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触即发》 第一章 “什么!老爸是同性恋?!”凌晓群的视线终于从报纸上移开,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母亲。“老妈,会不会是你神经过敏?老爸都已经跟你结婚二十一年耶,怎么可能临到老才发现他是同性恋?” 天呐!这事愈说愈吊诡。 “好吧,我承认老爸平时的确会做一些……”嗯,该怎么说呢?她皱着眉,试着在有限的词汇里寻找不伤人的字眼。“嗯……做一些男子汉大丈夫不会做的事,但要我相信老爸是同性恋,这真的很扯耶!” 她顿了一下,“是二十一年没错吧?你们没没买票就先上车了?或者是”她又想到更耸动的事,连考虑一下都没有便脱口而出,“你跟老爸已经好几年没‘办事’了?!” “晓群!”方玉梅像是被针刺到似的,“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凌晓群知道自己是说得太过分了。 “好啦,好啦,你别哭,我刚刚是跟你开玩笑的,你别当真呀。” “人家都已经这么伤心了,你还跟我开玩笑!”方玉梅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栽进女儿的怀里哭得好伤心。 凌晓群只好放下手边的报纸,伸手抱抱母亲大人并安慰道:“好啦,别突了。”她的头已经被她搞得濒临爆炸边缘,受不了她再窝在她怀里哭得烦心。 象征性的拍拍母亲的背几下,她很有技巧的推开她哭得发颤的身子,眼角偷偷瞄了一下自己的肩头。 恶心,眼泪、鼻涕都糊在她的衬衫上! “晓群,你在皱眉。”方玉梅红着一双泪眼,可怜兮兮的看着女儿。“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烦?总爱拿这些琐事来烦你?”她扁扁嘴,十只手指头不安的扭动,大有“风雨欲来”之势。 我的妈啊!凌晓群在心里惨叫着,捺着性子安慰母亲,“我没有赚你很烦,我只是觉得奇怪,你为什么会认为爸是同性恋,应该有个证据或是什么蛛丝马迹吧?” 她一步步的套话,想尽早结束这烦人的话题。 “我有证据。”深吸口气,方玉梅像是鼓足勇气似的,吐出这一句。 “既然有证据,就快拿出来让我瞧瞧。”她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证据,竟会让老妈把老爸当同性恋看待。 有没有搞错啊?她老爸耶!那个娘娘腔…… 哦,不,她是个孝女,不可以这么说自己的父亲,顶多……顶多只能说他女性荷尔蒙旺盛些,恰巧又喜欢煮煮菜、浇浇花,平时无聊的时候看看文艺爱情小说,顺便拿起笔杆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 没错,她父亲写小说养家活口,为了给她一个还算舒适的生活环境,所以她不可以说……实话。但 凌晓群的眼瞥向那个捧着证据朝她飞奔而来的身影 唉,真是惨不忍睹,她支着头,额际隐隐发痛。 母亲总以为自己是琼瑶笔下的女主角,长发披肩,长裙飞扬。 她立持镇定,接过她递来的纸袋,倒出里头的东西。 一叠照片,是老爸一天的生活写真,一看就知道出自什么人之手。 凌晓群皱眉,口气不是很好。“你找征信社去跟踪老爸!”她最讨厌以征信为理由,实则侵犯别人隐私图利的奸佞之辈,没想到老妈竟跟那些人打交道,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看见女儿板起脸,方玉梅的嘴又扁成一直线,泪水立刻扑簌簌地淌下。 “我不是故意的,晓群,你相信我,我真的是迫不得已的,你爸爸已经好久没回家,我一个人在家会害怕、寂寞,想找你回来陪我,又担心你课业忙不过来,而且我是真的很想念你爸爸……” 方玉梅连珠炮似的诉说心底的委屈,凌晓群怕她更就这样没完没了,出声打断了她。 “妈,你离题了。” 听她这么一说方玉梅乖乖的闭上嘴巴,惟女儿是从。 “你可以说重点就好。”她很善良的再给母亲一次发言的机会。 但方玉梅只是皱着脸,该怎么说才算是重点呢? “怎么样?”她瞧老妈一脸发愁的模样,不解的问。 方玉梅笑得极不好意思。“那个……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凌晓群翻了个白眼想骂人,但抬头又看见母亲脸上那抹天真无邪的笑。唉,“算了,我自己看证物。” 凌晓群把那一叠照片拿在手里,一张张的看。 照片中的场景都是在高级的西餐厅里,坐在她父亲对面的是一个年约三十左右的男人,他的五官棱角分明而有形,像是精致的画作;高挺的鼻梁仿佛睥睨一切似的透着傲慢。 她的朋友中也有同志,他们大多是和蔼可亲的,就像邻家大哥哥一样,可以倾吐心事;然而照片里的男人,全身散发出咄咄逼人的气势,别说倾吐心事了,只怕还没开口他就赏张“大便脸”给她看,叫她怎样也无法相信这男人会是同性恋。 不过 凌晓群把照片里的陌生男人仔细看了一遍,再对照父亲的脂粉气。 好吧,就算他真的是个男同志,那也该找个足以跟他匹配、势均力敌的情人,而这情人万万不可能是她爸。 “妈,你太杞人忧天了啦,这个男的不可能是爸的爱人。”她把照片丢回桌上,拿起报纸继续关心国家大事。 “晓群,是真的,真的啦。”方玉梅怕女儿不再理她,赶紧把照片拿起来,一张张的找出暧昧之处。 “就是这一张。” 她把“证物”抽出来递到凌晓群眼前,“你爸爸跟他这张是不是很亲密?你看、你看,你爸爸的手还放在这个男的腰上,眼神含情脉脉的看着他……”方玉梅的眼泪又溃堤而出。“你父亲已经好久没那样看过我了,晓群” 眼看老妈又要扑过来,拿她的衬衫当抹布用,她急忙闪到旁边的沙发上坐好,不让她得逞。 至于那脸上的哀怨唉,她没心情管啦。倒是 那样的姿势果真是有点暧昧。 “好吧,就算爸真的出轨好了,我们也没办法左右爸的意志,你要我怎么办呢?”她问母亲有何打算。 方玉梅低着头,可怜兮兮的晃了两下,“我不知道。” “那就等你知道的时候再来告诉我吧。” “晓群。”她发出抗议之声,眼里有着埋怨,她怎么会生出这个无血无泪的女儿啊! 拜托,身为他们的女儿,她才是该叫屈的那个人好不好。 “要不,你跟爸离婚好了。”这样她的耳根子或许就能清静一些。 “不要,我不要离婚。” “为什么不?”凌晓群很不高兴母亲竟然打破她的美梦,开始努力对母亲晓之以理,“如果爸都已经不爱你了,你守着他也没意义啊。” “有,有意义。”方玉梅很坚持的点了点头。 打从她懂事以来,母亲就像个爱哭的小孩,随时随地需要人保护,而她那一派浪漫的父亲又时常为寻求灵感而云游四海。 在她的记忆里,好像家里的一切都是她说了就算,从没见过母亲有什么坚持,但这会儿她却意志十分坚定。 “妈,你真的很爱爸对不对?” 方玉梅点了点头。“你爸写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当初我就是看了他的小说才爱上他;晓群,你不知道你爸爸小说中的男主角都很帅、很有个性,我记得那年我才二十岁,就跟你一样大” 凌晓群听不下去了,因为她母亲又打算“此话绵绵无绝期”。“妈,你不想离婚该不会只为了喜欢看爸写的小说吧?” 她没想到自己之所以存在全凭那些言不及义的风月小说!这太可悲了。 看见女儿垮下的脸孔,方玉梅暗暗吞了吞口水,怯怯的开口问:“不……不可以吗?” “可以,怎么会不可以。”凌晓群说得咬牙切齿。她已快让家中两宝给气死了,他们有什么是和别人相同的? 她以手支额,太阳穴隐隐的抽痛,有这样的父母,她势必不长寿。 方玉梅双手揪着裙角,不知如何是好。“晓群……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 “我哪敢啊!”想她活了二十年,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老天爷就这么惩罚她,让她有对极与众不同的父母?! 或许 “妈,我会不会不是你跟爸生的?”嗯,这样一想,她心里就好过多了。 “不!”方玉梅像是受到严重打击似的,脸色苍白,双手激动的握住女儿的柔荑,颤着双唇说:“你是从哪听到的?你怎么会不是我跟你爸的女儿呢!晓群,你要相信妈,你真的是妈怀胎十月生下的宝贝。我记得那年我二十四岁……” “妈,停。”她只是希望奇迹降临,告诉她,她不是凌家的女儿罢了。 方玉梅立即闭上嘴,蹙着柳眉想了想,“那……我们原来在说什么?”她忘了耶。 哈,忘了最好! 凌晓群兴匆匆拿起背包,顺手带了片法国土司咬在嘴里。“我去上课了。”趁机闪人,让自己清静清静。 “晓群,等一下,我知道我要说什么了。”方玉梅在女儿身后追着。 闻声,凌晓群顿时像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缓慢的回过头,迎视母亲一脸的神采飞扬。 方玉梅扬起手里的小抄,笑着说:“我都忘了我有带小抄,每一次说话,你总说我杂七杂八的扯一大堆,容易忘了正题,所以这次我把要说的话全写在小抄里,这样就不会忘了。”极腼腆的,她的脸上浮现一抹女儿家的娇羞。 凌晓群双眼往上一吊,不禁佩服母亲,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还能这么一副天真无邪,这也算是一种神迹,相对的,她就活得比较可怜了。 “让我看看你写了什么。” 方玉梅把小抄递了过去。 她愈看脸愈沉,终于忍不住吼道:“你要我去勾引老爸的情人?!” 而她老爸的情人竟然是他所属出版社的老板! “因为小说都是这样写的啊。”方玉梅把小说的桥段拿出来当佐证,说得理直气壮。 “只要让你阿爸的地下情人爱上你,那你阿爸就会回到我身边啊。”方玉梅想得简单。 天啊!凌晓群禁不住要仰天长叹,她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要忍受这种非人待遇?阎王爷,你当初何不直接把我打入畜生道算了! “妈,我告诉你,我还是处女。”所以她不能为了老爸而牺牲自己的清白,去勾引一个血气方刚,极可能是有兽性没人性的男人。 纵使她真的肯为母亲大人的幸福牺牲,但她可还有个不为人知的病症,就是只要让男人碰到,她就会全身起疹子、犯过敏,她的计划根本不可行。 “这样是很危险。”想了许久,方玉梅一脸正经地迸出这句结论。 噢!凌晓群真想手持三炷香感谢祖先有灵了。 她老妈总算开窍,明白要她这样的青春少女去勾搭一个壮年男子是件很危险的事。 然而,她万万想不到,母亲后来竟煞有其事的抓着她的手问:“晓群,你是不是不会做?” 凌晓群一时傻眼,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反应,而方玉梅还在一旁口沫横飞的教导女儿。 “你什么都不懂不行哦,想想看,在新婚之夜什么都不会,这样你的第一次很惨,而以后就会非常排斥性行为,那你老公就得不到发泄管道,只好向外发展寻找野花,到时候你会变成没人要的弃妇。你说,这样是不是很危险?” 凌晓群还能说什么呢?早说她母亲是不可能正常的,她还能期待改变什么?“我知道了,爸的事我会处理。”她要去上学了,不想再跟母亲作无谓的解释,她还得留些气力应付学校的考试。 “晓群,你那个处女问题”身为人母,她真的很担心女儿婚后幸福的问题。 凌晓群翻了个白眼。“妈,我虽然没有性经验,但该懂的我都懂,ok?”至少她还有一个专门研究性学的学姐呢。 方玉梅不敢再有异议,让开一条光明大道给女儿过。 凌晓群背起背包,骑着单车去上课。 美好的一天就这么毁在她背包里的那叠照片,真是不甘心啊!只是老爸是同性恋…… 老天爷啊,却是嫌我们家的情况还不够复杂吗?竟青天霹雳来这么一招,实在有够狠的。 赶上第一堂下课前溜进教室,凌晓群找了个不显眼的位子坐下,拿出原文书,却瞥见被她随手放在背包里的“证物”。 她把其中一张抽出来看。 真的好可惜,照片中的男人长相不错,身边铁定有不少芳心暗许的佳人,而这酷男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同志! 三八!她管这么多干吗? 凌晓群强拉回自己飘远的思绪,认真思索解决问题之道。 她当然不会像她母亲说的那样,真的去勾引出版社的老板,原因则是她太有自知之明了。 光看那些偷拍的照片,就能感受到他的男性魅力,想必拜倒在他西装裤下的女人不少。而她只是个黄毛丫头,她不认为他会放弃整桌山珍海味,来屈就她这盘清粥小菜,何况,他是个同性恋。 该怎么办呢?凌晓群无意识的把玩手上的原子笔。 “晓群,晓群。”坐在旁边的何雅玲轻轻戳了她两下。 趁教授不注意的时候,何雅玲偷偷把小说传给凌晓群。 凌晓群瞥了小说一眼。“我不看文艺小说。” “不是要你看,是想请你跟你父亲要个签名,可以吗?”她怯怯的脸上有着娇羞的神采。 又是老爸的崇拜者!她就是不懂老爸那么娘娘腔……不,是没有男子气概,为什么他的小说会有人看,而且似乎还有一群不少的书迷。 老爸的书究竟有什么魅力啊? 她随意翻了几页,在颇为无聊之下快速把整本书啃完了。 完全不合逻辑! 此刻的凌晓群直觉的想摔书。 现在终于知道那些没长眼珠的人为什么会迷她老爸了,因为在老爸的书中,男主角清一色的英俊、潇洒,个性不是幽默风趣就是霸道专制,根本一点娘娘腔的影子都没有。 那些书迷们想必以为老爸就像书中的男主角一样伟岸英挺,殊不知印在封面上的“平阳”两个字代表的就是不正常。 看看,老爸写的是什么情节,古不古、今不今,随便按个民初就交差了事?那家伙根本就没做功课找资料。 外加书里的男主角,一个场景下来说的话没超过两句,一开口只会叫女主角滚,更稀奇的是女主角从头到尾遭人白眼、嫌弃,竟然还死心场地的爱着男主角,无论受到怎样的伤害,女主角都可以忍受! 基本上,她认为老爸写的小说根本是在诋毁女性,身为新女性实在该抵制这样的作品。 抵制! 这个想法让她的嘴角陡地扬成漂亮的弧线。 正愁不知如何接近照片中的男人,或许投书去抵制他旗下的作者是个不错的法子。 凌晓群拿出纸笔开始埋头苦干,写了封万言书寄去父亲所属的那家出版社,署名给其老板。 第二章 在一周一次的会议上,“朝颜出版集团”各部门的主管全到了,而集团的总经理何慕槐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中除了订定出版走向,市场的方针之外,各部门还得收集市面上形形色色的书籍,开发新的路线,发掘优秀的新人,像现在一个笔名为“向宛生”的网路小说家就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 他们“朝颜”透过e-mail积极的与其联络出版电子书的可能性,但向宛生似乎只想写东西,不爱赚钱,足足把他们的信件晾了快三个月没半点回应。后来他们查到向宛生的ip,没想到循线只找到t大,校方告诉他们校内拥有四百多台电脑,日夜间部的学生都有可能是向宛生,所以要找人,实在有如海底捞针。 至此,开发部每个人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他们太清楚这一行的竞争,形形色色的书籍一个月平均下来大概有五六百本,想在这一行争出一片天的人实在不多。 向宛生是个异类,不只文艺部的大小编辑爱看他的小说,就连企划、业务、开发、助理室,上至总编下至泡茶小妹都爱看他的书这一点就太厉害了。 因为一个作家不可能同时讨好众人的口味,男生爱看比较硬一点的作品,比如科幻、武侠,女生则爱看柔性的文艺爱情小说,朝颜所有员工共有三十四位,而向宛生竟成功的攫获每个人的心,这样的人才不可多得,若让别家出版社捷足先登,不用老板开口,他们整个开发部的人也会自动请辞走人。 哦,老板走进来了,而且脸色不太好看,开发部的人替主管偷偷捏了把冷汗。 何慕槐一坐下,各部门的主管开始报告进度,只有开发部的人只字未提,怕的是一开口就让老板问到向宛生的事。 终于轮到了编辑部。 编辑部又分成三个小组,分管不同性质的书籍出版,平时这个部门便是开会最勤的,所以大致上没什么大事情需要在这时上呈给老板知道,但近来文艺爱情那组的成员不断接到一封传真的万言书,指名朝颜底下有个作者十分不负责任,写出来的小说简直不合逻辑到极点,要朝颜过滤自己手中的作者,不要教坏国家未来的主人翁。 编辑部的总编提出万言书事件,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何慕槐听着听着,眉头也渐渐皱起。 “信中指的作者是谁?” “我们出版社的平阳。” 又是他!听到这个名字,何慕槐的太阳穴隐隐抽痛。 他还嫌他闯的麻烦事不够吗?现在竟然让读者投书到出版社来告他的状!他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他最近写了哪些书?” “写了一本律师为题材的、一本民初为题材的,还有一本科幻和一本武侠风极重的古代小说,都很冷门。”总编多嘴的加了一句。 大家都听懂他的言下之意。其实他们也不明白为什么老板会对一个作者多番忍受?他的书又不是卖得特好。 其实他们不知道他也很无奈,谁叫他母亲是平阳的忠实读者,不过这种事叫他如何说出口? 清清喉咙,何慕槐只说一句,“我知道了,这事我会处理,今天的会议到此为止,散会。” 何慕槐率先走出去透气,回到办公室的他第一件事便是点起了烟。 一个平阳、一个向宛生,就把他的世界搞得乌烟瘴气。 他妈的,他干吗接父亲的出版社啊! 重重的吐出了一朵朵的烟云,就像吐出心中那口晦气 何慕槐不知道他的苦日子才刚开始。 该死的朝颜,竟然都不鸟她! 凌晓群气急败坏的在宿舍客厅内兜来绕去。 她自认为使用的言词已经够犀利、够恶毒了,没道理朝颜还有忍气吞声的度量,莫非 她的步伐突然止住。莫非朝颜的老板真的跟她老爸有一腿,所以打算罩她老爸到底! 她的眼皮开始抽动,担心着自己以后是否要称那男人为“妈”?! 哦,不,说到谁当“妈”,依老爸娘娘腔的模样可能性还大一点,而那男人阳刚气那么重,铁定是1号,所以只能当她“爸”…… 她眉头一皱,下一秒便抱着头扑进沙发里,她不能忍受这样的事情发生。 她父母可以离婚,可以另寻新欢,可以做任何事,但就是不许在婚姻中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所以她一定要逼那个男人出面,和她坐下来好好谈。 她从沙发中站起,脚步像风似的旋进夏绿秋的房里。“学姐。” 夏绿秋赤着双脚,穿着连身的白色睡衣正从浴间走出,一脸惺忪的她还打着呵欠。 “做什么?”夏绿秋揉操眼睛。“人家昨晚熬夜做实验,天快亮才回来睡。”说完,她转身一头栽进暖暖的床里,身体呈现大字型睡姿完全没有形象。 会认识夏绿秋是凌晓群人生中又一大的败笔,原本她是想过过正常人生活才在外面租房子,没想到她的房东也就是她的学姐,是个比她父母还怪的人。 年纪轻轻就得了懒病,她是很同情她啦,更何况学姐平时都窝在实验室,不像她父母不时会拿些琐碎的事情来烦她,基于方便的原因,她也就持下来,没再去找其他房子。 以前,她都是尽量避免跟学姐照面,很怕学姐一遇到她,又强迫她当白老鼠去试她的新药,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她需要她。 “学姐,起床。”凌晓群拉着夏绿秋的手,拖她坐起来。 夏绿秋的身体软趴趴的,任凌晓群随意摆弄,一双眼照样闭得死紧。 凌晓群只好祭出狠招,大声说道:“学姐,你快起床,我跟我男朋友让你做实验。” 男朋友!让她做实验! 夏绿秋一听,连忙坐起,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似的瞅着她。 “你真的要当我的白老鼠?”眼波一转,她想想又不对。“可是你又没有男朋友。” 她记得打从凌晓群住进这里,从没看过有哪个男孩子来找她。“你是不是在骗我?”夏绿秋脑筋动得极快,直觉的认为她是在唬弄她。头一栽,又要睡倒。 “学姐,你等等,先听我说完嘛。”凌晓群连忙阻止她再睡。“我有男朋友,前几天才交的。”为了达到目的,她是不择手段。 其实她会有男朋友才是神迹。以她这种对男人过敏的体质,这一辈子是别想找男朋友了。唔……这话也许说的不对,因为她曾求诊过,医生说只要她“转大人”之后,什么问题都没了。 什么叫“转大人”?她也不懂,开口问医生,只见在场的医生、护士笑得好不暧昧,最后还是一个年纪稍大一点的护士把她带到旁边,悄悄告诉她“转大人”就是鱼水交欢的意思。 当下,她只觉更无望了,因为她都已患了恐男症,还要她找男人嘿咻?简直强人所难。 她分析过她之所以对男人过敏的原因,她觉得老爸是最大的罪魁祸首,因为他,外边的男人不是脏就是臭,好一点的她又嫌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渐渐产生排斥的心态。 但今天她不得不说谎。 “真的?”夏绿秋一听,张开的眼瞳又变得亮晶晶。可是她随即一想,又觉得不对。“既然是前几天才交的男朋友,你怎么可能跟他做实验?”晓群看起来不像是一交往就跟人家上床的女孩子。 “学姐,他是我以前的男朋友。” “以前的男朋友?” “对啊,就是分手后,我们又破镜重圆,虽然才复合没多久,但该做的事还是会做,一点生分的感觉都没有,真的。”她怕学姐不信,还添了句保证。 看她信誓旦旦的,夏绿秋没理由再怀疑了。 “好吧。”夏绿秋脸上很狗腿的扬起一抹甜甜的笑,赤着脚跑到书房拿出一叠图表。 “这图表给你,只要你每一次跟你男朋友办事的时候,就把高潮点画上,你知道怎么记录吧,比如他碰到你的胸部,你的兴奋值是多少,然后” “我懂啦。”凌晓群不等她说完,就把图表抢过。“我知道怎么画图表,就像心电图那样嘛,有高低起伏,我懂,我知道。”凌晓群一副很了解的样子。“学姐,你那个香水可不可以给我一点?” “香水?什么香水?” “就是可以引起性趣的那种香水啊。” “你是说我研发的‘强力春药’?”夏绿秋极为震惊,眼睛瞪得好大,“你要做什么?” “我要用。”要不是为了学姐的香水,她干吗这么费尽心力的说了一大篇谎话。 “你要用?!”这一惊,夏绿秋又傻眼了。 凌晓群装出难以启齿的模样,怯怯的开口说:“其实是我男朋友有问题啦,他他不太行。” 喝!夏绿秋这下子真的觉得问题大了,要知道男人的行不行关系着女人的幸福。 “那你男朋友就是无能了对不对?” “其实没那么严重啦,我男朋友只是偶尔会不太能站起来。” “这样就很严重了好不好!”夏绿秋是研发春药的拜金女,她一直很看重男人的“办事能力”。 “而且你不是才跟他复合没多久吗?现在就已经呈现站不起来的现象,学妹,你的幸福堪虑哦。” “学姐,你不要激动,其实是我的需求比较大一点。”天啊,她有必要这么牺牲自己的形象吗? 凌晓群一脸愁云,夏绿秋还当她是不好意思。 她拍拍她的肩膀。“学姐了解,其实女孩子有性欲是正常的,只是中国女性的道德包袱一向很重,所以纵使是对性好奇、有欲望也认为是自己好色,但这是不对的观念,性是爱的另一种层次,那些臭男人真的没道理用那种似是而非的枷锁钳制我们的欲望。” 夏绿秋先对凌晓群开导一番之后,又继续说:“只是学妹,你也不能太需索无度,男人办事是很耗体力的,你要多为你男朋友的健康着想。” “我知道,那香水的事”学姐愈说话愈白,她想装傻听不懂都不行。 “我拿给你。”为了学妹的“需求”,夏绿秋当然是义不容辞。 凌晓群拿到香水就到学校发。 “一个人只能拿一次,一次用一滴,否则你们的男朋友会精尽人亡的。”她危言耸听,企图吓坏那些不理智的做梦少女。 但看着同学一个个甜蜜的表情,她想或许话还得下重些。 “还有记得在跟男朋友办完事后,把你们手中那分问卷填一填,另外拿到香水的人请来这里登记,等一下到操场集合。” “晓群,你要大家集合做什么?”一名来领“甜蜜香水”的同班同学好奇的问。 凌晓群也不怕她们知道。“我要你们跟我去朝颜出版社一趟。” “去朝颜干什么?” “晓群,你不会是要带我们去参加你父亲的签名会吧?” “真的吗?” “哦,晓群,你今天怎么对我们这么好!”先是大发以前她们求都求不到的“甜蜜香水”,继而又要带她们去出版社见偶像。 几个女生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凌晓群皮笑肉不笑的问她们,“你们以为我真有那个闲工夫吗?” 她又不是吃饱没事做,干吗还带她们去出版社看她老爸。况且老爸也不在出版社,笨蛋。 凌晓群的表情让人起了警戒,一些熟知她为人的同学开始有了忧患意识。“那你究竟要我们去出版社做什么?” “去抗议我爸的书写得不合逻辑,很难看,叫出版社封杀他。”这就是她为什么不惜出卖形象从学姐那骗来“甜蜜香水”的目的。 “晓群,你怎么可以这样!” “没人这么不孝的。”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你父亲?” 三姑六婆纷纷数落凌晓群的举动,活像她是十大恶人之首一样。 “不答应是吗?”她眉峰一挑。“那好啊,你们手里的‘甜蜜香水’还我。”她起身就要收回。 她倒想看看这群爱做梦的同学最后想守护的会是哪个梦。 同学们一个个都把香水握紧在掌心。“我们都愿意追随你,我们也觉得你父亲写的书一点都不好看,不合逻辑、不负责任,简直是莫名其妙。”众人同心,一起倒戈向着凌晓群。 男朋友跟小说比起来当然是男朋友重要。 凌晓群笑了,她就不信这一次朝颜还能漠视她,哼。 “老板,不好了,外面来了一批女大学生要求见你。”朝颜的总编灰头土脸的闯进何慕槐的办公室。 老板的办公室一向是低气压区,大家都将它视为禁区,能不来就尽量不来,但照外头的情况来看,他再怎么不好惹都没有外头那些女大学生来得凶,所以两相权衡取其轻,他硬起头皮来跟老板报告外头的激烈战况。 何慕槐从公文中抬起头,一脸狐疑,“女大学生要求要见我?她们会不会来错地方了?” “老板,她们就是冲着我们朝颜来的。” “冲着朝颜来?为什么?” “为了平阳。” 平阳!“又是他!这一次他又做了什么?” “其实平阳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出书了,是以前的作品出了问题。那些女大学生抗议的内容好像跟我们前阵子接到的传真信有关。” “就为了他写书不合逻辑,值得她们大费周意跑来出版社闹?!”何慕槐觉得这件事不像外表所见的那么单纯,或许,他该见见她们。 凌晓群终于见到何慕槐了。 这男人远看很帅,近看更是不得了,这种情况就好像刘嘉玲拍的那支广告一样,她可以再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的看他,完美的脸、绝佳的身材比例,这样的男人竟是同性恋! 有生以来,她头一次这么庆幸自己有恐男症,要是她是个正常人,却又知道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没兴趣,那她铁定会扼腕,甚至觉得上天待人不公,继而怨起苍天无限哎呀,想岔了。 这男的是她爸的“姘头”,她怎么能觊觎他的美色呢?更何况,她有恐男症,又不能吃了他。 “你一直发出啧啧啧的声音,为什么?”何慕槐注意到抗议人群里,为首的凌晓群一直对他品头论足着。 她没正面回应他的话,倒是先转头遣走来的人马。“你们先回去,我跟‘开先生’谈谈,一定会请他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交代,大家请回吧。”她煞有其事地说,像大伙真是来朝颜找碴的一样。 何慕槐等人群全散了,才开口问她,“谁是开先生?” “你啊。” “我不姓开。” “我知道你姓何,但你是这家出版社的老板、小开,所以叫你开先生没什么错。” “你知道我是谁?”怪了,他都还没表明身份呢,她就把他的来历摸得一清二楚,肯定有问题。 “看来你不单单只是来出版社抗议我旗下的作者这么简单。”她对他的背景了如指掌,倒像是冲着他来的。 见何慕槐一脸困惑,凌晓群却不急着帮他解答,还跟人家要了一顿饭吃。 “你请我吃饭吧。”她不想在这个地方谈她爸的私生活。 何慕槐觉得这小女生极有趣,忍不住应了她一句,“为什么我得这么做?” “因为我要跟你说的事极机密,若是让旁人听到不太好,更何况你一个大老板,不会跟我这种升斗小民计较一顿饭吧?”她是真的饿了。 她从早就开始策划今天的抗议行动,现在都还没吃呢。“我们边吃边聊吧。”这样她才有元气。何慕槐大方顺从她意。“好吧,这就走。”反正也差不多到了中午用餐时间。“我们就近找个地方吃。”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离你们出版社太近,待会儿要是遇到你们公司的员工怎么办?” “你怕他们趁机向我揩油?”他双眼含笑地看着她,不信她有那么好心为他的荷包着想。果不其然,凌晓群嗤了一声,像是他说了什么笑话似的。 拜托,她跟他非亲非故的,才没那么善良,还会为他的荷包打算。“我是不想让你的员工听到我们谈话的内容。” “你要讲的事很神秘?” “是有那么一点。” “好吧,那你想去哪?” “随便,你说去哪就去哪,总之别在这附近。” 她怕她家的丑事一传千里,届时她爸真要是同性恋且跟这男人有什么苟且,那她以后还要不要出门见人呐? 第三章 何慕槐最后带凌晓群上山吃野菜。 她只是想跟他谈正事,然后要他请她吃一顿饭,瞧瞧他带她来这什么鬼地方!连吃个饭,都得自己下田去刨菜,弄得满身脏兮兮后,还要把菜叶挑捡洗净。 叫她挑菜、捡菜、洗菜已经很过分了,这大片大片的菜叶上竟然还藏着几只肥肥的菜虫子。 凌晓群一看到菜虫,吓得花容失色,尖叫声连连。 “怎么了、怎么了?”何慕槐关心地跑过来看她的状况。 她将手里的菜叶全丢给他,“有虫。” 有虫!几只虫子也能把她吓成这德行! 刹那间,他有种啼笑皆非的感慨,因为他交往过的女人,甚至是刚认识的,没有一个不想在他面前努力维持她们的淑女形象,只有她,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尖叫的,他从来没见过女人脸上的表情是如此多变。 “你在幸灾乐祸。”她指责他。 “我没有。” “没有才怪,嘴角都场成上弦月了还说没有。”她不禁开始怀疑他是故意的,不想请她吃饭说一声也就是了,干吗搞这种飞机? 何慕槐将她丢给他的菜叶中那几只又肥又大的菜虫给挑出来,丢回菜田里。 凌晓群皱紧了五官,脸上有着不可思议的嫌恶表情。 何慕槐边挑菜虫边洗菜叶的跟她解释,“这圈子里的菜都不洒农药,当然会有菜虫。” 那么她是宁可吃农药,也不要看见菜虫蠕动那短短肥肥的肉身在菜叶上爬的模样。 不过 她弯着身凝视蹲在水边挑洗菜叶的他,突然觉得他的侧脸好迷人。 这个男人不笑的时候,脸部的表情像是石头雕的一样,让人极有距离感,但也因为如此,当他放低身段,做一些细琐小事时,就格外的让人觉得贴心。 哇,他不会就是这样拐走老爸的三魂七魄吧! 挑好了菜叶请服务生送进厨房炒,在等上菜的时间,何慕槐还泡了壶茶。 “你怎么了?干吗皱眉?” “我没喝过热茶。”她是e世代的年轻人。“我只喝珍珠奶茶、梅子绿茶。” “那让老板送一瓶可乐来,你觉得怎么样?” “这里有卖可乐吗?”凌晓群一双眼亮了起来,这是她头一回觉得这里像台湾,而不是世外桃源。 “嗯。”他嘴角噙笑点头回道。 “那这里有卖鱼、卖肉吗?” “有,你没看到招牌吗?这里卖的是山珍海味,而所谓的山珍就是山里跑的,海味就是水里游的。不过你别以为能吃到什么上等料理,充其量不过是些野菜跟山鸡,至于海味嘛,就是从下头溪里钓到的鱼和虾。” 何慕槐指着前头的招牌解释。 凌晓群点头,“其实我对吃并没那么挑嘴,只是以为山上只能吃野菜,所以对这里有肉觉得惊讶。” 她的口吻里有股松了口气的轻松自在,可见得她刚刚是真的提心吊胆地害怕这一顿不好过。 “你不爱吃菜?” “不是不爱吃,只是想到刚刚那堆菜叶里有几尾肥大的菜虫就不太想动筷子。”她才不挑食呢。在家处处好,但出门在外可就朝朝难了。她大一就搬到外头住,饮食上常是随便买随便吃,要是挑嘴,她哪能长得这么像个健康宝宝? 菜来了,何慕槐夹菜时,凌晓群一双筷子就往肉里去,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开来。 “为什么要找我们出版社的麻烦?”他看着她。“我不以为你真是冲着平阳的小说来的。”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会做这种无聊事的人。如果平阳的小说真不对你的胃口,你顶多不看也就是了,何必要呼朋引伴的来出版社抗议。” 她等着他往下说,知道他必定有了推论。 “所以我觉得你另有所图。” “你答对了,真聪明,我的确是另有所图;我要你跟平阳解约,别让他再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来荼毒小女生的感情。”她看了他一眼。 他的脸上摆着不以为然的表情。 她又继续道:“你不觉得一个快五十岁的大男人写这种风花雪月的故事很奇怪吗?而且你觉得他写出来的故事,能给时下青年朋友正确的爱情观念吗?”凌晓群极尽所能的诋毁自己的父亲。 她希望何慕槐能因此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跟她老爸正式的分手,不要再来打扰她母亲以为的幸福美满。 “我想依你的条件,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她的意思是,他可以找到更好的情人,不要死守着她老爸。 但听在何慕槐耳里完全不是这回事。 当然,现在写言情小说的,随便在街上一抓,就有一大把,他们出版社的确是少了一个平阳也不会怎么样,但是惨就惨在他妈就爱看平阳的小说。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他还没给他母亲添孙子的事已经够让他觉得内疚了,现在更不能剥夺母亲惟一的生活娱乐。 “要我跟平阳解约,我办不到。” “你办不到?!”凌晓群怪叫起来。 一开始不怎么相信他真是爱着她父亲,这会儿亲耳听他这么说,她不由得重新评估父亲在他心自中的地位。 “我能问为什么吗?” “这是我的家务事。” “你知道平阳已娶妻生子了吗?”她追着他猛发问。 何慕槐一愣,不明白她问这个做什么? “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对他的家庭是一种伤害吗?”她将更大的罪名扣在他头上。 他更疑惑了,他帮平阳出书也能变成妨害家庭? “我以为我给他走的是一条赚钱的活路。” “平阳不在你们出版社,他照样能出书。” 难道平阳想跳槽?!何慕槐很快的想到另一个层面去了。 这阵子市场很乱,各家出版社的作者纷纷出走,弄得出版社的负责人像惊弓之鸟似的。 但,平阳 “不会的,他不会离开我们出版社的。”那天他才跟他谈过,平阳喜欢他们出版社的环境,所以跳槽的可能性很低。 “你给的价码很高吗?”他那笃定的模样令凌晓群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算是合理。”他这是保守的说法,其实他给平阳的价码算是天价了。况且“我不以为平阳会为了钱离开公司。” “你以为、你以为,什么事都是你以为,奇了,你又不是平阳,怎么知道他不会为了钱跳槽?”她嫌恶地瞄了瞄他。 何慕槐有些诧异。他长这么大,还没人用这种眼神看过他。 “我得罪过你吗?” “没有。”凌晓群喝了一口青菜汤,才咽下去,又突然想到那些肥大的菜虫,顿时又呛又咳的直想把那口汤吐出来。 她出状况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特别生动。他看着她,心情格外的轻松自在,忍不住伸出手 “你干吗?” 他的手还没碰到她一根头发,她就骇得像是他拿把刀要杀了她一样。顿时,他的手尴尬的停在半空中。 她用着凌厉的目光看着那只手,直到何慕槐硬生生的收回它。 “我只是想拿张面纸给你。”他挥挥手中的面纸示意。 凌晓群这才看到他手中还拿着东西。 “是哟。”她颅了他一眼,努努嘴要他把面纸放在桌上。 他照做,她才伸手去拿,他当下看傻了眼。 有没有搞错啊?她拿他当瘟疫看也不是这样!“小姐,我手上没什么脏东西吧。” “我知道。” “那你干吗这么防我?”他给她面纸,她不直接拿,还拿得这么迂回、曲折离奇。“你当我得了瘟疫吗?” “虽不中亦不远矣。”她老实地说。 而她的老实招来何慕槐一记白限。他也有这么没人缘的时候吗? 突然间,他真想冲进洗手间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变了模样,要不然以前女人看到他总是前仆后继的向他示好,而现在他却让人弃如敝屐,赚恶得像是地上被踩着的泥。 “你别皱眉,这不是你的错。老实告诉你吧,我碰到男人会过敏。”她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发现味道还不错。 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忍不住再夹一口,入口的鱼,肉质细而且有嚼劲,看来这里的厨子手艺不错。 动起筷子的她毫不留情,专挑好鱼、好肉下手,吃得津津有味。 而何慕槐没了吃饭的兴致。 他好奇的追问:“过敏?怎么样的症状?” 一就是碰到男人会发热红肿、起痱子。”告诉他实情好了,免得他以为自己的身价大跌没人爱,最后真巴着她父亲不放手,那就惨了。 何慕槐皱起了眉,而凌晓群也看到了。 “你不信?” 他不语,但是脸上的表情有着狐疑。 成全他了,她豁出去的说:“把手给我。” “干吗?”他问归问,但还是伸出了手。 她伸出食指戳他的掌心,心里数着,一秒钟、两秒钟…… “咦!怎么会这样?” 十秒钟过后,她收回手,没看到自己有过敏的迹象。莫非一根手指触碰的刺激量不大,所以产生不了作用? 这一次来狠的。她将整个手掌全用上,小手就这么贴着他的大掌,感觉有点奇怪。他的手好大哦 她抬起头,看到他在笑。 “你干吗笑?”更可恶的是,他笑起来的样子真不错看。她收回手,看看自己的手掌。 咦,怎么还是没反应?她愣在原地,看着自己的手发呆。莫非她的恐男症好了 凌晓群兴奋的跳起来,但她想到自己并没做什么,病怎么会突然好了?不信邪,她转到何慕槐的身侧坐下,靠得他好近好近,还是一点事都没发生。 “我好了,我的病好了。”她开心的又笑又叫。“从今天起我就能交男朋友、谈恋爱,能跟男生手牵手的看电影、逛街、吃饭……”她叨叨絮絮的说着,脸上泛着兴奋的红光。 她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还牵着何慕槐的手在那晃呀晃地。 瞧她一派天真的表情,他的心也跟着悸动。 “你还没交过男朋友?” “当然,因为我可是有恐男症的。”她陡地放开他的手,坐回原位继续吃东西。 他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心,突然有种失落的感觉。他的手喜欢让她华着。 “你确定你有恐男症?” “确定,不过你是无缘见到了,因为我的病已经好了。”虽然好得莫名其妙,但是她还是很开心。凌晓群笑得嘴咧得开开的。“我可以再叫一盘鱼吗?” “请便。”何慕槐也感染了她那分率直。 她马上招来服务生。男服务生把菜单拿给她,手不经意轻轻碰到她的指尖 她先是心惊了一下,才想到自己的病已好了。“不要紧,没事、没事的。”她放心的直甩手,脸上还挂着开心的笑。 但一眨眼的时间,她的食指就像被蜜蜂螫到般,肿得像大拇指一般大。 “啊!怎么会这样?”她惊慌的尖叫出声。 “不、不是我弄的,我、我没有”瞧见她的模样,男服务生紧张的拼命摇头。 何慕槐马上遗走了他。 “看来你的病还没好。”他朝她伸出手。 凌晓群像防贼一样的瞪着他。“你想干吗?” “让我看看。” “不要。” “我又不会害你。” “你把手伸过来就是想害我。” “这是什么理论?” “我独创的过敏理论,怎么样?” 翻翻白眼,何慕槐解释。”我只是想再试试如果我碰你,是否会有如此反应。” “废话,当然会。”不用试她就知道。 “可是刚刚不是没有怎样?” 对啊!她刚刚还以为自己痊愈了说。 凌晓群好奇的看着自己刚才触摸他的手掌。“唔……或许是发作得比较慢。” “不可能。”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肯定。“我刚刚也是用手碰你……”她思考着,忽地,若有所悟的开口,“会不会我的病只好了一半?” “什么意思?” “就是我左边不敏感,右边却变得敏感了?”方才用左手试探完全没反应,被服务生碰到右手就有事,一定是这样。 “小姐,你这样自我安慰能对你的人生有什么助益?你一样有恐男症,一样交不到男朋友。”他将问题全挑明了,完全不给她一点奢望。 “手给我吧。” 为了试验自己的恐男症究竟好了没,好到什么程度,凌晓群缓缓伸出手,但犹豫着该拿哪一根指头做实验。 何慕槐等得不耐烦,直接把她两只手全抓过来,包在掌心里。 “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她拼命的想甩开他的手。 “没事、没事的。”他安慰道。“你看,你的手没肿。” “是还没肿。”她的过敏现象她最清楚,先红后肿,接下来的两天会又痒又痛,令她生不如死。 她死命的想甩开他的手,何慕槐见她坚持,于是松开对她的禁锢,而她一自由,就开始拼命的吃。 她无法想象待会自己的手肿得像大馒头的时候,要怎么拿筷子吃饭,所以趁现在还没发病,能吃多少算多少。 凌晓群狼吞虎咽了近十分钟,终于感到饱足。 何慕槐付了账,准备要送她下山。 “咦?”她发出疑惑之声。 “怎么了?” “我的手怎么没肿起来?”人家她一直在等待耶。 他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愿着她。他早说过了,他确定不会让她产生过敏反应,她还不信,这下子有事实当佐证,看她还有什么话说。 凌晓群反复地翻着手看,真稀奇! 但,这也不对,因为她刚刚碰到服务生的时候,反应依然老大,唔……这会不会是意味着她只对他不会产生过敏现象? 她看着何慕槐阳刚正气的脸,突然了然于胸。 他果真跟她爸一样,是个“姐妹”,所以她的身体才不会对他产生排斥现象! 在她心里,几乎认定何慕槐就是同性恋,不过没想到的是,他同时是她老爸的“奸夫”兼“淫妇”! 凌晓群自从跟何慕槐分别后,就一直反复看着自己的手。 这是她有生以来头一次碰到男人却没发病,所以她确定了何慕槐是个gay的事实。 只是她不懂像他那样英挺伟岸的男人,为什么会看上她老爸呢?她实在无法想像他跟老爸谈恋爱会是什么德行。 当她想到他们接吻的画面,她的脑袋就像电视断讯,顿时黑成一片,还冒起一阵疙瘩。 “哎呀,好烦哦。”她身体一倒,大字型的趴在床上。 她不想再去烦有关她爸、妈还有何慕槐的事,但是何慕槐的脸却一直萦绕在她脑海,挥之不去。 想着他好看的外表、斯文的风度,以及他跟她说过的每一句话要命,她不会喜欢上老爸的情人吧? 凌晓群惊惶的从床上跳起来。 她怎么可能爱上她老爸的情人! 她跟她老爸耶 同爱上一个男人?! 这事怎么想都觉得有点恶心、有点怪,不过 或许她可以把何慕槐的性向导正,如果他有女朋友,就不会再对老爸“葛葛缠”了。 如此一来,她老妈的心腹大患除去,以后她的耳根子不就能清静了。太好了,就这么办。 她要帮何慕槐介绍女朋友,但前提是她得先打进他的生活圈 第四章 “总经理,不好了,昨天那个女孩又来了,她说要找你!” 当凌晓群再次出现在朝颜时,朝颜上下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生怕她又来找麻烦。 倒是何慕槐一听到消息,嘴角便不自觉地往上扬,一抹好看的弧度就挂在嘴边,如沐春风般。 “让她进来。”他吩咐着。 不一会儿,总机小姐便带着凌晓群进到他的办公室。 一踏进门,凌晓群就喜欢上这里,明亮又舒适,让人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你们这里缺不缺人?”她劈头就问。 “问这做什么?”何慕槐好笑的看着她。不明白这个小女生为什么总是这么有活力,还一副跟他很熟的样子。 “你们若是有缺人,我就可以来这里上班。我喜欢你们这里的环境,闹中取静,而且你们公司有好多书呢,不只言情小说,还有商业书刊,最重要的是你们也出武侠小说!” 如果她来这里上班,就能每天都抱着武侠小说啃,这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再说好处还不只这一项。 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要是何慕槐真录用她,那她与他朝夕相处,就不相信他还能不拜倒在她的裙下。 “怎么样?”她仰着脸问他。 “小姐,你似乎忘了自己还是个学生呢。” “我快放暑假了,可以来工读。”有薪水领又能帮老妈的忙,真好!说不定她努力些,毕业后就可以存一笔钱出国玩呢。 “我们公司不请短期工读生。” 何慕槐一句话打碎她的痴心妄想。 这个可恶的男人!哼。“我工作能力可是很好的哟。”她毛遂自荐的说,脸上挂着笑,像极了讨好主人的小狗狗,既可爱又惹人怜。 他的心一点一滴的沦陷下去。不懂为什么,这个活力四射的小女生就是很容易左右他的想法,他也很想阿莎力的点头答应她的要求,但是公司制度却不能不顾。 “能力很好也一样,一个作者最依赖的不是出版社,而是他们所属的编辑,想想看,你若是做一两个月就走,那你旗下的作者怎么办?你让他们好不容易适应了你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人,要让他们再去适应新编辑吗?你说,若是易地而处,你希望你的编辑三天两头换人吗?” 何慕槐说得合情合理,让凌晓群一点要赖、反驳的余地都没有。她的失望明摆在脸上。 而这样的表情触动了何慕槐心里最软的地方。唉,他投降了。 “有一个变通的办法,不知道你答不答应?” 闻言,凌晓群的眼睛又亮了起来。“什么办法?” “你听过向宛生吗?” 她一听他提起这个名字,心里蓦地一惊,小心谨慎地瞅着他问:“你问向宛生做什么?” “他是你们学校的学生。” “我知道。”拜托,她连向宛生有几根腿毛都知道。 “你见过他吗?” “没有。”她想都不想断然地摇头。 何慕槐脸上的表情明显的黯淡下来。他本来以认同在t大,凌晓群会是一条线索。 “喂!”她用手指头戳戳他的肩。“你找向宛生做什么?” “帮他出书,可惜我们一直联络不到他的人。” “所以你想借由我找到向宛生?哈,你真是太天真啦,向宛生虽在我们学校,但他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比藏镜人还神秘,他哪能让人随随便便就找到。”说到向宛生,凌晓群一副神气巴啦的,活像向宛生是她的骄傲一样。 她的态度让何慕槐心里不太痛快。 她很崇拜向宛生吗?要不然怎么一提到向宛生,她的眼睛便亮得跟钻石似的。 何慕槐不喜欢这种情绪,甚至讨厌自己的臆测。他口气酸酸地问她,“你不是说你不认识他吗?” “是不认识啊。” “那还说得好像跟人家多熟一样!” “拜托,向宛生是我们学校的传奇人物耶,我们同一个学校,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再告诉你一件可悲的事,听说向宛生非常讨厌出风头,当初他在网路上发表文章纯粹只是兴趣使然,所以他不可能跟你们合作的啦。”凌晓群说得斩钉截铁,好像她就是向宛生一样。 何慕槐没让她笃定的言词给逼退,反倒是展了个笑。 他的笑让凌晓群觉得毛毛的。她眉头一皱,“你干吗笑得像只老狐狸似的?”他这样,好像要陷害她什么。 “向宛生的事就交给你了。” 喝!她扬了扬眉。“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懂。”其实她懂,只是不愿去正视。 “你不是说你能力很好吗?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要是你能找到向宛生,让他同意跟我们出版社合作,那么我就让你成为我们公司的员工。”何慕槐开出他的条件。这是能让她进出版社的惟一办法,也惟有这样才能让公司员工心服口服。 “可是你不是说,你们不招短期工读生吗?”她不明白他的意图,傻傻的望着他。 “你要是通过这一关,就不是工读生了,我让你当向宛生的专属编辑,你的工作除了编辑实务外,只需要照顾一个作者,那就是向宛生。这可谓是钱多、事少、离家近,现在景气这么差,可没人像你一样能找到这种好工作。”他自吹自擂,顺便跟她讨人情,问题是她根本就不领他这份情。 “我刚刚才说过向宛生不愿意露脸,现在你就对我提出这种要求,分明就是强人所难。”凌晓群气鼓着一张脸,怏怏不快。“你真是一只老狐狸。”她嘟着嘴巴嗔怪他。 他则是不在意地朗朗笑开。 “随你怎么想,接不接受这挑战?”他打趣的看着她,眼里有挑衅的意味。 怎么,他就那么笃定她会打退堂鼓是吗?哼,实在是太瞧不起她了! “好,我接,暑假前给你答案。”她跟他击掌。此事算是拍案落定。 如果何慕槐以为凌晓群会为了找向宛生的事而忙得焦头烂额,那他就错了。补寄出履历表的她仍是每天悠哉悠哉地,一直等到学期结束的最后一天,她才认真的窝在小沙发椅上想何慕槐的提议。 其实要她找向宛生一点也不难,因为她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神秘又臭屁的向宛生,只是她一直不愿意公开这件事,因为她怕接踵而来的麻烦。 所以当初各家出版社发e-mail给她的时候,她才看都不看地将信件一封封删掉,没想到她跟朝颜竟然缘分这么深,最后因为老爸的关系,还是必须认真考虑出书的可能性。 她想,应该没别的路可走了吧,毕竟向宛生是何幕槐开出的惟一条件,只有找出向宛生才能证明她的办事能力。 也惟有如此,她才能打进何慕槐的生活圈,进而介绍女人给他,让他恢复正常的性向,从此离她老爸远远的,不再来干扰她呃,勉强算是幸福美满的家庭。 花了一个晚上的工夫,凌晓群把电脑里的资料整理、列印出来,暑假的头一天就拿着成叠的资料去找何慕槐。 一个多礼拜没见到凌晓群,这会儿乍见到她,何慕槐顿时松了一口气。他以为她放弃了,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她。 为什么会有再见她的欲望?他并不清楚,只知道跟她在一起,生活少了压力,多了朝气。 他眉开眼笑,在心里打定主意,她要是找不到向宛生也没关系,总之她想来出版社上班就来吧,他会安排一个助理的职务给她,薪水虽不是很多,但他照顾得到她,而且工作内容也不至于太复杂。他细心的为她着想,当他正想把想法告诉她之际,没想到她的手脚却比他快一步。 “喏,给你。”凌晓群丢了包牛皮纸袋给他。 他拿了起来,眉头挑得高高的,一双感兴趣的眼直盯着她生龙活虎的面庞瞧。纸袋里面是什么他不怎么在乎,倒是比较在意她没来的这些日子都做了什么。 “你不想知道里面是什么吗?”她皱着眉,不开心他的反应竟是这么冷淡。有没有搞错啊?她可是很为难、很为难的才下决心把自己的作品卖给他耶。 瞧她一副不开心的样子,何慕槐立刻顺从她的意思追问:“这是什么?” “你看了不就知道。”她不说答案,还放做神秘。 唉,女人真是难伺候。他叹了口气,如她所愿的拆开牛皮纸袋,把里头的资料拿出来看。 看了几眼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几经转折变化,有惊喜、有不信。他没想到她真的办到了! “这是向宛生的稿子!” “还有他的授权书,从今天起我既是他的编辑,也是他的经纪人,向宛生说他的事,我可以全权做主。” “真的?!” “骗你做什么?你看,授权书上不是写得一清二楚吗?”她怕他不信,还特地把授权书抽出来给他看。 何慕槐欣喜若狂地直点头。“不过,他的签字好草。”他根本看不出来那签了什么。“他的本名是什么?”他很努力很努力的想辨识清楚。 凌晓群连忙把授权书抽走。她就是不想让他知道才签得那么潦草,为此她还特地花了两百块请同学动手刻了一个新的印章,是她亲笔写的草书,谅谁都看不出来那刻了什么。她忍不住扬起笑弧。 他也没跟她计较她的诡异举动,总之向宛生的授权书能拿到手真是太神奇了。 “你是怎么办到的?”当初他丢出难题是要她知难而退,没想到她真办到了,而且还办得这么好! “我可辛苦了,先是去查向宛生发表文章时张贴上网的时间,再来就是每天等待他上网的时候,埋伏在电脑教室里查看任何可能的可疑人士,如此努力不懈地守株待兔,等待又等待,皇天终不负苦心人,给我运到向宛生了。” 凌晓群摇头晃脑的,把自己说得辛苦又伟大,其实她每天都在家混吃等死,闲得不得了,有时候朋友有事,她还能兼差帮人代班,赚取微薄的生活费。 她的表情明显的夸而不实,他才不信她真有那么努力地达成他交付的工作,不过她把事情办得完美、漂亮倒是不争的事实。 “看在你很努力的分上,我成全你的心愿,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朝颜的员工喽。” “耶!万岁。”她孩子气的欢呼。 “那你今天请我吃饭吧。” 顿时,凌晓群的笑脸垮了下来,惊诧的仰着一张小脸问:“为什么我得请你吃饭?” “庆祝你找到工作啊。”其实他只是单纯的想跟她一起吃顿饭罢了,但是这种理由哪能跟她明说。 “哪有这样的事!”她抗议道。 但何慕槐没理她,径自牵着她的手往外走。 最后凌晓群还是请何慕槐吃饭,原因无他,只为她想打入他的生活圈,所以只好忍痛破财了,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何慕槐找的餐厅竟然在香港。 当他扯着她说要去香港的时候,她还以为台湾有家餐厅就叫“香港”,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是个疯子,竟然拉着她上了一架直升机飞香港,就为了那家餐厅的菜特对他的胃口。 “这一顿要花不少钱吧?我……我在你们公司一个月的薪水应该不到两万五,坐直升机专程飞来吃饭,你确定我身上有钱吗?” 她一坐上直升机就拉着何慕槐东问西问,最后还求他,“我们回去吧,在台湾也有高级餐厅可以吃,不过就是贵了点,但是再怎么样也没你这么大手笔去吃来得贵吧……” “这直升机是我家的。”他突如其来冒出这么一句。 “啊!什么?”刚才风呼呼的直往她耳边窜,她没听清楚。 “我说这直升机是我家的,不用你付费。”他再说一次。 这次凌晓群可是听得一清二楚,“真的还假的啊!你家不是开出版社吗?开出版社能赚这么多钱?” 她一直碎碎念,念得何慕槐眉开眼笑,不知道他在乐什么? 是凌晓群斜盹他一眼,他才止住笑。 他跟她解释,“出版社只是我妈名下资产的一小部分,我爸有三个老婆,十几个孩子,自从他卸下大权之后,就把所有责任分配给我们几个孩子;我妈是我爸的小老婆,她挑了个我爸名下最不赚钱的行业给我继承。” “为什么?” “因为我妈爱看言情小说。当初我爸之所以开出版社也是为了她。” 现在她才开始有一点点了解何慕槐的家庭背景,原来他不只是出版社的老板,还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腰缠万贯的富家子弟!只是他妈有点怪,若换做是她,她宁可要一家有发展、有钱途的企业,不愿儿子守着不赚钱的出版社。 不过,这些都不关她的事,总之,听到“交通费”不用她付,她乐得放松心情欣赏起台湾的夜景。突然她又想到,“啊!我没护照耶!”那她根本就不能入境香港! “我有。”何慕槐把她的护照拿出来。 “你有是你家的事,问题是我没有。”她自顾自的说着,根本没细看何慕槐手中拿的护照究竟是谁的。 “这护照是你的。”他把护照内页翻开给她看。 真的是她的照片,但“不对啊,你怎么会有我的护照?” “我拿你履历表上头的照片去办的,至于证件……有钱能使鬼推磨喽。”自从上次和她去吃野菜,发觉和她一道用餐很有趣之后,他就等着有机会要带她到香港那家他最爱的餐厅吃饭。 到了香港之后,他带她到位于尖沙咀的一家餐厅,风格相当独特。 凌晓群豪气万千的点了一堆菜,包括鱼翅、燕窝等平常算是昂贵的高档货。 其实也不是她阔气,实在是香港的鱼翅、燕窝便宜到令人咋舌的地步,若不趁这个机会好好的吃一顿,实在是对不起她的五脏庙。 一点这么多,我们吃得完吗?”他真担心她会吃坏肚子,但她却豪气的挥挥手,说不要紧。 她难得海派,就让她摆阔一次吧! 凌晓群眼睛转了一下,倾过身子捱近何慕槐的耳朵,小小声的告诉他,“如果待会我带的钱不够付账,你可得借我哟。” “哪有人请客还跟人借钱的?”他故意不顺着她,目的是想看她求他。 咦?他怎么愈来愈变态了!竟然还刻意刁难一个小女孩,为的只是想见她吴侬软语的娇俏模样。 何慕槐很不齿这样的自己,但是凌晓群却十分配合,顺着他的想望求他。 “拜托啦。”她双手合十,一副殷切恳求的模样。 他见状,心里头翻滚着莫名的心悸。 要命,他不会是真的喜欢上一个才满二十岁的小女生吧! “拜托啦、求你啦。”她像个小女儿一样央求他。 撇了撇嘴,他点个头算是答应了。 凌晓群马上乐得眉开眼笑,又张口点了几样菜。 何慕槐提醒她,“吃完再点,别浪费。” 菜一道一道的上来,凌晓群迫不及待狼吞虎咽起来。果然美味至极,难怪他要专程跑这么远来吃! 他拿自己的手帕帮她擦了下嘴,动作自然得像是本该如此。 他一边看着她吃一边说:“你点这么多可会让你的荷包大失血。” 她大言不惭地道:“我有薪水。” “你还没上班呢,哪来的薪水?”他取笑她别太得意忘形。 “我可以等到发薪的那一天再还你钱。”她一边回他,一边忙把自己的嘴巴塞得满满的。 她这样哪像是个女孩子啊! 何慕槐摇摇头,又拿起手帕帮她擦去嘴角的油渍。“你吃慢点,没人跟你抢。”唉,看她吃相这么不文雅,将来发她的人真是勇气可佳。 何慕槐的心思飘得很远,发觉自己不太喜欢凌晓群有一天会嫁人的想法。 咦,他又不是她的谁,怎么会有这奇怪的感觉?大她十一岁的自己当她老爸还太小呢! “我的钱才不要借你那么久!”他故意狠下心拒绝她,这样多少会把两个人隔开一点距离,不让自己怪怪的吧。 哪知凌晓群根本不怕他的拒绝,她阿莎力的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啊!他的亚曼尼西装!何幕槐看着西装上惨不忍睹的油渍,心里有股欲哭无泪的无力感。 凌晓群还不知死活,笑嘻嘻的说:“反正你是老板,又是有钱人家的小孩,不差那点小钱。”瞧她说得多么理所当然呀。 她理直气壮的态度真让人啼笑皆非。 “小姐,我们很熟吗?”他半开玩笑的问。 “一点点吧。”她无所谓的耸耸肩。 “那你好意思跟个半生不熟的人借钱,又拖上老久才还钱吗?” 她先是干笑两声,才回答他,“你都好意思叫个半生不熟的人请你吃饭了,那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凌晓群一点羞赧的神情也没有,而她的态度,委实让何慕槐觉得没辙。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栽在一个二十岁的小女生手里,而且还如此甘之如饴。 他虽谈过几次恋爱,但是跟女人相处从没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吃饭就能心旷神怡,甚至觉得光是看着她吃东西就是一种幸福 刹那间,他发现自己对凌晓群的感觉远比喜欢还要多一些。难道他真要“老牛吃嫩草”呜? 在这一瞬间,何慕槐心中真的很挣扎。 第五章 经过那一晚,两人的关系顿时由半生不熟变成无话不谈的好哥儿们;白天在公司,他们是上司和下属;下了班,他们即成一对可以喝酒、谈心事的好朋友。 凌晓群一下子由单纯的学生变成生活多彩多姿的上班女郎。本来就喜欢跟文字做朋友的她,做起编辑的工作可说是得心应手,一点也不觉得生疏。 而且她进入朝颜后,才发现原来言情小说不只是谈些风花雪月的事,原来爱情没有她想象的肤浅。 很多言情小说作者写起感情头头是道,让人看了欲罢不能,直想一本接着一本看下去。 瞧她都下班了,还带着稿子去何慕槐家。 只要她一来,何慕槐就会张罗吃的、喝的,搞得她干脆把他家当成自己的避风港兼小吃店了,而且还不用付钱。 酒足饭饱后,她便拿出今天下班时还没看完的稿子出来审。 而刚把碗丢进洗碗机里的何慕槐才从厨房走出来,就看到她这拼命的模样,不禁摇着头走到她身边。 “喂,你真走火入魔了是不是?” 他用食指推了一下她的头,要她休息别再看了。“都已经下班了,你还把稿子带回来看。” 窝在小沙发中的她,正因故事的发展而蹙起眉。 他看她没反应,一把抽走她手上的稿子,不让她继续没日没夜的荼毒自己的视力。她近视都近一千度了,还不晓得要注意自己的眼睛保养。 他的关心凌晓群一点都不领情,还嘟着嘴、伸出手跟他要稿子、“你干什么抢我的稿子?” “你这么努力也没用,因为我从不打算付你加班费。” “我没要你付我加班费,只要把稿子还我就行了,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她站起来,从他手中把稿子抢回,临了还打了他的手臂一下,以示惩罚。 而这次何慕槐没再跟她抢,一屁股坐在她旁边。 凌晓群睨了他一眼,不懂还有那么多位子可以坐,他干吗跑来跟她挤同一张沙发,却意外的瞥见他的脸色不对劲。 “怎么了?脸色不太好看,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她关心地问,朋友嘛,总得表示一下,更何况平常也麻烦人家很多。 见他不开口,她连忙放下手中的稿子。“若是有什么难题就告诉我吧,或许我能帮你的忙。” “你不行。”他摇摇头。 这实在是太瞧不起她了!他都还没说,又怎么知道她没办法帮忙解决他的难题。 “你说说看呀,你都还没说,又怎么知道我行不行。”凌晓群没察觉自己被人用激将法给设计了。 何慕槐就是要她表现鸡婆,因为他还真需要她的帮忙。侧过身子跟她面对面,他说:“我妈要出国了。” “那很好啊,老人家就要多出去走走,才不会变成老人痴呆。”像她老妈就是足不出户,才会胡思乱想。 “什么老人家!我妈今年才四十八。” “这么年轻!不会吧!”凌晓群惊讶道:“你不都已经三十好几了吗!” “三十一岁,虚岁。”他很强调虚岁二字。 不知怎么,何慕槐不太愿意在她面前提起他的年龄,仿佛他一提,他们之间就会有很深的代构出现,他讨厌那种感觉。 “哇”她曲指一数,“那你妈不是十六、十七岁就嫁给你爸了!”这一数,凌晓群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没好气的瞄了她一眼,颇有责怪她大惊小怪的意思。 “我妈的年龄不是我心烦的重点好吗?小姐,你要关心人,也关心得正经些,别让我认为你拿我的事当笑柄。” “我没有啊,人家是真的很关心、很关心你耶。”她一副他冤枉她的嗔了他一记。 其实她很有撒娇的天分,只不过她母亲是老天真,父亲则是娘娘腔,加上恐男症,所以一直没能好好发挥她的天赋,直到遇见他,她日渐表现出可爱小女人的模样。 她憨笑着,“说嘛,你到底在烦什么?” “我妈一出国就是十天半个月,她想带些书出去。” “你妈出国还带书去看?那她还玩什么?”她很纳闷。 “她是去我大妈那度假。” “你妈跟你大妈感情很好?” “我爸的三个女人彼此都相处得很好。” 凌晓群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她实在很难想象在这个年代,与人共事一夫还能相安无事。 啊!何慕槐会不会就是因为他上一代的关系,导致性向不太正常,如同她也是因为老爸的关系,才对男人有不自觉过敏反应。 她为他掬一把同情的眼泪。 蓦地,她听见他又惊又喜的声音,“你答应了!” 什么呀!她答应了什么?她愣愣地看着他。 “你再说一次,我刚刚没听清楚。” 何慕槐面容一垮,“你想反悔?” “反悔什么啊!”拜托,她什么都没听清楚好不好。“我只是想确定于,自己到底承诺了你什么?”“你答应我去催平阳的稿子,你别要赖。” “什么?平阳!”她大呼小叫的抗议道:“我不要,我又不是他的专属编辑,为什么要去催他的稿子?”拜托,她如果真去催老爸的稿子,他不起疑才奇怪哩。更何况从前她老叫他封笔,不要荼毒生灵,现在叫她做这种事,她不要,她不依啦。 “就是他的专属编辑对他没辙,所以我才祭出你这张王牌。” 凌晓群心里一惊,很怕何慕槐发现她跟平阳的关系。 “你不是说过你能力很好吗?这正是再次证明你能力的时候,更何况你上次还不是把难缠的向宛生给搞定,完成一项不可能的任务。”他说尽好话就是要她点头答应。 “不要,不行。”她连连给他一串拒绝。若她真答应了,只怕她老爸会感激得痛哭流涕,将自己入行的所有辛酸史一一说给她听。 何慕槐不接受,最后仍是决定由凌晓群去完成催稿的大事。 这就是领人家薪水的悲哀,当个小小编辑,还要三不五时接受老板的荼毒,屈服于老板的淫威。虽然何慕槐允诺过如果她这一次能成功,就包个大红包给她当奖赏,但她还是很不爽,觉得小小违背了自己的初衷,逼离平阳。 “妈,爸这次有没有说去哪?”回到家,只有方玉梅独自一人。 “我不知道啊。”方玉梅耸肩,露了一个少女迷惑的表情。 凌晓群以手按揉额头,有时回来,她就窝进房间看稿,老妈也因迷上电视剧,生活有了寄托,不再缠着她谈老爸。 “妈,爸最近有拿生活费回来吗?” “没有。” “没有?那最近我没回来你都吃什么?” “我在减肥,吃得少。” 吱,有时候她真觉得老妈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妈,你有时候也要念一念爸,他是个有家室的人耶,怎么能说没灵感就出外,也不管家里的米缸空了没。” 方玉梅露出不甚了解的表情。“可是我不在意啊。” “啊?!”凌晓群眉头上的皱折更深了。 “我是说你爸这样,让我有同甘共苦的感觉,这是见证我们伟大爱情的最佳考验。” 天啊!敢情老妈是把吃苦当吃补,正开心体验贫苦生活,以为能熬过就表示他们的爱情禁得起考验! “那我有事找老爸,他有说哪时候要回来吗?” “唔……”方玉梅的眼神左右飘移。她实在是不知道该不该老实告诉女儿,要是说了真话,女儿又吼起来怎么办? “妈!”凌晓群果然不怎么有耐性。 “我忘了,因为不想数着日子等他。”方玉梅一急,踩着脚,十足的小女人样。 凌晓群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决定放弃。 算了,她自己想办法。 想了半天,惟一想得到的法子就只有奴役自己,要自己在短短的一个礼拜内写出一本稿子。 她虽然没写过言情小说,但是近来在朝颜也看了不少,她想依自己的文笔,应该没问题,于是,她日以继夜的绞尽脑汁,窝在电脑前敲键盘,终于在一个礼拜内把稿子赶出来。 “完成,她立刻拿去给何慕槐看,说那是平阳写的稿子。 “怎么样?你哪时候看?”她双手撑在他的办公桌上,上身倾向前,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你看起来很紧张,为什么?”何慕槐抬起头来看她,觉得她怪怪的。 “我、我哪有紧张啊!” 还说没有!瞧,她连说话的样子都不自然了,他无言的盯视着她。 “总之,你别想太多,我只想知道你哪时候看他的稿子。” “我有空就看。”其实平阳的稿子他是不看的,因为他有备专属审稿人,是他母亲。 只要母亲说ok,那本稿子就没问题,当然,依母亲对平阳的喜爱程度来看,平阳的稿子十成十没问题。 何慕槐把稿子收进公事包中,但凌晓群可紧张了。 “为什么现在不看?” 这是她第一次下海写言情小说,不知成不成,她很想赶快知道结果,而且她十分在乎他对她的稿子的看法。 “我从来没看过你会为一个作者这么紧张,而你对平阳的反应也很奇怪;要不就是讨厌,要不就很关心。”他的手摸着下颔,似笑非笑的,似乎怀疑她跟平阳之间的关系。 “我哪是关心他啊!还不是因为……因为你很急着要平阳的稿子,而且、而且这次去跟他催稿的人是我,我答应他尽早给他答案。”啊,终于让她想到一个好理由。 “答案?”他皱眉,不相信这是平阳会在乎的问题。 “对啊,就是稿子有没有录用嘛。” “他会担心?” “对啊!”她点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哪个当作者的不担心自己的稿子。”这叫人之常情好不好,他干吗这么惊讶? “你确定有跟平阳联络过吗?”他狐疑地瞅着她瞧。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平阳并不用担心他的稿子能不能过稿。” “什么意思?” “意思是平阳的稿子一来,几乎不用审稿。”一向是他母亲说了算,谁让平阳是她的偶像呢。 “什么?不用审!” 凌晓群听了简直要晕倒。其实这些日子与他相处,她对于老爸跟他的关系愈来愈抱持怀疑的态度。 但是摆在眼前的事实,又让她不得不信。 “你老实说,这稿子是谁写的?”他觉得事有蹊跷,拿出公事包中的稿子随意一翻,“这根本不像平阳的文笔。” 她忍不住惊呼出声,“你怎么看出来的?”他怎么这么厉害,才看几眼就知道稿子不是她爸写的。 “这份稿子带着阳刚气,少了浪漫。”何慕槐一语点出稿子的毛病。 “你才看那么一点点就看出来了!” “要不我怎么经营朝颜呢?”开什么玩笑,这关系着出版社中所有人的生计,他能不用功点吗?何慕槐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凌晓群只好招了。“这是我写的。因为找不到平阳,所以我拿自己写的稿子来充数。本来以为没问题,可是照这情形看来,是我想得太天真了。”她一直以为凭她的文笔,向宛生的文章又备受好评,由她操刀代写一定可以的。 没想到在言情小说这方面,她的道行真的还太浅,她还要多加努力才行。 “还我吧。”她手伸得笔直,脸上的表情很黯淡。 “我又没说不能用,你的稿子我帮你审。” 为了给她一点信心,何慕槐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特别替她看了稿子。 他终于看完了,而一直守在他身边,又是递茶水,又是接电话的,凌烦群揪着一颗紧张的心问:“怎么样?” “点子特别,故事张力够,文笔也没有问题,但是” 哦喔,重点来了。她听到“但是”两个字,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有些难看。 “感情戏不足。”其实她的缺点在一开始就显露出来了,不知是她小看了言情小说,抑或者未尝过爱情的滋味。 “你认为谈情说爱很晓心对不对?”他一句话就说中她的心结。 “喝!你好厉害。”一天下来,她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不厉害,是你自己自才其短。” “怎么说?” “你的用字遣词里很少谈及风花雪月的事,比如那些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你不断制造一些看戏剧张力的桥段,然而那些桥段都鲜少涉及男女情爱,这就是你的缺点。”何慕槐毫不客气的批评。 凌晓群听了之后很泄气。看来她还真不能瞧不起老爸,至少他可是出了好几十本的小说。 “别泄气,我只说这本稿子有缺点,但是我没说这本稿子不能用。” “真的可以用?” “只需改一改。”他把要改的地方用标签纸标示出来,还写明了需注意的事项。 凌晓群完全没有迟疑,栽进修稿工作就没完没了。 何慕槐难得看她这么有冲劲,也就不打扰她的留在办公室中办公。 晚上十点,凌晓群在键盘上游走的手终于停下来,把稿子修好了。她伸了个懒腰,抬头看了看时间。 “什么!已经十点了!” 她赶紧把桌上的东西收一收,赶着要回家。 才出办公室,她就看到何慕槐拎着几个纸袋走出电梯。 “你怎么这么晚还没回去?” “你说呢?”他笑看着她。 她心里突然清明了起来。“你该不会特地留下来陪我吧?” “什么该不会,我就是。”他毫不客气的承认。 “那你刚刚去哪里?” “去帮你买晚餐。”本来是想带她一起出去吃的,但是没想到她会改这么久,所以等到刚才他才出去买晚餐。 “我可是陪你一起饿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何慕槐晃一晃手中的食盒。 凌晓群一点也不饿,她比较急的是她新修的稿子。“你既然还没回家,就先来帮我看稿子吧。”她把他拉回办公室,将稿子丢给他。 “你这是在奴役老板,我到现在还没吃饭耶。”他抗议道。 “我来喂你吃,你快看稿子。”她把食盒打开。 他买的是花式筹司,正好方便她喂。 “来,嘴巴张开。”她夹着一块寿司到他嘴边。 他听话的把嘴巴张开,嗯,很好,这种被人喂食的甜蜜滋味真享受,何幕槐笑得如沐春风。 “喂!先生,你别光笑啊,赶快帮我看稿子。”凌晓群一根洁白的纤指点点稿子。 “好好好。”他笑着点头,“这就帮你看。” 为了享受这难得的机会,他刻意放慢看稿的速度。 “这真有很多问题吗?”是什么大问题,让他一看就看那么久,迟迟不翻到下一页。 “没有问题啊。” “那你为什么看得那么慢?”她一双明眸充满疑问的直视他。 “因为我要很仔细、很仔细的看。” “是哟。”她不疑有他,相信了他的话。 “啊。”他把嘴张开,像一只嗷嗷待哺的鸟儿。 凌晓群赶紧把筹司喂进他嘴里,两个人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 喂得开心的她突然嘴角下垂,唉,他们又不是恋人,再甜蜜也是假的,她闷闷的夹起一块寿司要往自己的嘴里丢。 “等一下!”何慕槐急忙喊停。 “干吗?” “那是最后一块了。”他要吃。 他把嘴巴张得大大的,但她才不管呢。“你到底有没有在认真审稿啊?”她不理他,飞快的把最后那块寿司给丢进自己的嘴里,扬着得意的笑。像是自己刚打了一场胜战似的。 何慕槐摇摇头,只觉得自己娇宠了她。 唉,再这样下去,只怕这小妮子要爬到他头顶嚣张了。 “喂,回魂喽。”她的手在他面前挥呀挥的。“我的稿子这么难看是吗?” “不会啊。”他还想称赞她呢,没想到她领悟力这么好,一点就通,这本稿子改完后已堪称得上是佳作一本。 “你改得很好。” “很好?” 他拿手指去戳凌晓群的前额。“怎么,不相信自己有谈情说爱的本领吗?” “不是不相信自己的能力,而是怕你是安慰我。”拜托,他看到一半甚至神游四海去了,这叫她怎么相信稿子真的改得不错。 “你真的改得很好。”他给她一个满分的微笑。 “这么说来我的稿子……”她顿了一下,等他把结果填上。 “ok了。”他大方的宣布她过稿了。 “ya!”凌晓群手舞足蹈,开心得不得了。“何大哥,你对我真好。”她一边说,一边还拉着何幕槐的手左右摇晃。 他失声笑了出来。“你还真现实呢。” “怎么这么说我!” “刚刚还喂喂喂的叫我,现在稿子一过,就叫我一声何大哥,难道不现实吗?”他看她的表情生动可爱,忍不住用手点点她的鼻尖。 他的动作是那么的自然,让凌晓群心动了一下,因为他对她好温柔哟。 唉,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gay是呢?! 她悄悄的叹了口气,警告自己不可以对老爸的“姘夫”动情,但一切似乎太慢了。 第六章 “这有什么好挣扎的?” 当凌晓群把烦恼说给好友紫云听时,紫云只觉得她杞人忧天了。 “医生不是说你只要‘转大人’,恐男症就可以根除了吗?你可以好好的利用他啊!” “利用?怎么利用?”她不甚了解。 “就是跟他有第一次亲密接触啊。”紫云大胆的献计。 凌晓群听了倒抽一口气。“这怎么行!”她猛摇头,想都不敢想。 “为什么不行?” “因为、因为”凌晓群结巴了,她从来没想过“染指”何慕槐。 “因为他是个gay耶。”终于让她想到一个好理由了。“是gay的话,又怎么可以跟我那个、那个?” “为什么不可以?他是gay,只代表他不愿意跟女人,又不代表他不行,‘喜宴’中的男主角还不是跟女主角上床了。”紫云指证历历地说给她听。 她要凌晓群放宽心,总之先解决自己的难题才重要,至于那何慕槐是不行还是不能,到那时候不就不言自明了。 “但何大哥他是我爸的男人耶。” “这不更好,你介入然后拆散你爸跟他的好事,这样一来不就完成伯母交代你的事了?”这叫做一举两得、一箭双雕,总之她想的法子就是捧得不得了。 “哎呀,你想得太天真了啦。”凌晓群可不认为事情可以如此顺利。 想想看,何大哥既然是个gay,就表示他只对男人有性越,既然如此,他怎么可能愿意跟一个黄毛丫头发生关系? “方法有很多,看你要不要用罢了。”紫云凉凉的给了她一句话。 “什么方法?” 他脸上的表情好严肃哦。 “何大哥,你怎么了?” “我问你,那天我在这里醉倒了之后,有没有做出什么不得体的事?”何慕槐开门见山的问,这让凌晓群吓了一大跳。 他发现什么了吗? 别慌、别自乱阵脚,何大哥他不会发现什么的。她安慰自己,不动声色的问:“什么是不得体的事?” 一时间何慕槐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我不喝酒的原因吗?” “记得啊,你说曾经喝醉了酒被一个女人拐上床,然后你就不是处男了。”她用玩笑的口气说,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太假、太欲盖弥彰了点。 何慕槐没发现她勉强扯着脸皮的笑,只是着急的直点头,“那天,我有犯下那种错吗?” “当然没有。”她一口就否绝。 “也没对你朋友说什么不得体的话?” “你一直夸她们长得漂亮,这算不得体吗!” “晓群!”他板起脸来,“我是在跟你说正经的。” “我也很正经啊,你想想看嘛,若你真做了什么,我那群朋友会饶了你吗?你人好,长得帅,家里又有钱,若是她们之中有人被你占便宜了,还会放你逍遥吗?” 何慕槐觉得她分析的有道理。 “看来以后我再也不用怕喝酒会误事。”他笑嘻嘻的,显然是放下心中那块大石而乐着。 化解了他的疑问,凌晓群的精神也整个松懈下来。她打了个呵欠,想睡了……咦,慢半拍的她这才闻到一股酒味。 “唔!你身上怎么会有酒味?” “刚刚心情不好,所以跟朋友到pub里喝了两杯。” “嗯,何大哥,很晚了,你不回家吗?”她赶紧推他,想把他赶回去,因为怕自己忍不住又吃了他。他是该回家了,可是“我头有些晕晕的。”他的手抚着头,有着难过的表倩。 “我看我的酒量还是不好。”他自嘲地一笑。 酒醉的他,笑起来很有魅力呢,她的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快。 她怕自己又会犯错,于是赶紧伸手推他。“何大哥,你赶快回家吧,要不然待会你又醉倒了。” 她推他到门口,只差那么一点就可以把门关上,没想到他竟然又折回来。 “我在你这借住一宿好了。” 他堂而皇之的进门,还顺手把门关上。 醉眼的他看她一脸惊骇,不禁问:“怎么了,你不欢迎我啊?” “不、不是,当然不是。”她拼命的摇头。 唉,他都不知道她在担心什么,还像只小羊一样自动送进她这只老虎的嘴巴里来。 “我就睡沙发,不打扰你了。”说着说着,何慕槐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你不会又想在这个时候赶我走吧?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于心何忍啊。”他半张的眼又眯了一下。 还真被他说中了。不过他这个样子,她还真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回家。“好吧,你就睡这吧。” 她进房里拿枕头和被子,出来时,何慕槐已经睡着了。 她帮他盖好被,才转身回房睡觉。 躺在床上凌晓群辗转难眠。 其实她很想趁这个时候,再吃何大哥一次豆腐,这该是对自己喜欢的人会有的正常反应吧?,所以她只是在脑子里面想一想,应该不是什么太罪恶的事才对。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突然房门传来“卡”的一声。她赶紧坐起来,以为是家里遭小偷了,没想到定睛一看,竟然是何慕槐。 “何大哥?”他干吗进来她房里? “你想喝水吗?还是哪里不舒服……”她一张小嘴关心的问个不停,然而何慕款却一句话也没说,直接就往她的身上压下去。 难道这就是酒后乱性吗? 她的脑子翻转着,直到他的手点燃她身上的欲火,情欲占据了她的思想 第七章 呵,第二次的感觉真的比第一次好多了。 激情过后,笑容便一直挂在凌晓群脸上。跟喜欢的人拥抱在一起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唔……她甜蜜地翻了个身,一个不小心与何慕槐脸贴着脸。 要死了,他怎么睡在她床上,这怎么行!要是他醒来,一切不就不言自明了吗? 她赶紧穿好衣服,用力把何慕槐拉下床。纵使他身材高壮,但是为了掩饰昨晚的一切,她只有努力的把他拖出去。 唉,为什么她总得这么可怜,老是不断在做苦力,要知道昨天晚上她也是累了几个钟头,很辛苦的耶! 确定不会露出马脚后,她回房倒下就睡。 “什么,你又跟何慕槐做了一次!” 紫云听到很是惊讶。“没想到你是个小浪女,这么闷骚,短短几天又吃了何慕款一次,只是他也够迟顿的,竟然没发现异状,神经真是太大条了。” 凌晓群在心里暗笑,何大哥之所以没发现,其实都归功于她的努力,别说善后的工作一大堆,还得把“案发现场”整理得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每次她都累得一沾枕就睡死过去。 紫云受不了的斜睨她一眼,“小花痴,别笑了,我知道你献出自己的第一次是既开心又快乐,但也不用一整天都挂着像白痴一样的笑脸,冲着在座的每个人笑好吗?小心乐极生悲。” “乐极生悲?”凌晓群横了她一眼。 她觉得紫云是在恐吓她,因为她实在想不出来她跟何大哥之间,能有什么事可以乐极生悲的。“想不出来?” 她摇摇头,的确是想不出来。 好,既然她不知道,那她就说给她听。 “你和何慕槐做了两次,我请问你,你们有做任何防护措施吗?” “防护措施?”凌晓群皱起了眉。 “就是保险套。”紫云公布标准答案,而凌晓群则是现在才想到。 完了!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该怎么办? “我想,事情应该不会那么巧吧,这世上有很多人想生孩子却怎么也无法拥有,我想我应该不会这么幸运。” 她不断安慰自己,但是一颗心早被紫云的话给搅得天翻地覆,惴惴不安的祈求上天让她的月事正常来到,那她会连放三天烟火庆祝,可是月事一向来得准的她,眼看已超过该来的日期一天、两天、三天……不行,第五天了,还是厚着脸皮去药局买验孕纸。 凌晓群拿着验孕纸,顿时觉得青天霹雳,因为她有了。 呜呜呜,她怎么那么衰、那么倒霉,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孩子,她才偷欢两次就有了,真是天谴找上门。 不,她不信,决定去医院再做检查。于是跟何慕槐请了半天假,她偷偷跑去妇产科做检查。 等了半个小时才轮到她,医生却只花了十分钟就判了她的死刑。 现在该怎么办?把孩子拿掉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才刚怀孕,早点拿掉比较安全。凌晓群当场跟老医生商量,只见老医生不赞同的瞪了她一眼,然后哩巴嗦的问她一堆事。 “你今年几岁?成年了吗?” “成年了、成年了。”她不停的点头,还特别强调的说:“我已经二十岁了。”她有些战战兢兢,这个老医生看起来很严肃,跟教他们古文的老教授一模一样,让人望而生畏。 “要把孩子拿掉?” “是。”她再次肯定的点头。 “你男朋友呢?他同意吗?” 男朋友?她怎么敢跟何大哥讲,更何况何大哥也不是她的男朋友。凌晓群面有难色,但是老医生脸上的表情好像她若是没有征得男友的同意,他就不帮她堕胎一样。 于是她只好又硬着头皮说:“我男朋友不喜欢孩子,所以他会同意我把孩子拿掉。” 这些话她是讲得既心虚又惭愧,而老医生的脸色则是愈来愈难看。 他根本就不信她的话,用鼻子朝她喷气,“男朋友不来也可以。” “是吗?!”那就太好了。 她顿时松了一口气,但她高兴得太早了。 “叫你父母来,只要他们同意,我就帮你把孩子拿掉。” 什么?!叫她父母来!这事要是让她爸妈知道那还得了! “不行,医生,我不能告诉他们这件事,而且我已经成年了,我认为我可以自己作决定。” 凌晓群愈说愈理直气壮;她都已经二十岁了,是个独立自主的大人,这老医生干吗还拿她当三岁小孩看。 她抬起头坚决的再说一次。“我要堕胎。” 不过,老医生还是没理她。 最后凌晓群只好请紫云的男朋友陪她到医院,冒充她的男朋友跟那个难缠的老医生沟通。 本以为只要有个男人愿意出面承认是孩子的爸爸,并且说明不喜欢孩子,就可以顺利解决,没想到根本没那么容易。 紫云的男朋友先是被老医生骂得臭头,最后还被洗脑,说什么小孩是上帝给的恩赐,要他好好措福之类的话。 天呐,她不禁要怀疑这个老医生还兼职当牧师,但更让人跌破眼镜的事还在后头。 紫云的男朋友在老医生一番叨念之后,竟然欣然同意把孩子留下来。 他疯了啊!真以为他是孩子的爸爸吗?凌晓群气急败坏,一出医院大门就冲着紫云的男朋友喷口水,没想到他还跟她说他会负责! 哦,她真是遇到神经病了。凌晓群懒得理他,掉头就走。 紫云的男朋友追了上去。 “晓群,我是真的愿意负起责任,因为……因为我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你,只是你对男生的态度一直是敬而远之,为了接近你,我才退而求其次的跟紫云交往。” 男孩把藏在心里多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而他的话像是一道轰天雷,直接打进凌晓群的心里。她停下脚步回头看他,他脸上的表情再认真不过,他是说真的。 该死的,在这节骨眼,她犯什么桃花啊!而且这男人真是混蛋!他竟然敢利用紫云! 男孩往前跨一步想要接近她一点。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讨厌男人,原来男人都是这么伪善。 “你不要再跟上来了。”她制止他再往前,“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再跟我讲话。你当我是什么?又当紫云是什么?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今天的事,我就当做没发生,我也不跟紫云嚼舌根,总之你好自为之。”说完之后,她头回也不回的走了。 可恶,她觉得这世上的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而这之中以何慕槐最可恶,是个gay,还敢随便把种放在她的肚子里。 还有那个老医生也不是好人,她想要堕胎,他帮她就是了,干吗还杂七杂八说了一堆。 哼,要不是他们两个混蛋,今天她也不用找紫云的男朋友来帮忙,而现在也不会发生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总而言之,这一切的错全是何慕槐引起的。 “我要休学、我要搬家,而你们两个得跟我一起搬。”凌晓群为了孩子的事烦了几天,而日子拖愈久她就愈心软,愈不想把孩子拿掉,最后,她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她要远离这一切是非,带着孩子远走高飞,首先她得做的是,把家里两个老的拐走。 她不能等肚子一天天大了之后,又去面对何慕槐,她怕那个时候自己会软弱的把一切的事情都说出来。 到时候,要跟她爸爸抢一个男人吗? 那场面太难看了,她做不出来,所以她得赶在一切事情还没发生之前,就先把可能的祸根斩断,而她所能想到最快的办法就是全家搬离这个地方,当然连她父亲也得离开朝颜。 “离开朝颜?!这怎么行!”凌枫惊诧的看着女儿,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坚持。 凌晓群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回四处寻找灵感的父亲,而回家第一件事,她就要他收拾行李,举家迁移。 “为什么不行?你是写小说的,到哪家出版社都能写,为什么非得在朝颜不可?妈,对不对?”她转头寻求靠山。 在这之前,她已事先跟方玉梅套好招,并告诉她要斩断老爸跟何慕槐之间不正常的感情,只有这个法子了,方玉梅听了之后连连点头,二话不说马上表明赞成女儿的做法。 方玉梅点头,附和女儿的话。“老公,我们搬去屏东住,你不是一向喜欢那边的风景吗?” “对,你以前也说过,你讨厌台北的生活,我们搬去屏东最适合你了。”凌晓群在旁边鼓吹利诱。但凌枫还在犹豫,因为朝颜给他的待遇不差,而且他一直以来都是跟他们合作,不知道换了出版社之后,能不能适应别个编辑。 唉,这真让他两难,凌枫叹了口气。 凌晓群为怕他摇头说不去,赶忙祭出撒手锏,“如果你不跟我们一起搬,那我就要妈跟你离婚。” 离婚?!方玉梅惊慌的看着女儿,她什么时候说要离婚了?不要啦,她不要跟她的亲亲老公离婚。 她用眼神抗议,但是凌晓群却不理会。老爸能不能离开何大哥全看她这一击了。 如果成功,那么他们家还是能维持表面的幸福;若是不行,她不敢想象后果会如何。 “爸,怎么样?你要选择出版社,还是选择妈跟我?”她下最后通牒,完全不留任何后路。 凌枫看看女儿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摆平,但女儿那关可难过了。于是迫于无奈他只好点头答应。 好,他跟着妻女一起去屏东。 “什么!你怀孕了?!” 当凌晓群怀孕的症状一天比一天明显,方玉梅终于发现女儿不对劲之处。 凌晓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没错,我怀孕了。” “孩子的爸是谁?我认识吗?他知道你怀孕吗?”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我们之所以匆匆忙忙搬离台北,难道是为了这事?莫非他是个负心汉,不想对你负责任?你当初怎会看上那种男人?呜呜呜,我可怜的女儿,你以后怎么办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觉得女儿比她还像小说里的女主角,想当初她谈恋爱时也没谈得这么曲折。“不过,那个臭男人不要你没关系,妈要,你把孩子生下,妈帮你带。你千万别学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这样孩子太可怜也太无辜了。”方玉梅帮女儿加油打气。 凌晓群早就猜到母亲知道后会是这种反应,这就是有个少女情怀的母亲的好处。不过 离开了台北,离开了她喜欢的人,原以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潇洒,没想到现在她偶尔想起,心里还是会有点酸酸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 凌晓群原以为自己会跟悲情小说的女主角一样,生了孩子之后,就持在屏东乡下独自把孩子抚养长大,然后等个有情有义的男人,不嫌弃她是个未婚妈妈的身分,勇敢的站出来说愿意娶她、愿意照顾她跟她的孩子一辈子。 没想到事与愿违,事情就发生在他们一家子搬到屏东的第三个月,她从父亲那里得知朝颜的老板栗结婚了。 “什么!朝颜的老板要娶老婆n。”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得问清楚才行。“朝颜的老板是哪一个啊?” “我们朝颜的老板就只有一个而已啊。”凌枫边说还边跟老婆调笑,两个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恶心模样。 凌晓群懒得看他们那副恩爱的模样,硬是把父亲给拉过来,要他暂时离开母亲,认真回答她的问题。 “是何慕槐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我们老板的名字?”凌枫诧异的问,他十分清楚女儿有多讨厌言情小说,想当初知道他写小说的时候,她还笑他娘娘腔,真是坏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拥有今天幸福的日子,还不是靠他干一血汗,赚稿费赚回来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个gay?” “gay那是什么?”凌枫不太懂。 “同性恋啦。”她没好气的回答。 “同性恋?怎么可能!我们老板是有名的‘女人杀手’,他怎么可能是同性恋,况且,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这还不是因为你。”凌晓群大吼着。 “因为我?”凌枫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会是因为我?” “因为何慕槐的对象是你啊。”她豁出去了,决定把一切全说出来,再也不顾老爸的颜面。 做人要敢做敢当,谅她爸也不敢责备她。 “他的对象是我?!你、你听谁说的?”凌枫急得都结巴了。“我这辈子就只爱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妈。”说完,他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把老婆拉到身边,紧紧的拥在怀里。 “对嘛、对嘛,你爸只爱我一个。”方玉梅也附和。 这算什么啊! “妈,你怎么可以这样,当初明明就是你说爸有外遇,而且对象还是公司的老板不是吗?”凌晓群生气的说。 凌枫低头看向老婆。“你真的这么想过?” 方玉梅一脸的无辜,“怎么可能,我那么信任你,怎么会怀疑你对我的真心,你别听晓群胡说,我最爱你了。”她撒娇的窝进丈夫的怀里。 哦,让她死了吧,谁来把这两个肉麻当有趣的家伙拖出去,最不可原谅的是老妈竟然指控她胡说! 老天,她胡说?!这事要不是老妈在一旁兴风作浪,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帮忙,她怎么可能会找上何慕槐,还赔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该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恶了,想她还为他挺着个大肚子呢,他却已经另结新欢,那她这般牺牲是为了什么? 她决定了。“走,我们回台北。” “什么?” “回台北?!” 凌家父母惊声连连,最后有志一同的摇头说:“不,我们要持在屏东,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们已经喜欢上屏东这块美丽的土地,想在这养老。 第八章 呵,第二次的感觉真的比第一次好多了。 激情过后,笑容便一直挂在凌晓群脸上。跟喜欢的人拥抱在一起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唔……她甜蜜地翻了个身,一个不小心与何慕槐脸贴着脸。 要死了,他怎么睡在她床上,这怎么行!要是他醒来,一切不就不言自明了吗? 她赶紧穿好衣服,用力把何慕槐拉下床。纵使他身材高壮,但是为了掩饰昨晚的一切,她只有努力的把他拖出去。 唉,为什么她总得这么可怜,老是不断在做苦力,要知道昨天晚上她也是累了几个钟头,很辛苦的耶! 确定不会露出马脚后,她回房倒下就睡。 “什么,你又跟何慕槐做了一次!” 紫云听到很是惊讶。“没想到你是个小浪女,这么闷骚,短短几天又吃了何慕款一次,只是他也够迟顿的,竟然没发现异状,神经真是太大条了。” 凌晓群在心里暗笑,何大哥之所以没发现,其实都归功于她的努力,别说善后的工作一大堆,还得把“案发现场”整理得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每次她都累得一沾枕就睡死过去。 紫云受不了的斜睨她一眼,“小花痴,别笑了,我知道你献出自己的第一次是既开心又快乐,但也不用一整天都挂着像白痴一样的笑脸,冲着在座的每个人笑好吗?小心乐极生悲。” “乐极生悲?”凌晓群横了她一眼。 她觉得紫云是在恐吓她,因为她实在想不出来她跟何大哥之间,能有什么事可以乐极生悲的。“想不出来?” 她摇摇头,的确是想不出来。 好,既然她不知道,那她就说给她听。 “你和何慕槐做了两次,我请问你,你们有做任何防护措施吗?” “防护措施?”凌晓群皱起了眉。 “就是保险套。”紫云公布标准答案,而凌晓群则是现在才想到。 完了!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该怎么办? “我想,事情应该不会那么巧吧,这世上有很多人想生孩子却怎么也无法拥有,我想我应该不会这么幸运。” 她不断安慰自己,但是一颗心早被紫云的话给搅得天翻地覆,惴惴不安的祈求上天让她的月事正常来到,那她会连放三天烟火庆祝,可是月事一向来得准的她,眼看已超过该来的日期一天、两天、三天……不行,第五天了,还是厚着脸皮去药局买验孕纸。 凌晓群拿着验孕纸,顿时觉得青天霹雳,因为她有了。 呜呜呜,她怎么那么衰、那么倒霉,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孩子,她才偷欢两次就有了,真是天谴找上门。 不,她不信,决定去医院再做检查。于是跟何慕槐请了半天假,她偷偷跑去妇产科做检查。 等了半个小时才轮到她,医生却只花了十分钟就判了她的死刑。 现在该怎么办?把孩子拿掉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才刚怀孕,早点拿掉比较安全。凌晓群当场跟老医生商量,只见老医生不赞同的瞪了她一眼,然后哩巴嗦的问她一堆事。 “你今年几岁?成年了吗?” “成年了、成年了。”她不停的点头,还特别强调的说:“我已经二十岁了。”她有些战战兢兢,这个老医生看起来很严肃,跟教他们古文的老教授一模一样,让人望而生畏。 “要把孩子拿掉?” “是。”她再次肯定的点头。 “你男朋友呢?他同意吗?” 男朋友?她怎么敢跟何大哥讲,更何况何大哥也不是她的男朋友。凌晓群面有难色,但是老医生脸上的表情好像她若是没有征得男友的同意,他就不帮她堕胎一样。 于是她只好又硬着头皮说:“我男朋友不喜欢孩子,所以他会同意我把孩子拿掉。” 这些话她是讲得既心虚又惭愧,而老医生的脸色则是愈来愈难看。 他根本就不信她的话,用鼻子朝她喷气,“男朋友不来也可以。” “是吗?!”那就太好了。 她顿时松了一口气,但她高兴得太早了。 “叫你父母来,只要他们同意,我就帮你把孩子拿掉。” 什么?!叫她父母来!这事要是让她爸妈知道那还得了! “不行,医生,我不能告诉他们这件事,而且我已经成年了,我认为我可以自己作决定。” 凌晓群愈说愈理直气壮;她都已经二十岁了,是个独立自主的大人,这老医生干吗还拿她当三岁小孩看。 她抬起头坚决的再说一次。“我要堕胎。” 不过,老医生还是没理她。 最后凌晓群只好请紫云的男朋友陪她到医院,冒充她的男朋友跟那个难缠的老医生沟通。 本以为只要有个男人愿意出面承认是孩子的爸爸,并且说明不喜欢孩子,就可以顺利解决,没想到根本没那么容易。 紫云的男朋友先是被老医生骂得臭头,最后还被洗脑,说什么小孩是上帝给的恩赐,要他好好措福之类的话。 天呐,她不禁要怀疑这个老医生还兼职当牧师,但更让人跌破眼镜的事还在后头。 紫云的男朋友在老医生一番叨念之后,竟然欣然同意把孩子留下来。 他疯了啊!真以为他是孩子的爸爸吗?凌晓群气急败坏,一出医院大门就冲着紫云的男朋友喷口水,没想到他还跟她说他会负责! 哦,她真是遇到神经病了。凌晓群懒得理他,掉头就走。 紫云的男朋友追了上去。 “晓群,我是真的愿意负起责任,因为……因为我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你,只是你对男生的态度一直是敬而远之,为了接近你,我才退而求其次的跟紫云交往。” 男孩把藏在心里多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而他的话像是一道轰天雷,直接打进凌晓群的心里。她停下脚步回头看他,他脸上的表情再认真不过,他是说真的。 该死的,在这节骨眼,她犯什么桃花啊!而且这男人真是混蛋!他竟然敢利用紫云! 男孩往前跨一步想要接近她一点。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讨厌男人,原来男人都是这么伪善。 “你不要再跟上来了。”她制止他再往前,“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再跟我讲话。你当我是什么?又当紫云是什么?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今天的事,我就当做没发生,我也不跟紫云嚼舌根,总之你好自为之。”说完之后,她头回也不回的走了。 可恶,她觉得这世上的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而这之中以何慕槐最可恶,是个gay,还敢随便把种放在她的肚子里。 还有那个老医生也不是好人,她想要堕胎,他帮她就是了,干吗还杂七杂八说了一堆。 哼,要不是他们两个混蛋,今天她也不用找紫云的男朋友来帮忙,而现在也不会发生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总而言之,这一切的错全是何慕槐引起的。 “我要休学、我要搬家,而你们两个得跟我一起搬。”凌晓群为了孩子的事烦了几天,而日子拖愈久她就愈心软,愈不想把孩子拿掉,最后,她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她要远离这一切是非,带着孩子远走高飞,首先她得做的是,把家里两个老的拐走。 她不能等肚子一天天大了之后,又去面对何慕槐,她怕那个时候自己会软弱的把一切的事情都说出来。 到时候,要跟她爸爸抢一个男人吗? 那场面太难看了,她做不出来,所以她得赶在一切事情还没发生之前,就先把可能的祸根斩断,而她所能想到最快的办法就是全家搬离这个地方,当然连她父亲也得离开朝颜。 “离开朝颜?!这怎么行!”凌枫惊诧的看着女儿,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坚持。 凌晓群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回四处寻找灵感的父亲,而回家第一件事,她就要他收拾行李,举家迁移。 “为什么不行?你是写小说的,到哪家出版社都能写,为什么非得在朝颜不可?妈,对不对?”她转头寻求靠山。 在这之前,她已事先跟方玉梅套好招,并告诉她要斩断老爸跟何慕槐之间不正常的感情,只有这个法子了,方玉梅听了之后连连点头,二话不说马上表明赞成女儿的做法。 方玉梅点头,附和女儿的话。“老公,我们搬去屏东住,你不是一向喜欢那边的风景吗?” “对,你以前也说过,你讨厌台北的生活,我们搬去屏东最适合你了。”凌晓群在旁边鼓吹利诱。但凌枫还在犹豫,因为朝颜给他的待遇不差,而且他一直以来都是跟他们合作,不知道换了出版社之后,能不能适应别个编辑。 唉,这真让他两难,凌枫叹了口气。 凌晓群为怕他摇头说不去,赶忙祭出撒手锏,“如果你不跟我们一起搬,那我就要妈跟你离婚。” 离婚?!方玉梅惊慌的看着女儿,她什么时候说要离婚了?不要啦,她不要跟她的亲亲老公离婚。 她用眼神抗议,但是凌晓群却不理会。老爸能不能离开何大哥全看她这一击了。 如果成功,那么他们家还是能维持表面的幸福;若是不行,她不敢想象后果会如何。 “爸,怎么样?你要选择出版社,还是选择妈跟我?”她下最后通牒,完全不留任何后路。 凌枫看看女儿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摆平,但女儿那关可难过了。于是迫于无奈他只好点头答应。 好,他跟着妻女一起去屏东。 “什么!你怀孕了?!” 当凌晓群怀孕的症状一天比一天明显,方玉梅终于发现女儿不对劲之处。 凌晓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没错,我怀孕了。” “孩子的爸是谁?我认识吗?他知道你怀孕吗?”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我们之所以匆匆忙忙搬离台北,难道是为了这事?莫非他是个负心汉,不想对你负责任?你当初怎会看上那种男人?呜呜呜,我可怜的女儿,你以后怎么办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觉得女儿比她还像小说里的女主角,想当初她谈恋爱时也没谈得这么曲折。“不过,那个臭男人不要你没关系,妈要,你把孩子生下,妈帮你带。你千万别学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这样孩子太可怜也太无辜了。”方玉梅帮女儿加油打气。 凌晓群早就猜到母亲知道后会是这种反应,这就是有个少女情怀的母亲的好处。不过 离开了台北,离开了她喜欢的人,原以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潇洒,没想到现在她偶尔想起,心里还是会有点酸酸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 凌晓群原以为自己会跟悲情小说的女主角一样,生了孩子之后,就持在屏东乡下独自把孩子抚养长大,然后等个有情有义的男人,不嫌弃她是个未婚妈妈的身分,勇敢的站出来说愿意娶她、愿意照顾她跟她的孩子一辈子。 没想到事与愿违,事情就发生在他们一家子搬到屏东的第三个月,她从父亲那里得知朝颜的老板栗结婚了。 “什么!朝颜的老板要娶老婆n。”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得问清楚才行。“朝颜的老板是哪一个啊?” “我们朝颜的老板就只有一个而已啊。”凌枫边说还边跟老婆调笑,两个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恶心模样。 凌晓群懒得看他们那副恩爱的模样,硬是把父亲给拉过来,要他暂时离开母亲,认真回答她的问题。 “是何慕槐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我们老板的名字?”凌枫诧异的问,他十分清楚女儿有多讨厌言情小说,想当初知道他写小说的时候,她还笑他娘娘腔,真是坏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拥有今天幸福的日子,还不是靠他干一血汗,赚稿费赚回来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个gay?” “gay那是什么?”凌枫不太懂。 “同性恋啦。”她没好气的回答。 “同性恋?怎么可能!我们老板是有名的‘女人杀手’,他怎么可能是同性恋,况且,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这还不是因为你。”凌晓群大吼着。 “因为我?”凌枫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会是因为我?” “因为何慕槐的对象是你啊。”她豁出去了,决定把一切全说出来,再也不顾老爸的颜面。 做人要敢做敢当,谅她爸也不敢责备她。 “他的对象是我?!你、你听谁说的?”凌枫急得都结巴了。“我这辈子就只爱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妈。”说完,他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把老婆拉到身边,紧紧的拥在怀里。 “对嘛、对嘛,你爸只爱我一个。”方玉梅也附和。 这算什么啊! “妈,你怎么可以这样,当初明明就是你说爸有外遇,而且对象还是公司的老板不是吗?”凌晓群生气的说。 凌枫低头看向老婆。“你真的这么想过?” 方玉梅一脸的无辜,“怎么可能,我那么信任你,怎么会怀疑你对我的真心,你别听晓群胡说,我最爱你了。”她撒娇的窝进丈夫的怀里。 哦,让她死了吧,谁来把这两个肉麻当有趣的家伙拖出去,最不可原谅的是老妈竟然指控她胡说! 老天,她胡说?!这事要不是老妈在一旁兴风作浪,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帮忙,她怎么可能会找上何慕槐,还赔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该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恶了,想她还为他挺着个大肚子呢,他却已经另结新欢,那她这般牺牲是为了什么? 她决定了。“走,我们回台北。” “什么?” “回台北?!” 凌家父母惊声连连,最后有志一同的摇头说:“不,我们要持在屏东,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们已经喜欢上屏东这块美丽的土地,想在这养老。 第九章 凌晓群碍于事态紧急必须分秒必争,因此随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后,便一路飞车回台北。 一到台北,她直捣何慕槐的住处。 没人!哦,也对,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公司才是,于是她转头就走,连忙又开着车杀到朝颜。 到了公司,停好车,急急忙忙按了电梯,她极没耐性的看着刚上楼的电梯一楼一楼往上爬,该死,什么时候才会下来! 于是她放弃电梯,改走楼梯。十七层楼是有些高,不过她不怕,决定一步一脚印,把吃苦当吃补。 最后她终于到了十七楼,不过早已气喘吁吁。 “何慕槐呢?我要找何慕槐!”凌晓群等不及先休息一下,大手一拍,跟总机小姐说明来意。 总机小姐当然认识她,但从来没见过她这么没礼貌,她现在这个样子不像回来找上司,倒像是在找仇家。 “老板不在。” “不在!他去哪了?” “跟杨小姐出去吃饭。” “杨小姐!谁是杨小姐?”而且现在才几点啊!他就跟人家出去吃饭?!她瞄了壁上的挂钟一眼。十一点三十五分,的确是该吃饭的时间了。想想,她从昨天晚上连夜赶回台北,就连早餐都还没吃呢,而他竟然已经带小姐出去吃午餐了,想来她还真可怜、真悲情。 “他们去哪里吃饭?” 总机小姐无辜至极的回了句,“我怎么知道。”她只是个小小总机,老板不需要跟她交代他的去处。 “算了,我一家一家的找,就不信找不到他。”纵使把整个台北翻过来,她也要找到他。 凌晓群掉头就走,总机小姐在后头叫她,“晓群、晓群,你等一下……” 凌晓群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唉,打老板的手机,问他在哪里不就得了吗?总机小姐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晓群在急什么……咦!她突然发现到一件怪异的事,晓群的肚子好像有点大耶!敢情是因为怀孕才离职……她兀自胡乱猜想起来。 凌晓群很快就找到何慕槐,因为以前中午他常常带她上附近馆子吃东西,她打算先把他们曾经去过的馆子从头到尾找一遍。 果不其然,才第四家就找到他了。 她趴在窗外偷看何慕槐跟另个女人共进午餐的情况。 那个女人长相不错,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恐怕会是个难缠的对手,不过她凌晓群也不是省油的灯,况且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种下的宝贝,怕什么!于是她勇敢的走进餐厅。 一在桌旁站角,她完全不给别人说话的余地,噼里啪啦的便指着何慕槐说:“你不能娶她,因金我有你的孩子了。”这一招叫先发制人。 “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不曾发生关系,而我却怀了你的孩子对不对?这是我的错,以前我误会你是个同性恋,所以纵使喜欢你也不敢说出口,而且你也知道我有恐男症,我因为听信一个医术平平且没有医德的医生的话,以为我只要跟男人,唔”她斟酌一下用字遣词。 “以为只要我‘转大人’,那么那该死的病症就会好。而我除了对你不会过敏之外,再加上我喜欢你,所以就用计让你吃下以酒调味的食物,而你也知道你的毛病,所以……就是这样。 “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因为我误会你是个gay,而且对象还是我爸爸,我爸就是你们公司旗下的作者‘平阳’;我以为跟你表白,就等于跟我爸抢情人,所以才会一声不响就离开。 “我知道现在才说这些你一定很为难,因为你已经有了要好的女朋友,而且你们又论及婚嫁,我还丢给你这种难题,你心里一定很烦,但是” 但是什么? 凌晓群只知道把一切事实真相说出来,免得自己将来后悔莫及,完全没想到要是何慕槐不爱她,甚至不管她肚子里的孩子会怎样。 毕竟这个孩子非他预料下所有,如果他想不要她可以谅解,但是 呜呜呜,她真的很喜欢他,她不要他去娶别人。 凌晓群默默的哭泣,而现场一片安静,全部的人都看着她。最后还是何慕槐的女伴站起来讲话。 “看来你有些私事要处理,我先走一步,bye-bye。” “我们下次再聊。”他也不留她。 等杨小姐走了,何慕槐才伸手去拉凌晓群过来他身边坐。“好了,别哭了,大家都在看你。” “看就看嘛,我又长得不差,干吗怕别人看。”嘴里虽是如此说,她还是把眼泪擦一擦,不哭了。“你怎么不去追她?”唉,真是标准的“口是心非”,其实她心里一点都不想要让他去追那个女人。 “因为你在哭啊,我哪走得开。” 他的回答害她的心情有点“郁卒”。 讨厌,为什么不说因为他比较在乎它,是嫌她这样还不够丢脸,要惹她再度落泪吗? “她很漂亮。”凌晓群别扭的说了一句。她希望他能否认,这样她才能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究竟有多重要。 但是他没否认,反而大力的点了个头,回答一句,“嗯。” 看来,他也觉得那个女的很美喽!真是悲哀,她本来就屈居下风了,现在又能拿什么来跟他谈判? “看起来也很能干的样子。”她不甘愿的又称赞那女人一句,想再试试他的反应。 “嗯。”他还是点头。 这个臭男人,他是什么意思嘛,存心想要她生气吗?凌晓群的心情更加恶劣了。 “你很喜欢她?” “嗯。” 她挣开他的怀抱,恨恨的瞪了他一眼,在心里咒骂,讨厌的男人!喜欢别的女人,干吗又对她好! 见她推开他,何慕槐加了一句,“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他笑嘻嘻的把她搂回自己怀里。 啥?他说什么?他最喜欢她?! “你骗人。”她才不相信他的甜言蜜语呢,“你要是真的喜欢我,为什么还要娶别人?” “那是骗你的。” “骗我的?” “嗯,若不这样,你会自动回来吗?”他是一个靠脑子吃饭的人,最不喜欢劳师动众的完成一件事,他喜欢事半功倍,就连找回真爱都是。瞧,这会儿不是轻而易举的就把她手到擒来了。 凌晓群想想觉得也对,他若不放出即将要结婚的风声,她还真不会乖乖回来,但 不对啊,“你为什么要骗我?” “你莫名其妙的离开,连一句话都没交代,害我以为你失踪了,于是我从你的住处找到你的学校,最后找到你最要好的朋友。” “紫云?” “嗯,她把事情都告诉我了,包括你接近我的目的,还有你是向宛生的事,当然最重要的是你曾‘设计’我的事,她都一字不漏地全说了。” “喝!那你早就知道我怀孕的事了?” 何慕槐点点头。“就是知道,所以才急着找你回来,怕你一时想不开,真去把孩子拿掉。” “那一切都是假的?” 他点头,两个眼睛笑得眯成一直线。 “你没要结婚?” “不,我要结,不过对象不是别人,正是你这个傻丫头。”她这个笨蛋,他说了这么多,她还不知道他言下之意吗? 他爱她呀! 何慕槐正要明说,凌晓群又急急忙忙的打断他的话。“既然是演戏,你也没必要假戏真做,还约那个女人吃饭。”她大吃飞醋的吹毛求疵。 “你说杨小姐?” “就是她。”那个漂亮又能干的女人,她很不得将她除之而后快。 “她是我们出版社的合作厂商,又是我的老同学。我们刚刚虽然一起吃饭,却不是在谈情说爱,所以你可以收起你的醋坛子;你肚子饿了吗?”他适时的转换话题。 她点点头。 何慕槐把服务生叫来,帮凌晓群点了一份a餐,有鱼、有肉及蔬菜,既能吃得饱又能顾及营养均衡。 接着两人像是小别几日的情人,有着说不完的话,过了一会儿,正当一位男服务生送餐前点心来时,不小心碰到凌晓群的手,她立刻尖叫得像是他做了什么杀人放火的事。 “怎么了?” “他碰到我的手啦!” “小姐,对不起、对不起。”男服务生不停的鞠躬道歉。他又不是故意的,这个女人有病啊,干吗叫得那么大声。 “没事、没事,你去忙你的。”何慕槐知道她为什么尖叫,但是她的反应让别人太难堪了,他拿了一张一千块的小费给男服务生。 男服务生走了之以,他才看看凌晓群的手。 “你还是一样会过敏?” “嗯。”她点头。 “我以为你好了,毕竟你已经‘转大人’了不是吗?”不只如此,她连孩子都有了,怎么过敏症状还没好? “所以我才说那个医生是唐医嘛。”呜呜呜,怎么办?“我的脸待会一定会肿得像猪头啦,讨厌。”但何慕槐不介意,其实他还希望晓群的恐男症永远不会好,因为这样他才可以独占他的小情人,她纵使想要爬墙、想要出轨也拿自己的病症没辙 呵呵,真好。何慕槐窃窃的笑开来。 尾声 “妈妈、妈妈--” 刚满周岁,才学会走路的何谦宇看到妈妈便兴奋的迈开两只小胖腿,张开双手要人抱。 “停!” 他还没到,凌晓群就大摇其头,大声制止他。“你不要再过来了,站在那边就好。” 她才不要抱他呢,每次抱这小子,她全身就痒得不得了,而他还真不知死活,就爱黏她,拜托,都会走了,还要人家抱! 凌晓群的断然拒绝,让小家伙以为被妈妈嫌弃,忍不住小小的肩头开始一耸一耸的。 “不准哭,男孩子哭什么哭?”她站得远远的,想阻止孩子继续掉眼泪,谁知愈吼他眼泪掉得愈凶。 这个时候大门开了,何慕槐回到家。 何谦宇扭头去看,是爸爸! “爸爸、爸爸--”他转移撒娇的对象,扑进了爸爸的怀里。 何慕槐把儿子抱个满怀。 唔,还是爸爸最好,他偎在爸爸的怀里,不断在他胸前磨蹭。“妈妈坏坏,都不抱囝囝。” 瞧,马上就打小报告。 凌晓群瞪儿子一眼,在心里犯着嘀咕,拜托,她不抱他又不是她的错,是她会过敏嘛。 “我早就说嘛,得生女孩子,瞧这小子多坏。”害她犯过敏还会打小报告,真是不讨人喜欢。 “妈妈才坏。” “囝囝怀。” “妈妈怀。” 何家正上演着千篇一律的戏码。是,他们两个都怀,就他最乖。何慕槐偷偷地窃笑着。 他是何家的万人迷,老婆、儿子都爱他,这还归功于老婆的过敏症,他才能在家里有这么崇高的地位。 他想世界上大概没有比他更幸运的男人了,有恐男症的老婆碰不得别的男人,他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戴绿帽的问题。 哈!他真是爱极了她的恐男症,过敏得好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