我发火,现在想想也挺感谢他的那一句话的,彻底点醒了我这个梦中人。我承认,我当时听到这句话确实是害怕了,不是因为李老师的气势,而是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他所描述的画面,一向学习优秀的我长大了出现在中学的门口,推着小车,带着烧烤架,对着来往的学弟学妹们吆喝,我的天!这不会是我想要的结局! 你肯定会笑,笑我的想象力丰富,不过也无所谓,谁小的时候没有想过或者干过愚蠢的事情呢?后来我才发现是我的学习方法出了问题,就很严肃地请教我的同桌,她也是在一阵惊讶后也认真地和我探讨起来,要不说人家学习优秀呢,讲起来那也是一套一套的,我也不管她说的是真是假,就按照她给我定的计划来实行了。从那以后,我没有抄过她的作业,也没有滥用这么好的资源,一切就这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第八章 他不配 你知道吗?很多人想起青春,都会想到这样的一幅画面,骑着自行车,身后有着许多的同伴,而你呢,在自行车的后面系上一只风筝,微风吹过,你们飞驰在乡间的马路上,身旁是翠绿的麦田,高大的杨树,时不时会有一丝丝柳絮粘在你的衬衫上,你却毫不在乎,回过头看着被风托起的风筝非得老高,你笑了,你们都笑了,好像时光从来没有来过...... 我呢?自然也是和自行车一起度过我的初中和高中,但我对自行车的回忆,还是从那件事开始的。 也记不得是哪一个下午,为了上学方便,我买了自行车,就和很多孩子一样,兴奋之余,就骑着它到处转悠,到处显摆,好像自己有多么了不起一样。是啊,那天下午,我便骑着新买的车,兴高采烈地上学去了。 我来得很早,班里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正巧,殿龙也来得早,我们俩就开始闲聊起来。 “哎哎哎,我给你说个秘密”在随便聊了几句后,他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了,故意将椅子往我这边挪了几下,“我最近喜欢上一个人了!而且我觉得她好像也对我有意,你说我该不该向她表白啊?” 他紧张地问道。 “真的吗?看不出来啊,你小子一天不好好学习,怎么满脑子都是这种歪心思呢?”我调侃道,其实自己心里也怪虚的,紧接着,我有些八卦地问道:“谁啊,快给我说来听听,我看看是哪个小姑娘就这么被你给忽悠了?” “嘿嘿....我不太好意思说,你就说我要不要行动嘛!”他把头低下去了,脸也红了。 我一看这兄弟都已经成这副德行了,“哟哟哟!瞅你这德行,不就是喜欢人家嘛,大大方方说呗,你先告诉我是谁嘛!我太好奇了!”毕竟自己一向不说话的朋友忽然告诉你这样的一件大事,我怎么会不好奇呢。 “那....那你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哦!” “得了得了,你不说拉倒,我还不愿意听你呢!” “好好好,我说行了吧。”他最终还是妥协了,我索性也把椅子向他那边挪了挪。 “你过来,我悄悄给你讲。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很无奈,但还是想知道到底是谁,于是就把耳朵凑到他脸前。 “王琦。” 他小声说出了我同桌的名字,而我的右耳好像忽然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就那么愣住了。 ...... “喂!...喂!喂!”他用力摇晃着我,我却一动不动,我知道他在叫我,可我就是像被梦魇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你没事儿吧?”他问道,而我终于回过神来,坐直了身子,望向他,“你这是怎么了?”他疑惑地问道。 “没事儿啊!替你高兴嘛!”我脱口而出,“喜欢人家就去和人家说吧,她肯定会很高兴的!” “嘿嘿!你不知道,我之前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我就这么看着他,我不记得我的表情,也不记得他后来说了些什么,在那么一瞬间,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已经静止了,静的可怕,静到我可以听得见我的呼吸,我的心跳,他说话时的模样,仿佛变慢了很多,我想听见他说的是什么,可他好像说得很快,我跟不上他的速度...... 好安静啊,好困啊,我好想回家,回家好好睡一觉,没准我现在就已经在做梦也说不定,做了一场奇怪的梦,梦里的所有人都很奇怪,而我却一直醒不过来...... 他开心地笑了,她也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 故事结束了...... 说来可笑,有的时候,明明就是什么也没有拥有过,却总是感觉失去了整个世界。 我明明没有那么喜欢她啊!可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那天下午,我还是骑着我的新自行车,走在我来时的路上,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没有和自己说,就是很想一个人到处逛逛。那天的阳光很暖,懒洋洋的,洒在我的脸上,我索性抬起头,让那橘黄色的光芒直射我的双眼,奇怪的是,那天,我竟毫不费力地将双眼睁开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太阳,我是说和太阳相互正视。不知是幻觉还是我的眼睛出了问题,我竟然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对我笑着,向我挥手,示意我和他一起去他的世界里,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奋力地追啊追,脚下的踏板转得飞快,可我就是追不到,无论怎样,他都比我快。 最后,他消失了,我闭上了眼睛,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的座椅旁,慢慢坐了下来,眼泪便顺着眼角的缝隙,一滴滴滑落...... 也许是自己作死盯着太阳看了许久吧,但我能感觉到疼痛,也不知是眼睛,还是心...... 分不清楚,反正都已经过去了。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的确,是我鼓励的。殿龙那天下午就表白了,他永远都是那么憨厚,居然就听我的成功了。 我呢?我把这个秘密藏在了心里,谁也没说,虽然感觉不太好,但我相信,这绝对是最好的安排。 在那之后的一周左右,迎来了期中考试,我自从那件事以后,学得比以前都更为认真,心中也没了其他的杂念想,只是麻木地听课,写作业,我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不想让自己陷入回忆中,再做出一些什么不可理喻的事情。正如我所料,我的成绩一下子有了质的飞跃,从班级二十几排到了班里第五,老师们都对我刮目相看。 紧接着,石老师又调座了,但与平常不同的是,她在窗户边留了一列单人的座位,专门给那些上课不听课,喜欢和同桌说话的人留的,而我主动要求去坐在那里,老师见我是班长,最近表现也还不错,就同意了。就这样,我坐到了靠窗户的第二排。 有那么一种人,他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却从来没有很认真地为自己表演过,用尽一生去取悦别人,到最后什么也没给自己留下,别人也不曾记得他的才华。他喜欢一个人独处,但这样也是无奈,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他呆在一起,听他诉说那些无聊的往事,他自己却十分享受这种感觉,竟然和自己交上了朋友,好像人格分裂了一样每天都要和自己打招呼,自言自语。他喜欢窗户,喜欢看窗外的人群来来往往,嬉笑打闹,却不愿意加入他们,和他们一起享受狂欢。岁月静好,他怕他来不及体会,青春就已悄然逝去...... 他就是这么卑微,这么愚昧,连我都对他心生厌恶,甚至觉得他有时候十分可怜,不配拥有美好。 (本章完) 第九章 幻想孤独 人的所有情感都源自于客观事物与主观思想之间的差距。也许,当你身边的所有人和事都在按照你所预想的发展,你会感到开心,感到愉悦;同样,当事物发展的与你所想的有所出入时,你会感到悲伤,感到失落。 因此,有人把这个世界称为唯心世界。 我想,即事实。我幻想的一切,都会向我招手,向我微笑,向我敬礼。 可,错过了,还会回来吗?我想,我从来没有看过它回来的样子。 在我坐在窗边的时候,我常常会望着窗户外边发呆,什么也不想,融入了窗外的自由里,融入了枝头上的微风,天空上的小鸟,融入到还在盖新楼的工地里。没错,那时候学校里正在盖一座新的教学楼,这座楼从我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已经开始在打地基了,每天工人们忙忙碌碌,和我们一起早出晚归,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在外面顶着烈日,流着汗水,我们在里面聚精会神,奋笔疾书。 我曾想过自己的命运,自己将来会不会有一天和他们一样,每天早出晚归,拼尽全力,洒尽汗水,换来的是一点点的辛苦费,却还要留着补贴家用,将自己的家庭置身于穷困潦倒之中,每天还得为生活犯愁,焦虑,到最后甚至妻离子散,居无定所,直至生命的终点...... 在我的眼里,我不认为他们就是社会的底层,他们是有尊严的。我亲眼看到那些人每天在和我四楼的视线平齐的地方,在高高的吊车上来回穿梭,我有时很好奇他们难道不害怕吗?可是我没有得到答案,又或许我已经知道了答案,是啊,这就是生存法则,大自然都是如此,何况人类的一个渺小的社会呢。 说实话,一个人坐在窗户边的日子,是我最安静的日子,也是我想的最多的日子,更是我学习进步最快的日子。人们说,沉默是金,智慧往往来源于孤独。没有错,我们每个人都是 (本章未完,请翻页) 从那个懵懂无知中挺过来的,那时候,正是梦想照进现实的过渡,而我在那个天马行空的日子里,想了有关未来的很多很多。 我那时候问我自己,十年后的今天,你会在哪儿,你正在和谁在一起,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你的心里还有没有她?十三四岁的年纪,能想些什么?除了每天要上什么课,哪天又要考试,还有几天就是周末,在哪里的炒米粉特别好吃,最新的电影什么时候开始上映......就是我们都非常陌生的----爱情。 我不敢想,因为我怕自己所预言的不幸都会一字不落地降临在我的身上。我曾幻想,自己会孤独终老,虽然年轻时拼搏努力,也挣了不少积蓄,但是在金钱的满足下又是灵魂的空虚,我没有可以聊天的人,没有可以诉说在一天的工作中遇到的繁琐之事的人,我会在每天早上离开家的时候把灯开着,然后晚上回家的时候看到灯亮着,就骗自己说家里有人在等我,我会每天过着精致的生活,自己给自己做饭,自己每天买菜洗碗,自己每天打扫房间,就算偶尔有老友相聚我也会得到他对我房间的称赞,我会在每次新电影上映的时候一个人赶去首映,在那里待着直到所有人都散场,然后我会在散步回家的时候自己和自己讲述电影中的精彩细节,到我自己生日的时候我会提早几天订一个蛋糕,然后努力把这件事忘记,等到生日当天收到在释放自己心里久违的惊喜感,每当情人节的时候我会去花店里买一大束玫瑰,然后走在街道上,有情侣经过时就送他们一朵,直到发完之后我会走向一家路边的烧烤摊,笑着问老板要几瓶啤酒,然后让自己大醉一场,对来往的人举杯,醉眼迷离,笑看红尘,然后醉倒在路边的花丛里直到天明,继续生活...... 我所说的不幸,也许就是这样了吧,一个人,结束了一生,最后病倒在了家里,留着一封不知道写给谁的遗书, (本章未完,请翻页) 直到一个好心的陌生人的到来,将我火化,把我的骨灰葬在了森林里的大树下,每天晒着太阳,从此浪迹逍遥。 我算是个没有出息的人,因为每当我想到这些,我便会躲在一个没有人的角落里偷偷哭泣,把自己所有的心痛都融化在吹过的微风里,把所有的眼泪都碎在明媚的春天下,莫名其妙地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为的就是有一天自己能够百毒不侵,不再为此而动容。 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可笑,是啊,我怎么就从一个那么爱笑的小男孩突然变成了一个爱哭的人呢?仿佛一夜之间我失去了笑容,失去了我曾拥有的单纯的快乐,我就这么变成了我当初讨厌过的人。 我还是和往常一样,每天放学回家,都会骑着自行车,在路口习惯性地等殿龙,他每天放学还是会和我一起走,没有陪她。他呢,会把他和她的一切都告诉我,我也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不再追究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是啊,人们总说,时间总会抹平一切,无论你愿不愿意,总有一天,你会笑着把你的伤疤亮给所有人看,那么从容。 我会祝福他们的,不是吗?这才是兄弟吧,因为他们在我的心里,早已经是亲人,我不想因为我这只浑身带刺的刺猬,伤及无辜。殿龙人很好,他经常会邀请我去他家里玩,他家离我家不远,下雨的时候他知道我没有骑车,便会早早地联系他父母开车来接我们,叔叔阿姨也对我很好,每次我去他家都会给我们做很多好吃的,而我每次去他家他都会给我看他养的兔子,而我总会在他炫耀一番后吐槽他家不养猫的事实,而他也不生气,就会不好意思地笑,弄得我也和他这样笑了起来。 就算是现在,想起他,我们也是兄弟,也是朋友,我们是可以一辈子走下去的人,怎么能随意抛弃呢? 或许我的选择是对的,因为除了自己,我没有伤及任何人。 (本章完) 第十章 浩辰 四月,世界迎来了春天,我迎来了初二的下半学期。还记得初一时看的教学楼吗?它盖起来了,我们也如愿以偿搬进了那个教室,它是在我眼皮底下盖起来的,可以说我是看着它长大的,同学们呢,给我的感觉就是都长高了,以前我还勾肩搭背的伙伴现在已经变得比我高出一个头了,老师们呢,又多了一位,我们初二开了一门物理课,而那位虽然年长但不俗气的女老师就成了我们四班大家庭里的新成员,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是美丽的。 要说新事物可远不止这些,对我来说最新鲜的还是新来的那个留刘海的男生。他比我们都要高一个头,是上一届插班来的,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浩辰。他可以说是那种漫画里的男神人物,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白色的校服在他身上穿出了流行的风格,瓜子脸,深邃的眼眶里一双黑宝石般的双眼,消瘦的身躯下是风度翩翩的体态。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给我的第一印象却不太好,可能和他的发型有关吧,因为学校里不允许流的发型就赫然在他的脑袋上,像是一种抗议,更何况我还是这里的班长呢。 老师把他安排在了教室的最后一排,和一个女生挨着坐。很快我就发现我可能误解了这个高冷的人,他成功地利用了来自同学们对新事物好奇的心理迅速和别人打成一片,当然一向热情大方的敬翔自然也是他前几个认识的对象,更何况人家的神仙颜值自然也少不了围着他的女生。 因为搬了新教室,要干的活还有很多,我也就没空管哪个人是新人还是熟人,当我给他安排活的时候他也没有拒绝,很认真地按照我的要求做好了他的工作,要不说不能以貌取人呢,他的这一举动,也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很快,我也和他相互了解起来。 他很喜欢打篮球,也很会打篮球,他喜欢热火,喜欢哈登,自然也和敬翔有着同样的爱好,篮球场上也总能看到他们俩的身影。他也是个很细心的人 (本章未完,请翻页) ,每次轮到他的值日他都会完成得一丝不苟,总是能出乎我的意料,但他很有个性,他不喜欢别人对他的事情指手画脚,也不喜欢那种命令式的相处,也许是比我们年纪大了那么一两岁,他做事总能给人一种安全感吧。 有一次下午放学,殿龙下午请假没来上课,我就推着自行车打算走回家,路上就遇见了他,便上前和他打招呼。他手里拿着两瓶水,见我来了就大方地给了我一瓶。原来刚才他在和敬翔打篮球,敬翔买给他的水他没喝,就碰见我了。我们俩你一句我一句,就这么聊到了梦想。 他告诉我说他要参军,想当上两年兵,出来之后练一身好体魄,再去努力联系打篮球,争取打进cba。 “你呢?老潭?”他忽然把头转向了我,笑着问我。 我一时不知道回答什么,就顺着他的思路说了一句“我啊,我要去考军校,去研究一些高科技武器,也算是献身国防嘛!” 他忽然露出了很敬佩的表情,然后笑着和我说:“那咱们四班以后可要多两位军人啦!” 也许是很久以前,或许是那次之后,军校这个梦想种子,就悄悄种在了我的心间,因为我忽然觉得他说出军人两个字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丝向往,一份喜悦。 可那两个孩子后来怎么也没想到,他们都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人生的这个方向,走向了他们曾经谈笑间的人生...... 关于他,他也有着那么几段恋情。没错,君子好逑窈窕淑女,那么淑女自然也爱慕颜值爆表的人吧。年轻的人啊就是这样,总是喜欢那些长得帅的,长得好看的。在那时候,一旦有人谈了恋爱,朋友们问的第一句话,就是“那姑娘长得好看吗?有照片吗?哪天也让我们认识认识呗!”,甚至连女生之间也会这么问;可是后来呢,人们会这样问:“有车吗?有房吗?做什么工作的?家里是干什么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时代改变思想,现实让我们长大。似乎长相好看也只是儿时谈恋爱的资本,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爱情加上了现实的负担,样貌也不再变得那么重要,甚至年龄都也不成问题,我不知道这样的现状是该窃喜还是该悲哀。幸福早已不是原来的幸福,爱情也不是原来的模样。 而他呢,他算得上是令我们所有男生都羡慕的人吧。新来的第一天,便和她的同桌在一起了,果然啊,在那个年纪,恋爱说简单也简单,不简单也不简单,只要你长得好看,恋爱唾手可得,更何况他个子又高,还喜欢打篮球,还会做饭,要说他单身那我可能都不太相信。我说过,他很体贴,也很细心,自然对他爱的女孩也是如此,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执着的他在爱着一个人的时候也从来不会三心二意,这种人,爱得容易,也舍得放开。 孩子说如果爱,就请深深爱。他是我见过的最为标准的男朋友吧,有时候也很羡慕他能够有机会向别人证明他的爱的纯粹,爱的深切。他每天都会送那个女孩子回家,直到等到她的父母来接她她才离开,也不惧她的父母提起他,或者向他询问彼此之间的事情,在我们看来,他似乎已经得到了对方父母的默许,每天让我们吃各种狗粮,但也仅仅是简单地秀一下而已,绝不会太过夸张,女孩子生理期的时候,他会很细心地记下来,记住她的口味爱好,为她专门买一个杯子给她熬红糖水,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到了让人羡慕的地步。 是啊,谁不会喜欢这种美好的事情呢?我们每天嘴上骂着他们秀恩爱的行为,但心里还是会忠诚地祝愿,祝愿他们会得到应有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不会在我们身上降临。 青春时期所有的回忆,都将是美好,它美得就如梦一般,把我从现实的苦难中带到天堂。 我会希望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就算我知道不太可能,但那时的我还是会祝福,祈祷。 (本章完) 第十一章 回忆的来路 你还记得你初中的所有美好吗?如果说,每个人都是棵大树,那么他不断长大的过程就是让自己变得枝繁叶茂的过程,而那些枝枝蔓蔓,就是我们的回忆和经历。树有高有矮,是枝枝蔓蔓抽取了养分,高大的树会把所有的痛苦的回忆,没用的藤曼切掉,让自己撑起一片绿荫;低矮的树任凭枝蔓生长,止步不前,享受着别的大树创造的阴凉;还有的树,索性将所有的枝蔓全部砍掉,渴望着站得更高,可到最后枯朽了都没能完成这个愿望...... 有的人,总会在临近生命的尽头,折路返回,回来寻找自己的枝枝蔓蔓。 我的四班,我们的石老师,我们的家。石老师曾告诉我们,在她上学的时候,她的前面坐着一位男孩,就是在忽然的一天沉默不语,开始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就是因为有个女孩告诉他一句话---你认真时的样子真好看。后来她把这句话送给我们所有人,送进我们的心里。我记得那时候,在一进教室的墙边,就贴着这么一句话,“你认真时的样子真美”,这些字也是王琦写的,我坐的位置总是可以一抬头就看到,有时候我也会因为那句话感动很久,鼓舞着我,努力拼搏。 于是,那时候班里就开始流行写这些励志的文字。“三年努力为一搏,此时不搏何时搏”、“我对得起过去的所有时间”、“努力奔跑吧,我们都是未来的骏马”......那些话,现在想起来,也依然会振奋我的心灵,会让我热泪盈眶。 可让我感动的远远不止这些。记得那是2014年的第一场雪,10月28日,那个下午,我们所有人都在忙碌,然而我们不是在忙学习,而是忙着准备一个大事情。没错,那天是我们石老师的生日,作为班长就是我策划了这所有的活动。我们大家一起凑钱,买了一个特别大的三层蛋糕,把过元旦的气球,拉花全部挂了起来,我们所有人,都在默默地等待下午放学的铃声。 那天下午,老师没有课,但要来看晚自习,所以我们也就有机会给她准 (本章未完,请翻页) 备这么多的惊喜。我让同学们在黑板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老师您辛苦了,祝您生日快乐!”,都心里期待着老师看到这一幕的表情。 五分钟、三分钟、十秒钟.......放学了,可同学们都没有着急着收拾书包,都默默地等着任课老师离开教室。随后,我们便按照计划,派了一位同学,骗老师说班里有同学打架,必须请她来看一下。很显然,我们得逞了。 当老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推开门的一瞬间,我们所有人起立,齐声大喊:“祝珍姐生日快乐!”。窗外大雪纷飞,落在地上被大地的热情融化;窗里欢乐倍看,老师的眼睛也被我们的热热情融化,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珍姐大声说道:“谢谢你们!我的孩子们!我们是一家人!四班相聚,我们不散!” 那一刻,她是我们的珍姐,也是我们的亲人。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这世界上,在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几百万分之一的土地上,我有另一个家,这个家里有七十六个人,七十五个孩子,和一个姐姐。 后来的毕业聚会上,每当她想起那天,她依然会红了眼眶,自豪地和别人说:“他们是我第一届带的学生,他们是我的亲人,以后再也遇不到了!” 生日那天,她笑得最开心,或者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享受着单纯的快乐,纯粹的感动。那天我们一起唱歌,一起拍照合影,就连最后的收尾工作,都令人感动。 从那以后,我们班便是年级里最让人羡慕的班,最优秀的班级,因为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到那种温馨,那种团结的气氛。 这就是我的初中,我的班级,我的故事。它没有电影般跌宕起伏的剧情,没有想象的那么完美无瑕,更没有童话般那么梦幻,一切都可以幻想成真。他有的就是生活里的平淡,但也不会平庸,有的就是平日里的磕磕绊绊,但也不会没有感动。 现实里总有人会抱怨现实和想象的差距,会抱怨自己的命运为何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不会像书里写的那样令人向往。但其实,他们都错了。 你自己主宰着你的生活,你有生活的决定权。 我也希望我的生活会令人羡慕,所以我会把经历的所有痛苦欢乐,相聚与别离牢记在心,用最浪漫的心态面对骨感的现实,为自己的心里留下一片梦幻的净土,让受挫的心灵得以安抚,就连走路的时候听一首歌,都会感觉自己在录mv,每天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好,只要我继续努力,不要放弃。 阳光总会到来,你所失去的都会以不同的方式让你得到补偿,你只需要静静守候,守候自己一尘不变的初心。 如果有如果,我会选择重新来过,重新回到我的初中,坐在我熟悉的课堂里,看着同学们有的无精打采,有的偷偷走神,有的奋笔疾书的样子,听着老师严整的思路,认真地做着笔记。也许老师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可是我自己早已经会解开当时束手无策的难题,看着熟悉的二次函数、三角函数、一元二次方程组,看着熟悉的《骆驼祥子》、《背影》。看着再也不会觉得陌生的受力分析图,看着英语书的unite1--hello!,不知道我会不会让泪水打湿课本,会不会突然在课堂上站起来,告诉老师“好久不见”,会不会再坐在她的身旁,递给她一张纸,让她再为我写一次我的名字和那句诗...... 会不会?我不知道,或许我早就有了答案。 但是那只是如果。 小的时候喜欢彩虹,因为它五彩缤纷;长大了依旧喜欢彩虹,因为它会转瞬成空。我曾经把泪水洒在了我回忆里的每个角落,如今,他们幻化成笑声,幻化成歌声,诉说着,清唱着我的过去,我的现在,和我的未来。 于是,我把回忆写成一首诗,在风里,在山上,在河边,在梦里,悠扬回荡,我不怕没有人懂得欣赏,因为我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会坐在我的门前,与我推杯换盏,听我讲昨天的雨疏风骤,和我那无人问津的故事。 (本章完) 第十二章 接近天堂的地方 我一直不清楚一件事情,便是生与死。什么样的时代,什么样的年纪才能适合谈论这个话题呢?人死了,是不是真的什么都不存在了?...... 即使到现在,我也不明白。 我没有想到的是,一切就是那么发生了。我可以说那是我人生中永远也挥之不去的场景。 她是隔壁班的一个女同学,我和她交流的不多,却也算是有过几面之缘。她的样貌我至今还记得,一张清秀的脸,长长的头发,总是喜欢扎着马尾辫,对人不算亲切,但也还好,不喜欢说话,也因此不太招同学们喜欢,总是一副把心事埋在心里的样子,算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女孩子。奇怪的是她那瘦小的身躯上随处可见被人打过的伤痕,后来才听说是被父亲打的,母亲也早已经过世了,父亲也是一个自暴自弃的人,家里条件并不怎么富裕,听说让她来上学的机会都是在老师一次次地向他做工作才得来的。 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我以为世界里充满爱,充满着幸福的时候,在我的眼前,永远闭上了双眼。 那是一个周四的午后,我像往常一样早早地骑着自行车来学校准备上下午的课程,顺便趁着同学们还没来的时候赶快写着老师上午布置的明天的作业。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楼道里传来了一阵喧闹声,同学们也是没有进来教室,反而都出去了。 “该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儿了吧!”说实话我不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人,但是心里这么想了自然也想一探究竟。过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围了好多人,一层一层的,围着楼道尽头与楼梯相接的地方,我一步一步拨开人群,走上前去。 她就那么躺着,躺在了楼梯的最后一个台阶上,不省人事,一动也不动。我也认出了她,于是便询问他们班的几个同学。 “不知道啊,我一来就看到她倒在那了,我前面也碰了她几下,可都没反应,我一开始还以为她在和我们闹着玩呢!”一个女生说,同时也引来了周围人的起哄声,笑声。 “是啊!我来的时候走在她后面,就突然她就倒在地上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吓我一大跳!”一个男生惊慌未定地喊着。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刚才跑去找老师了,但是老师都还没来,办公室门锁着,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认识他,他是隔壁班的班长,有什么事儿找老师,作为班长我也认为他的做法没有错。于是,我赶紧掏出我的手机,给我的珍姐打了电话,她得知之后就说立马赶过来,让我赶快打120,她也会尽快联系他们班的班主任。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拨打急救号码,我至今都记得我那时候非常冷静。 “喂!你好!请问是120吗?” “是的,请.......”没等对方说完,我就告诉了她这边的情况。 “是这样的,我是州一中的一名中学生,我叫汪潭,在我的身边一位女同学晕倒在地上了,怎么叫都叫不起来,已经不省人事了,麻烦你们快点来,我的地址是......”我一字一句地说着,生怕说错了什么,于是一遍遍重复我的具体位置和联系方式。 那一刻,我没有意识到,在我眼前的这个女孩可能再也见不到了,我只知道,她想醒过来,我想让她醒过来。 过了五分钟,她的班主任来了,是一个年轻的男老师,我向他说明了情况,他就立马抱起那个女孩,匆匆地往楼下跑,我也在后面紧跟着。救护车已经停在了教学楼的门前,一出门,只见几个戴着口罩,穿着消毒衣的护士跑下车,拿出了一个担架推车,我们一起帮医生把她抬进了车里。 由于我还要上课,所以老师建议医生让我留了下来。就在门关上之前,我看到医生拿着氧气罩扣在了她的脸上,各种仪器就开始运作......门关了,车也走了,带走了那个女孩。 你有没有曾经为了一个陌生的生命默默祈祷过?那天夜里,我一直在做一个梦,梦见了那个女孩,她一直面带微笑,向我致谢,告诉我说多亏了我的帮忙,她的生命才得以延续,我也好奇,平时从来不说话的她,怎么突然间像是变了一个人。 我问她:“生命垂危到底是这么样的感觉?” 她笑而不语,沉默了许久后,她告诉我,就象是在做梦,只不过这场梦你怎么也醒不过来,你能听见身边的人在说,在笑, (本章未完,请翻页) 在哭喊,在流泪,你想起来安慰他们,可是你就像是被梦魇住了一般,什么也做不了,甚至连流泪的机会都没有...... 我惊醒,从梦中醒来,天还黑着,窗外也在下着大雨,虽然不是一场噩梦,但是我却一阵后怕,浑身的汗水也浸湿了枕头。 是的,大约三天之后,噩耗传来,那个女生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记得那天我哭了很久,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到底是为一个和我算为陌生的人,还是为这生命的脆弱和短暂。我替她感到无比的惋惜,一个十五六岁做梦的年纪,一个本该享受青春的年华,本应该坐在教室里和大家一样读书,写作业,期待放假,期待春天,期待穿百褶裙的女孩子,就这样,再也没有机会了,甚至还来不及和自己的亲人见最后一面,和自己的同学们真诚地告别,就是一句简单的“再见”也没有来得及和她心里喜欢的男孩子说...... 走了,就这样走了...... 我忽然回想起那天午后,我不理解当时的笑声为何会在我的回忆中那么刺耳,每每想起这个情景时,我都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一些知道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在早十分钟前就已经倒下了!而我却还在无所事事,也只是因为好奇所以才出来,才做接下来所有的事! 为什么我不能够再早一点预料得到? 没有人回答我,虽然我知道我已经尽力,所有人都已经尽力,但这无法挽回的,终究还是无法挽回。对她,虽然没有交集,但我总是心存愧疚,直到现在想起来,我依然会责备自己...... 她离开了,去了一个更好的地方,我想那天晚上梦见她,应该也是她离别前的最后一次告别吧。想起她微笑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不想让我伤心,所以骗我她还在这个世界上,或许她已经到了天堂,那里她还见到了她的妈妈,再也不会有人打骂她,她也会回去看看父亲,看着他伤心落泪的样子,她也会满足,她也会回到她的班级里,看着同学们奋战中考,她也仿佛就坐在教室里,和大家一样,认真听课...... 我想,她会快乐,也会幸福,就像她给我们祈祷的祝福一样。 (本章完) 第十三章 重要的人 在我初中的回忆里,还有两个人占了很重要的位置。他们是我初三最后一年里最好的两个同桌。 如果说你把他们两个人单独分开,没有我这个故事的焦点,也许他们根本不会相遇,不会有后来的一切。 男孩呢,叫嘉琪,全班里最白的男孩子,也是最调皮的,最活泼的,在他那里你总能听到很多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说实话我一开始并不喜欢他,他总喜欢捉弄别人,身上的孩子气甚至到了初三都还在,对身边的大事不管不顾,落得一身自在,一世逍遥。 女孩呢,叫婷玉,也许我和女孩子很少打交道,她是我见过把所有女性特点都集中于一身的人,特别爱絮絮叨叨,还总喜欢干一些无理取闹的事情,每天都在为自己的美丽而担忧,要是哪天长痘了,哪天体重比昨天重了几百克,她总能和你说个没完,当然只许她自己说她的缺点,容忍不得别人半点评价。 就是这么两个人,陪我走完了初三最后的旅程。 故事呢,还得从头说起。那时候我们班里的教室比较小,所以老师决定一排坐三个人,也就意味着我有机会有两个同桌。说巧不巧,这时候老师把所有人排完,只剩两个人,我和婷玉,于是就这么我先和她坐起了同桌。 刚来没几天,我就已经从我的这位新同桌嘴里得知了许多许多八卦,无论是我该知道的哪些同学每天不好好上课啊,睡觉发呆啊什么的,还是我不该知道的一些女生的小秘密......她都毫无保留,也毫不忌讳,就好像我和她是哥们一样。说来也怪,平常一向很鄙视倒是非行为的我居然不反感她给我讲的东西。问她题,她帮不上我什么忙,反而都是每次我帮她在早上趁老师还没来把她的作业补了,每次英语听写、数学默写公式我都是他最靠谱的僚机。当然,我有试过反抗,比如故意出点什么差错,补作业的时候让老师发现了,不帮她打掩护,她就会各种和我耍脾气,一天都不理我,并且会自己买一大堆好吃的,自己吃,绝对不会分给我哪怕是一点,反而我买了什么东西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抢走,如果说她了她还要和你争论一番,然后损得你无地自容。 可怜我是个心软的人,每次出现这种情况,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都只能放下所谓的面子苦苦哀求她,让她不要生气,和她道歉啊什么的,她也会在几轮无视之后被我的笑话逗乐了。基本上每周都会有这种情况,慢慢地我好像也越来越懂她,尽量都会避免把她惹生气了。 后来呢,大概也就两周的时间,嘉琪被老师勒令坐到我旁边,让我好好看着他,顺便带动他学习。尽管一开始我也知道不太可能,何况我对他的印象并不好。 但是呢,无论是人还是事,只要你花时间与他们相处,你就会看到很多平日里你看不到的真相。 我发现他并不是像我看到的那样,他有一颗善良无比的,晶莹剔透的心。如果说他平日里喜欢戏弄他人,那绝对不是用心险恶,而是他表达他内心友好的一种方式,只不过一开始的我不理解,对身边的事情不管不顾,也是他天真无邪的表现。平日里吊儿郎当,但认真起来的他总能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就这样,距离拉近了我们彼此的心门,也让我们变成了最最要好的朋友。 让他感动的应该是我那时候每天放学都会去他家给他补习英语,整整一个学期的时间,我和他每天从放学的寒暄,到深夜的学习,无话不谈,我也经常会邀请他来我家,给他做他喜欢吃的咖喱饭,他也会把他有的好东西分给我一些,直到现在,他依然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的这两个同桌啊,真的是让我又爱又恨,算得上是我那时候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婷玉呢和嘉琪玩不起来,所以总让我坐在他们中间,这有时候也会让我很尴尬,不知道到底该找谁聊天。当然我和婷玉白天里交流的时间占多一些,因为如果我和嘉琪说话不理她的话,她又会和以前一样,继续和我“冷战到底”。所以干什么事情我都会小心翼翼。记得那时候我们很喜欢在政治课上吃辣条,所以每次上政治课前,我都会跑去商店买两包“手撕牛筋”,然后分给他俩吃,我偷偷把一包塞给嘉琪,然后告诉婷玉说买了一包分着吃,当然嘉琪也知道如果他拿的多的话她又会说我,于是一包辣条基本上是我和她分了。现在想起来那种感觉真好,躲在教室后排,把书立起来,身子趴下去,左手迅速拿一根辣条一整条塞进嘴里,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慢慢嚼,一边享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受着辣味刺激着舌尖上的每一个细胞,一边感受着这种偷偷摸摸的奇妙的感觉,那时候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辣条啊什么的就上课吃的时候最香,平时基本上没有味道。而她也和我一样,也很喜欢这种感觉,每次呢都是我负责辣条,她负责提供卫生纸,以免把油粘在书上。 这种日子大概过了半个月,老师要把我们调开,我被调到教师的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用意就是让我管好后排的纪律,负责镇压边疆。也就是调座位的第二天,就见他们俩双双从办公室里笑着走出来,走回教室里拿起书包坐到了我旁边。 “感谢我吧,你爸爸我又回来了,哪有爹不管儿子的呢?!”嘉琪总喜欢和我开这种玩笑,但我那天没有骂他,就是笑着看着他。 “还不快夸夸我,你到哪里去找这么优秀的同桌!”婷玉也在一旁轻声骂道。我记得她视力不好,但是那一次,他们为了和我坐在一起,都和老师打赌期末考试在班里进步十五名,才换来了这个机会。 我没有回答他们,只记得那天心里很暖很暖,因为我没有想到,我对他们那么重要,我早已经成为了他们心里很重要的那个人。 在后来的某一天,我收到了她的一条qq信息,没有很多话,只是一句“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没有表情,没有标点,而我当作是她平日里的玩笑之一,我没有中她的“套”,想也没想,我就回了一句“别逗我了,你是不是又想抄我的作业啊?” 那边过了很久,传来了一个笑哭了的表情。“还是你懂我!” 所有的故事都会有结尾,好像那句话就像是一个句号一样,我们再也没有在qq上发过消息,但是每天还是和以前一样打打闹闹,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切都没有结束一样,笑着,闹着...... 是啊,就像那个表情一样,青春的日子里,我们总是笑着笑着,就哭了,很多人也是一样,走着走着,就散了,故事呢,说着说着,就结尾了。也许我做错了什么,但是我再也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他们已经成为了我回忆相册里最清晰的两张照片,随着那些歌声笑声,一起埋葬在时间的轮回里,等待着我有一天为他们祈祷祝福。 (本章完) 第十四章 青春纪念册 青春,是场美丽的旅行,我们从天真出发,走向成熟的终点,途经悲伤和别离,欢乐与相聚,无论你是否接受,他们的离开也已是事实。 不恨梦归处,只恨太匆匆。三年的时光,转眼逝去,记得小时候还在幻想着自己的初中生活会是怎样怎样,一定会学习很好,各方面优秀,能考到重点高中,再来就是考上清华北大,然后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我相信每个人都这么想过。现在想起来,真的是童言无忌啊,人啊,就是这样,越长大越胆小,等到真的到了兑现小时候的诺言时又开始畏首畏尾,最终平凡地度过一生。 我呢?在他们都忙着计划中考后的假期时,我在默默记住我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离中考放假的前几天,我没有复习,只是喜欢一个人坐在教室后面,默默发呆,默默凝视着每个人的背影,浩辰、嘉琪、殿龙、王琦、婷玉......这些让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人,看着他们的每个人的背影,往事便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从一开始的相识,到后来发生的每一个故事,就好像过电影一样,我很享受这个过程,我感谢上苍给了我这么好的记忆力,让我能够在未来的苦难中能够坚强下去。 我不知道的是,我的石老师,她也是一个细心的人,在告别的最后一天,发给了我们每人一本《青春纪念册》,一本七十几页的书,绿色的封皮上画着几个孩童的身影,上面写着“青春纪念册,2012届4班”,那是我至今为止看到过的最美的一本书,里面是满满的照片,还有文章,文章有我写的,有同学们写的,还有石老师写的,还有我们各科老师的照片和口头禅,我的化学奶奶经常说的“人领着不走,鬼领着奔跑”,我的李峰老师经常调侃我的新疆土话也在上面赫然显目...... 我记得当我翻开这本书第一页的时候,我是笑着的,可当我一页一页地翻过这本书时,我是流泪的,心里夹杂着说不出的感觉,有对新生活的向往和激动,还有离别时的不舍和难过。那天,最后一天, (本章未完,请翻页) 石老师坐在讲台上,万千叮嘱我们中考的注意事项,直到最后,她告诉我们,说我们不是像她之前说的那样,那么不听话,那么散漫,不是她口中最差的一届,而是全年级里最好的四班,她告诉我们其实每天中午的午自习我们班根本不是最吵闹的,而是最安静的,秩序最好的,“你们每个人我都会记得,也许多年以后你们其中的哪一位成名了,只要你不忘记给我打个电话,我就一定能叫出你的名字,把你之前的事迹告诉你和你一起分享这份甘甜的回忆!”说着,她流泪了,她把目光转向我,对全班同学说:“其实我觉得很惋惜,咱们班我最感谢的就是我的班长,确实让我省了不少心,多么认真负责的一个人啊,可惜再也遇不到了,以后我可能会遇到好多好多班长,但叫汪潭的,就你一个,再也遇不到了......”那一刻,我的泪水也止不住流淌,我不记得后来他们是怎么结束那一天的,但是我依旧能记得那份温暖,那份感动。现在,我想告诉我的石老师,以后我也会遇到很多老师,但叫石老师的,就你一个,没有任何人能代替。 我在鼓楼的夜色中为你唱花香自来 在别处沉默相遇和期待 飞机飞过车水马龙的城市 千里之外 不离开 把所有的春天都揉进了一个清晨 把所有停不下的言语变成秘密关上了门 莫名的情愫啊请问谁来将她带走呢 只好把岁月化成歌留在山河 多年后,我在千里之外想着你 你在远方的山上春风十里 今天的风吹向你下了雨 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初中,我生命中最美丽的三年,在我浑然不知的情况下,变成了我所有宝贵财富中最耀眼的那一个,无论岁月如何蹉跎,他们每个人最美的样子,都早已在我心里烙上了印记。 后来的中考,语文的文言文题目没有被石老师压中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反倒是数学的压轴题被李峰老师压中了,那一年的卷子很简单,我没有紧张,考场外的阳光也很耀眼,虽然是盛夏,却依旧伴有习习凉风,吹的人心情愉悦,吹得我两眼婆娑,我所有的三年,在那最后的一场考试中都结束了,我们所有的缘分,所有的相聚的理由也都随着那场考试的结束消失了,填志愿时,我也毫不犹豫地写了一中的名字,因为我还想离他们近一点,他们的影子我在这里还能找得到,铃声一响,我合上笔,带好东西,扬长而去...... 那时候的我,每天夜里都会做梦,梦见我独自一个人,坐在一片茫茫无际的土地上,天上看不清太阳,却在朦胧之中有一道光,从远处传来,我能听见风的声音,雨的声音,我想探寻一个出处,可是茫茫大地上没有任何东西给我指明方向,我站起身,开始向前走,渐渐地我开始跑,终于在远处看到了很多人影,他们在喊我的名字,我可以听出来他们就是我四班的家人们,他们有人对我说话,可我听不清,于是我拼尽全力,努力地追啊追,可好像永远都追不到,直到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听清楚了他们说的,原来是“再见了!”。 我梦醒了,眼角还挂着泪水,那种孤独和无助,依旧在我的心里萦绕着,久久不能忘却。醒来已是黄昏,虽有余温未尽,也是渐行渐远的故事,便有万水千山的深情,最终还是淹没在散落的花絮里;最终还是消失在云涌的潮水里;深藏于厚厚的记忆辞海中。 岁月静好。多想与过去的时光,说说话,聊聊天,回忆的双桨摆渡一场,思绪揽月念起从前,记忆又一次启航,想它一通,念它几许,留一封信笺给旧时光,留一行痕迹给老去的岁月,只愿不会遗忘,不会迷失。时光在前,影子在后,执一缕青丝在案,随心随意,把这细细碎碎往事,渐变为绕指柔,一点点的去从容,一点点风轻云淡,浅行静思,莞尔一笑,唯愿曾经的故事还是水云间,还是初始记忆,我们依旧是岁月里,那个简单的小孩子。 (本章完) 第十五章 青涩旅行 我说过,我是一个喜欢回忆的人。 我常常一个人发呆,与其说是发呆,倒不如说是在自己冥想的世界里,悠哉。躲避现实的纷扰,和来自各种地方的压力。在我幻想的世界里,我是一个活在深山里的隐士,住在一个破旧的宅院里,青砖绿瓦,一人,一窗,在岁月的流逝中享受着这份与时间擦肩而过的快感。我更喜欢在这座宅院里享受雨后的清晨,朦胧的山景,灰蒙的天空,淅淅沥沥的小雨,偶尔看到几把油纸伞穿过林间小路,我裹着被子靠在窗前,品味着景色,回忆着人生...... 也许是厌倦了那种争强好胜的日子,又或者是被什么人偷走了那颗为梦想不顾一切的心灵。我们最终都变成了当初自己讨厌的样子,碌碌无为,虚度光阴,醉生梦死。当初的自己去哪了?谁也不知道。 我的高中,没有什么传奇,只是这里有一段自认为天花烂漫的故事,也可以说,正是因为这段故事,改变了我以后的路。 有人说,男人的故事里能有什么?青春、成长和一个让他永远无法忘记的女孩。我也没能例外,她几乎占据了我高中的三年。 这个故事,不是从她开始,但是是以她结尾。 我不记得中考后的日子我是怎样度过的,只记得当时为了攒钱买手机,就去给一些小学生辅导,当然也挣够了自己的第一部手机钱,可以说那时候体会到了当老师是多么不易,每天都要备课,还要为每一个学生的进步费尽心思,才能赢得家长们的信赖,反正那个暑假我是没怎么休息好,甚至都有点期盼着开学,期盼着那种作为学生应有的规律生活。 8月25日,我所有故事的开始。深秋在我的家乡的城市里展现得淋漓尽致,蓝天、黄叶、秋风还有与过去彻底的离别。第一天报到,我是骑着自行车去上学的,我喜欢听车轮碾过秋叶的声音,那仿佛是来自秋天的歌谣,在为我迈向人生另一个倍看喝彩,祈祷,祝福。缴纳书费、出示毕业证、上报中考成绩等等一系列繁琐的事后,就是打扫卫生,我被分到了高一一班,我进到教 (本章未完,请翻页) 室里,发现这里也有几个原来四班的同学,都是女生,和我说过话的也没有几个,和我平日里说话的人都换了新的面孔,心里顿时有些失落,也就对打扫卫生也没什么劲头。 让我感觉好一点的还是第二天的军训。我们没有发校服,虽然我有,但老师还是让我们统一穿迷彩。我是喜欢这身衣服的,毕竟每个男孩心中都有一个当兵梦嘛,那时候就朦胧间有一个当兵的梦,虽然不够坚定,但至少也算是个念想。一来到学校也就是开会,教育,安排接下来的工作。大概是一小时后,就看到我们的军训班长们一阵整齐的步伐跑步入座,从领头的武警班长,到最后一名一期士官,个个精神抖擞,一身正气,仅仅是进来和坐下这几个动作,他们整齐得就像计算机里的机器人一样,顿时迎来了整个报告厅里雷鸣般的掌声,原本枯燥无味的会议顿时有趣起来,我大部分时间都是看他们了,也就没管上面的领导在讲些什么,我当时就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也像他们一样,是不是也会让周围的人以我为荣呢? 很快,我们到楼外集合,各自的教官来到自己带训的班级前,纷纷两路行进,齐步走到操场。来到我们班级前的是一个三期士官,黝黑的皮肤,一米七的个头,尖尖的下巴,厚厚的嘴唇,虽然没有那些男明星那么帅,但一身精干的样子也足以让我对他产生一种敬佩之情。他姓李,在部队服役了九年,从上到下一身腱子肉,但看起来还是有些消瘦,他退伍前最后一件事,就是和我们相遇。这些都是再后来和他聊天得知的。 很快我发现,我们的李教官是我刚踏入高中以来感觉最亲近的人。每天清晨,我们都会在教室里等着教官们来,我呢每天都是站在过道里的窗户边,看着他们的面包军车,从学校的大门外缓缓开进,然后他们下车,列队,十四个人的步伐永远都是那么整齐,看着他们进来,然后把我们带到操场。“科目!单个军人队列动作!请稍息,目的,通过训练,使同志们能够懂得军人队列动作,严格要求自己;方法,讲解示范,自行体会,组织练习;要求,认真学习, (本章未完,请翻页) 刻苦训练!以上几点同志们是否清楚?” 李教官的山吼的声音还在整个操场上回荡,我们好像被怔住了一般,没人说话,在惊叹他声音的音量同时,也惊叹他竟能一口气背完这么多话。“是否清楚?回答!”他又吼道。 “清楚。”和他的声音相比,我们的声音里充满了稚嫩和懒散,这显然招来了他的不满。 “你们是没吃饭吗?我听不到!”他的这一吼,让很多原本偷懒的人缓过神来,这才稍微大点声的语气回答“清楚!”。 那天,他讲了很多规矩,比如说话要打报告,在教官允许后才能动或者说话提要求;教官讲话的时候要立正,只有在他说稍息的时候才可以稍息;队列里不能乱动;听见哨音无论你在干什么都必须立刻立正;干什么事都必须跑步行进......提了一堆要求,当然我是认真听进去了,可其他的同学们好像没有,他们的任性的风格也在后来惹来了许多麻烦,比如一边喊“加油”一边跑四百米啊,蹲着反思错误啊什么的,我一次也没有被罚过。 李教官看重我是因为我是所有人中嗓门最大的,每次叫到我的名字时我的那一声“到”绝对可以和教官一开始说话的音量相媲美,当然我也是比较受关注的人,每一回站军姿的时候他都会特意跑到我面前来,给我纠正动作。 “两腿挺直,双眼目视前方,下颚微收,你老看我干嘛!还那么仇恨,我可没欠你钱啊!”他那种幽默而又严厉的带兵方式说实话很合我意,所以就按照他说的认真改正,怎么说呢,那时候我真把自己当作一个兵,一个没有军衔的,没有帽徽的解放军新兵。 在后来的军旅生活中,我时常都会回忆起那段时光,还有李教官的身影,毕竟他曾经在我的旅行中出现过,闪耀过光芒。 后来很多人问我,不就是个军训嘛,都快把人累死了,你居然还期待?是啊,我期待的就是那个感觉,那种离梦想最近的时刻的欣喜,这场旅程,自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已经悄然上路,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停过...... (本章完) 第十六章 梦的开始 “一——二——三——四!......你们是没吃饭吗?六十多个人口号喊得没我响!再来!”李教官在操场上撕心裂肺,我们也跟着他一起喊,在那个深秋的日子,到处洋溢着我们美好的青春。 就是这么一个兵龄九年的三期武警士官,为我的故事开了头,他曾经参加过大大小小的作战任务,立过两个三等功,一个二等功,连队里他曾拒绝去军校提干,因为他就想踏踏实实做一个兵,但心里更多的是对和他一起奋斗过的战友的不舍,我曾看过他入伍前的样子,很难把当时一头杀马特发型的他和现在的他相提并论,我问他当兵苦吗? “说不苦都是说给别人听的,说苦那是说给自己听的,我当了这么多年的老班长,啥样的兵我都见过,但他们也没有一个说苦的,但我们心里都知道,无论多苦多累,这是我们自己选的路,没有后退的方向可以选择。”他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听说你想考军校?” 我有些吃惊,因为这个梦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你怎么知道?” “看得出,每次你站军姿,打报告的时候和那些新兵刚入伍的眼神一样,都有一种光。说了你可能不明白,但是你可要想好了,在我们那儿没有舒服的日子可以过,就好比跑步吧,我们一公里那叫杀!三公里那叫热身!五公里才叫跑步,而且不负重的跑步都是散步!怎么样,听完这些还想去吗?”他笑着看着我。 但我没有从他的眼神里看出鄙视的目光,更多的是一中欣慰,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那笑里更多的是欣慰和鼓励。我当时没有犹豫,冲他点头,“想!” 我见过优秀的人,他们都去了那个神圣的人民军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有这个梦想不是因为他们的待遇有多好,有多么让女孩子喜欢,相比这些,那时的我更是想体会那份责任。那一次短短的对话,唤醒了我沉睡多年的从军梦,每个男孩子都幻想着有一天能摸一下枪,对着靶子射击,体验一下 (本章未完,请翻页) 那种射击的快感,我怎么可能例外呢。 从那以后,教官对我们的态度似乎变得和蔼起来,他开始教我们唱军歌,我那时学的第一首歌就是《当那一天来临》,我也非常喜欢这首歌,因为每一次唱的时候我的心灵都会震撼,仿佛那时的我已经戎马一身,即将奔赴战场,为荣誉而战。他也在操场上拿着“夺命哨”来威胁隔壁的班级和他们的教官,挑起两个班的人相互调侃,然后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骄傲的对我们说“一哨在手,天下我有!”,然后我们所有的人都沉浸在那个充满欢歌笑语的午后的阳光里......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七天的军训转眼就过去了,接下来的就是最后的训练结果的展示,也到了分别的日子了。最后的两天我们一直在训练队列动作,教官也总是调侃我们说我们的正步和齐步唯一的区别就是摆臂不同,但仍然是细心地指导,原本就沙哑的嗓音他却依然要喊,那股精神,那股劲直到现在都在感动着我。 “一——二——三——四!”烈日下他的青筋暴起,豆大的汗珠从他的帽子顺着他黝黑的脸颊滑到了他的下巴,最后滴落在滚烫的塑胶跑道上。 “一——二——三——四!”一个个绿色迷彩下的我们也排着整齐的方阵,步伐一致穿过操场的每一个角落,空气中弥漫着我们的胶皮腰带快要融化的难闻的气味,但面对着阳光下却是我们坚毅的眼神和不屈的步伐。 记得那天,我们的方阵是全年级里最好的,拿了第一名,我们的教官们也给我们展示了军体拳,搏杀术,和他们的队列动作,还是一样的震撼,十几人的队列口号足以压过我们两个班。可是,该走的人还是要走的,他们要回去了,回到他们来时的地方,继续做一个兵,继续训练,继续默默地守护着一方土地,一方人民,我想和他们一起走,但我却不能,好像就是从那时起,我坚定了这个决心。 那天下午,当我走进教室的时候,发现在每个人的课桌上都放着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一瓶酸奶,在我的桌子上我还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为你的梦想加油!汪潭同志!”不知怎么回事,我原本空落落的内心忽然涌起了一阵阵痛苦,泪水在我不知觉的时候已经悄悄滑落,那时候李教官是我唯一觉得亲近的人,他的离开让我头一次感受到了别离的痛苦,就好像丢了我最最珍贵的宝物一样,伤痛欲绝,我忽然感觉我有好多话好多话想和教官说,可是我好像再也没有机会了。我默默收下了那张字条,擦干眼泪,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回到了我的位置,准备迎接我的新生活。 曲水流觞,沧海踏歌,唱一段一羽清尘,直到曲终人散。站在街头迎风的位置,我感到怅然若失。 那年秋天,你穿着一身迷彩, 站在秋叶漫天的山谷。 在我沉甸甸的记忆里,山谷里没有行人, 没有声音,只有树和树上的金黄。 你为什么来到这里? 这是一个永远的谜,像音乐一样飘渺、像山一样沉静! 我从你的身旁走过,带不走你身上的一片黄叶, 然而,我没有停下脚步,就像风过,就像溪流。 风过和溪流,将我带到更远的岁月。而我总是频频的回首,一次次地怀想,那无声的邂逅,那静静的山冈。 多少年以后,我突然想到,那里正是我梦的开始,我思的源头。重回旧地,而你又在哪里?青山依旧,层林尽染,只是多了时空、多了苍茫、多了我这零余者落寞的脚步...... 成长带给我们的疼痛越来越清晰可见,离别不仅仅是说说而已,有时足以让人撕心裂肺。忧思在我的心里慢慢地平静下去,正如暮色降临在这寂静的山林之中 我静静站在那里,与青山相融,与蓝天接壤。 李教官,有缘再见! (本章完) 第十七章 同桌的你 有人说,人的一生,所有最纯真的情感都是来自于高中。没有年少时的幼稚,没有成年后的伪装,所有的爱,都来自于内心深处仅存的一方净土,如同初冬里的大雪,洁白无瑕。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那样一个人,让你心动,让你如痴如醉。 我所有在高中的故事,都在这里开始。 送走李教官后,所有的日子都恢复了平常。发书,发新校服,重新排座位,定班干部......不知怎么,我始终是一个无法很快适应新环境的人,或者说每当换一次地方我就感觉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所以在高一一班的这个地方,我始终觉得自己是个外人,李教官在的时候,他是我内心里唯一的精神寄托,现在,就连他也走了,我也更是不知所措。甚至说我有些讨厌这个高中,分离了我四班的大家庭,就连校服也从原来的白色换成了天蓝色,可我总觉得穿上和环卫工人差不多,没有原来的好看,我们的白色校服也成了一中最后一届的经典,被烙印在了一中的史册里。 所以,从小学连任班长到现在的我,没有主动去竞选班长,我只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走完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生。 可是,事情总是不会发展得和你想象的一模一样。我的班主任来了,她在我们年级的楼层里挨个班进去看我们,说实话我是非常感动,我真想跑过去,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告诉她四班永远不会散,只要我在,我是她最好的班长,只要我这个班长在,四班就一直在!可是我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熟悉的身影,推开班门,满眼都是幸福的目光望着教室的每一处,然后,她看到了我,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接着她又看到了另外四个四班的身影,我们都站了起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当着新班主任的面,喊出了那久违的称呼“珍姐!” “这几个就是我的学生,他们学习啊啥的各方面都不错!”她骄傲地对着我的新班主任说,脸上还洋溢着刚才的笑容。 “哟,行啊!以后我会好好关注他们的。”我的新班主任也没有觉得奇怪,礼貌地回应道。 忽然,石老师又把目光转向我,指着我给新班主任介绍说:“这可是我初中三年的班长,领导组织能力特别强,还会各种才艺,咱们学校之前各种大活动的主持人就是他! (本章未完,请翻页) ”这一次,她连说话的语调都更高昂了。 我站在一旁不知所措。因为在之前填写个人信息的时候我明显是在“是否担任过班干部”那一栏里填了否,我也相信老师肯定看过这些,而这一下把我的老底全都揭出来了。果不其然,我的新班主任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喜悦,终于找到能接班儿的人了。 那天,珍姐走后,我便成了这个新集体的班长,再一次延续了我之前九年的班长工龄。随后的各种事情,全都由我来处理,基本上除了班主任例会我不用去开,剩下的事情无论大小,都得由我来处置,算得上是一个新的副班主任吧,我虽然不情愿,但也没有办法。 我的新同桌,是两位女生。我坐在她俩中间,右边的是我原先四班的同学,叫芊子,她长得很漂亮,弯弯的柳叶眉下勾勒着一双澄澈的大眼,高挺的鼻梁为她的瓜子脸又填了几分立体美,小巧玲珑的嘴唇包不住她微笑时露出的洁白的牙齿,她是一个很开朗的女孩,开朗得可以说有些大大咧咧,这一点和她的外貌似乎有些不相干——明明长了一张女神脸,却一点也不高冷。因为和她也比较熟,所以自从成为同桌以来的第一周,我一直都在和她交流。 坐在我左边的是别的学校考过来的女生,一开始我和她一句话都没说过,也自然不知道她叫什么,后来在我统计全班的名单的时候,才发现她叫樊菁雪,好难写的名字!好高冷的一个人!在我的印象里她自始至终都埋着头写东西,刚开学我也好奇哪来的那么多作业要写,但就是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也没有理她,就一直和芊子有说有笑的,聊着四班的过去,相互开玩笑,只是为了缓解这种在新环境里的压力和孤独。 直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间看到了樊菁雪的样子。一米六左右的身高,瘦小的身躯以至于走路都给人一种轻盈的感觉,她在后来的三年里一直梳着长长的马尾辫,相貌平平,带着一副暗红色细边框的眼镜,一看就是典型的学霸脸,几乎没有见过她和任何一个人说过话,除了和她一起考过来的好闺蜜,好像心里面藏了不少秘密,可是又不愿意与别人分享。 当然,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一周以后,我逐渐能够适应这里的新生活,毕竟我也不想把自己始终封闭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我开 (本章未完,请翻页) 始尝试着了解她。有些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她也愿意和我交流,我也常常给她讲一些好笑的事情,渐渐地,她对我敞开了心扉,我才发现原来高冷只是她的一种假象,她其实也是一个富有情感的人,甚至说和我一样有些多愁善感,她很温柔,却又很搞笑,当我发现她也一样有着一颗逗逼的心,我知道我又要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了。 她也不能很快适应这种新环境,她比我还要想念过去的生活。也是,再怎么说我的初中和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而她就不同了,她的初中离我们这还有很远的距离,她想念的人,想念的老师都不能想见就见。“其实一开始我也挺像和你们俩交流的,可是看你们一天聊得这么嗨,我也好想插不了什么话,所以就没说了。”无意间她向我说明了一开始高冷的原因。 “嘿嘿,我就说吧,一开始我就觉得你是一个站在冰箱上的人,这怎么没多久就下来了!原来是这样啊!哈哈哈哈!”我又和往常一样和她开玩笑。 “唉!人生的一大败笔啊,我这高冷的形象算是栽在你手里了!” 都说笑声能够让人放下所有的防备,敞开心扉,交到一个好朋友,这样看来,我的运气也不算太差。后来我和她讲了很多我初中的趣事,告诉她那天来我们班的老师就是我初中的班主任,告诉她我在初中有一个叫“四班”的家,她也很愿意听,也很享受这份幸福的回忆;她也给我讲了她初中的人和事,那些日子里,我们基本上一直在笑...... 她的笑点很低,所以我说我们都是很逗比的人!她时常带着一个水杯,每回下课都要去饮水机那里接水,我就给她起了一个外号——河马,还有一个洋气的英文名字“riverhorse”,虽然一开始她也想抵抗这个外号,但是没办法,笑点太低,看见我笑就能笑个不停,渐渐地也就默认了自己是个河马! 那段日子里,我找到了这个新集体里唯一让我期待的东西,就是那种快乐的感觉,就如同夏天里的凉风,吹过我的脸颊,又好像能够听见远处有人弹着吉他唱着我最喜欢的歌曲,我坐在树荫下,闭着双眼,枝头的鸟儿也迎着微风,伴着歌声轻轻鸣叫着愉悦的夏日,一时间,整个世界仿佛都在和我一起,伴着这份美好与快乐,在这似梦非梦的日子里生活。 (本章完) 第十八章 暗自喜欢 昨夜同门云集推杯又换盏, 今朝茶凉酒寒豪言成笑谈。 半生累,尽徒然, 碑文完美有谁看, 隐居山水之间誓与浮名散。 湖畔青石板上一把油纸伞, 旅人停步折花淋湿了绸缎, 满树玉瓣多傲然, 江南烟雨却痴缠, 花飞雨坠一如尘缘理还乱。 ——许嵩《山水之间》 一首歌词,把我拉回了过去的种种回忆之中,我最最不想回忆的,所有的爱恨情仇,仿佛都在昨日,一下子化为灰烬,但在这里,我却又要将它死灰复燃,让我再经历一次过去的对与错,乐与忧,所有的快乐和伤痛,都要再一次像车轮滚滚般向我袭来。 我可能天生不适合谈恋爱,不知是自卑还是什么,总有一种东西阻挡着我去追求爱情,即使那个喜欢的人就在眼前,我却怎么也做不到一下子牵住她的手,许诺一个当时根本不存在的未来。 没有错,那时的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她了。我的同桌,樊菁雪,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喜欢,也许是因为我和她总有一些默契,我们有时会突然面向彼此,在同一个时间里说一句同样的话,然后都低下头,不好意思地暗自发笑;又或许是因为我曾把那种相视而笑的快乐错当成了一种甜蜜,至少我认为我们彼此都在享受着这份欢乐;又或许是日久生情;又或许是......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我又不知所措,屡教不改,再一次败给了曾经失败的惨痛教训。我喜欢她,是一次我看到了她头发上有一个小小的纸屑,我提醒她,可是忘记了她看不到,于是她让我帮他取下来,她的马尾偏向我,那天然的棕色秀发竟没有一点干枯油槽的感觉,迎面而来的是一种清香,也许是洗发水的味道,又或许是衣服的香味。仅仅是帮她清理一下那片小纸屑,我竟一时间有些痴迷,我不记得我用了多长时间把那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东西取掉,但对我好像是慢动作回放一样,当我的食指碰到她的头发的时候,好像是什么东西震了一下,让我有些紧张,直到帮她清理完,我的心还是如同跑车的发动机一样,跳个不停。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已经喜欢上她了。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都喜欢同桌的原因。你一天的时间里,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都在学校,而在学校的时间里又有很大一部分你是在和你同桌相处,你的喜怒哀乐,她都明白,她的爱恨情仇,你也了如指掌,你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看似互不打扰彼此的生活,实则早已悄然走进了彼此的心房,你笑了,她也就笑了,你哭了,她也在默默分担着你的忧伤,除了恋人之间比较亲密的接触外,剩下的和恋人基本上没有任何区别。最最重要的是,你们彼此都能掌握好一个距离,没有恋人那么亲近,却也没有普通朋友般那么疏远,当你和别人谈笑风生的时候,被问起是不是喜欢她,你总是会断然否认,然后心里暗自喜欢,却又很认真地向所有人宣布,你们只是好朋友,因为只有你自己知道,你不想成为那个自作多情的人,因为你害怕受伤。 这世间男女之中有纯洁的友谊吗?如果说有,那么恭喜你,你一定是被爱的那一个。我相信,如果以同样的问题问她,我也会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当我再以一种暗恋的心态和她交往时,她似乎又变了,变得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被人看透,让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迷茫。她学习很好,而我却因为不太适应高中的学习进度导致名次一落再落,上课每当我有听不懂的地方,在我还没来得及发问时,老师已经跳到下一道题了,我很生气,就干脆不再听他讲,而菁雪好像总是能看懂我,什么话也不说拿着笔就在我的册子上帮我把那道题圈出来,等到下课的时候就给我讲,这让我的怒气一下子消失不见了;又或者我看到她在和别的男生讲题的时候,她就又会特意挑一道特别简单的题跑过来问我,虽然我知 (本章未完,请翻页) 道她一定会,只是不想让我误会,但我也就装作很认真的样子给她讲题,讲完后她又笑着问我:“这回不生气啦?”然后每次我都是否认我有生气的事实。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我欣赏她的智慧,又喜欢她的性格,更喜欢她善解人意温柔的一面。但之所以迷茫,是因为我不清楚她对我的感觉。她好像总是对所有的男生都一样好,让我总是莫名其妙地吃醋,却又没有资格去说什么,毕竟我不曾拥有她,又有什么理由去指责她呢?我常常责怪自己做了一场不该做的梦,喜欢上了一个我不该喜欢的人。可是,真的不该喜欢吗? 我不知道,谁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爱情,在我的心里燃烧,那份喜欢早已像止不住生长的小树苗一样,在我的心里不停地向深处探根,发芽,不断地抽条,长大,长成了爱情这棵参天大树,我不知道它的生长是从哪里汲取的养分,可我知道的是,仅仅是她在我的手上拿中性笔画一只小猪头,都能让我消除一天里工作的烦恼和学习的压力,每天原本抱怨周六都要上课的我,却开始期待起来每天到学校的日子,能够见到她,见到那个曾在我梦里出现过很多次的她。 暗恋,就是这样的卑微。它总是在你毫无察觉的时候悄然到来,让你像是中了邪一样毫无保留地付出一切,甚至不惜哗众取宠,来赢得她对你的一丝关注,就算是遍体鳞伤,只要她能对你莞尔一笑,那也胜过所有的灵丹妙药,让你误以为她的世界里也会是和你一样,满满的都是一种幸福的甜蜜,她也许也会在某个失眠的夜晚,轻轻呼唤你的名字,一遍遍地回忆着你说过的每句话,每张笑脸,然后又甜甜地睡去,那个qq里为她而设的特别关心的消息提示音总会在一个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响起...... 她会吗? 我不知道。谁也不知道。没人会知道。 但好像,那个提示音没有和自己预想的一样,在我失眠的时候悄然响起...... (本章完) 第十九章 值得 你,是我仰的万梦星河,是我书的九万情意,是我陷的无色茫海。一瞬对视,便道是心中有鹿来,人间不值得,你,值得。 我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会喜欢上我的女孩,她该有多么善良。 也许,多年以前,我化身为山林间的一棵大树,生生世世扎根在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在那一片茫茫绿海之中,我是它们间最茂密的一个,后来,这里出现了人,他们在这里修了路,建了公园,而在我遮蔽的树荫下,修了一条长椅,在我门前形形色色的人走过,他们都很享受我带来的阴凉,却很少有人驻足观赏,向我询问我的过往。直到有一天,她来了,一个对大自然充满着敬意的女孩,向我诉说着她的故事,就好像我是她的老朋友一样,我默默地听着,她轻轻地说着。再后来,她走了,我再也没等到她坐在那条长椅上,于是,我向上苍祈祷,祈求转世成人,去寻觅她的身影...... 第一个学期过得很快,期中考试在不知不觉中就来了,然而一向成绩优异的我这下子跌得比较惨,从年级里前五十到了两百,要说原因,很大一部分是我不习惯这种高中的讲课方式,总是感觉这些比初中的要难好多。同样来临的是座位大调换,班主任要按照成绩来排座位,这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双重的打击,虽然很难过,但我却又无能为力。出成绩第二天的中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记得很清楚,前一天下了好大的雪,那天中午所有的景物都变得格外耀眼,阳光灿烂,照耀在那透亮的雪上,一切都是白茫茫的,亮晶晶的,让我有些眩晕的感觉。 冬天就是好啊,景色美,天也蓝,就算流泪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因为他们都在自顾自取暖,反正泪水也只会被当作是飘落的雪花,见怪不怪。心中的挫败感油然而生,这就是你吗?这就是别人嘴里夸得好孩子吗?不像啊! 就这样吧!反正自己也没啥用了,一点事情都做不好,无所谓了,就干脆做一个坏人吧! 不!不!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你冷静下来听我说,你还有机会,这才高一,只要你现在好好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可能!她不喜欢你,你不会拥有她 (本章未完,请翻页) ,当然你也不配!她会有更好的人和她在一起...... “汪潭!我要和你说个事!”一个熟悉的声音,把我从内心世界里拉了回来,我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眶,回过头。 “你能不能和老师说一下,不要把咱俩调开,我和你做同桌很开心,和别人我怕熟悉不来。”我愣了一下,雪白色的世界里,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点,静止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安静,好祥和的感觉。 “难道不行吗?......”声音里带着些遗憾,我忽然觉得一切好像还没有到最后,赶忙答应了她。她很开心,转过身离开了。我抬头看了看这午后的天空,阳光似乎变得温暖起来,没错,只要你肯回头,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下午,我敲开了班主任办公室的门。还没等我说话,老师便对我一阵数落,问我为什么考得这么差,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本来燃起的决心,被她这么一问,灭了一半。“是不是因为工作比较忙,当班长耽误你学习了?还是上课跟不上老师的进度?”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就告诉她我可能不太适应高中的学习模式,这样她才不再追问我,聊了一些班里的情况后,我再次鼓起勇气,“老师,这个座位我能不能不调?” “怎么,你想和谁坐啊,樊菁雪?”她好像一点也不吃惊,很随口地问了一句。 惊讶的反而是我,我自己以为天不知地不知的事情,居然被她一句话似乎说穿了一切,我怯怯地点了点头。 “可以啊!但是我有个条件,这学期的期末考试,我也不指望你回到原来的水平,只要你考进年级前一百,我就答应你,以后都不换你们的座位。”她看也没看我,好像司空见惯了一般,对我了如指掌。 年级前一百,对于曾经的我不是什么难事,但如今的我却心里没底,但在办公室里我答应的很痛快,一时间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出了门,我才意识到我好像选了一条比较艰难的路。老师兑现了她的承诺,我和她,成了班里唯一没有被换开的同桌,她很高兴,我也很开心,但同时我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换座位的那天,老师一直在看着我,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也给了她一个眼神,里面有感谢还有决心,她也读懂了我的意思,对我笑了笑就不再看我了。“嘿!又在这里发什么呆啊!你好啊,我的新同桌!”菁雪来了,眼前的她还是她,马尾,校服,还有那个她一直拿着喝水的杯子,怀里抱着一摞书,还背着书包,站在我的座位旁边。 “还愣着干什么!不知道帮你的同桌抱一下书嘛!我都快累死了!”她有些生气地说道。我收起了那份喜悦,故作镇定地说:“哟,你不是河马嘛!这点书还能把你怎么了!”一阵嬉闹后,她又坐在了我旁边,悄悄问我:“哎!你是怎么和老师说的啊,她怎么就同意了啊?”“啊?哦!那什么......你看啊,我当时就直接推开她的门,告诉她这个座位不许换,然后她就同意了啊。”“真的?你有这么大能耐?你就吹吧!” 她笑了,回忆里她的笑容永远是那么纯洁,让人着迷。直到后来的后来,她也不知道这个座位的条件,我也没有告诉她,一直都没有机会,就算有机会,我也不会说。 上帝听到了我的祈求,让我化身凡人,临行前他告诉我,此去路上必坎坷,无论结果怎样,都不许我后悔。我答应了他,便转身而去,离开了我曾经栖息的山林,来到了这纷扰的尘世,一步步寻找她的身影,我穿梭在大街小巷里,我遨游在车水马龙间,顺着她曾给我讲的故事,从开头,走到那是她告诉我的结尾,寻找着她的痕迹,我能听到她曾在河流边的笑声,她站在高处对着天空的呐喊,还有她躲在街角的哭泣,一路走来,我好像活在了她的世界里,呼吸着她带给我的空气,走过她来时的路。直到后来的后来,顺着她的痕迹,我又来到了我曾经遮蔽过的长椅下,终于找到了她,她还坐在那儿,只是没有了那棵大树,任凭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没多久,她看到了我,问我有没有见过那棵树...... 我点了点头,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微笑着看着她,她上前追问,可我却要后退,转过身离开了那里,她也没有追上来,而是站在原地疑惑地望着我。 为什么要离开?因为我再也不能为她遮蔽阳光,而她也不再需要了,离开我,她才会更好...... (本章完) 第二十章 安河桥 换成同桌的第二天,班里的人总是会投来一样的眼光,尤其是在看到我和她相谈甚欢之时,那种目光就更为强烈。他们都在小声议论,可好像她并不在意这些,依旧还是和往常一样,和我嬉笑大闹,当然她也会经常给我讲题,解决我学习上遇到的困难,一时间,我仿佛又找回了一种说不出的快乐。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这是我当时比较喜欢的一首歌,一次午休的时候,我来得早,耳朵里还塞着骑车时的音乐,我看没人,就跟着音乐哼了起来,后来声音越来越大,索性就开始唱了起来。等到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班里意境来了好多同学了,当然也包括菁雪。我把耳机摘下来,和他们相互愣了两秒,忽然满屋子的人都开始笑,场面一度很尴尬,我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笑了笑。 可她好像没有笑,或者说她的笑是一种微笑,就好像看到了青山绿水般的沉静,又好像看到了大海般的汹涌,就那么望着我,等我看到她时,她收起了刚才的表情,“看不出来嘛,你唱歌还挺好听的!你也喜欢音乐吗?” 我点了点头,这一次,我没有像往常一样炫耀自己的本领,而是还沉浸在她刚才的表情中。“那你听过民谣吗?比如宋东野的歌?”她充满期待地问我。 可是我摇了摇头,表示并没有接触过民谣这一类的音乐。她似乎有些失望,但很快,她从她的笔袋里,掏出了一支笔,撕下了一张便利贴,写着什么东西。写好之后把它叠成了一个小的正方形,递给了我,让我打开看看。我还觉得有些多此一举,直接给我不就好了嘛,打开之后,我发现上面有四首歌名。 《斑马斑马》、《安河桥》、《董小姐》、《鸽子》,她的字体我至今都模仿不来,她写的是那种大人们常用的绕笔字,而我写字只会一笔一划,虽然不大好看,但多少能认出来,还算比较整齐,她的字呢我认为是比我好看,可能是我本身就比较喜欢那种字体吧,稳重中略带一些飘逸,看似集中却又有一种洋洋洒洒的感觉。 (本章未完,请翻页) “这是什么?”我没听过那些歌,自然也不清楚它们是什么东西。“这些是我觉得挺好听的歌,你一定得回去听一下,当然你要是能学会,你以后就可以当我的移动点歌台了!”她有些欣喜地说。我拿着那张纸条,她又拿出一只红笔,凑过来在那张纸上的《安河桥》下画了一条波浪线,“这是我最最喜欢的歌,超好听!拿去吧,就当是你大哥我给你的礼物了!哈哈哈!” 我拿着那张纸条,就好像拿着一把钥匙,开启了一个男孩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也开启了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甜蜜。那个男孩那天比那个女孩还要高兴,他一定会去听听那些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音乐,到底是什么样的扣人心弦的天籁之音,能让她如此喜欢。那天晚上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掏出手机,在qq音乐里搜索了《安河桥》的那首歌,插上耳机,躺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静静聆听着那首歌曲。 先是一阵非洲鼓的节奏,沉静中紧随的是贝斯的长音,再来的就是那个叫宋东野歌手的低沉,厚重的声音,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像是被五环路蒙住的双眼,请你再讲一遍,关于那天,抱着盒子的姑娘和擦汗的男人......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当间奏里的马头琴奏响的时候,我竟落下了一滴眼泪,顺着我紧闭的双眼从我的鬓角滑落,浸湿了我的枕头。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旋律! 悠扬中又带了许多的悲伤,我好像看到了一幅画面,我独自一人,坐在一片荒漠戈壁中,远远望不到世界的尽头,只能看见远处的地平线,和正要落下的太阳,我不想要黑暗,于是向着最后的晚霞飞奔而去,可是好像怎么跑也到不了尽头,一阵阵孤独和无助袭遍了我的身体,直到最后,我瘫软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黑暗把我吞噬。 我没有想到,仅仅是简单的几下吉他的反复扫弦,还有马头琴的揉弦,以及那简单的非洲鼓的节奏,就能有如此大的力量,那旋律刻进了我的骨头还有灵魂。我忽然觉得有一丝来自 (本章未完,请翻页) 现实的悲伤,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怎么会喜欢这种歌曲?她该不会也有一段我不知道的故事? 我不清楚,但是最重要的是她喜欢,而我也喜欢上了这种歌曲,那天晚上,我一直单曲循环,也没用了多久,我就学会了那首歌。于是我便上网查了查歌词的含义,原来这首歌是宋东野写来纪念她奶奶的,那个“抱着盒子的姑娘”就是她的奶奶,而他的小名也叫作盒子。可我却把这么一首写亲情,感怀岁月无情的一首歌,理解成了一首纪念逝去的爱情的歌,也是啊,这世间无论爱情也好,还是亲情也罢,悲伤的原因都只有一个,不过是离别而已。 第二天清晨,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早早地来到了学校,一遍遍地唱着那首《安河桥》,然后又掏出耳机反复听那段让我神魂颠倒的马头琴的间奏。时间终于到了第一节课下课,等同学们都出去的差不多的时候,我便小声地唱了起来。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我注意到她的反应,她先是想问我在那一个人瞎哼唧什么,可是她止住了,大概是听出了我哼的旋律,就把她的凳子向我这里挪了挪,像一只小猫一样,头侧过来,靠得有些近,近得我隐约能听到她微微的呼吸声,我也就故作镇定,当作没有发现她凑过来,继续清唱,直到那首歌结束。 “你搁这儿听啥热闹呢?”我故意笑道。她这才反应过来,好像有些害羞,抿着嘴微笑,说:“没有啊!我这就听见有个傻子在那边哼哼唧唧的,我就来听听这个傻子在那一个人瞎唱啥呢!不过你还别说,那个傻子唱得还挺好听的,我就没忍住多听了一会儿。哈哈哈哈哈!” 说完,她又好像把自己逗乐了,看到她这么开心,我心里所有的不愉快和阴霾,都早已不见了踪影。我打开笔袋的一个小夹层,看了看里面的那张写着歌名的纸条,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很伟大的想法,那张纸条后来也成了我人生中另一道风景的钥匙,为我打开了另一扇充满挑战的大门...... (本章完) 第二十一章 六点半 谁的青春不曾疯狂过?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将拥有你意想不到的勇气,去做一些你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年少轻狂,估计就是说的当时的我吧。 也就是从那天,我忽然有了一个想法,我要为她认认真真地唱一首歌,在真正的舞台上,让世界的聚光灯都照耀在那个舞台上,我的脸上。那时候学校里有这个机会,每年都会有一个音乐比赛,只要你有才艺,唱歌也好,跳舞也罢,都可以去报名参加。我一定要去!于是,我就开始在网络上寻找安河桥的伴奏,可是我发现所有的伴奏要么不是原版,要么原创的不如原版的好听,我要就一定要用一种最完美的方式来完成我这个心愿。 那就找人一起现场伴奏! 那是我第一次有了组建乐队的想法,不是为了好玩,而是为了完成我自己的自私的一个心愿。非洲鼓、吉他、马头琴、贝斯,这是我能想到的必须要的四样乐器,可是接下来的第一步就把我难住了,学校里吉他贝斯还好说,马头琴和非洲鼓上哪儿去找啊!我问了我所有的朋友,包括我朋友的朋友,他们给我的答案都一样,在我们的学校,甚至是我在的城市,学马头琴的都没有几个,自然是找不到了。我有些沮丧,反过头来想自己是不是太任性了,想也知道还有两个月就要比赛了,况且中间还要上课,怎么可能来得及! 可是她很喜欢啊!我想了好几个晚上,也问了好多人,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开始了这些工作。既然马头琴、非洲鼓找不到,那就从吉他先开始吧!从我的单簧管老师那里我知道了一个和我同一个年级吉他弹得特别好的同学,她是个女生,叫李雪,外表看起来酷酷的,理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很像个男孩子,自然也是很喜欢音乐。当我找到她的时候,和她说了这个想法,她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就这样,我的第一个吉他手就这样诞生了。 可是问题又来了,虽然有吉他手,但是没有谱子啊!而她没有谱子也是无能为力,一怒之下我就问我的音乐老师借了一本乐理书,自己学懂了吉他六线谱,还有基础和弦等一些简单的乐理知识,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就开始拿着自己家里的一把很久的吉他,那个是我爸在我没出生前就买的,一直放在家里,早已盖满了灰尘。我就拿着它,把它收拾干净,每天坐在自己的房间,用电脑一段一段地放音乐,自己一个和弦一个和弦地找,最后终于算是有了一个简单的和弦曲谱,后来又根据曲子的要求,把和弦谱最终完善成了一份吉他谱,这也是我人生中扒下来的第一份曲谱。 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高兴,那么有成就感,因为我意识到接下来的工作也许会更加复杂麻烦。李雪她也很想帮我把这个乐队给组建起来,也在帮我四处联系其他乐器的乐手。就在我把曲谱交给她的同时,她也帮我完成了一个比较大的事情,她在比我们小一届的学弟里找到了一个非洲鼓手,很专业,之前就是学架子鼓出身的,学了四年,后来玩起了非洲鼓,然而更加意外的是那个非洲鼓手又找来了他的同学,拉大提琴的,问我能不能用上。 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喜事!我赶忙让他告诉了我大提琴手的联系方式,原来,非洲鼓手叫君安,而那个大提琴手叫韩雨,他们俩是同学,那个叫韩雨的女生也是从小练琴,没有想到有一天能加入一个乐队,自然也是很高兴,到那时为止,我的乐队已经差不多了,而且水平普遍都很高,我自然也就认真了起来。 既然原版里没有大提琴,那我就搞一个改编版!我又找来了我学单簧管的同学,他和我也是一个班的,叫志杰,是一个胖胖的老实憨厚的人,和他也是有许多的小故事。之后的一周,我每天都在学校把作业写完,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抱着那把破吉他还有自己小时候的电子琴,拿着手机还有自己画的五线谱,趴在桌子上,跟着原版的歌曲进行音乐的创作和改编,每天晚上从九点一直到凌晨两点。 一遍遍地录音,磨合,整改,最后在那个周末,我把单簧管、大提琴,以及非洲鼓的鼓点曲谱,全部都落实到位。我的音乐老师自然也是支持我的,他把他的二楼的小型音乐酒吧提供给我让我排练。于是在那个周天下午六点半,我的乐队所有人,第一次集合,第一次在那里排练。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没有想到的是,一切会进展的这么快。他们拿到自己的曲谱后,就开始了练习,大概也就二十分钟左右,他们就表示没有问题了。也不知道是我的谱子写的简单还是他们真的很厉害,在我一个一个挨着听他们的演奏的时候,他们就能将我写的曲子的每一个音符,都完美无瑕地演奏出来。于是,我们便开始了第一次的合练。 先来的是单簧管的前奏,一段半分钟左右的悠扬演奏,随着最后的尾音任意延长,也将周围所有的喧嚣拉到了一个寂静的程度,紧接着便是大提琴低长音的配合,在大提琴的揉弦中,吉他的指弹,非洲鼓的鼓点,应声而至,“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像是被五环路,蒙住的双眼......”第一次,我感受到了那种音乐现场的美,我的歌声从那个价值两万多的音响中传出来,随着这悠扬的琴声,是那么得动人,我拿着凳子,坐在整个舞台的中央,两只手握着麦克风,紧闭着双眼,那片荒漠又再次来临,我又一次变成了那个追逐光明的男孩...... 我没有想到一切都会和我想的一样,完美无差。演奏结束后他们都在称赞我的谱曲能力,能让所有的乐器有条不紊,相辅相成,而我则是沉浸在这首歌曲的境界中,久久不能忘怀。乐队里还差一个贝斯,而这个也是李雪联系的一个高三的学长,他几乎没什么时间,但也是喜欢音乐,所以答应我们只在表演前找时间合练,到时候演出直接上台,而我呢也相信李雪的判断,也就答应了。 那天晚上,我请乐队成员们吃了顿饭,一来感谢他们的帮助,二来也是正式成立这个乐队,我们一起给这个乐队起了个名字——六点半乐团,之所以叫乐团,是因为我们这个组织还会扩大,我们对乐手的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其次呢因为我们第一次相会的时间是下午六点半,以后的排练时间也会是这个点,所以我们就叫六点半乐团。 那天起,那个乐团就已经不再只是我的一个心愿,而是一个真正成立的团体,一个值得我去好好经营的一项事业,一个成就。当然,也是我所有疯狂的想法之中,最成功的一个。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演出 每当我打开曾经的记忆时,我总会打开我的音乐播放器,点开那首《安河桥》,在我的行囊里拿出押在最底下的曲谱,仿佛过去的一切都在眼前,那些排练的日子,那个舞台上歌唱的少年......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支乐队,我人生中第一次改编歌曲,第一次自己编曲,第一次在舞台上,向近一千人展现我的歌喉。 之后的排练,就如同家常便饭一样,原先一周一次,到后来的一周两次,我们一起一边排练歌曲,一边商量着接下来的打算,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这种集体的感觉,也对接下来的乐队的发展有了打算,他们虽然商讨归商讨,但是最终的方向还得我来定,毕竟我是这支乐队的创始人。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终于到了比赛前的彩排。因为我们是全校有史以来第一支排民谣的乐队,在之前的乐队都是以摇滚乐为主,那样的乐队对于乐手要求并不是很高,随便会几个扫弦都可以上,节奏的快可以掩盖几乎一切乐手的漏洞。但是民谣就不一样,不但节奏缓慢,没有给予乐手演奏犯错的机会,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营造一种舞台效果,这就需要每一个人都投入,每一个人都要有很饱满的情感,首先打动自己,其次打动观众。而我们,恰好能做到这一点。 早在彩排之前,我们的乐队的消息早就传遍了全校,所以彩排那天,场下的观众几乎挤满了,就连门外都是人,也就是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首歌真的很受欢迎。一切都按照我的意思来,场上放着六个凳子,话筒六个,聚光灯在上台后亮起......经历了一番调试后,所有的准备工作总算是到位了,当时参赛的人很多,负责人基本上没有给其余人太多演奏时间,但是那天,我们是全场唯一一个把曲目演奏完毕的。 场下的观众都掏出手机,把我们的节目完完整整地录了下来,都沉浸在刚才的美好之中。而我在台上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菁雪的身影。她难道不知道今天彩排吗?我和她说过啊,因该是太忙了吧,也有可能是有其他的什么事吧......虽然不是正式的演出,可是掌声还是代表了一切,我们一定会赢!他们都很高兴,都充满了信心,可是我却没有和他们一样,一起开心。 那天晚上,我在qq上告诉她我们今天的战果,她没有很快回复我,但是也表达了一种出于朋友间的赞赏和鼓 (本章未完,请翻页) 励。“那你明天会来吗?”我直接发了条消息问她,没过多久,qq的提示音响了,只有一个字,“会”,我记得当时我好像所有的疑惑都消散了,立马跑去衣柜,开始到处找明天要穿的衣服,穿什么好呢?我表演的曲子是安河桥,下午才拍完他们要统一穿颜色深的,说也是为了营造一种安静的气氛。我想了很久,最后拿出了我前不久新买的黑色工装裤,还有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和一件黑色的羽绒马甲,后面还带着一个灰色的帽子,又翻了好久找到了一副黑色大边框的眼镜,接着又去理了一个好看的发型,洗了一个澡,才算消停下来。 比赛的日子到了,我们选手都来得很早,我的乐队自然也是头几个到场的,弄好了琴之后,我就拿着手机,坐在演员的候场区,一边看着手机里的消息,一边时不时地望向观众席,寻找她的身影。 一切都是为你而来,你最喜欢的歌,你最喜欢的民谣,你不是想听我给你唱吗?我今天一定认认真真地给你唱。 观众席上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大幕落下,舞台的聚光灯也已经准备就绪,一切就要开始了。可是她还没来,也没有回我的消息。 她回来的,她答应过我!她那么喜欢这首歌! 她已经在路上了,再等等...... 主持人登场了,开幕词也已经说完了,“下面我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手机里还是黑屏,是不是我漏了她的消息,这舞台上信号可能不太好,估计一会儿就收到了。 她应该是到门口了,马上就进来了...... “四号选手的最终得分是8.6分!掌声有请五号选手为我们带来的精彩表演,请六号选手做准备!”该我们了,我们拿起乐器,在做最后的调音,观众席里还是找不到她,她一定来了!就坐在哪个位置上! 她来了吗?我一遍遍在上台前问自己。 她来了!我一遍遍在台上安慰自己。 主持人的报幕词已经开始了,工作人员示意我们上场。我闭上双眼,静静地走到了舞台中央。 好安静啊!台下的观众都去哪了?不是有将近一千多人吗?他们的掌声呢?我睁开双眼,一片黑暗,巨大的红色幕布正从我的眼前慢慢展开,聚光灯照在了我的脸上,掌声四起,我站起身,和我的乐队一起鞠躬致谢,舞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台上的六个凳子,摆成了一个圆弧,我坐在弧形的中央,右手紧握着话筒。 大提琴拉响了,非洲鼓,单簧管,接着是吉他和贝斯,所有的声音都像之前排练得无数次那样,完美,有序,悠扬。 她来了,就坐在台下。这是我闭上双眼开始唱歌之前最后一次告诉自己的话。 “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像是被五环路蒙住的双眼;请你再讲一遍,关于那天,抱着盒子的姑娘,和擦汗的男人。” “让我再尝一口,秋天的酒,一直往南方开,不会太久;让我再听一遍,最美的那一句,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大提琴开始了它最美丽的演奏,长音,揉弦得颤音,悠然滑落,让我又一次回到了那片苍茫之中。 我知道,她没有来,我没有听到她的声音,太安静了。 我抬起了头,泪水从我的脸颊上滑落,聚光灯再一次变得刺眼无比,“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是勉为其难;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 所以你好,再见......再见...... 单簧管在最后得重复的长音中慢慢变暗,逐渐消失,配合着吉他得泛音,还有大提琴的揉弦,让所有的表演画上了句号。我在台上睁开了双眼,泪水还是止不住地流淌,很奇怪的是,我看得到他们的呐喊叫好,还有他们拍手称赞的样子,可我就是什么也听不见,就像贝多芬在写出那首《命运交响曲》的成功后,依然站在舞台上不知所措的心酸,我站起身,礼貌地鞠躬,以表我的感谢,直到舞台落幕...... 所有人都在议论我们的乐队,是的,那天开始我们就火了,甚至还有好多粉丝,要来加我们的微信。可我都不在乎,那场比赛我们拿了第一,我更不想去炫耀,因为那场比赛,已经失去了意义。 她没有来。 我一直等到比赛之后所有人都散场离去,也没有等到她的出现。只记得那天很晚很晚,她在qq上告诉我,临时有事,非常抱歉。 我压抑住内心如潮水般的话,回复了她一句,没关系,还有一个憨笑的表情。 我一阵苦笑,忽然想起了她说的一句话,你看看你,在那唱歌,跟个傻子一样。呵呵,我可不就是个只会在舞台上唱歌的啥子么?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表白 人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动物,往往对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充满了希望,充满了幻想。以前的人,看得到天空,羡慕鸟儿能在空中自由翱翔,却怎么也得不到天上的一颗星星,一朵云彩,几千年来,甚至几万年来,人依旧对它们充满了向往,充满着期待。就像那句话一样,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美好的。 她就像天上的云彩一样,轻盈美丽,而我就像大地上的一棵大树,想像天空一样,拥有云彩,或者像微风一样,能给云彩一个说走就走的旅行,陪伴着她,浪迹天涯海角。于是我这棵树,努力地生长,爬啊爬,却怎么样也到不了她的高度,她是那样的虚无缥缈,游荡在我可望不可及的蓝天。 可我总是在一次次的失望中,原谅她对我的做法,也总是把很多很多的不理解化为理解。 但是,那一次,我怎么也理解不了。为什么当初的约定,最后变成了我一个人孤芳自赏的结局?那天晚上,我没有和他们一起参加胜利的聚会,他们见我没参加,也就没有组织,很早就各回各家了。而我呢,一个人推着自行车,慢慢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 晚上八点半的冬天,天空上一点点地飘着雪花,落在我的头发上,很快便化为了水滴,顺着头发落在了我的头层的皮肤上,有一丝凉意,似乎还带着一点点刺痛,可也只是一瞬间,很快那种感觉就消失了。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流,在那暗黄色的路灯下,失去了原本的色彩,只有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在这一片暗黄之中显得非常特别,给这单调的夜空点缀一些新鲜的元素。可是没有人在意这些,路上的行人都匆匆走过我的身旁,十字路口的尽头公交车站下站着的人,他们有的接打着电话,时而眉飞色舞,时而仰天大笑,有的人则是顺着马路望向远处的延申,等待着回家的班车来临。 他们没有人在意这个城市里任何一个人的悲伤,就像我也不曾在意他们的荣辱得失一样。我推着自行车,慢慢走着,我开始哼起了歌曲,从那首《安河桥》,再到《斑马斑马》,再到以前自己喜欢的歌曲,开始只是哼着曲调,到后来我开始唱起了歌词,到最后我开始放声歌唱,丝毫不在乎行人看我怪异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眼神。习惯了这种孤独,也有了自己情绪宣泄的方式,可是这一次,我好像没有习惯这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歌曲唱到了最后,我发现自己怎么也唱不下去了,啜泣、更咽让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远处的灯光在我眼里渐渐变得模糊不清,像是得了高度近视一样,看什么都自带滤镜,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脆弱,好像变得越来越不堪一击。 她真的不喜欢我吗? 是的,她不喜欢你,不要再这么矫情了,你不配。 可是她喜欢听我唱歌,她喜欢和我坐在一起!你根本就不懂,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 呵呵,你太天真了,她对你好只是出于友谊的关系,她根本不会对你产生除了友谊外任何一点点的感情!醒醒吧! 我就这样,自问自答,就好像在和我的影子说话一样,像是一个疯子,尽管我自己也知道,也许她真的不会和我认为的一样,一切也许真的是我自己自作多情,把自己活得那么卑微。可是我不甘心,因为自始至终我不曾和她提起过任何关于喜欢的话题!她也许都不知道我喜欢她!我都没有表白,怎么就会被拒绝了呢? 是啊,我还没有表白。 当时,我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也许是发烧冲昏了头脑,让我开始变得有些神志不清,但又好像我很清醒,很清楚我在干些什么。于是,我骑上了车,向着家的方向快速奔去,因为,我只想要一个答案。 到了家,锁好了车子,我就飞快地上了楼,书包也没有放下,打开了我房间的电脑登上了qq,点开了对话框。我尝试着平静下来,由于刚才跑的关系,到现在呼吸还没有恢复过来。我打开音响,放着那首《安河桥》,开始了我对她的倾诉。 “在吗?其实今天你没能来,说实话我非常失望,怎么说呢,自从见到你的第一面起,我就对你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一直到后来的相处之中,我渐渐明白了这种感觉不是别的,而是喜欢。没错,我喜欢你,我知道你可能对我没有那种感觉,所以在这里,我也很真诚的向你道歉,对不起,我的出现也许打扰了你的生活,但是我敢说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我都 (本章未完,请翻页) 是开心的,我喜欢那种心照不宣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有在你这里我能找到。其实今天的表演,就只是为你准备的,你还记得你说你想听我为你唱这首歌吗?我做到了,我在那个舞台上为你唱了,可是你没有听到,我很遗憾,那个乐队,也是我为了准备这次演出自己组建的,所有乐器的曲谱也是我自己改编的,我就是想让你听到,听到这首你最喜欢的歌,听到我对你的心声。 你不用紧张,我并不是想在这里要一个结果,我只是希望你能知道,在这么大的世界里,有人还偷偷爱着你,偷偷喜欢着你,默默地付出,可能你不会需要这种付出,但是那个傻子他就是愿意。我自然不想因为我说了这些影响到我们的友谊,所以我再一次和你道歉,对不起。希望你能明白我的心意。” 我喜欢你,对不起。 世界上最没有联系的两句话,却从我的嘴里让他们有了联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些话,为什么会道歉。喜欢并没有错啊!可我就是说了,我也不明白,我到底是在珍惜那份友谊,还是在渴望那份爱情?我不知道。 在和她说了这些话之后,我赶忙退出登录,我怕看到她回我的消息,害怕那个特别关心的铃声响起,害怕自己被拒绝而后惨淡收场,又害怕她长久的沉默,害怕她对我的置之不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骗自己,骗自己我刚才什么也没有做,只不过是打开了电脑,播放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而已。 可是这样自己就能安心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我只记得,那一晚,我没有睡着,满脑子都在想各种不同的结局,一直到天亮,我才有了困意,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来到我的身旁,穿着无比洁白的连衣裙,她的长发在空气中轻轻舞动着,脸上洋溢着天使般的笑容,慢慢向我走来,然后牵起了我的手,一句话也不说,在我之前看到过无数次的一片苍茫之中奔跑着,原本我以为的傍晚,现在却成了日出,被火烧过的天空,现在变得明亮起来,我也笑了。 是的,那是我至今为止做过的最美丽的一个梦,那一刻,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与祥和,像是家里给我的温暖一样,我好像也有家了。 (本章完) 第二十四章 答案 也是不知过了多久,天亮了,这也是人生中第一次的失眠,这个夜,我在一个半梦半醒里度过。然而一夜后我好像还是很紧张,不敢看我的答案,甚至直到后来的高考查成绩的时候,我都没有如此过。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起了床,洗过脸刷完牙之后,便坐在我的床上,拿起了手机,点开了那个闪了一夜的消息。 有两段话,一段长的,一段短的。长的我没来得急看,先看到的是短的消息——“我们还是先做朋友吧。”我的呼吸又一次急促了起来,顿时感觉像是天塌了一样,胸口堵得非常难受,但我还是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去看看她对我到底是怎么说的。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喜欢我,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很感谢有你的陪伴,和你每天打打闹闹的我真的非常开心,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会为我做这么多,我当然是很感谢,但是也只是感谢而已。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但是我们之间也只能是友谊而已。我们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也有我的梦想,我需要去努力,我也不想耽误了你,所以很抱歉,我现在还不能接受你,你以前对我的好我都知道,我也记得,至于未来会怎样,我也不清楚,我只想安安静静地过完这段高中生活。你是个好人,你会遇到更好的。” “我们还是先做朋友吧。” 就这么些话,从头到尾都是拒绝,一张好人卡,送到了我的手中。这和我梦到的不一样。 我一时间脑袋里空了,感觉整个身子都空了,瘫软在床头。我躺在床上,泪水顺着眼角,滑落到了两鬓,最后浸湿了枕头。我明明不想流泪,可是我控制不住,我开始一遍遍问自己,这是我的答案吗?她真的是这样想的吗?我是不是什么地方做错了,惹她不高兴了? 会吗? 可是她已经说了,给了我答案,她有拒绝我的权力,是的,她有这个权力。也许是我自己不够优秀,我知道,当时的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有些胖,还很黑,又黑又丑的,怎么可能会让人喜欢,为什么我就是没有这个自知之明呢? 活该!汪潭你活该被拒绝!她说了,她不喜欢你!你的一切都是徒劳!你就活该被拒绝!活该单身!活该!你懂吗?你简直愚蠢至极,无可救药!她说了她有梦去追,可你呢?你有梦吗?没有!可怜至极!你为什么不拿个镜子照照自己,你觉得你配吗?如果你是她,你难道不会拒绝自己吗?看看你这副样子,我先问问你你自己喜欢你自己吗?你自己都不喜欢你自己怎么指望别人喜欢你?即使她和你在一起了,她不会觉得丢人吗?一朵鲜花插在了你这坨牛粪上?汪潭我问你,你配吗?! 空荡的房间里,就剩我自己一个人,我那带着哭腔的嘶吼回荡在房间里,回荡在那个清晨里,回荡在那个十六岁男孩的心里。那天早上,我在又一次洗完脸之后,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准备去上学。时间还很早,太阳也只是刚刚升起,我比平常早了两个小时出门,外面的世界,新的空气,新的阳光,新的一天。我不想骑车,我想看看这些我平日里匆匆路过的街道,还有那些风景。刚入冬的城市里,地上还残留着前些日子里下过雪的痕迹,本来就冷的寒天在经历过一整夜的黑暗之后变得更加逼人,我把双手塞在校服外的羽绒服口袋里,带着耳套,还是冷,冬日里的朝阳很美,东方的天空上那一抹晨晕像极了盛装出席的少女腮上的嫣红,蓝蓝的天空上不挂一丝云彩,城市里的喧嚣在这时候小了许多,只有来来往往的发动机的低声轰鸣,还有那些同样穿着厚厚的棉衣的环卫工人拿着铁锹和扫把,清理着路面的积雪和垃圾,街道两旁的榆树上总能听见麻雀叽叽喳喳的声音,却看不到他们飞来飞去觅食的场景,离家不远处的广播电台播放着早间新闻,基本上每天都能听到,菜市场门口的老头老太太,嘴里喘着哈气,围在卖菜的摊主前只为买上最新鲜的一把韭菜...... 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慢慢地走着,好像忘记了我是个学生,忘记了我是谁,安静地看着别人的生活,一切都是那么祥和,谁也不知道这个城市里昨晚有人一夜没睡,不曾知道有人总是喜欢流泪。是啊,曾几何时我也是个热爱生活热爱音乐的小青年,快乐阳光,怎么如今变得这么郁郁寡欢,开始羡慕他们的生活了呢? 我已经有答案了,所以不用再去想了,不用再抱有任何幻想了,她终究有一天会厌倦了你的友谊,到最后默默离开,你只是不明白罢了。 那天,我第一个来到了学校,我就一个人坐在校门口的石凳上,冷得不行,但也没有办法,我好像再也没有力气站着,耳朵里赛上了耳机,这一回,我再也不愿意听到那首《安河桥》,也不是不愿意,是害怕,没错,我害怕那首旋律再一次让我回忆起那些和她欢乐的时光,那些被我误认为是爱情的日子,我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没错,我是自作多情了,所以活该承担这些伤痛。 可是有些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得见。她还是我的同桌,只是这一晚发生了很多事而已。她也来了,背着书包,梳着长发,很平静地坐到了我的身旁,默默掏出语文书,看着今天要学的内容,一句话也没有对我说,以前她总是非常兴奋地和我讲她前一天遇到的事,能絮叨好久,可是今天她没有,好像又回到了初次见面时的那种高冷。我也没有说话,也不敢看她,教室里平日最吵闹的角落到今天忽然变得安静下来,我和她相互都没有搭理对方,我装作内心平静的样子,做着我的事情,我有些担心她会发现我伤心的痕迹,然后更加看不起我,一时间,场面非常尴尬,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是啊,故事也该落幕了,她也该和我说再见了,就像她说的,未来会怎样,我们谁也不知道,但至少现在清楚的是,她的确不喜欢我,而我再也没有必要纠缠,无论我自己有多么悲伤和不甘,我都得接受,接受我用竹篮打水的结局。 (本章完) 第二十五章 废墟里的曙光 在我还不懂爱情的年纪里,我以为我遇到了一个可以让我用一生来守护的人,可是时间啊,他不做美,让我在一个没有任何能力的时候爱上了一个我以为对的人。十七八岁的年纪,爱是什么?就是一种简简单单的陪伴,陪你上课,等你放学,送你回家,你渴了,给你买水,你饿了,给你买零食,你哭了累了,给你依靠,你笑了乐了,给你陪伴,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最终,你厌烦了,腻了,不再需要我了,给你转身的背影和默默的啜泣。 说爱,太深,当时的我不懂,说喜欢,太浅,后来的我承认。在那之后的一周里,我再也没有和谁讲过话,每天都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就好像一个人活在了一片空白里,任凭外面的世界风吹雨打,都与我无关,这个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他们呢?都走了。 我那时候每天一个人坐在上学放学的公交车上,耳朵里还是循环播放着纯音乐,呆呆地看着外面的景色,回忆着我曾经幻想过的未来,有一天,我会和她一起考入彼此理想的大学,一起毕业,我们都有了很好的工作......可是我现在,连幻想的权力都不在拥有了。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吞噬着每一个天真的孩子的幻想,无情地剥夺着他们本该拥有的无邪烂漫,然后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们,这就是现实,你必须学会长大,在那之后丝毫不忏悔地扬长而去,始终认为自己做得没错,因为他总得学会成长,因为这是他的必经之路,只留下那个被折翼的天使一个人站在原地默默流泪,最后变成一个恶魔,继续告诉下一个来到这里的人,做着同样的事情...... 那叫成熟,那叫成长,你没有权力怪我! 是啊,我该去怪谁?或者说,我又能怪谁? 直到有一天,一次偶然间的机会,我遇到了老何。他自从中考之后来了一中,然而 (本章未完,请翻页) 来到学校这么久,竟不知道我的这位老朋友居然就在我们教室的对面的班级,后来才知道他每天都坐公交车上学,每天也能看到我骑车,就在这几天要不是我坐公交可能都碰不上他。那是中午的一次体育课,他站在操场上老远就冲我挥手,然后跑了过来。他还是老样子,理着小时候的寸头,个子长高了不少,也少了小学时候的臃肿,整个人显得很精神。我们在一起走着聊天,聊着聊着他看出了我的心思,对着我的老朋友我也没有隐瞒,把这几个月以来遇到的事情都告诉了他,我以为他会像一个正常的朋友来安慰我,可是他却用另一种思路给了我希望。 “我倒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吧,她还是喜欢你的,也许就真的和她说的一样,她怕耽误学习,也怕影响你,人家不都说了嘛!要和你‘先做朋友’!”他很认真地给我分析着。那时候原本暗淡无光的心里忽然变得明亮起来,我赶忙掏出手机再次看了看聊天记录,没错,正如他所说,最后一句短的消息,果然是“我们还是先做朋友吧。” 你有见过春雨润物的样子吗?雨后的春笋,生长的样子就是我心里的样子,那一刻,我好像又一次看到了阳光,看到了希望。是啊,那时候的我,就是这么天真,哪怕有一点点的希望,或者说那都不是希望,都能让我死灰复燃,让我原本就要死去的心,再一次满血复活。 下午放学后,乐队里的伙伴们都跑来找我,想问问我对乐队以后的发展之路。也许是因为心情大好的原因,我竟然一刻间有了新的决定!我要再一次为她疯狂!既然她错过了我的现场演出,那我就去录音棚里,录出来,发一张专辑给她听!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他们时,我以为他们会拒绝,没想到他们却很兴奋,都表示赞同,就算自己出点钱也没关系,毕竟这也是人生中第一次去录音棚里露脸,于是也就是在那一天下午,我们又一次开辟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了一个第一次,我们即将成为全校有史以来第一个近录音棚的乐队。 一切都只是因为对她的一句话的想法的转变,因为从另一个角度的理解,我又一次踏上了这条不知道有没有结果的不归路,就好像赌博一样,哪怕还有最后一点点的资金,我都要赌一把!我赌我自己还有机会!于是我就到处找人,然而别的地方的录音棚很贵,基本上这一首歌要录制下来都要三千多,毕竟都是专业的设备,专业的制作,都是按分钟收费的,想要质量好自然少不了掏腰包,我们六个人,一人五百,我估计不太现实。 我只好求我的教我单簧管的老师。他也有录音棚,也接这种录音的活,他也看在我是他学生的份上,就给我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这一首歌在他这里录制,只要五百。他问我什么时候录,也许是我太过于激动。直接告诉他下周末,我就来!就在我把消息都告诉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在责怪我是不是太着急了!毕竟都想好好找时间再磨合磨合,争取达到一个最完美的效果,可是知道只需要五百块的时候,他们都和我一样激动,也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在那个纯真的时代,年少时的我也曾鲜衣怒马,我想给她我所有的温柔,我想用最最浪漫的方式告诉她我喜欢她,我要告诉她,她就如同我笔下的每一句诗,是凝结了所有语言的精华;我要告诉她,她就如同我写过的每一个音符,是汇聚了所有情感的叠加;我要告诉她,她就如同我醉过的每一个晚霞,是覆盖了所有景色的芳华。我想为她歌唱,我想一生只为她歌唱,我想为她,把最最感人的旋律,最最迷人的画,送给她。我不知道我能为她做多少事,我也不知道她能接受我为她做多少事,反正,我做了,我要像追梦一样追她,因为她就是我的梦,是我一次次站立不倒的旗帜和希望。 是的,那一片废墟后又一次出现了曙光。 (本章完) 第二十六章 告别之曲 有些时候,我真的想回到过去,再回到那些让我有喜有优的日子,重新温习一下那些出现在我的记忆里的每一个人,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甚至是那些与我仅有过一面之缘擦肩而过的人,我也要问清楚他们的名字,让他们最美好的一面全部封存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生命里最最美好的时光。 然而,我没有。因为当时的我不会意识到这些有多么珍贵,就像她对我一样。 深冬里,十二月的城市里早已堆起了皑皑白雪,来往的行人裹着厚厚的行装,嘴边缠绕着哈气,在这里忙忙碌碌,各自为了各自的前程默默生存。我提着装满乐谱的黑色皮包,也和他们一样在这个城市里穿梭。灰蒙蒙的天空上飘着雪花,抬头望去,看不清雪花从何而来,却有一种穿越银河,遨游宇宙的错觉。 我顺着记忆中的路线来到了老师的录音棚,推开门,一股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原来大家早已经在那里等候了,我提前半小时出门,路上也就只花了十分钟,原本以为自己可能是最早的了,却不曾想他们比我来的还早。他们各自也已经拿着自己的乐器早已做好了录音前的准备工作。 老师也很开心,毕竟这一次也是让他骄傲的时刻,自己教的学生也可以这样出彩。他让我们在录音前合奏了一遍,顿时对我改编的曲子刮目相看,原本以为效果可能不太好,却没想到仅仅就是简简单单的几个乐器也能表现出音乐现场的感觉。随后,我们逐个进录音棚录音。 先开始的是吉他,老师的设备很专业,录制每一个乐器都有专门的话筒,吉他不需要进录音棚,只需要插一根线连接吉他和电脑上的转换器就可以了,为了增进乐手的情感老师还特意让我唱,配合着她的演奏,很快,一遍过,从开始的拨弦一直到最后的泛音,没有一点点遗憾之处。接下来的录制就需要录音棚了,非洲鼓配合吉他先录的音,紧接着是大提琴,单簧管,还有贝斯,经过简简单单的调音后,就轮到我了。 “准备好了就开始,三、二、一。”,厚厚的耳机里传来了老师的声音,我点头示意后,音乐就在耳机里响了起来。毕竟是在录音棚里的效果,所有的音色都要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得多,我闭上了眼睛,脑海里又浮现了那个画面,那片荒原,那个太阳,那个在绝望中追逐光明奔跑的男孩......我尽力把我的情感发挥到极致,也尽力在把这次 (本章未完,请翻页) 录音当作演出,就像她在身边默默倾听一样,我一手扶着二级,一首紧握着麦克风,录音棚里记录了我内心所有的情愫。 很快,所有的录音工作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老师的工作了,对我们的录音做最后的后期处理。老师很高兴,因为他也没有想到我们能够一遍过,省了很多事情,我们把钱一起给了老师之后就告别了,只需一周,我就可以来拿我的作品,我自然也是满怀期待。 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喜欢开玩笑。我们要分开了。也就是录音后的第二天,班里又一次的座位大调换,这一次,她没有让我去向老师求情,对座位有任何的要求,或者说只有一个要求,只要不和我坐同桌,谁都可以。老师把新的座位表用投影仪展示了出来,我们的确是分开了,而且相隔很远,基本上是一个教室里的对角线,我抱着书包,默默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我当时应该会说很多很多话,又或者会疯狂地跑到办公室再一次和老师提条件,又或者当着很多人的面质问她为什么不愿意接受我,可是,内心里最真实的我没有这样做,他让我保持冷静,告诉我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应该自己去承担,我并不是她的什么人,她是自由的,也是无辜的。 是啊,她是自由的。她应该去她喜欢去的地方,尽管那不是你的身旁。 我的东西很少,就一些上课用的书还有一些本子什么的,收拾好,我把书包立了起来,呆呆地坐在我的位置上,她也还在收拾,也没有抬头和我说一句话,因为我知道这个换座位的要求也许就是她去找老师谈的吧。我就这么看着她,她还是和以前一样,一样的温文尔雅,一样的令人着迷,可是脸上似乎少了之前的笑容,又回到了她最开始的高冷。 “菁雪,告诉你一个消息。”我最终还是打破了沉默。 她终于抬头,望向我,我注意到她原本澄澈的眼眸里似乎还夹杂着什么不一样的东西,还是没有微笑,只是像最开始相遇时侯的表情,等着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我可能要红了。”她感觉好平静,也没有像之前一样对我这个冷不丁的笑话开怀大笑,然后放肆嘲笑我,只是嘴角微微扬起了一下,然后说道:“怎么个红法?” “你还记得你之前放我鸽子的那次吗?我告诉你哦,我可记着呢,但是呢我大人不记小人过,我觉得我们那次表演效果挺好的,所以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们就去录音了,接下来我打算这周末把歌曲取到手就发布了!”我记得当时的我尽力掩饰着内心的伤痛,故作开心地和他说话,也最终还是没有告诉她我录音的真实目的。 “那很好啊。到时候你发了我一定会听的,这次绝对不会放你鸽子。”我好像有些不认识她了,她依旧很平静,平静得让人有些失望。 “那就一言为定了,老同桌,那就再见咯!”我的泪水好像快要流出来了,但我还在微笑,最后还是说出了再见,我不记得当时我说完这句话她是什么表情,因为当我说完这句话以后,就没有回头了,背上了我的书包,转过身,挥着手,离开了。 也许就像薛之谦唱的那样,我是一个演员,在一个特定的场合,说着特定的台词,转过身把自己的所有表情都埋藏在内心的深处,因为不能让观众察觉到这一点,否则我的演出就是失败的。但好像我自始至终都不是一个好演员,总能让她看出我的破绽,这一次的告别,连我自己都能听出说那些话的时候声音的颤抖,她怎么可能听不到,但是她应该是一个好演员,因为她把所有的高冷,所有的冷静演绎的那么真实,真实的让人有些后怕,就好像那是真的一样,就好像我从来都不曾认识她一样...... 就这样我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一周,周末时我按照约定,取到了我的录音文件,当我把这些发送给乐队成员的时候,他们也是非常感动,也一个劲儿地说这录音棚就是不一样,以后一定多排练几首歌争取发个专辑啥的,我不知道我这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就怀着这份复杂的心情,把这首歌,上传在了网易云音乐上,随后又以6:30乐团的名义,把这个链接分享在了空间里,紧接着就是一阵疯狂的评论和转发,因为他们和我一样都很喜欢这首歌,也很看好我的乐团,一时间,我的乐团成了所有中学乐团里最出名的,一首歌迎来了三千多条转发,当然这里,第一个转发的就是她,樊菁雪,这一次,她没有失约。 我不知是该开心,还是该难过,丢了她,赢了天下又如何?我一时迷失了方向,怎么也没想到,原本是用来打开通往她心里大门的音乐,如今却成了告别之歌,原本都看到曙光的我,却没有想到,那确实最终黑暗来临前的一束光芒,给了我希望之后,又让我绝望,让我彻彻底底输了一切,沦为一个失败者。 (本章完) 第二十七章 新的开始,老的朋友 日子一点点过去,转眼间我已经不再是一个高一的学生了,眼看着高中三年的时光过去一半,我却仿佛一点点都没有变化,或者说有一种虚度光阴的感觉。是啊,学生就应该有个学生的样子啊,整天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又怎么能有一个好的结果呢? 事实上,最糟糕的事情还是来了。在和她换开座位以后,我好像一点干劲都提不起来,每天上课发呆,下课埋头睡觉,不愿意和周围的人聊天,从此以后,这间教室里少了一份欢乐,而且再也不会有了。我从来也没有回过头看她和她的新同桌相处得怎样,或者说我不敢回头看,至于害怕什么,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当然,我这样做的代价就是离开现在的班——学校里总共有三种班,一种是实验班,实验班又分为一类和二类,第三种就是平行班,年级里总共有十四个班级,三个一类,四个二类,七个平行班,我所在的班级是一类实验班,因此在这里的人都是年级前一百五左右的人,当然班级里的人是会依据每一学年综合成绩总排名调换的,很简单,学习好的聚一块,学习不好的聚一块,一来激发动力,而来便于管理,最好的资源,最好的老师都在最优秀的班级里,可是我,因为这一摊子事情没有处理好,让我最后还是在高一的最后一年里,离开了。 我原本以为,和她不做同桌,依旧算是最遗憾的事情,可是这么一来,我连上课偷瞄她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 是不是真的该放下了?那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这样问自己,可是就连内心深处的我也不知道答案,总还是抱着那么一丝丝可怜的希望。 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放下了,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我吧。 新学期,在那一个漫长的暑假之后就开始了。经历过高一的一番不顺,我也决定从此以后做一个安静的人,一开始我以为这很艰难,但是发现很容易,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好好学习。这一次,我从一班调到了三班,说巧不巧,这三班也就在一班的对面,我呢也从一班的班长变成了三班的班长,同时随我一起掉下来的也有另外的几个同学,包括最后在一班和我坐 (本章未完,请翻页) 过同桌的一个女生,她叫张影,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先班里很可爱的女生,她呢,叫杜蔻华,为什么我要说这两个人?因为她们也曾带给我很快乐的回忆。 张影怎么说呢?她是一个被认为是女神级别的人物吧,她是少数民族,也许是种族的优势,让她有了一张天使般的面容,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散发着一种莫名的光彩,如果说天使的样貌可以想象的话,我觉得以她为模板刻画绝对不夸张。她和我初中便是同学,我呢也一直从初中以来就是班长,所以她也总是叫我老班这个称号,要说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了解她,恐怕六年来只有和她坐同桌的那一段日子吧。 她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骨子里的倔强,不服输的精神,给人一种很干练的感觉,总是充满一身干劲,满满的正能量。在高一和她坐同桌的时候,她也总是想方设法让我和她一起努力,不要掉出一类实验班,她有不会的题,都来问我,如果那道题恰巧我也不会,她就会问别人,弄会了之后告诉我。那时候我是从班里的前几名落后到四五十名,她也差不多在三十名左右,初中的时候我和她的名次就很相近,她也总是在我上面一名,后来有机会问她是不是故意暗自和我较劲,被她一口否决了。 让我对她赞赏的是一个很小的细节。高一换完座位后的一节地理课,坐在我左边的一个女生可能表现欲很强烈,希望老师能注意到她,所以就下意识地很大声地回答问题,我呢是因为心情不太好所以就对老师问的问题小声回答,但全部都是正确答案,她呢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扩音器”,老师很快就注意到了她,就问那些答案都是她说的吗,她也不含糊,连连点头称是,就给她的课堂表现加了一分,我本来就无意争夺这小小的“名利”,可张影就不同了,就小声问我“这答案都是你说的啊,你干嘛不告诉老师呢?”见她态度很坚决,我就告诉她无所谓,大家都是同学,没有必要这样,她也就没再说话;后来的一次习题课上,她有一道题不会,但是老师刚好已经讲过去了,她似乎有些着急,不知如何是好,我就举手示意,大声告诉老师刚才的题我没有听懂,请 (本章未完,请翻页) 再讲一遍,她抬头冲我笑了笑,以表谢意。我以为这些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是在后来的一次交流课上,她在轮流演讲的时候把这些事情都说了一遍,我记得她的演讲稿好像就是在讲身边美好的细节,我呢,很荣幸成了她演讲稿里的主角,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身边的美好,说实话听完之后心里很暖,至少有人注意到这微不足道的善良。 接着,我们都来到了三班以后,她也和我说了很多,她让我不要灰心,还有机会,我也告诉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再后来,我和她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交集了,除了一件事情——抓迟到。她还是老样子,从初中开始就天天迟到,而我呢又是被老师要求抓迟到的人,从初中开始,我就拿着小本子,一到时间就站在门口,把后面来的人都记下来,然后请老师过目,那时候估计同学们都快恨死我了,因为我真的是做到了那种分秒不差,哪怕你迟到了一秒,都会出现在我的本子上。然而几乎每天我都会抓到她,说实话抓了她四五年,实在觉得过意不去,每次她都会跑来找我求情,我呢也是趁着没人看到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悄悄在本子上把她的名字划掉。 说实话,敢爱敢恨,大方磊落,在这一点上我很佩服她,对于她的情感经历我也稍微有些了解,就算失恋了,她也绝不会向别人露出一点点的破绽,内心纯洁,大大方方,让我对她也产生里几分敬意,这样的朋友,身上有太多的东西让我学习。 很多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或许不再那么清晰,但是当初美好的感觉,却怎么样也消散不去,就像我和她六年同学,半年同桌,所有对她的了解和回忆,也都只集中在那不到半年的日子里。新的生活,那时的我们都会努力,老的朋友,后来的我们都会珍惜。直到现在,也甚是想念,尤其是能有这么一个贯穿六年的回忆时光的老朋友,真的是再也难觅,我在想,如果日后相见,把酒言欢之时,不知她是否还会是和当初的她一样,敢爱敢恨,乐观向上。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见到她,见到他们,我们会异口同声“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本章完) 第二十八章 苏醒 时间啊,他不曾给我一点点机会。我已经在这所校园里浪费了半个高中,我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爱上了一个不爱我的人,弄丢了曾经属于我的荣耀与辉煌,让我从一类实验班掉去了二类,我好像一事无成。 十六岁,再有两年就成人了,我的未来在哪?我经常不敢问我自己这个问题,尤其是那时候,转到三班以后的日子,新的环境,一切都是新的,这里的竞争没有那么激烈,一切看上去都很温和,然而我就像在温水里的青蛙一样。两年后,我该去哪儿?我到底还要不要继续坚持喜欢她?会不会有奇迹发生呢? 谁都给不了我答案。 杜蔻华,其中一个我熟悉的身影。她好像很无所谓,把这些荣辱得失看得如同过往云烟,每天依旧开开心心的,上课精神了就听,困了就睡,实在不行偶尔也会到后面站着,仿佛日子对她来说,就是俩字——洒脱。 她在我印象里,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可爱里有隐藏着一丝成熟,调皮里遮掩着一丝稳重,梳着一头不过肩的马尾,白皙的脸上有时还透着一丝嫣红,一米六的个子不高不矮,缩在蓝色校服下的身影显得有些消瘦,好像大风就能吹走似的,像极了一个标准的小学的三好学生,哈哈,说来好笑,可她好像并不喜欢别人这样称呼她。和她的交集也是从高二开始的,一直到现在。 我常常在回忆,我到底是怎样认识她的呢?从初见,到相知,我总是能记得过程和结尾,至于开头,我好像怎么也想不起来。来到这个班级里,我不太愿意和别人坐同桌,那时的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待着,老师也就满足了我这个需求,让我坐在讲台旁,于是,在这个新班级里,我就在那个座位上度过了两年的高中生活,至今回忆起来,仍然充满怀念。 选在那个座位有很多好处。比如虽然看似没有同桌,但其实班里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你的同桌,就看自己怎样把握;其次呢就是上课听讲也方便,不太容易打瞌睡;再有就是一些自习课时独处的时候,可以闭上眼睛,静静地想一些其他的东西。 而她,杜蔻华,是全班唯一一个和我聊天的女生。那时候班里的座位是一周一换,从后往前,从左至右,两排两排轮着来,这也就意味着她也有机会坐在第一排,这也恰好能和我的课桌并在一起,她也就成了我的同桌,我不记得我是和她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事情,反正在那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期待着坐在第一排,然后坐在我旁边。 那时候,上课我会提醒她不要睡觉,她也会经常督促我好好写作业,渐渐地,熟悉以后她就喜欢“欺负”我,总是喜欢和我开玩笑,趁我不注意拿走我的帽子丢着玩,又或者在我的笔记本上画一个大大的猪头,甚至在我书上的每一页角落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知道我不会动她,她一直以为是我太胆小,太怂,总是嘲笑我,其实一直没有告诉过她,每当我看到她的时候,就怎么也发不起火来,所以就算是开玩笑的那种拍打,我都没有过。 你可能会说我是不是喜欢上她了呢?老实说,当时的我,并没有,对她的所有表现,完全是出于友谊以及不对女生动手动怒的自我约束吧。那时候的我,还是在心里放不下她,放不下樊菁雪,那个曾经让我欢笑,又让我流泪的女孩。 高二,整整一年,樊菁雪就在班级的对面,可我却一次也没有打听过有关于她的消息,甚至以前总是在qq上说的晚安,也在也没有发过,特别关心的提示音也在我无线电静默后的日子里消失了,是啊,消失了,伴随我沉醉了多年的梦想。 梦想?是啊,我的梦想是什么?一次颓废的日子里,我坐在公交车上望着倒退的街道忽然想到了这个词。我不禁浑身一颤 (本章未完,请翻页) ,汗毛竖起,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喜欢穿迷彩服,那时候我告诉自己将来一定要成为一名军人,我会拥有很多财富,让家里的亲戚对我们家刮目相看,让别人都对我爸妈说“你养了一个好儿子”......不知怎么,我的心里忽然涌上了一大股的忧伤,眼泪止不住地流淌,忽然觉得连呼吸都变得沉重起来,是啊,我是一个男人,我还有家要养,在我的身后父母还指望着我,我没有让他们失望过,难道到最后我就要混到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地步吗? 从家的公交站牌,一直到学校,我一直在流泪,当然只是流泪,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用着奇怪地望着我,而我却一点也不害怕他们的眼光,因为至少这一次,我是为自己而流泪。 从那天起,我忽然醒悟,以前我的生活里,都是她,现在她离开了,我就剩下当年没有追的梦想了。我要考军校,成为一名军官!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或许只有我变得足够优秀,才能有机会让她回心转意吧。 也许我是对的,在高二结束的短暂的暑假后,我便开始了我高三的路途,同时也开启了我正式追梦的脚步。我看着自己臃肿的身体,告诉自己,是时候与过去告别了。我做了体检,身高一米七,体重105公斤,说实话,这样的体型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要考军校,估计他们得笑死,就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我会成功,是啊,自己造的孽,终究有一天是要还的。 呵呵,我对着镜子自己苦笑,这些都是有原因的,如果换作你是她的话,你会喜欢你自己吗?我估计不会。她凭什么和你在一起,你有哪一点值得她去喜欢?醒醒吧,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你的人生就就废了! 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忍,可是我总共得长大吧。开学了,高三的倒计时开始了,我也踏上了一条新的道路,重新振作起来,去找我该有的东西。 (本章完) 第二十九章 跑道上的孩子 记忆中,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小说,描绘的高三都是特别完美的,男主长得很帅,女主也长得很漂亮,他们之间也就在这短短的一年里能发生很多爱恨情仇。是啊,戏剧般的人生,总能在平凡的日子里闪闪发光,在平淡无味中增添几分情趣。 朋友们都说,我把高三这一年活得如同电影般精彩。有时候,我也希望我的生活就像是一部奋斗的片子,在我一次次摔倒后站起来,给予我这个世界上最最温暖的阳光。 从高三第一天开始,我就开始了我的追梦路。为了军校,为了能让家里少操点心,为了能让她对我回心转意,为了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埋下的梦想,我别无选择。8月,盛夏里的日子,四十多度的室外气温,热得让人无法呼吸,在全校所有人都在教室里自习,享受那一点点阴凉的时候,我一个人,背着十公斤的沙袋,在操场上跑步,学校的操场上,一棵树都没有,四百米的跑道被晒得滚烫,空气中还夹杂着塑胶的味道,还没等到我把沙袋背到操场,我就已经汗流浃背了。想也没想,我就开始了我今天的目标,我记得很清楚,第一天我只跑了四圈,就实在是跑不动了,速度还是非常非常慢,本身就已经很大的体重,再背上十公斤的沙袋背心,让我更加喘不过气来,还有空气中一阵阵的热浪,更加让人窒息。 当我不得不停下来的时候,我的汗水已经不再是一滴一滴往下落了,而是一串一串的,蛰得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嘴里喘着粗气,不停地用自己穿的短袖擦汗,擦了又流,流了又擦,当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教室后,班里的所有人都在小声议论,都以为我受了什么刺激,我也没有理会他们,放下沙袋,去了厕所洗了把脸,继续埋头写起了作业。 第一天跑步,减掉了很多水分,体重一下子下降了1.3公斤,我很开心,没想到第一天的收获就这么大,于是,我也开始制定起了我的饮食计划,早上俩鸡蛋,中午一小碗米饭,只吃素菜,晚饭就喝一袋牛奶,锻炼这一方面,第一天跑了四圈,算是极限了,所以我决定每三天加一圈,想这样一点点地突破自己。 也就是这样,我每一天的下午五点,都会准时出现在操场上,渐渐地,全年级的人都知道了,我要考军校,我要改变自己。一开始跑步对我来说,简直是要命,喘不上气,还跑不快,一直以 (本章未完,请翻页) 来我的一千米就没有及过格,基本上都在五分钟左右,甚至可以慢到五分半,被体育老师说用手爬都比我快,我实在是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所以每当我跑不动的时候,我会竭尽全力告诉我自己,我必须继续跑,我已经没有退路了。然后假想菁雪她就在操场的两边看着我,在终点等着我,同时她等我的地方也是军校的门口,这样一想,尤其是想到她和军校,我的步子就会变得快了起来,一直到最后的终点。有一次,在我跑完步放松的时候看到了草地上有一个黑色的蓝牙音箱,没有人要,我就只好先收下来,没想到这一收,就是好几年。 于是,从那天起,我每天跑步就有了新装备,带着音响,下载了很多我爱听的歌曲,陪伴着我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的进步也越来越大,从一开始的四圈,到后来的五公里,再到后来的十公里,都是这样一圈一圈积累下来的。到后期我发现我的学习时间根本不够,所以就只能在放学后在操场上跑步,我的体重也从三位数变成了两位数,好像一切都在向着好的地方发展着。 等到我能跑很多路的时候,我就会发现跑步没有那么恐怖了,反而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在一天忙忙碌碌的学习之后,我还能在外面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看傍晚的彩霞,望着学校围栏外的车流,顺便感慨一下自己的生活,虽然这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感到孤独,反而觉得很充实,自己也没想到,这坚持,就又是三个月。 那时候跑步,一开始有很多人看到我跑过去都不会说什么,顶多就是嘲笑我跑得太慢,但发现我每一次都跑至少十圈以上的时候,就再也没有这样说过了。当时还有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因为每天去操场的人都很多,他们也都知道我每天一定会来操场跑步,而且总会带着一个音响,所以就有很多人愿意和我一起跑,那些平日里跑步很快的小学弟,也喜欢跟着我的速度,然而最主要的就是喜欢听我音响里的歌,他们也觉得那样跑很有感觉,所以每天下午放学都能看到两路纵队,基本上是一个步伐在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跑,不知道的人以为这是那个班在组织锻炼身体,其实都是他们自发地跟过来跑,一开始只有我一个人,可是到了后来,他们看到我,就很自觉地跟在我后面,队伍太长就又补上了一路,也许是跑的久了,自 (本章未完,请翻页) 然也很会掌握速度和步伐,他们练着练着也觉得平日里难以克服的五公里,都已经不再是什么难事了。 所以,我跑步的事情也在整个学校里传开了,甚至在一次月考后的总结表彰大会上,一个同学代表发言里还提到了我每天跑步考军校,领导也号召所有人向我学习,我怎么也没想到,我这一点点的坚持,居然换来了这么多的关注,这也在不知不觉中,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我忽然害怕自己万一考不上,一旦考不上我可能就颜面尽失。 我告诉自己,我真的是没有退路了。我也开始尝试着一点点地加大训练量,每天在操场上的时间从原来的半小时到后来的一小时,也加上了跳绳训练,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能让体重减的快一点,能让我更加安心一点。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问我,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我都只是笑笑,然后很轻松地告诉他们,就那么坚持下来的呗。其实他们没有听见,我曾经在所有人都走完后的操场上,一遍遍地大声鼓励我自己,一定要跑完全程,有时候我会幻想自己是一名战士,前面五公里有我的战友,我必须跑过去救他,要不然他就会因为我而丧;有时候我会想《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想着他为了自己的班长能留下来而不懈努力,嘴里背诵着钢七连的入连誓词,“我是钢七连第五千零一名士兵,我为我之前的五千名士兵而感到骄傲,我更为我自己是钢七连第五千零一名而骄傲!” 就是这样,日复一日,每次跑完步,我的脸上不仅有汗水,也有被擦去的泪痕,可是这些,谁也不知道。 包括她。 我很想让她看到我努力的样子,可又不想让她看到我那副狼狈的面孔,以至于每次跑完步,那个在跑道上的孩子总会先看向操场入口的栅栏,盼望着能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可惜那里什么也没有,他一次次地骗自己,她一定来过,在一旁默默为自己加油,然后等到合适的时候因为羞涩而离开,这样才会给他希望,让他感觉好像不是自己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后还有她,他的前面就是梦想的终点,所以,那个孩子,每天都会在傍晚的时候,看着门前的马路来来往往的车流,看着夜空里黄色的路灯,嘴角微微扬起,享受着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虚假而又真实的快乐...... (本章完) 第三十章 严冬 又一次,天空中飘散了星星零零的雪花,气温也在大雪飘落在大地上融化以后骤降,渐渐地,街道上已经白茫茫的一片,原本在黑板的角落上三百多天的倒计时也变成了两百多天,学习算是倒了一种更加紧张的阶段,每天做不完的卷子,讲不完的题,发不完的牢骚,谁都希望时间过得再快一些。 虽然说天气已经不允许我再继续坚持下去,可是当时的我心中始终燃烧着一把火,好像怎么也浇不灭。依旧是那个时间,每天放学,冬天的夜很漫长,从我走出校门的那一刻,整个城市就已经被黑暗笼罩,唯有操场上的大路灯还在闪耀着光芒,我背着书包快步走去,冬天不同于其他季节,穿的厚跑到后面会很难受,穿的薄又容易感冒,之前也受过教训,穿的太少,跑完步耳朵冻裂了,手也冻僵了,弄得三天都没好,所以我就折中了一下,脱去外面的棉衣,戴上手套和耳套,穿着一件稍微厚一点的毛衣跑,到最后浑身上下冒着热气,就好像羽化升仙了一样。 虽然说外面冷,但我只当是一种对我的考验,因为我知道我自己要的是什么。 转眼就到了十二月,从初冬到深冬,对我来说好像只是过了很短的时间。班里的同学大多数都要求上晚自习,都觉得晚上回家自己写作业效率不高,所以宁愿在学校多待一会儿,认认真真把作业写完再回家。在我的学校,走读生不需要上晚自习,但是可以申请,前提就是有人来接送,冬天的晚自习在半夜一点半才下课,所以一个人回家难免会不安全。一开始,我并不想和他们一样,我只想在每天跑完步之后快快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坐在电脑桌旁,打开电脑播放我喜欢的音乐,然后开始写作业,不管怎么样,我也一定要在十二点半之前睡觉,即使作业没有写完,大不了就第二天把没写完的一抄,也就算了事了,对我来说上课才比较重要,拿作业换第二天的好精神,怎么算都值。 可是,也是后来,一件事情改变了我的主意。和我关系特别好的哥们——韩涛,他的性格和殿龙一样,老老实实,甚至稍微有那么一点木讷,但又感觉比较沉稳的一个人。我之前也说过,我的朋友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待人真诚,比较他们也是我自己用我的一片赤诚之心换来的朋友。关于他的故事,我觉得还是再晚一点叙述比较好。一次周五大扫除,他和我一起在最后收尾,平日里他都是在学校上晚自习,也没有多少机会能和他一起说话,恰巧那天下午放假,我也就和他一起回家。他也比较喜欢走路,和我一样,只要有时间,即使是寒冷的冬天,我也愿意在街上慢慢散步。 “你知不知道樊菁雪也在上晚自习?”在一阵闲聊之后他忽然对我说,韩涛上晚自习我自然知道,可是至于她我却浑然不知。 我摇摇头,表示不清楚。 “我昨天看到她和咱们班的那个李凯,好像一直有说有笑的,聊了整整四节晚自习课呢!”韩涛当然也知道我喜欢樊菁雪的事情,我当时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告诉我这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些。 我的心颤了一下,忽然有些感觉眩晕。“不会吧?再说了,人家可能只是朋友间的闲聊吧,又说明不了啥啊。”我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但是却有些惶恐地望着韩涛,心里期盼着他告诉我这是一个玩笑,只是想看看我尴尬的反应。 可是话又说回来,我的朋友又怎么会开这种玩笑呢?他那么真诚。“我觉得你晚上回去学习也学不进去,倒不如也申请一个晚自习?”他是出于好心,可是我没有很快的回答他,而是陷入了沉默。 不是不想说,而是我不知道说什么。他见我不说话,也就再没有说什么,便赶快把话题转移到其它地方去,我也就心不在焉地附和,一直到彼此分别,我也没有挤出过一丝笑容。 李凯,是我到这个新班级里的新同学。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气质,长得还算清秀,但好像总是老师眼里的差学生,给人感觉有些吊儿郎当,好像自从我来这个班里对我多少有些成见,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人不太好相处,所以在此之前我也没有怎么和他有过多的交流。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出现这样一个人。第二天,我就跑去班主任的办公室里,告诉老师我想上晚自习,在经过有一系列的程序以后,我就可以晚上留在学校了。 还是和往常一样,我去操场上跑完步,冒着热气跑回了教室,收拾完我的东西,就坐在了老师安排的晚自习的座位,打开书,故作镇定地写着作业。没多久,先进来的是三三两两的其他同学,差不多快上课了,我见到菁雪和李凯俩人一起进了教室,有说有笑,若无旁人,都沉浸在刚才晚饭时的相谈甚欢中。我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便赶快低下了头,说实话,我挺害怕看到这样的场面。 这不是真的,他们只是很好的朋友,他们只是很好的朋友,他们只是......不一会儿,铃声响了,他们好像还是没有人发现今天的晚自习多了一个人,都各自安静了下来,有的人在吃刚才没来得及吃的晚饭,也有人趴在桌子上睡觉,为接下来的学习补足精神。这时候,门口冲进来一个人,我抬起头,一看,是杜蔻华,她可是一个冒失鬼,总喜欢在铃声响的时候再冲进来,也不知道她一天都在忙些什么。她拿着自己的东西跑到了她的座位上,然后扭过头一看,平日里空着的座位上居然多了一个人,没错,她的座位就在我的左边,晚自习的课桌是一人一张桌子,人本来也就不多,所以她也比较容易看到是我。 “哟!稀客啊!你怎么来上晚自习了呀?”她喘了口气说。 “在家学习学不进去呗!”我也转过头,笑着和她说道,同时尽力掩饰着自己刚才内心的波动,尽量让自己看得不会那么奇怪。 还没等我说完,她就又拿起自己的东西跑到我的身后坐了下来。和她闲聊了没几句,就开始写起了作业。她坐到我的身后无非也就是想要捉弄我一下,有时候也能顺便问我要我先写完的作业来抄,这么一来二去的,她能缓解一下上自习课的无聊,我自然也就没有说什么。可是心里也总有一种挥之不去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隐伤。 菁雪也是那天下课了才看到我的,冲我打了个招呼也就再也没和我多说什么话,反而是继续和李凯交流着什么。第一天的晚自习我就开始发呆了,手里拿着笔,看着眼前的题目,脑子里一片空白,也不去理会杜蔻华抢走了我的帽子在我身后得意的笑容,也时不时地拿笔在我身后轻轻乱戳,顶多也就是回过头表现出一种愤怒的样子吓唬吓唬她,可她好像并不害怕,反而被我逗乐了。弄得我也心烦意乱。 好不容易,等到了晚自习放学,我故意收拾东西慢了些,想留下来看看韩涛说的是不是真的。果然,她东西收拾得快,也没有很快离开,而是站在门口,等着李凯把书本收拾好,然后一起从教室门口出去。教室里最后剩下了我一个人,还在慢慢收拾着书包,家里爸妈忙,我也没让他们来接我,告诉他们我会自己走回去。我就坐在我的位置上,脑袋里空空的,好像突然干什么都没有力气。 大概到了凌晨两点,我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关了灯,锁了门,从教室离开。 我从来没有走过凌晨两点的街道,幽暗的路灯下几乎没有行人,整个马路都静悄悄的,似乎有些吓人,学校旁边的商店、饭馆早都关了门,只有十字路口的八点半便利商店还亮着灯,沿着马路不远的路旁,二十四小时通宵营业的牛肉面馆也还坐满了今夜无眠的人,他们有为了生活辛苦奔波的跑夜车的司机,还有一些出来吃夜宵的年轻人,在这个宁静的夜里享受着美好。严冬里的寒风,在这个深夜里更加刺骨,穿透了我被汗水浸湿还没有风干的衣服,让我忍不住地打摆子,我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尸体,步履蹒跚地行走在我的归途,又像是吃了败仗跑回来的逃兵,不知道家在何方。 空了,眼睛里空了,心里也空了,从未如此迷茫,好像被全世界所抛弃,又好像抛弃了全世界。平日里走回家二十分钟的路,我居然头一次磨蹭了三十五分钟,回到家已经是两点四十,洗完澡,就躺在了床上,顾不上享受这温暖,尽管自己不想睡,但是大运动量以后的疲惫让我的身体还是招架不住,也没多久,就睡着了。 接着就是噩梦,一个接一个的噩梦。具体是什么梦,我也不记得,我只记得那种感觉,一会儿像掉进了熔炉,一会儿像去了冰窖,直到第二天醒过来,才发现自己的枕头被泪水打湿了一片,头晕脑涨,身体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没错,我发烧了,母亲见我病的重,也只好向班主任请假,带我去小区门口的诊所打针。 有时候,人就是犯贱,明明不是自己的东西,却还要骗着自己她不会跑。那个严冬,是我回忆里最最艰苦的一段,如果说所有的苦难都是一笔财富,那我想,可能这笔财物可能算是一笔巨款,因为我怎么也没有办法忘记,多年以后的今天,在我写出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依然还在想,如果那时的我没有那样做,结局会怎么样?时间只会抚平之前的伤口,但它抹不去伤痕,我也始终没有办法做到,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是啊,哪有那么容易。 (本章完) 第三十一章 严冬(二) 我曾羡慕过身边的人的生活,因为他们可以不顾一切地活着,不用担心现在,也不用担心未来,只知道每天按照老师的要求,写好作业,每天满足自己的很多小愿望,去一次电影院,吃一次小火锅,和自己的知心朋友一起相约在校门口的奶茶店,相互倾诉着一天里遇到的小烦恼。 为什么我就得活得这么疲倦?那时候我的坚强,只不过是我安慰自己的外衣,只有我自己知道,那种孤独而又迷茫的滋味。说实话我压根看不到希望,害怕自己辜负了家人对我的期盼,怕照顾不了自己爱的人。我总是想,未来,我有能力,去照顾好身边的人,给自己心爱的女孩一个温暖的家。然而,渐渐地把自己逼上了绝境。 那个冬天,是那么漫长。 生病后的第二天,我就去上课了。那天晚自习,我没有去跑步,只是静静地坐在自习的位置上,一遍遍地问自己,还能撑下去吗?虽然体重已经减到了八十四公斤,可是好像自己的学习成绩也在和体重一起下降,然而那个曾一直被我当作信仰的人,现如今却根本不能给我一种安全感,我该怎么办? 退缩?放弃?我正在慢慢失去她。 你没有退路。 我多么希望有一个人能站出来,大声地告诉我答案,多么希望菁雪能给我一次鼓励,哪怕只是多看我一眼! ...... 可是,事情好像不会按照我想象的去发展。没过多久,教室里的人也多了起来,也依旧和之前一样,菁雪和李凯进来了,一样的相谈甚欢,满面笑容。没错,很遗憾,这是事实,就在我的眼前,放肆地嘲笑着我,嘲笑着我曾经以为拥有的一切,那些在我最最难熬的时候幻想出的未来在这些笑声中变得支离破碎,在我的心里划出了一道道伤痕,令人痛不欲生,又好像心里被人挖走了一块,连仅有的呼吸都变得异常沉重。 这不是真的!他们只是朋友!只不过是你想多了! 执迷不悟的我到了这种时候,还在安慰着自己。我想借一份勇气,来面对这血淋淋的现实,可是,没有人借我。 我站起了身,拿起了我的作业,径直走向了菁雪的书桌旁,很平静地坐下来,开始写作业。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行动不受我的大脑的控制。我也不管自习课的纪律,就好像不知道一样开口和菁雪说话。 “哟!聊什么呢!这么开心,我也听听!”我故意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一旁的李凯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瞪了我一眼,便低下头写自己的作业,我也装作没看到他,继续和菁雪聊天。 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语气,一样的笑容,一样的令人着迷。一时间我好像有一种错觉,我们好像还是同桌,回到了刚开始的样子,初见时的羞涩,相知时的快乐,一幕幕就在我的眼前,那时候真的希望这份感觉能够一直保持下去。 (本章未完,请翻页) 没过多久,第一节自习下课了,我正准备起身去厕所,走到门口的时候,李凯拦住了我。那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也是最不愉快的一次。 他很生气地一把拽住我,小声吼道:“汪潭,你想干什么?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喜欢菁雪吗?你还坐到她旁边?”他很生气地说。 我一时也非常生气,他的那种架势感觉像是要对我大打出手,可是我根本不害怕,“怎么了?教室是你家的?我爱坐哪儿就坐哪儿关你屁事儿了!”我用更加凶狠的声音回复他。 “你觉得你配吗?!”他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么一句话,“我告诉你,你给她做好吃的,送生日礼物,组乐队的事情我都知道!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你还觉得她喜欢你吗?做梦吧!” 我一时间没了底气,他怎么知道?难道真的是菁雪告诉他的吗?这句话彻彻底底地击垮了我,我松开了原本握紧的拳头,身体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他见我不说话,也就没再说什么,在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告诉我,“我劝你别再做一些没用的事情,马上滚回你的座位,别再让我看到你和她有仍和粘连!” 一时间,我愣在了原地,我不知道自己是愤怒还是悲伤。如果在以前,有人敢在我面前这么说话,我一定会让他领教一下什么叫老实人你欺负不得,可是如今,我却怎么也强硬不起来。我曾经发誓,如果爱一个人,那就一定深深爱,做她的边疆,为她抵挡所有的风霜,可如今,我像是一座废弃的长城,孤独地守护着已经不存在的国度。是啊,如果你愿意,我愿意为你牺牲一切,可是如果你不愿意呢?我也只能默默无闻。原本我是怎么都想请他吃一顿拳头,可是如果我真的对他下手了,最难堪的是菁雪,她一定会去帮李凯说话,到时候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又何必去犯傻? 呵呵,虽然我已经够傻的了。 我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世界又一次安静了下来。没错,菁雪和李凯仅仅相识了三个月,而我却悄悄地喜欢了她三年!三年啊!怎么也不及三个月!我会相信李凯说的话吗?我不服,就算是菁雪不喜欢我,我也要听到她亲口告诉我! 李凯算什么东西! 等到晚自习下课了,我还是和之前一样,慢慢地收拾自己的东西,直到教室里就剩下我、菁雪还有李凯三个人。我试探性地问菁雪,“菁雪,一会儿能不能稍微等我一下,我给你说一件事。”她似乎有些为难,一旁的李凯听到了,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菁雪竟然一把拉住了李凯的手。 那一刻,我的时间定格了,以至于在后来的很多次夜里,我都会梦见这个场面,然后自己哭着醒来。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做。她接着,半侧着身子面向我,然后用一种我从 (本章未完,请翻页) 来没有听过的语气对我说话,像是跨越一道障碍一样不屑一顾,“我看,你要是有啥事你就现在说吧。” 我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感觉那种疼痛再一次占据了我心脏的全部,脑子里忽然回想起我一次次拼搏的样子,大声地在风中呼喊着他的名字,奔跑在校园的操场上,回想起以前她不愿意让老师把我和她同桌的座位调开,回想起以前我们有多少次心有灵犀不经意间说出同样的几句话,回想起我曾经每个周六半夜起床为她准备她喜欢吃的食材,带着饭盒慌慌张张地跑到学校可是还是迟到被老师罚了四百个俯卧撑...... 心间三年来所有的痛苦,喜悦全部涌了出来,伴随着那该死的眼泪,奔涌而出。我强忍着所有的心痛,是那样的卑微。可是也许是灯光太暗,她没有看到我这副狼狈的模样。 我用略微颤抖的声音问她,“明天就是周六了,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给你带。”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在哭还是在笑,只有喉咙里声带的颤动还证明着我没有死心,苟延残喘地呼吸着生命中最后的一点氧气,渴求能够看到明天的曙光。 “哦,不用了,我以后都不太想吃了,谢谢你啊!”她说完,就再一次和李凯离开了,一样的相谈甚欢,还有那快乐的笑声,在这个雪花纷飞的夜晚,消失在了茫茫的严冬之中,不再留下一丝丝的痕迹。 这是她第二次和我说谢谢,也是最后一次。第一次说谢谢的时候,我告诉她只有素不相识的两个人才会有这些繁琐的礼节,我们的关系不需要谢谢,这无非也就是当初不想让她拒我于千里之外的措辞,可当时的她信了,并且在后来的三年里,再也没有说过。但是这次,那句谢谢好像突然变得那么刺耳。 你明白什么是信念吗?你明白把一个人当作是信念的感觉吗?你明白失去信念的滋味吗?如果你明白,你就懂得当时的我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的心变成了一片荒野,变得寸草不生。 我一直想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我用三年的真心换不来她的回眸,可是又为什么就会有那么一个人,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夺走了我的一切,或者说我以为我拥有的一切!是的,我本来就未曾拥有过! 我不配!我压根就不配拥有爱情!不配拥有梦想!这世界上我就是个多余的累赘,没用的废物!活该你这么胖!活该你成绩不好!活该你考不上军校!汪潭!你告诉我!你还配拥有什么!你的父母能指望你吗?你自己都养活不了你自己,你怎么去养活别人!你就是个混蛋!你凭什么不允许有人喜欢她!你又凭什么不允许菁雪喜欢上别人! 我一遍遍地骂自己,直到瘫软在教室的过道里。那一晚,我不知自己流了多少泪,一个人,再一次,慢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迎着风雪,任凭他们吹打在我的脸上...... (本章完) 第三十二章 严冬(三)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一路上我像是一个醉倒在黑夜里的酒鬼,疯疯癫癫地又哭又笑,街上也没有人,自己也无需在意别人的眼光,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黑夜,才是这世上形形色色的人脱下伪装露出真面目的时刻,无论他在白天里多么叱诧风云,到了黑夜里都一样,狼狈不堪。 是啊,这几天里,发生了太多太多我意料之外的事情。我不知道自己如何去面对,甚至都无法左右自己的行为,所有的言行都是出于内心深处最最本能的反应,一时间,我不记得自己曾经伤害过谁。 回到家里,依旧是无法入睡。我打开电脑,那个在桌面上摆了很久的word文件,基本上每一天我都会打开,在里面写一些东西,没有题目,里面全部都是和菁雪分开的一年,想要对她说的话,大概写了五万多字的样子,我也没有数。我打开它,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明明刚才的那一幕,我心里似乎涌出了很多很多话,我以为我说不完,可是,到头来,我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桌子上放的一摞信笺纸,上面是我人生以来第一次写的歌曲,已经完成了两首,第一首歌名字就叫《青雨》,那是她的名字,菁雪,去掉偏旁部首得来的,我想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我对她的情感,那就是音乐,我热爱音乐,我所有创作的灵感都来自于她,我可能在余生,再也不会写出那样动听的歌。 《青雨》 微风,轻轻荡 时光悠扬 坐在,台阶上 望着远方 午后,的阳光 洒在脸上 是谁在弹吉他 轻声歌唱 像天使微笑,深情遥望 像蝴蝶带来,阵阵花香 你的脚步 随歌声悠扬 轻轻地走进了 我的心房 我期待着你来到我身旁 我将用一生为你歌唱 青雨悠长 越过悲伤 有你的地方就是天堂 我期待着你来到我身旁 我将用一生为你守望 青雨悠扬 风中飘荡 有你的地方就是故乡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一场青雨,就这样下进了我的心。我曾视为挚宝的一切,如今在她的转身离去,变得一文不值。是啊,三年,不及三个月,也许我的爱,太过于沉重,太过于天真,爱的纯粹,却又爱的小心,我怕自己的一言一行,会伤害到她,更怕因为自己的一丝丝过失,让她对我,产生误解。 我弹吉他是自学的,也是因为想给她写歌,也就不觉得难。这首歌,每当深夜跑完步的时候,我都会抱着吉他,躲在房间里,悄悄地弹唱,我曾经打算在高三毕业之后,带着乐队,为她办一次音乐现场,为她写十二首歌。一年有十二个月,我想也许我陪不了她每一分每一秒,但我愿意用歌声,陪伴她一年里的春夏秋冬。 可是,十二首歌,只写了两首,一首《青雨》,另一首只谱了曲。 我不甘心,就算不喜欢,我也要让她亲口告诉我! 于是,我打开了她的对话框。 也许你会觉得可笑,是啊,哪有人会和同样一个人,表白两次呢?可是就是我,再一次,在那个严冬的深夜里,向她诉说我的爱慕之意,第二次。 “在遇见你之前,我没有想到我会第二次和你表白。这和我原本想的不一样,我并没有打算在这高考来临之际和你说这些,可是,现在看来,有些话我不得不说,因为我怕以后我没有这个机会。你知道吗?我以为我会在未来,找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或者说我理想中的爱情,是那种轰轰烈烈的感觉,海誓山盟,至死不渝,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原来我真正想要的,就是一份简单的默契,一份简单的安全感,平平凡凡,简简单单,每一天里都有小的精彩,有争吵,但是到最后都化为内心深处的甜蜜,就这样,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直到最后彼此都老得不成样子,还能相互陪伴,相依为命。我也许给不了你多么奢华的富贵,给不了你那种能被世人所叹惋的跌宕剧情,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能让和你在一起的时光,平凡而不平庸。之前的我,向你表白,真的不是要什么结果,因为就连我自己在当时,都认为不是时候,现在不同,我想要你的答案,还是那个人,那颗心,你愿意拥有吗?” 一长串的话,点击发送时,我的手在颤抖,因为我在写这些的时候,就已经料到了结尾,但是我就是要听见她亲口拒绝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彻底让我死心!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特别关心的提示音响了,两条信息,还是一条长的,一条短的,都写满了拒绝。我不记得她是怎么给我回复的,只记得她好像说她应该早一些把话给我讲清楚,她说她很荣幸,能成为一个人坚持已久的信仰,对我的所有关怀表示感谢。 那条短的消息,就是“谢谢”。 呵呵,我苦笑。我用三年的暗自喜欢,换来了一句谢谢,一句把所有幻想打破的利刃,拉远所有关系的词语,深深地扎在了我的心里。 碎了,彻底碎了,不留一片绿叶,一条河流,我为之奋斗的所有的所有,都在那个冬夜里,不复存在。心空了,也就轻松了,不再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我终于得到了那种自由,只为自己而活。 走了,已经走了,只留一场大梦,一双背影,我曾经追求的所有的所有,都在那个冬夜里,不复存在。伤透了,也不难受了,不再有什么放得下放不下,我终于得到了那种宁静,只为自己而活。 空了,已经空了,不留一丝痕迹,一点线索,我拼命守护的所有的所有,都在那个冬夜里,不复存在。心凉了,也就释然了,不在有什么忘得掉忘不掉,我终于获得了那种宽容,只为自己而活。 只为自己而活,宽容那些曾经给了我梦,又打碎他们的人。 是啊,没有对错,就算有再多的不甘,也只能是自己知道,其他人没有必要。那封写了很久忽然没了结尾的信,那首仅仅完成了一点的歌曲,那段令人唏嘘的过往回忆,也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永久地封存,封存在我的脑海里,我的日记里,一起被埋葬,化为灰烬,直到在这片土地上,再次孕育出新的故事,新的回忆。 我曾经没有想过,如果离开你,我会怎么活?以前是不敢想,到现在我也不得不想,支撑我奋斗的信念,在一夜之间崩塌,我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感受到了那种迷茫,世界这么大,我又该何去何从。像是迷了路的孩子,找不到家的方向,遍体鳞伤,摔倒在严冬之夜,孤独,绝望,无助,悲痛,伴随着刺骨的寒风席卷而来,甚至连躲避的地方都找不到。 没错,是我自己活该,做了一场原本就不属于我的梦。在那个严冬里,我梦醒了,所以,也该走了......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散场 在生活中,总是有那么一个声音,它时时刻刻提醒着你,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有的人,中规中矩,时时刻刻听从那个声音,一辈子也不曾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一生平淡无奇,而有的人,总是反其道而行之,虽颇有建树,但也坎坷一生。 曾听到过有人解读《西游记》。其实根本没有师徒四人,自始至终都是讲的一个人修心的过程,这个人就是唐僧。试问为何孙悟空一个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而唐僧的取经之路也恰好是十万八千里?为何猪八戒虽做了很多错事,可是唐僧却很少骂他,而是大多数责怪悟空?又为何沙僧说的话总是对的,充满了无趣?其实孙悟空是唐僧的心,白龙马是唐僧的意志,所谓心猿意马,既是如此。唐僧的心可以七十二般变化,唐僧的心可以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等等等等,都是唐僧所幻想的;猪八戒是唐僧作为凡人的欲望,唐僧见到吃的不动心,见到女人不动心,见到财物更不动心,猪八戒都替他动了,所以人们在犯错的时候,往往不会责怪自己的欲望;沙僧代表着唐僧的理智和逻辑,理智逻辑往往都是负担最重,所以挑着行李的永远是沙僧,最无趣的,最真实的也是沙僧了。 其中很有意思的是铁扇公主。为什么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总是放在舌头底下?那是因为我们的舌头能够煽风点火,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句话,就能带来很多很多意想不到的结果。 当西天取经成功之时,悟空的禁锢也消失无踪。为何?因为自始至终,就没有人将这颗心禁锢,那么谁缚汝?其实困住自己的,往往也是自己。一个人修心的过程,就是束缚自己的过程,总是野心勃勃,依旧要约束它,直到经历一番折磨困苦,方能修得正果。 而我,也在这最后的最后,彻底醒悟。 我总是在想,那些人他们说的拿得起,放得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知道忘记一个人比爱上一个人,要难得多,因为我们总是在一瞬间坠入爱河,却需要花一生的时间来忘记。我总是相信,时间也许能淡化一切,又或者说,看着她幸福,自己也能快乐的那种成全别人的洒脱,就像人们所说的,相濡以沫,不如相望于江湖,是望着 (本章未完,请翻页) 你,而不是忘了你。 可是,无论是望着你,还是忘了你,我哪个都做不到。 说来可笑,三年来,未曾拥有过你,却在三个月,将你彻底失去。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可是我又无可奈何。心痛之余,更多的是藏在心里的不甘,这种不甘,哪怕是看你一眼,也会从我的眼神中全部暴露出来。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再多为你做些什么,我多么希望你能再给我多一点的时间,让我变得优秀,变得配得上你,我多么希望一切重新来过,回到美好的最初,时间停留在那一刻,就算是做梦,我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清醒过来! 可是大人们说了,故事结束了,就该走了;《士兵突击》里的史今班长说了,到该走的时候,人就得走;杨绛先生说了,我用生命之火烤着双手取暖,火萎了,我也该走了...... 可是,去哪呢?我恍然想起我还有梦要追,我还有人不能辜负!还是那个操场,那个人,那些音乐,从冬天到春天,从白天到黑夜。只是那颗心变了,变轻了,也变得沉重了,整整一个冬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的笑,我只记得,他每次跑步的时候都会一遍遍地念着钢七连的入连誓词,一遍遍回想史今班长告诉许三多的话,一遍遍地听着吴京的那首《风去云不回》......那个男孩,在前一年夏天看战狼2的时候看哭了,他说那里面的冷锋喝酒的画面,曾让他无数次泪崩,是啊,只因为那一句“再喝,再喝!”,只因为他胸口挂着的银色的子弹。 那段日子里,我好像再也体会不到跑步有多累,只是喜欢上了那种跑步的感觉。直到现在我也喜欢跑步,每当你按照自己的节奏一步一步前进的时候,你就会不经意地回忆起很多往事,好的坏的,苦的甜的,都在你的眼前,就像是来了一场时空旅行,没有人打扰你,只有身边飞过的景色,就算是流泪了也没关系,因为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每天都在思考,都在想很多以前我没有功夫想的事情,一来是为了让我不再悲伤,二来是为了让我能平静下来,学会面对。 但是,我再也没有和她有过多余的对话,对她,我再也没有与她四目相对。 我承认,我害怕。我怕在我的眼睛里,能让 (本章未完,请翻页) 她读懂很多她不该知道的事情,害怕她看到我这副狼狈不堪的模样,看到我内心里千万的不舍和无奈。 高三最后的时期,一次接一次的模考,数不完的卷子,做不完的题,恰恰给了我转移注意力的理由。最后的冲刺,我的任务就只有两个,好好学习,好好锻炼,为即将到来的高考浴血奋战,为即将到来的军检拼搏到底。因为那时,我的体重,也减到了80公斤,还有最后的五公斤,就是胜利。 这一次,我没有理由退缩。 忽然回想这三年,我都干了些什么?学会了做很多好吃的,学会了很多知识,学会了换位思考,体谅他人,学会了怎么样去爱一个人,追一个梦,更学会了怎样去善待自己,宽恕他人。三年来,我所有的成绩,都因为那个她而来,让我一步步变得优秀,变得有模有样,虽然最后她离开了,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会感谢她。有人说,有些时候,爱情能打败一切,有些时候,一切也能打败爱情。即使爱情没有发生,可是心中的感觉,一旦开始,就永远不会结束。 其实,当时间慢慢氧化我身边的一切的时候,她留在我生命里的身影,就不会变得那么冷酷无情,而是一种温暖,一种成长之路。 是啊,我应该感谢她。 我感谢她曾经陪我度过这三年的时光,给了我无数多得快乐,给了我很多很多帮助,给了我多少美丽的回忆,让我看到一颗正值青春年少的纯洁无暇的心。在多少次我心里充满阴霾之时,给予我阳光万缕,让我明白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鼓励我一次次变得优秀,教会了我怎样以诚待人,让我明白爱情和友谊之间的区别,让我不再犯傻。 我应该感谢她...... 所有的不甘心的,难忘记的,都让它过去吧,随风吧。 如果多年以后,有人问我,还记得她吗? 我记得,以前,我喜欢她,也做了很多疯狂的事。 那现在呢? 现在,我喜欢她,就像喜欢下雨的午后,喜欢阳光灿烂的深秋。随着一片落叶,我的思念,也凝结成了一片火红的芳华,在乐章的最后一页,悄悄地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本章完) 第三十四章 一朵鲜花绽放 该来的终究会来,无论在此之前,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多少幻想,这一刻,都是需要我自己去放手一搏。 是的,期盼了十二年的高考来了,在这前几天的全校动员大会上,我代表全体高三的同学们向全校师生发言,当然,我很荣幸,但是,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作为代表全体师生向高三的学哥学姐们呐喊助威之时,也是站在这个舞台上,那时候,我是送别人,如今,成了别人送我。 我清楚地记得去年来发言的那个男孩,在一开始还有些紧张,可是说到了最后,他居然像一个孩子一样,面对着全校四千多师生嚎啕大哭,无论别人怎么安慰,最后都是尴尬收场,当时的我,始终不理解,高三百般痛苦,有什么能够值得他留恋,值得他放弃颜面而流泪?可是,也是只有我自己站在了这个地方,我才真正懂得,这个学校,是一个只有我可以骂它千百遍,但不允许别人骂一遍的地方,而我,也在对着手里的麦克风大声宣泄我的万般不舍之情后,留下了泪水。 因为,这个地方,包含了我的梦想,我的希望,我洋溢了许久的青春!可是,再过几天,这个地方,就不再是以前的模样了,我也再也回不去了。 高考前夕最后的成人礼,是我在这个学校参加的最后一次活动。那一天下午,我们全部盛装出席,阳光灿烂,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房。这是大家在压抑紧张的环境结束后,第一次露出了笑容,第一次放肆疯狂。而我,作为成人礼活动的主持人,更是在离别之际,留给了全年级一个崭新的印象,体重大幅度下降的我,穿下了以前穿不上的半边镶嵌着银色花纹的西装,打着一个黑色的蝴蝶结,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腰封,让所有人为我喝彩。当他们看到我这副样子的时候,都和我一样相信,我离我的目标,此时此刻,不再遥远。 那天,我们和自己的家人,一起携手走过一道彩虹装饰的“成人门”,走过了我们高三的最后的绚烂。我们一起在操场上围坐着,用无人机拍摄下了我们每个人的笑容,后来又再一起拍摄了我们的毕业照,将我所有的懵懂无知,定格在一张九寸的相框中。大家相互合影留念,嘴里都嚷嚷着,高考顺利,苟富贵勿相忘,他们笑着,唱着,跳着,谁也没有提起分别的事情。 距离高考还有一天。那一天是留给我们看考场,调整心态用的。我比较幸运,我的考场,就在我的学校,我的教室。记得以前,当了十二年班长的我,都会带领着我的兄弟们为即将高考的学长们布置考场,靠门一组六排,靠窗一组七排,被我们称为“6667”,自从第一次排位置弄错了以后就再也没错过。现在我就站在教室的窗外,看着里面已经排好的位置,不禁感慨万分,如今,也有学弟们给我们布置考场了。 校园里不让逗留,本来打算去操场转转的,但也只好原路返回。路上,见到了很多昔日的同学, (本章未完,请翻页) 甚至还碰见了失联已久的小学同学的身影。哈哈,好久不见,他们也早已不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我和他们聊了几句,就转身离去了。是啊,我们讨论的话题,再也不是小时候的游戏,不是那些相互借抄作业的琐碎的事情,更不再是放学请彼此吃辣条的慷慨了,好像,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变成了小时候那些大人们的模样。 午后的阳光,又一次照耀在这盛夏的城市里,街道上。我穿着满是同学们签名的校服,慢慢走在这条再也熟悉不过的道路,中学的六年来,这里有我挥洒过的汗水,有我滴落过的眼泪,有我着急赶路上学的足迹,也有我放假时愉快飞奔回家的身影。可是,这样好的一条路,我还有多少次走的机会呢? 我不清楚,我也不知道。好像这一切都那么美好,美好得不太真实。 那天晚上,我很早就睡了。可是闭上眼,却发现似乎睡不着,让我最先回忆的,是这些日子里看的知识点,课文,当我再一次在黑暗中确定这些我都会的时候,才放下心来,悄悄地进入了梦乡。第二天清晨,我很早地起来,洗漱早饭后,就离开了家。爸妈坚持要送我,被我婉言拒绝,因为,我向来习惯独来独往,有他们在的话,我也许会紧张。 身上带了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面装满了我考试用的文具,还有我的准考证,身份证,说起这个文件袋,我也会感谢一个女生。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向来热心,高中去了文科班,平日里来往不多,可是总会在我每年的生日时,给我送些小礼物。说来惭愧,至今为止我也没有给她送过任何东西,可她总是在我需要什么的时候提前想到,然后雪中送炭。就像这个文件袋,我原本打算自己去买,可是就在考试前的十几天,我就收到了这个工具齐全的袋子。她叫李梦,有时候我真的很感谢自己,感谢自己能遇到这么多的好人,善良的人,也是他们教会了我,要学会善良。 早上语文,下午数学,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又是理综和英语。每考完一场,我都不是着急地回家复习,而是在和母亲报平安之后和嘉琪、殿龙一起,坐在时代广场的一家奶茶店里,交流着考试的心得,相互打气。是啊,自从中考结束后,我们基本上再也没见过面,猛然间彼此联系,也让人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在这里,我们每个人都忘记了考试的紧张,甚至在休闲之余,也不忘点几杯奶茶,一起打开手机玩吃鸡游戏,享受着我们最后的快乐。 终于结束了。但是我们的教室不会空着,马上又有一批新的高三,做着和我们当年一样的事情,所以,几年之后,无论你是在光荣榜上,还是不在,都会被这里的人慢慢遗忘,就好像,我们从来都没有到过这里一样,对于我们来说是结束,对于这里来说,是新的开始。 最后一门结束,我没有回家,而是在姑姑家住了一晚。之前高考的每一场,年迈的姑姑都会站在校门口等我,甚 (本章未完,请翻页) 至我都提前不知道她会来,就站在校门口对面的公交站上,带着一顶大大的遮阳帽,提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满了矿泉水、王老吉、冰红茶。见到学生一出门,她就焦急地张望着,生怕错过我的身影。见我迟迟不出来,就干脆喊着我的小名,我听见了也立马跑过去。以前,姑姑总说,我是家里最有希望的一个后代了,她的孩子如今也年过四十,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但一生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建树。她总叫我好好学习,说是家里穷了三代,到你这一代,一定要打个翻身仗。她也知道我会去考军校,所以对我更是百般照顾。于是,每次考完,无论我渴不渴,都会跑过去接住她手中的袋子,把那些带着冰凉的饮料打开,与她分享。她总夸我懂事,眼睛里充满了慈祥。姑父去世的早,这么多年来,也就她一个人默默守着昔日里儿孙满堂的房子,我也不忍心,每次有时间就会住到姑姑家,陪她老人家说说话,聊聊天。因为我不希望在我身边的人离去的时候,我会后悔。 考试结束了,对我而言,还有即将到来的军检。二十多天后,我接到了通知,所有报考军校的学生前往市中心的军区医院参加体检。考完后的二十多天,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肆意放纵,而是选择了健身房,每天跑五公里,为军检做准备。称体重的时候,我成功地过关,达到了体重要求,在一系列检查之后,我终于得到了我要的结果——政审军检合格。 当结果出来的时候,我欣喜若狂,一年来的辛苦付出,一年里的放肆拼搏,在开花结果的时候,给予我回报。母亲为我高兴,姑姑为我高兴,全班的人更为我高兴!在那时候,我终于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这个世界上,有奇迹! 七月,随着我的生日即将到来,高考成绩也出炉了。我的成绩超出一本线八十分,在全市二十万考生中,排名四千多,这也意味着,我离我的梦想,就剩下一个被录取了。填报志愿的时候,我什么也没想,在提前批里,郑重地选了我想去的学校,想报的专业。就在7月14日的当天,我被我的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成功录取。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也是我18岁的生日。 母亲没有告诉我,她那天激动地哭了一下午,姑姑也打来电话向我道喜,同学们也为我高兴,为我喝彩。因为我是学校里,第一个辛苦付出,实现自己梦想的人。而我也在收到消息以后,流了很多眼泪,虽然不知道那种感觉怎么形容,但是那一刻,我很幸福! 是的,我成功了,那天我没有让母亲给我买生日蛋糕,没有叫来很多人,而是请了嘉琪、殿龙,还有老何,那个曾经和我一样多愁善感的发小,一起在家里,吃了一顿我为他们亲手做的披萨蛋挞,他们都夸赞我的厨艺,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些,是我以前经常做给菁雪吃的,那时候,她也夸赞过我的厨艺...... 都结束了,不是吗? (本章完) 第三十五章 异乡人 总有一天,我们每个人都会长大,都会走向社会,无论成功与否,我们也别无选择。小的时候,我们的梦想有很多,梦想着长大以后考清华北大,梦想着长大以后成为一个企业家,从此无忧无虑,浪迹天涯。现在回想起来,年少轻狂,岁月改变了我们很多。 小的时候,一个叔叔告诉我,想要长大有出息,就去参军,考上军校,为家人争光,为祖国争光。后来我不知道,那个叔叔去了哪里,但是他也许有天会知道,他对我的一句话,在我心里种下了种子,生根发芽,如今梦想成真,我兑现了年少时,那个天真的承诺。 随着高考结束,一直等到通知书拿在手中,仿佛就是一转眼的事情。然而军校开学比其他的学校都早很多,当我得知开学日期的时候,我也仅剩不到一个月的休闲时光。朋友们都劝我好好享受,毕竟这可能是我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最最自由的日子了。 在简单地办了一个升学宴之后,我就离开了家乡。升学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隆重,只有四桌人,都是关系近的亲戚朋友,他们都很羡慕我的父母,都来向他们讨教如何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儿子,父母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对我也是充满了骄傲。但这些都不是我在意的,因为我曾经无数次梦见过我自己身着笔挺的军装,站在飘扬的国旗下,敬礼。我幻想着,自己拿着钢枪,带着头盔,在训练场上杀声阵阵,在深夜的岗哨上,挺拔的军姿,遥望着天上灿烂的星空,嘴角洋溢着微笑。 可是,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离梦想越近,离家也就越远。 自从上高中以来,母亲就很少骂我什么了,对我也只有深深的关爱。她总和我说,以前陪你,是论年算,以后陪你,是论秒算。我也只是笑笑,随便应和了几句,也就不再说什么。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离开父母,离开家,自己会有多难过,更没有意识到,独自在外生活的日子,也许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美好。 很快,火车票上的日子到了。通知书里说,我不需要带什么东西,被子,牙刷牙缸什么的,统统不需要,只需要带好自己的证件、通知书、和几件外出时侯穿的便装。也因此,我的箱子要轻得多,母亲坚持要给我塞满家乡的干果,特产什么的,都被我拒绝了。之前的一个月里,我给一个邻居家的孩子辅导功课,挣了两千块,也算是把我的路费凑够了。我和母亲一致决定,带上远在外地的姥姥,先去别的城市转转,最后再到学校去。我们也因此坐上了火车,去了西安,玩了三天,就前去北京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了。 没错,我的学校也就在北京,一个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城市。北京的消费很高,酒店的房间也很贵,所以我们在这里也只待了三天。到了报到的日子了,那天早上,我起得也比较早,当我醒来,我发现母亲就在我的床头,两个眼睛已经哭得红肿,泪水把我的床单浸湿了一大片,我不知道她在这里呆了多久,也许一宿没睡,就在我得身旁看着我,渐渐地,流下了泪水。 虽然我不想说,可是我真的觉得,当时的我,太过自私。内心里只想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对母亲的泪水没有任何感觉,或者说,原本兴奋的我,到了那一刻,忽然觉得一切都没有那么有意思了。酒店离我的学校有些远,当初订酒店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以至于去学校还得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我没有让母亲送我,一来她不会用导航,二来我怕她送我,我走不了。就这样,她和姥姥一直哭,一直哭,直到公交车来了,她们松开了一直紧握着我的手,告诉我好好努力,不要思念他们。这一幕,弄得我也双眼模糊,于是我索性不再回头,插上耳机,压低帽檐,坐在公交车上的最前面,再也没有看她们渐渐向后远去的身影。 那一刻,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一个异乡人。我曾经最熟悉的家乡、街道、小区,甚至是我的小卧室,也将不再属于我,不再属于我这个为了梦想而远去的小孩。我曾经在很多个当兵的夜晚哭过,我是多么后悔当初没有多看母亲几眼,没有早起一会儿和母亲说说话,没有在离别的时候给她一个拥抱,告诉他们我能行,因为我即将成为一名中国军人! 可是,我没有。 北京的八月,酷暑难耐。我一个人,拖着行李箱,来到了这所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伟大,有的只是一颗平静的心,和行李箱轮子摩擦在地上的声音。远远地,有一些挂着一条杠的军校学长为我们指路,他们一个个都穿着绿色的夏常服,和满是杨树的环境融为一体,黝黑的脸庞,朴实的笑容,亲切的问候,一路微笑着面对我们这些初生牛犊。一个个子很高的班长带着我走到了我的宿舍,在交了录取通知书,填写了一些信息之后,我就被领导了另一个学员班长。在军营里,只要是服役年龄比自己大的士兵和学员,都叫班长,有时候,一句班长在这里比什么都管用。然而这个班长比上一个好像更加开朗,基本上对我就差鞠躬服务了,像照顾自己的亲弟弟一样照顾我们,让我产生了一种家的错觉,原来这地方可能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糟。 在带我们领了被 (本章未完,请翻页) 装以后,就带去食堂开饭。我们也都换上了绿色的丛林迷彩,数码胶鞋,可是身上一样标志服饰也没有,因为我们是新兵,新兵有一个新训时期,这期间,我们没有军衔,只有名字。军校里的食堂和很让人满意,全部自助式的就餐方式,米饭馒头,素菜荤菜,只要你能想得到的,这里都有。来到这里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开饭路上要走队列,吃饭时间不许讲话,饭后要自己收拾碗筷,不准浪费粮食......仅仅是吃饭,班长就给我们说了很多条条框框,虽然路上我们的步伐基本走不到一起,但也还算是整齐,至少不会看起来那么散。 当天晚上,班长收走了我们的手机。等到我交手机的那一刻,我忽然有些心慌。毕竟习惯了用手机的我,没了它,就感觉心里被抽空了一样,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忽然就想起了母亲送我离别时的样子,心里非常难受,所以也就没有和身边的战友们聊天。班长们好像很忙的样子,我们也就按照他们的要求,在宿舍里收拾自己的床铺。新训时期住的都是排房,一间大屋子套着两件小屋子,一个屋子里住着两个班,十六个人挤在一间房子里,但还是有些空间能干些别的。我们没有人抱怨住宿环境,毕竟来的时候也有过思想准备。床头上摆着班长们替我们领回来的被子、床单、床垫、枕头、毛巾被、凉席,还有洗漱用的黄脸盆,牙刷牙缸,肥皂盒,里面装着一块舒肤佳的香皂,还有一个印着五颗星的绿色毛巾,桌子上还放着我们每个人的水壶、编织腰带、黑色挎包、背包绳,以及一个上课要带的装书的手提包,每个人的床两侧还塞着小马扎,我们所有人都翻翻这个,动动那个,对这琳琅满目的物资十分好奇,也感到十分荣幸能来到一个这么好的地方。 晚上,我们整齐地排成两路纵队,坐在宿舍里,认真聆听着班长给我们说在这里要遵守的规矩和要完成的任务。“出了门,双人成行,三人成列,四人成方,所有人未经请示,不得私自外出,在队列里不准讲话,不准东张西望,踏步要踏高,口号要喊响......”班长一改白天里的态度,变得严厉起来,我们也就端正地坐着,不敢多说一句话。 熄灯以后,我怎么也睡不着。班长过来查铺,见我没盖被子,就过来悄悄地帮我把被子盖好,然后慢慢离开。我很是感动,但是心里忽然非常想家,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度过的第一个夜晚。然而这一晚我没有睡着,这一晚,我成了一个浪子,真正一个人面对我的生活,开启了我军旅生涯的新篇章。 (本章完) 第三十六章 新训时光 青春有很多种样子,我喜欢我穿着军装的样子。 这句话,我时常听,也很有感触。也许你能够从影视作品里了解军人,也许你也听说过,或者在阅兵时看到军人的影子,但是,如果你没有这段经历,你永远也不会体会到真正的当兵的感觉。军人,是我们的名片,在这张鲜艳的名片背后,却藏着数不清的汗水和苦涩,这些苦,只有自己知道。 军校,成就军官的摇篮。曾经的我,对这里有过太多太多的幻想。我们,从头到脚,一身浓绿的颜色,穿梭在荒无人烟的雨林里,荒野上,蓝天下,沙滩旁,也许在茫茫人海中,你不认识我是谁,但你总能一眼看到我头顶的帽徽,还有我身上的国旗,便能让你立刻产生一种安全感,那样,我也会知足。 在其他学校的地方大学生还在享受假期时,我们已经开始了我们的“兵之初”。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这片校园之时,随着一声哨响,“起床——!”,划破了前一晚的宁静,我们便开始了新的生活。在这里,你没有机会睡懒觉,甚至是在床上多躺一秒钟,都会让你原本相对舒服的日子变得痛苦不堪。于是,我们都还算识相,哨声一响,我们都会像弹簧一样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没办法,已经是习惯了。紧接着,穿好迷彩服,扎好腰带,踩着鞋子戴上帽子就冲出去了,集合之后就是口令练习和早操,口令练习无非就是喊一喊“一二三四”,也就是在这里学会了一二三四的另外四种喊法,值班员,也就是新训班长站在前面,只需要喊一声“连续口令,一——二——三——四!”我们就得把四种节奏都喊一遍,所以每次听到这个口令都比较难受,那就意味着喊的声音不够撕心裂肺,就不允许停下来。我的嗓子也就是在第三天喊哑了。早操也就是跑跑步,有时候练练队列什么的,随后就带走开饭,吃完饭就回来叠被子打扫卫生,反正早上不会有闲下来的时候。 新兵的被子是不那么容易叠成豆腐块的,这一点我也是体会了才知道。那些班长虽然对我们好,但是内务这种东西还得我们自己来弄,新发下来的被子和普通的被子没什么不同,像一团发面一样,所以我们得自己把被子压平,第一天班长没有说我们什么,毕竟也才来,把被子叠好就没啥要求了,可是到后来标准就越来越高了,第一天教过我们叠法以后,就不再教了。如果叠的不好,那你会发现你的被子就会出现在房间的地上,如果再不行,就会直接出现在厕所里,班长们也就是在那时候开始换了一副模样,变得凶神恶煞。 每天上午队列,下午体能,中午吃过饭也还有午休。但我们基本上不会直接睡觉,而是拿着自己的被子出来接着压,用自己的马扎,把被子摊平在凉席上,来回磨,直到把 (本章未完,请翻页) 它弄成一张扁扁的,里面的棉花没有一点点空气的样子,才能叠出来一块符合要求的被子。一开始,我的被子总是被扔下来的,以至于我有好几个中午都没有睡觉,后来我干脆找来了尺子和水性笔,照着班长的豆腐块测量,然后把尺寸标在自己的被子上,总算叠出了个样子。 新训之所以可怕,不仅仅是内务要求严,更多的是来自心理的折磨。一人生病,全家吃药。这是班长们对我们说过的最多的话。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人犯错,全体受罚,我们每天小心翼翼,提心吊胆,但总有那么几个兄弟喜欢冒泡,走队列的时候不打直臂,走路拐弯不拐直角,口号不洪亮,队列里讲话......全是一些小的问题,但却能给我们一个班的人带来“杀生之祸”,班长们不会提醒你,我们每次也都是在受罚的时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晚点名就是算账的时候,不是蹲着,就是俯卧撑准备姿势,持续一个小时,让我们所有人都长记性,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不该做。 最难受的是紧急集合。一开始班长们总是在研究一些让我们难受的法子,直到我们学习了战备之后,紧急集合就成了家常便饭。半夜两点,所有人都沉睡之时,忽然一声哨响,整个宿舍都倍看了,穿衣服,打背包,穿装具,班长们还把灯全关掉,所有人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忙活着,时不时还能传来几声“我帽子呢?!”“我袜子谁拿了?!”,我们都把紧急集合叫午夜惊魂夺命哨,因为在集合之后,还要让你围着操场跑十圈,告诉你在四公里以外有敌情发生,巴拉巴拉一大堆,然后就跑,等到所有人把衣服全弄湿了以后,再叫我们继续蹲下,检查我们的背包质量,有的人跑着跑着,被子里插的鞋子丢了一只,有的干脆被子就已经散了,背包绳也找不到了,然后班长们再去操场帮我们一个一个捡回来,让我们所有人反思自己这些愚蠢的行为,顺便再对白天犯的错再来一遍总结,二十多个人轮流发言,每人两分钟总结,一直忙活到凌晨四点,才算结束。 白天高强的训练本来就让我们难以消化,晚上真的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三十多天,天天如此,没有饮料和零食,没有个性与张扬,甚至就在中暑之后喝的藿香正气水,我都感到非常美味。毕竟那是我喝了这么久白开水以来,唯一一个带味道的东西。原本意气奋发的高中地方青年,到了这里也变成了只想吃饭睡觉的行尸走肉,活得小心翼翼,害怕挨练。我非常失望,这里难道就是我梦寐以求想来的地方? 我忽然变得更加沉默,不愿意和别人交流,甚至彻夜失眠,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做对了选择。“熬过星期三,翻过一座山;熬过星期五,还有一上午。”这也就是我们休息的时候,周三晚上发 (本章未完,请翻页) 手机,周六下午和周天上午休息,我们也只有在这些时间里可以洗澡,洗衣服,给家里打电话。发手机是我最喜欢的时光,第一次给我妈打电话的时候,她还在回去的火车上,当时母亲只是开始的时候问了我一句“你那边天气怎么样?”,我忽然鼻子一酸,泪水止不住地流淌,是啊,这句话母亲从来没有问过,我想说话,可是喉咙里发出的只有更咽声,于是我连忙跑出去,害怕战友看到我这副模样,跑到一棵大树下失声痛哭,最后不得不挂了电话。 我曾经想过放弃,一度陷入迷茫。在一次体能训练冲圈的时候,我忽然下定决心,决定离开这个地方,重新参加高考,才也不来这个地方了。可是就在我离开跑道的时候,班长好像看出了我的意图,一把把我拉回来,“今天你必须把这十个四百跑完!跑吐了也得跑!”班长青筋暴起,原本帅气的脸上只剩下了严酷,我原本想反抗,但是那时候我怎么也强硬不起来,后来等我冷静下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根本没有退路。 是啊,我还有退路吗?我费了这么大的劲,要死要活地跑来这个地方,不就是为了保家卫国,实现梦想吗?如果回去怎么面对我的父母,怎么面对我的老师,又怎么面对那些曾经鼓励过我的人!如果我回去了,我是不是更后悔?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又一次陷入了迷茫之中。我总是觉得自己到了这里什么也干不好,一个三公里跑了十五分半,高中的时候一年时间我也不知道自己练了这么久为什么还是这个成绩,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一百米,没有一个合格,也就队列动作稍微好那么一点,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不配留在这里。 我有无数次的夜晚,回想自己就走在家乡的城市里,回忆从学校回家的路,回忆那里的每个人,每件事,也只有到了晚上,我可以自由自在地遨游在我的世界里,想我的,做我的,好像真的回家了一样,好温馨,好幸福...... 我感觉自己就像许三多,一开始什么也不懂,逐渐地在这里成长。后来我告诉我自己,坚持不下去就写日记,或者就去操场跑几圈,向着飘扬的红旗敬礼,我发现这比其他人给我做思想工作要好的多。新训的日子里,我的笔记本,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在这里,只有它懂我要说什么,心里是怎么想的。 电视里看到的军旅生活,和这里不一样。他们有的是构造出来的热血青春,而我在这里体验的,是属于我自己的军旅生涯,有的只是平平淡淡的日子,和一次次克服苦难,超越自我的故事。有时候,我也想成为电影里的英雄,随便挥一挥手,发一发大招,就能抵挡千军万马,可是没有办法,我还只是一个新兵,或者说什么也还不是。 (本章完) 第三十七章 新训时光(二) 九月,当其他地方大学生都陆陆续续走向新生的殿堂之时,我们已经在这里训练了两周了,谈不上习不习惯,后不后悔,只是都期盼着周末的到来,期盼着寒假能赶快离开这里,一时间,我们好像都变成了只追求享受的行尸走肉。 我一直在问自己,难道这里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直到现在,我穿的只有一套迷彩服,没有臂章,没有军衔,甚至没有尊严,这里我没有看到热血纷飞的厮杀战场,没有看到我曾经幻想的一腔报国热血,甚至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 羡慕,我无比的羡慕校园外的生活,仅仅是一扇大门,隔绝了两个世界。每次队列训练的时候,我们总能面对着围栏外的马路,来来往往的车流,穿梭在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哪怕是看着他们,我也觉得很好,我在想里面会不会有一辆车,把我接走,送回我曾经熟悉的家乡。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大约一个月,我迎来了我人生中最神圣的时刻。还是一个普通的下午,一声哨响,全体集合,“今天下午,科目,战术训练!一会儿吹哨领自己的装备!”值班员站在前面大声地告诉我们所有人,于是,我们每个人排好队,来到了仓库门前,一排排整齐的头盔,一摞摞子弹衣,还有我心念已久的枪,他们就摆在我们的面前,等着我们去认领,穿戴。轮到我的时候,我很小心地接过我的东西,当我第一次摸到这把枪的时候,似乎在我的心里,熄灭已久的火苗又忽然燃起,那把枪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沉,刺鼻的枪油位扑面而来,也就是这些枪油让我手里的这把武器乌黑发亮。我兴奋地跑回宿舍,赶紧将他们一件件按照之前班长教过的顺序穿戴整齐,来到了镜子面前。 这还是我吗?你可曾想,之前一个体型硕大的男孩,现在变成了一个解放军战士,褐色的皮肤,消瘦的身影,笔直的身姿,端着一把枪,威武地站在自己面前。忽然一股泪水就要夺眶而出,一瞬间所有暗藏在自己内心的苦楚,全部都得以宣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所有的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那一刻,值得我骄傲! 下午,我们在烈 (本章未完,请翻页) 日下集合训练,我多次看着自己的影子,感觉自己忽然长大了许多。是啊,之前的一次,看到新闻上报道,00后的特战队员跳伞训练,我忽然有些惊讶,我以为自己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永远需要别人对我的保护,可是,这种日子就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没有人再会把我们当作小孩,现在的人们,需要我们来保护,需要我们付出我们的一切。当你穿上这身军装,你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公民,你选择的是一份责任,是一份特殊的荣耀,这份荣耀不是金银财宝,富贵身份,而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奉献。如果人民有难,我们必须是站在第一排,为他们抵挡所有的苦难。我忽然觉得这身衣服真的好重,把我彻彻底底地从一个男孩,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后来,我再也没有抱怨过,悲伤过。我也经历了许多我军旅生涯中的第一次,第一次开枪,第一次拉响手榴弹,第一次......我把我每一次的经历,都记录了下来: “9月27日,晴 今天组织实弹打靶,说实话很紧张,虽然在这之前教官也和我们说过许多射击动作要领,给我们做足了功课,可是我还是紧张,因为我不知道枪声在我的耳边炸响的感觉,后坐力会不会很大,子弹到底是怎么样,要怎么才能把子弹压在弹匣里?昨晚没有睡着,也不知道是兴奋还是紧张。领到子弹,才发现原来它们比我想象的要重好多,弹头很尖,感觉稍微一用力就能划破我的手指,弹匣里的子弹看起来是能装两列,其实每个子弹都有一个错开的小角度,原来子弹比我想象的要好压得多。总共五发子弹,装了没多久,就命令我们起身,前往射击地线,安全员一声令下,我们所有人卧倒,拿起地上的枪,把压好子弹的弹匣安上,时刻牢记教员说的,快拉枪机,一声清脆的金属声响,我知道我已经要准备射击了,三点一线,虽然靶子只有一百米,可是要瞄准最中间的十环的白点还是很难,我慢慢关掉保险,食指扣在扳机上,顺着枪口对准目标,忽然脑海里冒出了一句话,“你就是枪,枪就是你,这一枪是从你的心窝子里长出来的”,没 (本章未完,请翻页) 错,顺溜的这句话在这里很管用。 一声巨响,划破了宁静,我的右脸传来了剧烈的震动感,紧接着我的右耳发出一阵轰鸣,感觉脑子里所有的东西都伴随着这一声枪响消散了,我还没缓过神,左耳也传来了轰鸣,原来在我开枪之后,在我左边的战友也放了一枪,这下我的两个耳朵都听不见了,反而让我冷静了下来,于是我握紧了把手,用肩窝死死顶住枪托,瞄准目标之后,打完了我剩下的四发子弹。说实话我没有对我的第一次射击成绩抱有多大希望,可是当我跑到自己的靶纸面前,我傻眼了,就在十环的白圈里,清晰地看到了五个弹孔,全部集中在那个直径不到五厘米的范围里!没错,五十环,等到我回去报靶的时候,所有人都和我一样,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第一次打枪的人居然打了满环,大队长也在指挥所里看到了这一切,于是命令安全员跑去把我的靶纸拿了回来,看完之后,非常高兴地说:‘哟!这小子不错嘛!那个谁!你把这个学员叫过来,我要问问他!’于是我就被叫了过去,问了一些我刚才射击的表现和方法之后,又说:‘哈哈哈哈!咱们大队里多了个神枪手嘛!’今天,我得到了大队长的亲自表彰,在全队的面前,给我别上了一枚大红花,随后,我们一起唱着《打靶归来》,伴着火红的夕阳,齐步而去,在人群中,我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这是我日记里比较长的一篇,后来的日子,它总能给予我许多鼓励,让我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告诉自己,其实一切没有那么糟糕,只不过是我缺少坚持下去的勇气。当然,第一次投掷手雷也是让人难以忘怀,我还留下了两个手雷的拉环,留作纪念。 那时候,每天晚上,我都会拿出自己的小马扎,坐在桌子旁,掏出我的日记本,记录下我每一天的收获和心得,也只有那一刻,我会觉得非常踏实,非常温暖。我总是喜欢在日记里穿插一些过去的回忆,这会让我觉得我所经历过的所有的不开心,都会像糖果一样,变得有滋有味,让我在这平凡的日子里,增添许多不一样的色彩,鼓励我继续前进,开启明天的生活。 (本章完) 第三十八章 新训时光(三) 欲知四季,去山野吧,看抽芽的嫩柳,看累累的硕果,看白了青山的雪,眼知窗外美。欲知路远,就出发吧,走悠长的夕照小巷,走古朴的木桥,脚知漫道长。 九月匆匆流过,眼看着就要到了十一国庆节了,我们也有了新的任务。十月一日,那一天,举国欢庆的时候,我们也有属于自己的仪式,所有新学员都会备战自己的阅兵式,可以邀请自己的家长来看自己英姿飒爽的样子。 对于我来说,母亲的确是我思念已久的人。毫不夸张地说,虽然只有一个多月没有相见,但是我却感觉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之久。于是在发手机的时候,我再三相求,母亲总算是同意前来看望我,也许是这个原因吧,让我撑过了所有阅兵式严峻的考验。那一天,我们会身着常服,戴大檐帽,穿黑皮鞋,戴白手套,挎枪,正步走过主席台,接受院领导的检阅。 常服是后来才发的,包括我们的标志服饰。你可曾想,就是这样一套绿色军装,我曾经为了它付出了多少,当我第一次穿戴整齐后,看着军容镜里的我,一时间热泪盈眶,坚定了我继续吃苦的决心。队列训练,成了我们接下来两周的主要工作,从早到晚,我们在操场上一次次地编排队形,一次次地淘汰人员,一遍遍地齐正步互换,为了不弄脏衣服,我们所有的训练都是穿着迷彩服,穿着黑皮鞋,脚后跟一次次地磨烂,就算垫上卫生纸都没用,尤其是正步,更需要你使劲把脚底砸向地面;为了训练我们上半身的稳定程度,我们都把大檐帽倒过来顶在头上,在操场上来回走,一旦帽子掉落,迎接自己的不仅是惩罚,也许就要被踢出队形。 我们都很累,都很苦,可是谁也没有抱怨,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除了坚持,别无选择。为了能让母亲看到我从检阅台前过去的样子,为了能让她看到我一个多月来的改变,我一直努力着,同时也盼望着 (本章未完,请翻页) ,盼望着母亲的到来。 我曾经问过许多当兵的战友,他们都是我昔日的同学朋友。我问他们一个我经常问自己的问题,你们觉得苦吗?他们的回答都千篇一律,苦,是肯定的,无论军校,还是基层部队,只要你穿上了这身军装,就是为人民服务,可是他们也和我一样,无论有多苦多难,都不会和自己的亲人诉说,倒也不是怕没面子,而是为了军人的荣誉,为了不让父母担心。 转眼间,十月来临。前一晚,我把皮鞋擦得锃亮,把珍藏起来的绿军装拿了出来,为了第二天做足了所有的准备。第二天,我们整装待发,全体人员按照之前彩排了无数次的方式,整齐地在操场出发地等候。 我一直在注意着校门口的方向,那里不断有家长和地方人员进来。我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寻找着那一双注意我的眼睛。“立正!标兵就位!”一声洪亮的长音划破了那个晴朗的天空,一队身着常服的士兵,端着礼宾枪,迈着端正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位置,整齐而又庄重。 紧接着,三个身着海陆空三军仪仗队的士兵,扛着国旗,挎着步枪,踢正步向国旗台走去。在升完国旗后,阅兵式正式开始,先是首长乘车检阅,随后再是分列式。前面的方阵一个个走过,在轮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再一次挺起了胸膛,跟随着音乐,踏上了步伐。 “向右看!”队长的一声令下,我们嘶吼着“一——二——!”,齐步换成了正步,头向右前方偏四十五度,向着主席台示意敬礼。我看到了主席台上坐着的母亲,那天她一脸自豪满意的笑容,高举着手机,录下了我们英姿飒爽的声影。我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我强压着心中的喜悦,继续走完了我们行进的路程。 那天,母亲和我说了好多话。学校也同意了我们这么久以来的第一次外出,没错,这门前的马路,向往了一个多月围栏 (本章未完,请翻页) 外的生活,这一次,我真真地踏在了这条路上,门外熟悉的空气,熟悉的车流,都让我感到久违的兴奋,我和母亲坐了一辆公交车,去了三环的一家商场,给我买了些东西,请我吃了饭,那是我当兵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可是,所有的美好都是短暂的。转眼就又到了分别的时候,母亲是晚上的火车,我也要在晚饭前归队,算上路途的时间,我就连一刻也不能多在外面停留。母亲理解我,也在催促我按时归队,可是我知道,她心里的万般不舍。这一幕,我似曾相识,因为一个多月前,她就是送我离去,我没有回头。这一次,等我上了出租车后,回头看了她的身影,她眼里的泪水早已经不知不觉中挂满了脸颊,黑白夹杂的头发在那个初秋的午后迎风飘起,她不想让我离去,可是却在挥手和我告别,她从来不乱花钱,可是却给我买了很多东西,甚至不问价格,只管买。我知道,她看见了我回头,她会欣慰,可是却换做我难受了。 我经历了太多次告别,或许这种伤感,要比重逢时的喜悦来得更加猛烈。是啊,我们最终都要远行,最终都要与稚嫩的自己告别,告别是通向成长的苦行之路,也正是这一次次的告别,构成了人间百态。 有时候,忽然回想起曾经,带着温软的心情,火车穿过隧道和满目的山水,一些独立于吵闹之外的小小村落,轻柔静谧,与草木相伴而眠,看露水择叶而栖。我听见自己心动的声音,想起远方的她,于是用行草写她的名,以落花作她的字,写时光嘀嗒落在天井,漫过四季孤清。我多少次在梦里,跟随晃动的日影,踏着石阶寻一处落花小巷,屋檐墙角把回忆轻轻叩响,脚步放的缓,怕惊扰了它小小的宁静。这梦里的一处清雅,是我内心里的一片净土,如同水墨游走于帛画。 门外形形色色的人走过,却不知,什么时候能看到她,停留在我的门前? (本章完) 第三十九章 遗忘 有人说,当你梦见一个很久没有见到的人,那么她正在忘记你,当你梦见她三次,那么她已经将你彻底遗忘。 是的,自从我来到这里,我常常梦见那些给我快乐,给我回忆的他们,不止三次,也许我真的被他们遗忘了吧。遗忘在这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被抛弃在那个十月的山林里。 阅兵之后,我们就出发了,去完成我们新训的最后一个任务——进山。也是因为这样,十一的假期我们只有三天,在第四天的凌晨三点,我们的紧急集合哨就吹响了,这一次,非比寻常。 我们整装待发,床铺上已经没有了我们的床单被子,早都已经被我们整理在了背囊中,包括我们所有的日常生活所需的物资,全都在我们背的背囊里,迷彩脸,作战靴,武器弹药,早都已经分配给我们了,所谓枕戈待旦,也就是我们这样了吧。哨声一响,我们就集合了,领导在主席台上给我们宣布任务,无非就是在某某地区,遭遇敌军突袭,而我们就是前往增援,要求我们务必完成此次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当时回荡在我脑海里的,不是这次的任务的重要性,而是一直在思考,如果真的这一天来临,我会怎么想?我,十八岁,解放军中的普通一员,在祖国最需要我的时候,我没有其他选择。至于是生是死,对我来说只不过一瞬间。如果活着,我是英雄,如果死了,没有怨言,只是多了很多遗憾,没有来得及把所有我牵挂的人,在我活着的时候将他们遗忘...... 我们登上了我向往已久的绿色卡车,在夜色中的马路上穿行着,在夜色中悄无声息地向大山挺进。在一路的颠簸之中,我竟然做了一个梦。那是一个充满硝烟的战场,敌人的炮火异常猛烈,装甲,无人机,无人坦克,一系列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高科技装备就在我眼前,施展出他们原本被生产出的目的——杀戮,这片城镇不大,但也已经消逝了原本属于它的辉煌,我是一排之长,带领着全世界最优秀的战士,来到这里侦察敌人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同时解救还在城镇里的生还者,连续了几个白天和黑夜,我们与敌人周旋,我们孤军潜入,侦察敌情,为后援部队提供有利情报,我们早已筋疲力尽,可是却丝毫不敢懈怠,因为懈怠等于牺牲。然而就在我们等待大部队进攻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伙儿敌军拦住了几个我们的地方人员。没有选择,我们必须营救,尽管我们已经做好了隐蔽,尽管敌众我寡,我必须冒这个险,于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又开始了,我们冒险开枪,击毙了威胁他们的敌人,可是同时也暴露了我们的存在,这是必然,可当我上前把他们从火线上拉下来的时候,我愣住了,他们是三口之家,而这一家之主和他的妻子的脸我再也熟悉不过,就是李凯与菁雪! 所有的悲伤,激动,喜悦一下子在我心里像一颗炸弹一样炸裂开来,他们没有看清我的脸,因为我涂着厚重的迷彩妆,更没有看到我脸上的表情变化,只是快速跑到了我们控制的安全地带,不停地安慰着受惊的孩子,我没有想到有一天竟然是这样的相遇重逢,我没有告诉他们我是谁,一直到我们战死到最后一人,无奈敌人数量实在太多,我们的弹药物资也几乎消耗殆尽,就这样,一直到敌人把我们包围,我只好走向他们一家,递给李凯一把手枪。 “会用吗?这里只剩一个弹匣了,20发子弹,省着点用,尽量不要暴露自己,从这后门出去,大概一百米有一个地下室,那时我们备用撤退的隐蔽点,你带着他们去那里躲起来,等待后方部队的增援。”我掏出我的配枪,递给了李凯。 “那你们怎么办?”他有些害怕,能听得出声音在颤抖。 “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浴血一战,要不然你们都逃不出去!一会儿枪一响,就赶快跑,尽量放低身子,不要让敌人发现,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吸引火力!”说到这儿,我犹豫了,我不知是否该告诉他。 “首长,谢谢你们!”菁雪双眼含泪,看着我们说道。 “快走吧!李凯!照顾好他们,别再犯这种 (本章未完,请翻页) 错误了!”说完,我举起枪,对着窗口外疯狂点射。李凯愣了一下,随后听到枪声,立刻带着他们从后门跑了出去。那一刻,我回头了,看着他们跑出去的背影,只记得阳光很绚烂耀眼,只记得一颗子弹打穿了我的胸膛,只记得我倒在地上,流淌着鲜血,爆炸声,战友的哭泣和怒吼,敌人枪口的火焰,直到这场梦的最后,我看到了她灿烂的微笑...... 我醒了,恍若隔世,一轮红日在乡间公路的远处升起,这场梦,谁也不知道,只有我明白,如果梦到她,是她正在将我遗忘。 我总是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冷血动物,能够不为人情世故所动,看重的只是利益和前途,可是这颗心不允许我这么做,他总是要求我,让我时时刻刻做一个心软的人,让我背着所有过往的包袱,负重前行。尽管在一个最不需要回忆的地方,我还是拖着这些过往的行李,艰难前行。我曾经听过一首歌,叫做《祖国不会忘记》,这首歌唱哭了很多边防战士,唱哭了许多坚守岗位的异乡人。我曾经在一个连队,叫钢铁七连,他有一百多号人,他不仅活在小说里,电视剧里,更活在我们这一百多号人的心里,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这个地方有一句迷人的话语,叫做无比忠诚,无所畏惧,无坚不摧,无往不胜! 在茫茫的人海里,我是那一个;在崩腾的浪花里,我是那一朵;在征服宇宙的大军里,那默默奉献的就是我;在辉煌事业的长河里,那永远奔腾的就是我;不需要你认识我,不渴望你知道我,我把青春融进祖国的江河!不需要你歌颂我,不渴望你报答我,我把光辉融进祖国的星座!山知道我,江河知道我,祖国永远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 不会忘记我......这是作为一个战士,最光荣的一件荣誉。 我们一群人,来到了这片从未有人涉足的山林,从卡车上跳下来的那一刻,新的挑战,也就来临了。 (本章完) 第四十章 挑战 我们下车之后,那些管我们的班长骨干就开始发挥作用了。营地是提前选好的,我们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布置营地,搭建指挥部,营区,设置岗哨,挖野战厕所,寻找水源...... 训练我们的班长骨干并不是我们自己人,换句话来说,他们是比我们大三年的学长。在他们看来,我们就是当年和他们一样来这里受训的“菜鸟”,可以这么说,我们到这来几乎每一天的噩梦,都是他们一手造就的,当然,这里也包括我之前说的班长。 我的班长,石磊。没错,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给人一种无比沉稳的感觉,浓眉大眼,一脸文质彬彬的样子,以至于根本看不出在这里被折磨的痕迹,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就感觉是从电视剧里跑出来的男神。虽然我不好男风,但是这样的颜值就算我一男的也不免赞叹,但是再美的玫瑰也是有刺的。在整个新训里,可以说我们班混的最惨,管得最严,而且就像我之前说的,每次晚点名,我们班总会比别的班多那么十几分钟。 进了山里也是一样,我们班干的活不比别的班少,反而要多很多。在我们班长的带领下,全连的帐篷基本上有一半都是我们搭建的,两人一顶帐篷,里面堆放着我们的背囊,还有睡觉的防潮垫什么的,每个班会发一些工具,锹镐各三把,就插在各自的背囊上,需要用的时候就拿出来用,也比较方便。随后又是一些卸车的活,总之忙的不亦乐乎。 我是第一次看到帐篷。一开始还不会搭,都是在班长的指挥下才照猫画虎,渐渐的也就熟悉了,包括要用的野战厕所,挖起来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根本不是我想的简简单单一个深坑搞定,必须是在营区五十米之外,还要搭建得足够隐蔽,坑的深度和个数都是有要求的。谁能想到,我们一个班的人,不知不觉就成了后勤保障的勤务班了。不过说实话,虽然第一天是很累,但也同样学到了许多,也是直到后来才明白班长的良苦用心,他是在尽力寻找一切可以让我们学习的机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忙碌了一上午,终于把所有的工作全部准备完毕。紧接着吃过午饭,睡过觉之后,就开始了我们在山里的训练。十月深秋,在一个不知名的山林子里,一群与树林,草地融为一体的人,在秋风中挥洒汗水,第一天下午,就让我体验到了平日里在校园里体会不到的感觉,真实的环境,真实的场景,空包弹,烟雾,防毒面具,坦克,装甲......我们就以最快的速度穿梭于轰鸣之中,就好像回到了以前先辈们的战场,回到了我的梦里,尽管这都不是真的。 石班长曾经给我说 (本章未完,请翻页) 过,当你真正面临死亡的威胁时,能救你的命的,只有你自己。平日里记得再牢的战术动作,有可能在你的恐惧面前全部都不知踪影,平日里一次次在靶场的满环,当你的瞄具前出现了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时候,也许就变得一无是处。他曾经给我一个这样的假设,如果我们走向了战场,双方就只剩下我还有一个敌人的时候,你还会开枪吗?说实话我想了许久。开枪?就算我杀了他,对这场战役来讲都无法说明什么,没有人会在意我击毙了多少个敌人,这场战役不会因为我多杀了一个人而改变结局,相反我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他也许和我一样,有过很多很多美好的回忆,有家庭,有许多牵挂着他的人,他的家人们甚至为他而骄傲,他也许和我一样渴望和平,渴望战争结束早日与家人团聚,无论他是否是一个侵略者,可是现在不同了,在我开枪的那一刻,漆黑的枪口下就算射出的是正义的子弹,结束了他原本拥有的一切,也许我会成为英雄,也许我会活下去,可是呢?我剥夺了一个与我素不相识的一个人的生命,夺走了他本该拥有的一切。 我是英雄,还是恶魔? 班长告诉我,他的答案是开枪。因为他是一名解放军战士,他说对于战争而言,他或许是无辜的,但是作为一名战士,他只有服从,为人民而战,为信仰而战,因为谁也不知道他过去做过什么,是否对我们守护的民族有罪。如果不开枪,就是对自己不负责,只要对方没有放下武器,他就是敌人,无论对错。 那天,当我在拿着枪,在丛林里穿梭的时候,忽然间回想起这段对话,顿时感觉很沉重。毕竟对于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来说,思考这些与生死有关的话题,或许有点太早了吧。 山里的黑夜来的总会早一些。很快,我们的第一天所有的工作基本上是结束了,劳累了一天的我,只想在吃过晚饭之后好好在帐篷里休息。毕竟来到了野外,以前营区里的作息也会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改变,但是基本上的内务要求还是有的,总之不会让你太紧绷,也不会让你太舒服。和我住在一个帐篷里的,可以说是我整个军校生活里的死党,他叫赵尔巽,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过的日子。 他是东北人,也许都是来自北方,我和他很是能玩得来。第一次认识他也是因为在一个班,后来又有许多共同话题,自然也就聊的多了一些。说实话和他的关系变得更好也是因为这次山林集训,我和他在一个帐篷里,又是一个班的兄弟,自然也会对彼此倍加照顾。想想也很搞笑,那时候基本上趁着天黑,我们一起干过很多“坏事情”,偷偷摸黑跑到几公里外的村里的小 (本章未完,请翻页) 商店买零食饮料,偷偷把自己带过来的电子书还有mp3拿出来玩,当然我负责带充电宝这一类的东西,一个人负责打开水,另一个负责煮泡面,一个玩,另一个“放哨”。有一次,我刚把开水打回来,就被叫出去干活,回来以为他可能把面吃了,没想到他早就泡好了,一直捂在自己的被窝里,生怕面凉了不好吃,就等我回来一块享用这美味。说实话,虽然那时候干的事儿紧张又刺激,但是那次在帐篷里吃的泡面,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泡面。 我的身边有着一群这样可爱的战友,他们是我军旅生涯中最最宝贵的财富。他们虽然不是学习最优秀的哪一个,体能最好的那一个,可就是他们的鼓励和笑容,陪伴我走过了最最艰难的日子,让我能在这里有一种家的感觉。多年后,我能回忆的,也许不是那些痛苦和汗水,可能更多的,是那种温馨,那些陪伴。 十月的山里,还是非常冷的。以至于整个晚上,我们都过着厚厚的棉衣和被子,在帐篷里瑟瑟发抖。虽然是第一次住帐篷,难免会有很多激动,但是现在,寒冷把我这仅有的激动也都吹得一干二净。 “哔————!起床————!”凌晨三点半,一声响亮的起床哨划破了黑夜的宁静。我们都条件反射地起床穿衣,虽然很想继续再睡一会儿,可是脑子里忽然想起昨天点名时的命令。今天是长途行军,四十五公里,战斗着装,三点四十所有人集合完毕。一瞬间睡意全无,帐篷里虽然很大,但怎么也容不下两个人同时整理自己的着装,于是我干脆把衣服还有装具都拿到外面去穿。真冷啊!我能清晰地在远处的大车灯下看到我的哈气,各自帐篷里的手电筒都亮了起来,原本安静的晚上都随着这声哨响变得热闹起来,毕竟大家都是头一回住帐篷,头一晚明明摆放整齐的东西今早一起来就找不到原来的位置了,但是大家还是有条不紊,快而不慌,我也是在外面行动方便了很多,所以早早就端着枪,站在了集合点立正。 月亮不怎么圆,但是能清楚地看到一条灿烂的星河,闪耀在我头顶的苍穹。我们戴着头盔,背着打好的背包,排成两路纵队,开始向黑夜中前进。我和赵尔巽跟在队伍的中间,也许是没睡好的原因,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都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打着手电,行走在崎岖不堪的山路中。我望着远处的东方,那泛起的鱼肚白,不禁又回忆起了往事。是啊,我的那些同学们,我曾经挂念的朋友们,可能不会想到,我会在这个时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行走着,走着我自己的路,走向一个又一个严峻的挑战...... (本章完) 第四十一章 挑战(二) 黑夜,你能看到的,就是漫天的星河,两条长长的队伍,漆黑里闪烁的几道手电筒的光芒。 我就在这长长的队伍中。路上没有人说话,一个是因为这是要求,减少水分流失;再一个可能就是太早了,大家也都没睡醒吧。那一天,我们的任务就是徒步行军到一个村子里去扎营,途中要翻山越岭,我原本出发前自作聪明,买了一双气垫的鞋垫,塞在了自己穿的作战靴上,可是我没有想到走的路是那么不“太平”。从早上的黑夜里开始,差不多一直走到天亮,我们总算是从农田里的田埂中穿梭出来了,接下来就是要进山,也许是天亮起来的缘故,大家路上也就开始聊了起来,我旁边就是赵尔巽,他和我从行军开始就一直走在一起,路上我和他聊起了我的往事,羡慕起了地方的大学生,开始怀念以前的日子。 是啊,换作谁都会怀念吧。我告诉了他菁雪的事,他一直都很好奇到底樊菁雪是个什么样的女孩,能让我迷恋这么久?也许是被他这么一问,我也一时间忘记了答案。是啊,当初到底是因为什么喜欢上她的?我好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些和她快乐的回忆,和她在一起相处的时光。他还笑我,说我年纪轻轻,就感觉苍老了许多。他也告诉了我许多他的事,相比起来,他就要比我幸运得多,反正结果就是他想要的和他得到的,都是一致的。 不知不觉,我们就上山了。路途遥远,可是聊起往事,就不觉得远了。由于山路比较崎岖,所以队伍就变成了一队,我在他前面走,他在我后面跟着,一开始还不觉得难走,可是到了后面,就不一样了,山里刮着很大的风,我们走的路也越来越窄,直到最后走成了悬崖,脚底下的路也就只有三只脚那么宽,再往下一点就是深不见底的山谷,在我的左边就是峭壁,为了防止我们摔下去,带头的人也走得很慢,毕竟身上还背着东西。也许就是那会儿爬山下山的折腾,我的脚后跟实在是疼得不行了,等到我们爬下山,已经是中午了,就坐在山脚下的一片荒地上,开始吃给我们发的面包火腿肠,每个人还又发了两瓶矿泉水,我坐下来之后也没顾得上吃,就赶紧把鞋脱下来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我的鞋子怎么也脱不下来,好像袜子和脚后跟的皮粘住了,一用力 (本章未完,请翻页) 拽就生疼,我也就干脆放弃了,想的前面的路也应该不远了,再坚持坚持吧。 吃过饭,也就到了午休的时候。我们这群人每个单位的都坐在一起,争取这休息的时间,把背包枕在头下,抱着枪就睡着了。大概到了两点的时候,我们就又集合出发了。这次的路相比早上的就好得很多,可是无奈我的脚后跟实在是疼得不行,就强忍着痛跟着队伍。虽然说路相对较平,但也都是一些碎石子铺成的路,总感觉很硌脚,但也还是勉强撑着。 赵尔巽也知道我脚疼,也在一旁给我小声聊天。说来可笑,我们聊着聊着不知道说些什么,所以我就给他讲起了《士兵突击》的故事,从许三多在草原五班一直讲到袁朗的特种部队,我们都还没到目的地,前后的战友们也都在听,所以我也讲的很细,细到某个场景,某个人物的台词,我都尽力还原,当我讲到史班长离开的时候,好多人都流泪了,其中也包括我,是啊,当时就不会有这种感觉,现在真的轮到自己了,这些东西带给我的感触,也就变得深刻了起来。 下午又在路上组织了一次大休息,大概到晚上八点的时候,我们才来到目的地。我也已经感觉自己的脚实在是走不动了,怎么也没想到头一次的行军就让我几乎走到崩溃。等安顿下来之后,我们又迅速搭帐篷,准备领取我们的晚饭,宿营,我也就急忙跑到救护车上去看脚,等到医生把我的鞋子脱下来之后,我才发现我的脚后跟远比我想象的要严重,袜子上已经粘了很多血,大部分都已经干了,脚后跟的皮也和袜子粘在了一起,一脱下来,连皮带肉就全下来了,而我的充气鞋垫上面的气囊也早都磨平了,医生说是我的鞋子本来就刚刚合适,再垫鞋垫就挤脚,又走了那么长的路,就自然变成这样了,当然还不算脚底板和脚趾头上起的水泡。 医生给我把脚后跟包起来之后,又给了我一根消过毒的针,让我自己坐在救护车上把水泡挑烂,这样做也是为了能快点好。现在想想,当时能坚持下来,也挺不容易的,可是当时我并没有多想什么,也没觉得有多苦,只想着跟着队伍,只想着不能对不起自己身上的这身军装。 我记得那天晚上的晚餐很丰盛,那天也是我第一次在山里吃到了牛肉,还有 (本章未完,请翻页) 各种菜,一天下来消耗了很多,所以那晚上我们也就放开肚皮吃,没有板凳,也不能打扰村民,我们就蹲在村口的马路两旁,每个班一个大铁盆,围在一起打着手电筒吃饭,说实话,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饭,我们一个班所有人围在一起,没有抱怨,没有叫苦,都在给彼此讲行军路上自己犯二的囧事,因为这份苦大家都知道,谁也不想让彼此记住这份苦,所以我们就用这种方式,给彼此鼓励加油。 晚上睡的帐篷也是保障组开车帮我们拉过来的,我们就负责搭起来,在晚点名后就休息了,我躺在帐篷里,看着自己脚上裹着的纱布,心里想起了自己的家,想到了母亲,想起了那些曾经给我鼓励的老师们,还有陪伴我一起奋斗的同学们,想着想着,就昏睡过去了。 那时候,队领导好像总知道我们在想什么,也包括我的石班长。他问过我们,是不是觉得来这里之后,和你们想象的生活不一样?这当然不言而喻,并不是没想到来这里会有多苦,而是没有想到这种单调和漫长。每天的活动都早已被人安排好,并且日复一日,总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就像《士兵突击》里说的,这是一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可是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这里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充满电影色彩的大事件,我们来这里之前的那种骄傲自豪,甚至是一些自满,都会在这里慢慢消磨,因为每天就那么几件事情,来来回回,和地方大学生相比,我们被限制了太多自由和空间。但是,石班长告诉我们,那些伟人,就是在平凡的日子里坚持做着平凡的事,坚持到最后,也就成就了自己的不平凡。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重心长,我只记得当时他的眼睛凝视着远方,我默默看着他的侧脸,仿佛感受到了他藏在肚子里的故事。 直到后来,我才慢慢开始明白他说的话。可是成长不就是这样吗?一开始听不懂的话,只有在一次次经历过后,才能明白,才会有所领悟。谁也避免不了磕磕碰碰,就像这一次受伤一样,鞋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没有必要为了所谓的减轻负担就和别人一样投机取巧,到头来,受伤的还是自己,也许走的弯路可能会比原来还要多。 因为我们总也无法知道前面的路途会怎么样。 (本章完) 第四十二章 挑战(三) 山里的村庄,就是有一种让人非常舒服的气息。牛羊的粪便,柴火的炊烟,寒冷的晨风,还有那些早起农忙的人们。他们骑着电瓶车,带者一大罐浓茶,向村外远去。而我们就在他们农忙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返程的准备。 由于前一天我的脚受伤了,已经不适合长距离的徒步,因此我便和其余的几个人一起留下来撤收场地。一百多顶帐篷,一百多个行军背囊,还有各种炊具杂物等等,就落在了我们剩下的四个人身上。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东西全部装车,然后一起坐车返回最开始的宿营地。 没休息多久,保障组的班长就把大卡车开过来了,就在我们想问为什么只开来一辆车的时候,他就已经走开了,不知道去哪里干什么,只留下我们四个人面面相觑。倒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干,而是那么多东西,一辆车怎么看也塞不下。没办法,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强忍着脚上的疼痛,把那些单兵帐篷一个一个拆掉,连同背囊炊具一起装上车,最后用背包绳把口封住,眼看着里面的东西就要溢出来了。没错,这就是真正的满满一车,一点空隙都没有,再低头开一下表,我们仅仅用了一个半小时,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后来我常常和他们开玩笑说,我们四个瘸子还挺适合干保障的,就连那个开车的班长回来后也是惊叹不已,其实他回去是安排另一辆车过来支援,可不曾想我们竟然用了一辆车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没过多久,我们出发了。这一次我是坐在卡车的副驾驶上,看着我们前一天走过的路,两侧陡峭的悬崖,中间开辟了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只允许两辆车并排而行,路上的石子,远处大大小小的浅坑,让这一路倍感颠簸,可这些我都不在乎了,毕竟我是安安稳稳坐在车里,享受着迎面吹来的秋风,和窗外飞速倒退的美景,和其他那些还在徒步行军的战友相比,我已经算是站在幸福金字塔顶端的人了。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不到两个小时,我们就回到了昨天的出发点。这高机动就是高机动,我们走路走了一天,开车两小时就到了。随后我们又是紧张的卸车,布置场地,把那些帐篷再搭起来,背囊再放下来,火再生起来。卸车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吃饭的筷子丢了八十多双,烧水用的柴油撒了一路,一壶油到现在没剩多少,还把最靠近油箱的迷彩棉大衣浸透了,正当我们在感慨这是哪个倒霉蛋的时候,我看见了大衣的袖口上写了我的名字,顿时有一种品尽人间百味的感觉,唉,诸事不顺就是这样,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缝...... 就这样,忙忙碌碌,稀里糊涂就干到了下午。我们几个人趁着他们还没回来去了一趟村里的小商店,买了很多零食饮料犒劳一下自己,顺便改善一下生活。当然我就只买泡面和绿茶,当时就是觉得这两样是最好吃不过的了。大概休息了没多久,就听见远处一阵整齐而又响亮的口号声,在那个万里无云,夕阳灿烂的下午,那些歌声口号就像是一只只蓝色的灵魂,凝聚在一起飞向远方,随后化作一团团金黄色的火焰,和那一轮巨大的落日融为一体。我从帐篷里站出来,看到了他们,我的战友们,第一名高举六大队的旗帜,后面的兄弟们昂首挺胸,唱着往日里最熟悉的歌曲《一枚小弹壳》。那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美丽的场景,现在还像一幅画一样永远定格在脑海里,定格在那一片回忆里。 你问我什么是战士的生活, 我送你一枚小弹壳, 他曾经历过风雨的洗礼, 也曾吹响过一支短歌...... 战士的生活就是这样, 有苦有乐有声有色, 战士的生活就是这样, 有苦有乐有声有色! 十八岁的生命里,我曾拥有过这样一段经历,一路坎坷,一路荆棘,在我本该最放纵自己本性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时期,接受了最严酷最严苛的洗礼,接受了三观最正的教育。我不知道是好事坏事,因为我总是懂得很多我这个年纪不该知道的道理,我已经不再会像那些同龄人一样冲动,不再会为了谁做出任何疯狂的事情,我忽然觉得我似乎对周围的一切变得不再那么热情,我好像不会笑,不会哭,不再追求那些够不着的事情,不再幻想自命不凡的生活,而是像一个大人一样,沉默不语,脚踏实地,平视着前面的路,只渴望活得简单一点,平凡一点,安静一点,活得更像自己一点,就已经别无所求,知足常乐了。 那一天晚点名的时候,我们四个人被通报表扬,虽然丢了筷子以及把柴油撒了一路,但是考虑到我们四个病号给全队做的贡献还是很大,就不予追究那些小瑕疵了。其实我倒也没有多高兴,因为我知道,那些走下来的战友们,承受的疲劳,付出的汗水只能比我多,也不会比我少,只能说革命工作分工不同,至少我对得起留守后方的职责,完成了我应该完成的任务,没什么好表扬的。 那天晚上,我躲在帐篷里,抬头仰望着星空,看着流星一颗颗划过,心里惦记着她,假装她还没有离开,就住在心里的不远处的一座城堡里,每天都在那里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每个熟睡的夜晚,都在等着我向她飞奔而去。 我也不清楚这种做法可能是有点太过自私了,自私得有点可怜,没办法,人嘛,在最艰难的时候总得有个想头,可能我思想没那么高大上,就喜欢这些俗里俗气的儿女情长,甚至说这种东西在我这里算是一种奢侈品。想来可笑,也不知道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拿得起放不下,脆弱不堪,一心想着保护别人,到头来发现原来最需要保护的是我自己。 唉算了,没有人会在乎这些微不足道的想法,我只想自己过的开心就好,至于其他的都与我无关,无所谓了,随风而去吧...... (本章完) 第四十三章 新生活 有些时候,当回忆起曾经某些最最困难的时刻,总能一笑而过。我常常在想,是不是真的有人可以在正在经历痛苦和磨难的时候,能够保持着多年以后回忆这段时光的心态?所以每当我正处在那样一段日子里的时候,总在尝试,可是没有一次成功过,似乎我总是有我放不下的东西...... 每当想到这些,我总是愿意往更高更远的方向去思考,想着想着就脱离了实际,任思绪在宇宙中来回飘荡,能够在一瞬间跨越几千万光年,甚至超过我所存在的维度,到达了另一个谁也没有想过的境界。说来也怪,每当我在胡思乱想以后,再回到现实中来,就会变得轻松一些,好像灵魂得到了净化,看问题也变得更加理智起来。 还是那一天晚上,那个行军回来的晚上,我们一百多个人,站在营地前面的一片大空地上,穿着棉衣,听着值班员在讲评一天的训练生活。我就站在队伍当中,微微抬着头,看着村里的星空,思绪早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想着一些无比奇妙的东西。我从哪来?我是谁?我又要去往何处?我不知道,幻想着如果我的生命结束后,灵魂会化作粒子束,穿越虫洞,来到一个从未见过的星球,那里有着五维空间的生命体,掌管着我们所有生命的灵魂,见到我,飞速浏览过我的一生,随后又把我送到了另一个星球的生命体中,让我又一次重生,也许变成了一株草,又或是一条鱼...... 看着看着,我竟痴了迷。这样美的星空,我忽然闪过了一个画面,我开着一辆房车,副驾驶座上坐着一只金毛,行驶在山水之间的柏油马路上,找到了一片大草地,我停下了车,打开了车顶的天窗,躺在宽大的额头床上,看着眼前的流星一颗颗划过。自由的味道,没错,在这里就显得难能可贵,何况以后很多年里,我都不曾拥有。当过兵的人都知道,纵使食堂里的饭菜再好吃,也还是喜欢去门口吃一碗十块钱的咸淡不定的清汤面,因为那是自由的味道。而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享受这每一个能让我放飞思绪的安静时刻。 接下来的两天,在分别进行了野炊和最后一次四十公里行军之后,我们所有的新训时光,就彻底画上了句号。回想野炊那一天,我用发下来的食材做了四道菜,大盘鸡、红烧鱼、猪肉炖白菜还有一道西红柿鸡蛋汤,一次野炊赢得了大队领导和战友们对我厨艺上的肯定,最后一次的行军我也坚持着走完了全程,走到最后都没有了意识,只是死死盯住 (本章未完,请翻页) 前面一个人的后脑勺,上面贴着我们十七队的队训——无比忠诚,无所畏惧,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终于,时间来到了最后一天的下午,我端着黄脸盆,往里面倒了一壶刚打来的开水,又兑了一些村头水龙头里的凉水,把我满是水泡和伤疤的脚泡在里面,静静地在一颗老槐树下,看着远处的夕阳,静静地洒在我的脸上,战友们在我身旁来来去去地走过,他们都跑去商店,买了一大堆零食饮料,庆祝自己的劫后余生。只不过相比于他们,我更喜欢这样安静一点的庆祝方式。 终于不用在六点以前起床了!六点半,一声清脆响亮的哨声划过一夜的宁静,“十七队!起床——!”我们裹着大衣,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便开始了撤收工作。收帐篷,平整土地,埋垃圾坑和厕所坑......忙而不乱,紧张有序,其实就是为了回去以后能有好日子过,不再让队领导挑我们毛病回去挨练。就这样,不到两个小时,我们所有人员和行李全部装车到位,我们还是和来的时候一样,穿着装具,戴着钢盔,手里握着训练仿真枪,坐在摇晃的大巴上,在异乡的高速公路上,向着那个曾让我一度想离开的地方前进...... 我喜欢坐在窗边,无论是在车上,还是在教室里。我看着窗外倒退的景象,脑海里又想起了很多很多事情,只不过那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已经变得不同了。颠簸了两个半小时,大巴车开进了那个熟悉的校园,又是整队讲评之后,卸车整理,打扫卫生。当我一进我们的宿舍,我就躺在了那个床板上,说真的,从来没觉得这个床竟然这么舒服。 洗洗涮涮,叠被子,铺床单,大扫除是对我们最后的考验,尽管不想做,不想动,可我也只能想想罢了。第二天,当我还在享受这短暂的休整时光的时候,我们得到消息,我们的新训班长要走了。没错,前一晚还在大声呵斥我们稀散的作风,第二天他们也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变得沉默不语,像是陪伴我们已久的老父亲,将要送别自己的儿女一样,只有沉默,一句话也不说。直到那一天晚上,我们一个区队的人,都坐在大厅里,一起回忆这段日子,一起把憋了两个多月的心里话一吐为快。大家相互嘲笑着,模仿着班长们有趣的声音,回忆那些挨练的半夜,把那些曾经无法忍受的痛苦一股脑全部说了出来,但说到最后,那些曾经埋在心底对班长们的怨恨全都消失不见了,有的只有对他们的严厉要求的感激和即将离别的不舍,说到最后,没人说 (本章未完,请翻页) 话了,直到凌晨四点半,我才说出了憋在心里很久想要对石班长说的话——班长,谢谢您!以后的路我会努力的,请您一定要想我们,您永远是我的班长!此话一出,石班长低下了头,他想说话却说不出口,我知道,他是被眼泪噎住了喉咙,最后只是默默点头,从大厅里走了出去。 第二天清晨,我们所有人拍照留念,我站在队伍的前面,面向我们所有的新训班长,用我这些日子里最响亮的声音大声喊道:“全体都有——!向我们亲爱的班长同志们,敬礼!”那是我从军以来,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流泪,我能感觉得到我的声音在嘶吼,心里又涌现出家人离别的痛感,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一次,我要送走我的兵之初的引路人——我的班长,石磊班长站在他们队伍的第一个,在我们敬礼之后,他也用我从来没听过的声音嘶吼:“全都有,敬礼!——”我看到他哭红的双眼现在依然闪烁着泪花,我们四目对视,我知道他还有很多很多话要对我说,可是这一敬礼之后,也许就再也没机会了。过了很久很久,我们才放下手,而他们也背着背囊,就像他们第一次来这里一样,坐上车,在我们的夹道相送之下,缓缓驶出了校门,走向一个我不知道的远方,那里他们还有更多的任务要去完成。 多年以后,我收到了一封来自石班长的信件。在信中他告诉我,他那天晚上一夜没有睡,我说的那些话让他非常感动,他说我是一个当兵的好苗子,以后的路还会很长,他也担心我的体能,以后会拖累我的发展,他在信中还告诉我以前他也和我一样,一开始什么也做不好,但是在后来也有那么一位班长,对他不抛弃不放弃,让他成为了今天那样优秀的自己,他希望我在以后的新生活里,能够永远不要忘记来到这里的初心。 是啊,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要想做到,谈何容易?那些被生活流放的人们,那些被梦想折磨的人们,他们如今变成了怎样的模样?我算是幸运的,因为付出有了回报,我让我想变成了我能,又有多少人不得志呢?我不去想,我也不愿去想,也许会有点自私,因为人都是这样,自己快乐时,就不会再在乎别人是否快乐,我也不必为我的做法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我只想说,以前的日子,感谢有你,我的石磊班长,以后的日子,依旧有你,只不过只有你的话陪在我的每一个迷茫的十字路口。新生活,又会是什么样?我期待着...... (本章完) 第四十四章 回家 很快,在班长他们走了以后,我们就算正式结束了新训生活,开始了真正的军校学习。 再也不用站军姿从早站到晚了,上午取而代之的是文化课学习,包括大学语文、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等等,虽然也没好到哪去,但相比于在外面晒太阳,我倒是挺享受这种坐在教室里的惬意。从早上八点开始上课,一直到中午十一点五十,随后就是午饭午休时间,我们也终于可以从十二点四十开始睡觉了,想想以前,不到一点半我们是不被允许上床的,也是会让人觉得轻松许多。下午呢,从两点半开始上课,上到四点十分,带去操场搞体能,到五点半又去开饭,我们也有了下午的自己的时间,等到七点还是老样子看新闻,晚上的晚自习,一直到熄灯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原来在教室里上课是这么一件幸福的事,原来军校的生活也不是像我一来就看到的那样,我可以用那些空闲的时间来做我真正喜欢的事情。 后来,我们的津贴也到账了。之前由于手续原因,我们的工资卡一直没弄上,也是直到新训结束,我们才有了属于自己的钱,并且一下子把之前没发的都补给了我们,一共四个月,四千块。说实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在我的手里,更何况这些钱都属于我自己,我可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我首先给我妈妈寄去了两千块,然后用剩下的钱,给我自己买了好一些东西,一个mp3,一副可以插卡的蓝牙耳机,一套以后放假外出穿的衣服和鞋子,还有一些小零食和饮料什么的。没错,之前那些不准吃零食,不准喝饮料的规矩也破除了,但平时收手机的规矩还是在的,所以我买了mp3,还有耳机,平时没有手机的时候可以听听歌,听听广播,听听外面的世界。 但其实我们都知道,这里过的再好,也不如家里温暖。 再后来,我们也可以外出了。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可以请假外出,晚饭前归队,我倒是也出去过几次,以前总是盼着出去走走,但是真到了这个时候,却又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无非就是看个电影,吃顿好吃的。北京,这个硕大的城市,就靠我手中的高德地图,指引着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到处坐车,坐地铁,看着那些外面的人们,他们都还在为各自的生活和理想努力工作,把真正的自己埋藏在内心里,耳朵里插着耳机,也不愿与世人有任何不必要的接触,时而低头刷着抖音里别人的快乐,时而抬头望着窗外倒退的风景。好像他们也不怎么自由,好像都在一个无形的牢笼里苟且偷生。 眼看着离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我每天都在倒数。148天,......98天,......28天,就看着天数从三位数慢慢到了两位数,直到变成个位数,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兴奋!终于,我们通知了放假的时间,并且组织我们全体买票,等到我拿上自己的车票的时候,顿时感觉家就在眼前。2019年1月18日,上午一点开,北京——乌鲁木齐,8号车厢4号硬卧下铺,再到后来,各科期末考试也越来越近,每天晚自习的时候,我都会掏出自己的那张车票,认认真真地读着上面的每一个字,然后幻想着我坐在火车上嘴角洋溢的笑容,以及回到家后的神仙日子...... 1月17日,这一天终于来了!今天上午只有最后一门军史课的考试,考完之后我们全都撒了欢,疯狂回到宿舍里收拾行李,也不管什么队列走得整不整齐了,我飞速回去,到包库里拿出我的行李箱,顿时感慨万分,半年前,我就是拖着它一个人走进这里,把它放在包库里再也没动过,因为我知道,当我再一次把它拿出来的时候,也会是我最最激动和幸福的时刻,现在不就是嘛!当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也没有什么可以装的,只有一套军装常服,还有一双被我擦的锃亮的皮鞋,甚至连便装就我明天要穿在身上的那一套棉衣,也就没有五分钟,我就收拾好了,说来惭愧,在这里虽然只过了半年,但我感觉过了半个世纪,半个世纪攒下来的东西,也不过一套军装而已...... 当天下午,我们就把手机发下来了,我一直在给母亲打电话,告诉她我明天的行程,母亲也很高兴,说什么都要去火车站接我回家。那天晚上我下了很多电影准备在火车上看,问同学要了一些书,顺便去超市买了一些路上吃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方便面和饮料,那天晚上一直熬到四点多才睡着。 第二天一早,没有起床哨,我们都自己起来了,穿上便装,统一在大队楼前集合,大队长为我们做最后的安全教育,随后,我们就可以出门了。我赶忙跑回去,拖着我的行李箱,挂着我的小胸包,大步向校门口走着。冬日里的朝阳,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辉,撒在操场上的单杠和跑道上,我好像看到了自己在单杠上,在跑道上努力训练的样子,他们也好像看到了我,向我挥了挥手,我也向他们微笑着,告诉他们说,我要回家了。 从北京五环,一直到北京南站,这段路要比我想象的长很多很多。我从早上七点半坐车一直到中午的九点半才到,我的火车是下午三点发,所以我还有时间,就去火车站附近的商场里逛了逛,买了一些要回去带给那些同学们的礼物还有一些糕点,吃了中饭就进火车站了。没想到等我回来以后车站里的人变得很多,我也一时间找不到入口,就跑去问那些站岗执勤的武警,可能是习惯了,见到他们我先敬了个礼,他们要看我的证件,一看我是学员,就立刻给我敬礼,按理说我属于预备军官,不应该先敬礼的,但也无所谓了,那个一年兵,我管他叫班长,这是部队里对别人的尊称,一句班长可以省下很多事情。他很耐心地告诉我军人优先通道怎么进,去了之后该在哪里候车,当时我只有一个感觉,原来现在我也可以军人优先了。 坐在火车上,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大桥和高山,我又想起了很多很多事情。半年前我也是坐着这趟列车,只不过和现在行驶的方向相反,我翻着新训时候自己写的日记,看着那时候每天努力的自己,心里顿时感慨连连,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没有扛住,回去了怎么办?恐怕那时候回家和现在回家的心情肯定会不一样吧。 就这样,一个想回家的孩子,一列飞速奔驰的火车,两个繁星灿烂的夜晚,承载着我的梦乡,一起来到了曾经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我还有很多事情想在开学之前再做一次,还有很多人我也想再看几眼,我也不知道见到她,见到他们,我会不会红了眼眶...... (本章完) 第四十五章 回家(二) 清晨六点,这辆通往乌鲁木齐的列车停下来了。新疆的冬天格外的寒冷,两天前在北京车站穿的薄棉衣在这里根本不管用。凌晨四点我就已经起床了,洗漱完毕,看着窗外黑乎乎的一片,映出自己的一张满是笑容的脸,瘦了,黑了,稚嫩好像也没有了。 不知道他们再见到我,会是什么样的? 当车门打开的那一刻,我是真正地回来了!第一口新鲜空气,异常寒冷,从脸上冷到肺里,但却是我最最想念的感觉。黄色的路灯,漫天的大雪,和北京的冬天相比,这才是冬天该有的样子!母亲打来电话,说她和爸爸已经等在车站路口了,于是我一路小跑,是啊,才这么短的时间,连车站都大变样了,我转了好久才走出去,最终,还是看到了父亲的车,停在下着雪的街道旁,母亲穿着棉大衣,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站在暗黄色的路灯下,在这个寒冷的初晨张开双臂,迎接第一个来自于我的拥抱,在那个零下三十多度的凌晨,那个拥抱,是那样的温暖...... 一上车,父亲倒是不怎么说话,就是母亲一直在旁边絮叨。说一大早就起来了,根本睡不着,就在那左等等,右盼盼,给我说这半年家里发生的事情,告诉我家里过年的年货也办的差不多了,就等我回去,还在问我回家的第一顿饭想吃什么......好多好多,我强忍着眼中的泪水,就看着母亲一夜没睡着的憔悴的脸庞,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感觉,就只是想,这种感觉能够再长一点,再长一点...... 回到家,还是那个熟悉的房子。我赶忙来到我的卧室,才发现自从我走了以后,这间小小的卧室一直都是母亲在这里住,书桌上还是那些东西,一台电脑,一盏台灯,还有一张我吹单簧管比赛一等奖的大照片。母亲说这间屋子冬暖夏凉,在这里睡觉睡得踏实,其实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明白,这里到处都有我的影子。 回来已经是七点多了,在新疆这个点才是学生们刚起床忙碌的时候。我呢,也睡不着,等到爸妈都睡了之后,我就一个人出门了,毕竟他们也折腾了一宿,也不想打扰他们。出了单元门,我就拿起手机,耳朵了放着那首《离家最近的路》,沿着以前上学的路慢慢走着。此时眼前的场景,在几个月前不知多少次进到过我的梦中,我像是一个游客,来到一个梦里来过的地方参观,内心充满着多少喜悦和激动,在别人看起来就和傻子一样矫情,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失而复得的东西就应该值得被我好好珍惜。 灰蒙蒙的天空,还在飘着几朵雪花,天已经亮起来了,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一辆辆飞驰而过,挂着“新b”的蓝色车牌再一次提醒着我,这里是我的家乡。“车辆进站,请注意安全!”不远处开的那一辆42路公交车,我以前冬天的时候一直坐着它去上学,一上去就喜欢到倒数第二排的靠窗位置,把书包抱在前面,插着耳机看着窗外,心里想着我和她的美好未来,心里想着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军校,也就是我现在的生活。还是蓝色的校服,墨蓝色的裤子,但拿着一本高考必背古诗文左顾右盼的已经不是我们了,而是另一群稚嫩的脸庞,现在这个时候,恐怕只有高三的学生们还没放假了吧。 我上了车,拿着一年前的公交卡,没想到竟然还能用,不过里面也就剩最后的五块钱了,但也足够我坐几趟车的。我收起卡片,向着最后几排走去,原来那个靠窗的位置已经坐着人了,也是个学生,看校服就是我们一中的,他斯斯文文,带着个黑框眼镜,也插着耳机,但和我不同的是,他只顾着自己手里的那本英语单词,今天好像有考试,他正在焦急地做最后的挣扎。感叹之余,我只能坐在最后一排,看着这一路去学校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风景。 学校旁边的奶茶店被拆了,政府为了让学校门前这条路不那么拥挤,就干脆把路两旁的门面店铺全部拆掉,把马路拓宽了不少,那几家小卖铺,凉皮店还在那里开着,那家门口的包子店依旧是排满了人,好像老板还是没有换。 学校大门旁边就是栅栏围着的操场,我一眼就可以看到。我望着那片被白雪覆盖的操场,竟出了神,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们班里的男生估计已经早早都到了,去工具房里拿着推雪板和铁锹,大扫把和剁冰铲,已经开始在行人变多之前就把雪打扫得干干净净,手和脸冻得通红,最要命得是耳朵,总害怕有一天把它们冻掉了。还是这片操场,再往前一点的日子,就能看到我在下午烈日高照下奔跑的身影,一直到傍晚的灯火辉煌,一圈又一圈,支撑着我有了这样的模样,心里的那个她,让我变得足够有本钱为我奢华的理想买单,他们说我励志,其实只不过是心中有一个信念罢了。 可是现在呢?站在栅栏外的那个人是我。如果时光倒流,如果我能看到当时正在奔跑的我,我会告诉他后来发生的一切吗?我可能不会,我会骗他那个姑娘到最后和我在一起了,军校的日子并没有那么苦,和当初想象的一样美好,后来的我们没有走散,大家还是和以前一样,经常联系,每个人都挂念着你,他们都羡慕喜欢你的生活......对不起,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真相,我相信他也会回到过去,告诉另一个正在奋斗的他这些话,让他变得更加坚强,洋溢他的美好青春! 可是现在,都过去了。没有人会把那层厚厚的白雪散开,去寻找当年的足迹,就像现在没有人知道,那个曾经为了梦想,为了一个人奋斗的故事。 雪还在下,又盖住了我来时的脚印,风也轻轻的,就好像真的没有人来过一样,白茫茫的一片...... (本章完) 第四十六章 回家(三) 过了好久,去学校上课的人也全都进了教室,早读课的上课铃声也响起来了,于是我决定进去看看。 到了校门口,保安不让我进,因为我没穿校服,我只好把我身上带的学员证件拿出来给他看,没想到他接过证件后立马起立给我敬了一个礼,我也没穿军装,也就硬生生地回了个礼,并告诉他我要进去找我的老师,顺便回来看看,他赶紧跑去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他就跑过来帮我打开了校门。 我就这样又一次踏入了这片校园,这个我待了六年的地方。 学校翻新了,原来白色的综合楼,包括初中部和高中部的楼全部都换成了黄色和灰色相间的样子,寓意着学校的“灰(辉)黄(煌)”,也不知道谁的脑洞这么大,居然能联想到这些东西。乍一看不怎么样,但可能久别重逢,都会不自觉地带一层美颜滤镜吧,把这些东西都变得无与伦比的美好。学校后面的篮球场也被拆掉了,换成了一栋四层高的食堂,初中时候的那条林荫道的卫生区,现在也换成了另一波人在打扫,这又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秋天扫落叶的时候,当时就在纳闷,不是常说秋风扫落叶,怎么到头来还是我们这些苦力在干秋风该干的活? 学校里原本有两个商店,准确地说是一个大超市,一个小商店。大超市里东西多,小商店里东西贵,而且态度也不咋地。但没办法,谁叫就人家小商店里有我们爱吃的烤肠和汉堡呢,当时无论哪一节下课,这两个地方绝对是异常爆满,当时为了买一袋辣条给我那两个初中最好的同桌们分享,硬是让我上课迟到了十分钟,好在那节课是美术课,老师也不怎么管。我还记得嘉琪和婷玉两个人在课上被辣得痛苦又快活的表情,哈哈哈,真的是充满喜感! 现在那个大超市也关门了,连同超市门口的篮球场,一起变成了现在的新的高级食堂楼。学校担心食品安全问题,也不让小商店里卖烤肠和汉堡了,也不再让他们随便加价卖东西了,也不知道这些对新来的学生们是好事还是坏事。 走着走着,我就拐进了高中楼。高一的时候在一楼的东侧教室,高三就去了四楼,变到了四楼的西侧。我直接上了四楼,以前教室门前的大空地变成了读书角,上面摆放着很多好看的书柜,还有几张非常高级的桌椅板凳和沙发,这里原本是我们下课后转悠玩乐的地方,打羽毛球,用拼 (本章未完,请翻页) 起来的桌子打乒乓球,现在这些都做不成了。我们原来的教室也换成了另外一批学弟学妹们,原来教我们的老师也去了高二,这里没有人认识我。 我悄悄站到教室的后门,往教室里望了望,原本我坐的那个位置也已经不存在了,大家都在规规矩矩地听老师讲课,其实当学生的都明白,早上第一节课基本上精神状态都不好,当时我坐在讲台的旁边都能睡着,何况那些坐在教师后排的学生呢,都在昏昏欲睡,即使没睡,我估计也差不多了。 门口的牌子也换了,高三三班,班长的名字我也不记得,只知道这里原来是写着我的名字的。讲桌侧面原先我用水墨笔写的“不抛弃,不放弃”也不知道被谁擦掉了,教室里贴着的同学们的生日墙,还有一些照片也都被一张张成绩排名表换掉了,好像这一届的学生没有什么课余生活,只有学习,竞争和排名,不知道他们的老师会不会像我的那些老师一样,上课喜欢时不时的开个玩笑;不知道他们当中有没有这样一个人,看似很傻,哗众取宠,其实他是在用这种自以为很搞笑的方式让他在意的人注意到他;不知道这个新集体里会不会有像我一样喜欢做梦,并且天真地不顾一切地去实现这个梦想...... 我想,即使有,他们也不再是我曾经待着的高三三班了。 从高中楼里逗留了没多久,我就又去了初中楼。貌似这里的回忆更加久远,关于这里,我记着的人好像都定格在眼前的画面里,初中楼的教室要比高中的稍大一些,初三四班,我和我的语文石老师,我的数学李峰老师,还有其他那些特色鲜明,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教过我的人们相遇,还有我那两个最好不过的同桌,嘉琪和婷玉,说实话,自从当兵以来,手机也发得少,我基本上都是在和父母亲聊天视频,很少和我的老师们讲我这些年里发生的故事,唯一和我联系的初中同学,也就只有嘉琪了,并且自从初中一别之后,我和他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这次回家我第一个要见的同学就是他。 就在我打算从初中楼离开的时候,忽然迎面撞上了一个人。没错,她是我高中的英语老师,晓娟妈妈,当时班里很多人都不太喜欢她,也许是因为她布置作业不切实际,总是一天布置三天的量,也基本上没人喜欢听她说话,感觉她的性格有点奇怪。但我却不一样,我知道晓娟妈妈对我好,但 (本章未完,请翻页) 她不善于表达,所以总是让别人误会她对别人的爱,那时候我也爱惹她生气,动不动就不写作业,完了叫我起来报听力答案我就现场编,被她发现以后气得叫我到教室后面罚站。但我就是喜欢她。她见到我也是非常高兴,二话不说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还责怪我这么久也不和她还有其他的老师们联系一下,是啊,我确实没有这个机会啊。 就在我的晓娟妈妈在面前问东问西的时候,又走过来了一些人,我定睛一看,居然是我的那些初中老师们,还有我高中的班主任他们都一起过来了,原来他们今天要开教职工大会,所有的老师都来了,刚巧不巧全都让我碰见了。说实话那感觉就像做梦一样,那些让我日夜思念的老师们,如今就真的站在我的眼前,他们都夸赞我如今的样子,都说当初就没有看错我,我也冲着他们开心地笑着,在他们眼里,我永远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需要他们的陪伴和关怀,他们也像我的父母亲一样,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看到我这么多年来努力付出并且有了结果,他们也发自内心地对我表示高兴。没聊多久,我们在一起拍了一张照片,他们就进去会议室开会了,本来想说请他们一起吃饭,可还没来得及说,会议室的门就关上了,我也只好错失这个机会,等待以后的相遇了。 从学校出来,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这个点在新疆,也就是北京时间八点多的样子。在这个慢节奏的生活里,干什么都觉得无比惬意,我忽然想起,往常在这个时候,我们已经上了两节课了,再等没多久就要吃午饭准备午休了,而到现在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我也只好跑去学校门旁的小笼包店里吃了点包子填饱肚子,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是啊,熟悉的空气,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味道,这一次,我是真的感觉到,我回家了,再也不用羡慕那些回家的人了! 雪已经停了,灰蒙蒙的天空上透过了几束金灿灿的阳光,照映在白雪茫茫的路面上,闪烁着刺眼的光芒,马路上的积雪在车来车往中已经化去,露出了黝黑的柏油马路,站在十字路口的那位交警,看到车流已经不是那么大了,便也回到了车上,打开了暖风机,在这个大大的城市里的一个角落,双手握着方向盘,蜷缩着身体取暖。 等到天空变蓝,阳光灿烂,我也走到了家门口,迎接我向往已久的假期生活...... (本章完) 第四十七章 你别来,我无恙 其实,有的人,平日里藏在记忆的最深处,从不打扰,也从不出现,直到相遇的那一刻,所有相关的回忆全部涌入眼帘,就好像时间隔不断彼此之间那条感情线;有的人,朝思暮想,曾令人辗转反侧,到头来的遇见,只不过是几句寒暄,幻想中的举杯共盏,也都化作了相遇时的无言。 从学校回来以后,我的手机就响了,是嘉琪打来的。他也早就直到我要回来的消息,我和他相约好一起在我家吃饭,我亲自下厨。母亲也知道这个消息,所以赶在我回到家之后,就已经把需要准备的食材都准备好了。其实自从离开家以后,就再没怎么下过厨,唯一一次是在拉练的时候的野炊课上,我给我的战友们在自己挖的土坑无烟灶上做了一顿美味佳肴。嘉琪知道我喜欢做饭,也做得好,他也经常到我家来吃我做的饭,什么咖喱饭,烤蛋挞,烤披萨等等,这些都是他非常喜欢的。但其实我最拿手的还是我们新疆的大盘鸡。于是我围上围裙,把调料和鸡肉都准备好后,就开了火,热热的油锅下入切好的鸡肉块,连同花椒大料,一把辣皮子大火翻炒,把水份炒干之后倒入炒好的糖色,加水没过鸡肉,下切好的土豆,一大勺盐,一勺豆瓣酱,一小碗自家酿制的白酒,小火炖煮......这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连我自己都惊叹了,这么久不掌勺,看来这看家的本事没丢啊! 等嘉琪到我家之后,我已经做了一桌子菜了。他也很高兴,一边不停地赞叹我的手艺,一边和我聊着我在军校的事情,爸妈也在旁边听着我讲那些故事。说来也怪,曾经一度认为痛苦不堪的时光,却让我现在这么从容地说出来,真是应了班长们的那些话,如果现在不吃苦,将来和家里人吹牛逼都没素材。现在看来确实是这样,我给他们讲第一次打枪的经历,告诉他们第一次参加授衔仪式,告诉他们在野外住帐篷,参加阅兵......他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但他们也心疼我,因为经历的越多,吃的苦也越多,我知道,他们都是我最最亲近的人。 送走嘉琪以后,我就接二连三地收到消息。高三三班的同学们都在等着我组织一次聚会,他们也着急地问我是不是回来了,赶快在过年之前大家还没散开安排一下。说实话我也挺想见见他们,见见那些在我故事里出现过的每一张脸庞。于是事不宜迟,我赶忙到处找餐厅,联系老师,就这样,一场匆匆忙忙的聚会就定在了回家后的第二 (本章未完,请翻页) 天中午。 那一晚,我没有期待,我知道我还会遇见她和李凯,毕竟是班级聚会,他们也会出席。我只是在想能不能尽力避免和他们有过多的接触,能让我表演得自然一些。很快,就到了第二天聚会的时间,我挑了一套黑色的风衣,一双黑色的鞋子,带了一顶黑色的渔夫帽,尽量让自己看得更加冷酷一些,好应对接下来的遇见。我去得最早,一进去,我就和餐厅的经理说好了,一个大包厢,尽量给我们这些穷学生优惠一些。 安顿完这些之后,我就到了包厢里,给同学们在群里发了一条定位,然后坐在那里发呆。单纯的发呆,什么也不想,前所未有的放松,中午这家饭店很安静,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来,生意最火爆得时候也是在下午,这就让我能够独享这一难得的清净,就好像门里门外的世界都与我无关,我只是闭着眼睛,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好像一个站了很久的人,忽然坐下了,一瞬间所有的疲惫和执念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知过了多久,包厢的门被推开了。我正好奇这是谁,没想到开门的是樊菁雪高中时期最好的闺蜜。好像之前我一直没有介绍过她,她叫邱语悦,曾经和樊菁雪俩人交往密切,但我和她的关系并不怎么样,在之前换座位的时候,她曾经找过我,要我不要纠缠着樊菁雪,她不想让我和她继续坐同桌,怕我耽误了菁雪,说白了就是对我没有一点好印象,只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在意这些,我对菁雪的执念,怎是她一句话就可以了结的呢?但既然遇着了,我也总不能把她当仇人一样接待吧。更戏剧化的是她对我的态度,自从菁雪有了李凯这个归宿以后,她对我的态度也好象变了,就和普通朋友一样,该说说,该笑笑,有时候我也搞不懂这些女生,不知道她们的脑回路是怎样的惊奇。 她来了以后就坐在我的右手边,向我询问今天的聚会能来多少人。我订的是一个大包厢,可以坐得下三四十个人的那种,一张大圆桌,一开始我也在犹豫要不要订这么大,可没想到要来聚会的就能来三四十个人。语悦也很惊讶,其实毕业以后,班里组织聚会能来二十个人以上就已经是奇迹了,更何况我也就是给他们发个消息,就能召唤出这么多的人。她开玩笑说,看来我的魅力很大嘛,我苦笑,是啊,魅力这么大,还是没能吸引得了那个心上人的喜欢。 正说着,门又被推开了。这一次进来的,就是我一直有点害 (本章未完,请翻页) 怕见到的人,没错,就是李凯和樊菁雪。我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来得这么快,也没有想到这场相遇和我脑海里排练得一点也不一样。她化妆了,还是戴着她那副眼镜,马尾换成了长发,显得更加温柔动人,李凯也经过一番大学生活的体验,也变得成熟起来,,一个中分头,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穿着一件褐色的修身西装,成熟里又透露着一丝玩世不恭。也许女孩子都喜欢这种类型吧。 让我意外的是李凯。他自从和菁雪在一起之后,好像和我冰释前嫌了一样,对我很是热情,见了我上来就和我握手,一边说着“好久不见啊,首长同志!越变越帅了嘛!”我也不好意思不接,也不想生事,毕竟我不能表现得自己还没有放下,于是我也像接待好朋友一样,笑脸相迎。随后这俩人便入座了。令我比较尴尬的是菁雪,她既然毫不忌讳地坐在了我的左手边,李凯也没有惊讶或者生气,只是默默坐在她的左边。就这样,一张大圆桌,我和李凯之间隔了一个樊菁雪,不知道其他人的感受是什么,反正我是很不自在,因为我根本也没想和菁雪离得这么近,近到我好像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菁雪在一旁询问着我的军校生活,而李凯在一旁不怎么说话,时而低头看看手机,时而听我讲述我那段艰苦的日子。其实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可是当我真的看到这两个人,曾经让我一度受伤难过的两个人就坐在我的面前时,我却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机械地回答菁雪的问题。现在想想,就算说了又能怎样,我和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只是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自打我选择了这条路起,我就只能与过去的一切划清界限,隔岸相望。 是啊,说了又能怎样?她能体验到第一次拿枪的喜悦吗?她能知道你每次冲圈冲到头晕眼花,在终点处疯狂呕吐得天旋地转吗?她能知道你每次半夜两点被拉起来的紧急集合吗?她能体会到你在参加授衔仪式时肩膀上的责任和心中的荣誉感吗?不能!我已经变了,我经历的故事也已经变了!她所能感受到的,只不过是赞叹一番你的坚持和毅力,羡慕你毕业后分配工作拿很多钱的生活,喜欢你那一身橄榄绿的军装,然后呢?她就会喜欢上你?当然不是,我所经历的,我所感受的,她无法体会。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而她也不是心中的那个她了。再次相遇,别来无恙,是的,你别来,我就无恙...... (本章完) 第四十八章 同学会 我不知道那种感觉持续了多久——呼吸困难。让我无法逃避,我的眼神在躲闪,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还是不愿接受眼前的事实。很奇怪,我一直想让自己变得洒脱,变得拿得起放得下,可是总以为自己和以前毫无瓜葛,当我正面面对时,我又像是个逃兵,没了从前幻想的那份勇气,变得不再那么勇敢。 语悦和菁雪两个人,一左一右,很认真地听我讲那些以前的烂事,当然我也没有说多少,每次都是故意把话题引到他们的生活当中。可是他们好像也没什么可以说的,每天的生活很自由,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大海茫茫,是浮是沉,完全由自己掌控。在他们的生活里,没有人检查他们的被子是不是豆腐块,床单是不是有褶皱,没有人逼他们要把三公里跑进十二分半以内,没有人要求他们必须不挂科,没有人收他们的手机,没有人限制他们的外出......全靠自己,是否能够自律。我甚至怀疑我上的不是大学,只不过是一个要求更加严格的高中罢了。 随后,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我的那些同学们也都陆续进来了。每个人进来之后,都是相互打了招呼,问了问近况,就埋下头,自顾自看着自己手机里精彩的世界。这让我很不自然,也许我是习惯了没有手机的日子,我原本以为大家都能够一起谈论各奔东西的生活,一起向往以后美好的未来,可是这些好像他们都不感兴趣,只担心自己的王者排位有没有掉分,只关心回来以后哪家的电影院上线新大片,大家好像变得陌生了,这让我有一种错觉,我们好像并不是分开多久的样子。 只有菁雪和语悦两个人一直在和我聊天,是的,和我说很多话的,就只有她们。其他人呢?他们就像我说的,问了问我的生活,在同情了我以后,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过了一会儿,我收到了老师们不能来的消息,这让我很失落。我原本以为,这种怪异的气氛,在老师来了之后能稍有缓和,可是现在老师们也来不了,那这同学会就失去了意义。无奈,我只好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他们好像也有些不愉快,他们也是大多数冲着能见老师一面,省的以后再去学校跑一趟,这才匆匆赶过来,现在老师也来不了,那还呆在这里干什么。我明白同学们的想法,我也只能想尽办法拖住他们,临时决定吃完饭一起去唱歌,这才稳定住他们的情绪。 菜单来了,我让他们每个人给这场聚会点一道菜。有的人点了自己喜欢吃的,有的人点了和自己玩得好的小伙伴喜欢吃的,而我为了顾全大局,选择了一些他们没选的主食类的和饮料。菜上来了,我举起酒杯,端着手里满满一杯的果汁,站起来,给同学们说了一大段久别重逢后的话语,他们也都像我一样,站了起来,就在最后,我忽然喊出了在部队经常聚餐时喊得话,“一!二!三!干!干! (本章未完,请翻页) 干!”比较尴尬的是,只有我一个人和傻子一样,大喊了这么一句,其他人先是面面相觑,然后哄堂大笑,说我当兵当傻了,以为这还在部队吗?我也只好不好意思地笑笑,可是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和难受。 坐下来以后,我也在尽力让饭桌上的气氛不那么尴尬,寻找着一些有意思的话题。可当我开口以后才发现,我说的他们听不懂,他们说的我听不懂,什么蹦迪,轰趴,我压根不明白这些都是什么意思,他们也不理解什么叫冒泡,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更不懂我为什么要买mp3,也就只能在相互不了解对方时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微笑,点头示意。 我原本以为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可到现在我却怎么样也说不出口,好像他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比我精彩,我的生活,除了打枪以外,变得无话可说。很快,饭局结束了,我跑去结账,把账单发到了班群里,同学们也纷纷把每个人平摊的份子都给了我。有的同学不喜欢热闹,就借口离开了,到最后去唱歌的也就变成了十几个人。 到了ktv,大家也还是那样,纷纷点歌,轮到自己了就放声歌唱。我这个曾经的ktv麦霸,如今也换了位置,坐在了沙发的一旁,这一次,我故意和菁雪他们坐开,他们在沙发的另一头。就这样,静静地听着他们点的歌,身体随着音乐的节拍,左右晃动,现在的我好像不再喜欢出风头了,就是喜欢当一个观众,安安静静的,从不疯狂,也从不打扰,听着他们欢乐的声音,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我也就跟着欢乐,跟着幸福。 直到,菁雪给我点了一首《同桌的你》和《安河桥》,我的心顿时不能平静了。我借口说喊口号嗓子喊哑了,唱歌已经不是我的强项了,可无奈其他同学也想听听我的歌声,拗不过大家的热情,我也只好接过麦克风,从一名观众,变成了主唱。 第一首《同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会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我知道,这一次,我又输了,因为这首歌的每一句歌词,都在竭力把我内心里相隐藏的东西全部一层一层地剥开,血淋淋地展现在大家的眼前。我尽力不让自己唱得那么有感情,那么生动,可我就是控制不住。 第二首《安河桥》。 ...... 让我再尝一口秋天的酒 一直往南方开,不会太久 让我再听一遍最美的那一句 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 ...... 我知道,那些夏天 (本章未完,请翻页) 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 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我知道,这个世界 每天都有太多遗憾 所以你好,再见! 所以你好,再见,再见...... 对不起,我又食言了。说好的表现出很酷的样子呢?到头来还不是彻底被打败了,仅仅就是两首歌曲,让我输得干干净净。还敢说自己不在乎?那为什么唱首歌都能流泪?她知道的太多了,知道我的软肋在哪,纵使我身披厚厚的铠甲,她也能找到我铠甲之间的缝隙,然后一刀戳中要害,我的防御在她面前形同虚设! 原本忍住的泪水,就在第二首歌结束之后,又慢慢从眼角滑落。一时间,我不知道自己是两年前在舞台上歌唱,还是在ktv的包厢里歌唱,聚光灯照在脸上,台下黑压压的全是人,当时的我,却找不到台下她的身影,一首为她而唱的歌,唱出了我凄凉孤寂的青春。 这一次,她就在离我不到两米的距离,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那首歌,从开头,到结尾。我不理解为什么还要让我唱这些,她只是坐在那里,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见到她一只手轻轻地托着她的下巴,另一只手就搭在腿上,很平静地听我唱完最后一个音。也许她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就像我也没有看清她的脸一样,昏暗的灯光下,遮住了我们内心里最真的情感。 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因为没有人知道《安河桥》的故事,没有人知道六点半因何而来。就像是我们之间的密语,但我已经不想去猜了,无论她怎么想,我都不愿意去费尽心思了。虽然我很难受,这我承认,但是我也不想让自己再走过去的老路,自作多情者必败,而且很惨很惨。 是啊,你有多喜欢,到最后就会多伤痛。我爱得太满,甚至忘了去爱自己,为自己付出什么,自编自导了一场青春大剧,愚蠢至极!这场大剧,没有多少观众,也没有什么票房,主人公的结局也是不了了之,真是傻得可以。 可我又有什么错?当时的我也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啊,只因为自己做了一场不该做的梦,忽然一下子就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让自己遍体鳞伤,身心俱疲。 那天,菁雪他们,还有语悦,在听完那两首歌以后,就走了。 后来,我收到了菁雪自从我上大学以来的第一条微信“听到你唱得这两首歌了,这一次没放鸽子。” 我抬起头,微微一笑,没有回复。其实我想说,我不想再去纠结过去了,为你流的眼泪,也够多了,也流完了。眼角划过的泪水,现在为我而流。 既然没有人为我流泪,那我就为我自己流。我不怕别人笑话还是怎么,至少到目前为止,我问心无愧。 我有点累了,我要回家了...... (本章完) 第四十九章 新年 我常常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时光会倒流,我会不会回到过去重新选择一些东西?我玩过这样一款游戏,玩家可以通过自己的选择来决定游戏剧情的走向,就好像自己变成了游戏里的主角,来完成属于自己的大冒险。很是刺激,当自己选错了选项,走到了死路,或者是不喜的结局,自然是可以退回去,删掉存档,重新再选择一遍,试探着达到自己最想要的结果。 多么希望人生也是这样,能顺着自己的选择先往前看一看,结果是什么样子,然后做出自己最好的选择。 可话又说回来,这样真的好吗?有人会说,这样子的人生毫无意义,提前知道答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用自己的拼搏和努力写出一段段传奇佳话!可是我不奢求不平凡的一生!我只想让自己活得平凡一点,简单一点,又有什么错?有时候我很羡慕那些科幻电影里所说的五维空间的生命体,他们以意识的形式存在,在他们的眼里,我们的人生就好比一长串轨迹,这条轨迹就像动画片一样,每一帧都是静止的,当浏览的速度快一点,就动了起来,无论怎样挣扎,对他们来说,一切早已成为定局。他们的随手一拨,便是一个人漫长的一生。可我们却什么也感受不到,就像是困在一幅画里的蚂蚁,永远也不知道外面的外面在发生着什么。 当一个人足够快乐,他是不会去思考这些东西的,一旦开始思考这些宇宙的奥秘,只不过是寻找一些慰藉罢了。 就像我一样,每天活在现实和梦之间的夹缝中,好比站在了本初子午线一样,一只脚是黑暗,另一只脚是黎明。在我的脑海里,幻想过无数的美好,我幻想着一片青色的高山,一片无垠的草原,有一座美丽的城堡一般的房子就立在草原与高山的相接之处,天空上的云彩是那样的轻柔,亲吻着高山的山腰之处,微风轻柔地抚过我的脸庞,吹散了草地上的蒲公英,散落远方,吹起了我的草帽,挂在门前的菩提树上,我不去追,因为我在欣赏远处的夕阳,一片金灿灿的样子,照耀着门前一直向山里延伸的石子路。我赶忙搬出椅子,拿出心爱的大提琴,面对这高山流水,演奏一首只有群山能听懂的旋律...... 人生如此,足矣!管他什么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又管他什么前途似锦,红尘滚滚,不追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不看,不顾,不问!勤劳也好,邋遢也罢,我只求自己过得洒脱,这一次,不为别人,只为自己而活! 回过头来,马路两旁的行人,天空中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鹅毛雪。回来以后,我每晚都会戴着耳机,行走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我不用去理会晚点名,没人会给我吹熄灯哨,也没有人会在半夜两点叫我起来站岗。对我来说,这是现实世界里能给我的最好的礼物,说实话我也很喜欢。再过没几天就是新年了,大街上行走的人也越来越少,大家都忙着准备年货,忙着去村里看望自己家里的老人,能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和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一桌团圆饭,在十二点钟声响起的时候点燃新年里第一把烟火,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我也在期盼着新年的到来,和我的家人们一起团圆。 终于,除夕来了。我们一家人每年都会在我姑妈家里过大年三十,从我小的时候就是如此,今年也没有例外。一大早起来,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挤满了车,有去超市大包小包买礼盒的,也有在水果市场门口成箱买水果的,交警在大年三十还坚守在他的岗位上指挥着交通,卖菜的老阿姨们忙忙碌碌,却也藏不住大赚一笔的喜悦。每个人心里都是快乐的。此时此刻,我也不例外。 姑妈家里每年春节都会有很多人来。我的两个哥哥和嫂子,还有他们的孩子,管我叫叔叔,虽然年纪比我没小多少,可这辈分总也是不能乱的。还有嫂子们的家人亲戚,也都会来。一间三室两厅的屋子,也只有每年的三十,才会显得这般拥挤。一进门,姑妈就迎了上来,尤其是见了我,她更高兴,从小也就她最疼我,现在看到自己未来家里的军官侄子回来了,自然也是高兴至极。照顾好我们之后,家里的嫂子还有母亲他们,就去准备晚上的年夜饭和饺子,我也就在和我的小侄子侄女们聊天。 每年年夜饭都有这样一个习俗。我们会在饺子里包上糖果,硬币,还有辣椒。吃到糖果,意味着这一年里甜甜美美,硬币则是发大财,辣椒就意味着新的一年红红火火。每年我都会很幸运,把每一个都能吃到一遍,红不红火我不知道,但至少寓意总是美好的。 吃过年夜饭,大人们就开始了每年三十都会有的通宵活动——打麻将。我呢,就和孩子们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 (本章未完,请翻页) 着春晚,刷刷手机,给我在乎的朋友们发问候微信。午夜十二点,我们这些孩子们就拿着鞭炮烟花下楼了,在小区里,一边看着表,一边随时做好点火的准备,这架势弄得和火箭发射一样,精确到秒。钟声响起,鞭炮齐鸣,意味着新的一年锣鼓喧天,轰轰烈烈,红红火火。我拿出手机,对着黑暗的天空,拍下了烟花在夜空中爆裂的样子,无比绚烂,当我放下手机时,我才意识到,再不能像以前一样拍给菁雪看了。于是,待到烟花散去,我也搓了搓被冻得通红的手匆匆离去。 这么说来,自从去年那个严冬过后,我和她基本上再没了节日的问候和每天的早安晚安,就在这样新年的时候,我还是没有收到她的来信。于是我只好在翻阅着他们群发的问候语的同时,一一回复表示感谢。 “嘀嗒!”手机消息提示音响了。说实话有些惊讶,按理说在我回复了他们的群发消息之后,基本上就都没了下文。我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邱语悦的消息。“在干嘛?”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也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没错,自从我加了她的微信以来,或者说自从我认识她以来,这是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开启一段对话。随便聊了几句,就聊起了以前的事情。 她向我解释当初阻止我和樊菁雪继续坐同桌的原因。她说是菁雪去找她说我有些粘人,有些招人烦的样子,这才让语悦一气之下为闺蜜出头,来找我让我不要继续再和菁雪坐同桌了。因为她也知道,我肯定是喜欢菁雪,也为了不让我去耽误她。其实听了这些话以后,我有些不理解,明明当初看似相融的一切,怎么忽然就招她烦了呢?正当我还疑惑不解的时候,她居然和我说起了她的故事。 陌上君子温如玉。在来到高中的时候,她喜欢上了一个他,一个完完全全和自己相反的一个人。他喜欢打篮球,喜欢热闹的地方,而她喜欢看书,喜欢安静的地方;他性格开朗,热情大方,就像夏日里蓝天下灿烂的阳光,而她性格文静,腼腆内敛,就像秋天里落日边静谧的晚霞。然而这都阻挡不了男孩对女孩的吸引,他打篮球,她就在篮球场的边上看着他,他弹起吉他唱起歌,她就坐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望着他,听着他,就是这样你追我赶的美好生活,彼此都不敢捅破那一层窗户纸...... (本章完) 第五十章 白衣少年 我曾看过一本书,里面讲述了很多很多来自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爱情是轰轰烈烈的,还有人说爱情是平平淡淡,是可遇不可求的,也是近在眼前唾手可得的。可是我没有资格来评价爱情,我只是默默的听着他们的故事,来丰富我自己的人生。 每个女孩都渴望着嫁给爱情,嫁给幸福。遇上一个白衣少年,一个白马王子,过着童话般的生活,住在城堡里,衣食无忧,没有烦恼,没有竞争,好像一切都是美好的样子。不用考虑未来,不用回忆过去,从幸福开始,也从幸福结束。 邱语悦也没能免俗。她喜欢的那个男生,可以说是班里的开心果,性格开朗大方,唱歌也好听,篮球也打得不错,学习也很好,待人也是幽默风趣......这样的男生试问在这个高中的年纪谁不喜欢?那时候有一段时间他就坐在我的前面,时不时的也能和他一起唱唱歌,聊聊天。在他认为我唱歌也算得上是不错的,也因此爱好相同,也就有了很多共同话题。 樊菁雪也当然知道邱语悦的心事,也做起了她的“僚机”。那时候我们三个可以说是全班最热闹的人,我们在的角落,也成了班里纪律最乱的地方。菁雪总是不经意地向他提起语悦,然而他——孙明,也是偶尔笑笑不说话,就连我也看出了点什么,看来那时候,他也已经注意到了语悦的出现了。他拿出了自己最近写的诗给我们看,里面写满了对语悦的情愫,顺便叫我们也要保密。说实话,心里莫名有一种暖流涌出,原来爱情就是这样,你默默喜欢我,而我恰巧也暗恋你。 可我不知道的是,这个故事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美好。有一天下午放学,我和韩涛一起回家,在路上他突然问起邱语悦的事。说实话我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聊到一起的,那天韩涛提起她的时候,眼里放射出光芒,就好像一个天文爱好者,望向了星辰大海,充满希望的那种样子,仿佛让我看到了自己。我很害怕,我怕他受伤,我怕他知道真相以后不知所措,迷失了自己。我只好笑笑,告诉他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给你讲讲吧!”韩涛有些兴奋,“你还记不记得我前一阵子去上了物理补习班,说来也挺巧的,我平时也确实没怎么注意到她。那天从补习班出来以后,我恰巧和她走一条路回家,我就和她聊了起来,我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很安静,很温柔的女孩子,这是我头一次和一个女生说了这么多话!” 我在一旁不语,满脑子都是孙明给语悦写的那首诗。 “唉!你好奇怪呀今天!”韩涛见我没有挖苦他,反而变得不自在,用胳膊捅了捅我,“怎么了?想什么呢!你想菁雪啦?” “啊!没有没有,我刚在想事儿呢!怎么了,你说邱语悦啊?” “嗯嗯,听说她和菁雪俩人是好闺蜜,话说回来,你和菁雪怎么样了?表白了吗?” 那时候还是高一,我只是喜欢她,都是在表白之前的事了。 “当然没有呀!还早呢,哪能这么快上来就说这些呀!”我心里有些发虚,害怕自己露出了破绽。“其实我觉得吧,语悦这个人比较不容易相处,我和她都没怎么说过话,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再决定吧!”我想劝他放弃。 “你今天怎么回事呀?我只是说对她有好感,又不是要干什么,决定什么?”韩涛很不解地问我。 ...... 我选择了沉默,后来又随便找了一个话题岔开了。当时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是谁也没想到,韩涛走的路和我那么相似。 在后来,高三毕业的时候,邱语悦发了一张照片,是她和孙明的合照,她笑得很甜,他也在笑,就一张照片,没有文案去解释什么,也不用解释。当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我就觉得韩涛肯定心里很不好受,因为我知道那种心痛的感觉,一时间无数的自卑会涌上心头,有无数个声音在心里嘲笑着自己,嘲笑着自己过去的一言一行。其实从那天和韩涛聊过以后,我就知道他肯定会喜欢上语悦,这注定会是一个不好的故事,不好的结局。 “我其实挺后悔没仔细听你的话。”韩涛摇摇晃晃地举起酒杯,高高的鼻梁上冒着汗珠,黑框眼镜被他搁置在一旁,眼眶红肿,醉醺醺地说,“你不用再瞒我了,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怕我知道真相会难过。” “对不起,兄弟,我也挺后悔没早给你把事情说明白。”我担忧地看着他。 “不不不”他低下头,趴在桌子上,再一次勉强撑起头,“你没明白!不用你道歉,是我自己作,你当我傻呀,我后来没过多久就知道她有喜欢的人了,那时候,我还整天幻 (本章未完,请翻页) 想着,自己会有十足的把握!呵呵,我当时怎么也没想到,你说邱语悦那么安静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喜欢孙明那样咋咋呼呼的人呢!根本不可能!他就是才艺多一点嘛,有啥?唉,可惜呀,到头来才发现,是我自己太自以为是了,以为做了这么多能感动她,到头来感动的只有我自己,呵呵......”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坐在一旁,本来想劝他别喝了,可我又不忍心打断他,就让他大醉一场吧,总好过憋在心里。 韩涛的为人,我是清楚的。他也是一个非常安静的男生,从来不喝酒,也从来不咋咋呼呼,这样的人难免吃亏,就连我也没见过他发脾气,闹情绪的样子,他的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就好像春天里的一缕暖阳,把残存的冬的痕迹,擦去得干干净净。语悦那时候给我的感觉,也是很安静的一个人,但他和韩涛唯一不一样的,也是这种安静,她就像是秋日里的一缕秋风,把夏日里残存的温暖全部赶走,好让冬日快快到来。 有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无能为力。关于自己的悲剧,我无法阻止,可是另一个悲剧就在我的身边,可我却依然束手无策,眼看着他去追寻一个不可能的终点,眼看着他做一个不该做的梦,我真的非常自责。 韩涛到最后,也只是在语悦发出那张照片以后,才去表白,他恨自己没有早一点告诉她,就这样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然后发出自己的心意,收到一张好人卡,和他预料的一样,在他认为,这早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我在想,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满怀着一篮子的欣喜和期盼,去见另一个人,然后当你以为她就是生命中托付终身的另一半,并且把篮子里所有的宝物全部送给她之后,再从她那里收获一篮子绝望和自卑,流着泪,伤痕累累地回到一开始的地方,然后变得不再有灵魂,如同行尸走肉一样说着那句可笑的“随遇而安”? 到头来,兴师问罪的时候,又会发现,谁也没有错,只不过是一个人拒绝了另一个人而已,说不清,也道不明,就这样因果循环,让爱情变得可遇不可求,让所有的幸福全部变成了别人的故事,和童话世界。 命运曾饶过谁?让两个不相爱的人相遇,不知是在替谁赎罪...... (本章完) 第五十一章 夜 “怎么不说话了?”手机消息提示音又响了起来,把我从那段回忆之中拉回了现实。 “哦哦,没怎么,刚才在和家里人一起吃年夜饭呢。”我没有告诉他和韩涛的那些往事。 她:其实你和樊菁雪的那些事我们都知道。 我:我们?还有谁知道呢? 她:?好多人,包括李凯。 我愣了一下,回复道:哦哦,无所谓了,都过去了。 她:你现在真的放下了吗? 我:你说我还有选择吗?喜欢一个人,不就是为了让她每天开开心心的?她现在和李凯在一起,她是幸福的,快乐的,只不过她身边的人不是我而已,这就够了。 她:那你不喜欢她了? 我:我要是不喜欢她,我就不会放手。 她:不明白,你也挺矫情的。 我:哈哈哈,不明白的好,矫情嘛?我向来都这样。 她:这就是她不喜欢你的原因。 我:是吗?是这样啊,原来她不喜欢对她好的人啊。 她:也不能这么说。只不过你给的,不是她想要的,你不懂她,也不了解她,所以她不喜欢你。 我:既然她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接受我的好呢? 她:因为你们是朋友啊! 我:哦哦,看来我的确不懂她啊。 她:她那时候也挺烦恼的,她说你总是缠着她。 我:?缠着她干什么?我怎么没听懂? 她:难道不是吗?你那时候和她走的多近啊! 我心里全是问号,那时候我的心里很生气,我不懂?我纠缠?但我想,既然说放下了,至于过去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我:可能你还是了解的不多才会这样说吧,不过关于过去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这么认为吧。 她:别这么说啊,这样还能继续聊天嘛?那你说说你和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我:我不太想说。 她:你不是放下了吗?怎么?怕我知道?还是怕揭了你的伤疤? 我:...... 她:说吧,我听着呢。 我:我只想说,我对她的喜欢绝不是纠缠。我不知道这个词是从哪里出来的,如果是她说的那么我很伤心,如果是你说的我会很生气,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我的感受。 我:你体会过喜欢一个人把她当作信仰的感觉吗?你有随便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三五年吗?你会在你最艰难的时候喊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你自己不放弃吗? 她:这还真没有,不过我洗 (本章未完,请翻页) 耳恭听。 我:怎么说呢?我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外貌,而是那种和她在一起时候的感觉,也许她对所有人都是那样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也许不是,但至少她给我的感觉是这样的,我们好像都知道彼此在想什么,我们有很多的默契,不约而同地说出同一句话,或者做出同样的事,又或者是没有原因地放声大笑,我能和她分享我所有的喜怒哀乐,也能和她一起分享我的每一点进步,我以为这就是爱情,可现实告诉我,这只不过是友情,原来这么多年以来一直自作多情的是我这个大傻瓜! 我:她能接受我所有的放肆的一面,笑得放肆,疯得放肆,累得放肆,哭得放肆,可就是不接受我对她爱得放肆。她就像是一个站在很高的地方的天神,永远对我微笑,然后让我可望不可即,让我以为失去她的时候告诉我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她,我对她的爱从一棵小树苗变成了参天大树,然后现在又不得不让我把这棵大树连根拔起。所以,你说我是在纠缠她?可现在我明明放手了呀?你不知道这些故事,如果是你,你又能怎么样? 她:对不起,看来我是错怪你了。 我:我说过了,都过去了,无所谓了。 她:其实你对她完全没必要这样,我是说不值得,她一直不喜欢你,但爱情这件事,本来就没什么对错,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我:我知道,我也明白,所以我现在只想安安静静地看着她,望着她,就足够了。 她:你还真是一个痴情的人呢! 我:哈哈哈,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无所谓了,痴情也好,无情也罢,只要不滥情就好。 她:说得对。其实我感觉我们经历的故事虽然不同,但结局都差不多,都是失去了一些东西,最后才成长的。 我:是啊,这不就是青春吗? 她: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对他也是没有那么浓烈的感情。就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感觉好像越来越强烈,让我不知不觉就陷进去了。 我:你是说孙明? 她:是啊,那时候本来都在一起了,可是后来又分了。 我:这你倒是没说过。 她:其实在一起没多久就分了。 我:为什么呀? 她:因为他接受不了异地恋。 我:就这? 她:你也觉得这个理由挺扯淡吧?没错,就是这个理由。我根本不能理解,当初我以为,我们相约好的高考完就在一起,这一定会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结局,可是他却变卦了。我就想说难道都不试一下吗?就直接不合适了?还是说他喜新厌旧了?对我厌 (本章未完,请翻页) 烦了?所以我就问他了。 我:他怎么说呢? 她:他就是说,异地恋很辛苦,也很麻烦,说什么我不在他身边,容易产生很多误会和隔阂,会给彼此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当时就真的很难过,可是后来,他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也是异地恋,就在大一的时候!这我就很生气了,最可气的事你知道吗?就是他和那个女生在一起的时候,还和我一天到晚搞暧昧,发一些那种恶心的话给我,如果以前他这么说,我可能会觉得很甜蜜,但是他现在居然发这些,这就让我不得不好好考虑一下我是不是遇上渣男了。 我:是吗?他是不是以为你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了。 她:也许吧,我也是从别人那里知道的,他没和我说过这个。所以我就觉得他好恶心,真的,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人,莫名其妙。 我:看来你还真是一个宝贝呀,招这么多人喜欢,哈哈! 她:这么多人?你话里有话吧,你是说韩涛? 我:我可啥都没说奥。 她:别逗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和他关系好?我不相信他没和你说过这些事,我的确是给他发好人卡了,我知道这确实对他来说很痛苦,但我不会拒绝他拒绝得那么优柔寡断,我直接告诉他,我们不合适,你是个好人,我也不会接受他对我的好,没有办法,说白了,就是不喜欢,那又能怎么样?如果我不喜欢他,却和他在一起,那才是对他最大的伤害。 我:......你说的也有道理。 她:不过现在看来,你也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我还以为你会为他说些什么好话呢。 我:可我也没有和你说他的坏话吧,哈哈哈哈,感情上的事,再亲近的人都没有权利参与,成不成那是你和他的事,有没有缘分也是你们的事,我呢?只是他的朋友,我只负责回收他不好的情绪并且给他鼓励,至于对错与否,都不重要。 她:看来我也得给你发一张好人卡了!哈哈哈哈 我:哈哈哈哈,你这好人卡和给别人的不一样吧,我就当你夸我了! 她:没错啊,就是在单纯地夸你! 后来,我们又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家常,等我回过头的时候,已经是早晨五点半了,我也没有想到,我第一次熬夜和女生聊天,居然是和一个当初不怎么熟悉的人,她也很惊奇,居然和我聊天,一点也不困。呵呵,可能是我比较健谈吧。 这一夜过去了,我对她的态度和看法改变了,她对我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也和从前不一样了;这一页过去了,我们的故事也都要结束了...... (本章完) 第五十二章 归途 我是一个独自走在一条生命之路的旅人,我曾期盼着有人会在前方的路口等着我,为我掸去一路走来的灰尘,告诉我下一段路我该如何去走,然后陪伴在我的身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起经历风雨的洗礼,一起迎接前路的辉煌。可是,其实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没有人会在未来等我,等我的也只有孤独。 他们说人身上所有的细胞,会在七年里全部换一次,因此,有人问,七年后,你还会是当初的你吗?同样,我用这个问题也在问自己,七年中,你当初向往的地方如今还是心心念念的吗?当初喜欢的人和事还是最初的样子吗?以前单曲循环的歌现在还在自己喜欢的歌单里吗?我不知道我会在这屈指可数的七年的轮回里被磨练成什么样子,我曾幻想过自己的未来,也曾为那个心中的样子努力过,奋斗过,可你以为这就结束了?现实不比童话世界,并不是当主人公最后打败了怪兽,就能真的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没错,无论我过去怎样,以后迎接我的,只有数不尽的挑战和磨练,尤其是对于我这样一个选择了这条艰难的路的人来说,这种感觉尤为强烈,经历着一些大多数同龄人都难以想象的事情。 好男儿就应该当兵去!坐在返回学校的候机厅里时,我双手抱着自己的行李,里面装着我一个月之前带回来的军装,在给家人们穿着看过以后,它也要继续和我回到我们该去的地方。我在想,当兵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当初选择这条路到底对不对,在别人都可以堂而皇之地享受地方大学的快乐时,我却已经踏上了返程,面临一个接一个任务和困难。说实话我很惧怕开学,家里没有军号叫我起床,没有人逼着我每天必须跑五公里,没有人会去管我玩手机的自由,更是每天能够陪在母亲身边,替她分担一些家务和操劳。可我还是来了。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打开手机,看起了电视剧《好先生》。“大风吹起来了,吹的云也在飞扬,我的微风啊,震撼全国,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回到了故乡,勇猛的将士怎样才能为我所用,镇守四方,今天的欢乐不能忘记,人生的乐趣还没有享尽,人们欢乐时常抱怨它来得太晚,但岁月依然流逝,就像飞一样,为什么要自寻烦恼,使我心里忧愁悲伤呢?初春的阳光驱走了残冬的寒风,新春的气息代替了前段时间的寒冷,池塘边长出了嫩绿的草,园中柳树上名叫的飞禽也不一样了,飞来峰上有座高达千峋的宝塔,听说了…”这是陆远读的一首诗,我也和他一样,听完之后落泪了,不知为何,眼泪就是不争气地往下流,脑海里又想起了来机场前母亲的流泪的脸庞,其实我受的苦,她都知道,不用我说。 我以为在经历了这些磨难的洗礼以后,在我完成从青年到军人的蜕变之后一切都能好一点,我会变得像一个大人一样,有血性,敢担当。可回了家以后我才发现,我还是母亲的儿子,在她面前,我永远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我以为我练就了铁石心肠,男儿有泪不轻谈,可是真的到离别的是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可我又有什么办法,路是我选的,担子也就得我扛。 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为了能在家里多呆一天,我宁愿多花些钱来买这一天。拿着登机牌,我被安排在了优先登机通道,清晨的机场飘着淡淡的雪花,我靠在窗前,望着被雪覆盖的雪白的机翼,在暗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耀眼,飞机上后来的乘客都在忙着找座位,放行李,我插上耳机,放着我喜欢听的歌曲,看着他们忙忙碌碌,静静地等待着飞机起飞的那一刻。 我没有我想象的紧张,如果说这趟航班的终点是我现在要起飞的地方,那我想我会完全是另一种样子。机长的起飞前的广播还在响,我们的飞 (本章未完,请翻页) 机也已经缓缓驶入起飞跑道,忽然一阵猛地加速,我便腾空而起,看着地上渐渐变小的房屋道路,直到飞进那厚厚的云层上空之后,我也算是彻底和这里告别了。那些我已经做了的和没做的事情,那些满足和遗憾,都伴随着这场直上云霄的旅途化为记忆,封存在我的脑海中,等待着下一个我孤独的时刻被打开...... 下了飞机,领了托运的行李,我便向着机场门口走去。是啊,这个地方,我一个月以前曾逃离的地方,我又回来了,还是一个人,拖着行李,和18年的那个夏天一样,我坐上了公交车,歪着头,靠在玻璃上,看着倒退的风景,这里的一切我都很陌生,给家里人发过消息后,我就没再看手机了,而是在默默享受着学校外面自由的空气和最后的旅程。下了车,我没有着急向学校走去,我是提前一天来的,所以也没有必要现在就跑去宿舍收拾行李,我便在手机上订了在学校附近酒店,在酒店洗过澡以后,就向外面走去。 这里和家里不一样,明明才是四点多的天空,就已经快要黑了。我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双手插在衣兜里漫步缓行着,来学校的一个学期里,这里的路倒是还一次都没有走过,看着他们往来的行人,我在幻想着他们在这里的生活,每天为生活奔波,快餐店里挤满了上班的打工族和穿着校服的学生,公交车上坐着的面无表情的行人,在忙碌了一天之后,有人去和朋友小聚,有人则是到家门口的超市里买来一瓶小酒,几个小菜,洗去一天的疲惫,迎接第二天的到来。他们都对明天充满着向往,都期待着第二天,自己的生活会好一点,自己能够开心一点。因为这里就是他们的家,他们很长时间以来一直生活的地方 而我,在羡慕过他们的那番逍遥以后,嘴角竟也挂起了微笑,便转身向快餐店走去...... (本章完) 第五十三章 生活和活着 我曾以为,生命的意义在于活着,在于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存在过的痕迹。那些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经历过平凡和不平凡,平淡和不平淡,很多英雄传奇人物,他们的生命中也不都是轰轰烈烈的时光,也有过平淡和漫长,可是有时我也不能够理解,是什么让他们熬过了那一段段平凡而又平淡的时光? 回到学校以后,以前的生活制度又建立起来了。早上六点起床,出操,整理内务,上课,搞体能......区队长还有队干部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我们大发雷霆,从床单到被子,再到身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要求,走路打直臂,拐弯拐直角。一支优秀的连队,在外看作风,在内看内务,我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管你们在宿舍里什么样,但是到了外面,你装也得给我装出个样来!”那时候总是在心里默默念叨,这不很明显的死要面子,可是话又说来,男人都爱面子,何况是军队呢? 三月的阳光,总是那样温暖和煦,在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山村里,就有着这样一群年轻人,穿着一身戎装,每天平平淡淡地生活着。如果时光能够穿梭,回到过去问我自己,你的理想是什么?我可能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放假回家,出去玩一玩。也许就会有很多人会说,这样对得起国家对我们的栽培吗?你还是个军人吗?会这么想也没有错,因为这么想的人,他们都忘记了,这群年轻人都还不到二十岁。 我的很多同学都会羡慕我,羡慕我每个月有津贴拿,吃喝都不用花钱,毕业后也不怕找不到工作。可是当过兵的人都知道,这些钱,这些待遇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拿,有时候付出的东西远远大于这些回报,我见过那些不到二十岁的新兵腰肌劳损,骨质增生,我见过有刚下去的新排长,在四百米障碍大比武的时候 (本章未完,请翻页) 从独木桥上摔下来从而永久失去生育能力,那年他也才不到二十二岁,便脱下了这身军装。是啊,是有工作,是什么都不用愁,可是这些都是他们用青春、自由甚至是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当我的那些同学们上课玩手机睡觉的时候,我们在教室里坐得笔直,认真记笔记,当他们下课了和对象一起出去吃喝玩乐的时候,我们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只为了三公里成绩跑合格不脱队里的后腿,当他们周末出去踏青旅游的时候,我们却为了十几个人一个外出的名额再三犹豫,当他们晚上熬夜通宵打游戏的时候,我们却早已疲惫不堪,时而会有半夜的岗哨和紧急集合。是啊,这些谁又知道呢?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我们也就这样一天天地习惯。每天的生活就那么几点一线,教学楼、食堂、宿舍、训练场。周末拿到手机想打电话,可除了父母也不知道该打给谁,在微信列表里翻了许久,点开对话框犹豫了许久打了一句“近来可好?”可又连忙按下删除键,害怕打扰,看着彼此的距离在慢慢变大,却又无可奈何。心里埋藏着的很多秘密和辛酸,只能让它们继续在心里埋藏发酵,好像全世界就剩下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被人抛弃,被人遗忘。 那时的我,活着,但好像也已经死去了。 人啊,往往在这种时候就喜欢感伤,就喜欢把过去的事拿出来再细细咀嚼品味,我忽然发现过去的很多事再回想起来也能一笑而过。我一直以为来当了兵,时光会把我对樊菁雪的回忆慢慢冲淡,但是相别之后,好像越来越深刻,当我在草地上,树林里,悬崖边,都能想起关于她和我的点点时光,细节到某一个时刻,和她不约而同说出一句话。后来我才明白,这是我自己潜意识的一种保护机制,让我不会在自己内心的无边黑暗里沉沦堕落,让我不自然地对那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些美好的事情加以回顾,让我看到那一点点虚幻的光芒。说实话,我得感谢她,也很庆幸,感谢她给我的陪伴,庆幸她的未来的故事里没有我。就像邱语悦说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什么别的理由,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纠缠。她低估了我的深情,我高估了我在她心里的位置。我知道,爱情一旦开始,就不会结束,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也只能相望于江湖。也许你会取笑我,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以为自己在经历过那些磨难之后能放下很多事了,但其实并不是那个样子,好像关于她的所有事情我并没有真正地放下,而是让这个人,活在了我的想象之中,活在了一个我为她构置的一个虚幻的精神世界里。可见我又是怎样的孤独...... 他们的生活,是生活;我的生活,是活着。 一个背负了那么多辛酸和不甘的平凡的人,又能把人生的路走得多么华丽呢?小时候我总认为自己是天选之子,自己一定能够成就一番大事,可是这种感觉自从我来了北京之后,就慢慢变得无影无踪了,这里有比我跑的快的,有比我成绩好的,还有比我领导能力强的,人才济济,卧虎藏龙,让我除了肤色以外,变得毫无特点。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以前是多么得自满,竟然平凡到了自命不凡的地步,我也明白那时候的我也做了很多伤害别人的事,我也终于能理解,为什么那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和我做朋友,同时我也非常感谢那些和我做朋友,把我当亲兄弟看待的人,他们又是忍受了我怎样的缺点,给了我多大的包容和关怀,这也让我变得对他们无比思念,尤其是在这种地方,这种我内心最黑暗的时刻。 没错,我是一个囚犯,被困于平凡的牢笼里,认真忏悔着过去光明的时刻,我所犯下的罪孽,同时也在默默祈祷着,下一个黎明...... (本章完) 第五十四章 暑训 北京的六月宛若人间地狱,对于我们这样每天下午都要奔跑在操场上的人来说,这无疑就是一场噩梦。白天坐在教室里上课依旧能够汗流浃背,身上的夏常服短袖从里湿到外,课堂上还不允许开空调,说是为了磨练过硬作风,让我们提前适应热袭伏训练,以避免在日后更加繁重的训练任务里中暑,或者出现其他不可控的情况。 那一年,我们第一次没有暑假。 好不容易熬过了期末考试,准备回去好好享受一下盛夏的阴凉和冰可乐的时候,我们接到了不放暑假,并将暑假改为暑训的命令。一时间,空气里都弥漫着沮丧的味道。要知道,对于大一时期的我们,尤其是一名军校学员,家这个字,早就变得令人神往,可却又可望不可及。在家里,父母总会问,你这当了半年兵回来怎么这么懒散,起床叠的被子不像样,让干啥都不愿意去,一点没有军人的样子!这话不仅是我,就连我的同学们也会听到,可是我们又无法反驳,其实只有我们自己会觉得,回到家本来就是放松自我的时候,在家里还那么紧张干什么。这一点父母就不会理解的,毕竟他们也不曾见过你在军校里的生活。 然而,这一下,彻底破灭了回家的希望。那段日子里,我每天晚上熄灯后都会请假一个人去操场走路,带者我的mp3和耳机,一圈又一圈地走,听着高中时候的歌单,又把自己沉浸在回忆里,暂时逃避现实。或许你会问,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用mp3,想来可笑,我曾经和战友们开玩笑,我说生产mp3的厂商,或许一大半都是靠我们这些部队里的人养活着呢吧!没有办法,我们的手机是严格管理的,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也因此,对于我们来说获取外界的信息渠道也就少了很多,从而更加珍惜获取外界信息的机会。我们都会每个人买一个mp3,可以用来看小说,听广播,听音乐,那时候每天晚上熄灯时,我都会听广播里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相声或者是交通台,听听那些人报的实时路况,想象着外面的车水马龙,也别有一番风味。 最终,随着几天后的一个清晨的紧急集合哨,暑训正式开始。 我们一行人,背着打好的背囊,带者所有战备物资,开始行军,再一次向着山里前进。在经过了大约十公里的徒步行军后,我们到达了宿营地。第一件事就是搭帐篷,挖排水沟,挖野战厕所,当然按照要求应当还有一项找水源,但由于我们训练有食堂保障人员,不用做饭,所以这一项也就免除了,但其他的那些活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帐篷是大的班用帐篷,和去年新训时的单兵帐篷大有不同,我们很多人都不会搭建,大家手忙脚乱的,最后找了一个明白人带着我们一群人干,才完成了一个大概。说来惭愧,第一天的一大半时间,都用在了搭帐篷上,真是出师不利啊!当天晚上晚点名我们也被训得很惨,被领导骂得狗血淋头,一无是处。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不服气,都想着在第二天的训练中能夺回些面子来。 虽说回不了家,但该说不说,伙食还是很好的。那段时期,我们每天吃饭都吃得很好,每天还有额外的八块钱得伙食补助,这就让我们早上也能吃上肉了,中午晚上也是顿顿有红烧肉和鸡腿。每天快到饭点时,食堂的人就会坐着我们的军用大卡,带者一桶桶饭菜从学校的营区里过来,然后我们每个班出一名公差去负责打饭,每个班两个大盆,三个菜直接打到盆里,然后把班里的每个人的马扎拿出来拼成一张桌子,摆在帐篷前,一个班的人围着小桌子蹲着吃,或者干脆坐在土地上,或者坐在排水沟边上,米饭里夹着汗水和风吹过扬起的尘土,同时夹杂着疲惫和埋怨一同咽进肚里。和大家一起相互调侃,相互吐槽彼此在训练中的窘态,一天的训练时光就这样结束了。 那时候我们队是非常幸运的。当时为了搞交流训练,离我们不远的军事 (本章未完,请翻页) 文化学院里的女兵也来了我们学校一起暑训,而且他们就被安排在了我们队,当时来的有二十几个女文艺兵,也就是军艺,个个如花似玉,也许是因为我太久没有见过女生的关系吧,反正看着她们总是觉得好看,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气质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她们不仅能歌善舞,军事素质也是很不错的,否则也不可能来到这种地方。她们也是一群大学生,后来参军入伍,从部队里考入军事文化学院的文艺兵,记得新训那年的中秋节,也就是她们学校的大四的学姐学长们给我们表演的节目,场面之震撼那是让我刻骨铭心的,所以见到她们我也会肃然起敬。 虽说她们只是和我们一起训练,不和我们一起住帐篷,但每天能看到她们,也总是能让我提起精神,对一天的训练有所期待。我们暑训的第二天就是班组战术课,当时她们二十多个女兵被分散到每个战斗班,我们班也分到了三名女同志,训练场上她们才可谓是巾帼不让须眉,班组战术其实就是一个体力活,在所谓的敌人阵地来回滚爬,又在开阔地带来回奔跑。在战斗班班长的一声令下“一组左,二组中,三组右,前方土坎一线占领阵地!”我们便双手持枪,按照学过的战术动作最快速到达指定地点,那些女兵也不甘示弱,奔跑的速度也不比我们慢多少,在后来的各种训练内容中也是如此,她们作风严谨,素质过硬,确实是领导喜欢的兵。后来在休息的时候,我们互相介绍自己,展示才艺,才知道分给我们班的那几个,都是海军陆战队的侦察兵,一支和特种部队相媲美的队伍。人比人气死人啊,我真的以为这种颜值又高,素质又硬的人可能只活在电视剧或者小说里,没有想到她们就活在现实中,而且就活生生的站在我们的眼前。说实话,她们的战术动作那真是又美又飒,而且实用性又很强,很难想象如果我们同上战场,最后能活下来的我们又能有几个,只能在赞叹之余自愧不如啊! (本章完) 第五十五章 暑训(二) 清晨五点半的一声哨响,划破了荒山里的寂静,东方即将升起的太阳,将这山里的一切景物绣上了一层层金边,将这睡眼惺忪的大山再次唤醒。鸟儿的叫声,抹去了昨日训练一天的疲倦,于是我们又一次整装待发,在清晨的队伍里,喊着响亮的口号,为接下来的训练给自己加油鼓劲。此时此刻,我的以前的同学们,也许早已回到我神往已久的故乡,还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睡着懒觉,而我们一群人,每天晚上还要忍受蚊子和高温天气的折磨,不过我也说不了什么,毕竟路啊,是我自己选的。 以前在家乡的我,从来没有起过痱子,自从开始暑训以后,身上就像长满了小刺,一出汗就疼,有时候根本不敢躺下来,稍微一碰,就疼得受不了,然而不知道是我的哪位损友,提醒我喷一点花露水就没事儿了,我便信以为真,拿起花露水就往身上滴,结果疼了我整整一晚上!也算是让我长了记性,那种滋味和伤口上撒盐都是差不多的。到了最严重的时候我浑身上下基本上全是痱子,包括头顶。到了暑训结束后我也不得不去301医院就诊去了,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我们的故事,还得从那些军艺到来之后的联合训练开始说起。 我以前一直相信,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更何况是在这种很难见到女生的鬼地方。我相信大多数当兵的都知道,女兵在部队那可是一块宝啊,无论在哪个单位,都是一样,女兵总归还是很有特权的。所以对于我们这群从来没见过女兵的人,那就更不用说了,其他队的同学们都很羡慕我们,每天训练还能和女兵一起训,再苦都觉得是甜的。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当初的我感觉就是这样。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就能听到她们喊着口号,从她们驻扎的地方走过来,她们的口号声和我平日里听到的都不一样,虽说是女生,但她们喊起口号来那也还是很有气势的,当然虽说是频率高了一点,声音尖了一点,但是短促有力,给人一种非常精干的感觉。伴随着口号声来的,还有她们特殊的香气,在这大山里充满鸟语花香和我们身上的汗 (本章未完,请翻页) 臭味以外的香气,也许是我的嗅觉比较灵敏的关系吧,老远我就闻得见,因为这种味道实在是太容易分辨了。她们双手持枪,头盔下是一张张白皙精致的小脸,还有从头盔两侧偷跑出来的短发,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美。要知道这些女兵训练时是不会化妆的,我们看到的全是素颜,但有一句话就是形容她们的,那就叫“淡妆浓抹总相宜”。这样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既能让人欣赏到美,也能让人体会到一种威严,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美,对于她们,我们所有人都是尊敬的,同样也是很暗自喜欢的。 她们一来,我们便迅速集合,在她们的值班员给我们报告以后,就直接编入了各自的班组的队伍中。我刚好是站在班组的最后一名,所以也恰巧,她们当中有三个女兵就直接站在了我的身后。说实话,当时虽然表面上一副很平常的样子,其实心里都在那偷着乐,不仅是我,那些和我一样最后一排的兄弟们也都是这样,一个个都挺会装的。我偷瞄了一眼,这三个军艺的小姐姐真的是一个比一个漂亮,是那种纯素颜的美,我以前都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女孩子的素颜能如此美丽,雪白的肌肤,乌黑靓丽的短发,五官精致得就好像刻出来的一样,两拐的军衔也预示着她也是一名老兵了。这样子的近距离得看,确实是头一次。仅仅是偷瞄一眼,就让人觉得有些陶醉,确实是有一种中了头奖的感觉啊! 还没来得及和她们搭话,我们的队伍就集体出发了。训练的地方离我们驻扎的营区并不算太远,大概走了十分钟左右,我们就到地方了。在和教员报告以后,就开始了训练科目。前一天已经亲眼目睹过她们在战术场上的表现,对她们的能力也都有所了解,因此战斗班长并没有把她们和我们的任务区分开,而是同样执行和我们一样的任务。今天的科目是接着前一天的班组战术继续的,就是处置各种突发情况,在战斗班行进过程中,难免也会遇到敌火力轰炸,敌无人机侦察,通过染毒地带等等,我们都需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在通过敌封锁线后,更加有效地保 (本章未完,请翻页) 存自己,消灭敌人。所以我们战斗班就是在一片开阔地带,根据旁边的教官出的不同的情况,不断地变换队形,一字型、前三角、后三角等等,在那片土地上一遍遍地趴下又一遍遍地站起来,在那片开阔地带跑来跑去,没过多久,我们就都大汗淋漓。 说实话,以前看着电视剧里那些特种兵,穿着一身装备,脸上抹着那么厚的油彩,在丛林里来回穿梭,感觉非常酷,可这些动作让我们做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大热天的,背着几十公斤重的装备,在烈日下跑来跑去,除了累,难受,其他的我当时真的什么也感受不到,那时候也顾不上去欣赏军艺女兵的容貌了,只盼着赶快吹哨休息,坐在树荫下,喝上两口水缓一缓。 都说当兵的苦,可是现在想想当时吃的那些苦其实都不算什么,只不过就是多流点汗,运气不好流点血而已。军校和基层部队又是不一样的两个单位,在军校里,我们扮演着两个不同的角色,首先是军人,其次我们还是学生,和那些地方大学生是一样的,我们也有各种文化课考试,同时还有部队里才有的军事技能考试,当兵的觉得军校里好,能学习,训练不会太猛,当学生的也觉得军校里好,能有军官的待遇,不用去考虑那么多文化课上的事情。可是人就是这样,凡事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一面,包括我在来到这以前也认为到了军校里会过得很滋润,最起码要比部队好一点,毕竟是培养军官的地方。可是来到这才发现自己是多么愚蠢,我们的军官是一个一个千锤百炼打磨出来的,而不是在军官的蜜罐子里泡出来的,这些人不仅要面对比部队士兵更严格要求的训练,同样也要有比地方大学生更好的智慧和其他才能,这样的地方怎会让你活得安逸,追求享受呢?我听过一个很好的比喻,以前国民党的军官都是喊着“给我上!”,而我们八路军的军官都是喊着“跟我来!”,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有着天与地的差别,所以为什么我们能打胜仗,是因为我们的军官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 (本章完) 第五十六章 暑训(三)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万里晴朗的天空下没有一点云彩,一声清脆响亮的哨音划破这份宁静,窸窸窣窣的声音在排列整齐的帐篷中传来,仅仅只有不到三分钟,这片荒无人烟的土地上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自从来到了这里,就彻底和回笼觉告了别,出完操,还要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暑训是在野外,所以需要我们自己出公差去抬饭打饭,有时候轮到出公差,可能连脸都来不及洗就已经要准备训练了。匆匆吃过早饭以后,我们就又和之前一样,穿装备,领枪,集合,训练。一开始还在抱怨没有暑假,不能回家,但到后面的几天,真的也就没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事情了,只盼着能够早点休息,早点吃饭,早点睡觉,因为我们真的感觉很累! “科目!手榴弹投远!目的!通过本次训练,让同志们更好地掌握杀敌本领!要求……”教员站在一百多号人的面前,大声吼着,仿佛周围一公里以内的人都可以听到他的声音,火热的阳光下他两鬓间暴起的青筋格外惹眼,在以前如果有人这样子讲话,我会觉得他是个神经病,可是现在,每个人都这样子说话,渐渐地也就见怪不怪了。下达完科目命令以后,我们一伙人被分成了几组各自带开,助教的士官们抬着几箩筐训练用的木柄手榴弹,放在了用石灰粉画的倍看线上,几组人排成一队,挨个去投掷,我们站在后面一边看着前面的兄弟扔,一边回想着教员讲过的投掷要领和动作。他们都觉得我会扔得很远,毕竟我看起来要比他们南方来的孩子要壮一些,他们也就自然认为我肯定会扔个四十米远。说实话我也会觉得自己肯定和他们想的一样,不说四十米,三十米那肯定没什么问题,于是轮到我的时候,我也没有多紧张,可是等到第一颗手榴弹出手的时候,并没有在天空中出现我想要的那种弧线,手榴弹仅仅是落在了25米的那根石灰线上,我有些诧异,这,怎么可能呢?于是我开始重视起来,这一次,往后撤了几步,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手榴弹扔了出去,可结果依然不理想,也只是比刚才远了那么一点点…… “怎么回事?刚才教员讲的动作要领你记了吗!三十米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及格线你都扔不到,到后面自己想!”我被助教士官骂了一顿,灰溜溜地走到队尾。不应该啊,以前的俯卧撑也不应该白做了啊,要说力量也是有的啊,怎么会连及格都没有呢?于是我一遍一遍地回想教员讲的动作要领,然后根据回忆来模仿着脑海里的动作,但都找不到问题在哪。 “不要使蛮力”一个熟悉而又沉稳的男低音在我耳边响起,“手榴弹在你最后出手的那一刻,因为你的手腕没有放松,把一大部分的力卸掉了,所以扔不远,你尝试一下,放松你的手腕,出手的那一刻把你的腰腹力量也用到,要感觉手榴弹是从你手里自己跑出去的,不是你扔出去的。”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大队长,粗粗的眉毛下是一双炯神的大眼睛,后来听队长说这是侦察兵的眼睛,明亮有神,还带着些许杀气和刚毅,虽已中年,但听他讲话,依旧有着年轻时的气势和力度。“自己好好再体会一下!”他说完便转身离去,继续在不远处看着我们训练,而我还在仔细想着大队长说的话,继续自己揣摩动作。 正如大队长说的那样,我纯粹是在使蛮力,并没有真正领会动作技巧,当我尝试着按照大队长的方法去做时,我会发现确实和之前的感觉不太一样,于是再一次轮到我的时候,我也终于扔到了35米,这一次,那个士官没有再说什么,等我再回过头去找大队长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离开了。 还记得《亮剑》当中有一集,团长李云龙说三十米,就算是个娘们儿,也能给我扔到地方!当时我也觉得轻轻松松,不以为意,现在想想这玩意儿,还真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弄! 上午的训练就结束了,也对我们的投远进行了考核,成绩也还不错,于是弟兄们各个都面带微笑,中午吃饭的时候也都活力满满,各自说着上午投远的囧事。我端着饭碗,坐在帐篷的排水沟上,望着远处的山,一口一口地吃着,幻想着如果暑假回家了,该是什么样的场景?热情的老爸老妈,他们肯定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家乡的夏天也没有这里那样闷热,我可以想吃雪糕就吃雪糕,想去哪就去哪,约着我的那些好兄弟们,一起搞一个小烧烤,一 (本章未完,请翻页) 群人热热闹闹的,各自说着以前在一起的日子,然后可以和他们讲一讲我在这里的生活……可是,我也只能想一想而已,低头看一看自己,黑色的作战靴上沾满了泥土,迷彩服上也都是汗水和污渍,战术半指手套也弄得脏兮兮的,像极了一个在外打工的民工,端着饭盆,一边吃着,一边幻想着美好的日子。是啊,在这里,我们都有各自的想头,有的兄弟会把对象的照片带在身上,没事的时候偷偷拿出来看一眼,有的兄弟会在休息的时候拿出自己买的口琴,坐在夕阳下的弹药箱上,吹着自己喜欢的歌曲,而我呢?只能去回忆自己的过去,我也知道,他们也不会想我,因为这时候的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当人们自己是快乐的幸福的时候,就不会去管别人是否快乐和幸福。 我喜欢在训练之余独处,弟兄们也知道我的过去,我心里住的姑娘,还有过去受过的伤。我会去把他们一件一件地回忆一边,就像看电影一样,我甚至还记得我曾经说过的话,那些和我交流的人的表情和样貌,那些开心的不开心的事情,我都全部记得。这是我的宝贵的财富,他能让我短暂地逃避现实,让我的思想无限制地奔跑跳跃,像极了一个脱缰的野马,驰骋在回忆的草原之上……有时候我会把自己想成是另外一个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陌生人,然后忽然插手自己的回忆之中,幻想着和过去的自己对话,在决定未来的关键点出现,然后改变我的人生,这一度让我无法自拔,也很容易上瘾,但也不足以让我彻底活在精神世界里,否则我也会被这些东西,慢慢吞噬。 “你说,当初你怎么想的,选了这样一条路呢?”心里的那个我又出现了,坐在我身旁,不解地问我。 “我也不知道,可能就是想换个活法吧”我苦笑道。 “那你还记得她吗?”他冷不丁地问我这样一句,让我错愕。 “不记得了”我淡淡地说道。 “哈哈哈哈哈,你骗得了别人,还想骗我啊?我都没说是谁啊!” 我放下碗筷,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站了起来,往帐篷里走去,那魔性的嘲笑声也消失不见了…… (本章完) 第五十七章 暑训(四) 当太阳渐渐落下,温度也就随之下降了很多,被汗水浸湿的迷彩服也终于可以在训练之后暂时脱下了,兄弟们都在享受着难得的休息时光。那天是我第一次在军营里过的八一节,也让人颇为难忘。 我说过,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喜欢回忆过去,喜欢写一写美文美句,当然也很喜欢抄一些歌词,在我高中的时候,我就特别希望将来有一天,我能登上一个很大很大的舞台,几百万的音响设备和最专业的乐团老师,他们都在认真地演奏我自己写的歌为我伴奏,而我就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我的身上,我可能看不清台下每一个观众的脸,但他们都屏息凝神,认真地跟随着音乐一同走进我的歌声,然后为我歌词里的故事潸然泪下。而站在台上的我,也享受这无可挑剔的环境氛围,深情演唱着,诉说着我自己的故事……怀揣着这么一个小梦想,我写下了那首《燕然情》,严格意义上来讲这首歌才是我的第一首作品,一首我自认为我非常喜欢的歌曲。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因为《渔家傲·秋思》里有一句“燕然未勒归无计”,而我写的故事,也正是这一句的扩展,将士孤身在外,征战沙场,而无法与自己深爱之人团聚,岁月蹉跎,彼此间纵使有着千言万语,却也只能隔空对唱这异地相思。有时候觉得这首歌更像是讲述我的故事,但与歌词不同的是,我没有被挂念而已…… 饮千杯酒一醉方休 忘记这生死离愁 光阴如流青木枯朽 乱世间战火不休 万丈红尘夜色深幽 撕碎了天长地久 血泪满面能否挽留 你陪我千载春秋 待你让天下繁华 红颜已枯骨成沙 如何再次寻伊人笑靥如花 三千青丝成白发 千军万马敌战甲 却只为你痴痴牵挂 忆门庭桥下芳草华 叹如今执剑走天涯 无奈金戈铁马难懂红尘牵挂 心中相思放不下 惜门前花落已成沙 盼复关以归田卸甲 蓦然抚轻纱负年华 孤影下泪抚琵琶 就是这样一古风歌曲 就是这样一首古风的歌词,让我为他的曲调想了好久,忽然有一天,晚自习下课以后,我就有了灵感,就好像这首歌早已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一样,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就连着歌词一同唱了出来!这让我兴奋不已,以至于整个晚上我都难以入眠,当时的六点半乐团还没有解散,我甚至把其余所需要的乐器的曲谱都想好了,但是这首歌也仅仅是写出来以后被尘封在时间里了…… 知道八一的前两天,队里通知说要节目,问我们有谁愿意报,我才想起来我的这首原创歌曲,于是斗胆提了出来,队长和教导员也很支持,于是我就有了每天晚上排练的权力。这次的八一汇演,不仅仅有我们六大队的学员,还有那些军艺的同志们,所以节目上大队也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毕竟上去丢人现眼那可就真的非常不好。在队里虽然训练体能成绩没有那么突出,但我敢说在文艺这一方面,我还真不觉得谁比我强,于是在简单地拉拢了几个会乐器的兄弟们之后,我们便开始对这首歌进行了三天的排练。 在这种野战环境下,在我们每天都有训练任务的情况下,我们所面临的条件是非常有限的,但我们大队长说过,什么样的条件,就打什么样的仗,没有我们军人完成不了的任务!所以秉承着这样的思想观念,我在整个大队里召集了另外三名兄弟,一个吉他手,一个非洲鼓手,以及一名竹笛手,就这样,一个由四个人组成的战地版乐队就成立了,这里面只有我在高中的时候有过组乐队的经验,其余的兄弟们完全没有接触过乐队,所以我的任务就相对来说重一点。首先是乐谱,我利用我一切空余的休息时间给他们每个人写了简谱,并且由于时间短暂,我也尽可能地简化了每个人的曲谱内容,其次就是排练与配合,以及督促他们每个人尽可能背谱…… 就这样,一群军中音乐爱好者,完成了我这首歌的一个简易版的梦想。虽然和我想象的场景要差很多,但是在这种环境下,能短时间内诞生出这样的作品,也是已经很不错了。 时间很快到了八一的晚上,在吃过晚饭后,兄弟们都在帐篷里领了手机,给家里挂念的人打电话,给许久没有联系的女朋友打视频,而我们四个人就没有那个闲暇的时间了,我们甚至都没有领我们的手机,就直接去了表演节目的场地。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在这种连棵树都没有的草地上,居然能够有这种舞台!首先是一辆大军卡,车厢展开就是一个非常大的舞台,他不仅仅只是一个台子,舞台的上方有可以调节的灯光,甚至是好几排灯光,台子上自带的红地毯就让这个舞台上了好几个档次,紧接着又是好几辆军卡,里面装着配套的音响,调音台,麦克风,还有灯光中控台, (本章未完,请翻页) 以及两个非常大的投影仪,还有各种类似于拍电影的摄像机和专门的摄影师,并且还有舞台总导演,每个人都有对讲机,几个摄影师拍到的画面是随时切换映在投影上面。我甚至有一种现场观看春晚的错觉,因为这样的舞台确实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后来听他们军艺的同志们讲,这个舞台也才算是稍微简陋一点的,他们还有更大一点的舞台,那就和好多综艺节目上的舞台差不多的水平了!这真的是让我开足了眼,因为我看到仅仅是好几百万的大型音响就有七八个…… 不仅是我,我们其余的四个兄弟看到这些设备也是感叹万分,这专业团队就是不一样哈,和他们一比,我们顶多算是班级教室里搞活动的级别了。他们不仅设备硬,人更硬,唱歌的小姐姐那歌声,真的就是国家级歌手相差无几,强大的舞台设备更是锦上添花,我在后台看得连连惊叹,跳舞的小姐姐那也绝对是婀娜多姿,多余的一点动作都没有,每个节拍都拿捏得恰到好处,一起训练了这么久,我还真没见过他们化了妆,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的样子,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堪比寺庙的地方,很久见不到女孩子的我们都看呆了,表演相声的,表演小品的等等,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是春晚的级别,真的叫人印象深刻! 终于轮到我们了,随着主持人的报幕下场之后,我们一行四人,拿着乐器,在我一声齐步走的口令下达完毕以后,走上了舞台。“立定!向右转!敬礼!”随着掌声雷动以后,我们走向了各自的位置,开始了我们的表演。聚光灯照在我们的脸上,隐约看到台下相机的闪光灯,和随着我们的歌声律动的身影,音乐开始,我便闭上了眼睛…… 我好像看到了我身披铠甲,手持钢剑,寒光四射,又好像看到了歌词里的古老庭院,以及那位相爱许久的那位看不到脸的姑娘,只盼我弃甲归田,回到她的身边。我用心去体会着那份意境,悲凉的曲调从竹笛吹出来,就更让人无法自拔,潸然泪下。那时候,我就是歌词里故事的男主,正在为命运诉说着不公,正在为台下的所有人讲述我的故事…… 最后一个吉他的泛音响起时,我的节目也要落幕了,我缓缓睁开眼,只看到兄弟们站起来为我喝彩,还有那些军艺的同志们,也在对我的歌声表示赞叹,我好像实现了我的小梦想,在这个属于我的节日里。 那天,我非常开心,我只记得表演结束以后,那雷鸣般的掌声,和我们台上四名战士标准的军礼,既是献给我们自己,也是祝福全军的弟兄们,节日快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