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 第一章 一起 寒冬腊月,大雪纷飞,街面上行人寥落,车到是依旧密密麻麻,只是大雪天,也不敢太快。 方若华拢了拢围脖,有点儿心不在焉,一直到看见那个颀长的身影下了车,朝着她走过来,这才振奋了下精神。 现在结婚,离婚都容易得很,成本越发的低了,从进民政局,红本换蓝本,从三年夫妻到变成陌路人,一共也就用了二十分钟,九块钱,这还是因为来办离婚证的人数不算少。 出了民政局,方若华简单打了声招呼,也不让高飞送,匆匆忙忙拦了辆出租车走人。 临走,她扭头看了眼,见高飞的表情有些惊讶,还有点儿不自在,他旁边好友郭宇整张脸上都写满了不可思议,拔高声音急道:“离了?就这么简单?我靠,那咱们愁这大半个月,甚至连我都想牺牲牺牲出卖色相,全做了无用功啊!” 高飞嘴角抽了抽。 方若华脸上暗了暗,随即苦笑,高飞他们大概是想不到她会这么痛痛快快地答应离婚,也难怪他自视甚高,两个人实在是差别太大了。 高飞,全国著名大学h大博士生,品学兼优,容貌俊朗,社会精英人士,俗称男神。 方若华,普通二本大学毕业生,容貌只能算清秀,平凡普通,扔到人群里找不出来的小女子一个。 两个人结婚那才是惊爆眼球,离婚再正常不过,唯一可虑的就是抓住金龟婿的平凡人士愿不愿意撒手而已。 唔,现在平凡女士一点儿都不讨价还价,要多通情达理,有多通情达理,反而迫不及待,立马就催着把离婚证给扯了,他们反而可能不太习惯。 方若华其实以前也有一些问题想问一问,到不是不愿意离婚,婚姻到如今的地步,进了家门只剩下一室冷清,她别管怎么找话题,都得不到任何回应,不赶紧离婚难道苦一辈子?但都做了三年夫妻,即将离婚的关头,她还是想要认真聊一聊,从小到大,她一直知道自己是个很普通,很平凡,性格也腼腆害羞,没有太多出众之处的女孩子,唯一冲动一次,就是在好友鼓动下做网络直播,做了两年还是个小透明。 可她到底是和高飞结了婚,对待自己的婚姻也曾无限憧憬,如今离婚,难道不该去追问几句? 奈何时间不等人,她耽误不起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揣上房产证,把家里值钱的几样首饰收拾好,打车飞驰回家。 “这就是……离婚?” 身边陡然传出一个声音。 “在我们那儿,夫妻结婚要订立契约,离婚要请德高望重的前辈帮忙破除契约,很困难。” 方若华咬了咬嘴唇,看了眼前面的司机不好说话,只是转头看了一眼忽然立在她旁边,容貌迤逦,看不出年纪的贵妇人,她面上冷冷淡淡的,眼睛里到是隐约有一点儿好奇,只是这好奇也显得漫不经心,并不多打探,只是淡淡道。 “你还能在这里停留四十一个小时,要求我都答应了,我再复述一遍,你看看可有遗漏。” “你可以携带的物品,功能齐全房子一套,父亲一个,母亲一个,你现在的职业用具,高科技直播设备一套。你使用直播设备,需遵守规定,不能让大众(大部分地球人)察觉出异常,一旦被发现,管委会收回设备,给予惩罚。” “为了方便你使用,你的收入将由地球货币,直接兑换为宇宙币,可在宇宙商城消费。” 平平淡淡把这些话说完,那人才转头问道:“你都同意吗?” “同意。”方若华假装使用手机,低声道。 不同意就要去死,和死相比,她当然什么都同意,按了按还有些疼的头,她闭了闭眼,也顾不上前面的司机,轻声问:“我只要代替你说的那位小姐,离开地球,去所谓的虚拟位面生活就行?没有别的要求了?” “是。” “我能带我父母一起走?” “是,你父母也会被安排次级身份,而且会一直陪伴你左右,在小时空中永存,当然,要是遇见意外,你父母被杀,那也是会死的。” 方若华倒抽了口冷气,好半天,怦怦乱跳的心,这才稍稍稳定一些,虽还慌乱,但总算是有了一丝热气。 今天早晨她出车祸濒死的那一刻,真的是满心绝望。 她还不能死,放不下自己的爸爸妈妈,在这个世上,她只有两个亲人,爸妈也只有她,把她当成心肝肉一样,一朝失去自己,父母哪里还有活路! 只要一家人能在一块儿,无论去哪儿都一样,再者,若能延长父母的寿命,她愿意长长久久,永不停歇地穿梭下去,反正她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女生,没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和父母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 下了车,方若华一眼看到站在楼梯口使劲向外张望的父母,眼泪顿时落下。 “宝贝儿,别哭,别哭。” 夏芬搂住女儿,泣不成声,完全不知该说什么好,还是方肖作为一家之主更镇定自若:“别哭了,正事要紧,你王叔叔做房地产生意的,我们的两套,还有你那一套房子,都便宜卖给他,还有家里的金银首饰我也拿去处理,阿芬你拿着银行卡,带着宝贝儿去买东西,无论买齐全买不齐全,钱花完花不完,后天晚上八点以前,一定要去滨湖咱们看好的那套别墅,我已经交了定金拿了钥匙,等一会儿我卖了房子就去付全款。” 方肖其实不是特别不知道变通的,要是能租,他也想租,反正据女儿所说,他们带走房子之后,地球上还会留下一个复制的,不会让人察觉出什么,也不会给别人带来损失。问题是不行,他们能带走的,只能是她女儿拥有的东西,当然,父母赠予也可以。 看着父母匆匆忙忙,方若华欲言又止,心里难受的厉害,既想让父母长久的陪伴自己,可又觉得自己自私,离开这个世界,对爸妈真的是好事? 她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占了大便宜,可因为太在意,还是不免忐忑。 那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闺女,夏芬还不知道她的心思,登时就笑了:“好孩子,你爸爸和你妈妈只有你一个女儿,有你的地方,才是我们的家,只要和你在一块儿,去哪儿又有什么差别,就当是你带爸妈出国了。” “噗嗤。” 方若华失笑,那怎么一样,出国还能回来瞧瞧,还能和亲朋好友通电话,也没什么危险,安安全全,可这一走,谁知道未来如何? 但,她还是要带父母一起走! 第二章 到达 夏芬头也不抬,一边看手头的采购清单,一边冲着满腹心思的女儿笑了笑道:“我以前常常忧虑,闺女结婚了,就算在同一个城市,可毕竟要工作,很多事情要忙,一周能回来看妈妈一次,能呆上二十四个小时,就算不错,妈妈今年五十,活到九十岁,还有四十年,差不多只有两千多周,也就是只有五万多个小时能和我的宝贝闺女在一起,五万多,听起来多,可真正一想,又有多长?现在好了,大家一直在一起,能够长长久久。” 方若华浑身发冷,心中大痛,她往常也总想多陪陪爸妈,却没想到,妈妈更想念她!如今算得这么清楚,能随口说出来,想必她老人家时常这般计算,常怀忧虑。 如此一想,这果然是一桩特别特别好的事。 一家人满脑子思绪,方若华跟着母亲各大商场转,心中觉得荒唐得很,今天她刚离婚,要是按照正常情况,爸妈肯定是不停地安慰她,私底下又愁容满面,这会儿到谁也想不起当初那位男神来了。 唔,果然不是坏事! 争分夺秒,连觉也没怎么睡,一切准备妥当,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 夜,漆黑,没有一丝的亮光。 方若华搂着妈妈的胳膊,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长久没动。 也许是看出女儿潜藏的不安,夏芬笑了笑:“宝贝儿,妈特别高兴,你不知道,当时医院里打来电话说你……” 她甚至说不出那两个字,想一想就浑身发抖。 “要不是看见你平平安安地站在我面前,妈真得活不下去。” 方肖叹了口气,轻声道:“只要你好端端地呆在我们身边,你说什么我们都信,你想怎么样我们都随你去。” 他没说出口,当时听方若华说,有人救了她,条件是要离开地球的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和妻子已经疯了,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自己的幻觉,可他还是高兴,觉得要是剩下的时间,一直活在幻觉里也没什么不好。 方若华轻轻点头。 那日她身死,被贵妇救活,告知她必须离开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和父母坦白。 以前看小说,好多小说里的主人公有各种奇遇的时候,大多偏向瞒着自家父母,大概那些人都是成熟的大人,已经独立,脱离了父母,她却不同,她觉得自己就是到了八十岁,还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他们是一家人,但凡是父母有的,也是她的,她有的,自然都是父母的,或许她是独生女的缘故吧,一家人亲密无间,想到她要离开父母,再难相见,她都宁愿死了,也不想将来日日惦念亲人,担惊受怕,再说,她便是结过一次婚又离过一次婚,却还是觉得自己依旧不曾长大,别说这么紧要的大事,便是哪天要买身贵一点儿,上万的衣服,那也要和爸妈商量,商量。 一道光亮起来,方若华看着父母倒在沙发上,也昏昏沉沉地睡去。 …… “呕!” 方若华刚一醒来,还没有琢磨清楚是怎么回事儿,迎接她的便是钻心剧痛,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疼得她魂都飞到天边去,别说思考,就连喘气儿的力气也没有。 “怎么回事儿?被绑架了,报警,报警!” “明明是直播中好吧!” “三妹这是上哪儿直播去了?” “哎哟喂,好惨啊,这伤看着可是逼真的很!” “视频也好清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三妹换直播设备了?挺专业的样子!” “习惯性打赏10点萌币!” “100点萌币走起!” “500点萌币!” “……” 感谢春之花打赏10点萌币! 感谢1314打赏500点萌币! 感谢三妹是我的打赏500点萌币! …… 半弧形的,有点儿熟悉,却又陌生的视频界面出现在眼前,方若华抹了把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面孔扭曲,根本没力气看弹幕,也不去看漂浮在周围的一堆摄影工具,只有一个念头——止疼药,给她来一打止疼药! 半晌,眼前才晃悠悠出现一小界面,上书宇宙商城,一闪而过,界面很简陋,一点儿也不高大上,很配不上‘宇宙’这么大的概念。 不过弹出来的提示框却救了方若华一命——速效无痛胶囊(实验版)。 一共0.2元宇宙币,折合人民币两元……好便宜! 直播间观众瞬间就打赏了三千多萌币,折合人民币三十元,买一堆无痛胶囊都绰绰有余。 至于介绍中鲜明的大金字,标明此药还在实验中,很可能会有强烈副作用什么的,眼下哪里还顾得上,再疼下去她都想死一死了! 黑色的药进了嘴,感觉到痛苦无声无息退去,浑身轻松,方若华才松了口气。 没想到直播间赚到的这点儿钱就这么有用,看来这项福利真是要的很划算,念头还没起,一大篇复杂至极的说明就从眼前闪过,方若华再是个宽心人,也不免悚然。 这直播间可不是那么好用的。 第一,只要直播间动用,地球上的时间就会和小时空同步。 方若华捂住怦怦乱跳的心,先没害怕,到庆幸不已,这种提示要求,说明他们一家子还有机会回去,否则担心什么时间同步! 第二,不允许让观众粉丝察觉异常。 这到是早就知道,一开始方若华也没太当回事儿,现在仔细一想,这可是个大难题。 大家都不是傻子,只要继续直播,肯定会出纰漏,而且还得考虑直播内容太离谱,有可能会被直接河蟹封杀的问题,但是不直播,赚不到钱,无论如何都太浪费。 方若华叹了口气,在商城里面搜了搜,到是看到一个可以利用的道具。 万用合理化卡片。看介绍,这东西能让一切都变得合理,比如说直播这件事,使用了卡片,别人会自动把自家看到的东西合理化,绝不会往超自然的方向去想。 虽然不知道怎么去合理,不过想必商城卖出来的道具,不会坑人坑得太厉害。 就算坑了,她现在除了接受,也别无他法,除非她真狠下心,不做直播了。 不过这个直播,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是他们和家乡唯一的联系,若是连这个都没有,方家就再也无法接收到地球的消息,那该何等可悲? 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可惜,和上面药品的廉价比,这边卡片10万包月的价格,简直让人欲哭无泪。 好在一时半会儿貌似还用不着。 第三章 身份 方若华叹了口气,努力放松,清空脑子,这才打量周围的环境。一回过神,又腥又臭的刺鼻味道扑面而来,她一个忍不住,弓起身体干呕,半晌,才犹豫着抬头四顾。 满地稻草,虫蝇乱飞,几个蜷缩在角落的人,穿着灰扑扑的囚服,铁栅栏上也不知道是锈渍还是血痕,看着怪吓人的。 这明显是一座监牢,而且应该还不是现代的监牢。 方若华一时有点儿懵,不知所措,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情,好在这姑娘平时就比较迟钝,性子有点儿大大咧咧,并不细致,本来这是缺点,这会儿到成了好处,至少没那么容易被吓坏,哎,船到桥头自然直,担心也无用。 就是不知道爸妈在哪儿,不过想来爸妈比她安全,按照送她走的那位贵妇说的,她的父母则无论现在是什么身份,都会直接呆在自己的房子里。 对了,房子! 刚一想到房子,他脑海中就出现一个小地图,绿色的房子的标识图案清清楚楚。 方若华眨了眨眼,有一位数学系教授的老妈,她学习一般,理科到还行,很快就计算出房子距离自己应该并不很远,步行的话,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大概需要二十分钟左右。 正迟疑间,屏幕上的弹幕又密集起来。 “君心似我心直播中……什么鬼!” “难不成是最近在网络中特别火爆的那个玛丽苏小说!” “咱们三妹的直播什么时候改演戏了?我看这妆容似模似样,布景也很真实。” “不是吧,怎么挑这种小说?我小表妹昨天还逼着我陪她看了一晚上,弄得我差点儿没一头撞死!” 方若华看屏幕上闪过一连串的字,再看了看自家直播间的名字,本来她的直播间叫今天我在看电影,平时她主要就是靠毒舌评价一些影视剧骗钱,挺冷门也挺另类,不过直播了两年多,到也有一些固定的粉丝捧场。 可现在,直播间到底名字变成——‘君心似我心直播中’。 方若华强自镇定,揉搓了下有些发白的脸,她脑子有点儿乱,却也不至于太过无措,毕竟早就有心理准备。 看弹幕,君心似我心大约是一本小说,也就是说,她来的这地方,有可能是一本小说的世界。 至于是有人感应到这个世界,所以写出小说,或者是小说映射出的世界,或者这个世界是真的还是假的这种永远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在方若华的脑子里存留不过三秒。 她只想和爸妈一起高高兴兴地活下去而已,其它都不重要。 “呼,我没看过这本书,谁能去我空间挂一下原文和梗概?”方若华用意识和粉丝们交流。 像这类小说,她的这些观众粉丝们,大部分显然不大喜欢,不过还都挺有兴趣看看她到底想做什么,不多时,方若华就弄清楚整部小说的大体情节。 其实就是披着架空民国外皮的玛丽苏言情。 女主角谢冰心是一个商人家的小姐,一次外出无意间遇到被追捕的革、命、党项君,救下了他,两人相恋,后面还搅合进深爱女主的大军阀家公子,某某喜欢上项公子的贵族千金,革、命同志等等,情节堪称跌宕起伏,虐恋情深,惹来无数小女生的眼泪。 方若华结合脑子里含糊不清的记忆,又仔细钻研剧情,终于弄明白自己被安排的身份是个什么人物。 她是项家的童养媳,什么都不知道,连丈夫的身份也不明白,莫名其妙就被抓住,原主本是个农家女,被弄到大牢里过刑,哪里又熬得住?一开始还为了丈夫闭嘴沉默,熬了三天,终于忍不住把知道的都说出来,结果项君经常去的一个联络点儿被抄,死了很多人。 因为这个,哪怕后来军阀内部叛乱,革、命党趁机劫狱,救援被捕人士,监狱失陷,她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逃出去,也被项君视作叛徒,后来还被万人唾骂,拉去游街之后,公审处决,就这么白白丢了性命。 说白了,就是一个没怎么露脸的炮灰,最多算是男女主爱情路上的小小绊脚石,还是颗小石子。 “哎!” 她到来的时间不算太好,可也不至于差得离谱,如今被抓才第三天,还没有招供,只要能在牢里再熬一阵子,她就能借着有人劫狱的机会逃走,这一次她当然不会多说什么,自然更不会成为所谓的叛徒! 其实,那个小童养媳只是一个没有见识的小农女,便是说了什么,又怎能怪得了她? 一点点把脑海里填充的记忆规整一遍,方若华不禁皱眉,小说剧情里对于她这个童养媳只是一笔带过,着墨不多,似乎项君没和原主相处过似的,但在她的记忆里可不一样,原主也叫方若华,从十二岁落难,进了项家大门,到十六岁嫁给项君,一直到今年二十岁,那是任劳任怨,辛辛苦苦做工养家,供项君读京师大学,前两年闹灾荒,还因为劳累加饥饿,流了一个孩子,是已经成型的男婴,身子骨一下子就败坏掉,这事原主都没有告诉项君,怕影响他学习。 思绪翻滚,越来越恶心,不知过了多久,蹬蹬蹬的脚步声传来。 方若华睁开眼,一动不动,扫了一眼屏幕,直播间里好多观众因为无聊,都散得差不多,只剩下寥寥几个闲来无事,还有一下没一下的刷屏。 砰! “我的妈呀!” “什么动静!” 一声枪响,屏幕里躺尸的被炸起来好几个。 方若华浑身一哆嗦,背脊发软,身上冒出一层冷汗,隔着屏幕的那群观众们到没觉得什么,但她可不一样,是真有一颗子弹打在距离她的脑袋不远的地面上,震得耳朵轰鸣,她甚至觉得自己可能会聋掉,脑子里一片空白,极力振作,才没让自己昏过去。 “你现在想说了?” 像毒蛇吐信一样的声音传到耳朵里。 方若华低下头,闭上眼,紧紧闭嘴,任凭滚热的枪管在自己的头上,脸上敲来敲去。 良久,站在她面前的人也仿佛有些意外,轻笑一声:“模样像只没毛的小兔子,可这骨头,到不算太软。” 静了片刻,方若华感觉自己被拖动了一阵,鼻子里闻到的血腥味越发的浓重,身体也被冰冷的锁链绑在一个架子上,左右仿佛听到有人发出惊恐的抽泣,随即又戛然而止。 第四章 硬骨头 方若华没有睁开眼,她真有点儿害怕,怕自己一睁眼,用不着这些人动刑,她就吓得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现在只能祈求止疼药管用,如果不管用的话——她真得会变成‘叛徒’! 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真正知道,呆在眼下这座大牢里,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直播间内的气氛越来越凝重。 屏幕上连字幕都变成了‘高能预警!’、‘弹幕保护’。 “……” 高寒放下手里的零食,看书都顾不上了,他今天上班,正好领导不在,抽空躲一边儿上会儿网,他关注三妹的直播间也就一个多月,不为别的,只因为三妹的直播干净的很,适合工作之余放松一下,没想到今天到被直播内容吓了一跳。 其实影视剧里这种刑讯场面不少,有的拍得好的,也会让人感觉到恐惧,但这一次不一样,高寒明知道里面的内容肯定虚假,可看见的一瞬间,汗毛直立! 里面道具的细节,甚至连牢房角落里坐着,趴着,蹲着明显是龙套演员的表情细节,都给人一种真实到极致的感觉,明明连背景音乐也没有,偏偏让人胆寒,如堕冰窟。 “……苏哥,给你看个好玩的直播!” ………… 鲜血喷流,皮开肉绽。 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流入双眼,方若华浑身颤抖,默默数绵羊,数星星,当然不可能睡着,至少让她的情绪平静一些。 这也幸亏小说里大军阀孙兴志手底下的人,心狠手辣归心狠手辣,却很守规矩,遵守如今的律法,监牢里用刑时,只有鞭刑,火刑,水刑,而且有分寸,要不然,即便不疼,她吓也把自己给吓得半死了。 事实上,屏幕外一众粉丝,被吓到的不在少数。 高寒和苏行紧紧盯着屏幕。 “这是真枪吧,听声音,绝对是真枪,而且是正经的毛瑟c96。” 苏行笑起来,“真有意思,这还是把新枪,也就是说,眼前主播为了直播,专门找人做了把……不对,是很多把民国时期的旧式枪械,说不定弄了条生产线。” “话说,咱们国家允许这么干?这要是被发现,一准河蟹封禁。” 高寒也哭笑不得。 不过,他们俩还没那么无聊去举报,现在这点儿观看直播的人里,目前还没有注意到这方面问题的军事发烧友,最多大概是觉得气氛很严肃认真,特别真实罢了。 不过吐槽主播演技的到是一大堆。 其它的每个细节都做得特别好,演员的演技更是炉火纯青,就是主播一个,受了那么重的酷刑,却连一点儿表情都没有,只闭着眼,低着头,未免虚假。 方若华这个一向还算合格的主播,这会儿却实在没力气关注观众们的心思,就算没有什么痛楚,光是惊吓就够她受的,再说,来了之后,还未曾与父母谋面,岂能不挂念?只盼着早点儿脱身,去见爸妈。 不知道过了多久,从微弱的阳光还能照到头面,到一片森冷寒气袭人。 方若华很害怕,可她眼前站着的那位孙少帅的副官谢言,心里却也是五味杂陈。这会儿他都累得气喘吁吁,而且有些不敢,也不愿意再继续下手,淡淡吩咐人把方若华拖回牢里,一转身出了牢门,就揉了揉手腕,冲身边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随从苦笑:“我都有点儿佩服这女人,能在咱们大牢挨过三轮刑讯的不是没有,硬骨头咱也见过几个,可那些是什么人,她又是什么人?” 小随从也浑身冒冷汗:“哥,我看她脸上的表情,我都瘆得慌,好像一点儿都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似的。” “就项君那德性的小白脸儿,也不知道哪来的好福气,娶了这么一房对他一心一意的好媳妇。” 谢言咬牙,想他在少帅身边也有头有脸,在这座阳城算是有权有势,可年近三十,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儿:“我看得跟少帅说说,不用再审了,我调查过,项君一点儿都看不上这女人,虽说是他媳妇,可平时过得跟老妈子似的,还时常被打骂,没必要因为项君牵连她!” 一想到这个就更可恨,要是项君对他媳妇好也就算了,就那么一个白痴,平日里估计都不肯跟媳妇说话的主儿,也能让人倾心对待,这还有没有天理! “呼,呼,呼!” 方若华靠墙而坐,一动不动。 “来,喝点儿水。” 本来一直缩在角落里的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艰难地爬过来,给她喂了两口水。 碗很破,水也浑浊,不过方若华出了很多汗,喉咙里火辣辣的,也就顾不上这么多。 “好孩子,你别怕,咱们一定能出去。”老女人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温柔。 原主进来这几天,一开始没有一个人和她说话,可今天一过,一个牢房的这几个女人都是一脸的怜惜和敬佩。 “你放心,项君一向仔细,肯定不会被抓,到时候你出去了,老太太我亲自给你们当大媒,让他八抬大轿来抬你过门,要不然也对不住你这份儿心!”女人似乎和项君很熟悉,看方若华的表情十分慈爱,到像是把她当成正经晚辈对待。 方若华:“……” 她知道,这些人大部分都是革命者,或者是家属,根据书中记载,地位都还不低。 但是这些人都很好打交道,哪怕身处绝境,大部分都还是特别有精气神,看方若华精神不好,还会给她唱歌,逗她哄她,一点儿也没把她当外人。 那会儿她刚看过小说,对项君那些同伴们真是一点儿好印象也没有,毕竟原主死得那么冤枉,足见这人之冷酷无情。如今这么一接触,却不得不承认,真不能一棒子把所有人都打死,项君可做不了这群人的代表。 方若华放松精神,和她们也渐渐熟悉,她年纪最小,受伤看着也最重,这帮人都怜惜她,经常省下食物喂她,连一墙之隔的牢房那边,都偷偷摸摸地往这边偷渡食物。 墙壁上只挖出来一个两个拳头大小的洞,还得避人耳目,能赛过来的东西有限,可有这么一个洞,双方能沟通一下,好像大家伙儿的心就更定了。 第五章 团圆 牢里这帮人的保密意识到是很不错,但方若华手里有一整套高科技设备,不光能直播,还有隐形的功能,拿来偷窥也是利器,没几天就看出来,这些人中最重要的人物,是隔壁牢房一个年轻人,看着也就二十左右,脸上还带着稚气,别人都叫他小少爷,气质斯文,一看就是读书人,似乎是富贵人家出身,性子到是有点儿活泼,端着一碗水也能当酒喝。 就这会儿,她就从屏幕里看着那位小少爷一只手撑着头侧卧,一只手拎着破碗喝粥——“遥知湖上一樽酒,能忆天涯万里人!” 表情可是惬意的很,和周围的人与环境格格不入。 时间一日日过去,方若华这几天连直播都没敢开,一来怕时间长容易露馅,二来让粉丝们看她一天天呆在监牢里,也是无趣,再说,一直直播,和地球时间就会一直同步,并不好。 等啊等,今天,她终于感觉到一点儿异样。 监牢里来了几个医生护士,给犯人们检查身体,大部分犯人多病多伤,就经常会有红十字会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义务服务。 孙家是军阀,但也是打着自强民主旗号的,红十字会的要求,无伤大雅的多会答应。 “医生,你给方妹子看看,她好像有点儿发烧——小少爷怎么样?” “有可能转成肺炎,危险。” 一直坐在方若华身边的大娘也不避着她,直接压低声音和医生打扮的男子,细弱蚊蝇地说话。 方若华脑子昏昏沉沉,或许是失血过多,身体有点儿飘,如今到因为狱友看得紧,她反而不敢从商城里买药吃,这具身体遭受不少折磨,根本没有精力去探听。 伤口被上了药,清清凉凉,渐渐昏睡过去,方若华怀疑这药里可能有安眠的成分。想想也是,既然让她知道了这么多,就不可能一点儿措施也不做。 轰隆隆! 方若华再一次醒过来,是被热浪熏醒的,睁眼就是遍地硝烟。 已经出了大牢,她被拖着踉踉跄跄,眼角的余光能看见一个人背着小少爷跑在前面,后面无数子弹飞舞,脚步声紧跟其后,不一会儿一阵轰鸣,火光冲天。 这是——要逃出生天了? 方若华努力伸出手去:“家,我要回家,爸妈在等我。” ………… 房间里只亮了一盏床头灯,略有些昏暗,却很温馨。 方若华偎依在妈妈夏芬怀里,显得有点儿呆愣,从越狱到现在都过去十几天了,还是有些后怕。 幸好她爸妈比她镇定自若,不过数月时间,就在本地扎根,先买了妈的香水还有首饰,爸的机械表,购买了一大片土地,雇佣了些佃户,更是救了一帮从外省逃难来的灾民,很快安身立命,在本地有了些声望,可谓是短短时间就如人生赢家一般,比他们女儿做得好一百倍。 “不对。” 趴了一会儿,方若华忽然想起什么,猛地站起身,“这是阳城外吧,我记得……” 她赶紧去扒拉粉丝给出的小说剧情。 “妈,那本小说里,男主角可是带着人把阳城周围的村子都给横扫了一遍,还说批斗了好多土豪劣绅,均分田地什么的,咱们可别被人当成小boss给刷了!” 看小说的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就是一扫而过,估计真正的读者还觉得男主颇为威风,又很善良,救了多少老百姓,可是个伟岸的好人,但现在方若华处在这个位置上,知道她爸妈可能变成人家刷威望的道具,那感觉可是,非常不好。 方肖皱了皱眉,也有些忧虑,半晌才笑道:“放心,咱们又不做亏心事,不必怕那些人,再说,人心都是肉长的,知道好坏,咱家给佃户的条件,保准他们不会有一点儿不满。” 一转念,方肖又蹙眉:“你身体怎么样,你说你买的那止疼药,有没有副作用?” “别的也没什么,只是吃了之后,一点儿痛感都没有,而且持续时间很长,这要万一受了伤,怕是容易忽略过去。” “哎,紧要关头,救命用的便用了,以后万不可乱吃药。”方肖略放松些,见气氛凝重,不由挑眉笑道,“让我们若华吃些苦头,有些历练,其实也未尝不好,以前我就总担忧父母故去,你这个小丫头自己在世上活不好。” “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我到宁愿闺女娇养在手心,一辈子平平凡凡,到现在了,不说这个,如今日子还要照过,不能说不是在家里,就稀里糊涂的。我看啊,最要紧的是若华和那个什么项君的问题,这个婚,到底要怎么离才合适!” 说起这个,夏芬一脸的凝重,“哎,咱们还不知道要在这地方呆多久,那个女人不是说,有可能你得在这儿过一辈子才能走?那样的话,这名声就很重要,如果坏了名声,简直是寸步难行,怎么得了!” 他们两口子到没什么,就怕女儿受委屈。 方肖以前是大学历史系教授,虽然这个小时空和他知道的历史完全不一样,但大体的进程却差不多,眼下已经算是民国,渐渐有了男女离婚案例,可女子依旧处于劣势,便是离婚,大部分也是在公婆家伺候公婆。 夫妻两个和女儿碰头以后,先是被她遍体鳞伤给吓得不轻,完全想不起这一桩,如今女儿身子养得差不多,到又为这个发愁起来。 “只盼着这些人,念在咱们对他们还算照顾的份上,公道一些。” “我瞧那小少爷到不像不讲理的人。”方肖给女儿递了一块儿点心,小声道。 夏芬无奈摇头:“你这人,还是老毛病,见了长得好的小伙子就心里喜欢,哎,记得当年我们宝贝儿和你那个学生分手的时候,咱们宝贝儿还没怎么样,你到难受了好几个月。” 方肖一本正经地板着脸:“这是说到哪儿去了,再说,我学生可比后来那个高飞好一百倍。”说着说着,他噗嗤笑出声,“当年我有好几次在图书馆看见许默,他借了一堆言情小说,表情特别严肃,还一边看一边记笔记,笔记本都用去大半本,后来他和咱们闺女谈朋友,我才问他,他说老看见咱们若华读这些言情小说,一边读还一边笑,他就想研究一下,奈何研究许久,还是没研究出哪里好笑来!” 这下子连方若华也大乐:“怪不得!那家伙有一阵儿老稀奇古怪的。” 她笑,只是觉得书里全是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让人好笑,大家都忘了,灰姑娘也是贵族千金,这王子啊,只能配公主! 说起小说来,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我觉得,咱们还得刷声望,不能让别人提起我,只知道我是某某人的前妻,把我和那个项君永远联系在一起,至于这声望怎么刷……我别的不会,到是能写点儿东西。” 第六章 善人 这个年代的文人,还是很受人尊重。 方家二老想了想,也点头答应,他到不觉得他们一家三口在这个小时空,就当真除了舞弄文字之外没别的能做,这样的大时代,方肖虽老,女儿虽幼,心中同样有一股气在,若不做些什么,哪里对得起这一场奇遇! 当然,如今初来乍到,外面的情况还不大清楚,若华又是个女孩子,还是写点儿东西最为安全。 方肖知道自家女儿以前喜欢写小说,还时常去杂志上投稿,也写过几篇网络小说,文笔还不错。 “好,说不定咱们家现在住着的那个小少爷,也能帮帮忙。” 这位顾少爷可是个妙人! 方肖一笑,莞尔道:“咱们家的人都没有架子,那是应该的,但顾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却也能和苦哈哈们说到一块儿去,那就很不容易了!” 四月花开,春雨浇透了灰黄色的土地,连山脚的碎石也显出几分清冽的气息。 顾长生围着紫色的大衣,坐在山脚的石头上,嘴里叼着根草叶,盯着下面那一片片高低起伏,却也齐整的农田若有所思。 “小少爷难不成还对农活儿感兴趣?” 花大娘笑眯眯地往他怀里扔了一大块儿烤地瓜,转头同样看过去,赞道,“方老爷真是好心思,也是个善心人。” “唔。” 顾长生若有所思,目光直直地盯着那些正在辛苦劳作,而且毫不吝惜力气的农夫,轻声道:“不光善心,还思想开明,能力出众,要是有他老人家加入,对我们来说,是一大幸事。” 这位到是难得有这么一本正经的时候,花大娘却不觉得奇怪,还一脸期盼地点点头:“所以,我们得赶紧帮若华姑娘找到项君。” 她有句话没说,不过彼此心里有数,项君是自己人,那么项君的妻子,当然也是自己人,现在阳城的情况不好,孙家那边动作频频,他们实在很需要方家这种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开明乡绅的帮助。 尤其是方家的佃户,还有家丁简直堪比一支军队,而且是正规军,不对,应该说比正规军更守纪律,可以说直接给他们配备上枪械,稍作训练,绝对能成精兵。 顾长生他们在阳城人手紧缺,哪能不眼馋? 可惜…… 一声哨响。 两个打扮齐整的妇人,赶着牛车不紧不慢地过来。 正在做活的农夫,农妇们纷纷放下手里的工具,撒开牵着牛的缰绳,陆陆续续走到树荫里。 “阿牛嫂,今天吃什么?” “大饼卷酱肉,配冰糖绿豆汤,管够啊,快点儿来吃,吃完了我们还得赶回去。” 阿牛嫂大笑道,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 一群人蜂拥而上,不过到还知道排队,嘻嘻哈哈地拿了各自的美食,狼吞虎咽,吃得半饱才凑在一块儿说话。 “如今这日子,当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 听着乡言村语,顾长生先是叹气,转念又有些欣慰,叹气是可惜了这些人恐怕不会抛家舍业地加入他们,毕竟日子过得这么让人满足! 这些老百姓,不是真过不下去了,大概都不乐意去做那等杀头的勾当。 再说欣慰,他那日被同伴们救出,为甩脱追兵,迫不得已,真稀里糊涂听了项君他夫人的话,到她家避难,本来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农户,项君媳妇要是好人家的女儿,也不至于给项家当了童养媳,却不曾想,外面看着到是不显山不露水,方家竟然是相当殷实的豪富之家,至今顾长生还记得一进方家大门,看到的那种低调的奢华,简直连他都觉得自己很土气。 且方老爷文采出众,方太太也是知书达理,性格豪爽,和普通的农妇大有不同。 不光如此,只他看到的方家佃户过得日子,就不比寻常地主家差了,方家地租只收三成,且还无偿教导佃户们识字,免费将各类书籍借出去给大家伙看。 顾长生是外人,没敢开口要进人家那小小的阅览室读书,当然,一开始他没把所谓的阅览室放在眼里,他十三岁出国留学,读的书也算浩如烟海,哪里会看得上寻常乡绅家的藏书,但偶然一次,见过半本佃户抄回来的农书,到让他大开眼界,从此开始觉得方家高深莫测起来,别的不说,如今那位大地主会只收三成地租? 方家显然并不靠这点儿租子过活。 “小少爷,你说项君媳妇怎么就成了方老爷的闺女了?不过,她和方老爷长得有六七分像,肯定是父女没错了。” 那边的佃户已经吃喝完,继续下地干活,花大娘也学着顾长生找块石头坐下歇脚,“项君媳妇在项家可有好些个年头,以前老听项君说,他那媳妇是父母给他养的童养媳,他并不喜欢,没把人赶走,一来是好心,怕那姑娘离开项家会活不下去,二来也是为了父母,还老说等父母故去,要和那姑娘离婚……” 说着说着,花大娘越发迷糊,“可若华姑娘是方老爷的女儿,一看就知书达理,才学也好,哪里是他说的那个样子!” 花大娘是不好说的太难听,以前他们这些人听了项君的说法,还以为项君媳妇是那种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懂,见识短浅的寻常村女,还想着项君读书那么多年,文采出众,配这样的媳妇有点儿可惜,现在看看,若华姑娘不光为人有情有义,还有担当,宁死不屈,实在是个好姑娘,项君到显得薄情寡义了些。 “哎,女人要是不得自家男人喜欢……” 以前也就罢了,她没见过方若华,对项君却熟悉,纵然不赞同他这种想法,但如今的年轻人追求进步,不接受童养媳这类‘封建糟粕’,她也不会说什么,但现在可不一样,人家若华姑娘,无论如何也不能与糟粕联系在一起。 花大娘摇了摇头,一脸不悦,“找到项君,我得好好说说他,做人可得对得起良心,若华待他一心一意,他要有担当才好。” 第七章 文字 “我打听过,方老爷夫妻早年遭过难,有一个大仇家,为了保护女儿才任由女儿在项家当了童养媳,后来方老爷一家子熬过来,也没背信弃义,还许了婚事,只是怕自己牵累项家,没敢和女儿来往,多年下来,骨肉分离,也是苦!” 顾长生神色间也带出几分敬意。 他这样的身份,住在方家这么久,怎么可能不详细调查!不是不相信方老爷夫妻,那两个人一看就是一身的正气,自信昂然,绝不是卑劣小人,但他不是一个人,必须为他的同伴们负责。 以家里的地位,很快就查清楚方家这些年的情况,他们当年与人结仇,说起来还是为了保护组织里的一位同志,结果不得不背井离乡,还害了女儿。 幸亏方老爷夫妻能力出众,实力悬殊也全身而退,看如今到更是家大业大了,只是可惜了若华小姐。 一直在田边坐到太阳渐渐西落,顾长生才回了方家,方家不像如今的大户人家,不养下人,偌大的房子里就住着一家三口,方太太自己做饭,方老爷打扫卫生,他一开始看见,总觉得不可思议,后来见人家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到因为他以前在家那种穿个衣服,洗个脸也有下人伺候的日子觉得脸红了。 他们这些人一直追求的都是民主、自由、平等,如今在家里都不能放下架子,达成平等,还怎么好意思说这六个字! 换了拖鞋,抬头就看到方若华趴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旁边琉璃桌儿上一盏很洋气的台灯,亮着并不刺目的光。 方若华没有什么仪态,但那种随意和自在,一点儿都不会令人觉得她的仪容有什么不妥。 她的容貌似乎也有了些变化,肤色越发晶莹,五官清清秀秀的,不是多美,却也渐显精致,一点儿都不像当初在牢里见过的农妇了。 顾长生略有些怔愣,方若华一见他,到是落落大方,浅笑道:“顾公子回来了,正好,且来看看我写的小说。” “荆衣记?” 顾长生挑了挑眉,拿起方若华手中的稿纸看去,只见她字迹到是十分清秀,用的是钢笔,硬体书法别具一格。 小说女主人公秀娘,本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小姐,为报恩情,进了农门做童养媳,丈夫温文有礼,是个读书人,一家人本生活和睦快乐,纵然秀娘卸下钗环,穿了布衣,日日辛苦劳作,用自己的双手供丈夫读书,养家糊口,但丝毫没有抱怨。 前半截文章温馨感人,女主角情深意浓,从不吐露半个字,可一读,便能从一举一动中品味出来,看她为省钱不肯点灯,寒冬腊月坐在门外借着月光缝补衣服,看她谎称自己吃饱了饭,就为省下一把米粮。 各种细节描述得详细逼真,让人瞬间带入其中,可能是大部分贫寒人家的家庭妇女都做过的,就越发让人感动。 到了后半截,剧情急转而下,丈夫犯案逃跑,凶恶的官差抓了秀娘,严刑逼供,秀娘奄奄一息,凭着对丈夫的爱,硬生生撑过各种拷打,终于等到丈夫平反,冤案洗清,接她回家。 整个大牢里这一段情节,真实到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出了一身的冷汗。 文笔不错,故事也好,顾长生一下子就看了进去,几乎入了迷,半晌才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女子,文字是骗不了人的,只从这小说里就看得出,方太太对子南情谊深厚,对方家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这本来就是原主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方若华又是读书万千,有真情实感也有技巧,煽起情来连她自己都落了泪,何况是别人! 顾长生眼眶微微泛红,脸上表情严肃认真。 项君以往还说他的妻子大字不识一个,这等诋毁,怎么说得出口,他心里一闪念,到对项君有点儿不满,满嘴谎言,一身骄矜,不知惜福,这等人……不值得结交! 方若华一看这位的表情,也吐出口气来,这十几日,她除了养伤,就是想着要在此地博一才名,先通读了市面上各类书籍,各种刊物,到发现这个时空和她所知的时空到底有所不同,朝代更替到差不多,著名人物也都有,但她所知的那些名著,居然一本也找不到。 似乎他要是想成就才女的名声,绝对不难,家中地下室里放着好几块儿硬盘,里面全是书籍,各色各样都有,而且和当下民国不同,她生在网络畅行天下的二十一世纪,每日接收到的信息当下的人连想都不敢想象,随意拿出点儿东西,对民国的人来说,肯定算得上相当新鲜。 她不会矫情说什么尊重版权之类的话,毕竟时空不同,但她也不可能乱抄乱写一气,先不说各种著作都带着作者的个人印记,著名作家熟悉的读者只要一读文章,就能把作家猜个八九不离十,一个人的作品要是风格太杂乱,让人看起来绝对会显得特别违和,她写东西,必须是自己能理解的东西,也得有自己的风格。 而且这个时代,写文章也不算安全,实在需要仔细,还有,所谓跨越时代半步者,是天才,跨越一步,便成了疯子,这个时空推行白话文刚刚开始,人们的审美眼光还没那么开放,她到底一开始要写什么才合适,不能轻易决定,这几日从诸多杂志报刊里选了《小说月报》。 还是得让这个时代的文人帮忙看一看。 想了半天,和父亲商量过,方若华就决定先写出一些偏白话的中短篇小说试一试,一开始就长篇巨著,恐怕没多少人去看,便是想成名,也该一步一个脚印,一点点积累。 就说这篇小说,几乎算是改编自原主的亲身经历,一边写,她灵魂中仿佛有另外一个人在悲泣,此时写来,简直就像原主在借她的手来倾诉,文思泉涌,一气呵成! 让顾长生看过,方若华这才觉得妥当。 顾长生捧卷细读了好几遍,不禁眼睛微微发红,半晌击节称叹:“方太太文笔绮丽,写出来的东西却质朴可爱,真实感人,着实难得,以前到没听子南提起过,他的夫人居然是位才女。” 一句话未说完,顾长生便住口,轻咳了两声,不免有一点儿尴尬,别人不知道便罢了,他早听说过,项君对自己的夫人相当敷衍,并无多少深情。 但看方夫人笔下的文字,爱意从笔尖渗出,但凡看过,谁又感受不到? 他不免有一些忧虑。 第八章 直播 方若华第一篇小说写这个,要的就是读者们这样的反应,她就是想看看以后她和项君离婚证后,项君再看这篇小说会有什么反应,谢冰心又是什么反应。 顾长生心中叹息,一转头,看了看墙上挂的名画,架子上安置的古琴,整个房间古意盎然,居然和周围西式的布置相得益彰,颇为契合,让人看着便觉得很舒服。 “这琴看起来是一把古琴,保养的真好。” 方若华心下好笑,唔,别墅布置得好,那是设计师和她老爸的功劳,脸上到浮现出一丝甜蜜:“顾公子也知道,子南向来喜欢读书写文章,他喜欢的,我自然也喜欢,哎,可惜子南总觉得旧式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调弄琴棋书画,远比不上如今的洋派小姐文明开放,我到也有十多年没碰过这些,早就不会弹了,到可惜了这把好琴。” 顾长生摇摇头:“子南性子的确有些古怪。” 方若华莞尔:“如今子南不在身边,我到想放纵一二。”说着,她便拍拍手,一本正经地看着顾长生,“顾公子,听闻您师从梁先生,极为擅长水墨工笔,外交大使许先生曾在一小画廊中,花三百元购得一幅顾先生的佳作,十分得意,逢人便说捡了漏,还为其召开宴会,请国内名流士绅赏鉴,小女早年也画过几笔西洋画,对于国画到是一窍不通,不知小女可有幸得公子指点一二?” 顾长生一怔,失笑道:“照顾之情,无以言谢,若方太太喜欢,顾某自然倾囊相授!”面上带笑,他心里却叹气,方太太对子南情深意重,自己喜欢的东西,若是子南不喜欢,便一点儿不碰,显然十分爱敬他,却不知道子南懂不懂什么叫惜福! 方若华这会儿心里轻松得很,她一句谎话也没说,项君那人性子清高孤傲,的确不喜欢旧式的千金小姐,不懂也不爱什么琴棋书画,他家境并不算好,后来项父经商,才有钱给他读书,但需要长时间才能培养出来的技能,他就完全没有了。 不光如此,记忆中他确实常常在人前大放厥词,批判如今那些所谓的名门千金,觉得他们又矫情又做作,偏偏就是那副姿态,到真能让好多女学生觉得不俗。 此时不必想他,省得糟心,方若华是真心想沉淀下来学点儿东西,难得有这么好的老师,不学着实浪费,虽然她所谓的画过几笔,就是简单素描罢了,却认认真真地做出向学的姿态,引着顾长生进入书房。 一开书房大门,闻到满屋子的墨香,顾长生也不禁眼睛微微发亮,高高的书架,密密麻麻的书墙,只这些书籍,就能看出一个家族的底蕴来。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三妹!” “我也想找个帅哥教我画画!别说水墨画,油画,就是素描也成啊!” “求三维,求果照!” 刚用一看就属于未来科技的投影仪,放过剪辑版本的生活视频,就是方若华没开直播的那些日子的浓缩视频,勾搭来一群只当是看高质量电影片段的粉丝,正热闹着,这会儿视频结束,大家还是看直播看得津津有味,没几个人退出去。 方若华扫了一眼屏幕,上面一堆说顾长生盛世美颜的字幕,不觉扫了一眼过去,这人确实长得极好,主要是气质好,可是有那么夸张吗?或许是见过真正皮骨皆美的美人,她到觉得还能稳得住。 唔,当然,顾少爷的美貌有人欣赏是大好事,还有人垂涎他的手,很随意地把摄像头调整了一下,照了近景全身——顾长生仔细端详了下桌面上的宣纸,仿佛有些不满意,随手拿起毛笔,在茶杯里蘸了蘸,信手挥洒,晶莹的水珠落在纸面上,纸上桃花晕染,仿佛次第盛放! “……” 屏幕上顿时空了一片,半晌才让——“啊啊啊啊啊!”无数‘尖叫’给糊满了。 “居然没用替身,没用替身啊!” “为什么你有如此美貌,却还要有如此才华!” “比现在电视上的小鲜肉们可要好看多了,三妹从哪儿挖出来的?” “你们这帮不识货的颜狗,就那一手,我老师恐怕都要甘拜下风,知道我老师是谁吗?咱们华国著名国画大师赵紫阳!” 弹幕狂飞,方若华扫了一眼打赏,她就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现在她是真缺钱,为了保住直播间,也为了自己一家将来回地球不会被人切片研究,使用万用合理化卡片绝对有必要,偏偏还不是一次性投资就算完的,得次次充值,在今天她主要靠卖顾公子的颜值和才艺,终于积攒到第一个十万,马上就使用了道具卡片,算是能放轻松了。 方若华努力了半天才把注意力从弹幕上拉回来。 现在项君找不到,剧情没展开,她有点儿无所事事,就按照老爸的要求,找了顾长生当老师,学一些琴棋书画之类,方肖一直觉得,只有知识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学习,以前在现代社会,因为娇宠女儿,到没把自己大学教授的本性往闺女身上用,可如今未来变得完全不可知,他就不免对女儿愈加严格了。 方若华到也不反感这个,尤其是发现直播一下自己学习的场景,居然还能让打赏飙升,劲头自然更足! “你们这帮颜狗,就知道欣赏美色!” “桌子上的镇纸,正经的冰糯种翡翠,而且是古物,雕工精湛,价格至少在八十万以上。” “看看博古架上那灯笼瓶,我要没看错,珐琅彩的,应该是雍正御制,底价得在三百万以上。” 连方若华都回头看了一眼,博古架其实只照到左角的灯笼瓶,上面还有很多其它摆件,没办法,自从来了这地方,她老爸喜欢文玩古董的心彻底复活,整天出去逛逛逛,买买买,花钱如流水,连她老妈都肉痛,严厉制止,这几日才戒掉这毛病。 “厉害了大神,奈何我是颜狗,我还是只看美男!” “厉害了大神,奈何我是颜狗,我还是只看美男……的衣服,你们就没发现美男身上穿的,腰里系的,都精致的一点儿都不像道具?” “那是羊脂白玉的玉珏,看起来不起眼,也不是战国的,而是宋代的仿古玉珏,但质地极好,价值估计能抵一辆车。” “我们三妹什么时候变土豪了?” “目测,以前咱们三妹太低调!” 第九章 掉马 高寒一边窝在沙发里听爸妈和苏家的叔叔阿姨聊天,一边抱着手机看直播。 最近他才关注的这位主播还真是有些意思,看起来好像是直播的小说真人版电视剧,但剧情到没看见,先被正正经经的民国风情给吸引到,还有那些细节里的精致,简直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前天他闲来无事看直播,主播就走在一条民国的商业街上,也不知道在哪里搭建的布景,非常真实,连路人的衣着打扮,表情神态,甚至用的钱币,乘坐的马车,说话的口音,小摊子上的货物,都透着古风古韵,真实可信。 高寒好几次都觉得时空错乱,要不是主播家那房子家居摆设一看就是正经的现代家居,他恐怕真陷进去不可自拔了,不过,现代的数码电视出现在民国,那感觉还真是有点儿出戏,最近字幕里也一大堆吐槽这个的。 他好哥们儿苏行到是挺理解。 “这主播一看就是长时间直播,要是连自己住的地方都仿民国设计,短时间还成,长时间谁能受得了?” 想想也是,别的也就罢了,民国那些欧式别墅比现代那些奢华的有很多,可电脑、网络、手机、电视一样没有,现代大部分年轻人肯定活不下去。 “高寒,你又看什么呢,整天拿着个破手机不撒手,有那么好看?” “……相当好看。” 高寒当然一点儿都不期待一部言情小说的剧情,可是跟着主播每天都有新鲜感地看民国风貌,哪怕就在小小书房里呆几个小时,也半点儿不无聊,一不留神,时间就顺顺当当地溜走了,连同荷包里的钞票。 “随你吧,对了,你堂哥前几天过来了一趟,说是想借你在学校附近那个公寓用一用。” 高寒不觉皱眉,“哦。” 他不大喜欢这个堂哥,当然,他这个堂哥长得帅,学习好,博士毕业居然没有选择从事自己专业的工作,反而加入了娱乐公司做起了经纪人,而且很快就带出几个小有名气的明星,他自己还因为俊美的相貌颇得观众人缘,看起来应该是个人生赢家了,奈何高寒就是和他玩不到一起去,老感觉那家伙脸上带着层假面具似的,别扭! 不喜欢归不喜欢,借点儿东西到没多大问题。 提起高飞,高寒忽然一蹙眉,抓住手机又拿起来看了看,眨了眨眼,转头冲自家妈妈道:“我堂哥他……” 一句话没完,又吞了回去,“没事,我先回屋,苏阿姨,你们慢聊,我去找苏哥去。” 一屋子大人一起瞪,最后也只能无奈一笑,高寒妈妈摇头道:“算了,年轻人哪爱跟咱们在一块儿?” 出了门,高寒打算去找苏行一块儿打发时间,脑子里还是转过三妹的容颜,以前就觉得在哪儿见过似的,现在想来,他上次看过一眼高飞的结婚照,三妹挺像高飞的妻子,一摇头,失笑,怎么可能! 这位女主播一看就是富家千金,要不然也不能像现在这么玩,高飞的妻子就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要真有什么身份,高飞肯定忍不住不说,他那人惯爱显摆! “大概就是长得像。” “什么长得像?” 一只手忽然拍到高寒肩膀上,吓了他一跳,猛地回头,一眼看见一个从头包裹到脚,只露出两只大眼睛的男子,假假地伸手抹了把汗:“苏哥,人吓人吓死人的!” 苏行一把搂住高寒的肩膀,神神秘秘地凑过去:“跟你说件新鲜事,咱们衡市有人撞大运了!” “嗯?” “某位世界级大富豪,当然,福布斯那种榜单上肯定没有,据说是黑白两道通吃,富可敌国的大人物,今年逝世,根据遗嘱,他的全部财产,由咱们衡市一个方姓女子继承!” 高寒:“……小说吧?要不电视剧剧本?” 苏行翻了个白眼。 “好吧,哎,可惜走狗屎运的不是我,也不知道对方结婚了没有,要是没有,我到有那么亿万分之一的希望娶了她,去少奋斗几十年去!” 苏行一笑,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拍拍高寒的肩膀:“其实,希望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小。” 声音越发显得古怪,“你知道,我这人没别的好处,就是交游广阔,昨天晚上,我从我一个朋友那儿扫过一眼那位幸运女士的资料,没看太清楚,只看了眼照片,我那朋友就急急忙忙把资料藏起来了,不过,这人我正好认识,你也认识。” 高寒愣住:“啊?怎么可能!咱俩一起认识的女孩子,除了你妹妹,我两个堂妹,再有就是那帮女同学,好像里面没有姓方的吧?” 苏行哈哈一笑,干脆也不卖关子,压低声音道:“就是咱们最近刚关注的那个美女主播,叫方三妹的那个。” 高寒:“啊?” “绝对没错,我看美女的眼力,你该相信。” “……”高寒到不是不相信,只是忽然忍不住想,难道三妹是大众脸,特别容易撞脸? 他刚才还觉得三妹和自己那个堂嫂,不对,应该是前堂嫂长得很像,不过他只见过一次照片,还是根本看不太清原本模样的结婚照,再就是婚礼上远远见过一次,并不熟悉,也不敢保证自己没看错。 苏行可不管自家哥们儿在想什么,拽着他去网吧,也没开游戏,直接开直播,现在他对这个主播更感兴趣。“这位可是真真正正的女土豪,不过突然发了大财之后,不去花天酒地,可着劲儿造,到是玩起直播来,到挺健康的,值得鼓励。” 原时空有人被忽悠到,方若华一家三口也昏头转向,若华接到万用合理化卡片的提示,看过解释性文字,登时无语——接受遗产变富豪什么的,未免太魔性了点儿! 方肖到是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就算是戏剧化了些,到肯定有用。” 他好歹比闺女多吃几十年的饭,比女儿更理解金钱的作用——你要是个有钱人,无论你做出多么不符合常理的事,看见的人最多也就是嫉妒一下,觉得你钱多得烧得慌,不会往别的稀奇古怪的地方想。 第十章 将见 钱这种东西,有时候的确万能! “要真有这么一大笔钱就好了,马上给我萱萱姐买房结婚。” 方若华鼓了鼓脸,叹气,萱萱姐是她发小,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睡在一张床上,吃一个碗里的饭,老大不小了衣服还混着穿,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前阵子萱萱姐谈了一个对象,两个人都是北漂,感情越发好了,想结婚,但房子是个大难题。 她把自己这几年赚来的积蓄数了数,呃,连个厕所都帮衬不上。 可惜,这笔遗产能看得见摸得着,就是除了用于慈善方面之外,绝不能使用,就是有一分钱被私用,卡片立刻消失。 在他们一家三口没有回家的时候到无妨,宇宙商城负责善后,但他们一旦回去,肯定有人得到风声,一家子或许就不得安宁了。 要是这笔钱真能用到还好,到时候安保方面可以用钱来补足,问题是,他们面上是富豪,其实还是普通小市民,这事儿就颇为麻烦。 而小时空的物品,全部不能拿回本时空,连想做点儿倒卖生意都不成,他们回了家,还是一穷二白,不对,至少直播收入能用,父母也有退休工资。 夏芬哭笑不得:“你们爷俩未免愁得太早了,现在还是想想怎么让咱们闺女顺顺当当跟那个叫什么项君的掰了才是正经。” 方肖也笑:“咱们一家,老夏你入戏最深。” 虽说在这儿呆了已经有好几个月,他也知道,他现在身处不太靠谱的民国,还是一部小说当中,可是却丝毫没有真实感,就是女儿再一次面临离婚这事儿,他都一点儿感觉也没有,到是女儿遍体鳞伤的回来,让他着实心惊胆战,过了这么久,才稍稍缓过劲儿。 幸亏当初那个贵妇人承诺的都做到了,方家二老的身份安排得很周密,背景干净地很,早年留洋美国,后和一个张姓小军阀因为救人而结仇,背井离乡四处流浪,到几年前张家被孙家灭了门,这才安定下来。 二人有一独生女儿,自幼娇宠,落难时流落在外,不知踪迹,这个女儿,就是方若华了。 不光身份,连同他们生活的一些痕迹也都齐全,连照片都有,全家福足足有一整本儿,虽然只是他们家本来的全家福做旧修改而来。 这些东西可省了方家好大的力气,也只有第一个小时空有这等福利,以后恐怕要从宇宙商城里买道具想办法弥补了。 方家一家,最近的生活过得平淡,也就夏芬念叨那个项君几句,方肖和若华父女两个,几乎要把他忘在脑后,但顾长生一行人,却托了各种关系寻他,顺便也要平事。 顾长生不是一般人,他是海内名士梁中奇的得意弟子,就连现任大总统对梁中奇,也要敬上三分,孙家虽然在阳城强横,不怎么给大总统面子,但明知道顾长生和那群所谓的革命党沆瀣一气,也不敢光明正大地逮捕他,只能密捕,否则就是顾家也要说话。 以他的身份实力,现在回过神,缓过劲儿来,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月余过去,孙家讨到了好处也松了口,他们的人终于在一个秘密联络点儿等到了项君。 这日,天气正好,顾长生难得忙里偷闲,坐在方家庄一处凉亭里喝茶。 茶叶还是方老爷自己炒的,只是寻常的野茶,味道却很好,顾长生想到自己曾在书房里看过的一组照片,方老爷那么大一个大男人趴在地上,小小的,肉墩墩的女儿骑在他背上意气风发,温馨至极。 在当下照相是件极为严肃的事情,人人都一本正经,忽然出现这样的照片,还真让人觉得有趣,他都想以后成亲生子,也要多照几张。 正品茶,好友乔军气冲冲冲到半山腰,坐在长椅上大喘气,脸色涨红。 “怎么了?” 乔军这一脸愤怒,欲言又止的模样,到把顾长生逗乐了:“谁惹得咱们乔大总管不高兴?” 乔军哼哧了半天,向来憨厚的脸皱在一处,气道:“那个项子南,他居然不顾组织纪律,把外人带到联络点儿去,万一要是泄密,出现问题,以咱们现在的情况,说不定要连累其他同志们。” “哦?” 顾长生略微蹙眉。 远远山坡下,夏太太夏芬正半蹲在地上和两个老农说话,她穿了一身素色的旗袍,头发用花布包裹,言谈举止斯斯文文,对着自家的佃户也没有丝毫高傲,浑不在意地抓住一把泥土细看,一见到有几分自己老师的风采。 乔军显然也看到这一切,脸上涨红,叹了口气:“不说这些,总之找到项君就是好事,人家方老爷,夏太太一直在担心……” “找到项君了?” 忽然一道女音传来。 乔军吓了一跳,猛地低头,就见方若华一只手提着裙子的一角,一只手挎着一个藤篮,篮子里还搁着一把小蘑菇。 正值春寒料峭,山上的雪还没有全部融化,方若华一开口口中便吐出一团白雾,到衬得她双眼朦胧模糊。 “不知道……他有没有受伤,还请乔大哥带我去见他!” 方若华的声音有点儿哽咽,脸上没有露出多少表情来,眼睛里却晶莹闪烁,显然颇为担忧。 “噗!” 屏幕上一大群粉丝大笑。 “咱们三妹还挺能装的!!!” 就在刚才,方若华还和粉丝互动,说要把项君那个渣男的老底掀干净,看他还能不能和谢冰心做光明正大的神仙眷侣,这会儿到成担心丈夫的好妻子了。 小说中虽然项君也和谢冰心暧昧不清,时不时秀恩爱,但当时谢冰心替项君报信,说项君的妻子方若华被抓,做了叛徒,提醒大家小心,还帮伤患包扎伤口,帮人做饭,又温柔又和气,很是刷了一大波好感。 和谢冰心比,区区一个叛徒自然不被放在眼里,项君和谢大小姐恋爱,祝福的人还挺多。 但现在可不同,方若华受重刑却一字不吐,任谁听说也佩服不已,要是项君还露出点儿爱慕别人的意思,肯定招人不满。 第十一章 套路 “支持三妹!” “三妹先甩了项君才对。” “我只要三妹过得好,项君和谢冰心才不自在,根本不必多做什么。” “大家入戏够深的,哈哈哈,我也入戏了!” “同入戏!” 一群粉丝代入感极强,简直要忘了这只是直播,项君和谢冰心也仅仅是小说中的人物。 方若华也不看屏幕,面上显出几分急迫,连片刻都不肯等待,直接叫人驾了辆马车过来。 如今马车,黄包车什么的,在阳城还是属于主要的交通工具,汽车很少。 “我想见他!如果不方便,我可以找地方等,等他过来。” 顾长生笑了笑,轻声道:“好,放心,人已经住到阳城酒店了,很安全。” 乔军犹豫了一下,欲言又止,却终究没有多说什么,他总不能说,项君冲到聚丰茶楼那个联络点,背上还背着一个女人,而且对那个女人关怀备至的,虽然只说是朋友,是救命恩人,可他本能地觉得,让方若华和那个女人见面并不妥当。 阳城酒店是一个法国商人建造的,虽然现在的老板是个中国人,但装修风格还是偏向欧式,方若华在光洁的地板上稍稍迟疑,放缓了脚步,似乎有些情怯。 顾长生并不催促,乔军到是有点儿不自在,尴尬的很。 “套路啊套路!” “三妹套路很深嘛,这是等那个项君做出更离谱的事好去捉、奸?” “我不关心这个,我只关心美男子顾长生的联系方式,手机号有木有?微信报一报!” “高能,高能,开始了,开始了!” 大屏幕分成两半,一半由方若华带着参观酒店,另一半则显示的是一间酒店客房里的情景。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举步向前走去,顺着顾长生的指引走到3803客房,忽然僵住,一动不动。 屏幕上弹幕也为之一清,仿佛所有人屏息等待。 乔军脸上抽搐了下,张了张嘴,到底低下头去没敢出声。 半开着的屋门里传出轻轻的抽泣声,隔着门帘,只看见一高大,一柔弱的身影相偎相依,拥在一起。 男子高大,身材颀长,面容俊朗,一双眼睛带出几分怜惜,女子娇小玲珑,米黄色的长裙,配上细高跟的,银白色的鞋,衬得雪白的肌肤晶莹剔透,确实是个美人。 “呜呜,子南,你在我心里就是经天纬地的大英雄,我爱慕你,是我自己的事,为什么相遇这么晚,我真想在你很小的时候就遇见你,我们两个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可现在不行了,我只能低在尘埃里,在尘埃里仰望你……” 项君似乎忍不住,用力把谢冰心抱在怀中激、吻。 门外三人目瞪口呆,乔军本来想推门的手都停下来。 “我们,不能,不能这样。”谢冰心一咬牙,握住项君的手,“你,你,嫂子还在牢中,我们不能……” 项君一手捂住她的嘴,一脸的痛苦绝望:“她不是你嫂子,别这么喊,当年我是为了爹娘娶的她,娶她的是我爹娘,我和她说不上话,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她那样守旧的女人,只会让我窒息,和她在一起,还不如和一块儿木头在一起痛快,我只喜欢你,只愿意和你在一起,你放心,我马上要娶你……哎呀,见到乔大哥太激动,最要紧的事居然忘了说,不行,她被孙家抓走了,聚丰茶楼那里再不能呆,以前我经常到这儿来她也知道,那个人什么都不懂,到牢里别说受刑,被稍微吓唬吓唬,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她都会说!” 谢冰心被吓了一跳,浑身发抖,楚楚可怜:“那可怎么办!” “别怕!”项君抬起头,一脸的狠意,“如果那个女人真当了叛徒,就不要怪我大义灭亲!” 顾长生:“……” 乔军愣住,简直尴尬地恨不得地上有条缝,他一头钻进去再也不出来,连看都不好意思看方若华一下,恨恨道:“可恶,有辱斯文!” “咳咳!” 顾长生轻咳两声,板着脸,心里叹息,可不能再让向子南继续丢人现眼! 方若华低着头,纤细的肩膀垂下,一动不动。 乔军心有不忍,皱起眉,满腔愤怒——子南简直太过分! “啊啊啊啊!” “好酸,好酸!” “三妹小心,可千万别笑出声来,对对,把嘴角收回去,板着脸,眼泪可以保留!” 这么一闹,本来粉丝还因为项君污蔑三妹义愤填膺,这会儿到只剩下可笑。 鸡皮疙瘩起了一身的方若华无奈的很,是她自己挑的时机,自己主动要受这份儿罪,闭着眼也得熬过去。 项君一侧身把谢冰心护在身后,满脸警觉,双手握拳,肌肉紧绷,看到顾长生和乔军慢慢一起走进门,这才松了口气,苦笑道:“修齐,乔大哥,你们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孙家的人找到了我们!对了,我刚想去找你,现在发生了紧急状况,咱们聚丰茶楼那边绝对不能再去,哎,说起来也是我不好,以前出入没刻意瞒着方若华,她……” 说到这里,他面容严肃,目中略带几分狠厉,“她知道我常去的几个地方,现在她落在孙家人手里,聚丰茶楼说不定已经被监视起来,我是冒着风险来报信,可惜咱们在孙家没安插人手,否则做掉她还能保住这几个据点,现在恐怕只能撤退……” 乔军一脸气愤,张了张嘴,一句话还没说出口,项君就把谢冰心拉到身边:“这次谢小姐为了救我,付出很多,恐怕也暴露了身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孙家很有可能盯上了她,我们必须保护好她,保护好谢家的安全,否则我便是罪该万死!” 方若华:…… 他怎么就不想着保护好他妻子的安全?项君的父母是被他送到舅舅家去,却把妻子随手扔下,完全不理,要不是他漫不经心,原主也不会那么倒霉,被他连累,还让孙家的人抓了去,但凡他对原主有对谢冰心一分的心意,哪怕只帮原主求求情,那个可怜的女子至少就不会死不瞑目。 心中腹诽,面上到显得心如死灰。 第十二章 怒怼 听了项君一番话,乔军登时气道:“你胡说什么,又是什么样子,怎能如此诋毁弟妹,枉费弟妹她,她,哎,你可是有妻子的人,别在外面胡搞……”他终究是敦厚人,有口德,没有指着谢冰心的鼻子骂。 不等他说完,也不能那人反驳,方若华已经慢慢走上前,站在项君和谢冰心面前。 项君一愣:“你是?”眼前的女人实在很眼熟,只是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儿见过! 乔军:…… 谢冰心本能地扯住项君的衣角,也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一种危机感,这其实是件很奇怪的事,她是阳城名媛,家世虽然一般,但论起才气容貌,整个阳城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强的,不知多少年轻的贵公子以和她约会为荣,什么时候和女人站在一起,会轮到她有危机感? 来到民国以后,方若华很喜欢如今常见的上衣下裙的服饰,但更偏爱旗袍,她以前在家里时就喜欢,但那时候家境只能算普通,买不起手工订做的高档货,现在可不同,他们一家子,三个人都痛痛快快地过了把瘾,各种传统服饰尽情穿戴一回,今天她就穿了件改良的旗袍裙,银灰色的,一直拖到足踝,腰身细得很,上面绣了大片大片的鸢尾花,配她脖子上的鸢尾花吊坠,越发显得身段窈窕。 真正比容貌,方若华的确没有谢冰心那么漂亮,但女人的美,有时候并不只在皮相。 谢冰心身穿洋装,但她是娇弱的,卑怯的,容易让人怜惜,却并不像眼下的西方女子那般放得开,于是这洋装便成了噱头,不说不伦不类,也不大切合。 方若华穿旗袍,但她穿得大大方方,就站在那儿,腰梁挺直,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说不出来,和现在大部分的女子不同,不是传统女人的守旧,也不是西洋女子那种豪放,很独特,是自然而然地自信大方。 顾长生想,似乎方家人都一样,和别人比,他们活得痛快,没有国内老百姓那种压抑感,像自己这样出身的人,自以为见识高远,但依旧看不清前路,迷惘而痛苦,可他们不一样,他们的眼神明亮透彻,永远充满自信,对待地位卑下者并不高傲,对待身份尊贵的也不自卑,仿佛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安全的,温暖的,让人向往! 因为有这样鹤立鸡群的气质,人们的视线总会追逐他们的身影。 方若华叹了口气,这会儿项君已经反应过来,“你是……方若华?你出来了?” 说到底,他和原主做了多年夫妻,不知是什么缘故,方若华和原主看起来便是同一人,气质再不同,容貌分毫不差,项君乍一看没认出,也不可能永远认不出。 这一认出人,先是惊艳,他大概没想到自己的妻子还有这么漂亮的时候,随即警惕,目光湛湛地瞪过来,不自觉护谢冰心护得更严密些。 “不必紧张。” 方若华轻轻笑了声,似乎有些薄愁,有些落寞,却是腰梁挺直,颇有一些铁骨铮铮的味道,“子南,你我二人夫妻多年,可惜你还是不知我,你说和我在一起,就像和一根木头在一起一样……多可笑,木头能日日夜夜照顾公婆,还有项公子你,能为了给你筹学费,生活费,日日做针线活,寒冬腊月还帮人洗衣服,劳累过度落了胎也不敢说,只怕耽误你读书……仔细一想,到还真像根木头,也罢,你说什么是什么好了,谁让当初我落难,得了婆婆一饭之恩呢?” 项君平日也是能言善辩之人,可不知为何,面对眼前的方若华,却不自觉有点儿心虚气短。 “有一点,我却不敢苟同,我方若华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女子,但也有骨气的,知道什么是是非曲直,更做不出背信弃义的事来,不为你项子南,只为大义所在,孙家便是将我扒皮抽筋,不该说的,我自认为也能做到一字不漏,这一点无需你项子南相信,凭心而已!” 乔军眼睛一红,越发无地自容,高声道:“方小姐高义,我们都铭记于心,你放心,要是子南对你不好,伤害了小姐,我就是豁出命,也要为你讨回公道!” “乔大哥言重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看项君一脸木然,目中露出几分愤怒又看了一眼谢冰心,只觉得她再怎么装怎么忍耐,那股敌意却还是隐藏不了。 谢冰心轻咬着嘴唇,抬起头,满脸的坚定:“方小姐,你肯定是误会了,你被孙家的人抓了去,子南也很担心,可他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就是再担忧,也要为组织考虑,只能痛下决心,舍己为人……” “嗤!” 方若华一张嘴笑出声,眼角眉梢间也不免露出一分轻蔑,只淡淡地道,“是,他顶天立地,所以哪怕他连累我被抓受刑,日日苦熬,看不见天日,看不见未来,我也心心念念想着他,只盼他平安无事……他也的确是平安无事,一边谈情说爱,和谢小姐互诉衷肠,一边还要考虑怎么暗杀了我这根木头,以绝后患!” 项君登时满脸通红,瞠目结舌,谢冰心脸色也变了变,还想说什么。 不等他们开口,方若华就抢先道,“行了,项公子也不必多言,君既无心我便休,既然你已经和我,不对,是从来和我没有感情,那咱们就离婚,如今都民国了,男女离婚不算常事,却也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丑事……还请顾公子和乔大哥,为此做一个见证。” 说着,方若华从手提袋中取出笔记本,拿出钢笔,递给顾长生:“不知道能不能请顾公子为我们二人写一封离婚书?” 她对此时的规矩,到底是不怎么清楚。 顾长生盯着她半晌,抿着嘴唇,始终一言不发,低下头慢慢写道:“方氏若华,自十六岁嫁项君为妻,至今四年,期间孝顺公婆,操持家业,绝无过失,今项君移情别恋,故二人协议离婚,从今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第十三章 离婚 方若华面无表情地拿过笔,认认真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递给项君。 项君一愣,略有些迟疑,他以为自己应该欣喜若狂,很早以前他就想过,无论如何都要和方若华离婚,那是他的枷锁,是他最厌恶的人,只要能离婚,让他做什么都愿意,只可惜他项君不能不顾老迈的父母,不敢违背父母的意愿。 现在如愿以偿了,可却感觉心里涩涩的,有些古怪,尤其是一转头,见乔军一脸愤怒,顾长生眼神冷漠,他就不免心下一沉。 事情不对,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不是应该高高在上地休掉方若华,告诉她,他们两个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方若华不是该痛哭流涕,苦苦哀求? ……她都被抓了,为什么不去死? 这些心思都见不得人,项君一点儿也不想承认,他心里有一种隐秘的期望,就是方若华挨不住刑,在大牢里招供,出卖了自己,那他现在就能占据道德制高点,和冰心之间再无任何阻碍。 “你要还是个男人,就赶紧把离婚书签了,看看谢小姐,眼泪都要掉下来,你就放任你的救命恩人一直做一个勾引别人家男人的贱、货?” 谢冰心脸色煞白,呜咽了声,浑身颤抖,大声吼:“你胡说,我不是!” 说完转身就跑。 项君咬牙,脸色难看之极,怒瞪了方若华一眼,飞快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拔腿追了出去。 乔军脸色大变,气得简直想把这混球痛揍一顿,绞尽脑汁想安慰安慰若华,却实在没法开口。 方若华自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伤心,长长地吐出口气,同样认真地签名。 幸好一切顺利,很简单的离婚书,只剩下登报,二人婚姻就算彻底终结。 她忽然觉得有点儿好笑,似乎她这阵子一直在离婚,刚才那一通怒叱,把早就积压在心里的憋屈,郁闷都给发泄出来,痛快极了。 她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放得开,可能是离开原本熟悉的环境,身上的包袱都被卸掉,自然就变得放得开,也敢大声说话了! “呼!” 以前老觉得生活平平淡淡,像她这样平凡的人一辈子也不会经历大风大浪,现在却觉得以后说不定要狂风骤雨都享受一遍。 也没有不好,平淡的日子过得,不平淡的也能过,一家人在一起,什么样的生活都很好。 从酒店出来,方若华顺手买了一份报纸,两份杂志,从刚才开始,直播间就安静得很,静悄悄一片,此时忽然一下子就爆炸了。 “好爽,好爽!三妹威武!” “明明知道是假的,可看得我就是咬牙切齿,恨不得自己冲进去把那个项君暴揍一顿!” “我只觉得每个人的演技都一流,这可是直播不是录播,一次就得过!”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 “别怕,我养你。”——方家阿默。 忽如其来的飘红打赏,又让直播间静了三秒钟。 “土豪,三妹家第一只土豪现身!” “没想到我们家三妹有一天也混到有土豪临幸的地步了!” “三妹一看就知道也是个大土豪好吗?” 方若华扫了眼屏幕,视线落在方家阿默这个名字上面,不用猜都知道这人是许默。 在直播间看到他这个大奇葩,方若华也不得不承认,虽然没有半点儿让他那简直如情话般动听的语言打动,谁知道那家伙又犯哪门子毛病,看了什么催泪言情跑这儿找存在感来了,但心中着实踏实许多。 看,这个直播间沟通的,的确是地球,是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多年的家。 她和许默是初中和高中的同学,一开始也没什么交集,她学习中游,信奉勤能补拙,许默那是最出类拔萃的尖子生,学神,上课睡觉,下课发呆,考试从来不守规矩,答题有时候一口气写上七八种解法,有时候懒洋洋地就写个结果,照样全年级第一,全市第一,能把第二名比得想举刀自杀! 说来也是孽缘,老师眼瞎了,偏偏让她和许默同桌,同桌好长时间,发现这小子顿顿只吃半个馒头,加一小袋咸菜,或者两块儿红豆腐。 这孩子肯定家境困难,方若华不觉得自己是个圣母好人,但做人基本的同情心肯定有,眼看着他这样,心里不好受得很,于是难得地努力套近乎,天天带大份盒饭,辛辛苦苦帮许默补充营养还得顾及他的自尊心,说自己减肥,吃不了那么多。 许默也不知道拒绝,方若华给他什么,他就照单全收,后来还学会点餐了,再然后就登堂入室,晚上回家一起和夏芬煲的上好的汤。 再之后嘛——看看他今天打赏的利落劲儿就能明白,哪里像是家里穷的。 有一回隔壁班的班花跑过来说了一大通话,说什么天兰集团有个助学计划,能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出大学学费…… 说的虽然是这个,但瞧班花通红的耳朵,缠绵的语气,她们一帮吃瓜群众一致认定这是班花春心萌动,等着他们共谱一段儿纯洁的校园恋情。 许默却一脸茫然地道:“你没钱上大学?需要多少?”一边说一边转头冲方若华道,“给我纸笔,让她写张欠条,大学四年四万差不多,凑个五万,不用利息,不谢!” 全班同学都愣住,那班花也傻了眼,到是没有生气,只有些尴尬,转身跑了。 许默还莫名其妙地很,也是从那之后,方若华才仔细探究了下,弄明白这家伙一点儿都不穷,似乎有很多大公司都上赶着给他送钱,要买他手里什么东西,他稍微漏一点点儿就比工薪阶层赚一辈子还赚得更多。 只是钱多钱少对这人来说还真没多大意义,从来不穿名牌衣服,不注重口腹之欲,身为一个男生,还不喜欢车,连懂都不懂,而且一年到头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房。 第十四章 稿子 方若华知道这人不缺钱,也没有戒掉给他带饭的习惯,许默还是家里的常客。 等到上了大学,两个人因为时常在一块儿,就自然而然地被情侣了,许默少根筋,人家一说,他就真当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当时方若华也有点儿虚荣心,就没说破。 但是,让她和一个上了大学还一本正经地告诉别人,他的父母正在星星上旅游,每天都看着他的人真正交往,她还真有点儿压力,而且或许是两个人太熟悉的原因,方若华觉得自己不爱许默,也爱不起来,到是高飞这么一个大学风云人物忽然出现,而且对她很有兴趣的样子,没多久她就挡不住糖衣炮弹,高高兴兴和人家谈起恋爱来。 即便现在想想,方若华也没有觉得后悔,谁还没做过美梦?高飞可是天才,从个二流学校考到名校博士的天才,全校一半以上女生的梦中情人,远看就闪闪发光,手段也高,各种花样能让幸福得像公主,换别人也不会不答应。 至于后来冲动过去,婚姻失败,那得另说,就是门当户对,看起来特别匹配的夫妻,也可能离婚,眼下离婚还是什么稀罕事不成? “三妹,你被土豪吓呆了?” “发呆的三妹也美如画,话说刚才我好像看见只帝王绿的镯子,是我看错了吧?” 方若华回过神,干脆笑道:“今天再发发福利,带你们转一转民国的街巷。” 不看屏幕上一群嗷嗷嗷的叫声,让高智能隐形摄像头飞到半空中,随手拿起杂志来看,其中一份就是小说月报——也不知道她的小说现在如何,编辑应该已经看到了吧? 方若华带着一群粉丝漫步在小巷内,时不时就找到小饭店,甚至小摊去吃一点儿美食。 街对面就有一家酒馆,酒到是不怎么样,下酒菜却是颇为地道。 糖排骨最妙,颜色鲜艳,汁水十分香甜,方若华吃了一口忍不住眯了眯眼,一脸的餍足。 眼下这样的时代,人们大概才更珍惜一丁点儿的平安喜乐,至少方若华觉得,同坐在酒店里一边吃饭,一边喝酒聊天的老少们脸上的笑容惬意又温暖,好像把生活中那些痛苦忧伤绝望都暂时抛下了。 吃完这一顿,下一顿就没有着落! 方若华伤春悲秋一下,隔着屏幕,所有的粉丝们却只觉得女主播这是赤裸裸地炫耀! “好饿。” 苏行肚子咕噜噜,转身去泡方便面,没办法,做饭的阿姨还没来,他只能凑合了。 只是吃着方便面看人家啃排骨,吃螃蟹,那滋味简直不要太酸爽。 还有几个好美食的刷屏帮方若华继续拉仇恨——“虽然没有尝到,但看色泽,看三妹吃的这个样儿,绝对天然无污染,有一回我们家家宴,我三舅弄到据说是特供的好东西,比起这种也好不到哪里去!” “三妹,需要群演吗,不要钱的那种。” “能暖床,会卖萌,上过大学,物美价廉,只管饭就行了,三妹,求包养啊!!” “三妹,女神!我的女神啊啊啊!” “你们也太夸张了,这女的长得也就一般般,有钱了不起啊,有钱不去整整容,污染社会!” “喷子,滚!” “哪来的无脑黑,滚粗!” 世上永远不会缺少黑子,一群观众三下两下就把人给轰走。 隔着屏幕,许默盯着若华的脸,他一向分辨不出人的美丑,只知道若华是美的,和若华不一样的都是丑的,轻轻巧巧地点击键盘,很快就追踪到那个黑子的电脑,唔,若华说这样不好,不过,他也许可以说自己是为了救人才这么做?救人总是好事! 方若华一点儿也没被影响,这会儿摆脱掉项君,轻松得很,又因为知道屏幕后面有一个许默,心情更好,一边享受美食,一边显摆逗弄这帮观众粉丝,从来到这个小时空以后,一直不安宁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了许多。 此时此刻,位于阳城通万巷里的小说月报编辑分部内,老编辑徐峰进了门,照例搓了搓手脚,练了一套拳,把外套搭在衣服架上,慢慢坐下来开始审稿。 他今年四十有五,当编辑才当了八九年,早年不是从事文字工作的,是个武夫,专门为人押镖的趟子手,不过后来受了伤,又蒙贵人看重,这才找到这么体面的工作。 也该他有福气,幼年时家境还好,上过私塾,后来拜的师父又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儒将’,虽然习武,却是书香门第出身,要不是没了科举,那也是能考进士的主儿,他收的徒弟,各个都是上午习武,下午和晚上读书,文武并重,徐峰不成才,书却没少读。 别看他曾是武夫,但徐峰在编辑部里面,却是个出了名的温吞人,感情还很丰富,当了八九年的编辑,审稿还是不紧不慢,再幼稚的稿子,别人看得心烦,他也能认认真真看下去,只要有一丝闪光点儿,就不吝回信指导,所以整个编辑部,他审阅的稿件最多,当然,也最慢。 可是就算再慢…… 整整三个小时捧着一份儿稿件看,还看得一会儿微笑,一会儿咬牙切齿,那就有点儿奇怪了。 前前后后编辑部七八个编辑,找了各种借口往他办公桌前面晃悠。 终于,徐峰擦了擦眼睛,把稿子收起来装到信封里,笑道:“陆先生,这儿有一份儿稿子给您看看。” 一群编辑:…… 陆先生是谁? 那是柳半城的原配夫人,身为一个女子,在丈夫另娶小夫人之后,没有怨天尤人,也不肯留在柳家,还顺顺利利地把孩子带出来单独过,除了娘家家大业大势力大之外,她本身的能力也不可小觑。 陆先生在他们编辑部当总编,那是看在和报社老板是世交的份上,编辑们心里也有数,不是特别好的稿子,很少劳动到她,可是但凡她赞一句的新人作家,不多时都会功成名就。 最近的新锐诗人,名满江南的才子戴信芳,当初穷困潦倒,四处拿着小说投稿,陆先生无意中看到了他的稿子,就笑说他更适合写诗,不过还是收了他的稿子,还给他比给新人更高的价格,说是买他的未来。 没过三年,戴信芳果然成了著名诗人,到现在也对陆先生感激不尽。 “看来徐峰是淘到宝了!” 众人纷纷感叹。 第十五章 生活 方家别墅 夜幕降临,周边一片漆黑,方家却是灯火辉煌,房顶上的大吊灯五彩斑斓,方肖隔着窗户向外看去,能看到满天的繁星,偶尔也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鸡鸣狗吠声,墙外边隐约还有嬉笑声。 不少人领着孙子带着孙女,在墙外席地而坐,借着方家透出去的光亮,或聊天或下棋,还有年轻人津津有味地读书看报,有孩子拿着纸笔做功课,妇女借着灯光缝缝补补,好不自在。 其实庄子里铺设了电线,也有电灯,这地方原有一所教会中学,后来出了点儿事,学校搬迁,渐渐荒芜,不过各类设施还算齐全,方家庄正好建在此处,就占了个大便宜,虽然处于阳城近郊,各种设施却齐全的很,要不然方家恐怕还不敢这么灯火通明着,现在这电线可不好拉,没有门路,光排队就得等待漫长的时间,而且电费非常贵。 也正因为电费太贵,这电灯整个庄子上愿意用的人寥寥无几。 方家的别墅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家中一应电器都能自如使用,这电费也用不着交,到是省了不小一笔钱。 也幸亏地处偏僻,外人难至,否则这不交钱就能用的电,恐怕会很惹人眼! “岁月静好。” 方肖幽幽道。 夏芬抬头看了他一眼失笑:“你这文人的酸臭气我看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看看你闺女,多知道珍惜时光,每天时间安排得密密麻麻,你到悠闲,天天去街上闲逛。” 父母逗咳嗽,方若华充耳不闻,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练习绘画。 以前是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还没那么多钱,而且当年正适合学习的时候,她年纪又小又爱玩,对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书法班上了一个星期,绘画班上了半个月,到是读了大学以后自学了一点儿素描,还很一般,连业余也不大算得上。 现在来了这类小时空,身上再也没有乱七八糟的担子,又不能上网,而且脑子似乎比以前好使许多,学习不光不是负担,还成了乐趣,不学习做什么? 如今趁着无事,方若华的生活趋于规律。 每天早起五点起床,锻炼到六点,吃早饭,吃过饭到十点,将近四个小时读书写作,十点到十二点出门逛一逛,看一看这个已经消失的时代,十二点多吃饭,有时候在外面,有时候在家,下午如果顾长生在家,就是教学时间,顾长生不在,就接着读书,看报纸,写作,最近顾少爷很忙,三天里到有两天总看不见人影。 至于晚上,吃过晚饭后,则练习绘画,一直到十点半进入睡眠状态。 她喜欢画画,从小就喜欢,奈何小时候贪玩没有毅力,长大了后悔却找不到那样好的学习机会了。 这些时日,她过得相当充实,连开了几天的直播,那帮粉丝不光不觉得无聊,还钦佩至极,好多人都说要是上学的时候能有这种韧劲,说不得也能读名牌大学走上人生巅峰了,当然,想努力什么时候都不晚,以后可要改变改变生活状态,整天除了上班就是打游戏,看电影,玩手机的日子,未免太颓废了,健康的生活有益于身心! 叮叮咚咚,叮叮咚咚。 方肖和若华慢吞吞把视线收回,落在夏芬摆弄银元的手上,张了张嘴都没说话。 罢了,她喜欢就让她玩,老太太来到这个时代到是重返青春,越发的年轻活泼起来。 前两天若华收到了稿费,千字两元,一共得了八十块银元,连方肖都惊了,民国有些老百姓过得是真苦,饿死的不知凡几,可文人,读书人,过得也确实是滋润,同样是写文章,方肖当年在杂志上,报刊上发表,也就赚个烟钱,酒钱,女儿赚的不少,不过也多是辛苦钱,想赚得多,就要辛辛苦苦,日日夜夜地写作,看看现在,自家闺女轻轻松松写了四万多字而已,赚来的按照现在的购买力,足够普通人家一家三口滋滋润润地过上许久。 其实他们不太清楚,别看那些知名作家动不动千字五元,八元的,瞧着千字两元不算高,但千字两元这个价格,在阳城来说已经绝不是新人作家能拿的,一般新人能拿千字七角八角,那就是前途无量,方若华算是特例了。 “明天小说月报发行,咱们姑娘的小说应该要发出来了?”夏芬脸上露出一点儿古怪的笑意。 方若华还是低头画画,充耳不闻。 她这篇文写的时候确实用了心,但写完修改好寄出去,马上就淡忘了。 毕竟这篇小说不是为了她自己而创作,而是为了原主。 想到原主,方若华这么个冲淡平和的小姑娘也不免叹了口气,她不知道那个在大牢里‘出卖’丈夫的小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却知道作为项家的童养媳,方若华很敬重自己的丈夫,她不懂什么大道理,可她知道丈夫是读书人,读大学的,按照以前的说法,那就是个进士老爷,自己就是再苦再难,也得让丈夫安安稳稳地把书读完。 项君拥有的一切,全是原主连求都不敢求的东西,可她费尽心力想要抓住的丈夫,却轻而易举地舍弃她,恐怕没有半分不舍,在小说中,原主死去的时候,项君正在陪着谢冰心买胭脂,听到消息,也只是唏嘘了声而已,谢冰心到说了声可怜。 小说月报算是国内比较出名的刊物,读者很多,不少政商名流都有订阅。 阳城首富柳家,老宅坐落于城东开明路,可以说多半条开明路都是柳家的。 柳东来穿了件儿长褂,坐在躺椅上,左边石桌上摆着一残局,手里拿着杂志,细细看上面的一篇小说——“荆衣记?” 他向来没有附庸风雅的毛病,读书不多,也没有读报看杂志的习惯,因为小说月报现在是阿青任主编,他闲来就不免看看,男人嘛,年轻的时候贪花好色,到了半老的年纪,心思淡了,还是怀念原配。 老婆,老婆,那是老的更好!柳东来近些年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原配才是真正的妻子,你有一房子的钱,她是你的妻子,你一文不名,她也是你的妻子,后头的那些年轻的,漂亮的,柔情蜜意的,说得再好听,对你好,看得也是你的钱! 第十六章 感怀 柳东来读了一段儿,觉得写得不错,他是没读过太多的书,可他觉得,这篇小说就是不怎么识字的老百姓听了,也会觉得好,里面有一股让人心动的味道。 能从一介白丁,一手把柳家发展成如今的模样,除了早年靠了外家的势力以外,他本身也能力出众,性情坚韧,却惯常不懂什么叫伤春悲秋,这回读了这篇,居然也掉了三两滴眼泪。 他想起以前了。 阿青也是名门闺秀,阳城淑女,当年求亲的人能从阳城东边排队排到西边去。 他身份不够,打阿青的主意,手底下那帮人没有一个看好,就他那种大老粗,而且还是刚刚显露出点儿手腕,远算不上能耐的小商人,凭什么娶人家陆家的小姐? 可他也不知怎么了,还就是心里跟猫抓似的痒痒,那会儿真觉得要是娶不到老陆,以后的日子就再也没有滋味。 结果还真让他抱得美人归,阿青在家里是个说一不二的,她爹娘疼她的很,拗不过女儿,还是让女儿下嫁。 犹记得当年新婚夜,柳东来意气风发,得意得恨不得抱着媳妇狂奔三百里。 她是个贤惠人,嫁给自己之后吃了很多苦,他生意失败,她咬紧牙关自己动手做各种家务,伺候他穿衣吃饭,把他打理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那双拿笔的手,因为做针线活戳得伤痕累累,还跟着他去跑生意,去求家里的兄嫂们帮忙,后来民国了,开放了,她也离开家门,在饭局上替他挡酒,替他招揽客人,堪称贤内助。 有那么一段时日,他那般地努力,其实心里头最大的念想,是有朝一日能给阿青买一套配得上她的首饰,只是等首饰越来越多,钱也越来越多,阿青就老了,皮相再不是那么美,嘴也不那么甜,又来了能说会道的小姑娘,他也学会了在外面逢场作戏,恩爱夫妻的感情也就变了味儿。 在金思思出现之前,他并没有想过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去,更没想过让阿青难堪,但那会儿他被迷了眼,被金思思的美貌,被她洋学生的身份,还被她众多的年轻追求者堵住了心,蒙上了眼,于是他就失去了阿青和孩子。 “呵!” 柳东来摇了摇头,挤了挤眼睛,又恢复悠闲自在的模样,把杂志扣在桌案上,低声呢喃,“秀娘是个好女人,只可惜是个傻子,就不知她这个男人是精明还是愚笨了。” “呵,毕竟是小说,虚幻的很,没准儿能有个好结局。” 小说月报上只刊载了上篇,写得温馨唯美,但他能从里面读出一股说不出的悲凉来。 柳东来笑了笑,男人的劣根性他知道,像秀娘那么任劳任怨的女人,男人一开始能念一点儿好,将来恐怕要嫌弃了。 “老何,下个月的小说月报别忘了给我拿过来。”念叨了一句,柳东来沉下心,又去看后面的评论,阿青给写的,足足写了两页版面,显然是爱得很,也是,他们夫妻生活多年,口味向来一致。 谢家大门前,项君牵着谢冰心的手,恋恋不舍,谢冰心也不舍得:“项郎……”一句话未完,泪水便滚滚而落。 项君伸手捻去晶莹的泪珠,脸上露出一抹森寒:“放心,我不会让你受委屈……” 谢冰心连忙掩他的嘴:“别说!我就是有点儿难受……其实,跟她计较什么,她一个村姑,脑子里都是封建思想,又没读过书,是你们家的童养媳,如果不紧紧抓住你,她还怎么活,说起来,都是我不对,那天我不该避走,要是好好安抚她,跟她说清楚,她也不会那么绝望,绝望到连离婚这种话也说出了口,她跟你离婚,以后可怎么办,我们,我们不能害了她!” 项君脸上露出一抹苦意,用力把谢冰心拥在怀中:“你放心,我虽然和她没感情,可我也不是无情无义,以后她就是我的亲妹妹,我们项家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着她,就让她在我爹娘身边吧,我爹娘也习惯了她的陪伴和照顾,我不能给她爱情,可还是能给她一个家。” 两个人偎依在一起,窃窃私语,如胶似漆。 “对了,我写了一篇小说,就是写……我和你的爱情,等会儿你帮忙看看好不好,要是好,我就给报社寄过去,发表出来,让大家都看一看。” 项君顿时失笑,点头道:“好。”他终究还是舍不得走,两个人悄悄进了门,溜到谢冰心的院子里,院子里的花树都冒了绿芽儿,葡萄藤架子下面还放着画架。 “看什么呢?” “……我在想,那天我帮你画的画,还是不够好,什么时候咱们再画,我帮你画一辈子!” 项君笑道。 谢冰心脸上一红,随手拿起小石桌上的杂志翻看,本来只是假装的,这一看,挑眉道,“陆老师居然也作评了,这是哪位大家有这么大的脸面?方三妹?没听过。” 蹙了蹙眉,脸上隐隐约约闪过一丝不快,她谢冰心算是阳城名媛,也曾托人给陆先生带过话,想要拜她老人家为师,可惜,一直以来,连陆先生的面也没见过一次,递过去的稿子,一向是有去无回,毫无音信,现在忽然冒出一个没听过的新人,一出现就是小说月报最好的版面,陆先生还亲自作评,她怎么会舒服? 面上却只是长叹一声:“看来陆老师也沦落了,这不知是哪个权贵家的千金写东西玩呢!” 带着几分嫌弃,谢冰心很随意地靠在项君怀里,读了起来,项君也贴着她的后背看。 这一读,两个人都有些不自在,不过,小说写得很好,两个人都要承认。 文章这种东西,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谢冰心有点儿不服气:“我要写,写得比她好,她这东西,都是些下里巴人的玩意儿,文笔是不错,可没有道理,还童养媳呢,这不是宣扬老封建思想?女人难道只能在家里伺候公婆,照顾丈夫,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生活了,这都什么!” 项君半晌没有说话,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点儿不自在起来,总能从小说里看到些莫名的影子。 第十七章 读书 小说月报每月发行一次。 《荆衣记》的上篇发表出来,读者们对其评价很高,就连很多大家族的夫人,太太们,平日里读报刊多为附庸风雅,对这一篇小说也是极为看好,还难得写信给杂志社,编辑部这边光各种信件就收得手软。 陆先生又一次写了长篇的评论,还邀请了好几位大家来作评,对小说的评价都很高。 当然,私底下也有些评论家对这篇小说很不看好,说是什么开历史倒车,宣扬封建传统思想,赞美童养媳什么的,还说是在女***的紧要关头,这篇小说别有深意,让人不得不警惕。 此种言论还挺有市场。 编辑部那边到不怎么当回事儿,徐峰经验丰富,一看就笑道:“由着他们吵,吵才能吵高了销量嘛。” 真正读懂了荆衣记的,都不会说这种屁话,不说故事情节,只是品位书中细节,他就读到了作者的博学多才,还有超乎想象的进步思想。 比如说小说女主在监狱里做得那个梦,在梦中对菩萨吟诵的那首诗,梦中秀娘一首致橡树,她向往的平等,独立,尊重的爱情跃然纸上。 “等咱们下篇出来,这种话就不会再出现,如今吵得越热闹,以后方三妹的名气就越大,大家可以准备庆功宴了!” 编辑部里的众人登时都笑,回头忙忙碌碌地准备下一期的发行。 这日,谢冰心和项君参加个读书沙龙,是项君和一群学生朋友一块儿组织的。 前些时候项君出事,好长时间都心神不宁,躲躲藏藏,现在平安,这类聚会他还是非常热衷参与进去,这一次,更是带着谢冰心一起。 都是年轻学生,正是慕少艾的年纪,谢冰心是个美人,还是个很有气质的大美人,一出现立即便成为焦点。 “这是我写的小说,还请各位雅正。” 谢冰心自以为写得不错,一篇爱情小说——《我和他》,讲的就是她和项君的爱情故事,描绘得非常唯美,她那种想被珍视,想被爱怜的感情都表现得还算深刻。 一帮学生纷纷吹捧,谢冰心的文笔虽然稚嫩了点儿,可这种文艺范,文青们还是愿意读一读的。 一边读一边说话,互相搭台捧场,说着说着就说到小说月报的《荆衣记》来,没办法,最近就是这篇小说最火热,喜欢的不喜欢的,总要看一看,不聊这个话题,就好像落伍了似的。 谢冰心本来还很矜持,一提起荆衣记,心里就有一股火,勉强压下去,到底还是压不住,话里话外不免透露出几分轻蔑,脸上却还有十分的担忧:“方三妹写这些东西,因循守旧,若让老百姓读了,怕会有不好的风潮,哎,陆先生一世英名,是我们女子追求进步的领路人,可别因为这个方三妹,再名声受损!” 周围几个年轻人登时面面相觑,噤若寒蝉,没一个人再吭声,唯独项君应和了两句,项君钟情于谢冰心,自然不会反驳自己喜欢的人的话。 两个人说了半天,转头看别人都躲在一边窃窃私语,项君不禁皱眉:“怎么了?” “呃,没什么……” 几个同学对视一眼,想了想,还是把一份今天新出来的小说月报递过去。 “项君,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先看看再说!” 项君神色一动,接过来,还没有打开,脸色就变了变,封面上大大的‘荆衣记’三个字,出现在最显眼的位置上——沐丝小姐强烈推荐!当代女青年必读书目! 无数夺人眼球,夸张至极的评价,让项君和谢冰心都变了脸色,强忍着不悦,打开报刊,翻到荆衣记下篇,读了起来,一开始,项君的表情还算平静,但读着读着,脸上就浮现出一抹惊愕。 谢冰心的心里更是五味杂陈,十分古怪。 别人也就罢了,她和项君心里有鬼,一读这篇小说就浑身不自在,上篇还好,秀娘这样的角色数之不尽,但是到了下篇,项君实在忍不住要对号入座——这分明写得就是方若华的故事! “不可能!”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是巧合罢了。” 是啊,方若华哪里有本事写小说,还写出这样能让陆先生几位大家都交口称赞的小说! 别管项君二人怎么想,反正小说月报这边发行量大幅度提升,读者们普遍反响很好,因为这个,方若华的稿费还提升到了千字五元,这是相当不错的稿费了。 编辑部 徐峰哼着小调洗了把脸,刚刚练完拳,身上的汗水还没有下去,脸上就显得红光满面,一群编辑嘻嘻哈哈。 “徐哥,你今天去见那个方三妹?你要带小姚去吧?太偏心了。” “就是,我们也想出公差啊!” 编辑部这边工资还可以,但是出公差有补贴,而且伙食费,车马费还给报销,尤其是这回不用出远门,大家伙都想去。 而且做编辑的都有了经验,看作品不说十成十知道未来前程,但也总能八九不离十。 像方三妹这般的,就是有前途的那种,文笔才华足够,更要紧的是有贵人相助。 就说如今,不过月余,方三妹之名就在阳城传开了,她就是远远算不上什么大作家,也在这个作家圈子里留了一点儿名声,不至于让人一问三不知。 当然,主要还是陆先生的功劳,否则文人相轻,她这区区一篇小说,还真算不上什么。 可幸运有时候对一个人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方若华也挺高兴的,四个飞行摄像头飞出,一家三口坐在餐桌上看直播,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各方面的反应。虽然没有网络,这会儿到也有点儿能直接和读者交流的氛围。 “不得了,我们姑娘说不定能流芳千古了。” “流芳不流芳到无所谓,看见项君的脸色,我就想喝上一杯。” 方若华以前很少发脾气,可性子再好,也不是个木头,冰块儿,在大牢里受了那么长时间的罪,这会儿看到项君不痛快,她就高兴。 一群粉丝也看得挺开心——“演员演技都不错嘛!” “看看谢冰心那副孔雀开屏的小模样,演的真好,怎么样,你们这帮男人难道看了就没有心痒痒的感觉?” “咳咳。” “咳咳咳,朕表示想看三妹掉马甲!” 第十八章 会面 方若华说要喝一杯,此时心血来潮,果然取出一瓶酒,浅蓝色的酒液,一打开瓶盖,淡淡的果香飘来,一入鼻腔,口水自然分泌,光是气息就让人觉得五脏六腑为之一清。 “呼,好酒,而且还不怎么贵!” 方肖忍不住抢了一杯,细细品尝,露出一脸陶醉,就着西湖醋鱼,清蒸鸭子,炝炒蛤喇,颇有些快活似神仙! 这酒水是方若华从宇宙商城里买的,别看宇宙商城中那些高科技物品,还有一些奇怪的技能类物品价格高得让人连看都不敢多看,但这些满足人口腹之欲的东西,真是便宜得很。 就说这个不知名果酒,加加减减,买一瓶只需要人民币六百元左右,似乎不算特别便宜,但看看效果,能养身能美容,据说还有瘦身效果,区区六百,大白菜价了。 方肖和夏芬一喝就上了瘾,恨不得每天都喝上两瓶,奈何方若华的收入紧紧巴巴的,还有一个消耗钱财的大户——合理化卡片在吞金,这种好东西,只能偶尔尝一尝。 到是美食能放开来吃。 完全不用去商城购买,本地的美食就极好,肉类都是纯天然粮食喂养,蔬菜绝对没有农药残留,尤其是家里现在掌勺的大厨,那是精通南北菜系的好厨子,当年御厨的后人,方肖当了一辈子教授,就是去五星级大酒店腐败,吃得东西也有点儿比不上如今的家常菜。 叮咚,叮咚。 门铃忽然响起来,方若华搁下筷子出去开门,一开门,就看到一个穿着长褂,一脸憨厚的中年男人,还有一个穿着旗袍,留着学生头,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女孩儿。 徐峰还好,小姚特别紧张。 “请问,是方三妹,方老师家吗?” “我就是。” 小姚顿时瞪大了眼,闭上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果然,方三妹就是自己想象中那种形象,典雅大方,气度雍容,温柔中透着坚强,要不然也写不出秀娘那样好的女人来……只是,未免太年轻了些! 徐峰笑了笑,也不管小姚那傻样儿:“您好,方老师,我是徐峰,小说月报的编辑。” 他比来之前更谨慎三分。 没来之前不知道方三妹的身份,但他觉得方三妹可能是家道中落的人家出来的,能吃得上饭,可家中绝对不会富裕。毕竟现在写文为生的,虽然穷人肯定很少,穷苦人家的孩子也读不起书,但真正富贵人家的子弟也不多见。 当然不是没有,不过那些富家公子,千金小姐写出来的东西,像他这种经验丰富的编辑一看就能看得出来,文字再优雅,也透着一种风花雪月的浪漫,有些编辑说那是情调,也的确很多人喜欢读,可他一读,能感觉到的总是伤春悲秋,总是无病呻吟,反而是那些中等人家,苦读出来的文人写的东西,或者质朴些,却很有内容。 方三妹的文字,在徐峰看来,即便还稍显稚嫩一点儿,却是瑕不掩瑜,非常的有力量,而且文字中有一种残酷,但残酷之后,却是温暖的坚定。 怎么说呢,就像是作者站在未来,俯瞰这段儿历史写出来的东西,再多的苦难也没把读者吓住,看过之后心头一紧,过去就是海阔天空,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 没想到能写出这种文字的女子,居然还真是个千金小姐!还没进屋,只遥遥看一眼园子里的布置摆设,就知道这是大户,而且是很有品位的大户人家。 “请进。” 方若华可不知道这两位心中所想,对他们的到来却不意外,她本来觉得得再多写一些东西,才能小有名气,谁想到一篇《荆衣记》居然很有运气,得那位陆先生的青睐,一下子地位拔高许多,编辑部不来人才有鬼。 徐峰和小姚被请进书房,和方若华细谈了三个多小时,最后满意而归。 一出方家庄,徐峰松了口气,得到方老师许诺,下一篇文章还在小说月报发表,他就安心了,小姚眼睛却一红,啜泣了声:“方老师好可怜!” 徐峰哭笑不得:“你这小丫头,别胡说八道,方老师多潇洒的人,可怜什么!” 虽然方若华没有明说,但他们有心,还是从方家庄那些佃户口中了解到一点儿东西。 比如说,方老师真得蹲过孙家的大牢,前阵子才遍体鳞伤地逃回来,几乎一只脚踏进了地狱,比如说,方老师离婚了,在她为丈夫坐牢受苦的时候,那个男人喜欢上另外的女人,嫌弃她这个糟糠之妻。 “你这小丫头回去以后别什么都乱说,方老师的意思你还看不出来,对她来讲,相爱便在一起,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便离婚,没有什么对得起还是对不起,她看得清楚,也不为此伤怀,你就不要挑事了。” “知道。”小姚郑重应下,但心中却还是有不平之气。 她其实知道方老师的前夫是谁,好像是叫项君的,也写过一些文章,虽然没在小说月报发表过,阳城其它报纸上多有他的文字。 那人好像去年还被称为阳城四才子之一,看着人五人六的,满嘴仁义道德,没想到私底下也是这种人! “方老师多好的女人,你没有看致橡树?这首诗出现在这么一篇小说里,有点儿可惜,它本身就很好很好,值得我们大家去读。” 如今新诗到底还是比较少,优秀的更少,忽然出来一篇,着实让人眼前大亮。 至少小姚这样能在眼前的环境下,还出来工作的事业女性,没有一个能不被吸引的。 小姚愤愤不平地哼哼,满肚子闹心,徐峰忍不住笑,还是太年轻,这个傻孩子,不论方老师的前夫是什么人,他离倒霉的日子恐怕不远了,等方老师真正名扬四海,她的前夫说不定会被从里到外被扒了皮,就是不知道这人的心性好不好了,要是心性够好,到也无妨,心性不好,也许就再也爬不起来。 “小姚,以后你就负责方老师,注意些,别咋咋呼呼的,永远长不大。” “我知道啦。” 小姚笑眯眯应了,低下头上下看手里的盒子,透明的玻璃壳,里衬是暗红的呢绒,看起来颇为奢华。 徐峰看了一眼摇头:“你这孩子也真厚脸皮,这种巧克力是洋玩意儿,贵着呢!” “人家方先生诚心给,我要是不要,拉拉扯扯地也难看,唔,好吃,拿回去给我们家妞妞,她肯定喜欢。” 第十九章 想法 送走了徐峰二人,天色也就晚了,方家三口又说了会儿话,就回房休息,这次徐峰过来,还送了陆先生的名帖,邀请她去参加陆先生五十大寿的生日宴。 方若华想着陆先生,还有点儿睡不着,虽然到这个小时空时间不长,但陆先生的大名,她也是如雷贯耳。 陆先生出身江南陆家,家里父兄都是外交官,常驻法国,外祖是燕大的教授,祖父曾任京师大学的校长,她自己也是著名作家,京师女学的名誉校长。 可以说,自从陆先生离开前夫之后,人生才真真正正地重新开始,在柳家,陆先生洗手作羹汤,只是个家庭妇女,但离开柳家,她就是受人尊敬的社会名流。 当年方若华在学校那就是小透明一个,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从来都是中不溜,老师,有名望的教授什么的,说不定连认识她都不认得。 还有原主,原主的心底深处,向往着那样自由的,洒脱的,让人尊重的生活,可惜她短短二十年的生命里,永远只是一个卑微的姑娘。 面对公婆,面对丈夫,她始终低着头,丈夫嫌弃她没读过书,没有文化,那种嫌弃和冷漠,就是从来不说出来,只要是人都感受得到。 原主其实有一颗敏感的心,项君心里有没有她,她自己明白,只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牢牢地抓住那个男人,又因为那个男人,对文化人越发的向往。 或许就是这等情绪混合在一起,连方若华都不免有点儿忐忑。 忐忑地吃了一大碗水果沙拉,这才洗洗睡了。 天气渐渐炎热。 夏芬找到了新的乐趣,在地边上教方家庄一群小孩子读书,她好好的数学系教授,精通的是数理化,做了一辈子的学问,教的都是大学生,现在逗弄起小孩子来却也是一样高高兴兴。 “我高兴,我乐意,这儿的孩子们多听话,又认真又刻苦,可不像家里那帮小兔崽子,一个看不住就给我出幺蛾子,知道吧,你孙吴师兄还当着我的面跟我说,现在搞研究的没前途,有钱的才是大爷,想要评职称,要论文发表,可以花钱买,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你瞧瞧这话,这都什么玩意儿,怪不得如今高校里风气都那么差……” “师兄那是开玩笑呢。” 方若华哭笑不得。 幸好自己没什么天分,没落到妈妈手里,当她的女儿那是被娇宠着,疼爱着,当她的学生那才是吃苦受罪,明明大学应该轻轻松松,老师教授们只管上课,哪像自己这个,管东管西的,比人家亲爹妈事儿都多。 在这方面,她爸爸就和妈妈的性格截然相反,方肖学历史,讲究中庸,讲究无为而治,学生们愿意学,他就倾囊相授,学生们不想学,他也绝不勉强,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 就说现在,夏芬来了小时空也不肯歇着,总想找点儿事情做,方肖就乐不思蜀,逛街混茶馆,摆弄文玩古董,家里随便卖个什么手表之类就能得不少银钱,古董又不贵,他玩得高高兴兴,丝毫不觉得空虚寂寞。 方若华想了一回爸妈,深感这二位适应力都很惊人,干脆坐下来继续写东西。 她这回想写一本书,桌子上各种资料堆了一大堆,厚厚一沓,看起来到像是要写什么鸿篇巨著,实际上,她只是想写一部通俗小说——《上官婉儿传奇》。 这也是方若华看过这个时代的诸多书籍之后做得决定,这个小时空没有专门写传奇人物的小说,人们也不关注,也就是读史的时候偶尔读到一点儿,仅仅一扫而过,很少有人专门去写。 其实不是上官婉儿也可以,她只是想写一写历史上的女子而已。 前几天花大娘过来,跟她抱怨了件事儿,说花大娘一个远房侄女,本来好好一姑娘,因为父母疼爱送去读了几天书,就变得莫名其妙起来,穿着暴露,打扮得花里胡哨也就罢了,还整天跟着一群不着调的女孩子们出去玩,甚至看上了早有妻子的先生,还口口声声说什么追求真爱无罪,爱情和婚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她们女子要解放,要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几乎要把她娘给气死! 方若华也发现,现在女孩子们真是有点儿奇怪,好多人都觉得西方的一切都是好的,女子追求解放也一切向西方看齐,还学得很不到位,不去学好的地方,到把那些糟粕当真理,就说阳城这边,那几个所谓的交际花到成了争相效仿的对象,女学生们勾引已婚男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都什么和什么! 也没办法,这就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她就想着让这些女孩子们知道,就算是封建王朝,女性地位低下的时代,也依旧有女性不沉溺家庭,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即便她们的命运可能很不好,但她们绝不缺乏反抗的精神,绝不是没有思想。 方若华稳稳当当地坐下来整理大纲,她打算写的上官婉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真是历史中的上官婉儿,而是她心中的一个女性形象,聪慧胜过男子,能力胜过男子,心性也丝毫不比任何人差的一个女人。 写作对方若华来说是熟练活儿,但是写一本符合当下审美的长篇,就不那么容易了,一连好几天,她都在调整大纲,直到陆先生的生日到来。 给陆先生挑选礼物,一开始方若华打算送本书,后来想想,书这种东西私下里互相赠送借阅便很好,作为礼物就不大合适。 陆先生生日宴,宴请的都是社会名流,礼物中规中矩比较妥当。 方若华想了想,翻找了下,找出一个钻石胸针,这还是当年新婚的时候她去买的,那时候流行佩戴胸针,她手里这一个是国际名牌,做工极为精致,再让人出去买一个红木的盒子来配,想必陆先生会喜欢。 第二十章 宴会 去参加陆先生的生日宴,方若华难得没有穿旗袍,换了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九分袖,白色的棉袜,半高跟儿的红色凉鞋,上了淡妆,粉红的唇彩,显得很年轻靓丽。 她以前很少化妆,就是当年和高飞约会的时候打打粉底液,画画口红什么的,平时都是素描朝天,主要是长相一般,自然没有美妆的欲望。 再者也是没办法,化妆技能没有点亮,普通淡妆还行,画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妆容非把自己画成妖怪不可,连睫毛膏都不会用,假睫毛更不会戴。 好在她一向安于现状,随遇而安,也没因为自己没长成个大美人就怨天怨地怨社会。 此时稍微装扮一下,对镜自照,居然感觉还不错。 “妈,我皮肤是不是白了?” 夏芬凑过去看了看,轻笑出声,伸手摸了把女儿的小脸蛋,果然娇嫩,好像真正又回到了她青春无敌的二十岁,这孩子刚过来的时候,面黄肌瘦,他们老两口心疼的不行,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至于是不是变得漂亮……因为女儿在她心中一直很好看,到也没觉得有特别明显的改变。 好吧,问老妈这种问题,从来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阳城大酒店 “这是哪儿的酒店,求去围观!” “同求。” …… 方若华并不回话,只端着杯酒,接受身边主人的指点,四顾看着周围衣香鬓影,客似云来,觥筹交错的场面微笑,只是不知道,她也是别人眼中的一抹风景。 衣衫虽不奢华,气质却独特,容貌虽不绝美,可也秀气可人,不得不说,在二十一世纪算不上多特别,可来到这个小时空,她还真有些不卑不亢的现代女性风范,当然,更主要的这是一具新鲜面孔,而且陆先生还满脸慈爱地拉着她的手说话。 “本来不想大办的,奈何身在红尘俗世,朋友多了也有烦恼。” 陆先生眉眼间从容疏阔,大大方方地让方若华挽着自己的手,“一会儿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你写东西的时候,可以和他们笔谈一番,或有益处,不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你自己要心里有数。”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点头,陆先生一下子就笑起来,“哎呀,看我,到底是老了,啰嗦得很。” “得了陆先生的这几句啰嗦,我都怕一会儿出门被人敲闷棍。” 一句话逗得陆先生又笑起来。 周围的宾客都有些意外,不知道那个女子是谁,看样子真合了陆先生的眼缘。 她老人家性情和善,很少拒人门外,曾经扶持过许多贫寒的文人,但她与人交往向来有分寸,再提点那些文人墨客,也是疏淡有礼,很少像今天这样笑颜如花。 五十岁的女人,似乎应该已经没有美貌,但任何一个见到陆先生的人,都不能说她不优雅美丽。 那帮正看直播的粉丝们都眼冒红星儿。 “忽然发现这确实是在演戏了。” “就是,真实世界里怎么可能连个老太太都有这么高的颜值!” “今天忽然想烫个大波浪卷儿!” “今天忽然想把压箱底的大红口红挖出来试试!” “吾觉得三妹有可能带起一波复古妆容!” “什么叫复古,所谓流行三十年一轮回,没准儿现在又该流行民国妆了。” “三妹用的哪个道具师,强烈提议推荐给现在那些民国剧的剧组。” 粉丝里面纯粹看热闹的多,可观看的人数直线上涨,总会有懂行的人,这个宴会大厅里,从各种摆件,杯盘桌椅,到客人们身上穿的,戴的,头型妆容,完全的民国范,一点儿都不差。 方若华直到现在,听粉丝们偶尔提一句这个,都有点儿别扭,好在习惯了也就不至于心惊,幸亏第一个小时空是民国,时间近,能布置得很像,只要肯花钱,也非不可思议,以后要是去了别的小时空,那才真得仔细些。 “来熟人了,那是项君和谢冰心?” “主角终于露面了啊!” 方若华本能地回了回头,可惜人太多,没能看见,当然,她也不怎么想看到。 项君却是心里一咯噔,实在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合看见自己的……前妻。 他几乎不记得自己有几个月没见过方若华,仔细想一想,好像印象中,这个女人的脸早已经模糊不清,她到底是不是长成现在这个样子,他也不大清楚,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这个人只是长相相似而已,并不是自己那个村姑前妻。 谢冰心也有点儿烦躁,实在不明白,怎么哪里都有这个女人!她怎么能混到陆先生的宴会上来! 自从上一次被这个女人指着鼻子挖苦之后,事情虽然没有传扬出去,当时在场的人没人多话,但她总有点儿不自在,感觉她那些朋友们看她的眼光有点儿奇怪,只要她们一提到项大哥以前娶过妻子,她就浑身不自在,再也找不回当初的不以为意。 幸好她的朋友们都知道项大哥以前的童养媳,是家里给安排的,普通的农家妇女,根本配不上项大哥,都觉得两个人离婚很正常,项大哥和她在一起,那才是天生一对儿,让她觉得舒服多了。 只是,终究有影响,似乎连和项大哥在一起,也没有以前的甜甜蜜蜜。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回过神来,努力微笑,胡思乱想什么,她快和项大哥订婚了,他们两个人会高高兴兴,快快活活地在一起,根本没有那个方若华的事儿。 项君这两个人究竟藏着什么小心思,只有他们两个知道,方若华沉下心,干脆好好享受宴会,毕竟有美食,有美酒,但凡能让陆先生引着她过去说话的人,还都是字字珠玑的大师级人物,自己只是旁听,也受益匪浅,虽然藏拙,到底生活在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论底蕴和人家没办法相提并论,光看见识,到也颇有可取之处,对这些大师来讲,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时不时能有振聋发聩之言,纵然稚嫩,也很值得培养,于是大家都很愉快。 第二十一章 暗潮 到生日宴结束,方若华也没和项君说话,项君到犹豫了下,仿佛打算过来,只是身边有谢冰心在,以谢冰心的能力,只柔情似水地撒撒娇,就让人难以招架了,自然没可能让项君脱身,到省了她的麻烦。 陆先生虽然待她亲近,可先生忙得很,她也不能不知道分寸,宴会一结束,便告辞而去,不好打扰陆先生送客。 到是那几个陆先生的老友,对她的印象很好,听说是家传渊源,方若华读书识字都是父母教导,还相约要登门拜访云云,就算是客气话儿,周围人看过来的眼神,也着实让方若华有那么一丝飘飘然。 一离开阳城酒店,黄包车还没有叫,方若华就看见顾长生和乔军立在道路对面。 顾长生一身长袍马褂,像个旧家族的少爷,乔军粗布短打,到像他的伴当,远远看着,看不清楚表情,只方若华似乎觉得顾长生扫了她一眼,随即转开头,像是不认识她似的。 “美人!” “三妹,摄像头对过去,对过去,我要看美人!” 屏幕上登时热闹起来,这帮观众到比刚才在酒店宴会时更添活泼。 方若华哭笑不得,顾长生的容貌真有那么好?的确是不错,尤其是气质与众不同,但在现代社会,电视上的小鲜肉们好看得不知凡几,怎么都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三妹啊,你还小!” “三妹啊,你不懂,这是纯天然,无添加的美男子!” 好吧,还是满足他们的欲望,谁让这些粉丝们此时是她的衣食父母?指挥摄像头飞了过去。至于她,她可没那么不知趣,谁知道顾大少爷是不是在做什么,万一是不该她知道的,岂不是惹麻烦? 伸伸手叫了辆黄包车,回家。 陆先生的生日宴上,千金名媛们有小轿车接送的也不是没有,她这样轻车简从,没有男伴儿的属于另类,让一众揣摩她身份的人心生意外,只是陆先生在那儿看着,也没人趁此时过去献殷勤。 顾长生看见方若华径直走了,也松了口气,沉默了下,低声道,“查实了?是蒋菲?” “没错,她就是孙家那位少帅的人,要不是这一次咱们损失太大,让她露出了马脚,我们不会怀疑她,谁能想到那么一个弱质纤纤,每日都要吃药的小姑娘竟然是个职业间谍。” 乔军压低声音道,“其实按照纪律,善后工作不该你来做。” “别人更危险,尤其不能让项子南知道!” “呵。”乔军冷笑,“项子南向来怜香惜玉,咱们那儿就他对蒋菲上心,一点儿警惕性都没有,要不是项子南执意要收容蒋菲,还过从甚密,什么都不避讳她,事情还不至于这般麻烦!也不会有那么多同志牺牲……哎!” 按说他不该对子南心存怨念,毕竟子南是他们志同道合的同行人,也的确出色,组织想重点培养的精英,即便有一点儿傲慢,冲动的小毛病也无伤大雅,是人总有缺点,可近些日子他的种种作为,实在让乔军看不过眼。 顾长生轻轻取出怀表,打开看了看,伸手压住帽檐,并未转头看身后的咖啡馆,举步就走,两个人堪堪走到对面,轰隆一声,随着地动天摇,咖啡馆里半面墙倒塌,一时尘烟四起,迷蒙一片。 周围行人尖叫出声。 咖啡馆里的客人们四散奔逃。 外面巡捕吹着哨子跑过来。 项君和谢冰心刚离开酒店,就被爆炸声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他一手护住谢冰心,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过去,仿佛看到废墟旁边半趴着一个熟悉的人影,身形单薄,满身血污,挣扎着抬头,只谢冰心手脚冰凉,连站都站不住,他也就没有细看。 方若华同样吓了一跳,还没反应,摄像头应急程序,飞速转动拔高,只照那一片废墟,略去血腥场景。 也不知道……有没有牵连无辜,方若华心里一咯噔,陡生惶然! 屏幕里也一片静默。 “好大的场面!” “直播……真炸?” “好浪费的样子!” “这是布景吗?应该是布景,影视城?能看出在哪儿不?正经大制作电影的手笔了!” 粉丝们五花八门的说法,方若华却没有力气在意,随心说了几句,就关了直播,即便她已经在大牢里走了一圈,但还是有些不适应这类场面,以前只是听人说哪里又发生枪战,哪里又在杀人,毕竟没有亲眼目睹,冲击力不大。 转头四顾,方若华忽然发现大街上的行人也就慌乱了一下,该做什么还做什么,仿佛习以为常。 回到家,方若华再次见到顾长生,表现得平平淡淡,只当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只是转天天还没亮,顾长生便匆匆过来,一见方若华便道:“方小姐,我记得您家有一种伤药,效果特别好,不知道能不能割爱一点儿?” 他蹙着眉,神色焦虑,略带歉然,显然也知那等药物必然昂贵,可还是开口讨要了。 方若华什么都没问,把自己治伤的药膏都翻出来给他,连庄子里花大娘家忽然来了一个走亲戚结果卧病的后生,也当不知道。 直到一天后,见他面色平静,眉眼凝和,又变成温文尔雅的公子哥儿,心里才放松,果然是纷乱的年代,不可能只有自己打人,而自家不会挨打! 夏至将临,暑气渐多。 方若华怕热,懒得出门,一直窝在书房中写作,上官婉儿传奇已经开始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反响很好,不光有女性读者,连很多男性读者也纷纷来信交流。 她这本小说写得很细,也写得很慢,查找了非常多的资料,对于大唐的风俗文化,政治民生,都有详尽真实的描述,还有人,千古一帝和她身边的那些人,那些皇室宗亲,大唐名臣以及他们的私生活,要不是有身为历史专家的父亲在,恐怕她真不敢下决心这么写,不过,方若华的文风绮丽,适合写这样的文字,娓娓道来,读者眼前不觉展开一幅盛唐风光。 区区一部通俗小说,到被评为读起来有读史书的厚重和味道,未曾写完,方若华已经被尊称为先生,名声日盛。 在家里,这几天方若华忙碌,一向清闲自在的方肖,也忙了起来。 就是当日在陆先生生日宴上,方若华结交的那几个老先生的缘故,他们都是文人墨客,性子自由,不懂客套,说来拜访,果然转天便至,方肖自然要出面接待。 第二十二章 大学 方肖居然和他们很能谈得来,夏芬都感觉有些奇怪,别看自家老头子在大学校园里呆了大半辈子,可却是个很时髦的老男人,衣食住行俱讲究,用的手机,电脑,都要最好的牌子,最高的配置,姑娘到要捡他用剩下的东西使,还爱玩个游戏。 网游那种年轻人才喜欢的东西,他竟然还有大半年不睡觉,爬起来开电脑呼朋唤友打副本的时候。 这么一个时髦老头,竟没几天就与几个‘酸文人’称兄道弟,熟络得不行,成日一起喝茶聊天,探讨学问,凑在一块儿一整天也不觉得无聊。 几个老头子谈天说地的,越发熟悉,因为方家庄地段偏僻幽静,环境也极好,又有以前的小藏书楼,现在的小图书馆,茶水点心吃进口中都熨帖的很,没过月余,到是日日来报道。 其中一个李老,李修齐,到得最勤快,称呼一个老字,其实四十有八,放在二十一世纪,尚且是中年。 不过如今看,泛白的长衫,整整齐齐的半长胡子,花白的头,言行举止到真有几分老先生的气派。 这日李老过来,正好看见方肖洗手作羹汤,亲自煮了一大碗牛肉面,捧了给媳妇送去,登时大笑:“看来女性的地位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他是老派作风,家里妻子,儿媳,宴客时上不得桌子吃饭,但本人却不排斥那些新派人,可遇见方肖这样,愿意给妻子烹茶倒水做饭的,也有点儿意外。 夏芬此时正坐在书房里给两男三女,几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讲化学,讲得兴起,干脆摆弄简单的试验用具,给他们来了一次‘火山爆发’的小实验。 不光男孩子,连女孩子们都眼睛亮晶晶,听着她徐徐道来,全神贯注。 李老怔了下,视线落在桌子上,上面有几套手抄本的书,上书初等化学,初等物理种种字样。 还有一些教学大纲,上面勾勾画画,修改的痕迹很多。 在旁边,就是一个小小的实验台。 李老不懂这些个东西,但也看得出,眼前这位半老徐娘的太太,对这个很是精通,若非如此,也不会有眼前的教材出现。 “不得了,贤伉俪都是大才!” 不光是这两夫妻,连他们的女儿也见多识广,很有些能耐。 他老人家是京师大学的前任校长,早前身体不好,已经退下来,如今在阳城安度晚年,后被阳城大学聘请,去学校任教,结果到仿佛找到了第二春,越发兴致高昂。 这也正常,阳城大学的教学环境和资金都不是京师大学能比的,虽说京师大学建校时间早,可这几年风气坏了,校方迂腐守旧,如今更是只注重教国文,靠着几个以前翰林院出来的,年过七十的老先生撑门面,至于化学,不对,在京师大学叫格致,完全不在意,生源一年比一年少,到是各地的新学校陆续有几家越发办得好。 李老如今在阳城大学,待遇高,受人尊重,学生们也活泼有生机,他怎么可能不喜欢? 只是阳城大学就是新学校,建校时间不足十年,校长心有沟壑,更注重理工教学,但有一点儿,在国内理工方面不成系统,还没有专门的教材,老师很不好找,目前学校里只有一个美国人,还有一个留美学生暂时充任,他们这些老师偶尔提起来,也隐隐叹息。 即便李老是教国文的,也是个脑子清明的国文教授,往日他自己还常常和学生们谈:“国文不可不学,那是咱们国家的根,但不研究西学,我们国家还不知要落后多久!” 他时常为此忧虑,听说校长打算在学校里筹办化学实验室,材料实验室什么的,正在四处寻找人才,今日见到夏芬的表现,心下吃惊,愣是在书房门口席地而坐,侧耳倾听。 他自己不懂这个,津津有味地听半天,却也觉得好像懂了许多,慌忙写了张龙飞凤舞的便条,找人送去学校,把他们学校的教师给招了来。 黄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西装笔挺,斯斯文文的洋学生先是不以为意。 外教查理有点儿兴趣,但因为一开始夏芬教的都是初级的东西,也只是觉得她上课很有水准,深入浅出,非常专业,但越听,两个人的表情越严肃。 查理还拿出笔记本飞速地速记。 至于曾经留学欧美的张若桐张先生,满脸不可思议,总觉得别看眼前这位女士讲解的简单,但这种化繁为简的能力中透露出来的底蕴,完全不会比他在欧美遇到的那些教授差,他不敢说,他甚至觉得,可能人家夏先生水平更高? 当然,这大约只是错觉! 李老登时大喜,惊为天人,强自按捺才没有冲过去拉人家的手,勉强让夏芬在几个学生面前保持了自己的风度。 “夏先生,您放心,只要您答应来我们阳城大学教书,我亲自去找校长,给您谈待遇,保证让您满意。” 其他人也纷纷应是。 夏芬哭笑不得,没成想兜兜转转,来了这个小时空,居然还有人让她去当老师。 她和方肖当了一辈子老师,到不排斥这个,只是要教这个时空的大学,恐怕不能跟以前在大学课堂上一样讲课了,教导的学生毕竟底子太浅,不过也无妨,夏芬别看风风火火的,却是个好姓儿的老太太,平时工作清闲,时常给亲戚家,邻居家带孩子,由浅入深地教导学生,不比正经的中学老师差。 哎,当时美其名曰是为了将来带外孙外孙女做准备,如今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外孙了。 想了想,她也就答应,至于待遇,那到也无所谓,方家如今不差钱,而且有了大学老师这样的身份,在当下就算有了社会地位,不是坏事。 李老也是个有趣儿的,一看夏芬答应,干脆一网打尽,连方肖,甚至带上方若华,都要他们去学校讲课。 阳城大学因为钱够多,校长还承诺愿意供优秀学生赴美留学,他在美国也有人脉,已经和几所著名大学谈好了留学生的问题,今年吸引到很多报考的学生,老师就不大够,正经的才学高的好先生,不会轻易跳槽到他们学校,老校长又宁缺毋滥,到现在教师也不多。 这回李老推荐方肖,方若华,可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方肖水平如何,他心里有数,方若华只凭现在手中的作品,让她来讲一课试试,以他的面子,应该没问题,至于之后能不能任教,相信明眼人都会心里有数。 至于学历,这个到没被安排好,不过如今通讯不畅通,方肖说自己曾经留洋海外,也没人较真,至于夏芬,就说是家中父兄都是这方面的专家,她自学成才,也不会有人非要刨根问底。 第二十三章 事业 阳城大学 一楼最大的教室里,再一次座无虚席,门口窗外都站着些人。 方若华一只手撑着书桌,侃侃而谈:“物理学是一门十分有趣的科学,它研究的是声,光,热,力,电等诸多生活中可见的现象……” “现在给大家看一个我自己制作的小玩具。” 随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仿古木制的八音盒,轻轻打开,登时有音乐响起,两个小人翩翩起舞。 教室里学生们屏息凝神。 方若华笑起来:“有趣吗?这就是物理科学的力量,我现在拿工具把这个音乐盒打开,让大家更直观地看一看它的内部结构究竟是什么样子!” …… 整个教室里鸦雀无声。 “别看这只是一个小玩具,要制作它,却需要我们了解并且能熟练运用很多的物理学知识……” 方若华以前最多就是当过家教,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的学生讲课,好在她做了几年的主播,只要把台下的学生当成屏幕后的粉丝,讲起课也是游刃有余。 “怎么样?” 李老心里惊讶,面上到得意洋洋,冲着老校长周耀华一挑眉。 周耀华立在后门处,活动了活动有些麻木的大腿,笑道:“是,李老的眼光就是一等一的好。” 话虽如此,他心里还真有些复杂。 夏芬女士的水平如何,已经验证过,不必多言,反正以周耀华的眼光,到觉得国内的教授们没几个能比得上她,虽然那只是一位女士,还是一位没有正经读过大学的女士。 方肖也还好,老校长和他见了一面,聊了一会儿,就发现他史学功底深厚,即便不是什么有名气的大师,到学校来任教也没多大问题。 可是方若华? 区区二十岁的女子,比学生们年纪一点儿都不大,即便是有些文名,到学校里来读书也就罢了,怎么可能让她任教?那岂不是令人笑话? 本来他说什么也不会答应李老的建议,但既然想招揽人家的母亲,又有李老的面子,连试讲都不许,就未免不近人情,谁曾想,方若华不试着去教国文,反而要教物理,而且在所有人多少有点儿看笑话的目光中,第一次只在能容纳二十个人的小教室里开课,就收服了一众学生,如今第二次开课,更是连老师们都要被她征服了! 老校长是不明白,方若华要真敢教国文,那说不定会被人扔臭鸡蛋的。 这个时代的大师可绝对是大大的不一般,上课的时候那是信手拈来,风趣幽默得很,绝对不是她这样刻板的教学能相提并论的。 再说,她即便研究了这么久,敢写东西,却不太相信自己的国文功底,所以还是藏拙的好。 教物理、化学就不一样了,再怎么说她也是正正经经义务教育出来的学生,又读过大学,做过四年的家教,从小学生到高中生,都给辅导过,连这点儿初中生水平的知识都搞不定,她妈妈再疼爱她,恐怕也要给她一顿排头吃! 而且学生们知识底子浅,她只要讲一点儿有用的东西,大家就很满意。 老校长抬头看去,今天大概是知道自己要上讲台,方若华穿着干干净净的素面旗袍,盘着头,什么首饰都没有佩戴,打扮得成熟稳重,可再稳重,那也是一张年轻的,朝气蓬勃的脸。 “哎,这个时代,终究是年轻人的时代了。” “你感叹别把我给包含进去,我还想老夫聊发少年狂,再拼搏一回呢!” 什么也不必多说,方家一家三口就多了一份工作,每天要到学校上课。 物理和化学这一块儿,夏芬教高年级,方若华教低年级和预科生,说是高年级,其实也远讲不到大学的程度,不过,夏芬是好教师,善于因材施教,讲课的时候,尽量讲一些实用的东西,例如机械什么的。 虽然还是理论居多,但只要是眼光长远的,就绝对会感兴趣。 不光是夏芬,连方若华和方肖的课,也有很多人喜欢,或许他们中有很多都说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也许是托现代教育的福,方家人讲课技巧更娴熟,更能让学生理解,也许是因为方家人上课时,经常会脱口而出一些发人深省的小知识,小故事,让人耳目一新。 无论因为什么,他们三个都变得特别忙碌就是了,夏芬实在没想到,她有一天也会看到如此爱学习的……大学生。 当年教书的时候,最好的学霸,对学习的积极性也没这么高,当然,做老师的也不会强迫。 都是成年人,能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学不学的全看自己。 可这里的学生不一样,那是真正的废寝忘食,而且也非常尊师重教。 方若华这么年轻,走在路上,所有学生都会站立,行礼问好,丝毫不会怠慢。 不得不说,教导这个时代的学生,非常有成就感,能让人身心愉悦,即便方若华非常忙也不缺钱,她还是尽力去争取了这个当老师的机会,没想过放弃。 “方老师,快来喝口水,润润嗓子。” 一晃月余过去,这日下课,方若华回到办公室,胖嫂就赶紧过来给她倒茶。 客气地道了声谢,灌了两口解渴,方若华才松了口气。 胖嫂大笑:“你们当先生的,最要紧的是保护好嗓子。”她絮絮叨叨地又说了几句闲话,一拍大腿,“看看,我都把正事儿给忘了,那个叫蒋菲的女学生不来上课了,她家里人今天过来给她退学,说是病了,跟你说一声,别惦念。” 方若华点点头,也没在意,她就是见每次点名蒋菲都没来上课,所以才问一句。 今天课多,下午还要代一堂数学课,教数学的金老师肠胃炎,腹痛难忍,实在上不了了,方若华喝了点水,匆匆吃了些东西便去整理教案。 最近学校要招生,昨天校长还说,欢迎校外人士来试课,方若华估计今天讲课人少不了,可不能关键时候掉链子丢人现眼,她如今好歹也有些名气,算是个知名人物。 第二十四章 得意 阳城大学位于阳城东郊,风景不算独秀,却也是山青水静,适合学习的好地方。 右边草丛中树立一巨石,有半人高,上书——‘自强不息,知行合一’八个大字,用的是端端正正的楷书,并无多少棱角,却极有气势。 谢冰心按住帽檐,抬头看了看阳城大学的大门,心中雀跃不已。 “冰心,听说你的分数很高,早过了阳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哎,你这么年轻,太难得了!”谢冰心身边一个胖胖矮矮,穿着粉红色洋装的小姑娘,满脸的羡慕。“我成绩差了好多,勉强能读预科,也不知道明年能不能正式入学。” 她们两个都要读预科,只谢冰心是因为报考的科目是格物,按照规矩,都要先读一年的预科,圆滚滚的小姑娘谢若兰,那纯粹是成绩不太够。 当然,阳城大学每年录取的女学生也是少之又少,但凡能读预科的,都算得上相当了不起了。 谢冰心莞尔一笑,挽着谢若兰这个远房堂妹的手,慢慢走近校园,步子婀娜,体态优雅,享受着旁人看过来的惊艳目光,她喜欢这样的目光,所以惯常爱和这个小堂妹一起出门,每次和谢若兰走在一起,她给人感觉总会更美丽些。 阳城大学她一定要读,和外地其它学校,甚至京城的那几所学校比,阳城大学一点儿都不差,今年更是有好几位声名远播的大师加入,而且听说今年柳,李,孙,赵,顾几家嫡出的少爷都要读大学了,除了严家的那位要去英国,其他几个可全选择了阳城大学。 阳城大学的学生,那是身份的象征,说不定还能有机会出国留学。 想起那日,她在陆先生生日宴上见到的那几位留学归来的名门淑媛,只能远远看着,连搭话都不敢,想她谢冰心在阳城也受过众人追捧,但那一日,追捧她的人,连和人家说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谢家虽然也有些家底,却远不能和那几个名门相比,谢冰心叹了口气! 身为谢家女,自然要为谢家考虑,人脉关系何等重要,万万不能轻易错过,如今能和名门少爷读一所大学,说不定就有机会拉上关系,再说,项大哥从京师大学退学了,又惹上了麻烦,前几日他想找工作,没想到偌大一个阳城,竟然都是谄媚权贵之人,没有人敢接纳他,那个顾少爷又袖手旁观,真是气煞了人! 这种时候,项大哥需要的是一个贤内助来帮衬,她必须能帮得上忙才好,如果和那几位少爷交好,难道还愁一份儿工作! 谢冰心又是一叹,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在她心中,项大哥应该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个英雄,此时见他竟有些焦头烂额,总让人……不舒坦! 爱情应该是甜美的,不染世俗的,奈何人生在世,想生活下去,需要的还是些世俗的东西。 眯了眯眼,谢冰心拉着谢若兰,举步向学校里走去,一进校门,绕过林荫环绕的小径,便见好多学生步履匆匆,向着同一个方向快步前行,他们有的三五成群,小声交流,有的抱着书本,一边赶路一边读书。 目光闪了闪,还没开口问,谢若兰已经双眼冒光地道:“我打听过了,最近来了几位讲课特别好的先生,每次教室里座位都不够,咱们也快点儿!” 谢冰心让她拖得一趔趄,略略蹙眉,心下暗道:也太粗鲁了些,不知道为什么太爷爷那么喜欢她,难道就因为她爹是嫡出?都民国了,哪里还有什么庶出,嫡出的说法! 一转念,谢冰心连忙收敛了心思,皱眉,这么想可不好,若兰是个好孩子,自己这么多年来,是和她真心交好,不该因为大人之间的事情不愉快。 太爷爷自己老糊涂了,满脑子封建思想,可不关谢若兰的事。 闪念间,已经踏上石阶,进了教室,教室里果然人山人海,座位早就没有,后排还有几个站着的,谢冰心的容貌出众,又会打扮,又洋气又俏丽,来听课的女生很少,大部分都是男生,这一群新青年,还是很有绅士风度,不多时就有两人给她们让座,谢冰心客客气气地道谢,脸上露出一抹微笑,心下又是得意,又是发愁,这些男生献殷勤的手段越来越厉害,怎么不动声色地拒绝,到是个大问题了。 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半撑着脸颊看书,谢冰心的仪态极漂亮。 谢若兰左顾右盼,兴致勃勃,半晌扭头笑道:“咦,难得啊,记得去年咱去文汇中学参观的时候,耳朵根可没现在清净,那些男孩子只知道围着你转呢!” 谢冰心嘴角动了动,神色不变,轻声道:“说什么呢,这可是大学!” 谢若兰连忙用肥肥嫩嫩的小手掩住嘴,瞪着圆滚滚的大眼睛,憨态可掬。 教室里并不安静,有人口中念念叨叨,有人奋笔疾书,还有三两个人凑在一起,表情严肃,低沉着嗓子争辩。 谢冰心忽然有一点儿尴尬,看着谢若兰厚着脸皮凑过去搭话,还借人家的笔记,不一会儿就仿佛融入其中,时不时发出惊呼声,她到被孤立在一旁,沉吟了片刻,她也微微倾斜了身体过去,可居然半句话也插不上,完全听不懂他们口中什么定理,什么函数,她往日只要一出现,向来就是众人的中心,像现在这样没人把她当一回事的情景,让她又难受,又尴尬。 只是,谢冰心看了一眼不远处坐在窗边,倚着窗户和人交流的那个年轻人,她姓严,是柳家的二少爷,他在家里是唯一嫡出的男孩儿,即便现在没有在柳家生活,依旧十分受宠,项君就很想交好他,不只是他,还有他那几个朋友,只是严少爷的圈子很小,轻易不和外人打交道,要是能和他成为同学,拉上关系,那……项大哥一定会很高兴,而且,对自己也有好处,等一会儿项大哥来接她,要是能凑在一处聊一聊就好了。 第二十五章 不痛快 谢冰心抿了抿嘴唇,抬头悄悄看了柳二少爷柳谦一眼,目光又落在众人的课本上溜了溜,轻声道:“同学,请问这堂课是……数学课吗?这就是课本?能不能借给我看一下?” 柳谦连头都没抬一下,拧着眉头不知道正想什么。 谢冰心脸上登时一红。 旁边正拿着笔龙飞凤舞的一少年,飞了柳谦一个白眼,笑道:“哟,漂亮小姐,你可别和我们谦子一般见识,那白痴除了读书,就不会别的,哪里能了解美人的妙处!” 这人话语轻浮,却并不让人讨厌,只引来几声善意的轻笑,谢冰心前座的戴着眼镜的学生,转过脸把课本递过去:“看吧,你要感兴趣可以抄一份,我都背得差不多了。” 谢冰心愣了下,那课本是手抄本,有点儿潦草,用的纸张也不好,灰扑扑的不厚,也没有编著的名字,还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她稍有些洁癖,还真不想碰,连忙一笑,客气道:“我看学校挺缺少教材的,不如我找一找解……解几何学的教材给大家看看?” “噗嗤,究竟解几何啊?” 前面戴眼镜的同学失笑,随手把自己的课本拿回去,其他人也哄然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谢冰心脸上登时涨红,恨不得时光倒转,她真是糊涂,明明不怎么懂数学,知道的只是一鳞片爪,为什么非要多话!心下又恼恨不已,这帮人未免太粗鲁,哪能随便嘲笑一位淑女? 一开始搭话的小少年忍住笑意,咳嗽了声:“笑什么!”又转头安慰谢冰心,“别多想了,他们是课业压力太大,逮住个机会就胡闹,你别搭理他们!” 谢冰心努力做出一副淡定不在意的模样,只是她脸皮再厚,也实在插不进话去,好像她和每一个人说话,对方都是带着一股子戏谑。 一时间心中委屈,想她谢冰心什么时候受过这种轻慢! 周围一群年龄大到二十七八,小到十七八的学生们却完全不知道这个小女生的想法,他们青春洋溢,热情、单纯、开朗、活泼,没有特别去关注谢冰心,却也没有针对她的意思,不过是更关注自己的学业,更关心数学罢了。 吱呀一声,清脆的脚步声响起。 整个教室霎时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反射性地正襟危坐,谢冰心都被这紧张的气氛弄得心下一震,抬起头,就见教室的木门推开,从外面走进来一年轻女子。 她怎么来了! 谢冰心蹙眉,心里有点儿不痛快,难道她还想读大学?开什么玩笑,真以为学校是那么好进的! 方若华全然不知教室里还坐着一个谢冰心,连那些观看直播的粉丝也没太注意,每天教书,还得抽空写作,还要学习,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都几乎要忘了自己穿的这个小时空还有主角在。 “上课!” “起立——老师好!” 一句废话也没有,开始上课。 方若华如今也稍稍改变风格,争分夺秒,只努力把更多的知识灌输到学生的脑子里去,不想别的,没办法,学生们的底子有点儿薄,但向学的热情绝对浓烈,进度也是十分快,接触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她已经完全明白,这个时代的学生和她所在的那个时代是多么不同,也许他们不那么古灵精怪,不会故意提出难题为难老师,但他们都是精英。 这个时代,能读大学的,几乎都是一个时代的佼佼者,给他们上课,压力真的挺大,要不是有自家老妈帮忙准备教案,还有那么多二十一世纪的书籍,习题以供参考,方若华真没有底气来给这帮人尖子讲课。 但是,成就感满满堂堂! 教室里清清朗朗的声音弥漫,除此之外,四下只有奋笔疾书的刷刷声。 谢冰心整个人僵硬地坐在椅子上,脑中一片空白,她不敢置信地抬头看着在讲台前任意挥洒的那个女人,那个人似乎在发光,自己身边,到处都是她的信徒。 柳谦柳公子多么傲慢?但此时此刻,他就和最寻常的学生一样,认认真真,全神贯注,对讲台上那个年轻的先生,由衷的尊敬。 不知道过了多久,下课铃声响起。 谢冰心跟被刺了一般,猛地一震,想站起来,脚还没动,就发现在座的学生都保持一个姿势,没有任何人任意行动。 方若华顿了一下,把一张纸交给第一排的一个女学生,道:“这是今天的作业,传抄一下,下一堂课讲解。”说完,下课,起立,问好,方若华从从容容地离开了教室。 这时,屋子里的学生们才松动了下,喧哗声四起,几个人小步跑着去上厕所,还有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块儿抄写笔记。 “呼!” 谢若兰眼睛放光,“原来国内真有人教数学教这么好,我要上阳城,一定要上,冰心你看到了没有,那个先生好年轻啊,她有二十岁吗?” 激动得直转圈,谢若兰从小就弄不懂那些之乎者也,从来都被当成脑子愚笨,但她知道她擅长什么,她擅长算数,算盘打得比她爹和娘都好,家里的账本有什么漏洞,娘看不出来,她一眼就能看个七七八八,她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就自学过九章算术,真得很有意思! “我一定要读阳城大学!” 谢若兰大声道,活力十足的模样逗得周围几个学生都笑起来。 谢冰心面上和和气气地跟着笑,可心里就跟有什么东西钻进去一般,搅得她心口疼,头也疼,几乎不愿意在教室里多呆片刻,甚至顾不上叫谢若兰,便步履匆匆地离开。 走到校门口,她的心情依旧没有完全平复,抬头看到项君,精神才好了些,何必去在乎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她能混入阳城大学教书又怎么样,能写点儿破烂东西又怎么样,还不是没有了这个男人?外表再光鲜,心中还不知如何腐烂,谢冰心目光微转,忽然想,不能让这帮单纯的学生傻傻地相信那个女人,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多么可怜,多么不堪? 项君全然不知自己身边的女孩子再想什么,他显得有点儿心不在焉,当然不可能是因为方若华,让他忧思甚重的是另外一个女人。 第二十六章 女孩儿 夏日的阳城,满城翠色欲滴,绿草如茵。 项君的脸色苍白,神思不属,他不知道该不该告诉顾长生他们,不行,不能说,否则菲菲会有危险。 顾长生不会相信菲菲是无辜的,菲菲也是被人利用,是孙家那帮无耻之徒骗了她,她也很绝望。 那位顾少爷只相信他自己的判断,从不听别人的规劝。 那么柔弱的女孩子,经不起半点儿风雨摧折,他项君必须保护她,那是自己的责任,要不是自己把她牵连进来,她还是那个身体虽弱,却聪明伶俐,惹人怜爱的普通女孩儿,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换了其它时候,谢冰心肯定能察觉出自家项大哥的情绪不正常,可今天,她也满脑子复杂,莫名不愿意在学校里久呆,更不乐意项大哥在这儿多呆,什么兴致也没有,两人到是相安无事了。 方若华活动了下僵硬的肩膀,拿着茶杯给自己灌了一杯温水,然后才慢慢小口小口地啜饮润喉,喝了几口,倚着窗户,打算小憩一会儿,还没闭眼,办公室门前就有几个穿着黑色校服的年轻学生出现。 坐在对面教英文的金老师一下子笑起来:“周栋你们又来补数学?” 李老难得也在,闻言笑道:“不行啊,得交补课费,起码得给你们方老师,夏老师一人二斤蚕豆吧!” 其他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起哄,不过一边开玩笑,一边起身帮忙把桌子椅子摆一摆,摆完也安静下来,不耽误学生求学。 这办公室比较简陋,桌椅板凳都没有太多富余,有时候学生想来补补课,老师们就得让座。 阳城大学的资金其实挺充足,但需要花钱的地方也多,听说老校长还打算再多招一些大师过来,没有大师,大学就不可能成为名校。 钱再多也永远不够用,只好尽量都用到刀尖上,办公用具简陋些,老师们也不介意。 方若华打开课本,挨个给学生解答疑问,见这些问题没太多重复,才稍稍放心,看来不是她上课上得哪里有问题,这就好,至于某个知识点儿没听懂,那不要紧,学生那般多,总不会每个人都能全神贯注一整节课,偶尔精神迟钝,漏掉一两个知识点儿,没有什么不正常的。 花了半个多小时把知识点讲完,周栋进度快,对数学也特别感兴趣,方若华这样的文科生是没办法理解人家的思绪,再教下去,估计过不了多久肚子里的东西就要被掏空。 方若华心下叹息,脸上却是笑容温柔,拿出便签写了张条子,递给周栋:“方家庄有一座小图书馆,那里面有一些最新的数学资料,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去转一转,看看能不能看得懂。” 周栋眼睛里星星点点,全是霞光,逗得方若华也一乐,要是换了二十一世纪,哪个老师给学生留这种课外作业,恐怕不是被敷衍了事,就是被私底下怼一气,如今到是只能得到学生们的感激。 做老师,还挺有成就感。 送走了学生,方若华精神不少,也不再想休息,干脆看会儿书。 其他几个老师都坐在一边批改作业,金老师合上一份试卷,愣愣出神,忽然落下几滴泪,把周围的老师给吓了一跳,方若华也怔了怔。 金老师今年三十有五,早年曾跟着丈夫在国外呆过两年,别的不好,英文很地道,自从丈夫去了,并未再嫁,如今就靠在学校教英文赚来的薪水,养活公婆和丈夫的弟弟妹妹,一大家子,独独靠她一人,不过,金老师却不以为苦,是个很温柔仔细的女人,像她今日这般落泪,可是从没见过。 “……看见这份作业,我想起了邵萍,那孩子居然马上要再嫁,这怎么行,她那么聪明有天份,只要能读书……我愿意援助她读书!” 她情绪稍稍有些激动,这么一说,方若华也叹气。 邵萍是学校附近农家的姑娘,因为学校在他们村子里买菜,她常常来送,一来二去就熟悉起来,老师们也会让她到教室里去旁听,那孩子长得漂亮极了,一点儿也不像村子里来的孩子。 还记得前几天一个中午,有点儿闷热,方若华坐在学校凉亭里乘凉,邵萍那孩子躲在旁边的树底下,用手指在泥上写写画画,嘴里还念着英文。 阳光大好,即便那孩子的皮肤并不白皙,身体也瘦弱,但五官都在发光,眼睛那么明亮,实在漂亮得让人转不开眼,方若华就忍不住过去投喂,塞了她好几块儿巧克力吃。 到现在,十四岁的小孩子捧着巧克力,小口小口,特别珍惜地吞咽,像只小仓鼠一样的表情,还在她脑子里像一幅画似的存在着。 因为邵萍,直播间那群爱美色的粉丝被萌得嗷嗷叫,吵着嚷着让给萌妹子买巧克力吃,个个钱包大幅度缩水,到都便宜了她方若华。 提起那个孩子,办公室里登时变得很安静。 他们都知道,邵萍今年十四岁,可是已经守寡一年了,去年她父母收了一口袋面粉,把她嫁给一户李姓人家的儿子冲喜,结果人刚进门,新郎一命呜呼,夫家说她已经进了门儿,不许她回家,从此以后,那孩子就起早贪黑地伺候公婆,不过,邵萍也不以为苦,偶尔来学校也是笑容满面。 方若华还记得她曾经说过的话——“婆婆是好人,现在也不比以前了,我丈夫死了都不用殉节,那年我姑父去世,我姑母就上了吊,娘说姑母那是殉节,要是朝廷还在,要颁贞节牌坊给我们家,我不想要贞节牌坊,我也不要死。” 她只想活着! 最近邵萍要再嫁,她夫家说给她找了个好人家,大户,主母没儿子,要抬一个二房! 趴在窗口,隐隐约约能听到外面操场上,有学生在演讲,声音洪亮热烈,不知为何,方若华忽然觉得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那样的社会,其实真的很幸运,世上最难得的,不过太平二字罢了。 她就是觉得自己的时代无聊乏味,但至少这一生,若不出意外,就能衣食富足,安安稳稳地活着,可眼下这个时代呢,所有人都身如浮萍,女子尤其艰难。 她曾经跟邵萍开玩笑似的说,你可以读书,以后也能工作,自己养活自己,等到将来,咱们国家会人人平等,男女都一样了。 邵萍有没有相信过? 她能不能帮一帮那个孩子,那孩子又需不需要她的帮助? 此时此刻,方若华觉得自己忽然想写一点儿东西,说说未来,即便到了未来,女孩子降临于世,还是有很多很多的限制,但至少,她们拥有了机会。 第二十七章 喜字 邵萍出嫁之前两天,金老师带着学校里几个年轻老师,包括方若华,一起到她家去探望。 到了六月,暑热难挨,即便是傍晚,因为没有什么风,金老师圆圆胖胖的脸上掉下来大颗大颗的汗珠儿,方若华到还好,她以前就不怕热,身体冬暖夏凉,连她萱萱姐那么个丰胸细腰的大美人都羡慕她的体质,常常说她被老天爷钟爱,不让她受苦,其实当然没有那么夸张,不过比较耐热到是真的。 说是邵萍的家,其实是‘婆家’。 邵萍那个病死的夫婿李志,早前也读过中学,能供得起读书人,李家当然不很穷,有二十多亩地,租赁出去赚的租子够一家人生活下去。 方若华到李家门口,李家大门上贴了喜字,里里外外显然打扫过,干干净净,邵萍的婆婆穿着旧式的旗袍,脸上涂了粉,眉毛很细,嘴角到带出一抹慈祥的笑意来。 “哎哟,贵客临门,贵客临门,没想到阳城大学的先生们居然能脚踏贱地,到我这儿来,快请进,萍儿在屋里呢,真是谢谢先生们关照了。” 那么客气,金老师要说的话一口给憋在嗓子眼儿里,憋得她满脸通红。 不一会儿,邵萍也走出来,脸上说不上高兴,到也没显得忧虑,隐隐的一点儿忐忑,说是每一个新娘出嫁前的担忧也无不可。 她看见几个老师,眼睛一亮,笑得露出几颗小碎牙,浑身都透出喜气来。 金老师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还是咬牙,低声道:“邵萍,现在不讲究包办婚姻了,婚姻自由,你要是愿意就给老师走,老师给你在学校里安排个工作。” 邵萍一愣,回头去看她婆婆,李家婆婆也愣住,皱眉,神情很不好看,气道:“这位先生,您这是什么话,我给萍儿找的可是好人家,城东徐大老爷,那可是粮商,这世道,做粮食买卖的哪能不赚钱,萍儿嫁过去是正经的二房,生了儿子后半辈子就有了依靠,你别给我们萍儿出那些个馊主意,过了这村,以后上哪儿找这座庙去!” 金老师气得直哆嗦:“她才十四,你说的徐大老爷,今年都五十了。” “五十怎么了,老一点儿才知道疼媳妇。” 李家婆婆这会儿也没了那谄媚劲儿,表情平静得很,伸手拢了拢邵萍的头发,“几位先生,我是为萍儿好,她在我家一年,贤良淑德,也很能干,我是不想耽误她,才给她找人家,你可以问问萍儿,我对她可有哪里不好?地里的活儿都舍不得让她做,也就煮煮饭,洗洗衣裳,没饿着也没渴着她,这回徐大老爷给的聘礼,我拿一半给萍儿当嫁妆,剩下的那一半,打算给我的儿子再买一个妻子,好让他在阴曹地府也有人照顾,也别惦记萍儿了。” 金先生一众老师面面相觑。 邵萍眼睛有点儿红,身体僵硬,却是点点头:“婆婆对我很好。” 方若华从进屋来就没有说话,直播间本来挺热闹,渐渐也没人吭声。 金老师还想说什么,邵萍忽然抬头:“老师,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可婆婆对我可好呢,比我爹娘还好,以前在家,爹娘不许我读书识字,每天下地做活照顾弟弟,我大姐前年忽然不见了,我知道,肯定是爹娘卖了她,我,我比我大姐幸运,婆婆说,我这样的长相,小户人家养不住,再大一点儿,会招祸的,进了大户人家的门,才能保平安。” 老师们再也说不出话来。 方若华胸口憋闷,在小说里,她只读到了风花雪月,可是现实中,所谓的风花雪月,是何等的渺小。 她伸手拉住邵萍的手,轻笑起来,从袖子里摸出一个特别厚重的金镯子,戴在她手上,凑过去压低声音道:“你说过,你想活着,永远记住这句话……还有,等哪一天你忽然觉得有勇气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就去方家庄找我,别的不敢说,我也许帮不了天下所有的女孩子,但帮你一个,到还尚有余力。” 邵萍的眼睛红润,咬着嘴唇笑道:“先生是好人,先生们都是好人。” 金老师来李家之前,甚至想过找人把邵萍抢走,哪怕被告了,她也不怕,但是真正来到李家,见到邵萍,一口气就散了去。 她还能怎么样?人助自助者,那个孩子认了命,愿意顺从,别人想做什么都不行! 方若华回到家,就忍不住跟夏芬说了这件事,夏芬沉默半晌,只是叹气:“再过很多很多年,女孩子们的思想可能才会有所改变,别多想了。” “嗯。” 方若华回书房去,摊开纸笔,想写点儿什么东西,写一写自强不息的女孩子们的故事。 至于邵萍,她想,虽然她跟那个孩子说,如果想改变,就来找她,但她不知道自己希望还是不希望那孩子找来,如果她不找来,那她一辈子恐怕只能做一个富贵人家的二房太太,唯一的职责就是为人家生孩子,但那也代表,她还没有绝望。 方若华摊开笔记本,认认真真地在上面写——“是任人在黑暗里沉沦,还是做那一个惊醒众人的清醒者?” 她忽然想到鲁迅《呐喊》的那篇自序——“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方若华再也没有比现在,更能理解这一段话了。 她也许做不了那个惊醒众人的人,但她也许能惊醒一两个,救出一两个! 这世上很多人深陷苦难,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她身为女子,自然更怜悯女孩儿,能救的不多,只是眼前能看见的,能想得到的,她伸伸手也好,只为自己心安。 一连数日,方若华除了上课,就是在屋里琢磨文字,日子过得颇有点儿昏天暗地。 陆先生看了她最近写的几个短篇,都是短小精悍,充满讽刺意味的小故事,写当下女性的,没有说不好,只是叹息:“行,发吧。” 有陆先生插手,方若华在自由谈上有了一个小小的专栏,有时候发一些文章,有时候是一些新体诗,还有时候是一些评论,关于时政的,关于民风民俗的。 几乎很短的时间,方三妹收到的来信就自己读不完了,陆先生建议她请几个助手。 第二十八章 义愤 请助手的事,方若华到不着急,她有学生能用,除了阳城大学的学生,庄子里还有不少读书识字,急着找活儿干的小丫头,人手方面不缺。 不过现在还用不着。 这日早上有课,方若华拎着课本,算算进度,正想着要找老妈帮忙准备新教案,一进教室,气氛却有点儿不一样,她眨眨眼,就见前座的几个特别熟悉的面孔都有些莫名的义愤填膺。 “嗯?什么事?” “……” “方老师,是不是有人欺负您?” “那些小报上登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项君是谁?他是不是欺负您了?” 叽叽喳喳,一派嘈杂! 方若华:“……”她最近过得分外充实,可也忙得很,连顾长生那样丰姿俊雅的美男子都没力气去欣赏,更别说项君,早把这人抛在脑后去,忽然听到这么个名字,还真有些不适应。 一帮弟子委屈地红着眼,把皱皱巴巴的一叠报纸送到方若华的案头。 方若华翻开来看了看,登时有些意外,上面居然有一篇写她的文章。 平平静静地读下去,虽然话语中透着讽刺,但比起二十一世纪的小报,这一篇到也不算荒唐,就是说她本是阳城大才子项君的童养媳,项君为反对封建压迫,为了自己的爱情,已经和她离婚云云。 大体的意思就是她只是个粗鄙无礼,思想封建落后的旧社会童养媳,结果居然敢去做大学老师,实在是让当下的大学生们脸面都丢尽了,学校的脸面也丢尽了。 言语轻佻,隐隐还损了阳城大学一通。 “咳,行了,上课。”方若华一笑,把报纸扔在一旁,“我们这一堂是物理课,不是文学赏析,都不许读报纸了。” 一众学生:“……” 方若华不紧不慢地把这一堂课上完,看学生们委委屈屈地不肯走,失笑道:“我上课的第一天不就说过,离异单身,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于人家说,因为我离婚了,所以不配当这个老师,这是完全讲不通道理的糊涂话,何必放在心上,有这个工夫,你们多读几本好书,多做几次实验,哪怕是去操场上跑一跑,踢踢球,和小女朋友,小男朋友约约会,都是好的!” 众人一愣,哄然大笑。 “对对,不理他们!” 学生们到底单纯,或许有那么一两个看方若华的眼神有些异样,可大部分都是义愤填膺,为自家老师鸣不平。 阳城大学的老师们大部分都很好相处,看过报纸,只私底下骂那些小报生事,可是天底下闲人无聊,爱八卦的也多,眼下女人离婚,说起来并不好听,遇见这等事,难免被人指指点点。 方若华离开教室,发现老师们多不说什么,有些聪明的,更是连安慰的话也不出口,省得让人难堪,到是学校里一些工作人员,做清洁的和园丁,见了她都避着走。 这些人,居然还是女子居多。 方若华心下叹息,也有些不悦,不过到也不特别在意,对着自己那些同事,也大大方方地说自己的经历,并不避讳。 她心里明白,越是表现得在意,那些说小话的人越来劲儿,相反,她要是表现得云淡风轻,丝毫不放在心上,那些人自然而然也就觉得没趣儿了。 方若华没当一回事儿,李老却当场气得摔了茶杯:“什么玩意儿,说人家若华家境贫寒,又离过婚,不配当先生?什么时候我们学校的先生不挑学问,挑出身了?女人离了婚就不能当老师?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们若华离十次八次的婚,她也是一位好老师!” 一群老头儿赶紧劝:“看看你,一大把年纪了,和这些龌龊人置什么气!” “说咱们若华家境不好的,那才是胡说八道,就方家这一屋子书,便是最大的财富,若华是最富有的姑娘!” “不行,这事没完!我看,就是那个项君,要不就是那个叫什么心不心的丫头搞出来的!” 李老气哼哼,连棋也不下了,起身就走。 他老人家一生气,连家都没回,直接奔阳城晚报报社,就在人家主编办公室里,洋洋洒洒,痛痛快快地写了一大篇文,扔下才走。 主编哭笑不得,不过心里也高兴,李老都有一年多没动过笔,他的稿子,哪个报社都不敢等闲视之。 第二日,阳城晚报一个上午卖到脱销。 尤其是各个学校,别管中学还是大学,包括周围省市,几乎人手一份儿。 李老在文章里写的是女性意识的觉醒,把方若华作为当代新女性的代表好好夸奖了一通,写她出身名门,说她品性高贵,知识广博,富有爱心,简直连她自己看了都要脸红。 至于她和项君的离婚,在李老笔下,那是合理合法的巨大进步,代表了女性能独立自主,能走出泥潭。 一篇文章就让全城三分之二的小报闭了嘴,剩下的那点儿胡搅蛮缠,也不足为虑。 谢冰心也看了报纸,为此一整天没吃下饭去,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李老这般护着她,转头看到项君阴沉的脸色,心下难受,连忙过去抱住项君的胳膊:“子南,这些人再无聊不过了,随便对别人的家事指手画脚的,个个如长舌妇,咱们不理会便是。” 项君眯着眼睛,半晌才点点头:“我不愿意和方若华在一起,她有怨气,我不怪她。” 他声音很低,目光在阳城大学教师那几个字上逡巡徘徊,心中充满疑虑。 她怎么会做老师?她不是不识字吗?只是,印象中的前妻形象过于模糊,项君到现在也说不清楚,她究竟识字还是不识字! 李老一带头,阳城大学的老师们也纷纷发言,眼下在报纸上发言辩论的事情很常见,每日报上都是唇枪舌战,刀光剑影。 陆先生也开了口,只一句话:“方若华,方三妹,此篇《荆衣记》,结尾看样子需要修一修。” 语气沉重,又有一点儿悲伤。 众人这才得知,最近在阳城文人圈子里被讨论很多的女作家方三妹,居然就是最近几日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方若华! 霎时间议论四起。 第二十九章 不耻 即便是在这个消息不很畅通的时代,方若华的经历还是被扒了出来。 出身书香门第,家境富贵,落难于乡野,为向家童养媳,后和项君结合,为丈夫连累下狱,老天怜悯,保下性命,却又遭遇离婚! 议论归议论,不过这一回,众人心中方三妹是那忠贞刚毅,自强不息的受害者,项君则是那糊涂的负心人。 《荆衣记》写得极好,真情实感,还有陆先生的推荐,读过的人,大部分对其评价很高,其中主人公秀娘,既贤良淑德,又有几分侠气,属于极为讨喜的形象。 男人爱她贤良,少女羡她浪漫,少妇赞她坚定! 本来只是个故事,大家读一读也就罢了,现在方三妹便是方若华的消息一放出来,大家都是明眼人,看看方若华的出身来历,哪里还能不知道秀娘的原型便是她自己! 众人一想到秀娘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熬过了苦难,结果全心全意保护着的丈夫,给她的却是迎头一击,痛彻心扉,就忍不住伤感。 《荆衣记》这本书登时又火爆起来,付梓印刷之后,销量极高,远销全国。 方若华不管这些,照常该去上课就去上课,该在家读书写作,便在家读书写作,连学习绘画,练习大字也没有搁下,纯粹当功课做。 另外还添了一个活儿,阅读回复读者来信。 她在自由谈的专栏如今的读者也越来越多,以前愿意分享心事,希望她能给予指点帮助的读者还是少数,但她闹了这么一出,不少或者婚姻失败,或者生活惨烈的女子,都快把她当偶像了,毕竟有那么悲惨的经历,还那么乐观向上,一点儿都没有被苦难打倒的女人,很是少见。 方若华还收到过一封感谢信。 湖南的一个女子来的,她说自己不幸被拐卖,困在山窝里七年,后来被父兄千辛万苦地找到,带她回了家。 可是她却害怕,她已经为那个畜生生了孩子,还有这样的经历,哪怕逃离了地狱,但周围人的嘲讽耻笑,还是让她倍感痛苦,那些人责骂她,说她连孩子都生了,哪怕不为别的,为了孩子,也该忍受,就是要走,也要把孩子带走,作为一个母亲,怎么能舍了自己的骨肉! 可她恨,她恨那里所有的人,恨冷眼旁观的路人,恨把不把她当人的那一家子,更恨那个欺负强迫自己的畜生,还有那个孩子,那些人妄图用孩子捆住她,她却连见那个孩子一面都觉得痛苦,那根本不是她的骨肉,那个男孩儿会和他的父亲一样打她,拿石头砸她,对她吐口水,那哪里是个孩子,在她眼中,那就是个恶魔! “我不敢出门,不敢见人,我想过死,直到读了您的文章……方老师,我觉得我还有机会,我还想活着,我熬了那么多年都没有死,现在我解脱了,又怎么能屈辱地死去!” 方若华读过读者的来信,倍感欣慰,也许她的文字很渺小,并不可能拯救很多人,但哪怕只救下那一个,她也是功德无量! 在她本来生活的年代,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也能去做点儿什么有意义的事,可是来到这里,看到,感受到这里的一切,她身上的桎梏仿佛松开了些,她开始觉得,即便平凡如她,也该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写作本来只是为了她自己而已,她要名要利,所以写作,但现在,或许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了。 “为了你自己,那也没什么不好,若是她们的感激能让你觉得满足,那你也有了继续做下去的动力,一举双得,再好不过。” 方肖揉了揉姑娘的头,笑眯眯地道。他把这几日的变故都看在眼里,也不动声色地帮自家的女儿处理掉了些麻烦。 其实,只要他和妻子在,就不会有人轻侮女儿,这时代女子艰难,有一个好家庭至关重要。 名门千金落难与穷小子成亲后又离婚,和乡下女子被丈夫舍弃离异,那绝对不一样。 虽然,他家若华并不是那个原主,但女儿替原主受了那一回牢狱之灾,接下来的人生也是他女儿的,总不能让女儿被人提起来,永远只是项君的前妻,是一个失败者,败给了那个谢冰心。 现在女儿活得洒脱至极,那就很好,旁人中理智的看了也会觉得,和项君离异,及时止损,那是聪明的选择,离开项君,离开项家,若华会更光彩夺目。 项君的消息有点儿滞后,他从自己租下的宅子出来,和老同学吃饭的时候,方强生才躲躲闪闪,旁敲侧击地问他,有关他前妻的事儿。 “她?她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父母给选的女人,为了父母,只能从命,如今得遇冰心,自不能委屈了心爱的女孩儿。” 方强生瞠目结舌,半晌才半复杂,半嫉妒地叹气:“你这小子真是,连那位方先生都看不上,你那位冰心小姐该怎样兰心蕙质啊!” 像方先生那般女子,自己连多看一眼都不大敢,觉得是亵渎,人家却弃之如敝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把报纸摊开在桌子上,又去看上面的介绍,阳城大学的老师,学子们不说视若神明,却也是言呼老师,尊之敬之,阳城著名女作家,才气逼人,而且家世不凡,还温柔可亲,贤惠孝顺。 能娶她为妻,简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吧,恐怕现在阳城的未婚男人们,真得有三分之一以上想诚心诚意地求娶这么一位小姐回去,离过婚怕什么,娶回家绝对是贤内助,还是能让自己少奋斗三十年的那种。 项君皱眉,看方强生的眼神不大对,心念一转,落在报纸上,细细看,越看,身体越僵硬,他努力让自己不失态,还轻声笑了笑,做出混不在意的模样来:“无论报上怎么吹捧,我的生活是自己的,我喜欢的是冰心。” 方强生耸耸肩——人家为你在监狱中苦苦坚持,你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情投意合,别管怎么狡辩,总让人不耻,当然,这种话心里想想就是了,也没必要说出来让他难堪。 第三十章 不好过 好像忽然之间,项君就觉得自己的日子有些不好过。 写的文章,报纸,杂志都不收,以前他不算大名家,但也是薄有声名,算是熟手,十篇里面,到有七八篇能过稿,可如今却是一篇都过不了! 他知道是因为什么,怕那些杂志社,报社,都欺软怕硬,不愿意得罪方……家,自然不肯收他的稿子。 心中郁闷,愤恨,只是一想到,旁人欺软怕硬,自己竟成了那个软,他心中更是不是滋味。 前些日子,报纸上满篇都是方若华,他不想看,他觉得那些全是虚假不实,全是阿谀奉承,但又管不住自己,总在不知不觉间把报纸上的内容记在心里。 项君曾去了阳城大学两次。 第一次没有赶上方若华讲课,但也听了一耳朵方家一家三人的‘英雄事迹’。 第二次到是碰上了方若华上物理课,他本是抱着挑刺的心态来听,结果听了一整堂课,到有八成完全不懂,当时坐他左边的那小子跟他讨论……自己不搭理他,他到还嘲讽起自己来,说什么让让他先去预科班跟读一年去! 听了半天天书,方若华始终对他视而不见,那一瞬间,项君觉得自己几乎快要气炸了,要不是涵养够好,都想冲过去撕碎那张云淡风轻的脸! 要是若华听到他的心思,肯定要大喊冤枉,她是真没看清楚项君。 虽说老师站在讲台上,对下面的情况一览无余,奈何项君不知是什么想法,缩头缩脑,抽抽成一团,还耷拉着脑袋,方若华讲课,光是学生们就坐了满屋子,连老师们都在,再加上校外慕名而来的旁听生也有那么几个,密密麻麻的人头,她也不可能把每张脸都看得清楚。 天上落了雨,雨水淅淅沥沥,屋里也在下雨,地上一片潮湿,歪歪斜斜的桌角下面垫的黄历糊成一团,让人看了便心烦气躁。 项君有些懊恼地按了按眉心,随手把桌上的稿纸团了扔一边。 他父母暂时都送去了舅舅那儿,连他也不敢轻易回到自己的家,一开始还好,顾大少给他定了阳城酒店,住的好,吃的好,又有美人作伴,潇洒惬意,可他不可能无限期地住酒店! 最近他还不太敢去见顾长生和乔军,一来顾少爷的意思,暂时少见面,目前情况有些不明,二来,他私藏了蒋菲的事情,还瞒着顾少爷,虽然他从不觉得自己有错,菲菲是个弱女子,组织里对她的怀疑,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可私自行动,总是违反纪律的,而且要让顾少爷知道,说不定菲菲连命都保不住。 没人贴补,他那教书的工作又因为那帮同事妒贤嫉能而主动辞职,单靠写作维持生计。 当日辞职的时候,他可一点儿都不在乎,只要一笔在手,在阳城就绝对饿不着,但现在却有了一丝紧迫感,如果再不过稿,那他恐怕连房租都交不上。 项君叹了口气,摊了摊手,呵,他们以为自己会妥协?会委曲求全地回头找方若华,开什么玩笑!那些人别想打压他,总不至于全阳城的人都是瞎子,杂志社也不只是阳城才有! 方若华要是能钻到项君的脑子里去,一准儿会哭笑不得,真是到项君这儿就要躺枪,都已经离婚,再不相干,最好连相见都不要……好像有一个倒霉的前夫,她会觉得很光荣似的! 慢慢拿起桌子上的退稿信,一摸就皱眉,连看也不看,一点点撕碎,扔进旁边的垃圾篓里。 “还剩下一份儿!” 就在此刻,阳城晚报的编辑部内,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编辑随手把一份废稿扔到旁边的盒子里:“拿去退了。” 站在桌前的小编辑皱眉:“这篇稿子也不行?我记得南山君子是老作者了,以前写的稿子到大多能用。” 老编辑叹气,“就是因为他是老作者,所以才不用他的。”以前这个南山君子是新人,写的东西即便稚嫩些,但他们作为编辑愿意给对方机会,这也是鼓励的意思,但是这人文章越写越不成熟,不光内容越发空洞,不知所云,思想说愤世嫉俗,甚至近来还带出些敷衍的味道。 他从业这么多年,什么人是认真写作,什么人是应付了事,还能看不出来? “不知道这个南山君子最近在做什么,是不是遇见事儿了,希望他别虚耗时光,浪费才华。” 说着,老编辑还是摇摇头,把那篇简直看不下去的稿子拿过来,执笔再给他写一点儿意见,稿子毫无诚意,没有改的必要,但是提醒一二,也许下一篇就是好文章,虽然他已经提醒过好几次了。 项君可不知道自己垃圾篓里的信件中藏着一位老编辑的期盼,听见外面传来清脆的脚步声,转身回头。 “项大哥!” 谢冰心撩开门帘,展颜一笑。 项君神色顿时柔和下来:“冰心。” “城西开了家新的西餐厅,咱们去试一试好不好?”谢冰心偎依在项君身边,整个脸都在发光,眼中流光溢彩,项君看得几乎入了迷,伸手一拢,把美人拢在怀里,双目相接,心荡神摇,“好,只要有你作陪,去哪里都好。” 谢冰心顿时喜笑开颜,挽着项君的手臂,大跨步地向外走去,两个人一出门,正好看到小贩在道边卖杂志,最上面一层的杂志上有一大幅照片,十分显眼。 项君脚步顿了顿,神色间忽然有一点儿恍惚。 那是方若华吗? 她的形象再一次模糊起来,以前她是害羞腼腆,任劳任怨的普通乡下女人,后来初见,她神色黯淡,却是腰梁笔直,气质优雅,即便没有倾城色,也自有傲骨在,现如今,她端庄优雅,身上更是有了些特别的东西,说不好,但那种感觉,着实微妙。 项君闭了闭眼,把那点儿复杂的心绪抛开,他心爱的女孩儿就在身边,怎么能去想那……再也不相干的人! 专心致志地陪伴美人,一顿饭吃得极美,也几乎花干净了口袋里的钱。 项君心里叹了口气,瞧着谢冰心无忧无虑的脸,隐隐有点儿不是滋味,随即就暗暗唾弃自己,她一个大家闺秀,本就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若是自己把那些忧愁烦恼都加在她的身上,那才是真正无能,又怎么配和她在一起! 第三十一章 无奈 谢冰心牵着项君的手,垫着脚,轻轻盈盈地向前走,粉色的连衣裙被风吹得荡起,嘴里哼着小调,那么轻快,几乎很短的时间,就把项君那点儿异常的小心思给打压了下去。 “哎哟。” 忽然撞上个硬物,谢冰心一蹙眉抬头,就愣了一下,脸上不禁一红,还没说话,就有一双手扫过来,随意一推,她就踉跄后退,趔趄了下,几乎摔倒。 “你!”谢冰心气鼓鼓的,却只是抿着唇瞪过去,并没有大声吵闹,声音细弱蚊蝇,“明明是你们撞了我!” 她撞上那人却只是扫了她一眼,微微一笑,脚步并不多停留,携着一众人等远远而去。 即便如此,谢冰心的视线还是忍不住追了过去。 这一刻,她甚至忘了项君在哪儿,为什么不开口说话……这不能怪她,任何人,尤其是女人,看见这样的男人都免不了要失态一会儿,那人比自己几乎高出一个半头去,身材修长,尤其是腿足够长,好像除了头就是腿似的。 谢冰心自负才女,此时却很难形容一个男子的长相,只知道,即便没有那张俊脸,他被十几个手下簇拥而来时那种风度,那种气势,也足以让任何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倾心。 项君的脸色惨白,甚至没有察觉自己的女人一瞬间的心动,他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块儿石头一样不起眼。 那人是孙家的少帅,在阳城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人们也不用名字称呼他,只叫他少帅。 在阳城,孙少帅就是太子爷! 项君的牙齿咯吱咯吱作响,他以为自己不害怕的,他怎么会害怕?但真正看见那个人,他才发现他怕得厉害! 他其实并没有真正见到过那位少帅,那日他仓皇而逃,只远远地看了一眼那个人的侧影,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眼居然那么的清晰——他一只手拿着一方雪白的手帕在擦拭自己的手指,一个身高两米的大汉,蹲着身子擦拭他靴子上的……脑浆,就和擦一丝灰尘也无不同。 那一瞬间,项君生平第一次感到抵抗不住的恐惧,后来虽然逃过一劫,可一想起那一幕,依然心有余悸。 即便如此,在今日之前他始终觉得自己当时便是不幸被抓,或者就此死去,也不会后悔,但是现在,他的脑子一片空白,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一下,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手和腿都在微微发抖,那种恐惧,潜藏在心底深处,不经意之间才会陡然冒出来…… 身体僵硬,浑浑噩噩,项君如今什么心思都没有了,谢冰心也有点儿心不在焉。 不远处,谢言谢副官又回头看了谢冰心一眼,转身低声对孙少帅道:“应该是意外。” 孙少帅面上毫无表情,嘴角的微笑都像是刀刻的一般,没有丝毫改变:“有点儿意思,阿言,你这位堂妹,我们也许能用得上。” 谢言:…… 还堂妹,早就出了五服,远到天边上去的亲戚,早些年他家境贫寒,那些所谓的亲戚嘴脸之丑陋,让他第一时间认识到什么是人情冷暖。 说起来也该感谢他们,要不是那些人苦苦相逼,他也不会一咬牙去当兵,更不能做到现在的位置上。 孙少帅的副官,在阳城也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了。只是他们家这位少帅看起来彬彬有礼,却不是个好伺候的,跟着他,那有三颗心脏才能勉强够用。 “项君只是个小人物,但他很幸运,和那位有过接触,又是一个天真单纯的学生,那位向来对这样的学生很有好感,想必有几分信任,上一次让那位逃了……” 少帅的声音平和又温柔,谢言低下头,只觉得手心发汗。他口中的那位,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革、命、党的千里眼,顺风耳,手下三教九流都有,却个个是精兵悍将,可以说杀了他,那帮革命党的损失就大了,怎么也能让那帮人疼个三年五载缓不过劲儿。 目前他就在阳城。 可惜,孙少帅布局一年多,连蒋菲小姐这步棋都用上了,上一回差一点儿抓住对方的尾巴,奈何顾长生在阳城的势力也不小,死命相保,又接连出意外,最后还是让对方逃出生天。 “虽然逃了,但他伤得不轻,而且还没等到他要见的人,怕是绝不会轻易离开阳城,只要他在阳城,我就不怕他永远销声匿迹。” 只不过,既已打草惊蛇,再抓那条蛇,总是有些难度,孙少帅把手上的手套摘下,搁在口袋里:“让蒋丫头加快点儿速度,区区一个项君,想抓他的把柄还要做三五个计划不成!” 他只一句话,轻轻松松地举步前行。 谢言被小噎了一口,心下叹气,好吧,区区一个项君…… 方家庄 天气越发的热。 地里的庄稼人戴着斗笠辛辛苦苦劳作,虽然又热又累,脸庞晒得脱了好几层皮,心里到个个都很高兴。 方家庄和别处不同,大善人方老爷如今只收一成的粮食,够方家自己人一年的嚼用就好,而且他老人家和夫人在种庄稼方面都是行家里手,稍微指点几句,就让他们这帮睁眼瞎们受益匪浅,再加上人家有钱,愿意花本钱,又是改造沟渠,又是打水井的,他们这一片一直都没有缺水,庄稼自然长得好,算得上大丰收。 方若华也坐在茅草搭成的亭子里画画,就是画这些丰收景象。 黑白线条细细勾勒,画出红得发黑的皮肤,雪白的牙齿,柔顺的肌肉线条。 她觉得自己学了几个月的水墨画,素描技巧居然没怎么生疏,还有些长进,至少线条勾勒得更细腻了。 记得以前一个学油画的水友说,他完全看不出那些水墨画的意境之类,也看不出那一幅好哪一幅不好,最多和普通欣赏的人一样,知道自己觉得好看还是不好看,国画和西洋画,泾渭分明的很。 不管这位水友说的对不对,素描却大约和所有艺术的基础,即便是国画,也要重素描的。 她素描就不错,是不是很有艺术天赋?方若华决定自恋了一会儿。 直播间里粉丝们都在慢慢刷屏,纷纷喊三妹大触!大神!画漫画我们一定追一类。 最近直播内容新鲜的不多,大家就习惯性追看一下山野自然风光,美食,还有那些文玩摆件,或者跟着方若华去上看,看她装那什么! “咳咳。” 身后忽然传来两声咳嗽声。 方若华一回头,就见一个似乎见过两次的中年男人,总觉得这人神色抓狂又纠结。 “啊啊啊啊,顾美人终于被拉出来遛一遛了!” 随着一连串的打赏飘红,方若华就看到顾长生难得苦着张脸,浑身都写满了无奈二字。 第三十二章 灵魂 “好萌!” “好可爱,顾少不哭,姐姐抱抱!” “你们这群色女!” 方若华不动声色,就当看不见屏幕上一群疯狂的女人们,别管男人还是女人,欣赏美色都是人之天性! 当然,为了银子,四个摄像头都对准顾长生,给他正面,侧面来了好几个特写镜头。 不得不说,顾长生长得是真好,不愧是言情小说文里的男配,这颜值足够高了,每一帧都能当桌面用。 顾长生叹了口气,冲着若华做了个很痛苦的表情。 他身边那个中年男人却好像终于压抑不住一般,大跨步地冲过去,强力压制自己不去夺人家的笔,气急败坏地道:“你,你,你这是画得什么玩意,你自己看了难道都不难受?” 终于忍不住,他劈手夺了一张纸和一根削好的铁皮铅笔,一撩长衫坐在石头上,低下头全神贯注地开始画画。 方若华吓了一跳,走过去看着他画。 他也是画的素描,同样是画的丰收场景,但是形体和结构却显得那么漂亮。 方若华学画时间不长,也不觉得自己的欣赏水平有多么高,但这一刻她得承认,有些人画的画好,即便他只是画了一幅单色素描,哪怕是一个不懂艺术的普通人站在这儿,也能看得出一个‘好’字! 那人一边画,一边对着方若华的作品指指点点,这里线条太硬,那里的阴影难道就不觉得别扭,尤其是形体都要歪了,怎么画的! 方若华:…… 直播间里都一时静默,随即一长溜的哈哈哈哈! 还有人瞎起哄:“怼回去,怼回去!” “三妹不必尊老爱幼,不要怂,就是怼!” 方若华:……怼什么怼,这人一看就是进入状态了,和人家一艺术疯子较劲,那不有病吗? 顾长生一看方若华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更是无奈,咳嗽了声,叹道:“先生,您现在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好歹悠着点儿!” 而且,您这样的人,现在被别人当成有病的神经质艺术家了,要总这副样子,工作还怎么展开? 顾长生已经见过好多次金先生这种痴迷于绘画的表现,但还是无法适应,真不知道乔军大哥他们那些人,亲眼看着自己的精神领袖,会在某些时候突然变身,变得酸腐气十足,是什么样的感受! 罢了,谁也不能说,他这样的人不能有自己的爱好。 如果有一天,他能整日安安静静地坐在画室里,画自己最喜欢的风景,那该有多好! 想着,顾长生忽然有一点儿哀伤。 不知道为什么,直播间居然慢慢清净了,没有人开口说话。他们追三妹的直播也有一阵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当成一部制作精良至极的电视剧看,可是有时候,比如说现在,真有一种身临其境,陷入那个时代洪流中的感觉。 他们口口声声欣赏顾长生的美色,此时此刻的顾长生,却让他们觉得,他就是一个悲壮的,看不清楚前路,却拼尽全力想要抓住未来的殉道者。 “……这演技,简直连影帝都比不上!” 好半天,顾长生才回神,慢吞吞地走过去坐在方若华身边,小声道:“请你多担待,他身体不大好,体力不佳,在外面折腾不了多久。” 言外之意,请你忍忍吧。 方若华叹气,唔,看在顾长生帮自己赚了许多钞票的份上,忍就忍。 好吧,其实也不是很难忍受。 这位金先生是个很有趣儿的人,他在绘画方面,是真有大师的气象,一说起绘画来滔滔不绝,也很有韧性,一点一点地矫正她在素描方面一些错误的习惯,哪怕脾气不大好,一生气就急躁,一急躁就要骂人,也不能不说,这应该是一位名师。 直播间里那帮粉丝们都看得目瞪口呆。 还有个打算考美术专业的高三生,同样吓了一跳:“现在三妹牛了,找个演员还找真正的美术大师,教导的这东西,我们老师可教不出来!” “仔细看他的素描,不像当代素描,到有些徐悲鸿时代的印记。” 现在方若华的粉丝里,渐渐多出一些成年人,经济条件好,成熟稳重,有欣赏水平的着实不在少数,这会儿发声的就是一个书画爱好者,家中藏画极多。 “哎,现在好的素描很少,经典的几乎没有,我很少在现在这些素描作品里看到灵魂,没想到今天居然看到了。” 方若华也逐渐被金先生的画作吸引,简直觉得自己的审美眼光似乎也有了那么一些拔高,灵魂这个词眼果然精确,他的画的画,简直像是活的,有生命力! 从这日开始,金先生就成了方家的常客,把顾长生赶到一边去,自己教导起方若华来。 顾长生似乎有些忧虑,却也没说什么,只让方家人多担待。 这人好为人师,方若华占了大便宜,一点儿代价都不用付出,就有大师教导自己绘画,心中当然高兴,也不管这人的真正身份,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情。 当然,既是顾长生带过来的,想也知道他是个什么人,无论如何,方家只当他就是花大娘一个后生的老师,家里落难陪着后生来投亲戚的,其它的全当不知道。 一日日熟悉,金先生和方肖还有夏芬都很谈得来,尤其是和方肖,两个人堪称臭味相投,谈古论今畅想未来,说当下时政,说未来的发展。 说到激动时,金先生总是会热泪盈眶,似乎是个感情很丰富的男人。 方若华每天有空就在他们身边听两个人畅谈,还挺有意思,有一点儿看电视节目的感觉。 这么枯燥泛味的谈话节目,直播间的观众们,有几个做网络写手的,居然都觉得不错,还私下里联系联系,一到时间就三五成群,备齐茶水点心,跟着一块儿聊,你赞同,我反对的,热闹的很,好像真是回到了那个纷乱的时代,面对那个纷乱的世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美其名曰,为写作做准备,看样子下一篇都要开颇为冷门的民国文,不知道会不会扑到天边去! 第三十三章 专栏 金先生就这么轻易成了方家的座上宾,本来他是深居简出,如今有方家这样的地方供他消遣休闲,到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黏在这儿。 方若华和夏芬时常在家里给学生们补课,有时候他也站在门口听,还听得特别认真,明明是个浪漫的文人,还一肚子的之乎者也,对这些理工科的东西应该很不感兴趣,也听不懂,但他似乎就是特别喜欢,时不时的和夏芬套套近乎。 有一回,方若华就听他别有深意地感叹:“现在咱们的国家,需要的还是夏先生这样的人才,琴棋书画诗酒花,已经无用了……” 也只有这一刻,若华觉得这个奇怪的艺术家,真正有点儿像顾长生他们那样的人! 随即,金先生却又苦着脸,显得有些难过,呢喃道:“……只盼来日,人人弹琴作诗,喝酒赏花。” 哪怕心里知道这个金先生恐怕不是简单人物,方若华这会儿也猜不出来他究竟是什么来历了,反正瞧着不像那种能做很细致工作的人,可看顾长生的态度,方若华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力,也许不大好。 金先生的表现,当真很符合他现在的身份,一个略有些才气的中学老师。 他很喜欢读方若华在自由谈上写的稿子,似乎每一期都认真看过,和方若华聊天的时候,字字句句都能说到她的心口上,完全不是评论她书画作品时那种尖利和刻薄,到让人如沐春风。 方若华跟他聊天时并不觉得,但方肖一笑就道:“要是去了二十一世纪,这位能做个心理学者,而且是大学问家。” 被自家老爹一提醒,方若华才恍然大悟,出了一头的冷汗,可不是,跟那位聊天,全程都被引导,这幸亏不是敌人,否则遇见这么个主儿,那可够她受的。 …… “先生,您这是想从方小姐身上下手,诱拐人家母亲?” 顾长生指了指桌子上的报纸,轻笑道。 金先生笑眯眯捧着花大娘给他备好的红豆汤,一口一口地啜饮,摇了摇头:“别胡说,我是真觉得方小姐的文章写得有意思,现在不能离开阳城,我劝不动你那位先生,他一定要博一回,我就只好尽量帮他一把。” 说到这里,连顾长生都有些忧虑。 他们组织里那位先生,决定武力斗争提前开始,也是因为孙家做得太过分,让人忍无可忍,可是,现实困难重重,敌人阴险诡谲,内部也不平静,此时不是好时机。 金先生说了这么一句,就仿佛忘了,只盯着报纸笑道:“你看看这一段儿,方若华在写一场关于男女平等辩论会的时候,虚构了《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看看这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还有《宪法》‘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等等,这些条规的遣词造句都非常严谨,虽然是虚构的,但我感觉得出来,方小姐对法律很精通,是个人才。” 顾长生也收回心思,挑了挑眉,仔细一读,也只好点头,确实如此,虽然只有只鳞片爪,但还是能从中窥视到一些东西,而且…… “方小姐这种理所当然的气质,尤为独特。字里行间都让人觉得,她就是生活在一个男女平等的开明社会中一样,似乎在她的意识中,女人真的能和男人一样,从政,经商,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这话若是方若华听到,她也许不会承认,会大声地去反驳,哪怕到了她那个时代,女人要想获得和男人一样的地位,也要多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 金先生含笑点头:“看来方小姐的确不是什么农家女,身份确凿无疑,方家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他们那般人才,想必不会有哪一方人马舍得送过来给我们下套。” 这一点儿顾长生早就确定过,可金先生却比他更仔细,尤其是看到方家那两位老人的能力之后,对他们期望很高,期望越高,就越要提前把方方面面都调查清楚。 “项君言之凿凿,说他的妻子是他母亲从逃难的人里救回去的,普通的村姑而已,穷苦人家的女孩儿,她母亲可怜方若华,才把她留在家里当了个童养媳。” 他一边说,一边摇了摇头,“这小子还真是没有阅历,他若仔细看看,也知道方小姐不可能是乡下的女孩子,不说气质言语,单看她一口牙齿雪白隐有芬芳,明明是大家族里娇养的女孩儿,哪个乡下姑娘能有那么白的牙?” 如今乡下的女孩子不可能有清洁牙齿的习惯。 “还有她的手,虽然可能劳作留下的痕迹还没有彻底消除,但她手指上的茧子,说明她以前没少拿着笔写东西,大户人家,才会允许女孩子读书学习。” 所谓居移体,养移气,一个人的出身,不可能真的看不出来。 金先生想到这些,挑了挑眉,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也许当初项君的母亲把人家姑娘领回家,就是看出对方出身不一般,想要奇货可居? 当然,这些都是无根据的揣测,也无所谓了,他转了转脖子,坐得更舒服些,拿起今天的新报纸,开始阅读:“今日逢六,应该是知心姐姐方老师的谈话时间,看看今天又有什么难事需要这位知心姐姐出马。” 方若华在报纸上开专栏,着实有些辛苦,毕竟不是网络写作,写一篇小说的速度可跟不上每三天一期的自由谈,她还要教书,自然不能每一期都是小说,其它什么读者来信,时政评论之类,也不是每天都能有新鲜话题,方若华想了想,干脆就让读者们来信说一说自己的心里话,遇见的困难什么的,她即便不能给出解决的办法,让对方发泄一下心情也好,然后从中挑选有代表性地刊登出来,说白了大部分都是纯粹的心灵鸡汤。 别说,这个栏目特别受欢迎,也有读者能从中获益,一举多得。 第三十四章 打拐 就说半个月前,有个女性读者来信说,她家对门一对老人把自己的孙女丢了,丢孩子那日,她正好下楼扔垃圾,好像看见有个留着一嘴络腮胡的男人,抱着个孩子从胡同里出去。 当时她没有想太多,只是回家没多久就听说邻居家丢了孩子,她便一直怀疑可能是自己大意,放走了人贩。 邻居那两个老人家一年多以前儿子病逝,儿媳妇一开始还好,后来不知怎么的,脑子就出了问题,总以为丈夫还活着,一天到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可自拔。 如今家里只靠他们老两口一个在外给人补鞋,一个去做帮佣,养活儿媳妇和只有五岁的小孙女,现在失去自家的孩子,两个老人整日以泪洗面,左邻右舍都非常同情,女读者因此特别不安,几夜都睡不着觉,看了方若华的专栏之后,忽然有倾诉的欲望,就写了封信来。 方若华收到来信,亲自去见了那个女读者一面,按照她的描述速写了一张那疑似拐子,还有那小姑娘的画像,就然后在专栏里写了专题报道,号召全阳城的老百姓们帮忙寻找。 若是那人还没逃离阳城,说不定真能找到孩子。即便找不到,他们总是尽了心,想必那位女读者能好受一些。 却不曾想,这个时代的人比方若华自己时代的人还要热心,也可能是她写作的水平有长进,会煽情,把众人心中的同情都给激发了出来,自从报纸刊登之后,有好几份报纸跟着转载,无数民众纷纷来信,还真收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那个拐子确实没离开阳城,只不过那人似乎是个老手,逃跑的功夫一流,还会乔装改扮,在本地黑道上也有点儿人脉,差一点儿就让混出了城去! 能抓住这个拐子,方若华还有直播间里一众粉丝,那还真挺骄傲的,虽然那帮粉丝并不知道他们抓住的是一个真的拐子,只是凭着那股不服输的劲儿在帮忙。 方若华当时灵机一动,把手里的摄像头都放了出去,按照收集到的消息去寻找,尤其是阳城几个城门,更是每个城门都安排了数个摄像头监控。 监控录像一大堆,人头密密麻麻,光靠方若华一人去看,累死她恐怕都看不过来,可在屏幕后面,还有整整三千多个活跃的粉丝。 如今关注方若华直播间的只有两万余,其中有三千多个算是铁杆,每天都要跟进,实时互动,这帮粉丝也是有趣儿,听方若华要求让他们帮忙找人,还真就去做了,还自己组成小组,分工合作,还拉了好多亲朋好友一起帮忙。 没两日,也不知道许默是怎么看的,竟真就把那拐子从东门排队出城的老百姓中,给搜索了出来。 方若华赶紧找陆先生帮忙,终于在对方马上要逃跑的下一刻把人按住。 那家伙手艺确实不错,把自己化得估计连他亲娘,一眼都不一定能认得出。 许默做好事不留名,一句话都没说,到是一个叫苏行的到骄傲得不行,在直播间显摆了一大堆看着就头疼的理论知识,弄得一帮粉丝纳头便拜! 说了一大堆,苏行其实心里直嘀咕,冷汗滚滚而落,“这个方家阿默是不是人啊!那脑袋绝对能跟计算机比了吧。” 他当警察有七八年了,算是个专业人士,比任何人都清楚能从那么复杂的环境中把一个乔装打扮的人找出,还是根据一幅不知道有多准确的画像,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分析能力。 至少他们警局哪位专家也没有这样的好本事。 “这小小直播间里居然卧虎藏龙!”苏行按了按眉心,决定以后要更关注方三妹的直播。 无论如何,一群粉丝很是心满意足。 “呼,还真挺紧张!” “那小姑娘演技真好,老人家的演技也好,弄得我都相信自己是真帮忙抓了个拐子,救了人家可怜的女娃娃。” “同相信,现在我还激动得浑身发抖呢!” “什么情况,这打拐行动不是真的吗?我还以为你们真帮警方打拐呢!” …… 金先生每一期的报纸都看,这会儿也和顾长生说起方若华曾经做过的事情。 “她应该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这事儿,嗯,很有意思!” 也不怪他好奇,他本身就是从事情报工作的,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而且他在阳城的底子被人掀翻了大半,现在留下的人手也只是能蛰伏的蛰伏,蛰伏不了的尽快撤出去,能用的寥寥无几。现在隐约猜测方家的势力也不小,就不觉更为心动。 没办法,能用的人着实太少。 “方家庄如何,长生你也是亲眼所见,方肖夫妻二人都是开明人士,值得我们争取,此时既然有此渊源,就不能错过。” 他们讨论得兴致勃勃的时候,方若华正看着一封信叹气。 信只有半页,背面还有污渍,是邵萍那日去裁衣服,正好碰见金老师,让金老师帮忙捎带给她的。 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很是稚嫩,像是刚刚学会一点儿,上面多是问好的家常话,一个‘苦’字也不提,奈何字里行间,都带着忧虑,让人读了心中不免郁闷。 方若华默默把信塞在盒子里收好。 时间一日日过去,夏日快要结束,也即将到开学的时候,方若华趁着还有空闲,又有个名师时不时教导,连写作也缩短了时间,每日就坐在山坡上画画。 说起来还是受了那日‘打拐’的启发,她手里的小摄像头们每天都散出去不少,在整个阳城里逡巡徘徊,拍拍美景美食,行人络绎不绝的街市,黄包车夫们蹲在地上拉活聊八卦,下雨天打孩子的父母,穿着大褂拎着鸟笼的闲人,烟雾缭绕的大烟馆,灯红酒绿的歌舞厅,收保护费或者斗殴的混子…… 拍照,截图,方若华一点一点儿把它们都画下来,各种奇形怪状的社会现实跃然纸上。 一开始画得不好,整日被金先生喷,后来慢慢的,金先生的话越来越少,变得很沉默,终于有一天,他板着脸,叹气跟若华说:“你在绘画上不够努力勤勉,灵性还是有的,只是如今这世道,画画没用,好好写你的文章,教你的书……哎,可惜了,可惜了,你没生在一个好时候。” 方若华也不理他,反正这位就是说说而已,该指点还是愿意指点。 第三十五章 忙碌 “啊?这个女人是谁?项君另结新欢?” 正在直播中,屏幕上忽然闪出好几行这样的字眼。 方若华把手中书本合上,抬头看去,正好看到小屏幕放大的脸。 脸色有些过于苍白,有点儿瘦,眼波却温柔含情,嘴唇是浅粉色,看着像是透明的一般。 方若华品了品,反正现在那些漂亮女星中,论姿色能比得过她的不少,论风情还真不多。尤其是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娇弱味,是个男人恐怕都会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爱。 看来智能控制系统效果很好,拍摄效果极佳,把画面拍得十分有味道。 现在拍到的应该是个戏园子,大概有名角登台,台下坐满了客人,项君也在,和那个女子坐在最前排,两个人并不显得特别亲昵,甚至可以说,那女子还有些端庄,但那种撩的感觉,隔着屏幕,一帮粉丝都能看得出来,还有几个男粉丝被撩的嗷嗷叫,然后被‘暴力’镇压。 项君想必也不可能一点儿都不心动。他现在瞧着就很怜惜那个女孩子,温柔体贴,是真关照,看他给人家倒茶时,那小心翼翼的样子便知道。 就是不知谢冰心知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 那日在酒店,方若华顶着肉麻,看他和谢冰心耳鬓厮磨,缱绻温柔,说的情话让人面红耳赤。她是听不下去,但换了这个时代的人,恐怕还要赞叹一句情深意浓。 “谢家小姐也是可怜!” 女儿坐在书桌前开直播,方肖坐在对面读报纸,此时听闺女感叹,忽然扬起头道,“昨天我和你李叔叔去听戏,看见那位孙少帅正陪谢冰心玩。” 可不就是玩,孙少帅请那个小姑娘看戏,那小姑娘一脸倔强,嘴里不答应,行动到自觉得很,半点儿也没走人的意思。 方肖阅历多丰富?别看他在妻子面前像个傻白甜,看个小姑娘的心思,那是一眼就足够。 “巧了,也是在这个戏园子,赵彦荣唱《昭君出塞》。” 方若华:…… 方肖看着女儿神情略带些诧异,失笑道:“没什么稀奇,恐怕项君不觉得自己喜欢谢冰心,和再多一个红颜知己有什么冲突,这时候有名望的男人,哪一个没有三五个红颜知己的?项君也觉得自己是怀才不遇的君子,怜惜女儿家很正常。” 他又笑,“既然项君如此,谢冰心和别的男人一起去听戏,岂不是也公平的很?” 方若华:……算了,别人家的事没必要多理会,他们忙着呢。 只是,因为观众们特别喜欢新出现的小美人,方若华也就从善如流,分出个摄像头去盯着对方,等自己没有什么有趣儿的直播内容时,干脆就让粉丝看美人舔屏,省心又省力。 其实想一想,自己这行为要是换了现代,没准儿都有人要说她是变态跟从狂了,不过她只是在街上拍拍美女,好歹没有无缘无故地贴身盯梢,窥探人家隐私,到也没必要上纲上线。 暑气一退,逍遥的假期也就结束。 方家一家三口,继续去学校上班。 夏芬最积极,她不像方肖,是个悠哉不起来的,便是放假也没有闲着,整天窝在实验室里带学生。 最近她还有一篇有关放射化学的论文在《自然》上发表,召集了一帮学生帮她做实验。 这一折腾,夏芬才感觉到人手不够用,太不够用,以前她从来觉得自家姑娘笨,不是搞自然科学的料,还是让她安安静静读她的文科去吧,但和手底下的学生一比,顿时觉得自家女儿也不算糟糕,至少她受过高等教育,懂一点儿科学知识,不必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去解释就知道该怎么帮她做实验。 假期里,只要若华一有空闲,她就把人抓到自己那儿当助手,弄得若华焦头烂额,到开始盼着早点儿开学了。 只是开了学也不消停,夏芬在学校里要办杂志,还是科学杂志。 不光如此,她还打算把国外最顶级的,比较有价值的科学论文之类,通通翻译过来,让学生们学习,她自己一个人,当然完成不了这么大的工程,可学校里这方面的人手本来就短缺,老校长是拿着大笔的钞票,一时半会儿也招不来人,夏芬又是个急性子,想办什么事儿,恨不得明天就给办好的那种,方若华就很倒霉的再一次被自家老妈给拉去打白工了,好在她比她妈妈精明也幸运,有一帮粉丝可以求助。 于是,连续十多天,方三妹家的粉丝不光要追直播,还得帮自家的主播当翻译,翻译那些他们看来很陈旧的国外文献,帮她搜集各种符合民国时代需求的科学论文资料,甚至还有几个在杂志社工作的,帮忙处理杂志排版之类的琐事,更有几个可怜的理工科大学生,研究生也接了任务,自己来写符合这个时代需求的论文,不能超出时代太多,还要有价值,平日里连教授布置的功课都不乐意做的几个,几乎拿出做毕业论文的劲头了。 忙活许久,猛然回神——“我发现我好像追了个假直播!” 大家面面相觑,都哭笑不得。 不得不承认,三妹这直播太真实了些,他们中有那么一小部分,甚至真有跟随三妹穿越到那个时代的感觉,于是被三妹一鼓动,还真做起傻事! 只是仔细一看空间里挂的帖子,并不是自己一个笨蛋,水友们稀里糊涂做事的一大堆,也就心理平衡了。 而且,看着自己署名的论文,或者翻译稿件,出现在杂志上,还真能看见不少人去借阅,购买,感觉也挺有趣儿。 方若华笑眯眯安抚:“等这次直播告一段落,大家都有礼物,我保证礼物和你们的心意。” 一群粉丝嘻嘻哈哈地答应,也没太当回事儿,虽然自家追的直播跟别人家的大有不同,可是这点儿不同,想一想还挺带感的,有几个学生打算毕业论文就写关于民国的社会生活,说不定能得一高分。 第三十六章 害怕 方若华真打算给自家直播间的众位粉丝们准备些礼物,可惜小时空的物品都不能拿回去,至少现在还不能,要不然挑选些古董之类保证人人喜欢。 而宇宙商城里到不是没有便宜又有趣的东西,例如一些药品,化妆品之类,但科技含量太高,自家人享用到无所谓,真要流传出去也许会招来麻烦,她还没想好这些东西要不要在二十一世纪出现。 既然如此,方若华就打算多画些画作。 她当时来的时候出去大采购,差不多搬空了半座小超市,里面也有不少本子画笔,正好又在学画,画一些民国的风土人情给那些粉丝做纪念,不是再好不过? 咳咳,而且她自觉学得很好,难得学会了这么一门技能,也想找机会显摆显摆。 于是最近的画作练习,方若华就越发认真,不光认真画,还挑选自认为好的,出去找师傅装裱,挑选的都是比较大的书画店,装裱师傅也是熟手,哪怕只是一幅水彩,装裱出来,竟也十分高大上。 “这几天粮价上涨的厉害,阿芬,你跟咱们庄子里的庄户们提醒一声,粮食别卖了,多藏一些。” “哪里用得着我说,刚才花大娘还提醒我来着。” 夏芬一只手拿纸巾夹着鸡蛋饼咬了一口,另一只手翻开一本杂志看。 方家一家这些日子都忙,很有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意思,终日不是在家会友,就是去学校教书,但阳城的气氛越来越紧绷,他们还是能够感受到。 好像孙家的军火让人劫走了一大批,孙大帅大怒,下令严查,各地戒严,这些日子光是那些当兵的出出入入,一天要经过附近七八趟。 再加上不远处的桐城忽然起义,宣布独立,起义军自称革命军,正四处招兵买马。 人人都传说要打仗了,有头有脸的那些大人物们没少携家带口地逃出去。 虽然这几年各地大仗,小仗,年年打,月月打,大小军阀今天出现,明天消失,老百姓们见怪不怪,也不大当回事儿,可这一打仗,别管是谁和谁打,打着什么样的名义去打,粮食就总不够吃到是真的,一见风头不好,家家户户首先开始藏粮食,所谓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至于外面打个天翻地覆,只要不打到自己头上来,小老百姓们的日子还是要照过。 方若华却有点儿担心,金先生最近神龙见首不见尾,这两天更是连人都消失不见,还好几次提醒他们小心门户。 小说里也曾提起过,方家庄附近的村子被起义军占领足足三个月,不少土豪劣绅受到镇压,穷苦老百姓们得了不少实惠,这就说明,战争的确会发生。 方肖对这方面的事情也是极为关注,还想过带着妻女离开,但如今哪个地方又算得上安全?各地是一片混乱,道上土匪横行,阳城还算好的。 而且还有这座别墅在,虽然没有他们三人同意,无人能够闯入,即便毁损,也能重塑,她们绝不至于失去家,但这是房子,根本带不走,要他们离开家门去闯荡,不是万不得已,谁又舍得! 这日刚下过雨,大雨倾盆,山上树上,雨水滚滚而来,整个方家庄都仿佛要被淹没了一般。 下雨之前,方若华正给十几个学生补课,这雨一落,也不敢让他们走了,庄子里空房子不少,到还能安置。 “虽然天气热,可下了雨不能贪凉,一人喝一碗姜汤驱驱寒,今天晚上我多烙几张大饼,剩下的在厨房里热着,就不熄火了,炖着骨头汤,正长身体的时候,晚上肯定会饿,到时候往汤里下一把挂面,再荷包个鸡蛋吃就很好。” 夏芬也是热心肠,做了那么多年的老师,尤其喜欢有上进心的学生。 很快,晚饭就上了桌,金黄色的煎蛋,熬到出油的大米粥,香喷喷的油饼,烫了的小白菜。不是什么多好的吃食,却也适口,柳谦一本正经地捧着碗细嚼慢咽。 旁边几个学生看了他一眼,目光闪烁,心中感动,那可是柳家的少爷,可在方老师家里的待遇,和他们并无不同,方老师和夏老师,待所有学生都一个样,连他们自己都是吃同样的晚餐,方先生吃得更少,只喝了一碗稀饭。 这几个可不知道方肖是被自家媳妇逼着减肥,最近体重增长太快,都开始压迫膝盖,弄得自己腿疼了,夏芬注重养生,可不会放任。 学生们自然想不到这年头还有人因为体重太重而烦恼,明明大部分人都营养不良,一边感动,一边大口大口地吞食。 这几个家都不在阳城,是来求学的,家境比较一般,和学校里那些有钱人家的学生没法比,都是全家人辛辛苦苦才把他们供出来,平日里住学生宿舍,吃食堂,别的都好说,衣服鞋帽学校里有发,只是半大的人,正吃得多的时候,实在不饱,每次到方老师家补习,到是连吃带拿,饱足一餐。 吃饱喝足聚在一起继续挑灯夜读,方家庄的房子比教室和宿舍舒服得多,桌子宽敞,有老师专门辅导,有茶水点心享用,灯光明亮,半开着窗户,凉风习习,听着窗外雨声,却倍显静谧。 轰隆! 一声闷响,几个学生差点儿跳起来,桌上的茶杯尽数落地。 “打雷了?” 柳谦皱眉,还以为是雷声,但很快所有人神色惨淡,脸色苍白,吓得瑟瑟发抖。 不是打雷,是……打仗了! 窗外的雨水还在下,远远能看到阳城上空一片火烧云一样的光亮。 方肖二话不说,先去敲门把若华给叫醒,三个人穿上防刺服,叫上那几个学生还有留宿的花大娘一起,把门窗都锁好,灯也关了,点起蜡烛。 花大娘叹息:“都别怕,外面别管是谁和谁在打仗,将来都要咱们老百姓纳捐纳税,不会随便祸害咱们,方先生是教授,读书人,没人敢胡来!” 这话在理,而且害怕也没有用。 第三十七章 查问 外面的枪炮声响了一阵子,渐渐远了,又断断续续,能让人隐隐约约地听见。 方家庄的人都紧闭门户,整个庄子悄无声息,炊烟消散,灯火熄灭,不只是方家庄,周围的村子也仿佛瞬间失了不少人气。 不过也还好,到底都是些久经风浪的,兵灾战火也没少受,尤其是方家庄,多为逃难而来,一路上风风雨雨,该见的不该见的,差不多都见过了。 而且庄子里还有护庄队,虽没有枪,但每日都进行训练,吃的也好,身体健壮。 一整天过去,到是没有人来骚扰,人们的精神就渐渐放松了,外面也能听得见小声说话的声响。 明叔家的翠儿还偷跑出去不知道从哪儿弄回一把黄澄澄的子弹,到让他爹吓了一跳,抓住她恶狠狠地打了一顿屁股,翠儿嚎啕大哭,连方若华都给惊动了,一听前因后果,恨不得再把这小丫头逮住教训一顿。 “也忒大胆儿!”夏芬都瞠目结舌。 雨断断续续地下了好几天,终于放晴。 外面的枪炮声也终止了几日,究竟是什么情况,眼下消息闭塞,家里并不知情,不过老百姓们貌似不大关心这事儿,眼见着太平了,大家也就如常过日子。 学校暂时停课,夏芬和方若华一连几日都没事做,夏芬就干脆在家里大扫除,把被褥都拆洗一遍,拿到外面曝晒。 方若华陪着方肖就坐在门口,一边摆弄棋子,一边看牛叔带几个后生帮忙清理大门口的泥污。 他们家房子的位置不大好,有些偏低洼,晴天时无妨,一下雨门前便是一片泥泞,大风刮来的枯枝败叶混合着泥水,一脚下去能没过脚脖子。 “过两天让他们去山上弄些石头来,垫一垫就好了。”牛叔灌了口凉水,笑道。旁边几个后生嘻嘻哈哈地答应:“明天就去办,夏天雨水多,省得次次忙活。” 正说着话,不远处走来三个年轻人,都穿着粗麻布的衣服,面孔黑得发红,却神采飞扬,眼角眉梢都透出一股精气神,左顾右盼间却带着警惕。 牛叔登时眯了眯眼,使了个眼色,几个后生都不着痕迹地移动脚步,隐隐把方肖和若华护在后面,他们两个一看是生人,不想被打扰,干脆往旁边的树底下避了避。 “老乡,我们路过,能不能讨碗水喝?” 那三个年轻人轻巧地走过来,扫了一眼这处一眼看不到头,被高大树木掩映的院子,就笑着冲牛叔道。 牛叔也很客气,连忙让自家侄子去拿了一壶热茶,烫过茶杯才给客人喝:“不过是壶粗茶,还请客人不要介意。” 几个年轻人连道不敢,都很是随和,一边喝茶一边和牛叔几个说话,问问田里的收成,问问日子过得可还好,说了半天话,其中一个抬头看了眼方家的大门,神色晦暗难明,笑道:“这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吧,瞧着就朱门绣户,堆金积玉……听说周围所有的土地都是他们家的?” 牛叔一愣,眼睛微微眯起,脸上到越发显得憨厚老实,笑道:“我们庄子就叫方家庄,周围的田产当然都是方老爷一家的。” 那年轻人眼睛一亮,不动声色地开始套话,磨磨蹭蹭半天才走人。 他们一走,牛叔就板起脸,转身去找方肖:“方老爷,我看这几个人不怀好意,说不定是来踩盘子的哪路强梁,这几天让小四儿他们给您老守守门吧。” 牛叔是一路从东北逃难过来的,走遍了大半国土,遇见的事也算得上是车载斗量,别看像个憨厚汉子,实际上心眼儿一点儿都不少,那几个毛孩子想从他嘴里套话,再长三十年恐怕还有点儿希望。 “这些日子不太平,早几日还听我阿姑说,南边山上那伙儿土匪又蠢蠢欲动,估计是想趁火打劫,弄些好处,咱们方家庄最为富裕,一定被他们给盯上了。” 一说起这个,牛叔全身肌肉紧绷,大家伙好不容易过上安稳日子,可不能这帮宵小之辈给破坏了。 方肖也郑重应下,交代村子里的人都加倍小心,光看史料也知道这个时期匪患严重,不是闹着玩的。 方若华一开始是没反应过来,回到屋里一想,不觉失笑,哪里是什么土匪,八成是项君那些人。 革命者驻扎附近休整,项君等人为民做主,清理了一批土豪劣绅,就是小说中的剧情。就是好像时间上有些差错,不过这一段儿在小说本来就只是提了几句,并未详细描写,毕竟只是一本言情小说,一切剧情都为男女主之间的爱情服务。 那三个年轻人确实如方若华所想,是刚刚来到附近村庄休整的起义军,上面下了令,要求铲除一批为富不仁的大地主,既得民心,也能筹集军费。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们的钱粮有限,总要想想别的法子。 “项大哥说阳城周边的地主老财有很多,咱们一路看了三个村子,到还真有几户很了不得,就说刚刚那户方姓人家,瞧瞧那宅院的规模,估计雇佣了不少长工,光今天帮他们家清理门口淤泥的,就是五六户,我看,可以四处问问,瞧瞧方家有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儿。” “我看用不着问,现如今有几个大户手底下没几条人命!” 听两个同伴说得热闹,旁边那个年长些的却摇头:“你们不要先入为主,不能因为人家富贵,就断定人家不是好人,要说富贵,咱们同志里富贵人家出身的就不少,难道个个家里都残害乡邻了不成?” 他皱着眉想了想,“我觉得刚才那几个老乡对咱们很警惕,不像是对方家有什么怨言,相反,话里话外还护着方家。” “你想多了,那些老百姓们大多都是不被逼到死路上,就个个跟鹌鹑似的,哪里敢去反抗?又在方家大门口,他们就是有怨气,又怎么会直接说出口?等咱们回头私下查问,总能查问出结果。行了,回去商量商量,看看怎么整治这帮蚕食老百姓血肉的害虫!” 第三十八章 丢人 学校还没有复课,村子里却有了点儿变化,从外面来了一支军队,就在东洼村驻扎,和方家庄隔着一条无名小河遥遥相望。 说是军队,其实也就不到百人,和那些如土匪,绺子一般的士兵不一样,这些人大部分都很和善,遇见老百姓也客客气气的,一开始大家伙还很担忧,心存警惕,没过两日听闻那些当兵的不砸不抢,还给老百姓们分米面粮油,布匹衣物,分的不多,也都不是什么多好的东西,可是老百姓日子过得都穷,这些东西就很让人高兴了。 而且队伍里有医生,免费给老百姓们义诊,还挨家挨户地帮着修理房屋,挑水耕地,干了许多实事,不过几日,老百姓们就放下心,如常地和这些人交往起来。 方若华也听花大娘他们说了,这些人也跑到方家庄来开展工作,不过庄里的人多少有点儿排外,对他们虽然不说喊杀喊打的,到底有一些警惕排斥,反正到现在也没见有哪一家跟这些人熟络。 到是夏芬的几个学生组织的一个读书会,这几天组织读书活动时,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参加。 “听翠儿丫头说,那两个后生都挺有学问,书读得好,说话文绉绉的,还看了小姐的《荆衣记》,特别喜欢,说想要排成什么话剧。” “哦?” 方若华失笑,到是不意外,上个月学校的学生还在大礼堂演话剧来着,演出时,观看的学生全都泪流满面,激动不已。 这个时节,年轻学子喜欢演话剧,也喜欢看话剧,就和他们在街上随时随地都能扯起旗子演讲一样,是个很时髦的事儿。而且演话剧安全,演讲说得激烈了还可能遭到镇压报复。 只是不知道项君和谢冰心在自己人那儿,看到荆衣记上演,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这日,正值午后,方若华带着几个学生一起帮夏芬做实验。 虽然学校还没有开学,可夏芬却不忍心让学生们荒废学业,老校长也是这个意思,与其放任学生们四处乱跑,再惹出是非,搅合进眼前的纷乱中,还不如放任他们在夏芬手底下学习。 做完实验,正听夏芬一条一条地解释他们犯下的错误,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急迫的敲门声。 方若华推门出去,就听到一阵锣鼓声,喧闹声阵阵,转头又见明叔媳妇一手拿着根烧火棍,另一只手拎着自己的菜刀,急声道:“庄子外来了好些人,有十多个,马上就冲到家里来了,快,快去躲一躲,万一伤了小姐和太太那可怎么得了!” 方若华皱眉。 这会儿方肖不在,他出去逛街了,略一沉吟,方若华急问:“婶子最近看到金先生了没有?” 明婶儿一愣:“金先生?没啊,都有七八天没见到人。” 几句话的工夫,花大娘一溜小跑,蹬蹬蹬地跑过来:“躲什么,躲什么,方小姐有什么好躲的,我,我到看看谁那么大的胆子,敢对方家动手?” 她一吵吵,几个在小图书馆读书的学生也匆匆过来,一脸义愤填膺。 “方小姐,是不是有人闹事?你别怕,有我们在,一定保护你。” 一帮学生最大的都快三十岁,最小的才十七八,齐齐护在方若华身边,全神戒备,方若华哭笑不得,摇了摇头,心下奇怪,她还以为这段剧情波及不到方家,毕竟现在她和金先生,还有顾长生都很熟悉,不算一条船上的人,到底也算是朋友,那些热血青年再怎么样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自家给抄了,真要那么做,才叫荒唐! “都别急,我们先出去看看。” 方若华当先就向外走去,花大娘紧跟其后,脸色铁青,其他人一看拦不住,也都紧紧跟上。 一出门,用不着指路,只看不远处桥口那儿,密密麻麻全是人影,就知道这热闹到底该去何处看。 “私人领地,不许靠近!” “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找方大善人的麻烦!” “爹,刚才那小子说方老爷欺压良善,强抢民女,罪大恶极,要审判他!” “呸!什么东西,敢说方老爷都欺压良善,我看这帮混蛋心黑眼瞎,少说废话,他们人多,咱们也不怂,一人打断一条腿给我扔出去。” “扔出去!扔出去!” 花大娘扑哧一声,先是笑,又黑了脸,摇了摇头。明婶子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还好,咱们方家庄可不是好欺负的。” 几句话的工夫,一群穿戴齐整,全是黑色布衣短打打扮的汉子匆匆而来,差不多有十七八人,还有两个骑着马。 “明叔他们来得好快。”方若华笑了笑,心情放松许多, 因为最近南边的一伙儿土匪派了人下来要村子里交保护费,让打了回去,恐怕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护庄队的人都到南边去守着,她还担心,这边忽然出事,即便鸣锣示警,队上的人也不一定能及时赶到,没成想速度居然这般迅捷。 此时被人民群众包围的这一伙儿人,却是个个手足无措,面面相觑,脸色煞白! 情况和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 这种事情,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做,算得上是轻驾就熟,以前对付这等大地主,也会遭遇打手的阻拦,但他们从来不惧怕,因为老百姓们最多冷眼旁观,大部分都是鼓掌叫好,心中快意,只要看到老百姓的笑脸,他们就充满动力! 可是现在……头发花白的大爷大娘,还没有半人高的小孩子,梳着长辫子的年轻姑娘,人人横眉怒怼,义愤填膺,好像他们罪大恶极! 再一抬头,薛彬和叶志飞腿都有点儿发软,后面人更多,一转脸,正好看到穿着阳城大学校服的学生,簇拥一个年轻女人怒气冲冲地冲过来。 叶志飞一缩头,躲过一只草鞋,耷拉着脑袋再也不敢吭声,还是薛彬支支吾吾:“方肖他强抢良家妇女,我们是来主持公道的……” “我呸!” 飞来横祸,一口吐沫喷到脸上,叶志飞气得眼睛都红了,几乎忍不住破口大骂,就被一连串的痛骂声喷了回来! 老百姓们骂人的花样可真多,也就片刻工夫,就连叶志飞也觉得自己就是猪狗不如了。 薛彬实在受不了,也顾不得保护受害人的名誉,高声道:“方肖强抢了朱大志的媳妇,人家苦主守着一个瞎眼的母亲,求告无门,整日以泪洗面……” 话没说完,在他面前张牙舞爪的长辫子姑娘就一爪子挠了上去,差点儿没戳瞎他的眼睛。 “你才是朱大志的媳妇,诅咒你当他媳妇十辈子!”这姑娘眼睛都红了,要不是旁边的人拦住,看样子她都想扑上去撕咬。 薛彬脸上一白,隐约也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这些老百姓不像是故意捣乱的刁民,看神情言语,是真心把方肖当好人,应该不是对方雇来的。 他们正犹豫间,花大娘已经看不下去,这等闹剧,简直……连忙大跨步上前,一把把秀芬抱住,转头对叶志飞道:“你们别胡闹,也不嫌丢你们领导的脸,回去好好查查,秀芬的确被她爹卖给了朱大志,可是现在都民国了,谁规定当爹的能卖闺女的?真以为还是封建王朝!” 叶志飞和薛彬都一愣。 秀芬眼睛通红:“我就不孝又怎么样,有本事你们抓我去浸猪笼,浸猪笼我也不嫁逼死我娘亲的仇人!” 周围老百姓你一言我一语,大体说了些事情经过,秀芬的爹好赌,被葛家村的混混朱大志坑了一回,女儿都被卖掉还债,结果朱大志来抓人,嘴里不干不净的,秀芬娘本来身体就不好,这下又惊吓又生气,一口气上不来,不幸离世。 当时方肖和夏芬刚来不久,还没寻回自己的姑娘,路遇此事,想起女儿,心生不忍,就领着庄子里刚刚整合的青壮,把人抢了回去,也替秀芬爹还了赌债。 那会儿方家立足未稳,不想多生事端,也只是给了钱息事宁人,但秀芬是个倔强姑娘,脾气硬,私底下可能找人教训了她爹,还有那个朱大志一顿! 听了始末,薛彬和叶志飞脸上又红又白,半晌叶志飞才哼唧了声,讷讷道:“葛家村周华同志的十亩地……” “那是他媳妇温英英的嫁妆。” 花大娘皱眉,“你们难道不知道葛家庄周华酗酒打老婆?温英英整日被他暴打,前些日子被打断了一条腿,两根肋骨,头破血流,她邻居狗剩怕她被打死了就帮她回娘家传了个口信儿,温英英的大哥和舅舅这才去把妹妹和外甥女接回家。他们都是我们方家庄的人,现在两个人正巡逻呢,你们要是想见,又不怕挨揍,我就找人帮你们去找。” “可是!”叶志飞咬着牙,欲言又止,那可是项大哥亲自去查的,项大哥说的话,难道还会有错? “跟他们废话什么,地里还有活儿没做完呢!” “就是,给我打!” 一群人一拥而上,连推带打,又是抓又是挠,叶志飞和薛彬带的人不少,这会儿一看情况不好转头就跑,总不能真跟老百姓动手,他们不能犯纪律! 再也顾不上问什么,叶志飞和薛彬扯着嗓子解释也没人听,一行人只能夺路狂奔而去。 方若华:……好像闹得有点儿大!村子里的人什么时候这般彪悍了? 花大娘却笑:“没事,一会儿我跟过去看看,应该有几个熟人,解释一下就好。”她到是高兴,别管方家庄的老百姓是不是过于鲁莽冲动,至少他们没有一个麻木不仁,也说明大家心有底气,无畏无惧! 第三十九章 教训 一河相隔,东洼村。 项君面无表情地在墙上画宣传画,略有点儿心不在焉,眼睛总忍不住向对面的方家庄张望,现在薛彬他们应该已经去了……不能怪自己狠心,既然方家的人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欺负老百姓的人必须受到惩罚,为了他们的理想,他们的追求,他不得不大义灭亲! 想起一身优雅的方若华,项君叹了口气,如果方家的情况真特别糟糕,他不会放下那个女人不理,再怎么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并非无情无义。 就让她和父母一起生活,相信冰心也会理解自己的,冰心那么善解人意,肯定能理解他的苦衷。 周围的老百姓们叽叽喳喳,环境嘈杂的厉害,小孩子追猫逗狗,时不时跌跌撞撞地撞在梯子上,撞得他摇摇晃晃,项君的眉宇间露出一丝忧郁,他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生活,想象中,他应该是个无畏的战士,应该做更重要的工作,而不是窝在这样的小山村里,做这些随便哪个人都能完成的工作。 虽然说工作无分高下,但能力有大有小,他这样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本就该承担更重的责任! 哐当! 剧烈的撞击,项君扑通一声落地,浑身剧痛,随即就被嘈噪声吵得脑袋快要裂开。 抬头就见叶志飞狼狈地向前面冲去,临走还瞪了他一眼,项君皱眉:“叶志飞,你怎么回事儿!” 这都什么素质! 话音未落,不远处的吵闹声更大,他慢吞吞地把梯子扶好,看了看袖子上的油漆,脸色更难看,还不及说话,便看到王队长大踏步地冲出来,一阵风一样狂飙而去,叶志飞也垂头丧气,气喘吁吁的,慢慢向这边走,居然一路走到项君身前,脸上露出几分愤怒:“都是你,你怎么也不调查清楚,都胡说什么,人家方家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家,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无不夸赞人家有情有义,好多人都受过方老爷的大恩!” 啪一声! 一块儿石头砸在叶志飞的胳膊上,疼得他脸孔扭曲,回过头正好看到虎子冲他呲牙咧嘴,“坏蛋,欺负夏婶婶,坏蛋!” 虎子娘一把抱住孩子,扭头就跑。 叶志飞憋屈地不行,虎子活泼好动,本来和他们的关系特别好,连忙陪着笑脸追过去:“虎子别生气,如果是我不小心搞错了,回头我就去给你夏婶婶磕头赔罪,好不好!” 项君半天回不过神,许久许久,背后的汗水冷了,一阵风吹过,打了个寒颤,他陡然发现,自己也许做错了事! “项君!” 王队长好不容易赔礼道歉,把从方家庄过来的那些老少都劝了回去,要不是花大娘过来收拾残局,这事儿恐怕还完不了,他累得身心俱疲,一看到项君,怒气上扬,“你到底怎么回事,还懂不懂纪律了?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就随便让人去查抄一个善良乡绅的家,你这是给组织抹黑……说,你这是不是公报私仇!” “绝对不是!” 项君脸上一白,“王队长你可别冤枉我,哪来的仇?我,我大概是被人蒙蔽了,方若华是我的前妻,我对她,她们家要求更严格些,也是,也是……” 王队长冷着脸:“严格些?人家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哪来的脸敢说对人家严格?行了,跟我来,你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人能解决的。” 项君闭上嘴,血色顿失,等进了临时的会议室,看到那么多张严肃的面孔,听到一句接一句的批判,一直到被关于禁闭室,他的心还是慌的,脚下发飘,强烈委屈,浓浓的屈辱,让他恶狠狠地咬破了嘴唇! 一天,两天,三天……呆在禁闭室里,听着外面的人来去匆匆,大家都很忙碌,唯独自己无事可做,项君默默地坐在窗边,拿出一封信,借着昏暗的光线读,脸上的表情终于柔和了一点儿,还好,他还有朋友,菲菲和冰心的消息都没有断绝,若非如此,他怕是要担心得心力憔悴。 窗外大树下,端着个茶缸子吃饭的老人家,漫不经意地看了关着项君的禁闭室一眼,默默把一封信塞在袖子深处,蒋小姐快把这个人给掏干,估计很快他就再也没有用处。 项君这边发生的是非纷扰,惊动不了方家这边,方若华正陪着大家伙儿,呃,盘点收获。 方肖和夏芬也特别好奇,难得都放下手头儿的事,齐聚在院子里看那七八口散乱的箱子。 说起来也活该南边那帮土匪倒霉,他们把方家庄当成这些年勒索过的所有村子一样,以为几十个人,几条枪,一拥而上,来动手都不用就能把一帮顺民吓得乖乖交钱,交粮食,可惜,盯上的肥羊露出獠牙,居然是披着羊皮的熊,让人一路追杀剿了老窝,一年多的收获全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方若华看着箱子笑:“不算富贵呢!” 牛叔道:“不是什么悍匪,也就收收保护费,打劫个把商队,大部分时候要钱不要命,但也不都是多么老实的人,估计有些手上有血债。” 方肖点点头:“处理这些事,还是牛哥有经验,你看着办。” 钱粮拿去各村分一分,剩下的这些古董字画之类,就都便宜方肖了,方肖也没有矫情不收,这年头都是如此,不过,土匪中有文化的不多,手头这些东西保存的不太好,好些需要修复整理,算是个不小的工程。 “对了,还救回来两个人,都是被绑上山的,其中一个还是个洋婆子。”一说起这两个人,牛叔的脸红了一下,“咳咳,毕竟是女人,咱们都是大老粗,照顾人家不方便,还是请花大娘去看看。” 方若华也跟着去,目前两个人被安顿在客房里,打开客房的门,方若华便站了站,忽然有一种眼睛被灼伤的感觉。 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喝粥的那个女孩子,实在很美,漆黑的发散着,垂在肩上,小巧的,粉嫩的耳朵形状极好,若隐若现,鲜红的唇,雪白的脸,才十四五岁的模样,却让人看了都觉得不像世上人。 花大娘瞪大了眼,失声道:“有些像小姐文中的艳鬼!” 不怪花大娘想起这个,方若华这几日有空,新写了一篇小说,就叫《艳鬼》,迷惑人心的鬼怪的故事,花大娘他们都说看了之后不敢一个人走夜路,虽然故事中害人的从来都是人,不是那一个只求一缕温暖的艳鬼。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这些年看到的美人,比我一辈子见过的都多,以前也没觉得自己丑陋,如今和他们比,简直有点儿不敢见人。” 美人总能让人心中怜爱,方若华的声音也温柔许多:“小妹妹,你家在哪儿?” 漂亮的女孩儿慢慢吞吞地喝完粥,抬头就露出一个纯洁至极的微笑,大大方方地道:“就在红安书寓。” 一口吴侬软语,分外动人。 方若华:…… “你们不要送我回去了,我是自己跑出来的,回头你们处置了刁三儿跟我说一声,他要活着我还跟他过日子,他要死了,我陪着他就是。” 方若华:…… 这小女孩儿说的话平平淡淡,不像是十五岁的姑娘说的,到像是饱经风霜的老妇人。 只说了这么几句话,从此之后小女孩儿便一言不发,花大娘她们企图做她的思想工作也毫无用处,别看这孩子年纪小,到仿佛极为成熟,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好在她并不要死要活地闹,该吃饭时吃饭,还会拿桌上的书读,见她识字,方若华就指给她小图书馆的位置,由着她去看书。 没过几日,查明那个刁三虽然是这帮土匪的老大,但为人单纯得很,寨子里大事小事,到多由老二,老三做主,他坐得稳位置,人家纯粹是看他功夫好,也好糊弄,身上并没有血债,相反,但凡他带队出去抢劫,到还宽容些,肯给别人留下路费,想了想,方肖就没把人送官府,直接拘了他去村子里修路,村子里的路不好走,坑洼泥泞,出入很不方便,早就应该修,只是先前光顾着庄稼田地,如今正好白捡来一些壮劳力,到替方肖省钱。 方若华把小姑娘也送到了那人身边,小姑娘高高兴兴地去,临走还大大方方地朝方若华要了一叠旧报纸。 “我喜欢读方三妹的文章,以前在书寓,阿娘不让读的。” 过了些日子,方若华偶然看到刁三背着那小姑娘,给她铺上茅草,又铺上担子,小心翼翼地搁在上面,低眉顺眼,温顺至极,终于明白为什么绝色美丽的女孩儿,愿意跟一个把她抢上山去的大老粗了。 后来熟悉起来,小姑娘气色越来越好,待人处事都大方得体,并不因为身世自卑,别人劝她再找个好人家,跟个土匪又有什么前程,她也不生气,只是笑:“土匪配娼、妓,都不清白,谁也别嫌弃谁。” 私底下喝醉了酒,却跟几个相熟的,不鄙弃她的姐妹说,“是他抢了我,我除了他,十五年没有一个人把我当人看,他们都当我是个玩物,闲情逸致地时候拿出来看看,显摆显摆,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如今他当我是人,愿意保护我,我也要回报他这片真心!” 第四十章 救援 方若华听完这个叫曾经叫过陈素云,如今又叫回素云的小姑娘的故事之后,想落笔写下来,却又迟迟不曾动笔。 小姑娘的故事并没有波荡起伏,她也没有把她卖了的父母兄弟,她本就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家就毁于战火,无亲也无故,流落街头,让书寓的阿娘捡回家。 从小在书寓长大,出落得一日比一日好,略大一点儿就学说书,学唱京戏,吹拉弹唱,无一不学,从七八岁就随着阿娘敬酒,十二岁便有恩客相中,做了两个月的临时夫妻,从此正式作为书寓一员混日子,也就是一个混字,和所有人一个样。 甚至连她自己跑出来,也是轻轻松松就跑了,她阿娘没派人找她,还托人寻到她,给她塞了个包袱,里面装了十个银元,至于剩下的,就算养她十几年的生活费了。 可就是这样的平常,让方家一家,心中酸楚。 都说陈素云配一个土匪头子刁三,还是个体大腰圆,面容丑陋的,那是明珠投暗,可在她看来,想必已是足够的幸运,能得一真心人,呵护怜爱,悉心照料,当她是个女人,她还有什么可求? 方家庄的人大部分也是饱经苦难,如今生活得好,便越发养成宽容豁达的心性,对这一对儿也是视若寻常,由着他们该赎罪受罚就赎罪受罚,除此之外,却并不苛刻薄待。 却说陈素云是个意外,牛叔口中的洋婆子凯瑟琳.约翰逊女士,就是纯粹倒霉。 说她倒霉也不尽然,被抢上山的第二天就让人救了,到也没受多少苦。 她的身份可不一般,丈夫是驻华大使,本身家中也富贵,一开始方若华一见她穿着打扮就吓了一跳,觉得这帮土匪要倒霉了,说不定别管该死还是不该死的都得死一茬,而且要倒霉的恐怕还不只是土匪,阳城上下政府官员,还有孙家都要跟着吃挂落,受牵连。 却没想到,凯瑟琳这人很有点儿意思,在她看来,这一次的遭遇是一场奇遇,除了一开始害怕了一下,后来那帮土匪也没为难她,到让她难得参观了一回山寨。 “方小姐,宋慈可真厉害,中国人也懂解剖学吗?” 方若华头也不抬,随口道:“早在宋朝我国法医学家宋慈就著有一部法医学著作,叫《洗冤录》,比菲德里的法医著作早三百多年。” “my god!” 凯瑟琳一脸惊叹,她今年三十岁,却是个很活泼的女士,家里人来接她回去,她却三五不时地跑到方家庄玩,不爱和夏芬聊天,偏偏喜欢缠着方若华。 当然,方若华怀疑是自己刚把人救回来,为了怕对方胃口不好,给她做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的缘故。 花大娘他们也都觉得,没什么恐惧是美食治不好的,要是治不好,再加一桌。 这位外国女士喜欢来玩,可不能只为招待她就不做正事,方若华干脆也就随她去,自己在书房里写东西,准备教案,给她一壶茶,一些点心,由着她在书房里坐着,反正她这书房目前没什么不能见人的东西。 没想到凯瑟琳到对书稿特别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痴迷,她一个外国人,说中国话很熟练也就罢了,居然还能读得懂中国的文字。 “我外婆是中国人,从小我就会认中国字。” 凯瑟琳抱着方若华的稿子不撒手,“方小姐,您真是个天才,写得太好太好了,啊,对了……这个画中的幽灵是真的吗?世上难道真有幽灵存在?” 方若华:…… 当然没有,她这一篇写得是古代推理小说,又不是灵异故事,小说套路对她来讲有点儿老,就是为了躲避债务,男人假死,他的情人帮他故弄玄虚,制作他死亡假象的小故事。 那位漂亮的女情人为了让自己的爱人已经死亡这件事很自然地暴露出来,弄出一个画中显灵的把戏,就是魔术师的绝活,欲水则显出男人身影,且不同角度的男人表情动作都有所不同,仿佛真正的活人,让人以为爱人的灵魂附在画上,给她带话来了。 虽然若华觉得这手法太复杂,在真实环境中轻而易举就能拆穿,应不会出现,但这个后世人读来,觉得似曾相识的故事,此时到让人倍感新颖。 只看凯瑟琳的表现也知道,这篇小说应该写得还是很可以,虽然只能做消遣。 和凯瑟琳越发熟悉,方若华也很喜欢她,这人难得是个中国通,很尊重中国人的习俗,即便是面对方家庄里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她也客客气气的,从不表现出一点儿傲慢。 只从这一点儿就看得出来,这是个十分有修养的女士,连方肖和夏芬也对她印象不错。 这日,凯瑟琳难得不在,方若华可以安安静静地读一点儿不适合让外人看到的书。 那位女士和她的朋友们去参加舞会去,她特别喜欢舞会,还想邀请方若华一起,可惜,跳舞这个技能点儿,方若华是真没有点亮,也就当初读大学的时候,在学校里学了一些交谊舞,实在算不上喜欢,如果是需要应酬,没有办法,方若华偶尔参加一下到无妨,专门为了玩而去舞会,那可没有必要。 正看书看得入迷,花大娘忽然过来,步履匆匆,神色焦虑,在外面时她还勉强保持镇定自若,分毫不漏,一见方若华,神色就骤变:“方小姐,刚才接到了紧急联络暗号,让大家伙儿撤走,刚收到信号,金先生和小少爷就联络不上了,我怕,我怕……出了事。” 一开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里带了哭腔,话语也是语无伦次,不知道说的都是什么,她向来是个很坚强的女人,自己男人死的时候,她也没有哭,把儿子送走时,她也没有哭,此时却被恐惧抓住心神。 方若华脸上一白,脑子里嗡了声,一时间不知所措,她有什么时候遇见过这等大事? 一抬头,看花大娘满脸的期待,她甚至没有去找自己的父亲,母亲,直接找到她这儿,方若华知道,那是因为花大娘真心真意地把她当做自己人看待。 “别急。” 强迫自己冷静,方若华脑子中还一片空白,她本来就什么都不知道,脸上已经有了很郑重,很沉稳的表情,“我来想办法找到金先生他们,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们这样的人,想必都有自己躲避危险的方法,无需别人置喙。 目送花大娘慌乱离去,方若华就先翻开宇宙商城,把能买的各类伤药买了一些,想了想,又一拍头去看屏幕,她都忘了,因为顾美人足够吸粉的缘故,她特意选了一个摄像头跟着那位采集素材,要找人大约不太困难…… 一地的猩红的血。 方若华第一次觉得有一回牢狱经历也不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至少她看到这种场面没有恶心地吐出来。 漆黑破旧的老庙,外面一点儿声响都没有,金先生看起来还好,腿上可能受了伤,正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息,低着头,脸上雪白,仿佛没有呼吸。 花大娘那个假侄子程强蹲在门口直抹眼泪。 这是月老庙? 方若华一眼就认出地方,连思考都来不及思考,翻箱倒柜翻出她父亲的旧衣服穿戴整齐,戴上帽子,围上个灰扑扑的旧围巾,想了想终究还是喊上牛叔,要是牛叔都不可信,那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路直奔,风驰电掣,冲进月老庙,金先生抬头看她,第一时间叹了口气,摇头晃脑,满脸唏嘘:“道路阻且长!” 方若华:…… 行了,也别瞎酸,捋起袖子来,先看顾长生的伤,肩膀上的伤好像还好,胸口上那一枪真是够受的,她又不是医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相信宇宙商城的药。 “必须马上走,我们的人引开了追兵,但是糊弄不了他们多长时间。” 方若华叹气,再一次感叹自己怎么就不是个大力士,她和牛叔连拽带抗地把两个人都弄上马车。 “有内鬼,所有据点都不安全……东洼村那边恐怕已经失陷。” “那就只能回方家庄。”虽然和东洼村毗邻,但最危险的地方,岂不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她很笨,想不到更好的藏身地点。 方若华叹气,都已经插手,也就顾不得连累不连累,可是她还是很害怕,心里直打鼓,是不是应该和爸妈商量一下?是不是应该通知爸妈一声,让他们离开阳城避一避? 她几乎没有考虑,就下定决心救顾长生和金先生,不只是觉得他们是胜利的一方,不会有事,应该提前抱大腿这等功利的想法,更是她自己愿意。 爸妈想必也愿意救人,这是个真实的世界,不是虚假的,人和人之间有情义在,当然,方若华不觉得孙家会对自家动手,方家如今是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身为阳城大学的教授,方家三人都有名望,有地位,孙家不会毫无必要地得罪他们,至少不用担心有生命危险,这本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规矩。 可即便明白这一切,她还是免不了害怕,手也发抖,腿也发抖,心里直哆嗦,果然,她承受压力的能力还是太弱,说白了是本身不够强大,于是就会恐惧。 第四十一章 试探 方若华一路抄小道儿回家,把两个人藏在了自家的地窖里,地窖还有一个隐秘的出口,通往后山一片枣树林,出了枣树林就是下山的小径,外人都不知道,还算安全。 从一来到这个世界,方肖就带着人挖的地窖,他也不知能不能用得上,想着有备无患罢了。 半空中阴云密布,雷声未至,雨水将落、 方若华特别害怕,可她家爸妈都十分镇定,一点儿异样也没有表现出来,方肖还照旧出去逛街看各种古董文玩,去看戏,做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招待他的朋友们。 “凯瑟琳来了,姑娘陪她去看看新给你做的那几身衣服和首饰。” 夏芬正领着学生在院子里侍弄青菜,一看凯瑟琳进门,便轻笑道,在她这儿,是真把学生们当子弟使唤,当年在家都没让跟她的那几个研究生帮着端茶倒水,这回连种菜都要拎着学生们一块儿。 按照她的话讲,这也是锻炼,不能教出四体不勤的懒学生。 方若华只能应了,领着凯瑟琳去看衣服。 别看夏芬不讲究穿戴,但在女儿身上却是破了例,特别喜欢打扮自己的女儿,这些日子和学校里的老师们熟悉起来,被介绍了好几个老裁缝,还有一个听说祖上给宫里的娘娘做过衣服,都是好手,干脆就带着女儿去量身定做,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旗袍袄裙西装,做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手头有钱,这也是个败家的,还去搜刮了好多金银首饰。 对于这些首饰,方若华也很喜欢,虽然暂时不能带回家,但放在家里看看也欢喜。 凯瑟琳更是一见就移不开眼,抱着首饰们对镜梳妆,一套一套地换过去,半点儿不嫌麻烦。 方若华一边看着她臭美,一边担忧地窖里的人,那位金先生是个厉害的,居然不要医生,自己给顾长生动刀子,要不是她留下了许多药,恐怕顾长生的小命真保不住。 “若华。” 夏芬忽然推门而入,神色淡淡,“项君来了。” “啊?他来干什么?”方若华挑眉,以那人的性格,应该不会乐意到自己家来才对,先有些惊讶,却陡然间心中一跳,半晌才道,“我去打发他……金先生和顾长生在我们这儿的消息,先不要暴露,若是需要通知他,等金先生做决定。” 夏芬失笑:“我们姑娘也长大了,知道谨慎。” 现在谁敢不谨慎? 一到客厅,方若华看见项君,心中更是不确定,这人的衣着整齐,特意修理了胡子头发,靴子也擦得雪亮,好像特意装扮了一番似的,以现在的情形,他怎么还有心思装扮自己? 项君也看到方若华,嘴角动了动,扯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来,他神色古怪,似乎愧疚又后悔,纠结抓狂,犹豫不定,种种复杂,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夏芬嗤笑一声:“奇怪,你不是挺振振有词,挺理直气壮,一点儿也不觉得家有贤妻还另结新欢哪里不对,还说是追求进步,现在还装出这副德性,装给谁看!” 项君讪讪一笑,低声道:“伯母说笑了,是我对不住若华,这次过来,也是想问问若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听说我们那位顾少爷给您几位添麻烦了……哎,虽然做不成夫妻,但我可以一直把她当我的亲妹妹!” “滚蛋,我们可不敢要你这样的儿子,怕九泉之下没脸见祖宗!” 夏芬难得爆粗口。 方若华到是客客气气地笑了笑,还大大方方地安抚了他几句:“其实我当初嫁你,也是稀里糊涂的,为你坐牢,为你付出,不过是作为妻子应有的本分,不是有多深的感情,如今和你分开,才知道咱们本就不适合,强行扭到一处对双方都有伤害,这样很好,来坐下喝杯茶,以前的都过去吧,虽然再做朋友很尴尬,可当成普通认识的人,还是能相处。” 亲自给他倒了茶,方若华又笑,“说起来,那位顾少爷可有些时日没到我这儿玩,连我画画他都不教了,对了,你和他相熟,知道他家中可有亲眷,成了亲没有?” 一边说,方若华故意做出一点儿小女儿的姿态来,项君一愣,咬了咬牙,半晌才低声道:“为了你好,你仔细想清楚,有些事情千万不能沾,你什么都不懂,更不懂政治,这不是闹着玩的!” “什么意思?” 方若华一脸的懵懂无辜,“他不是你的朋友?上次他被孙家抓了去,也是因为误会,后来误会不都解除了?我记得他说过,孙少帅还请他喝了回酒,两个人关系不错,难道是忽悠我的?” 项君愕然,神色凝重,欲言又止,却终于转了话题。 方若华陪他东拉西扯了半天,还是项君自己屁股跟有针扎似的坐不住,没多一会儿就告辞离去,她一走,夏芬都略微变了脸色:“这人可能有问题。” “……他可是男主角!” 方若华无语,哪怕项君如此生疏的套话,自己连假装不知道都难,还是不敢相信这位会出卖他的那些同志们,毕竟是男主角,哪个男主能做出这等事?但项君的愧疚是真,而且不可能是给她方若华的,这点儿自知之明她还算有,项君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对一个他自己甩掉的女人心存愧疚? 回过神,摇头叹道,“我去找金先生,让他和顾长生赶紧走……” 走了两步,方若华又顿足,“不对,现在不能动,太危险。” 她生平第一次面对这般复杂的事情,也是生平第一次进退失据,恨自己不能智商超群。 “要不是我腻歪这人,从来不关注,说不定也不会如此被动!” 方肖登时笑起来,眼睛眯起:“闺女,咱们方家庄上下青壮五百,个个以一当十,就是硬杠上,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至少逃跑问题不大,何况那位孙少帅又不是傻子,疯子,何苦跟我们一介平民百姓计较,再说,真非逼迫我们,还要平白得罪一众社会名流,何苦来哉?” 话音未落,夏芬往茶几上放了一大盆面,笑眯眯地喊:“若华,过来帮妈包饺子。” 最后包饺子的不只是方若华,夏芬的几个学生,几个闲着无事的村妇,还有凯瑟琳。 凯瑟琳不会包,但擀得一手好皮,又薄又圆,速度也极快,水饺下了锅,滚滚热气蒸腾。他们人多,手脚都很利落,一煮就是一大堆,就家里这几个的战斗力,肯定远远吃不完的。 方肖乐呵呵地让人端到门口去,请路过的乡亲们一起吃。他自己到盛了一大碗饺子,溜溜达达出去找人下棋。 香味一飘,大家伙就三个五个的结伴儿过来,拿碗来吃饺子,连汤一起吃。 “羊肉大葱的,还是白面,实惠!”牛叔笑道,吃得满嘴流油,他们村子里的日子好过了,可别说肉,就是细粮也不能时常吃,不是没有,纯粹是舍不得,他家攒下的细粮,除了尝尝鲜,剩下的都拿去换钱攒起来,他媳妇还打算再盖两间大瓦房,给儿子娶媳妇用。 正好刁三背着陈素云从外头回来,方若华就喊了他们一嗓子。 眼看着刁三吹凉了饺子,往素云的嘴里投喂,她吃着一个,他就吹着一个,认认真真,好像再做一件天大的事,方若华忍不住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许默。 许默可没这么有眼力,但他会因为自己说一句学校的包子难吃,就一个人大半夜坐四个小时的火车去天津买,也不知怎么拿回来的,送到她手里时还是热气腾腾,他什么都不说,自己也只知道吃。 还是好几年之后,许默那个小迷弟开玩笑说,当年他神仙老大发了疯,天南海北,坐火车坐飞机,买回来了半屋子的包子,一份一份的尝,一天三顿地吃,最后挑出一份据说最好吃的,再去买来送给他的小女朋友,当时小迷弟都无语,有这工夫有这钱,钻戒都能买一打,居然就送个破包子! 方若华正想着这些琐碎,隔着屏幕,许默正在切牛肉,动作舒展优雅,不急不缓,眼睛却盯着屏幕上细嚼慢咽吃饺子的女孩儿。 唔,集市上没有新鲜羊肉,要不他走一趟内蒙看看? 一个饺子尚未吃完,方若华就听见不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军靴踩着青石路,踢踢踏踏,富有韵律,刁三猛地站起身,全身肌肉紧绷,牢牢护住陈素云。 “牛叔,孙少帅带了人过来,护庄队的兄弟们都到位,只是方老爷刚才在呢,没让全拦着。” 方若华看着孙少帅一身军装,腰上别着枪,身上披着黑蓝的斗篷,不疾不徐地迎着晚霞走来,只当看不见他身边跟着的项君,估计换了别的女孩子,会真的看不到旁人。 “孙少帅,我女儿方若华,您有什么话,自可直接问她。” 方肖是跟着这位少帅一起来的,慢慢走到女儿身边站定,看也不看项君一眼,不紧不慢地道。 孙少帅尚未开口,项君就抢先一步:“若华,你和这些事情没关系,快把金先生交出来,你也别心存侥幸,强子已经跟我交代,就是你昨天下午亲自去带走的金先生。” 第四十二章 从容脱身 “啊啊啊啊啊!” “大反转,大反转,我错过什么了,男主什么时候变反派的?” “不过两天没看直播而已……” “本来不是一直在看街景,看街景,看街景?这什么意思!” “别管是什么了,有美男子还堵不上你们的嘴?” 方若华对屏幕上的字幕视而不见,一瞬间希望自己影后附体,略略一蹙眉,静静地看着项君,面露疑惑:“什么意思?金先生?哪个?就是你那表叔?” 项君一愣,一时懵懂,难道金先生说他是自己的表叔?一晃神,随即又看着方若华,厉声道:“别顾左言他,我刚刚见过强子,他总不会对我说谎,你马上把金先生交出来,想必看在你父母的面子上,少帅愿意给你一条活路!” 一开始神色迷惘,半晌,方若华的视线一点一点地转移到孙少帅的脸上,又看他身边的谢言,登时脸色骤变,仿佛从心底深处冒出一股怒气,转头死死盯着项君,恍然大悟。 “项君,我以为你好歹是个君子,还想着咱们做不成夫妻,最起码能做熟悉的陌生人,不至于有深仇大恨,没想到你竟是如此卑鄙小人,我又没有妨碍你和谢小姐,你何苦还要牵连我,把我扯进你那些烂事里面,告诉你,我方若华不是傻子,不会让你一次又一次利用!” 她声音尖锐,目光如刀,语速飞快,“你说我藏了你表叔?什么时候?怎么藏的?” 项君心里一颤,不知为何,一听这卑鄙二字,便心慌气短,连声音都带了些微颤抖,勉强道:“昨日你去城南月老庙,救了被少帅追捕的金先生,强子亲眼所见,你不必多言了……” “哦?我去的?亲自去?” 方若华似笑非笑。 项君皱眉,犹豫半晌道:“当然不是你一个人,你肯定带着人一起去。” 她身为弱女子,显然很难孤身一人去完成这场救助行动。 方若华也不理会项君这点儿小心眼儿,沉默片刻,状似伤感,趁着低头的机会,迅速小声道:“昨天下午四点左右有人看到孙少帅在做什么?快找!” 她这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转得飞快,比以前二十多年转得都快,也是第一次感谢自己女人的直觉,幸好她昨日去救人时就感到不安,一直开着直播没有关。 瞬间字幕刷屏。 无数粉丝叽叽喳喳起来。 孙少帅的脸辨识度很高,又是方若华重点盯梢的人物,想找他的行踪,还真不算很困难。 …… 方若华慢慢抬头,面上的波动渐渐消失,冷硬无比。 凯瑟琳一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这会儿也猜出形势不妙,连忙扔下碗筷,走到方若华身边,握住她的手臂,低声道:“若华,怎么了?要不让你姐夫过来看看?” 孙少帅从始至终都漫不经心,也未曾开口,这会儿看到凯瑟琳出现,不觉挑眉。 在阳城,比较重要的人物他无一不认得,眼前这个外国女人,上个月来阳城游玩,丈夫是驻华大使,属于最不好招惹的人物之一,没想到,居然会和方若华相熟。 这就有些不好办! 孙少帅尚未开口,项君到还想说什么,方若华已经伸出一只手止住他:“好吧,你觉得我有本事,你们那些人找不到所谓的金先生,孙少帅的人也找不到,偏偏就我能找着,还能及时把人救走……” 项君一愣,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当时孙少帅的人追得那么紧,金先生他们放出信号立马转移,根本不敢和任何人联系,连据点也不敢去,方若华怎么找上去的? “不知道强子是不是真和你说了什么,但是昨天下午我就是想像你说的那般,辛辛苦苦去救人,我也没有那个空闲。”方若华深吸了口气,似乎强迫自己心平气和,再不看项君,好像已经对他无话可说,只是转头盯着孙少帅,轻笑一声,“而且我还有证人,还是个很有说服力的证人。” 这帮粉丝也是厉害,没用多长时间,就已经有了答案。 “想起来了,他带着谢冰心在戏园子里听戏,就是在春色满园,谢冰心还被一个大美人给撕了衣服!” “我也记起来了,咳咳,想不记得都困难,难得看见那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露肉。” 这说的可不是谢冰心! “赶紧的,三妹你找视频回放。” 粉丝们无权限录制视频,到是方若华把所有视频都存下来,可以回放。 “什么证人?” 孙少帅一挑眉,笑问。 方若华犹豫了下,叹气道:“您是少帅,位高权重,想必当着您的面儿,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我说的证人,正是少帅你自己!” “哦?” “……赵德芳我的儿休要悲痛,近前来听叔王把儿来封,孤赐你金镶白玉锁,加封你一亲王,二良王,三忠王,四正王,五德王,六静王……” “噢噢噢噢!” “行啊,三妹技能点儿又加了,什么时候学会唱京剧的?还真有那么点儿味道!” 方若华不看字幕,只盯着孙少帅,停了唱腔,轻声道:“昨日下午我去听程老板的贺后骂殿,程老板登台,客人满座,可我注意不到旁人,少帅端坐二楼,我是想看不见也难。” 她目光流转,眸中含笑。 孙少帅本来是个不知道什么叫羞的人,此时也不觉轻咳一声,却没说话,只挑了挑眉示意。 方若华似乎没办法,只好继续说:“孙少帅陪谢小姐玩得到是高兴,却差点儿让若华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可不敢不记得。只是我听闻曲小姐出局,少帅还送了车和房,做了花头儿,场面很大,您在谢小姐身上一点儿血也不肯出,就邀人解袷裆,欲尝口脂香,也难怪人家别扭。” 一番话说完,方肖瞠目结舌,方若华也脸上一红,似是知道自己口不择言,这般岂不是把少帅比作嫖客,把人家谢冰心与娼、妓作比,实在是不妥,声音便低下来,“不知道少帅的那位女中豪杰未婚妻,有没有赔偿谢小姐的损失,弄坏了人家的衣裳,总应该还一身才是。” 孙少帅嘴角一抽,轻轻站起身转头就走,再不走,让这位继续说,那他的脸面也别要了。 项君神色惊疑不定,整个僵立当场,谢言不动声色地抽了他一下,抽得他一踉跄,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跟着少帅。 孙少帅走了两步,脸上含笑,回头道:“今日登门,唐突小姐,改日必有厚礼奉上,以示赔罪。” 方若华也笑:“少帅放心,我什么都没看见。” 昨日这位的未婚妻,撕了谢冰心还不算,照样把少帅抽了一顿,还口口声声说,手要让别的女人碰过,她就剁掉他的手,脚要让人碰了,她照样剁掉脚,要是心口让人摸过,一刀戳进去,死活不论,那股子泼辣劲儿,外人都要惊吓,也难为孙少帅半点儿不生气。 谢言忍不住瞥了方若华一眼,心下佩服,这种事看到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他敢保证,这些人一个字都不敢向外说,这位可好,居然当着自家少帅的面儿开了口,难得难得! 项君脸上发白,眼看着一行人越走越远,心中不觉慌乱,大喊一声:“少帅,冰心她,她……”话音未落,人已经不见,他不觉茫然无措,又看向方若华,甚至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方若华所说是真是假,按理当时强子不知他,他……不该撒谎,但也许他看出来了?如今强子自杀身亡,他想再问,也无处可问。 一时间,心如刀割,好像身上的骨肉都被一刀刀割裂,疼痛入骨。 方若华冷淡地冲牛叔道:“我们方家庄是清净地,方家更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你送这位项公子走了,别忘记好生洗一洗地面,省得污秽气留下一星半点儿,让人不痛快。” 项君几乎要喷出一口血,掩面踉跄而走,他几乎是豁出命去,拼命追赶,追到村口,终于追到了孙少帅的车,可一对上孙少帅的眼睛,却是驻留停步,再不敢上前,浑身瑟瑟发抖。 为什么方若华不怕他?为什么方家人都不怕他?项君害怕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不对,他不是怕他,他之所以会出卖……同伴,全是为了冰心,冰心柔弱善良,最是无辜,怎能让她因为自己而受过! 孙少帅倚着车门,略有几分嫌弃,打了个呵欠道:“这人看来是废掉了,真是白浪费时间。”说完,那语气,就和丢掉一兜垃圾一般漫不经心。 项君扑通一声坐倒在地,不知为何,脑子里嗡嗡作响,心里发慌,又恐惧,又羞愧,终于丧失理智,大喊道:“不是我的错,是你们威胁我,是你们拿冰心的命威胁我,不是我的错!” 谢言比他们少帅好心,想了想,慢慢坐下来:“别把错处都算到我那远房堂妹头上,总不是她鼓动你什么话都跟蒋小姐说,把你们组织内的机密卖了个干净,你会答应我家少帅合作,起码有八成是害怕吧,害怕你们组织知道你是个泄密者,害怕你那些同志们鄙视你,你这种人,太好看懂,又自私自利,最适合老老实实呆在象牙塔里读书,和文人墨客去勾心斗角,别搀和旁的了,放心,我们少帅有一点儿好处,绝不平白无故去杀人,尤其是杀没有价值的人,浪费力气。” 这位副官嘴里说的漫不经心,心里却不觉同情起项君来,那位蒋小姐哪里是好相与的,连自己都不愿意出现在她面前,那就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别看病病弱弱,却奸诈如狐……好像她还是高材生,前阵子刚说在实验室提纯了鸦片,弄出一种奇怪的药来,这项君脑子这般不清楚,可别是让她废物利用,拿来试药了! 谢言打了个哆嗦,不敢再想,连忙离去。 第四十三章 未悔 一直到谢言走了许久,项君完全不知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方家庄,更不明白自己怎么就陷入了这等境地。 他为何会背弃信仰?明明曾经满腔热血,不惧生死! 在这之前,若是有人告诉项君,他有朝一日会做一个叛徒,他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他绝不会相信,多年苦读圣贤书,他胸中有志气,坚信自己将来会是个大英雄! 可那日在蒋菲的地方,看到那位少帅,他一瞬间整个脑子都是木的,眼前飞过一片又一片的血红色的影子,腹中搅动,恶心欲呕,一次又一次看到朋友在自己面前倒下,脑浆迸裂! 孙少帅用自己已经泄露了诸多机密的事情威胁自己,他还担忧冰心因为自己受到伤害,于是就范,这应该是标准的答案……可他有一种隐秘的感觉,这一切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害怕,死过一次,所以再也不想面对死亡! 呆在那间黑暗的,充满血腥气的牢房里,看到那十八般的刑具,血肉横飞的‘犯人’,他就本能地害怕。 一时怔愣,项君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药瓶,往嘴里倒了两颗药,才把心慌勉强压住,又忍不住咬了咬牙……为什么方若华不怕! 项君不明白,最害怕的应该是那个女人,她在大牢里呆了那么久,受了那么重的刑,一个孱弱的女子,为何不怕! 如果若华知道他这般想,肯定无语,怎么可能有人不害怕?至少她很害怕,非常非常害怕,有一瞬间都觉得自己会被吓昏过去! 其实,这只说明项君也是一介凡夫俗子罢了,没什么可惊讶的。 方家人这会儿哪里还记得项君,方肖都出了冷汗,后续问题数不胜数,要马上进行处理,而且处理这些事,最好不要让女儿插手。 发生过这么一桩对于方若华来说,颇有些面对惊涛骇浪的事情之后,生活就平静下来。 没过几天,金先生和顾长生都不见踪影,临走,金先生特意留给方若华一大本手工画册,全是他自己的画,有简单的素描,也有水彩,有油画,除了水墨画,其它的一应俱全,方若华一看就觉得十分喜欢,特意收在自己的书柜最顶层,每日都要看一看,算得上时时勤拂拭了。 村子里也变得平静,战争有开始就有结束,孙家仍然是阳城地面上说一不二的孙家,但却也多了几分急迫感,国**乱纷扰,国门外也是举动频繁,上个月才发生了震惊阳城的间谍案,因为追捕倭国间谍,孙少帅的二叔三叔不幸身亡,这下子,就连普通老百姓,都感受到一种风雨欲来的气氛。 方肖和夏芬也变得忙碌,他们两个人没有瞒着自家姑娘,方若华知道,这两位把家里很多能卖钱的东西都卖了,还通过凯瑟琳疏通了国外的门路,开了一家药厂,一家化肥厂和一家投资公司,估计赚钱不少,只是赚的钱,恐怕没有一分落在自家,都进了那位金先生一行人的腰包。 如果不是自己一家人都不是军事发烧友,也不懂武器,估计连武器他们都想造。 不得不说,二老在二十一世纪,都是本本分分的教书先生,结果来到小时空,居然有点儿放飞自己,变得活力十足。 时光倥偬,悠悠而过。 “方老师,有您的信。”方若华把收拾好的书箱贴上胶布,抬头一笑,迷得可爱女学生眼睛闪闪。 接过信,是汇款单,她也没看,直接揣到风衣的兜子里面去。旁边金老师就笑:“妹妹的才名流传国外,吾等也跟着风光。” 方若华失笑摇头:“早得很,吾辈仍需努力。” 办公室里一行人都笑,这也是难得的一点儿欣悦,自从去年战争爆发,世道不平,学校里的学生们一小半都要奔赴战场,战火将要波及,他们这些老师们,也不免抑郁。 “对了,凯瑟琳不是说,普林斯顿邀请你去交流,你为何不去?”金老师叹气,“我早年一直想去留学,只是家中事务繁重,实在是难以成行,你有这等好机会,错过着实可惜。” “不是不去,现在有些事情要做,没有空。”方若华轻声道,她还是想去的,想想她在二十一世纪,不算学渣,也不过中平之资,如今靠着自家父母加班加点地辅导,还有那些远超这一时代的学习资料,能得世界名校垂青,又怎么可能不高兴? 奈何最近老爸的生意做得极好,他的小举动却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还是自家人可信,即便方肖不大乐意让女儿卷进来,方若华还是无可奈何地被拉了壮丁。 不光是生意,夏芬除了忙实验室,还和一帮学生,朋友,组织了妇救会,方若华也参与其中,一开始没想那么多,只想做些小事,但事情一开始做,就变得越来越繁琐,事情越做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 “再等一等,只要有心,什么时候都能去深造学习……就是可惜了凯瑟琳一片苦心。” 两年前凯瑟琳随丈夫回国,什么也没拿走,她自己说的,只带清风明月,与若华的笔墨书香,其实就是方若华自己写的稿子,所有的长篇,包括推理小说,还有短篇合集——《念红尘》。 说是短篇合集,其实都是一些小故事,小段子,拿来当人生鸡汤发在自由谈上的,付梓印刷,也是有人找上门,方若华觉得无可无不可,就应了,凯瑟琳却是爱得很,还给翻译成英文,翻译完,光是修改就修了七八回,据说请了两个她相熟的,大名鼎鼎的评论家看过,说很好,这才罢了。 凯瑟琳待若华真心实意,殷殷期盼她能过去,知道她不去,想必很是失落。 说起来,这些年她方若华名声日盛,成了国内外报纸上的熟悉面孔,除了她写作日渐娴熟,更有凯瑟琳的功劳在,凯瑟琳是名门贵族,熟人多,她吹捧的作品,总能让更多人读到,虽然不想说,可当下的环境,人人都重视外国,外国人说好的,中国人多也要研究研究,无论是捧还是批,有关注自然就有知名度,她方若华的名声,自然是水涨船高。 名气大,也有名气大的好处,一来即便做事出格些,没有触碰到旁人的底线,众人总会对她多几分宽容,二来,也得人信任。 上个月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就找到学校,向她求助,因为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对她又打又骂,几乎要把她打死,她往日遭受暴力,全都忍了,因为丈夫是真心爱她,对她没有二心,可如今她不敢继续忍,女人为母则强,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不得不反抗。 母亲满脸泪痕:“我本不知道该去找谁,谁又能管得着男人打老婆?只是看了方老师的文章,我就想,我要保住我的孩子,我必须拼一把。” 方若华把人送到了妇救会,那个丈夫也去闹过,一看妻子真不跟他回去,就哭喊下跪,看样子对妻子还有几分真心,方若华很担心那位母亲原谅他,跟他走,这种事很常见,夏芬就遇见过好几次做了好人还被受害者埋怨的恶人,幸亏这个母亲不糊涂,愣是躲着一次也没见面。 因着夏芬的妇救会和很多流于形式的组织不同,规模不大,要求却严,不轻易招工作人员,每一个来工作的都要受各种培训,也不是白做事,照样拿工钱拿补贴,所以都很有耐心,应付起这种事到还算得心应手,要是换成没有经验的,恐怕真会不知所措。去年夏芬刚开始做这活儿,好多工作人员就做不长久,多是受不了自己救了人,那人还要继续往火坑里跳,一次两次无妨,次数多了,便让人绝望。 办公室里,几个老师齐齐把书籍整理好,叫了人高马大的学生进来,搬去图书馆,这就是当先生的好处,使唤使唤学生,总不会有任何不妥。 预备上课的铃声响起。 方若华走向教室,拂去肩头沾染的几片落叶,教室里窗明几净,所有的学生就如嗷嗷待哺的小燕子,那种期待的光芒,能让任何一个人倍感欣慰。 她如今是真想多教几年书,多做一些事,哪怕都是些许小事,也是好的,至于刚来的时候,偶尔想的什么游览大千世界,不负少年时光的雅事,恐怕暂时只能心中向往,留待明日。 教学楼前面那一片梧桐树都已然高耸入云,金灿灿的叶子铺着天,盖着地,散着芬芳,能入诗,堪入画,如斯美景,人人流连忘返,恨不得看上一世。 方若华忍不住笑,这大好河山,风景独好,只望它永远都好下去,学校里的莘莘学子,能用一生来慢慢欣赏,不必急迫,不必伤感。 矫情了些,可到了这个时代,才能理解那种情怀。 就和自家父亲大人说的一般,既然来了,若不做些什么,不在这一片土地上留下一点点痕迹,那必然要留下许多遗憾。 上课铃响了。 方若华整理了下衣冠,慢慢走进教室,一眼就看到柳谦坐在书桌上,高声朗诵——‘……亦余心之所向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不觉一笑。 第四十四章 怀念 这日,方家庄这边收到了孙府少帅的喜帖。 家中三位主人皆有事远游,老爷,太太出国去了,小姐到是没事,可前一段时间受金先生邀请,随军半年,刚刚回来,说要写一部军旅日记,正忙,而且小姐和孙家说是有些仇怨也不为过,负责打理方家一应事宜的花大娘几人,干脆就当没看见,连礼也不曾备上一份儿。 反正到时候估计到时候不知有多少人会去孙家献殷勤,自家去不去的,根本不显眼儿。 “兜兜转转,这位孙少帅娶的还是他那未婚妻,那位谢小姐要怎么安置?” 别看花大娘轻易不离方家庄,可她消息却灵通,说白了就是够八卦,对阳城内外大大小小的绯闻逸事颇为了解,想当年孙少帅横刀夺爱,谢冰心誓死不从,她也是从头听到尾。 最后谢女郎没抵挡得住少帅的柔情蜜意,和那位项公子分了手,成了少帅身边的红粉佳人,可又和项公子藕断丝连,纠纠缠缠,三人之间的热闹赚足了众人的眼球,简直养活了一大批阳城小报记者。 不过从去年起,孙少帅又回了未婚妻的怀抱,如今看来,是真要修成正果。 至于谢小姐,估计和那些飞蛾扑火的红粉娇娥一般,很快就会被这位少帅忘记。 孙府 孙家如今不比以前,吃了两次败仗,损失惨重,不过他们家那位少帅虽说凶狠毒辣,但在民族大义上绝对不糊涂,坚决不与倭国勾连,这几年时常领兵出征,拒敌于外,守一方水土,阳城老百姓们也感念其恩义,对他们家的印象到比旧时还好些。 今日孙少帅与未婚妻江珊桐成亲。 两家是世交,少帅与这位阳城赫赫有名的彪悍女郎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争争吵吵,纷纷闹闹十余年,终于修成正果,可谓普天同庆。 谢冰心就站在人群后面,从前丰盈的脸颊形如枯槁,身上早早添了风霜,怔怔伫立良久,泪流满面,终于转过头去,踉踉跄跄地走了。 她不知走了多久,从天明到天昏,双脚生疼,一回神,已经到了郊外,眼前的风景很是熟悉,仿佛昨日她刚刚陪着少帅一起骑马同游,今日便物是人非,故地重临,满心绝望——她还活着做什么! 树很高,取下腰带,甩了三次终于甩了上去,谢冰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盯着那条灰扑扑的带子发愣,耳边忽然有人咳嗽了声,她吓得腿一软,扑通一声坐倒在地,回头看去,就看见了一个她说什么也不想看到的女人。 方若华也没想到会遇见谢冰心,一看谢冰心的脸色,她就觉得自己最好什么都不说,不过,临转身走时,仍旧忍不住回头轻声道:“如今这世道,死很容易,为心中理念,为家国正义,死也就死了,若是为了旁的事,却不大值得。” 谢冰心表情隐忍,呆呆地看着她。 方若华收了声,终究没再继续说下去,这话,本也不是说给谢冰心听的,只是前不久刚说过一次,此时又见到一个自杀的,干脆又唠叨了一回。 到是一直跟在方若华身后的邵萍,走过去帮谢冰心整理了下衣领,顺手又把腰带摘下来塞在她手里,笑道:“去年我被徐家太太陷害,说我偷人,让乱棍打了一顿赶出家门,遍体鳞伤,流落街头,无人收容……当时,我也想过死,可正撞上阳城烈士陵园落成,方老师找到我,带我去看,就在那儿,她说这些人为了家国大义,捐躯赴国难,死得其所,劝我要是连死都不怕,就别怕做事,要是不知道做什么好,就干脆让自己有理想一点儿,为这片土地尽一尽心力,如此一来,或许不会得到太多物质上的幸福却能填满一个人的心,让人再也不想去死了……我被老师牵着一步一步走,到如今果然不再想死,没办法,每天累得一黏在床上就想睡到地老天荒,自然没心思去胡思乱想。” 邵萍的声音一点点钻入谢冰心的耳朵里,可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听不懂,直到这两个人都走了,才回过神,看着头上枝繁叶茂的大树,到底没有继续寻死。 寻死这种事,一旦第一次被打断,人就很难再去做第二次。 “项大哥,我去找项大哥……” 谢冰心呢喃,一脸迷惘,可是,项大哥在哪儿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没有项君的消息,他就和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也是,项君做出那种事,偏偏还没成功,孙家不肯庇佑,组织那边若不是腾不出手,估计会第一时间杀了他这个叛徒,哪里还有脸见人? 他从此隐姓埋名,才是真正聪明,也是唯一的选择。 …… 很多很多年以后。 项青青趴在书桌上,使劲抓自己的头,“啊啊啊啊,我讨厌方若华,讨厌方若华,讨厌方若华!” 她妈妈正勾毛衣,闻言忍不住抓了本《荆衣记》敲她的脑袋:“是谁晚上偷偷打着手电看若华全集,不肯睡觉的,这会儿又说这种话!” “一码归一码,妈啊,我苦,你知道方若华一生有多少作品?你知道她换了多少个笔名?你知道她的作品被翻译成多少个国家的文字,在多少个国家出版过?偏偏每个版本还都有略微不同,译本多得让人抓狂,一考近代史就出方若华的知识点,一考语文也要出,就连考英文阅读理解也要出方若华的文章选段,这也就罢了,居然连选修课中国美术史也有方若华的事,还让不让人活了!” 她妈妈顿时无语,她爸爸洗完衣服进门,听了半天,脸上露出几分惆怅,叹息道:“你太爷爷最喜欢方先生的文章,她的每一篇文章都有收集,当年他去世,还留下遗言,陪葬只要她的书,可惜,方先生寿数太短,三十多岁就魂归黄泉。” 项青青也不好意思庆幸,鼓了鼓脸继续去背书。 项爸爸看了女儿一会儿,笑了笑,终究没有把自己的怀疑说出来。 历史书上,每次提及方先生,多多少少也会提到一个人物,就是方先生的前夫项君,毕竟先生后半辈子一直未婚,人们能说的也只有这个项君,虽然是个反面角色。 他早些年就一直怀疑,自己的爷爷就是项君,虽然名字不对,爷爷叫项遗,但他无意中看过爷爷以前的手稿,上面的署名多被涂黑了,到有那么一两个漏网之鱼,正是项君二字,而且,他老人家谈起方先生时,神态很是不正常。 犹记得那一年他才六岁,陪着爷爷坐在院子里那个斑驳的躺椅上听评书——《谢安生讲民国》。 当谢安生讲到方先生的时候,他爷爷就流了泪,又癫狂大笑:“为什么你要写作,为什么你要画画,为什么你要做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世人为何赞你,敬你,为什么……让我这一辈子都摆脱不掉你,不对,不对,方若华是我的妻子,是一介村妇,我才是英雄,我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我有娇妻美妾,有理想有信仰,有别的男人羡慕的一切……” 那话疯的,连他这个孩子都给吓了一跳,他知道,爷爷的精神有问题,听父亲说,他老人家早年被人灌了药,从鸦片里提炼出来的,幸亏当时遇见了好人,强迫他戒断,他也没有价值让人家一直盯着,别管怎么折腾,终归是没被彻底毁掉,奈何还是发了疯,整日迷迷糊糊的,身体也越发的不好了! 哎,老人家一生凄苦,不知受了多少罪,现在老人家都去了,无论自己猜的对不对,就让这一切随风飘散了去吧,虽然最近网络上刮起一阵为历史人物翻案洗白的风气,但要刮到项君头上,恐怕有一点儿难,谁让他老人家唯一留下的印记,就是方若华的前夫,除此之外,再也任何可以言说的价值。 “对了,爸,明天我想去方先生的纪念馆参观,听说顾总理的后人会去呢,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给补贴个路费钱呗?” 项爸爸哭笑不得:“纪念馆里除了些书稿外也没太多东西,用不用每年都去,方先生的军旅日记不是要再版了?有那钱,还不如买一套支持。”好歹还能收藏,将来一准儿能升值,现在方先生的书,尤其是错印收回的那一批,都给炒到两百万了,其它的民国版本,也很贵。 话虽如此,项爸爸还是没舍得让自家女儿失望。 第四十五章 回家 阳光从落地窗中照入,给米黄色的地板镀了一层金光。 距离与高飞离婚,过去了六个月零十八天,如今正值暑期,天气闷热,方若华趴在沙发上,抬头看自家爹妈。 方肖和夏芬也懒洋洋的,虽说是回了家,但一点儿真实感都没有,毕竟别墅依旧是这座别墅,家居摆件还是他们看了十多年的那些。 嗤啦一声。 方若华主动打开窗帘,遥遥看去,外面一个老头儿一个老太太牵着一只哈士奇在花园中漫步。 他们家买的这套滨湖小区的别墅,当初挑选的时候只注重房子,如今再看,却都十分满意,毕竟是高档别墅区,环境很好,安保措施得当,周围居住的人也多很有修养。 静坐了片刻,还没来得及回神,电话就响了。 方若华刚一接通,里面就传来爆炸一样的吼叫声:“若华,是你吗?若华,若华!” “是我……” “你这几个月去哪儿了?叔叔和阿姨呢?怎么也找不到!你个死孩子,不就是个男人,高飞他算什么东西,离婚就离婚,用得着你为了他玩失踪?” “……我找人套麻袋揍了他一顿,你要是还不解气,他不是马上要订婚了?我找姐妹抱个孩子去闹他的婚礼,就说他始乱终弃,要不花钱找几个人,说他嫖、妓不给嫖资,再不然……” 方若华脑子里嗡嗡响,赶紧出声打断,用尽力气安抚了半天,才让萱萱姐稍微顺了气。 呃,要不是萱萱姐这一通电话,方若华几乎要把高飞给忘了,到不是因为时间太久,事实上他们三个一回到家,关于自己世界的一切事情就清晰地浮现在脑中,丝毫没有因为远离这十多年而模糊。 不知道是什么原理,但很有用。 只是毕竟经历了那么多事,不知道遇见过多少次的生离死别,便是记得她刚和高飞离婚,也没再当回事儿,当日还想着要问一问他冷漠的缘由,心中有一些怨念,现在连想问什么都有点儿记不得。 不光方若华,她爸妈也心平气和,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再见到高飞,能不能很快认出他,既然如此,到没必要纠缠这些陈年往事。 “哎!” 方肖叹了口气,终于还是从沙发上起身,把地上的大箱子打开,从里面拿出厚厚的,足有半人高的资料和报表。 方若华凑过去看,登时以头撞桌面:“要不要这么认真?” 合理化卡片运用的副作用终于到来,只能说送他们一家去小时空的人实在是神通广大,把一切做得十分之逼真,所谓遗产继承,不光是名头,在这世界上,真有一个大富豪死亡,不知拐了多少个弯,最后确定方若华作为遗产继承人。 至于到底有多少财产根本不必多说,反正如果那些钱确实让他们一家子拿到手里,再奢侈无度,八辈子也花不完,当然,其中不动产,各个公司的股份什么的,占了大多数,都不是现金,可光看现金,能随意调动的估计也不下十亿美金,听起来好像和动不动几百亿美金的大富豪们比就不怎么起眼,却也是一个相当了不得的数字。 可惜,钱再多,方家也不能花,再精确一点儿就是,这些钱不能用在为方家自己人身上,一点儿也不行。 现在的钱,和以后靠这些钱赚取的每一分钱,全都不能用在方家人的生活上,他们非要用也行,只要不怕惩罚措施,可方家三口都不是疯子,也不是见钱眼开的那种人,或许更多的是因为钱太多了反而没有真实感,好像一场游戏似的,还能做到心如止水。 “不用太担心,那位爱德华.方先生有自己的运作团队,他的产业这些年一直都良性运转,不用我们管,唔,当然,我看看,这三个多月给你的分红?零花钱?别管是什么,一共一千三百万……而且你仔细读读规则,这笔钱也不是不能用,只是不能花在我们身上,不能直接用来买车,买房,买衣服,吃吃喝喝,等等。但花在别人身上就没什么问题,要是不想钱放在账户里变成死数字,可以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什么的。” 方若华点点头,坐在桌前,随手取出本子开始简单地写一下计划。 首先要做的是真正赚钱,建一个影视城。 如果从此不回主时空了到无所谓,但他们能回来,就要安排好后路,短时间内无所谓,但世间一长,粉丝们肯定会奇怪她直播用到的布景之类到底在哪儿,建一座真正的影视城可以掩盖这一切。 而且他们一家常常会不见踪影,手机什么的都不通,和熟悉的环境保持一定距离也很有必要。 这到不是难事,眼下社会,别说几个月不露面,就是几年不露面,也没什么好奇怪。 方若华写着写着,不觉停笔,笑着摇头,居然是一笔繁体字,而且写得比以前不知道好上多少倍,完全可以作为楷书的临摹本卖钱了。 还有……她为什么不用电脑? 当初去小时空,有电脑却时常不用,一是担心成为习惯,不小心露馅,二来还想练习书法……没想到回到家,手写居然成了习惯! 接着来,答应粉丝们的礼物也要准备,她早些年一直在画画,有一部分用的正是从这边带过去的笔墨纸砚,这一部分都可以拿出去送粉丝,她们陪伴了她六个多月,她承诺的事情,当然每一样都要做到。 方肖看着女儿坐在那凝思苦想,摇了摇头,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消失这么久,要不是他早就提前打过招呼,估计那些亲朋好友们都要报警了。 这次回来,事情很多,要抓紧时间,那位送他们走的女士在他们回返的时候出现过一次,承诺以后他们每经历一个小时空,可以有一个月到三个月的假期,重新开启旅行的日期由他们自主决定,但这一次不行,他们必须在五天之后就马上出发,绝对不能耽搁。 第四十六章 挚友 那位女士向来优雅闲适,这次是难得形色匆忙,没来解释此次回返时间过短的具体原因,只说这一次是例外,有任务必须完成,时间紧迫,需要她们一家马上出发前往第二个小时空。 当然,也不是没有好处,下一次的小时空生活结束之后,他们可以得到一份奖励,至于此次事件的详情,在他们过去了再一一说明。 方若华想追问也找不到人,干脆就先抛到脑后面,反正该知道的时候总会知道。 方家的人也没有一点儿不满,事实上真正踏上这片土地的一瞬间,三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哪怕只有短短的五天,也是极好,极好的。 在他们当初离开的时候,甚至做好了永生永世不再返回,和所有的亲朋好友永别的心理准备,后来虽然隐约觉得他们还有回家的机会,可到底只是猜测,如今确定不但能回来,而且还不只能回来一次两次,心中的巨石彻底放下,充满了干劲儿,十分之愉悦,其它的都无所谓了。 吐出口气,洗了个澡,穿着舒舒服服的睡衣,开着空调,方若华把自己挑选的画作拿出来,再拿出田黄石印章,这一方印章是陆先生指导她自己刻的,只是一方书画闲章,刻的是异乡客,随手题字,分赠给各位抽奖抽到的粉丝,再印上印章。 “呼,可惜这些东西都拿不出去。” 方若华看了看手上因为长时间把玩,越发温润有光泽的小印,都说一两田黄三两金,黄金易得,田黄难求,光是她搜集的田黄石,鸡血石,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惜,这些东西只能呆在自己的别墅里,供自家人赏玩,拿出去就会化作飞灰,再找到解决办法前,就别打从民国带回来的,这些宝物的主意了。 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整理画作,大部分都是回来之前刚刚画完不久的新画,那些古老的都能看出时间留下的痕迹,不太合适。 吃过午饭,下午方若华先挂了个预告在自己的空间,晚上十二点开始抽奖,顺便稍微晒一晒画作。 挂完,她就穿戴整齐打算出门逛一逛。 再一次站在满是高楼大厦,钢铁洪流的街道上,她忽然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和平真美好,站在街头和男朋友吵架的小姑娘很好,年过三十被父母逼婚,气得离家出走的白领女士很好,努力把顽皮孩子从商店门前拖走的父亲很好。 方若华站直了身体,拢了拢头发,轻声而笑,固然还有很多很多的不美好,但是这一点儿美好,已经足够让人感到心中安慰。 矫情过了,她又去最熟悉的咖啡馆喝了一杯咖啡,英俊的服务人员六个多月没见面还是认识她,不等她点单,就奉上她常吃的美味小泡芙和巧克力慕斯。 咖啡还没喝完,萱萱姐就追了来,方若华一眼看到气势汹汹,满眼冒火的大美人,就忍不住鼓了鼓脸,抢先开口:“恭喜萱萱姐订婚,跟我姐夫说,实在对不住没参加你们的订婚宴,结婚的时候我肯定到。” 砰! 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韩萱的手不是传统意义上美人的手,骨头过于粗大,手掌也大,显得很有力量。 方若华再一次抢先开口:“结婚礼物,不要嫌弃!” 一幅画放在桌子上,如梦似幻的古堡,美丽的女王头戴王冠,坐在华丽的王座上,英俊的骑士半跪在她的膝前,虔诚地亲吻她修长的手指。 呃,好吧,方若华去了一趟民国小时空,最大的收获就是习得一门书画技能,而且技能点儿点的相当高,如果满级是一百级,她自认为怎么也有八九十级那么高了,反正后来和那些能够名留青史的书画名家们互相赠画,人家也没笑话她画的不好,反而夸赞她颇有灵气来着。 既然如此,当然要充分利用一下,方若华眨眨眼,见萱萱姐一脸的满意,心神都被画给吸引过去,轻轻吐出口气笑了笑,看,自家好姐姐满意的,就是好礼物。 欣赏了一会儿画,韩萱的火气终于稍稍降低,心情也略微平复,方若华才犹豫了下,缓缓跟她解释:“离婚是我先说出口的……”虽然当时只是一时气话,因为高飞没有反驳,于是就变成真离婚了! “闭嘴!” 没想到刚一开口,韩萱又大怒,“你就是傻,笨蛋,你为什么提离婚?还不是因为高飞渐渐变得冷漠,他那是对你冷暴力,懂吗?” 深吸了口气,韩萱闭了闭眼,她虽然不是律师,但未婚夫是做律师的,接过很多离婚官司,对冷暴力这种事分外敏感,又因为这种暴力行为实在很难界定,取证更难,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现在有些男人就拿它当成自己的武器了。 “高飞和你离婚不到三个月就和他们公司的总经理千金交了朋友,六个月就决定要订婚……你难道不觉得,他离婚前就已经喜欢上了别人,才故意对你冷暴力,逼着你跟他离婚?” “这事还是你先提的,他一口就答应,到后面你就骑虎难下,想暂时不离,再掰扯掰扯都不行,他到干干净净地脱身,在舆论方面还占了理,没有一个人能去指责他!在财产方面更是占便宜,他自己的工资存款一分钱都不用拿出来,房子是给了你,但那本来就是你爹你妈给你凑钱买的,而且这几年还是你买菜做饭,用的都是你赚来的钱,他一毕业就不用租房子,不用操心饮食起居,只要全力以赴去奋斗就行了,好吧,现在他功成名就,是众人眼中的金龟婿,你这个高攀了他的妻子也下了堂,人家又娶白富美,妥妥的人生赢家,谁还想到你的付出?” 方若华几次想插话都没有插进去,这会儿才抓住机会,握住萱萱姐的胳膊,拽着她看向自己:“姐,你看我的脸,皮肤白了吧?细腻了吧?是不是精神焕发?” 韩萱一愣,别说,没仔细看还不觉得,仔细一看,她家小妹妹好像漂亮了。 “说明什么?说明我没把离婚这件事放在心上,我和高飞的确没有感情了,离婚很正常,无论他有什么小心思,他怎么想的,他又去娶谁,可我要不和他离婚,再纠缠下去,他有可能会难受,但我也跟着难受不痛快,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哪里有工夫跟他去纠缠?” 方若华笑眯眯,怎么看怎么心平气和,“萱萱姐,这没什么,当初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英俊有才华,又温柔体贴,那会儿他对我的好都是真的,我对他动的感情也是真的,我从中得到了快乐,这和现在我和没感情,所以离婚,并不冲突,也没必要后悔。” 韩萱一脸懵懂。 方若华又笑了笑,细声细气地道:“你就别老想着是我吃了亏,像高飞那样的容貌,那般身段,光是看一看,也让人身心愉悦,我把他拢在手里这些年,欣赏了人家的美色,还能同床共枕,多有面子,你去外面找个同样质量的牛、郎试试,看我花的这点儿钱够不够!” 韩萱:……还我软萌可爱的小妹妹! 第四十七章 抽奖 高寒:“……” 他本来想过去打个招呼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要露面的好,万一这位堂嫂恼羞成怒再杀人灭口,眼前发小是警察也救不了他的命! 苏行:哈哈哈哈! 好吧,不该幸灾乐祸来着,可高寒那位堂兄弟,他是真不怎么喜欢。 两个人在这儿撞上方若华和韩萱,其实不算什么巧合,方若华知道这家咖啡店,还是当初无意中听高飞提起过,说是咖啡好喝,服务态度也不错,算是相当有水准的咖啡店了。 高飞也是听家里人说的,他自己不怎么来,但他家里的堂兄弟姐妹们,都是常客,隔了这么长时间才撞上这一次,已经很难得。 俩人缩头缩脑地等着人家两位女士悠闲喝完咖啡离开,这才松了口气,老老实实站起来买单。 “去杀一回?”真人cs玩起来,高寒向来被苏行虐的不要不要的,偏偏就是喜欢玩。 苏行想了想,看了下时间:“速战速决,晚上我要回去等抽奖。” 高寒叹了口气:“你肯定能抽着,从小到大,你的幸运值都高得离谱,我就难了,一共有二十幅画,参与抽奖的人数两千三,百分之一还不到。” 抽奖到不都是按照打赏多寡来的,不过全是较为活跃的粉丝,发弹幕至少也得发过几十条的那种,事实上但凡是三妹家直播间的粉丝,很少不活跃,实在是三妹的直播和网上大部分直播比,纵然小清新了一点儿,可是处处都透出一股高大上来,质量极高,不喜欢的根本不会进入,进来的绝对不会失望。 这两位去玩真人cs,方若华就带着韩萱回家去,方肖和夏芬都不在,如今时间紧迫,他们两个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一见二老不在,韩萱也松了口气,歪歪扭扭地踢了鞋子换上拖鞋,越看这别墅越觉得好,一共两层,每层有四个房间,房间都自带卫生间,南北通透,客厅装修得典雅大方。还有一个小小的院子,不大,可也足够用了,能种花,能种菜。 “哎,还是咱们衡市好,这么好的别墅,两百多万居然就能搞定。” 可是在京城呢?再翻一倍,估计才能勉强买套差不离的。 韩萱向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这会儿也添了一丝薄愁,她和方若华不同,她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而且她嫁了人,也不能和父母同住,总不能要求爸妈把存款全拿出来,房子全卖了好给她在首都买房子结婚! “别急,我想办法给你凑,我保证,一准儿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你凑出买房子的钱来。” 方若华笑眯眯地凑过去喂韩萱吃火龙果,一下子就把人给逗笑了。 “傻姑娘,我贴补你还差不多,哪里舍得让你贴补我?”韩萱笑起来。 方若华也笑,忽然想起她经常看到,听到的那些话,说再好的朋友,谈什么也别谈钱,如今这社会便是如此,交朋友不走心,用得着你,你才是朋友,用不着你,没人搭理。 这话好像挺有道理。 唔,要是碰见不熟悉的所谓的朋友,她貌似也会如此对待,可要是连一个至交好友,真正的好朋友都没有,她一定会觉得很遗憾。 如今就有这么一个特例,方若华觉得,要是有一辆车朝着她萱萱姐撞过去,只要自己看见,那本能地反应一定是扑过去救人,完全不必思考…… 这也算得上是至交,比亲人还要亲密了吧。 现在她萱萱姐需要一套房子结婚,虽然没有房子也不是结不了婚,但如果没有家,在那样的大都市就如无根的浮萍,总会让人感到压抑。 “赚钱!” 方若华一把搂住自家萱萱姐,“姐,你再多等一阵,我一定赚够钱给你买房子。” “……洗洗睡吧。” 韩萱翻了个白眼,拖着缠在她身上的小姑娘去浴室洗漱,还赚钱呢,小时候两个人出去玩,陈文斌那个坏人趁着自己去帮若华买棉花糖的工夫,就把若华兜里的零钱全都给骗走了,害得她追着那个坏蛋抓下他两把头发这才把钱又给抢回来。 自家这小妹妹,从小不说视金钱如粪土,可也真不怎么在乎,总说够花就成,连和高飞那人离婚,也没在财产分割方面多想一想。 指望她去赚钱,还不如自己多辛苦辛苦,攒多一点儿,不光要买房子,还得疏通疏通关系,看看怎么托人给若华找一份安稳工作,方叔叔和夏阿姨是指望不上了,两个人教了一辈子书,也没有让自己的脑子变得灵活些,脾气还死拧,为了心爱的宝贝疙瘩也不知道去求人帮忙……总之,还是得靠自己。 方若华洗白白被塞进被窝,顺便抱住萱萱姐当大抱枕,忽然就有点儿不想把萱萱姐让出去了。 她们如今这般亲密,可是一旦萱萱姐结婚,和她最亲密的就成了她的丈夫,将来还有她的孩子,哎,明知道不应该,想起来还是满心酸楚。 哀叹了一会儿,方若华猛地坐起身。 “嗯?” “差点儿忘了大事!” 说好了午夜十二点抽奖,一群粉丝熬夜等着呢,方若华爬起来,不管别人家的主播怎么做,她是丝毫也没有徇私,正正经经地用了抽奖轮盘抽出二十个人,直接把id挂在网上,挂完也不看底下的评论,扭头就抱着萱萱姐继续睡,全然不知网上她那些粉丝们整整叽叽喳喳了一晚上。 韩萱到从没有看直播的习惯,自家小妹妹的直播也是一开始给捧场了几次,后面就不再看了,此时扫了一眼若华空间里一张在戏台上的打扮,不觉笑道:“你小时候就喜欢演戏,还披着床单装白娘子呢,等再过几个月,姐攒点儿钱就辞职不干了,带你去横店玩,让你正经地追追星!” 方若华:…… …… “呼,希望是那幅五米的长卷,五米的长卷,五米的长卷,是真的,不是印刷的!不要油画!” 苏行坐在办公室里念念有词。 旁边一漂亮女警花盯了他几分钟,扭头和同事咬耳朵:“咱们小苏今天不正常。” 其他人都笑,钱队长摇了摇头:“他等快递呢,等了好几天,好像是一个女主播送的礼物。” 办公室里难得有闲的男人和女人们,统统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苏行刚想怼他们几句,手机响了……是快递! 这下子哪里还有心思和他们胡扯,一溜烟跑下楼去,不多时就抱着长长的纸筒回来。 第四十八章 静候 看着端端正正放在桌上的长筒,呼啦一下,一群男女老少都围拢过来。 苏行翻了个白眼,也不理他们,拿多功能刀子,拆掉胶带,拆掉包装,去除塑料泡沫,终于取出一个长长的画轴,随着画轴打开,刚刚开到三分之一,苏行就大笑起来:“我的运气果然逆天!” 小桥流水奇石,乌篷船在河中穿行,身段窈窕的船娘轻声叫卖,岸边行人如织,酒楼林立。 一帮同事们没有苏行的情怀,他们没看过直播,也说不出这里面的典故,没看见小姑娘拿着糖葫芦飞奔,没看见女学生当街演讲,没听到漂亮的船娘唱的那动人的小调,但是还是忍不住赞叹:“真是抽奖得的?好像不是印刷的画,这要是卖,恐怕不少钱,几百块都不一定能下来吧?” “真有五米长?那几百可下不来,说不定要上千!” 苏行懒得理会这帮没情调的,心满意足将画收起,打算回去送到爷爷那儿,让他老人家也欣赏欣赏,然后就挂自家书房,肯定很显得上档次,有品位! 说来巧合,这回高寒居然也抽到了,不过他见到苏行得到那幅,还是嘴角抽搐,面露嫉妒。 苏行一看他的,忍不住大笑:“挺不错,挺不错,你这一幅才是真正有典故,好好收藏吧。” 高寒嘤嘤嘤,在自己朋友圈里晒了一下,又直接贴抽奖轮盘下的评论区里,底下登时多出好多‘哈哈哈哈’来。 他这一幅画只是一座峻岭高峰,上有凉亭点缀,半空中还有人字大雁,虽然画纸不太方正,乍一看到也没什么,可但凡是三妹直播间的铁粉们,一想到这幅画的来历就忍不住好笑。 那是三妹最后一次直播,可能过于劳累,画着画就睡着了,结果画纸落地,在地上被一只小奶狗叼着滚来滚去,滚来滚去,等粉丝们一脸懵地看着三妹睡了三个小时起来,从狗嘴里夺过画纸一看,黑乎乎一片,结果三妹还是个强迫症,怎么看怎么别扭,干脆把边边角角被咬坏的地方都给裁掉,剩下一幅两尺见方的‘画’,随手潇潇洒洒,涂抹勾勒,统共花了一分钟不到,就成了这幅画。 那天顾美人还露了个面,大赞三妹此画已经脱去形的束缚,画风越发飘逸灵动洒脱! 现在这一幅飘逸灵动的好画,就成了高寒的,唔,其实想想,也挺让人嫉妒! “总比我这手黑的,什么都没抽到的好!” 一群粉丝热热闹闹地吵嚷了半天,好多抽到画的都现了现,招来一堆羡慕嫉妒恨。 高寒看了会儿评论,再看此画也就不尴尬了,其实也很好看的。 下了班去爷爷那儿蹭饭,结果正好撞见高飞,还有高飞现在的女朋友,高寒不觉愣了愣,看着高飞矜持地把他女朋友夸来赞去的,忽然有点儿不舒服,眨了眨眼,就挤过去缠他爷爷,拿出画来显摆。 “爷,我今天运气不好,没抢到好画,不过这一幅也很不错了,您看看这线条,这用墨,这笔法!” 老爷子从善如流,自然而然地把高飞那位小女朋友给扔到脑后,笑呵呵地顺着孙子的语气,夸赞起来:“虽然似是涂鸦之作,但确实能看出功底不凡,好好收藏。” 高飞皱眉,心下不悦,看看爷爷爱答不理的,只能草草结束探望,带着女朋友离开,出了门,见他女友生气,连忙安抚道:“我这个弟弟在家年纪最小,最得长辈宠爱,不懂规矩,你也别和他一般见识,反正关系不算亲近,以后也不用常见。” 房间里,老爷子敲了敲高寒的头:“高飞的性子孤傲,你和他处不来,就不用勉强自己,但也没必要针对人家。” 高寒哼了哼,凑在自家爷爷耳朵边小声嘀咕了几句,老爷子愣了下,半晌才叹气:“原来如此……哎,我老了,当初你堂哥结婚我没管,他离婚,我也不好插手,人家有爹有妈的,哪用得着我这老头子多事。” 说着,他老人家又摇了摇头,“只是高飞性子好强,功利心也重一点儿,若是你的猜测为真,他不知道还好,知道了恐怕要很是生一番闷气,好在他这人还要脸面,知道他前妻如今家财万贯,重新去死命纠缠的可能性也不大,出不了什么大事,不用理会。” 高寒失笑,点了点头,装模作样的道:“我堂哥现在找到真爱了,两个人一定感情好,为了这感情,他肯定亿万家财也不放在心里。” 还感情?那位白小姐刁蛮任性,长得虽然挺漂亮,可是跟个孩子似的,哪里是他堂哥的口味儿,他堂哥的口味这么多年都没变过,要的是温柔贤惠体贴入微。 当然,如果白小姐的父亲能一直做自家堂哥的上司,她的刁蛮任性就是小情趣,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而且,他那人假仙的很,肯定不会做出让人指责他贪恋钱财的事情来,自不会牵连高家……随他去吧! “我记得小时候,高飞还挺可爱的,有点儿小别扭也无伤大雅,这几年变化真不小。” 高寒也就和爷爷说几句闲话,没力气去探究堂哥的精神世界,有这工夫,还不如多吃点儿好吃的。 高家如何,方若华自是不知道,五天时间倏然而过,方家一家准备开始新一次的旅行了。 方若华有些留恋不舍,此时才觉得时间太短,她这几天刚从网上挑选了几个声誉很好的慈善组织,稍作考察,最看好郑华的长春花联盟,是以保护妇女儿童为目的的民间慈善机构,郑华经验丰富,做事认真,就是资金短缺。 如果考察过,这个有很俗气名字的长春花还不错,她就把自己能动用的所谓遗产慢慢都投进去,也省得浪费。 自家老爸好像还接到不少电话,都是客客气气拐弯抹角地探问投资的,这些人消息这般灵通,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还真得应付一下。 计划很多,奈何时间有限,只能留待下次了。 “还好萱萱姐的婚礼明年才举行,怎么也耽误不了,下回我问问,怎么才能延长休息时间,最好能有三个月……哎!”最后整理了下上个小时空留下的书稿,这些书稿大部分放在如今都不算新颖,但她后来写的像军旅日记等几篇军旅题材的长篇,她觉得,其实可以发表出来与人共赏。 “下一次吧!” 第四十九章 烂牌 时至七月,绿树荫浓,水面风来。 方若华按着眉心,倚在窗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穿着绿色褙子的小婢女正坐在门口打瞌睡。 目光四顾,整个房间像是古时女子的闺房,乍一看,到能称得上是‘帏幙帘榻,焕然夺目;粧奁衾枕,亦皆侈丽’……显然原身在家颇为受宠。 书桌上放着几本书,都是簇新的,显然很少翻阅,到是旁边一些话本隐约黄了纸页。 “哎!” 方若华拿起书来扇了扇,扇去额头的一抹汗,几乎是一刹那的工夫,她就知道自家这次是到了哪儿。 愁眉苦脸地把头搁在手心里:“哎呀,如何是好!” 此地正是北宋,她目前身居开封。 现在穿越的这个小时空,是包青天,七侠五义的同人小说,说是同人,其实就是借了一下背景而已。 小说里女主名为陈双宜,是一粮商家的嫡女,自幼生得明媚动人,且聪明伶俐,可惜命不好,母亲早亡,父亲又娶继室,继室待她寻常,这也就罢了,十六岁那年,竟还被冤枉杀死一周姓秀才,虽只是被幽禁在家,等待结果,却很是吃了一番苦头,幸亏婢女忠义,去开封府击鼓鸣冤,这才沉冤得雪。 只是到底名声有损,她爹爹怕她带累家中其他女儿,匆匆把她送给太傅家的次子赵允言为妾,那赵允言性格暴躁,动辄打骂家中女使,侍妾,陈双宜性子刚硬,不堪受辱,但也奈何不了他,只能趁着去上清观祈福的机会,假死脱身,逃了出来。 自此她改名换姓扮作流民,后嫁给一穷秀才为妻,本是一片赤诚,没成想再次所托非人,秀才竟杀过人,事发之后还想毒死陈双宜,硬拉着她共赴黄泉,幸亏女主机警,到底躲过了一劫。 这一劫后,陈双宜便苦尽甘来,与男主相遇,二人感情极好,相互扶持,男主终成一代名相,女主也兴办女学,成为赫赫有名的才女,世人敬仰。 方若华回忆了一遍剧情,又长长一叹,女主相当了不起,容貌倾城,智商也高,情商同样不错,悲天悯人,心中毫无戾气。 她当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大半夜打着手电窝在被子里读,后来还屡次翻阅,十分喜爱。 偏偏这回穿越的这个原身……原身父母双亡,目前跟着姑母生活,她姑母嫁给了一陈姓粮商为继室,没有生育子女,把原主视作亲生,十分宠爱。 结果就把她宠得不知天高地厚,骄纵任性,与粮商原配家的女儿不和。 一日她和原配女一起随姑母去一员外家做客,因原配女大出风头,她很是不高兴,就生出阴狠心思,找了一认识的秀才,想让对方毁掉原配女的名声,没想到那秀才当日正好喝醉了酒,对她动手动脚,她暴怒,抓出一根簪子痛戳对方,一时失手,竟扎到对方心窝上。 这秀才也是确实倒霉,瞬间一命呜呼! 就她找的这秀才,功名都是买来的,本人根本是个无赖,还贪婪好色的很,家境败落以后整日在街上游荡,仗着秀才的名头四处混饭吃,是谁沾上谁恶心的人物。 这得多么蠢?真不知道原身一个娇娇姑娘,怎么就敢孤身一人溜到街上和这等混账玩意儿打交道! 更别说她扎死了人不说,还转头就跑,用的簪子还是想作弄人家原配女,从人家那儿顺手牵羊来的,偏偏原配女恰好路过,受到惊吓,一时惊呆,阴差阳错,居然就这般成了替罪羊。 原身顿时松了口气,心中窃喜,还做着美梦,觉得自己能安然无恙,还能把原配女给除掉,动了好些怎么落井下石的小心思! 想得很美,奈何她这人不是主角,就是个炮灰,真正的主角是那原配女陈双宜,人家虽然吃了些苦头,但有青天包拯稳坐开封府,自是让她沉冤得雪,原身也被揪出,审判过后,属于过失杀人,但事后逃走,罪责不轻,她姑母拿出所有嫁妆来赎她,还是判了徒三年,而姑母却被她连累,让陈家休弃,毁了名声,得了疯病,她知道之后,也一头撞死。 “拿的这都是什么剧本!” 方若华脸上愁云密布,她上一次穿越,虽然是被称作叛徒,可这叛徒的水分不小,而且去的及时,挽回的也及时,可这一次却穿了个真小人,还特别愚蠢毒辣,而且蠢事已经做过,那个秀才已经死透了,陈双宜进了大牢,她的忠义丫鬟也已然奔赴开封府…… 怎么算,自己也是十死无生! “那就……只好去死一死。” 方若华摇头,整理好衣衫,揉了揉脸,使劲搓眼睛,弄得双眼略显红肿,然后一点儿没惊动睡着的丫鬟,出门直奔开封府了。 绕了两圈,根据原主的记忆,从后门溜出去,方若华还是不得不感叹一声,陈家的规矩还真是松散,家里的小娘子想偷偷溜走居然这般容易,碰见的那些仆从连管都不管。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故事背景的原因,毕竟是七侠五义同人,侠义小说,对女子的约束自然轻些,闺秀们并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按理说,一般千金上街,都该是仆从成群,团团围住,否则万一遇上个拐子,那还得了! 根据记忆中的路线,方若华在街上加快速度走,幸亏自己没有缠足,当然,这时候缠足还没有大兴,而且记忆中陈双宜是缠足了的,不过仅仅是稍微缠的纤细些,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畸形。 “三妹,这是哪儿?横店影视城?你去横店了?” “停一停,停一停,好好吃的样子!” “三妹又放毒,大夏天的!” 停是不可能,方若华把摄像头调转过去,对准冰雪甘草汤的摊子,红木桌椅干干净净,汤水更是透着无比的清凉,大姑娘,小媳妇尽皆驻留停步。 街市上一派悠闲。 方若华挑了挑眉,示意大家看直播间的名字。 名字改了,如今叫——开封轶事【七五】。 一大票水友根本就没读过小说,赶紧过去翻找,另外一些也没读过,可看到七五两个字就兴奋起来。 “开封府!”“包黑炭!”“公孙竹子!” “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展小猫,白老鼠啊啊啊!” “陷空岛那五只老鼠都很可爱!” “不知道有没有庞太师,其实我萌反派来着!” “拜托,历史上庞籍乃是耿直忠臣,当时孔子四十五代孙,都曾赞他‘言事官多观望宰相意,独庞醇之,天子御史也’……” “庞籍不是庞太师的原型好吗,他的原型应该是张尧佐!” 呵呵。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现在要去赴死,如今哪里有心思理会什么原型不原型的! 也幸亏这小时空是本同人小说架空的,要真是宋朝,女子哪里敢惹官司,一闹出官司,别管多么小的事,怕已经当即吓死了,便是自尽,也不肯受辱。 原身若是在历史上的宋朝,做出这等陷害人的事,估计死后下十八层地狱,也不足以赎罪。 “好在这次属于半出公差,有技术支援,否则拿这么一手烂牌,还是早点儿死了读档重来更妥帖。” 第五十章 开封府 展昭撑着伞,进了开封府大门,和守门的衙役打了声招呼,觉得腹中空空,干脆又折去了趟厨房,勉强吃了一碗孟婶婶做的汤面。 开封府的伙食向来不大好,到不是待遇不佳,陛下仁厚,对官员也体贴,俸禄很高,就是上个月陛下还赐了不少贡米,平时更是米面粮油样样不缺,奈何开封府花钱的地方也多,又经常要周济百姓,而且包府台并不嗜好口腹之欲,随意招了孤寡的孟婶来给做饭……大家只好凑合着吃了。 一开始家中老仆总因为他能在衙门当差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因为他时常受伤,又开始劝他赶紧回家,娶妻生子,反正家中有田有产,生活无忧,功名利禄再好,也得有命在,才能享受得了。 他到不以为然,他当差不是因为那些功名利禄,全为匡扶包公罢了,自然无畏无惧,可最近却常常觉得,唔,要是能稍稍满足一下口腹之欲,说不定他当差会当的更快活些。 不过,反正也不是常常吃,凑合凑合算了。 吃完面,展雄飞就去找包拯和公孙先生汇工作,虽然伙食不大好,不过,臣子们还是要竭尽全力,为君分忧,表现在他展某人这里,便是全年无休,任劳任怨,文事武事一肩担,还要按时去宫里当差,做他的御前侍卫去。 包拯和公孙先生都在书房,刚刚才升过堂,还穿着紫色的常服,神色间略带几分郑重。 “那陈小娘子不似说谎,她的使女阿郑更是忠义之人,也并非妄言之辈,此案还需详查。” 说话间,展昭进了屋,坐下喝了杯茶,又接了公孙先生递过来的荔枝剥开,才慢慢仔仔细细把自己查到的东西说清楚。 “陈小娘子的风评极佳,那日在徐员外家,几个小娘子赏花作诗,陈小娘子的诗文被评为第一,随后多喝了几杯酒,因为酒意上头,这才借口更衣,退出去休息……至于那凶器,到真是她的。” 像这些专门打造的首饰,上面通常都有标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会有假。 公孙策若有所思:“但她说簪子虽是她心爱之物,可那日一早不小心给弄丢了,同席而坐的几个小娘子,也说当时没见她佩戴。” “陈小娘子有一个表妹,是继母的侄女,带回陈家小住,据说刁钻任性,与陈小娘子有些龃龉。”展昭皱眉,犹豫了下轻声道。 包拯一挑眉,“雄飞怀疑那个表妹?” “若是陈小娘子当真并非凶手,能拿到她发簪的,恐怕只有亲近之人。” 这话,差不多就说明他怀疑那位表姑娘了,不过,展昭说时多少有些遮掩,公孙策不觉一笑,叹道:“雄飞乃真君子也。”虽在公门也有些年头,展昭依旧是菩萨心肠,因为对方是女子,若无证据,便说怀疑的话,总觉得不妥,毕竟那是个女孩儿,万一有一丁点儿差错,毁了名声,就是毁人终身。 在自己人面前讨论案情,说一说也就罢了,在外确实需要谨言慎行,万不可随意透露,不光是为了案子,更重要的是担心若人家清白无辜,却遭此怀疑,惹来流言蜚语,实在冤枉。 “下官再去徐员外家一趟,当日人来人往,下人仆从无数,或许能查到些线索……还有,许秀才并非应邀而来,究竟是私自潜入,还是别的原因,为何会在徐员外家出现,都是疑点!” 正说着话,外面鸣冤鼓声声响起。 包拯神色一肃,起身,带着左膀右臂升堂去。 要是在别的府衙,老百姓们想告状那绝对是难事,得里外被扒三层皮,也不一定能见到知府,可在开封却不同。 一来此地乃是东京,东京骄民们连皇帝的面子都不卖,个顶个的有心气,二来包拯颇为亲民,别管真实历史上他是不是也推崇严刑峻法,但在此时,他却是个亲切的市长。 前一阵子还有某个东京居民家里丢了只狸花猫,也跑来开封府求帮忙,结果不得已,展昭带着四校尉,张,赵,王,马,拿着公孙先生给画的狸猫相,四处张贴,折腾了好几天,终于从一粮商家的仓库里把这只猫抓了回去。 由此可见,别看包拯身份高,开封府的门槛却不高。 包拯高坐于上,等了半天,击鼓鸣冤之人居然还不见,公孙策看他一眼,刚想起身去探探情况,就见看守鸣冤鼓,兼守门的小吏一溜小跑,跑上大堂,结结巴巴地道:“府尊,外有一女子,击鼓鸣冤……” “传上堂来。” 包拯心下奇怪,面上到还不动声色。 小吏哆哆嗦嗦,脸色灰白,半晌才迟疑道“……那女子不肯进门,只说要相公手书一封,准她进府衙,她才肯进。” 包拯:“……” 这要求挺奇怪,不过坐镇开封府这些时日,包拯和手底下的几个对于东京小民的诸多要求,也算见怪不怪,不能满足的一笑了之,要是无所谓的也就,咳咳,真无所谓了。 包拯想了想,公孙先生过来给他铺开纸张,拿了笔墨,他就随手写下允许击鼓鸣冤女子进门之类的话,交给小吏,小吏似乎有些欲哭无泪,却还是拿了纸,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 堂下无人,左右都是亲信,包拯也就不端着架子,笑道:“今日这鸣冤之人,举行特别,没准又是一件新鲜事!” 便是开封府尹,相当于东京市长,掌管京畿要地的民生,公务繁忙,却还是有一颗热衷八卦的心,简而言之,在处理大案要案之余,偶尔处理一些奇奇怪怪的小案子,其实可以算作休闲。 也不能怪包公不够庄重,实则是若总绷着一根心弦,不利于身体健康,在开封府当差,本就应该学会调剂心情。 不多时,一女子款款而入。 包公正了脸色,低头看去,这女子身形纤细,削肩细腰,只穿一袭柳绿长裙,粉色的绣鞋。肤色白得透明,面上带些哀愁忧虑,眼睛红肿,心下就一软,身为女子,尤其是未婚女子,多不愿意上公堂,前日陈家小娘子的义婢,也是在门外徘徊许久,才鼓足勇气来了,想必这位小娘子也有不得不来的缘由。 “堂下所立何人,报上名来。” 包拯的声音也低了三五度。 那女子细声细气地道:“小女姓方,在家行三,蜀中人士,现随姑母居住,姑父姓陈,在汴梁做粮食买卖。” 哦,方家小娘子……哎? 第五十一章 自首 包拯默默听小姑娘细声细气地说话,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一晃神才听明白,这不就是他们刚刚谈论过的那一个表姑娘? 轻咳一声,包拯神色变得严肃凝重,挑眉道:“你来我开封府,所为何事?” 连展昭和四个校尉,脑中都纷纷乱乱,想了诸多理由,然后就听那女子平平静静地道:“小女前来投案自首,许秀才实为小女所杀,与我家表姐毫无干系,还请府尊明察!” 包拯、公孙策、展昭:“……” 投案自首的女孩子叙述十分详细完整,有理有据,让人挑不出半点儿错处,而且人家也没有撒这种谎的动机,虽然许秀才的出现很突兀,但人已经死了,死无对证,而且与他交好的一个也无,到是惯常胡说八道的混混们和他相熟,再查他为何会出现,恐怕不大容易。 至于那簪子,人家说无意中捡到的,谁也不能反驳。 包拯看着伏在地上,默默无言的小娘子,一时心中感叹,要是所有犯人都有这般觉悟,那该多好!不过,府衙中的捕快们估计不乐意。 犯人们都自动自发地来投案,他们哪里还有用武之地,开封府不养闲人,这些捕快们没差事,怕要丢掉差事没俸禄了。 包拯想了想,若真如这小娘子所言,许秀才要调戏她,她一时失措,反抗中无意杀人,应以过失杀人论处,罪责到不算重,可以赎,只是尚不能轻易下定论…… 哐当! 大堂上本一片寂静,其中一个衙役去忽然失手,落了廷杖,扑通一声跪下,瑟瑟发抖。 包拯皱眉,还没有开口叱责,就听公孙先生一阵咳嗽,再一转头,展昭的面色也有些不对,怔了下,略略蹙眉,顺着公孙策的视线看过去,身体登时一僵。 此时正值午后,太阳沿着大门照入,给略有些阴暗的公堂镀上一层金彩,地面上斑驳的人影,显得有些扭曲。 包拯揉了揉眼睛,仔仔细细地看了半天,又抬头四顾,终于还是不得不承认,堂下女子,这个自称姓方的小姑娘,的的确确是身前无影,阳光毫无滞碍地从她的身体中穿透,她纤弱的身躯看起来虚无一片,就像是透明的一般。 明明艳阳高照,公堂上却忽然吹入了一股阴风,寒意刺骨,仿佛有鬼哭狼嚎声钻入人的心里,明媚的阳光也似乎透出鬼气来。 包拯甚至能听见左右牙齿咯嘣咯嘣的动静。 一时静默,良久无言。 透明的屏幕上也一片静默,好半天才有字幕悄无声息地出现—— “谁看明白了?” “今天直播鬼片,鉴定完毕!” “三妹怎么做到的?” “强烈要求弹幕护体!” …… 包拯和公孙策再看堂下女子,忽觉得她神色寡淡,面孔稍稍有些僵硬,皮肤过于惨白,这么大热的天,却丝毫无汗,周身透着一股阴凉! 尚未来得及整理思绪,就见跪着的女子幽幽叹息,轻声道:“吓到诸位官人,实非小女本意,只是在望乡台看到表姐受屈,不忍她因我的罪过而遭难,只得来此一趟,还望府尊明察秋毫。” 包拯:…… 民间传闻,包青天乃文曲星下凡,日审阳夜审阴,但他要为自己分辨一句,他是不是文曲星自己不知道,可是真没有沟通阴阳的本事,身为儒门子弟,信奉孔圣人的话,子不语,怪力乱神,对神神鬼鬼,从来没当回事……可现在呢? 公孙策为府台分忧,心中再没有底,还是慢慢走过去,想给堂下女子诊脉。 “得罪了。” 一伸手,只捞到一片空气,眼见女子在那儿,却连一片衣角都不曾摸到。 “……” “你们看看公孙竹子的脸?” “哈哈哈哈,三妹这脑洞开得好啊,有意思!” 女子盈盈抬头,眼泪将落未落,唇瓣轻启:“抱歉,小女来阳间未久,尚不能与人接触。” 公堂上一干人等:“……” 只能暂时退堂。 回到后衙,包拯和公孙策面面相觑,这案子要怎么判? 杀人偿命,过失可赎,可看样子,这位凶手到像是变成一缕幽魂,已经死了,难道还能让一个死人偿命抵罪?就是让人家家人来赎也不合适,人家要来赎,他们怎么还给人家一个活生生的人? “等等,是不是应该先找到方小娘子的……尸身?”找到尸身才能确定这真是……鬼吧? 公孙策苦笑,他号称医卜星相无一不精,可碰到这种事情,照样挠头,明明是一桩再简单不过的案子,结果犯人成了女鬼,还到公堂上来投案自首,他们是阳间的衙门,难道还能去审阴间的鬼去? 包拯很光棍地一摊手:“先查清楚,然后上奏陛下圣裁!” 公孙策:“……” 好吧,这个锅陛下能背。 以前都是自家府台的对头,动不动就去陛下那儿求情,请陛下做主,现在开封府有事,学学他们也挺不错的。 方若华端端正正地坐在客房里,低眉垂头,目不斜视,心中却是松了口气。 不管水友们怎么兴奋怎么炸毛,还是关了直播。 她这次来小时空,属于半出公差性质,那位步履匆匆的神秘女士交代的任务,要她在这里尽可能多的培养一批幼儿园合格毕业生! 没错,人家就是这么说的! 方若华一开始听的时候,也是满脸无奈,完全听不懂什么意思,幸亏神秘女士不靠谱,给找的外挂,却是细致又温柔的生意人,对生意人来说,顾客就是上帝,对方若华是言无不尽,特别体贴。 “……对于方女士来说,这次任务其实应该算好事。” 宇宙商城简陋的界面上出现一个金属制的房间,里面坐着的是个中年男子,五官无一处不是恰到好处,给人的感觉十足的温柔亲切。 “我看方女士对圣德门的许笙真人不是很了解,她是圣德门门主许山岚的养女,一向负责门中杂务,性子有些冷,不爱说话,想来并不是故意让您糊里糊涂的。” “最近的一次历练,门主的小女儿到了年纪,但她说什么也不肯去,哎,这孩子向来骄纵任性,年纪最小,门中都是她的师兄师姐,要不就是长辈们,惯的她不成样子,没办法,许山岚只好踏遍大千世界,去找命格合适的人代替,方女士于是雀屏中选,如果不出意外,等到历练结束,圣德门最多给您一笔报酬,从此再无关系,就是联邦的门派一向厚道,方女士从中能得到的好处也很有限。” “可执行过门派任务的就大不一样了,以圣德门一贯以来的作风,你接的任务,是门中弟子的任务,那就会把你当门中弟子对待,好处数之不尽。” 方若华:原来如此!都经历了一次小时空,居然才弄明白自己遭遇的缘由。 好处什么的,她还真没多想,有自然更好,没有也很满足,不是机缘巧合,得圣德门相助,她连命都没了,又怎么好强求别的。 也正因为心存感恩,对于那位许笙女士提出的要求,她愿意尽可能地做好。 第五十二章 因由 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想想,这次任务是怎么回事儿,有什么要求,怎么才能处理得更妥当些。 方若华叹了口气:“哎,也不知道在包公面前装神弄鬼,能不能糊弄过去。” 商人笑道:“我很佩服方女士的巧思,化解危机的法子十分新颖。你就放心吧,我这化虚散是登记在册的正规炼丹师炼制,绝对让你化为无形,不会露馅,往日我们这紫微星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时常拿它恶作剧,逗弄老师,谁让紫微星的园长是个老古董,说是要让孩子解放天性,不允许设拦截神识的结界。” 其实化虚散根本没多少用处,在联邦和帝国,因为修士众多,到处是神识不许经过的结界,化虚散能让肉身化为无形,却隐藏不住神识。 方若华哭笑:“其实一开始是想直接去投案自首,然后在公堂上吃假死的药物假装自杀,那样更震撼些,更容易把包公弄懵,可时间赶不及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制作一具假尸体到不是不行,可至少要花费十日的时间,包拯又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哪里能等她十日? 现在这法子也还可以,虽然惹人疑虑,却能争取时间。 她这‘一死’,可谓一举多得,至少能保住名声,都成了鬼,开封府想必会主动帮她遮掩,此事不会有人知道,又能不必那位姑姑花光自己的钱财,导致无立锥之地。而且,对完成任务,也是大有裨益。 本来她还打算假装复活一下那个许秀才,商人很愿意帮忙,还说无论是制作肉身,还是雇佣灵魂佣兵,都可代劳,后来想了想,到底没执行。 起死回生这等事实在太敏感,她就是装神弄鬼的,最好也有一个度。 “好了,您还是赶紧给我详细讲一讲任务要求,许笙女士说的不大清楚,幼儿园什么意思?” “哎,纯粹是出了个意外,让人措手不及,这才紧急找人帮忙。”商人也是一脸的无奈,“圣德门此次去历练的弟子中,有一个确立的目标太高,他要在小时空建立联邦圣德大学分校……这当然不可能。” “在联邦,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每个学校建立都有严格要求,不窥腾云境,绝对没有入大学的资格,决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要知道,联邦和帝国的子民,数亿年来改造血脉,如今个个都是钟灵毓秀,天才中的天才,就这样还自胎中起,便沐浴灵气,饮用开窍露,数十年苦修,一个个的都不敢说有资格考大学,圣德门再了不起,再是联邦十大门派之一,在小时空建立大学也是做梦,读大学主要是身体资质问题,又不是只要智商够就能上,我猜那个弟子也许是喝酒喝多了,才出现这种意外,但话一出口,就被联邦智脑记录,作为题目上交,等历练结束,还要评分,评分不及格,影响很大。” “在这一点儿上,那位小师妹到还算稳重,不肯去历练,也不给家里人找麻烦,提交的题目就是两个字——生活!宽泛又简单,这么一来,他们门中为她操作也就容易得多,为了分数更高,多选一些小时空进行,也不是什么麻烦事。” 中年商人笑了笑,似乎觉得自己说的多了,有些崩人设,连忙把话题拉回来,“圣德门也不能一点儿努力都不做,眼看着自家弟子倒霉,就托了人作弊,返回他的历练时空近千年前,想从千年前就开始打基础,到了千年后,大学还是不可能,小学或者还有希望,也不至于分数太低。” 方若华挑眉:“于是选了我?” 商人叹了口气,面上露出一丝烦恼:“一开始到没有,圣德门是联邦名门大派,历练的弟子不少,互相帮助也应当,许笙真人先遣派一外门弟子前往,奈何因属于偷渡,路遇风暴,不光狼狈而返,还丢了买给自家妹妹的养宠瓶。” “……养宠瓶?” 方若华怔怔抬头。 商人眨眨眼,到不怎么当回事:“都是些养给小孩子玩的小妖宠而已,才三百来只,不算多值钱,圣德门不至于让您去找,当然,您要找到了可以自己留着玩。” 本来还稳稳当当坐着的方若华,伸手按住额头,良久无言,半晌才道,“看来我是想不开个……幼儿园,也不行了。” 不行,得马上去封信跟爸妈商量商量,幸好现在联系无障碍。 说起幼儿园来,她还是觉得别扭,但想必这位口中的幼儿园,和她认识中的不同。 所谓的养宠瓶,可能在商人眼中就是玩物,但方若华有一次好奇,翻阅过宇宙商城,看了看里面的商品,当时见养宠瓶属于幼儿玩具区,还挺好奇,说是瓶子,其实和微小型房屋差不多,又华丽又漂亮,精致得不可思议,她差一点儿买下来,结果看过介绍,尤其是看过里面的养的,所谓的小宠物之后,登时把这心思抛到九霄云外去。 里面什么噬魂蚁,铁齿兽,听着名字就凶悍的还不算,就连什么鹦鹉啊,鸾鸟啊,鹿蜀之类听着不大凶残的,也个个不好招惹,这东西当宠物送给孩子们玩,未来的修行人士果然够大气,方若华却不觉得自己能有这么坚韧的神经。 一想到有三百多可怕的‘宠物’现在就在各地潜伏,她就浑身发毛,要知道,她和爸妈可是要在这个小时空生活很长很长时间。 对方说的幼儿园,大概就是培养修行人士的初级小班,建起来多培养一些帮手,好歹先把小宠们抓回来再说。 商人看她发愁,不明所以,只当她觉得建个幼儿园很难,连忙安抚道:“方女士可以放心,本公司承办类似任务已有多次,经验丰富,而且您属于出公差,一切合理需求都可以找圣德门报销,而且是先消费,后付款。” 好吧,这算是唯一的好消息。 “那就请1275先生好好帮我装神弄鬼。” 想培养修行人士,哪里还有比神鬼妖仙更好的招牌,一个接地气的小神仙,想收一些弟子,肯定不难。 正思量间,太阳落山,下人来请,要她去花厅。 第五十三章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上) 这下人大约知道点儿她的‘底细’,远远立在门外,不肯进门,等她莲步轻移地迈过门槛,还打了个寒颤,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方若华装作不知,一进花厅,便见包拯,公孙策,展昭都在,自然而然开了直播。 直播一看,屏幕上先出现展昭修长的身影,一时间方若华竟能隐约听到吞口水的声响,当然不是真的,可满屏静寂,显见众人之震撼。 展昭长得实在是好,瞧着大约有一米八五的身高,身材修长有力,五官清秀有侠气,器宇轩昂,让人说不出来的好,几乎移不开眼睛,所谓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无外如是。 方若华不好多看,盈盈拜倒,包拯看起来到没有恐惧,闲话了一会儿,开口问道:“小娘子因何魂归黄泉?滞留阳间,可只为……投案自首?” 这些话当时在公堂上都忘了问,实在是震惊太过,毕竟鬼来投案自首这等事,自有开封府以来,便无人见过。 方若华幽幽一叹,目中含泪:“当日小女见那秀才死了,心中害怕,脑中一片空白,慌不择路逃回家中,后听说有人疑我表姐是凶手,一时着急,便出了家门想去寻表姐说话,谁知道再一清醒,人却到了那阎罗殿,至于怎么死的,小女着实没有印象,许是一病而殁。” 尚不等包拯和公孙策这些聪明人仔细琢磨,方若华双目含泪,轻声道:“师父,师娘见我寄魂的玉佩断裂,知我出事,奈何已晚,追到阎罗殿把我截住,幸亏小女本九世善人转世投生,功德不小,又并师兄弟姐妹们情谊深厚,也愿同出功德,助我一臂之力,这才上达天听,希望小女能留在人间,做一方土地,好修功德登天梯。” 包拯、公孙、展昭都听得入神。 (某水友:嘤嘤,九世善人什么的,好羞耻!) 方若华苦笑:“奈何阴间办事实在是喜欢拖延,师父花了好些银两,疏通关系,让我加塞儿,排到前面处理,可恐怕还要等上三五十年。” 众人:…… 大家伙从没想过有生之年能真听到阴曹地府的八卦消息,只是这会儿听了,却听出满腔的红尘气,闹了半天,阴间办事也拖延,也要花银子疏通,和这阳间也并无多少不同。 公孙策一时惊愕,脱口而出:“土地女子也能做?不都是土地公?” 众人:“……” 方若华眨了眨眼,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并非如此,土地公只是人间习惯性的称呼罢了,天庭女仙众多,各司其职,比男仙官还要多些,世间土地,女子占了一多半儿,就是地府里阴气重,女子多不愿意呆,这些年只有孟婆姐姐一个女子当差,前些时候刚递了本子给阎罗,希望能增加一些**差,让她好歹有人能说说话。” 公孙策愣了愣,良久才叹气:“原来如此。” 天庭地府,到比人间开明。 方若华全然不管这些人的心思,长叹一声:“我有一好友,是河间那边的城隍,前些时日得了一消息,特来知会我一声,让我告诉朝廷,好立下一小功,最好能求陛下为我下一道圣旨,夸赞我一二,也好让上面多加重视,早点儿定了我这土地神位。” 包拯:……还有城隍?哦,阎罗殿都出来了,那肯定要有。 收看直播的一众水友也无语。三妹这一本正经忽悠人的本事,真见长,演技越发出众,也许将来不做女主播,去当个电影电视剧的女主,女配,同样能胜任。 “……什么消息?” 包拯干巴巴地问。 至于皇帝下的旨意居然能影响天庭阴曹,他固然惊讶,也不至于奇怪,毕竟皇帝乃天子的说法,已然深入人心。 “边军已有半年未见粮草,将领不得已,率军去打草谷,如今已然失控,不光辽人,就连我宋人的村落也有好几个被屠杀殆尽,有村民想逃走喊冤,还一路被追杀。” 此话一出,花厅登时静下来,包拯脸色骤变,“怎么可能!” 朝廷边军的粮草,自来是按时发放,绝不会拖延,自古兵事无小事……若是真的,恐怕是大案。 展昭脸上不觉露出几分厌恶,他向来嫉恶如仇,最恨这等伤害老百姓的恶官,可惜不能手持三尺青锋,直接斩杀之。 欲要详细问,方若华却摇头只道不知,只能请朝廷派人详查。 她知道这些,还是因为看过书,印象深刻,后来有边民进京刺杀大将,这件事闹得特别大,皇帝严查,好多官员都被牵连进去,抄家流放,就连原身的一个叔叔,她姑母的嫡亲弟弟,因为在兵部做一小吏,也受到牵累,不光丢了差事,还被杖刑,回家不久就丢了性命,要不然原身姑母被休弃,也不至于无家可归,一身狼狈。 现在案子要是能提前暴露,提前处理,也许不至于牵连太广,也算是救下许多人命。 方若华轻描淡写,包拯却不敢视若等闲,等不到早朝,就匆匆忙忙进了宫。 剩下的事,就不是她这小小‘女鬼’能管的,她只老老实实等着皇帝陛下的圣旨嘉奖就好。 包拯在宫里待了半日,回来就把方若华暂时安置在开封府的客房里,还特意交代府中一干人等不要打扰。 不打扰到容易,开封府的下人们本不算多,方若华又是女眷,本来就没什么人敢去打扰,可一连三天,饭食怎么送进去,还怎么端出来,‘不明真相’的下人连忙报给公孙策。 公孙策也傻了眼——这鬼,要不要吃饭? 还是方若华懂事,主动跟公孙先生商量:“若是先生能给小女准备些香烛,就最好不过了,小女不挑嘴,什么口味都行。” “……好。” 香烛好贵……太差的也拿不出手,不合开封府的待客之道,不知这位一天要吃几根! 这日,公孙策迎接包拯下朝归来,两人刚打算问一问,方若华吃的香烛合不合胃口,就见半空中飞落一蝴蝶,夏日有蝴蝶不稀奇,可这蝴蝶形如小儿涂鸦,不似真的,而且有巴掌大,左飞右飞,半晌,直直钻进方若华所住的客房。 展昭一皱眉,护着包拯和公孙策上前,从敞开的大门看过去,便见方若华坐在窗户旁,那蝴蝶落在她手边,随即就变成了一个一尺多高的虚幻人影。 包拯、公孙策:…… 第五十四章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下) 那人影瞧着大约四十几许,一身蓝色宽袖长袍,银冠束发,仙风道骨,脸上的表情却颇有烟火气,正对着若华落泪。 若华也一脸娇嗔:“师父,您和师娘还不快帮我催催,赶紧让我承了土地神位,小徒身为鬼身,见阳光都不自在!” 那人长叹:“不是师父不心疼你,只是师门最近出了事,你的大师兄又大部分时间在闭关,两个师姐也出去办事,根本就没空,你师父和师娘这么一把老骨头了,整日和上面的人扯皮,也不容易!” “何事?”方若华蹙眉问。 那人摇摇头:“不知是什么人破坏了养妖塔的结界,有几只大妖逃了出去,恐怕会祸乱人间。” 包拯:什么意思? 他还没开口问,就见方若华玉面愈发惨白,惊问:“大妖逃了?那可怎么是好,小九姐姐没跑吧,她可是九尾狐,最能魅惑众生,要是苏妲己重现,咱们可承担不起因果!” 扑通扑通。 包拯心跳加速:苏妲己?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技能加点!” “顶楼上。” 屏幕上登时字幕闪烁,众人表示自己已经完全看不出这到底是哪部小说!早已经脱离原著了好嘛! “怎么演怎么看吧,我觉得挺带感。” “就是,你们看看方肖那身衣服,像不像紫胤真人的打扮?好像更华丽一点儿。” “哎,咱们三妹的直播,道具从来都是精益求精。” 包拯、公孙策、展昭都屏息凝神,竖起耳朵倾听。 那蓝衣人咳嗽了声,笑起来:“你这孩子想什么呢,九尾怎么可能跑得了?再说,她就是真跑了,当今陛下是世所公认的仁君,又不是帝辛,谁能魅惑的了?” “呼。” 众人顿时松了口气,跑出来妖怪虽然挺吓人,但这位一看就是个高人,看样子门下还有不少弟子,应该能把妖怪都抓回去,在刚一放松,又听那蓝衣人道:“我数了数,一共跑了三百六十八只大妖,你留意些,别让妖怪叼了去。” 方若华蹙眉应了,满脸忧虑。 那蓝衣人却仿佛并不把这些妖物放在心上,笑眯眯地道:“这都是些闲事,毋庸多想,现在你的尸身让师父收在寒玉棺里,准备过两日修好坟墓就让你下葬,你是想和你祖师爷住在一块儿,还是想和你师叔祖住在一块儿?墓想修成什么样的?要不然你自己画个图样送过来,为师再找人帮你修?” 方若华心不在焉:“……师父看着办吧。” 包拯:“……” 公孙策:“……”唔,看来这姑娘的尸身不必再找。 良久,那蓝衣人终于唠叨完,身影消失不见,方若华一脸无辜地坐在椅子上叹气,包拯才咳嗽了声,举步进入,怔怔问道:“小娘子,冒昧问一句,你们师门……弟子多吗?” “很多啊。” 方若华笑道。 包拯轻轻吐出口气。 “我们师门上一辈我师父和师娘两个都在,下一代更多,我有一个师兄,两个师姐呢!” 包拯:“……” 公孙策捂住额头,小声问:“不知像令师门这样的门派,有多少个?” 方若华摇摇头:“已经没了,千年前到是修行门派林立,不过听说,六百多年前天庭那边就下了旨意,修行门派都迁移走,不允许干扰人间秩序,我师父和师娘贪恋烟火,是走了后门留下来的。唔,不过不成气候的山精鬼怪好像还有些,反正我师门驻地挺多的。” 看着花厅里几个摇身一变,变成塑像的千古名人,屏幕中水友们也聊得热闹。 “三妹这么说不合适吧,我记得包青天的传说故事中鬼怪故事不少啊,他能那般没见识?” “只研究布景的飘过。” “只研究道具的飘过。” “考古专业毕业生飘过。ps:怀疑三妹找人盗了宋代某贵族的墓,要不然哪里来得这么多古董,别跟我说是高仿,我不信不信就不信!” “……” 公孙先生迟疑了片刻,小心翼翼地问:“我想,小娘子的师兄,师姐,一定是修为高深,所谓的大妖,他们出马,必然能手到擒来?” 方若华一愣,迟疑道:“也许,大概可以?我记得师父说过,上一次有只小妖跑了,我师兄、师姐下山追捕,好像才花了一年两个月而已,现在三百多只,最多也就三百来年肯定能抓完的,唔,只要它们藏的不太深?” 公孙策:…… 包拯叹气:不知道朝廷该不该从现在开始,成立一个专门的衙门负责捉妖事宜,大宋崇道,也许得道高人有不少,区区一些妖物,应该掀不起风浪……吧! 没过两日,万岁就下了旨意,先是褒奖方若华,她举报有功,使朝廷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还要御前侍卫展昭,御前侍卫裴振,领二十人一起护送方若华返回师门。 方若华自然不会反对,她多多少少猜到了,赵祯也好,包拯也罢,听了这么富有刺激性的言论,肯定很想去探探她的根底,本来做局就是想让北宋朝廷见识以下,好占据一个较为超然的位置。 孤身一人在东京生活,和有师门撑腰的感觉那是绝对不一样。 要去师门一点儿也不难,很不必千里迢迢。 原身毕竟是个闺秀,还在女私塾里读书,不可能有时间神隐到外地去学艺,为了不露馅,‘外挂’1275就在陈家开了一道直通方家的房子,也就是所谓师门驻地的门。 方若华自己没去见原身的姑姑,实在是现在这副‘鬼’样子有些吓人,那位姑姑的身体不大好,万一受到惊吓就不得了,只拜托公孙先生去安抚一下。 她失踪这几日,虽说留了封信,但她那位姑姑是真吓坏了,寝食难安,想想一个姑娘离家有多危险!可家里所有人都为陈双宜的事情奔走,郎君焦头烂额,她家华儿说到底并非陈家女,又有谁肯在这种危急时刻还关注她? 此时公孙先生亲自过来,并没有说方若华‘已死’,只说包拯有事情寻她帮忙,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以这位的舌灿莲花,糊弄糊弄她老人家一点儿难度也没有。 方若华却是暂时顾不了原身这姑姑,要替原身孝顺,也得先把麻烦处理好。 不过,好歹朝廷提前知道边军之事,事情没有闹得太大,朝廷还握有主动权,想必不会像小说中那般牵连甚广,原身那位叔叔能平平安安,姑姑也不会绝望。 第五十五章 通往神仙居 一行人进了陈家,直奔后院,园子再美,也无人有心思观赏。 “在这儿?” 同为四品侍卫的裴振,脚下有些迟疑,此地乃是陈家的怡美园,园子不大,却是风景秀丽,正是陈家表姑娘客居的地处,女儿家的居所,一群男人贸然进入,总有些不妥。 方若华整个身形被展昭罩在伞内,叹息一声:“事急从权,还请诸位不必介怀。” 裴振一低头,额角冒出一丝冷汗,轻声应了,连呼吸也放轻了许多,侧目看展昭,心下佩服,他和展昭乃是同僚,关系很不错,平日也有一起喝酒的时候,却不曾想,这位还真是胆子惊人,连鬼都不怕。 他可是,唔,有点儿怕的。 “……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的大美人,胆小也可爱。” 屏幕上默默飘过一排字。 貌似皇帝也是颜控,贴身的侍卫无论武功如何,长相都相当好,裴振也是个中翘楚,相貌俊秀得很。 进了园子,方若华引路,绕过荷花池,来到假山前,向前一步,把手掌印在山壁上。 登时,众人眼前的假山就伸了个懒腰,山壁上出现两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打了个呵欠,瓮声瓮气地道:“小四怎么这会儿要回去?听说你师父那儿出事了,这会儿回去还不被抓住干活?” 裴振浑身僵硬。 不光是他,展昭木着一张脸,觉得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直视那些园中假山了! 展昭和裴振有志一同,轻轻后移了一步,退到方若华身后去。 方若华:“……” 这二位好歹名义上都是来保护她,如此做合适吗? 她能说她也很懵吗? 心下胡乱想着,脑子里一片空白,差点儿忘词,好在方若华如今也算有一点儿演技,并不是一开始的傻白甜,再加上展昭和裴振都被惊住,也看不到她的脸色,还能忽悠过去。 努力微笑,默念,这是1275手下员工客串,相当于智能npc,后面还有一大堆,不必怕,不必怕! 方若华柔声道:“石爷爷也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了,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 假山浑身抖动了下,就像一个老人初初醒来,活动身体,只是动静大了些,轰隆轰隆的,颇有地动山摇之感:“咦?真是老了,眼神不好,难道小四寿数尽了不成?看你没去阴曹,这是打算谋个神位?” “是,城隍到是好谋,毕竟是地府的官位,小四和孟婆姐姐交好,可是城隍事情多而杂,小四怕自己办不来,还是土地清闲些,且土地为社神,适合我们一门的修行。” 两个人闲话家常,裴振和展昭板着脸听,心中着实崩溃,要是他们知道什么是三观,一准儿要来一句——三观都炸裂。 方若华一边说台词,一边想1275手底下负责编台词的编剧也太入戏了些,不过……她玩的其实也挺高兴。 屏幕后面一干吃瓜群众,拿零食,嗑瓜子,也都笑赞这回方若华找的编剧很不错,三妹演技也见长,对着一块儿大石头也能说出这般羞耻的台词来,配音演员更是很靠谱。 没办法,毕竟是直播,不可能有太离谱的特效,真要让他们看到假山变成石头妖怪,有很大可能要露馅的,毕竟场面太大,直播器就自动自发地给规避了。 虽然方若华很想让大家见识见识,实在是特别震撼,可惜她没那么大的胆子,如今也只能在空间里挂个视频当福利,聊胜于无。 终于说完了话,假山张开大嘴,方若华带头向它的嘴里走去。 裴振和展昭,带着二十个侍卫,做了好半天心理建设才跟上,方若华也有一种钻到妖怪肚子里的奇怪感觉,但是进入之后,这种紧迫感,危险感立时一扫而空。 “呼!” 足下全是雪白的玉带,透着荧光,能照出人影,四壁雕刻了龙腾凤飞,烟云翻滚,鲲鱼化鸟的场景,栩栩如生,眼前都仿佛有了幻觉,好似当真置身东海之滨。 一群水友也目瞪口呆。 “我听到了经费在燃烧!”这种布景需要花费的金钱,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经费的确在燃烧,各种意义上的。) 可惜,再壮观的场面也不可能让他们看全景,接下来更多的只能昏暗朦胧。 “前面注意了。” 方若华也几乎被迷住,一想到1275说,这只是制式建筑,随意选用的模板……她就不觉心驰神往,不知未来宇宙中藏的那个,全民皆修行的文明,会是什么样子。 不用方若华提醒,展昭和裴振忽然驻足,一时间连动也不敢动一下。 刚才只是踩在玉带上,因为上有顶,左右有靠,只觉得壮观漂亮而已,虽然震撼于这位小娘子师门的大手笔,却也只当时寻常机关。 此时此刻已然出了甬道,眼前一片开阔,全是雪白色的烟云,低头一看,脚下悬空,仿佛万丈深渊,看不到底处,抬头看去,只能隐隐约约见那烟云中有两条长长的,不知尽头的长带,五彩斑斓,半空中浮现出无数陡峻的山峰,山峰间亭台楼阁露出只鳞片爪。 “是海市蜃楼?” 展昭吐出口气,额头上虚汗淋漓。 方若华也有点儿恐高,幸好不严重,以前玩过玻璃栈道,和这个也差不多。 “跟我来。” 回头安抚地笑了笑,方若华扫了一眼小地图,心中也是吃惊不已,上面红点儿密密麻麻,所有的红点都是机关,连她这个知道机关只是吓唬人的,心中都一跳,架起十二分小心,“请大家排成竖排,牵在一起,一定踩准我踏过的地方。” 说着,就向着虚空走去。 很奇怪,她每一步踏出,脚下就会浮现出东西托住,有碧绿的荷叶,有长着藤蔓的葫芦,随机出现,都是仙气十足。 她也没说踩不准会出现什么情况,但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一步也不敢错,脑中不知道脑补了些什么东西,手脚都有点儿发抖。 “啊!” 中间忽然有个侍卫,无意中低头向下一看,身体发软,竟不小心摔倒。 展昭猛地回头,只见半空中陡然出现一个巨大的,简直遮天蔽日的……黑色花朵,俯冲下来一口就把那倒下的侍卫给吞了进去。 裴振:“……” 众人都呆住。 第五十六章 道路阻且长 一群人不知所措,展昭一迟疑就听见花朵打了个饱嗝,晃动了一下,花瓣里居然有一圈尖锐的牙齿,稍稍转动,直直冲着他们一行人,一瞬间,所有人觉得自己仿佛被可怕的凶兽盯住,全身都僵硬无比。 “救,救救……” 方若华也被唬了一下,半晌才响起剧本,莲步轻移挪动过去,在展昭等人的惊悚注目下,伸手挠了挠巨大的藤蔓,那花瓣就全身抖动个不停。 噗嗤,噗嗤——阿嚏! 骨碌碌,那个小侍卫就被喷了出来,在云端上打了个滚,懵懂茫然,半天才白眼一翻:“啊啊啊啊啊啊!” 裴振一脸茫然,本能地揪起小侍卫安抚了半天,总算让他抽抽搭搭地镇定下来。 展昭:“……”他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也有这般不知所措的一天。 方若华揉了揉眉心,歉然道:“抱歉,阿花也是职责所在,还请各位千万不要怪它。” “啊呜,噗噗。” 三个人伸开手臂也不一定能抱得住的大花瓣,巨大的嘴巴冲着人们,所有人背脊升起一丝凉意,裴振讪讪一笑:“不怪,不怪,肯定不怪!” “那就好了。” 方若华一笑,这一下,所有人更是架起十二万分的小心,一步不错地跟着她,半点儿也不敢轻忽,战战兢兢地走了许久,方若华终于停步笑道,“接下来不用步行,不必再担心机关了。” 众人闻言,这才吐出口气,裴振一只手悄悄搭在展昭的肩膀上:“展兄,以后再有这等差事,你可千万别太看得起我,我真做不来。” 展昭:“……”明明是这位自己好奇,努力争取了半天,陛下从善如流而已。 方若华听不到这两位的心声,眨了眨眼想了想,根据小地图指引伸手一拔,拨开一片迷雾,握住一个半人高的大角,轻轻拖动,就有一只龙头露出云面。 展昭慢慢抬起手,揉了揉眼睛。 方若华笑道:“黑爷爷,麻烦送我们一程如何?” 龙头动了动,金色的大眼睛睁开,展昭竟然从那大眼睛里看到一丝慈祥之意。 “是小四啊,上来吧,坐稳。” 方若华笑应,抓着鳞片,呼哧呼哧向上爬,爬上去,扭头冲展昭招手:“来,还有不少路,天黑了不好走。” 众人:龙,龙?? 半晌,展昭一咬牙,当先轻身一纵,跃了上去。 不知做了多少心理准备,侍卫们都上了龙头,二十多人上去,居然半点儿不见拥挤。 方若华特别熟练地把人安顿在奇奇怪怪的鳞片做成的大椅子上做好,又拿铁链把人固定:“一会儿速度快,抓着铁链安全些,掉下去不是闹着玩的。” 哦。 所有人乖宝宝一样由着她施为,被捆住也不敢动,目不斜视,神色严肃,满脸紧张。 坐在龙首上,才真正看清楚,这的的确确是一条龙,身体看不到尽头,在云里若隐若现,黑得发亮的鳞片,冰冰凉凉,让人不得不由心敬畏。 方若华被他们严肃的表情弄得都不好再多说话。 “走了。” 随着嗡里嗡气的声音,陡然风起,巨龙游动,越来越快,越快越快,盘桓而行,忽上忽下,周围所有的东西都飞一般地退后,渐渐模糊起来…… 狂风吹得人睁不开眼,整个身体紧紧贴在椅背上,要不是有铁链束缚,恐怕早就落了下去,死死咬住嘴唇才没有尖叫! 方若华也觉得颇为刺激,这一关是她参与设计的,正经的云霄飞车,估计别管哪个游乐园的,也没这一个好玩。当初她和许默去做过几回,只是和他玩没意思,别管多快都没有反应,后来就只跟萱萱姐去,唔,和萱萱姐玩最有成就感了。 许久,许久,终于停下。 方若华享受完御风而行的完美,深吸了口气,心旷神怡,慢慢从龙背上落下来,扶着身边的树伸了伸腰。 上一个小时空,空气就很不错,但是和现在比,却还差得远,如今是真正的山明水秀,呼吸进来的空气都带着芬芳,心肺透彻,舒服极了。 “呕!” 一排人有志一同,抱着树呕吐。 展昭还好,可脸色也有点儿发白,忍不住弯下腰吐了两口,神智到还清明。 不过吐一吐到也有一样好处,至少乘龙御风的那种飘飘乎的感觉都退了下去。 乘龙听起来很激动人心,可身为凡人,还是少乘坐几次为妙。展昭叹了口气,强压下继续干呕的欲望,看人家小姑娘脸色如常,丝毫不当回事,心中对她最后残余的那么一丁点儿怀疑也消失不见。 这姑娘一看就不知道多少次坐在龙头上来这么一回,否则哪能如此驾轻就熟。 其实从假山开口说话时起,就不该再怀疑什么。 展昭撑着身体,举目四顾,脚下是陡峻的山峰,远处望去,似乎能看到波涛滚滚。 “我们到了?” “嗯,沂州。”方若华看着这帮可怜孩子的模样,心中十分快活,这一段儿说什么也得全录下来播给大家看,虽然在水友们看来,大约和电影差不多,可是相信还是会挺爽的,那是展昭,多少人心中的男神! “咳咳。”笑意盈盈,身上都透着活泼,方若华抬起手来挥了挥,黑色的龙就瞬间隐没在云层中,消失不见。 一群人看着黑龙远去,长久无言,方若华像是回了家一般,整个人放松得很。 展昭侧头看了她一眼,不觉想——和她刚到开封府的时候大不一样,原来竟也是个娇俏女子,到和传闻中不同。 方若华听不到展大侠的心思,走了一小会儿,就盯着小地图,默默催促代步工具快点儿出现。 山路崎岖,展昭和裴振这种会武功的男人走起来到没多大问题,方若华自己可受不了真坐11路。 叮铃叮铃。 一只雪白的老虎从山林中出现,比寻常老虎大一倍还多,老虎背上还坐着一个半身赤、裸,裹着兽皮的少年,虽是少年,但五官粗犷,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目光却很纯然,宛如稚童。 方若华知道这是人家1275的‘人偶手办’,暂时由员工远程控制。 那些未来人玩个游戏也向来能玩出各种花样。 展昭和裴振可不知道这人的底细,瞬间戒备,裴振更是忍不住低声道:“荒山野岭,能驾驭猛虎,别不是哪里的山精水怪吧?” 白虎在一行人身前停下,少年疑惑道:“小四你不是死了?昨天方真人让我爹给他三十罐猴儿酒,说是要祭拜你。” 方若华:…… 这个策划和编剧脑洞挺大的! 第五十七章 神仙居 1275也很无奈,叹了口气‘千里传音’:“最近生意不好,手下人自己组团接了个私活儿,参与联邦一小公司的全息游戏制作,听说背景是古代风……大概是编写游戏剧情上瘾了。”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继续说台词忽悠展昭他们:“嗯,回头儿我就找师父要酒,反正是祭拜我用的,赶紧捎我一段儿路,累死了。” 说着,便爬上虎背。 展昭、裴振一行人木然跟上去。 有白虎开路,穿山过林仿佛变得很容易。 展昭觉得他一辈子遇到的玄奇古怪,都集中在了这一日之内。 一路上,一行人见到过能捕捉鸟兽的大树,端坐如观音的黑熊,还途径鬼市,当真看见奇形怪状的鬼物。 从震惊两股颤颤,到视若平常,也不过是几个时辰的工夫,毕竟连龙都出现了,等到乘坐玄龟渡过大海,举头望去,看见悬浮在半空中的仙岛,震撼反而不那么强烈,到有一种果然如此的笃定感。 裴振叹气:“我怕自己以后再也不敢走夜路。” 方若华莞尔一笑:“放心,只有我师门附近有灵气凝聚,又是阴阳交汇之处,而且我带你们走的都是捷径,你们才能看到它们,如果正常来沂州琅琊郡,你们什么也见不到的。” 裴振叹气,也不知该庆幸,还是该遗憾。 方若华也有点儿遗憾,这些美景不能和直播间的水友们分享,太不幸了,不过可以后期制作视频,即便被当成特效大片,也比完全让人看不到要好。 展昭举目远眺,看那云雾中的仙岛,觉得或许天上会有仙鹤落下,载着他们飞往‘天宫’。 不过这一次展昭是猜得不对,没有仙乐,也没有仙鹤,更没有仙娥领路。方若华带着一行人走到一块儿奇奇怪怪的大石头上面,听她对着虚空笑道:“麻烦电梯婆婆了。”话音未落,展昭忽感一丝轻微震动,然后身体就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很快居然进入了云彩之中,裴振四下摸了摸,摸到一透明的罩子,心下惊奇。 “啊!” 罩子外面忽然出现一张脸,吓得裴振踉跄退后,方若华反射性地一巴掌抽过去,拍在罩子上,啪的一声,拍得手生疼,外面那人也被吓到了,后退了两步,满脸委屈,怒瞪了这边儿一眼,嘤嘤一声,扭头背对着蹲下,不肯吭声了。 这么一闹,云雾登时散开些,裴振也一时呆住。 周围居然十多个透明的罩子,罩子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人居然不少,个个穿着打扮十分正常,有人穿绫罗绸缎,也有粗布麻衣。 但长得却是人模样。 展昭不动声色地扫了一眼,就发现所有人都不着痕迹地看过来,目中却无恶意,纯粹只是好奇。 方若华失笑:“不用紧张,这种梯子有很多,浮空岛上干活人都乘坐它上下,不过我坐的这个梯子直通到我师父家,外人不允许乘坐,轻易不启动的……大家可能有点儿好奇。” 裴振一脸懵懂地点头。 时间很短,也就片刻工夫,电梯缓缓停下,罩子闪烁了下,消失不见。 一抬头,方若华就看到自己的家,熟悉的地板,熟悉的家居摆设,霎时间驱除了所有的不安和孤独, 此时天色将暮,屋子里有些阴暗,方若华领着一群不知所措的侍卫进了门,随手开灯,在沙发上坐下,吐出口气。 “师父,师娘!” 毫不矜持地扯开嗓子大喊了一声,只是爸妈变成师父,师娘,叫起来真不大顺口。 方肖和夏芬连忙从卧室里出来,两个人都打扮得相当郑重,高冠蛾带,广袖大袍,看造型应该是哪个游戏里的,也难为他们俩一大把年纪居然还敢这么穿戴。 也是,方肖大老爷向来喜欢玩游戏,也玩得溜,如此有才的想法,他想出来到不奇怪。 方若华强忍着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们在那儿装高人,意思意思地行了礼,就过去搂住方肖的胳膊撒娇:“师父,猴儿酒呢,你不是说要祭我?我在这儿,赶紧拿来祭!” 方肖眨了眨眼,咳嗽了声,捋了捋胡须,装作没听见,转头一本正经地冲展昭道:“可是展侍卫当面?真是失礼了,我这丫头最是淘气,想来给开封府添了许多麻烦,哎,也该她有这一劫,还望展官人转告,请包府台放心,国法威严,我圣德门不敢违背,虽然小徒已死,但开封府的判决,我等一样接受。” 展昭心里松了口气,客气道:“陛下已下了旨意,方姑娘举报有功,功在社稷,理当赦免,还请真人安心。” 没来之前,他还有些担忧,大宋崇道,历来少不了求仙门道的人,但他总觉得,那些人和眼前所见的两位,应该完全不同,像这种真正的高人,若是嚣张跋扈之辈,必然会给朝廷百姓带来许多麻烦,所幸,眼前的高人很是平易近人。 放下心思,展昭和裴振才把陛下给准备的礼物奉上,代皇帝说了些尊崇圣德门的话,传的是口谕,并没有圣旨。方肖和夏芬也只用道家的礼仪拜谢过也就罢了,展昭没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还对方肖和夏芬的印象大好。 说实话,大宋的这位皇帝陛下和不少化外之人打过交道,但这一次听了包拯的奏报,还真有点儿不知所措。按照包拯所言,人家下能通阴曹,上能连天庭,徒弟死了也能从地府把人带回来,还想谋土地神位,显然修道有成,不履红尘,是真真正正的化外之人,很可能完全不想和朝廷,官府打交道。 皇帝自然不至于忌讳这些修道的,但要是对方心性好,他是真心希望和对方处好关系,这种机会可遇而不可求。 他是皇帝,却也得承认,他还是个肉体凡胎的凡人,照样会生病,照样会死亡,和高人关系好点儿,又有什么不好? 这次会遣展昭一行人过来拜访,一半是因为好奇,另一半是想笼络人心。 “时间不早,我看众位远道而来,心神疲惫,都早些休息,明日再让小徒领诸位四处逛逛。” 方肖一脸慈爱,拍了拍若华的肩膀,“你给人家包府台和陛下添了那么多麻烦,真是该打,可要好好招待客人们。” “知道。” 方若华笑眯眯地应下。 第五十八章 居神仙 等把展昭一行人都安顿好,由着他们满脸震撼地去欣赏神奇的客房,方若华才一头扎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要是每一次都要应付原主留下来的麻烦,我,我非累死不可。” 夏芬失笑,给女儿倒了杯茶,“我看我们姑娘到玩得挺开心。”她和方肖可比女儿清闲自在的多,也很舒服。 有宇宙商城中最大的商会做幕后支持,还有1275全力扶持,他们几乎什么都没做,纯粹是享受。 方若华打开窗户向下看去,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我到今天,才有一种我们也有外挂金手指的感觉。” 这回他们的房子直接浮在半空中,除了房子之外,还有这一座浮空岛,虽然属于最小最简陋的,但还真有那么一点儿仙气。 从半空中俯瞰地面,景色壮丽,如在天宫。 “不知道一座浮空岛多少钱?” 这种浮空岛是未来修行者中,专攻炼器的修士前几年才研发出来的一种低端法宝,刚刚批量生产,没有大用,往常只是宗门大比的时候,给别派弟子暂住,但毕竟是法宝,价格昂贵,反正要是光靠若华直播赚钱,直播个一年半载的,可能也就够租用一下。 “多攒点钱,咱们以后也买一座。” 方若华挺震撼,展昭一行人就更心神震荡。 展昭到算得上淡定自若,他自来心性如此,遇见这等奇事,也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奈何裴振还有跟来的那些侍卫,却没有这份定性,客房里那些堪比夜明珠的灯烛,一按便自动出水的铁管,柔软的仿佛云织成的床垫,享受了一晚上,反而享受出两个黑眼圈儿。 裴振坐在沙发上,小口小口地喝茶,茶水清澈透明,和往常喝惯了的茶完全不同,但他心存敬畏,只觉得香甜如甘露。 窗户是大块儿琉璃所做,价值连城,举目远眺,整个岛屿仙风缭绕,“展兄,我们不会真到了仙境吧?” 展昭:“……” 第二日一早,方若华亲自请这一行人吃完馄饨当早餐,可怜她自己还得偷偷摸摸吃,谁让她目前还是只鬼。 享用完,便带着展昭和裴振四下里游逛。 浮空岛她都没见过,可全凭小地图和简介,也是每个景致都能说出一套一套的好处来。 “这座通天塔高八丈七尺,共只六层,由秘银制成,顶层能观全岛。” 第一层是高山幽谷,第二层是海底龙宫,第三层是万里黄沙,第四层是琼山碧草,第五层是火海刀山,第六层是宇宙群星。 每一层都仿佛广阔无垠,足不出户就能遍游山河风光,寻幽探密。 “可惜,我将来的土地庙恐怕不能建成这样。” 带着一群傻了眼,从此再也不觉得自己见多识广的侍卫离开塔楼,方若华叹气道。 展昭回过神,咳嗽了声,没好意思说他其实很心动,这样的地处,谁不想长留于此?可惜开封寸土寸金,陛下想扩建下皇宫都扩建不来,他们开封府可没钱盖这种塔楼,更别说这一看就是人家圣德门的法宝,想必不能轻易获得。 慢慢欣赏,方若华也毫无倦怠感,因为浮空岛是制式产品,都是未来风格,建筑大部分是金属质地,人工创造,没有此时园林的自然美,可在这个时代,想看纯天然无公害的美景容易,这样的科技感十足的岛屿,却绝对是独一份儿,就是在现代时空,方若华也没见过。 走着走着,裴振忽然停下:“前面不能走了吧?” 一大片雪白大珍珠做成的建筑物前面,松树,柏树成片,绿树成荫,树前画着一条长长的白线,白线前方的树枝上挂了个木牌,上面有两个楷体大字——‘禁地’,写得清清楚楚。 裴振盯着那两个字,很是敬畏,使了个眼色给自家手下,想这仙岛虽然瞧着宛如仙境,十分平和,可这是什么地方?这里的禁地怎么可能不杀机四伏? “嗯。”方若华皱眉,“可不从这边走,原路返回太远了。”想了想,声音清朗地喊道,“禁地能不能少禁一会儿?等我们过去再禁。” 展昭:“……”禁地还能想禁就禁,想不禁就不禁? “过吧。” 房子里也不知谁应了声。 “阿——阿嚏!” 裴振猛地捂住嘴,一手抓手帕,把鼻涕眼泪都给抹去,讪笑,“呵呵。”他怕自己以后去了哪个江湖门派,看到禁地两个字就失笑出声! 方若华眨了眨眼,大大方方地把禁地牌子一摘,跨过白线,招招手,示意大家都过来。 展昭小心翼翼地跨过白线,才让众人跟着进来,方若华数了数,大家到齐,又反身把牌子挂上:“继续禁地吧。” 说完,领着一行人进入珍珠房,抬头就见几个宽袍广袖的男子,和几个身着长裙的少女,人人头上戴着怪模怪样的罩子,围坐一处,中间堆着柴火,柴火上是烤鱼,烤螃蟹,烤虾,烤海星,还有各种奇怪海味儿。 只是所有人没有一个吃的,全都端端正正地坐着看。 展昭想,也许这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在给哪位神仙上供? 还没想完,方若华顺手拿了托盘,铲了一托盘递给展昭:“分着吃。” 展昭愣了愣,一时没接,方若华笑道:“吃吧,别客气,反正他们吃不到,就是闻闻味,不吃也浪费。”说着笑眯眯地指点每一样海味怎么食用,哪一个直接吃,哪一种要蘸酱料,说得头头是道,一看就是常吃的老饕。 事实上不用多说,那浓郁的香气,看着就诱人的浇汁,已经让人垂涎欲滴,展昭还是忍不住吃了一口,瞬间瞳孔陡然放大,眼睛亮得惊人。 “真像只猫!” 不光水友们这般想,连方若华也觉得像。 裴振领着其他侍卫也分而食之,一开始还矜持,奈何这种丰富的滋味,他们从来没有尝到过,实在有些忍不住。 正吃着,外面忽然有歌声传入,珍珠编成的帘子一飞,众人回头,瞬间大惊失色! 展昭的嘴唇都有些发白。 一只形似麒麟的怪兽,身上驮着水晶寒玉棺,棺中的女子,他们都是极熟悉的,正是和他们一起言笑晏晏的少女。 展昭甚至顾不得害怕,身形一飘,就落在棺上,十分失礼地去碰了碰方若华的身体,的确冰凉,但除了冷,宛如活人。 “小心点儿,别乱碰我!”方若华一脸无奈,冲着展昭翻了个白眼,又扭头去看牵着麒麟的中年男人,这回1275倾情演出,自己跑来客串。 “幺叔,用不用这么急着让我下葬?没看见师祖们还挂着禁地牌子呢,别打扰师祖们享受人间烟火啊。” “我们不介意。” 房子里一直悄无声息坐着的一个女子,莞尔笑道,“小四挨着我住吧,想要住什么样的坟自己设计设计,只是千万别跟你龙师祖学,坟设计得太大,自己又老迷路出不来,经常一消失就是一年半载,坟地不是越大越好,小巧精致住起来也极舒服。” “行了,行了,跟小四唠叨什么,阿夏哭着喊着要给她谋个土地神位,以后回不回来住都不知道,老幺去吧,一会儿下雨,别淋着小四了。” “哎。” 老幺应了声,牵着‘方若华’,渐行渐远,消失在树林中。 展昭半晌无语,裴振忽然抱住肩膀,小声道:“我忽然有一个很不好的预感。” 其实,展昭也是。 然后预感成真,方若华叹了口气:“这几位是我家祖师爷们,轻易不能出珍珠林,吃起美食来还寡淡无味,哎,要不然我不愿意真变成鬼,还是当土地好,至少还能留在人间。” 一行坐着的祖师爷回头轻笑。 展昭:…… “走吧,珍珠林是我师门祖坟,阴气重,不好多呆,而且养妖塔一直都是交给祖师爷们守护,反正他们闲着没事,可师父说养妖塔的结界坏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又有妖物出来,我可受不了。” 展昭、裴振:…… 两个人忽然觉得背后阴风阵阵,刚才的美食也变得很烫嘴。 忽悠完这一圈儿,方若华觉得大家该返程了,别看岛上仙气十足,但假的就是假的,这是红尘凡俗地,不是人间仙境,他们呆得久了,说不定哪里露馅。 纵然十分不舍,方肖和夏芬也没有留客,依依惜别,送走了爱女,唔,这个小时空大家不当父女,当师徒了。 “多带点儿礼物回去,你姑姑身体不好,别忘了给她拿点儿补药,人情往来要注意。”方肖叹气,“回了东京,别忘了请陛下为你美言几句,有个由头,师父就能逼他们快点儿办事。” “知道了。”方若华失笑,“就是回程还坐黑爷的头,展护卫他们恐怕有些不适应,师父给我拿点儿止吐药吧。” 展昭:…… 一群侍卫花容失色。 仙岛虽好,还是想来,可赶路方式能不能换一换? 一行人带着惊奇又有点儿惨淡的心情,颠颠簸簸,终于重返开封。 第五十九章 准备挖墙脚 “七娘,怎么又做这些,还要不要你的眼睛了,说了多少回,陈家哪里用你做这个。” “以前都是阿郑做,阿郑病了,只能我来。” 陈双宜略一抬头,微微笑了笑,“中元节将至,我想给娘做身衣裳……还有十一郎,他不穿我和阿郑做的里衣就闹腾,云姐儿,你别担心。” 云姐儿一愣,她家小娘子生得可真好,明眸皓齿,肌肤雪白,哪里像商户家的小娘子,就是东京城那些赫赫有名的贵女,也不一定能有她的好模样。 “可惜,娘子去的早!” 她家娘子也可怜,早早去了,要不然有七娘和十一郎在,以后的日子才是一个好。 外面忽然有小婢女叽叽喳喳的笑闹声,云姐儿皱眉,起身就想出去训斥一番,陈双宜连忙拦住,摇头道:“华儿妹妹回家,娘子高兴,特地赏赐了下人,连咱们这几个小丫头也跟着受益,大家伙儿也是该热闹热闹。” 云姐儿的脸上登时有些不自在。 表姑娘老是欺负自家小娘子,她甚为不喜,一个外八路的亲戚,谁给她的底气嚣张?可这一次,小娘子竟然说是表姑娘跑去开封府,为小娘子洗雪冤屈,还了小娘子清白,而且包府台还严禁四处乱传,好生保全了小娘子的名声,说起来,到要跟人家道一声谢。 “谁知道她想什么!那德性,整日只知道欺负人!” 云姐儿终究不敢全相信表姑娘是好意,可又不知详情,也不想再提起此事,只能私底下酸几句,“怡美园那边好生热闹,娘子大张旗鼓地送了好些东西过去,简直快把库房都给搬空了,不知道的,还当她才是陈家的嫡长女。” 陈双宜有些无奈,哭笑不得:“你别老和华儿妹妹过不去,说了多少次,她年纪还小。”而且,什么叫欺负,华儿单纯,手段粗暴,喜欢还是不喜欢从来表现在脸上,自己在她面前,什么时候吃过亏?只是自己从来不乐意跟她计较,所以才会显得委屈些。 “小什么,不就比小娘子小上一岁,凭什么衣服料子胭脂水粉都是她先挑,旁人都要用她捡剩下的,稍稍不顺意就又闹又哭,折腾个没完没了。” 云姐儿气哼哼地咕哝。 陈双宜摇摇头,不与她说这个,眼睛有些累,便停下手里的针线活,凭窗远眺,见外面两个小婢女嘻嘻哈哈地逗弄池子里的鲤鱼,不觉一笑,心情好了许多。 她其实也很羡慕方若华,那孩子比她的命还不好,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可偏偏活得那般鲜活快乐,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天真纯然,因为被她姑姑保护得极好,所以才有底气去骄纵任性,像她,外人只说她聪慧伶俐,说她端庄大方,却没有问一问,她有时候会不会也想任性一下……哎,希望这孩子将来能嫁一个简单清贵的人家,一辈子都这般天真无邪。 如果方若华知道女主的想法,一定叹气,如今的女主,即便有些早熟,可也还是个最正常不过的小女子,对未来充满憧憬,最大的愿望,也许只是嫁一个好人家,相夫教子,平淡一生,哪里想得到自己的未来那般波澜壮阔,要不是被逼无奈,想必她宁愿普普通通,也不要如此精彩绝伦的人生。 她现在不知道,也没工夫去琢磨女主,面对嘤嘤嘤痛得很柔弱,很漂亮的姑母……简直恨不得真去死一死了。 早知道就听了包拯和公孙策的建议,一直瞒着这个姑姑,可方若华明白,姑姑外表柔弱,仿佛一阵风就吹倒了,其实是个相当精明的女人! 自己有很多事情要做,若不跟姑姑交底,恐怕做什么都不方便。 “好姑母,合该华儿有此一劫,可老天垂怜,现在华儿马上要做土地神,姑母该高兴,人生在世,谁无一死,能成神成仙的,又有几个?” 方若华细细劝慰,一点儿也不觉得摇身一变成了土地,就会吓到姑姑,笑眯眯摊开带来的礼物给她瞧,颜色鲜嫩,比贡品都好的布料,调养身体的药方,上好的药材,除了这些还有无数的奇珍异宝,用匣子装的大颗珍珠,龙凤红水晶摆件,一人高的玻璃镜子,精致漂亮的梳妆盒,里面的化妆品能让所有女子兴奋不已…… 一样样数出来给姑母看,总算哄得她收了眼泪,半晌无言,长叹一声:“姑姑都喜欢,华儿费心了……好孩子,你别担心姑母,姑母知道这不是坏事。” 她只是不知所措,在陈家,她老感觉自己一直是个外人,无论怎么做,都融不进去,而且她的丈夫也靠不住。只有华儿一个和她贴心贴肉,是她捧在手心里长大的,要是失去华儿,她恐怕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不再有,如今华儿走上一条她看不懂的路,她也只能努力不要给孩子拖后腿了。 方若华沉默下来,忽然有些伤感,原身杀了人,惊吓过度,又想算计女主,以至于思虑过甚,竟就这般魂归黄泉,一命呜呼……她怎么就不想想自己的亲人。 哄好了姑母,送她回去休息,方若华点亮烛火,默默坐在镜前揉了揉眉心,这才从枕头底下取出一本十六开的书,搁在桌子上细读。 这是本用小牛皮做封面,四角镶嵌金箔,看起来华丽,又很普通的书籍,上面写着教育大百科全书,圣德门专用资料。 看起来简简单单,只是一本书,但却是一件法宝,里面囊括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所有修行资料,就连硕士生和博士生,也照样要继续读,是圣德门的亲传弟子专属,即使在各种修行秘籍泛滥,平民百姓也不会缺少的联邦,这也是秘传,外人轻易得不到。、 怪不得1275老说她运气好,这次任务十分划算,如今看来,的确划算得很。 方若华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怎么就有这样的好运! 土地庙快建好了,就在开封府附近,周围学子众多,国子监和太学离得都不算远,简直是风水宝地。 要知道,幼儿园招生可不是什么学生都能要的,学生要有资质才能修行,资质不好,怎么教都不管用。 在东京,汇集了天下英才,而进士,无一不是千里挑一的好苗子,想必想满足自己的招生,早一点儿培训出人才,早一点儿得到劳动力,最好还是要打进士们的主意,直接在这些未来进士们还在书院打转的时候,就敲敲边鼓,打打埋伏,应该能事半功倍。 “宋朝官员那么多,冗官严重,我帮着消耗消耗,有何不可?” 只是要吸引进士来学习,既要彰显能力,也得要朝廷认可,最好朝廷给发俸禄,才好忽悠人,这可是个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时代,她要是不想浪费时间辛苦折腾去造反,最好从善如流些。 也不知赵官家要是知道,方若华竟然想挖朝廷的墙角,脸上究竟得黑成什么模样,或许能比包公还黑? 上架公告 亲爱的们,六月一日,儿童节,我家的孩子要插上草标了!新的旅途即将开始,邀诸位同游! 当日万字掉落,求垂怜,求首订啊! 第六十章 土地神的请柬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和马汉在身边,钻天鼠身轻如燕,彻地鼠是条好汉,穿山鼠铁臂神拳,翻江鼠身手不凡,锦毛鼠一身是胆,这五鼠义结金兰,七侠和五义,流传在民间!” 两个梳着小辫的童子坐在凳上,一边拍手一边唱歌,歌声嘹亮,虽然是童音,还怪模怪样的,可还是悦耳动听。 行人路过都不由一笑,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稚童也不免要欢喜一下。 白玉堂立在酒楼门前,僵着一张脸,看着那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一点儿都不怕生,扭过头来,同时张开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没办法,谁让他长得实在好,眉清目秀,年少焕然,任谁看了都会喜欢,就是板着脸也是个漂亮少年,只让人羡,不让人怕。 站了一会儿,孩子们蹦蹦跳跳跑走,歌声渐远,白玉堂才转身进酒楼,倚着窗户看对面开封,虽说眉宇间犹带几分桀骜,气性却不那么大了。 他一向不喜欢御猫展昭,这次途经开封,本想教训对方一顿,现在真到了地方,在酒楼里坐下,到心平气和起来。 “算开封人知道好歹!” 白玉堂挑眉一笑,看来他们五鼠的名声比展昭大得多,东京这些老百姓们都知道,连孩子唱的歌谣里也有他们的名字。(若是方若华知道,自己哄着孩子们玩的恶搞歌曲,竟也能给展南侠减少几分,来自白耗子的小麻烦,一准儿要得意洋洋。) 不过……点了壶酒,白少侠舒舒服服坐下,他们兄弟可没那么想不开,去给官府卖命……好像包黑子还算能做点儿实在事儿,偶尔帮帮他到不是不行。 唔,忽然这般吹捧他们兄弟,不会是有疑难案子需要他们帮忙? 也是,展昭那货能顶什么用! 旁边跑堂的店小二,看白玉堂笑颜如花,一时差点失手打碎了酒壶——阿弥陀佛,这不知是哪里来的山精水怪,长成这副模样! 展昭可听不到白玉堂的腹诽,他今天带着张龙和赵虎巡逻,刚刚回来,同样听见了歌声,脚步停顿了下,这首歌最近好像老听见,都是些孩子们在唱,据说连宫里的陛下都知道了,还打趣他们开封府来着。 张龙叹了声,忍不住咕哝:“怎么只有王朝和马汉?我和赵虎在哪儿呢?” 赵虎也叹气:“咱俩也就算了,明明展护卫和公孙先生才是官人的左膀右臂。” 这歌也不知是从何处流传来的,好像最近老听见附近的童子们唱,因为调子简单,朗朗上口,连他们听了都有一种跟着唱几声的欲望。 “听这歌的意思,难道五鼠想进府衙当差?听说他们武艺很好,也是侠义中人,咱开封府正缺人手,他们要是有心,让咱们府台引见引见,到也不是不行,皇上求贤若渴,也许还真能谋个一官半职。” 展昭不为区区一首歌多费心,目光从开封府后衙对面绕了一圈,看到高高的青砖围墙围起来的那一片地方,神色纠结。 “……自陛下降下旨意,于此修土地庙,差不多有小半个月了吧?” 张龙闻言猛然回神,还心有余悸,点点头小声道:“可不是,大家伙儿都关注着,昨天陈大官儿还亲自来了一趟,但一直没有大动静。” 他们几个身为府台的亲信,大都知道那方家小娘子的事,那日展护卫和裴护卫回京之后,第二日陛下就让府台给方小娘子送了一封圣旨,只是并未召见她。 陛下本来是特别好奇,非常想召见一下,但府台不同意,毕竟当时都知道方小娘子乃是一介女鬼,传说中与女鬼接触,会被饮食阳气,陛下身份尊贵,不比寻常人,谁敢让他冒险? “官人。” 展昭沉思间忽听人喊,一回头,就看到个长得玉雪可爱的小男孩儿,努力板着脸,昂首挺胸走到他面前,展昭心中好笑,半蹲下身,柔声道:“小郎君唤展某何事?” “这是请柬,请官人代为转赠皇帝陛下,包府台,公孙先生等人。” 一叠请柬递过去,小娃娃神色严肃又正经,好像在做一桩大事。 展昭先是失笑,接过帖子一看,到愣了愣。 帖子材质充满了金属质感,花纹繁复,相当华美,封皮上的字更是铁画银钩,到像是刀刻,打开一看,清香四溢,而且每封帖子的香味都有不同,展昭只选出自己的看了看,愕然无语。 居然是方家小娘子下的请帖,大意是七月十五,中元佳节,受封土地,特此宴请贵客同乐云云。 除了这些请柬,还有一封信,是方若华写的,字迹飘逸,极有风骨,展雄飞自己的字都远远比不上人家,可见这位方家小娘子绝不是传闻中那般不学无术,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信中语言诙谐,说是诚邀他们开封府众人过去吃顿便饭,庆祝一下,以后要做邻居,总得打好关系,至于陛下,送请柬只是礼貌,陛下日理万机的,不想来只送礼也挺好,到把展昭逗得莞尔。 “……呵呵。” 这土地神可真亲切! 七月十五,中元节 展昭天还没黑就进了宫,接陛下出来,又回开封府捎带上包拯和公孙策,一起去土地庙。 土地庙被高墙围拢,看不见里面,朱红色的大门前面挂着两个大红灯笼,这到不像是庙,反而像是大户人家的住宅。 赵祯遥遥看去,难得有那么一点儿激动,虽然身为皇帝,可也从来没见过土地神,列祖列宗们估计也都没见过,他算是大宋开国以来,第一个会见到神仙的皇帝了吧,也不知会不会青史留名。 当然,他心中也不是没有疑虑,纵然深信包卿,但这种事,不亲眼见一见,总是不敢全信。 思虑间,大门洞开,门上走下两个门神,齐齐开口:“神荼、郁垒,见过陛下,请贵客入内。” 赵祯:“……”他终于知道为何展卿说起那一次行程,总是满脸古怪。 稀里糊涂地进了大门,一进去,就看到光华万丈,于小小庙宇中映照出来,耳边仙乐缭绕,外面一丝一毫都不可见,不可闻,好像一扇门隔开了两个世界一般。 进入庙宇,一切都很寻常,就是普通土地庙的模样,只是定睛一看,灿烂的光芒便刺痛了人烟,一条五彩斑斓的光汇集在一起,成了蜿蜒而上的长梯,上面居然站着好些人,还有小孩子跑来跑去,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声音。 第六十一章 土地神的晚宴 赵祯一行人满心震撼,不自觉也跟着踏了上去,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瞬间身体一轻,神清气爽,好像多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展昭甚至觉得前些日子肋骨的伤,一点儿都不疼了。 身体不用动,就被长梯带着上行,梯子上不少人互相拱手,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穿着打扮都很奇特,他们还看到两个弓腰驼背的老人家,穿着珍珠串起来的长衫,长着绿色的头发。 认识的都在窃窃私语,说的话古里古怪。 包拯低声道:“陛下还请小心些,我看这都不是些……人,都挺奇怪的。” 也就那几个小孩子看着比较正常,有的衣着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小脸到很圆润干净,其中一个还是陈家的十一郎,是陈双宜的亲弟弟,刚刚五岁,正是可爱的时候。 看来方若华和陈家姐弟的关系并不算坏,也不知为何传言中他们表姐弟犹如寇仇。 赵祯点头,更是好奇。 不多时,长梯停住,赵祯愣了愣,就见一座金属质地的原型高台之上,一女子身着彩衣,头戴金冠,两只手交叠于胸前,微微躬身。 似有霞光从天上来,直直照在她头上,仙乐声声,半空中还有仙娥起舞,空中浮现出斗大的金字,只是不知是什么字,赵祯不认得,却觉得那女子本不算多美丽的脸,居然逐渐变得神圣起来,有些像庙中的观音,仙气十足,超凡脱俗。 女子忽然樱唇轻启:“小女方若华,上启诸天万神,今承继土地之位,必然竭尽全力,佑护一方,不敢懈怠。” 话音未落,天上就落下一金册,一玉玺,飘在那女子身前,徘徊良久,竟化作一道金光,飞入她的眉心,女子头上的金冠也瞬间变化,更为鲜亮夺目,身上的彩衣笼罩上一层金光,秀发陡然变长,竟拖在地上。 等金光散去,周围客人纷纷兴奋交好,恭贺声无数。 赵祯目瞪口呆,瞠目结舌,还没回神,就听左边一人道:“汴河龙王恭贺方小友,今奉上薄礼,还望小友笑纳。” 所谓薄礼,竟是珠光宝气,不只有珍珠玉石,还有无数首饰。 其他人也纷纷送礼,不多时,高台上竟然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赵祯,包拯等人,一时间竟不知自己来的这是土地庙,还是藏宝阁了。 说话间,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地下一阵震动,升上数个玉石桌子,上面放着诸多托盘,香气正是由此而来,无数美食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上,还有各色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水果。 赵祯不觉享受地眯了眯眼,他的生活虽说比较质朴,可到底是皇帝,算是吃过无数珍馐美食,可此时此刻,还是忍不住腹中馋虫翻滚,口水横流。 “诸位,食物都是食神的新作,水果也采自天宫,请尽情享用。” 方若华当先敬一杯色如金黄的葡萄酒,众人就纷纷开始享用美食。 赵祯带着包拯一干人,到有些不知所措,见众人都仿佛极为习惯这般场合,各个拿着托盘,用公共筷子夹了食物来吃,干脆也学着自己去夹菜。 陈大官张口语言,想了想到底没有扫陛下的兴致,他已经确信这里的主人不是凡人,又怎么会莫名来害陛下?只是规矩还要守,他只好自己抢着先给陛下试菜。 方若华拿着酒杯慢步过来,笑着和赵祯见礼,并无半点儿拘束,到是颇有仙风道骨:“陛下能来,实乃小仙之幸,还未谢过陛下,若无陛下援手,小神还不知等到何时才能享这人间烟火。” 赵祯也显得很是轻松,朗声一笑:“朕反而要谢方姑娘给朕机会,让朕长了见识。” 他此时显出几分少年人的心性,对于一切都很好奇,探问了许多关于天宫,地府之类的事情,还想看看方若华刚刚收入体内的金册和玉玺。 方若华半点儿不为难,从善如流,很是满足了一番皇帝的好奇心,还柔声介绍:“前面那几个都是地府公务人员,坐着喝酒的漂亮女子是孟婆姐姐,穿白衣的是谢必安,黑衣的是范无救,今天城隍们都没来,他们几个也不能久呆,毕竟是中元节,全忙的很。” 包拯和展昭听得入迷。 赵祯更是兴致勃勃,听方若华挨个介绍,简直看得目不暇接,盯着那些‘神仙’瞅个不停,不知道脑补什么去。 包拯都有点儿担忧自家这位明君也会闹着修仙问道去。 方若华全不知包卿家的烦恼,“……也就这种场合大家能来人间一趟,天亮就要离开,仙凡有别,隔着重重阻碍,有这般机会,就不免放浪形骸,还请陛下不要介意。” 当然不介意,事实上,皇帝觉得很是有趣。 正笑闹,孟婆款步走来,看了赵祯一眼,含笑行礼,却未曾搭话。 在场的众人,除了小孩子等凡人,仿佛都很忌讳和赵祯深入交流,不说避而远之,却也小心谨慎。 “若华。”孟婆搭上方若华的肩膀,低声道,“今年你是第一年受封土地,又得允准,可常驻人间,大好的机会,多做出些功德,以后升职还便利些。” “我知道的,孟婆姐姐。” 方若华莞尔,“小妹也想过,打算看看有没有资质不错的年轻人,教其修行,不为别的,先把我师门放出来的三百多妖怪抓回去才是正经。” 赵祯闻言,眼睛都开始放光,一个土地神亲自教人修行,皇帝也要心动的,可惜他没有儿子,只有一女,身子还不好,不知女儿能不能跟着学一学,哪怕学不出什么结果,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歌燕舞。 到天放光明,赵祯一行人亲眼目睹那些客人们,说说笑笑,便羽化登天而去,消失在半空中,半晌,赵祯双目迷离,摇头失笑:“真像做了一场大梦。” 包拯也笑:“醒来酣畅淋漓。” 方若华彬彬有礼地送皇帝他们走,一直送到大门前,冲展昭笑道:“展护卫,我看你身上有些不妥,如今七月半,鬼门开,每逢此时总有孤魂野鬼误了时辰,不肯回地府,你这几日务必小心。” 这回可不是忽悠,她只是转述1275的话,而且,自家那本百科全书也有提示。 展昭登时通体寒凉,总觉得这几天他会很不想值夜班。 送走客人的方若华,却是无事一身轻,长长吐出口气,连皇帝都忽悠了一遍,看样子忽悠的很成功,从今日开始,立足东京,当无问题。 唔,花费是大了点儿,可既然能报销,自然无所谓。 这些美食佳肴都是名厨做的,价格高昂,对身体也大有好处,再多打包一份回去让姑姑尝尝好了。 第六十二章 十一郎 陈家 陈双宜倚在榻上,看桌上的一碗睡莲,睡莲是十一郎给她拿回来的,米白色的花瓣儿,娇嫩可爱。 看着睡莲,想到十一郎迈着小短腿儿,也不要奶娘抱,一小步,一小步,稳稳当当地走到她身边献宝,她心里就安稳了许多。 正想到十一郎,十一郎就来了,手里拎着食盒,一溜小跑,跑来献宝。 “这是鸡油卷,杀乌骨鸡制的鸡油,阿方说了,常吃能让姐姐的头发又黑有亮,对身体也好……” 粉面玉雕的小人儿,板着一本正经的小脸,脆生脆气的说话,陈双宜爱得不行,忍不住抱在怀里好生揉搓。 姐弟俩说了好一会儿话,陈双宜就放了他出去玩,回头就见阿郑怔怔地看着十一郎的背影,面色忧虑。 “阿郑?” 阿郑早些日子受了些惊吓,身体还没完全康复,陈双宜心疼她,让她歇着,只这也是个闲不住的,一缓过来就到小娘子身边伺候。 “七娘,咱们小郎君这几日是不是和表姑娘走得太近了些?” 她脸上忧虑的神色更浓,隔着窗户看过去。 陈双宜顺着她的视线向外张望,登时笑起来。 方若华坐在蓝馆外的大青石上,十一郎也学她的模样,坐在石头上,两腿悬空,却是坐得笔直笔直的,特别肃穆端正,只是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瞄方若华,还要努力不让自己的急切表露出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的好七娘,你可别只顾着笑,小郎君最近嘴里老念叨表姑娘,表姑娘长,表姑娘短的,你也不怕……不怕她带坏了咱们十一郎。” 陈双宜又笑,她知道阿郑是什么意思,也知道阿郑是为她好,自从母亲去了,父亲又再娶妻,她对父亲的观感本也不算好,如今相处时更像隔了一层,她与十一郎,才是真的相依为命,阿郑一心为她,自然害怕别人把十一郎笼络过去。 阿郑似是也觉得自己这样,好像在挑拨姑娘和表姑娘的关系,不大妥当,连忙掩饰道,“表姑娘是个小娘子,一门心思爱玩也无妨,咱们小郎君将来可要读书光耀门楣的,和一个小娘子总在一处,哪里妥当?我还听小丫头们说,表姑娘老讲故事给小郎君听,迷得他吃完晚饭就往怡美园跑,功课都不肯好好做了……” 自家小娘子只有十一郎一个亲弟弟,父亲又是个靠不住的,阿郑觉得怎么在意都不过分,终于顾不上规矩体统,小声咕哝,“小娘子,您也到了年纪,马上要说亲,将来嫁了人,怕是娘家只有小郎君能给您撑腰,可不能和咱们十一郎生份,您就管束着他些,别让表姑娘把人拉拢过去,您是亲姐姐,怎么也比一个外八路的表姐亲的多。” 拉过阿郑的手,打断她的忧思,陈双宜轻声一叹,笑起来:“自从十一郎跟华儿妹妹玩在一处,活泼了许多,我尤其喜爱他此时的眼神,明亮有光。” 实在是没想到,华儿居然和十一郎处得很不错,十一郎和她交好,也变得快活多了。 她是疼爱十一郎,可也只会关心他的饮食起居,教他写字,可也做不了其它的,那孩子羞涩腼腆,一天到晚的一句话也不说,对着她这个亲姐姐还好些,却没少被那个当父亲的责骂,说他蠢笨,不堪造就。 十一郎一天比一天更沉默,她却束手无策……如今这样就很好,她喜欢淘气的十一郎。 “你该相信我们十一郎,他最疼我这个姐姐。”陈双宜幽幽道。 隔着大门,隐约传来男孩子细声细气的声响:“我也要学画画,画米老鼠,画唐老鸭,画好多好多,三胖子想要就给他,不用他抢的。” 方若华大笑:“你真可爱。” “我是男子汉,不能说可爱!” 陈双宜弯了弯嘴角,嗯,确实很可爱。 方若华从大青石上跳下来,远远地望了陈双宜一眼,做了个口型:“我带十一去吃饭。” 陈双宜含笑点头,一脸欣慰。 方若华就这么相当大气地牵走了人家的宝贝弟弟,和姑母说了声,领着他回土地庙,至于他爹,孩子多得很,对这个相当不待见,所以也无所谓。 不是她脸皮厚,是这孩子一眼就能看到她那本百科全书上有字,虽然还看不清楚,但他年纪小,很有发展潜力,为了这么个好苗子,她也只能厚着脸皮拐带女主的弟弟了。 刻意近乎了几日,方若华才发现十一郎有点儿自闭,应该是后天造成的,尚不是特别严重,但若放任不管,很容易出大问题,当年方若华在民国的时候,曾经开了一家孤儿院,遇见过不少因为各种原因患自闭症的孩子,在这方面还算有经验……要是把这孩子养好了,估计能刷高女主的好感度。 唔,这对她吸引力蛮大的。 当然,孩子本身也极讨人喜欢。 土地庙外观很传统,二层这会儿没了那日宴客时的神秘,不过还是专门按照未来的格调装修,除了两间客房,一间书房,一个小花厅,还有一个吧台,一个游戏娱乐室,一个大厨房,两个卫生间。 哪怕在战火纷飞的民国生活了十多年,方若华还是没有改掉自己的宅属性,总想把家弄得舒舒服服,要有那种能让人住到地老天荒的魅力才好。 十一郎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自动自发,乖乖巧巧地走进书房,到他专用的小书桌前坐下,一脸期待地看着方若华,方若华笑眯眯:“今天先画画,然后吃东西,再讲故事。” “阿雾和童童不来了吗?招娣姐姐也不来?” 十一郎没有抗议,画画也很好,他很喜欢,只是转头看了看,小伙伴们没来,不免耷拉下脑袋,有点儿不开心。 “也许一会儿就来了。” 方若华眨了眨眼,想了想,推开窗户,向外张望了张望,没有看到招娣。 招娣是开封书会会长王全德的女使,说是女使,其实是当亲孙女看待的,直接让她叫翁翁。 王老丈经常带着她去勾栏瓦舍说书,虽说有些上不得台面,但贫寒人家的孩子,能有一口饭吃就该知足,哪里有那么多讲究。 第六十三章 这样的锦毛鼠 方若华在开封安家以后,最常去的也是这些娱乐场所,毕竟整日窝在家里看电视,看电影也无趣,这可是繁华的东京,至此一游,若不见识见识汴梁风月,那才是遗憾,于是经常带着几个使役出去。 说起来,大百科全书上的术法,方若华现在还没学会,如今用的都是制式法术,充值使用,其中‘使役’算是最简单的法术,能力不高,却可以用来打扫做饭当跟班,经济又实惠。 未来人可真会玩,连法术都能定制模板贩卖出去,怪不得人们都不大重视自身修行,都要什么有什么了,普通人也能享受修行的成果,谁还在乎自身实力? 方若华一边也享受各种便利,一边还不忘吐槽几句。 没多久,她就发现十一郎特别羡慕,眼巴巴地盯着大门,渴望的不行,干脆就领着他一块儿去。 姑母疼她,又很乐意她和家里的小郎君们亲近,所以也不肯多管,至于那个姑父,自方若华来了之后,竟从未见过,那人也对十一郎毫不关注,自然不会介意。 从此方若华就多了一条小尾巴,十一郎也变得开朗许多,还在外头结交了些小伙伴,其中就有王招娣。 招娣是年纪最大的一个,十六了,比方若华还大两岁,温柔体贴,又会说书,很讨人喜欢。 方若华也极喜欢她,相熟以后,也把她和另外几个小孩儿当班底培养,展示了些许神奇之处,小孩子们还好说,尚怎么明白,却把招娣给吓了一跳,不过招娣也是个极喜欢幻想的姑娘,如今幻想变成现实,到兴奋不已。 现在她盯着的目标只有小猫三两只,且尚不知成效如何,可万里之途也要一步步走,不能着急。 自从上次宴请,还有皇帝和开封府那一大家子给背书,小伙伴们就越发从容起来,很有些骄傲的心态。 不过,法不能轻传,不光要看资质,资质够的,也不可太容易,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多不会珍惜。她和父母商量过,开办幼儿园,也打算要和科举考试一样考一考,通过考核才能入园。 当然,在这之前要先刷威望,刷皇帝的,刷开封府的,刷朝中大员们的,总不会让幼儿园籍籍无名。 方若华神思飞驰片刻,看十一郎面色不愉,就让他靠着窗户画画,登高望远,一眼就能看到整条街,连开封府后衙门前的老黄狗都瞧得一清二楚,守门的小吏们懒懒散散,蹲在墙角阴凉处闲聊。 看着十一郎摊开画纸,认认真真研磨,方若华就准备去做饭,民以食为天,怎么也要吃饭的。 “要吃肉,招娣姐姐喜欢吃肉。”小孩子扯着衣角,鼓着脸哼唧。 “好,吃肉。” 方若华笑应,站起身走到厨房,利索地取出一大块儿小羊排,肉质鲜嫩,煎烤烹炸都合宜,她的手艺就算是比不上那些知名大厨,可比一般的名厨却是不差的,在民国最后那几年,四处游历画画,享受各地的美食,也学着做,手艺算是很好了,至少在眼下这样连炒菜都是秘不示人的秘方的地处,御厨都没办法和她比。 一边做饭,方若华又向外看去,多少有一点儿担心,前两日招娣她翁翁生病,在她这儿求了些药回去,可也只能稍稍延寿,药这种东西,能治病,却不能治命,八十七岁的老人,到了年岁,怕就剩下这一两天。 …… 晌午时分,天上飘散着几块儿阴云,凉风袭人,开封府后门前面,两个守门的小吏正当值。 阳光暖和的很,两个人忍不住齐齐打了个瞌睡,半睡半醒间,浓稠的肉香味忽而扑鼻而来,二人登时口水横流,腹中如擂鼓。 吴小九叹了口气:“小乙哥,一会儿弟弟去买几个炊饼,咱们哥俩填填肚子。” “也好。” 小乙哥木着脸应了声。 张龙从门里探头出来,深深吸了口气,吞了口口水道:“给我也捎带两个……嗯,肉馒头吧,要老张家的,他家的实惠。” 吴小九连忙应了,揉了揉脸,苦笑道:“哎,天天闻这香味,闻得我老觉得饿,可别管吃什么,都是味同嚼蜡,不吃却更难受,哎,这日子没法过了。” 自从换了邻居,开封府内从上到下,每到饭点儿,甚至不到饭点儿,都被折腾得欲哭无泪,那滋味,不真正去试一试,谁也没办法理解。 说起来还是公孙先生最不好受,他作为包府台的左膀右臂,还管着开封府一大家子的开销,往常一切都好,最近却常常被拐弯抹角地催问俸禄,好些小吏本都没俸禄,平日里只拿些柴米就很满足,现在竟对工作环境不大满意了。 哎,徒呼奈何! 说了几句话,小乙哥便转身去买炊饼,张龙替他当值。 展昭立在寿春楼二楼,凭栏远眺,远远听自家兄弟唠叨些琐碎杂事,莞尔一笑。 往日这时候他都忙,不是忙着查案,就是在宫中伴驾,不过前两日陛下和包府台听了某个小土地的话,觉得他不大安全,有可能招来鬼魅,一致决定给他放两日假,躲躲灾难。 偷得浮生半日闲,展昭却也无事可做,只登高望远,看看这太平开封城,听听寻常百姓闲话家常,哪怕是口角是非,也有一种奇特的满足感,即便是这样平淡的幸福,也值得我辈中人,拼死以护。 “救命,救命!” 一街之隔,忽起纷乱,好些老百姓蜂拥围观,展昭转头看过去就一蹙眉,掩面苦笑。 下了楼,来到府衙后门,和自家兄弟们会和。 张龙也垫着脚看过去,一看之下大惊失色:“展大哥,可不得了,陷空岛的小霸王什么时候来的开封?” 展昭叹气:“月余前卢方大哥就给我来信,说是白五爷要离岛收账,或许途经开封,嘱咐我小心些……如今是真来了。” 张龙顿时觉得背脊发冷。 展昭整了整衣冠,下了楼,不紧不慢地走过去。 白玉堂坐在太师椅上,形容懒散,一手持茶杯,一只脚踩在一团头粉面的年轻人身上。 这年轻人一张脸涨红,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抬头看见展昭——身上的衣裳,登时大喜,两个肿眼泡里含着泪,嘶声裂肺:“官爷,救命!快帮我抓住这狂徒!” 展昭扫了一眼,装作没看到,冲白玉堂拱了拱手:“五弟,一年多未见,别来无恙?” 白玉堂皮笑肉不笑地哼哼:“反正没死呢。” 地上那人见二人寒暄,脸上涨红,恼羞成怒:“你个官人,难道还要徇私舞弊,包庇这个凶徒不成!还不快救我!” 第六十四章 这样的开封骄民,这样的南侠展昭。 白玉堂脚下骤然用力,地上之人嗷一嗓子,门牙磕在地上,眼泪飙飞。 展昭还是不看他,只笑望着白玉堂:“五弟仔细脚疼。” 白玉堂这才有点儿满意,嗯了声,拿起酒杯来慢慢啜饮,地上的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一见不好,立时做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四处张望:“父老乡亲们,大家快来看,官差仗势欺人了……这还有没天理,开封乃天子脚下,首善之地,我堂堂一个秀才,就这般受人欺辱不成!” 他哭得越发可怜,形象颇让人同情,心中很有些得意,官差又怎样,他也不是没见过! 默默等了半晌,哭啊哭,哭叫得嗓子都哑了,居然还没有老百姓站出来打抱不平! 四下扫一眼,总觉得周围人脸色奇怪,到像是在看热闹,这人心里奇怪,不是都说东京骄民们与外地人不同,并不怎么惧怕官府势力的,毕竟是天子脚下,当官的尤其要顾忌民间声望。 “噗嗤。” 有人忍不住失笑。 其他人终于憋不住,还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冲着他指指点点,没有半个人义愤填膺,同仇敌忾。 “这人也不知犯了什么事?” “调戏良家妇女了?还是偷了人家的东西?” “我看他一脸贼像,没准儿就是个小贼!” 年轻人登时气得眼斜鼻子歪! 旁边卖栗子的老丈笑道:“你也别不服气,你要没犯事儿,五爷怎么有时间搭理你?” 正抱着孩子玩耍的老婆婆也道:“你身上有什么案子早点儿招了吧,我们展护卫休假呢,哪里有空儿和你纠缠!” 年轻人:……这开封的人都有病! 晾了他一会儿,眼看白玉堂的气小了些,展昭才笑道:“这人犯了事,不如让张龙带走处置了,些许小事都要劳动我们锦毛鼠,岂不委屈了五弟?” “哈哈哈哈!” “没想到一开直播就看到大戏!”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展昭!”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御猫!”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南侠!” “话说,谁看见那倒霉催的小子怎么惹到白老鼠了?” “谁知道!”冷漠脸! “谁知道!”冷漠脸! “展昭也不知道,不过我五弟揍你,肯定是你犯了事嘛,哈哈哈哈哈!” “编剧剧本错了好不好,展昭怎么可能是这样的展昭!” “怎么不可能,我觉得编剧很好,展昭那么聪明,明知道白老鼠傲娇,难道还学不会顺毛摸?” “顺毛摸+1” “顺毛摸+1” 屏幕上刷刷刷地刷新字幕,方若华也看得轻笑起来,随即又有些惆怅,从二楼探头出去,冲着一直站在道边,苍白瘦弱的女孩子招招手:“招娣!” 那女孩儿轻轻抬头,看了方若华一眼,她穿着孝服,瘦弱无骨,咬了咬嘴唇,竟然猛地冲过去,冲着白玉堂脚下之人就是一通狂踹。 她姿势太生猛,竟连白玉堂都被唬了一跳,不自觉滑动椅子,退开两尺。 年轻人被一通暴打,疼得呜呼哀哉,一抬头见打自己是招娣,却是陡然怒起,怒向胆边生,身下用力,蹭一下蹿起,朝着招娣就是一巴掌打去:“你个死妮子,胆肥了,居然还敢打我,今天我不弄死你,我就不姓王!” 他是个男人,怎么也比招娣力大,招娣也不硬抗,见他巴掌打来,低头矮腰转身就跑,一溜烟钻进后头的土地庙去。 这男人紧追不舍,跟着追过去,横冲直撞地使劲摔门,震落了门上灯笼,火苗蹿起老高,烧着了一丛草,燎到了门上贴的门神。 白玉堂怒笑,起身就要过去,却被展昭一把拦住转头见展昭脸色古怪,皱了皱眉。 展昭吐出口气,捂额长叹,别人可能没有注意,他却看到神荼神色狰狞,正皱着眉头很不满意地拍打衣服上的火苗。 有好戏看了! 他仅代表自己,对这倒霉孩子表示深切同情。 “五弟,稍等一等。” 展昭振了振衣袖,恭恭敬敬地冲着土地庙的大门行礼,低声道,“展昭前来拜访,不知方便不方便?” 白玉堂:“……” 神荼笑了笑,朝后面看了一眼,就做了个请进的手势,展昭这才一笑,转头对白玉堂道:“主人有请,我们进去。” 白玉堂:“……”展昭莫不是疯了! 他忽然有点儿犹豫,要不就先顺着展雄飞些,莫要刺激他,万一真刺激出毛病,岂不还要浪费银钱去医治,不划算! 迟疑间便举步随他进去。 土地庙普普通通,只是台上泥胎塑像模样和寻常不同,竟是一少女,容貌不算多昳丽,却是一派慈悲,且宽袍长袖,仙风道骨,看得人几乎入迷。 白玉堂特别喜欢,甚至有一种题诗的欲望,只是有脏东西聒噪,让人不耐。 “人呢,死丫头,王招娣,你给我出来,别以为你躲起来我就拿你没办法,你能躲,你那瘸子妹妹能躲吗?再躲,我就烧了这间破庙!” 油头粉面的年轻男人仿佛看不见展昭和白玉堂似的,怒气勃发,面孔狰狞。 正吵闹,忽有一浅碧色罗裙的少女从侧门而入,手里携着王招娣。 白玉堂眯着眼睛看过去,总觉得这少女有些眼熟,又转头看看那泥塑的土地神像,可不正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登时瞠目。 土地神像虽是泥塑,但做工极好,显然是大师的手艺,活灵活现,栩栩如生,那种神仙韵味尤其浓厚,偏偏这少女立于人前,形容神态竟也不遑多让,甚至还多出三分生气。 年轻男人可顾不到这些,一见王招娣,就恨不得扑过去撕扯,但此时他到恢复了一点儿理智,瞥见展昭那身官服,终究是不敢过于放肆,尤其是现下四处无人,不觉瑟缩了下,眼睛一转,脸色一变,露出几分哀痛:“官爷,您可要为我做主,就是这个女人拿走了我爹的珍藏的宝贝,那可是我爹的东西,凭什么让她拿走!” 王招娣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方若华笑了笑,神色温柔:“你先别着急,据我所知,你不是开封人,你义父生病的时候你到是来了,却被王老丈赶出门,根本不肯见你,你又怎么知道招娣拿走了你义父的宝贝?” “这,这……我听别人说的!” 第六十五章 天上掉馅饼 年轻人先是略有几分心虚,随即又理直气壮地抬起头,“邻居们都说,爹藏了一辈子,从不让别人碰一下的那口小箱子,让她搬走了,那可是我爹一辈子的积蓄。” 王招娣还是不说话。 这人登时越发底气十足,指着王招娣怒道:“而且她自己都承认,是她拿走的东西!官爷,您可得为我做主,这女人只是我爹买回去伺候人的小丫头,他老人家心善,才让她叫一声翁翁,爹的家产都该是我的,凭什么给她!” “箱子啊!” 方若华若有所思,不疾不徐地道,“哦,这个我到是知道,她确实拿了王老丈的箱子,放在我这儿了。” 年轻人登时大喜,眉毛一横,拍了拍大腿,冲展昭一瞪眼:“官爷,您听听,您听听。” 展昭抿着嘴唇笑了笑,一脸纯良无辜,就是不说话。 方若华笑眯眯的,神色明朗,轻声道:“可我怎么听说,王老丈的螟蛉义子眠花醉柳,嗜赌成性,动辄惹王老丈生气,他老人家那一身病,都是被气的,早在一年多以前,就把这不肖子给逐出了家门?” “谣言,都是谣言!有人看不得我好,胡说八道!”年轻人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通红。 不等他生气,方若华就朗笑一声:“别急,我也觉得不可能,王老丈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个和病重的父亲动手的蠢儿子?” 年轻人被噎住,眯着眼,脸色不善。 方若华却是笑容满面,温柔得很:“看看我,客人来了半天,居然忘了招待。”说着拍拍手,侧门就走出来两个容色艳丽的姑娘,手中一托盘,有酒有菜,笑意盈盈地凑过来给年轻人摆上。 两个姑娘长得细眉凤眼,樱红小嘴,身段极好,该丰腴处丰腴,该纤细处纤细,妩媚动人,尤其是一笑,满室生辉,瞬间就把年轻人给迷得魂飞魄散,晕乎乎傻笑着就着美人的手喝酒,哪里还记得刚才在生气,别说生气,就是已经气死了怕都要活过来。 白玉堂:“……”他脸色古怪,身体不自觉僵硬,嘴唇抿起,握紧手中的长剑。 展昭的脸色也不大好,可到底沉得住气,悄悄往他手里塞了个酒杯,不知从哪拿来的酒,倒了一杯给他喝,酒色纯净,味道香浓。 白玉堂:“……” 虽然没喝美酒,居然也难得耐下性子,没多说话。 方若华柔声对年轻人道:“你先喝着,我让人把箱子拿出来,可好?” “好,好。” 色授魂销,哪里还顾得了其他! 方若华点点头,不多时,后面又来两个青衣小厮,一人搬着一口小箱子。 左边那人的箱子古旧,斑驳破烂,右边那人用的是上好的红木箱,雕文精致,还镶嵌有宝石,光是宝石就不知值多少钱! 年轻人的目光都直了,死死盯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宝石,口水横流,满目贪婪。 方若华的声音更温柔:“哎哟,我这记性实在不好,都忘了招娣拿来的是哪口箱子了。”一边说,她一边分别打开箱子,旧箱中是一箱子书籍,还有手稿,宝石箱子里装了整整一箱金条,银锭,各色珠宝。 “到底是哪一个,招娣,你可还记得?” 不等王招娣说话,年轻人就扑过去抱住宝石箱子,口水都滴下来,“是这个,是这个,我认得的。” 招娣怔住,目露薄愁,若华轻轻拉住她的手,又去看那年轻人,莞尔一笑道:“可看清楚了,没错?” “没错,没错,肯定没错!”瞧他抱着箱子的模样,到像比对待亲爹妈还亲得多。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那就好,这边有官爷给作证,你可别挑错了,回头再回来找我们要。” “不会,绝对不会。” 听了他的保证,方若华似乎很满意,笑道:“那你就早点儿把东西带回去,一会儿天色黑了,路上不安全。”这话说得别有深意,可惜,年轻人魂都不在,哪里又听得懂。 他只知道连连点头,眼角的余光还时不时瞥向那一对花枝招展的美女,恋恋不舍,垂涎欲滴。 招娣气得嘴唇发青。 方若华也知趣,笑道:“阿淑和阿瑶都是可怜孩子,若你喜欢,不如也一同带回去吧!想必你会让她们两个很满意?” 哪有不好的道理,年轻人满脸意外的惊喜,两个美人也满面柔笑,一左一右,扶着他,齐齐向外面走去,年轻人怀里抱着箱子,却还顾得上调、戏美人:“香,真香,全是香美人!” 三个‘人’前脚踏出门,展昭才轻轻吐出口气,刚才一直秉着呼吸,胸腔憋闷,只见两个美女同时回头,咧嘴而笑,嘴唇几乎咧到耳朵后面,露出一口雪白尖利的牙齿。 展昭猛地闭上嘴,抹了把额头的虚汗:“……那是什么?”那根本就是纸人,纸做的美人! 可纸人又怎会走路,怎会嬉笑? 白玉堂也一脸木然。 不光人是纸人,他拿走的那一箱子珠宝,全都是纸做的,纸箱装着烧给死人用的金条银锭。 有一种置身于纸扎店的诡异感,看那人抱着箱子使劲舔的模样,还挺……恶心人。 方若华莞尔:“是他自己要带走的,又不是别人逼迫,怪得谁来?” 自然谁也不能怪。 “哎呀,我本一直觉得,话本里总有些蠢人,会觉得天上掉的都是馅饼,觉得自己人见人爱,有美人会自荐枕席,有人会心甘情愿地奉送金银珠宝,这很是不合常理,现在看来,艺术源于生活,现实中的蠢人也不少。” 展昭和白玉堂都无话可说。 方若华眉眼含笑:“那两个美人可不一般,是盛唐时的名、妓,到了地府怨气不消,最恨风流读书人,中元节的时候逃跑,孟婆姐姐和她们有点儿渊源,让我顺手把她们给送回去,可怨气不消,以后还得闹出事端,倒不如稍稍放纵,也让蠢人都长长见识!” 一句话,阴森森的寒气陡然而生,令人不寒而栗。 第六十六章 酒后 白玉堂:“……” 方若华莞尔:“别担心,人怕鬼,鬼也怕人,再说,人人家门有门神,神荼和郁垒寻常都不爱翘班,只要不是运气特别糟糕,不会有事的,在我这儿,就更不会出事。” 白玉堂咳嗽了声。 展昭苦笑摇头,那得罪了门神的,岂不麻烦的很? 他叹口气就罢了,更惊悚的场面他也不是没见识过,这算什么,他知道方姑娘懂分寸,便不在理会,只揉了揉额头道:“还请土地帮展某再看看,身上阴气还重不重?” 方若华扫了他一眼,煞有介事地道:“还是重,眉心带煞,这几天千万别去坟地,宗祠,唔,皇宫也少去。” 展昭登时皱眉:“难道就不能给化解化解?” “不划算,也不算大事,展护卫身在官门,又是满腔正气,邪佞不亲,即便染了些许阴气,鬼门开的这些日子谨慎些便是,专门去化解,反而要结因果的,麻烦。” 好吧,听专业人士的话。 方若华一笑,抬头看到十一郎在二楼探头探脑,冲着招娣挤眼睛,便一只手牵了招娣,由着她怀抱木箱,领着众人登楼。 白玉堂僵着一张俊脸,故作轻松,神色却有些慌,展昭知他性子傲,此时便是满腔疑虑,也不乐意让人觉察,干脆只做未知,到客厅里坐下。 方若华招呼人上了饭食和美酒,这才转头看着招娣,笑着安抚她:“别怕!” 招娣在那年轻人面前,一丝眼泪也不落,这会儿眼睛一红,泪水滚滚。 “我是翁翁买回家的丫头,翁翁教我识字,教我说书,就是我的亲翁翁,亲爹娘,也没有对我这么好过,我明知道自己没资格,可还是不想把翁翁的书稿留给王二狗,王二狗他就是个畜生,他不是人!” “招娣姐姐不哭。” 十一郎懵懵懂懂,却知道拿了手帕给招娣擦眼泪,招娣的脸颊上飞起一丝晕红,忍住抽泣,摸了摸十一郎的小脑袋瓜,心绪也稍稍平缓了些,才抬头看若华,一矮腰跪了下去,“多谢土地神!” 方若华捂住额头,一手把她拉起:“你叫我声方妹妹,要不叫我声华儿都好。” 土地神什么的,私底下被人叫,真心耻度爆表! 招娣一笑,却是不肯如此失礼,也只肯呼一声真人。 几人徐徐说话,不紧不缓,虽是夏日,屋内却是凉风袭人,窗明几净更显清爽,白玉堂的脸色也渐渐恢复红润有光,心中唯独残余几分惊异。 招娣也过来拜谢:“多谢白义士仗义援手。” 白玉堂‘唔’了声。 展昭失笑道:“姑娘不必客气,我辈侠义中人,自不会见人受辱不管不救。” 白玉堂看他一眼,这会儿到没故意作对,也应了声:“不必客气。” 客套几句,桌上的美食美酒滋味都浓,展昭一连下了几筷子,吃得心满意足,白玉堂也是个相当好口腹之欲的,更是不知道矜持二字怎么写,一共八道菜,六盘点心,全部吃得一点儿不剩。 还喝了小半瓶的飞天茅台。 白玉堂脸上浮现出一抹晕红,目光迷离,展昭也有些醉意,实在是酒水喝起来极香,极美,劲道却足得厉害,也就他们内力深厚,还能勉强支撑。 “呼,好烈的酒,好香醇的酒,清澈透明,玉液琼浆,可惜,寻常人怕喝不了。” 展昭吐出口气,苦笑,“失态了。” 方若华笑道:“下次给你们尝尝猴儿酒。”说着,拿了解酒汤过来,一人喝一碗,极为管用,此时的酒水都十分淡,她没敢尝试,着实太浑浊,看着便不好,不过闻起来没什么酒味,想必度数很低,很难醉人。 展昭登时想起那日在岛上的精力,仙人骗了人家的酒去,不知方姑娘这儿的猴儿酒,是不是她师父拿来‘祭’她的那些?若真是,可着实值得一尝。 招娣也浅饮了一杯,酒气上头,话就不免多了些:“翁翁是好心肠的人,五年前我才十一岁,又瘦又小,什么都不能干,爹娘要的钱又多,翁翁还是买了我,没舍得让我入贱籍。” 她不怨她爹娘,他们那地处,女孩子被卖了还是好的,更何况虽然也有人出的价更高些,爹娘还是把她卖给了翁翁,不就是看翁翁面善,是个好人。可好人没好报,老人家竟没个亲儿子,连族里都没什么人,过继都不成,认下个义子,想着后继有人,却又不是个东西! “他老人家也是秀才,后来家贫,写话本为生,一写就是这些年,丝毫不以为耻,还十分喜欢,每写一篇,他都是用了极多心思,义子王二狗不乐意写,翁翁也不生气,他知道写话本比不上正经读书出息,便出钱供他去书院,还想着若他都考上了秀才,自己再攒点儿银钱,也就不再写了,省得让人笑话儿子。” “偏偏王二狗不知好歹,学了一身坏毛病,翁翁很是心痛,身体也越发不好,可即便如此,翁翁还是盼着他能浪子回头,甚至跟我说,家里那一套小宅院,地契让我攥着,若他还能上进,就赁出去拿钱继续供他读……” 招娣心里难受的厉害,“如今到好,翁翁马上要下葬,我就只盼着他别太糊涂,认认真真给翁翁摔盆,好好把翁翁的葬礼办了。” 方若华一扬眉,眨眼笑道:“放心,王二狗肯定会是个最好的孝子贤孙。” 招娣一愣。 王全德在开封,其实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别看只在勾栏瓦舍这等地处厮混,结交的三教九流都有,上不得台面,可他习惯与人为善,当年得他资助的同窗,好几个都当了官,即便不是大官,也是官员。 又是秀才出身,别看后世小说里动不动有穷酸秀才这类说法,可实际上,在北宋能考上秀才很难很难。 再者,那些个衙内们,学子们,哪个能不流连勾栏?哪个能不听说书,不赏歌舞?只要听,就免不得知道王全德的名字。 他老人家下葬当日,许多人来送,一片唏嘘声,招娣披麻戴孝,抱着翁翁的书箱,跪在棺木前。 第六十七章 拜谢主人 王二狗也来了。 他表现得很不像他,身披麻衣,形如槁木,脸色苍白,仿佛心如死灰,浑身颤抖,哀哀啼哭,哭得几乎要昏死过去,手里紧紧抱着盆,除了一脸的惊惧,再无任何不妥帖。 周围人看了都叹,都说王老丈命不好,养了个白眼狼,大不孝,现在人都去了,看着这个儿子到还知道些廉耻,许能挽救挽救。 招娣忽然有些酸楚,为了翁翁,她再明白不过,这人哭得再伤痛,也不是真心,不过,只要翁翁丧事办得风光,好好下葬,她也就安心。 回头看了方若华一眼,招娣心中踏实,如今连土地神都见到,想必真有阴曹地府,翁翁一世好人,来世必能投个好胎,可惜土地神说,阴阳两隔,相见不祥,易让阴间人不安宁,错过投胎的机会,否则她真想再见一见翁翁。 该起棺了,王二狗用力一摔盆,盆落地,骨碌碌滚到招娣的脚下,丝毫不裂。 众人一愣,却只当没看见,摔盆不裂,绝对不能再来第二次,王二狗瞬间颤抖了一下,浑身瘫软,嘴里也不知念叨什么,好似站都站不起身。 这会儿也顾不上他,负责抬棺的四个后生,齐齐皱眉,双目赤红,浑身冒汗,肌肉紧绷,用尽了力气,棺木却是纹丝不动。 众人都惊。 招娣也愣住,咬住嘴唇。 一连三次起棺,棺木依旧不动,四个抬棺的后生都已经用老了力气,此时吓得两股战战,明明是艳阳天,天朗气清,愣是让人觉得阴风阵阵。 王全德昔年老友老泪纵横,扶棺而泣,长叹一声:“老友,老友,你可是还有心事未了!” 咯嘣一声,棺材盖竟然无风自动,落了地,这下所有人都吓住,好些人撒腿就跑,只剩下几个关系亲近的勉强还站得稳,王全德躺在棺材里,不知为何竟然睁着眼。 方若华也吓了一跳,猛地攥紧手里的大百科全书,颇不敢置信地挑了挑眉,居然出了身冷汗,这世上竟真有神神怪怪的事情发生? 但仔细一想,又似乎不必很惊奇。 她和爸妈都穿越小时空了,未来修行者一大堆,妖魔鬼怪还当起了宠物,又还有什么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就是在她所在的现代,难道她没见过,她信奉科学,就能保证世间无神怪之事?就能保证那些稀奇古怪的传说都是假的?就敢保证人死之后,不能留一点儿灵智未灭? 招娣心中大痛,走过去摸了摸翁翁冰凉的脸,并无半丝惧不怕,轻轻把他的眼睛合上。 但只合了片时,众人尚未放松,竟又开了,招娣终于忍不住大哭:“翁翁,您看看,王二狗这不老老实实来给您披麻戴孝,他会改好的,您放心!” 王二狗脸色青白,想起这几日的遭遇,吓得三魂七魄散了一多半,连滚带爬爬到棺材前面,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了七八个头:“爹啊,都是儿糊涂,儿就是个蠢货!” 啪给了自己一嘴巴,打得吐出一口血,嚎啕大哭,“儿有罪,儿不是人,竟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和爹爹动手,儿就是个畜生,儿再也不敢了……” 王老丈依旧睁大了眼。 “也不敢欺负招娣。” 他肉痛的很,一咬牙,还是道,“房子儿也不要,全给招娣做嫁妆,儿再也不敢打纳招娣为妾的主意,爹爹尽管安心。” 众人:“……” 没想到这孩子如今变成了这副德性! 大家都是王家熟人,大部分唏嘘感叹。 “当年我就说,王老兄还是过继个知根知底的孩子好些,要不然年纪小点儿的,也容易教,王二狗当时七八岁了,在街市上厮混,一身的坏毛病,油嘴滑舌,竟哄得王老兄收了他当义子,对他掏心掏肺的,哎,现在看来,真是好心都让狗给吃了!” 历朝历代,孝字为先,像王二狗这样敢对父亲动手的,真是连恶人里头也没几个。 “还秀才呢,我看这功名别想要了。” “哎,可怜王老兄死不瞑目!” 王二狗瑟瑟发抖,赌咒发誓,什么话都说尽了,棺木就是起不动,若不是已经插手,撤手实在不吉,恐怕负责抬棺的后生都要退避三舍。 招娣匍匐于地,失声痛哭:“翁翁,您到底有何心愿未了,告诉招娣,招娣一定帮您办到!” 哭着,她忍不住抬头看方若华,一脸祈求。 方若华也苦笑,这真不关她的事! 她也连忙和1257联系,沟通了半天,才稍稍有底,说起来,这也是圣德门那些走失妖宠搞出来的是非。 “招娣,把你的书箱给我。” 招娣一愣,迟疑片刻,还是把紧紧搂在怀里的书箱递给了方若华。 若华一伸手,手上就出现一金册,摇身一变,衣服便化作青蓝色的长袍,头上戴一银色小冠,虽然素雅,却是仙风道骨。 周边王家亲朋都大吃一惊。 慢步走过去,在棺木四周点了香烛,方若华又打开书箱,把所有的书稿取出,在棺木旁边一字排开,刚一排好,书页无风自动,居然轻轻翻开。 众人屏气凝神,忽然有一少年惊呼:“呀,什么人!” 大家伙这才发现,棺木旁竟围着好些人,有青衣书生,有美貌少妇,有的高冠蛾带,有的粗布麻衣,还有两只长尾巴的灵狐趴在棺上,眼睛灵动得仿佛在说话,这些人大家都不认识,却似乎和王老兄很是熟悉一般,围拢着他,言笑不羁。 方若华走过去,打开一册尚未翻开的书,拿出书箱里的一支笔,点了点书面。 瞬间,只见一个削肩细腰的少女凭空出现,浮在半空,但一张脸……没有五官,根本就没有脸。 少女到不会让人害怕,可是大白天骤然见到无脸的女子,就让人免不了心惊胆寒。 众人登时惊呆,有脚软的萎靡倒地,胆大的也瑟瑟发抖。 方若华心里也抖,面上却不怕,拿了笔,随手在空中勾勒,说来也怪,明明没有画纸,可用空气做画布,居然也能行,三两下就画出了弯弯的眼眉,圆润的眼,朱红色的嘴唇,还有两个小酒窝儿,生动又可人。 少女微微一笑,脸色红润,柳绿的罗裙轻轻摆动,莲步轻移,走到棺材旁边,转了一圈儿,竟樱唇轻启:“多谢主人写出了奴,让奴能降临于世。” 其他围着王老丈的那些人和兽,也齐齐退开一步,肩并肩手携手,拜倒,轻声道:“多谢主人!” 第六十八章 千金不卖 周围刹那间鸦雀无声。 回过神的王家亲朋们简直惊呆——难道王老丈写的话本活了,不对,应该是话本里的主角们都活了! 方若华笑道:“你们家招娣很有天赋,她会把你没写完的书继续续写下去,让红杏儿能顺利出世。” 红杏儿就是最后一本未写完的话本里,命途多舛,却大团圆结局的女主人公。 王老丈眼角仿佛渗出几滴泪水,但也只有一瞬间,再一看,他躺在棺木中,双目闭合,脸上略带笑容,很是温柔宁静。 他周围的那些人也消失在阳光中。 方若华挥挥手,示意继续。 棺木合好,起棺! 这次十分简单,棺木轻轻松松就被抬了起来。 一场葬礼,开始的惊天动地,结束的平平静静。 王老丈八十七,是喜丧,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吃大喝,并无多少悲伤,招娣也从悲痛中挣脱出来,乖巧地坐在方若华身边,方若华笑道:“你翁翁写作时是真用了心思,耗费了心神,他笔下的文字有灵,又因为他年纪大了,一只脚踏阴阳界,到在临去之前,居然看到了自己文中的角色,实是难得的奇遇,可也正因为看得到,就不免挂怀,没写完的话本让他不安,去了不安,自能安稳转生,你就不要担心了。” 方若华和展昭坐在角落里喝酒。 那些来参加王老丈葬礼的客人们,蠢蠢欲动,似乎很想和方若华拉拉关系,可最终还是心有顾忌,到底没敢上前打扰,他们两个也就乐得自在。 王二狗失魂落魄地跪在一边,无人搭理,展昭准备回头儿就回禀府台,革去他的功名,秀才不光要有才,德行不够,自然也不行。 招娣正忙,今日能来的宾朋,大部分本来就喜欢王老丈的作品,要不然也不会结交,经历了刚才那一出,简直像在做梦,个个都恨不得把他老人家的作品抱回家珍藏供起来,毫不吝惜地出高价收购。 一册亲笔书稿,价值百金,都能在开封比较好的地段上换一小套宅子。开封房价只升不降,这些年好些正经的官员都不怎么买得起。 王二狗听着那些人的报价,看着那破破烂烂的书箱,跪在地上,陡然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一脸扭曲,早知道,他为什么要选那些可怕的东西,要是选择了义父的书稿,他后半辈子都不缺钱使,肉痛的他捂住胸口直哎哟! 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么一会儿工夫就忘记恐惧,垂涎起书稿来。 招娣可顾不得他,也是哭笑不得,心中痛苦到少了些,当然,让她卖翁翁的书稿,那不可能,这都是翁翁的心血,她还想再磨练磨练,就替翁翁把未完成的文章继续写下去。 方若华也不得不佩服古人心大,书中文字成精,主角化人,这等事也能接受良好,还心向往之。 “这是什么?” 展昭正准备起身离开,转头就见方若华举着手,正对着阳光看什么东西,白得透明的手指上竟缠着一只小兽,只有拇指大小,模样又点儿类似狐狸,身体却要圆得多,小腿很短,通体雪白,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球儿。 “它是字灵,一种妖怪。” 展昭按住额头,转身就走,“先走了,开封府还有公务。”妖怪什么的,坚决不听不看,他跟随包府台老老实实办案就好,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还是交给新任土地神去理会吧。 方若华也不介意,轻笑了声,从衣服袖子里摸出一个只有巴掌大的小屋子,屋子用玉石雕刻而成,触手温润,十分精美,小圆球伸了个懒腰,就蹭一下钻进去,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来。 1275失笑摇头:“还真有这小东西,哎,圣德门不愧是联邦名门,连政府明令禁止的‘字灵’都随便养,也不怕弟子玩物丧志,还一不小心打碎养宠瓶让它给跑了!唔,我什么时候也有这等威风自在,那该多好!” 方若华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危险,只觉得可爱得很,哪个喜爱文字的人能不爱它? 这种字灵妖怪,是未来修行者纯粹为了娱乐培养的一种小妖。 它们寄托在正处于创作中的书本上,作家用自己的心血,灵感,各种贯注于笔端的感情来培养它,她也会让作家的作品充满生命力,拥有字灵的书,会渐渐变成活的,主角,配角,文字中的一切都是活的。 若是作家写得好,读者读这么一本活书,甚至就如读一个生命,真正代入进去,或喜或悲,不能自拔,读书犹如阅读一整个世界,那种刺激感,绝对让人欲罢不能,简直比吸毒还要过瘾。 按说纵然如此,也只是娱乐而已,在修行界,不该引来过多重视,一开始也确实没人在意,只当是个玩物,只是后来发生了好几十起案件,养了字灵的书籍因为各种原因夭折,没能写完,书的读者因此而成批量的自杀,无数人罹患忧郁症,就是精神坚韧的大能,也抑郁许久许久,不能释怀。 好多人吓坏了,于是才下了禁令,再不允许私人养这种小妖。 1275叹气:“其实养了字灵的书,绝大部分都不可能不写完,作家都是要耗费很多心血,才能把它养活,哪里舍得让心爱的孩子夭折?扼杀掉那些已经有生命的角色们?不是万不得已,大家都舍不得。” 可不是舍不得。 方若华想到王老丈,字灵在这个小时空,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吸引,依附在他的笔端,被他的心血滋养,慢慢成长,令老丈书中的角色活了。 字灵只是本能行事,却让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书稿。 如此一想,这还真是一种很危险的小妖,可但凡是爱写作的人,哪个能抵挡得住它的魅力?谁不想辛辛苦苦创作出来,心爱的文章变成活的? 想想吧,我们笔下的主角,拥有自己的生命,多么的神奇? 小心翼翼把‘字灵’塞回新买的一个养宠瓶,打算妖宠们捉完了都给圣德门送回去。 第六十九章 嫉妒 不是方若华不喜欢,对这类小妖不感兴趣,只是她还算有理智,某些妖怪在未来修行者眼中只是小宠物,可对别的小时空,尤其是对地球来说,却是再危险不过的东西,若非在这里执行任务有人善后,她连看,恐怕都不敢多看这类东西一眼,人贵有自知之明,她没那个本事,就不会随便去做危险的事。 几乎一夕之间,开封四处多了一传闻。 开封府的包青天,清正廉洁,乃是文曲星君下凡,日能审阳夜能审阴,这一段是老生常谈,现在又多了下一段——上天还指派了土地神相助他辅佐陛下,至于为什么是土地神,谁知道! 相传连陛下都接到神仙托梦,知道了此事,特意在开封府附近建了个土地庙,供奉神仙,土地神以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模样的化身,跟在包府台身边,有两腔热血加慈悲心肠,具有大神通,能为包青天斩妖除魔。 各种各样的传闻五花八门,大体上到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前阵子还有朝臣拿这个打趣包拯,本来只是玩笑话,没想到,这位包青天的神色颇为古怪,一时竟不曾反驳,所以这传闻到越发半真半假起来。 能有一个半真,就足够开东京的老少们相信七八成,毕竟连包拯洗过澡的水能使人耳聪目明这等话都有人信,还真去偷来给自己即将考科举的孩子们喝! 还没想到怎么提高知名度的方若华:“……” 她今天算是弄明白,众人都说的北宋言论自由,这究竟是自由到哪个地步了,东京骄民们连说说皇帝老儿和宫中娘娘们的荤段子都不怕,更别说旁的! 只是包青天的威望竟这么高,好像连土地神都要为其奔走一般,老百姓们对这位包公可真够好,也就是碰上自己这样的假土地,还有赵祯那样的仁君,并不多在意罢了,换个皇帝,非得气死不可! …… 夜幕降临 李志扛着一袋子米糠回到家,眼角的余光扫到隔壁关紧的大门,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 他看不起王二狗,虽然王二狗是个秀才,他只是个街上混饭吃的混混,可至少他心里有他爹,有他娘,知道好歹,没吃爹的肉,喝娘的血。 隔壁又传来奇奇怪怪的动静。 “也不知道那小子又干什么坏事,这两日访客到多。” 这几天,每天晚上隔壁都不消停,弄得他半夜老睡不好觉,连犹豫也不犹豫,李志贴着卧室的墙坐好,在墙上抠了抠,抠出一团草团,露出一个洞,一只眼睛对上去,几乎能看到隔壁整个屋子。 租来的房,一间房隔成两间,墙壁单薄,哪边有什么动静清清楚楚的。 那边只点了一盏油灯,有些昏暗,王二狗呆呆地跪坐在地上,一左一右,两个美娇娥相伴…… 两个! 李志哼了声,嫉妒得眼都红了,这美人简直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一般,那日远远看过的青楼头牌师师姑娘,估计也没有这般姿容。 美人似乎瞥了他一眼,妩媚迷人的眼波勾得他骨头都酥了,脚下一软,整个人贴到墙上去! 哎,老天不公,像王二狗这种混蛋,竟也能靠着秀才功名,坑蒙拐骗来俩美人。 或许是因为美人的缘故,今日李志精神头足得很,愣是撑着精神不去睡觉,一看就是一宿。 说来也怪,这王二狗仿佛新近做起纸扎的生意来,还挺虔诚,时不时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登门买他做的纸扎,每人拿走的数量都不算多,多数也就一两个黄纸折成的金元宝,或一根金条什么的,生意瞧着不怎么样,却是源源不断,到是个不错的买卖。 李志想,他背井离乡,离开爹娘到开封混日子,要一直这般下去,如何有颜面回去见爹娘,若是这种‘死人’买卖好做,他不如也试一试? 正胡思乱想,隔壁忽然传来一声惨烈的痛呼,哭声迭起,李志吓得身上一哆嗦,再看过去就见一个身体粗壮的汉子,脚下踩着王二狗怒骂:“明明是三个金元宝,怎么只有一个了?你敢糊弄老子!” “不敢,不敢,我马上帮您去买,去买!” “买个屁,知道这有多珍贵,土地庙里供奉过的,你能买得着?老子托了多少人,用出去多少人情,才求了土地送我这么点儿金子,你还给贪墨了去!” 说着,就一顿拳打脚踢,打得王二狗呜呼哀哉,满地打滚,李志吓得缩头,咋舌不已,好家伙,东京人可真厉害,为了俩纸糊的金元宝就把人打成这模样! 王二狗平日里是个混不吝,今天到老实,只趴在地上喊疼,抱着脑袋,一个劲儿说软话,连还手都不敢,还不敢叫太大声的样子,硬生生憋着。 那两个美人也不管,坐在一边嗑瓜子,一边嗑一边笑:“下手知道点儿轻重,这人方妹妹要活的!” 李志摇了摇头,不知多久,痛呼声渐渐停下,他再看过去,壮汉已经走了,只是不知为何,竟没听到开门关门的声响,说起来,隔壁的客人们到个顶个的脚步轻盈。 王二狗像瘫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哭。 李志觉得在那一盏灯下,这人竟骨瘦如柴,衣服空荡荡的,脸色灰白,到像生了一场大病。 也是,整日携二美胡闹,不被掏干了才怪! 这时,左右两个娇娥齐齐打了个饱嗝,伸了伸懒腰,伸出舌头来舔了舔嘴唇,笑道:“好没滋味。” 王二狗浑身颤抖,一声不敢吭。 咚咚咚。 忽然有人敲门。 王二狗似乎惊呆,僵坐在地上,半晌不动。 李志也有点儿奇怪,说起来这些日子王二狗客人多,可却从没注意到有敲门声。 还没回过味儿,就见那两个美人齐齐长叹,不甘不愿地站起身开门,门外进来一少女,打着蓝色的油纸伞,看不清楚容貌,只知道身形细弱,看身量年纪应该很小,最多十四五岁。 两个大美人冲着少女盈盈一拜,少女笑道:“看样子过得很是滋润。” 美人嬉笑一团,挽着手立在少女身后,面颊羞红,挤眉弄眼。 少女再不看她们,弯腰去看王二狗:“小哥,美人好不好?” 王二狗整个人瘫在地上,哆哆嗦嗦,半晌才挤出一个‘好’字。 “你拿的金银,可还受用?” 这下子,王二狗连话也说不出来。 第七十章 唱戏要唱完 李志听得身上火热,火热的,简直想骂人,怎么这个混球能走狗屎运,他却没这福气! 少女自不会知他的这点儿小心思,只静静看着王二狗,一扬眉,笑出声,又咳嗽了下,温温柔柔地道:“看来小哥你很满足了,是不是?要是不满足,我再给一箱金银也不是不行。” “不要……不,我满足,很满足,绝对,绝对不打招娣的主意,以后招娣就是我姑奶奶,是我祖宗!” 王二狗语无伦次,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得不能自已,伤痛欲绝。 就因为接了一箱子纸钱,当晚便有鬼登门讨要,他还让一只淹死鬼舔了一身的水,登时被吓得三魂七魄都飞了。 这几天,简直不是度日如年能评价的,他要能逃过这一劫,以后看见纸扎店,棺材店一定躲八丈远! 他哀哀痛哭,李志看得可笑,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少女瞥了一眼墙壁,又是一笑,转头看了看两个大美人道:“既然如此,那我就送她们两个回家?” “好,好。” 王二狗这下是喜极而涕。 美人到不满意起来,伏低身道:“郎君,我二人日日与你大被同眠,欢愉无限,你就这般嫌弃不成?明明前些时候还叫我姐妹娇娇儿!” 王二狗满头大汗,哆嗦了半天也不敢说话,气得美人娇哼一声,飞了他一个大白眼。 李志暗恨,你个银枪蜡像头,没用的东西,有美人投怀送抱也享受不了,远不如我!哎,怎么美人都瞎了眼,自己这样的好人美人青睐,像那德性的混球,到有人上赶着喜欢!他恨不得这会儿就钻墙而入,跟美人说说,自己愿意明媒正娶,娶她们中的一个回家,不在乎她们的出身来历! 要是王二狗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期盼着他也试试滋味,正被翻红浪,怀里的美人脑袋折了,折掉了脑袋偏偏还能张嘴说话,非笑盈盈说他用劲太大,还要他帮着正脖子,再拿胶给黏住,看他还硬不硬得起来! 反正王二狗觉得,自己恐怕从此以后连多看女人一眼都不大敢! 此时此刻,王二狗强忍着害怕,鼓足勇气冲方若华哀求:“仙子,小的知道错了,以后一定老实本分,再敢招惹招娣,不用您说,我自己就把自己剁了!” 死了都比受此折磨要强! 方若华失笑,觉得也算差不多。 当然,最主要是人家1275的员工玩游戏玩够了,人家也要休班,还想去旅游,哪里有工夫整日陪这么个蠢货好费时间。 指使王二狗取来一铜盆,里面放上无数金银元宝纸钱,方若华亲自拿火折子,一把火点燃。 两个大美人冲她再拜一拜,又朝王二狗挥挥手:“下一次中元佳节,再来找你玩。” 王二狗瞬间面如死灰。 两美人嘻嘻哈哈一笑,携手走进火盆里,明明只是一小盆的火,可一见人气,火苗却瞬间爬高,大火席卷,烧焦了美人的肉,美人的骨,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王二狗整个脑袋埋在地上,连看都不敢看。 扑通! 李志翻了个白眼,倒地不起,浑身抽搐。 方若华无语,转头看1275:“会不会吓出毛病?” “没事,人可没那么脆弱,你看看王二狗,吓了这么多天,还不是没疯没癫的!” 1275笑道。 也是。 方若华没以前善良,也不觉得吓一吓旁边住的混子有什么不好,要是吓掉一身恶习,还是积德行善。 李志还真被吓得魂不附体,也不想着四处混着赚大钱,老老实实打工,千辛万苦地积攒了点儿银子,回家去整修房屋,让爹娘享了几年清福,就是从此养成了逢庙拜佛,遇观进香的毛病,很是虔诚。 王二狗还在地上趴着,满脸惶惑,方若华也没想着真把他给吓死,反正他的罪过有开封府包青天秉公处置,到无需她费手脚。 终究是朝廷法度下,这人受罚,更能警示世人。 起身准备走人,方若华又低头道:“好好摆三牲祭品,祭一祭门神!” 王二狗连忙答应。 方若华压低声音继续吓唬他:“你可别忘了,那日你在我的土地庙烧了两个门神,哼哼,他们都小心眼,记仇的很,要是不消气,但凡有妖魔登门,他们或出去溜达,或装睡觉看不见,倒霉的也是你自己。” 王二狗泪都流到了心里去,闹了半天,他这么倒霉,全是门神不尽职尽责,奈何他就是想告状,也是求告无门。 方若华笑眯眯走人,出了门就笑,接连吓唬他,是为了戏更圆满,她这是后天强迫症,改不了。 有前因有后果,这戏文才完整。 至于是不是真有门神,反正土地庙门前的那两个,一直有1275派人当差,再真不过了。 七月过了,天气还是热。 展昭没等到土地神说的鬼魅,夜晚无女鬼自荐枕席,白日也无妖狐谈天论地,到是有只白老鼠颇不消停,招猫逗狗的,他老害怕那位在开封闹出事端。 再不当差就有些不合适,而且此时正是三年一度的科举举行时期,满开封学子书生汇聚,这读书人一多,其实也容易生事,开封府着实有些忙碌。 张龙愁眉苦脸地蹲在墙角处啃从外头买来的肉馒头,肉馒头已经有些硬,不说咯牙,可也不那么好吃。 “哎!” “怎么,又去关扑,挨府台训了?”展昭从门口路过,见状不由笑道。 开封关扑盛行,老百姓们不光年节,闲来无事都喜欢扑一扑,府台其实也喜欢,不过张龙玩心重,有时候会因为贪玩误事,府台和公孙先生就时常要提醒几句。 “那到不是。” 张龙鼓着脸,“还不是马行街的那个李志,大早晨天没亮跑来报案,一会儿说什么隔壁死了人,一会儿又说什么女人被烧了,被烧的不是人云云,颠三倒四,我一急就骂了两句,让公孙先生逮住,罚我抄律书。” 展昭愕然:“可查清楚了?”既然有人报案说是死了人,别管多么离奇那都要查一查。 “怎么没查?李志隔壁就是那个叫王二狗的混子,被白老五找麻烦的那个,我们去他家看了看,他死活不开门,我怕出事,就叫房东开了大门,进去一看,他正睡得昏天暗地,衙役们把人叫醒,也不知这家伙是不是有案底,一句话都不肯说,只裹在被子里哭,不过他房里干干净净的,除了有个小铜盆烧了些纸钱许是在祭拜,并无异常。” 第七十一章 油炸小公主 展昭:“……” 恐怕和开封府的那位邻居有关,不过,王二狗也早该处置,这两天府台忙,竟没顾得上。 “此事无需多理会。” 张龙叹了声:“府台也这般说,不管就不管吧,反正也是疯话。”真以为人那么好烧没?更何况还是两个,焚烧尸体时,大火烧上一天,也不可能烧干净。 随即又一转念,莫不是和那位方姑娘有关?张龙吐出口气,说实话,他有些犯怵,没办法,任谁一开始见一女子,知道那竟是个鬼,哪怕后来鬼摇身一变成了神,也不能不让他怵头。 说了会儿话,夜色降临,展昭就穿戴整齐进宫当差。 进了宫门,和裴振汇合,就见这人眼睛红肿,一口一个呵欠,使劲揉眼睛。 “困。” “不如让程旭来替你?”展昭哭笑不得,“又去陪王爷下棋?” “嗯,不换,缺钱娶媳妇。”裴振耷拉着脑袋点头,咕哝,“他不肯找棋待诏。” 展昭又笑,八王骑射一流,才高八斗,唯独一样,是个臭棋篓子,真和人家棋待诏下棋,能把人家给为难死,他也不是看不出来,只是确实爱得很,干脆就叫裴震和他下。 裴振和八王半斤八两,差距不大,到能斗得很是痛快,只是一下棋就废寝忘食,这毛病不太好。 两个人刚进了后宫,陈大官就亲自过来:“陛下口谕,着裴护卫去小憩片刻。” 裴振似乎就等这个,登时一矮身,就倒在旁边凉亭里闭上眼呼呼大睡,陈大官还给他盖了件衣服,又让展昭和一众侍卫喝了汤水,这才退下去。 多么体贴入微! “要不怎么说仁宗的臣子们幸福感最高!” “我看是臣子习惯欺负人家皇帝才是真的!” 今天的直播正好是皇宫三日游的最后一天,方若华直接让智能摄像头跟着展昭,前两天看了不少后宫嫔妃的戏,估计大家也看得没有新鲜劲了,今天就看帅哥。 结果开头就这般温馨,到让不少粉丝们感觉很不错。 展昭不像裴振那般不敬业,他是尽职尽责,守卫皇宫,到后半夜,忽然有小太监直入紫宸殿,然后整个宫室就都亮了灯。 不过片刻,皇帝匆匆忙忙出门,连衣服都没穿好,展昭连忙跟上去,只听陛下急声道:“小公主病了。” 一行人匆匆赶去,进了宫室顾不上默默垂泪的嫔妃李氏,一看小公主的模样,展昭第一个反应:“找方姑娘!” 皇帝反应了下才回过神:“土地神!” …… 陈林骑着马,气喘吁吁地在街上狂奔,此时已是深夜,可勾栏瓦子正是热闹的时候,远远就能听到丝竹声阵阵,人群欢歌笑语,他往日出来为陛下办差,总免不了要去沽一壶酒,买几个小菜吃吃,陛下宽容,还曾专门为此赏赐银钱,要他带回去给陛下也尝尝。 但今日,他却是什么也顾不上。 开封府旁的土地庙,香火鼎盛,大半夜的还有人烧香,祈求家宅平安,出门在外的家人顺顺利利,陈林大老远就下了马,努足了力气拼命跑,冲到土地庙里,急得团团转。 上一次他和陛下来时,这里有一道直通二楼的直梯,可现在一看,一楼就是普通土地庙,哪里有什么梯子? 他一咬牙,张嘴就喊:“方姑娘,方姑娘!” 地上跪着拜神的老百姓愕然抬头,可陈林一想到很不好的小公主,就什么都顾不上。 他喊了好几声,心跳如雷,怕方若华生气,又怕她现在不在家,就在陈林想要不要架梯子爬到屋顶上看看能不能找到出路时,前面那个泥塑的神像打了个呵欠,伸伸腰,挤挤眼:“陈大官?” 陈林一愣,忙跪下来匍匐于地:“是,是。” 虽然他平时出入都代表皇帝,寻常不会下跪,但是进了土地庙,见了土地神,跪一跪也理所当然,估计连陛下都不会介意。 ‘土地神’嘴里咕哝:“大半夜不睡觉?怎么就轮到我来当值?”说着,从怀里拿出个奇怪的板子,板子上有光,在略显昏暗的土地庙中十分显眼。 下一刻,板子里就传出声音来——“让御膳房找个大锅,准备柴火,就架在公主的屋里,一会儿我就过去,过去了再生火。” 陈林不知准备这些作甚,到能听出那是方姑娘的声音,只当是什么神通,听着便是,只他隐隐约约还能听见好多人在说话,好像还有音乐,一会儿狂风咆哮,野兽狂吼,一会儿兵器相交,显然在打斗。 他心中更是敬畏,或许方姑娘根本不在土地庙,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与人斗法,降妖除魔。 动静如此惊人,想必是很厉害的妖魔。 也不知他有没有惊扰对方。 怀着各种忐忑不安,陈林也不敢多嘴,骑上马匆匆回宫,他一心忠于陛下,陛下仁厚,对他也好,往日见了王孙公子,朝廷重臣,都是大大方方,不曾卑躬屈膝过,但在这儿,他却不敢有一丝不慎重。 赵祯抱着孩子,盯着众人支起油锅,准备好柴火,完全不知方姑娘打算做什么。 可心爱的女儿在他怀里,全身僵硬,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不哭不闹,眼睛里一点儿亮光都无,他心痛如刀绞,只盼着孩子无恙,这会儿是方姑娘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半点不打折扣。 方若华来得很快,并没有耽误,只是衣着打扮有些奇特,到不是不好看,很是素雅简洁,只是身上毫无配饰,衣服看着到十分便于行动。 赵祯一时间想到,或许方姑娘刚刚经历了一场战斗,战斗时宽袍大袖太影响行动,自然是穿成这般更方便些,看她略红的眼,疲惫的神态,也知道她辛苦得很。 方若华追电视追得有点儿困,打了个呵欠,根据1275的指示亲自去御膳房拿了油出来,灌了半锅,道:“生火,把油烧热,把公主扔进去油炸。” 话说得斩钉截铁,绝对的简单粗暴! 赵祯:“……” 陈林扑通一下,倒地不起。 展昭也无语。 不得不说,要再一次赞我们这位陛下真心仁厚,居然没有气得下令把方若华抓起来扔油锅! 第七十二章 太子的东风吹 整个殿内,上到赵祯,下到小小宫女,人人屏息。 方若华又打了个呵欠,揉了把脸,勉强让自己精神起来,冲赵祯道:“陛下对我有大恩,此等大事上,若华绝不敢胡乱作为,还请陛下允准我便宜行事。” 赵祯登时犹豫起来。 他自然不信方若华会在皇宫大内,众目睽睽之下害死公主,他活下来的孩子很少,现在连个儿子都无,只有两个女儿,平时爱如珍宝,如今孩子得了这等怪病,那真是让他心疼的厉害。 小女儿脸上的血色都没了,药石罔效,太医连糊弄都不敢,伏地不起,瑟瑟发抖,一口咬定才疏学浅,救不了人! 赵祯咬牙,轻声道:“那就拜托姑娘,你等,听姑娘命令行事。” 一众內侍面面相觑,还是抖着手把小公主抱起来,按照方若华的指示,走到油锅旁边。 大火滚滚,油咕噜咕噜地泛起油花,明显滚得开了。 赵祯心惊肉跳,嘴里默念,女儿,女儿,不是爹爹心狠,只是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今天方姑娘别说油炸了你,就是她要加姜加蒜加你爹的心头血,爹也认了。 奈何一众內侍手抖个不停,就是不敢放手。 赵祯就那么眼巴巴看着方若华很是不耐烦,自己走过来,抢去了他的宝贝女儿,走到油锅旁边,一撒手!! “……” 砰砰砰砰! 赵祯几乎强迫自己忍着,这才没有冲过去硬夺回闺女,他的亲闺女哎! “哇哇哇!” 小姑娘没落到油锅,半路上一转弯,轻轻柔柔地飘起来,方若华手明眼快,伸手一捞,把孩子捞怀里,顺手又塞给旁边的內侍,內侍捧着孩子,一时不知所措。 赵祯镇定地把孩子接过来,抱怀里一看,小姑娘眨巴着眼睛,掉着眼泪,小脸粉红,浑身热乎乎,软绵绵,健康极了。 “呼。” 方若华也松了口气,指了指油锅旁板着脸,很是生气的半人高的鸟人。 “呐,她就是害小公主生病的那个,夜行游女是吧,你的事发了,跟我回去!” 一群內侍万分紧张,死死瞪着那边不知是人还是鸟的怪物。 方若华困得直迷瞪眼,还是解释了几句:“陛下不用担心,这种妖怪本不会伤害小孩子,我们师门有时候专门养来看小孩儿用的,她对孩子极好,只不过她现在不在师门,控制不住自己的能力,对皇宫又不适应,所以才会只带走孩子的魂魄,弄得小公主失魂生病。” “但她本心爱怜孩子,一看我们为了给公主治病,竟要油炸了她,即便知道我们是逼她现身,她也不会放任小公主身处险境。” 照本宣科完,方若华也不管赵祯一行人是不是能懂,照旧拿瓶子收了夜行游女,随手揣到袖子里。 赵祯此时回过神,一颗心总算落下,一看方若华如此疲惫,连忙请宫女服侍她先去往偏殿,多少休息一会儿,有什么话等休息过后再说。 方若华却是不肯睡宫里的硬床,让內侍端来热水,擦了把脸,又看着太医给小公主诊治完,赵祯放下心,才大大方方地道:“陛下要赏我,金银珠宝不嫌多,还想麻烦陛下一事。” 赵祯:“……” 宫内众人:“……” “赵祯的心里话:好清纯好不做作,比那些妖艳贱货们强一百倍!” 一群看戏的水友一边嗑瓜子一边嘻嘻哈哈调笑。 方若华哼哼:要是他们知道,刚才差点儿掉油锅里的是真小孩儿,不是道具,看看他们还有没有心思嗑瓜子! 赵祯也是一下子就放松下来:“好,方姑娘尽管开口,只要朕能办到,一定给你办。” 皇帝这种承诺可是相当不得了,当然,他也是看出方若华知道分寸,不是那等蹬鼻子上脸的人,不对,神,才会说这等话。 而且土地神所求,无论是香火还是其它,他觉得自己都能办成。 然后赵祯就听方若华说:“那就恳请陛下,把您的天子门生们借给我用用。” 赵祯:“……” 方若华叹了口气,很是无奈地道:“陛下也看到了,像和夜行游女类似妖怪还有三百多只流落在外,光靠小女一人,抓一辈子恐也抓不完!” 赵祯打了个哆嗦。 展昭也脚下发虚。 赵祯苦笑,一想到大宋的土地上,潜藏着这么多只妖怪,他就有一种无颜面对列祖列宗的绝望,奈何他也不好去骂人家师门,而且骂也没用。 方若华又叹:“所以我就想,不如由我挑选人才,学习一些术法,让他们一起来追踪妖怪,总比我一个人做要快得多。” 好主意! 赵祯痛快点头,这是好事,他那日在土地庙就很惦记此时,只担心方若华反悔,没想到竟是人家先提出来。 “只是,修行也要看资质,大宋英才,多被陛下收于囊中,三年一度科举,雀屏中选的无不是天纵之才,想必能修行的人一定不少。” 赵祯点头,颇有些志得意满,身为帝王,看到天下英才应试而来,成为天子门生,也很是欣慰。 看他脸色不差,方若华才细细道来,比如说,科举的时候加一套附加题,从中遴选有资质的,再比如说,等过一段时间培养出一批人手之后,甚至可以大规模招考。 到时候落地的举人可以来考,女学出类拔萃的学生也能来考,就是考中了进士的同样能来考,就连已经在朝为官的也可以考一考。 考中的人陛下亲自宴请,且马上授官,最小七品,执行捉妖任务之余,还得不影响对方接受朝廷的正常任用,只要有才有能力,想施政一方也可以多给机会。 听她说来说去,说的大内侍卫们都想考一考,估计包拯在这儿,没准也要心动。 皇帝想了想,答应下来,福利待遇给的好一些到也无妨,若让人家做事,总不能不给好处,妖怪这么可怕,急需人手去抓,还是多开些方便之门比较妥当,再说,能学习术法,怎么也是人才,本该大力笼络。 当然,一口气吃不成胖子,一开始,方若华只是想选一些有资质,有缘分的先培训培训,要大规模招生,还得需要好先生,而且,物以稀为贵,总不能任何一个人,随随便便就能入读圣德幼儿园,真如此,也太廉价了些。 终于达成大体意向,方若华困得不行不行的,赶紧告辞,迷迷瞪瞪地拜谢:“多谢陛下体恤,等明年二月初二,小太子降生,我捉一个哄孩子玩的小妖怪给他玩。” 赵祯:“……” 你等等,等等,送妖怪是什么意思,他不想要,不对,小太子降生是什么意思? 第七十三章 修行难 方若华一个激灵,骤然清醒,呃,她总不能说刚看过小说,上面写过太子降生的事,赵祯还为此大赦天下,所以印象深刻,一不小心就不知现实与虚幻? 心思一转,只能继续装迷糊:“唔,小女到忘了,昨天跟孟婆姐姐,几个城隍和土地聊天,好像有谁提了一嘴,陛下要有小太子什么的,当时累得不行,也不知是不是听错了。” 你可千万不要听错! 赵祯暗地里吞了口口水,欲言又止,可见方若华丝毫不当回事,一脸无辜纯然,到不知该怎么去问。 想了想,还是没多说什么,只着人送走了方若华。 虽然想儿子想的厉害,可他是皇帝,脸面还是要的,做不出追着小姑娘问自己是不是真能生出儿子的事。 方若华出了宫门,也被水友里的一众考据党给嘲笑了一回。 不过,这个锅她可不想背,真实历史上仁宗三个儿子都夭折,后只能将宗室子抚育宫中,后立为太子,但这并不是历史上的北宋。 在这里,包拯头上有月牙疤痕,当开封府尹时还很年轻,有公孙策,有四大门卫,有南侠展昭,有陷空岛五鼠,江湖上还有北侠欧阳春等等江湖奇人。 于是,书中记载,皇帝有太子的事,自然也有可能是真的。 “想那么多做什么,就算我说错了,或者因为什么蝴蝶效应,此地的仁宗没把太子生出来,大不了就说记错了便是,赵祯当然会因此不高兴,可再不高兴,他难道还会为这个杀了自己?” 方若华不知道,她一走,赵祯这位陛下就各种胡思乱想,甚至还想到,如果明年太子不出生,他是不是能问问方若华,有没有求子的方子! 虽然太医们都说,子孙缘分天定,所谓求子方,不是骗人,就是对身体有害,谁也不敢给帝王开。 可是,如果从一个土地神口中说出来的求子奇方,难道还能有假? 她既和城隍相熟,也许和送子观音也能说得上话? 赵祯的神思飞驰,方若华自是不知,她现在多多少少有一点儿小兴奋,为幼儿园的考试和招生做准备,也不知第一次招生,能招来多少个学生! 当年在民国,她也做过老师,说起来名牌大学教授,怎么也和如今太学的先生身份差不太多,早不该期待被学生们包围的日子,虽然当年在民国的那些学生,就没有一个有资格当熊孩子,即便最后走上弯路的那几个,求学时一样一片赤诚,对她这个老师敬重有加。 在民国做老师很幸福,在这个时代,做老师应该更幸福,不过,责任也重大。 可惜,兴奋了半日,方若华忽然发现在学生入园之前,她无事可做。 考试的试题都用不着她来出! 人家教育大百科会自动生成试卷,考试当日,她只要发下去就好,但凡有一点儿资质,无需能修行,只要可以使用制式法术的,读到的题目都很简单,绝大部分能答出来,但要是没有资质,便是才高八斗,也照样看不懂试卷上的半个字。 这却是容易得很,方若华自己弄出一套试题来试了试,结果通篇都是一加一等于二这类,差点儿没把她给烦死! 1275也哭笑不得,至少在这个小时空,她是百科的主人,百科也不是没有灵性,肯定一门心思想着讨好主人,别说方若华穿越时空之前肯定被许山岚改造过,就是以前没有资质,如今也要有的,就是她当真没有,百科也会假装她资质卓绝。 方若华一笑也就罢了,资质好坏都无妨,她有此机缘,已是邀天之幸,必要勤修。 最近这些日子,虽说杂事烦身,但人怎能不向往腾云飞天,终得大自在的美好,她又知道在未来几乎是全民皆修行,哪里会不动心? 而且,离开了北宋小时空之后,恐怕百科全书她就不再拥有,想要把这次机缘转换成自己真正的实力,就得抓住能留在这个小时空的时间。 方若华已经确定了目标,炼气成功,达成凤初境,然后学炼器,复制一本教育大百科,真正属于自己的。 只是随即又有些丧气,根据1275的资料,在未来各种手段齐用,胎儿时便修行,资质好的炼气成功一般要二十年左右,到四十岁能筑基,达琴心境,便是天资卓越,八十岁可以金丹腾云,入读大学,那就是世间佼佼者。 她到是不缺时间,但所有在小时空的成就,都无法带回家去,在地球她的家,属于她的一切都是静止的,这是保护,但对修行来说,却也是约束。 不光是她,便是其他在小时空历练的那些未来修士们也一样,他们历练为炼心,别管有过多高的成就,回去之后,不过黄粱一梦。 心念一动,大百科全书上瞬间列举出所有短期修行有成的例子,方若华顿觉辣眼,赶紧合上书。 这类修行一看就弊端一大堆,很是吓人,只看最后结果便知道,一百个里早早死了九十九个。 正常大道修行者,就连魔修,也只是初期稍稍快些,到后面还是要按部就班,还有神道,以信仰修行成道,看起来很好,很适合身在地球的她,光中国就有十几亿人能助其一臂之力,但只看百科介绍,说这是小众修行法,便知肯定有弊端。 方若华也算是阅遍网络小说,都说那些香火信仰成神,成道的法子会因为众生杂念而陨落,她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捷径谁都想走,也要看有没有命去,修行还是靠自己最好。 “算了,在小时空能有自保的能力已然很好。” 方若华到底不似以前那般浮躁,而且,按部就班地修行,是为了自己能变的更完美,又不是非要追求什么修为,什么境界,她享受修行时全身宛如返回母胎的感觉,按照心意去做便是。 1275听了方若华的话,对待客户如对待上帝的他,也不禁好笑。 没办法,他实在不能理解方若华的那点儿忧伤,在未来,修行就和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的学习一样,学习好的读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学习不好的难道就没有别的出路?人总有自己的才能,只要愿意努力,机会到处都是,即便学习不好,也没有本事,终归一生百年,平淡度日,饿不死人! 在这方面,方若华和1275这种享受无尽资源,时时刻刻有人把最好的修行条件拱手奉上的人,是没办法沟通的,她也没必要让人家理解,修行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人来说,有多么难,又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收了百科,方若华此时到闲下来。 土地庙里日日有人烧香,怪乱怪烦的,若华干脆就去瓦舍勾栏闲逛。 逛着逛着,她到动起了闲心。 第七十四章 小旦白老鼠 招娣裁了新衣,还选了几样素淡的银制首饰,她打扮好,到不为别个,只为让人高看一眼,莫要小觑了她,连带着也小瞧了翁翁。 走到门前推门而入,里面只听见有男女老少在争论,琵琶声,锣鼓声偶尔响起。 她吸了口气,压下紧张,推门而入,看她进来,两个古稀之年的老人连忙扯着她坐下,齐声问:“招娣快来听听,看我们二人唱的如何!” 招娣连忙应了,翁翁不在,可她不能丢翁翁的颜面,更何况,方妹妹出了大价钱办这个‘戏社’,要是办不好,把她卖了都赔不起。 方若华前些日子无聊,去勾栏瓦舍之类的地方耍,可那里的说唱艺人们不合心意,说的极为老套,总慢悠悠的,说给老人听还好,她却不喜欢。 正好,招娣整理了王老丈写的话本,当初得了字灵,方若华也是心痒,手也痒,简直文思泉涌,整日扑在桌案前写话本,一口气写出好几个很精致的本子。 现在本子都在,就差有人来说。 如今的说唱,不过是从唐时俗讲发展而来,很是粗陋,想要说自己写的本子,还需要一定的培训。 还有戏文,此时只有写说唱,缠令之类,形式颇为单调,京剧之类,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出现。 想一想,市井繁华,没有宵禁,人民安居乐业……这娱乐圈,其实大有作为,她出资,招娣出力,不必她多费心劳累,就能赚出一笔,虽说不缺钱,她做什么都能报销,但谁又嫌钱多?多赚的银子都是自己的,不能报销的物件也能随意购买了。 方若华如今大气得很,到了北宋也很能土豪一把,说做就马上开始。 招娣果然不错,性情坚韧,又有能力,做事利落。 她有王老丈的关系,邀了不少勾栏瓦舍的名艺人过来,还有些虽然过气,却徒子徒孙众多的老人,很快就按照方若华的要求,说了几回书,人家有经验,其实只要稍稍提点,就能说得极好,方若华自己听过两次,很是满意。 不过戏文到要麻烦些,毕竟现在连弹词都只是有个雏形,好在这个方若华懂,当年她在民国,那也是戏园子里的常客,京剧、昆曲,张口就来。 而且,眼下的艺人们基础功都有,很扎实,至少比她扎实得多,稍作点拨便行,再说,这是闲来打发时光而已,并不着急。 并不急的方若华,优哉游哉,结果短短半月不到,土地戏社的整个班子,就名动了大半个开封城。 那日,天气略阴,天上落下细雨,雨水打在青石绿瓦上,方若华坐在凉亭里赏雨,桌子上铺着宣纸,宣纸没有裁,一层层折叠到巴掌厚,纸是宫里送的,都是好纸,闻起来清香扑鼻。 正冲着大门的台子上,两个艳装彩衣的女子轻吟浅唱:“你道翠生生出落的裙衫儿茜,艳晶晶花簪八宝钿。可知我一生儿爱好是天然?恰三春好处无人见,不提防沉鱼落雁鸟惊喧,则怕的羞花闭月花愁颤……” 方若华听唱腔,觉得还不错,有那么点儿味道,她在民国多年,早听惯了这个,爱得很。 眼下这座用来养戏班子的宅院,就在土地庙旁边,是她把两处宅子买下来打通改建而成,用最好的石料,最好的工匠,一处一景,相当舒适。 东京人生活悠闲,此时门外就有不少闲来无事的老少或蹲或坐,蹭戏听。招娣很不喜欢,其他艺人们也琢磨着用些法子制止,只是人家又没到家里来,他们也没办法去轰赶。 方若华也却不怎么介意戏文提前泄露,反正准备排很多出,而且正式演出时服装,布景,各类道具的作用才是最大的,并不是光看唱腔。 再者说,练习的时候都是反反复复来,一段排演得不错,再来下一段,有时候一天就只是一小段,在外头听一耳朵,又能听出个什么? 至于屋顶上那位武艺高强,风流倜傥的白少侠,方若华就管不了了,人家踩着开封府府衙的屋顶来去自如,包拯都不管,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今天下着雨,也没挡住白少侠的兴致,一壶清酒,一叠糖醋鱼,边吃边喝边看戏,今日正好是安娘的杜丽娘,白玉堂最是喜欢,其实张三七唱得也好,只是身段比不上安娘柔,毕竟安娘是真正的女人,又擅舞。 张三七和安娘是师兄妹,都是招娣玩得极好的小伙伴,早年他们师父故去,留下两个孩子,是王老丈帮衬扶持,这才熬出头,有些许名声,能混碗饭吃。 此次招娣相邀,两个人二话不说就投了方若华,按照戏班子里那些老人们的话,这都是知恩图报的好后生。 今日安娘发挥得很不错,算是多日彩排以来最好的一次,方若华点点头,其他老人也笑,觉得可以正式登台了。 白玉堂显然听得入了迷,略略打着拍子,相当悠闲,品一口酒,隔着雨雾一低头,正好看到展昭也立在门前,不少大姑娘,小媳妇都找各种借口与他说话,各色菜蔬鱼、肉,也堆了一地。 “呵。” 翻了个白眼,白玉堂不屑一顾,盯着展昭脚下看了两眼,不禁皱眉,一伸手从身边扯了个瓦片,轻轻一弹,瓦片嗖一声飞过去。 展昭登时抬头,见是白玉堂,遥遥一笑,向这边屋檐下走了两步,笑道:“下雨了,五弟仔细天凉。” 他也就没看到,地上有一团黑乌乌的影子瞬间就爬上了房檐。 “阿嚏,阿嚏。” 白玉堂刚想说话,张口就是两个喷嚏,一阵阴冷,登时觉得丢人,恼了,扭头不肯看展昭。 展昭知他好面子,便提也不提着凉的话,只恭维道:“昨日还听方姑娘提起,说五弟的舌头天下第一,菜有半点儿不新鲜便入不得口,看来今天老于叔的鱼做得极好。” 白玉堂神色缓和,也露出一丝笑意:“那是自然……”话音未落,他却静下来,半晌,忽然长身而起,一甩袖子,一扭腰,长袖遮面,露出个凄清婉约的表情。 展昭:“……” 只见白玉堂目光流转,媚态横生,朱唇一启,柔声唱道:“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袖梢儿揾着牙儿沾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好处相逢无一言” 第七十五章 风华绝代 一边唱,他一边在屋檐上跳舞,身段窈窕,动人心弦,尤其是姿容仪态之美,让人只觉得这就是天下罕见美娇娥,不似在人间,任何人都不免目眩神迷。 展昭:“……” 岂止是展昭,方若华也无语,台上的杜丽娘愣住,下头围观的戏班子成员,个顶个惊艳。 “好身段!” “好唱腔!” “这是哪位大家的弟子?” 方若华连忙调整摄像头。 这几天都是戏曲专场,观众们看得都有些厌烦,毕竟喜欢昆曲、京剧的是少数,一开始看个新鲜还会起哄,看多了便没意思,露面的都少了,但此时此刻,白玉堂一露脸—— “我的妈呀!” 整个直播间先是安静三十秒,然后炸了。 “舔舔舔,舔舔舔!” “男扮女装扮得这么好的,我还是头一次看到,咱们三妹从哪儿找的演员,好炫目!” “在房顶上唱呢吧,这是布景还是真房顶,可小心点儿,千万别掉下来,有防护措施没有。” “你们仔细看看,这人是不是演白玉堂的那一个?连衣服都没换,就是他!” “还真是。天啊,这么一想……白玉堂扮女人唱戏,脑洞大破天也大不到这儿去!她唱的是什么,谁听得懂?只觉得好污!” “牡丹亭。” “我知道,是游园惊梦,跟着我奶奶一起看过,梅兰芳梅大师演的杜丽娘。” 方若华一边看屏幕一边笑,各种截图,打算截完p一下当屏保用。 顺便录像,小视频先给自家亲爹方肖发过去看看,在他们家,身为妈妈的夏芬比较严肃,方肖则和闺女喜好类似,追电视剧,追电影,玩游戏,通常能玩到一处,而且方肖每每比方若华会玩。 想当年某位小鲜肉在京开演唱会,她自己都嫌票价高得离谱,从没动过心,结果她爸一声不响地去了,回来还说演唱会开得不够热闹,唱歌水平太次,没法听,结果下一次还照样去,简直让人无语。 那边白玉堂越来越嗨,他轻功又好,此时在屋檐上腾挪移转,简直像在半空中跳舞似的。 方若华赶紧收起胡思乱想,招呼1275出来帮忙。明显很有问题,要是没事,打死白玉堂他也做不出这种行为,这根本不符合人设,同人文再另设,也不可能设定白玉堂喜欢唱戏,还唱旦角。 展昭焦头烂额,想飞上去阻止,让方若华一把拉住:“你可别去。” 1275也笑:“没错,是个女子的阴魂,一开始是跟着展昭来的,现在缠上了你这个姓白的朋友,再上去一个,只能有两个人一起丢人,别担心,拿秽物泼他,自然会好。” 方若华:“……”她一点都不敢想象,1275口中的秽物是什么东西! 最后还是选择百科给出的替代方法,让招娣帮忙捉了一只大公鸡,杀鸡取血。 鸡血也不大干净,可两害相权取其轻,还不至于让白玉堂发疯! 就这么折腾的工夫,外面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此时此刻,方若华终于见识到开封的繁华,别的不说,人口众多,闲人也众,无数人聚集,叫好,还有人大把大把地往放上扔铜钱,小碎银子,甚至有大款扔金子的。 所有人都陷入一种癫狂状态,痴迷不已,很是不大正常。 方若华一看这个,干脆也就不着急,事已至此,急有什么用,不多时,公鸡血到,直接把装血的铜盆递给展昭。 展昭一脸不敢置信。 方若华顿时笑起来:“祸是你招惹来的,都跟你说过,最近晦气阴气都重,别去那些不合适的地方,你肯定去了,现在白玉堂替你挡灾,难道不该由你来救他?” 展昭犹豫着不肯接手。 方若华又笑:“在场只有展大侠能跟得上白玉堂的速度……您可别指望我,我虽然是个土地,但我不会武功,在人间又不能随意显露法术,做不了什么的,您可快点儿,虽然白玉堂是个大男人,阳气重,但让女鬼缠得时间长了……” 哗啦啦! 展昭二话不说,飞身跃起,一盆子血泼上去,白玉堂先是一愣,浑身上下都被血红的颜色沾染,双目发直,晃悠了晃悠就倒下来,从屋顶上滚落。 一只手拎着白玉堂的衣领,展昭转头四顾,看着老百姓们激动的脸色,再看大家指指点点,喊着再来一次,使劲拥挤,若非张龙他们一看不好,过来维持秩序,恐怕这些人都杀到了眼前。 他顿时头痛欲裂,只想着怎么才能保证,今天在这儿的老百姓不被白玉堂给杀人灭口。 方若华施施然笑道:“放心,他不会记得自己做了什么。” 展昭这才松了口气,一只手遮住白玉堂的脸,转身便走,连问清楚都顾不上,最幸运的便是今日下着雨,又是黄昏,亮光不足,白玉堂身在屋檐上,大家能看得见他的身影,可大约看不太清楚他的五官,好像可以忽悠过去! 方若华看了看照下来的高清照片,白玉堂的仪态甚为美妙,比她前两日在大街上见过的名妓更有风情……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儿掉节操,唔,就不随便往网上发了,私下里收藏便是。 差不多过了小半个时辰,展昭才一脸焦虑地过来找她,方若华先声夺人:“白玉堂明天能醒,这次捣乱的真是跟着你过来的阴魂,它本来就很虚弱,又非要用尽力气唱这么一回,已然魂飞魄散了。还是就请展大侠自己想一想,这几日都去过什么地方,可见了新死之人。” 方若华没说,这一缕残魂之所以唱得那么动人心魄,还能迷人心窍,是因为她生前养了一只灌灌,从养宠瓶里逃走的灌灌,她死了,灌灌也绝食而死,一点儿灵光助其死后还能留有些许意识,可惜,消散得也快。 这事没必要让别人,尤其是白玉堂知道,看着白老鼠对着别人傲娇很好玩,要是因此让这位主儿记恨自己,日子可就真没办法过了。 展昭叹了口气,在开封府当差,和死人打交道是常事,就是最近几日,便见了两个自杀的,一个意外惊马而亡,终究不再多说什么,只叮嘱了两句,让若华千千万万别把真相透露过白玉堂知道,干脆就让他以为自己喝多了便很好。 方若华好声好气地答应下来。 第七十六章 白娘子 这日,白玉堂照例去听戏,手里拎着食盒,这回没有带酒,前两日喝酒喝多了,头疼了好几天…… “咦?” 一到地方,他不免一惊,这才几天工夫,居然大变样,大门洞开,不少男女老少出出入入的。 他一时贪看新鲜,就没有上房顶,跟着人群进去,走不远,便是一座高台,高台对面有一阁楼,看起来应该是招待客人看戏的地处,从窗户向外看,正好能看到高台全景。 不过此时窗户紧闭,一个人也没有,到是楼外戏台下面,安置了零散的方桌石凳,石凳上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站着,蹲着,或者席地而坐。 台上有一花白胡子的老丈在喝茶,这老丈白玉堂见过,好像姓孙,在瓦子里有些名气。 白玉堂心下奇怪,四处张望了两眼,没看到主人,刚想转身离开,就听旁边有人叹道:“可惜了,我等了足足三天,白娘子还是不露面。” “是啊,真想再看一看白娘子,瞧人家那身段儿,那唱腔,绝对是咱东京城头一号的角儿,杜飞若,沈莹莹都别想相提并论。” 白玉堂扬眉,也有些期待起来。杜飞若和沈莹莹是教坊司头牌名妓,容颜秀美,擅歌舞,尤其是舞,杜飞若能在人的手掌上翩翩起舞,沈莹莹还精通杂技,从小练功,身段极为柔软轻盈,两个人出台,开封的衙内们送的缠头,能让教坊司关门歇业大半年也不亏。 能比她们两个还好的白娘子,也不知是个什么模样,白玉堂一笑神往,暗道:回头找展昭问问,开封是他的地头,别看平日这人蔫头蔫脑,其实消息灵通的很,想必知道。 也不知他真去问展昭,展昭要多么崩溃!他要敢说出大家口中的白娘子,正是白玉堂本人的话……也许他几年的俸禄可能都保不住了。 白玉堂肯定要撒毛气,两个人若打起来,打坏了开封城的砖砖瓦瓦,瓶瓶罐罐,想必陛下不会愿意让户部那边出银子修,肯定要罚他! 至于白老五,他出门向来不带钱,天南海北都有陷空岛五义士的朋友,无论白五爷去到哪儿,花销肯定有人负责,银钱方面缺不了他的,他那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朋友们都见识过。 例如现在,他人在开封,展昭难道还会不负责白五爷的开销? 更麻烦的是打完之后的后果,要是白玉堂赢了还好,要是自己一不小心失手,白玉堂再输个一招半式,那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好在还有个缓刑期,展昭尚且不必担忧。 此时锦毛鼠可不知道所谓白娘子就是他本人,他正听台上孙先生讲《越女剑》,而且听得入了迷,如痴如醉,遥想越女阿青的风姿,那一招牧羊剑法,那一招神剑的影子,也不知自己手中之剑,与其相比,相差多远,想着想着,不禁心驰神往! 《越女剑》不长,天色还没有全黑,孙先生就说完了,退下去喝茶休息,底下客人们才吐出口气,兴奋不已,议论纷纷。 白玉堂也收回心神,此时才觉得口渴,四下看了看,竟无茶水售卖,到是旁边就有一个大瓮,翁中有清水,可以随意取用。他登时皱眉,只要有条件,他一向不在吃喝上将就,此地乃开封,在这里难道还喝不着好茶! 随手甩出两块碎银子扔在桌上,朗声道:“小二,好茶好水,赶紧上来。” 旁边小厮似是很习惯客人如此,连忙过来,好声好气地安抚道:“主人家上午不备吃食茶水,若下回客人有需要,可以自备。” 还不等白玉堂生气,左近就冒出一伙头脸手脚都干干净净的小乞儿,说他们是小乞儿,只因衣衫破烂,但浑身上下,就无一处肮脏,看着到比寻常人家的孩子还要干净些。 “官人,您可有什么想吃想喝的,小的这就替您去跑腿儿,胡饼,杂煎之类,应有尽有。” 白玉堂看他还算干净,也没为难,别处酒楼也常有这等替人跑腿的闲汉,只是这帮孩子年纪极小,居然也能做这个,到有些奇怪。 他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很清楚江湖上的道道,那等闲汉也是拉帮结派,各有地盘,丝毫不能乱的。 白玉堂不管这些,转头细细叮嘱,要哪里的茶,哪里的酒,哪里的点心:“……老张酒楼的鱼,要四斤以上的鱼,老张亲自来做,跟他说,不要糊弄,做不好仔细他的皮。” 小乞儿颇为伶俐,三言两语就复述了一回,清清楚楚,拿了银钱,不一会儿就把一切置备停当,白玉堂仔细看过,分毫不错,心中满意,把身上的钱全赏了出去。 他好酒好菜吃喝,便听旁边有客人叹气:“这里的吃食才是最好,而且别处吃不到,可惜上午说什么也不供应。” “这你就有所不知,可不是这里的主人家不想赚茶水钱,是赚不了,听说写《越女剑》的先生名为金庸,不是此方人士,没有得到授权,主人家本来不好擅用,可招娣姑娘无意中就把本子放混,孙先生就登台说了一场,结果很多人爱听,听了一遍都不足够。” “主人家闻知此事便道——‘幸好只是越女剑’,大家也不明白什么意思,不过主人家就松了口,让孙先生随便说,大家随便听,不卖票,也不借书卖吃食茶水生财。” 客人笑起来,私底下大约觉得这主人既可笑,又很迂,开封的说唱艺人多得是,一个本子传开,便是满城皆说,里面哪里有什么规矩忌讳! 不过有书听就很好,别的都无所谓,后来不知从哪里起的习惯,但凡听了免费书,有条件的客人就去隔壁土地庙上一炷香,土地庙的香火,到是越发鼎盛,可怜方若华被熏得都不大愿意下楼,还不能跟人说她这个土地神不吃香火,哪里有不乐意吃香火的土地? “不过,孙先生再说两天就不来了。” 客人长叹,“可惜,但没法子,他家的大孙子马上要参加秋试,若是中了,便是正经举人,这是正经大事,他老人家要回去照应。” 第七十七章 金榜 七月一过,就是八月,秋试即将到来。 孙学文从书院里出来,去接他翁翁,翁翁今天就不去‘土地戏班’了,他以前也不愿意翁翁太劳累,但最近他老人家丝毫不见辛苦,反而很开心,他到开始觉得翁翁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很好! 身边忽然传来一声嗤笑,还有窃窃私语。他知道那些人嘲笑他穿旧衣,用秃笔,学习也平平,还非要在书院占着位置不走…… 他没回头,平平静静地走过去。 家里供他读书很难,爹,娘和翁翁省吃俭用了这些年,不过是不希望浪费他的天分。 是啊,天分。 家里人都说他有天分,小弟背一篇文章,三天背不好,他认认真真琢磨个几遍,就能背下三五成,这天分不能说是神童,但也很是不坏,就是进了开封比较好的书院,他也不比旁人差, 奈何读书这种事,只要不是那等绝世天才,都需要时间去苦读,还得有书才能读。 家里爹娘和翁翁已经下了大力气,但他能读到的书,还是少之又少,即便但凡能得到的书,他都背得滚瓜烂熟,可那又怎么样?别人有更多的书,启蒙比他早,家里有先生专门教导,他一个十三四岁才开始认字的,怎么跟人家比? 想要书,就要有钱,而没有书,他就很难去和那些士子们拼。 还不只是书,学字可以用竹筷和沙土,练字的纸张可以正面反面反复用,虽然可能比不上人家用好纸好墨的写得字好,但也能勉强应付过去,可是总不能一点纸也不用,再节省,笔墨纸砚还是要花很多钱。 上学还要交束脩,就他一个人一个月的束脩,都能超过全家人一年的嚼用,早年还好,如今翁翁年纪大了,弟弟也要娶妻生子,妹妹要出嫁,他不能那么自私,让全家人一直供养自己。 孙学文面无表情,可是心中却有了答案,他靠着天分读成了秀才,已经很好很好,所以他不能奢望太多,只给自己这一次机会,如果中了,邀天之幸,如果不中,那也就罢了,他会认命,反正身为秀才,最不济也能去做个教书先生,家里人这些年的辛苦并没有白费。 秋试如期而至。 无数学子们等待这个鲤鱼跃龙门的机会,一场艰辛的考试结束,有人离开考场,欣喜若狂,有人痛哭失声,还有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唉唉叹气不已,他们这样的,考了一辈子科举,到了今天这地步不过是一执念罢了,纵然当真金榜题名,恐怕也做不得官,甚至没有几年好活。 陛下体恤,像这种屡考不第的,大部分会给一道恩旨,赏赐一个出身资格。 这些都是好的,其实只要平平安安出来,那就很不错,无数人是被抬着走出的考场,甚至,每年因为科举命丧黄泉的都不知凡几。 孙学文走出考场时,头晕目眩,扶着墙站了好一会儿,被他爹一把搂住,这才回过神,慢慢坐下,勉强道:“爹,我,我……” 他咬咬牙,终究还是把话说完,“我怕是这一次不能中!爹,对不起,你骂我吧!” 他爹呆了呆,扶着儿子活动活动腿脚,轻声道:“爹不骂你,我儿已经是秀才,是咱们孙家最有出息的。” 孙学文嘴唇动了动,没再多说,上了驴车,让他爹牵着驴,父子两个各怀心思,慢吞吞回家。 这一次题目颇难,他策论写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干巴巴,言之无物。到是今年多了一个附加试,他居然觉得还可以,比正题要简单些,自认为答得不错,但从一开始考官便说了,附加试题可做可不做,并不计入成绩……也不知道考官忽然多出这几道题是为了什么。 秋试时间有限,正经的题目都恨不得再检查个十遍八遍,估计很多考生不会太在意所谓的附加题。 孙学文离开考场的时候,还听左边房间里的小少年抱怨,说最后一页完全看不懂,一道也没答,周边人就安慰他,说那是附加的,并不计入成绩,没答的占了大多数,大家都一个样。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到了发榜的日子。 孙学文忐忑不安,可全家老少还是一起出动,前去看榜,穿过人山人海,一行人终于来到贡院附近,无数人翘首以盼,终于见贡院的人拿了红榜出来。 刹那间,几千人屏住呼吸,这一瞬,连风都不动了,很快,有人狂喜大笑,有人嚎啕大哭,孙学文沉默地看着三叔挤入人群,良久良久,等得他腿脚都僵硬,终于看到三叔气喘吁吁地出来。 他爹冷静地问:“怎么样?” 三叔有些纠结,脸色古怪。 他翁翁叹了口气,却扬起笑脸:“不怕,考不中也不怕,咱们阿虎还年轻,再等三年也一样。” 大家都应是。 孙学文眼睛一红,想告诉翁翁,他不考了,可话还没出口,翁翁就笑道:“咱们可比别的考生容易,至少咱们不用千里迢迢进京复考,家就在开封,而且如今条件好了,翁翁的东家是慈善的主儿,为人大方,每个月咱都有五两银的月俸,将来开始正式登台,听说还有大笔的赏金。” 他也不去贪求赏金,就现在得的银子,很够供他孙儿读书,再说,家里人多力量大,众人心齐,劲往一处使,难道还供不了一个读书人! “呼,红榜上没咱们阿虎。” 三叔大喘气。 孙先生气得恨不得捶他小儿子,这话一看就知道,还用说第二遍! “可是,金榜上有!” “啊?” 孙学文也愣住,“金榜?什么意思?” “今天贡院前面不光张贴了红榜,还有一张金榜,共三十人上榜,咱们阿虎就在二十九名,人家让过去,说了好多话,三叔我也弄不明白,不过人家说,从今天开始咱们阿虎不光是举人,还是准进士,说是再参加一个考试,若能考中,陛下直接赐进士及第,官居七品。” 孙家人齐齐呆住,只听见七品两字,孙先生就差点儿昏过去,别说七品,就是九品,他家也算改换门庭了! 孙学文也恍惚,有种做梦的感觉,一个小吏亲自过来,满脸堆笑,客客气气地给了他一张什么通知书,还叮咛:“千万别误了考试,还有一场要考。” 他长出了口气,心中激动,耳边骤然听到嘈杂声一片。 “怎么回事,这金榜是干什么的!” “什么叫进士及第,御试得明年才有,而且还不是进士出身,而是一甲,二甲才有的进士及第,凭什么?” “这三十人都是干什么的,有没有人认识!” 不光是开封,此时议论声遍及大江南北,不过,开封得上金榜的人最多,足足有三十个,其他很多地方一个也没有。 第七十八章 大不同 十一郎抱着一叠试卷,穿过怡美园的小径,拐去蓝馆,见了姐姐,就着姐姐的手吃了一碗蛋羹,他以前不爱要姐姐喂,后来阿方说,做弟弟的应该满足姐姐喜欢投喂的小兴趣,唔,那他就满足姐姐吧。 啊呜,好吃! 阿郑看着身边搁着的一叠折子样的东西,笑问:“小郎君拿的什么?” 十一郎一本正经地擦擦嘴,无奈道:“是要送去吏部入档的卷子。阿方偷懒,拉着我,阿雾和童童一起做考官,帮她批改科举考卷,哎,紧赶慢赶,昨天才赶出来,今天贴了金榜事情还不算完,我选出的三十个开封的,再加上其它各处报上来的,共有百十人,以后必须再考一次,还得帮着去布置考场,烦!” 陈双宜:“……” 看姐姐不说话,十一郎以为姐姐怕他累到,连忙把抱怨收了,细声安慰:“其实没多少事,阿雾他们现在就负责布置呢,阿方说我改试卷最认真,放我两日假,可以好好休息。” 阿郑被逗得笑起来,小郎君好可爱! 她此时虽然对方若华还是很警惕,怕她把小郎君哄过去,不过,最近到觉得那人就是孩子心***玩爱笑爱热闹,自家小郎君只和她玩而已,真正的至亲,还是自家小娘子,想开了些,到不那么抵触。 阿郑虽然是个丫鬟,没多少见识,但也看得出来,这些日子他们家小郎君开朗活泼许多,比以前一整天也不说一句话的时候,好太多太多。 只要小郎君好,她就不去计较方若华的讨人厌。 今日难得有闲暇,陈双宜陪着十一郎吃过饭,本来还想带他一起读书,没想到十一郎吃饱喝足,就很是一本正经地道:“时间不早了,我约了吏部的刘侍郎。” 陈双宜:“……” 眼看十一郎当真整理衣冠鞋帽,出了陈宅的大门,和姐姐道别,上了一辆朱漆马车,陈双宜连忙跟上去:“十一郎,姐姐也要上街,咱们一道。” 小家伙才五岁多,走路都走不太稳当,陈双宜从没有想过,他居然自己一个人出门。 当然,也不算一个人,车夫戴着斗笠,身材高大健硕,腰悬长剑,看着是个靠谱的人。 “车夫从来不跟我说话,但可厉害呢,有一回一只手就托着惊马,救了童童,只要出门,阿方就让他跟着我们。”十一郎与有荣焉。 陈双宜这才松了口气,幸好华儿妹妹懂事! 马车出门东行,一直去往吏部,远远就见刘侍郎亲自到门口迎接,未语先笑:“十一郎,来得好快。” “一会儿还要玩去!” 陈双宜愣了下,没想到刘侍郎对十一郎如此亲昵,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见面,也不像对待孩子,到好像是很平等的交流。 陈双宜和阿郑眼看着十一郎和刘侍郎做交接,还把那些所谓的试卷点好数,入档记录,又聊了好一会儿,迷迷瞪瞪地被送出吏部。 刘侍郎还邀了十一郎一起去国子监画画,说是最近新来了一个画学的先生,有两下子。 十一郎一本正经地应了。 阿郑觉得自家小娘子很是淡定,从头到尾都没有流露出半点异样,看样子连刘侍郎也觉得她什么都清楚,智珠在握,根本没怀疑她从一开始只觉得十一郎在玩闹。 回到家,陈双宜满脸迷惘,阿郑也稀里糊涂的,盘问了十一郎半天,他说的话还是很像神话,即便陈双宜自以为还算聪明,依旧有些不大懂。 虽然不懂,但有一点,陈双宜心里明白——方若华,已经不是以前的方若华。 今日陈双宜约了几个朋友,在家办一小宴聚一聚,她们女孩子在家的时候还能自在些,能欢聚便欢聚,准备茶水点心,准备鲜花盆栽,一忙,暂时就把这事抛在脑后。 不多时,小姑娘们齐聚,谈诗论文,十分开怀。 “哎,你们都知道了没有,今年科举取士与往年不同,除正榜、副榜外,还多一金榜,听闻金榜上有名的士子,陛下亲自赐宴招待,还赐进士及第。” “错了,只是有可能,听说他们还要加试一场,我弟书院里就有人中了榜,正到处打听究竟还要考什么。” 所有人的心思瞬间被这新鲜事吸引住。 她们女孩子,十五六的年纪,已经到了要说亲的时候,正好秋试,不免多关注一番,以后榜下捉婿也是一桩美谈,科举高中,又称金榜题名,可以想见,忽然冒出来的所谓金榜多么让人侧目。 “我叔叔说,此事乃是陛下和几位相公商量过后定的,相公们闭口不提,但私底下也说,此乃大事,金榜上的人,朝廷都要委以重任,要大用!” 本来这等朝廷大事,她们议论议论也就罢了,和自己是毫无干系,但想起今天与十一郎出去那一遭,陈双宜无论多么不敢置信,还是不得不承认,这等朝中要事,竟和他们家那位寄人篱下的表姑娘,扯到了一起。 送走客人,陈双宜洗漱休息,半躺下,拉着阿郑的手,轻声道:“阿郑,以后要对表姑娘尊重些,不要每次见到人家,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表姑娘懒得跟你计较,可是我们不能不知礼。” “……是。” 阿郑沉默半晌,应了声,又一叹,“表姑娘……了不起。”她也知道,现在的表姑娘,已经不是那个骄纵任性的女孩子,“小郎君总麻烦人家,我记得表姑娘喜欢苏绣,以前娘子身边的苏姑姑就是这方面的好手,新近不是想再出来找个活计,好给女儿攒嫁妆,不如荐过去看看?” “也好。” 陈双宜笑应。 此时方若华受方肖的命令,也在磨她的姑母,“您就帮侄女收一些嘛,上好的药材,名贵的绣缎,只要绣工好,小件的也要。还有好料子打造的家具,料子一定要好,做工也要精致,还有点翠的凤冠,有多少要多少。”到了古代,就得赶紧收集这些,以后肯定用得着! 她姑母却是浮想联翩:“华儿长大了,知道攒嫁妆了?别怕,姑母的嫁妆不少,到时候都留给你。” 她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孩子,只有华儿一个,自己的东西,哪个不是她的! 方若华讪讪一笑,没提醒这位,如今她土地神的名头都在陛下那里挂了号,总不能再给自己找一个土地公回去,这辈子,注定了还是一个人过。 第七十九章 漏题 “对了,姑母。” 方若华依偎过去,挽着她的胳膊,“叔父还在兵部呢?” 她姑姑点点头,也是叹气:“虽然托关系给他找了这么个差事,可你也知道,你叔父人老实,不知道变通,比不上人家那些个八面玲珑的,干了这些年,也没大出息。” 方若华眨眨眼,就打算把那个叔借调到幼儿园帮忙,别的不好说,至少能保证他太太平平,别出岔子让姑母担忧。 那就是一个小吏,调动也方便,甚至不用去求陛下,她现在和说句话也能给办了。 寻常官员可能不太清楚缘由,但陛下专门下旨,着各部配合方若华,让她便宜行事,肯定都很清楚,几个相公也知道内情,对她客客气气,当官的最能看清风向,如今别看她只是一女子,可在小官们眼中,她也是手能通天的大人物。 说起来,方肖分析过,她还需要再展示一些土地神的能力,真正让皇室,还有宰相等人清楚,她的确非凡俗之人,才可能一切顺利,否则必然有人觉得她在装神弄鬼,妖言惑众,方若华都做好了杀鸡儆猴的准备,没想到到今天,居然都没有人来充当那只鸡。 果然,自己一家拿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此时的人和事,还是有些偏颇,不能理解。 一直到多年后,她教出不少学生,圣德教育中心的大名诸国皆知以后,偶尔开玩笑似的说起这个话题,赵祯才道,他那时候还年轻,心软,心疼身边臣子,怕臣子们得罪了土地神再惹来祸端。 别的不说,若一方土地寻几个孤魂野鬼夜半敲门,就够自家臣僚们受的,所以,他对几位不以为然的相公反复叮咛,各种谈心,又找包拯来作证,还私底下偷偷把他们扮作侍从,坐着神秘的升降梯,去土地庙那神奇的二楼看过好几回,这才算是替方若华了结了后顾之忧。 不过,从那之后好些大臣都不大敢走夜路,总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别扭了许久。 这都是后话,此时方若华的幼儿园,连驻地都还没有修好,甚至连地方都还没挑选出来。 目前时间最紧张的,还是入学考试。 科举考试顺带初次筛查,反正能参加秋试的,至少都读书识字,最低也是秀才,和广大不识字的平民百姓比,已经相当具有优势。 方若华从陈宅出来,便径直去了一趟开封府,跟包拯说了一声,过几日考试,征用开封府的后衙,到时候请府中衙役小吏帮忙维持下秩序。 包拯笑眯眯就应了,特意把最大的正院让出来,方若华就在里面捣鼓了一个多时辰,然后直接拿封条封上。 办完正事,顺路又去处理了下她那位叔父的事,兵部那边很好说话,顺顺当当就给办了。 只是方若华从兵部这边出来,总觉得这里的人看自己都跟看毒蛇猛兽似的。 事实上,兵部消息灵通的几位,都知道方若华给陛下的投名状,那个劫掠村落,顺便杀良冒功的小将军,和兵部这边还有那么一些关系。 这些人可不知道,此事若是放任不理会,会造成什么样的恶果,他们只知道自己在陛下面前丢人现眼,今年的考评肯定不会太好,但又不敢抱怨,更不敢报复,只能在心里藏着那么一点小不自在。 方若华只看结果,至于这些人对自己的想法,那到不怎么在意。 事情办完,干脆就去听戏,戏园子从前天开始正式开业,绝对是日进斗金,客人爆满,二楼所有的雅间都要预定,而且一票难求,就是站票也不那么好买。 到了戏园子门前,就有个胡子花白的老人家偷偷摸摸地凑过来问:“要票吗?前排座,视野最好。” 方若华哭笑不得,客客气气地拒绝, 前几天她过来时,就看见有几个小乞儿抱着被子直接睡在戏园子门口,就等着售票,一买就买好多张,竟在北宋当起了黄牛党。 招娣觉得不妥,方若华就给她出了个限购的主意,一人一次最多五张,一开始是定的两张,可仔细一想,两张实在太少,如今一家子人口多,不说仆人替主人家买票,就是中产之家过来买票家里人一起看场戏,别说两张了,五张票都不一定够。 现在看来,限购也挡不住黄牛的热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肯定有他们自己的法子。 摇摇头,方若华也不理会,进了园子先去后台,后台乱糟糟的,好些人正在上妆,也就孙先生比较悠闲,正坐在椅子上与人闲聊,脸上带出些许得意,语气到谦虚:“可别这么说,还不能确定,人家说小五还得再考一场才能授官。” 周围的人都是一脸羡慕。 虽然大家没有明说,可暗地里都在传,说是金榜上有名的士子,都是陛下看重的,若是能考过,必然重用,这话是从包拯,包府台嘴里传出来的,必然不会假。 “孙先生是交了好运,您那孙儿将来一定有出息。” “哎,我还是担心我们小五考不好,都怪家里穷,小五虽然聪明,却和人家世代书香的人家没办法比,又不知道这回考试都考些什么……” 方若华笑眯眯走过来,众人一看见她,连忙起身行礼,不过都知道她性子和善,不喜欢虚礼,也都不过于约束,还有个老人家神神秘秘地问:“咱们都知道,方姑娘您手眼通天,知不知道金榜士子几日后要考什么?是不是四书五经?和考进士一样?” 不怪他们这么猜,朝廷最重视的就是进士科,但凡进士出身,肯定会委以重任。 方若华耸耸肩,笑起来:“我知道!” “啊?” 一群人震惊。 方若华轻轻松松地道:“根本没有考题,只要老老实实在考场坐一晚上,不跑出来就算合格。” 众人失笑一声,都扭过头去继续说话,方若华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哎,怎么实话都没人相信!对了,还要胆子大才行,昏过去也不过关。” 时间眨眼而过。 第八十章 乱象 终于到了考试的正日子。 各个房间都已经准备好,征用了所有客房,还有仓库,还准备了三十七个小帐篷,一个房间一个考生。 考生们分配了房间,都很乖巧,并没有人因为别人住厢房,自己只有帐篷而大闹生事。 展昭从宫里回来,绕侧门回自己的屋子,坐下喝了杯茶,缓缓吐出一口气。 自从那场不说万民瞩目,也集聚了开封众多目光的考试,确定他们开封府衙为考场以后,府衙内外就很是不消停。 半路老百姓拐弯抹角地探问题目,官场上那些和包府台关系比较亲近的官员,也不免好奇,想问问这一场究竟考些什么,人家并非想偷窥题目,只想知道考试范围罢了,究竟是考明经科,还是进士科,甚至是明法科,明算科?总要透露一点消息,大家才好做准备。 包拯无语,他是真不知道,被缠得不行,也只能犹犹豫豫地道:“陛下亲自下旨,应该算是制科,只是不知选拔的是哪方面的人才!” 总算包府台的黑脸,还是有人怕,既然他已然开了口,就不敢太过逼迫,只是府衙的垃圾箱又不知被翻了多少遍,传闻纷纷。 连皇帝都听了这些笑话,同样觉得很好笑,他到有些恶趣味,故意放出似是而非的风声,例如考试题目很难,不光要考才学,还要考人品,德行,若德行不佳,也万万不能过,但是只要考过,必得重用什么的,逗得大臣们心痒难耐。 有大臣揣测万岁的心意,既然是考德行,肯定不在考场上,说不得空余这十日,就是各处打探考生的品行如何,家中有后辈子弟榜上有名的,连忙四处寻人吹捧,今天张衙内跪着喂母亲吃饭,可谓大孝,明天李衙内亲自去设立粥棚,舍粥施药,可谓大善…… 真是好一通热闹! 今天开始考试了,考生却个个懵懂,房间内干干净净,枕香被软,桌上有茶水,有点心,还特别贴心地放置了一张花纹别致的素笺,上面有暗香浮动,用大大方方的楷体写了无数个菜名,酸汤肥牛,酸辣鱼,灯影牛肉,大盘鸡,京酱肉丝,大部分连听都没听过。 不过牛肉可不好吃得着,不少人口水横流,只是大部分考生还记得这是考试,生怕里面有什么道道,都端端正正坐着,谁也不肯动手。 忽有丝竹声阵阵。 不知哪里来的美人登门而入,杏眼桃腮,舞姿动人,通晓音律的更是被乐声迷得神魂颠倒。 …… 方若华和展昭,还有不请自来白玉堂坐在花厅里喝酒,酒是低度的葡萄酒,但是甘醇香甜,连展昭都没办法拒绝。 他们这里也有美人载歌载舞,反正考试要用,自己享受一下也无妨。 看了看时间,方若华笑道:“也差不多了该开始了,两位,低头闭眼。”说着,她就把头低下去。 “啊!” 只不过片刻,白玉堂一声惊呼,随即闷哼,硬生生把呼声给吞了下去。 展昭吓了一跳,猛地睁眼抬头,正好看到一截长长的,鲜红的舌头卷起他饭桌上两块儿牛肉,吞了下去,看他抬头,那舌头的主人还朝他妩媚一笑,青肿的,长了黑毛的脸,没有皮的血肉抖动。 对比太强烈,让人越发难以接受! 展昭:“……” 呕! 白玉堂侧过身去,勉强压下恶心感,连说话都顾不上,脸色雪白。 方若华偷偷开眼一看,见一切消失,这才咳嗽声,略有些歉意:“抱歉,抱歉,我就是想看看考题设置得难易程度,没想到这般重口味,哎,不知道有几个考生能撑下来……看来下面十几道题不用考了,以后再随堂测验好了。” 不知为何,白玉堂登时就恼意消散,连告辞的话也不说,更不再碰桌上的美酒,一撑窗户,蹭一下上了屋顶。 这一夜,开封府衙鬼哭狼嚎,有人惊吓昏厥,有人痛哭流涕,有人两股战战。 第二日,所有考生除了被抬着出来的,都脸色木然,双眼呆滞。 不过,方若华在饭菜里放了安神定气的药,是1275根据这边的草药开的方子,据说很管用,只要好好吃过饭,大体上都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影响,只是今日一看,貌似没吃的有好几个。 幸好有准备,一人一包药塞过去,“别怕,都是幻觉,假的,就当免费逛一次鬼屋,以后再想尝试,都要花钱了。” 所有人:“……”连为什么是个小女子出来给他们通报结果也顾不上,现在只想回家。 “回家三碗水煎成一碗,定定神。” 考生浑身哆哆嗦嗦。 方若华失笑:“诸位算是通过了考试,放心,以后待遇会很高,最小七品,之后保证升迁速度,封妻荫子不在话下,以后每个月能拿二十两以上的俸禄,东京最好地段的宅院一人一套,衣食住行通通免费,都配有侍从丫鬟。” 越听,考生们的脸上渐渐恢复了血色。 这回大部分考生都是贫寒学子,就有那么几个衙内,家里有权有钱,但也不可能不对这样的条件感兴趣。 “当然,你们还要学习,而学成之后,要为陛下效命,不能保证完全没有生命危险,如果怕危险的,现在放弃还来得及,只要在接到之后通知之前,来开封府放弃资格,你们中有中举人的可以继续考进士,有没中的也可以三年后再备战科举,不受影响。” 众考生多多少少犹豫起来。 方若华一点都不急,送他们回去慢慢考虑,这一批凑不足人数不要紧,毕竟是第一次,考生里也不乏中举的,落第秀才,落地的举子多得是,皇帝在背后站着,还怕招不来人? 展昭苦笑:“题目太难了些!” “不算难。”方若华不以为然,“他们以后要和妖魔鬼怪打交道,那些个妖怪可不是傻子,智慧不比人低,而且手段多种多样,胆子小的,定力不够的,尽早别来,就是撑过这一关没昏过去,没慌乱,以后还得继续训练。” 方若华数了数,这次通过的居然有三十九个,光开封就有九个,最起码也有一半以上能进幼儿园大门吧,开头算不错。 第八十一章 缘法 “怎么样?” 强子小心翼翼地问。 孙学文打了个饱嗝,吐出口酒气,笑得见牙不见眼,勉强还有几分矜持:“人家说我……过了!”他兴奋不能自已,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却因为稍有酒意,晕晕乎乎,泛起困来。 强子已经热泪盈眶,连忙扶着他上车,哪里还顾得了其他!就在刚才,已经有人传出话来,说这回通过考试的,最低也能得七品官。 从此以后,他们族里就出了个七品!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欺负他们,田地能免税,劳役也能免,从此改换门楣,后代子孙都能受益。 放松下来,强子连忙递上毛巾,让他擦擦脸,又扶着他躺下歇着:“好好歇歇,刚才我看见好几个被抬出来的,脸色煞白,看着连气都要没了,可把我吓得不轻,阿虎哥肯定累坏了吧,咱赶紧去酒楼,你翁翁定了一桌上好的席面。” 孙学文摸了摸肚子,摇头:“我可吃不下,好饱!” “啊?” 强子有些意外,家里人都知道,别看孙学文斯斯文文的,是个读书人,可饭量却大,从小就大,往日为了他这饭量,一家老少都没少发愁。 别人不知,他和阿虎哥走得近,可是清楚得很,有好些年了,阿虎哥就没吃过饱饭,只要不饿得难受也就罢了,今日却说了一个饱字?而且还是刚考完试出来! “阿虎哥,你们都考的什么,题目是不是很难?” 他送阿虎哥去考试,也非第一次,知道考场简陋,考试艰难,还有很多考生考到半截儿就挨不住,阿虎哥家里不宽裕,没钱疏通,在这方面也总是吃亏。 他觉得这一次肯定更艰难,毕竟只有一晚上,可被抬出来的考生就有好几个,走得出来的也虚浮无力,一出门就让人或背,或抬,这才走了。 听强子问,孙学文也从兴奋的情绪中挣脱,疑惑了半晌,摇头道:“不难,根本就没有发试卷……大概就是考定力?” 他当是待了半天,实在忍不住,把桌子上的点心茶水通通吃光,还厚着脸皮另外叫了一桌子菜,当是就想,别管考得中还是考不中,反正吃了一顿好的,也不算亏,结果吃得太香,太美,又还没有发试卷,一时就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他隐约记得确实有人进来,看了一眼,还是个大美人,又是跳舞,又是唱曲,但他只顾着埋头大吃,对别的都没上心,甚至都忘了那美人有没有哄他出去。 美人是好,但肯定不会是自己的,孙学文有自知之明,他从小就知道,唯独吃进肚子里的东西,读到脑子里记住的书,那才真正属于他。 既然考前就被郑重说过,不能离开房间,那就是有神仙在外面招手,他也哪里都不去! 这一场考试,是他考得最舒坦的一回,至于其他考生为什么惨兮兮,他真不明白。 负责孙学文的考官,跟着1275来给方若华赔罪时,方若华正最后一次校正圣德幼儿园的图纸。 考官也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就在那儿一直吃,一直吃,就是不看我,凭我有十八般手段,按照规定,又不能直接凑到他身边去,实在无能为力。” 而且看人家吃得香甜,他都不好意思打搅,就是想抢食,都有一种那家伙护食到,能把去抢的妖魔鬼怪通通按下的感觉,就不大敢行动了。 他很是无奈,当时屋子里的气氛,想把它变作恐怖场地也不是不行,但肯定要出格,这是考试,又不是真要把学生吓死。 “哎,虽说他待在厢房里,隔音不错,可外面的惨叫声,还是隐隐约约能听得到,他怎么就能做到充耳不闻的?” 孙学文要是听见这话,一定会感激他家翁翁,他家住宅狭小,一家子挤在一起,翁翁和爹爹都要练习说话,家里一向是吹拉弹唱,热闹得很,如果他做不到全神贯注,对外界一切声音听而不闻,恐怕这秀才也考不来。 方若华忍不住一笑,边笑边点头:“罢了,缘法如此,你们修行的不都讲究这个?” 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是有这些讲究。 1275讪讪一笑,就翻过篇去。 一晃眼,月余已过。 孙学文板着脸,拎着食盒去书院,他一进门,左右学生便窃窃私语,虽不至于高声喧哗,却也是别有意味。 坐下来默默吃饭,他面上不显,可心中也有一丝丝忧虑。 “阿虎,你也别担心,这才一个月而已,你看看那些考中了进士的,好多也是得等许久才能等到实缺。” 孙学文没有说话。 他也不信朝廷会哄着他们士子玩,但一直没有消息,没有一个说法也是真的。 秋试之后,榜上有名的新近举子们,朝廷都派出专人报喜,在家乡铸碑文,还会写入县志,记录本县学子的风姿,大家也都三五成群,或者衣锦还乡,或者参加聚会,好生热闹,唯独备受瞩目的金榜士子,到仿佛被扔到一边,再不予理会,没有任何消息,朝廷无明旨,也没人通知去何处任职。 可以说,一月前金榜有名的士子堪称万众瞩目,如今却差不多快成了笑话。 孙学文心里心里明白,这些人也许是嫉妒,才会越发幸灾乐祸,毕竟只是一个进士及第,就足以让大部分学子求而不得。 他们巴不得那所谓的金榜根本不代表什么,只是陛下一时兴起,无论是什么计划,如今已夭折。 他本不怕的,可家人的担心,他却无法视而不见,只希望早一点知道结果。 不光是孙学文,就连那些本来还在犹豫,不知道是不是该接受朝廷的任命的,心中都犯起嘀咕,也把那些犹豫抛在一边!接受,肯定要接受,只盼着朝廷赶紧下旨,先把七品的帽子戴上,让他们做什么,他们都认了。 “孙兄,我的提议,你可以考虑考虑。” 孙学文正沉思,就见高杉缓步走过来,冲他一扬眉,笑道。 虽然带着笑,可这人下巴微抬,目带戏谑,言行举止间都显出一股子高高在上。 他皱眉摇头:“不必多言,吾妹不给人做妾。” 高杉登时冷笑,轻蔑道:“一个抛头露面,耍杂耍的女子,要不是有一副好容貌,又八字合适,想给我们家做妾也没那资格,你到是还好意思挑?实话跟你说,若是你不答应,我保证,你的妹子只能青灯古佛一辈子了,我看上的人,无人敢娶。” 第八十二章 卖了! 孙学文脸色骤变,死死咬紧牙关,恨不得一拳过去打掉这混蛋的门牙,但他到底不是好勇斗狠之人,性情里的冲动早就被消磨殆尽,即便要教训对方,也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 学堂里瞬间安静,好多学生都侧目,只高彬之父乃是学官,对他们这些学生的威慑力着实大得很。 “哎,孙兄这回要倒霉了。” 不少人心生怜悯,哀叹不已,有几个和孙学文交好的,正想劝一劝,别和这人来硬的,服个软,大家说和说和,糊弄过去罢了,大门忽然被打开,一股风吹进来,就见先生立在门口,轻声道:“行知,快来。” 孙学文抬头,只见一身着紫色官服的年轻人立在门口,他登时一惊。 紫色官服,最起码是三品。 他赶紧起身,整了整衣冠,过去行礼:“孙行知见过官人。” “免礼。” 对方也很客气,笑道,“我是刘英,字行舟,正好路过你们书院,就替你真人跑一趟腿,捎带些东西过来。” 说话间,旁边小厮已经拎着一口箱子过来。 箱子有点儿奇怪,是绸缎做的外皮,底下还有四个轱辘,可以拖着走,到是能省些力气,不过大概是书院的小径不太齐整,小厮是拎着箱子过来的。 刘英又递给他一封信:“这是清单,现在就点一点,万一漏了哪样,还需要补上。” 孙学文连忙双手捧过来看。 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图书借记卡,校徽,学生手册,钥匙,绿色官服一套,墨色校服一整套…… 孙学文一样一样看,又按照刘英的话,打开箱子,仔细对比,却是满脸迷糊,直到看到那绿色的官服,终于忍不住露出一抹灿烂至极的笑来。 周围的学生也哄了一声,眼睛都红了,满脸羡慕,这人至此一步登天,好多人心中后悔,为什么不早和孙学文处好关系,当然,现在也不晚! 刘英看了看四周,也很理解,笑道:“从今天开始,你就算圣德幼学的学生,要入学三年,至于补官的事,不要急,陛下会根据你的能力予以考虑。” 孙学文唯唯诺诺地应下,脑子里一团浆糊,完全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幼学,可现在谁还管得了这个? “三日后幼学那边会来接你去报道,安排住宿,你的父母可以一起去看看,学校里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只有学生才能购买,可以让你父母带回家一些。” 刘侍郎也就是照本宣科,还有卖弄他在十一郎那里‘骗’到的消息,不过,不愧是年纪轻轻就能做到三品高官的世家子弟,言行举止竟没有半分露怯,到像是他在学校里不知出入过多少次似的。 没一会儿,孙学文就把他当做知心前辈,和他推心置腹,连书也顾不上读,匆匆忙忙就回家。 一家老小就等着这个好消息。 三天后,圣德幼学。 孙学文坐在大礼堂里,脸色苍白地看着前方白色的墙壁,还没有从惊吓中回过神。 其他三十八个学子也同样的表情,他们没有昏过去,那是因为高高在座的,除了那个自称土地神的,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方姑娘,还有陛下! 大宋朝的皇帝陛下! 所谓学成文武艺,售与帝王家,他们都是十年苦读,期望有朝一日金榜题名的学子,现在陛下在前,即便心中害怕,又怎么敢,怎么愿意表现出自己的惧怕。 丢脸丢到陛下面前,以后哪里还有前程? 断人前程如杀人父母,他们可不想做自己的刽子手,再害怕,也得表现得镇定自若。 方若华把该交代的,按照剧本都交代完,笑着起身挥挥手,就见前排高台上出来一连串,奇形怪状的东西,有头上长角的人,有像人又不像人的鸟…… “这些就是你们以后会打交道的妖怪!” 一只独脚鸟忽然吐出一大团火,高温过地,地面寸寸龟裂,方若华看了一眼,轻声道:“它叫毕方,如果在外面见到它,客气些,用你们的嘴来说服它跟你们回来,它们的智商不比你们低,也还算和善,不会轻易伤人,当然,你们要是想当勇士,偏要硬碰硬,记得提前通知同伴去给你们收尸……收骨灰。” 众人:“……” “将来的三年,你们会学习一切对付它们的手段,把它们从我大宋的国土上一只,一只地找到,送它们回应该去的地方!” 方若华一笑,轻描淡写地道,“当然,我还是那句话,你们依旧可以拒绝,陛下就在这里,明旨未下,一切都不是定论,你们现在就能带着家人朋友离开,继续你们本来的人生。”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不吭声。 孙学文几乎下一刻就想逃走,但是他的双腿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就在那一日,他从书院匆匆回家,给家里人报告这个好消息,全家都欣喜若狂。 官服被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家里人看它的目光,简直像是在看满屋的金银珠宝,比看他家新出生的小堂弟还要热切得多。 翁翁志得意满,就连胡子都比以前精神,母亲腰都比以前直了,一门心思想着给他裁新衣,做新鞋,怕他去工作让同僚瞧不起。 还有妹妹,再也不说愿意给高彬当妾的话,高彬也不敢再在他面前趾高气扬,更不敢打妹妹的主意。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现在坐在这里。 孙学文呜咽了声,爹,娘,翁翁,为了你们,孙儿这百十斤肉,就算卖给人家了! 所有人都选择留下,方若华并不会觉得很不奇怪,有陛下在,只要妖魔鬼怪没有冲到他们面前把他们给吞了,所有人都不会退缩。 学生们都被临时调来帮忙的衙役带去看宿舍,赵祯才扶着陈林起身,活动了下有些僵硬的腿脚,苦笑问:“朕表现得如何?” “很好。” 方若华恭维,反正没人敢直视圣颜,就是流几滴冷汗,脸色发白,也没人会注意到,“回头小太子出生,我不食言,捉两只小妖怪陪他玩。” 赵祯一下子就熨帖的很,身心舒畅,不过,妖怪什么的,还是必须谢绝。 第八十三章 女人家 陈宅 秋高气爽,今年天冷的分外早,陈双宜披了件雪白的猞猁毛斗篷,领子立起,可以稍稍护住耳朵,内衬柔软细腻,几乎是和皮肤一样的触感,穿在身上很是舒服。 这斗篷是方若华送的,家里几个姐妹,一人一件,猞猁白的极为少见,就这几件,到比那些狐裘更珍贵些。 阿郑扶着她,穿过花园,进入正院。 一进来便闻见一股香甜味,几个小女使搬着藤条编织而成的筐,在小径上疾走,筐里装满了水果,最上面的那些五颜六色,分外好看,大部分都不是本地的水果,可能是从南方运过来的。 想必又是表姑娘送的,他们这位表姑娘,如今越发神通广大,连陈父都时常提起,还跟家中女儿说,要和表姑娘处好关系。 小女使都穿着鲜嫩的衣裳,脸上堆笑,叽叽喳喳。 “这院子变得都有些不认识。” 陈双宜笑了笑,以前院子即便打理得好,可也显得冷冰冰,没有活气。 娘子的房间也一样,家居布置都中规中矩,没什么特别,就是少生气,她每次来给娘子请安,请过安便走,不愿意多待,除了与对方关系平平,恐怕更多的还是不适应那种死气沉沉的氛围,不过,想必娘子对她也不大喜欢,既然相看两相厌,那最好少见面。 但最近几次过去,到觉得娘子柔和许多,也显年轻,到和她初来陈家时的模样有些相似。 房间也有不同。 摆设还是那些摆设,娘子向来节俭,家具好些年不换,摆设也是如此,但现在多了条地毯,蓝黑格子的,虽然是冷色,铺在地上却意外让人感到一丝暖意。 窗上多了一层细纱,窗前软塌上散落着几本书,有些凌乱,墙上还有一幅画,画的是娘子和方若华,两人手谈一局,神色灵动,娘子神情间的纵容欣悦,一览无余。 照例请过安,说了几句闲话,陈双宜就告辞离去,只是一离开正院,不免幽幽长叹。 阿郑也叹气:“小娘子,这是人生大事,要慎重些。” 陈双宜笑着摇头:“也就那么回事,无论哪个都无妨,娘子是好心人,不会胡乱挑。” 她过了年就十六岁,陈方氏身为继母,关心她的婚事很正常,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了年纪,谁也躲不开这一遭。 好在父亲虽然拎不清,可对看不入眼的子女的事,向来不太插手,她两个庶姐成亲,都是继母操持,一个嫁入门当户对的商户之家,选的是中了秀才的庶子,成亲便搬出去自己住,去年姐夫中了举人,谋了个官,夫妻二人离了京城,听说日子过得不错,还生了一对儿女。 另外一个嫁了个四品武将的鳏夫,是她自己选的,那鳏夫也是未婚妻没过门就逝去,说是克妻,迟迟不曾另娶,年岁大了些,却知道疼人,上个月见这个姐姐的时候,姐夫刚给她请封诰命,如今是诰命夫人,以前看笑话的,也都说她命好。 从这就看得出,她这个继母是个好说话的,只要你不出格,一般的要求她都愿意满足。 “陈家富贵,但家风不好,嫁给他们家的嫡次子,又不是宗妇,不划算,还是王家好,王家本是世家大族,虽然落魄了,但这一代的子孙都有出息,以后只会越来越好,王璞虽然是庶子,但今年中了举人,不怕以后没有出息。”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见过王璞,王璞也见过她,彼此印象都不坏,她有信心以后把两个人的家庭经营好,过上舒适自在的生活。 至于其它的小户,即便是子孙嫡出,很有出息,更是表现得一往情深,甚至一人愿意为她遣散通房,她也没有选择的意思。 在这个家里待得久了,她很清楚男人的劣根性,不偷腥的男人不是没有,但需要很幸运才能遇到,与其去期待那些不怎么可能的东西,还不如就一门心思奔富贵,把自己的生活过好。 陈双宜刚才还和自家使女说,挑哪个都无所谓,此时到毫不羞涩地盘算起自己的婚事,而且考虑了半日,就大大方方地去找继母说了自己的决定。 陈方氏自然答应,她对自家这个继女颇为满意,而且越来越满意,这么聪明理智,永远不用担心她会因为个人好恶做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她这个继母当的,比别人家轻松得多。 幼儿园开学,方若华一连忙了两个多月,回过神来拎着礼物哄姑母,然后就知道陈双宜定亲了,定的王家的庶子王璞。 方若华:“……” 对王璞她到有印象,小说里提起过,算是女主角的爱慕者旨之一,性情沉默,在算学上颇有天分,后来还成为算学大家,朝野闻名。 这人在小说中最起码是七八线以外的男配,现在可好,摇身一变娶了女主。 也不知道以后女主角那跌宕起伏的人生还有没有? 她也没纠结,想必若是有朝一日,陈双宜知道自己本来的人生,反而会觉得现在的人生好极了,外人看她上辈子过得精彩绝伦,但身在局中的她,肯定不会喜欢自己的生活里有那么多悲惨与不幸。 陈双宜的事情和方若华无关,这到底是真实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 和姑母说了会儿话,方若华就顺手拎着十一郎,带他去写生。 十一郎读书只能说还可以,中平之资,读下去考中秀才的可能性很大,努力一把,举人也不是不能想,但进士的话,若无大运气,大机缘,恐怕不能得,但在绘画上,他却灵气十足,一点就通。 得见良才美玉,自然要精心培养,方若华想拐人家孩子帮她做事,可捉妖这种工作,肯定做不了一辈子,一共就三百多只,说不定眨眼工夫就能给捉完了,那之后,总不能全部学生都去充当江湖骗子,再说,他们可没有人家江湖骗子们会忽悠人,一定要有正事可做才算好。 第八十四章 春、宫 大相国寺外人流如织,不光是国人,方若华带着十一郎支着架子画画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外族人,金发碧眼的竟也有几个,还有海外的和尚。 十方香客,伴随着百年古刹,一起入画,所谓金碧辉映,云霞失容,不外如是。 方若华都有一种笔力不足,画不出这座古刹风姿万一的感觉,好像每一天画,这都是一座崭新崭新的大相国寺。 哎!可惜了!将来这里毁于战火,繁华的大宋,也没有几年能见! 好长时间直播中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毕竟很多东西不好给人看。 现在让大家领略一下千年前的人文风景,即便被当做影视基地的摄影棚,到不算坏。 分享历史上会彻底消失的风景,那种满足感,很难去形容, 举目遥望,大相国寺仿佛有了生命,甚至能听到它的呼吸! “十一郎,你就踏踏实实地画上十年此地风光,认真体会,必能功成。” 叮嘱十一郎好好画画,留下两个使役,还有陈家的几个家仆照看,方若华就自己进寺庙上香。 既然都来了,入寺不进香,多少有些不合适,方若华如今也半只脚入修行一门,对神佛也是心存敬畏,该做到的,尽量处处做到最好。 进完香转一圈出来,水友们忽然从讨论美景,古董中分神,纷纷笑刷字幕:“你家小孩被怪蜀黍诱拐了,还不快看看!” 方若华吓了一跳,连忙调转屏幕,安全起见,总要有个摄像头专门跟着十一郎。 这小家伙长得漂亮,还会画画,人气也是相当相当高! 十一郎还在那儿作画,旁边使役神情警惕,几个家仆更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这尽职尽责方面,陈家在规矩上向来严格,下人绝不敢怠慢主人,像甄英莲看花灯被拐这等事,不大可能发生。 只见有个形容猥琐的年轻人,低着头立在十一郎身边,也不知在跟这么一个小小孩童说些什么,说到兴奋处手舞足蹈的,差点掀翻了桌上茶壶,惊得仆从频频看他。 “做什么?” 方若华溜过来,俯身看去,就见十一郎一脸的严肃,像对待正经功课一样,使劲盯着桌上一幅图看。 那张图用的纸极好,隐约有暗香浮动。 那年轻人到是一惊,见方若华过来,忙一伸手按住桌上的画,整个身子都倾了倾,尽量挡住视线,急声道:“小姑娘家家的,不能看!” “呵呵!” “呵呵!” 屏幕里顿时一排呵呵! 方若华也呵了声,有高清摄像头在,哪里又看不见了,分明是张春宫图,只不过画得人都走了形,模模糊糊,也就这人当回事,想她当年读书,在宿舍里一群女学生凑在一起,也是什么图都看过的,这么个画,还能让她害羞?(所以说,萱萱姐口中清纯可爱的小妹妹,其实只是个幻想。) “话说,我以前很期待看看古时候的春宫的,后来一见恨不得自戳双目,都什么玩意!” “别一言不合就开车好吧!咱们可是小清新直播间,有孩子在的!”——我爱郭芙。 “阿芙,要不要来找我,我告诉告诉你,究竟什么才叫老司机开车?” “上面太污了,都是男人乱开什么车,话说,请的特效化妆很厉害,摇身一变就是粉嫩粉嫩的小女孩儿,三妹这会儿看起来还没有十五,我也想返老还童一下!” 方若华失笑,把视线收回来,假装没看见顶上蓝字,蓝字非要仔细看看那张图,还硬说是古董! 幸亏古董在自家的直播间里也不怎么新鲜,没太多人关注,要知道这图可是新画的,但着墨落款什么的又很真,被过分关注,再招来考据党堵门,岂不是大麻烦! 重新把注意力回到眼前的猥琐男人——给个小童看这种东西,此人好大的胆! 那人似也是个人情练达的,一眼便看出方若华的心思,登时有些恼:“莫不把小童子当男儿,当年晏相公不也是五岁能诗,七岁能文?小童怎么就画不得这春宫避火图?就是不画,多看一看,也长了见识。” 听他一嚷嚷,方若华才弄明白,这人是看十一郎人物画得好,有骨有肉,非寻常人可比,就想着糊弄他帮着画春宫图,偏偏还这般理直气壮,到也是个人物,自称书肆掌柜,不过说他猥琐,实际上衣着打扮怎么看怎么是个衙内。 方若华也不与他计较,看着十一郎懵懂无辜的眼,笑道:“他这避火图太过粗陋,并不好,回头我给十一郎找些好的来……确实该让你长长见识,不说旁的,只咱们学校里鬼室幽居的小倩,不就比这个好看得多?” “……” 屏幕上水友们嘻嘻哈哈笑起来。 “三妹看我,我在你空间贴东西了!拿给他看,保证大触手笔!” “滚,直播间被封,就杀了你!” 水友佯装暴怒。 方若华眨眨眼,低声道:“要不要回头送你们几幅美人图,避火图,看看究竟谁才是大触?” 论女子,还是妖女,神女,鬼女最为迷人心窍,非人间美女能比,别说几幅春宫,有1275在,就是正经的妖女,神女,她也能一口气弄出一群环肥燕瘦的来。 水友们:“……嘿嘿,嘿嘿!” “为了直播间和谐,我闭嘴!不过请看我真诚的眼,很期待,真的!” “同上!” 十一郎看不到屏幕,一直很认真听方若华说话,半晌点头,把视线从乱入的春宫男身上收回,很是严肃地道:“他画的这幅确实不好,可阿方把小倩和它比,未免委屈了小倩。” 方若华登时又笑,点头称是,答应回头就去找小倩道歉,十一郎这才脸色回暖。 事实上,她和父母商定的课程,幼儿园第一课先教学生们能不为外物所诱,这一回所有学生都是男子,要过的关卡自然是酒色财气。 其中色关最为要紧。 1275都说,圣德门里养的那些妖宠,别看在圣德门的时候,都乖巧听话,行为举止也极有涵养,但挣脱约束,个顶个的会使媚术,不好惹的很。 方若华便根据他的说法,在幼儿园里塑造了些美人出来,或者清丽如仙,或者妖冶迷人,先让学生们适应适应。 这些可不是只有一张脸皮的花瓶美人,每个都有其设定,小倩就是倩女幽魂的小女鬼,只是未曾遇到宁采臣,依旧是清冷绝艳。 十一郎也常去,自是对这些很不陌生,只想到一个五岁小童,也懂什么是好看难看,方若华还是忍俊不禁。 这边说得热热闹闹,那边年轻人就有些不乐意,随手藏了春宫,哼了哼:“毛都没长的小屁孩儿,也知道什么叫美人!”至于方若华,却是连看都不肯看她一眼。 方若华失笑,没必要和他多说这个,身为女子,在这样一个时代和一个男人谈论这些本也不合适,拉着十一郎的手,便打算离开。 十一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点头:“快回吧,我的小白还等着吃饭。” 小白是只小妖怪,尖耳朵,长嘴巴,化人时耳朵和尾巴还收不回去,因为毛皮雪白,被取了个名叫小白。 幼儿园里如今已经回收了十几只小妖,都是那种没有多大杀伤力,性情温和的,据说是圣德门里的真人养的小动物成精,是真是假不知,反正都有些宠物习性。方若华干脆就交给学生们驯养,都知道知道这些东西的性情,以后再去抓,见到厉害的也不至于因为害怕而失措。 一边说话,一边收拾东西,还没收完,就见寺里飞出一小沙弥,当真是一飞而出,只是似乎控制不了力道,哐当一声,撞倒了煎饼摊,连滚带爬站起来还想跑,却是有十几个衙役蜂拥而出,手持钢刀,把他团团围住。 这人东看西看,眼见不能走,一咬牙,长身而起,脸上忽然闪过一抹狰狞,身体鼓胀,张嘴一声大吼! 轰隆隆,一阵气浪,吹得那些衙役七倒八歪,栽在地上爬不起来,他转身一个纵跃,钻入人群不见踪影。 (屏幕上字幕顿时一清,全是省略号,良久才有人大笑——“哈哈哈,狮吼功乱入!” “好吧,三妹怎么演,我就怎么看!” “终于回归正常,刚才还以为进错了直播间,小学生都不敢说话。”) 那衙内从头看到尾,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功夫!”他也不是没见过飞檐走壁的高人,家里还养了几个供奉,都不比御前侍卫差,可这般一声大吼,众人退避的功夫,着实没见过。 十一郎也惊呼,捂住嘴偷看面沉如水的方若华:“阿方,毛毛肯定不是故意的,它好乖,一定是吓到了。” 话音未落,只见刚才逃走的那小沙弥高手,又垂头丧气地溜达回来,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一脸的委屈,抬头瞪一眼衙役,又复抽抽搭搭。 衙役们一时惊讶,不禁踌躇,一时竟不敢上前,毕竟见识过这人的功夫,不光内功了得,还力大无穷,他们手里的锁链,都让对方一把扯断。 第八十五章 小妖 “它犯了什么事?” 迟疑间,就有个穿着奇怪墨黑色短衣短裤的男人从人群里钻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抹了把脸,瞪了地上那小沙弥一眼,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项圈,套在小沙弥的脖子上,这才看着衙役,似乎也有些害怕,小声问,“它干什么了?” 衙役皱眉,为首的那个厉声道:“你是什么人?和这小沙弥什么关系?” 男人一愣:“我是圣德幼学的学生,孙学文,字行知,是它的驯养员。” 字幕:驯养员…… “一看到幼儿园云云就好想笑,三妹好厉害,居然能一本正经的演戏!” “演员们好严肃,半点违和感都无!” “咳咳!”方若华看水友吐槽,差点板不住脸。 衙役们都没听懂孙行知的话,为首的那个颤声道:“这小沙弥抢……我家官人的酒喝,必然是个假和尚,我等要抓他去开封府问罪。” 这话着实底气不足。 其实刚才打起来,他们心里就一咯噔,远不是对手,若非对方似乎有所顾忌,一开始好像不想闹出大动静,就他们几个,恐怕连人家的衣服都抓不到一角。 刚才打了半天,他们也是后悔不迭,为了一壶酒而已,何苦跟这么个强人作对,万一要是他以后记恨,再报复自家官人那可怎么得了! 也是他们太过自傲,觉得在自己护卫下,官人还差点丢东西,实在丢人,这才冲动一把,如果能回到过去,他们肯定装不知道,护着官人才是正经。 孙行知却不知这些衙役的后悔,登时愣了愣,眼眶一红,欲哭无泪,整个人都蔫蔫的。 地上那个小沙弥鼓了鼓脸,冲那男人道:“阿虎你别怕,我根本没敢抢,远远就看见那个红衣服的了,哪里还敢动手!一会儿去开封府,最多被打上几杖,你去跟包拯商量商量,让他别跟园长说,不会扣你的平时分。” 说着,他就转头冲衙役道,“赶紧的,不是要抓我去开封府?速去,速去!” “小师傅说笑了,不过小事一桩,哪里又需要这般严重的,是我的不是,没及时喝止,到让小师傅受了委屈。” 一长得略有些圆润,面容和善的中年人从后面绕出来,轻声笑道,“在下徐丰,任祥符县知县一职,生平为好杯中物,没想到竟遇到一位同道中人,就让在下请小师傅喝上一杯,权当赔罪了。” “官人。” 衙役低头行礼。 小沙弥眼睛大亮,刚想说什么,一眼看到展昭抱剑立在一边,眼睛眯了眯,转头就冲徐县令道:“你当真不怪罪?” “不怪,自然不怪。” 小沙弥登时高兴起来,冲着展昭龇牙咧嘴:“你不能抓我,他说不怪罪呢。” 展昭不禁一笑,经过各种折磨,他对眼前这些东西到逐渐熟悉,避而远之的心思也少了,摇头道:“你确定不要我捉你?” “当然不能抓。” 小沙弥抬头挺胸,得意洋洋,满脸窃笑,还说点儿什么,忽见展昭脸上闪过一抹异样,分明是幸灾乐祸,未曾回神,便听身后传来一轻咳。 瞬间,小沙弥浑身僵硬。 孙行知恨不得哇一声,痛哭流涕。 展昭笑道:“既然无在下的事,在下这就告辞。” 小沙弥吓得猛地蹦起,滚到展昭腿边,使劲抱住他的腿,嚎啕大哭:“不要,展大哥,展大哥,求求你抓我,我犯了错,包青天铁面无私,一定要打我板子啊!” 幼儿园一错不二罚,挨几板子可比关禁闭好一百倍! 那知县愕然无语。 方若华也哭笑不得,闷哼了声:“你们要是再继续丢人现眼,这学期的德行分……” 几乎是一瞬间,孙行知甩手掀开自己的外套,兜头罩脸地把那小沙弥一裹,抗在肩上夺路而逃。 肩膀上的小沙弥嘤嘤嘤一个劲儿地哭,远处不知内情的,或许还会以为这是人贩子拐了人走。 展昭大笑。 方若华叹气,重新又给人家可怜的知县道歉,转头对展昭道:“你们开封府负责发准出证,可不能滥发,就说毛毛,它是狮子习性,不是猫,又那般贪杯好饮,一旦驯养员控制不住,让它醉了酒,便是不伤人,吓到人,也是我们的罪过。” 展昭也沉了脸,点头道:“的确不能大意。” 其实一开始,方若华没想把妖物放出幼儿园,为安全起见,甚至打算直接关在养宠瓶里不让见天日,但不知道的时候也就罢了,等熟悉之后,开封府的人才发现,这些所谓的妖物,个顶个都有类人的智慧,而且大部分并无伤人意,还与人特别亲近,很喜欢和人交流,一来二去,感情滋生,尤其是他们的驯养员,简直对它们疼爱得不行,它们也的确懂事乖巧,戴着项圈,即便性子野的也容易控制。 把和人有一样感情的活物关起来,未免过分,估计包拯,甚至那位皇帝陛下,还有别样的顾忌,不约而同想采用刚柔并施的手段,便规定驯养好,性子好的小妖,可以在驯养员的带领下出门,当然,规则很多,方若华还把责任扔给开封府,让他们自己决定哪些能出门,哪些还需要封闭训练。 试行一月多,进展还算良好,虽然因为小妖们懵懂无知,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小事故,例如吃饭给人家金珠子被盯上追踪,喜欢跟小孩子玩被当成坏人……但都属于可以轻松解决的那类,而且只要出事,立马严惩,连驯养员一起惩罚,近来情况越发的好,小妖们都很守规矩。 刚才那只小沙弥,就是一只小妖,活泼好动,又爱玩闹,和开封府的人关系很亲近,竟也混了张准出证出来玩,只是明显还很淘气,需要管教管教。 方若华和展昭打了声招呼,便带着十一郎回去,展昭自去招呼回京述职的祥符县知县,到是那个私藏春宫的小衙内,看了这么一场大戏,什么都没看懂,却因为小妖那一身功夫,激动不已,竟跟着方若华和十一郎不肯离开,非要去寻小沙弥。 十一郎到是不讨厌他,拉着方若华的袖子求请:“他好有意思,画画也好,我能不能带他去我家玩,不让他在学校乱逛。” “好。” 方若华失笑,“他想去逛,该担心的也不是咱们。” 第八十六章 生人莫入 方若华和十一郎肩并肩,手牵手,带着三五仆从,几个使役,也不骑马,也不坐车,一路溜达,街上见到书肆、秀坊,也多停一停。 连十一郎都知道阿方爱好不少,尤其钟爱刺绣,也爱古籍,还喜欢把玩些文房四宝。 也就是十一郎年纪小,不笑话她,还跟着买些上好的画纸,笔墨,换了她姑母,总说她眼界不够,好东西见得不多。 事实上,市井街面上,就是有好物件也很难碰见,不懂行的人,多数要吃亏。 方家虽为商贾,但也是巨富,陈方氏未出阁之前,身为家中独女,深得宠爱,衣食住行无一不精,就是贡品在她看来也只道寻常。 “你们是桐花门里人?” 刚到幼儿园大门口,衙内陡然一惊,两股战战,眼睛发直,要不是转头就看到开封府的大门,再一侧头便是土地庙,旁边还有人气十足的土地戏园,估计他已经拔腿就跑。 方若华:“……” 她家幼儿园又不是龙潭虎穴!还有,桐花门是什么鬼? “这是童话,不是桐花。” 十一郎鼓了鼓脸,指着大门上画的小美人鱼,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脆生生地道。 他和童童他们每次和人介绍自己家,都说是童话门那儿,也不知怎么传来传去,人人皆道是桐花。 显然不是第一次解释,轻声说了一句,看这人一头雾水也就不再多言,只转头冲战战兢兢的衙内问:“你要不要进去?” 衙内迟疑。 他自以为是个好衙内,虽然不喜欢读经史,但也不是不学无术,至少会画画,以后科举不可能,想想办法,吹嘘吹嘘,也能吹个名士出来,即便不行,也不至于给他爹丢人。再来,虽然也喜欢美人,但绝对不到眠花醉柳不着家的地步,他还年轻,不想身体亏虚,而且他不欺行霸市,不打架斗殴…… 最重要的是,他很听爹的话,由此可见他绝对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小衙内! 合格的衙内,生活在开封城,当然要随时牢记开封生活守则。 就在一个多月前,守则里新加了一条——桐花门,阴阳界,生人莫入! 这话可不是什么市井流言,正经是他爹口里传出来的,纨绔衙内奉为圭臬,绝不敢违背,他从没有靠近过桐花门一步,虽然它就在开封府旁边。 不能进! 方若华一眼就看出这人的心思,她也好笑,这话是她说出去的没错,话也不错,所谓生人莫入有什么错,她不乐意让陌生人进入学校,再正确不过了,但好像传着传着,就变成了活人不许进的意思! 她觉得好玩,也就没特意去辟谣,反正开封谣言已经多到完全没办法辟的地步。 “十一郎,你自己回去,我去教室看看。” 十一郎乖乖应下。 一直到方若华走人,衙内都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半晌才一咬牙,闭上眼,紧紧跟着十一郎身后就迈进了大门,是人都有好奇心,他早对桐花门好奇得不得了! 里面或许连接十八层地狱,里面也可能遍布刀山火海,恶鬼成群,那又如何,他做好了心理准备! 结果扯着十一郎的衣服走了半天,终于做好心理准备睁开眼——“鬼呢?” 遍地鲜花绿草,假山池沼,凉亭长廊,青石板的大道,鹅卵石的小径,左右都种着高耸入云的大树,一派和谐景象。 来来往往的人,有些穿着和十一郎差不多的墨色短衣短裤,外罩金边白斗篷,还有人身着官服,也有些比较熟悉的开封府衙役们出出入入,有些人步履匆匆,还有几个懒洋洋地坐在草地长木椅上不知在干什么。 唯一引人注目的,也是东西两座高耸入云的大楼,也不知是如何建起来的,难道不怕被风吹倒? 可是——“鬼呢?” “你要去鬼屋?” 旁边路过的一绿色官服少年闻声过来,看了看十一郎笑道,“十一郎的朋友?你顺着这条路走就到了,旁边有指示牌,跟着走。” 说完就从从容容离开。 十一郎眨眨眼:“我要回家……回宿舍,你去哪儿?” 衙内看着指示牌上什么游泳馆,休闲广场,体育馆,教学楼,宿舍楼,宠物活动中心,试炼鬼屋,试炼饕餮馆……满头雾水,却还是抓住十一郎不放。 眼下一切都陌生,他可不敢自己待着,再好奇也不敢。 也不知怎么一钻,一绕,绕过月亮门,就进了个花园,花园里也有一座高楼,还有一些二层的小楼,小楼独门独院,绿瓦红墙,花木扶疏皆很精致,整个院子十分精美漂亮,很像名家手笔。 衙内注目看过去,只见刚才裹挟了小沙弥走人的那个孙行知也在,陪着一位老人说话。 十一郎打了个招呼,就扯着他进了大楼,一进去,衙内登时觉得自己少了十双眼睛。 地面光泽的能照出人影,头顶居然是脸盆大的夜明珠,进了一个小房子,不必自己走,竟也能自动向高处走,莫不是天宫里的仙人们都无需自己走路? 现在不是鬼,变成仙人了,只是仙人不飞,还得坐电梯,未免接地气了些。 孙行知陪着翁翁去串门,进了宿舍楼,听见那衙内咋咋呼呼的声音,也不禁一笑。 其实也没必要笑话人家,自己和翁翁刚来的时候,也被吓得一愣一愣的,手足无措,甚至过了七八天,还当是做梦,等到确定了这房子真的属于自己,三年内不退学,之后再住五年,它就永远属于自家之后,翁翁每日都走路生风,瞧着比以前年轻了好多。 孙行知想,这么好的生活,别说还教神仙术法,就是什么都不教,让他卖命他都心甘情愿。 可是想有卖命的机会也不容易,先生们一直强调,外面比较厉害的妖物也就三百来只,学生们越来越多,还不知道够不够分! 衙内追着孙行知看了半天,没看见那小沙弥,登时有些遗憾,不过转头就见露台上五六个年轻人挥笔作画,他只是扫了一眼,却不由入迷,对方笔下,女子美极了,也像极了,不知道看了多少美人,才能画得出来! 十一郎瞥了自己新结交的小伙伴一眼,忽然有点犹豫,他看起来傻傻的,胆子也小……还让不让他去鬼屋参观?要不只让他看看小倩姐姐她们就罢了? 第八十七章 食鱼 衙内一直到傍晚时分,才步履艰难地从‘桐花门’出来,满脸恍惚,回到家之后,抱住他一向威严的父亲嚎啕大哭:“爹,我一定好好学习,科举取士,以后认真做官。” 哪怕将来就只一辈子做一个七品知县,也绝不进桐花门当什么驯养员! 十一郎挺喜欢这个朋友,带着他好好把自家的幼学玩了一圈,逛过鬼屋,看过诸多宠物,可惜他运气不大好,没看见小倩,正赶上画皮在……画皮,没赶上卖萌的小妖宠,到看见毕方放大火烧得地如火焰山! 这人怎么受惊,十一郎还小,根本不知道,只知他不喜欢读书,就哄他说:“别怕,你要读书不好,科举不成,我就托阿方让你进我们幼学当学生兼任驯养员,以后也从七品做起,升官快!” 衙内大惊失色,回去就好好学习,可不知怎么的,害怕归害怕,却还是心痒难耐,每次十一郎邀请,他次次忍不住赴约。 实在是十一郎画的画太好。 尤其是在画室看到一幅八美图,仙女仙气扑面而来,鬼女的清丽让人失魂,妖狐他一见就怦然心动,就连凡间女子也是人间绝色,自有风情。 不光女人,连上面的美男子,都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 骨肉匀称,形神具备,若画此美人的,肯画一画春宫,一定是绝世珍宝,价值千金。 不去管十一郎和小伙伴怎么玩闹,方若华坐在办公室里,陪她爸妈说话。 方肖和夏芬这些日子可没闲在浮空岛,除了需要配合自家闺女演戏的时候,其它时间都在大宋各地转,四处收些古董文玩,偶尔也会结交一二妙人,谈天说地,热闹一番。 “说是盛世太平,其实强盗横梁多得要命。” 方肖一路上不知遇见了多少回匪徒,若非这次有1275随时候命,他恐怕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很正常,以后都逼得皇帝不能不颁布《盗贼重法》。” 聊了会儿天,方若华就去图书馆看书,半路上遇见孙行知,还有孙行知的祖父。 孙先生见了方若华,想起那日方若华开玩笑漏题,还被他打趣了一回,谁曾想这姑娘居然是自家孙儿的顶头上司,此时多多少少有那么几分不好意思,却是毕恭毕敬的,不只因为这位算是他的东家,更因为人家给了他孙子大好的前程! 在孙老丈的心中,当官那就是一步登天,方若华对孙行知,恩同再造! 孙行知到是低眉垂首,乖乖巧巧,一脸憨厚,看方若华的目光躲躲闪闪,把她逗得一乐,笑道:“行了,这回不扣你的分,以后小心些,看好了毛毛。” “是!”孙行知松了口气,他宁愿扣月例银子,也不乐意扣分,放松了才想起正事,连忙道,“园长,路上碰见了白五爷,他老人家说请您去吃鱼,开封老字号的鱼铺又开张了。” 方若华应下,想起白玉堂,不禁好笑。 到现在为止,过了这么长时间,白玉堂还不知道所谓的白娘子就是指的他自己,每每到戏园子,必要寻白娘子,屡觅不见,甚至怀疑有人金屋藏娇,尤其疑心展昭,谁让展昭脸皮不够厚,听白玉堂问起,便神色异样。 不管这个,到是吃鱼,方若华很感兴趣,一想,口舌生津,论起吃,白玉堂那是绝对的老饕餮,舌头极为敏感,为他烧菜,哪怕烧的时候走一下神,他也能品得出来。 虽然是个煮碗粥也能煮焦的主儿,可是想吃美食,找他介绍再靠谱不过。 随手点了两个使役,换了身衣服,就去寻白玉堂,要是好吃,打包带回去给父母还有姑姑尝尝。 正好孙行知也无事,还想让翁翁尝尝美食,便自告奋勇为方若华赶车,一起出了大门。 1275其实也想吃,可他们有规矩,不能乱拿小时空的东西,只能过过眼瘾解解馋了。 顺手开了直播,每次有美食时,直播一下很能报社! 州西安州巷,原有一老字号的鱼铺,后来改为酒楼,但还是做鱼做得最好。 鱼铺的主人外号大厨林,是御厨的后人,年轻时时运不济,穷困潦倒,人到中年才痛定思痛,得亲戚帮助,练好了家传的手艺,又有贵人提携,去公侯之家做了几年厨子,出来了就在老宅开了鱼铺,只是到底亏了身体,没几年去了,留下一孙,据说得其真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今手艺到比祖辈还好些,只是为父守孝,已经三年没有开张,这才开门做生意,就被白玉堂闻香寻去,可见手艺的确是没有放下。 方若华到了地方,下了车,带着孙家子孙过去,远远就看到酒楼门前围了一群人,还有人在哭,白玉堂就立在不远处的石阶上,袖手旁观,到是一眼就看到方若华,招呼她过去。 看直播的粉丝本来不太多,这阵子方若华因为不急需钱,对直播不大上心,掉粉不至于,但活跃度真是差远了,这会儿白玉堂一露面,立时就惊起一滩鸥鹭,许多人刷字幕打招呼,各种求颜值。 “三妹终于诈尸了!” “我家白五爷好帅!” “闭嘴,别挡屏!” 白玉堂微微一笑:“我刚从张秀那儿买的馒头,一会儿配鱼吃。” 张秀是个厨子,白案做得好,去年白玉堂途经开封,就说他是开封第一白厨,只是此时在别人家吃鱼,还惦记张秀做的馒头,也不怕挨打! 方若华失笑:“怎么不见展大哥?” “还不是开封治安不好,强盗多,开封府的人都忙,听说前几日有个小童跪包府台的轿子,称自己的娘亲丢了,虽是个小童说的,展兄担心拐子作乱,正查问此事,今天似乎出了变故,刚才还在,没等到鱼,人就走了。” 他显然有些不满意,盯着前面吵闹的人,纵了纵眉头:“还没吵完,烦死人。” 方若华一笑,同样转过头去看热闹,别看人这般多,但想必不是大事,以白玉堂的脾气,最好打不平,若有大事,他不可能站在此地看热闹。 果然,是有个书生缠着一个衣着打扮很华丽的男人祈求,想买那男人新得的大鱼。 男人显然不缺钱,自然不肯卖,偏偏这书生不知犯了哪门子的毛病,苦苦哀求,目中含泪,甚至愿意倾家荡产! 周围看热闹的忍不住奇怪,这书生未免太好吃了些,一条鱼而已,何苦来哉! “是高彬?” 孙老丈眼睛有些花,还是一眼看出来,那个衣着华丽的是自家老熟人。 高彬一转头,也看到她们,登时沉了脸,恼羞成怒,冲跪地不起的那书生怒叱:“滚蛋,实话跟你说,那条鱼我已经宰了。” 瞬间,书生脸色雪白,如丧考妣! 第八十八章 贤妻 高彬也不知为何,心里有股戾气,盯着那魂不守舍的书生叱道:“那鱼很是鲜美,鱼肉煎烤,焦脆可口,鱼头熬汤,汤汁雪白,香飘三里,就是鱼鳞,炸的金黄酥焦,也是美味至极……” 书生大怒,瞪着高彬,眼睛赤红,竟整个人扑过去厮打,明明是文弱之人,两拳就打得高彬眼角青黑。 小厮这才回神,连忙帮忙,周围一团乱。 白玉堂都呆了呆,刚想出手,遥遥看见展昭,高声道:“喂,开封府的,打架呢,没看见啊!” 展昭哭笑不得,他刚来,完全不了解状况,还是剑鞘伸出,压在书生肩膀上,压得他跪下不能动,才问:“李秀才,你娘子失踪,不见你报案寻人,怎在此地和人争执。” 书生呆了呆,嚎啕大哭,伏地不起。 高彬挨了打,脸色难看,又见孙家祖孙不远处看着,更感丢人,想他和孙行知同学多年,处处比对方强,没想到他考不中举人,那小子到一步登天,不想留下让人看笑话,一言不发,哼了哼扭头便走。 孙行知早就懒得理会他,到不是消减了怨气,主要是没空搭理他。 知道在幼学里,他学业有多紧张?不光要学习,还要在翰林院编书,更别提还要打工赚钱养毛毛。 毛毛很挑嘴,一天除了正餐,至少吃三十斤肉当零嘴,还不吃猪肉,鱼肉最佳,牛羊肉也可,至于人肉什么的,他到是想吃,可谁敢让他吃! 幼学里有补贴,这群妖宠们有自己的口粮,但这些口粮只保证身体健康,毛毛一撒娇,他哪里舍得孩子忍饥挨饿,别的做不到,总要让毛毛吃饱吧! 想想,一只狮子妖,每天都处于饥饿状态,睡觉做梦都磨牙吃肉,你还不给他吃饱,他就睡你床旁边…… 孙行知打了个哆嗦,浑身直冒冷汗,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毛毛关瓶子里,至少晚上得关! “想什么,去催催菜,让他们上茶!” 白玉堂敲了敲桌子,孙行知陡然惊醒,连忙起身去催。 鱼是活鱼,现杀现宰,一时吃不到,不过为了美食而等待,本也是理所当然。 方若华闲来无事,干脆听听案子,来这个有包青天,有展昭的世界,没兴趣和人家正经女主角一起参与案子,听一听总是无妨。 展昭舒展开眉,也不瞒着她,轻声道:“报案的是刚才李秀才六岁的儿子,说是母亲,李秀才的继室失踪。” “我原本以为是一桩失踪案!”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失踪个把人,根本没人在意,警方也不会很重视,但在此地有人失踪,官府不可能不管。 “但刚才查问过后,到觉得自杀案的可能性更大。” “李秀才早年妻子难产而亡,留下一子,多年未娶,直到三年前才买了一个女人回家,虽然是买回来的,但那女子长得花容月貌,温柔贤惠,到了李家,相夫教子,操持家务,一家人其乐融融,左邻右舍都羡慕得很,说李秀才得此贤妻,怕是时来运转了。” “只是前几日不知为何,从不拌嘴的小两口忽然吵了一架,吵得也不算很凶,并没有动手,邻居们就看到那位娘子负气而出,一出家门就投了河,邻居吓坏了,忙下去救人,可那河水也算不上湍急,娘子一下去,却是登时没了踪影,遍寻不着。” “据邻居而言,那李秀才当时沉着脸,还气鼓鼓的,丝毫不顾妻子投河自尽,居然扭头就去喝酒,人皆道是看走了眼,没想到斯文俊秀的小秀才竟是这种人,别说是娇妻枕边人,就是看到陌生人投河自尽,也要触动一二才是。” “可不是。” 旁边一客人想来知道内情,听这边说起,便插嘴道,“可见负心薄情读书人这话再正确不过了,金娘子多好的女人,又那么漂亮温柔,只因着得来容易就不珍惜,妻子才死,瞧瞧那李秀才,竟还惦记着吃,非要买高郎君新得的大鱼。” 一说到这个,客人们就转了话题。 说是高彬爱吃鱼,尤其喜食大鱼,前几日鱼市上有鱼王出现,是一条泛金光的大鲤鱼,足足有百十斤,按照规矩,这么大的鱼不该吃,要放生的,可让高彬撞上,一眼就相中,高价购得,就让林大厨给烹制了一桌活鱼宴,请四方八邻大吃了一顿。 按照高彬的说法,放什么生,别说是鱼,它就是化身成龙,那也是照吃不误。 “李秀才却不知从何处得了消息,非要买,他一穷秀才,还想着跟人家高郎君争,不自量力!” 客人们嗤笑,方若华一行四人,只当听个热闹,他们也爱吃鱼,同样爱大鱼,只也不强求。 正等着,张龙忽然匆匆而来,压低声音道:“出事了,李秀才持械行凶,致使高彬受了点伤。” “啊?” 展昭愕然。 李秀才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瞧着斯文,高彬却是人高马大,身边还随时有小厮在,这两个人冲突,也该是李秀才吃亏。 因着高彬和李秀才刚离开不久,高彬又只是擦破点皮,不算大事。 案发地就在附近,张龙干脆把李秀才拎过来,让展昭当面问一问,最好能调解一二,若高彬不告,也就省得再走一趟开封。 这等调解纠纷的事情,他们做惯了,并不是大案小案,什么案子都要升堂问审,若真如此,恐怕包府台坐在公堂上一整天都下不来。 而且斗殴,一经官府就是大事,反而是私下和解,更便宜些。 李秀才被拎过来,神色恍惚,双目红肿,一见高彬,还恨得咬牙切齿。 高彬也是不可思议:“你还敢瞪我?” 李秀才痛呼:“杀妻之仇,不共在天,我拼去这条性命,也要让你偿命!” 高彬满头雾水:“胡说什么,我何时见过你的妻子,又怎么可能杀人?你再污蔑我,我可跟你不客气。” 李秀才却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默默垂泪,哀叹道:“金儿,都是为夫的错,没成想你竟成了这畜生的口中物,盘中餐,我连为你收尸都做不到,都是为夫无能!” 高彬:“……” 直播间一众水友:“今天是鬼故事专场!” “聊斋,鉴定完毕!” “总觉得……细思恐极!” 第八十九章 猫儿从此不食鱼 高彬懵懂无知。 白玉堂也没当回事。 可展昭和孙行知,齐刷刷冷汗淋漓,他们不由自主地想到,难不成那条大鱼,就是李秀才的妻子? 对于三观已裂,整日与妖物打交道的二人来说,很自然地这般想。 鲤鱼成精,上岸嫁人,因吵架投河,化为圆形,却被渔夫捞起,让高彬给吃了…… “客官,您的鱼!” 此时,店小二已经端来大盆,里面是嘴还微微蠕动的大鲤鱼。 白玉堂眯了眯眼,十分欢喜,一尝就道:“鲜,火候也好,该赏。” 随手戳了下展昭。 展昭拿一串铜钱赏了人家,店小二高高兴兴下去,白玉堂也满意,就着张秀的馒头,慢慢吃起来,虽说吃鱼配米饭好,可配馒头也别有滋味。 他吃得香,展昭和孙行知却是谁也不肯下筷子。 白玉堂会吃,尤其爱吃鱼头鱼脑,一筷子皮肉分离! “呕!” 孙行知还干呕了声,怕白玉堂不高兴,连忙退开,再也不肯看一眼。 方若华假装仔细想了半天,一拍手:“确实有条锦鲤丢了,听师门的师兄说,这条锦鲤从来是被当成吉祥物用,能让人心想事成,很有些道行。” 展昭:“……” 1275还在那儿炸毛:“天啊,居然连它也跑了,知道有灵的锦鲤有多贵吗?知道吗?我家主人花五百万买,愣是没人卖,人家圣德门丢了就跟没事人一样,连找都不往回找。怪不得以前听人说,圣德门门主爱吃锦鲤,门人专门养了一池子给他吃,我看八成是真的,要不然那么贵的东西,也不会没人在意。” 一撇头,1275都维持不住温文尔雅的面貌:“仇富了!” 方若华咳嗽了声:“若真是我家师门跑走的锦鲤,即便被人吃了,好歹也让我收尸,送回去安葬。” “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让凡人吃掉!” 1275呵呵两声,几乎快忍不住要翻白眼,幸好还记得自己在工作,维持住了面子。 “要真是那条锦鲤,被人吃,那只有一个可能,可怜的人让它咯掉一口牙。” 方若华放松下来,脸上却一本正经地道:“都别这副表情,毕竟是鲤鱼,锦鲤也是鲤鱼,有灵的还是鲤鱼,就是被人吃的,谁吃不是吃?” 她扭头看孙行知:“你家毛毛就好吃鱼,说不定在我师门的时候,它就没少捞锦鲤吃。” 孙行知:“……” 简直毛骨悚然! 展昭也不忍心再听下去,要是什么都不知道,可能还没太大的感觉,但他见过圣德门那些妖物,个顶个的和人一样,性情各异,而且多数都很温和,爱与人亲近。 相处久了,甚至觉得它们与人也无甚差别! 那锦鲤他虽未曾见过,可听李秀才左邻右舍所言,是个温柔缄默的姑娘,很会织锦缎,做家务活也是一把好手,既然如此,必然是能化为人形的好姑娘,看李秀才的儿子,就对它感情很深,现在知其成了他人盘中餐,就是展昭见惯了人间疾苦,也不免有一种悲悯的情感。 一念及此,展昭再看李秀才和高彬,劝和时,便不免有三分偏向。 高彬是什么人?别看和孙行知相处时和个二百五差不多,但商户人家,最擅长看人脸色,一见展昭如此,也就故作大度,口头上骂了两句就算了。 孙行知到有些奇怪,这人跟自己相处时,可没有这般欺软怕硬,就是知道自己如今做了官,他最多是没再来找麻烦,见面还是视而不见,头都不曾低一下! 想想也是,在开封府,论起名气,孙行知怎能和南侠展昭相提并论,人家是开封府包府台的左膀右臂,官居四品,陛下的贴身侍卫,能通天的大人物! 这边能通天的展昭,心中忧虑,也不知该如何劝慰李秀才,只能吓唬他,若再行凶,就真抓他问罪,他不为自己想想,也要想一想儿子才好。 李秀才愣了下,虽还是哭,到底听了进去,他儿子才六岁,离长大成人还有很长时间,再恨得厉害,都不能自私到不管不顾。 白玉堂还在吃鱼。 他吃东西时一向专心致志。 展昭和孙行知却是半点胃口也无,方若华自己说的轻松,还知道一切都是误会,但照样吃不下去,至于李秀才,简直欲哭无泪,眼见对方咬一口鱼肉,他就打个哆嗦。 几个人就这么看着白玉堂干掉了一整条鱼。 “……” 直播间水友们:“……” 大家不停地刷省略号。 “求问我家猫儿的心理阴影!”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完全看不懂!不过好帅,这是cos展昭吧,真是好帅!” “来了个新人,没事,三妹空间里挂了不少录播视频,感兴趣可以去追看一下。” 说实话,方三妹的直播间还是有点儿小众,虽然粉丝的粘性特别高,但喜欢这种风格的就是特别喜欢,觉得很是高大上,光看土豪砸钱也很好,不喜欢不感兴趣的同样不少。 这么长时间过去,连自家粉丝们都觉得,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三妹才能变成特别热门的主播了。 “咱们家三妹不卖萌,不求粉,互动还不多,人家就默默演戏,咱们默默追就很好。” 他们这帮粉丝也不知为何,心情有一点儿复杂,好像怀揣别人不知道的珍宝,既想炫耀炫耀,又不太愿意让别人也看到其中的妙处。 终于吃完,白玉堂伸了个懒腰,十分餍足,打算找个地处歇一歇觉。方若华失笑,冲其他人道:“走吧。” 展昭惊问:“去哪儿?” “去李秀才家……门口的河。”方若华轻叹。 于是就去了。 到了地方,方若华不知从哪里拎了一口锅,里面加展昭买来的油,放了许多小鱼小虾,慢慢煎。 不多时,河里就游上来一人,长发披肩,身裹薄纱,五官清秀,眼角还有些细细的纹路,有些像鱼鳞。 李秀才喜极而涕,大叫:“娘子!” 展昭:“……” 女子却不理会李秀才,只怯怯地看了方若华一眼:“我不是故意的,瓶子倒了,毛毛追我,不得不跑。” 她也委屈,红了眼睛:“好饿呢!” 被养熟了的鱼,真不怎么会自己觅食。 第九十章 鱼难养 美人狼吞虎咽吃饭,一口气把一盆子的鱼虾都吃了,还嚷嚷不够,没办法,展昭亲自出马,又下河捞鱼捞了四五次,柴火也去砍了三回,这才让美人吃吃饱喝足,打了个饱嗝。 她伸了伸懒腰,舔了下嘴唇:“哎,总算是见到正主,赶紧带我回去。”说着,就乖乖地要和方若华走。 李秀才大惊,扯了美人的袖子哭道:“娘子,你怎能离我而去?是不是还怨为夫因为你,因为你不是人……你放心,为夫绝对不嫌弃……” 美人愕然,半晌才弄明白他的意思,诧异道:“你想娶我?” 李秀才懵了懵,这话到也没错:“是该三媒六聘,抬娘子进门的。” “那可不行,你不好看,鳞片都没有,我不喜欢,再说,我离成年还有三百年,不能成亲,将来就算要成亲,也要选一个鳞片闪亮的。” 李秀才:“……” 美人一脸嫌弃:“你这人真奇怪,别人养我,只是看看罢了,就你不好伺候,又要与你说话,又要被你抱着睡,而且还不给我吃鱼肉,更是不许我下河,我鳞片都要变干枯,回去不知道要怎么保养,才能恢复。” 方若华咳嗽了声,也不看木然的李秀才,领着锦鲤赶紧回学校。 孙行知半天没反应过来:“它吃同类?” 美人翻了个白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再正常不过了。” 一行人于是返回。 李秀才猛然回神,追在后面痛呼:“千防万防,不许你靠近河边,终究防不住,还是成一空!” 方若华不免叹气:“这人到是个情种。” 一个秀才,知道妻子乃是鲤鱼精,并未声张,一切如常,恐怕还自以为很体贴,从此家中不食鱼肉,就怕妻子物伤其类,又不许它靠近河边,恐怕担心它恢复了原形,再让人看到,便不能再和他做夫妻。 展昭也叹气,看了眼鲤鱼美人,自从遇见方若华,这人间到仿佛变得鬼魅横行似的,前半生没有遇见的新鲜事,短短数月便尽数见了,可他宁愿面对的还是他熟悉的大宋朝,熟悉的江湖,熟悉的人生。 “对了,高彬遇见的鱼王,只是普通的鱼?”这么看来,高彬也是遭遇无妄之灾,白白被李秀才纠缠。 美人扬眉:“还说呢,我的储备粮他们都抢,你们人可真霸道!” 方若华连忙笑道:“我听师兄说,以前锦鲤就喜欢自己养鱼自己吃,还觉得自己最美,最好,总爱照着自己的形象选要入口的鱼,每每选好,用灵气滋养,养得皮鲜肉嫩,细细烹调,慢慢品尝……” 众人:“……” “还是瞒着五弟好些。” 展昭觉得,从此以后再也吃不下鱼,可白玉堂无鱼不欢,让他知道鱼在水里也能成精,以后到底是吃还是不吃?不过,他又觉得五弟若知,说不定会囚禁锦鲤,让它天天替自己养鱼! “哎。” 方若华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也会有这种烦恼,可最好还是尽快适应,否则有可能没过多久,她就只能吃素,不对,万一圣德门走丢的妖怪里面,多几个萝卜精,油菜精什么的,她连菜也下不了嘴。 不过,她到觉得根本无需担忧,口腹之欲,乃是人之大欲,应该没有东西能抵挡得住。 锦鲤就在学校里的莲花池安了家,她性子疏懒,在学校里到不常使用人形,只是好吃,从此之后,池子里再别想养其它的鱼,到是它自己养了好些鲤鱼,个顶个的身体肥硕,学校里猫习性的几只小妖,每每眼馋,折腾起来便是鸡飞狗跳,闹得‘驯养员’们不得安宁。 不过,到麻烦不到方若华头上,她只管盯着学生们的学业就好。 可惜,到今天为止,所有学生还满头雾水,只能使用百科提供的制式法术,修炼来的一点气,能支持他们一天使用一次,按照1275的说法,这很正常,正常的刚出生小婴儿水平。 方若华:“……” 仔细看看现在能使唤的制式法术都是什么样的,举个例子,学生们最常用的法术之一,牵制——凭空生出一五颜六色的绳索,捆住身边的小猫小狗,不让小动物远离,抓妖必用,绳索能自动寻找圣德门的妖物。 唔,要是学生们生在穷苦人家,生活困苦,用来打猎也不错。 还有群星术,点亮了会有很多颗星星浮现在半空中,特别闪烁漂亮。 主要是哄孩子用,还能照明。 浮云术,凭空造一云床,浮起半米高,适合野营睡觉,还自动生成防护罩。 签名术,显示自己的名字,年纪,还可以定制一个特有的标记符号。 比较有用的,使役术,有几十个各有擅长的现成仆从。 等等等等,多数都是这种小法术,1275也说得明白,未来制式法术包含了各个方面,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但也不可能连幼儿园的孩子都让随便用,别说幼儿园,小学也不行,总要有些限制才安全。 就本地学生们的那点儿修为,能使用这些,还是他们公司想办法作弊来的。 过了这么久,方若华心里很明白了,这回她纯粹就是过来忽悠人的,真想开宗立派,不大可能。 好在学生们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不满意,在他们看来,能使用法术已经是神仙中人,相当了不得! 不光是他们,便是那些学生的亲人一样与有荣焉。 还有前些日子招新生,陛下下旨,女学学生也能报考,就有一女子在考场上得中,失声痛哭,朝她磕头,说若不是这次招生,给了她一条生路,她这一生就要青灯古佛……凭什么只因为不小心被男人闯入,看了肩膀,不肯嫁他,就要去庵堂终老,她想活,还想好好活着,不愿意生命从此寡淡无光。 这么一想,到也很有价值,也许会有更多人因此能看到更辽阔的天地。 女子也能和男子一样,有了能力,就能走出家庭,去看看大好河山,拥有另一条路,还是得到家人祝福的一条路,绕开很多的麻烦和阻碍。 第九十一章 小嫉妒 时光如水,天越来越冷了,年节也越来越近。 陈双宜赶在年前出嫁。 陈家不是第一次嫁女儿,陈方氏也不是头一回操办婚事,不过这次到底不同,毕竟是嫡女,还是要重视起来。 十一郎特意和其他正式的学生一般,一本正经地写了请假条,报给方若华签字,连着年节放假,共休上三十天,说要替姐姐准备嫁妆。 方若华这几日改成了室内直播,窝在屋里一下也不出去,没办法,直播器提示,直播时间没有把控好,双方季节有些错位,如今现世还是秋末,可她这儿已经下起了细雪。 若真是电视剧拍摄,各种特效下,别说秋末造出个冬日,便是盛夏便成酷暑寒冬都没多大问题,奈何直播条件还是有限,限制稍稍大了点,这方面要小心在意。 “陈双宜要成亲?” 苏行扔下手里的卷宗,一下子坐直了身体,高寒也侧头看,失笑道:“你还看女频小说?” “怎么了,我不能看?”苏行哼了哼。 他口味向来杂,古典名著喜欢,世界名著也读,好的网络小说同样照吃不误。 男频的精品他爱的很,大气磅礴,读起来痛快。 女生写的小说,尤其是历史小说,他也喜欢,总觉得文笔更细腻,叙述也让人舒服。 当然,他本来没读过那本七五同人,但三妹直播到了,他当然要读一读,没想到一读就读了进去,大半夜的抱着手机不撒手,文中那被命运捉弄,又与命运抗衡的女主角,在他眼里有无数的闪光点,很是让人感动。 “哎,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有强者,才无论何时,顺境,逆境,都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苏行的工作,让他大部分时间都面临人世间的恶,时常感慨良多,看小说时,便尤其钟爱愿意与命运抗争的主角。 说话的工夫,屏幕上好些人叽叽喳喳地讨论,要给陈双宜送贺礼。 “这应该叫添妆对吧,咱们都当娘家人,就是要添妆!” 方若华:“……” 这帮人打赏自己都不积极,这么长时间了,在平台也就是个中等热度,和人家那些热门的直播间没办法相提并论,这会儿说起给女主的贺礼,到各个兴奋,也不管这婚礼在他们眼中,根本就是假的。 “嫁给王璞很好啊,我读书的时候就萌王璞来着,爱在心头口难开的木讷男,多有爱!” “晕,我们大男主还没出现呢,这就被出局,三妹,你牛!” “话说,三妹直播的这个剧情,和我们家铁妞写的开封轶事,真的有关系?” “说起剧情……过年呢,你们记得不记得有什么大事发生?我记得太子好像出事来着。”苏行掐着下巴,噼里啪啦打字,“我忘了,快看一看,太子的母妃是苗氏还是杨氏?” “书中明确说,是一宫女产子,后被苗贵妃抱养,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年关,应该没错,除夕夜之前,二十四,苗贵妃的艺兰苑失火,被藏起来的怀孕宫女差点被烧死,幸亏被人发现救出,闹出好大一场风波。” 方若华有一眼没一眼地看字幕,这边展昭正吃茶,舒舒服服地坐在暖风底下,长出了一口气:“二十四了,离除夕没几日,希望能平平安安度过去。” “二十四了?”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展昭,挑眉道,“我差点忘记,前几天孟婆姐姐约灶神搓牌九,听他说好像二十四你们皇宫里要闹一场火灾。” 展昭:“……” 二话不说,扔下茶杯就走。 方若华也不追,等他三两步出了屋门,才又道:“正东方位,艺兰苑啊!” 展昭脚步一顿,幸亏轻功够好,没摔到。 方若华等他飞得远一点儿:“……对了,似乎这一烧,要把太子给烧出来!” 展昭:“……”说吧,他轻功好,颜值高,摔也能摔出美姿仪。 陛下为太子之事,已经焦虑许久,新近又有几位嫔妃有孕,他老人家十分之期待……一念至此,展昭飞也似地消失在夜幕中。 屏幕上——“……” 水友们齐齐抹汗:“这是编剧强行剧情呢!” “三妹,你家编剧是不是跟我们展小猫有仇?” “我看编剧不止一个,也许咱们今天轮到和展昭有仇的!” “你们跑题了好吗,不要水剧情,眼下最大的戏,是我们家双宜的婚事,结婚都陪送什么,我是双宜她二姑,二姑该陪送什么?” 方若华看了一屏幕的乱七八糟,这帮人摇身一变,成了人家的七大姑八大姨,陪送东西从洗脸盆,水壶,数到车子,首饰,看得她头都大了,哭笑不得,摇了摇头,一转念,忽然想举办个活动,打开空间,里面挂上个征集陈双宜新婚贺词的标题。 她想,她能为粉丝做的很少,现在既然粉丝喜爱陈双宜,那么就顺他们的心意,由他们给那位女主角送去一份祝福,又有什么不好。 自从来到此地,她与那位表姐并无交集,但原主其实得过那位的照顾。 原主性情傲慢,又是个草包,没多少学问,在外与人交往,时常要吃亏,但每每与陈双宜一起出门,总是能得到维护。 无论陈双宜维护她,照顾她,是不是因为二人同长在陈家,长在陈方氏之手,她丢脸,陈家女跟着丢脸,可维护就是维护了,这个情,至少方若华不能不领! 当初原主还害人家差点承担杀人的罪名,担惊受怕许久,现在对方成亲,大喜的日子里,她也该给添上些喜气,也是祝福,希望她这一生圆圆满满。 粉丝们不知方若华的心思,不过看到征集活动,各个反应热烈的很,不到半个小时,方若华就接到了八万萌币的打赏。 方若华都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高兴了,说了好几次她会自己动手为陈双宜制作礼物,用到粉丝们的贺词,不必粉丝花钱,但这些人还是热情不减。 说是自己动手做,就是亲手做,离陈双宜成亲,还有将近两天时间,方若华把自己关在学校实验室,不见外客不听任何消息,把1275支使地团团转,花大价钱定制各种零件,全力以赴! 整整两天不眠不休,好多粉丝从头跟到尾,陪着她熬夜,终于紧赶慢赶地,将将把礼物完成! 方若华松了口气,随即苦笑,真没想到,她有一天会为了个不怎么熟悉的人,如此热血冲头! 其实,这应该是技术宅属性间歇发作了吧! 虽然就是当年在民国时,也没自己动手做过什么,最多给爸打个下手什么的。 第九十二章 祝福 腊月二十六 宜嫁娶 陈家出嫁的队伍还没走出长街,虽说算不上十里红妆,到也颇为丰厚的嫁妆尚在路上。 此时正是清晨,漫天红光蔽日,云彩像火烧一样。 陈双宜忽然有一点忧伤。 马上就六岁的十一郎送她上了轿子,就开始掉眼泪,怎么哄都哄不好,这般孩子气,她有些担心。 家中两个庶出的妹妹,虽说因为宋氏受宠,也跟着被爹爱屋及乌,可被宠得过分,不知道尊卑,在家还好,但到了出门的年纪,去到婆家,也不知会不会闹出事来,都是一家子姐妹,一个出事,剩下的很难不被连累。 爹爹一门心思想买个官做,不想继续当商户,可官哪里又好做了,生意上他不上心,前几日都传出陈家以次充好的传言,一个不小心,生意败落,毁了家业,那该如何是好! 还有继母,她老人家对爹爹那般不上心,对自己庶出的兄弟姐妹也不看重,可她毕竟是个女子,将来若是老了,难道真指望表姑娘给养老送终? 至于表姑娘,哪里都好,她也羡慕其潇洒肆意,却忍不住为她隐隐担忧,如此痛快的活着,自然是好,只是,可真能长长久久? 陈双宜叹了口气。 还是太急了些。 她本不用这么急着出嫁,本朝女孩子订了亲,多数会在家多留些日子,以示家中看重,女儿到了夫家不受气,奈何王璞的生母病重,撑不下去了,虽然王璞从小是养在正室膝下,可毕竟是他生母,生母亡故,他还娶妻,恐怕心里不自在,两家就商量,干脆把婚期提前。 继母一开始不大乐意,总觉得婚期这么急,有点儿冲喜的意思,她自己劝住了,既然要结亲,尽善尽美才好,早些,晚些,还不是要嫁过去! 可今天,坐在花轿里,她却忽然有了一种掉头跑回家的欲望。 在那个家里,她步步走得小心,算不上肆意,可那还是她的家,她的避风港湾。 花轿终于停下。 陈双宜努力让自己的胡思乱想平复下来。 轿帘掀开,陈双宜慢慢走下轿子,从今以后,她要在另一个家庭中生活,要重新去适应新的规则,她从来都是自信的,但这会儿,不知为什么,忽然惶恐。 “咦?” 轿子外本是吹吹打打,十分热闹,可她下轿的瞬间,竟静了静。 陈双宜略一蹙眉,还没有回神,耳边忽然传来由远及近,很是缥缈,却带着几分喜悦的声音——“恭贺陈姑娘新婚大喜!” 她轻轻抬头,放低了些扇子,远远看去,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一道彩光光团。 光团以大红色为主,还有其它颜色点缀,十分喜庆,慢慢上升,升到半空,忽然爆开,爆出无数的金花。 陈双宜一下子呆住。 周围也传来阵阵惊呼。 每一朵金花都在空中滞留,里面闪烁出无数的字迹。 “新婚大喜,百年好合!” “陈姑娘,你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 “今日共结连理,若姓王的待你不好,兄弟姐妹们会打上门去为你出气!” “永结同心,甜甜美美!” “……” 许多许多的祝福语,慢慢飘过,各种字体,都十分之美。带着笑意和喜悦的声音在半空中穿行。 陈双宜愣住,双目忽然忍不住发红,咬住嘴唇,咽下哽咽,脸上露出笑意。 她明明知道自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朋友,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她,可得到这些祝福,在大喜的日子里,她还是忍不住高兴。 方若华这才驾着车到她眼前,如此众目睽睽之下,还真有些害羞,努力镇定,慢慢把手里捧着的一大块儿水晶圆球递过去,递到她手里,让她轻轻捧着。 “希望你能喜欢。” 水晶圆球里有一艘精致的船,镂空雕刻,花纹精美,上面立着一男一女,男女都穿婚服,相携而立,亲昵又和谐。 球体轻轻转动,便光华流转,每转动一下,便有不同的色彩和字迹浮现在半空中,简直神异至极。 陈双宜很想客气几句,说这份礼物太过贵重,她受不起,可面对眼前的方若华,她却一句虚伪的话都不想说,只是一伸手,抱住她,笑道:“表妹,谢谢你。” 方若华咳嗽了声,很是不好意思,脸都有些红,还是用力回抱了一下。 她不是原主,即便是原主,对陈双宜的印象也特别不好,但她又觉得,即便是原主在这里,此时此刻,恐怕也除了拥抱和祝福,不会给这个女孩子其它东西。 陈家这场婚礼,余味悠长,很久很久以后,还有人诉说。 它虽然只是商户家一女儿的婚礼,却比公主大婚更引人注目。 后来又有很多人找上门,想要一个水晶球,可方若华再也没有送过别人,哪怕是皇帝受不住宠妃的恳求来说项,她都不曾松口。 到是成亲前,亲朋好友送祝福成了定例,众人还因此爱攀比,哪个姑娘得到的祝福更多些,便会让人羡慕,若是得到的不多,总是不够有面子。 这是后话,此时,方若华被那些追问婚礼各种细节规矩的粉丝们折腾得头痛欲裂! 她怎么知道那些细节! 别说她了,就是今天的新娘子恐怕都不清楚,只知道跟着人去做而已。 那些礼仪,真要说一遍,能把她的嗓子给说哑,说干,谁那般神经不正常,会去记那种东西! 一场婚礼,炸出不少古文化学者,方若华也不去管,爱考据就去考据,反正考据半天,也确定不了什么,最多是觉得她财大气粗,雇了十几个顾问来把关。 陈双宜就这般成亲了,没人来抢亲,没有发生任何事,女主角平平安安地嫁给了三线男配。 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方若华带着一众水友欣赏完婚礼,吃吃喝喝,结束了便去哄哭哭啼啼的十一郎。 粉丝表示小演员很敬业,居然真从早晨哭到晚上,什么时候镜头过去,他都在那儿哭。 “别忘了给人家准备保护眼睛的眼药水,否则儿童保护协会要找你麻烦的,三妹!” 方若华:“……”好烦!嘤嘤! 第九十三章 美味 转眼便是新年,即便漫天飞雪,也挡不住年节的喜庆。 铁树银花不夜天,大宋的东京,一夜鱼龙乱舞,处处歌舞升平。 大太监们骑着马飞驰。 侍卫紧随其后。 开封骄民们数着今年得赏赐的家家户户,盘算着哪一家又是步步高升,哪一家逐渐沦落。 虽然其实和他们一点儿关系也不会有,就是逐渐沦落的那些人家,照样不是清贫百姓们能比的,一时半会儿,依旧能高高在上,可看看这些人的热闹,到是一年辛苦到头后,难得的小乐趣。 不过,得了赏赐的人家里面,今年有两户比较特别,一家是粮商陈家,一家是布商方家。 两个商户而已,在东京城和权贵们挨不这边的人物,可今年陛下不光赏了菜,还赐了许多财物,因为什么,却是无人可知,也许朝中那些相公们知道,却没传到下面来。 无论如何,这两家很有可能会成为明年的新贵,陈家的家主陈青一直想谋个官,以前不得,或许马上就能如愿。 显然陈青也是这般想,不免志得意满,年上广开宴席,请了所有陈氏宗亲一起吃酒庆祝。 陈方氏也不理会,由着他去闹,自己只一心享受侄女陪伴左右的好日子。 至少每年过年的时候,方若华怎么也要陪姑母过的,不光要陪姑母,还要回方家,否则就太不合适,就算人人都知道原主是姑母养大的,可她终究还是方家的人。 方肖和夏芬两个到不至于吃这种飞醋,笑眯眯给备齐了礼物。 不光是方若华要回去过年,学生们辛苦了这么久,大年节的一样放假,方肖和夏芬也特意给备了好些年货,每一个学生一个年货大礼包,不是从宇宙商城买的,用的是方家在自己房子里的存货。 每人五十斤大米,五十斤面粉,两桶油,五十斤干果,一个年糕礼盒,一个点心礼盒,一个零食礼盒。 除此之外,因为这会儿正冷,方肖又做主一人给准备了一百块蜂窝煤,加一个半人高的小铜炉。 说起来东西不算多,可架不住现在新老学生有近五十人,加起来就是一笔大开销。 其实现在在宇宙商城买东西更合适,毕竟现世的物资购买不容易,他们在现世,有退休金在,不说穷困潦倒,可也真没多少能用的活钱,奈何宇宙商城这边,每逢过年运费贵得要命,商品大部分也是价格飞涨,早些时候没想来要存货,1275还非说送礼属个人行为,不给报销,夏芬就小心眼起来,不肯让商城占这份儿便宜! 今年天冷的邪乎,开封的炭有些不够用,别说贫寒人家,就是富贵人家都用上那些次一等的凑合。 开封府这边就免不了要忙活忙活,整理出各地庙宇,道观,收容房屋破损的百姓,各地富户捐赠的粮食药材,也要盯着用在刀刃上。 展昭皇宫和府里两头跑,累得气喘吁吁,还要应付陛下一连串莫名其妙的问题——太子当真会出生?苗贵妃会产下太子,还是那日贵妃宫中的人会产下太子? 此时宫里忙,陛下不可能亲自来找方若华,就拿他当跑腿的使唤,那是陛下,他也只能认,只是自己累得气息不平稳,一转身就闻见土地庙里传来浓郁的肉香,一点都不腻,只是香滑,再冷的天,都能从中闻出浓浓春意暖。 方若华坐在窗户口,身上围着雪白的貂裘大衣,远远望天上的烟火,手里抱着手炉,旁边还有两个宫装美女,一人奉酒,一人捧肉。 “你这会儿不是该在方家待着?” 展昭吐出口气,向来好脾气的他,语气里也不免带着一点酸味。 方若华轻轻一笑:“早退席了一会儿,家里几个土地,城隍,约好了去地府过节,今天阎王征调诸多名厨过来,给我们烧了一回菜。” 她掰着手指数了数。 “彭祖烧羹,伊尹做汤,狄牙烹肉,太和公的灸鱼,浊氏的胃脯……” 展昭大部分不怎么知道,可也还是馋的很,哼了哼,故意道:“狄牙?连自己儿子都敢烹饪的主儿,你们也不怕吃坏肚子。”相处久了,听得了妖神鬼怪的事,他惧意渐少,听方若华提起这些,也能应付几句。 “他人品不好,手艺却是与时俱进,比以前好得多,就是在十八层地狱待得久了,脑子有些木,烧出来的东西都带着陈腐味,我不大喜欢,还好,有很多菜可以挑,到用不着非吃他做的。” 方若华叹气道。 旁边屏幕里的水友们:“……”口水横流三千尺,想想吧,要真能史上名厨齐聚一堂,那该是何等美味。 抬头,看展昭和他们一样被鼓动得腹中空空,眉头微微蹙起,一时心疼的紧。 “总觉得我们御猫一碰上三妹就被欺负。” “哎,我也想过年的时候能逗逗猫,还是御猫,为什么我们往年过年,只能碰见一群极品亲戚。” 方若华挑眉一笑:“说不定我真能弄来一群鬼做的菜?不如尔等的年夜饭我请你们吃?相约半夜十二点,伊尹举汤锅,狄牙送幼子,如何?” 这话一说,竟是鬼气森森,好些水友都打了个哆嗦。 “……三妹是不是因为什么事生气呢?好像最近不是对我们爱答不理,就是老吓唬人!” 还能因为什么,因为说服不了她那位姑母,离不开开封,不是开封不好,北宋东京,最是繁华热闹,可要她羁留于此,不能看看外面的天地山川,也太浪费她宝贵的生命。 方若华想出去走走,和父母一起去欣赏各地的风光。 一生如此漫长,她想修行,还有很多很多东西要学习,要见识,只留在开封,和皇家这些人玩,未免过于无聊了。 但姑母一听她提,便连连落泪,她又不是那等狠心肠的人,实在做不到随意让一个关心爱护她的女子伤心绝望,那位姑母的身体还不大好。 正沉思间,裴振气喘吁吁地冲到展昭面前:“陛下召见,速请包府台进宫。” “这时候?” 展昭愕然,随即变色,转身便走。 方若华慢慢关了直播——大半夜的叫人,还是叫包拯,是哪里叛乱?哪里闹灾?闹灾的可能大些,后人提起北宋,多是提它的繁华,却不知道,其实两宋时期,灾难频发,即便是盛世,也不能避免。 第九十四章 飞吧 果然是闹灾。 整个淮南一地,米斗千钱,饥荒遍野。 更要命的是,为了至少在年前瞒住朝廷,当地的地方官造了孽,死了不知多少人。 那些地方上的官到是上折子请了罪,朝中颇有不少官员以其忠心为借口,劝陛下宽宥。 皇帝登时大怒,他向来体恤官员,很少杀官,这一次却是动了火气,流放了一群,死了的也不少。 包拯奉命前去赈灾,展昭随行,临走之前,方若华去送他,见他一句多余的也没问,本来不想提起,不禁叹了句:“我以为陛下可能会问问鬼神。” 展昭没说话,包拯却摇头道:“陛下不会。” 方若华就笑了,那到是省了她不少事,不只是因为这次灾荒,她和父母早就商量过,装神弄鬼有装神弄鬼的好处,可一旦装得像,麻烦就会很多,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有意无意地灌输过一条准则,神仙不理俗事。 陛下果然是聪明人,没有做出事事问鬼神的事情来,除了太子这一桩。 就是这一桩,还是方若华先说漏了嘴,才闹得那位心中发痒吧。 “人间的灾难,百姓的疾苦,在人看来,是天大的事,可对那些神仙来说,这符合万事万物的运转规律,与潮起潮落,也无多大区别,说句难听话,便是朝代更替,也与神仙无关,天助自助者的意思,还是要人来自助,在天给一线生机时,才能抓住那一线生机罢了。” 说是神仙不管人间事,但方若华是人间的土地,身在凡尘,还是包拯前脚出京,她后脚就跟着去。 这一去便是一月有余。 新年的喜庆味还没有完全消散。 陈方氏撩开车帘,向外看去,乌云遮住苍穹,细细密密的雪花随风飘零。 女使心下担忧,频频向后看去,忍不住低声道:“娘子,咱们还是回吧。” 虽然有护卫跟随,表姑娘也着人守着,但娘子何曾离过京城,如今远赴淮南,又是闹灾的地处,她们想一想心里就发寒,再想郎君的臭脸,就更害怕。 陈方氏根本没把话听在耳朵里,只一心一意想着自家侄女。 侄女大年初一离了京城,只留下一封手书,这些日子,每每有口信传来,只道都好,可她哪里放得下心。 早知道这孩子性子野了,也知道她,她如今不比以前,很不必担忧。 “哎。” 但她看着那孩子从小长大,捧在手心里还怕摔到,一日见不到,心里就想念得很,既然那孩子出了京城,她干脆也就咬咬牙追去看看。 至于陈青,谁管他! 这些年,她给陈青当继室,也自认为做得不差,反正他爱的是宋氏的美色,一年到头不来正院,就是自己走一阵,恐怕他也不在意。 再漫长的路,终也有尽头。 陈方氏几乎不知道自己这一路是怎么熬过来的,一道上担惊受怕,路遇灾民无数,一开始她犯了傻,还敢送些吃食,与那些枯瘦如柴的小民,后来被围攻了一次,要不是护卫们行动果断,出手够狠,怕是连命都要丢下,从此就再也不敢了。 好几次她都害怕地想打道回府,只是因着掉头回去也不一定安全,又担心方若华,这才硬挺着继续前行。 终于到了地方。 陈方氏四处探问,问了不知多少人,始终找不到自家小侄女的行踪,又不敢盲目乱走,只能把粮食交接给官差,自己在粥棚附近坐下,慢慢按摩腿脚。 坐了起码有一个多时辰,耳边忽然听见熟悉的声音,登时抬头看去。 不远处,方若华一只手拎着斗笠,一只手拎着一个老妇人的胳膊,拖着她走过来,走到粥棚附近,交代衙役给她装两斤粗粮,又从她手里接过那一片碎肉。 老妇人抱着粮食嚎啕大哭。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就打发她走了,蹲下身,就地挖了坑,把那碎肉埋掉。 陈方氏浑身一颤。她当然知道那是什么肉,必然是人肉的,她在街上也看到了,有人在卖人肉,人肉比粮食贱,居然有很多人买。 腹中沸腾,一阵阵犯恶心,陈方氏红着眼睛看过去,只见那个女孩儿面上有几分悲悯之情,神色严肃,低声吩咐了几句,衙役就应声去了。 她才没走几步,后面却立时补上一个衙役,两人又低声交流起来。 华儿距离自己很近很近,陈方氏看着那孩子的眼睛,却又觉得她离自己很远很远,鼻子一酸,几乎要落泪,不只是因为她没有看到自己,而是因为些别的,说不出来的东西。 “我点的人都到齐了?设计图还有没有哪里有问题?模拟试验做过几次?” 方若华是当真完全没有看到她的这位姑母。算是从民国时期养成的习惯,工作时全神贯注,不为任何外物分神。 不得不说,有过在乱世里的经历,方若华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如果她还是当年那个平平常常的失婚小妇人,也许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精彩的人生。 “学校驯养员们都在路上,三日内应该能到齐,还有一个人现在就在淮南,通知的人派出去,明天就能赶来,他身边养的小胖,一口气能吞吐三十吨土,金花赶水路走,应该更快。” 方若华吐出口气,静了半晌,转头看着公孙先生,苦笑道:“水利河工,我是外行,但朝廷有的是内行人,若有需要,尽管开口,反正现在都乱成这般,到不如趁此机会彻底整修河道,以绝后患。我们学校的学生们,都会愿意帮忙。” 陈方氏张了张嘴,没有喊她,她这一瞬间,真正有一种侄女已经离她远去的感觉。 她心爱的女孩儿,娇生惯养,纯真又有些残忍,只是个长不大,不在意别人的孩子。 她一直以为,觉醒宿慧,只是一种说法,没有切身的感受,现在才明白,死过一次的小姑娘,觉醒宿慧的小姑娘,已然不是她那个小姑娘了。 “算了,就让她飞吧。” 陈方氏叹了口气,揉搓了把脸,举目四顾,人人忙碌。 “娘子?”身边的女使担忧地看着她,忐忑不安,“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放心,我不添乱……等送来的这批粮食安排好,我就回。”陈方氏再一次回头看她家的小姑娘,神色骤然间温柔下来。 第九十五章 功德 青羊村前面新修造的河堤旁,立了一排石碑,造型独特别致,听说都是开封那边来的大家给设计好的。 村里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大粗,也觉得好看。 齐家的大妮和小囡并肩坐在草坡上,把食盒搁在一条金色大鲤鱼石雕的尾巴上。 慢慢分食盒子里的点心,你吃半块儿绿豆卷,我吃半块儿栗子糕,你吃两个虾饺,我吃一小碗玫瑰卤。 齐家的婆娘一边和媒婆聊天,一边慈爱地看过去,摇摇头叱责:“二哥,你别惯着她们两个,那么好的东西,难道还能让她们当饭吃!” 两个丫头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齐子谦也笑:“不过是些点心,以后由着她们想吃就吃,别拘着。” 这话一出口,齐子谦不禁有些骄傲,真想不到,他有一日也能说出这么痛快的话来。 齐家的婆娘也有点儿愣。 如今日子真是过得好,好极了,谁能想起三年前,他们曾经过的是什么日子。 齐家祖祖辈辈都是河工,齐阿大卖力气干活,赚一点辛苦钱,养活老爹,老娘,还有四个娃。 家里实在穷,四个娃只有两套衣服,一套新一点的,给儿子换着穿,因为儿子是男丁,时常要出门,另外一套破旧的,两个女娃娃倒换着穿。 一家人每天吃一顿半干的饭,混合了野菜,麸皮的米饭,大碗的给齐阿大和大哥,二哥,三个男人先吃饱,剩下的女人,老人,孩子再分一分。 三年五载的,闻不见半点儿肉味。 直到三年前……那一天,齐家的二小子齐子谦,听说朝廷下旨,特招什么学生,连不识字的也能去考,被人挤兑了几句,一时脑袋发热,就冲动地报名参加。 他一去就后悔了,可还是咬着牙没退缩,当时是真没想到自己也能中……可村子里唯一的秀才公没有考上,他却莫名地中了。 “那几年考试容易得多。” 只让盯着一本书看了一会儿,按照上面的图案,歪歪扭扭地描了几个字下来,就算过关。 齐子谦轻轻一笑,现在他还能想起当时自己那副蠢样儿,估计负责监考的几个同学,肯定背地里笑话他许久。 齐阿大跟村子里的人说完话,转过身就听婆娘数落闺女,皱眉叱道:“二哥如今什么身份,难道还少块儿点心给你们吃,少说些废话,别让二哥丢脸。” 他婆娘也不怕他,翻了个白眼,转头故意大声道:“二哥,你记得没,你去了之后的第一年过年,你拿了年货回来,你爹嚎啕大哭,哭得差点儿没厥过去!” 齐阿大脸一红。 齐子谦顿时失笑。 怎么会不记得! 那是他上学第一年,放假了,那一车子的年货就摆在他面前,是两位真人专门给准备的。 他盯着那些年货,浑身发热,出校门时,差点儿没同手同脚,一路上都害怕遇见劫道的,现在想想,身边带着二十几个穿着盔甲的护卫在,哪个劫道的敢下手? 他回来的时候,家乡闹灾,父母亲人们差一点就要给饿死,等他哭着把熬煮了一大锅米饭,家里人不怕烫,热气腾腾地把所有碗舔的一干二净。 大哥有一点儿力气,就跟被什么追赶一般,把所有粮食都藏到了地窖里头,生怕让旁人看见。 他拿回来的,简直不是年货,而是救命灵药,救下了自家一家人的性命。 爹愣了许久,失声痛哭,齐子谦也后悔得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他在学校吃得好,穿得暖,有钱拿,还分了宅子,怎么就没想起爹娘? 其实是一切都像在做梦,他不识字,和别的同学不一样,要先读预科班,认认真真学识字,忙得厉害,竟然连给家里去封信都没顾得上。 如今想起来,齐子谦还是愧疚难当,在他享受的时候,爹娘正饿肚子。 但很显然,父母完全没有一丝一毫要怪他的意思,想起当年,全是幸福。 “那一年,年没过完你就被叫去干活,当时好些人吓唬咱们,说要拿你们去填河,你带回来的东西,都是买命钱,娘还为此差点儿跟人家裴官人拼命,也是人家脾气好,连连说绝对保证你的安全,也没有怪娘!” 齐子谦失笑:“怪不得娘,我们学校福利待遇好的吓人,刚去学校,我也以为人家是要咱们卖命呢,当时儿都想了,人家给了这么多钱,别说买我一个,就是买十个二十也够了,立时死了都不算亏。” 他去了圣德幼学,福利待遇是真好,不光不交钱,还给发俸禄,俸禄高得很,他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家子,前半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的银子。 而且衣食住行都是朝廷出负责,逢年过节,幼学里还给发米面粮油,点心瓜果。 人家学里给的东西,都是些金贵的吃食,寻常别说吃,见也没见过。 到现在,每逢方真人给他们灌输,自己的命有多珍贵,遇见危险不要硬上的思想时,他还是想,他绝对愿意为幼学拼命! 耳边忽听小妹清脆的笑声,齐子谦扭头一看,登时睁大眼,两三步跨过去提溜起妹妹,把宝贝妹子往身后一扔,瞪着那个穿着锦衣,容色端庄秀美的美人:“金花,不许打我妹的主意……乖,一会儿给你买鱼吃。” 美人吞了口口水,瞥了他一眼,幽幽叹息,双眼眼波温柔如水,黏糊在小囡身上,充满爱怜。 她长得好,很明显,小囡喜欢她,贴着二哥的耳朵,低声道:“二哥,金花给我当嫂子吧。” 齐子谦:“……不行!” “为什么!” “物种不同怎么谈恋爱!” “啊?”小囡满头雾水。 齐子谦一把把小妹妹推给大妹妹,“去吃水果,我刚带回来的。” 两个小妹欢呼一声跑了,他才擦了把汗,一转头,又看到母亲充满暧昧的眼神,更是按住眉心恨不得跳河里一了百了。 金花冲着他笑,笑得温柔可人,齐子谦却一点都不感动,他又不是新入学的傻孩子,还会被这条食人霸王鱼那美丽的皮相诱惑。 难道不知道,越是外表美丽的妖怪,越是凶残,不够凶残的,都不敢那么美。 “肯定是孙行知家的毛毛又胡乱教她!”以前金花饭量大,但让她垂涎的好歹都是妖怪,不吃人的,结果毛毛骗她人肉好吃,偏偏她又吃不着,这些日子老对年幼的孩子们,尤其是女孩儿特别感兴趣,弄得自己疲于奔命! 第九十六章 小太子 “我刚才看过石雕,居然还敢雕我,雕也就罢了,还特别不好看,我的鳞片这般熠熠生辉,哪里是灰扑扑的……人真是特别讨厌!” 金花完全不明白驯养员的心酸,嘟嘟嘴,很是不高兴。 齐家的婆娘没听明白,却是很满意这姑娘,她儿子有出息,当然不能娶乡下女人,还是开封的女儿家长得好,又温柔贤惠,听说还是儿子的同学,那就更好了,此时听人家姑娘抱怨,眼睛一亮:“小娘子也有碑?” “有呢,在最前面。”金花笑道。 婆娘的脸上更是慈爱。 只有那几个为青羊村的新河堤做过大贡献的,才能在最前面立碑,这姑娘真是了不得! “我儿子也有!” 那年闹水患,造成大饥荒,朝廷的赈济迟迟不到,饿殍遍地,青羊村里所有老百姓差一点挨不下去,都快绝望了,朝廷竟然派来了人,以工代赈,让大家伙为自己修河堤。 这河堤一修就是三年,不只是自家村子,听说连绵不绝,穿行好几个州。 她男人也懂河工,回头还感叹,修河堤的时候,朝廷恐怕是请下来天兵天将,他干了半辈子河工,就没见过昼夜不停,像没事人一样干活的人,也没见过一夜之间就能修好的河堤。 “肯定是能移山倒海的神仙出手了,咱们东头的石头山,白天还在东面,到了晚上,居然移到西面来,不是神仙,还能是什么人做的?” 齐阿大满脸感叹,“去开封做买卖的阿安不是说,陛下下令在东京修建了土地庙,年年都亲自去拜祭,可灵验呢,说不定就是土地神怜惜百姓疾苦,出手相助。” 他言之凿凿,到像是真相信。 齐子谦眨了眨眼,没反驳说,那天动工的时候,他是监工,学校里连夜赶过来好几只水中的妖宠干的活,老百姓们只看到了一个‘快’字,觉得很神奇,却不知道为了让它们顺利干活,自己等人差点没给累死! 金花还兴致勃勃地想参与讨论,让齐子谦讪笑一声,抄起一盘子大虾给堵住嘴。 齐阿大满心想着神仙,还琢磨着以后去开封一定也要去土地庙磕头,婆娘却不怎么信这个,不过也不去反驳自家男人,远远看着河堤不远处密密麻麻的石碑,长叹道:“石碑立了足三千,咱们青羊村百年来就没这么风光过,还有二哥的。估计我们二哥,不,我们整个青羊村都能青史留名了。” 说起碑,齐阿大又想起来,转头瞪儿子,“哎,二哥也算是中了进士,其实能立进士碑,可他说什么也不在街口立,还嫌丢面子,这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哪里就丢面子了,真是傻孩子!” 千万,千万,别在说这碑的事儿了,行不行! 齐子谦觉得知道真相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满河堤的石碑,老百姓们都当是朝廷褒奖,毕竟自古以来就有立碑夸耀自己的传统。 可这些石碑,根本就是家里一个妖宠,咳咳,拉出来的……大便。 那家伙吃进去的是土,拉出来的都是石头,造河堤挺有用,偏偏当时闹肚子,拉的到处都是,实在难看的要命,全清理了又是大工程。 朝廷那边的人就出了个主意,找来几个能工巧匠,稍稍修饰了下,立下碑文,当做河堤建成的纪念。 为了凑内容,去帮忙的妖宠都随便填了个名字写上去,或是干脆简单雕琢一下,雕刻成它们的模样。 外人还无所谓,他们这些知道内情的简直……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 圣德幼学十年校庆,欢迎广大校友! 红色的招牌迎风招展。 闫露露和闫文文昏昏沉沉地醒来,偷偷凑近了车窗看过去,旁边本来面孔狰狞的青衣汉子,来到这里,都仿佛多了几分收敛和戒备。 使了个眼色,闫露露偷偷拉紧妹妹的手,一咬牙,猛地撞向车门,撞开就地一滚,挤开人群,用尽所有的力气,向那扇朱红色的大门冲去。 以前到是隐约听过这圣德幼学的大名,不过她们从没有出过门,家里人也不怎么提起外头的事,除了知道一个名字,知道里面的学生颇有脸面,便是七品小官,和外面四五品的官比,也不差到哪里去。 不光是美名,还有凶名——桐花门,阴阳界,生人莫入。 现在别说什么阴阳界,它就是十八层地狱,该闯,自己也要闯一闯。 两个人横冲直撞,什么都不理会,冲进大门一路狂奔,闫露露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逃,飞快地逃,只要不让他们抓住,逃到哪里都行。 “小心!” 展昭一只脚踩在石阶上,略略一挥袖子,拂了拂,阻住两个女孩子栽倒的势头,“两位姑娘,何事如此惊慌?” 闫露露凄惶地抬头,浑身颤抖,看到展昭这一身官服,先是一喜,随后又变了脸色,努力不让自己流露出异样,小声道:“我们……” 她脑子一团乱,胡乱道:“我们约了家人,让在里面等,让我们进去吧。” 说着,她拉着妹妹就要走,展昭哭笑不得,赶紧一把拦住,闫露露立时变了脸色,小心翼翼,充满戒备地偷看展昭,展昭很是无奈,转头看了一眼背后,一时纠结迟疑,眼见这两个姑娘更加紧张,无可奈何,只能装作没听到她们方才的话,大大方方地喊不远处的方若华过来:“方真人,这两位,你不来接待一下?” 方若华莞尔笑道:“不知展大侠觉得,今年校庆最美的姑娘是哪一个?” 展昭挑眉,扫了一眼她身上的宣传条幅,登时了然,这是为学校里的神女,鬼女们做宣传吧,还不知是和什么人在打赌,随即轻笑道:“自然是妲己,一会儿一定投妲己一票。” 方若华这才满意,过来牵着一身刺的闫露露的手:“你们想方便?随我来,那边是男卫生间……男厕所,女厕所在这边。” 闫露露愕然,一反应过来,瞬间脸上通红,羞得连抬头也不敢。 方若华今天开着直播,从刚才两个姑娘想冲入男厕所开始,就一堆人吃瓜子看戏,还继续打赌,就赌这俩姑娘有多拼,会不会真冲进去。 他们最近赌性重得很。 也有些只嚷嚷要看主播例行逗猫,当然,方若华很有节操,逗猫这种事,也不是说逗就逗的。 展昭就当没听到方若华对人家姑娘说的话,很是绅士地道:“无论是什么人,都不会敢在我们圣德幼学闹事。” 闫露露一愣,目中露出几分震动,又是庆幸,又是伤感,却只低头道谢,拉着妹妹进了旁边的女厕所。 展昭这才看方若华:“方真人去年一年都没在京城,今年还出去吗?” “姑母过完寿就走,刚刚和几个女侠约好,去泰山走一遭。”方若华笑道。 展昭不禁叹息,自己身在公门,却是很难像她这般自在,随意交谈,就见方若华叫过几个学生,吩咐下去。 刚才那两个女孩子遭遇的危险,自然有人去解决。 闫露露和闫文文从厕所里出来,展昭和方若华都已经不在,到是有两个穿着打扮和周围人差不多的女子,迎上来笑道:“你们是附近人家的姑娘吧?来,我们送你们回去。” 两个女子特意带她们绕了一圈,看了看开封府的后门,这才亲自送她们回家。 一直到看见自己的家门,两个人才有一种从噩梦中惊醒的后怕感。 闫露露一看到自家焦急万分的娘亲,扑倒在她怀里嚎啕大哭,心中惊惧。 自己和妹妹被拐走的事情,会不会传扬出去?传出去了,她们姐妹可怎么活?祖母会知道吗?若是知道,一定会打死她们! 两个人越想越害怕,闫家规矩特别严,祖母就无数次说过,女子贞洁最重,若有不贞,宁愿自己死了,也不要活着回来使闫家蒙羞。 前年大堂姐不过是无意间让一泼皮冲撞了去,愣是被祖母打了一顿,责令她出家,要不是伯娘拼死反抗,宁愿和离带着女儿走,也不愿意屈服,还不知大堂姐会怎么样,就是如今,大堂姐和伯娘还在自家庄子里待着,根本不敢回来。 娘亲抽泣,痛骂:“我要杀了她,她怎么敢!怎么敢对你们两个出手,要是你们两个回不来,让娘怎么活!” 闫露露想,就是杀了那个恶毒的女人也没有用了……她可以出家,但是妹妹不行,妹妹还小! “娘,要不是女儿们天生体质特殊,不怎么怕迷药,这次恐怕真要不好了,您说,爹为什么要让那个女人留在家里,她就算是爹的表妹,也不是咱们家的人!” 正哭喊,父亲进了门,闫露露咬住嘴唇,不再说话,偷偷看他,他的神色到是还算和缓,看见两姐妹,露出一丝愧疚,随即又有些喜悦,伸手揽住妻子,笑道:“别担心,刚才来的女先生说了,今天的事,绝不会有人知道,敢抓我们女儿的泼皮,已经让人扭送到开封府,放心,他们一句话也漏不出去。” 母亲的脸上这才恢复了些许血色。 闫举人眉眼含笑,看着女儿:“女先生说,你们都有资质,应该去考圣德幼学,爹爹已经答应了,这几天你们好好温书,下个月是考试的日子,都去试试。” 闫露露登时愣住! 娘亲愕然,略有些不安:“圣德幼学?就是这几年传言纷纷的那个,一入学就七品官?难道人家也招女孩子?” “许多年前就招,不过招的人数少,一旦招了,待遇和男子同样。” 闫举人笑道,因为听开封的同窗说,圣德幼学招生十分严格,根本不知道标准,很多才高八斗的进不去,寻常秀才举子到有不少进去的,女学生就更稀罕,他真是没敢想自家女儿也能去。 看妻子还是担忧,轻轻叹道:“我们只有这两个女儿,要是没有这个机会,我自是想着她们平平安安,嫁人生子,但是现在有另一条可以走,我必须支持她们去。” 第一次,闫举人抱住女儿,轻声道,“爹是男人,比你们女儿家更清楚,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好孩子,去吧,你们不会后悔的。” 其实,闫露露没有害怕,虽然不安,却很期待,她的妹妹也一样。 两姐妹晚上睡一个被窝,满脑子混乱,想那座圣德幼学,可想半天,唯一有印象的,居然是那一座干净得像女子闺房的厕所。 “厕所里的味可真好闻,我都不想出来了。” 闫露露呢喃,她妹妹把头埋在她的臂弯里,小声道:“姐姐,我有点害怕!” 她姐姐只是一下接一下地摸着她的后背。 很多很多年以后,闫露露和闫文文已经是正三品,兼任公主少师,出入宫廷时,连太子都能说得上话,再想起两姐妹躲在被子里评论学校的厕所,到是能会心一笑了。 此时的方若华,自然没有多关注两个女孩儿的心思,到是嘲笑了下展昭,开封府门前居然也不大安全,还有拐子横行,官差们未免无能。 展昭也不反驳,陪着方若华去了一趟土地庙,今天陛下带着太子去拜土地,土地神要是不在,只让太子拜那尊泥塑的神像,未免不大好。 方若华很不想跑一趟,“有人值班,陛下要是想让太子见见土地,我现在就捎封信,以我的面子,让值班的现现身,给太子看看也无妨。” 展昭只当听不见,方若华也只好鼓着脸过去,让爱子心切的陛下安安心。 自从当年的二月初二,太子降世,一切都如方若华所说,没有因为蝴蝶效应出现意外,皇帝就深切觉得,太子肯定能平安长大,但还是要提醒神仙们多看顾,于是每年都带着太子拜土地庙,念念不停。 “哎!” 她家的土地庙就越发变得不清净,烧香拜神的人数不胜数,烦得很。 “好在小太子可爱得很,陪他玩一会儿也无妨。” 很快接到人,方若华施施然行了个礼。 小太子扭头看看方若华,又去看泥塑的神像,满头雾水。 赵祯大笑:“儿子,土地神从座上走下来了,还不赶紧扑过去抱抱,沾沾喜气。” 方若华瞪了陛下一眼,当然是偷偷瞪,到不怕他恼,只是怕别人觉得他丧失威仪。 小孩子可比大皇帝可爱得多,方若华拉着小太子的手,陪着他说了好一会的话。 小太子悄悄道:“土地神,二郎神真的和孙悟空是好朋友吗?他们两个一起合伙忽悠佛祖?” 方若华失笑:“你也看连环画?还是去看了土地戏社的戏?” “嗯,都喜欢,都好看。”小太子一本正经地道。 “你爹也喜欢,可以问你爹去。” 小太子迟疑了下,点头:“我问爹爹,爹爹说,因为土地神信道,所以土地戏社就胡乱编排佛祖,让我随便看看,随便听听就行。” 土地神……还信道?这都什么跟什么! 方若华摇头大笑,没再说什么,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坐下给他讲已经面目全非的美猴王大战二郎神。 第九十七章 阎王宴(两章合一) 夜晚,浓云密布,天边飘起细雨,淅淅沥沥的,青石板的地面一走一出溜,连繁华的夜市也没了人烟。 王伟酒意上头,迷迷糊糊地在街上走,偶尔到能碰见几个夜行人,也幸亏这是东京开封,他也是身无长物,否则早被那些劫道的给搜刮干净,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 风有些凉,王伟越走越累,周围树影斑驳,不知不觉,连最后一点月色也不见,他打了个冷颤,背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不知怎么的,他忽然想起几个同窗说过的话。东京的夜里,单身一个人出行不安全,会有鬼魅随行。 王伟吐出口气,他从不相信世间有鬼,可是大半夜的,孤身一人在外…… 一只冰冷的手忽然搭在他的肩膀上,王伟浑身颤抖,就听后面有人笑道:“哥们儿是新生吧?怎么不穿校服?小心让纪检委员逮住扣你学分。” 王伟听不懂,迟疑了下,回过头,一回头就吓得双腿发软。 后面有一人,看起来三十几许,身上披着红色镶嵌金边的连帽斗篷,脸上带着笑,旁边蹲着一只到人肩膀那么高的金毛大狮子。 看见人,他不怕。 看见狮子,他只是有些怕。 可是,开口说话的不是人,而是那只狮子……冷汗哗啦啦地冒出来。 “今年新生有七十多个吧,听说学生会那边考虑再增加学生人数,估计到明年咱们就清闲多了。” 狮子嘀嘀咕咕。 孙行知点头:“我年底得请个假,回去看看翁翁。” 说话间,一人一狮就携着王伟向前走,王伟默念老娘交代的话,路上与鬼怪,不可害怕,需淡定从容,他努力做到。 “现在的新生真不得了,这么快就能摸到门路,寻到阎王宴,当年咱们可没这般精明。” “要不怎么说,新生的素质越来越高。” 一人一狮一边闲聊,一边溜溜达达地走,没多久,后面居然又来了十几个人,男男女女,年长的年幼的,三五成群,有的穿着和身边这位一样的衣服,有的穿着寻常,有些彼此认识,笑眯眯打招呼,也有的比较腼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大狮子不见了,一个秃顶小和尚,跟在与自己搭话的那人身边。 “到了。” 一行人终于停下,前面居然是个土地庙,王伟精神恍惚,好像看到土地庙门上两个门神走下来,和他身边的几个人寒暄了几句,还帮着开门。 里面灯火辉煌,照得庙宇亮堂堂,就在神像前面摆着一张大桌子,桌子是朱红色的圆桌,上面放着的盘子特别大,最中间已经摆放好一条大鱼,鱼有一人多长,金色的。 众人都很不客气,纷纷落座,王伟也被拉着坐下,这么多人围着桌子,竟也不显拥挤。 “开吃,都别废话。” 所有人眼睛放光,一挥手,身前就出现了碗筷盘子,筷子一伸,夹住一大块儿鱼肉。 一时间,碗筷飞舞,汁水四溢。 王伟傻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盘子一时着急,居然自己跳起来围着鱼肉转圈,他的筷子也飞过去抢那些菜,抢到了就往盘子里扔,还专门去撞别人的筷子,乒乒乓乓的。 孙行知呵了声:“谁又把这一套贪食给放出来了,说了多少回,别用它们吃饭,每次用别人都别想吃了。” 说着话,那小和尚不知从哪儿拿出来一个网兜,朝着那些飞舞的碗筷罩去,碗筷跳起来想要逃走,小和尚半天抓不住,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一只金毛大狮子。 瞬间,碗筷老老实实地停下,瑟瑟发抖,大狮子这才得意地变回和尚,动作利索,一下子就网个正着,笑眯眯地把网兜往旁边一甩,任凭那些碗筷钻来钻去,也钻不出来。 “吃吧,来,给你换套新碗。” 王伟眼前真冒出一套新碗,他木然地听话拿筷子夹菜,这回碗筷比较老实,最多就是他手抖,不小心掉落食物,人家轻轻盈盈地给接住。 菜是真好吃。 王伟醉酒,胆子比以前大得多,害怕居然渐渐小了,不知什么时候,也埋头苦吃,食物不等变成残羹冷炙,就瞬间又有新的摆上来。 酒过三巡,有人头上冒出了角,有人露出了尾巴,还有一个一不小心嘴上长出一层毛,甩了半天变不回去,特别碍事,他身边的人只好拿剪子给他剃毛。 “一贪吃就原形毕露,这出门带着你们,都不敢大白天赶路了,长点心行不行!” 王伟木然地吃法,吃饭。 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厨,才能应付这些人的胃口,对了,厨房在哪儿? 土地庙一眼看去,就这么大的地方,哪里有厨房? 他的听力极好,隐隐约约能听到屋顶的方向传来一阵阵盆盆碟碟,碗碗筷筷碰撞的声音。但是毫无人声,没有人在走动,没有人在说话,仿佛在这座土地庙,刀叉案板,碗筷锅盆,都有自己的生命,主动为客人们奉上丰盛的晚宴…… 一瞬间,王伟身上的冷汗浸透了衣衫。 许久,众人进食的速度终于慢下来。 孙行知看了看时辰,高声道:“时辰到了,下班,下班,快来吃饭。” 瞬间,桌上又恢复如初,食物冒着香气。 王伟一愣,就看到土地神像蠕动了一下,上面竟然走下来一个人,那人穿着打扮都很奇怪,袍子特别宽大,只一步,就跨越高台,到餐桌前落座。 “兄弟辛苦。” 孙行知含笑替他倒酒。 那人神色疲惫,叹气道:“这几年烧香拜佛的数不胜数,前阵子还有好些痴男怨女到此求姻缘,还有人找过来合八字,简直是连月老的活儿都要咱们干,上班就够辛苦了,回头还要去补课。 拜托,不是所有人易经都学得很好,也有学渣完全弄不明白。” 他一边说话,一边扭头看神像,长叹一声:“方小姐,就算……总之,您可不能这么压榨劳动力!” 方若华换了身衣服,见过学生们,翻了个白眼:“……你们不会偷偷懒,别那么上心!又不是我要你们整日显摆神通的!” 她还想抱怨,要不是这帮人神通广大,弄得土地神特别灵验,她也不至于还得从开封府开了一个小门回家,没少让开封府那帮精明过头的‘敲诈勒索’。 “这是职业道德好不好,我们有职业操守,再说,还有年度考评人员盯着,谁敢不尽力?”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好了,吃饭吧,我们金花养的鱼里,出了十条鱼王,够咱们好好大吃一顿。” 方若华笑了笑道。 一句话,登时没人再抱怨一句,上班很累,可是妖宠养出来的鱼,他们也舍不得常吃。 王伟迷迷糊糊地看着这女人,总觉得眼熟的很,再一抬头,只看到土地神的神像宝相庄严。 啊,是土地神! 他心里的惧怕到渐渐淡了,怕什么,这些并非妖精鬼魅,恐怕是神仙一流。 一直到吃饱喝足,离开土地庙,眨眼间,周围不知哪里来的各路神仙纷纷散去,他的酒意才退了,艰难地回到客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一夜醒来,只觉得昨晚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梦。 王伟决心把这当成奇遇,牢牢记在心里,绝对不说出去。 最近三年一度的科举正在进行中,京城人流如织,各地的举子齐聚,客栈酒肆里多填满了人,连寺庙道观也差不多拥挤得几乎再也挤不进去。 王伟家住松江府,幸亏早早就跟同乡结伴儿进了京,这才能找到住处,若是耽误了,怕是真要和人去挤那些大通铺。 今天没有读书,两个同窗叫上他,打算约出去玩一圈,好歹轻松一下。 “到了京城,当然得去见识见识,那据说到开封不能不去的土地戏社。” 戏社一票难求,他那个同窗花了高价才买到了几张高价票,还是前排座,位置很正。 一看菜单,王伟就不觉倒抽了口冷气,好家伙,这一顿饭的花费,他在家可能吃半个月也吃不完!不过,一下嘴他就知道,人家贵有贵的资本,确实好吃,让人欲罢不能。 尤其是这一道红烧鲤鱼,再普通不过的菜,这味却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吞进去。 “好吃!” 这滋味怎么那么熟悉! 王伟觉得自己可能在梦里吃过,算了,好吃就行。 三个人埋头苦吃,王伟忍不住想,一会儿问问店小二,看能不能打包,带条鱼回去犒劳犒劳大哥。 这回是他大哥陪他来科举的。 换了以前,他当然不愿意浪费这份银子,但如今不比往常,苦读十年,中了举人,如今家里景况比以前好得多,有不少人送田送地的,年年月月也能吃饱穿暖,偶尔给妹妹买两样漂亮首饰,也不像以前那般还得再三思量,现在只是偶尔奢侈一下,吃点好东西,算不上什么。 这回进京赶考,爹娘都分外重视,把家里压箱底的钱通通给他带着,就怕进了京城开销大,他向来节省,有这些很够用了。 可惜土地戏社的黄金鲤,也不是那么好买,即便是想现做现吃,那也只有最前面座位的几桌,能享用得到,至于其他人,也只能从他人陶醉的脸上,想一想那究竟是何等滋味! 王伟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颇为遗憾地看着盘子里的两片姜片,还是夹起来搁在嘴里慢慢咀嚼,在座的同窗也没笑话他,只叹道:“希望以后能常吃!” 这话说的吉利,黄金鲤只有此地有,要想吃,就要入京定居,那肯定是金榜题名,且还得身居高位。 王伟笑着摇头晃脑,拿了一盅酒,慢慢品尝。 土地戏社的酒之醇香清澈,也是他从没有见过的,“要说鱼,鲤鱼终究比不上鲈鱼,土地戏社的大厨手艺这般好,我看到应该去我们松江府,尝试做一下鲈鱼。” 两位同窗尽皆失笑,也没反驳他,王伟却忽然觉得有人在看他,回头看过去,只见东南角一张大桌上,坐着一个女子,容貌秀丽,只是气哼哼地瞪他。 王伟连忙低下头去,京城的女子们他可不敢招惹,也招惹不起。 吃完美食,欣赏了一场特别精彩的戏文,王伟和同窗们继续回去读书,可惜黄金鲤还是没买到,只能以后再找机会请大哥去吃。 王伟靠着窗户,翻出书本,沉下心读,他来得早,选了一间上房,外面就是荷花池,水波荡漾,透着凉气,让人容易静心。 风吹树叶,沙沙作响。 “喂,你说我们不如鲈鱼?” 忽有一娇俏女声响起,王伟愕然抬头,就看到一条很娇小玲珑的锦鲤,趴在窗沿上面。 王伟用力揉了揉眼睛,锦鲤还在,鳞片在阳光下一照,金光闪烁,十分美丽。 “问你话呢,口是心非的家伙,说我们不好吃,昨天晚上你一个人就吃了我家小九的鱼头,鱼肚,连骨头都舔舐干净了,哼,本来我家小九是要送给白五哥吃的,白五哥居然为了松江府的鲈鱼宴,不理会我,太过分了!” 王伟:“……” 他头发晕,身体发虚,忽然很想跳到池子里清醒清醒。 可是他没有晕过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条锦鲤嘴巴一张一合,声音又娇又柔地抱怨。 他从来不信鬼神,没想到一朝赴京赶考,居然逼得自己以后再也不敢不信这些了。 就在王伟都想到,他能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说不定就要死了的时候,就听外面有同窗惊呼:“包府台!” 他探头过去,就见开封府的包府台亲自来了,正特别和气地与学子们说话,也许是感觉到他的视线,包府台转头看了一眼,竟交代了几句,和身边一个形貌很端庄的女子一起走过来。 王伟登时紧张,也不知怎么脑袋一热,伸手抓住椅子上的外套一把把锦鲤给罩住。 “噗。” 那女子远远笑了,笑得王伟更是紧张。 两个人越走越近,王伟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才能让锦鲤不让别人发现,万一要是被当成坏妖怪除掉怎么办,听说包青天很厉害…… 还没等他想出什么,那条锦鲤一纵身,落到那女子的肩膀上:“方若华,好主人,齐子谦说不能娶我做媳妇,白五哥明明说最喜欢我们鲤鱼,可又为了鲈鱼跑了,可见也是个花心的,人家没人要了!” 王伟:“……” 方若华伸手捧着鱼,安慰她:“你成年还早,再说,不是想找个鳞片漂亮的,过几天给你介绍条龙。” 锦鲤登时就很满足地甩了甩尾巴,嗯了声。 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转头冲王伟笑道:“你能来阎王宴,就是缘分,等下个月,再去请阎王让伊尹、狄牙他们上来一次办个小宴,到时候你要有空,就再来吃。” 王伟:“……” 等送走了包府台,他抹了把汗,坐了好半天才缓过气,慢慢走到桌边,取出笔墨纸砚,挥毫泼墨,下笔如有神,画了一幅《阎王宴》。 ‘梦中’的一切,清晰可见,这是他读书学画十几年来,画的最好的一幅。 千年后 开封土地庙经历了无数次的水淹,火烧,兵祸,屹立不倒,只是陈旧了许多。 《阎王宴》在国家博物馆展出,据说很多土地庙研究人员,以此为依据,重新修复了土地神的塑像,塑像建成当日,参观者无数。 第九十八章 抠门 长夜当空,万物俱籁,刹那间斗转星移,现代都市夜空的灯火,居然也不比大宋梦一般的东京强出多少。 方若华整个人瘫软在沙发上,放空思想,任凭那几十年的光阴淡去,现世的记忆充斥脑海。 夏芬拿玫瑰精油一点点给她按摩,揉开肩膀,揉开修长的大腿,又扯了一条毯子让她去睡。 其实,她的身体并没有疲倦,可是精神上却有一种剧烈运动后,酣畅淋漓的痛快。 客厅里的座钟敲了十二下。 此时是午夜十二点。 但在返回家之前,她正在泰山顶上最后为自己的百科收纳东来的紫气。 方若华整整花了三十年的时间,贴出去好多钱购买宇宙商城的各种材料,好为人师的1275手把手指导,终于让她成功复制了一本。 现在,形象变得朴素的大百科就好好地摆放在博古架上,独占一格,傲视群雄,一架子的古董珍品,也不能和它相提并论。 坐起身来,伸了伸腰,运转灵力,一丝也无。 方若华叹了口气。 方肖失笑:“不是早就料到了,很正常!” 小时空所得的一切,都不能带回现世,但是知识可以,为了修行走过的路,绝对会留下痕迹,她是真正步入凤初境,练气入体,身轻如燕,百病不生,现在虽然依旧是肉体凡胎,可是再次修行,想来不会像第一次那么难。 方若华一伸手,大百科震动了下,却是停滞不前,并没想像以前一般,以最快的速度落到她的手里,没办法,她只好站起身自己去翻看。 所有的制式法术全部冻结,等待着主人用灵力,或者买灵石启动它们。 “哎!” 方若华愁眉苦脸,真不怎么习惯,现在茶几上扔了一堆瓜子皮,都没有特别有眼色的使役给她收拾好。 以现世这种自然环境,各类条件,她要是不花钱嗑药,或者想别的副作用很大的速成办法,恐怕能继续修行的可能性很小,最多也就是能强身健体,想额外有灵气用,那做梦还快些,至于买灵石,那是万万舍不得,一块儿灵石最起码要上万宇宙币,她家万能的大百科,在现世怕是真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博古架上吃灰。 一边胡思乱想,修长的手灵活地捏着刻刀,几个呼吸间,一个面白无须,头上却有月牙瘢痕的包拯,一个长身玉立,手持宝剑的展昭,一个面容秀美,眼神睥睨的白玉堂……就立在了桌子上。 虽然是木头的,也没有上色,可是线条极美,栩栩如生,宛如活人。 方肖戴上眼镜,看了看,笑道:“好,若华这手艺是真正练了出来。” 方若华也意外,惊喜道:“真是意外之喜,主修炼器还有这等好处,真是没学错。”她居然觉醒了心灵手巧的技能,太不容易了。 为了修行,学习炼器,几十年来走遍山河,一边画画,一边拜访那些一直被当做低人一等的匠人,求教各种手艺,她当真是吃了大苦头。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可没有这么方便的交通,不知多少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自己家乡那一亩三分地。 要是小时候能有这份毅力,她肯定也是名校光环加身,做哪一行都是状元。 可惜,要是没有一个大目标在前面吊着当胡萝卜,又有漫长的时间可以消耗,又有哪个庸人愿意放弃清闲自在,去痛苦地学习,磨炼自己? 对自己狠的,那都是人中龙凤。 一把把展昭扫到木盒里盖上,扔架子最顶端,方若华揉了揉手腕,神神秘秘地道,“还有一件大事!” 奖励啊奖励,这回属于执行任务,完成了自然要有奖励。 奖励一时还看不到,不过,茶几上面多了一张纹理精致的便签。 上面是钢笔字,简体,可能写字的人有些不熟练,字体稍显僵硬,不过,方若华也算是练了有些年头书法,可一眼看上去,那字之大气磅礴,还是远非她所及。 不光是她,在北宋这么多年,见过的术法大家不胜枚举,写的比这个好的有很多,可是字里有这份气势的,当真一个也无。 只是这字再好,好得没边了,方若华还是按着眉心叹了口气。 所谓的奖励,第一,给了她一个道具设计制作大师称号,后面有注解,从此以后,方若华双手灵活度可无限制增强,拥有短时间内精通道具设计和制作的能力。 方若华表示:完全不懂,也不知道这种能力要用来做什么! 方肖笑起来:“总会有用,而且这是圣德门的奖励,想必所谓的道具制作,和现在所说的道具,应该有些不同,最起码……你这一手雕刻技术比以前还强。” 方若华挑眉,原来如此,也是,她在北宋炼器多年,木工也学,锻造也会一些,可现在这具身体却很普通,即便她有知识,要不是得到了这类奖励,还是不可能上手便可以雕刻。 算了,虽然鸡肋了一点,好歹还有用。 至于第二个奖励,就很让方若华感到满足了,居然奖励了她一个‘清明上河园’。 也有注释,当然不可能是现在开封的那个风景区,而是一座园子,其实应该算是一个小型的北宋风情影视基地。 所有的文件,连同产权证一类,都已经好好躺在邮箱里,在别人看来,这是方若华继承下来的遗产之一,只不过,别的遗产她不能用,这一个她可以随意使用,可惜,还是不能卖的那种。 “确实很有用,但是还不如直接给我们钱!” 方若华鼓了鼓脸,圣德门给的奖励,那肯定是最高档的,看了一眼介绍,说这是影视基地可以,但也是真正的园子,里面都不是布景,而是真实北宋风格的园林建筑,所有的古董摆设,都是真的。 她用来糊弄直播粉丝,根本用不着这种规格,如果把打造园子用的钱变现,她估计能建几百个能用的基地,至于古董不见了,那很正常,谁家古董还真随便乱摆乱放。 “换成钱多好啊,建个基地,再买房子给萱萱姐结婚。” 不是方若华没出息,有这般的经历,还只想着她答应过,给萱萱姐筹钱买房,而是,萱萱姐要结婚,这就是当下最大的事! 她是真不想让萱萱姐裸婚! 第九十九章 许默 愁了一会儿,方若华就把乱七八糟的想法扔到一边,慢慢来,难道靠她自己,这点事就坐不成?至于现在,推着爸妈回屋睡觉。 这一回不用急,三个月内,只要他们自己不想,就能踏踏实实地待在现世休养生息。 一睡到天明。 方若华爬起来,吃过饭,随手拿起手机来看了两眼,扫过无数未接来电,皱了皱眉,又翻看了下短信,无语地捂住额头,连忙帮爸妈把早餐用保鲜膜包好,来不及等他们起床,留下一条微信,就拎上行李,上网定车票,去首都。 下了火车,连停都没停,一路赶到朝阳派出所,今天派出所里出乎意料地热闹,连警察们都仿佛有一点儿浮躁,交头接耳,嘀嘀咕咕。 方若华找到值班民警,笑道:“您好,我是方若华,昨晚有一位齐警官给我打过电话,很抱歉,我当时睡了,没有接到。” 那民警登时露出一脸的不敢置信,看方若华就像看什么奇怪生物,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忙朝里面叫:“齐哥,方小姐来了。” 很快,一位身穿制服,三十多岁,国字脸,看起来沉稳的警察走出,见到方若华,点点头:“你好,我是齐青,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您的朋友和您的……另一个朋友高飞高先生打架,因为您朋友一句话都不说,我们也不知道他的姓名来历,手机通讯录里还只有您一个人的电话号码……” 他的脸上也露出几分好奇。 事实上,这些年办的打架斗殴的案子多了去,争风吃醋也不是没见过,但像昨晚抓的那两位,竟然会因为一个女人打起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当时他就想,那得是个多漂亮的女人?现代的妲己,褒姒,恐怕才有这般魅力。 没想到今天一看,居然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也算平头正脸,气质不错,但就是自己这样的,也不可能为了她打架。 好吧,齐青想,爱情这东西本来就不可思议。 方若华板着脸,大踏步地走过去,都不必人家警官带路,只要看到女警们的眼神往那边瞥,许默肯定就在! 果不其然,他舒展开一双修长的大腿,靠着暖气片,满脸严肃,嘴角略有一点淤青,闭着眼睛,似乎在睡觉,但方若华还是知道,他没有睡,只是在神游天外,鬼知道他的脑子里正转悠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 高飞居然也在,只是形象更不佳,左边脸略有些肿胀,正拿着冰块热敷,一看到方若华,登时目光锋利如刀,方若华不等他开口,就道:“你在许默面前骂我了?” 一句话,高飞闭上嘴,心中也有些尴尬,虽然也算不上骂人,但背后说人长短,结果让人家知道,总是不妥,他并非那种厚脸皮的,一时间竟有些理亏。 方若华不等他回神,就皱眉道:“许默的性子闷,他待在这里不肯走也就算了,你留在派出所干什么?” 高飞一噎,登时也觉得自己脑抽!只是那会儿堵着口气,总想要许默好看! 方若华吐出口气:“行了,警察同志们调解了没有?你怎么说?想告他?那随便,你要是不想,我替你打电话给郭宇,让他来接你?” “……不用,我自己处理。” 高飞深吸了口气,乖乖跟警察过去处理。 打架斗殴,没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大部分都是调解一二,能息事宁人最好。 高飞有些身份,应付这个比较容易。 只是他一向品学兼优,现在居然因为打架进了派出所,恐怕得让他不自在一阵子。 方若华走过去,解开许默的衣领,把他的毛衣拉上去。 周围登时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 方若华:“……” 她甚至觉得那些女警看过来的目光都烫人。 有什么好看的,毛衣里面还有衬衣,又露不到肉,露到了……那就真好看了。 许默长得好,属于那种你一看就觉得那得书里,画里,虚幻世界里才存在的美男子,并不是冲击力特别强的长相,可任何审美的女人看到他,也不得不夸赞一句,真俊! 从衬衣口袋中把他的证件一一掏出来,递给齐警官:“他也是警察,在市局档案室工作,要是有什么需要,你们直接找他领导,这是他领导的电话。” 齐青:“……” 因为这家伙总是丢钱包,丢手机,丢各种东西,所以方若华交代他,所有重要证件必须贴身保存,他很听话,这习惯一保持就是许多年。 方若华抓着许默,拖着他站起来:“齐警官,他也是一时冲动,以后再不会,高飞也同意和解,我想,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批评教育一下,让我们走吧。” 高飞在对面站着,脸色复杂,到底没有反驳。 方若华拽了许默一把,他就一脸神游天外地点头。 齐青:“……” 终究也不是多大的事,一帮警察关心这件普普通通,每天都在发生的斗殴,说白了就是看两个男人长得太好,衣着打扮又有品位,不像一般人,再听高飞一开始气急,口不择言,知道这两个人还是因为女人起冲突,就更有戏剧性了。警察也是人,也有好奇心,肯定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现在好奇心得到满足,虽然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那个红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美人,这么个性的美男子许默,又是自己人,那自然更要留几分颜面。 没到中午,许默就被方若华给牵着出了派出所,直接买车票回家去。 至于高飞,起冲突的时候他还有些朋友在,只是他不好意思牵连朋友,所以进派出所的只有他一个,这会儿出来,就有人在门口接。 那些人抬头看见方若华,目光都躲躲闪闪的,显得很是不好意思。高飞的目光也落在她身上,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古怪,又看许默。 一瞬间,高飞背脊发寒,想起昨晚,许默站在阴影里,那般冷淡,连挥拳时都不疾不徐,那种感觉,似乎自己理所当然地就该被他打,甚至连自己也觉得自己就该挨揍,怕是他几个朋友都有同感,否则也不会噤若寒蝉。 顿时觉得刺骨的寒风从头顶上吹过,高飞低下头,避开许默的目光,转身而去。 第一百章 可爱 方若华没搭理他们,拉着许默走人。 两个人安安稳稳坐在火车上,方若华才盯着他,哭笑不得:“你是不是听高飞他们说什么了?有什么好介意的,谁人背后无人说,那些流言蜚语,也不是第一天存在。” 许默蹙眉,没有开口。 方若华知道他的性子,并没有多劝,不必许默开口,她也能猜出这场纠纷的原因。 高飞那帮狐朋狗友一直看不上她,觉得她高攀了自家好友,动不动就说些小话,跟长舌妇似的,她也懒得应付他们,人家不给自己脸,她也没给过对方好脸色,当初和高飞是一家子的时候,就把那一帮全当讨厌的陌生人,什么时候会在意他们的胡言乱语。 “哎,我也是糊涂。” 可不是糊涂,要不是糊涂,怎么会看不出高飞这人早就变了,一个由着朋友对自己的妻子说三道四,竟然不知道阻止的男人,怎么还能对他有所期待? 早就应该一拍两散,各自安好。 只说了一句,后面的话都没说完,许默就听懂了,认认真真地低下头来看她:“那你来做我老婆。” 方若华一愣,有那么一瞬间,她很想应下,开口说一声好。 怎么不好,那是许默,不光长相出类拔萃,智商高到令人发指,而且还绝不会去勾三搭四,他生命里的女人,只有自己一个。 可是,许默真的懂什么叫结婚吗? 他可能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要是和自己结婚,那么,他一辈子就不会再多看其他任何女人,无论那个女人有多么出色,可他万一要是也不能爱上自己,那该怎么办? 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男人,怎么舍得让他一生不识情滋味! 如果她还是以前的方若华,也许寂寞了,会不管不顾,骗许默娶自己。 但现在却没有这个必要,她的生活很精彩,没有婚姻,也不会寂寞,更不怕流言,那么,就留下一些余地。 “……金爷爷和林奶奶菜该卖完了,不如你去接他们回家。” 许默漆黑的眼睛,盯了她好半天:“……哦。” 下了火车,两个人当真去菜市场接人。 金爷爷和林奶奶是许默以前的邻居,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老两口就算是收养了许默,三个人虽然没有一起生活,但许默有什么事,例如学校开家长会之类,都是他们两位老人家出面,可以说,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方若华当年和许默过家家,谈恋爱的时候,经常去许默家帮忙,自然也就认识了这两个老邻居,不过,二老性子有些闷,沉默寡言,和方若华也算是相处了很多年,依旧不是特别熟,但都是好人。 一路很顺利,像小说里,电视剧里,通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那些狗血剧情,一件也没有发生。 呃,好像最狗血的已经发生过。 两个人去菜市场接到老人家,方若华把他们二老和许默一起领回去,至于许默是自己在家继续宅,还是老老实实去单位档案室宅,她就不打算管了。 方若华临走,许默低着头,眉宇间带了一点困惑,很随意地牵着她的手,掰来掰去,把玩不停,轻声道:“你难道还喜欢霸道总裁?可你当年明明说那都是神经病?喜欢暖男?但你不是说暖男太普通了,在小说里多是当备胎的命。” “当官的好像不错,却应酬多,麻烦多,嫁过去太累。” “……还是喜欢穿制服的?医生整天忙碌,有一个医生丈夫,跟没有区别不大,军人很帅,可嫁了之后聚少离多,也烦,一线警察危险,你要担惊受怕。” 许默眨着眼睛,盯着方若华:“你究竟想嫁一个什么样儿的男人?我穿制服不好看吗?再穿给你看看?我是文职,在档案室,不出外勤,很安全的!” 方若华:“……” 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笑! 然后她就不忍了:“哈哈哈哈哈!” 许默真可爱。 明明他是男神,那种让人遥望,伸长手也够不到的那一种,可……还是可爱。 能把她年少青春时说过的疯言疯语,一记就是这么多年,还一本正经地去思考琢磨,恐怕也只有许默了。 怪不得这小子当年不知哪里有毛病,随随便便去修了个法学专业,不接研究所的橄榄枝,到考去做了警察! 方若华再一次想,以后若是许默真得遇不见一个让他想结婚的人,自己就嫁了吧,只当幸运值高,捡了一个大便宜。 若是真成了,确实是个特别特别大的便宜,看着许默这张脸,方若华不可抑制地又想起自己青春无敌的年纪。 她初中的时候学习就比较一般,等升高中,市一中连自费都上不了,只能读二中,不过二中也很好了,她爸妈都很满意,别看二老是学霸,却从不给女儿压力,尤其是夏芬,总觉得笨一点的姑娘日子才过得轻松快活。 方若华就这么没心没肺地去上了二中。 再然后,当年衡市的中考状元,超过第二名三十分的许默,踢了一中投奔了二中。 想当年在二中,她的衣服,袜子都是许默给洗的,因为听说洗衣粉伤手,女孩子不能碰,所以她连拒绝都拒绝不了,许默非洗不可。 扣子掉了,许默给她缝。 高中三年的面包,牛奶都是许默给她买。 宿舍里专门放着矿泉水,都是许默一箱一箱给搬进来,那时候还没有电梯,她又住在六楼。 方若华叹了口气,她爸爸老嫌女儿对当年的男朋友好,整天给男朋友带饭,跟照顾大婴儿似的照顾那个人,可现在想想,真说不清楚究竟是谁在照顾谁。 记得那一年去看电影,电影剧情特别感人,女孩子早年遇人不淑,吃了很多苦,后来第二任丈夫对她极好,就是婆婆不喜欢她曾经嫁过人,有一回吵架甚至口不择言,骂女主角是个破鞋,女主角伏在丈夫怀里哭,丈夫一下一下地哄她,说自己不嫌弃,让她别担心,也别与婆婆计较。 许默当时就很困惑:“什么叫不嫌弃?娶她为妻,生命可以托付,灵魂可以托付,从此命运相连,理当共死同生,还有什么嫌弃不嫌弃?” 那会儿方若华只当许默又发痴,他这人,在她的心里,一向是个痴人。 此时再想,她忽然感动,忍不住去抱了抱许默,把脸贴在他宽厚的肩膀上:“阿默,我就这么瞎了一回眼,好冤!” 说完,留下一脸懵懂的男神,方若华打道回府,只是刚打开手机,还没叫到出租车,萱萱姐的电话就来了。 “若华,江湖救急,马上来横店,速度。” 方若华:“……” 她还没来得及细问,那边就挂了电话。 哎,去横店不容易,还得转大巴。 第一百零一章 打杂 韩萱萱从人山人海的汽车站,一眼就看到了她家小妹妹,拉起她便风风火火地直奔影视城。 “来给我打打杂。” 果然是打杂,方若华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拖进了一个小剧组,一会儿充当助理端茶倒水,一会儿充当化妆师助手帮着拎箱子,一会儿化身保洁员,老老实实扫地拖地,一会儿又成了打印员,打印一大堆文件…… “呼!” 方若华累得气喘吁吁,养尊处优了这些年……好吧,就是她还未曾养尊处优的时候,也没这么辛苦过。 萱萱姐也心疼她,到了中午,大家去吃盒饭,赶紧把她塞椅子上,摸摸头,又给她拿了瓶可乐:“喝吧。” 看她喝了可乐,又找了个大藤椅出来,让她躺下,给她掐一掐肌肉。 萱萱姐按摩的手艺不错,当年她外婆摔过一回,一年多不能动,为了给老人家按摩,专门去学过一次,没一会儿,就把方若华按得浑身舒坦,疲惫顿消。 按摩完,翻身坐起来,姐妹两个吹着电风扇说说话。 一向爽朗大方,从来没有苦过脸的萱萱姐,面上也不觉多了几分愁苦,看着周围一团乱,她叹了口气,有感而发:“拼事业可真不是人干的事,好孩子,姐再也不嫌你不知道上进了,咱就不上进,以后找个清闲工作,安安生生地过日子。” 方若华:“……” 絮絮了差不多有二十分钟,她才弄清楚,自家这位姐夫终于进了一个比较大,比较有前途的剧组,只不过说是导演助理,其实还是打杂的,但导演是赫赫有名的导演冯旭东,能跟冯导演学习的机会十分难得,她这个姐夫能有这次机会,简直跟天上掉馅饼也差不多。 可惜,姐夫余诚为人太老实,进了剧组才一周多,就被人坑了,如今被发配到眼下这个草台班子当副导演,简直倒霉至极。 萱萱姐叹了口气,无奈道:“《我家郎君是捕快》,剧本还不错,改编自网络小说,算是轻喜剧,老导演刘思成执导,投资商是‘天娱乐’,可惜,算天娱乐倒霉,钦定该剧男女主角,力捧的小鲜肉和小花带着各自的团队跳槽,公司被闹得焦头烂额,哪里还顾得上眼下这个小剧组,导演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都有心放弃这个小剧组,住院休养去……你姐夫这却是第一回自己做主,导演一部戏,如今提着一口气挑大梁,可现在是什么都缺,尤其缺人手,姐姐我只好把妹妹你给卖了,咱俩这就同甘共苦一回吧。” 方若华:“……” 嘤嘤,果然是有了男人就不要妹妹! 好在韩萱萱真不是舍得把方若华当牲口使唤的人,今天上午的忙碌,纯粹是意外,只因为剧组几个工作人员一看没前途,干脆都走了,一时措手不及才闹出这一出。 下午就缓过劲,韩萱萱再也不肯折腾方若华,押着她去化妆间,拆了一瓶新买的雅诗兰黛精华小棕瓶,帮她涂脸。 “好不容易保养得这么好,千万别晒黑了。现在没你的事,这次让你过来,主要是为了省下道具钱,需要用到的道具里面,有几幅画很特别,得定制,这是要求,拿去看看你能不能做,行了,顺便四处逛逛,横店有好几个剧组,说不定能遇见你喜欢的明星。” 方若华无语地看着萱萱姐风风火火地又不见了人影。 算了,就当是旅游。 她本来也想看看人家正经的影视城是什么模样,自家建立真正的影视城可能性不大,也不可能有人家这么完备,但为了掩盖直播内容,迟早要拥有一家影视基地的,哪怕是微小型。 “哎,三妹,是三妹吧?” 方若华正盯着河里的画舫,看周围杂乱的拍摄用具,一个个辨认,就听身后传来呼声,扭头一看,是个身着盔甲,手里提着丈二长枪的年轻人,看到她,一脸兴奋。 “嘿嘿,就知道我没看错,双眼视力都是1.5呢。” 年轻人看方若华迟疑,连忙道,“我叫孔维杰,id是‘一万年路人甲阿姨’,呃,三妹可能不知道!不过我可喜欢展昭了,一天也没落下,追着看完的……对了,你是不是到横店来取景?这回在横店直播吗?” 还真不记得,不过猜也知道,这是看她直播的粉丝,别说,方若华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活的粉丝,也有点高兴,不过不等她开口,孔维杰看见她手里一叠纸,眼睛大放光明:“有新剧本了?” 方若华:“……” 好不容易才解释清楚,她只是来帮朋友忙而已,即便如此,这人还是很高兴,他似乎对影视城的情况非常了解,拉着方若华一路走,一路介绍:“前面是《新美人鱼》的剧组,这会儿正拍摄呢,杨颖也在,想不想要她的签名照,别看她是大明星,可是挺和气的,尤其是对粉丝,特别温柔……” 话音未落,脚下一踉跄,正好和对面匆匆过来的人撞在一起。 噼里啪啦,一堆东西落了地,还有个匕首跳起,正好砸在方若华的脚上,咯嘣一下,断裂成四瓣儿。 “该死,你做什么!” 那人手里捧着一幅长卷,看到上面糊成一团的墨,欲哭无泪,半晌,恶狠狠地瞪过来,“孔维杰!” 孔维杰顿时脸上发白。 那人冷笑:“这是杨姐定制的道具,她磨了十多天,才磨得林先生给她画这一幅《寒食图》,现在让你给毁了,你可真能耐!” 孔维杰的脸色越发难看,转头低声对方若华道:“对不住,三妹你先自己转转,我去跟杨姐道歉。” 方若华眨眨眼,想了想没开口问他,需不需要自己替他画一幅。 就那幅画,构图并不复杂,修复不难,就是重新画一幅,大约二十分钟能完成。 不过,这画墨迹犹新,想必画画的人就在附近,贸然出声说要帮着画,似乎有些不妥。 想了想,方若华还是没有多言,只是把自己的号码给这个孔维杰:“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孔维杰再也没有刚才的兴奋劲,不过还是很感激,耷拉着脑袋,亦步亦趋地跟着那个挨撞的倒霉鬼一起走人。 第一百零二章 画 一路闲逛,好好把清明上河图逛了一圈,孔维杰也没打她的电话。 那边大概已经很好地解决了问题,用不着她来出这个风头。 方若华不是小说的主角,在现实中,她丝毫没有名气,也不可能有大明星求到她头上来,追着要她作画,一幅道具而已,要是不小心毁坏就没有东西代替,这影视圈子里的人也就未免太无能了些。 逛得心满意足了,方若华就回去找萱萱姐,乖乖披着萱萱姐的衣服,咬着奶茶的吸管,和道具组的人一起,对着要求挥毫泼墨。 是一个案子里面需要用到的,案子里的凶手是个疯狂画师,痴迷于作画,画的人物比真人还要美,因为希望自己画的一幅美人图,成为世间唯一,所以把美人图上的那个美人给毁容杀死,烧成了焦尸。 这幅美人图算是相当重要的道具,余诚找了好些道具师,也画不出他满意的来。 “唔,美人啊!” 方若华想了想,挥毫泼墨,画下了小倩,容貌倾城,清纯唯美,鬼气森森。 不是不想画苏妲己她们,苏妲己更妩媚,更有诱惑力,主要是小倩老在学校里逛,她见得最多,画得最好。 而且,剧本中的美人是清纯美女,和苏妲己不搭调。 余成过来看了一眼,忍不住抱着肩膀打了个哆嗦,总觉得有一丝幽幽鬼气扑面而来,偏偏还是看了第一眼,又想第二眼。 良久,旁边的摄影师也呜呼哀哉:“就算演美人的演员只是一个影子,出镜也是远景,背影,可……咱们还是找不着这么风情的背影吧。” 方若华耸耸肩:“不是说画师为了画疯魔,那画当然比人更美,要不然他去杀人做什么!” “……也是。” 余成脑子里灵感迸发,一把拽过编剧来,要小小地改一下剧本,改成这个凶手认为真实美人的存在,对画中人来说是一种侮辱,看到真人,就觉得真人和画中人一比,丑陋不堪,不配活在人间,所以杀人。 这么一改,画师多了三分癫狂,多了一分冷厉,好像更神秘,也更像一个凶手。 画完了画,方若华干脆跟着道具师一去帮着布置道具,只是她看了半天,实在是下不了手。 这布景未免太粗制滥造了些,道具也太凑合,王爷的住所,随便摆了几个颜色俗烂的花瓶,这简直没办法看! 方若华觉得这场景真是惨不忍睹! 其实也不能怪她,换了以前,她恐怕还看不出那么多,可在北宋生活了一辈子,情感抽去,记忆尤存,那是锦衣玉食的一生,衣食起居,无一不用珍品,现在再看这个,自然觉得很出戏。 韩萱萱拍了拍方若华的头:“行了,你以为你姐夫不想要好,要是不想好,我至于让你辛苦这一趟,可钱呢?钱上哪儿找?现在场地没租金,可是道具需要钱,员工要发工资,群演的钱就不是一笔小数目!想要得用的人才专家,更要出大价钱。” 方若华:“……” 韩萱萱眼睛冒火,继续数:“天娱乐不可能继续给注资,刘导演也不重视,这部剧就是拍不好,也是有客观因素,坏不掉人家的名声,你姐夫这几天都急钱急得口舌生疮了。” 方若华鼓了鼓脸:“姐,我给你省点钱如何?” 她还没去自家新得的那个清明上河园里看一眼,但想必用来给萱萱姐拍戏,绝对算得上超级奢侈豪华。 姐妹两个正说着话,孔维杰在外面探头探脑,纠结着一张脸转圈,地上的落叶都被他踩得乱七八糟,丈二长枪断成两截,一截拎在手里,另一截揣在腰间,模样古怪,周围行人游客路过都免不了侧目。 方若华有些意外,伸手招呼他过来。 孔维杰近前就很是不好意思地挠头,支支吾吾地道:“三妹,那什么,你能不能帮我画一幅寒食图……我知道三妹的画很贵,我暂时买不起,请给我宽限一个月,就一个月,我肯定能还上,我哥去法国出差去了,等他回来我先找他借……” 方若华失笑,她也知道,因为上一次的抽奖赠画之举,到弄得她的画在自家粉丝圈子里十分出名,id苏行的一个粉丝,还出了五万购买。 五万看起来不多,但正经出道的画家,一开始能卖这么多的也少。 不过,她的画又不会拿来卖,又有什么好议价的。 “你来。” 方若华一笑,正好剧组也是古代剧组,道具里面笔墨纸砚都有,“没什么好纸,不过也能凑合一用,既然背景是宋朝,又是初期,唔,一开始绘画并不受士人重视,苏轼以后才受士人推崇,算了,这里无需较真。” 她展开画纸落笔,很是轻巧简快,不多时,一片春林跃然纸上,林木劲硬而清疏,他这不怎么懂的,也要说一个好字。 “你拿去吧,看看能不能用。” 孔维杰十分欢喜,迟疑了半晌,还是没问出多少钱,却是下定决心,一定尽快筹钱,至少要筹五万。 不得不说,在粉丝眼里,偶像的东西多少钱都不能说贵! 把画送出去,方若华也没太当一回事,只是影视圈的小八卦也传得快,还不到晚上就听说孔维杰得罪了人,毁了人家的画,还随便拿了一幅乱七八糟的过去,就说要赔偿,结果被赶出剧组去,这会儿不知所踪。 韩萱萱气得火冒三丈,还怕若华伤心,只能憋住火,努力平和下来,细声细气地安慰:“那些不识货的,咱不去理会,为这个生气,不值当的。” 方若华:“……”自己的画被人批评为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当然不舒服,不高兴,只是恐怕还没有萱萱姐生气,如今这般忙碌,能抽出个五分钟气一气也就不错。 “好姐姐,咱们赶紧走吧,姐夫的网剧更要紧。” 没错,这部剧是网剧,排完后网络上播放的,也算赶时髦。 韩萱萱叹了口气,把拒绝的话又给吞了回去,怎么都是若华的一片心意,决定一会儿跟若华去看看她说的地方,但凡比这边好一点儿,她就答应把剧组拉过去拍摄! 但实际上,她没报多大希望,人家横店影视城能接待那么多的剧组,自然有其道理,这地方拥有影视剧需要的一切,不光是一个布景问题。 换了别处,找群演都是麻烦事。 第一百零三章 奢侈 方若华自己也不知道自家那园子在哪儿,不过她这园子极大,本身有工作人员在,联系方式也都整整齐齐地记录在手机里,打了个电话过去,没让那边派车来接,只发了一个手机定位,开导航过去算了。 韩萱萱一看定位,登时无语。 论起园林景观,一推苏杭二州,二来便是首都,像这么个穷乡僻壤,离衡市不过十公里的偏远小镇,难道能有什么好园子不成? 只是自家小妹如此热心,一片赤诚情义,她总不好连看都不看,就否决掉若华的心意。 人生在世,能有这样一个真心真意的挚友,已是极为难得,她这辈子,也没想着还能有第二个,既然如此,能让小姑娘高兴的事,她都是乐意去做的。 天将暮,终于到了地方。 一抬头,至少高达七八米的大门洞就在眼前,勾梁画栋,气宇不俗。 “……” 韩萱萱不是没去过杭州,不是没见过开封的清明上河园,但她发誓,即便是那座园子,那座上善门,也没有眼前的景观更令人心旷神怡。 那是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隐藏在幽谷山涧,被绿树遮挡,远处望不见,一入目,就是骤然开明,冲击力十足。 而且,人家那是国家建造的旅游区,真正的斥资巨大,眼下这一个,可是自家小妹妹能借到的园子。 “呼,我怎么不知道这里还有个清明上河园?” 她甚至不必方若华说,不用看那巨大石雕上的草书园名,也瞬间就认出这是什么地方。 “虽然肯定比不了真正的那么大,小个好几倍,唔,好像还不是完全一样,可只从外面看,看到这只鳞片爪,也看得出来造价不菲。” 方若华也觉得震撼。 在见到这座园子之前,她还觉得圣德门的奖励不贴心,很小气,可真正一见,闻见那种熟悉的味道,连空气都是北宋的空气,终于心满意足。 脑子里回想了一下介绍中的资料,方若华轻声道:“占地六十八亩,七十多个房间,十二亩的水面,十艘大古船,两艘小古船……大家进去看看吧,看看合用不合用。” 韩萱萱身边那些工作人员们都傻了眼,余成倒抽了口冷气,一个劲儿问:“当真给我们用,一个园子都给我们用?不要钱?不会弄错了吧。” 他都有点儿不敢把车开过去。 方若华眨了眨眼,还没开口,工作人员已经出来迎接,个个都是大宋汴梁的服饰,两个女子手臂上都戴着玉镯,穿着宫装,模样俏丽,笑道:“方小姐,大管家交代过了,您请随便用,若有什么需要,直接告诉我们服务人员就好。” 说着,指挥司机帮忙停车去停车场,换成观光车。 一群人都十分兴奋,叽叽喳喳地说话,摄影师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取景,宫装的少女领着众人进去,一点点介绍,随着众人的脚步前行,大家反而安静下来,面面相觑,都有些迟疑。 半晌,韩萱萱端着人家送上来的点心,摸了摸那盘子,“这是汝瓷的盘子……是不是假的,肯定是假的,只是比较真?” 说了半天,韩萱萱一捂脑袋,苦笑道:“想骗自己也骗不了,别的我看不懂,也许是高仿,可是这东西当年被老师逼着学得都想吐,怎么可能认错?” 不光是她,她两个师妹也认出来了,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浑身僵硬。 所谓纵有家财万贯,不如汝瓷一片,前几年一件天青釉的花洗,拍卖卖出了两亿多的高价! 这一件纵然可能比不上那一件,但卖个大几千万,也是没多大问题。 韩萱萱这次去给自己未婚夫帮忙,拉了一大堆自己的师兄弟,师姐妹。 她大学读考古学,拜了一个老师,是古董鉴定方面的专家,师兄弟们在这方面都有造诣,被弄到剧组,也是做道具方面的工作。 “桌子是正经的黄花梨,椅子也是……连这个灯笼都是红木的……” 这些家具值多少钱,多少钱,多少钱! 韩萱萱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计算不出,抱住自家小妹妹,“好若华,咱们赶紧走,拍戏是麻烦事,弄坏了一件,卖了咱们,咱们都赔不起。” 她这会儿算看出来了,别看这不是国家建造的那个清明上河园,这里小的多,可是一砖一瓦,用的都是真正的古砖古瓦,那种古物特有的气场,绝不是现代建筑能有的,更可怕的是,这里的用具不知道有多少真古董。 抬眼看去,很随意地铺在桌子上的桌布,是正经的缂丝,织中圣品。 就是那些不起眼的,细小的摆设,她随意弄坏一样,下半辈子就得卖身还债,还有可能还不起。 方若华哼哼哈哈,没仔细听自家萱萱姐说话,反正她一开始就看过规则,园子是奖励给她的,她能使用,只是不能卖,任何一样东西都不能卖。 既然如此,何必多想,因为今日碰到的那个小粉丝,这会儿她空间里特别热闹,一群人都在催促她开直播,琢磨了下,方若华抬头笑道:“姐,你们拍摄的时候,我能不能开直播?放心,不泄露主要剧情,还能给你们做宣传呢。” 韩萱萱:“……行。” 直接拍拍摄过程也没什么,电视剧拍摄,又不是从前到后连着拍,是要看场地安排的。 “若华,咱们走吧,你,你别坐了。” 看到自家小妹妹屁股底下那至少八十万向上的椅子,韩萱萱就有点儿晕。 “走?去哪?” 方若华完全不理解自家好友的心酸,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深青色,一尺左右的哥窑香炉。 韩萱萱看着那香炉,心里一跳一跳,有一种置身博物馆,她家好友拿着人家博物馆的藏品玩的感觉。 还没来得及拉着方若华出去,宫装的工作人员进来笑道:“晚饭准备好了,不知道各位是现在吃,还是要先安排住宿。” “先住下,虽然带的设备不多,可也挺沉的。” 方若华很淡定地道。 也怪不得她,她刚从北宋回来,像这些用具,韩萱萱看了心惊肉跳,可她随随便便用了几十年,打碎的都不知道有多少,怎么可能还会在意? 方肖一开始到喜欢收集这些东西,但收集了好些,除了有一部分封存在地下室,后来就随便用了,热情消减殆尽,再也没有一开始的兴奋。 难道真有人会珍爱自己的日常用品? 将来赏玩古董文玩,恐怕也刨除掉北宋的文物,以后若是各个朝代都走一遭,方肖就再也没精力在古董上花钱了。 一直到被安排好住宿,交了钥匙,介绍了各种隐藏在古意中,设计成古典造型的现代用品,韩萱萱还是没把要说的话说出口。 第一百零四章 无微不至 既然没说出口,人家准备得妥妥当当,连他们用的一次性毛巾都是熏过香的。 睡衣,睡帽,拖鞋,都不是那种酒店用的,虽然也是一次性,可质量好得惊人! 到了晚上,吃过丰盛的晚餐,休息一会儿,再去正经的温泉池子里泡一回,上来被拉着熏蒸按摩,赏月喝茶,一群人就说什么也不想走了。 韩萱萱一样不乐意走,谁受到这等无微不至的招待,她还能想走。 再说了,想想看,一应道具不敢说全是真古董,但是能拿在手边用的,近景拍摄的,至少看起来就像是正经的北宋时期的物件,这样拍出来的网剧,光宣传的时候就占了大便宜,只要演员不是特别差,肯定出精品。 事实上,演员置身在这样的环境里,本身就染上了北宋风月的颜色,哪怕几个新人演员,也很容易就入了戏。 一部小成本的网剧,任何可以宣传的机会都应该好好抓住。 方若华可不管,也果真把手机翻出来,准备直播,不过,一上直播间,那些刷屏的全是吐槽。 “……渣画质!” “三妹,几天不见,你可不能这么敷衍我们!” 在小时空直播,用的直播设备什么样,和如今随便拿个手机直播的画面,那怎么能比! 方若华笑眯眯当没听见。 事实上,没多久水友们就不去关注清晰不清晰的问题,眼看着他们也算看熟了的景致中出现穿着香奈儿,背着驴牌,画着猩红眼线的现代靓妹,那种感觉,真是说不出的穿越。 “在哪儿,在哪儿,这是哪儿,强烈要求去参观!” “啊啊啊,为什么他们能去,我们不能去,三妹,求抱,求罩,求收容啊啊啊!” 方若华眨眨眼,还真发了地址上去。 空间一片安静,随即炸了锅! “衡市湖镇?湖镇在哪儿?没听过,有知道的吗?” “我知道,我知道,离我家一百公里,离首都不到两百公里,求组团,有去的没有!” “……” “学生党没放假去不了!” “上班党请不下假要骂领导!” 方若华也没太当回事,这些粉丝们多数都不在附近,难道还真千里迢迢赶过来,到这么个一听就是穷乡僻壤的小地方转上一圈? “咦,这是正经的拍摄现场吧,是不是三妹家拍的那些影视剧,真出现一部能正经上映的?” “那一定是投资最大的影视剧了,看见没有,他们使用的那些家具,一点现代工艺都没有,那么地道的榫卯结构,如今用得太少了。” ………… 孔维杰眼眶发红,鼻子发酸,耷拉着脑袋,沉着脸,慢吞吞向家走去,手里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幅还没有装裱的画卷。 走到家门口,看到鞋架上多了一双皮鞋,脚下登时犹豫,半天没有掏钥匙开门。 到是屋里人听见声音,开门看了他一眼,皱眉道:“进来,站在外面像什么样!” 孔维杰缩手缩脚地进门,“哥,你不是去法国了?” “去了难道还不能回来?” 孔维杰这位大哥和他不同,身高一米九,比他高一个头,面孔刚硬俊美,压迫感十足:“说吧,又怎么?谁欺负你?” 他大哥这一问,孔维杰登时更委屈,哭哭啼啼地把今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齐崧混蛋,肯定是他捣鬼,不知道说了什么,把人家林毅气得连杨姐的面子都不给,说什么也不重新画一张出来,当天就离开剧组走人,我是好心,才去另外求了一幅画回来,这幅画多好,给剧组做道具还委屈了它呢!” “哼,说什么杨姐打定主意,要制作一部精品电影,和国外大导演学习,道具精益求精,要寻一幅正经国画大家的画作来配,现在让我毁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求一幅来……怎么就都是我的责任,明明是他走路不看路的。” “我看,他就是故意整治我,我好不容易混进杨姐的团队,就这么让他找茬赶出来,我,我都没脸见人了!” 孔维杰抽抽搭搭,翻来覆去地夸赞自己得的寒食图怎么怎么好,三妹绝对算得上大家。 他大哥全当耳旁风,并不信弟弟能拿到手的画能不错,不过,既然说他弟弟弄得他们剧组没有好的画可用,那还是一直没有下去吧。 承担了罪名,总要把这罪名落实。 勾了勾嘴角,俊美的年轻男子笑起来:“既然是电影道具,那就用电影道具,我看很好。” 这当哥哥的明显不是一般人物,那个欺负了他弟弟的齐崧,这几天一扫当初威风八面的模样,急得满头大汗,连杨颖也皱眉:“大家再想想,还有哪位画坛新锐有时间帮我们?” 众人脸色阴沉,良久才有人道:“不知道为什么,林毅,辛红,温岚,甚至今年刚打出名头的那几个,本来已经意动,却忽然改了口,不肯给我们画。” 其实找一幅寒食图再简单不过,随便去哪家道具库,就能翻出一大堆合适的,精挑细选也没问题,若是想更好,那就去买一幅也无不可,可问题是,他们为了宣传,早在半个月前就打出剧组特意邀请国内新锐国画大家,专门为这部影片作了一幅画。 第一强调大家所作,第二强调专门制作。 杨颖打造这部电影,至少有三分是为了洗刷上一部戏道具布景粗制滥造,明明是正剧,却只能把人逗笑的恶名,这回打定主意,从开拍开始,就把大制作,高成本,道具精益求精,绝不敷衍了事当卖点,拿来宣传,她也确实卖了大力气,没想到在这么一点儿小事上闹出幺蛾子来。 “哎,要不然就算了,观众都善忘,咱们淡化处理,等开播的时候谁还记得宣传里的几句话!也许没人去刨根究底,不是大事。” 杨颖有些遗憾,却还是蹙眉道:“行了,就这样吧,去画院买一张原创寒食图凑合用,不能老拖延,影像拍摄。” 拍电影可是耗费钱的活儿,一天拍不完,就多花一天的钱,而且她这回是大制作,大牌演员齐聚,各种话题不断,像道具这等小事,的确无需太介意,出一点儿小错,大家都能理解,哪部电影不出错? 只是,杨颖心里有些不安,她是香港人,在大陆根基浅,这一次居然出高价请人来画一幅画,居然都请不到一个人,若当真是意外,这些人都没空也就罢了,如果是无意中得罪了什么人,那恐怕要有麻烦。 第一百零五章 赞美 去画院买幅国画,那再是简单不过,很快拍摄就继续进行,一切顺利。 没几日,比较知名的几家网络媒体都不约而同,吹捧杨颖这一回的电影,说其制作精良,还说杨颖为了电影中几个重要道具,乘坐飞机飞遍了五湖四海,下了大工夫。 其中着重提到拍摄花絮里出现的一幅画,虽为道具,却是珍品,乃是著名的国画大师所作。 媒体给了那幅寒食图一个大特写,上面的落款印章被拍得清清楚楚。 大部分网友都不怎么懂画,国画画得究竟好还是不好,他们也分辨不大出来,就算心里觉得这幅画好像也就那么回事,算不上多漂亮,可媒体吹嘘,他们也就跟着夸赞。 到是一些懂行的看一眼,都哭笑不得,线条僵硬,基本功差也就不说了,可既然打原创的招牌,还什么专门为电影创作,那能不能不要东拼西凑? 就那幅画上的月亮,是去年艺术节上获奖作品里出现过的,还有那竹林,也似曾相识。 “哼。” 就是这帮商人害得国画一直在国际上被看低。 好多行内人摇头叹气,不过也没人多说什么,人家吹捧一下,也和别人没关系,没必要挡人财路。 杨颖看到各类新闻消息,也有点懵,真不是她自己找人宣传的,不过看网上评价不坏,想了想,到底没有特意去澄清,自然也没有专门再去拿这个话题炒热度,越关注越麻烦,只当是一心拍摄,不关注这类消息。 其实,她也不大懂国画,还存着点心思,也许自己随便找来的这幅寒食图,真的很不错,之所以不出名,只是画家低调,宣传不够的缘故。 大明星杨颖的种种心思烦恼,和方若华她们无关,这边的拍摄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差不多。 横店那边剩下的剧组工作人员也通通搬过来,虽然只是个小网剧,但也有足足八十人的工作团队,所有人驻扎在园子里,一点也不显拥挤。 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厢房内,食物精致,晚上下了工,还可以游园,或者去泡泡温泉,滋味实在很美。 这些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娱乐圈底层,往日跟得剧组多了去,哪一回不是累得眼眶乌青,有时候在荒郊野外取景,连饭都吃不下去,像现在这种高规格待遇,那是一次也没遇见过,一下子跟打了鸡血似的,工作积极性大增。 剧组拍摄开始,方若华也开启直播,自从出事以来,她还是正经第一次在现世直播,如今把自己以前的各种直播装备又给翻出,弄得一众粉丝十分无语,纷纷调侃三妹如今是怀旧呢。 最古老的粉丝们,有的是从当年还是小透明的方三妹时代跟过来的,忍不住感叹:“很长时间没看到三妹这么规规矩矩地直播了。” 方若华笑眯眯记下最活跃的几个粉丝,这回没弄抽奖,直接赠送了几样小礼物。 收到礼物的粉丝一看就双眼冒星光,简直太可爱了,是开封府众人的q版人像。 威严中透着慈爱的包青天,一本正经,实际上怎么看怎么觉得腹黑的公孙策,俊秀的展昭,傲娇的白玉堂,唔,展昭身边还围着一群猫,白玉堂和一只黑白花的小奶猫隔空对视。 每个人得到的都不全,一个个拍照片,视频挂上来显摆,勾得人心里直痒痒。 收集癖们简直不能忍,全部都想要啊! 这回苏行没得到。 他们局里最近出了几个大案子,忙得焦头烂额,直播都追得断断续续,自然够不上活跃,不过他那个损友高寒得了一个展昭的雕塑,虽然他一个男人,对展昭不感兴趣,却极喜欢三妹的雕工,挂在自己的钥匙上当了钥匙扣,非常好玩。 不光是雕像,方若华还信守承诺……咳咳,给几个闹腾得很欢的女孩子,画了几幅春宫图,当然,特别含蓄,特别唯美,用的是春秋笔法,男俊女靓,柔情蜜意。 这东西正经的不能给别人看,收到的人都藏得好好的,没暴露出来,不过,粉丝们心照不宣地上网发帖子,问一问三妹的画里面除了春日游,还有没有别的,那边就回一句,我这张是满江雪,一会儿又来一个古琴怨,琵琶泪,嫦娥思凡,巫山神女…… 她们自己嗨得不行,让看到的人满头雾水,怎么追问,那边都神神秘秘,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到让人抓心挠肝,难受的很。 方若华只管把东西送出去,心意到了便好,也不管空间里那帮粉丝把画炒到什么价去。 别看她这些小粉丝打赏起来好像比较冷静,很少有特别高的打赏出现,却真有几个不差钱的主儿,还有一个id是我不信邪的,连方若华送出去的是什么画都不知道,就开出整整十万的价码。 别看国际市场上,似乎那些名家名作们动不动就几百万几千万什么的,可实际上,国画在国际上几乎卖不上什么价,只能排在末流罢了,能被认可的也就那么几个,大部分还是画油画的,现在国内国画名家,也只是在国内圈子里出名罢了,放在国际上能享有盛誉的很少。 方若华这样胡闹般,信手而为,送给别人的礼物,居然也有人花这么大价钱要买,还真挺不可思议。 反正方肖和夏芬知道之后,都忍不住调侃了女儿几句,说她们姑娘若是找个画廊炒作一下,至少在国内肯定能小有名气,到时候一幅画有个二十万,还是能期待的。 “我们家姑娘油画画的也好,虽然没专业学过,但现在还不算晚,不如找个学校学一学,冲击冲击国际市场,到时候也成了大画家,爸妈可有面子!” 隔着手机,方若华嗤笑了声,拍清明上河园的美景给他们看,结果人家两个一点都不稀罕,笑道:“帮我跟你萱萱姐说,他们家奶油要是生了,抱一只给我,母的吧,我养闺女养惯了,养个小子怪别扭。” 方若华:“……”不知道活物能不能带走,许是可以,上回穿越的时候,客厅里的热带鱼就活得很好,而且还越活越滋润,在可怕的老爸手里都没死! 手机刚挂断,萱萱姐就笑得一脸张狂,举着平板扑过来,凑到她眼前:“瞧,是不是你画的寒食图?哼,那个什么丁,丁什么都说你画得好,看看那帮白痴还敢不敢说你画的乱七八糟!” 方若华满头雾水,凑过去一看,也有些意外,丁老虽然算是享誉国际的国画大师,但他的画作西方元素多,似乎非议不小,自己的画却是很纯粹的国画,怎么会被他夸赞? 第一百零六章 猫腻 干脆接过平板,从头到尾捋一遍,看完,方若华失笑摇头:“这里面有猫腻!” 她直播间一些相熟的粉丝们照例聚会,本来是打算组织一下到她这清明上河园参观,没想到还没来,到先显摆起各自新得的画作。 孔维杰也去了,特意拿了寒食图过去,不过这幅画没有独特的来历,一开始到没多少人关注。 唔,得了春宫的那几个小姑娘私底下偷偷摸摸聚在一块儿欣赏,没把画拿出来显摆,都是女孩子,这种东西本来只适合私下看,不适合展示。 方若华翻了翻,网上到没有提到春宫图的事。 她到不是羞涩,事实上画小黄图的不知有多少,就她画的那画,直接挂在屋子里都没有任何问题,可毕竟拿到画的是一些女粉丝,年纪还不大,想必脸皮更薄些,哪怕只算是标题党,可有‘春宫图’这三个字,就够让她们羞赧。 至于自己的寒食图会被丁老会看到,那纯粹是意外。 孔维杰这帮小粉丝聚会,正好撞上他大哥宴请文艺圈的几个朋友。 他大哥经营了几家画廊,在国外也小有名气,时常举行宴会,这日来的人里,就不乏艺术家,早就功成名就的名画家也有好几位,都是带着弟子们来的。 还有不少记者出席。 那些粉丝自然十分好奇,艺术圈离他们真是有点远,就忍不住混进去看,正好他们手里也拿着画作,便被当成某位大师的弟子,让丁老点名上前展示了一下。 阴差阳错,寒食图被拿去给丁老他们欣赏。 这些人都是正经画家,不是不懂装懂的那些人,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幅画虽说简单,似是游戏之作,但是水准相当高,这功底骗不了人。 丁老当时就乐了,大笑道:“哪个老朋友改变画风跑这儿捧弟子来了,可不能这般溺爱,孩子们还是要勤摔打才能成才。” 其他人也纷纷应是,都以为是有哪个老家伙,故意自己画了幅画,让弟子拿来出风头。 那落款异乡客,谁都不认识,不过,这画怎么看也不像是新人画的。 新人再有灵气,也不可能有这般成熟的画风。 结果丁老一追问,知道这画真不是成名画家所作,作画的人只是个女主播,很年轻,不是圈子里的,也不禁十分震惊,连连说此人若出道,国内新秀都要被她压一头。 “肯定是得了真传,应该是有师父手把手地教导出来的,学校里学出来的可能性不大。” 丁邵,丁老,可以说是当代成就相当高的华人画家,他老人家称赞一句,不敢说能送一个新人直上云霄,但也差不太多。 孔维杰他大哥也不说画画的人是谁,笑眯眯拿了平板过来,给丁老看另一幅画:“您老瞧瞧,这幅画和您手里的寒食图比,孰优孰略?” 丁老还以为又是哪位大家之作,很郑重地接过来看,结果看了一眼,嘴角抽搐,恨不得捂眼睛,白了孔维杰大哥一眼,哭笑不得:“闹什么,别乱说话,让人家异乡客知道,这辈子都跟你没完没了。” 虽然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对画作,也是一个人一个看法,有人觉得这幅形体最美,有人觉得那一幅意境最佳,但那是同一个档次的画才能相提并论,你把一个成名五十年的大家之作,拿去和小儿涂鸦比一比,还非让人家品评一下优劣,不是糟践人玩呢! 一众画家都摇头笑,数落孔维杰他大哥胡闹。 记者们也比较有兴致,能吃到美食,拿到不错的礼物,现在还出了条新闻能拿去交差,很是心满意足。 方若华在这儿看完新闻,却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事,那个孔维杰的大哥要搞事情! 别看现在似乎只是一条小新闻,也许艺术圈子里的人比较关注,普罗大众都不在乎,可是这里面藏着东西呢,之后里里外外一联系,不敢说让人家大明星伤筋动骨,至少也要丢一点儿面子。 别小瞧面子两个字,不当吃不当穿,但对杨大明星这般,想要进军内里,四处刷声望,而且打造的是才女,贵女形象的女星来说,真不算是不起眼的小事。 杨颖是什么人? 国内鼓吹她名牌大学毕业,家境优渥,有艺术修养,擅长绘画,曾拜国内名家赵琴为师学习国画…… “可别闹大了!” 方若华咕哝了句,扔下平板给萱萱姐,又去看拍戏,她到不觉得杨颖会应付不来,想必最多就是出一点小丑,现如今娱乐圈那般混乱,各种新闻层出不穷,只要不是什么吸、毒之类原则性的大错误,各种小事闹一闹,只会让明星话题度更高,还能炒热度,不至于有大问题。 也确实如此。 正如方若华料想的那般,网友们也不知怎么就扒出来,杨颖说丁老先生盛赞的新人异乡客作品,都是垃圾! 底下还有一堆杨颖的粉丝吹捧,说他们家阿颖说什么就是什么。 还有说丁老先生是哪儿冒出来的,不认识,我们阿颖说是垃圾,那就是垃圾! 可惜这种言论实在站不住脚,粉丝们也不是傻子,不知道丁老先生是谁,不是还有百度,还能搜来看看,只要看到人家的成就,就再也没办法闭着眼大放厥词。 尤其是有有心人把前因后果调查得很清楚,从请林才子作画,到画怎么被污,林才子没时间再画一幅,又有孔维杰去求画,却被侮辱赶走! 总而言之,杨颖没有错,最多是替手下背了黑锅,顺便把这一连串的寒食图都展示出来。 包括一开始林才子那一幅,虽说被毁了,可当时工作人员里有不少人拍了照片,高清的。 画作放在一起对比,高下立现,即便是不怎么懂画的普通民众,也能分辨得出,那一幅更让自己觉得愉悦,更让自己喜欢。 而且以丁老先生的威望,就是杨颖自己都不敢得罪,哪里能背这等罪名,无奈,只好召开记者会,诚恳道歉,开除掉齐崧,做出一副很惋惜,很后悔的模样,说自己错失了一幅好画,是剧组的损失,是《新美人鱼》的损失。希望孔维杰和异乡客能把大作再借给他们剧组使用,价钱不是问题! 第一百零七章 长春花 以杨颖的名望,都做到这个地步了,粉丝肯定会觉得她一点错没有,就是倒霉而已,只能怪齐崧没眼光,傲慢无礼。 就是丁老先生,也不可能真和一个女明星计较太多。 孔维杰他大哥也算勉强满意,欺负他弟弟的人是齐崧,只要这人倒霉也就是了,没必要真和人家大明星不死不休。 再说,他那蠢弟弟一心一意要进娱乐圈,当群演,打杂,为了混进圈子,那简直是什么都做了,他冷眼旁观这么久,到是看出他的决心,既然如此,那就进吧。 孔维杰还特不好意思地来问过方若华,那幅画能不能借给美人鱼的剧组用一用,方若华到不至于因为这点事情记仇,就随他去了。 一场风波,就这般化为无形。 唔,异乡客到是因此一战成名,让直播间的一众水友们挺骄傲。 别管是媒体吹嘘,还是别的原因,方若华这幅展示出来的画,炒出的价格都不低。 不光是寒食图,她那几张胡闹之作,居然也大受好评,当然,是众人私底下欣赏。 可越是神秘的东西,越会让人好奇。 有个小姑娘特别不好意思,偷偷摸摸给她留言,说是那一幅《古琴怨》,不小心让她发小看到,发小十分喜欢,开价开的七万,不过她没敢卖,到不仅仅是舍不得,纯粹是她那发小刚从外国读书回来,性子特别……活泼,要让她拿到手,肯定闹腾得众人皆知。 方若华虽然不介意,可作为粉丝,还是不愿意给自家主播添麻烦。 更主要的是,三妹送的礼物,哪能随便卖出去?她觉得这幅画留下来,以后肯定还要继续升值。 身为女孩子,她们很少看直播,这还是第一次觉得追直播追得特别值,别人追那是大笔大笔的花钱,她们追,可是竟占便宜! 对网上这些杂事,方若华没太关注,既然姐夫这边拍摄进行的顺利,她便去做自己的事情。 虽说这一次休息时间长,该做的准备,也要做起来才好。 最近还约了长春花的郑华。 长春花并不是衡市最大的非盈利的妇女儿童救助机构,但却是坚持时间最长久的,至今为止,已经有六年,六年时间听起来好像也不算长,但在衡市,任何一个援助机构,能坚持三年以上就相当不容易。 资金缺乏,人才缺乏,公信度不够,种种原因,民间组织很难发展下去。 郑华今年四十五岁,衡市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她很努力地维持长春花,可是也日益艰难了。 他们的驻地在衡市东南,濒临外环,有些偏僻,向西便是一个大型的猫狗市场,味道不是很好,空气污浊,不过,到是不难找。 方若华到的时候,郑华正和人说话。 那是个中年男人,脸庞黝黑,脸颊到是有些晕红,皮肤粗糙,手指粗大,像是常年做重体力劳动的那类,立在郑华面前,唯唯诺诺。 “……她十八岁了,本来就该给她找个婆家,那孩子不听话,只知道闹,还给你们添麻烦……” 郑华也不跟他解释,说十八岁的女孩子不能结婚,农村里别说十八岁,十六岁就嫁人的,也不是没有,更不提父母包办婚姻违法的话,这话已经不知说过多少次,只冷静地道:“如果你一定要求林冬退学,马上和别人结婚,我们只好去学校交涉,林冬的成绩很不错,考上重点大学的可能性非常大,现在又马上升高三,是关键时刻,学校方面一定会替她排除一切困难,送她去大学。” 那人登时低下头,讷讷道:“我没钱给她继续读。” 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男人才被打发走,郑华才过来和方若华说话,叹了口气,苦笑道:“这属于好解决的,女孩儿自己性子硬,愿意读书,而且她和她弟弟在同一所高中就读,在学校她读书好,人缘好,又靠着打工攒了学费,每次她父亲折腾她,她都故意把事情闹大,弄得全校皆知,她弟弟受不了风言风语,自己就去和爸爸说,不让他闹。” 方若华默然。 “你也知道,包办婚姻这种事到现在也很敏感,大部分人不认为这是犯罪,就是法律方面也是规定,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能处理,外人无法干涉,可是,无论父母怎么逼迫,儿女们能去告父母吗?光是社会舆论,谁又能受得了?” 也是,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就是方若华自己,因为爸妈把她当珍宝,她自己甚至连命都愿意给了爸妈,如果哪天看到什么新闻报道,儿女状告父母的,恐怕第一反应先是厌恶,不能理解,可是,一样米养百样人,即便总说天底下的不孝子,比狠心的父母多,可任何人也不能就此定论,舆论这种东西,有时候很可怕。 郑华对这些事见怪不怪,也没多提,就带着方若华参观,驻地是一个小院子,很破旧,房屋狭小,昏暗,但是院子,屋子,都整理得特别干净,布置也非常雅致,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了一盆花,不值钱,却显得欣欣向荣。 两只肥肥胖胖的猫趴在院墙上打盹,两只油光水滑的大金毛,蹲在墙角眯着眼睛躲懒。 “隔壁是我们长春花另外一个投资人,姓莫,叫莫林,他还开了个流浪宠物收容中心。” 怪不得隔壁有猫狗的叫声。 “我们什么都缺,缺人,缺资金,这里下半年就待不下去了,要拆迁,房东说不收我们这几个月的租金,但要马上另外找地方。” 可是衡市的房价越来越贵,尤其是年后,和首都的城际铁路开通,二十分钟一趟列车,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首都,再加上有炒房团出没,房子的租金水涨船高,简直让人崩溃。 “驻地差一点无所谓,但是人手方面,全靠志愿者不现实,我们救助的妇女多数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帮她们重新走上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府在这方面能给与的帮助和补贴都有限,至于孩子,纯粹的孤儿到好说,可以送孤儿院,但是大部分都是有父母如无父母的那类,他们遭受家暴,需要救助,可救助起来非常困难,也需要长期关注。” 第一百零八章 慈善 方若华认真翻看各种材料,也是叹气,原来如此困难,怪不得她不过是在网上联系了一下,说明想要投资,对方就这般重视,恐怕真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想了想,她郑重道:“物质上的困难,我都可以解决,请你列一张表格出来,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做什么,咱们一样一样解决它。” 郑华一笑,点点头,不过并没有太放在心上,眼前这位投资人很年轻,穿着打扮比较艰难,看得出来,家境不错,像这样的投资人,他们六年来见得多了,一开始都是满腔热情,但通通做不长久。 不过,不长久也没有关系,就是因为有无数个不长久的投资人,他们的长春花才真能长春至今。 方若华却不知人家的想法,她给自己越来越多,看得心里发慌的零花钱找了个好去处,心中高兴,打电话回去,找方肖准备运作团队。 既然想做事,哪怕她只提供资金,也应该自己拥有一个成熟的团队,不能全靠人家郑华,起码的资金流向监督总该有的,其实她使用合理化卡片开始,就有一整个团队全程为她服务,她没见,自家老爸见过几个团队高层,据说这些人隶属于宇宙咨询服务公司,被派遣过来工作,他们所谓的公司是一个庞大的组织,至于有多庞大,连他们这些工作人员都不清楚。 方若华一听名字,心里就有数,肯定是宇宙商城的公司,貌似挺正常,万用合理化卡片是宇宙商城开发的商品,一切连带服务,当然也由它来承包。 用他们的团队,其实也不是不行,相反还更安全可靠,方若华他们一家自己能找到的人手,也肯定远不及人家专门培养的,不过,她还是打算自己来做,也算是稍稍锻炼一下自己的运作能力。 方若华给长春花选择的驻地,也是她继承的‘遗产’之一,算是遗产里很不显眼的,不是写字楼,而是永恒小区的住宅楼。 是六加一的旧楼,每层全部打通,重新装潢过,简单装修。这样老旧的小区,住得多是一些退休老人,绿化很好,别看楼层不高,却是安装了电梯的,旁边就有派出所,这样的地方看起来有一种特别的安全感。 一楼还有小院子,连在一起就是大院子,还能种一些瓜果蔬菜,很是不错。 方若华看过报告,当初那位给她留下遗产的大富豪,买下这块儿地是要拆迁改建娱乐中心,但是因为这里住了些退休职工,老人们不愿意离开老邻居,有一部分合约谈不妥,富豪也心善,干脆就放弃拆迁。 当时听完这种说法,她只有一个感觉,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么能创造那么多的财富的! 来做交接工作的团队人员似乎也能理解方若华的想法,只笑道:“我们总裁在大生意上从来不糊涂,小生意上则是难得糊涂。” 方若华:“……” 原来这种大面积拆迁,居然是小生意? 人都去世了,也别背后说人是非。 郑华到对这样的驻地很是满意,不奢侈也足够使用,还很安全,只是搬迁的时候,却出了一点小麻烦,驻地收容的几个有残疾的孩子,低着头垂泪,不愿意离开。 穿着花裙子,一只左手光秃秃,没有手指的小姑娘,怀里抱着黑白花的猫,很认真,很倔强地瞪着方若华:“我答应过大花和二花,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大花和二花是隔壁流浪宠物救助中心的猫。 大花是猫妈妈,二花是它女儿,被救助的时候,大花已经生产,可是只活下来二花一个,而且有眼疾,当时莫林费了好大的力气,带着长春花的几个孩子,忙了大半个月,才把二花给治好。 如今已经一年多,孩子们把两只猫都照顾得油光水滑,感情自然深厚,现在说要走,又哪里能舍得? 还不只是大花和二花,流浪宠物救助中心,这些年救助的宠物多,能有另外主人的宠物少。 一来毕竟都是流浪猫,流浪狗,想养宠物的人家也有顾虑,又都是成年猫狗,不那么容易养熟,中心这边筛选也严格,猫猫狗狗越来越多,莫林是长春花的股东,又是邻居,长春花这边救下的小孩子们,就时常过去玩,就帮着照顾这些宠物,一来二去的,对宠物们很是舍不得。 看着几个小孩儿抹眼泪,方若华叹了口气,“一起搬如何?” 其实,还能喜欢小动物的孩子,心理健康应该没什么问题,为了孩子们好,也该一起搬过去。 郑华琢磨了下,也没有反对,这不算纵容孩子,而且莫林最近想出国去看女朋友,就因为放心不下救助中心,已经拖延了许久,现在看方若华是认真的,不嫌麻烦,也不是那种做事三分钟热度的人,就商量着把救助中心托付一下。 他自己也很不好意思,方若华却知道他做流浪宠物救助,已经有十年之久,十年来光自己贴的钱就有七十多万,却从不曾宣传自己,是个稳重又沉默寡言的人,现在愿意对自己开这个口,说明他是真相信自己,也就郑重应下。 但还是和这些小姑娘,小小子们说好,是他们要带猫猫,狗狗们走的,那么照顾这些猫狗的任务就交给他们。 “洗澡,喂食,清理猫舍,狗舍,都是很繁琐的工作,你们要是能做,就允许你们带走大花它们,你们要是做不了,就不要提这样的要求,好不好?” 小孩子们认真答应。 搬迁不难,不得不说,方若华现今的团队非常优秀,一个电话过去,住宅小区那边就改造出一个现代化的猫舍,狗舍,各类设备都准备齐全,消毒除菌也都做完,甚至连猫粮狗粮都找好专门负责的公司,门户网站也建起来,如果有人想收养猫和狗,完全可以在网站登记。 长春花也搬到新驻地安顿下来,真正住进房子,郑华忽然咋舌,她算是相信,方若华是真真正正的有钱人,而且非常,非常有钱。 第一百零九章 事业 别看这房子看起来低调,里面装修也简单,几乎没什么摆设,但里面用的每一样东西,质量都高得吓人,涂料绝对高质量,纯天然,孩子们的童装,再朴素的都是高端定制,工作人员的休息室,布置得非常温馨,随便一把椅子坐上去都特别舒服,有人拿手机查了一下——力学工程座椅,六万五! 一日三餐吃食堂,食堂的菜有专人送来,全部是绿色食品,外面买都不容易买到的那种。 员工高工资,高待遇,各种补贴拿到手软…… 郑华忐忑不安,觉得完全没必要这样,她们长春花做这项工作,是本着帮人去的,不是享受来的,可方若华其实也不知道这些,里面的布置装饰,全是人家准备好的。 一问才知,每一样家具都是自家家具厂定制,玩具,学习用品,还有衣服也一样,连地毯都是自家生产的,闹了半天,自家公司捐助自家的慈善机构。 至于员工待遇,也是按照他们团队普通待遇发放,长春花的人觉得高,可在人家看来,已经很寻常。 方若华一想,干脆也不要乱改,当然,主要还是不用她来出钱。就和郑华说,这也不算奢侈,自己吃自己用的东西,用好一点也无所谓,只要教导学生们不浪费就好。 郑华也就没多说什么了,唯有笑叹:“没想到金主自己穿百十块钱的衣服,做慈善却这么舍得,难得!” 呃,她也想华服美食,可惜,华服也有,美食也有,就是穿不出门,也吃不出门! 方若华花了足足有半个月的时间,组建了专门的团队,和大富豪留下的团队,还有长春花这边一起工作,自己也学习各项事务,她哪怕不精通,该知道的也要知道。 做慈善她不插手,那是长春花团队自己的事,但是资金流向,她肯定要审核。 这也理所当然。 只是想学会这些,恐怕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她的团队在那儿讨论问题,她只能当个摆设,到是照顾一下被收容的小宠物们还有点儿意思。 毕竟是宠物,虽然大部分都流浪了一段时间,可是依旧很可爱,有些生了皮肤病,被剃光了毛抹药,一个个的居然害羞起来,钻到狗窝里死活不肯露头,每次医生给它们上药,都要折腾出一身汗。 方若华觉得挺有意思,还从宇宙商城顺手买了它们那儿的宠物饲料,口感好,能美容,营养全面,增长智慧,反正商城里吹得样样好。 别说,给猫猫狗狗们吃了几天,作用真有点儿明显,收容的两只十多年,准备给养老送终的狗狗吃了狗粮之后,竟然脱掉那一层老毛,又长出一层新毛。 两只狗都是金毛串串,长得和土狗有点儿像,没成想到了老,居然养了一身金灿灿,明艳艳的毛,还变得十分机灵,到显得比其它狗要稳重聪慧。 中心里几个饲养员,喜欢这些小东西喜欢的不行,都舍不得让它们被领养了。 莫林的这家救助中心,既然是救助,自然也是要让人收养,官网那边有专职的小网编,拍了许多宠物照片,还一个个给编写一些心灵鸡汤一样的小故事,吸引人们来领养。 以前中心一年几乎都碰不见几个领养的,如今一拍视频,宠物们个个机灵漂亮,还特别萌,就是那些正经卖的宠物,恐怕也没有它们可爱,登时吸引来好多人过来领养,甚至还有不少外地人开着车千里迢迢而来。 别看如今弃养宠物,导致小宠物在街头流浪的事件不断增多,可是想养宠物的人也一抓一大把,要不是这类救助中心对于领养人的要求挺多,还要对方接受定期回访什么的,恐怕也就没那么难办下去。 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方若华这慈善事业第一枪,就算是正式打响了。 韩萱萱和她未婚夫的网剧也拍得还算顺利,因为剧本改编自网络小说,自带粉丝,到也有一些书粉很关注。 原著小说就是一篇很可爱的小萌文,并不严谨,却带着几分戏谑搞笑,吸引到的年轻人不少,网剧的主要目标人群本来也是青少年,一时间自发宣传得挺热闹,暂时来说,前景很不错。 不过,书粉一多,很自然就有一些担忧的言论出现,什么担心毁原著,粗制滥造,再一听成本不高,粉丝们更加不安。 方若华闲来无事也看看微、博什么的,偶尔也看到几个粉丝唉声叹气,总之,不大看好的声音挺高的,就是那些力挺的粉丝,同样不觉得这部剧能有多高端。 第一没有明星小鲜肉加盟,第二投资公司还遭遇各种倒霉事故,要不是导演还能加点儿分,恐怕唱衰的人更多。 不过,剧组这边到一点儿也没受影响,剧组工作人员热情高涨。参加了几个网络综艺节目,还拍摄了不少花絮在网上传播,又紧急剪出来一些片花啊,预告之类,勤奋得很。 夏雨桐就是《我的夫君是捕快》的忠实书迷,从小说连载开始,追到小说结束,一章不落,打赏,长评,就没有断绝过,后来出版也买了两套精装版,一套自己看,一套送朋友。 这次发现自己喜欢的书本拍成网剧,自然是有一点期待,可心里其实也很抵制,别管是期待还是抵制,反正总忍不住要时不时上网搜一搜消息。 可惜大部分消息,都不是好消息,什么投资商有撤资倾向,剧组资金不足,什么演员更换等等。 哎! 今天一开电脑,照例看看官网微、博,一看,居然冒出来好几个花絮和预告,登时眼睛一亮,又忍不住有些紧张,点开,先拉上去看下面的评论。 “……” “……是谁说剧组没资金的?” “不是说只有五百万预算?” “说预算低的过来看一看,这还叫预算低,我家大《盗墓》是不是要全剧组一起去自杀?” 夏雨桐看得满头雾水,眨眨眼,连忙迫不及待地点开视频…… “呼!” 盯着预计寒假播出那几个字,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为什么寒假还不到来? 第一百一十章 粉丝 青山碧水,红砖绿瓦,天青色的元宝炉,香烟袅袅,细碎的纹片闪闪发亮。 布景绝佳,服装一流,完全不是寻常影视剧里那种粗制滥造的道具,隔着普通的电脑屏幕,那种古韵也让人心动,有一种纪录片的细腻感。 也许是期待太低,所以才显得这部网剧如此与众不同。 所有的视频看了好几遍,夏雨桐期待寒假,刚伸了个懒腰想去上课,同宿舍的林雯就扑过来惊道:“快看看……老古董疯了吧?” 夏雨桐扬眉看过去,就见林雯手机里有人发了条朋友圈,说是约着一起去《我的夫君是捕快》剧组。 她登时也来了兴致,仔细看了看才知道,原来有人在直播,顺着链接点进去,果然有这么个直播间,要去的到不都是书粉,有好多都是为了这个直播想去。 林雯口中的老古董也给点了赞,还问什么时候出发,他也要去。 “……” 看到这条消息,夏雨桐登时给吓了一跳,“被盗号了?” 所谓老古董,是他们系的老教授,教古代文学的,性子到是很开朗,因为平时喜欢收藏古董,又爱在课堂上吹嘘他和古董的故事,于是学生们就给取了这么个外号。 但他再活泼外向,那也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先生,像这类小萌文,哪里是他会看的?还专门请假去探班,跟学生们一起胡闹。 夏雨桐想到什么,又打开视频,然后就看到老古董惯用的头像出现在评论区。 他写评论也给上课一个调调,一看就知道是真人,品评了一番布景摆设,古董家具,反正言外之意,说剧组里用的道具,他看不出假。 那些跟着评论的人到没觉得有什么,最多就是说明剧组这边道具做得好,几可乱真,但是夏雨桐他们心里有数,虽然他们这帮学生话里话外总嘲笑老古董,但对他在鉴定古董方面的造诣,还是相当信任,能让他说一句看不出假……夏雨桐相信,剧组那边在道具方面绝对是下了大工夫! 方若华接到萱萱姐电话,知道外面来了好多粉丝,说要探班的时候,已经回到清明上河园,正坐在凉亭里画画,底下就是剧组的拍摄场地,登高望远,一览无余。 “……咱们这又不是摄影棚,是私人的园子,让人进来随便参观,真的合适吗?” 韩萱萱皱眉,心中忐忑。 可是粉丝千里迢迢而来,要是不让人进入,好像更不合适,“也不知道是谁泄露了我们的拍摄地点!” 方若华听着自家发小气急败坏的声音,讪讪一笑,连忙道:“无妨,无妨,招待粉丝们,那也是宣传需要,我跟园子主人说过,把这些粉丝当正经客人招待几天。” 韩萱萱这才放下心,她着急,也不过是因为这回拍摄用的是人家的私人地盘,连张合同都没有,一切都是借的,乱做主张着实不妥。 她现在对自家小妹妹忽然冒出来的土豪朋友,可是相当感激,不说别的,就是那些特意借给剧组使用的服装首饰,就相当了不得。 服装分毫不错,虽说有些为了美观需要,做过一些细小的改良,但这些改动只会让服装变得更美,而不会给人这是戏服的虚假感。 至于首饰……还是别想了,再想下去,他们都不敢继续拍戏,这玩意弄丢个几件儿……呼,连想也不要去想! 不管怎么说,一群粉丝被服务人员好好地安顿在客房里,任凭他们在园中游览。 真正看到这座园子,住进这里的客房,粉丝们瞠目结舌之余,到也安静了许多,举手投足间不免束手束脚。 不过,粉丝里面夹杂的几个明显画风不对,有头发花白的老头,有一脸严肃的学者,这几个一进房间,满眼放光,还有一个整个人都趴在桌子上,恨不得去舔桌面。 还有一个抱着食盒,食盒里的点心盘子,和得了帕金森似的,浑身发抖,还哀嚎:“暴殄天物,还有那些瓷器,就是在宋朝也属于珍品,贵人们才能用的,以为随便一个路人都能用不成!” “一群买椟还珠的神经病!你管人家,人家乐意!” 其他人可不管这帮有病的,吃饱喝足就追着演员跑,没一会儿听说有温泉,可以随意去玩,立时扔下一切飞奔而去。 方若华连忙在空间里挂了条消息,大意就是拍摄基地人手有限,实在不能接待太多游客,从现在开始停止招待,下次可以招待的时间另行通知。 空间里登时哀鸿遍野。 “呜呜呜,我就犹豫了一下,没跟那帮小学生们去!” “上班党真是太惨了,要给孩子赚奶粉钱,再想去也去不成啊啊啊!” “只能舔屏幕过过瘾了!” “……” 虽说吵吵嚷嚷的不少,不过,到没多少人抱怨,方若华直播间里的粉丝,还是理智粉比较多。 想也知道,人家好好的私家园林不可能接待太多人,真要随意开放,任凭外人进出,那园子里得需要多少工作人员?光是保镖,保安估计就能让个亿万富翁破产。 再说,一看就知道里面安置了许多价值高昂的摆件,不说丢失,损坏几个也够受的! 只不过,几个已经在园子里的粉丝各种显摆,有的坐在宽宽大大,舒舒服服的实木长椅上,手中托着精巧可爱,以前只能在直播里过眼瘾的漂亮点心,还有人穿着古装,带着玳瑁的假指甲,装模作样地坐在古琴前面,一副古代仕女的模样…… 一时间吸引了无数羡慕嫉妒恨! 还有一张,拍的是蔚蓝的天空,还有游走在竹林深处的几只丹顶鹤——泡温泉中。 “哎,以前只知道三妹壕,但是看三妹不拍戏的时候,穿着打扮,吃的用的,和咱们也没大差别,现在才明白了,人家是真土豪!” 方若华一边画画,一边看空间里的粉丝逗趣,也有些想笑,琢磨了下,以后可以定期举行个活动,就在清明上河园里,包吃包住,不过,路费就不包了,吃住不花她的现钱,可是让她掏路费,嘤嘤,她掏不起。 手机忽然想起来,是她前表舅妈的电话,方若华把画笔放下,一接通就听见那边的舅妈焦急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一章 亲朋 “若华,怎么联系不上你爸妈,他们手机号码换了?快帮我问问,他们没给你表舅钱吧?” 方若华一怔:“啊?” 前表舅妈嚎啕大哭:“你们可不能借给他钱,他有钱那女人就不会放过他,再这么下去,他就真完了!” “呜呜,多大的人了,怎么还离家出走,这要有个万一,我怎么对得起公公、婆婆!” 方若华满头雾水,赶紧劝了几句,赌咒发誓说弄不清楚情况,自己一分钱都不借给表舅,才把她老人家给安抚住。 挂了这位的电话,方若华赶紧联系夏芬,夏芬一听也挠头,有点儿担心。 “你表舅早年就去青市闯荡,这都几十年了,他那边的情况咱们也不清楚,也不知道闹什么,一大把年纪还要离婚。” 方若华的表舅,其实和夏芬只是远房亲戚,没多少血缘,但夏芬和他关系最近,当年夏芬读书上学,都是她这个表哥给出的钱,后来结婚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也是这个表哥掏钱置办的家具,布置的房子。 连方若华出生以后穿的衣服,吃的奶粉,营养品,甚至尿布,都是表舅给准备的。 她表舅是村中出了名的能耐人,当兵转业回家,在村子里呆了几年,结了婚之后,就离开村子去了青市,创办了渔业公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这人为人仗义,交游广阔,就是他生意上的对头,也佩服他的很,好几次在他生意陷入困境的时候,几个对头也没落井下石,还处处帮衬着,没让他公司倒闭。 “对了,表舅为什么离婚?” 结婚三十年,儿子、女儿都大了,临到老,表舅和表舅妈居然还离了婚,要不是没多久方若华就出了车祸,不得不奔赴小时空,恐怕也不会这般轻易地把此事忘在脑后。 夏芬叹了口气:“具体情况我也不大清楚,只知道是因为一个女人闹的,你表舅把家里的房子存款,还有那家化妆品公司给了你表舅妈,自己留下了渔业公司。” 这会儿前表舅妈打过电话,夏芬就连忙找人打听去,打听完,依旧是满头雾水。 现在表舅‘失踪’,公司那边只有一个副总撑着,一直抱怨说他们老板离婚没半年,公司就断了资金链,现在连员工们的工资都发不出去。 “也就是你表舅的公司,到现在大家都硬撑着,没工资也没几个人离职,要不怎么说,做人仁义些没有坏处,或许你会遇见不少不记恩的那类,但一百个你帮过的人里,但凡有一个在你遇见事时帮你一把,那就是善有善报了。” 夏芬想了想,带着方肖和闺女一起去青市。 见到表舅妈的时候,方若华才松了口气,表舅妈看起来还好,虽然生气,脸色阴沉,不过身体丰盈,肤色也亮,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没有多少烦心事。 表舅住的一百二十平的复式公寓楼,也是前两年儿子结婚,一块儿换的新房,现在只有表舅妈一个人住,不过,房子里依旧留有表舅的生活痕迹。 他的拖鞋还好好摆在鞋架上,书房里连他看的那些经济类的书籍也夹着书签从未动过,桌面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无,看得出来,表舅妈每天都帮他打扫。 表舅妈拉着夏芬,嘴唇抿得死紧:“阿芬,不是嫂子多事,你知道的,国强这几年身体大不如前了,胃不好,高血压还高血糖,他一个人在外面,让我怎么放得下心?” “都是那个女人的错,离了婚,带着个女儿,一大把年纪了,一点脸面都不要,就仗着国强心善,一粘上来就不撒手,装疯卖傻,什么离开国强就不能活,哄得国强把公司都抽空了给她花钱,让她拿去还她前夫的赌债,养她前夫的兄弟姐妹,那就是个吸血鬼,只要国强一天有钱,她就不会愿意撒手!” 表舅妈脸色发青:“咱就当那些钱打了水漂,不要了,最近谁都不要接济国强,公司先关门也无妨,国强没钱,我看那个女人还缠不缠着他!等那个女人走了,国强回心转意,以他的能耐,还怕生意做不起来!” 夏芬摇头叹气,挨个给她表哥的战友,朋友们打电话,一直没找到人,到是知道表哥去找几个朋友借过钱。 这帮朋友都以为他可能是周转不灵,多多少少帮衬了些,气得若华表舅的这位前妻,眼泪都飞出来。 方若华也无语,要说她表舅和表舅妈的感情,那绝对没什么好说的,三十年的夫妻,少年夫妻老来伴,早就不分彼此,和一个人也没多少不同。 当年表舅妈刚和表舅结婚一年多,就被人拐走,卖到了山里,表舅追查了整整五个月,整个人掉了三十多斤肉,才找到表舅妈,一个人跟人家一个村子的人拼命,被打得头破血流,差一点死了,才把表舅妈给救回来,后来表舅妈因为各种流言蜚语,在村子里过不下去,表舅就带着她去青市闯荡,别管富贵贫寒,两个人都不离不弃。 也正因为如此,去年俩人离婚,亲朋好友都以为是开玩笑,愣没一个人相信。 虽说如今男人有钱就变坏的情况多得很,富易妻很时髦,可金国强的操守德行都很好,三十年来无外心,怎么会年过五十,反而抛弃妻子? 一家亲眷坐在沙发上发愁,表舅妈皱眉叹气,看了看时间:“不行,我得出去一趟,这两天妈老嫌口淡,整日偷摸去超市买咸蒜吃,那东西不能吃多,我还是过去给她做饭,妹子是自己人,别拘束,自己随意弄点吃的得了。” 表舅妈家里早没了人,她口中的妈,自然是婆婆,婆媳两个关系好,和母女也差不多,哪怕离了婚,表舅妈也不曾改口,日子还和以前一样过。 站起身刚要走,就有人按门铃,夏芬主动过去开了门,一见来人就笑道:“刘明睿,你这个老小子什么时候来的青市?” 进门的是个五十左右的老男人,羊毛衫,黑色西裤,外面罩一浅绿色风衣,很洋气,身材也好,和二十岁的小伙子比也不遑多让。 他手里拎着黑色皮箱,进门先把箱子放在茶几上,喝了一汽茶水,这才解开领口的扣子,喘息道:“赶在银行关门前刚提了二百万,嫂子,老金怎么回事,是不是生意上遇见麻烦了,忽然说要五十万现金,我看他催得紧,也别让他到我那儿拿了,我跑一趟还方便。” 夏芬、方若华:“……” 表舅妈啪一声把箱子合上,往刘明睿怀里一推:“拿走,拿走,不许借给他!你们谁敢给他一分钱,我跟谁急!” 方若华叹气:她家不算宽裕,父母都是赚死工资的人,亲朋好友里也没大款,实在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么土豪的举动会在自己眼前出现! 第一百一十二章 老小三儿 刘明睿被弄得满头雾水,哭笑不得。 老金忽然打电话要钱,还要现金,他正开一个挺重要的会,事关一个大项目,偏偏那老小子说话不清不楚,很快挂断,他打回去又占线,没办法,战友比较重要,扔下那一摊子生意就赶了过来。 过来了可好,反而受埋怨! “老金呢?”刘明睿四下找不到人,皱眉道,“究竟怎么回事,我这儿忙得很,要是没事,我就赶晚上的车回去了!” 夏芬连忙下厨煮了一锅臊子面来,先把刘明睿糊弄饱,他从中午坐车到现在,一口饭也没吃,喂饱了他,表舅妈就送人上火车,至于钱,带着路上走不太方便,银行都关了门,也存不回去,就先放在家里,回头儿再给他汇款。 刘明睿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走了。 夏芬想了想,听前表嫂的话,老老实实给金国强的那些战友,朋友们打电话,叮嘱他们,谁也不许给表哥打掩护,更不许借钱给他。 从这些人的口中,时不时能得到金国强的消息,显然他活得很是滋润,并不是真失踪。 也是,他这人为人冷静,脑子清明,还交游广阔,朋友多,受过他恩惠的不知凡几,全国各地,走到哪儿都有熟人,什么都不必担心。 那些战友们纷纷保证,下次看到金国强,只管吃好喝好住好,招待好,一分钱不给,最好能留住他的人。 留住什么的,夏芬和他媳妇都没抱希望,金国强那人性子倔,还能说会道,那帮战友们可降伏不了! 方若华自己从小到大没几个朋友,真心交好的只有一个发小,有时候还挺羡慕自家表舅。 表舅不是烂好人,本身精明能干,却相当讲义气,善于交友,而且结交到的,大部分居然都是肯知恩图报的那种,说起来,这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本事,当然,也有可能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慌乱了一阵,夏芬回过神,拍了下桌子苦笑:“咱们都傻了,既然知道你表舅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先查查那女人的底细要紧,你表舅妈说话不客观,问半天也就问出一堆没用的!” 想让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去客观评论抢走她丈夫的小三,这才是有毛病! “你表舅真是晚节不保,我记得当年村子里的二赖子和媳妇离婚,口口声声说本来就没爱情,你表舅还骂了他一顿,告诫他婚姻不只是爱情的问题,那更是责任的问题,现在可好,他竟然玩起这一套来!” 前表舅妈自己骂自己前夫没事,听夏芬说他,就有点儿不自在,讪讪一笑:“看我,听妹子这么说他,这心里还不痛快了!妹子也别生他气,哎,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咱们一辈子就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可我知道老金,我和他都在一块儿三十二年了,三十多年,养条狗都能养得亲,何况是个人,他就算不是我丈夫,也是我家人,绝对不能眼看着他被人整得家破人亡!” 表舅金国强这事闹得挺大。 那个女人是满族人,祖上姓爱新觉罗,汉名叫云朵,今年……五十七岁了,身边带着一个十八岁的女儿。 五十七岁,五十七岁…… 和想象中小三勾引有妇之夫的情况可有些搭不上! 方若华看过资料上记录年纪,也是无话可说,比表舅大四岁,比表舅妈大五岁。 这要是表舅妈冲过去撕小三儿,那场面能看吗? 而且对方这么一把年纪,处理起来轻不得,重不得,非常麻烦! 资料很是详尽,方若华的卡片钱花得实在是值得,虽然所谓的遗产她不能花自己身上,但只要不涉及金钱,使唤一下管理遗产的团队,还是相当方便,比如这些资料,让她自己去调查,查个一个月也不一定能查得这般详细。 云朵以前家住中心街南头,原乡小区,就光前年一年的时间,小区民警接到了七次邻居报警,说是云朵他们家总是出现惨叫声,很是扰民。 民警们去了解情况,才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嗜酒,而且喝醉了发酒疯就死命打老婆。 方若华一点点翻看,越看越头痛,难不成她表舅这是……英雄救美? 美什么的,这个字眼用的有点别扭。 云朵的前夫不只是嗜酒家暴,还赌博,欠了大笔的钱,而且还有两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弟妹都不是勤快人,没钱了就到他们家要……这样的家庭,简直就是烂泥潭,陷进去的确让人崩溃,云朵也确实可怜。 可她表舅真不是这么拎不清的人,救人可以,但也不能把自己搭进去吧! 云朵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要是遭受家庭暴力,警察肯定不能不管,事实上也确实有人管,民警,社工,好多人调解纠纷,甚至还考虑过法律援助,是她老人家懦弱无为,自己被打得半死不活,眼看着女儿也被磋磨得连话都不怎么会说,十八岁的大姑娘,内向寡言,没有半分朝气,可她大把年纪了还只知道哭,完全没有反抗的意识。 他这个表舅的做法也和以前大不一样,完全失了分寸,几年下来,就知道给钱,那些精明能干全部不见了,一直到前几个月,才忽然雷厉风行起来,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让云朵和她丈夫离婚,带着云朵和她女儿一走了之,从此不见踪迹。 方若华:“……” 现在有了表舅的住址,并不远,就在胜利路上,是个小居民楼。 但是,夏芬和方若华都犹豫起来,不知该不该去,去了又能说什么,像这种别人的家务事,至亲骨肉也管不了,更何况他们这些外八路的亲戚朋友! 还没等母女两个做好决定,金国强自己登门了,还带着他的小三。 方若华:“……” 好,她表舅的脸皮果然厚如城墙! 伸手把夏芬手里的热茶杯接过来,换成冷一点的白开水,省得她一不小心失手泼过去,再给人家烫伤了,还得赔偿医药费。 金国强笑了笑,像以前一样温文大方:“妹,你不记得了,这是云朵,云朵,这是阿芬。” 快到六十的老太太,穿着打扮却很鲜艳,头上还戴着一顶粉红色带蝴蝶结的小帽子,莞尔一笑,居然流露出一点儿单纯天真来,腼腆地抬头:“阿芬马上要读小学了,好几年不见,肯定不记得我。” 夏芬:“……” 第一百一十三章 对不住 客厅里有镜子,夏芬对着镜子看半天,她近来确实显年轻,看起来能年轻个十岁,但是再怎么年轻,也变不成小学生。 怪不得表舅妈老说这人装疯卖傻,看着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金国强扶着云朵坐下,纵容地看着她四处张望,像个孩子一般对什么都好奇,四下看了看,见方肖不在,松了口气,轻声道:“阿芬,她是云朵,你应该记得。” “哦。” 夏芬翻了个白眼儿。 的确有点印象,以前村子里有一座白色的小洋楼,楼外还种了许多漂亮的花,在当时那个年月,美的像另一个世界,云朵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曾经住在里面,家境富裕,穿着打扮都特别可爱,村子里的小孩儿都不敢和她玩。 再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 后来小洋楼让里面住的人自己放火烧成平地,大人们都死了,到是那小姑娘在外面玩没回家活了下来,被人送走,之后就没多少消息。 那时候夏芬太小,就是有消息,也不是她能知道的。 “反正我小学的时候肯定不认识她。” 金国强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从沙发上的老少女身上移开,瞪了表妹一眼:“好了,不和你贫,阿芬,你帮我和周老先生约一下时间,我想见他。” 夏芬一愣:“你找他干什么?” 金国强目光复杂,脸色沉郁:“我要求医,你只管帮我约人。” 周老先生他老人家是衡大中医学院的教授,今年八十有七,早就退休,但在衡市医学界地位依旧很高,底下的徒弟们全是省内名医。 他老人家和夏芬是同乡,算是有一点交情,能说得上话,但是也没多亲近,而且老人家年纪大了,有些年没有接收病人,上门求人,还真有些难为情。 不过,表哥难得的请求,夏芬还是打了电话,和周老先生约好时间,就让方若华借了一辆车开着,领金国强一起去。 金国强也不知要做什么,连自己的车子都卖了,他那车是奥迪q5,买的时候几十万,还是新车。 周老先生虽德高望重,性情却温和,并没有摆架子,见到夏芬这么个晚辈,还非常开心,特意拿出儿孙给的好茶招待,弄得夏芬很是不好意思,苦笑道:“这是我表哥,金国强,就是他想见您老人家。” 金国强登时紧张起来,手无足措,一时竟说不出话。 周老先生一生行医,看多了这样的情况,心下叹息,却没有露出一丝表情,主动让云朵坐过去,一边给她诊脉,一边神色宁和地问金国强她的饮食起居。 巨细无遗地问完,周老见云朵无聊,就让保姆带她去玩一会儿,才对金国强道:“你应该心里有数。” 金国强脸色木然,一样样掏出各种检查报告,放在桌子上。 周老先生拿起来仔仔细细地看过,才郑重道:“我能给你的意见,想必其他医生都已经给过你,这样吧,我开个方子,你拿去抓些药给她吃,别的不敢保证,能稍稍缓解头痛,改善生活质量。” 金国强默然无语,只是整个人好像矮了一大截,身体佝偻。 夏芬这才看出来,云朵是病了。 周老先生没再留客,金国强也没有继续纠缠,其实大家隐约看得出,他初进门时,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但是拿了周老的药方,他还是郑重道谢。 扶着云朵离开,金国强忽然落了一滴泪,只有一滴,擦了擦眼睛,他笑道:“当年云朵被送去孤儿院,我每年都去看她,直到她出去打工,没了消息,后来我们再重逢,都是三十多岁的人,我已经结了婚,她也嫁了人,自然不敢再对她有什么想法,别说想法,我连话也不怎么敢和她说。” 金国强眼前漆黑一片,似乎没有一丝的光亮。 “她爱读书,有咱们市图书馆的借阅证,我也有,每个月十五,我都去图书馆还书,偶尔能见到她。” “别管隔了多少年,别管她怎么变,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她来。” 金国强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愧疚还是悔恨,“也是这几年,我才知道她过得不好,婆婆不容易相处,年轻的时候做多了体力活,累坏了身体,后来又被她丈夫打……我,我一开始并没有想做什么,我们有缘无分,最好远离,可她快死了,一知道她得了脑瘤快死了,我就再也不想顾忌什么,不想自己背负的责任,不想儿女妻子的痛苦,我一心一意,只想着她,你们骂我也好,不屑也罢,我都不在意。” “我爱她,我想陪伴她走人生最后一程。” 夏芬几乎吐血,她是想痛骂他,这都什么玩意,只想着自己,想着他那个白月光云朵,他的妻子呢?他的儿子和女儿呢?难道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妻子,他就没有给人家爱情? “你混蛋!” 可是即便气得浑身疼,夏芬到底妥协,把手头剩下的两万多块钱给了他。 “我对不住嫂子,回头我去给嫂子赔罪!” 等金国强带着云朵走了,夏芬忍不住叹气,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表嫂。 方若华一缩头,表示她想去找萱萱姐,表舅妈那儿,还是不见为好。 表舅做出这等事来,他们这些当亲戚的,还怎么去见表舅妈?人家和他当了一辈子夫妻,现在还伺候他妈呢,他到好,冒出一个初恋白月光,还跟白月光跑了…… 反正方若华没那么厚的脸皮,绝对不去报告这么恐怖的消息。 也不知道为什么,送走了表舅和云朵,方若华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她想,表舅错了,他要是年轻的时候就一直惦记云朵,那就不要娶表舅妈,都和表舅妈过了一辈子,儿子女儿都生了,临老又来这一出,以为拍电视剧呢!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手机震动了下,反正也没睡着,就摸出来看了眼,微信里传过来一张五彩斑斓的水果沙拉的照片。 出了门,坐在水池旁边的长椅上吃水果沙拉,方若华看着拿着一个一看就是特别制作,应该价格高昂的笔记本玩俄罗斯方块的许默,耳边回响表舅最后灿烂的笑容,还有他说的那句——‘下辈子,我再也不做这种糊涂事了,但是现在,我想和她在一起,付出任何代价,我都不后悔’! 一瞬间,她忽然想到很久以前,她还是天真无邪的少女时,曾经问过这小子的那些问题。 第一百一十四章 等等 “记得不记得,高三那年我问过你,为什么要我当你女朋友,你怎么回答的?” 许默瞬间变得有些慎重,睁着圆鼓鼓的眼睛,抿着嘴唇,目中露出几分惊疑,谨慎道:“记得。” 然后他更谨慎地道:“……因为我喜欢你,所以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方若华失笑,看来这小子情商也不是特别低! 他当时可不是这么说的,当时他低着头一边很随意地刷奥数题,一边道:“高中同桌男女,变成男女朋友的概率百分之十九点七,我们变成男女朋友,符合本地人的行为规律,可以尝试。” ……其实这也无妨,开始交往时有些奇怪的理由,又算得了什么。 方若华叹了口气,再一次笑问:“许默,你明不明白,什么是爱情?” 这个问题,她大学的时候同样问过。 许默瞬间坐直了身体,脸上放空,方若华再了解他不过,这是他以前遇见那种值得重视的题目或者实验的时候,经常露出来的表情。 “爱情是奉献,爱情是牺牲,爱情是……” “好了。” 看来那回问过之后,他又去做过功课,这回不说什么爱情挺有意思,听说是多巴胺造成的,虽然不知道真假,不过也许可以进行深入研究,看看能不能制作一种爱情药之类的话了。 当时的许默,不对,应该说一直以来,许默都给人一种,他根本就没有七情六欲的感觉,这肯定不是真的,但他确实不太能理解人们复杂的情感。 方若华咳嗽了几声,“其实爱情是什么,我也说不出来,但是至少前提要有一种感觉,思念,怜惜,憧憬,无论那是什么,至少需要有。” 许默蹙着眉,特别认真地保证:“好,思念……以后定时思念,一个小时给你发一次微信?就说我想你……不过做实验的时候不能分心,一个小时不够用,偶尔三个小时行吗?” 方若华:“……” 她实在忍不住,去揉了揉许默的脸颊,看他难得如此端庄地坐在那儿,也难得露出这般呆萌的模样。 “千万不要,会烦死我的!” 看许默瞪大眼,方若华失笑:“别乱想。我也相信,你肯定有感觉,至少有喜欢我,就像我喜欢你一样。” 只是,这份喜欢和喜爱人世间美好的事物,喜爱一个贴心的朋友,恐怕也无太大不同。 吐出口气,方若华伸了伸懒腰,“既然都问到这儿了,那我们上一次分手之前最后一个问题,我就再问一次——你为什么想和我结婚?” 许默坐直了身体,手指轻轻敲击膝盖,目光游移不定,方若华看着他权衡利弊,认真思索,小心措辞,一下子放松下来,大笑:“好了,这种事,真没有答案让你翻。” 那一年,他的答案很古怪,也很老实,他说了一个词,‘适合’。说自己灵性足,适合他,这话虽然听不太懂,她也不觉得平凡普通的自己哪里有灵性,但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一个爱人求婚时会说出口的。 方若华叹道:“如果是别人,可能我脑袋一发热,就真嫁了,其实很多人结婚,就是到了年岁,怕寂寞,怕晚来无靠,搭伙过日子而已。” 偏偏对方是许默,是她特别特别了解,也特别特别珍惜的一个人。 许默很好,做丈夫也一定好极了,方若华想,爱上他一点都不难,只要结婚,自己一定能爱上他,即便到最后都没有爱情,生活也一定会顺心舒畅。 但是他呢,会不会有朝一日,让他错过真正喜爱的人。 许默一直认为,结婚很神圣,他是那种一旦缔结婚约,就可以把生命都交给妻子的男人,离婚这类现代人不当回事儿的事情,在他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 所以和他结婚,和同别人结婚,是两个全然不同的概念。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忽然道,“我知道你不着急,我们都不要急。” 再等等,再等等! 许默在这方面向来少根筋,不过,他的确擅长等待。 方若华一块儿接一块儿,和许默分享水果沙拉,看他吃水果的模样,不禁莞尔,虽然后来和许默分了手,但是如果能回到过去,她还是会和他谈恋爱,而且要更用心,更努力些,在他提出结婚之前,就让自己爱上他,也让他爱上自己。 奈何这时间,永远奔流向前,无法回头。 吃完水果,许默收拾一下盘子就起身走人,方若华看着他修长的大腿,细细的腰身,好半天才忍住没上去摸一把,真不是她色,只是有点可惜。 在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摸的时候,居然傻的从来都没动过念,现在好了,那长腿,那细腰,都成了空想。 送走了许默,回屋的时候,方肖和夏芬都端端正正地坐在客厅里,似笑非笑地看她。 方若华挑挑眉,半分羞涩也无,甩着头发回房间去看那浩如烟海的资料。 她现在可是正经管理一个团队,即便什么都不懂,也要开始学习了。 没多久,寒假来临,《我的夫君是捕快》也正式上映,在网上好评无数,还被引入三家电视台同时播出,不说网上点击,光是收视率就破了2,在如今来说,已经相当来不得,要知道,同时上映的还有几个大成本,大制作,全明星的剧。 其中服装道具这一块儿,最受好评,就连媒体宣传其他电视剧的时候,居然都要把这部剧的道具服装拿去对比一下,到让它又吸引来一波观众,重播的收视率也不算低,口碑还很好。 可惜,这一切成绩,其实和萱萱姐还有姐夫都没多大关系,最多为姐夫增加资历,顺便也得了一个大红包。 红包虽大,能在首都积攒一个厕所出来,房子依旧不要想,结婚依旧不要想。 萱萱姐她爸妈,韩叔叔和小杜阿姨,绝对也不可能放任女儿去裸婚。 除非萱萱姐用出未婚先孕的大杀器来,不过,这种事,想必萱萱姐不会做,就是她想,姐夫也不敢。 第一百一十五章 初临 如今闲来无事,方若华就跟着长春花的那些小孩子,还有几个新救助的妇女一起做了些事。 长春花虽然是救助机构,但是一向不主张里面收容的人不劳而获。 郑华更是连一丝她们可以不劳而获的意思,也不肯流露出来,所有人都必须是忙碌的。 她自己为小孩子们请了一个退休的小学老师来讲课,老师年纪大了,六十多岁,但是温柔慈祥,是调查过不少老师之后才选择的,不光是要求经验丰富,而且还要有一颗柔软的心肠。 像长春花这些孩子,有很多都有心理疾病,虽然郑华已经尽力去疏导她们的情绪,但是心上的伤痕,比肉体上的伤痕更难痊愈。 这时候,他们需要一个有耐性的老师慢慢把课补起来,至少去读书的时候,不要落下太多。 小孩子们上课之余,还要打扫卫生,做手工,织手套,照顾小猫和小狗,比大人还忙。 这很好,很快小孩儿们就渐渐忘记曾经受过的苦难,身上也多出一些童趣。 方若华还跟这帮小家伙保证,谁完成学习任务,劳动任务完成的最好,她就带她出去玩一个上午,可以去游乐场,也可以去图书馆,可以去享受美食,只要她们喜欢。 小孩子们也许根本就弄不明白那些奖励是什么东西,却都很向往。 跟了郑华几天,方若华看着她为想要自立的妇女介绍工作。 有些不需要太多的知识,例如家政服务,客服之类。但也有一些需要培训。 郑华也是难得得到大笔的资金,还拥有了想也不敢想的人脉关系,以前有想法却不能实现的法子,全被她用出来,她让那些脱离社会很多年的妇女们,重新穿上职业装,去学习英语,去学习护理,甚至去学开车拿驾照,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学各种技能,然后帮助他们找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哪怕这些工作很累人,一点儿都不体面,但她还是支持这些人去做了。 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能适应。 不适应的总是占了大多数,很多女性已经完全不知道怎么面对社会,既没有勇气,也没有信心。 好些女人哭着喊着来求救,但是她们的丈夫只要过来,或者骂几句,或者赔礼道歉,她们就乖乖跟着回家。 方若华只在长春花呆了不到半个月,就看到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人,到比她当初在民国办福利院时,见到的状况还要多出很多倍。 “我们能拯救的,终究还是愿意自救的那一小部分。”方若华不禁叹气,“可是有很多人,身处地狱越久,越是麻木,咱们就是在下面托着,捧着,她也迈不出来了。” 郑华只是笑了笑,转头摸了摸方若华的头发:“哪怕只救一个人,也是功德无量。” 无论如何,长春花步入正轨,投资人很靠谱,看样子真能顺顺利利地发展下去。 ………… 就在不久之前,方若华刚从长春花的驻地回来,坐到桌旁去整理自己的日记。 她习惯记日记,最近更是勤奋,穿越之后的每一天,她都老老实实记录下来,即便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也要记录一下天气情况。 妈妈给她熬煮的冰糖雪梨散发着一丝丝甜香味,鸡汁味的豆腐皮点心的滋味,还在口齿间回荡。 可是现在,她觉得呼吸有些困难,头上直冒冷汗,肌肉紧绷,眼睛干涩,嘴唇发抖。 她很紧张。 也有些饥饿。 “丫头,吃饭了。” 吱呀一声,破旧的木板门开了一道缝,一个面上沟壑纵横的老太太走进来,掀开被子,往他被子里扔了一个热烘烘的东西。 “你病了,别起来,就这么吃。” “嗯。” 方若华不敢多说话,从嗓子眼儿里哼了声,就闭上眼,粗糙的大手伸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老人叹了口气退了出去,关好门,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 呵,这次穿越够匆忙的,三句话没说完,人就被扔了过来,那位女士到是越发随意。 床铺特别硬,被子带着汗臭味,让人恶心,老人家塞进来的团子是一块儿菜饼,有点硬,没有多少油,方若华把饼子搁在一边,想着应该又是古代,虽然还不知道是哪个朝代,老太太的衣服是麻布的,有点像褙子,打着补丁,露着手腕脚踝,衣服显得又瘦又短…… 先不去想这些,方若华闭上眼睛,开始整理记忆。 下一刻,骤然睁眼,方若华的眼角一抽……这是什么鬼!? 足足二十年的记忆在脑子里回荡,然后她恨不得抓住那位女士咆哮一通。 能不能给她一回平平淡淡的穿越生活! 就一回,行不行! 努力把几乎要爆发的怒气平复下来,方若华叹了口气,打开直播间,和颜悦色地向那几个在线的粉丝要剧情。 几个粉丝本来热热闹闹地猜测三妹这回的直播内容,等三妹一出现在屏幕上,到是都收了声,屏幕一瞬间就显得干干净净,一点杂乱的字都没有。 私底下大家伙心里打鼓,三妹是不是大姨妈来了,表情有点小恐怖的样子。 好半晌,才有人小心翼翼地提醒一句——“三妹,《踏碎星辰》的小说原文和简介我都帮你挂空间去了。” 方若华冷淡地点点头,一转脸就关了直播,难得高冷得让人不敢吭声。 等直播间都关了,粉丝们才私底下咕哝一句:“好可怕,三妹原来也会发火!” “……我只想说,为什么人家的主播美如画,我家的主播连脸都不肯洗!” “……” 《踏碎星辰》是一篇相当神奇的文,背景应该虚构的中国古代,和明清类似,但是皇帝已经属于名义上的最高元首,是君主立宪制,华国议会掌握权力,世界上国家众多,大部分都是类似的制度。 而文明发展,却仿佛更接近近代,工业、农业方面来说,大约有六七十年代的水平,却也因为对星芒能量的运用,很是有些让人意想不到的黑科技。 总之很是混乱神奇。 这些都是背景而已,这篇小说的重点是这个世界最引人关注的一个职业,叫颂星师。 所谓颂星师,就是自己编写一些故事,然后用舞蹈的形式表现出来,表现得足够好,感情足够丰沛,就能吸引天上的星辰落下光芒。 至于这些光芒到底有什么作用,到也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大作用,反正就是一种能量,人类衣食住行,做任何事情都少不了它,它能用来催熟食物,能用来人工降雨,能驱动各种器械,甚至能治病,能养生……可以说是一种价值非常高昂的一般等价物,比金银可值钱多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烂摊子 为了促进颂星事业,每年都要举行各种颂星比赛,国际赛事,国内赛事无数,但凡能在这些赛事里获奖的,个顶个都是明星,待遇极好,社会地位也高,各行各业都要捧着他们。 但是颂星师的培养却很难,几乎从五六岁,能表现出颂星师的资质以后,就要去专门的颂星协会的基地特训,一百个有资质的人里,到三十岁成年,也许只有一两个能走上这条道路,而想取得名次,获取奖牌,世界闻名,那更是只有有数的,顶尖的那么几个,大部分人到了年纪就会退下来,去读书,或者去做别的行业。 没错,这个世界的人均寿命是二百三十岁,大部分人能活二百多岁,三十岁才是成年。 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天资不俗的女人靠着辛勤努力,横扫国际联赛,成为顶级颂星师,获取世界冠军头衔,顺便俘获男主的故事。 星星不是只能反射太阳光吗? 星星上的光怎么会落下来,又怎么能变成能源? 这都什么奇葩世界! 她宁愿去那些魔法世界,修真世界,巫师世界,哪怕有神奇的力量,可是读这类小说读的多,至少有一定的概念,而且还能学到些东西,眼下这算什么!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 罢了,像这些颂星师什么的,冠军什么的,星星什么的,完全和她穿越的这个原主无关,原主是一个小县城出来的女孩儿,在那样的小县城里,真正的颂星师寥寥无几,到是按照规定,拥有颂星师协会。 可是颂星师何等尊贵,那个协会对于平平常常的小女孩儿来说,就像天边的云彩,只能看得到,根本摸不着。 他们就连看一场颂星比赛,也只能等别的大城市轮播过后,才能从电视上看见。 二十年来,原主都是普普通通,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生活,但是父亲心中只有继母和妹妹方文星。 在那个家中,方文星是方家的希望,品学兼优,能考到京师国子监,能出国留学的才女。 至于‘方若华’,蠢笨无用,在家中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原主的母亲也改嫁了,而且在原主的记忆里没什么存在感,好像从小到大就没有出现过。 这也正常,虽然如今君主立宪,国家开明许多,又因为颂星师不分男女,女子也能走出家庭,进入书院,参加科举取士,进入社会,做很多工作,甚至当官,男女和离,也仿佛不至于丢人现眼,但是到底还是男强女弱,女人不容易,再嫁的女人哪里敢让自己的家人知道她还惦记和前夫的女儿。 原主的父亲到是时常表现得非常厌恶她的母亲,还老告诫她,不能学她母亲水性杨花,不要脸什么的。 可能正是因为原主家庭环境的缘故,才造成了之后原主性情懦弱,对父亲和继母百依百顺的性格,也造成了她的悲剧。 在整部《踏碎星辰》小说里,原主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炮灰角色。 小说女主叫冷兰,出身京城冷家,乃是庶女,因为嫡母陷害,被拐卖到一个小山村里,那个小村子贫穷落后,根本就没有女人愿意嫁进去,整个村子里,到有三分之一的女人是被卖来的。 冷兰和另外两个姑娘,就被卖给了一个老寡妇家的三个儿子,这三个女孩儿都是大城市出身,二十岁左右,尚未成年,人生才刚刚开始,正如初升朝阳,有无限希望,又哪里肯就这么认了命。 尤其是冷兰,从小就倔强,在家里也绝不吃亏的主儿,此时自然是努力想办法逃走。 当然,她要冷静得多,轻易不肯向那些村民们求助,想也知道,人家是一个村的村民,乡里乡亲,怎么可能为外人出头? 而且她还有一样本事,自幼就有,她能看到自己的身体属性,就和玩游戏一样。 小时候不懂,后来长大了,她就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身体,增加各种属性,尤其是在敏捷方面,她似乎颇有天分,加起来非常快,现在已经到比较高的程度,身手灵活,所以虽然紧张,到是有一定的信心能够逃出去! 但是被拐的姑娘里,有一个年纪幼小,性子也绵软,单纯天真,因为见到邻居家的一个女孩儿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看着也不像坏人,就跑去和对方哭求,想让对方救她离开,没想到对方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失声尖叫,害得她被抓回去毒打一顿,看管更严,哪里又还能逃走? 冷兰到是咬紧牙关,装乖卖巧,趁着这些人不注意的时候逃了出去。 为了名声,冷兰逃回京城后,也只说自己去母亲家走亲戚,并没有提到被拐卖的事,反正那个家里也没什么人在意她,她随便糊弄一下便糊弄过去。 没成想,之后她遇见了男主,才知道原来和她一起被拐卖的女孩儿正是男主的妹妹,不禁黯然神伤,就想办法提点帮助男主找到了那个村子,可惜,男主赶到的时候,她的妹妹已经受不了折磨,疯了。 男主伤痛欲绝,冷兰也大恨,尤其深恨那个冷漠邻家女,便处处为难原主,搅得原主成绩一落千丈。 原主在学校里备受欺负,却是半点不敢反抗,后来因为身体柔软,有一点儿颂星师的天赋,被收入协会,只是进协会的第一天就无意中撞到有人给冷兰下禁药,她心中害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冷兰已经利索地迎头痛击,把下药的几个轰出协会,顺带着也把原主当从犯一块儿教训了一顿赶出门去。 还有男主的一个好兄弟,叫肖一辰的,因为爱慕冷兰,想要冷兰高兴,就故意和原主谈恋爱,又在对她最好的时候,把她送到仇人的床上去,还拍下了许多晶片影像,大肆宣扬,整得她无立足之地,无人敢用她,退学之后也找不到工作,没多久她就身陷绝境,流落街头行乞十年,才悲惨死亡。 方若华又叹了口气。 没错,她穿越的这个原主,就是那个见死不救的懦弱邻家女。 这个流行拐卖女人的地方,就是原主亲生父亲的家乡,正值秋末,书院放假,父亲和后娘带着她那个妹妹去拜师学画,自然不肯带她,就把她扔到老家来陪祖父母。 方若华按着额头,而且她穿越过来已经晚了,现在这个时候,原主刚刚搅合了男主妹妹的求救,害的原主妹妹被暴打一顿,她自己也又惊又怕,生了重病,竟一命呜呼。 如今可好,烂摊子留给了自己! 以前她穿越的世界,即便一开始总是处境不好,却很少面对这种纯粹的恶意,像这个连三线男配都算不上的肖一辰,真是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有病,作者怎么就创造出如此莫名的人物,他喜欢冷兰,折磨原主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姑娘做什么,就是冷兰自己,也不过是打压原主出出气,没下过真正的毒手。 算了,这会儿什么也别想,得先把人救出去,哪怕不是原主的锅,作为一个不久前在二十一世纪,还属于让人赞一句功德无量的救助者,也不可能看到被拐卖的女人无动于衷。 再说了,她可不乐意被男主和女主一起报复,就算不怎么怕,可和男女主对上那绝对是大麻烦。 第一百一十七章 敬业 只是救人并不容易,小山村位置偏僻,没有安装星能通讯器,唯一的警察是村里自己人,自然偏袒村民,她们求助无门,连出山都要翻两个山头,全凭脚力,要走七八天。 那几个女孩子身体又弱,没有计划就乱跑,怕是跑不出去先折在山里了。 方若华自己还好,那两个被拐的女孩儿可没有女主的金手指! “起来,起来,来人啊!” 骤然间锣声响起。 方若华坐起身,趴在窗户上向外看,却正好对上老太太的眼睛,老太太瞪了她一眼:“回去睡,别管闲事!丫头,那个女人怕是恨你不愿意帮忙,昨天还偷偷骂你要下地狱,你可不许乱掺和……哎,我到盼着她被抓回来,省得出去了再报复你。” “……” 一听就知道,女主冷兰已经逃跑,满村子的男人蜂拥去追人,能不能追回来她不清楚,反正她知道,剩下的这两个姑娘,肯定被看管的更加严格,还会遭更多的折磨。 村子买来媳妇之后的惯例,要是媳妇不听话,就要先打掉她们的骄傲,折断她们的脊梁…… 方若华头痛欲裂,强迫自己镇定。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她才找到机会去外面喘口气,顺便看那两个被拐来的女孩儿的情况。 两个女孩儿都被捆在墙角,挤在一处,头发蓬乱,满脸乌黑,其中一个身上全是血淋淋的伤疤,眼睛里流露出恐惧和深深的恨意。 方若华站在篱笆外面,面无表情,一口一口地吃米糠加小米的米饭,就像吃毒药一样。 篱笆里面身高和身宽差不多的男人,呲着一口黄牙,一脸猥琐。 计算了不知道多少回,能顺利把人偷出来的可能很小,要是一个可能还好一点儿,但是现在有两只迷途羔羊在。 “投毒啊,投毒!” “三妹有迷药的吧。” “三妹威武,不要怂,正面杠,救出美人,给你发锦旗认证!” 方若华看着屏幕上的粉丝们刷屏,这帮家伙一个个的到是认真的很。 也怪不得他们,实在是这环境非常真实,村民们的表演也入木三分,真实得让人几乎要分不清虚实。 看到屏幕中的一切,他们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被拐卖的女孩儿是真的很害怕,非常痛苦。 那些村民,甚至连他们的头发丝里,都仿佛能看得出麻木,看不到一丝的希望。 “……三妹弄这帮演员去拍真人秀,说不定会很好看。别的先不说,就大家伙儿这拼劲儿,绝对是感动演艺界的好演员!” 那些野菜显然不是假的,还带着梗呢,这又不能做特效,那些灰不溜秋的米糠也不是假的,可演员们个个都能吃得香甜,丝毫不见勉强,方若华摄像头盯着老太太的碗,半点儿米糠也没有剩下,全被吃得连个米粒都不剩,绝对不需要刷碗。 “好像都看不到拍摄仪器似的,换成我肯定不行,绝对做不到这么自然!” 方若华装看不到粉丝们的惊异——投毒成功的可能性不高,村子里穷困潦倒,对粮食看得特别紧,厨房可不是外人能随便进的。 至于水源投毒,村子里没有井,要去很远的山边打水,有一条小河,河流湍急,下毒也只会让个把人中招。 想来想去,还是在少数人身上动手脚更容易。 啪一声。 方若华很随意地一抬手,一团不知从哪儿来的,黑乎乎的泥投到被铁链子拴住女孩儿们头上,泥水滚滚而落,糊了她们一头一脸,身上的伤口被泥水一浇,疼的厉害,两个人忍不住齐声哀嚎。 屏幕里的粉丝们一起刷屏。 “呵呵!” “呵呵!”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三妹。” 方若华低下头,不去看女孩儿惊恐的眼神,她祖母皱眉叱道:“好好吃你的饭,脏不脏,再闹病没人有钱给你看……” 话音未落,耳边就传来一个粗嘎的笑声。 “哟,阿东婶子,你这小孙女变化挺大啊,够调皮的。以前都没见她抬过头!” 大黄牙讪讪一笑,到也不生气,目光溜溜地在方若华身上划过,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垂涎’。 屏幕里顿时炸了锅! “呔,哪来的黄毛怪!” “我的妈呀,三妹快跑!” 方若华:“……”她也有点儿恶心。 原主还是和她自己很像的容貌,清秀有余,美丽不足,而且因为饥饿,营养不良,显得更瘦弱,完全和漂亮这样的字眼儿无关。 但是即便是原主这样的容貌,放在这种小山村里,也颇为出挑。 山村的男人们,年过五十还打光棍的不知凡几,只怕连母猪都能赛貂蝉,何况是女人。 就如现在被拐来的几个女孩子,在村子里也只有寥寥几户人家能买得起,隔壁寡妇到是个例外,在原主印象里他们家特别有钱,老寡妇出入脖子上的金项链,手腕上的金镯子都粗大的很,原主以前特别羡慕,一直希望自己出嫁的时候,能有那么一个金镯子做嫁妆。 因为财大势大的,别看是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儿子,却是村中一霸,村里男女老少都怕这一家子。 要不是村子里的规矩,新妇进门要酬谢星神三日,否则家中会有血光之灾,恐怕这姑娘们早就遭了难,又哪里能等着她来救? “啊,啊!” 众人正吃饭闲聊,拴在墙上的女孩儿忽然从喉咙里发出阵阵嘶鸣,蜷缩起来,整个身体摇摇晃晃,打起摆子,匍匐于地,还有一个甚至翻起白眼儿。 一开始人们都没当回事,还笑个不停。 “大狗子,你这是把你媳妇吓到了吧,等成了亲可别老打,打坏了多浪费,你要不想要了,还不如匀给我们呢!” 其他人也哄笑。 笑着笑着,渐渐就觉得不对劲儿。 “看她的脸?” “这是,这是……疠星娘娘降罪!” 那女人的脸上几乎是很迅速地,爬升了一堆红色的疙瘩,泛着黄,非常可怕。 所有人都瑟瑟发抖,但是面上却是凶相毕露,连老寡妇家都顾不上心疼,几个壮年男子捂住口鼻,抓起草席来一拥而上,卷起两个女孩儿就走。 方若华低下头去没吭声。 她外祖母叹了口气,难得有些温情忧虑地道:“丫头,一会儿你去洗个澡,多烧些热水,里外的衣裳也换换,刚病过一场,别染了疠气。” “嗯。” 方若华扭头看大屏幕,大屏幕里一片安静,好半天才有人弱弱地道:“其实演员们没必要这么拼,怎么看怎么像真过敏了,可别留下毛病。” 第一百一十八章 逃离 “……” “三妹需不需要野外工具?我觉得东西也不必太多,最好有一把匕首,带一些驱虫的药,有一块儿纱布,还能用来稍微净化水源,有打火机,一个不锈钢的碗,吊床也最好准备一个,有时候在高处休息更安全……” 常驻的粉丝现在也知道了,自家主播设定的金手指挺厉害,有一个宇宙商城。 方若华到不是想要粉丝们的建议,只是想看他们说说话。 此时一团乌云笼罩长空,目之所及,山民们神色狰狞,就连这大山,仿佛都鬼气森森。 大颗大颗的雨点打在地上。 方若华神色不动,回屋就躺在床上,晚饭还是在床上吃的,一直到夜幕降临,翻出一块儿旧布料,拿菜汁画简笔画,大意就是自己回家去,让祖母不必担心。 没办法,老太太根本不识字。 就算她真关心孙女,着急要找人,也得雨停了之后,到时候一切已经结束。 粉丝们仔细检查,顺便通风报信:“三妹,老太太睡着了,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熄了灯。” 从宇宙商城里花大价钱买了各种工具,用外表灰扑扑的布包装好,背上,穿上雨披,全副武装,然后才出门,绕小道出村子,向山上爬去,她拼命想快一点儿走,可是路上还遇见了两个喝醉了酒才回来的醉汉,要不是有夜间摄像头探路,有粉丝们提前预警,恐怕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 用了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方若华才到达坟地。 说是坟地,其实是一片乱葬岗,有好几个大山洞,村子里的规矩,但凡是病死的病人都往这边扔。 一到这一片儿,粉丝们一个个都一惊一乍的,一会儿因为一块儿白骨吱吱叫,一会儿又被树影吓得要求弹幕护体。 方若华嘴角抽动,她本来到有一点儿害怕,让这帮一惊一乍的粉丝们各种搞怪弹幕给弄得完全没有恐惧情绪了。 加快脚步,终于在暴雨中找到了两个女孩儿,看了看呼吸,摸了摸体温,方若华才松了口气,虽说有原主的记忆,知道病人会扔到什么地方,可她还是怕出意外,万一村民半路就把人扔了怎么办?万一她们提前醒来自己跑了怎么办?这种荒山野岭,不熟悉路的人只有一个死字。 又是拍打,又是呼叫。 女孩儿终于睁开眼,一见方若华,登时吓得呻吟出声。 “不许哭。”方若华瞪了她们一眼,把解药均匀地涂抹在掌心,用力搓两个女孩儿的头脸身体,搓得皮肤发红,那些小疙瘩刷刷地掉下来,铺了一地。 弹幕:“……” 说实话,有点儿可怕。 “不过我还是坚持支持三妹!” 处理完身上的毒素,方若华才一手一个,拖着两个姑娘避到附近的山洞,从背包中翻出一块儿压缩饼干,掰开泡在不锈钢的餐盒里,灌纯净水,然后递过去:“抓紧吃,吃完咱们马上走。” 两个女孩儿打着哆嗦,连看都不敢看方若华一眼,尤其是因为她挨打的那个,满脸惊疑,缩成一团。 方若华叹气,不顾她们的抗拒,一下又一下地摸她们的头:“结束了,都别怕,这就送你们回家。” 可事实上,原主比这两个姑娘还小两岁,两个女孩儿都是二十二,这个年纪,在这个世界还是未成年的小女娃,方若华自然显得成熟得多。 “哇!” 挨打的女孩儿大哭,一边哭一边狼吞虎咽地吃泡开的饼干,吃得满脸都是糊糊,衣服也乱七八糟,明明一看就是好人家出来的姑娘,这会儿狼狈至极。 方若华就拿出毛巾和伤药,趁着她们全神贯注地吃东西,给她们擦干净身体,仔仔细细地上药。 不得不说,这药绝对是好东西,宇宙商城出品,品质有保证,一擦上去,伤口立时就好了,绝对不会留下疤痕……要不是宇宙币难得,而且人家还有专利,严禁山寨,开个制药公司也能赚一大笔。 等姑娘们吃完饭,方若华就带着她们向山下走。 脑海中的小地图显示周边环境,只是她家的房子根本就不在国内。 方若华看着图示上的汪洋大海和国界线,暂时绝了找父母的心。 这可不是交通便利的现代,虽然也有用星能驱动的火车和轮船,甚至还有飞艇,但那都不是平民百姓能用得上的,大部分的老百姓还是坐牛车,驴车,使用牲口,星能难得,十分宝贵,无论哪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舍得随便让老百姓们使用。 山路崎岖,两个女孩儿都咬紧牙关向前走,她们心里又惊又怕,担心后面那些恶魔追上来,连路上各种枯骨也顾不上,但有的时候,意志力真的不怎么管用。 两个人浑身酸痛,气喘吁吁,越走越慢。 方若华转头看去,山村里有火光闪烁,虽然她觉得村里人不会去关注两个得病的姑娘,可是万事都有意外,万一有村民反应过来了怎么办?万一有人去看看女孩儿们死了没死怎么办?这很有可能,要知道两个女人价格昂贵,属于珍贵物品,说不定就有什么人动了坏心思,想去找一找! 即便放出摄像头监视,也不敢保证万无一失,万一粉丝打个盹,就有可能出危险。 “上来,我背你。” 一咬牙,方若华把挨了打的那个男主妹妹背在背上,又让另一个抓紧自己的腰带。 “不许松手!” 女孩儿一惊,抬头看方若华的脸,只觉得她的脸在昏昏夜色中闪着冷光,吓得她低下头,细弱蚊蝇地应了一声。 三个女孩儿深一脚浅一脚,在山林里狼狈穿行,冷风呼啸,偶有野兽的叫声传来。 一群粉丝们彻夜不眠,精神紧张地帮自家主播站岗放哨。 接下来一连数日,粉丝们还分成好几组,轮流指挥方若华在荒野里生存。 那般枯燥乏味的长途跋涉,他们竟然玩得很是开心,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 苏行正好有一天值夜班,一晚上精神紧绷,到第二天一个呵欠接着一个呵欠,弄得他们领导都于心不忍,还夸苏行值班认真,明明没案子,居然还硬撑着没睡一会儿。 第一百一十九章 可贵 峡山镇公安局。 天还没有亮,大门忽然砰砰作响。 顾延平猛地坐起身,连衣服都没有披上,就从值班室里出去开门。 他是个老公安,自来警觉,这么大半夜的有人敲公安局的门,必然是有大事发生,顺手把枪掏出来,谨慎地走过去打开门。 哐当。 一个人影扑进来跪在地上,却是硬撑着没有倒下,护着她怀里的另一个人。 顾延平连忙打开院子里的星灯,只看了一眼就惊得目瞪口呆。 跪在地上的是一个瘦瘦弱弱的少女,还没有成年,看起来只有二十岁左右,个子不高,衣服破破烂烂,全是泥浆,脸上到处是划痕,她怀里抱着一个少女,也是二十多岁的模样,背上还背着一个,披头散发,不知是生是死。 “救护车!” 顾延平连忙拿起话筒呼叫急救。 救护车一路飞驰,方若华很冷静地半坐着,由着那些护士给她清洗身上的泥污。 “先给她们两个做检查,全身!放心,两个人都没有受太严重的伤害。” 顾延平登时心领神会,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公安,他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现在给她们做一个检查,也安她们父母的心,对她们的名声也有帮助。 两个获救的女孩儿都疲惫不堪地睡了过去,方若华却十分精神,向护士要了纸和笔,特别仔细地画出山村的地形图。 “我是半个月前去的村子,这半个月,村里只买了这两个女孩儿,但是以前买的加起来,起码有十几个。” 方若华一个一个地在纸上记录。 哪个人在哪一家,具体情况,被买来了几年,还详详细细地画了山上的山洞位置:“有时候遇见突发情况,他们会把女人藏在洞里。” “在昨天下午,有一个女孩儿逃了出去,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滞留在山中,麻烦你们去搜索。” 虽然相信女主光环,到底还是要提醒一句。 顾延平登时更加严肃。 其实他们早知道这些穷困山村的情况,只是拯救被拐的女人却是个非常困难的事,村民不配合,甚至可能杀人,在山里杀个把人,把尸体往山底下一扔,谁又能找得到? “不要惊动村子里的警察。” 方若华说完最后一句话,轻轻吐出口气,慢慢放松身体,闭上眼睡过去。 顾延平看着她青黑的脸,心中震撼,想起刚才那一路走出来的血脚印,再看护士们不忍看的表情,他忍不住心中酸涩,一个还没成年的姑娘,究竟吃了多少苦,才带着两个女孩子从魔窟里逃了出来。 小心地调整了一下女孩儿的睡姿,下了救护车,目送医生和护士把人带走。 顾延平深吸了口气,目光严肃,起身去向领导汇报情况。 最近上面正换届,像这样的拐卖人口大案,一定要严肃处理,做得好了是功绩,做不好,不知道多少人要倒霉。 折腾了一天多,该汇报的都汇报完,顾延平才活动了下身体,坐在办公桌前开始吃自己的盒饭。 “顾哥。” 哐当一声,大门被踹开,顾延平的饭盒差点儿被吓得扔了,不禁皱眉:“冒失鬼,赶着去投胎不成!” 闯进门的小警察眼睛发红,咕哝了句什么,才讷讷道:“那两个受害者的父母已经赶过来,只是……” 顾延平一瞪眼,他急忙轻声道:“救人的那个小姑娘,家里恐怕有些状况!” ………… 不知过了多久,方若华睁开眼睛,墙壁雪白,应该是病房,周围没有人,她定了定神,转头看屏幕。 “三妹你好样的,看你睡觉我们也高兴!” “我家三妹转行做户外主播也一样出色,话说,在山上吃的那野菜是什么菜,我也想吃!” “应该问问,这种青山绿水的小山村是从哪儿找的吧?那古老的房子,有点儿像明清时期的建筑。” “我到是好奇,三妹你播不播那些颂星比赛,比赛究竟是什么样的?看小说里描写,到高级别的比赛场地,是在万丈悬崖的高台上,到时候演员要不要吊威亚?还有,星光怎么来?难道用灯光凑合?” 一阵脚步声传来,方若华的视线从屏幕上转开,扭转头,遥遥看过去。 进门的是顾延平,他脸色复杂,眼睛里好像有无数话要说,却说不出口。 方若华灿然一笑。 顾延平有一瞬间,仿佛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星光,美丽得不可思议,脸上也不禁露出温柔的笑容,不提那两个女孩儿,也绝口不提方若华的父母亲人。 “感觉怎么样?还有不舒服吗?你足足睡了三天,医生们都吓得不轻。” 女孩儿的身体虚弱,营养不良,在这之前似乎感染风寒,尚未痊愈,这一睡三天,医生们都开始担心她熬不过来。 一个病病弱弱的姑娘,居然能从深山里,花了整整六天,把两个女孩儿带到警局,简直是奇迹! 摇了摇头,方若华轻声问:“那些女孩子都怎么样了?” 顾延平的目光越发柔和,声音压低,仿佛怕吓到她似的,小声道:“行动很成功,女孩子们都被救出来了,能回家的,我们会送她们回家,放心,一定会安排妥当。” 他心里也发颤,要不是这个女孩儿应对措施好,让村子里的人都不知道她们是逃跑了,恐怕公安这边的行动还不能如此顺利,想到那些人一看不好,举刀要杀人的举动,他就后怕不已。 “之前逃跑的那姑娘,我们也联系上对方的父母,为了她的名誉,不曾对外声张。” 顾延平的声音低沉,他不能怨这女孩子自救逃走之后,不肯报警,保护老百姓是他们的责任,身为女孩子,名声何等重要,又有谁愿意和拐卖这样的词扯上关系,何况,那个逃走的女孩儿尚未成年。 可他越发觉得,眼前的姑娘的人品可贵,奈何命苦! 转头看自己的大屏幕,方若华一扬眉,问了问发生什么事,这位老警察的脸色可是很不对劲。 她昏睡前直播器可一直开着,而且是智能直播,按照一般情况,这帮粉丝应该是通观全局。 第一百二十章 回去 一众粉丝静了静。 半晌,大家都恨恨不已,义愤填膺:“哼,这都什么剧情,编剧也太不走心了,就三妹救的那两个女孩儿,完全不懂知恩图报,她们父母接了人就走,问都不问你一声,看那模样恨不得把女儿藏起来!” “还有三妹你的那个爹,知道警察联系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你那个爹说,他女儿要去拜师学画,想拜的老师德高望重,不能失礼,他人在外地,没空来接你,要你自己回去。” “那副不耐烦的语气,你是没听到,听到了非得气死!我恨不得隔着屏幕去抓花那老混蛋的脸!” 一众粉丝总算知道,为什么以前老演坏人的演员,在现实中也会被人砸臭鸡蛋,丫的是真可恨! “哦。” 这到可以预料得到,也在情理之中。 方若华再清楚不过,拐卖这种事情对女孩子的伤害,女孩儿的家人想要抹去一切,只把自己的孩子藏起来,那是绝对正确的选择。 只有疼爱孩子的人家才会这么做。 对于这些,方若华反而要庆幸,说明这两个女孩子回到家之后,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至于原主的父亲,那实在是不必期待。 和某些家庭一样,所谓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原主的亲爹,在和她母亲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对女儿就很一般,那时候她爹年轻,还没有当父母的概念,只是一时情迷,铸下大错,不得不成亲,心里恐怕多多少少觉得原主的母亲不够矜持,连带着也看原主不顺眼。 后来有了娇妻爱女,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妻子是大家千金,出身书香门第,容貌美艳,身份高贵,女儿也漂亮聪明,他当然就更不把前面那个女儿放在心上。 这次方若华在原主她爹老家闹出事来,可以想象,那个爹会觉得有多丢人。 人家恨不得洗去自己身上所有的痕迹,安安心心当一个城里人,一个正正经经的读书人,好不容易考中秀才逃出那个泥窝,将来还要科举做官,怎么可能愿意让旁人想起他的出身? 这样其实很好。 要是那个爹找过来,她才觉得麻烦,到时候无论怎么应对都不妥当。 不认爹不行,不孝是大错,绝对要影响她的声誉,可要是认,她真叫不出口。 这可是件麻烦事! 为什么这个世界要到三十岁才算成年…… 又在医院里住了两天,方若华才出院,顾延平带着一个小警察,还有一个穿着长袍广袖,打扮得和世家公子哥差不多的年轻人,一起过来接她。 “这是你的背包,伯伯给你洗干净了,钱帮你放在最里面的兜里,三百块,一定收好,包要放在身前……” 钱是警局这边给的,虽然因为案件性质,方若华见义勇为的事情不能曝光,但还是奖励了她钱,三百块不算很小的数目,要知道,现在好多人一个月的工资才二三十块,这就算不错。 顾延平絮絮叨叨。 他身边的小警察使劲往包里塞东西,烤的焦黄的饼子,煮熟的鸡蛋,还有一小块儿熏肉。 警察们都很同情这个姑娘。 小警察忍不住又看了方若华一眼,她还那么小,一个人在外面,经历了那么可怕的事情,父亲对她不管不顾,可是她却镇定又从容,明明瘦弱无骨,却有一股巍然气度,让人更加怜惜。 那公子哥儿到是很冷漠,好像满腔心事,立在门外,神色凝重。 顾延平摇了摇头,轻声道:“他叫吴珂,你叫他吴哥就行,正好他也去云坪镇,和你做伴儿,路上也有个照应。” 方若华乖巧地点头。 顾延平叹了口气,依旧是百般不放心,不过到不去跟方若华说,省得她难受,只抓着吴珂,神色严肃地叮咛:“你是大人了,别再像个小孩子似的胡闹,一路上多照顾人家若华,如果有事,别忘了联系我……成熟一点。” 吴珂哼了哼,漫不经心地应下。 顾延平也拿他没辙,要不是还得上班,他就亲自去送,司机都是熟人,一路不用下车,到也安全。 他回过头,看了方若华一眼,方若华坐在病床上,正捧着一本数学基础,眉宇间透着一股认真,一看就是那种乖巧可爱的好学生。 顾延平不禁觉得可惜,生在那样的家庭,也不知道这孩子能不能熬出来。 奈何不能不送她回去,她母亲联系不上,祖母那儿又绝对不能呆了,那样可怕的地方,这孩子多呆一天都危险,她还没有成年,除了父亲又能依靠谁? 顾延平亲自送两个人去车站,目送他们上车,又叮嘱了司机好一会儿,目送车辆驶出车站,才忐忑不安地返回。 可事实上,任何意外都没有发生,云坪镇与下山镇毗邻,只有二十公里罢了,星能车的速度又不算慢,即便走走停停,两个多小时就到了地方。 一路上,方若华只顾着和粉丝们一起欣赏美景,听她们咋咋呼呼,到是没来得及有什么不安。 “好美,好美,景色太美了,简直一步一景,山也清,水也秀,蓝天白云,美不胜收,我的三妹,你到底在哪儿直播呢?中国还有这种原始美貌?” 方若华视若不见。 她总不能说,因为这里的主要能源是星能,不烧煤炭,不烧油,比真实历史上的明清时代环境还要好。 下了车,走在古色古香的小镇上,无数粉丝发誓,此地堪比周庄、乌镇,甚至比那些小古镇还要有韵味。 方家的房子还算可以,是一个小两间的独门独户,院子里还种了一圈玫瑰花,很是典雅漂亮,以前原主和妹妹住一间房,夫妻两个住一间,后来方文星长大了,老说住得拥挤,都不敢请同学回家玩,怕站都站不开,时常为此不高兴,‘方若华’就有了自己的房间。 大门外对面的小屋,本是储藏间,后来从外面废品收购站弄了一张破旧的小木床,一个瘸腿的凳子,拿纸箱子糊了一个桌子,这就成为方若华的居所。 第一百二十一章 做戏 “这什么破地儿,真能住人?” 吴珂一路都没怎么吭气,却还是信守对顾延平的承诺,亲自把方若华送回家。 他抬头看了看蜘蛛网密布的房顶,又低头看了看地面上坑坑洼洼的积水,门裂开来,缝隙很大,虽然还不太冷,但晚上风已经凉了,而且这也太不安全,而且头上的木头都朽得厉害,万一下场大雨屋顶坍塌,要死人的。 半晌无语,吴珂无奈道,“要不你先回屋住,我找人给你拾掇拾掇?” 方若华摊摊手:“没钥匙。” 说完,她一转身去敲了敲邻居家的门。 邻居家住的是附近书院的老师,方若华如今也在那座小书院就读,虽然不是自己的老师,到也算照顾她。 老师姓赵,今年六十岁,有些胖,此时看到她,不禁意外:“若华,方秀才不是去京城了?你怎么在这儿?” 方若华摇了摇头:“我没去。” 说着便从贴身的小腰包里拿出一纸包奶粉,“这回回老家,在路上正好看到一家供应局里有奶粉卖,想着小妞妞恐怕要吃呢,就给她捎了回来。” 赵老师登时喜上眉俏,却还是推拒道:“哪能白要你这么贵的东西,好孩子,婶婶也不瞒你,妞妞没奶水喝,身体不好,婶婶正愁买不到这东西呢,来,给你五块钱,不许不要,你也不容易,买这个怕是打工赚的钱得花出去一大半儿。” 他们这些邻居谁不知道,若华这孩子虽然不喜欢说话,有些腼腆内向,却很是勤快,经常出去打工,还孝顺得很,打工赚钱都是为了给父母和妹妹买各种礼物。 方若华落落大气,并不推拒,这么一纸包奶粉,市场上标价是五块钱,但是这类营养品是用高级食材做的,都是有价无市,非寻常能买到,黑市上价格要翻个三五倍。 幸好她随身的腰包没人动过,否则恐怕还拿不出东西,没有东西走人情,提要求就没底气。 收了钱,方若华回头看了下,略有些犹豫,低下头,腼腆地道:“……老师,我能借用一下通讯器吗?我想跟……我爸通个话。” 赵老师连忙去把通讯器拿来,连上一小块儿星能结晶,还帮她拨了号才递过去。 那边很快就接起来,方若华看着上面那张威严的脸,木然道:“爸爸。” 虽然声音干涩,叫得很费力,可还是叫出了口,只当是演戏,也不很难。 对面那人显然对她没有什么感情,一听是她,便不耐烦地道:“你自己回家,还有脸要我去接不成?不愿意回来就回你奶奶那儿去,真是,出去一趟就知道惹是生非,轮得到你来多管闲事,你以为你是谁,自己要死自己去,别给我和你妹妹惹麻烦,要是你惹的麻烦,追到家里来,你就给我滚,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没能耐给处理那些烂事儿!” 话里话外,都透着说不出来的嫌弃。 方若华张口结舌,愣是没找到插嘴的机会,还来不及说一句话,对方便挂断。 赵老师愕然无语。 方若华揉了揉眼睛,露出微笑来,似乎全然不当回事,如果不是她的眼角发红,恐怕大家都看不出她受了多大的打击。 抬起头,冲赵老师轻声道:“我住的屋子漏水了。又没有家里钥匙,等我……爸回来,他要是问起,麻烦您帮我和他说一声,我暂时先去书院那边租房住。” 这会儿还开着直播,一众水友:“……” “咱们家三妹涨了新技能!” “哎,当初看书的时候没什么感觉,现在觉得作者的脑子有病,编剧也是,为什么给我们三妹安排这么惨的角色!” 一群吃瓜群众都看不过去。 其实,方家说是一家子,可原主连大门钥匙都没有,她的储藏间没有锁,也不需要钥匙,原主总是胆战心惊,老因为住处而自卑,生怕让外人知道自己住的地方,可如今换成方若华,她哪里会担心什么丢不丢面子,就是丢脸,也是原主的父亲和后娘丢脸。 赵老师心中有些不是滋味,以前也不是不知道,原主住的是外头那个储藏间,不过如今建房子很贵,家家户户都困难,有储藏间住也算不错的。 可这会儿一听方若华的话,再一看那储藏间的情况,里面堆满了各类垃圾,又低又矮,就是狗窝也比这个敞亮,心里就有些堵得慌,不是很自在,还秀才呢,把女儿扔一边不管。 那个后娘更狠毒,面上表现得大大方方,仿佛多慈爱,可私底下还不知怎么整治前面的女儿。 到底是别人的家务事,她也不好多说,只是笑盈盈应了:“那若华可要小心点儿。” “这位是公安局来的朋友,陪我一块儿找房子,就在书院附近找,安全有保证。” 吴珂:“……” 谁是公安局的?不对,谁要陪她租房子?他又不傻,帮着修补修补房屋容易,可要帮人家的闺女在外面租房,万一出点儿差错,那可说不清楚。 只是扭头看了眼破了一大块儿的木门,他终究还是没说出反对的话来。 方若华叹息,只能按部就班慢慢来,先租房,以后有正当赚钱的借口再来买房。 她如今是有钱也不能花,一个孤身女孩儿,毫无缘故地拿出宝物换钱,不要命了! 她的命很珍贵,半点不想浪费在这种地方。 不光要有钱,还要有地位,否则在这样的时代,有那样一个家庭,肯定会过得很痛苦,短时间也就罢了,她可不乐意吃一辈子的苦! 或许应该庆幸,虽然是个有皇帝的时代,但这里并不是真正的明清,女人虽然依旧是弱者,却可以走出家门,拥有工作的机会。 她已经做好了在这个世界,面对一群非正常脑瘫患者的心理准备,好在她不是那些缺爱小孩,也并非弱者,心平气和些,自己端得住,自己有钱财,有事业,有名望,有地位,外人就添不了太大的麻烦。 方若华脑海中各种思绪飞驰,面上却是云淡风轻,拎着背包,轻轻松松在街上走,穿街走巷,吴珂跟在后面,一言不发,也不问她要去哪儿。 穿过一条小巷,入目的便是个石拱桥,石拱桥桥头树一碑石,上书‘四象’两个字,过了石桥便是四象街。 这是个十分阔朗的街道,也算是云坪镇最大,最繁华的街。 原主就读的四象书院,就在这条街上,立在门前站了一会儿,也就差不多十几分钟,有个人从大门走出,头上戴着方巾,身着褐色曳撒,却是个女子。 方若华轻快地走过去:“齐老师。” 第一百二十二章 考核 那女子回头一看,不认识,上下打量她,一身旧麻衣,虽然没有补丁,但是料子浆洗的发白,看起来很硬,穿在身上一定不舒服,袖子短了一截儿,显然是自己接起来,手艺还可以,看不见线头,鞋子略有些小,脚趾蜷缩,家境显然不太好。 “齐老师,我想加入院颂协。” 这位老师第一反应,好像有二十多年没人自己找上门,跟她说要入颂协了吧。 不过,还是很温柔地笑问:“你进行过几年颂星师训练?有品级没有?” 方若华平铺直叙地道:“没有训练过,只自己读过几本颂星基础,很感兴趣,希望能试一试,我记得书院的颂协,并不要求成员有基础?” 齐老师:“……” “咳咳咳咳咳!” 吴珂差点把心肺都给咳嗽出来。 还颂协?这小妮子知道什么叫颂协吗?她还想当颂星师,不对,就是相当颂星师,加入这种小镇上的小书院里的小颂星师协会,又能有什么用? 好像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要是成绩够好,刷几次市联赛,取得前十二名的成绩,等到统考时能加二十分,也许她就能读省学,甚至还是排名比较高的省协。 再不济,成绩好的话,出来可以开个颂星培训班,教导幼童,应该也满赚钱的。 好吧,这一切的前提是,她要先能成为一个颂星师。 人家都是从四五岁开始,就表现出天赋,然后集中培养,先参加未成年组联赛,一路刷上去,刷到成年组,然后才考级,考到九品颂星师,就能参加省级以上联赛…… 像她这样,今年都二十了,从来没有接触过任何训练,还想有成就? 做梦更快一点儿! 显然齐老师也这般想。 但身为一个老师,却不能轻易打击学生,这是职业操守,所以,齐老师只是笑了笑,很温柔地道:“虽然不需要基础,却需要资质。” “我五岁的时候进行过容星测试,当时能容五颗星的星芒。” 齐老师一愣,这资质不算顶级,但也中平以上,就是在京城,有这资质的孩子至少也会接受三到五年的训练,确定一下有没有晋级高品的可能。 可惜了! 齐老师心下叹息,轻声道:“即便有资质,也得经过考核,这样吧,你先回去,如果能在一天之内画出四象街中隐藏的星图,我就做主收你入协会,如何?” “呵。” 吴珂冷笑了声。 齐老师说的很小心,已经做好了安慰哭泣小姑娘的心理准备。 方若华脸上却丝毫没有变色,打开背包,拿出纸笔,顺便开屏幕,把四象街的高空照片截图。 “帮我找找,这条街道上应该有一些独特的规律,都帮忙,快点儿,起来干活。” 苏行扫了一眼手机,偷偷摸摸把照片下载下来,导入计算机,噼里啪啦开始处理。 粉丝中藏龙卧虎,可不只他一个高手。 这帮人全把这当成主播和他们玩游戏,一个个的分外积极,没一会儿,街道就被分成好几块儿,很多标志性的建筑物被圈出来,连成一线,线路看起来复杂,但明显很有规律。 方若华到底有原主的记忆,读过颂星师基础书籍,仔细看了看,就从杂乱中看出星图的痕迹。 一手拿笔,一手托住纸张,迅速勾勒。 齐老师有些想笑,慢慢靠过去,这孩子装模作样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咦? 越看,齐老师的脸上就越是严肃,不自觉露出些不可思议,四象街修建的时候,是她帮忙制定的图纸,从国家颂星师协会找到的星图。 那张星图还是四品天才颂星师师宇文,颂星时记录下来的,从没有对外公布过。 后来看她喜欢,师宇文就随手给了自己,设计街市图纸时,她就有意无意地用在了上面,二十年来,能看出四象有星图的,只有自己的好友薛乐,那还是因为她天生过目不忘,尤其是面对各种图形的时候,记忆力特别好。 方若华画得十分轻松,脑子里还在走神,教材上记载,颂星师按照星图编舞,得到星芒的机会会大得多,大部分颂星师都是购买成品星图,然后请人编舞。 这么说来,编出符合当日星象规律的舞蹈,应该极为重要。 真要如此,自己还是挺占便宜,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专业的天文学,人们都是靠记录颂星时落下的星芒,来绘制星图,再按照星图重新编舞,从没有人敢想去通过观察天空,找出星芒的规律。 也许是因为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星星是神的居所,星芒是神的恩赐,他们都要通过讨好神灵,得到神的赐福,自然不敢想着窥探那些星星的运行。 可是在地球,天文学历史悠久,地球人很早就探索星空,观察星星,光是各种观星工具,就比这个世界古老的捕捉星芒的工具,不知道强出几千倍,唔,看来当颂星师是个好主意! 齐老师看不出方若华脑海中的弯弯绕绕,她看着完完整整的星图,真心惋惜,幽幽一叹:“你很有天分,要是早一点开始训练,说不定我们这小小云坪镇,也能出一个可以加入国家颂星师协会的高品。” 可惜耽误到如今,实在是太晚了。 也不知道家长是怎么想的,这么不关注孩子,简直是毁了孩子一生。 虽然如此,齐老师还是惜才,神色越发柔和:“跟我来,我帮你登记,即便没什么成就,学一些基础也是好的。” 这孩子可能有希望定品,即便只有九品,在云坪镇来说也相当了不起了。 吴珂:“……” 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一个可怜巴巴,爹不疼娘不爱,长得还那么难看的小姑娘,被人家老师领走了。 方若华回过头冲吴珂摇摇手:“吴哥等我一下,回头完事我去租房,很快的,有目标了。” 吴珂:“……” 喂喂喂,你哪来的那么大的脸,还让我等。 吴珂叹了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到真开始对这个大言不惭的小镇姑娘好奇起来,老老实实地站在大门外等候。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天分 领着方若华穿过那些正在活动身体,做基础训练的女孩儿们,看着她目不斜视的脸,笔直笔直的背,齐老师心情却好了不少,让她认认真真地填写登记表,登记入档,只等着办法协会证书,她就是书院颂星协会的一员了。 齐老师今年五十岁,七品颂星师,还很年轻,对于颂星师来说,其实尚在当打之年。 现在的女子颂星世界纪录保持者,一品颂星师,美国的妮可-加西亚,就是在五十三岁的时候走上她事业的巅峰,成功使三十八颗星落下星芒,此纪录保持至今已经有五十六年。 在二十年前,齐老师刚刚成年,正是出成绩的时候,却急流勇退,来到云坪镇这样的小城镇,在一座小小的书院里任教,听起来好像特别可惜的样子。 可事实上,像她这样明明不是没有资质,却坚持不下去,没有走上职业颂星道路的女孩儿,在华国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坚持下去,但是她永远也不会后悔自己曾努力过。 齐老师看方若华站在那些面色红润,穿着打扮又鲜亮又美丽的女孩子面前,半点不自卑,案首挺胸,那种气魄,到瞬间就把所有人都压了下去,不禁一笑:“对,必须有舍我其谁的气势,想成为颂星师,第一点要有绝对的自信,相信自己不输给任何人。” 她也不知为什么,好像忽然看到了几十年前的自己似的,不,自己可没这么自信,心思一动,笑道,“来,上星台走一圈儿,不要怕,就当上去感受一下。” 方若华笑了笑,把记忆里关于走星台的内容调出来,挽起袖子,略略一提裙角,轻轻盈盈地跳了上去,站得稳稳当当。 齐老师微笑,能站得住,看来身体素质还可以。 星台上到处都是尖锐的凸起,如果不熟练,或者身体不够轻便柔软,不要说走动,就是站立也不可能。 音乐响起,星图浮现出来,但只有片刻,浅黄色的光晕一闪而逝,在白日里肉眼甚至很难捕捉,不过方若华却记得清清楚楚,一抬脚,就踏在正确的方位上,迅速走动起来。 一开始还好,音乐舒缓,她的动作也从容,但随着音乐节奏逐渐加快,动作的难度也必须越来越大,一字型滑移,马字型回环,蛇形曲线,跨越,横飞,旋转,种种基础动作组合在一起,令人眼花缭乱…… 旁边正踮着脚尖,跟着拍子迅速私下走动,做基础练习的几个姑娘,都忍不住转过头来看。 一般人别说走下一整套,就是能瞬间记住星图方位的,也没有几个。 “不是咱们这儿的,这是哪个协会的颂星师?” “动作太不标准了,这叫什么,我的老天,简直不能看……是少年班的吧?” “少年班也不可能动作这么惨。” “我看不像,虽然动作不准,呃,是太差了些,可是很顺畅,踩点好。” 一群小姑娘都有些奇怪。 齐老师却是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底下传来惊呼:“有星芒!” “真的?” “啊,好可惜!” 确实有一丝星芒从半空中坠落,划过长空的光芒,即便是白昼也美得惊人,虽然只有一丝,大家还是心痛的不行。 齐老师更是叹气。 因为不是正式颂星,还是在星台上,没有准备晶石,只能看着星芒化作无形。 “哎哟,在星台上跟着制式星图做练习都有一丝星芒,那要是正式颂星,岂不是至少能点亮半颗星了?能达到一级预备颂星师的标准吧?” “肯定能。” “这是谁?要来我们学校吗?” 如果说小姑娘们还只是好奇,齐老师却瞬间下定决心,这个女孩儿要重点培养。 年纪大了,没关系,年纪大了理解力更强,颂星师还要懂艺术,通音感,不是那么容易成就的。 没做过基础练习也没关系,哪怕是连颂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能穿着不适合颂星的服装,鞋袜,没有专门排演的剧本,没有专业的编舞,编曲,还是在星台上,用完全不成形的动作,就能点亮星星,获取一丝星芒,她也要抢她来协会,送她青云直上。 方若华从书院离开,齐老师亲自相送,立在门口,仔细审视了吴珂半天,还检查他的证件,一看他居然是京师国子监的学生,此次到小小云坪,只为游学,虽然一听就知道是借口,哪个国子监的学生会跑云坪这等小地方游什么学?但是好歹不必担心这是个歹人。 “走吧。” 方若华的确要去租房住。 齐老师到是说可以给她安排宿舍,协会里本来就有很多会员常年住在宿舍,每日晨练晚练,日日不断,也不缺她一个人的房子,不过,方若华还是想要一个独处的空间。 书院附近的房子都不算贵,她因为救下被拐女孩儿,被奖励了三百元,就只这三百块,别说租房,就是买一小套房子,也不是买不来,当然,好的不用指望,旧一些的,偏远一点儿的,还花不完。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放弃租的主意,决定买,只有自己的房子才住得踏实,也可以随意折腾。但是肯定不能买好的,毕竟她还没成年,理论上说,不适合拥有私产,家产全是父母的。 虽说印象中方父很要面子,不会主动管女儿要什么东西,但是她那个继母却是面上清高,心里很有盘算的主儿。 一个破一点儿的房子,想必不至于让人太眼红。 最后选定的房子和书院隔了一条街,位于小巷深处,杂草丛生,道路很不好走,斑驳的厉害,房子外表破破烂烂,而且形状古怪,是个三角形,只是足够便宜,全部买下来只要四十块。 吴珂简直不忍看:“你想住这破地方?” 方若华笑道:“已经很好。” 吴珂登时不再说话,一想也是,和垃圾堆储藏间比,这地方也算说得过去。 太好的房子,也不太合适,原主可是有爹的人,住的房子比家里的还好,岂不是让人戳脊梁骨,虽然想走的是颂星师这条路,名声不好也没影响,可是,能名声好一些为什么不呢?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即将开始的新生活 专门请齐老师,还有那个赖着不走,总在附近闲逛的吴珂来做鉴证,先付钱出一份契书,等她成年再去官府备案。 老师看了房子,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 斑驳的墙面,老鼠乱跑,蜘蛛密布。 方若华失笑:“附近有老鼠,说明人们家里有余粮,不错。” 直播间一众水友看着他们家的神奇主播背着破旧背包进了破木门,站在菱形的院子里,摄像头飞进去给这个特别别扭的房间拍照。 “我的妈呀,三妹不是真要住吧?” “一瞬间豪宅便贫民窟,能受得了才怪!” 方若华大大方方一摊手:“行了,都别说风凉话,赶紧的,设计师有没有,帮我把房子变成能住人的地方,要求,设计要简单可行。” 这么一说,水友们到来了兴致,里面还真有几个专业人。一帮人你一言我一语,七拼八凑,费了好大的工夫,终于凑出来几张设计图,方若华也不犯选择困难症,直接拿了一张最简单的图纸,三两下画好,就开始自己动手装修。 墙壁上的墙纸都是从宇宙商城买来,天然无污染。 贴着墙壁的书架,尽可能地减少空间占用,她自己就能做出来,分成几个小块儿的衣箱,能组合成沙发,也能组合成床铺,这些太麻烦,自己到没动手,都是找人量好了尺寸,打造而成。 厨房放在屋外,用木板搭了一个屋子,简单弄一下。 尖角的卫生间下的工夫最大,不光铺设地板砖,安装抽水马桶,还在墙角种了一些花草,都是特别好活,又很漂亮的那种,瞬间整个卫生间就变得……嗯,能用了。 院子里铺上鹅卵石,种了葱蒜,还有几颗青菜,整了个葡萄架。 方若华很庆幸,她如今算得上心灵手巧,也许熟练度可能远比不上正经的木匠,但技术却不知高出多少倍! 齐老师看了她对房子的种种设想,失笑摇头,还是个孩子呢,那么多天真的渴望,不禁一笑,柔声道:“你用不了几个月就能达标,明年去参加市青赛,只要取得名次,不要说奖金,就是靠卖星能晶石也足够你在好地段买一套房。” “切,市青赛是什么玩意儿,参加的人算颂星师吗?” 吴珂靠墙站在院子外头,冷笑。 方若华只当没听见,反正这位就是习惯嘲讽体,不说是不说,一张嘴便是冷嘲热讽,懒得理他。 花了七八天的时间,房子终于大变样,吴珂看了都不再说话,只是偶尔拿看怪兽似的的目光瞪着方若华。 他家中有一小妹,今年三十岁,已经成年,可是连衣服都要婆子帮着穿,别说做家务,就是让她略微收拾一下自己随手弄乱的桌子,那也绝不肯。 好像他们这些人家的小孩儿,都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未成年的,小镇长大的村姑,竟有如此强大的行动力。 方若华可不管吴珂怎么想,高高兴兴地请了书院颂协的几个小姑娘,还有左邻右舍一起来吃暖房饭。 刚一进院子,闻见屋子里传出来的香味,吴珂就瞬间闭嘴,再也没说出半个不悦耳的字,光把口水吞回去,不至于出丑,就很是耗费力气,说话什么的,完全不需要。 只有手指长的白虾,烧得透亮,浇上酱汁,一口咬下去,又香又鲜的味道在口中炸开,让人忍不住连盘子都舔的干干净净。 一尺长的羊肉丝,拿各种香料腌制过,大火炒熟,沾上孜然颗粒,很劲道,滋味十足。 还有奶汁炖鸡,烧鹌鹑,各种烤好的肉片,配上拿肉片焖的杂面,一顿饭吃完,吴珂都舔着肚子,齐老师也连连苦笑:“若华真是好手艺,以后开个餐馆,肯定客似云来。只是太破费了些,又买的供应局的高价肉吧?” 虽说云坪镇肉食较多,和别地比,供应局那边鸡鸭羊不缺,但价格肯定低不了,也就年轻的孩子们不想着攒钱,有多少花多少,能买的这般痛快。 方若华:“……” 她哪有空儿做饭,直接从宇宙商城定的,特意找的不那么奇葩的菜色。 吃完饭,一壶清茶,齐老师叮嘱那帮小姑娘们,晚上都别忘了继续做运动,拉开身体。 “一天不动,身体就又死了,再想打开还要费力。”话一出口,齐老师又住了嘴,笑道,“唔,对若华可能不太适用。” “呜!” 一群小姑娘哀嚎,个个死命瞪方若华,好嫉妒的模样。 虽然还没开学,方若华已经开始进行基础训练,齐老师亲自带她,让她一边背星图,一边做基础动作,完全不去看其他女孩儿们跳的那些成套的颂星舞。 头去第一日,齐老师还担心方若华年纪大了,从来没有受过星芒锤炼,身体僵死,已经做好了花半年的准备,一点点把她的身体打开,筋骨都拉开,哪怕浪费再多的星能,还是划算。 只是没成想,方若华一下腰,手指触到背脊中线,一踢腿,脚尖儿直达头顶,一扭身,甚至还能把身体团成一个球,从狭小的甬道中瞬间穿出…… 齐老师:“……” 干脆给她正经地测试了下,检查身体,检查完更是无语,这孩子的确是初学者,连皮肤都是硬的,空的,不够柔韧,明显还没受过星芒洗礼。 但是,她的五脏六腑,她的骨骼,却特别柔软,内里通透的很,别人都是先练皮,再练骨,高深处,五脏六腑自然跟着强健有韧性起来,像她这样的特例,反正齐老师没见过,到是听说像云庭,郭浩峰那几个天才,也是天生的五脏通透,气力强劲。 方若华到是心里有数,她来这儿时间不长,却也开始自己的修行,虽然用的始终是最基础的,连名字也没有的练气法门,速度最慢,基础最扎实的那一类,到底是修行过一次,进展还可以,五脏六腑被气滋补,肯定和常人不同。 “好吧,看样子能节省半年时间,不过,还差得远呢。” 齐老师想了想,扯着方若华往星台上一扔,“立桩吧,一共十八个姿势,一天一个轮换着来,十八天以后再选定最适合的动作。” 每个颂星师开始练习的时候,打基础都要立桩,但是立桩的方式各有不同,那些颂星师世家,还有省以上的协会,一般都会有人专门为优秀成员量身打造桩功,最适合自己的身体的那种,但小地方就没这种便宜可占,直接拿基础的,大众的桩功来练,适应哪个就练哪个。 第一百二十五章 练习 又是一日清晨。 方若华换上轻便的衣服,徒步来到书院,进入协会驻地,已经有两个小姑娘再做练习,看到方若华,很随意地打了个招呼。 这两个一个叫宋喜妹,一个叫赵玲,都已经是预备颂星师,还差一临门一脚就踏入九品,最是勤奋,每天到的都很早。尤其是赵玲,颇得齐老师看重,算是重点培养了。 她也点点头,便自顾自地脱下外套,上了星台,左腿伸直,脚尖着地,右腿后踢上头,两只手合抱胸前,开始练习第四组动作。 地上铺了三层牛皮纸。 现在每天的练习量,就是汗水打湿,打透这三张厚厚的牛皮纸,以后还会逐渐增加。 齐老师说得清楚,等到无论立桩立多长时间,星芒自动护身,能锁住汗液,地上的牛皮纸丝毫不湿时,差不多就真正登堂入室,从九品入八品了,那才是正经的,能被称一句颂星师。 这哪是单纯的练舞?到像练武!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九品到八品是一道大门槛,挡住了不知多少颂星师前进的脚步,更不要说将来六品入五品,五品入三品,还有进阶一品。 真不知道穷一生之力,有没有达到一品,登顶世界的那一天。 其实,在进行这些练习之前,方若华根本就没把这些当回事儿,她想当颂星师,只是为了社会地位,为了摆脱现在的处境,可是真正进入到练习里,她居然发现,只要一立桩,不光是腰腿全身被锻炼到的部位隐隐发热,五脏六腑的气流都开始运转,无需她主动修行,气息便按照记忆中的法门运作,这简直不可思议! 修行是多艰难的事,她上一回在宋朝可是修行了一辈子,像小说里那些行走坐卧都运气修行的事儿,想也别想,太容易走火入魔,真那么干,除非是不要命的狂徒。 方若华有父有母有家,修行之后又带不回现代去,绝对不敢那么疯魔。 可是现在她立桩做颂星练习,竟然能引得气息自然流动,可见这个世界有多么特别,颂星师又有多么奇特,反正她是感兴趣了,非得认真尝试一下不可。 也不知道等开始正经练习动作以后,会是什么样?似乎也能带动气息流动,而且速度更快,进展更速。 可惜,齐老师叮咛,接下来半个月,她都得立桩,练习基础动作,腰身和胯都足够稳定了,才能真正开始学颂星舞,否则容易受伤。 那么多颂星师因为伤病提前退出来,再也不能颂星,大部分都是急于求成闹的。 方若华脑子里胡思乱想地立桩,底下两个做练习的小姑娘,都忍不住偷看她,看了半天,不觉低声叹气。 其实,她不知道,自己来协会才七八天,时间短暂,可是种种表现却很是打击人。 立桩一日就熟,两日便精,七日就能练第四个动作,十八个动作估计也用不了多久。 赵玲叹气:“明年的市青赛,我打算试一试团体赛,个人赛谢婷占一个位置,又冒出一个若华来,没我什么事儿!” 宋喜妹也心有戚戚。 这世上,天才和凡人真是天差地别。 自从方若华来了,本来协会那些懒懒散散,只是为了增加资历才加入的会员,好像都变得认真些。 齐老师从办公室出来,看着这些孩子们练习:“没错,我再强调一遍,基础,基础最重要,想要跳舞的时候能飞起来,你就得先学会抓地,想要动作优美,能让人看了心情愉悦,你们的动作就不能有一点儿歪斜,形必须准,必须正,一定要打好基础,大家可以亲自去看看联赛,那些好的颂星师,能引来更多星芒的颂星师,她们跳出来的舞蹈,必然从动作,到节奏,都特别特别的美,让人心驰神往,为什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基础够好。” 一直盯着,盯到基础做完,齐老师才叫方若华:“你父母回来了没有,我想让你尽快参加比赛,书院这边没问题,但你还没成年,要你父母签署一些协议才行。” 方若华:“……” 她居然忘了这事! “他们……等快开学的时候应该就回来了。” 方父虽然不会高兴,不过,应该不至于不答应,他这人说脸皮薄,到也不是特别薄,但为人清高,面对文化人,尤其是书院的先生,很难说出反对的话来。 至于继母,按照原主记忆里的性子,面上也许不表现,大概会在心里生气,毕竟原主加入协会,肯定没时间打工,以前原主打工赚到的钱,都被这两口子拿来改善生活,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忽然少了一份进项,怕是不容易习惯。 齐老师皱眉,把未成年的女儿,一扔就扔一个多月,这都什么家长! 虽然腹诽,但到底没多说什么,毕竟是人家的家事,齐老师叹了口气,放小姑娘继续去做练习,心中打定主意跟家长好好谈一谈。 颂星师多么难得,他们做家长的耽误了孩子这些年,可不能继续耽误下去。 国家对颂星师可是极为保护,尤其是未成年的颂星师,要求家长,书院,社会,都要尽一切努力给她们的训练提供便利。 像方若华这样的情况,本来有天赋,却让父母给耽误了,不闹大还好,闹大了可不光是舆论苛责,要负法律责任的,当然,法理不外人情,这种事也不能避免,不闹大,大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去算了。 时间一日日过去,方若华每天按部就班地进行基础训练,还让水友们帮忙,纠正自己的动作。 有时候动作歪了,她作为当事人感觉不出来,可是旁观者却看得很清楚。 “这就是颂星舞的基础动作?我觉得有点儿像芭蕾,还有杂技的成分。” “唔,是有点儿,不过真挺好看的,正式跳的时候,不还得配上音乐,还要表现故事情节,像歌舞剧吧。” “三妹你牛,这么难的动作你竟然还真敢练,更难得的是竟练成了!” “想兼职当舞蹈家?不如我介绍个舞蹈工作室给三妹,我邻居家的姐姐就是教现代舞的。” “话说,只有我觉得这回三妹的灯光特效是世界级的吗?星芒可真漂亮,到底怎么弄出来的?” 第一百二十六章 学费 方若华对这帮粉丝的调侃,充耳不闻,一心一意都放在自己的练习上。 目前依旧是最基础的训练。 练习的时间越长,她就越有一种感觉,这种颂星舞蹈,和现代的一些舞蹈,杂技,可以说殊途同归,说到底就是加强身体素质,身体各个部位的柔韧度,开度,力度,都要进行训练。 除此之外,还有速度,耐力,平衡力,控制力,总之尽一切力量改善身体机能。 那些桩功,基础动作练习,不光是强调腰和腿的力量训练,连肺腑内脏,都在改善。 方若华按部就班地进行,把自己练习的动作都拍摄下来,一点点矫正,还有粉丝们帮忙盯着,练着练着,到真进入状态,有那么一些疯魔的意思。甚至能隐约感觉到书上,还有齐老师他们隐约模模糊糊提到的东西,那种真正颂星师才能感受到的能量。 那种温柔的,全身被光芒包裹的感觉,确实很美妙。 这种便利,别人可是很难拥有,如今拍摄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摄录机很罕见,照相机也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拥有,而且都非寻常人用得起,光是拍个十分八分的,差不多就要消耗一整块大晶石。 反正书院的颂协是别想此等没事儿了。 既勤奋努力,条件还优越,自然进步不慢。 方若华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表现在齐老师,还有协会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出彩。 明明从没有进行过正式的训练,没有编舞,没有编曲,没有跳过完整的舞蹈,可所有人都默认她马上就能参加比赛。 毕竟身体素质的增强肉眼可见,这一点儿任何人都不会忽视,逐渐标准的动作也让人震撼。 每次她在星台上翻滚腾跃,一展臂,一踢腿,台下那些人状似不屑,却是个顶个地暗地里加强了练习,连最爱偷懒的小姑娘们也收了心思。 齐老师嘴上不说,背地里没少得意洋洋,弄得其它几个书院颂协的教练胃疼又牙疼。 好像一晃眼,一个月就过去了。 新年将至,方若华马上要开学,新学年交学费,一学年五十元,不算特别多,但也绝对不少,学费之外,还有书本费,资料费什么的,林林总总加在一块儿,每人差不多七十元左右。 说实话,就这些钱,那些一辈子务农的人家,可能一两年都赚不回来,原主却能读书,家里愿意给她出这份费用,方父纵然每次给这笔钱都给得很不痛快,除了必要的,一分也不多出,还每每提醒原主要感恩,但毕竟还是出钱供她读,也正因为如此,原主总觉得父亲不是不爱自己,只是没有爱妹妹那般多,也是她不争气,没有妹妹出色的缘故。 方若华把原主的记忆翻来覆去地又看了一遍,忽然有点儿奇怪,那个方父居然真舍得给原主交学费?那可是连原主生病发烧,都舍不得让她看大夫的父亲! 而且,原主被支使着去打工,时间排得满满堂堂,只要放学就没有一点儿读书的机会,学习始终有些跟不上,可没见方父心软,既交学费,又似乎完全不在意原主的成绩……就是今年,若非原主回了老家,怕是一个假期都要去打工。 “有意思!这一家子的烂事,怕是有古怪。” 方若华若有所思,随即失笑,琢磨那么多干什么,是神是鬼,迟早会露出来,她只管过好自己的生活就是。 ………… “爸,冯老师说我很有天分,继续画下去也许能考国子监的画院。” 方文星神采飞扬,从头到脚都透露出一股浓浓的快活,“我想考画院,将来做一个画家。” 方文青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头:“好。” 辛丽丽笑着摇头:“咱们星儿国文也好,就是数学成绩差了点儿,我看别总想着画画,还是给她正经请个家教回来补补课要紧。” 方文青连连应是,掏出钥匙开门,让女儿冲进去,顺手从信箱里拿出一叠信,随手拆开,没想到拆出第一封就是书院的缴费通知,他不禁蹙眉,脸上露出一丝隐忍。 辛丽丽也不大高兴,叹道:“不是我小气,星儿成绩好,自然要继续读书,就若华那成绩,何苦再浪费这个钱,还不如去我大哥那儿学一门手艺,将来也好谋生。” 方文青没说话。 辛丽丽迟疑了下,轻声道:“其实,苏姐姐也不一定会注意这事……再说,是若华自己跟不上,又不是我们故意不让她读,苏姐姐向来温柔,肯定能理解!” 方文青沉默片刻,拍了拍妻子的肩:“算了,也就这几年,让她混到成年吧,好歹读些书,有点儿资本,也能找份糊口的工作,不至于成年了还吃家里的,用家里的……” 他到底是答应过那个女人,只要大丫头想读书,就一直供她读,这些年家里开销大,她的嫁妆已经被用了不少,那个奸、夫家又有些势力,万一关注统考名单,见不到大丫头的名字,怕是又要闹,闹起来多丢人,他们一家子还要脸面,少些是非才好。 “让大丫头参加完统考,我的责任也就算尽到了。”方文青叹了口气,摇头道,“她像足了她那个妈,笨得要命,还不知道统考能考几分,到时候想让她读,也没地方收她。” 辛丽丽有点儿不高兴,到底没再多说,反正那丫头的成绩在班里垫底,再怎么样也考不上省学,要知道,过了统考,考上省学,那就是秀才,自家男人算是附近最出类拔萃的读书人,读了十多年,也才得一秀才功名,那丫头可别想这好事,哎,只当是浪费两年学费,买个清净罢了。 柔和的目光追着女儿,辛丽丽笑起来,她的女儿可和那个野孩子不一样。 她的女儿会一路参加统考,考上省学,成为秀才,还会参加会考,考上国学,成为举人,之后再选拔入国子监,终能考上进士,光耀门楣。 方文星回到家,扑到床上打了个滚,叽叽喳喳地叫道:“妈,妈,快把我买的新衣服拿出来,我要穿,马上过年了,我要穿着新衣服去外婆家,还有那双小皮鞋,开学的时候我要穿。” “好,好。” 辛丽丽登时把旁的都抛在脑后,走过去陪姑娘试衣服。 方文青失笑,娇妻爱女都在身边,只觉岁月静好,怜爱地看了看妻子,只觉得对不住她,她本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千金,却因为跟了自己,和家人离心,断了关系,嫁给自己时,竟是连一件衣裳都没有带出来,更别说亲人的祝福,自己若对她不好,那简直是畜生,幽幽一叹,转头便见邻居家的夫人立在门口,脸色有些古怪。 第一百二十七章 显摆 方文青心里一咯噔,忙正了正神色,只盼着对方没听清楚他和妻子的对话,笑道:“哎,这不孩子得了冯大师的夸赞,奖励她一下。” 赵老师讪讪一笑,没吭声。 方文青有些心虚,也不与她多说,点点头就进门,到也没太纠结,对于这左邻右舍,他还是比较满意,都是文化人,清净,没有那些喜欢八卦的八婆。 再说,他们两夫妻说自家丫头几句,外人哪里管得着! 赵老师儿媳妇也探头出来,低声道:“妈,你怎么不跟他说,若华入了她们书院的颂星师协会,人家教练请他去一趟的事儿?” “呵!” 赵老师翻了个白眼:“他也得给我开口的机会!” 刚才就听那两口子,嘀嘀咕咕,嘀嘀咕咕,说若华成绩差,琢磨着不想让她继续读书,她要是插嘴,那得多尴尬! 赵老师吐出口气,脸上多出一些感叹:“以前还觉得,方文青虽然疼爱次女,对长女也不算差,这年头肯有这般耐性,愿意供女孩子一直读书的,能有几个?” 大部分人家都是上个一两年,识一些字,面上好看就回家备嫁。也只有不差钱的大户人家,才一视同仁,男孩儿女孩儿都让好好地读书。 “现在看来,怕是他前头的媳妇留下嫁妆给女儿了,逼着他供孩子读的。” 赵老师冷笑,“可这些年,就看见若华那丫头四处打零工,整日给人家绣房,茶馆,饭庄什么的,洗碗,洗衣服,烧饭,打扫卫生,赚来的银钱恐怕大部分都花在那两口子身上,他们夫妻还好意思说那是提前锻炼孩子,怎么他们家次女这么大了,连个碗都不会洗?瞧瞧这次女的名字起的,不知道的还当是他方文青的妹子,可见有多宠爱?再看看若华,整日干那么多活儿,哪里还有时间读书?还四处跟人说若华成绩不好,成绩不好,你到是出钱请个先生来给补习补习,二闺女要学画,到舍得下本钱!” 现在好了,若华加入了颂协,只要努力一把,哪怕只得个预备颂星师的名头,将来想找好工作就容易得多,就是以后参加考核,入朝为官,也是个加分项,未来可期。 未来可期的方若华,这会儿正被齐老师拎着去镇颂协显摆。 “生面孔,没见过……怎么?想开了要收一个弟子?” 老教练董春伟笑眯眯看了看齐萍,上下打量了几眼方若华,觉得这姑娘气质大方,眉眼清秀,到是个好姑娘,事实上只要好友有收徒的意愿,那就很好。 齐老师摇了摇头,叹道:“这孩子有天分,我就是扶她一把,也为咱们云坪做些事,不过云坪镇和这孩子缘分不会深,她将来要走出去的。” “哦?” 董春伟扬眉,“那你的意思?” “让她去一组,参加几回表演赛攒资历,先给我们评一个预备,明年参加市青赛,争取后年入省协,参加省青赛……” 齐老师说得平平淡淡,董春伟半晌无语,预备颂星师没什么好说的,能点亮星辰,那是硬性标准,做得到,就是登记一下的事,市青赛以小齐的面子,也没多大问题,可是省青赛就那么几个名额,云海市更少,至于云坪镇,那真的很难争夺,要是有一个,不知道多少人要看着盯着! “咱们云坪今年天才不少,你那儿的赵玲就是一个,有可能九品,我这儿还有王双,现在就有九品的实力。” 想了想,董春伟闭上嘴,还是不扫好友的兴致,眨眼笑道:“算了,别说那么多,先试试?” 齐老师摊摊手,失笑:“走着。” 云坪镇很穷,即便是财大气粗的颂星师协会,也一样显得老旧破败,后院斜四十五度角的星台上,一男二女三个预备颂星师正在准备,两个女孩子彼此帮忙压腿,男孩子一个人倒立,一条腿蜷曲,一条腿勾着尖锐的石柱。 “音乐准备。” 台子下的助教往匣子里安装晶片,几个助手检查场地,台上的人也停下训练,慢慢放松,活动身体。 即便他们的主教练已经走到台前,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在自己的事情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好奇这边的事。 随着指示台上教练手一落,所有人立即进入状态,音乐声起,孩子们一展臂,翩翩起舞,动作都很灵活标准。 董春伟连连点头,心想明年的市青赛,也许他们云坪不用垫底,出了几个好苗子,四强不敢想,八强还是能争一争的,也许还能输送一两个好苗子去省协。 齐老师使了个眼色,方若华也不怯场,大大方方地把披肩解下来,放在椅子上,走过去,一手撑在青石台上,一跃飞起,落在石柱上面,恰恰踩上节拍,一摆臂,踮起脚尖,舒展开身体,轻盈地飞了起来。 是真正在飞,整个身体像没有重量一样,如云如雾,淡青色的裙摆层层叠叠,一圈一圈地旋转,可是并非没有力量,那种张力,让人心砰砰直跳。 真美啊! 几乎一瞬间,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她的身上,气压全场,台子上其他的人越跳越心凉,渐渐手脚僵硬,拍子也乱了,脚步也错了,只能无奈停下。 天上亮了一颗星,闪闪烁烁,一缕星芒垂落,速度越来越快,一缕接一缕,没多时,竟然倾泻了一地,地面尖锐石柱上镶嵌的晶石越来越亮。 董春伟:“……” 她半晌才扭头瞪自家好友:“这绝对有九品了吧?”可是云坪圈子里的颂星师他都如数家珍,有天分的就那么几个,这一个明显没有见过,二十岁,这样的天分,早该出成绩了,省青赛上,这样的就算算不上夺冠热门,那也得是种子选手的标准。 “她多大了,练了几年?你哪找来的,这是想当秘密武器使唤不成?” 齐老师翻了个白眼:“咱们云坪出了名的没有颂星师,连个省青赛都好几年没人参加,还需要什么秘密武器,这是新人,才练了不到两个月,根本没练过成套的颂星舞,从头到尾,只会这个最基础的《仙鹤拜星》。” 如今台上跳的舞蹈,是颂星师的入门基础,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故事简单,一人因为母亲生病,独自夜夜在星下起舞祈福,吐血身亡,灵魂飞入天庭,化为仙鹤,衔来仙草救母的故事。 “啊!” 台上忽然惊呼。 董春伟也屏住呼吸,有一瞬间,他好像真的看到了一只仙鹤,那种感觉很是奇妙。 第一百二十八章 抚养权 洁白的长羽,挺直细长的双足,仪态优美至极,黑色的双翼展开,轻轻抖动,迎风而上…… 引颈长鸣,飞上碧霄,泣血垂泪,灵草来投,星神为其铺路,月神常伴左右! …… “呼,确实是新人。” 一开始被那些星芒所迷惑,董春伟也是不敢相信一个才练习了两个月的新人就能引来星芒,但他到底是资深教练,仔细一看就明白,这是个纯粹的新人,很多技巧性的东西都不明白,只是在照着书本上最普通的动作跳动。 但是,的确值得好好培养。 董春伟笑起来:“这样的水准,进一组肯定没问题,省青赛咱们努力争取,小齐,你这运气啊,从来都很好。” 不光是现实中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直播间里也瞬间安静。 “不明觉厉!” 即便是不太懂的粉丝,也有一种她们家主播跳的舞特别高大上的感觉。 “三妹肯定是学过,就算不是专业的,也是业余舞者中的好手,而且一看这舞台就很危险,倾斜角度大,普通人站都站不稳,也就杂技演员能做到了。” 方若华从星台上下来,接过毛巾擦汗,看了看屏幕,就看到一条特别长,特别长的评论。 看样子应该是专业人士,评论很犀利,批评的意味更重一些,指出了一大堆缺点,哪里哪里踩错了两拍,哪里处理的僵硬不到位,连表情都被讽刺了几句,最后说如果想进行专业训练,可以找他,他在京城开了一家舞蹈培训班。 “你跳的是什么曲子?很不错,作为舞曲很合适。” 方若华也不知道这位是不是打广告的,不过后头齐老师指出来的问题,到和他说的很有些重合度,应该水平不算低。 虽然说缺点一大把,不过,齐老师显然特别满意,带着方若华显摆了半天,最后敲定开年市里举行的新春表演赛上,方若华也去,不为别的,就为刷刷资历,顺便增加点儿舞台经验。 董春伟是一点儿意见都没有,顺手还塞给若华六块钱,这也是惯例,颂星师,哪怕只是预备的,登台跳舞,引来星芒,别管是哪一家都要给奖励。 通常情况下都是一两块,董春伟给这么多,主要还是看齐老师的面子。 “快点儿让你爸来一趟,马上要参加各种比赛,佷多文件都需要他签字。” 齐老师脑海中已经飞快地回想各种培养计划,但方若华未成年,至少要和家长沟通一下,还得签订几份同意颂协按照自己的方式,培养孩子的协议才好。 方若华轻声应下:“好,我和家里联系。” 说着就到旁边的话亭,拿过通讯器,跟方文青通话,一接通,方若华就十分亲热地喊了声:“爸,您二老和星儿从京城回来了,有没有给我带礼物,我还挺想星儿的,有空找她玩去。” 方文青登时皱眉:“多大人了,要什么礼物,你别去打扰星儿,你妹妹读书忙,没时间玩。” 星儿年纪小,还没定性,可不能让大丫头给带坏了。 “哦。” 方若华垂下眉,低声道,“我在外面租了房子,手里没多少钱了,爸,你给我点儿生活费吧,还有,我想买一套颂星师的专用舞蹈服……” 方文青浑身精神紧绷,一股怒气蒸腾而上,叱道:“不好好学习,竟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还买舞蹈服?买来做什么,上哪儿学的这么虚荣!你自己要在外头住,自己赚生活费,我没钱给你,住不下去就滚回来!” 啪一声,通讯断开。 方若华似被吓了一跳,尴尬地看了看自家先生,小声道:“我搬到外头住,惹得爸不高兴,回头我再跟他详细说。” 齐老师叹了口气,摸了摸自家学生的小脑袋瓜,心想现在的父母可真心大,她当年离家,她妈差点儿把眼给哭瞎了,家里用度再紧张,也没紧过她。 “走吧,不急。” 这日,风和日丽,四象书院教师办公室里围了好些人,乌压压一片。 不少老师捧着茶杯看热闹,一边看还一边指指点点。 “哟,这个方便,还能躺下休息休息。” 方若华正蹲在地上给书院里的一个老先生,修他的椅子。 修长的手指灵活地滑动,最简单的木匠工具,在她的手里,几乎摇身一变,瞬间变成制作艺术品的高级武器。 众人就这么看着她轻轻松松把断裂的竹条接在一处,调整椅背,可以放平,还拿木头做了一个底座,增加了高低调节,外加摇摆功能,顺便接出一块儿可以搁腿的木板,最后打磨抛光,利利索索地收拾了一地碎屑,从头到尾做完这一切也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她手指特别漂亮,骨节匀称,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到是比一张素净清秀的脸更引人注目些。 齐老师赶紧拿毛巾过来给她擦脸擦手,一边皱眉冲那边讪笑的老头道:“我们若华的时间有多宝贵你知道不知道,从外头找个木匠来不成吗?非要劳动她?” 今天协会那边大检修,通常过年之前都要进行一次,孩子们就干脆放了假,不用训练。 她本来打算领若华回家一趟,去见见她爸,亲自登门显得重视一点儿,没想到一个错眼看不到,若华就被别人抓了公差。 那位老先生今年一百五十二岁,年岁不小了,被能当他孙女的齐老师骂,也并不生气,捋了捋胡须笑道:“外面的工匠怎么能跟若华比?我们若华的手艺多好!” 齐老师摇了摇头,脸上也露出几分得意。 因着早些年受过重伤,后来虽然经过治疗,没留下残疾,但是齐老师的腰腿都不大好,这几日空闲时,方若华就替齐老师把她办公室的桌子椅子都给改了一下,变动很小,外表看不出来,一开始也没引人注意,后来还是有个先生坐齐老师那儿批改作业,坐下没多久就体验出不同,那种舒适,语言都没办法表达,反正从此以后她再去坐自己的椅子,怎么坐怎么别扭。 这下子可好,人人都知道齐老师收了个心灵手巧又孝顺的小徒弟。 方若华让人夸赞,也不脸红,只是笑道:“没什么,前阵子到一个老木匠家打过工,学了两手,回来自己琢磨的,肯定不能和人家正经的木匠比,也就凑合着用。” 正好有空,方若华干脆给其他先生的桌椅都修补修补。 四象书院是个小书院,没多少钱,先生们用的办公室,各种桌椅都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淘换来的旧物,有些用了几十年,缺胳膊少腿的也能凑合,不是实在没办法用了,没人会想着给他们换新的。 方若华一动手,只是简单修补,居然就大变了样,不光用着好,看起来也别致漂亮。 这方面,方若华的手艺确实不是一般木匠能比,别看她当初完成任务,得到的奖励只是道具设计制作大师的称号,但毕竟圣德门出手,用这样的手艺做这种小事,完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办公室里一众先生正嘻嘻哈哈地说笑,表达对齐老师的各种羡慕之情,外面打杂的小工就带了个人来。 正是方文青。 他和二女儿方文星的先生,孙静孙老师一起来的,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 “小小礼品,不成敬意,都是我从京城带回来的特产,还请各位先生多多照顾我们家文星,我打算让她另外学一学画,孙老师在这方面是行家,还请您不吝赐教,我们家文星可是冯大师都夸赞过的,说她有天分。” 方文青相貌堂堂,说起话来也客客气气,斯斯文文,又是学生的父亲,一众先生自然不会不给他面子,都含笑应了。 齐老师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听了几句,才回过神,松了口气,可算是来了,她这几天日日惦记此事,连忙上前笑道:“是方先生吧,我是齐芸。” 方文青看了一眼她衣领上的徽章,登时眼睛大亮,神色恭谨起来,连声道:“原来是颂星师大人!” 而且只有八品以上的颂星师,才能佩戴这种星光的徽章,他登时就燃起十二分的热情。 齐老师急着谈正事,客套了几句便直入正题:“是这样的,您的女儿有很高的颂星天赋,我们颂协研究决定,打算重点培养,已经上报省里审批,因为她尚未成年,恐怕需要您签署一份托管协议,还请放心,协议里会注明我们给您女儿的待遇,即便将来她不成为职业的颂星师,只要取得一定的成绩,我们也保送她读省学,甚至……” 话音未落,方文青已经喜上眉俏,“星儿竟能成为颂星师?” 他眼泪都要掉下来,“我就知道,她那么聪明,以后一定能成气候,老师放心,我们做父母的肯定做好孩子的后盾,有什么需要,您只管跟我说,我……” 齐老师:“……等等。” 怎么越来越糊涂了。 “方先生,我说的是您的大女儿,方若华,她很有颂星师的天赋,我和咱们镇颂协都很看好她,镇颂协的会长,主教练董先生已经决定把她编入一组,如果不是在书院碰到您,我也想登门拜访,跟您好好谈一谈怎么培养好这个孩子。” 方文青一怔。 齐老师深吸了口气,满腔热情硬生生被冷水浇得熄灭,这才发现了一件事,眼前这位先生,从头到尾都没有注意到若华。 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若华正给老先生往他崭然一新的椅子上刻字,只偶尔转头看过来的眼神,空茫茫的让人心疼。 呃,这一点儿是齐老师脑补的,事实上——方若华她也没认出方文青来。 真怪不得她,虽然通过话,也有记忆,可是记忆是记忆,把记忆中的东西和现实对应,那也需要时间,方文青来的太突然,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方若华又没注意看,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至于方文青一时间不认得自己的女儿,也并非什么新鲜事儿,一是原主在他们夫妻面前总爱低着头,又早出晚归,时常见不到面,他印象模糊,再正常不过。 方若华可和原主不同,气质面貌大相径庭,就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恐怕也得仔细看看,何况现在一堆人在呢。 而且经过这两次小时空之行,或许是因为修行的缘故,她的容貌有些微调整,乍看还是清汤寡水的模样,但是眉眼多了几分精致,皮肤更是柔细,她穿越而来,也就渐渐褪去原主那种面黄肌瘦的模子,简直不像一个人。 方文青面色僵硬,不可抑制地露出一丝失望,他此时才记起来,确实,孩子五岁时统一组织测试,大丫头有点儿天赋……他心中忍不住迟疑,如果大丫头做了颂星师,星儿做不了,那星儿会不会伤心?不如再送星儿去测一测天赋,也许当初年纪小,没有测出来,也可能是小镇上的评测师傅不尽心,否则大丫头有天赋,星儿怎么可能没有? 一时竟走了神。 在场的老师们都是人精,又有哪个看不出他的心思,方文青这人,本也不是那种心思缜密,老成持重的。 半晌回过神,脸上便不觉露出几分为难:“不瞒先生说,我这大丫头性子孤拐,还不听话,根本耐不住寂寞,要不然成绩也不会那么差,怕不是做颂星师的料……” 话未说完,齐老师就沉下脸,凝眉道:“方先生是读书人,我华国律法,想必精读过了,凡我华国子民,子女有颂星天赋,必须全力培养,若有耽误者,徒十年。我相信,方先生一定不会至律法于度外,是不是?” 方文青皱眉,心中不悦,怎么动不动律法不律法的,律法无外人情,这点儿小事何必说的那般严重,那些有天赋没能学成的不知有多少! 只是星儿还要在此读书,不好说太难听的话,面上便做出一副为难的模样,轻声道:“先生说哪里话……只是方某家贫,还要养家糊口,且并非只有大丫头一个女儿,实在无余钱,恐怕供养不了她。” 众老师愕然无语。 齐老师眯起眼,心中对这个自家学生的父亲,失望之极,不由冷笑:“那也无妨,先生无力培养,我们颂星师协会却不能明知故犯,浪费国家人才,故意触碰律法,就请先生签署托管协议,在方若华同学成年之前,将抚养权转交我四象书院颂星师协会,我想,先生应该不会拒绝!” 第一百二十九章 谦虚 方文青皱起眉,强忍住心中的不悦:“那好,就麻烦齐老师,只是还是那句话,我这大丫头愚笨的很,要是学不好,您也不必太操心,我和她母亲都不会怪协会……” 齐老师心中叹息,见过谦虚的,没见过这么‘谦虚’到把孩子往尘埃里踩的。使了个眼色,让人带若华出去,不乐意让一个孩子看到他父亲嫌弃她的模样。 方若华此时才反应过来,哭笑不得,也不反抗,就跟着老师出了门。 她还以为自己得费些力气,才能挣脱原主父亲的控制,没想到方文青竟是个稀里糊涂的,这也好,省得麻烦。 能有这等便宜能占,还是因为事发突然,方文青根本来不及仔细思考,只是本能地甩掉麻烦,如果他的妻子辛丽丽在这儿,恐怕就没那么容易。 辛丽丽不是个笨人,她若是知道方若华有颂星师的天赋,唯一会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毁了她,以免将来受到反噬,怎么可能轻易把她放在外头,脱离自己的视线? 这些日子,齐老师始终没联系上方文青,里面多多少少有方若华动的手脚,提前找他要生活费,要学费,要各种东西,折腾到他烦,让他不乐意听到自己的任何消息,到不是猜到今日会发生的情况,她只是揣摩方文青的性情,还是觉得最好打他个措手不及,不要让他提前做准备,或许对自己有利。 唔,到没想到会如此顺遂。 方文青从书院离开的时候,走到大门口,骤然回头,忽然有一丝心悸,却终究忽略过去,闭了闭眼,哼道:“好自为之……好自为之……” 却是连去看方若华一眼,都懒得去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这个女儿的性子,胆小,懦弱,人稍微多一点儿就浑身打哆嗦,就连出去打工,也只敢做一些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粗活,要是按照自己的安排,让她到大舅兄的绣房工作,有熟人照顾,还能学一点儿刺绣一类的手艺,怎么也能糊口,偏偏要挑战颂星师,颂星师也是她能做的,别半路做不下去再哭着喊着回来求人。 方文青一点都不记得刚才齐老师做出的保证,也忽视掉一个颂星师可以得到的优待,昂首挺胸地走了。 齐老师拿到转抚养权的协议,心中也并不喜悦,她自从当年受伤隐退以后,还是第一次碰见让她愿意再辛劳一回的女孩儿,天分奇高,自是希望她万事顺遂,如今家庭不和,实在不是好事。 一路上,方文青从气势汹汹,到略有些沉默,回到家,开门进屋,就听到女儿清脆的声音。 “画画好枯燥,好累,不过我会坚持的,我将来想当个大画家。” 方文青的心情也略微好了些,笑了笑道:“好,将来我们星儿当个大画家。” 辛丽丽款步走过来,挽着他一块儿回屋:“怎么样,给诸位老师送了礼物没有?这年头先生们也清苦,送些不起眼的东西,尽尽心意,省得他们再为难我们星儿。” 方文青面上一僵,努力做出若无其事的模样,轻轻点头,良久,忽然道:“……丽丽,我们再去一趟京城,再给星儿测试一下,看看颂星的天赋如何。” 辛丽丽一愣,莞尔笑道:“怎么忽然做这种决定,其实就算星儿有天赋,我也不想她走这一条路,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自小娇养,哪里吃得了那个苦。” 方文青没说话,只是叹了口气,摸了摸妻子如云秀发,拉着她回去陪女儿说话。 这夫妇俩的心思,方若华可不在意,她已经累成了狗! 进入镇颂协的训练节奏之后,方若华才明白,原来在书院里那些同学是真的在摸鱼,现在就专业得多了,星台可以自主调换地形,星台下搁着秤,从早晨四点钟,到晚上十点钟,预备一组的小姑娘,小伙子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基础动作练习,成套舞蹈分解动作练习,成套练习,休息时间零零碎碎加起来一个多小时,期间就听老师讲各种舞曲,默记各种星图,吃饭按照体重称粮食,吃全水果蔬菜,鱼肉,牛肉,羊肉,少量米饭,据说正式组的那些颂星师们吃得更精致。 一天下来,到床上保证没有一个失眠的。 方若华本来还想,都是一群未成年,自己突然到来,也许会招来侧目和闲言碎语,现在一看,哪里有那等工夫,有时间挤兑别人,还不如赶紧眯一会儿来得实在。 当然,生疏是有的,可各种勾心斗角绝对没有。 方若华想,也许是因为女主角不在的缘故,毕竟是个小镇,所有人都没想过要爬到更高的位置上,自然单纯得多。 一开始想起小说里那跌宕起伏的情节,她还做了半天心里建设。 “若华,来。” 方若华正压腿,听见齐老师叫,收拾了下穿戴整齐就跟着她一起出门。 “十天后有一个表演赛,云海市政府组织的,主要是市里几个书院的颂星师参赛,咱们算是陪衬,不过,这一回咱们这个陪衬得让他们疼一疼才好……” 齐老师想起市里那几个书院,鼻子孔朝天的先生,心里就憋气,脸色也不大好。 这个世界,自从三十多年前朝廷与西方接轨,因此从上到下大改制,实行新法之后,书院的作用就拔高许多,毕竟已经没有专门的县试,会试,过了三年一度的统考,考上省学的就是秀才,想再进一步,只有过了会考且考中国学的,才是举人,至于进士,每年也没几个了,还只优中择优,从国子监里出。 可想统考,就要先上书院,不读书院,连考试的资格都没有,也难怪比较出名的书院里,从老师到学生,个个傲气十足。 云坪镇是穷困镇,四象书院是小书院,也难怪齐老师怨气重,想必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受了气。 方若华失笑,到还是郑重其事地点点头,答应自家老师好好表现,保证不给书院丢人。 第一百三十章 舞台 今天过去是为了看场地。 除了方若华,还有赵玲,宋喜妹,郑媛三个一起去,这几个都是四象颂协比较好的预备颂星师,九品有希望的那种。 通常比赛会在开始之前十到十五天,会选一天邀请参赛者去看一看场地,适应一下,但是时间很短,每个团体只给十分钟,还不允许拍摄。 当然,现如今录影器材都很笨重,还要用到特制的晶石,价格昂贵,也不是寻常人用得起的。 有时候方若华觉得,颂星是项十分复杂的活动,不光考验舞蹈天赋,还考智商,智商低的人真不适合从事这一行,简直太难了,不是学霸,光背星图都会想去死一死,赛前适应各种各样极限环境下的场地,也是一道难关。 怪不得颂星师待遇那么高,待遇稍微低一点,恐怕有天赋的都不乐意做。 …… “齐芸来了?可有些日子没见,区区一个表演赛,你齐八品居然亲自领着学生过来看?” “咱们小齐别的优点找不出来,唯独认真二字,你们这群棒槌是真比不了。” 方若华她们几个随齐老师乘坐公交到场地附近时,左近书院的都到得差不多,市区几个大书院排在最前面,后头成群结队的这些,大部分都是小书院。 齐老师翻了个白眼,也不搭理他们,大哥别笑话二哥,省青赛报名要求,可是要参加过十场以上的正规比赛,此时临近年末,正是新人刷比赛的黄金时期,表演赛,压力不大,距离又近,但凡手底下有几个可用新人,想争取一下省青赛的,肯定不会错过。 “若华,在咱们云坪镇,女颂星师里,你的对手不多,一个我带的谢婷,你还还没见过她,她上一次参加市青赛不小心摔伤了右手,这阵子回家修养去了,另外就是颐和书院的高亚男,她今年二十六,也未成年,天分出众,已经九品,表演赛大部分都不会参加,你这回看不到她,还有你董伯伯手下的王双,其他人都不值得注意,市里的,唔,能当你对手的也不多,也就八个种子选手可以一看,咱们云坪只出了一个种子,高亚男,排第六位。” 齐老师从来没和方若华说过云海市圈子的情况,趁着现在有空儿,干脆唠叨几句。 方若华也很认真地听了听,决定回头就飞出摄像头去,专门盯着这几个种子选手,看看她们究竟水平如何。 唔,男颂星师也要关注。 国内这边比较保守,通常比赛都是男女分开,不放在一起,但是国际赛场上却不同,不分男女,同台较量,华国最近也开始尝试和国际接轨,小说里,女主开始参加国家赛事的时候,已经男女比赛合并进行。 赵玲和宋喜妹对视一眼,都很无奈,可自身的水平差得远,也只好叹口气,不去多想。 宋媛还没到能正式参加比赛的地步,就是参加市青赛,她也只能做替补,到不怎么在意。 没多久,场地放开,众人依次进入,所有人都不在说话,全副心神都落在场地上。 不多时就排到四象书院,赵玲紧张得浑身哆嗦,宋喜妹也咬紧牙关,恨不得把每一秒钟都利用起来。 方若华清闲地多,四处走走看看,这一回的场地不算难,就是基本的颂星场地,平面的舞台,上面镶嵌了一些不规则的石块,凸起的砖头,尖锐的钉子,数量不算多。 齐老师也很轻松,笑道:“一般青年赛很少有太复杂的场地,最多就是倾斜角度之类,考验考验你们的平衡性,四年前,世界夏季联赛上,法国场用的场地是悬挂在半空中的冰面,高十米,一动就来回晃,还时不时有冰柱袭击,选手们还不是面不改色,照上不误。” 方若华:“……” 十分钟过去,赵玲欲哭无泪,扯着齐老师的袖子呜呜呜:“我忘了,刚看过就什么都不记得。” 齐老师笑眯眯拿袖子给她擦脸,一边擦一边哄她:“没事,没事,经验不足,以后多参加几次比赛就熟练了,大部分场地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稍微改一改而已,毕竟设计建造新场地也要钱的,参加的比赛多了,什么场地都不觉得陌生。” 除了国际星运会! 齐老师笑着想,要是她带出来的这几个,有机会参加一回星运会,和世界顶级的高手同台较技,那真是此生无憾。 这些遥遥无边的暂且不去想,眼下的表演赛也不能马虎,选择参赛曲子,舞蹈,挑选舞服,都很重要。 齐老师叹气,她看过几次京师那边的表演赛,真正是诸位选手争奇斗艳,光是舞服就看得人眼花缭乱,这边差得远,通常场上的姑娘们穿着打扮都差不太多,别说大品牌的舞服了,就是专门量身定做的都少,拿以前的凑合一下是常事。 这也没办法,经费不足,变不出钱来,只好将就。 齐老师哄了半天,赵玲总算略略缓过些来,老老实实回自己的宿舍,听老师话,也不去想场地的情况,盖上被子蒙头大睡,睡一觉起来,痛痛快快地吃一顿美食,心情就好了许多,赶紧起身去训练。 出了宿舍,走到后院,远远就听见后院嘈杂声一片,抬头看去,只见几个教练助理,还有书院的好些老师,都围在大门口,冲里面指指点点的。 赵玲吓了一跳,连忙挤进去,钻进后院的门,登时愣住,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哈?” 她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四周,没错,就是他们四象书院的颂星师协会。 想她赵玲五岁加入协会,至今已经二十多年,这些年来吃在这里,住在这里,再怎么样也不可能认错自己的家。 可是,院子里特别正规的,十米成八米的小型舞台是什么鬼? 再仔细一看,这不就是昨天下午她刚刚去参观过十分钟的那一个? 齐老师也很震撼:“若华去找了几个木工,石匠,做了一晚上才把它还原,呼,我到是觉得应该差不太多!” 还原场地这种事,以前不是没人想过,但是时间太短,能把场地清清楚楚记下来的人实在太少,万一要是在错误的场地上练习,形成固定习惯,比赛时反而可能发挥不好。 赵玲先是惊了半天,各种崇拜,然后才回过神,连忙扯着若华的手:“救苦救难的菩萨,你就是菩萨!不过这场地咱做参考就成了,到了比赛的时候可千万不能因此掉以轻心。” 方若华笑眯眯的点头,她当然知道自己还原的绝对分毫不差,毕竟粉丝里有计算机高手帮她拍照,建模,整出来的设计图,一毫米也不可能错,但这一点就不必跟别人说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化妆 赵玲她们三个跟着一块儿沾光,这几天都在熟悉场地,虽然心里提醒自己,这个舞台不一定和表演赛时用的完全一致,但大体总觉得差不多,跟自己记忆中没多少差别,好好熟悉一下,能减少许多突发状况的发生,算是占大便宜了。 每年颂星舞比赛时,不知道要出多少差错,闹多少笑话,那些有多年经验的成年舞者还好,青少年们本身心理素质就差些,上了舞台完全蒙圈,一开始就跟不上节奏,闭着眼瞎跳的都有。 虽说表演赛临近,不过丝毫没有打乱齐老师的训练步骤,表演赛那种东西,只是热身用的,齐老师只让大家平常心:“到时候就当训练,观众全当是木头做的,不要在意成绩,” 说是不在意成绩,齐老师实际上还是卖自己的脸面,专门找了妆娘来给三个学生试妆。 四象颂协常用的绣娘就在一边候着,她有了年岁了,自百年前书院刚办,她就帮着书院做衣服,那时候,学生们上学,还主要学四书五经,科举还是要考县试,乡试等等,国子监还仅仅是较为普通的官学,可转眼百年过去,连女孩子们都能进入官场,抛头露面去做生意,她这活儿到是越发好做。 如今这些女孩儿们,肯耐下性子来认真学刺绣,学做衣服的,真是没几个,能缝缝补补就算不错。 三个妆娘认认真真给女孩儿们上妆,画的特别细致。 方若华:“……” 呵呵。 她当初在北宋时,明明北宋的妆容绝对算得上是清新高雅,眼下按说也该差不多,怎么会冒出这种可怕的妆容来! 猩红的脸颊,猩红的嘴,粉敷得厚厚一层,哪里能看出人的模样?就是舞台妆比较浓,也不能画成这个样子…… 趁着妆娘帮别人上妆,还没抓住自己的一瞬间,方若华迅速窜回屋去,拎着一个简易化妆袋出来自己鼓捣。 这到不是从宇宙商城购买,是自己平时用的东西,别看她不怎么爱化妆,可一个成年女人,怎么可能没有这些东西! 粉底液,眼影眼线,假睫毛,高光粉,腮红,一整套下来,方若华拿着细毛笔沾了眼影,在自己的额头上轻轻勾勒,很快勾出一朵绚丽的花。 不知什么时候,女孩子们,老师们,还有那个妆娘,都立在方若华身后盯着她看。 这一瞬间,自认为不怎么会化妆,全靠画画技巧硬撑的方某某,似乎也有一种成为美妆大师的感觉。 “你这些东西都是哪儿来的?” 齐老师看了看那一袋子化妆品,愕然无语。 方若华微笑:“以前打工的时候看别人有用,我觉得好玩,就找人做了一套,平时也不怎么用,挺浪费的。” 齐老师:“……”也许以后可以鼓励孩子们多出去打工,打工这种事,到也不全是浪费时间。 然后方若华这个二把刀就被抓公差,给颂协所有女孩子都化了个妆,还有一些没打算参加表演赛的,也要。 大部分到不好意思麻烦若华,不过还是使劲盯着她的化妆袋儿看,也许过不了几天,女孩子们就人人都有了,而且还会更精致,更漂亮,至于里面的东西,总能找到能代替品。 这舞台妆一出来,齐老师就赞了一句好,然后让人把她们的脸都给洗刷干净,又叮咛妆娘不许泄露,还拉着人出去‘威逼利诱’去了。 方若华:“……” “这是秘密武器,等市青赛上再用,表演赛你们就老老实实给我上去混一混就成。” 方若华无语。 一群女孩儿们到是理所当然地点头,半点不觉得这种做法古怪。 到了正式颂星比赛,那可不光是舞蹈的比拼,妆容,衣着,都会影响评委们的判断,如果两个同样级别的颂星师,吸引来的星芒数目一致,靠什么分输赢?还不是要靠舞姿,考评委喜好?绝对是半点马虎不得。 也许到了四品以上,高品的颂星师们用不着这些外物为自己加分,他们本身就是靠星芒决定强弱,但在低品的时候,还有这些没有入品的预备颂星师,怎么修饰自己,让自己更夺人眼球,就显得分外重要了。 还有舞服,直播间里那一众的粉丝们,坚决表示要自己给方若华设计衣服,而且还乐此不疲,一口气设计出许多套来。 方若华其实觉得人家协会给准备的也不错,上白下青的长裙,还让绣娘给镶嵌花边,绣一些花纹,保证每个姑娘的舞服细节上都有不同。 只是粉丝们既然热情高涨,其中又确实有一些达人,能设计得很好,咳咳,当然,大家就是玩,没少借鉴那些大师们的设计。她就老老实实按照众人的意思,把设计稿画出来,她不懂设计,还被逼着改了好几次,那些粉丝才满意,画完,通通交给齐老师。 齐老师一看就乐了:“咱们协会的舞服都用了十多年了,一次也没改过,我早觉得应该变动变动,没成想我们若华画的花样子居然这般好,行了,我找人做几套试试。” 这边既然打算做,就不是那种普通的cos舞服了,正经的绫罗绸缎,由绣娘认真做成,没几日,齐老师拿出来给众人试穿。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都目瞪口呆,完全没有反应。 其中有一套黑色打底长裙,红色纱帛装饰的舞服,上面缀满了晶石,特别奢华,针脚细密,用的丝绸和布料看着就华贵,他们看了是真心忍不住吞口水。 而且这套衣服穿去舞会绝对上档次,可以当高档的礼服穿。 “……别想了,绝对买不起,也做不起。” 大家都不傻,不说别的,就这做工,绝对是做衣服几十年的那种老裁缝才能做得出来,正经的手工制作,高端定制,直播间恐怕也只有寥寥几个土豪能尝试一下。 衣服虽然好,表演赛也是不许穿的。 按照齐老师的说法,惊艳恐怕只有一回,这帮人模仿的能力强得很,人家大书院又财大气粗,她们的舞服一露面,对方就能做出比自家更好更漂亮的来! 第一百三十二章 真冤! 到了表演赛当日,方若华,赵玲,还有吴媛三个,就一身清爽的被齐老师拎去了地方。 抽号,排位。 方若华还不错,排第六位,赵玲是第二位,稍微靠前了一点儿。 赵玲没来之前,紧张得不行。别看她现在的年纪,比若华大个几岁,可实际上心理年龄那是正经的孩子,每到比赛前,必然心情波荡起伏。 不过一入场,看到那一片场地之后,立时就踏实多了,宋媛也松了口气。 她们这几日在协会训练用的场地,和这个一模一样,看起来分毫不差。 齐老师脸上没露出半点儿意外,心下却也佩服若华这孩子的记忆力,有这份本事,将来参加比赛肯定比别人占便宜。 “你们家这几个都很放松,心态不错。” 董春伟今天也来了,抬头先看方若华,见她坐在一边的长椅上,肩上搭着一件银灰色的小披风,正闭目养神,脸色平和,神情宁静,显然没被周围热火朝天的观众们影响。 “嗯,今天状态还行。” 齐老师心中得意,面上却是温婉和煦,谦虚道,“还是你们王双让人放心,也是,就这么个小比赛,也不可能吓到她。” 王双这会儿正吃水果,咯吱咯吱啃西瓜啃得汁水四溢,因为要保持体形,水果每天定量,还都是她不太喜欢的那种含糖量低的,西瓜很少能吃得到。 每逢比赛都是解禁日,王双次次都吃好多。 董春伟看她看得也脸上发红,叹了口气,只当没看见,扭头继续和好友说话。 两个人彼此吹捧了半天,旁人却没把这几个云坪镇上出来的放在眼里。 别看只是个表演赛,但各个书院都很默契地将有潜质的新人拿出来溜一溜,就是小有名气的种子选手也来了两位,云坪镇的高亚男,云海市内的吴悦。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云海书院里的一对双胞胎姐妹花,常欢、常乐。 听说云海书院的总教练王玉凤,把她们两个当眼珠子那般喜爱,藏着掖着一年多,今天终于拿出来现,自是受人关注。 “云海的几家报社都来了人,星日报的都来了,难得!” 星日报是云海最大的报社,报纸远销省外,在华国都算有名气,当然,报社记者也颇为高冷,不是大比赛轻易见不到,这回会出现,看来市府这边下了大本钱。 也是,云海市在全国最重视的颂星师这一块儿,都快十年没出过五品以上的颂星师了,省级以上的赛事更是通通折戟沉沙,就没有一个能拿得出手的名次。 好不容易最近青少年这一块儿发展得不错,省青赛上他们云海也出了几个能拿得出手的,自然要下力气宣传宣传,怕是没少给报社塞好处。 比赛开始。 观众们瞬间安静下来。 在这个世界,颂星舞比赛年年举行,可以说是全民狂热,大家看比赛看得多,都懂规矩,该热烈的时候热烈,该安静的时候绝不会给台上的选手添乱。 清风吹拂,白云虚空飘荡,音乐随风而起。 先出场的是个二十二岁的新人,选曲中规中矩,跳的也中规中矩,也没有点亮星,显然还不到一级预备颂星师的程度,评委们很温柔低调地打了个——低分。 下一个就是赵玲。 赵玲表现得不错,董春伟看了看就笑道:“明年可以让她试着冲击一下九品了,这孩子也不算没天分。” 坐在评委席后面的几个记者,难得也动用照相机器,略微拍了两张照片。 “这是云坪镇的选手?不是高亚男啊,我还以为云坪那边就一个高亚男还能看一看。” 说话的都是本市小报社的记者。 一个又一个,终于到了方若华。 齐老师不动声色地坐直了身,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家学生看,很好,神色淡定,举止优雅得体,不急不躁。 音乐响起,基础的百首舞曲之一《星月夜》,没有标新立异,唔,很好,跳得很从容,踩准了拍子,剧本也选择了星月夜最常见的剧本,夜色中三个好友走上梦想之旅的那个故事,积极向上,符合她的年纪,并无值得指摘之处。 不怪齐老师乱担心,事实上前几日若华发现所有的世界冠军跳的曲子都是新编的曲目,新编的剧目,很少有人跳现有的这种,她就问自己能不能编曲什么的,当时就吓得齐老师差点儿一头撞墙上,好说歹说才把若华这等念头给打消掉! 难道她不知道新曲子更讨喜,也更容易引来星芒?可是那也得是好曲子,世上能编出好曲子的大师,个顶个都是身价极高,别说他们四象书院,就是云海书院想请一个都不容易,还不如老老实实跳基础曲目,虽说没有新鲜感,但是足够经典! 齐老师放松下来,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肩膀,顺手拿起水杯喝了口水,下一刻噗一声,喷出去老远! 不光是她,旁边惊呼声一片! 董春伟也惊讶:“你们四象发现新星图了,这星图可不错啊,点亮星辰点亮得很快!” 方若华明显跳的不是四象书院常用的老星图,而是新的,且是有用星图。 即便是白日,天上已然有一颗星亮起,闪闪烁烁,发出晶莹的光亮,很美。 齐老师:“……”发现个鬼! 懂行的观众们显然都兴奋起来,评委也精神抖擞,其实每年都有很多新星图出现,但是在云坪这样的小地方,四象这样好几年不换一次星图的小地方,新星图出现,就是比较不错的新闻了。 齐老师讪讪一笑,努力做出云淡风轻的表情,刚想说点儿什么回应,却愣了愣,终究没有说话。 董春伟也微微张口,没了声音。 满场寂静,只见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的亮起来,足足亮了有三颗,星芒倾泻而下,铺满了舞台,美丽如银沙,流光四溢。 半晌,欢呼声震天而起。 评委们也齐齐无语。 董春伟轻轻吐出口气,苦笑道:“三星那就是八品,她还有一颗较暗淡,尚不到,不过,未来八品板上钉钉了。” 有个老评委直接皱眉摇头:“八品的颂星师来参加什么青年表演赛,这不胡闹!” 齐老师:……真冤! 第一百三十三章 重点 接下来的比赛,观众们几乎完全看不下去了,只是多年的习惯让他们不至于此时就胡乱谈论影响比赛。 人人心里都在琢磨六号舞者是谁,连评委们也有些心不在焉,忍不住低头小声交流几句。 所有的舞者中,也就是几个来参加比赛的种子选手,登台的时候还算镇定自若,至于其他人,根本跳得七零八落,完全没了比赛的心思。 这次参赛的种子选手里,到是有两个马上就能晋级八品,真正到八品的,在整个云海也只有那么寥寥几个,绝不可能在表演赛上看到。 齐老师自己算是天赋极佳,也是三十以后才晋的八品,后来受了伤,再无寸进,可是以她八品的身份,在小小的云坪镇也过得特别特别好。 方若华离成年还早,有如此天分,完全可以说前途无可限量。 她这会儿在舞台上跳的很轻松,也感到应该跳的还不错,真是没白瞎了这几天的努力。 差不多有七八天的时间,她每天练习到深夜,拉着一群水友都不许睡觉,除此之外,还自学了天文学的知识,请教了好几位有观星爱好的网友……最后,咳咳,也没学成,只能花钱取巧。 方若华从宇宙商城租用了个高级天象仪,弄出来一个人造星空,然后尝试着猜测标准来绘制星图,失败了十几次,总算摸到了规律,其实并不算难,只是此世界的人对于天文知识太过匮乏,也没那么多高级仪器,再加上根本不敢揣度,才没有人想过直接从太空中星体运行着手罢了。 跳完舞,行礼退后,评委自自然然都给了十分,算是满分退场。 比赛结束,方若华理所当然的第一名,拿了奖牌,第二名是一个叫金蓉蓉的女孩儿,第三名就是他们云坪镇的高亚男。 云坪镇这回表演赛算是大出风头,有一个得了第一的方若华,第三的高亚男,赵玲也超水平发挥,得了第六,云海书院竟被压了一头,只金蓉蓉得了第二。 金蓉蓉很是好奇,偷眼看了方若华半天,扭过头去和高亚男咬耳朵:“你们云坪镇的,以前没见过啊。” 高亚男摇摇头,面无表情:“不知道。” 她也不认识,转头看了眼自家教练,还有教练身边正满脸笑容的齐老师,犹豫了下:“齐老师带的学生,应该四象书院的。” “呼!” 金蓉蓉惊讶扬眉,随即叹气,“明年市青赛又多了个对手,哎,不妙啊不妙。” 记者蜂拥而上。 各个书院的教练们都笑眯眯地挤过来打招呼。 齐老师领着方若华,应付了记者几句,把她护在身后,不让她多说话,完了事儿赶紧护着人从后门溜走。 要是再不走,她都要担心那些热情洋溢的教练们能把若华给直接抢回自家书院。 吴珂呆呆地坐在角落里,耳边听路十九高了好几拍的声音:“这是哪来的,哪来的?刚才介绍没听,她叫什么,有二十岁吗?二十岁的八品,唔,虽然比不上云庭和郭浩峰那种妖孽,怪物,可是比我姐也不差了,我姐二十岁的时候也才八品。” 捂住额头,吴珂没出声,二十岁的八品不是重点,重点是正式练习才两个月而已。 吴珂把手抬起来,按住太阳穴,用力地揉了揉,长长地叹了口气。 回到协会,齐老师很高兴,特意交代厨房加餐,平时不让姑娘们吃的水果也可以添几个。 “今天表现不错,不过也用不着骄傲,虽然在咱们云海,你现在的成绩很能看,可是放在省内,甚至华国,都还差得远,更不要说放在石阶上了。” 方若华老老实实点头,不骄不躁地继续去训练,今天的量也认真完成。 齐老师这才心满意足,不过,虽然口中要求自家学生不许骄傲,她到是挺嘚瑟,忍不住去找董春伟几个吹嘘半天,第二天报纸一出来,就出去一口气买了好多份。 其实协会里有订,根本不用她去买。 云坪镇的相关报纸,方若华都是头版头条,云海市的也占了大版面,连星报上给的版面也不小,可以说一日之间,方若华名扬云海,在整个云海,但凡关注颂星舞的人,就没有不知道她的。 云坪出现一位未成年的八品,这绝对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好事情。 当然,出了云海,方若华还是小虾米一只,没什么知名度,毕竟才是区区八品而已,在颂星师中,也只算是刚刚入门。 …… 齐家 齐三太太捧着专门从云海寄送过来的星报,戴上眼镜,仔仔细细地打量报纸上立在领奖台上的少女。 少女很瘦,容貌也只是清秀,眉眼很像自己,她忽然忍不住落了泪。 齐渊走过去环住妻子的肩膀,轻声道:“别哭,孩子这不挺好的,八品颂星师了。” “我对不住她。” 三太太心里难受,当初她没能把若华带走,她拼命拼命地想带走孩子,可她办不到……还不得不答应方文青,以后都不去打搅女儿,只求方文青能待孩子更好些,别因为自己迁怒她……可那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骨肉,又怎么可能不想念。 齐渊叹了口气,抱着妻子,跟抱孩子一样,一下一下轻轻地拍她的后背:“不怪你,我当时太年轻,没有能力保护你。” 齐家是华国名门,枝蔓甚多,遍及华国,上面老太爷在京师教育部做部长,如今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他们这一支乃是旁支,和嫡支的关系比较远了,但在云海,依旧不可小觑,当年齐家三少爷非要娶一个离异的女人,已经掀起轩然大波,女方还要带孩子进门,几乎不可能。 齐渊目光闪烁,心中也有些后悔,当初他只想着让妻子的心思都放在自己身上,少去管别人,包括那个小女孩儿,就没有尽全力出手帮忙,任凭方文青养了那孩子,当年和离的都少,能带走孩子的女人更是没几个,他也不觉得心虚愧疚,但是没想到妻子会如此痛苦,早知如此,不过养一个小女孩儿罢了,有什么不能养的。 “别哭了,你要是想孩子,有空咱们就去云坪看她,就当是出去走走散散心。” 三太太把头埋在丈夫的胸前,泪水滚滚而落,打湿了他的前襟,齐渊也没办法,只能抱着妻子,柔情蜜意地小声哄,都哄了这么多年,看来下半辈子还要继续哄下去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差距大 “你看,她就是方若华。” “怎么长得这么丑?” “小声点儿,别让人家听见。” 已经听见了! 直播间里登时炸裂。 “你才丑,你们才丑,我们三妹哪里丑了!” “瞧你那眼睛歪的,再翻白眼半夜出门能吓死人了。” “你的嘴那个臭,刷牙没刷?” 一群水友平时也调侃自家主播没有人家主播波涛汹涌,但是正经还是很维护自家三妹。 就是演戏也不许别人乱说。 在他们眼里,三妹也是肤白貌美,还有大长腿,小细腰,很好看了。 尤其是三妹的好看都是在自己的注视之下,一点点变得越来越漂亮精致气质好的,可不是外面那些妖艳贱货能比! 方若华跟着齐老师进入镇颂协的练习室,自家教练跑去找人家董教练说话,她两眼四顾,前后左右一个都不认识,她也不生气,眼前这一帮在她这儿,那都是小孩儿。 把外套一扔,开始练习。 等她一跃半米,满场飘飞,没有音乐也跳得气势磅礴,星光点点时,后头那些闲言碎语瞬间就没了。 所有人哑口无言。 齐老师在旁边办公室里坐着,探头朝着窗外看,董春伟就笑起来:“放心吧,说白了咱们颂星师,无论在哪儿看得都是实力,而且,你们家这个方若华,已经用不着在乎这些孩子们的看法。” 他这话不免有些伤感。 作为教练,这些孩子们都是从一丁点儿大,有的甚至走路都走不稳,就被他带在身边,尽心尽力地教导,自然是盼着所有人都顺顺利利,一直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可是天赋这种东西,有时候真不是努力就能有。 能进入颂协,能一直走到今天,自家这些孩子们当然也不是没天赋,可看看方若华,随便练习个两个月,转身就八品,真是让人有一种绝望感。 大约这些女孩子们也有同样的绝望。 方若华练习了一上午,没有一个人主动过来跟她说话,大家有意无意地忽视掉她,后勤人员来送水,有人拿了挨个递过去,却独独要漏了她的。 休息的时候,小姑娘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块儿,都避着她。 这也就罢了,吃饭的时候也不坐方若华坐的桌子,她坐那儿之后,左右的人都主动转移走。 小孩儿们好像耍脾气似的,明明白白地表现出来——我们和你不是同一国的! 董春伟看了半天,摇摇头,咳嗽了声,见齐老师在那儿审方若华的训练计划,就走过去大大方方把自家小姑娘叫到一块儿,声音不高不低,不算轻柔也不严厉地道:“我直说,方若华的天赋好,两个月八品,放整个华国,无论在哪儿也是要重点培养,从今以后,她在我们协会期间,咱们颂协的资源肯定要向她倾斜,比赛先紧着她参加,营养师先紧着她用,按摩师先给她做按摩,连沐浴她都要有专用的浴室,她就是不在协会住,也会给她留一个单间。” 所有人鸦雀无声。 董春伟叹了口气:“这个待遇问题,没有公平可言,你们也不用抱怨,天赋摆在这儿,不服气不行,就人家方若华,最多一两年,你们就再也碰不上她了,她会出现在省级联赛,甚至全国联赛的赛场上,也许不到成年,她还会出现在世界赛场上,甚至四年后的星运会,也许都有她一席之地,能不能拿奖牌虽说不确定,但已经不是你们能比的层次。” 几个女孩子张了张嘴,脸上涨红。 董春伟笑了笑:“你们自己心里都有数,从五岁参加训练,练到如今,可能最终目标也就是成年时拿八品的证书,然后退役,找一份好工作,嫁人相夫教子。” “好吧,更有追求一点的,还想向上奔,想在省里排上名次,想拿七品的证书,可这个目标,你们需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完成,方若华伸伸手就能够得到。” 所有人都欲哭无泪,脸色灰败。 “……天赋差距这么大,很可怕对不对?”董春伟笑得更厉害,“可是,知道你们差距大,你们也许永远追不上她,难道你们就不练习了?不想做颂星师了?想要把以前的努力都扔掉?你们当不了冠军,所以就干脆退出?” 几个小姑娘都急得跳起来:“当然要练。” 怎么可能不练?不练习,不当颂星师,她们还能做什么? 董春伟收敛笑容,板起脸,轻声道:“那就好好练吧,方若华是将来的全省冠军,全国冠军,你们能和她在同一个场地练习,见证一下未来冠军的风采,这是幸运,对你们也是一个激励。” 小女孩儿们半晌无言。 这边发生了什么,方若华完全没有注意,事实上因为马上要市青赛,齐老师很想让她惊艳亮相,挑战一下省内天才的光环,于是训练量非常的足。 光是各种训练,已经把她累到完全没有精力胡思乱想,小孩子们那些孤立的手段,在这样紧张的环境下,真的没什么作用。 不过,等中午吃饭的时候,两个大姐姐一左一右,走过来小声跟她说:“不要吃太多,要不然下午训练的时候容易反胃。” 方若华含笑点头。 好吧,虽然不在意,但是环境和谐一些,小伙伴们更体贴懂事一些,总比气氛紧绷僵硬要好得多。 “心真大!” 高亚男从二楼看到方若华和那几个平时最善妒的小女生心平气和地说话,不禁挑了挑眉,想当初有人说她坏话,孤立她的时候,她是怎么做的来着? 当时才十一二岁,记忆模糊不清,大概只记得从那以后,她再也没和孤立她的人说过半个字。 单纯天真的童年时代! 高亚男从二楼下来,走到方若华面前,一扬眉,“帮我压压腿?” “好。” 方若华失笑。 其实高亚男天赋特别好,身体修长,腿也长,光看身体条件,比方若华显优越得多。 她人长得也艳丽,五官夺目,反正和这样的美人相处,还挺愉快。 于是方若华就有了个小伙伴,平时只要来镇协会这边,便和高亚男一起训练,又享受了一回连去厕所都要手牵手的初中生涯。 第一百三十五章 疼女儿 一转眼年节将至。 方文青从谢家回来,脸上不觉露出几分笑意,一路转去王记,买了点儿点心,再去供应局割了两斤特级的好羊肉,谢家是好主家,他才做了半年多的教书先生,还是教的谢家的两个千金,到了年底,人家就给了一大笔奖金。 说起来,这个方秀才也有些本事,一身才学不是假的,硬是压过好几个去谢家谋差事的读书人,谋得了这么个好差。 其实眼下读书人工作的机会很多,甚至每年还有地方上的选试,省学以上的毕业生,不想继续读的都能去试试,方文青也有资格,但他尝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主要是他只四书五经还算娴熟,数学等科目,一概很糟糕,选试偏偏很重数学,就是国文,也不大考四书五经,反而注重时务。 方文青自然不觉得是自己学问不好,考不上也没怎么难受,反正就是考上了,没通过选拔考试,没中举人,没读过国子监,没中进士,也一样当不成高官,不过是些底层小吏罢了,谁也不稀罕。 他觉得自己还能搏一把,去书院挂个名,考过会试中举,再过选拔考,就读国子监,也进士及第,做一高官显贵,让自己的妻女也享受一回官太太的风光。 至于现在,先做一份薪水高的差事,女儿学习画画要花钱,读书更是高消费,他要努力。 脚步轻松地回到家,还没进门,正好隔壁邻居赵老师出来拿报纸,一看到他就笑了:“这是准备年货呢,好丰盛!” 方文青连忙客气道:“哪里,过年,买点甜食让孩子们也甜甜嘴。” “是,今年你们家可得好好庆祝庆祝。”赵老师满脸笑意,“看了星报没,你们家若华可真长脸,听说已经是八品颂星师了,星报都说她是云海之星!” “不知道若华什么时候回来?办不办宴席?办的话可要请我和我姑娘去,到时候连妞妞一起带上,也好沾沾喜气。” 方文青脸上一僵,大好心情顿时不翼而飞,面上也冷淡下来:“哪里用得着大动干戈,报纸上都是夸张,我家丫头我还不知道,才练了多久,参加一个没名气的小比赛,侥幸赢了而已,现在就这般吹嘘……哎,如今连星报都不靠谱了。” 说完摇摇头,也没了再和赵老师搭讪的心情,转身进屋。 赵老师看着他咣当一声关门,皱了皱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叹了口气,心道若华那丫头也是可怜,竟摊上这么个爹! “爸,快来看,我给姐姐准备的福膏。” 方文青一进门,女儿就扯住自家爹爹的胳膊,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我听学姐们说的,好些练习颂星的人,要是天分不够,或者参加考核之前,都吃这种神药,吃了之后有如神助,成绩能比以前高出好多。” 至于之后的那点儿副作用,和它能得到的好处比,简直不值一提,没人在意。 方文星想,她姐姐那么腼腆,面对陌生人连话都不敢说,也不知哪里来的底气加入颂协,还想成颂星师,哎,她这个好妹妹,只好求些外力来帮衬了。 心疼地看了眼包得极好的膏子:“爸,快给姐姐送去,这东西好贵的。” 方文青感动地摸了摸自家女儿的头,她家星儿如此善良,看来自己和丽丽要好好保护她才行。 女儿读书辛苦,夫妻两个都没有让她知道,方若华可能成八品的事,何必因为这个再让姑娘心绪波动,她读书够辛苦了。 方文青看着女儿蹦蹦跳跳的身影,又看了一眼包装精美的福膏,摇摇头,他终究还是个疼爱女儿,不忍心让女儿失望的好父亲,虽然可惜,既然是小女儿特意找来的,那就给大丫头送去好了。 辛丽丽从书房出来,轻声笑道:“还有我从娘家带回来的猪肉,最肥的那一块儿,你也带给她,孩子怕是不能回家过年了,咱们却不能亏待了人家,省得外人说我这后娘对两个女儿厚此薄彼。” 方文青肉痛! 哎,有善良的娇妻爱子,有时候也会有烦恼啊! …… 临近新年,协会这边也放了假,当然,放假归放假,各种训练还是要自己进行,训练计划人手一份儿,一群教练三令五申,耳提面命,绝对不允许减少训练,如果假期结束,发现动作生疏,哼哼,惩罚手段保准让她们这些小姑娘印象深刻。 高亚男抱着计划书,从自家教练那儿出来,就看见方若华立在门口,一脸无奈地翻白眼。 她家那个齐教练,面上表情严肃,简直如临大敌。 “你们有自己的食谱,不许乱吃外面的东西,知不知道外头好些猪都是病死的,老百姓舍不得扔,全都拿出来卖,别人也就罢了,你们能随便吃吗?不是不许你们吃肉,羊肉和牛肉中的精细肉,还是必须吃一点儿的,但是猪肉,不许碰!” 齐老师也顾不上什么隐私不隐私,直接拆外头送进来的另外一个小箱子,恨道:“你这个爸是怎么回事儿,给他拿回去的那一摞注意事项,他连扫一眼都没扫是吧,第一排就写着不必,也不能给女儿准备肉食,吃饭尽可能地在我们协会食堂吃,他眼瞎啊……” 小箱子拆开,里面有一张便签,方文青的字到是不错,大意就是爱女文星特意去问姐姐寻来一种灵药,有助于颂星练习,让她别忘记按时吃。 齐老师蹙眉:“还是读书人呢,哪怕贩夫走卒都知道,身为颂星师不能乱吃药,连生病了都要我们协会的大夫诊治,一切用药都必须报备……” 身为一个老师,随意批评学生的父亲,她也是心大。 包装拆开,声音戛然而止,齐老师浑身僵硬,脸上冷汗涔涔,半晌才冷静地又把盒子盖上,身体微微有些颤抖。 方若华吓了一跳:“齐老师?” “走,给你去做身体检查,马上去。” “啊?” 方若华让拉得一趔趄,踉踉跄跄地被拖着走,只来得及伸手和高亚男打了声招呼:“你先去食堂,一会儿我去找你!” 高亚男:“……”明显是出了事,哪里还有心情吃饭! 方若华扫了一眼,也看到那是什么东西,怪不得自家老师这般焦虑,连忙小声安抚:“放心,放心,吃了福膏的,哪能那么顺利引星芒,我都引来这么多回了,肯定没事,再说,福膏这么贵,我在家的时候平平无奇,家里闲着没事干让我吃这东西!” 齐老师这才松了口气。 也是。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有算计 虽然觉得自家学生没被喂了乱七八糟的药物,但是,还是压着她进行了一次彻彻底底的身体检查。 检查出来,当然没有滥用药品,可是,各项体征都非常不好,贫血,营养不良,过度劳损,种种问题让人看了心里发毛。 齐老师脸上都白了。 她也给自家学生做过检查,但那是为了测试资质,只看出她资质好,五脏六腑非常通透,身体柔软条件好,她怎么就忘了,应该好好给学生来一次体检。 “大夫,麻烦给她调养调养,我们若华的训练要不要先停下来。” “当然要停,还在发育期,未成年,身体现在就这个样子,以后还想不想做颂星师了?” 方若华无语。 其实是因为来此时间不长,身体还没有彻底恢复成自己的,再过一阵子,她保证比谁都健康,现在这些训练绝对没什么问题,但是此时此刻,看着快要暴走的老师,她乖乖闭嘴不言。 眼见齐老师眼睛里火光直冒,看样子想直接冲过去和方文青对峙,方若华没敢说,这事儿总的来说,和方文青关系不大。 在方家,原主当然不可能享受方文星的待遇,可是吃饱穿暖,到没多大问题,就是有时候生了病,家里大人不怎么关心,懒得送医院,直接让她自己捂一捂就得,但如今好些人家都这般,家中无余钱,不喜欢去医院。 会把自己的身体弄成这般,是原主自己心理素质不行,总想着讨好父母,于是每日打工,没有半点清闲,还熬夜,不按时吃饭,经常随便凑合。 所以总体来说,还是原主自己作的。 但是此时此刻,在齐老师看来,方文青简直罪大恶极,他毁灭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孩子,还是云坪的希望,云海的希望,甚至是华国的未来。 一个可能成为顶尖颂星师的孩子,多么的珍贵,怎么能让人折断羽翼,还未乘风飞翔,就先落入泥淖。 “不行,我要起诉他们,我要告到他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混蛋!” 齐老师快气疯了。 “光是一条给八品颂星师送福膏,就够他喝一壶的!若华,你马上给我把八品证书拿到手,咱们不等了。” 本来还想着将来在省青赛上一鸣惊人,借着对手不知底细的机会坑对手一把,这会儿也顾不上,意图诱惑八品颂星师的罪名,能让方文青直接进大牢。 此时此刻,齐老师完全不记得,她想弄死的那一个,就是她家学生的亲爹。 董春伟满头大汗,赶紧拦着:“先别忙,咱们若华到底还不是真正的八品。” 当时点亮星的时候,虽然是三颗,但其中一颗闪烁黯淡。 现在只差临门一脚,董春伟觉得不出意外,明年上半年方若华就是正经的八品颂星师,到时候再去拿证书,更顺理成章,虽然此时就拿,应该也不会有人反对。 “若华是颂星师,咱们颂星师和福膏这种禁药扯在一起,不是好事,当然了,众所周知,吃了福膏之后,引星芒会变得无比艰难,吃得多了,甚至再也引不来,会断送颂星师的前程,一旦开始服用药物,想九品还有一点儿可能,达到八品,是绝无希望,等到若华真正八品,也就没人敢乱造谣。” 齐老师心里一颤,安静下来。 的确,比任何人都知道谣言的可怕,比伤痛更能毁灭人心,若华要是和福膏扯在一起,将来就会被人不断质疑她曾经服用过这种东西,如果是一般的预备颂星师,恐怕会因为舆论压力而崩溃,即便从来没有服用过那种禁药,哪里还有更进一步的可能。 她现在无比庆幸,她的学生是个天才,凭借自己的实力就能让流言不攻自破。 “若华,福膏那种东西,绝对不能碰。” 早在几十年前,福膏刚出现的时候是被当成万能药用的,甚至有一阵,刮起颂星师服用的热潮,可不到半年,后遗症就出来了,当时不知多少颂星师痛哭流涕,恨这种东西恨得深入骨髓,朝廷自此禁用。 奈何那些有些天分,又天分不足,至少不足以让自己成为真正的职业颂星师,只能做预备役的孩子们,还是前赴后继地去吃,去服用。 实在是这条路太美,哪怕只有一丁点的希望,孩子们也不愿意放弃,明知道前面可能是地狱,他们却奢望自己是一个例外。 方若华郑重点头。 看这师徒两个都平静下来,董春伟才笑道:“这就对了,只要自己保护好自己,那些人不过是跳梁小丑,别太放在心上。” 转头又跟齐老师咬耳朵:“若华到底是他闺女,亲女儿,亲女儿告爹……” “不让若华出面,我们颂协可以替她出头。” “那也不能这般轻率。”董春伟冷笑,“手里捏着他的把柄,你还怕那个蠢货不成?放心,不用你出手,等若华到了八品,参加完市青赛,我找别人好好曝光一下这位好爹,保准让他吃不了兜着走,从此在咱们云海混不下去,若华还能当稳了受害人,他再作,也不会受到一丝半点儿的牵连。” 齐老师点头,对于自家朋友,她还是信得过。 “……” “三妹,我觉得应该同情一下方文青。” “……还以为颂星师的教练们应该个个单纯,毕竟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又被哄着宠着,通常应该没什么心眼儿才对,看看董春伟董大教练这算计,啧啧!” “傻白甜怎么管那么大的协会,那么多的颂星师,想也不可能好吗?” 直播间里叽叽喳喳,一群水友刚才还义愤填膺地想为自家主播出气,这会儿都转移话题开始夸赞起教练组来。 方若华哭笑不得,心里也有点儿感动,至于同情方文青什么的,还是别了,她不是原主,对那人没有多少情感,无论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可想想这些年原主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总有些不是滋味,所以她还是敬而远之,且冷眼旁观便好。 第一百三十七章 井水不犯河水 天色暗了,时间耽误得够久,方若华急着回家,齐老师自己亲自送她出书院大门,那架势,简直像恨不得这孩子不要放假,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老老实实待着。 “还有半个月就是市青赛,在这期间,外面的食物一概不许吃,食谱以外的东西也不许碰,训练先停两天,我和大夫商量商量,给你重新制定训练计划。” 方若华:“……” “颂星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今天才二十岁,离达到你的巅峰还有三十年,未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甚至更长久,你都可以登台跳颂星舞,现在的舞台还太小,未来将来广阔的舞台,此时放慢脚步并不是一件坏事。” 方若华:“……” 明明前两天齐老师还殷殷叮嘱,出名要趁早,颂星师也是越小越容易出成绩,最好在三十岁之前就达到六品,甚至五品,那样将来成为一品的可能性会提高许多。 出了门,方若华认认真真地和自家教练保证,好好休息,按照食谱用餐,补充营养,不单独去见方文青,辛丽丽,呃,还有方文星,一旦和这些人见面,马上联系教练。 被当成完全无法保护自己的小娃娃,她也是无言以对。 真该让北宋开封府那群凶人们过来学习学习,那帮家伙个个当自己无敌铁金刚,但凡遇见解决不了的事,直接找到土地庙,害得她回回绞尽脑汁才能保住自己土地神的神格。 一边腹诽,方若华一边冲老师摇摇手,准备回家去吃大餐。 协会的伙食不算坏,不过为了保持体形,肯定是少油少盐,还有种种限制。 那些小颂星师们也着实可怜可敬,按照地球年龄来算,个个也就十四五的年纪,却已经十分自律,完全不必教练盯着,不能入口的东西再馋也能保证不吃。 方若华却没那么多顾忌,宇宙商城里的食物不算特别便宜,若是想要吃得健康,且绝不会增加体重,那还得更贵一些,可她现在也不至于去在乎这一点儿小钱了,贵重物品暂时买不起,食物还是能随便吃一吃的。 “方同学。” 刚离开大门,外面墙边就冒出一男人,身穿曳撒,足下踩着一双牛皮马靴,四十五六的年纪,很是精干。 齐教练本来已经要转身了,此时警觉地停住脚步,目光如刀,恶狠狠地割过去。 男人吓了一跳,不过随即回过神,镇定下来,柔声道:“方同学,快过年了,那什么,有人托我给你捎了些年货,都是吃的,你……” 方若华眨眨眼,心下惊讶。 齐老师一个箭步窜过来,强忍住怒火,客客气气地把男人推开:“协会新规定,会员不能吃外食,无论是什么,你都原样拿回去。” 男人:“……啊?” 齐老师警惕地瞪他一眼,推着方若华转身,绕过这男人,护着她走:“我送你走,不许乱吃东西。” “哦。” 方若华应了声,也不太当回事,从善如流跟着教练走,今天教练受到惊吓,还是别太刺激她,万一刺激得过头就不好了。 后面的男人半晌反应不过来,满头雾水,眨了眨眼急着追了两步:“方同学,这是你妈妈特意给你选的。” 他着重强调妈妈这两个字。 方若华怔了下,齐老师也愣了愣,犹疑地看过来,方若华想了想,回头微微一笑,客气道:“替我谢谢她老人家,不过,协会真不让乱吃东西,就是我收了,恐怕也不能吃,实在浪费,还不如你再原样捎回去的好。” 小少女迎着夕阳立在那儿,神采飞扬,脸颊饱满,男人一时不知所措,甚至怀疑这一位是不是自己关注了多年的那个方若华。 他没少受自家先生的指派,跟踪这姑娘,一来监控,二来也是保护。主母毕竟疼爱女儿,身体又很不好,万一哪天这姑娘出了事,主母必然要伤心,虽然先生不怎么乐意这小姑娘冒出来显示存在感,但至少还是要关注一下。 只是以前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儿,总是低着头,不和人说话,步履匆匆,仿佛和这个世界隔着一层,如今再见,却是脱胎换骨,焕然一新。 哎,先生前些日子本来打算带主母出国去,毕竟她的身体到国外调养治疗可能更好些,主母也快要答应,没想到临行前主母又惦念女儿不愿意走,怕是先生也很生气,不知道会不会迁怒到这姑娘的身上去! 又感叹,这些年小姑娘过得辛苦,先生却是嫌弃人家上不得台面,懒得伸手去管一下,现在主母这般上心,夫妻两个不要闹矛盾才好。 他胡思乱想,不免走神。 齐老师低声咳嗽了声。 方若华脚步不停,笑道:“我……妈,这些年都没有露面,想必是已经有自己的家庭,何必再去打扰她?我不小了,不再是需要父爱母爱的小孩儿,我也不缺爱。” 她的爸妈可是方肖和夏芬,那是疼姑娘入骨的模范父母,原主或许会期待那些情谊,有一点儿温暖,就能让她幸福,而那些人该补偿的,也是原主。 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现在换了她,小小欺负设计一下原主的生父,是为了撇清关系,对于没多少存在感的生母,还是见面打个招呼,平日井水不犯河水更好。 那人看方若华神色决绝,终究无言,略微有些头痛,他回去怎么和先生交代?估计这事是要瞒着主母了。 事已至此,多想无益,他转身离开。 齐老师也没说什么,默默送孩子到巷子口,小声叮咛了几句,目送她进去,这才转身。 …… 吴珂靠墙而立,远远看着方若华轻快地踩着节拍,由远及近,心中一跳——她放假了? 也是,马上要过年,该放假休息。 怎么是她教练送她回来的,出了什么事? 吴珂皱眉,到底和这孩子有些交情,这孩子又孤身一个,只能独自拼搏,看见她,就忍不住想起他自己,不免有些移情。 他从来不愿意和任何人扯上关系,现在看着这个孩子,却觉得亲近些也无妨。 方若华有父如无父,连她陷在那般可怕的境地,她的父亲竟也毫不担忧,和她比起来,自己好歹还拥有一点儿父亲的面子情,就算父亲更爱他的幼子,也不至于完全不管他。 呵,人真是奇怪,明明很惨了,看到一个更惨的人,总会忍不住好受些,这种劣根性,怕是千百年也根除不掉。 第一百三十八章 好邻居 也许是因为快过年了,即便是他吴珂,也不免感受到一丝孤独,再坚硬的盔甲,也不能保护他每时每刻都锋利如刀,偶尔软弱一些,似乎无妨。 正犹豫着着要不要去问问,这孩子在颂星师方面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例如书籍一类,云海太小,训练方式也较落后,别训坏了才好,耳边就传来自家那倒霉发小的鸟语声。 “啊呸,呸呸呸!吴珂,我千辛万苦逃家来找你,你居然让我给你烧饭,你太残忍了吧!” 路十九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在他背后,烟熏火燎,吴珂按着暴跳的眉心:“……让你烧个饭而已,至于把厨房一块儿给我烧了吗?” “……饿。” 路十九可怜巴巴地蹲着,一掏口袋,一分钱都没有。 也怪不得他,身为长公主家的小儿子,虽说现在皇室没以前那么高高在上,但绝对是锦衣玉食,出个门也是成群结队的侍卫跟着,想买东西自然有下人付钱,哪里用得着他来操心衣食住行? 吴珂叹了口气,认命地带他出去吃饭。 “我钱也不多,你知道的,现在家里不管我,请不起你吃山珍海味,有碗面你就先凑合凑合吧。” 路十九这会儿哪里还敢挑,连忙应了,笑眯眯地多看了吴珂一眼,心里总觉得自家这个好友和以前有点儿不一样。 以前吴珂多傲啊,傲得都没边了,此时到像是黄了的叶子似的,蔫了吧唧。 吴珂拽着路十九走,和方若华擦肩而过,和平常一样,对方轻盈地朝他点点头,他目不斜视,如风一般滑了过去。 “哟,这破地方除了你,还真有人住!” 路十九倒着走,伸长脖子去看方若华,“这姑娘谁?有点儿眼熟,哎,你个不知道怜香惜玉的,人家女孩儿跟你打招呼,连理都不理。” “……闭嘴!” 妈蛋!他也很懊恼好吗?高冷人设可不那么容易丢! “噗嗤!” 方若华进屋忍不住笑了声,才慢条斯理地坐下,给自家倒茶喝,屏幕上一众水友都跟着哈哈哈。 屏幕上吴珂的脸纤毫毕现,他眉毛一皱,嘴巴一撅,眸内神光流转,懊恼的表情再明显不过。 “不知哪来的小帅哥,五官可真清奇!” “话说现在的帅哥动不动就想当傲娇款,女人难道就真喜欢这样的?” 方若华瞪了粉丝们一眼:“明天见!” “啊……” 先吃一碗香喷喷的肉丝面,保证天然干净没有热量不长胖。 熄灯,抱着软绵绵的蚕丝被团成一团,沉沉睡去,从现在开始,到过年还有两天时间,距离正式开学还有十天,这十天协会也放假,她完全可以想怎么睡怎么睡,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可是她大学毕业之后极为难得的好日子。 方若华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爸带她去欢乐谷玩,结果半路上忽然冒出一大团火光,不知道有什么东西着了,浓烟滚滚,惊呼声一片,她爸推得她一踉跄…… 然后,然后她就醒了。 隔壁传来可怜巴巴的呼痛声,声音尖锐高昂,和杀猪似的,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委实很有限,鼻子里还能闻见一股子焦糊味。 方若华把被子蒙在头上,那一声一声的古怪音还是往耳朵里面钻。 味道也很呛鼻子。 她只好站起身穿衣服出门,敲了敲隔壁的门,好半天,大门打开,吴珂一脸忍耐地出现在门口。 一看是方若华,脸上红了红,小声道:“吵到你了?我们马上就好……” 话音未落,屋里就有人大呼小喝:“吴珂,我不住了,这房子不能住了,有没有客栈,我要去住客栈,我要吃饱饭,我饿,给我钱!” 吴珂深吸了口气:“再喊,你就睡马路去。” 里面灯亮着,方若华张望了两眼,不知道谁在屋里烧东西,浓烟滚滚,有个小少年正跳着脚拿被子去盖火苗,被子底下全是烟火,他脸上一道黑一道白,气急败坏地跺脚。 “……” 这要是放任不管,没准儿会烧了他们自己的房子,连带着把自家也给燎到。 哎…… 方若华捋起袖子,笑道:“都是邻居,别客气了,我来帮忙。” 吴珂眼睁睁地看着方若华进了屋,先看了看,见火已经熄灭,就随手推开窗户换气,又把地上乱七八糟三床被子捡起来扔到椅子上去。 地上摆着个火炉子,炉子上搁着一口大锅,锅里乱七八糟剁了好些碎肉,肉块儿或大或小,白沫翻滚。 方若华:“……” “我饿。” 路十九委委屈屈地哼哼。 想他在家的时候,每日的宵夜都是精心制作,他哪道菜愿意多尝两口,厨子不知要多高兴。 现在,他想吃顿饱饭都得自己做,还做不成! 吴珂嘴角直抽抽:“行了,我找了个差事,去四象书院教国文,等领了工钱再说,现在先凑合一下。” 方若华:“……” 这意思就是,此人马上会成为自己的先生? 不过想一想,人家国子监出身,区区一四象小书院,能得这样一个先生,恐怕得把山长给乐死。 指挥路十九把炉子搬到厨房去,这位怕冷,不乐意出门,但是为了吃的,还是不甘不愿,委委屈屈地去了。 先回家拿了油和调料,这两位的厨房里空空如也,连锅碗瓢盆都不全。 肉块儿捞出来,沥干净水,加了一勺从商城里买来的酱料腌制,大火烧油,简单炸了炸,出锅码放在盘子里,又煮了面,加肉,两大碗摆在两个大男人面前。 “凑合吃,大晚上的也没别的可用。” “好……油……” 路十九完全不怕烫,一边吹一边往自己嘴里填,吃得眯着眼,享受的不行,嘴里还咕哝着嫌弃,“这破地方,连青菜都没卖的!” 方若华顿时心有戚戚,其实她也这么想,云海小地,不比京城,冬天真没什么菜,连白菜都是限量供应,她反正没买到,协会里到是管够,可是做出来的不是白水煮,就是凉拌,不好吃。 现在她馋菜馋得厉害,可是一直在协会吃,连想从商城偷渡点儿青菜都没机会。 第一百三十九章 过年 趁着他们吃,方若华出去叫了个婆子过来,就在巷子外不远处,就有一处牙行,二十四小时不关门,随时有人执勤。 方若华反正不给两个男人收拾房间,她一个小姑娘,就算在此世界还算未成年,可也要多注意了,要在这里过一辈子,就得入乡随俗。 让婆子帮忙收拾房间,做一点儿洒扫的工作,给人家说好,工钱一个月十块,每天过来收拾一下,顺便做个饭就成。 吴珂一脸被雷劈的模样,现在才知道原来可以这么干!他家里自然不缺人使唤,却不知道那些下人是怎么雇来的。 新年到来,父母却俱不在身边,这还是头一次。 方若华到不至于有多感伤。 如今他们一家三口能长长久久地待在一起,未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个新年能共度,当然,也有可能有很多个新年不能一块儿过。 因为时间渐渐变得越来越廉价,少了几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感叹,于是,短暂的离别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而且…… 肉馅下油锅,一个个金黄的丸子装盆里,刚夹起一个来尝了一口,外头守通讯器的六婶子便扯开嗓子高呼:“若华,你们颂协教练找你呢!” 那声音拖得极长,还拐了三五道弯儿,好像生怕旁人听不见,他们这小胡同里住了个颂星师! 哎! 方若华过去接通,那边齐老师也忙得前后脚不着地,却还是追问:“在家行不行?过年一个人呢,要不然回学校吧。” 放一个未成年小姑娘独自过年,齐云想一想,心中就开始酸楚难耐。 方若华:“老师放心,邻居们都是好人,大家一块儿过年,热闹得很。” 她那俩笨蛋邻居,要是不盯着些,恐怕别说过年了,没几天就要把自己给折腾进医馆。 齐老师这些话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次,方若华每一次都很耐心地回复。 别人真心真意的关心,即便你不需要,也该心怀感激。 “那好,注意一点儿,不能吃的东西都不要入口,按照你自己的食谱吃,我和管大夫,金大夫商量了下,给你开了药方,等我熬好药,让人给你送去,每天按时喝。” 方若华:“……好。” 其实她也有药方,不过是用来泡澡的药浴方子,都是一些锤炼身体的药,当年从大百科里面找的,在宋朝时,她那帮学生都喜欢泡,泡了之后浑身舒服,一天的疲惫一扫而空。 如今每日的训练量那么大,即便是方若华已经开始修行,可是累还是会很累,泡泡药浴,第二天才能继续生龙活虎。 和往常一样,唠唠叨叨说了两分半钟,方若华才回家继续做饭,路十九早早地端着锅戳门口等,虽然现在有婆子帮他们两个做饭兼收拾屋子,但显然婆子的手艺完全满足不了路十九对美食的追求,反而若华家里的饭,他吃着哪里都好,时不时还跟吴珂笑:“我辛辛苦苦逃出来找你,也就尝到了方姑娘的菜,这才不大后悔了。” “……滚!” 吴珂无语。 他一点儿都不稀罕‘青梅竹马’过来找自己好吗?要是只有自己,日子完全可以凑合着过,可是添上一个这家伙,花钱如流水,完全不知节约二字何解,才闹得他不得不去工作。 转眼就是除夕。 胡同里的几家已经熟悉起来,彼此送些吃食,一块儿在外面树下空地上拼起桌子,烧起火堆,你家一大碟,我家一大碗,你拿一盘甜饼,我拿一壶汾酒,嘻嘻哈哈,共迎新年,到也热闹。 吴珂晚上吃了很多肉丸子,他本身高冷人设,但今夜也许风太好,星空太美,人就显得柔和许多,稍稍吃撑了些,坐在树下,烤着火,围着披风闭目养神。 路十九和别人去拼酒,拼了半天,喝得醉醺醺,回来一头扎在吴珂的肩膀上,嚎啕大哭:“我可怜的兄弟,你明明比吴珲有天分,比他出身高贵,比他更得奶奶喜欢,比他长得好,比他高,比他脾气坏,比他……” 吴珂:“……闭嘴。” 连脾气坏都出来了,这什么跟什么! “为什么吴相爷就不喜欢你,非去喜欢他,还说什么家业都是他的,让你不要沾,凭什么,吴相爷能有今天,有一半那是我宁姨的功劳,当年要不是宁姨求家里救了吴相爷一命,他早就死了,哪里还能一路顺风顺水地考入国子监,区区二十年就入内阁为相!” “呜呜,我不甘心,非弄死他不可!” 吴珂眉心直跳,捂住路十九的嘴,连拉带拽把他弄回屋,扔床上让他睡觉。 方若华从头听到尾,扬眉:“……” 她一直没认出来,闹了半天这位高冷帅哥吴珂,在原文小说里也出现过。 他弟弟吴珲,就是本文男主。 也难怪她没注意,毕竟这个吴珂的存在感很低,也就几句话,交代了一下男主有一个兄长,一个妹妹,兄长与他不同母,是托关系进的国子监,不学无术,因为和议论副主席家的千金起冲突,被父亲流放了。 只交代了流放两字,从此再没有着墨。 方若华不着痕迹地扫了吴珂一眼,看不出不学无术来,当然,本来有没有学问这种事,也不可能用肉眼一看,就能看得准,但吴珂这人真不像男主空中那种纨绔子弟,这人沉默寡言,能吃苦,你做饭,他就去洗菜,顺便收拾桌子,刷碗,绝没有好像别人就该伺候你的王子病。 总之,方若华对他的观感还行。 不过也无所谓,反正吴珂在原文中也没怎么出场,和女主更无交集,和他做一做邻居应该不至于招惹什么大麻烦,该怎么相处,就还怎么相处便是。 过了年,就要开始准备市青赛了。 这回齐老师打算一鸣惊人,把方若华叫去问各种舞台妆的问题,还让她试着画了好几种。 至于舞服,方若华的设计图纸,又经过好几个绣娘修改,改得更符合当下的审美,前前后后做了好几套,光是这舞服的钱,估计就得把协会一年的资金花出去一大半。 第一百四十章 作业 齐老师心疼得很,交代绣娘要做长一点儿,先缝起来,以后可以放开。 小姑娘们都是正长身体的时候,没准儿过年舞服就不能继续穿了,多浪费。 方若华哭笑不得,就逗自家教练:“教练,咱们怎么能总穿一样的,我还有好多种舞服的设计图,不如一场比赛换一次?” 齐老师差点儿没晕过去,欲哭无泪,简直抓狂:“你以为绫罗绸缎不要钱?都是白来的不成,还一次比赛换一回,我的妈呀,那你们比不起了!” 方若华当然是在开玩笑,可齐老师回了办公室,心里就难受,叹道:“这些孩子在咱们四象,真是受了委屈。” 要是换了大城市,换了大书院的颂协,有若华这么好的设计,根本不用花钱请设计师,好裁缝过来专门做衣服,肯定觉得特别划算,不要说一次比赛换一回衣服,就是想训练时都穿新样式,估计都没一点儿问题。 “若华自己不计较归不计较,可她这设计费用,咱们不能给省了。” 新年一过,马上就开学。 方若华总觉得自己忘了点儿什么。 直播间里追看的一众水友也弄不明白。 “能忘了什么?” “要不三妹你问问编剧,让编剧给你提示一下?” “说什么,不知道咱们这直播的最大看点,就是三妹自己也不大清楚编剧的神剧情,只能顺其自然。” “那就顺其自然吧。” 这日,刚做完两套基础训练,一扭头就发现高亚男和另外几个小姑娘都趴在石阶上奋笔疾书。 “这是做什么?” “作业。” “作业?”方若华愕然,半晌宛如晴天霹雳,连忙从原主的脑子里搜索。 “……” 她也有作业,而且量很大,她没来之前,原主是一点儿都没写,去奶奶家的时候,连课本都没带着。 直播间一众粉丝:“……” “呵呵呵!” “有没有没做作业的小盆友,赶紧去做!” 高亚男使劲咬笔头,绞尽脑汁糊弄作业。 别看她们都在颂星师的道路上一路前行,可是年纪尚小,一个个的都不能不读书,毕竟谁也没有把握自己真能一路高歌凯旋,登上巅峰。 这些女孩儿里面,大部分都打着成年就退役,顺便拿推荐进国子监,出来无论是做官,还是做教练,或者找别的工作都好,可这一切的前提是,成绩不能太坏。 她们到用不着和其他学生一样,头悬梁锥刺股,可是总不能连假期作业都给省了去。 一看方若华的表情,高亚男就知道怎么回事,失笑道:“找你教练。” “啊?” 教练还管假期作业? 真管。 方若华联系了下齐老师,支支吾吾话还没问完,那边就干脆利落地道:“今天不训练了,过来吧。” 方若华溜溜达达去了齐老师办公室,桌子上,各科作业已经分门别类排放整齐。 “时务策十篇,比较有用的两篇你写写,其它的我准备好了,抄一下。” “数学这部分答案给你,自己不会写就看看答案。” “其它的科目都没什么要紧的,一会儿我找几个学生过来帮你写完。” 方若华:“……” (水友们:“这样的老师给我们来一拨!”) 一看学生如遭雷劈的表情,齐老师笑叹道:“我这底线也是越来越低了,可是没办法,当个几年颂星教练的,心里都清楚,颂星师们想出成绩,那是要用时间来换的,每天光是练习就精疲力竭,作业那是什么鬼!” “偏偏书院这边到没多大问题,可总有一些老师顽固不化,觉得学生就要做作业,不能找任何借口,我们这帮教练只好帮着糊弄了,有一些作业随便糊弄糊弄就成,有一些确实需要学生做,也就抽出几天来写一写。” “那些老师们都心里有数,不会太计较。” 方若华:“……” 好吧,这会儿办公室新旧桌子旁边人都扎堆。 赵玲在,郑媛在,还有几张熟面孔都在,所有人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低着头狂抄一通! 话说,这还不如干脆不要做了。 齐老师笑道:“其实一块儿赶赶作业也很好,一来能让自己不要离普通的学生太远,好歹能记住一点儿知识,二来大家一起写,有助于增进感情。” ……得,教练说了算! 有老师帮忙,赶作业并不难,赶了一上午,就赶得差不多,方若华松了口气,却陡然发现——她需要补习! 原主已经很努力学习,但是平日里打工太忙太累,上课的时候就容易精力不集中,回家还没有时间去复习,功课落下了好些。 方若华本身到不惧数理化,可是有些知识此时根本不存在,还是要尽可能地入乡随俗,了解清楚此时的情况,否则万一用到什么未来公式,那可就不好说了。 另外,国文也是个问题。 无论是在宋朝还是民国,身为一女子,她从没有系统化地学习过四书五经,可眼下的时空,女孩子是和男孩子一起读书的,至少表面上平等,将来考试,考的也是一样的题。 幸亏如今学的还浅,还来得及赶上去,更幸运的是她现在是颂星师,只要成绩不太糟糕就好,不用像其它学生一样,非要把四书五经各类经典翻烂了,还不一定能取得成绩。 被假期作业糊了一脸,顺便清醒的方若华,假期结束,溜溜达达去上课。 按照记忆里的路线,进入四象书院中等三班,找到倒数第三排,靠窗的座位坐下,书包放好,书本摆出来,只当不知道左右的学生都偷偷摸摸地看她。 教室里都是一人一座儿,没有同桌能独占一张桌子到是不错,可是也缺少一个快速了解班级情况的途经。 原主在班内存在感实在很低,学习偏落后,沉默寡言,甚至连头都少抬,恐怕原本的同学们都不知道她究竟长什么模样。 但书院里各种八卦传得最快,别看是假期,可方若华成为八品颂星师的事,恐怕早就人尽皆知。 毕竟星报都报道过的,学生们不知道才奇怪。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成绩 此时一个八品颂星师就坐在自己身边,距离这般近,又这般遥远,一帮学生们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一时竟没人和方若华搭话。 不过,都是些小孩子,再内向也有一两个手帕交。 方若华从书包里掏了掏,掏出一罐子辣椒酱,伸手戳前座的后背,前座愕然回头,怀里就被扔了一个小罐子。 “刚腌制的辣椒酱,省着点儿吃啊,现在忙没时间做,下回做没准儿得一个月以后了。” 前座:“……” 同学们:“……” 方若华甚至听到特别夸张的倒抽冷气的声音。 前座抿了抿嘴唇,抱着辣椒酱笑起来,眉眼瞬间从紧绷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压低声音跟方若华咬耳朵:“若华,你真的是八品颂星师了。” “嗯。”方若华叹气,“总要努力一把。” 前座满是欣慰:“真了不起,那你现在放学,可不用去打工了吧。听说八品颂星师一个月给补贴五十块呢,比我妈的工资都高出一倍来。” 方若华看她圆润的脸上纯粹的羡慕,不由失笑,明明也有二十多岁,偏偏一脸稚气,还真可爱。 前座是个身高不高,略胖的女孩儿,叫郭倩,很普通的女孩儿,不像原主那么内向,也不怎么开朗,整个班里,她和原主的关系最好。 “听说方文星拜了一个京城的大师学画画,二班的人四处显摆,都捧着她,哼。” 方若华失笑。 方文星在二班好像还有个班花的美誉,男生缘不错,女生缘就差一点儿。 郭倩似乎跟她有点儿过节,就是郭倩的竹马跟方文星告白,让人家给奚落了几句,不是大事,不过从此以后郭倩就决定讨厌方文星。 在这般单纯的环境里读读书,实在不错,有一种回归学生时代的感觉。 很快上课了,一开始就是随堂测试。 教室里顿时哀鸿遍野。 假期刚刚结束,书院这边自然要测试一下给学生们紧紧弦,可一般学生,哪个假期不是疯玩,哪里会去复习,头一回考试可以想象,一定惨不忍睹。 方若华镇定地把所有题目都写完,考完了就收到齐老师的传唤,于是直接离开教室去颂协。 后头一帮学生都拿各种羡慕嫉妒的眼神看她。 方若华叹气,看来她能在教室里读书的时间,应该是很少很少了,还有点儿遗憾。 这份遗憾等人进了颂协,被齐老师拖着去拉开身体,登时就消失不见,哪里有这工夫胡思乱想! 马上就是市青赛,齐老师心里绷着根弦,接下来的事情多得很,首先要恢复性训练,还要确定要跳的星图,重新编曲,编舞,简直忙得团团转。 编舞、编曲,方若华都要参与其中,负责编曲的老师,还要教给她一些基础。 其他人都不需要,人家在协会十多年,该学的早就学了,方若华的功课就显得分外重。 “颂星舞到底还是一种舞蹈,是一种艺术,想要有成就,就要有艺术感染力,想要有艺术感染力,你必须先去理解它,吃透它,如果编曲,编舞的老师,编了半天,你连最基本的理解都做不到,又怎么能跳得好?” 齐老师语重心长。 于是,方若华不得不从头开始学习。 幸亏她直播间里藏龙卧虎,还有几个这方面的大触,没少提供帮助。 事实上,四象书院是个小书院,编舞,编曲的都是自己的老师,肯定是专业人士,水平也肯定不算高。 “第四节,慢一拍比较好。” “第十三个动作,你旋转的时候应该再加快一点,否则不协调。” “……” “哪来的大能,耳朵真灵敏!” “看看id,唔,首都音乐学院孙教授?真的假的?” 应该不是假的,方若华根据直播间里的提示,稍微提点了两句,编舞编曲的老师们就惊为天人,认为方若华在这方面的天分惊人,毕竟她是真什么都不懂,提点的时候也就是说一句,我觉得这样更好一点儿,根本说不出个道理。 “哎,咱们若华天生就该吃这碗饭,齐老师好福气!” 一众教练,老师们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知道齐老师怎么把若华给挖出来的?我也想去挖一个,带这么个学生,一辈子都没遗憾了。” 身为教练,最大的愿望还不就是自己教出来的颂星师,能在世界舞台上露一露脸? 方若华很有希望,有很大希望! 二十岁的八品,放在国协,也有做青年队替补,还得是第一替补的水准了。 再加上还是练习了两个多月,就八品……那完全没办法预测未来。 “切,齐老师就在咱们书院门口捡的,人家自己主动送上门来,一点儿都没用她费心。” 有知道内情的老师,眼红的不行。 协会里几个教练都想着,要不咱们也去书院门口转一转,没准儿能捡个大漏? 以至于之后来自荐颂星师的学生,得到的待遇比以前好了许多,后来方若华名动华国,还真有不少学生效仿,虽然大部分水平……咳咳,可是还是有几个比较有天分的,由此被挖掘出来。 星报评论——方若华现象! 这是后话,齐老师此时那是志得意满,对自家学生那是满意的不得了。 三班那边随堂测试的成绩都出来了,方若华的成绩居然不坏,在班里排第五,整个中等一级,竟也排到十六,前二十了。 “哎哟,一个假期不见,方若华不光成了颂星师,这成绩也提高了好多。” 老师们也不怀疑方若华是作弊,一来她周围没人比她考得好,试卷又是现出的,测试的时候,连老师们还没有印出答案来,她想作弊也做不来。 第二,谁会怀疑一个八品颂星师作弊?她也没那个必要,就是考最后一名,也没人敢小瞧她。 齐老师笑道:“以前若华都要打工赚钱,现在虽然要训练,可是我们训练也不会完全不顾她的成绩,肯定得给她留出读书学习的时间,读书是一辈子的事,不能马虎。” 第一百四十二章 酸味 “就是!” 几个老师立时就觉得,方若华其实是个被埋没的天才,人家本来能学好,只是以前各种杂事太多,这才耽误了。 老师们不禁叹气:“她家里那个毕竟不是亲妈,怎么会真心想让她好。” “那个当爸的也是糊涂人,我就老听她爸说,让自己的女儿去打工,是为了提前适应社会,去洗碗,去刷盘子,算什么适应社会!” 方文青和辛丽丽就这么又被扣了一口锅,方若华就是知道了,也不可能闲着没事去给他们解释。 虽然是原主自己主动要打工,但辛丽丽的诱导,暗示,也起了主要作用,他们不冤枉。 开学测试只是小考,并不算多重要,但因为是开学第一次,还是贴了红榜。 “咦,文星,方若华不是你那个八品的姐姐,考得不错啊,二十名说不定能上省学了。” 方文星含笑点头,也很骄傲的模样,只是一转身,面上不觉露出一丝沮丧,她学习一向比姐姐好得多,只是这回假期画画耽误了时间,没有复习,竟连前二十也没有进。 不知为什么,姐姐考得竟这般好,她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感觉怪怪的。 便宜妹妹的心里变化,方若华既不知道,也懒得理会。 事实上,她在书院一次也没有见过方文星,即便对方的班级就在她隔壁。 方若华最近到不算太忙,每天甚至能坐在教室里上半天的课。 齐老师不顾她抗议,把她的基础练习时间缩短了整整一半,就是去协会,主要也是学习编曲,再来就是熟悉新的曲子,新的舞蹈动作。 每天立桩还是要继续,不过同样缩短了些时间。 今日照例被灌了药,慢吞吞地活动身体,闭着眼睛在脑海中构建星图。 旁边几个正休息的小姑娘凑在一块儿咬耳朵。 “她就是方若华?” “嗯。” “真八品了?” “听说正式练习没多久。” “可我看她基础不大好!” 这话一出口,就有一股子酸味。 方若华的基础其实特别不好,现在就是靠着身体素质,还有天分去硬撑,真看她的分解动作,不要说教练,就是随便哪个预备颂星师站出来,也能给她挑出许多不准确的地方。 这一点儿没办法,她开始颂星师训练,统共也就这么长的时间,天分再高,在基础上也不可能立刻就能赶上人家已经练了十几年的那些小姑娘们。 可她跳出来的舞蹈就是有灵性。 引来的星芒就是多。 就是随随便便点亮了三颗星,达到八品的标准。 一群小姑娘齐齐叹气,这种事,谁也没办法,不服不行! 没多时,小女孩儿们便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都注定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了,嫉妒有什么用?她们这辈子最高目标,也就是个八品颂星师,可人家现在还没成年,刚二十岁就已经达成,还有什么好说的! 也许在一些大城市,在帝都,八品不算起眼,可是在颂星师荒芜的云海,方若华就是天边难得很明亮的星星之一,高不可攀,无法触及。 方若华活动完身体,齐老师就把她叫回休息室,剩下的训练暂时先省下。 “这回市青赛你肯定要参加的,咱们的目标,争取能能拿到前三名。” 如今齐老师的欲望也是无限度拔高,她还挺像回事儿,准备了好些对手们的资料,“哎,就是可惜,实在弄不到录像。” “咱们云海的七品,以前还有一个姜红,不过今年她成年了,不能再参加市青赛,八品不算若华你,一共有三个,上一次表演赛你都没遇见,通常八品不可能参加表演赛去。” 齐老师想起自己闹的乌龙,还是忍不住摇头长叹,送一个八品去参加表演赛…… 这个笑话够那帮人笑一整年的。 “咱们市的八品都出自云海书院,孙嘉,二十五岁,去年成就八品,丁慧,二十六岁,也是去年刚刚达到,尚未取得证书,还有老八品丁菲,丁慧的姐姐,今年二十九,很多年来,咱们市只有她一个八品,实力不容小视。这次市青赛嘛,你遇到这几个的可能还是很大。” “比较出色的九品也有几个,亚男就不用说了,她今年参加团体赛,个人赛暂不参加。王双你在老董那儿也见过,金蓉蓉是当初表演赛的第二名,她一直是市里着重培养的新人,还有几个,一会儿我把资料都找给你,好好看看,全不能小觑,这几个也属于那种临门一脚,马上就能八品的,真算起来,不一定比你差。” 齐老师絮絮叨叨。 方若华也用心听了,点头应下。 剩下的几日,就每天抱着资料仔细看,在教室里也抽空看,一帮同学都特别自觉,连下课也悄无声息的,生怕影响到若华,整个三班的气氛格外不同。 其实颂星舞比赛,又不是颂星师格斗赛,最主要的还是自身实力,关注对手并无多大用处,不过,做到心中有数还是有必要。 云海市的市青赛,别看没什么外人关注,但在本地还算有点儿名声。 至少许多人扶老携幼来现场观看。 赵老师一家子老老小小齐齐出动,穿戴整齐,打扮一新,出门正好看到方文青和辛丽丽也走出大门。 “咦,您几位也去星光广场?市青赛若华也要参加的,确实该去给她鼓鼓劲儿,哎,你们家若华可真客气,送了我们六张票,都是头等席位的。” 方文青面上僵硬,却还是笑了笑,对市青赛避而不答,到是夸赞了几句赵老师家的小孙女聪明漂亮,转身便走了。 赵老师摇摇头。 她儿媳妇也是啧啧称奇:“我就奇怪,如果咱们家小冉和妞妞能成为颂星师,别说八品,就是九品我也得好好请客庆祝一下,换了他们家,到像是恨不得没这回事儿似的,真不知道这位想什么呢!” 还能想什么,不就是想证明,他没有看走眼,他以前把他大女儿当垃圾,老说他大闺女和她妈妈一样,又蠢又笨,上不了台面,他和前妻离婚,娶辛丽丽,那是慧眼识珠,从可怕的家庭中逃了出来,获得新生和幸福! 第一百四十三章 初赛(两章合一) 赵老师是方家的老邻居,对他们家里那些事知道的门清。 以前也就罢了,方文青和辛丽丽装得好,虽然冷淡些,但也没虐待若华的迹象,若华也从没有说过父母半个字的不是,她也就只当方文青是更疼后来的妻子和女儿一些,人心有偏向,不算太过分,如今一见,原来就是个糊涂人,这么好的女儿硬生生向外推,也不知图个什么。 市青赛在星光广场举行。 方若华坐在休息室里,耳边放着这次准备的舞曲,高亚男带着参加团体赛的小姑娘们在旁边化妆。 这一回,四象全面升级,舞服是新的,妆容也是新的,就连编曲,编剧,都是新的,打定主意要一鸣惊人,学校那边算是下了血本。 齐老师一只眼睛盯着几个绣娘准备服装,一只眼睛还得盯着抽签结果。 很快抽签结果出来,方若华抽到十七号,一共有六十个人参赛,十七号算是不好不坏。 齐老师还算满意,又转头叮嘱方若华:“不要用全力,留着些力气。” 方若华点点头。 一场颂星舞下来,很是消耗体力,她可不想因为初赛用力过度,等到决赛的时候折戟沉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外面欢呼声一片。 观众们的热情比上一次参加表演赛,不知道强出多少倍,坐在休息室里,方若华都觉得耳朵发麻。 直播间的一群水友都排排坐好,准备瓜子饮料,打算和看球赛一样欣赏一回颂星舞比赛。 “三妹,这回你们编剧有没有把比赛结果确定下来。” “废话,三妹肯定第一,像现在这种小比赛,咱们三妹一准是一路走高,想要碰到对手,起码也得高一级的比赛才行。” “我记得女主好像就是一路风驰电掣地向外奔,正式比赛的时候永远是第一名。” 方若华听得哭笑不得。 拜托,书里面虽然也写了一些比赛,应该是为了衬托女主的伟岸高大,全写的她第一的那些比赛。 但原文主要是言情小说,女主忙着谈恋爱呢,就算看起来她身为颂星师,非常出色,可世上比她天赋好,更努力,成就更高的,不可能没有。 永远第一什么的,现在的世界冠军也做不到。 就是这小小的市青赛,方若华都不敢等闲视之,先不说云海市的那几个八品,就是九品,也不一定完全没有赢她的希望。 初赛马上开始。 方若华起身离开休息室,她们比较方便,可以直接在选手台上看,举目望去,果然不愧是专业的舞台,比当初表演赛的舞台漂亮得多,还有不少隆起的石柱,十分壮观。 当然,也危险得多。 上一次参观舞台的时候她就发现了,别看市青赛的舞台中规中矩,就是普通的青石材质,但是里面的小陷阱一个接着一个,有活动石板,有特别光滑的板块儿,有会突然冒出来的机关木桩,随时可能打断舞者的节奏。 “就不怕受伤?” 方若华苦笑,实在弄不懂这个世界颂星师的疯狂,好像所有人都觉得,越是在险恶的环境下跳舞,越能表达自己的诚心,也才能打动星神,引来星芒。 每年因为场地缘故伤退的颂星不知凡几,虽然受人尊重,虽然地位很高,但这绝对是个特别特别危险的行业。 前面几个选手已经开始准备,抽到第一号的入了场。 方若华抽签靠后,还要等一段时间。 认真看,就连她这个不算资深的颂星师都发现了,云海的水平真是不高,很多颂星师跳的七零八落,节奏都不对,基础不扎实,而且特别谨慎,身姿僵硬。 大概很怕受伤! 可是怕受伤还跳什么颂星舞,还当什么颂星师! 只见评委们一个呵欠接一个呵欠的模样就知道,这几位如果还是如此糊弄下去,应该没多久就要离开颂星师的舞台了,绝对不可能参加职业赛。 也就是云海,她们还能混一混,换到大一点儿的城镇,恐怕业余选手也比她们好些。 观众席 吴珂和路十九一左一右,坐在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家身边,老人脸色有些奇怪,哭笑不得地瞪了一眼吴珂:“小吴,你什么时候堕落到连这种比赛都看了。” 颂星师不专业,评委不专业,初赛的小赛场居然离得这么近,难道就不怕互相影响? 明明吴珂这小子傲得很,有一年国青赛,他去看现场,一路都低头看书,直到云庭上场才抬头看了几眼,看完云庭的立马就撤,现在可好,拉着他来看这等比赛。 有什么好看的! 吴珂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直到王双出场,场面才变得热烈。 几乎所有观众的精气神都变得很不一样。 老人家也来了一点儿兴致,当然只有一点点,王双在云海算不错,放在华国来看……也就那么回事。 周围一片欢呼。 “滞空能力可真好啊!” 直播间里一群水友也出声赞叹。 齐老师叹气:“王双就是懒散了些,天分的确好,咱们云海能空中旋转三周半的,只有她一个,那几个八品都做不到。” 方若华吐出口气:“确实厉害!” 王双的表情特别自然,跳的舞蹈连她都被吸引得移不开目光,感染力非常强,画面感也好。 可惜,有一处落脚不好,差一点儿跌倒,幸亏她身段柔软,及时纠正姿势。 虽出了一点儿小差错,不过想必分数低不了。 果然,她的颂星舞结束,评委们一致给了挺高的评分,王双溜溜达达回到选手台,一把抱住高亚男的胳膊,另一只手扯方若华的衣袖:“饿,出去吃饭,吃饭,吃饭!” 方若华:“……”连名次都没出来,这位就急着出去吃饭,还真是信心十足。 高亚男见怪不怪,一巴掌把人拍到一边歇着:“等等,若华的初赛完了,一起陪你去。” 她是团体赛,要三天后才进行。 显然这位对方若华很有信心,觉得她直接晋级没问题,完全不把同组的对手放在眼里。 方若华就这么看着几个资深九品,自己跳完了立马不见人影,不知道跑到哪里玩去。 至于那另外三个八品,连露面都没有露。 在没参加比赛之前,方若华还把市青赛看得挺重要,真正过来参加,咳咳,原来大家这般轻松自在。 初赛也的确没什么好紧张的,所有人都留有余力,云海的比赛到底不怎么正规,提前退场的选手有很多,到了省级以上的比赛,没结束之前,选手是绝对不允许离场的。 没多久,马上就轮到方若华。 看高亚男很随意地挥挥手,赶她去休息室换衣服,方若华也就半点儿不紧张地去了。 齐老师还是有些担心,主要是这一次方若华用的是新的编曲,新的编剧,又是她第一次在正式比赛登台亮相,作为教练,肯定有些忐忑,但她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挥挥手,十分潇洒地道:“去吧!” …… 音乐一起,评委们对视,都微笑:“哟,新编的曲子。” 市青赛上用新曲子,在大城市很常见,甚至大部分协会都是用新曲子,在云海却比较罕见,前几年到流行了一段儿,可是编曲的水平差,远远比不上经典的基础舞曲。 再一看资料,评委们更觉得有趣:“还是新剧本。” “看看怎么样。” 方若华一出场,评委就愣了一下,观众们也静了静,随即惊呼! 好漂亮的舞服! 黑底白边,层层叠叠,红色的纱巾缠在胳膊上,晶石并不算多,却衬出二十分奢华,头戴镂空的金色簪花,特别专业,特别正规。 颂星舞虽为舞蹈,却是由祭祀发展而来,舞服也需要端庄,青少年比赛的时候,很少看到特别出挑的舞服,主要是即便请设计大师来设计,年幼的孩子们也穿不出那种肃穆庄重的感觉。 至于在云海的赛场上,这样的舞服就更罕见。 不知道眼前这位舞者,能不能衬得起她这身衣服,如果衬不起来,怕是会喧宾夺主。 评委心里,多多少少觉得四象书院的人急功近利了些,不管不顾地让参赛者穿这样的衣服,搞砸了既浪费又可惜。 音乐一起,方若华在华丽的舞台上飞了起来,星光闪烁,一地银芒,夹杂着无数金光。 她在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女王的故事。女子登基,人道天不容,女王偏不信邪,披铠甲,上战场,平动乱,治国家,万星祝福,天下归心。 是个很激昂也很畅快的故事,她跳起来也特别流畅,人们能从她飞舞的身形中体会到那种君临天下的责任和压力,还有痛快和豪情壮志。 所有人渐渐安静,评委都闭口不言。 最令人心动的,还不是她的舞姿,而是她的气势,那一瞬间,有几个评委甚至有一种重回千年前,那个颂星师最光辉灿烂,颂星文化最为鼎盛,华国是天朝上国,万国来朝,无人不羡的时代! “她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方若华?” “四象这回算是挖到宝了,我看过不了两年就有希望在国家赛上取得名次。” 几个评委私下里嘀咕。 “呼!” 观众席上,被吴珂和路十九围住的老人,忽然长长地吐出口气,笑道,“明明身体僵硬,甚至还没有星芒透体,动作不规整,小错误不断,可是,我这还是第一次想从头到尾地去欣赏一个新手的颂星舞,吴小子,她这个徒弟我想要。” 吴珂没吭声。 齐老师也松了口气。 其他几个助理教练同时拿毛巾擦了把汗,其实他们这一行人,一开始也有那种评委曾有过的担心。 虽然得到新的舞服很高兴,舞服很漂亮,十分适合颂星时穿,但协会里那些小姑娘们,能不能穿出舞服的风采?有没有能力让这些华美变成自己的助力? 他们心里真的没数,别看练习的时候穿起来还算像那么回事,但是真正到了大舞台上,到了这样的比赛场合,和平时练习那完全是两个状态。 别人的也就罢了,衣服虽然华美,却比较符合少女的年龄,可方若华那一套,简直堪称奢华气十足,没有气场,绝对撑不起来。 “真好!” 齐老师微笑。 方若华是不清楚那些评委们,教练们的心思,跳完下舞台,洗完脸换上衣服,还没和教练说几句话,王双就像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出去出去,吃饭吃饭!” 董春伟把脸一板:“不能乱吃。” 齐老师到是笑起来:“去吧,周围正规的饭馆都和颂协有合作,不会有不能吃的东西,小心些。” 于是,方若华就被王双拖着一路小跑没了人影。 高亚男看她一脸纠结,不禁笑道:“初赛而已,真没什么好看的,走吧。” 王双早饿了,眼睛一扫,就钻进一家面馆,一看面馆排队的人便知道这家馆子不差。 三大碗牛肉面,还要加三个馒头,外加小菜若干,面一上来,连方若华都觉得饿,埋头苦吃。 没办法,颂星舞的确是消耗体力。 正吃着,耳边就传来特别洪亮的声音。 “诸位,诸位看过来,鄙人乃是朝阳颂星训练基地的陈度,我们基地乃是云海市颂协的合作单位,他们的教练每个月要到我们那儿去讲课,现在招收颂星师学员,我们将倾力培养,而且这一次不限年龄,十分难得!” 所有人都转头看过去。 方若华也有点儿好奇,一看面馆门口居然支起两个桌子,一个少年坐在桌子前面不知摆弄什么,说话的是个中年人,长得很端正,一看就很容易受人信任的那种。 “朝阳?我记得颂协这边合作基地里有一个叫朝援的,朝阳没听过。”方若华皱眉。 王双和高亚男都大笑。 “这种话听听也就算了,哪能当真?我们每次出来比赛,不碰见三五个说自己是专业培训机构,和颂协联合开办什么的培训基地,都好像少了点儿什么一样。” 方若华:“……” 王双哼了哼:“吃面,吃面。” 第一百四十四章 惊骇(两章合一) 外面的中年男人一脸义正辞严:“诸位,为了让你们更直观地了解我们基地的训练成果,请看这里,狄秋。” 他身边挺漂亮的小男孩儿就站起身。 “他是我们训练基地的新学员,练习也有一年多了,就让他给大家展示一下训练成果。” 狄秋点点头,一挥手,就有两个人出来,三下五除二,轻轻松松搭建起一个小星台。 属于便携式,很简单。 又开始安装一个怪模怪样的机器。 方若华眨了眨眼,低声问:“那是什么?” 高亚男也有些惊讶,挑眉道:“还挺下血本的。” 王双到没什么兴趣,随意道:“叫模拟颂星机,美国那边的产品,现在在大城市比较多见,咱们这儿少有,就是让人按照星图跳舞,跳的准确分数就高,跳的不准分数就低,这玩意儿要说一点用都没有,那到不至于,但是说有什么训练效果,那还真不大,顶多只算是个高级玩具。” 几句话的工夫,那个叫狄秋的小少年一脚踩上星台,音乐起,黄色的星图出现在台上,他就踩着星图开始跳。 王双看了两眼,点头评价:“在业余的里面算是不错,不过,想吃咱们这碗饭,不大容易。” 高亚男也道:“想考预备颂星师的话,他得认真找个专业老师纠正一下动作。” 她们几个低头吃面,不怎么在意,其他人却是看不出那么多,一阵阵叫好,反正觉得这小少年模样长得好,舞姿也很漂亮,跳动时活力四射,实在很专业。 一直跟了三分钟,少年的气力减小,踩得开始不准。 机器上那灰色的,厚厚的显示板上红色线条一路向上升,一直升到第五个刻度才慢慢停下。 小少年从便携小星台上下来,一脸的骄傲。 中年男人满脸堆笑,特别得意地道:“我们这个测试机器分为十个刻度,想要让刻度升起来非常难,很多颂星师试过,能升四五个刻度的寥寥无几,大部分刚一个刻度就眼花缭乱,看不准星图了,狄秋的天赋出众,是个好胚子,他能升到五,说明将来至少也能成五品颂星师……” “噗嗤!” 王双喷笑。 中年男人皱眉,转头看过来。 王双赶紧低头,装作没看到,往嘴里扒拉面条。 那中年男人也就不理会她,对着一群已经几乎要被他洗脑,安安静静听他说的群众道:“我们这机器从美国运回来的,京城那些大城市才有人用,能测出一个人的颂星天赋高低,怎么样,有没有同胞想来试一试?” 方若华皱了皱眉。 高亚男有些不高兴,哼了声:“要是颂星师的天赋如何,那么一个破机器就能测得出,新入行的小孩子们都应该测一测,这些年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颂星师走不下去,年纪轻轻就退役转行。” 今年和她一起训练了十五年的几个同伴,终于受不了无望的努力,决定退出协会。她们还年轻,现在退出还有机会学习,有机会去做别的事,如果再耽误,日子会更难熬。 高亚男心里明白,这选择不算错,可心里还是不能不难受,也物伤其类,担心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如此。别看她的天分似乎不错,但那是在云海,放眼全国,她算什么? “来,来,来,那位女同学,你上来试一试,看看我们这机器好用不好用!” 中年男人直直地看着王双。 王双把脑袋一低,一屁股挪过去,将方若华挤下长凳。 方若华:“……” “嘿嘿,若华你去,跟你说,他们这些人麻烦着呢,不顺了他们的意,保准搅得你吃不了饭!” 王双一捂肚子,“好饿,我能生吞一头牛。” 说着又叫了一碗面,她现在是第三碗,平时教练管得严,根本不能放开来吃,也就比赛之后能吃个痛快。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好意思和人家小姑娘计较,又见外头那中年人一脸执着,还真不好相与,干脆就缓步走出去。 中年人一看她和王双是同伴,到也不计较,笑眯眯请方若华上前,仔仔细细地交代机器怎么用。 “您看好了,星图一出现,您就按照它先后的规律跟着跳,跟不上节奏不要紧,尽量不要停,坚持得时间越长,评分越高。” 方若华点头。 中年人很肃穆地朝底下的观众道:“诸位请注意,仔细看,我先给定一个低难度的,像我们狄秋刚才跳的是高难度,你们将来要用这机器的时候,可要千万悠着点,调的难度太高,有可能会扭到脚,受伤就不好了。” “好了,请准备,马上开始。” 中年人指挥若华上前,扭头冲底下的观众道,“因为这位小同学是女孩子,可能跳不太好,刻度也许会很低,不过不要紧,这些都可以练习……” 话音未落,音乐乍起,倏然又停下。 中年人愣了下,眨了眨眼,回头一看,方若华已经在星台之上,两只脚都立在星图边缘,端端正正地站着,见他回头,一耸肩一摊手。 莫名其妙! 中年人皱眉问几个负责调试机器的:“怎么了?还不快开始,我们一会儿还要赶下一场。” 几个助手面面相觑,半晌苦笑:“不是没开始,是已经结束了。”说着,其中一个指了指机器。 中年人回头一看,只见机器的显示板上红色的宽线条已经升到顶部,再也不能移动。 “啊?” 他第一反应,机器坏了? 助手也是满头雾水,诧异道:“音乐响起,这姑娘上来只踩了一脚,咱们这机器的指示线就飞速飙升,一路涨停,机器也跟着停下,现在就是开着的,你看看吧,不动!” 中年人:“……” 他忽然有一种不大妙的预感。 底下围观者大部分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有寥寥几个懂行的颇为惊讶。 方若华却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主要是憋得慌,干脆走过去自己调试,把难度调到最高,冲中年人笑道:“我再试试?” 中年人还没反应过来,那边助手已经非常好奇地再一次按下按时的机关按钮。 这一次,所有人全神贯注。 只听音乐一起,方若华纵身一跃,星图还在恍惚中,尚未出现,她已经提前一步踩了下去,身体轻盈至极,姿态也极美,只用脚尖轻点星台,飘然若仙。 可惜还不过五秒,显示板上线条就跟打了鸡血似的,飞速狂飙,瞬间又到了顶,只听嗤啦一声,机器跟被快老老死的牛拉着的牛车一般,又停了下来。 方若华皱眉。 中年人浑身一抖,看方若华就像看一个怪物,又像看一个超大的大宝贝。 方若华却顾不上理他,若有所思半晌,一拍手笑道:“还挺有难度,再来!” 重新开始启动,方若华这回跳得很是尽兴,每次红线升到顶,机器未停,她就故意调整动作让红线降下来。 一开始还玩不好,不是过了头让机器停下,就是降下来的太快还是停了,差不多五分钟之后,才玩得颇为顺畅。 王双,高亚男也端着碗过来看热闹。 “这机器应该是吸收星芒促使红线升高,跳颂星舞的时候,我们足下会不自觉引来星芒,即便肉眼不可见,可也一定有,引来的越多,红线就越高。” 高亚男煞有介事地道,“只是这玩意毕竟是个玩具,能容纳一丝星芒就算不错,星芒过多它承受不住自然就停了。” 王双一边往嘴里扒拉面,一边道:“若华的计算能力真好,反正我玩这东西,肯定没她这么熟练。” 小姑娘凑在一处嘀咕,中年人在一边站着,看得眼前发黑,心里一跳一跳的。 他自己再清楚不过,他这机器可不是骗人的东西,那是真从美国来的模拟颂星机,他自己虽然不是特别厉害的颂星师,但是从事颂星师培训差不多也有小十年,见多识广,并不是真不懂颂星,一眼就看出来,方若华是个好苗子。 一瞬间心里火热起来,轻轻走过去,扬起脸,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朗声恭维道:“小同学,在下姓李,李伟忠,舔为朝阳颂星师培训基地副会长,兼任招生办主任职务,我觉得你很有天分,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基地,学费我给你打五折,如果十年内无法成为九品颂星师,学费全退,你看怎么样?” 方若华:“……” 高亚男拉住她的胳膊就要走。 中年男人却尤不死心,“等等,小同学别急着走,你先看看我们的资料,李某这次过来,特意将我训练基地的训练资料带来了几套,乃是各大颂星协会不传之秘,内含十五套星图组合,还有资深教练的训练秘卷,寻常普通人根本就看不到,我们平时只对自家学员出售,一套要八百块呢,现在我看好小同学,白给你一部分基础资料,你拿去好好看看。” 他还真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叠资料塞给方若华。 高亚男无语,瞪了他一眼:“叔叔,转头看看,这么多人在呢,别盯着我们了!” 此时周围围观的人都对那个模拟机很感兴趣,好多人上去玩,只是果然很难。 红线能升到三四格的寥寥无几,但是大部分还都能跳得似模似样,让红线升起来。 李伟忠急着做生意,连忙转头跟围过来的人解释自家基地的情况,只能眼睁睁看着方若华走了,心中着实是可惜的厉害。 要是能逮住这么个好胚子,好好培养培养,说不定真能培训出个正经的九品,到时候他们基地还不被学生给挤爆了? 方若华走出一段,忍不住一转头,低声和高亚男咬耳朵:“他们这能招得到学生?这地方可是市青赛的赛场外面。” 他们就不怕万一碰见一两个颂星师,再丢人现眼! 高亚男失笑:“既然这种培训机构存在,肯定有生意可做,而且特别赚钱,你是新手才不大清楚,其实像这种机构每年都给颂协一部分补贴,会聘请颂协会员去给他们当教习,并不算是骗人,相反,说不定还比那些小规模的,私人作坊式的培训基地靠谱些,培养个把预备颂星师也不是不可能。” 王双噗嗤一声,乐了:“不过把主意打到若华头上,还真是,真是有意思!” 高亚男失笑,又摇了摇头:“不能怪人家,还是咱们没名气。” 方若华是新人,虽然上过一次星报,但是是远景,还是画过妆,穿着舞服的,认不出来很正常。 高亚男和王双虽然小有名声,却也不是随便能被人认出来的,哪怕是在云海。 几个人也不多想,还有比赛,吃完饭就赶紧回去。 回去了又歇着消了消食,睡了一会儿,初赛结果才出来,没有任何意外,方若华以零点五分之差,输给了老牌八品孙嘉,暂时名列第二,直接晋级决赛。 齐老师也不失望,笑道:“很正常,初赛还有评委们的印象分,孙嘉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现在咱们云海颂星师第一人,你能追到她只差零点五分,已经相当了不起了,等决赛还不知道鹿死谁手!” 就在不久之前,她对于市青赛的希望,甚至连前十二名都能接受,但现在第一的位置已经在向她招手了。 市青赛的赛程安排得十分紧凑,第二日便是决赛。 晚上,齐老师没让方若华做任何训练,反而找高亚男几个没有比赛的陪她聊天说话,打牌还喝了些酒。 “明天别紧张,只要保持训练时的状态就行。” 方若华失笑,点了点头。 其实紧张的是齐老师,这毕竟是若华第一次正式的比赛,上一回表演赛根本不算,第一次登上颂星师的舞台,展示她的风采,身为孩子的教练,还真有些担心她的状态。 “没必要紧张,对我们四象来说,你站在舞台上就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大成就,拿到名次就是胜利,像孙嘉,像双丁,她们都有包袱,我们没有。” 齐老师絮叨了两句,立时意识到不妥,赶紧把嘴闭上,“去玩,不要想了。” 几个女孩子顿时跟松了缰绳的野马一样,滚成一团,热热闹闹地玩起来。 第一百四十五章 更美 (第一更) 第二天,决赛场上。 方若华轻装上阵,脑子放空,什么都不去想,也并没有怎样用力,但是她一站在场上,顿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一个人在舞台上飞,空灵曼妙,让人如看一幅画,如聆听梵音,这一瞬间,她不是凡人,而是真正掌控人思想的仙神。 所有人屏住呼吸,场上一片寂静。 那么复杂的舞台,多少颂星师战战兢兢,生怕站立不稳,可她却始终昂着头,举重若轻,每一个纵跃都轻灵又飘逸,那漫天的星芒,阻隔了人们的视线,让观众甚至觉得自己只能看到一个缥缈的,优雅的影子,偏偏又是那么吸引人。 “太美了!” 台下,连自诩为见惯了顶级颂星舞的老人家,也不觉心中赞许,“她还能更美!” 现在的女孩儿,虽然美丽,却也稚嫩,如果她的动作更精准,基础更牢靠,接受更精细的训练…… 老人家期待她完全绽放的那一天的到来。 但此时此刻,该让这个女孩儿去享受她的荣誉。 没有任何人意外,全场的掌声,几乎算得上惊天动地,这次市青赛的冠军,是属于她的,虽然她走上这条道路的时间短暂,虽然她的动作并不标准,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是这一刻,她站在领奖台上,没有争议。 孙嘉很无奈地冲自家教练一摊手。 没办法,别看都是三星,甚至方若华点亮的星还有一颗比较暗淡,但是人家吸引到的星芒铺盖了一地,看那大片大片的银光。 “也许她是星神的私生女!” 孙嘉的主教练也叹气:“其实方若华还是没有经验,她身上的晶石佩戴少了。” 佩戴晶石也需要技巧,佩戴太少,浪费星芒,佩戴太多,会增加负担,让舞者的身体沉重,影响发挥。 要知道,一颗空白晶石的价钱很是不低,如果不能一次性正好不多不少地装满星芒,那就作废了,变成了不值钱的劣质品,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而装满星芒的晶石,差不多有半斤重。 想想看,一个人身上要是佩戴十几颗晶石,颂星舞跳到最后,就可能增加七八斤的负重…… 颂星师不好当! 孙嘉唏嘘一叹,起身去领奖,她今日只得银牌,立在方若华下首,看她眉眼平淡,不禁笑了笑,没关系,自己还不老,未来如何,尤未可知,有此对手同行,是好事! “咦?” 远远看到站在高高领奖台上的女孩子,手里拎着一叠宣传资料的李伟忠,浑身僵硬,嘴角抽了半天,忽然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丢人!” 他旁边的小助手狄秋脸上也有些发红,眼睛里却十分热烈。 “叔,我也想做颂星师。” 想站在这样的舞台上,想让全场为我欢呼。 李伟忠顿时笑起来,满怀豪情:“好!” 观众们,评委们,都沉浸在激动的情绪里,齐老师眼睛也有些红,脸上带笑,长长地吐出口气。 颁奖典礼上,这回记者比上一次表演赛多得多。 方若华全程微笑。 “方同学,听说你正式成为颂星师还不到半年,请问你为什么二十岁才开始颂星训练。” “是家庭条件有限吗?颂协这边难道没有给你补助?” 方若华不慌不忙,笑道:“以前太忙,也是最近才发现自己有颂星的天赋,颂协很关照我,补助高得我都不好意思拿了。” 一群记者还要追问。 齐老师赶紧拦住,当她的代言人,口口声声自家学生还未成年,有什么需要问的直接来问她。 云海市青赛,以前那都是云海书院的自留地,通常前四都出自云海书院,底下的小镇上,能露个脸就算不错,今天方若华是绝对的新面孔,报社这边挺兴奋的。 只是别管怎么诱导,小姑娘居然成熟稳重得很,半句不合适的话也没有,又有个特别护短的教练,记者们相视而笑,也不多为难,到底是他们云海人,家乡的颂星舞者后继有人,他们也觉得很高兴,只问了些关于未来展望什么的。 星报那边来采访的换成个年轻小姑娘,看着方若华时,眼睛里全是星光。 “方同学,我能给你做一个专访吗?” 齐老师使了个眼色,方若华就点头答应。 好不容易从一群记者的包围中出来,齐老师都出了一身汗,方若华收拾东西去洗澡。 高亚男她们几个也刚刚结束团体赛,却是无人问津,冷清的要命,此时又是震惊,又是羡慕,长叹一声:“我们也想要记者追着跑啊!” 齐老师和董春伟一个拍脑袋一个拿训练表:“光想有什么用,训练,训练再训练!” “嗷!” 王双痛呼一声。 这次市青赛,王双还好,拿到了第六名,算是没有失去水准,但是云坪镇个人赛上,其他人都折戟沉沙了,尤其是男子组那边,连总决赛都没有进。 团体赛这边更是各种问题频出,几个女孩子接连出错,配合得相当不到位,连初赛都没有过,接下来就没她们的事了。 比赛一结束,赵玲,郑媛就掉了眼泪,齐老师也不劝她们,只是叹了口气:“哭吧,哭完了回去接着练配合。” 她转头看了高亚男一眼。 高亚男苦笑:“老师,我真不行,您就饶了我吧。” 齐老师没多说话。 这次让高亚男参加团体赛,其实是想带带赵玲她们,这几个也是四象的老人了,齐老师很希望她们能出点儿成绩,可是指望个人赛上一鸣惊人,实在不现实。 四象的成绩在云坪镇都中平,放到云海,更是不起眼,要不是出一个方若华,恐怕不知道等多少年,才能等到市青赛的冠军,更不要说省青赛。 在这样的环境下,赵玲她们天分不足的,就更别想有出头之日,几个女孩子年纪都不小了,再不出成绩,职业之路肯定会断绝。 当然,她们也没奢望去当一辈子职业颂星师,可就算转行,成绩好看的将来待遇也更高。 高亚男的水平不低,让他带这几个,本来以为至少能杀入决赛,运气好还能拿个名次,没想到根本没用。 第一百四十六章 搞事 (第二更) “老师,这法子不行。” 方若华也觉得不大靠谱,苦笑道:“老师,高亚男的特点是速度,她跳颂星舞的时候,爆发力特别强,速度也快,比男生的舞蹈看起来还有冲击力,让她去配合赵玲她们,她只能压抑自己,最大的优点都要舍弃,能跳好才奇怪。” 大家都是年轻女孩子,经验又不足,不可能做到游刃有余,像大师一样云淡风轻的,随便跳跳就是高水准,几个以前从来没参加团体赛的个人赛选手,真以为随便练个三五个月,就能冲击团体赛了? 齐老师深吸了口气,冷静下来:“不要紧,离省青赛还远,我们不急,这事回头再说。” 她轻轻笑起来:“现在,我们四象该好好庆祝庆祝。” 出了方若华一个冠军,今年市青赛,四象就是最大的赢家。 齐老师目前真分不出心思太关注别人,差不多把其他人的事情都交给其他教练,她自己只盯着方若华,简直事无巨细,什么都想关心一下。 说实话,要不是高亚男几个心都比较大,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孩子,就齐老师这样区别对待,还不知道闹出什么矛盾来。 现在也不一定就没有矛盾,不过是颂星师太忙,方若华又是单独训练,很少碰面,飞起的速度也太快,一眨眼的工夫,还不等大家嫉妒心上来,她已经远在天边,够不着了。 市青赛就这么结束。 后面还有一些庆祝活动,方若华却是没怎么参加,偶尔碍于面子出席一下,大多数时候都和教练一起,分析自己在舞台上时可能出现的错误。 齐老师陪着她分析了一会儿,看董春伟神采飞扬地冲她比手势,扬了扬眉,压低声音冲若华道:“这几天报纸上会有些报道,如果有人问你什么,你什么都不必说,只当什么都不知道,唔,你要准备省青赛,封闭式训练,家里人也不能探望。” 方若华:“……” 教练这是要搞事! 没办法,不知道为什么,齐老师特别有危机感,总觉得原主的家庭会给她带来很大的麻烦。 方若华到不觉得处理这些麻烦是难事,但是人家老师帮她操心,她又不是原主,对原主的父亲自然是不可能有感情,那就随她们去做,想来老师有分寸,不至于弄出太大的场面。 接下来几天,方若华果然心无旁骛,认真练习,只是接受了一次星报的专访。 专访也弄得中规中矩,只是让她介绍了一下出身来历,家庭环境,在书院的学习情况,原主的二十年平淡无奇,也没什么可说的,只简简单单按照提早给的稿子说了一遍罢了。 星报算是比较严肃的专业性报纸,不会有什么小道消息,花边新闻,齐老师要搞事,应该不可能在星报上折腾。 确实如此,星报第二天就登出专访,非常和谐,非常伟光正。 在专访中,方若华勤奋好学,友爱邻居,孝顺父母,疼爱妹妹,小小年纪就出外打工赚钱,几乎时不时地要给父母妹妹买各种礼品,成绩也很好,新学年的初次测试,数学成绩更是取得中等年级的第一名。 总之,方若华是五好青年! 报纸上是一片和谐。 但凡触及她家庭的报道,都显得很温馨,父亲方文青秀才出身,斯文知礼,母亲辛丽丽慈爱可亲,妹妹也是天真活泼,也是个高才生,还拜京城名师学画画。 邻居们只夸若华孝顺。 不只是如此,还提到市府今年评选五好家庭,他们方家获得提名,是星报提交的申请。 为此专门详细报道了方家,刊登了父慈女孝,和乐融融的照片在上面。 方文青和辛丽丽都发表了言论,大谈夫妻两个怎么辛辛苦苦把方若华养大,把她培养成才,简直是模范父母了。 方若华:“……” 真是半点儿搞事的迹象都没有,自家老师们神神秘秘的究竟打什么主意。想不明白也就罢了,现在每天这么忙,哪里有力气去东想西想的。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也是满头雾水。 “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那个什么,方文青还能沾到三妹的光,不妥,不妥。” “你们动动脑子,想也知道齐老师和董春伟教练肯定有后招,等着看吧。” “也是。” 方文青此时却着实有几分得意,毕竟连星报上都夸赞他教女有方,谢家的家主还为此特意请他吃了杯酒,还特意让长公子也跟他读书。 那些同窗好友们更是各种羡慕,就连以前根本看不起他的,都不免客气三分。 只是有些遗憾,如果八品颂星师是星儿,那就更好了。 方文青低头看了看报纸上的方若华,她穿着月华裙,眉眼舒阔,笑容恬淡温柔,到好像长开了一些。 “星儿可以做得更好。” 目光闪烁,方文青盘算了下手里的银钱,觉得应该送星儿去参加颂星师的训练,云海太小,在这里接受训练,恐怕也出不了成果,若能拜在哪位大师门下,那才合适。 其实,虽然全世界都尊颂星师,可外行终究难以明白颂星师真正的价值。 就说方文青,他当然明白颂星师很了不起,受人尊重,地位崇高,但也只是模糊地有此印象罢了,毕竟他又没有真正接触过高品的颂星师。 此时此刻,在他心中,他的小女儿比大女儿聪明伶俐一百倍,既然连大女儿都有此造化,星儿起步时比她高些,岂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星儿一向运气很好,是个小福星,也许真能拜一位名师也说不定。他等着星儿出息了,他也好享享女儿福。 至于辛丽丽,她到是淡定得很,借此机会和那些贵妇人们交际起来,聊聊育儿经什么的,至于报纸上的赞誉,她到觉得自己很能担得起来。 想想看,她十多年含辛茹苦养育方若华,没少她吃,没少她穿,还供她读书,绝对没有半点儿对不起她,更没有害过她,谁家的继母能有自己这么大度? 第一百四十七章 八卦(二合一章)(加更) 齐家 齐阳小口小口地吃粥,碧粳米煮得香糯可口,从喉咙一路烫到胃,暖洋洋一片。 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报纸,抬头就看到妈妈脸上温柔至极的笑容,鼓了鼓嘴,小声道:“我吃饱了。” 扔下碗,齐阳一路小跑,披上外套就要出门,三太太连忙拉住儿子的手,拢了拢他的头发,又给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才放了孩子出去。 三公子哼了声:“你少理那臭小子!” 自从生了这个臭小子以后,妻子的身体就越发不好,早知道当初就不该生,麻烦死了! 齐阳可不知道他爸爸的腹诽,一路冲到小伙伴杜胖胖家,进了杜家的门,就看见杜胖胖可怜巴巴地站在屋檐底下,头顶上还顶着一碗水,抽抽搭搭:“小阳,我出不去了,我姐要我……减肥,今天得站一个时辰。” “呃,那你站吧。” 齐阳打了个哆嗦,把报纸往袖子里塞了塞,唔,姐姐这种生物好恐怖,他能不能不要啊! 一时间,小脸上不免露出几分纠结,可是姐姐好了不起,是八品颂星师,比旭旭的姐姐还厉害,他又好想要。 “决定了,我要厉害的姐姐,不要可怕的姐姐,见了姐姐就跟她说,让她不要变得特别可怕!” 可是,他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姐姐。 这几天他一问妈妈,爸爸就好可怕,害得他都不敢问。 其实他也是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姐姐的,那天听爸爸和旭旭他爸爸说的,姐姐叫方若华,是个八品颂星师,目前在云海市。 也不知道云海是什么地方?会不会要走好久好久才能到,姐姐为什么在云海呢?明明旭旭的姐姐,杜胖的姐姐,都在自己家里住,他的姐姐为什么不在? 齐阳跑回家,不顾妈妈喊他,径直上楼钻到自己的房间里,从床底下把百宝箱拖出来打开,拿出一册厚厚的本子,小心翼翼将报纸上的姐姐剪下来,对整齐,贴了上去。 旭旭就很喜欢贴姐姐,有厚厚一大本,他也要贴。 “哎,好少啊!” 最近一段时日,市青赛的热潮还没有消退,报纸上报道的都是比赛相关事宜。 星报上的报道自然比较正经,但好些地方报纸的报道,就显得八卦得多,也有趣得多,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四象书院重金从美国请来了好些人才,有设计师,有化妆师,有编曲,有编剧,花了大本钱要捧出一个全国冠军来。 高亚男她们一边看就一边乐,书院这边连吃饭都快要精打细算了,上哪儿去找钱,还重金呢? 别说他们小小四象,就是全国也没有几个书院有这份底气,再说,又不是国家颂星师协会,有钱也没那个人脉吧。 不过,小报上随便写写,大家伙也就随便看看,逗个乐子而已。 这日,天气难得不错,颂协这边放了一上午的假,小姑娘们都兴奋地跑出去玩,方若华被强制闭关,到是没能出门。 还不到中午,高亚男忽然气哼哼地从外头进来,一进门就啪一声,摔了张报纸在桌子上。 方若华一挑眉,走过去看了两眼,登时了然。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也叫:“这是你们那位教练组的老师们出招了?” 报纸上有一加黑加粗的大标题——严重抗议星报新闻作假——请看市青赛冠军真实的二十年。 方若华先看了一眼报纸,是晨曦日报,登时了然,不禁失笑,他们齐老师和那位董教练还真有两下子,人脉够广。 晨曦日报和星报不同,不是公办的报纸,是私人的,但是在省内也十分有名。 最出名的就是晨曦经常调侃星报,上面的专栏作者,特别喜欢挑星报的刺,几年前有一次,星报报道了一回国子监学生勇救落水老人,不幸牺牲的事迹,大加赞美,然后晨曦第二天就把这事大批特批,着重强调安全问题,游泳不行你不要随便去逞英雄,当时的情况,稍微动动脑子,岸边行人不少,找人帮忙是个法子,找东西把老人拉上来也是个法子,自己下河救人,是下下策,还国子监的学生,脑子都转不过来。 反正,晨曦和星报对着干也不是一天两天,老百姓们也喜欢看它们俩对掐。 方若华摇了摇头,把报纸展平,仔细看,只见上面居然有一幅特别特别清晰的照片。 就是原主曾经住过的储藏间。 当时她看到储藏间的时候,到没有觉得怎么不妥,可是在报纸上再一看,阴暗,潮湿,破败,纸箱子拼出来的床铺,简直连躲在桥洞底下睡觉的流浪汉都比不上的模样。 第二张照片则是方文青,辛丽丽,方文星,一家三口在大酒店里喝酒庆祝的照片。 三个人都光鲜亮丽。 “呼,晨曦还挺有钱。” 很显然,这是偷拍的,可是现在大部分的摄像机,照相机,都特别笨重,精致小巧的那些,不光耗能高,还昂贵,也就只有几个大报社买得起。 “接着往下看。” 高亚男敲了敲桌子。 方若华继续看下去,下面还详详细细地写了原主从八岁起开始打工,到二十岁停止的全过程。 有证词证言,还有一些打工地点的照片,堆积如山的脏衣服,脏盆子脏碗。 晨曦的记者功力不凡,愣是把小小的打工行为写得让人潸然泪下,好像方若华每天都受虐似的。 “我们二十岁的八品颂星师,市青赛冠军,为什么没有在五岁,六岁,七岁,甚至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她的训练,而是把自己的才能埋没在这些无谓的打工上面。” “如果能提前十年进行正规训练,也许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省冠军,甚至全国冠军,也许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六品,甚至五品,四品,这是家庭的失职,这是政府的失职,我报认为,我市青赛冠军方若华的父母,应该为此负法律责任!” 晨曦一如既往的刻薄犀利。 “呃,其实打工什么的,都是我自己乐意。” 方若华失笑道。 可这报纸上的意思,明明白白就是说方文青和辛丽丽非让她去打工。 “你等着吧,有热闹看了。” 高亚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方若华一眼,如果不是看到报纸,她也不知道方若华以前过得这么惨。 实在是不大像,因为这孩子从容淡定,仿佛比她们都成熟,又那么自信开朗,她到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出身良好家庭的女孩儿。 今天的训练还没开始,外面就来了好些记者,非要给方若华做专访。 高亚男把她往封闭训练馆一塞,就跟着教练去看热闹。 几个教练当然不会让记者采访到她,不过,她们主动和那些记者聊了聊,就是使劲夸自家的孩子,夸得方若华天上有地上无似的,说她天分好,尊老爱幼,听话懂事。 高亚男她们也跟着夸,夸方若华友爱同伴,连比她大的同伴都习惯性地伸手照顾。 “那诸位教练知不知道,方若华同学的家里人,对她的态度如何?是不是很为她骄傲?” 一个年轻俏丽的小姑娘追问。 齐老师登时闭上嘴,面上的表情一看就是一言难尽,却是摇摇头什么也不肯说。 “听说过年的时候,若华并没有回家过年,请问是协会这边组织训练了吗?” 到是高亚男很口无遮拦地喊:“他们什么想法,你们去问他们,问我们做什么,哼,我到巴不得他们千万别找上门来打扰我们若华,虐待她,弄得她营养不良,到现在还天天吃药,训练都不敢加量也就罢了,居然连福膏都敢送来给她吃,这是要毁了我们家……” 记者登时眼睛一亮,她们都是专业人士,当然知道福膏是什么东西,顿时觉得逮住了大新闻。 “闭嘴,说什么呢,赶紧进去训练去。” 齐老师脸色一变,讪笑着把高亚男赶走,“诸位,我们还要训练,请你们不要再来打搅了。” 几个教练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把一群记者都给请出大门。 齐老师抹了把汗,摇头叹息,这事其实是她和董春伟折腾出来的,但是,并不能让人高兴。 “若非怕那一家子糊涂,将来惹是非,又何至于让我们若华来卖惨!” 事实上,无论哪个世界的小报记者,都喜欢各种耸人听闻的花边新闻。 区区一个市青赛的冠军没什么好报道的,哪怕她是二十岁的八品,哪怕她被称为云海之星,但是,如果这个冠军处境悲惨,曾经遭受父母虐待,那就很值得大书特书了,因为老百姓喜欢看。 一连十几天,小报上各种报道,花样繁多,有方家的邻居们现身说法,说十多年来,就没见过方文青给若华买新衣服,都是让她捡方文星的穿。 “你说他都供方若华读书,还算尽责?拜托,当初若华她亲娘把所有嫁妆都留了下来,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让女儿读书,只要女儿愿意读,还找了好多人作见证,方家的长辈们都知道,可以说,现在方文青那点儿家底,全是用那些嫁妆置办的,他凭什么不让人家读书!” “这些年若华打工赚的钱,全给他们三口子花用,一分钱也用不到自己身上,哎,若华就是太孝顺,愚孝,希望长大些能开窍,为自己想想,否则还不知怎么被欺负!” “当初若华五岁就测出有颂星师天赋,换了别人家,肯定开开心心送人去培训了,就算将来不走职业道路,哪怕只做一个预备颂星师,对将来也大有好处,哪像方文青那样,生怕女儿有出息!” “你们看看方家小女儿都过什么样的日子,穿好的,吃好的,清清闲闲,还花大价钱供她去京城拜师学画,再看看方若华,平时连一分零花钱都没有。” “方文青和辛丽丽,整日在外面说若华笨蛋,学不会,上学没用,若华以前成绩是不太好,但那是没有时间读书,一旦有时间,稍稍用功,就不是方文星能比的。” 学校里一帮老师也各种夸赞,说方若华以前可惜了,一上课老打瞌睡,成绩不太好,幸亏醒悟得早,没耽误了孩子。 “她数学特别好,很有天分,如果早几年发现的话,完全可以去试一试竞赛数学,现在有些晚了。” 老师们都非常惋惜,连连摇头轻叹。 一帮只想抓个大新闻,好生赚钱的报社记者们,听了这些花样答复,都有点儿为那个女孩儿可惜。 一时间,满云海的报纸都报道这件事,简直成了社会问题,竟然还有个报社神通广大,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方若华体检单,还找了专业医师解读了一番。 总之就是方若华营养不良,身体受损,有可能影响寿元,如果不是发现及时,也许再过个一两年,被发现有颂星师的天赋,也不会再有成就。 “哇!” 方文星委屈的不行,哭得眼睛红肿,“爸,你和妈快去找姐姐,让她出去跟别人说,我们家没有虐待她,呜呜,璐璐她们都不肯跟我玩了,连我去画协,老师都不跟我说话。” 方文青气得脸色通红,浑身颤抖,用力抱住女儿,轻轻哄她:“没关系,别担心,不要怕,我这就去找那个不孝女!” 他心中一阵悲哀,这帮人知道什么,他什么时候虐待过方若华!他是不喜欢她,可他是什么人,堂堂秀才,会去虐待一个小女孩儿不成! 方若华自己不懂照顾自己,把自己折腾得凄凄惨惨,难道也要怪他不成? 连谢家竟然都人云亦云,他的差事被免了,多结了一个月的工钱,谢家的管事说,他们小姐已经不需要补习国文,挺客气地请他走人,可是,人家回头就又找了一个秀才进家门! 深吸了口气,方文青压下心中暴怒,不要急,没关系,事情很快就会过去,什么新闻也不会长久,谢家不行还有李家,李家不行还有王家,他总不会没有差事可做。 “星儿乖,你先在家画画,陪着妈妈,我去去就来。” 丽丽心里也难受,这几日都在床上躺着,起不了身,方文青心疼得不行,收拾整齐,就出门直奔四象书院。 结果到了书院,找到三班教室,居然没看见方若华那死丫头,他追问了半天,老师才不甘不愿地告诉他,人在镇颂协那边。 “还有两个多月就是省青赛,方若华是我们云海的招牌,肯定要认真训练,书院这边打算派老师抽业余时间去给她补课,上课就先算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警惕(加更) 方文青揣着满肚子怒火,强忍住打这帮冲他翻白眼的老师一顿的冲动,扭头出了书院,直奔镇颂协。 “不气,不气。” 他是斯文人,不能做出粗鲁的举动。 终于赶到镇颂协,方文青深吸了口气,脑子里已经不停地思索,要怎么让方若华亲自去报社说明情况,他要告那些报社造谣生事! “你是谁?干什么的?” 镇颂协守门的小子一脸警惕,上下打量方文青,目光如刀,方文青吓了一跳,皱眉,半晌才冷声道:“方若华在吗?我找她!” “你是哪位?” 守门的小子更是警惕,不动声色地把大门关上半面,身后一些守卫们不自觉侧目看过来。 镇颂协的守卫都是军队退役人员,个顶个身高体壮,眼神冰冷,看人的时候都往要害部位看,方文青登时声音低了十八度,轻声道:“我是她的父亲,有事情找她。” 守门人眼睛一眯:“方若华在闭关训练,上面有规定,省青赛期间不允许她随意见人,你要一定找她,那就先去会客室等。” 方文青张了张嘴,终究没说什么,老老实实被领去会客室,坐在椅子上,一直等啊等,始终不见人出来,好几次他都闯进去看看,但是一抬头看到窗口,门前站着的守卫,登时就没了底气。 一直从中午等到晚上,才等到了方若华。 齐老师亲自领着若华到会客室,会客室大门洞开,她先看了一眼,才放方若华进屋,自己戳在门口:“去吧,十分钟,十分钟之后做下一轮的练习,一会儿还得吃药,不许耽误。” 方若华很无奈地冲着方文青摊了摊手,叫了声:“爸。” 方文青这会儿又渴又饿,还很气闷,像根打了蔫的老黄瓜,深吸了口气,初来时的雄心壮志早就不在,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咬牙切齿:“你跟我去一趟报社,告诉报社的人,咱们家待你好得很,供你吃,供你喝,没人打你没人骂你,还让你读书,你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咔嚓一声。 晶莹的银光闪过。 方文青愣了下,转头就见几个挂着星报牌子,还有晨曦牌子的记者站在门口,他腿忍不住一软。 晨曦的记者头戴方巾,身穿十分传统的长袍,挑眉看了一眼他身边的星报记者,嗤笑道:“看看,这就是你们的五好家庭的大家长,没看见人家方同学累得都站不稳了,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也不问一句好不好,话里话外都是威胁,真当我们大家是傻子不成?” 星报那位没吭声,脸色也不大好看。 方若华连忙上前一步,轻声道:“各位,我不接受采访,还请记者朋友们去和协会工作人员交流。” 她顿了顿,不等教练把人打发走,犹豫了下又道:“我虽打工多年,但都是出自自己的想法,我的父亲并没有让我去打工,耽误学习确实是我自己的责任,年纪小不懂事,不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最有利,谢谢诸位的关心,从现在开始,我会把所有时间都用在训练和学习上,不会在出去打工了,还请诸位多关心关心我们比赛和训练的情况,不必在我的家事上费心。” 方文青抿着嘴唇,轻轻吐出口气。 晨曦的记者冷笑:“方同学,你还未成年,尤其是年纪更小的时候,你能懂什么,你的父母居然放任那么小的孩子去打工,还一打就是十多年,真当自己没逼着孩子打工就不算错?如果真心为了孩子好,怎么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既然未曾尽到责任,差点害得我华国损失了一位有望高品的颂星师,他们自然要付出代价。” 说着,转头看协会这边:“我接到消息,说是方文青还试图给若华吃福膏,有没有此事?” 齐老师皱眉:“……你们可以去协会拿若华的健康报告,最近刚刚检查过,她没有服用任何违禁药品。” 晨曦记者啧了声:“官话到是说得挺习惯,不如请你们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齐老师不吭声,扭头问门外的助手:“协会的外联人员怎么还不来?我们要去训练了。” 那记者看到齐老师躲了,又转头盯着方文青,方若华上前一步,挡住他的视线,轻声道:“爸,你不是还要工作,我在协会挺好,不如您就先回去吧。” 方文青心下忐忑,努力笑了笑,做出特别和蔼的模样,摸了摸方若华的头。 恐怕他都不知道,他现在的表情有多么僵硬。 方若华忍不住闪了一下,才察觉不对,又把头挪动回去。 “若华你好好练习,等过几天我再来看你,你妹妹很想念你,你知道的,她从小就善良单纯,那些报纸上写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可能会伤害到你妹妹,也会伤害你们姐妹之间的感情,你必须澄清这一切。”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摇头,冲方文青道:“我现在封闭训练,不能接受专访,不过……” 她又转头冲记者道:“你们也听到我父亲的话了,希望你们能实事求是,我再强调一次,我的父亲没有虐待我,从我有记忆以来,就没有挨过打,别人家的孩子不听话,说不定还要被打几巴掌,我父亲却从来没有打过我,连骂也很少。” “是,据我刚刚得到的消息,你九岁假期期间,一个人被困在书院储藏室整整两天半,要不是有老师忘了东西,提前回书院,说不定你已经被饿死了,但是你的父亲两天半了竟然不知道你没有回家,接到书院的联络,也一句关心的话都没说,只说了三个字——‘知道了’,有没有这回事?” 方文青登时急起来,脸色涨红,气道:“你们,你们这是……”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究竟有没有这件事,“含血喷人!我,我要告你们诽谤!” “尽管去,反正我们有人证,四象的老山长对此事记忆犹新,很多资历深的教师都知道。” 晨曦的记者哼了哼,漫不经心地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 备战(加更) 方文青灰溜溜地走了。 方若华一路相送,送他到大门口,目送他远去。 他心里其实很不乐意和方若华并肩站在一起,可是此时此刻,却着实没有底气把人赶走,他自己都不能弄明白,这一刻心中是何等滋味,欲要恼羞成怒,终究不知道该怎么去怒,连干巴巴地说几句什么,都不太做得到。 “呼。” 方文青人走了,方若华也松了口气。 直播间一众水友给她配音:“……终于走了!” “话说,三妹你尴尬个什么劲儿,看他尴尬才有意思。” 方若华把摄像头放飞,让它们去拍那些青春靓丽做训练的美少女,美少年们。 也不是尴尬,就是没话和方文青说,三观不同,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还要相处,实在别扭得很。偏偏自己现在这身份是人家的闺女,大吵大闹肯定不合适,而且以方文青的性子,还有她方若华的性子,根本就吵不起来。 “其实三妹不吵不闹,没有任何可争议之处,连方文青自己想骂一句不孝女,都找不出实证,好像更让他憋屈的厉害。” “所以说,还是咱们三妹的策略高。” 策略什么的……方若华表示她现在只想回家大吃一顿,大睡一场! 可惜协会这边为了省青赛夺魁,那是下了大力气,光是出出入入的工作人员就好像比以往多了一倍,个顶个跟打了鸡血似的,高亚男那种训练狂都表示,可以放个三五天假轻松轻松,反正这等气氛下,方若华连正常上课都跟打仗似的,一到时间马上向协会那边跑。 据她家前座郭倩郭同学说,方文星这几天老来找她,可惜每每碰不到人。 郭倩撇撇嘴:“你是不知道,前天方文星就站在咱们班门口,班长去问她,她有什么事,她就再那儿哭,小声抽抽搭搭的,弄得好多人来围观,咱们班的同学都不知该怎么办好了,要不是上课,咱们老师把人给送回去,还不知道要怎么办!” 邻座的一个男生也探头过来:“好像方文星休学了,听说是要去京城专业学画画。” “学画画也不错,国子监的画院比较容易考,考出来一辈子都不愁了。” “可不是,我家有个姐姐就做画师的,前两年还被省颂协聘请过去,专门负责画星图,现在一个月能赚八十块还有多,奖金也高。” “说的我都想学画画去了。” “呵,你们想那好事,真以为好学不成,真开始学,家里一个月两三百的开销那是节省,更不要说给老师的束脩,逢年过节的礼品,一般二般的人家可学不起。” “我听说方文星休学,不是为了学画画什么的,是被记者追怕了,前两天就有记者缠着她。” “别胡说,咱们书院还是很靠谱的,根本没让记者进门。” “她自己在班里抱怨来着,说那些记者没事找事,不知道情况就胡说八道,都该拉出去判刑,他们班上还有两个男同学为了她打了记者一顿,听说有一个能判定轻伤,让人给告了,结果让书院给开除,弄不好还要有牢狱之灾。” “这事我也知道,是徐贲和王欢吧,他们俩纯粹是白痴,玩什么热血,现在好了,不能在咱们书院就读,以后还不知道怎么办,王欢还好,家里是盐商,钱方面不缺,估计能解决,可徐贲呢?他爹是佃户,掏出家底来供他读书了,他就这么回报父母?” “方文星也是,连句求请的话都不说,跟不知道似的,一脸无辜相。你就是帮他们两个说几句好话,不是特别会卖可怜吗,怎么不去记者那儿卖一卖,说不定两个被打的记者让纠缠不过,自认倒霉,再不然去书院求求情,指不定咱们书院这边的老师们一时心软……” “别阴阳怪气的,也不好怪人家方文星,人家自己说的,不是她让他们两个抱打不平的,她也很遗憾。” “哈,这话可真漂亮,就是屁用没有!” “徐贲他们还未成年吧,听说过两年立法会那边会重新考虑,将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单独列出来分析,不会再和成年人一样量刑,只是争议很大,还不好说。” 方若华耳边听着他们絮叨,也有点儿意思,再趁着课间闭目养神,才刚合了一会儿眼,高亚男就在外头敲窗户。 “赶紧的,齐老师找。” 方若华:“……” 简直是半点儿不得清闲。 今天这一节是国文课,他们国文孙老师母亲病了,一班的老师负责代课,居然是吴珂那家伙。 这会儿他已经站在讲台前面整理教案,扫了一眼,直接拎着本教案过来,扔方若华桌子上面:“去吧,至于我的课,拿着课本自学一下,如果有不会的,直接记在教案上,回头我给你补一补。” 吴珂挺直了身体,摆出一张为人师表的严肃脸,交代完转身就走。 “哇,我们新来的国文老师真不错,孙老师就没这么细心。” “……” 方若华表示,她到是从这位的神色中看出了几分幸灾乐祸,说不定有坑。 一进颂协这边的训练基地,方若华就看到齐老师一脸谄媚,正和一个头发花白,圆圆胖胖,穿了一身锦缎华服的老头说话。 “瞧那奴颜婢膝的模样,老齐这是怎么了?” 高亚男压低声音哼哼。 那边的老头居然仿佛听见了一般,目光唰一下转移过来。 “我的妈呀!” 吓得高亚男低头弯腰,飞去星台那边找其他人汇合,做练习去。 方若华:“……” 眨眨眼,见齐老师一时注意不到她,干脆也溜了,不过总觉得那老头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徘徊,就像看到一块儿即将叼到嘴里的大肥肉一般。 不多时,齐老师才领着那老人家小步过来,瞧她的表情,简直是捧着一尊大佛。 “若华,亚男,赵玲,郑媛,阿香,孙岚,高强,赵建宇……过来,你们都过来。” 一群男女齐齐立好,不知不觉也一脸严肃。 “为了备战省青赛,协会特意重金聘请了专职教练,以后,接下来的两个月,你们都跟随黄老训练,要绝对服从安排……” 第一百五十章 NPC(加更) 趁着这位黄老去休息室喝茶的工夫,齐老师各种威逼利诱:“跟你们说,黄教练是一品颂星师,求都求不来的,别说咱们四象,就是云海书院每年花重金,也不可能求到他这样水平的教练,就是见,估计都没见过,咱们云海市自古以来就没出过一品,要不然八十年前的三品颂星师董书,董前辈也不会到今天还是云海的招牌,这次黄老来给你们训练,那是天上掉了馅饼下来!” 她话没说完,小姑娘,小伙子们已经傻了眼。 一品,一品,一品…… 脑子里只能想到一品两个字,还有两个小伙子腿发抖,站不住,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齐老师也没笑话他们,当初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听山长介绍完黄老的身份,她也耳朵里嗡嗡作响,起码有半个钟头不记得任何事。 “行了,先去做基础训练,明天开始,黄老就是你们的总教练了,我退位给你们当副教。” 一想到她居然是一品颂星师的副教练,齐老师就觉得自己身体轻飘飘,想要飞上天。 这里面大概也只有方若华比较镇定。 做基础训练的时候,她还是按部就班,按照自己的计划,一点点活动开身体,不紧不慢地琢磨新动作,间或上星台,踩星图看看流畅度。 高亚男半天心慌气短,扭头看她,登时无语:“你就不紧张?”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嗯,挺紧张的。” “……”丝毫看不出来好吗? “那可是一品,一品颂星师,现在在册的一品颂星师,咱们华国加起来有几个?十个有吗?” 反正经常参加比赛的,不超过五个,都是世界级明星,众人瞩目,当然,也有一部分不参加比赛不公开,众人就不知道底细了,很明显,黄老就是那种比较低调的类型。 至于怀疑一品颂星师的身份,所有人都不敢,想不说颂星师能不能伪装,证书能不能仿造,就是能,谁敢这么干? 一旦被察觉,通常这种傻蛋都会很快被发现,直接从重量刑,绞刑,哪个有这胆子? 看她这般激动,方若华都觉得自己过于淡定了些。 可问题是——一斜眼就看到屏幕上一连串的品头论足,什么出现新npc了,若华赶紧上去刷他,什么看着没有风采,演员选的不好,还有什么姓黄,是原作中出现的人物吗?自从看了三妹的直播,我都觉得自己以前看得是假小说。 眼睛里看着这些东西,还要强迫她紧张一下,真的很难。 “哎哟,三妹,姓黄的话,这可能是个大boss,我记得小说后期出现过一位华国颂星师协会名誉主席,叫黄唯一的,文中提到过,女主的师父特别怕他,见到他就跟老师见了猫,还交代女主见了他必须毕恭毕敬,不能有丝毫违逆。” “我记得,番外里也提到过,女主的师父好像是黄唯一的师父的记名弟子,他算是黄唯一的师弟,当然,人家黄老不承认,好像他们师门挺厉害,黄唯一绝对属于那种能把所有强人压在底下的大boss。” “不过,没想到这位居然还去小书院里教一帮未成年?真是挺有童心。” 好吧,被科普了半天,方若华表示她知道黄老的厉害之处,保证很听话地在他手底下乖乖训练。 第二日。 方若华一大早赶到协会,一进训练场地就发现所有人已经到齐了,个个很严肃很认真地在训练中。 就是平时浑水摸鱼,已经不打算更进一步,就等拿了推荐去找工作,或者读书考学的那几个,也老老实实地立桩中。 方若华:“……” 高亚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她一眼:“怎么这么晚?” 抬头看一看天,太阳还没升起来,她明明比以前还早到十分钟来着。 “我提前了两个小时,他们还有更早的,你怎么不知道积极,要是给黄老留下坏印象怎么办!” 提前两个小时…… 昨晚做完练习回去十点多了,回去还得赶作业,复习功课,睡下都快十二点了,五点钟起床吃饭来训练还不行,真提前两小时,三点来,岂不是才睡三个小时的觉,谁受得了! “小姑娘们,小伙子们,来,来,热身完了,咱们来说说话。” 黄老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再不是昨日那副很华贵的装扮,只穿了素色的练功服,头上的冠也摘下,裹了一条方巾。 一群小朋友乖乖在他身边站好。 黄老就笑了:“刚才你们的训练,我大体上看了一下,有些细节上的小问题,等一会儿……高亚男是吧,你去我办公室拿训练表,每个人都有,发下去给大家看看,先按照我的计划训七天,看看情况,怎么样?有没有意见?” “没有。” “那就好。” 黄老很是和蔼,又笑道,“这样吧,在省青赛之前,我打算搞一个提高班,有意向的都可以报名试训,当然,我不可能保证什么,你要是打定主意想通过一两个月的提高班,马上就能在省青赛上拿名次,还要拿好名次,那……做梦更快一点儿,提高班帮助不了你,我只能说,如果你能坚持下来,在你自身的基础上,我可以让你看到未来的方向,能让你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别的,就不要想了。” 他看了方若华一眼,扬眉道,“唔,这个对方同学不适用,像方同学现在这样的……初学者水平,要是跟我训练两个月,坚持下来,改正缺陷,竟然还不能大幅度提高,拿不到省青赛前三,那我自己找块儿豆腐撞死算了,省得丢我们华国人民的脸!” 众人登时失笑,紧张感也不知不觉飞得没剩下多少。 方若华哭笑不得,完全弄不明白黄老这是夸赞她,还是嘲笑她,唔,夸赞的成分应该多一些。 好几个已经超龄,在协会里呆了有二十多年的老人,忍不住露出几分复杂,哎,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儿,接触颂星师这一行如此短的时间,各种动作尚来不及纠正得特别标准,就成了八品……天分这种东西,真的是,非常非常让人绝望。 可是让她们就此放弃,又是如此的不甘心。 黄老很平平常常地说不强制报名,但是谁会不报? 这可是一品颂星师,国内没几个,世界颂星师中,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中的高手。 他们能在小小云海碰到一个,真是邀天之幸,这事如果让云海书院那边知道,估计绝对连脸面也不要了,全都要贴上脸。 云海第一书院的脸面,在一品面前就是浮云。 方若华也老老实实从黄老手里拿了报名表,认认真真地填写自己的基础资料。 到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些很基本的问题要写一写,例如现在最多能点亮几颗星,一次竭尽全力的颂星舞,能引来几晶石的星芒,星芒透入身体有多深等等。 方若华看了一下,像自己这样,星芒刚刚透入表皮,连骨头都没洗过的,估计在整个协会就她一人。 星芒的渗入,会让人的身体更轻便柔软,跳舞自然跳得更好些,不过,颂星师评品级的时候,到不强制要求星芒透体,事实上,任何人经过几十年的训练,就是不着重引导星芒深入身体,也有很大可能让星芒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给洗刷一遍。 方若华在星报上看过一篇新闻,说是曾经有一位只有七品的颂星师,在二百三十五岁寿终正寝,死去之后,体内积蓄的星芒通通溃散,竟亮了足足有一个月,后来亲朋好友才知道,虽然他老人家没有走颂星师的职业道路,但是每天坚持跳颂星舞,一日不间断,一跳二百多年,星芒早就占据了他的五脏六腑,如果他受伤流血,估计血液里都能看得到星芒。 挨个交了报名表,黄老爷子就溜溜达达,特别潇洒地走人,接下来整整两天不见人影。 包括齐老师在内,协会里所有人都半点儿不意外,好像那位老爷子拿着高工资,高福利,每天不做事,连面都不露,是再正常不过的。 齐老师照旧领着她们训练,只是训练间隙还是特别激动,一说起一品颂星师来就滔滔不绝,那个兴奋度估计没有个把月应该消不下去了。 协会的会员们也一个样。 这两天特别流行猜测那位黄老先生的来历,有说他老人家正在游历中,寻求突破,顺便教她们几天。 也有人说,也许这位老人家身怀秘密任务,毕竟一品颂星师很可能兼职很多行业,是朝廷中重要人物的可能性也很大,突然在云海冒出来,谁知道有没有什么特殊原因! 一帮小女生说起来的时候激动得两眼放光。 方若华表示,呃,虽然自己不激动,但是同伴们激动的时候,她也意思意思地应和几声,否则显得有些不合群。 好在大部分时间,大家训练更积极,更认真,到也没什么空说八卦消息。 然后又过了一天,黄老终于出现在训练场上,笑眯眯把报名的人,其实就是所有的会员通通叫过来上提高班。 好些教练都想报名,可惜很显然,人家黄老没打算来者不拒,大概,可能是……只肯教一教学生们的。 第一百五十一章 高强度 “我来看看。” 黄老笑眯眯地点了点人头,“看来大家还是很给面子,四象的颂协的会员,应该是都到齐了。” 所有人都笑。 不光是四象的颂协,还有镇颂协的几个,以前并不是四象书院的学生,这两天才转过来。 能在此时此刻转学过来的,不是天分足够高,就是背景足够深,黄老也没介意,像这种事,无论在哪儿都无法避免。 打了声招呼,然后黄老就一人甩了一份训练计划书,自己往旁边长椅上一坐,很是简单粗暴地道:“我相信大家都是职业的,不必监督,按照计划,练吧。” 众人:“……” 一看计划书,高亚男的脸都绿了,王双直接想转头就跑,可惜害怕她教练把他给剁了,终究没敢。 要知道,镇颂协那边只过来了寥寥几个,王双年纪小,资质好,才能得到这么个机会,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她敢逃走,估计连家里最宠爱她的老父亲都要生气。 今天的训练量,方若华比以前翻了三倍。 高亚男是一点五倍。 王双是两倍半。 当然不只是训练量的调整,还有各种各样,完全不知道是为什么而来的变动。 高亚男训练的时候,必须在右腿上,还有左手腕上佩戴铁环,铁环是黄老让协会的助理人员准备的,一个有五斤,她现在只佩戴一个,但是按照计划,十五天后就要求增加的三个。 至于方若华更复杂些,她要全天候动桩训练,完全不练习舞蹈动作,立桩时要求身上佩戴晶石,什么时候能均匀地让星芒充满晶石,无一丝泄露,那才开始练习动作。 高亚男咋舌:“这是做什么?初学者也没有全天立桩吧,若华你就是需要,也不至于一天都立桩啊?” 四象这边主要都是教的动桩,好像颂星师立桩,大部分都是动桩,立静桩的寥寥无几。 而且打基础的时候立得多些,按说,方若华这种已经拿过一个市青赛冠军头衔的,每天立一个小时已经很够用。 方若华也不知道,但论经验,她肯定不能和人家比,堂堂一品颂星师也不至于跑来消遣她们这一群孩子,所以,老老实实听话去做就是。 如今算是历经两个小时空,方若华觉得自己别的优点不多,但专门培养出来的耐性和专注力,到较常人要好些。 黄老仔细教过,她就上了星台开始立桩,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便完全沉浸进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黄老慢吞吞地挪动到她身边,忽然一伸手,拍在她后背上,她登时一趔趄。 黄老笑眯眯道:“要稳,要稳。” 方若华:“……” 人家是总教练,爱做什么做什么吧,收回心神,继续训练。 一开始,黄老总是忽然袭击,拍一下她的穴位,一被拍,方若华立时惊醒,还岔气了两次,之后居然渐渐适应了,而且连呼吸节奏都变得有些不一样。 黄老拍穴位显然不是瞎拍,他拍一次,若华就觉得呼吸有些别扭,会自动去调整,再拍一次,立时又再次调整,调整过后,那种疲惫,浑身酸痛的感觉渐渐减弱,到是全身暖洋洋一片,真气流动的速度明显加快,快得几乎比当初在北宋的时候还要快一倍以上。 那种美妙的感觉,估计别人绝对不会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太阳从初升到树梢又到正中央,再慢慢西下。 方若华全身热烘烘,疲惫感过去,只剩下说不出的美好滋味。 她是没看到,星台下姓黄的老人家,看她的目光多少也带出几分诧异。 吴珂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缩在树荫底下,不肯晒太阳,一向高冷的表情也有些裂开:“……” 其他人早就受不了下去休息,有的已经休息了七八次,高亚男这么拼的,也歇了三回,都是实在受不了,不休息就倒的时候,才去休息。 想硬撑的也撑不了,黄老好像很清楚他们身体的极限,一个眼色过去,自然有助理人员把人拖去休息,顺便灌营养液。 可是方若华甚至连痛苦的表情都没有流露出来,神色平静,眉眼柔和。 直播间的水友一开始淡定自若嗑瓜子。 一个小时后,众人:“……呵呵,看得都累!” 十个小时后,众人:“……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回家找妈妈?” “三妹你悠着点,千万别累坏了,咱们直播而已,没必要这么拼啊!” “拜托,哪里是三妹拼,她看起来还好,瞧瞧别人,角落里那个,已经挺尸了。” “……没想到当演员这么凄惨!” “是当三妹手底下的演员凄惨吧。” “同情这些帅哥美女们,又有能力又有本事,那么极限的动作做出来都那么好看,干点什么不行,非要来受这个罪!” “嘿嘿,没准儿我们家三妹的地位特别高,演员们不敢不听话。” 方若华偶尔看几眼屏幕,看这帮粉丝们闲聊,也是个消遣。 等到太阳快要下山,黄老都坐不住了,使劲盯着她的脸色看,就怕她已经到了极限,但是身体上没有表现出来,可左看右看,什么都看不出。 “咳咳,吃饭,吃饭。” 他声音不高不低,却很好地钻入方若华的耳朵里,方若华睁开眼,也觉得累,但却是又累又很爽,和以前立桩的感觉不大一样,以前立桩,体内的真气也动,却绝不能和被黄老指点过的现在比。 慢吞吞地从星台上下来,一个人活动了下手脚,招呼一声,一看叫不动高亚男,就晃晃悠悠自己去食堂:“一会儿给你打饭。” 高亚男瘫倒在椅子上,细弱蚊蝇地哼了声。 黄老:……没有虚弱,没有汗液喷发,没有星芒四散的迹象,看来没到极限! 怎么可能还不到极限,这不对啊! 想他做颂星师做了一百多年,出身名门,了解过不知道多少天才的情况,就他让方若华立的这桩,就是五品以上的颂星师,立到现在也够受的,何况是她这样的孩子,还是初次练习! 第一百五十二章 热血冲头 “咳咳。” 眨眨眼,黄老在自己的心里再给方若华记上一笔,这位还天赋异禀,身体恢复力,以及忍耐力都非常强大,在这方面已经能超出五品颂星师,可以挑战高难度的极限颂星舞比赛。 “啧,很难搞啊!” 他忍不住叹气,直接把方若华的计划书给撕了,准备回头熬夜加班加点重新计划。 虽然面上难受,可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心情雀跃,良才美玉,能落到他的手里,被精雕细琢,焕发光彩,那是一件极有成就感的事。 唔,不过也要好生费费心就是。 黄老叹了口气,下马威没全立起来,也没有达成他想要的效果,不过,到也不是坏事,知道这姑娘比他想象中天分还好,怎么也是件能让人高兴的好事。 …… 只过了三天……三天而已。 一群嗷嗷叫着求蹂躏的小姑娘,小伙子们,一个个的恨不得躺在地上再也不站起来。 不对,他们连恨不得这种想法都没有办法有,脑子木木的,完全无法思考。 齐老师都心惊胆战,生怕一不留神,自家学生里有个把崩溃失常,偏偏这群孩子就在崩溃的边缘徘徊,徘徊来徘徊去,就是不肯过线。 即便如此,最终还是有很多人撑不下去。 一品颂星师是厉害,一听就让人心潮澎湃,但是不真正去接受训练,不去受那份辛苦,永远不知道到底有多难! 好几个女孩子身体上还能坚持,心理上已经坚持不下去,跟教练说了一声,就悄无声息地退出。 黄老根本没说什么,点点头就算了。 方若华也累,她现在的训练强度绝对是所有人中排第一,那些比她年纪大得多,多练了十多年的,都比她训练的强度低不少。 不过她是又累又痛快,在享受自己的训练,并不以为苦。其他人就没有她这般的好心情了。 高亚男累得脸上发绿,嘴里吃的是一点儿滋味都没有营养餐,有一口没一口的,虽然肚子里很空,可是居然一点都不想吃,齐老师都有点儿担心她是累过头了,好在吃了两口,胃口慢慢有了,慢吞吞吃掉大部分食物。 齐老师这才松了口气,声音特别轻柔地去哄高亚男:“要不要按摩一下?你桑姐在呢,让她给你按摩?” “唔。” 高亚男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方若华像黏在星台上一样,好像钢铁打造而成,完全不觉得累,叹了口气,回过头又劝自家齐教练,“素素,郑媛她们几个坚持不下来很正常,您也不用上火,放心吧,我和方若华肯定坚持到最后,这么好的机会,死也要抓住!” 齐老师点点头,没再多言语。 确实正常,一品颂星师厉害吧?那是传说中的人物,现在居然真的出现在眼前,还要带自己训练,简直天上掉馅饼,无论如何都要捡起来! 可是激动过去,一连串的高强度训练压下来,身体精神双重折磨,如果不是心志坚定的,熬不下去才正常。 就算是一品颂星师在前,也抵不过自己的苦,自己的累! 若是吃过苦,真能一飞升天也就算了,但她们几个女孩子不傻,练习了这么多年,也不是外行,自己的潜力究竟有多少,能走到哪一步,心中都清楚。 她们在云海算是资质比较好的,否则也不能练这么多年,继续练下去,九品稳,八品希望很大,七品也有一点儿可能。 跟着黄老训练,挖掘潜力,也许七品会变成很大的可能,但是再想上升,应该没希望了。 如果不能达到高品,至少五品以上,那么她们是七品,还是八品,其实对未来的人生品质影响不是特别特别大。 至少没有大到非让她们吃这份苦的地步。 再说,她们就是全程跟下来,跟着黄老受了苦,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成为七品,既然如此,又何苦非要受这份罪! 所以热血过去,小姑娘,小伙子们理智地选择退出,很正常,也不能算错误。 高亚男不同,她这辈子还想尝尝在更高的舞台上飞舞的滋味,还想看看自己有没有五品的命,黄老的出现,简直是一把火点燃了她的灵魂,再苦再累,哪怕累死的训练场上,她也绝对不肯放弃! “哎!” 不过,再有决心,看到方若华的模样也得……有一瞬间的动摇。 也许真正能有成就的颂星师,都是方若华这样的怪物?她都这副模样了,云庭,郭浩峰,那些名满华国的天才们,究竟是何等模样? 云庭今年才二十二岁,离成年还远,却已经是公认的六品,虽然他还没有拿证书,但也就差一个证书。 郭浩峰年纪比他大一岁,也差不多是六品…… 人和人真是很不一样! 抱怨归抱怨,但是高亚男还是继续——训练,训练,训练。能有机会站在这里,接受好教练的指导,被可怕的一品骂她连架子都是歪的,痛苦地纠正自己的架子……已经比很多人都幸运。 “停一停,来,姑娘们,小伙子们,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跟我来。” 很难得,黄老今天格外慈祥和蔼,居然还没到傍晚就让停了,一时间,好多人不知所措。 高亚男也打了个哆嗦,一把抓住方若华的窄袖:“他老人家要干嘛?不会又想出什么新花样来折腾我们吧?” 方若华:“……”说的好像人家很闲似的,多少人重金苦求,也没机会受一回折腾。 众人慢吞吞挪回休息室,一进门就发现休息室里多了一个怪模怪样的机器。 机器很大,占了大半个房间,椅子都被堆到四周。 “咦?投放机?” 高亚男最见多识广,惊呼出声,“这东西咱们云海也就聊聊几个,好贵的。到是听说京城那边,这两年这玩意多起来,还有专门的放映店,专门的租录像晶片的店铺。” 方若华:……哦,老式的电影吧,不知道什么样子! 黄老指挥所有人排排坐好,笑眯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晶片,看了看抽出一片,塞进机器里面,按下开关。 第一百五十三章 格斗 众人都好奇起来,连方若华也不例外,结果一看到片子里的内容出现,她登时惊讶。 “哟哟哟哟……” “三妹,你这是花了多少钱,小心把你再作下去,你家破产啊破产!” “布置成这个样子,估计要花很多钱!” “这次直播,我们三妹出血本了。” 直播间瞬间热闹起来,好些划水的粉丝也纷纷出声。 实在是这笨重得可怕的所谓投放机,投出来的电影,不光是不比现代电影差,技术层面还仿佛真正黑科技一样,要高出好多。 完全是全息投影,出现在眼前的人和真人似的,一点儿违和感都没有。 方若华:“……” 明明连照相机都没普及,拍张照片都贵得离谱,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不科学! 幸亏不光她惊讶,周围其他人惊讶得更厉害! 高亚男甚至都跳了起来,瞪大眼:“这是什么!怎么可能!没听说京城的投放机能,能变出人来的,不是投到墙壁上吗?” 方若华眼睁睁看着一条长鞭扫过高亚男的眉梢,吓得她退后好几步,缩到最后面去,声音戛然而止。 黄老也很得意:“嗯,算是你们一个师兄的新发明,还是实验品。行了,重点不是机器,让你们看的是放映的东西,都仔细看看,谁知道这是在做什么?” 两个三十多岁,刚刚成年的男子,一人手持古铜色的长棍,一人手持长鞭,你来我往,交手对决。 在场的都是内行,看步伐,隐约能从两个人的步调中看出一点儿颂星舞步的影子。 但是这当然不是双人颂星舞,只看星芒乱飞的模样,就知道这是颂星师格斗。 高亚男本能地扭头看外面,见齐老师不在才松了口气,后头几个小姑娘都有些紧张害怕。 整个休息室安安静静,一丝声音也没有。 黄老先按了一下暂停,失笑道:“怎么?你们也是颂星师格斗的反对者?” 一群人都摇头。 唔,说实话,他们还没有到那种能对这些事评头论足的时候,但是华国几千年来,主流思想都反对颂星师格斗,那到是真的。 方若华的感触不深,高亚男几个却是正宗的,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华国人,虽然很好奇颂星师格斗,却也是把它当成毒蛇猛兽一般,从来不敢靠近。 高亚男想了想,小声道:“最近几十年,老百姓们到是对颂星师格斗挺好奇的。” 她这话说得小心翼翼,既带着一点儿小小的欣喜,更多的却是谨慎。 没办法,他们这些职业颂星师,对于所谓的格斗,多是讳莫如深,很多人甚至特别反感,给格斗套上许许多多的帽子,说他们亵渎星神,浪费星芒,是对颂星师这个职业的最大侮辱什么的。 如果不是亵渎神灵,为什么颂星舞可以引来星芒,而格斗却只能消耗掉星芒。 当然是颂星舞更得星神的认可,格斗是邪道,应该禁止,身为一名高贵的颂星师,怎么能去做那般粗鲁可怕的事情! 华国的颂星师协会,百年前甚至还规定,但凡参与格斗赛的颂星师,都视为自动退会。 现在到因为朝廷扶持,协会方面选择不赞同不反对,但正经在国际赛场上拿奖牌的那些职业颂星师们还是约定俗成,不去关注颂星师格斗,只当是看不见。 当然,格斗赛本来也很难看得到,至少在国内看不到。 前几年有传闻说,国家养着一批颂星师,专门培训成格斗师,暗地里去参加黑格斗赛。 还有人说,去年南海那边的争端为什么平平静静地就解决掉,就是在黑斗场上,华国的格斗师力压群雄,吓到了那几个国家。 这话当然不可信,个人的力量在国家层面的纠纷里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少之又少,但是顶尖的高手还真能起到特别的作用。 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华国多少年都是一面禁止颂星师被训练成格斗师,一面又要暗地里偷偷培训。 颂星师协会对此深恶痛绝,就在十年前,华国协会会长,蔡老先生还因为他的爱徒因为粗鲁的格斗受重伤,一年不到,便不幸身亡痛心疾首,每次提及此事,都要痛骂那些好好的颂星舞不跳,自甘堕落地去参加什么格斗的混蛋们。 谁也不想虎口拔牙,把颂星师的好苗子捞走,送去做格斗训练,还得罪这帮老资历的颂星师,毕竟这帮人哪一个不是门生故旧一大堆,就不说自己的实力,在华国也是位高权重。 可没办法,颂星师也许成不了格斗师,但想成为战斗力强大的格斗师,你首先得是颂星师。 身体不能容纳星芒,不能利用星芒,再去练功,也就是花拳绣腿,连强身健体的效果都不一定好,还可能因为胡乱练把自己的身体弄坏了。 数百年前开始,西方那些国家培养颂星师成为格斗大师,成为科学家,从事各种各样的行业,不再单纯地作为颂星师存在。 不说别的,光颂星师训练成的格斗师们,个顶个都是人形杀器,在战场上所向无敌,使用各种武器完全不需要耗费晶石,自带永远消耗不完的能量,但华国这边明明颂星师多到,别的国家加起来都比不过,偏偏在战场上屡次处于劣势。 要不是华国这边底子够厚,而且,也出了明主,还一出就是接连不断出了好几个,英雄人物也是越来越多,堪称群雄汇聚,慢慢从上而下开始变革,恐怕如今的华国已经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子。 格斗师的地位越来越高,在国际上,他们和正统颂星师不说平起平坐,到也相差不大,其中的高手,在人气方面,说不定还要稍稍高些。 但在华国却不同,公开的格斗赛到十年前还没有,现在虽然有了,却也是小圈子里的小活动,和全国赞颂的颂星舞比赛不能比。 因为圈子太小,就是有人好奇格斗是什么样子,也没门路看到,弄得格斗师们神神秘秘,在国内都隐藏身份。 第一百五十四章 不科学 “咳。” 黄老咳嗽了声,把众人的视线吸引过来,“唔,我提起颂星师格斗,当然不可能是想把你们培养成格斗师,我要真敢这么做,你们书院的山长,还有你们教练,一定会气得扑过来把我给吞了。” 他还故意做出一副很害怕的模样。 众人失笑。 别说书院的山长加教练,就是把云海的所有书院的山长教练们加在一块儿,也不敢碰他一根手指头好吧! “至于为什么让你们看……我说也没用,你们就看吧,能看出什么,都是自己的造化。” 众人:“……” 好吧,其实有这等新鲜东西可看,还难得休息一下不用训练,大家都很满足。 说不定黄老的本意就是找个借口让他们休息休息,缓缓神。 而且女孩子也就罢了,一帮男孩子嘴上不敢说,实际上心里多多少少是真心向往那冰冷刚硬的格斗技。 于是开始放……‘电影’! 别说从没有看过电影的高亚男她们几个,就是方若华这个但凡有新电影,必然要去电影院的,也忍不住看得目不转睛。 长长的银色长鞭如蛇一般灵动,带着呼啸声,还有隐隐的金色星芒环绕。 星芒所过之处,遍地寒冰。 众人明明知道是假的,却从心头到脚尖,都透出一股寒凉,齐齐打了个冷颤。 另一个的长棍却很稳,从来没有多余的动作,似乎只有招架之力,但是那人脸上的表情却平平淡淡,冷冷静静,万物不盈于心,丝毫没有即将落败的痛苦感。 休息室里的小小颂星师们,都紧张地屏住呼吸,不自觉腿脚摆动,脑海中开始想象星图,后头甚至有几个男孩子脸色发白,摇摇欲坠,显然感受到极大的压力。 不得不说,真实和身临其境,实在是大杀器,方若华甚至觉得自己能感到那两个正在交手的颂星师冰冷的气息。 “四品?两个人最少也有五品吧?” 高亚男低声呢喃,虽然她其实从没有见过四品,五品,高品的颂星师,她见过的只有眼前这位黄教练。 一块晶片播放时间并不长,加起来也只有六七分钟,但等到屏幕黯淡下去,所有人都觉得……一天甚至两天,漫长的时间过去,腹中饥饿,口干渴的厉害,但是即便美食佳肴摆在眼前,大家竟有一种吃不下去的感觉,难受的厉害。 许久,黄老拍了拍手。 众人都看了过来,他才轻描淡写地道:“这两个都是准七品的颂星师,严格来说只是八品……看得出来吗?” “噗!” 高亚男先一口水喷出去。 休息室里嗡嗡作响,好多人都交头接耳,显然是不怎么相信,应该说完全不信。 在场的都不是外行。 外行人可能分不出高品和低品的颂星师的区别,看哪一位都觉得很厉害,认为他们无所不能。 可身为颂星师再明白不过了,就刚才晶片放映出来的那两位,星芒能透体而出,还能控制住……七品、八品的低品颂星师,怎么可能做得到! 甚至他们在看到这些之前,甚至不觉得任何一个颂星师能做得到! 就说高亚男,她虽然现在是九品,但八品对她来说并非无可能,甚至说她隐约已经能够到门槛,所以她觉得自己心中有数,对于八品以后的自己,也有许许多多的预期,可这些预期里,绝不存在能如臂使指地去使用星芒。 刚才使长鞭的那一个,长鞭上星芒密布,不多不少,不薄不厚,就好像那些星光在听从他的吩咐一般。 怎么可能呢,不是都说格斗亵渎星神,那么星神赐下的光,又怎么能听一个渎神者的指挥? 一群未成年都快忘了对教练大人的敬畏,自顾自地嘀嘀咕咕,黄老心里头到有几分哭笑不得,哎,这帮孩子! 说到底还是见识少,格斗赛在国内始终做不到公开,只有小圈子里的人能去看,普罗大众对于格斗师有各种误解,到现在,那几个国家培养起来的格斗大师年纪都很老了,到了他们的年纪,在国际上早该是退休颐养天年的时候,可国内好胚子青黄不接,颂星师谈格斗而色变,即便是年轻的小颂星师,也是好奇却敬而远之…… 随意想了想,黄老就收摄心神,他是来培养徒弟的,又不是为格斗师鸣不平的。 将来他家的学生,他也舍不得好好的,前途光明的孩子跑去做那种粗活累活,到老还得得一身伤病,又不受人尊重。 毕竟,他相中的孩子有世界冠军的潜质。 黄老不自觉看向还没有落到他的碗里,却注定不大可能再落到旁人碗里的那个未来学生。 小少女眉眼严肃,脸色略带几分红润,神情到是颇为平静。 黄老很满意她的稳重,笑道:“他们两个的确是准七品,不过千万不要小瞧他们,也许比起跳颂星舞,他们两个还比不上很多有水准的九品,可是说起使用星芒的能力,就是一些真正的五品,甚至四品,也许还比不过他们。” “你们都是颂星师,应该很清楚,星芒是一种很难捕捉,很难感知,当然使用起来就更难的能量,只有颂星师能摆弄它们,它们都是星神的恩赐。” “但即便是特别好的颂星师,想要做到控制星芒,也需要漫长的时间,坚定的信念,和一些秘传技巧。” 说着,黄老一伸手,一抹星芒便出现在他的指尖上。 “哇!” 银色中夹杂着金彩,虽然细弱,却很是灵动,轻轻跳跃,竟像是活的。 对于颂星师来说,星芒离她们最近,也最遥远,谁不想把这种小东西拿在指尖把玩? 黄老心下得意,笑眯眯把手伸出去,落在若华的头上,轻轻一点,星芒就悄然粘上了发梢,摇身一变,变成一只金色的蝴蝶。 一帮颂星师看得呼吸急促。 黄老笑道:“可惜到底不是真的,只要我一松手,它就留不……” 他松开手,那只蝴蝶还在方若华的发梢上面。 黄老脸上僵了一下。 也许是觉得佩戴的地方不大合适,方若华伸手捏住蝴蝶,调整了一下位置,又点了点翅膀,翅膀上就添上两条漂亮的纹路。 众人惊呼:“好棒!”她们也好想要! 齐刷刷转头看黄老。 黄老:这不……科学!! 第一百五十五章 小怪物 黄老脑门上的冷汗都要冒出来,再看他相中的这个小徒弟,越发觉得这就是个可怕的小怪物! 星芒脱离了颂星师,怎么可能还存在? 根本不符合常理! 又盯着方若华的头发看了两眼,蝴蝶还在翩翩起舞,一时失态,他忍不住想抬手揉一揉眼睛,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经老眼昏花……很明显,他的眼睛还不瞎! 难道是他孤陋寡闻? 可是自己一辈子都和颂星师打交道,与星芒为伴,也没见过这种事……许是他忽然有了异能,自己的星芒是特别的? 黄老悄悄背着手又散出一抹星芒,小心翼翼地一松手——星芒瞬间消散在空气中,连让他多琢磨一秒钟的机会都没有。 休息室内,男男女女看一看若华头上的蝴蝶,围着黄老,虽然不好张口,脸上却充满了期待。 呵呵。 黄老装看不到,一勾嘴角,挂起和煦的笑容,“来,来,说正题。” 众人顿时都严肃许多。 “你们也看过片子了,都看出点儿什么?” “格斗师能控制星芒!” 几乎是异口同声。 黄老登时失笑,点了点头,努力不去想方若华是怎么做到那种事情的,先把精力放在学生们身上:“没错,这一点最明显,对我们颂星师来说,也是一个最大的诱惑。” 虽然他想让学生们看得还有些其它东西,但那些东西都是用意识和思想去看的东西,虚得很,看得到就是看得到,看不到的话,外人想提点,也提点不了,因为每个人能看出来的都有不同,干脆闭口不言。 “这次我来教你们,时间肯定长不了,也可能没办法让你们在短时间内就有提高,但是,我将要教给你们的,却是很多颂星师可能一辈子也不知道的东西。” 休息室内一片静谧。 好几个小姑娘,小伙子都觉得一股热气汹涌而出,脑海中浮现的都是——控制星芒的技巧?各大世家珍藏的秘技?国家级颂星师协会才有的秘诀? 黄老叹了口气:“那就是怎么去强大你们的身体,从内到外。” 众人一脸茫然。 要锻炼身体,哪个颂星师能不明白?就是不到九品的预备颂星师也一样清楚,身体不强,容纳的星芒就少,吸引来的星芒更少,但凡颂星师,身体都比普通人好得多,也比普通人长寿,如果普通人平均寿命有一百七八十岁,颂星师就有二百五六十岁,世人追捧颂星师,也不只是为了受人尊重,切实的好处,同样重要。 黄老也不卖关子:“你们跟我来。” 推开休息室侧面的小门,就是个小庭院,以前是书院的老宿舍,后来废弃了,有些书院里打杂的小厮在里面种点水果蔬菜,还喂养了几只鸡。 院子还是那个院子,母鸡带着一群小鸡还在地上跑,前几天下过雨,低洼之处尚有积水。 但最中间的位置,却多了个巨大的灶台,灶台上放着一口能装两三个人,差不多有半人高的大锅,锅里的水很清澈。 黄老走过去,一挥手,轰一声,炉灶中大火烧起来,火焰发白,明显是用的晶石。 本来安安静静旁观的直播间瞬间炸裂。 “三妹,你抢了一手好剧情!” “水煮活人训练大法怎么提前被搬到这儿来了,三妹,随随便便把女主家的秘密武器展现给整个协会玩,会不会不大好!咳咳,咱们自己私底下学一学多好。” “上面的,水煮活人一看就不是女主那样的小辈颂星师能想出来的好吗?肯定是从别处知道的。” “是女主师门秘传……原著第七十五章,大家去看一看,国家颂协征战文英杯失利,女主左思右想,决定插手训练,于是取出自己的大铁锅,当时她说,这是她小时候做颂星练习时,师门秘传,能大幅度提高颂星师能引来的星芒的数量和质量。就因为女主把秘传说出来给大家听,颂协从上到下,所有颂星师都对她观感大好,以前觉得她冷漠高傲的那些人也改了看法。” “上面的,你看书不仔细,那话是女主说的不错,但在番外里有人调侃那个黄唯一,说他整天拿着恐怖的暴力训练法吓唬人,底下几个记名弟子还把这玩意奉为圭臬,当宝贝一样,所谓的暴力训练,可能就是指这个吧。” 方若华把眼睛移开,不去看屏幕,一转头,就见周围的同伴们都脸色煞白,目光古怪地盯着她。 “怎么了?” 方若华看了看衣服,很整齐,又伸手去摸了摸脸,“脸上有脏东西?” 高亚男:“……” 王双打了个哆嗦:“你不害怕?刚才黄老说让我们站进去,呃,跳颂星舞。” 别人腿都软了,就她一个人脸都没变一下。 “哦。” 看到大铁锅,方若华就是一开始没猜出,现在看‘水煮活人’四个字在屏幕上滚来滚去,也不可能不知道操作程序。 黄老一招手,点名:“方若华。” 王双浑身僵硬,就见她家这位神秘同伴随手摘下手上零零碎碎的负重,解下披风,走过去一撑锅沿,跳了进去,又把披风搭在外面,以免湿漉漉的不大雅观,还有心情对高亚男道:“给我去找换洗的衣服,王双,让人再去打水来,我们第一组进来的还好,下一组不好用我们的洗澡水。” 众人:“……” 黄老:“……”忽然觉得自己相中的徒弟有点儿不可爱。 “放松,不要闭眼,舒展开你的身体,就像你平时训练那样去跳。” 方若华轻盈地转了一圈,慢条斯理地开始活动身体,心无旁骛,果然和训练的时候一样,活动开脑海中自动自发地响起音乐,一抬臂,一飞腿,一蹦足,动作居然很是精准。 黄老点头笑道:“基本功如今算是练得差不多了。” 高亚男神色也略微复杂,她本来就跳得很美,即便有瑕疵,也美,如今如此快速地演变成一个真正的颂星师,不知道未来究竟会飞到哪一重天上去。 肉眼可见,水开始热起来,渐渐将沸腾。 王双吓得嘴唇都被咬出一道口子,紧紧抱住高亚男的胳膊。 第一百五十六章 占便宜 水雾弥漫,水汽遮盖了方若华脸上的神色,只是她的身体似乎在颤抖,动作也有些微走形。 高亚男一个箭步上前,几乎想伸手把方若华给扯下来,其他人也蠢蠢欲动,看向黄老的目光越发忐忑。 “教练!” 黄老笑了笑,自己走过去,伸手放在铁锅上面,好像热火烧起来的铁锅是自家的茶杯。 “若华,你要知道,星芒是这世上最强大的能量,没有任何能量能强得过它,它又能转化成这世上一切能量。” “你如果能自如地去运用它,你可以在火山中跳舞,也可以在寒冰上享用热气腾腾的美食,你想做什么都能做到,你就是星神的使者,代表星神本身……” 一边轻声漫语,语气中充满自傲,黄老一边轻轻地敲击。 说来也奇怪,他敲击的声音特别杂乱,高亚男他们听得耳朵里轰鸣,一阵阵恶心难受,方若华的动作却仿佛轻柔起来,一开始的烦躁渐渐消除。 金色的光斑隔着水雾,若隐若现,半空中也有金光散落,就散在方若华的发梢上,手臂上,指尖上,雪白的脸庞上。 好像这些光特别特别的喜欢她,它们伴着她共舞,为她阻隔掉热气。 方若华的眉眼舒展,面上略有些白,似乎多了一层银霜。 高亚男她们这些人并不傻,甚至可以说,身为颂星师,她们在这方面的敏感度远超常人,几乎只一瞬间,所有人都明白方若华这是很神奇地掌握了控制星芒的方法。 所有人都转头看黄老。 黄老:“……” 他把自己百余年的定力全都拿出来,才勉强保住自己的颜面,没有咆哮着扑过去抓住那个小弟子疯狂地摇一摇,你在我课前准备阶段,就把我高级班才要教的东西都学会了,看样子还有一日千里的架势……接下来几十年,你让我教什么? 在今天之前,他怕自己年老,又伤又病,到死也培养不好看中的小弟子,今天之后,他要发愁提前退休养老享子孙福的日子该怎么过了。 黄老的眼神朦胧。 高亚男忍不住轻声道:“教练,我什么都不怕,也让我试试吧,我也想学会控制星芒,就像教练那样让星光在我的指尖飞舞,让它们变成蝴蝶,变成小鸟……” 你真敢想! 黄老回过神,心中苦笑,他跟一个格斗大师学习了二十四年,才摸到些门路,能让星芒透体而出,这些已经定了型的,经过十多年正统颂星师教育的孩子们,学会的几率……还是不说了,他的目前只是让这些孩子能感觉到身体里流动的星芒而已。 方若华忽然停下动作,低下头看黄老,脸上难得露出一丝惊喜:“原来它们不都是金色的,有很多种颜色,有红色,有青色,还有金黄色,和紫色。” 黄老一怔,惊道:“你会内视?” 方若华闭上眼睛,整个气息都沉淀下来,即便是翻滚的热气在她面前也变得温驯。 “内视吗?很形象,您不是给我看了那两个高手过招时的样子,每一分钟他们都有些微的停顿,停顿的时候气息内流,刚才热气相逼,教练亲自帮我调动体内星芒时,还刺激过我周身要穴,这样手把手地教,怎么可能还学不会,我又不傻!” 黄老叹气,好吧,是他傻!也许在这姑娘面前,他们这些老一辈颂星师都是傻子,也不知道云庭那小子与她相比,谁更妖孽些。 今天本来是想用外力逼迫出方若华的潜能,让她更快学会感应内体星芒,真没有旁的期待。 方若华到是很喜欢这种感觉,轻声道:“黄老不用控制温度了,我自己试试。” “确定?” 黄老嘴角抽了抽,要是换别的小姑娘敢说这句话,他肯定劝她赶紧回去洗洗睡吧,想太多,但此时,他只是轻笑道,“一个弄不好,烧得满身燎泡,说不定会留下疤。” “留下就留下,我又不是靠脸吃饭的。” “……这哪是小姑娘该说的话!” 话虽如此,黄老还是一点点放弃了对温度的控制。 他当然在控制温度,哪个教练会真把学生往开水里面扔,只是故意做出水慢慢滚开的模样,吓唬吓唬孩子罢了。 黄老放开控制的同时,全神戒备,打算一个不好立马出手,他可不愿意自家爱徒变成疤脸,未免显得自己这个师傅无能。 但是,他憋得胃痛,也终究是没有他的用武之地。 即便一开始控制得不太好,方若华也不曾受伤,而且迅速熟练起来。 三天过去,她甚至能很随意地把水控制在一个温度上,对人体最舒适的温度。 已经没有练习的必要了。 高亚男那一群还在痛苦挣扎,无数不敢下锅,还有闭着眼,心一横跳进去,却在锅里待不到半分钟就崩溃的女孩子们,简直不相信世上还有方若华这样的人。 “我本来以为自己的天分够好了,想走职业颂星师这条路,但自从看到你,我觉得自己是智障!” 高亚男苦笑。 方若华递了杯水给她,心下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论资质,原主到是有,但真不一定能比高亚男强,至于她能这么快掌握星芒,咳咳,纯粹是作弊了,她是把星芒当灵气来运转的,显然控制星芒,真比控制她体内积存的那一点灵气要容易得多。 黄老教练那日给他们看的晶片,并不简单,那两个颂星师显然不是普通颂星师,别人看不到,她却能感觉到很明显的气场,也能看出他们的呼吸节奏各有特点,还能看到他们脚下踩的星图正好对应当天的星象,外人看不到的细弱星芒永不止息地在他们身上出出入入。 几乎很本能的,方若华就进入了奇妙的状态,内息自然运转,灵气躁动,星芒入体,就连黄老释放的星芒,也被她身体的特意磁场控制住,不曾消散。 那种感觉非常好,也非常神妙,她能‘看’到星芒进入身体,在筋骨,在血脉中涌动的情形,控制它们,就和控制自己的手足没有多少区别。 一个修行者,哪怕是半吊子,不入门的那一种,在这个世界也很占便宜。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不着急 一个月后 经过强度大得离谱,方式多种多样多惊吓的训练之后,方若华成功点亮了五颗星,距离七品只有临门一脚。 高亚男和王双她们进步也很大,不光是自身实力进步,心理承受力也大大加强,如今两个人已然可以无比淡定看着比自己还小几岁的方家小妹妹,一路绝尘而去,丝毫不动容。 什么,她亮了三颗星,真正八品了,才五天?简直怪物! 亮了四颗星了,不错,回头大吃一顿,帮她庆祝庆祝。 五颗星?哦!这不还没到七品,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现在哪一天老教练告诉她们,方若华摇身一变,变成五品以上,可以享受特级待遇,她们最多也就抬起眼皮来看一眼,该做什么还去做什么。 反正这种怪物是离她们越来越远,现在趁着能够得着的时候多勾搭勾搭,以后恐怕想要手挽手一起去吃饭,一起抱怨饭菜没有滋味,肉食都不香,恐怕还得预约时间。 “你看,方若华!” 若华无比淡定地坐在餐厅椅子上,披风解下来搭在一边,没穿练功服,因为刚刚随教练外出,干脆穿了身曳撒,男装还方便些。 周围那些看她的目光,她只能当没看到,那些窃窃私语,她也没办法。 高亚男失笑:“变成名人的感觉怎么样?” “唔,以后少来食堂。”方若华努力把思维从刚才在深水中练功的奇妙感觉中拉出来,轻声道。 王双:“……” 独立办公室内 黄老正拎着吴珂一起喝药酒,酒味很大,看起来很烈,药味也很浓,两个人都捏着鼻子一口一口地灌。 “还有两个月边北省青赛,赛事结束,我就打算带我徒弟进京一趟,让她去正式的训练馆尝试正规训练。” 黄老一脸遗憾,“云海太小,云坪更小,埋没了人才,要是她从小开始训练……” 吴珂哼了哼:“还你徒弟,人家拜你为师了吗?” 黄老一愣,随即懊恼地呲了呲牙,他在私心里已经把若华当自己的宝贝徒弟,关门弟子,衣钵传人,折腾了半天,居然忘了赶紧把名分定下来。 “……我不着急。” 心里再不对劲,面上他是丝毫不漏,“马上省青赛,比赛完了去了京师,正好拜师礼一起进行,还省事些,难道有人敢来抢我的徒弟不成?” 说到后来,他也安了心,慢悠悠地嘬了一口药酒,眉眼舒展,对于自己,他一向是不缺少信心。 “我可是带出过世界冠军的人!” 吴珂神色复杂地盯了他半天,叹了口气,到底没说什么。 可惜那个世界冠军年纪轻轻就意外去世,黄老最后一个小弟子也没保住,从此蹉跎经年,直到如今才又相中一个方若华。 方若华很好。 她是初升朝阳,而自己已经迟暮……有时候见到她这样天资出众,还好运气的人,不免有些……别扭。 吴珂笑了笑:“等她拜师,我也回京城看看。” 省青赛快开始了。 四象书院十分重视,但教练组这边,反而没有往常那么看重,事实上自从有了黄老这位一品教练,九品如雨后春笋一般,一口气蹦出来七个,他们就再也不担心省青赛,别的不说,团体赛上拿名次,他们也有信心。 青年组里面,能找出两个八品,四个九品,全体成员都是九品以上,还从小一起训练,配合默契的,寥寥可数,顶头了有四五个大书院在这方面有优势。 齐老师小算盘啪啪响,这回高亚男肯定不用继续参加团体赛,他省青赛之前有望冲击八品,个人赛说不定能有所斩获。 团体赛上,赵玲、郑媛、高长雨、谢红、王艳芝五个人参加,孙蔷替补,连替补选手在内,所有人九品以上,算是绝对的强队了,连奖牌都能争一争,只要在配合上不要掉链子。 齐老师叹气。 年轻人定力不足,每次比赛的时候,成绩波动起伏特别大,以前还好,因为成绩落后,本来就是重在参与,孩子们到轻松得多,通常不说超水平发挥,保持自己在训练时的状态到没多大问题。 但是现在有了期待,大家反而紧张。 前几天她就发现赵玲一宿一宿地睡不着觉,训练的时候精神不济,舞步没有采准,弄得整个团体都错了拍子,跳得丢三落四。 没办法,齐老师也不能骂,孩子本来就紧张,再骂还能有好,只能让大夫给开了药,先把失眠这毛病治一治,然后慢慢进行心理疏导。 这方面,齐老师其实很有经验,到不至于惊慌失措。 这日阳光极好,前阵子连下了小半个月的雨,如今是难得的艳阳天,齐老师干脆放学生们休息一天。 说是休息,其实不让出去,怕出去之后乱吃东西再吃出病来,到时候比赛不能上场,那热闹可就大了。 “呵欠!” 王双抹着眼睛,趴在椅子上不肯动,嘴角嘟囔,“饿。” “那就去吃食堂,今天陈师傅亲自掌勺,我想吃脆皮鸡。”高亚男站起身来,扭了扭酸痛的腰,“赵玲,郑媛,你们两个也一起去吃,别练了。” 赵玲汗淋淋地扶着椅子,扭头看方若华。 方若华两条大长腿倒吊在单杠上面,手里捧着国文课本,闭着眼睛一边训练腰部力量,一边背书。 “别看她,她是怪物,咱们是人。”高亚男翻了个白眼哼哼道。 方若华失笑,一翻身,从上面跳下来,落在地上,书本收好塞回自家背包,扭头道:“不好意思,我也吃五谷杂粮,从生理上来说,和你们没有不同,走吧,吃饭去!” 那就去吃。 王双拖着高亚男的胳膊,让她拎着走。 一行人直奔食堂,刚一进去,食堂的小厮眼睛特别尖,一眼看到方若华,连忙一路小跑过来:“方同学来了,这边,这边,专门给你留了位置。” 靠窗,能直接看到外面的园林景观,椅子上都铺着漂亮的坐垫,桌上还摆放鲜花,没一会儿,先上来冷盘,菜色明显不是大锅菜,个顶个精致。 赵玲一下子笑起来:“可是沾了若华的光。” 郑媛也笑,挪了挪椅子,刚想说什么就听后面啪一声,一个人蹭一下站起来,冲着郑媛大吼:“干什么,碰到人了没看见,怎么?以为你巴结巴结方若华,就很了不起是不是!” 赵玲都被吓了一跳,笑声戛然而止。 第一百五十八章 嫉妒 一行人齐齐转头看去,都愣了下。 大吼的这人叫孙亚,也是书院的学生,今年三十五岁,成年已经有几年了,本来按理说应该在成年前就决定自己的道路,她一开始也有上学读书的打算,可惜成绩不好,一直考不出去,身为颂星师,又卡在预备一品上,迟迟到不了九品。 到现在算是高不成低不就了些,也难怪有些火爆。 郑媛皱眉,轻声道了声抱歉:“不好意思,是我没注意……” 孙亚还要吵吵,旁边人连忙劝架:“算了,算了,都是一个协会的,一个书院的老同学,何必斤斤计较。” 被劝了两句,她就收起火气,坐下继续吃饭。 不多时,几个小厮一路小跑,端着盘子过来把方若华她们的桌子摆得满满的。 桌上的菜既营养又美味,全不是食堂里常供应的饭食。 一会儿,陈师傅的脆皮鸡也端上桌。 孙亚皱眉,冷哼了声:“也太会看人下菜碟了,咱们等了快半个小时,饭菜还没上来,人家刚来,饭菜就上了桌。” 说着,她就站起来去催菜,路过的时候身子一歪,正好碰上赵玲,她手里的茶壶一抖,热茶就朝着方若华的方向浇过去。 “啊!” 方若华抄起筷子,一端茶杯,另一只手扶住赵玲的胳膊,茶水正好注入杯中,一丝都没有漏出。 她抬头冷冷地看了孙亚一眼,也不知为什么,孙亚本来漫不经心的道歉,登时卡在嗓子眼里出不来。 赵玲轻轻松了口气,扭头看孙亚:“你干什么,别说不小心,你就是故意的。” 孙亚张了张嘴,她的同伴赶紧拉了拉她,陪笑道:“对不住,对不住,她最近心情不好……” 也不知为何,本来孙亚也没有发作的想法,可这会儿却有些忍不住,从牙齿缝里钻出充满怨气的声音来:“你们很了不起不成?真以为你们贴着方若华,将来就也能成为高品职业颂星师?别做梦了,过不了几年,照样只有退役一条路,照样相夫教子,一辈子被困在后院去!” 赵玲:“……” 孙亚眼眶发红,她个子很高,人长得并不算好看,对于一个颂星师来说,骨架有些大了。 高亚男皱眉:“孙亚你发什么疯,黄老教练的提高班,是你自己坚持不下去要退出,赵玲和郑媛能坚持,人家坚持住了,现在人家突破九品,也是努力出来的结果,你有什么脸去酸?” 一句话,孙亚的身体一软,瘫倒在椅子上,咬牙:“九品又怎么样?对于我们这些天赋不好的人来说,九品已经顶头了,又能有什么改变?” 赵玲嘴角动了动,看她现在的模样,心里也有些难受,忍不住递了手帕过去,让孙亚一巴掌打开,高亚男摇摇头,把赵玲拉回来:“别管她,她就是自己不敢再继续,又不甘心,才把火发在外人身上,有病!” 孙亚是四象书院的老人,赵玲她们几个入颂协的时候,正是孙亚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年纪小,资质好,教练重视,着重培养,只可惜终究没有培养起来。 像她这样,一年又一年蹉跎到不得不离开颂星师舞台的人,不知凡几。 以前,孙亚也没有那么难受,虽然不甘心,可是人人都如此,在云海这种小地方,颂星师最好的结果就是八品,可是自从方若华出现,似乎一切都不同了。 那种不同还是骤然而来,不是潜移默化。 有了新的教练,还是一品,传奇人物,同伴们都比以前更努力,比以前进步更快,以前爱偷懒的,娇气如赵玲,也学会了拼搏,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八品,似乎唾手可得。 但这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她已经三十五岁,即便再努力,也不可能成就太高。训练太辛苦,她实在不愿意为了注定没有未来的事情去吃这份儿苦,可是,她又不甘心就这么退出,从一个人人尊敬的颂星师,变成一个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当家太太。 情绪积压得太厉害,今天忽然就忍不住,一下子爆发,孙亚抬头,看着高亚男鄙薄的眼神,咬了咬牙,伸手捂住脸,痛哭。 众人都不知所措,赵玲更是无奈。 方若华慢慢吞吞地吃自己的东西,好像这一切闹剧她都没看见,吃得差不多,这才轻声道:“走了,回去训练。” 一行人连忙跟着站起身。 王双走在最后,想了想回头冲孙亚道:“我们看到方同学的进步,有时候也会绝望,但是我们教练问过我们,明知道怎么努力都追不上她,将来会成为两个世界的人,难道就要放弃做颂星师?不管别人怎么想,我反正做不到,就算到成年以后,我也要继续做颂星师,抓住一切机会,无论吃多少苦,我也要做下去。” 说完便走。 许久,孙亚才扶着桌子,轻轻落座,脸上的泪痕已经干了,面无表情,端起茶杯,一口气灌下去,冷静下来,轻声道:“走吧,不用担心,人家那么忙,没有时间来记恨咱们这些小人物。” 她的同伴都忧心忡忡地看着她,谁也没有说话。 孙亚想到王双的话,却只是冷笑,多么天真的孩子,她的那些话,自己年轻的时候也能说得出来。 “我要走了。” 她要回去结婚,父母已经给定了亲事,男方对她很满意。 因为她是预备颂星师,所以即便她长得不好看,家里没什么钱,男方却很富贵,但是家里人依旧不觉得是她高攀了对方。 人终究要现实一些,不能老是做梦。 此时,方若华对外界的信息吸收上有些缓慢,她脑海中有无数星图流转,目光不免有些呆滞。 高亚男担心她这是被孙亚的话影响到了,轻笑着劝说:“所谓不招人妒是庸才,虽然咱们四象颂协的风气好,可是风气再好,你这样的怪物也难免招人嫉妒,我还嫉妒的要命呢,现在才让你碰到一回,我还觉得你运气很好,行了,别放在心上,咱们赶紧训练,争取省青赛上再一举夺冠。” 一个月前,她还没敢想省青赛的冠军能落到他们四象,但是,让黄老用如此恐怖的手段操练了一个月,方若华居然还坚持下来,唔,高亚男觉得,区区一个边北省,确实拦不住她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进步 方若华,高亚男,甚至赵玲她们几个,其实都没把孙亚这事太放在心上。 四象书院的环境算是不错,颂协里的同学们相处也相当和谐友爱,可一群小姑娘,小伙子们待在一起时间长了,又岂会一点儿矛盾都没有?嫉妒这种情绪,那是人之天性。 高亚男摇摇头道:“没想到她们反应这么慢,而且不敢招惹你,到去欺负人家赵玲,赵玲招她们还是惹她们了,我还以为你得再被排挤一通。” 方若华是新来的人,来了没多长时间,其他人都在协会呆了十几年,彼此抱团,对新人本能有排斥,何况近来若华这般出风头,大家心里能不别扭才有鬼。 她甚至做好了准备,在这姑娘被小姑娘挤兑的时候站出来英雄救美,谁知道这帮人怂得让她无法理解。 王双翻白眼:“咱们忙成这样,还有谁有排挤别人的力气?” 郑媛难得开一次口:“恐怕只有那些不想也不能继续走在颂星这条路上的人,才有这等闲情逸致。” 像她们几个,论天分同样不如人,不光不敢和方若华去比,离高亚男、王双几个也很远,如果还不抓紧一切时间努力,那还不如干脆退役,趁着年轻去读书。 高亚男若有所思,了悟道:“孙亚的天分其实和赵玲和郑媛也相差不远,可偏偏赵玲她们在最好的年纪碰到了黄老,于是又有了机会,也许能去更高的地方看看,但她们却过了年岁,不要说一个黄老,就是十个黄老齐至,恐怕也无能为力。” “哎,要是换了我,我也难受。” 王双一向大大咧咧的,但她二十几年的生命里,除了颂星,再也没有其它,如今眼看着孙亚不得不去选择另一条路,前途注定无光,还比不上那些因为天资不足,未成年就退出的,好歹还有更多的出路可走。 “孙亚是可惜了。” “……到底是在咱们这儿生活了三十年的孩子,我们给她凑一份嫁妆,也算尽尽心。” 几个教练当天就去找孙亚做了工作,颂协这边办了退会手续,书院也办了退学手续,一起客客气气地把人送出书院大门。 孙亚也没闹,她其实是个聪明人,心里什么都明白,既然怎么也要走,早几日晚几日又有何区别,这种时候,她不闹才有好结果。 也不怪教练们急着送人走,虽然孩子们不大在意,他们却十分重视,为此还开了个碰头会,马上就省青赛,书院这边是下了大决心要一鸣惊人的,自然一心一意要保护这些孩子。 不光是保护她们身体上不受伤,也要注意她们的心理状态,本来大家伙就紧张,再来几个捣乱的,万一影响到状态还了得! 四象书院的师长们心中有数,以方若华现在的水平,她是还没有展示的机会,一旦在省青赛上露头,有很大可能会被京城的书院招揽,到时候还能留在云海这样的小地方? 估计方若华想留下,他们这些当师长的也要劝她赶紧走,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才是正理,作为颂星师,不去京城那永远是井底之蛙,永远无法登上世界舞台。 四象的颂协,其实每年都有颂星师离开。 如今走几个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没两天,孙亚的痕迹就完全消失,连赵玲、王双她们都不再多提起,至于方若华,每天的训练任务越发繁重,重到连她都有一点儿受不住,齐老师都想向黄老说说情,别累坏了自家孩子。 不过,繁重的训练的确非常有用。 傍晚,晚霞红灿灿,映得人脸庞也隐约发亮,星台上银光闪闪,方若华举手投足都在闪着亮光。 无数星芒围着她的身体,形成一大片的彩带,笼罩之下,连她的人也翩翩若仙。 高亚男震撼到一句话也说不出。 王双半晌才轻呼:“我的老天,她进步好快!” 如今是越发举重若轻,一看就一身的高手风范。高亚男也叹道:“我没见过云庭的颂星舞,可是我实在无法想象,还有颂星师能超出若华太多。” “麻烦加一个前缀,七品颂星师。” 方若华一身汗地从星台上下来,一勾唇,也不谦虚,不敢说她就天下第一,但是有那么多便利条件,同品之中至少不会有人超出她一个档次。 “还有,人家云庭和郭浩峰都六品,我不能比。” “可他们比你大两岁,而且还是男人。” 王双咕哝了句,刚说完,她和高亚男就对视而笑,笑得前仰后合,“哎哟喂,我的胆子太大了,我居然编排云庭!” 方若华不理这俩‘疯’了的小姑娘,在其他小伙伴的注视下,三个人就手挽着手去沐浴休息。 明日,便是奔赴省青赛赛场的日子。 一大早起来,方若华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去食堂,进门就闻见浓烈的香气。 专门等着的小厮一路领着她进包厢,很快桌子上就摆放好各种美味早点,保证健康。 王双一边吃一边感叹:“为什么当颂星师?为了吃啊,在家一年也吃不了三两油,想吃肉,那要逢年过节才割一两斤,家里兄弟姐妹们拿着块儿菜饼子也藏好久。” 赵玲和郑媛埋头苦吃,美食填饱了肚子,那种紧张得头皮发麻的感觉,终于渐渐退去。 吃完饭,协会专门弄来一辆特别大,特别舒服的晶能跑车,整个云海可能也就有七八辆的样子,送所有参加省青赛的颂星师去赛场。 方若华的待遇绝对是第一流的,身边跟着七八个服务人员,还有人专门负责说话调笑安稳情绪,有人负责关注她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有人按摩,有人负责携带各种物品,有人只管盯着食物。 这一次所有食物都是自家自带,一出去不允许吃别人家的东西,哪怕是省里给准备的饭食也不许吃。 到了省这一级别的比赛,和市里的完全不同,全省都在关注,连国家比较要紧的媒体也会到场观看,甚至国家颂星师协会也会选派裁判过来监督。 颂星师比赛,即便只是省青赛,也不是能随便轻忽的。 第一百六十章 预选赛 吃完饭就出发。 上了车,黄老看了看若华,一句关于比赛的叮嘱也没有,到是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她的衣着打扮。 “别老是穿男装,漂亮小姑娘,打扮得鲜亮些,我看你头饰都旧了,要是没有新的找我要,唔,我想想,你师娘早年留下来一套金头面,是以前大内的工匠打造的,特别精细,我想想放哪儿了,回头翻出来给你戴。” 方若华:“……” 把耳朵一捂,翻过身蒙上衣服准备睡觉。 黄老哭笑不得:“这孩子!” 他想带孩子回家去显摆,虽然内秀,但外表也不好太邋遢,否则让人见了,还当他苛待徒弟。 齐老师在旁边可怜巴巴的,很想劝黄老两句,别打扰若华休息,省青赛连上预选赛,一共要进行三天,可是耗体力的活,可这话又不敢说,只能讪讪赔笑。 高亚男和王双都闭上嘴,一句话也没有,看样子即便不表现出来,她们还是有些紧张。 赵玲和郑媛几个脸都发白。 方若华眨眨眼,也许不在这个世界长大,也不完全是坏处,至少她没有其他人的紧张感。而且到底比她们成熟,有民国和北宋两个世界的经历,让她站在星台上的时候,会拥有一种别人很难具有的气韵,也很少有惶恐不安。 车外忽然有纷纷扬扬的花瓣撒过来。 王双努力坐直身体,露出一副气定神闲的表情,高亚男也显得颇为端庄。 外面行人如织,好多人举着牌子,还有军警出动维持秩序,车速明显减慢。 赵玲激动得双腿发抖,小声道:“大家来送我们了,以前每次省青赛,我都是站在大街上送别人出征。” 郑媛也点点头,两个女孩儿当时特别羡慕那些能去参赛的颂星师,觉得他们真心是特别帅气,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有这样的机会。 省青赛团体赛报名,第一要求必须是市县的正规团体成员,第二要求团队内至少有一位九品正式颂星师。 以往连高亚男都只是准九品,不是正式九品,再说,就算高亚男上了九品,也肯定参加个人赛,哪能带团队出征? 可是今年她们全都是九品,在省青赛上拿到一个好名次的可能性非常高。 关注省青赛的人比关注市青赛的人多很多,也许通过这个机会,她们能加入省协,征战全国,真正成为一名职业颂星师。 小女生们浮想联翩,就是方若华也有些震撼,只是一个省级的联赛而已。 在她那个世界,这种赛事没多少人会去看,也没有一项运动有这样的魅力,能让所有人都关注,就算是足球,在那些足球大国,相信也总会有人不是球迷。 直播间里的水友们也都愣住。 半晌才有人喊:“三妹,你请了多少群演?给多少钱一天?不如也让我去,我不要钱,免费给你帮忙怎么样?” 只看那密密麻麻的人头,水友们就有一种得了密集恐惧症的感觉。 水友们隔着屏幕都忍不住颤栗,方若华也不禁兴奋,在这样的世界,在这样的领域,如果能站在最巅峰,那感觉一定非常……棒! 一开始她还觉得来到这样的世界非常倒霉,现在看来,不光不倒霉,反而很幸运。 边北省不算时常出高品颂星师的大省,今年省青赛在玉津市举行。 此时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夏日将临,天气不算炎热,可也不至于冷,但一到地方,方若华一行人下车就被一人塞了件棉斗篷。 整个赛场都是冰天雪地的。 不少来看比赛的观众已经到了,呵着白气站在冰柱上四顾眺望吗,每每看到有熟悉的颂星师到来,就一阵一阵的欢呼声。 欢呼震得耳朵都疼,方若华她们作为选手,到是一路畅行无阻,好几个服务人员跟在她们后头给她们撑着伞挡风,可惜她们都是生面孔,观众们没有一个是冲着她们来的。 不过,当天的预选赛上,方若华一登场,就舞出一条星芒长带,天上星芒飞落,她周身都在放光,长带子灵活得像真的一样,还甩出去在观众席上飞了一圈,又回到方若华的手中。 一瞬间,全场皆静,随即欢呼声差点没有震碎顶棚的玻璃。 前台坐着的评委们都傻了眼,有一个甚至不管不顾,直接跳下评委席跑到星台前头去,要不是旁边有人及时拉住,他恐怕会登上星台去抓那条星芒缎带! 前前后后,几乎所有的记者,所有的摄像机,全部开始噼里啪啦地照相,别的选手都快没人关注了。 事实上,和方若华一起登台的预选赛选手们都停下舞蹈,齐齐看过来。 这种事情,多少年来头一次发生。 要知道,省青赛的预选赛,说白了就是热热身,让颂星师们活动下筋骨,连舞曲都没有,还是好几个人一起登台,让观众们看个热闹,那些记者从来不在意,像今天这种热闹场面,真是百无一见。 黄老得意地捋着胡须笑,哼,总不能只自己一个人受惊吓,也不知道那几个老家伙有没有看到,真该让他们也见识见识。 预选赛一结束,方若华登时被围住,左右各种声音交杂,她甚至没听见评委宣布成绩,就被教练们拿斗篷一裹,簇拥着狂奔而去,一路走,后面还有好多人在追! 市青赛时,也有记者来采访过,可哪里能有这样的热闹? 一帮教练也经验不足,弄得最后差点儿离不开休息室,要不是省赛委的人过来帮忙,还给开了一个后门,她们恐怕还不知道要耽误到什么时候。 “呼!” 高亚男这种粗神经都一脸惊吓,一回酒店休息室就关门关窗拉窗帘。 黄老老神在在,优哉游哉地喝自己的咖啡,回了屋之后才抹了把汗,哭笑不得。 实在没想到他家小徒弟,居然会在预选赛的时候突然控制星芒外放,他都给吓了一跳,也难怪那些观众疯狂! 不过,也挺好。 黄老已经能想象得到,那些老家伙们对他该是如何的羡慕嫉妒……哎,真想现在就看看他们的嘴脸。 第一百六十一章 新人 预算赛自然是很顺利地通过,事实上,省青赛的决赛还没有开始,方若华就几乎算是引起了不小范围的轰动。 好多颇有名气的报纸连篇累牍地对她进行报道,当然,也少不了小报四下挖掘她的出身来历,巨细无遗。 在此之前,方若华不为人所知,在此之后,她终于进入大众的视野,宛如徐徐升起的新星。 当然,她还没办法和世所公认的天才,云庭,郭浩峰这类人物相比,但是已经算是小有名气,甚至还有人无聊,分析了一下各省的新人,方若华赫然在列。 “看看,看看,他们说你是受星神眷顾的神眷者。” 因为方若华预选赛上临时改变舞蹈计划,弄得四象所有人都要被关在酒店,决赛之前谁也不许出去,闲极无聊,也不能老打扑克,自然要翻出一堆小报打发时光。 “别看你的课本了,快看啊!” 高亚男戳了方若华的胳膊一下,指着报纸上文字,啧啧称奇,“哎哟,以前还真没关注过,原来各省厉害的新人一大堆,看看这个,夏冰,边南省的,在去年之前一直不开窍,但是去年忽然一下子提升速度飞快,一年就从九品到了七品,现在是边南的种子选手。” “还有这个,冷兰,京城人,听说是个大家闺秀,也是个新人,在去年拜师林玉生之前没进行过正规的颂星训练,到是有一个启蒙老师,人称神所钟爱的孩子,因为晋升速度快,且没有瓶颈,一路呈现出来的都是飞速上升的趋势……很厉害!” 高亚男特别羡慕。 身为颂星师,当然了解突破有多么难,九品到八品,八品到七品,每一次提升都不容易,甚至运气不好,都有可能被卡住,一辈子也迟滞不前。 就算人人都说低品的时候进步通常很快,但这也是一个相对来说,真要那么容易也就不至于每年都有无数颂星师,无望地被卡在九品,黯然退出了。 听到女主的名字,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不过也只有一眼,时间那么珍贵,怎么珍惜也不过分,何苦去在意这些有的没的! 说起来,各省的省青赛前后举行,不差几日,每年这个时候,报纸上大部分多报道华国颂星师的新面孔,全世界关注的人都很多,毕竟年轻人代表的才是未来。 初赛,复赛,一路顺顺利利地过去,方若华一行人都按照齐老师的指导,没有太用力。 好像其他选手也一样,习惯性地在前面的比赛上保留实力,一来麻痹对手,二来保证自己的体力。 即便如此,方若华拿的分数也不低,初赛第一名,复赛和省城君澜书院的贺知并列第一。 至于高亚男……非常不幸复赛的时候没踩准节拍,脚下打滑出错。 三天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决赛当日。 方若华一边背数学公式,一边穿舞服化妆,高亚男自己不上场,却紧张得嘴角发黑,看了看四周,惊道:“黄教练呢?” “不知道,刚才不还在呢?” 按照他老人家的话说,区区一个省青赛都紧张,他那张老脸还要不要了。 方若华眨眨眼,想起那位老人家特别自然地跟她说:“别说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你去参加比赛,不想拿冠军,还比什么比?在边南的省青赛上,你要拿不到冠军,也别跟我去京城了,去了也没用,只能做陪衬。” 这话可真够招人恨的。 方若华听了都哭笑不得,哪个颂星师敢保证自己一定赢?世上那么多厉害的人,就是如今的世界冠军,也不敢保证每场比赛都赢下来吧!场地多种多样,影响因素那么多,就是有实力,都不一定能有夺冠的运气。 不过,边北和边南确实不是出颂星师的地方,和其它省比,这两个省的省青赛的成绩不算什么,估计就算得了冠军,放在中云,京师那些地方,一样泯然与众,不被人重视。 但黄老教练直接没了人影,也未免太放松了些。 事实上,此时此刻,这位黄老正和自己在玉津的老朋友通话,老人家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捋着花白的胡子,笑眯眯地寒暄半晌,故作不经意地道:“正好,我家小弟子在玉津比赛,我也过来了,抽空咱们聚一聚。” 那边登时传来一声笑,连连答应:“好,有七八年没见了,是该聚聚。” 黄老心满意足地关掉通讯器。 那边的老人家这转头和几个朋友通话,把前因后果详细一叙述,噗嗤一声,几个老人家都乐了:“这老小子,瞧他得意的小样儿!” 这几天,圈子里早传遍了,老黄跑到边北收了一个小弟子,看样子十分喜爱,别管跟谁聊天都要提一嘴,偏偏还装作不在意的模样,百多年的老朋友,谁还能不知道他那性子! “看来这小弟子的天分不错,老黄很中意。” “老牛,你人在玉津,千万要去看看,别看老黄面上不在意,可你要做得不够好,他能记恨你一年。” “我可不敢不去。”和黄老通话的这位扬眉一笑,“老黄会咬人的。” 开玩笑归开玩笑,但其实大家都很高兴,老黄也不知怎么的,就徒弟缘分差,他又挑剔,不是品行好,天资高的,绝对不愿意将就,一辈子收了三个真传弟子,三个弟子都短命,让他白头人送黑头人,人一下子就垮了,好多年萎靡不振。 对于他们来说,徒弟那真是和儿女一样,而且自己的传承人,是徒弟不是儿女。真传弟子那才是真弟子,像老黄一辈子记名弟子没有五十也有三十,还有那么几个格外出息孝顺,但在老一辈人看来,没有能传承的真传弟子,他就是没了徒弟,恐怕老黄自己也这么想,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些年放浪形骸。 “他现在总算能想开了,挺好。”众人都叹气,决定要是他收的小弟子不是太差,大家都扶持提携一下,别让那个老小子太操心了。 “老黄那脾气,收的孩子差不了。” 交流完,老牛换了身衣服,叫了辆车,就打算去玉津的天府广场,观看省青赛。 他也没惊动底下人,就带了两个助手,悄默声地出门,省得闹得动静太大,再惊动了孩子就不妥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得意 省青赛决赛当日,难得居然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没打雷,没打闪,没下雨,没下雪,碧空如洗。 一群年年来的老观众不觉吐槽:“看来今天赛场上应该有老天的亲儿子在。” 往年可没这种好运气,十次里面有九次会赶上雨雪天不说,去年甚至还下冰雹,那些孩子们顶着冰雹跳的颂星舞,连评委都傻了,不自觉略微放水,就是有跳的不标准的,没引来多少星芒的也没被教练教训。 玉津这边的天气状态很古怪,有时候到了四月份居然还下雪,而且下得不小,省青赛的赛场通常在天府广场绵延六百多平米的冰面之上,今年也同样。 整个赛场简直是一个冰雪世界。 方若华她们的休息室也是个雪洞。 直播间里所有人都已经彻底无语,有几个无聊人士闲着没事干算了算搭建这样的舞台到底需要多少钱,反正最后得出来的结论就是——三妹是个有钱人! 说了跟没说一样。 为了保证身体适应决赛赛场,所有参赛选手都换上舞服做热身,比赛时用的衣服鞋子都送去赛委那边检查,现在穿戴的全部都是备用物品。 齐老师有点儿担心:“若华,你的鞋子能不能过关?要不行,咱们只能用原来的舞鞋了,你可别不习惯。” “没事。” 方若华修长的大腿翘到高亚男的肩膀上,左手拿国文课本,右手拿数学练习册,听见齐老师的话,想了想,很郑重地道,“我这些日子两种鞋都试过,穿哪个都不会有问题。” 齐老师这才松了口气。 省青赛和市青赛不同,因为是特殊赛场,所以每年各位选手都会推陈出新,弄出一些小装备为自己加分。有些能通过审核,有些不能通过,教练们除了担心自家孩子们的状态,还时不时要为此担忧,真是操碎了心。 今年看过省青赛的场地之后,方若华就自己去找人做了一双冰鞋,装的是花样刀,为了练习很是费了一番力气,黄老出了大价钱,帮她制作的场地,她自己估算了下,备战省青赛的花费,要超出市青赛二十倍以上。 如果她的冰鞋不能通过审核,那自己的一番准备可真白费了,不光鞋不能穿,配套的舞服也要更换。 幸好很顺利,工作人员很快就把舞服,舞鞋都送了回来。 因为往年就有很多人在冰鞋上做文章,颂星舞比赛说白了还是要看能引来的星芒,装备这东西比较次要,有钱有势的颂协乐意在上面花钱,赛委这边也没什么不同意的。 齐老师松了口气,连忙指挥人给方若华上妆。自己去认认真真检查装备。 今年省青赛个人组,四象的颂协只有她一个能参加决赛,其他人都在复赛被刷了下来,团体赛到是突破重围,冲入决赛。 时间差不多,该方若华做准备,齐老师看着她慢条斯理地调整自己的鞋,越来越紧张,小声跟旁边的助手小王道:“要不还是换回原来的舞鞋吧,这鞋子看着就危险,万一摔了可怎么办?冰面上本来就容易摔跤,受伤可是大事,要影响她将来的。” 小王也不吭声,反正这位就是太紧张,自己想嘀咕几句。 果然,没一会儿齐老师自己又改了主意:“训练了那么长时间,还是该让她穿戴自己习惯的装备。” 董春伟看她的模样就好笑:“看看你,再看看人家若华,人家比赛的不紧张,你这个教练到在那儿瞎紧张!” 齐老师翻了个白眼:“你就不紧张你家王双?” “我可没你那么多事,我们王双这次重在参与,刚才就跟她说了,只要能站在省青赛的星台上,安安稳稳地给我把颂星舞跳完,对于她来说,就是一场胜利!” 董春伟神色严肃,语气也很郑重,“能取得名次当然很好,但前提是要好好保护自己,一个一辈子都能跳颂星舞的颂星师,比在赛场夺冠的颂星师更了不起。” 齐老师:“……还是你想得开。” 她是担忧外界给若华的赞誉太过,如果她这一次失利,观众们会失望,书院会失望,她自己也会失望。 她到宁愿若华预选赛的时候收着些,发挥不要太好,初赛和复赛不就收得很好,为什么预选赛上非出那种风头! 当时那一条星芒汇聚的缎带,华美的不可思议,就连她也不由想,这孩子真是得天独厚,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颂星师,忍不住把所有的期待都往她身上加。 边北有多少年没有出过这样有天分的新人了,整个边北的老百姓都等着有朝一日,自家的颂星师舞者能出现在全国,乃至世界舞台上。 可是这些期待有的时候也会变成枷锁,捆住孩子们的翅膀,让他们负重太大…… 一路胡思乱想,脑子里乱糟糟的,手臂忽然一痛,齐老师猛然回神就看到董春伟嘴角都被咬出血,眼睛里冒出一团一团的金光,满场的观众静寂无声,上千人的观众席上,竟然落针可闻。 耳边舞曲悠扬,齐老师一抬头,就见若华在冰面上飞起,一个跳跃,优雅地旋转,特殊的冰鞋在冰面上划出漂亮的弧度,一个接一个星图在她脚下成型。 满天的星芒飞落,一点点地汇聚,渐渐竟成了一只金色的凤凰。 齐老师呆呆地看着。 “呼!” 满场的观众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一瞬间,方若华仿佛骑在凤凰背上,飞跃而起,直冲云霄去。 那条让众人膜拜的金凤凰,就如她的爱宠,亲昵地和她耳鬓厮磨。 评委们甚至都站起身来,久久不愿意坐下,一直到方若华行礼,退场,验看星芒的评委还精神恍惚中。 轰一声,满场掌声顿起。 齐老师嘴也抖,腿也抖,激动得不能自已,却还是记得冲上前去保护自己被记者给淹没了的孩子。 “哇呜!” 直播间里水友们惊叹。 虽然只能看远景,还不怎么清楚,但是那种壮观的景象依旧十分吓人。 “三妹用没用替身,我怎么觉得花样滑冰国家级的选手,也就这水平了!” 直播间里热热闹闹,方若华只是微笑。 贵宾席上,牛老也咋舌,半天失笑:“老黄那老混球,这回运气不错!” 他当然不至于和边北的观众一般这么没有见识,不至于因为一个孩子能控制星芒控制得很好,就特别激动,说到底只是个还不到七品的小颂星师。不过得见良才美玉,也不禁心生欢喜,要不是这徒弟是那老混球看中的,他不好意思去抢,还真想拉到自己门下。 “哎,那老小子又要得意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师父 黄老这会儿一点都不得意,仅仅是把他当年在国子监的时候,和媳妇一起称王称霸搜刮来的各种金玉首饰翻出来给自家爱徒挑选罢了。 “你们女孩子眼光好,看看喜欢哪个。” 方若华左看右看,也没客气,拿了一对珍珠簪花,轻巧地把头发散开,重新梳了双环髻,插在头上。 别看这首饰放得时间不算短了,保存的到还好,十分鲜亮精致,连珍珠都不曾暗淡。 黄老连连点头夸好。 “我们若华梳头梳得好,不像你师娘,自己梳个头能折腾两三个小时。” 方若华失笑,要不是经历过北宋这一遭,她也不可能会梳头,不过如今到算得上心灵手巧,什么样的头型也能梳得很好了。 收拾完收拾,黄老又叫了几个丫头过来,叫了裁缝给若华裁制新衣。 一边隔着屏风,盯着裁缝给小姑娘量体裁衣,一边道:“过两天跟我进京一趟,我有两册自己画的星图,现在在别人手里,还有你师兄留下的东西,也要拿回来,不能便宜了别人。” 他絮絮叨叨半天。 方若华从屏风后面转出,招呼丫鬟去取来一杯热茶,又让人拿来蒲团,接过茶杯,盈盈拜倒,奉上热茶:“师父在上,受徒儿三拜。” 黄老:“……” 他愣了半晌,连忙接了茶杯,四处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红包,脸唰一下红了,咳嗽了几声:“起来,起来,红包回头补给你。” 声音里已经透出一股子喜意来,嘴上却还要嫌弃:“你急什么,我打算回京再好好举行拜师礼,不行,回京还是要正经办一次,请我那帮老伙计都来观礼,他们收徒,我送了东西过去,现在咱们不能吃这个亏。” 方若华失笑,点头应了。 其实她也没多着急,就是这几天看黄老翻来覆去地想说什么,又好像说不出口的模样,似乎满腹心事,怕他再急出毛病,干脆先顺了他的心意,也省得他整天惦记。 堂堂一品颂星师,想要什么样的徒弟没有,找比她资质更好的,也不是找不到,现在对她如此上心,那就是天大的缘分,这种时候她可没心思再去矫情一下。 这一次的省青赛,方若华依旧勇夺冠军,不知多少报纸报道,一时间好像天下人都认识了她。 但再想向上走,会变得很困难,很困难,边北边南,一个省的顶级颂星师,放在大城市里也掀不起太大的风浪,像她这样偏远地区的青年颂星师冠军,落到大书院,估计连免试入学的资格都没有。 每年省青赛都有一个冠军,通常不会有人连续夺冠三年以上,可这些冠军,能走出边北省的又有几个? 以前那些学长,学姐们,谁不是满腔雄心壮志,然后消磨在可怕的现实中。 他们中有些出去闯荡了几年,最后还是不得不回到自己的故乡,和大部分家乡的颂星师一样,平静地转行,平静退役,即便能留在外头的,也泯然与众,没多少名声。 方若华这一次没跟随大部队返回云海,黄老特意给方若华请了半个月的假,收拾行李准备去一趟京城,说是收拾,但都是黄老教练在忙活,方若华老老实实待在训练馆训练。 别管以后如何,今年她最出风头,光是那一场星芒盛筵,就让观众们兴奋不已,训练馆这边通通给她免费,她想用什么设备,都先紧着她用,到是好好享受了一回特权。 ………… 京城的天灰蒙蒙的,其实没有边北清亮,城墙如此巍峨,让人一见就不免觉得自己太过渺小。 林东书院 颂星师协会 冷兰大汗淋漓地从星台上下来,结果助理递来的毛巾,用力擦自己的头发。 林玉生点点头,心下满意:“过几天你师祖要去参加一个老朋友的收徒礼,很多前辈都会去,我想带你一块儿去长长见识,等见了人,嘴巴甜一些,该端茶该倒水,要有眼力劲儿。” 想起他师父这几个老朋友的脾气,林玉生又打了个哆嗦,略微犹豫起来。 “别的几个大师还好,但是要收徒的那一位姓黄,脾气很是古怪……算了,你到时候不要随便说话,一切都交给师父就好。” 如果不带冷兰去露露脸,他觉得可惜,但黄老前辈是真不好惹,脾气大的要命,他每次见到他老人家,小腿肚就哆嗦,万一要是冷兰给他留下坏印象,那麻烦可就大了。 冷兰到不怎么在意,脆生生地道:“我的好师父,你徒弟这么乖巧可人,不说人见人爱,至少不至于人见人烦。” 她不说有意讨好那些大师们,至少不会去招惹这些人,能作为一个颂星师,得到这么好的机会,拜得名师,真是非常容易,家中嫡母巴不得她犯错,所以她不能允许自己有一步走错。 “师父,我想站在国际舞台上,告诉所有人,我冷兰是一个真正的颂星师,不是能让人随意折辱的小猫小狗。” 林玉生登时笑了,摸了摸爱徒的头发:“好孩子。” 他拉着徒弟坐下,翻出一叠报纸和资料,挑眉道,“我们冷兰的天分好,在青少年一代里面,你的颂星舞跳的也算数一数二,不过,咱们华国天才可不只你一个,看看,这一个是边北省的,叫方若华,我有内部资料,上面的人很看好她的天分,也许过两年你和她都是国家颂协的人。” “听说我师父的老友新收了一个关门弟子,也是个女孩子,这次特意进京就是为了让对方正式拜师,能入那位的眼的,肯定有不凡之处。” 林玉生越想,越感叹,“好事,咱们华国年轻一代人才辈出,将来在国际上,你们才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 冷兰莞尔,伸手扶着师父的胳膊一起出训练馆,心里到对那些所谓的天才们没多少好奇,她只要自己按部就班,一步步走下去,相信终能站在世界之巅,若有对手,那她便一个个将对手打败,打服。 她蹉跎了这么久,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想要不受束缚,不被伤害,就要站得够高,让自己变得最强! 第一百六十四章 梦魇 冷兰的脑海中不断揣摩刚才训练中遇到的问题,一点点整理出来,打算回去再问师父,顺手接过林玉生手中的报纸,很随意地扫了一眼。 只一眼过去,她的神色就不禁一变,手脚顿时僵硬,背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 上面一张照片,一个少女盈盈站在领奖台上,神色淡定从容,虽然年轻,却有与众不同的气质。 是她! 冷兰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嘴角的笑意一点点收敛,确实是她,她长高了,脸色变得红润,头发打理得更秀丽,神色恬淡,不复当初的孱弱,可自己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在那个地方的那几天,是她永远不敢忘记,也是她一想起来就痛彻心扉的记忆。 那是她的梦魇! 没关系,她逃出来了,没有人再能伤害她,冷兰咬了咬嘴唇,她也不怕闲言碎语,她已经成为颂星师,难道还会怕闲话不成? 话虽如此,冷兰心中却有些难过。 她其实很希望那一段日子不存在,可惜不行,那就让它永远消失在她的记忆里,不去提,不去想,最好永不要有人知道。 她想做一个高高在上,光鲜亮丽的颂星师,而不是曾经被拐卖的可怜女人。 冷兰眼角眉梢处,悄悄露出一抹厌恶,连星报都开始胡说八道,一个在烂泥窝里长大的人,还想做颂星师? 都是专业人士,谁还能不清楚,想跳好颂星舞,首先要有最强大的心智,坚定的精神,饱满的热情,那种烂泥里也能长出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白莲花之类的故事,也就骗骗小孩子罢了。 肮脏的地方,别管长出什么,都带着一股子腐烂的臭味。 “这姑娘也是边北省的?” 林玉生只当爱徒关注方若华,扫了一眼便笑道,“我师父的老朋友收的那个小弟子,听说也是边北人,世上年轻又有天分的颂星师本不多,边北就更少,没准还真是同一个人。” 冷兰一怔。 林玉生摇了摇头:“要真如此,你可就多出一个比你年纪还小的小师叔,她今年多大,快二十一了,比你还小两岁。” 冷兰轻轻笑起来,眉眼间颇为温柔:“那得各自论各自的,我可不乐意有个年纪小的长辈。” 怎么可能呢,边北那些人没见识,还有可能错把鱼目当珍珠,师祖的朋友却都是连名字都不好随便乱提的大人物,个顶个火眼金睛,怎么可能收那样品行不端的徒弟! 车站大门外 邢楠楠略有几分紧张,修长的大长腿踩着小牛皮的马靴,在平缓的大青石地面上踱步。 李峰李燕两兄妹一个人手里打着伞,拎着一罐子药酒,一人手里拿着刚做好的,还热乎乎的油条豆浆。 “豆浆一杯加糖,一杯不加糖,油条一根有糖,一根无糖,自己做,必须干净卫生……” 李燕小声咕哝了半天,心里还是发虚,抬头道,“邢姐,我听说有一年黄三爷回来的时候,家里一个弟子不小心弄坏了他的行李箱,那个弟子就被发配到……” “发配到南疆去跟野人作伴。”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很和气的声音。 李燕脸色惨变。 邢楠楠心一跳,表情却是丝毫不变,转身恭恭敬敬地道:“三爷。” “嗯。” 黄老顺手把行李箱递给李燕,“你可小心些,弄坏了我的行李,说不定就把你也给发配了。” 呜…… 李燕吓得一哆嗦,差点儿没哭出声。 方若华哭笑不得,伸手接过人家手里的早点,看了看标签,分了一份无糖的给黄老,自己叼着剩下的油条吃。 赶了一夜的路,伙食又糟糕,她真是有些饿了,邢楠楠姿态优美地替二人打开车门,一看黄老先钻进去,就伸手护着方若华的头,请她入座,自己才坐到副驾驶座上,示意司机开慢一点:“稳当些,让三爷歇会儿。” 说着,顺手又探出车窗,把李峰手里的药酒接过来,递给方若华,“这是孙管家给三爷准备的,说是没什么药味,让他老人家尝尝。” 方若华应了声,黄老就笑道:“若华你也可以尝尝,老孙别的本事稀松平常,酿酒的工夫那是一绝,而且他的药酒对身体好得很,你是女孩子,身子可要注意保养。” 说完,不等方若华吭声,他又冲邢楠楠道,“让老孙帮我准备的东西呢?” “三爷放心。”邢楠楠从座椅下面拿出一个金属箱子,从脖子里解下钥匙,打开,才毕恭毕敬地捧着让黄老看了一眼。 黄老点头:“还行,作为我们家若华的拜师礼,还算能看。” 方若华:“……” 里面装的是一套兵器,都镶嵌了空白晶石,有软剑,长剑,匕首,弩,还有其它零零碎碎的,都很精致,一看就非凡品,但这都不是重点。 直播间内 苏行一眼相中那把匕首,虽然没上手,但他算半个行家,一看就知道这是好东西。 “我想要,多少钱买?” 其他水友一致捂额:“话说,编剧未免太不靠谱了,拜师礼这种东西,难道还有师父先给准备好了的道理?” “没办法,我们三妹演的是穷人,这是人家黄老教练体贴人。” 方若华失笑,她当然准备了拜师礼,而且应该合自家便宜师父的心意,不过,师父愿意准备,她也乐意受着。 黄老闭目养神,完全当前面的邢楠楠不存在,轻声对若华道:“咱们在黄家不会呆太长时间,这次带你回去,除了正式的拜师礼外,主要是拜一拜你师娘,别和那帮小混蛋一块儿玩,都不是什么有出息的。” 方若华利利索索答应,黄老才满意:“等会儿安顿好,我带你去看几个老家伙,别怕他们,一群老不死,没什么了不起。” 邢楠楠嘴角抽搐,据她所知,敢和三爷交好的,除了那几位老前辈之外再无旁人,别人连见一面也难的老前辈,放到三爷面前,一转眼就成了老不死,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不多时,车在一处院子前停下,方若华跟在黄老身后下车,一路溜溜达达溜达进去。 目送他们两个进了大门,后头的李峰和李燕兄妹才松了口气。 邢楠楠脸一板,再不复刚才的镇定自若,恨铁不成钢地瞪过去:“你们两个是不是傻,看得起你们,才带你们来接待三爷,巴结好了他老人家和小姐,一辈子都不用愁了……哎,不知多少人等着抢这机会呢!” 第一百六十五章 拜师礼 方若华跟着黄老进了院子,院内一片竹林,风吹竹叶,沙沙作响,鹅卵石的小径穿行其中,带出十二分的雅致。 十几个穿着打扮都一样的丫鬟和小厮齐齐出迎,迎着二人进屋,一进门,递帕子,端水盆,先简单打理一下,换上轻便的衣衫,若华就被送去后院泡温泉,泡完温泉,又有人过来特别专业地按摩放松,闭上眼睡到天将暮,方若华才打了个呵欠,出门陪黄老一起用膳。 桌子上的饭食琳琅满目,反正都是在云海时见也没见过的。 云海的老百姓们饭桌上能有一条鱼,那是过年,可富贵人家却是真正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美食珍馐做得再好,也就一两筷子的事儿,主人家愿意尝一口,那就是这些美食的福分。 方若华很随意地进餐,喜欢的就多捡两筷子,不喜欢就碰也不碰一下,丝毫不担心别人说她土气,享不了福,也不拘谨约束。 旁边那些侍女们的殷勤服侍,她接受得十分良好,没有丝毫不自在。 黄老失笑点头,本来还想提醒爱徒两句,富贵温柔乡要会享受,不能当回事,现在看来,他这个徒弟是天生的贵人,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没多大影响。 “等会儿我带你去见见你师伯,皇家这一代当家人是我二哥,我大哥不在国内,这几年一直在美国……” 两师徒一边吃饭一边说话,简单说了说黄家的情况,饭也吃完了,换了新衣服,打扮齐整,黄老就带着方若华直接去老宅。 老宅离得不远,走几步路便到。 黄老的二哥,黄家当家人黄问章,正坐在书桌前面临摹一幅画,画中山水别有韵味,明显是名家之作,可惜他画的就比较一般,形还算可以,却是没什么神韵。 黄问章和黄老不同,看起来斯斯文文,身体瘦弱,脸色苍白,到像是大病未愈的模样。 一抬头看到弟弟,登时露出几分欣喜:“唯一,你终于肯回来了,哟,这就是若华吧,长得可真好。” 方若华连忙大大方方地上前见礼。 黄老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黄问章笑着觑了他一眼:“咱们若华要不要进家学?要的话让老孙把孩子的户籍转过来,直接在京里参加统考就是。” “没必要,别让那群臭小子把我家丫头带坏了才是正经。”黄老摇摇头,“明天,我正式收这孩子做我的关门弟子,仪式想在蓝馆办,让老孙提前给我收拾好。” “行,老孙什么时候掉过链子。”黄问章也不在意,这年头师徒如父子,过了这么多年,他三弟难得又动了收徒的心,别说在蓝馆办,就是想在他的听水阁办,他一样愿意给腾地方。 又说了几句话,黄老就带着若华回去休息,明天正式拜师,今天总要睡个好觉,万一有黑眼圈,实在不好看。 院门外,一个身形纤细,容色美丽的女子步履匆匆赶到门前,只看到了黄老和方若华的背影,不禁冲邢楠楠一挑眉:“你看见我三爷爷的弟子了?很出色?” 邢楠楠闭紧嘴,一言不发。 美丽女子也没强求,只是皱了皱眉,心中略有些不忿,暗道:“三爷爷也真是的,有我这个自家人不肯教导,到去外头收徒弟,外面的徒弟还不知道什么心思,哪里有家里知根知底的子侄好。” 黄家是大家族,家中子弟若是想做颂星师,只要有天分的,自然能做得成,而且起步都不会低。 但是像黄老这样的一品颂星师,全华国也没有几个,能成为他老人家的弟子,那绝对前途无量,黄家嫡支旁支一大堆,子弟更是不知凡几,要是不想领一笔银钱分出去混日子,就得有所建树,身为女子,去和家中男丁争夺科举资源,那得有很高的天分才行,如果还想站得更高,那成为颂星师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黄家只有三爷爷是一品颂星师,地位尊崇,成为他的徒弟,得他老人家照拂,比自己辛辛苦苦努力十年都要强。 美丽的少女眼睛酸涩,耳边听着一群小侍女们诚惶诚恐地议论那位新来的娇娥,揣摩她的性情,希望这位主子的脾气能好一点儿……看吧,平时对自己这个正经的小姐,那些人也没这般巴结,一个听说是平民百姓家里出来的小姑娘,前面二十年就没见过富贵,如今做了三爷爷的徒弟,却是一步登天。 这般想,她就不免有些颓丧,可是还是要收拾精神,打扮得整整齐齐,准备好礼物参加明天的仪式,等她站到那位方姓师叔面前时,她也要是一个尊重长辈的好后辈。 清晨 天刚蒙蒙亮。 方若华就被人轻柔地从床上唤醒,在两个侍女的帮助下梳头,戴上银冠,上好妆容,披上银色的斗篷,在十二个侍女的左右陪侍下,一路前行,直入蓝馆。 一抬头,就见上面挂一匾,上面铁画银钩,四个大字——‘卓拔成均’。 据说蓝馆以前是黄家一位祖先,曾任华国宰相的黄道远的书房,后来连年扩建,一直是黄家最阔朗最漂亮的院子。 香案早就备好了。 黄唯一黄老教练端端正正地坐在香案旁边,一脸正经,到是难得显得严肃。 从里到外,无数乌压压的人头,黄家能到的都到齐了,来观礼的宾客也特别多,方若华除了黄家那位家主之外,一个都不认得。 只听家主洋洋洒洒地说了一通,不过是今有女若华,天资出众,品行高洁,黄家黄唯一,欲收为关门弟子,请列为祖宗允准之类的话。 方若华就一个指令,一个动作,拜了祖宗,又三跪九叩拜了师父,这就算礼成,众人都松了口气,好在没出现差错,要知道黄唯一收徒弟,每每要出点事,弄得他们这些登门观礼的都跟着提心吊胆。 黄问章轻轻吐出口气,笑道:“礼成。” 方若华盈盈站起身。 拜师礼结束,周围的气氛顿时轻松欢快起来,黄问章甚至特别夸张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好了,好了,赶紧的,若华把拜师礼给你师父。” 第一百六十六章 风头 方若华含笑点头,奉上清茶。 奉上拜师礼。 她的拜师礼一拿出来,周围的就传出一阵压抑的笑声。 年纪有小二百岁,满头白发白须的林岳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吐槽:“又是兵器,又是兵器,他是颂星师,要什么兵器,每次都找老孙定制自己喜欢的,然后借徒弟们的手光明正大地拿去玩,还摆出一副没办法,我家爱徒送的,不喜欢也得喜欢的样子,也就能骗骗他自己。” 幸好这一次还有第二件拜师礼。 方若华送了一册自己亲自整理出来,画的特别漂亮的星图。 册子有半臂长。 众人都吓了一跳,几个老头,老太太凑过去一看,惊讶道:“居然是新星图?准确吗?” 只能在外头站着,连进内堂都不成的几个黄家小辈,齐齐撇嘴,其中一个还压低声音哼了声:“以为自己是云庭不成?还新星图,旧的那些能练明白了便不错,又是一个爱出风头的!” 方若华自然听不到这些议论,大大方方站起身,一举手,轻盈起舞,并无音乐伴奏,脚下踩的正是其中一张新的星图。 她的动作很是流畅,速度不紧不慢,转体时十分之优雅。 周围的看客先是一怔,随即都乐了,林岳笑睨了黄唯一一眼:“你们家这个小弟子真练不到一年?动作很标准,是不是又把你那一套恐怖教学用上了?” 正说着话,天空忽然亮了一下。 六颗星一点一点的闪亮起来,风在吹,云四散,星芒点点,随风而落。 众人抬头看过去,齐齐屏住呼吸。 几个后辈对视一眼,很是无奈,脸上也有些羞红。 他们耳边甚至能听到些微的,挠得人心痒的声音,成片的星芒飘飘扬扬,环绕在方若华的身边,越来越多,越来越亮,亮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可又舍不得闭眼。 冷兰的脸色苍白如纸,忍不住伸出手去,由着温暖的星芒穿过指尖,落了下去,好像整个蓝馆在这一瞬间,成了星神的寝室,被星芒充斥填满。 星芒自动变幻,一时变成飞鸟,一时变作巨龙,一时是冰雪天地,一时是银色的湖泊。 怎么可能? 这个人……怎么可能做到这种事! “好美!”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冷兰的表情,几乎都痴痴地看。 在座的人里,能控制星芒的有不少,黄老同辈的老人家,个顶个都是高品颂星师,即便不是一品,也是三品以上,星芒对他们来说熟悉得就如自己的手足。 但今天这样的场面,不要说他们家的弟子,就是他们自己也不敢保证能轻易做到,应该说他们连想都想不到。 这些都是顶级的颂星师,不爱星芒,又怎能成就如此高,此时,所有人齐齐震撼——原来星芒齐聚是这个样子。 是不是星星也坠落了,才能有如此美景,此时此刻,他们所看到的真的不是梦游天宫才能见到的景象? 等回过神,师徒两个已然不见踪迹。 “……嘲笑了多少年,说这个老混球没有徒弟缘分,我看缘分在后头才是真!” 众人哑口无言。 有几个不是颂星师,不大了解,只会看热闹的也忍不住道:“真漂亮,你们也整天跳颂星舞,怎么就跳不了这么漂亮!” “星芒不会变也就罢了,看看人家姑娘那长腿,一踢,连头都碰到大腿了,还转那么多圈,多好看!” 众人:“……” 真有些无地自容的感觉。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也跟着起哄:“这是芭蕾的动作吧?还是艺术体操的?” …… 方若华一脸无奈地盯着黄老教练趴在桌子上呜呼哀哉:“心疼死我了,哎呀喂,一百块晶石,用了一百块儿,能给你在京城买两套房子的。” “……” 方若华哭笑不得,非要出这风头的,还不是他老人家,自己没想着拜师礼的时候闹出事,星图早就当礼物塞他手里,是他老人家看了之后非要来一出大的,让所有人知道知道,方若华拜师黄唯一,那是理所当然,谁也比不上。 为了最后这一场漂亮的收尾,师徒两个在蓝馆忙了一宿,一来借助蓝馆的地形条件,还废了一百多块儿晶石,才折腾出今天这一出好戏。 黄唯一哀叹半天,又笑:“值得!我这徒弟收的好,换了别人,就是有晶石帮助,让他试试能不能引来这么多星芒,折腾出这么大的场面,给我长这个脸!” 回到家数了半天别人送来的礼物,黄老肉痛的情绪才消散了些,这番表现弄得家里几个丫鬟小厮都很是莫名其妙。 谁不知道三老爷最大方?往日赏赐从来不吝啬,不说花钱如流水却也差不太多,再说,身为黄家的顶梁柱,大靠山,少了谁的花销也少不了他的。 黄唯一一眼就看出家里丫头的心思,哼哼了两声:“以前是没养女徒弟,你们知道养个女娃娃要花多少钱?我打听过了,如今女孩儿出嫁,嫁妆少于五千块那都是贫寒小户,会让夫家看不起,嫁妆还是小头,若华每天训练,要用好药材泡药浴吧,否则身体受不住,药材多少钱?伙食也不能不经心,四象的食堂在我们若华八品的时候还能支应,等她七品还吃这些,万万不够,更不要说训练,不练哪里能出成绩?如今好的训练馆,能模拟主要赛场环境的那类,一天就要花几十块,一个月下来,千把块都能随随便便就消耗掉,还有晶石的开销,林林总总加起来,我要是没有百万家资都养不好弟子!” 众丫头:“……” 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心里却知道,师父花大价钱让她出这么大的风头,其实还是怕她在黄家被人慢待,也是想为她扬名。 京城到底不是云海,在云海一个七品颂星师身份尊贵,无人敢惹,在京城,七品却不算什么,即便是二十岁的七品,也只是被贴了个资质好的标签,天底下资质好的人数不胜数,人人都向往京城,可有多少是少时出色,长大之后泯然与众! 黄老和她相识未久,却中意自己做他的弟子,一接受便是掏心掏肺,疼爱有加,方若华不觉笑了笑,刚来时总觉得这个世界别扭的很,一点儿也不好,但现在看来,这是个神奇的世界,也是个有趣的世界,她这辈子或许会过得很痛快,很精彩。 晚上,黄老就领着她见一见他那些老朋友们。 “那几个老家伙都是有分寸的人,不过他们不像我,都是有家有业,背后乱七八糟,收的弟子众多,还良莠不齐,你和那些小娃娃说说话也就罢了,别跟着他们胡混。” 方若华很随意地应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聚会 一帮老家伙,都快有十几年没有凑在一起聚会,今天难得高兴,干脆没去那些所谓的,著名大酒店,只腾出来一个小园子,几个人在石桌前团团围坐。 就和年轻的时候一样。 黄老是东道主,又是他收徒的好日子,众人让他坐了主位,也由着他得意洋洋地把爱徒领到身边落座,嘻嘻哈哈地说好话哄他高兴。 林岳故意逗若华:“若华这么好的天分,做老黄的徒弟可太浪费,他们黄家不是颂星世家,不如来我们林家,林家有自己的星耀颂星联盟,去年入选国家颂协的就有十七个,其中六个已经参加国际赛事,你一进来,肯定排在一线梯队,着重培养!” 方若华笑着给自家师父夹了一筷子鱼肚。 黄老一挑眉,笑眯眯睨过去。 林岳本也是在开玩笑,到不以为意,只是这会儿看这老小子那股子得意劲儿,到真有些不忿,故意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认了这么个师父,将来负担可重,他是一百多岁了,还跟没长大的孩子似的,要人哄着,要人惯着,哎,你说说,他又不是牛城,不姓牛,偏偏是一副牛脾气,不知什么时候性子起来就跟你闹一场……” “你跟我们家若华胡说八道什么!” 黄唯一不屑地哼了两声,“林家就好?一大家人各有成算,你一口气收了那么多弟子,说好听的是桃李满天下,可事实如何你自己心里有数,这人一多,小心思也就多,现在因为你偏着那几个,多少人心怀不忿,长点心吧。” 这么一吵吵,一帮老家伙就开始互相揭短,你说他子孙不孝,他说你老眼昏花,这个家族后继乏力,那个家族只知道拖后腿,乱七八糟一堆杂事。 越说越起劲,越喝就越多。 方若华想了想,也没有狠劝,只是出去交代跟来的弟子准备好车马,又让厨房那边煮醒酒汤。 园子外 李峰,李燕两兄妹亲自去交代,一时间所有下人都动起来,准备车马,准备客房,忙而不乱,井井有条。 方若华见他们准备得不错,点点头转身进去,一眼看到好几个小伙子,小姑娘在对面假山凉亭处坐着说话,应该是黄老几个老朋友带来的后辈。 天寒风冷,园子里有活水流淌,到更显得寒气重,方若华想了想,冲小厮道:“拿一个火炉过去,有什么热汤,热食也送过去,别怠慢了。” 下人们急忙应下。 不多时,热汤热水,热气蒸蒸而上,登时将满园的冷气驱散一空。 几个人对视一眼,各怀心思,却是忍不住叹了口气——都是同龄人,境遇还真是天差地别,他们在外头吹半天冷风,只为了个能多说几句话的机会,人家已经是那些大人物的座上宾。 出现在这儿的几个,也有大户人家出身,但大部分都是因为自身天资不差,拜得名师,这才有幸爬到现在的地位,以往他们也没少把自己当成小厮,小丫鬟,鞍前马后,尽心伺候,只为了能让师祖,前辈们记住自己的名字,哪怕指点个一言半语,对他们来说,就可能拥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以前他们也没觉得自己的待遇不好,别人想来伺候人,还找不到机会,但这么一对比,就让人心中五味杂陈,各种复杂了。 别以为颂星师只要有能力就足够,用不着借力攀关系,除非你是三品以上,否则永远无法肆意妄为,能参加国家赛事的就那么几个,同样是七品颂星师,有的能上,有的不能上,能力稍微强一点儿的,绝对不可能比那些出身世家名门,背后有人的机会更多。 再说,有名师指点,和只能靠自己一步步爬,其中的差别有多大,所有颂星师都心中有数。 眼看着小厮摆放完吃食,退下没了踪影。 韩桥喝了一大口酸辣可口的鱼汤,吐出口气笑道:“她就是方若华?很有气质,不像小地方出来的人。” “你们是没注意,我可远远看见了,拜师礼时那漫天的星芒,恐怕也只有‘华星杯’总决赛的时候能看得见,这个方若华了不得,她一个人就弄出那么大的场面,连我师父都说他一个四品颂星师也做不到!” 肖曦一挑眉,鼓了鼓脸故意唱反调:“不要说得太夸张,只不过是黄老爷子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找出来的弟子,准七品而已,咱们谁还没有七品不成!” 在座的小伙子,小姑娘们,大的三十多岁,小的二十三四,差不多都有七品。 每一个都被人称作天才,或者是曾经的天才,现在忽然又冒出一个,一来就特别扎人眼球的,实在免不了气闷。 冷兰一直没说话,此时此刻,手脚冰凉,心绪复杂,她今日彻底看清楚,那个方若华,就是那在恶魔小村中见死不救的恶毒女人。 怎么可能! 这种人也能当黄老的徒弟! 她其实并不在乎黄老收了谁当弟子,也不羡慕,她有自己的依仗,即便没有名师指点,她也不怕自己跳不好颂星舞,但她丝毫不想见到那个人,见到她让自己觉得浑身都不舒服,难受的要命。 幸好周围的人都有心事,她也没显得太起眼,只有寥寥几个比较关注她的人察觉到她神色异样,但也只以为她是吃味而已。 一直喝到月上树梢,酒席才散了,黄老果然喝得伶仃大醉,其他人也差不多。 方若华哭笑不得,除了两个家离得比较近的,其他人还是住一晚算了,半夜赶路终究不大保险,这会儿一折腾,可是差不多过了凌晨一点。 林岳算是比较清醒的一个,还能自己走路,笑眯眯冲方若华道:“看着你师父,他酒量浅,一喝醉就发酒疯,别磕着碰着,不是年轻时候了。” 方若华含笑答应。 “好孩子,趁着在京城这些天,别忘了去我们星耀转转,我们那儿有一座千刀星台,以后你去参加华星杯,肯定要在这种怪星台上跳颂星舞,多长见识有好处。” 这个可以有。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不认得 月色正好,微风徐来。 一行人蹬车离去。 冷兰一直跟在师父林玉生身边,她没有主动找方若华说一句话,可是方若华竟也像不认识她似的,只和林岳,林老爷子寒暄,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毫无异样。 离开黄家大门时,她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心中一片寒凉,世间竟真有这等人,遇见苦主依旧理直气壮,半点不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愧疚! 冷兰目中隐隐露出三分悲愤,用力收紧拳头,双目一红,落下两滴泪。 “你怎么了?”肖曦吓了一跳,“谁欺负你?” “……没有,眼睛里进了沙子。”冷兰连忙转头拭去眼泪,轻声道。 她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和方若华有联系,更不愿意让人知道当初的事,收拾好心情,抬头笑了笑,“回去吧,明天还要训练。” 肖曦特别夸张地吐出口气,伸了伸舌头:“也是,谁不知道我那个堂哥就是条疯狗,敢惹你的早被他给咬死了,给他们这帮小子一百个胆,也不敢欺负你啊!” “怎么说你哥的!”冷兰白了她一眼。 “哼哼。”肖曦心道,也就在冷兰面前,那个人装出一副斯文相,实际上谁不知道,那是百无禁忌的疯子一个,就是自家人也不想和他打交道,她妈妈总是叮嘱她,最好离肖晨十万八千里,越远越好。 “说真的,这世上只有你能管得住肖晨,等你成年就赶紧收了他吧,要是不跟你成亲,没人管着,我都怕他迟早要毁了别人。”连带着也毁了他们肖家。 偏偏那才是嫡子嫡孙,上面的老爷子,老太太,只当他是淘气调皮,本性不坏,是个好孩子! 冷兰皱眉:“我和你哥只是朋友。” “好,朋友。”一看冷兰要恼,肖曦闭上嘴,摊摊手不再多提,惹恼了这姑娘到不要紧,把那只疯狗惹来,以后的日子真没法子过了。 一拐弯,肖晨便在前面等着,见到冷兰,眉眼含笑,随即却皱眉,他一颗心都放在冷兰身上,虽相遇未久,却对这个姑娘再了解不过,她眉眼间的烦扰,别人看不到,他又怎会看不到? 虽然冷兰从不曾提过一句旧事,但他又怎可能不了解?几乎只一瞬间,他就明白到底是什么人惹得冷兰不高兴,脸色不禁越加冰冷——那种东西,凭什么出现在京城碍兰兰的眼! 肖晨这个神经病就不说了,便是冷兰的想法,方若华也肯定不知道,知道的话恐怕也只会觉得自己有点无辜。 原主确实见过冷兰,可是原主的性子本就懦弱,当时害怕又恐惧,连头都没敢抬,冷兰还是那么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和现在的光鲜亮丽完全不同,她怎么可能认得出她们两个是同一个人! 方若华自己,更是本来就不大记人脸,这会儿心思更是通通都在老一辈身上。至于老人家身后跟着的一连串小辈,加起来起码有十几个,大半夜的,难道她还每一个都认真看一看不成? 过了今夜,第二日在路上相遇,她还是照样不记得人,最多也就觉得有点儿面熟罢了。 冷兰要不是一开始看过报纸上的相片,有所怀疑,她方若华又是今天的绝对主角,万人瞩目,怕是也不大可能一眼就认出她便是当日故人。 伸了伸懒腰,方若华又去泡了回温泉,邢楠楠特意亲自去厨房给她端来了专门制作的点心,填饱她的肚子,才送她去卧房休息。 第二天,方若华和黄老打了声招呼,就直接出门去游京城。 京城的颂星舞氛围确实非同一般,各种培训班,兴趣班,提高班一大堆,热热闹闹,无数彩旗招展,挂出来的宣传画报满街都是。 方若华从街口就下了车,没让邢楠楠他们继续跟,自己溜溜达达地闲逛。 先去的星辰殿,据说星辰殿是前朝仁宗皇帝修建,为了招揽星神,特意选用的质量最好的晶石建造,现在晶石早被人造星晶替代,已经不复当初,但其巍峨壮阔,依旧世所罕见,不光在京城久负盛名,就是外国人来游玩,也必然要过来一趟。 方若华像普通的游人一样,去看了看当时颂星舞者跳舞用的星台,上面布满了钢刀和荆棘,看介绍一共有三百多处机关陷阱,一个不好就要受伤。 前朝还不像现在,人们对颂星师十分重视,保护措施得当,那时候都不会允许你提前适应星台,每次跳颂星舞,都是拿命去拼,全看运气如何。 如果生在那个年代,方若华就是有天分也坚决不会当职业颂星师,她对自己的小命还是满看重的。 星辰殿外就是金芒街,街上有一座星桥,十分繁华热闹,上面好多卖各种小玩具的商贩,还有人发培训班的宣传单,更有一些颂星舞表演。 不少京城的少男少女,但凡有空都爱来这边玩,方若华也驻足看了看,那些做颂星舞表演的,除了一些小孩子,初学者,居然还真有许多能力不差,起码有九星的颂星师在,一个个兴致勃勃,挑战的都是难度系数非常高的星台。 桥头上就有一个星台,号称仿造火山之丘所建,乃是历史上出现的最危险的颂星舞舞台之一,全部星台隐藏在烈火之中,行差踏错,落入火中,必然尸骨无存,而且毫无保护措施。 当然,虽然造得似模似样,火焰却是假的,用的是晶石造出来的假火,只是个噱头。 方若华看了一眼,虽然明知道是玩具,可是仿造得非常逼真,估计上去跳颂星舞还真要有一点儿胆量。 星台上,最顶端端端正正地坐着个小姑娘,看起来也就三四岁的模样,圆润可爱。 一个身量极高,一身鹅黄百褶裙,身材也好的年轻女颂星师正轻巧地做热身运动,脸上戴着一个猫脸面具,嘴角带笑,底下还有一个年轻俊美的男子朗声介绍:“这位是我们祺记工坊的星台设计师,冷玫,她本人也是一位预备颂星师,现在就由她给我们展示一下奇迹星台的优秀之处,她会穿山过海,登到顶峰,然后把我们的乐乐小公主接下来。” 顶端的小女孩儿还站起身,鞠了一躬,脆生脆气地道:“我是乐乐小公主。” 底下的观众登时大笑。 笑声未停,女颂星师一个跨越,跳了上去,轻盈地落在星台上,动作优美,音乐一起,她便翩然起舞,跳的是基础舞曲,但很多动作都有改编,让她跳来分外活泼,而且星台显得极其危险,坡度大,时不时还要出现翻转的台面,她还故意做出一副站立不稳,引得底下惊呼声一片。 方若华觉得她应该还不到一品预备颂星师,应该是三品,四品之间,在业余颂星师里面,算是相当不错的,看了两眼,这水平实在没什么值得看的,抬脚就要走,眼角的余光扫过星台底下,却忽然一蹙眉,隐约觉得哪里不对。 第一百六十九章 出警 围观的人群密密麻麻,好多人高声叫好呼喊,方若华仔仔细细地多看了两眼,略微迟疑,就见那个叫冷玫的颂星师,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脚下一滑,一头朝着火焰栽下去。 “啊!” 一片惊呼声。 方若华想也不想,一跃而起,找准角度用力撞在冷玫身上,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半搂半抱,用力将她抛回去,自己一点星台的侧壁,沿着侧面滑行了七八米,翻身落于星台之上。 一众人都惊呆! 冷玫一脸懵懂无辜。 星台下负责讲解的男子也是无奈,哭笑不得地道:“这位小姐好身手,不过我先说明一下,我们的颂星师身手也不错,不会真落下来,而且就算失手也无妨,火焰是晶石制作的假火焰,还有防摔伤的弹簧垫,保证……” 他话音未落,方若华一抬手,用力把自己身上背着的一个手包扔了过去。 轰! 一声巨响,火焰瞬间冒高了半米,眨眼间就把手包吞噬,只有一股植物烧焦的味随风飘来。 火焰半天退不下去,把星台映照成一片火红,众人离得老远就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炙热。 所有人都愣住。 负责讲解的男子脚下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嘴唇直哆嗦:“怎,怎么回事!” 上面的冷玫呆了呆,花容失色,竟然吓得手无足措,脑袋发晕,浑身颤抖,疯了似的就要跳下星台,但她一不注意,行差踏错,星台陡然剧烈变动,低处升高,高出凹陷,冷玫身体瞬间陷进洞内——“啊啊啊!” 方若华伸手抓住她的衣领,很是无奈地看着她挣扎,一时抓不住又松了松手,冷玫才紧紧闭上嘴巴,不敢再乱动。 举目四顾,总觉得这星台不只是火焰有问题,有几处地方的星芒含量未免高得有些离谱。 顶端小女孩儿眼泪汪汪,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笑道:“别怕,我这就接你下来。” …… 京师警察局 一大队队长莫秀成一脸凝重,指挥中心会议室内,无数警员出出入入,脸色严肃。 羁押室内,一个脸上有刀疤,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的男子,戴着镣铐,坐在椅子上,目中似笑非笑,隐约有疯狂之色:“我帮人做了这么多个星台,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带劲的,在里面夹杂了二十八颗爆裂晶石,只要踏错一步,轰一声,小半个京城都要为我陪葬,到时候绽放出来的火光,一定很美,很美……” 莫秀成气得要吐血,面上却是冷静淡定如常,转身关上羁押室的大门,还听到里面传来疯狂的笑声。 “哈哈哈,你们抓住我也没有用,我也拆除不了!京城完了,哈哈,京城完了!” 一个年轻警员步履匆匆,走到队长身边:“我们已经联系过祺记工坊,老板说确实刚刚验收了一个新星台,今天上午,他们的首席设计师亲自带人去做宣传推广。” “马上派人出去搜寻,务必在星台投入使用之前找到。” “……队长,有问题的星台应该在星桥,刘勋还预先联系了各大报社,现在记者们都得到了消息,正赶过去。” 莫秀成恨不得冲过去把那帮闲着没事干,就知道捣乱的记者通通抓去来关监狱。 “走!” 转身出了警局,呼叫防暴部队,通知上面,赶紧要求星桥附近的居民紧急避难。 莫秀成其实有十二万分的担忧,他很清楚现在局里关着的那个刘老幺究竟是个什么人。 那可是绝对的危险人物,在特殊部队里待过好几年,听说还是高品的颂星师,专门负责制作星芒武器,自从前年他妻子和儿子相继病死之后,他也病了,总觉得是有人杀了他的妻儿,非要让警方破案,但是他的妻子儿子,的确都是死于遗传心脏病,他妻子的母亲也是病死的,毫无可疑之处,偏偏刘老幺就是不相信,闹腾了许久,今年到是安静了,莫秀成还当他终于想开,还为此庆幸,好好一个人能恢复正常的生活,再好不过,谁知道竟搞出这么大的事来! 莫秀成赶到时,甚至无需别人提点,一眼就看到有问题的那一座星台。 实在是底下围观者甚众,连记者都辛辛苦苦冲过去,围观行人指指点点。 莫秀成牙都要咬碎了,着急大喊:“不要动,星台上的人不要动!” 他刚来,看不太清楚,只看到星台之上有三两个人影,其中一个正轻盈地在台上跳跃,动作不急不缓,避开地陷,避开飞升的刀尖,伸手一勾,勾住骤然凸起的圆柱,身体就轻飘飘地飞起来,落到高台上,伸手抱住哇哇大哭的小女孩儿! 说来简单,但星台变动得速度特别快,时不时冒出各类危险的小陷阱,底下人都不禁屏住呼吸,有一种看人到刀山火海中跳舞的紧绷感。 莫秀成更是心脏都要跳出来。 别人不知道,他们警察可知道,这哪里是星台,根本就是个巨型爆炸物,一个闹不好,在场的人活不下几个! 偏偏这会儿他还不敢说,万一喊出声,星台上的那几个人一害怕,再走错了一步……光想一想就要打寒颤! 记者们还一个劲儿地拍照,特别兴奋的模样,莫秀成无语——这帮人真是收到恐吓信才来的?都不要命不成,那个老头,多大年纪了当记者,还敢凑到星台底下去! 深吸了口气,莫秀成努力冷静下来:“请救护人员准备,防火队的人准备,马上疏散周围围观群众……” 旁边的技术人员此时已经检查过星台的状况,气喘吁吁地过来,满脸绝望,咬着牙,浑身颤抖地摇头道:“根据测算,晶石活跃度非常高,还有两分多钟就要爆炸,我们解除不了,爆炸可能波及的范围达三公里,现场有这么多人,恐怕连跑都没办法跑!” 所有警察心凉如冰。 有一个年轻的女警甚至忍不住呜呜咽咽地哭出声。 莫秀成深吸了口气,轻声呢喃:“兄弟们,是我没用,对不住你们,还让你们,让你们……” 他一吸气,把话吞回去,整了整衣冠,抬头闭了闭眼,还是有条不紊地交代下去,疏散人群。 他们是警察,即便是没有希望,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京城的警察素质到底还是有的,虽然有些人崩溃麻木,但更多的很快应命而去。 第一百七十章 头条 莫秀成闭上眼,默默数着,计算自己还有多长的生命,想象中父母妻儿的悲痛,越来越绝望,就在他取出便携通讯器,打算留下遗言时,一个技术人员忽然高声道:“你们看!” 众人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矗立在旁边的测量仪器,都很惊讶:“能量反应消失了?怎么回事?难道被激活的爆裂晶石是假的?” 可刚才的的确确有很可怕的能量反应。 众人抬头看去。 此时此刻,星台之上,方若华一手抱小女孩儿,另一只手抱着冷玫,已经两步跳下来,随手接过底下观众送的毛巾擦脸,把冷玫和小姑娘推到她们的同伴怀里去哭。 她伸了伸懒腰,活动了下肩膀,回过神也被周围的人群吓了一跳:“呼,好多人!” 莫秀成这才反应过来,一挥手,警察们瞬间惊醒,冲过去拉警戒线,把围观的人群向外轰赶,方若华也被人带到莫秀成身边。 还不等队长开口,方若华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大堆拇指大小,红色的碎晶石,通通堆在旁边的桥墩上,道:“这晶石有点儿奇怪,好像里面的星芒很不稳定的样子,我就先把它们拆了,给上一层保护膜,应该没把星台弄坏,再哪里拆除的我都记得,如果需要的话,完全可以恢复原状。” 莫秀成:“……” 一众警员:那是爆裂晶石吧,肯定是,那种颜色,那种纹路,呵呵,我们一定是出了一次假警! 爆裂晶石是火红色,但现在火红色的晶石外表却出现一层银色的光膜,冒着寒气,衬托得晶石越发美丽,美得惊心动魄,可惜,越美的东西越危险! 莫秀成吞了口口水,第一反应——刘老幺那老混蛋敢说谎,什么二十八颗,明明是三十二颗! “马上让技术人员检查星台。” 四个技术人员穿戴护具,被簇拥着上了星台,手里拿着各种仪器检查了半天,终于回过头,摇了摇手。 莫秀成脚下发软,放任自己慢慢坐在桥墩上。 眼看着同事把所有爆裂晶石装进冰盒中,捧着越走越远,这才捂住额头笑起来。 好多懂行的记者都拼命拍摄晶石,周围议论纷纷。 方若华是真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东西,不过,总觉得它们很危险就是了。 莫秀成看还有记者在周围采访加拍摄,也不怕曝光,干脆清清楚楚地说明:“我说明一下,爆裂晶石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人工爆炸物,如果还有人在星台上发现这种东西,你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待在原地,不要动,屏住呼吸,闭上眼睛,等我们的救援,想和这位小同学一样,这般帅气地拆除晶石,除非你们也懂怎么将星芒转换成冰膜,不对,你们还要是一个出色的颂星舞者,得能一见星台就知道该怎么避开机关陷阱,做不到的就老实一点儿,还记不记得十年前玉津的爆炸案。” “大家应该都记得,整个港口都爆炸,波及到半个玉津,当时爆炸的是十九颗爆裂晶石!” 登时,星桥上鸦雀无声。 就连激动的记者也收了音,他们忽然发现,原来自己距离死亡这般近! 莫秀成心下叹息,闭了闭眼,忽然一转身郑重其事地冲着方若华鞠躬行礼:“小同学,我要感谢你,谢谢你救了我,救了我妻子的丈夫,我女儿的父亲。” 方若华愣住。 围观群众:“……” “今天这样的情况,我们的技术人员根本就来不及拆除爆裂晶石,如果不是得遇高人,明年的今日,便是我的忌日了。” 众人无语,这话到不错,可是一个警察队长说这个合适吗?何况还是当着这么多记者的面。 邢楠楠这会儿才挤开人群,带着人冲到方若华身边,上下看了看,见她不曾受伤,登时松了口气,连忙护着她向外走:“我的好小姐,究竟怎么回事,真是吓死我了,咱们赶紧回家。” 方若华其实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多少猜到一点儿,转头四顾,见周围记者挺多,连忙和警察交代了下姓名来历,就低头跟着邢楠楠快速离去。 他们一路坐车回黄家,今天在星桥发生的事情,迅速四散传播开来。 一开始,围观的人们还没有注意到这事有多么危险,等回过神,大部分人都吓了一跳,好多人再也不敢在外停留,飞速回家。 虽说警方已经检查过,现在并无危险,但谁又敢保证?万一不只是这一座星台有问题怎么办?万一还有别的危险怎么办?像这种无差别的杀人事件,最难预防,引起的恐惧也最为强烈,因为你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着了道,死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 今天接到消息,赶到星桥的记者很多,好些报社都加班加点,一天尚未过去,头版头条新闻就刊登出来。 要不是黄老一看不好,托人托关系打过招呼,要求报社方面对方若华的各种信息保密,恐怕方若华这一次要出大名了。 可即便人们不知道那天在星台上救人的少女,究竟姓甚名谁,但当时在现场,看到她漂亮姿态的却数之不尽,也有很多报纸提到此次事件,之所以有惊无险,全靠一年轻的女颂星师临危不惧,镇定自若,才在爆裂晶石爆炸之前,成功把晶石给拆除封存。 民众们议论纷纷,提起颂星师来,更多了几分向往,也多出许多传说,有些到神奇得让人哭笑不得。 方若华跟着黄老去华国颂星师协会见两个老朋友时,都听颂协的一个小男生在那儿吐槽。 “昨天回家,我表弟非让我给他表演一下放火,拜托,开什么玩笑,我是颂星师,也就会跳个颂星舞而已,还放火?我还放水呢!” “你那个还好,我妈看了新闻,还以为我在协会不是跳颂星舞,反而整天和什么爆裂晶石打交道,她愣是把我舞服上所有晶石都给拆了,还逼着我回家跟她做豆腐去,说做豆腐也比找死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解释。” 这个一听就知道,母亲不太了解颂星师,好在在华国,不了解这个职业的是少数,像这种笑话不算多见。 “不过真的有颂星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拆除爆裂晶石?听说警方都无能为力,可够厉害的,总觉得我这个颂星师,和人家报纸上说的那个像两个物种。” 第一百七十一章 拔苗 “不过报纸上报道的这个女英雄究竟是谁?看照片到像是专业人士。” “废话,谁看不出来!这么厉害的颂星师,起码也有六品……说起来,既然是个女的,肯定不是云庭,难道是毛薇薇?” “毛薇薇没这么高好不好,别说只是脸遮住,就是全身都遮住,你和毛薇薇一起训练十八年,还能认不出她来?又不是瞎子。” 方若华坐在一边,手里捧着茶杯,肩膀上搭着师父的披风,低垂着眼眉,尴尬症都要犯了! 女英雄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 好在自家师父明智,报纸上都没露脸,她是庆幸,黄老却有些遗憾,特意搜集了一堆报纸回去收藏,还直叹气:“不行,咱们若华不享受名了,利得有,救了那么多人,他们警局不得表示表示?” 说着又叹气,“罢了,安全为上。” 方若华失笑,她清楚师父的意思,是担心敢做炸京城这种行为的家伙,都不简单,警察能审出来的东西也不一定是真的,这事有可能是团伙作案,毕竟弄到爆裂晶石并非易事。万一泄露身份,自己再被人给盯上,纵使不怕也麻烦。 不远处,华国颂协的乔艺教练,远远看了方若华一眼,见她笑容恬静,温温柔柔,到也喜欢,不过还是摇了摇头,失笑道:“你也未免太急了些,弟子才二十一岁,就像你说的,跳颂星舞不足一年,何必拔苗助长,非要让她入国协,先在省颂协呆两年有什么不好!” 黄唯一叹气:“成名要趁早,看看云庭,看看郭浩峰,要不是年年来国协训练,年年都有数之不尽的高规格比赛供他们锻炼,能这么小年纪就名满天下吗?” “我们若华既然有这个天分,我肯定得给她最好的,若华加入这一行,本来就晚,其他人都参加过各个层次的比赛,唯独她经验缺乏,我得让她适应适应,可不入国协,很多比赛就参加不了,实在吃亏。” 乔艺一听,心里顿时有数,了然道:“你瞄准了四年后的星运会?” 黄唯一理所当然地点头:“怎么,我们家若华没有资格?” 乔艺无语,哭笑不得:“方若华才二十来岁!” 不说别的,上一届星运会的世界名将,颂星师里的翘楚,哪个不是四五十岁以上,最小的俄罗斯四品颂星师茱莉娅,在星运会上夺取铜牌时,也有三十九岁。 看黄唯一一脸坚定,乔艺叹了口气,终究笑起来,点头答应:“好,你既然有心,就让她先去省协,然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话,我也不会拦着。” 黄唯一这才满意。 乔艺又叹气,这帮老家伙老觉得自己有偏见,不爱让年轻的孩子们加入国协,又哪里明白她的心,年轻的孩子们心性不定,国协的确有各种好资源,整个华国的颂星师舞者没有一个人不想来,可是竞争也厉害,层次分明,待遇更是天差地别,就连国协的助理教练们,对高品的,有背景的,资质好的颂星师舞者,那也是各种巴结,对其他人却只有‘无视’二字。 这种环境下,很容易让人起攀比心,成熟老练的颂星师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稳如泰山,但年轻人却容易心潮起伏,有些人会因此力争上游,走堂皇正道,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有些人却不知不觉便沦落了。 每年从国协离开,甚至永远离开颂星舞舞台的颂星师,不是个小数目。 乔艺看了,又岂能不心疼,那些孩子刚来的时候也是好孩子,在省内同样是天之骄子,人人羡慕,如果不是来了华国天才最多的地方,一定会被捧着成长,这不一定是好事,但绝对比早早折断脊梁更妥当。 所以她才越发严苛,轻易不想让年轻的颂星师太早体会这个世界的残酷。 不过,如果是黄唯一的徒弟,似乎也无妨,能在国协里的稳稳当当呆住了的,全都不是傻子,个顶个鬼精鬼精,谁闲着没事儿去招惹那尊大神! 国协最近也需要新鲜血液了,回头就敦促王宜胜给下面省协发通知。 黄唯一听了这位的保证,心满意足,这才带了方若华去协会的练习场地适应那些稀奇古怪的星台。 国协可比四象书院的颂协高级一万倍,练习室就足有四百多间,独立的固定大星台更有四十八座,都是仿照历次星运会上所用的星台建造。 除此之外,还有三十六座挑战者号星台,仿了世界各地危险程度前百名的星台建造。 黄唯一领着方若华过去时,她第一眼就看到一座倒悬星台,距地面足有十米,而且不停地做不规则运动。 此时倒悬星台前面围着十几个年轻人,个个身穿红色的国协紧身舞服,全神贯注地抬头张望。 台上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正在跳舞,一袭红衣,举手投足颇为潇洒,别管星台如何变幻莫测,她岿然不动,连一个节拍也没有踏错,虽然不曾有难度很高的动作,不过光看娴熟和流畅,就比高亚男她们高出好几倍去。 方若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稳,又这样漂亮,毫无拖泥带水,干净利落的颂星舞,高亚男的颂星舞也利落,速度还快,但和人家比,却实在难掩小家子气。 黄老拍了拍她的肩膀:“想试试?” 别说,方若华还真有点儿跃跃欲试。 乔艺这点儿面子肯定要给,交代了几句,那边又开了一座倒悬星台,顺便叫了一位助理过来,让对方全程跟着黄老:“黄老怎么交代,你就怎么做。” 助理一脸喜色地应下。 他们这些国协的助理,本身也是颂星师,也要打比赛,对于黄老这般高品的颂星大师非常崇拜,哪怕多跟对方说几句话心里都高兴,如今有机会为他服务,自是十二分欢喜。 准备就绪,黄老掏出晶片,自己准备去放音乐,朝着爱徒一挥手,特别大气地道:“你去看看,想玩哪个就去玩!” 第一百七十二章 国家舞台 乔艺可是国协最好的教练之一,总教练年纪大了,只是挂名而已。 她算是国协的无冕之王,二品颂星师,这次她过来,还领着一老一少,对那位老人态度恭敬。再加上旁边助理那副模样,在场的颂星师任谁都看得出来。这人身份不一般,自是十分关注,此时见方若华要挑战星台,面面相觑之余,都乐了。 “哟,这位小妹妹好大的胆子。” 一个头发有些焦黄,身材略显饱满的女子失笑,“她不会是看毛薇薇在上面轻轻松松,就以为很简单吧,那可要闹笑话了。” 其他人也笑,看助理千叮咛万嘱咐,交代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好,好几个高手严阵以待,看样子是打算只要那女孩儿出错,立时救人。 “这么巴结,什么来头?” 一行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压低声音,“一会儿人家出错,你们可注意点儿,别笑出声,咱们不是云庭,惹不起大人物。” “就你胆子小,怕他干嘛,天王老爷也没有不让人笑的道理!” “哎,估计又是一个走后门进来镀金的,想什么呢!”一群小颂星师齐齐叹气翻白眼,“真以为这条路好走不成?挤进来又怎么样,竞争这般激烈,立足有那么容易?” “说起来,今年咱们的新人怕是不少,听说林家有个小弟子,叫冷兰的很可能来。” “我也听说过,冷兰非常年轻,报纸上吹嘘得十分玄奇,说她进步速度直线上升,毫无瓶颈。” 几个人面面相觑,都有些羡慕,也有几分危机感。 “林家的弟子应该不差,再说,人家年轻,未来光明,哎!” 他们几个嘀嘀咕咕,暗自盘算,方若华站在会倒悬的星台前面,虽说有些蠢蠢欲动,但也的确有些紧张。 星台很高,也颇为复杂,她忍不住打开直播间吐槽:“颂星师们才叫用生命起舞!” 一众水友听了她的打算,个个面面相觑,一致阻拦:“三妹,咱别作死好吧,生命珍贵,万望珍惜。” “这回咱们可不能帮你建模,提前适应星台,就算有防护措施不算危险,一个弄不好也要出丑的!” 方若华点点头,没错,要是在她的世界,自己可没有作死的爱好,那些极限运动一样也不感兴趣,问题是她在这里是一个颂星师舞者。 她将来要走上世界舞台。 小说原文里就提到过,华国也就罢了,国际颂星舞比赛时特别偏好惊险刺激的星台,就说星运会上,一年的星台比一年更危险,还出现过两次盲赛,在比赛开始之前,舞者们不允许看见星台。 她方若华顶替原主来这里生活,而且是生活一辈子,还做了颂星师,难道能一生留在国内这一亩三分地上,就算在国内,也免不了有危险系数高的赛场,难道她都弃权不成? 方若华摸了摸下巴,说了那么多,其实她就是感兴趣了而已,来到这样一个世界,既然做了颂星师,那就该尝试的都尝试尝试,别顾忌那么多! 仔仔细细地观察了半天,对旁边左右压低了三度的嗤笑听而不闻,一伸手抓住垂下来的,长长的缎带,舒展开衣袖,飞身而上。 等她落在星台之上,看到闪烁的,漂亮的星图,一切杂念尽数摒弃,心神放空,耳边只有遥远又缥缈的音乐。 台下的议论声渐渐小了。 好,双腿展开得真直,跨越飞桩的动作太美,太棒了,速度快得恰到好处,正好卡在星台倒转的瞬间飞到另一面,这个旋转做得很标准,这个动作以前没见过,应该是新编排的…… 舞蹈动作很新颖,音乐很新颖,编剧很新颖,表现力也是一流。 在场的颂星师都是专业人士,跳得好还是不好,人人都能分辨得很清楚。 这个姑娘在各种小细节处,或许还有很多问题,动作方面只是标准,离完美尚有一段距离,但灵气十足,绝对有加入国协的资格。 “呼,不得了,现在的小孩子们真让人头痛!” 一个个的,简直不给老人活路! 黄唯一转头给了乔艺一个充满挑衅的眼神,乔艺哭笑不得,更不好跟黄老计较,摇摇头,由着黄老领着方若华把所有能用的星台都试了一遍。 自然不可能全都成功,在一块由冰柱组成的星台上,方若华就差点儿摔了一下,咳咳,最后屁股着地……出了个小丑,逗得众人哄堂大笑。 可即便出丑,即便他们这些颂星师连方若华的名字都是刚刚听到,即便他们心中五味杂陈,很多人并不喜欢再来一个年轻有为的颂星师挤占他们出头的机会,可所有人还是心里有数——一个能并肩的同伴,也是劲敌出现了。 第二日,国协就下了通知,要求各地方保送优秀颂星师入国协试训。 没几日大名单就出来,上面方若华的名字赫然在列。 虽说还有一个审查阶段,但所有人都确信,方若华过不了多久就会登上国家舞台,虽然她还年幼,尚且是个小姑娘。 冷兰果然也在大名单之上,既然关注这个名单,自然也就看到了方若华。 再看到这个让她不舒服的名字,冷兰只是叹了口气,到也不是不能接受,其实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黄老的弟子,怎么可能入选不了? 甚至黄老偏偏这时候带她进京,为的是什么,谁还能不知道? 而且……又想起那日在黄家看到的那一幕,那个女人品性再坏,她也有资格入选。 可即便是心里有数,一想到要和对方同在颂协,不知道要在一起多久,甚至有可能十年二十年,长长久久地呆在一处,冷兰就恨得……少吃了两碗饭。 肖晨一眼就看出冷兰不痛快,再一联想最近刚出来的,入选国协试训的大名单,不禁皱眉。 他的冷兰一刻不开心,他都心痛,难道真让自家捧在心尖上的公主,去长久地忍受折磨,看来真要加快行动速度,想想法子绝了那个女人的颂星之路才行。 第一百七十三章 气笑 (两章合一) 肖晨的心思,一时半会儿还影响不到方若华,她这几日玩得不亦乐乎,在国协混得如鱼得水,不得不说,方若华现在是老妖怪了,哄协会里几个小娃娃,还绝对手到擒来。 一开始还有人说她走后门,后来每次她挑战那些惊险刺激的星台,就一大群人围观叫好。 虽说最后的名单审核还未结束,协会里的人,差不多都默认了——这姑娘马上就能成为自己的队友同伴。 方若华也就越发把国协当自己家,他们师徒两个吃住都在这儿。 黄老好歹也是一品颂星师,乔艺不去管他,国协的那帮教练更是巴不得能多跟他请教,自然对现在的状况只有欢喜。 明明在国协还是像以前一般训练,可是方若华还真觉得自己进步变快了。 主要是现在跟她一起训练的,七品颂星师一大堆,六品、五品也有好几个,比她大也有限。 可以说置身于天才堆中,好歹她也能感受到一点压力,不像在云坪,整个协会连教练加在一起,都没办法真正比得过她,说到指导,一开始还好,现在也渐渐差得远了。 黄老这几天闲来无事,还帮她编了舞曲,让她跳新曲子。 新曲子并不是特别难,动作难度也不大,可是这一次方若华却跳得很别扭,好些动作感觉她跳出来特别怪异。 国协其他颂星师看了,也觉得有问题,偏偏却不知道哪里不对,方若华的动作很美,舞姿也算娴熟,动作也没有走形,甚至不是拖泥带水,黏黏糊糊,可就是不对。 好在黄老没骂她,半点儿不着急,她也不急,只当自己遇到挑战,慢慢克服就是了,她最不缺的便是时间,完全可以慢慢雕琢自己。 这日,方若华正打算忙里偷闲,和毛薇薇一起试试星台双人舞,黄老就溜溜达达进了训练场,也不拉着乔艺说闲话,叫了徒弟过来:“走,今天带你去见一个老画匠,让她给你看看最后那几个分解动作,你不是总觉得不够漂亮,很不对劲?那老太太别看不是颂星师,但论起审美,在全华国她也数一数二。” 领着方若华离开国协大门,想了想,干脆先去梧桐巷转一转:“我把你那幅《梅妻鹤子图》拿去装裱,也让那个画匠开开眼。嗯,顺便买点礼物,到别人家串门,一堆小辈在,总不好空着手去。” 所谓梅妻鹤子图,是方若华前阵子闲来无事消遣时画的,还顺口秃噜了几句,给四象颂协里一帮小孩儿讲梅妻鹤子的故事,结果这文艺范的小故事,小孩儿不喜欢,到把黄唯一给吸引住,感叹了半天。 方若华为了哄教练高兴,训练之余抽空挥毫泼墨,顺手给画了一幅出来。 黄唯一不懂画,不过既然是自家弟子画的,他自是觉得特别漂亮,来京城也不忘带着,就是想拿到老伙计面前显摆显摆。 方若华不好阻拦老人家的兴趣,只能盼着自己的玩笑之作,不至于太污人眼。 说起来,虽说父母和直播间的网友都赞她画得不错,可她自己对自己的画究竟如何,到是没有确切概念。 梧桐巷地靠国家颂星师协会,距离不过三百米,游人众多。两个人撇下那一串跟班,一路溜达过去,刚一进巷子,首先入目的就是各种杂乱的,打着国协的招牌,兜售颂星舞资料的小商贩,小摊子。 黄老失笑,却也没有生气,还当了一回冤大头,掏钱买了一套所谓的一品颂星师训练记录册子,打算拿来给自家徒弟长长见识。 随便砍了砍价,一共就花了五块五,厚厚一叠,方若华很好奇地翻了翻,不禁失笑:“这玩意有用?” 遣词用句故作玄虚,好像特别玄妙,但仔细品一品,根本都是些无用的废话,里面的星图也是大路货,桩功更是寻常,提到的练习方法随便找个正规的训练基地,都能拿出比这上面好一百倍的。 黄老笑道:“我买的这一份,还算其中比较靠谱的,人家好歹还搜集了一些市面上能找到的星图,费了功夫,不算全是骗人。” “……京城人也会信?”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她一直觉得,外地比较偏远的地方,可能会因为消息闭塞,或者人们有赌博的心思,所以不小心上当受骗,买这些东西回去。 但京城颂星氛围浓烈,老百姓们大部分都有些相关知识,应该不至于受蒙蔽,可看周围这市场繁荣状况,真不像是没生意可做。 黄老笑起来:“外人虽然喜欢看颂星舞,但大部分人都是看个热闹,真正懂行的当然不会买,可有兴趣却没有门路接触正规途径的,却占了大多数。再说,这东西多便宜,买下来怎么也不算吃亏。” 转头看了看四周卖各种学习资料的摊子,黄老叹了口气,“你以为大家不知道这里的东西不靠谱?可是有多少人能被选去颂协?一百个有资质的人里,连一两个也去不了,那再想走这条路,就只能去培训班,普通一点的,只要是正规培训班,一节课至少要八十元以上,请颂星师来讲课成本本来就高,价格太低根本做不了,有多少普通老百姓能掏得起这个钱?” 世上出身显贵,家中便有族学,只要想,伸手就能够到各种好资源的孩子,太少太少。 方若华一怔,长叹道:“我很幸运了。” 要不是她的资质确实好,打动了齐老师,以原主的身家背景,走这条路恐怕很难。 故事里,原主能入颂协,一定吃了很多苦,也足够走运,可惜她的好运还是抵不过厄运,最后落了个凄惨下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几步,黄老忽然顿了顿,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方若华也一怔。 没想到居然碰到方文青和方文星父女两个。 方文青一脸慈爱,带着女儿在一家培训班的宣传海报前面驻足。 方若华并不想和这二位碰面,可惜,巷子虽然宽敞,却是一条直道,此时一个不注意,双方碰面,方文青显见也看到了她。 黄老到能认得出方文青,他收徒弟不是随便收的,该有的调查肯定得有,自然知道若华和父亲的关系不亲近,如今连抚养权都转给了四象的颂星师协会。 以前也没觉得这算个事,反而感到比较轻松,毕竟他着实不大喜欢方文青那样的酸腐书生,很不乐意那种人仗着关系贴上来,到让他不顺心。 但真收了弟子,却也和别的宠爱徒弟的师父一样,希望自家弟子能得到这世间最好的对待。 父母之爱,对于子女来说永远都是人世间最宝贵的感情,他只要想到若华生父对她冷漠,便忍不住心疼徒弟。 方若华可没有多少复杂心思,只是觉得世界有点儿小! “父亲,文星。” 既然碰见,方若华就不好置之不理,轻巧地上前一步,脸上含笑,略微疏离,却绝对有礼地问好。 方文青点点头,把一脸厌恶的二女儿护在身后,才抬头皱眉道:“怎么来京城了?逃学了?”说着,他不禁怒火上头,脸色越发严肃,“四象书院未免太不像话,对学生看管得这般松散!” “父亲请不要误会,我已经请过假。” “请假,请什么假?你们书院随便让一个小姑娘请假跑这么远,更不像话。” 方文青瞪了方若华一眼,“赶紧回去,别在外面乱跑,惹出事来,我可懒得给你收拾烂摊子。” 方若华也不辩解,轻声应了一句好,就示意黄老教练一起,绕过去继续向前走。 后面方文青瞪了她一眼,摇摇头叹了声大女儿不听话,就低头继续和方文星交流,父女两个对着海报指指点点,神情肃穆,似乎一转头就将方若华忘在脑后。 “星儿,你还要跳颂星舞的话,能分得出时间吗?画画已经很累了。” “我不怕,现在我有两个师姐她们都跳颂星舞呢,不光不耽误绘画,连老师也说,颂星舞跳得好,能养人之精神,而且艺术都是相通的,一通百通。” 方文星把视线从方若华的身上收回来,小声道,“我也要跳颂星舞,她成了颂星师,那些人才骂我,害我不能回家,我也要成为颂星师!” “好,等咱们从童老前辈那儿出来,就去报名。”方文青吸了口气,轻声道,“星儿真有志气,咱们也当颂星师,还要在京城当,一定把大丫头比过去,让那些只知道说嘴的八婆们都看看!” 越走离方家父女越远,黄唯一愣了半天才回神,一口气憋在心里,刚才想了半天才琢磨好的客套话,一句话也没用上! 他简直不敢相信——一个父亲,在女儿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大街上看到女儿,居然只说了这么几句话就放女儿自己走? 刚才方文青生气,他丝毫不奇怪,任何一个父亲在这般情境下都要生气! 如果换成他,自己的闺女敢不打声招呼就四下乱跑,在街上时,或许他给孩子留面子,但肯定要拎回家去问清楚,要是闺女是一个人乱走,那非得教训一顿,训到她不敢乱来为止。 方若华一扭头,见黄唯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憋得脸都有点儿青,连忙给他拍拍后背顺气,想了想,还是张嘴替方文青解释两句。 “我这个父亲比较粗心,而且若华从小自立,以前放假也时常出外打工,虽然没到过这么远的地方,但忙碌起来,个把月见不到他,到也是常事,刚才他可能都没有反应过来。” 黄唯一听了这等话,登时就给气笑了:“好,好,真是个好爹!” 可不就是个好‘爹’吗?对于方文青的疏忽大意,方若华表示她很满意。这般正大光明的不当回事,恨不得自己不出现在他面前,总比明明不喜欢,还偏要故作关怀让人省心。 方若华感叹了一回世界真小,就把那父女两个抛在一边,陪着师父闲逛了两圈,最后去文房四宝转了转,买了几套笔墨纸砚。 自家师父管那位童老夫人叫画匠,其实能和这位交好,还让他老人家不辞辛劳,亲自登门拜访,肯定不是一般人,想必是位画坛高人。 送他们师徒出来之前,乔阿姨还叮咛了她几句,童老夫人是国子监祭酒,也是画院的掌院,地位尊贵,如今她的寿辰将至,去拜寿的人一定不少,鱼龙混杂的,她师父别看在她面前是好师父,其实脾气古怪,千万别在人家家里闹起来,给人家没脸。 出了梧桐巷,还是没坐黄家派来的车,黄唯一领着徒弟叫了辆驴车,一路直奔童家,还离得老远,车就再也前进不了半步,方若华扶着师父下来,左顾右盼,发现大部分都是开着晶能车来的,也有人坐人力车,马车,个个穿着打扮都尽显贵气,像方若华和黄唯一这样,坐着个驴车,穿着训练服就跑来的,还真只他们师徒。 走了两步,方若华:“……” 黄老也愣了下,脸上登时阴沉:“阴魂不散,他们来做什么!” 居然又撞见方文青父女两个,明显前后脚,那俩人也刚从晶能车上下来,手中提着礼品,衣冠楚楚,款步而来。 方文青一眼看到方若华,又看了看驴车,脸色发黑,拉着女儿两步过来,压低声音怒道:“你干什么跟过来?今天我和星儿去见拜见一位前辈,不是闹着玩的,行了,不许再跟,有什么事等我办完正事再说,赶紧走吧。” 说着,扫了一眼黄唯一又道,“你都跟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物来往,别丢人现眼!” 他总觉得周围的人看自己的眼神古怪,也觉得丢人,连忙拉着方文星绕到另一边去。 方若华:“……” 黄唯一也气笑了,转头看四周,这才松了口气,还好大部分都是正常人。 方文青觉得黄老和方若华上不得台面,但实际上周围客人们个个眼明心亮,心里有数,对方文青也许还有那么点不屑一顾,对黄老和若华,却都十分客气,无半点骄矜。 第一百七十四章 叫不醒 今天黄唯一和方若华刚才都在国协玩,黄老也亲自下场指点小弟子,换的是国协的训练服,普普通通的蓝底红边,不算好看,可大部分京城人都认得,也自然而然要高看一眼。 国协的颂星师,哪一个不是天之骄子? 再说了,只看黄老和方若华的气质风度,即便穿粗布麻衣,也没人会觉得他们身份低下,只会以为是微服而来的贵人。 方若华鼓了鼓脸懒得跟方文青计较。 黄老叹了口气,也觉得跟这种人计较丢人现眼,笑道:“算了,别费力不讨好地去叫一个装睡的人,叫不醒的。” 把胳膊交给小弟子,让她扶着,师徒二人大摇大摆地向前走,穿过人群,径直走去正门。 方文青别看躲得远,但方若华毕竟是他女儿,他也怕对方丢人再牵连自己,自是很关注,这会儿见二人去往正门,脸色立时变了。 他好歹是秀才,就算寻常百姓也知道正门不能轻开,童老夫人别看是女流之辈,却是国子监祭酒,从四品的大员,童家的正门,那也不是随便就能开的。 方文青心中气愤,脚步也不禁迟疑,想着要不要先带星儿走——这死丫头,可别惹出大事来! 思虑片刻,还是决定先离开,反正女儿算是拜在陆先生门下了,想和童老夫人拉进关系,以后机会还会有。 方文青一边琢磨,一边转头拉了拉女儿的手臂,结果竟没有拉动,反而手臂一疼。 “嗯?” 回头一看,发现女儿直愣愣地瞪着前面,不禁皱眉,顺着女儿的视线看去,这一看,方文青就呆了呆。 想象中方若华被童家守门的家丁轰赶的场面根本不存在,相反,正门大开,大门口一下子出来了七八个人,童家人亲自出迎。 虽然不认识迎出来的容长脸,高鼻梁的年轻人,但看对方的衣着打扮,显见并不是下人之流,可看那毕恭毕敬的模样,真不像官宦人家的公子哥。 方文青尚在犹疑,心中起伏不定,前面黄老已经领着方若华径直进了大门。 显然只有他一个人觉得奇怪,其他客人们只是隐约露出一抹羡慕。 旁边一个穿着花花绿绿长袍,看起来肥肥胖胖的中年人叹了口气:“童家老太太可真有面子,过个寿,竟能有一品颂星师亲至。” 众人都吓了一跳,惊道:“一品?” “可不是,你们也知道,我别的不行,眼力却好,刚才那老人家手腕上戴的那个曲型重力环,晶能控制,造价高昂,且销售有限制,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买,朝廷规定只有三品以上的颂星师能佩戴,三品的是黑色,二品的是绿色,一品的是红色,人家那个明显是红的!” 众人哗然。 也有人皱眉道:“你说的这个我们也知道,不过最近市面上有不少仿造的假重力环饰品,谁知道那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这话一出,自己就声音渐低,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胖商人翻了个白眼:“开哪门子玩笑,那是个老人家,又不是嘴上无毛的轻浮小子,再说,他要是普通人,就算能随便佩戴个假重力环玩,还能让童家嫡出的长公子正门大开,恭恭敬敬地迎进家里?真以为童家人和你们一样是棒槌。” 一群人哑口无言,一时到也不知该羡慕童家有面子,还是羡慕人家高品颂星师到哪儿都畅行无阻! 方文星眼睛一红,几乎要掉下泪来。 她被姐姐连累,出了那么大的丑,好多人骂她,姐姐却一句话都不帮她说,不肯为她解释清楚,害得她不得不背井离乡。 京城一点也不好,她在云坪是小公主,人人羡慕,可在京城却是乡下来的孩子,没人愿意和她玩,她总觉得所有人看她的眼光都带着刺! 她生气了,再不要和姐姐好,以后也不理姐姐……可是,姐姐应该很伤心很难过才对,为什么自己和父亲如此冷淡,姐姐不光不伤心,还过得有滋有味,看样子不知认识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随便跑到京城,她不知道,京城不是什么好地方,自己有爸爸护着还很难过,姐姐一个人到这种地方,岂不是很容易被人欺负,被人骗? “爸爸,我们送姐姐回家去好不好,她肯定是逃学了,一个人在外面多危险?” 方文星扯着方文青的手,悄声道。 方文青先摸了摸爱女的头,慈爱得叹了口气:“好孩子,你只管好好画画,好好读书,别管你姐姐,那么大的人了,早该知道怎么照顾自己,她不是能耐,到处跟人说在家受了委屈,就让知道知道,离开家是什么滋味!” 哼! 方文星跺脚,爸爸都变得不懂她的心思,真讨厌! 方文青这会儿却顾不上小女儿的小脾气,抬头盯着童家的大门,皱眉沉思:刚才跟大丫头一起进门的,难道当真是一位一品颂星师?不知大丫头和人家是什么关系? 随即摇头失笑,她家大丫头乡下地方出来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和什么一品颂星师扯在一处? 现在他也不是那种完全不懂颂星舞的人,知道一品特别特别难得。 “大概是路上碰见,暂时走在一起。” 方文青皱了皱眉,对他这个大丫头,他还是了解一些,那孩子其实特别会讨好老人,就连他家中那个顽固,没有文化的老母亲,对大丫头也很有几分疼爱,比疼自己还多,所以她不知怎么使手段讨好了那位老人家,跟着沾光也很有可能。 只是沉思的工夫,童家的侧门已开,去拜寿的客人们陆陆续续根据指引向前走。 周围所有人都停下交谈,整理衣襟,拎着礼物,脸上端出漂漂亮亮,恭恭敬敬的笑容,准备去贺寿。 方文青迟疑了片刻,拉着自家爱女,也跟着走了进去。 星儿拜陆先生为师,但陆先生的弟子极多,这次自己也是送了重礼,才从先生那里得到一张童老夫人的寿宴请柬,若是就这么放弃,未免可惜。 第一百七十五章 画好 “童三胖,还是你面子大,过个生日罢了,瞧瞧这大门堵的,我都差点进不来!” 黄唯一笑眯眯上前。 立在厅前,看起来只是中年的美妇人却是看也不看他一眼,直接伸手将方若华捞到身旁,笑道:“真是个漂亮孩子,来,你挨着我坐。” 黄唯一一把把徒弟捞回去,翻了个白眼,扭头大摇大摆地走到上手方向坐好。 一众小辈只能笑,实在不敢插手长辈们的纷争。 童老夫人今年一百七十五岁大寿,她的第一任丈夫是黄老的一位族兄,只不过后来那位族兄因病去世,童老夫人改嫁到柳家,偏偏柳家和黄家自来有些不对付,虽然也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扯彼此后腿的时候着实不少,所以这位夫人也就和黄家的关系淡下来。 可是再淡薄,京城圈子就那么大,现在黄唯一登门,他们也得好茶好水好酒好菜好招待。 童老夫人也知道黄唯一这会儿来是为什么,一来给自己做脸,二来就是为了他的宝贝徒弟,不禁失笑,压低声音跟身边的几个姐妹道:“黄三爷性子向来孤拐,平日里提一提他的大名,就吓得那帮小辈直打哆嗦,到现在林家的那个林玉生见到他就跟耗子见到猫似的,没想到对自家的徒弟却是温柔体贴的很。” 黄唯一瞟了她一眼,没搭理这等废话,自家徒弟和别人的徒弟,怎么可能一样对待! 童老夫人不和黄唯一置气,只对若华道:“你的训练视频,还有省青赛的视频,你师父都给我看过,对颂星舞我不大懂,可也能看得出你跳得极好。” 方若华既不太谦虚,也不大骄傲,只笑道:“最近师父帮着排了一套舞,以画仙为主题,其它还好,只是最后的动作总连贯不起来,感觉很别扭。” 她一提童老夫人便明白。 画仙是华国的传统故事,讲一个农家少年,聪明伶俐,尤其擅长绘画,画出来的果实能引来小猴偷吃,画出来的牧草,能招得牛羊垂涎,画中的花蜜,真能引来蜜蜂蝴蝶。 他整日在山野中游玩,有很多的好朋友,像小白兔,小山鸡,小蜻蜓什么的。 少年村中有一个恶霸,最喜欢欺压良善,有一日恶霸进山游猎,抓住了少年的朋友小白兔,少年便拿着一支画笔,在恶霸前行的路上画了许多可怕的场面,吓倒恶霸,救回了小白兔。 整个故事非常轻松活泼,充满童真,和若华擅长的或沉重或飘逸的故事完全不同。 “画仙这个主题极好,尤其受孩子们喜欢。” 童老夫人若有所思,转头看了黄老一眼,登时明白,笑道,“你师父是有心人,这个题选得好,尤其适合你,你好好排练。” 黄老一眼瞪过来,装模作样地咳嗽了几声,童老夫人一笑,不再多言。 明显有内幕消息,不过方若华也不大在意,她只要每一次登上星台,都竭尽全力,对待每一支舞,都很快乐地跳就算完成任务。 何况跳颂星舞对她来说,丝毫不觉得苦,她每一次练习都是在辅助修行,修行又让她身轻如燕,相辅相成,就是练一辈子,怕也只有快活。 几个人小声说着闲话,不多时寿宴开始,都是童老夫人那一帮小辈忙着收礼物,说客气话,主桌上这几个人只顾自己吃吃喝喝。 当然,以童老夫人的年纪地位,其他人也没那么大的胆子劳动她老人家。 主桌上坐着的几个,有童家的后辈子孙,也有童老夫人的密友,大部分都是画坛之人,别管有名气没名气,痴迷绘画的占了大多数。 童老夫人自己爱画画,自然是喜欢和同道中人交往,一谈起来就都是山水写意工笔之类,往常黄老特别不爱跟他们在一起聊天,没意思极了,今天却不同以往,不光听得挺认真,还自己拿出一卷画轴。 “小童,你可别老说我做颂星师也照旧是粗人,看看,我教出来的徒弟也会画你们这个劳什子的画,而且画得比你们更好,看看,谁敢说不好?” 黄老笑盈盈将画轴打开。 童老夫人也被逗乐了。 主桌上除了童老夫人,还有她的嫡长孙柳晏,如今在国子监画院读书,还时常入宫为陛下和皇后画画,算是新一代的画坛新秀,这会儿被黄老拉住袖子,非让他说一说人家弟子的画好不好,这还真没法说,因为就是小儿涂鸦,他也不敢说不好,可他要不是画师也就罢了,偏偏他自己是画师,若是轻易就去夸赞一幅小儿涂鸦,那他的脸还要不要! 方若华嘴角抽了下,忍不住抬手捂住脸,不去看自家师父使坏的模样。 童老夫人不能看着自家孙子被欺负,无语摇头,自己转头过去道:“小孩子能看出什么好坏,让我瞧瞧。” 她漫不经心地一低头,话音戛然而止,神色也逐渐严肃起来。 柳晏眨眨眼,心下惊奇,也连忙低头看去,这一看,同样惊愕。 黄老拿出来的画不光不是什么小儿涂鸦,甚至连相当不错这四个字都有些拿不出手,至少柳晏觉得自己就画不出这样蕴含山水灵性的佳作。 许久,童老夫人笑道:“疏淡清逸,好,画好,字也好,” 她认真去读梅妻鹤子的典故,看得双目涟漪,唇畔含笑,抬头认认真真地看黄老,又看看若华,轻声道:“若华,颂星舞你不能跳一辈子,星神娘娘只钟爱丰神俊秀的年轻人,可是画画你却可以画一辈子,不要丢了它。” 方若华一笑,尚未说话,黄老登时恼了:“你可别胡说八道,我们若华是颂星师,怎么不能跳一辈子颂星舞了,我都半条腿进棺材板的人,照样能跳起来,别勾引我弟子学坏。” 说着,盯着自家爱徒嘱咐,“休息的时候你要是想画两笔陶冶情操,那到无妨,不许太当回事!” 他声音高昂,周围人都听得到。 偏偏在座的大部分都是画坛之人,有些还把绘画作为一生的事业,现在听他这般说,还真有些不是滋味。 第一百七十六章 不平 方若华心下失笑,眨了眨眼,轻声道:“唔,承蒙童老夫人错爱,我虽然喜欢画画,但此生既为颂星师,也只好把绘画纯当做业余爱好了。”转头又看着师父,“若华心中明白,一个颂星师,若想走上巅峰,不可能分出心神过分关注其它。” 这话就和缓好听得多,但也是坚定拒绝之意。 几个画家叹了口气,说的也是,只是可惜了这么个好苗子,若能专注于绘画,未必不能成名成家。 童老夫人却是哭笑不得,小丫头比她师父心眼多,终究摇摇头,叹了口气,没再多说,她也不是不知道颂星师的训练有多辛苦,虽然怜惜人才,却也不会去劝人家好好一个颂星师跑来兼顾绘画。 坐在偏远处的那些客人们,一个个的垂头丧气,他们巴结童老夫人,为的就是给后辈子孙寻一条出路,画画多好?清贵,有一技之长,一辈子不愁没有饭吃。 而且有很多颂星师专门重金聘请画师来为自己画星图,好画师也是千金难得,地位很高。 可他们努力想要得到的东西,人家却很随意地就能放弃,自己要是能得童老夫人一句赞语,还不得欢喜疯了,人家却只回了‘业余爱好’几字,如此这般,怎能不令人哀怨? 这些客人们的唉声叹息,主桌上的几个老人家都听不到不过,童老夫人到底对画画画得好的孩子更心疼些,很认真地看若华把黄老帮她编的舞蹈画出来,仔细想了想,就让若华到一边的房间里跳给她看,看完点点头:“有几个动作需要改一改。” 一个指点,一个修改,别说,修改之后感觉还真和以前大不一样。 不过童老夫人依旧不够满意,半晌才一拍手:“表情,若华你的表情不太对……你想象一下,你现在只有十岁,正和你的小伙伴们玩耍,你们捉迷藏,扑蝴蝶,嬉笑吵闹,无拘无束,想象那种快乐,然后再跳,不要过分认真,放松,随心所欲一些。” 方若华登时了然,黄老这回帮她编的舞曲好像有意偏向童趣,是不该太严肃了。 童老夫人并不是颂星师,却果如黄老所言,对于世间一切美都十分敏锐,不过几句指点,方若华一曲颂星舞跳下来,就仿佛多了几分俏皮活泼,让人看得心生愉悦。 寿宴不过半日,客人们吃过酒席,童家人便礼送众人离去,方文星脸色雪白,回头又看了一眼。 今日客人送礼,有很多都是将后生小辈的画作奉上,如今各种画轴堆了满满一桌子。 童家的下人并没有把这些东西随意乱丢,还相当小心地通通收好,贴了各家姓名的标签也没弄乱,可是,这么多画,想必不可能都让童老夫人亲自看,能让童家的人扫上一眼,就是运气了。 可方若华呢? 她靠着师父陆先生的面子,比其他客人离主桌更近些,又一门心思关注那边,自然从头听到尾,方若华画的那幅不知道是什么的画,让童老夫人珍而重之地妥善收好。 一开始那位老爷子还不乐意给,让童老夫人骂了他几句暴殄天物,许下诸般好处,允诺派出家中子弟免费帮国协那边画星图,这才把画夺了去。 方文星半点不相信自己那个姐姐能画出什么好东西!她究竟有什么能耐,难道自己这个做妹妹的还能不知道?那个人一天到晚除了打工,还是打工,又没钱去读培训连,上哪里学一身绘画技能去? 别的也就罢了,方文星自己学了这么久绘画,她很清楚画画不难,可是想画好,除了天分,还需要勤奋努力,她的那些师兄师姐每天画七八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也不闲着,还努力学习。 方文星每天画画,手指都磨得生疼,她几乎要受不了这苦头,疼得她想哭,可即便如此,陆先生还是对她淡淡的,丝毫不见看重…… 方若华真讨厌,她怎么这么讨厌! 童老夫人还夸奖她,那个老爷子也喜欢她,说她即将加入国家颂协,成为一名国家在册的职业颂星师。 怎么可能是真的?方若华要是当了职业颂星师,将来一次次登台比赛拿奖,那自己岂不是一辈子也别想回家了? 不要! 方文星愤愤不平地呢喃,拉着父亲的手一起走在大街上,不知为何忽然不大想去陆先生那儿继续上课。 师兄师姐们也可讨厌了,整天爱答不理的,尤其是这几天,不知道是谁四处传播流言说她是从穷山僻壤之地出来的,她老家根本就是个拐子窝,家乡男人娶新妇,都是从外地买媳妇,去年还发生了一起人口拐卖大案,特别恐怖。 因为这些莫名的流言,师姐们越发不和她亲近,还鼓动陆先生赶她走。 “爸,昨天有个小师弟骂我,说我老家的亲人们都是肮脏货色,我也干净不了,他们特别坏!” 方文青脸色骤变,嘴唇微微颤抖。 他其实比任何人更在意那些流言,他怕别人觉得他是烂泥糊不上墙,永远挣脱不了出身。 “疼!” 方文星瑟缩了下,用力夺回被父亲抓得生疼的手臂,眼睛登时红了一片,委屈地抽抽鼻子,却是不敢再多说什么,老老实实跟在父亲身后上车回家。 小师弟还说,像她这种出身,根本不配来京城,哼,当她喜欢来? 她想回家。 方文星目光闪烁,如果姐姐的出身被人知道,她是不是就不能加入国家颂协,是不是就不能继续比赛,继续拿奖牌,过一阵子大概就没有人关心她是不是在家不受待见,父亲和母亲有没有欺负她了? 其实京城一点也不好,不来京城也就不受罪,都说颂星师容易受伤,年纪大一些就不能继续,一百个里面也没有一个能出人头地。 姐姐现在风光,可是也得想想以后,她整天跳颂星舞,不读书不学习,哪里能考上省学,将来可怎么办,还不如老老实实回家。 看看那些成名的颂星师,哪个不是一身的伤病! 方文星眨眨眼,努力回忆师弟说过的话,举报地址是哪里来着?京城有几个小报社也经常报道些花边新闻,去年的人口拐卖案好像很有名? 方文青是不知道自家这个傻闺女的想法,要是知道,恐怕得先自己动手揍她一顿,揍到她明白为止。 山里家乡那些烂事再被翻出来招摇过市一次,对他们方家能有什么好处? 第一百七十七章 胡编乱造 冷兰一踩星台,高高跳起,滞空时间是那么漫长,每一个动作都仿如教科书一般完美。 林东书院颂协的一干人等屏住呼吸看着她,一曲‘飞空’跳完,照例是满堂彩。 “好漂亮!” 小学妹金田樱子欢呼一声,眼睛放光,扑上去抱了个满怀,她身上的肉有点多,挤得冷兰有些喘不过气,只能无奈地点点她的额头。 “别只顾着玩,你今天的练习又没有完成。” 樱子脑袋登时耷拉下来,忽然想起什么,一把抓住报纸递过去:“冷姐姐,你快看看,今天忽然冒出来的新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一次入选国协的颂星师里面,有一个好像惹上了麻烦。” 冷兰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忽然身体一僵,从心底深处爬上一丝惶恐。 著名少年颂星师金牌得主——家中竟以拐卖妇女为生? 自私薄凉,见死不救——如此无德之人,如何能登上国家舞台? 耸人听闻的标题,简直不能更吸引人眼球,冷兰却只感到遍体寒凉,连指尖都是冷的。 为什么那些东西要一次又一次地被翻出来,难道永远也挣脱不了? 林玉生停住脚步,皱了皱眉,这孩子又不知道琢磨什么,跟她说过不知多少遍,不要紧张,放松一些,她的颂星舞跳的很好,只是不够快活,身为一个颂星师跳颂星舞时,不该是她这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吗?如果连取悦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又怎么去取悦星神? 冷兰的天分很高,特别的高,但是她最近每一次站在星台上,都仿佛用力过度似的,就像在完成一项任务,不接受任何不完美,每一步都必须做到最好。 追求完美不是不好,一个颂星师如果在星台上都不追求完美,她还能到哪里去追求?只是什么都有一个度,过度就要出问题。 林玉生也头疼的很,明明以前冷兰没这毛病,相当挥洒自如,难道是来到京城,发现了世界之大,天才之多,她自己的天赋,放眼世界也不敢再称第一? “哎!” 他现在是真心希望自己的得意弟子能彻彻底底地放松一阵,哪怕主动偷个懒也好。 “阿兰,吴家的二公子想请两个颂星师去为他的妹妹跳舞祈福,你和小周一起去。” 冷兰皱眉,林玉生就笑了:“去,就当是去玩玩,吴家是世代功勋贵族,吴老爷如今还在相位上坐着,和他家处好关系没有坏处。” 沉默点了点头,可冷兰却真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报纸上为什么忽然又把那件事翻出来? 此时,方若华自然也看到了报纸,报纸上九假一真,多数胡编乱造的内容到对她造成不了多大影响,一群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冷眼白眼,对普通的小姑娘是大的打击,对她来说,完全可以当没看到。 只是国协这边,毛薇薇她们几人心下担忧,看着方若华的表情都带出一丝不忍,生怕她心里难受,一直拉着她在星台上训练,几乎不敢让她和其他人随便接触。 “走,走,陪我试试火焰山。” 毛薇薇顺手把报纸团成一团扔到垃圾篓里毁尸灭迹,瞪了在一边探头探脑的小姑娘一眼,拉着方若华趾高气昂地朝着挑战星台的方向走去,昂首挺胸,气势十足,登时让那些小姑娘把各种怪话都给吞回肚子里。 方若华失笑,其实她心里有数,今天她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周围就不少人窃窃私语,虽然可能是顾忌黄老和乔艺,说话声音很低,但明显是关于她的。 自己的天分不错,拜了个好师父,又从偏远地方来,实是一步登天的典范,不让人嫉妒才奇怪。 现在忽然冒出这样的新闻,写得似模似样,还有佐证,似乎不像假的,就算是不知真假,谁还有耐性去求证?自然要借此机会发泄心中不满。 能踩一踩以前高高在上的人,对寻常普通人有时候真的是一种诱惑。 方若华从今日一起床,就明显能感受到那种冷漠的排斥,没人打招呼,去食堂别人自动走避,换成别的小姑娘恐怕早就惶恐不安。 她只是一耸肩,一手搭在毛薇薇的肩膀上:“薇薇姐,听说你现在跳完三十号星图只用三分钟?我们一起试试?” 毛薇薇一脸敬谢不敏:“我可不跟你竞速,心脏受不了。” 一开始她还能占着熟悉星台的便宜,一起登台起跳欺负欺负方若华,每每让她大汗淋漓,手忙脚乱,可这姑娘就天生该吃这碗饭,很快就变得游刃有余,还爱玩各种花样,把星图扭曲着跳,反而折腾得自己受不住。 方若华失笑,她有时候真觉得颂星师十项全能,能在各种极限环境下翩翩起舞的,那真不能是一般人。 两个女孩子快快活活地手挽手去跳舞,黄老远远看她自在的模样,总算松了口气。 只是吴珂却气得脸色发青。 吴珂是前阵子回的京城,只是他家的事一大堆,各种烦心,如果不是忽然出这种事,他还没有心思过来找方若华。 活动了活动身体,黄老最近按照营养师的交代给方若华补充营养,时间差不多了就把她叫过来喝牛奶。 看着抱着一罐牛奶跟喝药一样慢慢吞咽的小姑娘,吴珂叹了口气,声音低哑,一个字一顿地道:“别怕,顾延平会给你作证,一场人口拐卖大案,由你而破,你的功劳,谁也没办法抹消,官方不会坐视不理。” 方若华耸耸肩。 吴珂皱眉,迟疑片刻:“你认识肖晨?” 肖晨? 还不等方若华说话,吴珂冷着脸道:“他现在又叫肖一辰,是肖家的大公子,本名肖晨,他妹妹出生就跟着他起名叫了肖曦,结果他这人独得很,什么都要独一无二,连妹妹跟自己起名字都不乐意,非让家里父母长辈给妹妹改名,他爸妈自然不肯惯着他这坏毛病,他就整日闹个不停,闹得族里都不消停,他爸一气,干脆就给让他自己给自己改名,爱叫什么叫什么,没想到他还真缠着族长改了族谱,非叫肖一辰……不过外人还是叫他肖晨的时候更多些。” 第一百七十八章 捣乱(两章合一) 方若华:“……” 她肯定是不认识什么肖晨,肖一辰的,但是书中那个害得原主落个凄惨下场的罪魁祸首,她可不会不知道,没想到……居然真是个神经病! 这年头虽说开放不少,可哪个人会因为妹妹跟自己起名字,就闹着非要改名的? 看方若华一脸迷茫,吴珂摇摇头,冷笑:“算了,谁知道那人又犯哪门子的病,反正就是个二百五,从来没正常过。我查了下各大报社,有这个混蛋插手的痕迹,不过他们肖家早就不行了,在京城还轮不到他们说话。” 肖一辰? 方若华扭头开直播间,让众水友帮忙翻原著,找这个人的信息。 自己可没招惹此人,连面都不曾见过,怎么又和他扯上了关系? 一众水友翻找了半天,真翻不出什么有用信息来。 “三妹,肖一辰就是个三线男配,原著小说讲的是女主称霸颂星界,男主宠女主,所有男配基本上都是炮灰,出场少的可怜,不过这个肖一辰挺恶心的,看做派不是正经人。” 消息还没有从吴珂那儿得到的详细。 吴珂想了想,郑重道:“你和肖晨没关系就好,肖家不太干净,本家都在玉津,现在还有做海面上的生意,一家子都心狠手辣,虽然在京城他的手伸不了那么长,可这种人不可打交道。” 方若华无所谓地点头,她也没想和那人打交道,最好老死不相见,如果真相见,她怕自己忍不住为原主报仇弄死对方。 一边说话,两个人一边向外走,国协训练馆里热热闹闹,今天是参观日,京城一些书院的学生被组织起来到国协这边参观,毛薇薇正带人在星台上表演节目,方若华也有表演任务,等下要登台。 吴珂把她送到后台,就匆匆离开,在门口转头,看她不显山不露水地混在小姑娘后面,轻盈地跳上台去,很随意很自在地跳舞,不由一笑,真羡慕这孩子,无忧无虑,永远不知愁滋味……不禁露出个轻松的笑容。 方若华在高台上轻轻旋转,踩着拍子,速度很快,有一种飞升的痛快感,耳边忽然听到一丝异响,身体已经本能地反应过来,长袖一甩,啪一声,把一个什么东西扫落于地。 红色的浆果炸开,把星台染成一片红色,所有人都愣住,拍子顿时乱了。 方若华也皱眉停步,众人还在不知所措,台下已经有人跳起来大喊:“凶手,贱人、你不得好死……” 在场的人都变了脸色。 吴珂也驻足回头,仔细看那小子,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黄老从贵宾席上站起,脸色铁青,大怒:“什么人!” 不等保安和黄老他们有所行动,方若华已经两步跳过去,随手抄起贵宾席上的茶壶,朝着叫嚣少年的头顶上倒去,温热的茶水伴随茶叶滚了少年一头一脸。 “你敢!” “我帮你洗洗嘴,如果你再多一句,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反正你留着舌头也就是胡乱咬人,还不如没了它省心。” 方若华脸上漫不经心,眼睛里也漫不经心,可不知为什么,那少年却被吓得浑身一哆嗦。 连黄老都吓了一跳,没想到他这个向来温和的小弟子竟然也有如此凶残的时候。 吴珂更是捂住脸,继续脚步不停出了国协的大门,这姑娘能被人欺负那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那少年心有不服,虽然退后了一步,却依旧愤愤不平:“你,你救死不救,害得……害得那么多女孩子饱受折磨,你还有脸站在国协的舞台上,滚,你该滚去监狱赎罪……” 话没说完,见方若华摸出一把小巧的水果刀,在指尖转了转,他就戛然而止。 周围鸦雀无声。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几天报纸上新闻风气很不对,许多莫名其妙的人都冒出来痛骂方若华,好像她才是拐卖案的罪魁祸首似的。 而且昨天晚上国协这边还碰上了十几个来静坐的,打着各种要求惩罚方若华的旗号,只是黄老力主把一切都压了下去,没让人惊动若华。 现在看来想不惊动也不可能。 方若华冷冷地盯着那少年,扫了扫衣袖上的灰尘,随手从身上的荷包里拿出一张嘉奖状,打开,凑到那少年面前,冷声道:“认字吗?认字大声给我读出来!” 少年一怔,愣是让方若华的气势压得低了头,委屈地抽抽鼻子去看那张纸,可仔细一看,他却真愣住。 上面大红色的‘嘉奖令’三个字,不光是他,后面凑过来的围观者也看得清清楚楚。 少年声音中透出十二分的不可思议,那是一篇有朝廷颁发的嘉奖令,公章清清楚楚,作假的可能微乎其微,上面的文字虽然不是白话,反而艰涩难懂,是正规的朝廷行文,但是大体意思他还是看得明白,正是嘉奖方若华在明德三年涉及三省十八市的拐卖大案中做出的巨大贡献,里面还认认真真提到她为了救出两名无辜少女,忍饥挨饿,徒步走出大山,受伤昏迷的情况。 还没看完,他脸上又红又白,嘴里咕哝了几句什么,忽然一转身就要跑。 方若华一手抓住他的领子,少年挣扎了半天挣扎不开。 “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 少年被一惊吓,本能地开口,随即脸色涨红,耷拉着脑袋道,“是我弄错了,那什么,对不住,让我走吧。” 他几乎要哭出声,呜呜,要是让书院知道,他可能受处分,甚至可能被退学。 “国协的星台有多贵,你知道吗?弄脏了弄坏了你不赔?难道让我赔?” 方若华挑眉,似笑非笑地指了指星台上的浆果残痕。 少年脸上更苦——可他没钱,前阵子闯祸,零用钱都让他爹给没收了,哪有钱赔? 国协一众人看得目瞪口呆,这件事从发生到结束,完全没有他们的事,方若华一个人就把一切搞定,干净利落,漂漂亮亮。 黄老慢吞吞坐下,眼睛里闪过一抹笑,他知道以前若华胆子不大,在父母面前老是逆来顺受,到不是这样温吞的性子不好,但明显改变后的小徒弟更符合自己的心意。 乔艺也装模作样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笑道:“真是个厉害姑娘,看来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这孩子会吃亏。” 怕是能让所有上门来招惹的人都被蛰的满头包。 方若华哼了声,转头回去换衣服,跳舞跳得浑身大汗,很随意地交代周围的助理:“不许他走,让他把星台打扫干净,然后给我们干活偿债,敢逃跑就打断他的腿!” “我,我还要上学……” “那就放学之后来,如果不来……”方若华一回头,面无表情,只是眯了眯眼,“后果自负!” 那少年登时再也不敢吭声! 紧张的气氛一扫而空,协会里那一群颂星师都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黄老和乔艺都松了口气。 事实上刚才他们两个心里都一咯噔,生怕事情闹大,若华以后在协会里不好与其他人相处,如果所有人对她的第一印象都不好,那即便以后知道是误会,也会不自在。 若华这一次处理得却非常漂亮。 乔艺轻声笑道:“我现在承认,这孩子很适合我们这个圈子,她会有很高的成就。” ………… 京城皇城边上,吴相公的宅邸算是第一流的宅邸,距离朝廷中枢最近,周围多王府,安全也清净。 今日一向颇有几分冷清的府邸却传出阵阵悦耳的曲调,招来不少闲汉打量。 长长的星台上,冷兰轻盈地转圈,她第一次脑子一片空白,只是想跳舞,展现出自己最美丽,最迷人的一面。 少女娇俏的脸颊上染了红晕,好像浑身都在放光。 小哥哥就坐在下面! 她实在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还能看到小哥哥,她以为那是自己的一场美梦。 眼前再一次浮现出当时的景象,漫天雨后星辰,感恩寺的园林里有无数的萤火虫,她就坐在凉亭里,听小哥哥给她讲各种故事,有关星星的,有关人的,有关未来的。 只有一个晚上而已,可这一个晚上却那般弥足珍贵,是她人生中少有的快乐。 冷兰忍不住笑起来,她真庆幸自己没有拒绝师父,来了吴相爷府上,为吴家的小姐祈福,否则她也不可能再和小哥哥相会。 “什么?你说玉书去哪儿了?” 冷兰的小哥哥吴珲,这一次却连她的脸都没仔细看。 听了管家的话,他从长椅上站起来,看妹妹全神贯注地在看星台上的颂星舞,便走到一旁去,一向冷静克制的双眼也染上一抹红。 吴家的老管家曹二到还镇定,轻轻笑道:“二公子莫急,我已经派人去追,表少爷还是个孩子,国协现在主事的是乔艺乔大师,是个温吞人,不会太生气的。” 几句话的工夫,通讯器响起,曹二接起来一听,向来慈祥的脸上也露出几分不可思议,再也没有轻松自如,连忙低声对二公子道:“表少爷痛骂方若华,闹得很大。” 吴珲脸色骤变。 他这两天胃不太好,正吃药,管家也怕他气坏了,连忙道:“放心,人家方姑娘没吃亏,倒霉是咱们表少爷,现在被压在国协干活。” 曹二叹了口气:“让他多吃些苦头才好,要是全须全尾的出来,黄老要教训的就不是他,恐怕是咱们吴家,您也知道,相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黄老瞪眼。” 吴珲心里难受,最近因为报纸上胡编乱造的东西,他有点心烦意乱,和底下人说话时没注意,让王玉书听去只言片语,没想到他全误会了,真以为报纸上说的是真话,害妹妹吃苦的是方同学,一气之下,二话不说就去找茬。 “这死孩子!” 曹二眼睛里却露出一点笑意:“二公子也知道,表少爷和小姐最亲近,是真把小姐当亲生妹妹看待的,事关小姐,他方寸大乱也正常,不过表少爷心里有数,不会泄露身份,更不会让人联想到小姐身上,不需要太担忧。” 吴珲瞪了他一眼,他哪是担心那个死孩子,只是羞愧罢了,方同学被人诬陷,他本该立时出面澄清,但却不能不犹豫,事关唯一同父同母的亲妹妹,怎能不忐忑? 世人到现在还是对女子不公平,若妹妹和拐卖那些事情联系在一起,不知要招来多少闲言碎语,妹妹本就天真胆小,经了那么一次,已经被吓得稍有风吹草动就惶恐不安……他已是焦头烂额。 深吸了口气,不知还能怎么弥补? 可不等吴珲去打压各个胡说八道的报社,也不等他想出弥补的法子,甚至不等他把那个倒霉表弟给赎回来,京城的风向已经骤然转变。 华国颂星师协会主席毛怡雯,名誉主席一品颂星师黄唯一,主教练一品颂星师王平,代理主教练二品颂星师乔艺,以及国协一众助理教练一起发声,力挺方若华,称她乃是青年一代优秀的颂星师,品行出众,完全符合国协的选拔标准。 不光如此,皇室甚至下旨嘉奖,颁发一枚皇家二等功勋章。《皇室新闻报》中详细叙述方若华在星桥怎么发现星台不对,怎么勇往直前拆除爆裂晶石,救出冷家大小姐冷玫,还有小郡主路灵灵的故事。 众所周知,皇家新闻报的编辑和记者们都是小说家出身,以前是给皇室成员写话本的,每每新闻报道虽符合事实,却大部分都生动逗趣,富有传奇色彩,也因此读者甚多,全国乃至全世界都销量不菲。 一下子方若华就有成明星之势。 方若华在国协看过报纸满脸无奈,她觉得上面写的那个女颂星师简直都不是人了,哪里是她? “郡主?那个小姑娘是郡主?” 蹙了蹙眉头,方若华心下惊异,堂堂一个郡主去做街头推广,似乎有些奇怪。 当天晚上,平亲王就亲自登门道谢,口称抱歉,没能及时过来,主要是消息被封锁得很严密,他们这些受害人居然都不大清楚恩人的底细。 至于这话是不是真的,那到也不必深究,反正人家现在客客气气来了,很是感恩戴德的模样。 当然,人家主要是来拜见黄老。 方若华离能让这些权贵人物毕恭毕敬对待还有很远一段距离。 第一百七十九章 国协(两章合一) 黄老到笑眯眯挺满意:“虽然一开始打算保密,不过,就是不保密我也能护住自家的学生。” 因为打拐行动完满结束,那件事更没有保密的必要,公安部旗下的报刊也刊登出方若华去年得到的嘉奖令,当然,具体被就出来的女子姓名都被隐去,不可能公之于众。 这一次的打拐行动是多方配合,行动虽然不太顺利,却是真正打掉了一个涉及到三个省份,人数达百多人的拐卖团伙。 公安部门对此功绩也是大书特书,还做了专题报道,报道前因后果。 公安部刊行的专门刊物,连篇累牍地报道了不少花絮消息,有卧底警察的故事,也有旁观者的故事,当然,也有关于方家所在的那个小山村的报道。 一位老记者专门详细描述了让无数少女噩梦连连的地方,那里穷困落后,几乎所有人都不懂法律,警察是全副武装,费尽千辛万苦才把被拐走的少女救出来,而那些男人们却个个觉得警察在抢他们的老婆,做出了凶猛的反抗。 无数凄惨的故事被揭露,不知多少人看得毛骨悚然。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引导,有关方若华的报道,却全是正面形象,当然,她的行为也确实挑不出错误。 只是新闻闹得沸沸扬扬,害得方若华都没办法离开国协,好在颂协不像四象的颂协,一应设施齐全,要什么有什么,完全可以宅在里面不停地练习颂星舞。 一天二十四小时,方若华几乎有十七八个小时都长在星台上面,弄得毛薇薇毛骨悚然,忽然紧迫感十足。 她也还年轻,不想被后浪拍死在沙滩上! 很快国协这边公布了今年起加入协会的正式名单,方若华赫然在列,而且排在第一排,说明她会成为颂协重点培养的种子选手。 …… 一连数日阴雨连绵。 方文星脸上泛白,坐在陆先生的小教室门口,等待爸爸来接她。 旁边师哥师姐们聚在一起激烈地谈论,讨论配色,用笔,空间结构,相约要去外面聚餐。 她没有插话,总觉得这两天师兄师姐们越发不喜欢和她说话了。 方文星想起昨天晚上,爸爸坐在床头抽烟,呛鼻子的烟味让她完全睡不着,她还为此大发脾气。 她知道,爸爸看了那些报纸,他看起来很难受,很恐惧。 报纸上还有人说,那么可怕的地方,方若华的父亲居然敢把女儿放在那里也是心大。 也有人说要感谢方爸爸,要不是那位心大的亲爹,恐怕那个村子还是无数少女的噩梦之地。 方文星皱眉,努力想把淤积在心口的那一口怨气吞回去,为什么事情不像她想象得那般?人人都知道姐姐姓方,来自云坪镇那个没有名字,只随便叫个石头口,最近却十分出名的小山村了,可是姐姐为什么没有回云坪? 国家颂星师协会还正式接收她做会员? 这怎么行,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姐姐的出身,大家一定会像排挤自己一样排挤姐姐,姐姐性子闷,在复杂的环境里根本没办法生存! “明明是小师哥说的,那些报刊之类,只喜欢大新闻,青年优秀颂星师品行高尚不是新闻,性情卑劣才是,这些报纸为什么这么无聊,竟报道些没有用的!” “星儿。” 几日工夫,方文青就显得苍老虚弱,在京城生活并不容易,他一开始是不喜欢做那些没有前途,又很忙碌的工作,后来却渐渐连不怎么好的工作也找不到了,好几天下来,他们只能吃老本。 看到女儿,方文青心情多少好了点,好在他还有娇妻爱女,妻子贤惠懂事,女儿也聪明,他的将来,一切都指望自己的好女儿了。 “今天学得怎么样?” 方文星乖巧地抬头道:“很好啊,陆先生就经常说我特别有灵气,以后一定能考上国子监的画院。” “乖。” 方文青满意地摸了摸女儿的头,把所有的愁苦都吞回去,方文星却有些烦恼——画画太枯燥了,一点都不好,特别烦人,她比较喜欢跳颂星舞。 绘画学得再好,将来不是当老师,就是去给颂星师打工,帮他们画星图。 那些颂星师站在舞台上风光无限,他们这些画师们辛辛苦苦帮助打杂,要记录星图,整理星图,但是却无人能知。 哎! 方文星叹了口气,犹豫了下,脸上略略带出一点浅薄的愁意:“爸爸,这几天师哥师姐们都不太喜欢我,不爱和我说话,陆先生也没单独指点我功课,我听说陆先生特别推崇童老夫人,你说,姐姐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在童老夫人面前说我的坏话了?” 方文青一怔,脑海中转过各种念头,冷下脸道:“别乱想,你姐姐不敢!” 说着,又摸了摸星儿的头:“好孩子,陆先生是名师,只要你画得好,越来越好,他不会因为外人的三言两语就误会你,星儿乖,什么也不要想,好好画就是。” 一开始也惊了下,但方文青对女儿的天分有信心,也知道像陆先生那样的海内名士,绝不会因为别人的某句话,就冷待自己的弟子,即便那个人是童老夫人也一样。 “哦。” 方文星垂下头,拉着爸爸的手一步一步离开。 他们刚走,后面拐角处就转出来两男一女,三个人对视一眼,哭笑不得。 “呵,这小女生真厉害!” “浑身是戏!” 三个人都是陆先生的学生,也确实不大喜欢和方文星交流,只是他们都一门心思画画,不喜欢她不过是因为她连基础都没打好,就一门心思想飞。 “这女孩其实有天分,先生一开始也挺喜欢,没想到越来越不懂事。” 三人摇了摇头,都觉得还是离这小丫头再远一点为好,样貌乖巧可爱,却满嘴胡说八道,还随便给她姐姐挖坑,还这熟练劲,以前不知道挖过多少回吧。 “不用担心,这学期结束,先生不打算继续教她了,以后说不定永远见不着。” 方家父女发生的种种事故,方若华是一概不知,也一概不关心,她现在接到个好消息,小伙伴们要来了。 国协公布出来的,除了正式名单,还有一个大范围的名单,各个省里的精锐都保送来京城试训。 以前边北云海那边拿不到几个名额,这回却有不少,王双,高亚男,还有云海书院的姐妹花常欢、常乐,此次都有机会踏足国协。 可惜吴悦年纪大了,这一次没能入选。 颂星舞确实吃的是年轻饭,三十岁之前就能看出将来的成就,大器晚成的少见。 高亚男他们能来,方若华自然是挺开心,这么长时间不见,还真有些想念。 齐老师带队,别看他们离得最远,却是来得最早的,正式名单尚未公布,他们就提前得到了消息,当下买了车票赶了过来。 “若华,若华!” 王双一冲进国协,就给了方若华一个堪称凶猛的拥抱,气势十足地怒道,“哪个混蛋污蔑你来着?哼,姑奶奶把他脑袋捏爆了看看里面有没有脑浆,胡说八道的混蛋东西!” 高亚男捂着额头,半晌拿手指戳了戳王双的肩膀:“形象,形象!” 事实上,星台附近一个拿着墩布正干活的清洁工,正目瞪口呆地看过来,满脸惊悚。 王双一转头,颇为疑惑地看过去,对方居然吓得脸色惨白,踉跄后退了两步,双手抱头,转身就跑。 方若华:“……” 王双:“……国协的清洁工胆子这么小?” 呵呵。 方若华还能说什么?难道要说这小子胆子一点也不小,敢拿着浆果到国协来撒野,骂她骂到当面的只有这小子一个,现在是怕你把他脑袋捏爆了才这么怂! 边北的颂星师们到了之后,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到来。 空旷的国协登时变得十分热闹。 国协里一干少男少女,也都个个显得矜持高傲起来,平日里打闹嬉戏通通不见,架子拿捏得恰到好处,让人一看就是正经的颂星师风范。 方若华眼看着外地来的小姑娘,小伙子们,怯生生像只小鹿,一步也不敢多走,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像王双这样的马大哈,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永远不知畏惧为何物的,也是少见。 也有会来事的,一来就前辈前辈的叫,对比自己年纪还小的小姑娘喊前辈,丝毫也不觉得丢面子。 当然,也有清高的,不主动和人说话,冷淡自持,对国协那些正式会员不屑一顾。 顿时之间,国协就从一个整体,被分割成各种团伙,其中夹杂着独行侠,热闹至极。 毛薇薇一过来,就看方若华左看右看,像看不过来一样,顺手给她一杯牛奶让她喝下去,笑道:“年年如此,早就习惯了,能进我们圈子的,以后自然会脱颖而出,进不来的也无需理会。” 她一开始也想着努力弥合,大家都是华国人,是队友,是同伴,将来在世界舞台上要守望相助,自然该和和气气才好,可后来发现就是协会内部还各派别无数,更别说再挤进一群从各地来的,想要众人一心,可能性不大,干脆也就不管了,反正能跳好颂星舞,有所成就的,没有一个是笨蛋,都有自己的坚持自己的路,道路不清晰,境界不够,也走不到高处,自然会被淘汰掉。 地方上来的颂星师初来乍到,自是和国协原本的会员有些隔阂,方若华却是个例外。 如今云庭和郭浩峰,还有国协几个顶梁柱都在外面游历中,暂时不在,毛薇薇是当之无愧的领头羊,她对方若华都爱护有加,至于其他人,对她却是一种束手无策的羡慕,反正面对这位,不可能和面对其他从地方上来的小姑娘小伙子一样高傲冷漠。 几乎在很短的时间,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这个只有二十一岁的小姑娘,离成年还要很久的小女孩儿,在还没有踏进国协大门前,就在这个地方站稳了脚步。 众所瞩目,无人不知。 方若华叹了口气,一扭头就看到了冷兰,这一次她很自然地将女主角认了出来。 她想不认识也不成,冷兰胸前挂着胸牌,屏幕上一众水友已经讨论半天。 “这就是女主?长得真漂亮,论容貌咱们三妹稳输。” “胡说,三妹比她漂亮多了!” 说这话的,方若华也觉得是恭维,她自己和原主都属于那种并不丑,清清秀秀,但是比较平凡普通的容貌,换了以前可能还比较流行这样平凡女生做女主角,丑小鸭的故事,很多人都喜欢,但现实中却很少能真正发生这样的故事。 现在人们却实际得多,喜欢的多是那种特别精致漂亮,或者英姿飒爽也要漂亮,或者艳丽无双,总之要很有特点的女主。 很明显,原文女主冷兰就是个有特点的美人,容貌艳丽,气质冰冷,一看就很有气场,很夺人眼球。 此时此刻,这位女主就用特别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屏幕里一众水友也被古怪的气氛弄得浑身不自在。 “我觉得冷兰可能要给三妹下毒!” “三妹,要不咱们躲躲吧。” “就是,瞧着很惹不起的样子,男主可对她特别宠爱,很不好对付。” “男主还罢了,惹上那个神经病男配才倒了八辈子血霉!” 方若华:“……” 这帮水友未免脑补的离谱了些,她可没从冷兰身上感受到原主曾经感受过的刻骨敌意,当然,冷兰不喜欢她,这她感觉得到,可在场不喜欢她的人多了去,那边还有几个用各种刻薄语言骂她的,她都没放在心上,难道只因为这是原文女主,自己就要特别对待? 有怼原女主的力气,还是想想国青赛,再想想一队选拔赛的时候,怎么压下那些成名老将,努力夺取一个参加国家正规比赛,例如华运杯全国锦标赛的名额更好些。 首先要考虑的,还是国青赛。 全国青少年组冠军赛,简称国青赛,每一年都是在盛夏季节,今年的国青赛也近在眼前了。 第一百八十章 戳心 冷兰努力让自己的脸色平静下来,转过头,不再看方若华,强压下心头莫名的感觉。 嗯,果然,她还是很讨厌这个人,这种讨厌已经刻在骨子里,永永远远也剔除不去。哪怕她知道,方若华并不是害她陷入噩梦的罪魁祸首,甚至她并没有真的见死不救。 方若华的新闻闹了那么长时间,她再不想关注,也还是看到报纸。 初初看到新闻报道,她的心情已经很难去一点点理清楚,只知道惊讶到了极限,脑中一片空白,五味杂陈,完全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其实打拐大案去年就有报道,但都是地方报纸,而且很不详细,只稍微提了提,具体细节完全没有出现,主要是案子牵连甚广,担心走漏风声。 冷兰自己又本能地不想去看有关这些的新闻,但凡看到就是戳心之痛,只要是有关这些的消息通通自己屏蔽掉,所以她甚至不知道那个村子里其他被拐的女孩子已经获救。 此时此刻因为关注方若华,到意外得到了这样的消息……冷兰心里忽然松了一点,身体轻飘飘的,浑身发烫,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原来……大家得救了! 她从来不敢回想那件事,一点也不愿意想起来,似乎只要忘记,那件事就不存在一般。 但现在那场噩梦再一次浮现在脑海中,清清楚楚,每一分每一秒都蹦了出来,再也不肯隐去,和她在一起的两个小妹妹嘶声裂肺的哭喊,鞭子打在她们身上,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冷兰如今想起那一幕又一幕的场景,依旧会瑟瑟发抖。 真的好可怕,比让她死去还要可怕,她当时只能想到自己,只有一个字——逃!她拼命拼命地逃走,什么都管不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她只想逃! 她管不了其他人,她只能想到自己,但是午夜梦回,又怎能不去想那个地狱里,那些凄苦的,绝望的脸? 她救不了别人,她只能拼命拼命地救救自己。 冷兰本以为,自己知道方若华报警救了那些人的消息之后,也许会感激方若华,是她让这噩梦彻底终结。 但是今天站在国协的训练场上,看到那个一颦一笑,青春洋溢,那么活力四射,又那么有天分的那个方若华,她终于知道,自己一点感激的情绪也提不起来,虽然没了痛恨,心里却空落落的难受。 啊,本来以为的加害者变成英雄了。 可这就完了吗? 方若华的祖母,她的亲戚,和她流着同样血的那些人,她的家乡,给自己带来了那么沉重的痛苦,就因为她幡然悔悟,报了警,救了大家,就能将这些痛苦尽数抹平?就能让那些已经遭难的可怜女人们忘记一切? 怎么可能? 冷兰沉默地练习基本功,没有去找方若华说话,她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要去见方若华,道一句谢,谢谢她救了那些人,至少她救了大家,可临到头才发现,原来她做不到。 只要见到方若华,心中就会有恐惧,身体就会僵硬,心神就会动荡,脑子里的思绪会变得无法控制……她要费好大好大的力气才能克服这一切,让自己能做到淡然处之,但是让自己主动去道谢,那不可能。 冷兰的心思影响不到其他人,虽然来了不少新人,但方若华的生活并没有多少改变,还是每天训练训练再训练。 她的《画仙》现在跳起来和想象中不太一样,虽然确实多了一点童趣,但不知为什么,又有一种冷冽的味道,成年人看过也会心生触动。 黄老也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是好还是不好,但他的目的算是达到一半,自从开始跳这一首新舞曲,方若华放开了许多,动作变得更随意灵活,脸上表情也好了,还消除了那一丝僵硬。 若华一个小丫头片子,在舞台上应该是最放得开的时候,跳得高兴就好,不必要每一个舞步都中规中矩。 这日,比较严厉的教练都在开会,训练场上只有助理教练盯着,颂星师们一个个懒洋洋,慢悠悠地在训练场闲逛,基础训练不敢耽误,但一些加练什么的,能不做就不做,都是年轻人,谁还不会趁着教练不在偷个懒? 就连几个老人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不少。 方若华一个人霸占一个小星台,琢磨黄老给她加的几个小动作,怎么表现更好一点。 黄老就经常感叹:“当颂星师时间久了才明白,星神不会接受欺骗,你跳颂星舞的时候,有没有投入进去,有没有用心,有没有竭尽全力地表现你的美丽,星神都知道,然后按照你的表现降下星芒,现在好多普通人倾向于这种说法不明确,希望能通过科学研究找出确切的规律,能用机械性的方法得到星芒,降低人工作用。” 说着,黄老就笑出声:“反正研究了几百年,现在也没什么进展,我只能说,好吧,就让科学家努力去研究,但在机械让我们颂星师失业之前,还是要听老祖宗总结了几千年的话,好好表现自己,在星台上尽情地释放自己的热情,取悦我们的星神,得到星芒。” 取悦星神,取悦星神。 这个有点难度。 和这个世界的土著比,方若华很难去全心全意地侍奉星神,好在中国人在信仰方面向来讲究无所不信,对神灵基本的尊重还是有的,而这里的星神貌似对是否全心全意也没多大要求,反正她好好跳出来的颂星舞,也没不被接受的意思。 “师父的意思是,我要更投入?” 唔,她觉得自己已经很投入,因为每一次练习都是由身入心的享受,怎么可能不投入? “姐姐,你要是不用星台,能不能不要占用资源。” 方若华正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看直播间的水友们列表评价各个星图哪个时间段的效率最高,得到的星芒最多,台下忽然传出一个特别娇俏的声音,她还没回神,直播间一众人立时精神抖擞。 “什么意思,哈哈,三妹,有人来怼你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波澜 唔? 方若华把视线从屏幕上移开,低头看去。 下面说话的年纪看起来和方若华差不多,身量娇小,脸上还带着稚气,此时眉毛皱皱巴巴,小嘴撅得很高,一脸义愤填膺。 “训练场的星台不多,大家都要训练,你要是坐着休息,难道不能去休息室?星台让出来不行吗?我们都要排队排很久很久了。” 旁边还有几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使劲扯她的胳膊,却是丝毫扯不动。 小姑娘身后还站着两个年轻男子,一个一脸宠爱,一个满脸无奈。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她确实在一组的挑战星台上面坐着,没去占用新手用的常规星台。 眨了眨眼,方若华懒得出声,抬手指了指柱子上的公告。 小姑娘哼了哼,扭头去看,看了会儿脸上一红,公告上禁止普通会员使用的标识非常清晰,却还是强词夺理道:“那你,你也不能老占用起来没完没了,其他国协一组的成员也要用的。” 方若华懒洋洋地抬头四顾:“你们谁要用这个星台?要用的说话。” “我们可不用。” “除了若华你,别人谁有能耐用那玩意。” 还有人冲着小姑娘喊:“小妹妹,自己一边玩去,别捣乱。” 说话的还有相貌俊秀的年轻男子,这姑娘登时恼羞成怒,气得眼睛里泪水都冒出来,一跺脚,怒道:“你们欺负人!” 说完,捂住脸转身便跑。 她身边的人面面相觑,几个女孩子冲着方若华鞠躬行礼,一转身也跟着跑了。 毛薇薇在旁边乐得不行,一翻身跳上去和方若华并肩坐:“现在的新人可比我们以前有勇气,当年我是新人的时候,见到前辈们都不怎么敢说话。” “谁让我不是前辈。” 方若华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半躺下来躺在毛薇薇的膝盖上,继续琢磨。 像这种挑战星台,只允许一组的颂星师使用,还得是七品以上的颂星师,一般新人根本不让用。 就是毛薇薇她们也轻易用不上,大家不可能个个有方若华的胆量,大部分老人不提前准备个半天一天的,连上台都不大敢。 “时代真是不一样了,以前大家只一门心思跳舞,什么都不去想,现在的小孩子想法特别多。”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也是毛薇薇口中的小孩子好吗? “……你和新来的那个冷兰认识?”半晌,毛薇薇忽然开口问道。 “听过她的名字。”方若华耸耸肩。 毛薇薇脸上露出几分感叹:“天才真是层出不穷,云庭不在,如果他在的话,不知道会不会也感觉到压力。” 身为国协第一梯队的种子选手,毛薇薇以前从不觉得女子颂星师选手里面有人能对自己造成威胁。那些比她厉害的颂星师,年纪都比她大,她有信心也有时间去追赶。就是男子颂星师中,除了云庭,郭浩峰几个天才,国内她是谁都不惧。 但仿佛忽然之间,天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方若华年纪小,有灵性,天资出众还运气好,拜在名师门下,终将绽放自己的光彩。 那个冷兰也让人羡慕,和方若华一样都是突然崛起的颂星师新秀,同样也拜在名师门下,林家的林玉生虽没有黄老那般德高望重,也是新一代的领头羊,正经的三品颂星师,还出身名门,掌握着无数资源。 颂星师的培养是一件很难的事,不光要编曲,编舞,绘制星图,锤炼身体也需要得法,名门世家在这方面经验丰富,人才也多。 冷兰无瓶颈直线爬到七品,晋升速度超快,如果到了高品她还遇不到瓶颈,那真是连一品颂星师都要羡慕嫉妒恨了。 “还有夏冰。” 毛薇薇的视线落在不远处跑步跑得满头大汗的女孩子身上。 夏冰年纪稍大两岁,她就属于比较接地气的天才,十分努力,从到国协开始,就吃在星台上,睡在星台上,拼命练习,她的教练似乎走冷酷风,训练强度堪称吓人。 而且她特别专注,就在刚才旁边好几个新手吵吵嚷嚷,说她占星台的时间太长,应该让出来让别人训练,吵闹的动静连毛薇薇都忍不住张望,夏冰就和没听见一样,一言不发,连看也没向台下看一眼。 “呼,这种专注力很了不起,如果顺利成长,她会成气候的。” 毛薇薇笑起来,心中其实有些高兴,伙伴们更强大些又有什么不好? “希望新人们能让国协的风气变得好一些。”毛薇薇又有点愁,“天分都这么高,实在容易让人嫉妒,哎,千万小心,别半路夭折才好。” 方若华眨眨眼,可能因为所有精力都放在训练上,她到没发现国协有什么暗潮汹涌的情况。 “也许我天分高,人品好,所以大家都喜欢我?” “哼哼。” 毛薇薇冷笑着翻了个白眼。 她没感觉到,那是因为她有一个一品颂星师的师父,如果没有这个师父,这妮子天分越高,倒霉的越快。 还因为去年刚出过事,会员们合起伙来欺负一个新人,各种小手段不断,最后那个新人疑神疑鬼,精神出现问题,在星台上跳下来摔断了腿,再也不能继续跳颂星舞。 乔教练大怒,一口气清除出去三个七品,两个六品,谁求请也没用,整个国协都傻了。 今年大家才变得安分许多,但是乔教练还是加强了管理,不大信任自己的会员们。 但大家又不是傻子,方若华是黄老的心头肉,他们只要还想继续当颂星师,谁敢随便摸虎须? 所以国协这边轻易接受了方若华,真不只是因为她的实力,当然,如果她没有实力的话,背景再好也无人会把她当回事。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都有点饿,就结伴去吃东西,方若华还从食堂拿了两个饼卷给高亚男。 高亚男自从来了国协,到把她当初在云坪的努力更发挥到十成十,日日苦修,此时拿了饼卷,一边啃着吃一边也不忘让若华帮她压腿。 “装什么相,区区一个八品,演得再勤快,再会装模作样也留不下。” 第一百八十二章 出国 故意拔高三度的声音,引得毛薇薇皱眉,高亚男挑了挑长眉只当没听到。 方若华扫了一眼,见说话的那群人里还有刚才那个非让自己让出星台的小姑娘,几个人懒洋洋地躲在休息椅子上面说闲话,还偷偷摸摸往这边看,一副傲娇样。 她到也没太当回事,笑道:“只知道勾心斗角,一到练习就偷懒,恐怕留不下了。” 毛薇薇点头——他们国协前阵子也流行勾心斗角来着,但即便再闹,一个个的紧迫感十足,训练任务保证能完成。 半个月转瞬即逝。 新人们在国协也算渐渐适应,有人适应得不错,能到国协受训的机会难得,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浪费。 当然,也有娇娇儿不大能承受国协繁重的训练任务,呆了没几日就各种偷奸耍滑。 可惜国协不是省协,不会惯着他们,捧着他们,对某些自高自傲,老子天下第一的新人,乔艺唯一的反应就是直接轰出大门,通知省协的人来把人接走完事。 至于这些小姑娘,小伙子们怎么哀怨,怎么后悔,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估计乔艺都不记得那些离开的人究竟姓甚名谁! “杨菲,罗鸣,李丹,方若华,冷兰,夏冰你们六个报名参加今年的国青赛,预选赛在一个半月之后。” 乔艺一脸严肃地出现,长长的黑色训练服,配上她蜜色的肌肤,让这位教练呈现出一种很健康的魅力。 面对这些新人,她气场十分强大,和以往冲淡平和的教练完全不同。 “是。” 所有人齐声应是,声音洪亮。 乔艺点点头:“冷兰,方若华,夏冰,你们三个准备准备,把身份证件给我,给你们办护照,三天后出发去伦敦参加伦敦青少年颂星师邀请赛。” 所有人再次应是,脸上不自觉露出一抹羡慕。 因为交通费用实在高昂,每年能出国参加竞赛的人很有限,像青少年组,参加国际比赛其实只要达到八品,低于五品即可,但各国选拔出去的中坚力量大部分都是七品,八品的和六品的十分稀少。 八品的很难得奖,出去了也是陪跑,至于六品,都要冲击五品,参加更高一级,正式成人组的比赛,国外除了比较重要的赛事,或者是想调整情绪以比赛为训练什么,否则没有必要参与。 “伦敦?” 方若华有一点失望。 她的小地图上,她家爸妈,她家房子呆的地方可不是伦敦,而是旧金山。 她看过赛程表,冬季国际大奖赛青少年组就在洛杉矶举行,到时候如果能参加,就能去美国,就有可能见到爸妈。 其实分别的时间并不长,但第一次离父母这么远,又怎么可能不想念? 思虑间,时间飞快,国协办出国手续也是轻轻松松,很快就收拾东西出发。 上了晶能船,晶能船速度极快,但是对晕船的人不太友好。 夏冰一张脸绷紧,神色凝重。 其他人虽说好些,但气色都不怎么样,显然晕船的占了大多数。 不过,他们的紧张可不是因为晕船,而是外头轰天的吵闹声。不知多少人来送行,人流拥挤,密密麻麻,其他客人们都不得不走另外的通道,把整个贵宾通道全都让给国协这些小姑娘们。 想想也是,凭颂星舞在华国的地位,连省一级的比赛也有无数人来诸位送行,何况是出国比赛? 乔艺失笑,旁边作陪的翻译官也笑:“看来你们国协这一次准备大练兵了。” 大部分都是新人,他一个都不认得:“云庭和郭浩峰去不去?” 乔艺指了指外头:“被拦在外面了,要等一会,这次男子组只去他们两个。” 翻译官贴着窗户向外张望了两眼,长叹道:“我也要签名,小侄女缠人得很,拿不回去她一生气,头痛的永远是我。” 话虽如此,翻译官脸上却是无可奈何的溺爱,显见那位小侄女也是他的心头肉。 方若华靠在靠椅上面,不多时就睡了过去,发出轻轻浅浅的小呼噜。 乔艺哭笑不得,顺手给她盖了一张毯子,不得不说,论心理素质,这姑娘半点不像新人,比协会里那一帮老手还要好得多。 旁边的助理也体贴地帮她放下遮阳板,省得被阳光晒得难受,却低声笑道:“昨天还说好奇云庭长什么模样,现在到都忘了似的。” “若华姐姐,若华姐姐,加油,加油!” 助理一句话没说完,就被忽然而来的加油助威声惊醒,不光是她,方若华也迷迷瞪瞪地坐起来,隔着窗户,正好看到一个胖乎乎,还带着婴儿肥,看起来六七岁的小男孩正挥着手向这边跑。 工作人员围追堵截,好不容易才把扭来扭去的小孩子抓住,夹在胳膊底下。 小男孩还拼命冲着船的方向挥手,高声喊:“若华姐姐,你最棒了,最好了……” 噗嗤! 船舱里大家伙都笑起来。 所有人都看到云庭很尴尬地站在一边,事实上刚才云庭见小男孩拼命向里面挤,以为是想要他的签名,还特别温柔地蹲下身去:“你好,小绅士想要哥哥把签名签在……” 一句话没说完,小家伙就撞开他飞奔而入,吓了云庭一大跳,工作人员连忙追过来。 不过也有好处,这一惊一变,其他追来送行的百姓只顾着笑,到是没再拥挤混乱。 云庭和郭浩峰也终于脱身而出,此时已经进了船舱,可惜没人顾得上他们,大家都盯着方若华。 乔艺惊讶道:“没想到我们若华已经这么有名气了,你认识那男孩?” “不。” 方若华摇了摇头,还是叮嘱了一声,“别忘了让工作人员注意,这么小的孩子太容易走丢,不是小事。” 乔艺点头,交代了一声,显然那些工作人员也不傻,目前牢牢地把孩子抱住,绝对不可能让他再溜走。 船终于离港,方若华她们三个这才松了口气,齐齐瘫下来,连吃苦耐劳的夏冰,都忍不住喊了一声好累,乔艺先不让她们回房间,而是把人叫到一起,千叮咛,万嘱咐,等去了伦敦,不能私自个人行动,无论做什么,必须向她报备,还有,不能做出有失国格的行为。 第一百八十三章 委屈 眼看着船慢慢渐行渐远。 齐阳委屈地抹了把脸,他又没有看到姐姐,为什么总是见不到。 妈妈前几天一看到报纸就哭,不停地哭。 爸爸只顾着妈妈,他问一句姐姐爸爸就很不高兴,姐姐明明到京城来了,为什么他还是见不到! 工作人员一脸无奈,哄了半天,也哄不出这孩子家在哪里,家长的通讯号码,幸亏有个女性工作人员心细,翻查了孩子的荷包,里面到是有他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络方式,这才松了口气,连忙去找他家大人。 齐阳哼了哼:“我不回去,我要等姐姐,我若华姐姐是国协最出色的颂星师。” “哼。” 旁边一个小女生本来特别隐忍,一听这话可忍不了:“胡说,冷兰姐姐才是最出色的。” 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登时瞪眼,个个气冲冲,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起来。 一群大人满脸无奈。 好吧,小孩子没有道理可讲,又不是大人,他们也不能说什么若华啊,冷兰的,在国协真算不上什么,最出色这三个字也不能乱说。 她们要是最出色,那国内最年轻的,六十岁便成二品的颂星师张柬放在哪里? 就是青年一代,还有云庭,郭浩峰,路流,王珉等等天之骄子挡在众人前面。 方若华和冷兰,两个新生代的天才而已,如果不能顺利成长起来,就和无数陨落的天才一样,掀不起风浪。 别看她们是七品,临门一脚,便到六品,可这个六品不知道卡住了多少惊才绝艳的颂星师,而且即便是六品又怎样?不到高品,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顺利迈过所有的关卡,作为一名职业颂星师走上巅峰。 这些话,跟小孩子们说通通无用,金田樱子和齐阳心里,他们认定的,最出色的颂星师就是冷兰和方若华。 “我也要去英国,我要去见若华姐姐。”齐阳咬着牙,一字一顿地道,小脸上满是严肃。 金田樱子白了他一眼,哼了哼,心里也想跟去伦敦看一看自家兰姐姐。 远在轮船上颠簸的两人,自然不知道岸上还有小粉丝为她们起了争执。 当然,冷兰一点也不想面对方若华。 方若华到没有故意避开,可人家避之唯恐不及,她也没有上赶着找不痛快的道理。 在船上几日,除了一开始,两个人愣是没有共处一室过,居然也没人觉得奇怪。 主要是作为天才颂星师,大家都挺有性格,云庭一天到晚抱着数学课本刷题做作业,郭浩峰见天在甲板上瞭望美女,那么冷兰只是待在房间不出门,方若华只是拿着画板到后舱画画,又有什么好稀奇? 乔艺叹了口气,每次带这些孩子,她都感觉到巨大的压力,孩子不是不听话,可是太有性格,太有主见,当教练的都会头疼。 就说云庭,他年纪轻轻就是六品,青年一代的领军人物,但当初入行时,人家为的就是考试加分,到现在还是一门心思参加统考,科举取士,目标是七十岁时成为华国的宰相。 一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小年轻,居然满脑子功利思想,还真是……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到是郭浩峰看起来粗枝大叶,但其实特别细心,也特别认真,现在略逊于云庭,将来的成就却没法预料。 到达伦敦港,云庭懒洋洋地伸手帮船上的姑娘们拎起背包,弄得几个小姑娘脸上通红。 乔艺瞪了他一眼,云庭摸摸鼻子,一脸无奈,要是他不伸手相助,又要被骂不懂事,反正乔教练就是看他不顺眼,怎么做都是错。 姑娘们齐齐偷笑。 方若华还是第一次见到云庭和郭浩峰。 没想到云庭能长这么好,当然,颂星师很少有丑陋的,至少身材都会特别出色,但云庭长得也太好了一些。 相貌气质有些像二次元出来的美男子,无一处不精致,偏偏生活上有点慵懒,有点粗枝大叶,但这种反差很可爱。 一众水友隔着大屏幕看到云庭的美貌之后,连枯燥的船上生活也不抱怨,一句说她播得没意思的都没有,要知道,以前别管直播什么,总免不了有人觉得不好看,说自己要看什么什么的水友存在。 至于郭浩峰,他当然也不可能丑,甚至他的长相符合长辈们的审美。 国字脸,浓眉大眼,一身正气。 水友里就有人调侃,换到八十年代,这是正经的主角命,演电视剧只能演伟光正的那种。 下了船,方若华自诩身体不错,也累得恨不得倒在床上大睡三昼夜,幸好伦敦方面赛委的人比较靠谱,来接船的人直接就到了门口。 一共三十多人的团队,径直上了晶能车,暖风一吹,还一人发了一条毛毯,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没想到英国这么冷,这都快到冬天的节奏。 接船之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美人,叫赛拉.怀特。一头金色的,微卷的长发,雪白的肌肤,艳红的嘴唇,笑容爽朗,露出雪白修长的脖颈,这边几个男性工作人员忍不住面红心跳。 赛拉很热情,汉语说得还不错,只是略微有一点口音,一路把他们送到酒店,酒店足有十层高,这么高的楼房在国内根本看不见,方若华也就罢了,其他人多多少少有些好奇。 连云庭、郭浩峰这样有过几次出国经验的也不例外。 不过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地收敛起自己的好奇心,生怕不小心做出有损国格的行为来,一直到安安稳稳,平平顺顺地在酒店住下,所有人才松了口气。 按说国内颂星有悠久的历史,应该比国外发达得多,事实上国内优秀的颂星师也确实不少,但早些年国内比较封闭,在竞赛方面做得不足,好多颂星师性情冲淡平和,很少愿意和别人比较,又有藏拙的传统,也就是近百年来,华国在世界舞台上才开始崭露头角,而且一出头便是世界瞩目,这样一个泱泱大国,底蕴深厚,一发力,无论哪个国家都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压力。 但是时间尚短,目前各项世界纪录的保持者一直都是外国人,一个中国人也没有。 乔艺见大家多少显得有点谨慎,不禁失笑,咳嗽了声道:“行了,都回房间好好休息,休息好可以出去玩一玩,见识见识异国风情。” 第一百八十四章 轻视 说要出去玩,大家很兴奋,但都有点不大敢。 人生地不熟,英文虽然都懂一些,可日常对话真不行,全是哑巴英语,而且大家多多少少有些紧张。 方若华扒着客厅窗户向外张望,乔艺正和一个英国教练说话。 乔阿姨腰板笔直,挺胸收腹,和以前在国内要求的含胸弯背完全不同,气势十足,嘴角露出一抹矜持的笑,十分有派头的模样。 那英国教练看起来也很严肃认真:“乔,你也知道,青少年组的伦敦邀请赛是相当重要的赛事,好几界星运会的世界冠军,都曾在此次赛事上夺魁,向来有冠军孵化营之称,机会如此可贵,贵方却只让几个小孩子来参加,未免不大尊重吧?” 乔艺一手拿手帕掩住唇微笑,不卑不亢地道:“梅蜜,邀请赛本来就是为了练兵举行的比赛,为的就是各国青少年颂星师来到赛场上一决高下,你们国家作为东道主,却年年都是临到三十岁的老选手,未免太因循守旧了些,你们要多给年轻人机会才是。” 英国教练明显不大会耍嘴皮子,只是哼了声,冷道:“那我到要好好看看了,你们的这帮青年才俊究竟配不配站在我们伦敦的赛场上。” 夏冰蹙眉。 连冷兰都有些生气。 云庭完全不当一回事,笑道:“英国人就这样,自高自大,总以为自己天下第一,无人能比,实际上上一次星运会,英国进入前十名的选手只有两个而已,早不是当年横霸天下,无人能及的时候了。” 当然,华国成绩也一般,进入前二十强的到有四个,三男一女,一个青年组,另外三个都是成人组,前十,咳咳,一个也没有。 华国正式成人组的比赛并没有多大问题,国内三品以上的高品颂星师有很多,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些青黄不接,小一辈中,六品到五品断层严重,远远比不上国外。 这也是没办法,国外加大了对颂星师的开发利用,国内却因循守旧,不光没有发展,而且连参加竞赛都不太乐意,许多人认为颂星师身份高贵,应该韬光养晦,颂星舞更是十分庄重的一种活动,应该沐浴更衣,花个十天二十天做准备,然后悠闲进行,当然,也不可能让普通人来观看。 颂星师就是靠国家供养,毕竟颂星能带来这么多星芒,为国家提供能源,供养也是应该的。 到也有一些人提出,如果颂星师不参与竞赛,不融入社会,有可能变成曲高和寡的小众活动。 但华国人多,颂星师也比别人多很多,国家在这方面颇为自傲,没想过有朝一日那些小国家居然还能追赶上来,不屑和他们玩,也就没什么人重视。 也就是近百年来,发现国外追赶得特别快,竞赛确实有助于颂星师的培养,国内才开始认真培养竞赛选手,在青少年的培养上到底还是有些落后于人。 好几次星运会上,青少年组的比赛都折戟沉沙,要不是人人都知道华国高品颂星师数量庞大,恐怕那几个国家都要不把华国放在眼里。 没一会儿,教练的声音越来越远,方若华打了个呵欠,径直去房间休息。 伦敦方面给她们安排的都是复式套房,一间大客厅,参赛人员每人一间房间,其他随行人员两人一间房间,环境还不错,房间里放着各种饮料,咖啡,牛奶,果汁,但是乔艺很严厉地叮嘱,谁也不许吃。 出去玩也不能吃外面的食物。 出国比赛就是这一点不好,不在自己的地头,食物安全方面就要加倍小心。 虽然有诸多限制,但睡了一觉起来,一行人还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准备出去逛逛。 出国一趟不逛街,不买点国外特产回去送亲朋好友,那就太可惜了一些。 她们还算好的,那帮助理工作人员甚至打算大手笔地弄一堆东西回家。 “慢点,慢点,吸气,吸气。” 方若华从卧房出来,一抬头,目瞪口呆地看着乔艺给夏冰穿衣服,衣服是新买的,腰特别特别细,据说是伦敦十分流行的贵族服饰,普通人还不爱这么穿。 乔艺居然疯狂了一把,将零花钱都花了,才给方若华,夏冰,还有冷兰一人买了一套,包括花帽和鞋子。 方若华是抵死也不肯穿的。 至于冷兰,大家同船这么久,都出了国门,又只有三个女孩,真想打死不相往来也不现实,如今算是能说几句客气话。 可她还是不喜欢和方若华在同一个地方出现,此时就躲在房间没有出来,想必也是不肯穿这种东西。 见两个人折腾了半天,终于把一脸无奈加冰冷的夏冰给塞到了衣服里面,但是她现在只能慢慢的,优雅地走,小碎步,连呼吸都要放轻,嘴唇更是发白,脸上直冒汗,方若华讷讷问了句:“……穿成这个样子,还能跳舞吗?” 虽然是逛街,但身为颂星师,到伦敦肯定要去那些跳颂星舞的场合看一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该让自己被束缚住,不能起舞才对。 乔艺:“……噗嗤!” 夏冰更是连苦笑都笑不出来,赶紧再让她帮忙,折腾了半天又把衣服脱下。 方若华失笑:“耽误半天了,我们休息时间不长,不要浪费了,快穿衣服走吧。” 还是上好绸缎做出来的百褶裙更适合夏冰。 她身量够高,五官深邃,简直是个衣服架子。 一行人和领队说了一声,答应了诸多绝不乱跑,就在附近转一转,记住通讯器的号码,一有不对马上联系之类的要求,终于出了门。 行人如织,到处是雪白皮肤,五官深邃的外国人,郭浩峰睡眼惺忪,一只手搭在云庭的肩膀上,半个身体的重量都交给对方。 云庭也不生气,手里还拎着一个手提袋,准备帮姑娘们装东西用。 他们看别人,行人也看他们,在这里看到几个黑发黑眼的,大概这些外国人也觉得新奇。 “咦?你们难道也要去‘三色玫’练习?” 旁边忽然有人开口。 方若华转头看过去,左边走过来十二个人,都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四五岁,最小的甚至看起来才十五六,根本就是孩子。 所有人都穿着英国国协的制服,黑红色的斗篷,镶嵌金边,连队都排得整整齐齐。 夏冰和冷兰的英文不大好,听不太明白,一脸懵懂,方若华以前在民国的时候出国好多次,也有不少外国同事,英文口语到是很拿得出手,轻声帮着翻译。 第一百八十五章 碰撞 所谓三色玫大会场是邀请赛官方管理的场地,大赛正是在三色玫的星台上举行,每次邀请来的各国队伍,都会提前三天在此练习。 说是练习,也是各国互相观摩的好机会,提前了解对手,对于他们来说很有必要。 方若华几个不知道,云庭和郭浩峰虽然没来过伦敦,却去过法国,到是知道这些传统习惯。 云庭当即点头,收起脸上漫不经心的笑容,表情严肃,好像他们就是要去练习场。 郭浩峰嘴角动了动,也没敢反驳。 方若华一看他们的表情,一时间也不好说我们不是要去练习,我们想出去逛街,我们要买纪念品,我们要去玩。 实在是对方声势浩大,人数多,队列整齐,面容严肃刻板,就好像随时准备上战场杀敌一样。 隐约都能感觉到对面射来的杀气。 他们这边,冷兰吊在后面,好像有心事似的,一脸冷淡。 夏冰低着头,默默想事情。 云庭懒洋洋,郭浩峰一副没睡醒的模样,就是方若华自己,都跟郊游似的。 要是在自己的国家也就罢了,在人家家的地盘上,被一群如此严肃的颂星师撞见,那感觉还真有点儿怪异,尤其是对方明显敌意深重。 反正连冷兰都不自觉挺直身体,向前靠拢,没再不自觉地游离在外。 即便内部矛盾再深,但现在她们身处国外,每一个人代表的都是华国,决不允许外人看笑话。 于是转道,一行人向大会场的方向出发。 人高马大的英国人人多势众,而且排成队列,简直是横平竖直。 华国这边只有五个人,却也要走出气势,一个个抬头挺胸,要优雅有优雅,要派头有派头。 方若华终于明白为什么乔艺在英国教练面前跟变了个人似的,这真是不变不行! 这下子可好,街别逛了,连闲话都不能说,方若华叹气,她还打算买些特产回去孝敬四象书院的先生们,一来国协,自然没办法上课,可是考试还是要考,她待在三班挺好的,在四象,一二三三个班级都是甲班,想要留下来还是很需要考试成绩,如果成绩太差,很有可能以后只能去后面的乙班,和一帮启蒙不久的小孩子们一块读书。 为了能顺利的,安安稳稳地考试,也要尊师重道,不能不敬爱先生! 任凭脑海中思绪翻飞,大家已经坐车走了许久,终于到了三色玫训练场。 一到这里,一行人便愣了愣。 到不是这个大会场怎么奢侈豪华,事实上国协是华国最大的颂星师协会,每年光是朝廷拨款就用不尽,所有训练馆都是国内最好的,世界一流,设施一应俱全,前辈们都说,在国协训练过之后,走遍全世界也不可能心虚气短。 众人愣住,纯粹是这个地方太古怪,位于伦敦近郊,沿河修建,规模壮阔,主题场馆在河流对岸不说,河上还没有架桥,而且观众密密麻麻,一眼望去全是人头。 十二个英国颂星师冲着他们点点头,领头的十分矜持,昂首挺胸,轻声道:“我们先过去了,你们要是过不去,可以掉头,从后面绕到东面,东面有专人负责撑船。” 方若华客客气气地笑道:“请便。” 一众人就看着人家大大方方走到河面上,连队形都没有改变,身体稳稳当当,轻轻松松就过去了。 周围一片叫好声。 虽然国家不同,可是观众们的热情到是都一样。 夏冰深吸了口气,轻声道:“河面有两条细线,特别细,不仔细看看不清楚。” 河水是活水,流动起波纹,那细线就是纯粹的细线,偶尔能看到一点,仿佛随时可能被河流冲断一般。 云庭咋舌:“我会游泳到不怕水,可是当着这么多外国人的面掉河里……” 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坚决不行! 郭浩峰抓了抓脑袋:“要不去坐船?” 灰溜溜去坐船?好像太弱气了……本来这些外国人看她们的时候就有那么几分嘲讽,昨天晚上吃饭,还有人说中国少年颂星师在世界上属于末流,不能看! 周围一群外国观众都回过头来看他们。 几个黑发黑眼黄皮肤,在这里自然特别显眼,如果此时当着如此多的围观群众的面,掉头回去,那脸面真是丢个一干二净。 方若华叹了口气,脸上表情却显得很轻松,转头看冷兰:“咱们两个带队?” 冷兰沉默半晌,一瞬间就明白方若华的意思。 她和方若华的颂星舞都是轻便灵动且快速,负责牵头搭桥再好不过。 夏冰基本功不错,但是身体有些重,滞空能力不太好。 她轻轻点了点头,再不喜欢那个人,此刻面对英国颂星师的挑衅,她们也必须合作,一致对外,哪怕只为了自己的将来。 方若华随手解下腰间的丝绦,随手把一头扔给夏冰,冷兰也同样作为,扔了一头给云庭。 两个人所有举动都大大方方,连看也没向后看,一前一后紧接着起步,方若华一点水面的石块,伸手给冷兰借力,冷兰在空中顺手一拉方若华,两个人就翩翩而起,长裙拖过水面,仿佛踏波而行,像飞一样,飞过水面,根本就没有踩英国人踩踏过的细线。 丝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夏冰,云庭,高浩峰对视一眼,下一刻同时跳起来,轻轻松松就踏着丝绦过去,一行五人落在练习场上,方若华一抖手,虚虚拴好的丝绦就被她收回手心。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惊叫:“像变魔术一样,三妹什么时候学了这一招。” 一群坐在一边围观的群众们也哗然。 不得不说,是真美! 如果说英国人过河时是规整严肃,气势磅礴,她们只有五个人,却翩然似仙,举重若轻。 反正,没人能说他们的光彩会比那十二个英国人暗淡,甚至因为少见的轻盈,反而更受人喜欢。 颂星舞到底是需要轻盈灵动的舞蹈。 方若华,冷兰和夏冰,三个女孩子今天都穿便服,上襦下裙,一蓝一白的小碎花上襦,一嫩绿,一香色,并蒂莲的罗裙,夏冰一身百褶裙,每个人手上,头上佩戴的全是精品首饰,如此鲜亮的打扮,又是异国风情,在英国哪能轻易见到,一时间所有观众的视线都盯着他们,各种赞叹声不绝于耳。 郭浩峰却是各种不自在,出了一头冷汗,那声音压得极低:“呼,好累,咱们真在他们的训练场练习?” 第一百八十六章 风头 不用四顾,也能感受到周围观众们热烈的气氛,即便语言不通,欢呼声却是全世界通用。 那几个英国颂星师虽不开口,神情却也有异,那点傲慢冷淡到减轻了些。 云庭忽然正色,轻声道:“昂首挺胸,三天后你将站在竞赛星台上,观众就是这些观众,星台虽不同,场地却不会差太多,现在就要提前适应。” 郭浩峰吐出口气,举目四顾,神色渐渐变得凝重。 三色玫大会场也是伦敦最大的颂星师训练场,在这里,她们即将代表国家参加一场世界性的,被称为小冠军赛的比赛,竞争选手来自多个国家,每一个人都是各国青年中的佼佼者。 此时此刻,冷风吹拂,观众们热烈的呼喊犹在耳边,左面的星台上是英国选手,右面的星台上是俄罗斯选手,后面不远处还隐约能听到有人用日语交流,日本国的选手也在。 这些人无不或者隐秘,或者小心翼翼,或者充满戒备地打量她们。 方若华一甩长袖,全然不看周围,自顾自地开始练习,飞跃腾挪,旋转踢足,空气自然地流动,清风吹拂她的发梢,每一个动作都那么轻松自在,脸上的表情也堪称愉悦。 浅浅的星芒凝聚在她的周围,半点不显刻意,到好像是星星主动从长空坠落,嬉笑打闹,只为了逗她一乐。 明明没有任何特别复杂,特别高难度的动作,甚至没有舞曲,但众人就是从如此简单的舞蹈中看出极致的美,耳边也仿佛响起动人的乐曲。 周围轰然叫好,声音之高昂,甚至比赛场还要热烈,华国观众们也热情,但是华国人向来矜持,在赛场上比较有秩序,有秩序当然好,但这一刻 夏冰板着脸不说话,只有微红的耳尖显示出她没有表现出来的淡定。 冷兰的目光落在方若华的身上,脸色稍冷,神情凝重,心中第一次认定,是的,这个人将成为自己的对手,也许会是她登上顶峰之前,最强大的对手。 观众们的欢呼声,她很是欢喜,没错,她喜欢的就是这些,站在世界舞台上,世所瞩目,天下人只看她,只关注她,她终有一日要代表自己的祖国立在最高最远的地方,看别人看不到的风景。 她生在冷家,从小就知道怎么努力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没有人会主动把她想要的送到她手边,她必须自己去拼,自己去努力。 “小哥哥,等我站在最高的舞台上时,你一定能看到我。” 可想要站在那最高的舞台上,必须要踩踏无数个颂星师,无数个天之骄子。 无论是谁,她都会寸步不让,一个接一个地踩下去。 冷兰想,这样一个相貌普通,没有家世,甚至连家人也无,出身于那么一个肮脏地方的女人,真能轻而易举地取得傲人的成就,她一定会觉得很悲哀。 自己可是从小到大,费尽心思才能得到眼前的一切,难道她冷家的闺秀,京城的贵女,上天钟爱的骄子,会连这种人也比不上? 真若如此,还不如死了算了! 方若华沉浸在舞蹈中,舒展身体,热流在从五脏六腑到四肢,唔,就是有一点很别扭,总觉得冷兰的视线冰冷,有点像当年在北宋野外出行,被饿狼盯上的时候一样。 罪过罪过,女主的性情不可揣摩,看来还是别离太近,好在她不打算练习团体舞,和这位冷小姐不打交道似乎也无妨。 很快,无论是方若华,还是冷兰,都没有力气再去关注对方。 云庭和郭浩峰也终于开始跳舞。 一瞬间,方若华都有一种其实自己根本不会跳舞的感觉,那才是真正的颂星舞。 云庭的舞蹈看起来像在舞剑,轻灵而又充满了力量,动作非常有张力。 尤其是他拥有强大的自信,由此而来的气势更加磅礴,和女人不同,男人的舞蹈更容易让人热血沸腾。 方若华直播间里的水友都屏息凝神,字幕空白一片。 甚至连那些欢呼的观众,此时此刻都停下声音,吃东西的也不再咀嚼,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云庭吸引住,再也分不出心神关注其它。 郭浩峰耸耸肩,自顾自地躲在一边练习去,他就知道,每次和云庭站在一起,自己这么大的个子就跟没有了似的。 不光是华国的几个,连英国,日本的颂星师都频频看过来,不专心到动作扭曲。 一直练习到天将暮,一行人启程回去,方若华总觉得那几位英国的年轻颂星师脸色不对,很是气愤的模样。 郭浩峰噗嗤笑出声:“哈哈哈,云庭,你太会抢风头了,一出场观众眼里就看不到别人,小心被人套麻袋。” 其他人也不禁笑起来。 他们心中有数,英国这帮人一开始绝对是打算看他们出丑的,没想到观众们这么不给面子,到是他们自己没多少存在感。 云庭摇头失笑:“别骄傲,正经的高手都没有出现。” 他是真不在意,十岁开始颂星师的训练,几乎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让国内著名教练魏老相中,脱颖而出,十五岁以后,同级别的比赛再没有输过。 云庭可以说一直被叫天才这般叫大的,举目四顾,无一敌手,如果他的性子不够稳,容易骄傲,恐怕早被养成跋扈少年,也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 他一直都相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算在国内他也不敢说自己就是最有天分的颂星师。 今年的新人,方若华也好,冷兰也好,都是天下罕见的好天资。 何况世界这么大,高手如云,每一次比赛都该全力以赴,小心谨慎。 想到这个,云庭又转头瞪郭浩峰:“虽然这一次不是特别重要的国际赛事,但却是出了名的高手多,你别在赛场上捣乱,再输得莫名其妙,教练罚你,我可不帮忙。” “哦。” 郭浩峰哼哼唧唧地应下。 三天一晃而过。 伦敦的邀请赛没有提前适应星台的习惯,都是比赛当日开放星台给选手们适应,不过适应时间到是长,比赛开始前半日,你长在星台上也没人在意。 这几日,伦敦的天气有些阴冷,风很大,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 参加比赛的颂星师都抱怨连连,这种天气,真的很影响发挥。 第一百八十七章 想赢 乔艺也发愁,尤其是看到那座星台之后就更愁,这次星台是分裂的,巴掌大小的小块儿,拿细链子连接在一起,坐落河中,随河水漂流。 没有风的时候整个星台也摇晃不定,如今再加上狂风,浪涛翻滚,站在岸边冷气都能把人的双脚冻住。 “至少不会热。” 方若华失笑。 跳颂星舞是个力气活,对体力要求很高,就是方若华自己,一场比赛下来也是汗流浃背,浑身上下的舞服跟用水泡过一般,所以最怕的不是冷,而是热。 据说三年后星运会,星台设计人打算仿照岩溶湖的环境建造,去参赛的选手们估计都要做好掉一层皮的准备。 乔艺再三叮咛,让大家都放轻松,尤其是对方若华,虽然她觉得这孩子心性成熟,好像比别人稳,但是越是这样的孩子,面对大场面时越要谨慎。 “若华你连国家级的比赛都还没参加过,在这个赛场上你是新人,这一次重在参与,并没苛求奖牌。” 事实上想要奖牌也不大现实。 国际比赛,除了几个专门女子组的比赛之外,大部分是男女同赛场,云庭和郭浩峰如今都是六品,比若华足足高出一品,面对他们两个,若华要获胜的可能性不大。 虽然以往在低品阶段,也曾有低胜高的情况发生,但那大部分都是惊才绝艳的年轻人胜过华年已过的老舞者。 云庭和郭浩峰是什么人? 华国的天之骄子,世人称颂的天才,他们又年轻,再会想象的观众也不敢想方若华现在就能胜过他。 教练组这边到是也做过美梦,今年横扫伦敦,一举囊括所有奖牌。 这不是不能想,云庭和郭浩峰,再加上方若华和冷兰,夏冰也有竞争的希望,金银铜三块牌子拿回家,怎么就不能想一想。 但确实只能想一想罢了,各国的参赛舞者,虽然大部分都是七品,甚至还有几个八品,但是今年英伦之花,上一任世界纪录保持者的孙女,二十六岁的阿曼达.加西亚也参加,只是她上个月练习时伤了腰椎,这一回冠军争夺战应该没她的事。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六品,都已经小有名气。 方若华披着衣服坐在选手座位上,慢慢活动身体,远远就看到阿曼达脚下踩着荡起来的水波,一边飞舞旋转,一边朝云庭眨眼,天真无邪,美得不可思议。 跳得特别特别好,正练习的云庭平分秋色,一时间观众们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有云庭在,咱们华国在这一次比赛上就不需要有压力,世界会看到我们的青年一代不比老一辈差。” 乔艺轻声道。 方若华点点头,半晌忽然笑道:“可是我还是想赢,就是云庭站在赛场上,我也一样想赢。” “噗!” 郭浩峰一手扶着云庭,笑得牙花子都露了大半截。 他刚把云庭从星台上捞下来,给他披着衣服让他去换掉被水汽打湿的舞服,就听见方若华这么有志气的话,登时笑得前仰后合。 “好,小师妹说得好,我们就是要赢!” 云庭一脸无奈,灰溜溜地跺着脚钻回休息室换衣服。 这边说得热闹,冷兰也看过来,心里也不知道想什么,总之很不平静。 夏冰到是完全没有听到这边说什么,低垂着眼眉想自己的舞蹈,她有一个特点,只要看到比赛的星台,站在赛场上,耳朵里就会自动过滤声音,但凡对她比赛没用的东西,根本就听不见。 要不是有这种专注力,估计也做不到一年逆袭成高手。 方若华摸了摸胸口,她以前不是那种争强好胜,一定要短时间内争夺第一的人。 虽说在这个世界,成为了颂星师,自然也想有朝一日站在最高的地方,这才不枉此生,但她毕竟相当于拥有漫长的生命,习惯了不紧不慢的步调,力争上游的意志不该比别人浓厚。 但没想到,真正在国协训练了这么长时间,又离开华国站在这样的舞台上,她却如此渴望胜利。 也许原主的情感,到底还是对她有一定的影响。 原主一辈子中,唯一的亮色就是作为颂星师存在的那半年,在那短短半年里,她也是骄子,也被人羡慕,她得到了二十几年来没有得到的一切。 纵使短暂,依旧是难得的光明。 和方若华记忆交融的原主,还没做过颂星师,没享受过那唯一的暖光,但她也许活在方若华的心里,和她一起加入国协,甚至于今日,代表自己的祖国站在世界级比赛的赛场上。 这样的原主,难道不该有想赢的意念? 方若华笑起来,站起身,整理自己的舞服,原地舒展身体,她要保持自己最好的状态,唔,师父是怎么说的,要愉快,要快乐得去跳颂星舞,要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星神。 比赛正式开始。 华国的舞者中,夏冰是第一个出场的,她跳的颂星舞锐气十足,赢得满场喝彩,这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姑娘这一次的表现确实很不错,拿到了一个挺好看的分数。 下一个就是云庭。 云庭整个人就像一把利剑,利剑出鞘,锋不可当,那一片河水是他的敌人,也是他的战友,时而与他对抗,时而与他共舞,所有人都看得目不转睛。 方若华见英国那边的几个舞者都忍不住面露沮丧,乔艺也眼睛里放光。 不过,她没时间完全看完,下一个就轮到她。 乔艺觉得这一次若华运气不大好,紧接着云庭出场,观众们,裁判们都还沉浸在上一场盛宴中,不免分心。 而且历来星芒降下的速度都有高峰有低谷,云庭出场已经引来了一片星芒的速降,等方若华再上场,就可能遇到怠惰期。 “哎。” 乔艺有点担心,她总觉得那小姑娘气势正盛,在这么有气势的时候被打击一下,也不知会不会折了她身上的光彩。 方若华全然不知道教练的心思,她也没去想云庭,没去想任何一个场上的颂星师,她只想着自己。 闭上眼,脑海中音乐流淌,眼前仿佛浮现出真实的画面,稚嫩的女孩儿要穿上铠甲,手持利刃,浴血疆场,她将无所畏惧。 第一百八十八章 六品 方若华一步一步走近星台,这是她第一次在华国之外比赛,即便是她,也不免有一丝的紧张。 水花忽然高起来。 狂风大作,星台摇摆,周围的观众们摇摇晃晃,也吃了一嘴寒气,眼看着似乎要下雨,众人忍不住鼓噪,窃窃私语:“这个小颂星师是华国的?小姑娘运气不好,恐怕连星台都上不去。” “应该放弃了吧,你们看那边,日本国的几个教练去领自家选手了,他们大概要放弃。” 外界变得嘈杂,音乐渐渐听不清楚,方若华闭上眼,心中默默唱起鼓角横吹曲,那是她这一次用的曲子,女子登临战场,不爱红装爱武装。 她在月色下和无数战友一起好像策马疾驰,朝发欣城,暮宿陇头,寒不能语,舌卷入喉……剧本里描写的容色倾国倾城,却为了家国天下,不得不抛开青梅竹马,抛开温馨的家庭,以一介女儿之身,上沙场,荡平敌寇的那位女主角,此时也附身而来。 一抬手,飞身而起,风吹浪卷,水花冰冰凉凉,她一瞬间感到身体轻忽飘逸,五脏六腑的灵气瞬间活跃起来,身体变得说不出的有力量,身入长剑钢刀,剑气纵横,刀光闪烁。 “啊!” 场外的窃窃私语声瞬间静了下去,半晌才传来一声整齐如一的惊呼,随即却又隐去,仿佛怕惊扰了月下的女将。 方若华脑海放空,什么都不去想,不去想旋律,不去想节奏,一瞬间进入一种特殊的状态,玄妙的,许多颂星师可望而不可即的状态。 星芒在足下汇聚,星台主动追寻她的双足,满天的星芒亲昵地围绕在她周围,那些风,那些浪花,那些大自然的磨难,在星芒的抚慰下变得平和而亲切,河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托着她在月色下,狂风里飞舞奔腾。 …… 比赛中途就回到休息室里的乔艺,面上淡定如常,眉眼含笑,有一句没一句地和旁边助理们说话,好似真不怎么把这小小的赛事当回事,也没有去前面看一看的意思。 不远处英伦的几个同样偷闲的教练却是忍不住频频张望打量。 “看起来是信心十足!” “好像大半都是新人,乔哪来的底气?” “……华国这一回出来的小将里,好像有那个云庭,听说去年法国大奖赛少年组比赛的金牌让他得了去,我看华国是要动真格的了。” 梅蜜冷笑:“去年法国大暴动,咱们几个国家的年轻人都取消了行程,那个什么云庭不过是猴子里称大王,也就华国人看重,不嫌丢人!” 乔艺冷眼扫了梅蜜一眼,梅蜜半点不收敛音量,别人都知道乔艺的英文不好,到也不担心起冲突。 可乔艺英文再差,猜也能猜得出梅蜜说的是什么,打了这么多年交道,谁还不知道谁? 云庭她不担心,成熟稳重,每次比赛只有超常发挥,不会失常,她担忧的是方若华和冷兰。 这两个姑娘都走得太快,太顺利了些,偏偏参加的赛事有限,经验不足,这种情况第一次出现在国际赛场上,通常会出问题。 一晃神的工夫,外面欢呼声震天。 小助理跑进来一脸笑意,低声道:“乔教练真该出去看看,云庭跳得好极了,星芒恰到好处地充满了所有晶石,吸引星芒,绝对满分。” “嗯。” 乔艺也不是不高兴,只是心下叹息。 云庭跳得好很正常,但对排在他后面的若华,可不怎么友好。 待在休息室,她也能听到外面火爆的声音,无数窃窃私语,所有的观众兴奋度极高,恐怕很难在下一场比赛开始时就安静下来。 而且云庭造成的星芒降落正处于高峰状态,高峰过去,自然就是低谷。 此时外面渐渐安静,只剩下些微的窃窃私语,显然若华要登上星台了。 风哗啦啦地狂吹,休息室的窗户哐当一声巨响。 乔艺皱眉。 几个小助理也皱眉:“风好大,情况不太妙。” 在这里偷闲的英伦教练们也把不悦收起,露出半分幸灾乐祸,嬉笑道:“看来这个华国小姑娘,不太受星神看重。” 颂星舞比赛时,向来不介意环境的影响,狂风骤雨也不会停下,因为在大众认为,这些都是星神给的考验,要取悦星神,怎么能因为环境恶劣就退步。 当然,现在不比以前,没那么多讲究,有些颂星师遇见这种情况,如果星台比较危险的话,会主动找个借口退赛,比如说身体不舒服,或者哪里受伤之类。 毕竟跳颂星舞遇到危险的情况很多,一群要地位有地位,金钱也不缺的人生赢家,哪个愿意承担风险? 奈何没有进取心的颂星师,通常都走不到太高的地方,看不到最美的风景。 英伦的教练们已经猜测,华国那个不认识的小姑娘也许会在赛前提出退赛。 今天天气不好,风大,星台说不上危险也不好受,前面已经有一个俄罗斯的,两个日本的,一个法国的小选手退赛。 几句闲话的工夫,外面忽然变得特别安静,除了风声,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外,再无其它。 渐渐的,轻微的抽气声传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仿佛变得特别漫长,乔艺越发坐立不安,忍不住想站起身出去看一看,人刚一起身,外面轰一声,震天的掌声,呼声响起,震得她几乎站不住脚。 其他教练也被吓了一跳。 大门洞开,华国小助理飞奔而入,满脸潮红,又蹦又跳,大喊大叫:“好漂亮!乔教练你真该去看看的,太漂亮了,满场轰动,我们若华刚才跳到浪尖上飞舞,金色的鲤鱼环绕,她简直不是人!” 什么话! 乔艺先是松了口气,随即翻白眼,伦敦的河里哪来的鲤鱼,还金色的! 其实是星芒笼罩下,给游鱼添了光彩,世上万物,动物植物和人,没有不喜欢星芒的。 乔艺慢慢地推开门,走出去,来到星台前,正好看到方若华优雅地鞠躬行礼,有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即将登基加冕的女皇。 满场的观众都起身站立欢呼,连裁判脸上也残余一丝震撼,脸上不可抑制地露出一抹微笑。 云庭咂摸咂摸嘴巴,轻声道:“她这是要以下克上,不过恐怕没那么容易。” 郭浩峰却是满眼金光:“天啊,引来的星芒数量可能比不上你,但是质量比咱们都高,你看到了吗?我从来没见过几乎成液态的星芒。” “还有星星,她点亮了八颗星,真正的八颗,六品了已经,我都是刚刚六品好吗?” 郭浩峰长吁短叹。 方若华退了场,掌声还是迟迟没有落下。 乔艺松了口气,心下明白,虽然比赛还没有结束,但是练兵的目的已然达到。 为了让选手轻松比赛,通常情况下带小孩的教练都不看比赛,但华国助理教练中经验丰富的有很多,不禁出声:“没想到,冠军、亚军之争,居然在若华和云庭之间了,云庭得冠军的可能占八成,若华应该是亚军。” 大家都是专业人士,当然看得出来,若华的确出彩,也确实引来质量很高的星芒,但云庭境界比她稍高,这一点很难弥补,再不明显,差距依旧存在。 不是他们自傲,好像冠亚军已在囊中,而是究竟跳得怎么样,一目了然。 当然,后面还有名将阿曼达,但阿曼达旧伤未愈,这一次应该不能发挥出全面的能力,而等到明年,云庭一定在她之上,方若华也有可能赶超。 无论如何,华国可谓大丰收。 外面观众席上,齐阳激动地使劲抓他叔叔的胳膊,抓得他叔叔呲牙瞪眼。 “看到了没有,那是我姐姐,我家姐姐,我姐姐好厉害啊!” 齐阳叔叔哭笑不得,把激动得和条鱼似的小子按住,叹了口气,还姐姐呢,人家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弟弟。 他哥自私凉薄,除了妻子以外,连儿子都不大喜欢,估计明的暗的,没少阻碍那女孩的消息往家里传。 那一家子,真让人无话可说! 接下来比赛还在继续。 不少舞者因为各种原因失误,其中多多少少有方若华的颂星舞太让人震撼,一时失措造成的,到不全是环境因素,但是说到底还是实力不够。 像英伦的那位阿曼达,跳舞时从头到尾都气场强大,显得雍容华贵,要不是最后风浪确实太高太大,她又有伤,相对保守,一定是个强敌。 第一百八十九章 赢 终于到了冷兰上场的时候。 她面无表情地整理自己的衣襟,一颗心砰砰巨响,脸发烫,身体发抖,脑海中还不可抑制地回荡方若华刚才高高起跳,站在浪尖上,浪花伴随金色的光芒,衬得她像俯瞰臣僚的女王。 那一瞬间,甚至连自己都有俯首拜倒的欲望。 能比得过吗? 方若华六品了,她居然六品了,前几天不是还卡在七品上,她练习颂星舞才多长时间? 冷兰的腿开始发抖。 她想,上天为什么要塑造这么一个人,已经有了自己,为什么还要有她? 明明知道上场之前不应该想这些,但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她忍不住去想,自己会输给方若华吗? 第一次较技,还是在国外,会输给她? 一看到冷兰起跳,乔艺就皱眉,叹了口气。 其他助理也叹气——起跳早了,没有踩上节拍,虽然努力调整过来,但是这是扣分项,开头错了,恐怕引导星芒的节奏也会错。 乔艺摇了摇头:“还有,我记得咱们给冷兰选的剧本是春之声?” 像这种比赛,通常还是保守一些好,容易让孩子们积累信心,所以剧本通常偏向简单,大部分都是成名作。 方若华例外,她自己写出来的剧本自然能理解深刻,也更适合她。 助理脸上发苦:“如今哪还是是春之声,她这都快跳成寒冬腊月了。” “很正常。” 几个五十多岁的老助理笑道,“没事,这次带新人就是为了练兵,新人参加这种国际赛事,出差错是正常的,不出差错的才凤毛麟角,要是个个都有云庭,方若华那种稳定,咱们还频频参加各项小比赛做什么,直接朝着星运会去多好?” 可惜,不经过比赛锤炼,直接参加星运会那是找不自在,真到了那种赛场上,就是成名老将也很难达到平时在练习场上的水准,只要能有练习时九成的成绩,就是圆满完成任务。 “再说,冷兰跳得还可以,这一点差错也不一定有大影响,或许能拿到名次。” 音乐结束,冷兰下场。 观众们的掌声还算热烈,甚至有人高声呼喊鼓励她,由此可见,她的颂星舞并不差。 但是,冷兰的脚步沉重得几乎要抬不起来,两个助理伸手扶着她,才把她送回休息室。 观众席上,肖晨满脸寒光,又是担忧又是心痛,一抬头,正好看到冷兰抱头痛哭,心中更是痛如刀割,旁边几个看热闹的观众嘻嘻哈哈:“这个似乎比不上前面那个华国姑娘,我看华国人都长得差不多,本来不大会分辨,可是前一个华国姑娘,那个方,长得可真漂亮,漂亮极了。” 其他人纷纷应是。 肖晨恶狠狠地瞪过去,深吸了口气,一字一顿:“瞎子,眼睛不用要了,方若华远比不上阿兰一根头发丝!” 他一生气就说华语,对方满脸莫名,根本没听懂,到让肖晨越发怒火攻心。 但他已经不敢直接把怒火发泄到方若华身上了,对方已经崭露头角,是正经的六品颂星师,以前她是八品,七品的时候,他就不好直接动手,上一次更是露出一点端倪,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断尾求生。 何况,她有好师父,有国协做后盾。 肖晨一腔怒火没处发泄,用力狠狠地砸自己的大腿,到是让周围的观众吓了一跳,还当他有病,连忙离得远一些。 比赛结束,成绩公布的时候却出了一点差错,一群评委激烈讨论,足足二十分钟,才结束争辩。 第一名:冠军方若华(华国),评分93 第二名:云庭(华国),评分92.9 第三名:凯蒂.贝克(英国),评分90 …… 乔艺长长地出了口气,任由工作人员抱在一起欢呼,放任他们挥舞金色龙纹国旗。 唔,小比赛,没什么了不起。 虽然是小比赛,乔教练还是笑得一点都不矜持,牙花子都露了出来。 方若华被一大群记者包围,一时到回不来,乔艺本来打算找人去救驾,结果远远看她举重若轻,连翻译都不用,一个人也应付得了,干脆也就不费事。 “对,我这次能拿冠军是有运气因素,我比较适合今天的星台。” “没关系,虽然看分数就知道,这一次亚军和我只有微弱的差距,下一次也许就是对方得冠军,但既然都是华国人,云庭得金牌我也一样高兴。” 方若华大大方方地应付英国记者和日本记者,同时娴熟得使用两种文字,把人家扔过来的砖头轻描淡写地扔过去,不愤怒,不激动,欢喜是欢喜,但也不曾有丝毫失态。 华国的记者绕到乔艺这边,看到这种情况也不采访了,个个笑得含蓄。 “你们这姑娘虽然年纪小,但很有大将风度!” 很有大将风度的方若华摆脱了记者的纠缠,冲回酒店躺在床上抱着被子开始睡觉。 乔艺也不让人打扰,自己带着助理们把报社记者给拦下,反正看国内记者们的套路,是打算把方若华好好吹一气,虽然不至于给吹上天,但引起一波热度没多大问题。 这一次比赛可是正经的国际比赛,华国的青少年组,好多年在国际比赛上都受到歧视,拿冠军奖牌的时候寥寥无几,此次自然是应该大书特书。 甚至团队还在国外,没有回过,风暴已经吹到了国内,好些个记者千里跋涉,追到云海,去四象书院采访方若华的老师,同学。 此时不用提醒,记者们得到的肯定全是好话,毕竟是为国争光的大好事。 方文星却是越发不自在,气不顺,因为连她爸爸都在看那些报纸,在家里的时候,对她要求越来越严格,不光让她画画,每天还要抽时间练习颂星舞,几乎没有玩的时间。 要不是小师哥天天带她四处玩,放松精神,她恐怕更难过。 小师哥叫肖明,是个好人,脾气性格都好,长得也帅气,和其他师哥师姐们不同,小师哥特别和气,对她很好,还愿意带她去参加各种聚会,都是那种成年人,上流社会才会有的聚会,里面的吃的,喝的,玩的一应俱全,还有很多高贵的宾客。 没错,就像小师哥说的,不趁着年纪小,好好地,快活地玩,难道还要等到长大了,没有时间没有精力了再放纵自己,何况这是拓宽人脉关系的好事,说不定还有能赚钱的机会。 没有钱怎么行,她已经很久没有漂亮的新衣服穿了。 第一百九十章 被抓 方若华躲在酒店客房里噼里啪啦地赶作业,因为只带了课本,可好多作业光看课本根本没用,需要各种参考资料,还有课堂笔记。 云庭摊摊手。 郭浩峰苦笑连连:“别看我,平时我的作业,咳咳,大部分都是抄云庭的,有一部分是教练帮忙做,反正我是不认识作业,作业也不认识我。” 乔艺也是一脸不敢看过来的心有余悸。她又不是书院的先生,做了一辈子颂星师,功课什么的,怎么可能好? 方若华叹气,数理化对于公式可能不大好把握,毕竟不知道自己懂的公式,在眼下这个世界存在不存在,但是好在还可以只写结果。 反正她一个颂星师,别人也没指望她的功课有多么好。 英文在语法方面或许有些问题,但也能应付过去,至少对付这些作业没太难。 可是策论什么的,背写什么的,咳咳,她没带太多国文书籍,真做不出来。 郭浩峰再次叹息:“我都想卖个新闻给外面的记者,新出炉的小冠军一门心思死磕作业,是不是想退役重新科举。” 方若华不搭理她。 科举和颂星舞完全不冲突,她可是知道,自家师父黄老就是进士,还是自己考出来的。 乔艺也不管他们,这一回在伦敦,华国的确风光无限,除了囊括冠军,亚军之外,第四名是郭浩峰,夏冰居然也得了第九,所有来参赛的舞者,即便冷兰因为失误而失手,还是靠着自身实力惊人,排到了二十七名。 可以说,所有人都拿到了很不错的名次。 乔艺很满意,可惜冷兰就显得有一点失落。 对这姑娘的技术,乔教练并不担心,只担心她的信心,青少年组排名二十七,不是个很坏的成绩,但和同队的其他人一比,她很难不失落。不过这两天小姑娘能吃能睡,就是沉默一些,似乎无妨。 “别沮丧,你跳得很好,动作标准轻灵,这一次只是失误而已,哪个颂星师不在正规赛场上失误几次,那也成不了气候,就说当年的精灵妮可,还在星运会上把舞鞋都给甩掉了,引来哄笑声,结果人家还不是世界冠军,现在她的笑话已经成了趣闻,只会让她变得更有魅力。” 冷兰轻轻点头:“教练放心,我知道的。” 乔艺摸了摸她的头,就哄她回去睡下,心中却是苦笑,是啊,谁不知道! 那些因为在赛场上失误,钻了牛角尖,一蹶不振的孩子们,哪个心里能不明白? 乔艺摇了摇头,也没太担忧,冷兰还小,年纪小的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情绪不稳定,容易沮丧,但好转得也快,睡一觉,吃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一转脸就又活力四射。 出征伦敦,功德圆满。 一行人也没呆多长时间便准备回国,在此之前,方若华狂刷了三天作业,也没搭理外面嗷嗷待哺的媒体,事实上她连国内的报纸都懒得看,反正各种吹嘘赞美,以前那些唱反调的,总忍不住黑一黑的暂时都没有了。 但可以想象,只要她有一次在赛场上出错失利,报纸上的报道立时就会不一样。 像乔艺说的,既然开始参与国际赛事,那么就要学会正确对待外界评价。 报社的记者并不都是专业人士,即便是专业的,也有可能为了销量而胡说八道,可我们身为颂星师,自己心中明白,站在赛场上时,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一个颂星师一辈子不出错的几率太少太少,要是太在乎外界评价,那他绝对会有永远根除不了的烦恼。 像郭浩峰,这次得了第四,但因为有云庭和方若华珠玉在前,国内的记者就跟看不见他似的,但人家半点也不在意,该吃吃该喝喝,心态好的很。 回国前最后一天,方若华才出去逛了逛街,顺便接受了一下采访,秀了秀她的语言功底,虽说只是通英文和日文,略懂几句法语,和那些语言天才比也算不上什么,可她一个从未离开过国门的未成年,能有这份能耐,那就相当值得大书特书。 “没什么,以前打工的时候需要,就学了学。” 方若华轻描淡写,夏冰一脸的羡慕,她连英文都闹不明白,更别说还要学日语。 至于有小报上说方若华该感激生在方家,感激她父母从小就让她出去打工,培养她的能力,虽然是严父,但还是为她好云云,协会里所有人就当没看见,这话听起来像调侃,明白事理得读了只觉得讽刺。 一行人顺利回国,踏上华国的土地,连没有多少乡愁的方若华都松了口气。 还没下轮船,船长就一脸无奈地请她们走特别通道,要是让他们一行人和普通的乘客一起下船,估计真要闹出踩踏事件,好在船员和国协都经验丰富,大家顺顺利利地回到国协。 一进国协大门,方若华就被黄老抓住,拎去检查加闭关,外面的纷纷扰扰通通打扰不到她。 乔艺失笑:“有师父就是好。”即便这个师父龟毛爱操心,还是很好。 国内的媒体最近是有些兴奋,主要是若华身上有新闻,出身贫苦,一年便有此成绩,励志典范,换做其他人可能还真被吹捧得不知天高地厚,但拿了冠军奖牌还要担心功课的方若华,想必无需担忧。 此时,方若华的确没有力气关注外界消息,整个人都被所谓的加强训练,每天加训到十二个小时,持续十天的消息打击得还没有开始,就浑身酸痛。 吴珂抱着从云坪那边快马加鞭邮寄过来的国文作业,一样一样读给她听,不求她背过,好歹听一听耳熟。 读了一会儿,看这小姑娘蔫了吧唧,想了想道:“三天前方文星被抓了。” “啊?” 方若华怔了怔,“她今年才多大?” 别看方文星和若华都在甲班,但其实方文星要小几岁,还远不到二十。 “为什么?” 吴珂想了想,才把自己得到的消息回忆清楚:“罪名是协助运毒,好像她本人不承认那是毒、品,只说是药。” 问题是,不能说她不认为那是毒、品,那就能不是的。 方若华简直不敢置信——原主印象中的妹妹没有这么蠢!方文星是有一点娇气,可是也算聪明,对自己的人生很有规划,而且辛丽丽对她管教颇严,怎么会出这种事! 第一百九十一章 义正辞严 可惜种种内情,报纸上不会刊登,方若华也没有认真去探究清楚的力气。 每天训练都快完不成了,哪里有工夫管这个! 反正按照国家规定,要排除一切干扰颂星师训练的因素,即便方文青是她父亲,方文星是她妹妹,也影响不到她,尤其是她天分显露,备受期待的现在。 方若华不关注,吴珂到像是很好奇,还派人去调查了一番,每每把最新进展都告诉若华。 方文星进了少管所,方文青托人找各种关系想把女儿接出来,而且死都不信女儿会去运、毒,追到公安局门口静坐抗议,逢人就说女儿冤枉,她是孩子,根本不懂这些,即便做错事也是被人骗了云云。 问题是警方派出去的卧底查得特别清楚,这孩子是主动找上门要赚钱,而且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要帮忙运送,且特别积极,很有一股子‘上进’的精神气。 方文青还找到国协,想见方若华,不过乔艺去接待的,反正抚养权已经变更,现在方若华的抚养权在四象颂协那里。 不过,方若华到还是露了一面,穿着国协的训练服,大大方方地给方文青倒了一杯茶,就被乔艺以还要训练为由打发走了。 方文青相当爱面子,在国协教练面前,绝对不至于做出大吼大叫,破口大骂的举动,虽不太高兴,也没有过分纠缠,就是脸色不大好,沉着脸表达了一下想让方若华去公安局保释自己的妹妹的意思。 “公安局那边不允许我保释那孩子,可那孩子是无辜的,她还要读书,还要上学,再耽误下去,那孩子岂不是真被毁了?若华是她姐姐,该担负起责任来。” “不是说方若华成了什么冠军?还代表国家出国比赛,她要是去的话,公安局会卖给她面子的。” “文星是若华的妹妹,她有不好,若华面子上也难看。” 方文青昂着头,理直气壮地说了一堆话,乔艺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和这种人争辩都费力气,连告诉对方未成年没办法保释一个未成年的心思都没有,反正只一句话,方若华要备战国青赛,赛前闭关,不许外出。 乔艺见多识广,年少轻狂时和三教九流都打过招呼,对付这么个人不说轻而易举,到也不算难,花了一点精力很快就把人给打发走。 临离开国协大门,方文青木着一张脸,冷声道:“你们考虑考虑,若华有一个坐牢的妹妹,对她没有好处。” 乔艺也叹气:“哎,是挺不好,可我们若华命苦,就是有这样的妹妹,事实客观存在,谁也不能回到过去不让你二女儿出生。” 一句话,气得方文青夺门而走。 方若华叹了口气,没多说什么。 方文青老了好多,上一次见他,他衣冠整齐,风度翩翩,人至中年依旧面容饱满,但这一次见,却是老态毕现。 “奇怪,方文星就是想靠运、毒赚钱,她哪来的门路?” 这种事,肯定不能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参与,方文青好歹也是个秀才,颇为自高自傲,一心想把自己打造成出身书香门第的才子,绝不会和那等人打交道。 方文星是他娇养的女儿,看得和眼珠子似的,怎么会放任她和那些乌七八糟的人打交道? 原主记忆中,方文星每次上下学都是方文青接送,她的朋友,方文青也是如数家珍。 现在可好,家养的娇娇女竟出了这等事! 方若华总觉得太突然,而且提到毒、品,她就想起原著中的男配肖一辰,他们家以前就一直做这种生意,明面上虽表现出一副洗白的架势,可谁知道私底下如何! 这一次她却是想对了。 肖晨正处理家中一些尾大不掉的产业,还有一些不识趣的人,偏偏因为冷兰心情不好,他又处置不了罪魁祸首,顺手就坑了方文星一回发泄怒火。 实在是坑起来太简单,毫无成本。 当初为了压服方若华,他就利用了一下方文星,如今再想拉她下水,也就吩咐一句的事,反正肖晨的族弟早就和那小丫头片子混的熟了,很得对方信任。 转头肖晨就把此事抛在脑后,隔天没准都忘记曾经有这么一回事。 方文星生平第一次觉得害怕。 少管所并不阴暗潮湿,相反,建造得方方正正,阳光充足,但是她还是很害怕,特别特别的害怕! 她已经一天没有吃到东西,也没有睡到床铺,同一间牢房的女人特别恶毒,一听说她是因为运、毒进来的,就捂着她的嘴,使劲拧她,拧得她遍体鳞伤,她想求救,可是没有人来救她,那些女狱卒比这些犯人还要可怕。 “爸爸,妈妈,妈妈,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方文星脑海里闪过一个又一个可怕的念头,捂住脸嚎啕大哭。 旁边的人不耐烦地瞪了她一眼,也没理会,在这种地方,鬼哭狼嚎算什么,发疯的,自杀的也有,她们常来常往的这些,早就习惯得很,扭头盖上被子沉沉睡去。 黑暗笼罩,耳边仿佛有幻音,方文星脑袋发热,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啃噬一样,疼的厉害,神志模糊,眼前浮现出一个人的脸,是方若华。 “不是,我是小公主,你才是阴沟里的臭虫。” 方文星面孔扭曲,用头砰砰地撞墙,一边高声呼喊,“我是冠军,冠军是我的,你妈不干不净,是个坏女人,贱女人,跟很多男人睡过觉,我爸才不肯要她。” “谁知道你是哪里冒出来的野、种,爸妈养活你,给你一口饭吃,你就该感恩戴德,该为我做牛做马,你凭什么要逃走,凭什么敢站在阳光下!” 哭嚎声震天响,这下子真惊动了外面,好些狱卒过来,没想到方文星一个又瘦小,又柔弱的小女孩,发起疯来竟好几个大人都制不住,到后头越发神志不清,高烧不退,满嘴的污言秽语,连他们这些人听见都觉得不堪入耳。 这小姑娘明显不对,连忙把人送往医院,通知病患家属,几个狱卒都叹气:“好好的人,为什么非沾那种东西,年纪这么小,以后可怎么办!” 第一百九十二章 母女(两章合一) 这日,天气略有些阴。 高亚男和王双天还没亮就守在大门口,一口气把国协附近的花边小报收了一遍,又把卖小报的都骂了一顿,骂得对方抱头鼠窜,总算松口气。 也不知道从哪里流传出来的小道消息,人人皆道方若华的亲生母亲私生活不检点,她是个父不详的孩子。 方父那边对此根本是缄默不言,弄得消息更是乱飞,越传越离谱。 王双气不过,皱眉道:“我就奇怪了,难道若华就不能好好跳颂星舞,怎么总有这乱七八糟的小报,乱七八糟的报道。” “……若华出名,因为她是颂星师,她在伦敦拼赢了世界各国的高手,夺取金牌,难道大家就不能把关注点放在颂星舞上,为什么非要捣乱?” 这都几次了,简直烦死人! 可没办法,因为几乎人人都有窥视别人隐私的欲望,小报记者们不过是满足群众的需求。 她们两个的小动作,方若华都看在眼里,虽说挺无语,到也很感激两个姑娘的用心。 其实她真没多想,穿越之后的出身来历没办法选择,这些麻烦自然也就如影随形,她之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次人生,自然也就可能有数之不尽的麻烦。 有过上两次经历,她觉得自己遇见任何家庭都能淡然处之。 报纸上那些关于原身亲生母亲苏云惠的消息,究竟是真还是假,究竟几分真,几分假,她都不关心。 话虽如此,不过方若华按了按心口,总觉得心里有一点堵,但是很明显,这只是一点同情心。 她在同情原主。 即便是现在,即便是父不慈母不爱,当原主听到有人污蔑母亲时,一定还是会为母担忧,痛心,焦虑。 那个姑娘懦弱胆小无为没有主见,她有诸般的缺点,可是她并不是恶人,她敬爱父母,也怜悯弱小,口中不说,心中却常常幻想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美好的家庭。 方若华叹了口气,扭头就对守在国协大门口,被驱逐了好几次还是不肯走,口口声声新闻自由,满脸八卦欲望的记者道:“对,我的母亲是苏云惠,她和父亲光明正大地协议离婚,离婚原因我不知道,但是,凡是随意污蔑她的……” 一转头,看着乔艺和黄唯一步履匆匆,一脸怒火地走出来,随手把一叠报纸平平整整地叠起来,收好,交给身边的助理,“我会告你们诽谤,和对方打官司打到底,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无论多长时间,我都陪你们玩!” 方若华轻轻笑起来:“唔,刚在伦敦拿到五千元英镑的奖金,请律师打官司的话,打个一两年应该够了。” 几个记者:“……” 他们还没说话,黄老已经冷着脸,哼了哼:“哪里用得着若华费心,黄家养了三百人的律师团队,闲着也是闲着,打官司玩一玩很好。” 为首的记者脸色发青,心里简直拔凉拔凉的,他们就是追个新闻而已,用不用这么上纲上线的,他到是想硬气点,换了别人,也并不会怕这种打官司之类的威胁,背靠报社,哪会怕这个! 问题是,对方身后左边站着国家,右边站着一位一品颂星师,瞧那位黄老先生的模样,护犊子护的都要和老母鸡差不多了,谁要敢动他弟子,他能把人生吞活剥了。 记者们不得不败退。 一时间报纸都改了风向,不敢再提此事,但风向好改,造成的影响却需要时间来消弭。 京城八卦多,人们忘性大,奈何像这种丑闻一旦爆出来,却影响不小,不是短时间内能让人忘却。 黄唯一深吸了口气,和颜悦色地哄着小弟子回去继续练习,一转头就板起脸:“我本来不想管,若华是我弟子,和她父母是什么人完全没有关系,但是我不能让这些人来影响孩子,你们去查一查,当年她父母离婚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位一炸毛,京城好多跺跺脚天地动的大人物,也要心里惊一惊。 小辈们不知道,黄唯一老了以后脾气也变了,不像以前,可那些老一代的人,谁没因为黄疯子的怒火倒霉过,都形成条件反射,见他发怒腿脚主动远远避开。 方若华刚放了狠话,转脸却没事人一样该怎么练习还怎么练习,自家师父交代下来任务,分毫不少地完成,交代下来的舞曲,也认认真真揣摩。 “呜呜呜,呜呜呜。” 傍晚,夕阳还未曾落下,方若华浑身是水,慢吞吞从训练场回来,一进休息室就愣住。 王双和高亚男两个一左一右,围着一个圆圆滚滚,唇红齿白的小美男献殷勤。 高亚男剥瓜子,王双负责投喂,小美男一边哼唧,一边吃,一边打嗝,又可怜又可爱。 “姐姐!” 一抬头看到方若华,胖胖的小爪子一甩,扑过去就抱住了她的大腿,哭得更响亮,“姐姐,我好想你,爸爸坏,妈妈也坏,不让我来找你,我不要回家了,我要姐姐。” 方若华:“……” 这谁家的小孩儿!乱认亲戚也不怕被人拐!论斤卖出去也能值不少钱! 齐家 三太太平静地梳理自己的秀发,乌发如云,一片光滑,只是偶见白色。 仆人低声道:“三爷刚来了消息,说他带小少爷出去玩,不回家吃饭了。” 三太太随意地应了声,摸了摸鬓角,轻轻一笑:“到底显老了,岁月不饶人。” 她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当当,慢慢下了楼,一抬头便见辛丽丽就坐在客厅内,还是像二十年前一样,漂亮娇媚,女人看她,总觉得这人妖气重,不像好人,可男人看她,却总说她温柔如水,是个可人儿。 三太太叹了口气,慢慢坐下,喝了口茶,轻声道:“你居然自己来了。”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辛丽丽就从来不肯自己亲自和她对上,无论想要什么都是让方文青出面,方文青就和保护自己的珍宝的恶龙一般,把辛丽丽这个珍宝护持在身下,不容任何人触及。 当年她和方文青离婚那一天,辛丽丽都置身事外,连露面也没有。 三太太沉默片刻,忽然一笑:“没想到你真能跟方文青过这么多年,而且扎扎实实地当了半辈子小女人。” 辛丽丽漫不经心地摩挲自己的指甲,脸上还是那么温柔娇媚的表情,轻轻叹了口气:“当年是没法子,苏家的案子犯了,表少爷到是脱了身,可他能脱身,靠得是娶到了鲁敏那个女人,自然不能给我这个丫头名分,苏家的人死得死,残得残,你苏云惠大小姐匆匆嫁了个穷山窝里出来小秀才,我本看不上区区一个小秀才,谁让当时没法子呢,我哪里敢回家,真要回家,那几个哥哥和爹娘转头就能再卖我一回!” 摸了摸自己到现在依旧光滑的脸,辛丽丽冷笑:“凭什么?我长得好,人又聪明,当初你是小姐,我是丫头,可苏家上下人人喜欢的是我,你脑子笨,读书读不好,我哪里比你差?就因为你是小姐,我是你们家买来的丫鬟,所以不管我多努力,多辛苦,永远也比不上你?” 三太太心下叹息,这么多年来,也渐渐学会不去和她讲道理,只是轻轻一扬眉:“你光明正大地跑到我这儿来……那么说,你要走了?” 辛丽丽神色也略有一些复杂,站起身来,不必人送,向外走去,轻声道:“你知道的,我怕苦,怕累,怕疼,方文青现在一身麻烦,养不起我了。” 她回过头,看苏云惠泪流满面,轻声道:“你不要再觉得亏欠我,也不必恨我怨我,当年我救你一命,是迫不得已,为了讨好苏家,为了上位,后来我抢你男人,也是迫不得已,谁让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你把你女儿扔在了方家,我是没好好照顾,但我问心无愧,她又不是我肚子里掉下来的,和我没关系,连她亲爹亲娘都不管,我一个当继母的管她干什么?算了,不说这些,都是为了生活罢了,只当扯平,从此以后,永不相见。” 三太太愣了愣:“……你女儿怎么办?” 沉默片刻,辛丽丽冷笑:“你当年抛下女儿,远走高飞,你的孩子不是照样长大成人?她有亲爹,方文青自然会照顾她!” 一句话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齐家,辛丽丽犹豫了片刻,终究还是没有回家去,她比那个傻女人更了解齐家的疯少爷,毕竟吃过苦头,自从知道文星在少管所胡说八道,再知道方文青这个白痴只为了自己的面子,居然缄默不言,她就明白,方文青完了。 齐三哪里会容得下敢给苏云惠泼脏水的人,何况那个人还是方文青!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别管丈夫还是女儿,都远远比不上自己更重要。 反正她这些年也私底下没少藏钱,足够她到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如今这种吃不好,穿不暖,为了外在的面子,一天三顿饭稀米汤的日子,她也不乐意过下去。 苏云惠看着她走远,抹去眼角的泪,高声道:“管家,管家,给我找齐三回来,我有话要跟他说。” 齐三少刚派出人手去盯着离家出走的儿子,听到管家传话,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卧房,一推门,就看到爱妻回头,难得没有泪眼朦胧,轻声道:“去把,把我当年的日记交给记者,你知道该怎么做。” 话音未落,她幽幽一叹:“我躲在乌龟壳里太久太久,我可以一辈子躲下去,可我不能让我的女儿被人说,她的亲生母亲是个不检点的女人!” 齐三少点点头,走进房里,拥抱自己的妻子,陡然发现他媳妇对那个女儿的重视度实在不低,醋意一阵阵向外冒,却也有些心虚气短。 他都不太记得,自己究竟有多少关于方若华的事情,瞒着自家媳妇,反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习惯做妻子的主,为她挡去所有的麻烦。 那个方若华在他眼中,其实也是一个麻烦。 …… 方若华身边多出一个小尾巴,乔艺看小姑娘一脸无奈,笑了笑到也没强硬地赶这孩子走,瞧这孩子白白嫩嫩,穿着打扮都不像穷苦人家出来的,万一再走丢了,岂不是造孽? 在没有问出他家在哪儿,警方那边也没有消息之前,把他留在国协也无不可。 齐阳到是很懂事,方若华训练,他也不吵不闹,还会把毛巾一块一块,认认真真洗干净,然后折叠地整整齐齐,高高兴兴地递到方若华的手里。 助理想帮他做,他还不乐意,甚至对方洗干净的毛巾他也要重新洗,总觉得人家洗的没有自己好。 王双坐在一边,一手拿着蜜饯逗他:“阳阳,你要吃蜜饯吗?” 小美男忽闪着睫毛,一脸垂涎欲滴。 “可是你若华姐姐最讨厌油乎乎的东西,你吃了蜜饯,就不能给你若华姐姐洗毛巾了。” 小美男鼓了鼓嘴,头往前一凑,张开嘴啊呜一下,把王双手里的蜜饯吞掉,吃得心满意足,手底下照样给方若华洗毛巾。 旁边围观的哄然大笑。 王双:“……” 高亚男一身汗,气喘吁吁地下了星台,顺手就拿了条毛巾,不小心拿到了方若华架子上面的,下一刻就看到小美男瞪大了眼,气鼓鼓地看她。 “呵!” 高亚男笑眯眯拿着毛巾,慢条斯理地擦头擦脸,擦干净扑通一声扔到水盆里面。 一本正经的小人气得眼睛都红了。 方若华正好过来,从头看到尾,哭笑不得,这小家伙还不知道是哪来的,她们这么乱逗弄,也不怕把人家家长招来! 一行人说说笑笑,训练之余,到也快活,正笑闹,助理就拿了一叠报纸给方若华看。 王双没好气地道:“马上就是国青赛,方若华要上场,总不能去过伦敦了,就不把国青赛当回事,咱们国家的人比那几个国家加起来还多,就是青年组的世界冠军,在国内也不一定能拿到第一,你们消停点,让她好好训练,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别拿到她眼前……” 说着,接过报纸扫了几眼,半晌才道,“这记者一看就是写话本,写小说出身。” 方若华凑过去也一目十行地扫了几眼,看完很随意地把报纸扔到一边,拉着王双起来:“走吧,去训练,你今天的任务还多得很。” 国青赛真的快到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故事 京城老少,向来热爱颂星舞,也最爱看关于颂星师的八卦新闻。 近来有人扒出刚刚拿到英伦青少年组赛场金牌的那位年轻颂星师,父母离异,且母亲行为不检,甚至连这个小颂星师都变成了父不详,经历凄惨离奇。 大家嘴里嫌弃地说小报就是不靠谱,竟喜欢挖人隐私,着实可恨,但实际上还是买,买,买,各种议论。 没想到今天早晨,大家照例先翻翻报纸,就翻出一整个版面的故事。 那位少年冠军的母亲终于出现了,而且竟然还是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女人,带来的也是一个不算很复杂,不值得大书特书,却颇为反转的故事。 方若华的母亲,名为苏云惠,提起苏云惠,京城人不知道,但是她还是齐家三太太,当年的齐家三少爷,现在的齐三爷的夫人。 齐家并不算世卿世禄的名门望族,但也非寻常百姓,家中弟子多进士,多举人,尤其是世代教书育人,开办书院,桃李满天下,算得上正经的书香门第,在整个华国来说,也是有一点影响力的家族。 在十八年前,齐家老太爷还没有退,惊才绝艳的经纶公子尚未因病离世,齐家可不是现在的模样,那是蒸蒸日上,一副要成顶级世家的架势。 当年齐家旁支的三少爷,不顾家中反对,一意孤行,娶妻苏氏,在当时来说,不至于惊世骇俗,到也掀起了巨大的风浪。 三少爷虽是旁支,到底也是正经的齐家人,还挺被主家看重,现在可好,一开口就要娶一个年纪老大,离过婚,生过孩子,还没有家世没有背景的女人,齐家怎么会愿意? 京城老百姓们年纪长的,还能想起当初齐家暴怒,三少爷携苏云惠在家门口长跪不起,坚持了三天,闹起很大的风波,后来齐家一看,这么僵持更容易让别人看笑话,再查一查,发现那个想象中的狐狸精到也是个正经女人,出身的苏家本也是大家族,虽行商贾之道,可家中祖祖辈辈都读书习文,正经的上学出来的,只是后来遭了难,如今落魄了。 苏云惠虽然是离异的女人,但那会正提倡女子解放什么的,这原因不好拿出来说嘴,他们家孩子着了魔似的,就是要娶她,闹大了再伤了情分,外人看着,颜面上也不好看,于是干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答应了这门婚事。 这热闹在当时没什么新闻的年代,足足闹了大半年,只是这十八年来,三太太深居简出,轻易见不到人,京城人才把她给忘了。 今日,齐三和苏云惠相恋的故事刊登在报纸上,笔者笔力不差,居然把一件真实的新闻描述得和小说差不多,不少女人读得热泪盈眶,又咬牙切齿。 如今一读报纸,好些人才知道,原来苏云惠和齐三身份地位天差地别的两个人,之所以能相恋,起因竟是英雄救美。 十八年前,齐三与好友一起去云海游学,路上正好遇见两个恶棍欺辱良家妇女,愤而出手救人,他救的那个女人,正是苏云惠。 当时苏氏和丈夫方文青回乡探亲,路上被人打劫,那些恶霸不光要劫财,竟还要劫色,方文青惊吓过度,扔下钱财和苏云惠撒腿就跑,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完全不敢伸手去救一救给自己生下一个女儿的妻子。 幸好苏云惠比较幸运,绝望之际,齐三公子路过救了她,还把她护送回家,没让她吃亏。 可是回了方家,苏云惠才发现,自己没有去恨丈夫不救自己,丈夫却开始疑神疑鬼,总觉得妻子不干净了,被人占了便宜,至少身体被人看了去。 方文青这个人自卑也自傲,他能从老家那种地方逃出来相当不容易,自是非常在乎自己的名声,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总觉得左邻右舍都对他指指点点,忍不住觉得自己的妻子恶心,妻子哪怕跟外面的男人说一句话,他都会觉得自己被戴了绿帽子。 再之后,他和辛丽丽相遇,喜欢上了那个天真无邪,一心崇拜他,爱着他的单纯女孩,想要给心爱的女子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于是就闹者和苏云惠离婚。 苏云惠性子柔弱,刚受过一场惊吓,结果丈夫不光不怜惜,还各种冷暴力,她的状态越来越不好,在方家几乎待不下去,心理压力大,精神濒临崩溃,实际上要不是方文青提出和她离婚,再过几年这个女人说不定就会郁郁寡欢。 她从小就没什么主见,在家一切都是听父亲和兄长的安排,从小到大就没有自己拿过主意,厄运来临,她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心里又难受,身体也不好,只能顺从地接受了离婚的现实。 一个女人离异,根本不可能带女儿走,她也养不了女儿,为了面子,方家也不可能让她带走孩子。 苏云惠只好生平第一次鼓足勇气,去跪方家族老的门槛,求他们给做个见证,她会把嫁妆留给女儿,希望方文青供孩子读书,只要孩子能继续读下去,就要让她苏。 这个女人别的不懂,但是她从小到大见识到的东西告诉她,女儿必须读书才有出路,才有希望将来掌握自己的人生。 方家答应了,但若非齐三少不知道是不是眼瞎,竟相中了这个女人,还拼命要娶回家去,恐怕方家轻飘飘的许诺,根本就不会有人放在心上! 这件事多多少少影响苏云惠的名誉,而且现如今的生活再幸福,当年的事情对苏云惠来说,也永远都是戳在心口的钢刀,她连想也不愿意想起。 一直到今日,她这个一辈子无所适从,没有尽过任何责任的女人,终于为了自己的女儿勇敢一回——至少不能让女儿因为自己而蒙羞。 她的女儿是天上的鹰,不像她,是躲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她十八年没有管过那个孩子,那个孩子也再不愿意亲近她一下,可是眼看着那个孩子走出了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生,她还是特别特别的高兴。 “就这样吧,我也好,方文青也好,谁都不要再去打扰若华。” 三太太慢慢地把报纸折叠好,收在抽屉里,伸手整理了下鬓角的珠花。 那个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国青赛 帝都第三体育馆 轻快悦耳的曲子随风飘荡。 漫天的星光化作憨态可掬的熊猫,稚气的雪兔,狡黠可爱的小猴,动作各异,俏皮又活泼,连那位身段窈窕,身量很高的女颂星师,也飞快地旋转飞舞,时不时伸展躯体模仿觅食的狐狸,虎豹,和这群小动物斗智斗勇。 整个星台好像一个漂亮的游乐园,尽情地展现孩子气的愉快。 台下几个颂星师不禁摇头。 方若华跳得到是不错,没有什么十分项目,可是未免太随意了些。 以她的名气,别的时候这么跳到也无妨,评委们哪怕给她师父面子,都不至于让她得太低的分数。 可如今是什么时候,竟然还如此大意! 几个颂星师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讪讪一笑:“不算不正常,她才练了多久,我看这位自己都没抱什么希望。” 左右都是人,他们也不好说的太明显,只是免不了有那么一点幸灾乐祸。 这次国青赛,可是非常重要。 …… 方若华从星台上下来,也没太注意成绩如何,就拿了瓶水一边喝,一边绕去后台的练习室,进了门,冲了个澡,出来就示意助理帮忙放音乐。 深呼吸,放松心情,脑海中任凭俏皮活泼的乐曲打转。 《画仙》的剧情在她的心中回放。 直播间一众水友指指点点地指点她的动作,有些说的有道理,有些就是故意瞎搅和,当然,也有一些专业大牛,提出的问题十分犀利。 方若华如今在分辨水友们话语的技能上,熟练度算是练到满级了,每一次跳舞都有一小部分改动,而且改动得恰到好处,连黄唯一也忍不住对自家小弟子这项本事深表羡慕——别的且不说,这得省多少事,省多少时间,省多少钱! 像他想修正自己的谬误,那不请好几个高手旁观,就得录下来反复比较纠正。 师徒两个无论是谁,都没有太把国青赛放在心上,甚至方若华刚才上场时,都有一种自己在欺负小朋友的罪恶感。 黄老的意思,她最近什么都不要想,按部就班地按照计划训练,两耳不闻窗外事。 今年开始,国协已经准备挑选预备选手加入星运会的预备组,冲击星运会。 星运会要求的条件很是不低,不光要在正式比赛中成绩达标,还有积分要求。下一次星运会已经取消了青少年组,所有人一视同仁,不是五品以上,想成绩达标,拿够积分完全不可能。 有意参加这一项国际比赛的颂星师,除了必须达标之外,大多还要提前好几年开始有规划地刷各项赛事,积攒积分。 国家每一次也会提前几年选择冲击星运会的预备成员,专门抽调团队负责培养,务必保证星运会的成绩。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在这方面都一样,很早就已经有一套成熟稳定的培养机制。 而国家挑选颂星师,当然要有天分,还要年轻,等参加星运会时最好在三十五六岁,数据统计显示,这个年纪的颂星师最容易出成绩。 和某些颂星师期盼的不同,方若华有很大希望入选,虽然她年纪相对来说有点小,但是她成长速度飞快,一年就六品,简直神迹,而且年纪小也有好处,顺利得话能参加数次星运会,会被列在考察范围之内那是理所当然。 寻常的颂星师根本得不到选拔预备组成员的消息,但有背景的颂星师多多少少都能提前探听到点什么。 最近整个国协有资质的颂星师暗地里都知道了,各种勤奋苦练,努力表现自己,就说这次国青赛,本只是青年比赛,虽然也算重要,可很多年近三十,已经开始走上正式舞台的颂星师们纷纷出场。 一时间赛场上各种高手频频出没,大家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个赛一个认真。 就是以前不知道消息的,此时看场上众人的表现,也不禁要恍然大悟——哦,居然又到了这个时候。 迎战星运会的骄子们要组团了,就是不知道这回是哪位颂星师负责选拔,好像每次预备组的选拔教练都很奇葩,而且通常会悄无声息地进行,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入选的究竟是谁。 这种时候,国内任何一场比赛都非常重要,说不定观众席上就坐着负责选拔的教练团。 不过,国协这边派出去参赛的颂星师,到是比较淡定,不说完全不紧张,也大气得很。 就说方若华,她国青赛上跳了《画仙》,跳得轻轻松松,五官生动活泼得很,又俏皮又可爱,还很自由自在,把那种少年的朝气活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不过这次国青赛参加的人数比较多,有好几个年过四十,将将要年龄超限的颂星师也来了,这几个都只差临门一脚便是五品,方若华本身没有想争奖牌。 她虽然挺在意成绩,却没有多紧张这次比赛,这次拿不到牌,下次再来,她还能参加很多个国青赛,总有一天只要她上场,就没有人敢和她竞争。 此时,方若华脑海中放空,慢慢活动身体,调整刚刚比赛时的动作。 眼前屏幕上也被各种颜色,各种字体的字幕给屠屏。 “我觉得三妹刚才跳得很好,就是眼神最好再调整调整,你们看看,三妹三十二号表情就很好,眼神妩媚迷离,虽然曲子带有童趣,生动活泼,可也不是说就不能有成熟的一面,介于少女和成年女子之间,青涩与成熟共舞,反而更有魅力。” 方若华调出视频看了看——呃,什么妩媚迷离,明明就是训练到晚上,又累又困,恨不得扑上床的表情……不过,到也不是不能尝试。 她一个人站在星台上,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冷兰推开门,怔了怔,迟疑片刻,终究没有出去,反而坐在休息椅子上看她练习。 许久许久,等方若华跳下来喝水时,忽然就开口道:“外界的消息那么混乱,你是怎么做到不被影响的?” 方若华左右看了看,唔,确实是在跟自己说话,仔细一看冷兰的表情,她顿时心里有数。 最近冷兰参加了几次外国的邀请赛,还有几次华国举办的比赛,成绩还可以,但都不是特别惊艳。 第一百九十五章 心灵鸡汤(两章合一) 因为这个,冷大小姐很是受了一点风言风语,也不算严重,只是有些报纸上的评论说,她的成长期过去了,日渐偏向平庸,很有可能会成为少时天才,长大后平平无奇的代表人物。 其实这才是胡说八道,虽然冷兰还没有突破到六品,好像有些迟滞的表现,但那是和之前那种直线式的上升相比,实际上她的水准完全没有退步,只是进入了平稳期罢了。 教练和熟悉颂星舞的专业人士,没有一个会认为冷兰的潜力耗尽,但好像这些新闻报道对冷兰的影响有些大。 方若华猜测,大概小姑娘是以前被吹捧得太厉害,所以心理压力过大,或者是过分在意外界评价。 想想没什么不正常,方若华未成年的时候,一听见别人的批评晚上就睡不着觉,翻来覆去地想,她小时候比较平庸,受得夸赞少,当然,批评也不多,就这样她都受不了别人的恶评,何况冷兰成为颂星师以来,一直顺风顺水,是被捧着成长起来的。 所以,自己需要给她灌心灵鸡汤? 方若华表示不大会,但好歹是队友,人家都开口了,哪怕礼貌上,不回应一下也不合适,想了想,认真道:“怎么会没有影响,当然有,练习量大增,每天累成狗,还不算有影响?” 冷兰:“……”一语不发地站起身,推门走人。 方若华叹了口气,外界的新闻,对她真影响有点大。 原主从小到大,是听着亲爹骂亲妈长大的。 方文青一直说他不要原配,他和原配离婚,是他的那个原配不干净,到处勾三搭四,几乎每当原主做错了什么事,或者说,方文青认为原主做错事时,他就会摆出冷漠到严酷的表情对她说,你随了你那个不要脸的妈,做的事让人恶心。 那种像看臭虫一样的表情,对于还是孩子的原主影响深远。 可以说,那个姑娘性格的形成,到有九成是因为亲生父亲施加的影响。 她在家中生活完全没有幸福可言,就不可抑制地想如果母亲还在会怎么样。可是母亲在父亲口中又是那样的形象,她不知道该相信还是不相信,可她不敢跟任何人说,她其实有印象,母亲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她人生中仅有的温暖,几乎是从那个属于母亲的,模糊的影子上汲取的。 近日骤然得知,母亲并不是父亲口中的坏女人,她一个从不知反抗的柔弱女子,居然也愿意为了女儿把自己的伤口剖开,展示给世人看,那一瞬间,方若华仿佛听到了那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小姑娘,竭尽全力地恸哭声。 国青赛结束,果然,金牌和银牌让两个老六品的颂星师得了去。 方若华也不是没有斩获,好歹捞了一块铜牌。 冷兰这一次也参加了,评分略逊于方若华,只拿了第四名,其实能在这一次国青赛上拿第四名,在年轻一代中绝对算是佼佼者。 男子组那边,连云庭都只拿了银牌,金牌让给了一个四十四虽的老将。 国青赛是华国青少年组的比赛,年龄限制在四十五岁以下,说是四十五岁,以往连超过三十五的都少,到了三十五,即便还没有资格参与正式比赛,也不大好意思和年轻人在国青赛上竞争了。 今年是特例,大家一窝蜂来参加,为的不是国青赛,纯粹是星运会的名额。 “姐姐,姐姐。” 齐阳扑过来。 方若华一伸手按住他的额头,止住冲劲,蹲下身顺手一捞,把人捞怀里抱着。 齐阳趴在姐姐的肩膀上,冲着金田樱子挤眉弄眼,樱子一扭头,也把脑袋埋冷兰怀里。 冷兰:“……” 方若华到没看见肩膀上小东西的小动作,顺手把铜牌挂他脖子上,去拿了奖金,就去请一票小美人吃饭,喝酒就算了,别看黄老自己无酒不欢,不肉不吃饭,对自家徒弟的饮食,可是万分精心,酒精之类,轻易不让她沾。 不远处,观众席,第三排和第六排的几个老头老太太凑到一块,看着方若华抱着一个小胖墩走人,齐齐失笑。 其中一个老头莞尔,瞥了一本正经,装没看到他们的黄老一眼:“那就是老黄的弟子?真可爱。” “力气到是不小,很不错,颂星师虽然跳的是颂星舞,但弱不禁风可不行,一场舞跳完连气都喘不匀称,还当哪门子颂星师!” 军队那边参加训练的颂星师们,个个都是单手能降龙伏虎的能耐人。 一群老人家夸了一通,很有默契地低头盯着坐在椅子上,一本正经喝牛奶的白发老太太。 “小柔,这次选拔组你是主评委,预备组的成员都决定好了没有?咱们的速度不能太慢,决定了就要开始培训,积累积分,事情多得很。” 老太太慢慢放下牛奶:“嗯,早就决定好了,这最后几个……刚才的《画仙》就跳得极好,那姑娘姓方?我看看资料。” 她把资料拿出来,仔细看了看,出身清白,有名师教导,年龄二十一岁,三年后二十四岁,唔,是小了点,但是七年后她二十八,十一年后,三十二岁…… “方若华算上一个,很有培养价值,不出差错能参加数界星运会。” 华国参加星运会的老将们,年龄平均竟然是七十九岁,这都快成了国际笑话,早该补充新血。 如果下一届方若华能拿到高名次,也许能打破星运会最小选手的记录,到时候看谁还敢说他们后继无人? 老太太一抬头,就看她这帮老伙计一个个的神色诡谲,莫名其妙地瞪一眼过去:“怎么了?对我的决定有什么不满?” “没有,没有。” 一群老头齐齐摇头,早知道肯定是这个结果,当初看见方若华的表现,他们就觉得这小姑娘已经提前预定了一个名额。 他们早就发现,小老太太年纪虽大,却有一颗童心,晚上睡觉不看童话故事都睡不着,而且尤其喜欢充满活力,充满童趣的颂星舞。 白发优雅老太太气定神闲地走人,剩下的几个不禁挑眉对视,噗嗤一声乐了。 “……那小姑娘的师父是黄唯一,肯定一早被提点过。” “废话,谁不提点自家弟子,可提点有什么用,资格不够也入选不了。” 几个老头耸耸肩,转过头去继续帮着斟酌其他人选,预备组的人选也不是越多越好,少而精才容易出成绩,国家能倾力培养的,永远只有站在顶端的那么几个而已。 很快选拔名单出来,预备组的成员都接到通知,准备入组,几个颂星师一眼就看到上面最年轻的颂星师大名——方若华,登时气闷不已。 先不说方若华的年纪资历,只她在国青赛上那表现,跟个小孩子似的,半点不成熟稳重,凭什么拿到这个资格! 可他们气闷归气闷,却不知该去找什么人倾诉。 负责选拔的评委保密,选拔方式也保密,最后确定的名单不容置疑,只要他们这些颂星师还在体制内,就不敢闹事。 到是也有颂星师见他们古怪的模样,再一琢磨这几天他们话里话外幸灾乐祸,嘲笑人家方若华的行为,登时就明白过来,冷笑:“方若华入选理所当然,人家有那个资格,你们想酸,也出国拿个冠军回来,也一年六品试试?” 这帮人只能忍住不吭声,心里还是憋屈——难道想想都不成,要是方若华入选不了,自然多出一个名额,他们这些上不上下不下的,好歹也能有那么一点希望! 帝都人民法院 第七审法庭 方文星坐在冰冷的法庭上,听着法官宣判,她有点耳鸣,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听见,只听见了最后的结果,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缓刑一年。 眼前一片空白,脑中什么也没有,方文星努力寻找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母亲没有来。 一向疼爱她的父亲,脸上一片冷漠,连看都不肯看她,到是隐约看到一张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的面孔,很苍老,她一时不记得这人是谁……踉踉跄跄地被押着离开法院,身上很难受很难受,心里也很难受,上了车,茫然地看着车窗外,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被外面的呼喊声惊醒,定睛一看,只见无数人狂热地呼喊着众多的名字,其中一个好像很熟悉。 因为拥挤,车辆绕行,方文星努力看过去,看到虽并不奢华,却威严肃穆的国家颂星师一号基地,那是方若华,她身穿黑色的训练服,从车内下来,迎着无数的欢呼声,脚步轻灵。 “星运会预备组的颂星师今天进组?” “可不是,哎,可惜我们有活儿,要不然真想带女儿去看看,听说今天还有一场表演赛。” …… 三年后 云海市 将近四年没回来,云海还是老样子,好像这个小城市已经被时光遗忘,永远被留在了旧日。 “冰糖葫芦嘞,冰糖葫芦,一角一串,来,尝一尝看一看,冰糖葫芦嘞!” 方若华挑了两串又大又圆的冰糖葫芦,一串递给齐阳,一串递给王双。 王双嘎吱嘎吱,先啃糖纸,吃完了又三两口把五个山楂吞吃干净,然后就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齐阳手里的糖葫芦。 齐阳低眉垂眼,细嚼慢咽,只当没看见。 王双瞪了半天,见这小东西一点尊老的心都没有,气呼呼地蹲在地上不走了。 方若华:“……” 旁边卖糖葫芦的还没走,一见这等场景,不禁失笑,再看看他们穿着打扮,干脆又拿了一串糖葫芦递过去:“来,来,小老儿请颂星师大人再吃一串,要是好,就帮小老儿宣传宣传,让大家伙都来吃。” 王双脸刷一下通红。 齐阳含着自己的糖葫芦走过去,脆声道:“爷爷,你给我一串,我让绵绵,小妞,牛牛他们都来吃你的糖葫芦。” 老人家登时又笑,还真给了他一串。 方若华:“……” 显然这位老爷子不像是单纯以卖糖葫芦为生,要不然不可能这般大方。 齐阳拿着糖葫芦,蹦蹦跳跳蹦到方若华身边,举起手笑道:“姐姐,我赚来的,给你吃。” 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摸了摸他的头:“阳阳吃吧,姐姐不喜欢糖葫芦。” 齐阳眨眨眼:“我知道了,姐姐要去参加星运会,不能吃甜食,那等以后我赚了钱,给姐姐买房子,姐姐不是说要在京城买几套房?” 在这小少年心中,房子和糖葫芦也差不太多。 王双看着小男孩三年过去还是肉呼呼的脸蛋,心里都动了让她爹妈也给她生个弟弟的心,好可爱,好可爱,可爱得让人想欺负,忍不住伸出魔爪,一把夺过那串糖葫芦,恶狠狠一口咬下去,咯吱! 齐阳目瞪口呆。 王双还冲着他龇牙咧嘴地示威。 半晌,齐阳犹豫着把自己含了半天的糖葫芦也递过去,小声道:“王双姐姐你这么喜欢啊,好吧,那都给你好了,哎,你这么大的人,可不能随便抢小孩子的东西,让警察叔叔看到会抓你的!” 王双:“……” 方若华无语地提溜着王双站起来,又拍了拍齐阳的小脑袋:“别和你双双姐闹。” 旁边好些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好像有人认出她,满脸狂热。 方若华皱眉,戳了下王双的后背:“快回书院,还得复习呢。” 王双左右一看,也不敢停留,抓住小齐阳的胳膊拖着一路小跑,朝着四象书院的方向跑去。 如今可不比以前,方若华这三年里刷了国内国外大大小小的颂星舞比赛,虽然因为时间有限,积分不够,没有刷完最顶级的联赛,但在世界上绝对算是崭露头角,国外媒体把她和冷兰,日本的金田纯,美国的阿曼达.加西亚,俄罗斯的卓娅,并称颂星舞台上最美丽花朵。 方若华是菩提花,冷兰是迷迭香,金田纯是雪樱花,阿曼达是金玫瑰,卓娅是三叶草。 呃,真不知道这个称号是怎么来的,方若华估计和气质有关。 总的来说就是名气不小,哪怕云海消息闭塞,但方若华好歹也是云海出去的名人,而且年年要回来读书,参加考试,是正经的云海人,对于她,云海的老百姓当然更熟悉。 要是让人在街上认出,招来媒体,那他们偷溜出走逛街的消息一准泄露。 第一百九十六章 统考 想到被认出以后的结果,王双脸上登时露出三分惊恐,奔跑速度飞快。 方若华顺手抱住齐阳,省得把孩子丢了,一路冲回四象书院,那边王双借读班级的白先生就揪着她的耳朵一路把人拖走。 “还有十天就是统考,你还想不想考省学了?别的不说,纯背诵的题目难道你还要丢分?” 王双疼得喳喳叫了半天,还是被拖进了教室。 方若华这边却是完全不同的待遇,齐老师完全不关心她的功课,只担心她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虽然颂协有一支专门团队为她服务,住得是单间,吃的是营养均衡,由营养师开出来的小灶,但齐老师还是如临大敌,简直得了被害妄想症,恨不得招百十个保镖随身保护。 “怎么可能不谨慎?星运会马上就要到了,今年星运会在我们的帝都燕城举办,华国第一次召开星运会,你可是秘密武器,要是出了问题,我就是民族罪人。” 方若华:“……” 什么时候齐老师变成了这种画风?还民族罪人……酸得她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 “多么紧要的关头,你不在京城好好训练,非要回来,回来做什么!” 方若华:“……我要参加统考啊!” 对于决定广大华国学子未来的重要考试,齐老师不屑一顾,“你这孩子真不懂事,统考有什么好参加的,想上哪个省学,哪座书院,直接说一声,难道那些书院还敢不让你进?直接去国子监挂个名也没多大问题。” 方若华咋舌:“明明是齐老师说的,颂星舞很重要,读书也要紧,不能疏忽。” 她每年都这么努力地读书考试,多多少少也有想回报齐老师的想法,结果这位到不在意了。 齐教练哼了哼:当时她怎么敢想,自己启蒙的小孩有一天能作为国家重点培养的颂星舞选手参加星运会?做梦的时候到是想过,哪里敢当真? 让这丫头用心读书,是怕她将来做不成职业颂星师,还能有一条退路。 齐教练自己清楚那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很辛苦,也许若华会走不到终点,有一条退路能让人心安。 但是——星运会要开始了! 要去参加星运会的颂星师,傻了才会去关心什么统考,多少颂星师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站在那个星台上,只要有一丝机会,哪怕仅仅站上去一次,在上面跳一次颂星舞,下了台便再也不跳,断手断脚,甚至折去大半条命,他们没准也愿意。 被齐老师抓着看管了十天,终于到了时间,方若华参加统考去了。 天气热得能烙饼,学子们个个汗流浃背,好在统考当日,大家统一穿薄衫,女孩子也不必繁琐襦裙重金饰,好歹能少几个被热昏在考场上的倒霉蛋。 往年统考时也少不了记者。 各大报社都很关注,老百姓们更是把这一场考试视作登天之途,又哪能不关注那些成绩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可今年云海的考场外,记者未免太多了些。 云海本是小城,一般统考当日,都是云海日报,云海周报,教育周刊之类的报社来转一圈,也就是入场和散场的时候采访一下考生,或者报道一些有关考试的新鲜事。 今天却有些异常,南岭书院考点外,密密麻麻站了一堆挂了记者牌子的家伙,听口音天南海北,连远在京城的大报社都来了人,而且瞧着彼此认识的居多,这种情况,要不是在场的多为考生家长,心里惦念自家儿郎,对外界一切事物都不敏感,非得被围观不可。 “方若华真的在这个考场?” “应该是,四象书院的学生说的。” “外面都传她的成绩好不了,来参加考试纯粹是为了面子。毕竟以前总宣传她会参加统考什么的,现在想不参加都放不下架子了。” “我都听说方若华的成绩不差,在他们书院名列前茅的。” “切,她又没去京城读书,在所谓的一个小书院里考试,成绩究竟怎么样,还不是她说了算,就是她想考第一,难道那些老师会不给她高分?” 记者们嘀嘀咕咕,心里都不大看好这位星运会热门选手的成绩。 当然,不看好归不看好,大家都是记者,新闻敏感度还是要有,要是能在考场外逮住那位,采访一下,保证自家报纸销量狂增,如今可正是星运会的紧要关头,国内几位积分足够,成绩足够,已经确定参加星运会的颂星师都成了香饽饽,几乎每天都被连篇累牍地报道。 方若华忽然从京城回云海参加统考,也算是个十分有新鲜度的大新闻。 连续一周,颂星师相关的报纸上都预测方若华的成绩,大部分都认为她恐怕达不到省学的分数线。 这很正常,近三年来这姑娘接受的都是最严苛的训练,隔一段时间还要在国内或者出国参加各种比赛,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浪费,她就是脑子再好,上哪找时间读书去? 国协的其他颂星师,一开始也很有野心,想要一边训练一边读书,参加个统考,可后来还不是一个接一个放弃? 郭浩峰和云庭已经确定保送国子监。 冷兰冷姑娘去年也从林东书院出来,不再读书,竭尽全力准备星运会。 也正因为如此,不少报纸觉得方若华身为一个颂星师不合格,没有那种不顾一切的热情。 一场数学考完。 无数考生出了考场,个个精疲力竭,有的去旁边的茶馆休息,有的席地而坐,等着家长奉上安全可口的食物。 “呼,好难!” “简直疯了。” 一个身体略显丰腴的女孩子靠在树上,戳了戳身边瘦高个的同伴:“今年似乎方若华也参加统考?呵,她可真有本事,我们兰兰从半个月前就开始闭关不见人,准备星运会,她还有这闲情雅致呢!” “考就考呗,你又不是不知道,年年她回云海参加考试,报纸上就报道一波,什么天才学子,天才颂星师,听得耳朵都要长毛,谁知道她那成绩是怎么来的?现在好了,看看究竟统考能考成什么样,要是考个不合格出来,我到要看看那些吹捧她的粉丝们还能替她找多少个借口!” “借口不随时有,因为星运会啊,人家要参加星运会,紧张过度,考试失利!她紧张还参加什么统考,兰兰多长时间没离开过训练馆了?” 正好在树荫底下乘凉,听见两个人的风凉话,常欢和常乐不觉皱眉。 这意思,好像方若华已经考砸了一样! 人家愿意参加统考,关这帮人屁事! 她们两个都是云海人,不说和那位多么熟悉,但不光是同乡,还一起在国协训练过,打交道的时间不少,自然知道那姑娘性格不错,现在听这话,不免有些不是滋味。 显然不是滋味的不光是她们,左边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姑娘就气得差点蹦起来:“感情你们两个是我们若华肚子里的蛔虫啊,连她考得好还是不好都知道?我们若华就是成绩好,就是能兼顾学业,颂星成绩还碾压别人,你们那什么兰兰再闭关训练,三年来也没赢我们家若华一次半次,有本事她压过我们若华拿个金牌回家?” 树下的两个也登时气结,一时间针尖对麦芒,吵着吵着差点要动手,若不是家长一看不好,上前镇压阻止,估计要在考场附近闹出打架斗殴的大事件。 常欢、常乐缩了缩头,对视一眼,嗤笑出声,对这种情况也算见怪不怪。 华国的女子颂星师里面,方若华和冷兰同样年轻,同样实力强横,同样升品晋级和喝水一样简单,简直让同在国协的那些颂星师们羡慕嫉妒。 一个国家出了两个这样的颂星师,就难免要比较比较,一开始只是报纸上记者们故意搞事,后来各自的粉丝们也不知怎么回事,越闹越僵,见面就掐。 方若华的粉丝说冷兰高傲,成绩不稳定,经常是这一次比赛拿个冠军,下一次就可能掉到十名以后,不像她们若华,成绩稳得很,只要是正式比赛,总能发挥自己最好的水平,在赛场成功升品是常事,力压高品也是常事。 冷兰的粉丝就说方若华爱作妖,好出风头,非要瞒着自己的品级,就等着比赛的时候暴露,还要假装爱学习,每年都要回书院读书,浪费资源,多少颂星师没有那样的机会,她什么都有却不用心。 不光如此,这帮粉丝私底下是什么都要比一比,什么我们冷兰比方若华长得美,我们若华比冷兰气势足,冷兰的裙下之臣能从国协大门口排到星桥去,若华的迷弟迷妹战斗力强悍,实力碾压那帮所谓的爱慕者…… 常欢和常乐齐齐叹了口气,不再关心脑子不清醒的粉丝们,真要计较,累死她们也就两张嘴,又不是方若华的迷妹,费那力气做什么。 再说,没看见人家正主悠哉得很,完全不管那边的是是非非,还有心思画画。 方若华伸手扶了一下头上的草帽,寥寥几笔,打了个草稿,勾勒出考场前人山人海的场面。 回头闲下来画幅油画消遣消遣。 天气闷热,汗还下不来,有些难受,方若华站起身:“我去拿饮料,你们要不要。” 常欢、常乐对视一眼:“要!” 方姑娘的饮料可都是由专家特别调制,保证温和无刺激,也绝不会造成肠胃负担,寻常时候想喝一瓶,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统考的紧要关头,谁都不敢乱吃东西,也就方若华那的食物可以尽情吃了。 方若华耸耸肩,溜达到国协派来的车旁边,顺手拽出几瓶饮料。 屏幕上忽然刷出一串字幕——“停,停,不能喝,仔细看看凉茶的盖儿。” 方若华一愣,抬手把饮料拿起来,好像没什么,又低头仔仔细细看,她眼力还不错,半晌,居然真从牛皮纸制成的盖上发现一个针孔大小的洞,非常小,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 屏幕水友:“……” “牛人啊,怎么看出来的?” “咳,职业素养。” 眼神犀利的苏某人只说了一句话就遁走,屏幕上的画风很快就变成各种阴谋论。 方若华第一反应是扫了一眼放饮料的筐子,转头冲着左边的酒楼高声喊:“饮料都不要喝!” 气沉丹田,一嗓子吼出去,考场外都安静了一瞬,要不是第一场考试已经结束,现在是休息时间,恐怕警察都要过来维护治安。 酒楼二楼的窗户一开,黄唯一和吴珂都探头过来,招了招手,方若华三步并作两步,直接上楼。 进了包间,四下一扫,冷兰和郭浩峰的桌前都摆着一瓶凉茶,看样子还没有开封,云庭抱着他自己的水杯喝水。 方若华这才松了口气,指了指自己的饮料瓶盖:“有针孔。” 黄老一怔。 吴珂吓得站起身,脸色铁青:“什么?” 他目前是一号基地的助理人员,负责预备组一群小姑娘,小伙子们的身体健康,两步过来看了看方若华的瓶盖,又去看冷兰和郭浩峰的。 竟然都有。 吴珂头上冷汗瞬间落下,抓起通讯器就开始吩咐,冲出门压低声音呼喊了两嗓子,左右房间顿时冒出好些人,乌压压一片就下了酒楼。 酒楼的老板和客人们都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不轻。 黄唯一到还镇定,笑道:“小手段而已,怕什么。”他老人家活了这么多年,见识过多少鬼蜮伎俩,遇到任何事都能保持冷静。 看了看时间,黄老和颜悦色地冲若华道:“去考试吧,我们等你完事一起回基地。” 方若华耸耸肩,把麻烦甩给师父,不看冷兰和郭浩峰心有余悸的面孔,自己溜溜达达继续去考试。 常欢和常乐两个特别期待地等凉茶,结果一等二等,等到进场也没等到,只好一脸郁闷无奈地喝了些自带的茶水,收拾东西进考场。 考试开始,方若华心无旁骛,认真答题,外面却因为几个针孔而掀起无边风浪。 第一百九十七章 老太太(两章合一) 如果是别的时候,或许国协内部自查一下便是,毕竟这是丑闻,查出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脸面上不好看,但这一次不同,星运会即将到来,举国上下关注,星运会选手可能被人下不干净的东西,那绝对不能不重视。 不光是这一批饮料,所有特制饮料都需要彻底检查。 吴珂心中更不是滋味。 黄老这两年一直是一号基地的主教练,负责培训星运会选手,这次是因为他家爱徒要统考,他非要跟着来了云海,老人家身份尊贵,辈分也高,没人阻止得了。 可如今是要紧的时候,训练最好还是在教练监管下进行,底下人开会商量了下,干脆整个一号基地的预备组选手们通通跟上。 云海这边没有专业星台,但不要紧,颂星师练习颂星舞,只要有心,任何地方都能练。 如果这些华国重要的财宝,预备组的颂星师们,外出期间,竟在云海出了问题……想一想就可怕,大家是因为方若华的缘故才不得不离开京城,大家心中可能本来就不满,再出这种事,人们不会敢去怪任性的黄老,却很有可能恨上方若华。 吴珂的小心思没人在意,云海上下都行动起来,所有人都没心思想该去责怪什么人,该担心的是华国颂星师们的安全,消息一传开,国协和基地那边马上开始自检,方方面面都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这一批出了问题的饮料更是通通拿去实验室严格调查。 一整天大阵仗地调查结束,云海这边总算松了口气——别的饮料没问题,只有他们车上这一箱被注入了些许药物。 这种药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毒、品,能当兴奋药剂使用,国内、国外都有一些颂星师被骗服过,服用之后,先不说之后得到的诸如禁赛一类的惩罚,光是对身体的影响就根除不了,也许几年内,厉害一点的,甚至一辈子再也无法引下星芒,可以说,他们的颂星师生涯可能会被彻底毁掉。 但凡是想要有成绩的颂星师,对这种东西无不是恐惧厌恶至极。 上面重视万分,这件事很快就被调查清楚,一直到方若华统考结束,回到四象颂协的宿舍,安安稳稳地住下,黄老才漫不经心地提了一句:“别担心,下药的人被抓了,不是什么有组织的犯罪,纯粹是冲动行事。” 吴珂一边安排人手给小姑娘,小伙子们按摩,一边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警方没上手段,吓唬了一通,犯人就稀里糊涂地把一切都交代清楚。 下药的是国协颂星师钱荷花的哥哥,这次纯粹是气不过,为妹妹鸣不平,才脑子发热,犯了糊涂,并非是什么其它国家的阴谋诡计。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就是十几天。 统考成绩一般十天左右公布,如今已经到了关系到数万学子未来前途的关键时刻。 “呼呼,若华,我们去看,一起去看?” 王双一只手牵着拼命挣扎想扑去找姐姐的齐阳,高声喊了一嗓子。 左右正在基础训练的颂星师都停下,扭头看过来。 云庭摸了摸头:“啊,这么快!” 郭浩峰双手合十,转向方若华,一本正经地轻声道:“阿弥陀佛,佛祖保佑你!” 其他人纷纷放轻手脚,好像生怕方若华生气暴揍他们一顿似的,没办法,外面关于她参加统考的言论大部分不太好,好像已经确定小姑娘要考出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来了。 协会里的颂星师这几天都不敢提这一茬。 闷热的天气因为一场暴雨而多了湿气,身上黏黏糊糊,方若华都想住在泳池里不出来。 可王双又蹦又跳,活力十足,她也只好叹口气,上岸洗漱换衣服。 还没出门,冷兰摘下手腕上的负重,平平静静地道:“我出去走走,一起吧。” 方若华:“……好。” 王双也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看着冷兰,欲言又止,这几日冷兰的低气压,真是让所有人都不自在。 实在是刚刚发生的下毒事件,说起来和她有莫大的关系。 冷兰平时并不高傲,只是偶尔有些目中无人,在国协算不上特别不受待见,但因为她这性子,好些人不舒服就是了,朋友没有几个。 只是冷兰天分足够高,又有一个好师父,林玉生在黄老面前是听话乖顺的小辈,可在外面那绝对说一不二,更是宠爱弟子,谁敢跟他的徒弟呲牙?不喜欢她,也没必要得罪,面上笑呵呵也就过去。 钱荷花也是国协的颂星师,但却是最平凡普通的一个,努力十年,达到八品,被送入国协,似乎永远不可能在国际大比赛上拿奖牌,可国内一些比赛还是有出场价值,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 她是难得几个对冷兰比较友好的一个,见面会认认真真鞠躬行礼叫前辈,时不时想找冷兰说说话,好像特别崇拜对方,当然,冷兰可不关心她如何,对于天分不足的颂星师,她向来不看在眼里。 钱荷花也知道自己天分不高,所以特别特别努力,每天练习到深夜,比所有人都更拼命,上个月的时候,冷兰回国协拿资料,顺便去训练馆练习,结果想用的星台让钱荷花占着不放,她不耐烦,就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练习也没用,七品止步,下来吧,别浪费资源。” 只一句话,助理教练就和钱荷花商量让她让出了星台。 这是很小的一件事,冷兰转眼就忘了,钱荷花当时也没有反驳抗议,可没过多久,她练习的时候跑去挑战星台,偏偏还心不在焉,神思恍惚,不小心摔下来,摔坏了腿,粉碎性骨折,再也没办法跳颂星舞。 国协只好让她退役,把那孩子安排到她家乡一家小书院的协会去当教练,因为他们家里比较困难,钱荷花的哥哥待业家中,还让她哥哥进国协做了个助理,干一些杂活什么的。 像这种悲剧,虽然不算多见,可是也不少见,国协这边还好,安全措施足够,轻易不会受伤,在外面的小颂协,伤损率非常高,所以没有人太在意。 谁都没想到钱荷花的哥哥竟然把一切都怪在冷兰头上,也不光怪冷兰,他觉得那些天资出众的颂星师们一起压迫自己的妹妹,才导致了妹妹的悲剧,一时气愤,冲动过头,就拿出所有积蓄找门路买了药,趁着运送的机会偷偷下手。 查清楚前因后果,黄老没当回事,冷兰却是脸色阴沉了好几天,吓得大家都不敢跟她说话。 齐老师也跟出来,让人备车,方若华换好衣服,一手拉着齐阳上了车直奔教育局的公告栏。 车上气氛古怪,人人闭口不言。 齐阳小心翼翼地左看看,又看看,跟毛毛虫一般坐不住,扭啊扭地扭去自家姐姐身边。 方若华拍着拍子,嘴里哼唱最新编的舞曲,冷兰盯着她看了半天,忽然开口:“真羡慕你……” 一句话未完,方若华猛地坐起身,皱眉道:“停车!” 司机连忙靠边停下,众人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见道路中央倒着一辆小推车,车上的筐子落下来,掉了一地菜叶,周围人指指点点的,还有两个环卫监察人员吹着哨子走过来交涉。 小推车的主人是个头发雪白,满脸沟壑,干干瘪瘪的老太太,一身打着补丁的灰布麻衣,身体佝偻。 推车上除了筐,还躺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人,看不出男女,身体干瘦,车子倒了,那人也一头栽在地上,可是却连动也不动,蜷缩成一团,除了微微起伏的胸口,都看不出死活。 方若华迟疑片刻,推开车门下车,慢慢走过去帮老太太捡菜叶,又把车扶起来。 老太太怔了下,揉了揉眼睛抬头看她,半晌叹了口气:“……好孩子,越长越出息。” 方若华沉默半晌,动手扶着老太太坐上车,自己推着车一转弯向旁边走去,也不问老太太住在什么地方,径直去自己家。 她第一次在云坪镇买的房子很小,却是她拥有的第一笔财产。 方若华安顿两个人住下,交代助理买新的被褥,锅碗瓢盆,又办手续把这套房子过户给老太太。 从头到尾,老太太都沉默,等一切收拾妥当,听助理拐弯抹角地催促方若华去看成绩,方若华起身牵着齐阳和几个同伴出门,老太太才开口:“不用找文青,你也走吧,不用回来。” 方若华一怔。 老太太粗糙的,充满沟壑,老态毕现的脸上终于露出麻木之外的痛苦:“这房子就算是方文青养你那些年的伙食费,从此以后你和他没关系,我收了这房子,也和他再没关系。” 她努力想笑,却笑不出,只能讷讷解释:“老家我不能回去,我一个老太太在那儿无妨,可这个孩子不能在那儿,她已经毁了,还留在那种地方,就真的一点希望也没有。” 老太太轻声叹息,“以后我活着,就给这孩子一口饭吃,谁让她是我孙女,等我死了,就听天由命,这些都和你没关系,不用你管。” 方若华轻轻笑起来:“好,我不管,不过,以后我的奖金攒给你养老,奶奶。” 老太太一怔,张了张嘴。 哐当一声。 开门声打断了话语,外面小助理一脸兴奋,两步冲进来也不顾凝滞的气氛,急声道:“方小姐,成绩有,有了,你是第七名,第七名。” 也不怪他激动。 别看边北穷,可是边北的教育却是华国最严苛的,书院要求严格,每次统考都能出现许许多多高分学生。 边北的前十名,很可能比其它省份的状元考的分数还高,别人也就罢了,可方若华一个专业颂星师,能在参加星运会的前期,拿到这么好的成绩,简直不可思议。 郭浩峰瞪着方若华,像在看一个小怪物。 云庭叹气:“不妙,我可能也要被逼着参加统考。” 方若华眨了眨眼,她也有点意外,没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还挺玛丽苏的。 不过,如今读书人也并不算多,她在二十一世纪呆了那么多年,受过专业教育,又历经两世,固然学习时间短暂,还有些不适应这个世界的国文之类的科目,但数年过去,这些也构不成太大的障碍。 要是不能考出一个还算不错的成绩,那就不是无用,而是太没用了些。 小助理激动不能自已,其他人也兴奋得很,齐老师更是一把抱住方若华,满脸喜悦,长吐出口气:“我就知道,我们若华肯定能考好。” 方若华:“……” 明明在今天之前,她还表现出一副完全不在意统考,甚至到处跟人抱怨,说小丫头不消停,不好好准备星运会,竟闹幺蛾子! 就在昨天,齐老师还跟身边人唠叨——参加统考有什么用,我们若华难道还要在乎统考的成绩? 现在可好,齐老师哭得形象都不要了,眼泪鼻涕乱七八糟地抹得到处都是。 一直沉默的老太太,看着这一切,忽然也落下两滴泪水,却笑出两颗门牙,轻声呢喃:“好,好。” 有那么一瞬,她仿佛看到了很久以前的影像,很多很多年前,她也和自家的大丫头一样,似乎抓到过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可惜一场灾难,身陷地狱。 她没用,陷落淤泥挣脱不出,一辈子沉沦,还生子不教子,养出了一个没担当,没志气的儿子,现在到了这等地步,她只能赎罪,替自己的儿子善后。 自从儿子生了大丫头,她心中就隐隐焦虑,这世道,女子艰难,那孩子又没投个好胎,也不知将来会如何。 没想到大丫头到是意志坚定,又有福气。 “哎,好孩子,你去吧,以后别回来了,我也好,方文青也好,没有给你一点福气,只有晦气。” 老太太终于忍耐不住,嚎啕大哭。 方若华也不哄她,只轻声道:“愿意哭就哭一哭,愿意笑就笑一笑,奶奶后半辈子,再也不用忍耐。” 第一百九十八章 成绩 老太太哭声震天,泪流成河,好像真把这一辈子想流却流不出来,以为早就干涸的眼泪通通挥洒出体外。 一直缩在床脚的方文星此时好像清醒,又好像没醒,嘴里呼噜呼噜地似乎再说什么,众人却听不清楚,老太太擦了把眼泪,熟练地拿婴儿用的水瓶塞在她嘴里,喂她喝水,怕方若华觉得不妥,连忙道:“不用怕,文星现在不吸那东西了,去年这孩子得了重病,保外就医,在医院里也不知怎么就烧坏了脑子,人傻了,反而不再闹着要吸食那种东西,哎,也是个好事,现在就跟个两岁稚儿一般,养活她除了费力气,没别的麻烦。” 喂好了方文星,老太太回过神,忙催促方若华离开:“行了,行了,不要耽误你的正事,统考成绩出来,赶紧想一想要去省学读书,还是进京,我听以前主家的少爷说过,京城好几家大书院,不比读省学差。” 老太太为了孙女离开村子之后,做过一段时间保姆,只是方文星的状况不好,导致她在哪儿也做不长,但多多少少,还是长了见识。 终于把方文星推出门去,赶他们走,一眼见到齐老师那些人,心里一跳,老太太忙解释:“我这大丫头如今的抚养权在四象颂协,等她成年就能自己办户口,和我们方家没什么关系,以后没人给她找麻烦,你们,你们多担待些。” 一群小颂星师面面相觑,呃,担待什么?谁担待谁? 离开小小的房子,曲折的小巷,一时间没有人说话,冷兰一脸木然地坐在车上,忽然抬头看方若华,是啊,她是从那种可怕的地狱里出来的,父不慈母不爱,一身即便想甩拖,似乎也永远甩脱不掉的麻烦。 “你不怕吗?和那个老太太接触,你的身世又会被人拿出来当笑话一样调笑。” 冷兰冷笑。 方若华平淡地擦了擦手指:“出身我不能左右,赡养老人是义务。” 她也是来云海才知道,方文青不知去了哪,消失不见,女儿也没不管不理,后来还是老太太负起责任。 “……你的老家让人恶心得很,你的亲人更是让人看见就想吐,我被一个从那种地方出来的颂星师压了三年,只要有你参加的比赛,我的成绩一直比你要差,从没有超越过,这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我宁愿自己输给国协那群白痴笨蛋,也不想输给你!” 方若华:“……你随意,愿意怎么想,是你的自由。” 难受就难受去,反正别管怎么难受,该输还是要输。 冷兰一口气憋在嗓子里,差点上不来,半天才哼了声,道:“这一次星运会,我会赢你!” 齐老师左边看看,右边看看,觉得这俩孩子都挺自信,瞧那模样,好像星运会是她们家开的一样,简直没把别国颂星师放在眼里。 星运会不是每一次都有青少年组,今年就没有,所有颂星师不分品级,同台竞技,她们还是先想想有没有入决赛的实力更妥当些。 离开家门,方若华还是去看了看贴出来的榜文,果然边北第七名。 成绩一出来,名字一出来,哗然一片,记者们也都无语——你说说你堂堂一个颂星师,马上要参加星运会的那种,参加统考力压全省百分之九十的人选,名列第七,你这是打了多少人的脸! 好多人甚至怀疑是同名,可是四象书院的方若华,只有国协那一个。 后来因为众人议论纷纷,方若华的试卷还被公布出来——数学150分的题目,她拿到148,扣除的两分一看就是疏忽大意的计算错误。 这一年数学难度难到第二名只有112分,足足差出三十多分,几乎让人崩溃。 英文150分满分,方若华得了146,有几个语法错误,但是看她卷面,看那漂亮的字,看那篇优美到满分多加一分的作文,就让自以为英文还不错,成绩也不错的学霸崩溃。 物理和化学都是满分,国文也还可以,139分,不算低,但是历史地理和生物,虽然也不算很差,算得上良好,可是绝对不在第一梯队,地理还好一些,分数主要扣在历史和生物两科上,单科成绩,数学,物理,化学,英文几门,她都是第一,且远超第二名,国文也能排在前二十! 看过试卷的一众考生,外加记者哑口无言。 记者们只能承认,方若华确实是天才,一边训练,一边比赛,一边学习,很能兼顾。 至于历史生物不太好,那也很正常,和其他考生比,她学习时间明显压缩到极限,需要背诵的那些知识,她比不上别人很正常。 就是有瘸腿的科目,人家拿到第七,碾压大部分学子。 不过——星运会在即,参加统考就是不正常! 身为颂星师,这种时候应该一门心思想着为祖国争光,怎么能分心? 统考对她来说又没有多大意义。 总之,照样有很多说酸话的。 不过这种酸话,方若华听听也就算了,别人也不怎么往心里去,四象书院上下都高兴得不行,四处张贴喜帖,还有学生甚至供奉方若华的名字,据说只要每天三炷香,就能头脑清明,读书变得特别容易。 方若华表示,这锅她不背,绝对不背,虽然上一个世界装神弄鬼来着,可她是活生生的人,不兼职文曲星君的活。 统考彻底结束,方若华请齐老师,还有书院的先生们,同学们一起吃了顿饭。 云庭几个也参与进来,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回,整日训练,十分枯燥,自然要抓住一切机会玩一玩。 可惜,他们颂星师的饮食严格控制,四象的同学眼看着这边大鱼大肉,还有酒,那边一水的清淡菜色,水煮的青菜,水煮的肉类,健康,但是一点味道都没有。 几个同学都咋舌,忍不住叹道:“颂星师不容易啊!” 宴会结束,方若华也把统考这件事抛在脑后,认认真真专心致志地进行颂星舞练习。 的确如那帮记者所言,现在最要紧的还是星运会。 第一百九十九章 跟班 星运会召开在即,京城万国体育馆,最新型的环形铁塔看台刚刚建成,全世界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华国燕城。 黄唯一带着一群小孩却在云海滞留,京城那边催促他们返回,都急得要疯,乔艺,还有训练基地的一群专家,甚至连医疗组的成员简直想追来云海,把这一票人逮回去,尤其是发生下毒事件之后,基地的教练们晚上几乎睡不着觉,只担心万一这一伙颂星师被人给团灭,那华国未来几十年就要面临后继无人的悲惨局面。 偏偏黄老教练还是悠哉得很:“急什么,燕城现在才是是非圈,就算基地不给施加压力,可外界的压力也足以影响孩子们的心情。” 星运会万众期待,国民渴望世界冠军。 这种渴望是一种压力,既能促进颂星师的成长,但要是太大了,也会带来负面效应。 临近星运会,把孩子们带出京城,四下走走看看,云海靠近海边,去感受一下大海的壮阔,对孩子们是个好事。 反正颂星舞练习,在哪儿都能举行。 一直到星运会正式开始前十日,各国颂星师选手入场之前,黄老才带着人浩浩汤汤回京。 京城一时间万人空巷,无数男女老少齐集,乔艺也带着国协没有入选的孩子们过来迎接。 一见面乔艺就苦笑:“黄老,知道现在多少人骂我们若华?她要是星运会上取得不了好成绩,呵,那可热闹了。” 方若华一脸懵懂,牵着齐阳下车,让他赶紧回家去,回头蹙眉:“啊?还有我的事?” “你看看。” 乔艺一脸无语地指了指周围。 方若华左右四顾,就发现体育馆门前国内的颂星师个个眼神古怪地盯着她,等她看过去,又一个个躲躲闪闪,不敢对视。 “现在你可是京城传说级别的大人物!” “啊?” “都说你和国协闹矛盾,一句话领着预备组的精锐,外加主教练离家出走,不打算参加星运会了,最后逼得高层妥协,全面提高国家颂星师待遇,接受无数不平等条约,这才回京。” 方若华:“……” 原来自己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王双也一脸崩溃:“咱们若华是去参加统考,云海的报纸,京城的报纸都报道了那么多天,在之前就快直接说若华不自量力,现在成绩都公布出来,若华边北第七,他们没看见不成?” 就算是传言,也不能这般无逻辑。 成绩出来以后,边北那边的报纸铺天盖地报道了好几天,即便京城所有人关注的都是星运会,有关方若华参加统考的消息,也不可能没人知道。 王双对方大小姐在华国的名气,还是很有信心。 估计不光是国内,就连外国人也知道她临星运会之前,忽然跑去参加统考! 这成绩更是惊爆众人眼球,绝对算遍地星运会消息中的一汪清流。 乔艺微微一笑,送上一块特别漂亮的晶石项链:“还没有恭喜你,若华,边北前十名,华国内所有的高级书院,省学,只要你想,都会为你打开大门。” “噗嗤。” 云庭失笑,“不考也想上哪一座就上哪一座好吗?” “参加统考,光明正大地考出来和保送特招可不一样。”乔艺一本正经地道,眼睛里也含有一丝笑。 “就算是成绩出来之后,关于若华霸气的传言也没消散,反而越传越离谱,都说你仗着成绩好,随便参加个统考也能考省内前十名,将来不做颂星师照样能科举取士为官,所以什么都不怕,敢和国协那边叫板!” 方若华:“……” “还有传言说,你是星运会预备组一霸,国协的大姐大,你师父护短到极限,要是和你起冲突,闹矛盾,不问对错,敢向你呲牙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云庭和郭浩峰是你的左右跟班,只有冷兰不买你的账,可还是被你挤兑的遇见你就退避三舍,国际比赛但凡有你参加,她都不敢赢!” 乔艺笑得不行,“原来若华这么厉害,我还是第一次知道。” 方若华叹气,冷兰还不敢赢,那姑娘现在疯了似的训练,憋着一股气想着在星运会上一雪前耻来着! 训练强度把她家教练都给吓坏了,拐弯抹角,想尽办法让她放松,却毫无用处。 云庭和郭浩峰从车上下来,每人手里提着一堆包,齐齐茫然。 郭浩峰更是不可思议:“好吧,自从薇薇姐去年退役,方若华担我们国协的扛把子一姐,我给她当跟班,那也就认了,我是十四星,比方若华少一星,是她跟班就是,可云庭是十五颗半,比方若华还多半颗星,人家凭什么也是跟班?” “比师父的话……”郭浩峰偷偷摸摸瞟了黄老一眼,凑过来不满道,“云庭家里爸是一品,妈是二品,姐姐和哥都是四品,爷爷,奶奶一个一品,一个二品,怎么也不输给黄老。” 黄老是厉害,可黄家又不是颂星师家族,黄老本人就是他们家最大的靠山。 云家却是世世代代出高品颂星师,比出身,云庭碾压方大小姐,比资质,两个人也相差不远。 “云庭,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啊?” 云庭一口吞了一个方若华秘制,绝对健康,夹蓝莓提拉米苏,“哦,跟班就跟班吧。” 方若华养跟班养得很用心,瞧瞧吴珂和路十九,餐餐顿顿都让人羡慕。 郭浩峰:“……” 黄老一挥手,前面朝廷派出来的警卫人员立马放行。 方若华扫了一眼,直接用摄像头拍摄,没办法,想打草图的话时间不够,可这些警卫人员配上威严壮阔的大门,真是超级华丽。 据说今年星运会警卫都是从朝廷禁军中挑选,每一个身穿玄色曳撒,大红金边披风,头戴银冠,曳撒是新式的,据说是宫里的皇后娘娘曾经穿过一次,美人穿来尤其精致,换成男人如此装束也是英姿勃发。 此时此刻,成排成列,百多人的警卫穿着同样的衣服,腰佩长刀,个个是一米八七的身高,两条大长腿,匀称的肌肉,漂亮的线条,那种漂亮,只用语言实在无法形容。 第二百章 威武 直播间那一票水友们都看得口水横流,不光是女孩子爱得不行,男人也是双眼放光——如此威武,何人能不喜欢? 不光是守卫们英姿勃发,整个会场也着实引人瞩目。 长如卧龙的旋转铁塔,虽然不高,也就三四层楼左右,但却足以俯瞰大半个京城。 燕城不比沿海的城市,依循传统,高楼较为稀少。 整个铁塔虽然是铁质,但却覆盖金银色的晶片,反射阳光,在二楼和一楼还有一道彩虹桥勾连。 大门前灯火璀璨,漂流的塔楼上挂满了各色形状的晶石,里面充满了星芒,还大片大片外溢,不少行人忍不住走过去任凭星芒覆盖全身。 “呼,好壮观,光这布景得多少钱?我记得哪一年某位大富豪给自己的女儿打造梦幻家园,花了八千多万,好像也没有这么精致漂亮。” 这场面,几乎像是奥运会给人的感觉。 看北京奥运会,自然也是满心自豪,热血沸腾,可终究离很多平凡普通人有那么一丁点远,大部分人很难现场观摩,只能看电视,看视频。 现在和女主播一起,一边聊天一边近距离接触这一幕,有一种真在当地看异世界一场世界级运动会的既视感,非常奇妙。 方若华也驻足停步,抬头看着整个体育馆,她忽然有一点感动。 想当年她在读高中的时候,早晨起来跑个早操也是能逃就逃,去跑的话几圈跑下来累得气喘吁吁,头晕眼花。 上了大学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皮肤惨白,有气无神。 可现在呢,现在虽然是在另一个世界,可是她即将代表一个华国和全世界的高手较量,以前她做梦,恐怕也没敢做过这样的美梦。 方若华伸出自己的手臂看了看,纤细雪白,连汗毛都看不见,却有着特别漂亮的肌肉,摸一摸小腹,手感不错,嗯,很硬,陡然一震动身体,体内充裕的灵气蓬勃而出,起步大踏步地走进体育馆的大门。 大门口一个戴着环卫工臂章的年轻人骤然警觉,好像有一个极端危险的人物从眼前走过,浑身肌肉紧绷,差一点冲过去,拼命努力才没让外国人看了笑话。 下一刻,年轻人拿出通讯器郑重道:“呼叫指挥中心,编号a2申请核查我国颂星师团队情况,疑似危险人物混入,再次申明,疑似危险人物混入。” “指挥中心收到。” 看不见的浪花开始波动,无数暗流跟随黄唯一带领的团队身后进入体育馆。 黄唯一扫了一眼身后左右,笑道:“不愧是咱们国家举办星运会,咱们自己人的安保级别真高。” 以前去他国参加,他们可没这么好的待遇。 别人也许看不出来,可他是老江湖了,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特别安保部队是他一手训出来的,后面那几个不着痕迹跟在他们身后,挂着相机,戴着相同款式方巾的男人绝对是禁军的高手。 左边还有一个假装扫垃圾的。 方若华显然也看到了,一扭头,目光如有实质,盯在那人身上,一瞬间,打扫卫生的倒霉蛋同手同脚,扑通一声扑倒在落叶堆里。 周围行人观众:“……” 黄老咳嗽了声,拍了拍若华的头:“别盯着看,看来有新手,在外国人面前闹了笑话不好看。” “哦。” 明明是对方再盯着她,她才礼貌一下。 屏幕上已经一水的哈哈哈。 “咱们三妹直播的一大特色,演员们一本正经地演戏太有趣了,个个都好认真。” “可不是,你看那边两个路人,就露出半张脸,可嬉笑怒骂极尽妍态,个个都是影帝影后的水准。” “还有衣服,我就想知道三妹的道具都是哪做的,也想做一身。” “哼哼,去空间看大图。” 这位照了一大堆艺术照,都是按照直播里的服饰仿造的衣服,艺术了一下,居然十分漂亮大气。 不说那些喜欢汉服,喜欢cos的,就是对这些不感冒的粉丝,也不免心动。 直播间里热热闹闹,就这么片刻工夫,安保方面各处的力量都运作起来,五分钟之后,a2接到回复——一切正常,此人确为我华国颂星师方若华。 a2懵了半天,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那种毛骨悚然的危机感确实出现过。 (这一点方若华似乎不该背锅,不过是体内灵气运转,才会触动敏感之人罢了。) 半晌他目光惊悚地扫向整个体育馆——难不成正经的颂星师们个个都是大杀器,这安保工作可不好做! 方若华一行人全然不知安保人员的紧张,已经轻轻松松进了休息室。 只是一进去,那就再也轻松不起来,休息室里一团乱,七八十个形象设计人员,带着礼服过来。 折腾了足足有四个钟头,所有人终于换完服装,踏上体育馆的红地毯。 所有人挺胸昂头。 乔艺和几个教练个个展现出模特的完美身段,宫廷女官的完美礼仪。 方若华:“……” 她好累,知道身上穿了多少件衣服?反正这一套华丽礼服她自己根本穿不上去。 光是换衣服就有七八个人帮忙,也幸亏颂星师们别管哪一个,体力都没多大问题,只当是负重训练。 “怪不得进场仪式晚上才开始,我们早起就得来做准备。” 方若华吐出口气,微笑,再微笑,挥手致意,把完美的形象展现在外国媒体面前。 云庭虚虚地扶着她的手臂,也微笑,嘴里哼哼道:“知足吧,咱们在自己的国家什么都省事,法国星运会那年,整个星运会结束,颂星师没怎么样,助理人员累趴下七八十号。” 方若华终于挪动到红墙旁边,寻了个阴凉处站好,开始观察她的敌人们。 但凡引起记者欢呼的,必然是好对手。 金田纯穿了一身樱花礼服,踩着木屐,挽着她家大胡子主教练的胳膊,笑眯眯地朝着四下招手。 郭浩峰哼了哼:“装什么嫩,都二十五了,还好意思扮小孩。” 冷兰蹙眉瞪了他一眼:“人家本来就没成年。” 郭浩峰翻了个白眼:“知道你那个小尾巴金田樱子是她妹妹,可金田纯和金田樱子可不一样,金田樱子的父亲是华国人,金田纯是正经的日本国人,还是条毒蛇,在赛场上遇到她,小心被咬!” “滚!” 第二百零一章 开幕 郭浩峰不喜欢日本国的人,这在颂协不是秘密,其实也正常,他的师父和师兄是驻守黑省的驻军将领,和日本国经常起一些不大不小的冲突。 冲突不大,闹起来没必要,可是却特别膈应人,那两个又不是好脾气的,每逢回家必要抱怨。 郭浩峰当然站自家师父和师兄一边,提起那个小国就咬牙切齿。 偏偏冷兰家的小尾巴也随母姓金田,两个人没少因为这个闹矛盾。 云庭拽了拽方若华,两个人不着痕迹地站他们两个中间,把两只分隔开。 别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在这么多记者看着,自己人闹不和非成世界新闻不可。 冷兰看了眼方若华,终于不再吭声,一扭头往旁边躲了两步:“哼!” 好吧,不和小孩子一般计较。 方若华向红地毯的方向看过去,嗯,阿曼达.加西亚来了,还是老样子,雍容华贵,风度翩翩,明明还未曾成年,可气场比跟在她身后的几个成年颂星师还要强大得多。 卓娅来的较晚,差不多各国的颂星师都到齐了,她才压轴而来。 一身黑色曳地礼服长裙,金色的头发,雪白的脸庞,笑容温柔活泼又亲切。 说起来卓娅和金田纯外表是一个类型,温柔可爱,只是性格却大相径庭,卓娅有特别华丽的外表,内里却粗糙得很,非常平易近人,去年方若华去俄罗斯打比赛,略胜卓娅一筹,那位差点在酒桌上干掉三大瓶白酒,就为了酒桌上赢方若华一回。 奈何若华的酒量不佳,却没她那么实心眼,身边助理更是机灵,早把白酒换成了白水,不过谁也没想到这姑娘来这一出,闹到最后方若华怕出事,自己装醉算对方赢,结果那位还是要喝,教练笑哈哈根本不管。 没办法,只好也给卓娅换了白水,小姑娘却是喝到白水和白酒分辨不出来了,才迷迷糊糊被拖回去休息。 一场酒宴,云庭发誓再也不和俄罗斯的颂星师吃饭,真不是闹着玩的。 “俄罗斯的颂星师都不进行身体管理?” 这在华国看来,简直不可思议,颂星师是国家财富,怎么能随便乱喝酒? 黄老到不以为意:“国情不同,身体状况也不同,那边自古以来就是喝醉了酒上星台,估计连他们的星神也爱喝酒。” 方若华:“……” 原来星神还不只有一个,每个国家都有一个不成? 那样的话,星运会各国比赛,是不是天上的星神也要来掐一场架,最后才能定下输赢? 什么乱七八糟的! 万众瞩目的入场仪式终于结束,大家什么都不顾,赶紧奔回休息室卸掉妆容。 马上就是开幕式。 开幕式上,华国的青年颂星师们也受邀参与其中一个表演节目,不过想必为了不影响比赛,应该都是很轻松的表演,方若华他们还不知道节目究竟是什么,好像卖点就是突然和随性,不进行任何彩排。 唔,到是值得期待。 今天直播的内容很多人感兴趣,屏幕上时时有人刷新。 “三妹,入场仪式不是开幕式的组成部分?应该表演快结束的时候才举行?你们这编剧、策划还真特别,故意做得和奥运会开幕式不同?” “这么折腾,难道对参赛人员没有影响?” 方若华闭上嘴,装起瞎子,表示她完全看不到屏幕上的字——问她?她问谁去? 世界都不同,有什么好比较! 无论如何……很好看! 一场三个小时的盛宴,直播间里只有粉丝加入,没有一个粉丝离开,都大半夜不睡觉,抱着手机,抱着电脑,默默窥屏。 值夜班的可怜人,没有wifi就耗流量,反正都不肯放弃,连看录播都不乐意。 各种节目,歌舞杂技,正经的充满了古风古韵,还有古戏法,明明没有现代社会的声光特效,可是效果居然不比现在的节目差,而且更让人震撼。 所有演员一看就都是真功夫,其中舞曲,歌曲都是新鲜的,舞蹈也并非现代的形式。 好些粉丝都感叹:“三妹一直都好认真,就是有时候老担心她哪一天血本无归,我们就再也看不到这么精致特别的直播了。” 三妹的直播,并不刺激,只有真实和精致两个特点,却容易上瘾,但凡喜欢的,关注的,总有一种再也戒不掉的感觉,时时有惊喜,永不会腻烦。 方若华却已然顾不上和粉丝们交流,到是华国颂星师们出场的时候,手中挂着长链,在高高的铁塔外壁上横飞,飞过屋顶密集的晶石,一颗颗点亮,星芒汇聚,整个铁塔宛如置身云中,仙气缭绕。 每个颂星师面上都是庄严肃穆,在庄重的曲调声中飞空,在半空中交替出没,点亮负责的自己的晶石,分秒不差。 底下贵宾席上惊讶的欢呼声,让所有人感到兴奋不已, 星芒汇聚成巨大的华国两个字,金龙环绕,龙目放出神光,落在主席台上,华国的皇帝陛下起身,向神龙行礼。 “诸位尊贵的颂星师,你们是世界的瑰宝,请你们,在这场盛会上,尽情地展现自己,为了世界,为了星神,起舞吧!” 欢呼声震天。 方若华和云庭一个交错,齐头并肩,牵引着巨龙环场一周,在无数相机闪耀下,飞向星空,汇入星空。 “呼!” 一落地,钻入休息室,方若华瘫在床上吱吱呀呀,“节目策划的是很爽,可明天下午就轮到我们上场了,考虑一下教练组的心情好吗?” 教练组那边,除了黄唯一黄老,其他人都在抓狂,拼命摇晃星运会组委会,简直快把他们当成叛徒给抓起来判刑! 感情不是他们去比赛,那些颂星师也不是他们的小辈,他们的弟子,他们不心疼! 别管教练组怎么恼,方若华一行人却没有受到任何惊扰,全部接受按摩,全身检查,诊断,泡澡,休息,连进食都是少量多餐,按时按点进行。 四年一度的星运会,在华国帝都举行的星运会,已经开始了。 距离淘汰赛——三个小时。 距离淘汰赛之后的决赛还有七个小时,七个小时之后,目前职业颂星师中的最强者,世界冠军将诞生! 第二百零二章 紧张(两章合一) 淘汰赛在即,外面还有很多国家的预备选手正在进行赛前热身表演。 这一届星运会被选出来的星台——天空星台也正在进行最后关头调试。 各国的颂星师几乎都已经到位,如今都在体育馆的贵宾休息间做准备。 外面不知多少人想象着这一批全国,全世界最顶尖的年轻颂星师们的活动。 也许他们正在进行最后的训练。 也许他们在准备漂亮的颂星舞服,调整妆容。 也许他们正在听教练分析各国颂星师的技术特点。 当然,也有可能竭尽全力地休息,保存体力,准备马上要开始宿命对决。 国际颂星师联合会刊的两个记者带着机器杀到各国颂星师休息室的时候,得到教练许可,拍到了正在品茶的日本国颂星师金田纯。 拍到了对月冥想的阿曼达。 还拍到了被教练拖去密室传授经验的几个参加过数次星运会的老颂星师。 当然,也有睡懒觉的,游泳的,吃东西的,休息室一应设施俱全,但凡是他们能想到的东西,这里都有,颂星师参加一次星运会,除了压力之外,真的是极好的享受。 记者们找到华国专用休息室门前时,先到练习室,冷兰和几个国协的颂星师就听教练助理说方若华他们在里屋聚餐。 既然是聚餐,又听说俄罗斯的卓娅也在,自是没什么不能见人的,助理教练很随意地打开门,记者们笑眯眯缓步进入:“诸位尊敬的……呃……” 向来口舌灵便的记者登时瞠目结舌。 方若华一手端着碗素面,一手捏着一叠扑克。 云庭双脚泡在热水里,头发披散,还有些许湿润,显然刚刚洗过头,眼睛有点红,胳膊上贴了几张红纸条,上面写着诸如——‘云庭是头猪’、‘云庭快去治痔疮’、‘云庭一辈子单身狗’之类的。 郭浩峰眼前的桌面上摆着一堆瓜子壳,水果皮,吃得只剩下一半的面包,点心,还有半截黄瓜,扑克牌很随意地瘫在膝盖上,面上却是得意洋洋。 至于那位俄罗斯的卓娅大美人,已经喝得双颊殷红,只知道傻笑。 这回的记者都是国内的,反射性唰一下关门,一把拽过助理,低声道:“这是战术?” 把俄罗斯的热门选手灌醉,他们就少了一个竞争的! 助理:“……”记者的脑洞真大! “放心,我们这点觉悟还是有的,这一段肯定把俄罗斯的姑娘给掐掉。” 记者有点担忧,“门禁未免太松散了,不如就说他们在探讨战术,暂时闭门谢客。” 助理:“……” 正说着话,对面休息室的阿曼达大大方方走进来,用英文高声道:“方,你的美文手册借我参考参考。” 方若华随手拽过桌子上的本子抛过去,连看也没看,阿曼达特别灵巧地跳起来接过,还做出一个十分漂亮的诺曼两周旋转。 郭浩峰笑怼她:“悠着点姑娘,淘汰赛前扭了腰,那可就成星运会的大笑话了。” 可惜他怪里怪气的中文阿曼达听不懂,只看到他的笑容,就甜甜美美地回复了一个笑,优雅地转身离去。 记者目瞪口呆:“阿曼达?”他们看错了吧,这应该是金田纯才对! “刚才不是还对月冥想?” 想起那个月下飘逸的仙子,一时间记者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个假阿曼达。 方若华很意外地看了记者一眼,想了想道:“阿曼达还在读书,功课比较繁重。” 有什么不对的,明明就是文雅高贵的很,刚才的诺曼旋转多么轻松灵动,可不是一般人能到的! 云庭满腹怨气,却笑眯眯看着记者:“难道就优雅的大美女就不能来借个作业?” 记者懵懵懂懂地从东道主的休息室出来,这次负责星运会颂星师的采访,是他们千辛万苦,过五关斩六将才得来的工作,本是十分庄严肃穆,没想到…… 要是没有录像和照片,恐怕回去吹牛都没人相信,谁敢相信比赛开始前颂星师们的状态是这个样子。 助理一看不好,赶紧描补描补:“因为马上就是淘汰赛,所有颂星师情绪都有些紧张,为了舒缓他们的情绪,我们教练组决定最后的时间里不提星运会的事,做些游戏消遣,刚才我们方若华还在画画,只是画画有些耗神,黄老才要求她搁下画笔打扑克。” 记者们连连点头,对,对,对,打扑克是最好的放松方式,我们的颂星师是专业的,目前的每一个举动都是为了以最好的状态应对星运会。 虽然记者们懵懂的很,但助理说的每一个字都并非虚假,教练组的确松了松弦,不想在赛前给孩子们压力,但是,所谓的放松是让他们少量进食,补充营养,保持充分的体力,还有泡温泉和按摩……打扑克这个,是颂星师们领会精神之后的自由发挥。 助理盯着秒表,看时间差不多,就整理了下衣服,和黄老对视一眼,轻轻敲了敲门:“姑娘们,小伙子们!” 云庭站起身。 方若华伸手开门,先把卓娅交给过来迎接她的助理们。然后化妆师,服装师鱼贯而入。 黄老笑起来:“好了,去吧。” 没有一句交代,淘汰赛什么的,他相信自家孩子们都能顺利通过。 化完妆,穿戴整齐,淘汰赛个人组的参赛选手,一共三十二人。 淘汰赛结束,成绩最好的十六人晋级,竞争最后的冠军。 方若华很随意地向水友们解说规则,因为每一年星运会的规则虽然大致一样,却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像今年就只分为淘汰赛和决赛。 一帮水友叹气:“如此世界性的活动,搞得那么盛大,结果观众们买票进来,就只能看两次比赛而已。” 也有人调笑:“现在每一分都在烧经费,太复杂了谁受得了。” 方若华失笑,把注意力转移回来,颂星师们已经挨个上去摇号,冷兰摇到7号,方若华是18号,云庭19号,郭浩峰30号。 黄老看了一眼,抽到的号到是都不算特别坏,乔艺脸却忍不住绿了绿:“云庭又和方若华挨着,这是让我们国家的颂星师淘汰赛上就对上么?” 说着扭头瞪赛委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苦笑:“摇号真不能人为控制!” 外面现在谣言四起,都乱传华国操控比赛,让自家颂星师占便宜,索性每次星运会总有这等谣言,也没人真会当一回事,颂星舞比赛不比其它,星芒数量和质量是输赢的决定性因素,想得高分,必然要有得高分的实力。 黄老还和助理闲聊,颂星师们已经一个个地上了场,轮到冷兰,这帮人才抬头关注,冷兰跳的很轻松,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技巧。 “呼!” 作为师父的林玉生紧张得连说话都有点涩。 乔艺笑道:“你紧张什么,这一届星运会普遍年轻化,老家伙们差不多都退役了,最高就是三品,只有一个日本的七十岁老将藤田茂,紧接着就是四品,全世界四品里单论技术,冷兰也能排在前十,过淘汰赛能有什么差错?” 可她心理素质真的有问题! 好在一切顺利,一场舞蹈结束,还没出分数,林玉生就松了口气。 接下来没多久就是方若华,她一上场,欢呼声明显比前面热烈得多,不光是主场优势的问题。 冷兰还在洗脸换衣服,听见欢呼声,哼了一声,这一次星运会结束,她得到的欢呼声,一定会比方若华更大! 淘汰赛很顺利地结束,华国方若华,冷兰,云庭,郭浩峰四人晋级,方若华还拿到了第三名的成绩,第二名是一个五十岁的老四品,法国的阿方斯。 第一名是日本藤田茂。 冷兰拿到第四,排在阿曼达之后,云庭和郭浩峰的成绩一个九,一个十,但是很明显这不是他们真实成绩,两个人都习惯淘汰赛保留实力。 当然,其他人也可能在保留实力。 至此,全世界职业颂星师里最强十六人出现。 黄老接了兴奋度有些过分的孩子们,先把他们带去洗澡,洗完了吃饭,饭桌上挨个稍微点评了一下各自表现,就和平时上课没什么不同。 吃完饭,大家渐渐平静下来,因为明天就是决赛,所以需要保存体力,没人在胡闹,全都回去睡觉。 夜幕低垂,只有幽幽的烛光闪烁,方若华翻来覆去地在床上辗转半天,终于坐起身,眨了眨眼。 星运会在华国举行,肯定不会委屈了自家选手,每个人都是单独的房间,睡不着到也不至于影响到旁人,可是睡不着觉还真有些别扭。 方若华出了门,去医疗组那边拿助睡眠的精油擦一擦,她们肯定不能吃药,但是温和的精油还是能用的。 她轻轻松松的,只是来要一瓶精油,医疗组上下登时吓了一跳,面上没多大在意,送了精油给她,实际上各个部门马上运作起来,暗中检查方若华的身体数据,联系上面,一瞬间,整个华国教练组都被惊动,黄老已经上了床,愣是被人从床上叫起来。 一群人坐在一起开会。 “方若华失眠?确定吗?” “她的饮食怎么样?” “快,看看这一个月的作息时间表。” 黄唯一托着下巴想了想:“食欲正常,今天淘汰赛结束后吃的稍微有点多,饭后安排她去做了二十分钟的舒展运动。” 医疗组的负责人也道:“我们给她开了一杯养胃消食的药茶送去,她喝了。” “那么就是……紧张了?” 一时间所有人戒备起来。 明天就是决赛,决赛前紧张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医疗组的心理专家连忙把各个时间段的分析报告拿出来重新分析,交代助理们严密监控。 黄老想了想:“既然睡不着,安排个活动吧,让预备组的颂星师去练习室放放舒缓音乐,方若华耳朵好使,能听得见,叫几个助理随时盯着,她有睡觉的意思就停下。” 一行人立时行动。 安排好一切,剩下的人是真心没法睡了,好在除了黄老之外,其他人本来也没打算睡。 “哎!” 没想到最后出问题的是方若华。 这么多年了,谁都知道方若华每逢比赛状态都特别好,属于比赛进化型颂星师,以前从来没有紧张的表现,不曾想最关键的时刻掉链子。 林玉生为了冷兰,也研究过心理学,迟疑道:“越是心理素质好的,此时出问题恐怕越严重,她没有处理自己心理问题的经验。” 大家面面相觑,都开始发愁。 方若华却没想到外面这么多人因为自己小小的举动而纠结,她也知道自己有些紧张,可是却没觉得能有什么大问题,紧张不是很正常? 明天就是决赛。 星运会的决赛,她要在每个职业颂星师都向往的舞台上跳一场完美的颂星舞。 淘汰赛第二名不代表什么,决赛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华国没有给他们任何压力,甚至连目标都只定在取得一块奖牌上。 以云庭和自己的实力,取得奖牌有很大希望,但是,奖牌足够吗? 师父对她期待很深,好几次都跟朋友们调侃,说他养出来的徒弟,已经预定了星运会金牌,迟早能得! 迟早这两个字很有意思,方若华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还年轻,之后还有很多很多机会,可是,她居然很想在第一次站在星运会决赛场上时,就拿到金牌。 方若华自己也没想到她竟然会有这么强烈的进取心,明明以前没有的,连参加学校的运动会时,她都没太在意过输赢。 轻轻笑起来,方若华躺在床上,倾听不远处传来的阵阵音乐声,也许正是因为在这里她得到了太多的光环,得到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荣耀,于是变得贪心了。 唔,那就去努力争一争,贪心有什么了不起?想想她见过的那些真正的学霸,一百五十分的题目,考一百四十五分,就要沮丧,觉得这属于考砸了。 她在这个世界,应该也算学霸,所以,她想要金牌是很正常的事情。 月上树梢,终于合上眼睛,陷入甜美的梦乡。 第二百零三章 闭幕(两章合一) 第二日一大早,方若华卡着点起床,洗漱完,换衣服,换鞋子,收拾床铺,出门去吃早饭。 进了餐厅,和小伙伴们汇合,一边吃饭一边四顾,惊觉今天工作人员个个都是黑眼圈,看起来萎靡不振,还努力表现出很精神的模样。 方若华叹了口气,有点同情:“大家好忙,好累的样子。” 一看自家师父居然也有些疲惫,连忙捧了一碗白粥过去,关心关心老人家:“师父没睡好?失眠可是大问题,这回比赛完去找个好大夫给检查检查吧。” 师父年纪大了,得注意身体。 黄老:“……” 他能说什么,决赛即将开始,进入倒计时,颂星师们已经都在做各种准备。 他也只能笑眯眯拍了拍爱徒的肩膀:“行了,快去准备,新的礼服还得换上。” 华国举办星运会,自家颂星师的舞服肯定要推陈出新,这一次一共准备了三十套,每一个人的穿着打扮都不同,淘汰赛和决赛更是不可能穿同一套。 一切准备好,黄老站起身,亲自揽着自家弟子的肩膀,带队入场:“醒醒神,接下来是你们的战场。” 进入体育馆大厅,先去摇号,方若华摇到了6号,也没看旁的,就径直去选首席。 四周坐满了观众,她随意抬头看去,听见周遭许多人的抽气声。 那就是星运会决赛使用的星台——空中星台。 半空中的星台方若华不知见过多少种,国协的挑战星台里面就有。 但是星运会选择的这一个,也许不算难度最高的,但却绝对是对颂星师最不友好的一个。 它残破且碎裂。 设计师的设计灵感来自十年前世上最大的飞艇高空坠落事件。 当时在伦敦市区,飞艇从空中盘旋而落,部件分离,碎片随风四散,落地着起大火,半空中无数的降落伞包裹着乘客们。飞艇上的艇长和空姐等工作人员,却义无反顾地企图挽救飞艇,因为上面载着一块世界最纯粹的星芒晶石,晶石足有半人高,星芒充满其中,不使用无一点逸散,是一位并非高品的颂星师无意中制作出来的,却再也无法制作第二块,很多国家想要对它进行深入研究。 可惜,飞艇坠落,工作人员围成一圈环抱晶石,形成人肉安全囊,却没有阻止晶石碎裂,碎片连带着飞艇的残骸,在大火中闪烁,那一幕之凄厉绝艳,令所有看到的人深感生命的脆弱和宝贵。 现在以这一悲惨事件为原型建造的天空星台就在眼前,星台浮空,碎裂崩塌,再加上气流,狂风,加速度,颂星师在上面估计连站稳都有困难,跳舞更是难上加难。 不能练习,没有彩排,技术自然重要,想顺利跳下来,还要有绝佳的运气。 方若华慢慢坐在选手席位上,认真看向天空。 乔艺有些紧张。 其实就连黄老都有些紧张,他的弟子第一次登上星运会的舞台,和世界级的高手同台较技,今天能来到这儿的,没有一个是善茬。 对手不容易对付,环境也如此恶劣,出错的可能性太大太大,每一次星运会,都会出现几个倒霉蛋,谁敢保证自家小弟子就是幸运的那一个! 模仿空中气流,风大刺耳,万一听不见音乐,乱了节拍怎么办! 星台又是如此危险,万一若华脚下不稳,摔下来怎么办! 黄老面上却摆出一副轻轻松松的表情,并不提比赛的事,随意捡一些基地的小笑话逗自家徒弟一乐,比如基地养的看门狗是黑狗,它媳妇是条白狗,没想到生下来的小狗居然是一窝花狗,没黑的也没白的,肯定是对面民居那边谁家的花狗来偷狗了。 乔艺:“……” 如此粗俗的笑话,怎么敢给女学生讲?你堂堂一品颂星师的脸面往哪儿搁? 方若华充耳不闻,此时心情十分放松,只是很悠闲地看屏幕里播放的自己跳舞时的视频,顺便看弹幕点评。 也就冷兰上场时,她仔细看了看,冷兰这一次特别冷静,她前面的3号是金田纯,金田纯一点失误都没有,掌声震天,金田纯更是故意滞留鞠躬行礼,最后谢别观众时几乎是卡着最后的时间。 冷兰却毫不在意这等心理战术,随着星台上浮,神色丝毫不动,没受任何影响。 起跳没有失误,很顺利地避过了几个危险地段,技术精湛娴熟,动作如教科书一般精准,却又有了自己的特点和力量。 黄老点点头:“行。” 乔艺也道:“发挥得不错。” 星运会的决赛赛场上能不失误,那就是胜利。 方若华却没有太过关注对方的成绩,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到了她出场之时,站起身,很自在地和身边的同伴们击掌,去后台最后的准备。 前一位法国的颂星师鞠躬行礼,退下去,主持人上前,朗声宣读方若华自成为颂星师以来取得的成绩。 “方若华,年仅二十四岁,四品,乃本届星运会上最小颂星师,淘汰赛第二名……” 台下掌声持续了足足十五秒。 方若华的视线落在贵宾席上,她来到这个世界,只专注于新鲜的颂星舞,好像和所有人都隔着一层似的,历经几世,她一直提醒自己,要把每一生都当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人生来度过,那才能真正享受每一次的人生。 这是个真实的世界,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真人,齐阳整个人都蹲在了椅子上,拼命挥手,却不敢喊叫,怕影响到自己的姐姐。 毛薇薇因为腿部受伤,不幸退役,这一次也受邀前来,她的神色宁和,显然已经释怀,看着方若华的目光期盼而又有一点遗憾。 音乐声起! 本能的,方若华一甩银色的长绫,卷住星台,飞身而上,翩然起舞。 长达三米的银色长绫轻轻地缠绕在她的手臂上,修长的玉腿上,腰身上,就如她身体的一部分,贴心又顺从,她在半空中旋转,跳出一朵又一朵绚丽夺目的花,那么的美丽。 她的表情庄重,又带着一丝奇异的,献祭一样的肃穆。 在场的观众都不知不觉地屏住呼吸,好像在享受一场绝无仅有的盛宴。 大家沉醉在方若华表现出来的情绪中,快活甜蜜,忧心忡忡,焦躁不堪,惊恐暴怒,随即绝望忧伤,紧接着平静下来,最后的最后,她懂得了牺牲…… 砰一声! 星台碎开一大片,裂缝蔓延,美丽的少女一脚踏空,不小心失足,身体倾斜,倒着落了下来! 如堕星一样坠落! “啊!” 满场的观众惊呼失声。 无数人站起来,黄老心里一跳,手指动了动,一瞬间甚至有一种冲上去的欲望。 乔艺咬住嘴唇,把到嘴边的惊呼声吞回去,没关系,安全措施没有问题。 星台工作人员已经最快速度冲上去,安全囊升起,十多个高品颂星师携手助阵,随时救援。 华国选手坐席上面,所有人却忍不住一声哀叹,他们再清楚不过,站在这个星台上有多么艰难,现在方若华的状态又有多么危险。 完了! 无数观众心中惋惜——可惜。 可惜这么完美的舞蹈不能看到最后。 下一刻,救援人员怔怔地停下,观众们惋惜的表情还没有收起,就换做惊愕。 台上的舞者居然不惊不乱,连表情都维持得恰到好处,反而借助这一瞬间的坠下,把美人绝望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让观众们心里都麻嗖嗖一片,刺激的感觉从尾椎一直蔓延上去。 她的确绝望,但又是平静的,心满意足的。 美人要为了更重要的东西,更多的人,更伟大的目的,牺牲了自己。 她那么年轻,那么美,还有漫长的未来,所以她的牺牲,她的献祭,足以让世上所有人动容。 舞者的身形完全没有任何走样,长绫飞起,又一次腾空,在空中旋转,一个节拍也不曾出错,轻盈地落在破碎的星台上,跨过裂缝,伴着碎片飞舞。 好美! 音乐终于停止,完美谢幕。 良久良久,欢呼声掌声才响起来,震天动地。 好多颂星师都惊叹,甚至来不及去看那满满的,发出晶莹莹润光芒的细小晶石,只盯着星台最中央,本来是作为装饰存在的巨大晶石,就足够震撼! 大晶石并没有充满了星芒,但是星芒的质量却极高,足以让它变得精美闪亮。 评委们情不自禁地微笑,低声道:“这个晶石拿去拍卖,也许会比星运会金牌奖金还要高得多。” 方若华下了星台,立马就被迎接英雄一样迎接回去,乔艺亲自拿着毛巾给她擦拭头发,脖子,胳膊,温柔如水地问她累不累,吓到了没有,哪里受伤了没? 黄老叹了口气:“别太拼,你还小!” 方若华:“……”要一直是这待遇那该多好,明明以前老说她比赛时太轻松了,哪有颂星师不拼命的。 不过,她也有一点后怕,谁都没想到这种星台竟会有前所未有的变化,以至于差点失足。 刚才的失足可不是故意的,幸好她足够镇定,这才没有出现失误。 这边絮絮叨叨地说了好久的话,方若华被浑身上下地按了一遍,抱着热茶慢慢啜饮,比赛结束。 一时间整个体育馆安静得落针可闻。 这一次日本国有几位颂星师表现得非常好,尤其是还有一位三品,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老而弥坚。 阿曼达也是有所突破。 华国这边大家都不自觉忐忑,云庭最后一个节拍没有踩准,应该会扣分。 冷兰表现得极好,但是标准归标准,总觉得少一点味道。 方若华……方若华…… 黄老和乔艺不自觉有更大的期盼,他们一开始没敢想什么金牌,至少这一次星运会没有想。 他们家的小姑娘毕竟还年轻,可是这一次她表现得确实非常出色,就连最后那似失误却不是失误的失误,也只会给她加分,让她更引人注目。 这一次可是他们国家举办的星运会,如果作为东道主,能拿到金牌,那岂不是完美? 方若华到是觉得轻松下来,她能做的都做了,慢慢闭上眼睛,享受身体陡然静谧的松弛和舒适。 主持人站在高台上,各种煽情,天花板上落下雪白的大屏幕,赛委明显花了血本,各位参赛的颂星师精彩瞬间都在屏幕上播放。 只听观众们压抑的惊呼,就知道这一次星运会已经很圆满,即便没有金牌。 “现在我宣布,金牌得主,华国年轻颂星师——方若华!” 话音未落,音乐响起,华国的龙旗冉冉上升,大屏幕上瞬间出现方若华的身影,远景,近景。 无数人欢呼,无数人鼓掌。 方若华一怔,忍不住从心底深处浮现出一丝的惊喜,这惊喜似乎不全是是属于她,还有原主的,四顾左右,国协的同伴们都热泪盈眶。 以前和她关系好的,关系冷淡的,甚至起过冲突的,所有人脸上都充满了惊喜。 方若华觉得此刻她都有一种膨胀的感觉,任何一个人,只要她还有一点虚荣心,面对这样的目光又怎么可能不膨胀? 感觉真好! 冷兰远远看着被人们团团围住的方若华,心下叹息,有很重很重的遗憾,却也有一种尘埃落定之后的放松。 承认吧。 上天给了她眷顾,可是也同样给了别人,而且给得更多。 让冷兰承认,原来她不是天之骄女,或者说,让她承认她其实并不能心想事成,世界上还有一个方若华,偏要压在她的头顶上,她还没办法把对方当成给自己磨砺,让自己能走得更高,却随时可以踢开的绊脚石。 冷姑娘心里五味杂陈,慢慢退回休息室,这是别人的热闹,她不想加入其中。 方若华却是被围得头晕脑胀,还得作为旗手参加闭幕式,被人围观,被人恭贺,说话说得嗓子冒烟,面上的肌肉都要彻底僵硬住。 偏偏她要是抱怨几句,肯定会让‘嫉妒’的小伙子,小姑娘们觉得她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可惜,华国除了她拿到了金牌,银牌和铜牌都旁落,日本的藤田茂虽然中途失误,可人家是老三品,银牌终究入手。 不过也没什么可惜的,华国四位决赛选手囊括前十,已经是相当亮眼的好成绩。 暗地里揉了揉肩膀,一转头,方若华愣了愣,随即狂喜——两个特别特别熟悉的人影,就坐在美国的贵宾区。 “爸,妈!” 第二百零四章 父母 华国最专业最可信的报纸《颂星》头版头条——星运会冠军赛后失态痛哭,出现幻觉! 之后的报道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把方若华塑造成一个自幼得不到母爱,只能把自己的一切献给颂星事业的可怜孩子。 国协的自己人看了都忍不住掉眼泪,只要主人公不是方若华就好。 悠悠哉哉在星台上坐着,一双长腿垂下,方若华捂住头,躲开高亚男,王双,甚至还有云庭和郭浩峰那古怪的,不知该如何安慰,充满同情的目光。 她刚得了金牌好不好,人生赢家啊,同情个鬼! 至于冷兰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咳咳,忽视,赶紧忽视。 王双几个是真的很担心她,甚至怀疑她平时表现出来的落落大方,都是在假装,实际上心中对父母充满幻想。 平时还无妨,没想到一得到金牌,立时就原形毕露,所思所想一下子暴露出来。 几人心里难受的要命,她母亲且不说,她父亲是真的不好相与,躲得远远的还来不及,怎么能再扯上关系。 他们有心劝几句,千万不要和方文青联系,但仔细一想,身为儿女,哪有不憧憬父母的?这话便有些说不出来。 方若华哭笑不得,报纸上来劲,个顶个胡说八道,国协的伙伴们居然也不知她是什么人,没见她家师父只是有些讶异,却半句话也没提。 正想说什么,抬头就看到黄老还有经常在报纸上以照片形式出现的华国太子殿下——路惟臻,陪同自家父母一起慢慢走过来。 几人显然是相谈甚欢。 “方先生,方太太请不要客气,你们二位也是华国人,回国就是回家,有什么需求请尽管开口。” 路惟臻对这两个来自美国,世界级的大富豪很感兴趣,要不然也不会亲自作陪。 虽然他这个皇太子好像没什么实权,但是也很忙碌,自己还有生意,如果不是要紧的客人,他可没心情亲自奉陪。 “爸,妈。” 既然都暴露了,方若华大大方方走过去。 夏芬一把抱住女儿揉搓了半天,再也看不见其他人,母女两个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个不停。 方肖失笑,慈爱地道:“我们夫妻两个一生无子嗣,那一年去法国旅游,见到了若华,觉得特别特别有缘分,若华和我同姓,而且长相酷似,而且和我妻子特别投缘,这简直是老天开的玩笑,我和妻子就想要收养若华。” 夏芬也抬头笑道:“若华就是我的女儿。” 黄老本来满心疑惑,这才稍稍释怀。 至于那位皇太子,他可不关心别人认不认女儿,但是这一对夫妻和华国联系更紧密一些,他是乐见其成。 说了半天话,方若华才离开这几位回去继续训练,王双偷偷摸摸过来,拍了拍胸口,一副放松下来的模样:“呼,原来你说的爸妈是这两位,我还以为你还惦记着方文青和你那位母亲呢,哎哟,差点没吓死我!” 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自家好友才好,幸亏是个大乌龙。 不光是王双,其他人也松了口气。 这边正闲聊,外面的工作人员就进来,找到方若华:“方小姐,您的父亲找您。” “知道了。” 方若华还以为是方肖摆脱太子他们,正在找她,结果一路跟着工作人员去国协外面的接待厅,一眼就看到方文青。 “……” 方文青瘦了,眼角额头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皱纹,身体佝偻,脸色蜡黄。 许多记者围着他说话,很不吝惜晶石,不停地拍照。 方文青努力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道:“是,方若华是我的女儿,说我遗弃她根本就是胡说,我要追究报社的法律责任。” “……之所以把抚养权转给四象颂协,也是为了让她专心投入颂星舞的练习中去,如今这不已经有了成果?现在她来了京城,抚养权还留在四象颂协就很不合适,我打算收回抚养权……” 方若华看了一眼扭头就走,工作人员登时吓了一跳:“方小姐?” 他一喊,方若华就回过神,交代了一句:“你去当着媒体的面,对那个人说,虽然星运会结束,但马上要进行积分战,我还要接受特训,离不开,顺便请父亲回乡看看老母亲和妹妹文星,现在老母亲一个人带着孙女生活,他们就住在我买的房子里。” 工作人员也不傻,心领神会。 方若华站在门里,不一会儿就看到方文青僵硬地立在当场,脸上阴沉一片。 方若华转头回去,始终不打算出面。 考虑到社会影响,她这个新出炉的世界冠军实在不好对‘父亲’太冷漠,但是不见面却没什么。 身为国协的颂星师,没时间见人,那是美德,再说,在这个时候,至少国内媒体方面该怎么报道,甚至不用上面出面,能把报纸办得举国闻名的,没有一个不知进退。 方若华权当不知,大大方方地携手方肖和夏芬出席媒体见面会,由黄老亲自说明二人已经办好了领养方若华的手续。 不得不说,财可通神,显然方肖和夏芬来到这里之后没闲着,短短时间就创办偌大的家业,连华国的这位太子都能拉上关系,如今想收养一个也乐意被他们收养的女孩,再简单不过,即便这个女孩如今名满天下,是天才颂星师,还拿到了星运会的金牌。 借着星运会成功举办,华国颂星师喜得金牌的东风,方若华又刷了一回存在感。 她这两位‘养’父母的身份更是被扒得干干净净。 美国旧金山华人新贵,还在英国获得过女王的接见,方肖更因为救治王子有功,被女王赐予子爵的爵位。 更别说两个人垄断了数个国家的高档特殊星台的生意,财富几乎无法计算。 方若华被这二位收养,绝对算是特大新闻,因为两个人没有继承人,方若华成为他们的女儿,很明显,他们两个百年之后,这位华国平凡人家出来的优秀颂星师,会继承二人的财产。 第二百零五章 物是人非 一时间新闻几乎爆炸一样,各种各样的言论数之不尽,好多人都觉得方若华很幸运,在事业上顺风顺水,现在都不必努力,就有一对家财万贯的父母自己主动送上了门。 看到方若华站在方肖和夏芬之间的一张照片之后,不少人忍不住惊呼——太像了! 真正看见现场版的记者更感不可思议。 确实很像! 不光是容貌,方若华的五官酷似方肖,眼睛像夏芬,简直是两个人的综合体,还有气质,那种相近的的气质尤其引人注目,三个人站在一起,似乎天然便是一体。 很多人都说这是缘分,上天注定方若华会成为他们两个的女儿。 一个堂堂四品颂星师,世界冠军的父母,正应该是他们这样的。 明理,睿智,拥有无尽财富。 报纸从京城向各地扩散,随着星运会而广为人知。 方文青还没有离开京城,手里的报纸几乎被捏得皱皱巴巴,心中说不出的憋屈难受。 “呸!嫌贫爱富的东西!” 看到方若华又陪方肖去哪里参观游览,看到所有人都说他们父慈女孝 他这几年日子不好过,事事不顺,作为一个读书人,名声非常重要,学识差一点还能补足,可是名声坏了,一辈子不可能选官。 当年方文星运、毒的案子闹得那么大,方文青作为他的父亲,监护人,逃不开关系,要是他负起责任也就罢了,偏偏他二话不说,扔下沦落此地步的女儿逃走。 他以为他走了就能一了百了? 要不是因为他的妻子辛丽丽先一步离开,他被妻子抛弃,好歹得了一些人的同情,大家才对他的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多说什么,若非如此,这三年里他恐怕早被吐沫星子给淹在地里翻不了身。 方文青浑身颤抖,目中露出一丝恐惧之意。 想起他这几年的经历,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呆不长,就好像有什么人故意盯着他似的,没多久大家就都知道他的过去,无数人朝他指指点点,大多数时候只能靠在街上摆摊给人写信,赚回一天三餐的费用,这种日子,吃够了白眼,每一天都是煎熬。 “哎!” 方文青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不远处的国协大门,他不能坐以待毙。 方若华是他的女儿,没有自己,哪里来的那个丫头片子,现在她风光无限,总不能不认父亲。 向前冲了两步,背后忽然一痛,方文青脸色惨白,回头一看,只看到一个蓬头垢面,身体干瘦的女子手里攥着一把血淋淋的刀。 “啊!” 这本是繁华地段,左近的人都被吓得失声惊呼——“杀人了,杀人了!” “……你是谁?” 方文青满脸不甘心地倒在地上。 那女子也跪倒,气喘吁吁半天,又努力拿起刀,目光坚定地向着不远处的国协走去,可是明显体力不足,身体虚脱,走了两步扑通倒地。 周围人这才回过神,扑过来把凶手抓住。 还有人联系医院。 只是方文青心口中刀,等不到医生来救命,嘶声裂肺地想喊,却一声都喊不出来,终究还是不明不白地死去。 凶手被人按着拼命地挣扎:“还有她,她也得死,都是他们,他们害得我,所有人都要死!” 这个凶手明显已经神志不清,非常疯狂,也很吓人。幸好国协附近就有警局,警察来得足够快,否则路人被她吓到,恐怕还按不住她。 星运会刚刚结束,各国的贵宾尚未离开,安保等级还很高,虽然发生乱子,但是处理得也非常迅速,几分钟之后就一切都恢复平静。 方若华还是到晚上,才知道这件事,黄老特意来跟她说的。 方文星杀了方文青? 何等讽刺! 乍一听,她都有些不敢置信,前两个世界她很少遇见不合常理的事情,但在这个世界,她却感受了一回人生百态。 这个世上果然什么人都有,固然正常普通人占据绝大部分,但是总有一些人和事让你无法理解。 方文青死得悄无声息,她的母亲没有惊动任何人,直接运家安葬。 那个山村是这个男人出生的地方,也是他拼尽一切力气想要逃离的地方,可临终却终究还是回去了,如果他知道自己最后的结果,不知会不会死不瞑目。 方若华没有去拜祭,到是方肖和夏芬带她一起去看了看那个老太太。 一夕之间失去儿子,连身边的孙女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治疗,可是老太太的神色到没多少改变,没有很痛苦,也没有表现出轻松来。 到是见到方若华,她很高兴,哪怕知道这孩子认了旁人做养父母,也没有半点异样,方若华给她钱,她就大大方方收下:“别操心我,身体好得很,可惜手坏了,要不然把刺绣的手艺捡起来,说不得也能得一时富贵。” 因为训练不能放松,方若华也没在老太太这儿多待,很快回了京城。 离开云海时,一家子忽然觉得有个视线很特别,回过头一看,见是个长相柔美,气质大方的中年女人,方若华扫了一眼,也没太在意。 她拿了金牌以后不知有多少人知道她,路上见了她特别激动的不知凡几,哪里会在意一个普通路人。 “三太太,咱回吧。” 中年女人沉默半晌,点点头,把手交给身边的丫鬟扶着,慢慢站起身。 “走吧,回头买串糖葫芦给小阳,他爱吃。” 三年里女儿和儿子经常来往,她却没有去见那个孩子一次,时至今日,她已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也许是因为觉得那孩子不愿意见她,更多的或许是恐惧。 那个孩子代表她的过去,代表她的不幸,她不是不爱她,自己的女儿,自己期盼她的出生,亲手抱过那样柔软的小生命,怎么可能不爱她? 可一别多年,物是人非,明知那个小生命变成了大人,无比滴排斥自己,还走上去靠近,对她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苏云惠苦涩一笑,上车离开。 也许,会有见面的机会,但她总觉得,自己不是特别期待那样的见面。 第二百零六章 没有假期 一百五十年后 方若华青少年颂星舞大奖赛颁奖典礼上,主持人按照历年惯例,展出公认的世界冠军,颂星舞世界纪录保持者,一品颂星师方若华女士捐赠的十块星运会金牌,以及数不清的各个世界级大赛金牌。 那位兴奋不已,有着漂亮容貌,可爱又娇俏的少年冠军,金牌得主,也照例捐出奖金的一半,给若华基金会,为华国少年颂星师的培养做出一份贡献。 方若华唯一认可的弟弟,目前若华基金会的管理者,齐阳先生出席新闻发布会,亲手将方若华慈善勋章,佩戴在少年冠军的胸前。 刹那间,整个会场掌声阵阵。 而此时此刻,在这个世界早就成为人生赢家的方若华,却置身于一间素白简陋的手术室里,恶心得要命,强忍着才没有吐出来。 她身前的手术台上躺着个已经胸腔被剖开的中年男人,不远处,本来在主持手术的主刀医生萎靡不振,倚在墙角大口大口地喘粗气,身边两个瑟瑟发抖的小护士。 脚下还有一颗微型炸弹,压力起爆,只要她稍微动一动,在场所有人就得一命呜呼,当然,恐怕也包括她自己。 若非早年在民国呆过,她怕是已经被吓得站不住。 门口戳着浑身紧绷,手中持枪,随时要杀人的黑衣保镖,还有一个同样脸色沉重的公子哥。 公子哥的声音却柔和得很,轻声道:“不要怕,我们现在没有别的法子了,只有你能救我阿叔,救救他。” 方若华镇定地点点头,四下看了两眼,就见整个房间里同样镇定的还有一个女孩子,梳着高马尾,脸色素白干净,脸很小,显得柔弱可人。 只是女孩随意扫过来的目光,隐约带着一丝嘲讽,这嘲讽掩藏得很深很深,要不是如今方若华眼明心亮,又被坑惯了,本能地体察一切不对劲,恐怕都发现不了。 当然,很明显,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些。 她来不及接收记忆,只扫了一眼直播间,直播间里一个人也没有,此时现世大约是深夜,水友们都不在,题目到是很清楚——《系统之魅惑》。 看这种小说名字,应该是个很玛丽苏的小说,十分不幸,方若华最近不大看这一类,主要是以前看得多了,有点腻。 “我的假期被剥夺,无缘无故地被紧急抓壮丁,扔到这里也就罢了,但现在这种情况……大姐,你是不是忘了,我根本不会医术!” 方若华难得无奈地在心里抱怨了一句,下一刻,她眼前一花,就出现在一个虚拟空间。 其实她的眼前还是手术台,周围还是那些人,环境并没有改变,之所以知道是虚拟空间,除了感觉之外,还因为她眼前浮现出的四个大字——‘虚拟空间’。 方若华正疑惑间,半空中浮现出一个视频,视频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冷着脸,不疾不徐地讲课。 听了一大堆创伤急救基本技术之后,她彻底明白了,原来是让自己现学现卖,就在这里学会做手术,顺便做个十次百次的,成功率足够之后才回到现实中去! 呵! 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关于虚拟空间的简单介绍,和她想的一样,她可以在这里尽情学习练习,无论待多久,出去之后也只是眨眼工夫。 既然注定了要耗时间,干脆不急着练习,先接收记忆,原主似乎是一个医生,先有了记忆好歹也能有一些基础知识,学习时事半功倍。 这次却和以往不同,完全没有代入感,翻看记忆的感觉,和看一本书,看一幅画一样,毫不真实,而且……获取完了原主的记忆,方若华半晌难回神,整个人都不好了,僵硬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 她还没有做好变性的准备! 现在她竟然是个男人……男人…… 幸好这次是短期任务,说好了五年为期,还只是幻象,她自己也有感觉,好像身上被披上一层拟态一样,看起来是个男性,只是看起来而已,到不用担心哪一天自己心里出问题,患上性别障碍疾病。 也不知道直播间的水友们看到她现在的模样,会不会对特效化妆师惊为天人。 电视里也常常有女扮男装的情况出现,可那些扮相,哪个能和这个比? 呃,这个小时空,能不开直播还是不开的好,万一被看出破绽怎么办,毕竟女扮男装很少有能扮这么像的,又不是特工,万一被人肉怎么办。 没打赏就算了,反正这回不打算从宇宙商城里买东西,既然是任务,就只用圣德门提供的这个虚拟空间便行,省得浪费。 “哎!” 也不必太纠结,在生存面前,暂时变成个男人又能怎么样,再别扭也要忍下去,和活着相比,什么都不重要。 “以前到是幻想过变成个男人,比做女人方便得多,这也算某种意义上的如愿以偿。” 因为是被装了壮丁,服务到周到,接收完记忆,虚拟空间顺便就给他看过剧情。 原本小说果然如她预料的一般,是一篇玛丽苏文,女主名为郑晴,是古代名妓,穿越来时被系统附身,要求她攻略并惩罚渣男,给了她几个攻略目标,由简单到困难,各式各样的都有,攻略成功就有积分奖励,积分能兑换各种技能。 “又是炮灰?” 方若华代替的这一位……男性,正是女主来到此地以后,第一位攻略目标,是个医生,勉强算凤凰男。 原主是村子里出来的大学生,考上了医学院,他长得也和方若华像个双胞胎,只是因为是男性,所以五官更偏硬朗一些。 别看作为一个女人,方若华只是眉清目秀,但她这相貌长在男人身上,就很符合当下的审美,斯文俊秀,中性化,很漂亮,到了大学,他又有点虚荣心,衣着打扮渐渐时髦,在学校里很受欢迎,还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城市里的女朋友,而且毕业后顺利结婚,靠着岳父家的关系进入一家医院,虽然只是一家私立的,不怎么样的医院,但好歹也是做了医生,不久更是生下一个女儿,家庭幸福,人生圆满。 如果不是这位攻略者小姐出现,原主一辈子都会平平顺顺。 偏偏郑晴出现了,这样的女人,可以风情万种,可以柔顺可人,套路一套接着一套,哪个平凡男人能抵挡得了? 原主当然也没抵挡得住,不到半年就被她套路得要闹离婚,这还不算,郑晴依旧觉得不够,至少惩罚度不够,原主对她的依赖度也不够,更不到深爱的地步,正好那日原主医院前面的街上出现了一场绑架事件,甚至很离奇地动用到枪械。 要知道在华国,禁枪令之严格,可不是闹着玩的,能动用那种东西,显然不是一般人,郑晴艺高人胆大,居然脑子一转,就冲过去帮忙,还忽悠人把即将死亡的伤患送到男主那里治疗。 郑晴也许只是本能地这般做,反正给原主找点麻烦挺好,都没有什么切实的目的。 但她这灵思一动,确是相当要人命! 原主所在的那家医院,别看起的名字很高大上,招牌瞧着响亮,什么聘请了多少位专家,有多么先进的仪器,治好过多少位病患,其实说白了还是一家为圈钱而存在的私人医院,经营者还是个富二代,什么都不懂,没两年就折腾得好医生都走掉大半,剩下的多为酒囊饭袋,只为混口饭吃。 至于原主自己,毕业没三年,不是什么著名医学院出来的,上学期间被花花世界迷花了眼,虽然不是坏学生,可也着实没多用功,自非名医,可以想见遇见这等情况,甚至脚底下还踩着一颗炸弹,他该多么害怕,惊吓过度,手脚不稳,手术刀差点戳瞎病人的眼睛。 幸亏那个公子哥扑过来自己压在炸弹上,这才没让炸弹爆炸。 但是医护人员鬼哭狼嚎,手术再也进行不下去,公子哥却露出凶暴的一面,即便大家一起死,也不许医护人员离开。 郑晴就在此时此刻骤然而起,冲过来一把握住原主的手腕,并且在男主实在没办法完成手术,病人垂危之际,义无反顾,‘为避免原主被贵人记恨迁怒’,居然自己‘鼓起勇气’,动手做了手术。 她当时就因为打压原主还有攻略原主获得不小的积分,系统便用积分让她神医附体半个小时,手术自是顺利完成,病患获救,她也得到众人赞誉。 原主就倒霉了,被医院开除,被那些讨好贵人的人打压,却对郑晴感激涕零,自然而然地更深爱上她,耗尽家产为对方买了房子,买了钻戒,郑重求婚。 可惜郑晴拒绝地彻彻底底。 她还有很多人要攻略,原主被攻略完没了价值,又打压得再也起不来之后就没用了,很快被舍弃,最后不知流落何方,但想必没什么好下场。 原主的妻子最无辜,心结不解,抑郁寡欢,两年后病逝。 “都是渣。” 方若华叹了口气。 她替代的这个原主,别管什么原因,为个女人抛弃妻女。 郑晴更是恶劣,再美其名曰考验感情,再说苍蝇不叮无缝蛋,她破坏了人家和睦的家庭是事实,让人家女儿失去父亲也是事实。 苦主绝对不会感激她的考验。 现在先不用去考虑以后,还是想办法把人救回来再说,方若华既然代替了这个人渣,当然不可能让他继续渣下去。 虚拟空间中,人待在里面会虚化时间这一概念,方若华用出比她高考还要加十倍的努力去学习。 也幸亏如今和以前不同,脑子聪明得多,体力足够,动手能力强大,当年得到的心灵手巧的奖励,让她想当外科医生的时候,会变得并不困难。 从手无足措,到正常手术,病人一共被她弄死,弄伤了三十多次,终于每一次都能成功。 深吸了口气,做好准备,方若华脱离虚拟空间,冷静地吩咐:“我一个人可以,大家退开,退到门口。” 他太理所当然,也不知为何,护士们居然当真拖着倒下的医生推了过去,一看就位高权重的公子哥也没阻止,甚至主动远离。 或许他也清楚,在手术室需要无菌操作,若不是情况危急,他都不该进入。 方若华扫了一眼,便不管这一切,全神贯注地,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手术。 他的手飞快,动作甚至有一种韵律之美,神色肃穆,只一瞬间,即便是外行也能感觉得到,这是一位相当了不起,医术高明的好医生。 郑晴愕然,抿了抿嘴唇,心中多少有些不可思议。 不过她从没有见过原主动手术,觉得他医术平平,也只是打听到的而已,据说这座医院里所有医术高明的大夫都被人挖走了,既然他留下来,当然是不怎么样! 暗道了一声晦气,郑晴很不喜欢这种意外,不过也只是稍微别扭了一下,立时便重整旗鼓,充满崇拜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充满了柔情蜜意。 方若华却专心致志,根本没看到,只用了不到十分钟,手术完成。 公子哥抬头,咬着嘴唇,一脸紧张。 方若华漂亮地打了个结,脸色和缓,轻声道:“放心,手术很顺利,病人会脱离危险。” “呼!”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方若华示意了一下,小护士才过来小心翼翼地把病人退出手术室。 不得不说,私人医院水平不行,环境却是一流,手术室特别阔朗。 病人被推出门,公子哥也即将跟着离开,方若华抬起手招呼了一声:“麻烦打电话报警,叫防暴部队。” 公子哥诧异扬眉。 指了指自己脚下,方若华轻声道:“不知是谁安的炸弹,微型,自制品,压力起爆,我估计杀伤范围直径十五米,手术室有阻挡物,门口是最安全的。” 公子哥脸色惨变,不敢置信地瞪着斯斯文文的小医生。 护士脑袋一晕,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所有人都不敢说话,周围鸦雀无声,还是公子哥见多识广,深吸了口气:“别紧张,救援早就叫了,马上便到。” 下一刻,手术室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警察,医生,防爆专家,无数人匆匆而至。 一直到防爆专家冷汗流了一地,终于成功把炸弹拆掉,方若华轻轻松松地从手术室里走出来,所有人才松了口气。 公子哥一脸不可思议,特别殷勤地给凑上去,笑眯眯方若华递了根烟,被拒绝也不生气,朝着他竖起大拇指:“方医生,你太牛了,我们的专家说就是他亲自动手,手术也不会比你做得更完美!” 这么完美的手术,居然还是在炸弹爆炸的威胁下完成,公子哥表示从今以后他人生里又多出一个值得佩服的人! 第二百零七章 工钱 方若华吐出口气,轻轻转头,看向公子哥,若有所思。 原文小说里提起过,这是个贵人,家族在政军两界都有人脉关系,原女主郑晴初期的攻略任务,多赖他的帮助。 不过后期时到没再提及。 唔,这人可以利用。 目前剧情已经进展到原主已经和自己的妻子签字离婚,但尚未和郑晴表白求婚。 当然,要是没有走到这一步,方若华觉得自己能做到不提出离婚,只要原主的妻子还想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就愿意配合,最多装病不与对方同床。 这自然也算欺骗,但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她没办法说服自己和女孩子同床,也不能把自己的问题转嫁到人家身上,人家何等无辜? 不过既然已经离了婚…… 还是想想法子怎么不让原主的妻子像小说里一样,郁郁寡欢,心结严重,没两年就病逝。 还有,他只能在这个世界五年,这一点也要考虑。 方若华的记忆中,原主和妻子夫妻恩爱,他妻子的痛苦,大约正是深爱的丈夫不再爱她这个事实。 正思索间,就听那位公子哥一点贵气都没有,很不认生地拍着他肩膀保证:“方医生,哥们,你救了我叔,就是我的恩人,有什么需要的你发话,别的不敢说,在国内真少有咱办不成的事!” 方若华一挑眉:“我还真有事要让你帮忙,就算是报答我了。” “啊?” “三天后我给你打电话,再告诉你。” 说完,方若华扔下一脸懵懂的公子哥,转身就走,连假也没有请,时间紧迫,他要办的事情真的很多。 对于这样的世界,他其实很不喜欢,看到扭曲,畸形的思想和人,让人难受。 出了医院,打开脑海中的小地图,打车左转右转,一直开到郊区一片别墅区,进入自家的房子,端起水瓶来灌了一通茶水,低着头不去看自家爸妈。 方肖:“……” 夏芬:“哈哈哈哈,好儿子,快跟妈去商场,妈给你买衣服去,活了大半辈子,居然多出个帅儿子来!” 方若华:“……呵呵。” 转身进入实验室,取出架子上放着的大百科,顺手拿了一块晶石,放在封面上。 瞬间,晶石消融,百科活了起来。 没错,在上个颂星师的世界,方若华和自家亲爹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弄出来的一大研究成果——晶石作为能源,竟然可以启动大百科。 虽然远远比不上灵气好用,但确实是很温和的能量,可以被大百科吸收。 方若华拿出一张白纸计算了半天,一共用了两块半高品质的晶石,使用了一种拟态法术,在自己身上伪造恶性肿瘤。 准备好一切,仔仔细细地研究原文剧情,不去看后面,把关于倒霉的原主妻子的信息认真分析,终于确定,那位女士最要命的心结就是原主背弃她们之间的爱情承诺,心病由此而起。 在脑海中把计划顺了一遍,伸了伸懒腰出门,一出去就看到方肖和夏芬两个蹲在贵到没脾气的黄花梨桌子上吃泡面,呼噜呼噜的。 “……少吃垃圾食品!” 好吧,上辈子存货不足,虽然吃得是纯正无污染绿色食品,但是,垃圾食品长久不吃也想得很。 长安大街 星巴克 微雨朦胧,整个店面都显得很有情调。 杨影缩在绿色的藤蔓墙后面,盯着坐在不远处窗户旁边的男子,心如刀绞,脸上到仿佛麻木了,一丝痛苦的表情也不曾露出。 她闺蜜王芳芳咬牙切齿,死命抓着桌子才没有扑出去挠那个渣男一脸,压低声音,一字一顿:“咱们等着看,看看到底是哪个狐狸精把姓方的给勾搭得抛妻弃子,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打得渣男贱女连爹妈都不认得。” 杨影沉默,蜡黄的脸上一片木然。 怎么会忽然变成这样? 她和那个男人相恋七年,幸福甜蜜,还孕育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天使。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也许她该放手,她不能不放,但让她怎么放下? 这件事根本不敢让父母知道,朋友劝她看开点,两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得是,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这种事不能纵容。 说来简单,可那不光是一个丈夫,还是女儿的父亲,还是她的……亲人。 她实在弄不明白,那么一个温柔体贴细心的丈夫,怎么一夕之间就变得不认识? 再想到自己收到的照片,更是难受的几乎要昏过去,她的丈夫,原来有一天,真的会充满爱慕地看另外的女人。 一看杨颖的脸色,就知道她依旧看不开,王芳芳气得难受,抓出手机,打开直播,朗声道:“诸位,我和闺蜜已经到了星巴克,根据可靠消息,渣男和小三马上要在此约会,请大家跟我一起,好好教他们做人!” 杨颖蹙眉,急声道:“芳芳,你这是做什么!” “你别管,放心,不会让你入镜!” 王芳芳一挥手,刚想再说点什么,大门前风铃叮叮咚咚,一个身量高挑,步态优雅,说不出动人的小姑娘就走了进门。 杨颖浑身一僵。 王芳芳眯着眼看去,不得不承认,这个小三确实有本钱,身上有一种特别迷人的风韵。 环顾左右,不少男人都忍不住偷偷看过去。 “哼!” 王芳芳冷哼了声,扫了一眼渣男,却发现渣男的眼神到清正的很,似乎完全没把那个女人放在眼中,不免有一点意外。 对于身后几乎刺得皮肤都疼的目光,方若华想当没看见都难,轻轻揉了揉脸,眼角眉梢带出一丝疲惫憔悴,抬头对上郑晴,很有礼貌地道:“郑小姐,请坐。” 郑晴登时有些意外,总觉得眼前的方若华和以前很不一样,心下惊异,面上却丝毫不变色,又温柔又娇俏:“方大哥吓坏了吧。” 她面上显出一丝愧疚,“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恐怕那些人还想不到要去新胜医院……” 新胜正是原主任职的医院。 方若华笑了笑:“这到无所谓。”说着,他轻轻把一张银行卡推过去,“这是给郑小姐的工钱,谢谢你屈尊配合我演戏。” 郑晴愕然。 不远处,王芳芳和杨颖都愣了下。 第二百零八章 教做人 方若华轻轻笑起来——多有意思,原文小说里写的,女主郑晴的运气极好,虽内心深处愤世嫉俗,充满攻击性,却一直扮演的是非常无辜的角色。 就如这次,她在众人眼中对一切都不知情,是原主脚踏两只船,害了自己的妻子也害了她,现在一切被揭破,也不知这位懊恼不懊恼! 此时王芳芳正在直播,她也算是个小网红,粉丝不多,但也有那么几个,直播间里的网友们好歹也有百人,平时不怎么热心,这会儿到来了兴趣。 “有意思!” “芳芳姐这回的打脸行动好像不寻常!” “是和别的时候不大一样。” 王芳芳沉吟片刻,皱起眉,暂时按耐下来,没有冲动到马上出去教训那两个人。 郑晴秀眉微蹙,一张脸上浮现出一抹薄红,略带几分异色和哀怨:“方大哥什么意思?” 方若华心下好笑,想起当年在北宋时,曾也开玩笑似的领着开封府众人去花船上看过那些花魁,似乎就是这样的调调。 唔,虽然远比不上那些首屈一指的名、妓,但明显也是从小调、教过,很有些风韵。 现代似乎很少有如此秀丽柔弱的美人,即便是被人叫什么白莲花的,也比不上她十分之一。 整个咖啡厅里,无论男女,都忍不住好奇起来,各种偷偷摸摸的视线扫视。 方若华淡定地举杯喝了口咖啡,又加了一块方糖,搅合了搅合,叹了口气,勾了勾唇角:“本来是觉得我利用你,让我妻子和我离婚,有些不道义,不过瞧着你也不怎么在意,还玩的挺开心的……也罢,你愿意要,就算我的补偿,不要也无妨,我总不至于上赶着非给你钱不可。” 很随意地把银行卡收回。 “还有,你派人送去给我家小影的照片我都看过,拍的不太好,把我拍的太好看了些,不过也差强人意。” 方若华发挥出自己全部的演技,神色黯淡地一凝眉,“我终究还是不乐意在小影心中留下太糟的模样。” 郑晴:“……” 她此时隐约也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却偏偏不知道哪里不对。 周围围观偷听的观众们更是满头雾水。 不等郑晴又想什么主意,方若华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笑道:“不好意思,我还约了人,郑小姐请便。” 虽然方若华的举动不明不白,不过,郑晴的人设就是善解人意,绝对不包括死缠烂打一项,她也还算沉得住气,只是微微露出一丝委屈和隐忍,站起身慢慢离开,一步三回头,欲言又止地道:“我不知道方大哥误会了什么,可是我,我……” 话不说完,那缠绵暧昧的模样,就让所有人都脑补出各种各样的东西。 王芳芳咬牙,使劲抓住桌巾,要不是杨影拽住她的衣角,她早就站起来挠人。 “呵。” 方若华冷笑,淡漠地擦了擦手指,“奉劝你一句,郑小姐要是不抢别人的男人,就浑身不舒服,那便去看看心理医生,你这次是正好碰到我……” 他一抬头,目光森冷,“换成旁人,也许有朝一日,你会尸骨无存。” 瞬间而来的铺天盖地的压力,让郑晴脸色惨白,此时此刻,她看到的仿佛是当年那高不可攀的王孙子弟,脚下站立不稳,咬破了嘴唇才镇定下来,只是再也不敢多呆,垂下两滴眼泪,匆匆而去。 方若华低下头继续喝咖啡,心想小说原著中这位女主角攻略的渣男,好像个个都有妻有子,也不知这篇文的作者想什么,非这般设定。 就是这种设定,让这个小时空变得十分讨厌。 不过,经过自己这一出,也不知道会不会让郑晴再去攻略男人时,有心理阴影! 半晌,方若华抬头招了招手。 那位在医院里显露出十足权势的公子哥就推门而入,一进门,坐在方若华身边,就摇头晃脑,唉声叹气,一点当初的气势也无。 “哥们,兄弟,方大神医,你说说你医术那么厉害,怎么就糊涂了,兄弟跟你说,老婆永远是原配的好,那些小三,小四的,贪图的不是你的人,都是你的钱,这红粉骷髅,最销骨噬魂,可全是害人的东西,你……” 方若华端起一杯热咖啡堵住他的嘴,伸手把一张银行卡推过去。 公子哥声音戛然而止:“啊?” “这是六百三十五万,你想个法子,中奖也好,别的方法也罢,不着痕迹地给小影,唔,还有,我替小珊瑚,就是我女儿投了一个教育基金,反正你想个法子,不着痕迹地告诉我妻子。” 公子哥听得满头雾水:“大哥,你这是想干什么,又和嫂子离婚,又惦记着?而且这事你自己去给人家就是,找我一个外人……” “是你说要报答我,那就按我说的去做!” 公子哥叹了口气,蔫了吧唧地点点头:“行吧,这事简单,保证给你办得干净漂亮。”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方大神医,走,请你吃饭,我今天是自己偷溜出来见你,最近家里管得严,哪都不让去。” 方若华耳力出众,隐约听到身后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干脆站起身,反而比公子哥快一步,踏出门去。 杨影隔着窗户,呆呆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一步步走远,眼睛赤红,可是精神明显和刚才不一样,虽然纠结难过,充满疑惑,却再也没有那种失去一切希望的麻木。 王芳芳头发都快要抓下来一大把,更顾不上回答直播间水友们各种古怪问题,关了手机趴在桌子上偷眼看自家好友。 “小影……还要不要教训你男人?” 杨影满腹心事,一时没听清楚,王芳芳蹭一下坐起身:“坏了,我,我找了几个朋友到外面堵他,手机,手机!” 抓过手机拨了好几个电话,愣是打不通,只能出门四下看了看,却什么也没看到。 半晌,终于接到朋友的电话。 那边声音都带着哭腔:“姐,王姐,大姐,您找我们教训的是不是传说中的某武术队成员?我们几个不知怎么的,就稀里糊涂地栽树棵子里头睡了仨小时,身上钱包手机全让人扒拉走了,这没被害了命,绝对算幸运。” 王芳芳:“……” 第二百零九章 骗局 艰难地转过头看自家温柔贤惠的好友,王芳芳叹了口气:“姐,你那男人什么人?” 她可是再清楚不过,自己找的那个朋友是以前学校体校的教练,寻常三五个人近不了身,现在居然被好友家的男人吓得要哭。 “我记得你男人在你们学校隔壁的医学院读书,挺斯文一人。” 这么一折腾,杨影的心情反而稍稍好了一点,她现在可以确定,丈夫并不是因为小三的缘故,非要和她离婚。 只要不是因为这个而背叛,无论他有什么苦衷,杨影觉得自己都能熬过去。 即便,即便家庭不再完整。 可是,究竟是为了什么? 杨影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其实已经不大记得当年在大学恋爱时的事情,只是尚残留着年少轻狂时的美好感受。 三年婚姻生活,也算不上怎么甜蜜。 丈夫是医生,身为一个医生总是忙碌的,她自从生了孩子后就没有继续工作,一个人操持家里的一切,生活就这般平平淡淡地过下去。 但是她很满足,一家人在一起,这点平凡的幸福,对她来说就是一切。 王芳芳亲自把杨影送回租住的房子,杨影和姓方的离婚之后,就从他们家搬了出来,一个人带着孩子住,周围还算安静,就是总免不了有老太太说些八卦。 杨影一个带孩子的女人,身边还没有丈夫,短短几天下来就招来不少闲言碎语。 王芳芳一看这环境,对那个姓方的越发恨起来,琢磨着无论因为什么,她非找人教训那混球一顿。 刚和杨影商量,今天由她去幼儿园接孩子,外面便有人敲门。 杨影愣了下,她离婚之后不敢回家,在这里孤立无援,一个熟人也没有,平时真不见客人。 王芳芳出去开门,没多一会儿,外面就进来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自称是律师。 “杨小姐是吗?” 律师一脸严肃,特别认真地道,“是这样的,您曾在华谊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留下手机号码参与抽奖活动,现在正式告知您,您中了一等奖。” 杨影:“……” 王芳芳瞠目结舌。 杨影沉默地签了各种合同,办完各种手续,获知她目前拥有一处一百平精装学区房,不大不小,三室一厅。 两个人实地考察了一下,地理位置很好,小区安保也不错,距离她女儿的幼儿园只有五分钟的路程,还是步行,周围还有很好的初中和高中。 就这个地段的房子,同样平米比别的地方贵一倍,杨影不说话,王芳芳查了查,这样的房子,装修好一百五十万。 “要真是中奖来的,那可美了!” 王芳芳呢喃。 从这开始,一连半个月,杨影好像成了幸运女神的私生女,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叔爷爷,遗产不给她哥,不给她爸妈,居然给了她。 繁华街区两个店面,价值四百万。 还有女儿幼儿园里有某大富豪来参观,她女儿雀屏中选,得到大富豪的资助,得到了一份教育基金。 王芳芳:“呵呵呵。” 她现在再也不说好友的丈夫是渣男,但是—— “你前夫是不是以为你是三岁小孩?” 再一想,也怪不得那个姓方的,“也是,都是好事,又不要钱,一切办妥了送到手里,明显不是骗子,即便疑惑,最多也只当时运气来了,想多想也没处去想。” 要不是当日去抓、奸,听到姓方的安排,别说比较单纯的杨影,就是自己也绝不会胡思乱想。 “姓方的搞什么,先纵容那个女人送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照片,气得不轻,还闹起离婚,女儿都不要,直接扔给你,转头又为你掏光了家底,既然放不下,那就别离婚。” 王芳芳气得跳脚,可是——方若华找不到了。 他从本来就职的医院辞职,不知道去了哪里。 杨影一开始还忍耐,后来真的很希望能见自己的丈夫一面,去医院等了两天,等来的却是他请了长假的消息。 当时整个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议论纷纷,尤其是那一天卷进那件不能轻易说出口事件的小护士们,提起方医生个顶个竖起大拇指。 “以前真是没看出来,方医生的水平那么高!” “可不是,帝都来的大专家不都说,就是他也不敢保证能把手术完成得那般漂亮!” “小尹,那天你不是也被抓了壮丁,在手术室,我听说……有人在手术室里安装了个炸弹,是不是真的?” “真的,你们是没看到,方医生特别特别镇定,一直踩着炸弹做的手术,在之前还让我们都退开,竟然连一个护士都没用,一切都靠他自己。” 女护士一想起那一幕,眼前直冒金光,深吸了口气,“当时他好镇定,太帅了!” 时不时听到一点有关他的消息,杨影的心情渐渐变得平静,每日认认真真地养育女儿,可是他们家却不会真的不关心女儿,不关心妹妹。 这种事也不可能一直瞒着,很快,杨影她哥杨显就气冲冲过来,敲开妹妹的门,气急败坏地道:“你和方若华离婚了?我听说他在外头有了别的女人?你这个傻姑娘,怎么也不说!” 进了门,气得咬牙,一直到注意到妹妹面色红润,虽有一点愁容,但气质平和,再看看周围,家里摆设布置十分温馨可爱,一看就很老实的保姆上了茶水,便熟练地抱着小外甥女去游戏室玩,这才平静,左右顾盼,心里松了口气。 看来虽然离婚,但妹子没吃亏。 不怪杨显着急,因为妹妹是女孩子,父母疼爱,从小到大不说娇生惯养,却养得她比较单纯,不注重金钱,他是怕那个姓方的小子欺负自家妹子。 杨影忽然抬头,轻声道:“哥,你帮我查查,查查他究竟为什么要跟我离婚。” 杨显:“啊?” 不是都说那家伙有了小三! 不过妹妹让查,他自然要去查一查,杨家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就是普通人家,但扎根这座城市也有几十年,人脉广,要不然当初原主也没办法借岳家的势力进入医院。 杨显一查,再加上方若华本来就是故意做手脚,伪造了些病历档案让人查到,很快就查出一件事——两个月前,就是方若华开始冷落杨影,要闹离婚的时候,他去横滨市第一医院做过身体检查,疑似脑癌,已经是晚期。 第二百一十章 成果 天地空茫茫一片,山高水远。 方若华坐在图书馆,桌子上摆放了厚厚一叠资料,除了最前沿,最先进的医学资料,还有生物学的,计算机学的,等等等等。 慢慢地平铺开纸张,认认真真地在上面写下,智能便携式pet/ct诊断仪研发一行大字。 在她目前拥有的虚拟空间中,各种设备齐全,想要什么资料通通都有,现在的,未来的,还有不知从哪里来的教学视频。 用了六个小时的时间,写下一篇英文专业医学论文,对他来说再简单不过,这种技术虽然早就出现,目前发展得也好,可是一来昂贵,二来即便是专业医生也很难完美地使用它,进步空间还很大。 方若华收好论文,伸了伸懒腰。 虽然现实中仿佛在图书馆没呆多久,可是在虚拟空间那个没有时间概念的地方,却已然过去了不知多久。 方若华倒了杯水喝,撑着下巴休息,顺便想点事。 她估计自己安排的种种后手应该差不多该有效果了,只是具体如何,还是让两个不靠谱的爸妈持续关注把。 她这次被紧急投放到眼下这个小时空,正是因为原文女主的那个系统。 那系统已经被研究透了,本是一个炼器大家的小玩具,能给吸取灵魂能量,但是很不完善,稍微意志坚定些的人就不受影响。 后来那位炼器大家不小心把小玩具给弄丢了,又不是多重要的东西,干脆没去找。 没想到这么个小玩意坏了大半之后,居然生出一丝灵智,学习了不少东西,还附身人体来鼓动凡人耗费自己的气运,好吸收能量。 女主被附体之后,也不知为什么,内心深处最渴望的居然是把男人们玩弄于鼓掌之间。 于是系统就根据她内心的隐秘,顺势延伸出攻略和惩戒两种任务,一步步引导她的欲望,终有一日她被欲望埋没,系统也就能顺利抽取她的灵魂能量,以弥补自身的缺陷了。 这世上永远也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得到想要的东西,必要付出些什么,一旦你得到的,远远超过你能力范围内的,那么你必然要付出不能承受的代价。 若没有什么变故的话,本来应该是郑晴前半辈子肆意妄为,尽情地去享受人生,然后红颜薄命,早早死亡,把灵魂贡献出来给系统享用。 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各取所需了。 “看来小说原文没多少价值。” 方若华苦笑。 可惜,不知是郑晴的幸还是不幸,圣德门的小公主前些时候不知哪根筋不对,忽然对各类系统道具特别感兴趣,虽然只要她想要,圣德门上下能满足她的,比这些所谓的系统不知多出多少倍。 可是,小公主既然开了口,那自是要派出人手收集,用他们圣德弟子又有些掉价,让别人知道圣德门居然抢夺小时空的东西,那估计一万年过去还会有人说闲话。 于是,上面就找了一些普通人出手。 因为系统虽然有灵智,却并不完善,尤其死板,只要一次次阻拦它吸收能量,它就没有再次附体的机会,过个几年,想抽取出来就会变得非常容易。 强行抽取也不是不行,但小公主要的是完好的系统,不是被破坏过的。 本不是什么多麻烦的活,只要那个被附体的女人的欲望实现不了,自然能保住灵魂,系统就无可奈何。 可惜选了好几个人来完成任务,一次也不能成功,后来总结分析了一下才发现,那位古穿今的女主花魁对男人有天然杀伤力,手段很高超,而且她只要成功一次,系统就能依据等价交换原则,吸取她一部分灵魂,拥有富余的能量就能开始武装她,那系统怎么也算大能亲手制作,还是相当有能耐,凡人和它对上,能胜的可能性当真稀少。 最后这活就落到了方若华头上。 一来她是女人,应该不会像前面那些男人一样,被一个花魁迷惑。二来她也有些能力,在上面的评价不低,怎么想,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然后我和爸妈就没假期了。” 好在只有五年。 “呵,任务完成不完成的,反正也没惩罚,那些奖励也没什么用,到无所谓。”但是既然来了,总要对无辜之人伸出援助之手。 至于谁无辜,那就要调查看看了。 在现代社会想要办成事,需要什么?有权有钱有名有势? 在图书馆里呆了足足有七天,又租用实验室半个月,方若华就把关于智能便携诊断仪的论文寄送ncet》。 然后很顺利地发表。 不得不说,这次附送的虚拟空间简直是最强外挂。 彭林再一次出现在方若华面前的时候,心里恶狠狠地将自己手底下那一群酒囊饭袋骂了三百遍。 这一回,那位曾在手术室中,露出过獠牙,深谙恫吓技能的彭大少爷,少了几分公子哥的轻浮做派,显得很郑重其事,身边还带着专业评估团队和律师。 面对眼前这位,有可能能给自己带来巨额利益的人,谁能不重视? 他确实是公子哥,平日在家也没做什么正经事,可也是家里精心培养起来的,眼力绝对在。 眼前这个文质彬彬,气质儒雅,一眼看去不说高高在上,却绝对有风度的男人,哪里是调查中肤浅淡薄的人? 再说,只他简简单单几句话,就忽悠得家族企业里从事医学研究多年的专业人才眼睛放光,只差纳头便拜,也知道人家不可能真是个成绩平平,没有天分的小医生! 负责调查的人全都是瞎子。 谈了两个小时以后,方若华摊摊手:“情况就是这样了,实物还没有出来,但是我有信心短时间内研究成功,至于推广,想必诸位看得出来,我研究的目标就是平民廉价且智能。” “虽然在推广方面,正因为它太过智能,可能会有些问题,比如说对现有医疗体系的冲击,但这冲击绝不会太大,我们的产品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且人才是最重要,最安全的,即便诊断仪普及,肿瘤科的医生也不可或缺。” 一群专家老老实实点头。 第二百一十一章 方大侠 “诊断仪只是牛刀小试,算是我的诚意,展示自己的能力,对我来说,它并不算重要。” 方若华很自信,在场的人竟然不觉得她的自信有哪里不对。 “我的要求也很简单,必须让我不为任何外务干扰,只要我想进行的研究,你们必须提供一切便利,该给我的荣誉,我也要,除此之外,别无要求。” “在这个前提下,只要我的研究成果你们保证能做到利国利民,我可以长期为你们工作。” “当然,在签约之前,你们可以对我进行考察,先进行初步合作,如果满意再进行深入合作,彭公子,想想吧。” 彭林听得眼睛发直,肃然起敬,总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身上放出无限圣光。 方若华也是没法子,她就五年时间,虚拟空间的一大特性,时间结束,在里面的一切研究成果都会自动从她脑海中消失,就是五年后她还愿意留在这里不走,那空间也就浪费掉了。 找一个靠谱的势力投靠,就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按照他的调查,还有原文小说记载,彭林家族势力强大,投靠他们其实和投靠国家相差不大,又比单纯只为国家服务多出一点便利。 总之,综合考量,方若华和爸妈商量了下就做出这种,在别人看来实在不划算的决定。 ………… “小影,别出去买菜了,等我回家时给你捎带回去,我看天气不大好。” 微信忽然响起来,杨影看了看,心中有些复杂,轻轻叹了口气。 发微信的人叫吴兆明,是她以前的同学,人还不错,她和对方的关系也还好。 可以说,当时如果不是有自己的前夫出现,那自己和他恋爱结婚的可能性很大,可是人生哪里有那么多如果? 想了想,她还是回了条消息:“谢谢,不用麻烦,我想带女儿出去走走。” 说完不再看回信,就领着女儿出门,没成想刚买完菜,天上阴云密布,眼看就要下雨,杨影吓了一跳,忙牵着姑娘的手跑到遮雨的凉亭底下。 刚一进凉亭,大雨就哗啦啦落下。 这一下,整整半个小时过去,还是不见停。 此时姗姗医疗科技大楼前的凉亭里面,陆陆续续坐了好些行人,有的拿起便民雨伞离去,有的不赶时间,就坐着抱一杯姜茶慢慢喝。 半年前,这座不算大的中等城市石城里,最高档的写字楼大白楼易主,杉杉医疗科技落户石城。 这家公司的能耐不小,新闻联播里经常提到,技术水平是世界一流,就连外国政要都有人千里迢迢去我国首都接受治疗。 如此大的公司跑到石城建总部大楼,当时闹得很是热闹,不少人十分费解,但家里没有病人的普通老百姓都没当回事。 可是不过半年过去,好像石城老百姓们已经很自然地把这家公司当成自己城市的骄傲了。 尤其是公司的附属医院,评价居然短短时间内就超过市区唯一的,老牌子三甲医院。 这在国内简直不可思议,哪家私立医院不是用超高的消费吓得患者怯懦,再也不敢进门? 可人家偏偏不同俗流,服务至上,医务人员细心体贴,药费绝对不贵,医疗科技世界领先,而且还有五花八门的便民服务,口碑越来越好。 坐落于城市各个角落的避雨凉亭,就是这家公司的便民服务之一。 因为环境够好,即便没下雨,还是有很多遛弯的老头老太太们闲来无事便坐下休息片刻。 杨影左手提着一篮子蔬菜,右手牵着女儿,在凉亭里抬头看外面的雨雾。 四岁的小姑娘,长得圆圆滚滚,小脸肉乎乎的,正对着角落里一只喵喵叫的小野猫瞪眼睛,要不是妈妈牵着手,她已经冲了过去。 附属医院漂亮的玻璃门一开,里面就走出来几个护士,殷切地招呼避雨的行人去后面的休息室取暖。 这会儿风寒凉的厉害,因为杨影带着孩子,还特意有个小护士过来帮她拎东西,顺手还把那只小野猫抱起来揣在怀里。 虽然戴着口罩,但只看护士的眼睛也知道她年纪不小,差不多有四十多岁的模样,眼角都是细细的纹路,手却是干干净净,指甲一点也没有。 此时大概已经是下班时间,这几个护士都不值班,叮咛行人随意落座,年长的护士就到隔壁去给小猫检查了身体,拿干净的棉布包好抱出来。 杨影家的小姑娘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小猫,那护士一笑,就把猫抱过来给她看。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 “我叫姗姗,今年四岁,已经上了幼儿园,是大孩子了。” 护士登时失笑:“哎呀,姗姗你居然和我们的公司同名,真是好大的缘分,以后好好学习,大学毕业就来我们公司工作吧。” 她这话说得十分自然,好像从心底深处觉得自家公司就是宇内第一似的。 杨影不禁失笑,这位瞧着不像个护士,到像公司白领。 闲来无事,大雨也不见停,一行人就干脆听护士们唠唠叨叨闲聊。 说来奇怪,她们口中提到最多次的,似乎不是医院院长,不是这家大公司那位很有背景的老板彭林,反而是公司研究所的所长,还给人家起了个昵称——方大侠。 “大侠真是越来越不食人间烟火,我算了算,上个星期他老人家离开实验室一次,玉姐官司完了,他去问问情况,另外就是往外打了一回电话,交代米总别忘了送一张健身卡给刘特助,刘特助产假结束,马上要上班了。” “他老人家要是再长实验室里,估计身上都要发霉长毛。” 这位方大侠在护士们口中,似乎是个相当厉害的人物,公司的宝贝,顶梁柱,大科学家,神医,一直在世界最高级的医学刊物上发表文章,数次被邀请去京大医学院上课,手下带的学生都是教授级别,堪称手眼通天,更难得的是,丝毫没有傲气,很尊重人,完全没有想象中科学家的怪癖,除了爱蹲在实验室之外。 其中年纪最大的那个护士拿出一张照片,笑道:“我拍的,回头拿去给我姑娘拜一拜,希望大侠保佑她高考顺利。”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三千佳丽 礼貌性地跟着看了一眼,杨影却随即一怔,抱着女儿的手紧了紧——这张照片? 虽然只是一个侧影,但是,但是她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可她又有些不敢认。 那是自己的……前夫。 在她心里,前夫当然才华横溢,只是似乎他运气总是不好,没钱没势没有背景,怀才不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在别人口中听到他的名字,还是如此陌生的形象。 杨影心中酸痛,想起那一日从哥哥那儿拿到的资料,她虽然嫁给了医生,却看不懂各种片子,但是结论还是能看得明白。 他快死了! 医生说,他即便接受最积极的治疗,活两三年有可能,再长一些,绝无希望。 她疯了似的去找那个人,可是这么长时间过去,却始终找不到,但是她渐渐平静,因为她能感觉得到,那个人还在。 虽然人不在自己身边,但他的痕迹却无处不在,总是敲到好处地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帮她解决各种困难,那种仿佛对自己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却丝毫不给人束缚,只给人温暖的帮助,让杨影觉得,自己好幸福。 真奇怪,失去了丈夫,她反而有这种热恋期都不存在的奇妙感觉,幸福,甜蜜。 杨影脚有些软,她既想冲去找那个人,又挪不动脚步,只是忍不住竖起耳朵,想多知道一点关于那个人的事情。 他还好吗? “要是能调到十九楼,给方大侠做助理就好了,人家过得多么安心,别的不说,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自己是女人,所以各种机会都优先给别人,再去努力,也比不过对方天生的性别优势。” 在医院里,情况稍稍好些,女医生,女护士不可或缺,可其他大部分岗位上,愿意用男人的永远比愿意用女人的多的多。 “哼,算了吧,你这么年轻,去给方大侠做助理更要出幺蛾子,你们几个没去过都城那边,所以都不知道那些医疗科技公司为了抹黑咱们无所不用其极,还有胡乱谣传,说方大侠养了一大群后、宫,足有三千佳丽的!” 知内情的人都不屑一顾——方大侠之所以叫方大侠,是因为那就是个浑身上下风骨凛凛,甚有侠气的男人! 呃……三千佳丽平均年龄年龄三十六岁。 三十六岁当然不算老,好些姑娘还未婚,可要佳丽们是这样的年岁,那养后、宫的男人未免太淳朴了一点。 方若华当然不是故意想找什么女秘书,女助手,女研究员,纯粹只是不拒绝而已。 他给男女员工同样的待遇,也不介意女性年龄大一些,只要对方能证明,自己能够很好地完成工作。 于是身边自然就添了几个女性员工,和别的研究所比,确实显得阴气重了些。 尤其是方若华对人手的需求有点多,就更显得他身边的女人稍多。 没办法,虽然背靠彭家,一切闲杂琐事都不必理会,可因为他是第一次这般沉迷工作,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拿来做研究。 虚拟空间的力量非同小可,除了各种医学方面的成果,简直惊世骇俗之外,甚至还有一些生物学方面的,计算机方面的,都让人震惊。 只是目前尚没有显露于世,可即便是医药方面,就足够让方若华赚出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银钱。 彭家不管是为了什么,反正不愿意亏待这么一个天才,等到方若华展现出自己专门让彭林和他合办了公司。 方若华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彭家占百分之九,国家占百分之五十一。 也不知道彭家怎么操作的,居然能让国家入股,目前来说,他展示出来的东西似乎不值得国家太在意,也许是因为他空口白话一般透露出来的那些东西? 比如基因技术,比如计算机技术,比如生物能源技术?但在没有实物出来之前,谁能相信他一个医生真懂这些? 当然,对于此,他是完全不介意。 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他一个只在这个世界活五年的人,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就算他什么都不做,敢稍微冒一点险从房子里拿两块玉石出来卖,保证五年都能活得自自在在。 可真混吃等死有什么意义?还不如多做些事情,而且,虚拟空间学来的知识会淡化,会消失,但只要学过,就永远不会没有意义,至少以后再想学的时候,肯定会觉得那些东西非常熟悉,事半功倍。 指不定将来方若华也能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超级天才。 只为了这个,他这五年就不算虚度,至于任务,那是附带的。 “您好,杨影女士吗?” 杨影正出神,旁边电梯里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性,穿着职业套装,笑容和善,伸手递给她一件厚外套,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是面料极好,也是她喜欢的颜色和样式,还有一个粉红色的小斗篷。 “姗姗小美女有我们公司的医疗保健卡,是我们的钻石会员,这是送给小美女的礼物,已经清洗过,还请不要推辞。” 如果是其他人送的,杨影肯定不会轻易去收,可是此时却眼睛一热,几滴泪水落下,忍不住问道:“他……” 一抬头看到女士的脸色,又把话吞了回去。 何必呢,既然他不没有出现,那就这样吧,杨影也唾弃自己的懦弱,可她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脾气,当年,那个人也说喜爱的正式自己的单纯可爱。 外面终于云开雾散,大雨停歇,杨影轻轻一笑,点点头,仔细地给女儿穿戴整齐,就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结果没想到,刚走了不远,迎面就撞上了那个郑晴。杨影一愣,到没有什么愤怒,恼恨的情绪,毕竟郑晴想勾引自己的丈夫是真,但却没讨到任何好,反而被气了一通。 杨影觉得要是换了自己,恐怕能活生生被气死,当然,她也不可能去当一个小三。 郑晴一蹙眉,见到这个人,就不可抑制地想起那个失踪的家伙,这么长时间过去,但只要稍微想一想,她心里头就像有根刺儿似,怎么也拔除不掉,如果不能让那个姓方的栽在自己手里一回,似乎她就总觉得哪里不舒坦。 罢了,不过是个穷医生。 郑晴冷笑,系统也是,怎么当初就选了这么个人,倒霉! 系统:本系统一直遵循宿主意识选择最佳攻略目标。 第二百一十三章 男人 初生的智能本能地不去说难听的话——明明是宿主看到恩爱夫妻便不顺眼,一心一意证明男人永远三心两意,个个人渣,它才顺从宿主的意志。 系统遵循交换法则,展现出的一切表象都是为了满足宿主,顺带解除宿主的警惕心。 郑晴脚步轻盈,慢慢走了过去,朝着杨影身边的孩子一笑:“这个小妹妹真可爱。” 姗姗羞涩一笑,怯怯地道:“姐姐,你的睫毛掉了。” 郑晴:“……” 这个时代的化妆品她都好喜欢,小孩子就很不可爱。 杨影登时有些不好意思,忙轻轻道了声歉,拉着女儿匆匆离去。 郑晴深吸了口气,按捺下自己心中的不悦,不多时自己等的男人开着亮火红的法拉利过来,她扬起微笑,多少好受些。 瞧瞧这些男人们! 方若华这会离此地不远,就在隔壁十九楼,刚从实验室出来洗了把脸,秘书跟他说了一声,他想了想还是没下去见杨影。 话说,见那位一定很尴尬,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反应。 让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表达那种爱恋,不要说去做,想一想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方若华琢磨着,也许表达一下关心爱护没问题,他以前也没少关爱女孩子,就把杨影当成闺蜜就行。 她一直觉得,自己对萱萱姐,绝对比对将来的丈夫或者男朋友好。 身为一个女人,也比男人更了解女人的心思……好像有哪里不对! 方若华哭笑不得,按住眉心揉了揉,这都什么跟什么,她又不是要让人家杨影爱上她,只是既然来此代替了人家的丈夫,人家的父亲,哪怕对方的丈夫本来是个渣,他还是要照顾好人家,这是责任! 窗外风雨大作。 想起自家亲妈要求她今天陪二老去打球,便没再回实验室,只叮嘱一脸紧张焦虑的宋博士:“第三十七号培养皿注意一些。” “是!” 看他额头上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方若华都笑了:“不用紧张,我们的实验进行的很顺利,会成功的。” “是。” 方若华对自己手底下的研究员们如此诚惶诚恐的模样也很无奈。 三十七号培养皿里培养的菌种,有特别神奇的功效,能够增强人的体质。 至于增强到什么地步——研究所里的年轻研究员们给它起了个别名,叫超人一号。 这种菌种当然不可能塑造一个超人,但能全面提升人体素质,极大的增强免疫力到是真的,前面的实验表明,它甚至能让一个癌症病人恢复正常的体力,虽然它还不能杀死癌细胞,却绝对能控制癌细胞的恶化,晚期癌症病人长期服用,就能长久生存。 本来这种药是方若华为了治疗癌症才开始研究,没想到效果有些偏离,却更加惊人。 就因为它的出现,如今他们这家新公司已经得到上面的重视,就他身边出没的保镖明显和以前不一样,好在方若华也不在意。 其实现在这么严密的保护根本没有必要,时间还太短,他也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工作,再是利用虚拟空间,很多项研究都没有出最终成果,只是涉及到的方面多了点,才会让自己人惊讶。 到目前为止,他和彭家联合开办的这家小小公司,只有拿出来试一试彭家心胸的诊断仪,正式开始发售。 其它的成果都待在实验室里,不为人所知,就算自己开始有危险,需要保护,那也得等它们面世之后。 唔,这个世界又是难得的大外挂加身,可以过一把天才的瘾,挺好! 方若华一出门,居然看到郑晴,他脸色平淡,一扫而过,漫不经心,只当是并不注意,径直上了车。 郑晴正规规矩矩地和一个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的年轻人站在车前说话。 很显然,年轻男子对郑晴很有心,只看他的眼神也看得出来。 方若华心下有些惊讶,没想到郑晴居然还这么活蹦乱跳的。 那日杨影的朋友直播时,他让郑小姐演了一出好戏,虽然没太关注后续,但按理说这位小姐应该很出名,出名到没心思四处乱跑才对。 也就一转念,方若华并不多在意,示意司机开车。 可他不在意,郑晴一眼看到他,忽然就觉得热血上涌,口舌有些干燥,眯了眯眼,轻声问身边的人:“你看,那人好像是从姗姗科技出来的,阿旭你人脉广,认得不认得?” 她身边叫阿旭的年轻人心下吃了一惊,低声道:“别指。”说着握住郑晴的指尖,只稍稍一握便松了手,心中却一荡,荡起阵阵涟漪,声音变得更柔和些:“那人不简单,你看他的车牌,那车牌可不是一般人用的。” 而且车也很有问题。 外表不显眼,和普通五十万左右的奥迪并无不同,换了别人绝对看不出异样,可他不同,身为一个专业的设计师,不知参与过多少款汽车定制,一眼就看出那是防爆防弹定制款。 这种车,在国内能买到的都不是一般人,至少不是单单有钱就行。 担心心爱的女孩惹事,他连忙压低声音详细解释了一通,大体意思便是离这等人越远越好,千万不要主动凑上去,万一惹了麻烦,不是闹着玩的! “……” 郑晴皱眉,心中稍有一点不舒服,“他?” “好了,今天大剧院有话剧演出,我们去看?”年轻人殷勤地笑道。 以往郑晴很喜欢这种带着几分谦卑的殷勤,可今日却觉得很是无趣,懒懒洋洋提不起精神,神色间不免显出几分敷衍。 系统:……不着痕迹地满足此宿主,当真困难的紧! 提示:宿主可攻略目标出现。 猩红色的箭头指向奥迪车远去的方向,郑晴伸手握住编起来的长辫子,在指尖缠了缠,端是风情万种,身边的年轻人自以为也不算没见识,却不觉有些沉醉。 郑晴一笑,到也没有扔下眼前人的意思,当年她作为名妓,便是心中再不耐烦,再讨厌一个人,也能让对方觉得在她眼中,对方就是自己的全部,应付个小男生有什么难的? “薛哥,赵瑜姐姐进货去了?什么时候回来?我记得姐姐腰腿不大好,在庆丰街上有一家按摩中心,听说挺管用的……” “哪有的事,什么腰腿不好,她就那么一说。”年轻人蹙眉,眼中露出一丝不耐烦。 郑晴轻轻笑起来:看吧,这就是男人,别管多么恩爱的夫妻,男人变心也拦不住。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主刀 方若华回到家,陪着自家爸妈吃了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咳咳,没有自己做,叫的外卖,不是宇宙商城里那些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佳肴。 那些食物确实很好,可人有的时候就是古怪得很,居然会想念现代那些添加了各种食品添加剂的,所谓的很不健康的食物。 吃完饭,夏芬也没缠着变成儿子的姑娘一起去买衣服,她知道若华忙,时间有限。 方若华也的确有事。 他今天抽出一日时间,除了陪陪自家亲妈以为,还约了原主的院长,当初本来是要辞职的,可就是他给院长看过自己的病例,还有拍的片子,院长也没同意他辞职,只是让他放长假,工资照给,还特别同情,甚至想帮他联系首都的大医院,请专家会诊,见他坚决不肯,就给了一大笔奖金补助,千叮咛万嘱咐要他绝对不许放弃。 身为医生,应该尊重生命,即便是自己的生命也不能有半点浪费。 院长如此仁义,方若华自然也不会强行辞职。 而且当初原主一毕业就到那家医院工作,一连三年,也算受过不少关照,人家给的福利待遇都不错,他代替原主而存在于世,对原主有恩有义的,总要报答一二。 所以院长邀请,他再忙碌也来了。 离开这么长时间,如今再一次回到这个让方若华多少受了些惊吓的地方,下了车,抬头看了一眼上头的招牌,登时失笑——居然又换了名字。 如今医院叫——‘寰宇国际医院’。 这家医院的经营者富二代是个很讲究风水的人,做什么都要看风水,因为觉得医院名字不好,至今已经改过五次,估计连土生土长的石城人,也总闹不明白他的医院到底叫什么。 所以说,医院没有知名度,真是半点不奇怪,即便当老板的很舍得投入本钱。 那些跳槽医生们的选择也很有道理。 不过,即便半死不活的,看样子这家医院还是能很好地存在下去,没有沦落到原文中的下场。 在原著小说里,因为当初所有的医护人员对病患束手无策,表现得连柔弱小姑娘郑晴都比不上,别说名声越发臭,就是那富二代也对它绝望,干脆关门倒闭,剩下的医护人员都被打发走。 可现在一进医院,方若华就发现医院里别的不说,气氛很好,医护人员的精神气也好了许多,对工作更加积极,更加投入,那些小护士照顾病人的模样,堪称体贴入微,处处昂然向上。 “方医生!” 老态龙钟的院长一见到他,就眼睛发亮,就连这家医院的真正经营者,那位富二代董事长也来了。 两个人大踏步地过来,一把抓住方若华的胳膊:“方医生,这次你可要帮帮董事长,咱们医院绝对不能倒,大家都上有老,下有小,都要糊口吃饭,咱们水平不行,但没有病人,我们的医生去哪里积攒经验?我们水平再不行,我们大家也是真心实意为病人着想,大病我们现在不敢看,小病我们绝没有讹人的情况,咱们医院是良心医院,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 方若华:“……”院长以前是政治老师? 不等他说话,院长眼泪都要流出来,好像憋了一肚子心事,不吐不快:“这些日子,大家都在进修,董事长打算送所有工作人员轮班去医学院学习,去美国实习,还聘请专家过来坐诊,只要给我们时间,咱们的医生也不比别人差,咱们的条件甚至比别的医院好得多,我相信照着这个势头下去,早晚有一日我们能成为真正的好医院。” 说了半天,还是富二代公子哥,于军于董事长三下五除二,几句话把事情交代清楚。 最近不知道哪个挂羊头卖狗肉的狗屁医院——富二代的原话。做事很不地道,坑病人的钱坑得太狠,让人既舍命,又舍财,结果被媒体曝光出来,国家要对各地的私立医院进行限期整改,还派出专家组来考察。 “这绝对是好事,我举双手赞成,可这回来石城的专家组里面有我们医院的仇家,肯定要挑刺,偏偏就在这个关头,有个胆囊癌晚期的病人,不知道受什么人蛊惑非要在咱们医院做手术,他家里子女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死活不走,说是所有医院都说他们爸爸没救了,不肯收治,要是咱们医院再不收,就等于让他们看着亲爹等死。一家子堵在大门口,正好撞上专家组!” 老院长欲哭无泪。 方若华哭笑不得:“那您就找我?” 胆囊癌晚期,找谁有用? 再说,他老人家是不是忘了,原主是心胸外科的,胆囊癌不找腹部外科的专家,找原主是个什么道理? 说实话,原主不光是一渣,还是个没什么上进心的渣,好逸恶劳,就是因为会装,看出他本性的人不多,他因为想偷懒留在这家医院不走人,在别人看来,居然成了忠诚的表现。 医院院长对他印象很不错,可即便如此,这时候找他,也未免病急乱投医了一点。 院长一愣,也回过神,也反应过来,心下叹气,他这是被传染得糊涂了,最近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对方医生特别崇拜,说的他似乎无所不能,自己这才…… 方若华一笑:“院长帮我问问那个病人,还有病人家属,我们现在有最新的医疗手段和药物,但是尚且在试验中,而且刚刚开始临床前实验,如果病人愿意可以加入我们的实验计划。” 院长吐出口气,半晌道:“行,总比让他们堵门口要好。” 方若华这才接过病例来看,仔仔细细看完,笑道:“可以先进行姑息性手术治疗,我主刀。” “啊?” 院长此时也犹豫起来,但由不得他犹豫不决,一来病人强烈要求手术,二来为了医院,他只能硬着头皮应付这一切。 哎,只希望别给方医生带来麻烦才好。 想到方医生的身体状况,院长越发不安心。 第二百一十五章 傲 那家石城出了名的某某医院,就是给纨绔子玩的那个,接了一例各大医院都不收的病号——胆囊癌晚期,没有救的那种! 而且还要进行公开手术。 这则消息一夜之间在石城医疗系统中飞速传播。 寻常不关心这些的人不在意,但医疗从业者却是不得不关注。 当然,大部分都是呵呵一笑,认为院长疯了,小部分觉得许老是不是因为专家组到来变得太着急,所以铤而走险。 亲朋好友都出面劝说,为了一家医院不值得,这么做一旦失败,对自己的声誉也有影响。 区区一家破医院倒闭,完全可以去别处,像他老人家这样医术好,德行好的老专家,到哪里都受欢迎。 专家组这边显然也听说了这件事,为首的头发略白,眼角有一块红胎记的老专家登时挑眉一笑:“丘海这是十年没上手术台,脑壳坏了吧,好吧,咱们就留下来瞧瞧他们这公开手术到底怎么个做法!” 其实专家组已经考察完,报告书都快写完了,明天变打算离开,其实并不像老院长想的那样,他们这家医院留给专家组的印象还可以。 首先,设备很先进。 第二,虽然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不予置评,可思想上却没什么大问题,对待病人细心体贴,费用也合理。 专家组伪装病人实地考察过,至少这家医院不像别的私立医院一般,为了钱让人做各种没有必要的检查,都在医院里做了这么多年医生,什么样的检查必要且合理,什么样的检查纯粹胡闹,谁还看不出来? 总体来说,这家医院评分在中等偏上,如果不是所有人太不靠谱,还能更好些。 现在到好,一切好印象一扫而空。 “丘海是疯了吧?” 疤痕脸的老大夫冷嘲热讽。 其他人却不好这般说一位长辈,不过心中却各有心思,怕是因为眼前这位疤痕脸的刘羽作为专家组的一员来了石城,丘老大夫才会进退失据。 刘羽也不是看不明白这些人的心思,冷笑:“为了当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做出如此不智的举动……呵。” 其他人都不说话,说到底人家丘老的作为并没有错,相反,还显得很有担当。 一个癌症晚期患者想求生存,谁能说是错? 人都有求生本能。 其他医院不敢收治,一是没能力,二是怕麻烦,现在有一个医院愿意冒险,作为旁观者便是再不看好,也不好乱说话。 最后所有人只能嘲笑一声——那个做公开手术的医生未免太自不量力。 手术当日,好多人围观。 方若华立在手术室里,到是没什么好紧张的,作为在虚拟空间对同一个人做了六十多次手术,把病人里里外外都仔细研究了一遍的假医生表示,他想紧张也紧张不起来。 手术开始,打开腹腔,所有人都一惊。 专家组那边更是阵阵叹息。 这手术没法做了!胆囊癌肝转移晚期,肝外转移严重…… 老院长心里一颤,不禁对方若华十二分抱歉,再一看手术室里的护士们额头上滚落的汗水,更是难过。 各种检查虽然都做过,可是不真正站在手术台上,拿起手术刀,没有人能了解最详细,最具体,最真实的情况。 手术台上出现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 别人都特别紧张,就越发衬托出方若华的镇定自若,他仿佛早就知道病人的详细病情,就在所有人以为他会放弃手术时,他却丝毫不慌乱,甚至连下刀的速度也不徐不疾,频率完全无变化。 转头要离开观察室的医生们都停住脚步,渐渐看得入神,脸色从叹息到郑重,又到凝重。 没多久,众人忍不住拍案叫绝,好几个医生当时就开始讨论,还有的顺手抓学生过来教导。 方若华的每一刀都特别稳,每一个动作都教科书一般标准,如此艰难的手术,他轻松地像和情人共舞,那种自如,轻描淡写,每一个看到他手术的人都能感觉得到。 手术非常成功,好几个专家认真品评了半天,最后也不得不承认,这一场手术,精彩绝伦,绝对是目前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 但这远远不是结束,方若华从手术室出来,轻声交代自己带来的助手马上和病人及其家属谈,他们若是愿意,可以加入新药的人体实验。 走了没几步,观察室里那群大佬乌压压围上来一群,盯着方若华,眼睛放光。 方若华身边一保镖登时紧张,伸手推开其中一个医生的撕扯。 另外的人簇拥着人,精致走专用通道离开,方若华连想回句话都没来得及,只好给丘老院长发短信交代几句。 “喂!” “怎么这么傲!” 一群医生没反应过来,只能干瞪眼,忍不住暗自腹诽了两声。 还有人想追,却让刘羽伸手拦了。 “刘医生别拦着我,我非让这小子知道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有一点本事就这么傲气,还怎么追求进步,大家互相交流才能取长补短……” 刘羽翻了个白眼:“行了,既然是医生,你还怕人家跑了不成。” 他身边的保镖…… 刘羽以前有幸为那位军中大佬治过病,当时见过这个保镖。 但是那位的保镖,这么年纪轻轻难道就退役?便是退役了,也不知有多少人等着聘请,怎么会来保护个小小医生。 刘羽靠在窗边向下看去,正好看到众人簇拥着那个年轻的天才医生离去。 前呼后拥,有车开路,有人殿后,只看这阵仗,此人的身份便不一般。 身为医生,名医,他真不算没见过世面,什么大人物也是吃五谷杂粮,也少不了要生病,自以为算得上见多识广,在他认识的重要人物中,能有此等安全级别的也绝不超过十个。 “真是……有意思!” 一回头看丘海那个老家伙志得意满的模样,刘羽不觉一笑。 算了,就让他得意得意。 老丘从年轻的时候就不走运,喜欢上三个女人,都成了好友的妻子,在医院居然给下属背黑锅三次,弄得连医生都几乎当不成的地步,临老竟流落这种三流医院去当院长,可怜! 第二百一十六章 名扬 可怜的丘海的确如这些人所想,十分之志得意满,意气风发。 不光是方若华一次公开手术震惊整个石城医学界,而且半个月后,后续的治疗结果非常神奇。 那位只能卧病在床,苟延残喘的癌症病人,居然神采飞扬,面色红润,胃口也不错。 这位还被记者采访,追踪报道了一周,去好几家医院检查都发现他的病情控制的很好,癌细胞居然每天都在减少,自身的体质也是肉眼可见的变好。 病人每天的状态究竟如何,视频拍摄的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消息瞬间向外辐射,丘海的这家三流医院一时间也是名声远播,不知多少癌症患者听到消息,千辛万苦来石城。 一般癌症患者都是四处求医,消息互通,一个人治好了,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了。 一时间,石城这么个小小的,并非旅游城市的小城,竟连酒店都爆满。 奈何姗姗科技的新药还没有上市,目前是实验阶段,大部分病人根本用不上,结果闹得群情沸腾,好多病人堵住姗姗的大门,堵住医院的大门,警察出面也不管用。 一个濒危病人面对希望时爆发出来的力量很是吓人,就是警方也不可能使用激烈手段。 而且还不只是这一个病人,随着新药曝光,加入人体实验的病人信息居然也有那么几个流传出去,目前来说,晚期癌症治愈率百分之九十一,即便没有治愈,也在不同程度的好转中。 姗姗科技瞬间家喻户晓,一下子就有变身医药界巨头的希望。 方若华的知名度也跟着水涨船高,他的一些研究成果,终于有一部分被人知道,闹得他见天都上新闻联播。 这日,风和日丽。 杨影去幼儿园接了女儿,想了想,顺便去超市买点肉和菜。 超市的老板娘非常热情,因为店面如今可以说属于杨影,不光买菜是优惠价,还顺手就帮她送回家。 一路送到家门口,老板娘左手拎着两大袋子米,一袋子起码有二三十斤,右手拎着一大包牛肉,一大袋子排骨,还有西红柿和茄子。 杨影看得目瞪口呆,满心满眼都是佩服,连忙亦步亦趋地跟上,帮着开门。 “杨姐,你要是有什么粗重的活就叫我。” 老板娘赵瑜扫了几眼,顺手还把杨影洗衣机里的被子给甩了,晾晒好,速度极快,干净利落,杨影都来不及阻止。 “没事,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力气大!” 她其实才二十岁,很年轻,但皮肤略黑,很是粗糙,还有些细细的伤痕,手脚也粗大,显得比二十五岁的杨影还大几岁似的。 说了几句话,超市还有事,赵瑜就飞快地走人,临出门身体僵了下,使劲捶了捶自己的腰身,疼的咬牙切齿。 杨影不免有些担忧:“怎么了?快坐下休息休息。” “没事,没事。” 赵瑜讪讪一笑,一边摆手,一边直起腰来溜走,刚出差回来,事情多得很,哪里有时间休息。 “阿姨,这个给你,爸爸给我买的,抱着就不痛痛了。” 小女孩儿抱着一个比她都要大的大白熊,拖着一步一步走过来,很认真地塞给赵瑜。 赵瑜登时笑出声,心中无限羡慕:“好可爱的孩子!” 要是她也能有一个,那该多好! 赵瑜心下叹息,面上却露出和善的笑容,溺爱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见她满脸满眼的不舍,更是喜欢:“阿姨抱一抱已经不痛了,姗姗把大熊抱回去吧。” 抬头想跟杨姐告辞,结果却见这位温柔娴静的少妇愣愣地看着电视屏幕,眼泪滴滴答答地落下,赵瑜登时吓了一跳。 “爸爸!” 姗姗叫了一声,兴奋地原地跳了跳,指着电视喊道,“我爸爸!” 电视中身穿白大褂,一脸严肃,最近似乎十分有名的年轻神医方若华,静静地站在雪白的实验室门前:“我希望我的研究成果,能以廉价的价格走进千家万户,在不久之后,癌症会和感冒一样,变成最普通的病痛,无数家庭不用再因为这一病魔,失去自己的亲人。” 杨影忽然俯下身去,捂住脸,泪水不停地滑落,浸湿了衣领。 “妈妈?” 姗姗一脸疑惑。 赵瑜愣住,完全不知所措。 记者忽然追问:“听说方医生膝下有一女,刚刚和你的前妻离异?” “……我确实有一个女儿,也的确和我的妻子离了婚,但都是我的缘故,我移情别恋了,我的错处,我的妻子善良贤惠,是这世间最好的女人,只是我的爱情已经不在他们身上,于是自私自利了一次,希望她们母女两个一生平安幸福,不被任何人打扰。” 方若华一蹙眉,冷声道。 一群记者登时明白过来,心里琢磨这位果然不在乎名声,明目张胆就说过错在自己,却十分有眼色地转移话题。 杨影直起身,抱住女儿,努力把眼泪吞回去,这一刻觉得身上的负担好像没有了,又好像更沉重。 这次接受采访,说的大部分都是场面话,虽然他确实这么做的,努力让自己研究的药品变得廉价,让仪器便携且便宜,能走进千家万户,但他其实只把这个当成工作,也是实现自我满足,此时并没有去想原主的妻女——话说,虽然他在这个世界只能活五年,可他得癌症这事,可是假非真。 记者们追问原主妻子和女儿的事,他到没有想到——不知道哪家的媒体这么没有眼力劲! 此时除了杨影在看新闻,郑晴也在看。 看到这种报道,再加上最近耳朵里时时刻刻都回响那个男人的名字,她都快连应酬男人的心思都没有。 眼前的男人也打扮得人模狗样,也像是社会精英,可和那个人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如今这个时候,她因为第一次攻略没成功,得不到满足,系统也没有能量来源,再加上为了处理上一次王芳芳直播给郑晴带来的麻烦,耗损的能量也很大,所以外挂不算厉害,自然没遇见上档次的人物,还在普通白领阶层打转。 可不是和如今的方若华一比,就个个显得不大如意,人多有一种奇怪的劣根性,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觉得珍贵。 第二百一十七章 怼一怼 一晃数月过去。 姗姗科技公司的发展简直快得离奇。 别的也还罢了,尚在实验中,连个名字也是暂定抗癌一号的药物,却是来求的人挤满了大街小巷。 这又是一家彻头彻尾的新公司,新公司的一大特点便是人手欠缺,如今就更缺了,不光实验室缺人,各个岗位都缺少。 招人自然是每天都在进行。 公司福利待遇好,一入驻石城便是大张旗鼓,开业时连省委领导都前来道贺,再加上现在名满全国,更是关注者甚多,如今公开招人,简直来者如云。 郑晴也去应聘。 应聘的职位是第一研究室助理。 她这人向来不打无准备的丈,这回也是先进行过调查,姗姗科技第一研究室的助理人员,女性成员不少,其中甚至还有两个初中生,想必对学历要求并不严苛。 好像大部分女性成员都有一个特点,曾经因为各种原因被迫离职,而且多数曾与前公司有过冲突,甚至为数不少的,居然在档案里留下过污点,数次求职不成。 就说方若华身边的特助高小凤,以前曾经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后来不知为什么和总裁秘书打了起来,还万分不幸的有公安人员介入。 从那以后,她找工作处处碰壁,后来就让方若华捡到,领回公司,后来还备受器重。 郑晴挑眉一笑,虽然不大明白这是什么选人标准,可既然这家公司,还有那个人……挺有同情心,那自己想要入职便不算难。 看看她,柔弱纤细,出身贫寒,前不久刚从打工的咖啡店离职。 她因为和客人起了冲突,肥头肥脑的老板居然二话不说就辞退了她。 开什么玩笑,要不是咖啡店的档次不低,很多公司白领,甚至还有某些大公司的重要人物都是常客,真以为她会沦落到需要去那等打工的地步? 男人上赶着来给她送钱的,不知有多少个! 郑晴轻声一笑,认认真真写了自荐信,准备好简历,轻轻松松跑去姗姗招聘会。 从招聘会场出来,郑晴心满意足,这种小面试,她还不是手到擒来! 虽然不怎么喜欢辛辛苦苦去上班,身为一个女人,本该被珍藏在阁楼里,让人细细呵护,怎么能随意伤害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去朝九晚五地工作? 不过,她还是勉为其难地陪那个人玩一玩好了,不去他的公司,看来是很难接近对方。 想到此,郑晴又有些不悦。 手机打不通,去堵人也堵不到,杨影到是容易找的多,可找她做什么? 女人要对付的,永远只有男人! 三天后 一封——很遗憾,面试未通过的信函被送到郑晴手里,她不由瞠目:!! 自从来到这里,除了在姓方的身上栽了个跟头,她还没有想做的事情,做不成过。 眉毛一竖,抓住信笺就款步走出租住的公寓大门,拿出手机翻了翻,选了正吊着的某薛姓小哥的电话:“薛哥,我,我想你开车带我去一趟姗姗科技,他们,他们欺负人!” 这声音,即便是哭腔也和带着小钩子一样,薛劲松登时热血上头,只觉得自己一个人能打死十头牛,拍着胸脯保证马上过去保护佳人。 …… 不多时,郑晴已经立在人来人往的姗姗科技大楼门前,神情沮丧,眼睛发红,楚楚可怜。 薛劲松立在她身后,蹙着眉头,略有几分忧心忡忡,他的女孩受了欺负,可这家公司……他心里犹豫起来,不自觉退后半步。 郑晴全然没注意身后这人,她生得的确很漂亮可爱,略低着头,一副娇弱模样,十分引人注目。 公司保安皱了皱眉,走上前去严肃问道:“小姐,请问你有什么事?” 郑晴连连后退,似乎被吓了一跳,一副被欺负狠了的样子,眼睛通红,连鼻子都红了一片。 保安才是真吓了一跳,手足无措,第一反应退后三步以示清白。 他这份工作可是好得很,完全没有更换工作的意思,要是让人误会,可是有嘴都说不清,连忙通知上面来处理。 姗姗科技在繁华街区,周围又有休闲地段,一时间众人侧目。 郑晴很有表演欲望,越是看的人多,她越是楚楚可怜,轻轻抬头看着保安:“我不是来捣乱的……” 嘤嘤嘤。 “我就是想问一问,为什么我没有被录取?明明,明明我……” 她欲言又止,一句话没说完,里面却流露出好些隐藏的含义——明明什么?已经被录取了,但是有什么幕后交易,所以又被淘汰掉! 女孩子长得很美,难道有潜规则? 周围围观的人登时议论不休,各种嗡嗡嗡的声音嘈杂一片。 保安通报及时,早就有人过来处理,刚一来就听到这种话,登时一惊。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不注重声誉,他皱眉,略微踌躇起来,不知该怎么处理突发事件,才能不让什么乱七八糟的流言蜚语传出去。 就在这时,旁边忽然有个很突兀的声音插入:“我记得你,142号,你笔试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面试,却强力要求面试官给你一次机会,面试官给了,但是你没有学历,不懂计算机,不懂病理学,不会说英文……还只应聘第一研究室助理,面试官认为你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只证明一件事,对方眼睛不瞎。” 这人声音很高,不疾不徐,吐字清清楚楚,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到。 “还有,面试官是女人,你暗示的潜规则不存在。” 郑晴抬起头,像只惊惶的小鹿一样看着他,目中充满祈求。 那人却完全领会不到她的意思,径直道:“至于有人顶替你的名额,那更不可能,同一组应聘第一研究室助理,并且成功的,有斯坦福的博士,有京大的硕士,学历最差的应该是我,我只有学士学位,但我的智商测试150,拿了六个学士学位,对方医生的研究很高兴去,已经得到他亲自面试的机会。” 郑晴:“……” “噗嗤!” 围观的人里忽然有人笑出声,王芳芳不知什么时候混进来的,捂住脸很不好意思地道:“抱歉,抱歉,没忍住。” 这下好多人都乐。 第二百一十八章 追堵 郑晴一贯脸皮不薄,这会儿也被怼得有些下不来台,再回头找和自己同来的薛劲松,竟找不到人,一时间气得心血上涌。 一跺脚,转头拨开人群钻出去没了踪影。 系统差点没爆了! 只一瞬间,刚刚积攒起来的那点满足感一丝不剩,它又只能看着能量垂涎三尺,偏偏弄不到手。 系统若是智能更高些,估计要急得团团转,奈何它属于死板型,只能眼看着宿主带着满满怒气灰溜溜走人,什么都做不了。 王芳芳解气的厉害,特意拍了几张郑晴狼狈不堪的照片,发过去哄杨影。 杨影看了只是一叹,却不得不说,原来她也有劣根性,那人勾引自己的丈夫,即便没有成功,还被折腾了一次,可看到对方倒霉,她依旧有些快活。 姗姗科技这边人事部门的主管松了口气,见捣乱的人退散,还心有余悸地,连忙回公司豪华的休息间喝口咖啡压压惊。 “这是什么人?” 旁边同样看热闹的几个都笑:“我对她印象还挺深刻,这姑娘好像脑子有病!” “就是,面试的时候一个劲的搔首弄姿,答非所问,还自我感觉良好,吓得老周几个都悄默声地退出来了,只剩下孙姐在屋里硬撑着。” 比较年长的几个见多识广,轻笑道:“没什么稀奇,以前见惯了这样的姑娘,仗着自己年轻漂亮,不想努力付出,只想索取,她想进咱们公司,不是追求事业,纯粹是为了面子好看,以求找男人的时候添一点分数。” 众人恍然。 “哎,那姑娘只看到咱们公司女人多,容易进,福利好,却没看到咱们的工作量和男人一样大,甚至更大,虽然福利待遇好,虽然不会被打压,可是不能干活的照样也不会收,公司又不是善堂。” “就说咱们高特助,人家发烧三十九度,照样雷厉风行地给公司处理了法律纠纷,要不是咱们方大侠发现不对,派人押送她去医院,她还要逞强。” “那是高特助知恩图报,当初她走投无路,要不是方大侠仗义援手,她可能现在都进了监狱,又哪里能有今天?” “你说那小姑娘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不了解情况而已,她那样的就是进了公司,没半个月也得走,咱们公司不养闲人。” 方若华在里间一边喝茶一边刷论文,听了外面的说法不禁摇了摇头。 自家员工还是太单纯了些。 也是,谁能猜得到郑晴的想法,就是自己也猜不太出来,只能大体知道——她怕是为了勾搭自己。 想起员工们闲话时谈到,郑晴面试时卖惨,连自荐信都写得让人心酸。 要不是如此,他家公司的面试官也不至于给她一次机会,毕竟笔试成绩糟糕到极致。 看来在这之前做过调查了,可惜系统比较呆板,只能看到表面。 方若华不禁失笑,那小姑娘提前做了半天功课,精心准备,结果全然没准备到点子上,也挺搞笑的。 到底是个古人,来到此地的时间不长,不明白现代竞争的残酷性,想进一家大公司,卖惨有用的话,那公司早就关门大吉,还等着她进? 身为一个商人,有善心不如去捐款做慈善,还能减税,哪会滥发善心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 他方若华本是女人,所以对女人更包容三分,就这几分包容,在事业心强盛,希望走一条和贤妻良母没多大关系的路的姑娘们看来,就是侠骨衷肠了! 一转念,便将郑晴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研究工作。 外面很快也没人聊天了,最近大家特别忙碌,好像便携诊断仪家庭版本要正式开始发售,走进千家万户,目前只是初级版本,可以监控人的身体状况,一发现不对立即报警,并给出初步诊断,但还需要人去医院检查才能得到确切结果。 估计需要一段时间,这种小机器才能得到民众认可,毕竟是诊断用的。 方若华转头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已经研究成功,开始商业推广的东西和他无关,他时间有限,只能专注于实验室。 …… “杨女士,你今日略感风寒,请喝一杯板蓝根冲剂,注意保暖。” 杨影从床上坐起来,并没有感到哪里不舒服,不过姗姗已经认认真真地冲了板蓝根,端过来给妈妈喝。 女儿如此可爱。 别说是板蓝根,就是毒药她也愿意喝下去的。 送女儿去幼儿园,回来的路上去超市买酸奶,刚一下车,杨影就觉得略有一点不舒服,风有些大,微冷,手腕上瞬间亮起来,脚心,手心都开始冒热气,不过片刻,通体舒泰。 杨影不觉摸了摸手腕上腕表样式的便携诊断仪,虽然只要是那个人送的东西,她都很喜欢,可是这一样却尤其喜爱。 如今诊断仪大热,但是市面上还没有穿戴式的,都需要连接计算机,安装在家里使用,她这一个,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实验室版本吧。 杨影轻轻敲了敲表面,液晶显示屏上便出现一个年轻俊美的斯文绅士,轻声道:“杨女士,您左手边这位女士体温38度,需要治疗。” “嗯?” 杨影一抬头,就看到老板娘赵瑜坐在椅子上发呆,伸手摸了摸她额头,果然很烫。 连忙拉着人起来去医院,顺便关门关窗,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 “杨姐,我没事。” “知道你没事,走吧,去医院打一针,拿点药,过一条马路就到了,这么近也不麻烦。” 以前杨影不是什么热心肠的好人,但现在不知不觉间,却对人多了怜爱。 押着赵瑜去打了针,拿了药回到小区,嘱咐这姑娘回去睡一觉,结果一抬头,就见不远处一群人指指点点,看到她下车,忽然蜂拥而上。 赵瑜都给吓了一跳,本能地拉住杨影的胳膊:“杨姐?” “请问是杨影杨女士吗?请问你是不是方若华方先生的前妻?” “方先生移情别恋,婚内出轨对不对?” 一时间长枪短炮,无数人拿话筒戳到杨影的眼前,赵瑜吓得连感冒都一下子就好了。 杨影本能地上车,点火,冲入小区,钻进房间里去! 第二百一十九章 免你苦 此时记者们围追堵截杨影,而方若华正在实验室里忙得昏天黑地。 还是彭林换上无菌服,扒着窗户把他喊醒:“咱们公司发展势头太猛,终于还是有人坐不住出手了。” 姗姗科技有方若华的技术支援,有彭家的钱,有国家的势,如今已经发展成庞然大物。 而且他们研究的东西,对国内的医药产业确实有一点影响,不过他们公司稳扎稳打,并没有冲动行事,又有国家保护,正经知道内情的大公司不会犯傻地来针对。 但世界大了什么鸟都有,就有一些医药公司看出姗姗的抗癌药物真的上市,自己花费巨资购买或者研究的产品说不定就都成了垃圾。 这阵子,这些公司小动作不断。 不过彭林是彭家的公子,公司这边能人不少,防备森严,那点小打小闹还没造成效果,就被按了下去,想在别的地方使些阴招,却陡然发现姗姗科技的背景很值得怀疑,居然疏通关系也疏通不了。 “大部分人死心了,就是还有几个蠢货专门针对起你这个人来,往你头上泼污水呢!” 彭林幸灾乐祸,纯粹是看笑话,还特地拿出手机给方若华看,“瞧瞧,网上煞有介事地扒你,说你是凤凰男,娶了白富美才能在石城立足,转头有事业,有前途了,却把白富美一脚踢走。” “现在你那位前妻估计耳朵也不清净。” 彭林笑眯眯。 他是真不着急,那些人如今是病急乱投医,他们公司生产的都是垄断产品,只要方若华的研究能力一直这么保持下去,哪个客户会关心他的私生活? 一个癌症病人,都快死了,难道因为发明出可以治愈癌症的药品的是个渣男,他就不去买药? 真有这种人,死了活该! 方若华抬起头,叫过助手:“接下来的实验你们接着做,做好记录。” “是。” 交代完,他就出了实验室。 彭林一愣:“干嘛去?” “帮我叫记者,开记者会!” “啊?” 彭林莫名其妙,又没有新产品要上市,再说,新产品上市的时候这位也从不到场,开哪门子记者会? …… 杨影被堵在家里出不去,她不着急,赵瑜急得满头大汗,忍不住偷窥自己身边斯文漂亮的大姐姐。 她隐约知道,杨姐可能没有丈夫,毕竟总是来往,家里有没有男人还是看得出来。 但是她想的都是也许杨姐的丈夫去世了之类的,从没有想过她是离婚。 主要是杨姐一点都没有怨念,还总跟姗姗讲她爸爸,可以看得出来,杨姐和她的……前夫,有很深厚的感情。 没想到她的前夫居然是最近声名远播的姗姗科技的股东之一。 诊断仪还是那个人的成果! 简直太不可思议,赵瑜是诊断仪的粉,尤其喜欢看网上那些人们和诊断仪的暖心故事。 但这会儿看到杨姐,她却有点心疼,脑补了一大堆女子有情,男人无义的故事。 杨姐这是让人给抛弃了,就算那是个特别有才的大科学家,她还是决定讨厌那个人。 这下瞒不住了,杨家那边很快得到消息,杨影的老父亲,老母亲和哥哥一大早就偷偷摸摸在保安的帮助下回了家。 “哎!” 老父亲愁容满面。 她妈妈更是咬牙切齿:“这都什么事,我好好的闺女,为什么要受这份苦!” 刚刚在家里,她接到好几个名为关心,实则看笑话的电话,那帮亲戚朋友都看他们家的笑话,老太太差点没气得心脏病发作。 “你三姑还说要给你介绍对象,一个带着十八岁儿子的拐子,混蛋!我要不是身体不好,恨不得冲出去打她一顿!” “妈!” 杨影她哥沉下脸,皱眉。 老太太这才反应过来,闭上嘴不说话了,却急得一身一脸的汗,她的女儿,怎么这么苦命! 外面有记者不停地喊话:“请问一下杨女士,你对方总是怎么看待的?” “方总和你离婚,是不是真的转移了财产?他有没有遗弃女儿,你会不会跟她打官司,需不需要法律援助……” 赵瑜仔细看杨影的脸色,急得额头汗涔涔,对这帮记者的嘴厌恶至极。 杨家妈妈更是恨的不行,使劲捶腿:“瞎嚷嚷什么,方若华和我们家闺女没关系了!” 这时,外面忽然有人喊:“快看,方若华开记者会,公开宣布他名下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转给妻子杨影,还有,他当着所有记者的面做了遗嘱公证,死后所有财产,百分之三十拿出来建立养老基金,留给父母,剩下的由妻子杨影和女儿方姗姗继承,父母若已经不在,财产全部交给杨影和女儿。若二人出意外不能继承,则捐献给国家。” 所有人等静了静。 杨妈妈的话戛然而止,一家人面面相觑。 半晌,记者们瞬间哗然。 赵瑜都呆了呆,不敢置信地看向杨影,却只见她眼眶微红,一点都不见开心,只有满腔忧郁。 那个姗姗科技董事名下的股份,别说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一一辈子也花不清吧…… “真的假的?” “都公开发布了,不会是假的吧?” 很快,所有人都不在追问真假,方若华只花了十分钟时间,做过遗嘱公证,又花了五分钟,转让股份,剩下的只是律师带着所有文件来找杨影签字。 而方若华本人又消失在实验室里,堪称神龙见首不见尾,记者们想找人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杨影手指略有些颤抖,看着那些文件半晌没有动,一掀开,却见里面夹着一张特别漂亮的卡片——我愿一生,免你忧惊,免你困苦,免你颠沛流离……免你无枝可依。 滴答,滴答。 杨影决定不哭,可眼泪还是止不住,轻轻落下来,打湿了纸面,她抬起手腕,慢慢一张一张,签下自己的名字。 赵瑜全然看不懂,却忍不住心生羡慕。 不是羡慕新诞生的亿万富翁,而是羡慕她有那么一个人,如此爱她! 一时间,赵瑜昨日还缠绕在心头,永远也退不去的苦恼都仿佛没了,其实薛劲松有什么好?他不要自己,自己难道就活不下去了不成? 杨影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面面相觑,作为丈母娘的妈妈一脸迷惘:“这孩子闹什么?” 看样子也不像对女儿无情无义,离哪门子的婚? 第二百二十章 想要一个吗? 这样的前夫,你想有一个吗? 某网新闻记者用饱含了私人感情,又神秘又期待又羡慕的笔调来描述了一场全程不超过二十分钟,被各种律师充斥,显得十分正经严肃的记者会。 文字之优美,感情之丰沛,完全可以拿去美文杂志上刊登了,可见这记者专业水平着实不差。 我想有一打!一打都不够! 网友们也特别捧场,愣是将新闻顶在头条一天一夜还没下来,这热度一时半会到仿佛降低不了的样子。 到也正常,此条新闻能给人无限遐想,延伸出种种奇奇怪怪的想法。 为什么方若华要和杨影离婚。 为什么离了婚的丈夫要把差不多半副身家白送给前妻,要知道,他现在的财产可绝大部分都是婚后所得。 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究竟是怎么样的奇妙? “啊啊啊,好想要一只方若华,真帅!” 女孩子充满憧憬。 男人们简直不可思议:“……想什么呢,你们难道愿意将来的丈夫莫名其妙要和你们离婚?就算他把全副家产都给了你们,这种做法也不值得提倡吧。” 反正别管是脑补的,憧憬的,陶醉的,反对的,觉得方若华有毛病的,别管是哪个,都对方若华这个名字很是熟悉起来。 顺便了解了一下,登时愕然! 原来方若华真的出身平凡,家中父母早年离异,各自组建家庭,他跟着爷爷在村子里生活,他能考上医学院出来读书,在村子里也引起不小轰动! 竟真是个凤凰男!? 不少人都觉得他是那种自强不息,努力挣脱贫困限制的励志青年。 方若华闲来无事也爱扫几眼网上的新闻,看了之后简直无语。 原主这回真没有特别凄惨,和正常的离异家庭一样,虽然父母都有些偏心后来的孩子,可并不是不关心他,历年的学费,生活费都没少给,后来他考上大学,学费给的稍有不足,但那也是因为两家生活都不宽裕,没有举债供他读书而已。 家里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孩子,哪能为了他让一家子生活艰难。 再说,他又不是真掏不起,考上之后,村子里还特意给他凑了不少钱,大学生了,空余时间还能打工,怎么也能赚回来一年的学费。 反正方若华觉得,和上个世界比,这回这位原主生活算是普普通通,没多幸福可也不至于不幸。 至少方若华比较满意如今的状态,每个月按时打生活费,按照原主的习惯,定期通电话问候几句,不算冷淡,可也不腻乎,总比住在一起方便得多。 等网友们扒出,原来现在极负盛名,号称医药界革命性变化的抗癌新药,竟然也是这位方若华研究出来的,这个人就更富有传奇色彩。 就如那些在人体实验中得到未来高质量生活的癌症病人们说的一样。 从今天开始,人们将不再谈癌色变。 在不久之后,癌症会变得和普通的发烧感冒一样,随意去哪个门诊,最多花个百八十块就能治愈。 总而言之一句话,方若华这个人前半生不为人知,但他的后半生注定了是一个传奇! 可以挖掘的新闻这么多,但是网上最热门的话题依旧是他和杨影的爱情故事。 不得不说,人们总说爱情俗气,但这种俗气的东西,却让无数人憧憬且羡慕。 在方若华的新闻满天下之前的几分钟,郑晴正坐在咖啡厅里,对面就是她新勾搭到手的薛劲松,薛劲松已经决定明天就和他的妻子赵瑜离婚了。 瞧,多么有趣! 让一个人,一个曾经深爱妻子,让所有人都说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的一个人,抛弃自己的家庭,原来只需要三个月不到。 可是到了手的男人却有点没意思。 郑晴有些心不在焉,侧耳听别人说话,她喜欢听人闲聊,总能从中得到许多乐趣,偶然间听到方若华的名字,本来并不想太注意,却……稍稍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呵!” 听了几句,郑晴挑眉一笑,方若华这是遇见麻烦了吧,也是,事业哪有那么好做,成功人士少之又少,没权,没靠山,便是有些许才华又能如何? 再听众人饱含同情地说起方若华的前妻杨影,还有人猜测,杨影会不会打官司告方若华,她的心情更是愉快起来。 杨影这样的女人,从出生起便平淡又幸福,出生长大嫁人生子,毫无波折,那样的人生能有什么意思,也该让她尝试一下痛苦,愤怒,仇恨。 人生在世,要是没有这些激烈的情感,那才是枉度一生。 现在不挺好,和那个人打打官司,每日处在紧张中,永远也不安生,体会一次以前的人生中从没有体会过的滋味,她这个被藏在家中的女人,也算是劈风斩浪,经历风雨了。 诸般念头一起,郑晴越发好奇,很想知道杨影这个人的后续。 等这位深受命运钟爱的杨女士,发现命运也开始玩弄她,她会怎样? 崩溃,绝望,变成另外一个丑陋的魔鬼? 郑晴满脑子的恶趣味还没有慢慢琢磨个满足,就听旁边乍然一声响——小姑娘抓着手机用力敲击:“啊啊啊啊,好帅,好帅!” 不远处的大屏幕平板电视上,方若华的身影一闪而逝,主持人也用一种略带几分激昂的语调——“五分钟前,姗姗科技董事,著名科学家方先生召开记者会,公开将个人财产之百分之六十转给前妻,并立下遗嘱……” 一瞬间,脑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崩坏,郑晴面无表情地转头,看了眼身前一脸不可思议加嘲讽,对方若华大肆抨击,只说对方是傻瓜的男人,再一次意兴阑珊起来。 咔嚓,系统瞬间感到自己的身体崩坏中:哎,难伺候的宿主。 也许过不了多久,能量耗尽,它就陷入沉睡,慢慢的灵智消退。 可惜,系统本身懵懵懂懂,看不到未来,虽然本能地有一点烦躁,却不知该怎么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最后让圣德门给回收掉,未必不是一条……出路。 第二百二十一章 死亡 (两章合一) 新闻很是闹了一阵子,不过因为方若华所谓‘背后势力’的强力干预,到是很快就没什么记者敢再打扰方家和杨影母子。 生活就这般平平静静地过去。 很快,郑晴就消失在方若华的视线中,至于任务什么的,碰上了就做一做,碰不上就算了,反正完不成的也不会有什么惩罚。 不光郑晴,他忙得连杨影和原主的宝贝女儿,也实在顾不上。 一开始没想那么多,可是真正做事,却忽然发现五年时间根本不算长,他有虚拟空间,按理永远不可能因为时间问题头痛。 但是想要让科学研究变成能影响现实世界的东西,光他一个人在虚拟空间里努力根本没用,虚拟空间可以放飞想象,现实中却有无数的限制,材料,工具,人员素质,资金,等等等等。 再说,这种金手指用起来也要消耗精神,不是真正无限制。 五年,不对,还不到五年,想要尽可能地多研究一些有用的东西,即便是她这样带着外挂的,也不得不争分夺秒。 第一年,他成为著名科学家,著名医生。 第二年,他在彭家的引荐下,通过考核,正式加入国家科学院秘密研究所。 第三年,第四年…… 1071秘密机场 方若华换上防护服,挂好身份牌,和三个专家低声交流,神色严肃至极。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教授手指都微微颤抖:“这种病毒如果是真的,那太危险了。” “我们要做好准备,现在看来有很大可能是真的,情况已经有些失控,那个国家的疯子科学家不是一个,病毒如此成熟,至少也得有十几年的研究历史。” “一旦这种东西泄露出去,人类也许会灭亡,呵,世上果然没有什么物种能够永存,包括我们人类。” 三个科学家说的话充满了冷酷和嘲讽,也很冷静。 军方的年轻将军神色焦虑,手里拿着文件,挨个分给他们四位,轻声交代:“这次行动非常危险,有人携带病毒乘飞机赴华,阻拦过程中病毒被打碎泄露,幸亏封锁隔离及时,但是我们必须尽快研究出疫苗,以免危害扩大……” 四个人还没做完检查,外面忽然嘟嘟嘟嘟一阵汽车咆哮声,彭林满头大汗,一身泥水,跳下车就扑过来,高声喊道:“方若华,你他奶奶的疯了是不是,真当咱们共和国没人了,你不老老实实在研究院研究你的发动机,乱掺和什么,快跟我回去。” 方若华扫了他一眼,一笑,只当没听到,转身登机。 他在这个世界,一晃眼便三年多,差不多快到尽头,好几次小时空生涯,她是什么都做过,这一次尝试一下尽情地释放自己的生命,让它灿烂的一次,岂不是很好? 多少回小时空生涯,他还没正正经经当过一次英雄,就是在民国时,也是幕后工作者,这次虽然是身为研究人员,但在离前线更近一些的地方转转,他觉得挺痛快。 登机,前往疫区,彭林气得头晕,只能叹了口气:“这么任性妄为,真怕咱们家公司要倒闭了。” 方若华一笑,给彭林发短信:“研究室的研究成果足够把国内的科技向前带动五十年了,现在需要的是积累和一步步让它们走进千家万户,这个我不擅长,是你的事情。” 彭林:“……” 其后三年,方若华时而出没高危实验室,时而化身医生,出没各种疫区,一年里到有三百天四处飞,不过,因为他研究出来的那些东西渐渐走入平民百姓的生活中,他的人大家见不到,名字到始终流传天下。 这些年,好多人都有一种自己一直在梦游的感觉。 老百姓们都笑呵呵地开玩笑——也许我们国家私底下和外星人进行了亲密接触,于是才会有如今这般大的变化。 可以说,社会变化的速度之快,如果有人在深山老林里隐居几年,出来之后恐怕会以为自己穿越了外星球。 如今,癌症马上要和感冒并列了,甚至对病人来说,癌症还要好些,能在自己根本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治愈,感冒还要难受几天。 人们在家就可以诊断自己的身体状态。 得了需要手术的大病,去医院只要吞服一个胶囊机器人,就能完成手术,甚至不用请假耽误工作。 医疗资源紧张得到极大的缓解,医生们再也不必每天加班加点,完全不知道正常下班时间。 病人们也不必为了一个专家号提前好几天就排队预约。 ……网络上评选的最佳国民老公,方若华终于从第十名上退了下来。 话说,方若华被评选为国民老公,好多人都不服气,像他那样任性妄为,满心满脑都是工作的人,也就二次元中被萌一下还有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就活该是只单身狗,如今,哪个女人能受得了这种工作狂,根本就是和工作结婚了吧? 有那么多钱,那么大的名声,偏偏完全不懂享受,不和漂亮女人约会,不去享受大餐,不旅行,不买名牌,钱那么多全成了废纸。 更惹人诟病的是,他还不负责任,教养女儿只在网络上,一个月才见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次。 不要说他为女儿聘请十二位家教,不要说他为女儿建立世上仙园,不要说他每年女儿过生日都大笔大笔地捐款做慈善,而且全部女儿名下,为女儿积功德…… 这些都是虚的! 如今这么个货终于把国民老公的头衔摘下来,还不许人高兴三分钟? 之所以只有三分钟,是因为接替入选的那位,是方若华的‘儿子’——他研究出来的智能诊断仪管家! 其实便携智能诊断仪初发售时,人们就对它的高智能很感兴趣,这些年总有人说智能管家通人性,温柔体贴可人,但是……入选国民老公也未免太过分了,置他们这些活生生的大男人于何地!! 智能管家再细心体贴忠诚,他能暖床吗? 别说,他真能。 姗姗从小睡觉就不老实,爱踢被子,自从姗姗科技的人亲自登门,给他们家装了一台最新的,没有型号,只有一个代码——‘颂’的诊断仪以后,没几天杨影就再也不用半夜起来给闺女盖被子。 小姑娘的公主床上永远保持最适宜睡眠的温度,被子从此成了无用之物。 “哎!” 杨影有点寂寞。 以前女儿要听她讲故事,缠着妈妈陪才肯睡觉,现在可好,连讲故事都没她的事,不要说像小时候一样娇气地哭鼻子,就是偶尔发点小脾气,大部分也是因为爸爸今天晚了十分钟开视频。 总之,杨影觉得,自己在女儿心中最重要的地位开始动摇。 不爽! “发什么呆,死妮子,跟你说,小卢人多好,年轻又帅气,更难得的是人家早就对你好,不像现在那些人都是冲着钱来的。” 杨妈妈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惦念若华,那是个好孩子,就是命不好,命不好啊!” 杨影一怔,笑了笑,没有说话,哪里是命不好,命运这种东西要是真存在,真有功德二字可言,他怎么会……怎么会好不了呢? 换成古代,他怎么也得是万家生佛! 治愈癌症的药物是他千辛万苦地研究出来,大部分癌症都能治,为什么独独治不好他? 杨影有时候想,就真那么相信他根本不爱自己,已然移情别恋,是不是更轻松些,但又忍不住苦笑,要真是如此,她都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但肯定不会像今天一样。 在这几年里,她学会了豁达,学会了不去怨天尤人,学会了珍惜这每一日时光。 “总之,你跟小卢出去玩,姗姗我帮你带着,趁着这个机会,快把事情定下来,都老大不小了,难道真想孤独终生?” 杨妈妈从儿子那里知道方若华患了重病,脑癌,而且他自己研究出来的特效药,居然对他不起作用时,也难受的很,可到底还是女儿重要,总不能真让闺女这一辈子就这么孤独凄凉地过。 杨影一笑:“我有男人,看看,国民老公这不在家呢,还是最好的。” 杨妈妈怒叱:“胡说八道,小颂再好,能当男人使唤?” 巨大的挂式屏幕闪了闪,上面一个斯文绅士的年轻人出现在屏幕上,“妈妈,这话我听不入耳。” 杨妈妈登时换了张面孔,特别贴心地又帮小颂把屏幕都擦得干干净净。 “是,是,我们小颂最好,哪是那些臭男人能比的。” 一转脸,到把训斥杨影的话差不多都给忘掉。 杨影现在很忙,她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不怎么赚钱,只是爱好,还参加义工组织,经常要去偏远各地去做义工,要教导照顾女儿……至于小卢,随缘吧,他是个好人,也该和个全心全意待他的好女人结婚。 刚想起身去接女儿,大屏幕瞬间黯淡下来,上面飘起雪白的雪花。 杨影一愣。 杨妈妈也愕然。 只见智能‘小颂’怔怔地落下一行清泪,特别严肃地道:“伟大的智能之父,天堂的大门将为您打开,愿您安息!” 杨影慢慢地坐下来。 铺天盖地的新闻疯了似的爆炸——国内著名科学家方若华去世! 就在同一时间,x病毒被攻克,三百多位感染者获救。 杨影以为自己会崩溃,会痛哭流涕,可是实际上什么都没有。 不远处,在咖啡店打工,笑容温柔,哄得客人们给许许多多小费的郑晴,面无表情地把视线从电视上收回来——他死了。 但是,自己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反而有那么一丝伤感。 “小晴,客人点单。”店长忙得团团转,到不大关注这种消息,一位科学家去世,他们这些人除了感叹几句,还能做什么? “好,马上去。” …… 七月二十二日多云 天青大酒店 杨影坐在桌前,端着杯没什么度数的啤酒,听一帮高中同学嘻嘻哈哈地说笑,讲古。 这都多少年了,高中同学再聚,一时间彼此到都有些认不出来。 “小影子。” 杨影正在暗处看,一个个和自己印象中的形象对应一下,身后忽然冒出个圆球,她一扭头,顿时笑起来:“圆圆。” 那是个圆滚滚的姑娘,模样特别年轻,说她十七八岁都有人信。 “你和高中的时候一个模样,一点都没变。” 苏圆圆叹气,“都怪我妈给我起的这名,这些年为了减肥,什么法子都试过了,节食也好,运动也罢,该做的差不多都做了,还是胖,一直胖。” “挺好看的。” 杨影失笑。 这话也不算骗人,谁说胖姑娘就不能好看,苏圆圆很健康,脸色红润,五官生的也好,整个人特别显年轻,年轻的姑娘,谁能不好看? 圆圆也就抱怨两句,本人早就习惯自己的身材,并不太当回事,叽叽喳喳说了几句话,转头见卢洐给杨影夹了好几筷子清淡的菜,登时偷笑,低声道:“哎哟,你俩还真走一块儿了,什么时候的事,竟然也不通知咱们同学。” 高中这俩关系就好,只是大家读的是重点班,早恋绝对属于禁忌,谁和谁也没仇没怨的,怎么可能挑破? 卢洐腼腆地笑了笑,他从来都是沉稳之人,寡言少语,细心体贴。 苏圆圆四下扫视,没看见王芳芳,嘀咕道:“王芳芳那小妮子肯定知道什么,每次向她问你的情况,她都神神秘秘不说话,你也是,不玩微信,不玩qq,都快成老古董了,咱们同学里没有比你更神秘的。” 杨影失笑,刚想说什么,那边就轰然而笑,两个人抬头看去。 一个三十五六岁,看起来还是很漂亮的****,轻轻盈盈地走上台去,台下一片欢呼,鼓掌声,吹口哨的声音此起彼伏。 那美妇也不怯场,开嗓子就是一曲高歌——《同学情》。 唱得特别好,苏圆圆也叫好,低声道:“咱们这个班花江菲可不一般,如今正经的市长秘书,身为女子,难得。” 第二百二十二章 戾气 (两章合一) 杨影点点头,也很羡慕,她就羡慕那些自立自强的女孩子,这些年,她也做了些事,深切的知道身为女子,想做事有多难。 男人们做正经事难,女人要更难许多倍。 唱完歌,大家都累了,就端着酒杯凑在一起说话,吃饭,杨影不是爱热闹的人,也不像其他人那般喜欢巴结人,都围绕在前面那几桌上,她就和苏圆圆坐在后头,有人过来就说笑几句,没人过来就端着杯子喝酒。 笑谈间酒店的负责人专门过来了一趟,给他们加菜,加的还是限量版西湖鱼肉羹,据说是大厨的拿手菜,原料有限,每天数量很少,想喝到都要碰运气。 看负责人对江菲殷勤奉承的模样就知道,这又是一个来讨好市长秘书的精明生意人。 苏圆圆羡慕极了:“哎,我要是也能当个官,好像挺好的,每天就去大酒楼吃饭,都不用给钱!” 杨影失笑。 前面同学听见了也笑,江菲更是笑着拍苏圆圆的头:“那你替我去吃饭好了,要是愿意去,我每天给你开工资,吃一顿饭开个千把块都行。” 一群同学大笑。 苏圆圆鼓了鼓脸,哼哼唧唧:“哼哼,到时候肯定吃穷了你。” 杨影摇了摇头,圆圆心大,江菲大概也没多想,可其他同学们多多少少都有凑趣的意思在,毕竟江菲地位特殊,作为同学,能巴结她一下,对自己说不定有好处,就是没有好处,多条人脉关系也不错,便是搭不上什么关系,在强者勉强,人们本能也会应从。 哎,到底都大了,不复学生时代单纯。 就说她杨影,换成以前也绝不会想到这些,如今还不是一眼就能察觉出旁人的心思,终究是历经世事,不复当初! 其实都是人之常情,也没什么不合理的,杨影一笑,只静静享受这一场同学聚会,旁的不说,终究多多少少还是能感受到青春的痕迹。 周围不少似乎只是来蹭吃蹭喝的同学却不免有些羡慕:“这些年过去,瞧瞧人家,再瞧瞧咱们,人家位高权重,前途不可限量,咱们呢,两眼茫然,全不知未来如何,我连在家买套房子,那都得节衣缩食,月月按时还贷,老婆到如今还不知道在不在丈母娘的肚子里……” 正说着话,众人就见江菲接了个电话便起身,脸上浮现出几分郑重和严肃,轻声道了个歉:“抱歉,我们市长也在酒店,我先出去打个招呼。” 这种事肯定不能阻止。 没成想,江菲刚站起身,打理了一下自己,包间就有人敲门,打开一看——那位经常在电视里出现的郝市长居然亲自来了! 众人都一惊,不少老同学都暗自赞叹,江菲这个大秘还挺有脸面。 江菲自己却愣了下。 别人不知道,她自己很清楚,她虽然是郝市长的秘书,可并不是大秘,郝市长有好几个秘书,自己算是比较得力,也是亲信,但他老人家这般给面子,她可真是惊大于喜,一时到有些不知所措。 郝市长一进门,江菲连忙迎上去,还没迎到,就见市长两步跨过来,和她擦肩而过,走到……杨影面前,急声道:“杨女士什么时候回的石城?要不是老孙说在这儿看到您,我还不知道!” 一句话没说完,他便有些哽咽,“是了,忌日快到了,杨女士肯定得回石城。” 杨影一叹:“郝市长,也有快一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 别说市长,她见的省长也有不少,独独对这位郝市长印象深刻,着实是因为他会哭,犹记得那日在那人的葬礼上,郝市长真是哭得嘶声裂肺,伤心欲绝,更难得的是一点都不假,特别真,最后在那场葬礼上,真是人人都认识了这位石城的副市长。 后来很多知情人都暗地里嘀咕说,石城市长上位这么快,多少是因为人家会哭,还背地里喊他哭脸市长,虽说心里酸,到底脸皮不够厚,做不到把一场正规的,国内最著名的科学家逝世的葬礼变成个人秀,也只好看人家借机上位。 杨影却明白,这人当时是十成十的真心,就是时过境迁,到了现在,怕也确实有八分感激方若华。 他当年病重,是方若华的药救了他一命,又不是那等习惯把医生与病人,当做买卖关系的人,一时伤痛,痛哭失声,到也正常。 “对了,能碰见杨女士也是天意,你快跟我走一趟,知道孙国泰吗?他这辈子只听那位的,那位如今不在了,您跟着去劝两句,也许有用。” 说完,市长一蹙眉,想到什么,急匆匆就带杨影出去,临转头才看到江菲,愣了下:“江秘书也在?正好,帮我把这一屋的账结了,回头我还你钱。” “市长客气……” 江菲愣了愣,眼看着郝市长低声和杨影说了句什么,杨影皱了皱眉,就回来和苏圆圆打了声招呼,同人一起出了门,她还是半晌没有回神。 整个房间里,所有的老同学,都有些愕然,不知所措,半晌才有人惊呼:“好家伙,杨影这些年做什么去了,连市长看样子都像是在捧着人家。” 苏圆圆和她关系好,一时到成了香饽饽,不少好长时间不怎么联系的同学也不免过来多说几句话,问一问杨影的近况。 问题是——苏圆圆她也是满头雾水! 杨影这些年低调的很,听说是开了家服装店,生意还行,至少衣食无忧,还买了套挺好的房子,女儿很争气,读书特别优秀。 至于其他的……还真没什么。 她早年离了婚,之后没再找,就一个人过,小卢对她有心,近来杨影似乎有所松动,也许不多久,两个人能办一场喜事。 也不怪这帮老同学不清楚杨影的事,她早些年确实被新闻媒体披露过,但也只有片刻,很快就被方若华解决掉,从此就被特别关照,从没有让她的消息外泄。 一帮高中同学,都不怎么熟悉,杨影以前就稍显孤僻了些,交好的人只有一个王芳芳,便是苏圆圆,也是这两年才陆陆续续有所联系。 即便大家都知道方若华的前妻名为杨影,又怎么可能轻易和自家同学扯在一处。 即便到现在,他们也没猜出杨影就是直到今日,还每每在网络上被提起的那个杨影,那个被人称作最划算离婚事件的主人公。 有人猜测,她可能是富家千金,家里有财有势。 苏圆圆:“……”虽然这些年联系的少,但杨影的爸妈,她还是见过的,只是中上等的……普通人家。 但这会儿她也不确定起来。 也有人猜测杨影这些年自己生意做得很大,很有地位什么的。 不少人转头看小卢,卢洐还是平平静静,神色间十分柔和,微微一笑,闭口不言。 众人还待追问,有个女同学忽然咳嗽了声道:“那啥,你们看看这个人,是杨影吗?” 说着,直接微信群发了一个视频。 众人一看,面面相觑。 新闻算不上多么惊悚,如今不怎么常见,可也不是没有。 就是早些年根本不被当新闻看的医闹而已,只是这回医闹……闹得有点大。 …… 和平医院的大门前,无数特警荷枪实弹,队长却紧张得脸色发青。 里面那个拿着枪挟持院长,还有一个病患的人,他认得,叫孙国泰,是他以前的战友,如今不知道在哪个部队,但绝对是一流的好手。 队长觉得要真到了冲突的地步,他们这些人还不知道要牺牲多少个。 孙国泰的老母亲被卷进一场车祸,结果右腿和右手因为耽误了治疗,被截肢,只差一点,只要能再及时十分钟,甚至连十分钟也不用,老母亲就不至于落到如今的地步。 而同样受伤,还是车祸罪魁祸首的另一个人,却好生活了下来,没有缺胳膊断腿,很快就能活蹦乱跳地继续祸害别人。 孙国泰是孝子,一时气急,竟然做出持枪来杀人的举动,登时就把整个公安系统都给惊动了,连部队的首长也出面。 可是谁劝都没用,摆事实讲道理,让他想想他妈,为了他妈也不该乱来,可对方听不进去,再有道理又能怎样! “首长,我妈现在都快活不下去,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想活,只是死也不能白死,非拉着这畜生一块走,让他付出代价。” 孙国泰眼睛赤红,怒道,“老天爷凭什么这么不长眼,我妈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一件坏事,可老天爷偏要她受罪,反而是这么个吃喝嫖赌俱全的混蛋能平安无事?” 他拿枪管指着病床上瑟瑟发抖的年轻男子,厉声叱骂,“你自己喝酒驾车,自己在马路上玩漂移,玩得很开心是不是?仗着车够好,不怕车祸是不是,那你怕不怕报应!” “哇!” 那男人吓得大哭。 外面的人一看他情绪激动,都紧张不已,杨影就在这时候,下了市长的车,从从容容地戴上扩音器,不徐不疾地道:“是啊,老天从来不公平,祸害遗千年,好人不长命。” 郝市长:“……” 那边的队长也愣住,额头冷汗直冒。 这不赶紧劝,怎么还上赶着添油! 杨影到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轻声道:“我也想杀人,凭什么,世人庸庸碌碌,于国于家无用,个个能活得好好的,方若华救了那么多人,哦,还有你母亲,那时候特效药还不能普及,你们家出不起治病的钱,若华自掏腰包,亲自出马做的手术,你太忙,回不来,若华平日也辛苦,在实验室一呆就是好几天,可还帮你妈妈倒过两次痰盂,你妈妈今年五十三,还活得好好的,丢了手和腿算什么,方若华死的时候三十岁,他人生最好的时候还没有开始!老天多不公平?他要是丢了腿和手就能活,我乐意一辈子伺候他……呵,如果能一命换一命,那些被若华救了的人都去死好了,让他活着。” 这话一连串,连个磕绊都没打,所有人都听呆了,里面的孙国泰也听得呆住。 网络上不知多少人被吸引过来看,也不禁失声。 酒店里一帮同学此时才慢半拍地回过神,咋舌道:“杨影……就是那个杨影啊!” 那个世上最值钱的前妻! 这下子,所有同学瞠目结舌,完全无法想象,曾经无数次挂在嘴边的名人,居然就在自己身边。 …… 听杨影这么平静地说了一通戾气深重的话,孙国泰愣了半天,胸腔中沸腾的愤怒,似乎渐渐平定。 妈妈五年前得了癌症,很麻烦的那一种,家中无余钱,至少没有那么多的钱,而且妈妈为人固执,一门心思钻牛角尖,死活不肯治疗,越拖越糟糕,要不是方医生心善,说遇不上便罢了,既然遇见了就要让他救一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是积功德的事,恐怕老母亲早就没了。 如果是当年,让他做出选择,残疾的妈还是死去的妈,他想,他也只会庆幸,不会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宁愿让老人家一死百了,也不愿意老人家受罪。 只要老人家还活着,又有什么坎能过不去? 现在妈妈只是想不开,怕拖累自己,才有轻生之念,他要是跟着疯,岂不是…… 孙国泰扔了枪,默默束手就缚,等待他的也许少不了麻烦,不过总算不是最坏的结果。 轻轻地走出医院大门,被特警抓住,孙国泰没有反抗,犹豫了下,忽然扭头对杨影道:“嫂子,方院士他……死的时候很满足,没有什么痛苦。” 杨影一愣。 等到孙国泰被带走,杨影没让郝市长送她,自己略收拾了一下,就去烈士陵园。 还不到他的忌日,但是墓碑前照旧是无数的鲜花。 墓碑上不是照片,是一张杨影手绘的素描,到不是没有他的照片,可是都不好看。 这些年那个人没怎么照过相,以前照的那些,过去看着还好,可是不知为何,如今看起来却有些精神萎靡,配不上方大院士的身份。 第二百二十三章 最后 (两章合一) 时光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 新闻播了一整日,到处是默哀,悼念,网络上好多网站都自发换成黑白的页面,病人,医生,许许多多认识他的人,认识他但没见过真人的人,都觉得很惋惜。 杨影也和一个陌生人一起,浑浑噩噩地混迹在悼念的人群里,直到她被军方的人接走,到了一个陌生的小楼里,拿到方若华给她留下的一个优盘,优盘里存着一些计划书,教学视频,还有一些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有时候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研究设想旁边,居然冒出来一大堆女儿姗姗的培养计划。 还列出表格,很规范的模样。 当时那种氛围下,杨影竟有些想笑,想到他那般忙碌,竟还有闲暇关心女儿的学业,心中就忍不住软乎乎一片。 “呜!” 一回神,就听到旁边哽咽。 杨影回头看了一眼,是那位特型演员欧春梅,一个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八的球,扑在他的墓碑前,涕泪俱下,抽抽噎噎,样子很难看。 是了,那年欧春梅被一个男人欺骗,耍了一顿,还在网络上出了一次大丑,被偷拍的各种丑陋视频在网上传播,被人羞辱,事业失败。 那个男人公开发言,说了好多特别恶心人的话,欧春梅伤痛欲绝,一时想不开就跳楼自杀,没想到正碰到方若华,及时救了她。 她当时体重就很重,方若华为了救她伤了胳膊,两个月不能做手术。 那之后过了两个月不到,方若华就去世了,在去世之前还惦记着帮她解决掉网上的视频,帮她打官司告了那个男人。 杨影笑起来——其实她这些年都没和自己的前夫接触过几次,但是,忽然感觉她拥有的这个人,特别特别的好。 他是个极好,极善良可爱的男人。 “杨女士,很抱歉过了这么多年,我们才能真正给方院士他应得的所有荣誉,后天就是若华九号发售的日子,我们决定就在这一天,召开方院士的表彰大会,请您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表彰大会啊,早就该有。 邀请她的这位年轻的,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工作人员脸上不觉露出几分愧疚,眼睛通红。 “拖到今天,是我们对不住方院士,他留下的东西太重要,我们没有吃透之前,实在不敢冒一丝泄露的风险。” 杨影笑起来:“没关系,现在也不迟,他向来不是什么急性子。” 嘉奖大会开得很顺利,很多人参加,高调得不可思议,杨影想,若方若华还在,这种时候一定又藏在研究室不出来。 要是有记者逮住他,那肯定能问出一堆让很多人无语又无奈的答案。 现在这样很好,无论怎么夸赞他,怎么评论他,他再也无法反驳。 主席台上,国内那位已经久不出现的大人物几次落泪,每一句话都说得很动人。 只是最该听到的那个人,早就身在彼岸。 迟到的嘉奖大会结束,彭林亲自送杨影回去,还进了杨影一直住着,不肯换一次的房子坐了片刻,喝了杯茶,坐在这般温馨的,充满家庭氛围的地方,他不可抑制地又想起那个人最后的那一段光景。 那会儿方若华已经病得很重了,虽然他甚至连一丝一毫都没有表现出来,他还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吃住几乎都在研究所,可从助理人员,还有时常出没的医生们,严肃担忧的表情里,彭林还是有很不妙的预感。 但是他的主治医生,还有医院其他医生们都没有放弃,研究院也抽调了大批骨干,专门研究他的病情,大家众志成城,认为现在癌症不再是顽疾,特效药对方医生不可能完全不起作用,就算一种药没用,可是随着药品越来越多,治疗方法也越来越多样化,癌症这种病没什么可怕的。 彭林也被他们的信心感染,一点也不觉得方若华会死——他那种人,怎么可能轻易死去? 果然,他的精神一直很不错,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有二十个小时待在研究室。 等到那种直接破坏人体免疫系统的,可怕x病毒爆发,方若华就再一次主动请缨,参与疫苗研制。 彭林早前为了他总爱揽那些危险活的事,不知跟他闹过多少次,可次次闹不赢,这回就翻了个白眼,没多当回事。 半个月过去,彭林正和一个新交的小女朋友共进晚餐,上面来电话,让他立即奔赴长海,当时彭林还叹息,觉得刚到手的小女友还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下了飞机,转了几次车,穿上防护服,进入隔离区,就见方若华带着二十多个研究人员在院子里做体操,一问才知道,研究刚刚结束,疫苗已经做了出来,能不能成功,两个小时之后就清楚。 一群人还不能走,好几天没活动筋骨,干脆就做做体操。 彭林知道,那家伙其实是个爱活动的,平日里还喜欢跳舞,自己编的舞步,跳起来又潇洒又漂亮,显得身材特别好,连他这种在部队里训练出来的肌肉,都没人家一个书生的身材好看。 当然,这会儿穿着笨重的防护服,他是别再想臭美。 做完体操,方若华就拉着他在椅子上坐下等结果,一边扯闲篇。 现在想想,他们最后都说了什么?说方若华真是个大度的,对自己的前妻,不光给钱给方便,还负责给审查介绍帮扶男人。 还有什么?说回头给方家二老买辆车,他二弟想要搞运输,这活不好做,让彭林给介绍几个靠得住的司机,手续上也帮帮忙。 人人说方若华心里没有家,他看着也是,但有时候又觉得,有他这么个丈夫,这么个儿子,这么个兄弟,还挺靠得住。 再之后就真是闲话了,至今已经记不清楚,只记得说着说着,方若华犯困,交代一句实验结果给他说一声,便沉沉睡去,等实验结果出来,整个实验室狂欢,多少人惊喜大笑,方若华却再也没有醒。 不知道……他听见没听见这成功的喜讯。 想来,无论听没听见,他都不必多在意,反正他听见的各种喜讯多了去。 反正,他睡得……还挺安稳的。 彭林在公寓楼里坐了一会儿,喝了一碗大麦茶,又和杨影说了好一会话。 杨影是个很温柔的好女人,彭林想起最近和她走得很近的卢洐,笑道:“听说你和小卢是老同学?这可是缘分,小卢不错,如今在大学教书,名下又开了家公司,尤其是人好,脾气好,你可得好好把握。” “我和杨影打算下个月结婚。” 大门洞开,斯斯文文的年轻男人把帽子挂在衣帽架上,换了鞋,熟门熟路地走过来挨着杨影坐下,扬眉一笑道。 彭林登时大笑:“好,恭喜!” 卢洐笑了笑,却收敛了笑容,叹了口气:“当初我们家公司倒闭,是方院士帮了我一把,当时我心里不痛快,总觉得欠了他的情,再追杨影就有些不安,还是他宽慰我半天,说爱情这东西,没有谁欠谁的,说他帮我家的公司,也是为了利益……哎,他是个好人。” 他以前不说嫉妒,却也不怎么喜欢方若华,谁让那时候自己喜欢了好久的姑娘,竟然选择那么个除了长得还行,看不出哪里好的小白脸? 没想到真正一接触,却发现那个人确实有十分吸引人的魅力。 “也许老天看他太好,所以才早早把人收回去,不让他在人间受罪。” 一场嘉奖大会,让差不多被大众遗忘的那个人,又一次占据了新闻头条。 这么些年,除了明星之外,恐怕没几个像他一样,都去世了好几年还有这么强大的影响力。 “若华九号培养液能改善多种脑部神经疾病,治愈帕金森综合症,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它由我国著名科学家,方若华方院士率先研发成功,又经由多位继任者科学家完成各项药理实验,现已通过审核,将于近日上市……” “方若华,方院士迟来的表彰大会,终于在今日上午八点整正式召开,我国多位领导人出席,上千名群众在会场外驻留,长鞠躬默哀……” 郑晴坐在花店里收拾那一簇一簇的鲜花,慢慢插好,包裹得漂漂亮亮,拿毛笔写上便签,装饰得十分特别,才交给送花小弟去送货。 看了一眼新闻,她心绪也略有起伏,“终究还是很讨厌这个人。” 但是不知为何,她现在却隐约觉得也许她该感激这个男人。 呵,感激个鬼! 似乎就是从这个人接连出乎她意料之外开始的,反正这几年她完全失去了往日找各种乐子的欲望,先是无所适从,还被她曾经勾搭过的男人的原配们折腾过一阵,只是她一能忍,二可以不要脸皮,到也没人对她下什么狠手,后来各处打打零工,过了好一阵子辛苦日子,有很多次,她故态复萌,又想去找男人,但每每刚注意到一个,方若华那家伙就出来刷存在感,然后他就觉得哪一个都无趣! 没办法,没有精神气,不怎么喜欢,似乎勾搭的手段也开始退化,每一步都不顺利,一次都没有成功,过了几年她才定下心,攒钱开了这家花店,日子也就这么不温不火地过下去。 如今她生意还行,但也得整日为生活奔忙,已经很少再去想以前,郑晴自己都没想到,原来有一天她还有用自己的双手赚取一日三餐的时候。 而且对这样的生活,还……渐渐乐此不疲。 “我好不容易有一个新的人生,在新人生里,女人努力也能活得很好很好,我不赶紧过自己的日子,哪有闲情雅致去应付所谓的系统任务?” 去年系统忽然消失,一句话也没有留下,她到是也惋惜了两天。 到底是自己的东西,说没就没了,让人不痛快,再说,这些年没什么人能说说心里话,她也很孤独寂寞,就不觉把系统当垃圾桶,时常跟它唠叨唠叨,如今连这么个能听她唠叨的东西也没了。 可郑晴向来看不起弱者,倾慕强者,如今也没打算丢掉这个优良传统,那个系统从没有半点强有力的手段来强迫自己去做事,最多就是引诱而已,她到也不怎么把对方当回事……没了也就没了。 最近花店里各种花销量都大增,看好些便签,都是献给那个人的。 “姓方的死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挺风光。” 郑晴最近满耳朵都是那个姓方的,什么全国学习烈士方若华精神,乱七八糟一大堆,她觉得要是那人还活着,非被这些会给烦死不可。 什么临死最后一刻,还心系实验,坐在实验室的椅子上在睡梦中去世……根本就是个患了完美主义疾病的工作狂,有什么可值得称赞! 郑晴腹诽了几句,抬头微笑,继续自己的工作,心里却空落落的难受。 她当然不是喜欢上那个男人,只是她见过的男人不知凡几,像他那般特别的,还真只有这一个,死了挺可惜。 郑晴慢慢写便签,忽然看到两个熟悉的名字——杨影、卢洐。 啊,对了,这两个人好像打算下个月结婚。 杨影如今也算不大不小的名人,她结婚的消息还挺轰动的,毕竟是世上最值钱的前妻嘛。 卢洐她也见过两次,似乎对杨影特别温柔,和这种人结婚,一定会很幸福,比嫁给方若华那样心中藏着大事的男人,好一千倍。 杨影这个傻女人,总算做了一回正确的选择。 方若华这回难得和原女主精神同步了一次,她好不容易恢复女儿身,回到别墅,一脸幸福地化妆穿裙子好好打扮自己,还泡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虽然虚化了感情,却还是好奇地问了神秘女子一句,知道杨影和卢洐结婚,不免点点头,同样道:“挺好,挺好。” 说实话,对杨影她真有点愧疚,还有女儿姗姗。 不过她还没‘死’,姗姗就出国留学去,高材生,长得特别健康美丽,想必以后会过得不错。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假期还给不给补回来,要是不补,下次申请休息个一年半载!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不算太坑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院子都是黄色的泥水,茅草搭起来的屋顶实在是不大结实,到处滴滴答答地作响。 “二宝,来,吃碗蛋羹,吃完了再读书。” 灰扑扑的布帘子撩开,一个手脚粗大,肤色也略粗糙的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往方若华的手边搁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羹。 蛋羹很是稀薄,只有小半碗。 女人吞了口口水,低下头去不多看,只催促道:“二宝,赶紧吃,凉了容易肚子痛。” 说完转身便走,步履匆匆的,方若华叹了口气,隔着破败的窗户看女人冒着雨,踉踉跄跄地扒上屋顶去,和那些茅草较劲,动作还算麻利,显然做习惯了这些。 “哎!”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停歇。 雨后,天蓝如碧玉,白云飘渺,水汽蒸腾,池塘里两三只野鸳鸯,地上一片绿草如茵,院子里几棵大树歪了脖子,到显得有几分颓废美。 “三妹……你啥时候学会的易容?” “扮作男人真是帅!” “这回直播是去了什么仙山大泽之地?” “有什么稀奇的,咱们三妹选景,什么时候不是空气清新水透彻?” “只是这回直播间的名字有点陌生——《欺上官》?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究竟是哪本书?百度也搜不出来。” “呵呵。” 还有几个网友冷笑,神神秘秘地刷屏——“被和谐掉的小说,你们这帮小辈当然没听过。” 方若华也不应话,从椅子上起来,坐在窗户边上,对着屏幕慢慢吞吞地梳理自己的一头长发。 把灰扑扑的草稞子择下去,用手指梳通顺,再系上头绳,戴好方巾,没有用水,只使劲搓了搓脸,把上面的浮土灰尘搓干净。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上穿到古代,男儿身比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网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小说,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就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文。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中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就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文弱书生,读书人,家中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 之所以在书中被记下一笔,还是因为他的姐姐。 刚才来送蛋羹的,就是原主的姐姐,是第一个对穿越男情根深种的农家女,只是因为早已嫁过人,如今夫婿病亡才回家待着,除了给穿越男主送过一次自己攒下的银钱之外,再未出场。 男主追求女人来者不拒,但也要看质量,不求别的只求颜好,原主的姐姐样貌不差,但和男主身边的角色佳丽比就差远了,显然不符合标准。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视线看到桌子上的蛋羹,虽然不怎么喜欢吃,不过还是端起来吃了一口,然后就探头出去,挥手叫:“细妹,来。” 院子里冒着雨砍柴的小姑娘犹豫了下,还是迟迟疑疑地走过来:“哥。” “吃吧,我饱了。” 方若华把蛋羹塞小姑娘手里,他要是不吃一口,这家里如今也没别人敢吃。 那小姑娘长得太瘦了,瘦骨嶙峋,轻轻一摸,全是骨头,堪称吓人。 听二哥这么一说,小姑娘明显有些不敢置信,随即想到什么,咬咬牙,抱住碗大口大口地吞咽,一边吞,眼泪鼻涕都落下来,看得方若华毛骨悚然,连忙翻出块帕子给她擦了擦。 原主家里一共四个孩子,上面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妹妹,就是眼前的细妹,如今大哥远在诸城,给一个木工当学徒,家中只剩下他一个男丁,又是个读书的,所以备受宠爱,和他比,姐姐和妹妹到像是捡来的孩子,唯有大哥是长子,在家时还能受些重视。 半晌,姐姐从屋顶上下来,看细妹吃蛋羹,难得没有骂她,连在厨房里煮饭的方母也没有骂,只是走过来,愁眉苦脸地揉了揉细妹的头,叹道:“吃吧,回头跟马婆子去,马婆子是正经的牙人,让娘跟人家说说,把你卖个好人家。” 细妹低着头不吭气。 方若华却悚然:“……啊?卖?” 大姐一边啜泣,一边轻声道:“二宝忘了,不是你说今年先生的束脩翻倍,咱家一钱都无,要卖了细妹,哎,卖就卖吧,这也没法子,你是咱家唯一的男丁,你好,家里才能好。” 方若华:“呵呵。” 这般一提,脑海中才浮现出相关记忆,就在不久之前,原主一脸嫌弃,头抬得高高的,不顾他家小妹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只道:“就是现在不卖了她,过些时日我赴京赶考,难道还能不卖?不卖她咱家上哪里攒进京的银钱?莫要哭哭啼啼,大不了等我金榜题名,再把人赎回来便是。” 原来最坑的是原主……这种人渣,合该塞回娘胎里回炉再造,奈何人家这一家子一听他说金榜题名,个个精神大振,十足欢喜,就连哭得不能自已的细妹也不那么害怕。 “姐,是我糊涂,可不能卖了细妹……” 大姐叹气,眉眼柔和,笑道:“有你这句话,细妹就高兴,哎,卖了就卖了,在咱家待着,说不定哪一日就被饿死,隔壁孙姥姥的小孙女,前日早晨起来一看,身体都凉透了,与其等死,还不如到大户人家,说不得能求一条生路。” 方若华皱眉,家里这般贫困,竟还想着送儿子读书,也太过分了些。 大姐眼睛微微发红:“早些年年景还好,可连着两年闹灾,咱们真快挨不下去了,二宝,现在家里就指望你,只要能读书读出来,哪怕只考个秀才,就能去富贵人家教书,到时候还能发愁钱财?” 问题是,真要是原主在,这样的家怎么可能支撑到他考上秀才? 话没说完,牙人马婆子就登了门,进了院子,盯着细妹上下打量,挑肥拣瘦的表情,和挑选猪,羊也无不同,看得细妹瑟瑟发抖,刚鼓足的勇气登时泄了,不敢哭,只是拼命向方若华身后躲。 “啧啧,也太瘦弱了些,模样不好,你们又要卖个好人家,怕是上不了价,最多给你们一两银子,如果去楼子里就不一样了,即便模样不好,打扮打扮也能……” 方若华一把护住细妹,摆摆手:“我妹子还小,身子骨也着实弱,怕是做不了活,就不卖出去祸害别人家,你请便。” 这话一出,家里几个女人全都愣住。 马婆子也呆了呆,随即蹙眉,脸上露出一抹凶暴之色,厉声道:“你们这岂不是耍人?我辛辛苦苦从县城过来,你们最好不要让我白跑一趟。” 方家姐姐登时提起心,用力扯了一把方若华的衣角,别看马婆子只是个普通牙人,但是在县城里三教九流她全都认识,真想找他们普通老百姓的麻烦,着实不难,如今这太平日子都很难过,大家伙谁也不爱招惹乱子。 方若华笑了笑,忽然上前一步,凑到牙人马婆子耳朵根上,低声道:“你刚才可是去了什么不干净的地方?我瞧你身后跟着个红衣女人,还是别只顾着做生意,快去庙里拜一拜,去去晦气,否则……” 这话端是回味悠长,马婆子脸色登时一变,吓得差点一蹦三尺高。 事实上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她新入手的一个好货刚刚拿刀割了脖子,才咽了气,此时还未曾下葬。 可这事发生在东山村,她从没跟人说起过,方家人不可能知道。 马婆子身上抖了抖,讪讪一笑:“小秀才说笑了……咳咳,老婆子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等回头小秀才想做生意,再吆喝我一声,一定随叫随到。” 方家大姐拦了两下,愣是没拦住,只好眼睁睁看着马婆子越走越远。 “二宝,这……” 大姐看了眼细妹,也心疼,却更头疼,“二宝,家里没粮食了,咱们就是能熬一熬,去山里寻些野菜,可是终究熬不久。” 此时方家的两位老人,还有他们爹娘都跟人去山里拾野菜,天黑才能回家,家中已经无米下锅,就那一小碗蛋羹,还是娘专门拿仅剩下的一点米粮换来给二宝补身子。 前日二宝不慎落水,至今都没有好利索。 方若华抬头看了看天色,终于雨过天晴,不过天边似乎还有乌云,不知何时雨又会来。 又算了算时间,神色凝重,不提粮食,反而长叹一声,幽幽道:“姐,咱们得尽快搬家?” “啊?”方家大姐满头雾水。 方若华低头扬眉:“你弟弟我梦遇高人,得传神术,受了指点,要咱们尽快搬走,否则恐遭兵灾之祸。” 方家大姐愕然无语。 一群观众围观这几起几落,个个鼓掌叫好,哈哈大笑:“三妹真帅!” “这是一言不合就装神棍!” “咱们三妹装过鬼,装过神仙,此时装装神棍简直是小意思。” “可不是有兵灾之祸,你们忘记原文了,穿越种马男救下窝藏了一个什么少华山十三寨的美女总寨主,对方犯下的案子就是屠灭了西山村三百多户人家,三妹这会儿就在西山村。” “我也急得,说是八月十五月圆夜,美女寨主为兄长报仇,一口气屠三百余户穷山恶水里出来的刁民,浑身浴血,与官兵拼杀三昼夜什么的。” 水友们一时沉默,其实当时读时,因为作者的描写,对于那美女寨主的战力和潇洒都颇为喜欢,但事后回想,其实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无论她和村民有什么仇怨,但总不会是这三百多户都和她有仇,一言不合灭人全族……这女人不光是土匪,还是悍匪。 方若华说他梦遇神人,方家大姐却是不怎么信,她其实心里明白,自家这个弟弟有些糊涂,并不像爹娘盼望的那般聪慧,嘴里胡说八道,也不是头一次,虽说今日瞧着到知道疼妹妹…… 方大姐想到二宝今天护细妹的模样,心一下子就软了,轻声叹息:“二宝别急,你读书的钱,家里怎么也要想法子给你凑。” 大不了她把自己卖了,签个死契,也能多拿几个钱。 方若华托着下巴沉思半晌,一伸手,手心里就躺了两大块牛奶巧克力,乳白色,带着甜甜的香味。 方大姐一怔。 “尝尝。” 方若华笑眯眯掰下一块,抬手塞姐姐嘴里,看着方大姐眯着眼睛,一脸陶醉加不可思议,笑道,“梦中神人给的,还有好些东西,凡人看不见,我唾手可得。” 真香甜。 方大姐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香甜的东西,她不可思议地看向自家小弟——难不成,小弟当真遇见了仙人? 实在是很难不信,这滋味,唯有玉液琼浆可比,一时间眼泪扑嗒扑嗒地落下,心中陡然而起的诸般情绪,让她唯独想大哭一场。 宇宙商城出品,质量肯定一流。 水友们也瞠目结舌:“三妹学会魔术新技能了。” “话说那是什么牌子的巧克力,没见过,很好吃的样子,三妹,求投喂巧克力!” 第二百二十五章 遇仙 (两章合一) 如果是在别处,方若华还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显露这等奇怪技能,但这个小时空明显本身就很特别。 原著中具体怎么写,方若华没看过不清楚,但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时空时常有凡人遇仙,遇鬼怪,遇狐妖,遇龙女的传说出现,而且有鼻子有眼,能找到确实的人,这也许是一个妖鬼神狐真实存在的世界。 原主就亲眼见过一次,上个月在县城,天降九雷,一赤色皮毛的小狐狸钻进县令夫人的轿子里去,躲过了天劫,还伏地磕头,许诺报恩来着。 当然,虽然是这样的小时空,人类却是万物之灵,占据主导地位,妖鬼什么的,自有法度,不能轻易伤害人类,尤其是官员,贵人,大功德之人。 方若华轻轻吐出口气,幸亏不是第一次穿越就遇见这样的时空,否则她非要无所适从不可,看来还是要遵从原主心底的愿望——考科举。 到不是为了做官,主要是考上科举,金榜题名,那些异类就不敢轻易招惹,要是寻常百姓,万一碰见个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不小心着了道,方若华都不知该去哪儿哭! 此时却还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天色暗下来,原主的爹娘快要返家,还是……做饭吧。 日头渐渐归于西方。 方老爹和媳妇两个,跟在老父亲、老母亲身后,一脸颓废。 今日上山的乡亲们,神色都有点糟糕,还有两个青壮抬着一个遍体鳞伤的壮汉。 他们在山上遇见了野猪,那野猪比寻常的要大一倍还有余,横冲直撞,十分凶悍,不要说打死,能所有人一个不死,逃出生天,只有一个倒霉孩子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就是邀天之幸。 采集到的野菜野果子,一时也都顾不得,丢得差不多。 “哎。” 今天怕是又要饿肚子。 今年年景太糟糕,不知村子里要死多少人,年年这般挣命,月月煎熬,熬不下去的反而解脱。 方老爹自己身强力壮,到不怕挨饿,可让媳妇,儿女,和爹娘都饿着,那滋味真是不好受。 到了村子,送走伤患,方老爹叮嘱了两句,受伤最重的一个被野猪追的从山上摔下来,撞断了大腿,恐怕至少要修养半年以上。 方老爹心中忐忑,不知家中儿女有没有挨饿,艰难地推开柴扉,一进入院子,两夫妇和两个老人就愣了愣。 院子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柴都劈好了堆在厨房墙角,树荫下的石桌上摆放着古旧的木碗,里面装满了菜肴。 其中鱼和鸡那自然是认得的,但好些菜他们连见都没见过,可香味扑鼻而来,还没有尝就已经口舌生津,方老爹连吞了好几口口水,还没说话便看到他那个向来肩不能担手不能抬的儿子一手一个巨大的水桶,正往水缸里倒水。 “哎哟,我的乖孙!” 老太太登时急了,话音都变了味,扑打了儿子几下,命令对方赶紧去帮忙。 “乖孙是读书人,手多要紧,可不能累坏了。” 方若华记忆里,这老太太对原主十万分娇宠,对孙女也还不差,是那种除了稍微娇惯孙子,别的地方十分精明的老太太。 被拉着手坐下,一边安抚道:“很轻,一点也不累,孙儿长力气了。” 一边也是松了口气。 老天,这回总算是遇见了不错的家人,原主家里,除了原主之外,都算好相处的。 不多时,方老爹追问之下,不必方若华开口,大姐就带着一脸还没回过神的梦幻表情,把她二弟梦中遇见神人,赐下神通的事情说了。 众人面面相觑,只当这孩子迷糊了,哪有那么多人能遇仙神? 一转脸便见方若华一伸手,指了指院子里的一方青石,上面登时出现十几匹各色棉布,眼色皆鲜亮至极,夹杂金丝,闪闪发光。 再一指,院子里又多出来几个不太符合当下流行的匣子,可瞬间就引来惊呼声,实在是这匣子竟仿佛银面的,上面的镂空雕文特别细腻,虽不认得是什么,可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方若华捡起来打开一个,递给大姐,里面的玻璃镜清清楚楚地照出她的脸庞。 “呼!” 所有人再不敢置信,却是只能信了自家儿子,孙子,弟弟,哥哥,的确有了大神通。 方奶奶沉默片刻,脸上渐渐露出惊喜,一下子爆发出巨大的行动力:“快,快,赶紧都收起来,布料拿来给我乖孙再多做几套衣服,大丫和细妹也做,这匣子收好,万不能让人瞧见了。” 老太太没读过什么书,却也见识不浅,自然知道财不可露白这样再朴素不过的道理。 虽然紧张,可一家子都兴高采烈,方老爹连胡子都翘得老高,笑道:“好,好,我儿出生时,我就做了个梦,梦见太阳入我妻的肚中,瞧瞧,我儿果然不是凡人。” 一般人哪能得了这等机缘。 早些年他们听说,县城的柳大官人得了龙王的看重,每每下海都能满载而归,渐渐发了家,那时真是羡慕的不行,如今他们家二宝也遇见了神仙,看来他们二宝马上就要飞黄腾达了。 说了半天话,肚子里咕咕叫,所有人忍不住,连忙坐下来吃饭。 众人简直不知道多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拼命往嘴里,肚子里塞,要不是方若华盯着,怕他们吃坏了,一再要求节制,恐怕吃完这顿饭一个个都要进医馆看病去。 吃饱喝足,天色也黑下来,可方家哪一个人都睡不着觉,翻来覆去一整夜。 太阳初升,一抹霞光落在窗棱上,方母慢吞吞地睁开眼,静静地看着身上搭着的被单,眼角略有些湿润,昨晚吃饱了饭,原来吃饱饭的滋味竟是这等美妙,就是人容易犯懒,往常天不亮就起身,今日却不大想起,半晌,方母才挣扎着坐起来,推开窗户,就见到她的儿子坐在院子里读书,一瞬间,方母的手脚都放轻了些许。 读书好,读书才能出头,才有光耀门楣的一天。 方母甚至想,她儿子这么了不起,也许有一日能为自己挣个诰命回来。 若真有这一日,立时死了也心甘情愿。 方若华却不知自家这便宜爹娘的想法,正在脑子里盯着小地图盘算,看怎么走更容易回家。 应该不算难,爸妈和自家的房子离她不远,就在附近的山上,走得快一些,应该一两日的工夫就能到,只是路有些难走。 而且路上剪径的强梁无数,离开村子,走不出三里地说不定就成了强盗的刀下亡魂。 方家这一家子,无论他怎么劝说,连神仙都拉出来说项,还是对搬家犹犹豫豫,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不走不行,他肯定要去找爸妈,可原主这一家子,他也不忍心,更不能扔下。 一边想对策,一边调动灵气,还顺手从宇宙商城买了一瓶营养液,轻轻啜饮,喝着喝着,一低头就见不知从什么地方钻进来一只黑猫,通体黝黑,脸上十分严肃,却努力做出一副讨好的表情,还喵呜,喵呜了两声。 方若华:“……” 是了,这个小时空动物成精的好像不少。 在宋朝她抓过妖,但那些妖都是宠物,驯服过的,大部分不伤人,这个时空却全然不同,精怪是真精怪。 方若华摇了摇头,把脑子里杂乱的念头甩开,伸手拿了个木碗,将营养液倒出来一些,递给黑猫。 小黑猫伸出舌头,一卷就把营养液卷得一滴不剩,喝完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竟过来蹭了蹭方若华的小腿,还伸出爪子,在土地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逃,有土匪。 写得特别难看,不使劲猜,恐怕还猜不出来,方若华登时笑了笑,伸手想摸摸它的毛,就见小猫三窜两窜,眨眼就没了踪影。 方母和方奶奶,一个坐在窗口,一个站在厨房门前,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方若华耸耸肩,知道这两位不识字,轻声把这几个字说了一遍,叹道:“娘,奶奶。” 穿越这么久,叫个娘都不必做心理准备,夏芬老为此笑话她。 “黑猫通灵,它都来示警,咱们是真不能不走,不光咱们要搬走,还要通知村里的乡亲们,大家伙肯不肯走,咱们实在无能为力,但知道有危险,总不能不吭一声。” 方奶奶张了张嘴,半晌没吭声,最后还是方爷爷咬了咬牙下定决心:“搬,二宝刚得了机缘,咱们不能冒险。”要是换了以前,贱命一条,他还愿意赌,可现在生活有奔头,昨晚兴奋了一晚上,他哪里愿意让孙子冒险。 既然说要走,方家立时就行动起来,先给在诸城的大娃捎封信,再收拾东西,破家值万贯,方若华无论怎么说,家里人都不肯扔掉任何一样东西,家里下蛋的老母鸡,破被子,破衣服,锅碗瓢盆,剪刀,甚至扫帚,簸箕,竹筐,恨不得连门板都拆走。 方若华哭笑不得,可也只能顺从,争辩肯定争辩不过。 为了这些东西,他想了想,难得发挥一次自己的能力,去山上砍下来不少木头,拼了一辆车出来,车不算宽大,实在是路难走,但能装不少东西,减震用的弹簧都是自己打造,至于牲口,那确实要买了。 家里人没让方若华去县城当东西,而是把宅子卖了,换了钱买了一头驴。 驴瞧着有些瘦弱,不过方奶奶特别仔细地给它浑身上下擦了一遍,又喂了些黄豆。 “是头好驴,别看瘦,好好喂很快就能长肉。” 说要搬走,却非一日两日能成行,好在也并非特别急,方若华每日照旧读书,看着家里人伺候那头驴,收拾东西,几乎什么都不必他帮忙。 方家动静一大,村子里的人就很难不收到风声,而且方家也没想瞒着,方奶奶和方爷爷两个,还主动去族里说了一句。 有土匪会祸害村子是大事,好歹也要提醒一二。 族长到没有一定不信,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也知道两位老人不是信口开河之辈,而且活得时间久了,也见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事情,但搬家却不是个能立时做决定的事情。 不过数日,大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方家的酸书生也遇了仙。 有好奇的,有半信不信的,也有人嗤之以鼻。 “就他?” 村子里好些人看不上原主,村东头的刘屠夫一听说他遇仙,便大笑,“如果他那样的能遇仙,我还能娶个仙女回家!” 刘屠夫算是村子里的富人,以前生活水平便不错,最近因为东山村出了个能制琉璃的秀才公,生活条件大好,吃肉也多,刘屠夫每日都去送些肉,不过月余就赚了钱,如今起了新房,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就是外面传得再邪乎,他也绝不肯搬家。 不少人都跟他是一样的心思。 对于这些人,方家自然不至于深劝,听不听全看自己,造化如何,也只能凭天定。 数日后,方家一切准备停当,一家人让方若华坐在驴车上面,其他人步行,艰难出发。 两日后。 无名山峰山脚下,完全没有上山的路,可是从山脚下向上看去,云雾缭绕,一片晶莹的白光闪烁,似乎有重宝现世。 方若华一行人到的时候,山下还有带着手持刀剑的护卫,乘坐马车,或者坐着轿子的人在,方奶奶几个心里都扑通扑通乱跳。 就是方若华也有点担忧,但见对方那些人似乎也有顾忌,还彼此之间都很戒备,这才稍稍放心,下了车,直接把写了一个方字的大被单挂到车顶上去。 周围的人见了他的举动,都有些惊讶,其中一个紫衣服,看起来很年轻的公子哥咳嗽了声,走过来笑道:“这位兄台,我看你这模样像是读书人?荒山野岭的,为何至此?” 方若华似笑非笑地瞟了他一眼,见周围人都竖起耳朵听,好笑道:“你们若是来寻宝的,还是早些回去吧,上面是我家师门所在,最近隐匿的阵法让几个泼猴给弄坏了,这才现世,没有什么宝贝,就是几个修仙之人而已。” 第二百二十六章 鬼故事 紫衣公子一怔,还要说话,只听石壁上嗤啦一声,竟开了一个口子,从里面钻出一个女人,看模样也就四十多岁,一身紫色长袍,头上束冠,穿着打扮颇为雍容,皮肤极为细腻。 那人一见方若华,便大笑几声,伸手握住他的胳膊拉过来看:“俊,更俊了,好孩子!” 念了几句,转身见方家一家子面有惊容,稍微一猜便知这些人的身份,莞尔一笑,柔声道:“此子与我夫妇有缘,我欲认他为义子,还望几位允准。” 方若华嘴角抽了抽,甜甜地叫了声妈,回头跟方奶奶他们道:“孙儿在梦中已经认了方仙师,夏仙师为义父、义母,醒来记忆有些模糊,不是故意瞒着奶奶。” 方家人瞠目结舌,回过神也只有点头道好。 这年月认义子很寻常,他们家麒麟儿能认神仙当义父,绝对是好事! 寒暄几句,夏芬不看其他人,给方若华使了个眼色,便领着众人慢慢走入石壁之中。 山下一行人神色诡谲,眼睁睁看着方家这一家子农夫农妇,个个衣衫褴褛,带着一大堆破烂,被那位一看便不是凡人的女仙领着,三两步便消失在山壁之内。 半晌,紫衣公子讪讪一笑,扭头道:“叔父,我就说神仙也不是那么好见的。” 这些年遇仙遇神之事,传说者多,真确实见到的少,他们高家一门是商户,正经的盐商,还经营些药材,珍宝之类,总五湖四海,四处做生意,去的地方多了,听过的神怪传说也就多,尤其是他这位叔父,根本走火入魔,这次行商至此,听一药农说月前无名山大放光明,似有神仙降临,他叔父二话不说,非来不可。 一开始紫衣公子想着,肯定是白跑一趟,不过当是孝敬长辈,白跑就白跑,却不曾想,到了山脚下,白天还不显,晚上山上的确光芒闪烁,不怎么像神仙,到像是有什么重宝出世。 可惜,一行人登山无路,别管怎么走,即便找熟悉道路的药农带着,绕来绕去还是从哪里进入,最后回到哪里,家中也有懂奇门遁甲之人,只能看得出这是很高妙的阵法,却破解不了。 再说,神仙之地,谁敢胡乱破解? 如今神仙露了脸,显见便是有宝,也是有主之物。 山下一行人,无论是甘心的还是不甘心的,也只有乖乖离去,但没多长时间,无名山有仙人降临的消息便传扬出去。 …… 八月十五 天气又阴又凉。 屏幕上很多水友大晚上不睡觉,拿着瓜子,端着汽水,准备看三妹搞事情。 方若华坐在树墩上面,手捧书卷,细细读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月下读书,颇有意境,尤其是山青水碧,晚风徐来,那种感觉着实奇妙。 一群看直播的网友,也有几个学着宽袍长袖,坐在藤椅上,阳台上,跟着朗诵经典,意思懂不懂的,这种悠闲的姿态先做出来了。 吱吱吱,吱吱吱 两只小松鼠跳到石板上,绿豆般大小的眼睛好像在盯着方若华看。 网友们瞬间兴奋:“快看,此次三妹直播热点,建国后不许成精的萌宠精怪。” 方若华照旧从袖子里翻出一把干果递过去,两只小松鼠前爪一抱,就开始慢吞吞地啃,十分可爱。 “……嗯,好,我知道了,多谢。” “好,替我谢谢你们爷爷,如果西山村人能得救,回头还有重谢。” 一众水友乐呵呵看三妹装模作样地和两只小动物交流,别说,小松鼠还配合着或者点头,或者伸一伸爪子,很像回事! 方若华塞了坚果,送走了小松鼠,一本正经地指挥摄像头升空,照了照周围。 这是个山脚下的小村落,房屋有泥瓦房,也有木屋草棚,小溪环绕,此时还有袅袅炊烟,山里人吃饭都晚。 “因为山上‘神仙居所’,人迹罕至,出入不便。” 最主要是方家一群外人住在自家不合适。 “所以,我们现在在无名小山村落户,刚刚盖起来三间大瓦房,开了两亩地,周围的乡亲是从南边逃难来的,多数姓王,不过还算好相处,并不太排外。” “如今方家也正式在此定居,近日和左邻右舍算是相熟,原主,咳咳,我爹娘带着爷奶和姐妹正在老里正家里帮衬,他们家的春桃过几日要成亲。” 方若华絮絮半晌,幽幽长叹,“……众所周知,今夜会有贼匪血洗西山村等村落,所以我提前令几个小朋友去通知了留下的,周边村落的村民,还有官府,为了防止官府救援不及时,我还向我亲爸妈借钱,从县城雇了十几个力士,镖师,埋伏在山村周遭,一旦出现问题,立时救人。” “所以现在我能做的,唯有等。” 方若华眨了眨眼,忽然觉得和小说里那些穿越者,尤其是穿越数次的穿越者比,她未免太无用,换了别人,区区土匪还不手到擒来? 其实他要是真出手,对付几个土匪未必没有胜算,他如今也练了几手,虽然模样是文弱书生,但终究还是她自己,如今算是体力充沛,力气也大。 可为什么非得亲自去冒险? 再说,一口气能杀那么多人,明显土匪也是成群结队,暗中通知官府,给官府之人一个立功的机会不是更好? 开解了自己半分钟,方若华就又低下头读书,轻声道:“要是我家的柴火都被劈好,堆叠整齐,家里的地扫干净,衣服洗干净,明日我便讲一节道德经,再供应两颗晶石。” 话音未落,左右就传来细细碎碎的怪声,仿佛有东西开始蠢蠢欲动。 周围环境幽暗,半空中乌云遮月,树影重重,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充斥人心头。 屏幕一时安静下来,好多水友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半晌才有人小声道:“三妹,讲鬼故事的话,先提醒小朋友们走开避一避。” 方若华失笑,合上书本,院子外面已经隐隐约约传来脚步声,显然是一家子人要回来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惋惜 起身从厨房端来简单的面饼,还有一只烤野兔,一盘凉拌野菜。 院子里一棵大槐树抖了抖身子,树身上开了一个小窗户,探头出来个梳着两个辫子的丫头,笑道:“方郎君,姥姥新酿了壶酒,给您品品。” 说着递了个小葫芦过来。 方若华接了酒,客客气气地到了谢,小姑娘就关上窗子不见了人影。 屏幕后面,无数水友不是自己嘻嘻哈哈地看直播。就是三五成群准备瓜果零食,准备欣赏三妹直播——聊斋版本奇幻故事。 方若华可不管这些,刚准备好,方家的老老少少就进了门,看到方若华,个个露出慈爱可亲的笑容。 几日过去,方爷爷和方奶奶脸上皱纹仿佛都少了许多,脸庞红润,腰梁也直了,精神头十足。 方老爹到是显得疲惫些,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整天忙着伺候那两亩地,还得动手打造家具,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的确是累了点。 方若华没从家里拿任何一样超过这个时代的东西给他们用,粮食和布匹之类到是拿出来不少,他比任何人更清楚,一下子彻底改变这个家庭的生活环境不是好事,至少他不想冒风险。 如今这一家子淳朴善良,因为不大会因为衣食发愁,又去了几分愁苦,这就刚刚好,得到再多的话,谁知道会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思想转变。 事实上,方家这些人也没敢想着占神仙的便宜,甚至一个个的生怕哪里做得不好,神仙恼了自家二宝,下定决心绝对不给神仙添麻烦。 一家子吃过饭,早早歇下,唯有细妹还想缠着他再讲一回故事,却让大姐揪住耳朵拎走,家里人都指着方若华读书读出名堂,科举取士,如今更是信心十足,绝不乐意他为别的分心。 其实,方若华此时到不怎么想考。 当初打算考科举,只是因为初来乍到不了解情况,又来的是个妖鬼当道的小时空,心中戒惧,欲受一个官身,也好抵挡邪魅。 但他来了这一阵子才发现,此地的妖鬼和想象中不同,大部分都很有人性。 它们和人类一样,有好的妖,也有坏的妖,且自己也稍微低估了自己的实力,至少是对妖魔鬼怪的威慑力,就说他们现如今住的地方,本是出了名的荒芜之地,在他们安家之前,曾是几只老妖的居所,换成别人肯定要被捉弄个寄回,吓跑了为止,可那几个老妖一看到他,立时跑得比兔子还快! 安家落户之后,对方还送来安宅礼物,客客气气的,直呼仙人。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考科举的必要? 而且这科举之难,他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想考怕也不容易考上。 只是这话不能跟方家人说,方若华也挺喜欢读书,暂时就先这么混着。 一家子吃完饭就貌似安稳地睡了,都没提西山村的事,可一晚上,除了方若华之外,所有人都没睡着。 没办法,心里很难不去挂念,一个村子,即便不是同族人也是多年的老乡亲,祖上多沾亲带故,还有好些连五服都没出,怎么可能不盼着对方好? 三天后。 远远的山路上车鸣马嘶,小径几乎被踩踏成大路。 西山村五十来户村民拖家带口,大包小包,拿着所有家当迁徙过来。 八月十五那一天,太阳还没有落下,土匪就来了村子,幸亏县令是个很负责的父母官,遇见松鼠送信的奇事很是重视,带着衙役和兵丁赶到,成功阻拦了土匪。 只是那帮悍匪着实凶狠,一看不容易逃走就放火烧村,还打算抓几个人质。 当时西山村里留下的人并不多,即便有些村民不怎么相信方若华他们当初说的话,认为土匪不可能来一个小小的太平村子。 可既然人家着重提醒,要小心躲开八月十五,到了正日子,村民们心里也嘀咕,大部分为防万一,都出去躲了躲,有的进城去,也有的投亲访友。 当时土匪且战且退进了村,一看不妙,冲进看起来最富贵的人家,没成想一个人也没抓住,到是和官兵交手时,祸害了不少鸡羊。 带队过来的老族长叹了口气:“哎,村子被烧成平地,我们也害怕,想了想还是迁吧,反正也不远,等以后平安无事,我们再回去。” 故土难离,可他们更不想丢了性命。 “官府的人没抓住匪首,那帮土匪跑了不少,怕是要记恨的,我得为咱们全族上下这百十口人着想。” 方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连方若华也轻松许多,真要是他来了,还让土匪屠灭整个村子,那他绝对得难受许久许久。 村子里起码有三分之一的人家,跟着大家伙搬迁到小山村,里面二十多户是方家人,有老族长这么个威望足够,人又拎得清的在,很快就安定下来,左邻右舍都是熟人,可谓是把背井离乡的感觉消除了七八分。 这日,方若华一大早便出了门,坐在后山的树荫里读书,因着村子这几日热闹的厉害,方奶奶怕影响乖孙,便收拾了些吃食打发了他上山,每天还派出大姐和细妹给他送各种食物。 今天还没到时间,大姐就气喘吁吁地过来,远远的,顾不得体面,扯开嗓子大喊:“快,快,县令大人来了,他老人家要见你。” 方若华:“……” 县令是带着师爷来的,本是来看一看村民们的情况,也不知听到了些什么,居然点名要见方若华。 “好!” 一看到方若华身量笔直,徐徐而至,县令捋着胡须赞道,“果然是一表人才,聪明灵秀,不愧是得了仙缘的少年郎,好孩子,这些年可进学?都读了什么书?” 方若华老老实实地答:“早些年跟从碧水县周秀才开蒙,如今只通读了四书。” 县令点点头,再问几句,一听连童生都不是,心里就明白过来。 也是,寻常贫家子,能认得几个字就算好,只跟着头发都白了的老秀才读书,哪那么容易考取功名。 县令不禁觉得有些惋惜,他虽然没有猜到那报信的松鼠是方若华支使,但看这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尤其是一身气度非常人可比,就不免可惜他没生到书香门第,耽误了学业……十七岁,实在太晚了些。 本还以为,这又是一个碧水神童林远南似的人物! 第二百二十八章 狐狸 县令又安抚了下村民,四下转了转,跟里正说了会话,又叮咛方若华认真读书。 方若华不把他的话当回事,却也客客气气地赞县令大人爱民如子,麾下差役都是忠勇之辈,别看土匪猖獗,可还不是被县令大人一网打尽,想必匪首很快便能落网。 县令被他哄得多少解了些心事,捋须一笑,颇为自得。 他也觉得自己这回剿匪之事办的不错,报上去又是一大功劳,虽说走脱了女匪首,差事不大完美,但那日女匪首中箭坠马,想必逃不远,等逮住人,又是一大功劳。 送走了县令,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村民们过来安家落户,不是说安就能安的,村里里到是有些房子,可都是十几年前建的,破旧不堪,根本不能常住,都要大修,还要打水井,起灶台,开荒种地,事情数不胜数。 这些都和方若华没什么关系,自从知道县令都夸赞过,他再也别想帮着姐妹们做些担水烧饭的活,方奶奶唯一要求他做的,只有读书。 方若华到不讨厌读书,只是娱乐活动实在少了些,有点无聊。 这人一无聊,就得自己找乐子。 别说,这世上无聊的‘人’还挺多,并不只有方若华一个,尤其是一入夜的深山,万籁俱寂,寂寞的很。 方家的宅子在山脚下,与村子其它人家多少有一小段距离,后院临山,出了后门便是一茅草棚,早年猎人搭建起来的,偶尔有猎人留下过夜,后来山上老有怪事发生,渐渐晚上就没什么人。 这几日闲来无事,方若华把它拾掇了一番,超级豪华的沙发家具摆件,铺上米色的狐狸皮地毯,大部分都不是宇宙商城买的,而是这几个小时空搜集到的物件,商城里的东西不见得贵,可要用的是在哪儿都能花用的钱,能省一分是一分。 零食一堆,直接往茶几上一堆。 以前在家时,方若华是宅女,几个小时空逛下来宅属性被消减了不少,没想到来了这个奇怪的小时空,到是宅属性大爆发。 方若华摇了摇头,拨弄桌上的汤锅,一片一片削得薄如蝉翼的羊肉涮进去,沾着酱汁尝了尝,那一口鲜味,现代那些养殖的羊肉是真的没法子比。 选了一瓶度数很浅,适合女孩子喝的苹果酒,刚倒上了一杯,外面门缝里就伸进来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屏幕一闪。 “来了,来了。” “三妹的深夜怪奇会面即将出现。” 方若华失笑,这帮水友胆子不小,半月前他刚来,碰见这帮奇怪邻居们的时候,虽然面色不改,实际上吓得里衣都湿透了,感冒三天才好。 水友们到是一边喊害怕,喊着不要不要不要啊,偏偏准时要来看一看。 “胡老丈,进吧。” 方若华喊了一声,大门洞开,先进来一根拐杖,背脊略有些弯,年纪大约五十岁左右,头发到是乌黑的男子,手里牵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慢吞吞进门,脸上堆笑:“方小郎,叨扰了。” 屏幕上登时有人刷屏——“好漂亮的小狐女!” 确实十分可爱,小女孩有一条蓬松的大尾巴,居然是黑色的,十分鲜亮的黑,尖尖的耳朵,脸颊泛红,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见方若华,就眼睛善良闪亮地想扑过去。 男人叹了口气,拎着小姑娘后脖子往软绵绵的沙发上一扔,自己也蜷曲着坐下,抄起勺子就舀了两大勺羹汤,抹了把脸道:“舒坦!” 方若华瞧他屁股后面的大尾巴都露了出来,甩来甩去,早没有一开始的戒备,失笑道:“胡老丈不是说去弟弟家串门,这么快就回来了?” “哼哼。” 老丈哼了两声,“哪里还敢去!我家侄女看上一个野男人,正在家里闹腾,闹得天翻地覆了。” 说起这个,他瞥了方若华一眼,低声道:“那野男人你该认得,据说和你是同窗,姓林,名远南,尚未及冠,模样俊得很,不光是我那侄女,还有几个邻居家的女儿都结伴去看他。” 方若华失笑。 看来男主的魅力的确惊人,连女鬼、女妖也能降服。 “若是旁的时候到也无妨,我们涂山胡家,不学青丘那一家子老学究,女孩们喜欢个把人,不算大事,可最近林远南招惹了官家,听说他窝藏女匪,被官差扣下,哎,那小妮子居然还敢往前凑,简直找死,我弟弟吓得连夜带她回涂山去避一避。” 胡老丈一说起官府,满脸别扭,摇头摆手,“官家煞气重,我等碰不得,可是碰不得。看着吧,万一要是惊动了姥姥,我那小侄女怕是要脱一层皮了。” 方若华恍然,他到是没多在意林远南,但家里几个松鼠邻居却是十分尽职尽责,说盯着土匪就仔细盯着,一路把那女匪首的行踪通知官府。 于是官府追着女匪首不放,自然就找到了林远南的头上。 “哎,谁让我们这位男主的桃花运一向厉害,转化成桃花劫,那就更要人命了。” 方若华叹了声便不再多言,胡老丈一门心思吃喝,小狐女青凤伏在他膝头,小声咕哝:“讲故事。” “你爹要我正经教你些知识。” 方若华失笑,翻了翻自己手里刚得的蒙学教科书。 一看有一本《小学》,随手扔到一边,他不怎么喜欢朱熹书里的某些东西,至少给不能真正体会的小狐女讲,他觉得不大合适。 翻找了半天,居然都是一些为了适应科举编写的书,这才想起,他早些时候打算科举,从家里图书室抄录的都是这一类。 “还是讲故事好了,嗯,就讲封神榜。” 方若华现在脸皮颇厚,往常当着人家亲爹的面,还稍稍掩饰一下自己的不靠谱,结果讲二十四孝,讲到连自己都晕晕乎乎,还是别误人子弟。 水友们:嗯,给狐妖讲封神没毛病,多讲讲苏妲己,苏妲己绝对是名正言顺女主角! 方若华不搭理他们,抱着小狐女,摸着软绵绵的尾巴,徐徐读封神的滋味,反正没正经这么做过的人是怎么说也体会不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舒坦 和两只黑狐狸混了半晌,消遣过了,看小狐女一个接一个地打呵欠,才打发父女两个离去,方若华伸了伸要,往窗户外的小食盆里一个装上营养液,另一个装上特制的零食。 拾掇好,也回家睡觉。 前几日他就发现,夜晚时常会有过路的小兽来茅屋歇脚,应该多是些良善之辈,因为但凡它们歇过,早晨屋中必会有一两野物作为谢礼。 涂山的这位胡老就说,一心修炼的山精水怪们最是吝惜名声,也最为谨慎,努力向着善人们学习,半点恶事也不肯做,就怕到时候渡天劫艰难。 人为万物之灵,上天对人类很是宠溺,对兽类却并不友好,兽类修行,首先要修成人形,且天劫难渡,十分不易。 此时万籁俱寂,寝室床铺虽硬,被褥到柔软得很,晒得一股阳光味道,还有清香味。 公鸡长鸣,太阳初升,方若华慢吞吞坐起来披上衣服去了外屋。 架子上,水盆里的水温度刚刚好,帕子洗得干干净净,温度也恰到好处。 显然大姐或者细妹又起了个大早来照顾他。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让人伺候过,体贴入微,就是在宋朝时,她都没人照顾,至于丫鬟,怎么可能有?哪个土地神,哪个女鬼住在土地庙还要找几个丫头伺候?最多就是用法术变两个女使,到底是法术招来的,用来端茶倒水未免有些浪费。 这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舒坦得他觉得自己都快腐化了。 奈何原主这等日子过得自在,一过十几年,他想改一改,都怕吓着原主的爹娘和姐妹。 出了屋门,细妹正呼哧呼哧地往水缸里担水,方若华过去接过水桶,轻轻松松就倒进了水缸。 细妹吓得缩头向屋里看,见奶奶和爷爷正说话,不曾注意到这边,才松了口气。 方若华失笑,竖起手指在唇边比了比,拉着细妹的手帮她把水缸挑满了,小声道:“等过几日家里打了井便好得多。” “嗯,我不累。” 细妹是真不累,如今的活计,比起以前来轻巧得多,又能吃饱,还能一天吃两顿细粮,哪里会觉得累。 不多时方家人便坐在一处吃饭,方若华碗里照样是小米,细粮,还有煮熟的鸡蛋,其他人碗里也满,就是混了野菜煮的高粱面粥,拿筷子前后一夹,把鸡蛋分出一半给细妹。 方奶奶瞟了一眼,到也不生气,笑眯眯道:“我们二宝知道疼人了,以后家里多养几只鸡,多下了鸡蛋,大家都吃。” 说着上下打量细妹,点点头:“是该养点肉,要不然不好说婆家。” 方若华:“……” 细妹刚八岁! 方奶奶又扫了方若华一眼,严肃道:“二宝别急,现在给你说亲的都是些破落户,也只有碧水县的赵员外家的女儿还好些,但也是个庶女,且他们家是商户,我家二宝要考秀才的,跟商家女不般配。” 方若华:“……奶奶别着急才是,我打算专心考功名,过几日安顿好,正经寻个先生去读书,先过了县试,府试,再过了院试考中秀才……” 一提秀才,方奶奶登时把什么赵家千金,孙家小姐都给抛在脑后,又一门心思关心起方若华的学业来。 方若华也松了口气,这原主家中父母慈爱,自然是好事,但这一慈爱了,事情也多,他总不能真去娶妻生子,要真娶,几乎相当于骗婚。 但家里老人的情绪也不能不顾忌。 回头翻一翻大百科,看看里面的使役能不能弄出一个,制造个身份。 至于孩子,那便真没了法子! 隔天,方若华看方奶奶的心思还在那些配得上自家的女孩子们身上转,连忙收拾收拾说要去寻一个学塾,教馆什么的,出了门就赶紧偷偷溜上山,回家去。 结果方肖和夏芬,自家亲爸妈都不在,留下张便签,说是老邻居槐树奶奶嫁女,他们去做客。 又是嫁女! 方若华这几天被塞了一脑袋男女婚事,头都要大,不过槐树奶奶的女儿,好像都是她收养的孤魂野鬼,也不知是要嫁给什么人。 他不大喜欢去凑这等热闹,干脆坐下来,拿出《论语》读了两篇,原主的学问确实不怎么样,学四书也学得零零落落,他得到的记忆就更为稀少,抄完两篇论语,取出大百科,在上面放下一块晶石,眼看着晶石里的荧光徐徐注入书中,书皮泛起亮,晶石却白了,方若华也不禁肉痛。 他如今跳颂星舞的效率大为减弱,也不知是不是时空不同的缘故,跳舞汇集星芒十分艰难,跳个十几次,累得气喘吁吁,也才勉强装满一块晶石,可大百科却是个大肚子的货。 吃饱了晶石,一点大百科,百科虚化,隐匿身形,用意识翻开书皮,看目录找了找,选中识海空明咒的法诀,一道光嗖一下钻入方若华的眉心,一瞬间,刚读过的那两篇论语就清清楚楚地浮现在他脑海中,简直倒背如流。 “如果文科考生有这样的法术,那可方便得多。” 法术效果足足有一个时辰,在这一个时辰里,只要早前认真读过的东西都能记得特别清楚。 用法术作弊的话,其实他考个秀才应该问题不大,考秀才主要是死记硬背,但举人和进士什么的,即便‘过目不忘’,也着实有些困难。 方若华也就随意想想,并没有一定要去考进士的意思,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百科,读上面很有趣味性的法术介绍,正看着,外面一只翠鸟飞过来啄了啄他的手。 “方哥哥,西边的黑蛇又出来作怪,围了一个人呢,听虎哥说,那人像是京城来的贵人,要是在咱们山里出事,说不定会引来道士捉妖,翠翠不要被捉走,方哥哥快去看看吧。” 黑蛇…… 方若华哭笑不得,是谁给这帮小家伙的错觉,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无所不能,他也怕蛇好不好! 可这会真不能怂,谁让他是有仙缘的人! “带路!” 第二百三十章 救人 碧水县贫困得很,不过这山水确实非京城之地可比。 唐小飞自幼喜欢游山玩水,此次来碧水看望他的启蒙恩师房先生,静极思动,就又上了山,这山果然不俗,水也透彻清凉,一进山,便是心旷神怡。 然后他就浪起来了,浪得没边没沿,带着几个仆人,拽着碧水县的地主盐商公子高秋,专门挑那些没有路的险地走,哪怕一早就有猎户向导提醒,很多地方绝对不能去,或有妖邪出没,他也半点不信。 唐小飞从小运气好,以前总听别人说各种妖邪传说异闻,可他去的地方多了,一次也没遇见过,心里只把这些当成愚夫愚妇们以讹传讹,从不当真。 可是现在…… 大腿粗的黑,密密麻麻一大堆,蛇吐着蛇信子,蛇身上的少女长相到是昳丽,可一张嘴,蛇信子长长地伸出,在他脸上划一圈,扑鼻而来的腥气让他差点吐了。 唐小飞手脚发抖,浑身发颤,一动也不敢动,闭紧了嘴巴半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牙齿咯吱咯吱作响。 “嘻嘻。” 那蛇女轻声一笑,眼波妩媚,笑眯眯地拖曳前行,众蛇相随。 她身子一扭一扭的,走到唐小飞身边,低声道:“郎君万福,吾乃黑姬,年方六十七,近来正欲寻一夫侍,观郎君眉清目秀,学识渊博,似乎颇为可口,便请郎君随黑姬回去吧。” 唐小飞:“……我一点也不可口,身上没二两肉,不爱洗澡,还有口臭,狐臭,浑身臭烘烘,大字不识一个,你看看阿秋,他长得比我肥多了。” 他口中的阿秋一脸崩溃。 上山之前,他提醒过这位京城来的贵公子无数次,这山里不太平,各种精怪传说就没有断过,对方不以为意,现在可好,出了事就让自己背黑锅。 高秋叹了口气,举起袖子擦了擦脸,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来吧,抓我!” 贵公子要是在自家的地盘出事,那合族都跟着完蛋,他就是拼了命…… “噗!” 忽然有人喷笑出声。 唐小飞和蛇女同时转头看去,一看之下,都不禁愣住。 高秋更是大惊失色:“是你!” 半山腰上下来一人,正是那日遇见的遇仙少年,却是大变样了,如今这少年一身鸦青色的鹤氅,琉璃璎珞,头戴金冠,映着一张素白的脸,在云山雾绕的山林里出现,端是仙风道骨,数不尽的风流气度。 黑姬呆了片刻,忽然蹦起来以手遮面,扫了扫袖子,座下的黑蛇一股脑地钻入山林不见,讪讪笑道:“原来是小神仙来了,那什么,我阿姆叫我回家吃饭,小姬先行告辞。” 说完看都不敢看方若华一眼,含胸塌背,一侧身钻入左边山林里去。 小翠鸟哈哈大笑:“活该,看她以后还敢不敢随便欺负我们。” 方若华无奈一摇头,穿这身夏芬给准备的衣服到没什么不习惯,就是太长了,拖地,走路不方便,也容易弄脏。 说起来,他偶尔使用一下百科法术,也只是为了生活方便,例如用春风化雨来浇地,用兽心通和小动物交流,行路时用一用羽轻术,因着不便宜,用的还不算多,至少从没有做出过滥开杀戒的事情,连野味都是邻居主动奉献,他拿小零嘴换。 就这样,山里好些原住民居然还是很害怕他,也不知是什么缘故。 大概是自家的房子出现的太突然,普通人感觉不到,精怪之类却能感到巨大的危险。 方若华放飞精神想了片刻,回过神就发现一身墨色服饰年轻公子一脸惊悚地瞪着他,见他看过去,磕磕绊绊地喊:“妖精……啊不,神,神仙!” 瞧那模样,到像是把他当成山里的精怪,还是大妖怪,没看连那么恐怖的黑蛇都怕他怕得要命! 方若华:“……” 高秋无语地拍了拍额头,讪讪一笑,拱了拱手道:“方小郎,失礼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多说什么,招招手领着他们找到几个狼狈不堪的仆从,然后就带着人回家。 两个人都分外狼狈,着实需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换换衣服。 等平平稳稳在方家坐下,换上方若华友情提供的长袍,唐小飞也听高秋说了一大堆关于方若华的事情。 高秋叔侄二人曾亲见有‘仙人’接这位方家小郎上山,虽说当下约定俗成的规矩,不敢过分冒犯仙家,但还是免不了好奇,自是要调查一下方若华这个人。 碧水县乃是小县城一座,读书人圈子不算大,原主虽不出名,还是能打探到的,他们这么一打探,更确定方若华的确为遇仙之人。 早年人们印象中的方小郎,形象颇为模糊,学塾里的同窗,还有他的启蒙恩师孙秀才,都只说此人性情孤僻,略微冷傲,不大起眼,自然也没多少天分。 和那位异军突起,才名远扬的林远南林秀才比,方若华什么都不是。 但他们那日所见,这位少年郎气度恢弘,言谈举止十分有气度,堪称温润如玉,满腹书香,说一句腹有诗书气自华绝无问题。 当下二人便有些相信,这少年的确有机缘,遇神仙点化,所以才开了窍。 今日在山上再遇,见他毫无疾言厉色,甚至连话也未曾说上一句,就惊走了那般可怕的蛇女,高秋自是对他更高看几眼,言语中推崇备至。 唐小飞受了这般惊吓,如今再一听高秋忽悠,对方若华感激之余,也是十分敬畏,和他说话时,简直算得上诚惶诚恐,不敢多跟他说话,到哄得方奶奶眉开眼笑。 “哎哟,你这小公子真会说话,我老太婆一个,再好的头油也用不上,那是大姑娘,小媳妇用的东西。” “奶奶这话可不对,我瞧您年轻的很,以后方小郎考上进士,里里外外都要您操持,如今就要好生保养,到时候漂漂亮亮的,也是给方小郎长脸。” 几句话就哄得方奶奶对他掏心掏肺,家里的底细全泄露出去,唐小飞一听方若华正打算寻一学塾,当即拍板:“还要寻什么,高家的家塾在咱们碧水县那绝对是最好的,方小郎要是愿意去,那高家只有举双手欢迎的份儿!” 方若华:“……” 第二百三十一章 考问 住了一宿,第二天早晨临离开时,唐小飞还神神秘秘地拉着方若华的胳膊,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方小郎可莫要看不起高家家塾,高家虽为商贾,往年家塾也不能看,可去年塾中先生却添一高人,在帝都也是享誉盛名,方小郎若能得起青眼,被收入门下,日后入朝,必然多有助益。” 方若华:“……” 高秋简直也要崩溃,话说,他们家这么长时间都没敢和方家人接触,还不就是因为要慎重,怕惹那些神仙们不快。 身为凡人,哪怕他那个追求奇遇的叔父,真遇上神神怪怪的事情也不免要敬而远之,怎么唐家的小公子竟如此大胆? 以前只听说这位小贵人天资出众,乃是那位房先生的入室弟子,房先生二十余年不收徒,结果竟收了他一个小儿,于是人人皆道他将来有大出息。 如今出息没看见,只看到他给人添麻烦。 高秋扯着还有满肚子话要说的小公子离开方家,带上仆从,上了车回家,这才松了口气。 唐小飞失笑,轻轻叹了口气,他这位好友到底是商贾出身,即便境遇不错却还是把自己放得极低,处处顾忌,以往在帝都也是如此,却不知道他自己都把自己看低了,旁人怎可能再高看他? 那些个贵公子背地里说笑,没少嘲弄他,可真正想一想,高秋自十三岁就自己出门做生意,生意遍及大江南北,说话办事的能力比那等托庇祖宗福荫的贵公子们不知高出多少倍! “方小郎此人性情疏阔,值得结交,只要我诚心交好,便是有几分功利心,让人家看出来又有何妨?反正我最多只是想结交一二能人异士,以便将来用得着的时候能找得到人帮忙,又不是要害人。” 唐小飞脸色平缓严肃,早不复在方家时的跳脱,“临时抱佛脚,哪有日日年年供着佛来得虔诚,无事时时时交好,将来有事,好歹有求助之地。” 高秋哑口无言,半晌才讷讷道:“我听闻方小郎这书念得可不怎么样!” “所以才推荐他去你们高家的家塾。” 唐小飞笑眯眯地道,“你们家从去年起族长整顿家学,聘请了两个很有几把刷子的好先生,偏偏你家子弟能读书的凤毛麟角,他去了既学得到东西,也不会被衬得愚钝,说不得还能和你们家子弟有几分同窗情谊,一举多得,再妥当不过。” 他这一句再妥当不过,方若华就只好收拾东西去读书。 方家一家子都分外重视,翻出珍藏的布料来做衣裳,方家阿娘一向沉默寡言,不大爱说话,手艺却好,特意去成衣铺子看过新近流行的样式,给他裁了一套十分鲜亮,书生们穿的儒装出来。 被如此重视,方若华又哪里好意思不去,只好过起了每日太阳未出便起身,夕阳西下归家门的辛苦日子。 这日,天降大雨,方若华坐在高家家塾里,心思却在山上。 一脸多日打雷下雨,异象频频,每逢这等雷雨天,山上的精怪们便不敢出门,生怕是哪个大妖渡劫,再连累了小妖,却也有那一直以血食为生的恶妖,喜欢在这样的天气出来觅食…… “方若华!” 砰一声,戒尺打在桌子上,一抬头就见须发略有些黄,却仪表堂堂的先生冲他怒目而视,“你站起来,说说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方若华:“……” 他怎么知道! 左右环顾,一帮同窗看先生怒气勃发的模样,也只好摊摊手,爱莫能助。 前面有几个学生够义气,偷偷摸摸翻书指点,那先生自是看得到,勾起唇角冷笑,也不阻止,只老神在在地看着方若华。 方若华轻轻一叹,眨了眨眼,抬头道:“学生因数日奔波,学业落得厉害,昨日读四书读得晚了些,今日便有些犯困,学生知错,请先生责罚。” 这话明显是推脱之言,可他说得分外诚恳,一言一行柔和可亲。 先生却是见惯了不爱学习的淘气学生,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哦?你既然这般用功,四书可记得牢了?” 方若华也不故作谦虚,点点头:“记牢了。” “那好,我便抽查你背一背,若能背的出,便饶你这一遭,若是背不出,那今日你就莫要上课,赶紧回家去,好生先把四书吃进去,什么时候背得娴熟,一个错字都无,再来吧。” 周围登时哗然,这明显是先生有意刁难,这背得好不好,还不是先生一句话? 方若华到一点不恼:“还请先生出题。” 老先生漫不经心地抽出书来,翻开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你接着背。”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谬矣……” 方若华不徐不疾,音律把握得也极准,声音朗朗动听,众人都听得沉醉,比先生的口音好许多。 先生捋了捋胡须,气也渐渐消了,点点头刚想说话,却见方若华一个字都不顿,竟然一口气接着背了下去,一直背到最后——“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一篇大学,一个字也未曾错漏。 先生心中惊诧,别说是高家家塾里这些整日只知道淘气的,就是那些中了秀才的好学生,怕也难如此流利顺畅地背诵吧。 方若华停顿了下,见先生不说话,只好把释义也讲了一遍。 只是他的释义和当下流行的版本比,多出许多后世思想,在先生听来,似有哪里不对,可仔细琢磨,却偏偏挑不出太多错。 等方若华讲完,先生神色已然和煦,还略有几分惊愕,再看他,便不再把他当成家塾中那些不上进的纨绔。 “好,我看你并非不上进的,以前在哪里读书?怎么至今未曾过了县试,府试?” 虽然只是简单背诵,但当先生久了,学生到底如何,那绝对能看得出来,方若华如今显露出的学识,不说生员,考个府试当无问题才对。 方若华是半点也不脸红地道:“学生家贫,早年只是随周秀才读了几个月的书,背了四书,并不曾学经,也未曾做过策论。” 先生一愣,随即愕然,紧接着便相当惋惜,暗道——可惜了这孩子! 若不是家境贫寒,怕传出神童的名声也不是不可能。 第二百三十二章 良才美玉 这位先生只当是方家家贫,以往没有能力供孩子读书,这才让方若华蹉跎至今。 只是这种事也不好多言,贫寒人家能供孩子去读书,已然相当了不得。 而且读了数月便有此本事,看来那位周秀才也是个被埋没的好先生。 碧水这般小,他也认得周秀才,今年七十有五,精力不济,已经不打算继续教书,现在看来,着实是可惜了。 先生暗下决心,好在时间不晚,现在开始严格要求,认真教导,如此资质的学生,将来金榜题名并非无可能。 方若华还不知道他这是无意中把自己坑了,只安安稳稳地坐下。 才一坐好,就看左右的学生个个瞠目结舌,半张着嘴瞪着窗户,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方若华也无语。 窗上扒着两只巴掌大的小猴,都抓破了窗户纸,在上面吊着。 还有七八只翠鸟,个个羽毛鲜亮,一见方若华看它们到是都来了劲,脆生生地叫了几嗓子,或直接从半开的窗中飞入,或者从窗户纸缝隙里钻进来,长鸣一声,落在方若华头上,肩膀上,胳膊上,吱吱喳喳,吱吱喳喳。 先生:“……” 满室的学生们哪里还有心思读书? 幸而几只小动物胡闹,它们家爹娘却不敢放任,不过片刻便寻了来,也没露面,在外面叫了几声,小动物们便恋恋不舍地啄了啄方若华的脸颊,蹿出窗子消失不见。 一群学生还挺失望。 方若华隐约听到外面有积年的老妖怪吓唬自家孩儿:“人类最喜欢吃猴脑,抓住你们被开了脑袋喝掉脑浆,到时候爹娘想救都救不到,看你们怎么办!” “没见人类喜欢烤了小鸟吃,你长得这么肥,一被抓住肯定被吃掉!” 方若华叹气,竖起书本遮挡些,朝着窗外做了几个动作,让这帮老妖怪回家再教训小孩,别闹出事端。 屋里的学生们却不知自己已经被妖精妖魔化了,交头接耳,兴奋不已,时不时还瞥方若华一眼,要不是顾忌先生,怕要扯着他的袖子进行一番深入交流。 到是先生镇定自若,略咳嗽了声,转头瞪眼便让一帮调皮学生收摄心神,老老实实把视线放在书本上。 不过老先生扫了方若华一眼,深觉此子不一般,说不定……应该说那鸟和猴就是他引来的。 听闻早年有圣人读书,野外群狼都匍匐倾听,如今方若华只是稚子一个,竟然有此异象,或许便是某种征兆。 老先生被挖来高家的家塾,本只是落了难,为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差事,见学生多纨绔,还略有几分颓意,此时到是鼓足精神,盯着方若华细看,准备好生教导一二,若能教个进士,他这辈子便是终生潦倒,也不算不值。 于是再继续上课,他便不自觉对方若华严格要求,连续数日,时不时要考问一番。 而且提出的问题,对于他的要求越来越严苛,留下的功课也是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深入。 不光如此,老先生还喜欢让他留堂,说是他早年耽误的功课太多,要给他补一补进度,讲讲五经。 目前主要讲《书》,讲的确实好,旁征博引,就是着实有些深,像方若华这般没经过古代正规教育洗礼的人,想跟上先生的思路非常难,每日都都有种精疲力竭的感觉。 和留堂讲的这些比,正经上课到似偷闲。 直播间的水友一脸数日都是懵懂脸! “被糊了一脸!这都什么鬼!” “我觉得自己没上过高中语文课。” “大学专业汉语言文学的表示,三妹,能不能把你做的策论集结成册拿去学校装逼?” “高三狗就笑笑不说话!” “何苦如此不淡定,三妹在民国就当过数学,物理,化学的大学老师,在北宋当过土地神,还跳舞跳成果世界冠军,更是刚从世界级科学家的位置上退下来,现在练习个八股文什么的,小意思吧!” “……” 方若华没力气和水友们互动,如今直播是越来越敷衍,全权交托智能直播系统,反正交给机器比人为控制要省心得多。 他现在一门心思在读书上,觉得自己不开窍,还是要更努力,以前从没有正经读过古代的学塾,只以为在这个时代所有读书人都是如此努力,又不乐意丢脸,于是干脆把各种手段都用上,空明咒外加不少增强记忆力的法术齐上,暂时来说过目不忘,过耳成诵那是小意思。 便是如此浪费晶石,他还要废寝忘食才能勉强不在高家的家塾里丢脸,方若华私底下也不免哀叹:“古代的读书人真苦!再也不说高考难,至少面临高考的学生只需要读书,环境还是很好,冬暖夏凉,有人照顾。” 这里的读书人那真是寒窗苦读,艰难万分。 不过他还是第一次如此正经地研读古代经典,一开始还有敷衍了事的心思,但辛苦了几日,到稍微感兴趣些,反正人生如此漫长,来了古代,又很不幸变为男儿身,借此机会学学四书五经也是好事。 方若华想得很简单,他却不知道,高家家塾这个老先生,每次上完课回到家都出一身冷汗,回家歇半天才缓过神。 老妻心疼他,又是哭笑不得:“你跟你学生较劲有什么意思,还留给人家那么多功课,你批改也要费神的,看看你现在,给人家上一节课,光备课就得准备半宿。” “夫人不知。” 老先生颇为得意,“方家小郎的确是良才美玉,我看他有过目不忘之能,若不是被耽误了,一定是个能上达天听的神童。” 朝廷重神童,每出现一个都要褒奖当地父母官的,算是功绩,如他这样的先生,更是会瞬间天下知名,不知多少人想自家门下出现一个。 奈何方若华被耽误得太久,年纪大了,再努力也和神童不沾边。 “哎,如今只盼我不要误人子弟才好。” 得意之余,有不免发愁,自己教他是越发吃力了,到底还是底气不足,不自觉想起在高家隐居的那位来,老先生并不清楚那位的身份,可寥寥几面,却有高山仰止之感。 只是想请那位来教方小郎,怕是不大可能,自从来了高家,那位一副要修仙求道的模样,就连郡守带着公子亲自来拜访,他也连见都不曾见一面。 方若华却是全然不知还有人为他的学业发愁,虽然也有一些累,可高家家塾的生活还是相当有滋味。 第二百三十三章 避雨 这日,又是暴雨倾盆,断断续续下雨已经下了大半个月,山路崎岖,一步一滑。 房玉山扶着老爷子慢吞吞向前走,绕过一石壁,不远处便有一凉亭。 凉亭里已经坐了避雨的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穿鹤氅,看不清楚眉眼,但气质很好,他左手边还坐着个二十几岁的小妇人,右手边则拉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 脚步顿了顿,二人还是凑过去道:“叨扰了,不知可否让我祖孙二人躲一躲雨。” 少年合上手中书本,笑道:“此处本是为大家避雨所设,还请进来坐。” 说完,他便继续读书。 房玉山不大习惯和陌生人打交道,便不继续说话,只扶着祖父过来坐下。 此凉亭四面漏风又透雨的,可到底能遮挡一二,随手拿了毯子盖在老爷子的膝头,一脸阴沉。 房子杰失笑道:“你这个毛孩子居然知道生气了,行,有长进,比在京里强些。” 房玉山皱眉。 他祖父非要来小小碧水县养老,这种地方怎么能住人?别的且不说,衣食住行都能将就,祖父也非挑剔人,来了这边反而吃喝都觉得舒坦,可大夫呢? 在京城,老爷子三五日就有御医来诊脉,上面万岁挂念,御医也不敢懈怠,可到了这边上哪去找好大夫?他又不肯带御医出门,说是乡野村夫,不便受朝廷的恩典,人家万岁说一句,他就拿无功不受禄的话顶回去,幸好万岁爷是个心宽的,换成先帝,说不定何时恼羞成怒就把自家祖父给流配三千里了。 “您老腿脚又不好,还非要登山,登的哪门子山?”房玉山终究气不平,哼哼了两句。 房老扭头不搭理他,笑眯眯地哼唱小调,怪里怪气地唱:“我家娘子貌美如花,昨日二十,今日十八……” 房玉山嗤了声,到底没多说什么。 祖母三十年前生下父亲之后就去世,从那日起,祖父没再娶妻,一个人养育父亲长大,后面还带三个孙女,两个孙子,即便孩子大了,想给他送个知冷知热的人,他也不肯要,一辈子竟连一个使唤丫头都没用过。 房玉山想,怎么自家亲爹就没学了祖父一星半点,哪怕只学一点,他母亲也不会早早抑郁而终,小妹也不至于被养得刁钻跋扈,成个草包! 祖孙两个正说话,就听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二人抬头看去,便见一满头乌发,只在头顶上别了个毛茸茸银白色绢花,模样俏丽的少女踏雨而来,身上略有些湿意,但分毫不显狼狈,半张脸被一条长长的纱巾裹着,纱巾垂在胸前,只露出一双含笑温润的眼。 房玉山一时间竟也看得呆了呆,耳根发红,目光闪了闪,不大敢看。 “老先生,小郎君,奴可否借个座儿避一避雨。” 房老目光悠远,到像是想到了什么,片刻才回神笑道:“请,玉山,给这小姑娘沏一杯茶暖暖手。” 房玉山讷讷应了声,顺手递过去一杯茶,那小女子含笑看他一眼,就把他看得脖子也红了大片,只觉得眼前的女子浑身都透出一股香味,味道醉人,一闻,他脑子里就变得迷迷糊糊,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耳边忽然响起读书声,房玉山猛然惊醒,神色一紧。 他自小读书,祖父要求得严,一听见别人背诵,就有一种张嘴跟着背的欲望,刚才那一点旖旎情思,瞬间就一扫而空,半丝不剩。 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读书的是那个一身鹤氅的年轻公子,他手里握着卷起来的书册,轻轻敲击手心,神情惬意,身边一大一小两个女子端端正正坐在一边,一点声音也没有,神情更是肃穆郑重。 好像对这二女来说,任何事情都没有眼前之人读书更重要。 房老也侧过头,笑眯眯看少年背书,神情惬意,虽然不多在意,却觉得这少年背诵时声音郎朗动人,十分娴熟,节奏感也好,此画面让人觉得颇为赏心悦目,在京城不算什么,在碧水县却罕见的很。 他一开始是真没当回事,在京城时,座下每一个弟子,哪怕只是记名弟子,那也是天纵奇才,非贵族人家顶尖资质的公子,也送不到他眼前来,区区一乡野少年又算什么。 即便见这少年信口背诵,四书五经随口就背,到像是每一篇都记得清清楚楚,他也只是暗地里赞一句了得,资质不错,举人可期。 但过了半晌,雨还是未停,少年似乎只背书觉得无趣,干脆叫过年纪小一点的女孩,给他讲起论语来,一开始还只平平,可听了一会儿,房老都不自觉被吸引住,实在是这少年讲课,旁征博引,天马行空,有一些观点让他也要琢磨许久,才眼前一亮,还有一些观点稍嫌特别,似乎不合时宜,但仔细想一想,却也不是没有道理,有一种也许多年以后那才是正理的笃定感。 房老目光闪烁,笑了笑,干脆也坐过去,时不时插上一句,不着痕迹地考了这小少年一下。 房玉山翻了个白眼,毛病又犯了,人人只说自家祖父的门难进,却不知他其实特别好为人师,遇见良才美玉就动心,只是京城太乱,才不敢放任,故意装出高冷的模样罢了。 不过这少年居然当真能一本正经地和自家祖父讨论论语,以他这样的年纪来说,即便祖父放水的厉害,也相当不得了。 半晌,雨渐歇,少年笑了笑,收拾东西示意身边二女起身,却并不急着走,回头看向最后来到凉亭的那少女,轻笑道:“狐小姐,你是来找我方若华的,还是饿了要觅食?” 房玉山猛然一惊,此时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这少女忘在脑后,这么长时间,足足半日光景,那少女竟也一丝动静都没有发出来,连忙转头看去,一看之下才惊得脚下发软,整个人软倒在长椅上,咽喉里跟风车似的咕噜噜。 那哪里是什么少女,分明是穿着人的衣服,长着一个狐狸脑袋的……怪物。 第二百三十四章 狐仙 应该说,那就是只狐狸……通体发红,头顶上却又一撮银白的毛,嘴巴细长,眼睛黑亮,此时眯着眼睛,好像沉醉在什么美梦中不能回神,被方若华一声唤,登时清醒过来,左右四顾,一脸惊骇,缩了缩身体,用力摇了摇头,变回妙龄女子模样。 喘了口气,不禁眉心微蹙,狐女抬头偷看了眼方若华,耳朵抖动了下,似乎有些害怕,神情惶恐,可就这般走开,又有不甘,细声细气地道:“上仙容禀,小狐并不曾存了害人之心,只是想请这位老先生和小公子回家坐坐……聊聊他们家小姐的事。” 方若华挑眉:“他们家小姐?” 房玉山紧紧抓着自家祖父的胳膊,本来不动声色地躲到亭子外面,想趁机偷溜下山,荒山野岭,他甚至不知道那叫方若华的少年是人还是妖,身边还带着个老人,哪里敢停留,一听这话,到是怔了一怔。 房家小姐有很多,但是带来碧水的只有一个五小姐,本能的,房老脱口而出:“小五哪里得罪了你们不成?” 房玉山也这般想,主要是他那个妹子被继母养得不知天高地厚,惹下祸事让他收拾头尾已然不是一次。 那狐狸脸上隐约露出一丝不悦,犹豫了下,看了看那让她忌惮的人,咬着嘴唇,声音到还算平静:“我家妹子与林公子两情相悦,已然谈婚论嫁,偏偏房小姐每每缠着公子,房老先生来自京城,又是贵人,林公子为此时常烦恼,想要拒绝,又怕因此惹来祸事,可我家小妹情根深种,再这般下去,只怕她要做出错事,毁了修行,小女这才想引二位回家,商讨一二。” 方若华登时沉下脸:“常人如何能去你们狐狸洞?且还用上了迷幻术,老爷子一大把年纪,万一有个好歹,你拿什么赔?” 那狐女鼓了鼓脸,欲言又止,可抬头看一眼,缩了缩头,不敢吭声。 方若华摇了摇头:“行了,你是涂山胡家二房的女儿?先跟我回去,我与你伯父有点交情,回头让他来领你,省得再惹是生非。” 狐女整个人顿时萎靡,委委屈屈地看了方若华一眼,终究不敢闹事,半晌才咕哝:“我没有破戒,我们涂山之狐不随意招惹凡人,沾染因果,可他们一个半狐,一个妖气缠绕的,哪里是普通人来着?” 房玉山:“……哈?” 狐女说着说着,想到要是跟方若华回去,还不知会被姥姥怎么惩治,越发难受,哭道:“这老头身上的狐气经久不散,说不准就是哪个姐妹的情郎,大家都是狐女,哪能没脸没皮地跟同胞争男人!” 房玉山:??!! 方若华:“……” 屏幕对面,一众吃瓜群众本来只是调侃,说三妹挑的演员演技好,特效化妆师也一流,真不愧是正经的大土豪,舍得下本钱。 此时纷纷正襟危坐——“这剧情不同俗流,三妹,给你点个赞。” “不如找那些电视剧的编剧们过来看看,说不定能汲取营养,拍出点新鲜东西。” 一众水友嘻嘻哈哈。 方若华差点忍不住嘴角抽动,仔细看了房家人几眼,叹口气站起身,左手携姐姐,右手拉妹妹:“走吧。” 大姐和细妹乖乖跟着起身,拉着方若华的袖子慢慢向亭子外面走去。 两个姑娘以前从没有遇见过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但是自从搬了家,自家弟弟和二哥遇仙人点化以后,她们即便再不留心,也能体察周围的不同。 例如院子里的大槐树,居然会自己从东面挪动到西面去晒太阳。 例如大姐有一回回家,只担了一桶水,结果一桶水竟然就倒满了水缸,而且半点都不沉。 再比如,细妹床头会突然多出好多野果,甚至有些被咬过几口。 这么多的异常,就是瞎子也不会注意不到,何况他们本身就知道自家兄弟遇神仙之事。 一开始也是怕的,但因为方若华在,他们两个,不对,应该说方家一家子很快便适应下来,很有默契地对各类异常视而不见,日子久了,到也十分习惯。 就像今日,别人看见好好一个人变成狐狸脑袋,非吓昏过去不可,她们姐妹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就连方若华当初乍一见这些东西时,都吓得心慌了好久,只能说这个小时空的人对各类奇异事物听得多,见得多,于是接受良好。 眼见方若华要走,房玉山脸色都青了,还是房老镇定,看着方若华三人远去,捋了捋胡须笑道:“我就说碧水县人杰地灵,什么人物都有,这后生不一般。” 狐女大大地松了口气,小心拍了拍胸脯,到有倾吐的欲望,也不管这两个肉体凡胎的人怕不怕她:“当然不一般,他可是正经神仙的义子,那两个神仙初临碧水,天空撕裂了一个大口子,巨大的宝殿从天而降,我们姥姥修为堪比地仙,那日都吓得跪在地上跪了两天不敢动,幸亏这神仙不是动不动就打杀妖精的那种,就刚才走的那个方小郎,一身功德金光闪得吓死个人,山上最毒的蛇婆子不过偷窥了他一眼,眼睛就瞎了一只,现在还没治好,哎,姥姥发了话,谁要是敢主动去招惹方小郎,被逮住了就要被打回原形遣返涂山,也省得给族里招祸。” 听她俏生生的说话,房玉山渐渐收了些害怕的情绪,实在是小姑娘生得耀眼,若非见过她半个原型,像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小郎君……还不知要被迷城什么样子。 狐狸此时也没了生事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一老一少道:“我来找你们,也没存坏心思,不要看我好说话,可我那妹妹却是个厉害角色,你们家的女儿要是再缠着林远南林公子,我妹妹恼了,做出犯忌讳的事情,即便事后挨打挨罚,你们亏已经吃过,又有什么用,早些管束下孩子,别给家里招灾惹祸。” 交代完这些话,狐狸女也没再找祖孙二人的麻烦,她对方若华还是心有余悸,不愿意在外面多呆,一扭头灰溜溜地走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比较 转眼就要过年,过了年便是二月,县试要举行了。 方若华在高家的家学里读书也有几个月,进度不错,这几日学生们的气氛到比往日要紧绷些,便是最不上进的,也难免多翻几页书,到没指望能过县试,可到底不好成绩太糟糕,省得回家还得挨一顿揍! 这时候道体现出……方若华到来对一帮学生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也不知道这位方小郎从哪里翻出一大堆题目,除了历年县试的考题,还有很多陌生的题目,整日就是不停地做题,讲题,然后再做题,再接着讲。 他们先生看了,竟觉得此法子还行。 “笨法子一个,用在笨人身上再好不过。” 家学里的学生们顿时倒了血霉,一个个灰头土脸,闷头做试卷,从太阳初升,到日落三竿,片刻不停,先生讲题便是休闲。 所有人欲哭无泪,呜呼哀哉! 方若华到分毫不以为苦,这算什么,不过是刷题刷几个月而已,当年高考题海战术,能一口气做题满三年。 别说,这法子确实有些用处,家学的学生们有的都学了七八年,以往想起县试就头疼,觉得好难,如此这般,折腾了十几天,家里再提起县试,脑子一转,想到自己去年县试的题目做了二十遍……竟然不怎么怕,还觉得也许,没准,大概,可能自己也能过? 家学的几个先生都笑,捋着胡须,偶尔还要调侃这帮小子几句:“你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傻帽,好好学,机会难得,真以为你们做题很简单?不说别的,光是这些丰富的题目资料,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拿到手。” 这些资料,题目,还有方若华平日里指点这些人的东西落到书香门第之家,全是传家宝,而且只传给嫡子嫡孙,外人根本窥视不到。 “方小郎为人大方,竟愿意跟你们分享,不抓住这个机会的都是棒槌!” 学生们表面上怨声载道的,心里却也领情,以前他们和方小郎关系就不坏,都是同窗好友,如今更为亲近。 方若华的读书生涯过得还算不错,要是换成小说里,说不定这时候会遇见几次刁难,欺负一类,或者家学里冒出几个孤僻高傲的学子来找茬,但现实中,整个家学上下,虽说不是人人和气,也免不了有些小矛盾,可大体上气氛良好。 即便有些学生不喜欢读书,爱私底下看看闲书,做点小动作,说个小话,唠个八卦,或是相约出去喝喝花酒,那也是很正常的情况。 反正龙傲天之类的真没见过……呃,唯一有点画风不对的,大约便是原文男主林远南。 “你们说咱们方小郎和那个林远南比,谁的天分更高些?” 高家家学的一帮学生到是更相信方若华。 “虽说林远南早早中了秀才,可他爹本来就是秀才,林家也算大户,他启蒙早,方小郎早年家贫,进学晚罢了,真要是比,自是方小郎资质更出众,咱们亲眼所见,小郎君过目不忘!” 不只是高家家学的学生们好攀比,碧水县读书圈子里的人,都喜欢八卦。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方若华就跟男主被扯在一起比较各不停。 方若华不是秀才,这一点输林远南一筹,不过几位见过他的先生都说,此子不俗,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秀才是囊中物,逢考必中,似乎也差不太远。 方若华有神仙点化,但林远南在年些前也传出来,祖宗庇佑,曾给他托梦,传授一些齐方。 这么看来,二人相比,谁更高一筹尤未可知。 但这些话大部分都是方若华的朋友们说,在外人看,尤其是林远南和原主曾经所在的学塾同窗们看,方小郎和林远南没办法比。 周秀才前几日还公开赞过林远南,说此子大病一场,经历磨难,到有凤凰涅槃之势,将来必有大成就,至于方若华,提起来也只是一句,再努力三年五载,或有考中生员的可能…… 一番话出口,谁更出众,但凡听了的心里都明白。 林远南身边的几个书香门第的公子哥,听人提及最近也颇有声名的碧水才子方若华,还嗤之以鼻:“林兄是状元之才,至于方家小郎,还是先考过秀才再说,如今把二人放在一起比较,岂不是侮辱林兄?” “就是,林兄最近虽少作诗文,没什么整篇传颂,那是他低调,但去年花舟上,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引来余美人倾城一舞,牡丹姑娘奉酒助兴,何等潇洒风流,岂是什么人都能比?还神仙点化?切!” 明显不屑一顾! 这话要是私底下说的到也罢了,高家家学里的纨绔们嘴上更不会把门,私底下聚会,叨叨什么的都有,偏偏那几人在文会上放浪形骸,说话不谨慎,听到的人甚多,一时间方若华的耳根子也难清净。 “你听听,你听听,他林远南哪里了不起?被人这么吹捧,不就是个只会胡乱勾搭小姑娘的混球!” 房玉山气得脸色通红。 这日,雨过天晴,山风正好,家学难得放半日假,方若华拿了些吃食去山上消遣,高秋,唐小飞,房玉山,还有家学里几个高家的旁支族人都跟了去。 说起来,房玉山居然和高秋,唐小飞都相熟,这点方若华到是没有想到,他本来没想和房家祖孙打交道,结果回过头没两日,竟与房玉山成了同窗。 说起来房玉山已然是举人,他们高家家学的先生们,最多也就是举人,哪里教得了他? 可人家就是来了,也不关方若华的事,他更不可能莫名其妙非要赶人家走,反而渐渐熟悉起来,时不时地被那位房老拎过去开个小灶。 方若华也没觉得有什么,到是家学那位德高望重的老先生特别高兴,好几日都对他和风细雨的,还殷切嘱托,让他好生侍奉房老爷子,认真读书,不可懈怠。 侍奉什么的,真有些难,幸亏房老的脾气到很不错,教书也确实细致入微,比在家学里学习更舒服。 第二百三十六章 乐子 “不行,林远南这个讨厌鬼给我惹了那么多麻烦,不能让他太舒服了。” 一行人围坐山头,房玉山气哼哼地捂着肚子叫嚣。 方若华失笑。 其实林远南没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为人处世都还算聪明,在现代时,应该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毛孩子,当然,应该也不是太了不起的大人物,毕竟在女色上有些拎不清,尚存有天真幻想。 就说他吟诗作词,也只是推脱不过,随意吟诵一两句,完全能用妙手偶得忽悠过去,平时从来只说不擅长诗词,也从不在文会之类的正式场合出风头,为人显得谦逊低调,不怎么张扬,自然也就减少了被拆穿的风险。 到底是现代人,即便记得经典诗词,也不会记太多,除非像方若华这样外挂比较大的,经典诗词就那么几首,要是头上戴个名诗人的帽子,回头作的诗却只是平平无奇,岂不是丢人现眼? 再说,时空不同,诗词里的典故或许会有微妙的不一样,他就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滥用诗词也一样可能在某个地方阴沟里翻船,闹出笑话,林远南大概也提前想到了这一点,目前来说,他应付得很不错。 方若华觉得,他有可能是理科生,毕竟他弄出来个什么烧酒方子。 如果是文科生,多看些小说,知道烧酒方子到不稀奇,可若是家里不是制酒的,即便有方子,能顺顺利利,自己成功酿造酒水的可能也很小。 当然只是臆测罢了,琢磨人家林远南没什么价值,对方又没有招惹自己,离他远些为好。 身为小说男主,集大气运于一身,也是一身的麻烦,靠近风险太大,敬而远之最妥当。 房玉山琢磨什么,打算怎么和林远南林公子斗一斗法,方若华可不打算理会。 他的日子就在纷纷杂杂的混乱里悠然而过,转眼便是县试。 一大早,天还没亮,方若华就听见外面压低声音的窃窃私语,等他伸了伸懒腰起身,穿上衣服准备吃了饭赴考,开门就见家中老少齐齐坐在厅堂。 方若华:“……” 他那便宜爹正拿着一杆大烟枪吹云吐雾,一见他忙收了烟,咳嗽起来。 便宜娘一向不大说话,这会儿一次又一次地整理考篮,里面的笔墨纸砚翻来覆去地检查许多遍。 便宜爷爷和便宜奶奶两个一起闭着眼,念念有词:“祖宗保佑,保佑我二宝考中秀才,若能得中秀才,必定重修祖坟,多上香火……” 大姐和细妹两个到是还算镇定,就是一个端着碗,一个拿着筷子,看样子很想喂方若华吃饭,好让他得空再多看两眼书! 话说,多看两眼就有用? 而且考个县试就紧张,那要紧张到什么时候? 又多听了两句,方若华才隐隐约约反应过来,明明原主考县试都考过两次,可这一家子和他这个外来者比,居然完全不知道科举是怎么回事,在他们心中,秀才就相当了不得,根本不觉得自家二宝能考什么举人,进士。 至于县试、府试、院试的区别也不大清楚,估计还以为县试是顶顶重要的考试。 方若华解释了两句,见家里人紧张不改,干脆也就不多说,反正多考个几回,这一连串的科举考试考完,别管中还是不中,保准大家都能习惯。 吃过饭,一家老小齐齐出动,送他去考场。 房玉山和高秋居然还很重视,着人驾着车亲自过来了一趟,见这边一家子齐去,也觉得理所当然。 碧水县是穷县城,读书人不多,到了考场,方若华排队时扫了一眼,大约百多人,这还是朝廷如今文风鼎盛,小小县城读书人竟不算少。 房玉山到是完全不把小小县试当回事,四下扫了一眼,笑道:“如今朝廷人才多了,好事,好事,我听我爹说过,前朝战乱频繁,北地好些村落县城都是十室九空,每逢科举,能不能办得下去都未可知。” 高秋也笑道:“可不是,我叔父还说过一个笑话,前朝某年,朝廷曾规定童生考试,每个县至少要录取三名。可有个小县,一次县试,全县上下报考的竟然只有三人。考试完毕,主考官把试卷收上来一看,其中一个抄了一次题目,下面只写上——‘且去’;另一个考生,更是只抄了试题,什么也没写;至于第三个,干脆连考题也没抄。主考官看得无可奈何,想了半天,只好大笔一挥,把抄了题目并写了‘且去’二字的,列为第一,并批注——但观‘且去’二字,必定满腹经纶。又把抄了试题的,排为第二,批道:誊写毫无差错,足见其才可造。至于交了白卷那位,自然是第三,批曰:不轻易下笔,可见其行事慎重。” 方若华失笑,这大约是个乐子,不知是哪位促狭的,故意说这等话讽刺前朝科举。 以前和自家亲爹方肖谈论科举时,也听过前清有这类趣闻,只是奇闻怪事的传说而已,早不可考据,开玩笑的可能更大。 一番话,逗得大家都笑。 方家的人也不免去了几分紧张,实不能怪他们,方家祖祖辈辈都是穷苦人,如今出了一个能读书的,就和天上掉馅饼一样的性质,再加上最近村子里也有些闲言碎语,说方小郎前几年考试,没一次中,这回怕又是失望而归,如今不比以前,方小郎名声响亮,可若是连县试都考不中,恐怕连神仙都要觉得失望! 这世上什么人都有,盼着旁人事事不好的很多,虽然即便别人不好,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 排队去搜身,方若华十分熟练地施了个幻术,半点也不麻烦地过了关。 说起来有大百科就是好,施法都不必太费精神,若是靠自己修炼,练到能有诸多法门的地步,估计几千几百年都不足够。 不知道圣德门所在的世界是何等模样,听宇宙商人们的闲言碎语,似乎修行是日常,法术用钱也能买,想一想,那也是个令人神往的大世界! 第二百三十七章 试 方若华还是头一次进古代的考场,确实挺新鲜,可惜和现代考场比未免太简陋了些。 就在衙门后院,桌子斑驳,椅子冰凉,天寒露重的,风一吹冷气嗖嗖往脖子里面灌。 这只是县试而已,等到省试、会试,一准比这恐怖一百倍。 方若华自己到无妨,身上穿的衣服里贴了一块暖玉牌,保持恒定体温,外界风雨不侵,但看左右其他考生面色青白的可怜模样……啧! 要不说古代的进士们个顶个都是人才。 还有很多人才考试前一个个的文采斐然,考试的时候个个掉链子,不光是心理素质和运气的问题,身体素质差,撑不下来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上面考官唱名,拿完了卷子,方若华也不急着看,先喝一口热茶,搓搓脸,今日早晨起得过早,又累了,眼睛还有一点睁不开。 县试而已,他也不担心,更不着急,而且从县试到院试都不糊名,笔迹字体就显得相当重要,左边有两个考生哆哆嗦嗦,一拿到试卷就执笔开始写。 这一看就是个没什么考试经验的。 方若华别的能力没有,考试的能力绝对比眼下的人高得多,想想现代社会一年到头考多少回试? 左前方不远处,还有个高家家学的学生在,他到是镇定自若,铺开卷子从头到尾先细细审题,不急着落笔,看来考前几日方若华和先生们提点的注意事项,这位都记在心里,没有扔脑后。 休息片刻,方若华调好墨,先大体打了下草稿,就认认真真地一道一道把答案写在卷子上面,字字清晰,工工整整,就是正经的馆阁体,但每一个字都架子端正,如锥画沙,漂亮得很。 他这几个小时空,一辈子又一辈子地呆下来,别的不说,书法和绘画技能不至于刷满级,也至少有九十多级了,应付小小县试,和周围这些童生都不是小子比,那绝对如鹤立鸡群。 这也是他县试很有信心的缘故,光看他赏心悦目的试卷,成绩就不会差,何况县试考的大部分是考生的记忆力,他这个开外挂作弊的要是还考不好,真该找块豆腐撞死,一了百了。 也确实如方若华所言,考官本来只是例行公事,随便下来溜达一圈,结果一眼瞥见他的试卷,就不免挂了心,再来回走动时免不了老过来瞧一眼。 和周围冻得直打哆嗦,手脚发抖,字体发虚的考生比,看方若华答题,着实有洗眼睛的功效。 考完试,交了卷子,方若华就溜达出来,一出门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高家和房家两个公子一脸无奈,似乎受了很大的折磨,方家老少却是满脸激动,一拥而上,簇拥着他上了车,棉被捂上,火盆也点起来。 “……” “哎哟,我的乖孙受苦了,快,吃碗面,大早晨都没吃多少东西。” 奶奶慈爱地给他端面碗,好大一碗,上面还有两个煎蛋,两大块牛肉。 这年头牛肉可不容易吃到! 方家大姐和细妹一左一右,嘘寒问暖,一家人一字不提,一字不问他考试的情况,方若华喝了口茶,哭笑不得地劝了姐妹坐好,干脆把要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别的县,县试大部分要考三场,碧水县这等小县,往常多数为一场,人数多时便是两场,今年也有两场。 第二日,方若华赴考就轻松多了,家里上下也不像第一次那般紧张,高房二公子更是只托人捎了话,说考完去聚一聚,并未露面。 到了县衙后院,连院子都显得空旷,显然第一次考试刷下去一批考生。 方若华顺顺当当地把县试给刷了过去,回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照常上学读书,回家去后山休闲,偶尔和山上的邻居们办个聚会,聊聊四下的八卦。 不过从他考完县试,八卦内容就变了,变成碧水县还有州府考生的状况。 方若华就听了哪个县的考生不知怎么回事,县试时一个喷嚏接一个喷嚏打个不停,还有某某考生考完之后出了考场就大哭大喊地撞马车自杀,他自己到没事,反而吓到了被他撞的倒霉考生,害得对方请了大夫吃了好几天的药。 就在这一大堆的八卦中,县试发了案,方若华名列榜首。 他那便宜爹登时就坐在地上,老半天起不了身,便宜奶奶更是乐得嘴巴都快要合不上。 方若华左顾右盼,再看细妹小小年纪,瘦瘦巴巴的,居然拖着鞭炮去放鞭炮。 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多? 方若华吓了一跳,连忙捂着额头抓了高家过来道喜的两个学生帮忙点,自己把细妹远远拖走。 别开玩笑了,看看过年的时候多少人因为放炮进医院? 大姐一把抱住方若华大哭,鼻子眼泪都抹在他肩膀上:“呜呜,人们都说今年县试特别难,咱们碧水县,几百人参加,一共才录取三十个,呜呜,我们都以为你考不上了,三姑还说让你出去躲躲,来年县试再回,要不然光闲言碎语就能折磨死人……” 方若华哭笑不得,一开始还劝,劝到后来干脆随她们去,反正后面还有府试,院试,次数一多,想激动也激动不起来。 果不其然,府试一考,考了个第二名,家里人这回镇定得多,虽然还是高兴,到底不曾过分失态。 方若华马不停蹄又去考院试。 先生到没说什么,背地里好些碧水县的学子到颇有嘲讽之意,戏谑道:“咱们这位遇仙的方小郎可真着急,莫不是怕神仙把他那颗开了窍的脑袋给收回去?” 也难怪他们戏谑,院试才是科举取士中正式考试的第一场,前面县试和府试只是预备而已。 县试和府试虽难,但只要用功,再有一点方法技巧,不是太笨,总能过的,可是到了院试,考过之后便为秀才,摇身一变,成为正经的统治阶级,那可不是只在家里死读书就能考得过。 院试要考杂文和时务策,若对朝廷政务没有一定的了解,根本作不出来,作出来也空洞无物,即便院试只考最简单的,那也很难,普通人家出来的学子,能过这一关并不很容易。 方若华到是不怕,对这个他比较擅长,何况……院试考的真的非常简单,没有偏题,怪题,就是正正经经出题给学生们答。 第二百三十八章 拜师 方家人这回到是都镇定自若的很,便是有些人‘好心好意’地劝说:“院试太难,最好过几年再试着考,要不然你们家二宝信心十足却不中,容易伤了锐气,看看咱们县那几个老童生,考到七十岁还是没过院试,成不了秀才,可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是要被人称一声天才。” 一开始听了,方家的人也忧虑,忍不住旁敲侧击地点一点方若华。 只是他既然都被赶鸭子上架似的,因为不好意思让这一家子失望,又念着原主的念想,没拒绝参加科举,那肯定想一口气快点考完,中就中了,不中就拉倒,外人的闲话又能奈他何? 院试要还过几年再去考,那他早没了考科举的耐心! 方若华在方家人面前还是很能装的,自没说如此直白的话,只说去考试试,考不中也算累积经验,便把一家子打发掉。 方家人对自家的宝贝疙瘩那是十万个有信心,尤其是方若华遇仙开窍之后,如今自是他说了算,面对或者真担忧,或者假挂念的亲戚 可他这漫不经心的情绪落到高家家学先生们的眼里,却让这些老人家忧心忡忡,私底下都议论,觉得方家这位小郎君傲气太过。 到是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房老,这回居然冒了头,对这等话嗤之以鼻:“没有傲气的都是庸才!” 果然没过多久,院试结束,方若华又是案首,那些先生们一个个心悦诚服,再见房老更添几分恭敬。 房老面上得意,回家就躺在椅子上抱着老妻的画像哼哼:“切,本来觉得那小子这回得栽个跟头,没成想居然顺利让他过了!” 房玉山:“……”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爷爷人前人后两个模样,但每每还是觉得……心口好疼。 房老转头看了眼孙子,笑道:“等过几日你把他请回家来吃酒,庆祝庆祝,这几日就算了,刚考上秀才,还有谢师宴,各类文会要参加,估计那位方小郎会很忙!” 方若华已经不是一个‘忙’字能描绘,光是他家,一向抠门的老太太就摆了足足三天流水席,宴请宾客,他那便宜爹更是红光满面,没白天没黑夜地招待各路客人,丝毫不以为苦。 大半夜的,方若华还听不远处正房传出来阵阵偷笑声,真有些恐怖。 对方家来说,方若华考中秀才,那是光耀门楣的大喜事,从此以后他们方家就能自称是书香门第,方若华就一再听老太太跟方母说,以后细妹的婚事要慎重再慎重。 以前她相看的人选,自动自发地被扔到脑后,前些日子时常露面的媒人还是登门,而且变得更加热情,如今提出来的人选那都是碧水县数得着的人家了,显见细妹的身价大增。 方若华叹了口气,忽然觉得自己还真得继续考,一个秀才根本不顶用——如果由着细妹就这么嫁给大商人的庶子,嫁给某员外家的某个儿子,他怕麻烦还在后面! 细妹还小,和他的关系也亲近,这些日子他虽说没太上心,却还是不可避免地影响了那个姑娘,细妹如今不光读书识字,对未来还有一些浪漫的期许,即便是放在眼下的小时空,这些期许也并不过分,如果是很好的,很有修养的世家子弟,肯定能满足她的期望,自己再教导这孩子两年,她嫁过去一定过得极好。 可是一个秀才的妹妹,家里还没什么底蕴,怎么可能嫁到那样的人家? 就如今老太太遴选出来的,所谓门当户对的人家,着实不太适合有很大改变,并且还会继续变化下去的细妹。 “看来还得去考个举人……” 方若华呢喃。 “方兄自是没有问题,不过时间早晚。” 房玉山轻笑,亲自俯身过去给方若华倒了杯酒,遥遥一敬。 房老也捋须而笑,咳嗽了声,轻声道:“诸位,今日我欲收一位入室弟子,还请诸位做个见证。” 今日房家文会,广邀好友,县令和几个主考官都到了。 主考官里面还有一位松山书院的大儒在,今年六十有三,德高望重。 一听他的话,所有人都愣了下。 大儒更是脱口而出:“难不成你真要收本次院试案首为徒?” 碧水县本地的文人才子到也罢了,虽知房老身份不低,终究不知道他的底细,羡慕归羡慕,还是好奇居多,可某些知他身份的人,心里都跳了跳,不由自主地去看方若华,简直不敢置信! 房老笑眯眯地点头,转身看向方若华,半点不觉得自己没提前和人家商量,就这般突然袭击,有什么不妥,更不在意若是对方不乐意,他会不会丢人现眼。 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却不肯在此时让老人家下不来台,再说,认这么个先生挺好,他打算继续考科举,都想过几日去打听打听,替自己找一个靠谱的老师。 其实高家学塾里也着实有几位很不错的老师,就说今年县试,府试,整个高家学塾,一共四十七个学生竟然过了十多个。 十几年来这还是第一次! 这里面方若华多少也起到一点作用,但主要还是因为,最近高家请的先生靠谱,在碧水县绝对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先生。 但不知为何,这几个全无收他为徒的意思。 如今房老开口,他翻了个白眼也就顺水推舟地应下,周围顿时大哗,对某些人来说,这件事可比什么院试要紧的多。 房老笑眯眯地道:“既然如此,那就一切从简,今日若华就行拜师礼。” 方若华奉茶,听了几声漫不经心地训,接了礼物便算拜师,至于拜师礼,如此匆忙,他当然没有准备,这时候也不可能有人挑理。 松山书院那位大儒长叹一声:“可惜,可惜,我审阅过方小郎的文章,堪称字字珠玑,还想让小郎君入我们松山,如今进了你房子杰的口袋,怕是掏不出来了。” 几乎只在一夜之间,方若华的风头就压过在此之前最出名的林公子,成为碧水县第一风流人物,当然,这种名头什么用都没有。 第二百三十九章 天命 房老这边春风得意,新收了一个合心意的弟子,虽说太精了点,每次逗弄都冷场,可房老还是意气风发,早些时日的抑郁一扫而空,颇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思。 他孙子房玉山房公子近来却憋气的厉害,每每来方若华山上的草庐里蹭吃蹭喝,顺便吐槽。 “不就是个色中饿鬼?有什么好的?我那傻妹子认准那混蛋就不放手,早晚吃亏。” 唐小飞和高秋齐齐失笑。 高秋摇头道:“算了,我看最近天命在那位林公子,你最好别和人家作对,否则一准吃亏!” 其实也说不上吃亏,不过是房玉山花钱找了个名妓去勾引林远南,一来坏了他的名声,二来也让自家妹子认清他的真面目,别在胡闹。 结果那名妓居然真动了情,倾心相许,自赎自身去林家给林远南做了丫鬟。 房玉山一想起此事,还是心中不痛快:“郭蓉蓉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我表弟那几个狐朋狗友都和她合作过,向来敬业,怎么这回……这回……哎!” 高秋和唐小飞看见他的窘态,不禁大笑。 这只是个乐子而已,想那郭蓉蓉就是再蠢,也不会攀扯房玉山。 以房公子的身份,如今吃瘪不过是不好意思动用什么正经手段欺负一个偏远穷县城的小秀才,而且这件事说起来,是他幺妹自己去纠缠人家林公子,说林远南勾引良家女子还算不上。 房家人向来立身持证,房老曾经便以‘忠直’闻名朝野,呃,对这一点方若华表示不怎么信,别管房老如何,房玉山确实还算君子,气急了想出这等阴招,还几天不自在,失败了也没敢去找那名妓的麻烦。 方若华一边烹茶,一边听他们絮叨,对林远南能哄了名妓也不觉得稀奇。 在此一段时日,他知道这个小时空礼教严苛,对女子尤其苛刻,那些妓女,即便是名妓有好下场的也是凤毛麟角,而所谓的好下场,也仅仅是嫁人为妾,老死宅门。 林远南到底是从现代来的,作为现代男人,只要不太渣,对女人绅士礼貌那都是习惯成自然,这种习惯在现代很寻常,可对这个时代的女子却有致命的吸引力,对妓女尤其如此。 林远南这样的种马男主,显然有一点收集癖,名妓在他眼中可不仅仅是个妓女……估计在家读小说,也没少幻想来到古代,做一个风流才子,名妓携所有身家,主动来投的美事。 如今美梦成真,他哪里还能想那么多! 只希望林大公子能保持自己的品性,保持得久一些,别被同化太快。 方若华略一沉吟,只莞尔一笑,也轻声劝慰:“我看,林远南确实有一点天命在身的意思,少招惹为妙。” 房玉山:“……哼哼!” 方若华见他气不平,想了想,伸手招呼他过来笑道:“也罢,你且等等看,说不定能看那位出一次丑,要是你乐意,再去救他一救,让他欠你个人情。” 这日,清风徐来,岸边红花已开,几个踏青的少男少女携手在山上放纸鸢,笑闹声传出老远去。 林远南弃舟登岸,非常客气地一弯腰,伸手搀扶一少女,那少女鹅蛋脸,杏眼桃腮,身形却细弱,很是窈窕动人,看起来十七八的年纪,芳华正好。 周围几个同样登岸的读书人频频侧目,不禁有些羡慕。 “碧水县以水得名,这山水虽比不得那些名山大川,到底还是有那么几分趣味。” 林远南长吸了口气,轻声道。 少女含笑点头,其他人也纷纷应是,一行人朗笑一声,大踏步便向山里走去,一个个潇洒自如,都是风华正茂读书人,连外人见了都不免眼前一亮。 船夫却吓了一跳,高声道:“几位公子,小姐,西边山里可去不得,有妖怪作乱呢!” 几个少年脚步一停,面面相觑。 林远南轻笑道:“在下只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妖怪拐在下做什么?再者,读书人以笔为刀,以诗书为剑。” 说着,他举了举手中的《论语》一册:“若有妖怪,我自会以这一腔正气引孔圣人相助,再大的妖怪,难道还敌得过圣人!” 林远南这几句话着实漂亮得很,一众学子心中钦佩不已,相视一笑,便大踏步地去了。 操舟的老汉摇头长叹:“哎,可怜的孩子们。” …… 太阳西下,只残留一点余晖,风更冷了些,草丛里一阵晃动,一群少男少女狼狈地窜出来,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半晌撞到一棵树上,靠着树枝喘息。 林远南也是一脸的惊惧。 “你们看!” 还没回过气,其中一个女生嘶哑着嗓子喊了一句,声音里充满惊慌。 众人抬头看去,便见树枝上系着半片衣袖,灰扑扑,脏兮兮,但只这么一个东西,吓得所有人面色如土。 他们走了不知道多久,不光围着这一片地方打转,怎么也出不去,还有,还有那些东西! 扑通一声。 一个少年跪倒在地,轻轻抽噎:“我不想死,我不想死!”他想起阿徐,刚才阿徐被吃的只剩下了半个脑袋,他才十七岁,还有大好的人生,可就这么死了,死在荒山野岭,悄无声息。 “呜呜!” 恐惧的情绪也会蔓延。 一时间所有人都惊恐万分,脚下发软,脑子里一片空白,不远处隐约传来阵阵嬉笑声,如烟雾一般,让人难以抵抗逃脱。 一条长长的舌头忽然从树后出来,卷住林远南的脖子,慢慢收紧:“该你了!” 林远南满脸惶恐,浑身虚脱无力,眼前发黑,呼吸短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对,我,我怎么会死在这里?这不可能! 死亡一点点逼近。 周围的人甚至麻木地看着,他们前几次还试图去救,拼命去救,但每一次只会带来更大的伤亡。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清朗的读书声。 “……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 “……” 第二百四十章 论语 声音并不高大,却一声声传入他们的耳朵里,清清楚楚。 林远南觉得自己脖子上的力度渐渐减轻,众人听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微微颤动,不多时,就有一个很尖利的声音叫道:“好厉害的正气,文娘,这几个瘦了吧唧的小东西别眼馋了,赶紧走,我看那书生带着人往这边来了,让他撞见,你还要命不要!” 话音未落,嗖一下,林远南身体一轻,被扫在地上,滚进草丛,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脖子上火辣辣的疼,嗓子也疼,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其他人呆呆地跪坐,听见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读书声越来越近,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远,本来惊慌失措的情绪到底稍稍静了静。 有人不由自主地跟着背诵论语。 不多时,树叶晃动,有人当先而出,是个身着紫衣的贵公子,不过读书声未停,显然不是他震慑了那些……鬼魅妖怪。 紫衣公子很是惊讶,四下扫了一眼:“诸位这是?我们打扰诸位,呃,练功了?” 少年们拼命摇头。 “秋哥。” 后面又有一人开口,声音清朗,众人一听就登时抬头看去,个个眼睛放光。 这声音明显就是刚才背诵论语的那个,真正的救命恩人。 半晌,树林里又出来几个人,为首的那个眉清目秀,高冠蛾带,一身书卷气,未语先笑道:“叫你不要太急,可是惊扰了旁人?” “没,没有。” 几个少年心中羞愧,不自觉低头,心里都想,人家背论语,他们也是手不释卷,日日背诵,可人家背几句就能惊得妖邪四下散去,他们刚才也再谈诗论文,孔圣人的文章更是背得最多的,可瞧瞧,居然招来了妖孽! 众人此时回过神,不可抑制地想到今天半晌,那只蛇精出现,一口吞掉一个同伴时所说的话,他说什么?他说远远听见有人念书,就知道可能是读书人,读书胚子身子都细腻,吃起来可口! 当时给大家讲课,讲解诗词文章的,可不正是碧水鼎鼎有名的林大才子! 又不自觉想起溪水边这位的豪言壮语,还真是……心绪复杂! 再看从树林里出来的这少年,年纪和他们差不多,可此时却只觉高山仰止。 那少年仿佛有些疑惑,轻声道:“在下方若华,乃是碧水县人,诸位,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众人一愣——原来他就是方若华! 再仔细一看,其中几人也认得,果然是方若华。 这几人不禁低下头,十分心虚,就在前几天,他们还在文会上说笑调侃,说那位拜了名师的案首方若华是走了狗屎运,说人家学识不说差林公子远矣,就是和他们比,也多有不如! 却不知,说这等话的自己才像笑话。 “三妹,姿势不对,头向左转三十度角,这个位置最好。” “笑容略收一些。” 屏幕上的众水友一个个的兴致勃勃,各种指挥,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 他直播间这帮人大部分都太年轻,既然年轻,就比较中二,尤其是在电脑屏幕前面,那是越发爱热闹。 这次的行为设计也是他们临时设计,方若华本着‘牺牲’自己,娱乐大众的心思,稍微提了一句,唐小飞几个爱热闹的举双手赞同。 只不过一开始,方若华打算把这个,咳咳,出风头的机会给房玉山——是他想看林远南的笑话,想要出气! 偏偏房玉山这小子竟也是个叶公好龙的,一听山里真有妖怪,根本不敢出声,最后还是方若华上了。 唔,不过效果挺有意思,他玩完了居然也觉得,挺爽快的。 只能说明中二这种病,在他身上存在延迟发作的可能。 做戏做全套,方若华一行人就只当自己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路人,把这些不知遇见什么麻烦的读书人请到草庐坐下,喝了杯茶。 哪怕这些人纷纷说死了多少人,偏偏那些人一个不落,迷迷瞪瞪地又出现在草庐,他们也没明说这些读书人摔坏了脑袋。 当然,怀疑还是要怀疑一下。 送走了这些饱受惊吓,迷迷糊糊的少男少女,几个顺水推舟玩了一次的公子哥,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有趣,真有趣,以后再多玩几次才好。”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给他们倒了杯茶,摇头道:“你们别这么猥琐,我们明明是救了人,做了好事。” 妖怪是真妖怪,也是真在迷惑那些读书人,他们只不过是出手救人晚了一点。 房玉山一怔,拍了拍头,哼了声,还有些不甘愿:“还真是咱们救了那家伙,啧!” 可到底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来,也只有叹了口气,半晌回过神笑道:“也罢,看到他的丑态也算痛快了,回家好好跟我妹子学一学,哎,真该让我妹子过来亲眼看看,他心目中的大英雄到底是什么模样!” 方若华失笑。 唐小飞也笑道:“其实这几个人的表现算不错的。”至少所有人拼命逃命,可再害怕也没有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相反,一开始他们还试图救人来着。 生死关头,危机一刻,最容易表现出人性之恶毒,他们这几个读书人,真算相当不错。 “尤其是林远南,数次躲过危机,虽然最后被堵住,但我有一种预感,就是方兄不出现,他也有可能脱险。” 方若华看了看唐小飞。 屏幕里一票水友已经刷屏——‘敏锐’! 紧接着下面又是一票猜测唐小飞身份来历的,目前出场的几位原文小说中不存在的公子哥,唐小飞第一神秘,房玉山也颇为神秘,唯独高秋乃是本地商户之子,身份清清楚楚。 “说起来,三妹,原著小说不是已经被封了?最近因为你的直播,咱们不少水友都去找,连淘宝上都出现盗版电子版卖了。” “人家作者离开圈子有三四年,忽然冒出几个人找他约稿,作者都被闹得迷迷糊糊,说不定哪天也找到咱们直播间,呵呵,那可热闹!” 方若华:“……” 第二百四十一章 半狐 找就找吧,大不了以后给人家版权费……这应该是圣德门负责的问题,跟她没多大关系。 不过闹了这么一出,除了略微一点羞耻的爽快感外,到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方若华在文人圈子里的名声好了不是一星半点。 消息传开去,以前那些说各种怪话的才子们,再提起他不说毕恭毕敬,却也高看一眼。 天底下能一篇论语吓退妖孽的读书人,又能有几个? 上一次有这种传说的,还是三朝元老,当朝李相爷。 据说他老人家年轻时进京赶考,露宿荒山野庙,一连住了三日,晚上总有读书人来请教学问,后进了县城才知道那庙是个鬼庙,里面住的都是鬼怪。 人们便说李秀才才高八斗,对经义的研读连鬼怪也钦佩,后来他果然仕途顺利,飞黄腾达,一路中举人,中进士,历经三朝,都受万岁重用。 没人敢把方若华一个小秀才和人家当朝相爷比,但是也都相信他读书确实好,而且心够正,是正经的读书胚子。 这日,方若华应了新拜的先生邀请,过去聚一聚,一进高家的大门,还没进屋就让高秋抓住衣袖:“快来,就等你了。” 他脸上露出一种牙疼的表情,“赶紧的,你师父已经吃了半天。” 方若华被拽着上了马车,走了差不多半刻钟就下来,穿过街道,便是一片大栅栏。 栅栏前面人很多,不少力工或者蹲坐,或者站立,端着饭碗呼噜呼噜地吃。 方若华:“……我记得你说去浩然楼的?” 浩然楼是碧水最好的酒楼,出入多为富商巨贾,或者是各个小世家。 当然,碧水也没什么大的豪门世家。 那种酒楼方若华不在意,方家人却是连靠近都没有敢过,听说他要去吃饭,方家上下还很新鲜,细妹偷偷摸摸问了一大堆。 方若华都打算回家时顺带着给细妹捎带几份点心。 虽然他心里明白,浩然楼的点心恐怕比不上自家亲妈夏芬做的好吃,更比不上宇宙商城出品,不过,这点心要的是那包装…… 高秋叹气:“我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就来这儿了……算了,走吧。” 走了一小段路,方若华就发现左右好些人的视线不自觉向左面漂移,他也顺着一看,不禁也有点牙疼。 房老一身白色大氅,略有些白的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胡须也修剪得很漂亮,手脚干干净净,偏偏坐在油乎乎的木凳上,面前放着缺了一小块的大海碗,里面是一碗虾,他就用那一双一看便是读书人的,保养得宜的手剥虾吃,还剥得特别费劲,乱七八糟,可吃得却很美,只看他眼角眉梢间舒缓的自在便能看得出来,他很满意。 方若华失笑,自己坐过去替他剥,他剥得可要好很多,一撕一拽,完整的虾肉便落到房老面前的碟子里。 房老笑着瞥了自家弟子一眼,又瞪站在一旁,死也不肯坐下,还有虽然坐下,却和坐在火堆上一般的房玉山与唐小飞。 “看看我徒弟,再看看你们,一个个娇气的不行,房玉山那小子娇气也就罢了,娇惯一辈子也没人管,唐小飞,你自己说将来要上战场,要上阵杀敌,到了战场上幕天席地,就着污水坑吃喝的时候有的是,在这儿你都吃不下去,还上哪门子战场!” 唐小飞不为所动:“呵,那是我年纪小不懂事,如今我们大周四海臣服,无人能敌,还上什么战场,真有战事,恐怕也是内乱,我才不搀和。” 房老一伸手弹了下他的脑门,皱眉叱责:“你那张嘴牢靠些吧,你舅舅老了,换了别人可不会纵着你!” 就坐在小小的摊子上,房老叹了口气,指点自家弟子:“明年就是秋试之年,等你中了进士,不要轻狂,更不要轻易去结交那些士子,最近太子病重,大周五个皇子闹得很厉害,站队者众多,能不搀和,就不要去搀和。” 房老细细给方若华讲了讲朝廷现在的局势,“虽说好像现在就说这个,有些早,但早知道比晚知道好,你既然决定走科举这条路,这些都要了解。” 不光方若华和高秋,便是房玉山和唐小飞也听得很用心,能听房老亲自来讲一讲,那比他们自己琢磨三年五年还要有用。 方若华笑应了。 其实听不听都无所谓,他打算考了进士就回山开个书院什么的,做个教书先生,身为进士,在碧水县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人物,没人敢惹,有功名在身,家里人也不会受欺负,细妹的婚事也不会差,这就足够,难道还真赶鸭子上架要他去当官? 别开玩笑,他真不会! 读一读当下的史书,想想这个小时空历史上各种死法的官员,他就绝了科举当官的心,虽然不怕死,但他也不想不明不白地去死。 房老也是许久没有吐槽朝政,一边吃虾,一边吐沫横飞:“咱们现在这位陛下是个精明能干的,可惜儿子生的太多,如今儿子长大成人,朝廷都乱作一锅粥。” 唐小飞几个也心有余悸。 方若华到没觉得有多乱,这才几个皇子,五个而已,想当年读清穿小说,看九龙夺嫡,那个热闹程度可远非如今大周能比。 房老唠叨半天,喝了两碗黄酒,已经有些醉,脸上泛红,对孙子长叹:“可惜你奶奶就是不肯来见我,哎,我也不敢见她,都一脸褶子了,呜呜,你奶奶不见我还好,见了我一定嫌弃。” 房玉山显然听这糊涂话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笑着摇摇头,哄他祖父:“祖母肯定在下面等你呢,别担心。” “等个屁,肯定不知道在外头生了几窝野狐狸,呜呜,我的春芽,春芽!” 房玉山:“……” 方若华失笑,拍了拍师父的肩膀,笑道:“师父,师娘这几十年都在闭关修行,没有找别人,到确实养了一窝,不过都是她姐妹们留下的。” 房老一愣,脸上露出一丝不敢置信:“啊?真的?” “真的。” 第二百四十二章 凡人 房玉山见方若华一脸的一本正经,十分严肃,使劲戳了戳他的腰,压低声音道:“他老人家醉了归醉了,可脑袋记得事,你这么忽悠他,等他醒了肯定找你麻烦。” 对于自家为老不尊的祖父,房玉山还是很有打交道的经验。 方若华失笑:“谁说我在忽悠他?他既然是我师父,那我自然要尊师重教,好生尊重他老人家,怎能哄骗?” 房玉山:“……” 唐小飞和高秋眨眨眼,都有些心惊,差点吃一颗虾压压惊。 方若华丝毫不以为意,笑道:“那日在山上,我与你你祖孙二人相遇时,你不是也听到了,那狐女说你是半狐。” 房玉山愣了半晌,身上渗出一层白毛汗,讪讪道:“我以为那是她故意找借口。”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摇摇头:“也没什么好瞒着的,这个世界上的狐女,鬼女,但凡修行有成的,似乎和凡人结缘者甚多,我在山上都参加过七八次狐狸嫁女的婚事,狐狸女婿有异类,也有凡人,你们在大街上走动,也许遇见一千对夫妻里,就有一对其中一人是异类。” 房玉山:“……” “据比较可靠的小道消息,你外祖母是碧水县西山上赫赫有名的狐仙,应属青丘一族,还是上古狐族,修为精湛,长相也是一等一的漂亮,当年她落户西山,还引起不小的风浪。” “你祖母姓玉,闺名春芽,如今人称玉姑姑,在西山狐狸中地位极高,所以你完全可以在西山横着走,没必要战战兢兢,那林远南进西山被如此折腾,全是看你祖母的面子,并不像你想的那般是我支使的,我可没那脸面。” 自从在山中出事,房玉山除非是去找方若华,否则绝不踏入山中半步,连以前最喜欢的打猎都不去了,就是去找方若华,他也只是走到山外围,不往深山去。 这话说得轻轻松松,和闲话家常没有什么不同,方公子的表情也十分之淡定。 房老醉醺醺地叹气:“春芽是漂亮姑娘,漂亮姑娘!” 房玉山:“……” 他此时只觉得汗毛炸立,浑身上下都不自在的紧,有一种崩溃的感觉。 方若华见他是真不自在,心里其实也同情,可脸上越发风轻云淡:“你何苦不自在?传说李相公的母亲是一只报恩的玉兔,他自幼白头,便是因为传承自母亲的血脉太强大的缘故,还有历史上有名的胡枝子,不就是狐狸所生?哎,你祖母是狐狸,那也是修道有成的狐仙,可惜你只是对方的孙子,狐仙修为高,更难遗留血脉,可惜,看来你只能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凡人好! 房玉山吐出口气,他一点也不想做狐狸! 房老还醉着,丝毫不知道他孙子的惶恐,还抓住方若华让他帮忙送信,借着酒劲,挥毫泼墨写了一大堆肉麻到极致的情书。 方若华笑眯眯,好声好气地应下,房玉山在一边看得头都晕,努力阻止了半天,被他祖父骂了一顿,最后也只能把脑袋一缩,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日宿醉苏醒,房老也知道他在徒弟面前丢了人,唉声叹气半日,只说师道尊严尽失,不过在方若华面前,他到是照旧若无其事,教了他两日,便发觉这孩子虽然聪颖,见多识广,时常有惊人见解,还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底子其实不算太好,于是接连几日都没有学新的东西,就是不知从哪里弄来很多的题目,让他翻过来,倒过去的做题,写杂文,写时务策,做完之后再讲解。 “你遇见了好时候,如今朝廷科举出题,不许出偏题怪题,像什么‘君夫人阳货欲’之类,再也不可能出来。” 房老笑道。 房玉山就在旁边冷笑:“上面虽然这么说,可题目照样不简单,那帮考官使出浑身解数为难考生,个个强截句读,破碎经义,都被人总结出来了,什么长搭、短搭、有情搭、无情搭,隔章搭,简直恼人!” 方若华被好生吓唬了一通,扎扎实实地做了半个月的题,一直到一扫题目,就知道出题人考的是什么,不用思索的地步,房老才开始正式授课,旁征博引,谈古论今,一天的课上下来,让人不愿意走片刻神。 听这位讲课,他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高家家学的先生明明不知此人身份,却还是对他恭恭敬敬的缘故。 肚子里是不是当真有学识,瞒不了人,也骗不了人。 方若华的读书笔记拿回家,方肖都喜欢得不行,好几次立在门外蹭课。 他如今在某些知情人,还有知情的异类心目中,那就是神仙临凡,一举一动都特别引人注目。 房老一开始也不知道方肖的身份,交流了几句,觉得此人不错,还因为知己,后来听小辈提起,才知道这原来竟是位仙人! 因为这个,老头面上不显,实际上得意洋洋,方若华就撞见他老人家逼着房玉山给他写传记,尤其要加一句,大周永德二十四年,杰于碧水教书,因才华横溢,满腹经纶,引得仙人驻足,倾心相交云云。 房玉山也没法子,谁让那是自家亲祖父,写就写吧,却是打定主意死死捂住,绝不能让旁人看到,结果第二日,他家祖父就把身边几个后辈都叫过来,拐弯抹角要求人家给他作文! 美其名曰,提前先练习怎么拍马屁,将来入朝为官,拍上司,拍皇帝,马屁拍得好,拍得不着痕迹,比正经做出功绩来更重要些。 房玉山几个无语抱头,方若华到觉得这话很对,别说当下这样的时代,就是现代社会会拍马屁,那也是一项非常有用的技能……虽然他自己不会。 纷纷扰扰,日子照常过去,方若华成了秀才,方家来往的人家也多了些许改变,老太太如今结交的都是些书香门第的当家主母,忽然之间对大姐和细妹好了很多,甚至连方若华请了个女先生教导两姐妹读书,她也没反对。 一来方家虽然重男轻女,但也不是那等不把女儿当人看的人家,二来,也是为了将来方若华面上好看。 “人家书香之家的女儿都是识字的,大姐和细妹不识字,我们二宝当了官,被人笑话怎么办!” 第二百四十三章 考虑 眼看着八月将近,乡试的日子也近了,方若华读书进度不慢,基础补齐,房老点了头,让他这一场就下去试试,觉得有七八分的把握能中。 乡试有七八分把握,就很可以一试,便是天纵之才,也难有九分把握,实在是想中举,不光能力要足够,运气也占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几日方家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拉关系,套近乎的有,想结亲的也有不少。 碧水是小县城,举人没几个,乡试有那么三两个能上榜,便是大幸事,今年有可能中举的几个秀才,一早被盯上,方家一开始还对推辞婚事犯愁,后来连方母那样面团似的人也能娴熟地打太极,推却地一多,人人都知方家小郎不打算早成亲,想乡试之后再说,登门的就少了。 但近几日,说亲的人家又多起来,而且都是大户人家的正经小姐,都是以前他们连想都不敢想的好亲,方家老太太就不免心动。 方若华马上就要二十,这个年纪不说成亲,定亲是绝对要的,再拖延怕是好姑娘都给了别人,她一心动,方若华就过得十分不自在,在家有些待不住。 隔着屏幕,一群水友看‘真人电影’,到看得很高兴。 “说起来,你们读过原文没有,三妹这个角色,方家小郎有官配。” 登时,屏幕上一片‘哈哈哈’。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别说,原主确实有官配,不过只提了一句,说他娶妻王氏,王氏爱慕表哥,成亲三年后便随表哥私奔。 在这之后,原主就从文中消失,只在结尾处,男主回乡省亲时又出现了一次,穷困潦倒,以替旁人写信,赚钱糊口,看男主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车辆随从无数,风风光光,十分羡慕,还与一起卖字的老穷酸吹牛,说当年他和男主也是同一个启蒙恩师,算是同窗。 方若华幽幽一叹,回头就支使方肖亲自跟老太太说去。 方肖正正经经到方家拜访一趟,亲自跟方家一众人说明白,说他的命里本来无富贵前程,但因缘际会,上天给了他这一场造化,可是一个人命里的好坏均衡,仕途顺利,前程远大,在姻缘上,子嗣上便很容易出问题,所以最好不要轻易选择亲事,交给他们来选一个,哪怕不能保证子嗣,好歹能保证寿数不受影响。 几句话把方家一家子都给吓得不轻,方老太太对两位神仙那是十二分的信任,更是二话不说,答应有关二宝亲事的一切,都交由他们两位做主。 回头还安慰方若华:“二宝别怕,便是你将来没有儿子,你还有大哥在,让他多生几个,到时候过继给你!” 方若华登时无语,感情那位便宜大哥就不疼孩子,人家亲的儿子,无缘无故的凭什么过继给别人,弟弟也不行。 却不能这么怼原主他亲奶! 一回家,方若华龇牙咧嘴,看着自家老爹哭笑不得:“你直接一句我不宜娶妻不就得了,说那么多做什么!” 方肖摇头:“没那么简单,在这样的小时空你不娶妻,那要不要女人?万一要是官做得大了,皇帝赐婚怎么办?官做得不大,或者不当官,同僚朋友送美妾,一个不要,两个不要,还没个借口,你还想不想过舒坦日子?有个妻子,便可将一切交给妻子处置,终生不二色那是你的操守,只会被夸赞,此事你不要管,我心里有数,现在麻烦一些,是为了一辈子省心。” 又不是三五年就能走,一呆几十年下去,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好。 方若华:“……” 自家亲爹想得真多,既然如此,他果然就甩手不管,一看家里乱,干脆带着大姐和细妹去庙里上香,躲个清净。 细妹爱热闹,喜出门,一出来就高兴,大姐却心中烦恼,忍不住道:“家里那么乱,可别耽误二宝你读书,这几日你就在后山草庐,别回家去,每天的饭菜我给你送。” “好。” 方若华笑应,顺手把从家里翻出来的小珠花给细妹戴上。 这珠花都是他以前用过的东西,如今用不上,细妹显然极喜欢,大姐却看得直蹙眉,“这得多贵,二宝乡试后要去京城的,如今还是俭省些,仔细钱不够用。” 方若华任由大姐唠叨,到是说了几句,大姐有些不好意思,轻叹一声:“姐姐真是老了,话多……” 二十多岁的女子,守寡五年,终日都是黑色、灰色,茹素,没有任何欢愉。 要不怎么说,还是要科举,既然有缘分来到这一家,成为这一家的孩子,至少要保证一家人都好才行,他中举,中进士,他姐姐便是在家自在些,听听戏曲,吃吃荤腥,甚至若有意,再寻一夫家,也无人会说三道四,相反还觉得理所当然。 哪个世界都是如此,你若有实力,便能打破这世上束缚普通人的各种规矩。 皇家的公主守寡的也有好几个,哪个不是肆意快活得很,谁敢和公主们说,你既然丧了夫,就不要再去呼朋引伴,开赏花宴,不合适,不规矩! 敢这么说的人,坟头上的草都长了老高。 方若华亲自驾着车,刚一上山,天边飘来一片乌云,忽然落下雨来。 幸好因为山上有一座香火鼎盛的文化庙,山路上隔一段便置凉亭,方若华便拐了一下,结果走到凉亭前,只见三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一个捂着嘴巴,另一个捂着眼睛,还有一个抱着肚子,站在雨水中,满脸怒气,其中一个高个儿的大声叱责:“你们做什么?为何打人?” 凉亭里坐着一少女,头发梳理得极为齐整,衣服虽是半新不旧,却针脚细密,料子也好,身后还跟着一个体胖腰圆的壮汉,身边带着一个丫鬟,一个奶娘,两个婆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 只是这个小姐的右脸上有一块儿灼伤,伤痕狰狞,很是可怖,她本来显是用纱巾遮盖,只是淋了雨,纱巾湿漉漉的,便是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第二百四十四章 聪明 那壮汉上前一步,冷声道:“嘴臭,该打!” 他身体又高又壮,很有压迫力,偏偏那几个书生却是丝毫不怕,其中一个捂着眼睛的,冷笑道:“你们家那位小姐长得太丑,还偏偏出来吓人是真的,吓到了人同样不假,难道还不许旁人说不成?我兄弟哪一句话说的不对,你指出来给我看看,要是他有一句假话,我们就不计较了,要是你们说不出来,对不住,一人给我们一千两银子的医药费,这事就算过去,否则衙门里见,你们不是能耐,不是会打人,有本事疏通衙门压服了我们,你们要是势力大,有能耐,整死咱几个都没二话!” 这几个书生显然不是善茬,一个个也是口舌伶俐,噼里啪啦一通话,任谁听了都会不痛快。 凉亭里的婆子丫鬟们气得心口疼,满脸怒火,却也无可奈何。 屏幕上登时刷屏——“哎,世道就是如此,坏人做了坏事通常没有报应,有理也难走遍天下,弱小遇见糟心事,其实很难遇见抱打不平的好人,小说里那些很爽的桥段,之所以爽,就是因为现实中少见。” 方若华倚着车马,漫不经意地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你们读圣贤书,受圣人教诲,好歹也要明白事理,奸巧语,污秽言,不说为好,既然说了,被人教训,还不知错,恬不知耻,还读哪门子书,考哪门子试,不如回家受父母养,至少不会惹祸上身。” 他的话音并不高,却是徐徐随风雨传入众人耳中,其中一个书生还要叫嚣,却一下子被身边之人压住,高个的读书人一把拉着自家朋友,转身就走,一句话都没有回。 亭子里避雨的几人都愣了愣。 方若华丝毫不奇怪,牵着马车,慢吞吞走到凉亭外,客气道:“几位,忽然下雨,我这车里有家中女眷,不知可否在此避一避。” 那脸上有伤的女子轻轻抬头,笑道:“请。” 方若华这才伸手扶着两姐妹出来。 大姐和细妹低了低头,不好意思直视人家,方若华到是看了一眼,觉得那位小姐神色平淡,显然并没有因为容色上的缺陷而太过痛苦,到也难得。 细妹不敢看那位小姐,只略略占了凉亭一角,拉着方若华的袖子低声道:“二哥果然好厉害,几句话就把那些人说跑了,唔,圣人的道理确实有用,我也要好好读书。” 方若华失笑,拍了拍细妹的额头,也不因为她年纪小,就随意糊弄:“哪里是圣人的话厉害,那几个书生都是碧水县本地人,刚才在人家面前硬气,不过是欺负这几个人是外地来的,是过路客,他们见到我,哪能不知道我是谁?我就是一句话不说,他们也会走。” “如今就要乡试,这个紧要关头,他们怎么敢让我知道,他们几个竟然在山上以言语欺辱人家过路的弱女子,坏了名声,对他们一点好处也没有,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谁也不是傻子。” 细妹似懂非懂。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详细解释,从车上拿了点心给细妹,让她坐在一边慢慢吃。 后世人总骂秀才是穷酸秀才,觉得古代读书人都是老学究,实际上一辈子读不出头,读傻了的当然有,可真正能读出名堂的,那都是万里挑一的精英,聪明人绝对占了大半壁江山。 就说刚才,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多少见识的那种,见了那个壮汉,不用接触已经被吓得战战兢兢,唯唯诺诺,哪敢惹是非? 可这几个读书人,从那小姐的穿着打扮,从她手中拿的算盘,从丫鬟仆妇的言行举止,都能看得出这一行人大体的来历,这些人都是外地来的,有些钱,但不会是世家贵族出身,正因为心里有数,所以才硬气。 方若华一出现,他们立时便退避三舍,绝不生事。 这只是个小插曲而已,没有必要多思多想,雨一时不停,方若华干脆就在石桌上,拿出画笔丹青,和大姐,还有细妹以笔来下棋。 两个姑娘学下棋才半年,是新手,瘾头正大的时候,最喜欢和自家兄弟下。 方若华一边琢磨功课,一边分出一点心思就能下好指导棋,根本不用动脑,下了半晌,雨一停,三人就收拾东西继续出发。 到是他们一走,那脸上有伤的小姐有些好奇,走过来看了看,一开始也没觉得什么,仔细一看,便不禁动容,到不是觉得方若华棋下得有多么好,他的确会下,可是对这位小姐来说,这样的水平,也仅能说一个‘会’字而已,但是他的棋风实在温柔极了。 小姐从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和两个不会下棋的初学者下,会把棋下得这般温柔,就像方方面面都考虑到,既让对手学到东西,又不会让对手觉得枯燥乏味,努力引导她们继续学习。 “真是个温柔的好人。” 小姐的目光渐渐柔和,唇畔也多出一抹笑。 她身边的丫鬟、仆妇低下头,都很是难受,他们小姐为那个家操碎了心,以一己之力担起家业,可在家里父母看来,却连少爷一根手指都比不上,老天何其不公! 山上一场偶遇,方若华没放在心上,带着姐妹上完香,大姐还为他求了一道平安符,就回了家。 没几日,便快到乡试的日子。 这一次方若华没让家里人送,提前半月,他就坐高家的商船一起去了明州府。 因着请了好先生,房老偶尔也提点几句,高家家学的实力大进,这一次乡试,竟有七个人要去,再加上碧水其他和高家搭上关系的考生,足足有十七人同行,方若华在船上到也难寂寞,一行人说说笑笑,什么问题也没碰见,很顺利地到了明州府。 方若华没觉得什么,到是几个老秀才不禁感叹:“还是坐高家的船舒坦,少是非!” 其他考过几次乡试的人也应和:“确实省心,吃住都好,而且没人骚扰。” 一下船,高家就把一行人都安排在贡院附近的院子里,比较幽静,周围都是大户人家宅院,方若华看了旁边的宅院一眼,在门口还看见一个认识的,正是那日在山上遇见的小姐,呃,身边的丫鬟,也算缘分。 第二百四十五章 第二 方若华没太在意,乡试在即,他自己不怎么担心外界环境的影响,但高家其他士子们却个个急着找关系,托门路,不为别的,就为考试时千万不要进入坏号,臭号之类的号房。 这年头读书人都娇气,每年因为外界环境影响,发挥不出真实水平以至于落榜的不计其数。 方若华到是觉得到了此时,放松放松很要紧,干脆撑起画架,坐在门口画画。 不远处便是贡院,来来往往的读书人无数,此种风景可不容易见到,现在画下来,简直能做传家宝。 “哎!” 还传家宝呢,她将来有没有机会再一次恋爱成家都不知道,在当下这个小时空到是为了能不成家,不骗婚,不祸害女孩子头疼的很。 隔壁的小丫鬟频频探头看他,不一会,就送了一坛子状元红,这也是规矩,乡试前有秀才应试而来,左邻右舍送些状元红,状元糕之类,算是取一好彩头。 方若华连忙道谢,也送了几样点心作为回礼,应酬完继续作画,落笔之前手指一顿——“姓罗?” 那脸上有灼伤疤痕的小姐,姓罗,老家盐城,早些年迁来明州,据说是商人,生意做得不小。 方若华想了想,上空间把水友们总结的剧情调出,从上到下一翻找,就看到种马男主林远南的其中一位‘红颜知己’,也是唯一一个虽然是很有存在感的女子,却是为了各种缘故借用林远南的身份挡去麻烦,自始至终没有真正被男主收入囊中的。 那女子姓罗,名为罗乐,自幼聪颖非常,十二岁父亲早亡,主动担起家业,三年便把家里的小生意发展壮大,五年之后罗家在明州就成了相当出名的大商户,后来明州知州家的公子欲娶罗乐为妻,这绝对是一门好亲事,罗家算是高攀,自然答应下来。 却不知为何,晚上罗乐闺房就起了火,虽然她逃出生天,可毁了容貌,这门婚事自然也就作罢。 方若华想了想,又翻到番外,里面有一小段写罗乐八月十五放河灯,在溪前说了一番话,她这一生,只爱了一个人,却是老天无眼,有情人难成眷属,终究蹉跎一生,她却是甘之如饴。 她的爱人是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玩伴,姓凌,凌非,字无过,出身将门,早年因身体缘故来明州外祖家中休养,与罗乐相识,并且相恋,相许,但没多久,凌非便受皇命从军,与敌国柔然交战,三年后战死沙场。 从那以后,罗乐的心也跟着死了,所以那日知州公子求亲,她毫不犹豫地放火烧了自己,花容月貌对她来说,已经毫无意义。 “是个狠人!” 故事里看到没什么感觉,但真正见到这样的姑娘,方若华也不禁有些难过。 罗乐和她喜欢的男人分开时,也不过十三岁而已,在现代,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初恋到是有可能经历过,但是那种初恋,百分之九十九难成正果。 可是就这样的初恋,放在这个姑娘身上,便束缚了她的人生。 感叹了两句,到底和方若华无关,回头继续画画,晚上还陪高家家学的学生们玩了一个时辰联句游戏,然后就各自回房休息。 两日后,便是乡试的日子。 乡试一共三场,第一场考四书义,通常三道,要求两百字,要想取得高分,至少写三百字以上。还有韵诗一首。 第二场则是一道试论,剩下的还要考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 第三场就是经史时务策五道。 方若华对这些如今已经算是相当熟悉,其实早前在北宋时,她是没资格参加科举,却看过不少科举试题,还经常听老翰林讲课,后来摇身一变变成颂星师,照样要考试,考的和眼下的试题当然差别很大,可国文方面却又有类同之处。 如今坐在贡院里,正正经经的科举考试的考场中,方若华也没有多么紧张。 看了看题目,都属于比较熟悉的,方若华只用了半日便做完。 至于诗,应试诗要求五言八韵,说是作诗,其实更该称为填诗,方若华从自己准备科举时作的诗里,挑挑拣拣,选择了一首符合题目的写了上去,这种诗当然远远算不上好,事实上,考官们也没想从应试诗中挑出能传世的佳作,通常考生们只要作出来,符合五言八韵,没有错误,不犯忌讳,就能过关了。 一连三场考试考完,虽然第一场最为重要,但方若华觉得最走脑子的,反而是第二场,没有做官经验的秀才做这些题,有点难度。 而且这次的考官是个重视实务的,第二场就显得尤为重要,且要答得谨慎些。 就说判语,其中一个判语是‘举用有过官吏’。要求论举用犯过错的官吏的理由,题目不算太难,但是轻重把握必须要得当,走一走脑子,考虑考官的观点,如果什么都不想,就有可能碍主考官的眼。 方若华有房老给提供消息,答题答得很是顺畅,认认真真考完,甩甩袖子,轻轻松松离开贡院,也没等放榜,他就先回了碧水,回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那边一众考官们互相拱拱手,说几句闲话就开始阅卷,一连数日,吃住都在评阅所,先刷下一批犯忌讳的,有错字的,答题有疏漏的,最后每人挑选十份稿子,呈递给主考官。 这回明州主考官是个老翰林,姓米,今年年过七十,却还是耳聪目明,精神健硕,见人便笑,瞧着很好脾气,但阅卷却严苛的紧,半晌叹气:“哎,差强人意。” 审阅了半天,伸手捡起一份字写得最好的,再一看,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笑意:“不错!” 说着拿起笔,写下——‘纯雅切实’四字。 又挑了一份,想了想,评一‘得体’。 “嗯,这两份还算平实有用。”主考官眯了眯眼睛,“都好,不过这一份笔力雄奇,怕是沉吟书法有三十年以上,恐年纪老大,就排第二,把第一给年轻力壮的吧。” 众考官:“……”主考官真是清新脱俗,好吧,反正其实差不太多,非论出第一,第二还挺难的。 到了九月初,报喜的队伍敲锣打鼓进了碧水,方若华高中桂榜第二名。 呃,最近低调了不少的林远南林大才子也没得第一,得了十八,名次也算可以。 第一让一个五十有七的老秀才得了去。 第二百四十六章 周秀才 方若华不知道考官看了他的字,不小心把她当成了个中老年屡试不中的倒霉秀才,自然也就不至于因为自己拿了第二名而郁闷。 乡试第二,即便在明州这等小地方,也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方家上下更是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方老太太的腰背瞬间挺直,愣是没看大夫没吃药,十几年的老毛病说好就好。 方母大半辈子下来,就没这么容光焕发过,一夕之间那头疼眼花的毛病一扫而空,看起来年轻了至少五岁。 流水席一摆就是十天。 方家族里的老少齐齐出动,帮忙操持,还找上好的石头,请人刻了碑文。 方若华被拉着去三个寺庙还愿,添的香油钱比方家一年的嚼用都多。 再加上重修祖坟,重修祠堂的钱,这么一大笔银钱几乎要把家里的家底都给掏干了。 方若华又绝不会做从自家掏钱贴补的事情,都有些担心他要继续读书,家里恐怕要举债。 结果这话刚跟方老太太一说,老太太就乐了,眼神柔和下来,笑眯眯地道:“我们二宝别担心,你都是举人老爷了,哪里还需要担心这个!” 方若华一愣,随即苦笑,也知道自己是在犯傻。 老太太又有些欣慰,自从自家宝贝孙子一路青云直上,如今顺顺利利考中举人,她高兴归高兴,却总有一点不踏实,在二宝面前也有些放不开,可今天这孩子犯一回傻,她的心到安定许多。 二宝已经是举人,可他还小,还用得着自己! 果然是不用担心银钱,不多时,就有不少碧水的小商户送银子,送地,携家产来投。 举人有免税名额,大周的赋税也是极为繁重,为了免税,免徭役,商户投在举人门下,相当正常。 这些东西当然不能真要,不过能收下的那些,方若华再读个十年八年的书,什么都不做,也照样花用不尽。 方家祭祖完了,在族谱上着重记上一笔,接下来还是不得闲,要举办谢师宴,各种文会,好在碧水中举的只有他和林远南,自从那日山上偶遇,林远南就不着痕迹躲着他,显见是有些怕,便是举办文会他只要不想去,那些秀才也不敢挑理。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主动去拜见了一次那位给原主启蒙的周秀才。 虽然原主跟着他读书也没多长日子,且不受重视,在自己来之前,怕是周秀才顶多有些微印象,知道自己教导的一群学生里有这么个人,可到底是启蒙的师父,中了举人不去看看,怎么也不合适。 结果方若华拎着四色礼品,去见周秀才时,这位老秀才却是称病闭门谢客,没肯露面。 左右来看热闹的都不禁愕然。 方家的小郎君已经中举,周秀才只是个秀才,虽说要尊师重道,但人家举人老爷毕恭毕敬地登门,他却拿乔不见,似乎不妥当。 方若华也不生气,主动拿银子出来请人去叫了大夫,客客气气地敲门道:“我早些就听闻先生略感风寒,先生年岁不小,万望保重。” 里面不知传了什么话,门房终究还是不大好意思地开了门,请方若华进去。 周秀才虽然五十有三,是个老秀才,却身体康健,自然没病没灾,在客厅里端端正正地坐着,看方若华进门,也不起身,抬头扫了他一眼,冷声道:“怎么,方举人是来周某这里耀武扬威的,还是兴师问罪的?责怪我这个老秀才不会说话,竟敢说你堂堂举人老爷是个绣花枕头?” 这位老先生以前私底下编排的事,方若华到也听了一耳朵,却也只是初听时暗道一句居然背后说人长短,还是当先生的。 回过头也就忘了,当真没怎么放在心上。 却着实是真不大乐意和这等老秀才打交道,但是不打又不合适,只能摇摇头,叹了口气,转头对周秀才身边跟了二十年的管家道:“周叔,别忘了让大夫给先生开一副安神的汤药,再请他给老夫人请脉。” 不等周秀才继续刻薄,又平平静静地道:“先生教我一场,我总不能让外人说您老人家是个小心眼。” 如果他今天亲自登门,却进不了周家的大门,从今往后,周秀才怕是再也别想教一个学生? 谁会愿意把孩子交给一个刻薄无礼,莫名其妙给举人老爷难堪的老秀才! 周秀才一愣,随即气得吹胡子瞪眼,却一时说不出反驳的话,可不就是小心眼。 他自己说过,方若华远比不上林远南,还私底下嘲讽方若华就是一个死读书的笨蛋,考上秀才已经是万幸,绝难再进一步,偏偏人家不过二十,已经是举人,还是乡试第二,这脸简直要被扔在地上踩,他心里哪能舒坦,自然不乐意见这个让自己丢面子的家伙。 但这一切都不是人家方家小郎君的错,难道人家还会按照他的说法,不去考这个举人,让他得个有识人之明的评语? 想来想去,说白了就是他这个老秀才识人不明,糊涂的很,可他确实不明白——方若华怎么能考中举人?举人有这般容易考? 周秀才叹了口气,有些意兴阑珊:“罢了,是我老眼昏花,竟看不出你还是个人才,得罪了你,我以后不再误人子弟就是。” 方若华哭笑不得,连忙安抚道:“学生在先生门下时不开窍,脑子笨,的确平庸,先生并未看错。” “但学生的底子确实是先生给打下的,若不是先生,学生便是以后开了窍,再努力,也不可能有今日的成就。” 周秀才脸色好看些,沉默半晌,却还是摇摇头:“……我看错了,你其实是个好孩子,到不必为我开脱,我这些年总觉得郁郁不得志,对你们这些学生也算不上多上心,教了这些人,秀才都没有几个,也罢,也罢,哎!” 说了这话,周秀才到仿佛看开许多,捏了捏胡须:“我听说这回乡试,榜首也有五十余?” 方若华:“……” 好吧,您老高兴就好。 从周秀才这里离开,也算是了了一桩事。 第二百四十七章 神仙宴 回过头,还得去拜谢真正的先生。 房老到是淡定,没把徒弟中举太当回事,只是随口给了他一个字——‘玉荣’。 这什么破字…… 奈何既然认了师父,这等小事也只能顺从。 唐小飞,高秋,房玉山等人,却是很高兴,热热闹闹地给他办了个庆祝会,喝得酩酊大醉,还招来女妓歌舞助兴,把大周才子的风流做派表现得淋漓尽致。 方若华还得盯着他们喝醒酒汤,一个个安排下人把他们都送回家去。 临出门居然碰见几个女子自荐枕席,是真抱着枕头,抱着席子出现在他们身前,其中一人走到方若华眼前,盈盈一拜,不必说话已然是柔情似水:“妾虽蒲柳之姿,仰慕郎君才华,愿荐枕席,还望郎君笑纳。” 方若华也不惊慌,只是有些好笑:“我既非楚王,也非宣王,尔既不是巫山女,也不是钟无艳,还是算了吧。” 唐小飞迷迷糊糊清醒过来,大笑:“你说半天,人家懂吗?” 只看对方迷迷糊糊的眼神,恐怕连这么明显的意思都弄不明白,方若华不过是想说,你既然不是钟无艳那样德才兼备的女子,那就别玩自荐枕席这一套,对方不懂,显然不是什么正经的名妓,不过,碧水小县城,名妓也不是说有就有。 懂不懂的,赶紧回家。 参加完不参加不合适的各种活动,对剩下的,他算是能推脱就推脱,即便如此,还折腾了足足大半个月,才终于借口要读书准备会试,逃回了山里。 碧水西山如今和以往大大不同,因为有仙迹出现,这几年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外来人,虽然因着各种原因没敢打扰山上的神仙,不过却在山里兴建了几个庄园,偶尔有人来此常住几日。 甚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渐渐有流言,说西山已成一座灵山,山中有神仙在,在此常住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寻常读书人在此多呆几日,脑子都会变得灵光,背书比往常要快得多。 一时之间,碧水西山,被传得真成了人间仙境。 虽然外来人多,显得麻烦些,不过好处也着实不少,附近的山民们都跟着受益,平日里给那些游人带个路,或者卖些药材,山珍野禽,再或者,若是能留客人住个几日,赚得的银钱过去一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方家所在的无名村村民们就没少沾光,方家这些年还算宽裕,除了方老太太有些家底,便宜大哥偶尔捎钱回来,便宜爹也能干之外,和这个也不无关系。 好长时间没回自家别墅,方若华痛痛快快泡了个澡,又到健身房锻炼两个小时,去舞室跳了半日的舞。 他在家唯一能做的锻炼,就是练练太极,五禽戏,就连跑步也不大敢,怕吓到方家老少,还有泡澡也是个大难题,他要是想,当然能,可挑水,烧水,再痛痛快快洗一回澡,小半日就下去,谁有那个闲工夫。 就是如今他好洁,每日擦一擦,洗一洗,便宜爹,便宜娘还背地里说自家这儿子是天生的贵人命,不该是他们这样人家出来的。 刚洗完澡,头发还没有吹干,方肖就推门而入,笑道:“咱们家是不是也该开宗祠在族谱上记一笔,你可是咱们家第一个举人。” 方若华:…… 幸好爸不靠谱,妈还是疼‘闺女’,各种美食奉上,只是一边给孩子夹菜,一边也笑他:“你现在行情越发好,外面传你洁身自好,只求贤妻,不爱美色。” “错了,我最好美色。” 方若华哼哼了两声,世上哪有人会不爱美色?看见好看的,别管男女,他都会多打望几眼。 夏芬笑意更浓,自顾自地道:“我儿不错,比人家男主风光得多,人就怕对比,以前人人倾慕林远南林公子,爱他温柔体贴,如今有你一比,他那体贴也显廉价。” 方若华:…… 一个女人,和一个种马男比谁更受女人欢迎? …… 马上要进京赶考,方若华见方家上下掏家底给他凑盘缠,决定先赚一笔钱。 既然成了一名书生,那赚钱自然还是符合自身特色比较好。 方若华决定卖画为生! 方肖和夏芬都笑,没觉得哪里不妥,还兴致勃勃给他出主意:“别人都画什么美人图,什么风景山水,你好歹也是仙人弟子,不如画一幅天宫图什么的,多有特色。” 方若华一挑眉,从善如流,居然当真挥毫泼墨,画了一幅仙桃盛宴。 王母娘娘于天宫设宴,以蟠桃招待群仙。 画着画着,他到来了兴致,先画了一幅传统的,王母娘娘容貌美丽端庄有威严,很随意地落笔,人物形象,琼楼玉宇,融汇电视剧,电影,漫画,动画,游戏,加以想象,最后画出来的东西不说别的,确实非常漂亮。 就是一群出谋划策的直播间水友也说,这幅画完全能拿出去拍卖,至少他们愿意买回家装裱挂书房,很有格调。 画完之后,方若华大笔一挥,写了题记——天道一千三百六十七年,王母于瑶池设宴云云。 图画装裱好,方若华想了想,又铺开一张纸继续画。 这一次画出来,天宫车如流水马如龙,仙人们乘驾的不再是五彩祥云,也非灵禽异兽,而是没有马匹拉动的钢铁汽车,在天上飞的飞机。 天宫仙殿虽然还是雕梁画栋,却是真正高耸入云二十八层,每一层都有神仙来往,上下有电梯起降,楼顶是停机坪。 仙人们的穿着打扮也十分怪异,各式各样,而且所有仙人都很喜欢用法宝,人手一个镜子一样的平板或者手机拎在手里随意看。 题记——天道三千三百六十年…… 竟是第一幅画两千年后的意思。 偏偏画中仙人的容貌,两幅画都一样,神色气质也相仿,瞧着分外有趣。 方肖一边看一边笑:“要是这画流传千年……” 夏芬也乐了。 方若华扬眉:“管那么多作甚,这个小时空本来就奇奇怪怪,神仙妖怪一大堆,谁知道千年后如何。” 到也是。 第二百四十八章 重金 把画画完,方若华就拿去碧水县城的书肆寄卖,他在碧水是名人,乡试又刚刚结束,虽说不是榜首,但那老榜首可没他风头大,书肆那边一看是他来,连手续费都不收,便答应寄卖,而且给定了一个一看就能吓退大部分凡夫俗子的高价——要价纹银三百两。 方若华一听这数字,登时哭笑不得不得,又劝不动那画痴书肆掌管,只能做好准备,这里两幅画恐怕要砸在他自己手里了,只要他不愿意让房玉山,高秋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自己出钱购下。 三百两银子是多少? 这么说吧,在碧水县,良田价格算是贵的,一亩良田六两银子,三百两就是五十亩。 他只是区区一举人,在外界并无多少名气,并非书画名家,第一次卖画就敢要价三百两,简直是笑话。 “还得再想想别的法子赚钱。” 方若华叹气,要不去写书? 人人知道古今中外最好卖的是教科书,他现在以自己乡试第二名的身份,编写一部写给秀才看的乡试指南,哪怕偷懒些,只列参考书,再出一部分题,估计就能卖不少。 只是他考科举是应付事,真不大喜欢,如今好不容易过了乡试,居然还要琢磨这些,未免太惨了些。 房老听自家小弟子很随意地说讨厌科举,哪怕能赚钱也不乐意辛苦,登时大笑:“恐怕没人不讨厌,是人就好逸恶劳。” 方若华还没想出新的赚钱法子,书肆那边的掌柜就一脸不高兴地给他把钱送了过来,还一个劲喊可惜:“可惜,我还没看明白小郎君的技法,哎,临摹也才临摹了一次,可惜啊!” 方若华:……!? 居然还真有冤大头? 确实是个冤大头,方若华这两幅画刚一挂出来卖,就声名远播,至少碧水县读书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即便没人买,却还是要夸赞一二。 首先,那画的确好,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的功底,色彩运用也是难得鲜亮,画法特别,像工笔,却又比工笔还要细腻真实。 再者,内容也有说头,穹顶之上的仙宫,彩霞缭绕,仙气纵横,仙人们欢饮聚会,表情十分真实。 看此画,都有一种偷窥神仙隐私的奇妙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第二幅画,更奇妙,却也不是看不懂,而且讨论得更多,从中能看到东西的也更多。 说来也巧,书生们这么一讨论,就引来一人,此人乃是东宫的管事,出门办差,途径碧水,被仙人传说勾搭过来,想打探打探消息,虽说时间紧迫,没机缘面见仙人,却听了一肚子的传说回去,这日茶馆喝茶,就听到几个书生议论一幅画,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他是个粗人,却知道自己干爹每次出外办差,都要给太子殿下买一两样文玩摆件,书法绘画,不拘好坏,有趣即可。 他不会揣摩上意,却也知道跟着学,脑子一热,就去把画买了回去。 别说,即便是他事后肉痛了片刻,结果他干爹却连道买的不贵。 “三百两,唔,还行,没被坑,这回出去有长进。” 夸了干儿子两句,东宫的总管大太监,转身把画献给太子,太子如今卧病,到越发爱起书画,见了也惊喜,竟然非常喜欢,喜欢到连前朝书画圣手,李奉节的寒梅图也被比了下去。 当天,这幅画就代替价值千金的寒梅图,挂在了东宫书房里。 大管家心下惊讶,却也有些欢喜,回头盘问了自家干儿子几句,发现这老小子实在傻得很,知道拿画回来,不知道详细了解画家的身份,只知道是个弱冠之年的年轻人,名为方若华。 不过这难不倒他,既然能画出太子喜欢的画,那肯定是名士。 没几日,太子在书房召见亲信,他虽抱病在床,却也不是不能理事。 那画如此显眼,又明显得太子喜欢,太子的亲信们自然擅长揣摩上意,就是不好奇,也会装出好奇的模样夸赞一番。 “是下面人的心意,有名士方某,隐居明州山野间,无意中梦入神仙宴,醒来作下此画。” 众人立时惊讶,纷纷道贺:“果然佳画,太子得之,乃是天意。” 太子怎么说也是储君,如今纵使身体不好,下面几个弟弟长大成人,斗得厉害,但到底还是半君,没人敢疏忽,东宫的消息也传得最快。 一时间,京城里各大世家私底下流传一则消息,远在明州偏远之地,又出一名士,年纪甚轻,颇得太子看重。 但因为没什么后续,大家伙也不过随意八卦一下而已。 不过太子却是无意中发现,只要待在这两幅画的旁边,他的病居然可能……要好了。 太子幼时便有些体弱,但也不是大问题,娇生惯养的皇室子弟,大部分身体都偏弱,但是长大之后自然就好了,若是身子不好,也不可能被立为太子。 可从八年前开始,他忽然夜夜噩梦,梦醒时并不记得,但是那种心有余悸的危机感却是时时刻刻都在。 于是经常彻夜不眠,身体一点一点地衰弱下去,如今八年过去,太子生病仿佛是习以为常的事,朝廷众人似乎已经默认他命不久矣。 但是那日在书房和读书,忽然疲倦,伏案睡去,居然再无梦魇,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调查了半日,和以往并无不同,唯一的改变——恐怕就是这两幅画! 身体日渐好转,无论是不是这两幅画的缘故,太子都是十二分开怀。 远在碧水的方若华自然不知这一切,他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马上要进京赶考,而是方肖和夏芬这两个喜欢幸灾乐祸的父母,居然当真打算给他说了一门亲。 他自己当局者迷,愕然无语,但屏幕上好些水友早就猜到,半点不惊讶。 “多明显,这都看不懂,编剧的套路嘛,三妹是个假男人,正常成亲肯定不行,只有两个选择,做个古代不婚族,第二……根据原作显示,罗乐的大姐因为妹妹的婚事愁出病来,就是在男主乡试之后,可不正是现在,这正是个机会。” 第二百四十九章 离奇 原文中提过,罗乐和父母感情并不算特别好,应该说,比起女儿,她的父母更疼爱儿子。 连五指还有长有短,人心性复杂,偏疼儿子几分,在寻常人家到也正常,奈何罗家女强男弱,罗乐这个女儿自幼聪颖,家业大半靠她操持,可辛辛苦苦多少年,父母却只说那些家业通通属于儿子,女儿终究是旁人家的,只拿一副不算薄的嫁妆便是。 罗乐不是个软性子的人,父母如此,她固然不至于生气,可到底还是有些难过。 和父母比,罗乐的大姐罗喜虽说是个面团似的女人,对妹妹却掏心掏肺,姐代母职,便是去了夫家,也时时刻刻挂念自家妹妹。 当初罗乐烈性子发作,一怒之下居然烧了自己,以至于毁了容貌,罗喜听闻消息,登时就昏死过去,好几日卧床不起,还是后来听说罗乐伤势不轻,高烧难退,恐有性命之危,她不得不打起精神去照顾妹妹,恐怕真要缠绵病榻许久。 罗乐也被吓了一跳,她当时纵然心如死灰,脑子糊涂,竟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却没想着要害姐姐伤心,可惜事情已发生,后悔也无用,却不免愧疚,从此之后,她姐姐说的话,她大多都要听从。 但她不是冲动,她是下定决心,此生绝不嫁人,但她也不愿意出家,不光是为了姐姐,也为了她自己,她不嫁人,因为爱人已去,这世上再也没有另一个人是她心甘情愿想嫁。 可人生还是她自己的,她还是要好好度过,出家之后那种寡淡的,毫无热闹的日子,过一两个月还好,接下来几十年如此,她便很有些不乐意。 原著里,她当时已与林远南相识,也看出那是个花心之人,以后妾室应该不少,便与他商量,假作爱慕,请他收下自己为良妾,当然,只是假的而已,并没有什么纳妾文书。如果有朝一日林远南想要一心一意和发妻恩爱,她一定立马走人,不使他为难。 罗喜最疼她,虽不喜欢妹妹做妾,可妹妹容貌已经毁了,又是商家,人家林远南已经做了举人,想嫁给他为正妻,绝无可能,叹了口气,也就认了。 只要妹妹终身有靠,她自然安心。 方若华想起原文中的记载,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作者写小说这般写也就罢了,现实中发生,也未免离奇。” 罗乐怎就能如此大胆? 万一林远南有歹心怎么办? 一个古代女子,到比现代大部分女子还要疯狂。 方若华听夏芬老神在在地道:“你在这个小时空便赶一回时髦,也来一次假结婚,罗小姐也需要一个丈夫,好让她能更自有。” “……咱们可以把成亲当玩笑,当游戏,但罗乐是这个小时空的土著,她的人生是真实的,不是游戏……娶妻和纳妾还不同,一旦真办了婚事,她若有朝一日想反悔,即便我们给放妻书,那也是害了她,妈,你明不明白!” 夏芬也叹了口气,柔声道:“都是缘分,那日我教小黑胖变魔术,与那孩子偶遇,她到是聪颖,一看便看出底细,接触了几日,实是觉得这姑娘性子不差,十分讨人喜欢,既然缘分如此,我们就顺应一次。” “那孩子脾气硬,即便我们不帮她,她转头就会去找别人。若是她还去找原主林远南还好,至少原文中她的一生还算平顺,不说幸福,到底并无太多波澜,但这一次林远南没有声名鹊起,似乎也未曾与她熟悉,罗家是外来户,又哪有另一个知根知底的能护她周全?” “放心,我与那孩子约法三章,从今以后你们如兄妹一般生活,而且她要负责帮你挡去所有你不想要的桃花,保证让你表面看来幸福美满,让方家的老人家安心。” 方若华:“……” 他要是强硬反对的话,此事肯定不能成,不过,既然是他爸妈做出的判断,那还是从了吧,反正对他来说比较方便,好处比坏处大,至于对罗小姐,虽然不知是好还是坏,可人生本就充满了不确定。 罗乐这样的小姐,真像这个时代的闺秀一样,正经成亲生子,度过一生,就当真能快活? 既然一切都不确定,那就不确定好了。 方若华翻个身,从沙发上坐起,失笑道:“爸、妈,你们见过哪个穿越……女主,居然会娶妻,还是假结婚,假结婚也就罢了,还要担心一下对方将来会不会后悔,我混得也太惨了。” 夏芬:“呵呵!” 我家闺女要娶媳妇,到底是谁更惨? 明州,罗家。 秋日一至,天气就渐渐凉了,桌上一盆绿牡丹开得正好,罗乐却有些心不在焉,她想起那位夫人,又想起那个自己一口答应的提议。 当时心里堵着一口气,很是坚定果决地做了决定,如今也不曾有一丝一毫地反悔,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愿意为自己做出的决定,承担所有后果,但这一次居然如此顺利……她到有些不敢信! 上天从没有给过她任何一点好运,所以她什么都没和大姐说,也没和家里说,就怕这件事不成,到让大姐难过。 吱呀一声,大门洞开。 香杏进门,给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努力露出笑容:“小姐,今儿天气不错,不如去院子里坐一坐?” 罗乐看了看她的神色,轻声道:“又听她们说闲话了,早说过,不必放在心上,反正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不要理会。” 香杏咬牙:“大房太太和三房太太,吃咱们家的,喝咱们家的,昨日来求小姐给智少爷找先生时,到是谄媚的紧,背后却四处编排小姐。” 那些话,她都不敢拿来污了小姐的耳朵,可也太难听,什么毁了容,怕是没人肯要,要砸在手里,还去老爷和太太面前说三道四,要太太看好家业,莫让小姐贪图了去。 所谓的家业,还不是自家小姐辛辛苦苦,不顾一切抛头露面给赚回来的,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想起连老爷、夫人都信什么,自家小姐抛头露面的,坏了罗家的名声,以至于罗家的千金不好嫁出去的屁话,香杏心里便难过。 罗乐一勾唇角,笑得温柔可人,轻声道:“弟弟年纪不小,的确可以操持家业,不要紧,再等两日就交给他。” 当年家里就剩下连家具都卖干净的一套祖宅,是她家江哥哥借给她的银子,让罗家有了今日,五年后,她给弟弟留下三套宅院,外加一千两银子如何? 再帮他赡养父母,自己这个当姐姐的,多么善良体贴? 第二百五十章 良配 方若华的亲事,定的很快,非常,非常快,快得都略有些荒谬。 方家老太太自从听方肖和夏芬两个人说,她家二宝的福分被过到了前程上,其他方面有碍难,若着意事事求好,不肯妥协,怕是随之大祸临头,便始终提着一颗心,私底下也辗转反侧,不是没想过请个高人来给二宝改运。 可真神仙就在眼前,天底下的高人哪个能比得上? 再者,她又担心这运改回去,二宝仕途前程就没了,方老太太到也不是非要二宝飞黄腾达,但已经走到如今这一步,举人也考上了,他哪里舍得让二宝从此开始科举不顺,而且还有可能倒霉。 真要一辈子郁郁不得志,便是娶个天仙,生十个八个儿子,子孙繁茂,难道当真就算好? 方老太太难受了许久,最后只能认命,在二宝的婚事上已经不想那么多,什么官家千金,豪门贵女,她都不想要,对官媒也避之唯恐不及,如今只盼着二宝能成个家,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她便心满意足。 现在方肖来提了一句,明州罗家此女罗乐,可为二宝良配。 方老太太立时便拍板,准备厚礼请一位官媒来,去罗家提亲,甚至没想到提前该去探听探听,至少要知道女方的脾气秉性才对。 人家神仙说好的婚事,难道还有不好? 这日,正是大好的日子,明州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罗乐去正房给爹娘请安。 罗母看到女儿慢吞吞地走进门,心里就开始发愁,等到罗乐漫不经心地坐下来吃茶,她就更愁,叹了口气道:“你大伯娘请了西城的王半仙给你算了算,说你命硬克亲,后半生命途多舛,一会儿你给她支二百两银子,给你化解化解,城东王家的夫人宴客,我去转了转,他们家三房有一公子,早年丧妻,但性子好,温柔体贴,我看王夫人对你有意,不如考虑考虑?” 罗乐轻笑一声:“三十八岁的老人家,我可伺候不起,怕赚不回给他的医药费,养不起他的小妾。” 罗母皱眉:“什么怪样子!” 她女儿怎么就变得如此惫懒,其实本来长得不错,又读书识字,性子爽利的很,当初还差点和知州公子成了亲,只是命不好,命不好啊! 罗乐搁下茶杯,坐直了身体:“母亲不必为我操心了,我已经为自己找了一个夫婿,过一会儿官媒登门提亲,你和爹招待一二就好。” 罗母愣了愣,随即大惊失色:“是什么人!” 难道是个看重罗家家财的破落户? “我中意之人姓方,二十岁,名方若华,字玉荣,碧水县人,今年桂榜第二名举人。” 罗母:“……”她这姑娘难道疯了?但不及细问,罗乐就不见了踪影,逮住丫鬟问了两句,说小姐去整理账本。 一整个上午,罗母都心神不宁,坐立不安,她大嫂一等二等等不来银子,登时气恼,找上门,见自家这个懦弱妯娌好像完全不记得答应自己的事,眼睛一转,咳嗽了声,“我看王家是门好亲,谁不知道他们家的公子性情柔和,咱们家乐儿别的都好,就是脾气倔,得找个能弹压得住的好儿郎才合适。” 罗母唯唯诺诺,心不在焉,视线不自觉往外瞟——乐儿莫不是糊涂了,她一个内宅妇人,却也听过那位方公子的大名,据说在士子中颇有声望,人也年轻,相貌清秀,许多大户人家都在打听。 一个举人在明州有多金贵,任谁心里也明白,她家乐儿容貌完好时也没敢想过,就是那位知州家的公子,也只是一个庶子,而且腿脚有一点问题,科举无望,别看是知州公子,但将来恐怕也只是一点家产分出去的命。 见这位妯娌不搭话,黄氏略有些不悦,随即心里一动,便知她可能听说了什么,咳嗽了声道:“的确,王公子近四十膝下无子。” 眼珠子一转,她便压低声音道:“这女人嫁了人有了孩子,心思就在夫家了,要是她没儿子,自然偏着娘家,你们乐儿是个厉害的,亮哥儿又腼腆,姐弟两个一直相亲相爱才好。” 这话如此意味深长。 “咳咳。” 罗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轻咳一声,登时吓了黄氏一跳,黄氏不禁心虚,讷讷不敢言,罗乐也不在乎她那点小心思,大大方方地推开门,叫她神游天外的娘亲:“娘,官媒到了!” 罗母一惊,蹭一下起身,捂住胸口:“方,方举人家当真来提亲?方举人要娶你?” 罗乐还没说话,黄氏差点笑出声来:“二弟妹做梦了吧!”一句话没说完,就见家里那个做了七八年的老管家,脚下发飘,走到门口,结结巴巴地道:“二夫人,高夫人来了,还带着官媒,说是要给,给方玉荣,方举人提亲,求娶咱们家二小姐。” 罗母还在发呆,黄氏蹭一下站起来,脱口而出:“听错了吧,方举人会要那个无盐女?” 再不信也无用,高夫人十分客气,说了一堆夸赞罗乐贤惠聪颖的话,把罗家小姐捧得高高的,她实在会说话,罗母心里的不自在一点点被抹平,实际上,她想不同意都不行,在罗家,别看他们更疼爱亮哥儿,可谁都怕她这个二女儿,尤其是近半年。 前阵子因着疼亮哥,说了几句不走脑子的话,让乐儿听了去,乐儿就把亮哥儿整治得去了半条命,他们做父母的竟束手无策……只能更怕了。 婚事就这般定了下来,即便黄氏跟弟妹嚼舌根嚼了半天,什么齐大非偶,什么罗乐真许给方举人,大半家业都要被搬走,谁让方家虽然出了个举人,可是底子薄,没什么钱,她说一千道一万,纯粹白说,别说罗母,就是罗父也做不了二女儿的主。 此时此刻,这一切纷纷扰扰,到是都惊动不了方若华,他的人,正在辛辛苦苦地赴京赶考的途中。 这还是方若华来到此地之后,第一次远行。 呃,行程苦不堪言。 第二百五十一章 享受 方若华也不是头一次来古代时空,但在北宋时也好,在颂星世界也罢,赶路都不是什么大难题。 北宋时她有宇宙商城的人保驾护航,扮演土地,扮演得十分痛快,别管去哪里,都有灵兽、仙鹤作为坐骑,在颂星世界,虽然也有些落后,可大体的现代交通工具并不缺乏,出国都是轻而易举。 现在可好…… 一连六天的车马生涯,颠颠簸簸,整个人累得简直要怀疑人生,更不要说吃的,从第三天开始,方若华就只能靠方肖和夏芬给他准备的零食过活。 真不是他娇气,他自认为算不怎么怕吃苦,并非娇生惯养,是个粗糙人,锦衣玉食享受得了,粗茶淡饭也能将就! 但现在他才明白,原来那是没真正吃过苦头,如今吃的饭食,饼子硬的让人崩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崩掉了牙,偶尔吃点热粥,也拉嗓子眼,更别说发臭长毛的熏肉和咸菜! 方若华叹了口气,再一次暗骂了自己一句矫情! 高家特意说派人护送他进京,随自家的商队走,走水路,既平稳,吃住也不愁,他偏偏要学古人餐风露宿,执意和明州,还有附近两州府的举人们一起。 想起当时房老那似笑非笑的表情,还夸他勇气可嘉,他就恨不得把那会儿的自己抓住摇昏了重新来一次。 “不行了。” 方若华一撩车帘,从车上跳下来。 后头跟着的商队护卫吓了一跳,旁边另外一个坐在车外透气的举人也愣了下,连忙问道:“玉荣,你这是干什么去?” “吃饭。” 方若华指了指肚子,“我要吃天然居的鸡髓鲜笋,王嫂子的炸酱面,灌浆馒头,要吃烧鹅,要吃青虾,非要高家的厨娘烧出来的才好……” 护卫:“……” 举子:“……玉荣,你先忍忍吧。” 这孩子是馋疯了,就是到了京城,这些东西一样吃不到嘴。 方若华摇摇头,下了车径直走到道边一棵老槐树旁边,敲了敲树干。 此时没有风,树叶连晃动都不晃一下,他反手从兜里摸出一块晶石,又用晶石敲了敲树干。 下一刻,树干后面绕出来一个老头,须发皆白,灰扑扑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嘿嘿,原本是方小郎,玉姑姑还有树姥姥都说了,让小的们沿途照应,您有什么吩咐,尽管招呼小的!”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要是没好处,这等奸诈狡猾的小东西肯露面? 把晶石递过去,那老头儿一把抱住,这回真是欣喜若狂,他虽然不明白这宝石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带着宝石修炼,效率翻倍! 异类修行艰难的很,千百年能有灵智,便是天资好,但是,他们的孩儿能顺顺利利修行的,十不存一,都是自家的孩儿,自己修行有成,眼看着孩子还是懵懵懂懂的小兽,那滋味如何,只有自己知道。 但是有了这种宝石,孩子们修行就简单好多,再不济,还能延年益寿。 “帮我准备车和坐骑,车要如房,坐骑必须稳如泰山,还有一日三餐,不求山珍海味,只要寻常家常小菜即可,但务必精致味美,菜单我写给你。” “是,是。” 方若华交代完,总算有了一点念想,伸了个懒腰,吐出口气,转身回去,一转头,就见护卫和那举子一脸不可思议。 举子摸了摸头,心里还是觉得不靠谱,想着不知是哪里来的骗子,骗走了方家小郎君的宝石,不过再一想,既然认识方玉荣,显然是明州人,明州人谁又敢因为一块宝石就骗这位方家的公子?最后也只当是这小郎君家里不放心,给安排了人手随行照顾。 只是,就方玉荣那要求,除非是皇帝来了,着人快马加鞭,换马不换人,八百里加急,否则任谁也满足不了吧。 车队继续前行,好在这回方家小郎君没有再闹什么。 走了有小半个时辰左右,天色不早,前面正好有一小县城,车队便在此停下休息一二,才隐约能看到城门,不远处就有两个青衣小厮在一边候着,见到车队,立时迎上前,客客气气地请了方若华换车。 他们新带来的马车,车厢是上好的红木,窗纱不知是什么纱,瞧着细腻鲜亮的很,尤其是车前两匹马,雪白的毛,十分精神,就这两匹马,便是豪富巨商也不容易买到。 在大周,马属于战略物资,劣马到是容易见,好马却是十分珍贵。 尤其是看这马,虽说精神奕奕,却是一丝声响也不肯出,安安静静,一看便训练有素。 片刻工夫,方若华随身行囊已经上了马车。 身前被摆放整齐一套桌椅,一盘热气腾腾的桂花糕,一大盘各色水果就上了桌,再过片刻,桌上便摆起了大碗小盘二十多只,方若华想要吃的那些菜,一个不落,且热气蒸腾,香飘十里。 前前后后,那些商队的人,还有赴京的举子们个个目瞪口呆。 方若华这才出了口气,舒舒服服地坐下,喝了口茶,品尝了下鲜美的鲈鱼:“还好,总算活过来了。” 众人:“……” 几个举人苦笑,他们本来真没觉得苦,饼子硬了点,好歹有热汤热水供应,没有咸菜,却有一小碟盐,已然很让人羡慕。 可如今闻着香味,看看人家那一桌子美食,还有两个手脚麻利的小厮忙前忙后地侍候,眼前的饭食登时变得味如嚼蜡。 方若华一笑,他不是那等吃独食的人,低声交代了几句,身边跟着的青衣小厮含笑点头,不多时便招呼来了男女老幼十数人,人人挑着扁担,担子里瓜果蔬菜无数,还有不少熟食,吆喝着开卖。 这些自是比不得给方公子准备的妥帖,可对于这些赶考的士子们来说,这些可是十万分地足够,尤其是价钱还便宜,比在家吃也贵不去多少。 几个举子一边吃饼子配腊肉,一边看着男女老少们卖完了东西,个个走过去先给方若华行礼,才慢吞吞消失在小路尽头。 第二百五十二章 进京 接下来一路上,方若华享受的待遇恐怕只有达官贵人们,甚至皇室宗亲出游才能享受得到,甚至比这些人更舒坦。 马车平平稳稳,完全感觉不到颠簸。 每日能随意点餐,天南海北,但凡想吃的东西都能吃到嘴。 方若华也是听树姥姥说的,玉山上有一群鼠妖,族群庞大,遍布整个大周王朝,盘根错节,而且别的都不会,逃跑的本事却是天下第一。 在大周朝绕一周,它们总能找到各种特别通道,最多只需要两日工夫。 “方小郎也别因为它们是鼠妖就嫌弃,能吸收日月精华,修行有成的都很了不起,这些小东西的本体可比什么珍禽异兽都漂亮,你身边带一两只走在街上,大姑娘小媳妇都要羡慕的。” 当初树姥姥喝醉了和他聊天,为鼠妖们说了一堆好话。 方若华这回赴京,艰难痛苦地走了这些天,脑子一转,便想起他们来。 要说这晶石的诱惑力果真大,听方肖说,这一群鼠妖胆子小的离奇,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溜走,从不轻易和人类打交道,又生性狡诈,实不好相与,知道它们的无论是人还是妖,总是敬而远之,可现在却让方若华一块晶石,忽悠得言听计从。 到了京城,还没进城门,几个难得赶路一回,没变瘦,反而胖了几斤的举子,有志一同过来跟方若华套近乎,那股子亲近劲儿,奉承的模样,连方若华自己都无语。 临到会试,左近有不少举子进京,乍一见这种情况,只当方若华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徐总管,那人穿着打扮看起来也不是多富贵,什么来头?” 一身儒装的中年文士摇了摇羽扇,凑过去问他身边一面白无须的中年人。 徐总管莫测高深地一笑,不说话——他怎么知道! 中年文士却登时仿佛明白了什么,点点头:“太子近日身子好了,虽还不能过分劳碌,但大比之年,还是要费些心思,实在不宜让另外几位王爷拉拢太多人才去。” 徐总管:“……” 默默拿起碗筷,吃了一口炸得焦黄的素丸子,香! 果然还是城门口老孙头的素丸子最好,别的地方的,加再多油,也只腻,不香。 看了眯着眼,满肚子算计,斗志昂扬的文士一眼,徐总管决定就让他想去吧! 就算跟他说明白,今天我出来真的就是为了吃素丸子,这人也不会信,说不定想得更多! 哎,太子陪着太子妃养胎,他难得有闲暇,难道还不能出来吃口爱吃的东西? 东宫这帮人,心眼子忒多,也罢,殿下身边有几个多长心眼的,也不算坏。 美美地吃完了素丸子,徐总管琢磨着派去明州收字画的小子们也该回来了,他们做官船,速度不会慢。 最近殿下很中意明州那位方公子,今次科举,方公子也会参加,也不知殿下会不会召见。 方若华终于进了城。 明州来的几个士子都看呆了眼,大周京城之巍峨大气,远非明州能比。 方若华就淡定得多。 到不是这京城不够好,而是见识过东京之后,此地也就差强人意而已。 别看北宋的皇宫不怎么样,京城却绝对是繁华热闹至极。 大部分士子都寻了客栈住,或者借宿寺庙,方若华就不必,他一进城门,就被房老安排的人接上,直奔刑部侍郎孙风雷的府上。 孙风雷是房老的大弟子,如今官居三品,算是他弟子中官位最高的一个。 当然,不能算那一串皇亲国戚。 房老以前做过帝师,后来在御书房教导那帮龙子凤孙,至他告老之前,门下正经的弟子有十四个,一帮皇子王爷还都被他教导过。 方若华也是近些日子听自家那个便宜师父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完了这些往事,听过之后只有一个感受,幸好他这师父明白事理,知道什么叫急流勇退,早早告老还乡,要不然就如今这局面,他怎么可能独善其身! 也不知道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现在想这些到没什么用处,一晃神的工夫,已经到了孙府门口。 大门洞开,孙风雷的小儿子孙岩正一脸好奇地等在门前,见到方若华未语先笑:“给小师叔请安了,师侄本该前去迎接,奈何正赶上刚才有恶客登门,只能应付了下,怠慢小师叔,恕罪恕罪。” 明显在开玩笑,方若华莞尔:“无妨,我这个做师叔的怎么也不好和晚辈计较。” 孙岩:“……” 师祖没事收那么多徒弟干嘛! 光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师叔,就有四个,现在可好,又添了一个小师叔,年纪比他要小好些。 说了几句玩笑话,孙岩就带着方若华去拜见他二叔,三叔,见了一圈,才把人安排到沧澜院。 “这沧澜院不大,可是有一道门,可以直通外面,进出方便,小师叔要参加会试,少不了出门行卷,还是住在这个院子方便。” “不错。” 方若华比较满意,一路上纵然没受罪,到也有些疲惫,孙岩是个体贴人,安排人烧了热水让他洗澡解乏,就早早退走让客人好好休息。 孙岩一走,就让他二叔抓回书房。 孙家二叔蹙着眉头盯着自家侄子:“你这个小师叔是什么人,你可弄清楚了?” “不就是我师祖在碧水县收的学生,有什么不清楚的?” 孙二叔翻了个白眼,深深觉得自家大哥要面临后继无人的可怕处境。 “你个呆瓜,看不出那孩子身上的衣服是什么料子?上好的南绸,宫里也没有几匹,都在几位得宠的娘娘手里攥着,还有他脚下的靴子,身上佩戴的珠串,别看瞧着素淡不起眼,却没有一样来历简单,再者,你见过哪个长途跋涉赴考的举子,有他那么仪容完美,毫无缺陷?不说灰头土脸,至少也不该连点灰尘都不沾吧?” 孙岩:“……” 他真没看出问题来! 想了想,叔侄两个忙把房老派来照顾徒弟的小厮叫到眼前问一问。 那小厮一听孙家老爷们的问题,也不禁失笑,只恭恭敬敬地领着二人去看了看方公子来时乘坐的马车。 叔侄二人:“……”究竟谁才是有万贯家财的世家公子哥? 孙岩叹气:“二叔,来年我外放徐州,路上能不能也让我也享受一回这样的车马?” 第二百五十三章 改戏 “你爹都享受不着。” 孙二叔没好气地哼了哼。 他那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跟师父学得娇气的不行的大哥,估计这一辈子出行也没受过这等待遇,否则也不会整日宅在家中,哪儿都不肯去。 孙岩和孙二叔对视一眼,齐齐叹息,人和人真是没法子比! 话说,三品高官家的公子也有此感叹,可见人心人性。 不只是孙家这叔侄二人对方若华出行之轻松自在十分羡慕,那些同行的举子就更加羡慕。 后来方若华牵头,鼓动西山的鼠妖们在各地开办快递加客栈之类的业务,专门在官道之类的地处揽客,可以代为送信,代为准备车马,代为置办天南海北的特色商品。 开办的客栈更是无一处不妥帖。 这群离群索居,狡诈狡猾的鼠妖,最后到成了所有妖物中和人类处得最近,混得最好的一个族群,也开创了后来妖与人混居的大时代。 这是后话。 到晚饭前,方若华才见到这位刑部侍郎孙风雷,孙大人,可他的名字不同,这是个很儒雅的中年男人,相貌清俊,行止彬彬有礼,待方若华也很亲近。 “师弟既然打算参加会试,如今可以开始行卷了,等下我列一个名单,你把最近几篇得意的文章整理好,我帮你送过去。” 方若华:“……” 三品高官替自己行卷,这风头可是不小。 孙风雷笑了笑,理所当然地道:“没什么不好意思,你上街看看便知,士子们为了扬名已经是手段频出,有故作恃才傲物的,有假作耿直的,手段脱俗,不拘一格。” 他摇了摇头,可那些士子手腕娴熟的少,生涩者多,朝廷里的老油条一眼就能看破。 可即便看破了,还是照样一年又一年陪着这些年轻人演戏。 “不光如此,朝中今年可能做主考官的几个大人,还有那些有希望当考官的大臣,家里的垃圾篓都被翻得干干净净,近年来,士子们要是不猜一番考题,不揣摩透了考官的心思,不提前在心里把各项禁忌背一百二十遍。” “我当师兄的帮你行个卷,再正常不过,而且不行卷,才会让人觉得你恃才傲物。” 孙风雷一脸笑意,“我一个刑部侍郎,又不是礼部的,到无需避讳。” 方若华只好把最近整理的策论文章奉上。 孙风雷看了看,就点点头:“够平实,合尹大人的嗜好,今科应该差不了。” 也就几日工夫,方若华觉得他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乡野少年,变成京城新贵,还有人列了个什么才子榜,品评今年参加会试的才子们,方若华也居于末位。 其他九个都是京城贵胄公子,和江南著名书院的天骄。 第一是唐方,宁远侯长子,这人是唐小飞的异母兄长,说起来当时大长公主的驸马爷,现在的宁远侯,居然越过嫡妻,正经的公主生下了庶长子,还没被小心眼的先皇给灭掉,顺顺利利风风光光地过了这么多年,一直是京城一大悬案。 更不要说,公主所生的小公子唐小飞,与这位兄长的关系虽然有点不咸不淡的,但并未交恶,彼此到还客气,公主虽说视而不见,到也没有打压的意思。 京城里爱八卦的贵族子弟,至今也啧啧称奇,都说宁远侯实在是御妻有术。 方若华到是偶尔听唐小飞吐槽,说他家那庶出大哥真让人提不起力气去为难,自己没有为难对方,对方就已经要把自己给折腾成木头了。 在这位小公子口中,唐方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个极为方正,守规矩的,甚至可以说迂腐,在家对嫡母毕恭毕敬,每日早请安,晚磕头,一日不落,自从他长大,对亲生母亲和妹妹的管束就十二万分的严苛,她们但凡有失礼之处,不必唐小飞和公主殿下计较,没闹出来就让自家儿子给压了下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娘看他再不顺眼,人家规规矩矩,不惹事不招人,我娘也不会莫名其妙去为难一个晚辈。” 房玉山对唐公子可是十分羡慕,唐小飞有时候也觉得糟心,可和房家比,唐家简直是帝都模范家庭了。 这日,难得天气不错,不冷不热。 方若华开了直播,带着个小厮,就溜达出门去听戏,他在民国时就喜欢上听戏,后来在北宋,这个活动更是主要的消遣,如今算是正经的戏迷,私底下还偶尔自己扮好了唱上两嗓子。 大周的戏曲和民国的比,形式和内容上都略有不如,不过比较好的戏班子唱起来还是很有味道,方若华来京城以后,听了十多个戏班子的戏,最喜欢福德班的,因为比较正经,场面很大,只唱最拿手的精品,名角登台十分郑重,并不像其它戏班子那般,只要客人喜欢,点什么戏都肯唱。 今日福德班唱的是《王宝钏》。 方若华去的时候,前排好座差不多都满了,寥寥几个也是旁人预订的,他也不介意,寻了个后排的位置,叫了茶点,边吃边听,前面还好,是老戏文,一众水友里也有个把票友,也似模似样的点评一二。 当然,挑刺的多,这年头的戏,真不一定能比现代的大家好,不过,能在京城出名的戏班子肯定不差。 票友们听得还挺入迷。 结果到后面结局——王宝钏做了皇后,并没有十八天就病逝,反而和公主和乐融融,生了儿子,生活幸福。 “……这都什么?” 方若华无语。 票友也是满脸懵懂。 他们只是无语,福德班的班主已经气得火冒三丈,拎着竹条准备好,打算等戏一结束,立马让‘王宝钏’吃一顿家法! 这该死的丫头,因为个男人随意调侃之言,就随便砸自家戏班的招牌! 方若华左右的戏迷显然也觉得有些不对味。 “还真给改了?福德班这是犯哪门子邪?” “您老不知道了吧,前天有个举人来听戏,听完随口调戏了下王宝钏,说这结局不好,共苦难,不共富贵,未免凄凉,应该改一改。” 这举子明显在说笑,没成想唱王宝钏的小姑娘却硬是当真把戏给改掉了结尾。 “京城难道还缺几个举子,何必这般奉承!” “您不懂,那举子姓林,名远南,虽然来自偏远乡下,却是好相貌,好气度,姑娘爱俏,可不就给迷花了眼。”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摇头下了戏楼,还是赶紧回去做功课,嗯,准备会试。 第二百五十四章 会试 “……话说,好像那位男主,这会儿应该正和明霞公主玩欢喜冤家的戏码,打打闹闹,被欺负得疲于奔命,怎么现在到有时间和戏班子的小戏子勾缠?” 水友们面面相觑。 半晌才有人笑道:“呵呵,三妹直播的时候,咱们把原著剧情嚼吧嚼吧,吃了算了。” 方若华伸了个懒腰回去,就再也没有出门,一直趴在屋里刷题。 在京城刑部尚书的府邸里刷题,可比在碧水刷题容易得多。孙风雷自己也是一路科举考过来的,都不必方若华提,自己就主动把历次科举试卷集成册子,拿过来给他做一遍。 除了这些,还托人找了不少资料,会试的主考官都是考试开始前三日才下旨意,确定不了是谁,但在京城,宫里的消息也瞒不了太严,陛下会选谁做主考官,也是有迹可循。 孙风雷自己并不擅长分析这些,可他二师弟的脑子却非常好用,现在小师弟进京赶考,不用说,自然要出一把子力气。 方若华到京第二日,他二师兄朱平就托人给他送来几个文集,还有一封信。 信中大体总结了一些忌讳,要求方若华背熟,反正无论哪个人当主考官,有些忌讳都不能犯。 至于那些文集,一部分是有可能做主考官的大人们的,还有一部分时文,属于大部分人觉得不错,甚至还有陛下夸赞过的。 一连数日,方若华除了背书,读书,就是自己做文章,文章写完拿去给大师兄看,大师兄指点过,然后继续修改,前前后后作文几十篇,孙风雷还是摇头:“小师弟准备的时间还是太短,作文百千篇以上,把握才更大。” 随即他又一笑:“不过,天才总是例外,小师弟你天资聪颖,不能以常理论断,我觉得此次会试,中的希望很大。” 这个方若华还能理解。 就像后世高考,即便是普通人,只要肯努力,特别特别努力,也能考得很好,考个好大学,但是顶尖的,资质出众的学生,总会比一般人道路更多,也更好走。 那些实验班什么的,各种各样的竞赛,就是给天分高的学生准备的捷径。 科举也有类似的地方,有些士子寒窗苦读十数年,凭着运气考中了,不知吃了多少苦,有些人却年纪轻轻,轻而易举,顺顺利利地中了进士。 即便科举比较公平,所有士子一同应试,可那些的确天资出众的,家世够好的,有背景的,就是要比普通学子的道路更顺畅。 临近会试,京城各地的赌坊都开了赌局,方若华本来还想买自己中进士,结果发现人家根本就没他不中的这个选项。 也没什么人把他拿出来赌,人家赌的都是县里备受争议的几个,他方若华属于被默认能中的。 方若华:“……!” 为什么小说里主角每次都能靠着赌自己赢赚一大笔钱? 孙风雷听说了他的想法,登时大笑,还抓自己的儿子来给自家小师弟解解郁闷。 “这小子当初也想买自己中来着,结果也没有他的事。” 笑了半晌,孙风雷摇摇头:“在京城能开赌坊,还敢拿科举来赌博的,肯定背景深厚,实力强盛,绝不做赔本的买卖,小师弟你身为师父的徒弟,我的师弟,你几个师兄大部分在朝,就是不在朝为官,也颇有声望,你考中进士本就是顺理成章,不中才是新闻,可谁愿意冒险赌你不中?万一要是你真没中进士,他们没准会因为这个惹来一身骚。” 方若华:“……” 终于到了会试的正日子。 九天,足足九天时间待在号房里,被子里面的棉絮跟没有也差不多,床铺说是床铺,其实是两张长板凳并在一起,还有那恭桶…… 方若华再一次觉得他真不该来考什么科举,家里的日子过得多滋润,要什么有什么,他哪里想不开,非要来受罪。 努力想想方家那一家人对原主的恩惠,再想想自己来了之后,一家人围着自己转,想想大姐和细妹。 咬牙忍了。 他的号房还算不错,不漏风不漏雨,想必是那位大师兄关照过。 先点上蜡烛,也不盖那棉被,直接盘膝打坐休息,因为时不时有人巡逻,他确实不敢从宇宙商城买什么吃的用的,万一被发现,呵呵,那可热闹! 休息足了,神清气爽,第二日卷子发下来,方若华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赶紧把题做完。 这回答题还算顺利,题目都似曾相识,没遇见不熟悉的。方若华答完题,誊抄好,吐出口气长叹一声:“还好,还好,应该不会有下一次了。” 如果这一次没有中,他或许会做出让很多人吃惊的选择——坚决罢考来。 他却不知,要是别的举子们知道他准备科举的情况,一准羡慕非常,像他这样,要什么资源都有人主动奉上,简直就和沉浸科举几十年的人生赢家,双手扶着他,托着他向前飞一般,这种幸运,一千个士子里也不一定能有一个。 最后一场考完,出了贡院的门,七八个小厮就不知从哪里钻出,一把夹住他,直接往马车里送,车里面早就准备好炭盆,热水,香糯的米粥,他喝了两碗米粥,还有心思从车窗探头出去和刚刚赶回来的唐小飞,高秋,还有孙岩说话。 孙岩:“……” 作为有过科举经验的前辈,孙岩表示方若华不大正常,左顾右盼看了看旁边,见到那些面色如土的家伙们,他才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的记忆没什么问题。 唐小飞也无语:“我们等了这么一会儿,就看见三个虚脱拉肚被抬出来,还有一个直接出门就没了气,你怎么这么悠闲?” 当时他真被吓得够呛! 方若华挑眉一笑:“我也很苦,非常之苦,咦?方公子人呢?” 唐小飞蹙眉叹气:“他可能遇到了麻烦。” 房玉山也回京了,他没参加这一回科举,刚一回京就被他爹叫去,也不知有什么事,两天没露面,一点消息也无。 “算了,不提他,便是有麻烦,也是一些狗屁倒灶的小事,走,咱们让方小郎君先赶紧回去休息休息。” 第二百五十五章 放榜 到了会试放榜这一日,方若华一大早没在孙家,唐小飞这一群贵公子竟然领着他去赌场玩。 据说唐小飞是此道高手,一行人逛了三家赌场,别说,还真十分尽兴。 就是家教最严格的的孙岩,似乎也没觉得去赌场有哪里不对的,很没脾气地跟着唐小飞各个赌桌上溜达。 方若华到是没下场,冷眼旁观,荷官过来奉承时,顺手给他捏了一把银瓜子,笑道:“辛苦了。” 荷官嘿嘿一笑,心里知道是遇见了明白人,客客气气地笑道:“都是小的们该做的。” 玩了一上午,唐小飞才领着众人出了赌场,回头笑道:“别以为我不明白,他们都是哄着我玩呢。” 一行人找了间茶楼坐下,唐小飞才叹气,“当初我年纪小不懂事,被人撺掇,对赌场这种地方十分好奇,就时常混进去玩,我娘知道了,一句也没骂我,反而专门带着我到各大赌场去赌,还找人认认真真地教导我各种赌术,一玩就是半年,半年以后我就一点兴趣也无。” “不过这半年,我娘把京城的赌场都折腾得够呛,从那以后,但凡我来,他们都小心翼翼的很,生怕哪里不对又把我娘招来。” 方若华叹息,这也就是长公主家的公子,即便有人耍阴招,撺掇他学坏,可对人家来说,所谓的学坏,吃喝嫖赌那都不算事,人家想玩的话,随时能找出比这刺激一百倍,一千倍的玩法,而且保证尽兴之余,绝不会沉迷。 会沉迷于这些玩乐的,只有世间颓废人,像唐小飞这般,近赌场所有人都捧着,顺着,想赢便能赢,永远不用担心会输,而且赢的东西平常连看也不多看一眼,绝对沉迷不进去,也刺激不起来。 “带着诸位逛一圈,以后当了官,怕是不好名正言顺地出来玩,别说玩,便是在门口站一站,都有那好事的御史要参上一本。” 正说这话,孙家的小厮狂奔而来,还未登楼,已高声喊道:“方公子,方公子中了!” 一嗓子下去,左右都扭头看过来,方若华失笑,敲了敲茶碗,“不要急,中了几名?” 如果名次太靠后,殿试后再落个同进士,他到不会觉得怎样,但总有些不大好看。 “十六,方公子十六名!” 小厮气喘吁吁,“这一科一共中了二百二十一,方公子是第十六名!” 房玉山笑着摇头:“二甲当无问题。” 唐小飞也道:“哎,我也想考一考,奈何四书五经都没学全,还是罢了。” 方若华也是到了京城以后,相处的时间久了才弄明白,唐小飞乃是那位声名赫赫的长公主之子,自幼在御书房和皇子,皇孙们一起读书,学识自然不算差,不过真去考科举,恐怕力有未逮,学的根本就不是一样的东西。 大周的皇子教学和前朝不同,那真是认认真真地,按照教导皇帝,藩王的方法来教导,也正因为如此,皇子个个是人才,野心也大,太子病重那些年,皇子王爷们都动了心思,想要争一争那个位置,不过现在坐龙椅的那位是个厉害的主,有他弹压,到也掀不起大风大浪。 不多时,唐家的人也来报喜,唐小飞的庶出兄长唐方也中了,中了二十六名,名次同样不算坏。 唐小飞不禁叹道:“我这位兄长,书读得的确不错。” 方若华到有些奇怪:“前阵子他们还弄什么才子榜,如今我看这前十名的才子,虽然都中了,可名次到不至于数一数二,占了前面的好像都是江南几家大书院的学生。” 房玉山莞尔,他今日刚出现,依旧是神采奕奕,丝毫看不出家里有烦心事,众人也并不多问,照旧如常地相处。 “品评才子榜,看才之前先看名气,评出来的全是世家公子,名气稍低,大家就视而不见,就说你方若华,能居末位,那是因为你是房老的亲传弟子,住在刑部侍郎孙大人的府上,孙大人是你正经的师兄,没了这几层身份,便是才高八斗又有谁能看见。” 这边正说话,对面包厢里也是喧闹声阵阵,还隐约见痛哭声,显见同样有中了进士的举子在。 半晌还听到杯盘砸落在地的声音。 “中了,总算中了,整整三十年,家里田产全都卖了个干净,连妹子都被卖了,父母六十有余,我若再不中,再不中……呜呜!” 哭声凄厉的很。 几人收了声,都有些感叹,房玉山叹气:“咱们这等人家的子弟,也有参加科举的,但中与不中,到并不怎看重,往年偶尔听闻有人因中了进士,欢喜过了头,甚至有各种失礼之事发生,总觉得奇怪,现在想想,咱们不中进士,照样少不了前程,就说我,我爹不待见我,不会为我操持,祖父总还在,看在祖父的面子上,我便是不中进士,难道还没有官做?可他们却不同,想要改换门庭,唯有科举一途。” 既然发了榜,方若华还要回去应酬,回到孙家,孙风雷正在厅里候着,见了他也笑:“行,小师弟比为兄出息,当年我考科举,还差一点就落到最后去,将将上了二甲。” 别管成绩如何,反正是了了一桩心事,方若华出门野了几日,转眼殿试便到了。 所有新近的贡士们,一个个服装鲜亮,正经的贡士服穿在身,精神抖擞,互相拱手见礼。 方若华一到,也有不少人招呼,不过,他的风头还是比不过最前面几个士子。 “瞧人家那傲气的,连看都不看咱们一眼。”科举时和方若华打过几次交道的一寒门出身的士子,连连摇头叹气,“真麻烦,京城勋贵出身的士子瞧不上江南士子,江南士子瞧不起贵族公子哥,我们这些两不靠的,以后不知道做不做得到左右逢源。” 后面一人噗嗤一声乐了:“两不靠说的是你,人家方公子是房老的小弟子,将来在官场上,只有别人敬着他的份!” “……也是。” 这人是个粗疏性子,嘿嘿一笑,半点不尴尬,“可方公子性子好,他这样的权贵公子多几个,我就安心了,哎,刚才去和张公子打招呼,人家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人家是会元,也有傲气的资本。” 几个寒门士子聚在一处,低声交谈。 第二百五十六章 殿试 方若华并不插言,只漫不经心地打量了几眼,为首的那一个就是会元,白鹿书院的张世奇,今年年不过三十,少有才名,若不是因为接连守孝耽误了科举,恐怕这个进士拖延不到如今。 注意到方若华看他,他还转头拱了拱手,到没表露出旁人口中的傲气。 再一个比较显眼的,便是今科第九名的薛宏,乃是定国侯幼子,今年才刚刚二十一岁,已经和明霞公主缔结婚约,若不是明霞公主性子跳脱,非要再多玩一阵,拖着不肯成亲,现在他已经是驸马。 在大周,驸马并不影响仕途,相反,皇室还有让公主与重臣结亲的习惯,可以说,尚公主绝对是一步登天,少奋斗三十年的最好办法。 此时薛宏脸上笑容和煦,看样子春风得意,到不像有什么不顺利。 原文中提起过,正值会试重要关头,薛宏却因为明霞公主的事情焦头烂额,这一科落第,而且从此一蹶不振,之后拖了十年,才重新振作,一举夺魁,高中状元。 方若华觉得虽说这次他顺利参加会试,也许中不了状元,但绝对比他蹉跎十年要好得多。 真正过了这个门槛,进入官场,是不是状元也就不怎么重要了,状元三年一个,数不胜数,又有几个能位极人臣?考不上状元,也不一定是坏事。 等了有一刻钟左右,太监便出来宣旨,令众贡士进入太和殿。 方若华跟着众人行礼,不着痕迹地抬头看了看御座上的皇帝。他离得不算远,视力也好,到是能看得清楚,这个皇帝相貌一般,肤色偏黑,不过到显得很年轻,有一个三十岁的太子,他的人却看着和四十岁差不多。 太子也在,和皇帝比,太子的模样要俊秀许多,甚至能称一句美男子,形容温文尔雅,一身书卷气,也很有威仪,看皇帝一招手,把他叫到身边说话,眉眼舒展,显然目前来说,父子两个的感情还可以。 至少皇帝应该对他的太子挺满意的。 士子们就坐,陛下略一沉吟,写了题目。读卷官宣读试题。 方若华略微思索,皇帝这是问兵事,这个问题到有很多可以说的,想起孙风雷提过,陛下近来觉得大周军备废弛,腐败丛生,意图改革。 略微沉吟片刻,也不学历年来贡士们比较习惯的四平八稳的风格,落笔就洋洋洒洒数千言,也并不多谈及当下,只从领导体制,思想宣传,后勤制度谈自己认为军制该是如何,还涉及一些军纪法规,训练方法,可谓另辟蹊径,和周围考生们揣摩上意,或者支持改革,或者反对改革大为不同。 他写得潇洒,写完了轻轻松松离开皇宫,却不知道读卷官看了他的试卷,几乎要吵起来,有的觉得文章作得不错,锋芒毕露,十分好,有的觉得纯粹是妄想,狂想,狂得没边。 结果试卷迟迟送不到陛下面前,太子就奉命过来看了看,一看之下,登时笑道:“别的不说,这一笔字是真好。” 而且很熟悉。 细细读过,太子击节叫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 读卷官登时收声,也不吵了,面面相觑,想了想,把这份卷子放在偏向前面,呈到御前。 太子看好的,他们不能怠慢,可太子毕竟只是太子,要是他一说,便把这份试卷拔得太高,恐怕也非好事。 一帮大臣脑子里一瞬间就不知道转多少个弯。 皇帝却不像那般大臣们想的一样,他对政事的看法和太子还是很有共同点,看了这份卷子也笑:“好,这篇文章可以发下去给内阁的阁老们都看看,固然有些地方不合时宜,但朕读之也欲罢不能,深觉有理。” 想了想方若华的音容相貌和年纪,皇帝沉吟片刻,“太年轻了,风头太盛不是好事,就点他为探花。” 至于状元,还是点了会元张世奇,榜眼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叫齐文渊,文章老辣,真正说起来到比状元还作得好些,奈何过于拙朴,且太四平八稳,殿试上不是特别讨喜。 三日后,谕旨下达,方若华知道自己被点为探花,孙风雷哈哈一笑:“众进士里小师弟相貌好,凤仪佳,确实堪为探花。” 方若华:“……” 他决定留画作纪念一下,看看吧,但凡正经穿越小说考科举的,十篇里面有八成不是状元,就是探花,榜眼很少,至于一甲以下,那是寥寥无几。 唔,最近好像二甲也不少。 他这回算不算也当了一次正经的穿越男主? 之后什么皇帝赐宴,什么跨马游街,一连串的程序走完,不必参加朝考,方若华就成了翰林院编修。 生平第一次当官,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当年方若华可是连考公务员都觉得既不大可能考上,也太麻烦的宅女一名。 孙风雷接了自家老师的信,认命地找到小师弟把各种官场风俗,禁忌,掰开揉碎了给他讲:“圣上今年五十高寿,虽说立了太子,但太子前些年病重,很少理事,五个皇子皆封郡王,背后外家多是世家勋贵,各自有各自的盘算,至今已经对峙多年,最近太子的身体好转,他们才消停些,可是我怕这几个都不会就此甘心,还会有后招,你入朝之后,万不可搀和这些事……翰林院里是非也不少,我只能说,以后多听多看少说……” 交代完这些,还抓了小儿子的壮丁,让他操持置办各色礼物,好方便方若华回乡省亲,顺便成婚。 新科进士任职之前,都要回乡探亲,这已经是常例。 结果东西还没准备完,太监就来传旨,陛下赏赐了不少金玉,还有一百卷珍贵书籍。 不说方若华,就是孙风雷都有些懵,前朝到是有赏赐一甲,以示天恩浩荡的时候,现在这位陛下登基以后,却是一切从简,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了。 孙风雷蹙眉,让人去打听了一下,听说状元和榜眼,还有几个殿试表现不错的士子都得了赏赐,这才放心:“别多想了,陛下赏赐就是体面,快些回去,家里肯定是诸多挂心。” 方若华颔首,翰林院那边一准假,他就直接坐官船离京。 第二百五十七章 明州事 明州府 罗母自隔壁古婆婆那儿回来,愁容满面,叫了贴身丫头丰儿过来:“二小姐又去铺子上了?” 丰儿还未开口,罗乐就推门而入,后头香杏搬着一箱子账册。 罗母吓了一跳:“你这是?” “我马上要出嫁,家业自是要交回给小宝,我已经跟小宝说过了,母亲把账册拿给他便是。” 罗母愕然。 她刚才还和古婆婆说,女儿强势的很,又许给了方……公子,那位已经进京赶考,听说学识相当不错,很有可能考中,一旦考中,就是进士老爷。 她一开始也高兴,女儿有好归宿,哪有不高兴的,可如今事到临头,却总是发愁,前几日听嫂子嘀咕,说人家要是中了进士,在京城有不知多少官家千金等着他娶,又怎么会要二丫头。 罗母一开始不高兴,此时心中却不自觉有一点隐秘的心思,其实,齐大非偶,可惜这些话,她一个字都不敢跟女儿提。 母亲的小心思,罗乐全当不知道,交了账本,连交代也不交代一句就回去整理自己的嫁妆,独留下罗母默默垂泪,女儿一点不贴心,整日冷冰冰的,再不是当初那个会宽慰她,会照顾她的小棉袄了。 罗乐冲香杏一点头,香杏低声道:“小姐放心,咱们得用的管事身契都拿到手了,铺子也整理得差不多,回头立时便能拉起班子来,只会比如今更好。” “嗯。” 当家这些年,罗乐对家里的生意了如指掌,虽然她强势,在家里也没人敢惹,但实际上还是多有掣肘,总有些莫名其妙的老人仗着爹娘的护持给她添堵。 “既然那帮人口口声声说罗家的一切都是我弟弟的,那就让他们尽心尽力地为我弟弟当差办事,劳心劳力好了,我到要瞧瞧,是不是个顶个都是忠仆。” 自己的弟弟,罗乐当然了解,就是个好逸恶劳的小纨绔,要说多坏,自然是不至于,却也是个让人头疼的玩意,让爹娘给宠坏了,且看将来没自己帮衬,他能不能改得正经些,懂事些,不过,家里以后的开销可没以前宽裕,怕是要经历一次阵痛。 罗乐到觉得,这不是坏事。 回到房里,随意地歪在软榻上,香杏先给自家小姐倒一杯热茶,自己坐在绣凳上绣荷包,心里却忍不住有些乱:“小姐……” 罗乐一瞧她的小模样,就不禁失笑:“旁人也就罢了,你怎么也如此作态?” 她和方公子定亲,本就是权宜之计,是为了自己方便。 未婚女子想自由自在地生活太难,她又不是那等愿意享受孤独,没有交际,永远受人白眼也无所谓的,能有舒服度日的机会,能有减少麻烦的机会,她便自然而然去抓住。 但并不是非方公子不可,只要是心性不错,愿意和她合作的年轻公子都可以。 “说实话,若不是夏夫人的确会说话,瞧着也十分靠谱,方公子也是可以相处大人,我还真不敢与他定亲。” 罗乐笑起来,“到不是担心被他欺负,主要是万一我瞧那位公子不顺眼,阿鲁鲁莽冲动,再打人家一顿,一准要招惹麻烦。” 香杏看自家小姐笑得轻松,自己却几乎要落泪,小姐的心思她不敢揣度,也不敢相劝,可是,小姐如此肆无忌惮,竟然连假成亲都做得出来,还这般轻松,似乎什么都不害怕的模样,她这个当丫鬟的,都觉得不妥当。 外面有些传言,说小姐配不上方家的小郎君,人家已经是举人,成为进士的可能还很大,这门婚事不合适! 她心里难受又气氛……可现在想想,到不知该期盼方公子信守承诺,不让小姐丢人,还是该盼着方公子想开些,莫要和小姐胡闹! 小丫鬟的想法,无人可知,时间依旧一天又一天地过去。 会试过去,会试发榜! 消息一早就传得沸沸扬扬,根本无需去打探,方若华方公子中了第十六名。 一瞬间,除了方家外,和方家定亲的罗家也成了众人侧目的对象,无数人猜测这门婚事还能不能成。 香杏的满腔心思登时都消失不见,每天晚上做恶梦梦见小姐被退婚,还做恶梦梦到小姐成了亲,和姑爷闹得不可开交。 罗乐到是心情不错,看丫头两个大黑眼圈,登时哭笑不得:“你听那些闲话做什么,我和方公子的婚事不能成这句话,从我们定亲前,一直说到方公子赴京赶考,又说到如今中了进士,我看,一日我们不成亲,这件事就会被说一日。” 没多久,方若华中了探花的消息再一次传过来,闲人们自己已经相信,方公子不会和罗家结亲,结果第二日,方家的长辈们就一齐登门商量婚事,顺顺当当地把婚期定下,定在六月初十。 一应礼仪很快走完,只等探花郎回来成亲。 明州府的众位闲人都哑口无言。 那些看笑话的哼哼两声:“你们当探花郎是你们?亲事已经定下,怎么可能退婚?以为结亲是闹着玩的!” 方若华这一回顺风顺水,舒舒服服地回到家,一进门就受到了……总统待遇。 就是有一点不大好,总觉得方家上下,从方奶奶,到方母,再到大姐和细妹,对待他简直吃诚惶诚恐,简直不知该如何是好,等他在床上滚一圈,痛痛快快地吃了一碗方母最拿手的牛肉面,又招呼人打开行囊,把给方母和方奶奶的头油,给方爷爷的拐杖,给方父的貂皮大氅拿出来,再把给大姐的江南贡品绸缎和一整套珠宝首饰,还有给细妹的衣物珠花,胭脂水粉通通拿出,气氛才恢复如常,只是方奶奶心疼得哎呀叫唤:“她们两个丫头片子,你给她们买这些做什么,这得花多少银子!” 方若华失笑:“奶奶不是要给细妹相看人家,如今慢慢相看吧,整个明州府,什么人家咱们都能结亲了,既然要选个好人家,她的嫁妆就该好生置办起来。” 第二百五十八章 灵通 如今小丫头的婚事可不着急了。 连方母都十分矜持,盯着细妹保养皮肤,护理头发,不许再出去疯跑,要学大家闺秀的修养,也不觉得她读书识字没用。 探花郎的妹子,怎么能不识字? 见到被拘在屋子里,苦着脸绣花写字的细妹,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劝了好久才让方母明白,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做派,并不是正经书香世家的习气,相反,无论是京城还是江南,正经书香门第的姑娘反而自在,想上街带着婆子,仆从便能去。 那些个用各种规矩束缚女儿的人家,到多为附庸风雅之腐儒。 方若华的话,方母自然信了,她可想不到自己的‘儿子’根本就是对当下对女子越来越严苛的社会现实视而不见,只看自己想看的东西。 哄好了方母,细妹终于松了口气,期期艾艾地来谢哥哥:“二哥,细妹不是不喜欢绣花,可我也想和土妞她们一起玩,我……” “我知道,没关系。” 方若华到喜欢细妹的脾气,便是家里再发达,她待那些小伙伴们的态度丝毫不变,这性子简直能说是宠辱不惊,将来福能享,苦也能吃,不会差。 反而是大姐,方若华下了好大的力气扭她的性子,却还是差强人意,到不是说大姐的性格不好,她温柔体贴细致顾家,还很善良,唯独一点不大好,就是有些多愁善感,总是把一切都往坏处想。 如今她自是为弟弟有出息而高兴,还特别高兴,但对自己的婚事,她依旧不看好,甚至有时候还觉得自己一个寡妇,若是再嫁会坏了弟弟的名声。 今天早晨,方若华还瞧见大姐私底下偷偷和东村的人打听,听说他们村就有两个贞节牌坊,两个年轻女子都是早年守寡,一直守在夫家,一声未曾嫁人。 还有一个也是年轻守寡,自己去家庙修行。 方若华:“……姐,咱家没家庙,你别想了,至于贞节牌坊,现今陛下鼓励寡妇再嫁,虽然也颁发贞节牌坊,但那是尊重习俗,实际上陛下并不高兴,要是咱们家里出一个,肯定会影响我的仕途。” 几句话,大姐登时不再想这个。 其实,她又哪里是真心如此,若是当真清心寡欲,在原文里也不会痴心于原男主了,现在如此打算,不过是为了弟弟,为了家里。 大姐忐忑不安,她的婚事还有些碍难,但细妹却是周围十里八村最出挑的好姑娘了。 当然,村子里的人也不再敢打她的主意,探花郎的妹子,哪里是一帮糙汉子能肖想? 方奶奶选孙女婿,也不再盯着那些商贾人家,反而想挑个正经的秀才。 家里只有二宝一个读书人,以后也没有人帮衬,若是孙女婿也是读书人,哪怕中了举人,将来入朝为官也能作为助力。 对于这类事情,方若华是没精力管了,他这会儿正在房老身前听训,房老交代的也和孙风雷交代的差不多,还要求他把自从入京以来,前前后后遇到的人和事都说了一遍。 可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方若华失笑:“我一直住在师兄府邸,行卷都是师兄帮我去,会试前准备会试,没参加过几次文会,参加也是只观望不说话,会试之后没多久就回乡省亲。” 房老点头捋须笑道:“炮仗那小子总算没有白瞎了他当这个大师兄。” “师父放心,我明白的,最近朝廷局势不稳,我自当谨言慎行,不给自己和家里人招祸。” 方若华又简简单单说了一通自己在京城的见闻。“太子心性沉稳,虽然因为病重了几年,在朝中的威望下滑,但他到底是太子,只要他稳得住,机会最大。” “剩下的五位王爷和皇子,二王爷庄郡王为人冲动鲁莽,母妃是贵妃,但已经年华老去,没有宠爱,父亲却是鲁国公郑智,可以说,大皇子的外家,是几个皇子中实力最雄厚的,但也正因为如此,他荣登大宝的机会并不大。” “三王爷齐郡王,因为母妃是江南王家人,所以在文人中声望极高,可是为人糊涂的很,经常得罪人,他自己的幕僚都时时被气得吐血。” “四王爷不必说,身体比太子还差,并没有争夺宝座的意图。” 方若华简单一总结,轻声笑道,“说是五位王爷各有势力,争斗的厉害,其实只有五王爷和六王爷两位,一个是宠妃云妃的儿子,且在宫中人缘极好,一个天资聪颖,自幼便是天才,深得陛下爱重,若是太子坚持不住,这两个的希望最大。” 房老瞪着自家小弟子:“你这只小妖怪,怎么消息如此灵通?” 别看这几句话简单,有些内容却也不是外人能轻易得知的,就说三王爷本性是个糊涂人,但这糊涂,平常时候却并不外显,要真显了,哪里还会如现在这般追随者无数! 说他糊涂,是他自己手底下幕僚们吐槽,总有些时候,自己人辛辛苦苦筹划半天,给三王爷长脸,结果交给他一做,立时就变了个模样,没效果算好的,反效果都有好几次,只能再辛苦拼命去化解。 但三王爷却有一张特别能欺骗人的好脸,随了他的母亲,温文尔雅,一身正气凛然,初次见到他,很容易对他有好感,他手底下那群幕僚就是这么上的贼船,到后面后悔也没用。 方若华轻笑出声:“唔,我身边喜欢八卦的朋友挺多。” 别人不知道,他虽然只待了几日,却发现在京城,尤其是皇宫附近,隐藏在黑暗里的小妖们居然不少,大部分时间它们都不肯显露于人世,却不乏爱凑热闹,爱八卦的家伙,方若华闲来无事,也参加他们的‘茶话会’,听它们说八卦,大部分都是皇宫里,王孙贵胄那些事。 到不是他想打听情报,纯粹是为了直播的时候有看点,容易骗打赏。 房老也知道自家这个小弟子身份不一般,得到的传承里,有自己现在接触不到东西,干脆也不多问。 方若华在房老这儿待了两日,就被方肖和夏芬叫走。 他是不得不在婚前见一见自己的‘未婚妻’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契约 身为一个直得不能再直,结过婚,有一个现在还藕断丝连,黏黏糊糊的初恋男友,出门在外,打望美男子的时候永远比打望美女的时候多的一个女人,现在要和另一个女人结婚…… “哎!” 方若华如今在别人眼里,再是一个男人也觉得有点不对劲,甚至一度打退堂鼓。 在古代做男人比做女人要自在,他总觉得自己一辈子不成亲,只要他成就斐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然后夏芬就告诉他,一开始夏芬和方肖给让他假成亲,大部分是觉得入乡随俗,少去麻烦挺好,结果时间长了才知道,不成亲根本不现实——男子二十五,女子二十,未嫁者官府会强制婚配,当然,男子三十之前,女子二十五之前,还可以拿银钱来赎,但超过之后就绝对不行。 大周朝在这方面管束尤为严格,即便是官员也逃不脱。 当年李丞相家的公子,因为早年未婚妻去世,不肯成亲,也只拖延到三十岁,最后被强制婚配,配了一个二十五岁的小姐。 仔细读了律法,方若华也只能妥协,大不了就当同居合租房子的闺蜜相处,没什么不好的。 结果见到罗家小姐之后,方若华那些个小别扭却通通一扫而空。 那日天气不错,夏芬请罗乐到山上的别墅里来,别墅置于云端,半边悬空,十分险峻,阳光落下,云彩环绕,即便不是夜晚,没有开灯,可是在古人看来依旧是神仙居所。 以前偶尔有过路的樵夫莽撞碰见,都会激动不能自已,甚至会吓得昏死过去,方若华还不得不花费晶石,召唤出使役送他们下山。 罗乐被夏芬领着,从树洞样子的电梯中下来,乍一见,也晃神片刻,却是只有艳羡,没有恐惧,轻声笑道:“有生之年能得见仙宫,也算万幸了。” 说着,她便冲方若华微微一福身,轻声道:“于神仙面前,奴立誓一生断情绝爱,若方公子不弃,可将小女当一姐妹,当一管家,小女必然忠心不二,保方公子无后顾之忧。” 方若华一怔,也不知夏芬和这可爱的姑娘说了些什么,只一挑眉,轻声一笑,想了想,伏案写下一张契约书,自己签字,按下手印,转身递给罗乐。 契约书很简单,只约定了若将来罗乐有心仪之人,除小姐嫁妆可自主带走,方若华附赠方家一半产业,若罗乐留在方家,方家一切家业皆由她做主,方若华一生尊重罗乐的意愿。 罗乐噗嗤一笑,也走过去,似模似样地照着写了一份,同样直白,约定忠诚。 两个人正正经经地签字画押。 夏芬笑得不行:“这大概是当下最直白的‘婚书’了,一个探花郎也写得出来。” 笑完便出去,留方若华和罗乐说话。 …… 方家和罗家的从头到尾没有一丝一毫的波折,至少方家是高高兴兴,光是聘礼,方老太太就折进去大半家底,但这只是一个零头,方肖和夏芬很热心地准备了八十八抬聘礼,其中金银珠宝,明灿灿地堆积成山,其它的奇珍异宝也无数,都是些见所未见的好东西。 方奶奶整理聘礼单子的时候,几乎没被吓傻了,强撑着才保持镇定,没有丢掉自家乖孙的颜面。 可实际上,估计她老人家就是再失态,来方家帮忙的亲眷们也看不出来,眼睛盯着镶嵌金箔的红珊瑚盆栽,拳头大的明珠,精致至极的全套头面首饰,色彩绚丽的各种绫罗绸缎,已经不是花眼的问题,而是晕乎乎不知今夕是何夕! 方家都如此,罗家的人更是懵懂。 甚至连罗乐的大伯母黄氏,也没有敢说出半个字,想要留下这些聘礼的话,由着罗乐自己一点都不矜持地,随手就把聘礼加在了自己的嫁妆里面去,从头到尾淡定得很。 因为方若华请假不宜太久,婚期便有些紧张,可这聘礼一出,再也没有任何人觉得仓促。 整个碧水县,谁家的公子成亲能给这么一份聘礼?就是豪富如高家也不可能。 高秋好几次都在自家狐朋狗友面前吐槽:“探花郎这是打算让咱们都娶不上媳妇吧?” 一切都不是方若华自己操持,他自然也不背这种锅。 事实上,罗家小姐的嫁妆同样不少,这些聘礼是怎么搬过去,又怎么搬回来,且还加了五间旺铺,五顷良田,各色家具都是上好的材质。 很快就到了成亲这一日,方若华只乖乖地由着方家父母和奶奶给他披挂好,礼官领着他,他只管一个指令一个动。 虽说碧水这边有为难新郎官的传统,可方若华如今一个探花郎,到底有所不同,去罗家迎亲,受到了超高礼遇,顺顺当当地接到了新娘子,却不曾想,临走的时候,他这个便宜‘小舅子’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压低声音道:“喂,罗乐是只母老虎,你当真要娶她?娶了她你一定会后悔!” 方若华:“……” 还是罗母吓了一跳,生怕方若华为难自己儿子似的,连女儿那边也顾不上,哭了半截就不哭了,一把扯了儿子,转身逃跑似的回屋里去。 方若华:“……”他刚才没反应过来,此时再看,总觉得罗家人有些奇怪,表情略显僵硬,连喜气都表现得有一点虚假。 咳咳,这种时候,什么都不要问,还是赶紧回家吧。 一直折腾到晚上,终于红烛高照,安安稳稳地在喜房里坐下。 方若华看着已经自己掀开红盖头的罗乐,忍不住一笑,干脆一弯腰,行了一礼:“美丽的小姐,请,我带你看一看我们从今往后要生活的地方。” 罗乐:“……” 心底深处压着的一丝丝紧张,瞬间就清扫一空。 便是再心大的女子,便是心里并不把眼前之人当做自己的丈夫,但是,身为女孩,穿着红色嫁衣来到一个新的家庭,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跟在方若华身后,听他徐徐讲解为了成亲新建的小院子,哪里阳光最好,适合午休,下午喝茶要在葡萄藤下,若要读书,西面的飘窗上最为舒服。 听着听着,罗乐的情绪就渐渐稳定下来。 第二百六十章 财富 天蒙蒙亮,一层霞光照在被褥上面,染出一抹淡淡的粉色,方若华听见一声声仿佛隔着云端的呼唤声,半晌才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盯着屋顶出神。 “方郎,起身了。” 方若华:“……” 对,他昨天‘成亲’。 本来以为成亲一回,他晚上一时半会儿会睡不着,没想到睡得格外香甜,一觉就到天明,还让他家新娘子把自己给叫醒。 方若华蹭一下起身,当初新房修建时,方肖和夏芬就借口布置风水,特意给弄成里外两间,差不多的摆设,布置得十分简约,有一点现代欧式装修的味道。 罗乐早见识过别墅的模样,到也不觉得太奇怪,昨晚住了一夜,感觉还是相当不错,她琢磨着将来若是对方公子有妨碍,不得不离开方家,也许也能在庄子里打造类似的屋舍,旁的不说,就浴室和更衣室便极是方便。 她脑子里已经转了一圈,不知道更衣室里的一应用具能不能拿去卖,正好有两间杂货铺子刚被处理掉,正急于开张,卖这些东西虽不雅,可却是相当赚钱。 只是方公子是探花,这等事怕是不好开口。 她沉思的工夫,方若华已经洗漱完毕,收拾妥当,牵着她的手去拜见父母亲人们。 罗乐根本来不及不安,便发现家里从上到下,尤其是方爷爷,方奶奶老两口,仿佛对她都有一丝隐秘的愧疚,特别慈爱。 昨夜,老太太一宿没睡,就想神仙前些时候说的话,她家二宝恐怕已经绝了有子嗣的希望。 想罗家小姐嫁到他们家,却终身不能有一个孩子,即便能过继,到底不是自己的,何其可怜?只人皆自私,为了二宝不受人白眼,也为了他下半辈子有人照顾,只好委屈这个可怜的孩子了。 方奶奶想着,拉着罗乐的手细细看,爱怜不已:“好孩子,以后你就和二宝好好过日子,要是他欺负你,你就跟奶奶说,奶奶帮你教训他。” 说着,还把家里的账册都交给罗乐,“以后啊,家里就有你当家作主。” 罗乐推辞半天,根本推不掉,只好收了,其实方家没多少银钱,便是方若华中举,人家给的那点,连罗乐自己带来的嫁妆都比不上,更别说当初方肖和夏芬准备的聘礼,都让她当成嫁妆带回来了。 但是这种态度十分难能可贵。 罗乐这般性子,都不免有些懵懂。 方若华失笑:“乐乐别担心,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不过要是缺少家用,直接管我师父要,既然收了我做徒弟,养我也应该。” 罗乐:“……” 方若华笑眯眯携小伙伴去见正经父母,结果夏芬还真塞给罗乐一口小箱子,笑道:“拿着吧,没办法,我们家这孩子从小就是娇气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偏偏还不会赚钱,估计等他三十岁,五十岁了,还是得家里贴补,乐乐,以后你来管家,赚钱这事,靠他恐怕只有赔的份!” “虽然我乐意躲清闲,但这话却没道理。”方若华托着下巴想了想,忽然觉得反驳起来底气不足,第一世在民国,她家赚钱主力是爸妈,第二世在北宋,还是爸妈,第三世跑到颂星世界,虽然离开爸妈了,可是当颂星师……衣食住行不必自己理会,单论赚钱,她也没赚过多少,连买房子都是靠奖金。 后来去现代小时空,做医生,做科学家,全靠金手指,呃,赚的钱虽然不少,但真不能算是他赚回来的,明明是和别人合作,他坐享其成。 至于没有这份境遇之前,她当比较清新脱俗的女主播,两年下来也只是平平而已,不温不火,没赚多少银子,家用同样需要父母贴补。 罗乐看着这师徒开玩笑,总觉得方公子和师父师娘的关系,到比在家里时更亲近些。 见方若华不在意,她也就随手收了东西,只是回去房间打开一看,却登时吓了一大跳。 旺铺三十间,上好良田十八顷,地契三十张,大部分是帝都的,还有帝都附近的庄子。 罗乐:“这得多少银子?” 方若华扫了一眼,嘀咕了句:“还是老一套,到一个地方先囤房产。” 抬头看罗乐还有些晕,不觉笑道:“你且收着,他们两个也不缺,而且这东西保值,以后想出手也容易。” 罗乐:“……”谁会轻易出手这些?回过神不禁发愁,自家事自己知道,这桩婚事根本就不真,虽然当初说好了要帮方公子管家,处理一切麻烦,可当时她想的是,用自己的银子,自己的本事赚钱贴补方公子,以换取庇护,可现如今看来,对方的信任未免过分,她压力好大。 正想着怎么与方公子谈一谈,方若华就轻轻松松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出了别墅,很随意地道,“师父给的东西,别跟家里人说,到不为别的,你也知道我家家境不好,陡然有这些浮财并非幸事。” 这到是真的! 罗乐的心思一下子扭了过去,等再组织好语言,抬头却被半空中一道彩霞吸引了目光,转头四顾,登时心旷神怡——好美! 一路上只顾着欣赏湖光山色,实在没想到这景致如此之美,一时到顾不得旁的。 “……西山的风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之好?” 湖水竟如碧玉一般清澈,山溪流淌,几只小鹿在岸边饮水,半点不怕人,猴子也乖巧可爱,还有无数飞禽。 罗乐简直不敢置信,她们家虽说是外地迁徙而来,却也不至于消息闭塞,毕竟要做生意,在她印象中,西山只是一座很普通的石头山,荒僻的很。 方若华耸耸肩,牵着她到另外一个草庐休息,这个草庐可不是山脚下的那个,不待寻常客人。 刚沏好茶,树姥姥,西山的玉姑姑,鼠族的族长冯瞎子,还有几个熟面孔,便登门道贺。 罗乐回过神,一看有客人来,暂时就收了和方公子谈一谈的心思,反正不急。 结果在屋里看了会儿书,没多长时间,她这位假相公就推门而入,很随意地给了她几张礼单。 罗乐打开一看:“……” 好吧,原来师父师娘给贴补的那些,也不算什么! 第二百六十一章 舒服 罗乐整个人木然,好半晌,舌头干涩的厉害,不听使唤,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如果说,师父和师娘送的东西,诚然价值不菲,但也都是正常的财物而已,房产良田商铺,一般富贵人家给子孙留下的也都是这些。 可看看眼前这帮神神秘秘的客人送的都是什么——宝石十二筐,论筐送的。小臂大小的养殖白玉十五对,纯金的金砖两箱,红珊瑚摆件十六对等等。 当然,这是比较珍贵的东西,还有其它奇奇怪怪的,例如蜂蜜二十桶,虎皮三十张,狼牙二十颗,不知何种鸟类的翎羽两箱子,麝香,人参,鹿茸等药材五十箱,竹笋,蘑菇十袋子…… 凌乱的礼单拿到手,罗乐也风中凌乱! 方若华失笑:“既然在下与小姐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要相约百年,那小姐也该知道我的情况。” 罗乐点头,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那位神仙夫人的种种奇特之处,的确让人心惊。 倒不是她想象中修仙修神那种奇特,那位夫人一身的红尘烟火气,没有什么超然脱俗的表现,可是,真正看到她,就觉得她和世人完全不同。 更不要说,那神奇的,位于云巅的‘宫殿’。 方公子和那位夫人……师娘给她的感觉很类似。 方若华笑道:“这个世界上有无数异类,平时不可见,正常人完全能当它们不存在,但我到挺喜欢和它们打交道,以后恐怕也少不了,咳咳,人情往来。” 罗乐:“……” 所以,她只要把那些异类当做正常客人来招待就行? “当普通客人就挺好。”方若华失笑,“我觉得这个世界的异类,大部分很人性化,那些不人性化的,也绝对到不了你面前。” 两个人收了一大堆礼物回家,还兴致勃勃地整理各种礼单,一整理就是一天。 明州各地有头有脸的人家都送了礼来,方若华翻了翻,居然还有——林远南的。 这位原文中风头正盛的男主,此次科举也中了,只是却位居末尾,只中了个同进士。 其实同进士也非常了不得,比这世上大部分的读书人都强,但对方可是男主! 方若华觉得很是有趣,翻来覆去地把礼单看半天,还兴致勃勃地自己来抄写记录。 罗乐心下惊讶,实在没想到方家的小公子,探花郎居然还有这份耐心,竟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别的也就罢了,居然连上好的珠宝首饰和布料绸缎,他都能看半天,还如数家珍,显得比她还了解。 唔,方若华表示:女孩子喜欢拆礼物,再正常不过了。 至于珠宝首饰……他也很喜欢! 再者说,没看见直播间里一众水友,别管男士还是女士,对这东西都特别好奇,看一天也不觉得腻烦,还个个兴致勃勃,甚至有特别精致的首饰还有人想买下设计图自己定做一套。 唔,以前也有企图直接买,后来看三妹不卖,才动别的心思。 不过,方若华对此向来假装看不到。 新婚过后,罗乐彻底放松下来,未成亲之前她做的那些心理准备,居然一点都用不上,和方公子相处着实和谐的很,那种舒服的感觉,就像面对的不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是一个投契的闺蜜。 回门那日,罗乐听她母亲说了一大堆不动听的话,居然还是心平气和,没像以前那般不痛快,或许是人过得好了,就会自然而然变得宽容。 其实父母对她也不算特别差了,那两口子都是面团一样的软性子,固然容易受外人挑唆,私心里更偏疼儿子,时常闹出事端,气得她胸闷,气闷之余还得去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总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些年做生意,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把女儿当心头肉,疼爱如掌上明珠的有,不把女儿当人,只想着‘卖’出去的也不是没有。 她父母这般算是寻常! 舒坦平静的生活没过几日,方若华的假期结束,他该回京城了,翰林院的工作再清闲,也不能让他休假休起来没完没了。 这次回京和上次赶考不同,不说是安家落户,却也要常住,方奶奶简直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方若华带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让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却又不肯。 “我们都这么一大把年纪,等我乖孙安顿好,接我去住几日便心满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连话都不会说,路也不会走,不自在。” 方若华也是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恐怕去京城会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处,说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所在,可论起宜居来,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环境特别好,哪里养得了这么多天地灵物。 再者说,虽然自方若华至此,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传闻在诸城学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确有一个大哥在。 嫡出长孙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讲,父母长辈跟着大哥生活才恰当。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几日还好,时间长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两个儿子在他们心中同样重要,更疼爱小儿子些,可对大儿子同样会挂念。 本来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该留下来尽孝,不过方家谁也没提这一茬。 罗乐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们,一想到乖孙一个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还舍得留下他媳妇? 连收拾东西再加上各处道别,就又耽误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顺风顺水,半点也没耽误,总算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回了京。 孙风雷照旧指派小儿子孙岩去接人,孙岩骑着马来的,见过罗乐笑道:“没成想到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师叔最先成亲,走吧,师侄带师叔去参观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规矩森严,方若华既然入朝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这一座宅子却比很多深宅大院还要让人喜欢,位于御街东侧,毗邻翰林院,如果在后院开一小门,方若华溜达过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给你选的,以前是朱师叔留给他家儿子用,后来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诸城了,看样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给你用。” 方若华很满意。 罗乐:“……”话说,她这一路上花费三分之二的时间盘点能用的钱,还跟京城客商们打听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尽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显得挺愚蠢? 第二百六十二章 戏本 罗乐轻轻一叹,她现在总算知道自己这位便宜相公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毫无背景的寒门子弟。 在京城能得着这样的房子,人脉之广,可想而知! 而且房子已经清理干净,家具一应俱全,处处妥帖,还有个管事看门,几个丫鬟下人帮衬,直接进来便能入住。 等安顿好,方若华领着她去正三品的刑部侍郎家‘拜见’,看到那些门房把他当自家公子一般招呼,再看他支使人家家的公子把他留在孙府的行囊收拾好,亲自给他送出来的做派,罗乐再一次觉得,自己也许没什么用! 她想象中那些为方公子出钱出人出力的情形,似乎不大容易出现。 不过方若华可不这般想,他如今算是体验到家中有贤内助的好处,他只用高坐,半点力气也不费,罗乐就把一切都安排好,家里的一应事物井井有条,婢女,小厮采买回来,厨房的饭菜全换成合口味的,家里上下规矩森严,连家具都是比着用惯了的家具重新打造安置好,住起来比在碧水时的感觉还要舒服。 家事一切顺遂,翰林院的活却不大容易做。 虽说在翰林院当差比较清贵,想成为阁老重臣,或是成为实权人物,都必须有这么一段经历,但正因为前途远大,受到的诱惑也就大。 方若华一入职,掌院冯大人就把他塞去编书,从四年前开始,陛下要求编纂大周国史,至今编了四年,离编好还有一段距离。 编书比较清净,方若华也喜欢,可惜,就是被掌院大人护着躲清闲,半个月之内他还是拒绝了六次几位王爷的聚会邀约。 这日,天气难得不错,方若华陪着几个老翰林一起把书翻出来晒一晒,一边晒书,一边在院子里席地而坐,几个老人喝茶吃点心。 点心都是罗乐新开的铺子里做的,不光色彩漂亮,味道也漂亮的很,一帮牙口不大好的老翰林,每天都要过来蹭几块。 没办法,方若华只好带一些少油少盐清淡些的,省得再把这帮老人家吃出毛病。 正偷闲,唐小飞和房玉山居然领着张世奇从拐角的小门里钻进来,一进来就撑着旁边一棵大树,弯着腰喘息。 方若华:“……” 旁边一老翰林失笑:“三王爷找你们一起游河?” 张世奇欲哭无泪:“不是都说三王爷温文尔雅,性情恬淡,乃是一君子吗?” 怎么跟土匪似的,还什么歃血为盟,还什么要拜把子?谁敢跟皇子拜把子?那不是认万岁爷当爹,就是自己想认,万岁爷愿意不愿意平白无故地捡一个儿子回去? 张世奇脸上发绿:“我张家只有我这一根独苗,如果我要是明天跌到河里淹死,我们一家老小恐怕都活不下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掌院从后面溜达出来,瞪了张世奇一眼:“行了,别胡说八道,回去歇着,你祖母不是病了,我给你写张条子,去请刘太医和你一起回去看看,放几天假,这几日不必来了。” 张世奇登时闭嘴,老老实实答应,连东西也没收拾转身就走。 好多年轻的庶吉士满脸懵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上面那些老翰林只是摇摇头,也不多话。 掌院冯大人在院内立了片刻,叫方若华过来,略微一沉吟道:“过几日便是皇太后的寿辰,皇太后爱听戏,你去翻翻旧日太后点戏的折子,选好了去教坊司,让他们务必上心,一定排练好。” “是。” 方若华应了声,恭恭敬敬地退下,也没问为什么在大周朝,翰林院如此清贵的衙门,居然会和教坊打交道。 结果还没到晚上,就忽然发现翰林院好些世家子弟,有些变得特别忙碌,待在书库不出门,有些则是家中发生各种事情,请假回家。 别说方若华,就是翰林院其他庶吉士们,也隐隐约约感觉出有什么地方出了事。 “不是大事。” 回到家,孙风雷把方若华叫去喝酒,笑着安抚道,“齐郡王和五王爷一向交恶,最近五王爷与状元郎偶遇了两次,性情相投,他脾气上来,这才故意找事。” “不过他这一挑衅,接下来恐怕消停不了,五王爷自幼得宠,也是个不管不顾的急脾气,每次两人对上,他二人到是不至于伤筋动骨,但和他们两个撞上的,却是非死即伤,这些年过来,朝中重臣都看明白,每逢此时自然约束自家子弟,尽可能避开麻烦。” 方若华登时了然,半晌苦笑道:“这纯粹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恐怕翰林院心思明白的几个,都会对齐郡王敬而远之。” 孙风雷叹了口气,摇摇头没说话。 方若华默默喝了口酒,其实,私底下都说齐郡王糊涂,他也确实做过很多件糊涂事,可他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还真分不太清楚。 “他外祖父是王家人,王家在前朝出过六个宰相,五个宠妃,一个皇后,即便到今朝也是声威赫赫,但若要让齐郡王选择,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宁愿自己的母妃只是平平常常的小户千金,也省得一入宫便是众矢之的,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 方若华轻声叹息。 皇家的是是非非不必多理会,他如今担了差事,还是赶紧准备献给太后娘娘的戏本子要紧。 翻了两天戏本,别说,还真挺精彩的,尤其是太后娘娘喜欢的那类,虽然都是些男欢女爱,可无论文笔还是情节,都十分显露功底。 再一看写这些戏本的人,一个个的也是正经进士及第的人才。 怪不得掌院把这事当个正经差事认真交代下来,冯掌院也怕方若华想不通,低声叮嘱他道:“太后的事情是大事,只要沾上边就没人会打扰,是个好差事。” 方若华笑应了,既然要做,那肯定要认认真真去做,仔细研究了一番,他到发现太后娘娘自己是正经的世家女,却偏偏不爱那些正正经经大家闺秀的爱情,到偏爱那些离经叛道的东西。 略微一沉吟,便写了个狐女与书生的大纲,属于时下流行,但也大俗的那种。 第二百六十三章 出事 掌院扫了一眼就笑了,也没说什么,直接呈上去。 没成想不过两日,太子殿下居然派了人来,赏赐方若华一套文房四宝,还有两把太子亲自题词的折扇,一幅前朝大小双王合作的墨梅图。 “太子殿下非常喜欢探花郎的戏本,你们可要认真准备,等太后娘娘圣寿,这个本子就是压轴的。” 掌院:“……” 方若华也哭笑不得,还是恭恭敬敬地应了,一转头,整个翰林院上上下下,看他像看到一大块金子,人人垂涎欲滴。 太子殿下可和其他几个王爷不同,矜持得很,人家又是储君,行动本就受限,从没有主动拉拢过什么人,今日却着意夸奖了方若华,只瞧来传旨的管事言语表情,也知道太子大约对这位探花郎特别满意。 难道这位探花是个戏迷,对戏本子十分擅长? “在下也是戏迷,早知道,我也去给太后娘娘写这个戏本子!” 榜眼齐文渊连连叹气,故作愁眉苦脸,抓着方若华跟他讲了半天新近流行的各类戏本,话本,果然是此道高手,方若华这种阅遍千万网络小说,流行小说的,也觉得他脑洞很大,若是能到了后世,说不定是一大神级人物。 掌院这阵子拘了这位榜眼去修史,想来也是看好他的将来。 一时间翰林院里,新科状元回家休假,榜眼躲着修史,但凡聚会一概不理会,探花也被拉去教坊,盯着给太后娘娘寿辰准备的各类戏曲节目,他们三个不在,那些王爷们挑事的情况也就少了,翰林院的老人们都松了口气。 话说,每三年闹腾一次,每一次感觉都渗人的很,一点都习惯不来。 方若华一天里到有大半日待在教坊,偶尔还带着罗乐一起去。 教坊的姑娘可以说是大周素质最好的一批了,毕竟是侍奉皇上的,姑娘们的来源也多为犯了事的官宦人家的小姐,偶尔有外面采买,质量也极高。 方若华这回写的戏本很简单,书生赴京赶考,半路上遇到打劫的丢了盘缠,本来打算露宿荒野,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亮着的灯笼,等走过去发现竟然是一户人家。 书生进去借宿,主人家姓张,只有一个老父亲带着一个小女儿,都十分客气,盛情款待,那家的小姐生得着实是花容月貌,书生一看便动了心思,半夜在人家绣楼底下徘徊不去,吟诗作对,吟诵了好些赞美小姐美貌的诗词,小姐也与他应和,偷偷丢了手帕,香囊,还有字迹秀美的诗文,时间一日日过去,两个人感情越发深厚,书生承诺等他金榜题名便来迎娶,没想到临行前却让小姐的父亲撞破,父亲大怒,实话跟书生说,他们本为狐,不是人,强硬地把书生赶走,而且还迅速为女儿定了一门亲,是一个鬼王。 书生知道佳人是狐,不禁大惊,却还是舍不得美人,奈何从此找不到张府,只好先去应试,一举考中了状元,那狐女张小姐的丫鬟知道之后,偷偷来找他,告诉他如果真心想求娶她家小姐,就于三日后在城东城隍庙处给小姐烧一纸婚书。 新任的状元果然照做,那鬼王得知狐女与陛下钦点的状元有婚约在前,沉吟片刻便做主退了婚事,张家老狐狸也妥协,把女儿嫁给了状元。 此事流传开来,传言甚多,后来连陛下都知此事,笑称他是狐狸女婿。 故事情节特别简单,方若华是怎么酸怎么写,不是他想这么写,纯碎是太后点的戏都是这类。 因为是献给太后的,教坊这边选了最好的班子来唱,一个个下了大力气,天天唱,日日唱,每次演练,教坊中有头有脸的教习还都喜欢围观,且拉着方若华给提意见,方若华看得都快吐了,第三遍的时候就没敢再让直播间的水友们跟着看,怕被骂,怕掉粉,偏偏这些教习们每次看还是又哭又笑,时哭时笑,非常投入。 罗乐居然也很喜欢,还缠着方若华给她画了一大堆狐女,回家就挂自己卧房,书房,花厅,客厅,到处都是。 方若华:“……” 还好狐女她是照着范美人的形象画的,挂着也没什么违和感。 就是偶尔招待翰林院那帮人,会被不着痕迹地求画,连掌院有一回都暗示了下——他老人家也不怕回去吃他夫人一记降龙十八掌! 事实上,掌院听方若华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带夫人去教坊,夫人看了戏特别喜欢,逼着他画了几张美人图时,差点端不住端了几十年的架子,几乎要咆哮:“你去教坊还带夫人?要不要这般惧内!” 便是他这个,出了名有妒妻的人,年轻时也没少风流快活。 “年轻人,宠爱妻子很正常,可万事都要有一个度,不能因为喜欢她就太纵容,否则十年后,甚至五年后,你就会吃到苦果。” 翰林院几个过来人笑着打趣了方若华几句,他也懒得和这些人计较。 太后寿诞越来越近。 教坊这边的彩排也越来越密集。 寿诞当日,方若华正穿戴着整齐,要去宫里当差,翰林院一个庶吉士就急匆匆登门,连茶水也没喝一口:“出事了,教坊司戏班子里的人都中了毒。” “啊?” 方若华大惊,什么也顾不上,连忙穿衣服出门,去了一看,见有太医照应,且因为发现及时,吃过解药,到是没有性命之忧,可是却不可能登台了。 就是她们想登台,教坊也不敢同意,出了错倒霉的可不只是几个小戏子。 只好临时另外找人,但外面的戏班子实在是差强人意,只有一个时辰不到,她们就得登台,即便能找到技术精湛者,这么短的时间怎么练习? 方若华也发愁,目光扫过坐在墙头上的青衣小狐,沉吟片刻,低声问掌院和教坊的人:“临时在外头找人,安全问题怎么解决?” 没等掌院说话,在教坊做了三十年的教习就笑:“哪里用得着我们操心,这些年宣了多少外头的戏班子进宫给各位主子助兴,什么时候出过事?且不说各位主子都被里三层,外三层地保护着,这帮进宫的,有一个算一个,一步也不能多走,一步走错就出不了宫了。” 半晌她又苦笑:“要是万一真不幸出问题,那必然是计划好的,咱们只能认倒霉,到时候不光是我们,从里到外要被处死的决不下千人。” 第二百六十四章 好戏 掌院闭着眼轻轻敲击膝盖,半晌叹息,轻声道:“实在不行,余教习便与我一起去请罪,看看能不能临时更换戏单,外面寿春班有几出戏很知名,他们也是宫里常来常往,顶上去没多大问题。” 教习一脸的焦虑。 教坊司的姑娘们集体中毒,肯定要惊动上面,上面派人来调查她到不担忧,纵使查出什么来,终归也与她无关,她又不管膳食,但差事办不好,那就要人命了! 掌院吐出口气:“纵然是前程没了,但陛下仁慈,也不一定就要我们的命,可这次太后寿宴,各地的藩王也来,若是出了差错,闹得太后娘娘脸面上不好看,那可是大事,判我们一个斩立决也不冤枉。” 他一挑眉,神色到是放松许多,“宁愿去请罪,也不能随便找人应付。” 掌院果真带着于教习去宫里活动了下,结果回来时却阴沉着脸。 “明王专门请了江南大家柳如烟给太后娘娘弹琵琶曲助兴贺寿,陛下一早跟太后说了,教坊这边给娘娘排了出新戏,太子殿下看过,觉得极好,太后娘娘十分期待,看来……今天你们这戏,唱也得唱,不唱也得唱。” 于教习眼前一黑,几乎要昏死过去。 方若华咳嗽了声,皱眉道:“我到知道几个技艺好的,就是没什么名气,也许能唱这出戏。” 掌院一愣,摇了摇头长叹:“……当初十年苦读,一朝金榜题名,考中庶吉士,入了翰林,没想到做得却是这等狗屁倒灶的事。” 翰林庶吉士,那可是储相! 方若华嘴角抽了抽,让他老人家这么一说,确实挺别扭的,但即便是翰林院,又哪里来得那么多大事可做。 别说他们这几个初入朝廷,初入翰林院的小鱼小虾,听说上个月皇帝上朝,和大臣们讨论了一个月寡妇再嫁该补贴奖励一贯钱还是一贯半。还有官媒一个月该说动一个寡妇再嫁,还是必须说动两个以上,完不成任务需扣多少工钱。 再之前,还讨论过官员们发的禄米,该给多少新粮,多少旧粮! 这难道算军国大事?皇帝和朝中的阁老们,还不是要讨论处理? 掌院也就是矫情一下,最后还是让方若华赶紧把人召来,他去通知大内侍卫统领刘大人,给他们登记造册。 方若华速度极快,这边准备工作没有做完,那边一众小戏子已经到了宫门口。 于教习走过去一看,登时就吓了一跳:“好俊的姑娘!” 别的且不说,演狐女的那姑娘,可比他们教坊司选的名角更添几分温柔娇媚,还有一丝天真无邪,第一眼看过去,她甚至觉得这正是探花郎笔下的小狐女。 “……咱们探花郎莫不是按照这美人的形象,写的那狐女?” 如今顾不了那么多,只能相信探花郎的眼光,再说,只为这小女孩的音容笑貌,也值得赌上一把,教习甚至觉得眼前的姑娘即便是唱砸了,太后娘娘怕是也会有几分怜惜,舍不得惩罚。 一应程序都加急加快进行,总算赶在正戏上场之前,准备就绪。 掌院甩手走人,丝毫不关心后续,于教习却是紧张得浑身冷汗直冒,一直外来的戏班子登了台,一开腔,他才整个人瘫软地撑着椅子背坐下,脸上却露出一丝笑来:“……好嗓子!” 唱的是真好,而且真情流露,特别特别有韵味,唱到书生与狐女诀别时,不光是太后娘娘拿着帕子沾着眼睛落泪,就是平日里不大爱看戏的皇帝也入了神,轻声道:“我要为张女和柳郎赐婚,现在就下旨!”虽然瞬间就回神,但可想而知,这戏唱得有多好! 太后娘娘甚至又让复唱了第二回,第三回,这才心满意足,最后明王精心准备的节目都没有出场的机会,江南大家柳如烟又被好好地用轿子抬出了宫门。 一切结束,于教习一把抓住‘狐女’,还有这戏班子里的一众人,仔仔细细地询问他们身份来历,方若华简直捏了一把冷汗,生怕出什么差错,结果就听小狐狸和她爹细声细气地说自己是涂山人,家住京城柳树胡同,自幼爱唱戏,却只是在家里唱,从没有抛头露面过。 一番话说得严丝合缝,似模似样,谁也没怀疑。 送这小戏班子离开时,于教习还特别特别的遗憾:“哎,好人家的女孩子,我也不好让人家到我这教坊司来,便是来教教那帮小的怎么唱戏,怕是人家也不乐意。” 却不曾想,那青衣小狐女非常乐意,她爹还特意提着两串子腊肉来拜访方若华,说以后还有这种机会,别忘了还让青女去。 “青女与我等不同,她有奇遇,修香火道,贵人们一句赞语,顶她苦修一年时光。” 方若华:“……” 事实上,他到没搀和进去,可是没过几日,就听说这个小戏班子成了很多王孙贵胄的座上宾,青女的名气也水涨船高。 因为她并非真正的戏子,纯粹是玩票兴致,反而备受推崇,连太子也时常叫他们去给太子妃唱戏解闷,太子妃新生了个女儿,太子很喜欢,她却有些憋闷,好几日不开怀了。 太子妃也是个戏迷,许听了戏,能高兴一点。 方若华见这帮家伙没有露馅,过了几日也就渐渐安心,在这个世界,妖精鬼魅们虽然多数离群索居,但混迹人群也不是新鲜事,端看各自的性情罢了,狐女爱入豪门大宅,且由她去。 只是他尽量还是四下里澄清,自己和这小戏班的人也不熟悉,仅仅是偶然听过他们唱戏,知道青女有天分而已。 万一以后出事,他即便受牵连,也不会太严重便好。 方若华本也不是特别怕事的人,至于前程,他和那些真正十年苦读,一辈子只想当官的读书人不一样,还真不怎么在乎。 不过月余时光,青女就名声鹊起,便是京城最顶尖的戏班子也没她有名。 这也正常,一来青女容色出众,身为狐女,她的容貌远非世间寻常美人可比,二来一直出入世家权贵的府邸,还是太子妃的座上宾,别的戏班子哪有这等机会? 第二百六十五章 请见太子 方若华在翰林院,就偶尔听同僚们谈论,那位胡青女胡小姐又唱了什么新戏,可惜没机会去听,也不好意思重金去请。 涂山狐狸们自己组了小戏班,就叫妖社,广邀西山群妖给他们写剧本,偶尔还客串角色,玩得特别认真,不多时就誉满京城,连方若华有时候都喜欢带罗乐去听听,他本就是个戏迷,胡青女唱得好,妖精们的本子也写得特别,这帮妖精写起本子来,绝对是天马行空,写出来的妖狐鬼女的故事,特别真实感人,与人类胡编乱造的那些很是不同。 当然,涂山狐狸们心里明白得很,本子出来,还要拿去给在人世间生活多年,十分了解行情的妖们修改,改得合乎当下审美,若真原样唱出来,那可是不合时宜。 这日,方若华休沐,好些日子没出去逛逛,便约上罗乐一起,准备车马打算去山上吃一吃寂云寺的素斋。 寂云寺不是鼎鼎有名的大庙,里头的伙夫却是御厨出身,后来出家为僧,十几年钻研素斋,做出来的饭食比京城各大酒楼要好上许多倍,去他们寺院烧香拜佛的一干人等,冲着斋菜去的,到占了一半以上。 刚一出家门,外头涂山老狐狸就带着小狐狸青女溜达过来。 方若华转头四顾,见左邻右舍都没看到他们,这才松了口气。 胡青女还好,为人端庄矜持,模样也秀丽,瞧着和大家闺秀似的,但她爹却是个粗疏性子,刚才一路走过来,歪歪扭扭,像狐狸蹦着过来似的,尾巴还露出一截,毛茸茸地坠在身后,若让人见了,没准真要降妖除魔,灭了它这只妖孽。 眼下小时空可和现代不同,现代人见到这些,第一反应是衣服出新品了?第二反应可能是——cos?? 但在当下,人们若是见到这等情形,肯定扯开嗓子喊——“有妖怪!” 然后无数道士,和尚蜂拥而至,降妖除魔不在话下。 “见过探花郎。” 那老狐狸讪讪一笑,随手把尾巴揪了揪,变不见了,走到方若华身边,期期艾艾半天,抓耳挠腮,似乎颇多为难之处,张不开口。 胡青女瞪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转头对方若华道:“方小郎,我和爹爹这一回,怕是惹上了大麻烦,一个闹不好,整个涂山狐族都要跟着吃挂落,说不得咱们连这人间也呆不下去了。” “哦?你们这是招惹了哪位道家高士?还是佛家大德?” “哼,方小郎也太看不起我们涂山,哪个道士和和尚会来招惹我们?” 老狐狸吹胡子瞪眼,一脸怒气,只是随即怒气就散了,长叹苦笑一声:“这些日子,小女青衣得了太子妃的看重,每日晚上都要过去,有时候唱几出戏,有时候只是纯坐着陪太子妃说说话,前日青凤那丫头过来了,青衣干脆就带着她去长见识,没想到那小丫头不知怎么的,居然和小皇孙闹僵起来,还夺了小皇孙的夜明珠。” 方若华:“……” 青衣也气得跺脚:“咱们家缺她一颗夜明珠不成,她要是喜欢,百八十颗我给她扔着玩!” 涂山狐族人人家底丰厚,到真不缺那点东西。 方若华:“……太子殿下没那么小气,小皇孙年纪小,什么都不懂,你们偷偷把夜明珠还回去便是。” 老狐狸一拍腿:“哪是为了什么破珠子!” 破珠子他们又不是赔不起! “是青凤跟我说,太子家的小皇孙不知让谁给封了灵窍,能让人渐渐痴呆愚笨,我的老天,青凤还说可能是哪家的狐狸做的!” 一提起这个,老狐狸就一身冷汗,青衣也脸色发白:“方小郎也不是外人,咱们也不瞒着你,我们异类在世间生存本就艰难,太子不光是皇族,还是潜龙,若是惹上他老人家,咱们这些异类就别想好了,这事事关小皇孙,若是被人发现,太子大怒,天下狐族岂不是都要被牵连,此事真不是闹着玩的。” 方若华无语,他此时也想起来,一直有传言说太子的嫡子,也是唯一一个儿子,小皇孙身体不好,还被怀疑痴傻,这也是太子的地位不稳的原因之一,毕竟太子的年纪不小,膝下却空虚,实在不是好事。 沉思片刻,半晌叹气:“胡九叔想我做什么?” “只求方小郎引荐一下,让我等和太子殿下说明利害关系,请他允许我等施法,去了小皇孙身上的桎梏。” 此事不知道也罢,知道了肯定不能不答应,方若华点了头,沉吟片刻:“别急,此事还需徐徐筹划,不好冒然惊扰殿下。” 说着,他顾不得上街,回家休息了一晚,仔细斟酌考虑,和涂山的狐狸们商量许久,又和西山群妖通了气,才换了身衣服,回到翰林院,请人递个话,请见太子。 不知多少低级官员,一辈子可能只能见皇帝,太子一两面,就是考中进士的时候,不过翰林院的人却不同,就连庶吉士也要入宫轮值,见见太子到也不是什么大事。 第二日,方若华便进了东宫。 太子殿下显然对这位探花郎很有好感,在书房里接见的,一见他就笑:“听冯掌院说,我们的探花郎嗜画美人图,而且画出来的美人活色生香,让人见之心荡神摇,不如今天就……” “太子殿下,太子妃传了话来,一会儿给您送羹汤。” 旁边一老太监一板一眼地道,话音未落,太子登时就闭嘴,咳嗽了声,“咳咳,来,玉荣过来坐,孤新得了两幅古画,咱们边看边说。” 方若华失笑,这还是第一次私底下正式见太子,太子的相貌极好,比当今圣上长得俊美,气度更佳,一身贵气,难得还言语温和,无一丝骄态。 要知道,眼前这位可是七岁就被立为太子,二十多年来都是陛下最为宠爱的孩子,当年皇后还在时,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就这般也没被养坏,实在不容易。 方若华觉得,若是自己像他一样,也是这样的出身,即便没有骄横到鼻孔朝天,可想必也是傲气十足。 两个人一起欣赏了片刻古画,方若华正思量着要怎么开口,忽然有一小内侍急匆匆过来,进门叩首,欲言又止。 太子冲他一点头,内侍看了方若华一眼,才压低声音道:“小皇孙不肯喝药,砸了屋子,如今哭闹得特别厉害,您快去看看吧。” 第二百六十六章 封印 太子登时愕然:“啊?” 他自己清楚,唯一的儿子性子怪异沉闷,时常自己待着,至今都没有开口说话,甚至连反应都很迟钝,即便是对他和他母亲也爱答不理……哭闹?他从没有见过儿子闹过,一时间心下焦虑,一向温和的脸上也露出一抹焦虑,一言不发地起身便要走。 方若华连忙道:“殿下,下官略通医术,不如也让下官去看看小皇孙。” “……也罢,玉荣一起。” 太子叹了口气,便没有拒绝。 两个人一前一后,急匆匆绕到太孙所住的寝室,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嘶哑的哭声,太子心下着急,推门而入,结果进门就被扑了个满怀。 怀里抱着沉甸甸的儿子,太子整个人都僵硬。 低头一看,自家这个一向沉默,从来拒人于千里之外,和他也不亲近的儿子,正红着眼睛,红着鼻子,一抽一抽地哭泣,任凭周围的宫人怎么哄都不肯从他身上下来。 太子的心瞬间软得一塌糊涂:“乖,告诉爹爹,怎么了?” “呜呜,小凤抢了我的夜明珠,呜呜,她欺负人,欺负人!” 太子:“……”他儿子今年才三岁,可三岁了还是第一次说这么长的话,事实上在今天之前,他甚至怀疑儿子不会说话! 谁抢了这孩子的夜明珠,赏,大赏! 太子忍了半天,才没把喜色露出来,却还是忍不住稍微勾起唇角,十足温柔地拢着儿子的头发:“我儿想要夜明珠?来人,开库房把我的那些夜明珠都拿出来。” 底下的宫人连忙去办。 骨碌碌,骨碌碌。 宫人刚一出门,一颗夜明珠就滚到了桌子旁边,小皇孙瞪大了眼,伸手要去够,结果他还没拿到,那颗夜明珠瞬间又没了。 众人:“……” “哇!”——这是小皇孙! 太子:!? 方若华捂住头,实在不敢相信居然会乱成这样,很是无奈地捂住额头走过去,一伸手就想揪住青凤。 结果那小丫头蹭一下,窜到桌子上去,他一把没抓住。 周围宫人和太子齐齐扭头看他,方若华气急,抬头瞪那小丫头片子:“你给我下来!” “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 青凤不敢回头,伸出双手捂着自己的脸,掩耳盗铃一般嘀嘀咕咕。 奈何结界虽在,却掩不住声音,她细弱的,略有些尖,却很动听的小奶音清清楚楚地传入众人耳中,一时间整个寝室都安静下来。 唯独小皇孙指着那桌子跳着脚叫唤:“打她,打她,让她抢走我家的珠子!” 太子眉心突突地跳,儿子说话流利是好事,但回头要马上找人教他礼仪,说话如此粗鄙怎么了得! 方若华吐出口气,很无语地上前抓住青凤的长尾巴,抖搂了一下,想了想这事也瞒不下去了,直接把她从结界里面提溜出来。 众人此时才回神,齐齐盯着方若华的手,看看他,又看看他手里拎着的,一身大红斗篷,两只尖耳朵,一条蓬松大尾巴的小美人。 小美人一边在方探花的手里挣扎,一边去偷偷瞪小太子:“方哥哥放下我,不是我的错,是他,明明是他欺负小月姐姐,让小月姐姐给他端便盆,还因为小月姐姐弄脏了一颗破珠子就打人,他坏,我,我……” “不管别人做了什么,你随便抢别人的东西难道就对?” 方若华脸一沉。 小狐女青凤委委屈屈地咬着嘴唇,低着头不敢说话,只是依旧委委屈屈地抽搭,眼泪滴滴答答地掉下来。 周围的宫人们看得都不由自主心疼,小狐女长得可爱,两只尖耳朵一抖一抖的,也许他们尚不知什么叫萌,却还是忍不住心软。 连完全弄不明白这一切,不知道该不该马上呼喊侍卫的太子,也不觉放轻了声音:“玉荣,这个小姑娘是谁?” 他声音压低了好几度,生怕吓到那女孩儿一般。 没办法,太子子嗣艰难的很,就在两个月前,太子妃刚刚给他添了一个女儿,他分外欢喜,如今对女孩儿正是特别好奇的时候,乍然看到如此可爱的小姑娘,不免浮想联翩,念及自家姑娘,也许过不了几年,他的小姑娘也会长得这般俏丽动人。 方若华见没吓到太子,别的宫人表现也还好,稍稍松了口气。 他这么做着实冒险了一点,可是,以青凤的可爱要是还能吓到太子,那接下来的话就要更委婉些才行,有些事情恐怕不能说漏,现在看来,太子的承受能力还算不错。 方若华叹了口气,朝着太子抱拳行礼:“太子殿下,这小家伙是我邻居家的女孩,因为是涂山狐族的小公主,家中长辈十分娇惯,自幼就被宠坏了,这次居然敢混入东宫,还惊吓到小皇孙,请太子殿下严惩。” 一边说,他一边拿脚尖蹭了蹭小狐狸的尾巴。 太子的脑子里还没有回过味,小狐狸登时炸毛,跳着脚怒道:“谁知道这是皇宫?我明明是好心,这小坏蛋身上被下了封印,我想给他解开才追来的,看看我的胳膊,都黑了,全是为了给他解封印,早知道他会欺负人,我才不管呢!” 说着,小丫头就伸出手臂,果然手臂上一片漆黑,看起来就吓人。 “不要训她,孩子知道什么……”太子一句话未完,陡然回神,“封印?” 方若华也故作迟疑,半晌才猛地站直了身子,揪住小青凤的耳朵,拖着她走到太子身边,厉声道:“这等事可不许胡说,什么封印?到底怎么回事,快快说清楚。” 小狐狸被吓了一大跳,身子一抖,一把抱住自己的尾巴,抱得紧紧的,也不敢哭了,左看右看,期期艾艾地道:“那日我随叔叔在街上玩,不小心和叔叔走散了,然后就看见这边有一点黑气。” “方哥哥知道的,爹爹说我在兄弟姐妹里,成绩是最好的,叔叔都比不上我聪慧,怎么可能看错?那肯定是有人施展邪术害人,我一时好奇就凑过来看,然后就看到这个小孩子身上被下了特别可怕的封印,要是再不解除,以后他就变笨笨了,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自己吃饭,一点用都没有……” 第二百六十七章 现身 向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太子,嘴唇都略微发青,不自觉抱紧自家儿子,此时哪里还管眼前这个是不是异类,闯入宫中该不该获罪,一字一顿地道:“什……什么人,敢害我儿?” 青凤天真无邪地抬头:“我知道,我知道,叔叔跟我说过,我们涂山的狐狸修行正道,不能害人,但是有一些异类耐不住寂寞,走上了邪路,还有受人类雇佣做坏事的坏家伙,这个小坏蛋肯定是被坏家伙害了。” 孩子的话天真无邪,也说得并不大清楚,不过,在场的都是人精,只听了三言两语也明白过来,太子瞬间脸色阴沉,抱着儿子,深吸了口气:“玉荣,咱们回书房再详谈。” …… 东宫书房内。 方若华和太子,一人拎着青凤,一人拎着小皇孙。 两个小孩瞪大了眼互相对峙,你挠我一把,我拽一拽你的小辫子,时不时呲牙咧嘴,彼此仇视的厉害。 太子却只感欣慰。 在今天之前,他每天都要分出很长的时间陪伴儿子,教儿子说话,甚至为儿子选了七八个先生,围着他教导,但是宝贝儿子从来没有这般活泼过。 外人不敢提一句,但人人皆知,太子的独生子,嫡长子,脑子似乎不大好使。 如今小皇孙年纪还小,只有三岁,有些孩子天生懂事比较晚,会说话也晚,尚且还能支应过去,很多人也都说小皇孙认人晚一点,但没关系,过几年就会好起来。 太子也是这么和太子妃说的,可是他们夫妻两个又怎么可能不害怕? 这是自己的儿子,成亲多年才有的宝贝,如果竟是个痴傻的,那还得了!别的不说,太子的尊位怕是都坐不稳当。 现在好了,雨过天晴。 太子十分纵容地看着那个小狐女拼命招惹他儿,气得他儿子直跳脚。 方若华哭笑不得,明明青凤以前是个特别腼腆可爱的小女狐,怎么遇见这小皇孙就变得如此闹腾。 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这两个小东西的玩闹,太子一想到有异类会害人,就浑身不自在,不自觉想起自己那些年的病,不禁抓着方若华详详细细地将自己的状况说了一遍。 “自从孤买下玉荣你的画作之后,夜里噩梦都没了,身体也大为好转,孤一直觉得玉荣是孤之福星,现在到觉得,或许孤早年生病,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方若华有些意外,不过他什么都看不出来,自不会多言,就是真看出来,在这种事情上也要谨慎开口,好在太子并没有强迫他说点什么的意思,反而特别好奇地追问起异类的事情来。 “以前总听到各种传说,不过孤一直是信奉圣人之言,敬鬼神而远之,并不在意这些东西,如今看来,却是不得不在意。” 方若华想了想,笑道:“世间异类数不胜数,它们大多数只自己修行,并不涉及俗世,但也有一部分混迹人群,和人类没什么不同,陛下治下百姓中,也许就有几只山精鬼魅之流。” 太子听得入神。 略微解释了几句,方若华干脆来到书桌前,把自己知道的大妖的势力范围画出来,沉吟道:“凡是大妖,经过多次天劫,大部分醉心修行,并不会出来干扰人间,只要不去惊扰它们,其实完全可以当它们不存在。” “就说下官所居的明州府,碧水县,却是人杰地灵之所在,异类很多,光是一座西山就有大妖百余,小妖更是数不胜数,这个小丫头,名为胡青凤,是涂山狐族的,西山还有一波狐狸,是青丘狐,在西山来说,这两伙狐狸势力最大,它们的首领被尊称姥姥,是有千年修为的老狐妖。再来就是一伙黑蛇,为首的是一条修行有成的蛟,马上能化龙,也正因为如此,轻易不露面,便是下官也不曾见过,还有一棵老槐树,也是鼎鼎有名的大妖,庇护着流落荒山的一些孤魂野鬼,这两个性子孤僻怪异,虽轻易招惹人,却并不是好相与的,山上的小妖们都不敢靠近它们的地盘。” “不过这些妖怪都是正经修行的异类,大部分不轻易沾染血食,不去害人,还时常要做些善事,积累功德,偶尔有良善村民入山迷路,它们都会热情款待,送人下山,很多狐女,鬼女的传说,便是由此而来。” 太子听他娓娓道来,心中的恐惧,还有对儿子的担忧,到是渐渐消退,却还是忍不住问道:“那我儿究竟是被什么害了?” “下官到是知道,有一部分异类忍受不了寂寞,混到人群中靠邪术糊弄百姓,赚钱糊口,这两年它们中甚至有胆大妄为的,组成了个什么青红会,会长是一只黑熊精,手底下都是精通邪术的妖孽,专门接受权贵人家的委托,胆大妄为,什么坏事都敢做,可是,这帮妖孽居然敢惹到皇家的头上,下官却是没有想到。” 青凤忽然插口:“我知道,前几天姥姥还跟我说,有只蜘蛛精坏了规矩,居然和一个皇帝家的儿子勾搭成奸……” 方若华一巴掌敲上去,打得青凤眼泪汪汪:“跟谁学的脏话,小心你爹揍你!” 青凤呜咽了下,耷拉着脑袋不敢再吭声。 方若华又拍了她一巴掌:“话别说一半,接着说。” “哦。”青凤偷偷看了方若华一眼,到底还是乖巧,小声道,“是姥姥说的,那小蜘蛛糊涂得很,整颗心都捧出去,根本就傻了,谁知道会被哄着做什么,恐怕多年修行就要毁于一旦,我和小珠姐姐一起玩过,它们家的封印就是小坏蛋身上那个样子。” 太子大惊,急声道:“这可如何是好,那什么蜘蛛精,可会再来害我儿!” 方若华略微沉吟,敲了敲桌子,走到窗户旁边,推开窗户,忽然拔高声音:“你们寄居东宫这么多年,享受皇家的供奉,总不能一点事也不做,出来个人跟我说说,小蜘蛛现在躲在哪里,可在皇宫中?” 房间里一片安静,悄无声息。 太子转头四顾,宫人们也吓了一跳。 方若华皱眉,从袖子里取出一块晶石搁在窗台上:“我再说一次,都现身出来跟我说说情况,如果再不现身,别怪我不客气。” 话音未落,站在太子身后手持团扇的一宫女,立时身体一矮,跪倒在地,耳朵动了动,变成长长的白耳朵,眼睛也红了,小声道:“方小郎不要动怒,不是姐妹们不受宣召,实在是这会儿大家正当值,来不了呢。” “碧玉?” 太子瞪眼。 小宫女期期艾艾地道:“殿下,小兔是正经小选进宫,当年还是徐总管亲自去选的秀女。” 徐总管:“……”他选的是身家清白的人,可不是兔子! 第二百六十八章 异类 太子沉默片刻,近乎绝望地问道:“孤这东宫……有多少异类?” “并不算多,像小兔一样法术精进,精通变形术的姐妹没几个,殿下放心,在东宫做宫女的只有小兔一个,也是阴差阳错,当时小兔和爹娘还有兄弟姐妹们在县城生活,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也还悠闲,没想到就赶上朝廷采选,小兔的姐妹们及时逃了,可我晚上睡过了头,没逃走,登记在册,疏通关系也疏通不下来,想不进宫也不成呢。” 方若华看太子松了口气,就笑道:“宫里宫女中异类不多,我就是上一次参加琼林宴时,看见一个文华殿捧茶的宫女像是青丘的十九妹。” “方小郎真是好眼力,七个月前正好赶上采选,十九妹从西山回去路上,到她三叔家玩,结果就被选上了,不得不进宫来,为了这个,青丘那帮假正经简直吓疯了,听说开了半个月的会商谈对策,后来却是不了了之,真没行动力。” 太子松了口气……两个,还算可以接受! 放缓心情,叫了亲信的宫人过来倒茶,又把这位兔子宫女请过来,坐下,还像再问就听见一阵翅膀呼扇的声音,一转头,窗口上落下来七八只鸟,有黄鹂,有杜鹃,有喜鹊,甚至还有一只海东青。 外面不远处隐约有骚乱声,听见好像是兽园的方向乱了起来。 只听黄鹂鸟一开口,传出来一个略显苍老,但并不难听的声音:“哎,宫里的主子们真是越来越难伺候,叫得声音不高不亮,不行,太高太亮,也不行,早晨叫不好,中午叫也不好,真是,到底是谁说宫里好混日子,吃得好住得好,忽悠我进来的,烦死个鸟!” 太子:……难道这是新品种的巴哥,就是长得像黄鹂。 他还没开口,那边杜鹃鸟,海东青,还有其它五彩斑斓的漂亮鸟们都开口说起话来,有问好的,有互相打招呼的,有跟方小郎抱怨宫里伙食并不强的,当然也有说禽园的伙食不好,但是兽山的伙食特别棒,可以进去混吃混喝。 太子:“……宫里到底有多少异类?” 方若华失笑,咳嗽了声,解释道:“这些不算,大部分只是开了灵窍,并没有修成人形,说白了还是兽,但因为聪明乖巧伶俐,品种也好,大部分都是名种,得到的人自然如获至宝,其中很大一部分就被献到了宫里。” “下官在翰林院,偶尔听几个八哥说八卦,说兽园一只白鼻子老象,经过这么多年修行,能成人形了,可怕吓到人,一直不敢变,大概过不了两年它就得假死脱身,事实上若是再不死,怕是不变身也要被人当妖怪,哪有一头象活起来没完没了的。” 太子:“……” 方若华从袖子里拿了晶石,让这群鸟蹭星芒,蹭了半天才收起来交代几句,让它们通通飞出去传话,约定晚上去兽山那里聚一聚。 “是下官考虑得不妥当,这里毕竟是东宫,若是鸟兽虫鱼都跑来,怕是要闹大。” 太子深吸了口气:“确实……不妥。” 虽然太子现在觉得,自己和父皇相处中拿捏分寸还算得当,但是他也不敢保证,万一要是东宫出现异状,会给本来就很不稳定的局面带来多大的改变,他那几个兄弟表面上再兄友弟恭,可实际上还是始终分出一只眼睛盯着他。 就说这次儿子的事,还有他以前的病情,他本来一直以为都是命运的安排,现在却疑神疑鬼,总怀疑有人为的痕迹在里面。 太子留方若华待到傍晚时分,才起身去兽山那边,兽山一众宫人也很意外,这等地处,可是少有贵人驾临,便是有贵人想要个什么玩物,通常也是由他们训练好了,好生给贵人送去。 “我陪方探花挑两只狗,你们不必跟着,都退下吧。” 太子一挥手,冷声道。 “小的……” 伺候的小太监还想说,自己帮着太子爷挑选,就让老太监一把拽住,行了礼毕恭毕敬地退了出去。 一出兽山,老太监就瞪了小太监一眼,敲打他:“哪来那么多废话,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太子让你走,难道你还要讨价还价?” 在宫里伺候的,都得有眼力。 “这种时候,你要记住一句话,不多听不多看的人,在宫里才能活得长久。” 小太监老老实实地应了。 此时太阳尚未落山,兽山里的空气有些凉,气味到不坏,显见宫人们打扫得勤快。 方若华一边喝茶,一边托着下巴看飞禽走兽们溜溜达达地走过来。 一身通体雪白的狐狸,两只羽毛特别漂亮,一看就被精心照顾的孔雀,树上还趴着一大二小两只猴,猴子朝着太子和方若华弯腰行礼,尤其是对上方若华,头直接垂到了地面,谄媚至极地道:“今天太后娘娘想看猴戏,小孩子们都去凑趣了,还有几个没来,方小郎有什么吩咐,直接跟老猴说便是,万死不敢辞!” 太子:“……” 他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差不多四五岁,有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猴子每天中午都到自己寝宫偷吃水果,还会哄着他玩,给他披衣服盖被子,那时候他跟伺候的嬷嬷说,嬷嬷总说他是在做梦。 后来长大了,他真以为幼时的记忆是在做梦,可现在嘛,好像不那么确定起来。 太子面上十分矜持镇定,由着方若华把陆陆续续过来各种兽类模样的介绍给他,又看这帮禽兽里有那么几个摇身一变,变作人形,还个个仙风道骨,十分漂亮。 青丘的那位十九妹一直没来,到是文华殿来了只小八哥,一本正经,斯斯文文地道:“回方小郎,太子殿下,十九公主让孙嬷嬷带去教导规矩了,通常得跪一天,捧一天的盆,一时半会怕是过不来。” 太子:“……” 他忽然觉得,大周朝也许该做好准备,不光是要戒备那些蛮族,也要担心哪天青丘狐狸们杀入帝都! 方若华却不操心这个,笑眯眯和这一帮异类商讨东宫的安全问题。 太子回过神听了两句,闭上嘴不敢吭气了,总觉得方公子如今就是个奸商,谈生意的强调浓重的不行。 第二百六十九章 合作 方若华只花了小半个时辰光景,连忽悠带诱惑顺便吓唬一下,便搞定宫中一众异类,要他们务必时刻注意那只蜘蛛精,找到它的下落。 那些异类在方若华面前个个束手束脚,便是有些瞧着很厉害,很凶恶的,也不敢炸毛。 太子一开始还有些怕,后面到是看得津津有味,旁观了一阵,忽然觉得这些异类多数直来直去,有什么说什么,想要什么也直接开口讨要,比起人来还更可靠些,心思登时一动。 既然有异类在人间作恶,人类来对付它们,总是束手束脚,便是有大德高僧,修行有成的真人,也幽居深山,正经在俗世行走的,高人又能有几个! 反正他作为太子,见过的那些,有本事的不多,就是有,也不听朝廷使唤。 其实也不能怪这些高人,实在是当初太祖开国时,有感于前朝朝廷被道门、佛家控制,君王更是沉迷修道,弄得朝野上下乌烟瘴气,那些道门,佛门更是藏污纳垢,于是矫枉过正,天下有名气的佛道几乎都缩在山里不敢出来。 多年过去,情况好转,可愿意和朝廷合作的很是有限。 以前不大清楚也就罢了,可如今知道天底下并不太平,异类不光存在,还很是普遍,不赶紧想个法子,那还了得! 这会儿因为儿子好转,没有出事,出力又是一只小狐女,他到不至于恨上那些异类,到是动了心思,觉得它们很可以用一用。 那边方若华和宫里的群妖谈完,顺手抱了两只小奶狗,便和太子回到东宫。 结果还没告辞,就听太子迫不及待地说了一通话,什么让他问一问,这些异类修行都需要什么,要是有愿意的,能不能大家私底下组织在一起,定下规矩,惩戒那些在人间作乱的妖孽。 方若华:“……” 这事说来简单,可真要做……呵呵! 太子却似乎对这个提议非常看重,一边喝茶,一边沉吟道:“孤也知道,此事不容易做,可是这是合则两利之事!孤可以保证,至少我不管它们是异类还是普通人,只要在我大周,便是我大周百姓,我必然可以做到一视同仁。” 问题是,这位只是太子,而且便是皇帝,也不敢保证继任者如何。 方若华苦笑:“宫里这些到是无妨,它们本身进宫就是为了舒服自在的生活,便是让太子知道,万一有不妙,脱身逃走便是,但让您知道,跟真正现身出来,让所有人知道它们的根底,那可不一样。” 太子点头,轻轻一笑:“我明白,也不着急,双方达成信任不是容易事,目前来说,我只是想等以后万一再遇见这种事,也不至于束手无策。” “幸而碰到方探花,听闻你受仙人点化,修行有成,想来能管束得了他们,也能得到信任。” 方若华:“……” 他犹豫着没答应,结果屏幕上无数人疯狂刷屏。 “三妹篡改剧情的手段越发娴熟。” “这下子原文里男主的金手指更没了,他在原文就是靠着在异类中的好人缘混得风生水起,后来早朝中屡次帮各位大人的忙,还破了几桩奇案,一路高升,不光富甲天下,还是大权臣,后来更是架空了皇帝。” “还有太子,原文里这个太子后来病逝,被男主查出是妖怪所为,皇帝大怒,朝野上下提妖孽而色变,到处都在诛杀异类,因此受牵连的凡人也不知有多少,现在看来,这些事是不大可能发生了。” 方若华:“……” 他这回真没有太仔细地研究剧情,主要是剧情大部分都是男主又怎么苏破天迹,怎么推倒绝代佳人,佳人里从朝廷公主,到小家碧玉,再到青楼名妓,还掺杂着无数狐女,贵女,妖女。 就那些美人们,数都数不过来,方若华很怀疑写到最后,作者能记住自己给了男主多少个美人! 居然有这么高的心气,能征服这么多各色佳丽,男主也是……天赋异禀了。 只是小说里也还罢了,现实中如果真有这等事情发生……呃,好恐怖的样子。 太子徐徐解释,方若华也只答应有机会再和西山那些老妖商量一下,看看定个什么章程,具体事宜却是滑溜得很,完全不肯应。 此时那蜘蛛精还未寻到,还要仰仗人家帮手,就是寻到了,太子也不大愿意得罪这么个能通鬼神的人物,只好笑着奉承他:“我们探花郎果然是个谨慎人。” 太子也并不生气,像方若华这等异人,能没有太多怪脾气,温和儒雅,磊落大方,已是极为难得,哪里还能苛求他和自家门下的客卿一样听话。 就是他那些客卿,不也一个个私心很重,他们效忠,不也是为了名,为了利,为了子孙将来?到是和这位探花郎一接触,觉得他生性淡泊,不慕名利。 等方若华告辞离去,太子一时间想了很多,幽幽一叹,莞尔笑道:“方探花是个难得的君子,换了旁人,有此际遇,非得好生利用起来为自己换好处不可,换到他,到宠辱不惊的很。” 徐总管也道:“可不是,前几天把明霞公主气得差点吐血的那个,最近在京城也是声名鹊起,听说恒郡王家的小妾中了邪,他去给驱的邪,闹腾得挺大,又是红公鸡,又是黑狗血,还放了一把火,结果被一只小女鬼整得头破血流,连衣服都被扒了,人人以为这人要倒霉,没成想最后虽然狼狈的很,却是成功了,只是最后他为那个邪祟求情,非说对方不是故意的,愿意自己来管束那小女鬼,不让她继续作恶,恒郡王到没生气,为此还赏给了他一个宅院。” 老太监这话说得怪里怪气,太子一听就乐,轻咳一声,想起前两日恒郡王憋了一肚子火气的模样,心下好笑。 以那位的脾气,遇见敢在自家作乱的鬼魅,一定是想打得对方魂飞魄散,奈何又有顾忌,担心真惹来这些东西报复,只能捏着鼻子认同那小子的做法,怕是此时心中难受的很。 “咳咳,这么看来,那位林公子在这方面还是颇有天赋,下次有机会见一见。” 徐总管应了声,也不当回事。 事实上,虽然没见方公子施展什么绝妙法术,但只看那些异类在他面前毕恭毕敬的模样也知道,必是高人,有这位高人珠玉在前,那位林公子实在算不上什么。 第二百七十章 送饭 太子殿下留方若华在宫里待了一日,之后还屡屡有赏赐,虽说表现得漫不经意,方探花自己也无骄狂之色,可到底能让人感觉到太子对其十分爱重。 一时间,翰林院众人对他都变得十足和颜悦色,以往几个说话不动听,总颐指气使的老学究也改了脾性,和他说话时多少加三分尊重。 再有一点,恒王一行人接下来还是闹,在争夺人才方面凶猛的很,在对待方若华时,却更慎重,拿捏分寸方面也更小心。 说到底如今太子依旧是储君,储君也是君,他们再是兄弟,也都是臣,不能和当面和太子作对,真要对上,落在陛下眼中绝讨不了好去。 这日,天上忽然降了雪,雪铺了一地,轮到方若华在宫里当值,便不免有些懒怠,围着个大斗篷,在文华殿里慢吞吞围着炭盆踱步。 宫里的炭火都有数,发下来给他们使唤的不说不够用,可绝对不算富余。 方若华还好,年纪轻,身上的衣服保暖效果不错,两个和他一起当值的老翰林冻得脸上都隐隐约约发青。 当了一上午的差,早晨离天亮还远便出来,谁也没吃饱早饭,此时已经饿得肚子里翻江倒海,偏偏不远处小皇子,小皇孙们正开饭。 浓郁的饭香隔着窗户传进来,一个老翰林咂摸咂嘴,呼出口热气暖暖手,轻声道:“这像是咕噜肉,小皇子们年纪小,脾胃弱,吃这等大肉不太好。” 一边说,他就一边吞了口口水。 每每这个时候,方若华就想,那些个王爷皇子们真不知事,讨好人也没讨好到点子上,要是这时候给他们这帮庶吉士,老翰林送几盆子热乎乎,香喷喷的羊肉羹,他们即便不至于纳头便拜,但保证对送羹汤的王爷多十二分的好感。 可惜,翰林们的伙食就是普普通通的馕饼,不算冷,有些硬,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文华殿里书多,翰林们进宫当值,除了候着陛下召见,还要抄书,如果饭食里汤汤水水太多,一来收拾起来麻烦,二来容易污了书,到底不美。 “哎!” 几个老翰林没滋没味地啃馕饼,有一下没一下,食不下咽。 方若华……也不想吃,但有总比没有好,不吃的话还要熬一下午,几个人就凑在一处说话聊天,也算是消磨时间,正聊着,有个老翰林蹙眉,摆摆手,侧耳倾听:“你们听,好像有动静。” 方若华第一个反应过来,猛地转头,盯着后门,后门处丝丝拉拉的,几人面面相觑,起身走过去把门一开,门刚开了个缝,外面就挤进来两只白色的,圆圆滚滚的小东西。 老翰林的眼睛有些不好使,仔细一看才惊讶道:“这是……狗啊?” 可不正是两只小狮子狗,只有一点点大,毛又长又顺,在雪地里滚过,就跟个小雪球一般,两只也不叫,就是哼哼唧唧,嘴里还叼着一个比它们身体都大的黄色绸缎包,努力凑过来,想蹭方若华的腿,却走得磕磕绊绊,时不时要摔倒的模样,根本蹭不到。 方若华蹲下来,伸手接过这两只嘴里叼着的包,上下一看,上面的做工用料明显是宫里的东西,老翰林揉了揉眼睛,大惊失色:“这不是太子书房的桌巾?” 老翰林早年教过太子一段时日,对东宫也算了解,一眼便认出桌巾的模样。 宫里一应用品都要符合规制,东宫的东西更是有标识,绝不会出错。 方若华蹲下身随手解开——里面有各种点心,一片片切好的熏肉,果子,还有两个水萝卜。 “汪!” 一只小白狗蹭了蹭方若华的腿,又把东西往他手边推了推。 老翰林踉跄了下,瞠目结舌,不可思议地道:“你家的狗偷太子的东西?” 方若华本能地摊摊手:“不是我的狗,是太子的。” 众人面面相觑:“……” 方若华失笑:“你们吃不吃?”说着,他便拿馕饼,夹了两片熏肉,咬了一口,别说,味道着实不错,不愧是御厨的手艺。 老翰林沉默片刻,哼哼了声:“吃!” 一干人等很干脆地抢着分食。 在翰林院待得久,都不是新人,不至于一进宫就战战兢兢,进退失据,再说,今天这事便是太子知道,也只会一笑了之,说不得还会因此记住他们,便是记不住,此事说出去不光不是坏事,还是一桩逸闻。 反而要是不吃,到显得拘束。 几个人就在文华殿门口,就着炭盆和热茶吃了一顿香喷喷的饭。 饭后再吃两口水果,吃到嘴里是何等滋味,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当天晚上,方若华得了消息,青丘的十九妹过来说有蜘蛛精的下落,他晚上就没回家,直接去东宫。 太子听他说完,先是紧张了下,连忙领着他转身向着儿子的房间走去,走了两步,忽然停了停,转身笑道:“以后玉荣当值,我让徐总管给你送饭。” 方若华:“……” 他真不是因为今天这顿饭,才找到蜘蛛精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刚走到小皇孙的寝室门前,外面一众宫人就呼啦啦跪了一地。 太子一眼扫过去,所有人都出了一身冷汗。 方若华:“……” 小皇孙趴在地上,头上戴着有一双兔耳朵,身后还有一个短短的小白尾巴,嘴唇上贴了一张红纸条,变成了三瓣嘴,眼睛红红的,一回头,委委屈屈地喊:“爹爹!” 太子:……噗嗤! 忍了半天终究没忍住:“哈哈哈哈哈!” “哇!”小皇孙大哭了一嗓子,随即又捂住嘴,抽抽搭搭地抽泣。 方若华一脸无语,青凤坐在床上,表情十分无辜,一只手拿着只大鸡腿啃得满嘴流油,看方若华进门,顺手就把鸡腿塞在被子里面,还拿自己油乎乎的小手在上面用力抹了抹,才裂开嘴笑道:“方哥哥,我有听话,没有离开小,小皇孙半步。” 小皇孙偷看她一眼,委委屈屈地拽着太子的衣角告状:“她让我扮小兔兔,还逼我吃胡萝卜,要是不扮,就要被挠脚心,呜呜。” 太子:“……”他养的是儿子又不是姑娘,怎么能怕什么挠脚心! 第二百七十一章 紧张 两个小孩子之间的恩怨情仇实在是没时间理会,方若华和太子等了半天。 随着外面清风拂过,窗户呼扇了几下,从窗户外面就跳进来一只通体火红的狐狸,九条大尾巴甩来甩去,一落地,身形拉长,很快就化作一窈窕少女,少女看起来十七八岁,大红的裙子,赤足,手腕脚踝上缀着一圈金叶子,乍一见方若华,本能地缩了缩头就想跑,半晌才回过神,讪讪笑了声行礼:“见过方小郎。” 方若华笑道:“十九公主无需多礼,敢问那个捣乱的蜘蛛精下落何在?” “小蜘蛛乃是京城凤鸣山黑婆婆家的丫头,今日我探得消息,她已经回洞子里待产,小郎君若是想一探,小女乐意带路。” 方若华点了点头,看了太子一眼。 太子一愣,忍住牙疼,还是咳嗽了声道:“孤点齐了人马,与你们一起去。” 简单收拾了下,他也担忧自家宝贝儿子,不敢耽误,便打算出宫。 幸好大周朝皇子皇孙们离宫不算难,寻常皇子也只要找管着公务的妃子要对牌即可,目前管公务的乃是贵妃,贵妃卡谁的对牌,也卡不到皇子头上去,简单得很。 至于太子就更方便了,他自己就拿着对牌。 一行人刚走到大门口,正好和五皇子、六皇子两人碰见,这两个身穿猎装,大约是刚打猎回来,见了太子自然下车行礼寒暄。 方若华也得过去行礼,寒暄了几句,十九公主忽然从车上探头出来,恶狠狠地瞪了两个皇子一眼。 五皇子登时一愣,但也只是一晃神,随即只当没看见,六皇子也皱了皱眉,不过也没说什么。 太子和方若华的心思都不在这两个人身上,也就没多关注,很快就告辞离去,走了没几步,只听十九公主恶狠狠地磨牙,牙齿咯吱咯吱的,那动静十分渗人,方若华失笑:“怎么了?” “没……事!” 十九咬牙切齿,那模样一点也不像没事的样子。 太子都好奇地瞥了一眼,十九同样抬头看了看他,气鼓鼓地捶胸顿足:“哼,太子殿下身上的狐狸皮袄子暖和不暖和?” “……暖……不,呃,暖和。” 太子眨了眨眼,声音瞬间降低了几分。 十九似笑非笑:“当然暖和了,你身上披着的,没准就是我哪个妹子的皮,想想看,她有可能正值青春年华,偷偷溜出狐狸洞出去玩,探探花草,扑扑蝴蝶,结果忽然飞了一箭,就倒地毙命,这还算好,也许它还留着一口气,便让人剥了皮,抽了筋,皮毛都被做成衣裳,也不知道穿它的凶手晚上会不会做恶梦。” 太子:“……” 他做不做噩梦不清楚,但是现在浑身痒痒的很! 方若华:“……”哪来的那么大火气,明明当初青丘的姥姥给他送礼,还送了两张狐狸皮,都是上好的,说是其中一张是小的们送的,还有一张是狐仙化形飞升的时候脱胎换骨丢下的原身。 他都没敢穿,别扭! 太子显然也浑身不自在,却还是没说什么,不多时便到了凤鸣山。 远看雾气环绕的山峰,太子即便被五百禁军保护,心中还是忐忑的很。 他们就这般出来,是不是太过莽撞了些?也许可以再等一等,也许应该调集兵马? 此时他不禁有些后悔,万一一会儿交手,他一介凡人,该躲得远一点才好。 只片刻工夫,太子脑海中已然浮现出无数可怕的画面,一幅接着一幅,特别恐怖,身体发飘,微微颤抖。 “老婆子带徒子徒孙恭迎小郎君大驾光临!” 车马一停,还没有下车,隔着窗户便见一个满头珠翠的老太太,带着十几个颜色俏丽的女孩子,立在山口,齐刷刷拜了下去。 方若华下了车,简单地说了几句话,远远就听见老太太恭恭敬敬地道:“小的们备了薄酒,还望小郎君赏脸移驾。” 太子:……也许是鸿门宴? 一行人转去富丽堂皇的大堂,分宾主坐下,便有相貌秀丽的婢女摆好酒菜。 太子戒备地瞪着桌子,酒不敢多喝一口,菜不敢多尝,便是那些歌舞表演,他也总觉得马上会冒出只毛茸茸的大蜘蛛拿爪子掀翻他的桌椅。 结果酒过三巡,什么事都没发生,就听方若华平平常常地道:“最近去宫里闹事,怀了身孕的小蜘蛛是哪一个,还请姥姥请出来说几句话。” 太子心下一惊,默默抓住袖子里的匕首,想他骑射功夫可是跟舅舅学的,打起来他也不至于拖后腿。 老太太眼睛微红,叹了口气,点点头,转身示意了下:“哎,叫出来吧。” 太子:?? 不多时,一个小蜘蛛盈盈而出,模样特别好看,十分娇俏可爱,一点也不像那些作恶的凶猛妖精。 方若华只是简单地问了问,小蜘蛛二话不说认了:“对,是我给那个小孩子下的封印。” 太子:?!!! 他觉得,眼下的大周已经不是他认识的大周!他记得青凤说这小蜘蛛不是被迷得神魂颠倒,完全不知东西南北,怎么这么容易招供? 那小蜘蛛叹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几分无奈:“小郎君不是外人,小女也不怕实话实说,我们蛛女和别的精怪不同,修为比较差的,一旦发、情便会迷了心智,也正因为如此,总会惹下麻烦,招来祸患,往日也还罢了,不是不能应付过去,但那日小女忘了吃药,不小心就碰见了宫里的十二皇子,痴恋上他,成就了好事,又见到小皇孙身边的宫人都趾高气扬,随便欺负人,一时气不过,便朝那小皇孙动手,事后清醒也已经迟了……不必公子惩戒,小女妄自融了内丹,想生育孩儿,生产之后,千年修行必然毁于一旦,性命不保。” 太子:“……”我紧张了那么多天,你就跟我说这个,还有……十二皇子,他十二弟才十三岁! 方若华却是冷笑,也不看那小蜘蛛,只看黑姥姥,冷声道:“蛛女发、情时的异状一直是蜘蛛一族的秘密,我查过你们的资料,这件事只有很少一部分德高望重的老妖知道,这丫头又怎么会在最危险的时候外出,还偏偏遇见皇族中人一见钟情,更别提为了生育,主动消融内丹,连命也不要,姥姥若是不给我一个交代,别怪我让师父和师娘来问。” 太子瞬间又紧张起来,默默抓住匕首——这下是要打架,不对,施法较量的节奏! 黑姥姥扑通一声跪下大哭。 周围冒出来二十多个小蜘蛛,个个跪地嚎啕。 太子只好松开手去捂耳朵。 第二百七十二章 奉承 “方小郎,公子爷,我的神仙小祖宗,老太婆我真没骗你,呜呜呜,老太婆苦啊,一个人拉扯这么多个姑娘,便是我管得再严,她们哪能个个听话,我一不小心,这小丫头就让西边那位大妖给骗了去,为他害人,吸人魂魄增长修为,我这丫头被骗着做了两回,也知道害怕,就想着逃离,可那位大妖哪里是容易忽悠的,据说他占了大半个地府,便是神仙中人也奈何不了他,谁知道他使了什么手脚,我这丫头就稀里糊涂地做了错事,如今连内丹都保不住,呜呜,老婆子苦啊!” 方若华捂住耳朵,忍着听老太太诉苦诉了半天,总算差不多拼凑出内情,连忙扯着太子的袖子离开,这地方实在是片刻都呆不下去。 “黑婆子口中的西方大妖,我到听我师父说过,不知姓名来历,但是实力惊人,他控制了两个州县,在他的地盘上连山神和城隍都被赶了出去,地府却毫无反应,所以众人都说他在地府的势力也很大。” 太子皱了皱眉,忽然有一种马上回去告诉自家父皇,不要琢磨怎么和蛮族打仗了,在他大周家的地盘上,还盘踞着如此可怕的势力,哪里还有精神去管什么蛮族。 方若华显然也有些担心,想了想,从袖子里摸出一本书。 太子一愣,那书有半人高,也不知他是怎么塞在袖子里去的。 打开书页,翻了翻,翻出一张卡片,向上一甩,卡片便化作一团亮光,方肖一边吃面,一边出现在半空中,眼神略带一点迷惘,眨了眨眼看到‘女儿’:“今天你妈……师娘下厨做的牛肉面,要不要回来吃?” “……你自己享用吧。” 方若华叹了口气,“师父,西边那个很有存在感的大妖的情况,你知道吗?” 方肖想了想:“好像查过,你等等。”说着他转身到自己的工作台上翻了一下,第一时间就翻出一叠资料,笑道:“正好在写妖怪志。” 说着,顺手找出一张卡片,往资料上一拍,瞬间,那一叠资料就出现在方若华眼前。 方若华和太子拿了资料,窝在车里仔仔细细地看,越看,太子越有一种紧迫感。 这大妖不好惹的很,这些年他做下的恶事,简直罄竹难书! 方若华也神情紧张,没回家,回到东宫继续和太子商量,想看看怎么彻底消除这只大妖怪的威胁。 他已经插手小皇孙的事情,如果里面确实有那大妖的手笔,那便已经对上。 方若华叹气,他本来真没想搀和,谁不想过太平日子?可谁又知道,只是帮太子一个忙,抱抱大粗腿,就会惹出那等庞然大物? 青凤蹲在一边,看着这两个人,一个堂堂大周太子,一个探花郎,正经的神仙弟子发愁,迟疑了半天,小声道:“如果我没听错,小郎君是想让那位老祖不要再来惹事,不要……报复?没想着一口气诛除它们?” 方若华:“……当然没有。” 资料上显示,西方那老祖手下光是正经的有几万年修为的大妖就上千只,至于它自己,没有人知道修为究竟如何! 方若华怎么可能冲动到去招惹人家! “哦。” 青凤有点失落,“那那个老祖应该挺高兴的。” 方若华:“……啊?” 还没仔细问,外面忽然有一只小麻雀飞进来,小心翼翼地敲窗户。 方若华转身看过去,小麻雀就颤抖着声音道:“小的奉老祖之命,前来送信。” 战书? 一瞬间,太子和方若华全都精神紧绷,太子甚至抢先一步,接过信件,一脸认真地道:“玉荣别担心,京城附近有十万大军,便是妖魔鬼怪也是不惧!” 一封信打开,太子看了两眼,神色越来越古怪,声音也低下来,半晌咳嗽了声,把信塞给方若华。 方若华一看,也怔了下。 信中的措辞非常客气,可以看得出来,那位老祖的文学水平还不差,道歉道的非常委婉,既不至于太过谄媚,但是马屁拍得很舒服。 方若华专门研究过颂圣的文章,为了科举的时候写得文比较好看,但是那点微末伎俩,绝对没有人家十分之一的功底。 奉承完了,表明老祖绝不知道手底下乱接生意,居然碍了方小郎的眼,顺便还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写得详详细细,丝毫没有顾忌就把雇主给卖了。 的确如一开始青凤和青丘姥姥猜测的那般,小皇孙被封印,就是一桩生意——京城世家之首的赵家家主,拿着一块祖宗留下的令牌,找到京城西方老祖的据点,奉上金银十八箱,要求不着痕迹地让太子的嫡子神志不清。 这生意涉及皇族,本来是不该接的,奈何对方手里的令牌代表老祖,底下的人心里知道难做,还是想了法子,就使了阴招,利用了下蜘蛛,把事情给办了。 方若华和太子面面相觑。 “竟然是赵家?”赵家是六王爷的外家,到是有动机,只是不知六弟知道否? 现在事情差不多弄清楚,但是,方若华惊讶:“这大妖怪怎么这么好说话?” 青凤不可思议地看自家方哥哥:“很正常吧?当初仙师他们下世的时候,动静那么大,天底下大部分的大妖都赶过去了,一口气被掀翻,不知多少大妖吓得差点魂飞魄散,就是西边那位也被吓破了胆,大半年窝在家里不敢动,它怎么可能来找方小郎的麻烦,又不是找死?” 方若华:“……呵呵。” 太子诧异地看过来。 方若华偏过头,低声道:“当时那么多妖怪,我师父和师娘哪里记得住哪只是哪只?” 他是真仔细想了想,沉吟道:“听我师父说,那天刚来就看到一大堆妖怪,密密麻麻的,起码几百只,他正睡觉呢,迷迷糊糊本能就把它们一口气全踢了出去,也没仔细看一眼,真不知道都踢得是谁。” 太子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青凤到是委委屈屈地嘀咕:“那天我爷爷吓坏了,拖家带口的非要搬走,要不是后来看老神仙一直没什么动作,也不生气我们冒犯,恐怕我们连家都要丢。” 第二百七十三章 可怕 “……” 这真是…… 三个人面面相觑,好半天,方若华站起身,“天黑了,想来一时半会不会再有什么危险,如果有事,殿下可以去找青丘的十九公主,便是西方老祖也要给青丘几分薄面,我就先送青凤回去。” 说完,就带着青凤离开。 徐总管亲自相送,一边送一边用特别奇怪的眼神瞥方若华,又看看小青凤,方若华还以为他有话说,结果一路送他们出门,也不曾开口。 既然人家不说,方若华也就不再多问,谁知道人家东宫的老总管肚子里藏着什么秘密,不问为好。 只是第二日,方若华去翰林院当差,就听左右的同僚嘀咕——太子殿下这么多年不近女色,终于沉不住气,纳了个绝色美人。 “听宫里的侍卫说的,太子很喜欢新来的美人,居然还带着一起出宫玩。” “议论个什么,太子如今年过三十,膝下只有一子一女,除了太子妃,东宫就只有一个侍妾,还已经年老体衰,哪里伺候得了人,东宫早该进新人了。” “我怎么听说,太子殿下口味比较与众不同,纳的是个小丫头,瞧着连十岁都不到?” 流言蜚语无数,方若华听得满头雾水,怎么可能?原文里虽未曾详细记载,但他对太子的印象比对其他皇子好,不就是因为太子身在东宫,却洁身自好? 不过宫里宫外离谱的传言不知有多少,他到也没放在心上。 东宫 太子妃坐在铜镜前面,静静看自己的脸,眉眼还是清丽精致,只是眼角眉梢处,却多少添了些许纹路。 “小公主呢?” 宫女连忙抱着小公主凑到她面前,说来这孩子也幸运,降生之日便被陛下册封为容安公主,便是太子的嫡长女,能有此等待遇已然是难得。 太子妃细细看自己面色红润可爱的女儿,心情舒缓了许多,轻声长叹:“委屈太子了。” 这些年来,太子从没有有过别的女人,当初那个侍妾,也是从来没得宠过,天底下的男人能像太子这般的,也没有几个。 太子妃神色略有些恍惚,闭了闭眼,在心里告诉自己——当初她嫁给太子之前,在家里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她要当一个贤良淑德的太子妃,当一个大妇,好好管着东宫,让太子无后顾之忧。 没想到,当年学的东西一点都没用上,太子身边的女人,比她爹爹后院里的女人都少得多,只有一个,还是个老实懦弱的性子,从不出来碍眼。 原来那侍妾是贵妃指过来教导太子敦伦的,除此之外,太子再没有主动纳过别的女人,长子出生时,也没有过。 “是时候了!” 以前太子身体不好,现在好了,东宫里当然不能少了人伺候,否则,太子颜面上也不好看。 “阿婉,我记得咱们这儿还有几匹皓纱?拿出来我要送人……” 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太子进屋,伸了伸要,自己端起茶杯来喝了一口。 太子妃忽然鼻子一酸,几乎要掉泪,这时才想起起身行礼,嗓子却不免有些干涩:“是,殿下。” “嗯?” 太子一愣,转头仔细看了看妻子,见她眼眶微红,急道,“怎么了?这是……不舍得?那咱留着自己用,回头我再找找旁的缎子?” “没的事。” 太子妃连忙侧过头去,心里也是有点别扭,哪里有这般委屈的道理,连忙大度道,“皓纱还有不少,用不完的,我这就让人拿来,太子是要亲自去送给妹妹?还是我让秦嬷嬷走一趟?” “正好要见她,我自己去好了。” 太子舒舒服服地在软榻上躺下,把腿凑过去挨着自家妻子,等了半天,妻子居然不给他捶腿……算了,哪能老是劳动发妻,不捶就不捶。 太子妃沉默了片刻,努力镇定了下,轻声道:“殿下,您要是喜欢妹妹,不如给她一个名分,东宫良娣,良媛的位置都空着……” 太子昏昏沉沉地躺着,照旧和媳妇吐槽:“章敏那几个家伙最近送礼送的越发不走心,刚才居然一个给我送了一大箱子补药,连虎鞭都有,另一个送了两个舞姬,教坊司新调教的,难道他们不知道,我最烦那些靡靡之音……” 说着说着,太子妃的话终于进了脑子,愣了下,“啊?” 太子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特别严肃地规劝:“听说那位妹妹是文华殿的侍书,连陛下都赞过有才情,也是清白人家,正经选进来的姑娘,还是过了明路才好,省得委屈人家。” 太子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猛地扑过去捂太子妃的嘴,转头四顾,又去关窗户,吓出一身冷汗:“祖宗,这可别胡说,万一让人家听见了,以为,以为……” 他忽然想起那日十九姑娘和方探花聊天闲谈时说的话,说涂山一个小狐狸嫁了人,许配给一员外为妻,结果一年生了四次,一次九只小狐狸仔子,她们光是参加小狐狸的满月礼,就参加了好多回,累死人。 “一次九个,九个,一年四次?” 不对,不能这么想,和狐狸,狐狸…… 太子缩了缩头,抱住太子妃,“娘子,还是你派人去给十九姑娘送点礼物表示感谢吧,坚决不能让她误会什么,万一要是,要是真要……我可没脸见人了!” 太子妃:!?? 此时她也猜出自己大概是误会了什么,都怪五皇子和六皇子! 太子妃目光暗淡,想到那两个人最近在宫中胡说八道,诋毁太子,她心中就警惕起来。 太子受惊不小,连本来打算去和十九商量一下东宫的安全问题,也暂时搁置。 “还是让玉荣做中间人,来回传话吧,唔,不对,让他把十九公主赶紧带走。” 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 这日,正轮到方若华去宫里轮值,刚坐下没多久,上面居然传来陛下口谕,让他去见驾。 方若华只当又有诏书或者折子之类要写,也没多在意,便去了文德殿。 陛下正歪着休息,一见他到,便让他读书,方若华就认认真真给陛下读史,读了小半个时辰,皇帝让人奉茶,上了点心,还温言道:“方探花辛苦了,来,内府新制的文房四宝,拿来给方探花赏玩。” 方若华满头雾水,却也只能叩谢皇恩,一直到读完书下班回家,他也是满头雾水。 就是大屏幕上那帮水友嘻嘻哈哈的,似乎看了什么好笑的笑话,而且看见他就笑。 可惜他这两日忙,只把直播交给智能程序,让摄像头四处飞,自己却没有心思看一看播的都是些什么内容。 第二百七十四章 狗粮 文德殿内 皇帝目送方若华走人,轻声一笑,转头看身边假装老眼昏花的老太监:“这孩子是个有志气的,敢和孤之太子争女人,居然还争胜了。” 老太监不吭声。 皇帝也好八卦,小声道:“我听说太子还不甘心,最近时常让方探花带那个美人去东宫,每次还留他们到很晚?” 老太监一本正经地道:“殿下和美人相处时,方探花都跟着侍奉,偶尔在花园,偶尔在书房,没让殿下和美人单独相处过,不过太子每次都亲自送方探花出门,看起来两人不曾交恶,关系还算好。” 皇帝大笑:“哈哈哈哈,还是孤的太子有气量!” 笑了半天,皇帝又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似乎也和他的伴读喜欢过同一个美人,如今已然忘了那美人是什么模样,反而把当时斗气的过程记得清楚。 如今他那伴读已经是一国丞相,子孙满堂,上个月还接连上书三次要求致仕。 他打算准了。 李家的儿子都做了四品,那老货不退,他那子子孙孙们怎么往上爬? 自己和他君臣相交多年,别的时候逗咳嗽,哄着玩,闹一闹也就罢了,事关人家家族传承的大事,可不好乱做手脚捣乱。 方若华虽然有些奇怪,但也没太当回事,谁知道皇帝脑子里想什么东西,对他这种并不指望升官发财的,揣摩圣意可没必要。 回了翰林院,照常抄书,他最近喜欢抄书,比那些专职抄书的庶吉士还要勤勉,偶尔趁着没人看见,拿出百科来复制。 每个小时空的书籍并不完全相同,翰林院囊括天下藏书,有机会混进来一次,不痛痛快快大抄特抄,那未免太可惜。 往日他抄书的时候,通常比较清净,少有人来打扰,今天坐下,却总觉得几个老翰林看他的目光有些不正常,他四下看了看,也没发现哪里不对,只当是众人好奇皇帝宣召所为何事,干脆不搭理,自顾自抄自己的书。 因为今天书库这边很是热闹,总有人来来回回溜溜达达,方若华一直到傍晚也没找到复制的机会,到累得手腕酸痛。 回家用找找哪种法术对症…… 方若华看了看天色,收拾完东西准备回家,还没走,就让掌院叫住。 “冯大人?” 掌院迟疑片刻,避开人,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道:“玉荣,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知好色而慕少艾乃是人之常情,少年人,风流只要不过分,并不是大罪过,但是,要守君臣的分寸,这一次也就罢了,太子身为储君,大度宽和,不与你计较,但绝不要有下一次。” 方若华:“……” 好像哪里不对! 掌院摇摇头:“你也不是不懂道理的人,行了,回吧,你新婚燕尔,别冷落了发妻。” 方若华:“……哦。”难道有人看出他和罗乐是假夫妻?谁那么无聊还听自家墙角不成?还是说,下人们人多口杂? 回到家,吃饭的时候方若华照例和罗乐说八卦,顺口就说起这些事。 “……家里下人的规矩还是要严些。” 罗乐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笑了半天才道:“郎君难得有这么迟钝的时候,近来从宫里传出来消息,说你和太子二人争一女,那女子本是文华殿的侍书,相貌倾城,人也有才,深得太子喜爱,没想到让你见了一面,就横刀夺爱,愣是从太子手里把美人夺回家。” 方若华:“……” “最近我出门交际,那些夫人们一个个的都指点我驭夫之术,当然,也少不了有人幸灾乐祸,有人特别同情。”罗乐想起来也是笑得不行,“连春杏这等知道内情的都担心我失宠,看她整日忧心忡忡的小模样,我都有点不忍心。” 方若华这才回过神,登时了然,大概是那日带着青丘十九出门时闹的,怪不得几日前太子忽然和他商量,让他把十九接出宫,说是太后娘娘寿辰,放出一批宫女,为太后祈福。 正好十九也不打算继续在宫里混,虽然吃喝方便,伙食不差,但太不自在,而且她长得漂亮,总被各个宫里的妃嫔们针对,动不动就被惩罚,那滋味实在不算好,既然能走,又怎么会愿意留下? 方若华也没多想,就接了她出来,结果到是惹来这等误会。 “挺有意思。” 方若华一笑,想一想也很得意,“说不定后世有我一笔记录。” 探花不算什么,三年就有一个,不一定能流传后世,但是敢跟太子争夺美人,还争夺成功的,必然寥寥无几,不说空前绝后,可也绝对值得史书上面记上一笔。 罗乐莞尔一笑:“那我是当个妒妇好,还是要贤惠大度些?” 正说话,两只小狮子狗连滚带爬地钻进屋子,罗乐登时顾不上自己的便宜丈夫,连忙过去哄自家的小心肝宝贝。 方若华也极喜欢,他也爱萌犬好嘛,凑过去撸了把毛道:“正好闲着,再给它做几份狗粮出来,以前做得好像没剩下多少,最近你们庄子上不是送来些鱼,拿鱼肉做最好,毛色长得漂亮。” “……也不知郎君哪里来的那么多想法。” 话虽如此,罗乐还是兴致勃勃招呼人去准备。 方若华就这么陪着美人一起玩了小半日的狗,顺便捣鼓了半天狗粮。 狗粮刚刚出锅,十九就溜达过来,顺手抓起一块塞嘴里啃了两口,连声道:“好吃,好吃!” 方若华默默收回给两只小狮子狗送狗粮的手,哭笑不得:“你连狗的粮食也抢?” “我们要遵循丛林法则,姥姥说的,丛林法则是什么?弱肉强食,它要不满意,也可以抢回来!” 十九顺手把一锅狗粮搬起来,笑眯眯走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小狮子狗狂吠。 方若华伸手按住它们两个的脑袋,叹了口气:“有本事追上去咬,人家走了你们才叫,算什么能耐!” 罗乐笑得歪倒在椅子上,一边笑一边喘气:“若别人知道,那么一个美人,你拿一碗狗粮就骗回家了,也不知会是什么滋味。” 第二百七十五章 想太多 别人怎么想,他不知道,但是自己吃了大亏是真的! 方若华哼了哼,捂着胸口肉痛的要命,鱼肉之类到不怎么值钱,庄子上自己养殖,可里面加的其它配料,营养品都是宇宙商城出品。 宇宙商城也是一样的德性,宠物食品贵的离谱,简直比人吃的食物贵个十几倍,如今每一分钱都是他辛辛苦苦直播赚回来的。 那只小狐狸到是不客气,连吃带拿,抢食抢得不要太顺手。 罗乐一手一只,抱着特别乖巧可爱,而且越来越聪明的小狮子狗,不想松手,只是张了半天嘴,还是说不出让太子把两只小东西送给方家的话。 那是太子,对于罗乐这样土生土长的土著来说,向太子提要求,也未免太为难她。 方若华失笑:“虽然太子殿下也很喜欢这两只小东西,但是有鉴于东宫实在不太平,他老人家恐怕得了一种看到任何小动物出没,都会毛骨悚然的怪病,下官自该为太子分忧,就勉为其难地收容它们两个吧。” 罗乐:“……” 方若华顺手把两只小东西拎下来,想一想,他帮太子背了黑锅,要他两只狗还算便宜的:“回头让十九给它们准备狗窝,就用她那狐狸毛当床铺,白吃了人家那么多狗粮,总该干点活补偿。” 于是,十九还真咬咬牙,把那一身华贵的毛剃了不少,自己变成了只小短毛狐狸,给两只小狗子搭建了个舒舒服服,冬暖夏凉,保证两只小狗子钻进去就不想出来。 罗乐还很好奇,难道身为大妖怪,青丘的十九公主,身上就没有一点威慑力?按说小动物们应该很害怕她才对。 十九一边往自己提着的篮子里塞用竹叶包裹好的狗粮,一边哼唧:“我们就是有威慑力,也不会去威慑灵窍都没有开的破狗,真那么干,丢人不丢人!” 方若华也笑:“青丘的狐狸野性还在,如果老远就把小动物都吓跑,它们怎么去捕猎?” 十九一点也不介意方公子把她当成还需要捕猎为生的小牲畜,只要有狗粮吃就好。 一连好几日,只要家里做狗粮,十九就带着自家姐妹来蹭吃蹭喝,青凤也喜欢带姐妹们过来。 方若华的宅子地段极好,是他大师兄孙风雷精挑细选出来的,周围住的大部分都是朝中官员,最起码也是世家的别院,书香门第,乍见这么多各具风情的美人登门,不免心下犯嘀咕。 但这些美人们并不多待,通常站一站便走,瞧着又不像是方探花风流好色。 传来传去,传言到是改了,不少人说方探花才学盖世,有许多绝色佳丽倾慕,甚至不顾一切,追至家中,但他本人却是洁身自好,至今未曾纳妾。 传言这种东西到是无所谓,花心不花心的,他区区一小小翰林院编修,热度顶多三五日,很快就会被人遗忘,没必要太关注。 没见那几位师兄,孙风雷也好,朱平也罢,连理都没理会。 这日,从翰林院出来,孙风雷叫他回家去喝酒,酒过半巡,提起这些传闻到是一乐:“小师弟这点名声算什么,你现在去外面找个卖话本的小书摊翻一翻,没准还能找到李相爷与陛下的二三事,里面的风月段子比青楼风月之地唱的曲子还要露骨的多。” 方若华:“……” 经历过这个小时空,他对封建朝廷官员们,还有封建社会的士子读书人的印象也许会自此大改,这帮人可不都迂腐,更不是只会拍皇帝马屁的应声虫,编排起皇帝,王爷来个个不嘴软。 就外面街面上卖的那些书,戏班子里唱的那些戏文,他这个现代人听了都浑身冒冷汗,生怕哪里忽然钻出个密探把底下听曲子的一口气全给咔嚓掉,可那些听众看官们却是茶水喝着,瓜子吃着,悠闲自在安然的很。 在这个小时空,即便女子受到的约束已经逐渐加大,即便皇权已经变得可怕又冷酷,但中国人还没有变成奴才,真希望这个时空不会像真实历史中那般,再经历一次把活生生的人打折脊梁骨的时代。 “咳……” 方若华失笑,他想得未免太多,就他和他爸妈这几个凡夫俗子,难道还敢有改变历史进程的野心?此时是太平盛世,又不是什么容易出英雄的乱世,乱世反而能尽情施展,盛世人心思安,反而做不了什么。 “唔,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 这可是一个神鬼并存的大时代。 方若华默默地端起酒杯,品尝了一口浊酒,漫不经心地把桌子上的杯盘扫到一旁,摊开无人可见的大百科。 里面有能种出灵稻的春雨术,春雨术不难,但凡有一点修为就能用。 如果不种灵稻,种扑通的稻米,自然没有充裕的灵气,也没有那么好的口感,可是有一大好处,就是产量多。 多到能让大部分百姓不会饿肚子。 方若华托着下巴想方肖的历史课——乱世的起因中都有什么? 一边喝酒,一边神游半天,做了片刻白日梦,酒足饭饱,方若华就甩甩袖子回家去,孙风雷怕他喝醉,还是照旧让小儿子去送。 方若华的确有些微醺,第二日还起得稍微晚了些,匆忙赶去翰林院,进门就发现气氛有些古怪,翰林院当值的人多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他也不多事,慢吞吞坐下来整理档案,偶尔抄几页书。没多久就听同僚们嘀嘀咕咕,原来是太子家的小皇孙到了年纪,该择启蒙老师了。 大周朝的规矩,皇孙三岁启蒙,启蒙老师从翰林院择一个,然后就算给了小皇孙,通常会一路跟着小皇孙长大。 按说这绝对是好差事,太子乃是正统,他的嫡长子到了年岁,应该有不少人想要争他老师的位置,毕竟翰林院出来的也不都是个个能封侯拜相,大部分还是普普通通,能做皇孙的启蒙老师,也是一条出路。 可是别的小皇孙也就罢了,翰林院里这一群,隐约知道太子的这个儿子怕是有一点问题,不敢说一定痴傻,也可能是故意抹黑的传言,但小皇孙认人晚,不怎么聪明那是肯定的。 第二百七十六章 大便宜 教导小皇孙,既是美差,也是难差,一旦皇孙出错,你教导的不好,陛下必然生气,生气就要受罚,惩罚还通常不会轻。 当然,很多人即便知道这些,还是想要搏一搏,小皇孙的先生宝座,争夺之人颇多。 毕竟如果从小皇孙这里入了太子的眼,也许就鲤鱼跃龙门,脱胎换骨了,与此相比,承受一点风险算什么,再说,皇帝和太子都不是那种动辄得咎的人,如果小皇孙当真教不好,最多也就是罢了他们的位置,不至于丢了性命,甚至连前程也不一定会受太大的影响,蛰伏个一两年,陛下也就淡忘了。 这些都有前例在。 冯掌院却是蹙着眉,略有些发愁,摇头道:“每次到这种时候,都不安生。” 因着历年给小皇孙们择老师,都是从翰林院选择,因着朝中几个皇子都本事不小,能力强横,在朝中话语权也比较重,好些年轻气盛的庶吉士什么的,都想走这一步。 “也不想想,当了皇孙的先生,那就是提前站队,难道还算好事?偏偏每次都勾心斗角,闹得好好一个翰林院乌烟瘴气。” 很快,方若华就见识到了这些文人士子们的口舌厉害之处,不过是和往常一样,普普通通地互相讨论文章而已,却完全没有往日的和谐融洽。 你说他的文章写得狗屁不通,他说你的文章作得离奇,错漏百出,甚至因为一个遣词用句,就之乎者也,引经据典,讨论不休,争得脸红脖子粗。 就连刚刚从恒郡王的围追堵截之下逃生,回到翰林院混得风生水起的张世奇,张状元也变成了缩头乌龟,老老实实钻到书库里陪方若华抄书。 方若华看他一脸汗,登时笑出声——刚才好像有两个庶吉士抓着他品评文章来着,幸亏自己有冯掌院照着,此时他老人家就戳在书库门口喝茶,镇得这帮人谁也不敢进来捣乱,否则自己也不安生。 谁让他是今科的探花? 每次一甲,状元,榜眼,探花,都是本科的领头人,在翰林院中最起码要显眼三年,等下一次的状元出来还能功成身退。 张世奇无奈地道:“不是我胆子小,实在是这会儿不好出风头,万一哪里再招了那几位爷的眼,我能躲一次,可不能次次都躲开。” 方若华笑着点头,四下看了看。 张世奇笑道:“齐榜眼大约还想争取这次机会,他可不会躲。” 也是,齐文渊和他还有张世奇不同,年过四十,虽然在进士中并不算老的,到底不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而且出身寒门,并无背景,这辈子想要爬得更高,几乎不大可能,眼下这个机会便显得十分难得。 方若华和张世奇缩在一边看了阵子热闹,别说,只要自己不搀和进去,听翰林院这帮人引经据典地侃天侃地,还挺有意思。 这些可个顶个都是苦读诗书数十载出来的,还有的在翰林院呆了七八年,书籍涉猎极为广泛,对学问的钻研更是深得不可思议。 听他们说话,但凡是知识稍稍匮乏,恐怕都会听不太懂。 张世奇私底下也嘀咕:“跟他们在一块久了,我都觉得自己这个状元是假的。” 丫的根本听不懂这帮人用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典故,还有那些生僻词。 方若华叹了口气,他也一样。 为了应付科举,他们的功课已经够辛苦了,但进了翰林院却还是觉得在这里呆了多年的老学究们,和他们经历的不是同样的科举,一个个读书读得细致得要命,已经到了死抠字眼的地步,想要学到他们那种程度,方若华表示,他这辈子大约不可能了。 一连三天,还是没有定下,方若华都有些烦,整天吵吵闹闹的,看个新鲜还行,如果一直这般可是谁都受不住。 冯掌院到老神在在,看他沉不住气,还笑道:“别急,今天大朝会,陛下处理完了西北那边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关心小皇孙的教育问题。” 他看了眼吵得不可开交的老翰林们,有些怅然:“在咱们心中,为皇孙择一先生,是件大事,陛下可不会太在意,天底下所有大才都是皇上的,一个不好,就再挑一个,有什么值得费时间?反正无论是谁来当这个蒙师,也不敢不尽心尽力。” 方若华点点头,安安心心当差,不打算搀和皇家这些乱七八糟的杂事。 正值天气不错,春光明媚的,到了傍晚,干脆写一封帖子,就叫上孙家小师侄一起回家喝酒。 结果两个人刚上了马车,正商量要不要顺路去买几本书,还没商量完,家里的仆从便匆匆追过来传消息——陛下有圣旨到了。 孙家的小公子看着自家小师叔,长叹一声:“翰林院那么多待了十几年的老翰林,才接过多少次圣旨?小师叔您出入东宫和回家差不多也就算了,连陛下都整日惦记,时不时要宣召过去说话……不知这又是有何大事交给小师叔办。” 方若华叹了口气,有一点很不好的预感,也没时间陪师侄感叹,连忙回家正经地摆香案接旨。 老太监宣读完,道了声恭喜,玩笑了句:“探花郎这回算是捡到大便宜了。” 方若华:“……” 果然——新鲜出炉的,热乎乎,软绵绵,香喷喷,能跑会跳还很淘气的小皇孙,飞到了他的碗里。 ……谁乐意要这大便宜,请尽管捡走! 可惜,这不是方若华不想做,就能不做的,他就是想辞职,那也不能现在马上辞,否则被安个藐视圣恩的罪名,他自己也就罢了,方家跟着倒霉。 前几天才感叹了这个时代也不是特别坏,此时就忍不住又跟直播间水友们吐槽封建压迫好惨烈。 一众水友都笑:“在古代,像我们三妹这般出身农门,没多长时间就考中探花,还和太子有交情,能教导小皇孙,绝对妥妥的人生赢家。” “本来就是,对了,谁知道那位主角现在干什么?好像好长时间没在直播里露头的样子。” “……” 第二百七十七章 启蒙 显然,翰林院里一众庶吉士,也觉得方若华,这位探花郎很有心机,明明早就把皇孙教习的位置捏在手心,偏偏要表现得半点竞争之心都无。 私底下众人呜呼哀哉:“早知道他要争,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 好在都是聪明人,此事尘埃落定,到没什么人表面上表露恶意,反而是奉承者多。 无论怎么说,别管乐意还是不怎么乐意,方若华成了东宫太子嫡子的先生,还是要认认真真干活去。 当然,去东宫当差,到也不是特别不自在,事实上环境还好了不少,至少冷了能添炭盆,热了有人打扇,吃喝绝对是宫里正经御厨烧出来的小灶,保准色香味俱全,不至于再让他啃冷馕饼去。 就是被太子和太子妃宠的没边的小皇孙,也不是个熊孩子,可比现代那些娃娃们好教得多,顶多比民国的学生淘气一些,但也很有限。 小皇孙以前在别人眼中,有些沉闷呆笨,总是莫名其妙地做莫名其妙的事,害得宫人受罚,在方若华这里,除了偶尔会跟时不时被太子邀请入宫的青凤闹别扭,耍脾气,别的一切都好,读书认真,交代他的事情只用交代一遍,下一回不用提醒就做得不错。 跟了方若华不到五天,小皇孙才三岁的小豆丁,居然学会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连刷牙洗脸都能自己拿着小帕子,似模似样地擦一擦。 东宫 小皇孙的书房和太子的书房只隔了一条走廊,只是略小了些,甚至还比不上方若华闲来无事看书的小偏房大。 一应用具也显得简朴。 天色刚亮,方若华被迎到东宫,太子去伴驾,他就在书房里坐下,没多时,一脸懵懵懂懂的小皇孙就被牵着手过来,迈着小短腿爬过门槛,毕恭毕敬地朝方若华行礼:“先生好。” “小皇孙好。” 方若华一笑,看着小孩子自己主动挥退了宫人,爬上椅子坐下,抓住墨块,往砚台里面加上水,用力地磨起来。 左右的宫人,还有领着孩子过来的嬷嬷脸色都不太对,额头上一片冷汗,瞥向方若华的目光充满不悦,方若华也没理会,等小皇孙磨不动了,才伸手帮他磨一磨,顺便告诉他,墨磨成什么样子,比较适合写字,楷书该怎么磨,行书又该怎么去磨,说完,让小皇孙把纸张和笔都拿过来,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 周围的宫人听得越发蹙眉。 当初方若华刚开始练习书法,学绘画时,那位长得特别俊美温文的顾姓公子,就是这么教她,很有趣,虽然小皇孙才三岁,还不让他拿笔写字,怕伤了手,但现在就开始了解这些,有助于培养兴趣,至少他觉得没什么不好的。 说闲话说了两刻左右,方若华就让人拿了水,把小皇孙的手洗一洗,再拿来点心给他吃,一边吃点心,一边背诵几句诗词,背完了,再讲几个成语小故事,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混过去。 中午,方若华不等太子回来,盯着孩子吃了些好消化的吃食,便哄着他回去睡觉。 小皇孙还有些懵:“现在就睡?” “睡吧,下午带你出去练体操。”经过这几日的观察,小皇孙的毅力可以,身体状态也不差,练习一下应该无妨,方若华一笑,“青凤丫头也来,到时候你们比比看,看谁学得更快。” “我快,是我快!”小皇孙志气高昂地喊了一嗓子,就让方若华抱起来搁在软塌上,顺便给他搭了条毯子,因为起得早,小家伙脑袋沾到床榻立时便睡了过去。 一睡就是一个多时辰,等青凤过来在屋子里跳来跳去的折腾,一会要喝茶,一会嫌点心难吃,这孩子才迷迷糊糊地醒来,下午方若华主要带他们玩,登高望远,东宫不大,但有人作伴,两个人在园子里也足够玩得好,还教了两个当初在颂星世界学到的锻体动作,活动活动身体。 锻体的动作虽然不简单,但孩子身体柔软,到也不是做不出来,不过,咳咳,不大好看,左右的宫人看着自家捧在手心里怕摔了的小皇孙,又是伸胳膊,又是踢腿,把身体扭成一根麻花,简直不敢看,有几个暴脾气的,要不是宫规在此,恐怕都要冲出去揍方若华一顿。 终于到了傍晚,方若华准备回家,宫人们一拥而上,嬷嬷立时把小皇孙抱起来,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转头就走,太子妃此时还在整理东宫的账册,没整理好,就见伺候她十几年的嬷嬷一进门,就跪在地上,啪嗒啪嗒地掉眼泪。 太子妃吓了一跳:“怎么了?”难道家里出了什么事? “娘娘,您快看看咱们小皇孙吧,方先生太过分,就算他是先生,咱们小主子可是皇孙,凭什么被这般慢待。” 太子妃大惊失色,小皇孙可是她唯一的儿子,便是女儿都不能比,急得她账册也不顾,忙把一众伺候的宫人叫过来问清楚,这帮宫人早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你一句我一句,什么逼着小皇孙自己起床穿衣,自己洗脸刷牙,自己整理书本,自己磨墨…… 太子妃:“……” ”咱们小主子才三岁,哪里受过这等罪,再说,我们小主子是什么身份,将来……哪里用得着他做这些。“嬷嬷气哼哼的,直拍胸口,”这也就罢了,可他不正经给咱们小主子启蒙,三字经也不学,就是带着小主子胡闹,这可怎么了得,咱们小主子的进度,本就比不上那几个!“ 太子妃迟疑半晌:“呃,确实有些过分。”孩子的学业毕竟要紧。 想了想,她便把儿子叫过来,只是眼看着左右十几个宫人护卫簇拥下,小皇孙自己迈着腿,爬过门槛,认认真真地甩袖子行礼,一颗心登时酥软的不行,抱住儿子左亲亲,右亲亲也亲不够。 小皇孙兴奋劲还没有过去,绘声绘色地给自家娘亲描述自己今天都干了什么,捉了几只蝴蝶,背了几首诗词,学了几个字,当然,还有爬了多少级台阶,够了几个青涩没成熟的枣子。 第二百七十八章 南巡 太子妃听得几乎热泪盈眶,想想以前,无论她怎么哄,怎么怜爱自己的儿子,她的宝贝都是一句话都不肯说,那时候她这个当娘亲的,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拿出去,只要能换孩子多说几句话。 “我家宝贝真厉害!” 太子妃越发喜不自胜。 周围的宫人们个个面面相觑,是一点法子都没有。 太子妃是一颗心都搁在儿子身上,哪里还能记得本来的目的。 嬷嬷也没法子,只能败退,等晚上太子回来,太子妃哄着儿子睡着了,才想起今天嬷嬷说的事,只是她到没了气恼,本来也没怎么生气,儿子的先生是父皇定的,太子正在拉拢的人物,她身为太子妃,便是再不懂事,也不会在这方面有意见。 再说,只要孩子健健康康,她是真不愿意去强求别的,不过这事还挺有意思,便闲话家常似的跟太子把此事一说,太子到大乐:“咱们这位探花郎和父皇大约能说到一块去……孤小时候,父皇教我们几兄弟,也是这么教的。” 太子笑容温柔,忆及此事,不免想起当年,当年他们几兄弟刚会走路说话,就被父皇要求自己穿衣服,自己洗脸刷牙,母后自是心疼,可父皇拿定了主意,谁又能让他改了主意? “我至今也觉得,自己因此而受益,记得十年前我和三弟出门,遇见乱匪,随从都走差了,我们两个却是不慌不乱,从容扮了小商贩,混到商队里脱身。” 太子叹息,“现在想想,若不是父皇要求严格,如果我们离了下人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一看就是贵公子,那恐怕连小命也要丢掉。” 沉默片刻,太子又笑:“不过,我儿子可比我悠闲,当年我们读书,父皇可不像探花郎这么好说话,他老人家给定的教案,那是一天到晚地读个不停,还怕跟不上进度,我那时候就想,等以后我长大了,每天中午都要睡午觉,一口气睡到后半晌,谁敢吵醒我,我就砍了谁的脑袋。” 太子和太子妃两口子都不管方若华怎么折腾自家儿子,一众宫人也没了咒念。 太子妃身边的几个嬷嬷到是心疼的要命,可她们毕竟是下人,仗着太子妃的脸面,在宫里也算人人敬着,可再怎么样,她们也管不到方若华头上,谁让人家是陛下亲命,人家在东宫,代表的便是陛下,这几个甚至连到人家眼前说几句都不成。 宫里自来的规矩,皇子皇孙读书,一应仆从宫人都不许靠近半步,怕的是他们玩物丧志,便是三四岁的小皇子,小皇孙也是一样,并不能坏了规矩。 方若华一开始还紧张了几日,之后发现自己哄孩子的能力还挺不错,小皇孙也很懂事,日子便越过越顺遂了。 一晃数载倏然而过。 又值大考之年,陛下却准备御驾江南,巡视河堤,太子自然随驾。 罗乐默默地列出长长的单子,一点点给准备各种东西,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显然,对于自家便宜丈夫的娇气程度,她心里有数的很。 方若华失笑:“你不是早说京城这边的南缎贵的离谱,现下去江南,想买多少都行。” 罗乐瞪他一眼:“是我门下管事想做绸缎生意,要是只自家穿用,哪里会在乎那几个钱。” 方若华轻轻倚在床头,吹徐徐晚风,含笑点头,确实,他们家是真不缺钱,当初成亲时不光是得了好些名贵宝贝,金银也不少,罗乐可是相当厉害,做生意的眼光更是好得很,这些年那些银钱岂止翻了一倍,反正方若华偶尔扫一眼库房或者账本,都觉得惊心动魄。 不过钱多到一个份上,就真只是个数字而已,连罗乐这两年也不大当回事,不像刚开始时,一门心思想做好方府的管家,生怕亏了,对不住方若华的信任。 “这次随驾的大臣,带妻子同行的怕是寥寥无几。”罗乐蹙眉道,“若不然我便不去了,也给你寻两个美貌婢女跟着。” 方若华哭笑不得:“随驾的大臣多不能携家眷,本来就是去侍奉圣驾的,带着家人算什么,只是太子体恤,我主要是照顾小皇孙,不必去陛下那里点卯,干脆便带你一起,我记得娘子本是江南人士,许久未回家乡,也该回去看看。” 几句话,罗乐便心动了,如今这个时代,背井离乡之后想再回去,却是不容易。 方若华轻叹一声:“这两年陛下的身体并不太好,年初更是一连病了十多日,连续罢朝,把太后和诸位大臣都给吓得不轻,好在天气转暖,他老人家逐渐病愈,但朝中怕是依旧不太平,此次南巡太子也同行,京中独独留下几位王爷,还都是心思不定的,万一出事如何是好……还是一起走更安全。” 罗乐神色也略有些忧虑,点了点头:“那我多准备些东西,你不是说,此次途径明州,可以回家看看,我也该回去看看了,好久没见姐姐。” 方若华到是不想家,他们有直通西山的特别通道,隔三差五就回去一次,回家比从卧室到厨房还要近一些。可惜,此事不好张扬,以至于纵然能回碧水西山,罗乐却从不曾去见过姐姐,最多书信来往频繁,消息不至于断绝,和别人比,已经是相当幸运,世上背井离乡出来做官的人不知凡几,多少女儿家嫁了人,一辈子再也见不到父母亲人。 罗乐有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也不知老天是钟爱自己,还是厌恶自己,若是钟爱,为何要夺走她的爱人,若是厌恶,又为何让自己拥有这么多别的女人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 沉默半晌,罗乐继续折腾行囊,折腾完了还伏案写信,姐姐向来疼她,知道这一次她要回明州,必然开怀。 事实上,第二日天还没亮,远在明州的罗欢就接到了妹妹的信,之所以是第二日,还是因为她妹妹忙着整理东西,写信的时间有点晚。 第二百七十九章 姐妹 天色尚暗,风有些冷,罗欢半敞着帷幔,坐在床榻上发呆,手里的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李航进屋时,一股子冷气扑面而来,连忙关了窗户,顺手把妻子往床榻里面推了一把,笑道:“妹妹来信了?说什么?” 罗欢愣了半晌,脸上还带着几分犹豫,欲言又止半天,终于道:“妹妹要回明州了。” 李航也一惊:“是妹夫要外调?还是有什么事?”因为罗乐的信来的频繁,李航也知道,如今他这个妻妹不得了,夫婿乃是太子少詹事,正五品,又负责教导太子嫡子读书,在东宫的地位极高。 正因为有这么个妹夫,他的生意越发好做,前年更是搭上高家的大船,靠了唐家做靠山,做了盐商,真正的日进斗金。 早些年他身边还有几个妾,虽说尊重嫡妻,可他们这等商户,少有没妾的,出去应酬往来,人家送几个妾,不收也不大合适,但这两年他在这方面上的心思早就淡了,家里的妾年轻的都给了一笔银钱打发掉,年长的也只是供养而已,日日守着妻子一人。 “都不是……” 罗欢神色有一点恍惚,“妹妹说,陛下南巡,她要随妹夫同行,路过明州,可以回来看看。” 这话说得轻飘飘的,李航却惊得眼珠子差点瞪掉:“跟着御驾!?” 罗欢也不可思议:“这真是……没想到啊!” 谁能想到,身为区区一个小商女的妹妹,有朝一日居然能随御驾南下! 李航脑子里翻江倒海半天,回过神见妻子神色怔忪,笑了笑道:“这是好事,我上回去应酬时,听衙门的小吏们说闲话,也说起过陛下出行,身边带的大臣都是天子重臣,想必妹夫如今……很好,而且也疼妹妹,你看看哪家的当家男人出公差,身边不带美妾,反而带着妻子的,咱们妹夫,那真是独一份。” 罗欢顿时就欢喜起来,在家里只有这个妹子脾气倔强,她总担心她的日子过不好,如今这孩子也有了好归宿,她便可以放心。 掰着指头,数着日子,盼早日能见到妹妹。 “哎,乐乐都成亲这些年,竟还不能给妹夫生下一儿半女,真是愁死人。” 罗欢想起来就担心,虽然按理说应该劝妹子看开些,给妹夫找几个人,好开枝散叶,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自己也未曾生子,可还是不愿意丈夫纳妾,又怎么舍得心爱的妹妹吃这份苦头,也只好装傻充愣,一句话不提。 显然,李航的心思没妻子那么细腻,想不到这一折,只盼着能见那位特别有本事的妹夫一面。 “说起来,这些年西山神仙村在咱们明州,当真是名声远播,据闻粮仓丰满,一年四季瓜果菜蔬不绝,每一户村民都识文断字,个个身具大神通,与妖仙之流也是常来常往。” 李航叹气,“真让人好生向往!” 罗欢却蹙眉,心中有些顾忌,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圣人都说,要敬鬼神而远之,在西山上落户,与妖鬼之辈毗邻而居,又是什么好事! “这两年不光是明州,便是外地人言谈中也知道了神仙村,虽然多以为是民间传闻,并不都信,却不是什么好事,哎。” 罗欢不怕别的,只怕自家妹妹吃亏,她是知道的,妹夫和神仙村的关系亲密,都说他是正经的神仙弟子,整个神仙村,也因他而来。 所谓身怀重宝动人心,有时候,拥有的宝物太珍贵,并不是好事,容易招人觊觎。 明州这边,夫妻两个各怀心思,罗乐却是一收拾便是整个月,才到了随圣驾南下的日子。 一大早天没亮,罗乐就匆匆忙忙起身洗漱,方若华撩开门帘,立在门口笑道:“别急,我们还有的等。” 让她安安稳稳地放缓脚步,吃饱喝足,甚至洗了个澡,又收拾了些小吃食,这才慢吞吞上了车,去和太子的车驾汇合。 到了地方,又从太阳高升,等到太阳将要落山,马车才晃晃悠悠地晃出了京城东门。 罗乐已经过了那股子兴奋劲,等得颇不耐烦,在马车里歪着和方若华下棋,幸亏太子也觉得他们会等得不耐烦,派人送了些茶水点心过来。 没走多久,便要扎营,马车一停下,太子身边的长随便匆匆而至:“方少詹,太子殿下让小皇孙上您的车。” 这到容易,太子这些年很看重方若华,不必叮嘱,底下人便知道揣摩上意,他的马车一直都紧随太子车驾,一看便知是东宫核心人员。 此时换车,方若华自己过去牵了小皇孙的手,不过走了十几步,便把小孩子举起来塞进了车里。 “呼,总算来了,师父,师娘,我要吃团子。” 小皇孙如今口舌便利,打了个滚,滚到雪白的垫子上,伸手就去桌子底下的藤筐里抓出两个巴掌大小的,紫色的小饭团,张嘴啊呜一声咬了一大口。 方若华几乎黑了脸,皱眉道:“又跟着青凤不学好,那是……” 那是狗吃的东西! 他叹了口气,正好太子偷空过来找他说话,不禁长叹一声:“殿下,哎!” 太子大乐:“我看玉荣把我家小子教的很好,淘气一点怎么了,他才这么一丁点,正该活泼淘气的时候。” 一边说,太子亲自把小皇孙用的东西,通通扔到马车上,特别羡慕地看了看自家亲信的车驾。 东宫的待遇极好,马车比方若华的大得多,可谓算得上行走自如的房子,但是论起舒适度,那绝对和这一辆没办法比。 人家方少詹事的马车,冬暖夏凉,永远是人感到最舒适的温度,连厕所也别出心裁,特别干净漂亮,床铺无论睡还是坐,保证无一点颠簸,就是陛下的车,也没这么好。 太子从知道底细以后,就想要一辆同样的,但因为关于妖怪的事情,近年才和陛下通气,陛下的想法犹未可知,为了不扎眼,他身为太子,却不好动作太大。46 第二百八十章 国舅 “父皇召我去伴驾,虽说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可豆豆越来越淘气。”他说这话时,语气里隐隐约约流露出些微的得意,“咳……我实在不放心,就请玉荣帮我看着些,再过六七日,御驾应能到明州,父皇决定停留几日,到时会去西山一探。” 太子又压低声音,“孤也不知父皇的心思究竟如何,一切小心为上。” 方若华含笑点头,他到不担心,他只是个小小的东宫少詹事,五品官而已,西山是神仙妖鬼的地盘,若是陛下想要有什么动作,便自去跟那些神仙妖鬼们计较,想让他牵桥搭线自是没什么问题,除此之外,他可是一概不理会。 虽说此次的虎皮扯起来没当年在宋朝时大,可这是个神鬼人并行的时代,世间妖魔鬼怪数不胜数,身为本地土著的皇帝,想来对这些东西不会陌生,也不至于做出太过激的举动。 再说,他这回顾忌也少,一身轻松,并无任务在身,所作所为一切随心所欲,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应付得了。 太子这几年,却是已经尝到了和那些妖鬼们神交的甜头,方若华得的那些所谓的‘仙果’‘灵药’‘琼浆玉露’什么的,他没少享用,当然,也看过妖鬼们为祸人间的麻烦,比方若华可纠结紧张得多,偏偏还要在陛下面前做出云淡风轻的模样,也是一桩难事。 送走了太子,方若华便塞给小皇孙一个竹筒,让他抱着喝水,自己和罗乐继续打牌。 替太子看孩子这差事,他做了这些年,熟练的很,是绝对不至于为难的。 路上行程,枯燥而又单调,即便是随着御驾一起,走的都是官道,大体上吃喝也能供应,但赶路还是十分辛苦,荒郊野岭非常无趣。 方若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开直播,光是赶路没什么可播的,总不能一直让水友们看他逗孩子玩,就是偶尔会在直播间挂一些漂亮的风景视频,逗引得直播间还是老有水友出没,不至于完全长草。 进了城同样麻烦,幸好应酬那些官员乡绅们还用不到他,他只管带着小皇孙,安安静静,好吃好喝便是。 这一回唐小飞和房玉山也随同出行,这两个却是正经的大忙人,不比他清闲,路上居然没逮住机会说上超过五句话。 六天过去,车驾终于进入明州府境内,此时离府城还远,罗乐却已经打起精神,高高兴兴地探头出去看路边景致,数年不见,明州府外到没多少变化,不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好似多了些,还时不时有商队从旁边的小路上经过。 外面一阵风吹过,忽然有一阵鸟鸣声,其中有一只鸟,叫声拖得极长,略有些尖锐,小皇孙登时探头出去:“是小翠鸟,小翠鸟!” 巴掌大的翠鸟从旁边树林中飞出,半空中徘徊了两圈,便收起羽翅,落在了方若华的肩膀上。 小皇孙十分羡慕,忍不住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它天蓝色的翎羽。 方若华一笑,伸出食指捧起小翠鸟,让它落在皇孙手中。最近几年他与西山那边传信,偶尔也由翠鸟送来,又总碰到小皇孙和青凤在他这儿玩,彼此也算熟悉,小翠鸟并不排斥,特别舒服地眯着眼睛,全身微微晃动,由着小皇孙抚摸孙梳理它的羽毛。 …… 清晨,阴云密布,西山之上,一团云雾笼罩之下,朦朦胧胧,一眼看不到边际,隐约有一丝丝金光从雾气中透出,乍看之下,宛如仙境。 从西山往下,一条整齐的青石小径绵延而出,直接连通了大道。 道边不少货郎,小商贩,担着扁担,推着车,兜售各类商品,但凡人们能想得到的东西,无所不包。 叫卖声,吆喝声,各种招呼声此起彼伏,天色明明略显昏暗,此地的热闹却比府城最繁华的街道也不差什么了。 “这老人参瞧着不错。” 一个坐着软轿,探头左右张望的老者,一只手抱着个六七岁的男童,一边饶有兴味地左顾右盼,看着看着,忽然开口笑道。 他旁边拄着一根朴素竹杖的中年人也看得入迷,应道:“起码有八十年,在咱们那里也不多见。” 方若华牵着毛驴,跟着这父子两个慢吞吞向前走,太子爷不骑马,他也不好意思骑自己的驴,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这两个玩心很重,看什么都觉得新鲜的,大周朝地位最高的男人。 不过,唐小飞和房玉山两个比他还惨,唐小公子此次负责陛下安全,这会儿正带着一群侍卫紧张兮兮地四处检查,房玉山也不怎么轻松,正跟着大部队,陪伴那些随行老大臣们应付当地乡绅。 他虽然伴驾,不过一行人都化了妆,估计便是熟人见了一时也认不出他们,应该安全无虞。 “县太爷和刘县丞来了。” 一行人正走着,左右的小贩,行人忽然躁动,呼啦啦地朝着一个方向跑去。 太子愣了下。 皇帝从软轿上探头,笑道:“碧水县令,我记得上一任县令三年任满,已经调走,新来的是宁远侯的庶长子唐方?” “可不是,今年年初,唐方和李相爷家的小公子打了一架,让您老人家亲自下旨,贬到碧水当县令。” 方若华:“……” 总觉得皇帝和太子才是开挂的能人,身为太子少詹事,他可是知道这两个有多忙,每天的事情多得让人崩溃,可连这么点小事,他们居然能记得清楚。 当然,这里面也有碧水这个地方,如今在这两位心中地位很不一般的缘故。 因着碰见熟人,皇帝也好奇,干脆驻足停步,找了个避风的茶摊坐下观望。 也就一会工夫,左右邻里乡亲们就你一言,我一语,把今天惊动县太爷的大案子讲了个七七八八。 碧水地处偏远,是个小县,又比较贫穷,虽然勉强能说是民风淳朴,可往日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也有不少,通常情况下这些小案子都是由族长,有名望的士绅就处置了,很少惊动县令。 上一任县令在任时,一年到头都碰不上几桩大事,今天县太爷遇见的,却是一件很要命的大案子。 在明州,真正手眼通天的大户人家不多,高家算一个,再有就是在本地扎根多年的商户刘家,刘家虽是商户,也是大族,而且上一次选秀,他们家精心培养的嫡长女被选上,入宫做了娘娘,本地私底下也叫刘老爷一声国舅。 皇帝:“……”46 第二百八十一章 私奔 “娘娘?哪个?” 皇帝脑子转了三圈,也没想起自己的嫔妃中有哪个姓刘。 太子到是笑起来,不过没吭声。 近来他爹宠爱的都是一些年轻美人,身份地位不高,颜色却好,还给他添了两个弟弟,其中一个比较得宠的就姓刘,本来是采女,前些日子他爹刚给连升数级,做了美人。 不过,光和这个刘美人差不多的美人就有二十多个,想必他爹记不太清了。 当然,这并不重要。 刘家最近出了大事,他们家的公子和人私奔了,私奔什么的,是丑闻,本来决不会惊动官府,刘家也是要脸面的人家,可问题是,他们家从儿子到孙子,一个月之内,八个孩子陆陆续续全都私奔,一走就不见踪迹,四下遍寻不着。 方若华:“……” 旁边坐着喝茶的老汉说得吐沫横飞:“刘家是大家族,嫡出四房八个子孙,这一个月里,都先后遇见佳人,然后就留书出走,从此不见踪影。” “听说到后来,刘家的老夫人都快哭了,一再跟家里的孩子说,只要他们中意的女子身家清白,即便身份再低,不愿意当妾,当正妻她也认,可该离家出走,还是要离家出走,到如今刘家上下都特别紧张,剩下的几个儿子、孙子们连门都不敢让随便出,就怕出事。” “我看是报应。” 卖大碗茶的一个中年汉子嘿嘿一笑,低声道,“谁不知道刘家的儿媳妇难当,规矩也严,三年前徐家姑娘不是嫁进了他们家,日日得在婆母面前立规矩,丈夫进门要跪迎,就在去年,刘家的小叔子醉酒误闯嫂嫂的房间,看到了人家徐家女的脚,他们不罚自己的儿子,到把人家好好的女儿逼得上了吊,为了这事,徐家几个兄弟上门理论,还被打伤了,最后只罚了刘家几个钱……那刘家到好,还把这个说成是世家大族的规矩,呸!” “就是,老汉不懂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我就知道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家的女儿再不好,要是我女儿的婆家,我女婿敢这么欺负她,我现在就抄起刀去他们家拼命。” 一个月前,刘家的嫡长孙,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女子,来历不明,只说是附近山民的女儿,扭伤了脚被刘家公子所救,长得的确妖娆多姿,看到这姑娘,他们刘家最漂亮的女儿估计都没脸见人。 要是刘家公子只想纳妾,那肯定没什么不行的,偏偏不知道这位小公子脑子犯什么浑,非要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娶这姑娘进门。 刘家的一帮长辈们怎么可能答应,登时大怒,把那女孩子轰出家门去。 人家姑娘到也没纠缠,刘家让走,她就老老实实地走人,一声不吭,但当天晚上,家中的公子哥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封信,说让父母只当没有自己这个儿子,他入赘去! 看到信,老太太登时昏死,家里的长辈气得脸色发黑,连忙点齐人马去追,结果一追好几天,根本就不见人影,老人在家里以泪洗面,整个刘家都不得安生。 这还不算完,只是开始,没多长时间,刘家大房的次子,幺子,还有二房的大儿子,三儿子,三房三公子,四房的小三,小五,七个男丁都消失不见。 “刘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不严密戒备,可就是把门户看管得密不透风,三天前他们家二房五公子又不见了,在自己的房间里,门窗紧闭,人凭空消失,只留下手书一封。” “刘家也是没办法,再不报官,怕是家里的男丁们都留不住……听说刘家人都相信是有什么鬼怪在作祟,为此招来不少道士和尚,现在墙壁上,门上都贴了符咒,可惜啊,没用。” 正说话间,就见一个头发雪白,却是满头珠翠的老太太从大门中走出,一出来,身体有些站立不住的模样,坐在门槛上大哭:“你说,你说,这不是山精鬼魅来勾引我们家的孩子,还能是什么!县太爷,你可要给老太太我做主啊,我们家的小九再不能丢了,他要是也丢了,可是要了我老太太的命!” 老太太怀里就搂着一个少年,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三四岁,一身浅色的衣袍,面如女子,生得五官很漂亮,这会儿手足无措,满脸的尴尬,却也不敢用力挣脱。 唐方轻轻迈出门,脸色严肃,他本是古板之人,并不相信鬼魅之说,蹙眉道:“本官这就派人绘制人像,派出人手,四处搜寻,若刘家公子们还在明州,一定给您找回来。” “哪里都不用去,只要大人您答应,放火烧山,烧死那帮精怪,保准能找回我儿!” 唐方眉心跳动,怒道:“胡闹,西山上还有许多人家,怎能行烧山之事。” 旁边也有围观的起哄:“老夫人您可别胡说,西山上是神仙村,惹恼了神仙有您好看的。” “什么神仙,都是鬼怪,朝廷早该派人一把火烧死那帮畜生,省得我们这些老百姓遭殃,我家孩儿就是他们给勾了去,前天晚上我都听见了,她就是……” 一句话未完,老太太就闭上嘴,似乎觉得自己说错话,再不肯多提一句,只是翻来覆去地念叨,说西山上的妖怪勾走了她家的孩子。 街上吵吵嚷嚷,很是热闹,皇帝和太子虽说并不是特别好热闹的人,正好碰见了却也不肯走,干脆就在道边一间小客栈里住下。 别看客栈小,却是干净整洁,太子松了口气,笑道:“没成想如此偏远小县,客栈竟然不错。” “几位爷这话可错了,便是和京城等繁华所在比,咱们的客栈也不会差,山上的姥姥们给立下的规矩,桌面要尘灰不染,被褥那是必须每日清洗更换,最要紧的是,咱们的伙食那绝对好,只要您开口,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南边的,北边的,但凡你想吃,咱们这儿就有,不过嘛,一需要银子,二来需要预约。” 店小二口舌便利,几句话逗乐了皇帝,还真开口点了两道御膳。 别说,速度极快,当天晚上便上了桌,而且别有风味,不比御厨做出来的差,而且还多了几分清爽口感。 吃饱喝足睡得也好,第二天一大早,皇帝起来时便觉得神清气爽,身体格外舒适,不禁轻笑一声:“果然是神仙宝地!” 话音未落,外面临街就闹起来,太子不必自家父皇吩咐,出去一打听,回来也无语——刘家最后一根独苗苗,家里四房的七公子,一个十二岁中秀才的神童,就是昨天被老太太抱在怀里不撒手的那个,于昨夜留书出走。 太子:“……” 第二百八十二章 长眼 “这事有点意思。” 皇帝也来了兴致。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不过是年轻男女私奔,没什么稀奇,不会引人注意,但是他们昨日可是看过的,整个刘家的家丁护院跟疯了似的,里三层,外三层,围得密密实实,说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那是夸张,但大点的鸟雀也飞不出去,到是事实。 “刘家公子是怎么出的大门?难道刘家还有什么密道不成?” 就着吃早饭的工夫,皇帝和太子难得清闲,笑眯眯揣测一番。 太子莞尔:“也许真如那刘老太太所言,是山上的鬼魅把人勾了去。” 皇帝大笑:“那刘家的儿郎这得是多么出类拔萃,怕是得比狐狸精还迷人,要不然山精鬼魅别的不招惹,为何就喜欢他们家的公子哥?昨晚那个四房的老七,我看也就十三四,毛还没长齐吧!” 小皇孙正小口小口地吃粥,闻言抬头:“皇爷爷,我要改姓刘。” 皇帝大惊,一把把自己宝贝孙子捞起来搁在膝盖上:“为什么?”他们祖宗就姓周,身为皇室子孙,怎么能随便改姓? 小皇孙嘟嘟着嘴道:“我也要被狐狸精喜欢。哼哼,青凤要是喜欢上我,就不去和黑瞎子定亲,和我成亲,就能跟我一起玩,用不着回西山去了。” 皇帝:“……” 方若华:“……” 太子:“……” 幸好皇帝没问青凤是谁,最后此事以太子打了小皇孙肉嘟嘟的小屁股几下,又被他自家亲爹拍了后背两巴掌而结束。 招呼店小二准备早餐,吃过饭,外头就都说县太爷准备亲自带队去一趟西山。 “咱们如今这位县太爷够较真的,要我说,那刘老太太怕是糊涂了,那可是神仙村,怎么能轻易冒犯!” “县太爷也是,真要去兴师问罪,还不等着挨收拾!” 客栈里议论纷纷,皇帝若有所思,吃完饭就笑道:“走,我们也去看看神仙村的风景,来到碧水,若是不去神仙村一观,未免可惜。” 他声音不算低,左右的客人都听到了,一长者不禁笑道:“我看这位老爷不是凡人,但有一句话您还是要记得,没有神仙贴,不过仙人渡,去西山游玩游玩也就罢了,千万不要闯不该闯的地处,否则过不去白折腾几日浪费时间,到还算好的,万一一不小心进去了,落到哪位仙家的洞府里,那可抓瞎。” 皇帝微微沉吟,到是挺客气的道了句谢,转头看向方若华,低声道:“探花郎,不知道咱们有没有这神仙贴?能不能过仙人渡?” “陛下想去看看,咱们便去看看。” 方若华低眉含笑道。 皇帝失笑,一手牵了孙儿,招呼儿子启程,不再多说什么,虽然他觉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这世间确实有些人间帝王管不了的东西在,要是这些东西也能在他的治下安居乐业,恐怕真是一桩祖宗们都没达成的伟业。 “我听探花郎说,你跟太子提议,要在西山设立什么民族自治乡试点?”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道:“臣前些年在翰林院修史书,看到先皇在世时,一直都允许边民们自治,臣想,既然咱们大周朝还允许西疆,北疆的苗人,白族等自行处理本族事务,对于西山里一些……东西,不妨也把他们当苗人对待,只是,在咱们的地界上,它们要想活动自如,自然需得接受咱们的大周律,依照律法行事。” 皇帝眯着眼沉思片刻,终究还是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交代下去,一行人出发前往西山。 这回所有人都没坐车和轿子,实在是外面的道路固然平坦,可登山的时候马绝对上不去,山路崎岖陡峭,连人走起来也分外艰难。 方若华也是第一次从正经的山路上登如今的西山,几年前的西山外表看来还是一片荒芜,到处是裸石,如今却大为不同,颇有些名山气象。 往日登山的人到是寥寥无几,不过今天他们却有同行之人,县令唐方就带着一批人马一起上山。 皇帝和太子一行人出去的略晚,正好跟在县令的队伍后面不远处,远看唐方的随行人员,还有刘家家丁们拖拖拉拉,乱七八糟地向前走,太子摇了摇头,苦笑道:“唐方哪里都好,就是为人迂腐,且优柔寡断,不知变通,他到碧水县也有两个月,看样子根本没把底下的人控在手里。” 皇帝和太子是什么人,一眼就看出那一帮小吏,衙役怕是各有心思,瞧那眉眼官司打的,显然与刘家关系密切,也就唐方这种木头看不出来。 他们几个漫不经意地观察前面,前面不远处,唐方也注意到后头跟着的人,毕竟山路上行人寥寥可数,他总觉得这几人身形有些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哪里见过,可他到碧水才没多少日子,想来不可能有故人。 一衙役轻声道:“不知哪里来的刁民,不如小的去赶走他们,省得冲撞了太爷。” 唐方心里有事,也不大在意,挥挥手漫不经意地道:“警醒些便是,无须理会。” 他不大介意,刘家一行人却正心烦气躁,不多时便有一个脸上略带三分骄横的年轻人,大步走过来拦住道路,冲着正左顾右盼,欣赏风景的方若华推搡了几下,很不耐烦地道:“你们几个,赶紧滚,此路不是你们走的。” 太子和皇帝齐齐转头看过去,都挑眉。 眼看这几人没有反应,年轻人更是不耐烦,“愣着作甚,长眼不长眼,没见这条路爷爷我在走,爷爷我走的路,也是你们这帮不长眼的东西,想跟着就能跟的?” 方若华到也不生气,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轻声道:“我看这位兄台才是该长长眼,此地与你犯冲,你还是早些回转为好。” 年轻人登时气结,抬起手就朝着方若华的脸上扇过去,方若华登时无语,顺手一拉扯反手拧住胳膊,抬脚踢膝,扑通一声,此人便跪下,脸摔到地上吃了一嘴黄土。46 第二百八十三章 有数 年轻人大声咳嗽,咳得撕心裂肺,又是鼻涕又是眼泪,太子和皇帝都不自觉躲远了几步,想是觉得恶心。 方若华也无奈,一摊手:“和我可没什么关系。” 后头骚动起来,前面唐方一行人登时被惊动,显然唐方有些不愉快,蹙眉吩咐:“告诉刘家,他们要是胡闹便自己上山。” 衙役唯唯诺诺地应下。 唐方叹了口气:“跟后头那几个百姓说,他们有老有小的,若是想看风景,东边风景就不错,莫要往西边来。” 有这位县太爷发话,刘家到底再没有继续闹事,来了两个后生拖起地上的年轻人,瞪了方若华他们几个一眼,没好气地把县太爷的话交代完,也不等回话,转身便去,嘴里还不满地咕哝:“要不是公子们要紧,非要让这帮不开眼的瞧瞧,碧水是谁的地头!” 方若华转头看了一眼看戏看得挺欢快的皇帝和太子,一摊手笑:“反正碧水不是我的地盘,刘家就是想要列土封疆,那也不关我事。” 皇帝一噎,连连摇头:“朕还是第一次发现,朕的探花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口舌。” 几句闲话,前面唐方一行人已经转了弯看不到影子,他们也不急,天上总有一片乌云遮阳,不大不小,正好给几人遮盖出一片阴凉,走在路上不冷不热,感觉还行,便是皇帝这种很少自己走山路的,也没有觉得太累。 一路登山望水,一边赏风景,一边慢吞吞前行,偶尔看到山边的小兔子,小刺猬,还想着宝刀不老一把,可惜小动物们跑得飞快,不那么容易抓。 走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方若华有点饿,一看太子,也捂着肚子腹中如擂鼓,至于小皇孙,已经扒拉着皇帝的袖子大声嚷嚷:“饿!” 想想也是,在车上时这些贵人们都不大爱吃饭,比猫食还小,略略吃一口,到了碧水却是各种美食享用不尽,可饭这东西,有时候吃得太美,开了胃口,却总想着一吃再吃,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不饿才怪。 好在方若华准备得齐全,很快选出一个平整的大青石,把桌巾铺上,从随身的包裹中掏出食盒,各种饼子,点心跟大周的皇帝和太子一起分食。 方若华吃了两口点心,拿了颗鸡蛋握在手里,一抬头,就见皇帝和太子一起看着他,目中充满谨慎和好奇。 “这是什么?挺圆的!” 顺着他们的视线,落在自己手里的鸡蛋上,方若华:“……” “哈哈,爹爹笨蛋,皇爷爷也笨笨,这是鸡蛋!” 小皇孙大笑。 太子愕然,瞥了一眼方若华那被剥开壳,白嫩嫩的鸡蛋,这才恍然,随即恼羞成怒,恶狠狠揪了揪自家儿子的耳朵:“你这几日的功课可都做了?回头拿给我看。” 小皇孙撇了撇嘴,不敢再多说话,默默无言地咔哒一声,磕开鸡蛋壳,剥出来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皇帝咳嗽一声,也装模作样,笨手笨脚地把鸡蛋给磕了,一转头看方若华不可思议的视线,也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解释道:“御膳房送来的鸡蛋,都不是这样的。” 方若华点点头,表示理解,他也跟太子一起吃过早饭,那鸡蛋都是用高汤煨好,拿各种调料调制,配上各类肉丁蔬菜浆料等,吃进嘴里,根本就没有鸡蛋味,想让太子和皇帝把带壳的鸡蛋,和他们平时吃的鸡蛋对上号,显然是不大可能。 慢吞吞地吃着点心,鸡蛋,皇帝叹气:“前阵子玉妃还给我看过一篇文章,讽刺内府的,说他们记账,妃嫔的份例,一颗鸡蛋要一两银子,一两银子在外头不知道能买多少只鸡,玉妃非要我惩治内府的人,可她不懂,皇家内府哪是那么好动的!只终要给玉妃面子,罚了那几个管事便罢了。” 方若华失笑:“文章臣到是看了,虽说不无道理,可终究是外面道听途说的言论,史书记载,前朝内府贪腐很是厉害,但本朝内府到目前为止,还算清明,便是有贪污的现象,也在控制范围中。” 那文章是原文的男主角林远南的大作,好像因为这篇文章,他在宁远县县令的位置上又要再待三年,没办法,考核是中下,动不了。 大周朝立朝时间不长不短,当今陛下是第三任,朝政还算清明,内府也还过得去,并不像前朝末年时乱象频生,实在是当今天子不好糊弄,刚上任时又好生整治过。 “其实,内府记账时说一两银一颗鸡蛋,这价码自然是有些油水,却也不算太离谱。” 方若华拿着点心咬了一口,徐徐道,“一来皇室采买的鸡蛋,多是专门养殖,养殖价格本就高些,二来宫中妃嫔要了鸡蛋,御膳房却不能光秃秃地只送一只蛋,不说用人参鲍鱼来配它,到也相差不远,一两这个价,还算过得去。” 皇帝也笑:“确实,朕并非全然不知民间疾苦,记得前朝的账册里记载,内府糊弄前朝皇帝,说他每个月伙食要四百多两,鸡蛋十两银子一个,当年我父皇就把这事当笑话说给我听过。” “如今内府可不敢把外面采买鸡蛋的价格,写上一个一两呈给朕看,目前管内府的皇子和我那位皇叔,更不是好相与。” “后宫的账册记录,我虽不看,到也心中有数,有时候嫔妃们自己出钱加个菜,内府那边多要点价,赚一点油水,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皇宫里吃的东西,真没有白水煮蛋,或者单纯的炒蛋,这般清新脱俗的菜,便是嫔妃们要鸡蛋,御膳房都不知道做了多少工序,即便鸡蛋只是配菜,这颗蛋送上餐桌,还真不知得价值几何。 皇帝难得连宫中是非都说,表现得十分亲和,方若华也就笑眯眯应和,漫不经心地适应这种君臣和谐的气氛。 正说着话,前面忽然传出一声巨响,隐隐约约还有痛呼声传来。 太子猛然一惊,起身护住皇帝,方若华也起身张望,不过片刻,一个身形略瘦,穿着打扮和樵夫没什么不同的汉子便从山上飞奔而下,跪下行礼:“陛下,前面仙人渡那里,忽有落石,唐大人的马车翻了,他本人掉下山崖,暂时未死。” 皇帝一扬眉,嗤笑一声:“走吧,我们也去瞧瞧。”1989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仙人渡 小皇孙最兴奋,他这么大的孩子是正爱热闹的时候,第一个连蹦带跳地冲过去。 仙人渡是一条大河,河两岸都是高峰峻岭。 自从有神仙降世的传说以来,西山绝大部分被云雾笼罩,来往的行人甚至连看见山路都看不见。 两年前,周遭郡县大旱,左近的村落还好,到底尚且算得上繁华,村村水井不少,但西山脚下的无名村却是受灾惨重,神仙怜悯世人,便现身驱散了浓雾,接引山脚下的山民上山,并且划分了一块土地给他们用。 据闻神仙亲自出手,一挥手村落便起,屋舍俨然,村子变得冬暖夏凉,住起来分外舒适,不光如此,就连在此地种植的庄稼也长得格外好。 后来有神仙村的山民挑着担子下山卖货物,卖的五谷杂粮都比山下人食用的更香甜,品质极佳,偶尔还会有些很奇特的,传说中的吃食,用具出现。 山民们自称,自家的土地种出来的粮食还不算什么,在西山上有好多仙家存在,那些仙家能种出产量高一倍的粮食,冬季也有水果蔬菜可以食用,还坐拥无数珍宝,甚至有传闻,好像那些仙家随便摇一摇树,树上就能落下金银,随便跺一跺脚,脚下就有仙泉喷涌。 外来人探问,山下的村民却也说不出一二三,只能说:“仙家的金银珠宝到没见过,不过,偶尔有神仙村的村民下山吃饭,人家吃的盐都是雪白雪白的精盐,吃的糖也是雪霜糖,且丝毫不以为意,孩子们随便吃用,想来这等贵胄人家估计都罕见的东西,他们兵不当回事,说是神仙村是神仙地,富贵的很,总不会有错。” 正因为传闻众多,想登山去探一探究竟的人也就多起来,可西边是密林,山地也陡峭,但凡想深入的,总要出事,又不知从何时起,这片名为仙人渡的渡口,还有渡口上的大桥,就成了东西分界线,从此往东,一路通畅,山好水也好,而且还有山民们居住的村落,适合游玩,但是想往西面去所谓的真正神仙村,却是极为艰难,无论是谁,转一圈都狼狈而出,当然,出不来的也有不少。 没有神仙贴,不过仙人渡的俗语,也是由此而来。 皇帝和太子一行人赶到,远远就看见前面一团乱,吵吵嚷嚷,向下张望,唐方特别倒霉地挂在半山腰的树杈上,腿落在河水中,被河流冲击荡来晃去,整个人岌岌可危。 山上一众衙役,刘家的那些人也个个都头破血流,看样子是伤亡惨重。 其中一个一眼看见方若华,横眉怒目,又似乎有些忌惮,显然正是那个被方大公子说和此地犯冲的小子。 此时却没人有心情理会他的小心思,唐方还吊在下头,岸上这些衙役急得满头大汗,却你推我搡的,愣是没人去救人。 不过也难怪他们犹豫,底下河流湍急,山崖更是陡峻,别说他们只是一些普通衙役,就是有能飞檐走壁的高手,恐怕不带什么工具,再带着一个人也很难爬上来,说不定还会被连累掉下河一命呜呼。 “这就是仙人渡?” 皇帝见了这乱七八糟的景象到是丝毫不乱,津津有味地四下打量,一边看一边点头,“虽然是山地,来龙远,去水长,朕观之,的确是风水宝地。” 他们不远处,大河河面上有一座铁索桥,随风荡漾,看起来却颇有威势,桥前面是一座石碑,碑上刻着——‘仙人渡’三个大字。 皇帝一边看,一边捋着胡须,摇头晃脑,到有些像老学究,还把自家孙子叫过来,听他评点这些字,小皇孙却对石碑没兴趣,反而蹲在地上看立在岸边的那七八个大木牌。 木牌各种各样的都有,显然是山民自己立的,上面都写着类似‘没有神仙贴,不过仙人渡’的话,有些还描述了过渡口的危险之处,什么浪大船翻,什么过索桥时会幻觉丛生,以至于落水,还有什么福源不厚的,可能刚一挨近就被落石打下。 皇帝和太子顺着小皇孙的指点,一转头也看见了,被唬了一跳。 倒霉催的唐方可还在下面吊着。 皇帝半开玩笑地道:“咱们可别也陷在此地,朕身为一国之君,若是闹出事端,恐怕不好看。” 方若华却哭笑不得,小声和太子道:“再往西面有几个妖怪窝,都是那种不喜欢和人打交道,或者特别爱恶作剧的,恐怕是我师父他们担心村民无意中过去被折腾,特意弄的木板。西山上现在没有还在吃血食的妖怪了,以前还有一窝黑蛇,前几年听说也搬迁走,不见了踪影。” 话音未落,几个衙役纷纷呼喝:“那边的,快去把我们县太爷救上来,告诉你们,给我仔细些,要是县太爷掉一根汗毛,为尔等是问!” 皇帝蹙眉。 太子苦笑:“唐方这倒霉孩子,算是被坑苦了。”略微沉吟,小声道:“父皇,这小子到底是唐家的孩子,还是小飞的哥哥。” 皇帝没好气挥挥手,左右就冒出几个樵夫,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条绳子,两个樵夫顺着绳子下去,小心翼翼地把唐方弄上岸。 太子还没交代怎么护送他下山,那几个勉强没受太大伤害的衙役就一拥而上,围着唐方嘘寒问暖,几个被砸得头破血流的刘家人也是抖擞精神,深谙抢功之术,早把几个樵夫给哄到后头压着不让露头,其中一个管事模样的刘家人满脸的义愤填膺:“太爷,您看看这座山邪门不邪门,要我说,一把火烧了干净,什么脏的臭的,保准通通清理一空,我家少爷们也能回来了。” 听着那高嗓门,皇帝都有些不可思议,失笑道:“老兄,要是你们家公子真在山里,你就不怕他们被烧死?” “滚蛋!” 那管事暴躁得很,怒瞪了皇帝一眼,扭头再去劝唐方,“太爷,我们老太太请的天师说了,您是难得的火德之体,您出面肯定能烧死那帮妖孽,且还能保我家公子们平安……” 方若华低着头忍笑,不知为何忽然觉得挺爽——这位陛下恐怕还是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 没想到,皇帝竟沉住气,没有当场派人斩了此人的脑袋,当然,此人的下场已经可以预料。8946 第二百八十五章 桃花源 此时天色已晚,铁索桥就在眼前,昏昏暗暗,明明落石已经停了,唐方一行人却心底发毛,迟迟不敢继续走,更别说踏上去。 向下张望,风急浪大,大片大片的浪花打着铁索,粗大的锁链晃来晃去,上面的大木板也显得不大稳当。 这会儿他们的马车也坏了,马也跑了,人狼狈不堪,入目之下大部分都是伤患。 偏偏唐方也是固执之人,同样不肯返回,刘家人担忧自家公子,这回若是无功而返,显然不会有好下场,自然是不肯轻易走。 方若华却不管这些,四下看了看,笑道:“陛下,太子殿下,可要过桥?” 皇帝抿着嘴唇,点点头。 太子没说话,方若华一扬眉,就大大方方地当先一步领着陛下和太子走了上去。 皇帝踏上去的一瞬间,后头就冒出起码有百十个樵夫,农夫,猎户,还有行商,小贩,对视一眼,呼啦啦一大群一拥而上,跟着他们身后踢踢踏踏地就一路小跑,跑过桥去。 整座看起来就很危险的桥面瞬间变得特别平静,一动不动,似乎连底下的浪花也变得安静许多,好像生怕惊扰到上面的行人。 过了桥,踩到踏踏实实的地面,皇帝和太子暗地里擦去额头上的冷汗,后头一群人忙不迭过来又四散而去……就是个个手脚都有点抖。 皇帝笑道:“也没什么,这铁索桥看起来还算结实,不像传说中那般恐怖。” 话音未落,只听后头一声惊呼,扑通扑通几声,显然有人落水。 太子扭头看去,登时无语。 除了唐方还勉勉强强抱着铁索在桥上趴着,匍匐于地瑟瑟发抖,其他人跟下饺子似的,一个接一个落了水,在水面上起起伏伏地挣扎。 原来这一行人眼看着前面那么多人顺顺利利通过,也松了口气,再无顾忌,就着急忙慌地冲了上去,却不曾想,在方若华足下安安稳稳的桥面却忽然变得飘忽,他们也跟犯了病似的,自己的脚不听自己使唤,主动往水下跳。 太子都心惊肉跳:“这……” “无妨,船来了。” 方若华笑眯眯探头下去,打开直播器,让水友们也看看惊险刺激的画面。 一众水友果然被吓了一跳:“好家伙,天这般冷,演员们这是真卖命了。” 一时间打赏飘红。 她直播间里的水友们都不属于特别冲动的类型,比较喜欢按时按点给一些打赏,像这种一片红的场面并不多见,果然,还是灾难场面激动人心。 方若华咳嗽一声,把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各种不大好说的思想按回去,对一脸懵懂的太子轻声道,“西山上的原住民们多心软,向来不喜欢看见死人,再说,这条河干干净净的,要是落了几个腐臭冲天的死人,河里的居民日子可怎么过。” 太子:“……” 河面上不知何时出现几艘轻舟,上面的船夫身手矫健,轻轻一网下去,就把‘水饺’们给捞上了船。 太子最后看了一眼唐方,觉得他没有生命危险,也就不去理会,他带着父皇过来一趟,可是冒了天大的风险,事实上,他也没想到父皇当真如此大胆,轻车简从地就来了。 要知道,这里可能是妖怪窝,不是说他们一个是大周朝的皇帝,一个是太子,就能轻轻松松踏足的地方。 诚然有禁军保护,可能父皇也安排了人手,但皇帝和太子同时出来,也未免太冒险。 太子不明白,方若华通过这些年伴驾时的接触,其实约略能看得出来,皇帝和太子的想法完全不同,恐怕有八成觉,得所谓的神仙村,是一些奇人异士隐居的地处。 前朝乱世几十年,不知多少人为逃避战乱,隐居荒野,偶尔也有装神弄鬼吓唬老百姓的存在,和这真的是神仙妖鬼所在之地比,显然这种想法更合理。 那些高产的粮食,神奇的器具物件,也许是能工巧匠,还有擅长农事的高人产物。 因着这些年,数量越来越多,渐渐向周围扩散,看来并非特别珍惜昂贵的物品,皇帝这才上心,身为帝王,又怎能不向往千古明君的声望,如果真有良种,能在他治下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当真让万万千的百姓从此再无饥饿,那他便有可能成为一呆圣君。 方若华也没有提醒过他,一来就是提醒,恐怕皇帝也不会全信,他这样的君王,若非亲眼所见,那是对什么都要存疑几分。 二来,方若华只打算认认真真地做自己的官,至于神仙鬼怪什么的,他不否认自己神仙弟子的身份,却也绝不肯表现出想让皇权接纳神仙存世的想法。 他一直以来的表现就是,神仙是神仙,朝廷是朝廷,他入朝为官,很避讳朝中大臣把他当一个术士,一个神棍对待,除了在太子面前,轻易不显露不同之处。 也正因为如此,太子更信任他,也隐约有一丝愧疚,总觉得方探花是因为忠心,才对他毫无保留,经常被逼无奈地接受他的种种想法。 “到了。” 几句话的工夫,一行人便来到一个小山村前,方若华指了指。 皇帝和太子一抬头,轻咦一声,脑中杂念登时都消散,禁军侍卫们扮的那些人也藏不好,探头张望,好几个人露了行藏。 随着炊烟袅袅,云雾散去,一个小小的,矗立在半山腰的村落便出现在众人眼前,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子,就是屋子的模样略有些不同,有高宅大院,有精美园林,有高耸入云的树屋,也有普普通通的青砖绿瓦房。 无数村民们来来往往,有的坐在树下聊天做针线活,有的扛着锄头立在田野间。 田野里的庄稼长得不是一般的好,麦子比人还高,麦穗大的离奇,因为离得远,还有许多蔬菜,水果都看不清楚,也认不出。 皇帝还看到村口两个黄口小儿,站在树下打树上的枣子,那枣子有拳头大小,落下来砸在地上咚咚响。 太子不禁赞叹:“好一副太平盛世景象。” 整个村子静谧安宁,给人的感觉特别美好,就像传说中的桃花源。 第二百八十六章 妖怪窝 “陛下和太子稍等一等。” 方若华轻笑,伸手招了招手,那只跟着小皇孙玩了一路的翠鸟便飞到他手里。 “去,让村长来迎接贵客。” 翠鸟振翅一飞,转眼就没了踪影,小皇孙蹦蹦跳跳地要追,却让太子一把抓住按回怀里。 不远处,群鸟飞过,一个圆滚滚,长得很胖的中年农夫,连滚带爬,一路小跑向这边跑过来。 方若华打量了几眼,不确定地道:“好像他是三号村的村长,叫熊大?” 那熊大似乎特别着急,呼哧呼哧跑得特别辛苦。 皇帝刚想说他们自己走过去便是,忽然觉得哪里不对,仔细一看,不禁愣了愣。 不光是皇帝,周围所有人都惊呆,随着熊大奔跑,他脚下的青石板的小路竟然也跟着跑,他跑到哪里,路就跟到哪里,一直延伸,不多时,竟然延伸到他们眼前。 熊大一见方若华,跪下磕了个头,气喘吁吁地道:“方郎君,俺们三号村可没有偷税漏税,上个月,税钱就通通交齐,我家老大亲自送下山,送到的碧水县,可那几个小吏不给我们条子,我们只能又去交了一回……” “行了,我不管查税,这些以后再说,今天带了几个贵客到村子里住一住,你给安排一下。” “啊?” 熊大大惊失色,左右看了看,才猛然想起什么,使劲点头,“哦,哦,好。” 方若华看他懵懂模样,也有些无奈,转头低声道:“其实咱们一路跟着唐方那小子,走错了路,应该去东边的一号村,我爹娘都住那边,那里的村子都还算正常。” 太子不以为意:“我看着很好,和外面的村子比,还更繁华,也没多大不同。” 方若华哼哼了两声,没说话。 他是真有些后悔,他和父母一开始打的主意就是,让妖怪们有限度融入人间,妖怪的各种法术,和人间技术结合,促进社会发展,至少能逐渐做到所有人都吃饱饭,妖怪也更容易积攒功德,修行,获得资源,而且也管束一下妖怪,别弄得妖魔当道,乱七八糟。 想做到这一点,皇帝就是要攻略的大boss。 方若华把太子攻略得差不多了,可皇帝看起来不是那种马上就要一命呜呼的那种,年轻时又是个强势皇帝,攻略他显然也很有必要。 这几年,方肖和夏芬,还有有见识的妖怪族长们,也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虽然这回陛下南巡有些突然,但也算是个突破口,他们商量好,打算直接把人带去妖怪聚集的村落里震慑震慑,省得皇帝动心思斩妖除魔,但又不能去那些野性重的妖怪的地盘,真去那等地方,就等着和朝廷大军来一场人妖大战! 选来选去,选中了这个村子,奈何自家亲爹还好,自家亲妈脾气暴躁,却是个特别好说话的,一帮小妖怪被她宠得有些不知分寸。 刚才翠鸟就来告状,说外村的一些小妖都跑到三号村子走亲戚,现在整个三号村特别热闹。 一晃神的工夫,熊大已经客客气气地领着皇帝和太子朝着村子里走去。 方若华干脆定定神,好在村子里的这些小妖们都属于天真活泼好相处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足下的青石小路受力均匀,踩在上面一点都不费脚,十分舒服,不多时,一行人就进了村子,村子里大部分的窗户都打开,好多人张望,还有人扒着墙头向外看。 “方郎君来了!” “你起开,让我看看!” “那些是外面的男人吧,不知道要在村子里住几天。” “老六,你家几个丫头可别放出来,省得被拐跑了,老黑家的孙女不就让拐到外头去了。” 皇帝和太子听着满耳朵叽叽喳喳的声音,口音还很重,心下好笑。 熊大显然也觉得丢了人,气哼哼招呼:“该干嘛干嘛去,看什么看!老六,你家的房子挡住后面的客房了,赶紧给我让让。” 他一招呼,墙头上一个有一嘴大胡子的农夫摸了摸脑袋,哈哈一笑,露出一口和普通农夫不同的大白牙:“得嘞!” 话音未落,他那一座比较高的吊脚楼,就长了脚一样往左边挪动了几步,正好露出后面的——春华苑来。 皇帝愕然,仔细看了看,迟疑道:“这有些像是陪都的春华苑?” 熊大脸上露出些许不好意思:“方郎君交代,有贵客要到,让我们好好招待,嘿嘿,咱特意出去找了个教书先生问的,说天下最贵的房子就是皇帝老儿的,别的咱没见过,老汉就见过这一个,以前被里面的一个小公公带进去住过两年,保证一模一样,老汉的记性可好呢!” 皇帝:“……” 方若华一巴掌把熊大推一边去,就怕他再乱说话,皇帝要大举兴兵了。 咳嗽了两声,方若华当先带路,把陛下和太子,还有那一群侍卫通通迎到客房里安顿下,安安稳稳地坐在庭园中,他才松了口气,苦笑道:“陛下,太子殿下,咱们先休息,明天再带二位参观,若是时间够用,陛下想把整个西山参观一圈,想来也无问题。” 就他们说话的工夫,皇帝一杯茶没有喝完,就发现自己周围邻居的房子们一会跑到东面,一会儿又到了西面,风景似乎一直很不同。 他老人家身为君王几十年,养气功夫了得,但身边侍卫们却要抓狂——这怎么安排守卫计划! 方若华也被晃得头晕,一开始好声好气地劝了半天,让这房子别乱动,结果一点用也不管,心下登时也来了气,先跟陛下告罪,才扭头恶狠狠地道:“滚!” 嗖一声,房子全部跑走,四周一片空旷,只有熊大气喘吁吁地爬到墙头上,支支吾吾地喊:“贵客吃什么,要不要让小的们来上供?” “……我自己去挑食材,不用你们管。” 方若华无力道。 皇帝到是很平静,深吸了口气:“一入此山中,朕觉得身体轻快许多。”他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这般轻快过。 太子却盯着树上一个有一条毛茸茸大尾巴的小姑娘发呆,皇帝一转头也给吓了一跳,半晌长长地吐出口气:“原来,这是真进了……妖怪窝。” 一进村,村民都憨厚老实,只是有些怕生,那些房子,田地,和以前见得也无不同,不说皇帝,就连太子也怀疑这就是人间平凡的山村,只是富庶些,后来房屋竟会移动,他们自然惊愕,但也不排除或许有高人可以设下机关…… 第二百八十七章 幸福 树上的小姑娘愣愣地看了地上几个人半晌,尾巴唰一下竖起来,毛茸茸一大团,整个人坐在树杈上手足无措,努力了半天,也张不开嘴,眼眶里泪水晃来晃去的。 “呜呜!” 太子哭笑不得,皇帝也无语,心中那点害怕还没有彻底升起就消散一空。 皇帝柔和了眉眼,略微温和地喊:“小姑娘,你怎么在上面?” 那小丫头听见他的声音吓得更厉害,整个人缩在树后头,好半晌才缓过神,半好奇半迟疑地探头张望了两眼,怯怯的小模样真是让铁血硬汉的心也要化了。 墙外头显然有人察觉到这边的异状,吱吱吱吱冒出各种动静,也有人喊话,口音极重,皇帝和太子根本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 方若华正在门口和村民们说话,听到声音便转身进了大门。 树上的小姑娘一看到他,立时手足无措,扑通一声从树上跳下来,缩成一个球,尾巴着地,一晃身竟然变成一只小松鼠,从地上的草丛里探头出来。 方若华随手捡起来往墙外一丢,外面就有人接住,嘿嘿直乐:“小灰还没成年,化形化不好,回头我就把她藏家里不让她出来了。” 翻了个白眼,方若华摇摇头,终于折腾完,安顿好陛下和太子,顺便还得给那些禁军护卫安排住处,一直到月上树梢,他才随意选了个离太子他们不远的屋子居住。 一夜无眠。 朝阳初升,方若华睁开眼就隐约听到外面有人说话,起身出来一看,皇帝和太子早早就醒来,精神十足的模样,似乎刚刚晨练结束,坐在园子的石墩上和墙头上的几个小伙子说话。 墙头上人不少,男女老幼都有,个个好奇,不过肯和皇帝搭话的到只有一些年岁瞧着不大的小子。 那些小伙子不知道说起什么,个个眉飞色舞,说得激动时便保不住人形,动不动尾巴,耳朵,或者哪一块儿露了原型,他们却还不自知,大尾巴一呼扇一呼扇地拍着墙壁。 再看皇帝和太子两个,不说视而不见,到好像已经很能适应了。 他一出来,墙头上的一个小子就色变,连声道:“爹爹不许我们在小郎君面前晃,黄老爷,你下午来仙果园,我给你看看那棵奇树,真的一年四季都长果子,各类果子都有,是老神仙给的树苗,我们以前可没见过……” “快走,快走,方小郎来了。” 墙头上一众男女老少一哄而散。 方若华:“……” 太子回头看了他一眼,轻声道:“听他们说,这村子里一个叫徐姥姥的人家一口气招了九个女婿,好像都姓刘……莫不是那些刘家公子?” 皇帝也扭头看过来,这年月,诱拐女子的到是不少,拐带男人的却不多见。 而且拐带也就罢了,居然还只朝着一家使劲,到也奇怪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回头问问。” 一边说闲话,一边就带皇帝和太子先去吃饭,桌子上面各色美食已经摆放了满满一桌子。 天还没亮,村里人就拿了食材,皇帝身边带的人里有精通厨艺的,虽然比不上御厨,但还是什么都会,很快就给收拾出一桌美食。 现在闻见菜香味,皇帝和太子一时间把什么正事都给忘了,作为站在大周朝金字塔顶端的大人物,一顿早饭下来,居然难得的心满意足。 想他们父子,都多少年没有因为什么事情而觉得幸福满足了,有时候人站的位置太高,拥有的太多,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也不是一件绝对意义上的好事,至少他们得到的越多,能打动他们的就越少。 就说吃饭,别说万岁,就是这位太子殿下,一桌子菜,要是有哪一种能让他多下两筷子,御膳房的御厨就能得到大笔的赏赐。 他们吃得香甜,一群侍卫却是紧紧张张,皇帝可能看出来,也可能没看出来,但他们负责万岁爷的安全,却是片刻也不敢放松,自然看得出不知有多少双眼盯着这个院子。 也幸亏没感觉到敌意,否则就是再好吃的山珍海味,他们吃起来也要味如嚼蜡。 唐小飞到是久经考验,不大害怕,把伪装用的斧头扔在一边,慢条斯理地拆卸一只烤鸭,那鸭子也不知是怎么喂养,怎么烤制,鸭肉一点也不柴,非常嫩,也非常的香,用小博饼卷起来咬一口,鲜香的滋味在舌尖上炸开,简直不要太享受…… “那个县太爷叫什么,唐方是不是?好像徐姥姥家的姑娘相中他了,要我说,他要是想拿自己来换那几个刘,给他一个两个的也无妨,那几个刘加起来也没一个县太爷好看。” 墙外隐隐约约飘来各种声音。 有家长里短,也有的神神叨叨,再来就是……这等劲爆的消息! 唐小飞:…… 没听见,他什么都没听见,现在身负重任,保护万岁爷和太子才是最最要紧。 皇帝显然也快把他亲自安排过来的县令给忘了,吃过饭,方若华就领着这两位贵人出门,一出门还没走几步,就远远看到了那一大片农田。 田里左边是麦子,右边是水稻,都正成熟中,眼看着就要丰收。此时正值秋末冬出,按说地里根本不该是这个样子,但此时和一人高的麦秸,瞧着丰硕而沉重,也许能达到小半斤的麦穗比,任何问题都入不了万岁爷的脑子。 作为一个以明君自许的皇帝,他自然懂农事,甚至在宫里现在还有悯农园,每年他都要亲自耕作,一眼看去就知道这一片农田的产量肯定很高,很高…… 继续板着脸在田地间穿梭,看过成片成片的玉米,青稞,谷子,还有已经挖出来堆积成山,不知道是什么,但明显也是食物东西们,皇帝瞬间感到指尖有些颤抖。 和这些东西相比,很随意地长在山脚,村子的各个角落,珍贵无比的灵芝,人参等等名贵药材也不怎么显眼了。 药材再好,也不能当饭吃。 方若华一把抓住因为看热闹离得太近的一个年轻汉子,把他拽到眼前。 那汉子吓得嘴唇哆嗦:“不关我事,是徐姥姥想要那个官人入赘当女婿的!” 方若华:“……”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不管 “行了,你给两位贵人介绍介绍咱们村子里的田地,还有那些新鲜作物。” 方若华按了按额头,对于自己在这些妖怪心中就是洪水猛兽的事实已经不想再解释什么。 汉子登时松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几分兴奋,眼睛放光,手舞足蹈:“……自从有了老神仙给的仙粮,仙果,咱们这些不能辟谷的小妖们算是有了福,这些东西可比人间美食好得多,不光口感好,容易饱足,还有灵气……” 这汉子不是特别能说会道,好在外形瞧着憨厚老实,说出来的话也质朴,不让人腻烦,一路上皇帝和太子都听得入迷。 一整天,几个人不光是看了田地,果园,山上的草药园子,坐落在山林深处的奇怪作坊,瞧见堆积成山的精盐和霜糖,还欣赏了各式各样的华美建筑物,那些各色园林,简直比皇帝新修建,修了七八年的园子还要精致,所有的房舍,除了不够宽敞外,无一处比不上京城。 一路上,那做向导的汉子吐沫横飞,在左右一大群或者惊奇,或者羡慕的小妖们的视线中,得意洋洋地把自家的村子夸得天上有地下无。 “唱作俱佳,表情丰富,此位cos高手很有可能是相声界的某位学徒出身。” 大屏幕上最近冒出来各种考据党,方若华扫一眼,见水友们没吵吵着非要扒这些演员的真身,也就放了心,虽然说中国那么大,人口那么多,这帮人就是扒不出‘演员’们的身份,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整天让他们一惊一乍的吓唬,方若华比较心虚。 此时天色不早,正打算引着这两尊大神回去吃饭休息,只听咣当一声,不远处有大门关合的动静,隐约又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 方若华探头一看,忍不住捂住脸,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离他们十多米的小巷子内,一个年轻男子脸色发白,跌跌撞撞地飞奔,后面追着两只灰扑扑的大老鼠,都有半人高,眼见老鼠追近,那年轻人更是惊慌失措,高声呼喊:“救命,救命!” 左右的房屋,树木,甚至地上颇为繁茂的花花草草尽皆努力伸展自己的躯干,意图挡住方若华一行人的视线,那些房子更是不动声色地想合拢在一块儿。 方若华哭笑不得,看在唐小飞的面子上,也不能让他哥真成了妖怪家的上门女婿,忙轻咳一声,瞪了左右看热闹,爱八卦的路妖一眼,又去瞪那两只大老鼠。 老鼠的动作登时慢了几拍,由着唐方冲过来,呼哧呼哧地喘粗气,才犹犹豫豫地上前,摇身一变,变作两个粗布短衫的汉子,冲着方若华行礼道:“方郎君,这个小后生徐姥姥相中了,要给三妹子说个亲,槐树姥姥也说两个人看面相就当配为夫妻,八字也合得很,再说,这小后生自己也没有不乐意,他要不乐意,怎么去拉我们三妹子的手?” 太子:“唐方还会这个?他明明出去参加酒宴,对陪酒女也讲究以礼相待,不肯有一丝不规矩。” 唐方脸一下子红了,又羞又气,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事。 那汉子登时更理直气壮:“小郎君你看,他明明就是勾引了三妹子,得了手到想跑,哪有这好事!” 唐方面红耳赤,咬着牙道:“本官,本官还未治尔等右拐刘家众公子之罪,尔等怎能如此污蔑本官。” “什么诱拐!” 那汉子登时眯起眼,脸上略带三分阴狠,却冲着方若华拱手行礼,认认真真地道,“方郎君莫听这小后生胡说,且听小的慢慢解释,徐姥姥这几日的确给家中的女儿们招了几个赘婿,但可都是那些男人们心甘情愿地入赘,没有行任何强迫之事。” 他眯着眼冷笑:“说起来,两家还有亲,徐姥姥的曾侄女,就在三年前,成了他们刘家明媒正娶的孙媳妇,亲上加亲,有何不好?” “小的还记得,当年徐家妹子去了之后,徐家兄弟们去讨说法,刘家不口口声声说,徐家妹子心甘情愿嫁到他们家,就是他们家的人,是生是死,都是刘家的事,和徐家没关系,不必徐家多管?” “现在刘家的公子们心甘情愿地入赘徐家,是生是死也是徐家的事,这个后生来讨个屁的人,要来讨也行,咱们徐家不是刘家那等不讲道理的,等他们家的公子哥死了,尸体可以送回去入刘家的祖坟。” 唐方登时面色如土。 别说他,就是皇帝和太子也听出来,这徐姥姥和刘家那个被逼死的媳妇有亲,这是报仇来了。 太子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尤其是想到徐家一家子可能不是人,他就更不知该怎么处置。 那汉子盯着唐方,别看外表粗俗,说话到是慢条斯理,不疾不徐:“至于扣下你这个小后生什么的,那可没有的事,我们明明是客客气气地招待,你自己相中了三妹子,拉拉扯扯,坏我们家姑娘的名节,我们家自来要招赘女婿,让你入赘而已,有什么不妥的?” 唐方:……哪里都不妥!强买强卖不成,世间便没这道理! 但他这会儿又羞又气,还不清楚这村子讲不讲世间的道理,兼笨嘴拙舌,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方若华先不理会这一团乱麻,瞪了一眼,让那汉子闭嘴站一边去,冒着汗给皇帝和太子解说一下一干当事人的身份。 “……徐姥姥是西山的一位鬼修,虽然鬼龄不大,但因为生前就有资质,死后又葬在风水宝地,还受过帝流浆洗礼,修为高深,堪比千年大妖,她落户西山以后,收容了好些鬼女,还聚拢了附近的鼠族。田鼠,松鼠什么的养了一堆,建了徐家庄,在本地也颇有声望。” 皇帝和太子一早就想弄清楚西山之上的势力范围,却真没想到,竟然是在这么个情境下了解,咳咳,真是让人心情复杂。 “鬼修逆天,十分不易,徐姥姥这样有能耐,心肠不错,又护短的鬼修寥寥无几,也因此她老人家的威望很高。” 方若华一摊手,“即便是我师父在这儿,对于这等说不清谁是谁非的,恐怕也不会去管。” 第二百八十九章 徐家 皇帝和太子……也不想管。 他们来‘神仙村’做什么,为的是大周朝,为的是天下大事。 如今见了产量最少翻倍,耕种仔细可能翻个两三倍的良种,再看那些奢侈的精盐,白糖,还有那些神奇工具,最次也最吸引人的灵丹妙药,据说,老神仙那里有能治愈绝症的神药在……皇帝和太子,哪里还有心思管一个唐方会不会入赘。 不过,此时二人都想认真观察这座西山上的异类,看看他们的危险性究竟如何,此事虽小,却也值得一观,探一探这些异类平日的处事方法,只是要讲究一个度,终究不宜惹恼了那位徐姥姥。 此次难得来一趟,最好能让西山群妖归附朝廷,至少定下符合朝廷利益的规矩。 若是能如方探花所言,把西山上的异类当做苗人等对待,到也是个解决办法,真正说起来,这帮子异类和那些野蛮人也差别不大。 皇帝和太子肚子里一堆心思,却是丝毫不向外露,听方若华大略介绍了一回,就转头看向唐方:“唐县令,这事你想怎么办?” “啊?” 唐方一脸懵懂,忽然若有所觉,仔仔细细地盯着皇帝,太子和方若华看,半晌才惊慌失色,“陛,陛……” 陛下为何在此? 不是说圣驾到了明州府吗? 要不是因为圣驾将至,他那么辛苦处理案子作甚? 要不是他急着让碧水地面上变得平平静静,给陛下一种海晏河清的观感,他何苦费力不讨好竟然孤身带人进山? “别喊。” 皇帝摇摇头,看也不看唐方,半点不知臣子的抓狂,自顾自地转身与太子一起看着方若华,一副旁观者的模样。 方若华失笑,冲那汉子道:“这等家务事,按理我是不该管,不过,我与这位唐公子的弟弟是故交,又与徐姥姥交情匪浅,我身边的两位也是难得的贵人,今日不如便由我们为你们两家做个见证。” 那汉子登时笑道:“那自然是好,方小郎的要求,想必徐家姥姥也无二话。” 太阳西下,阳光渐渐暗淡,只余下一丝余晖,村中林木花草中,不知何时飞出无数彩蝶和萤火虫,身上带着荧光,成群结队穿梭飞行,为夜行的归人照着前路。 乡野间耸立的各个小房子,也亮起了灯火,点缀得村中的夜色美极。 “前面就是徐家庄。” 绕过两条细长扭曲的小巷,徐家庄便到了,皇帝和太子抬头一看,都不禁意外。 自从听说那位徐姥姥是个鬼修,他们着实做好了进去一个阴森恐怖的大鬼窟的准备,没成想如今一看,徐家庄再普通不过,就是个富丽堂皇的庄园,大门是红木的,很大,门前两个石狮子也威猛,门口的灯笼亮得很,屋子里也是灯火通明,树上都缠着彩带,随风招展,隐隐约约有娇俏少女的嬉笑声传来,好一派和谐景象。 唐方一走到门口,心情更是复杂,再一想自己遇见了这等事,居然被万岁爷和太子殿下撞个正着,更是羞愧难当,恨不得现在就一头撞死算了,好歹还能保一个清白的名声。 大门洞开。 徐姥姥立在门口,身后带着十几个漂亮女孩儿,一见方若华,都怯生生的低头微笑。 “早听说小郎君这回带了贵客回来,老身昨日还打算让秀姑,月萍这两个孩子去伺候贵人,只是贵人刚来,怕是疲惫得很,这些小妮子不懂规矩,担心唐突,这才没让她们去,没想到今儿喜鹊报喜,贵人竟然踏足贱地,来来,熊大那个笨手笨脚的,想来也招呼不好,不如就让我这俩丫头去照顾照顾……” 说着,她就一伸手,指了指身后的两个美少女,两个少女容色仿佛,一样的眉眼,十分秀丽。 皇帝和太子简直都有立时转身就走的冲动。 诚然,冲他们含羞而的笑的女子很漂亮,肤色在月色下显得特别白,形容弱不胜衣,换了别的时候,别说皇帝,就是太子这个向来不好女色的,怕也要多看几眼,但今日在徐家,咳咳,他们自是避之唯恐不及。 方若华失笑:“我师父到是缺使唤丫头,要不徐姥姥你送她们去我师父那儿?两个到是嫌薄了些,把你这一窝子美人都送去也无妨。” “……” 徐姥姥讪讪一笑,“老神仙的仙气太足,我这丫头可受用不了,哎哟,看我,快请快请,贵客临门,哪能在门口说话。” 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不再提送美人的话,规规矩矩地迎了一行人进门,分宾主坐下,上了茶,徐姥姥叹了口气,柔声道:“我这地向来少有客人,方郎君这次过来,我也知是为什么。” 她瞥了唐方一眼,只当没看到这个人,脸上却露出一丝怨恨,“方郎君也知道,我生前也受过朝廷的贞节牌坊,算是咱们明州有名的节妇,从十八岁守寡,到四十岁死,苦了这些年,夫家没什么值得我惦念的,也只有我娘家的几个孩子,个个都孝顺,逢年过节少不了我这个已经出嫁的老女人那点香火,尤其是我那曾侄女淑儿,温柔贤惠,又是难得的道骨灵胎,一看便是善人转世,一身的功德,谁曾想命却那般不好,进了他们刘家的大门,吃苦受罪不算,就因为没生个男丁,日日受婆婆白眼,最后竟受人污蔑,生生被折磨致死,那孩子也是傻,竟不知道回娘家说几句,我这些年也忙着修行,没有看护到,等知道了,一切都晚了,更可恨,他们刘家欺人太甚,竟让我那可怜孩子暴尸荒野,害得她差点魂飞魄散,我老婆子花了两年多,才补完她的魂气,这会儿还在修养,都出不了门。” 徐姥姥的眼泪都要落下来,擦了擦眼角,轻声道:“方郎君你说,这刘家人,我听说他们家还是什么皇亲国戚,还是什么国舅爷,就刘家那等人也能做皇亲,咱们大周朝的皇亲们还能出来见人?”. 第二百九十章 相中 皇帝、太子:“……”这一砖头砸下来,他们还真有点灰头土脸的意思。 幸亏一开始就跟方探花说好,此次乃是微服私访,除了一些必要的人物,对旁的异类不能泄露身份,只说是和方若华有亲便是。 否则让人知道他们俩一个是大周皇帝,一个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殿下……想想那场面就足够可怕! 徐姥姥擦干净泪,一脸痛恨:“方郎君您来评评理,刘家做出这等事,可气不可气!” 怎会不可气?方若华最烦这等人家。 皇帝和太子也觉得刘家可恨。 其实这等不把女子当人看的事,也不是发生过一次两次,皇帝和太子消息灵通,早不知道看过多少类似的人间惨剧,差不多也算麻木。 因着前朝战乱,直到如今大周朝也没有恢复底气,皇帝从懂事起,就不大喜欢某些束缚女子的各种规矩,更恨老百姓生下女儿就掐死,扔河里这等行为,甚至为此做出过种种措施,早些年还试图给生育子女者补贴,可惜国库空虚,下面手脚也不干净,这等政策实难持久。 但是鼓励寡妇再嫁,他也是常常做,每次颁下贞节牌坊,那真是捏着鼻子下旨意。 不下旨也不成,不下旨说不得寡妇会被逼迫死,殉节之事频频发生,谁又知道是怎么个殉节法,有个贞节牌坊护身,女子反而可能好过些。 见得越多,越不当回事,换了别的时候,皇帝和太子这等人怕是不会走心,在此时此刻,坐在异类的客厅内,听着一个积年老鬼说这些话,甚至还牵连到皇亲国戚身上,身为人间帝王,这心里还真不是滋味。 怎么说,有一种很丢人现眼的感觉。 问题是——刘家算哪门子皇亲? 这口锅他们是绝对不肯背! 方若华一看这两位的脸色,就知道刘家讨不了好,忍不住暗笑,徐姥姥这老狐狸,肯定是故意在他们父子面前痛骂,真比涂山家那一帮子傻白甜像狐狸的多。 “我老婆子话就放在这儿,刘家那些男丁是我招赘回来的,我还招赘定了,规矩咱可没坏,他们自己愿意和我的孩儿们成亲,愿意入赘我徐家,咱可没逼他们,徐家当初也说了,我家那小曾侄女自愿嫁去嫁去他们家,那生生死死都是他们家的人,如今他们家的小子们心甘情愿地入了我徐家,那生生死死,也是我们家的事,刘家要是再胡搅蛮缠,别怪我等不客气。” 徐姥姥冷笑,“当初他们可是把徐家去讨说法的好孩子痛打一顿,好几个孩子破了相,断了腿,绝了前程,他们家要是再来生事,也别怪咱们不客气。” 一番话下来,所有人哑口无言,唐方沉住气,此时总算从羞愤中回过神,皱着眉头道:“刘家或有错处,但并不是刘家的公子都有错,当初徐家姑娘嫁的是长房的大公子,误闯嫂子闺房的乃是长房的四公子,不是你们拐带来的这几个,怎能迁怒于他们?” “老身乐意。” 徐姥姥轻轻一笑,别看年纪大了,这一笑,到也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采。 “那什么大公子,什么四公子,我家的姑娘们可不屑要,咱们也不是什么脏的臭的都能看得上眼,再说了,什么叫迁怒,我这千娇百媚的好女儿要招婿,招到他们头上,是他们的福分。” 唐方被噎得一口气差点没下来,偏偏徐姥姥还转过脸,十分慈爱地道:“老身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更不会欺负你这后生,你自己说,我这三丫头的手,你牵没牵,她的身子,你看见没看见。” 说着,她一伸手,从自己身后拽出来一姑娘。 太子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实在是那女孩长得太可人,不是多美,多媚,她的五官并不算多么漂亮,可是整个人的气质特别清纯,有点像西山上最纯美的灵秀之气幻化而成。 一看到这女孩,唐方的眼睛又要直了,一个字的反驳也说不出口。 徐姥姥叹气:“我这三姑娘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好姑娘,生前清白,死后也清白,你既然看了她的身子,难道不该负起责任?” 唐方浑身抖个不停,脸上登时青白交错,却抿起嘴唇不能开口反驳。 皇帝登时心中有数,眉心不由得跳了跳:“难不成你当真和人家……姑娘?” 唐方身体一缩,脸色越发难看。 皇帝也是无语,他一直觉得唐方迂腐的过分,不像他那个风流爹,居然能笼络得住自家那位皇姐,现在看来,儿子比老子还强,他爹再怎么样也没去招惹女鬼。 太子摇了摇头:“唐小飞闹也没用,他怕是要有个鬼女当嫂子。” 徐姥姥到是一脸无奈:“你远来是客,我和孩儿们也好生招待你,晚上更是千叮咛万嘱咐,说不让你随意出门乱逛,你到好,你做了什么?在我的园子里四下里钻,折腾得天翻地覆,自己还钻了我们三姑娘的屋子,看到她洗澡,如今事已至此,难道老身还不能留你了?” 唐方张了张嘴,终究没话可说。 “老身要留你入赘,并不是非要为难你,你得明白,老身一家不适合去西山之外久住,我的三姑娘也不能去外处,好孩子,你就乖乖地留在我西山,给我当个女婿,亏待不了你。” 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唐小飞戳在门外挤眉弄眼,跳着脚手舞足蹈,拼命做口型——我不要一个鬼女当嫂子,这个可绝对受不了! 方若华失笑,伸手端茶遮住脸,冲徐姥姥使了个眼色,差不多得了。 想也知道,唐方登门是为刘家公子,越不让他乱走,他必要四处探一探,如果当真想困住他,给他再长十八条腿,这小子也闯不到美人的闺房去,不过是一局而已。 徐姥姥一家子鬼女与旁的不同,修行需沾染人气,好些鬼女到了时候都找个男人嫁过去,可惜,有胆子娶个鬼女的寥寥无几,非得她们努力想法子勾搭才成。 显然这回是真相中了唐方 第二百九十一章 和亲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便打圆场,笑道:“姥姥别急,想来唐县令不是那等会赖账的,必会给三姑娘一个交代,但人间的规矩,婚姻大事,终究讲究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好,刘家之事也就罢了,那属于你们两家的恩怨,我不好插手,但您徐家可和唐家没有恩怨,唐县令也是朝廷命官,此事不可轻忽,容我和唐方的长辈们商议一下如何?” 徐姥姥也不纠缠,很是给方若华面子。 “成,就依您之言。” 双方其乐融融地又说了好一会话,徐姥姥才毕恭毕敬地把方若华一行人送走,连他顺手也把唐方给捞出去的举动都没多说什么。 唐方灰头土脸,跟个小媳妇似的跟在皇帝和太子身后。 唐小飞也难得现身,一句话不说,就盯着自家便宜大哥叹气。 方若华到是笑得不行,一边笑,一边盯着唐方:“唐兄,咱们好歹也有点同年之谊,你跟我可要说实话,你当真不喜欢我们这位三姑娘?” “怎么可能喜欢?” 唐小飞刚一句话出口,就见唐方的脸上五颜六色,那表情,明显就不是不喜欢,嘴角登时抽了抽,“……你行,有能耐,你这么重的口味,你爹知道吗?” 方若华轻笑:“你刚才在外面,只看得到唐方,瞧不见我们那位三姑娘的正脸,你要是看一眼肯定能明白唐兄的心思。” 唐小飞嗤之以鼻,别管怎么说,唐方名义上也是公主的儿子,表面上他娘亲对这家伙可没亏待多少,甚至走关系让他进国子监,还让他和那些宗室子弟一样去宫里读书,自小就有无数美人对他们投怀送抱,就这样,唐方还为美色所迷,未免太无用。 只是回神瞧见皇帝和太子的神色,唐小飞不禁意外:“难不成那个三姑娘真是倾城绝色,红颜祸水?” 皇帝和太子含笑不语。 方若华一拉他的胳膊,随手朝着不远处河边指了指,唐小飞顺着看去,半晌无语,目瞪口呆,半张着嘴巴,一副神魂颠倒的模样。 河中两少女坐在船头,手挽着手唱渔歌,两个人都是说不出的灵秀动人,就这种质量的美女,简直把宫中佳丽通通衬成了村姑。 “呼!” “好看吗?”方若华循循善诱。 “好看……” “要是这等美人让你一亲芳泽,小手也牵了,身子也让你看了,你能挥挥袖子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转头走人?” 唐小飞愣愣道:“那肯定不能,哪个男人能渣成这般?” 方若华轻笑,一摊手:“哎,男人变成人渣负心郎很容易,但也要看他要渣的是什么样的女人。” 真正已经将将要到手的绝色,尤其是还没有彻底到手,你让他不要,那绝对是在挖他的心肝。 人人都道唐方是端方公子,难道他就不是男人? “三姑娘那般美人,在西山众多绝色中也算得上数一数二,人家投怀送抱,唐方你当真不想要?” 唐方一时语塞。 唐小飞昏头昏脑:“可那是个女鬼!” 终于说到重点,唐方身体顿时僵硬。 方若华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她是女鬼,也不算确切,徐姥姥的传承特别,她身边的鬼女自修行开始,便先取一先天灵物,多为玉石,附着其上,再闭关三年苦修,驱除体内阴气,所以身上并无鬼气,也不惧阳光,能在白日自如行动,问问唐方便知,你摸到的这姑娘,是不是有血有肉,和常人并无不同?” 唐方苦笑,半晌讷讷道:“陛下容禀,下官家中还有亲娘要奉养,当真不能入赘。” 唐小飞愕然:“你只是不愿意入赘?” 看那意思,竟然真想娶一鬼女回去? 唐方垂下头,其实也不知该做什么决断,但三姑娘柔顺可人,待他也真心,他也确实很喜欢,即便知道对方是鬼女之后,也只心惊了一日罢了,今日再见,心动丝毫不减少。 方若华轻轻一叹:“即便再心动,你也不可能愿意入赘。”这就是男人,别说眼下的时代,就算换成二十一世纪的男人们,估计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入赘。 想了想,方若华冲交头接耳的皇帝和太子道:“陛下,这三号村子参观下来,您老人家觉得怎样?” 皇帝神色顿时变得十分严肃:“方卿前些时候的折子朕已经看过,写得极好,见解精辟,条陈更是清楚明白,朕允了,具体事宜,你再与太子商议。” 他略有些苍老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个堪称温柔的表情:“许多人都觉得太子难做,时时刻刻把那些最终没有坐上这把椅子的太子记在心里,但他们不懂,史书上之所以对那些坏事的太子着力描述,恐怕多因为此事值得大书特书,太子登基,才是不值一提的常态。” 太子一愣。 皇帝笑起来:“朕相信,大部分皇帝与朕一样,立下太子时,都是寄予厚望,太子代表的是自家王朝命脉的延续,没有人比朕更希望大周朝从朕的手中,平平稳稳地交到太子的手中。” 一行人通通吓了一跳,跪下低头,连方若华也不例外,不过他到觉得,至少在此时此刻,皇帝说出这番话来,有那么七八分的真心,只要没有触及皇帝的底线,太子的位置就稳稳当当。 他们这位君王,着实是个明白皇帝。 感叹完,皇帝一扬眉,轻笑道:“那徐姥姥,在西山地位不低?” “岂止是不低。”方若华面色沉重,“西山大族中,像涂山狐族,青丘狐族,虽说本族肯定非徐姥姥能比,但在西山,却还是徐姥姥威望高,主要是她老人家心善,这些年但凡遇到小妖,多施援手,而且对于修行人家有秘法,培养出来的弟子个顶个比别人家修行快,在整个西山,涂姥姥绝对算一号响当当的人物。” 皇帝一拍桌子:“好,唐方娶三姑娘。” “啊?”唐小飞大惊失色。 皇帝到是不觉得自己的话哪里不妥当:“为西山诸族,顺利融入我大周,唐方,你就老老实实等着迎三姑娘入门。” 闹了半天……和亲啊! 第二百九十二章 淳朴 和亲……唐小飞急得满头大汗,唐方,咳咳,也没那么不情愿。 虽然和亲这词用的有些大,但也相差不远。 皇帝和太子虽然没表露身份,却也把事情全权托付给方若华。 方若华这个探花郎,别看在朝中并不是什么阁老,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官,可人家西山上一众妖魔鬼怪,全把他当半个神仙供着,十分信任。 有他出面,他说什么,徐姥姥很轻易地信了,弄得唐方连连侧目,连皇帝和太子也忍俊不禁,只觉得别看他们是异类,却天性淳朴,到比人好打交道的多。 皇帝早就不像刚登基时那般单纯,真以为全天下都是良民,朝中全是忠臣,这天底下的人就没有一个是没有私心,私心轻些的,便能算得上忠良,私心重也是寻常,这般看来,和异类打交道,到比和人勾心斗角更容易。 徐姥姥就这么大大方方讨了诸多好处,例如说皇帝给一个正经的诰命封号,允许她老人家立一家庙,受众生香火,还有其它各类便利条件等等。 偏偏她占尽了便宜,还上下都很满意。 当然,有了这些好处,她也就不闹着要招赘,再也不说三姑娘出不得西山的话,打算正正经经地把三姑娘嫁进唐家去。 总之,皆大欢喜,什么都不懂的小皇孙对此那是最积极,一直试图从唐方那里套话,问他究竟怎么把三姑娘弄到手的。 “看脸。” 方若华失笑调侃。 这话到不错,如今的女孩儿们就是喜欢唐方那样的脸,端端正正,严肃认真。 唐方懵懂不已,小皇孙仔细观察了下,私底下觉得自己相貌不比对方差,于是心满意足起来,终于被他爹哄着去睡觉。 所有人都淡然无比,唯独唐小飞青着脸,总觉得哪里都不对味。 “你们怎么就……这么大胆子!” 诚然,他平时也喜欢看个妖狐女鬼的风流故事,什么书生夜遇女鬼女狐,他都爱得不行,但真正遇见个女鬼,他还是忍不住浑身发冷,所谓叶公好龙,正是如此,可哪个正常人不是叶公好龙? 唐小飞现在只是想一想,他们公主府将进来一个女鬼,就浑身直冒冷汗,腿脚哆嗦,这还是他与方若华交好,遇见过不少妖异事的前提下。 别的也就罢了,可那是女鬼! 太子只是笑,他总不能说,其实也害怕,只不过这几年渐渐习惯了,自从知道宫中潜藏着好些个各类妖怪之后,他就每天都在三观崩坏中,坏着怀着,也就不当一回事。 …… 明州府 一大早官府就派出好些人,挨家挨户去检查叮咛,所有的大街小巷这几日不知被清理了多少回。 茶馆酒肆,街头巷尾,闲人们一张嘴就是圣驾如何如何。 “十年前咱们明州府也接过驾,万岁爷还宴请过我爷爷,那时候我爷爷就八十六了,是长寿老人,万岁爷还亲自让他带的御厨,给我爷爷做了一叠油炸臭豆腐。” “我说老柳头,好不容易有个吃御膳的机会,你爷爷就吃个臭豆腐不成!” “就是,万岁爷知道啥是臭豆腐!” “哼,你们懂什么,一帮没见识的,万岁爷怎么了,万岁爷也是人,人家吃惯了山珍海味,难道就不能爱吃这一口臭豆腐?” 李航买了两盒老字号作坊的点心,听他们唠了一会儿,就溜溜达达回家。 回到家,也不去正房,只在书房里坐下,叫小厮把点心给送过去。 如今他那位来历不凡的妻妹正和他媳妇促膝长谈,他可没那么不长眼,跑去打搅,一想到外头那么多谈论圣驾的,他却在招待随圣驾一同前来的客人,李航这心里也不可抑制地升起一丝优越感。 因为罗欢自幼就喜欢花草,她居住的房子里花木繁茂,即便是午后,开着窗户也不见太浓郁的阳光。 罗乐缩在床上,和小时候一样把冰凉的脚揣在她姐姐的怀里,眯着眼特别享受地吃毛豆。 罗欢一边给她剥,一边皱眉:“都嫁人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和个孩子似的。” 瞧着妹妹无忧无虑的小模样,罗欢既欣慰又惶恐,欣慰是看这孩子这么多年越活越年轻,想必在家里没什么烦心事,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她家妹妹如今连个孩子都无,现在模样俏丽,妹夫自然是喜欢,可要是老了怎么办,所谓色衰爱弛…… 罗乐多了解她姐,不用看也知道这位琢磨什么,一挑眉,顺口喊:“十九,给我杯茶。” “是,夫人。” 门帘一掀,十九莲步轻移走进来,特别敬业,尽职尽责地给罗乐泡茶,动作舒缓优美,罗欢一时间看得迷了眼,目光直直地盯着十九那张脸。 罗乐失笑:“姐,好看吗?” 什么好看不好看,这样的祸水,怎能用好看来形容,根本就是个狐狸精。 “十九哭着喊着要留我们家,相公就顺手塞她在我这儿当丫头,至今也有两三年的光景,她还是我身边的丫头。” 罗乐笑眯眯的。 罗欢顿时恶狠狠,充满戒备地瞪过去,十九只觉一丝恶寒袭身,瞬间觉得毛骨悚然,尖牙都差点露出,手几乎要变成爪子,四顾左右,茫然无措,好像没有什么大妖在附近? 罗乐一把搂住她姐大笑:“好姐姐,我就是想说,我……相公不是好色的男人。” 罗欢心里更发愁了,这个天真的小妹子! “再说,他早就给我请封诰命,如今我也四品的诰命夫人,在方家稳稳当当头一份,怕什么呢。” 罗乐果然了解她姐,这话一出,罗欢的神色立时便和缓许多,一车轱辘的好话夸赞起方若华,简直把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阿嚏,阿嚏。” 方若华一连打个几个喷嚏,秦公公很有眼色,一递眼神他干儿子就忙拿了一条厚披风,很殷勤地替方若华披在身上。 “少詹事,您可得小心身子。” 方若华道了谢,百无聊赖地戳了几筷子菜吃,就听不远处那位很久没出现的男主角身量笔直地戳在万岁爷面前,慷慨陈词。 第二百九十三章 野心 “……陛下,臣治理一县之地,三年遇见妖邪滋事十余起,此等妖孽,既生于我大周,也不该放任不管,由着对方肆意作乱,搅合得善良百姓不得安宁……” “此次江南水灾,臣怀疑其中便有妖邪作孽!” “臣提议,朝廷应该组建专门部门监管此事,大力打击,严密控制,以免妖物为祸人间,这是臣花费多年时光整理的有关妖邪的记录册子,还望陛下御览……” 林远南慷慨激昂,一番话说得铿锵有力。 那册子足足有半指厚。 看热闹的本地臣僚个个惊呼,不少人脸色惨变,也有的连连点头,乡绅们议论纷纷,那些跟随圣驾而来的重臣们脸色也颇为微妙。 皇帝和太子此次出行的一大目的,虽然没明说,可对于自家亲信臣子还是多多少少透漏了些许,他们多少知道一点神仙村的事,现在林远南居然也提到妖物,而且颇多危言耸听之词,看样子是恨不得明天天底下的妖怪都绝迹。 这到是挺符合朝廷利益,前提是当真能顺利压服那些妖孽。 皇帝点点头,赞了一句林县令忧国忧民,然后……然后就没了,只笑眯眯地道:“林县令提议颇有可取之处,此事我也早有章程。” 作为一个皇帝,不知多少臣子想要影响他的想法,想要让他顺着臣子的意思去做,当皇帝的,其实都要和臣子们博弈,若没有坚定的意志,他绝对就不是现在这个威望极高的明君。 在南巡之前,皇帝花了好几年的工夫和太子一起揣摩神仙村的事,自然也没少了解妖怪,他信不信的另说,但是各种资料绝对看了有一箩筐,权衡利弊更是不知道权衡了多少次。 从神仙村培养出良种,能让粮食产量增加不是一星半点开始,就注定了皇帝想老老实实地让这些妖物们给他干活,还得心甘情愿地来干活。 这可不是小事,关系到大周朝千秋万代! 别看林远南说得那么可怕,实际上,皇帝现在就当什么哪个恶妖出去吃了个把人,什么哪个妖孽强抢民女回自己的洞窟,在他看来,就和人杀了人,人强抢民女是差不多的性质。 管束是必须的,一开始还得严加管束教训惩戒,但那主要目的是为了制定秩序,让他能安安心心地使唤这些神鬼异物。 皇帝早八百年就打算听太子的建议,让方若华来专管此事,这会儿既然提到,也不曾藏着,直接笑着冲方若华一点头。 “朕的探花郎在这方面是行家,回头朕就让他拿一个章程出来。” 林远南:“……” 辛辛苦苦托关系,找人脉,准备了无数个日夜,好不容易得来的面圣的机会啊! 林远南还算能稳得住,虽然恍恍惚惚,到底不曾失仪,只是苦笑连连。 见过一干臣子和乡绅代表,皇帝就携太子一起回去休息。 为了接驾,高家献出来的是刚刚建好的新园子,在明州,风景绝对一枝独秀。 太子一回园子,就轻轻一笑,低声道:“其实林县令的野心挺好。” 他听了之后,也觉得十分向往,如果当真能驯养那些妖怪,让它们完完全全成为人类的附庸,听命行事,那该多美好! 林远南虽未曾明说,不过大体却是这么个意思,也不知道他是真心这般想,还是只打算拿一块巨大的馅饼来哄住父皇。 皇帝笑道:“世人都有野心,有野心的臣子也好用,端看我们会用不会用。” 但是,没有野心的臣子更值得信任。 就说他们目前要做的这件事,哪怕让皇帝选十次,他也只会选择方若华来做。 一来,那位方探花嘴里不说,他们也看得出,对方其实企图心并不强烈,野心也不大。 二来,这位是真正的有能力。 三来……身为皇帝和太子,掌管着整个国家多年,实在很难让自己变得幼稚。 林远南的说法诱人不诱人,那肯定很诱人,如果只是寻常野外野兽成妖,向他想的那般,驯养一二,也还不差,甚至赶尽杀绝,对皇帝来说,也是考虑一会便能做出来的选择。 但是,如今从方若华那里,他们接触过更深入的东西,知道这世间有无数神灵,有地府有天庭,妖怪们各有族群,有些还发展了不知道多少万年,在人类诞生之前,他们就已经抱团生存。 这种情况下,身为大周的皇帝,他要有多缺心眼,才会觉得这些异类能真正完全控制得住,别说异类,就是他手底下的大臣们,一个个嘴里说着尽忠,实际上却也不会当真乖乖听话,他还要玩各种平衡手段来着。 皇帝也好,太子也罢,连方若华都没把林远南放在心上,没想到小皇孙却不知听谁说了什么,给吓得不轻,对林远南分外敌视,暗地里朝他抛了不知多少个白眼,还缠着方若华哭:“先生,弄死他!” 方若华抓住这小子就揍了一顿屁股! 小皇孙耷拉着脑袋被抱回去睡觉,方若华拍了拍额头,深觉对不住太子。 人家好好一个孩子交到他手里,结果被养得这般淘气,好像青凤也没这么淘,十九也是个淑女,到底谁把这小子教坏的。 皇帝却是半点不觉得孩子哪里不好,反而循循善诱:“光嘴里说并没有什么用,你要下定决心要做某件事,不用说,做便是。” 方若华是不知道皇家的教育手段如斯凶残,打算回头给这小子多加功课,就是功课不够重,要是每天累得喘不上气,保证不会胡说八道了。 其实小皇孙如今早就正式进学,在宫里有正经的先生教导,不过他认的真正先生,还是只有方若华一个,既然收了学生,学生的身份又不一般,方若华还是做不到敷衍了事,这孩子,可是有机会继承大统,成为一代帝王的,万一不小心把他给养偏了,那得坑害多少人,耗损多少功德?他就算是个真神仙,也不好乱背这种因果! 第二百九十四章 礼物 方若华没在陛下跟前多待,宴席一结束,他就去了李家。 罗乐还在李家,身为一个无论表面,还是内里,都颇为尊重‘妻子’的‘好男人’,他自然要是去找罗乐的。 回书房慢慢悠悠地又写了一通教学计划,才出来躺在软榻上帮罗乐一起整理礼单。 “你一回来,我姐说什么也不在我这儿待了。” 罗乐轻轻叹息。 方若华失笑:“可我要不来,你怕是今天晚上都不要再想睡上一觉。” 罗欢整日对着自家妹子耳提面命,说的都是怎么想办法拢住丈夫的话,在今晚这等宴席上,下面准备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清清白白的大家闺秀,一个来历不明的也无,除了给皇帝,也要送给太子,当然,这两位身边的亲信同样少不了,刚才回来时,他就见太子身边几个人身后都跟了一顶青色小轿子。 这世上,花边新闻显然会比其它八卦更吸引人,估计此时整个明州的闲人谈论的都是圣驾种种,他就不信,罗乐的那个大姐会不担心! 罗乐忍俊不禁:“那到是。” 方若华一夜不归,她姐能怀疑第二天自己就要下堂,给明州那些狐媚子让路。 “哎,可惜大姐不知,这狐媚子也不是那么好收下。” 方若华眯着眼睛,轻声道,“今日刘家上蹿下跳,四处送礼,不光寻了好些个绝色,说是自家义女,送给诸位重臣,还把家里几个女儿和侄女都送到宴席上跳舞,万岁和太子都没有点破,大约也是嫌丢人。” 但是让陛下丢人,刘家上上下下恐怕要丢命! “今天收了他礼物的那些人,回头还不知道要怎么咬牙切齿地后悔。” 方若华摇摇头,故意哀叹一声,“家有妒妻,如有一宝,这妒妻才是正经的护身符。” 话音未落,就听窗户外面传来一声瓦片破碎的动静,随即又没了。 罗乐蒙着眼睛叹气,方若华也摇头,两个人都装作没察觉,凑在一处继续说说笑笑,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嘀嘀咕咕地看账册。 这账册看一宿也不会觉得烦。 罗乐细细盘点这一路上自己都收了多少好东西,不光有别人送的,还有她自己看着特别便宜采买的,像这种跟着御驾的车队,身边有禁军护卫的机会可是十分难得,一路上采买的物件别看便宜,回京城一倒手,至少能挣出两三套宅院庄子。 “奶奶戴这套玛瑙的首饰好看,颜色正,配这匹缎子再好不过。” “细妹不是要说人家,给她选这匹大红的,再配这套珍珠首饰,小孩子戴珍珠显俏。” “哎,给大姐的别的无所谓,金镯子,金首饰多些才好,大姐最爱这个。”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热闹闹,外头十九瞥了一眼装模作样地摘菜,实际上一看就是趴在墙根底下听壁角听得认真的婆子和丫鬟,咳嗽了声。 婆子看她一眼,眉毛立了立,拉着丫头大模大样地走人:“你看看吧,这才是正经夫妻,什么事都有商有量,恩恩爱爱,可要记着,这宁为穷人妻,不当富家妾,做妾的都没好下场,色衰爱弛,容色早晚要败,谁也没本事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十九眨眨眼,一脸纯良无辜,笑容更是温柔和煦:其实,她今年说自己二十,明年说自己十八,一点违和感都不会有。 “哈哈哈哈!” 屏幕上到处是‘哈哈’。 “……我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想笑!” 好些水友追一追三妹的直播,都快成了习惯。 “三妹直播最大的特点就是真实,每一个演员选的都特别特别好,个个影帝,影后的水准,我就经常被一些莫名其妙的微妙细节或者逗乐,或者感动。” “哎,真希望三妹大土豪永远败家下去,千万别有觉得无聊不想做的那一天。” “我听说好些小说作者都拿了三妹的版权费,签了合同,真希望三妹再财大气粗些,把我爱的动漫啊,影视剧的版权也拿过来。” 屏幕上水友们聊的热闹,方若华间或扫了一眼,心下好笑,水友们的愿望大约会变成永久的愿望了,除非圣德门安排弟子历练的小时空全面大修正。 “其实我发现一个细节,三妹和罗美人商量分配礼物,别人的好像都想到了,连外八路的族亲,却少了一个人的。大家不要忘记,我们三妹扮演的穷秀才原主,在方家男丁里头排第二,他还有个大哥在!” 方若华:“……” 半晌,他慢吞吞扭头看罗乐:“要不,咱们采买几套木匠工具回去?” “啊?” “……我大哥在诸城给一个老木匠当学徒,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 罗乐僵住,半晌,慢慢抬手捂住自己的脸:“呜呜,我居然没记住!” 明明成亲时,当真是认真研究过方家的一切事务,立志要尽职尽责当个好管家,可她这个管家竟然连‘主人’还有一个大哥的事都给忘了。 方若华哭笑不得:“我也忘了。” 两个人面面相觑,齐齐缩了缩头,赶紧起来认认真真再给那位大哥选些礼物。 虽说那位大哥不在家,可该有的礼节却不该少,自家人不计较,也得顾忌旁人的看法。 在明州待了三日,圣驾启程,临走方若华隔着人群还看到刘家的人恭恭敬敬地跪在旁边,虽然只剩下老人和女人,不过瞧着还是个顶个光鲜,脸上那恭顺憨厚的表情,可一点都看不出当初骄横的模样,也看不出竟养了一群飞扬跋扈,横行乡里的健仆。 秦公公跟在马车边上,笑了笑,轻描淡写地道:“万岁爷下了口谕,赞刘家人很讲规矩,特意派了个女官教导教导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天家的规矩。杂家琢磨着,刘家的那老太太不是喜欢让孙媳妇跪着伺候她和她儿子孙子们吃饭?这回可好,她这个刘家最大的媳妇先学学怎么跪吧。” 方若华也笑,心下叹了口气,落下窗帘来也没多说什么,趁着万岁还要在带人在碧水西山驻扎几日的工夫,还是回家瞧瞧吧。 第二百九十五章 大哥 碧水县城 草棚大茶寮里头坐着好些短打打扮的苦力,人人捧着搪瓷碗,慢吞吞喝茶,偶尔凑在一处说说话,探问探问这县里有没有可以做的活计。 方大大口大口地吞着面,一边把桌子上的一叠毛豆往小师妹的眼前推一推。 小师妹瞥了他一眼,随手剥了一颗,笑盈盈递给大师兄,方大也不生气,憨憨一笑,继续吃自己的面。 到是他师叔有些看不惯,皱眉训斥:“你有点铜钱好好攒着,这么一大把的年纪,连个媳妇都讨不着,回去怎么见你爹娘。” 方大摸摸脑袋:“嘿嘿,上回老邹头给我捎了家书,说我弟早娶了媳妇,家里日子也好过了,不用我拿太多钱回去。” “哼。” 他话音未落,小师妹就撇了撇嘴,谁不知道二师兄就是个穷措大,一身衣服穿不知道多少年,到处是补丁也舍不得丢,他们好歹都有一手好活计,赚钱的时候不少,比不上那等富贵人,却也都有几个余钱,就说她,跟着娘学绣活,一年只要能接一件大活,就能给家里置办个五亩良田,谁像二师兄那么抠门! 正吃饭,外面忽然闯进来一双目通红的汉子,目光一扫,看见小师妹,不知为何神色陡然大变,冲过去伸手就是一巴掌,恶狠狠扇在小师妹的脸上。 众人大惊失色。 这边坐着的全都站起来,大师兄怒道:“做什么!”说着就要向前冲,还没上前,外头呼啦啦进来一群膀大腰圆的壮汉,又是呼喊,又是劝慰,全围着发疯的汉子打转。 大师兄立时耷拉下脑袋,向后缩了一步。 方大急得团团转,努力挤开人向前,连声叫嚷:“放开我师妹,放开她。” 偏偏这汉子好像什么都听不到一般,只发了狠,冲着小师妹又是打又是踢。 最近因为圣驾至此,各地的破皮无赖都少了好些,街面上也干净,此时忽然冒出这么一群,周围老百姓也给吓傻住,眼瞅着小师妹呜呜咽咽地哭,连哭声都变得特别弱,方大再也管不了其它,顺手抄起大板凳,照着那汉子的脑袋,哐当一声…… …… “我儿!” 一回西山自家的无名村落,方若华那个向来没什么存在感的‘母亲’第一个冲出来,一把把他抱住。 方若华简直受宠若惊,转头四顾,周围大面上到还是没什么变化,和以前的无名村差不太多。 当然,现在改名叫神仙村,西山上所有的村子,无论是人类聚居地,还是妖怪们的各处窝点,如今一律都是神仙村。 即便是内里村民们都有了钱,个顶个的富贵,淳朴民风竟没有改变,着实难得。 “我儿!” 方母大哭。 方若华感动地张了张嘴,刚想哄几句,就听他‘母亲’吭吭哧哧地抽泣,“今天你三叔爷给送了封信来,说你大哥,你大哥让人抓到大牢里去了,呜呜。” 旁边方老太太也发愁,到底比儿媳妇镇定些:“哭什么哭,还不赶紧收拾些银子出来,去打点打点。” 方若华:“……” 唐方你居然恩将仇报! “回头我就让青凤教唆三姑娘哄他去书房住上一年半载。” 至于冤枉什么的,碧水县令是唐方,衙门他做主,不找他找谁! 这会儿被方若华惦记的唐方根本不在县衙,县衙大牢空空荡荡。 身为碧水县衙门里最阴森的地处,大牢灯光昏暗,不过,打扫得到还不算太糟糕,虽然气味多多少少有一点难闻,可是比起别的大牢中的味道,已经算得上相当好。 方大蹲在墙角处,默默地盯着眼前的铁柱,努力在心中回想,自己究竟为什么沦落到这等境地! 师父说生意难做,和师叔一块带着他,大师兄,还有三师妹,小师妹一起去江南讨生活,只留下师伯看家,结果江南那边一片菏泽,到处是乱象,他们早早就没了胆子,半路上转道,也不知怎么走着走着,居然回了碧水县。 这是他的家,想到马上就能见自家爹娘,方大就激动不已,忍不住把自己最近攒下来的银钱数了一遍又一遍。 爹娘次次说让他自己花用,别惦记家里,还给他捎带了好些东西,爹娘说,自家弟弟中了进士,当官了。 他们方家居然真出了一个官,岂不是祖坟上冒青烟?他更要多赚钱,到时候给弟弟在京城花,他以前去大户人家给人打家具时,也听人说过,这当官要人脉,要背景,要不然就难。 他虽然不知道官应该怎么当,可他们方家没背景,祖宗八代都是苦哈哈的老农,弟弟想必也是艰难,要是手头宽裕些,总归有好处。 就在各种畅想中,他们遇上疯子了,疯子打了小师妹,他为了救小师妹又打破了疯子的头! 再然后……衙役竟把他给抓到了大牢里来,和那个疯子一起。 师父连管也不打算管他,小师妹连滚带爬躲得远远的,根本就想假作不认得。 方大腿肚子直哆嗦,也不知是生气还是害怕,转头看了眼和他当邻居的疯子,看那疯子神神叨叨地念念有词,一下接一下地撞墙,心中更是无语,长叹一声:“我可要被你给连累死了,哎!” 老百姓哪有不害怕官府的,方大做梦也想不到,他有朝一日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外面一阵脚步声,方大腿肚子哆嗦得更厉害,脑袋发昏,生怕…… “阿大!” “师叔。”方大一惊,吐出口气,“师叔您怎么来了?”他探头张望半天,师父他们却是没有跟着,连小师妹也没来,方大不禁有些失望。 他暴脾气的师叔一看他的表情,就恼了:“你师父那个软蛋,自家弟子出了事,除了害怕就不会做别的,对你这个徒弟哪里当回事儿了,自私自利的东西,什么时候都只想他自己!” “你小子给我长点心眼子,别整天对他们掏心掏肺,看看你出了事,他们怎么做的,这会儿你师父早带着那几个怂货守在城门口呢,绝对打着赶紧出城的主意。” 第二百九十六章 送信 师叔满是恨铁不成钢。 “你知不知道,我去找你师父商量,拿点银钱出来给你疏通关系,他怎么说?” “他说你笨得很,这些年下来手艺还是粗糙,有那个钱救你,费心劳力,还不如多添上两套工具来得划算,就是可惜没了你这个便宜苦力。” “我呸!还你的手艺粗糙,他教你什么了,压箱底的本事一样不肯露,你那点手艺,还是我教的!” 师叔越说越觉得亏。 “那个老混蛋就不想一想,你要是不是为了救小四,能落到如今的地步?小四可是他的闺女,亲生的!” 方大眼珠子一红,将将要落泪,抽抽鼻子又把泪给忍回去,低声道:“师父教我本事,给我一口饭吃,都是恩德,这回就算我报了恩,以后,以后……” 这年头讲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是做师父的不仁义,当弟子的也难说出绝情话。 他师叔叹气,其实他就是喜欢方大这个脾气,他师兄的几个学徒里面,他最中意的就是这孩子,仁义! “别担心,师叔还有几个钱,到时候咱疏通疏通关系,肯定保你无事。” “这本不是你的错,奈何偏偏碰上圣驾在这儿,小事也容易变成大事,衙门才这般紧张,等过去就好了。” 师叔也发愁,一进大牢,不把自家的家底掏个干净,那帮小吏们又怎么肯罢手,且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就是想正经寻个门路,也不知道该去哪儿烧香拜佛。 师叔侄两个对视感怀,都有一种不知明日如何的绝望,齐齐叹了口气,还未说话,对面那个此事的罪魁祸首就嚎啕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晕厥,话虽如此,到仿佛有点清醒,扑通一声跪下给方大磕了好几个头,那力度简直恨不得把自己脑袋给磕下来似的。 方大哪里见过这个,被唬得差点一蹦三尺高。 “我黑二犯浑,连累这位兄弟了,对不住。”那大汉眼睛通红,一脸颓废。 被害得这么惨,方大可不管他可怜不可怜,没好气地哼了声,转过头去懒得搭理这人。 显然这个人也不是真心想与方大说话,片刻过后就又陷入自己的世界里,神神叨叨地在那儿念叨半天,忽然直挺挺地挺着身子咆哮:“宇文媚,你不得好死,我一定要亲手拧掉你的脑袋!” 方大和他师叔齐齐捂住耳朵,方大叹息:“为什么非跟这货关一起?” 奈何现在连狱卒们都满腹心事,懒得搭理这帮犯人。 半晌,那汉子又露出极度痛恨的表情:“不爱我你直说,我黑二想要个媳妇招呼一声满黑山都是,用得着你假惺惺地装可怜,还和白天则那个混蛋勾勾搭搭,我娘不就是撞见了,数落你两句,你竟然,你竟然一不做二不休,和白天则联手,带人杀了我娘,甚至连我那马上要成亲的妹子也不放过!” 方大和他师叔被迫听了这么多,面面相觑,即便心中恼恨对方,却也忍不住多了几分同情。 师叔更是摇头,唏嘘一声:“都是可怜人!” 别人可怜不可怜的,他们能给一声叹就算不错,回过头来又是愁容满面。 没多时,外头老眼昏花的牢头就没好气地把师叔轰走:“赶紧走,赶紧走,等那帮小崽子回来,你给的那点孝敬够干什么吃的!” 师叔立时收起在自家师侄面前的嘲讽脸,一脸谄媚,吹捧的话是像车轱辘似的连绵不绝,一套接着一套,牢头却不吃这一套,一路赶他出去,冷哼:“知道眼下是什么时候?圣驾还在,敢这会儿闹事,不死也别想出去,不定什么时候塞那个矿上去当个苦力,告诉你,也别费那个事,就当下,你就是准备上黄金万两,也看看有没有人敢收!” 哐当一声,仿佛一铁锤砸在脑袋上,师叔头晕目眩,扶着墙壁心里难受的厉害,双腿发软,慢慢坐在哀叹一声:“你个棒槌!” 绞尽脑汁,头发都快掉光了,他还是想不出能救回自家师侄的法子。 这一段时日下来,他已经把能托的关系都托到,在碧水东奔西走,却依旧是毫无进展,反而遇到过几个骗子……可最近,连骗子都不见。 不知坐了多久,不远处忽然一阵喧哗,师叔抬头看去,就见不少狱卒乱七八糟地狂奔而来,慌乱得很,紧接着就是一辆马车,马车一到大牢门前,狱卒就呼啦啦跪了一地。 方大的师叔走江湖多年,见多识广,哪怕下来那人没有穿官服,他也看得出这是本地县令。 坏了! 莫不是要急事急办,这就把大牢里的那一票犯人弄去挖矿? 师叔一咬牙,目光微转,缩头朝着一边的小巷子里钻去,看来他得冒一回风险! 和他师侄一起坐牢的那个疯男人,身份也不一般,至少他身边有能人,当日二人被抓,这位师叔心里多留了一个心眼儿,叫了两个这几日混熟的小乞儿盯着那帮人。 那帮人看起来对大牢中的同伴十分重视,一旦不好,想必不会袖手旁观。 师叔的腿脚本来不大好,可此时担心自家孩子,一路小跑,不过片刻就到了一扇雕花大门前面,他也担心话说不明白,一咬牙,撕下自己一截袖子,直接咬破手指写了一封信。 幸亏他早年读过两年书,还认识几个字! …… 就在这扇雕花大门内,院子里十几个壮汉凑在一处,或者蹲在青石板上,或者直接坐在地上,到是布置得漂漂亮亮的石凳石桌没人青睐。 不多时,屋内出来一个须发花白的老者,扫了一眼,怒道:“有点人样,都给我起来!” 他显然威望不小,一吆喝汉子们三三两两地起立,老老实实地在椅子上坐好。 老汉叹了口气,捋了捋胡须:“哎,我知道你们着急,但再急也不许捣乱,这里可是碧水西山!” 说到此,老人家打了个哆嗦,“听说西山那位方小郎下了神仙贴,广邀西山各族族老去老神仙那儿开会,咱们是外来户,这种敏感时候谁要是敢捣乱,不用方小郎动手,我自己撕了你们的皮!” 一群人都唯唯诺诺地答应。 “族长,外面有人送了封信。” 正说话,一个汉子拿了信过来。 第二百九十七章 惊吓 老汉十分意外。 院子里的大汉们也面面相觑:“信?”这可是个稀罕玩意儿! 老汉咳嗽了声:“读来听听。” 一封信在几个汉子手中传来传去,大家伙你看看,我看看,传了半天没人吭声。 老汉气得恨不得拿棍子打死这帮不争气的:“说了多少遍,你们得认字,必须认字,不认字就是当妖怪也混不下去,丢人!整天闲着没事不读书干什么!” 老人家到是识字,拿过来读了读信,一边读,一边高高挑起眉。 底下一群汉子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劫狱? 狱还用劫? 黑二那个小白痴想从大牢里离开,难道还需要他们去劫不成? “去打发了吧。” 然后,师叔就被轻描淡写地打发掉,他看这人推脱的模样,心中大恨,长得人高马大,怎么这么怂! 心下暗恨,忍不住呸了声! 哐当! 身后的雕花大门砰一声砸在地上,溅起一大片黄沙,师叔愕然回头,就见那个出门来见他的大汉骂骂咧咧地瞪着大门:“又他奶奶的坏了,怎么这么不结实。” 说着蹲身下去,一只手就抓住大门,拎起来甩了甩:“换新的。” 说着,他咔嚓咔嚓几下,漫不经心地把大门给揉成碎片,随意一扔,扔到旁边的墙根底下,扭头走人,顺口招呼趴在墙头上吃糖葫芦的一个小胖子:“小六,跟我去弄个大门。” 师叔:“……” 仔仔细细地看过那碎片,确实是相当厚实的大门,红木的,非常厚,就这扇门,绝对属于两个人绝对抬不动,四个人勉勉强强的那一类! 他是什么人,木匠,要是连这个都看不出来,他早该被师父,师祖捏死,省得丢祖宗的脸面。 “……呼!” 师叔觉得,也许劫狱这种想法还是要收一收,人家这种猛人,一院子有十多人都不敢,他这类二把刀,还是别丢人现眼的好,否则救不出师侄,怕是还得把自己给填进去! 他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先回租住的院子,打算再去找找自家那个倒霉师兄,看看能不能从他那儿扒出点儿银子,路上,他把自己给家里婆娘买的俩镯子当了,当了二十两银,再加上前阵子赚回来的五十两,一共七十两。 “我师兄那里,应该还有不少,他最会藏钱。” 结果几步走回租住的那个破烂院子,他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院子前面有辆大车,车上堆着他那师侄常用的衣服,箱子,各种工具,本来该在大牢里吃牢饭的师侄,正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吃饭。 桌上鸡鸭鱼肉一大堆,还有大个的白面饼子和米饭。 “师叔!” 方大特别激动地喊了一嗓子。 咕噜咕噜。 他师叔捂住肚子,凑过去吞了口口水:“先吃,一会儿说话。” 横竖这小子都出来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还不吃饭等什么,他这几日还没有好好吃过一顿热乎饭! 一口气把饭菜都消灭得差不多,啃着最后的鸡骨头,他才有时间详细问问:“什么情况,你怎么出来的?” 方大也满头雾水,悄悄指了指站在不远处,一身华服的公子哥:“听说他是碧水县令,把我带出来了。” 师叔隐秘地看了一眼,十分意外:“我看这人挺客气。” 怎么可能不客气! 唐方自己主动帮着方大收拾行囊,把各种箱子规整整齐,装上车,然后一样一样点算清楚,还过来问方大,小心翼翼地记录在册。 方大:“……” 不过破家值万贯,他自己的东西在自己心里都是好的,确实不愿意弄丢,仔细些好。 就是这么个贵人,做出这般举动,有点别扭。 方大满头雾水,迟疑道:“听说我弟弟当官了,和唐县令是同年,我想,两个人关系应该很好?” 他师叔吐出口气,彻底放松下来:“肯定关系差不了,哎哟,小子,你要发达了!” 方大抿着嘴唇,心中也激动,他早就知道自家弟弟当了官,但在今天之前,一点真实感都没有,直到此时此刻,才真正感受到,他那个弟弟,果然是出息了。 “我们家二宝从小就聪明,我就知道他能当大官!” 方若华要是听见他的话,肯定哭笑不得,就原主那德性,还出息,还当官,不把自己折腾死,能窝窝囊囊活一辈子就算幸运。 “回家,我要回家!” 回家的心情顿时迫切起来,连师父,师兄,师妹也顾不上。 收拾妥当,一行人立时就回村子,方大坐进马车,兴奋地撩开车帘四下张望,临出城,无数人马让路,他一眼就看见师父和小师妹。 显然那边一行人也看到了他。 这一堆男男女女被挤得一身臭汗,唯唯诺诺地被官兵驱赶,只能在一边等着开城门,此时却见那个他们瞧不上的二师兄坐着华贵的马车,扬长而去,登时个个目瞪口呆。 “呵,白痴!” 师叔显然也见到了,翻了个白眼,冲着方大道,“别搭理他们,你师叔我还一肚子火气没下去。” 方大张了张嘴,还来不及吭声就看到师父他们被甩在身后,隐约仿佛瞧见小师妹追着车跑了两步,却让官兵给推搡回去,师父好像还摔倒在地。 ……可别摔坏了。 “那老家伙身子骨硬得很,别操这个心……行了,一会儿你安顿好,再去接他们就是。” 当人师弟的,就是再生气,也没真想不管自家师兄。 很快,方大就没有力气想这些,远远的,已经能看到村子的模样。 这已经不是他九岁时就离开的村子,很陌生,但是他还是压抑不住兴奋激动的心情。 村子可真漂亮,也真热闹,比县城一点都不差,行人来来往往,商贩众多,山脚下青石板路两旁,都是精致的小楼房…… 等到马车终于停下,方大都有点不敢抬脚,真是个大宅子,那么大,比他在诸城见过的官老爷的宅院还要大。 门前的人他也不敢认,看那满头的首饰,看那衣服,看那细腻白皙的皮肤,比那些贵人们还显精神且富贵…… “大宝!” “我的宝贝蛋啊!” 一把被奶奶搂在怀里,方大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一下子没了,“阿奶,阿奶!” 第二百九十八章 亲人 一家人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团,方若华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位泼辣奶奶竟然和他便宜娘亲一样都这么会哭,好不容易劝开,好好地在客厅里坐下。 方奶奶擦了把鼻子,笑着把大孙子从头到脚撸了一遍又一遍:“壮了,高了,你出去的时候才那么一点,现在是能顶门立户的大男人了!” 说着,又让方大和家中的兄弟姐妹们见一见。 方大简直不想移开眼。 大姐好精神。 细妹变得好漂亮,不光长大了,亭亭玉立,还像个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 还有大姐……当初大姐守寡归家,他得了消息简直没给吓死,每每做恶梦梦见有人让自家大姐守节,一辈子不能穿红戴绿,不能佩戴漂亮首饰,不能吃香喝辣……现在好了,大姐穿的衣服虽然素淡,但一看就好看,脸色也好。 方若华到是有些尴尬,不过,他这个便宜大哥是老实人,他这几辈子下来,也不至于不会交流,很快就变得相当熟悉。 “二宝真是出息,出息了!” 方大激动得热泪盈眶。 “我就知道二宝一定会出息!” 当初方大十来岁就出去做学徒,最大的原因就是想供原主读书,可见他多么盼望这个弟弟一切都好,“真好,这回要不是有二宝,我这条命没准都保不住。” 一番话,惹得方父,方母又是一通大哭。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罗乐连忙拿出那些替方大准备的各类礼物。 “大哥,你看看,我在京城从工部给你带回来的好东西,你瞧瞧有没有用。” 方若华面不改色地道。 那一箱子各式各样的工具,锯子、刨子、凿子、锤子、斧子等等,规整地装了一整箱,箱子也颇为精致。其中的各类量尺最是精巧,他甚至连认都认不全。 不光是方大,连他师叔也看得口水横流,连连感叹:“当年我和师父他们白手起家,要是能有这么一套东西,我都能卖了自己!” 把自家便宜大哥哄好,方若华才出去送一脸尴尬的唐方。 唐方讷讷无语,几乎不敢抬头去看方若华,一张英俊的脸上全是粉红色,方若华饶有兴致地看了他半晌,想了想,忽然从袖子里掏出个手机,咔嚓咔嚓,照下几张照片。 闪光灯一亮,唐方登时吓得脸上发绿。 方若华翻出照片给他看看:“回头我印几张出来,到时候送你一张!其它的拿给你弟弟,跟他换点好东西,他肯定乐意。” 唐方瞠目结舌,只是一想到这世上妖狐,鬼女无数,眼前这位小神仙身边多几个怪模怪样的法器又有什么稀奇……只要不是摄去自己的魂魄,其它的就随这位的意,只当他是赎罪了。 说起来,方大被抓,自然是和他无关,那会儿他人还在西山被迫相亲,但既然身为碧水的父母官,碧水的一切他都得负责。 终于送走了一脸纠结别扭的唐方,方若华失笑,唐小飞从树上跳下来,哼了一声,冲着唐方的背影怒道:“白痴!”骂完又满是怨念地瞪方若华,“方兄,你欺负一个笨蛋很好玩不成?” 方若华咳嗽了声,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是三姑娘和徐姥姥拜托的。”毕竟回了碧水,回家方便的很,顺手就拿了个手机,徐姥姥他们如今都知道‘老神仙’那里有留影的法宝,能一瞬间就把人印在纸片上。 徐姥姥就拜托方若华照几张唐方,具体作用估计绝对不会是留给三姑娘睹物思人,不过方若华也不在意,反正徐姥姥他们走得是正道,即便对唐方做什么,也不至于太过分。 “……回头那‘画像’,给我也弄几张。”唐小飞怼完了方若华,又笑道,“回头拿去给长辈们看看!” 在京城,那一帮子长辈们个顶个觉得唐方君子端方,才是正经的贵公子,他这个真正的公主嫡子,陛下的宠臣,太子的爱将,反而是教育自家子弟千万不能乱学的反面角色。 “哎,算了,反正也比房玉山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他好歹没有不省心的爹,也没有恶毒继母,母亲又疼爱,皇帝舅舅也看重,唯一给他添堵的唐方和他娘亲,每次在他面前,他还没说什么就自己缩了,弄得他想欺负唐方都觉得没意思的很。 “房玉山的婚事怕是艰难了。” 对于被扔下应付各种麻烦事的房公子,唐小飞和方若华都有那么几分怜悯同情。 房玉山很倒霉,有亲爹还比不上没亲爹,他亲爹耳根子软得很,当年让人一忽悠,愣是给他亲儿子定了个破落户的女儿当媳妇。 要是女方人品好,没有可诟病的地方也无所谓,房玉山和房老都不是那等嫌贫爱富的人,但那个女孩心有所属,一门心思爱慕京城赫赫有名的四君子之一的常山王世子郭令,而且闹得人尽皆知。 房玉山誓死反抗,偏偏他爹被他祖父抽了好几回,依旧不肯松口,闹得他的婚事拖延至今,而且还有可能继续无限期拖延下去。 “那是房兄的亲爹,怎么就这么坑儿子!房玉山也是倒霉,那个女人怎么也是他名义上的母亲,他要是反抗太过,名声就别想要了,而且他妹子也被捏在人家手心里,为了妹妹,他只能忍气吞声。” 其实,房玉山要真想娶妻,这些都不是大问题,有房老在,不知多少名门淑媛愿意嫁给他,可他见过那些姑娘之后,只是摇头,说什么也不肯吐口答应。 有一回喝醉了到是对着方若华他们叹息:“不行,那些女孩教养都好,可就是教养太好,正经的大家闺秀,哪里是那个泼妇的对手,真进了我家,说不定没几年就被折腾得不行,那个女人的手段并不高明,但她占着婆婆的地位,谁进了我家大门都得在她面前伏低做小,凭什么,人家好好的女孩养大了,到来受这等罪!我就是一辈子不娶妻,也不能祸害别人去!” 第二百九十九章 ……哦 谈及此事,方若华和唐小飞也是不胜唏嘘,人人都有难题,贵公子也不例外。 他们两个跟圣驾而来,在碧水也待不了多长时间,如今因为房玉山的事情,方若华到关心起方家这几个的婚事。 大姐的婚事且不提,细妹的却要提上日程,目前方奶奶和方母,主要操心的就是这桩事。 各类青年才俊盘点了许久,也挑中了几个,方若华一一看过,沉吟片刻:“不着急,我托人调查清楚。” 这种事,可不能只听媒人说。 女儿家还和男人不同,女孩子嫁了人,就是嫁到别家去,一旦出嫁,亲人们就很难去管,自然是必须慎之又慎。 和细妹比,方大的婚事就要省心一点,男人娶妻,到底是娶回自家,哪怕不懂事还可以慢慢教导。 当然,在方家几个长辈心里,大儿子的亲事却比女儿要紧得多。 方奶奶也道:“大宝是咱们家的长子,他的妻子可不能乱挑,得选个好的,万一娶一个搅家精进门,那日子可不要过了。” 这年月,一般都是长房长子奉养双亲,家里给大儿子挑媳妇,总要认真对待的。 而且方奶奶还有个念想,眼看二宝成亲这些年,并无一儿半女,想必老神仙的话要应验,二宝这辈子或许都不会有亲生儿子,那就得从大儿子的子嗣里面挑一个过继。 这样一来,长子的媳妇就更不能轻忽,得好生养,还要贤良淑德。 方若华偶尔听方奶奶念叨了几句,登时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反正要是她未来的男人敢这么要求自己,她保准把人一脚踹飞,爱哪去哪去! 奈何,眼下所有人,连女人在内,也不觉得方奶奶的想法有哪里过分,甚至连罗乐也没当一回事。 方大的那个师叔,甚至还掰着手指头盘算相熟的人家里有没有合适的女孩子。 “你小师妹就不要想了,不是个会过日子的,长得再好又有什么用,何况她哪里算好!” 以前他这个当师叔的,一直觉得师兄的小女儿相貌很好,不像他们这等穷苦人家能养出来的,就是可惜给养坏了,总是莫名傲气。 如今到了自家师侄的村子,举目望去,居然所有的农户人家的女儿都秀丽可爱,个顶个长得相当好,比他师兄家的小丫头还漂亮得多,而且还没那么多的毛病,别的不说,个顶个身体健康力气大…… 方大的师叔蹲在方家对面的墙根底下刨木头,一边和方大捞到,一边盯着不远处袅袅走来的一农户女,正好路边窜过去一只野兔,就见人家蹭一下钻进草丛,片刻之后出来手里就拎着只灰毛兔子。 再转头看一眼对面坐在槐树底下说话的女孩子,这一个到是弱质纤纤,模样清丽,不像能做活的,但是这长相简直和天上的仙女也差不多,有这样的相貌,哪个男人舍得她做粗活! 下一刻,他就见那纤细少女侧耳倾听,仿佛听见了什么人说话,点点头,颔首一笑,很随意地起身轻盈一跃——上了树! 嗯,上了树! 哐当哐当几巴掌劈过去,成人大腿粗的树杈就落了地。 从树上下来,少女还是弱质纤纤,小腰细得一只手都能握得住,肩膀上落着只小松鼠,更衬得她可爱,但是,方大的师叔却觉得,还是别打人家主意得好,要不然两口子吵架,没准他那师侄就能断手断脚。 回过神,方家师叔偷偷摸摸问了问方家负责做些粗活的老汉。 那老汉到是觉得很寻常:“这两年陆陆续续地从山上迁下来一些人家,听说是老神仙让搬过来住,别的也没什么特别,身体到是健壮,能做活,但是性子都好,别管男女老幼都是实在人,性子也和软,从不和人起争执。” 方大的师叔点点头,山里的姑娘都身强体壮,很正常,正四下聊天,一扭头就看到当初在碧水时那个疯子的同伴们。 他登时被吓了一跳,这帮人怎么来了? 一使劲,掐得一边做活的方大差点痛呼:“师叔?” 方大满头雾水,他师叔没心思理会他,眼前这一伙留给他的印象可是十分深刻,而且还将将要有心理阴影。 此时眼睁睁瞅着这群人大模大样地走到方家门口敲门,不多时竟被老胡头给领了进去。 师叔一把拽住方大,一猫腰,从侧门钻进去,一路小跑,顺便把这群人的事简单一说,方大听了也被唬得额头直冒冷汗——难道因为自己打了那个疯子,他们不敢招惹官府,就来寻自家晦气! 想到方家如今老的老,小的小,二宝还是个文弱书生,从小到大从没有打过一次架,大姐和细妹胆子又小,一时间方大胸腔鼓起,抓紧手中的斧子,加快脚步猛地向客厅冲去,啪一声推开大门。 方大:“……” 客厅里跪了两排大汉,个个弓腰含胸,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地上箱子一字排开,里面露出金灿灿的金元宝。 二宝老神在在地坐在椅子上,漫不经心地喝茶,抬头看到他才笑了笑:“到吃饭的点?大哥略等一等,我马上就好。” 说着,转头看向地上跪着的那些人:“不必如此,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但你们按规矩行事,也用不着怕别的,黑二在了事台以外的地处打架斗殴,且被人围观,惊动官府,好在没有造成太恶劣的影响,按照新定的妖规,理该小惩大诫,罚他苦力三月。” “是!” 地上一群大汉声如洪钟地答应,再磕了个头,起身排着队慢慢向外走。 方若华招呼老胡头:“这些箱子送库房,看看给我大姐打首饰用吧。” 老胡头完全不把那些金银当回事,随手就搬起来抗肩膀上出去了。 “大哥,去吃饭?” 方若华笑道。 方大:“……” 一家人加一个师叔,坐在一起吃到半饱,方大才犹犹豫豫问那些是什么人。 方若华也不在意:“新搬来西山的族群,好像从黑山来,所以都姓黑,这一家子大多是熊,其它还有猩猩,猿猴,老虎,豹子什么的,我也没记清楚。” 方大:“……哦。” 第三百章 方若华还是后来回了房间,陪着罗乐一起串珠帘的时候才想起,他这位便宜大哥好像不知道村子里的真实情况! 这些年,方肖和夏芬也没闲着,时不时出去玩一玩,要是看得顺眼,就拿晶石给一些小妖开窍启蒙,或者帮助某些不吃血食的妖怪晋升。 群妖终于不纯粹是害怕,多多少少都有了一点期待,有些精明的自然要来投靠。 当然,夏芬通常并不肯收,父母可都没有养妖怪的爱好,至少在拥有圣德门大能的能力之前可不大敢。 只是后来方若华打算做些事,又担心方家的安危,方肖才仔细研究了大百科,弄出一个颇为苛刻的契约书,主要是要保护方家族人,连带着包括村里人的安全。 看得顺眼的小妖们若是愿意签订,他们就负责提供晶石给小妖享用。 别说,用自幼换修为的妖怪居然还不少,足够方肖和夏芬挑到眼花缭乱。 一年两年下来,如今村子里就成了凡人和妖怪们一起生活的特殊状态,一开始村民们还各种害怕,到现在已经只把他们当成特殊的邻居。 到不是村民心大,实在是妖怪们的本事大才对,总之,不能搞定村民,得到认可的妖怪也住不进来。 到底还是担心方大害怕,方若华事后转弯抹角地给他介绍了村子里目前的情况,领着他和村中人好生接触了一番,事后黑家又来了两次,来参加会议,也是和其它‘人’打好关系,既然搬迁到西山,总要守人家的规矩才好。 一整圈转下来,方大只有一个感觉——也许他那点手艺,真要吃不上饭。 村子里无论男女,个顶个多才多艺,他就看到有个老头在窗户上雕刻出一幅江南水乡的美景,活灵活现,就那手艺,放在外头一千两银子估计都买不到! 方若华失笑:“大哥要是喜欢,就跟着他们学,这些,咳咳,保证不会藏私。” 妖怪们其实和心灵手巧是没什么关系的,大部分处于蛮荒状态的妖怪,还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但是正经化为人形多年,老于世故的,到多有那么几手绝活。 不聪明的修行不成,再说,就是不大聪明,时间也摆在那儿,一个人在世间过上三五百年上千年,无论学什么估计都是相当厉害。 方大自此算是进了福窝窝,天天用功,这年头能得一个愿意倾囊相授,不敝帚自珍的师父,比登天都难,连带着他师叔也跟着蹭好处。 到是方母心里不自在:“二宝都是官了……”他大哥还当木匠,实在不好看。 话虽如此,她到底怕大儿子伤心,又想着有一门手艺傍身并不坏,终究没有多说,只是更尽心尽力地给他寻摸个好媳妇,大宝有了媳妇,安了家,家里有了长媳,她也能彻底安心。 挑了许久,最后挑了明州一乔姓商户家的女儿,乔家不说家财万贯,却也十分富裕,家里的女儿没读过多少书,却也识字,能写会算,管家是把好手,方奶奶特意去打听过,乔家的女儿们还好生养…… 定亲那天,方大终究邀请了师父一家人,怎么说也是他师父,他没打算背叛师门。 方若华忙得很,带着陛下和太子又去参加了两次西山诸族会议,然后就准备离开明州,除了让罗乐准备了一份厚礼之外,实在没时间管自家大哥的定亲事宜。 方大和女方那边到是都很体谅。 在明州待了十日,圣驾车队浩浩汤汤地离去,明州府衙上下也松了口气,虽然接驾利大于弊,可是心理压力着实太大,平日里他们都没人管着,痛快得很,头上忽然砸下来一座大山,哪里能舒坦? 罗乐还有些不舍得,叹了口气:“我姐姐还是运气好,姐夫疼她。” 想到姐夫对自家‘郎君’那副小心谨慎的模样,想必就是将来有外心,也不敢闹到姐姐眼前让她不痛快,罗乐就安心不少,回过神又笑:“大哥可别让他那小师妹给糊弄了去。” 方若华失笑:“我大哥又不傻。” 那日,方大的师父和师兄妹们来时,那个小师妹到没表现得怎么谄媚,却也和颜悦色,还口口声声说当初她希望二师兄上进,才总是说反话激他,让他莫要在意。 方大当时便说自己还挺喜欢看小师妹上蹿下跳,时不时一副鼻孔朝天的模样,这等乐子颇为稀罕,登时把人家姑娘堵得下不来台。 所以说,即便是老实人,也不一定个个都是傻子。 车队绵延数里,方若华和罗乐一路上也有些疲惫,周围的风景实在不算好,路也不平坦,便是他们乘坐的马车再防震,总防不住枯燥乏味。 也就一天不到,太子也溜到他们马车上来,很是无奈,罗乐只好避开去。 太子讪讪一笑,随即一本正经地道:“最近可能能抓到些证据。” 方若华低头只当没听见,太子也不介意,他也好,小皇孙也好,被害之事本也无迹可寻,尤其是小皇孙那事,仿佛就是个意外,和人没有太大的关系,就是有关,也毫无证据,但是现在和以往不同,如今群妖慑服,皇帝也知道这些妖怪,当年的事情就不免被抓住些许线索。 “我五弟的母家云家,以前曾出过两任天师,云妃入宫之前,也曾经在天地观修行,前阵子有几个小妖说漏嘴,当年他们在宫里时,曾在我五弟身边侍奉,就发现我五弟在这方面很有天分,至少能一眼就分辨出哪些是异类。” 太子的声音低沉,“当年,孤的身体是渐渐变得不好,到从没有想过不是天意,是人祸,也弄不清楚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可前些日子听孤身边的秦公公说,十三年前,父皇得了头疼的病,一直是云妃伴驾,还亲自为父皇按摩,治好了他老人家的顽疾,那会父皇见五弟到时候最多,对他十分疼爱,还曾很随意地拿了自己的玉玺给五弟玩,说他是诸皇子中最类父皇的一个,记得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孤的身子便渐渐不妥,夜里噩梦袭扰,不得安宁。” 半晌,太子悠然一叹,“或许,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第三百零一章 乌鸦嘴 皇族的是是非非,尔虞我诈,方若华连听也不大乐意去听一听。 太子也就是随便说说,主要目的是蹭方若华的马车和车上的美食,其实身为太子,待遇可要好得多,想吃什么,想用什么,也就吩咐一句的事。 奈何太子要贤良,总不好太麻烦地方上的官员们,毕竟他一句话说出去,地方上还不知道要延伸出多少个意思,掀起多大的风波。 上一次御驾南巡,皇帝赞江南米家村的绣娘们自己织的锦缎漂亮,结果就让一群绣娘差一点熬瞎了眼睛,好几个怕是以后再也做不来这等精细的活儿,皇帝还不好因为这个责骂那些官员,省得事情闹大不好看,只能叹口气,给绣娘们多多补偿些。 走了两天,就转了水路,这回沾万岁爷的光,龙船出游,平平稳稳,方若华还好,罗乐却是特别兴奋,一路上都扒着窗户陶醉于碧水蓝天的美景之中。 方若华想了想,到底还是没把去年到今年,江南水乡天灾连年,颗粒无收,无数人流离失所的事跟罗乐说,何必让她难受! 这日,阳光明媚,方若华和罗乐一人拿了一条毯子,披着坐在甲板上烤鱼吃。 负责给他们处理各类鱼的是个很年轻漂亮的小船娘,看到罗乐吃得香甜,笑得不行:“姐姐也就现在吃着好,再过几日,怕是闻见味也难受了。” 方若华失笑:“别说,别说,让她多享受两天。” 那小船娘有点不敢看他,在他面前还是显得腼腆,抿着唇不吭声,等方若华拿了鱼走过去和唐小飞他们喝酒暖身子,才低声道:“姐姐,你男人是好人呢,不花心,你有服气了。” 罗乐莞尔,哄她:“你怎么知道他不花心,没准就是个花心大萝卜。” “才不会,别看我年纪小,可我见过的男人多了去,那些不正经的,看我的时候,我身上都发毛,你男人就不会,他看我,我没有一点不舒服。” 小船娘一本正经地道。 罗乐叹了口气,到不好再逗这孩子,如此年纪就要抛头露面,出来讨生活,大家都不容易。 方若华却不知那边两个女孩子的对话,拿着烤鱼一边吃,一边和唐小飞他们闲聊。 唐小飞可累坏了,短短时日,瘦了起码有七八斤,想想也是,受陛下的信任,监管禁军,多大的荣宠,可也容不得半点错处,稍微失误那都是要掉脑袋的罪过。 “呼,还是乘船方便,安安稳稳地在河面上走,左右有水军护持,咱们都省心,就是有哪个白痴敢行刺,咱们也不担责任……” 轰隆隆! 一连串的爆炸声响起,甲板从中间裂开,好好的大船变成了两截。 方若华努力控制住身体,一只手护住头,矮下身体,顺着波浪翻滚匍匐前行,顺便抓住脸色雪白的唐小飞:“找陛下!” “乌鸦嘴,我这个乌鸦嘴……” 唐小飞都傻了,方若华也不管他,此时已经看不见罗乐,却也顾不上那么多,努力向陛下的舱房走去,不知为何,屋漏偏逢连夜雨,江面上波涛滚滚,疾风骤雨,一片混乱中,他抬头就见皇帝被一个浪头卷了下去,登时变色,急声道:“十九!” 十九翻身下船,一手拉住皇帝,又翻回船上,刚一落地就吱吱吱吱地叫起来:“痛,痛,痛,痛……” 她被吓得露出大尾巴,现在尾巴被太子踩在脚底下,可太子只顾着关心晕头转向的皇帝,哪里还管得了她疼不疼。 十九眼眶里全是泪,拼命忍住才没伸爪子挠太子和皇帝几下。 方若华松了口气:“护住了。” 十九咬牙点头。 周围一片混乱,上面有打杀声传来,岸边还浓烟滚滚,不时有乱箭擦着头皮过去,方若华伸手一抓,抓住大百科,从里面拿出一张契约书,一抖动,契约书变成一面黄色的龙旗。 “陛下,太子殿下,接着!” 他把龙旗团吧团吧使劲扔过去,好在太子镇定,一手抓住:“什么东西?” 太子大声吼。 “令旗,可以指挥水族,殿下,把它挂在船头。” 方若华镇定地回了一句,看太子欣喜若狂,可他自己心中其实没有底,这东西是修士们的玩具,确实能控制水族,就是不知道在小时空管用不管用。 那些修士们弄出这玩意,就是为了看新鲜,喜欢看成群结队的水族展示自己漂亮的外表。 心下叹息,方若华赶紧联系方肖:“救命!” 方肖正吃饭,一看情况,默默把碗筷放下:“等着,西山这边会飞的,会游的,我都让他们过去。” 几句话的工夫,船已经进了大半船的水,马上就要沉下去,太子和皇帝都被淹到腰,耳边忽然响起欢呼声,随着众人的视线看过去,河中不知从哪里来了好些游鱼,大大小小,密密麻麻,愣是训练有素一般,把大船托了起来,一直托出水面去。 皇帝脸色阴沉,闭了闭眼,举目远眺,只见左右跟随的水军船队已经被冲得七零八落,不少小船上乘坐的好些穿着水靠的好手,手执利器,气势汹汹,岸边也有人放冷箭。 自己这边明显落了下风。 但是下一刻,无数游鱼不要命一样冲撞那些围堵过来的船只,登时把好些人弄下水去,黑衣人顿时惊慌失措起来,一片混乱。 不过,那些黑衣人显然也知道这一次自己所作所为,都是诛灭九族的大罪,不成功便成仁,其中领头的高声大呼:“冲上去,不杀了皇帝,咱们都不要想活!” 他一刀砍掉飞出水面的大鱼,高呼:“冲!” 黑衣人登时气势高昂,无数人划着船,或者跳下水,围攻而至。 太子忍不住用力抓紧船板,咬住嘴唇,半晌忽然一怔,急声道:“父皇,您看!” 天边不远处无数飞鸟蜂拥而至,一只海东青像风一样飞来,一口叨在领头黑衣人的眼睛上。 “嗷!” 那黑衣人疼的大叫,不等他缓过气,无数飞鸟就抓住他的衣服,扯着他的胳膊,愣是把他带上了半空,哐当一声扔到皇帝身边的甲板上,摔得他昏头昏脑,让十九一脚踩在脚底,翻白眼昏了过去。 皇帝大笑:“好!” 第三百零二章 好脾气 此时黑衣人失去领头人,再加上如此奇异古怪的场景,不免惊慌失措。 方若华大声道:“尔等听着,陛下乃真龙天子,不可损伤分毫,看在尔等受人挑唆,此次陛下只诛杀首恶,若你等现在弃械投降,陛下不予追究。” 黑衣人面面相觑,然后……继续拼命! 方若华:“……” 那就只好杀了。 现在是他们这边占据主动,而且时间越长,对他们越是有利。 片刻工夫,周围救驾的亲军也到了,太子咳嗽了声,哭笑不得地和自家父皇咬耳朵:“我们这位探花郎,还挺天真。” 方若华显然也听到,很是郁闷地回头:“明明话本身上都这么写。” 皇帝失笑,此时此刻心情到是比刚才好了很多:“这不是军队哗变,敢行刺自然都是不要命的狂徒死士,招降肯定没什么用。” 方若华扭头大声招呼‘人’快去找罗乐,只当没听见万岁爷的话,这种丢人的事情,还是早一点从脑海中消失比较好。 两只海东青带领着群鸟,飞扑向黑衣人,很快就把所有的黑衣人掀翻在湖里。 湖中有不少游鱼挨个把这些灌了一肚子水,再也没有抵抗力的刺客弄上船去。 到暮色当空时分,一切终于结束。 那两只领头的大鸟这才收拢了羽翼,落在船舷上,冲着方若华长鸣。 方若华赶紧叮嘱:“现在不许吃鱼,闹起来不好看。” 海东青抬头,口吐人言:“方小郎君莫要看不起我们,咱兄弟不是那贪嘴的人,再说,这些鱼有什么好吃的,早腻了。” 扑通! 船上幸存的小船娘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皇帝和太子都有心理准备,却同样是大吃一惊,不过这会儿不是在意这些的时候,两个人都一身水,一身汗,河面上风冷,弄不好要生病,一声令下,诚惶诚恐的苏州知府就紧赶慢赶地赶过来。 两位贵人立时被迎入府衙,沐浴更衣,抱着热茶慢慢喝。 罗乐也平安无事,她身边带着护身符,水性也好,第一时间被两条鱼拖到岸边藏了起来,不过到底受到不小的惊吓,坐下来长叹一声:“哎,以后再也不跟皇帝的车一起走了,惨!” 虽然安全了,可剩下的事情却还是很多很多,皇帝和太子都暴怒,严令彻查,估计从地方到京城,不知要有多少人因此丢官罢职甚至没了性命。 方若华管不到这些,他得到的只有好处,太子私底下跟他说,皇帝对西山各族的印象大好,决定回京之后就处理他们的事情。 “我和父皇商量商量,封西山为我大周国山,西山诸族,至少享七品待遇。” 太子笑道,“此次救驾有功的,另行封赏,或许用不了几年,西山诸族就能融入我大周,在大周境内通行无阻。” 因为抓了几个活口,陛下亲自审问,方若华也过去旁听,本来他就是个躲在一边看热闹的主儿,没想到那个带头人满肚子不服气,到了这等地步还叫嚣:“哼,若不是主子养的那群畜生竟然临阵倒戈,宁愿受烈焰焚身之苦,也不听命令,你等安有命在!” 他还嘴臭,唐小飞上去就一巴掌,扇掉了他半颗牙。 方若华躲在一边吃瓜子喝茶水,十分无辜。 远在京城的五王爷,立在王府内,听着妻儿笑语,转头看向唯一留下的一个家奴。 家奴叹气:“主人,时也,运也,命该如此!” “命该如此?” 五王爷蹙眉,“我外祖父临终前为我占卜,明明说我有帝王之相,他留给我的这些家奴,祖祖辈辈侍奉我云家,从无背叛,再是听话不过,为何这一次却在如此关键时刻不听命令?” 老家奴沉吟半晌,也只能道:“大约是,即便是畜生,也终归还是想当人。” 云家诱骗小妖们签订的契约,是要让他们生生世世做奴仆,懵懵懂懂的时候也就罢了,世易时移,妖怪们也长了心眼,一旦有更好的出路存在,自然要追求更自在的,更有尊严的生活。 五王爷整理好衣冠,远远看到禁军统领卢文中和恒王出现在门口,默默起身,主动走了出去。 恒王看着这个弟弟,冷笑一声,也不与他搭话,直接把人塞到一辆狭长的马车里,亲自驾着马车走人。 五王爷撩开车门帘,盯着他看了几眼:“三哥,你以为你不与我合作,就能落个好?就凭你外家王家的地位,太子登基,也不会容得下你。” 恒王冷笑,白了他一眼:“至少太子心软,不像我的好五弟,在京城惯会装好人,人缘天下第一,坑害起兄弟来到比坑敌人还用心。” 这兄弟二人逗咳嗽逗回了皇宫,皇帝却特意从江南回转明州,去往参加西山上盛大的庆典活动。 只是…… 皇帝看着被放在餐盘里做装饰品的金叶子和各色珍珠,咳嗽一声,郁闷道:“方卿,朕的赏赐是不是有些不合时宜。” “没有的事,至少臣再喜欢不过。” 方若华失笑,他总不能说,昨天晚上开会时,诸族的长老们还个个交代底下人,不能随便把万岁爷赏赐的东西到处扔,就是扔,也不能让别人看见,否则就是大不敬,只不过好些小妖根本就一根筋,记性不好,千叮咛万嘱咐也还是会出错。 想了想,还是稍微委婉一些道,“不过,您要是赏青丘和涂山两族,最好赏个一千只羽毛鲜亮,个头也大的大母鸡。” “至于徐姥姥那一家子,宫中的好些调香的方子赏过去,她们必然是相当开心,最近她们家的小姑娘们老觉得香火不好吃,味道特别一般,想换一换口味。” 皇帝:“……” “还有,底下送礼的人未免太不走心,给十九送了二十张狐狸皮,还是白狐的,就算十九是只玄狐,可她娘亲却是白狐,这个,不大合适。” 皇帝:“……十九姑娘好脾气!” 看来赏赐还真得注意些,他要施恩,又不是要结仇,“……方卿,不如在京城理藩院专门设一衙门,就负责与西山诸族联络,人选方面,你来费费心。” “是。” 方若华笑应了。 因为遇到刺杀事件,南巡自然是匆匆结束,御驾返回京城。 第三百零三章 家事 三年后 京城 永安宫外,无数御医汗流浃背,皇子皇孙们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 桌子上的茶热了冷,冷了热,哪怕都变了味,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心思挑剔。 太子和小皇孙默默地坐在床边,床上缠绵病榻一个月之久的皇帝,今日看起来气色还算不错,就是脸颊上带了一抹病态的晕红:“……太子,大周以后就交给你了。” “父皇!” 太子眼眶发红,声音有些干涩。 皇帝到是镇定得很:“以前我也怕死,可现在我不怕了。”这三年来,他亲眼见到另外的世界,那么广阔,那么神奇,他还怕什么? 虽然追求寿命的漫长,似乎失败了,但是,人死之后既然有另外的世界,那么死亡就是新的开端,何必害怕? “也没什么好交代的……” 一日后,太子灵前登基。 一年后,改元致和,当日,太子唯一嫡子,被立为太子。 这一夜,夜色难得的美,月亮特别圆,皇帝和方若华坐在御花园里喝酒,酒过三巡,招来舞姬助兴,抬头看小皇孙和青凤膝盖捧着膝盖坐在一处,借着月色读书,突发奇想,小声道:“你说,要是朕的儿子娶了青凤,生出来的皇孙是人还是……狐狸?” 方若华:“……你想太多了。” “也是。” 怎么可能呢! 这夜,皇帝回宫,缠着皇后笑道:“我忽然觉得,咱们还是在多生一个儿子为好。” 皇后:“……” 虽然皇后的身体有些差,太医们说不容易再怀孕,但也不是绝对的,这些年吃了那么多好东西调养,底子早就给补回来,早些年不生,是打着让孩子们年岁隔开大些的主意,现在大儿子都大了,他也成了皇帝,再生一个又有何妨? …… 大周天和二年 当年的小皇孙至今登基已经有十年。 他们都老了。 罗乐轻轻拔下一根白头发,瞪着它半天没说话,良久才叹了口气,转过头特别嫉妒地看了看方若华。 三十年过去,他到是显得成熟有魅力,一点都不见老,依旧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小姑娘倾慕他…… “咳咳。” 罗乐目光流转,颇有些得意。 虽然这个男人不真是她的,但那些小姑娘们的羡慕嫉妒恨,她还是很乐意接收。 方若华正和徐姥姥聊天,感觉到罗乐看他,顺手把桌上的葡萄扔给青凤,让她给拿过去。 青凤如今已经是窈窕少女,有一头垂在大腿的长长黑发,笑语温柔,再没有小时候的淘气。 罗乐一边吃葡萄,一把抓住青凤抱在怀里撸毛,青凤也只好一伸胳膊一踢腿,化成黑狐狸,两只前爪撑着罗乐的肩膀任由她撸。 今日是她那个冤家的忌日。 罗乐和往常一样,放了一艘小木船进入碧水,眼看着船随水流而去,轻声道:“这些年了,我好像都忘了你的模样,可你也别觉得我对不住你,我的日子这般快活,哪里有力气日日记着你。” “早些年我还想,将来要是我死了,你要是还在奈何桥上等我,那我跟你一块投胎,下辈子做正经夫妻,现在我到觉得咱还是做一回兄妹得了,要是做夫妻,我怕以后成怨侣,实在你性子不好,脾气倔,也不会体贴人,我这一辈子让人温柔呵护着过来的,下辈子怕是要跟你过不下去,哎,我下辈子,恐怕和谁都难过到一块儿!” 罗乐对着碧水自怜了半天。 青凤:“……” 罗乐拍了拍青凤的脑袋:“你别当我矫情,如今不比以前,老大的年纪,即便没有正经跟过男人,难道还不知道男人是个什么样子,不说那些三妻四妾的,就是有从一而终的,对女人也不一定有你方哥哥那么好,那么体贴。” 青凤老老实实点头。 方若华在对面听见,失笑道:“傻丫头,等你真遇见个有情人就不这么想了,别管他是体贴还是粗心大意,在你心里,都是好。” “用得着你说,好像谁没个有情人似的。” 罗乐翻白眼怼他。 自己可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良人,固然去得早,却是当真有情,方若华这辈子才亏,根本不知道情是何等滋味。 早些年,她还发愁,总劝着这人寻个好姑娘,不愿意委屈人家,把话说清楚自己下堂也无妨,反正手里攥着钱,人脉也有,怎么都能过得去。 偏偏方若华不乐意,现在成了个老头子,她也就不劝了,如今位高权重,被封了宁国公,飞蛾扑火一样的女人多了,真心却更难求。 正说话,翠鸟收拢羽毛落下,把一封信搁在方若华的手里,他拆开来看了看,随手折叠塞到袖子里去。 徐姥姥失笑:“又是那件事?” 方若华叹气。 徐姥姥摇摇头:“老太太都九十多的人,你就顺了她的心意,别让她惦记。” 终究还是点点头,方若华轻声道:“黑二家生了个小子,打算塞给我,就抱给罗乐,只说是我们养的孩子,让老太太放心。” 多少年下来,老太太一直希望方若华能认个孩子在膝下,方大也乐意把自己儿子过继给他,奈何他媳妇生产的时候伤了身体,也只一子,当然,他就是儿子多,方若华也做不出夺人子嗣的事,哪怕对方嘴里不介意。 即便没当过爹娘,可方若华当过人的女儿,不会不清楚父母的爱子之心。 为了弟弟,方大心甘情愿地让自家孩子过继是一回事,过后难过,又是另一回事。 问题是,老太太很想不开,既然大儿子只有一子,她就开始盼孙子,孙子多,过继给自家二宝也成,这回到是如了她老人家的意,方大孙子孙女都不少! 从方大第二个孙子降世,老太太登时精神大振,腰酸背疼的毛病全好了,九十多岁的人走起路来比三四十岁的还要利索,精挑细选了许久,挑中他的二孙子,今年四岁半的牛牛,准备开祠堂过继给方若华。 为了自家大哥的家庭和谐,也为了老太太高兴,方若华打算把黑二家的熊崽子抱回家扔给罗乐。 反正黑家的熊崽子多,让方若华挑一个教导,认作义子,黑二只有高兴的份儿。 第三百零四章 穿越 在家祭过祖,看过一家老少,再把黑二生的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抱给老太太看过,方若华就带着罗乐,拎着青凤准备回京城。 方母也一把大年纪了,不过保养得好,在西山生活的村民身子骨都硬朗,到是眼不花,腿不疼的,手上的活还是像以前一样好,花了三天不到,就给方若华做了两身皮袄。 “都是你大嫂打听的,京城时兴的花样。” 乔氏在一边腼腆一笑,扶着自家婆婆。 方若华连忙道谢。 乔氏心里却是真心感激自己这个小叔子,以小叔子的身份地位,如果当真想过继孩子,哪怕不过继她的独子,只让方大再纳一房贵妾,想来也不算什么,而且他当真开这个口,没人会觉得不对,可他没有! 这么多年下来,小叔子从没有做任何一件让自己为难的事,娘家人都说,她嫁给方大,嫁到方家,简直就是进了福窝窝,逢年过节送回娘家的重礼,厚礼且不说,方大这些年独独只有自己一人也不说,光是她多年下来,比她妹妹还显年轻的多,就足够娘家所有人羡慕的。 她妹妹可是比她小十岁,如今瞧着却仿佛比她还大上好几岁的模样。 乔氏的满腔心思无人知,方母拉着方若华的手,细细看了好长时间也看不够,轻声叹息:“孩子们大了,到一个个的不在跟前,细妹子还好,跟你一块去了京城,你们兄妹有个照应,可大姐,大姐她怎么就这么倔!” 方若华缩了缩头不敢吭声。 大姐二十年前嫁给了一个从波斯来的商人之子,从此每年都有大半年的光景在海上漂泊。 当初大姐的婚事,是他答应下来,劝服了家里人,如今母亲见不到女儿,要埋怨他也只能受着。 好不容易脱身,终于回了京城,刚一进家门,那位如今都快四十的皇帝就从他卧室里溜达出来。 方若华:“……真是半点都比不上你父皇稳重。” “青凤姐姐生日,她又不肯进宫,难道朕还不能出来给她庆祝庆祝?” 皇帝故意装嫩,“师父都不疼朕了。” “你还叫青凤姐姐!” “谁让我打赌输给她来着,师父当朕想叫不成,朕也觉得面上无光。” 方若华摇摇头,拿这位陛下没办法,四下看了看,见侍卫都带齐了,就干脆不多捞到,领着他回宫去,顺便叫上涂山的几个小姑娘进宫热闹热闹,正好今天妖社排了新戏文,他也想看看。 说起来,当年的小皇孙,现在的大周朝皇帝陛下和青凤之间天差地别,简直就是隔着天和地的距离,当年谁也没想过他们两个真能做夫妻。 狐女嫁人是不稀奇,但狐女哪有嫁给皇帝的,真以为是个狐狸精,就能做苏妲己? 奈何这小皇帝从小就主意正,不服输,想做什么非要做成不可,最后闹来闹去,还真就让他成了事! 如今青凤一只狐狸,正正经经地做了正宫娘娘,可惜狐狸就是狐狸,在宫里憋着根本就憋不住,动不动就向外跑,闹得后宫皇后娘娘体弱多病的传闻不绝于耳。 这两个还时不时要闹些矛盾,一开始别说罗乐,连方若华都各种担忧,毕竟不是小时候,小皇孙已经是皇帝,多少个皇帝对幼时的青梅竹马赶尽杀绝?可这些年下来,闹归闹,吵归吵,吵完了还是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而且惯常只有青凤逗这位陛下,陛下占不到半点便宜。 …… 暮色降临,京城街面上却依旧繁华热闹。 “大周天和二年……” 林良辰茫然四顾,转头看到不远处的告示牌上贴着一张陈旧的告示,默默握紧手中的弓箭,“这是哪一年?一千年前?” 他今年二十一岁,是长平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而且学的是历史专业。 “大周?” 大周到是知道,应该是萧国公林远南所在的朝代,可是天和这个年号有吗? 林良辰努力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大约是他记性不大好,没记住? 虽然学的历史,可他并不是特别好的学生,学习一般般,中等而已,记错个把年号是极正常的,此时天色渐渐暗淡,马上要黑了。 林良辰怪不得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从自己的时代,回到这样古时候,万分紧张地抓紧长弓,四处打量。 他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住所,安安稳稳地住下,举目远眺,不远处有一个客栈看起来寻常,不过他调整了一下眼镜,清清楚楚在客栈上看到结界的光。 就这种光度,虽然看不出是哪一种结界,但比起当初参观国内最好的修行学院时,看到的亮度还要高,想必相当了不起…… 林良辰二话不说就向着客栈跑去。 他不敢不谨慎,晚上可是各类妖物出没的时候,是妖怪的天下,身为一个正正经经的凡人,身上戴着的护身符再多,也不敢露宿街头。 真这么干的傻大胆,被妖物拖回窝里生吃掉绝对是活该倒霉。 想想每年因为不小心卷入人类修士和妖怪,妖物和妖物,人类修士彼此之间的各种大小战争,而丢了性命的同学们,林良辰的脚步不自觉更快了。 他记得前阵子刚读过妖史,大周似乎算是妖物最活跃的时代之一,而且也是妖物们频频现身于人前,和人类之间的关系变得恶劣的开始,听说眼下这个时代,千年大妖数不胜数! 林良辰不是什么高材生,但因为自幼丧父丧母,到是独立性比较强,遇到变故,承受力也不错……即便如此,他精神也紧绷的厉害,一直到进了客栈,找了个空位置安安稳稳地坐下,这才松了口气,回过神看了眼自己的衣着打扮,登时咬了咬嘴唇。 他穿了一身短袖体恤加牛仔裤,在最后正常的记忆中,正在咖啡店等他交往了三个月的女朋友,似乎太困了,眯了一会儿? 沉默间,旁边一个店小二笑眯眯走过来,递给他一张菜单:“客官,看看您想要点什么?” 林良辰本能地接过菜单:“……” 第三百零五章 痛哭 这都是什么? 妖兽套餐,三两银每份。 人造灵气露,十两银一壶? 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他两眼,又打量了两眼,目光流转,笑道:“客官这是想扮作凡人?那该给您这份。” 这回菜单就寻常得多,什么咕噜肉,炒青菜豆腐,红烧鲤鱼等等。 店小二给了他菜单,也不催促,径直去忙乎别的,看样子一点也不好奇……似乎没人觉得自己的衣服不对劲! 这里模样像客栈,但也像酒馆,很大,很宽阔,装修得十分精致,最前面是一个大戏台,目前只有一个头发花白,脸上却很光滑的老人家坐在上面拉胡琴。 大堂里十来张桌子,有几个客人在,有的独自坐着喝茶,也有聚在一处嘻嘻哈哈地说笑。 林良辰忽然觉得有哪里不正常! 左边那个啃鸡腿的小姑娘,头上那两只动来动去的尖耳朵是怎么回事? 窗户旁边那个大汉,屁股后头甩来甩去的那是条尾巴不成? 冷汗涔涔地冒出来,林良辰脑海中浮现出上小学第一天,老师们千叮咛万嘱咐的出行守则,其中排在第一页的是什么来着? 在陌生之地,遇到妖邪,第一时间按下警报器呼叫警察救命。 丫的,他的警报器还管用吗? 林良辰按了七八下之后,最后决定做第二步,一旦警察无法及时赶到,赶紧写遗书。 “兄弟,你也来妖社听戏?胆子不小。”林良辰正紧张,身边忽然坐下个人,他抬头看了眼,见是个正经的书生,模样俊秀,这才松了口气。 “别紧张。”书生笑道,“京城这边管理严格,妖怪们不能寻衅滋事,他们要闹事,万一在档案上记一笔,今年就别想补充晶能,妖协那边也要管的,至少一年不要想找正经的工作。” “哦,哦。” 林良辰满头雾水。 那书生似乎喝了点酒,谈性很高:“你这么晚还来听戏,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哎,咱们没赶上好时候,前几年想娶个狐女容易得很,我有个兄弟就娶了一位刚入世不久的小狐女,贤惠,漂亮,虽然娶了狐女不能纳妾,但一百个小妾也比不上她温柔体贴,还要妾做什么,再说,狐女生下的孩子大部分聪明伶俐,说不定还能继承母亲的天赋,会些法术,这叫什么,按照方爷的说法,这是赢在了起跑线上!” “现在就难了,听说妖怪那边很多男性妖怪都抗议,说娶妻艰难,人类的小姑娘不爱嫁,女妖精又都嫁给了人,妖协看民怨沸腾的,就定了规矩,男妖娶妻之后夫妻之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若有和离的情况,财产平分,还有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一下子最受欢迎的小狐女就变得不大乐意嫁普通人,以前随便哪个有心思的读书人都能勾搭上手的!” 书生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林良辰听得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狐女嫁给人类?妖物和人类能通婚? 原来千年前是这个样子? 明明在他那个时代,每年只听说妖怪们掠夺多少多少人口,抢占多少美女,什么时候听说过妖怪会嫁给人了?人也得敢娶才成! “对了,今年徐姥姥那个老家伙好像不肯做妖协的主席了,青丘那边也不做,方爷提名了没有,下一任谁做?” “方爷好像说以后不管,我们自己推举人选来着。”店小二笑应了一句,见周围一片哀鸿,登时笑骂,“方爷说得也不错,他老人家管了咱们三十年还不够,咱们还不肯断奶啊?” “别吵吵了,上面好像说今年的主席让皇后娘娘的小姑娘做。” 众人一静,齐齐大笑:“好,这个好,同意!皇后娘娘的女儿来当咱们主席,一准能争取到更好的待遇,更多的经费,更宽松的就业环境。” “可是皇后娘娘的女儿入的是人籍,没有入妖籍,而且今年才七岁不到。” 这句话明显被淹没在笑闹中,没掀起半点浪花。 妖协?什么东西……林良辰不着痕迹地套话,越交流,越不可思议。 原来在这个时代,人类和妖族混居,彼此之间虽说也有些矛盾,但大体上还算和谐,妖族甚至有人入朝为官,有人教书育人,还有人正当光明地在街上卖艺。 人类可以雇佣妖族为自己工作,也有人嫁给妖怪,有人娶妖怪为妻! “萧国公没有发起第一次净化行动,没有组织朝廷军队血洗西山,诛杀群妖?” “你说什么呢?疯了吧,还血洗西山,西山可是咱们圣祖爷亲封的国山,圣山,谁敢血洗?还诛杀群妖?诛杀个鬼!萧国公是什么东西?哪个国公,什么东西?” 林良辰发现自己居然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问:“萧国公,林远南林公啊?当朝驸马爷,明霞公主的夫婿。” “林远南,没听过,有哪个驸马叫这个名?” “谁说林远南呢?”旁边一小姑娘转头过来,蹙眉道,“我到是知道一个林远南,登徒子,大骗子,专门骗妖族的小姑娘,我姥姥说有个玉兔一族的小妹妹差点被他骗到了手,幸好一开始就发现他一出门就遇见女人,遇见了就往家里带,这才及时抽身,否则可惨了。” 林良辰:……难道他学的是假历史?历史上最赫赫有名,人族的英雄,妖族最仇恨之人,大名鼎鼎的萧国公林远南,竟然只是个登徒子? 最后他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浑浑噩噩地离开了客栈。 一连三日,林良辰在街头徘徊,他发现街面上和他衣着打扮差不多的人也有几个,虽不多见,却也不稀罕,而且其它奇装异服也有许多。 妖怪们真的很随意地在街面上走动,还会讨价还价,人和妖物自然也有争吵的时候,他还看到有妖怪偷窃,让人一个呼哨,叫来了另外两个妖怪,然后扭送偷窃的小妖去衙门…… 震惊过去,他忽然嚎啕大哭,一直藏得特别特别好的蓬蓬尾巴嗖一下冒出来:“哇哇哇!”他为什么没活在千年前! 作为人与妖之子,他这二十几年过得苦不堪言! 第三百零六章 记忆 “我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我真是从一千年后穿越过来的,您不知道什么叫穿越吧,穿越就是……真的,我没有骗人,在我们生活时代,妖和人势不两立,年年要大战个好几回,双方都占不到大便宜,妖族实力强横,人族人口众多……” 林良辰被提溜到方若华面前的时候,满脸激动,眼睛里全是泪光。 方若华:“……” 先让人给他倒了杯茶,又让人给他准备吃食,轻声安抚了几句。 “哇!”林良辰大哭,“方爷,我们这些半人苦啊,一旦暴露了身份,学不能上,找不到工作,人族不收,妖族不管,有父母的,父母负责任还好,好歹能勉强隐藏身份活下去,可是隐藏不住,每年不知道夭折多少个,呜呜呜呜!” 青凤和皇帝都特别好奇,凑过来看热闹,听他哭得凄惨,青凤最近特别感性,都忍不住落了泪。 皇帝更是不敢置信:“怎么会?朕还有两个公主呢,朕的公主也是半人半妖!” 青凤咬牙切齿地使劲拧皇帝的大腿:“肯定是你们这些奸诈的人类挑事,要不然我们这些正经的不吃血食的妖族怎么会这般对待子嗣?明明别管是哪里的幼崽,都要被好生呵护才对。” 皇帝:“……” 青凤越来越来劲,一时间妖族在她心中受尽委屈,纯真无邪,什么黑锅都往人类身上扣! 方若华咳嗽了声,也不提醒青凤,前些年刚有一批特别喜欢血食,且坚决不肯接受人类约束,敌视和人类和平共处的同族的妖怪出现,因为这帮家伙,从理藩院独立没几年的妖协压力很大,当时青凤还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那群妖族都给吃了了事。 让他们两口子自己去闹腾,回头细细问了泣不成声的林良辰,心下也有些惊讶——没想到还能遇见一回穿越! 方若华自己穿越时空是圣德门那位仙子操作的,并不知具体方法,虽然穿越小说一大堆,却还是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十分有技术含量的活。 现在到有些疑惑,难道穿越当真很容易? 水友们不必分析就纷纷道:“这应该是从这个时空,正常的,没有咱们三妹修改的后世穿越而来。” “没错,原文中男主就是做了国公,忘了是什么国公了,但人家娶了明霞公主,叱咤风云,上控制朝廷,下控制妖物绝对是真的,在后世很有名,人人羡慕也极有可能。” 方若华问了好些问题,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之后也就罢了。 这个林良辰来的地方,和他并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青凤,小皇帝他们也无关,即便经过自己等人的改变,后世还是人和神仙妖怪有各种矛盾,彼此斗争,但那也是将来,身在这个时代的诸位,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便很好。 林良辰把该说不该说的都说了一通,压抑多年的感情澎湃而出,说完困倦至极,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方若华还打算等他睡醒,让妖协给他安排个活,好让他顺顺当当地适应这个时代,没成想一晃眼的工夫,这人竟然消失不见! “回去了?” 一千多年以后。 林良辰睁开眼,看着笑盈盈走过来的女朋友,扑在光滑的桌子上哀嚎:“居然是一个梦!!” 女朋友慢条斯理地喝咖啡,笑道:“过两天要考试了,一起复习去?” “……你不是说要买新出的《萧国公传》。” “什么萧国公传,你睡糊涂了吧。”女朋友漫不经心地转头看外面的大幅广告,上面有着尖耳朵,容光焕发的美男子深深吸引了她,“好帅!” 林良辰垂头丧气:“就是那个风流花心鬼林远南的传记,不是又出新版本,你昨天还闹着要买来着……” “呵,果然是背专业课背得脑子不正常,历史上萧国公有好几个,没有一个叫林远南的,大周朝到是有一个林远南,在妖社笔记中经常被提及,属于万人调侃的对象,妖社排演戏文,但凡风流花心的丑角都叫林远南,想必这个人和妖社的人有仇。” 林良辰:……!? 三个小时后,林良辰在学校图书馆里,抱着一大摞各类史书放声大笑,笑得尾巴控制不住四处乱飞,让图书管理员抓住衣领拖出去扔到了外面。 他女朋友早装作不认识躲得远远的! 不过,林良辰还是好高兴,回到宿舍就把历史上最赫赫有名的小神仙方郎君的画像,从历史课本上裁剪下来,挂在墙上。 同宿舍的好舍友莫名其妙:“学霸,你还要拜小神仙?后天专业考试,对你来说应该不算什么才对。” 林良辰:“……” 专业课……历史…… 老天爷,谢谢您老人家的慈悲,可是,能不能顺便也把记忆给我改一改! …… 方若华在自家别墅的大浴池里,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热水澡,抱着茶杯跟爸妈一块围着电脑,连接投影仪,开始追最近热播的电视剧。 唔,一口气可以看好多,其实还挺爽。 追完了电视剧,出去吃烤肉自助,吃完了又去新开主题乐园玩了两天,玩得昏天暗地特别特别高兴,回家才发现好像还没有和自家那一帮子亲朋好友联系。 他们这一回失踪的时间还挺长的,不过,因为临去之前都交代过,他们一家人要去玩直播,也要旅游去,为了玩得痛快,各类通信断绝。 虽然亲朋好友们个个翻白眼,觉得方家两个老头老太人老心不老,竟喜欢玩花样,可这年头,即便是亲戚一年到头见不了两三回的,不也多得是,谁又会真去管旁人的生活? 到是有一件大事必须要处理一下——韩萱萱,萱萱姐不光怀孕了,而且即将临盆,预产期还有不到半个月! 她本来以为自家萱萱姐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未婚先孕的事,谁曾想计划没有变化快! 事情既然发生了,那就什么也不要多说,医院单间病房,好的产科医生,各类高档妇婴用品,月嫂,月子餐…… 方若华抱着笔记本一条一条地查,她虽然没有生过孩子,但生孩子需要什么,到还是很容易就能查得到。 第三百零七章 撞上 衡市人民医院 今天一大早,妇产科的王护士长就很紧张。 昨天晚上她被叫到院长办公室,市委的化秘书,还有衡市首富,恒广集团的董事长乔先生都在,当时差点没把护士长给吓出汗来,结果说了半天,原来是一个大富豪托关系打算看看人民医院这边有没有单独的空病房! 开什么玩笑,就是没有也得有好吗? 各种vip病房,想要哪个保证能顺顺当当空余出来。 市委化秘书千叮咛万嘱咐:“方女士是我市的纳税大户,也是位慈善家,长春花慈善基金会就是她在支持,为我市的慈善事业做出了卓绝贡献,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你们尽可能地满足……” 于是方若华到的时候,登时感受到医院的热情,以后再也不背地里说医生冷漠,护士冷漠,一个个死人脸! 至于vip病房什么的,呃,她是很想要,可是,住个四五天就要七八万…… 算了! 方若华紧紧张张地趴在护士站上,和护士长一起看各种病房,丝毫没注意到护士长崩溃的脸色。 如今医院也是人满为患,好像大家都扎堆生孩子似的,连过道,走廊上都是密集的病床。 终于选到一个差不多的两人病房,包下来也不贵,一天就两百元左右。 护士长特别不可思议地看了方若华一眼,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我以为有钱人时间比金钱更宝贵!” 为了这么个病房,眼前这位特别特别有钱的大小姐居然愣是陪着她耗了半个多小时! 方若华:“……” 谁说她有钱来着?她在现代社会,不说穷的很,可也真没多少真金白银的钞票! 护士长给方若华办完了手续,还捂着胸口给打了折,送走了这位,回头就冲着小护士们感叹:“哎,看看人家,做慈善几亿几亿的掏钱,一个不字都不说,可平时生活却是如此节俭,要个单间还只要个普普通通的。” 小护士们也是纷纷叹息。 方若华是不知道这些小护士们的感叹,打个电话给萱萱姐汇报工作进展。 “嗯,病房定好了,提前一天入住。” “让我姐夫忙去吧,他不是新接了部电视剧,我保证把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他一个大男人粗心的很,本来也不知道怎么做准备。” 虽然方若华很不满意,觉得自家女人怀孕,余成居然还敢半截跑路,但为了自家姐姐的心情,到底什么都没说,要算账,事后再说! 韩萱抱着肚子躺在躺椅上嗑瓜子,闻言失笑:“说的好像你什么都知道似的。” 正说话,东面的窗户前忽然传来一阵吵闹声,就见一女人抱着个孩子,坐在窗台上呜呜咽咽地哭。 前面几个医生护士神色焦虑,急声劝导:“白女士,你快下来,孩子刚出生受不得凉,他会生病的。” “你自己还在坐月子,月子里落下病,那可是要跟你一辈子。” “一辈子!” 女人忽然激动起来,“哪里还有什么一辈子!” 她一低头,瞪着缩在后头的男人,厉声道,“高飞,你说,你是不是找了别的女人,那个萧静静是怎么回事?你敢背叛我!” 那男人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脸,深吸了口气,神色疲惫至极,轻声道:“白悦,你先下来,咱们有什么话回家再说。” “回家说?回家……”女人浑身颤抖,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面孔一点点扭曲,忽然毫无征兆地往窗户外面一倒…… 医生和护士齐齐尖叫。 方若华一个箭步过去,一手拽住女人的大腿,向上一拉,另一只手瞬间抢下孩子。 孩子不哭不闹的,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方若华看,模样特别好,一点也不像才出生,到像是满月的娃,粉粉嫩嫩,白白胖胖。 方若华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一片,强忍住伸手摸一摸小婴儿漂亮脸颊的欲望,她没洗手,怕有细菌。 正看孩子,眼前划过一片阴影,抬眼就见那个女人一巴掌打过来:“是你?你也纠缠我丈夫!” 方若华没有躲避,目光转都不转一下,女人就被一大包护理垫抽在脸上,抽得她头昏脑涨。 许默默默地走过来,先盯着方若华的脸看了看,然后很不确定地道:“我应该先抱一抱你,安慰一下,还是应该先怼这个女人?” 方若华:“……好在你本能反应知道先救我。” 许默:?? 方若华叹气,失笑道:“等你什么时候没这么多问题,做出来的本能反应都让我开心,再说咱们的以后吧。” 许默:……哦。 把孩子交给医生,让医生带去检查,方若华把地上的护理垫拿起来塞回许默怀里。 此时,那个发疯的女士已经被医生一拥而上,带去了病房,只剩下脸上疲惫和尴尬怎么也消除不了的男人。 这还是个……最好不要碰见的男人。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方若华也笑应了声,终究没有问出交际用语——‘最近如何?’ 这个似乎不大适合问。 不咸不淡地和这位前夫打了声招呼,方若华便叫上许默一起出门。 许默主要是来当司机,方若华好长时间没开车,已经很生疏,最好别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伸手打开车门,护着方若华坐进去,一大包各种育婴产品,产妇用品慢慢塞进后备箱,许默看也不曾向后看,开车离开。 高飞目视这辆普普通通的雪佛兰科帕奇离开,半晌才转头回去,还有很多麻烦等待着他。 其实,高飞没有后悔,他和方若华离婚时,很大的原因是为了借助总经理的力量更进一步,他也的确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现在在丰庆科技,他绝对算得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知多少人奋斗二三十年也不会有他的成就! 至于现在他遇到的这些麻烦……虽然一开始没有预料到,可却还远不足以让他感到后悔! 一个人想要得到什么,大体上都要付出代价,只当他付出代价比较大便是了。 高寒接到电话,赶去医院替自家堂兄付罚款,也是各种无语,好不容易处理完一切,就听高飞道:“方若华温柔体贴可爱有情趣,当年确实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惜她的家庭和我的圈子离得太远,对我没有任何帮助,人,总要成长。” “……”高寒眨了眨眼,决定把方若华现在的身家瞒一瞒,能瞒多久算多久,就当是为了堂兄的心情着想,家里已经够乱了! 第三百零八章 高手 “高飞品行不佳,白小姐自幼就患有精神分裂,还有一定程度的抑郁症,长年进行心理治疗,本已经痊愈,婚后却又再次犯病,肯定是高飞照顾不好。” 许默一板一眼地道,“身为一个丈夫,却不能让自己的妻子幸福安心,他不合格!” 方若华:“……” 许默这家伙以前怎么没有现在的好口舌! 当年她和高飞结婚之前,许默可是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肯说的。 她见过那个白小姐,长得很漂亮,至少比她美丽,气质也不坏,不曾想竟然得了那种麻烦的病。 本以为高飞的生活很是志得意满,不曾想竟也这般凄惨不痛快。 “……买东西去!” 方若华嗤笑一声,她本来以为,自己会有一种你过得不痛快,我就痛快了的幸灾乐祸,没想到居然连这点小心思都没剩下几分。 摇了摇头就把高飞的事情抛在脑后,支使许默,两个人分头行动,花了半天时间把大包小包的东西通通买好,拿去韩萱租住的房子里。 余成的父母都在乡下,离得实在远,而且老两口不说过来,萱萱姐也就没有开口。 韩叔叔最近老毛病犯了,腰腿疼的厉害,根本不能下床,小杜阿姨一边顾及丈夫,一边惦念女儿,一时到不可能随时都有空。 方若华一家没在时也就罢了,如今既然方若华在,自是让小杜阿姨安安心心去照顾韩叔叔,别的她做不了,每天照顾照顾萱萱姐,到是做得来! 厨房里抽油烟机嗡嗡作响。 许默亲自操刀,收拾出一桌色香味俱全,营养丰盛,保证孕妇能够食用的美味佳肴。 只不过许默这家伙不大照顾孕妇,几条鱼,鱼腹上刺最少的嫩肉,都让他率先挑出来,去了刺,搁在方若华的碗里。 韩萱左看看,右看看,吃完饭,趁着许默去刷碗,一把抓住自家小妹子,笑道:“这小子有长进!” 当年可不一样,当初自家小妹和这小子刚刚开始谈恋爱,许默就是个二百五,恨不得让自家小妹子一勺一勺地给他喂饭吃。 还做饭,估计这位就不知道厨房长什么样子,如今做饭的手艺一流,堪比五星级大厨,虽然她也不知道五星级是什么水准,可自己一顿饭吃得无比舒坦,那绝对不错。 方若华:哼哼。 许默的耳朵居然很灵,人在厨房都能听见动静,扭头道:“男人不会做饭,娶不到老婆……书上说的。” 韩萱大笑:“哪本书?推荐一下给你们姐夫。” 方若华:“……你别逗他!” 结果余成远在横店,收到了一条长长的短信,因为太长,分成了好几次发来。上面一大堆书名,不用上网查,一看名字也知道书里肯定都是各种‘至理名言’,教导人怎么做一个丈夫的。 余成登时就流了一头冷汗,甚至来不及看是谁发来的短信,脑海中就浮现出自家媳妇似笑非笑的脸,难道媳妇不高兴了?确实应该不高兴,哪个女人怀孕期间,丈夫还在外面打拼,会高兴得起来? 再看一眼书名,余成再一次有了当初被自家亲亲老婆压迫着读书的恐惧感,下定决心回去一定熬夜把这些书都给看一遍,至少老婆拷问,不能答不出,更不能答错! 当天晚上,韩萱就接到自家男人缠缠绵绵的电话,一说就是两个多小时也不肯放下,最后还是她自己不耐烦,呵斥两句把手机给挂了。 一晃半月过去,余成紧赶慢赶,赶在预产期之前回了家,方若华端着碗鸡汤陪萱萱姐喝,一看见他,满腔怒气也就稍稍去了三分之一。 余成这小子看起来有些凄惨,黑得像从非洲来,骨瘦如柴,一见萱萱姐就同手同脚地来回踱步,搓着手紧张的结结巴巴:“我,我,我回来了。” 韩萱噗嗤一声:“瞧你那小样儿。” 打发余成洗完澡,方若华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小杜阿姨也匆匆赶来,一家人护送国宝一般,把韩萱送到了医院,安安生生地住下。 小杜阿姨看着余成忙前忙后的伺候,叹了口气:“哎!” 方若华赶紧送上矿泉水,笑眯眯凑过去给阿姨揉肩膀,笑眯眯道:“我姐夫有一千个不好,一万个不好,可我姐姐喜欢他,那就什么都好了。” “傻孩子,贫贱夫妻百事哀!” 小杜阿姨苦笑,“罢了,事已至此,又能如何?”女儿吃了秤砣铁了心,非要和余成过,也只能庆幸余成这孩子人品还不错,家里是穷,负担重,底下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妹,好在家里人都和善老实,也算能将就。 伸手拉着方若华,细细打量,心疼完自己的女儿,又心疼起虽不是亲生,也是从小看到大,胜似亲生的丫头:“丫头也受苦了……我就盼着你们都太太平平,不要遇见任何糟心事。” 见许默站在门口,整个人就如一幅画,心下便有几分满意,“好丫头,阿姨不是非要你再婚,可还是得劝你一句,这小子不错,工作稳定,不是淘气孩子,最要紧的是对你好,心里眼里除了你,就再也没有旁人,别听你萱萱姐给你灌输乱七八糟的思想,什么爱不爱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爱,我和你韩叔叔当年结婚之前,就见了三回面,他一个当兵的,哪里有空回家跟我谈恋爱,可还不是凑在一起过了这些年,平时连句口角都没有。” “天底下有几个像你爹妈一样时髦的,相遇是奇缘,相识像看大戏,又是同生又是共死,简直吓死个人。” 小杜阿姨说话一快就冒出各种口音,方若华老老实实地听她唠叨,知道她老人家因为女儿的事,憋了一肚子火,却又没办法爆发,别扭的很,让她唠叨唠叨也是好事,省得憋出病来。 正说着话,半空中忽然传来一阵音乐声,快节奏,砰砰的架子鼓的声音,伴随着踢踢踏踏的跳舞声,一时竟吓得小杜阿姨差点割到自己的手,手里的苹果也啪一声落了地。 许默一瞬间没了踪影,下一刻,音乐声骤停。 随即,门外就传来吵吵闹闹的声音:“你干什么,为什么关了我们家的音响。” 方若华连忙推门而出。 医院走廊里除了挂了一大堆孩子的尿布,地上摆着音响,连接线密密麻麻,还有几个十七八岁的男孩穿着浑身上下挂满银饰的服装,钉子鞋,个个都是一头特别时髦,五彩缤纷的半长发,摆着姿势,显然正在跳舞。 “这里是医院,不能吵。” 许默静静地看过去,对面吵吵的男孩声音戛然而止,向后缩了缩。 方若华登时就笑了,她很清楚许默眼神的杀伤力,她家前男友很多时候想要达成什么目的,都不必说,只要静静地看过去,人家对上他漆黑的眼珠就自己怂了。 显然,这几个男孩也是怂货,虽然嘴里咕哝了几句——‘又不是你家’,‘多管闲事’,云云,到底还是灰溜溜各自搬着音响设备,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钻进隔壁病房里去没了动静,另外几个直接走人。 “哎,现在这些孩子,不懂事!” 附近病房的孕妇,产妇还有家属纷纷探头,两个洗尿布的老太太摇头道,“每天都闹,护士过来赶人就一哄而散,人一走又来闹。” 医生护士们非常忙碌,医院的病人又多,不说别的,光是电梯想进出一次就要等个二十分钟,由此可见最近生孩子的人有多少了! 像这种在医院里吵闹的,护士就是想管也管不过来,只能严肃批评,至于其它的,什么孩子哭闹,夫妻吵架,家属争执,那更是数不胜数,谁也没办法管。 “都这么乱了,那些孩子也跳的下去?” 这几个小孩都是附近中学的学生,其中一对双胞胎是隔壁病房一个产妇的弟弟,其他人据说都是他们的队友,好像是一块跳什么街舞,还组成了个什么光明队,整天和别人比赛斗舞之类。 “听说他们马上要参演一部什么电影,似乎是国外的大制作,还是世界著名大导演拍摄,就因为这个,这帮小孩激动的很,每天嘚瑟的不行,整天都要练习,也不管时间地点。” “好像是美国大导演的作品,漫画改编,叫什么霹雳惊魂……要我说真是奇怪,美国的作品为什么到咱们这种二线城市来拍?” 左右有比较了解这方面知识的年轻人就给科普:“现在中国电影市场非常重要,很多国际大导演都要在电影里面加入中国元素……” 不多时,隔壁围着厚棉被,一脸惨白的产妇就过来跟附近的病友们道歉,被骂了也只是低着头,并不多话,看起来可怜兮兮。 韩萱向来是个直肠子,见这个女人头发枯黄,跟枯草一样,脸上没有一点血色,明明刚生了孩子,可瘦得厉害,一点也不胖,就有些不忍,也没责骂,轻轻放过了。 看到人慢吞吞离开,她才心有余悸地叹气:“还好咱们是单独的病房。” 他们路过这一整个楼层,三个人一间,四个人一间的算好,还有八个人一间的,整个病房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男人进出尤其尴尬。 产妇被送回病房的时候,可都是光着身子,只能用一床棉被盖住,男人出入着实不妥当。 当然,即便是八人间,也比那些在走廊里,厕所边上凑合的要好得多。 萱萱姐准备生孩子,别人家的事可没精力管,先顾好自己人要紧,只要对方别太打扰自家姐姐休息,方若华也懒得理会这类破事。 医院食堂的伙食实在一般,韩萱萱吃起来一点滋味也没有,家里带来的那些汤汤水水她也喝得不愿意再多喝半口,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家妹子。 方若华左右看了看,见小杜阿姨不在,揣上钱包准备准备去隔壁小区找一户人家借用个厨房。 不敢让萱萱姐吃外面饭店重油重盐,还保证不了食品安全的可怕食物,但自己去卖弄一下手艺,弄个馄饨,包个饺子之类,到也不难。 刚出了医院大门,一拐弯,就有几个在街边上跳舞的小子围了上来,几个人气势汹汹地一拥而上,一边放音乐,一边围着方若华跳舞。 为首的一个是个光头,高高大大,特别潇洒地一翻身,倒立,用头转了两圈,几乎要擦到方若华的身体,还特别猥琐地摆动臀部,做出十分下、流的动作来。 男孩子们哈哈大笑,围观的几个也吹口哨的吹口哨,鼓掌的鼓掌,仿佛特别希望看到方若华被吓得惊慌失措的表情。 咳咳。 方若华心下叹息,孩子和孩子真是不一样! 她连脚步都不停,脸上云淡风轻,一步一步,轻轻松松地走过去,每一步都踩在节拍上。 “哎哟!” “啊!” “我的妈呀!” 一帮街舞跳得娴熟无比的小子,本来张牙舞爪地吓唬方若华,此时却有志一同,齐齐乱了步伐,完全不知道因为什么,脚步凌乱,跌跌撞撞,你撞我,我推你,搅合在一处,噼里啪啦地摔了一地。 笑声,口哨声,把掌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呜呼哀哉。 方若华瞬间已经到了小区东侧十多级的台阶上,回头冷笑:“这也叫跳舞?”说完就走,几个男孩子迷迷糊糊地盯着她的背影,半晌也没敢破口大骂,为首的那个才说:“怎么回事?” 一群人面面相觑,谁也说不清楚自己怎么就错了步子撞人摔倒。 有个好奇的,直接去小区监控室,软磨硬泡,非要调监控看一看。 保安和他们也相熟,虽然是群人憎狗嫌的倒霉孩子,到底还是自家小区的人,再说,被他们缠上实在烦得很,干脆就让他们看一看。 放慢了十几倍,一群小孩终于发现问题:“这个老女人能预知?” 那个女人真的特别像能提前知道他们的动作,知道他们落脚的位置,连看也不看,每一步都踩在他们的行动路线上,自己的节奏完全被掌控。 小孩子们还懵懂无知,保安却是大吃一惊,深吸了口气:“好快的速度,好灵敏的动作!”他练习过二十几年的武术,从小练功,对于这些相当敏感,第一时间就觉得这姑娘似乎是有功夫在身,但看身体到没露出什么端倪,不像他,只看骨骼便知深浅。 第三百零九章 运气好 “难道真有高明的内家功夫?传说还能是真的?” 一时间,保安忍不住把视频保存,打算回头给自家那帮自视甚高的师兄们看看,当然,也要给师父看,自家两个自称飞毛腿的小师兄,怕是身体也没有这般轻灵! 一帮小孩子虽然不大懂,却也看出来自己被人家给秒杀掉,气焰顿时消散,讪讪笑道:“嘿嘿,没想到现在的老女人还挺厉害。” 方若华到没把这些小破孩放在心上,顺顺当当借到了厨房,一边烧菜,一边晃动身体。 别说,她还真有一点跳舞的冲动,而且是街舞。 在颂星世界里跳的颂星舞,是最正规,最庄重的舞蹈,可是培养出来的颂星师们,半点也不像天天祈福,侍奉神的神职人员,一个个都有热情奔放的内心,方若华也不例外,以前一直没有感觉,回到地球之后偶尔跳舞,却总觉得哪里不得劲,今天听了听这等自由自在的的舞曲,却觉得闲来无事可以个性化一回。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方若华提着饭菜,专门绕了一圈路避开这帮无法无天的毛孩子,把美食给韩萱捎带回去,结果刚到病房,就见许默堵着门,门外一个很胖的中年妇女正冲着门里大声叫嚷:“让我女儿住进去又怎么样,你一个人,占得了两个房间吗?不知道现在医疗资源紧张的不行,你们凭什么多占?让大家伙来评评理,让谁说也是你们不对,大家连走廊都快住不下了,你们还单独占一个病房!” 周围好些人指指点点的。 小杜阿姨不觉讪讪,心里也有些不自在。 余成面红耳赤,小声咕哝:“……我们多交了钱的!” 他声音很小,不过那位肥胖女士依旧听得清清楚楚,厉声道:“就显摆你们有钱不成,有钱不去占豪华病房,到这儿来挤什么挤!不就每天多交两百块,好像谁交不起似的,要不你搬出来,让我女儿住进去,我给你倒贴五百!” 余成:“……” 确实,现在病房紧张,他们能独占一个单间是托了关系,平时到也无妨,到底是人情社会,这种事多了去,别人最多私下里说两句,不会有人当面闹事,偏偏他们运气不佳,碰上脾气暴躁的。 余成讷讷道:“……我们定病房定的早……” 中年妇女全当没听见,一只手推着余成,左一下右一下:“你们要是还要脸,赶紧的,让我闺女住进去就算完事,要不然我天天到你这儿闹,跟你们没完!” 方若华:“……” 她家萱萱姐怎么这么不顺利! 没等方若华反应,许默叹了口气,伸手一把抓住这人的胳膊,凑过去低声道:“黄杰,三十三岁,长海集团董事长司机,十月二十三日在红海路洗浴中心被警方逮捕,涉嫌**!” 那中年妇女登时怔了怔,脸色大变。 许默把证件拿出来在她面前晃了一下:“要我在这儿大声说吗?” 他声音本来特别低,除了中年妇女,还有方若华这样五官灵敏的,别人想听到并不容易。 中年妇女一缩头,转身就走。 “咦?这就走了,不是挺厉害?” 周围不少看热闹的,还有举着手机拍视频,叽叽喳喳地议论了半天。 方若华溜达进病房,见她萱萱姐蹲在床头看热闹看得正高兴,还拿着手机噼里啪啦打字。 随手塞了个饺子到她嘴里,方若华凑过去看了一眼:“写什么?” “记下来啊,这是什么,这就是生活,塑造剧本的时候出现这么一个角色,那这剧本就显得真实富有生活气息,接地气了。” 方若华:……呵呵。 自家萱萱姐就是个马大哈,估计人家就是当真闯进来,指着她鼻子破口大骂,她挺着肚子也能跟人家大战三百回合。 韩萱也不管自家小妹妹的腹诽,看了看许默,笑道:“我们许默现在是越来越本事。” 方若华失笑,他以前就有过目不忘的能力,看过任何信息,哪怕过去十年二十年也不会忘。 没过一会儿,许默就皱眉,把手机递给方若华,打开一看,刚才那一幕就出现在微、博上,显然刚才围观人群没闲着。 方若华:“……好像这也不算什么大事,至于吗?” 本来不至于,但是,方若华没想到她现在在小圈子里居然还比较有名气,虽然没有提到姓名什么的,她在视频里也比较模糊,但居然有人提出她本人是个富豪,前一段时间特别有名的清明上河园就归其所有。 一下子,虽然不说头条新闻什么的,但视频的流量到底大了不少,很多人都围观,不得不说,国人还是很爱看热闹。 方若华扫了一眼,底下不少人开玩笑,现在越是有钱人越节俭,不节俭就很难一直有钱云云。 也有人嘲讽,那么有钱了还挤占普通人的医疗资源,未免过分,说得头头是道,好多人支持。 余成蹙眉,气道:“有什么钱,我们哪里有钱了,再说,难道有钱人就不能定个单间?别人为什么能定?” 人民医院没有真正的独立单间,好多定单间的,都是一个人包下有两张病床,甚至三张病床的病房,这样做的并不算少,只不过需要提前一点预定,或者托托关系什么的。 方若华也没把这小事放在心上,现在新闻热点那么多,明星们都个个等着买头条,这点小事,不必一天也就没人去关心。 一转头,许默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手机噼里啪啦按个不停,扫了一眼,一堆代码,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不过片刻之后,她再看那条视频微、博,下面的评论风向就稍微转了一下弯。 不少网友发评,很快把说酸话,觉得富豪不该和平民百姓抢资源的评论都给挤了下去,有的说认出方若华是如今长春花的投资人,热心公益,热心慈善,还有的说既然人家乐意包普通的单间,你管得着人家有多少钱? 方若华扫了几眼,甚至看到了自家直播间的水友——“三妹,要不来我家医院,虽然是私立的,但是服务好,收费也不高!” “现在的重点,难道不是三妹为什么会去妇产科定病房?” “傻吧,反正不会是三妹怀孕,她一直直播来着,上哪找机会怀孕去!” 方若华:“……许默!” 恶狠狠一眼瞪过去,许默身体一僵,恍然觉察到自己做错了事,手下迅速动作,三十秒钟,视频微、博被删除! 方若华:……哼! 虽然闹了点小纷争,但并非大事,医院这边知道以后,却也出了一身冷汗,当天晚上护士长就悄悄和方若华沟通,希望他们能移动到vip病房,费用打一折。 方若华当然……连想都没想,很没骨气地同意了。 那什么,虽然不大好意思,这才是真正的挤占别人的医疗资源,享受特权服务,腐败,该被鄙视,当年她就鄙视过医院的那种普通人有钱也住不了,必须院长签字才能入住的豪华病房! 但是……她现在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俗人。 方肖知道之后也失笑道:“想当年咱们在民国时……算了,不说。” 护士长:“……” 韩萱也指挥余成收拾东西,高高兴兴搬病房。 咳咳,他们也都是俗人,这种关键时刻,什么托人托关系,完全不觉得不好意思,而且有便宜占,只有高兴的份! vip病房可完全不一样。 不光是独立房间,舒舒服服的大床,有投影仪,有电视,有浴室,住得不说和五星级酒店比,至少能比得上三星级,比底下各层清净得多,没有那些找上门的各类推销人员,隔音效果极佳,也没有吵吵闹闹的病患和家属,更重要的是有专门的护理人员,还有专门的育婴师。 方若华打量了下,笑道:“现在我姐预产期到了不生也没什么,孩子多在肚子里呆几天,也不算太受罪。” 以前萱萱姐每每提起生孩子,都是强烈要求剖腹产,结果真怀孕,到是说什么也要自己生。 自己生就自己生吧,反正年纪不算大。 方若华闲来无事窝在病房里上网看电视,完全把医院当酒店住,反正有专门人员照顾萱萱姐,也用不上她。 上着上着网,直播间一帮水友也不知道怎么把话题转移到评论国内国外诸多土豪的败家行为上。 其中有一个国内土豪的败家行为颇清新脱俗——富二代投资美国电影,重金五百万求高危险替身! “嘿嘿,我把三妹颂星舞视频截屏过去刷初选,居然过了,嘿嘿!” “你个二百五,咱们三妹可是大土豪,怎么可能闲来无事做这种白痴事!” “就是好玩而已,谁想到真能过,那个富二代投资的电影可是大制作,史密斯导演的作品,英雄漫画改编,我瞧着有意思,就投了,投之前可跟三妹说了的,她说随我意。” “……” 方若华眨了眨眼,顺着链接打开网页仔细阅读,忽然觉得——有点意思! …… 韩萱预产期过去两天,在护理人员的陪护下,慢慢悠悠地做了两天的运动,终于……进入产房。 院方照例过来询问,看看丈夫要不要进去陪产,结果……“啊啊啊,不要余成,若华,你来陪我!” 方若华:“……” 余成:“……” 医生、护士:“……” 好吧,这种时候,产妇最大。 方若华脑子也一片懵,不过她还是特别镇定自若地进入产房,抓着萱萱姐的爪子,听她絮絮叨叨地骂余成骂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打了无痛针才算好! 一连折腾了七个钟头,孩子终于出生。 是个红通通的小皮猴子。 方若华把昏了头的余成扔给萱萱姐,自己出去处理各项事务。 一通跑完,安安稳稳回到病房,方若华忽然扭头问盯着女儿休息的小杜阿姨:“我怎么忘了,小皮猴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小杜阿姨:“……男孩。” 方若华讪讪一笑:“男孩好,长得像妈,我萱萱姐多漂亮,要是女孩像爹可就麻烦了。” 小杜阿姨登时笑起来。 育婴师也笑:“一看就知道,这一准是娘家人!”婆家人要是在这儿,肯定一门心思盯着孩子,最关心的也是孩子是男是女! 余成给妈妈吴丽,还有舅舅一起赶到医院的时候,天色都很晚了。 小杜阿姨根本懒得理会。 方若华认命地下去替自家姐姐接人,许默老老实实跟在她后面。 吴丽是个看起来很老实的乡下妇女,但是她弟弟却打扮得似模似样,听说是跑运输的,非常富裕,在市里也算有些门路,很有体面。 一见方若华和许默,余成舅舅就笑眯眯散了烟,一个劲道谢:“我姐夫和姐姐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大好,离得又远,实在赶不过来,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 吴丽笑了笑,也不怎么会说话,愁眉苦脸的模样,她弟弟使劲一拍自家姐姐的肩膀,声音高了好几度:“咱们成子媳妇生孩儿,大事,可不能马虎了,姐你放心,我在医院有人,这就给咱们联系个人,给安排个人少的病房,哎,如今这医院人满为患,没人没关系,大人和孩子都受罪!” 方若华咳嗽了声:“没关系,萱萱姐现在住单人间。” “哎哟,那够走运的,成子媳妇运气好,那也不能不注意,孩子得要个月嫂,这你们不用操心,我帮着找一个,咱们村子里就有伺候过好几个儿媳妇坐月子的,经验丰富,要价还便宜。” 方若华笑眯眯应了。 余成舅舅更是兴奋,絮絮叨叨地道:“成子跟他媳妇现在还租房子住呢,以后可不行了,有孩子就得有房子,没房子就没有家。” “我知道他们不宽裕,舅舅别的帮衬不了,姐,你放心,三万五万的拿得出来,让成子他们两口子贷款买一套,哪怕只有一个小间,那也算是有个地方落脚,大家心里踏实。” 上专用电梯。 按下vip病房标识的按钮。 第三百一十章 人脉 余成舅舅一时没注意,说得兴起,到忘了方若华,叹道:“成子也是,说领证就领证,连酒席也不办一个,不行,等儿媳妇出了月子,这酒席说什么也要办,咱们的规矩,不办酒席哪叫结婚,哎,在外面娶了个城里女人,也不知道能不能照顾得了成子……” “大墩!” 一句话没说完,就让他姐姐踹了一脚,余成舅舅登时回神,咳嗽了声看了看方若华,“看我,这嘴上就是把不住门,大姑娘,你也别在意,我就是个粗人,不是真对成子媳妇有意见,只要成子喜欢,他们两口子好,我就高兴,咱别的本事没有,在衡市人面熟悉,以后你们要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只管说一声……” 叮咚,电梯门开了。 余成舅舅一出来,走进八十平米的病房,看成子媳妇坐在床上正被一个小护士量血压,半晌说不出话来。 就是吴丽也被吓了一跳。 他们也不是没住过院,医院什么样子,大家心里有数,现在看到这样子的病房…… 余成舅舅第一反应——莫非他们家成子娶的是个官宦人家的大小姐? 应该不对,真是千金小姐,难道能连房子都买不了? 心下惊疑不定,余成舅舅还是瞬间就闭嘴,变得有些拘束。 小杜阿姨本来特别生气,自家女儿都嫁了人,可生孩子男方父母居然不过来,女儿的孩子难道不是他们家的,难道不姓余?但是此时见他们尴尬,到是慢慢和缓了语气,与吴丽小声客套起来,说到底孩子已经嫁人,为了女儿也不好把两家的关系弄得僵硬。 至于韩萱……她个马大哈愣是完全没发现双方亲眷之间的暗潮汹涌! 方若华看过还不漂亮的小猴子,转身笑眯眯从背包里翻出房产资料:“姐,姐夫,你们两个来看。” “套三,二百平,精装修,位置在京城,虽然不是核心地段,但是距离核心地段也不太远,我补的结婚礼物,怎么样,还不夸夸我?” 余成舅舅手一哆嗦,吴丽瞠目结舌。 小杜阿姨心下一跳,面上却丝毫不露惊讶。 余成喷水! 韩萱大惊失色:“发烧了吧你!赶紧退了去,咱不要!” 随即压低声音,凑在方若华耳朵边上:“不是你说的,那笔横财你只能监管,不能私自使用?你可别犯法!” 方若华:……就不能让我好好装个啥,这不是给你长脸,难得我想显摆显摆! 没想到没装成……“内部价,按照成本价给我的,是长春花的一位合作伙伴的房子,特意给我留了一套,非常便宜,至少首付我付得起,到时候你和姐夫还房贷吧。” 韩萱这才松了口气:“那还行。” 这才慢慢躺下,拉着自家小妹子的衣领,小声道:“你得了这么一大笔财产,到底还是有好处,别的不说,其实获取的人脉关系就足够咱们占尽便宜的。” 方若华给她塞了塞被子,又给她塞了一口热好的苹果,心中也不知为什么,反正就是特别特别温暖。 没什么缘由,忽然就想赚好多好多钱,多到让自己,自己在乎的亲人们想花的时候,不受任何束缚,可以随意去花。 方若华以为自己没装成,没给自家姐姐长了脸,却不知道,她这种做法实在是非常非常长脸的,至少余成舅舅整个人懵懵懂懂,看韩萱时,真正有一种余家走了狗屎运,娶回来一只金凤凰的感觉。 至于吴丽,到是欣喜更多些! 她到从不反对自家儿子娶韩萱,家里条件不够好,孩子能顺顺利利地娶妻就相当不错,哪有挑剔的本钱?可这些日子,却也没少为房子的事情发愁,在这方面,家里真是有心无力……可如今一眨眼的工夫,大胖孙子有了,房子也有了,天上掉馅饼都没有这么掉的! 吴丽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也许她在做梦? 韩萱趴在床上盯着合同仔细看,每一条都看过:“贷款一个月还两千一?三十年还清……这么便宜?等你姐夫这次的电影拍完,拿到后期分成,贷款绝对能一口气付清,不过这么贷着也挺好。” 最主要的还是把自家小妹子提前付的三百多万先给她还上。 方若华心甘情愿给付款买房,可韩萱也不会当真乐意收,两家关系亲密,一般小利益绝不计较,但韩萱可不愿意让小妹子吃这么大的亏! 因为是现房,弄得韩萱几乎在医院里住不下去,心里跟长了草似的,特别想马上就去看一看。 三天之后,韩萱一家子,包括还在坐月子的萱萱姐,余成一家子,齐齐立在宽敞明亮,南北通透,格局一流,最要紧的是,地段实在是特别特别好的房子里面面相觑。 小杜阿姨叹气:“过年给若华包红包,看来要包个超大号的。” 这样的地段,说不是最核心的地段,可也相差无几,再说,如今核心地段的房子有价无市,有谁肯卖?眼下这一套就非常不错,绝对属于被房地产商握在手心里走人情的那种。 红包暂时看不到,方若华目前正站在衡市郊外,湖区湿地园林的园区大门外。 大门外早早搭起摄影棚,挂了横幅,起码有五十多个身形矫健的男女或者站着,或者坐着,神色紧张。 方若华也有点紧张。 如今房子钥匙都给了韩萱,可是,其实首付她根本就没有付,属于欠债状态,如今她必须努力赚钱还债。 就如她说的,长春花的一位合作伙伴,一个老先生和方若华关系不错,正好手里有房子,半卖半送地送给她那是人情。 这年头人情也不好送,很多人不是实在有必要,宁愿欠钱也不乐意欠人情,估计对方卖她房子还要收钱,也是因着怕方若华不自在不肯收。 那位老先生可不清楚,方家在现世的确不算富贵,如今方若华不是没有赚钱的手段,但是短时间内一下子赚到很多钱,却并非容易事,她又确实很想帮自家萱萱姐这么个忙。 孩子都有了,还不能拥有一座房子,一个正正经经的家,未免太不痛快了些。 也许对很多年轻人来说,租房也一样,但方若华知道,自家萱萱姐看起来什么都不计较,但在这方面却相当传统,从以前就希望结婚安家时能拥有一座符合自己心意的房子,哪怕它并不大,哪怕它位置不好,但总是让人心里踏实得多。 第三百一十一章 替身 想方若华和韩萱,二十多年的闺蜜,从小就在一起,方若华被欺负的时候,永远是韩萱为她出头! 如此亲密的姐妹人生中第一次,还是她衷心希望是最后一次婚姻,难道不该尽可能地让她欢喜? 方若华觉得,为了这座房子,她乐意来欠对方一个大人情! 人家卖房子的老先生由着方若华欠着款项,就很自在地把房子卖了,当然,正常来说,老先生也不会觉得方若华缺这点钱。就是听方若华说,她要先去参加一个富二代加一个国际导演的替身选拔,选上了拿到奖金再来付款,也只是耸耸肩,露出个不可思议地表情:“你们这些年轻人,真会玩,我老了,跟不上形势了!” 虽然不知道她这是耍什么花活,不过老人家一点儿都不介意,事后还和自家小辈们笑:“瞧瞧我这个年轻的合作伙伴,重情重义,节俭又谦逊,你们这帮小的能学人家半成,我也不怕将来死了咱们家败落。” 他自己身家远没有人家方小姑娘丰厚,人家小姑娘买个房子根本不去挑什么豪宅别墅,可自家孩子们闲来无事去哪个地方旅游,都不肯租房子住,非要买……当然,投资房地产什么的,属于投资,不算浪费,可他们随便捧个明星,网红的,都瞬间不下几百万,能回本也成,偏偏眼光不好,回不了本。 似乎很多很多年没吃过这种苦,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方若华,如果知道老先生脑补的东西,肯定呵呵他一脸——要是真能舒舒服服地做一个有钱富二代,坐享人生,谁还能不乐意? 一般替身都有自己的圈子,没有大张旗鼓地找的道理,只是这一次对替身的要求特别的高,目前圈子里有名的替身都不愿意接,也接不下来,这才来了这么一出! 十分之巧合,这部所谓的大制作,就是《霹雳惊魂》,需要替身的是女主角,一共有两幕,开篇第一幕,还有结尾的一幕,算是整个电影的最震撼人心的部分。 其中最后一幕最难,女主角,孤儿出身的希尔,报了仇之后孑然一身,再无牵挂,在世界最高峰的雪山之巅,纵情跳舞,在雪峰上领悟了她的使命,从此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 《霹雳惊魂》算是流行漫画的前传,漫画家是位女性,画风细腻,整部漫画虽然也符合美国漫画的主流审美,但是却更追求美。 导演非要改编这一部,显然也是赞同漫画家的审美,既然下了大本钱,肯定希望自己的电影能够尽善尽美,最后一幕,也是漫画中最经典的落幕,导演突发奇想,不要太多特效,要一个长镜头拍完! 这次他们选的女主是个中英混血,和漫画设定的一样,虽然也算是武打女星,但哪怕保护措施再完善,想让她拍危险镜头也不可能。 不说她自己不愿意,经纪公司也不敢。 大制作大导演选的女主演自然也是知名红星,就人家的身价,再敬业也不会拼命! 别说最难的这一个,第一幕也不简单,是女主角失恋之后一头扎入深海,在海中尽情地舞蹈,还和鲸鱼近距离接触,甚至有亲吻的动作,有伸手进入鲸鱼口中拔下尖刺的动作,总之都颇为惊险。 所以……绝对需要个胆大心细的好替身了! 可惜,这样不要命的替身没那么容易找,愿意为了钱冒险尝试的又没有这份本事,有这份本事在,做点什么不行,谁乐意去做替身? 当然,世上需要钱的,爱钱的人多了去,只要肯出重金,什么样的人才都不会缺少。 方若华啃着蛋糕左顾右盼,能站在此地的,仿佛都不是一般人。 左边踮着脚尖,念念有词的姑娘,一头黑长直的长发,身段窈窕,腰身柔软,即便没有跳舞,也能看得出来身体条件特别好,呃,原来黑长直是个瘦小的男人,好吧,替身而已,反正不用看脸。 右边墙角正蹦蹦跳跳,和几个四周的小学生一块跳绳的那个人,年纪仿佛有些大,有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皮肤黝黑,五官并不起眼,但是身体线条特别柔顺,完美至极,要是换到那个颂星世界,她家那几位教练见到了说不得会一门心思把人拐走…… 扫了几眼,方若华就翻出手机玩,不再多琢磨其它的,也没等多久,大家就进入场地,在湿地公园东边的海洋馆里。 方若华排在中间,抬头四顾,就看一个身体枯瘦的外国人皱着眉在和一个挑染了一头红发的年轻人争执,两个人嘀嘀咕咕地吵起来。 “陈,你要知道,你现在每一分钟,每一秒钟的浪费,浪费的都是真金白银,虽然这部电影有你的投资,但我们要为其他投资人负责,这种海选根本就不靠谱,还是按照我说的,在好莱坞聘请专业团队负责比较好,要知道,我们的要求很高。” “对,就是因为你的要求高,太高了,找个替身找个三个月找不到,我才辛辛苦苦地赶到衡市来,搞出这一次大海选!” 一头红毛的公子哥声音到是很清越,“你不懂,史密斯,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高手在民间,这里更是衡市,知道衡市吗?自古以来,此地就是武术之乡,高手如云,强梁辈出!我相信,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方若华:…… 她怎么不知道自家家乡还高手如云?武术之乡,咳咳,似乎到可以这么说! 红毛轻轻叹息:“那年我才十五六岁,跟奶奶去京城,路过衡市,就在火车站上亲眼看到两个孩子,年纪和我差不多,一男一女,那个男孩一巴掌上去,就把一个特别胖特别壮的大汉扇飞了,真飞了,就擦着我的脸颊飞过去,起码有五六米!” 他深吸了口气,特别感慨地道,“从那以后我就相信,我的祖国的确是藏龙卧虎,尤其是老人,女人,小孩子,确实不能小视!” 外国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方若华:“……”这哪跟哪?不过,这红毛说的这一幕,似乎有点熟悉? 第三百一十二章 值 海洋馆准备工作一切就绪。 听前面的议论声,似乎饲养员当真放出一只虎鲸,差不多七八米长,应该尚未成年,但也离成年不远。 周围一片鼓噪。 复选终于开始,每一个通过初选的选手跟随饲养员进入前方的大门。 隔着大门,外面的选手其实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到是有不少观众在里面发出阵阵惊呼声,有时候声音很大,外面多少能探知到一点东西。 方若华站在一边沉思时,前面陆陆续续有七八个人进去展示出自己的能力。 差不多一个小时过去,还有两位就轮到她,方若华忽然想起来——这个红毛说的火车站发生的事,似乎是许默做的。 那年,她和许默还是很单纯的同桌加好友的关系,周日有几个同学约了一起看电影,结果电影结束,许默那家伙就莫名其妙地陷入自己的思绪里,而且谁叫也不理会,由着自己的心思四处游荡。 有两三年的时间,方若华很习惯跟着许默去各种各样古怪的环境里等着他发呆或者发疯完,再把他送回家,当然,半路上要是到了吃饭的时间,通常还会照顾他吃饭。 那日也一样,不知道怎么就跑去了火车站,正好遇见有个男人抓住她的胳膊,非要拖着她走! 许默登时就一巴掌出去,那个大汉便昏迷了,到后来方若华也不能确定对方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人贩子,警方介入的时候,那人断了两根肋骨,内脏出血,非常凄惨。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这些事情早就淡忘了! 方若华看了看红毛年轻人,不禁心下惊讶,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这么巧,当时那一幕,原来有人看到,还想了那么多! 说起来,许默当时力气好大,不过这些年到没见他表现出多么强大的武力值,到是出了名的高智商,也许当时他很着急,超水平发挥? 方若华失笑,这想法颇有些自恋…… 一晃神的工夫,就轮到她。 方若华交了号牌,跟着工作人员进入大门,一进去就深吸了口气。 巨大的人工浪花席卷而来,冲击在白雪覆盖的山石上,整个环境纯净的不可思议。 方若华忽然有一种打开直播器,让直播间的水友们都来看看的冲动,别老说自己土豪了,她直播环境自然是真实无比,本来就是真实的,但和这种如此真实又美丽的布景,给人的震撼仿佛也差不太多。 她从小到大不知道来了海洋馆多少次,至少一年前海洋馆里还没有这样的布景,唔,也许应该叫丰容?既然已经不知成功,想必不可能再费力拆除了。 总之,为了一个所谓的海选,就下这么的本钱,这才是正正经经的土豪该做的事。 海选至今,导演和专业顾问团的人其实都有些麻木,虽然这些人都表现得中规中矩,水性不差,舞也跳得不错,有饲养员跟着,和虎鲸接触也不显得特别畏惧,但也就是差强人意,要拍出想象中的唯美画面,还是需要摄影师,剪辑师下狠功夫。 几个顾问团的中外成员,漫不经心地交流:“刚才那位十三号表现还不错,动作优美灵活,即兴舞蹈的完成度很高,是个有想法的孩子。” “但他是男人,用他做替身,我们大部分近景就真的不能拍了。” “那二十五号也还可以。” 说话间,方若华换过衣服,很随意地一撑伪造的浮冰,落在水中央。 真是很久没有在有观众的时候跳舞了。 跳颂星舞的基本要求,哪怕是初入门的小孩子也是一样,一进入状态,便是天上掉刀也要心无旁骛,首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自己的星神…… 史密斯本来在和陈说话,说着说着,声音就静下来,好半天,他忍不住身体前倾,整个人靠在护栏上,紧紧抓住护栏:“……我的上帝!” 身形纤细的女孩子立在海底,脚下踩着五彩斑斓的贝壳和珊瑚,双手张开,轻轻地旋转跳跃,漂亮的脚趾落在虎鲸的鼻头上! 虎鲸在她的脚下,温驯的像一只猫。 陈克吉使劲挥挥手,想把特别影响画面的训练师和饲养员挥开。 “她真像一个天使!” 在海底时,那个女孩子娴静优雅,舞姿曼妙,可是一旦到了滔滔不绝的海浪中,她就变得肆意奔放,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没有音乐,什么都没有,但所有人耳朵里仿佛都开始听到大自然赋予人间最美丽的音乐。 陈克吉觉得天使这种说法太矫情了点,好像不大确切,但却提不起精神去反驳大导演的话。 “她是个替身?你们的娱乐圈,就这么暴殄天物?”史密斯半英文半汉语,居然还说出一个成语。 陈克吉:“……” “她应该成为一个艺术家,也许过不了几年,她就是个优秀的舞蹈家,非常优秀!” 眼看着方若华从海中和虎鲸一起飞跃而出,踩着漂亮晶莹的碎浮冰,做出同样的动作,再一次跳跃,入海,大导演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半晌笑道:“是,我现在承认,你这笔钱花得很值得,非常值!” 这个古老的国家,的确藏龙卧虎! 方若华享受完一场舞蹈,换好了衣服,被陈克吉和那位金发碧眼,像六十多岁,又像四十多岁的热情导演簇拥着夸赞了半天,互相交换了手机号,听了不少暗示,觉得她拿到这份奖金十拿九稳,才终于脱身而出,又借机玩了玩海洋馆,到湿地公园去吃了一回最好最鲜美的鱼羹汤,又去不远处的园博园,欣赏了半天世界园林景观,看了看时间,打电话给萱萱姐问候了小猴子,电话刚一放下,许默就打电话过来,要来接她。 唔,正好,让许默送她回家去! 今天家里要请表舅妈……前任表舅妈还有表哥表姐们一起吃饭,她妈妈特意包了表舅妈喜欢吃的饺子。 表舅犯浑,当了个渣男混蛋,夏芬都看不过去,可她家这位表舅妈却是一门心思守着婆婆,按照表舅妈的话:“他要离婚那就离,可我无父无母没亲没故,反正我是不离开家,这个家是我的!” 方若华也不知道该怎么劝才好,也没办法开口劝,这人生,有时候真是比电影还戏剧化。 第三百一十三章 爱情 方若华赤足立在冰冷的土地上,从足心一直蔓延到心口的冰寒丝丝绕绕,纠缠不休。 疼痛缠绵入骨,并不剧烈,可是却比剧痛还折磨人,似乎永无止息。 前面不远处,本该茂盛的树冠变得灰白,毫无生机。 土地龟裂,红色的岩浆滚滚流淌。 地面上无数人惊慌失措,狼狈奔逃,惊呼声,吵闹声阵阵不绝于耳。 “我不爱方若华,我爱的是小秋,爹,你当年也受过不能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你当年没有勇气反抗,你是个懦夫,可是我不是!我现在就可以告诉所有族人,我不娶方若华,我要娶小秋为妻,带着她归隐山林,过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也不想耽误方若华,要是娶了她,才是真正的害了她!” 入耳的声音非常冷静且理智。 呵呵! 这话不是方若华说的,直播间屏幕上全都是呵呵,密密麻麻,排列得整整齐齐。 “想当年我读这本史上最糟心的前传小说,为男女主的悲情爱情故事流泪流了好多次,后来再复读,我真想一巴掌抽死男主这个不要脸的,就你的爱情重要,你的爱情天下第一,家都快没了还吵吵爱还是不爱!” 方若华把视线从大屏幕上转移回来,努力整理剧情和自己的记忆。 这一次穿越的小时空——《彼岸绝恋》,是一部仙侠复仇文的前传小说,也算是同人性质的,和原著不同,这就是一部披着仙侠皮的言情小说。 因为比原著还火爆,当年有很多粉丝喜欢,赚取了无数人的热泪,翻拍的电视剧,电影无数,铁杆粉一大堆,年年暑期放映,不知多少人只看前传没看过正文,如此大热,方若华自然是看过的。 大概就是在仙界以外,归墟之畔,有一座世外之城,名为彼岸,相传,城中的居民身体里流淌着真正的神之血,被偶然经过的外来仙人称为神民,神民一族中人,天生就有神通,不修炼也有漫长的生命,但心性多淳朴,生活安乐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论外面斗转星移,各族交战,城内却从没有任何纷争。 他们世世代代供奉一棵神树,悠久的生命也是从神树中来,每隔数年,神民中通常会诞生一些特别的族人,他们可以与神树沟通,借用神树的力量,拥有比普通族人更强大很多倍的神奇力量,被称为神树选民。 这样的人通常每一代都会出现几个,族中会选出其中和神树联系最为紧密的选民,一男一女,男性被尊为圣子,女性被尊为圣女,二人约为夫妻,要世世代代侍奉神树。 这一代的圣子便是男主,乃是彼岸城城主的小儿子,名为韩宇,生来聪敏,一出生就能和神树沟通,很得神树的喜爱。 圣女便是方若华,是城中普通族人家的小女儿。 方若华和男主不同,生性腼腆,虽说也算很有天分,还很努力,不过跟男主比,那还是相差甚远,当然,她也不是女主。 这篇文的女主叫岳晓秋,是个外界凡人小国度越国的公主。因为是早产儿,女主自幼便备受宠爱,性子也不免有些娇蛮,但本性还算善良,对身边的人很好,不爱读正经的书,到是读了一肚子野史游记,最爱听故事,也爱跟身边的下人讲故事听,听了一肚子痴男怨女的爱情故事。 男主久居彼岸城,虽然时常也会随族中长辈外出,但也总觉得寂寞,有一日他百无聊赖之下通过城中法宝,窥探凡人世界,正好看到了女主,也不知怎么就被吸引住,日日观看,渐生爱慕。 整整十年,他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女主慢慢长大,可惜好景不长,女主的国家被邻国攻占,女主受伤濒死,男主竟然违背禁令,把女主带回彼岸城,而且逆天而为,抽取神树的力量起死回生,救活了女主。因而导致神树死亡,整个彼岸城崩溃。 彼岸城的族人们失去家园,不得不仓促迁往人间,但是迁往人间之后,族人们一来渐渐失去了能力,寿命反而比普通人还要短得多,也难以适应下届的生活,幸亏男女主满怀愧疚之下,齐心合力,再造家园,让神民们融入了普通人中,繁衍生息。 族人们渐渐很喜欢女主的性情,天真可爱,也不反对两人的婚姻,可上苍仿佛就是想折磨这一对有情人,就在一切都走上正轨之后,女主忽然被几个所谓名门正派的弟子杀死,男主顿时崩溃,以一己之力屠戮了三个疑似和女主之死有关的大门派,唯独其中雪山派的门主夫人刚刚临盆,生下一男婴,婴儿无辜,他屡屡下不了手,就把人带走,扔回了族人聚居之地,任期自生自灭。 接下来二十余年,韩宇潜藏暗处,带着彼岸族人暗杀各大名门子弟,直到二十年后才发现,原来女主只是遇到了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不忍心告诉未婚夫自己已经另有爱人,纠结之下,犹豫不定,后来听说韩宇已经有未婚妻之事,一时情急就与未婚夫走了,两人隐姓埋名,浪迹天涯,当然,女主还是惦记着男主,始终没有嫁给这个未婚夫……最后也是大团圆的结局! 方若华把剧情回忆完,简直崩溃,这都什么跟什么,似乎为了成全男主那悲惨的爱情,一个城市说毁灭就毁灭,几个名门大派,成千上百人说死就死! 别人也就罢了,在其位谋其政,都不是救世主,管不了别人,但方若华感受到原主的惊慌失措,悲伤痛苦绝望和无力……彼岸城的老老少少们,要因为男主非要救女主,所以失去家园,失去力量,失去生命,还要当男主的后盾,为男主自己的个人私仇舍生忘死,好不容易的平静生活都被破坏掉,成了整个江湖人人喊打的反派! 他们又不是卖给了男主,更不是男主的奴隶,凭什么! 此时此刻,男主脸色灰白,神色冷厉,一只手拽着方若华的胳膊,一字一顿地道:“若华,你自己跟族长说,咱们两个人虽有婚约,但是从没有感情,我只把你当成一个小妹妹,我不爱你,你也并不爱我……” 第三百一十四章 牺牲 脚下震动得越来越厉害,方若华心下暴躁,低头看到同为选民的几个少男少女慌乱的脸,深深地吸了口气,抬头看向为自己的爱情慷慨陈词的韩宇,厉声喝道:“够了,这种时候,谁管你爱谁不爱谁!” 众人顿时安静。 韩宇脸上露出一抹愕然。 方若华看都不看他一眼,此时此刻,正是神树崩溃的前夕。 原文中族长于危难之际,打算把族人托付给韩宇,要他和方若华成亲,圣子,圣女齐心合力共渡难关,但韩宇却坚决不肯,言明只爱岳晓秋一人,要和对方同生共死,当众解除婚约。 原主在之前完全不知情,真心把韩宇当成自己未来的丈夫,生命中的另一半,可如此危难之际,未来夫婿忽然决定退婚,她登时被纷乱的局面搅得精神不宁,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 那个小姑娘,原主习惯了一切听韩宇的,依赖信任韩宇,这会儿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打了个措手不及,完全进退失据,最后懵懵懂懂地跟着男主逃离,变成最普通的一名族人,泯然于众。 她这个圣女在这一场混乱中完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族人们心性善良,并没有因此责怪她,只是大家疲于奔命,也没有人有精力开导她,以至于她渐渐钻了牛角尖,终日后悔难过,一生抑郁,落落寡欢,后来又作为反派角色出现了几次,在一次袭击中重伤濒死,韩宇为救他心爱的公主,抽取了原主的生命力,导致原主悄无声息地死了。 但是方若华不是原主,她一来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神树对她的羁绊和渴望,也感受到神树的痛苦,她也第一时间知道,圣子和圣女通过献祭自己的生命力量,也许可以帮助神树摆脱死亡。 即便这力量并不足够,还一定会给圣子,圣女的身体带来不可逆转的损伤,但是,这也是应该的。 享受了族人的优待,享受了神树赋予的能力和生命,难道不该付出? 方若华神色肃穆:“神树保佑!” 她转头盯着韩宇:“我们马上使用禁术,拯救神树。” 韩宇脸色骤变,咬牙道:“不可能成功,你不行!” 方若华的脸色却如钢铁一般冰冷:“禁术要求施术者心无旁骛,真心实意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但凡有一丝杂念,神树崩塌得更快,彼岸毁灭得更快……我有觉悟,可以做到,现在的问题是,你呢?” 韩宇登时语塞,神色阴晴不定,还没有等他收拾好情绪,下定决心,方若华已经转过头去:“算了,看来你没有做好准备,我们没有时间,更不能因为你而冒险。” 她扭头看着周围少男少女的选民们,声音扬高了八度,让整个彼岸城的人都听到:“你们也是神树的选民,是神树的儿子和女儿,现在告诉我,你们愿不愿意跟我一起,牺牲一切,拯救我们的家园,我们的母亲?” 少男少女们懵懵懂懂地看着方若华,但已经没有刚才看到圣子和族长争吵时的慌乱无措,齐齐上前一步,和往常一样祈祷:“神树保佑!” “走!” 方若华当先一步,转头冲族长与族人郑重道,“约束好大家,看护好孩子,万一不行,保住性命,留下火种。” 族长嘴唇抖动了半天,重重点头。 方若华一转身,毫不迟疑,对着万丈深渊,纵身一跃,向着神树飞去,完全对那滚滚黑烟浓雾,吃人一般的烈焰视而不见。 十几个少男少女,也二话不说,带着殉道者般的虔诚,跟着跳了下去,被咆哮的火海卷了进去。 “啊!” 城中无数臣民们惊呼! 几乎很短的时间,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神树忽然散发出一团明亮的光团,震动渐渐减小,虽然还是地动山摇,但是大家却也再也感觉不到那种天塌地陷的威胁。 族长愕然:“禁术,竟然真有这种禁术?” 这样的术法,只有历代圣子,圣女们可以参悟修习,即便是族长也不得而知。 在原文中,根本连提也没提过禁术二字,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空作为一个小世界,自动补全出来的东西。 “愿神树庇佑!” 族长泪流满面。 “愿神树庇佑!” 无数彼岸城中的族人,默默祈祷。 …… “神树保佑,我生物竞赛得省一。” “神树保佑,我相亲对象回去的路上摔断腿。” “神树保佑,我妈忘了让我回家相亲!” 方若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入目的就是一片璀璨的冰晶,阳光折射,宝光四溢。 “三妹你回魂了?” “要不是直播还开着,真以为你昏迷了呢。” 好累! 方若华还是第一次感觉到深入骨髓的疲惫,身体似乎都空了,连掀起眼皮也要耗费全身的力气。 “圣女,您醒了?” 穿着彼岸城传统服饰的少女脸颊通红,扑过来一脸的心疼,“您怎么样,还疼不疼?哪里不舒服?” 不等方若华回话,就陆陆续续进来好些人,人人兴奋不已,外面无数人欢呼,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 方若华轻轻一笑,忽然觉得一颗心像泡在温泉里似的,暖洋洋,非常舒服,好像原主留下的那点情绪在欢腾。 “圣女在上!” “圣女在上!” 什么乱七八糟的,好中二…… 原来这是个中二的世界,方若华失笑,到挺好玩的。 不远处的树屋内,韩宇一只手揽着岳晓秋的肩膀,也听到外面的声音,不禁叹了口气,轻声道:“若华这孩子长大了。” 岳晓秋懵懵懂懂地抬头:“若华?就是那个你们彼岸城的圣女?小草一说起她就好高兴的样子,她是不是很漂亮,很了不起?” 韩宇一愣,神色不禁变得复杂,许久才道:“对,很了不起,非常,非常地了不起……” 他都没想到,那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听自己的话,性子软的不行,完全还是个小孩子的姑娘,竟然也有如此杀伐果断的一天!毫不犹豫地使用禁术,毫不犹豫地牺牲一切,如果是以前,他觉得自己也能做到,可是他有了小秋! 第三百一十五章 愧疚 休息了足足十天。 方若华才能勉强坐起来,这一段时间,陆陆续续见到了那天跟她一起跳下去的少男少女们。 “圣女,我们的神树保住了,是吗?她会重新长出叶子,对不对?” 少女只有十一二岁,自幼便是选民,每天唯一的活动只有呆在神树下学习各项技能,对他们这些孩子来说,神树是母亲,是家,是老师,是一切。 他们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竟然会失去神树。 方若华笑起来:“对,她会好。” 其实那一日施展禁术,完全是按照原主记忆中的做法去做,能不能成功她也不确定,甚至自己会不会死,都不清楚。 “呼。” 吐出口气,方若华也是心有余悸,她也就仗着这么做的是自己,不是她家爸妈,自己在小时空半路意外身亡,大约也不至于真死去,最多有些损伤。 如果是父母,她可不敢让二老这般冒险!毕竟当初那位女士可是说过,父母若死去,便是真的死去…… 少女咬着嘴唇,依旧是一派忐忑不安。 现在整个彼岸城的族人,都完全没有安全感。 因为神树虽然还没有死,但完全不是健康的状态,彼岸城没有继续崩塌,但族人们已经隐约开始感觉到体内力量在衰竭,他们的身体慢慢变得沉重,好像逐渐变成普通人。 “不要急,要相信族长,相信我们自己。”方若华摸了摸少女的头,慢慢起身穿上衣服,向不远处的大殿走去。 族长和长老们都在那里,这十日间,他们翻阅族中藏书,各类典籍,探寻一切救助神树的法子。 所有族人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据说东海一族有一口灵泉,不知道能不能找他们要些泉水,也许对神树有用?” “我马上启程去东海。” “如果不行呢,不行怎么办?” “族长!” 族长和长老们正在紧急商讨,听见叫声,转头就见韩宇牵着岳晓秋的手出现在门前。 对于自己的小儿子,族长还是相当疼爱,即便气他胡乱使用神树的力量,才造成了这一次的灭顶之灾,但是彼岸城的族人生性善良,有怨恨也不会说出救人性命不应该的话。 最多,所有人都当岳晓秋不存在。 “韩宇来了,正好,你仔细想一想还有没有别的法子能改善神树的状况。” 他身为神树最宠爱的圣子,可以和神树沟通,得到的传承也最多,说不定能找到他们不知道的法子。 韩宇一愣,半晌终于缓缓摇了摇头。 所有人都一脸失望,韩宇叹了口气,犹豫了下,还是咬牙开口:“……族长,我这次来是想告诉您一声,我要离开彼岸城一段时间。” 族长登时脸上一红,捂住胸口坐下。 韩宇轻声解释:“族长,父亲,小秋的父母还不知生死,我想,我想……去找一找他们。” 族长闭着眼睛,甚至没有力气去叱责他,韩宇显然也觉得自己的做法很过分,一时间,大殿内安安静静。 方若华拖着脚步,慢慢地走在金色的路面上,对周围恭恭敬敬冲她行礼的族人们颔首回礼。 直播间所有水友都在截图,根本没人说话。 她一到,只当没有发现大殿内诡谲的气氛,推门就道:“我记得三百年前,圣女奶奶魂归神树之前,留下一颗山河珠,就放在咱们的仓库里,山河珠能让万物复苏,对神树一定有用。” 族长的眼睛登时大亮:“没错!上上届的圣女帮了天界一个大忙,天帝送给她一颗山河珠,那东西据说和神树同根同源,都是天界天河中孕育出来的,一定有用,东西呢,快,快去找!” 所有人都兴奋不已,唯独方若华注意到韩宇猛地哆嗦了下,瞪大了眼。 方若华心下奇怪,眨眨眼问水友们:原文剧情里有提到山河珠没有? 水友们纷纷摇头。 那应该和男主没什么关系…… 就在长老匆匆起身要去寻神物时,韩宇犹豫了下,起身拦住,叹息道:“别找了。” 他闭了闭眼,小声道:“山河珠被我送了人。” 方若华:“……”好吧,也许因为韩宇是男主,所以一切都要和男主扯上关系! 族长愣住,半晌急声道:“你送了人?送给谁?还不快去要回来。” 韩宇闭上嘴,一言不发。 他这做派,气得族长恨不得掐死他了事。 半晌,方若华心念一动,看了看韩宇,又转头看了看岳晓秋,冷静地道:“族长,山河珠应该是被送给了岳小姐。” “啊?” 岳晓秋一脸茫然,半晌才露出惊慌的表情,“是说那颗珠子?它很重要?” 四下看了看周围人的表情,岳晓秋眼睛一红,急得嘴唇都被咬破了一块,“可是,那颗珠子被我弄丢了,当时好多坏人闯进来,我随手抓住它砸了人!” 族长和长老们齐齐愣住,许久,族长神情复杂,转头看向韩宇:“好,真是我的好儿子!” 方若华轻叹了口气,柔声道:“不要紧,族长不要急,长老们也不用太担心,我和神树的联系并没有断开,它只是在休眠中,只要源源不断地提供给它力量,最多四五十年,一定能复苏。” 她笑得轻轻松松:“几年而已,我们等得起。” 族长看着方若华,眼泪几乎也要落下,所谓源源不断的力量,哪里那么好供给?消耗掉的是活生生的血肉,是这些孩子们的生命。 这孩子把力量输送给神树,要忍受巨大的痛苦,一般人连一天都受不了,更不要说几十年! “韩宇,你是我们彼岸城的圣子,你该负起责任来了。从今天开始,你就常驻神树,用自己的力量灌溉她,直到神树复苏。” 韩宇也是满心愧疚,毫不迟疑,一口答应。 神树的状态不佳,方若华一日也没有耽误,当天就迁往神树之上,毫不间断地把力量灌输过去,力量被抽取的瞬间,身体仿佛被割裂,骨骼都被压迫得作响,疼痛缠在骨上,好像永远不会缓解。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吃止疼药效果都不大好。 方若华只能神游宇宙商城,浏览各种页面,和客服聊天,要不然就打开脑中小地图盯着自家父母的行动轨迹研究,二老似乎过得挺不错,房子和人也在归墟附近,能慢慢飘动,到了这个小时空一片混乱,父母的具体情况还来不及确定。 第三百一十六章 故事 就在方若华琢磨应该和父母联系一下时,身上压力骤然增大,神树吸取力量的速度快了一倍多,她登时呻吟一声,从神树上掉落,坐在树下大口大口地喘息。 守护在左右的族人一拥而上,扶着她起身,急声道:“刚刚圣子出去了。” 大家又气又急,心中不免埋怨圣子,明知如今是紧要关头,居然还这般任性妄为,到连累圣女伤了身体。 方若华吐出口气,听见外面有动静,扶着身边女孩子的手慢吞吞走出去,就见神树下不远处,韩宇低着头,单膝跪下,轻声道:“族长,请给我半个月的时间,我发誓,我只离开半个月,半个月内我一定把小秋和山河珠都给带回来,即便不行,我也会返回彼岸城,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若违此誓,我将生生世世……” “行了。” 方若华摇摇头,打断他,“既然韩宇哥有信心找回山河珠,就让他去,否则他人在心不在,留下也没什么用。” 昨晚听到岳晓秋留下一封信,偷偷离开彼岸城,说要去寻回山河珠时,就该想到韩宇待不住。 族长神色疲惫:“哪里用得着他?” 他那个儿子既不擅长追踪术,更不知山河珠特性,族中自由专研此道的族人在,根本不必他多事! 族长抬头看着方若华惨白的脸色,眼见她区区数日瘦了一圈,心疼的很:“韩宇背信弃义,并非良人,等神树复苏,另泽圣子,你弃了他便是。” 方若华不禁微笑,彼岸城中的子民离群索居,衣食无忧,且一直信奉十万年为世间众生万民,散尽元气的天后娘娘,遵守天后娘娘的教导,始终与人为善,个个都淳朴善良,便是族长,至今已经有五百多岁,历经世事,见识并不少,但眼下的情况也没有把责任都推给那位岳晓秋,反而肯正视儿子的错误,是个公正之人。 这样可爱的种族,方若华觉得他们应该长长久久地存续下去。 时间渐渐流逝,一天过去,两天过去,半个月,一个月转瞬即逝,韩宇一去不归。 神树一日都不能失去力量,方若华勉力支撑,越发病骨支离,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 彼岸城的族人们心疼她,不光选民们齐聚在树下,拼尽全力地传输力量,就是普通族人也个个守在树下,片刻不离,日日祈祷。 太阳西斜,方若华终于站起身,舒展了下腰身,活动了活动,伸手摸了摸漂亮的树干,举目望去,头顶的树冠有半面是焦黑枯黄,但黑色的死皮上,却探出嫩芽,渐渐在恢复生机。 方若华一挑眉,转头对虔诚的跪坐在冰冷地面上的族人笑道:“美吗?” 族人腼腆地抬头看了眼,伸手扶住显得越发羸弱的圣女:“好看。” 方若华笑起来:“让兄弟姐妹们坐过来些,我给你们讲故事听……” 月上树梢,一片晶莹璀璨的星光中,方若华坐在藤蔓缠绕的树杈上,歪歪斜斜地靠着树干,声音和缓,不疾不徐地讲起故事来。 江湖美人,大侠名士,强盗中的公子,神偷里的元帅,有四条眉毛的大麻烦。 动人的故事听得男女老少眉飞色舞。 这之后,每天晚上,方若华都给这些漫长的岁月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彼岸城,单纯的孩子们讲故事。 有时候还鼓动大家空闲时跳舞练剑,有时候让人准备美食佳肴,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说些闲话。 族人的情绪就这么一点点放松,少年们脸上再一次恢复了笑容。 自从彼岸城出事,神树出事以来,所有族人的精神都紧绷,整个城内不见半丝欢愉,只有无尽的绝望,现在还算好,似乎在原文中,到后来城中居民都变得麻木,失去了七情六欲,甚至丧失了本性。 方若华想着,或许就是失去家园,压力太大,导致他们在男主和女主为他们带来一丁点改变,一丁点希望的时候,就万分感激,因为女主的几个笑容,和颜悦色的安抚,毫无逻辑可言的小故事,就接纳了女主。 甚至后来男主把他们训练成杀手,训练成复仇的工具,让他们去杀人放火,他们也没有反抗。 既然来了这个小时空,她就不可能让原主一心热爱的彼岸城沦落到灭亡的下场,这些族人也应该拥有自由和快乐,至少要顺顺利利地延续下去。 压力太大了不好,如今彼岸城还在,让这些孩子们松快些,不要把弦崩断。 “咳咳。” 方若华咳嗽了几声,放任那些孩子聚在一起玩闹,神树的枝蔓延伸,为她遮挡出一片隐秘的空间,翻出大百科,取出通讯卡片。 方肖和夏芬两个人正守着个不知名的果子,拿刀切下来一块慢慢吃,果子起码有七八斤的模样,两个人吃也绝对吃不完,一边吃一边看录好的球赛,很是悠闲。 方若华:“……” 方肖却吓了一跳:“丫头,怎么瘦了这么多?不过,皮肤到显好了。” 方若华松了口气,父母看起来过得挺不错。 她现在确实漂亮好些,不只是方肖说,直播间的水友们还调侃她现在是个正正经经的小仙女。 彼此交流了下双方的情况,方肖就叹气:“虽然人间界目前还算和平,但我和你妈还是决定呆在家里,尽可能不出去。反正这房子是飘动的,时不时能看看新鲜风景,有结界在,外面的人也进不来。” 这个小时空是真真正正有存在,即便在原文中没有正式出场,可想想也让人心惊肉跳。 方若华点点头,就把自己在彼岸城能搜集到的各种秘籍,仙法仙术,还有很多其它种类的书籍,武功秘籍,一股脑都给父母传了过去。 “别的练习不练习的无所谓,养生功法,还有各类遁法一定要练一练,别偷懒。” 彼岸城毕竟延续了不知多少万年,居民们的寿命长达万载之久,即便很少出门,但世间的魔力强大,城中藏的各类书籍数不胜数,其中甚至有很多灭绝已久的遗族的秘传功法。 原文中一座彼岸城的毁灭,毁灭的不只是一个城池,还有这些宝贵的文明火种。 第三百一十七章 舍弃 文明火种啊! 这个说法似乎有些大,但像彼岸城这样的地方,延续了那么漫长的岁月,说它是个独特的文明,似乎也并非不可。 又是长达十个时辰的生命里的灌溉之后,方若华坐在树下,和直播间的水友们一起读书。 《彼岸绝恋》是一本同样知名的小说,《夜刀》的前传。 《夜刀》偏向于人间的爱恨情仇,它的前传偏向于仙神的情爱。 方若华其实不怎么喜欢,却还是反反复复地看两本书,看得很是仔细。 现在她正读的就是《夜刀》,一开始她到没有过度关注,这本书她以前也没有看过,但在彼岸城呆得时间越长,越喜欢这里的人,就很难不去关心这些族人的命运了。 翻开虚拟的页面,方若华细细看上面被水友们加粗画红的文字——‘那是个漆黑恐怖的洞窟,里面居住的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魔鬼,灰白的头发,干枯的皮肤,形如鹰爪的手,人人视死亡如无物,他们没有感情,没有思维,只是恶魔的工具。’ ‘在那里有魔鬼的诱惑,人活生生地进去,出来时已经被吸食完了血肉,人们在那里,会用自己的妻子,儿女,爱人,一切的一切,换取一些身外物,钱财,武功,消息,隐秘……’ ‘为了拔出这个江湖上最可怕的毒瘤,穆血斩绝自己的情感,让自己变成一把随时能够出鞘的夜刀……’ 方若华吐出口气,忽然一弯腰,掐了把蹲在地上抱着小兔子撸毛的小女孩。 小女孩红着脸看向圣女。 “没什么,我只是确定一下。” 她确定这些可爱的,单纯的,最多只会杀鸡,杀野兔的孩子们,不是恶魔。 《夜刀》里最大的反派,就是前传男主角韩宇带领下的,彼岸城的遗民所组成的势力。 当然,最后正义得以伸张,所有残余的人,无论老少,一把烈火焚烧得连骨灰也没有剩下。 “圣女很疼吗?” 小女孩儿完全不明白方若华的思绪,乖乖巧巧地站起来,趴在她肩膀上,轻轻吹了吹,“痛痛都飞走,痛痛都飞走!” 方若华失笑,一把抱住小姑娘掂了掂:“我可一点都不想为我洗衣做饭,为我唱歌说笑,只希望能为我减轻一丝痛苦的可爱的孩子们,变成什么恶魔。” 也要怪她来到此地之后麻烦太多,加上光是肉体上的痛苦就很折磨人,韩宇离开她也就没有多想,现在想来,放任韩宇离去是件很糟糕的事,谁知道岳晓秋会不会再一次被误认为死亡,那韩宇很有可能沿着剧情走下去,祸害人家那些门派,害死好多人,还要连累彼岸城的名声。 只是,这本书仅仅是一本言情小说,主要写的是感情,里面提到被灭门的门派,除了一个雪山派有名有号,描述还模糊不清,说本是位居昆仑的隐秘门派,如今究竟还在不在昆仑,具体位置,甚至还有门中弟子究竟有几人,已经不为世人所知。 “韩宇怎么就能找得到?” 方若华苦笑,“好吧,主角效应,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追踪追踪韩宇的踪迹。” 彼岸城的人手到是不算少,可惜,对于人间的一切,却是陌生至极。 当当当当! 清脆的钟声响起,这是彼岸城召开族老会议的信号,唯有发生大事件的时候,钟声才会响起。 方若华顺势倒在几个自愿做她的侍女,侍奉她左右的小姑娘抬着的轿子里,一路去往彼岸城最高处的明光大殿。 一进去,看到倒在地上,脸上被黑色的痕迹覆盖的三个族人,方若华就叹了口气,慢慢伸出手在三人的头顶上依次拍了一拍。 绿色的光芒随着她的掌心传入三个人的体内,几乎下一瞬间,黑色退去,三个人的气色都好了许多,齐齐脱离光芒,高声道:“圣女,还请不要为我们浪费力量,我等没事。” 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圣女现在要用一切力量复苏神树,身体本来就很脆弱,力量也被过分汲取,生命也无限度地在缩短,所以他们宁愿忍受病痛折磨,也不愿意圣女仅剩的力量浪费在他们身上。 方若华不禁一笑,语声柔软,充满安抚:“我心里有数,不会拿咱们的神树开玩笑。” 抬头看了眼脸色苍白,神情甚至带出几分怒意的族长,叹道:“山河珠没有追回来?” 族长抿着嘴唇,冷声冲三位族人道:“阿索,你们说。” 阿索咬牙,一字一顿地道:“我们施展追踪术,日夜兼行,片刻不停,终于在三日前追到了天山山脚下,追到了山河珠,它被天山雪洞的少主得去,就在我们马上要夺回来的同时,那个岳晓秋骤然出手暗算,纠缠不休……圣子,圣子竟然也对我们出手。” 他说得很是简单,可即便是这么简单,也几乎说不下去。 “……我等无能,再也感受不到山河珠的气息了!”三个人匍伏于地,泪流满面。 族长气得浑身都颤抖。 方若华只看这三个人的形貌,就知道他们一定吃了很多苦,身上,脸上都是细碎的伤痕,短短时日就瘦了好多,风尘仆仆,衣服,鞋帽都破破烂烂。 想也知道,他们三个虽然惊动追踪术,却从不曾在人世间行走过,又为了神树早日恢复,拼命想找到自己家的宝物山河珠,肯定是一时半刻也不肯懈怠,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偏偏就在马上便要成功的时候,被自己万分信任的人横插一脚,一切努力都白费……换谁也要崩溃。 族长深吸了口气,心中也不禁绝望,他知道,族中法术修行最高深的唯有自己那个小儿子,如果是韩宇想要遮盖山河珠的气息,他们再想把东西找出来,简直难如登天。 “从现在开始,韩宇不再是我彼岸城圣子!” 此话一落下,别人没有感觉,方若华却感觉到和神树连接着的另外的东西,一瞬间消失。 “所有族人听令,一旦查知韩宇的消息,立即追回山河珠,若遇反抗,杀无赦!” 第三百一十八章 对上 “族长威武!” “终于要让那个不要脸的男主狗带了!” “……” 方若华:“……咳咳咳咳。” 大殿内本来静悄悄的,所有长老都没有说话,气氛肃穆,可让这满屏的幸灾乐祸一搅合…… 算了! 族长一声令下,城内专门负责处置这等事宜的战司人员,就悉数出动。 彼岸城很和平,很多年都没有纷争,但是,作为一个在斗争永不止息的世界存在多年的势力,它并不缺少雷霆手段。 这一次的灾难,除了圣子韩宇在里面起的作用之外,本质上是天灾,并非人力所及。 接下来长达半年的时间,族长始终没有放弃追查韩宇的行踪,派出去的人也数不胜数,但是对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似的。 族长终于有些绝望。 连方若华都很失望,只能让大家继续注意韩宇的下落,也关注人间的信息。 又是太阳升起。 方若华立在树冠上把自己的力量灌给脚下这棵承载着彼岸城一切的神树。 族长缓缓走到她眼前,显得苍老憔悴,轻轻抚摸渐渐恢复些许绿意的树叶,轻声道:“若华,其实我没想过韩宇真的会抛弃我们,抛弃他的责任,抛弃他的族人,我以为他只是一时糊涂……哎。” 方若华笑了笑,多日来和神树接触,忍耐自身的伤痛,她的身上也仿佛染上了某些特别的特制,宽容而平和:“我们不需要他。” 沉默片刻,方若华叹息:“我们彼岸城是天后娘娘遗留世间的明珠,所有族人都是天后娘娘的儿女,我们不舍弃任何一个族人,但是背弃彼岸城的,我们就再也不会相信他,从今往后,只当他不存在。” 族长轻轻点头:“好,当他不存在。” 虽然说当那人不存在,可是对方如果打着彼岸城的旗号杀人放火,那绝对不行! 方若华特意强调了好几遍,在外行走,一有韩宇的消息,事无巨细,立即上报,还有,务必多做功德,保护好彼岸城的名声。 “天后娘娘最是慈悲为怀,我们彼岸城不在世间行走也就罢了,若是出外,不能堕了娘娘的名声。” 战司的人个顶个也是极为崇拜自家圣女,自是把圣女的话牢牢记在心间。 三年后。 方若华额头上冷汗涔涔,一身厚厚的雪白色长袍湿漉漉地黏在背上,浑身直冒冷汗。 “呜呜。” 一只白色的大猫凑过来,两只前爪搭在她肩膀上,粉嫩的舌头出来一个劲儿地舔她的脸,小声哼哼着安抚,方若华一时间到真觉得身上稍微轻快了些许。 侍女邢双连忙上前为她披上大氅,脸上带着几分忧心忡忡:“三天前甲队的高云昌从青州那边传过信来,说是找到韩宇的下落,他在江西不知何故杀了青玄观的左道长,还要灭人家满门,幸好甲队的人赶到及时,和他交上了手,但咱们自家人也有十几个受了重伤。” 邢双脸色煞白,刚一听到消息,他们简直不敢相信,那可是……圣子! 便是当初族长把圣子除名,但在族人们心里,依旧惦念韩宇。 彼岸城的族人世世代代都居住一处,彼此都是亲人,即便亲人做了很多错事,可谁又能做到一把把自己的亲人给打死,不知多少人盼着韩宇能回心转意,没成想数年过去,这位圣子连自己人都要伤害! 邢双又是生气,又是担忧,口上却道:“圣女安心,韩宇恐怕是还不知道圣女的身体状况,他要是知道圣女如此辛苦,无论如何也会把山河珠送回来。” 方若华点点头,抱着怀里的大猫倒在软轿里,轻声道:“……尽力阻拦韩宇造下杀孽,能救人便多救人,天后娘娘慈悲。” “天后娘娘慈悲!” “有雪山派的消息吗?” 邢双摇头:“到是偶有传说,但雪山派避世隐居,传闻在昆仑山上,但我们打听许久,连山周围的村子都打听过,问有没有人送各项吃食进山,实在没有消息,不过昆仑山终年被积雪覆盖,又是万山之祖,便是有某个门派隐于其间,我们可能也查不到。” 她也不问圣女为何要寻雪山派,圣女侍奉神树,不知有何伟力,要做什么,他们听命便是。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只能认了:“还是没有岳晓秋的消息?” “玄字的算师专门测算过,但当初韩宇为岳晓秋施术遮挡,谁也算不出什么,但韩宇一直认为岳晓秋已死,而且是死在那日泰山大会之上。” 方若华:“……罢了。” “青玄观是什么鬼,连出现都没出现过!我的三妹,不会是编剧临时加剧情,就是要让男主杀人吧。” 方若华苦笑,谁知道! 这阵子水友们和她一起,靠着原文还有《夜刀》正文里三言两语的描述,猜出来十多个名门正派,都暗地里派人盯着。 还真防止了两个小门派被韩宇灭门,但是,血债依旧。 幸亏韩宇不知是因为愧疚,还是到底顾念亲情,见到彼岸城的人便自行退避,否则怕是更要血流成河。 只能说这本《彼岸绝恋》现世时,正好是那些邪佞男主当道的时代,似乎不是杀伐果断,杀人不眨眼,独独为女主一人去掉身上的棱棱角角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做不成男主,就矮人一头一般。 可方若华是真不觉得这种人哪里酷,根本就是个神经病! 偏偏作者可能也察觉出这种性格有哪里不得劲,描写时便一笔带过,笔下被灭门的名门正派,最后连个正经的名字也不写出来。 “背景如此壮阔,世间九州,千余大门派,个个都以为自己是名门正派,不说天下第一,却不肯承认不如人……又找不到韩宇,即便是满江湖公告,让大家小心灭门狂魔出没,也没多大用处。” 方若华叹了口气,“只能尽量着人盯着韩宇。” 一众水友时不时瞥一眼大屏幕,纷纷道:“和玩游戏差不多。” “玩什么游戏,好累的,我半个月来跟着甲队的高某某一行人,又是骑马,又是换船,露宿荒郊野岭,吃的是干巴巴的饼子,有时候连口水都喝不上,忙了那么长时间,最后终于抓住大boss的尾巴,结果让人家胖揍一顿……哪家的游戏这么憋屈!” 方若华:“……” …… 天地一片苍茫,枯草满地,大风呼啸而过,吹得乱叶飞舞。 孙捷扶着一个二十余岁的小妇人,妇人怀里抱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跌跌撞撞地向前跑,高云昌急声道:“快,只要赶到安城,我两个师叔祖都在,就安全了……” 轰隆一声。 一道火雷劈落。 高云昌一把推开孙捷,自己扑倒在地,呕出一口血。 孙捷肝胆欲裂,“怎么样!” 妇人也紧紧地抱着孩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跤绊倒,剧痛袭来,一步也走不动。 孙捷叹气。 妇人哭道:“少侠,连累你们了,此事本跟你们无关,却累得你们招惹这个煞星!” 孙捷摇头:“我辈行走江湖,自该行侠仗义,否则习武多年,所为何来!只可叹小子我学武不精,没有帮上大忙。” 自从两天前他撞见有人行凶,灭人满门,又知道那一家人竟然是雪山派的后人,和自家师尊也算有渊源,就义不容辞地出手,奈何敌人凶恶,他这点道行真不够看的,幸亏仗义出手的不是他一个,否则连今日也活不到。 “高兄,你怎么样?” 高云昌摇摇头:“无妨,只是家门不幸,竟出了这么个魔头……”一句话未完,蹭一下站起身,举头望去,正看到那个人不紧不慢地走近。 他上前一步,死死地钉在地上,任凭锋利的剑气割裂他身上的裘衣,在他的手臂上,脸颊上,割出来条条伤痕。 蓬头乱发的妇人满眼赤红,咬牙恶狠狠地瞪着不远处的韩宇。 韩宇已经不是当初在彼岸城仙风道骨的翩翩少年郎。 他一身黑红的衣服,脸上线条越发硬朗,岁月在他身上染了风霜,也多了戾气,浑身上下杀意纵横,一把剑也是血红的,好像饮多了鲜血。 “你以为,你能拦得住我?” 韩宇冷笑,神色阴鸷,盯着高云昌,“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拦我?” 高云昌眼泪都快掉下来,半晌冷声道:“天后娘娘慈悲!我便是命丧当场,也不许你用从我彼岸城习来的剑术随意杀人,为祸人间。” 他的声音很轻,韩宇却愣了下,蹙眉呢喃:“天地不公,天后娘娘又哪来的慈悲!如果天后娘娘当真慈悲,又为什么要让我的小秋死去,她天真善良,平日里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她又为什么一定要受这些苦!” 一时间杀意更重,高云昌满肚子的话,被破体而入的寒意逼得都说不出来,一时心中悲愤,觉得自己这一次真的要死,又庆幸兄弟们各处搜寻,并没有在一起,好歹不至于全都撞在已经入了魔的韩宇手里。 咬紧牙关,拼命冲上去,也不管有没有章法,只求拼命缠住韩宇,一边咬破舌尖,沙哑地喊:“走,去安城,去安城。” 韩宇冷笑,只一剑出去,轻而易举地穿透高云昌的琵琶骨,像扔一坨烂泥一般把他甩在地上,一步一步,头也不回,向前走去。 孙捷一咬牙,率先拔剑,飞身而上,他师父本是镖头出身,使枪的,后来无意中救了一位游走江湖的大侠,传给他三招剑法,虽然只有三招,劈砍刺,却是精妙异常,也让他师父闯下不小的名头。 韩宇脚步一顿,难得伸手招架,眯着眼冷笑:“有点意思!” 奈何孙捷年轻,天资也只是中等而已,怎么可能和韩宇比? 三招过后,韩宇一剑刺穿他的心口,若非他提起最后一口气偏了一寸,怕也是倒地气绝的命。 眼看这大魔头连连伤及无辜,妇人也许是惊惧到极点,反而不怕,抬头怒道:“我主人一家早就不涉江湖纷争,隐居都有三十年,从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你口中的那个什么岳晓秋,我们连见都未曾见过,你个疯子!” 韩宇冷笑:“人为了活命,说什么谎话都有可能,当日在泰山之巅欺辱无辜妇孺,害对方坠崖的所有门派,都该死。” “什么泰山,我们根本就没有去过!”妇人简直无法承受这样的无妄之灾,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紧紧抱住小主子,闭目等死。 剑的寒气已经让喉头寒毛直立,下一刻便是血溅当场,耳边却忽然传来一阵音乐声。 乐声悠扬温柔,带来一股特别的暖意,席卷全身,缓解了多日的病痛。 高云昌也醒过来,失声道:“圣女娘娘!小的无能,竟劳累圣女娘娘亲临!” 韩宇一愣,回过头去,脸色也一变,只见夕阳下,十几个紧身黑衣,雪白披风的彼岸城战司侍卫,抬着一个软轿,远远而来。 方若华便坐在软轿上,多年不见,斯人容貌已经模糊,气度却超越以往,脸色虽白,连头发都泛白,骨肉伶仃的,却是气场强大,已然不是当初跟在他身后的小姑娘。 他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到彼岸城。 方若华不看他,停了轿子,慢慢走过去先扶起高云昌,手轻轻拂过他的胳膊,身上的伤口登时愈合了好些,脸色也变得健康红润。 高云昌心下却更难受:“属下,都怪属下等没用,无法拿下此贼……还请圣女保重自己,莫要再为属下耗费力量。” 方若华轻笑:“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哈哈,总觉得三妹好温柔,好高贵……” “闭嘴,你个破坏气氛的,默默看三妹装逼!” 屏幕上一堆呵斥,随即就变得干干净净,没人继续发耽误,但是直播间看直播的人却是一点都不少——28964人。 方若华这个不算特别火爆的直播间,有将近3万人同时在线的时候也是很不算多见,虽然正经的关注人数已经过了五万。 第三百一十九章 见面 韩宇瞳孔收缩,看到方若华指尖金光,不自觉咬破了嘴唇,心神动荡,神色间又意外变得和缓了些,沙哑道:“恭喜若华,修为大进……想来神树已经恢复?” 他当了多年圣子,一直是和神树最亲密的人,但现在神树赋予方若华无穷的伟力,却收走了赐给他的能力,这些年,他连神树的气息也感受不到,心底深处也不是不失落。 方若华不理他,拖曳着彼岸城圣女特有的白底金边的长袍,慢慢走到那妇人身边,弯下腰,替她擦去眼角的泪珠,扶着她起身,走回自己的软轿,把妇人和孩子推进去坐好。 韩宇眯着眼睛,轻声道:“你要为这么个东西,和我作对?你觉得值得?随意浪费本来就不多的生命,说不定还要耽误了我彼岸城之神树?” 方若华这才转头看他,轻声道:“韩宇哥,记得我们当初被册封圣子,圣女时,跪在天后娘娘的神像前,我们都发誓,要秉持忠义,心怀慈悲,以生命护卫彼岸城的一切,只为了天后娘娘,我是宁死不能让彼岸城的声誉毁于一旦,相信神树也会支持我。” 抬起手,金色的光芒在指尖环绕,显然神树在温柔地抚慰她。 “韩宇哥可以把誓言当放屁,我不能!” 韩宇脸色一变,显然没想到有朝一日事事依从他的小妹妹,也会口吐恶言,一转头,所有彼岸城的人都齐齐握住腰间的长剑,看向他的目光充满戒备和厌恶,他一时也觉得聊赖,心中登时涌起说不出的滋味。 他再也没想过,原来有朝一日,曾经把他敬若神明的族人,还有那个一直跟在他身后,拿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的小妹妹,也会对他不屑一顾,和他刀剑相向! 难得迟疑片刻,韩宇沉吟半晌,思量良久,还是没有把握,终究未曾冲方若华出手,转头冷笑:“总有你护不住的那一天。” 方若华面无表情,轻声道:“韩宇,我不一定打得过你,所以不做无谓牺牲,等我能打过的那一天,会来取诛杀你这个叛逆,洗刷你带给我族人的污名。” 一众族人齐齐向前一步,护卫在方若华左右。 韩宇脚步一顿,脸色大变。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有,你没有机会回彼岸城了,婚约我自己去天后娘娘那里解除。” 说完,再也不看韩宇,却回身向那妇人躬身行礼:“对不起,我打不过他。” 妇人登时手足无措,连忙伸手去扶:“如何怪得了圣女,主人家遭受这等无妄之灾,全是此恶人的罪孽,圣女众人仗义援手,小妇人感激涕零!” 不知何时,韩宇的身形已经如烟尘般消失不见,战司的侍卫们依旧不敢大意。 方若华叹气,先按照那小妇人的说法,去青州城找了找小妇人的主家。 看到那一片断壁残垣,焦黑的尸骨,混合了黄土的鲜血,小妇人嚎啕大哭,方若华都有些恶心难受。再一打听,这一家姓穆,在此地也住了有几十年,是积善之家,没想到遭此劫难,昨日一大早,尸骨已经让周围的邻居偷偷收敛。 那小妇人本是伺候穆夫人的,又是小少爷的奶娘,和左邻右舍都认识,仔细一打听才知,尸骨里面没有穆夫人在内的女眷和孩子,似乎女眷和孩子被藏了起来,已经被人救走。 小妇人听闻,几乎虚脱,泪流满面:“好,好,菩萨保佑,保佑穆家没有断了根苗。” 她也不敢大张旗鼓地去找,就怕韩宇那疯子在听到风声,害了自家夫人,只一头重重磕在方若华身前:“小妇人是生是死都无所谓,只可怜我家小少爷乃是夫人的嫡子,刚刚出生就遭此大难,还望圣女怜悯,给他一条活路。” 方若华伸手抱过那个孩子。 小孩子不哭不闹,特别乖觉,冲她一笑,露出两个特别漂亮的酒窝,可爱极了。 原文里这个孩子被韩宇随手扔到彼岸城遗族中,却得了全族人的喜爱,还被取名为开心,虽说后来族人多被韩宇训练成杀手,这个孩子却是天性善良,聪明伶俐,还被保护的很好,可惜,在正传《夜刀》中,却被当成认贼作父之人,万人唾骂,进不得退不得,最后为保护圣女方若华,也就是原主而死,死了也无人收尸。 “他与我有缘,便舍给我做弟子如何?虽然我日日侍奉神树,恐也难好生照料。” 小妇人却是大喜,重重叩头,几个头下去,头破血流,整个人瘫倒在地,方若华连拦都没来得及阻拦,想必是又惊又怕,连带着逃亡数日,身心俱疲,此时一放松,人就承受不住了。 方若华不能在外久呆,帮忙给这些无辜惨死的人重新修了坟,留下一些银子给左邻右舍,托他们帮忙照顾一二,便带着新出炉的大徒弟,另外还捎带了一个重伤的江湖少侠,无处可去的小妇人,一起回了彼岸城。 见到她顺利回返,族长才松了口气:“哎,都是我这个当族长的无能,居然还要劳动圣女。” 韩宇是彼岸城中天资最高之人,往日他身为圣子,城中一切资源都向他倾斜,他又是出了名的过目不忘,无论什么仙术秘籍,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世上也唯独同为圣女的方若华,和他拥有同样的资源。 即便如此,方若华的天分较他也逊色地多,若非韩宇已经被彼岸城除名,失去神树的伟力,怕是族长绝不放心让方若华出面。 “喵呜。” 长毛的大白猫扑过来偎依在方若华的膝盖上,暖洋洋的,顺手撸了把,非常舒服。 方若华一边撸猫,一边看着族长有条不紊地吩咐下去,给包裹里的幼崽准备房间,各种小被褥,小衣物,找了擅长医术的侍女照应。 族长兴致勃勃,眼睛都在放光,连带着孩子的奶娘,还有那个被带回彼岸城治疗的受伤少侠,也得到很不错的待遇。 “咱们彼岸城,都有几十年没有迎来新生命了。” 彼岸城的人寿命悠长,个个天资高绝,但世间众生万物,大部分都是有优势就有劣势,他们也不例外,生育能力非常低下,很多彼岸城的族人一生可能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甚至很多没办法拥有后代。 族长老是为此担忧,总觉得也许有一天,彼岸城会不复存在。 第三百二十章 山河 方若华笑了笑,温柔细语地问候了他的伤情,又问了问如今江湖上的情形。 “孙少爷既然知道,我也就不必瞒着,彼岸城中有一逆贼韩宇出逃,四处做下血案,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必须要尽快把他抓回来按照族规处置,只是我族人从没有离开过家乡,那韩宇又搜罗了不少好手为他做事,我实在有些怕我族中人出去和他对上,再吃了大亏。” 一提起韩宇,孙捷也是义愤填膺,再看眼前圣女脸色苍白,在阳光下瘦骨伶仃的模样,更是心生怜惜同情:“在下虽无多大能力,胜在有些江湖经验,若城中诸位在江湖中有些碍难之处,孙某一定鼎力相助!” 方若华一笑,灿然道:“那就多谢孙少侠了。” 见过孙捷之后,方若华便在彼岸城选了些人手,或者武功出众,或者文采一流,或者医术高明,或者擅长机关术,都是城中一等一的人才。 选好之后,聚在一起培训,培训完便放人出了城。 族长心中多有担忧,方若华只笑:“族长担心什么呢,我们不是那等要制霸天下的野心家,我们想要做的,仅仅是在这个世上留下些东西,仅仅是想天后娘娘的明光大殿有朝一日,也能让这天下人,天下的百姓,武林人士,或者别的什么,念上一句好。” “这对我彼岸城和天后娘娘来说,只是虚名,但也许天地间无数生灵,都盼着我们能求这一点虚名。” 直播间一群水友们:“……” “不得不说,我们三妹这一次真是玩得清新脱俗,特别像个神仙!” ………… 北风如刀,万里黄沙,乱石飞舞,雍州地面上近年来连年大旱,老百姓们到是遭了难,家家户户南迁的南迁,老弱病残也只能听天由命,混上一日是一日。 不过今年虽然还是旱,可地里到是有了收成,而且不算少。 雍州地面上到是多了些烟火气,家家户户的饭锅里也多了两把米,几只鸡蛋,偶尔还能吃上两口肉,一众老百姓脸上到是显出了些许红光,觉得有了奔头。 黄土坡边上立着个大草棚,不远处就是村子里的田地,棚子里架着柴火烧着水,几个老汉一块支起几张桌子,贩卖几壶凉茶。 不光是村子里闲着的老人,还有从地头下来准备吃饭的后生,买一碗茶就着面饼子能糊弄一顿,大家伙坐在一处聊聊天,到也热闹。 “秋妹,来,喝口茶水,等下我去给你买两个水煮蛋。” 冯云扶着岳晓秋坐下,看她脸色又灰又白的,也不免心疼,干脆就在村子里歇歇。 一碗茶喝完,剥开两颗蛋,慢慢吃,即便是水煮蛋,过了这么长时间餐风饮露生活的冯云,也觉得颇为美味,一边吃,一边左右四顾,见周围人大多数都是手脚粗糙,一脸沟壑的老农,到底放松了些许,柔声道:“我有一位义兄就在雍州三河县,我们去投奔我义兄,到时候就能安定下来,好好给你调养调养身子,这些年辛苦你跟着我东奔西跑,连一天安生日子也没过。” 岳晓秋摇摇头,岁月让她褪去几分少女的娇憨,可是一笑,还是温柔又活泼:“是我连累了云哥哥才是……其实我不恨梁国,两国交战,胜者为王败者贼,只是那一帮乱臣贼子,背弃我父兄,我实在不甘心,一定要看着他们遭了报应!” 冯云目光坚毅:“我受公主大恩,才能保住我爹娘的性命,不独是我,天山雪洞中人,必为公主,为我越国,讨回一个公道。” 一提起这些,岳晓秋脸上也浮现出一抹愧疚,当年她想找回山河珠还给彼岸城,却不曾想,山河珠是被青梅竹马的云哥哥得了去。 更没有想到的是,这颗珠子竟然关系到云哥哥父母的生死! 冯云父亲乃是越国大将,那年兵乱越国京城,冯父誓死抵抗,身受重伤垂死,幸好云哥哥学成归来,抢回了父母,又因机缘巧合,得了山河珠,山河珠的确有无上伟力,竟当真保住了二人性命。 她又怎能不顾二老生死? 当时甚至只来得及求韩宇哥哥两句,她就悍然出手,护卫云哥哥送走了山河珠和伯父伯母! 到现在她也不后悔,她绝不可能为了一个和她没多大关系的彼岸城,让冯伯伯,冯伯母去死,但是,她知道山河珠对彼岸城也很重要…… “不怕,彼岸城有圣女,还有韩宇哥哥,一定会好的,等伯父伯母的身体恢复,我就把珠子还回去。” 岳晓秋轻声默念,“到时候要杀要剐,都随韩宇哥哥的意!” 此时此刻,韩宇哥哥恐怕已经和那位圣女双宿双飞,没准连孩儿都有了,一念及此,岳晓秋心痛如刀绞,她爱着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有他自己的责任,他是彼岸城的圣子,彼岸城危难之际,理应……自己又怎能如此自私,当真同意与他一起隐居山林,只顾自己的幸福! 生而为人,不能如此自私自利! “来了,来了!你们看!” 岳晓秋正沉思,周围几个老汉就一脸兴奋地叫起来,她猛然抬头,却是吓了一跳——远处骑着怪模怪样的两个轮子的东西,远远而来的那个人,衣着装扮看起来竟是颇为眼熟。 素面的连帽斗篷不稀奇,镶嵌的银灰色的花边也并非多独特,可那人手上的泛着金光的绿色树叶编织而成的手环,还有那上面紫色的小碎花,她却是再熟悉不过。 当年在彼岸城,韩宇哥哥为了哄她开怀,亲自动手给她编织了好多顶花冠,那些花冠个个精美漂亮,即便没有带出来,她也是一时片刻都不肯忘记…… 岳晓秋不自觉低头,戴上斗笠,遮住自己的脸孔。 冯云一愣,以为这是遇到了敌人,登时全身紧绷。 幸好那个骑着怪车的人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们,已经让一圈农夫,农妇给围在一处。 “小鲁师父,今年该修我们赵家庄的水渠了吧,还有,要怎么打井?打几口啊?咱们村子的壮劳力虽然不多,可我们老头子身子骨也好得很,随便你使唤。” 第三百二十一章 车马店 “就是,去年大王庄可是享尽了福气,不光打了井,架起水车,修起了水渠,还有那什么滴灌管道也安好了,咱们可好,还得辛辛苦苦走两里多的路,才打到水来浇地!” “这会你到抱怨,年前还一个劲地阿弥陀佛!” 一群人叽叽喳喳,十分嘈杂,那骑着车子的怪人却是心平气和,笑眯眯的,半点不恼:“大家都别急,我们圣女亲自派了人,已经把大王庄的地理地貌探测好了,大家来看,这是彩图。” 这人从车筐里拿出个画轴,平铺开来,所有人都一脸欣喜地凑到眼前欣赏。 “哎哟,这是东边那座土坡子,真好看,还是彩色的。” 大部分人都看不懂比较专业的数据,但是看不懂归看不懂,高兴还是高兴。 “工司的人这两天就来,到时候给出设计方案,咱们再施工,修水渠是大事,子孙后代都要用,提前计划好才事半功倍。” “对,对。”一群老农连连应是,一会儿就簇拥着那人推着车子进了村。 冯云沉默片刻,小声道:“咱们经过前面那个小县城,看到侠义榜上最新的任务就是抗旱,后面任务完成的标识已经被涂绿了三分之一,想必接任务的便是彼岸城的人。” 岳晓秋笑了笑,点头,语气温软动听,十分之认真地道:“彼岸城的人都是好心人,都是我的恩人!” 冯云叹气,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没有多说一句话——侠义榜最高金色的悬赏任务,排第二位的,绘制出的人像分明就是……公主心心念念的那个男人! 但公主为何竟认不出来? 也许是自己认错了? 冯云今年二十七岁,失去了少年时的冲动,却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看到那些江湖侠士每每为侠义榜上的每一个任务完成,每一份奖励激动,他自己是颇为心动,只是身为亡国之人,却不敢太高调,身边还带着公主,需要万事小心翼翼才好。 何况,还有山河珠这难解的官司在里面。 或许因为山河珠是天下至宝的缘故,侠义榜上并没有追回山河珠的任务,不知为何,也无人提及公主和自己,若非如此,恐怕这些年他们更是不得安宁。 冯云叹了口气,心中到有几分庆幸,便是公主,恐怕同样很是不安,虽然并没有表现得很明显,但他总隐约觉得公主也在逃避,她从不去看侠义榜,也显少听旁人提及此事,总是有意回避关于那个彼岸城的一切。 歇了歇脚,因着有彼岸城的人在,冯云和岳晓秋都没有多呆,立时便离开了村子。 他们却不知,他二人刚刚离去不久,就有几个黑袍人递上二两碎银子,在茶棚附近探问许久,又拿出纸笔,细细画出两人形貌,这才离去。 雍州南边,到少了几分大漠黄沙的孤独冷意,多了几分绿草茂盛,山河壮丽。 三河县便位于雍州一片草甸之上,乡民们除了开几亩地,还要放牧牛马,即便是苦旱之年,草到是还能生长得出来,养的牛马不说膘肥体壮,到底也还算凑合,只要能养得活,不闹疫病,总是不缺生意,大家日子过得到还滋润。 冯云和岳晓秋到三河县时,想了想,没先去找义兄,在街市上寻了个干净的车马店住下。 三河县也有客栈,但近日南北往来的行商特别多,多是贩运牛马的商队,各个客栈酒楼人满为患,口音复杂,天南海北的音色都能听得见,能找个住处就算不错,后面来的连漏风的草棚,偏僻的柴房也有七八个人要挤,别的不说,胜在便宜。 “委屈……秋妹了。” 人多口杂,冯云叹了声,也就改了口,岳晓秋一笑:“这苍苍暮色,风景极好,我从没见过,平生能得一见,又岂知不是幸事?” 冯云笑起来,他家的青梅竹马是越发温柔可人。 两人说话间进了大堂,说是大堂,可也是四面漏风,勉强能遮挡一二,此时已经是掌灯时分,好些客人在,虽然大堂不算好,可到底干净些,比挤柴房舒坦。 一看人多,冯云就不禁提起几分小心,左右环顾,第一眼先看到靠窗的桌子旁边坐着一英姿勃勃的年轻男子,瞧着三十岁上下,浓眉大眼,五官周正,穿着棉布的窄口骑装,背后还背着一张黑漆漆的大弓,光是那弓,一瞧就是强弓,他旁边还坐着个少年,少年瞧着也就十二三岁,唇红齿白,眼角处有几道细碎的伤痕,皮肤不算特别白皙,也不黑,趴在窗口上可怜巴巴地瞧着外头,让人一见就心生怜惜,是个极讨人喜欢的孩子。 说起少年,屋子里还有一个少年,到是跟这一位完全不同。 一身的黑衣,配上漆黑的发,漆黑的眉,脸色苍白,毫无血色,连嘴唇都是白的,极冷。冯云一看他,只觉得通体冷下来,冷得连骨头缝里都要结冰,想他终年于天山雪洞中练功,习练的还是寒魄刀,最是不怕冷,见了他却有一种不敢多看的感觉。 和这少年一比,黑衣少年周围那几个一看也不是善茬的中年汉子,到不怎么显眼。 冯云心下觉得不妥,怕这些人非善类,正打算招呼公主离开,便听最上面坐着的祖孙说书人一拨胡琴,声音拔高了三度:“……若论天下英雄,今年侠义榜榜首谢海棠谢公子,那绝对是义薄云天的英雄好汉,不说他至诚至孝,散尽家财给兄长和嫂嫂治病,也不说他为了不曾谋面,只听过名字的山东大侠胡一帆,千里跋涉,历经大小十三战,勇闯黄云寨,活捉背信弃义,毒杀胡一帆的马瞎子,把他抓去侠义榜下,历数罪行,交于金捕头送去衙门问罪,光是今年他一个人为三河县周围四个村寨,打了***,这侠义榜第一的名头,就实至名归!” 周围几个坐着闲侃的客人哄堂大笑。 “老瞎子,连打井这等粗活你都拿出来说,你这是给咱们谢大侠添面子啊,还是往他脸上抹黑!” 第三百二十二章 美人 章节内容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看最快更新 《一念永恒》请上 http:// 第三百二十四章 绝色 太阳偏西,大堂里渐渐更热闹起来,这三五个闲客一边吃饭,一边窃窃私语,听着那瞎老头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胡琴。 “……听说那江湖四美中,青城山的阮明秀阮大美人倾慕小谢大侠已久,谢大侠却是对其不屑一顾,连阮老爷子亲自提亲都不肯答应,我当时还说谢大侠真是不近女色,闹了半天原来不是不近女色,根本是眼光高,盯着更好的,哎,只是谢大侠心心念念的佳人,咱们恐怕真没福气看见了……” “吃饭,吃饭,琢磨那些个有什么用!咱们这人生,二两酒一杯茶,日子潇潇遥遥地过才踏实,别的都没用!” 旁边的客人哈哈一乐,给他倒酒。 可不是,再是怎样的天仙神女,再是怎么跌宕起伏的动人故事,他们也就听一听热闹,打发时间罢了……终究还是吃饭更要紧。 “哼!” 两个客人话音刚落,一口酒没喝完,外面就传来声娇哼,两人齐齐回头,登时吞了口口水。 整个大堂都为之一静! 撩开门帘进来的,是个特别特别漂亮的姑娘,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两条乌黑的大辫子垂在肩头,头上还戴着银色的小花冠,面如皎月,明眸善睐,五官精致至极,就像瓷画上画出来的美人。 细腰上还系着一圈小铃铛,动时铃铛却并不响,莲步轻移,姿态优美。 这荒野之地,众人哪里见过这等美色! 岳晓秋也不禁多看了两眼,有一点自惭形愧。 少女四下张望,一转身回头,却是从帘子外面拖出一男人的胳膊,把人拖了进来。 众人再看这男人,也是相貌堂堂,身体颀长,面容英俊,和这女孩子到是般配,只不过男人一脸无奈,手一抖,就把姑娘的手臂轻轻甩开,找了个角落坐下,根本不肯看那美人半眼。 少女却是殷勤备至,任谁也看得出,那美人倾慕英雄,英雄却是个大木头。 一斯文如读书人的中年客人,摇头晃脑,低声叹气:“暴殄天物,也不知道怜香惜玉!” 少女被说得脸颊通红,一顿足,脸上露出一抹气恼,却不知是有什么顾忌,并不朝那男人使性子,反而左右四顾,娇蛮地扬眉:“你们刚才说,阮明秀比不上什么人?侠义榜的主人?那你们看,我呢,我比不比得上?” 客人们面面相觑,都不说话,心下只道这天下的女人果然都一样,容不得别人说自己容貌不如人,即便相比较的另一个,根本就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和自己不可能有什么关系。 少女两步走到那瞎老头眼前,趴在桌上,一脸娇憨:“老头儿,你说,我的容貌比你刚才口中的天女如何?” 瞎老头讷讷半晌,迟疑道:“老头子我是个瞎子!” 客人们半晌才回过神,谁也不傻,如此娇憨可爱的一个小姑娘就在眼前,对着她,哪里还能想到旁人去,那位侠义榜的主人再有天仙般的美貌,可人不在当下,哪有为了那云中月,让眼前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小美人生气的道理! 这种时候,但凡老江湖自然是绝对不肯说半句不好听的话,一帮客人争先恐后,纷纷赞道:“姑娘花容月貌,我等见了,就如见那天上仙女一般。” 被七嘴八舌地奉承了半天,这少女心情稍微好转了些许,但一扭头看身边那男人,却还是显得不大高兴,走到她的同伴身边,推了一把,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哼哼:“你说,我当真就差了她……那么多,让你这般不屑一顾!” 那男人笑了笑,声音轻如一条细线,只钻入少女耳中:“你很美,可你就是再美一千倍,一万倍,和我也并无什么干系,圣女在在下眼中,却是世间倾城倾国色,无人可及。” 少女登时气鼓鼓地鼓起脸,恶狠狠地拿起一根筷子放在嘴里使劲咬,一着急,音量便放开了些:“我非要找机会瞧一瞧,那到底是个何——方——神圣!哼哼!” 两个人说着话,本与旁人无关,可不知为何,岳晓秋忽然脱口而出:“她相貌其实很普通……” 话一出口,岳晓秋便觉不妥,连忙又咽了回去,她声音细弱,别人也没注意,少女身边的男人却猛然扭头,盯着她看了一眼,目光仿佛穿透她面上的白纱,刺破了她的头骨,直看到灵魂深处。 岳晓秋浑身都有些不自在,冯云忙侧了侧身,挡住对面传来的目光,心下也有点不可思议,实在弄不明白公主殿下今日为何会失言,连忙压低声音提醒道:“秋妹,慎言!” 抿了抿嘴唇,岳晓秋不觉有些难堪,半晌才拢了拢头发:“……抱歉,我这几天有点累。” 多年跋涉,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这皮肤再也没有当年细腻的光泽,甚至连手脚都变得粗糙,她也许已不再算什么美人。 但最起码,最起码,她不能比方圣女差! 圣女在彼岸城中自然是尊贵的,无人敢比一比,可是出了彼岸城,世人只要长了眼…… 岳晓秋倏然蹙眉,按住自己的心口,吐出口气把杂乱的思绪都一股脑扫开,她这是怎么了?何时会因为一张皮相乱了心思,什么美不美,丑不丑,和她有什么关系! 打定主意再不多想,回头与云哥哥商量一二,回越国故地去瞧一瞧,父母的坟茔已是多年未曾整修,岳晓秋慢慢平缓自己的思绪,却依旧止不住好奇,偷偷关注这漂亮女孩子和那个男人——不知他们究竟是什么人! 幸好也不独是她,大堂中大部分人都好奇,她这丁点儿关注,也就不显得太引人注目。 此处是穷山僻壤,能见到像那少女般出类拔萃之人的时候寥寥无几。 一屋子的古怪气氛中,大家默默吃喝,只偶尔侧头瞧一瞧热闹,一转眼却忽然起了风,吹得门帘摇晃,窗户外轰隆轰隆作响。 那个被当做木头的男人眯了眯眼睛,端起酒杯喝了口酒,轻声叹息。 第三百二十四章 该死 美貌少女全然没有察觉他别样的心思,蹙着眉,一只手拉住她同伴的袖子摇了摇:“木头,最近雍州不太平,我听我哥说,雍州杨家一口气死了十几个人,虽然都是些下人,但杨老英雄在雍州那是说一不二了几十年,人人都要给他老人家面子,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不是蠢货,就当真是强梁,我哥自己都停了雍州的生意,也不许我姐夫他们过来……” 叮咚,叮咚。 门外风声伴随着奇怪的异响随风而入,少女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奇地扭头:“什么人?这声音好耳熟!” 冯云瞬间紧张起来,一只手不着痕迹地牵着岳晓秋的衣袖,另一只手握紧从不离身的刀。 下一刻,一声惨叫声响起,但也只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大堂里所有人都愣了愣。 弹胡琴的瞎老头子抱着胡琴,茫然转头四顾:“……怎么回事?” 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破破烂烂的木头门外,便是一阵阵极为整齐的脚步声,声音不高不低,不快不慢,冯云和岳晓秋脸色顿时更难看! 大门被推开,门帘轻飘飘一飞,从外面就钻进来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二人身上都带着重孝,白衣白袍,面如枯木,女人手里还牵着一条锈渍斑斑的铁链,铁链后面拴着一只……人。 这人看起来已经不像个人了,嘴歪眼斜,口水横流,木木呆呆,显见是个痴傻之人。 客人们都噤声,不自觉贴着墙根,雍州江湖上多风雨,他们也没少遇见这类情况,明哲保身的能力根本不用旁人教导,自己心里就明白的很。 义兄?! 冯云骇然变色——地上这痴傻模样的,正是他在三河县的义兄王博,而这两个人,他甚至不必去较量,一看双方的气场也知道,这恐怕不容易对付! 何况,他身边还带着公主! 一时间心急如焚,但他还是勉强按捺住自己,牢牢把瑟瑟发抖的岳晓秋护在身后,只装作不认识地上之人的模样,勉强道:“不知两位和这人有何仇怨,竟……” 那中年女人慢慢抬头看他:“我们和他无冤无仇,落到如此下场,也只能怪他信错了人,交错了朋友。” 这女子的皮肤粗糙黝黑,声音却非常动听,但这声音听在冯云耳朵里,却瞬间让他整颗心凉了下去,面上却露出个茫然却和善的笑容:“两位,怕是有误会,我与舍妹……” 一句话未完,冯云袖箭瞬间发出,整个人扑过去抱住岳晓秋,撞开后窗,腾云步法发挥到极致,几乎拼出全力,但下一刻,他和岳晓秋就又狼狈地翻滚回来,哐当一声撞在墙上,吐出两口血。 说来话长,却也只是一瞬间而已,大堂里的客人还迷迷瞪瞪,完全没回神。 岳晓秋尖叫一声,随即咬住嘴唇,抬头恶狠狠地瞪过去,浑身颤抖,嘶声喊道:“我兄妹二人从未曾害过人,你们为何苦苦相逼!你们都已经夺去了我父母性命,越国也已经成为历史,我,我一个女儿家更没想着要复国,难道姓萧的就当真要赶尽杀绝!” 冯云苦笑,他知道岳晓秋怕是有所误会,若是那位萧公爷派来的人,活捉他们的可能性到大,不会如此狠辣。 只是连他都不知,最近一年间让他们疲于奔命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山河珠?若说他们两个亡国之人,身上当真还有什么值得旁人觊觎,怕真的只有这一样宝贝了。 身着孝服的二人并不去看岳晓秋,也不看狼狈不堪,大口大口血的冯云,僵硬着身体,慢慢坐下,男人伸手倒了两杯酒,两个人拿起酒杯,慢慢浇在灰黄色的石子地面上,酒液溅起,染得白色的孝服多了些许晕黄的光晕,面如枯木,完全不似活人的女人,双目中却淌下两行热流。 男人放下酒杯,站起身,从腰间拔除匕首,脸上完全无任何表情,一步步走过去一把揪住岳晓秋的头发,把她的脖子露出来,就像杀猪杀鸡一般,一刀划过去! 远处飞来一锭碎银子,匕首落地。 “啊啊啊啊啊!” 岳晓秋吓得闭眼尖叫,满脸狰狞的恐惧,使劲向后缩,双脚乱踢,冯云努力抱住她,用力拍她的后背安抚,好半晌,岳晓秋才抽抽搭搭地大口喘息,战战兢兢地偷眼看了看,羞愤欲死! 她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会如此失态,她以为即便是面临生死关头,她也能做到视死如归! 她可是越国仅剩下的公主! 墙边上那个很在意自己容貌美不美的小姑娘的同行人,缓缓站起身,在小姑娘崇拜的目光下走到中年男人身边,弯腰将地上那个他的碎银子捡起,叹道:“我的钱也不多,还是别浪费了。” 中年男人看着他,并不说话,那目光实在让人不安,他想了想拱手行礼:“在下谢三,见过宁大侠,宁夫人。” 本来面上一丝表情也没有的中年男人,眼睛终于随着他的话转了一圈,声音如锯木:“他们不该死?” 谢三迟疑半晌,摇摇头:“似乎,可能,该死的不是他们?” 大堂内所有的客人都提起耳朵倾听,今天实在热闹,他们这些闲汉们也许几年也见不到这样的热闹,虽然担心惹祸上身,却还是免不了要好奇。 难道这该死不该死,还有似乎可能一说? 那被称为宁大侠的那人,居然轻轻点点头,神色丝毫不变:“或许吧。” 一众客人都愣住,实在是这两人一开始那凶神恶煞的模样,还有出手杀人的干脆利落,怎么看怎么像和地上这俩有深仇大恨,可既然有深仇大恨,又怎会觉得对方不该死? 一片古怪的气氛里,和这一切都格格不入的瞎眼老头咳嗽了声,居然有说起他的书来,胡琴一拨弄:“宁家堡的宁非贤伉俪,为何会抛家舍业,浪迹江湖十余年,江湖上赫赫声名的数个门派绝了门户,究竟是哪里来的无妄之灾,这一切的一切,追溯到底,却要追溯到十二年前去!” 客人们:“……” 第三百二十五章 无耻 “……神树将死,彼岸城瞬间崩塌,临危之际,族长担忧彼岸城未来,便把小儿子,也就是圣子韩宇托付给圣女若华。此二人早有婚约,值此危难之际,族长要求二人成亲,心情可以理解。” “却没想到,圣子韩宇已经有了心爱之人,那人便是越国亡国公主岳晓秋,得知消息,立时便和父亲解释清楚,欲和圣女解除婚约。” 瞎子老头娓娓道来,把一个并不多复杂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 岳晓秋低下头,仿佛又回头那一日,心中的恐惧害怕似乎也渐渐小了。 “呵!” 一个须发皆白的客人听到此处,也忘了恐惧,嗤笑一声,“瞎子,你这故事是越讲越无聊,你说的,彼岸城十几万年前就已经存在,延续了这么多年之后,那什么圣子韩宇为一己之私,祸害了神树不说,都这种时候了,还想着美人,就这种祸害,要我是彼岸城的族长当时就掐死他,省得哪天把自己给气死了都没处说理去。” 岳晓秋猛地抬头瞪他,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话。 瞎子老头被怼了一通,也不恼怒,笑道:“那一日,彼岸城的圣女若华连看也不曾多看那位圣子一眼,只当世间无此人……她一弱质纤纤的十六岁少女,携彼岸城天后娘娘的信众二十三,义无反顾跳下经天台,以自己的生命补神树……苦捱了七天七夜,神树终究恢复了半口气,彼岸城也终究勉强得以保全!” “山河珠以往在彼岸城到也不算多么珍贵,但值此之际,却对神树大有裨益,可惜韩宇将之送给了心爱的女孩儿……” “那个女孩偷偷出了彼岸城,不知为何,并没有把山河珠还回去,圣子也追着真心爱慕的姑娘的脚步,离开了生养他的城池,为了心爱的女人,两个人很是过了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好日子。” 老头似乎很会说书,一段故事让他讲得跌宕起伏,客人们也仿佛能身临其境,当真见到那一片天地倾塌中,纤弱少女拼尽一切,宁愿牺牲掉自己宝贵的生命,只为自己的家园能够好好存在! 也似乎看到了一对少男少女,正处在懵懂不知的年纪,不在乎一切,只在乎彼此之间的爱情! 别人还好,只是唏嘘,谢三的眼睛却有些红。 窗户旁边的少年客人不禁蹙眉,想了想到也没多说,山河珠固然珍贵,但如今便是消息传扬出去,彼岸城难道还怕旁人争夺不成? 其中一个客人忽然抬头,轻声咳嗽了声,笑道:“这韩宇确实寡廉鲜耻,还无情无义,自私自利,面对养育自己的家族也能这般无情,幸亏彼岸城还养了一位能舍生忘死的圣女,但和你口中宁家伉俪有何关系?我要是没猜错,你口中的宁家堡宁非,便是二十年前的君子剑,好像十二年前,君子剑一家人应邀参加泰山大会,至此未归,宁家的亲朋好友四处托关系寻人来着!” 那一双本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女,浑身颤抖,几乎坐不住,整个人都瘫软成一团,瞎眼的老说书先生也转过头盯着他们,轻声道:“韩宇和他心爱的姑娘过了一段神仙眷侣一般的美好生活,那姑娘却不知为何,有一天忽然留下一封绝笔书就不见了踪影,韩宇疯了似的找了许久,终于在泰山脚下找到一片染血的白纱,纱巾上绣了一朵梅花,正是那姑娘之物!” 岳晓秋身体微颤,低着头丝毫不敢抬一下。 大堂中嘈杂声渐止,连烧火的动静也停下,只有瞎子老头平平无奇的声音在空旷中响起:“绝笔书中言辞显露,似乎那姑娘受了一些不能承受的委屈,被人欺辱,所以存了死志,又正是泰山大会举行的时刻,泰山下武林人士众多,韩宇也不知从哪里找到的线索,抓住四方寨的少主逼问,这韩宇出自彼岸城,却全无彼岸城族人的淳朴,手段阴狠毒辣,不过半日,四方寨的少主就被他逼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竟开口胡乱攀咬,以求活命,老汉也不知他究竟牵扯了多少人,只知道那韩宇听信了一切,不光杀光了四方寨,一把火烧死了少寨主怀孕半年的妻子,还以一己之力,或者投毒,或者偷袭,不过区区数年,连屠数个门派,死伤无数,不知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 所有客人即便觉得事不关己,依旧感到森森寒意。 瞎子老头叹气:“宁非夫妇携两子一女,当年也参加了泰山大会,可怜他们夫妻的儿女,本都快到谈婚论嫁的年纪,全是少年英杰,一家人和乐非常,却莫名遭此横祸,全都遭了毒手!” 众人登时大哗! “宁大侠一腔正气,谁人不知,可不是会欺负老弱妇孺之人!” 一个客人摇了摇头:“那韩宇显见是已经疯魔,他的女人得是什么样的绝色,才能让那么多名门正派的好儿郎齐齐去欺辱?” 这些人也都觉得不可思议:“别的不说,那可是泰山大会上,名门正派多看重名声?别说名门正派,就是一些一正一邪,甚至黑道人士也不会在那种地方欺负个手无寸铁的姑娘!” 瞎子老头继续道:“如此明显的道理,韩宇全然不懂,不知有多少门派毁于他手,更可笑的是……那个留下绝笔书的小姑娘,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更没有死!” 众人大惊! 几个客人噗一声喷了口茶水。 瞎子老头冷笑:“那个女人心中闹着别扭,既念着自己的情郎,又迟迟不肯与他团圆,怕是依旧在脑海中想象有朝一日情人相会的情形。” 大堂中一片死寂,如果韩宇的女人死了,众人虽痛恨这人的毒辣,但好歹这毒辣事出有因,还能说因为他是个情种,可是若那女人根本无事,难道这累累血案,只是这么一双男女爱情故事里的小磨砺? 那一双中年男女,终于忍受不住,伏案痛哭,哭得嘶声裂肺! 第三百二十六章 金砖 哭声还未止,中年女人一个箭步上前,瞬间抓向岳晓秋的脖子。 谢三心明眼快,一脚踹过去,岳晓秋从地上滑行了两米倒地,脸色煞白,咬着嘴唇一声不哭,她年纪并不算小了,已经二十大几岁,却依旧还是有一股楚楚可怜的气韵,似哭非哭,脸颊肿胀,整个人缩成一团,麻木地抬头四顾,只见茫然。 客人们都不禁心里一跳,有那么几分怜悯陡然而生。 谢三却是看也不看她一眼,只道:“韩宇一直是侠义榜上排名靠前的头号金砖,我想摘这块儿金砖想了好些年,所以,这个女人必须是我的,贤伉俪还真不能杀她。” 中年女人泪流满面,默默坐下,呢喃:“侠义榜……”若不是有侠义榜,要不是他们也提交了任务,恐怕这些年连那个人的痕迹都捉不到,更别说报仇。 而侠义榜背后之人,能拿出无数神兵利器,武功秘籍,必然是天底下了不得的大势力。 谢三这般一说,大堂里的客人们到是个个恍然——原来是他! “闹了半天侠义榜上飘了十二年的那块金砖,居然是有这般来历!” 众人只知道自侠义榜出现的第一天起,就有一个人在悬赏名单上高挂,时常排在第一位,偶尔落下来过不了多久又要飞上去。 任务完成之后会给出的奖励也非同寻常,一开始是金珠十斛,后来变成剑谱任选,后来又加上了赫赫有名的十全大补丹,再后来又陆陆续续地加,什么武功秘籍,灵丹妙药,神医出手一次,等等等等,所有人都看得垂涎欲滴,偏偏那人不光不知姓名来历,而且武功绝顶,且身边手下也是个顶个厉害,麾下死士无数,堪称江湖上最大的恶势力,到后来,这人几乎成了侠义榜上的一个符号。 没想到今时今日,在这么个破破烂烂的车马店中,那位不可说的大人物竟现了原形! “没想到啊,没想到!” 所有人都能想得到,这人之所以被通缉,肯定是因为他有被人通缉的理由,却没想到,他竟做出过如此多的恶事,更没有想到,做出这些恶事的原因,是如此匪夷所思,让人憋屈的很。 岳晓秋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整个人委顿于地,好像脑袋中有一道枷锁被破开,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脑子里东突西窜的,人也要炸裂一般。 “韩宇哥哥是好人,他是好人!” 大堂里坐着的客人们,登时都有些明白——中年男女就是宁非和他的妻子。 眼前这个哭得楚楚可怜的姑娘……居然是那个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凭她一人害得那么多门派被灭了门,难道还不算祸水? 一时间所有人闭上嘴。 宁夫人默默地看了岳晓秋半晌:“……我还是想杀了她,剥下她的皮,剁掉她的脑袋,四肢,拿盐水慢慢腌好,送到那个恶魔面前,让他亲自感受一下,那些被他毁去家庭,毁去一切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滋味。” 她的声音暗哑,语气也并不急躁,反而带出一丝古怪的安然,目光在岳晓秋的身上逡巡,那一瞬间,岳晓秋脑海中一片空白,再也提不起力气去想她的韩宇哥哥,去想这一切都不是她的错……只有一个冲动,离开这里,逃得远远的,躲开这个可怕的女人! 宁夫人把视线从这个女人的身上,转移到谢三身上:“从十二年前开始,我就再也没有任何顾忌,只要是想做的,再也没人能阻止。” 大堂里一众老江湖都不禁心生悲悯,这世上什么人能没有任何顾忌?唯独只有失去一切的人。 宁夫人毫无预兆,甚至没等谢三答一句话,骤然出手,带着血腥气的长刀瞬间落在岳晓秋的眉心正中。 二十年前,这位夫人的红袖刀虽然有名,可在无数江湖人眼中,她的名气来自于她的丈夫,她的家庭,而她手里的刀,其实只是金银堆积出来的玩具罢了。 但这一刻,这把红袖刀再也不好看,没有当年的珠光宝气,颜色暗淡,带着一股子腥臭气,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杀意。 瞎眼的老头闭上了眼睛,长叹一声:“宁夫人,季女侠的红袖刀,终于成了真正的刀!” 但是包括她自己在内,她的丈夫,她的亲人们,恐怕宁愿她一辈子都只用一把玩具刀。 谢三迟疑了下,终究未曾出手。 冯云大惊失色,合身扑上去,却显然来不及! 岳晓秋的脸被刀光衬托得一片素白,脸上恐惧的神情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冯云的瞳孔中,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后悔过,当年母亲教他轻身功夫,他为什么浑不在意,为什么非说男人要紧的是自己的武功刀法,轻功根本无所谓,反正他绝不会有被人追得狼狈逃命,需要用到上佳轻功的一天! 要死去了! 此时此刻,岳晓秋觉得自己不该太害怕,她该勇敢一点,应该和自己的韩宇哥哥说点什么,真到了此等地步,她发现自己竟然吓得什么都说不出来,连哀求讨饶的话,也说不出口! 岳晓秋身体一软,浑身说不出的痛,惊慌失措,涕泪横流,好半天,她还回不过神,只伸手捂着自己的脸瑟瑟发抖。 “终于……” 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餍足地叹息。 那声音好像从很遥远很遥远的天边来,岳晓秋听不太清楚,睁开眼睛一看,整个人都愣住:“韩宇哥哥?” 韩宇双手环抱住岳晓秋,把她从地上抱起来,笑容和以前一样温软。 一排雪衣雪袍,面上覆盖面具的手下分成两排,阻隔在宁家夫妻和他们两个人中间。 谢三的神色终于变得凝重。 大堂内的气氛可怕的很,韩宇却全然视而不见,心里眼里只有他怀中失而复得的珍宝:“小秋,我终于找到你了,终于!” 即便宁夫人发了疯似的冲过来,甚至也吸引不了他半个眼神,他身边一个雪衣人长剑出鞘,便和宁氏夫妻交上手,宁家夫妇两个配合默契,也都是高手,面对敌人不曾有片刻失去冷静,甚至比任何时候都要冷静,可惜,实力上真真正正的差距,很难用意志力来弥补。 第三百二十七章 开花 周围刀光剑影,韩宇捧着岳晓秋的脸,温柔软语,诉说自己这些年的相思之情。 “以后,你再也不要离开我了,我会带你去泰山看日出日落,去东海泛舟,去雪山之巅寻觅真正的冰原灵药,也要去大沙漠……” 嘶嘶! 黑色的毒蛇擦着他的脸颊飞过去,岳晓秋瑟缩了下,韩宇皱眉,慢吞吞转身看着身上伤痕无数的宁非和季霞夫妻,皱眉安抚地拍了拍岳晓秋的后背:“本来不想让你看到血腥的东西,别担心,闭上眼,很快就结束了。” 话音未落,韩宇手中就多出一把折扇,下一秒,他人便出现在宁非眼前。 众人齐齐惊呼,眼看宁非便要死于非命,但众人眼前一花,宁非却倒退了三步摔倒在地,只脖子上多出一条血痕,鲜血滴落,但他的人却还好好地活着。 宁夫人紧紧握住丈夫的手,两个人眼睛也不眨一下,瞪着韩宇。 韩宇却玩味地挑了挑眉,转头看向立在他面前,一身漆黑的少年。 这少年年纪实在是小,也就十一二岁的模样,身形瘦削,脸颊泛着不健康的白,一双眼睛却不像他这个年纪该有的,犹如枯井般深邃。 此时少年的胳膊软软地垂在身侧,肩头染血,破裂的衣服处甚至能隐约看到白骨。 显然正是这个少年,挡下了韩宇这几乎不可能被人挡住的一击。 韩宇点点头:“你不错,再过二十年,也许能是我的对手,唔,看在你的武功能让我提起些兴趣的份上,这一次便放过你。” 整个车马店内,所有滞留于此的客人都惊惧异常,恨不得让自己消失,不要引起这个人的注意,但这被韩宇饶有兴致看着的黑衣少年,却是丝毫没有动容,他抬起头,认认真真,满脸严肃:“可是我不能等二十年,从我三岁习武,五岁练刀时开始,我便知道,我得杀了你,一切才能结束。” 少年平铺直叙,就像说一个既定事实,“等二十年太长,二十年后我娘可能会疯,我奶奶可能会死,他们看不到你的死期,听不到你的死讯,会不能瞑目,我不想让我奶奶和我娘不瞑目。” 这少年的声音虽然有些冷,却很清越好听,连韩宇都愣了下,脸上露出一丝复杂,神色间不自觉变得有些柔和,轻声呢喃:“那也不急于一时来送死,我要回彼岸城了,你可以来彼岸城找我……” “哎哟喂,别啊!” 韩宇话音未落,不远处白衣服的少年也跳起脚,从他同伴的胳膊底下一钻,两步走过来,先不顾黑衣少年的冷脸,抓出一个药瓶往他的肩膀上撒药。 黑衣少年冷声道:“我没钱买。” “算了,算了,咱俩老交情,这回就不要了。”撒完药,白衣少年正了正衣领,扭头去看韩宇,脸上又露出一点纠结,使劲扯了扯自己的衣服,转头冲同伴喊,“孙叔,以前觉得咱衣服挺漂亮,可你看看现在,看起来竟然和那家伙打扮得差不多,尴尬不尴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咱和这魔头一伙的,那怎么得了,不想要名声也不是这么个不要法,就算咱们天后娘娘脾气再好,要是知道信众的衣服被这种人撞衫,一准也要生气的很。” 韩宇一惊,第一次露出异样的神色。 还不等他说话,少年就嘀嘀咕咕地叹气:“师父总说不光反派死于话多,谁话多都不是好事,能动手就别瞎**,奈何形势比人强,咱老的都没在,拼不过人家。” 嘀咕了两句,他就一本正经地抬头,神色严肃地咳嗽了一声道:“彼岸城前任圣子韩宇,十二年前我们族长已经发话,把你逐出彼岸城,从此以后你不是我族中人,记住了啊,上回见面我们圣女给忘了这一茬,特意交代底下人好几次,让族人们只要见到你,都要说清楚。” 韩宇蹙眉,奈何这少年的嘴皮子也不知怎么锻炼的,快的不行,根本就不容他插话,“你刚才说要回彼岸城什么的,还是算了,省得真把咱们天后娘娘给气得从天河里爬出来找族长的麻烦,你原来的亲爹,我们族长也不容易,现在彼岸城家大业大的,人口还多,吃喝拉撒全仰仗他来管,都快把他累得没了头发,你这个已经背弃家门的便宜儿子,还是别给他老人家找太多事的好。” 一通话说得理直气壮,韩宇心里陡然火气上涌,眯着眼睛盯着他冷笑:“白乐清教规矩到是越发松散,在我面前,区区一小辈也敢如此张狂,今天就让你受点教训,权当我这个做长辈的为彼岸城尽尽心……” 孙婕一直低头立在远处,此时也不禁冷笑:“居然还有脸把彼岸城的名字挂在嘴边!” 少年嘴角抽了抽,一把抓住孙婕的胳膊,苦着脸压低声音:“孙叔,你怎么也跟我一样冲动,这种时候你身为大人,难道不该冷静一些,赶紧溜走回去叫救兵!” 孙婕叹气:“……一时,没忍住!” 他这些年跟随圣女做事,做得还都是一些特别琐碎,特别需要细心和耐心的事,今天帮村里人打井,明天组织一回义诊,一开始彼岸城的族人都不通世事,可不得跟老妈子似的盯着,性格已经被打磨得颇为圆润,要换了十年前,他早跳出来跟韩宇拼命了。 奈何这脾气再好,见到这家伙也是满心愤怒,很明显,韩宇根本就没有认出孙婕这么个小人物。 心中各种抓狂,孙婕心下叹息,他十分清楚韩宇的张狂,哪怕小开心已经表明自己是彼岸城的人,这个家伙也不会太顾忌……恐怕真要一命呜呼了。 事已至此,孙婕反而不怕,身体一横,挡在少年身前,却是根本不屑看韩宇,只盯着岳晓秋冷声道:“你就是岳晓秋?据我所知,你的命几乎是用我们神树的命换回来的……” 轰隆! 孙婕话音未落,韩宇陡然大怒,一顿足,整个大堂登时摇晃,烟尘乱飞。 “不许——牵扯她!” 所有人神情瞬间紧张,被扑面而来的煞气压得几乎要弯腰下跪。 孙婕和他身边的少年齐齐色变——没想到这个人竟然如此恐怖! 就在少年站立不稳,将将要摔倒的一刻,翻涌的气浪忽然停了,韩宇脸上一僵,骤然回头,就见那破门帘开了花,绿色的叶子伴随着粉嫩的花朵,迎风飘摇。 少年长长地吐出口气,脸上露出个大笑容来! 第三百二十八章 圣女 那种让人心悸无比的地动山摇,渐渐停了。 风仿佛变得特别柔和,还带着一股香味,大堂内本就气氛紧绷,所有人脑袋里一片迷惘,只以为是自己恐惧太过出现了错觉,只是扭头四顾,才惊觉原来是真的开了花。 斑驳的木头上透出了清新的绿意,灰扑扑的地缝里钻出了嫩芽,娇嫩的花瓣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跑堂肩膀扔着的破毛巾上,到衬得这毛巾都显出几分高贵。 韩宇先是不敢置信,猛然回头,许久许久,眉宇间渐渐流露出强烈的,说不出是嫉妒还是什么的情绪,似笑非笑,似哭非哭:“居然是真的,居然是真的!” 很多年前,他还是个孩子,就在神树之下,族长牵着他的手,把他交给前代圣子。 圣子就跟他说:“神树是彼岸城的母亲,怜爱它每一个孩子,当有一天,孩子全心全意地珍爱它,信任它,敞开自己的胸怀灵魂的时候,它会把自己的力量毫无保留地给自己心爱的孩子,所以,去信任它吧,总有一天你们也会和神树一样拥有伟大的力量,能让万物复苏,能让这天地间孤独的城池变得更美好。” 这话,他一直记得,可后来长大了,也只当是当年的先代圣子哄孩子玩的。 就在今日,这一刻,一颗心撕心裂肺的痛,他感受到了神树的力量,那力量依旧温柔,却已经对他视而不见。 他以为自己已然忘记,可又怎么敢忘,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也许他还未曾感受到父母的温暖,却已然被神树那纯粹的力量包围。 他以为神树会永远保护他,爱着他,原谅他…… 韩宇回过头,用挑剔苛刻的眼神盯着那个破破烂烂的门帘。 门帘一掀,方若华走进来,轻轻一笑,掩住嘴唇打了个呵欠。 直播间屏幕上:“好有气氛!” “这怎么做得特效,真漂亮!” “还气氛呢,跟八十年代武侠片似的,明明一开始是华丽的仙侠画风。” “现在也是好不好!” “……如今不是该为咱们三妹担心一下,好像以前三妹演的角色都挺好混的,现在可好,她自己混成了个什么圣女,多中二!敌人里头还有这种一提就特别毒辣又武功高强的狠角色,咱们三妹应付不应付得了!她用的编剧可是向来不按常理出牌,三妹自己都承认,她也不大知道详细剧情,随时可能更改走向。” “哎!” 方若华叹气,她今天刚去了一趟东海,没办法,她家别墅跑东海去了,爸妈跟着,那边又有点麻烦,她着实不放心,只好过去了一趟,没想到刚一回来,直播间一群水友就叽叽喳喳给她报信——小正太遇见了大麻烦。 于是,她也只能硬着头皮过来表演一回,圣女怼前任圣子的好戏。 方若华抬脚,五颜六色的鲜花便从她足下蔓延而出,铺盖在大堂斑驳的地面上。 目光所及之处,枯木逢春,百花绽放。 方若华本来没打算这么显眼,可她如今每天都难受的厉害,着实没有力气控制神树力量的暴走了。 说来也怪,为何那棵大树半死不活地苦苦挨着,偏偏还这般喜欢出风头,总弄出让人震惊的大场面。 谢三猛然起身,面上登时飞红:“圣女!” 方若华微笑颔首:“谢三爷,两年不见,风采依旧。” 一听她开口,谢三整个人都软下来,摸着头嘿嘿傻笑,再也无刚才的高冷镇定,特别殷勤地凑过去,使劲擦了擦地上放着的长板凳:“圣女快坐。” 方若华也没客气,慢吞吞地坐下,用手撑着桌面喘了口气,伸手招了招。 那怼韩宇怼了半天的白衣少年,老老实实走上前,恭恭敬敬地行礼之后,便站在她身边,“师父,开心刚和孙叔巡视过雍州的侠义榜还有医社义诊情况,郝大夫接了个病患,今年回不了城,怕是要多派几个天医过来,雍州地面上大部分村子都打好了水井,但有几个村子实在缺水,恐怕还要想点别的法子。” 方若华点头,神色柔和又认真地道:“再商量,不要急,从彼岸城多调集人手过来,明年雍州还要旱一年,水井不能少。” 少年笑应,说完正事,才拉着师父的衣袖撒娇:“圣女师父,幸好你来得及时,要不然你家小开心只好开嘴遁术,哎,小开心我这嘴遁术虽然练的还算不错,但毕竟是没办法的办法,成不成功全看天意!” 方若华以手遮面:“……别跟你方爷爷学这些乱七八糟的话!” 隔着大屏幕,看直播的一众水友哄堂大笑,观看人数直线上升。 要知道看小正太各种可爱的言行举止,本就是此次直播的一个小亮点! 大堂里一众客人们此时才回过神,不禁哗然——普通客人也就罢了,像宁氏夫妇,还有黑衣少年,漂亮少女阮明秀,再加上几个老江湖可都是知道内情的,一瞬间就反应过来,眼前之人便是传说中的那位侠义榜主人,让谢海棠谢大侠痴迷的天女! 问题是…… 身体单薄,面色苍白,略带病容,五官只是清秀,皮肤瞧着到是细腻无瑕,比世间大部分的娇嫩少女还要好,可是光皮肤好有什么用! 这姑娘当然不算丑,甚至可以说气度过人,纵然懒散地坐在桌边,也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在,让人觉得特别舒服,相信几乎不会有人讨厌这样的女孩子。 可天女怎能是这般模样? “长得一点都不好看嘛!” 娇俏明丽的少女脱口而出,随即捂住嘴,有些懊恼。 方若华到不介意,轻轻笑了笑:“确实远比不上小妹妹清丽可人,但这皮相是爹娘给的,凑合凑合看吧。” 阮明秀脸上一红,低下头讷讷无言,心里却想,虽然不喜欢谢大哥痴迷她,可她真不讨厌。 坐着歇了半晌,方若华听小弟子嘀嘀咕咕把前因后果慢慢讲了一遍,先不看韩宇和岳晓秋,起身慢吞吞在大堂里走了一圈。 受伤的人被绿色的光芒拂过,身上的伤立时便好转,连冯云的那位倒霉义兄,也恢复了神智。 第三百二十九章 不知道 刚刚韩宇造成的损伤一点点消散,满大堂的客人都一脸不可思议。 方若华幽幽一叹:“力量越来越有限了,只好节约着用,各位别介意。” 一群客人愣愣不敢出声。 方若华这才看向韩宇和岳晓秋,上下打量了几眼,心下觉得岳晓秋成熟许多,瞧着到没大变,韩宇却早不是当初只是有些任性骄傲的少年,反而阴鸷的厉害。 也是,任谁杀那么多人,又不是杀鸡,身上都要沾染些戾气的。 “……我很奇怪,侠义榜上‘韩宇’的画像挂了也有十二年了,岳小姐,您怎么就没一点表示?” 岳晓秋一怔,脸色大变,瑟缩地抱肩,连连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我没看见……” 韩宇一手护住岳晓秋的肩,冷声道:“我什么都不在意,只要她回到我身边。” 方若华:“……” 开心呵呵了一声,小声道:“谁他妈的会管你在意不在意!” “不许说脏话。”方若华瞪他一眼,终于转头看向韩宇,叹了口气,“你说话还是如此让人发笑。就如我这小子说的,谁又管你在意不在意呢,我只是有点好奇这个小姑娘在想什么而已。” 方若华是真没想到,也真是觉得不可思议:“我这些年不光派人四处找岳晓秋,咱们彼岸城传出去的消息,别人看不懂,难道她岳晓秋还能看不懂?她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你这些年为了个子虚乌有的理由,四处杀人放火,害了无数家庭毁于一旦?” 扬起眉,方若华神色冷淡,看着岳晓秋,只幽幽叹息,“你也是个亡国之人,当年国破家亡,你也不是不痛苦,既然那么痛苦,你又怎么能这么多年不露面,眼看着韩宇发疯?他一发疯,多少人倒霉,欠下多少血债,你眼睁睁看着,晚上真能睡得着觉?” 岳晓秋脸上越来越白,渐渐露出一丝绝望。 韩宇蹙眉,牢牢地收紧胳膊,把她拥在怀中,目光紧紧锁定方若华,充满警告。 方若华的脸色到是慢慢和缓,安抚道:“也是,不能把这血债砸在岳小姐身上,您只是留下封绝笔书离开而已,谁也没有权力要求你一定要留在韩宇身边,同样也没有权力要求你为了别人的生死负责,别人会不会被韩宇杀死,和你要不要回头和这疯子解释清楚没什么关系。” 她的话语缓和,可岳晓秋却半点也不曾被安慰,反而感到一阵冰冷,似乎置身冰窟之中。 小开心挠了挠头:“师父,你可别觉得不可思议,这种人是真有,去年我和孙叔在陇川那边遇见的那个卖菜的老头不就这么莫名其妙,他小时候和他娘生气,就一个人躲外头看着他爹他娘疯了似的找他,他本来只是想撒个娇,让爹娘着急一会儿,没成想他娘听信人言,以为他被马匪杀死,一急之下居然吐血而亡,他祖母中风,人眼看着就不行了,按理说,他应该马上跑出来,可谁也不明白他为什么就那么藏着没动,直到他母亲下葬,才有同村的后生无意中找到了他。” “我看,岳小姐也是犯了同样的毛病,唔,好像不太一样,那老头死的都是自家人,后来落下了失语的毛病,从此不会说话,岳小姐可没这么惨,瞧着心安理得的很。” 话音未落,韩宇暴怒,一脚飞踹而出! 绿色的藤蔓从雪白的毛袖口里钻出去,恰到好处地点在韩宇的腿上,韩宇身体登时一滞,踉跄了两下,愕然抬头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 她其实没反应过来,虽然在彼岸城呆了十二年,也没少研究武功秘籍,天分还算不差,但和韩宇这位原著中的男主比,那就是天与地的差别,真和人家对上,那是百分之百输得很凄惨。 不过此时此刻,她当然不能表现得很无知懵懂,肯定要云淡风轻,气定神闲。 事实上,她也确实特别潇洒,只看车马店里那些客人的目光,突然间变得跟看见神仙一样也能知道,如今她在众人眼中,绝对特别值得敬畏! 想想刚才韩宇一人就吓得大堂里所有人都觉得没了生路,如今方若华连身体都没有移动一下,就让这个魔头神色大变,怎么想,方姑娘也绝对是高手里面的高手! 可其实不过是方若华有外挂罢了,她家大百科别的法术都贵,但和神树沟通,滋养神树的法术到便宜的很,她一天用个十次八次的也花了十块钱的宇宙币。 这十二年下来,彼岸城最尊贵的神树已经被养得快把方若华当亲闺女般疼爱,绝对是捧着惯着顺着,细心体贴珍爱无比,连带着小开心就是徒孙,韩宇想对小开心动手,神树能不生气才怪!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这般敏感,能感受到神树的敌意,毕竟如今神树的力量有限,还半死不活地吊着呢,但是韩宇到底当了多年圣子,对神树的气息再敏感不过,而且他便是肆无忌惮,一旦真和神树对上,也自然要矮上三分。 韩宇略带震惊地看着方若华,第一次从心底深处忌惮起来。 直播间大屏幕上,无数水友们屏气凝神。 “三妹,你今天好帅!” “没错,虽然以前直播的时候也帅,但是这一次特别特别帅!” 方若华……感觉也还不错,不得不说,在韩宇扮演小说里最狂霸拽的角色时,自己优雅地站出来踩他一脚,感觉,咳咳,很不错! 盯着大屏幕不眨眼的某高姓水友,正噼里啪啦地跟他死党讨论:“你妹妹最近喜欢看的言情小说,好像男女主就是韩宇和岳晓秋这样的,男主对一切都很冷漠,冷酷无情,唯独对女主掏心掏肺,你小心点,要咱妹妹也学这一套,干脆不要活了。” 呸! 他死党冷哼:“我记得你上初中的时候也读这种小说,怎么,现在你变韩宇了?” 高姓某人:“……” 有一个从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就这一点不好,你的一切黑历史他丫的都知道! 第三百三十章 欺负 “咳咳。”高某人转头只当这次的对话不存在,还是多看两眼‘前堂嫂’吧,可以长经验,长智商,还能让自己身心愉悦。 让人身心愉悦的方若华,把小开心叫过来,柔声道:“去一边玩去。” “哦。” 小开心一缩脑袋就钻到后头,离韩宇远远的。 他向来珍惜自己的小命,要是他死了,师父,奶娘,方爷爷,夏奶奶,族长爷爷,孙叔,还有彼岸城那么多的叔叔,姨姨,小伙伴们都要伤心,他可是小开心,从来只会让家里人开心的! 仔细打量了一回,韩宇的攻击范围内没有障碍物了,方若华才把注意力集中到他怀里的岳晓秋身上:“我好像确实管不着你愧疚还是不愧疚,对那些被韩宇杀死的人有没有什么想法,可是……你是不是该把山河珠还给我?” 岳晓秋一愣,登时不知所措。 韩宇的脸色也变了变,沉默而坚定地握住岳晓秋的手,轻声道:“别怕,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我会保护你。” “韩宇哥!” 岳晓秋的眼泪登时落下,委屈地抽抽鼻子,咬紧嘴唇,整个人都扎入他怀中轻声抽泣起来。 方若华蹙眉:“山河珠是我们彼岸城的圣物,当年韩宇你身为圣子,借用一下到是无妨,但现在你已经不是彼岸城的人,我要回我族圣物,难道还委屈了岳小姐不成?” “不是!” 岳晓秋心下一急,咬了咬牙,挣扎出韩宇的怀抱,扑通一声跪下。 “方圣女,求求你,我求求你,再把山河珠借给我一段时日,我保证,我会还的!” 她语声破碎,脸上露出羞惭痛苦纠结,啪一声,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我知道是我,是我不对,但是求求你,不要夺走山河珠,冯伯伯和伯娘都不能死,呜呜呜!” 从一生下来,岳晓秋就是公主,备受宠爱,即便是自己的太子弟弟也没有她得宠,毕竟太子是皇位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而她只要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父皇和母后便心满意足! 十六年幸福快活,天真无邪! 即便是一朝梦碎,国破家亡,她受到的最大的苦,也不过是父皇为了她免受折辱的当胸一剑。 疼痛尚未侵蚀她的骨肉,韩宇便倾尽全力地救了她,因为她的境遇怜惜她,宠爱她,至于离开韩宇的这些年,她觉得自己心里很苦,很苦,痛苦到灵魂已然死去,但原来还不是最苦的时候,今时今日,屈膝跪在‘情敌’面前,奢望那一点怜悯和同情,奢望对方能高抬贵手一回,才是把她的尊严,把她最坚持的东西都打得支离破碎,从今天开始,岳晓秋觉得自己的傲骨已断! 岳晓秋萎靡倒地,几乎无法呼吸,面色越来越白,越来越痛苦。 冯云咬紧牙关,脸上羞红,欲言又止,他知道山河珠不属于自己,但……涉及父母性命,他认了自己卑鄙无耻,认了自己就是个恶人混蛋,即便死,东西也还不回去!但是看到公主如此卑微的模样,他也是心痛如刀绞。 方若华:“……” 大屏幕上所有水友:“……怎么有一种我们三妹罪大恶极欺负人的感觉,如果我没记错,好像是这个什么岳晓秋恩将仇报,偷袭得手,拿走人家的宝贝不还吧。” “因为人家是女主,人家所做的一切当然都有原因,都有苦衷,都值得原谅……” “你们看着吧,按照一般的套路,咱们三妹这么‘欺负’女主,男主要发威了。” 韩宇冷冷地盯着方若华,一字一顿地道:“你满意了?”声音里都带着冰渣。 “为什么一定要和我作对?难道我们的彼岸城圣女,沦落成要靠欺负一个女孩子来彰显权威?” 方若华一笑,伸手摇了摇:“你别提彼岸城三个字,我恶心!” 韩宇登时色变! 方若华静静地看着他:“既然难得相遇,便正式一点,我在此,代表神树再一次宣告,神树之上,你韩宇之名从此消失,无论其是生是死,永不得跨入彼岸城一步!” 说着,又看向小开心和孙捷,“彼岸城所有族人,子孙后代,都要牢记住此教训,绝不做下一个韩宇。” 叹了口气,方若华冷冷静静地道:“韩宇背弃彼岸城,犯下滔天血案,毁我族声名,上下族人,终有一日,必要诛杀此贼!” 小开心和孙捷立时下跪,双手抱于胸前:“谨遵令!” 屏幕上:“……好帅!” 韩宇恼羞的神色一闪而过,怒急,“你……” 偏偏隐约能感觉到身体里的力量流失得越来越快,一时又顾忌岳晓秋的安危,竟不敢如以前一般想动手就动手。 许久,韩宇只当没听到这些话,神色悲悯,伸手扶住岳晓秋,把她拖起来,温柔道:“别怕,山河珠你想用多久,就用多久,没人能从你手中夺走它。” 岳晓秋死死抓住韩宇的衣服:“真的?” 韩宇轻轻点头,目光注视方若华,难得放柔了声音,轻声道:“若华,你向来善良,山河珠既然已经在外这么多年,想来也不急于一时收回去,我保证,一旦小秋不再需要,立时奉还,你该信我,我从不说谎,咱们多年的交情,难道你就真要和我在这里分出胜负生死?” 他暗地里权衡半晌,终究还是觉得,能不出手最好,实在是辨不清方若华如今的实力。 这些年,他的身体其实渐渐开始不好,以往从不生病,如今也会病了,以前从来体力充沛,如今却时时会感觉疲惫,正因为如此,他才网罗大批手下为他效命,才一出手就雷霆万钧,绝不给人留下喘息的余地…… 方若华叹了口气:“说实话,我确实不太想与你交手,毕竟我身负重责,我在,神树在,我若有所损伤,神树也许同样会受损,好在不是以前了,彼岸城已经培养出下一代圣女候选人,我亡了,她们也能提前背负责任,想来这些孩子都知道自己肩上的重担是什么,没有一个像前任圣子你这样的脾性,我很放心。” 韩宇:“……” 第三百三十一章 大团圆? 方若华这话着实是有些气人,至少在韩宇听来,就仿佛把他的自私自利晒给天下人看! 韩宇怒气勃发,折扇一展,上面便露出一排钢刺,瞬间直逼方若华面门。 换做以前,也许韩宇还没有这么暴戾,但这十二年来,他在这个江湖上几乎无人能敌,不说天下第一却也相差不大,无论到哪里,人人畏惧三分,哪还能受得起别人的奚落,何况奚落他的还是当年不被他看在眼中的小丫头。 方若华飘身而起,长袖一甩,袖子里的藤蔓飞出,那折扇还未至眼前便仿佛卸去力道,仿佛陷入泥淖,攻势顿慢了三拍。 韩宇蹙眉,内息陡然像遇见什么阻滞一般,变得极不听使唤…… 方若华心里也打鼓,她从不曾和人这般交过手,事实上,便是在彼岸城偶尔和人切磋,也是玩笑居多,志在让神树多活动一下,多些活力,她毕竟是圣女,彼岸城谁敢真与她动手? 偏偏直播间还有一大群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难得难得,虽然不是第一次看三妹打架,到是第一次见她像个正经的武林高手!” 方若华:……你们什么时候见我打架来着! “像这种颜值一流,功夫也好的演员,为什么不往大屏幕发展……三妹,你暴殄天物!” 方若华:“……呵呵。” 心中再不确定,方若华面上也是气定神闲,还有心思转头对小开心道:“去吧,带你的朋友们去尝尝我新酿的酒,你奶娘在老地方等你。” 小开心一迟疑,孙捷已经使了个眼色,顺手拽宁家夫妻一起离开。 “哎,算了。” 小开心摇摇头,伸手把胳膊搭在黑衣少年的肩膀上,低声凑在他耳朵边:“你要是不跟我走,我就……” 一句话未完,黑衣少年当先一步先踏出大门,头也不回,脚步不紧不慢。 小开心:“……” 好吧,挺好的。 “谢某人,还有这位阮小姐,你们两个也别在这里添乱,走吧!” 小开心扫了一眼,四下已经空空旷旷。 车马店的客人早偷偷摸摸逃了,一发现韩宇带来的那群手下跟木头人似的,并不对他们出手,这帮人便能走的都走了个干净。 …… 那个正热闹的车马店东南方不远处,就是一座古旧的宅子,宅子外面有两棵大槐树,槐树下平铺一榆木造的木桌,还有几个长凳。 小开心坐在凳子上,扭头盯着不远处的车马店,眼看着尘土飞扬,时不时有绿色的叶子疯长,不禁有些忧虑:“你说,我师父能赢吗?” 孙捷摇摇头:“不知道。” 此时,槐树下零零散散地坐了好些人,车马店里的那一伙,也不知怎么的,居然都这么跟着小开心到了这儿,就连那冷漠的黑衣少年也一样。 众人感觉时间很长,但其实也不过片刻工夫,方若华便提着裙角,慢慢悠悠地从远处晃了过来。 孙捷登时吐出口气。 小开心一蹦三尺高。 方若华只是呼吸稍显急促,面色平静,丝毫没有和势均力敌的敌人进行生死之战的痕迹表露于外。 “师父,师父,弄死他了没?” 砰! “哎哟!” 方若华打了下小少年的脑门,由着他跳脚呼痛,才摇头道:“你如果再学不会怎么说话,回头就让你在明光殿内紧闭三年,哪怕装,也能给装翩翩君子之后再离开。” 小开心:“……” “去,拿十两银子给你孙叔。” “啊?” 方若华叹气:“赔人家车马店的维修费,咱们行走江湖,打坏了老百姓的东西难道不要赔!” 小开心:“……那也该韩宇赔吧!” “他不要脸,你也不要脸不成。”方若华轻轻戳了戳小正太的脸颊,小正太终于没话可说,别别扭扭地掏银子递给孙捷。 “孙叔你节省些,我打工大半个月才赚了这些,你也知道,师父管的紧,族长爷爷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花,我又没学会怎么炼药,赚钱难啊!” 方若华不理他,转头看向不远处正烧茶水的妇人:“没能杀了韩宇,不过我想,你下次见到他,一定会满意你看到的。” 她也没想到,原来韩宇和神树的联系会那般紧密,也是,如果不是联系紧密,当年韩宇也没办法如此简单地使用禁术,以害得神树濒死为代价,救活了岳晓秋。 联系越是紧密,一旦神树真正抛弃韩宇,把他身体里所有的力量都抽离,他就会越发难过,衰老加快,别人一个月,对他来说,就是一年,甚至十年,身体变得空洞,内息存留不住,会慢慢流失,渐渐变得像个玻璃人,动不动便会骨折,连大幅度的动作也渐渐不能再有。 方若华笑了笑,原来主角光环,终有一日会失效,并不会永远存在。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于韩宇来说,她的故事要终结了,谁让他已经找到了岳晓秋,正常情况下便是退隐山林的大团圆结局。 方若华到底是有些疲倦,虽然刚才打得迷迷糊糊,主要是根据神树的指引出招,但是体力消耗比跳一场颂星舞可严重得多。 “小开心,好好招待你的朋友们吃饭,都累了,师父去睡一下。” 慢吞吞起身,便打算进张氏置办的这套宅子去歇一歇,大屏幕上却一瞬间闪过好多凌乱的话语。 “三妹,三妹,你仔细看看,你的小迷弟在盯着你。” “话说,三妹什么时候有的小迷弟,我怎么不知道,漏追了?” “楼上的,你早该习惯,我们三妹的直播就是这么任性,随时会出现隐藏剧情。” 方若华一扭头,正好对上谢海棠的星星眼,登时无语,这么一个大男人,用这种眼神看她,感觉还真是古里古怪的。 “谢大侠,两年不见,君到是风采依旧,等下我们喝一杯。” “圣女!” 谢海棠完全不会说话,激动得手足无措,连站都站不稳,他身边的漂亮少女:“……” 想当初谢海棠英雄救美,救她的时候何等英雄了得,真是比她父兄加起来还要迷人,再看现在,跟个傻子似的。 第三百三十二章 谄媚 “咳咳。” 方若华轻轻一笑,再次把谢海棠迷得晕头转向,便莲步轻移,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方若华也挑眉,理了理头发,拿出一把手镜看了看自己。 嗯,眉清目秀,肌肤细腻白皙有光泽,比以前好看多了,如今也算漂亮。 再加上气质加成,那就是美女! 直播间水友们:“……”幸亏周围没什么人,要不然圣女形象掉得连渣都不剩。 方若华飞了个白眼——她可是难得碰见一个为她着迷的,就是自家那前男友,也只会老老实实说,你五官比例还算协调,不过不能算特别美,身体骨骼肌肉发育有很多瑕疵,不过不要紧,并非没有机会改进…… 哎,身为一个从小到大没当过美女的女人,难道有人倾慕,还不能得意一下? 目送圣女离去,谢三也就是谢海棠特别遗憾,连瞎子都能感觉到,他恨不得追过去趴地下省得脏了圣女脚的那种‘谄媚’。 阮明秀左看看右看看,一脸的迷惘,转头盯着谢三这张很英俊的脸:“……你是怎么认识那位圣女的?” 她一开始真心不觉得圣女模样有多好,但是,那人竟然能和那个恶魔对上,连那恶魔,明显也是极顾忌此人,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位江湖前辈。 江湖前辈啊,要是这圣女和侠义榜上那金砖是同辈人,那怎么也得快三十岁了吧,看起来到不像! 再一看谢海棠还没有回过神,阮明秀嘴角抽搐,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自己一心念着的男人,救命恩人,认定的大英雄,为一个比自己大七八岁的女人神魂颠倒,也太……太掉面子了! “瞧你那德性!快点说说,你到底怎么和人家认识的!”阮明秀一脸的不忿。 小开心:“哼哼!”他也想知道! 谢海棠略微犹豫了片刻,轻声道:“那是八年前了,我初出江湖。” 任凭什么样的大侠,他都有初出茅庐,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谢海棠当然不例外。 八年前他才十六岁,父兄都已经成名多年,对他的教导都极为上心,所以他走江湖时,武功在年轻人里也算得上一把好手,当然,经验还是不免匮乏了一点。 武功够好,成名多年的老江湖也没办法和他比,谢海棠自然是有那么一些骄傲,也想着要行侠仗义,闯下名头,不让父母和兄长小看。 那日一路策马,行至幽州,正逢大雪天,他便被困在了一个小酒馆内。酒馆门脸挺小,却挂了五个酒幌子,显见大厨颇为骄傲,对自己的手艺还是相当有信心。 也确实不错,谢海棠走江湖这些日子没少吃苦,吃喝都不顺心,这回却吃到正正宗宗的羊羹,还吃了炸佛手,甚至喝到了上好的葡萄酒。 隔壁座位上坐着两个少女,都是桃腮杏眼,一红一粉的衣裙,模样娇俏。年纪略小的那个似乎因为什么事生气,一直拿脚去踩年长女孩的脚背,因着模样漂亮,这些小动作也显得活泼,到不让人生厌。 谢海棠也不禁多看了几眼,正是少年时,不免慕少艾,不过还是美食更吸引人,他正吃着,外面就进来两个老乞儿,其中一个身上带着一股子腐臭味,瘦骨嶙峋,胳膊上缠着的烂布条上都是黑色的血块儿。 店小二吓了一跳,连忙上去轰赶他们出去,两个老乞丐衣着单薄,当时是深冬,满地厚厚实实的积雪,两个人冻得连话都快说不出,若非如此,恐怕也不敢进来讨人嫌。 好些客人都捂着鼻子,满脸嫌恶,店小二同样还顾着家里的生意,随便收拾了几样剩饭剩菜就把人推搡出门。 谢海棠心里难受,可他虽然年少,到也能理解店小二的心态,估计换了哪个酒馆也不会让这等客人进门,他正打算多拿几两银子,让店小二给找个暖和的柴房,让这二人暂且安身,至少等雪停了再走,真让他们出去,恐怕又是两具路边骸骨。 只是他慢了一步,尚未起身,便见里边雅阁里出来一女子。 女子相貌清秀,眼圈发乌,似是略带倦容,眉宇间却相当温柔,徐徐走过去,解下身上的披风搭在一老乞丐的肩膀,低声说了两句话,便扶着二人去外面。 谢海棠心下好奇的紧,起身张望,只见少女轻轻撕开老乞丐胳膊上的烂布条,面容严肃,仔仔细细地观察伤口。 那伤口腐烂,看起来十分吓人,他都忍不住有些恶心,女子却视若寻常。 当时谢海棠就想:这姑娘好大的胆子! “啊!要死啊,什么东西,恶心不恶心!”谢海棠邻座的娇俏少女不知去外面做什么,显得心事重重,很是心不在焉,此时一返回,不小心就撞到那老乞丐,抬眼看到他胳膊上的伤痕,登时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一句话出口,她也觉得不妥,脸色骤变,为难地捂着鼻子躲了两步。 老乞丐瑟缩了下,连连鞠躬道歉。 谢海棠不觉蹙眉,站起身走到门口,尚未开口,便见先前那清秀女子并不生气,扶着受伤的老乞丐转身,轻声道:“走吧,我家有一妹妹,平日见到一点流血的破口都会浑身不自在,吃不下饭,心慌意乱,你伤得厉害,那姑娘乍见之下害怕也很正常,你别生气动怒,也不要介意。” 老乞丐连忙道:“不介意,不介意。” 谢海棠:“……” 他再一次觉得,这姑娘真是好脾气! 老槐树之下,已经功成名就的谢海棠遥想当年,神色悠远,轻声叹道:“我当时想,这姑娘一定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那种伤口,即便换做我娘看见,也不过是塞几两银子便罢了。” 小开心哼哼唧唧:“这是我师父?我师父自然是好人,不过,你不至于这么肤浅,见到有个姑娘心地善良就神魂颠倒吧?” 阮明秀也虎视眈眈地瞪着他,好像只要他多说一句,阮明秀回头就能去救个十七八个老人家让他瞧一瞧。 谢海棠:“……”这都什么话,天底下一见钟情那般多,他怎么就不能也钟情一回……不对,都被这俩小孩子弄糊涂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 敬重 一  谢海棠按了按眉心:“谁跟你们说我对圣女有亵渎之意?我那是敬爱,是尊重!” 他确实觉得天底下所有女子,都没有圣女好,在他心中,圣女就是天下第一的绝色佳人,但那不代表他有那么大的野心,还敢妄想把天女迎回家里。 谢海棠难得瞪了这俩家伙好几眼,才接着向下面讲:“当然,我那会就只觉得圣女很善良而已。” 走江湖的少年都爱热闹,谢海棠也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当时心中好奇,就不自觉多跟着方若华和两个老乞丐走了几步。 “圣女扶着两位老人家,进入一个木头搭建好的屋子里,屋子外面挂着个牌子,上书——‘医社’两字。” 谢海棠轻笑,“你们大概也知道,八年前医社就已经有了,但是在江湖上还是没什么名气,到是平民百姓间多有传闻。” “我当年并不知道医社究竟是做什么的,心中好奇,便和周围人打听了两句,老百姓们到是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说这医社每十天义诊一次,免费给老百姓们看病,开的方子全是便宜方子,能花三五文钱治好的病,绝不让人多花一文。” 谢海棠想起旧事,心中也有些温暖,“我听了之后,也觉得这医社里的大夫,真有些侠义心肠,连普通的大夫都如此仁义,我辈江湖中人,又怎么能不常怀仁慈之心?” 那一日下了雪,雪中的太阳显得温柔而明亮,谢海棠立在医社门前,斗志昂扬,一转身却见当初邻座的少女,竟然一头撞在那位温柔女大夫身上,然后就吓得花容失色,大声尖叫! 谢海棠觉得那叫声马上就要震聋了他的耳朵! “这都是什么!好脏!” 娇俏少女甚至不及生气,跳着脚抖自己的衣服和身体。 方若华无奈地叹了口气,认命地招呼一声,叫出两个大夫一起把蛆虫收拾好。 谢海棠:“呕!” “给这位小姐准备热水,沐浴更衣。”方若华淡定地吩咐了一句,就进屋子去给伤患治疗。 娇俏少女跳脚叫骂:“你们什么人,怎么这么恶心,养什么不好,养这种东西,蛆虫也能当宠物养的,有病吧!” 方若华到不生气,还有心情和直播间的水友们闲侃:“好歹认识蛆虫,应该是知道人间疾苦的那种。上回碰见的那公子哥就只知道喊恶心,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她和水友们聊天,眉目舒展,落在谢海棠眼中,就显得颇为可怕——手里拿着那般恐怖的东西,居然全不当回事,安然的很! “那不算我一生中最丢脸的时候,也算是排在前五名的丢脸事件。” 谢海棠笑道,“当时我看见圣女端着蛆虫,慢慢往老乞丐伤臂上面放,登时就恶心地吐了,吐得昏天暗地,好半天喘不过气。” 小开心笑了两声:“是,医社治疗腐烂性外伤有时候动手术,有时候没有条件就用蛆虫,我们彼岸城养了好几千条蛆虫了,天天还都有大夫叫嚣不够用。” 孙捷也叹气:“如今九州各国开战的有好几个,整日打打杀杀,老百姓跟着受罪,咱们的大夫们整日疲于奔命,去年郝大夫不还叫嚣说不干了,说什么也不干了,要回家和白长老一起带孩子,可惜如今缺谁也缺不了他,真让他退休,咱们彼岸城再富贵也要破产。” 谢海棠咳嗽了声,不管这俩人怎么打岔,坚决把话题转回来,不让他讲完,他现在反而别扭。 “我在医社外头吐得虚脱,然后就被几个大夫扶进去灌了杯热茶。” 谢海棠摇头叹息,“那是我最接近圣女的一次,她亲自过来向我道歉,还给我开了药吃,那是一种药丸子,一点都不苦,酸甜味的,吃了之后神清气爽,半点也没有不舒服了。” 小开心:“……”原来他家师父这般敷衍,哄人只会用一招! 自己小时空别管是肠胃不适,还是不开心,只要一耷拉脸,他师父给他开的药就是酸渣薄荷丸。 好吧,反正也吃不坏人! “离开医社以后,我听闻幽州有一伙人立地为王,杀人劫货,作恶多端,为首的还是个厉害角色,便单枪匹马去挑了这一伙,第一回开杀戒,杀了几个人,剩下的也废去武功,救了男女老少二十几人,算得上旗开得胜,意气风发,不成想,刚一下山就被阴了,原来那一伙中有个二当家,当时不在老巢,擅长用毒,也多智谋,而且长得相貌堂堂,不似坏人,我被人暗算,中了剧毒,以为自己这回怕是必死无疑,但几日后我却睁开了眼。” 谢海棠的眼神仿佛在放光。 阮明秀哼了声:“不用说也知道,你被你家那位至高无上的圣女给救了。” “……那到没有。” 谢海棠讪讪一笑。 小开心也笑:“八年前我师父身体很不好,每一次出门至少都要跟三十个战司的好手随身保护,侍女也要带六七个才够用,就算救人,也轮不到我师父吧。” 一边说,一边摇摇头,“我奶娘爱看的那些小说话本,总有千金小姐救了个书生,衣不解带地亲自服侍,然后两情相悦的戏码,哎,要是个贫寒人家的姑娘也就罢了,千金小姐发发善心要救人,不知有多少下人会去帮忙,也许被救的人都到不了小姐眼前!” 谢海棠不搭理小开心,神色变得十分凝重:“确实,并非圣女亲自救我,我醒来时,幽州闹疫病,不光是人,连牛马牲畜都死得绝迹,那是齐国治下,朝廷下令焚烧数个有疫病爆发的村落,人人自危,老百姓们只能等死,圣女带着草药和大夫前去救人。” 慢慢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谢海棠的手有些抖,“你们也许不明白,因为你们没有亲眼看见,我当时一时热血上头,竟跟了上去,于是便看到了……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哭嚎绝望,到处是烧杀抢掠,人都失去了人性,因为没有活路,所有人好像都变成了怪物。” 第三百三十四章 天女 一  “换成任何一个江湖名侠,见到那种场面,若真想救人也只能暴力镇压,那样也许能救几个人,可那又有什么用?即便获救的那些,恐怕也……” 谢海棠斟酌半晌,也无法找到准确的用词,只是握紧了茶杯:“当时,我这个明明身负绝技,普通百姓对我毫无威胁的,也吓得腿脚发软,浑身冒虚汗。” 至今想来,依旧心有余悸。 “我特别害怕,拼了命地朝圣女一行人喊——‘快走,快走!’完全说不出别的话。” “圣女一共有三十多人,都背着草药,脸上缠着白布,人人却是镇定自若,我眼睁睁看着圣女扶住一个冲到她身上,抢她的药篓的老婆婆,对那个老婆婆说了一句什么话,那老婆婆就愣住了。” “圣女走到村口的一棵大树下,轻轻地开始跳舞,我都记不得那到底是什么舞步,只知道圣女当时看起来不像这人世间的凡人,就像个神仙,特别庄重,也特别美,也和今天一样,漫山遍野的花都为她盛放,树枝摇曳,叶子轻轻探下来碰触她的脸颊,风都变得温柔,那些已经疯了的老百姓,渐渐就在这样的舞姿下平静下来,一个接一个地跪下,痛哭流涕。” “我就这么看着,所有人都把圣女当做天女下凡,都欢呼雀跃,觉得神没有抛弃他们,他们还有救!凶神恶煞的壮汉放下屠刀,扶起被推倒在地的老人,年轻的抱起了年幼的孩子,妇女们被指挥着煮药,病人都被集中到一起,被妥善地照顾。” “即便还是有人死去,但是死者被焚烧,被超度,骨灰被安葬,人人都很平静,似乎他们不是死了,而只是去了……彼岸。” “似乎就像一个遍体鳞伤的小姑娘说的,她娘亲去的那里,将没有伤病,没有痛苦,只有温暖的阳光,碧绿的草地,可爱的人。” 谢海棠神色间露出一抹说不出的震撼:“圣女有条不紊地做着一切,救那些人就仿佛捡起地上掉落的树叶一样简单,我当时真觉得她就是神,人间怎么可能有她那样的姑娘!” 槐树下一群人坐着静静听,小开心迟疑了下:“……我师父没说过,恐怕是已经忘了。” 孙捷也叹气:“十几年下来,哪一年不闹几次疫病,哪一年不是生灵涂炭,一开始我们还有详细记录,后来到是渐渐连记也记不过来,不过八年前的话,怕是圣女也印象深刻,那时候,我们家圣女也还是个小姑娘,而且神树的状态不好,她长年累月都要留在神树上,病痛加身,但凡离开,也必然是带着天后娘娘的信徒去救助百姓,终日辛劳,无一日安稳。” 谢海棠的眼眶发红,想起初见圣女时,她身体瘦弱,脸带病容,却从不露出半点痛苦之情,待人接物如细雨和风,温柔又稳重。 “后来侠义榜名气越来越大,医社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再想见圣女却渐渐难了,我时常追随,却是一两年才能碰见一次,两年前是我圣女最后一次见面,如今圣女越发威严,容色越发美丽,我心甚慰。” 小开心:“……好吧,我承认谢三爷你是我家师父的头号迷弟,比我眼睛,呃,明亮。” 他也尊敬师父,不过审美观还是挺正常的,彼岸城他那些女性长辈和同辈中,师父的容貌似乎排不进前十,当然,他们彼岸城圣女的容貌,也没人敢评价。 谢海棠却是真心觉得方若华是天下第一的美人。 “两年前那次,我终于完成任务百杀,都是高级任务,拿到了一年一次的侠义贴,坐船去了一回彼岸城。” 一句话,小开心无所谓,其它人都目光灼灼地盯过来,彼岸城在此之前还不为人所知,只有江湖上能在侠义榜上排名最靠前的几个侠士,大约知道一点底细,却从不与人细说。 江湖传闻,如果完成一百次侠义榜上最高级的任务,且每一次都获得好评,就会有人送来一张侠义贴。 持有侠义贴的江湖侠客能持帖子去请侠义榜的主人为自己做一件事,只要此事不违江湖道义,侠义榜主人会倾尽全力为自己解决。 想想都令人热血沸腾,侠义榜的主人能拿出那么多神奇宝物,势力该有多强横,这种承诺,绝对属于能掀起江湖血雨腥风的承诺。 阮明秀也不算江湖新人,仔细一想,心有余悸:“幸好!”幸好彼岸城并不是想要这个江湖纷争不休的野心之地,侠义贴也不愧这侠义二字,不光是专人送达,且还是实名登记,除了本人持贴有用外,别人拿着就是一张废纸,另外还有种种保密措施,保证持贴人的安全。 “彼岸城漂亮吗?” “……你求了什么,难道……”阮明秀一咬牙,鼓着脸瞪谢海棠。 谢海棠:“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你的脑子里在琢磨什么!” 沉吟片刻,他轻轻笑起来:“我没什么想要的,就是想见一见圣女,当时我提出的要求,是想让圣女陪我逛一逛彼岸城,圣女答应了,还带去我参观了一次彼岸城的藏宝库,让我任选一样宝物。” 阮明秀只顾着隐藏自己那点小嫉妒,到没什么反应,小开心已经抓着谢海棠的袖子嗷嗷叫:“呜呜呜,我也要去做任务,我也想进宝库,你选了什么?” 谢海棠任由他扯来扯去,闭上嘴不肯回答,双目微微眯起,幽幽一叹:“这个世间拥有彼岸城,拥有天后娘娘的圣女,真是极好的。” 冷风阵阵,不一会儿,小开心的奶娘就捧了一口热气腾腾的汤锅,撤换了茶水托盘。 锅子是鸳鸯锅,一边乳白色的汤底,拿老母鸡小心翼翼地炖了一整日,汤汁浓厚适口。另一边红艳艳,浮着一层辣油,让人一看就觉得饿了。 小开心拖着黑衣少年坐到自己身边,不让他吃辣,只涮青菜豆腐给他放在调好的作料里。 “吃吧吃吧,今天师父请客,不收你钱。” 顺手也给一直沉默不语的宁氏夫妇也递过去干干净净的筷子:“吃,吃饱喝足才有力气报仇。” 雪还在飘飞,一行人吃得浑身冒汗,热热闹闹。 第三百三十五章 惊惧 小开心一边吃,一边漫不经意地说:“我师父既然平平安安地回来,韩宇肯定得不了好,他的一切都是彼岸城给的,如今我们彼岸城要收回来。” 孙捷叹气:“可惜,天后娘娘太仁慈,信徒第一戒,便是戒杀生,想开杀戒不容易,只希望老天有眼,该死的人早得报应。” 别看小开心动不动就让自家师父弄死那谁,可其实,他自己也不确定自家师父会不会开杀戒,毕竟天后娘娘的规矩,说不严格,有时候可以钻的空子挺多,但对虔诚信徒来说,那真挺严格的。 “哎,师父要也有三分像韩宇那魔头似的,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无法无天,那该多好!” 孙捷一头把小开心的脑袋按在盘子里:“吃你的肉片去,少说废话。” 如今在彼岸城十多年,孙捷也自认为是彼岸城之人,城中除了韩宇那个混蛋,谁练习的功法不是中正平和,谁不是秉承天后娘娘教诲,从来与人为善,不轻易杀人? 他们这几个吃得热火朝天,他们口中的大魔头韩宇,此时却有那么一点不开心。 当然,只有一点而已。 已经找到了岳晓秋,再多的不适对他来说也并不重要了。 雍州如今多风雪,下雪也好,有助于缓解干旱,一场大雪过后,明年说不定能有一个丰收年,这几年干旱闹得雍州地面上民不聊生,不知多少人盼望着这一场冬雪。 韩宇轻轻拥着自己辛辛苦苦寻觅了十二年的女孩子,身体冷的厉害,心中却只有满足。 “咳咳,咳咳。” 胸口肺部像是憋堵了点什么东西,韩宇强忍下去,脸上露出极温柔的表情。 岳晓秋心事重重,却不忍心说出来让自家韩宇哥哥难受。 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默默念了这一句话,一时间,岳晓秋的心变得发烫,烫得几乎想从自己的胸膛中蹦出。 这一刻能和韩宇哥哥站在一起,能听到他的呼吸,感受到他的体温,简直是上天的恩赐,她为什么还要胡思乱想? 岳晓秋把头靠在韩宇哥哥的肩膀上,抿起嘴唇微笑,告诫自己不要去想,去在乎那些人仇恨,也不要去介意韩宇哥哥和圣女的婚约,不管什么彼岸城,如今韩宇哥哥吃了这么多的苦,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在一起的每一刻都该快快乐乐的才好。 冯云不远不近地坠在二人身后,用力搀扶着他义兄,却不敢回头去看义兄的脸。 这一次义兄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折磨,全是因为自己,偏偏他想为义兄报仇,都全无立场。 冯云眼见公主脚步轻快而雀跃,咬了咬牙,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质问又吞了回去。 问什么?问是不是就如彼岸城圣女和那少年说的一样,公主你因为太害怕被人指责,受人唾骂,所以干脆做了一个睁眼瞎,假装自己不知道那个韩宇正为了你,变成一个恶魔,搅合得江湖风波四起,无数人家破人亡? 这种话真的能问出口吗?问出来又有什么意义!事情已经发生了…… 冯云叹了口气,就让这一切至此结束吧,也该结束了。 他父母从小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他在十七岁以前,也一直做得不错,怜贫惜弱,从不仗势欺人,但是十七岁那年,为了父母的生命,他坚决不肯把别人族中至宝还回去,还为此刀剑相向。 慢慢停下自己的脚步,冯云最后留恋地看了看岳晓秋单薄的背影。 公主会很幸福。 “义兄,我送你回家去。”冯云笑了笑,他安顿好义兄,就要去彼岸城赎罪了。 可他……还是不能把山河珠还回去,但是,自己可以认打认罚,被杀了也无怨恨,反正爹娘有慧儿照顾,那孩子心细,绝不会让爹娘受委屈! 冯云转身离去,岳晓秋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家青梅竹马已然走远,只挽着韩宇的胳膊晃来晃去,轻声唱歌,唱越国最流行的小调。 “咳咳。” 韩宇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头却忽然晕了下,勉强站稳,心口剧痛,忍不住大声咳嗽了两声。 “韩宇哥哥?” 岳晓秋诧异回头。 韩宇安抚地笑了笑,刚想说什么,身体骨髓处骤然升起说不出的酸麻痛疼,他一时竟忍不住,失声痛呼,面孔扭曲,整个人蜷缩在地上,一声连一声地呼痛,半边身体居然渐渐失去了知觉。 岳晓秋大惊失色,整个人扑过去,手足无措:“韩宇哥哥,你怎么了?对了,云哥哥,云哥哥你快来看看……云哥哥你在哪儿?” 回头四顾,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韩宇心下也不禁惊惶——他怎么了?为什么没有力气,为什么提不起内息!本能地像以前无数次一样,朝着自己最亲密的伙伴,他的神树求救,可是这一次却是真的完全感受不到那种能温暖一切的温度,身体空荡荡的。 幸好也只是片刻,疼痛渐渐消减了去,韩宇大口大口地喘着促膝,紧紧握拳,心中惶恐,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好像又听到神树的细语,而且这一次是清晰可辨的话语——十二年,我的孩子若华为了我能活着,为了彼岸城能存在,承受了十二年痛苦。也让你感受一下,你还觉得那不算什么吗? 韩宇打了个哆嗦,只愿意认为那是错觉,却不禁蹙眉,有些愧疚,前些年彼岸城的人疯了似的找山河珠,他遇见过一次,有一回心情不好便讽刺了几句——说方若华不是在呢,既然她能补足神树的力量,那就老老实实待在神树上便是,又不算什么,乱折腾个没完没了,也不嫌烦! 那话脱口而出,其实他也不是真心的,就是烦闷,故意找茬…… 韩宇默默想了两次,他不是真心的,却还是颤栗不已,那痛苦是非常人能够忍耐,一刻都难熬,十二年要怎么才能熬得过去? 摇了摇头,把这些杂乱的思绪撇开,韩宇露出个极为温柔的笑:“小秋,别担心,我没事。” 轻轻把自己的女孩拉进怀里,“我还想陪你走遍千山万水,看遍大好河山,怎么会有事?” 岳晓秋喜极而涕。 第三百三十六章 罪 方若华睡得很舒服,还做了个梦。 梦见她家神树伸出好多条树枝,把韩宇吊起来抽打个不停,抽得对方哭爹喊娘,四处翻滚,鼻涕眼泪通通流出,狼狈得不行。 “哈!” 然后方若华就笑醒了。 一醒来,小草和叶子便迎上前,先给她披上厚实的毛皮斗篷,又给她简单把头发一绑,洗漱完毕,送上一碗黑芝麻糊细细喝完,之后就是养身汤药。 如今方若华一喝,就能把里面的药材尝出来七七八八,将来回了现代,去中药店找个活计估计也能做得挺好。 要不然怎么说久病成医呢。 一连串折腾下来,方若华再闻见饭香,到也没了胃口,凑合喝了碗白粥。 小草赶紧上了一碟子酸菜上来。 方若华吃了两口城里的私房酸菜,眯着眼睛又添了大半碗饭。 哼,后来韩国泡菜横行一时,真该让大家都尝尝老祖宗做出来的酸菜是个什么滋味,一吃这个,估计等她回去,再也不肯吃半口韩国的那破泡菜。 吃饱了饭,方若华一问,自家那小弟子又不见踪影。 他奶娘到看得开,孩子小时候,跟保护眼珠子似的,恨不得日日守在身边,如今到不去多管,由着那小豆丁跟着孙捷在江湖上疯。 “他爹爹就是十二岁遇到的我家小姐,哎,真是冤孽,那就是个风流鬼,见一个爱一个,偏偏我家小姐吃了猪油蒙了心,一门心思跟着他,他有多少女人都不介意,心甘情愿做个大度的正室,把脾气全收起来了。” 张氏话里虽抱怨,其实还是怀念的意思多些,姑爷在她心中再不好,如今也为保护她家小姐母子两个死去,死人缺点再多,也总是好的。 “小少爷被圣女教得好,全不似他那花心的爹爹,以后会有好女子欣赏他,他爱上的姑娘也有福气。” 方若华没好气地摇头道:“就那小子的那张臭嘴,能讨到媳妇算他本事!” 也不知道小开心是和谁学的,明明彼岸城多君子,向来讲究万言万当不如一默,偏偏这小子从小就和八哥似的,四处学舌,长大一点更不得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哄得城中从老到少,无不爱他! “指望他娶媳妇不容易,也许过几年,知交遍天下到是有可能。” 方若华失笑,当初给那孩子讲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他就对陆小凤评价很高,还特别孩子气地说,将来他也要有花满楼那样的朋友,当然,西门吹雪就算了,彼岸城四季如春,他可受不了冰块的温度。 “你看看,当初还说不和冷漠的人交朋友,才出去一年,这些话就忘在脑后了。” 张氏也笑:“缘分这东西,怎么说得清!” 但凡和韩宇有仇的,她都怜惜三分,小少爷和那黑衣少年交朋友,她就觉得极好,即便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真正的姓名来历。 可韩宇在江湖上凶名赫赫,他的仇人,又怎么敢报自己真正的姓名来历?自己做好了拼去性命的准备,也要为残余的亲朋旧友着想,真正像宁氏那般,什么都不在意的只是少数。 正说着话,外面忽然有个婢女进来道:“圣女,冯云来了。” “哦?” 方若华有些意外,冯云这个人物在原文小说中只是个小配角,出场也没有几次,在原文里也没提过山河珠的事,也正常,当时彼岸城碎,宝库里的宝物早就不知流落何方,人尚一心求存,哪里还顾得了别的东西。 院子里积雪刚刚扫过,只剩下薄薄一层,方若华哈了口气,盯着一脸愧疚,跪在地上不肯起来的冯云,轻声道:“山河珠我们一定会拿回来……” 冯云咬着牙不吭声。 方若华叹气:“但是,你也没有罪。” 冯云登时一愣。 “想要救父母能有什么罪过呢?”方若华轻声道,“山河珠是你无意中捡到,发现它的用途也是意外,并非杀人越货而来,我们追回山河珠,是因为它是我族至宝,对我神树母亲至关重要,你不肯还,是因为你要保护自己的父母,这都没有错,只能说各凭本事罢了。” 冯云:“……” 方若华声音渐冷:“对我彼岸城来说,有罪的只是韩宇,他是我族之人,在我彼岸城中长大,自幼受神树恩泽,不思报恩也就罢了,擅自将重宝送给他人把玩不说,自称去追回重宝,却因一女子之故,打伤我族子弟,致使山河珠遗失十二年,罪在不赦!” “更何况,说到底彼岸城之祸,也是因他而起。” 冯云满肚子想了好几个晚上的话语,一时间再也说不出口,他想接受惩罚,好让自己的心里好过些,但彼岸城的人居然如此……豁达理智,他着实是没有想到。 换了别人,谁还会站在‘敌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为敌人开脱! 和冯云简单说了几句,方若华就扔下他回了彼岸城,也不管这位怎么纠结难受。 山河珠自然是要拿回来,冯云绝对不肯给,他自己都能来求死,却不能夺去爹娘求生的一线希望,其实,在方若华心中,真不觉得冯云有错,换了自己恐怕也要纠结,估计若是父母有事,只要能救爸妈,别管是需要她去偷还是去抢,或者做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她都会去做! 当然,如今这般想,也不知道事到临头会如何,但若遇到的是冯云遇见的情况,她绝对和这位做同样的选择。 岳晓秋选择帮助冯云,也不能算绝对的错,她的确受了彼岸城的大恩,彼岸城需要山河珠,也确实和她有关,但人有亲疏远近,岳晓秋又不是彼岸城的人,她对这个城池甚至还算不上了解,更不要说有感情,冯云却是她的青梅竹马,冯云的父母却是为她的国家而性命垂危,她做出这种选择岂不是理所当然? 唯独韩宇,是真正该死! 他不但是彼岸城的人,还是圣子,全城上下,无数百姓,尊敬爱戴他,把他当做自己的神灵,而他又怎么对得起这份敬爱? 没有彼岸城,绝没有韩宇! 第三百三十七章 追捕 “吩咐下去,我要那个人,在这人世间永无立足之地。” 方若华慢慢地抽出一张绿色叶子模样,镶嵌金边的令牌,把它交给阿索。 这些年她没真正逼韩宇逼到绝路上,就是怕他这个男主角作为老天私生子,一棍打不死再给彼岸城带来麻烦,那人在小说中是真正的天下第一,武功绝顶,百战百胜。 即便是如今失去了族人们的帮助,手下实力大减,也没有书中那般庞大的势力,可是他自己就是个大bug,方若华还老担心族人和那家伙碰上,那人狠毒起来,恐怕不会对曾经的族人手下留情。 如今却已然无所谓。 阿索顿了顿足,终究应了句:“……是。” 彼岸城向来守天后娘娘的规矩,可就是仁慈如天后娘娘,还有冲天一怒,暴打冥神的时候,何况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 韩宇已经惹了众怒,彼岸城上下人等一提起他的名字就暴怒,恨不得生啖其肉,自家圣女便是不下令,众人也会找自己的法子给那个混蛋添堵! 张氏自是比任何人都期盼韩宇倒霉,只是——“哎,小少爷出去玩,我别的也不担心,只担心韩宇那魔头被逼急了,再朝他下手。” 方若华慢慢品尝饭后的养身茶,轻声道:“有可能,不过也不能因此就把孩子关着真不让出去,我给了他几样防身的东西,咱们族人在外面不少,各项布置也有,便是那孩子着了道,咱们的救援也慢不了,别太担心。” 担心也没用,少年长大了要走江湖,只要从安全的港湾,长辈的羽翼下走出去,就再也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受到伤害。 …… “……谢谢。” 岳晓秋感激地一笑,伸手慢慢拿起药包。 “不客气,不客气。” 她面前药铺的小伙计脸上登时红透了,连声道:“你哥哥的腿要紧,赶紧回去给他煎药吧。” 岳晓秋步履匆匆,脸上的笑一点点收起,露出几丝忧愁烦闷。 若是让爹娘知道,有一日她连这等乡下人的轻薄目光也要忍耐,不知会不会心疼! 让一个药铺的伙计在心里意、淫她,只要想一想,她就觉得很恶心。 远望着岳晓秋纤细的身影一步一步走远,小伙计红着脸想,这位小姐长得可真好,希望她哥哥早点好起来,要不然一个女孩子老抛头露面的,可不安全。 他在那摇头晃脑地浮想联翩,掌柜的看不下去,哼了哼:“你小子也别太心大了,那女人一看就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也不是你一个药铺的小伙计能惦记得了,老实一点,好好娶了红姑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正经。” 小伙计讪讪一笑:“瞧您说的,小子我难道还能心里没数,人家小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如今落了难,我就是帮衬一把。” 掌柜的白他一眼,心里知道这小子虽然有那么点怜香惜玉的坏毛病,却不是个拎不清的,拿一点子药材去买个人情,到也不是不成! 那小娘子瞧着不像一般人,她那个哥哥更不像,交好点没有坏处。若是将来用得上就是赚了,即便用不上,那也是善心。 绕开人群,拐了个弯,进了一扇破破烂烂的小木门,一进院子,便看到韩宇坐在石阶上,面如枯槁,死死盯着天空发呆。 “韩宇哥哥!” 岳晓秋吓了一跳,扔下药包扑过去,“你怎么起来了。”说着一脸心疼地去看韩宇的腿。 前几天他们遇到宁氏夫妇还有一群人,那就是两个疯子,都是自己心软,不想让哥哥多造杀孽,没想到却害得哥哥右腿骨折,差点就…… “韩宇哥哥,下次我绝不再让你对他们手下留情!” 虎落平阳被犬欺,她的韩宇哥哥受了伤,不知多少人看了侠义榜来追杀他们,他们只能四下躲避。 一开始还好,如今身上能当的东西也快当完了! 岳晓秋越发自怜自苦,没想到她有一日会因为这些阿堵物受人气! 韩宇猛地回神,怜爱地摸了摸岳晓秋的脸颊:“别怕,我没事,很快就能好。” “……嗯。” 安抚了小秋,韩宇心中却有诸多无法说出口的恐惧,他总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对劲。 以前他也不是没受过伤,但伤痊愈的速度比常人不知快多少倍,小伤甚至连感觉都感觉不到便好了,这一次……他一不知自己的腿为何会这般脆弱,说伤便伤,二来,过了这么久,居然没有好转的迹象! 除了几个绝对亲信外,他甚至不敢召唤自己那群手下,当初他收人也是漫不经心,威胁多过利诱,他强势时,自然不怕那些人反噬主人,但现在……还是谨慎行事为好。 韩宇看了看小秋,轻笑着把她拥进怀中,也罢,找到了小秋,舍弃那些人也无所谓! 温存片刻,韩宇看着小秋小心翼翼地为自己煎药,半晌,忽然一蹙眉,内力激荡,单腿着地,卷起小秋的腰身,飞掠出门。 轰一声。 无数火箭夹杂着霹雳子扑面而来,院子里一片烟雾环绕。 外面十多个黑衣人面容冷酷,亲眼见到残影闪过,目送韩宇离开,为首的一人压低声音:“不要追太急,前面是街市,小心误伤,阿九,灭火。” 一行人有条不紊地分开,一拨人去追,另一拨人迅速扑灭了火势。 他们显然极为熟练,一场纷乱下来,竟然连道边的树木也没有误伤。 为首的黑衣人手腕上戴着一根绿色的腕环,显然是经常接侠义榜的任务,而且完成度很高的那种人,四下看了看,转头对同伴笑道:“不着急,袁明他们南边去了,谢海棠要回家给他祖母过寿,一时也赶不过来,这块儿金砖,肯定是咱们的!不过,到要小心,那是个硬茬,挂侠义榜上可有十二年了,宁愿放缓一些,也不要阴沟里翻船才好。” 身边剩下的左右扈从纷纷应是。 说完,他一纵马,朝着韩宇逃离的方向追踪而去。 韩宇额头上汗珠滚滚而落,明明是冬日,汗水却浸透了衣衫,低头一看,小秋的脸色也发白,他心下暗恨,缓缓停住脚步:“我们歇歇。” 第三百三十八章 弱点 岳晓秋温顺地点点头。 左手边便有一茶寮,两人刚想进去,脚步却不得不停下。 里面的说书先生正在说一段江湖逸闻,说的正是彼岸城和侠义榜。 听着说书先生慢吞吞地讲韩宇如何背叛彼岸城,如何杀人越货,岳晓秋的神色一点一点地变得难看起来,双目含泪,整个人紧紧靠在韩宇怀里,搂住他的脖子:“韩宇哥哥,我知道的,你是最好最好的人,不要听他们乱说!” 岳晓秋忍不住失声痛哭,她其实是知道的,也听过这些话! 韩宇的身份来历还有他做得那些事,如今已经由一小小车马店开始向外扩散,江湖上消息流传的并不慢,如今算是人尽皆知,四处都议论纷纷,可谓人人喊打。 岳晓秋他们虽然躲着走,进城也是进偏远小县城,奈何韩宇名气太大,连偏远之地也少不了他的传闻。 无论怎么躲避,那些追杀的人都追踪而至,怕就是因为韩宇的图像已经传遍江湖。 可韩宇是什么人,他也有身为高手的骄傲,又怎么肯乔装打扮? 韩宇的神色也很凝重。 “……没想到,方若华做得这般决绝!” 看来要想个法子才行。至少侠义榜的悬赏,必须撤掉,否则他和小秋将永无宁日。 以往还好,虽然他在侠义榜上挂着,但是并没有详细描述,连姓名来历都没有提,即便众人想要完成任务,一时半会却也找不到他的人。 但现在却不同,方若华不知道做了什么手脚,似乎很短的时间内,天下人好像都知道他韩宇的相貌,连市井小民也能说出他的行踪,和这些年做过的事! 韩宇伸手握住岳晓秋的手,轻声呢喃:“别怕,我总会保护你。” 自己也罢了,方若华要拿他出气,他也认,可小秋不能过眼下这种颠沛流离的日子,更不要说,也许再不反击,就连这等日子也要过不下去。 他找到小秋,是想和她过神仙眷侣一样的生活,要让她像以前一样快乐,否则,他这些年的苦熬又算什么! “方若华,也不是没有弱点。” 韩宇神色不定,身为彼岸城的圣子,他对彼岸城的了解可谓深刻,这些年城中族人在人间走动,各种习惯依旧不改。他虽然一直把心思都放在找小秋上,却也没少关注城中的一干事务。 所以他知道医社,知道侠义榜,知道永安酒楼,永安茶楼都是彼岸城的产业,如今也知道,方若华收了一个小弟子,那小弟子是雪山派嫡出的儿子,和自己……有杀父杀母之大仇! ……就是他吧,那个嘴巴很碎的小子! 若华也太不注重规矩,收了徒弟都不知道好好教一教,而且她可是圣女,收徒也未免太随意了些,随意不算,还纵容如此,自己就为她教一教徒弟,也算便宜她了。 …… 遍地泥泞的雪,和黄土卷在一处,几成黑色的泥汤,好在阳光大好,小镇上到也多出几分活气,左右摆摊的商贩都出来做生意,铺子也开了门。 这座无名小镇别看小,也没什么名气,但因为处于交通要道上,往来商户众多,再者还出药材,出产茶叶,且当地官府清明,赋税不多,更无摊派,家家户户都算过得去,便是穷苦人家冬日里也有几身棉衣可穿,不会挨冻。 小开心搓着手蹲在面馆门前的石阶上,半长的褐色大氅拖地,百无聊赖地甩着一根碧玉竹杖。 这东西是方爷爷拿给他玩的,既能当拐杖,也能当武器,他剑法练得还行,按照族长爷爷的说法,那就是天资出众,连韩宇都觉得有点难的凤鸣剑法,他练了一年就入了门,堪称彼岸城年轻一辈里的第一人。 真论剑法,别看他小,孙捷比不过他,可惜和他师父一样,没有什么剑客的剑心,连把正经佩剑都无,武器找到什么随便乱用…… 小开心做了个鬼脸,逗不远处吃糖葫芦的小胖孩儿,那小孩儿也不认生,软乎乎地朝他笑。 “孩子真可爱!” 让人特别想去拧一把,当年他小时候,师父就爱拧自己的脸颊,每每摸着舍不得放手,非要摸到他脸颊通红,眼睛泪汪汪,才讪讪笑着被族长爷爷抓去教训。 他有一点想师父,只是还不愿意回去,前些年他还小,总听师父和长辈们派出人手,四下救援让韩宇盯着的名门大派,每一次救援行动总有损伤,师父似乎很难过,老说什么天命难违的话,却似乎总心有顾忌,每每看到韩宇的消息,就多几分关注。 小开心以前听族长爷爷和长老们说过,韩宇和师父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从小师父就喜欢韩宇,一直跟前跟后地跟着他。 后来二人定亲,就更加亲密,韩宇对师父来说,是比族长爷爷他们还要重要的存在,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存在。 那年灾难发生,韩宇背叛了彼岸城,背叛了师父,婚约自然是不成,师父一肩担负起彼岸城的生死存亡,每日都为了活过下一日而努力,从此不再提起韩宇这个人,但是……那么深刻地爱过之后,骤然失去,师父是不是也会有些伤心难过,有些不甘心? “韩宇当然配不上师父,岳晓秋能接手,那是阿弥陀佛了,不过,对付韩宇的事,还是我这个当弟子的为师父效劳比较好,省得师父也为难!” 方若华要是知道这小子脑子里转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定拍着他的小脑袋告诉他——早点睡吧,你想太多! “啊!” 一声惊呼,打断小开心的思绪,他刚一抬头就见一辆失控的马车,一匹惊马,朝着路边玩耍的小胖孩儿冲过去,想也不想,小开心飞身而起,抱住孩子,一个翻滚滚到一旁,把孩子好好放在一边,才一把拉住缰绳,顺顺利利地制服了惊马。 车夫早落在后头,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滚过来,连声道歉加道谢。 “对不住,对不住,我这马也不知怎么的,忽然就闹起来,一时没控住,真是谢谢小哥了,要不是有您出手,真要出大事!” 第三百三十九章 卑鄙 小开心心下有点小得意,叮咛车夫小心些,又安抚了几句,打发人走,再买一串糖葫芦,安慰了半天几乎吓呆的小胖孩儿,最后小胖孩儿那个和他长得一点都不像,特别瘦,也挺漂亮的娘亲塞了他一碗烧得色香味俱全,一看就美味的红烧肉,才把自家孩子给抱走了。 端着肉碗,小开心悠哉悠哉地回面馆,心下有那么一点小得意,轻笑道:“怪不得这么胖,整天吃美食,想不胖也难,来,来,给你分享两块儿。” 就两小块。 黑衣少年默默地看了两眼,夹起来吃了。 小开心又抢了他两筷子面条。 黑衣少年:“……” “看什么看,我从小就知道,饭抢起来才好吃,一个人吃根本没意思。” 小开心笑眯眯地怼他。 黑衣少年还是不说话,不过……他确实比以前多吃了大半碗。 小开心一边吃饭,一边和他说话,半点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我听说各大门派要在泰山召开武林大会,商讨韩宇之事,我们也去一趟,韩宇那人心高气傲的很,手下又有不少人手,说不定能在泰山撞上他。” 黑衣少年安安静静地听。 “还有,过年你回家过年吗?去年好像你就没回去,今年要回去的晚陪我走一趟天山。” 小开心仔细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我师父身体不好,有好几种药在我们城里也没有,有几种天山比较多,只是郝大夫去了好几次都遇不见,你这人运气好,给我当个吉祥物,没准能让我碰见,拿回去正好给我师父做年礼。” 黑衣少年咬着一根面条,慢慢往嘴里吸,点了点头。 小开心登时高兴起来,又七嘴八舌地说几句闲话,什么江湖上出了个怪盗,不偷贵重物品,就喜欢偷什么张家的痰盂,李家的碗筷,孙家院子里的大门什么的。 “有点像司空摘星,你知道司空摘星是谁吗?他有个好友叫陆小凤,是个麻烦人物……” 说着说着,小开心忽然警觉,跳起来向前一扑,扑倒在黑衣少年身上。 泛着绿色暗光,细如牛毛的针瞬间铺满了他的后背,黑衣少年拖着他滚入面馆的后墙。 小开心先招呼一声:“都不要乱跑,关门,别出屋,外面的找墙角蹲下。” 一群老百姓也算是见多识广,没少碰到江湖人打群架,应对还算得当,瞬间大街上就悄无声息。 黑衣少年盯着小开心发青发乌的脸不出声。 小开心喘了口气,小声道:“我没那么傻,不是想给你挡,本来咱俩应该都能躲开,可忽然没了力气。” 闭上眼深吸了口气,小开心苦笑道:“你试试自己的内息。” 良久,黑衣少年缓缓摇头。 小开心脸上更苦:“那碗红烧肉里被下了药,唔,回头我师父得关我禁闭了……”一句话没说完,一口黑血喷出来,地面上都有一丝被腐蚀过的痕迹。 黑衣少年第一次变了脸色,小开心到还算镇定,指挥对方把口袋里的荷包拿出来:“还好我小气,就给了你两块肉……你吃红色药瓶里的药,把那个水晶管给我。” 吃了药,水晶管拿在手中,拧下一个严丝合缝的水晶盖帽,露出个针头,小开心咬咬牙,一针扎在自己心口上:“七个时辰,七个时辰分生死,走!” 他脸上的黑气居然褪去,力气骤然增大,一手拉住黑衣少年的胳膊往肩膀上一搭,飞跃上墙头,一拍屋顶,无数瓦片碎片横飞。 韩宇坐在两人抬的软轿上,走到面馆的招牌底下,掀起帘子向上看了眼,冷笑高声道:“你逃得了吗?” 小开心人不见踪影,声音却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不徐不疾,气定神闲,中气十足:“虽然远远低估了前圣子你的卑鄙程度,但是我师父早就交代,你这人阴险手段不少,在彼岸城的时候就是个使毒的行家,十岁那年就能配连族长都解不了的毒药了,我们这些少年出外行走江湖,最怕这些鬼蜮伎俩,所以出门前我师父把你以前用的那些毒药,什么七日醉,赤孔雀,美人心等等等等,都让我好好地研究了一遍,哎,只是没想到的是你韩宇韩大魔头为祸江湖之余,竟然还有力气研究新毒药,还真让我有一点狼狈,也许我师父给的万能解药不怎么管用?说不定我一会儿就气尽力竭,放心,我一定提前先宰了我自己,也省得死在大魔头你手上,我师父知道了追到阴曹地府再去削我一顿。” 韩宇充耳不闻,闭着眼睛由着手下抬轿向前追去。 但他心中其实有些急迫。他没想杀死小开心,红烧肉里的毒并不致命,事后真正染有剧毒的毒针,是冲那个碍事的少年去的。 如今他找到了小秋,对这些仇人自然不会放纵下去,他以前不怕死,也不怕江湖遍地是仇敌,现在却还想活得长长久久,这些人自是变得相当碍眼。 没想到小开心一个孩子,居然如此敏锐,连他亲自发出的毒针也能感受得到。 韩宇心中未尝没有一丝别扭,如果换做以前,他五感灵敏至极,便是闭着眼睛出手,也绝不会出现任何差错,现在却力有未逮了。 追逐半晌,不见对方踪迹,韩宇终于有些压不住心中的急躁,轻声道:“你乖乖跟我走,我为你解毒,那针上的毒,是当年的毒尊颜如羽的游戏之作,纵然只是游戏之作,如没有解药,别人也解不了。” 小开心这一次却没有回话。 韩宇声音变得柔和:“我出身彼岸城,就永远是彼岸城之人,这次只是想认认真真和你师父说几句话,我与你师父是自幼相识,情分非同寻常,她如今跟我赌气而已,如果不把心结解开,怕是她也不会高兴!” “哼哼,不要脸。” 小开心登时有些很不开心,小声咕哝,“和这种混蛋青梅竹马,我师父怎么可能高兴,不要太丢脸了!不行,回去我给师父说,让她赶紧换个青梅竹马!” 第三百四十章 做不到 嘴里嘀嘀咕咕抱怨,小开心内心一片火热,提了一口气,扶着黑衣少年使出并不大熟练的彼岸城最诡异的轻功,足不点地,看似拼命飞速逃跑,心下却是拿捏着速度,时而快行,时而缓上一缓,一抬头,终于看到一家挂着绿色幡子的客栈,惊喜大声吼道:“阿索,爆!” 几乎他的话音还没有落下,刚从窗户中钻进去,就听轰隆轰隆,连着几声巨响! 浓烟滚滚,火光四溅。 半晌,韩宇一身狼狈,嘴角渗血,胳膊扭曲,脸上又是黑又是灰地靠墙而立,目光阴狠地瞪着地上霹雳雷的残渣。 小开心大声喊:“宁叔叔,宁婶婶,王老爷子,老林头,赶紧的,抄家伙,你们最想要的那个魔头,我给你们牵过来了!” 瞬间,前方不远处的空地上,冒出来密密麻麻的人影,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人人披麻戴孝,静静地看着韩宇。 第一次! 毛骨悚然的感觉侵袭心头,韩宇觉得背脊上全是冷汗,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 明明眼前这些人论武功,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按理说,以他的功夫,其实也并不怕围攻,只靠围攻想杀死他这样的高手,那纯粹是痴人说梦,所以,他视天下英雄如无物。 可现在面对这些他从来不放在眼中的弱者,他却觉得……害怕。 所有人悍然扑上来,韩宇脸色骤变,拔出他佩戴了十多年的黑色长剑,剑光闪烁,一时竟看不清楚,他出手便是全力,每一招都是杀招,森森寒光直逼周围围攻者的周身大穴。 但这一次没有人退却,没有人恐惧,更没有人求饶,所有人不但拼去自己的命,还互相支援,彼此协助,竟然比同门还要默契,一人受到威胁,立时有三五人同时攻击韩宇的必救之处,逼得他一人也伤不到分毫。 此地位置也极好,显然经过精心挑选,适合围攻不说,这些人还相当了解地形,占全了地利。 韩宇心下一冷,竟有一种自己不是追捕猎物的猎人,反而是落入陷阱的猎物,可此时他竟连想也不能想,即便是他,也有一种疲于应付的感觉侵袭心房,只能把全副注意力集中到眼下的局面上。 他不得不如此,这些人简直是疯子,打起来简直全无章法,毫不顾忌自己的性命,甚至连指甲,牙齿,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变成致命的武器,似乎只要能杀死他,就再也不必要脸面,体面,也不在意自己的名声。 韩宇憋屈地要命,想起自己初出江湖的那两年,好像也这么让别人憋屈过。 此时此刻,他已经不想追到那小子,只想抽身而退! 小开心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汗水滚滚而落,靠着窗户朝镇定自若的阿索,阿索正站在最高处,手持一黑两红三面旗子,旗子一动,下面一众高手立时变阵。 他忍不住笑了一声,韩宇当真是犯了众怒,彼岸城的族人是手段百出,人人都拿韩宇当目标,估计已经设计了几百种方案,琢磨出几百种手段。 阿索头也不回,低声喝道:“还不回家!” 小开心点点头,一手拉住黑衣少年的胳膊,笑道:“不用指望韩宇给我解毒,他那人见了阎王都不肯掉泪的……走,回家,顺便叫救兵。” 别看眼前的人多,陷阱也算成功,但是韩宇如果只是想甩开这些人离开,或许还真不是没有机会。 那个人毕竟是彼岸城百年难遇的天才,据城中长辈说,他十三岁那一年就比前任圣子的武功更好些了,十五岁那一年,族中长老们四五个同时出手,竟也非他对手。 此人本该是天之骄子,沦落到如此地步,也让人不胜唏嘘。 小开心在墙上按下一排密码,有花纹,有数字,还有很多不规则图案,墙壁顿时咔嚓一声,开了一道门,门里放着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他拿出来一本小册子,又翻出来一张半手掌大小的硬卡片。 黑衣少年站在他身后,脸上丝毫没有好奇。 此时他也中了药,虽非致命,却让他的身体如常人一般,内息全无,可即便如此,他的脸还是如一块完整的冰雕,没有一丝的动容。 小开心看了他两眼,嘴角抽了抽:“……伤眼睛!”连忙低头翻开手册。 手册是一页一页折叠起来的大地图,特别清楚详细,色彩也很鲜艳,九州俱全。 这厚厚的一大本,虽然不敢说把全天下各个城镇都囊括其中,但十之七八还是有的。 小开心翻了翻,终于翻到自己目前所在地,整张地图打开,平铺在桌面上,盯着看了两眼登时松了口气:“还好,不算远,冰块儿,来!” 说着,他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 “看到没有,这里是鸳鸯湖,对面是小珠山,如果你能在六个时辰之内赶到小珠山,找到离我家最近的通道入口,那我就能活,你要是赶不到,那也去,顺路把我的尸体送回神树,我们彼岸城的人,死后都要葬在神树下的。” 小开心说完,笑了笑,毫无预兆一头栽倒。 黑衣少年由着他倒在自己脚下,先拿起地图认认真真仔细看了看,用手指在路线上略略滑动,看完把地图揣在袖子里,弯腰将小开心捡起来甩在肩膀上,然后一个飞纵出窗户,拔足而去。 他一下都没有回头,没有去看身后漫天烟尘中的仇敌。 他答应娘亲,亲手杀了韩宇。 眼下正是最不可错过的好机会了,也许错过去,他再也没有办法亲手杀了自己的仇人。 但是在这一刻,他没有做任何选择,没有任何迟疑。 小开心死了,他也不会哭,但是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就想要救他。 “呜呜呜,呜呜呜!” “太惨了,三妹,你好残忍,两个小正太都还是孩子呢。” “你现在难道不应该像神灵一样出现,大杀四方,怒怼韩宇一顿,把他弄死了事吗?” 视线从屏幕上收回,方若华哭笑不得! 摄像头可以跟着小开心飞,她又不会飞,真以为是拍戏,只要编剧和导演想让演员赶得及,那就赶得及,如果导演不想,别管观众怎么着急,保证只能擦肩而过,什么都做不到! 第三百四十一章 矫情 “来,互动一下。” 方若华起身,走到神树下自己的房间内,打开配药室的大门,叫自家小侍女,吩咐她们去请几个留在彼岸城的神医长老一起过来。 然后转头对着大屏幕笑:“诸位,你们家小正太面临危难,我这边当然要积极地去准备各种解毒剂,还有,你们的打赏我也准备攒起来看能不能换到强力一点的医疗用品,现在大家可以去欣赏你们家小正太和他的小基友千里返家记,如果精彩的话,就请大家多多打赏。” 众水友:“……” “好像还是头一次听见我们家三妹说要求打赏来着!” “呃,好像是!” 直播间静了静,随即哄堂大笑,一片轻松。 方若华转过头去长叹,粉丝们只以为是一场游戏,是在拍戏,却不知道,这场游戏是真会死人的! 他们或许觉得,无论如何小开心都不会死,他就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可以随便受伤,但不到落幕那一日,绝对会活蹦乱跳地继续出现。 奈何小开心不是男主角! 方若华慢慢握拳,让颤抖的手指贴着冰凉的操作台。 她还是太大意了。 她以为小开心那么机灵,不会有什么大危险,即便有些小磨难,那也是正常的。 如今就是这样的世道,光是人间界便有无数的危险存在,只要想要在这样的世界活得精彩,不去找个没人的地方避世隐居,那就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 所有能在武林中闯出些许名气的所谓侠士,都是这般成长,小开心也不该例外,他有一天会离开家门,会去遇到他的麻烦和他的机遇。 但那终究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虽然她只是负责逗他玩而已,可养一只宠物养十年那也成了家人,何况是个活生生的,又听话又懂事的孩子。 方若华忽然有些……伤感! 这一个又一个的世界,她来了,和一个又一个的人结下缘分,真心实意地生活,经历漫长的一生。 然后她又静悄悄地,那无数的,让人或喜或悲的感情,就那么被抛下,消退,不复存在,记忆永恒,那份记忆所代表的最重要的情感,却再也无法感受到。 所以,她想要更珍惜现在还拥有的一切情感和人…… “咳咳。” 矫情了下无所谓,真抱怨就是不懂事,总不能去怪人家圣德门,没有圣德门给的再一次生命,她哪来的机会在这里矫情伤感思考人生。 一回头,方若华又是一脸肃然的彼岸城圣女。 千里之外 灰褐色的马一头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小开心勉强伸手摸了摸马脖子,又往它嘴里塞了一颗‘糖豆’。 这马也颇有灵性,伸出舌头舔了舔小开始的手心,眼睛上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十分温润可爱,吃了药,它显然好了许多,挣扎着站起身。 “去吧,野外有很多草可以吃,说不定能碰见个好主人,跟着我和冰块以后可有罪受!” 小开心还没来得及继续发表一下感想,胳膊就被人拽住,然后脚下悬空,再一低头就看到一个后脑勺。 “为什么背我的不是孙明明小姐姐,不是我漂亮女师父,不是咱们那天看见的四大美人杨贵妃?不对,她叫杨什么来着,长得真好看!” “……” “冰块啊冰块,咱们再去吃一回李奶奶炖的大棒骨怎么样。” “嗯。” “冰块,回头你把你那把鱼肠剑送我如何,我快过生日了。” “……嗯。” “冰块,我快死了,居然没交上花满楼那样的好朋友,只找了个西门吹雪,可陆小凤好歹知道西门吹雪叫什么,咱们相识有一年多了,你还不告诉我你叫什么,等我到了阴曹地府定居,连给你托个梦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托。” “……穆血。” 小开心:“缘分,竟然跟我姓,正式介绍下,我大名叫穆风,师父给起的,小名小开心,师父希望我一辈子开开心心,永远都没有任何烦恼。” “嗯。” 方若华:“……” 穆血是原著小说之后那本正传里的主人公,他们家小开心真够厉害的,一出江湖就抱到了最粗的一根金大腿。 小开心喘了口气,声音略显得细弱,却还是带了几分笑意:“我师父从小就给我讲故事,我每次听都觉得,身为故事里的主角,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武功有多好,智谋有多深,最要紧的是能找到给自己解决麻烦的那个人,冰块,你有潜质,好好练功,等将来我专门负责惹麻烦,你就负责解决麻烦,咱们两个双剑合璧,闯荡江湖,一定……很好。” 方若华:“……” 看到这个,她连担心都快担心不起来了。 一众水友:“哈哈哈哈!” “……这次直播的主人公不是我们三妹,也不是韩宇和岳晓秋这一对男女主,而是我们的小开心,小开心当之无愧第一重要角色!” “嗯,男一,没毛病。” “不过,三妹,你再不给他开个挂,我们小正太真要领盒饭了,不会是这小演员嫌你给的工钱少,不肯继续拍,编剧就把人家给写死吧。” “别,打赏你300萌币,给我们家小正太买糖吃,让他留下。” 方若华叹了口气:“已经开挂了!” 小珠山银霜素裹,天上落下毛毛细雪。举目望去,千岩攒空,两峰特起,万山皆在其下。 “到了,怎么走?” 穆血提高声音问道。 小开心半天没回话,他僵直着身体立在一块石头上,只静静等待,许久,小开心轻声念道:“累累形胜隐苍烟,九曲谁将一线牵?神女倦游何处,双珠抛在水云边……上山,去最高峰。” 方若华看得牙疼,恨不得提溜着那臭小子的耳朵让他赶紧回来! 此时却只能低下头去,眼不见心不烦,转头安排身边的人迎接,顺便通知她父母。 迅速安排完,方若华又抬头跟几个长老商量:“一时恐分析不出毒药的成分,韩宇毕竟离开了这些年,也不知又长了什么本事。先吩咐下去吧,族中子弟出行多带解毒剂和神树叶子。” 第三百四十二章 过山车 风雪大作,穆血停下脚步,把人放下,伸手把斗篷缠紧些,瞥了他一眼,不禁蹙眉。 小开心的脸色发青,一点血色也无,闭着眼,昏昏沉沉地靠着旁边的石壁,嘴里好像在说什么话,,穆血轻轻俯下身,只听他喃喃道:“杏仁佛手,香酥苹果,合意饼,芝麻卷,枣泥糕,金汤如意卷,桂花茶饼,凤尾鱼翅,宫保野兔,祥龙双飞……” 穆血略有些疑惑:“我没有……哪里卖?” 他到是猜到小开心说的大概是食物,但是他自记事起,生命里唯一的东西就是练功和报仇雪恨,吃东西只为了饱腹,为了活下去而已,又怎么会管塞进嘴里的是什么。 也就是出来之后,碰见了小开心,被带着吃了些各地的特产名菜,可他也只管吃,小开心给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从来不问名字,如今听到这么多五花八门的吃食名字,自然是满头雾水! 好在如今已知道,吃的东西各地都有卖,他只要有钱,就能买得到。他愿意吃小开心的食物,就愿意给小开心买食物吃,无论那是什么。 “你好了,我买给你。” 穆血认认真真说了一声,伸手拽着小开心,把他背起来,拿斗篷的长带在自己身上缠绕了好几道,缠得结结实实,这才起身向上爬去。 山路陡峭,时常有直上直下的路段,穆血此时一丝内息都调动不成,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或许力气略大一点,可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还背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扒着石块向上爬的模样,也着实让人心疼…… “话说,我半个小时之前就看小正太在爬山,这都多长时间了,有半个小时吧,他还在爬!” “跟你说,根本就没有停。” “看不见安全措施啊,肯定有的吧。” “肯定有。” “那是,贝爷估计也不大敢一点安全措施也没有就这么爬山。” 何况这是两个未成年。 “三妹你可小心点,没准有哪个未成年保护协会的瞧见了会找你麻烦。” 屏幕上乱七八糟的弹幕几乎要刷屏,方若华按了按眉心,幸好穆血如今是正正经经在爬山,要是连飞带跳的,怕是还不怎么敢给这帮水友多看。 叹了口气,回头就去宇宙商城里翻找一番,多找一些便携的双向通道。 因为双向空间通道比单向的贵二十倍,所以她买的大部分都是单向的,周围百里之内,通道又只能安一个,否则互相影响。 真想着省事,装上两个方向相反的单向通道,万一折腾出空间乱流那可不得了了,她又不懂原理,更不会修,还是老实一点,严格遵守规定比较安全。 小珠山山顶之上,除了一片银白色的雪,便是一座已经破败的无名庙宇,转眼望去,空空旷旷,冷风卷着雪花扑面而来,细细的冰渣打得脸颊生疼。 穆血四下张望,荒无人烟,不光没有人,连路都几乎没有。 时间不停地流逝,穆血完全不敢去估算现在过了多少个时辰,也许五个?六个? 他伸手摸了一下小开心的脖子,感觉到他浅浅的呼吸,喷在自己脸颊上的热气,心里却不自觉升起一丝绝望来。 如果看错了地图怎么办? 如果地图是错的怎么办? 如果他说的那个入口,如今根本不存在,由怎么办? 穆血以前从来不多思虑,因为他只有一件事是必须要做的,就是复仇,他也从来没有过任何担心,因为他知道自己只有两条路,复仇成功,或者死亡,成功了无需担心,死亡也无需再担心。 所以当各种古怪的念头在脑海中回荡,在他的手心里混合了鲜血、泥土还有汗渍的这一刻,他有些不知所措。 “跳下去。” 小开心好像睁开眼睛,好像说了什么。 穆血没有听得太清楚:“什么?” 可是小开心却毫无声息,手轻轻落下,垂在他的胸前,一动不动。 穆血向前一步,看向下面,下面是翻滚的云海,他平平静静地向前一迈,整个人瞬间下坠。 “啊啊啊啊啊啊!” 屏幕上一群恐怖刷屏,摄像头自动规避,拍漂亮的蓝天白云,但是水友们谁也说不出话来。 “我戴了vr眼镜好吗?知道多吓人吗?一点预兆都没有好吗?” 一群水友叽叽喳喳地抱怨。 “哟,云霄飞车?三妹你真是……好创意!” 他们挺激动,觉得挺好玩,却不知道,穆血跳崖的时候心情平平,此时却是恶心,难受,头晕眼花。 刚才从悬崖上落下,他想到可能会死亡,可能会忽然出现在小开心的家乡彼岸城,甚至想过也许会有什么奇妙的气流出现,让自己不会落地,他既然赌了这一把,就能接受任何结果! 却没想到这座悬崖好像深得落不了地,冷风如刀,刮得他脸颊上出现一道一道的破口,勉强睁开眼,眼前居然出现一个人,应该是人,只是背生黑色双翼,眼神没有光泽,声音也僵硬,看着不像活人,到像奶奶口中提到过的机关人。 “请跟我来。” 那人一开口,穆血就不由自主地向着他飞去,本能反应抓住小开心的胳膊。 一路走到一个奇怪的座椅前面,穆血被一股巨力推了下,推到里面坐好,小开心也被安置在他身边的椅子上,黑色的绳子把两个人牢牢捆在椅子上面。 说来话长,其实只有片刻而已,瞬间,穆血身体后倾,座椅嗖一下飞了出去。 穆血瞪大眼,紧紧抿起嘴唇。 屏幕上的一张脸看起来像是吓得花容失色,这么个漂亮的,冷若冰霜的小少年露出这样表情,真让一众水友怜爱之心大起。 “好可爱!” “想抱抱!” 穆血却只觉得天地倒悬,生无可恋……上冲,向下俯冲,来回转圈,整个人悬空于天地间,只能随波逐流,任凭他人宰割,毫无办法。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闭上眼睛昏死过去。 方若华:“……”入口弄成过山车的模样,真不是她的主意,这口黑锅她可不背。 宇宙商城自己卖商品还整这类噱头,不关她的事。 站起身,带着长老们去迎接自家小弟子。 “你们给他治疗,如果无法根除毒素,就把他暂时先送回神树来,我先去……处理掉韩宇。” 第三百四十三章 无话可说 方若华把头发轻轻挽起,让小草帮着她梳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头型,脚下并不迟疑,走到族长的房间门前。 她还没敲门,族长便开门出来。 这么多年过去,但是族长不显老,还是白头发,白胡子,脸上却光滑的很,说他四十岁也不是没人信,谁能知道他光做族长就做了七十多年。 容貌虽然年轻,可是族长爷爷还是很和蔼可亲,伸手摸了摸若华梳好的小辫子,笑道:“去吧。” 若华有点迟疑。 “他的心坏了,去杀了他,也是解救他,不要让他再造杀孽。” 族长有点惆怅,“这孩子长坏了,是我们当长辈的对他太过宠爱。” 方若华蹙眉,说实话,别看她经历了这么多个小时空,其中甚至还有民国位面,但是,她尚没有亲手杀过人。 杀人这种事,有些小说里的主角,别管男主还是女主,似乎越过自己的心理障碍不是太难,可是她……做不到。 族长细细看了她一眼,忽然眉开眼笑,好像心情好转了不是一星半点。 “走吧,我跟你一起去。” 方若华一愣。 族长笑起来:“我是他的父亲,由我这个做父亲的,亲自送他一程,再好不过了,好孩子,你别觉得难过,十二年来我们已经难过了很多次,也该放下。” 披上衣服出门,领着方若华向外走,族长再也没有说话。 小开心和穆血来得慢,足足花了好几个时辰,他们赶过去的速度也快不起来,同样要花好几个时辰。 不过即便如此,族长还是心生感叹,笑道:“如今你们这些年轻人真是不得了,机关术竟如此登峰造极,便是仙界的传送阵法也不过如此了吧,怪不得云长老他们研究多年,却连皮毛也研究不透。” 方若华笑笑不说话,一说话嘴里灌风。 同样坐云霄飞车通过通道,穆血那孩子给吓晕了,她方若华难受的几乎要失态,自家族长却和没事人似的! 也许这位能和她亲爹交流交流,方肖就喜欢找刺激,爱坐过山车,还专挑刺激的坐。 一路分散注意力,方若华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出现在彼岸城在幽州附近的据点旁边。 彼岸城设在此地的办事处,本是由城中最顶尖的大师设计建造的宅院,雕梁画栋,背靠山峦,每一块砖瓦都是独一无二,每一个建筑都是华美和实用并存,但此时入目的却是断壁残垣,一片焦土。 阿索面容冷酷,指挥人手有条不紊地救下伤员,包扎伤口,或者开启,或者闭合机关,不光是围攻,且交替人手车轮战。 战果斐然! 方若华远远能看到韩宇的身影,他本就身上有伤,右腿活动不便,仿佛瘦了十几斤,身上的暴戾气息更加浓重,显得分外疯狂。 给阿索使了个眼色,阿索挥舞旗子,底下围攻众人虽然恨不得生吃其血肉,但本身也是疲惫不堪,且聚在一起训练的日子已久,彼此顾念,自是不肯在这种时候自主行动,瞬间便如潮水般分散,只还牢牢盯着韩宇不放。 韩宇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凶戾地瞪着周围的人,显然也被打出火气,拼命压抑也压不住心中的痛恨,一转头看到族长,登时一愣:“阿爹?” 族长却显得平静,甚至没有反驳韩宇的话,虽然早在多年前族长就宣告把韩宇逐出家门:“嗯,我来送送你,跟你说说话。” 方若华扶着他的胳膊,只觉得他的胳膊比石头还要硬。 族长叹了口气,慢慢跪下,对着周围那些和韩宇有深仇大恨的人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韩宇如遭雷击:“爹!” 族长却不理会他,叹道:“虽然我这个逆子入了魔,必须要死,但在这之前,请诸位让我跟他说两句话。” 周围的人默默又退了一步,显然是答应了,他们恨韩宇,但彼岸城中人,却都是他们的恩人,这些年若非彼岸城四下提醒救援,连他们这些人也活不了,何谈报仇雪恨。 族长却有些为难,看了韩宇半晌,轻声道:“我觉得我该说两句,可又觉得无话可说,要是我的话你能听下去,也就不会有今天。” “也罢,总要说的。” 族长想了想,说出来的话却是没什么气力,只显得无奈,“你当年最得神树宠爱,也最有灵性,背天后娘娘的教义更是背得最熟练,还总骂我们家若华笨,连个教义都记不住,现在看来,你是走口不走心,天后娘娘当年为众生投身天河,以自身神魂泯灭为代价,阻了天河水下流,免去人间天水灭世的灾难,她老人家一直有一颗慈悲心,对天下有大爱,你从小就信奉娘娘,我们大家都对你期许很深,哎,也不求你成个圣人,但作为一个人,你总该有人性,你自己说,你如此肆无忌惮,不把人当人看,只为了自己的欲望,为自己的一点私事便放纵恶念,害得千家万户家破人亡,欠下累累血债,你晚上真能睡得着觉?” 韩宇面皮抽动,一句话也说不出。 族长却没力气多说:“我这回亲自出来,就是为了给你收个尸,好歹尽了我这个当爹的责任……” “韩宇哥哥!” 话音未落,岳晓秋从远处跌跌撞撞地狂奔而至,阿索身边一战司的侍卫登时过去,一脚踹倒对方,反手按住对方的肩膀。 韩宇猛地握拳,刚才族长出现时,他只是色变,这次却是真正的魂飞魄散,急声冲族长喊道,“阿爹,这一切都和小秋无关,你不能伤害她,更不能让这些人碰她,小秋是无辜的。” 族长一脸不可思议。 韩宇又看向方若华,第一次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若华,我知道我背弃婚约,对不起你,我是个混蛋,但这是我的错,你不要记恨小秋,她再善良不过,看在咱们以往的情分上……” 方若华瞠目结舌。 族长脸上也露出极为复杂的表情:“你真是我儿子?”深吸了口气,呵斥一声打断他的废话,“闭嘴,我彼岸城中所有人都光明磊落,身受天后娘娘大恩,做不出丢娘娘脸的事,没人会故意为难你的岳晓秋。” 韩宇的声音戛然而止。 第三百四十四章 击杀 族长静静地看了他一眼,转头对若华苦笑:“真跟你义父义母说的一样,遇见他不要废话,只动手就对了……跟他说几句,还不够气死人的。” 方若华转头四顾,严肃道:“诸位,我知道大家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都急着动手,可一想到这人死得轻轻松松,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有错,我这心里就很不舒服。” 她为难地看了眼韩宇,又摇头:“只是要让他后悔,我是力有未逮,没法子了,只能恳请诸位略等片刻,让我家族长把话说完。” 说着,她看着韩宇:“你也不要开口,虽然你亲爹要杀你,但我觉得,你要是还是个人,应该不想气死自己的爹……” 方若华迟疑了下,故意气他,“你主观意愿里,没有想气死爹这一项吧?” “你!” 韩宇的脸色越发青紫,看样子好像受到莫大的侮辱。 岳晓秋拼命挣扎,一看挣扎不开,便冲方若华大声喊:“若华,我错了,是我勾引韩宇哥哥,是我不对,我不要脸,以后再也不敢了,他还是爱你的,他爱的是你,你救救他,你看在多年的情分上救救他,呜呜,他不能有事!” 韩宇登时心疼的要命:“小秋,你别哭,别求她!” 方若华浑身发毛,颇有些不太淑女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背,懒得再和他们这两个神经病多说半句话。 可族长这个做爹的,却还想在儿子临死前点拨他几句,先让人把岳晓秋那张嘴给捂住,才平平静静地道:“韩宇,你取死有道,但你别觉得是你曾经的族人,我们的彼岸城,我们的圣女和你有什么恩怨,故意不放过你。” “你背叛彼岸城,差点害死了神树,后来不追回山河珠,又伤了族人,这些我们都记着,却不会因此就要杀你,害你,最多就是逐你出族,咱们族中不兴杀人,至于你和若华的婚约,若华是个豁达的姑娘,你不喜欢她,就是平常时候直说,她大约也就伤感两日便忘了,何况当时是什么时候,大家脑子里哪还想得起所谓的婚约?你别说悔婚,你就是捅她一刀,她也要先顾着神树,懒得理你,所以,请你别整天把什么婚约挂在嘴边,更不要说什么爱不爱的,这事过去就过去,没人放在心上。” 族长神色冷酷,似乎已经完全不把自己当成一个父亲,“你的爱情,在我们眼里没有那么重要,你愿意把它给谁都可以,不过,你的爱情给了岳晓秋,就不要再把若华放在你的嘴边上,你每念她一句,都是对她的侮辱。” 韩宇咬紧牙关,受了这些侮辱,目光直直地看着岳晓秋,双拳握紧。 看他的模样,族长不免有些聊赖,转头苦笑:“若华,我知道自己来说这番话着实有些……无趣。” 这人的罪过在于杀人灭门,说什么情啊爱的,完全文不对题。 “罢了。”族长叹气,“若华,你身系神树安危,至关重要,这一次就听爷爷的,不要为了这等人沾上血腥气,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还有我们彼岸城的孩子们,有信心给他一个终结。” 阿索一身雪白的斗篷,从远处屋顶缓缓飞落,二十几个彼岸族人齐齐落地。 方若华一眼看去,就见到战司的长老宋祁,还有几个往日慈祥和蔼的老长老。 韩宇显然也看到,露出一脸不敢置信,惊痛之情溢于言表:“……你们,竟要杀我?” 那些曾经怜爱地把他担在肩膀上四处玩耍的长辈们,居然舍得杀他! 他可是彼岸城十年难遇的第一天才! “爹,虽然今日恩义两绝,但小秋……” 一句话未完,族长一掌劈出,势如雷霆,登时把韩宇的话憋了回去,无数人一拥而上,毫不留情,他不得不仓促应战,再也说不出半个字。 方若华停了停脚步,转身而去。 大屏幕上只余下一片黄沙翻滚,无数水友叹道:“……三妹这回居然没出手,编剧给减戏了。” 方若华还有心思胡乱想到,如果真有编剧,这么胡乱地编写剧本,她这个主角完全成陪衬,估计是没人愿意多看一眼。 转眼便是三天。 方若华坐在静室里,慢吞吞收拾自己的东西,不多时,外面侍女小草就低声道:“圣女,族长回来了。” “嗯。” 方若华一笑。 小草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高兴还是伤感:“韩宇此贼被废去内息,打落悬崖,应已伏诛,族长交代阿索带人去搜寻,收敛他的尸骨。” “好。” 方若华点头。 这就是现实,哪怕是武功盖世的绝世高手,死起来也并不难,人的生命本就脆弱不堪。 小草和彼岸城的族人们却是肚子里有无数话语憋着说不出来,或者惋惜,或者感伤,或者痛快,总之五味杂陈的很。 “族长看着还好,但想必很是伤怀。” “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小草也是从小和韩宇一起长大的族人,后来还给他当过两年的侍女,觉得自家圣子哪里都好,天资聪颖,过目不忘,无人可比,对其十分崇拜。 没想到多年后,却是族长亲自带人手刃亲子。 “……听说交手足有三日,才把他逼入绝境,族长亲自出手废去他武功,本来想公审其罪,不曾想却失手将其打落悬崖,不过公审还是照常举行,族长说要给那些苦主一个宣泄的机会。” 方若华伸手拢了拢小草那一头乌发,轻声道:“应该的,好了,你下去吧。” 直播间大屏幕上的弹幕,打眼望去居然都是不敢置信。 “这就完了?” “应该死了吧!” “话说追杀的场面没看见,你们家编剧不会玩什么掉崖不死,过几年又横空出世,白得一身绝学,还要找敌人报仇的戏码吧?” 方若华:“……谁家的绝学往悬崖底下扔?” “电视上,小说里,到处都是!不说别的,穿去天龙八部第一时间肯定要跳崖,去抢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这个最容易。” 方若华:“……” 她该回去看看小开心了。 第三百四十五章 苏 穆血睁开眼,入目的是夜明珠组成的星空。 彼岸城的夜明珠最得方若华和家里夫妇两个喜爱,那是真正的夜明珠,散发着动人的光晕,让人目眩神迷,可不是后世传说中的荧光石,夜光石一类。 想也知道,传说中的夜明珠堪比和氏璧,乃是人间至宝,又岂是区区荧光石能比之一二。 不过这样的宝贝在彼岸城却是遍地都是,早在百年前,街市上照明用的便是这类宝物。 据传,当年第一任族长跟随天后娘娘南征北战时立下过无尽功勋,但可惜双目受伤,视力减退,于昏暗处不能视物,天后娘娘怜他视力不好,便赐下一座由夜明珠堆积而成的巨峰。 千万年过去,传说是真是假已然不可考,但彼岸城不缺夜明珠到是真的。 方若华来了之后,便选了最好的几个送给自家爸妈照明用。 千金难求的珍宝挂在眼前,穆血却没有多看一眼,一转头却见小开心轻手轻脚地从旁边的床榻上起身,披上衣服,伸手拿着自己的鞋子,蹑手蹑脚地向门口走。 “……” “啊?醒了。”小开心讪讪一笑,随即压低声音,竖起食指在自己的唇瓣上,“嘘!” …… 方若华很无奈地看了一眼族长,又低头看仿佛心如死灰,满脸怨毒的岳晓秋。 族长也很无奈:“她有一个多月的身孕,韩宇的孩子。韩宇有罪,但是……” “但是您身为祖父,还是要照顾这个孩子的。”方若华捂住额头,有点牙疼,再看岳晓秋那副怨天怨地,恨不得与天下人为敌的凶恶模样,脑袋不由自主地抽痛起来。 她记得自己穿越这个小时空初初开始,就打定主意要让彼岸城能长久存在于世,不说发扬光大,却想让它人间留下一个好名声,如果有朝一日又遇见天灾人祸,族人们也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地转移到人世间生活。 神树的状态如今越来越好,比起以前的暮气沉沉,到仿佛经过一个轮回,又获得了新生。 她打算等到山河珠被取回,便深入研究一番,看能不能借用山河珠的力量,让神树的触角延伸到人间去。 世上也许还没有物种能永恒存在,可是神树应能拥有漫长悠久的生命,她别的做不到,尽可能地延长它的寿命,让它健健康康地养大一代又一代的族人,一直到族人们即便脱离神树的庇佑,也能拥有未来的一刻,也许神树还能获得自由,进化成新的生命。 这些想法听着有点苏,但方若华并不是胡思乱想,穿越之后,神树留给她浩如烟海的知识,彼岸城的传承也非同小可,城中族人与其说是凡人,不如说已经一脚踩上仙途,毕竟,光是他们拥有漫长的生命,就非寻常普通人能够相提并论。 方若华琢磨了十几年,只觉得那些想法并非妄想,甚至和族长商量,和神树讨论,已经有了很系统的实施步骤,能不能成功不知道,不过一切求稳,总之没有坏处,他们有漫长的时间还一点一点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目标多么远大! 千百年后,没准她方若华的神位将被安置在天后娘娘之下,成为众人心中的神。 可现在的现实却是,她在忙碌伟大事业的同时,也脱不开各种繁琐的杂务,比如说现在,族长爷爷就要在她的地盘上安置一个恨她恨的要命的女人。 “咱们彼岸城的人最珍惜孩子,想求一个孩子也难,既然有了韩宇的孩子,族长请便。” 族长的神色也有些纠结:“问题是,这孩子怕是个选民,而且,资质极高。” “……感觉到了。” 方若华更头痛。 不得不说,现实总是一盆接一盆的狗血泼下来,不像小说那么轻松愉快。 如果是一本小说,方若华自己是女主角,那一切让她不痛快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奈何现实却不会按照她的想法来进行。 岳晓秋肚子里的孩子,真不愧是男主和女主的子嗣,还没出生就特别神奇地可以沟通神树,神树的力量在他的骨肉中显得分外活跃。 “和当初韩宇出生前一样!” 方若华:“……” “按照族归,若是个女孩儿,便是下一代圣女,若是个男的,圣子之位也许要在他和小开心两个人之间选择,我倾向小开心,问题是神树选谁,我们可不能左右。” 族长苦着脸叹了口气,“我就是提前让你有个心理准备,孩子生下来便要由你这位圣女抚养,因为神树尚未选出圣子,无论是男是女,都要拜托你。” 方若华:“……” 彼岸城的规矩,若是一降生便是圣子圣女的候选,那便要由圣子或者圣女来抚养,疏导他们的力量,指引他们和神树沟通,方若华身居此位,自然是无法推脱。 这都什么事,简直是狗血剧情,说起来原主和岳晓秋是情敌,她竟然还得给背叛自己的‘前未婚夫’和情敌抚养孩子?!! 她还没下定决心点头,就听岳晓秋惊恐交加的喊道:“休想,你们休想夺走我的孩子!” 族长一愣,蹙眉,还是耐着性子解释:“你别误会,彼岸城的规矩并非不近人情,你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没有人会夺走他,虽然要交给圣女教导,可是你随时可以探望,父母如果愿意,甚至可以住进抚育室来。” 无论族长怎么解释,怎么说,岳晓秋都是一脸戒备,咬着嘴唇恶狠狠地瞪着他和方若华,那一股敌意,浓厚深重的让人万分难受。 族长无奈,只好道:“那好吧,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如果你一定不想让圣女抚育你的孩子,就只能在他八个月之前举行仪式,切断他和神树的联系,让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出生,长大,那就无所谓了。” 岳晓秋低头,抱着自己的肚子打了个哆嗦,一声不吭。 方若华懒得多劝解:“孩子出生以后不能控制自己的力量,这是非常危险的事,不光伤人,还会伤己,如果出现力量的躁动,甚至可能残废,只能由圣子,圣女帮他疏导,你不把孩子给我抚养,那就只能让他的力量消失,你自己考虑,没人帮你做决定。” 说完甩手便走。 第三百四十六章 戾气 方若华是不在意,族长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在意自家还没有被生出来的孙子,他年纪也大了,脾气更温和,耐着性子劝说岳晓秋:“你慢慢考虑,不急着做决定,八个月之前考虑好就行,现在且安心住下,我让小草她们照顾你。” 岳晓秋一声不吭。 方若华出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 这个女主角的气质变得阴沉许多。 原文小说里,她其实就是个很坚韧的角色,能忍得下世间苦难,并非养尊处优的小公主,说是善良柔弱,实则脾气倔强,有主见,如今韩宇被他亲生父亲杀死,彼岸城便是她的仇敌…… 呵! 方若华觉得她家族长恐怕要头痛欲裂。 念及族长亲手杀死自己的亲生骨肉,面上再不显露,实际上恐怕也是伤心伤肺,她在这几个月便少露面,少给族长找麻烦吧。 毕竟天底下不孝子不少,但真心狠毒的爹娘却还是能数的过来,族长先前也极疼爱儿子,如今竟到如此地步,怕是已然心乱如麻。 顺手提溜偷听的小开心和未来男主角两只,领他们先去吃饭。 小开心病恹恹地坐在桌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煮得绵软的白粥,即便是白粥也没有多少胃口,韩宇用的毒腐蚀性很强,如今长老们用药得当,解了毒,可惜他的五脏六腑都受到了严重损伤。 幸好年纪不大,用心调养几年,也许还能调养得好些,可想让他像以前一般,怕是不可能了。 方若华面上和没事人一般,就像以前叮嘱他每天该做的功课不要忘记一样,轻声道:“以后出门在外饮食需注意,清淡为主,让薛长老给你列一张食单,食单以外的饭菜就不要吃了。” “哦。” 小开心应了声,到也没有特别介意,反而偷窥穆血一眼,“我说冰块,你也别太难过,虽然不能亲手报仇是挺不痛快的,但事已至此,韩宇都死了,你娘和你祖母要是不开心,你就努力去找找他的尸首,大不了鞭、尸……” 方若华:“……” 真不想承认这小子是自己的弟子! 一转头就看到穆血当真在认真考虑,方若华:“……” 还没来得及找机会把这两个小子有可能是亲兄弟的事情说出口,小草就匆匆忙忙过来,急声道:“岳晓秋逃走了!” 方若华愕然:“怎么走的?” “谁也没想到岳晓秋居然有通行令牌,她换上侍女的衣服,拿着令牌离开了彼岸城!” 小草也是相当后悔,“因为她心情不好,一直躲在屋里,我们也就没有打扰,直到吃饭时去叫人才发现人不见了,哎,早知道我们该盯得更紧些。” 一调查却知,这女人竟‘逃’离了彼岸城。 “更可恨的是……圣女你看看吧。” 小草一向好脾气,这会儿也气得咬牙切齿。 方若华从小草手中接过血淋淋的手书,一时也不急着看,只是发愁:“行了,派人出城把人找回来,侠义榜上挂个任务单。” “不必。” 族长推开门,神色冷淡,并没有多少担忧,“由她去,是生是死,是好是歹,由她就是。” 身为彼岸城的族长,拥有漫长的人生经历,即便身处的环境再单纯,族长也不是优柔寡断,单纯善良的人,岳晓秋肚子里的孩子,终究还没有降生,也谈不上感情。 “只当那孩子命苦,摊上这么两个爹娘,将来就看他造化如何。” 方若华叹了口气,到底还是打开血书扫了一眼,也只扫了一眼,随手便扔垃圾桶中。 岳晓秋戾气十足,短短一段话,足足写了二十几个恨字,恨彼岸城和方若华无情无义,恨所谓的正道人士都是伪君子,竟车轮战围攻韩宇,恨老天不公,有情人生离死别不能团圆…… 通篇全是恨。 方若华想了想,转头对族长道:“要是找到岳晓秋,替我问她一句,当年彼岸城崩塌,我族人死伤惨重,我们要去恨谁?再问她一句,十几年来我日日受如刀割针刺一般的苦楚,要去恨谁?我小心翼翼照顾长大的弟子,中了韩宇的毒针,便是解毒恐怕也要影响寿数,且诸多后遗症可能会跟随他一生,所有疼爱他的人又要去恨多久?” 小开心看起来一切都好,但彼岸城神医多如牛毛,谁又能看不出他的身体状况。 族长没说话。 方若华又摇头失笑:“罢了,她肯定觉得肉体上所有的痛苦都比不上她爱情消散之苦,只可怜了那个孩子。” 可以想象,没有疏导的力量会给那个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有这么一个把韧性用来恨和怨的母亲,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 身为韩宇之子,他的身份一旦暴露,在这世上又哪里还会有容身之地?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方若华随即将岳晓秋抛于脑后,盯着小开心灌了一碗补汤,就把两个人拎去给张氏。 小开心的身世,穆血的身世,合该由张氏这个当事人来负责解说。 方若华吃过饭便回神树上去午休,茂盛的树叶温柔地拂过她的长发,略遮住些照在眼睛上的阳光,只让斑驳的光点透过叶子洒在她的身上。 呼吸着香甜中带着清爽的空气,一觉好眠,醒来便听小草说,她家的小开心和穆血一起出了彼岸城。 “族长也不管,只说孩子已经大了,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他可管不了。” 小草皱着脸,满是忧愁。 方若华也笑:“没吵没闹的,已经很好,如今难道还怕有人欺负他不成?” 江湖上彼岸城名声大噪,她这个圣女还被好事者称为天下第一美人,且不提这个没用,还全是水分的称号,光是彼岸城,侠义榜,医社,全都享誉天下,小开心就是把天翻过来,知他身份的江湖人也要让他几分。 方若华想了想,低头去问小草:“如今要是我们彼岸城再出些事,大家都不能在城里住,要搬到人间界去,你们怕不怕?” 小草迟疑了下:“终究还会有些伤心,但是大家不会怕了。” 方若华登时笑起来:“那就好。” 她在彼岸城这些年,已经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把族人也看作亲人,她可不愿意自家族人们在百年后,被人称作遗族,属于文人士子们读史书的时候才会随意想一想的一族。 第三百四十七章 心死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关帝庙前的侠义榜上今朝的任务就是点缀花灯。 一时间豪门大户,贩夫走卒,人人购买了花灯去医社或客栈贴上五彩斑斓的罩子,罩子上坠着无数灯谜,每十个灯谜便是一瓶玉露丹。 这玉露丹到也没旁的作用,一来滋阴补血,二来养肾健脾。 若是破解二十个灯谜,那就可以选择一瓶补元丹,也属于比较普通的成药,可以调节小儿体弱,据说是圣女娘娘研究过无数丹方医书,耗费五年光景制作而成,药效温和,早产儿每月一颗,养到半岁上便能和常人无异。 这类药物一现世,一见药效,无论是世家大族,官宦子弟,还是江湖名门,人人争抢,如今孩子生下来难,养大更难,就连普通百姓家,都忍不住去接一些侠义榜上比较简单的任务,换上几瓶丹药备用。 “彼岸城的药可真好,去年老太太得了肺痨,她年岁不小,我们还以为……没成想医社一个年轻小大夫路过,给治了两个月,也没要钱,如今我家老太太那身体壮得,到比我媳妇还强些。” 几个穿着粗布麻衣的老人家结伴同游,脸色到还红润,神色也还悠闲。 近年年景还是不算好,但老百姓们家家户户到还过得去,村子里大部分都打了好几口水井,还修了渠,哪怕大旱连年,地里的庄稼也不是一点也不长。 且医社的医药都便宜,有个大病小灾的也不用硬挺,更不至于家人患病,卖房子卖地才能求一条生路,到了今时今日,侠义榜辐射之地,便是再穷困的村子,老百姓们春日还要典卖了厚棉衣来过活,可饿死的人是没了。 “对了,我听说来年彼岸城义塾要开始收学生,不要束脩,每日还包一餐,年末成绩好还给什么奖学金,只一点,每日读书之余要帮彼岸城做事……你们家大柱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我知道,郝大夫去年来就说了,看重咱们盐城的风水,要在盐城建个什么分城,迁一部分族人过来,别说给读书,就是不用读书的那几个儿,我也让他们去帮忙,应该帮忙!” 说话的老者与有荣焉,一脸得意,“彼岸城为什么迁来咱盐城,郝大夫说了,咱们这儿风水好!” 几个老人走着走着,见路边倒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随手买了两个饼子递过去,看对方手脚残疾,到不是那些出来乞讨的懒汉,便叹气道:“哎,日子再好过,可怜人还是不少,喂,你别在这儿呆着,多冷啊,东面有几个侠士接了侠义榜的任务,正修慈善园,无家可归的孩子,还有身有残疾,无亲无故的都能去,你也去吧,别的不好说,好歹能熬过今冬。” 老乞丐低着头,缓缓点头,几个老人觉得自己做了好事,便心满意足地去了。 看到他们走远,老乞丐才气喘吁吁地靠着墙坐好,慢慢吃自己手里的饼子。 蓬头垢面之下,虽然瘦得脱了形,可竟然还能看出几分英俊。 彼岸城之人来来往往,恐怕也猜不出这人居然是韩宇。 方若华要是看到如今这一幕,也许会感叹几句,主角坠崖不死的定律竟有那么一点道理,虽然韩宇没有得什么奇遇,一飞冲天,但他还真没死。 当日坠崖,被大树挡了一挡,韩宇只去了半条命,若是没人看到,也许他连这半条命也很快就丢了,但那日有几个围攻他的仇人搜索而至,找到了他。 本来应该一刀结果掉仇人的性命,可动手之前,这几个人却心有不甘。 让他死得太容易,实在难消怨恨,几个人商量一番,干脆把他的手筋脚筋通通挑断,舌头也割掉,再喂了些药物保证他有活下来的机会,便把人扔到路边自生自灭。 要是韩宇幸运的话,死了还能少受罪,如果他一不小心活下来,就让他拖着残疾的身体这么过下去,以此人的骄傲,岂不是比痛痛快快去死要难过一百倍! 也不知道韩宇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可他到底活了,一熬就是十年,十年来他无数次想死,但是都没有死成,因为他有一个信念,他要找到他的小秋,再看小秋一眼,只要看她一眼,看到她安好无恙,自己便能结束掉这苦楚,若有来生,他还会找到小秋,和她双宿双飞,幸福快乐。 可是……小秋在哪儿? “你个白痴,你不会跟他吵,让他赔你钱,撞了你就白撞不成,没用的死孩子!” 韩宇忽然听见一个略有些耳熟的声音,抬头看去,只见一身体肥胖,五官都挤在一起,头发蓬乱的老妇人,正劈头盖脸地打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 少年身上有点脏,头发油乎乎,看不清楚容貌,只是显得有些呆愣,戳在地上由着老妇人捶打,一声不吭。 韩宇慢慢把视线收回来,心下厌恶,这么一个恶心的女人,他居然会觉得对方声音像小秋! 小秋是他的仙女,这又是个什么东西! “岳晓秋,你又偷懒,说了多少次,今天是中秋节,火不能熄,赶紧给我烧火去。” 穿着粗布衣裳的一个老太婆撩开一个小面馆的门帘,气呼呼地吼,“还有傻蛋,赶紧去劈柴,不要闲着,你爹要宴客。” 韩宇浑身一僵,不敢置信地扭头看过去,那痴肥的妇人一摇一晃,艰难地回了油腻腻的小面馆,他忍不住浑身颤抖,把头抵在地上,泪流满面,无声无息地痛哭。 他想要不信的,如果换了以前,他肯定连听都不去听,只会不悦这个痴肥妇人竟和他的小秋同名,可是十年煎熬,他已经知道命运无常,也知道上天并不会格外眷顾他。 那个妇人有相似的声音,变了形的眉眼还残留当年的痕迹。 她就是小秋。 韩宇木愣愣地坐着,怔怔地看着岳晓秋从自己的眼前走过,进入小小的面馆,被推搡了几下,便垂着脑袋向后院走去。 这就是他的仙女…… 第三百四十八章 绝望 韩宇知道,他现在已经死了! 如果他的小秋变成了一个庸俗可怕的女人,在一家破破烂烂的小面馆里烧火做饭,那他又怎么可能还活着,他肯定是死了的。 整个人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在漆黑的角落里,抬头看天上的彩灯,韩宇好像做了一个梦,梦并不清楚,模模糊糊的,时而能记得住,时而又好像一团迷雾。 隐约记得,在梦里他同样失去了小秋,同样以为小秋死了,伤心绝望,崩溃之下为了报仇杀人无数,杀得江湖血流成河。 十年,二十年……整整二十年过去,他还是没有找到小秋。但无数名门正派在他面前俯首称臣,人们连他的名字都不敢提起,只有夜深人静吓唬淘气的孩子时,他的名字才在那些江湖人士的舌尖上出现。 那个梦并不美好,可是却很痛快。 韩宇想,那样的人生才应该是他真正的人生。 也许……小秋不要出现,真正的消失掉,才是最好的结果。 中秋佳节,彼岸城新出品的水果月饼,冰月饼到处都是,好多穿着白色长袍的少男少女拎着篮子,推着小推车四处贩卖。 即便是普通一些的人家也买两块回去给孩子吃,沾沾彼岸城的福气。 在众人心里,彼岸城已经不只是一个地方,而是信仰。 一簇烟花闪过,从东到西,十几辆花车慢慢驶来,茶楼酒肆,好些富贵人家的千金们从家中走出,徒步追着花车行走,拿着精心绣出来的荷包等各类小物件,挂上车头车尾。 花车最中央便是一尊白玉雕刻而成的人像,背靠古老茂盛的大树,少女拈花微笑,笑容圣洁而缥缈,仙姿佚貌,只有神态上残留了一点他曾经见过的,那位彼岸城圣女的模样。 “呜呜呜,呜呜呜。” 面馆里也有几个女人出来,连岳晓秋也在,只是岳晓秋浑身发颤,捂住脸,咬住嘴唇,压低声音呜咽。 站在她身边的老太太皱眉怒道:“真晦气,圣女娘娘的花车在游行,盐城大户人家的千金都来了,大家都准备着沾一沾娘娘的福气,这等要紧时候,你又闹个什么,冲撞了娘娘,有你好看。” 岳晓秋麻木地被老太太拿手指戳得踉跄了下,慢吞吞地点了点头:“是,是。” 老太太看她不再说那些个疯话,也就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花车巡游上面。 韩宇慢慢抬起头,看着他的……小秋,沉默良久,脸上不知不觉露出空空洞洞的怨恨,两行清泪流下。 小面馆里忽然钻出一个孩子,飞快地向前冲了几步,冲到花车旁边,把一个干干净净,很漂亮的碎步编织而成的花朵放了上去。 他的右手古怪地扭曲着,手瘦如鸡爪,伸展不开,可是那花却编得特别细致。 花车旁边装扮成侍卫的百姓也没有阻拦,反而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 那孩子抿着嘴唇,黑乎乎的脸上也展露出一点细微不可辨的笑容。 岳晓秋暴怒,冲过去一把把他揪到身边,气急败坏,压低声音怒吼:“我说过多少遍,那是你的敌人,彼岸城所有人都是你的仇人,你怎么能,怎么能……” 她心中升起无限绝望,手越收越紧。 孩子被她掐得脸色发青,嘴唇发紫,眼看着就没了气,却还是一点都不挣扎,由着她掐,幸好旁边的老太太察觉出不对,一巴掌过去拍看她的手,把孩子拉到身边,怒道:“又犯病了,哎,早跟阿城说过,这个女人有疯病,那个傻小子就是不听,人娶回来,克死了自己也就罢了,还把麻烦丢给我这个当娘的!” 嘴里骂得起劲,老太太的心到不坏,看了看孩子的脖子,从兜里拿出伤药来给他涂抹,动作娴熟,显见不是头一次做:“你娘病了,离她远一些,别老招惹她。” 小男孩并不开口,老太太也是习以为常,自顾自地说自己的话,做自己的事。 岳晓秋被推搡地倒在地上,就在离韩宇很近很近的地方,可是韩宇却没有伸手去扶她。不只是手筋断裂无法去扶,也是怯懦不敢伸手。 肥硕的身体紧贴着地面,吃了一嘴泥水,岳晓秋有些恍惚,泪水滚滚而落,想起这些年的苦难,心痛如刀绞。 那年她怀着身孕,拼命逃出来,只想要保全自己和韩宇哥哥的孩子,她想去找冯云哥哥,可冯云哥哥不见了,根本找不到,挺着大肚子,江湖风波恶,各种可怕的事情接连发生,她拼命拼命地活着,只有一个信念,生下韩宇哥哥的孩子! 后来迫不得已,她只能跟了一个小小的厨子,想她堂堂越国公主,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何其可悲!可是有什么法子,她不敢去大城镇,彼岸城的触角到处都是,她怕自己被捉回去,怕孩子回受到伤害。她本来想着,自己有手有脚,怎么也能养大孩子,好好活下去,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在街边卖字画也那么难,原来随便一个苦读多年的穷书生,字写得便比她好很多,画也比她好得多。 想她一身傲骨,又怎么受得了那些庸人挑三拣四,指指点点,赚的钱只够糊口,而这个孩子……他更是天底下最大的灾难,出生时差点害死自己,生下来便整日整夜的哭嚎,一声也不停,有那么一段时日,她听见孩子的哭声就恨不得戳破自己的耳朵,有一次,她甚至一时错手,差点把孩子掐死! 实在没办法,她只好委身给一个小厨子,苟且偷生,可这个孩子越发可怕,他身上会发出绿色的,特别恶心的光,像个恶鬼,时常尖叫,鬼哭狼嚎一般,她只能拼命藏着他的异常,生怕给人看到。 可只哭叫声便让左邻右舍都跟着不安宁,三四岁时最是可怕,谁碰一下就打谁,一巴掌下去便是筋骨折断。 最后没法子,只能捆着他,一直捆到七岁,他总算安静下来,只是手和脚都变得扭曲残疾,岳晓秋却松了口气,哪怕残疾,好在不像以前那么可怕,她已经到了极限,如果再继续养着恶鬼一样的人,终有一天不是把自己逼死,就是逼迫得她去杀了亲骨肉。 第三百四十九章 方娘娘 “第三辆花车做得最精致。” 小开心趴在窗沿上,手搭凉棚,视线远远追着花车跑,还扭头冲方若华笑。 方若华哭笑不得,伸手戳了下他的额头:“不许再吃月饼。” 小开心:“……” 穆血很自然地把对面盘子里剩下的两块月饼拿开,放到方若华眼前。 方姑娘就拿了一块,慢条斯理地吃,一边还颇为满意地点头:“小开心选的月饼不错。” 这孩子就是个吃货。 其实小开心已经不是孩子,如今二十二,凤眼修眉,削肩细腰,相貌精致,修习的是方若华请族长帮忙挑选出来的凤阳心经,如今小有所成,气质越发阳光,亲和力一流,便是没有彼岸城未来圣子的身份,他也绝对算得上江湖少年中的一号人物。 再看看穆血,多年下来五官长开,到还是以往的模样,冷若冰霜,身上森寒刀气却是渐渐内敛,看起来不似往常那般完全不可亲近。 屏幕上的水友纷纷都说三妹这演员选的好,小演员和大演员特别像,没有丝毫违和,一看简直像是亲兄弟! 幸好着意去找,寻个把相貌相似的演员并不算难。 正好又是一轮花车过来,水友们跟着看了一场精彩的花车巡游,再看方若华一口一个小月饼,吃得不亦乐乎,个个吞口水,明明现实中尚未到中秋佳节,却忍不住想去买几块儿月饼吃。 “话说,难道三妹不觉得有点尴尬,那花车上的玉像一看就是大师作品,雕得那么好,那么漂亮,美人简直堪称绝色,咱们三妹愣说是自己,合适吗?” 水友‘请叫我高某人’纯粹调侃,“虽然我也觉得三妹越来越漂亮,但做人得务实些,像变成玉像那样的美人,估计连去韩国整容都整不出来。”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那就是我们家三妹,其它的一概不听!” 请叫我高某人:“……” 方若华也失笑,铺开画纸,挥毫泼墨:“你们有兴趣的也去猜灯谜吧,猜中了没有药,但是可以选画。” 一瞬间,屏幕先安静了片刻,然后就被各种乱七八糟的话语覆盖。 方若华把视线落在不远处的岳晓秋,还有那个连个正经名字也没有的孩子身上。 这个女人这些年藏得很是严密,加上族长有令不许寻找,他们到有好几年没有这人的下落,可族长固然是一族之长,需首先为族人考虑,可他终究还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岳晓秋肚子里的孩子是韩宇的血脉,也是族长的亲孙子,又怎可能一丝都不在意? 三年前有族人外出,便得了此人的消息,发现岳晓秋变成如今这一副模样,方若华到不觉得太奇怪,红颜本就易老,只是有些女子心性豁达,不为难自己,生活极好,年纪老了也同样优雅美丽。 岳晓秋却是被仇恨折磨,她又惯常多思虑,年轻时还好,年纪一大,便如大部分被生活磋磨的女子一般,褪去了年轻的美貌。 对于她,方若华没什么感觉,不至于幸灾乐祸,也没精神去同情,天底下如她一般的妇人数不胜数,哪里又同情得过来,只可惜了那个孩子。 找到他们时,孩子已然被体内的力量折磨得痛苦不堪,手脚都有残疾。 方若华亲自出手,为他抽去了体内混乱的力量,神树也彻底断掉了和他的联系,只是残疾已经留下,除非趁着年纪小,进行矫正治疗,否则这残疾会跟随这个孩子一生,可有那么一个母亲,医社的人想插手恐怕真有一点困难。 “只能看这孩子的运道如何。” 转头便将岳晓秋抛于脑后,估计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这个人,方若华舒展开身体,拎着两个美青年逛完了街,欣赏完中秋的夜景,又去医社转了转,路过街市中央,还看到一座庙,方若华见香火鼎盛,便多嘴问了一句,结果领着女儿去求姻缘的妇人眉毛一扬,笑道:“你们瞧着是外地人?这是我们的娘娘庙,特别灵验,供奉的便是咱们彼岸城的天女方娘娘,你要是有心,不如也去上一炷香,没准明年就能给你儿子娶一房温柔贤惠的媳妇!” 方若华:“……” “我这不也带我闺女过来,别的不求,只求娘娘给这孩子找个好姻缘!” 方若华:她百分之百肯定,自己肯定没有这功能! 小开心一下子就乐了,笑得前仰后合,连师父瞪他,他也不怎么怕。 离了所谓的娘娘庙,方若华也是哭笑不得:“就算供奉‘我’好了,求个家人平安,求病人痊愈,甚至求五谷丰登,好歹都有缘由,求什么姻缘?” 彼岸城这些年辛辛苦苦,赢得了大好的名声,一来注重农业,二来设立医社,几乎月月数次为老百姓义诊,得到名医神医名头的老大夫一波又一波。 偶尔还出几个擅长机关的能人,不光在江湖上享有盛誉,老百姓们也尊敬的很,毕竟打井修渠修河堤这类的活是年年再做,便是做到今天也还差得远。 就是方若华自己,客串过大夫,当过匠人,有些别人做不出来的机关,她就只能亲自出马,彼岸城的弟子几乎把她这半个学渣当成万能的了,但是,她绝对没给人做过保媒拉纤的活! 小开心也笑得不行:“我师父自己都没把自己嫁出去,还能保佑别人家的姻缘?” 穆血:“……咳咳。” “她都多大年纪了,也就我师父功夫高,容颜不老,要看真实年纪,没准连祖母也能做一做,哎,不知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穿嫁衣!” 穆血:“小开心。” “嗯?” 小开心眨眨眼,脸色骤变,猛然回头,他家师父温温柔柔地看着他。 “……师父,我跟穆血约好去天山给你采药去,等我,一定很快回来。” 话音未落,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见自家师父没有追,这才勉强放下半颗心:“穆血,不过年不回去啊,过年不兴打孩子,到时候我师父估计也忘了这回事。” 穆血摇摇头:“不可能,以前从来没有忘记过。” 小开心:“……你少说两句实话行不行。” 第三百五十章 男女主角的结局 方若华坐在自家热气腾腾的饭桌旁边,老爸亲自下厨,烹饪出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来。 以前方肖可不怎么会厨艺,唯一会做的饭菜就是蒸米饭,煮面条,西红柿炒蛋,如今却是不同往昔,厨艺突飞猛进。 任谁经历这么多次人生,拥有这么漫长的时间,估计都有耐性下厨做饭当消遣了。 夏芬半躺半坐地窝在沙发里面打电话,先跟小杜阿姨聊了半天孩子经,再劝表舅妈出去消遣消遣,别整日在家闷着。 “不如报个游轮,让小俏陪你一起去,她大学毕业了,不用急着找工作,休息一两个月陪陪你也没什么,要我说咱们家小俏太腼腆,见了生人都不敢说话,一个大姑娘了,性子这么闷还了得,陪她出去走走,见识见识这大千世界……” 方若华一边吃饭,一边在旁边的笔记本上打字,打算把她刚刚结束的小时空生活记录下来,力争写得比原著小说精彩。 上个小时空那一生,方若华苦头吃了许多,但是也的确见识到十分罕见的风景。 她交了几个仙界的朋友,也见到了那个小时空真正的仙界,果然是祥云缭绕,宫阙壮丽,园林精美,珍禽异兽无数。反正比她以前在小时空里时时虚构出来的虚幻的仙境,还要更壮观三分。 从饭桌上转头望去,门口一左一右各放着半人高的玉石,晶莹剔透,虽非五彩,却是暗光涌动,动人心魄,这玉石便是从仙界带回来的,她那朋友听说她想练习雕刻,便亲往昆仑,取来各类宝石,这两块居然生得一模一样,天生如此,自然生成,方若华也觉得奇特,便没有扔到仓库,干脆放在门前做装饰。 窗台下面放着半人高的花盆,里面是一株小苗,小苗只有巴掌大小,葱绿色,很是可爱,看起来不知是什么品种,但这是神树送给方若华的枝丫,就连那位圣德门的仙子见了都说让好好养着,养坏了可惜,显见是好东西。 遥想了一回自家游历那方天地的美妙滋味,方若华又回过头,老老实实地写作。 唔,原作的男女主还是简单写一下结局。 后来方若华没在见过岳晓秋,到是听小开心说,有一年中秋过后不久,岳晓秋就发了疯,拼命去扑打一个老乞丐,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就中了毒,那乞丐当时便主动撞在墙上,头破血流,很快死去,死前无声狂笑,只看嘴型,似乎连喊了三个‘悔’字。 岳晓秋木木愣愣地在床上躺了一日,呼喊着要见方若华,要把韩宇还给她,自己不要了,她只要冯云哥哥什么的,周围人只当她说疯话,也没有多想,等她死了,她儿子自己去埋了人。 小开心嘴里什么都没说,可方若华知道,他其实猜得出来,那个岳晓秋扑打的乞丐,就是韩宇。 方若华也知道,此事并不难确定,男主角最后果然是主角光环用尽,失去了运道,最后落到如此下场。 到是他们两个人的孩子活了,就是一直没有名字,他自己上过彼岸城的义塾,读书识字,就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韩赎。 那孩子读书不错,手脚上的残疾经过医社的大夫几年的矫正,还修习一些温和的内功心法,刮风下雨时仍是住不住酸痛,但是外表已经看不出有疾,至少能考科举,考中了进士,先是做了几年官,因为认死理,真正怜悯百姓,不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后来被人构陷离开官场入了江湖,同样是一身正气,武功也不错,算是薄有名声,年过四十,那孩子竟然去娘娘庙当了庙祝,一当就是三十年,到是七十多岁,寿终正寝,一生安贫乐道,清清静静,只有每年中秋会出门,去给圣女娘娘的玉像添一朵花。 方若华觉得自己从没有给那个孩子任何恩惠,她甚至没怎么想起过那个孩子,初见时帮了他一次,除了正常人都有一丁点正义感之外,更多的是为了族长,可那孩子却是知恩图报,对她感激涕零,更难得的是这孩子被他母亲用那么可怕的语言洗脑,洗了那么多年,还受了那么多年非人的折磨,竟然没有长歪,从不曾迁怒别人。 “还真挺难得!” 方肖凑过来看了一眼她写的东西,也笑道:“确实难得,这就是歹竹出好笋。” 不过,当时的江湖,真正的风云人物应该是她家小开心,凤阳穆风,和影子刀穆血二人,兄弟两个至少有十年时间,力压群雄,把江湖上其他英雄少年都衬托得没有了光彩。 “只是小开心那张嘴一直都没有改,但凡是他的朋友,都挺害怕他那张嘴的。” 方若华一直觉得,江湖人没敢在明面上给他起一个特别不好听的外号,纯粹是有点担心护短的影子刀穆血找自己麻烦。 说起来,这两兄弟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若非经此变故,说不定不光不能拥有这么浓厚的兄弟感情,说不定还要成为仇人。 小开心的母亲身为那位穆大侠的嫡妻,表面上自然是温柔贤惠,深爱丈夫,可一个女人越是爱自己的丈夫,越不可能对小妾还有小妾生下来的孩子有好感。 穆血是妾生子,如果不是穆家几乎被灭门,正室夫人的嫡子小开心和家里人失散,被方若华收养,这孩子绝不会有今日。 诸般假设都不用去想了,反正最终的结果便是他们两兄弟感情深厚,后来娶妻生子也没有分开,只要游历江湖,必然携手同行。 后来方若华还与这二人有一段很奇妙的经历,三人去仙界时,试验自制的传颂通道,竟一头穿去了没有改变过的正传原著世界…… 吃完饭,不多想那一场冒险,合上笔记本,方若华穿戴整齐便去剧组,刚一回来就接了史密斯导演的电话,通知她海选的最终结果,她获得了第一名,也得到了这次机会。 当然,最重要的是奖金。 方若华直接去衡市近郊湿地公园,目前剧组就在那儿,到了地方,电话还没打,史密斯就亲自来迎接,这个大胡子导演特别热情,看见方若华笑得眼纹一大堆。 第三百五十一章 古镇 相比于以为自己见到未来的舞蹈大师,真正艺术家而昏了头的大导演,到是红毛公子哥陈克吉和他的律师很专业。 方若华也打电话叫了长春花的专属律师过来,仔细研究合同,合同再小,也不能轻忽,万一有个陷阱不是闹着玩的,再说,时间方面也要卡死,毕竟她实在不算自由。 结果一看到对方的律师,陈克吉登时愣住:“……” 他虽然算是个纨绔子弟,但是跟着他爹在商场上也闯荡了好几年,怎么可能不认识坐在对面的这位大律师? 这位被方小姐叫来的律师,姓袁,已经六十多岁,也有他父亲公司的股份,身价至少几千万,最重要的还不是他的身价,而是他在国内律师界的地位,那绝对是重量级的,就如今这么个小打小闹的替身合同,用不用劳动这位老人家出马? 有袁律师在,加上史密斯如今特别喜欢方若华,好说话的不行,合同很快签好,方若华也顺顺利利地提前拿了奖金,第一时间就把自家萱萱姐房子的欠款还上。 陈克吉回头却忍不住通过自家人脉关系打探了打探方若华的底细,这一打探可不好,风中凌乱许久,回过神登时有一点冲动,想赶紧委婉地劝方小姐放弃,做替身安全措施再好,那一样有危险,他可是非常清楚,每年娱乐圈里每年出意外,受伤致残的替身有多少! 万一要是方大小姐在自家剧组出点事,那说不定都能上国际新闻! 完全不知道陈克吉的纠结,方若华休息了两年,便收拾好东西,带着行李箱直奔剧组。 剧组目前没在国外,而是在距离衡市五百公里的一座古镇上。 古镇新翻修,还没有正式营业,属于陈克吉家里运营的项目,正好有国际大导演,大投资的电影,陈家就请对方到古镇取景,一来剧组省钱,二来对古镇也是一个宣传,两全其美。 这地方历史也有一千多年,建于宋朝,未曾翻修之前还显得破旧陈黯,如今却是焕然新生,置身其中仿佛踏过了千万年的时光,重回过去。 方若华没什么好感叹的,史密斯这个中国迷却是恨不得拿着个放大镜,把每一块砖瓦都好好看一看,他也不想想,这砖瓦早就不是原装,都是近年才烧制的仿古砖,再说,就是真古物,他一个正经美国人又能看出什么花样不成? 方若华戳在人来人往的古镇东门外,听史密斯夸了好半天中国文化,才等到他高声叫一个圆脸的小助理:“小戴,小戴,你过来带方小姐去宿舍。” “来了!” 小助理手里还抱着一叠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小电扇,有蚊子贴,有化妆盒,听见呼喊撒腿就向这边狂奔,脚底下踩着起码四寸高的细高跟鞋。 方若华看得心惊肉跳,就是她自认为平衡力一流,也绝对不敢穿这等凶器。 “啊!” 还没感叹完,小助理脚下一滑,腾空而起向下扑去,周围来往的工作人员齐齐惊呼,还没等他们闭眼,方若华就一个健步上前,两只手一伸,托在小助理的胳膊下方一寸。 众人心道:完了! 就这冲击力,两个人都要倒霉! 史密斯甚至忍不住想高呼:方,你是重要财产,千万不能损毁! 只是还没等他喊出口,方若华就轻飘飘地托举着小助理原地转了三圈,才跟放下易碎瓷器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她搁在地上。 小助理晕乎乎半天没回神。 周围目睹的人也是瞠目结舌,忍不住在方若华修长的腿,纤细的腰身上来回巡视。 史密斯愣了半晌,笑得眼纹比以前还多出许多,竖起两只大拇指,举到方若华眼前:“好,好!” 方若华的身体条件这么好,他怎么能不高兴,这说明他能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想象,拍出更唯美的画面。 好不容易把扑通扑通乱跳的心安抚下来,小助理才红着脸连声道谢。 方若华看她即便摔了,手里的东西也不肯撒手,摇头失笑:“那我们走吧。” “走,马上。” 小助理连忙叫了个同伴,把手里的东西塞过去,就抢着要帮方若华拿行李,结果伸手一提,身体登时下坠,要不是方若华及时托住,估计她都要闪了腰。 这下小姑娘总算安生了,乖乖巧巧地上前带路,不过却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瞥方若华那个半人高的行李箱。 方大小姐也很无奈,每一个当亲妈的都有办法把超出三倍的行李塞进自己女儿的箱子里,全然不管她的宝贝闺女能不能拿得动。 当然,夏芬没有这样的困扰,方若华如今的力气足够让她的母爱尽情发挥。 穿过小镇的大街小巷,终于到了地方,显然不是只有这一个剧组在本地拍摄,她一路上看到的就有三个,甚至还有现代剧组。 “方小姐就暂时先住这里。” 小助理把房卡和联系卡递过去笑道,“您先自己安顿下,这房间的景色不错,小镇的夜景尤其漂亮,工作之余,欢迎参观游览。” 方若华登时微笑。 小助理有些不好意思:“我家就在小镇上,现在古镇开发,咱们这些居民不光占了一点股份,还能做做导游,开个饭馆,撑撑船什么的,我爸爸就在下面的运河里撑船,方小姐想夜游古镇,推荐坐画舫出行,我保证我爸爸撑得又快又好,作为导游也是非常称职。” “你真敬业。” 方若华失笑。 小助理也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唇:“坐船绝对不要您的钱,吃饭也给您打八折。” 敬业的小助理还有工作,着实是没时间和方若华多聊,交代清楚联系方式,开工时间之类,便告辞离去。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剧组果然有国际范,财大气粗,估计包下了古镇上的一座大酒店,连她这样的替身演员的临时宿舍也是豪华标间,十分不错,最重要的还是她一个人住,没有室友。 她却不知道,其他人,别说替身演员和剧组工作人员,群演就更别说了,就是一些小配角也没有这样的待遇,至少两个人一间。 陈克吉查出她的身份之后,左思右想没舍得换人,咬咬牙只当不知道,自己认了,但是安排住宿什么的,他实在不好意思把方若华往二人间里塞。 第三百五十二章 被鬼追 完全不知道自己特殊待遇的方大小姐,放下行李,洗漱完,饭还没吃完就接到史密斯导演的电话,要她去和女主演见个面,彼此熟悉熟悉。 因为方若华以前没有做过替身演员,剧组方面才要求她提前进组,跟主演多接触,也安排几个人指导她一下,做替身可不是件容易事。 既然来工作,方若华自然要敬业,很快就赶到史密斯面前。 女主角是个黑发姑娘,因为是混血儿,长得很漂亮,五官立体,皮肤却偏黑,是很健康的那种美人,一见方若华便未语先笑:“你就是方?史密斯导演说你是东方艺术家,评价极高,很荣幸能请你来做我的替身。” 方若华失笑:“也是我的荣幸。” 女主角叫西格莉德.夏普,是个比较出名的女星,今年二十八岁,性格却十分活泼,一听方若华说话便竖起大拇指:“正宗的伦敦腔,比我说的还好。” 夏普的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英国人,但是她母亲生下她之后没两年便去世,她固然是混血儿,中文只会却只会一些‘你好’、‘吃了吗’之类的客套用语,到中国拍戏全赖翻译,此时找到方若华这么一个英文说的很不错的,立时缠着她教导自己中文,片刻工夫便毫无陌生感,一口一个甜心,叫得十分亲昵。 别管是不是在演戏,反正人家表现得热情大方,完全没有耍大牌的意思,方若华到是挺喜欢,既然要接触一段时间,好相处的人自然比不好相处的更让人舒服。 说是要跟方若华学中文,事实上身为女主角的夏普非常忙,没多久就又被导演喊去拍戏,方若华则跟着一老一少,一个舞术指导,一个资深替身,一起研究动作和剧本。 方若华其实并不怎么会现代舞,当然,她身为曾经的颂星师,绝对属于那种让指导她的人成就感十足的类型。 当然,多少还有那么一点失落。 反正这俩被陈克吉和史密斯挖空心思挖来的高手,指点了方若华三天之后,就很不好意思地去告诉史密斯他们的工作恐怕该完成了。 和自己花费的精力相比,这一次拿到的报酬真有点过分的丰厚。 要知道他们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得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现在两个月的报酬只干了三天的活! “方的身体条件出类拔萃,目前设计的舞蹈动作对她来说完全没有难度,我们建议可以尝试让她自由发挥,她的舞蹈蕴含一种神性,非常独特,如果不能在电影里展现这种特质,实在很可惜。” 史密斯连连点头,招呼一声就带着十几个人凑在一处嘀嘀咕咕。 完全被忘记的方若华:“……” 既然得了闲,她干脆就在剧组四下看一看,《霹雳惊魂》的拍摄主要是在国外,国内的戏份不多,但是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史密斯还是很重视目前的拍摄,摄影棚搭建得十分精细,道具选的也认真。 其中有一面自动流血的古铜镜,方若华看了看,居然还真是古董,看式样工艺应该是清朝的,应该还是官宦人家使用,价值不菲。 在这么好的铜镜上做手脚,乱涂乱抹化学药剂,剧组这边确实是心大。 “相传乾隆皇帝有一次看到了康熙皇帝的一个小妃子,一见钟情,十分喜欢,就忍不住私下里与其偷偷私会,奈何后来那小妃子又惊又怕,心虚愧疚,没多久便香消玉殒,死之前一口鲜血喷到一面古铜镜上,从此古铜镜每到午夜时分,鲜血便涌流不尽……” “啊!” 两声低呼,充满惊惧。 方若华:“……” 原来康熙的后宫这么松散,妃嫔能随便见皇孙?乾隆也是能耐,在宫里被康熙养了只有七八个月,十二岁的小屁孩一个,竟然还有能耐看上康熙爷的妃子? 方若华转头看去,说话的是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二十四五岁的模样,相貌到是还算符合如今的审美,花美男一个,偏向中性,不过看五官应该进行过微调。 和花美男并肩站在一起的是两个小姑娘,长头发,身上都穿着戏服,应该是群演,但都长得挺漂亮,青春靓丽,看起来像高中生。 现在方若华不是什么傻白甜,一眼就看出来这男人居心不良,一个劲地在小姑娘面前展示自己的羽毛,表现得非常博学多才。 方若华眨了眨眼就打算走开,像这种事既然不知道详情最好还是别多管,结果她刚一转身,花美男居然靠了过来,很是热情地打招呼:“你是哪个剧组的?看起来眼生。” 说着,他凑得更近些,指了指那面铜镜,“你居然敢一个人过来,胆子真大,看到没有,我听说那铜镜是东边那位大导演亲自去一座道观里求来的,道观祖上的祖师爷知此物不祥,特意拿去镇压,里面确实有康熙妃子的魂魄。” 他故意压低声音,带着一点嘶哑,听起来阴测测,让人遍体生寒,旁边两个小姑娘就不自觉脸色发白,忍不住靠那男人更近些。 方若华点点头,神情肃穆,略一蹙眉,一本正经地道:“胡说,那明明是个老太太,你没看见吗,头发斑白,穿的是民国时期的旧式旗袍,紫色的,还是赤足……咦?你这人还真挺大胆,他说你老拿手摸她的脚,摸了好几次,弄得她痒的很……” 要是一般情况下,眼前的男人绝对不会信这种话,肯定知道一定是在开玩笑,但是此地环境幽暗,到处都是古色古香的古老道具,气氛十足骇人,方若华的神色还特别严肃正经,声音钻进男人的耳朵,带着说不出的韵律,让他忍不住恍惚。 再加上……他肯定自己没见过眼前这个小姑娘,那么,自己碰过古铜镜的事情,对方也一定不知道! 越想,心里越是发冷,花美男脸上煞白,双腿颤颤,借口尿急,也许是真尿急,连告辞的话也没说完就和被鬼追一样踉跄而去。 两个女高中生:“……” 第三百五十三章 不配合 这两个也给吓得不轻。 方若华一看暴风尾巴扫到了花花草草,笑眯眯地解释道:“我吓唬人的。” 女高中生:“……” “他身上有一点化学药剂残留的气味,不浓,不过我天生鼻子灵敏,我就猜他可能是道具师出身,正好负责处理这个古铜镜。” 方若华失笑,“反正就是随便一说,猜错了也不怎么要紧。” “啊,他说自己是演员!” 方若华挑眉:“也不一定不是,没人规定道具师出身的人不能做演员。” 想了想,方若华轻笑出声:“而且以他的知识水平,做道具师还挺难的。” 眼看两个漂亮的女高中生目光闪亮,方若华也难得好为人师,给她们详细解说下:“刚才那人讲的鬼故事,姑且算鬼故事吧,应该是他不知从哪里听来,印象模糊,或者听错了。” “在《清朝野史大观》中有记载,乾隆还是太子时,有一次进宫看到雍正的一个妃子娇艳无比,正对镜梳妆,就忍不住和她开了个玩笑,伸手从后面捂住了那个妃子的眼睛,妃子不知就里,拿梳子往后击打,正好打到了乾隆的额头上。乾隆的母后见了,就说那个妃子调戏太子,将她赐帛自尽。乾隆觉得对不住这个妃子,就用朱砂在妃子的颈上点了一下,悲痛地说:“我害尔矣,魂而有灵,俟二十年后,其复与吾相聚乎?” 方若华不觉失笑,“后来咱们都知道的那位大奸臣和珅入宫做了侍卫,乾隆越看他,越觉得他像那个妃子,后来见他脖子后面当真有红色胎记,连年纪都与妃子死去的时间相合,正好二十五年,于是乾隆觉得和珅便是那妃子的化身,从此对他十分信任,处处袒护,回来和珅能平步青云,权倾朝野也全赖于此。” “这说法肯定是荒谬的很,但总也比什么看上康熙帝的妃子更靠谱。” 方若华眼含笑意,和两个同样又是笑又是不好意思的小姑娘一起出了道具室,干脆一路送她们回临时住的宿舍,彼此还交换了微信号。 送完人,方若华继续逛了逛古镇就回去休息,只是想起那个说鬼故事哄人的男人,不免还是有些不悦,这个圈子里像那男人一样心思不纯,喜欢糊弄小姑娘的不知有多少,她还是叮嘱萱萱姐和姐夫小心些,可别跟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打太多交道。 方若华只休息了半日,就重新忙碌起来,她到底是来做正经事的,最大的任务肯定是那两场最重要的戏,不过既然做了女主角的替身,其它场景里需要她上场的时候也同样不少,每日从白日忙到晚上,熬夜也是经常的事,若非工钱实在给的超级多,她真有点想不干了。 她腹诽自己实在不够敬业,越发娇气,却不知陈克吉天天心惊肉跳。 这日,有一幕是女主被人追杀,穿过一连串的爆炸现场,从屋檐上一步下来跳到疾驰的汽车上。 保护措施肯定是合格,却不知是哪个白痴出错,居然让炸弹意外提前引爆,眼看着火光四射,弹片乱飞直接把方若华卷进去,陈克吉脑子嗡的一声,头晕目眩,恨不得立马去死一死,心道:完了,完了! 结果方若华跟长了八只眼似的,顺顺当当出来,连点烟火都没沾上,面不红心不跳,轻轻松松按照计划跳下楼,落在车上的安全垫上起身。 陈克吉长吐出口气,再看方大小姐没事人一样,笑眯眯过去接了助理手里的茶杯喝水聊天。 转头看看史密斯,那傻货也一脸兴奋! 陈克吉:“……” 他拍完这出戏,说不定要老三十年,你说说,这么一个财富惊天的大小姐,如此拼命作甚,她的钱花几辈子也花不完,想要什么没有,想做什么不行,居然来当替身! 要是纯粹想体验娱乐圈,即便没有演技,拿点零花钱出来投资一部能让自己当主角的也很好,何况身体条件这么好,素质也高,没有演技也能本色演出。 更主要的是,她当替身也就当了,跑到自己眼皮子底下拼命,怎能不让他心惊肉跳。 昨天陪着他爹去参加个酒宴,就有三个他得叫爷爷和伯父的大佬提醒他,听说长春花的方董,方大小姐在你那里,小心仔细一点,别惹麻烦。 陈克吉能怎么办?他只能一改往日能偷懒就偷懒的作风,长在剧组,严密盯梢,力争不让方若华做太危险的事,偏偏……史密斯那家伙不配合!! 方若华却不知某个公子哥的烦恼,她今天也很烦恼。 那天见到的那个勾搭小姑娘的花花公子,居然再次冒了出来,对方显然也对方若华能进这个剧组感到很惊讶,一看她是替身才恍然,却是立时眯着眼睛凑上前,各种套近乎,还让方若华叫他于哥,拍着胸脯保证一定照顾她。 “你放心,哥在圈子里人面熟悉的很,回头给你介绍几个大老板,大导演,也让你拍几个露脸的角色,说不定能一炮而红!” 方若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事时和他逗几句咳嗽,也省得对方把主意打到别的姑娘身上。 这人叫于刚,以前确实是个道具师,不过其人能说会道,也有上进心,很快就演了几部电视剧,如今甚至疏通关系,在《霹雳惊魂》这种片子里拿到个有几句话的路人角色。 于刚从以前就有个坏毛病,好色,但他也精明,知道自己目前只是个小人物,不敢朝那些有背景有能力的女演员下手,只盯着做明星美梦的年轻少女,而且不找太漂亮的,太漂亮的前途远大,不知什么时候就入了大人物的眼,必须谨慎对待。 他还正正经经地跟人家谈恋爱,等没了兴趣再分手,最多说他花心,别人到说不出别的来。 此时近看方若华,于刚越发心动,看五官只是清秀,算不上多美,但美人在骨不在皮,瞧那身段,瞧那气质,谁敢说这不是美人? 于刚暗想,既然来当个小小替身,想必也是做着明星梦,只要有上进心就好说,凭自己的手段,还不手到擒来? 第三百五十四章 影响 于刚动了心思,自是更加殷勤,时不时地递个毛巾,说几句十足暧昧,却也让人心动的话。 方若华客客气气,疏离的很,绝不给对方任何亲近的机会,不过若是这人只是口花花,没别的举动,她也懒得和他计较。 整天忙得恨不得一口气把能做的事情都做完,如果拍摄没有完成时就需要入小时空,那恐怕整个小时空都不能开一下直播,连给萱萱姐她们报个平安的机会也没有了,该多悲惨? 一门心思都在自己的工作上,自然就没精力在意其它,奈何她不在意,于刚却是一门心思围着她转。 “方妹妹,今天晚上有个饭局,你不如跟我一起去,有好几个大导演,还有明城国际的苏总,陈氏集团的陈老总,陈少总,都是咱们等闲见不到的大人物……” 方若华随意摇头:“不知道有没有空,还是算了。” 于刚却依旧纠缠不休,陈克吉躲在一边咬牙切齿,一把把身边的秘书抓住,让他把那家伙的身份来历调查清楚。 他到不是有多关心方若华的感情生活,对一个认识还没多久的人能关心到哪去,纯粹是担心这位大小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吃了闷亏之后,他回头要被他老子扒皮! 秘书十分疑惑自家少爷的眼光,明明以前喜欢的都是那种娇俏可爱或者楚楚可怜的,什么时候换了口味? 别管如何,当天晚上就在那个于刚期待已久的饭局上,陈克吉让人把他叫到对门的包厢,跟他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深刻谈话。 方若华当日也到了,她本不想来,不过参加饭局的其中一个是打过一阵交道的长辈,既然人在古镇,到底不好避着,干脆就露个脸套套交情。 她还有点奇怪,那个特别讨人厌的家伙怎么不在,不过那个于刚身份地位不高,谁知道是不是随意扯来糊弄人,没必要在意。 于刚却被押着隔得老远,看到了方若华被几位老人家和蔼可亲地介绍给各方大佬的情景。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你如果再打这位小姐的主意,让她有哪里不痛快,后果你可以自己去想。” 陈克吉连威胁人也威胁的有气无力,心情巨不爽,于刚自是噤若寒蝉,心中是一千个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方若华那样只是清秀的女人也有公子哥争抢,现在的大老板们到底什么口味。 他都觉得自己要有心理阴影,以后再也不知道要去勾搭什么样的女孩子才安全了! 反正无论如何,陈克吉的手段了得,方若华接下来的替身生涯过得非常和谐,再也没有见过于刚其人。 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还随剧组出国旅游,痛痛快快玩了一回,方若华终于结束工作,荷包塞满钞票,心满意足地回家去。 陈克吉也松了口气! 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忍受那些国内国外明星的侧目,坚持先拍方若华需要做替身的戏份,总算把这位祖宗给送走了,阿弥陀佛,万幸万幸! 史密斯那老混球还嫌时间不够长,要再拖一两个月,他非原地爆炸不可。 一身轻松,陈克吉刚想摆脱剧组繁琐的工作,享受一下众星捧月的美好滋味,比如去公海办个游轮趴什么的,就看到史密斯自己动手剪辑出各种漂亮的幕后花絮,一边看一边碎碎念:“我的缪斯女神真是太美了……” 那些花絮的女主角可不是正经的霹雳惊魂女主,而是他特别熟悉的那位方大小姐。 陈克吉眼睁睁看着他把各种视频通通上传脸书,再看刚上传不多时就冒出来的各种名流的评论,以手捶额头,只希望夏普是真大方,别太计较,不过被正经的大导演亲口说女主角比不上个替身,那心里能舒服恐怕是不可能的。 叹了口气,他把脑子里凌乱的想法通通赶跑,一闭眼只当什么都不知道。 夏普却没他想象得那么小心眼,还特意也传了几张自己和自家替身的合影。 这位女星确实也没必要太介意,方若华的容貌不能算坏,但是她自己也是一个明艳漂亮的混血儿,两个人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她绝不至于被方若华压下去。 不过,好多自称颜狗的粉丝忽然发现,自家爱豆身边那似乎容貌平平的替身,居然看起来十分舒服,也说不出是怎么回事,反正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第一眼只看到爱豆,注意不到她旁边的方若华的。 国内国外到底相隔甚远,霹雳惊魂这部片子虽然是大导演,大制作,却还没有进入宣传期,除了圈子里某些专业人士会关注史密斯之外,普罗大众还是不怎么在意他的,他的脸书内容一时半会可影响不到国内。 方若华自是更不会受影响,她去参与了一把拍摄,仅仅是当了一回替身,工作而已,目的纯粹是赚钱给萱萱姐买房,好让自家可爱的,漂亮的,世界第一好玩的小猴子一个安安稳稳的家。 进了别墅大门,久未露面的那位圣德门漂亮的许女士就出现在他们家的客厅的大理石茶几旁边,坐姿端正又优雅。 方若华总觉得许女士今天有点奇怪,盯着她看的时间略长,不过这位永远是温柔又冷淡,寡言少语,心思不显于外,没办法揣测。 许女士只是坐了一会儿,喝了一杯茶,顺便告诉他们一家人,三天后他们会进入下一个小时空,可以做一点准备。 方若华大吃一惊,除了第一次之外,这位许女士可从没有提前通知旅行开始的时间。 许女士临走,忽然扭头对方若华道:“修行路漫漫,爱情不重要,一个道侣却很必要。” 方若华:“……” 什么时候圣德门居然关注起她的修行来了? 一回神,许女士已然消失不见。 剩下的三天时间,方肖和夏芬出去走亲戚,顺便通知大家他们一家子要出去玩,联络不上无需着急,至于方若华自己,蹲在电脑边上看了三天小说。 虽然小时空可能涉及到的小说浩如烟海,时间跨度也极长,碰到没有看到过剧情的小时空再正常不过,她就是认真读上三天,也不一定能正好赶上需要的那一部,而且到了地方,有那么多水友帮忙,总不至于缺少剧情,只是即便如此,多看一看到底没有坏处。 第三百五十五章 到达 枯草丛生,一看便是行人踩踏出来的小径,黄土飞扬,坑坑洼洼。破旧成这种样子的路,其实国内的村子里也不是一定没有。 山边连根野菜都没有同样很正常,毕竟野菜也不是哪里都看得到。 这蓝天白云,清新的空气城市里的确罕见,但或许荒郊野岭之地偶尔也能见得到。 方若华蹲在道边,摸了摸自己的衣服,比较复古,是一件陈旧发黄的蓝色罩衫,胳膊肘打着补丁,脚下踩着双灰褐色的老布鞋。 这种打扮,呃,其实现代社会上似乎好像可能还是存在的,没准村子里的姑娘还有人喜欢这么穿。 “哎!”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不嫌脏,躲在树后头,坐在青石上面,先不开直播间,第一时间准备吸收原主的记忆。 十分钟之后,方若华轻轻抬头看了看天色,忍不住想对送她来的女士抱怨一句——既然是这样的时代,您老人家好歹提前说一声,我往别墅里面多塞点吃的也好。 不过抱怨一句也就罢了,如今方若华算得上是饱经风霜,眼下这点小风浪还真不会让她有多少困扰。 再说,看脑海中的别墅位置,远在千里之外,看方向应该是京城附近,就算那里有再多的物资,一时半会她也享用不了,爸妈应该不会太难过。 此时在村东边不远,不知何时有人经过,方若华考虑了片刻,还是找安全的地方再和父母联系,默默打开宇宙商城,买了一个香甜可口的大面包,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吃下去填肚子。 方若华懂医术,知道如今这具身体饿得太久,不能一下子吃饱,吃过一个之后虽然觉得胃口一开更饿了,她还是忍下来不再进食,想了想在宇宙商城里挑挑选选,买了一卷灰蓝色的棉布,又买了两卷卡其布还有的确良,都不算贵,两身绿色的军装式的单衣,又买了一桶没有商标的油,一袋小米,一盒麦乳精,一袋奶粉。 再选了个土布的大包,往里面塞了些没有标签的挂面,罐头,香肠一类。 这些已经很多,再多她也拿不了。 原主方若华,大王庄女知青,去年嫁进村子里一个姓徐的人家,不过不用担心,她读过这本小说,原主的便宜丈夫不会成为她的大障碍,有点小麻烦也容易解决。 目前原主嫁的这一家的大儿子徐茂林,正在冀安县公安局当公安。 按照记忆里,还有原著小说中的记载,这是个面容英俊,身强体壮,自身条件好,吃公家饭,十分孝顺爹娘的男人,家里也还算宽裕,至少在谁也吃不饱饭,肚子里连点油水也没有的时代,他还能从自己的口粮里省出点玉米面养活前妻和前妻的娘家一家子。 在当下看来,实在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丈夫。 只是目前这个丈夫正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他的前妻身上,因为他前妻误伤了邻居家的军属,被人盯着一日按三餐找麻烦,如果他不守着不护着,说不定就活不下去。 当然,这就更好了。 “哎!” 好什么好! 方若华想到她马上要回徐家去,便忍不住也有点头疼,虽说经历过几个小时空,但要说环境复杂,还要属当下! 原主在婆家的日子是真不好过。 徐茂林目前住在单位宿舍,不住老家,也没把原主接过去一起生活,而是留下她在家里伺候公婆,顺带照顾前妻给他生的一对龙凤胎。 想原主高中毕业就下乡插队,至今也有三年多,吃不饱穿不暖,日日要下地干活挣工分,风里来雨里去,日子难熬的很,简直恨不得死一死重新投胎,若非如此,她好歹也是高中生,在当下算是非常有文化,怎么可能嫁给一个离异的老男人? 奈何嫁了之后,生活也不像她想象的那般舒服,公公、婆婆老防着她,总觉得她要害自己的大孙子,整日像做贼一样被监视。 嫁了人照样还要下地干活,不但如此,甚至更忙碌,一个人做全家的饭,洗全家人的衣服,侍候公婆,照顾孩子,主要要照顾好公婆的长孙。 原主哪里受得了?她能读高中,当年在家自然也是颇为受宠,只是父母早些年意外身亡,不得不跟着叔父生活,等到知识青年下乡时,为了让她表哥留下,她就只好下乡插队做了知青。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她是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方若华过来的还算及时,在她过来之前,原主正打算独自一人逃回城去。 就在昨天下午,她刚刚做了一下午活,累得腰酸背疼,想起爹娘在的时候,自己连个碗也没洗过,登时难受的不行,正好邻居家的陈二妞过来找她玩,顺便说八卦,说前面哨头村的一个女知青连夜逃回城去了,从此就没回来,言谈间颇为羡慕。 言者有没有心,暂时不清楚,不过听的人却是辗转反侧良久大半夜就偷溜出门打算逃回家。 方若华想了想原文中原主那一连串悲剧,心里再一次肯定这姑娘没有脑子,要是逃跑就能回城,村子里还能留下几个知青? 一路慢行,在脑子里整理记忆,方若华进了村,慢步朝着家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前面就乌压压冒出来一群人,呼呼喝喝,手里还拿着擀面杖,菜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前面的带队的赫然正是原主的婆婆赵玉兰。 赵玉兰大声呼喊:“快,快,千万不能让那婆娘跑了,她还拿走了我家存下来的十块钱,那可是要村给老三娶媳妇的……” 一句话没说完,抬头就看方若华懵懂地立在眼前,手里抱着一堆东西,肩膀上还背着个包。 赵玉兰一愣,伸手就去揪方若华的头发,破口大骂:“你不是跑了吗?你想跑哪去,做了我们家的媳妇还不安生……” 幸亏她妹子觉得有点不对,一把按住姐姐,小声道:“先问问,先问问。” 这一看就知道有问题,如果真是半宿就逃跑的媳妇,这都好几个钟头了,怎么可能还安安稳稳地在村子里站着。 方若华也做出一副迷茫的表情,愕然道:“您这是怎么了?什么我逃跑?我逃哪去?”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 第三百五十六章 解除危机 僵持了片刻,还是被不情不愿地搅合进来的生产大队大队长主动上前一步,简单交代了几句。 今天一大早天还不亮,方若华的婆婆赵玉兰就大呼小叫地喊,说自家儿媳妇偷了自家的钱,偷偷跑回城去,当即招呼亲朋好友,左邻右舍跟她去追人! 方若华故意瞠目结舌,半晌才道:“怎么可能?娘,您听谁胡说八道,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那是最高指示,偷跑回家算什么?我又不傻,没有介绍信我怎么回去?真回去了不也还得回来,说不定还要连累亲人,再说,我都嫁给你们家茂林了,能跑到哪儿!有茂林在,我早晚也是城里人,总不能两口子一辈子分居,我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又要下地,又要操持家务,照顾小龙和小云两个,辛辛苦苦整三年,连一天闲暇都没有,就是发烧生病了都没耽误过干活,如今一点福还没有享,吃的苦到是一大缸,傻了才这时候走人!” 方若华这话一说,一群人登时都觉得有道理,这肯定是个误会。 虽然话有点别扭,赵玉兰却也暗地里点头。 别的不说,她对自己的儿子那是信心十足,在她眼里自家儿子千好万好,没有一处不好,方若华嫁进他们家,绝对是高攀的,都嫁进来了,傻了才跑! 赵玉兰蹙眉,转过身把邻居家的陈二妞拉出来:“二妞,你怎么跟我说方若华她跑了?这究竟怎么回事!” 一句话,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陈二妞身上,陈二妞立时傻了眼,愣愣地看着方若华,惊讶道:“你没走?怎么可能,我明明看见你从家里出来,出了村子的。” 方若华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哦?我可没看见二妞姐,咱们两个关系这么好,你连个招呼都不打,未免太伤人心。” 众人一听,立时觉得古怪。 陈二妞脸色铁青,支支吾吾半天才哼唧:“我就是担心,担心……” 究竟担心什么,她半天也没说出来,一晃神,连忙拦住赵玉兰道:“婶子,你不是说家里没了十块钱?”她的目光往方若华手里拎着的那些大包小包上面转了转,“恐怕不是丢了,是若华妹子拿去买东西了吧。” 赵玉兰皱眉,注意力也被转移,目光不善,恶狠狠地瞪着方若华。 如果换成原主,此时不是被吓得瑟瑟发抖,就是气得心口疼,方若华却不然,想当年她枯守神树十二年,日日饱受折磨也没乱了心神,此时这点小风浪,还不至于让她多生气,温和地笑了笑,柔声道:“娘,我这些东西是托同学从京城那边捎来的紧俏货,咱们这边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再说,家里的钱都是你收着,怕是连我公爹都找不着,我更找不到了,你还是仔细想想是不是藏在了什么地方。” 原主也许有不少缺点,但她向来清高,连她丈夫徐茂林的工钱,她都没有要过半分,更不会偷她婆婆的钱。 在脑海中翻了翻记忆,方若华笑道:“对了,我记得前天三弟和三弟妹不是过来借了些钱,我看到娘你把钱塞在窗台上的破瓦罐里了。” 赵玉兰一愣,也想起此事,却立时警惕起来,警告道:“你瞎看这些作甚,可别打歪主意!” 十块钱在当下来说,真不是一笔小数目,农民不比工人之类,赚钱的机会很少。 被人当贼防备,方若华也别扭,面上却不显,大大方方地把自己买的麦乳精和奶粉翻出来,递给大队长赵建国:“舅舅,丑儿是不是有两个月没有奶水吃,正好我一个同学在京城那边工作,这两天回乡探亲,就特意让她帮忙捎带了些奶粉和麦乳精,给孩子吃,怎么也比如今的菜粥好些。” 赵建国愕然,脸色顿时和缓,不好意思地道:“那可不行,这东西金贵的很,怎么能拿你一个小辈的东西!” “您就拿着吧,我可是专门给我们丑儿买的,大人吃点苦没什么,孩子要是吃不好怎么长得好!” 方若华一脸云淡风轻。 周围围观的村民登时羡慕起来,一想这徐家媳妇可是高中毕业,正经的高材生,人脉自然是广,便是有些嫉妒的小心思也隐了去。 赵建国心下感动,想到外孙每天夜里哭得眼睛都肿起来,可声音细弱的比初生的猫崽子也大不了多少,也不禁心疼,咬咬牙收下东西,亲自推了赵玉兰一把,叫周围看热闹的都散了,“来,别围着胡闹,赶紧回去吃饭,一会儿还要上工。” 他亲自送妹子和方若华回家,还好生劝解了赵玉兰一顿,赵玉兰看了看赵建国手里的东西,心里憋气的厉害,暗骂方若华这个败家的东西,那得值多少钱,有这个给她三儿子吃不是更好,奈何当着人家的面,也不能乱说。 赵建国说起来还是赵玉兰的堂兄,关系不算亲近,却也没出五服,正是有这么一个亲戚,赵玉兰在徐家不说作威作福,也相当站得住脚,丈夫一直顺着她,只让她去做点放羊的活,重活从来不干,日子过得相当舒坦。 也正因为如此,赵玉兰不大敢得罪赵建国。 回到徐家,赵建国和方若华一起跟着赵玉兰,眼见她从瓦罐里翻出一毛一毛的毛票,凑够了整整十块,赵建国蹙眉训了她一句:“你都快五十的人,别老一惊一乍的,让外人见了笑话。” 赵玉兰撇了撇嘴,到底没吭声。 方若华一笑,又扯了一卷细棉布给赵建国:“舅舅拿回去给丑儿做里衣,这棉布软和的很,适合给孩子贴身穿。” 这东西是紧俏货,赵建国见方若华诚心给,实在舍不得推辞,就伸手接了。 主要是家里确实需要,早在半年前她婆娘就发愁,想弄一匹棉布给孩子用,但这东西要攒布票,大家都缺,他们一大家子人就指着那点布票过日子,儿子和媳妇都在家,如果全给舒兰用了,怕是要家宅不宁。 赵玉兰眼看那一卷布插着翅膀飞走,心疼的嘴唇都哆嗦,咬碎了一口牙忍下,送走了赵建国,才压低声音怒道:“你个败家的,不说给你男人多做两身衣服,竟让外人占便宜!” 方若华神色不变,笑道:“舅舅怎么能算外人?再说,不是娘你一天说八百遍,家里的钱我不能沾,徐茂林的钱都是小龙的,我想花自己赚去,不要打家里主意,没问题,我全答应,我向来是只用自己赚回来的东西,眼下这些都是我同学给我的,我当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第三百五十七章 炮灰 赵玉兰登时被憋得大声咳嗽,想要摆婆婆的款儿,只外头赵建国还没走远,她这人要脸面,也没好意思继续吵闹。 方若华笑了笑:“孙姐姐要结婚了,我得给她添一对香皂盒,还有王婶子,她衣服都打了好些个补丁,挑几匹鲜亮的布料送去……” 几句话气得赵玉兰翻白眼,方若华只当没看见,慢吞吞进了自己的屋子。 屋子里十分昏暗,潮湿闷热的厉害,有一股霉味,只有一扇破门板当床,还有一个缺了半截腿的板凳,隔壁就是厕所,那股子恶臭简直让人崩溃,就算是方若华没有严重洁癖,还是忍不住拿毛巾捂住自己的口鼻,否则这种地方怕是一秒钟也待不下去。 此时她才打开直播间,盯着名字看了两眼——《月英与茂林》 直播间里的水友也有十几个在窥屏。 方若华一出现,水友们看到她的造型都乐,纷纷笑道:“三妹,辛苦你了!”、“三妹,我多给你小钱钱,做人要坚强!”“没有金手指,肯定活不下去的。”“赶紧多带点除跳蚤的药粉,要不然难为死你。”“应该不至于演的那么逼真!” “哼哼。” 哼了两声,方若华铺了条单子在门板上,慢慢躺下,徐徐吐出一口气,开始翻看剧情。 别看书名很乡土气,但是剧情还是颇为曲折复杂,也挺吸引人。 男主便是徐茂林,退伍军人,有一手百步穿杨的好枪法,头脑精明,为人义气,上得领导看重,下得同事尊敬,破了许多大案要案,一路平步青云。 女主王月英,自幼父母双亡,从小跟外婆一起在乡下长大,和徐茂林青梅竹马,十六岁两个人就结了婚,只是她的婚姻却不大顺利,第一年还好,算得上如胶似漆,幸福和美,第二年生了一对龙凤胎以后,本该在徐家站稳脚跟,但反而日子过得越发不顺利。 赵玉兰在当下来说也不算什么恶婆婆,可身为婆婆,指望人家把媳妇当闺女一般,那怎么可能,说破天去媳妇那也是外人,还是跟自己抢儿子的‘坏’人,加上赵玉兰为人有点小气,说话总带刺,婆媳二人便免不了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矛盾。 其实家家户户无不如此,可王月英却是个暴脾气,从小到大因为无父无母,外婆又是知书达理,很是斯文,她就必须硬气起来,从小就发誓绝不让自己受委屈,婆媳关系渐渐紧张。 这时候很少有离婚的,离婚也困难,王月英却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如果结婚后生活过得还不如结婚前,如果这样的日子要过漫长的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久,那她还是决定离婚。 一场离婚闹得惊天动地,但总算是离了,王月英走得痛快,连孩子也没要,主要是徐茂林这人也有些大男子主义,妻子要离婚,他绝不可能做出恳求挽回的事来。 方若华想到这段剧情,到觉得王月英很潇洒,随着年岁渐长,经验日丰,这一定是个人物! 但在成就自己之前,王月英先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日子,浑身带刺,四处树敌,不过她始终没有变得软弱,自己熬夜接工厂糊火柴盒的零散活计,闲暇还要读书,照顾身体不好的外婆,后来终于等到高考,没想到却政审不合格,因为她父亲曾因杀人被判处死刑,幸好这一切都没有打倒她,因为一场意外救了一位首长的小孙子,再加上徐茂林的帮助,终于进入公安局做文书工作,从此苦尽甘来,运气暴崩,帮着徐茂林破获许多大案,一路跟他升迁,后来复婚,二人工作上是好搭档,生活上也是好搭档,美满幸福的很。 “哎!” 奈何男女主幸福美满的路上永远也少不了牺牲品,原主方若华就是其中一个,原文中逃回城,又没有介绍信,又是步行,在半路上就被逮了回去,还坏了名声,赵玉兰夫妇越发看她不顺眼,丈夫也不着家,幸好村民还算淳朴,纵然不待见她,也没说过多少酸话,只是要一个在城市里读书生活的姑娘,日日劳作,辛辛苦苦,那日子也绝对好过不了。 等到恢复高考时,原主利用一切时间,抓紧一切机会学习,终于到了高考的日子,徐茂林难得良心发现,准备开车去送她,没想到刚出村口就被拦下来,说是王月英出了事,徐茂林一着急就急着去找王月英,原主想下车他却根本连听都听不见,满脑子都是王月英,不光如此,开车太急迫还跌下山沟,他虽没事,原主却昏迷不醒,硬生生错过了考试。 原主因此颓废许久,但既然恢复了高考,一年不行总还有下一年,到底没有彻底绝望。 “可惜!” 可惜原文里的那位方若华再也没有机会参加高考,徐茂林的仇人盯上了王月英,为了保护王月英,徐茂林不自觉拿原主做了挡箭牌,结果就在王月英救下首长家的公子,命运改变的那一天,方若华也被徐茂林的仇人报复,被人绑架,徐茂林做出取舍,先去办案救人,没有管自己的妻子,让原主凄凄凉凉地死在了阴暗的角落里,半个月后尸体才被发现。 徐茂林也因此入了首长的眼,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从此仕途坦荡,还和王月英重归于好,事业生活两得意。 侧了侧身,方若华默默又拿出一块巧克力慢吞吞地吃,心情到没因为原文剧情变得太糟糕,比现在还糟糕的情况她又不是没有遇见过。 如今最要紧的还是舒舒服服在村子里过下去,唔,今天特意讨好了大队长赵建国,也许离婚,分出去单过,最好再有一个比较清闲的活做,都要着落在他身上。 方若华也怕做农活,她真不觉得自己能做得来,一天两天的,也许靠着出众的体力能装模作样,表现积极,但长年累月去种地,她实在没有点亮这类技能点,而且她承认,她没有吃苦耐劳的好品格。贪图享受,偷奸耍滑也不会有罪恶感。 “还是别挑战高难度的生活方式了……大王庄的小学也该多个老师才好,唔,还是要先离婚再盘算。” 第三百五十八章 拉关系 赵建国看着丑儿贪婪地抱着碗,大口大口地吞食浓稠的奶液,眉眼舒展,又安详又可爱,忍不住长长吐出口气。 他媳妇黄素珍也抹了把眼泪,连声道:“多亏了若华,这孩子是个有心的,难得!” 奶粉和麦乳精如今都是稀罕物,便是县城供销社里也没有。 最近每天每夜,他们家的丑儿没有奶水吃,整日啼哭,哭得赵建国心都碎了,他托在百货大楼工作的一个亲戚打听过,奶粉这东西百货大楼也没有,到是能从大城市找到一些,可不光价钱高,主要是票证实在搞不到,对方到是想办法给弄到了一盒,花了足足十八块钱,可再节省着吃,也只够丑儿吃了半个月,后面只能用米汤顶着。 可丑儿是早产儿,身体本就弱,要是连奶水都吃不好,怕是难养活。 他和他家老婆子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但这两个儿子加起来也没有闺女贴心。 闺女舒兰是他们的大女儿,生来乖巧可爱,从小就知道疼人,奈何命不好,去年冬天,女婿去供销社给怀孕的女儿买点营养品,半路上摔了一跤磕到了石头上,伤到了脑袋,也不知怎么的,醒了之后脑袋没事,腿却坏了,毫无知觉。 他们那个女婿本也是精挑细选出来,虽说是个知青,却是个踏实人,本分老实,又是高中生,和舒兰结了婚,小两口有商有量的,和和美美,哎,却是天意弄人。 舒兰一直责怪自己,心思郁结,不光早产生下了丑儿,身体也一直不佳,奶水只断断续续来了四个多月便一点儿都没了。 “以前觉得若华那孩子闷不吭声,阴沉的很,现在看,那孩子只是太实在,其实真是个好孩子。” 黄素珍连连感叹,“想也是,茂林不在家,徐家里里外外多少事要忙,她一个才十八岁不到的新媳妇怎么可能不手忙脚乱,确实是很难活泼起来,我听说你那个堂妹说是分了家,老两口跟着老大茂林住,但钱全给了老三不说,老三和他媳妇还天天去徐家蹭吃蹭喝,让若华一个做嫂子的伺候他们,也太不像话。” 这些事,以前黄素珍就知道,但只是嘴里念叨几句,觉得赵玉兰脑子糊涂,这么闹要起矛盾,可从不曾说出口,别人家的闲事实在没必要管。 至于现在,黄素珍手里拿着柔软的白色棉布,想着给外孙缝几件小衣裳贴身穿,神色柔和的很,心里当然就觉得赵玉兰为人不地道,方若华是好人。 这会儿徐家正准备吃早饭下地。 方若华掐着点,不等赵玉兰扯开嗓子招呼便出门,虽然是夏天,可是她身上还是捂得严严实实,脖子,手腕,脚踝全都护住。 赵玉兰到没说什么,只是稍微有点不自在。 以前方若华下地老是被虫子咬得浑身又麻又痒,红红肿肿,就想管她借些废弃破旧的布,好歹遮挡遮挡,那时候她舍不得,就说没有能给她用的,让她自己去找,现在人家自己有了,她总不好再说什么。 “妈,家里还有鸡蛋吗?”正打算出门,徐家的老三徐茂森就笑盈盈出现在门口,“今天太热了,玫子胃口不好,我说给她蒸个鸡蛋糕吃。” 赵玉兰蹙眉,还是回屋从自己床底下摸出个鸡蛋来给了他:“吃,吃,吃,就知道吃,到是下个蛋出来,也好让我抱个孙子!” 徐茂森嘿嘿一乐,到不生气,揣着鸡蛋,还客客气气地对着方若华叫了声嫂子才走。 原主从没有因为这个说过什么,虽然鸡都是她辛辛苦苦抽空余时间去找各种虫子,野菜回来喂,才喂得挺好,既然她不在乎,方若华也不说什么,揣着手跟在赵玉兰后头就出门。 赵玉兰到是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地道,难得给方若华一个好脸,把比较稠的菜粥给她喝,还给了一块儿黑面饼子,绝对属于稀罕吃食。 方若华:“……” 她不想吃! 赵玉兰把剩下的饭盖在锅里,回屋叮咛她的宝贝金孙起来就吃,这才拎着锄头出门。 大王庄靠山,土地比较贫瘠,每年的收成都不算太好,几乎年年都要靠救济粮勉强应付。 此时正值夏日,暑气炎炎,今年雨水稀少,眼看着地里虽然不至于说是颗粒无收,可那秧苗让经年老农一看就不免灰心丧气。 到是玉米耐旱,他们村种了不少玉米,再加上点红薯之类凑合着也能糊弄过去。 方若华和两个女知青都猫腰蹲在玉米地里挥舞着锄头,汗水喷涌,前面一个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姑娘,脖子显然腌了,通红一片,她老忍不住用手去抓,越抓越痒。 黄素珍也在除草,以前从没有往这几个知青这边看,几个知青别管男的还是女的,做农活都不行,尤其是女知青,有些到大王庄都好几年了,可一天挣工分也就挣个五六个,跟那些孩子差不多。 今天一看却有些意外,别人不说,方若华是真挺卖力,干活还仔细,动作虽说肯定比不上那些老农民,但是和村子里的年轻人比都算麻利的。 而徐家老三媳妇是从来都没有下过地,赵玉兰还天天把她三儿媳妇当菩萨供着。 黄素珍心下不平,咳嗽了声,高声喊道:“方若华,花小芳,何妮,你们来一下。” 三个人扔下锄头过来,黄素珍一本正经地道:“过几天咱们村里小学要开学,县里的中学也要开学了,今年孩子多,书本有些不够用,你们几个不是初中生就是高中生,过去帮蔡校长抄抄书本,给你们算工分。” “哎!” 几个女知青连忙答应,脸上都露出喜悦之色。 地里好些做农活的都叹气,还有几个忍不住说了几句酸话。 赵玉兰蹭一下站起身:“说什么呢,我媳妇好歹是高中生,你们大字不识几个的酸个屁!” 别看她对方若华凶,但却是个护短的,自己嫌弃,自己骂可以,外人想让自家人吃亏,那没门!在村子里生活,也不需要什么温良恭俭让,退一步都会让人欺负到脑袋上来。 黄素珍也扭头冷着脸怼:“就是让你们去,你们抄出来的书,你们自家的娃敢用吗?” 第三百五十九章 进城 方若华默默翻开桌子上封面掉了一大块的语文课本,拿起钢笔在黄色的纸张上抄写——“……八年前风雪夜,大祸从天而降……” 大屏幕上水友们嘻嘻哈哈看热闹,纷纷把自己找到的语文,数学,英语各类课本挂空间。 方若华叹了口气,还真挺想拿正经课本出来抄一抄的,毕竟她熟悉,抄起来足够快,可惜只敢想想而已。 大王庄这边根本没有英语课,县里也没有。 如今各地的教材大部分都是自己编写,像大王庄这样的小村子,课本都找不全,但还算好,好些村子连个小学都没有,孩子想上学要爬山越岭,十分辛苦。 三个女知青闷头苦抄,全神贯注,认认真真。 在教室里抄书真比在地里干活清闲舒坦得多,虽然没有风扇,可周围有树,窗户一开,四下透风,很是凉爽宜人,而且一人一个搪瓷缸子,里面装的都是茶水。 自从来到大王庄插队,她们这些女孩子喝到茶的机会简直少之又少。 办公室的环境还真算不错,虽然桌子都是旧的,斑驳难看,明显找人打造,可她刚才经过教室,比起连桌子都是随便用砖头磊出来的教室,已经算是甚好。 蔡校长端着水杯立在方若华身后,目光微微凝滞,渐渐露出一丝赞叹。 方若华的字写得极好,连课本上的图画在她手里也轻而易举地被描绘出来,而且比课本上的印刷品显得更富有灵性。 蔡校长叹息,这孩子有天分,可惜如今是没大学可读,否则读了大学出来,也许会很有大成就。 村子里什么都少,纸张也要省着用,因为方若华抄得又快又好,字体工工整整,大小适中,没有错漏,也绝不浪费半片纸张,蔡校长看了更是满意。 然后赵建国就顺理成章地给她一天十个工分。这都抵得上一个壮劳力辛苦一天的。 赵玉兰知道了也觉得心满意足,晚上吃饭时还夸了好几句赵建国,说她这个堂哥真知道照顾妹子。 徐茂森笑眯眯顺着话跟着夸,赵玉兰自然是越发高兴起来。 徐家一早就分了家,当年徐茂林和王月英没离婚的时候,王月英总和老三家的媳妇方玫起冲突,后来徐茂林就力排众议分了家,不过即便是分家,因为赵玉兰舍不得,老三家两口子也不开火,每天拿点粮食过来凑一起吃饭。 今天晚上炊烟一起,徐茂森就拎着两颗红薯登门,方若华第一次见到方玫,果然和记忆里一样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鹅蛋脸,大眼睛,睫毛很长,未语先笑,瞧着特别和气,和徐茂森坐在一起,颇有男才女貌的意思。 方玫夹了一筷子土豆片放在小龙碗里,小龙甜甜地笑道:“谢谢三婶。” 一家子和乐融融。 小龙和小云这一对龙凤胎长得并不很像,小龙是男孩,反而眉清目秀,小云作为女孩,皮肤略黑,眉毛浓而粗,不过头发也黑,长相稍嫌粗糙,个子矮的很,看起来到像个瘦小的男娃。 两个孩子都挺脏,哪怕不是冬日,夏天里袖子上都油乎乎一片,又是鼻涕又是泥水。 方若华按照记忆里的模样,闷头吃饭,只吃自己碗里的菜粥,一点菜也不夹,只不过原主是矜持,被冷嘲热讽了两次就不好意思多吃,她是根本就不想吃。 饭吃得差不多,方若华漫不经心地开口道:“前天我同学送了一些布料过来,我打算给爹和娘做几身衣服,也给茂林做两套给他送过去,娘,你跟着一起去看看吗?都有快三个月没见到茂林了吧。” 赵玉兰一怔,嘴边露出几分笑:“好,好,是该给你男人做几身衣裳,茂林在县城住,穿得好些也有面子。” 徐茂森张了张嘴,有心讨要,方若华不等他开口直接就回屋拿了布料,给了赵玉兰三匹,一匹卡其布,一匹劳动布,还有一匹带斜纹的棉布,一看就鲜亮,虽然不是蓝色就是土黄色,颜色却比平常见的亮很多。 赵玉兰的目光一下子黏在布料上,再也没心思听别的话。 徐茂森目光闪烁,想了想也没多说,他最知道自家老娘,有好东西自己也舍不得用,肯定是给自己的,连提都不必多提。 东西给了赵玉兰这个便宜婆婆,方若华就不管她是自己用,还是给别人了。 说是要给徐茂林做衣服,方若华即便会做也懒得动手,她爸妈都没得过她亲手做的几件衣服,给别人做,别说门了,窗户也没有。 干脆都托付给赵玉兰,反正赵玉兰是兴致勃勃,一点也不觉累得慌,为此还大半天没下地,就窝在家里裁剪,两天工夫就给徐茂林收拾出一件衬衫,还有一条长裤子。 方若华看了一眼,呃,很辣眼睛,不过关她什么事。 “娘,你针线活做得真好,茂林看了肯定特别喜欢。” 赵玉兰心中高兴,换上件比较新的衣服,大包小包准备了好些东西,正好赵建国和他媳妇要去县城买点东西,顺便走亲戚,还有要买结婚用品的孙月香。 这年头出行不易,进城要走两个多小时的路,大家都喜欢扎堆一起去。 赵建国借了牛车,一行人浩浩汤汤地上了路。 方若华叹了口气:“哎,三个月没见到茂林,还真有点想他,也不知道他在县城过得怎么样,能不能吃饱穿暖。” 赵玉兰完全没反应过来方姑娘的险恶用心,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反驳儿媳妇,吹捧儿子:“怕什么,我们茂林好歹也是吃公家饭的,在县城里哪能不好,他工资高的很,一个月有二十多块呢,绝对够花了。” “也是。” 方若华点点头,沉思道,“他每个月得给娘三块钱,不过起码能剩下十七八,听说单位给发衣服什么的,应该够了,等过去我把我同学帮着淘换的粮票,肉票给他放下,他一个大男人吃的多,可不能不够吃。” 赵玉兰本觉得这话有哪儿不对,一听见粮票两个字,脑子里登时再也琢磨不了别的:“对,对,茂林饭量大,别亏了身子,多给他留点肉票。他向来喜欢吃肉,就分到的那些肯定不够。” 第三百六十章 孤男寡女 赵建国蹙眉,忍了半天才把喷自家这个侄子徐茂林的话忍了回去。 那小子都结了婚,不把媳妇接去县城一起生活也就罢了,宿舍住得紧巴,比不上村子里自由,钱不都给也没什么,他一个人在县城生活,又是个男人,要脸面不能缺钱,多留下点也应该,可一分都不给,实在不合适。 徐家的情况赵建国也知道,都分了家,徐老实和赵玉兰两口子跟茂林这个长子一起生活,但既然分了家就是分了家,茂林和若华是两口子,按理说茂林得想着自家媳妇,好歹给一点也是心意。 只是想了想,这话到底不好说,茂林是当家做主的男人,他要自己攥着钱,没准是为了将来小家庭攒的,自己也不知道具体情况,还是少插口。 黄素珍却比她男人心思更细,先不提工资,说不得徐茂林另有想法。 可是徐茂林一连三个月不着家,好好的如花似玉的小媳妇扔家里不闻不问,让人家守活寡,那就太过分了,结了婚,嫁个男人,还不就是为了有个依靠,如今连人都瞅不见,人家依靠谁去! 她实在是觉得若华这丫头委屈的很,好好的一个高中生,在村子里不知有多少好后生能选,当初媒人去提亲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好像嫁给徐茂林之后立马就能去城里生活,变成一个城里人,吃商品粮,若非如此,人家凭什么嫁给他一个离过婚,还带着两个孩子的! 县城越来越近,赵玉兰的情绪也越发高昂:“先去找茂林,让茂林借两辆自行车,建国你去买东西也方便。” 她这些日子没见儿子,当妈的哪有不想的道理,一到公安局大门口,下了牛车,赵玉兰就径直奔过去。 门卫室值班的是个老大爷,戴着个眼镜正读报纸,一抬头看到乌压压一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蜂拥而至,默默把眼镜摘下来,露出个和气的笑容。 “几位有什么事?” 赵玉兰抬高嗓门:“我们来找徐茂林,我是她妈。” 也只有这一句话说得畅快,剩下的一个字都吐不出来,方若华估计她还是有些紧张,这句话不知道背了多少次才这般顺溜。 守门的老大爷也不觉得意外,很快打了个电话进去,五分钟后抬头对赵玉兰道:“今天徐茂林没上班,他在对面龙兴古巷租了房子,大妹子别着急,我叫我儿子小魏领你们过去。” 这年代人们都热心。 小魏是个看起来很机灵的小伙子,穿着绿军装,一双解放鞋,腰板笔直,精精神神,一路上差点把徐茂林夸成一朵花,什么他身手好,局长都说是他们局里第一神枪手,还说他聪明的很,学什么都快,有爱心讲义气,经常请弟兄们下馆子吃饭。 “婶子你就放心吧,我们徐大哥好着呢,他这不在龙兴那边赁了房,那房子可好得很,特别大一间,足足二十平米,是咱们局里退休的老干部分的房子,人家住了一间,把另一间隔出来租给徐大哥了……” 听人夸儿子,赵玉兰得意洋洋,只是侧头看方若华,心道她那儿子这是想把媳妇接出来了。 她这儿媳妇勤快,是个好劳力,她真有点舍不得,不过儿子和儿媳妇要老不在一起,也不是个事,最要紧的是虽然有小龙了,但到底是多子多福,再添两个孙子那该多好。 这么一想,她就想开了,只是忍不住蹙眉道:“那么大一间房,一个月得多少钱,单位不是给分了宿舍,何必出来租?回头跟茂林说,可不能这么浪费!” 黄素珍到是比较满意,看来徐茂林这小子还过得去,不是一点都不知道疼媳妇。 闲话一说,很快就到了地方,小魏一指不远处坐北朝南的大瓦房:“就是那里,东边那间徐大哥住。” 此时胡同中好些人乘凉,有的拿着蒲扇,有的端着茶缸子,有的凑一处闲聊,一看到有陌生人到访,纷纷侧目。 赵玉兰早急不可耐,三两步蹿到儿子门前,拍了拍门:“茂林,茂林,我是妈,妈来看你了!” 拍了好几下,里面似乎有动静,却没人应声。 “这是怎么的,难道出门了?” 隔壁西边的屋子也没人在,到是外头有人探头探脑,嘻嘻哈哈地喊:“老徐应该在,只看见他进门了,可没看见他出去。” 正说话间,屋门咔嚓一声,从里面打开,徐茂林脸色有些阴沉,伸手半挡着屋门,神色意外:“妈,你怎么来了?” “哎哟,我的儿,三个多月都没瞧见你人,知道你忙,妈还能不来看看你!” 赵玉兰顺手把方若华肩上的包袱拽下,从里面翻出新衣服,新裤子,“娘给你做了身衣裳,还给你带了点腊肉和罐头,还有两把干面条!” 方若华身上大包小包一大堆,她故意脸上一白,做出负重太大的模样。 黄素珍连忙伸手帮着拎了一把道:“行了,进屋再说话,让若华把东西放下。” 说着就去推门,徐茂林脸色骤变,伸胳膊拦住,黄素珍一怔,他抿了抿嘴,迟疑道:“我一个大男人住的地方,太乱了,妈,你先带大家在外头坐一下,我收拾收拾……” 方若华眨眨眼,不着痕迹用身上的大包抵着黄素珍的后背,稍微一用力,黄素珍的胳膊啪一下打在徐茂林的鼻子上,他本能地一捂鼻子,大门洞开。 只一间屋子,里面一览无余。 一个身体纤细的女人坐在床上,外套皱皱巴巴,还有一点湿,头发乱糟糟。 方若华:“……” 赵玉兰吓了一跳,跳脚就冲进去抓挠那女人的头发:“你,你都和我儿子离婚了,居然又来勾引她,你算什么东西!” “妈!” 徐茂林皱眉,“月英的衣服湿了,我让她到我这儿烤烤火而已,快别乱说,让外人听见了再误会,你儿子还要不要做人。” 赵玉兰回过神,登时止住嚎叫,面上却是肌肉扭曲的厉害,磕磕绊绊地道:“对,误会,这不烤衣服呢,我儿子心好,他心肠好。” 第三百六十一章 不是第一次 这话说得干巴巴的。 赵建国和黄素珍怎么能信,就连小魏也噤若寒蝉,看向徐茂林的目光充满诡谲。 方若华心下好笑。 她虽然是来和徐茂林摊牌,要说清楚离婚,但是今天这一幕,她也没想到能看见。 眼下风气多保守,就是夫妻两口子在外面也不能牵手,真碰上多事的给举报了,就是了不得的大事! 像眼下这样的情形,真给他们两个定一个作风有问题那绝对是…… 不过她相信肯定是个误会,原文中说的很清楚,两个人一直到方若华死亡三年后才开始在一起,现在是清清白白,只不过意外频发,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名为命运的突发事件出现。 徐茂林却是还算镇定,虽然脖子通红,还是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道:“妈,你其实不用赶过来看我,我很快就回去看你了,路这么难走,可别累到了。” 他声音和缓,只当刚才的尴尬事没有发生。 赵玉兰死死拉住方若华的胳膊,就怕她不管不顾闹大了,手心发热,微微颤抖,七嘴八舌地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拼命打圆场。 方若华面无表情地立着,把手里的东西挨个放下,一直到王月英低着头找借口离开,才指了指徐茂林衣服扣子上一团长头发。 “摘干净吧。” 徐茂林一愣,连忙把头发拽下来,小声解释道:“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头发缠我扣子上了。” 这话在场的老人们没有一个相信。 唔,方若华信。 在原文小说里也是如此,应该说这算是小意思,命运总捉弄他们,给他们制造各种麻烦,让两个人时时刻刻都处于尴尬的状态中。 只不过在小说里面,这两个人只自己尴尬而已,而没有让外人察觉出什么,这一回…… 方若华表示自己不打算说抱歉,跟她没什么关系。 赵玉兰心惊肉跳的,看儿媳妇的模样,生怕她闹腾,别看这位只是一位农村妇女,但也有自己的小聪明,小智慧,她很清楚如今的环境下,儿子闹出这等是非来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越想越害怕,忍不住瞪了儿子一眼,如果是当初方若华没进门的时候还好,可如今结婚证领了,酒席也办了,这算什么事。 当年赵玉兰是担心出变故,毕竟方若华一个高材生,嫁给自家儿子在外人看来实在不般配,她耍了个心眼,让儿子和媳妇先去领个证,领了证这婚姻国家承认,儿媳妇想后悔就难得多。 如今村子里结婚,能想起来领结婚证的是少之又少,徐茂林和方若华算是赶了个时髦。 赵玉兰不敢看儿媳妇,一行人面面相觑,尴尬的很。 徐茂林显然也有些不自在,但他自认为光明磊落,到还沉得住气。 方若华笑了笑,先谢过小魏,专门从包袱里拿出两罐子酱肉,硬是塞过去:“小同志,谢谢你带我们过来了,拿着吧,千万别客气,都是我们家自己做的,不值什么钱!” 肉哪里能不值钱! 小魏推辞半天,不想要,可方若华再不会说话,糊弄他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还是没问题,不多时小魏就揣着酱肉迷迷糊糊地走了。 赵玉兰心疼的咬牙。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道:“人家领着咱们过来,还看了场热闹,总要给人家点东西才合礼数。” 赵玉兰登时不再吭声,这小魏是公安局的人,要是回去乱说一气那可要了命,如今拿点东西塞他的嘴,那也是应该。 其实方若华就是觉得酱肉是原主辛辛苦苦做出来,她自己一口没捞着,想必宁愿给了别人,也不想便宜徐茂林。 外人都走了个干净。 赵建国身为大队长这才冷着脸叱责道:“徐茂林,你也老大不小了,还是公安干部,廉耻二字应该知道怎么写,你今天这是做什么,你和王月英既然离了婚,那就老老实实地别再搅合到一起,你要是舍不得王月英,干什么要和她离婚,还要和若华结婚……” 赵玉兰脸色灰白。 徐茂林也僵着脸:“我和月英没什么,今天确实是出了点意外,具体什么意外,涉及个人隐私,我也不想跟外人提起,但是我徐茂林光明磊落,绝不做苟且之事,伯父你该了解我,这种话不要再提了,否则影响不好,月英和我离婚,本来就招了不少闲言碎语,我不能再让她受委屈……” 几句话气得赵建国脸都绿了——感情自己都亲眼看见孤男寡女两个人在一个屋子里,大门紧闭,窗户也不开,这还叫光明磊落! 他忍不住看向方若华,深觉这孩子委屈。 方若华叹了口气,拉了赵建国一把,轻声道:“大伯,什么话都别说了,我要和徐茂林离婚。” 众人:“……” 赵玉兰更是大惊失色:“胡说什么,胡说什么!” 如今她一听离婚两个字就浑身发毛,这年头离婚的夫妻那简直是屈指可数,再过不下去,大家伙也不可能轻易去离婚,但他们老徐家却是倒了大霉,前头刚有一个王月英闹得离了婚,这边方若华也要离,不知道的还当他们家茂林得多不好,妻子宁愿跟他离婚也不过日子! 徐茂林也冷声道:“胡闹!” 运了运气,沉声道,“我已经说了,我和月英没什么,刚才是误会,方若华,你别闹了,赶紧和娘一起回家去,有什么话,大家冷静下来再说。” 他今天本来就为了王月英疲于奔命,如今又被老家这些乡亲吓了一跳,心中不耐烦,再听方若华的话,以为她想拿捏自己,更是生气。 四下找了找,拿了两条板凳,自己坐下,也招呼便宜婆婆和其他人坐下,方若华才冷静地开口:“徐茂林同志,我不是闹,在刚才看到王月英同志坐在你床上的时候,我就想得很清楚了,我必须和你离婚,咱们现在和和气气,平平顺顺地去把离婚手续办了。” 不等徐茂林还有赵玉兰跳脚,方若华叹息,“我相信你说的话,但是我也看得出来,你们这不是第一次发生意外。” 徐茂林愣住。 因为真不是第一次! 第三百六十二章 离婚 方若华幽幽道:“我有几个同学在县城工作,她们早就跟我说,嗯……王月英的运气不好,最近总是倒霉,不是莫名掉河里被你救,就是被狗咬被你救,要不然就是从山坡上滚下来,正好被你救。” 徐茂林闭着嘴不说话。 “还有,他们说你这几个月往王月英家抬免费抬了两次,送面条送了三次,其它各类肉之类的也有几次,还带她去饭店吃饭好几次。” 赵建国和黄素珍:“……” 赵玉兰拼命捶腿:“这就是个,就是个……哎哟我的儿哎,她那是勾引你呢,你可不能上当!” 徐茂林脸色阴晴不定,忽然也有些不安,这些事明明只有他和月英知道,方若华怎么知道的?难道,真的有一些自己不知的传言? 方若华闭了闭眼,故作疲惫:“我当然相信你,而且那些确实是意外,为此专门求了我同学好几次,给他们买了不少东西让帮忙控制一下,别让那些乱七八糟的话乱传,徐茂林同志你尽管放心,我这几个同学很靠谱,事情都过了半年,目前你在你们单位应该也没听见什么吧?” 徐茂林:“……” 原主前些日子确实经常往外面跑,神神秘秘的,为此赵玉兰还很生气,现在一想,不禁有些愧疚,那时候自家这儿媳妇原来是去求人帮她儿子去了。 方若华说得很简略,没有提具体的详情。但是赵玉兰和徐茂林一下子就信了。 尤其是徐茂林,他和王月英的隐私让人拎出来说了一遍,心里再觉得清清白白也很不自在,恨不得赶紧转移话题,怎么可能细问。 方若华神色晦暗:“意外这种东西最不可控,我最近就觉得或许是老天觉得你和王月英是命定的夫妻,所以才要故意制造机会,人胜不过天,我觉得你迟早还得重新喜欢上王月英。” 赵玉兰急得满头大汗:“不会,不会,我们茂林没这么糊涂。” 可是徐茂林也不知为何,却恍惚了下,竟没有第一时间反驳,而他回过神要反驳的时候,方若华转过头去也不看他,只看着赵建国:“伯父,我方若华是个要脸面的人,我也不想我的丈夫,甚至是我的前夫有什么污点在身上,那会让觉得丢人,如今我已经考虑的很清楚,趁着现在还来得及,两个人赶紧把婚离了,以后徐茂林同志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和王月英同志在一起,即便接下来还有各种误会也不怕了,要知道意外这种东西,不可能每一次发生的时候都没人看见,万一之后它继续来,让好些人都看在眼里,到时候说是误会,也要看有没有人相信!” 一群人目瞪口呆地听着她说,居然还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方若华冷笑:“再说,我也想明白了,我们结婚近三年,见了统共没有三次面,他把我娶回家以后就扔下不闻不问,我还得在徐家伺候公公婆婆,还有他和王月英同志两个人的儿女,眼下已经确定徐茂林同志的心不在我身上,我要多不要脸,还厚着脸皮不离婚非得留下!” 赵建国和黄素珍登时更同情若华,一颗心也歪了,虽然还不怎么赞同离婚,毕竟眼下这时代,离婚对女人的伤害太大太大! 一提起离婚,谁不当是毒蛇猛兽,大家都是劝和不劝离。 赵玉兰一拍大腿要哭嚎。 方若华冷静地道:“最好不要哭太大声,这事好说不好听,咱们悄无声息地把事情办了,能少几个人知道就少几个人知道,对徐茂林同志好。” 赵玉兰的哭声戛然而止。 徐茂林苦笑,他自然明白,离婚这等大事想不让人说闲话根本不可能,他要再离一次婚,能在单位闹半年笑话。 如果换做半年后,徐茂林肯定不会考虑离婚的事,因为那时候他立功受奖,很有可能升官,但是现在他只是小兵一个,还没有什么力求进步的心,至少还没有想的那么功利,那么深远,所以他当真犹豫起来。 说白了,徐茂林私心里终究惦念王月英,这一年里,他日日照顾王月英,感情比当年还是夫妻时都要深刻,也许是失去了才知道遗憾,才懂得珍惜,他只要想起王月英便心里发暖,脑袋发热。 方若华不等所有人想清楚,就在大家脑子里一团浆糊的时候,斩钉截铁地道:“这婚我离定了,我相信徐茂林同志也同意我们和平离婚,不要闹得领导们插手最好。” 她说话不带一点烟火气,却不自觉让人心惊害怕。 黄素珍连忙过去拉着她的手劝了大半天,能劝的都劝了,便是孙月香也急得满头大汗,赵玉兰更是第一次变得慈眉善目,方若华还是坚持离婚。 然后这婚到底还是离了。 徐茂林犹犹豫豫,既不肯轻易说离,又连句暖心话,保证的话也不肯说,赵建国看他的模样,心里都觉得方若华要是不离婚,以后的日子简直没办法过下去。 赵玉兰到是因为方若华不带烟火气的各种暗示,暗示要是不让离,就会闹得徐茂林在单位名声尽毁,或者不结婚以后她儿子还有可能因为作风问题出事,她心惊肉跳的也就没有哭天喊地。 一个月以后,离婚手续正式办完,方若华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老徐家难得也没为难,还分给她锅碗瓢盆什么的,甚至还给了她半袋子红薯面,甚至连家里那只老的快走不动的老公鸡都给了她。 这可是稀罕东西,眼下和粮食沾边的,就没有人舍得轻易给别人,何况是肉!一个月里,赵玉兰到越发觉得自家这个前儿媳妇好得很,一点也不跟王月英似的,戾气十足。 当然,最主要的可能是担心方若华出去以后乱说话,又忌惮她似乎人脉很广。 赵建国想了想,没让她回知青点那边去住,主要是怕流言蜚语让她难堪,专门给她找了个房子,虽说旧了些,靠着牛棚还很脏乱,又偏僻,但现在他觉得方若华需要的就是这份清净。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方若华神清气爽。 直播间里各种:“……” 方若华也承认,也就是在以小说为原本的小时空里,离婚才这么容易,如果换成现实,想离婚的女人要脱一层皮,离了婚之后还要脱两层皮,日子肯定特别难过。 第三百六十三章 搬家 不过,方若华被分到的房子确实是有点破旧,普通的土胚房,到处是蜘蛛网,墙壁上也有几道裂缝。 不是赵建国不想给她分好房子,实在是没有,而且方若华一个离婚的女人,还是外来的知青,又不是知根知底的本村人,赵建国也得考虑村民的情绪,万一村民嫉妒起来,对那可怜的姑娘并非好事。 可怜姑娘方若华正直播吃饭。 鲤鱼一条红烧,鲜美无比,绝对纯天然无公害。 大公鸡用油炸了,炸得骨酥肉烂,用剁肉的大斧子连骨头一起剁成碎肉泥,加玉米面,红薯面,白面,豆面,胡萝卜泥,土豆泥,唔,再加上野菜泥,做成丸子过一遍油再上锅蒸,最后调了汤汁一浇汁。 以前她在家吃的时候很少过油,但现在这么油腻,可还没有开吃,方若华却是口水横流。 她觉得自己做饭的手艺快要赶超方肖,有五星级大厨的水准了,虽然还是只有家常菜做得最好。 大米饭一大盆,配着各种美味的菜吃得喷香,把水友们都逗得又多吃三碗饭,吃饱喝足了大晚上也不用下地,方若华准备‘装修房子’,虽然她觉得眼下这房子她可能住不了多长时间,等她彻底适应了环境,肯定要建新房子,但是哪怕只住一个月,她也不愿意太将就。 打着手电看直播间上给的各种建议。 古风古韵的装修风格先给去掉,到不是不喜欢,相反还住得很习惯,问题是,咳咳,怕惹麻烦。 她总不能不让别人进屋门。 方若华一眼扫过去,选了现在简约的装修风格。 其他水友:“嘤嘤!” 方若华:“……”这些家伙简直把直播当成发泄自己设计欲望的玩具,谁都想亲眼看着自己设计出来的漂亮图纸变成现实,却不想想最终可是要她自己亲自动手的,就说里面那个墙壁连着博古架带屏风,带架子床,都要求构成一幅完整的风景图的那个,她要雕刻多久才能把活干完? 第二日,方若华端着一碗肉菜丸子,就去找赵建国请了个假,还准备去县城一趟。 “房子实在需要收拾收拾,我以前学过一点手艺,自己打造家具没问题,有个同学说能给我找点水泥之类,凑合糊糊墙,也省得自己花钱买。” 想到这孩子刚离婚,那房子和鬼屋似的,她一个女孩子住也为难,赵建国大笔一挥就开了介绍信。 黄素珍却是皱眉:“若华你以后一个人,可得俭省些,有点吃的也不能一口气全吃了,这些肉丸子赶紧拿回去,伯娘不能要。” (直播间水友:“……还不够俭省?”他们简直不想知道,鸡脑袋,鸡皮,鸡骨头混在一起该怎么去吃!) 别看方若华和徐茂林离了婚,但赵建国和黄素珍都没有改口。 方若华笑道:“放心吧,伯娘,我知道的,就是这鸡也该吃了,我干脆连皮带骨头带肉加上红薯粉和各种菜做了一大盆,保证一丁点东西都没浪费,可这些如此多,我哪里吃得完,舒宁姐和姐夫身体都不好,和我就不要见外了。” 黄素珍面色和缓:“……也是,行,就受我们若华一回孝敬。” 徐家给若华分的那公鸡,个头到是不小,拎起来也有三五斤,已经养了好几年,十足十的老公鸡,赵玉兰就是想留着给他们家茂林吃,才一直没杀,如今确实该抓紧吃。 “对了,伯父我想自己打点家具,用工分换点木材什么的。” 赵建国本来想大包大揽,托人给她打造,不过看这姑娘信心十足,到也没反对,直接批了让她去库房里挑选,如果直接去山上砍树,一时半会还不能用,大队库房里存了些老木头。 大队长开了条子,方若华就大大方方去库房里挑选了好些预备好。 然后拿了介绍信,照旧坐着老根叔的牛车进县城,好几个乡亲坐一起,视线诡谲,不过她自己大大方方,也不把这些人的侧目当回事,大王庄的乡亲们到也就渐渐表现得自在了些,不知道是不是赵建国暗地里叮嘱过,竟没人说风凉话,当然,怜悯同情的目光是少不了了。 直播间各种出主意,神色激动地,准备帮助自家三妹应对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的水友们:“……” “三妹,你家编剧不按情理出牌!” “淡定,你也说了是编剧。” 县城也没什么好逛的,和村子里的人道别,方若华就朝着暗中打探了三天,才打探出来的黑市方向走去,临去之前翻出个灰扑扑的围巾把自己的头脸包住,只露出两只眼睛。又捡了个大包往里面塞了两把干挂面,两罐奶粉,两盒肉罐头。 方若华也是有点害怕被抓,她虽然自以为跑的不慢,却并不想在这地方来一次潜力狂奔,去到地方先散出去无数摄像头,叮咛所有的水友帮忙监视,这才直接找同样神出鬼没,偷偷摸摸兜售东西的卖家,把自己带的面条罐头什么的处理一空。 一共加起来得了一百六十七块。 这么卖确实比直接卖给买家赚得稍微少一点,可是速度快,相对来说比较安全,至少那些老油条举报她的可能比较小。 再说,方若华想赚点钱不过是留着备用,怕以后需要来不及淘换,她实际上不需要马上赚很多。 有宇宙商城在,难道她还要为赚钱辛苦不成?再说如今有钱也没用,布票,肉票,工业券,没有票据什么好东西都买不到。 “我的人生意义,应该去追求些更积极向上的东西!”方若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一只手摆出八字,托着下巴做沉思状。 直播间水友:“……三妹好像忽然中二了。” 方若华眨眨眼:“没什么,就是身处眼下这种环境,忽然想中二一把。” 摆完架势,似乎挺蠢,方若华收回手慢吞吞地去逛了逛百货大楼,漫不经心地看这时候的各类服装。 款式实在是少得可怜,颜色也大部分都是蓝的,灰的,黑的。 方若华叹了口气,以后去大城市看看正经的流行服饰,县城太小,真不好判断什么衣服能穿什么不能穿,本着低调的原则从宇宙商城买了一套类似列宁装的衣服,大翻领,双排扣,加上一件绿色的布拉吉,再配了一双回力鞋。 第三百六十四章 能耐人 从百货大楼出来,方若华远远看到约定好了等牛车的地处,因着时间还早,村子里几个要搭伴回去的尚未到,这才放下心,寻了个巷子钻进去,绕了三圈,等慢吞吞一出来,手边便多出一个独轮车,独轮车做得非常精细,轮子是橡胶轮胎,两个扶手上还缠上一层小牛皮。 车上堆了一堆东西,几个包袱,一口崭新的铁锅,还有大半袋子水泥,两桶油漆,还有裁剪好的雪白的纸张和一堆废旧报纸。 除了旧报纸是刚从巷子深处一个废品收购站花了三角钱买回来的,都是残破废弃品。其它东西想也知道出自宇宙商城。 推着东西走到道边,拿了张报纸铺地上坐下,方若华心下感叹。 这商城的商人们做生意可真够体贴,也真是‘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这种不知落伍到什么地步的水泥和油漆都有,且物美价廉,加起来和买两个鸡蛋的钱也差不多。 她却不知宇宙商城那边卖东西的可怜商人是被她折磨得欲哭无泪。 就她要的那些东西,便宜是真便宜,但也确实不怎么好找,托了两个朋友才弄到货源,偏偏方若华身份特殊,挂着圣德门的招牌,绝对属于最高等级的贵宾,而且还有个特别护短的后台,但凡对方提出来的合理要求,尽善尽美地达成是身为一个商人的职业道德。 但是,明明有更便宜更好的粘合剂,偏偏要改造成水泥。明明有最新涂装材料,防脱落,可变色,可保空气清新,对人体有益,偏偏要弄成油漆……这不是为难人! 不多时,村里人陆陆续续过来,完全不知道自己为难了别人的方若华,微笑着和大家伙打了个招呼,也没上牛车,推着自家车子和大家结伴走。 她这一车东西,村子里的乡亲们看得啧啧称奇,多多少少都有些羡慕。 尤其是还有油漆! 那水泥到无所谓,村子里的土胚房内外也多能刷一层石灰水泥,可这油漆在大王庄却是罕见的很,仿佛只有县城里的房子才刷得雪白雪白的,一看就敞亮。 至于那口铁锅就更不用说,买这东西要用工业券,那得是正经领工资的才能得到,村民们可摸不着,铁锅这东西比粮食还金贵。 村子里再困难,再靠天吃饭,有一把子力气种田,粮食终究还是能见得到,铁锅却是一家子几房人能有一口便算不错。 要不怎么村子里的人分家,时常为一口锅争得面红耳赤,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可你要没它,你就吃不了一顿踏实饭。 不光是油漆,铁锅,就连那个独轮车也特别吸引人的眼球,他们也形容不出来,但是一眼看过去此车就是顺眼,就是漂亮,比他们见过的村子里大部分独轮车都要好看得多。 面对众人的羡慕,方若华继续拿万能的同学关系打掩护,谁让原主是所谓大城市来的高中生,模棱两可地说个同学,最不容易被拆穿。 当然,一堆有钱也不易买到手的物件摆在眼前,大家伙也不可能想得到方若华在胡说八道,最多就是好奇一下大城市究竟是什么样子。 几个村民确实只是暗地里感叹——方若华是能耐人!只看能弄到这么多好东西,绝对是人脉广,路子野,绝对不是寻常乡野村妇能比。 不自觉村民们都变得更亲近了些,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乡里乡亲的关系还是要处好,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智慧,结交这么个有本事的朋友肯定是好事,万一将来用得着呢? 甚至有人琢磨,如果家里要盖房子不知道能不能托这位淘换点便宜的砖瓦水泥油漆,能省下一分是一分,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要盖个房子不知要攒多长时间。 还有,别看独轮车不起眼,但去地里做活还真少不得它,家里没有的就想着人家不用的时候,不知能不能借用一下。 一开始他们还总同情方若华,徐茂林是多体面的男人,在县城工作,还是个公安,全大王庄上下也找不出几个比他更有出息的。 现在想想,人家方若华也不差,有文化,还是大城市来的知青,长得不说多漂亮,却也齐齐整整,清秀可人,至少打眼看去可比乡下的土妞干净漂亮得多,指不定是人家方若华后悔了,瞧不上那个徐茂林。 “我瞧着人家小方一直挺高兴的模样,这精神面貌比没离婚的时候强多了。” “可不是,要我说没准是那徐茂林有问题,小方实在受不了他,这才追去县城非要离婚。” “不能吧,小徐可是个公安。” “表面上看着是人模人样的,可私底下是个什么鬼,你们真能清楚?也不想想,当初那王月英那丫头就死活闹着非离婚不可,现在小方又要离,这才几年,他都离了两回,咱们大王庄哪个后生像他似的,连个媳妇都留不住,身为女人,要不是他实在不好,谁愿意离婚?” 车上一中年妇人一脸八卦地叹道。 其他人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回了村子,方若华暂时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改造房子上,然后村中就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不少流言蜚语,虽然她多少也被提了名,但没被误伤的太严重,主要攻击炮火都集中在徐茂林身上。 不过徐茂林人在县城,还和王月英玩今天误会一次,明天误会两次的尴尬游戏,别管什么流言都奈何不了他,到弄得赵玉兰浑身不自在,好几次发邪火抓住一点小事就跟人吵架,吵得天翻地覆。 方若华对这一切却是过耳不闻,每天除了去小学那边抄书,回来就兴致勃勃地捣鼓房子。 先认认真真地修补墙壁,磨平,粉刷,刷完了就开始制作家具。 这还是她第一次把自己的动手能力发挥到极致,木质的沙发一个,吃饭的方桌一个,椅子四把,带书架的写字台一个。 再做一把躺椅,放在院子里的大树下,闲来无事乘凉时躺一躺也颇为舒坦。 随手拿干草编出来各种花样的草席草垫,拿毛线织成毯子,铺在桌子上,椅子上,沙发上,整个环境登时草窝变凤巢,至少方若华觉得等她改造完了厕所浴室,这地方就算勉强能住。 第三百六十五章 截胡 黄素珍拿起光滑的桌面上,小巧精致的蝴蝶纹路的原型杯子垫时,方若华正坐在沙发上轻巧的在绿色连衣裙的裙摆上飞针走线。 一眨眼的工夫,裙摆处便多出一个金灿灿的稻穗来,底下还点缀了一把弯弯的镰刀。 绣工精致,旁人看了仿佛一伸手就能抓下一把麦穗似的。 黄素珍越发啧啧称奇。 方若华到不觉得怎么漂亮,正好有闲暇,干脆活动活动手指锻炼一下而已。 这屋子里的一切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若华,这……这都是你一个人做的,才不到十天而已,我的天啊!” 黄素珍左看看,右看看,几乎看花了眼,忍不住用手轻轻抹了把沙发椅靠背上的凤凰花纹,吐出口气,不可思议地抬头看向方若华。 一开始赵建国看见方若华每天晚上在院子外面玩木头,还有点担心,怕她浪费太多再让人看见,影响不好,甚至把两个会做木工的侄子喊过去帮忙。 结果这俩侄子去帮了三天忙,吃得满嘴流油,白糖拿回来一大包,就帮着人家扫地来着,连锉木头他们都没有人家一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动作迅速。 赵建国就把这俩扣住,不让他们去捣乱。 两个小伙子还颇为遗憾,要知道方姐姐做饭可好吃了,同样的野菜丸子,同样的杂面菜窝窝,方姐姐做得就是比自家的好吃,何况还时不时的有一条鱼,一只兔子之类的小东西加餐打牙祭。 当然,他们也不傻,虽然村民们若是自己抓住个野兔,野鸡的,都会拎回家自己炖了吃肉,但是实际上这种行为不被允许,只不过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闷头吃便是,瞎嚷嚷那是傻子。 “以后需要个家舍什么的,可得托付给若华你!” 黄素珍满脸的赞叹。 方若华的房子收拾好,就办了一桌暖房宴,村子里相熟的人家都知会了一声,锅碗瓢盆拼一拼,吃了几道正经的大菜。 专门买了两条猪肉,还有几根大棒骨,大棒骨煮汤,一煮一宿下上面条,猪肉切成大块,各种调料加在一起红烧,一盆子红烧肉油汪汪的,不要说吃,看一眼便口水横流,腹中咕咕作响。 这年头吃宴席,要的就是大鱼大肉。 所有人都吃得十分满意,竖起拇指夸赞方若华的好手艺。 连徐家的人也来了几个,徐老实没来,赵玉兰带着三儿子和三儿媳妇,还有小龙和小云一起来吃的宴席,黄素珍登时紧张起来,生怕出事,偏偏赵玉兰的目光锁在白亮的墙壁,精致漂亮的桌椅上,连桌子上的黄铜打造的煤油灯她也使劲盯着瞧,脸色铁青,越发让黄素珍觉得不好。 其他村民一边痛痛快快地吃饭,一边也斜着眼等看热闹,可惜,方若华完全没有尴尬的表现,落落大方地走过去客套了几句。 她如此潇洒,赵玉兰干巴巴地道了句恭喜,也就无话可说。 方若华失笑,看来原主的记忆其实有点不对,在原主的记忆里,赵玉兰是个可怕的恶婆婆,但实际上此人很好对付,她固然小气、吝啬,自私自利,又有些粗俗,时常眼红别人,有自己的小心思,但是还是个要脸面的人,不是完全不讲道理,她要是恶婆婆的话,也属于那种会留下几分余地,好歹正正经经把儿媳妇当个大活人的那一类。 暖房宴过去,方若华的生活便归于平静,唔,总体来说比较平静。 最近大王庄的村民们致力于给她重新说一门婆家,好多老太太来敲边鼓。 方若华:“……” 直播间水友们也很意外,好多人挑刺:“你们编剧编写的剧情不合理,三妹都离了婚,哪里还能这么吃香?不都说那时候离婚的女人特别艰难,人们都看不起,要被说闲话?” 也有水友一本正经地道:“你们想的不对,当时的环境是男人娶不上媳妇的多,但是女人只要想嫁人,就没有嫁不出去的道理,别管是寡妇还是离过婚,只要想嫁,有的是人愿意给说媒,毕竟好些男人缺媳妇。” 一帮看热闹的真无聊,这有什么好讨论! 虽然有点意料之外的麻烦,不过方若华客客气气,却颇为坚定果决地推辞掉所有人,偏偏她言笑晏晏,语声柔和,就是被拒绝了也不觉得丢面子。 这日,方若华照旧去小学教室抄书,今日另外两个女知青去整理教室卫生去了,只有她一个人在抄,因为清净,抄着抄着就略略有些放飞思想,在数学课本上面,呃,胡写乱画起来。 蔡校长一向喜欢方若华的字,此时就坐在旁边的课桌前面写教学大纲,和往常一样转头去看,便看见方若华在数学课本上写——一个人买一只鸡花了八块钱,然后九块钱卖掉,觉得有点亏,十块钱买回来,又十一块钱卖掉,问他赚没赚钱,赚了多少? “……谁家的鸡敢卖八块?莫不是疯了,买的人更疯。”蔡校长各种无语。 然后又看她画了个特别漂亮端庄,穿着干干净净工工整整列宁装的女士,问里面有多少个圆形,多少个方形,有多少个人头! 蔡校长:“……” 罢了,这种题目也不是不能出现,方同学抄写的课本质量还是满高。 趁着抄写间歇,蔡校长给她倒了杯茶水,笑眯眯地问:“小方同学,我听说最近很多人关心你的个人问题,你自己有什么想法没有?” 方若华同样笑眯眯:“我的想法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 蔡校长:“……” 这天就这么给聊死了。 “好吧,咱们学校崔老师年纪大了,你这几天给代代课,试试看如何?” 方若华点头:“好。” 最近天天在校长面前刷存在感,光明正大的各种明示暗示,为的不就是这个? 大王庄上下都非常重视教育,即便是没多少见识的村民也会督促自家的孩子读书识字,在村子里做老师可比种地清闲得多,虽然工资微薄,比公办教师低得多,工作任务也重得多,但是还是比种地好,也就高考前几年过渡一下,方若华懒得再想别的主意,觉得这样的结果就不错。 蔡校长和方若华都想得挺好,问题是这一回方若华的光环没有笼罩到位,就在方若华代课代了小半个月,哄孩子玩哄得驾轻就熟,就等崔老师交接完工作正式上任的时候,赵建国就黑着脸领着王月英过来,把王月英塞进小学做了老师。 方若华:?? 第三百六十六章 这口黑锅谁也不背 赵建国心里很不痛快,若华这孩子离了婚,一个人过日子本就困难,他一直打算让她做点清闲差事,如今蔡校长亲自来提要求,要让方若华去小学教书,大家都心照不宣了,结果竟让王月英摘了桃子。 更过分的是,若华离婚和王月英脱不开关系! 这都什么事! 方若华到也没觉得尴尬,不过还是问了问原因,主要是好奇心起,王月英在原文里可没有回村,人家借着徐茂林的帮助,顺利拿到城市户口,然后参加纺织厂的招工考试,被选入厂办工作,做得风生水起,还吸引到一位大领导公子的注意。 现在怎么竟然回了村子? 要知道原主的记忆里都有,这姑娘离开的时候言语犀利,把全村上下所有人痛痛快快骂了一遍,骂得酣畅淋漓,发泄出心中积蓄已久的不满。 她当时肯定骂得舒坦,发誓自己一辈子再也不回这个地方,如今回来…… 赵建国沉着脸叹了口气:“徐茂林求了我,他到底是亲戚,这点事也不好不答应……你放心,我给你另外安排。” 闹了半天,王月英会回到大王庄村,多多少少和方若华有点关系。 她那天要是不进城,就不会带着一群人撞见徐茂林和王月英‘拉拉扯扯’,就不会有误会,也就不会有流言蜚语,王月英就能在徐茂林,徐公安的帮助下安安稳稳,顺顺利利地在县城落脚扎根,又怎么会回村子? 可方若华一行人闹得那一出,又让徐茂林离了婚,离婚多大的事,领导要问,同事要问,那天连小魏都在,巷子里看见的人也不少,根本瞒不住,徐茂林即便仗着自己得领导信任,又是军人转业,身手好,人缘不错,还是被折腾得焦头烂额。 后来又有两次,他帮助王月英的时候撞见别人,以前别人看见他忙前忙后地照顾前妻,那要说他讲义气,心肠好,可现在却觉得古怪。 单位领导还专门为此找他谈话,要他注意影响,一个追求进步的好同志,可不能出作风问题,徐茂林一时顾忌重重,自然就没办法像以前一样照顾王月英,承诺的户口也不好立时就办。 但是王月英这姑娘莽莽撞撞,和人结怨的本事简直天下无敌,前阵子也不知怎么的,把附近邻居家的一个大娘给打下了下水沟,让人家吃了一嘴泥,那大娘的丈夫是烈士,儿子在军队,是现役军人,她就是正经的军属,这下捅了马蜂窝,见天有人找她麻烦,左邻右舍避之唯恐不及。 工厂招工更是没她的事。 如果没有徐茂林保护,王月英都快活不下去,实在没办法,徐茂林这才想到让她和她外婆先回村子避一避。 她的户口跟她外婆一起在大王庄村,回去到容易,但是让她种地,徐茂林可舍不得,他也消息灵通,知道小学需要个新老师,便打定主意让王月英来做这个活。 “哦。” 方若华眨眨眼,半点不觉得抱歉,无论怎么算,都跟自己没关系。 王月英就这么回了村做了老师。 赵建国在村子里开了个会,没两天就让方若华帮助蔡校长,一起筹备村中学。 村子里本来没有中学,去县城的中学读书,学费,书本费,伙食费,住宿费,各种费用很高,且交通不便,大部分村里的孩子都上过小学,认识几个字便算了。 赵建国这个大队长,还有一干村民一早就打算在村里办个中学。 蔡校长当年远赴欧洲留学,以他的能力,去大学任教也绰绰有余,另外知青里面,像方若华和花小芳就是高中毕业,何妮和另外几个男知青是初中毕业,师资力量在当下来说,比大城市肯定是差了许多,但和一般的小县城的中学比,那可不差什么。 就在方若华现在住的地方,靠东边三百米就有四间土胚房,可以给学生们当教室。 方若华和蔡校长一起统计了下,适龄该升中学的学生只有六十五个,这几间教室绰绰有余。 地方准备好,她就跟赵建国说了一声,叫了几个知青过来,一起收拾教室,墙壁不用粉刷,拿弄到的报纸糊了糊,因为方若华的手巧,虽然只是报纸,但拼接得当,居然做出很漂亮的装饰画。 几个知青看得都有点眼热,琢磨着回头也弄些报纸来装修自家的屋子。 方若华又找来木板和刻刀,刻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字样挂在教室前面,从赵建国那儿翻出毛笔和墨,在墙上写一些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之类的劝学诗词,再加上语录中的话,教室登时变得很像样。 玻璃此时却不好找,寻常村民家的窗户都是纸糊的,方若华的屋子里也没安,方若华干脆去废品收购站转了一圈,找了一些碎玻璃,有玻璃瓶上的,也有破碎的窗户,做了网格状的窗户,把玻璃镶嵌上去,薄厚不同,颜色各异,透明度也稍有区别,但是她这么一镶嵌,连她自己看了都觉得雅致的很。 其他人看了更是说好。 不得不说,方若华那一直派上多大用处的心灵手巧和道具制造技能,这一回终于建立奇功! 教室越装饰越漂亮,勾得村子里好些孩子跑过来围观,方若华干脆拿了一点糖块,哄着这帮孩子帮着干活,垒垒桌子,扫扫地,干得好的便多给几块糖,登时哄得这些娃娃越发爱往教室跑。 徐小龙和徐小云也跟着来,一开始他们看方若华的目光都躲躲闪闪的,后来看方若华柔声细气地和他们说话,并不可怕到莫名其妙地亲近起来。 尤其是徐小云,今年才五岁多,不到六岁而已,特别爱往她身边凑,小姑娘身材干瘦,却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乌黑明亮,盯着方若华的时候好像会说话,奈何方姑娘冷心肠,半点不打算和这一对龙凤胎打交道。 说到底,前夫和前夫家前妻的孩子,这关系太乱了,少掺和为好。 第三百六十七章 打骂 只是真让方若华冷漠疏离地对待一个小丫头,那她还真做不到,不过也无妨,孩子扎堆,她只要怎么对待别人家的孩子,就怎么对待徐小云也就是了。 平平常常,不生是非! 这日阳光不错,很是温和,方若华和蔡校长一起把书本都翻出来晒晒,以免生虫,一边晒书,一边坐在台阶上一人一本数学课本拿着备课,另一只手拿着木头块和石子当围棋,在画出来的棋盘上下棋。 一群小孩子围在一边看。 一开始这帮小东西都说方老师和蔡校长羞羞脸,那么一大把年纪了还玩木头,后来被拎着教训了好几次,顺便科普围棋知识,到有几个小孩子颇感兴趣,如今也能似模似样地摆一摆棋子。 赵建国家的大孙子菜瓜学得最好,此时便一本正经地当解说人,似模似样地评价:“方老师这是要斩杀大龙了,蔡校长危矣危矣。” 其他孩子都懵懵懂懂地听,露出特别惊讶崇拜的表情。 方若华笑眯眯逗他,就是不杀大龙,一圈一圈带着蔡校长玩,玩得菜瓜完全看不明白,眨巴着大眼睛,张着嘴凝神苦思,一脸执拗,似乎誓要看清楚方老师落子的目的。 作为被掐着七寸,一会儿让活,一会儿又被弄死的蔡校长:“……” 正玩闹,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啼哭声,夹杂着捶打怒骂声,那哭声凄惨的很。 蔡校长愣了下,连忙站起身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方若华也赶紧跟上。 哭得那个明显是个孩子,身为校长,对这种事可是相当敏感,万一自家学生受人欺负了,他明明在附近却没有作为,别说学生家长愿意不愿意,他自己就没办法原谅自己。 两个人走了几步,绕过牛棚,抬头就见王月英一只手拿着一根木棍,一只手抓着徐小云的胳膊,恶狠狠地打她,毫不留情,一道一道的血痕出现在小姑娘的脸上,胳膊上,小姑娘哭得几乎上不来气。 不光她哭,徐小龙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拼命扑上去抢救自家妹妹,可他到底是个五六岁的孩子,哪里能抵抗得了大人? 方若华吓了一跳。 蔡校长也神色大变。 其实村子里少不了打孩子的时候,所谓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小孩子不听话,大人气急了捶两拳都不是事,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还会跟老师们说,不听话就打,使劲打! 王月英身为徐小云的妈妈,哪怕她和徐茂林离了婚,她还是徐小云的妈,她要打孩子外人可管不了,但是像现在这般往死里打…… 方若华闭上嘴不吭气,她觉得自己开口没准会火上加油,只是用力踩了已经完全呆住,根本没有反应的蔡校长一脚。 蔡校长猛地回神,急忙冲上前抱住孩子,被发了狠的王月英照着胳膊也来了一下,疼得他差点松手:“别动手,有话好好说,小云做错什么事了,批评她就是,哪能这么打孩子,打坏了可怎么办!” 王月英抿着嘴唇,咬紧牙关,双拳紧握,死死盯着徐小云。 徐小云一脱离她的束缚,回过气哇一声哭得更厉害,转头朝着方若华扑去,扑到她怀里哇哇大哭,一边哭一边喊我疼,好疼。 方若华:“……” 这是哪?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在干什么? 王月英的视线追过来,方若华总觉得对方心情越发不好,看着自己的表情就像自己偷了她什么宝贝一样,嫌恶痛恨。 方若华苦笑,摊开手摆了摆,闭上嘴,表示自己就是个过路的路人甲,完全是个被坑的倒霉货。 她估计徐小云是委屈过了头才会这般,王月英扔下孩子离婚的时候,孩子才两岁多,原主接手时孩子刚刚三岁,虽然这两年主要是赵玉兰带孩子,这两个孩子对原主的感情也不一定有多么深厚,但原主对徐小云的照顾也少不了,孩子现在才这么点大,早就不记得王月英了,有现在的举动一点也不奇怪。 她还是第一次正面认真地看这位女主角,和通常意义上的女主不同,她的长相平平无奇,眉毛黑浓,到的确有一股很特别的,说不出来的气质。 王月英神色抑郁,看也不看蔡校长一眼,大步过来,伸手用力拖着徐小云的胳膊把她硬生生拖到自己眼前,“不许哭,我的女儿怎么能这么没用!” 吓得徐小云打了个哆嗦,抽抽搭搭地扭曲挣扎。 王月英冷眼看她:“你知不知道,你身为一个女孩子能上学有多么不容易?” 蔡校长:“……”没什么不容易的,村子里适龄的孩子都能送来,村子里应该不至于有人交不起那么一丁点的学费。 “你是女人,天生和男人不一样,你想要过得好,就要拼命努力,努力十倍,百倍,如果做不到你就没有未来,你就只能嫁个乱七八糟的男人,最大的价值就是给男人生儿子,伺候人家一家老小,受婆婆的刁难磋磨……” 这话挺现实,但是最好回屋去找个私底下没人的地方慢慢说去。 蔡校长满头冷汗,高声道:“谁说的,妇女能顶半边天,女人一样有出息!” 王月英眼睛红肿,泪水滚落,双手微微颤抖,此时似乎才开始心疼起孩子来,轻声呢喃:“……你不懂,妈是为了你好,你上学不容易,既然上了学,就必须努力,千万不要和别的学生一样觉得读书不重要,任何时候都一样,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才能让你不要一辈子被拴在农村,拴在这黄土地上。” 徐小云:“……哇!” 她今年五岁……能听懂才怪! “你是坏蛋,坏蛋,撕坏了我的小人书,还给我!呜呜,痛痛!” 徐小龙比他妹妹精明些,知道找外援,抓住蔡校长的手哭道:“我和妹妹在看小人书,她一过来就抢了去撕了,还打妹妹,呜呜。” 蔡校长这才看到地上有一本变成两半的小人书,看了一眼封面——《三打白骨精》 方若华:“……” 蔡校长嘴角抽搐,慢慢道:“徐小龙和徐小云今年还不到上学的年纪,现在农忙,徐家上下都要下地,让他们在教室里玩而已,这两个孩子的主要任务就是玩,看看小人书也没什么。” 王月英脑子里嗡的一声响! 第三百六十八章 馋 (两章合一) 蔡校长叹了口气,并没有发火,在村子里呆得久了,他涵养越发好,脾气自然也好,温声细语地劝解王月英道:“小云是好孩子,听话懂事,就是胆子有点小,应该多鼓励,多让她接触新事物,你这个做妈妈的,要沉住气才好。” 王月英木愣愣地点头。 目光落在瘦弱的女儿身上,徐小云却怕得厉害,整个人拼命往方若华背后躲,王月英脑袋一跳一跳的疼,却是咬紧牙关不知该说什么。 她竟然忘了自己的女儿到底多大,这几日在课堂上看到孩子,还以为她的儿子和女儿已经上了小学,却忘了蔡校长好说话,农忙时节,家里人手不够,把孩子送到教室里待着的家长有不少。 这些孩子通常也懂事,知道上课不乱闹,老老实实。 王月英最近一段时间过得实在不好,她在村子里得罪了不少人,好多乡亲都对她很有意见,都是乡下妇女,本来就喜欢嚼舌根,就算人家不当面骂她,她这人比较敏感,总觉得诸多不自在。 教学生也是很辛苦的工作,大王庄适龄的小学生有三百多人,外村过来读小学的也有五六十,加起来近四百人,分成五个年级,一共却只有蔡校长和另外两名老师,一个老师要教好几个班,还要教好几个年级。 每天备课,教学,批改作业,王月英焦头烂额,越发觉得她必须改变这一切。 虽然现在没有大学开课,但是她听她外婆的话,坚信这只是暂时的,将来肯定需要大学生,需要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她要努力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又忙又累,被一群淘气的小孩子闹得脑袋疼,还要抽空读书,再看自家那两个孩子,个个都不写作业,不回答问题,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玩耍,她说也不听,竟然还拿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自己,其他小孩子还暗暗偷笑,嘻嘻哈哈,王月英这日一看到徐小云手里的小人书,只觉得一股子邪火蹭一下就窜上来。 徐小云遍体鳞伤,连看都不肯看她一眼,在她面前一脸恐惧憎恶。 王月英的眼泪滴滴答答地落,女儿伤得这般厉害,她又怎能不心疼。 方若华把孩子往蔡校长手里一塞,使了个眼色就溜之大吉。 “校长,我去抄书。” 中学课本也要抄,时间紧任务重,方若华表示自己必须努力工作。 蔡校长:“……” 方若华能溜,他却是溜不得的,王月英的心情要顾忌,她可是自家学校的老师,带着情绪上课非出事不可,还要把徐小龙,徐小云两个小萝卜头安安稳稳地送回家去,否则出点事他可说不清了。 在教室里认认真真抄了一会儿书,花小芳就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外面可热闹了,去看看不?” 徐小龙飞奔回家,口舌伶俐地在赵玉兰面前告了一状,和小龙比,小云当然是根草,可是和王月英比,小云那也是心肝肉。 赵玉兰本来就恨王月英恨的咬牙切齿,对让自己儿子丢脸的女人,要是能的话,她恨不得拿擀面杖打死了事,现在还敢欺负自家孙女? 冲到学校,老太太使出撒泼的手段,又是吵又是骂,上手就把王月英挠了个大花脸。 王月英哪里能受这种罪,她要是能够忍耐,当年也不会和徐茂林离婚,毕竟两个人是正经的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登时也怒火上涌,抬手就推得赵玉兰摔倒在地,还冲上去踩了两脚。 两个人都火冒三丈,这就打了起来。 “蔡校长正劝架,不过我看一时半会劝不好,有人去叫徐茂林了。” 方若华:“……呵呵。” 原文里似乎没那么惨,不过也是,在原著小说中女主可没有回村,也见不到赵玉兰,以原主那位便宜婆婆的性子,在村子里撒泼很正常,让她去了县城,还是比较怂的,就算有矛盾,大约都打不起来。 等到原主死了,王月英已经得贵人青睐,进了公安局工作,有了铁饭碗,跟徐茂林堪称郎才女貌,复婚是正常合理的行为,赵玉兰别管是不是和她尽弃前嫌,反正是不至于闹得太僵硬。 学校里一团乱,校长看样子一时半会不得闲,方若华琢磨了三秒钟,决定干脆偷个懒,就伸伸懒腰起身出门,绕了一圈钻到后山去。 大王庄村背靠一座无名山,山上靠近村子的地处早就被扒了个精光,但凡能吃的东西全都入了村民的肚子,方若华完全欣赏不到美丽的风景,唯一的好处就是还有一些树和怪奇的石头,可以把玩一二。 往深山走,自然有景观绝妙之地,也有些野物,不过现在猎物也不能随便打,打来了比较大的,那只能送到大队算一点工分。 方若华不缺吃不缺喝,也没想花费太长时间专门去盯着野物较劲,还不够费事的,她时常进山,纯粹只是为了游玩而已。村子里没有太多消遣的方式,如今她比较清闲,老在家里待着的话,总会被黄素珍抓去一起坐门口聊天。 村民都如此,黄素珍不管干什么都拉着她,也是怕她一个人不自在。 奈何方若华着实对什么张家的婆婆和媳妇又打架,李家的小子居然被保送工农兵大学了,孙家的丫头和知青搞对象,她妈反对她要离家出走这类事情感兴趣,干脆就借口找野菜什么的进山去玩,好歹能躲开自己不大感兴趣的聊天娱乐。 慢慢悠悠地走了没多久,有一只笨兔子蹭一下从她眼前窜过去,方若华本能地两步追上,拿自己助力用的竹杖啪一声,把兔子给敲晕了。 方若华是不专门打猎,但她偏偏运气不错,几乎算是三次进山,两次都能弄到点小野味。 主要是身手利落,而且速度快,胆子大,深入山林,不在外围转悠。 “……” 刚把兔子提溜起来,抬头就看到一个一身军绿色的小年轻目瞪口呆地立在前面。 这小年轻头发上沾了一头灰,脸上也脏兮兮,裤子上都是尘土,气喘吁吁,显然一路上追兔子追了不短的时间。 咕咚一声,对方吞了口口水。 方若华挑眉:“你追的兔子?” 小年轻迟疑了下,似乎不知道该不该和一个女子抢兔子,不过最后还是点点头。 “那现在也是我的了。”方若华笑眯眯地道。 小年轻:“……” 方若华多看了两眼就认出这个小年轻是住在牛棚后头的,父子两个一起生活,姓申,叫什么不知道,虽然她的房子离对方不远,但是那父子两个深居简出,鲜少和村民打交道,她每天也忙得很,而且已经有了交际圈,还有几个小伙伴,暂时没有拓展朋友圈子的想法,面对总是冷着脸,避着人的父子两个,她寻常见面连个招呼都不打,自然就更说不上熟识。 拎着兔子,方若华优哉游哉地继续前行。 直播间水友:“亲爱哒,后面的小哥哥哇一声哭出来啦!” 申长胜鼓了鼓脸,心下叹气,方若华不认识他和他爹,但他们父子两个却是对这位女士印象深刻的很。 怎么可能不印象深?方若华每天变着花样做饭吃,什么时候都不委屈自己的肚子,只要吃饭就要四菜一汤,不止如此,什么红烧鱼,清蒸丸子,闷兔子,炸虾,香味四散,馋的他每天睡不着觉。 他们父子两个当年不说锦衣玉食,可做饭有保姆,从没有吃过苦,现在下放到了大王庄已经足足有四年,四年时间里不要说油水,就连肚子都填不饱,整天饿得嗷嗷叫,偏偏他爹京城的老战友们也困难,寻常给他们捎带个日用品什么的到是常有,粮食真不多见。 而且父子两个还不会做饭,每天闻着隔壁不远处传来的香味,申长胜在梦里都快要抱着自己的手当猪蹄啃,早晨起来一看几个牙印。 更过分的是,有一回他去房顶上辛辛苦苦地修自家漏了的屋子,看见方若华舒舒服服地躺在躺椅上,一摇一摆,手里把肉丸子掰碎了——喂鸡! 她拿肉丸子喂鸡。 为什么我不是那只鸡? 申长胜明知道不应该,可是他还是越发忍不住去窥视方若华吃饭,越看越馋,越馋越想看,然后他就看见吃了肉丸子的鸡被去毛下锅也变成了丸子。 哎! 方若华没有理会后面自怨自艾的小年轻,在山里转了一圈,又捡到两条蛇,一条有毒,一条没毒,有毒的清理的时候得更用心一些。 下了山,方若华照旧先去赵建国家串门。 今天来开门的是舒宁姐,一看见她手里拎着的兔子和蛇,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连忙把人让进来笑道:“等着,等着。” 她钻进厨房,没一会儿就拎出来一小碗白面,还有一大碗玉米面。 方若华笑嘻嘻地接了,又去孙月香家要了两个大萝卜,一篮子野菜,几个相熟的人家都转了一圈,等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着杂七杂八的豆腐,土豆,蘑菇,粉条等各种吃食,甚至还有一碗鸟蛋,身后坠着两个小尾巴,一个是赵建国家的大孙子菜瓜,另一个是孙月香的妹子孙月如。 两个小尾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口水滴答滴答地落下来。 方若华拿了块肥猪肉炼油,把油渣检出来,足足捡了一碗,她自己是不大爱吃,塞给两个孩子就是最好的零食。 锅里抹上去一大块肥油,切碎了半肥半瘦的猪肉进去,大火烧起来,加香辛料,加处理好的蛇段,加高汤,扔进去兔子和鱼,各类菜也下锅,杂面饼子贴上,锅盖盖好,顺便拿湿毛巾堵住。 申长胜趴在院子里被老爹盯着背书,一看隔壁冒出来的白烟,登时就觉得腹中翻江倒海。 其实现在什么香味都没有,方若华的灶台垒的好,锅也好,香味都焖在锅里,不可能闻得见,问题是他知道方若华抓了只兔子回去,也看见方若华在门口的水缸里捞了一条养了两天的大草鱼走,不用闻,只凭想象也忍不住口水横流。 申长胜背书背得都心不在焉。 他老爹略显苍老的脸上到是露出一丝笑意,自从来了大王庄,他已经很久没看见儿子露出这样的神态,以前他媳妇秀珠还在的时候,每每故意招惹逗弄儿子,儿子都会露出如此可爱的模样。 想起老伴,申明风已然不痛苦难过,时间是最好的药,漫长的时间过去,残留下来的只剩微暖的回忆,人总归是要死,他有一天也会去见自己的老伴,但他现在还不想死去,他还想看更多……唔,要是能吃得好一点,那就更好不过了。 不远处传来阵阵的肉香。 也幸亏这地方偏僻,离村子不算近,否则整日闻着这种味道,再宽和的村民也要因为忍受不了举报方若华去。 方若华掀开锅盖,在两个小孩子垂涎欲滴地注视下,翻出两个大竹篓,一个里面塞了一盆肉菜,一盆玉米面饼子,让他们两个人背好:“别让人看见,快回去。” 两个孩子脆生生答应,撒腿就跑。 大王庄村穷困了些,但是本地的村民都沾亲带故,即便有几个容易犯红眼病,但总体来说还是太平无事。 赵建国这个大队长也有能力,有威望,他家就是偶尔有点肉香味,估计大部分人也觉得理所当然,毕竟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富户。 剩下的菜还有很多,主要是汤汁鲜美,调料配得好,本身的肉哪怕不多,但烹制出来的菜肴还是很好,不只是在这个小时空,就是放到未来去也是极好极好,毕竟里面所有的材料绝对都是纯天然无污染。 方若华又装了一盆,虽然汤水和菜多一些,肉比较少,加一大张新烙出来的油饼,塞到篮子里,溜溜达达给隔壁送去。 申长胜:“……” “这叫见者有份,当然也叫封口费。” 塞了东西,方若华也不等对方纠结着推辞,回院子赶紧吃自己的饭。 跟人客套,哪有享受美食重要! 第三百六十九章 傻孩子 申长胜愣了一会,终于决定——吃! 事实上隔着篮子那股勾人的香味都快让人受不了了,怎么可能不吃。 “不吃白不吃,我也有贡献!” 申老爹只是笑,一点也不纠结,高高兴兴地坐在餐桌旁边,还一本正经地翻出老战友给准备的一壶酒,珍惜地给自己和儿子一人倒了一杯。 一口菜进了嘴,父子两个简直热泪盈眶——多不容易,四年,整整四年,终于吃上一口正经的饭菜! 方若华也美滋滋地享受饱腹带来的幸福感。 直播间水友:“……” “三妹,你好像真觉得特别好吃的样子,有那么好?” 明明就是家常菜而已。 “好吧,看在你一个土豪这么拼的份上,我们一定多支持支持!” 方若华吃了一口鱼,肉质鲜美的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进去,一边吃,她一边也感叹,不得不说,人真的很容易被外界环境影响,她现在这么好吃,肯定是有原主的情绪在作祟。 当然,上个小时空的小开心也是个原因。 虽然在小时空中的感情会淡去,但曾经留下的东西,必然会有痕迹,当年小开心就特别爱吃,天南海北的美食他都爱,还喜欢和自己亲近的人分享,作为师父,方若华被带动着真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什么样的美食珍馐都试着做,试着吃。 小开心身体不好,她有怜惜之意,为此和城中的大厨研讨厨艺,自己也学了几手,几十年下来手艺远不是以前能比,加上食材更是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吃起来便更是心满意足了。 照常享受完自己的晚餐,方若华就溜达出去消食,一出门,孙月香和黄素珍也溜溜达达出了门,三个人很有默契,一块绕着几棵大树转悠。 显然晚上享受美食的不是自己一人。 黄素珍看了若华一眼,叹气。她还想说说让若华节俭,以后逮住野味可别一口气全做了,制成腊肉可以吃很久,但是作为沾光蹭吃蹭喝的一员,她这话说出来实在是没有底气。 “……回头让你伯父去多淘换点精细粮,你还年轻,要长身体的,别老吃粗粮。” 她早就发现,若华这孩子仁义善良的很,做出来的饭菜,她专门挑着粗粮饼子***细白面的都留给自己和其他几家,肉也不肯多吃,每每只挑着什么萝卜,土豆,青菜,豆腐下嘴。 这孩子啊! 黄素珍不禁心生怜惜,真是个‘傻’孩子,从他们几家借去点高粱面,棒子面,各种菜瓜,甚至连野菜都要,就说是大家凑份子吃饭,做好了之后分过来的却有分量十足的肉,他们那点东西值什么,村子里再困难,精细粮没有,一点子别的粮食还是家家户户都能拿出些。 方若华:……嘤嘤,这全是误会,她就喜欢吃粗粮,当然,是经过她处理,掺和了宇宙商城中出产的面粉的粗粮,也不是真特别中意那肉,吃两块还行,多了就觉得腻! 可这话跟谁说,谁都不能信,又不是傻子,难道粗粮还能比白面好吃?而且肉怎么会腻,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吃也腻不了,明摆着就是省给别人吃! 不知不觉间,方若华的人缘越来越好,村民再也不提她离婚的事,也不再在意她外来者的身份,只对她充满怜爱,还觉得她人品好,正直善良,反正就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伟光正的色彩。 中学也开学了。 方若华的教学生涯还是非常顺利,中学生不比小学生,这年头能读中学的,大部分都是想要上进的学生,又比较乖巧听话,学习认真。 她教书也不是第一次,经验丰富,其他人也许感觉教百十个学生,几个年级一起上课,光备课就要累得够呛,在她看来这点小事真不算什么。 放到后世,一个班百十个学生一点都不算多! 当然,工作有乐趣,很顺心,可也有不如意的地方,虽然只是一点点的不如意。 一来,村里的老少们非常热衷于给她说亲。 二来,那位女主角王月英的日子过得却是暴躁的很,一开始只是和徐家人起冲突,后来和村民们也起了一些龃龉,到不是特别严重,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矛盾,每次闹矛盾,徐茂林回来都是护着王月英,然后一些小矛盾就会莫名的各种激化,再后来,村子里和王月英过不去的人越发地多,徐茂林就是有十三双手,七八双眼也顾不过来,王月英就越发抑郁,然后不知从哪听了些闲言碎语,竟然‘敌视’起方若华。 说敌视并不确切,只是有点别扭,每每不自觉想跟她争个高下。 方若华一直觉得自己把生活安排得非常充实,根本没有去招惹别人的任何举动,她这点竞争意识真让人无话可说。 黄素珍到是很生气:“也是那帮老太太闲着没事多嘴多舌,老说徐茂林是个呆子,有若华你这么性情温和,善良有能耐的媳妇不要,还和王月英藕断丝连,还有老赵那个倒霉堂妹,也整天胡说八道,说什么自己的儿媳妇只有你若华一个,她王月英什么都不是,呸,胡说八道,我们若华早和那一家子一点关系都没了,平日里见面连三句话都说不着,干什么老乱牵扯人!” 这位最近也有点暴躁,连赵玉兰这样的亲戚也看不顺眼,对王月英更是仇视的厉害,她总觉得方若华这些年形单影只,找不到一个知冷知热合心意的男人,都是他们这些人在里面乱搅合的缘故。 要不是担心影响方若华的名声,黄素珍都想好好和赵玉兰,王月英她们掰扯清楚,要吵架自己去吵,不要牵连无辜。 方若华也没觉得太困扰,反而围观一下徐茂林和王月英的虐恋情深,还有鸡飞狗跳的生活,到是枯燥乏味的时光中的一点点缀。 再说,她忙得很,没空纠缠琐事。 时间倏然而过,她如今是初中、高中一块教,初中生,高中生加在一起,学生足足增加到三百多,再也没了当初每天连课都不用备,照样把课上得颇精彩的美好时光。 第三百七十章 高考前 叮铃铃,叮铃铃 外面自行车铃声响起来,教室里孙月如低着头铅笔飞舞,抬都不抬一下,特别熟练地抬脚就踢前面的小胖子。 小胖子啊呜一声,狂奔出教室大门,正好赶在邮差停车时卡住他的二八大杠。 邮差大笑:“给你,给你,帮你们老师把包裹捎回来了,让她有什么要邮寄的东西下次给我。” 小胖子拼命点头,盯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踉踉跄跄向教室里走。 邮差看得眼晕,连忙喊:“慢点,别着急!” 举目看去,教室里一片安静,所有学生都低着头奋笔疾书,偶尔交流功课也压低声音,一种奇异的紧迫感扑面而来,却让人觉得心情特别舒畅。 邮差显然不是第一次帮忙捎带邮包,看着小胖子进了教室,一蹬车子转身便走,明年他姑娘读高中,到时候想想法子,也送到大王庄来读,这才是正经读书的架势。 别看邮差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小学毕业,但是他很羡慕文化人,不会觉得如今大学不招生,学生就没必要读高中,读书多了绝不会没有用处。 他家里既然供得起孩子,肯定要让孩子上学,能上到什么时候就上到什么时候。 邮差走了不久,方若华也从初中的教室里出来,直接绕过一排学生们新种的竹林就进入高中校园,上了石阶,从后门看过去,所有学生都低着脑袋认认真真做功课,老师……也就是本校校长,也在讲台上趴桌子前面做功课。 大王庄高中一共有三个老师,教语文和政治的蔡校长,教数理化和英语的方若华,还有一个快三十岁的知青孙强,他主要教军事体育,其它农业基础什么的,谁有空谁就代一节课。 学生们林林总总加起来一百零七人,生源囊括周边十来个村子,比初中的学生少些,却也是不小的数量。 方若华从后门绕到前门,和蔡校长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拆那个大包裹,包裹拆开,把里面用牛皮纸袋子装好的试卷拆出来,整个教室登时一片呜呼哀哉,学生们可怜巴巴地抬头看过来,几个淘气的双眼含泪。 “咳咳。” 蔡校长咳嗽了一声。 一群学生又老老实实低下头去写功课,最近半年多,他们高中毕业班的都不再继续讲新课,就是写卷子,不停地写卷子,各种各样的卷子拼命写。 好在这些学生大部分都是从初中开始就跟着方若华,在令行禁止方面的纪律性,堪比正规军队,即便是被‘压迫’得再厉害,学生们还是非常用功。 “月如,这三十套卷子你负责抄在黑板上,所有同学自己抄题目,后天我们各科老师再讲试卷,还是老规矩,完成最好的小组不用打扫卫生,分新得的酒心巧克力,奖金翻倍,完成最差的小组这个月扣除奖金积分,零食禁止七天。” 蔡校长在讲台上偷笑,看着学生们精神奕奕地瞪着讲台上的试卷,不像看功课,到像看一块大肥肉。 其实方若华奖励的零食真的很少,分下来一人能有一块半块的糖果或者其它就算极好的,奖金也不多,大部分还是方若华带领学生们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 两年前,方若华从她在京城的朋友那里得来了一大堆所谓的技术资料,鼓动了赵建国,然后赵建国向上面打报告,托了不知道是什么关系,又开大会商议,成立了大队的集体工厂,生产罐头和方便面。 这是副食品工厂,在以粮为纲的如今到是比其它副业产品工厂容易办些。 其实其它生产大队也办有各类厂子,只是大王庄这一片比较贫困,赵建国以前到是想过,但一没人才,二没技术,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如今却是完全不一样,他们大队的工厂也算是相当了不起的大厂子,生产出来的罐头多种多样,不光是水果罐头,连肉罐头和菜罐头也有,方便面更是很受欢迎,乡亲们的收入明显增加,去年还被当做典型在报纸上宣传来着。 方若华是大功臣,她利用课余时间,还有劳动课,工业基础课一类的课程,就带着学生们去工厂帮忙,赚一点辛苦钱分发给学生,谁也不会不乐意,这帮能读高中的学生,哪一个都是家里看重的孩子,他们能自己赚个学费,书本费,家里人只会高兴。 学生们老老实实地抄书,蔡校长和方若华走出门透透气。 今日太阳不错,蔡校长叹了口气,神色忧郁。 方若华一看就知道他想什么,忽然开口:“马上要恢复高考了。” “啊?” 蔡校长大吃一惊,“你从哪儿得的消息?” 方若华反而蹙眉,不可思议地瞪他一眼:“您老人家好歹也是高素质人才,难道就一点都不关心我国现状,多看看报纸,多了解时政。” 蔡校长被‘教训’得老老实实点头。 方若华才笑眯眯一扬眉:“肯定不是我胡乱猜想,是我京城认的义父义母告诉我的,至于他们怎么知道,我就不清楚了。” 蔡校长登时精神起来,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东西,嘴里念念有词:“我得和建国商量商量,这件事不能马虎,要注意,要注意!” 他脚下发飘,一眨眼的工夫就走得不见人,方若华失笑,心中也是有些敬佩。 蔡校长这是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的学生们,也为生产大队那些知青们着想。 目送蔡校长走人,方若华才开始翻包裹里其它的东西,吃的用的先放在一边,最显眼的却是一条墨绿色的双排扣风衣,衣服一穿,配上里面的白色羊毛衫,黑色长裤,飘红的围巾,在此时看来,真是十分洋气。 王月英避开人,偷偷十分珍惜地把刚刚抄到的十几道题目折叠好,塞在袖子里,一看学生们要下课,有几个学生已经好奇地回头看她,急忙若无其事地转身走人,正好和回教室的方若华打了个照面,她连忙低头,装作看不见,加快了脚步飞速离去。 有三天了,老看见王月英在高中教室这边走动,似乎对学生们忽然感兴趣起来,总在后门处张望,不过不关自己的事,方若华也不在意。 第三百七十一章 敷衍 方若华脚步轻盈地回了教室。 王月英却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复杂,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咬着嘴唇快步向小学的方向走去。 一进学校大门,花小芳就嘲讽道:“这都几天了,天天迟到,上课还越来越敷衍,要是不乐意做,走人就是,谁还求着你了不成!” 王月英心不在焉,不打算和她吵,抹了把汗,步履匆匆地进了教室,没多长时间就敷衍了事地把课讲完,不等下课便转身出了门,转头钻进自己的宿舍里去。 她要抓紧时间! 趴在床上,落下蚊帐,忍受着扑鼻而来的臭味,王月英的神色却越发坚定。 茂林和她说了,京城那边在召开大会,商讨大学的招生工作,这说明什么,说明大学快要重新开办,更说明需要学生! 王月英还是很迷惘,但是现在最重要的是把她丢下的知识再捡回来。 她一直知道学习的重要性,特别清楚,当年妈妈没有去世之前,耳提面命,让她清清楚楚地明白她一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能在乡下蹉跎一生。 她想不到别的方法,唯有努力读书,所以徐茂林跟她商量,暂时回村教书时,她想了想便没有反对,当老师正好可以找机会学习。 可是在这里的生活太压抑,太痛苦,那些泼妇们整日找自己的麻烦,学生也让她快疯了。这几年下来,一开始还好,她还能抽出时间,留下心思读书,但最近她却越来越不耐烦,站在讲台上讲课也是浑浑噩噩,完全不知道自己讲的什么,更是懒得备课,以前有的知识逐渐变得生疏。 当年和外婆一起生活,她家里并不宽裕,上的是村子里的小学,还有马王村那边的初中,老师们哪里教什么东西,她确实很努力,但哪怕是和同班同学们比,她也不占什么优势,毕竟她只是个普通人,不够聪明,如今荒废了几年,更是想读也力不从心。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王月英深吸了口气,她已经有八成确定,大学很快会开课,会开始收学生,既然有了希望,她就要牢牢地抓住这个机会! 她其实以前就隐约听说,方若华托人从京城那边找了不少教材,还有很多试卷,每天盯着那些高中生做题,但是她实在不想和方若华打交道,要说这世上有哪个人当她觉得最不舒服,那无疑就只能是方若华。 茂林可是和她做了好几年的夫妻! 明明……茂林是自己的! 王月英神色黯淡,她实在没想到自己和茂林一离婚,他就另外娶了妻子,他怎能如此?他们多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就这么容易消失不成? 想起幼年自己跟在他身后叫哥哥,少女时代的芳心暗许,再后来两情相悦,相约一生,王月英的眼眶一红,心痛如刀绞。 摇了摇头,把杂乱的思绪扫开,王月英红着眼睛拿出袖子里的纸张,摊开来平铺在枕头上。 这是她从高中教室里抄下来的题目,她并不傻,前几日亲眼看见几个学生凑在一起写试卷,她就一下子明白了,方若华确实有本事,搜集到的学习资料不光全面,而且高明,题目自然也出得好。 到了如今的地步,大学就在眼前招手,再看方若华不顺眼,她也不会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 王月英叹了口气,略略蹙眉。 她一开始本来是打算拿到学生的课堂笔记的,没想到借了一份看了一眼,就只好打消了主意,那课堂笔记她完全看不懂,除非让记笔记的学生给她一点点讲解,里面用了各种符号,还有一些字母她认得,应该是英文字母。 据说因为每堂课要记录的内容都特别多,为了快速记录,方若华教学生们用自己知道的简易符号来抄写,越是笔记记录得详细的学生,这种符号越多,就越发看不明白。 她在大王庄几乎没有熟人,和那些学生的家长关系不光是不好,还有很多矛盾,她想让人家给她讲解,人家却连搭理她都懒得搭理。 至于直接找方若华抄那些资料……她再怎么样也不乐意。 王月英叹了口气,有时候也为自己这莫名其妙的自尊烦恼,可要不是这般自尊自重,她也就不是王月英了,慢慢拿出一根铅笔,翻出一叠手抄本的教科书,对着课本琢磨题目。 宿舍离教室很近,大概到了放学的时候,外面的学生打打闹闹,声音嘈杂,王月英听得脑袋发胀,眉心一跳一跳的,总觉得胃火烧得她心口疼。 花小芳一进宿舍,就看到门口堆着的垃圾还在,登时恼怒:“喂,王月英,这是你第几次忘了扔垃圾了,既然说好了每人打扫卫生一天,你也答应了,好歹照做行不行,整天偷懒算什么!” 王月英充耳不闻,连蚊帐都不动一下。 花小芳终究还是不好意思直接去掀蚊帐撕她,只能念叨几句,最后还是摇摇头去扔了垃圾,心里却越发有气:“你外婆也回来住了,不是有房子,干什么非要住学校宿舍?宿舍本来就拥挤,你就不能回家住去!” 王月英依旧不说话。 不多时,宿舍里另一个女知青王丽也进了门,一看花小芳气鼓鼓的,一只手拍在她胳膊上笑道:“你还不知道她的脾气,装聋子的时候和真聋了也差不多,就像方老师说的,类似咱们这样的情况,和个混人住在一起,只有三种选择——要么狠,要么忍,要么滚!你狠不起来,也不乐意滚,那就只能忍了,什么时候忍无可忍再说吧!” 王月英使劲攥紧铅笔,咬住嘴唇,泪水滚滚而落,流到口中,咸涩的厉害,默默抹去眼泪,她以前还会和这些人吵闹,但是现在,她的时间宝贵,已经没有精力再和这些无聊人士起争端。 无聊人士收拾了垃圾,一拍脑袋哎呀一声,奔高中教室,坐在教室后面的桌子旁边,听方若华讲数学试题,已经紧赶慢赶了,可惜还是漏掉了两道,花小芳叹气:早知道就少说几句,怼人哪有做题要紧,小方老师可是说得清清楚楚,大学开学,高考在即。 之后半个月不到,恢复高考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生产大队。 第三百七十二章 准备 七点 太阳刚刚升起来不久。 昨晚下了一夜的雨,到早晨也没有停,淅淅沥沥的烦人的很。 赵建国打着伞,亦步亦趋地陪着女儿舒宁向村东头走去,刚走了几步就看见孙月香和孙月如姐妹两个,一人拎着个窝窝,顶着草帽从家里狂奔而出,立时高声喊道:“慢点,慢点,别摔了。” “要迟到了,今天小方老师组织摸底考试!” 舒宁立时也神情严肃,父女两个不自觉加快步伐。 一路上,赵建国看见不少知青都坐在地头,戴着斗笠,借着朝阳的光辉看书,全神贯注。 他也没有多说什么,甚至很自然地给这些知青行方便,农活什么的,他们不想做也就不用做了,反正估计就是逼着他们劳作,他们也提不起精神。 一眼扫过去,这几个人拿的‘课本’虽然千奇百怪的,但他还是知道,他们手里的课本和自家姑娘包里的差不太多,都是若华友情提供的复习资料。 这年头复习资料十分难得,不光是贵的问题,还极为难买,蔡校长专门去县城盯着,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一套数理化自学丛书,拿回来印了一部分,可大部分学生还是要自己抄写。 他们大队的知青算是交了好运,不光有蔡校长尽心尽力,还有方若华这么个有能力得到资料,还不吝啬于分享的人在,至少大家不用像其它大队的考生一样抓瞎,哭天喊地,求爷爷告奶奶地就为求一份复习资料。 不多时,赵建国送女儿走到教室门口,教室里亮着灯,静悄悄一片,只看得见乌压压的人头。 舒宁脚步迟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 赵建国失笑:“去吧,快三十岁了怕什么,三十五,三十六了也还有报名的。” 目送女儿一进门,就被若华抓住抽背成语,眼看两个人认认真真一问一答,立在讲台旁边,赵建国只觉得浑身都是力气,还能再干四十年! 不多时,舒宁去椅子上坐下,试卷发下去开始考试,方若华抱着一摞卷子出了教室,一眼就看见赵建国,连忙打了声招呼:“大队长,还有三个来月就要参加高考,到时候你选两个老实稳重,不用参加高考的村民跟我一起,我的学生里,所有考生的准考证我们要提前收起来,等到把考生送到考场再发回去,所有考生考试之前的饮食要有专人负责……” 赵建国:“……” 他听得迷迷糊糊,还是连连点头,一个劲说好,“还是若华你想得周到,我这就去县城借车,到时候请一个稳当的司机,绝不会出错。” 干脆打着伞送方若华回办公室,一边走,一边说话,正好碰到王月英去上课。 “大队长辛苦了,小心不要淋了雨。” 王月英一脸笑意盎然,客客气气地打招呼。 赵建国点点头,也和颜悦色地说了两句,分开之后忍不住有些纳闷。 “半个月了,王月英变得挺客气,怪事!” 也不怪他惊奇,实在是以前王月英对他这个大队长不说怨怼,到底是冷漠的很,总有一种大家都对不住她,她受了天大委屈的劲头。 尤其是她老因为不好好工作,和学校同事闹矛盾的原因被告状,身为大队长,难免要去调停,调停的时候就不免要说她几句,然后王月英就更不待见他这个大队长,总觉得自己给她气受。 “现在可是大不一样,最近半个月不光对着谁都是笑脸相迎,昨天还给你伯娘送了一件呢子大衣去,白色的,非常漂亮,就是太贵了,你伯娘没好意思要,推辞了半天才给推掉。” 方若华眨眨眼:“许是年纪渐长,改了性子?想和村里人缓和关系?” 赵建国莞尔:“就是改得太快了,有点吓人,不过知道要改总是好事,她那性子太得罪人。” 说了两句,两个人就没有闲情逸致讨论别人的心思,如今最重要的是高考。 方若华不担心自己,别说她在没到这个小时空之前就把高中知识都给捡起来了,直接高考都没多大问题,就算没有捡起来,她也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不过既然做了老师,她就想把自己班上想考试的学生都带一带,不敢说都考上大学,但是还有大专,中专,已经占据这么大的优势,她家学生们大部分又不特别笨,也不是特别淘气不用功,全部考上学校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赵建国当初听了她的话大笑,直说她聪明,知道一个好汉三个帮,独自一人做什么都不方便,但是如果笼络一批大学生帮手,将来必有好处。 这是事实! 不过方若华其实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只不过她有漫长的时间,完全可以放缓脚步,悠闲一点生活,她愿意在其位谋其政,不去多想,只做自己乐意做的事,就像现在,她当了老师,那就想要当最好的老师,就想要尽可能让自家学生成才而已。 时间一天天过去,高考的日子也渐渐临近。 按理说现在应该放松下来,但是教室里的气氛还是一天比一天严峻。 方若华教的正经高中毕业生们到不怎么紧张,从开学第一天开始,他们就是奔着高考来的,知识每天都在认认真真地学习,可是高考的消息传开之后,过来蹭课的这群知青们,却是深感时间不够用,恨不得不吃不睡,拼命学习,连带着正经的高中生们也更努力起来。 面对这种情况,方若华想了想,除了多加几次模拟考试,争取把学生们考皮实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法子。 “又模拟考试,又模拟考试,怎么一上线就看三妹你玩模拟考试,话说,整这么一大群年龄各异的群演,真把人家关考场里这么长时间,还得认认真真地答考卷……三妹你真狠!” 水友们都觉得,反正那些拿着微薄的工钱,在剧组蹭盒饭的群演们肯定不接这种活。 “呵呵,我帮三妹改了六次卷子,亲眼看了同样的演员做数学高考模拟题做了六次,次次不一样,看看那个孙月如,看年纪应该就是高中生,我眼看着她每次进考场都精神抖擞,从四十多分,考到八十多分,再这么下去,也许演完三妹的戏,这就是学渣变学霸!” 第三百七十三章 初试 (两章合一) 方若华和水友们逗了几句咳嗽,对一帮水友嘻嘻哈哈说要给她找高考题的话视而不见。 她自己就知道不少高考题目,只是经历的小时空多了,她心里清楚,小时空的历史在这类细节上和真实历史向来大不一样,知道高考题目,百分之九十九也白搭,到是她自己猜题,可能对要考的知识点猜得还能准确一些。 如今出题的规律,不光是她,估计蔡校长这样经验丰富的教育专家也能把握一二。 毕竟出题的都是人。 最近几次模拟考试,方若华就把自己和蔡校长一起猜测的一些知识点加在了里面,反正学生们只要基本功足够扎实,别管考什么题目都不必担忧。 孙月香和孙月如姐妹两个从考场上下来,都是一副虚脱的模样,使劲搓了搓脸,两个人凑在一起对题,其他学生们也纷纷过来,时不时发出哀叹呜呼声。 菜瓜到是趾高气昂的很,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嚣张样,不过他也确实聪明,这两年下来,每次考试都是第一,数学还竟考了满分。 要知道方若华出的题目,有时候是适应性考试,比较简单,贴合高考,有时候却是总出些拔高题,经常考得学生们只能把争取及格当最终目标,但是菜瓜别管什么题,成绩都特别好,这就非常厉害。 方若华也承认,自己如果有这小子的聪明,就算不够努力,当年高考也不会只考了个普通的二本大学了。 哎! 后面出来的年纪或大或小的成年人,神色间却没有年轻学生们的放松,一眼看到从办公室出来巡视的小方老师,登时一拥而上,紧紧张张地提问,恨不得在最短的时间把所有的题目都给弄懂吃透。 徐保毅缩在后头,犹犹豫豫,一直到方若华回答完了学生的问题,打发学生回家,收拾自己手边的书本打算离开,才上前一步,轻声道:“小方老师,这有两个题目,能请您解答一下吗?” 他都做好了准备,方若华不搭理他。 方若华到笑了:“是保毅兄弟啊?来,我看看。” 徐保毅这才松了口气,腼腆一笑凑上前去,他是徐家的二子,不过他是抱养的孩子,当年赵玉兰生下徐茂林以后,伤了身体,去医院检查人家大夫说她可能再难有孩子了。 此时村子里还是讲究多子多福,儿子不够多怕是要受人欺负,徐老实和赵玉兰商量了下,就托人打听,从外头抱了个儿子回来,有了二子徐保毅,没想到把孩子抱回来没两年,赵玉兰竟然怀孕了,又生了三儿子徐茂森,赵玉兰和徐老实自然是特别高兴,可徐保毅都被抱回来了,总不能再给送回去,再者说,养了几年也有感情,干脆就继续养下去。 不过两口子在这三个儿子里,最看重大儿子,最疼爱小儿子,中间这个抱养的自然是被忽视的一个,但是徐保毅懂事听话,以前在家的时候,照顾徐茂森照顾得很妥当,还是做农活的一把好手,后来分了家,徐保毅什么都没分到,一个人被打发出去,他也没闹,乡亲们有看不过眼的,他自己就笑呵呵解释:“我一个大老爷们,有力气,还怕不能养活自己?” 乡亲们同情他爹不疼娘不爱,虽然困难,但是你家一碗粮食,我家两个红薯,借给他一点吃的,总算把最困难的时候熬了过去。 两年前徐保毅还娶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也是同村的郭玲,两个人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从来有商有量,就没有红过脸。 徐保毅也是个爱读书,肯用功的,当年他和徐茂森一起上课,要帮徐茂森背书包,给他热饭热菜,给他跑腿,但是说起成绩,徐茂森远远比不上他,眼下马上要高考,他思来想去还是要抓住这个机会,最起码也得尝试尝试,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 方若华的高中教室,就是大队上下所有有志于高考的青年男女们紧紧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整个大队上的知青,天不亮就到教室里挤着,没有空位坐在地上,屋子里没有地方,就站在窗户外面,寒风呼啸,大雨倾盆也绝不肯错过。 谁都不是傻子,方若华讲课讲得好不好,大家心里有数,徐保毅也是挤出一切空余时间来听课。 一转眼的时间,初试的日子就到了。 方若华从家里出来,就见自家那帮学生们和做早操时一样,背着书包在大门口排排站,整整齐齐。 赵建国从县城借回来的车擦得干干净净,上面还挂着红绸,上书——红星公社,第三生产大队的字样,他和两个三十多岁的乡亲,脑袋上戴着红色的布,穿着中山装,精神抖擞。 方若华:“……上车。” 一行人坐着车冲到县一小考场,不光考生,连监考人员都看得傻了眼,可方若华能怎么办?只能在一众人的注目下,特别淡定地把准考证分发下去,点名数着所有人进入考场。 一群学生恭恭敬敬地行礼:“老师辛苦了!” 等学生们都进去了,方若华最后进入,监考老师咋舌,忍不住道:“你这是带着……学生来考试?” 方若华微笑,再微笑。 初试顺顺利利地过去,回到学校,方若华自己估了估分,唔,满分是不大可能,但是任何心仪的学校都不在话下就是了。 那群知青考得怎么样,她不大清楚,自家学生里大部分还是很有把握,也有几个已经决定报考中专,不打算考大学,如果不出意外,失误的可能不大。 “小方老师。” 离高考复试还有一个多月,方若华正准备新的复习资料,就看到一个假王月英拎着两条鱼出现在她门口。 “今天茂林给我送了几条鱼,吃不完,给小方老师你捎带过来尝尝。” 她身上有一股奇异的蠢蠢欲动的振奋,说不出来,总之和以前很不一样,似乎竭尽全力地表达善意。 方若华还没开口,赵建国从后面过来,轻轻巧巧地把鱼接过去:“茂林送的?正好给赵玉兰拎去,让她娘也沾点光,中午吃鱼汤。” 赵建国笑眯眯地看着王月英,王月英一怔,随即抿起唇笑起来:“好,应该。” “蔡校长今天带学生植树,王老师赶紧去吧,别迟到。” 赵建国眯着眼睛笑道。 王月英满肚子的话没说出口,只好乖乖走人,她一走,赵建国就蹙眉沉思:“虽然这个王月英最近脾气好了不少,可是你还是离她远一点,能不打交道就不要打交道,马上高考了,不要分心。” “我知道。” 方若华也一头雾水,以前王月英和她打照面,绝对是扭头就走,一句话也不多说,这两天的确很奇怪。 王月英慢吞吞地从方若华的家门口离开,脚步迟疑,手心里冒出一丝细汗,脑海中拼命想自己初试的试卷,她觉得自己答题答得还可以,这两天打探到的,其他考生答对的题目不会比自己更多。 她能考得上,她能考得上…… 王月英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脸色潮红,浑身热得厉害,手脚发软。 但是……她还有一丝恐惧! 走着走着,王月英拔足狂奔,冲到村公所去打电话,打给茂林。 县公安局。 最近高考在即,公安局方面对于治安问题也是严抓严打,打击一切犯罪行动,所有人员已经连续半个多月没有休假。 “据可靠消息,这一伙飞贼首领姓吴,在京城犯下大小案件三百余起,被老百姓们起了个外号,叫快腿老吴,如今,他们可能流窜至我县附近,茂林,你就组织……” 局长正交代任务,通讯员就来找徐茂林:“是王月英同志打电话过来,说是有急事,电话里都快哭了。” 徐茂林一愣。 局长蹙眉,还是挥挥手让他去。 等徐茂林一出去,局长叹了口气,对其他同志道:“好了,我们接着开会。” 徐茂林加快脚步,心中还是有一点担忧,一接起电话,就听见王月英压抑的哭泣声,登时更心慌意乱:“月英?”这是怎么了,难道她在村子里被人欺负? 他知道,月英在村内人缘不好。 “别哭,你不是很快就要参加高考,到时候考一所好大学,离开村子,再也不用回来……” 一句话,王月英的哭声更压抑,哭得一抽一抽的。 接线员坐在附近,听得都心有戚戚,觉得这还不知道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只是老占着电话线只哭不说话算什么事! 王月英沙哑着嗓子道:“我害怕,你知道的,我爸爸他,他……” 她几乎泣不成声,已经连续有半个多月,夜夜噩梦不断,明明光明就在眼前,明明这一切已经要结束了。 “昨晚我梦到了,我爬啊爬,终于爬到了山顶上,那个人又一脚把我踹了下去。” 隔着电话,王月英的声音也艰涩的厉害。 “……你已经和他断绝关系了,他怎么样,和你没有关系。” 徐茂林沉默半晌,深吸了口气,“别担心,我会想办法解决这件事,你专心学习,其它的都不用操心。” 王月英的抽泣声一顿,咬着嘴唇:“……嗯。” 很多人都不知道,王月英其实应该是城里人,但是因为她的父亲犯下杀人重罪,被判处死刑,是个死刑犯,所以她和父亲脱离关系,回老家跟外婆生活。 这个巨大的污点就像永远都擦除不掉一般,捆着她,缠着她,让她夜不安眠。 徐茂林轻声安抚:“放心吧,不会有事,你就安安心心地考试。” 讲完这一通电话,王月英沉默地抹了把脸,总算镇定下来,不过,蔡校长带队的植树活动,她已然忘得一干二净。 方若华拎着一块腊肉去赵建国家蹭吃蹭喝去,半路上正好和王月英擦肩而过,见她一脸恍惚,也有点奇怪,不过,方若华给自己立下的规矩就是远离男女主角,也不可能主动过去问东问西。 到了赵家,把腊肉扔厨房,黄素珍笑眯眯去烧饭,赵建国坐在门口喝着一点小酒,两个人一边闲聊,一边等家里人回来再开饭。 赵建国心里藏着事,看见方若华就想和她念叨念叨,要说这村子里的知青哪个最有见识,还是要数若华,压低声音道:“前几天我们家门缝里让塞进来一叠钱,起码有两千,说是让我在王月英的政、审材料上动手脚,把她父亲的问题抹掉。” 方若华:“……” 赵建国按了按眉心:“我没碰,直接扔外头去了,一转眼东西就消失,应该又让人收了回去。” 方若华没说话。 “别的大队到底怎么样,我管不着,毕竟哪里都有老鼠屎,但是咱们大队如何,若华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乡亲们都清楚,我知道这些考生们不容易,熬了这些年,谁都不容易,我绝不会做出任何坏人前程的事,能夸就夸,能赞就赞,可是要我弄虚作假,说实话,我胆子小,不敢。” 半晌,方若华才笑道:“这一次高考录取,看的是考生本身,只要不是考生自己有问题,应该就不会出事,再说,以后会越来越宽松,即便是这一次高考没有被录取,下一次绝对不会再有影响了,这一点,我敢保证。” 赵建国也不问她凭什么保证,脸色登时便舒缓许多,笑道:“吃饭,吃饭。” 正吃着饭就有人敲门,黄素珍过去打开门,居然是徐茂林,徐茂林看到方若华,也是愣了下,随即脸色转为柔和,犹豫片刻,似乎有几分异样,轻声道:“若华,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方若华竖起手摇了摇,三两口把饭吃干净,站起身走人,徐茂林急忙追了两步蹙眉道:“我们虽然离婚,但是我还是把你当亲人,你如果有什么事……” “没事。”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徐公安你可别恶心我,你愿意和王月英玩什么离了婚却还是亲人之类的游戏,你们自己去玩,我恶心,不掺和,以后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百七十四章 异想天开 徐茂林眼看着声音未停,方若华的人便连个背影都看不清楚,也有些发懵。 被人嫌弃,还是被一个女人嫌弃,他……真没有这种经验,多少有些不知所措。 从小到大,徐茂林不说是人见人爱,但无论在什么人面前,入耳的绝对大部分都是赞叹,实打实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从读书到参军,后来退伍进入公安部门工作,就没有一点不顺心的地方。 说起女人,徐茂林见过不知多少要贴上他,讨好他的女孩子,别说这些乡下姑娘,就是大城市里的那些,见到他也多是温柔细语。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所以他在女色上向无多少欲望,哪怕在外面有再多的诱惑,他也回来和月英结了婚。 即便后来月英受不了家里的束缚,非要离婚,但徐茂林也没有后悔娶她。 世上女子万万千,唯独这一个和他青梅竹马,也唯独这一个曾引动了他的心,他不知道自己和月英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爱情,但那是唯一一个他想要的女人。 之后家里给他说了一个方若华,他却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父母喜欢,娶了便是,他不在家,自己一个人在县城拼搏,家中还有幼子幼女,父母已经老迈,他也不能任性妄为,娶个妻子回去父母才踏实,孩子才有人照顾。 虽然明白,可到底是意难平,所以之后出了那次意外,方若华提出离婚,他犹豫半晌也就默认……虽然他自己绝不会做出这种决定。 但他不是没有愧疚。 他不是那些不知道轻重的年轻小伙子,自然明白一个离异的女性在这年头日子不容易过,尤其是在村子里,离婚简直要被人戳脊梁骨。 可他总有诸多担心,不想招惹更多的麻烦,一直再没有见过方若华,也不大打听她的消息,不曾想今日一见,她与自己想象中却有一些不同,好像显年轻了。 徐茂林不得不承认,其实方若华不像他想象中那么普通平凡。 今天她穿了件白毛衣,梳着两条大辫子,皮肤白皙,坐姿端正,吃饭时慢条斯理,举止落落大方,一看就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徐茂林有些吃惊,更吃惊的是对方面对自己时的反应,迟疑了片刻,他意有所指,轻声问道:“大伯,若华她这两年怎么样?过得还好吗?” 难道村里的那些三姑六婆们不会欺负她?月英性子算是硬的,一向不肯吃亏,还有好几次背着自己默默掉眼泪,方若华又怎能免俗? 赵建国只当做不知道这小子的小心思,笑眯眯回道:“怎么会不好?小方老师可是咱们大队的名人,性格好,才学高,学生们敬爱,谁要是敢说她半句不是,我带头吐他口水,那是和咱们大队所有人为敌!” 徐茂林:“……” 闲话家常半天,送走了徐茂林,赵建国叹了口气,黄素珍翻了个白眼,冷笑:“什么东西,我看你这便宜外甥也是个拎不清的,真以为人家若华离了他过不下去不成,他当他自己是个什么香饽饽。” 大儿子难得回家一趟,赵玉兰一早就烧了一桌子菜,不光叫上老三,连在家里没有存在感的老二也叫了回来。 徐茂林一进家门,就摆桌子开饭。 赵玉兰和天底下大部分当妈的一样,总觉得自己的儿子瘦了好些,拼命往他碗里夹菜,也免不了絮絮叨叨:“茂林,你可离王月英远一点,她一个克父克母的女人,八字硬,你离她近了一定倒霉。哎,你说说,都是这个倒霉女人,害得你和方若华离了婚,知道现在方若华有多本事,在厂子里兼职,一个月起码能赚三百块,这也就罢了,人家还有本事的很,没见咱们村子里那几个男知青,可是眼睛长在头顶上,很看不起咱们乡下人,但在方若华面前一口一个小方老师,毕恭毕敬,谄媚着呢!” 徐茂林听得脑袋疼,但他是孝顺儿子,从来不打断自家老妈的话,只好听了一耳朵‘方若华’,心里却盘算最近有几桩大案子,他要抓紧些,尽量办得漂亮,能立个功就再好不过,尤其是‘快腿老吴’这一伙人,无论如何也要抓住,否则真有点对不住看重他的领导。 上个月领导找他谈了两次话了。 蹙眉叹了口气,他最近确实是疏忽工作,上面不满意很正常,不过他一向是领导的宠儿,也有能力,一时半会还无妨。 实在是最近月英的精神压力特别大,她一个女孩子,面对人生中最重要的高考,心绪不宁可不行,还有她父亲的问题,确实不能不当回事,等熬过这一段时间,月英考上大学,他也就能放下心。 徐茂林按了按眉心,并不把领导谈话的事情太放在心上,像他这样的得力干将,当领导的也舍不得重责。 下了决心,又听他妈在那儿异想天开:“茂林,要不然你和方若华复婚吧,你看看她这些年都不找别人,可不就是念着你,跟你说,人家本事得很,这回高考要是她都考不中,我看咱们大队能考中的也不多,如果考中了,人家就是大学生,你娶一个大学生回家,那多体面!” 徐茂林哭笑不得,由着他妈妈胡说八道去。 他显然不当回事,不过这番话却不知为何传了出去,让村里人当笑话一般随口说起来,不过赵建国管得严,此时正是自家孩子们高考的要紧时候,方若华可是孩子们的老师,那里敢让她分心,流言不过瞬间就戛然而止,黄素珍亲自去找那些碎嘴的婆娘交代,绝对不能让这话传小方老师耳朵里。 方若华到是没听见这些,可王月英却听了去,一连好几天心烦意乱难受的厉害,碰见方若华就一副别别扭扭的模样,索性这回的女主就是这般别扭的性子,只是她和男主角一起时,别扭别扭是情趣,方若华可欣赏不来,自动自发远离为好。 眼瞅着初试通过的名单下来,方若华再没有半分精力分给那位女主角。 她家这群学生们,考中专的已经被确定录取,其他人居然全数通过初试! 第三百七十五章 不稀奇 一时间整个村子上欢欣鼓舞,所有人兴高采烈,红光满面,尤其是赵建国,激动得不能自已,抱着他姑娘老泪纵横,哭得衣服都快湿透了。 学生们皆大欢喜,知青们就有的开心,有的难过了。 王月英知道自己初试通过,又是哭又是笑,趴在蚊帐里面浑身颤抖。 这一次很难得,同住的几个也没有唠叨抱怨,反而还是挺理解她的。 知青们考过的人数,和别的生产大队比较起来也算多的,但是远不能和正经的高中学生相提并论,一时间那些没有通过的考生们不免有些心情复杂。 他们里面不乏大城市出来的知青,在学校时也正经读过高中,自以为学识不差,至少不是这群农村学生能比得了,即便不经意间,也不免趾高气昂。 平日里乡下的高中生们也有些自卑,觉得论读书学习,自己肯定比不上这些知青,尤其是那些大城市里来的知青们,个个天之骄子,哪是他们这些乡下学生能比? 没想到这回一考试,他们全都通过了初试,到是知青里有三分之一没通过。 一时间,知青们心里不禁五味杂陈。 后来想一想,这些学生学得好,还不是他们知青教出来的,这般一想,心态到是放平了,哪怕没有考过的,也有的想着明年再试。 一群乡下学生不过用了两年功就能考过去,难道他们这些本来底子就不薄的就考不过?明年全力以赴,认认真真复习,争取考取大学改变人生。 村子上下乡亲们却是兴高采烈,要不是还要参加复试,怕是家有考生的人家,都要搭起长棚,大宴宾客。 大队上所有人加起来,最令人羡慕的还是方若华,她的成绩全市第一,取得头名。 四百分的题考了三百八十五分,遥遥领先。 这一次高考其实不公布成绩,通过初试的考生,招生办那边给发一个复试通知书而已,但是无论什么地方,身为状元也很引人注目。 成绩一出来,消息自然传出,很快传到大王庄,村子里的村民们也是与有荣焉。 这一次初试,王月英也考过了,徐茂林特意请假回乡,邀请她回家庆祝。 因着王月英初试通过,赵玉兰虽然不待见她,更不想儿子和她关系太近,可还是按捺下脾气,没有当场发作。 不过眼看着徐茂林割了一大块肉回来,还杀了一只鸡,通通收拾上了桌,一点都不肯留下,看着桌子上摆着的肉块鸡块,再看儿子亲亲热热地往王月英的碗里夹各种肉,赵玉兰心疼得不行,脸也耷拉下来,冷声道:“哼,有些人别看初试过了,能不能考得上还不知道。看看人家若华那丫头,县里的领导专门过来看望她,还给了不少奖励,一叠笔记本,还有一个大暖壶,听说又给了一百块钱,人家是市里第一,考得不要再好。” 王月英抿了抿嘴唇,心里一咯噔,她今天其实收敛身上所有的尖刺,难得心平气和地再一次踏进徐家大门,可是赵玉兰无意中一句话,却是触动了她的心魔,一时间手足微微颤抖。 徐小龙到是不耐烦,拼命往嘴里扒拉饭,还顾着妹妹,把肉往她碗里夹,瞥了自家奶奶一眼,笑嘻嘻眨眨眼:“奶,小方老师考第一有什么好稀奇,她考不了第一那才是奇闻好不好,要不是初试就是市里出题,排名也是全市排名,我看我们小方老师考个全省第一,全国第一那也是没多大问题。” 赵玉兰:“……” 王月英心中不自觉更是难受,明明她才是徐小龙和徐小云的老师,但这两个孩子从来都是一口一个小方老师,方若华说一句话,比她说一百句都要管用。 不独是他们两个,学校里的孩子们都是如此,方若华不过是闲暇时给带几节英语课而已,也不知怎么收揽人心,糊弄得一群孩子对她敬若神明,开口小方老师,闭口小方老师,好像除了她方若华,就没有别人是老师了似的。 想起这些年下来,她王月英为了这些孩子,每天起早贪黑地上课,辛辛苦苦,连自己的学习时间都被耽误,却没得过半句好,还被他们取外号叫什么‘狼外婆’,她心中就难受的要命。 尴尬地吃完饭,徐茂林就送她出来,王月英心里难受,他也看得明白,安抚地拍拍她的头笑道:“行了,等上了大学,好好读书学习。” 一句话,总算让王月英多了几分笑容,轻声叹息:“这些学生难教的很,我可是再也不愿意继续教他们,绝对不考师范,不当老师。” “噗……” 徐小龙两兄妹正好出来,听见这话登时忍不住笑出声。 “那感情好,狼外婆的三板斧,上课自习,下课扫地,不听话叫家长,我们受了这些年可受够了,为了后来的兄弟姐妹,赶紧走您的吧!” 徐小龙说完做了个鬼脸,拉住妹妹撒腿就跑,“奶,我们去找舒宁姐和小方老师问功课。” 赵玉兰追了两步:“慢点,别跑!” 王月英:“……” 让自己儿子这般怼,她差点没气疯,徐茂林叹气,赶紧拉着她走人:“走,我带你去县城转转,买几身新衣服,等去了大学要穿漂亮些才好。” 王月英这才稍稍高兴起来。 这边的热闹,方若华没有看到,也不清楚自己在一群小学生中也威望不低,她领着自家学生认认真真地填写志愿表。 不光学生们在,连家长都叫来,给他们分析各大学校的情况,再分析各个专业的情况。 如今从家长到学生,其实对怎么填报志愿完全不懂,都是瞎填乱填,方若华可不打算让自家学生胡乱上个学校就完事。 有几个学习好的,像菜瓜和孙月如,方若华都指点他们填最好的清大和北大,保底学校就填附近的天大,还有成绩比较危险的,商量过后也给他们填写了师范大学。 填写完志愿,查了查没有出错,报上去了方若华才放心,结果一总结,居然有二十多人报考的北京的学校。 方若华考虑了下,报了清大学物理,她一开始想考医学院,但是想了想好像她自己的医学知识足够了,这辈子还是想活得更单纯一些,研究研究自己的弱项也没有什么不好,始终待在实验室里也是一个选择。 第三百七十六章 送别 复试通知下来,志愿报完,离高考复试便只有半个月的时间。 所有学生都常住学校,有的甚至晚上就在教室里打地铺凑合一夜,全力以赴地复习。 如今方若华越发出名,人人都知道她初试全市第一,要知道这一次高考连老师带学生都参加了初试,所以她肯定是队上如今能找出来的,成绩最好的老师,无数学生家长耳提面命,要求自家的孩子一定要听老师的话,老师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甚至有几个家长每天追到学校给方若华打扫卫生,还想追到家里去帮他洗衣服做饭,好让她能把时间省出来教学生。 方若华:“……” 面对一群我家娃就交给您了,要是不听话,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要是还不乖,回头我再接着削他的家长,她也是无话可说。 进入十二月,高考即将来临。 方若华拎着学生们进入最后的复习阶段,整天忙得连去厨房做美食犒劳自己一顿的时间都没有,也许久没有和直播间的水友们聊天,到了十二月,却是终于清闲下来,也让学生们放假休息,每天看看错题本,做两张卷子别生疏就行,不必像之前一般那么拼命,闲来无事,方若华扫了一眼直播间,看见不少水友刷屏,等着看王月英到底能不能参加成高考。 “……” 这帮人也真够无聊的! 不过,的确有点意思。 在原文中,王月英没参加成高考也算是一个小高潮,男女主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终于从暧昧升华为精神苦恋,为什么说是苦恋,徐茂林已经确定自己深爱王月英,但是他当时不光不是单身,有妻子在,还害得妻子没有参加成高考,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扔下被他祸害了的妻子,也就是原主不管,反而跑去和王月英纠缠。 至于王月英,她更是痛苦,心爱的男人不是自己的,高考也没有希望,天地间昏沉一片,人生毫无乐趣,痛苦到了极限。 可是现实不是小说,反正方若华没觉得现在有什么异常,蔡校长前两天还叹息,说要再找个老师回去教书,王月英把全副心思都搁在复习上,哪里还想得到学生! “我也能体谅,不想碍了人家的前程,若华你看看哪个知青有时间,让他们来代代课,到时候把王月英那份工资给人家。” 蔡校长这话都说出口,显然王月英对于高考非常重视,到现在也没有消息说她不能考。 事实上复试通知都下来了,有王月英的名字,她初试通过,也不可能不让她参加考试。 这点事好奇一下便罢,和方若华没有半点关系,有空操心别人的事,还不如多做两顿好吃的。 说做就做。 浸泡好的糯米合着菜粒一起蒸熟,肉粒下锅翻炒,油花一溅,把糯米扔下去稍微炒一炒,调拌均匀,加入一点香油就出锅。 不用多长时间,一大锅烧麦就熟透了,透明的皮包裹着浓香的米粒,还没有吃只是看就让人恨不得吞了自己的舌头去。 方若华刚夹起来一个打算尝尝,外面大门就被推开,舒宁姐靠着门喊她:“若华,若华,你快来看看,村子里来了好几辆车。” 隔着门张望了两眼,方若华就看见好几辆卡车,还有吉普车开到她家邻居的大门口,眨眼间下来好几个人,不多时就把邻居家零零碎碎的东西都搬上车去。 方若华登时了然。 前阵子赵建国就说她这个邻居,申家这位老爷子可能马上就要回京城去,只不过申家一向低调,和村民们来往不多,这件事也就没有传得沸沸扬扬。 据赵大队长所言,申家在京城还是个不小的家族,亲人不少,如今恐怕是要发达了,不过发达不发达的,方若华也不太在意,拿起烧麦小口小口吃,也懒得去看热闹,村民们见到大卡车也新鲜,吉普车更新鲜,方若华可不觉得有多新鲜。 终有一天,很多人会因为在大马路上看到太多的车流而暴跳如雷的。 她不在意,申长胜却是拖拖拉拉地不想上车,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凑过来期期艾艾地道:“……烧麦能卖我几个吗?” 方若华:“……” 到底还是没有卖,虽然交集很少,不过是饭友和点头交而已,可还是认识的熟人,如今熟人要搬家走人,送点吃的也理所应该。 方若华挑了挑,分给申长胜三分之一的烧麦,让他自己拿饭盒过来装好。 “一路顺风。” 申长胜这才心满意足地上了车,一脱离众人视线,赶紧吃了一口烧麦,眯着眼睛满脸陶醉,幸福得不行。 他表弟是个小胖子,也是吃货一个,看他吃得香,偏偏不敢从自己护食的表哥嘴里夺食,吞了口口水,又故意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乡下这破地方,哪里能有好吃的,申长胜你也太没品位了。” 申长胜懒得搭理他,叹了口气,稍稍有些遗憾,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品尝出自小方老师之手的美味佳肴。 美食虽然没人不爱,可每个人的口味都不可能完全一样,有人爱吃辣,有人喜欢甜,有人口味重,有人口味轻,申长胜,不,应该说申家人的口味却偏偏和方若华的口味同步,有时候申长胜觉得,他和他父亲也许因为时常厚着脸皮去小方老师那儿打牙祭的缘故,肚子就服小方老师的厨艺,一看见人家开始做饭,五脏庙就翻天覆地。 “衷心希望小方老师高考顺利!” 等这位考到京城去,没准他们还有机会再来蹭两……三,四回饭。 一转眼便是十二月十一日。 无数考生奔赴考场。 阴天。 徐茂林靠着车门抽烟,心下很有些焦躁,前几天他们终于发现了快腿老吴那伙人的踪迹,还找到了对方的老巢,只是动手时稍稍急迫了些,竟然让那帮家伙又给逃了,只抓到两个没什么用的小喽啰。 偏偏他妈还添乱,嘀嘀咕咕,唠唠叨叨,逼着他送方若华去考场。 第三百七十七章 拆车 学校大门口,方若华交代所有学生检查好该带的文具,看了看时间,指挥学生们上车。 乡亲们里三圈,外三圈地围拢在周围,到处是叮咛,嘱咐的声音。 学生们也有些激动。 赵建国满脸严肃,仔仔细细交代司机必须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出错。 司机嘴里叼着带过滤嘴的香烟,笑道:“老赵,我的赵大队长,你就放心吧,我又不糊涂,知道轻重的,昨天晚上我天没黑早早就睡了,没熬夜没喝酒,车里油已经加满,检查了三次,看,我把小徒弟也带上,高考是学生们顶天的大事,保证稳稳当当,安安全全地把所有人送到考场去,看着他们进考场我再离开,如果有半分差错,你把我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正说着话,前面一声汽车鸣笛。 赵建国探头看过去,就见徐茂林冷着脸推开车门下来,轻声道:“方若华,走,我送你去考场。” 周围登时一静。 方若华无语地摇头:“不用,我和学生们一起走。” 徐茂林压下心里的不耐烦,盯着方若华蹙眉:“别使性子,你一个人在队上,父母亲人都不在,还是让我送你,虽然我们现在离婚了,但是不能做夫妻可照样是亲人……” 方若华:“……” 她记得她和这位说过,下次见面只当不认识,徐茂林是个极有自尊心的男人,按理说不该再搭理自己了才是,这又是犯哪门子毛病! 直播间里一众水友刷屏——“难道是命运的伟大力量!” 原文里原主,就是从上了徐茂林的车开始,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人生境遇急转直下。 如今高考时间点来了,车也来了,一众水友登时精神紧绷,叽叽喳喳各种吵闹。 方若华一手拉住车沿,就要上去,没想到还没起身衣摆被拉了一把,登时一个踉跄,她不可思议地回头。 徐茂林登时也有些尴尬,他真不是故意伸手,叹了口气,拍了拍额头。主要是最近一段时间心情不太好,工作不顺利,又担心月英的情绪,各种杂事一团乱,弄得他是容易急躁。 方若华还没说话,学生们就自动自发把老师围在中间,目光警惕,就徐茂林那辆车,平时肯定遭人羡慕围观,徐茂林本身也是队上出了名的本事,人人尊重,这会儿却招来一堆不信任的目光。 不光是学生,赵建国就第一个先急了,乡亲们个个生气。 “茂林,你这是干什么,这会儿是什么日子,你跑来给若华添堵,不知道今天高考?行了,赶紧走,若华不愿意让你送,别打扰人家,她今天负责带队,是考生们的定海神针,你惹她生气,那就是毁咱们生产队里这些孩子们的前程!” 徐茂林被喷了一脸吐沫,晕头转向地看着方若华上车走人,又是长叹一声,干脆开车在前面带路,这人也有那么一股子执拗劲儿,想做成的事说什么也要做到,哪怕方若华这女人如此不领情! 要跟……那就跟着呗,还能如何。 方若华也不理会,只再一次叮嘱:“考试的时候不要着急,先审阅一遍卷子,看好都有几页,多少道题目,答题的时候从易到难,遇见拿不准的先不要浪费时间,等题目都做完了回头再思考,但也不要忘记,哪道题没有写一定要记清楚了。” 一群学生老老实实点头。 “我觉得你们不会觉得卷子很难,不过就算再容易,也不能疏忽大意,当然,要是题目很难更不用着急,你们觉得难,别人觉得难度更大,和别的考生比,你们经过了至少两年的正规学习,这两年来我们把能学到的东西都学会了,大家要对自己有信心!” 学生们认认真真地应下。 正说着话,旁边山坡上气喘吁吁跑下来一个人,叫停了前头徐茂林的车,也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徐茂林猛踩油门,蹭一下就窜出去,尘土乱飞。 众人:“……” 方若华蹙眉,冲前面司机道:“别管他,开车。”想了想又道,“有机会就超车……算了,咱们开稳当些。” 前面徐茂林开得飞快,他的车比起他们乘坐的卡车来速度本来就快,想超车估计不大可能。 司机失笑道:“放心,我要是闹出幺蛾子,赵队长回头得吃了我!” 方若华一笑,干脆领着学生们唱歌,好好放松一下,一片歌声嘹亮中,轰隆一声! 司机紧急刹车,几个学生跌跌撞撞,差点一头栽下去,幸好左右同伴紧紧把人拽住,烟雾散去,就看见前头徐茂林的吉普不知怎么回事,大概是撞到了山壁上,车头整个陷到里面,此时竟然横着倒下,徐茂林头破血流地从窗户里面钻出来,抿着嘴唇,一脸崩溃疯狂,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远方,浑身发抖。 他崩溃,考生们更崩溃。 山路崎岖,狭长又陡峭,从村子里去考场,开着车也要一个多小时,现在可好,一辆车横在中间,他们还怎么过去! 方若华连忙安抚:“不要慌乱,我们提前了三个多小时出发,现在时间绰绰有余。” 说着,领着学生们下车,让司机从车里拿出各种工具,又指挥学生把那辆吉普各个角落捆上绳子,还有一些地方拿石头垫高。 方若华自己拎着扳子,螺丝刀,各类器械,居然三下五除二把一辆吉普给拆开来,速度还不慢。 学生们登时松了口气,满脸崇拜,再一想,居然也没觉得特别奇怪,在这些学生心目中,他们小方老师根本就无所不能,会拆车也很正常。 直播间水友里两个专家,一边指挥方若华拆车,一边笑道:“真不知道三妹你从哪里找来的老古董,是粗糙了点,但是质量不错。” “三妹的手艺也好,我早就发现了,我们三妹如果做个匠师,绝对是第一流的匠师,哎,可惜,要是三妹能加入我家的厂子就好了。” 虽然如今机械当道,可是真正有绝顶好手艺的手艺人,如今更是稀缺资源。 第三百七十八章 艰难 虽然方若华手法娴熟,但是拆开车,指挥若定地吩咐学生们把各种零碎件扔到后头,再现场做一个撬杆,把车身弄到山下去,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一个半小时了。 学生们却是半点不慌乱,一个个地笑逐颜开,拆开水桶洗手洗脸,嘻嘻哈哈地把干活时脱掉的外套穿好,戴上电子表。 这电子表还是方若华给他们准备的,是从南边送来的紧俏货,每个考生一个,学生们特别珍惜,考试的时候齐刷刷都戴上,还故意把袖子挽起,漫不经意地露出表带,当初初试时,但凡看到的考生那是无不羡慕。 终于收拾好一切,司机松了口气,招呼众人上车,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学生刚上去,徐茂林忽然像是被什么扎了下似的,蹭一下起身,冲过来抓住司机的胳膊愣是把人拖出来摔在地上,喃喃自语:“月英怎么会死……月英……不可能!” 他冲上车,一脚踩在油门上,轰隆一声,车骤然提速。 司机:“……” 底下的学生目瞪口呆,车上的学生先是吓了一跳,迷迷糊糊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东倒西歪地四处晃荡,有两个回过神来,心惊肉跳,紧紧抓住能抓到的东西,高声尖叫:“老师,小方老师,老师救命!” 方若华想也不想,沿着山坡拼命狂追,心里各种不可思议——原文里的徐茂林可是一个颇为冷静强大的男人,退伍兵出身,在单位人人敬佩,怎么做出这么没有理智的事来。 一群水友也傻了眼:“……” “编剧疯了吧,这剧情走向不合常理,那可是主角,不是神经病!” “你们看书看得不细致,徐茂林这个角色形象本来就很有特点,他为人自傲,能力强,又有些自大,非常相信自己的实力,有时候容易冲动,你们看一看小说中他后面描述的几个案子就知道,他这人习惯做孤胆英雄,他不怕冲锋陷阵,因为他的勇敢和不按常理出牌,再加上一些幸运,从头到尾所有的形容他都成功了,没有出现大问题,可是再成功也掩盖不了他习惯贸然行事的事实。” 方若华可没有闲工夫看水友们千奇百怪的各种分析,拼命飞奔,抄小路终于追上了车,万幸现在的车车速不算快,万幸土路坑坑洼洼的,徐茂林再不要命也开不了太快。 一个纵跃上车,一脚把徐茂林踹下去,滑出几米停车,方若华虚虚地趴在方向盘上,警惕地瞪着摔倒的徐茂林,背脊上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这还是她第一次真正确定,原来她真变成了一个女汉子,速度快,力气大! 水友们:“……值了!” 方若华一边交代学生警惕徐茂林,一边大声招呼了几嗓子,半晌,后面的司机和考生才辛辛苦苦追上。 徐茂林此时也恢复了些许神智,闭了闭眼。 司机吓得几乎要哭,指着徐茂林破口大骂:“你这个疯子,大家可是要去参加高考的,你,你……” 大家都又惊又怕,各个汗流浃背,司机也嗓子沙哑,气喘吁吁,连骂人的力气都快没了。 徐茂林紧紧抿起嘴唇,神色间也露出一丝愧疚:“……抱歉,但我只是想借用一下车,绝不会耽误学生们高考。” “呵!” 方若华冷笑,一挥手,“上车,都裹好衣服,把汗擦干,小心感冒。” 徐茂林神色痛苦,声音沙哑,再无以往冷漠强悍的风范:“月英她跳楼自杀,她竟然会自杀。” 方若华安顿好学生,本来连看也不看他,这会儿听他带着哭腔,压抑不住痛苦地嘶吼,终于转头看过去,蹙眉:“我和我的学生们现在就都只想着自己,不打算关心别人,就算王月英真的跳楼自杀,也不是我和我学生逼她自杀的,和我们也没有关系!谁给你的权力抢我们的车,你说你只是借用,什么叫借,谁答应借给你了,你到好大的脸,问问我的学生们,愿不愿意坐在车上被你连人带车借上这么一回!” 考试要紧,时间有限,方若华不和他多说:“叔,开车,走。” 司机已经怕得不行,片刻都不想和徐茂林待在一起,小心翼翼,稳稳当当地启动车辆。 他做司机也做了几年,几年加起来都没有今天刺激。 司机正腹诽,忽然又听方若华厉声道:“停车!” 登时浑身哆嗦了下,一脚踩刹车,司机和学生们齐齐扭头看向方若华。 孙月如脸上雪白,轻声问道:“小方老师,怎么了?”他们只是想去考场考试而已,可这一路上发生的这些事,简直让人觉得自己正在奔赴真正的的战场! 方若华静静地看了前面半晌,沉吟片刻,忽然道:“今天运气有点差,我们去考试之前需要转转运,现在时间还来得及,你们排队下车,闭上眼睛靠着山站好,心中默默背诵主席语录,背五分钟。” 她说得理所当然,孙月如和菜瓜居然觉得好有道理,一群学生听话听惯了,并不反驳,一个个排好队闭上眼睛默默背诵起来。 司机目瞪口呆地看着方若华三下五除二又是剪透明的丝线又是挖土,然后挖出来一个好像炸药包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到旁边的草丛里。 一身冷汗哗啦啦喷涌而出。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让这位小师傅留下,也看着点徐茂林,省得出事。” 司机:“……” 他徒弟:“……” 方若华压低声音:“报警。” 司机手抖,腿也抖,他简直不敢相信要是刚才不开车,就这么开过去,他们会遭遇什么! 但是现在面对笑眯眯的小方老师,司机冷汗淋漓地也露出微笑,看着她平平静静地把学生们重新招回车上,司机居然很平稳地起步,没有出现任何意外。 这一次终于,很顺利地到达了考场,再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司机眼看着方若华分发准考证,领着考生们进去,身体一虚,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粗气。 第三百七十九章 停职检讨 方若华和一众学生安安生生地坐在考场里开始自己人生中颇为重要的高考。 司机坐了半天,屁股上长了草,蹭一下蹦起来开车就往公安局冲。 他小徒弟估计已经报警了。 左右几个陪考的家长都被他唬了一跳。 有人设陷阱,安装炸药包,还差一点就炸了考生的车,无论在什么时候,这都是惊天大案。 案子瞬间惊动上面,高考还没结束,上面就派了工作组下来。 赵建国本来又高兴又憧憬地在家等消息,司机回去把自己这一趟恐怖的经历一说,他简直傻了眼,好半天才拍着胸口长吁短叹:“呼,多亏了我们小方老师机警!” 先不要提真爆炸会造成多大伤亡,就是让考生们知道这件事,谁知道会不会受到惊吓,万一吓得答题时心不在焉,考砸了,那影响的真是一辈子,就算说是还可以复习,但谁知道是不是所有考生都能再来复习一年,谁又知道复习之后,来年还有没有考试的机会! 要知道,这次坐车一起赴考的人里,可有他们家舒宁,舒宁和那些高中学生不同,已经二十七岁,女婿又常年卧病在床,丑儿还小,劝她全力以赴地去考一回都不容易,哪里还劝得来第二次! 赵建国不知有多感激方若华,感激之余,又恨徐茂林恨得不行。 徐茂林也是快三十岁的成年人,往日看起来也并非不靠谱,怎么竟在如此大的事情上犯糊涂! 此时此刻,徐茂林在单位也是被领导训斥了一顿,让他停职反省,还要写检查,这处罚算是非常轻的,也幸亏他本身和受害者是同村的乡亲,彼此熟悉,既然没有真正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乡亲们也就没有一定要找他的麻烦。 如果换成方若华,非告得他进监狱不可! 从办公室出来,徐茂林一摔门就出去,忍不住摸出一根烟抽,吐出口气——幸好月英没事! 看他略带几分放松的表情,左右的同事都不敢吭声,私底下却是指指点点,个个叹息。 几个关系和他不错的不禁皱眉:“徐大哥以前从来没有犯过这种错,我看都是那个王月英闹的。” 徐茂林自己不觉得,但他这一群同事心里门清,王月英对徐茂林的影响太大,而且这种影响还越来越恶劣。 到不是说大家伙拦着徐茂林成家,成家立业是很正常的事,他想和自己第一任前妻复婚也无妨,只要他高兴,身为他的朋友,同事,战友,总会支持他。 可是局里成家有媳妇的不少,还有几个媳妇怀孕大着肚子,但大家也没在工作的时间整日想着家里的女人,就算想,也不会影响工作,家里的女人同样没有动不动就打电话过来哭天喊地,更不会轻易为了家里的事迟到,请假,甚至耽误任务。 徐茂林的老领导叹了口气,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劝慰道:“领导们这回是吓坏了,说话是重了些,但是上面严厉批评,也是对你的看重和保全,认真写检查,不许敷衍了事,你这次竟然企图抢高考生的车,知道影响有多恶劣?” 如果犯事的不是深受倚重的徐茂林,换了别人就不是写个检查能了结的。 徐茂林默默点头,没有说话,脸色发白,领导觉得他这是听进去了,也稍稍松了口气,心下又有些可惜,叹道:“本来去年就打算给你加加担子,现在看来还得磨练磨练,这段时间你在家老老实实待着,不要惹事,等风头过去再说。” 左右侧目的同事脸上多多少少有些异样。 徐茂林还是没有吭声,心中却是十分不自在,事后想起,他也觉得自己当时脑中一片空白,所作所为跟疯魔了似的,有一丝悔恨。 说白了,其实他内心深处就没有把村子里那些人太当回事,他就不觉得村中的一群土鳖参加高考能有用,认为那不过是白白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罢了。 这一次高考,报名的考生不知有多少,大部分都是本着随着去考一考的想法,没有想着能考中,他始终觉得村里那些学生就是随便去考一考而已,没有一点考中的希望。 他还能不清楚,如今各村都办学校,这些年上面就要求学校办到农民家门口去,让学生们能轻轻松松上学读书。 可村子里那些破学校,招收的那几个民办教师能管什么用?别说是他们教出来的学生,就是他们自己去高考,恐怕都考不了几分! 前阵子回到家,他妈到是把方若华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但他从来是左耳朵听右耳朵冒,根本不往心里去,在他眼中,方若华就是个笨蛋蠢女人。 她虽然读过高中,成绩大概还不错,有点底子,但却绝对是个死读书的,脑子不很好使,看她明明嫁给自己,因为一点小误会就闹离婚,离了婚自己打算照顾她,还使小性子不肯接受,就这样愚蠢的女人,自己成绩再好,又能教出什么好学生来? 蔡校长还是曾经出国留学的高材生,他当年教导的学生里,还不是大部分都扎根农村,种地卖力气为生,有出息的也没几个。 徐茂林这性格,说好听一点叫自信,非常相信自己,轻易不受外界环境影响,说难听点就是固执,不接受任何外部意见。 他认定了方若华傻,那即便人家初试全市第一,即便人家教出来的学生个个通过初试,他也不往心里去,只会觉得初试和复试完全不是一回事,既然连一群农村学生都能过,肯定是初试简单了些,等到正经复试他们就不可能再走运。 好在他这种固执轻易不外漏,只在自己心里这么想而已,面上还是很平和,即便是面对看不上眼的人也能笑脸相迎,就说他自己觉得自家妈其实只是个普通乡下妇女,没有多少见识,但他在他妈面前大多数时候依旧懂事听话孝顺,没有半点不好。 所以他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去吧,也没多大的杀伤力,可惜这回遇见了急事,心中的那点毫不在意就惹下了大祸,如果他真从心里把这些学生参加高考当成大事要事,又怎么做得出临阵抢车的事来? 徐茂林离开单位,冷风一吹,心中郁闷愤怒一清,终于有些后怕。 虽然工作组那边没有宣扬,但他不可能不知道,那日车行不远,就遭遇了一次前所未见的大危机……如果他没有翻车,那撞上炸药包的,一定是他! 第三百八十章 录取 徐茂林后怕不已的时候,方若华一行人连续三天的高考也结束了。 从考场出来,就连班里成绩最差的几个学生,也不禁有一丝渴望。 题目也不算特别难。 他们就算考不上太好的大学,但是自己报志愿的时候报的那所大专,应该还是蛮有希望的! 一群学生兴高采烈的不行,方若华才有闲心找消息最灵通的黄素珍探问一下王月英的情况。 王月英在高考前,正准备去考场的时候被人叫出去说了几句话,回来就精神崩溃跳了楼,但是她当时在小学那二层筒子楼上,从二楼跳下来,地上还有一片灌木丛,除了扭到脚外并无其它外伤。 蔡校长还劝慰了几句,顺便叫了两个后生过来,送她去了考场。 方若华:“……” 直播间水友:“……彻底脱离剧情了。” 黄素珍叹息:“今天我见了王月英一面,以前怎么看她怎么不顺眼,如今到有点同情她,整个人失魂落魄,我琢磨着就是参加了高考,恐怕也没有多少考中的可能。” 方若华无所谓地耸耸肩,既然人没事,那她满足下自己那些微好奇心便好,没必要多问。 不过,不光是原文里写王月英这姑娘有一股子狠劲,在学习上下了一番功夫,就是现实中,她也偶尔听那群知青说,最近这几个月她十分努力,这次高考虽然报考的人很多,可是大部分是真没有底子,甚至连学习资料都找不到,在考生中间,王月英还是很占优势,既然参加了考试,被录取的可能并不算小。 高考途中遭遇炸药包事件,赵建国隐瞒得死死的,直到高考结束才亲自过去向方若华道谢。 乡亲们这才知道,登时也被吓得冷汗淋漓,万一要是真炸了…… “我的妈呀!” 好几个家长忍不住抱着自家孩子半天不撒手。 一时间方若华家门庭若市,到处都是人来人往送礼的乡亲。有的拎着只鸡,有的拎着块肉,有的拿着钱,有人扯了些布料。 方若华脸笑得都有些僵硬。 公安局那边还派人来了解了下情况,方若华镇定自若,丝毫没把自己能轻松找到炸药包,并且剪断引线当回事,有时候拥有知识,确实能检查很多麻烦。 徐家人却过得相当不好。 当时徐茂林夺车,那么多人在,想隐瞒也隐瞒不来,自家孩子差点被耽误了考试的家长们自然对徐老实和赵玉兰没有什么好脸色。 赵玉兰向来强势,被自己儿子坑了这么一回,有怨气都说不出,难受的不行,还是后来更惊悚的炸药事件爆发,大家伙的心思都转移到催促公安抓捕凶手上去,徐家众人才算松了口气。 上面对当下发生的,涉及考生和炸药的恶性案件万分重视,很快就查到线索,一路追查,很容易就追查到大王庄的邻村张沟村去,一查到端倪,立即果断行动,迅速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吴国庆。 吴国庆被抓了之后也比较光棍,一口就认了,冷笑连连:“算我倒霉,没炸死徐茂林那个王八蛋,我要是不死,哼哼。” 被关起来之后,吴国庆一天照三餐痛骂徐茂林,骂人的话丰富多彩到毫无重复,一群公安拿他也没多大办法,这人性子坚韧的很,什么直接动武,关小黑屋,不让他睡觉等等折磨人的法子都用上去,对方也还是不肯服软。 最后还是特别会做思想工作的一个老公安,跟他磨了两天,才让他肚子的滔天怒火稍微小了一点,却还是冷笑连连,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犯下的罪行有多严重。 “没错,快腿老吴我哥,他犯了罪该抓就抓,该判就判,但是我奶奶,我爸,我妈,我侄子总没有犯罪,他徐茂林想利用我妈,我们家人引我哥出来也就算了,可他不停地刺激我妈,连续一个多月,天天派人盯着我爹妈,当着我只有七岁的小侄子的面说他爸爸是个恶棍,该枪毙,很快就会被抓住带走枪毙!” “知道这几个月,我们家里人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妈整日以泪洗面,自杀了两次,我爸在工厂的工作也没了,喝了酒回家半路上掉到河里就这么丢了命,我侄子在学校里天天被人痛骂,被人痛打,所有同学都说他是坏蛋的儿子,也是个坏蛋,该打该杀。” 吴国庆气得眼睛通红,“你们有本事杀了我哥去,欺负一群老弱妇孺算什么本事!” 一群公安听了也唏嘘不已,其实徐茂林的诸般手段不算过分,办案的时候哪有那么多讲究,只要管用,能抓住犯人就好,但是听吴国庆这一番话,众人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是滋味。 …… 高考结束了。 录取通知书还没有下来,方若华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进京,顺便把这几年打造的各种家具归拢一下,大件小件收拾好,有些喜欢的打包,大部分准备离开之前送给乡亲们,想必不会有人嫌弃。 蔡校长居然厚着脸皮提前就把几幅山水画给要走,还理直气壮地说,反正她这个小方老师离开队上之后再回来的可能性很小很小,他留下点东西做念想。 方若华:“……” 一片忙乱中,挂号信终于被邮差送到,方若华顺顺利利地拿到了她的录取通知书。 不只是她,她教出来的学生有一个算一个,居然没有一个落榜,只是有几个学生发挥得并不算好,最后只考上了保底的学校,方若华为此多少有些郁闷,可是这些学生连同学生家长,却已经特别特别的满意,对她感激不尽。 自家的孩子,自己还能不知道,在读高中之前那一看就不是块读书的料,年年考试能及格那就让他们很高兴了,如今居然也能成为大学生! 只要能上大学,哪里还管得了那是什么大学! 赵建国这个大队长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光是他女儿考上了大学,他们大队上还一口气出了二十多个大学生,简直是风光无限! 第三百八十一章 男女主的奇葩事 每每有邮差出入,王月英便扔下手里的活拼命冲过去,一脸的期待,可惜最后却只能失望而归。 村子里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无数人高高兴兴,大队长红光满面,乡亲们逢人打招呼都是说——“打算什么时候出发?”“打探打探,一年要带多少学费生活费才够。”“哎哟,我家不宽裕,恐怕得借一借。” 可即便说着困难,说着借钱,众人的脸上露出来的也只有高兴。 王月英一颗本就绝望的心下沉,再下沉,她所在的宿舍里,花小芳考上了附近的一所师范,另外几个虽然没考上,但是知道自己的水平如何,从来没有抱希望,到也不大失望,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每天看到舍友们没心没肺的样子,王月英不是死气沉沉,就是越加暴躁,说话夹枪带棍,舍友但凡说点什么,她都觉得是在……嘲笑自己。 整个村子上下其实都知道王月英没有考上大学,大概只有她自己还不肯死心,一直在等待。 蔡校长年纪大了,对小辈到是体贴,看她那模样也做不来工作,就给她放了假,让她在家里歇着。 可人能放假,她哪里又有休息的心思。 方若华本来还想着关注一下,但后来一忙就把女主角给忘了,到是县里领导来他们大队上鼓励这些未来大学生,兼给奖金的时候透露了两句。 王月英之所以没有被录取,除了她本身的分数不高之外,还因为她竟然在卷子上胡乱写东西,说什么大队上的人和她关系不好,故意挑刺,有可能诬陷她,还写了好多保证的话,什么她已经和罪犯父亲断绝关系,还有其它种种,写得乱七八糟。 像这种会透露出个人信息的留言,哪个阅卷的老师看到,也不可能让她被录取! 方若华:“……” 她真没想到原文里这位淳朴,倔强,又有几分聪明加好运气的女主角竟然会这么奇怪,真以为自己特立独行,在如此严肃的高考上做这种事,别人就会对她另眼相看? 估计如果她门门满分,考出一个特别亮眼的成绩来,也许还能引起一些关注,但她成绩本来就不好,即便光看成绩都不一定能有一所大专院校录取她,她又心高气傲,报考的全是顶尖名校,阅卷的老师没当她是疯了,还耐着性子给她阅卷就算不错。 徐茂林自然是担心他的青梅竹马,可他的工作也不顺利。 最近公安局新提拔了一位大队长兼任副局长,还有传闻说这是在储备人才,等过两年现任局长退休,这一位就要顶上去。 徐茂林自己本来没有当官的概念,在他看来,当官反而受束缚,还没有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奈何新提拔的这一位,姓金,名为金宝军,和他一样,都是军旅出身,以前就经常被人拿出来比较,只是金宝军为人稳重,性子有些木讷,锋芒不漏,为人低调,在局里完全比不上徐茂林的风头,徐茂林不说看不起他,反正没正眼看人过。 那群同僚也都觉得徐茂林比金宝军有出息,可是现如今金宝军前进了一步,徐茂林却是刚刚经过了停职检讨,给人留下非常糟糕的印象,难免没有人说三道四。 其实就是别人不说什么,徐茂林自己也觉得有那么一点不舒坦。 这阵子他一直想做一番大事,立下大功业,好弥补如今他受损的声名。 徐茂林想的确实不错,但他所谓的下定决心就是不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请假,可却改成了每天都要霸占电话许久许久。 也不管是不是工作时间,不光王月英打电话过来他就要接电话,就是王月英不打过来,他也按捺不住他自己的行动,动不动就想关心一下自家青梅的心理状态。 他自己并不把这点事放在心上,毕竟这只是细枝末节,凭他在局里的威望地位,难道打个电话还有人嚼舌? 换了以前,也确实没人在意,可如今因为他刚刚犯下大错,众人正盯着他,便是再小的问题也无限度放大了,如今看他如此,一帮同事表面上不说,私底下也不禁叹息——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可王月英那样的,真不算什么美女,为她神魂颠倒貌似……只能说确实是真爱。 不提王月英和徐茂林如何,一转眼的工夫,方若华他们就到了快要开学的时候。 几个根本不知道上大学要准备什么的学生四处打探情报,可在这方面,咳咳,方若华也不大清楚,她上大学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准备,把学费打入学校给的账户,然后再拿着现金去学校办一张银行卡就行。 最后还是蔡校长这个老江湖出面,先领着一群新出炉的未来大学生,拿着录取通知书去换了一堆全国粮票,再去百货大楼采买各种东西。 脸盆,饭盆,毛巾,茶杯,香皂盒,床单,被褥,枕头,枕套,热水瓶…… 一叠一叠的工业券,一大把一大把的钱花出去,村子里这些学生家长们恨不得把什么都给置办齐全,已经完全不知道什么叫节省,方若华看得都眼花缭乱。 她自己也挑了一点零零碎碎的东西的买,正好百货大楼居然有不少钢笔,她就挑了再选两支,也有手表,不过都是杂牌子,方肖早些时候给她邮寄过来一块万国牌的手表,哪怕在后世看来,做工也非常精细,用来收藏也是极好,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的。 羊毛衫和呢子大衣质量也还行,最近百货大楼里衣服渐渐多样起来,他们身处小县城变化并不明显,不过有些从大城市过来出差的姑娘身上却开始穿颜色鲜艳的长裙,佩戴各种头花,烫出大卷的发型。 方若华在服装区转了两圈,几个学生简直挑花了眼,不过她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买,没办法,这些衣服的款式实在是不得她的欢心,到是蔡校长帮她买了个军用的绿皮水壶,样子一般,容量极大,保温效果一流。 明天更新推迟 章节内容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看最快更新 《一念永恒》请上 http:// 第三百八十三章 赴京 采购完,早早买了火车票,方若华把自己的房子还给队上,里面的各种家具分别赠送村民,自己只背了一个灰色的帆布双肩背包,领着同样去京城的菜瓜,孙月如,还有本来成绩只是中等,却超水平发挥的王秀一起出发。 方若华对自己的学生都很熟悉,不过比起淘气的菜瓜,明艳大方会来事的孙月如,王秀由始至终只知埋头苦读,成绩到是不坏,但也绝对说不上特别好,存在感还是稍微低了一点。 不过这回考试,王秀居然考上了京城的一所师范大学,专业英语,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菜瓜考的医学院,孙月如考上了人大,他们几个就算是整个生产大队考得最好的几个。 孙月如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要报什么才好,她姐姐想让她报考师范类的大学,将来做老师,不过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当老师,当也行,不当也行的那一种,就来问方若华,方若华斟酌了片刻,又看了她估分的情况,就建议她可以选人大,保底学校再选择一所师范院校。 至于菜瓜,他一直想当医生,从没上高中的时候便逢人便说自己要成为一个名医,以后奶奶爷爷爸爸妈妈姑姑姑父看病都不用花钱! 方若华:“……” 索性学校还是不错,学医也很好。 春寒料峭,风有些大,方若华和菜瓜几个坐着牛车赶到火车站的时候时间还有一点早,一群家长帮着拎着行礼,谁也不肯先走,一直到火车进站,帮着把行礼弄上车放好,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他们人多势众,看起来就不好惹,整个火车上本来特别拥挤,方若华他们的座位上也坐了人,一见这架势二话没说就给腾了位置。 四张票都是挨着的,方若华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好,翻出本书来看,其他人却是第一次坐火车,一时坐不住,东看看西看看,各种好奇。 左右坐着的乘客看他们的样子就笑了:“这是第一次出远门?” 菜瓜一点也不认生,还自己伸手接了工作人员的铁壶给自家老师倒上热水,听人询问,登时一脸骄傲:“嗯,我们去京城上大学。” “大学生啊!” 乘客们登时侧目,“咱们这趟车上,上大学的可真不少。” 就在方若华她们几个座位对面,也有两个结伴同行的女学生,不过这两个女学生显然是从南边大城市过来的,到不是说穿着打扮有多么洋气,而是那种优越感特别明显。尤其是听说她们也上大学,就轻描淡写地扫过来一眼,含笑点头,那高高在上的架势,就连王秀这样有些迟钝的姑娘都看了出来。 这两个女学生扫了一眼方若华,还有她手里的书本,凑在一起窃窃私语,时不时瞥一眼过来,眼角眉梢都带着一丝说不出来的嘲笑。 方若华耳力不错,隐隐听那两个女学生私底下嘀嘀咕咕:“看那人手里的书,是英文的吧。” “土老帽看得懂吗?还装得挺像回事,真有意思!” “到了京城跟我哥讲讲这笑话,他肯定觉得好玩。” 两个人嘻嘻哈哈地闹了一通。 孙月如皱眉,总觉得那两个人有些不尊重,心里登时有些不舒服,不自觉坐得更端正,还拉了菜瓜一把,不让他追着别人问东问西。 因为天还有些阴冷,方若华身上穿着黄素珍给她做的棉坎肩,用的是村子里自己的黑色土布,脚底下踩着的也是她跟着黄素珍学做的千层底的布鞋,看起来有点臃肿,但是的确特别舒服。 事实上大王庄的厂子效益很不错,村民们手里头其实都有钱,不像别的村子那么困难,为了孩子上学个顶个都是尽心尽力,不说菜瓜,连孙月如和王秀都置办了不少东西,手里头还拿着一百多块钱。 公社里办的罐头厂,并没有办服装厂,但是厂子里有自己的幼儿园,还有一个裁缝,专门制作厂子里员工一年四季的工作服。 裁缝就是赵建国家的女婿,别看他是男人,但以前家中父母都会做衣服,他自小也学了不少,在这方面很有天分,做出来的衣服不比正经服装厂差。 再加上工作服都是方若华给出的设计,样式新颖别致,厂子里的工人特别喜欢穿,穿上又漂亮又体面,这回家里的大学生上学之前,赵建国就做主给每人四套衣服,春晓秋冬各一套。 夏装,冬装方若华让做成中山装的样式,冬天外面再搭配一件军大衣类型的大衣,春秋男生是毛衫配长裤,女生是白毛衫,黑毛裙子,样式和颜色都很简单,但看起来就是一身书香,非常典雅漂亮。 不过,她也没让孙月如和菜瓜,还有王秀穿新衣服,主要是坐车的时间又长,人多还拥挤,穿太好的衣服一来不安全,容易被人盯上,二来也容易挂坏。 穿得土里土气,一路上果然太平。 菜瓜从兴奋地恨不得时不时站起来跑三圈,到萎靡不振地念叨——“为什么还不到站,我要下车!” 火车终于到了站。 方若华伸手按住蹭一下蹦起来的菜瓜,笑道:“不急,收拾好东西,看看别落下什么,这是终点站,我们等其他客人下得差不多再走。” “哦。” 菜瓜别的毛病一大堆,到是有一点好处,听老师的话! 当年他爷爷让他跳了两级去读高中的时候,只跟他交代了一句——“万事都听你方老师的,只要你老师来家里告一次状,仔细你的皮!” 换了一般中二少年没准要起逆反心理,让他听话非要不听话,偏偏菜瓜就是两样,从此以后把方若华的话奉为圭臬,要多乖巧就有多乖巧。 方若华盯着自家学生慢条斯理地收拾东西,那边两个时髦女学生也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 其中一个个子高挑的扫了这边一眼,笑道:“我们到首都了,阿絮,我到时候让我哥带你好好逛逛首都,他有一辆自行车,挺大的,正好给我们驮行李。” 个子矮一点的女生一脸羡慕,叹了口气:“还是有个哥哥好。” 两个骄傲的女学生一边说话,一边趾高气扬地下了车,菜瓜眨眨眼,笑道:“老师,等我赚了钱,给你买十辆自行车,没事你就换着骑!” 方若华:“……” 车站上人流拥挤,两个女学生拼命挤出去,身上被蹭得乱七八糟,抬头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来接的人,十分之心烦气躁,一扭头,到是看见一辆特别好看的小轿车立在车站口上,一对一看就一身书香气,特别高贵优雅的中年夫妻立在车门前,正低声说话。 高个的女学生不禁有些羡慕,偷偷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觉得这一头卷头发其实没有直发好看洋气:“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能开这么好的车,肯定是哪位首长。” “你看人家穿的那衣服,应该是皮衣,也不知道从哪买的,真好看,哎,人和人就是不一样!” 矮个的女生也道:“可不是,那车我也没想着能有,就是,如果哪天我要是能坐一次就好了。” 说话间,她们就看到和她们同一个车厢,座位还挨在一起的几个土老帽,带着一大堆行礼挤出车站,径直朝着那辆小轿车走去,那对中年夫妻笑眯眯地拥抱了黑乎乎的棉坎肩,打开车门招呼他们上了车,那副亲热的模样,一看就关系亲近的很。 两个女学生:“……” 眼看着小轿车不紧不慢地渐行渐远,两个女学生面面相觑,都缩了下脑袋,闭上嘴再不多言,赶紧低头走人,心下却不禁嘀咕,难道现在首都开始流行黑色的棉坎肩,以前奶奶到是给她做过一个,让她压箱底没拿出来,回头要不要翻出来穿上?只是奶奶做的那一件,怎么好像没有人家身上穿的那身漂亮? 不过,以现在的天气,穿个棉坎肩挺好的,不冷也不热。 申长胜推着辆自行车,很低调地也来接车,准备拉上方若华,名为接风洗尘,其实是让她做一桌美食好让自己能打打牙祭。 他自以为略显低调,但是也很体面,不会让方老师在学生面前丢面子,而且本着吃货寻找名厨的本能,一眼就看到穿得和只熊似的方若华,结果大喜之下光顾着想小鸡炖蘑菇了,没能抢先一步上前,眼瞅着人家带着学生上了另外一辆车…… 那车他貌似也认得,是专家楼那边方专家的专车,那位和他的妻子夏芬女士的来历,他其实不大清楚,主要没有仔细打探过,不过对方人脉关系广,且在最危险的时候也平平安安,从没有遭遇任何麻烦,应该是来头不小,且背景清白。 “小方老师怎么认得他?” 申长胜一时迷惑,眨眨眼也不多想,反正人都到了京城,想蹭饭总会有机会。 可惜小方老师考的是清大,两个人没成为同校的同学。 申长胜也是这一年参加的高考,考上了外国语学院,学习英语,他很清楚,最近国家缺乏外语翻译,大力推进英语教育,他学英语以后说不定能进外交部,做一个外交官也不错。 第三百八十三章 派头 方肖亲自开过来的轿车只是五座的,不过很宽敞,夏芬坐在副驾驶座上,方若华带着三个学生四个人坐在后面三个车座上面,居然也不显得特别拥挤。 当然,几个人都很瘦也是个原因。 菜瓜有那么一点拘束,更多的却是好奇,眼珠子滴溜溜乱转,摸摸车座,伸手去碰碰车窗,左边看一下,右边再看一看。 方若华拍了拍他脑袋才让他安静点。 方肖负责开车,夏芬好久没见女儿,也是想得厉害,事无巨细,把她这几年的生活问了一遍,才笑道:“我们在你学校旁边给你买了个四合院,不过破旧的厉害,被人拆得七零八落,还搭建了好些屋子,等回头给你修好了你再去住,现在就在宿舍先凑合凑合。” 几个学生都不太懂这个时候买个四合院是什么概念,方若华可是相当清楚,鼓了鼓脸失笑道:“爸妈混得还真挺不错!” 确实过得非常积极向上,方肖被安排的身份是归国专家,这几年做了很大的贡献,不说别的,光是给他配好几个保镖,配好几个保姆,就看得出来他受到重视的程度。 听自家老爸自己吹嘘,如今他是身兼数职,是中科院院士,拥有自己的实验室,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科学家之一,还参与国内国防建设,同样在轻重工业方面做出过杰出贡献。 别管这里面有几分水分,反正都是相当了不起了。 和自家爸妈比,她这几年几乎就相当于完全虚度掉了。 只是前几个小时空都奔忙的厉害,尤其是上个时空,那简直是没有一刻不受罪,如今来了此地,身份平凡普通,也没有几个原文角色会来打扰,男女主只要离得远一点,就不足为虑,所以哪怕是当下这样的时代,她还是想让自己的步调放得缓慢一些,按部就班生活便好。 方肖带着她们直奔饭店,一路劳累,大家坐下来美美地饱餐了一顿,吃饱喝足了就一起回家。 回的却不是方家那座别墅,方肖夫妻被分了房子,是一套二层小洋楼,红墙绿瓦,精致漂亮,还有一个小小的花园,周围大部分是同样的房子,还有一些高层建筑,安顿的多是专家学者,大部分还是国外归来。 孙月如扒着车窗看着三步一岗两步一哨的住宅区,咋舌不已,偷偷和方若华咬耳朵:“老师,以后我也要住这样的房子,让我爸妈,我姐一起住。” 方若华一下子笑起来:“嗯,好好学习,好好工作,肯定能行。” 行礼安顿好,安排几个未来大学生好好休息了一下午,第二天吃过早饭,才准备去去学校报到。 菜瓜几个一致决定先一起送小方老师,回头他们再自己去学校。 方若华想了想,干脆没让自家爸妈送,正好带着几个学生转转京城,让他们多走走,多看看,省得总有一种束手束脚的拘束感,似乎自己只是这座城市的客人! 这个时代的京城,人不多,环境好,就连方若华自己也很有兴趣四处逛逛。 京城古建筑无数,一行人看得简直花了眼,连方若华也痴迷不已,穿过各个胡同,欣赏这个时代独特的风土人情,记忆在脑子里,时不时拿出画册画几幅速写。 正好路边有个照相馆,菜瓜脚步黏在外面根本不想走,方若华哭笑不得,虽然觉得眼下这黑白照片实在有点没法看,还是满足学生的愿望一起去照了几张,有合照,也有单人照。 她还和摄影师商量半天,求着人家来了两张街拍,即便技术有限,但想必照出来的再差,也不会比那些刻板的不行的照片坏。 转了大半日,方若华领着自家几个学生终于过完了瘾头,方肖身边的保镖,身高一米八,相貌堂堂,一身英气,把军装穿得笔挺的孔尚,亲自开车做司机,顺便帮着拿行李,先送方若华去学校。 报完名,办完了手续,方若华拿着宿舍管理员阿姨给的钥匙,是三楼,三零二房间,领着人进入,一进大门就叹了口气。 当年她嫌弃她大学宿舍环境不好,非说那是六七十年代的建筑,如今正经看一看七十年代的宿舍,登时就明白了,原来她家那宿舍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 一只老鼠贴着脚面嗖一下爬过去没了踪迹。 但进入宿舍的房门,抬头四顾,仔细一看,其实这宿舍也不是特别看不过眼,是四人间,上下铺看起来还算稳当,桌椅板凳俱全,竟然还有一个铁包皮的大柜子,能放个人用品。 床铺上已经提前贴上了名字,方若华的那一个是靠窗户的上铺。 孔尚看了两眼,特别有经验,先翻出胶布把窗户左右的缝隙都给贴上,菜瓜,孙月如和王秀已经习惯性地拿出扫帚,墩布,抹布,彻彻底底地帮着清理宿舍,王秀还手脚麻利地把褥子铺好,被子也收拾妥当,又挂上蚊帐,还把防虫子的香包塞在枕头底下一个,挂在床头上一个。 方若华:“……” 她现在这派头,还真有点地主家的千金大小姐指挥丫鬟和长工的架势,但是她是冤枉的。 要伸手竟然插不上手,方若华就是去擦了桌子,王秀恐怕还要帮着再擦一次。 她只好被推着坐在椅子上,手里被菜瓜塞了本书,孙月如还按照她的习惯把她妈妈新给她准备的,空白小牛皮封面的笔记本铺在桌子上打开,钢笔检查了一下看有墨水,给她放好。 最近买来的书更是整整齐齐地摆放妥当,连她用过的书签都没有被弄乱。 王秀一件件给她整理带来的衣服,分门别类叠好,里面放上樟脑丸搁在橱子里面。 菜瓜又去四处溜达了一大圈,回来就飞快地画出宿舍的地形图,哪里是厕所,哪里是开水房,开水房几点有开水,楼里有几个楼梯,几个安全出口,宿舍几个大门,哪个大门晚上几点关,清清楚楚。 不得不说,不愧是学霸! 方若华叹了口气,笑眯眯点头夸赞:“我们菜瓜的绘图技能真是有长进!” 孔尚拎着脚步被挤到门边,一向自以为冷静的他也不禁眨了好几次眼睛,看方若华的目光充满古怪。 方若华完全不想知道他脑子里都再琢磨些什么东西! 大门外刚刚过来的一个女学生,四下看了看,仔细看门牌号才确定自己没有走错,可还是迟疑不决,脚步没有跨进门。 她父母一人拎着一堆行礼,也站在门外,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这几个穿着打扮都还算整齐,但是衣服质量,款式,还有发型,肤色都表明这一家人应该是农民,家庭环境不是特别好,当然也不至于太差,能携家带口一起过来送自家闺女上学,家境都不至于太糟糕。 孔尚第一个看见外人过来,向外退了一步,方若华转头,轻声笑道:“同学,你也是三零二的,我是方若华。” “哦,我叫沈淑。” “那你是我下铺,快进来吧。” 沈淑这才松了口气进门,摸了摸头笑道:“我听舍管阿姨说咱们宿舍是四人间,嘿嘿,还以为走错了呢。” 她父母看起来有些腼腆,不怎么说话,手忙脚乱地给她把床铺铺好,沈淑也拿起抹布来擦桌子,一边擦一边转头笑道:“你们好,您几位也是咱们宿舍的?” 孙月如一笑,菜瓜摇了摇头,只简单解释了两句,几个人也都是今年新考入学的大学生,一个人大的,一个师范的,一个是医学院的。 沈淑登时愕然,忍不住偷眼看坐在一边只能默默整理书架的方若华。 也不管沈淑的惊愕,三个学生十分娴熟地把方若华的桌椅床铺衣柜都收拾妥当,仔细检查过没问题,才心满意足地准备离开。 方若华就让孔尚分别送他们去学校。 王秀回头叮咛:“我准备了十个大袋子,就在柜子口放着,大件的脏衣服装在里面,我放假过来给您去洗,您千万别自己动。” 那些衣服料子都很好,还有一部分需要特别对待,无论是羊毛衫,还是皮质的风衣,还是真丝的裙子,洗起来都要十分小心,晾晒更是有讲究。 在王秀看来,这都是真金白银,花大价钱钱买来的好东西,买到手不容易,做传家宝以后留给女儿穿都行,绝对不能随便乱洗,万一破坏了要心疼死人,师生朝夕相处多年,她再了解自家小方老师不过,那就是在各种小细节上非常不在意,大手大脚地让人头痛的粗心人,来京城之前,她妈妈,还有黄婶子千叮咛万嘱咐,让她照顾好小方老师,还说菜瓜脑袋瓜是聪明,可这方面指望不上。 方若华‘唔’了声,把自己绘制的学习计划表递过去:“回头有了课表就填写好,需要的资料跟我说一声,我统一找人购买,你们买不到。” 王秀乖乖巧巧地答应,在她眼中,眼前这位就是自己的老师,学习方面的事情肯定要听话。 第二百八十四章 骄子 好不容易等王秀的话完了,菜瓜凑到眼前压低声音:“小方老师,零用钱都是放在你那个黑色的钱包里,大额现金不要放在外面,那几身衣服不是都有内口袋?睡觉的时候也要记得保管好,回头买一把大锁,必须结实的那种,把柜子好好锁起来,算了,还是我去买,听人说……” 方若华赶紧竖起手掌打断他:“……赶紧走。” 明明自己是老师,以前这些学生特别可爱,什么都听她的,奈何相处时间长了,有的是被家里压迫,有的是被方若华支使习惯了,一个个的全都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家务活做得好,人生经验丰富的很。 赵建国就夸了好几次,说他们菜瓜越来越懂事。 这要换成二十一世纪,哪个当老师的敢把人家好好的学生教成这般,估计家长要来拼命! 人家去学校是去学习的,不是去给你一个老师做丫头小厮! 菜瓜几个走了以后,没多时,沈淑也和她父母一起出去吃饭,顺便参观大学,宿舍里另外两个舍友也来了。 两个舍友一个是京城本地的,叫冯青,五官平平,穿着灯笼裤,黄色的衬衫,头发烫出来好多小卷,满头是卷卷,进门三句话里要有一句我们京城怎么怎么样。 另外一个就低调的多,也是外省农村出身,叫朱云,身材干瘦,很黑,性格腼腆,除了自我介绍之外就是捧着书坐在床上看书,一言不发。 不多时沈淑也回来,四个人彼此介绍了下,三个舍友就去打来热水,翻出水盆简单洗漱完就齐齐坐在床上或者课桌前面看书,一时间房间里除了翻动书本的声音,再无任何杂音。 方若华:“……” 没办法,她也只好翻出来方肖塞给她一叠资料,坐在桌子前面默默用功。 虽然在她的印象里,读大学应该非常轻松愉快,但是身处一个周围所有人都拼了命用功,特别珍惜学习机会的地处,方若华也不自觉入乡随俗起来。 好在方姑娘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宅女学渣,她现在自认为学习能力不比任何人差,自学能力更是超人一等,总算不至于被宿舍这几位比得不能看。 一边翻书,方若华笑了笑,学习气氛可真浓烈,她觉得自己的再一次大学应该会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体验。 …… “方同学。” 叫人的声音压得很低。 教室里学生们正紧张学习中,外面教导主任敲了敲窗户,方若华拿起笔记本轻手轻脚地从后门离开,不少学生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讲台上老师讲课声也略停了停,不过也只是稍微一停顿,随即继续下去。 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整整半年时间,第一个月方若华和普通的学生一样,按时上课下课,第二个月方若华经常随教授出入实验室,第四个月起,据说是中科院的某位院士要了她走,加入某个非常重要的实验项目。 一众同学:“……” 清大的哪个学生不是天之骄子?将来前程都不会差,只要毕业,必然是各个单位无数人争夺的人才,但是这些未来牛人们面对刚刚开始学习半年,就不走寻常路,能参与进国家级别大项目的方若华,也……无话可说。 方若华从学校出来,很低调地从后门上车,接过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方肖实验室副手,递过来的资料仔细阅读。 “小方专家,您提交的几种新材料技术资料,有两种已经试验成功,还有一种实验中出现了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一边看资料一边听他讲解情况。 这回来接人的不是孔尚,是个新司机,忍不住从后视镜看了好几眼。 实在是这位专家太年轻了。 虽然清大的学生肯定是天之骄子,但他今天来之前,姜院士非常着急,在实验室里连骂了半个多小时,孙研究员才抓了他让他紧急来接小方专家,说是接她去救火,难道那么多研究员,那么多专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这么一个小年轻就能救得了火?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研究员兼职司机,在这方面说不上什么话,到了地方,低头跟着孙研究院和小方专家进入实验室,一时间到被里面严肃到凝重的气氛吓得战战兢兢。 那些同样欲哭无泪的研究人员,一眼看到方若华到是松了口气。 果然,方若华走过去和姜院士低声交流了一会儿,姜院士的面色便越来越和缓,很快又露出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两个人一前一后消失在众人眼前。 几个研究人员才吐出口气,拍了拍胸口,随即又苦笑:“……哎!” 被一个刚上大学半年的年轻学生给衬托成渣渣,那种感觉还真是有些不是滋味。 可其实方若华也很无语,因为她母亲的缘故,她对物理、化学这一块的理论性研究相对来说比较了解,后来经历了几个小时空以后,记忆力,思维能力都大幅度提升,又深觉得学好数理化,的确很重要,回家下了一番苦功,如今她的知识储备到是能达到二十一世纪普通理科本科生的水准,但也只是如此而已。 奈何如今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而已,就实验室里遇到的那些难题,还有目前只处于猜想状态的一些理论,在她眼中就是但凡一个合格的本科生随口就能回答的东西。 面对落后四十余年的理论,她表现得非常有前瞻性,随时随地能给这些研究人员提示,点破他们想了许久也想不明白的关键点,那简直再正常不过,又不是让她去领导整个项目组! 在实验室待了多半天,到晚上方若华才回到宿舍,宿舍里只有沈淑在,其他人大概都在上自习。 一看见方若华,沈淑连忙道:“传达室那边说有你的电话,你赶紧去看看吧。” 方若华应了声,便去学校传达室,问了问是赵建国打过来的,她连忙回了个电话。 赵建国大概也是担心浪费钱,根本不寒暄,一接通电话就道:“若华,你妈给你来了封信,送到公社,我给你转寄去你们学校,记得收一下。” 第三百八十五章 来信 方若华一怔,第一反应,妈不是昨天才给她送了一罐子酥鱼,寄哪门子信?随即一拍额头,不对,原主可不是天生地养的,人家有爹有妈! 只不过当初原主的记忆里,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她当初在家到是没受过什么虐待,从还能读高中就看得出来,但是和家里的关系也算不上特别亲密,尤其是母亲后来又生了孩子以后,纵然不是不爱女儿,到底有新的家庭,以前的女儿也就有些顾不上。 方若华:“……” 她是经验越丰富,越粗疏大意,这不是好现象! 以前她去哪个小时空,对原主的家庭都很在意,尽量做到尽善尽美,但是这一次一来就插队在远方,和原主的家庭离得太远,一时便疏忽了,连考上大学这么大的事,居然也没想起写封信通知一声,当然,原主家里也没来过信,不过原主的母亲只是小学毕业,字写得不好,不大习惯写信,也写不来,电话费用又比较高,公社也是最近才安上电话,人家不联系并非没有理由。 方若华反省了半天,等了几日终于等到赵建国转寄过来的信。 信只有两页,字迹潦草,形如幼儿涂鸦,简单问候了方若华,说家里都好,不必惦记,另外就是……借钱。 这‘借钱’也写得干巴巴,大体就是原主的弟弟谈了个对象,是个女大学生,双方父母都见了面,两个人也谈的差不多,准备结婚。 女方家里打算陪送一个缝纫机,要求男方准备一辆自行车。 为此家里托关系到是弄到一张自行车票,钱也凑了不少,但结婚要起房子,还有别的零碎花用,最后到底还差七十五块八。 家里亲戚们能借的都借了,再要借就得找朋友,这个当妈的想了想,想起自家闺女来,就想问问看这几年有没有攒下一点,先借给弟弟结婚用。 方若华看完信,直接去找方肖要了封介绍信,然后拿着信去附近的红星机械厂,自己动手,利利索索地凿出一辆自行车来,而且样式别致,符合人体力学,骑起来很轻便,她还在上面按了一个小小的手电筒,晚上可以照亮。 手电筒是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小东西,不用电池,摩擦发电,很精致,不过没什么大用。 放在如今却一定让人喜欢。 机械厂的领导就喜欢的不行,差点没把方若华给扣下来不让走,结果一问人家是清大的学生,领导叹了口气,心里就知道没戏了。 他们厂子也不差,但像这种高才生,有不知道多少比它们厂好一百倍的单位打破头了都想要,这又绝对不是个没有关系,没有后台的,哎,他们恐怕是没能耐留下人。 自行车弄出来,方若华本来打算按照地址给邮寄过去,正好方肖身边的孔尚要回家探亲,只要拐一个弯就能去原主的家乡,方肖干脆就让人把自行车捎带过去,私底下还多叮嘱了几句,让自家保镖好好看看原主的亲人们都是什么性子。 方若华也有这个打算,原主自己记忆里的东西没有多少参考价值,只能看出母女两个比较生疏,感情淡薄,但是当初原主下乡插队的时候,原主的母亲给她凑了不少钱,还有全国粮票,那时候大家都穷,能置办下来那些东西,对哪个不宽裕的家庭都不容易。 作为一个改嫁之后又生儿育女,有新的家庭的母亲,总不能真去要求人家把一碗水端平。 人的心本来就是偏的。 既然是原主的生身父母,她总要做些该做的事。 托人把自行车送出去,方若华就放下心思,不再多想,重新进入学习加工作的正常状态。 …… 距离京城千里之外,南方一小城通城,即便是寒冬腊月天也不是特别冷,微风。 城西李家没有亮灯,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发愁,当家男人李兴在鞋厂,他妻子顾棉是棉纺厂的女工,两个人都上班,工资不低,又只有一个儿子,虽然每个月还要出钱给双方的父母一部分,但是日子还是过得很不错。 但自从儿子找了一个刚刚考上大专的女大学生对象,这一家子都不免发起愁来。 高兴当然很高兴,儿子有能耐,能找这么好的一门亲,根本不用家里费事,简直不能再好,而且两个人谈对象的时候,女方还没有考上,后来考上了本地的师专,也没有嫌贫爱富,还是愿意和自家儿子结婚,这品行实在是没什么好挑的。 如今读大专的女学生,想要找个特别好的对象那绝对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们的儿子虽然也不差,相貌堂堂,为人也踏实,跟父亲一样在皮鞋厂上班,可和人家一比,那可没有多少优势。 女方家里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家,但是特别疼爱女儿,人家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女儿准备结婚,人家特意凑钱给买了个缝纫机,因为那姑娘心灵手巧,特别会做衣服,有个缝纫机能当大用。 对方既然陪嫁,自然想让男方也准备些东西,手表和收音机人家都没提起,只说要辆自行车,有辆车小两口见面就方便,否则一个读书,一个上班,连见个面都不容易。 这要求提得挺合理的。 如果换成以前,家里穷得叮当响,这笔钱怎么凑也不可能凑得出,但这两年厂子效益好,钱还是存下了一点,买辆自行车肯定要借一点,可紧吧紧吧不是不行。 女方那边不是不清楚情况。 可去年的时候,李兴的二弟要起房子,管他们家借了一百,现在儿子娶媳妇也要花钱,就只能东拼西凑的,李兴的二弟到是还了几十,但他也拖家带口的不容易,让他立马全还上那也不现实。 一辆自行车,差不多的要小二百,但自行车票也花了不少钱才弄到,而且结婚也不是一辆自行车就能了事。 发愁了半天,眼看着女方家里都开始变得很不高兴,当妈的顾棉害怕儿媳妇就这么没了,脑子一热,便给自己的女儿去了一封信。 第三百八十六章 家务事 “你怎么能找若华借钱!” 李兴脸上通红,烦躁的要命,“你赶紧再给她去一封信,就说家里钱凑够了,用不着她的。” 顾棉嘴唇动了动,有些羞愧,却没有开口。 李兴翻出根烟,放在鼻子上闻了闻也没有抽,半晌叹了口气:“当初咱们留下德子,把若华送去插队,就很对不住她,前些年妈病了,家里紧张,一点都没帮上人家,现在日子好过了,不说想想法子让孩子回来,你到还有脸伸手管人家要钱,做人就没有这么做的!” 他和妻子带过来的女儿是没什么感情,为了儿子要牺牲若华的利益,他肯定会做,但他也不是坏人,做了这等事,不是不愧疚的。 顾棉这个当妈的,更不可能不愧疚,叹了口气,点头:“行,我明天再写封信。” 隔日,顾棉从厂子里回来,做好饭给家里的男人和孩子吃了,就准备去邮局,还没出门,未来亲家严家夫妇两个,还有他们儿子李宏的对象就登门拜访。 如今的规矩,其实谈对象双方父母都见了面,大体上不出大事,就算是成了,可这回严母的脸色却有些不对,坐下寒暄几句便道:“我们家莉莉和李宏谈对象,我看李宏老实厚道,是个良配,但我们莉莉是独生女,她的婚事我一早就决定不能太寒酸,家里不富裕,可我也不能委屈了女儿,就准备给她置办一台缝纫机,既然我们置办了,那男方至少也得买个大件才是,我看自行车最好,实用,不知道亲家公,亲家母觉得如何?” 李家夫妻面面相觑,顾棉一咬牙,笑着答应道:“应该的,应该的,亲家母放心,我肯定委屈不了两个孩子,回头就给他们买一辆自行车。” 看她答应,严母略蹙了蹙眉,才点了头。 李宏咬了咬牙,也松了口气,偷偷去看严莉莉,两个人一对视,都有些发愁,严莉莉使了个眼色,约好老地方见面就老老实实地闷声坐着,一言不发。 送走了严家几个,顾棉想了想,轻声道:“要不然等等看,也许若华……” 李兴脸色难看,一拍桌子道:“别说了,我再想想法子去借钱,总之,你别乱动心思,反正我没脸用那孩子的钱!” 李宏也连忙道:“妈,你别着急,咱们再攒几个月也就够了,我和莉莉商量商量,结婚之后晚一点再买,要不然把婚期延长都行。” 其实家里父母双职工,他也在厂子里工作,工资加起来不低,只是前几年家里接连有人病倒,欠下不少钱,这才显得捉襟见肘,再过两年一定能缓过来。 正说着话,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邻居家的王大姐扯开嗓子喊:“李兴,顾棉,你家来客人了。” 声音里着实透着兴奋。 李兴应了声,就赶紧出去,顾棉也跟着探头,一出门便看到外面不远处停着辆军用卡车,上面还坐着几个年轻军人,其中一个站在车下正和王大姐说话,转头看到他出来,便转身几步上前,敬礼问道:“你好,请问你是李兴同志吗?” 夫妻两个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李兴更是愕然:“是,我是李兴,解放军同志找我,有什么事?” 孔尚松了口气,把随身携带的大箱子拿过来,笑道:“是方若华同志托我给你送了辆自行车过来。” 李兴、顾棉:“……” 包装得非常好的纸箱子被打开,去除泡沫,里面就露出一辆一看就很高端的自行车。 和现在商场里卖的那些自行车不同,它的做工更精致,同时具备结实耐用和美观两个特点,李兴一时间几乎看花了眼。 孔尚简脑子里回想了下方若华让他说的话,一本正经地介绍道:“这是京城机械厂的最新试验产品,一号飞翔牌自行车。” 说着,指了指车把下面的银色翅膀的装饰,“你们看,这里的一就是它的标号,第一批自行车一共一百辆,这是第一辆。” 如今自行车在大城市中已经不算特别罕见,但这样精致漂亮特别的自行车,显然还是十分吸引人眼球,李宏此时便恨不得扑过去骑上走一圈,最好还能去接自家对象一起晃悠一圈。 一群看热闹的邻居啧啧称奇。 “方若华,是顾棉带过来的那个闺女吧!” “看来如今真是有出息了,当初看着挺文静的小姑娘,真看不出来。” “那孩子还和我们霞霞是同学!” 李兴和顾棉一时间手足无措,对着孔尚一个劲道谢,“真是麻烦解放军同志了。” 孔尚特意在左邻右舍处打探了下情况,又和李兴交谈了几句,三言两语就把两个人的现状,还有性格套了个干净,别看他是方肖的保镖,可也是个人精,对付个老实巴交的工人还不手到擒来? 该做的做完,他也就没有多呆,把方若华写的信递给顾棉,便告辞而去。 顾棉赶紧从家里拖出个大箱子,拜托孔尚带给若华,这些东西都是她一点一点积攒的,有布料,有鞋帽,还有她亲手做的酱,一直打算给女儿邮寄过去,但是一直因为各种原因耽误,今天脑子一热,再也顾不得什么。 孔尚也没拒绝,好声好气地应下,接了东西直接上车走人,他一走,李兴两口子勉强应付了邻居们的各种羡慕之情,回到家相对而坐,半晌,顾棉才慢慢地打开信封读信。 方若华的信只有一页纸,言简意赅交代了自己这几年的情况,在公社当老师,轻松得很,后来考上了清大,如今在京城上学,一切都好。 一边看信,顾棉就压抑不住心酸,眼眶发红,低声道:“好,这就好。” 李宏第二天就高高兴兴地骑着车子去接了严莉莉,如今有个新鲜事立时就能传得街头巷尾,人尽皆知,严家当然也知道李宏有个同母的姐姐考上了清大,知道他结婚,还给他送了一辆特别漂亮的自行车过来。 严母想了想,叹了口气,终于把一点不甘不愿给吞了回去,不再多说什么。 第三百八十七章 四年 当初严莉莉和李宏谈对象时,两个人门当户对,都是工人家庭出身,但是严莉莉学习好,能学得进去,一恢复高考就考了个好学校。 李宏却不是读书的料,也参加了高考,却名落孙山,即便在工厂里的活还留着,照样是个光荣的工人,但总觉得有点配不上他们家女儿了。 严家是厚道人家,女儿就是中意李宏,两个人感情好,严母也说不出不让女儿嫁的话,夜里却总是翻来覆去瞎琢磨,前阵子看李家连买辆自行车都推三阻四的,她便越发不痛快,一直到现在,总算是顺了气。 “李宏这个姐姐看起来还挺照顾弟弟,要不然也不会专门托人送自行车来,她有能耐,考上京城里大学的,将来都差不了,只要她随便帮衬一把,李宏也不会差,你既然喜欢,那就赶紧把婚期给定了,都老大不小的。” 严莉莉其实比李宏还大三岁,今年二十五,要不是考上了大学,都要让人说是老姑娘了。 方若华收到原主母亲的电报,知道原主的那个弟弟要结婚的时候,正和几个教授一起准备论文,等她把送给原主弟弟的贺礼寄回去时,她关于自动化技术还有计算机技术的论文已经在世界上引起不小范围的关注,在国内,尤其是清大,她的地位也是直线上升,如今不说自己拥有项目组,至少她再次充当重要助手,直接参与某些教授,甚至院士的重要实验项目时,学生们无论新生老生都视若寻常,不当新鲜事看待了。 ………… 四年后 方若华坐在会议室最后面的沙发上,就如一个勤勤恳恳的助理人员一样低着头,腼腆害羞,默默把各种资料传递给前面负责谈判的领导。 三个小时过去。 领导抓住德方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里,一个又一个的漏洞,步步紧逼,成功以极为优惠的价格拿下一整套冶金设备。 德方的工作人员擦了擦汗,苦笑着竖起大拇指,摇头道:“厉害,厉害!” 他们中文不算好,但是只这四个字,还是让忙碌奔波了半月有余的冶金厂诸位领导都不自禁地流露出一丝丝得意来。 德方一众工作人员被招待去用餐,总工程师钱学进一把抓住方若华的手来回摇摆:“方顾问,您不愧是中央派下来的人才,真是太感谢您了!” 上个月省厅驳回了厂子这边关于引进设备方面的预算报告,给出的预算根本就完全不够,还派下来一个小年轻,甚至是个女的做什么顾问,中南冶金厂这边简直快要暴躁地直接把人打一顿轰走! 没想到这女人是相当不简单,花了不到一天就收服了总工程师,花了三天时间否决了数个提案,又花了十天时间从各个公司中选出来了一个条件不是最好,态度不是最好,价格全却最高的公司决定引进设备。 当时众位领导已经快疯了,就那报价,打死他们,他们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上面不可能给批下那么多资金,结果也不知道这位女士动了什么手段,居然成功把报价杀掉了十分之三不说,谈判过程中她远程遥控,竟然还逼得对方折戟沉沙,做出种种让步,给出的条件简直不是一般的好。 几位领导看方若华的目光简直像在看神仙,拐弯抹角地说了一大堆的话,企图探听出对方的底细,看有没有本事把人留下。 这种人才,要是能笼络到自家的锅里,花多大的代价也值得! 即便后来上面明确说明人家方同志还没有毕业,将要继续深造,而且还是中科院的重点培养对象,他们也不能死心,简直把挖墙脚的技术运用到了极致。 要知道,如今想找一个懂技术,又熟悉西方商业规则,还精通数国语言的精英人才有多难。 总工程师就差没有抱着方若华的大腿,死皮赖脸,耍赖也不让她走的地步。 方若华哭笑不得,好声好气地应付完,赶紧脱身回学校。 清大的毕业生即将毕业,一众同学们差不多都有了好去处,像他们这些名校毕业的毕业生,就业不愁出路,起点比别人高得多,此时自然是意气风发的很。 方若华宿舍里这几个还没有确定去向,只知道三个人都想留在京城,最差也打算去省厅,具体去哪里目前尤未可知,方若华回来一次不容易,沈淑提议四个人一起聚一聚,就在学校附近新开的一个小饭馆里,其他人也没反对。 回到学校,方若华进入小饭馆的时候,其他三个人已经到了。 现在条件虽然还是差了点,但是各地已经有了各种私人开的饭店之类,尤其是京城,只要有钱,即便是冬天想吃点蔬菜也不是什么大难题了。 四年过去,当年青涩的学生也多了几分成熟,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连腼腆的朱云也忍不住喝了两杯酒,话多了不少。 谈理想,谈未来,谈对生活的憧憬。 谈着谈着,沈淑看了看方若华,笑道:“方同学你这是打算一直留在学校里读书,一口气继续读下去了?没有考虑过个人问题?” 今年方若华同学跳过研究生考试,已经成了物理大拿杨旭教授最得意的弟子,正经的清大博士。 显然身为同班同学的几个,其实心中也不是没有一点酸涩。 方若华还没说话,朱云瞥了她一眼,也笑道:“你和你对象好好谈就行了,可别把我们方同学往沟里带,人家身兼重任呢,哪有时间谈什么对象,有那工夫多做几个实验岂不是更有意义!” 冯青也插了两句嘴,把话题带开,方若华隐约觉得这里面有点儿事,不过她也没放在心上,更不会去追问,稀里糊涂也就过去了。 说实话,这四年大学生涯和她一开始预想的有些不同,过得实在太充实,充实到一年到头在宿舍里也没待几天,也就头一年半和几个舍友相处的时间较长,如今几年过去,说是舍友,其实生疏得很,快毕业要聚会,聚一聚无妨,到是没有深入谈话的必要。 一顿饭吃完,方若华提前付账,起身准备把几个舍友送回学校去,临到学校门口,沈淑忽然叹了口气,冲她轻声道:“对不起。” 方若华:“……” 第三百八十八章 那些我不知道的 撂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沈淑扭头就跑,眨眼工夫就远去没了人影,方若华满头雾水。 朱云和冯青对视一眼,冯青咳嗽了声,干脆拉着方若华到一边站住:“你还记不记得,咱们第二学年的时候,学校里传说你是资本主义千金大小姐,自己来上学,还带着两个丫鬟一个小厮,说你平时不自己洗衣服,每隔几天就有人来帮你收拾,打扫卫生也有别人做,出入还车接车送,说你思想不进步,经常旷课,不能给你评奖学金,更不能让你当入党积极分子。” 方若华一愣,连忙摇摇头,简直惊悚:“还有这事?” 她都忙得好几年没正经开过直播,偶尔开也是让人帮忙搜集资料,弄得水友们怨声载道,哪里有心思关心学校的八卦? 可是她自以为在学校里这几年顺风顺水,老师,教授器重,学弟学妹爱戴,同学们不说对她的事迹高山仰止,但至少也要有那么几分尊敬。 冯青噗嗤一声乐了:“就是你这态度,简直气死个人,这些流言一开始是沈淑传出去的,不过她到也不见得就是故意要闹大,只是心里不痛快,随便说说,抱怨几句,没想到越传越离谱,后来她也后怕不已,好几天躲着你走,又拉不下脸来给你道歉,纠结的不行,偏偏你根本就没把这些当回事,也是让人气得慌。” 方若华这下才真有些意外,她一直以为自己宿舍里十分和谐,不敢说一点矛盾也没有,但是她绝对和任何人都没闹过矛盾。 冯青咳嗽了声:“其实不关你的事,当年咱们班的班长蔡奋斗不是喜欢你吗?沈淑喜欢蔡奋斗,看见他对你献殷勤所以心里不痛快,嘴上就没有把门的,胡说八道了几句。” 方若华惊讶:“蔡奋斗?” 她到有印象,学习成绩不错,参加各项活动都很积极,毕竟是班长,可是自己和他可没有任何交集! 冯青仔仔细细地看了她好几眼,确定她是真没有察觉,登时无语:“……” 朱云也有点意外,诧异道:“你不知道班长喜欢你?怎么可能,全班都知道啊,不对,连外班的都有很多人知道!” 冯青也道:“他有一段时间天天帮你打热水,还请你去看电影,你做值日他都要帮忙,时不时要和你讨论功课,那么殷勤了,你还看不出来?” 方若华:“……” 眼见一群连男人手都没拉过的单纯小姑娘,把她当恋爱白痴,方若华表示自己有点冤枉。 打热水什么的,自己也经常帮同宿舍的,不同宿舍的同学打热水好吗?那不是同学情谊吗? 还有电影,明明是请了好几个人一起去,难道不是英语课的那位老师拿到的电影票,让学生们去学习一下?至于讨论功课,天知道找她问问题,讨论功课,借笔记的学生有多少? 冯青笑得不行:“算了,算了,总之你就知道,当初班长喜欢你,沈淑喜欢班长,所以才传了些你的坏话,不过都是过去的事,后来你越来越厉害,可没人敢打你主意,现在班长有对象,沈淑也另外有对象……” “噗嗤!” 提起沈淑现在的对象,冯青又笑,“她现在的对象是老来打探你情况的那个潘潇,当年也暗恋过你,哈哈哈哈,也难怪沈淑几年过去又介意起来了!” 方若华登时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自己可是一向不怎么有男人缘,从小到大喜欢的人没几个,喜欢自己的那更是少之又少,怎么到这个时代到成了香饽饽。 冯青和朱云对视一眼,摊摊手故意吐出口气,拉着方若华慢慢向学校里走去,小声道:“真不知道你是真迟钝,还是故意捣乱,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在咱们清大是何等的声名赫赫?” 不愧是清大,的确能培养人,这两个或者稳重或者害羞的,四年下来也活泼开朗了不少。 方若华眨眨眼,丝毫不谦虚:“我是有点名气。” 这个绝对不用谦虚,前两年不好说,这两年方肖身边的新助手过来找她,随便在学校里抓个人,上到老师,下到工作人员,都能问出她的详细情况,哪个班,哪个宿舍,现在可能在哪儿,清清楚楚。 如果换做网络发达的时代,她绝对有成为网络红人的潜质。 尤其是今年跳过研究生,直接考了杨旭教授的博士生,更是在校园内引来一片热议。 “若华。” 三个人正低声说话,申长胜步履匆匆地过来,略微有些喘息。 朱云和冯青本来都很大方开朗,一看见他立时红了脸,冲方若华摇摇手,转头就跑。 方若华:“……” 好吧,申长胜身材好,气质好,长相好,文质彬彬,难怪文青才女们喜欢。 “方专家让我给你捎来的资料,你看看。”申长胜把资料递过去,一时却不肯走,“听说下个月你要跟一汽的李工回h省,要回大王庄村吗?正好我也有点事要去那边一趟,一起走吧。” 说着,他就口水横流。 “你到是消息灵通。” 方若华扫一眼就知道这小子想什么,这两年村子里发展很快,新建的厂子就有三个,一个是本来就有的罐头厂扩展而成的食品厂,另一个是农业公司,建造生产基地,还有一个是录音机厂,同样是方若华提供的技术资料,这一回方若华跟着工作组一块儿回去,就是从自家亲爹那里拉了投资和技术顾问,打算和赵建国商量,扩建录音机厂生产随身听,还打算建一个实验室。 那个食品厂就是勾的申长胜一年到头总想回大王庄的,最主要的原因。 厂子里有方若华从京城找到的一个祖上是御厨的老厨师,专门负责研制新菜,所有的新菜里面,有的可以变成食品厂的锤头产品,对手艺要求太高,无法批量生产的则直接进入村食堂。 方若华觉得,以老厨师如今劳模一样的热情,将来总有一天,大王庄的食堂会变成需要预约一年时间的著名美食餐厅。 “去吗?” 申长胜死死盯着方若华。 方若华不去,他可进不去人家老厨师的私人小厨房,而且他更想吃的是方大小姐和他老人家双剑合璧做出来的绝鼎美食。 一下子笑起来,方若华忍俊不禁:“那就去。” “嗯,我带胖子一起。” 第三百八十九章 大人物 吉州县城 天寒地冻,刚刚下了一场大雪,雪如飘絮,天地苍茫间一片寂寞的白,家家户户上班的人都尽可能地穿上厚实的棉衣,有那么个把踩着自行车来往的行人,总免不了招来诸般羡慕的目光。 好在如今也不比前些年,家里置办不起轻便的羽绒服,能买棉衣御寒的人家到是多起来,再不济,称些棉花早早做一身总是行的。 乔二虎裹了裹身上的警用大衣,还是冻得手脚僵硬,忍不住缩着脑袋向后面蹭了蹭,徐茂林看着不像样,一脚踹过去。 登时被踹得一个踉跄,乔二虎苦着脸:“又冷又累,等了快半个小时了。” “等着!” 徐茂林却是精神抖擞,腰梁笔挺,又用力把自己身边的车擦得干干净净。 可不光是他们这些公安在等待! 今天一大早县城上下都活动起来,县高官,县长,齐齐聚集在车站门口,军区招待所昨天就做过彻彻底底的清洁,就连县城的卫生都打扫得比以前还要干净得多。 京城那边今天要有大人物过来。 上面打算迁一个汽车厂到本县,当然,候选目标不光是他们县城,还有好几个小县。和别的县城比,自家的优势不算明显,最多就是交通还算发达,位于几个大城市中间,算得上是交通要道。 县里的领导为此开会开了小半个月,下定决心务必争取让国家大型汽车厂落户本地。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徐茂林关心的是,前阵子他给县委的人开车,无意中听对方说漏了嘴,这回同样来来县城的还有京城申家的人和秦家的人。 申家且不说,秦家老爷子是中央委员,地位颇高,底下的孩子们也是个个有出息,这回来的是秦家的小孙子秦明,虽然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主,但是上能通天。 徐茂林本来不关心这些,但最近也时常看书看报,对这些事还是有点了解。 他这几年眼看着和自己一起退伍入公安局的那位,从队长的位置走到局长的位置,又去了省厅,平步青云,心里终于也长了草似的难受,奈何县城这种小地方,本来大案要案也不多,他那位老战友到是抓住机会破获了两起要案,累积功勋,上面愿意给他加担子,但是这里面没他徐茂林什么事。 熬了这些年,他熬走了老战友,结果上面指派了新的队长,年轻有为,还有学历,经验虽然不丰富却聪明踏实认真,做得也很不错。 如果继续这么下去,难道他要和那些不求上进的同事一样,混吃等退休不成? 他刚三十多岁,还很年轻,他的人生刚刚开始,总不能就这么一事无成。 正好他开车技术好,这一次抓住机会过来给京城来的那位开车,只要搭上关系,也不必说什么提携的话,只要上面知道他这个人,知道他的本事能力,难道还怕没人赏识?他徐茂林自信整个公安局内,能力可与他比肩的也没有几人! 正沉思间,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地进了站,不多时,无数乘客拎着大包小包的行囊蜂拥而出,片刻工夫整个车站就被黑乎乎的人头堵得满满当当。 半晌,一行穿着中山装的男女徐徐而出,前面县委的领导登时凑上去寒暄。 徐茂林略略整理了下衣服,面无表情,却是直起身体,一副沉稳有度的模样,至少和他身后那些做警卫工作的同事比,他形容气度都要过人一等。 “李工,欢迎欢迎,赶紧先安顿下来,等一下我们一起去食堂吃点东西。” 李华笑应,转身介绍和他一起来的几位同事,比较重要的是人民日报的崔记者,计委的谢主任几个,最后又介绍方若华:“这位是我们聘请的专家,方若华同志,她现在是清大的博士生,那几位年轻同志都是她的助手。” 申长胜拽着小表弟秦胖子一起往后面缩了缩,都是一副助手模样,显然不打算应酬,李华就没特地点名他们两个的身份。 反正这俩就是蹭蹭吃住,没别的事可做。 县里的几位领导满头雾水,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各路豪杰会汇集在他们这小小县城。 当然,奇怪归奇怪,耽误不了大家好好招待。 一行人慢慢上了车。 徐茂林盯着方若华那张似乎没有变化,又似乎完全不同的脸,身体僵硬了一下,也幸好他已然不再是当年总是自以为是的徐茂林,马上反应过来,并没有露出任何马脚,但心中的滋味却是五味杂陈。 方若华一身军绿色的皮风衣,里面是雪白的羊毛衫,护腿的长筒皮靴,仪态优雅,数个英姿勃发的青年男女如众星捧月般跟随在她的身后,县里领导客客气气对待的这些京城来的人,和她交谈时也是自然而然地垂下头,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尊重来。 这就是他的前妻。 徐茂林到也不是后悔和方若华离婚,只是但凡是人,面对这般局面都会有些不是滋味,如果此时方若华生活落魄,哪怕只是不那么好,也许他都能轻轻松松地当眼前的女人是熟悉的陌生人,什么也不去多想,最多有一点怜悯愧疚,但凡有机会,都愿意做个不为人知的好人雷锋,暗地里伸手帮上一把。 当然,为了不让她难堪,他是绝不会主动露出什么来。 奈何现在他的前妻离开他之后,就腾翔于九天之上,变成了不可触也不可及的存在,他又怎么可能不觉得别扭?还有一点难以接受! 此时,徐茂林早就忘了一开始的心思,只想着不要露出什么破绽,只想着一会儿要表现得云淡风轻才好。 如果要交谈,该说什么? 说说家乡,说说乡亲们,对于别的,最好不要提,态度要平平淡淡。 徐茂林在心中想了无数个打招呼的方式,车开到招待所,他下车开车门,方若华领着一行人低声交谈,头也不曾抬,轻盈远去。 她身边一个年轻的,眉眼很眼熟的男子到是扫了一眼过来,轻描淡写地道谢。 第三百九十章 显摆 徐茂林盯着这一行人的背影,看着他们进入招待所,别人不知道,他却觉得脸上有一点热。 这一路上想了一肚子的话,想着怎么在方若华面前表现得淡定且从容,却从没想过,原来人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也是,她怎么会注意一个下面县里的司机? “茂林哥。” 徐茂林深吸了口气,就想跟其他司机,警卫人员一起到附近的茶馆喝杯茶暖暖身体。领导们都跟着进了招待所,还不知道要待到什么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冻着非冻出一身病不可。 他还没走,便听月英叫他,回过头一看,月英穿着厚实的棉袄,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来,气喘吁吁,走到他面前一脸无奈加气愤地道:“茂林哥,我又被姓王的批评了,他还要扣我工资,真是,厂子里的工资每个月都拖延,还要扣,扣什么扣,再扣下去,我外婆连想吃点肉都不敢去割一块儿了。” 徐茂林无奈地按了按眉心,安抚道:“你就用些心,不要三天两头地翘班,也别老把厂子里的碎布头拿出去用,他找不到借口,自然就批评不到你!” “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做,再说了,那些碎布头谁不拿?不拿白不拿!我在外面做头花的小生意,到比挣个死工资来钱更快呢。” 王月英蹙眉,有些不满意。 徐茂林怔了怔,又劝:“你若是喜欢,那就干脆不要在厂子里做了,自己出来做生意也不错,缺少本钱的话我还有些积蓄。” 虽然他觉得还是安安稳稳地在纺织厂工作比较好,为了给月英安排这么个工作,他也是托关系,走人情没少费力气,但是如果月英一定不喜欢,让她自己做生意到也无妨。 如今不像以前,个体户虽然还是让人觉得不稳定,到是渐渐多起来,月英想做的话,也是一条出路。 王月英蹙眉,又有些游移不定,使劲按了按头,一跺脚:“再说,再说。” 看徐茂林一脸疲惫,她也有些心疼,轻声道,“茂林哥,我相信你,你一定能做出一番事业来的,不是说这一次接待的领导的里面有重要人物,好好工作,让他们都看看我家茂林哥的本事!” 这几年王月英的性子也不和以前似的,总那么倔,说话谈吐,待人接物都有些长进,至少知道心疼人。 只是此时此刻她的这番话,听在徐茂林的耳朵里,却只让他觉得无奈,遇见方若华的事,到底不想和月英说,徐茂林搓了搓脸,笑着拍了拍月英的头,让她去忙,自己一转身钻到茶楼里去了。 方若华进入招待所,打发了众人坐在沙发上一边看资料,一边看水友们在大屏幕上刷弹幕。 徐茂林以为方若华没注意到他,可实际上就算一开始没注意,这帮唯恐天下不乱的水友也在争先恐后地提醒她! “三妹,看男主!” “男主给你当司机,爽不爽,开森不开森!” “快想想一会儿怎么装作不经意地认出他,跟他说话的时候别忘了显摆显摆,唔,显摆也要有技巧,不能太直接,最好是让别人来!” 就在一群想要看八卦的吃瓜群众注目下,方若华头也没抬,漫不经心进了招待所。 吃瓜群众:“……” “唔,三妹这表现也挺帅!” 方若华关了直播懒得理他们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如今这火车实在慢得折磨人,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她也累得头晕,洗漱完连晚上的饭局都没掺和就睡下。 接下来一连三天,方若华和李工他们一起忙的昏天暗地,总算是把自己手头该做的活做完,申长胜自己已经直奔大王庄村。 方若华也抽了个空,没有惊动别人,只和李工说了一声自己就同样溜达回村子。 如今的大王庄村已和以前大不一样,赵建国做了乡长,现在的村长是赵永宁,算是赵建国的侄子,年轻有为,也有魄力,特别会抓机会,还会拉关系,方若华之所以为大王庄尽心尽力,提供各种技术资料,除了她自己和村民们相处不错,也打算赚一点零花钱之外,更重要的其实还是从赵建国到他侄子赵永宁都很会来事,和他们合作十分愉快。 数年过去,大王庄街道整齐,都铺上了油面道路,道边绿化漂亮,家家户户都盖上了整齐划一的小洋楼,村子里有商场,有菜市场,有医院,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应俱全,村民们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各种便利。 厂区环境也非常好,住宅楼,家属院,设施完善,乍一看简直像是一座小小的县城,而不是一个村子。 方若华也有好几年没回来,干脆慢悠悠在村中闲逛参观,正看她提供设计图纸建造的村图书馆,就听见后面有人争执,回头一看,也不禁有些意外。 王月英一手抓着一个棕发碧色眼睛的外国人,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拴着中国结的大葫芦,满脸殷勤堆笑:“十元美金,只要十美元,便宜,非常便宜,先生您买吧。” 那外国人一脸无奈。 方若华走过去两步:“费力克斯,你什么时候回国?等你下次回来的时候,我要的那一套数字控制的自动车床应该能帮我运回来了吧,你要是再拖延,关于我父亲实验室的新药问题,我就要考虑和保罗合作了。” 碧眼的外国人登时露出一丝无奈,再也顾不上和小贩说话,一张嘴就是一口正宗的京片子:“我保证不会再拖延,像我这么好的合作伙伴你上哪里找,保罗就是个棒槌,方女士,您要是和他合作一定会赔本的!” 王月英蹙眉看着方若华把人领走,终究还是没有追上去继续推销。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刚回了家一趟,抓着半个红薯啃的菜瓜就溜达过去道:“大姐,别人也就算了,那位目前是食品厂的技术顾问,咱们好歹要留点面子,而且那是个中国通,就你这葫芦,一毛钱能买三五个还算贵的,人家心里有数。” 第三百九十一章 不易 菜瓜甩下这句话扭头就走,他忙着要读书学习,可不想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到外人身上去,和孙月如,王秀不同,菜瓜读的是医学院,本科五年,他还想继续深造,硕博连读,最好出国学习。 因为他确实聪明,也很努力,不怕苦不怕累,教授对他非常器重,前阵子带着他在协和医院实习,如今在神外,忙得不可开交,一门心思打算学成之后就投奔自家小方老师的亲爹,听说那位也打算开一家医院。 这一次他回家,只是因为想接他姑父去京城,找专家再做一次检查。 如果不是为了姑父,他绝对没有空回来。 菜瓜紧紧跟在自家小方老师后面,小声道:“老师,你说我的存款有三万多了,是不是真的?”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足够你姑父治病用,不够的话老师借你。” 菜瓜嘿嘿一乐:“我就是从来没有过那么多钱!” 前几年在京城,菜瓜,孙月如和王秀都把自己的零花钱,但凡能攒下来的钱全拿去让方若华存着,后来小方老师投资理财,也就连带着拿他们的小金库一起理财。 菜瓜是赚得最多的一个,当初读高中时,菜瓜就看到爷爷被小方老师带着赚得盆满钵满,是最信任自家老师赚钱能力的一个,不光是零花钱,就是平时赚的奖学金,他也省吃俭用都攒下来让老师帮着投资,数年下来果然翻了几十倍,简直和抢钱也相差不大! 师生二人和那位外国来的专家费力克斯施施然离去,王月英愣了半天,心口绞痛,脑子里也嗡嗡作响,太阳穴胀痛的厉害,困扰了她好些年的碎片式的记忆再一次左突右冲,让她额头上瞬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来。 “该死!”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难受,只是看到方若华这个人,心里就突突起来。 或许是因为……茂林哥曾经娶过她? “不对,她不该在京城,不该读大学……她应该,应该……” 王月英猛地一拍自己的头,皱眉,又来了! 已经忘了是从几年前开始,大概是她和茂林哥离婚之后不久,她偶尔会有莫名其妙的幻觉,经常夜不能寐,被噩梦吓醒。 尤其是看到什么人或者听到什么事,就会在脑海中冒出一些东西。 那幻觉很奇怪,像是一些自己的记忆碎片,但是模模糊糊,非常不清楚,偶尔有一点清楚的,她好像在和人打架,应该说很多人在痛殴她,那种痛楚特别清晰,但也只有痛楚清晰了。 可是王月英知道,她没有那么被人打过,而且幻觉里自己浓妆艳抹,花着一张大花脸,但事实上却是她从没有那么化过妆,虽然她的五官平平无奇,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长相妖娆是什么好事,人生短短数十年,红颜易老,长得再好看最终也不过是枯骨罢了,还是灵魂更重要。 她一直想做的都是一个真正拥有灵魂的女人。 那些像碎片一样幻觉经常时不时就出现,王月英渐渐适应了,但偶尔还是觉得非常困扰,这些东西总会让她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变得很暴躁。 就像她每次出现在前任婆婆面前时,她有时候觉得应该和她和平相处,有时候却又从心底深处涌现出疲惫和厌恶,种种莫名的情绪让人崩溃。 王月英有些烦闷,深吸了口气,还是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筐里的头花,挑起来走人。 这一筐头花和各类小饰品压在肩膀上,沉甸甸的。 前两年她靠着头花很是赚了一笔,但是最近生意越来越难做,村子里富贵人家越发多,根本就看不上这些小东西,精致的她又进不起货,去年还被人骗了一笔钱,弄得捉襟见肘。 要说不来大王庄卖这些东西,她又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卖! 县城里有百货大楼,还如雨后春笋一般开起了不少小铺子,比她有眼光,比她会做生意的人比比皆是,唯独大王庄这个新近才富裕起来的村子,还没有被人重视,卖东西也容易。 没有见到方若华之前,她到还算满足,比起以前的日子真是好过太多,可今天见到她,她却忽然不甘心起来。 她不想汲汲营营地当个个体户,她是想要钱,但是更想要的是体面,她想读大学,以后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人人敬仰。 但是,她终于知道考大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日奔波,早就把课本知识抛到了脑后,而考题是越来越难,她却越来越没有精力读书,又考了两年,连连折戟沉沙,连个大专都没有考上! 王月英慢吞吞地走在村子里的小径上,有些忧愁,也有些无奈,举目望去,村民们到是乐呵的很,陶醉于现在的生活富足。 “哼。” 她可不会这么没有追求,自己终于回到县城,进入纺织厂工作,户口也迁出来,变成正正经经的城里人,这些大字不识几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能比? 加快脚步朝着村口走去,公交车的末班车快要到发车时间,她必须抓紧。 行至村口不远处,忽然兜头罩下来一麻袋,王月英欲要大声呼喊,一时却呼吸阻滞,一声也发布出来,眼前一黑,就此昏死过去。 夕阳西下,云层浓厚,想来晚上是个阴天。 菜瓜回去和家里人团聚,方若华被想绝鼎美食想了许久的申长胜逮了个正着,只好陪着这两个表兄弟坐在混入食堂后厨。 三个人坐在石桌前面,连茶水也懒得喝一口,不多时,老厨子步履蹒跚地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一个黑色的陶瓷大盆,直接往桌子上一放。 盆上的盖子一掀开,汤汁居然还微滚,鱼肉亮白,一丝丝不算浓郁,却勾人的香味从鼻子一直烫到肺腑,申长胜还没伸手,秦明就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进嘴。 那滋味在舌尖上炸开,秦明眯着眼睛满脸陶醉,申长胜瞪了他一眼,也赶紧吃了一口,面无表情地闭着嘴,一时不忍心咽下去,良久才道:“鲜!” 可不就是这一个鲜字! 方若华失笑,转头道:“赵老,这可是孙老的罗非鱼,你小心回头被套麻袋。” “啊?你说什么?” 老厨子又变得老眼昏花,耳朵还聋,什么都听不见。 方若华挑挑眉,低下头吃鱼,唔,果然鲜美好吃。 吃饱喝足,告别了老眼昏花,唯独颠勺的时候比个壮年男人还孔武有力的老厨子,方若华就领着两个吃货溜溜达达地返回村里的招待所。 第三百九十二章 监视 狂风大作,北风呼啸,忽然飘起雪来,雪中还夹杂着冰渣。 山上伐木工们搭建的草屋早就破旧不堪,四下漏风,王月英脸色铁青,嘴唇上一丝血色也无,一眼看到火堆旁边四个身强体健的壮汉,身体便忍不住抖了抖。 其中一个汉子扭头看了她一眼,目光从脸上移动到身上,嗤笑一声:“身材干巴巴,脸更没什么好看,真不知道徐茂林那厮怎么就喜欢这么个女人,我呸,没眼光的怂货!” “你管她什么模样。” 另一个汉子扫了一眼,恶狠狠地咬了一口烤羊腿,“回头先剁了这女人的胳膊给姓徐的送去,恶心恶心他,让他也尝尝咱们家人胆战心惊的滋味,再有,他要是顾念自己的女人,说不定还能给咱们找点儿别的乐子!” 王月英猛然低头,咬住嘴唇。 她其实知道,这几个人是当年‘快腿老吴’团伙里的头目,正是吴平安,吴建业两兄弟,另外两个虽然不知来历,但想必也是悍匪,她以前听茂林哥说过,吴家这两兄弟对他恨之入骨,总有一天会来报复,便是茂林哥心中其实也有些忧惧,她能看得出来。 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个人伤害到茂林哥! 她要自救,她要逃出去给茂林哥报信,不要怕,相信自己,她已经不是孱弱无力的少女,她可以一个人从满布荆棘的绝路中走出去。 王月英蜷缩了下身体,第一次把自己的演技发挥到极限,脸上一点表情也不露:“你们打错了主意,若不是徐茂林还要顾及面子,怕是早就和我断绝关系,我和他离婚那么多年,与其说他还喜欢我,不如说他这人为了表现自己的善心,随意施舍我罢了,说真心,他的真心或许给了那个方若华。” 四个大汉扭头,饶有兴致地听她说,到是没有打断的意思。 王月英压下心中的不安,只凭本能,努力想办法转移这些人的注意力,也许他们把注意力放在那人身上,会有所疏忽也手不定。 “你们要是在附近村子待过,应该知道方若华那个人,她四年前就考上了大学,正经的女大学生,有钱有学问,徐茂林早就后悔和她离婚,一门心思想复合,哪还会在意我?” 她这话一出口,竟是怨气十足,四个匪徒也不禁面面相觑,到真有些相信。 一人失笑道:“就这种货色,我到觉得她说的不错,徐茂林移情别恋又恋上了自己第二任前妻,到是很有可能,任谁看这两个人都明白,眼前这个土妞和人家方大小姐没得比!听说方若华家财万贯,有钱的很。” “呵,管它真的假的,既然都说那个方若华那么有钱,绑来总是有得赚。” 另外一个汉子冷笑,脸上一片漠然,似乎不把绑票当什么大事。 说是要报仇,但是这几人经过多年东躲西藏的生活,实际上已然疯魔,更想要的其实是钱,大笔大笔的钱,足够他们改头换面,去别的地方开始新生活的钱。 吴平安一下子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盯着王月英的目光到有几分欣赏,轻轻叹了口气,目光闪烁——和别的没有文化没有见识的窃贼不同,即便如今身陷绝境,他也不肯认命,对自己的未来还是有一点模糊的盼望。 他想去美国,想成为人上人。 所以需要很多很多的钱。 想了想转头盯着王月英,轻轻一笑,“你这女人到有一股狠劲,而且能屈能伸,还很会说话,脑子动得也快,哎,可惜太两面三刀,实在信不过,否则拉你入伙说不定到能起到点儿有意思的作用。” 言外之意,居然有那么一点欣赏。 只是王月英对于这样的欣赏高兴还是不高兴,那就没人知道了。 吴平安盯着王月英的眼睛,笑着对自己的几个同伴道:“她说的话,我是一个字都不信,徐茂林为了这个女人疯魔了好几次。拿她当诱饵,给我把徐茂林吊出来,我们慢慢玩,我也要徐茂林尝尝无处容身,如丧家之犬的滋味。” 王月英瞬间抬头,愕然无语。 “走,咱们先找个地方安顿好,再来唱这场戏。”几个人麻利地收拾东西,消除一切痕迹,准备转移。 窗户上起了一层霜,今夜的月亮很大,窗外的雪显得尤其温柔,皎洁的月华瑟瑟而下,方若华漫不经意地坐起身,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喝过茶捏着茶杯就去隔壁敲门。 秦明一开门,登时惊悚,看了看时间,晚上十一点半:“你?难道?” 看看方若华,又扭头看手忙脚乱把被子胡乱堆叠的申长胜。 申长胜耳朵根都红了,拼命把袜子往脚上套,恼羞成怒:“就你手快!” 秦明嘿嘿一乐:“不如我去别处猫一会儿,你们需要多少时间?” 猫个鬼! 申长胜无语。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见没什么异常,就道:“我觉得有人在监视我们,这几天你们不要自己四下走动,大家在一起别分开。” “啊?” 秦明和申长胜都意外,“监视?” 一时间两个人浮想联翩,想起自己听说过,父辈们遇见过的各种间谍事件,也想起京城前几年出现的抓间谍事件。表情都变得严肃。 申长胜更是有些慌乱:“难道有人要窃取最新的冶金配方?还是察觉到你们那个什么cpu项目?” 他们两个都不是普通人,申长胜还好,他只是作为翻译参与一些外国文献的编译工作,不知道什么核心机密。 可秦明不一样,他在外人看来只是一个没什么作为的纨绔子弟,但其实在计算机方面,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天才,这样年轻,就已经算是国内计算机研究中心不可或缺的高科技人才了。 两个人谁也没有怀疑方若华是不是感觉错了,似乎她说出口就自然而然让人深信不疑,一时间精神紧绷,万分戒备,秦明第一时间就想去军区接受保护,马上和家里人联系。 还是申长胜觉得别胡乱行动,打草惊蛇不好,这方面他们都是生手,不是什么专家,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负责比较妥当。 第三百九十三章 抓捕 方若华不置可否,她也有点担心自己的安全,即便她如今有能力保护自己,但不怕一万还怕万一呢,不是逼不得已,最好不要主动往险境里走:“告诉孔尚,让他处理。” 孔尚一得到消息,也惊出一身冷汗,很快就行动起来,方若华他们表面还是照旧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全然不受影响,但是实际上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孔尚就真的发现了有人监视。 于是,从县城到省厅,直通中央,都被惊动,安全部门立即开会,彻夜不眠,第一时间,方若华几个就被里三层外三层地保护起来,孔尚也开始自己的排查工作,监听所有内部通讯,还有人员往来,任何疑点也不放过。 …… 还没到下班的时间,徐茂林步履匆匆走人,小卢吓了一跳:“徐哥?” 他勉强镇定了下,轻声道:“有点事,请个假。” “哎?一会儿要……” 小卢话音未落,徐茂林就没了人影,周围看见的人都不禁摇头。 身为老警察的李副局也苦笑叹道:“可惜了,小徐刚来的时候多意气风发,我总觉得他终有一天能承担更重要的责任,没想到不过几年就这么堕落,哎!” 徐茂林却是全然听不见前辈们的议论,从公安局出来,头重脚轻,眼前恍惚,大片大片的光斑让他几乎看不清楚前路,深吸了口气,默默把手心里的汗液擦干净,按照纸条上的提示坐上公交向郊外去。 终于到了梅花乡,长寿村。 如今几个村子之间的公路都是通的,修的极好,还通了公交车,交通到方便的很。 徐茂林下了车,脚步飞快,脑海中却权衡利弊,既想和自己人通个信息,却又顾虑重重。 他终究还是不敢拿月英来冒险! 哪怕只有一点风险。 眯了眯眼,徐茂林下定决心,以月英的安全为重,再者说,自己难道还怕了那区区几个小毛贼不成,当年能逼得他们走投无路四散奔逃,如今也照样手到擒来。 进入村子,刚走不久,就有个穿着打扮和寻常农民没什么不同的汉子过来,一手搭上他的肩膀,嘻嘻哈哈地揽着他走动。 徐茂林浑身肌肉紧绷,伸手按住枪。 那农民打扮的吴平安轻声一笑,浑不在意:“知道你是神枪手,百步穿杨,勇武不可挡,不过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咱们哥们都是玩炸药的好手,准备这么多年,如今也是鸟枪换炮不比从前,这回要是炸了,可不是像上次国庆布置的那回一样,会那么小打小闹,连一个人都炸不死了。” 徐茂林脸色骤变,至今想起那次的经历,他还后怕不已,虽然没有真正面对,可的确是九死一生,从那之后,他听到炸药两个字就警惕性大幅度提升。 深吸了口气,徐茂林镇定下来,冷道:“真要爆炸,你们也别想跑。” “我们本来就不想跑。” 吴平安一挑眉,“这几年大家的日子过得生不如死,就是那怕死的没有卵子的软蛋,经过这几年,也不知道什么叫怕了,小子,你也算是有点文化,好歹初中毕业,亡命徒三个字,会写吧!” 说话间,进入民房,王月英双手双脚被捆在柱子上,嘴巴被破布堵住,脸上红肿,眼睛也肿的老高,整张脸五彩斑斓,显然被痛打了一顿,鼻涕眼泪都流出来,腰里还帮着炸药包,一个汉子坐在她身后,又一口没一口地啃焦黄的窝窝头,头也不抬。 王月英一眼看到徐茂林,登时使劲挣扎。 徐茂林心疼的厉害,却努力不受影响,转头看向吴平安,冷声道:“你们想要我做什么,如果是要杀了我报仇,我已经在这儿,何必为难个不相干的女人,如果伤到她,你们就是罪加一等,被抓住之后数罪并罚,恐怕再也不要想离开监狱了。” 吴平安失笑:“不用担心,我没那么粗鲁,不打算要谁的小命,只要你做一件很简单的小事而已。” 徐茂林皱眉,没有说话。 吴平安依旧很亲热地贴着他坐下,还招呼人上好酒好菜:“事情很简单,对你来说一点都不难,我听人说,你最近负责给中央来的那群专家开车?” 他话没说完,徐茂林就有些疑惑:“你到底是什么人?” “求财的人而已。”吴平安摇头失笑,“你们这帮文化人,就是喜欢想太多,别太担心,我真的只是求财,只不过在乡下这种破地方,来钱来得太慢,老子吃过大鱼大肉以后,就懒得再啃清粥小菜,你明天想个法子,开车把那个肥得流油的那个大肥羊拉到鸽子巷去,我相信,这一点都不难,你应该很熟悉那地方,那地方也确实会吸引京城来闲逛的公子哥,你应该看出来,那肥羊就是闲来无事过来游玩,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徐茂林愣了愣,怒急,正待呵斥,顺着吴平安的目光落在王月英身上,心中大痛,随即忽然起了一个念头,这几个人明显要谋划大案子,如果自己将计就计,顺藤摸瓜,把他们一网打尽,那么岂不是天大的功劳,还能让月英更安全些。 但他又有些犹豫,如今不比以前,徐茂林在局里已经没有任何可信任的手下,想做成这事,恐怕只能单打独斗。 徐茂林迟疑不决,一抬头看到月英流着泪,充满信任的眼神,瞬间就有一股勇气涌上心头,怕什么,难道他还怕这几个贼! “好,我答应你。” “这就对了。” 吴平安轻笑,又一手搭在他肩膀上,送他出村,徐茂林一步步向外走,越发坚定,腰背慢慢地直起来,他需要一个机会,也需要一件大功,此事如果马上和上面汇报,绝对轮不到他参与,也不会让他立下首功。 一时间,徐茂林到有些振奋,他早该去更高的地方,只是怀才不遇,总有人打压,但只要立下功劳,别人就是想要打压他,也没办法做到! 没到村口,徐茂林正想着自己要怎么干脆利落地将这些贼绳之于法,脖子一疼,眼前发黑,整个人便跪在地上被人拧住胳膊。 第三百九十四章 运道 小擒拿? 徐茂林立时肩头,腰背一起用力,奋起反抗,下一刻,却是整个胳膊软绵绵地垂地,脑袋也砰一声砸在黄土地上,吃了一嘴沙子。 整个身体被牢牢按压于地,连挣扎一下的力气也无。 一时间,他有些不可思议——怎么可能! 他怎么可能被人这么轻而易举地制服! “孔中校,这人好像是部队出身,有功夫底子。” 一个颇为年轻的声音啧啧称奇,还有几分惋惜,“真是不长进,部队里出来的还干这等勾当。” “押回军区,鸽子巷那边也可以收网了。” 徐茂林:“……!!” 肯定是有什么地方有误会! 但是至少现在,他连说话的机会也没有,被人堵住嘴按住拖走,隐隐约约,他仿佛听到月英凄厉的呼喊。 …… 方若华窝在招待所,陪申长胜和秦明两个人看了三天的资料,除了接待李工以外也不见外人。 秦明到到还能宅得住,就是酷爱学习,几乎学到走火入魔的地步。 方若华身边别的不多,资料却是应有尽有,虽然她为了不拔苗助长,并没有把后世太过先进的技术资料拿出来,但是循序渐进,稍微先进个几年的却无妨。 尤其是在计算机技术这一块,更新换代的频率如此之快,几年也是相当了不得了。 秦胖子是懂行的,还是天才,居然啃资料还啃得无比艰难,他到不沮丧,只是私底下偷偷和申长胜胡说八道,什么方若华的义父方肖可能在外国有一个庞大的情报组织,专门窃取各国机密云云,还说得有鼻子有眼,颇像那么回事。 方若华:“……” 申长胜皱眉,一巴掌拍表弟的脑袋上:“你不知道方专家有自己的计算机研究所?别小看天下英雄,怎么,难道外国人有三头六臂,他们的技术就一定比我们的先进?你什么思想。” 秦明:“……” 方若华失笑。 两个人还没有为国外的月亮是不是一定圆这类事情开始掰扯,危机解除,‘禁足’结束,于是两兄弟再一次哥俩好,携手四处撒欢,寻觅美食。 孔尚也没多提所谓监视是怎么回事,简单说了说,然后方若华就知道——徐茂林涉嫌与绑匪勾结,对秦明绑架未遂。 方若华:“……” 调查了好几天,把徐茂林关了好几天,事情才查清楚,似乎确实不关徐茂林的事。 即便他说了答应绑匪,协助绑架之类的话,可语言并不能作为证据,也有可能他在敷衍对方。 但是无论如何,他这种行为还是让县里特别被动,几位领导雷霆大怒,当即决定开除其公职。 好像就连本是受害者的王月英也很倒霉,受了伤,吴平安的几句证言也令其十分被动,被折腾得不轻。 唔,不过后续发展方若华到是没有太过关注,在大王庄跟新乡长和几位厂长谈完正事,陪着申长胜和秦明混吃混喝地度过一段短暂的假日,她便又被亲爹拎回京城去,再一次开始自己的教室,研究所两点一线的学习研究生涯。 …… 山村变成繁华的大城市,高楼大厦平地而起,时间流逝的仿佛比水还要快些。 “大娘,您慢点!” 一个学生模样的后生笑盈盈地让开路,王月英愣了下,还是道了谢,一手抱着雨生,一手托着一个大包袱,拖着残腿,慢吞吞地下了火车。 她的正脸一露,那学生登时被吓了一跳,这大娘脸上有一道疤,从眼角到耳朵边,应该是陈年旧疤了,也不那么吓人,只是贸然看到不免一惊,学生有点不好意思,也不好盯着人家细看,连忙下车走人。 王月英举目看日新月异的京城,看着那人流,还有外面渐起的高楼,眼前恍惚好像闪过了什么似的,让她有些惧意,似乎在梦里她很向往大城市,也的确去了一个大城市,最后做了一场荒唐的大梦,梦醒之后,孤独入骨。 “来了,路上没遇见什么事吧?” 徐茂林拨开人群,伸手接过雨生,轻声道,“小龙在他们厂子附近给租了房,我先送你和雨生过去。” 王月英点点头,略有些疲惫,嘴唇动了动,到底没说什么。 当年茂林哥被开除公职,她自己脸被划伤,虽然治疗的还算及时,保住了眼睛,到底留了疤。 为了这个,茂林哥很是颓废了两年,后来她和茂林哥还是结了婚,结婚之后日子凑合着过,只是厂子的效益越来越差,到最后更是连饭都吃不上,可她已经没有精力去闯荡,只是被逼无奈倒腾一点小生意,奈何最好的时候已然过去,生意做得实在不大好。 一开始好歹还是赚了些钱,但她大概着实不是做生意的料,又总有不知所谓的人来找麻烦,折腾到后来也赔了不少,年纪渐大,又生了个女儿,干脆就托人走关系在百货大楼找了个活。 茂林哥最近几年也沉淀下来,不再为以前的事自苦,他身手好,有一把子力气,跟了运输公司的大老板,当长途司机,日子也算渐渐好过。 芸芸众生,谁家的生活不是如此? 王月英年轻的时候,有一阵觉得自己有运道,甚至以为自己脑海中时常出现的碎片记忆是老天给她的,因她太苦,所以给她些福气,后来才明白,世间有些事便是提前预知一星半点也无益处,何况还知道的不清不楚,不知对错根底。 这些年,她已然把早些时候的好强倔强放下些许,日子反而过得踏实了点。 只是自己的运气仍旧不好,前阵子她的小女儿雨生忽然呼吸困难,昏过去,在县城的医院检查,说是心脏有问题,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好像一发病就已经很严重,只是他们都忙,女儿也能忍耐,竟然没提前发现半点征兆。 王月英想起此事,心头滴血,但现在不是后悔的时候,女儿一生病,到又把年轻时候的刚强找回来几分:“走吧,先安顿下,然后去大医院做检查。” 第三百九十五章 感激 徐茂林,王月英夫妻两个抱着孩子安顿好,到底还是没看到他们另外一个儿子,徐小龙。 小龙从小调皮,不怎么喜欢学习,越长大越是不求上进,但运气好,小小年纪就应聘到一家京城的大机械厂做销售,女儿还在读书,前几年也被她哥哥接到京城读高中,想必是打算考一考大学的。 想起那一对儿女,王月英心里难受,她和孩子们的关系生疏得很,到不是特别不好,只是彼此之间一直客客气气的,不像母子、母女。 可这也怨不了两个孩子,孩子小的时候她汲汲营营地去追求那些永远也追不到的东西,没有管过孩子,后来和茂林哥结婚,又只顾自己的家,只顾雨生,也没想过弥补,感情生疏很正常。 所以她只有雨生,她要雨生好好的。 吃过午饭,夫妻两个就抱着孩子去医院求医,经过漫长的等待,做了无数个检查,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情况不好,需要手术。 “国内目前做心脏瓣膜置换术比较好的医院,只有那么寥寥几家,你们有条件的话,最好去方肖方院士的生命研究所附属医院做详细检查。” 医生很有耐心,说的也很详细,语声温柔。 此时医院少,但是病人更少,尤其是小地方,医生们还有时间和闲心与病人认认真真地交流,不像后世,医生一天不知要看多少个病人,早就习惯从头到尾板着脸,能少说一句话就少说一句话。 可惜,王月英一点都不觉得安慰。 雨生今年五岁半,懵懵懂懂,只白着脸看着自己的妈妈,小声哼哼:“妈妈,我难受。” 王月英的眼泪瞬间就落下,忽然就忍耐不住,猛地伸手抽了自己一巴掌:“都是我……作孽!” 当初她和茂林哥复婚之后,也不是一开始就幸福的,那时候两个人几乎走投无路,而且赵玉兰也不待见她,她性子更是倔强,死也不肯回去住,为人更是好强,有了孩子还是四下奔波,直到差一点流产才警醒。 但现在她却忍不住去怀疑,是不是她怀孕的时候不注意,雨生才会遭受今天的折磨。 还是说她前半生做了太多的错事,没有报应到自己身上,到报应到了孩子身上。 徐茂林的眼睛一红,出了医院,蹲在大门口抽了一地的烟,叹了口气,终究还是给小龙打了个电话。 徐小龙沉默片刻,请了假,来医院接上父母和妹妹,直奔生命研究所附属医院而去。 坐在公交车上,徐小龙安慰道:“菜瓜哥现在就在医院当大夫,还是大主任,医术高明,再说还有若华阿姨在,医院肯定尽心尽力给雨生治病。” 徐茂林一愣。 王月英低下头,一时无言。 到了医院门口,一个小护士过来接人,一边领着人向里面走,一边笑道:“赵主任让我来接诸位。” 王月英紧紧跟在护士身边,一步路也不敢走错,这医院和他们以前在小县城里看到的医院大不一样,宽敞,明亮,干净,布置得非常温馨,没有那种冷冰冰的残酷感,诊疗室门外安放的座椅也精致漂亮。 领着他们做检查的是心脏内科的李主任和外科的夏主任,两个人看起来都不到三十岁,很年轻,王月英却没觉得有什么好不信任的,只看两个人诊室外面排队的病人便知道,这两个人一定是专家。 也许是看菜瓜的面子,医院方面动作很快,第一时间给雨生做了全面检查。 “情况已经很严重,必须马上进行手术,如果耽误的话情况会越来越严重,而且越耽误,手术风险越大。” 医生迟疑了下,“不过你们的孩子年纪还小,可以考虑一下不采用置换手术,而采用我们医院最新的一种治疗方法,成形术,成功以后不必终身服用抗凝药物,目前国内只有我们医院能做……” 听医生详细讲述之后,孩子办理了住院手续,徐茂林和王月英千恩万谢地告别医生从诊室出来,依旧忐忑不安,但是到底稍稍松了口气。 抬头看着丈夫,王月英刚想说点什么,瞬间脸色一变,又低下头去。 徐茂林顺着她的视线看了一眼,抿了抿嘴角,低头避开。 是方若华。 多少年不见人,但他们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她看起来很年轻,眉眼还是温温柔柔,却自有气场,所过之处,所有人自动走避。 刘院长和几个在医院外墙上贴出照片的专家紧跟在她的身后,简直如跟班一样。 一行人不知道交流什么,很快出了大门,刘院长亲自给她开了车门,目送她上车,又目送她的车离去。 徐茂林离开部队很多年,但是眼力还有,方若华前后左右跟着的专业保卫人员都是军队出身,身手极好,佩戴枪支弹药,哪怕不看那辆见都没见过的防弹车,只看这架势便知道,她的身份一定不凡。 夫妻两个都有些不是滋味,但却连嫉妒的心思都提不起来,有什么好嫉妒的,他们凭什么嫉妒人家。 负责雨生病情的专家正好要去查房,显然也看到了这一幕,笑道:“你们和赵主任是亲戚,想必也认识方博士,别看她不太出现在电视上,但却是我国年轻一代最出色的科研带头人,国宝级的专家,前几年出的那桩十年来最大的间谍案,就是有间谍意图裹挟方专家出国,这才暴露,咱们国家用来换取国外先进技术的几种药物,还有合金材料都是方专家的研究室研发的……” 徐茂林木着脸,听了一耳朵方若华的丰功伟绩,到是渐渐开始没什么感觉了,现在在京城,他还不如赶紧出去找个活,打个零工,多赚些钱要紧。 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幼女,他还要养家糊口,没有多少时间能用来伤春悲秋。 而且,他还要感激方若华能有如今的成就,如果不是这位女士,菜瓜不会有今天的地位,自己的雨生更不能得到这么好的待遇。 第三百九十六章 方若华到没有看见徐茂林和王月英,不过后来菜瓜还是提了一句,说他们孩子病得极重,也只是一句,师生两个都没大在意。 下午要去清大演讲,方若华比较给清大面子,通常自家母校邀请,只要不是当真抽不出时间她都要去的。 演讲完,感受过清大那些天之骄子们的热情和崇拜,顺手还签了几个名,鼓励了一番自己的学弟学妹,方若华回家跟已经办退休状态的方肖和夏芬吃饭,一边吃一边笑道:“我觉得我应该写一本自传,最好写得传奇一点,唔,就叫《我在清大当博士的那些年》怎么样?说不定以后会有很多考生喜欢读,要是成了畅销书,还能赚点零花钱。” 方肖:“……” 夏芬大笑,表示支持:“成,正好我现在退休了,闲着没事,替你捉刀,咱们娘俩一块写。” 方肖:老婆你要记得,虽然研究所什么的都挂的是我的名字,但真正的专家是你,我才是咱们家文学底蕴最雄厚的那一个。 方若华到底是没有写自传,不过到顺顺当当地上了几回新闻联播,大名人尽皆知。 头几年是因为拿到了诺贝尔奖的提名,后来却是正正经经拿了一回奖,这一辈子也算是值得。 得奖的那一年她还年轻,四十岁刚刚出头而已,对科研人员来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 方若华一家子都觉得,自己在上一个小时空过得挺有意义的。 自己未婚,到最后全部产业捐献给国家,还建立了一个方若华物理学最高成就奖,估计将来无数有志于在物理学方面取得成就的天才们,都会记住她的名字。 她也确实成了学生们学现代史时不喜欢的人之一,因为要背诵的关于她的知识点真是好多。 唔,方若华对此表示挺满意。 虽然到底还是和原主的母亲等亲人没有太过亲近,但那大部分也是因着太忙碌,实在是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但逢年过节的礼数是半点不差的。 顾棉自己也没有不满意,逢人就说自己的大女儿特别有出息,孝顺懂事。 方若华到是觉得,和顾棉还有李家人处得关系不算差,最主要的原因到是自己确实并非原主。 如果她是原主,怕是要多思多虑,会在各种细节上计较了,例如说顾棉过年时跟她通话,永远就是你好吗,别累着,好吃好喝几句话,她要是去李家,永远会被当成尊贵的客人一样妥妥当当地对待,但对李宏,却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从里到外地带着一股子亲热。 在方若华看来,这一切都很正常,顾棉有自己的家庭,对她来说,丈夫儿子和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人,对前面的那个女儿,不敢说丝毫不挂念,但是会生疏是很正常的。 如果方若华愿意,‘收服’她,把她变成一个正常的有点偏心眼的母亲不难,奈何方若华她本身也不缺母爱,没这个打算,能像如今这般相处,在她看来已然是很难得。 李家人都是心眼比较正的,看她有能耐,有出息,也不会怎么琢磨她。 但这份生疏有礼,换成真正的原主在,必然是不可能释怀,说不定要经过漫长时间的阵痛和磨合,才能找到相处的窍门。 这些没有发生的事到用不着多想。 方若华没觉得自己这一次小时空之旅有哪里不妥当,安安稳稳地趴在桌子上,开始写总结。 方肖一边做饭,一边从厨房里探头出来道:“你把徐茂林这人单独写一写,我打算找人给他做一下心理分析,这人挺有意思。” 徐茂林十几年都是一个好丈夫,从没有和王月英红过脸,外人看见无不说一句恩爱,便是菜瓜几个偶尔也道,虽然徐茂林对自家小方老师无情,到是个有担当的。 可临到晚年了,他却忽然毫无征兆地紧闭门窗,捆上老婆孩子,开煤气一起自杀。 最后他和孩子都死了,王月英到是抢救回来,却也痴痴傻傻,在疗养院呆了半年多最后不知所终。 这一家子的事情上了社会新闻,方肖也有看到,着实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方若华愣了下,点头应了。 她总结没写完,亲爹的饭菜也还没有好,窗边就出现了长裙飘飘的许岚女士。 方若华停了停笔,回头笑道:“许仙子,一起吃?” 那就一起吃。 许岚居然也没有说什么凡间食物,毒素太多,不宜入口的话,姿态优雅地吃完了夏芬给她添的米饭,然后又加了一碗。 桌子上的菜说是浅尝辄止,但每一道都下了几筷子,加起来吃的并不算少。 吃完了饭,同样没有嫌弃普通的金骏眉香茶,小口小口地抿了一杯才道:“要考试了。” 方若华:“……啊?” 考试?? “别担心。”许女士一笑,“我有内部消息,这次会考试的小时空你还算熟悉,虽然不是你曾经经历过的,却也是平行时空,对你有利。” …… 久雪初晴,镇西侯府斑驳的城墙上也终于镀上了几许阳光的金彩。 吱呀一声,大门虚开,一股子冷风扑面而入。 “嘘!” 应娘吓了一跳,皱眉抬头,见是老管家贺叔,还未开口,眼见他老人家拿着一小碗枇杷进来,登时脸上一喜:“小娘子早就想吃这东西了……” 一句话未说完,泪已经落下。 方若华终于从床上起来,盘膝而坐,伸手捡一枇杷剥开吃了。 “应娘,拿笔墨给我。” 应娘一愣,用手背偷偷抹了抹眼角,还是进书房找出笔墨来,只到底有些担忧:“小娘子身子骨弱,还是要多歇息,若想写什么东西,不如让应娘代劳?” 她是夫人从难民里救回来的,跟着自家小娘子才一个多月,可是也时常见夫人担忧,说是小娘子不爱读书写字,养成了个粗疏的性子,怕将来夫家嫌弃,只好在年纪尚幼,盼着还有时间好好磨练磨练。 应娘自来侯府以后,就没见小娘子要过笔墨,便是看书,也多是看市面上那些话本之类。 方若华不答她的话,挥毫泼墨,简简单单写下一封信,信中只有寥寥数语——天狼谷一战,我父身中二十三刀,死战不退,气竭而亡,大兄千军万马中斩杀敌帅,身陷敌营,尸骨无存,二兄、三兄也于日前先后力战而亡,方家满门唯剩小女一人,昔年先帝将金山关托付祖父,殷殷嘱托,犹在耳边……君恩深重,国仇家恨,背负于身……西夏李元昊亡我镇西军之心不死,小女携方家军残余四千众,便誓死与镇西城同在,不敢拖累子熙兄,情愿退婚,还望伯父允准,恐后无凭,立此约为证,望子熙兄早日选聘窈窕淑女,成婚之日,小妹必遥敬水酒一杯,谨恭祝婚姻和美。 第三百九十七章 大案 应娘当年在家时也是饱读诗书,未成婚之前甚至还有才女之名,此时却是目瞪口呆,既不知自己是该叹夫人谦虚,小娘子的字极有风骨,哪里是不学无术的模样! 还是要大惊失色扑过去跪求小娘子改了主意。 如今侯爷和夫人,并几位公子尽皆阵亡,偌大的镇西侯府只剩下小娘子这么一个弱质女流,如果再失去可靠的姻亲,小娘子将来要如何是好! 方若华却在墨渍未干时,便急急装了信,着人快马加鞭送去京城宁郡王府。 再不送怕是要来不及了。 因为马上宁郡王就会想起儿子和镇西侯之女有婚约,也不知道是怎么脑袋一热,就进宫请皇上赐婚,然后由太后下懿旨,将她这个可怜女孩儿接回京城,在老侯爷夫妇百日之内,紧急为二人主婚。 可人家赵子熙有心慕之人,乃是他的祝英台,女扮男装同在松山书院读书的小师妹江若雨。 但他与原主自幼定婚,原主又是满门忠烈方家之女,无论如何也说不出退婚的话,结婚之后到也收了心,甜甜蜜蜜没有,相敬如宾却还算得上,若非后来有人挑唆,说破赵子熙的心思,原主自己钻了牛角尖,硬是为此抑郁而终,到也不是特别糟糕的结局。 当然,就是没有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方若华也不能结婚,不能回京城,她这一次不同以往,不能像以前一样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来,方若华不光是被直接灌顶注入所谓的剧情,还被扔入原主灵魂中,与其一起度过了仿如万载一般漫长的时光,不只是短短十四载,更是数十场苦战,亲眼看那累累白骨,血肉成泥,那种滋味,方若华从没有体验过,第一次觉得所谓的联盟和帝国的历练,是真的不大容易。 哎。 再者,谁让她是来考试的? 而且抽到的考题还是——‘武死战!’ 别管怎么去解题,反正一回京城就难在出来,说不定要宣告她考试零分了,就算不是零分,也肯定不及格,想她方若华不是什么学霸,但也着实不乐意自己连努力都不努力,就考个特别糟糕的成绩回去。 方若华坐在床上,七情上脸,应娘只担心的战战兢兢, 夫人深恩难报,如今她是死心塌地忠心耿耿地侍候小娘子,就怕自家主子有半点不好。 千里迢迢之外的东京。 宁郡王接到镇西侯府递送来的信件时,也不禁幽幽长叹,叫来幼子子熙,把信递给他看。 “前些时候京城传闻,说那孩子骄横跋扈,大字不识一个,整日与武夫为伍,不配做我郡王府的媳妇,现在你来看看,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的女孩子,又怎能说人家粗鲁?” 赵子熙愣了愣,先是一喜,又觉得自己的喜悦实在不应该,只能低头。 “我本来想……哎,不过既然人家小姐不乐意,这门婚事确实该考虑考虑,现在想来,为父的想法也不大对,你娘的性子倔强,最是疼爱你,那孩子嫁进来恐怕不合她的意,到时候婆媳不和,为难也是那个孩子。” 宁郡王一向是个温柔的丈夫,深爱自己的王妃,一生无二色,但正是他的疼宠骄纵,到让自己的王妃半丝委屈也不肯受。 而王妃最爱的便是幼子,即便是五角俱全的好媳妇进门,她恐怕也要挑剔一二,何况是方家那个父母双亡,家中亲眷全无的孤女。 “哎呀,本王要马上去一趟开封府,见见包大人,当年他做的大媒,便是退婚,也要有媒人为证。” “王爷!” 站在一边的老管家简直被这父子两个给蠢哭了,一把把人拦住,苦笑道,“人家姑娘还在孝期,解除婚约之事,人家能说,咱们王府可不好太着急,要不然多难看!” …… 秋日里天干气躁,好长日子没有下雨,忽然一下,这天气到是冷了许多。 官道上都铺了一层的黄沙,两边树林茂盛的地方还好,少树的路段走一趟就一身灰尘,即便如此,道上依旧有不少穿着皮夹袄,挑着扁担的小贩,还有赶着马车的货商穿行其间。 展昭一勒缰绳,放缓了速度,一袭蓝色长袍都被染得灰蒙蒙一片,脸上疲态尽显,唯独那双眼睛依旧清亮有神,握着巨厥剑的手也稳定如初。 半月前开封府接了一桩大案子,户部侍郎江朝夫妻二人于月圆之夜被一伙歹徒冲入府中杀死,歹徒杀人之后,放了一把火,侍郎夫妇皆成焦骨,独留下江朝的一双儿女。 朝廷要员被杀,陛下雷霆大怒,责令大人尽快破案。 开封府上下一干人等,日以继夜,查了数日,终于追查到那群歹人的下落,那些人进退有据,看起来到像是军中精锐,展昭亲自带齐了人马围堵,却不曾想人没有抓到,到是捡到了几把上好的弓弩兵器。 这一下,案子更是惊了天! 开封城内,天子脚下,有人私自蓄养兵丁,还暗藏兵器,这是什么性质?至少已经不仅是两条人命的事。 而且那些兵器上的印记,都是镇西侯府的印记。 展昭略一蹙眉,心中有些烦恼。 说起镇西侯府,那是满门忠烈,从祖上一直到现今,和杨家一样,全是大宋的定海神针,八年前天狼谷一战,镇西侯方贤方子良,在缺衣少食,兵器匮乏,士卒接连大战,人困马乏之际,率残余的六万镇西军与西夏李尚五十万大军交战,坚持三个月,终于等到朝廷援军,终于以少胜多,未曾让一个西夏兵卒踏入金山关半步,但也是这一战,镇西侯父子皆亡,只剩下了幼女方若华。 方若华不光是忠烈之后,也是陛下亲封的长平郡主,身份尊贵。 要说此次谋杀之事与镇西侯府有关,包大人是真心不愿意相信。 偏偏江家有一老乳母信誓旦旦地说来人就是镇西侯府的,是那些刺客亲口所说,还说长平郡主与他们家小姐江若雨有夺夫之恨,一口咬定那位郡主深恨自家小姐,所以才会杀人报复。 没办法,既然有人举告,那必然要查一查的。 第三百九十八章 奇怪 开封府上下这一追问,虽则有些不乐意说,江家这边到底还是说了。 原来镇西侯之女与宁郡王的三子赵子熙有婚约,而赵子熙却喜欢自己的师妹,也就是江家的小姐江若雨,两个人早就情根深种,只是种种顾忌之下,一拖再拖,尚未和方若华解除婚约。 犹记得当日赵子熙立在开封府的后堂,一身萧索,满脸寥落:“长平郡主乃是忠烈之后,地位尊贵,但子熙要的是能与子熙谈天论地,思想相通之人,当年在先生门下初见若雨,便已知她是女儿身,俏丽可爱,言语有趣,相处越久,感情越深,如今子熙是非卿不娶,若长平郡主怨子熙落她颜面,子熙甘愿受罚,可若雨无辜,江家无辜……” 展昭觉得为长平郡主为此事杀人着实荒唐,但案子胶着,悬疑重重,陛下催得紧,到底还是要仔细查一查,而且既然事涉长平郡主,即便是有人构陷,想来也不可能和她完全无关,他便奉包大人之命,奔赴北疆。 千里迢迢,日夜不敢稍停,终于到了镇西侯府,结果却吃了一个闭门羹。 说闭门羹也不确切,镇西侯府的大门是开着的,可除了一个看门的老眼昏花,耳朵也聋的老大爷之外,里面再无他人,连个丫鬟下人也没有。 而那老大爷实在说不清楚府里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秋风瑟瑟,展昭立在镇西侯府的同门之外,举目远望,城内颇为繁华热闹,地上平平整整,道路两边酒楼茶肆林立,小商小贩呼和声此起彼伏,瞧这热闹劲,除去行人衣着相貌略粗犷了些,到不比江南一些繁华城市差上太多。 正迟疑间,东面三个军士走过,三人排成纵队,脚步一致,手臂摆动间都是丝毫不差,展昭心中一惊,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镇西军绝对是极为精悍的强军。 只是当初在开封时,听人传言说现下那位镇西大将军方应选乃是个文弱之人,一门心思行商贾之事,把生意都做到了开封,如今开封各大酒楼赫赫有名的将军醉就是他门下的生意,朝中诸位大臣多有鄙薄,只是此人乃是方侯爷的亲信,除了他也无人能统领镇西军,便是朝廷派出的监军何记何大人也不好多管他。 如今看来,别的不说,那些什么方将军不顶事,镇西军军备废弛的话,恐不能当真。 正沉思只听哗啦一声,街边二楼兜头罩脸地扣下来一盆污水,正好浇了其中一个军士一头。 一股恶臭飘来,那倒掉的竟是个马桶。 “哈哈哈哈,好玩,好玩,真好玩!” 满大街的人都静了静,二楼探头下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女人,肤色暗淡,瞧着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神色间却和孩子似的又蹦又跳。 展昭心下一惊,默默握紧长剑,只待那三个兵士暴怒伤人便出手阻拦,这固然是那女子不对,但此人明显脑子有问题,似乎也不该因此便丢掉性命。 他一提气,待要动作,却见那个满头脏污的兵士一脸无奈兼恶心,却是苦笑起来,一边拿出手帕清理自己,一边抬头道:“柳叔,我知道你心疼芙姐姐,可她现在的情况,你得看住了他,这倒个尿盆也就算了,再恶心也死不了人,但要是万一扔下什么重物下来伤了人,你要负责任的,如果再有下次,芙姐姐就要送去疗养院治疗,你心疼也没用。” 此时,楼上才有一老人匆匆过来,把那蹦蹦跳跳的女子拖回去,探头苦笑:“都是我那婆娘心软,放心吧,回头请两个护工一天到晚盯着她,再不敢离人,小军爷赶紧进屋洗洗。” “……得了,我要真这模样进去,你那酒楼里的客人不跑光了才怪。” 酒楼里一群客人看热闹看得起劲,都捂着鼻子嘿嘿一乐。 小军士自己塞了几个大钱给旁边卖水的老汉,要了一桶冷水直接连人带衣服浇了下去,三个人又默默把道路清理了一遍,临走叮咛:“柳叔别忘了去环卫那儿交罚款,你这是第三次了,要交二十文。” “一定交,一定交。” 展昭就这么眼看着一场风波平平静静地过去,那三个军士继续整整齐齐地走过,还再路边挑挑拣拣,为了一文钱也讲价讲好久,买走了一堆菜。 他这心中忽然就对镇西军好奇起来,往年也不是没随包大人巡视过边疆驻军,但是像眼下这镇西军的军士这般和气的,的确是没遇见过几个。 展昭忽然觉得镇西城有些奇怪。 他今日初至,心中惦记着案子,快马加鞭直奔侯府所以还没有注意,现在沉下心再看整个镇西城,却只觉得处处和他想象中不同。 先不说繁华热闹不比诸多大城差,百姓个个面容红晕,举止有礼,完全没有想象中北疆人粗野的形容,单单是衙门口左边贴着大牌子,上书——‘缴税处’三个大字的小红楼前面排起来的长龙,就让人心下意外。 老百姓们排着队交税,这感觉怎么能不奇怪? 展昭压下心底的好奇,就近寻了个客栈打算住下,一进门却被吓了一跳,只见桌子边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几个人,这些人说着黑衣,用半块银色面具遮面,这打扮到是有些像拜月教的人。 店小二连忙陪笑:“客官请进,请进,这几位爷累得紧了,就是找个地方歇歇脚,您不要介意。” 展昭:“……” 拜月教是西北第一大教,教中弟子行事任性放诞,在江湖上素有魔教之称,不过新任教主许义泽,听说是个身体不好有宿疾的白面书生,却不知为何在教中很有威望,自上任以来,约束教众,很少再涉及江湖纷争,拜月教的名声也不像以往那般糟糕,不过还是正邪难分就是了。 此时面对一地的人,来来往往吃饭喝酒的客人们看着并不觉得奇怪,该吃吃,该喝喝,展昭也就好好坐下来吃饭,他也是很久未曾吃过一顿热饭热菜了。 第三百九十九章 大侠 这个酒楼门面瞧着普通,菜色却极好,酒也好。展昭不是贪杯之人,却依旧忍不住小酌了一杯又一杯。 一边喝酒,一边听左右的老百姓谈些张家长李家短的琐事。 “宁郡王家的那个小公子要和咱们郡主退婚的事,你们听说了没有?” 展昭一听郡主二字,立时侧耳。 “呸,不知哪些小人胡乱造谣,你们也好意思干听着,再听见这种话,都给我打,打死算我的!” 一锦衣小公子登时大怒,气得呼哧半天,“郡主能看得上京中那等纨绔?早在八年前就已经写信回去要退婚,只是京里接了信就没有回音,这几年你们也知道,郡主多忙,哪有工夫管这个,一来二去可不就耽误了时间,现在到让人倒打一耙,说的好像咱们郡主上赶着想嫁似的!” 几句话说得极快,周围人纷纷应和,展昭一听就听出来,这些人对那位郡主爱敬有加,十分尊重。 没想到长平郡主在朝中低调的很,几乎所有人都要把这位忠臣遗孤忘记,可在镇西城却有如此威望。 看来还真是该拜见一下郡主才是。 “喂,大侠,能不能帮个忙?” 吃完了饭出了酒楼,展昭正打算直接去军营,正大光明地找镇西大将军请他引见郡主,便听一老人家抬手招呼他。 老人家气喘吁吁地弯着腰,扶着自己的腿,身前是一辆独轮车,车上放着两个大桶,桶里还冒着滚滚热气。 “帮忙推一把成不成?” 展昭连忙过去,别说人家老者开口,就是不开口,他看到了也不会不搭把手。 一看他利利索索地推起了车,老人家松了口气,脸上带着笑意连声道谢:“真是岁月不饶人,前几年别说这点儿分量,再加上一倍也没什么,这几日秋收忙,孩子们加班加点干活,我个老头子别的做不了,只能煮两锅汤水给他们解解乏。” 展昭听着老人絮絮叨叨地说话,忽然却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仔细想了想才恍然大悟,是这老人的态度很奇怪。 开封府暂且不算,天子脚下,东京骄民们的心态向来很好,开封府的衙役包括他这个四品带刀护卫,都没少帮老百姓做点力所能及的小事,老百姓们信任他们,对他们也无畏惧之情。 但是在外面其它地方,寻常百姓对江湖人却是多多少少有几分戒惧。 江湖大侠便是有一个义字,并不祸害百姓,可只是那一身功夫就足够让人怕了,而天底下不讲道义的江湖人更是数不胜数,个个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绿林道上打家劫舍的事更是没少做,也怪不得老百姓们对江湖人敬而远之。 可眼前这位老者,口中称呼他为大侠,行动间却是十分随意,不说没有惧怕,到像是对待自己的子侄后辈,有一种特别的信任。 这种信任,感觉还挺不错。 展昭心里一热,多日疲惫一扫而空,稳稳当当地推着手推车一路走到一大片农田边上,抬头看去却是一惊。 镰刀飞舞,成片成片的麦子倒地,看镰刀行走轨迹,分明是极高明的剑法。 一穿着一身儒装,相貌英俊的男子肩膀上担着一人高的大筐,脚步如飞,留下一片残影,轻身功夫非常不错。 一对双胞胎姐妹唰唰唰地甩飞刀,飞刀所过之处,大片大片的麦子倒下。 展昭:“……” 镇西城哪里来的这么多高手? 身边老者高声喊道:“郡主,大将军,快来喝碗汤。” 展昭大惊,抬头看去,不多时就见麦地旁边的棚子里钻出两个人,其中一个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一身短打打扮,头上还戴着草帽。 三年前方将军进京述职,自己曾经在宫里见过他,这人的确是当初那位锦衣长袍,笑容和煦,斯斯文文,像文人雅士多过像武夫和商贾的方应选方大将军。 将军身边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上身是短袄,下面穿一很宽松的棉布裤子,打扮得非常利索。 女子大约就是那位长平郡主,她一边走一边和大将军交流:“明年义塾的那笔支出,孩子们还是一日内必须保证一餐肉食,决不能省,若是不够你再想想法子,还有……谍营的黑羽已经确定于月前殉国。他那条线必须全部断掉……抚恤你看着办。” 展昭恨不得堵住自己的耳朵,大庭广众之下,就在这一片麦子地里,周围这么多耳力一流的江湖人士,这两位商量民政也就罢了,居然还说起军中机密,未免太不谨慎。 而且,看样子长平郡主的地位……果然不一般。 方若华抬头看了看他,脸色还是有些沉重,却到底缓和了些:“是展护卫啊,不用担心,眼下再也没有比此地更安全的,这一批粮食不仅关系到三路大军的粮饷,还关系到周围诸州两百三十万老百姓需不需要勒紧裤腰带过上这一年,小女不敢不重视,保证一只麻雀都飞不进来,飞进来也飞不出去。” 不等展昭说什么,话头一转,“展护卫可是为了江家的案子而来?” 展昭一惊,甚至来不及想为何从未曾去过京城的郡主会认识自己,脑海中瞬间闪过无数念头。 方若华挑眉,眼下这个展昭和自己曾经认识的那一个还是很像的,不光样貌几乎一样,气度也像,只是更容易七情上脸,或许是因着更年轻几岁的缘故。 一时间不免有些惆怅。 当年她去北宋小时空时,还会手足无措,装神弄鬼全赖旁人帮忙。现在自己孤身一人到小时空考试,父母不能相随,连那群吃瓜群众也见不到,却已然无惧无畏。 “不忙,先吃饭,吃过饭慢慢谈。” 展昭再是心急,也不可能耽误人家郡主吃饭。 一个郡主,一个从二品的大将军,两人就地找了个石凳坐下,石凳上湿漉漉的苔藓和泥土尚没有擦干净,他们两个也不嫌脏。 坐下之后,也不忙着喝汤,直接迫不及待地从随身携带的包裹中取出饭盒,埋头开吃。 不光是他们吃,地里干活的将士们也分拨轮流吃饭。 第四百章 绝代佳丽 展昭到是不算太饿,推却了郡主的邀请,坐得略远一点,郡主这饭吃得姿态优雅,但一点都不慢,一碗夹杂了蔬菜,熏肉,高粱米白米的米饭,一会儿就被吃得干干净净,吃完之后,他眼睁睁看着长平郡主捏着一块饼,把饭盒里剩下的米粒和油光都擦干净,塞进嘴里,再接了一碗汤喝下去。 “……” 那饭盒估计已经光洁如新。 展昭一时间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朝廷穷得连忠烈之后,堂堂郡主都苛待,让人家连饭也吃不起。 “你先看看这封信。” 方若华到是不知道这位大侠的腹诽,吃饱喝足,把饭盒塞回包袱,又翻找了一下,从里面翻出一封信递过去。 展昭却先看了郡主的手,这手瞧着也修长漂亮,但那是乍一看,仔细看一眼却是厚茧无数,到仿佛和做惯了粗苯活计的木匠农夫相差仿佛。 还没回神,那只手已经把信塞了过来,展昭接过来一看,神色不禁渐渐变得凝重。 来信之人乃是西夏当今的飞榷军统帅房远山的公子,房复,信中字句间颇为暧昧,光是旧情便叙了三大页,最后才提及对方深恨有人侮辱长平郡主,便派遣人手直入东京,掠来江氏夫妇二人,准备送给郡主出气。 展昭:“……” 站在一旁负责给在庄稼地里干活的一干人等舀汤水的老者叹了口气:“那位也不知道要做什么,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巧手段,难道还能起多大的作用不成?” “不是为了恶心我,便是为了抢夺粮食时更容易些。” 方若华叹了口气,“只是和我那个便宜未婚夫有情的是江若雨,我就算要出气,找得着人家爹娘吗?” 她也就这么随口一说,随即微微一笑,冲展昭道,“我和房复打了七八年的交道,他这人向来不按常理出牌,无论行军还是做事都是想到一出就是一出,总让人摸不着头脑,也最让人头痛,好在无论他想做什么,江侍郎夫妇尚且活在人世,开封府应该还算好交差。” 展昭:“……” 他此时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总觉得现在更严重的是这封信里透露出来的惺惺相惜,款款深情,那些甜言蜜语连他看了也忍不住面红心跳。 一个西夏的将军,一个一手掌握重兵,事关西北防务安全的镇西侯独女,堂堂大宋郡主,二人之间居然有这等暧昧的书信,难道还不可怕? 方若华看了看展昭的面色,一拍手,笑道:“好主意!” 她沉吟片刻,转头冲一直沉默不言的方应选道:“应选,你和那位飞榷军的大靠山,西夏第一谋士张观自**好,曾经义结金兰,现在他虽人在西夏,却还是一颗红心向大宋,你明白了吗?” 方应选点头:“是,我二人情分非比寻常。” “那你还不速去写一封深情款款的信,交由小燕儿安排人手送去兴庆,不要忘记好好约定一番联络暗语,嗯,既然人家为我们传送情报,对大宋忠心耿耿,我们陛下自然也要酬功,等李元昊被押送东京之日,便是他张观封侯拜相之时。” “是。” “密信既然是密信,自然要藏得严密,密语既然是密语,总不能让李元昊轻轻松松便破解了,你说是吗?” “确实。” 二人三言两语就把如今李元昊甚为倚重的谋士之一,变成了人在西夏心在大宋,忠心耿耿的仁义之士,到也真是轻而易举。 不知道为什么,展昭本为案子而紧绷的情绪,居然渐渐被平复,在长平郡主丝毫不在意的这张脸面前,也觉得户部侍郎被杀,不,被劫的案子,好像也不是想象中那么严重。 这日,郡主说了几句话,便又和大将军去田边草棚里议事,他远看十数名江湖人,无数银甲小将,还有那些老百姓们都辛苦劳作中,自己实在也在田边待不住,只能把巨阙剑背负身后,一捋袖子,加入秋收大军之中。 当日夜里被带回镇西侯府,客房中一躺下,展昭长长吐出口气,只觉得当年还在江湖时,为诛杀苗疆淫贼谢玉坤,连续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也没有今天这半日的农活更累人,一觉睡得极沉,第二日甚至是被人叫起来吃的早饭。 早饭是一盆小米粥盆上肉馒头,展昭吃完才发现自己居然吃得无比珍惜,连一粒米也没漏下,他总算明白了,果然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吃过饭,方若华漱口洗手,擦干净之后冲展昭一笑:“我已给房复回信,今日便去把江大人夫妇领回来吧。” 方应选还在啃鸡腿,闻言道:“郡主去换上那件雀翎大氅,可不能输了气势。” 方若华想了想还真是,便进屋去换衣服,方应选这才抬头看展昭,轻轻叹息:“展大侠,劳烦你回京时帮我带个话给赵子熙,我们郡主有的是光风霁月的好儿郎喜欢,根本不稀罕他,回头就是再忙,想必郡主也会挤出时间把婚事退了,宁郡王好歹是堂堂郡王,自己来不了我们镇西城,派个人把婚书送回,我们也不嫌弃。” 展昭:“……” 从这话里,真是听出了十二万分的不满意。 展昭听说方应选大将军当初是被老侯爷拣回家的,和方家的公子们一起读书习武,老侯爷当他是义子,一直带在身边栽培,天狼谷一役之后,他临危受命,接了虎符,挑起镇西军的重担,屡屡立下战功,擢升从二品,再一次重现当年老侯爷的威名。 但此时观他的言谈举止,他仿佛还当自己是镇西侯的仆人一般,尤其是在长平郡主面前,关爱不假,尊敬更真。 身居高位而不忘本之人的确有,但每每多遇到一个,总会让人心生欢喜。 等方若华一出来,方应选就赞:“郡主之美,见之忘俗!” 方若华:“……” 如今一天被夸三回,她考完试回家,也快要把自己当成一位旷世难得的绝代佳丽。 第四百零一章 挖墙脚 展昭心中却也一赞,五彩斑斓的大氅是人间富贵之极,落在郡主身上,却只显其风骨。 出门上车,大将军做车夫,除了一个地头不熟的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之外,并无其他人跟从左右,他们三个就这么明晃晃出了北城门,远远望去,甚至隐约能看到西夏军营的模样。 巡逻的士卒们手持兵刃,瞬间站直身体,行了一个看不太懂的礼,马车便走入黄土道,上了草木枯黄的山坡,到了一个小小的凉亭前面。 凉亭外站着四个黑衣黑甲的士兵,凉亭内坐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 公子修眉朗目,一只手托着下巴,听见动静抬头,露出个灿烂的笑来。 他这一抬头,展昭才看出这竟然是个女子,她也并没有刻意隐瞒,虽然是男装,可窈窕多姿的身段掩盖不住,任谁也看得出这绝对是一英气十足的女孩子。 展昭还在疑惑此人是谁,那女子就开口笑道:“方妹子可曾考虑清楚,若你归附我账下,别的不好说,金山银山随你要,我敢保证,我们陛下保准不像你们那个软蛋皇帝一样,连军资都给不齐全,可怜武将们快连饭都吃不起,还要饿着肚子打仗。” 方若华也不生气:“光嘴皮子说有什么用,你这金山银山我也没看见。” 一句话,展昭就觉那女子脸上一黑。 方应选却是眉开眼笑,和和气气地道:“哎,房姑娘的金银我可是想念的紧,说起来老夫的生意本钱,还要多谢房小姐你慷慨解囊。” 说着,他是半点不顾忌,扭头对展昭道,“当年我们镇西军遭逢大难,百废待兴,朝廷军费又不足,还真是多亏了这位房姑娘好心,要不然镇西城想有今天的繁华,恐怕还要多费些时间,展大侠应该知道,无论有多大的能耐,多大的本事,也得有足够的本钱才能玩得转。” 展昭:“……” 房复慢慢沉下脸,到也不生气,冷声道:“我的银子却不是那么好收的,难道你们就不怕你们那个小心眼的皇帝多心?” 方若华笑起来:“一个人穷的狠了,到也就顾不了那么多。” 展昭心下叹气,几年前京城就有过流言蜚语,意指镇西城的高级将领和西夏方面有往来,当初还曾闹得沸沸扬扬,开封府受圣命很是整治了一番,才把流言压下去。 陛下更是疾言厉色,言称若有人再敢污蔑忠臣良将,有一个算一个,斩首示众。 也不怪陛下不信,换谁也不能信,着实是北疆这边,尤其是镇西侯与西夏那是有血海深仇,大宋的将领有一个说一个,长平郡主是最不可能投西夏的一个。 这位房姑娘竟意图招揽长平郡主,也未免太好笑了些。 房复忽然叹了口气,招了招手:“罢了,难得没在战场上见,不说这些扫兴的话。” 展昭于是跟着郡主下车,到凉亭里坐下,房复正色:“今年冬日你们镇西城粮草丰收,我出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收你们三千石粮草。” “三千石绝对没有,八百石还勉强,你得高四成才行。” “那怎么行……” 展昭:“……” 他这么听着两个女子锱铢必较地做生意,听到后头,他都快忘记自己是来办江大人夫妇失踪案的。 差不多一个多时辰过去,两个人终于一条一条地谈完了,方若华拢了拢衣服反身就走,那位西夏的房姑娘拱手相送。 展昭一回到车上,就发现车里多出来两个人,都是形容憔悴。 “江大人!?” 方若华一揖到地:“是若华劳两位受了这无妄之灾,还望二位见谅!” 江侍郎夫妇两个满头雾水,却也是劫后余生,只有感激,哪里会怪罪。 展昭觉得,自他退出江湖,追随包大人办案以来,这一次的案子却是他办得最轻松,也最稀里糊涂的一个。 方若华看他的表情轻声笑道:“白日你见的那人姓房名复,也算是个奇女子,说来我与她有一段缘分,昔年也曾交好过,只是物是人非,终究各为其主,不得不做了敌人,她这人表面不显,性情却着实古怪,做事没有章法,着实让人猜不透她的心思。” “今年年初,她也不知从何处得知我与赵子熙婚约之事,也知道赵子熙心仪江若雨便动了心思,做出不少试探之举,大约是想看看有没有可乘之机,我为牵扯她的注意力,到是虚应了几句,她许是有几分相信我有情伤,正值秋收,房复意在粮草,我们光是这两个月变暗中交手数次,她始终不曾得手,没想到居然病急乱投医,劫了江大人夫妇,许是有几分是为了要挟我,也有几分是嫁祸。” 展昭脸色登时一变。 “还真是……出人意料!” 在外人想来,江大人上看下看,无论怎么看也与郡主毫无关系,怎能要挟得到她? 但仔细一想,若郡主当真钟情赵子熙,即便不是,二人却有婚,赵子熙如果真如他表现得一般,深爱江若雨,此事他不可能不管,无论他要怎么管,必然会牵扯长平郡主。 展昭不知目前镇西城与西夏方面的斗法究竟如何,但大约能猜到郡主必然是镇西城的定海神针,身为定海神针,便是有一刻思绪混乱,留有缝隙,对镇西都是相当不利之事。 但只为了这个便如此兴师动众…… 方若华施施然一笑,摇头道:“我也实在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等毫无用处的惊人之举,从东京劫走江大人夫妇,会暴露她在开封的许多布置不说,需要动用的人力物力也不少。” “当然,她也许有另外的算计,不过我在西北事务繁忙,没时间猜她的心思,若展大人另有怀疑,尽管调查便是,若这案子还结不了,只能请陛下与西夏李元昊交涉了。” 展昭:“……” 他到西北以后,不知无语过几次,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护送江大人夫妇二人立刻回京,其它的就只能先暂且搁置 第四百零一章 求生不求死 可说走一时也不能走,江朝和他妻子在房复手里到没有受刑,但一人是清流文官,另一人也是闺阁妇人,受此大难,既惊且怕,一被带回镇西侯府两个人就倒下了。 镇西侯府的大夫看过之后,只说是受到惊吓,外感风寒,给开了好些药喝,卧床调养。 镇西城地处北疆,距离东京路途遥远,而且沿途路很不好走,展昭着实不敢冒险现下就带二人回京,只好先修书一封,着人递送京城与包大人说明此事。 接下来一连数日,展昭再没见过长平郡主,但镇西侯府却再不如初见时那么冷寂,着实热闹的很,白天晚上总有各色人等出出入入,有军中高阶将领,也有本地官府的官员,偶尔还有寻常百姓和高来高去的江湖人。 好好一座侯府,看起来到和菜市场差不多。 展昭生性稳重,可还是忍不住对这位郡主起了好奇心,身在东京,见过的权贵子弟数不胜数,贵女们也见了不少,但着实没有哪一个像长平郡主这般让人看不清楚。 寻常闺阁女儿要是碰上退婚之事,多数都会伤心痛苦,久久不能释怀,但眼前这位郡主瞧着却是浑然不当一回事,甚至对自己的未婚夫没有半点好奇心。 这日,夜深人静,月上树梢,展昭一时睡不着,而且外面总有些奇怪的动静,忍不住披上衣服出门,一推门就见不远处站着十多个黑衣人,院子里生了火堆,郡主也在,迟疑一下,还是举步过去。 火堆上有一只半人高的烤全羊。 地上摆满了酒坛。 郡主同样是一身黑袍,一手拎起酒坛,略略倾斜,乳黄色的酒液慢慢渗入地里去。 “宝元元年,飞骑营被西夏的铁林军三千人埋伏,吃了个大亏,从那日开始,我谍组的顶尖高手黑羽就变装入西下,费心筹谋两年多,终于挖出房复埋在我们镇西的一条线,可也因此暴露,去年我就说过,不可贪功冒进,必须撤出来,可她到好,给我玩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她是一个间谍,算个屁的将……小燕儿,我问你,黑羽没的冤不冤?” 站在方若华身后一娃娃脸的男子冷声道:“冤!” 方若华轻声道:“我听说黑羽死之前直呼值得,说什么她守住了忠义,以一己之力,拼掉了五十余人,一换五十,值!” 一群黑衣人鸦雀无声。 “你们说值吗?你们去问问苦等黑羽过门的曹将军,去问问黑羽她爹娘,问问她未及弱冠的弟弟,甚至去问问她家那条大黄狗,拿黑羽的命,换五十余西夏士卒的命,他们觉得值不值!” “……不值!” 无数人哽咽出声。 “别说五十个,就是一百个,一千个,那也不值!我们将士,城门外御敌,死守不退,死一千人一万人,哪怕只杀死西夏士卒几百人,只要城门不破,他们冲不过我们的血肉屏障,踏不进我大宋国土,老百姓们不用饱受战乱之苦,我们的死便是值得,可像黑羽这般蠢不可及的牺牲,不值得,没有必要。” 方若华叹气,“元儿,你马上要去西夏,我已经叮嘱了很多遍,现在我再叮嘱一遍,我要你去当我离间西夏君臣的棋子,你确实是一枚棋子,但我要你求生,不是要你去求死,你明白吗?” “郡主放心。” 展昭看不到说话之人的模样,那人整个被包裹在黑色的斗篷之下,却听得出来,那声音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多岁。 他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只是有些不是滋味。 方若华说完话,沉默了片刻,笑道:“吃吧。” 展昭就见所有人都不知道什么叫客气,纷纷出刀割走羊身上鲜嫩肥美的肉,方若华也拿了个盘子,抢着把羊腿上最鲜嫩的肉片下来,举步走到展昭身边,递给他一双筷子。 “尝尝看,等你回东京,怕是吃不到我们西北最好的羊了。” 展昭自然不会推辞,方若华看着他慢慢吃,也放松下来倚在旁边的石头上,回想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只觉得不容易。又想到自家那道考题,更是有些无奈。 ‘武死战’上面明明还有‘文死谏’,偏偏又给划去,据说出题者觉得文死谏或有沽名钓誉之嫌疑,去历练的修士大多年幼,无法把握分寸,便把考题简单化。 好一个简单化! 一点也不简单好吗,这题目难解的很,反正她每一个小时空的经历都认认真真过,当成自己的一生,她绝不会为了身后名,为了一座丰碑去死战! 且考试和以前不同,以前她世外人,但这一次入小时空,明明心中也知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但在情感上却是真正的不知是梦是真,不知她究竟是哪一个方若华,眼前的一切,她死去的父母兄弟,死去的袍泽,在她眼前无半分虚假,所以,她如今已是不可能为了一道考题刻意地去做什么,她无论做什么,都只能是出自本心。 “怪不得年年考试,不及格者数之不尽。” 其实她顶的是圣德门小公主的名,比起其它考生,她这试题已经算是容易许多。 就同在这个世界参加考试的另外几位,就有个把比她困难得多的,补考了好几回还是不过。 方若华趴着出神,脸上便露出愁绪,她显得极年轻,又是这样的夜色月光,展昭无意间抬头看她,心里也不禁泛起一丝怜意。 这些时日瞧长平郡主行为举止俱是潇洒淡定,但在夜深人静时,她怕是也会愁绪满怀。 镇西城居于大宋北疆,城外不远便有西夏的驻军,离辽国边境同样不远,这等三界交汇之处,又岂能容易生存?她一个好好的女儿家,在这等地方坚守八年,不思恋东京的繁华安宁,也着实是难得。 展昭自己,自从离开江湖跟随包大人之后,虽然不悔,偶尔也不是不委屈,一入宫门,他必是少了江湖人的自由自在,必要每一步都谨小慎微,此时想来,这位郡主的负担之重,可是远在他展昭之上。 第四百零三章 姑奶奶 这日晚上,展昭稀里糊涂地吃了郡主一顿烤羊肉,结果隔天就上了火,嘴角上生了一燎泡,幸好他相貌好,便是嘴上生泡,也还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到是无妨。 江大人夫妇又养了几日病,略好一些就打算回京。 事实上出来一次吃了大苦头,要不是前几日着实起不了床,他们根本不打算在西北荒僻之地久呆。 而且自家女儿与那宁郡王家公子的事情,他们就是以前不知,如今也是清清楚楚,在人家长平郡主面前,两个人多少有些别扭。 江朝这人能做到户部侍郎的位置上,便不是个刻板之人,寻常待女儿也是一片真心,若不然再不敢让闺女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的。 他一直盼着女儿好,平日里最疼爱孩子,对于孩子的终身大事,固然是希望寻一门当户对的好人家,但最主要还是女儿喜欢,自然略放纵了些,这回知道女儿之事,却自己觉得没脸,深悔他当初不该纵容闺女。 昔年镇西侯与宁郡王结亲之事,在京城中并非秘密,那是正经写过婚书,开封府的包大人,还有王相爷都是媒证,虽未广而告之,京城官宦人家多知晓,江朝自然也知道,如今在长平郡主那是怎么都不自在。 江大人自觉大好,想要离开,展昭便准备和郡主告辞,奈何秋收之后,镇西城的县令钱瑞带着钱粮师爷,还有衙门各司的人算是把镇西侯府当成自己的府衙一般,整日不是聚在一起不知商讨什么,就是早出晚归,根本就见不到人,好不容易钱县令自己抱着个铁算盘,担着好几大箱子文书还有账册匆匆而去,展昭连忙求见郡主,结果郡主到是有空闲见他,可他刚一至花厅,外头有人来报,拜月教教主许义泽,副教主韩锦求见。 方若华也没让展昭退出去,便请了人进来。 拜月教是西北第一大教,在江湖上也是毁誉参半,只因历任教主都武艺高强,教众更是行事肆无忌惮,魔教之名并非没有道理。 今日一见走在前面的许义泽,展昭却是实在不能把他和魔教联系在一起。 一身青袍,身体修长,面白如玉,眸子清正,是个如芝兰玉树般的俊秀年轻人。 年轻人一张正气凛然的好脸上略带三分急切:“姑奶奶,他们要杀了那什么飞天蜘蛛,说是教规向来如此,姑奶奶,这可如何是好。” 韩锦无奈地看了自家教主一眼。 方若华想了想:“这是抓住飞天蜘蛛了?他半年前盗窃你们拜月教的烽火令,今日才落网,也算难得,唔,你查过他的底细了?” “嗯,飞天蜘蛛,原名张彦,秀才出身,后拜一老道为师习武,武功三流,轻功一流,出道江湖五年,盗窃家财百余户,杀四人,都是罪大恶极的江湖悍匪,绿林强盗,并无伤害无辜百姓之举。” “那就是能改造,老规矩,仔细算算他值多少钱,卖给我们西北罢了。要是你教中何人不服气,便让我家小燕儿带人去跟他讲讲道理。” 许义泽忍俊不禁,脸上的愁绪登时不见,笑道:“姑奶奶就是好啊,背靠大门派,有人撑腰,作弊没人敢管,就且容小子我抱抱大腿。” 方若华失笑,这才给他介绍:“这位是南侠展昭,想必你是知道的,不需我多说。” 许义泽转头看了看,叹道:“果然是温润如玉的公子,怪不得姑奶奶家那边有那么多小姑娘喜欢。” 方若华闻言更笑,对展昭道:“他是拜月教的教主许义泽,按辈分确实该叫我一声姑奶奶。” 又说了几句闲话,展昭见郡主和这位教主大约有私密话要说,便告辞离去,出了门,展昭也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位郡主了。 数日下来,走遍镇西城,展昭看得出郡主在镇西城威望极高,在军中威望更高。 郡主在军中有一支亲军,一共五百人,却是个个都是好手中的好手,忠心耿耿,能文能武,其中有几个甚至是绝顶高手。 展昭以前也不知这所谓的绝顶高手,武功究竟有多么高,但听今天郡主与拜月教教主言外之意,郡主手下竟能压服拜月教中弟子,这便不能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屋内。 香茗一杯。 许义泽叹了口气,幽幽道:“我已经是不打算考个高分出来,只求及格。” 方若华也是无奈:“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出的考题,‘天下第一’算什么题目,怎么才算是天下第一?” 许义泽也是这一回考试的考生,正好和方若华同在一个考场,当然,考生们的考题都不同,即便是一个考场,也绝无妨碍,往年互帮互助的时候还比较多。 联盟和帝国别看经常掐架,但在考试方面一向都是十分自由,如果考生能取得助力,别管是来自何方的助力,只要结果是好的,那便能得高分。 但几个考生撞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多见,即便是在一处,可能考试都结束了,也不知道彼此的身份。 方若华是碰巧知道了许义泽的身份,他这人也是孤独久了,见方若华如见亲人,该说的不该说的说了个遍。 他是联盟一个小家族的修士,只祖父这边和圣德门有些关系,要不然他也不能喊方若华姑奶奶,靠着这个,在他们星球,他家族的地位很高,他也是从小受宠到大的,受宠爱的孩子大抵都不爱修行,他更是修了三百年刚刚筑基有成,达成琴心境,但是从此之后修为便无寸进,而且前些年遭遇一次意外,境界滑落到凤初境,但到了时间,该历练还是要历练,该考试还是要考试。 结果抽题目,抽到的考题是——‘天下第一’。 到了小时空,许义泽成了拜月教前教主的儿子,一来就是修罗场,教主父亲意外身故,教中长老准备篡位。 他就只剩下两个选择,第一掀翻准备谋反的十八位长老自己上位,做这个魔教教主。第二被杀了宣告考试失败重新补考。 许义泽当初在联盟,别看只是小家族的弟子,却是个正经的学霸,怎么肯努力也不努力就放弃?干脆杜撰出一教主宝藏的虚话,顺便装痴扮傻,糊弄了一帮长老,顺便借力打力,借助那些正道人士在外虎视眈眈的势力,暂时先登上教主之位,努力恢复修为,费了不少功夫终于坐稳了位置。 第四百零四章 大树底下好乘凉 许义泽的能力自然不差,但他窝在西北,做这个魔教教主,对自己的考试却是真真正绝望了,别管是哪个天下第一,也和他这人不沾边。 后来干脆就不去多想,爱怎么样怎么样,爱考多少分就考多少分。 只是自从遇到方若华这个邻居兼同场考生,偶尔就会不平衡一下,总觉得方若华得那么一个好考题,全因她是圣德门的弟子之故。 方若华:呵呵! 还圣德门弟子,她从来就不知道圣德门的大门往南开还是往北开! 一时想起许义泽那日一见她,登时花容失色,从马上摔下来五体投地砸到石头上,半天才抬头,百转回肠地喊了一句姑奶奶……方若华又不能不说,她顶着圣德门弟子的身份还挺有用,历练也好,考试也罢,大树底下好乘凉,遇见的人终究还是会客气几分。 哄了哄许义泽,让他心满意足地走人,之后便要送展昭和江大人夫妇。 方若华亲自送,身上还是穿着她那一身特别精致华贵的雀翎大氅,骑着一匹照夜玉狮子,孤身一人行至城门,照例客气寒暄了几句。 她表现得如此豁达,一句不提江氏千金之事,展昭心下叹息,却也无法多说什么,拱手行礼:“还望郡主珍重,展某告辞。” 方若华颔首,想了想,从袖子里取出一令牌和一封信递了过去:“展大人返回东京,不知可否替若华送一封信回去。” 这点小事,肯定是义不容辞。 方若华松了口气笑道:“那就麻烦展大人了,这封信请务必送到庞太师府,交给安乐侯庞昱。” 展昭:“……” 庞太师和他们家大人那是死对头,为人行事互相看不上眼,一年到头都死掐的那种! 嘴角动了动,展昭到底还是说不出什么,难道因为开封府和太师府有过节,就连替人家长平郡主送封信都不成? 正寒暄,展昭浑身肌肉紧绷,瞬间感觉到一股铺天盖地的杀气刺得他肌肤生疼。 一柄快剑,毫无任何征兆破空而来。 展昭自诩身手不俗,在江湖时被称为南侠,但这样让他惊艳的剑,便是他身在江湖时也没见过几次,若当真品评,不敢说世间罕有,也能排入第一流之列。 巨阙剑未曾出鞘便直接投掷了过去,险之又险地砸开剑锋,但展昭离得太远,欺身上前已经太迟,眼见剑光已经落到了郡主眉心,却见郡主眉峰不动,一玉色透明的手也不知从何处而来,竟然徒手捏住剑锋,几个闪烁间,刺客就被带离郡主身侧。 展昭目光落在出手之人宽大的长袍上,来人一身道袍,眉宇清淡,相貌更是宛如天人,只是太冷了些,冷得像天边云,不似凡间人。 方若华一笑:“他是狐苏。” 除此一句,便再无介绍。 许义泽那家伙说方若华作弊,这到不假,事实上联盟和帝国的豪门里,少见考试没有准备的,方若华顶下的身份可是圣德门小公主,上面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她选了一样对她的考试大有益处的道具。 那道具便是狐苏,狐苏是圣德门天工长老亲手制作的一尊傀儡,与人毫无区别,修为更是不俗,最重要的是按照方若华所想,他精通兵法战阵,于战场上所向无敌,是一等一的战将和谋士。 当初方若华初来乍到,便是镇西侯的女儿,天然能得镇西军将领的敬意,但那时候镇西军只剩下四千残卒,将领也死伤殆尽,靠她自己,恐怕她只能老老实实回京城做一个安安稳稳的郡主,哪里有如今的威望? 可惜狐苏虽好,寿命却有限,最多只能存在二十年而已。 这也没法子,虽说上面不大计较,但是方若华也不可能带太要紧,太刺眼的东西过来,她来之前,还是许岚暗示她选狐苏最好。 刺杀行动眨眼间就结束,似乎从没有出现过一般,方若华回首看了隐去身形的狐苏一眼,不禁有些惆怅,虽是傀儡,在仙人眼中或许不重要,但在她看来,这就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最长只有二十年的生命,何其短暂? 方若华回过神,神色依旧温柔和煦,抱拳行礼:“展大人,江大人,一路顺风。” 展昭略有些迟疑,忍不住道:“不如让展某护送郡主回侯府。” “展大人不必在意,哪天还不遇见几回刺杀,早习惯了。” 展昭:“……” 终究还是告辞。 展昭快马加鞭回到开封,先护送江大人夫妇回府,江若雨早早便在门口等着,赵子熙也在。 “爹!” 一眼看到父亲消瘦苍白的脸,江若雨既是喜悦,也是担忧,一声疾呼,眼泪就落了下来。 江朝皱眉,叹了口气,心疼女儿,此时也不舍得多说,更不愿意女儿在外面丢脸,看赵子熙却是哪里都不入眼,只当看不见他,拉着女儿便向门内走去。 江若雨对父亲的心思却是浑然不觉:“爹爹,娘亲,你们可算回来了,这些日子若不是子熙哥,女儿恐怕,恐怕……呜呜。” 江朝哼了哼,咬牙忍住不悦,哐当一声关门把赵子熙关在大门外。 展昭看他一脸惊愕,也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径直回开封府。 南侠向来与人为善,从不轻易让人难堪,会有这般举动,着实让赵子熙摸不到头脑。 一路回到开封府,见到包大人和公孙先生,展昭多日来紧绷的心神才算放松了些许。 包大人失笑:“展护卫辛苦了,瞧着真是瘦了些,来,坐下喝杯茶,跟我和先生说一说此行的始末。” 前些时日接到信,知道江朝夫妇居然没死,包拯也是大为意外,虽然庆幸,可还是摸不着头脑。 展昭想了想,将自己这些日子在北疆的所见所闻徐徐道来。 一直到月上树梢,话才说完,包拯沉思良久,叹了口气:“长平郡主小时候,本府还见过她,是个挺娇惯挺淘气的孩子,当年老侯爷尚在,只说希望自己的女儿一生快活无忧,规矩体统什么的,也不大重要,他老人家和宁郡王定下儿女婚事时,本府和八王爷还是媒证,没成想多年以后,竟是如此的结局。” 第四百零五章 骄奢 一场秋雨一场寒,下了几场雨后,开封的冬日便要到了,街面上的行人也换上了冬装。 以包大人和庞太师的关系,展昭自然是很少到太师府,今天迫不得已,过来一看,果然还是受不了这府邸的奢华气息。 “等着。” 庞府的大管家庞福冷声冷气地哼了哼,很是不待见展昭的模样,扭头看了看天,板着脸招呼几个小丫头,“咱们侯爷漱口用的玫瑰露味不对,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不要泉州那边进上来的,一定要杭州的贡品,你们要是再有谁记不住,自己去领板子走人。” 几个小丫头也不生气,脆生生地应了。 也是片刻工夫,屋里叮叮当当地乱响,大门哐当一声被推开,里面就钻出来一个十八九岁模样的小公子。 雪白的斗篷裹着一张粉面,眉眼精致如画,脖子里一圈狐狸毛,显得分外富贵,他一出来,大管家庞福就笑得连眼睛都要没了。 “侯爷您可慢着点。” 庞昱随手把手里镶嵌宝石珠玉的金弹弓扔到一边,一抖搂袖子,一地拇指肚大小的珍珠就滚到一边的花丛里,看他这一身衣服似乎也算不上特别繁复华贵,可不说料子如何,就是随意一针一线,一颗扣子,仔细看也是价值连城的珍品。 展昭心想,这位小侯爷可够奢侈,但人家父亲是当朝太师,姐姐乃是贵妃,自己还有侯爷的尊位,说家里藏着金山也不为过,奢侈点而已,总不能就把人拎去开封府问罪,只是到底不是一路人,展昭把信送到,眼看庞昱高高兴兴捧着信和令牌走,根本连正眼都没看他一眼。 “那什么,庞福,看赏!” 交代一句,庞昱就不见踪影。 庞福皮笑肉不笑地把人送出门,还没转头就交代下人赶紧打扫干净门槛。 “快,扫干净些,别沾了开封府的穷酸气。” 展昭也犯不着为这等小人生气,只回到开封府,却不免在包大人面前抱怨几句:“长平郡主一见便是女中豪杰,英雄人物,怎么到认识庞昱这种人。” 包拯失笑,想了想:“庞昱这孩子我也算是看着长大的,从小就娇气,宫里太后宠爱,陛下也宠爱,贵妃更是爱得不行,庞太师为人如何不说,却是一慈父,诸般溺爱之下,庞昱也只是好吃懒做,吃不得一点苦,娇气过了头,却也没有欺男霸女的毛病,更难得的是别管是见了哪个王府的小世子,还是外头平民百姓家的孩子,他都是一般无二的对待,所以我到不觉得这孩子哪里不好。” 既然包大人都这么说了,展昭也只好把那点闲气抛诸脑后。 开封府诸事繁杂,到没闲情逸致地去琢磨老对头家的小子养成什么性格。 秋去冬来,开封府街面上上了冻,包大人令府中衙役帮忙清理。 公孙先生手里抱着暖炉,冲坐在屋檐上打瞌睡的展昭道:“快回去歇着,小心掉下来砸坏了人家的东西,虽然展护卫俸禄不少,可用钱的地方更多,能节省些便节省些为好。” 展昭昨夜在宫里值夜,结果苗贵妃身边的宫女与侍卫有私,让苗贵妃逮了个正着,贵妃大怒,整个宫里一团乱,展昭忙了一宿,片刻也没休息,也幸亏他内力深厚,精力也充沛,到也勉强能熬得住。 “怕是歇不成了。” 包拯披上斗篷出门,招呼王朝马汉备轿,“本府要马上进宫,刚才王丞相过来说,今日一早,北疆八百里加急信件进京,近日该送到杨元帅那里的二十万两军费没有送到,负责押运的官兵在代州摩云岭被人发现,尸骨不全,死相极惨。” 展昭飞身而下,叹道:“陛下怕马上要宣召大人进宫。” 话音未落,来传旨的內侍便到了眼前。 公孙策目送自家大人的轿子远去,回头对展昭道:“敢抢劫重兵护送的军资,恐怕是硬茬,哎,京中多是非矣。” …… 中牟县 落了一夜的雪,白玉堂从东京出来也无大事,不过随意游逛而已,只半路上遇见展昭那只臭猫,就干脆追了他一路,闲来无事比比剑也是极好的消遣。 进了一家叫‘将军醉’的酒楼大堂,要了一壶酒,一盘鱼,几个菜,白玉堂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顺手拢了拢身上的裘衣,正打算打算把窗户关上,一抬头却看见死猫正紧紧盯着一人,神色古怪。 顺着他的视线过去,入目的是个女人的背影,因看不到正面,到不知容色如何,白玉堂冷笑,平日里一副正经模样,一转眼就露馅,看女人也能看得呆了去。 虽说腹诽,白玉堂心中也有些好奇,因那女子身边还坐着一人。 他陷空岛锦毛鼠白玉堂,也自诩是风流人物,相貌不凡,多少美娇娥贪恋他这个人,但是此时看到那女子身边之人,不说自惭形秽,但也要承认单论样貌气质,不要说展昭,自己也胜不过人家。 “展昭怕是要得单相思!” 白玉堂登时心情大好,正打算过去打趣展昭几句,就见他竟起身向那一桌走去。 方若华夹起一块烹制的鲜美的鱼腹肉,细嚼慢咽,眉目疏朗个,,看到展昭,不等他开口便笑道:“西北苦寒,羊肉到是尽可以吃得饱足,我到有好些年头没吃过这么地道的河鲜,展大人快坐,来尝尝我这条黄金鲤入不入味。” 展昭苦笑:“您怎么回了开封?” 方若华失笑:“总不会是回来玩的。哎,北疆军务繁杂,房复那小丫头片子最近发了疯,就守在咱们边界,整日找麻烦。” 左边陪坐的侍从叹道:“郡主莫要抱怨了,咱们元儿那孩子把人家坑得那么惨,张观的尸首如今都凑不齐,房少帅那般聪慧,怎能不知缘故,没有冲过来找您拼命,就是人家涵养好。” 方若华充耳不闻,“而且钱县令那儿也有一大摊子事,离了我就要出乱子,若是这天子脚下少出几桩新鲜事,展大人三催五请,怕是我也没空回来。” 展昭:“??” 第四百零六章 饥荒 “叶镖头,劳烦您过来跟展大人说一说。” 白玉堂也跟着看过去,就见旁边桌子上一相貌寻常,短衣打扮的汉子起身,冲着展昭抱拳行礼:“在下叶平,见过南侠。” 这人他到认识,是少林的俗家弟子,乃是云威镖局的镖师。 别看云威镖局名字俗气,却也算得上是大宋数一数二的大镖局,叶平作为云威镖局的镖师,行走江湖十余年,性子疏阔,在绿林道上颇有名望,又背靠少林,很是有些名气,即便武功算不上一流,出外走镖却是向来无往不利。 白玉堂他大哥卢方,以前货运南北,就爱找云威镖局负责押镖,向来很少有失,就是偶尔出了差错,三五日之内也是能把镖给寻回来的,毕竟天底下敢打他们陷空岛主意的绿林好汉也不多见。 “近来陈州大旱,灾荒连年,我镖局奉郡主命,接了陛下的密旨,从京东、河北两路筹集了二十万两白银,十万两助朝廷赈灾,另外十万两要借给杨将军救急,不曾想押运途中,竟被劫了去……展大人,我这批镖银实在要紧,是北疆将士,还有咱们陛下勒紧裤腰带省出来的,如果当真就这般找不回来,不用郡主剁我的头,叶平自己也没脸面顶着它在江湖上混这口饭吃。” 展昭悚然:“又是二十万两?” 陛下也知道? 要知陛下向来节俭,往日便是夜里想多吃一碗鸡汤也会权衡再三,如今一口气丢了四十万两银子…… 展昭瞬间觉得他这案子要是办不好,银子要是找不回来,开封府众人,包括包大人在内,加在一起恐怕也挡不住陛下的怒火。 “不急,我已经拜托江湖上的朋友调查此事,这么一大笔银子,不可能就这般销声匿迹。” 正好店小二又上了酒菜,撤换掉只剩下鱼骨的盘子。 方若华便很随意地招呼展昭坐下,“先吃饭,皇帝也不能差饿兵,不吃饱喝足,怎么有力气干活。” 一行人就坐下吃饭。 快到饭点,酒楼里的客人一下子就多起来,或者锦衣华服,或者粗布衣裳,喧喧闹闹。 “你们听说了没有,安乐侯庞昱奉命陈州放粮,那是个什么人,庞太师的爱子,京城有了名的纨绔,听说他在陈州的时候,强征民夫,克扣赈灾银子,修建什么阮红堂,强拉民女供他淫、乐,闹得民间怨声载道,都说他不去陈州,老百姓还有条活路,他一来陈州,百姓们简直是生不如死!” “真的假的?” “陈州那边传来的消息,还能有假?” 展昭蹙眉,不自觉转头去看身边这位郡主。 方若华却连筷子也不曾停顿,吃了半碗饭,拿出帕子抿了抿唇角:“我看展大人估计得走一趟陈州,去看看这位得了失心疯,搜刮民脂民膏,无恶不作的安乐侯了,在下还有公务要忙,这便告辞。” 说完一戳她身边那位,起身就走。 那神仙一流的风雅之士,最后扫荡了整个桌子,连半个菜叶也没有剩下。 展昭:“……” 方若华显然也有些无语:“狐苏,在叶镖头面前好歹要些颜面,弄得好像我老让你饿着似的。” 陈州 果然是萧条的厉害。 展昭举目四顾,满街行人面如枯槁,骨瘦如柴,行动迟缓,刚才进城之前,他也看了周遭的田地,条条干裂的裂缝,狰狞得像吞噬人命的猛兽之口。 朝廷搭建的粥棚里煮的都是汤汤水水,米粒不剩下几个,到是边上盆子里装的菜干,地瓜干,红薯干还有一些,显然硬的厉害,不少饥民抓在手中就着汤水使劲啃食。 到是道边都搭建起棚子,糊着厚厚的茅草,即将到来的东西里或许还能抵挡些风雪。 展昭眉头处一道川字纹,自从到了陈州,就片刻也不能消失过,他已经打探清楚,一个月前陛下接到陈州太守的折子,便派了安乐侯庞昱到陈州放赈,如今一个月已经过去,陈州还是如此模样…… “他奶奶的,这都什么狗屁吃食,又是汤汤水水,弟兄们,自从那钦差,那什么朝廷的侯爷来了咱陈州,就跟糊弄事似的给咱们弄了这些青草根子,皇帝老儿跟的赈米难道就是这个?他皇帝老儿也忒不把咱们当人看!再这么下去,老子的老娘和小儿子就要饿死了,弟兄们还不抄家伙,给我冲入官府,抢粮食去!” 展昭心下一惊,刚要起身阻止,便见一个黑衣人手下弹出石子一枚。 那大汉一声不吭,砰一声倒地昏死过去,瞬间冒出一队官兵拖起人便走。 其他起哄闹事的灾民也被弹压下去,老老实实地退到一边。 展昭忍了忍,见那些官兵并未大开杀戒地伤人,终究还是忍住没有动手。 当下像官差这般处置,的确是最好的处置法子了,总不能任由灾民闹事,若真惊起民变,那必然要血流漂橹,人头遍地。 绕开饥民,展昭打听清楚安乐侯目前就在驿馆之内,近前一看便不禁蹙眉。 安乐侯好大的声势,整个驿馆内外都有精锐兵丁护卫,其中几个看起来神完气足,显见是高手,便是门口守门之人,衣着打扮看似寻常,可仔细一看,太阳穴高高鼓起,显然是外家高手。 展昭飞身上树,举目看去便见驿馆里只有几处亮着灯,偶尔有丝竹声传来,声声入耳,颇有动人之处,还有几个艳妆女子嬉笑打骂。 刚想投石问路,进去瞧瞧,便见一道白影掠过,展昭心下一惊,紧追而上,瞬间靠近搭上白衣人的肩膀。 白玉堂:“哟,这回不跑了?” 展昭哭笑不得:“白兄夜探便夜探,不求你穿夜行衣,毕竟显眼,好歹把您这身衣服换一换,白成这般,岂不是活靶子一个?” “呵,当我怕这帮酒囊饭袋。” 话虽如此,白玉堂其实也有一点后悔,没想到这破地方确实有不少高手,半晌蹙眉道,“刚才我瞧见黄河三毒也在,他们什么时候投靠了官府?现在成了安乐侯的人?” 第四百零七章 纨绔 展昭心下同样惊奇,那黄河三毒茅家兄弟,论武功只能算二流,但下毒的功夫却是厉害,江湖人皆知,陷空岛曾与这三人起过冲突,卢方曾当众叱责茅家兄弟背信弃义,对师父不敬。 可便是如此,以陷空岛的江湖地位竟然也没把他们三个怎么样,由此可见,这几人的确有些门道。 正说话间,驿站外面来了一行车马,车马奢华,不光那车看起来珠光宝气,就是拉车的那马,竟也是正经的大宛马,神骏得很。 马车在驿站门前停下,守卫的兵卒一时犹疑,根本不敢像以往一般驱赶,一个蓝衣的侍卫统领从门里出来,走到马车前,恭恭敬敬问道:“敢问来者何人?可有什么事?” 像这等马车,这等的富丽堂皇,想也知道是哪位贵人驾临,他们这些侍卫也不是没有眼力劲,不可能在什么人面前都耀武扬威。 马车帘子一掀。 侍卫登时直了眼。 侍卫统领腿脚都有些酸软,却连口水也不敢吞一下,眼观鼻鼻观心,身体矮了半截。 “敢问,敢问……” “庞娘娘知小侯爷来陈州公干,怕他一路上无人照顾,特意派我等护送苏姨娘来照顾侯爷。” 跟在马车旁边的侍卫掏出腰牌给侍卫统领看了看。 统领脑子里却早就是一片浆糊,只有一个感觉——不愧是安乐侯,人家身边便是一小老婆也是如此的天香国色。 白玉堂和展昭背着车身,到看不到车内情形,心中只有好奇,尤其是白玉堂,一闪身就钻入车厢之下,展昭吓了一跳,只能跟上。 结果刚一下去,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勾住衣服,身体一轻,眨眼间人就已然宽大的车厢之内。 车厢确实大,里面坐了四个人不光不拥挤,还宽敞的很。 “郡主。” 展昭一抬头,入目的便是长平郡主,不过郡主打扮得颇为低调,丫鬟模样,另外一位衣着华贵的美人,面容苍白,显得有些冷,却是澄澈空灵,超凡脱俗,实为绝色佳丽,怪不得侍卫统领查问的如此疏忽就放了行。 在这样一张脸面前,就是御前侍卫也要疏忽大意的。 “狐苏,给他们也换换装。” 展昭一愣,就见那个大美人直起身体,居然极高,从座子底下翻出一口箱子,打开来里面胭脂水粉无数,还有不少衣服首饰。 白玉堂脸上登时露出惊恐之色,抬手就要推窗,可让那美人一按肩膀,身体立时酥软,竟是动也动不了一下,半点力气也无,登时露出几分羞恼,低声道:“偷袭!” 展昭:“……认了吧,就是不偷袭你也在人家手里过不了几招。” 白玉堂瞪他。 “我也一样。” 自那日在镇西城见过一次这位狐苏先生出手,展昭就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自诩武功不错,其实还差得远。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个武功绝顶的宗师级人物,却对郡主言听计从,连这等事也做得如此娴熟。 展昭眼看着狐苏手如残影,挥舞极快,三两下就把白玉堂变成个眉清目秀,颇有几分颜色的小丫鬟,除了个子高些,再看不出异样,心下不禁惊异。 又过了片刻而已,马车还没走到头,白玉堂看他的目光也是充满了不可思议,显见他也没有逃开这一劫。 刚打点妥当,马车一停,郡主就扶着狐苏下车,展昭和白玉堂个个低头,老老实实地随二人身后下了地。 便是骄傲如白五爷,其实必要的时候也很看得开,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很在意自己的颜面。 扮女人又怎样? 大门洞开,里面笙歌燕舞,十几个舞娘围着一美貌公子言笑晏晏。 地上的酒坛子空了好几个,空间里充满了奢靡之气。 狐苏哐当一声砸了桌子,醋意盎然:“滚!”他这一声咆哮,吓得歌女舞娘花容失色,绊倒的绊倒,惊呼的惊呼,乱作一团。 庞昱鼓了鼓脸,也露出一丝惧意,小声道:“还不快走,她,她可是只母老虎。” 不多时,一屋子娇媚姑娘就争先恐后地钻出屋,最后出去的还好心把大门关了。 白玉堂隐隐约约听到外面有人担忧道:“刚才那位姐姐醋劲好大,不会打侯爷吧。” 就这种侯爷,身为钦差,不想着赈济灾民,自己到是享受得很,本也该打。 方若华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瞪了庞昱一眼。 庞昱鼓着脸,趾高气扬地也瞪着方若华。 方若华无奈:“你这是做什么?” 庞昱咳嗽了声,脸上一红,却硬梗这脖子支支吾吾:“我是安乐侯,京城里第一等的纨绔,自然是到哪里都要享受第一等的待遇,而且安乐侯庞昱不欺男霸女,不贪污受贿,那也没意思不是。” 方若华招呼展昭和白玉堂坐下,笑道:“赈灾不力,欺压百姓的庞昱都在这儿了,怎么也跑不了,大家劳累了一晚上,也坐下歇歇,喝杯茶。” 狐苏主动寻了一个干净的茶壶,翻出几个干净的茶杯,一人一杯茶捧过去。 便是白玉堂也只能起身来接。 方若华能坐着受一位大宗师级别的高手奉承,他们却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这么大的脸面。 事实上现在狐苏立在方若华身后,很自然地帮她揉捏肩膀,动作又轻又柔,还很好看,可看得展昭就有些头晕。 方若华却全然不觉,蹙眉盯着庞昱:“到底怎么回事,不要告诉我你忽然见钱眼开,贪污了朝廷的赈灾银子。” 庞昱苦着脸,偷偷看方若华,一挥袖子抱着膝盖歪在软榻上,幽幽道:“为什么我不能见钱眼开?反正要是这次赈灾不力,任我说破天去那也是我的罪过,绝对没人会相信我这个庞太师家的小公子,京城赫赫有名的纨绔。” 说着,他却是委屈起来,“你看看外头那些传言?呵!” 方若华皱眉:“少废话,你从小到大知道银子是什么东西?朝廷的赈银是不少,但就你那懒散的性子,金山银山堆在你身边,估计你也懒得伸手去拣,会费这个心思贪污朝廷的赈银?到底怎么回事。” 第四百零八章 富贵乡中人 “不知道。” 庞昱一脸无辜。 方若华:“嗯?” “真不知道。”庞昱默默抚平衣角,也不敢太刺激眼前这位,“你也知我是什么样人,一生立誓做纨绔,富贵乡里打滚的第一等糊涂人,像我这样的王孙公子,本不该接这般棘手的差事,还不是因为郡主你给的差事更麻烦,这才以小麻烦化解大麻烦来了陈州。” “但我真没打算担这正经钦差的责任,只打算做个摆设,等赈灾结束回去领一份功劳便罢了。” 庞昱叹气,“可我也不敢真疏忽了差事,这次出京我从太师府借出来师爷六人,令他们押运钱粮,快马加鞭先行出发。” 方若华点头,这也确实是庞昱会玩的手段。 “别看我爹一碰上开封府就变成糊涂鬼,但他的确有手段,要是他派给我的高手都做不成事,我今天恐怕也不会是这天底下最上等的纨绔之一了。” 展昭听他一言一语,忽有所感。 庞太师位极人臣,又有一女为宫中贵妃,把儿子养成一副天真公子哥的模样,到也不失是一种政治智慧。 “可我一到陈州,就深感不妙,我那师爷只剩下一个露了一面,其他的都不见人,只说公务繁忙,下人也换去大半,陈州太守蒋完病得起不来身根本没法子拜见我。” “这不是胡说八道,在太师府谁人敢对我这般不敬?那几个师爷就是爹娘死了,也得先来拜见我才对,还有蒋完,他是我父亲的门生,恨不得跪在我面前舔我的脚的人物,除非半死不活了,否则病得再重看见我也一准能好。” “这还不算,来陈州数日,底下人只糊弄我自在享受,还冒出一个我太师府的侍卫统领,拿着我爹的腰牌,说要保护我的安全,二话不说就把我这驿馆给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更可怕的是我闹着要去看赈银,也就被人领着随意看了一眼,银子是镀的铁块,粮食只有最上面一层,底下都是沙土。” 庞昱简直哭笑不得,“还真把我当傻子了,我就算真是傻子,也是个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的傻子,如此敷衍了事也指望能骗了谁去?” 方若华一巴掌把靠过来的脑袋推到一边:“你这么能耐,还不是只能在这儿腹诽,完全不去想怎么解决。” 庞昱也不生气,反而一脸理所当然:“那不是很正常?我从小到大包括我自己在内,谁也不指望我做事,我唯一的任务不就是玩?纨绔而已,会玩就行了,谁能指望我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且敢动朝廷赈灾银子的主,那是我能对付得了的?” “好在别的我做不了,做出一副贪花好色,鱼肉乡里的纨绔模样那是本色演出,我的人纵使出不了陈州,传些流言蜚语到也不算太难。” 庞昱得意得很,“陈州饥荒是何等要紧之事,我这个钦差大臣克扣粮草,胡作非为,岂不是要激起民变,开封城里有不知多少忧国忧民的大人物要来查看,到时候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自有人能查得出来,再不关我事。” “呵。” 方若华冷笑,“你觉得自己的手段很高明?你就没想过万一这口黑锅背实了,你的小命安在?” 庞昱眨眨眼,蹭到方若华身边,可怜兮兮地眨眨眼:“有郡主在啊,要不然郡主收了我走吧,我可以帮你铺床叠被,端茶倒水,再不成,看我长得多好,哪怕只摆着观赏也赏心悦目。” “不必,我有狐苏。” 庞昱:“……”这个还真,一样都比不上。 开了几句玩笑,庞昱正襟危坐,取一杯热茶细品,笑道:“郡主放心,我这些年做纨绔也不是做着玩的,姐夫向来疼爱我,也了解我,再说,就是包大人和我爹不对付,对我还是有几分待见,不可能只听几句流言,不给我辩驳的机会就定我的罪。” “包大人明察秋毫,我纵有小过,可既没犯该受铡刀之刑的大罪,他老人家怎么可能杀了我?” 这马屁拍的着实不错,在开封时他也没少拍,包拯就算多少有些厌恶庞太师,对庞昱到是观感不坏。 “再说了,太师府连扫地的那两个白痴都是皇城司的人,贵妃姐姐亲自安排,我们一家老少一天吃几碗饭,我拿我姐夫的字画糊窗户用,宫里都一清二楚,我的性子谁能不知,便是有某些大人物要让我背黑锅,也得看看我家家长们乐意不乐意!” 方若华心里还是有气:“你瞧着还挺得意!” 一个脑蹦过去,方若华站起身推开窗户,从缝隙中向外张望,只觉得区区一驿站却是步步危机,“你这小子实在胡闹,知道自己懒得动脑子,做不了什么大事,不老老实实在开封待着,非要出京,你落到这一潭浑水里也就罢了,可知我有多忙!” “我也想老老实实待着。” 庞昱咕哝了句,苦兮兮地伸出手来给方若华看,他的手保养的极好,细腻粉嫩,比女子之手还要漂亮的多,无名指指侧却有一道血痕。 “小弟实在不知哪里得罪了姐姐家那只大疯狗,今年的县试一百名篇,府试提升攻略,三年科举五年模拟等等等等,居然都要我来编辑,我知道科举大门朝哪开!那资料浩如烟海,光是总结归纳也累死个人,我觉得自己连头发丝上都沾着一股子墨味,再不找借口出来,等姐姐回京城,就见不到这么漂亮的小弟了。” 方若华:“……也是,赵玉书是挺可怕的。” 白玉堂瞠目结舌,死死盯着庞昱。 当年他被大哥逼着读书的时候,各个州府出的什么名篇,什么模拟考题那简直做得他只觉天昏地暗,曾有一阵子恨不得把金华那边的书肆都放一把火烧个一干二净,只是实在不敢! 每年新书出来时,那些书肆门前都是人山人海,连他大哥大嫂都连夜排队去买,他这把火要是真一放,那就是金华府万千读书人的头号大敌,便是锦毛鼠白玉堂也不敢犯这种众怒! 第四百零九章 刁民 白玉堂脸上登时有点灰,即便他装作若无其事,但看庞昱的目光还是戒备且不可思议。 曾让他焦头烂额的那些书,竟然出自这小子之手? 谁不知庞昱是庞太师家的纨绔子,除了吃喝玩乐外再无用处,便是白玉堂人在江湖,但他和开封府众人多有联系,也知朝中清流御使,简直是照三餐参庞昱,皇帝面前参他的奏本估计比参他爹爹的还要多。 毕竟庞太师位高权重,哪怕有政治斗争,御使们也少见敢直接朝他下手。 展昭也有些惊讶。 近些年开封府以及各地出现一批有关科举的书籍,汇总历代三鼎甲的文章,历次科举考题,还有什么考题预测,或者是进士们的文章,考官性情分析,当年时政等等,深得考生之心,次次都是书籍一现世,登时脱销。 公孙先生还收集过一些,看过也说对科举确实有用,只是若读书人人人只研究这个,到有本末倒置之嫌。 包大人却对此赞誉有加,言道此等书籍面世,说不得能给天下寒士带来新的局面。 书中提及的一些科举要点,本是只有世家大族才知道的东西,只传自家子弟,寒士想以科举谋求进身之阶,比世家公子难上不知凡几,非天纵奇才很难脱颖而出,但有了这些书籍,只要不是家里实在贫寒的要命,广大考生在科举信息的获取上,便差不多能站在同等的位置上。 庞昱左边看展昭,一脸惊诧,右边看白玉堂,也是满脸愕然,对待美人,他向来有耐性,叹道:“我们家郡主姐姐早年穷的很,什么生意赚钱就做什么生意,拉拢了皇帝还有一批皇室宗亲,凡是世间能赚钱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什么生意都做,还把主意打到读书人身上,这世上最不吝啬花钱的,到不是女人和孩子,而是我大宋千千万的读书人。” “一举成名天下知,若能中进士,花再多的银子也值得,郡主姐姐让礼部侍郎赵玉书亲自做什么总编,编纂教辅材料,可是赚老了钱了,听说我姐姐靠这笔源源不断的收入,养了三千重甲骑兵。” 展昭一时也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他自然知道,赵玉书赵状元郎亲自编纂的书籍名扬大宋,各州县官学都会指导学生们购买,连太学,国子监也要买,不光如此,周边诸国也曾来求书。 理藩院前几年还上折子恳请陛下拨一批藏书,用于回赠诸藩国,据说各国君臣都十分喜欢。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一手推着庞昱歪歪扭扭的身体,推他坐好。 “我那丢的银子先放在一边,如今最要紧的是陈州灾情,展大人,白大侠,请你们二位随我走一趟,帮凑些钱粮先安抚陈州灾民。” 展昭和白玉堂都点头应下,庞昱却是整个人都呆住:“啊?这两个美人不是我的?不对,这两个美……是展昭和白玉堂?” 白玉堂阴森森看过去。 庞昱登时闭嘴,他这些年活得快活如意,最大的依仗就是他足够识时务,低眉顺眼地盯着脚面,一本正经地道:“郡主姐姐放心,小弟绝对指哪打哪,绝不添乱。” 正说话间,方若华和展昭、白玉堂尚未离开,外面忽然骚乱,声音越来越大,展昭蹙眉,长身而起,厉声道:“有刀兵之声。” 如今陈州局势危险,由不得展昭不担忧。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庞昱一甩袖子,起身就向外走,展昭和白玉堂连忙低头装出一副侍女的模样,和方若华一样低头跟在狐苏身后。 一出门,两个侍卫面露戒备,急忙凑过来:“侯爷,外面有刁民闹事,小的们这就去处置,您不必……” 庞昱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哼了哼,一脸骄横:“我到要瞧瞧,哪里来的混账敢坏扰了我的兴致。” 说着就不管不顾,一路横冲直撞地出了大门。 他身为安乐侯,京里赫赫有名的贵人,这些侍卫们不论是来自何方,显然并没有真要撕破脸的意思,更不曾真心打算得罪狠了他。 展昭四下扫量,就见这些人互相使眼色,派了人出去报信。 他和白玉堂都不好动,却见方若华镇定如常,只若不见,想来是派人盯上,也就放下心,一行人出了驿站大门,抬头望去,心中都是一惊。 只见驿站前街道上已是水泄不通,方若华轻轻吐出口气:“陈州四万三千九百的灾民,其中两万乃是青壮,青壮啊!” 这些时日屡次三番,都有人意图掀起民变,幸而庞昱不是真傻,他手头也不是一个能用的人都没有,只要不出陈州,就不至于打草惊蛇,还能动一动,好歹及时压制下去。 但是灾民一日得不到赈济,就一日不可能安稳,再这般下去,迟早要出乱子。 此时,门外一处大青石上,一个青年男子,短打打扮,脸色发黄,身形枯瘦,双目赤红,肌肉紧绷,满腔怒火亟待喷薄而出,喘着粗气,高声吼道:“大家看一看,前面就是驿站,朝廷那位来赈灾的安乐侯就在里头,知道他把朝廷给的赈灾银子如何了?都拿来自己享用,绫罗绸缎,金银珠宝,堆了一屋子,那个混蛋,整日欺男霸女,咱们陈州城好好的女儿家但凡有几分颜色,都让他家的豪奴抢了去,咱们在外头忍饥挨饿,卖儿鬻女,老子娘都要养不活,他到逍遥自在,兄弟们,是可忍孰不可忍,大家抄家伙,杀入驿站,剁掉安乐侯的狗头,把银粮给咱抢回来!” 庞昱一脚踩出门。 一群人义愤填膺,喊打喊杀,杀心就要要被激发出来。 无数侍卫刀剑出鞘,就要刀枪见红。 轰隆。 大门里面忽然炸响,仿如雷霆一般,一声叠一声的响亮。 霎时间,无论是灾民还是侍卫,脑子里都是一懵,就见驿站倒塌,不说成了焦土,却是乱作一团,火光中徐徐走出几人。 无论男女,皆充满了人间富贵气。 方若华不等众人回神,拉着庞昱上前一步,轻声叹道:“他就是安乐侯庞昱,大宋太师庞吉之子,贵妃之弟,陛下的小舅子。” 为首的几个灾民面色一变,阴晴不定。 第四百一十章 质押物 方若华一手扯开庞昱的斗篷,拉了拉庞昱的衣服:“这料子你们大约不认得,是江南的贡品,有个俗名叫‘嫦娥缎’,触手滑润,轻如无物,遇水不湿,纤尘不染,一年也只得数匹,太后和陛下都舍不得穿,咱们这位小侯爷却不稀罕,不知堆了多少压箱底。” “还有他这双鞋,宫里七八个绣娘只负责给他做这一双鞋,用的是金丝银线,经心做上百十双里也不见得有一双能让他愿意委屈自己的双足穿一次,决不再穿第二次。” “平日里小侯爷用膳,鱼只吃太湖白鱼的鱼腹,吃的鸡饮用的是极品的山泉水,必须千里迢迢从深山大泽中选取,吃的吃食更是精心调配,人参燕窝灵芝仙草无数。” “还有美人,看见没有。”方若华指了指展昭和白玉堂,“这等模样的,也只配做个端茶倒水的小丫头。” 展昭和白玉堂相貌都好,妆容也画得细致,此时一看,不要说寻常人家,就是官宦千金里怕也没几个能比得上。 又一指狐苏,“唯独如此模样的,才配做小妾。” “衣食住行和美人且不多提,我们这位侯爷更是出了名的京城纨绔子,当今陛下都趴在地上给他当过马骑,这样的人,是不是很可恨?你们想一刀宰了他,到是挺正常。” 展昭:“……” 不知道小侯爷一死,庞太师会不会发疯,当朝太师疯狂起来也很吓人。 白玉堂蹙眉——灾民里有几个躲在后面闹腾的很凶,他刚刚明明看见的,正想处置,但还未等他动手,就看那几人一脸惊慌失措,只有眼珠能动,显然是着了道。 展昭一开始还担心郡主这番话会引起无边怒火,随即又失笑。 长平郡主果然反应极快。 陈州但凡闹起饥荒的灾民,必然是世间最平常之百姓,那些乡绅一流都不至于因为这大旱天,就只得忍饥挨饿,既是百姓,小侯爷这一身的富贵气,到是最好的护身符了。 果然,百姓们面面相觑,都有一丝瑟缩之意。 方若华暗地里也松了口气。 其实还要说庞昱至此,虽说赈粮是真没了,但他应对到还得当,装痴扮傻瞎胡闹,闹着亲自操持赈灾,好歹让灾民还得了些水米,且不至于到真正的绝境。 若是当真被逼到绝地…… 那方若华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大开杀戒,杀一批领头闹事的灾民,还得把庞昱真拉出来砍了。 甭管他是不是冤枉,他若不死,民怨不平,接下来肯定便真是一场浩劫。 转念间思绪复杂,方若华面上只盈盈一笑:“我可以保证,今日便于陈州两个城门处开设粥棚,三日之内诸位便能看到大批的粮食。” 灾民群里顿时喧哗声四起。 声音由高到低,好多人也是犹豫不决,不多时有人扯开嗓子喊道:“凭什么信你?” 方若华沉默片刻,反手一推。 庞昱一个踉跄,向前几步,正好撞到灾民前面,一脸茫然,回头看去。 方若华面不改色地道:“这是质押物,安乐侯庞昱,无价之宝,若我有一字虚言,你们尽可以烹了他来吃。” 庞昱:“……” 展昭咳嗽了声,嘴唇动了动,到底还是没有说话,心里第一次对这位小侯爷……有了几分同情。 驿站外围着的侍卫面面相觑,侍卫统领更是大惊失色:“小侯爷?你是什么人,敢拿小侯爷来开玩笑?来人,快来人,保护侯爷!” 一群身着铠甲,手持利刃的护卫齐齐涌上。 其中高手也很是有几个。 展昭和白玉堂都不必方若华提醒,便有意无意地挡住那几个武林人士的脚步。 方若华扬眉:“没看到侯爷在人家手里攥着,谁若是多上前一步,侯爷有个闪失,便是抄家灭族之祸,庞娘娘向来护短,耳边风的功力可是强得紧。” 护卫登时犹豫了下。 紧接着,冒出几个人来招呼几声,组织能力极强,竟然在非常短的时间内领着灾民们向城门口方向退去,这些灾民起码也有万余人,都是青壮汉子,手里还拿着武器,又都面临绝境,一时官兵还真不敢轻易做出什么动作来。 庞昱被裹挟而去,可怜巴巴地拉长声音:“姐姐!” “赈灾结束,算你首功。” 庞昱:“……” 方若华又笑:“你也没别的用处,做质押物不是挺好的。” 看着这位郡主脸上云淡风轻的模样,展昭都稍稍动摇了片刻,若是庞太师事后发疯,就劝包大人莫要理会,还是让人家发一发好了,任谁知道自己的宝贝儿子被这么玩,也要疯的。 灾民退去,护卫们不知所措,统领愣了半天才领人去追,可也投鼠忌器,一时不敢强攻。 偏偏那些灾民一开始散乱的很,此时却好像有功有守的,好像似模似样了许多。 统领一见,心下也惊——这是有高人啊! 虽然还是乱,但这个统领也是行伍中人,一看便知这些灾民们的行动变得有条有理,是有人在用领军的法子带领这些人。 侍卫统领心中本就有鬼,一时便进退失据。回过神,转头去找方若华等人,“人呢?” 他一把抓住身边一个士卒,“那几个女人呢?” 士卒满脸懵懂:“走,走了。” 侍卫统领愣了愣:“怎么能放她们走?” 一众士卒面面相觑,他们仔细一想,也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刚才那位美人走得太理所当然,她的美丽又让人不敢有半分亵渎,所以…… 统领立时眸子收缩,事情不对,此时也不是暴露的时候,不能等上面给命令,否则恐来不及,立时一挥手:“趁乱——速速撤离。” 马车行至陈州北门附近,直接进了一个两进的小院子,方若华几人下车,直接到客厅里坐下。 展昭叹了口气:“我便是立即送信至京城,包大人请旨来陈州,至少也需要五日。” 方若华挑眉:“放心,我早放出军中信鸽,此时京中便得了消息,包大人恐怕已在来的路上。” 展昭神色略略和缓,正色道:“全赖郡主深谋远虑。” 方若华咳嗽了声,扫了这二位一眼:“狐苏也就罢了,他穿女装也不会觉得哪里不舒服,但展大人和白大侠,是不是该去卸一卸妆容?” 展昭、白玉堂:“……” 第四百一十一章 投脾气 白玉堂洗了脸,换好衣服,又是风流翩翩佳公子一个,坐在椅子上摇了摇折扇,把袖子搁在桌上看了一眼。 他原本的衣服被划坏了,此时浆洗干净,叠的整整齐齐放在旁边的床榻上,目前身上穿的这一身,样式是自己最喜欢的样式,料子极好,做工精细,连各种配饰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白玉堂眨眨眼:“总觉得五爷我今天表现实在不算好,没气派……我说展昭,那位是什么人?你称呼她为郡主,是朝廷哪个郡主?” 展昭:“长平郡主方若华。” 白玉堂:!!? “就是那个锱铢必较小郡主!” 白玉堂捂住额头,长叹一声:“久闻大名!” 确实是久闻大名,他大哥卢方一向豪气,平日里江湖同道来访,求办什么事,或者手头紧张借些银钱,大哥从来是尽心尽力,慷慨解囊,大方得不行。 但是自从六年前长平郡主派了人过来见过自家大哥,大哥就让陷空岛和西北那边合作做生意,没几个月,他大哥提起郡主,时而恼怒,时而敬佩,一天一个样,再然后,他老人家是铁算盘在手,从此一时片刻也不松开,整日各种账册看个没完,简直犹如被洗脑,哪里还是仗义疏财的卢大爷。 白玉堂又叹了口气。 两个月前他回陷空岛时,还听大哥唠叨要开什么义卖会,要筹集钱粮,只是不知做什么用。 换好衣服,收拾妥当,外面便有侍女请他们去前厅议事。展昭和白玉堂走到前厅时,就见方若华面前已经堆放了尺长的册子,旁边空地处也摆放几口大箱子。 一个娃娃脸的少年跪坐在箱子前面,认真整理里面的资料,一抬头看到展昭和白玉堂,起身行礼:“见过展大人,白大侠。” 展昭看他有些眼熟。 白玉堂蹙眉盯着他的眉眼,居然也觉得有些眼熟,就是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到是娃娃脸身后立着的几个侍从,刚才便混在灾民中帮着吆喝。 他们两个内力深厚,眼力也好,最会辨识人之面目,这几个侍从也并未化妆,因此一眼便认了出来。 白玉堂一笑,深觉眼前这女子行事颇为周全。 方若华起身相迎,指了指娃娃脸道:“这是步军副都指挥使方燕。” “方大人有礼。” 见过礼,分宾主坐下,方燕道:“前些时日我传了郡主令旗下去,严令各地燕羽营的兄弟追查失踪镖银下落,拜月教和江湖上的朋友也帮忙搜寻,目前追踪到京西路襄州一带。” 方燕顿了顿:“今日老铁传来消息,说他的孩儿们查到,襄州这几年有大批的钱粮布帛铁器买卖,且买家神秘,货物去处不明,前几日小的们收的银子乃是新银,新铸出来绝不超过半日,老铁亲自验过银子的质地,确定乃是朝廷的官银融后重铸。” 展昭精神瞬间紧绷,脑海中一时闪过无数念头,方若华却还是不紧不慢地翻看桌上的账册。 娃娃脸的少年同样不疾不徐地继续道:“老铁随即派人盯上,追踪到襄州刺史府,手下人又查到这几年附近有十个见不得人的黑铁匠被秘密招揽走,至今不知所踪,连家人也被接去。招揽之人便是刺史府的人。” 展昭头有点疼,举起手来按了按眉心。 少年继续道:“根据痕迹,燕羽营和老铁的人都肯定,四十万两的银子,还有陈州这边丢失的赈银,统计共八十七万两,去处乃是同一地方,正是襄州刺史府。” “综合判定,九成以上,襄州刺史本人正在供养一支至少超过五千人的私兵,而且是精锐,朝廷并不知情。至于是他自己的私兵,还是为别人效力,还待追查。” 展昭以手撑住身前的桌案,已经想到这消息递送上去,陛下最着急的恐怕已经不是陈州饥荒。 方若华却只是轻描淡写地道:“查什么查,那是朝廷的事,确定银子是我们的,先给我拿回来再说。” “是。” 展昭:“……”他一点都不想知道,眼前这位郡主打算怎么把那些银子拿回来。 白玉堂忍俊不禁,失笑道:“你这位郡主,实在投我的脾气。” 方若华也笑:“哎,别的我能不管,可我把小庞质押了出去,总要赎回来,刚才闹了那么一出,陈州官面上说不得已经知道我的身份来历,就是想丢下庞昱不管恐怕也不成。” 方燕从背后拿出一铁算盘,又拿了一叠纸张递给方若华,两个人也不管展昭和白玉堂,一人霸占一张桌子就开始盘账。 狐苏照旧坐在方若华身边,一双手轻轻地落在她肩膀上,一边按揉,一边张嘴吐出一连串的数据。 方若华和那个娃娃脸,显然极熟悉这一套流程,落笔把狐苏说出来的哪里能出多少赤金珠宝,去哪里能以最快速的方法,换成最多的银钱,哪里能直接出多少银钱,哪里的有粮草能及时调运。 各种复杂至极的计算出现在纸面上,出现在狐苏的口中,展昭和白玉堂连听都听不明白。 很快,纸张落了一桌子,方燕取出一张地图,直接贴在墙上,在上面写写画画半晌,叹道:“郡主,我们能够以最快速度调集的银子最多只有十八万两左右,时间有限,着实来不及,至于粮食更为紧张,官府这边几个仓的官粮都见了底,一时间恐怕指望不上,就是朝廷想再发下赈银赈粮,恐怕也有难度,时间上更来不及。” 白玉堂算了算自己能借到的银子,杯水车薪,不用想了。 方若华沉吟片刻,也不慌乱,笑道:“看来只能指望陈州这些士绅大户,还有商人们救救急了。” 展昭愕然:“怎么可能,少量还好,这么一大笔银粮,陈州士绅大户绝不可能愿意拿出来。至于商户,恐怕更不愿意。” 以郡主的身份,还有他的身份,若是真舔着脸‘打秋风’,少量银钱不在话下,没有哪个士绅会不愿意借,但是这么一大笔,谁也不傻,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拿出来,何况,也没有时间跟他们扯皮。 “哪有的事,展大人也太瞧不起人,我陈州士绅个个悲天悯人,都是大善人,商人也是忠肝义胆,怎么可能不为君父分忧?” 第四百一十二章 大善人 不去理会这两位的无语,方若华笑了笑,又道:“目前人手有限,狐苏要去调集粮草,还是要烦请展大人和白大侠陪我走一趟,借些粮食来救急。” 展昭虽然不信陈州大户真能拿出这些粮食,要知道如今粮食珍贵,有钱也难买到。但如今情势紧迫,安乐侯还在灾民手中,病急乱投医,也只能随方若华走一趟。 陈州钱家,现任家主的祖父曾做过封疆大吏,虽然后继无人,但钱家还是因此在本地士绅中颇有名望,且家中子弟在经商上十分有天分,论富贵,在陈州不说数一数二,排入前五也没多大问题。 展昭想着都是商场上的老狐狸,怕是难对付,结果方若华进去小谈了还不到半个时辰,钱老爷子就满脸堆笑,高高兴兴,没有半点勉强地奉送粮食三千石,另有黄金五百两。 白玉堂:“……” 展昭:“……” 难不成陈州士绅真这般仗义? 白玉堂甚至觉得自己也许没有想象中那么有正义感,否则为何他觉得就是自己有钱,贸贸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银子,也要多犹豫一时片刻。 心中再惊讶,这两个人面上还是很端得住。 展昭此时被方若华要求换上一身官府,英姿挺拔,白玉堂也是护卫模样,高手气质尽显。 看到他们两个,钱家家主姿态更低,态度更好:“郡主放心,身为陈州人,哪里能眼看父老乡亲忍饥挨饿,别的能力钱某也没有,些许钱粮还是能借得出来。” 方若华笑道:“钱老爷高义。” 一直到从钱家出来,上了马车,展昭和白玉堂还一个劲看她。 白玉堂更是疑惑:“郡主恐吓他了?” 方若华失笑:“怎么会,我向来守法。”她也不卖关子,莞尔道,“其实说破了一钱不值,不过是投其所好四个字而已。” “钱老爷年过六十,膝下只有一个爱子,乃是他发妻所生,在读书上颇有几分天分,钱老爷对其寄予厚望,一直希望能延请名师,助儿子成才,若能如祖父一般那便更好了,只是他如今到底是商贾,别说举人进士,就是一个有前途的秀才都不太容易招揽得到。” “正好我与江南名士陆怀英相熟,便把他的名帖送给了钱老爷,还写了一封荐书,推荐他的爱子投入陆怀英门下,现在不要说是三千石粮食,就是要他钱家大半家财,他犹豫归犹豫,说不得也愿意给。” 白玉堂瞠目结舌,半晌才点头道了一声佩服! 可不是要给,家财万贯有什么用,还不都是为了儿孙,为了儿子的前程,愿意抛家舍业的不知有多少。 展昭却叹,郡主说的简单,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到钱老爷的软肋,又能和陆怀英交好,一招便掐住对方七寸,想想也不是常人能给做到。 “前面就是齐家。”方若华从车厢里抓出竹筒,拔除塞子喝了口水润润喉,叹了口气。 展昭在脑海里过了一遍齐家的资料,便笑道,“齐家家主恐怕没什么弱点可抓,听说他孤身一人,妻子早死,也没纳过小妾,他儿子出外游学未归,一门上下只他一人,清净的不行。” 方若华笑道:“我就是去要口水喝。” 郡主被客客气气地迎入客厅喝茶,茶水都是用茶叶沫子冲泡的,而且冲泡了很多次,一点滋味都无,这位齐老爷还喝得有滋有味。 展昭老老实实当自己的侍卫,就听那位齐老爷子变着花样诉说自己有多么穷,日子有多难过,连饭都要吃不上了云云。 那位郡主也果然不提借粮的事,听他诉苦还应几句,一副觉得他说的很对的模样,要不然就东拉西扯地说闲话:“齐老爷别伤心,福分在后头呢,听说齐公子前些时候还在松江府买了宅院,想必是置办了产业,等着接您老去享福。” 齐老爷擦了把汗,脸上慢慢露出慈和的笑容,刚才的愁眉苦脸一丝也看不见,又唠叨了几句,居然让管家把粮库的钥匙拿出来,硬是塞过去,虽然一脸肉痛,嘴上却是好话一大堆。 出了齐家大门,展昭便道:“齐老爷的儿子和松江府有何关联不成?” “松江府柳将军的爱女三年前意外坠河身亡,就在私奔途中。柳将军大怒,誓要找到诱拐他爱女私奔的那个混蛋,不过找了三年还没有找到。” 展昭:“……在下知道了。” 接下来,展昭和白玉堂就眼看着长平郡主出入陈州大户人家,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下五除二就弄到了七千石粮草。 但是,这一点着实不够。 可剩下的大户人家却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恐怕是不那么好对付了。 展昭都替郡主发愁,叹道:“其实这些粮食也算能支应过去,朝廷知悉陈州事宜,必然会想尽办法筹集粮草,郡主您也不必太担忧了。” 方若华伸了个懒腰,笑道:“不急,先回去休息吃饭,估计用不了几日,其他人家想必也就该想通了,我说过,陈州多忠义之士嘛。” 展昭哭笑不得,好在事情虽说还是急迫,经过这位郡主的一番梳理,他也能稳得住,收敛了焦躁,果然回暂居之处,吃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佳肴。 吃完饭白玉堂照例走窗户钻他屋里闹着要比剑,不肯比就拼酒,其实不过是聊会儿天,说会儿闲话。 一连两日,方若华有条不紊地赈济灾民,她人在陈州之事,也算众人皆知,陈州一应官员都来拜见,不过方若华谁都不曾见。 展昭和白玉堂却看着那越来越少的粮食发愁,这日二人商议陈州目前的情况,便听外面有动静,方燕步履匆匆过来,点了几个人:“走,邱家和赵家送粮食过来了,你们拿好秤杆,务必点齐,请两位家主签名画押。” 白玉堂一推窗户,鼓起脸:“赵家也就罢了,邱家那抠门的老头子也送粮食?送了多少?” “一千石。” 方燕笑道,“邱老爷也不算太抠。”说完就去干活。 第四百一十三章 丐帮头子 白玉堂和展昭面面相觑,都有些惊讶。 没想到还真如郡主所言,其他人不必她亲自登门去求,竟然就主动送粮食上门。 “这不合常理!” 白玉堂原地转了几圈,也弄不明白这帮人发哪门子疯, 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趁着夜色溜去守方若华准备的仓库,找了个房顶一躺,一边喝酒一边盯着数都有哪些人家送了银米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白玉堂打了个呵欠,揉了揉略有些发红的眼睛,回到房间里一头扎到床上打了个滚。 展昭正擦自己的巨阙剑,擦得认认真真,白玉堂进来了也没有理会。 “知道昨天一晚上多少人送粮食过来不?反正你那位郡主的粮库都快堆满了。” 白玉堂困得直打呵欠,却还是拿石子去投展昭,“我现在才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去打探打探,那位郡主怎么做到的?” 展昭还没回他,外头就传来一阵嬉笑声,随手推开窗户,便见方燕和几个人靠墙席地而坐,一边用手扇风,一边说得眉飞色舞。 “咱多有眼力,哪用得着郡主直说,我和燕羽营的那几个小子商量了下,派了几个硬茬子去那几个大财主家踩点,还专门就让对方发现,尤其是那藏粮食的地处,都给他多踩几个脚印。” “孩子们也机灵,故意换上咱们燕羽营的行头,专门去他们常去的茶馆酒楼侃大山,说说咱们郡主是怎么习惯先礼后兵,在镇西的时候,怎么一口气把那些不开眼的富豪大户们全给生吞活剥,一文钱都不给他们留下的,我不过讲到长平郡主三戏古半城的第二回,古半城还没有众叛亲离,枷锁在身,那些人可就受不住,主动乖乖把粮食奉上,一个一个的还深怕咱们郡主不收。” “哎,就是有一点不好,他们一害怕,连个名字也不敢留,更不要说什么凭证,还得让小爷我挨家挨户给他们送郡主的手书去,都这么忙了,岂不是耽误事!” 展昭:“……” 白玉堂一拍桌子:“我想起来了,这个方燕是金华府那边的丐帮头子,怪不得眼熟。” 方燕在长平郡主身边时,一直正正经经,宛如君子,白玉堂就没认出来。 白玉堂当然认识他,当年这小子因为金华府一马姓员外一脚踹断了一个小乞儿的肋骨,就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连人家家有几个小妾,哪个小妾争风吃醋时说了什么话都查出来,又把各项消息汇总了递给马员外的死对头,整治得对方焦头烂额,家业损失大半。 要不是马员外那个死对头是卢方的朋友,白玉堂也和他相熟,知道此事特意打听,恐怕也不会知道此事。 “我当时就想把这小子带回陷空岛去,只因有些琐事耽误,后来就不知他的音讯,没想到却是根长平郡主去了西北苦寒之地。” 白玉堂多少有些感叹。 展昭也听得入神,半晌笑道:“若是当初他被你带回陷空岛,必不会有今日的成就。” 白玉堂:“……” 纵使不爽,但这话真没说错。 白玉堂一转身,准备回屋里躺下睡觉去,转头却见展昭要出门,想了想忍着困意跟着一起去。 刚才方燕还说,那位郡主亲自去陈州太守府见陈州各级官员去了。 本地这些官员最好的情况也要被安上个渎职的罪名,赈灾不力可不是小罪过,还不知道他们要闹什么幺蛾子,白玉堂虽说和郡主不熟,这几日相处下来对对方还是颇有好感,心中也挂念。 两个人刚一出门,还没有去衙门,就见郡主骑着她那一匹照夜玉狮子,低着头和几个衙门里的小吏说话,一大群兵丁都老老实实在马前列队。 方若华容色淡淡,毫无怒意,只简单吩咐了几句:“都是聪明人,该做什么你们心里有数,去吧。” 这段时日发生的事情十分诡谲,一众衙役兵丁本就惶恐无措,再加上心虚气短,立时去负责赈灾各项事宜,方若华身边几个侍从只监督便好。 白玉堂一转身就钻回屋子里去睡觉。 天气越发寒冷。 陈州城城门大开,包拯撩开车帘向外看了看,大门前面人头攒动,一股浓郁的米香味随风飘散,好多灾民或坐或站,有的拿着碗筷吃饭,有的抱着馒头大口大口地啃食,还有的栽在地上呼呼大睡。 数名衙役负责看守粮草,大铁锅里的糙米被煮得软糯,不说怎么精致,到也还看得过去。 纵使衣着褴褛,纵使骨瘦如柴,可陈州城安安静静,情况比预想中好得多。 包拯这才松了口气,展昭连忙迎上前,低声将最近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书说了一遍。 一听说庞昱居然被当成抵押物扔给灾民了,包拯都不禁脑袋一沉。 登时顾不上前来拜见的陈州各级官员,也来不及去驿馆安顿,包拯连忙道:“展护卫速速带路,我们快去见小侯爷。” 他离京之前,庞太师堵着他家的大门拐弯抹角强调了不知多少遍,那意思,如果他宝贝儿子在包拯手上丢一根汗毛,包拯敢欺负儿子,庞太师绝不会干休。 包拯到不是怕他,反正这些年两个人也没少闹矛盾,但是要安乐侯真在陈州被灾民给活活煮了,他都怕太师一怒之下派兵屠了陈州。 太师早年可也是立下过赫赫战功的,领军这活他不陌生。 灾民所在之地,马车到过不去,包拯下了车一路疾行,远远便见百十个灾民拥挤在一处草棚附近。 展昭蹙眉道:“属下已经查明,灾民中带头之人姓孙,名为孙忠,世居陈州,祖辈父辈都是木匠,他也有一手好手艺,据说为人仗义,在百姓中颇有名望,庞昱自从被带走之后,就被关在那边的茅草棚内。” 包拯抬头看了看草棚,四处漏风,虫蚁无数,心里一突。 庞昱是什么人?他有一次在宫里见到那位小侯爷,陛下赐宴,庞昱嫌桌子上的鱼味道不正,还影响了其它菜色的味,愣是让御厨重新做了一桌。 皇帝一点都不生气,还招呼大臣们移驾再去商量商量河道之事,等御膳房准备好了小侯爷要吃的东西,再重新开宴。 这么个娇气小子,能住得惯草棚? 第四百一十四章 小侯爷请多保重 包拯在脑海中动了无数个念头,想着怎么劝服在场的灾民,至少让他先见小侯爷一面。 结果他们一过去,那几个灾民言语却毫无想象中的戾气。 包拯刚把来意一讲,对方犹豫了下,转头问道:“小侯爷醒了吗?” “小米和小荷花在里面伺候,说是已经醒了。” 灾民轻手轻脚地把门打开,小声道:“小侯爷,有个自称开封府尹包拯的人求见。” 求见? 灾民一副戒备的模样到是挺正常,但是,还是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儿。 包拯抬头向棚子里看去:“……” 地上厚厚的狼皮褥子,炭盆里的炭是银霜炭,上面夹着一只烤鸡,油水滴滴答答地落到火中,衬得火苗都隐隐发红。 庞昱被包裹在雪白的大氅里,只露出粉嫩的脸,身边坐着两个白白净净的小丫头,两个姑娘手里拿着草绳,一边编草鞋一边听庞昱说话。 不远处的地上还三三两两地坐着好些人,有老人有大人有孩子,手头都忙着做活。 几个老人家把一种带着一股薄荷香味的药膏,装进木盒中。 还有另外几个人也不知在熬煮什么,味道浓郁,带着一股子药味。 “是日,看看近夜,天色清明,微风不动,周瑜冲鲁肃道:‘我看诸葛孔明这一回是说错了,如今是冬日,怎么可能会有南风?’鲁肃笑道:‘我到觉得诸葛智谋深远,别说是有南风,他就算说天上要下刀子,我也会信。’” “将近三更,忽听风声响起,旗幡转动,周瑜走出帐子,旗脚竟然真飘向西北,霎时间,东南风大起,周瑜登时骇然失色:‘此人有夺天地造化之法,鬼神莫测之术!若留此人,乃东吴祸根也,及早杀了,免生祸患’说着他就点了帐前护军校尉,丁奉,徐盛二将,让他们各带一百人,前往南屏山七星坛前,休问长短,拿住诸葛亮便立即斩首,提首级来领功……” 庞昱摇头晃脑,笑眯眯继续道:“周瑜这人也真小气,不就是能预测天时吗,换成我,我郡主姐姐也会,让它刮风,它就刮风,让它下雨,它就下雨……” “你再胡说八道,我就让你知道知道,什么是疾风骤雨!” 方若华一身疲累,走到包拯身后,阴测测地道。 庞昱顿时住口,若无其事地回头看坐了一地的人,咳嗽了声:“那什么……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说完就起身向着方若华走过来,一边走一边抖搂了下衣服,甩甩袖子,顺了顺头发,苦着脸道:“哎,生来十六年,真没受过这么多苦。” 庞昱走到方若华旁边,回头望去:“诸位,我要走了。” 灾民们都没有阻拦,却着实是依依不舍。 有几个小孩子抱着他的大腿不松手:“侯爷哥哥,你说会继续给我们讲故事的?” 庞昱笑着拍拍他们的头:“不要急,等哥哥把故事都印好,再让人送到你们手里,你们可要好好跟着孙书生学习,至少得读书认字,否则有故事也看不懂。” 几个孩子哭得满脸花。 一开始义愤填膺,叫嚣着要把他活生生炖了的那个,长叹一声:“小侯爷请多保重。” 言辞间真心有几分敬重。 不要说包拯,展昭都愣住。 许久,包拯才一笑:“京中那些嘲讽安乐侯不学无术的大儒们,真该让他们都来亲眼听一听,看一看,如此年纪,又有几人能有庞昱这份才学!” 从灾民们聚居的地处出来,方若华由着他先去驿馆洗漱,光是洗澡就花费一个多时辰,享用美食又花费半个时辰,吃饱喝足,庞昱坐没坐相地瘫在软榻上,很随意地拿起桌子上的点心,有一下没一下地吃了两口,侧耳听包大人询问赈灾的具体情况。 方燕汇报的非常详细,把一切都交割清楚,显然方若华不可能一直待在陈州操持这些事,包拯才是正主。 庞昱听了几耳朵就冷笑:“没用的。” 一众人都回头看他。 庞小侯爷早就习惯成为众人的焦点,被死死盯着也没有丝毫手足无措,抬头去看方若华:“郡主应该看得明白,陈州土地有限,能出产粮食的良田更有限,当年战乱,安定后人口锐减,粮食还算能勉强支应,但如今盛世太平,陈州这地处人口日增,土地却还是那些,粮食也只有那么一点,尤其是近年来天时不好,大旱连年,粮食产量越发不够用,想也知道,老百姓们以后闹饥荒的时候还多得很,不知道朝廷有没有能力年年赈济。” 包拯愣住。 方若华叹了口气,没有说话,半晌才道:“又岂止是陈州如此,不过是一个轮回罢了,历朝历代……算了,还是做好眼前之事要紧。” 庞昱有很多未尽的话没有说,他是聪明人,便是抱怨几句,也只挑不至于让上位者心头扎刺严重的话来说。 而实际上历朝历代的更替经过,不要说是后世之人,便是此时的有识之士,又有谁心中不清楚? 方若华提溜着庞昱,把他塞马车里快马不停,送回开封去。 庞昱这已经是第三次补考,难得抽中了一个简单题目,虽然他没说具体题目是什么,可想必只要求他吃吃喝喝做好自己的纨绔子弟便成,人家补考这般辛苦,方若华并不打算把他牵扯到任何麻烦中去。 包拯带着圣旨前来,有开封府一应人手盯着,陈州府衙各级官员也不敢再行扯皮之事,个个盼着戴罪立功,各项事务有条不紊地进行。 方若华把陈州之事都交割清楚,种种诡异细节都一一点出,突然冒出来自称安乐侯护卫的那些士兵,究竟是不是真的庞太师派来的。 驿馆前出事,事后方若华一摆明身份,这些士兵就趁夜退出陈州城,别看二百人的侍卫在城内显得不少,可一出去化整为零,方若华身边得用的人手又不够,确实不好追查。 还有,是谁不着痕迹地换走了庞昱身边的师爷,朝廷的赈银赈粮去了哪里?连庞昱唯一认识的那两个师爷,也在庞昱被当做质押物时,留书一封,言道自己没保护好小侯爷,心中害怕,只能逃走,然后便消失。 只怪陈州当时太乱,城内城外灾民无数,鱼龙混杂,追查不易。 这些事情,现在都该一股脑甩锅给钦差包大人了,当然,本来也不干方若华什么事。 第四百一十五章 忽悠 “狐苏。” 狐苏徐徐从方若华的身后走出,他的形容样貌甚至让包拯和公孙策都呆了呆。 默默从袖子里取了一叠账册和一张地图放在桌上,狐苏面无表情:“陈州太守蒋完等三年来贪污的证据,盯住蒋完大人或许会大有收获,还有,他贪污的钱粮有三分之二流入襄州刺史府,当然,区区一个襄州刺史没这么大的胆子,至于后头有什么人,那就靠包大人您火眼金睛辨忠奸了。” 包拯:“……” 狐苏顺手又抽出一份自家的情报册子,把手下人调查镖银的详细情报递过去。 方若华平平静静地道:“朝廷派下的赈灾银子,杨元帅的军饷,还有我西北筹集的银子,应该都和襄州那边脱不了关系,具体情况尚不可知,不过目前为止,那边应还没有察觉到自己漏了痕迹,如果朝廷行动迅速的话,说不定能打对方个措手不及。” 她一笑:“包大人查出始末,千万别忘了知会若华一声,我和杨元帅,还有西北诸军,可都是苦主。” 包拯哭笑不得:“郡主放心,抢劫朝廷军饷罪大恶极,本府必要查个究竟。” 当然,军饷被劫大案重要,此时陈州之事也极为要紧,两件事都不能放松。 那就接着交割。 交接完,方若华一行人却没有立时便走,反而霸占了大半个驿馆,把开封府一众人都挤到了边边角角去。 这日,阴云密布,眼看要下雨。 展昭抱着一叠账册深一脚浅一脚地挤到驿馆门口,驿馆前阵子刚挨了一通霹雳火雷,断壁残垣还在,焦黑的墙壁尚未修不好,但却没人在意,反而显得热热闹闹,他抬头一看,高高飘扬的黑色旗子上铁画银钩——一人二十亩地,终生免税。 再左边看一看,竖起来半人高的石头上铺了一层雪白的纸。 上面条条列明各种生意,什么精盐,烈酒,粮草,马匹等等等等。 再东边还有两个模样清秀,长得一模一样的侍卫高声呼和:“但凡有一技之长,或者精通工匠手艺,或者识文断字……只要来我镇西城,一月十两银子,分配住房,有家有业的负责养老人养孩子,没有成家的保证介绍媳妇,包吃包住,愿意去的快来报名。” “给我吧,展大人,郡主说方燕在客房招待几个大商人,请您去撑撑门面。” 一小厮匆匆过来,接过账册就走。 展昭:“……哦。” 他整个人懵得不行,郡主这架势,简直是坑蒙拐骗无所不作,就为了招兵买马。 问题是北疆贫寒,且多战事,迁那么多老百姓过去有什么用? 方燕看他迷迷瞪瞪的样子就乐了:“咱们镇西军正向外开拓,幽云十六州那边还有很多三不管地带,咱们老百姓们的适应力最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扎根,有我们郡主在,便是有些危险又怎么样,我们当兵的保家卫国,还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国家的百姓撑腰,只要他们能扎根下去,我们就保证他们的财产安全。” 展昭还是游移不定。 方燕叹气:“你也不要太担心,忽悠人走之前肯定说清楚到底有多危险,不是走投无路的不会跟我们走,可真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不走留下来也熬不下去,与其拼命挣命,还不知道能不能活,还不如去冒险一次。” 旁边干活的侍卫哼了哼:“咱们不广招人手怎么办?朝廷的粮草永远就那么一点,还越来越少,经常不及时,身为武将俸禄那么少,咱们当兵的想吃饱肚子就得自己种田种地,种地不要人的?镇西城如今缺人手缺的厉害,缺种地的,缺做工的,连商人们都很重要,商人们不去,我们那永远是荒僻之地,要什么没什么。” 展昭让人忽悠半天,居然也有一种被洗脑的感觉,而且他也没办法阻止。 郡主做事周密,招人时虽然许诺的福利待遇极好,但也没有隐瞒西北的真实情况。 再说,西北苦寒之地,到底如何谁能不知?不是真过不下去的,估计也不会肯去。 你情我愿之事,连包大人都无法插手。 方若华正大光明地叮咛方燕等属下:“尽可能地招揽人才,咱们出来一趟,银钱损失那么多,如果不捞点本钱回去那就亏大发了。” 方燕也叹道:“为了钱县令少啰嗦几句,弟兄们,务必请尽心尽力。” 那位县太爷别看官不大,却是镇西的大总管,不要说他们这些小兵,就连郡主在他老人家面前也要听说听劝,没办法,掌管着钱粮的才是大爷。 方若华手底下这些人鼓动人心的本事的确不俗,别说那些已经失去一切的灾民,就是展昭都觉得,若是在他跟随包大人之前,没准会被郡主晓以大义,乖乖投去西北。 没过几日,驿馆前就来了好几辆大车,装人装行李,还来了两个大夫,在周围采购大批药材,一部分带走,另一部分直接卖给包大人。 “大灾之后恐有大疫,药材少不了,包大人不必给现银,您给开个条子就成,写明由陛下付款,他在我们那儿有份子,直接抵扣。” 包拯二话没说就工工整整地写了条子,还盖上开封府的大印。 不算崽卖爷田不心疼吧也差不多,陛下的私房钱花出去多少,开封府尹是不在意的。 不光是灾民,方若华还把陈州府衙大牢清理了一遍,但凡还能改造的犯人都给一锅烩,全都带走。 “与其让他们待在大牢里浪费粮食,不如到我那儿去服役,如果立下功劳,不光能减刑,也是一条出路。” 方若华冲着稍微有些晕的包大人道。至此,自己的事情办完,就与开封府一干人等告辞,启程离开,西北事务繁忙,她离开时间太长恐怕会生出事端。 展昭骑马一路护送郡主出城,临行告别,互道珍重。 “郡主放心,陈州之事,军饷之事,虽然千头万绪,但或许能归于一处,那些控制小侯爷的侍卫不好寻找,但展某认识其中几个江湖人,待陈州事了,展某亲自捉拿这几人归案审问,一定为郡主寻回善款。” 方若华一笑:“那若华就提前预祝展大人马到功成。” 第四百一十六章 襄阳 从陈州出来,方若华一行人却并未返回西北,只让方燕押送车队返程,护送那些灾民们回去,她和狐苏,带了几个侍卫直奔襄州而去。 虽说口口声声不管朝廷事,但那可是襄州,襄阳王的封地。 襄阳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襄阳王能得襄州,可见他当年深受先皇信任。 “哎。” 方若华在马上舒展了下身体,“区区一刺史到没什么动不得的,就怕……也没什么,有心算无心,又不是话本小说电视剧,应该发生不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大麻烦。” 腊月十八,年节将至,冬日飞雪,顺风古道上泥土混合着雪块,一脚踩下去便没过了膝。 一队镖师押着辆车,深一脚浅一脚地由西北方向而来,两道车辙印子弯弯曲曲,蔓延而去。 再过两日便是襄阳王寿诞之日。 古道上的人流量忽然大起来,大雪也挡不住汲汲营营的芸芸众生对权力的渴望。 古道尽头不远,便是襄阳古城,城墙高三丈,足有两尺厚,护城河宽且阔。 整个城市都是张灯结彩,装扮得富丽堂皇,一砖一瓦都清扫得干干净净。 展昭撑着伞,护送包大人走到东城门口还未进入,举目便看到一个熟悉的人正盯着城门楼托着仔细看,看得饶有兴致。 这是个姑娘,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身材修长,装饰简单,月白的袄裙,外罩一灰扑扑的旧斗篷,这颜色本来寡淡的很,但她却偏偏穿出几分雅致的锋芒来。 展昭还未曾走过去,那姑娘反而走近前,不待包拯行礼,便随意地摆摆手:“虚礼且免了吧,我是晚辈,还得叫包大人一声世叔。” 包拯也不推辞,只笑道:“郡主不是回了西北?” “本来已经准备回去,只是听闻襄阳王寿辰将至,家父在时曾于王爷手下任职,我与他的独生女儿彩环郡主昔日也是手帕交,他老人家过生日,我既然入关了,哪有不到之理?到是包大人,展大人不过须臾光景便来襄阳,哎,让若华有一点担忧啊!” 包拯一笑不语。 方若华的视线还是未曾转移,只在这座城市上逡巡,半晌忽然语不惊人死不休,“公孙先生看这城池如何?” 公孙策沉吟半晌,只道了一个‘好’字。 方若华点头:“西为龙首,南北开阔,这么个藏风聚气之所在,便是皇城也做得,怎能不好?” 包拯顿时哭笑不得:“别乱说。” 不说就不说吧。 一行人未进城门,就见襄阳王亲自率队而出,摆齐了仪仗,他亲自步行至城门口,尚未看包大人这个奉皇命来搬旨的钦差,先向方若华一揖到地,面露敬意,郑重道:“郡主大驾光临,赵爵不胜荣幸,终有机会能谢过郡主,一谢郡主八年来驻守边城,三退西夏之恩。二谢郡主三年前援手之恩。” 方若华连忙还礼:“王爷客气,若华也要谢过王爷这些年的资助之情。” 包拯诧异:“王爷与郡主莫非……还有什么渊源?”固然刚才已听方若华提过,她大约认得襄阳王,但看来这已经不只是认得这般简单。 襄阳王年不过四十,英姿挺拔,今日未曾穿正装,只穿了一身半新不旧的黑色衣服,但是气质卓然,抬头笑起来,笑声清朗的很:“包大人有所不知,我与老侯爷相交莫逆,有袍泽之情,后来老侯爷去了,只留下若华这么一个苦命的孩子,我哪里能不担心,不免关注一二,哎,这孩子酷似她父亲,也是忠肝义胆,三年前本王出使辽国,回程竟然遭遇截杀,幸亏这孩子当日就在附近,身边侍卫不足百,却愣是将那些手持军中硬弩的千余高手杀退,但她的侍卫也是折损不少,人人带伤,真是让本王愧疚不已。” “王爷哪里话,我为大宋子民,又受陛下大恩,得封郡主,不要说是王爷遇袭,即便只是普通百姓遭此横祸,我也必然会尽力救援。” 方若华笑道,“到是王爷年年接济我西北,不是粮草就是银粮,时常解我燃眉之急。” “应该的,都是为了我大宋,为了太后和陛下。” 寒暄几句,襄阳王便领了众人进城,先去襄阳王府,王府比起这座王城来却是简陋的多,王爷的居所虽说不至于是什么草棚木屋,但也只是普普通通,毫无修饰,园子很小,不过有一片花园,里面的花草树木也很寻常。 摆起香案,襄阳王接了旨,受了陛下的赏赐,再叩谢皇恩,一应程序走完也不过片刻工夫,襄阳王赵爵就笑盈盈带着包拯和方若华参观他的王府,又去参观练武场,顺便他老人家亲自下场耍了一套刀法,连展昭都不得不赞叹:“襄阳王这一身的硬功夫着实了得,连展昭也看得出,若是到了战场上必然所向无敌。” 包拯和方若华都是一路奔波,赵爵说好晚上设宴给二人接风洗尘,便安顿开封府一行人在东面的偏院住下,方若华则住在西面。 方若华略作洗漱,换了身衣服,就溜达到包拯那儿去,笑道:“咱们既然来了襄阳,肯定要尝尝这地方的特色美食,东面诸葛面馆就不错,油泼面配上大头菜,味道一流。” 包拯笑应了。 一行人去面馆坐好,一人抱着一碗面慢慢吃,方若华漫不经意地道:“我听说前阵子展大人和黄河三义里的老三谢婷对上,还让对方跑了。” 展昭:“……郡主到是消息灵通。” 黄河三毒,老大李风,老二欧阳谷,老三谢婷,两男一女,是结义兄妹,虽然外人背地里叫人家三毒,可实际上当面还是要叫人家三义,在江湖上也算是享有盛名,三人联手,便是第一流的高手恐怕也难胜他们。 展昭叹了口气:“正好有庞太师给襄阳王送贺礼的队伍经过,谢婷的毒着实厉害,展某担心误伤,就没有追得太紧。” “哦,然后谢婷就进了襄阳。” 展昭:“……展某什么都没说。” 第四百一十七章 清廉范儿 从一开始,虽然开封府里没有一个人点明,连皇上也没有明说,但既然怀疑襄州刺史劫掠军饷,就绕不开身为藩王的襄阳王。 这是个极敏感,也极危险的问题,没有切实证据,谁也不能给一位实权王爷乱扣帽子。 “我也什么都没听,吃饭吧。” 方若华笑眯眯地吃了个七八分饱,顺便劝道,“包大人也多吃些,别指望襄阳王府的接风宴,不要说接风宴,就是他老人家的寿宴也吃不饱的。” 包拯笑着指了指方若华:“郡主真是促狭。” 世人皆知襄阳王为人简朴,饮食起居都很节省,就是宴请客人也多是寥寥可数的几个菜,从不吃什么山珍海味,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襄阳王府的属官们多的是一身官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主。 简直比开封府包大人还要清廉。 事实上说包拯清廉,不过是相对来说,大宋朝廷待官员十分优厚,官员们俸禄都不少,至少开封府的厨房三天两头的做一顿肉没多大问题。 接风宴如何也就不必说了,反正幸亏大家已经填饱了肚子,不过所谓的宴席也就那么回事,谁都没指望是正经吃饭,主要还是交际而已。 不多时便是寿宴的正日子。 便是包拯论品阶或许还不及一些来赴宴的封疆大吏,以及朝中勋贵,但他作为天使,代表的乃是陛下,身份不同,自然是坐在最靠前的位置。 方若华虽是女子,可一身甲胄,背后势力皆是武将,同样没有去女眷的席位,挨着包拯就坐。 包拯看了看,低声道:“狐苏先生没在?” “襄阳王寿宴,肯定不能让他进来,万一要是遇见几个荤素不忌的混人,再闹事便不好了。” 方若华很随意地笑道。 包拯,公孙策,展昭顿时哭笑不得,却也不能不承认,其实郡主顾虑的还有那么一点道理。 狐苏先生的仙姿佚貌,天下罕见,几乎是无人能及。 说了几句笑话,方若华就挨包拯几人更近些,慢吞吞喝茶。 时辰还没到,有几位尊贵的客人,例如朝中镇国公齐公之类,必然要襄阳王亲自迎接才显得体面,也显得礼贤下士。所以此时襄阳王并不在厅内。 半晌,方若华四下看了看,低声笑道:“怎么样,包大人,您老人家要不要回去换身衣服?” 包拯咳嗽了声:“若华!” 方若华手指在嘴唇上比了比。 目前先到的客人,大部分都穿得破破烂烂,不说是乞丐装,可好些甚至打着补丁,有一些不想做得太过明显,却也多穿旧衣服,从众心理罢了。 反正和这些人一比,包拯身上的衣服就显得富丽堂皇,实在缺少了几分清正廉洁的风范。 方若华指了指正四下走动,十分活跃的一中年人:“那是襄州刺史张远。” 包拯点点头。 在陈州时,他们就不得不注意这个襄州刺史,不过张远的官声不坏,在本地老百姓中口碑还算可以,不苛刻百姓,虽说有几分好拍马屁,但做官尽职尽责,并不是尸位素餐,或者颟顸糊涂之辈。 而且他也不贪,有些清正的名声。 此时张远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跟周围左近的人说:“王爷实在是太过辛苦了,夙兴夜寐处理政务,就连过寿也不得闲……哎,在饮食上还这般不注意,瞧瞧,王爷过寿,喝的酒水都是自酿的寻常米酒,听说厨房里买不到便宜的鱼,只好捞了王妃池子里养活的……” 左近官员纷纷应和。 这众生百态,其实颇有意思,方若华有点可惜,这回属于考试,父母不能来,直播不能开,若是能让一众水友看到,说不定会冒出无数段子手,编写出几个脍炙人口的小段子出来。 不多时,宁郡王大公子赵子谦,三公子赵子熙便到了,一来和相熟的官员们问好,抬头见了包拯,连忙过来问候。 宁郡王的家教不坏,这两个儿子算是守规矩,包拯往日对他们也很喜欢,但现在有方若华在,便多少觉出几分尴尬,面上到不显,笑着介绍道:“子谦来了,来,见过长平郡主。” 赵子谦:“……” 回头看了眼赵子熙,还有一直低头跟在赵子熙身边,女扮男装的江若雨,两人也是如遭雷劈。 有个熊弟弟真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事,父亲正打算亲自去一趟西北,解决此事,但尚未成行就碰见,这真是…… 方若华到是没露出半分异样,温和有礼地夸赞了两句:“两位公子都是龙章凤姿,宁郡王有福气。” 这语气,这表情,分明是把自己摆在和宁郡王同等的位置上,看他们二人就如晚辈。 赵子熙自认为豁达,心里也不禁一堵,却是苦笑,能不结仇,已经算人家郡主心胸开阔,难道还想拉拉关系不成?只如陌生人是最好的结果。 这下子赵子谦是决计不肯与包大人邻座,客气几句告辞,便绕去和张远几个襄州这边任职的官员说话。 江若雨也不去看方若华,努力让自己神情自若,低声道:“子熙哥哥,早就听说襄阳王廉洁奉公,为宗室表率,没成想却是如此没架子,过寿也不铺张不浪费。” 赵子熙也道:“我看这襄阳城百姓安居乐业,生活的极好,都是襄阳王之功,看得子熙也不禁羞愧,往日生活起居着实过于浪费……” “安乐侯驾到!” 喧闹声静了静,好些人转头看去,却是目瞪口呆。 庞昱百无聊赖地晃进门,左边是个清丽窈窕的侍女,粉嫩的罗裙,精致的花黄,偎依在他身边,一脸娇羞,右边是个男装打扮的俏丽侍女,容色秀美,看着他时深情款款。 襄阳王宴客的厅堂,布置普普通通,菜色普普通通,就是吹拉弹奏助兴的那些伶人,也都是些容貌平平,技艺不错的,总之并无丝毫奢靡气息。 客人们不说灰头土脸,可都低调的很,但是庞昱一进来,却是让整个厅堂都多了几分亮丽。 第四百一十八章 奢侈 先不说庞昱生得好,年纪虽少,已经有了几分风流态,头戴紫金冠,冠上一宝石五彩斑斓,珍贵异常,两个侍女把他那身华贵披风一去,里面更是流光溢彩,一针一线都是精工细作出来,袍子寻常人不要说穿,见也没见过。 他一来,这一身的珠光宝气,才像是尊贵公子哥的模样。 客人们面上不显,私下里却不得不赞叹一声。 赵子熙侧目,脸上一下子就冷得异常。 江若雨浑身一颤,咬住嘴唇,恨恨道:“这个纨绔,居然也来了,真是阴魂不散,他这种祸害怎么就那么……”那么受皇帝和太后宠爱,到压过自家子熙哥哥一头。 她子熙哥,可是正经的皇室宗亲! 前阵子,安乐侯没少找她的麻烦,就连子熙哥哥都没有法子,如今想起,即便她向来坚韧,还是又怕又恨。 不独是他们,旁人也咋舌,张远就不禁蹙眉,颇有几分痛心疾首地叹了句:“未免太奢靡了些,这些公子哥,哎!” 方若华一扬眉,难得带着几分痞气和随意,朗声道:“庞昱,没听张大人说你奢靡,以后别摆这架势,省得再让人参你一本,给你爹添乱。” 庞昱一转头,盯着张远,把张远吓了一跳,他才晃晃悠悠走过去,一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笑道:“你觉得,我的生活奢侈?” 张远一愣,随即正色道:“自然!我辈中人,应心怀兼济天下之心,理当体念天下百姓之饥寒劳苦,想想天下有多少人为一餐一食辛苦奔波,我等如何能做那等朱门酒肉臭的纨绔子弟。” 这一番话端是义正辞严。 赵子熙高呼一声:“说得好!” 他哥差点没气得厥过去,一拉他的袖子,低声道:“闭嘴,给我老实待着!” 地方上的官员们也就算了,身在京城,难道不知京中什么人不能惹? 京城如果把不能惹的人排一个名次,安乐侯必然能列入前十。 赵子熙低垂下眼眉,终究不是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所谓清高人,固然瞧不上庞昱,按理说也是不该得罪他,但他前阵子所行所为,着实让人恼恨。 庞昱一点都不怒,朝着赵子熙冷笑三声,根本连理会都不理,转头问身边的侍女:“玲珑,张远张大人说的好不好?要不然我每天的鱼不只吃鱼腹肉了,一天只吃一条鱼如何?” 玲珑苦着脸,一抹眼泪:“侯爷万万不可,您要是少吃一口,家父家兄可就都没了生路。” 庞昱叹了口气,看着张远,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看见没有,本侯爷也是被逼无奈,近包括开封周遭各县,远至江南,不知道多少人盼着我比现在奢侈一百倍,张大人,你要节俭,那么那些因为我的节俭而失去生计的老百姓们,你花俸禄养着不成?” 张远愕然:“你……真是,真是岂有此理!” “怎么没理了?就是说到皇上面前去,我也是一腔慈悲心,世人可见。” 庞昱慢吞吞地坐下,很随意地拨了拨桌子上的菜,“要都跟襄阳王似的,吃的鱼都要自己媳妇养,那天底下那么多的渔民,怎么做生意,靠什么生活?我吃一道鱼羹汤要一百条鱼又怎么样,就是要一千条鱼,他们那些渔民才觉得高兴,有我这么个大主顾,无论他们打多少鱼,都不必担心卖不出去,我的衣服只穿一次又如何?不知多少绣娘就靠我的衣服吃饭。” 张远:“……” 方若华暗笑,低声道:“张刺史还差得远,咱们这位小侯爷狡辩的能耐天下第一,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包拯莞尔,心下到觉得庞太师能养出这样的儿子,也是福气。 “小侯爷说的还有几分道理,只要是不欺压良善,自家有钱想话,别人确实管不着。” 不要说张远,就是其他人,尤其是赵家兄弟和江若雨,脸上都有些难堪。 庞昱却是十分之得意,三言两语怼得张远半句话也说不出,一转身走到方若华身边坐下,舔着脸邀功:“怎么样,郡主姐姐,给你提气不?” 方若华失笑:“你和张大人斗嘴,关我何事?” “要不是见郡主姐姐对那个姓张的看不顺眼,我哪里耐烦跟他多费口舌,还不够累的,有那闲工夫,跟我家玲珑亲香亲香多好?” 庞昱笑着摸了一把身边小侍女的脸颊。 不过这回小侍女却不肯配合,正襟危坐,当着方若华的面,都是一副再端庄守礼不过的模样。 庞昱也没辙,叹气道:“郡主姐姐的威名,我庞府上下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方若华也叹气:“……可怜我一世英名!” 当年她和庞昱初初相认,陌生的小时空,又能遇一同路人,即便不相识也不免有几分感叹,一时失态,便显得过于亲昵了些,当时庞昱家中美娇娥无数,个个娇惯,竟以为她是小侯爷新得到手的佳人,居然敢来挑衅,一个个的举止轻浮。 方若华当时正为自己的事情焦头烂额,身累心也累,又根本弄不懂这些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毕竟当时庞昱才只有十二岁,谁能想到这样稚嫩的小孩子居然会勾来芳心无数? 她生气之下心念一动,狐苏与主人心意相通,也不知用了什么技巧,居然让这些丫头片子们但凡有轻浮娇媚的举动,便浑身剧痛不止。 足足大半个月,庞府的玉面娇娥们见庞昱就色变,看她更如直面洪水猛兽。 后来方若华了解了庞昱的脾气性情,也知他这辈子就打算要赏尽天下美人,食遍世间美食,做天底下第一等的纨绔子弟,一辈子只求开开心心度过便好,而且,说是宠妾,也不过是庞昱怜香惜玉,给那些女孩子一条活路而已。 心下清楚自己是闹了笑话,可她堂堂郡主之尊让人知道,便是解释也没办法解释清楚,到现在为止,她在庞昱那些宠妾心里还属于绝对不可以招惹的大魔头。 魔头就魔头吧。 她以前到没有做过魔头,这一次小时空到想放开来浪一浪。 如果哪天西北那些党项和契丹士兵,见她便直呼魔头,想来她会更高兴些,没准这代表高分。 第四百一十九章 初心 谈笑间襄阳王便进了大厅,一众人都起身见礼,赵爵笑道:“大家都不要拘束,能来参加小王四十岁寿辰的都是朋友,那就轻松些,自在些,来人,上酒!” 客人们轰然应诺。 庞昱失笑:“听说襄阳王年轻的时候,有一年过生辰,广邀各地官员和本地豪富商贾,士绅前来,让人家送上重礼,自己只准备大头菜一盆,小米粥一盆,馒头一盆,如此无耻的可爱的行径,如今他是办不出来了,虽然菜还是简单,但简单的菜最难做。” 方若华闻言也笑:“这法子不错。” 包拯蹙眉:“你们两个莫要嘲笑,这一座襄阳城,当年正是靠襄阳王如此耍赖得的银钱才建起来,有这座城池,无数百姓受益,不是坏事。” 方若华点点头,半晌叹了口气:“当年襄阳王怕是真有救黎民于水火的雄心壮志,他作战勇猛,带兵打仗身先士卒,深得将士敬重……只是不知道如今,他还记不记得当年的心情?” 一场寿宴,夜深人静十分才结束。 方若华回到客房,拆下身上的盔甲,换上柔软的便服,随口交代丫鬟准备热水洗漱。 外面忽然咔嚓一声,方若华推门,就见狐苏站在台阶上,月光铺在他略有些苍白,却俊美的不可思议的脸上,赵彩环脸上飞红,手足无措,拎着的食盒不知何时滚落在地,里面的鸡丝汤面倾泻而出,地上一片狼藉。 方若华失笑:“狐苏。” 狐苏一挥手,连泥土带汤汁一卷而起,落入花丛底下,食盒也飞入他手。 方若华这才下了石阶,拉着赵彩环的手,笑道:“不要看了,小心看到眼里出不来。” 赵彩环跟着方若华进门,却依旧忍不住频频回头,许久才道:“我好像看到了自己心底开出来的花,那必然是雪梨花。” 彩环郡主最爱雪梨花,不但用来观赏,每每到梨花盛开时节,都要采集许多,制成花茶,每日饮用,以至于襄阳王都道,他的爱女彩环上辈子或许是花仙子也说不定。 “你还是以前的性子。” 方若华回忆起原主记忆中的赵彩环,潇洒又端庄,既不任性,也不羞赧,比起朝廷郡主,更似江湖侠女。 赵彩环挑眉:“你到是大变样了。” 她记忆里的若华,骄纵任性,但也很可爱,无忧无虑,天真无邪,但此时再见,她已然有了喜怒不形于色的城府,身上仿佛背负了难以想象的重担,“也是,又怎么可能不变,世上无论是谁,都是会变的。对了,若华你什么时候回西北去?” 方若华觉得,或许是自己心里有事,所以听她这话,总觉得话中有话。 “怎么,这么急着赶我走?” “……我到是想咱们姐妹长长久久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可人长大了,总是要分离的,西北多好,你在那里能当家做主,日子也过得逍遥。” 方若华失笑:“前些年你还老劝我回京受封,做个舒舒服服的郡主,还说西北苦寒,人呆得久了,皮肤会变糟糕,人也容易老。” “啊——” 二人正闲话,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呼。 赵彩环猛然起身,方若华本握着她的手,一时竟觉得她指尖都冰凉一片。 两个人匆匆赶过去,就见后花园的凉亭处已经围着好些人,襄阳王和开封府众人都在,亭内地上仰面躺着一女子尸体。 庞昱就坐在石凳上,白狐狸皮的鹤氅因为染了血污,被他随手扔在一边。 脚下还扔着一把匕首。 襄州刺史张远登时怒目而视,急声道:“小侯爷,不知王府的侍女如何冲撞了你,竟然下此毒手,再说,打狗还要看主人,你在王府杀人行凶,未免太不把王爷放在眼里。” 庞昱失笑:“你这人真有趣,我要真杀了她,唔,她是襄阳王府的奴婢,我大抵是不必抵命的,可开封府包大人在此,想必也不会让我太轻易脱身,可无论如何应该先收押审判,这才符合我大宋律法,你到只关注王爷的颜面,还装什么清正廉洁。” “你!” 张远气结。 方若华使了个眼色,狐苏已经过去检查尸体,也只扫了两眼便道:“人非庞昱所杀。” 众人面面相觑。 襄阳王叹气:“算了,终究是一奴婢,或者取死有道,来人,收敛了厚葬便是。” “别啊。” 庞昱笑眯眯地站起身,两只手指嫌弃地把地上的匕首捡起来,“事情不查清楚,让我这般不清不楚的,回头皇帝姐夫一生气,关我个十天半个月不让出门,岂不是冤枉的很?” 说完抬头看狐苏,“先生,您赶紧给解释解释。” 狐苏一言不发。 庞昱鼓着脸转头看方若华:“郡主姐姐。” 方若华失笑:“狐苏。” 狐苏这才道:“死者死亡时间不超过半刻,被一刀割断颈动脉,鲜血喷溅,瞬息死亡,以刀痕判断,凶手身高五尺八以上,惯用左手,肩膀有伤。” 他又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痕迹,“凶手杀人之后跃上石桌,攀此树,向东而去,轻功不差,所以,不是庞昱。” 众人都愣了愣。 张远即便想要反驳,但是看着狐苏的那张脸,那通身的气度,一时语塞,竟是什么都说不出口。 公孙策和展昭去检查过后,也不禁心悦诚服,展昭轻声道:“看刀痕,凶手出手果决,身材比受害者高一头左右,庞小侯爷确实做不到。” 不等其他人出声,庞昱冷笑:“杀了人还在凉亭里睡觉,等着人来抓,我没有这种恶趣味,到是不知道哪个白痴给我用迷药,让我抓住非要灌他七八十种药进去,让他也尝尝滋味。” “还有,要陷害本侯爷到是下点儿本钱,这算什么。”他两只手指捏着匕首甩了甩,“就这破玩意,本侯爷会用它,那得多掉价。” 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漆黑的短刃,顺手向石桌上一插。 大理石的石桌便如豆腐一般被削下去一大块。 第四百二十章 睡不着 “郡主姐姐送给我防身的,须臾不离片刻,这一把才合本侯爷的身份。” 方若华捂了捂额头:“此乃仿鱼肠剑而成,确实还算锋利……。” 至于真的鱼肠剑,已经拍卖出去换了钱。 “你小子别在袖子里塞,割伤了自己再哭鼻子。” 说着,抬头看向襄阳王身边一很不起眼的侍卫,“这位侍卫的鞋子仿佛有些不合脚,襄阳王府的俸禄有那么低?” 那侍卫一惊,一缩身瞬间横掠而去,展昭袖箭直奔他落脚之处,阻了他片刻人已追了上去。 那侍卫轻功武功都算不错,但远不能与展昭相比,巨阙剑并未出鞘,展昭一只手未动,另一只手只是略微一扫一挑,便将他手中横刀打落,顺手上去按住他的肩膀,侍卫疼的一激灵,只觉得浑身劲力顿失,膝下一软便跪地不起。 包大人一笑:“王爷,不如检查一下这位的身体,死者刚死未久,下官想,凶手说不定来不及处理,必会留下痕迹。” 展昭随即道:“右肩上的确有伤。” 襄阳王蹙眉,上前一步:“徐进,你自己说,为何逃走,到底怎么回事,本王的婢女可是你所杀?” 侍卫恭恭敬敬地扣头:“是徐进对不住王爷,卑职,卑职与那婢女有私情,本已经缘定三生,今夜却无意中得知她竟与人通、奸,气怒之下,愤而杀人,以至于让王爷蒙羞,徐进实在罪该万死。” 他整个人大口大口地喘息了几声,五体投地拜了下去,可这一拜,就直接瘫倒,再未起来。 包拯猛地向前一步,蹙眉。 公孙策连忙上前仔细查看,缓缓摇了摇头。 襄阳王眉头紧皱,半晌才道:“没想到我府中竟出现这等事,还殃及小侯爷,哎,治下不严,是本王之过。” 他的表现确实很有真情实感,连方若华见了也有几分迟疑,半点不觉得他是在做戏。 张远吓了一跳:“怎能怪到王爷身上!” 众人蜂拥而上,连连安慰。 一场骚乱,王府的客人们,仿佛人人惶恐不安。 夜色已晚,襄阳王安抚了客人们,大家都回客房休息。 方若华很随意地跟着包拯去了他的住处,庞昱死死跟在她身后,片刻不肯稍离。 一坐下,狐苏便亲自泡了茶,一人奉上一杯,连包拯在内都起身客客气气地接了,到是庞昱大大咧咧地随手拿过来灌进去,很是嫉妒地道:“我也想要一只狐苏,颜值高,武功好,十项全能,懂事听话,多妙?” 包拯:“……” 公孙策咳嗽了声:“小侯爷居然学会了断袖分桃之事,太师会伤心至极。” 庞昱:“……”就算小爷我要断袖,那对方也得是个人,小爷可不是那帮泛性恋的家伙! 打了个激灵,庞昱歪歪扭扭地倒在桌子上,可怜巴巴地看向方若华。 方若华失笑,这表情如果能上直播,她收到的打赏一定不少。 “姐,襄阳王欺负人,当小爷我好欺负不成?” “怕只是个意外。”方若华伸手拍了拍他的头,语重心长,“你一纨绔小子,只要老老实实,不要知道不该知道的秘密,人家堂堂王爷哪里会和你多计较?” 庞昱蹙眉,不再玩笑,正色道:“刚才我嫌屋里闷,便去后面走走透气,就见前面人影憧憧,不自觉就跟了上去,姐姐知道,小弟向来好热闹,当时酒宴刚刚散去,客人们酒足饭饱,正是该休息的时候,谁会闲极无聊大半夜的逛花园?只是我没走几步,眼前的人就都不见了,我还专门为了巡夜的护卫,那些人竟然都说是根本没人经过,大约是我酒醉,看花了眼。” 方若华沉吟:“换了旁人,许是真会以为自己花了眼。” “我说我自己花了眼,姐姐回信?”庞昱嗤笑。 方若华摇摇头,低声对包大人道:“安乐侯自幼就过目不忘,过耳成诵,不光如此,他的记忆力与旁人完全不同,但凡看到的东西,听到的东西,都会牢牢记住,永远也不会忘记。” 开封府几人都不禁惊愕。 展昭轻轻吐出口气,只觉得透骨寒冷,一个人若永远学不会忘记,那他这一辈子不知该有多么辛苦。 方若华一时没有说话,她是知道的,别人一生不过百年,庞昱却不同,这一副皮囊之下藏的是一个近乎永生不死的灵魂。 “不说这些……襄阳王的侍卫徐进,杀了王府的婢女,此事应该不假,但杀人缘由肯定不是他所说的情杀。” 方若华按了按眉心,转头看包拯,“那徐进看到被杀的婢女,并未流露出任何感情,若是感情浓厚到要杀人的地步,即便是再凶悍之人也不可能无动于衷,何况他的言语生疏的很,恐怕连那婢女的名字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是情杀?可惜人已经死了,想要追查还不知会耗费多少时间。” 主要是,她有一种直觉,追查无益,也查不出什么,而且事情已然很明显。 包拯颔首道:“也不会是仇杀,徐进武功不错,而且应该深得王爷信任,在王府地位很高,那婢女相貌一般,从穿着打扮看,应是王府普通的三等丫鬟而已,两个人身份地位相差太远,不会有结仇的机会,再者,纵然结仇,徐进又何必在王爷寿宴当日杀人?” “至于劫杀之类,就更不必多说。”公孙策吐出口气,苦笑,“大人主动向陛下讨了来襄阳送贺礼的差事,皇上还打趣打人,说是您借机偷懒,现在看看,这懒偷的可真够失败。” 方若华起身,狐苏给她披上斗篷:“夜色已深,包大人多日来也辛苦了,早些休息为好,无论这小婢女是因为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以至于不得不被仓促灭口,咱们胡乱瞎猜总不可能猜得出来。” 说完,她便轻轻盈盈而去。 包拯和公孙策对视一眼,也笑道:“本府到有些睡不着,不如先生陪我去借一副棋盘,咱们下几盘棋,也好打发这漫漫长夜。” “好。” 第四百二十一章 夜探 夜深人静。 已是二更时分。 襄阳王府里安静的出奇,方若华坐在屋顶上,让自己隐藏在阴影中,从阴影里眺望整个王府,低头问整个人都被屋檐遮挡的展昭:“展大人,你看这王府如何?” “大气,庄严,简朴。” 展昭沉默片刻,“在京时大人便道,襄阳王生活简单,不好美食,美酒,美色,几乎没有什么嗜好,当年为将帅,能与众士兵同甘共苦,深得下属爱戴。” “不是圣人,便是奸雄。” 方若华苦笑,“你看看我,我在西北也和下面的人同甘共苦,但我这是没法子,西北穷,又随时随地会遇见兵事,将士们如果没有为国死战的心,终有一天我保不住我们方家的荣耀,我厚待他们,就是要他们知我的恩义,当我要他们献出自己的命的时候,他们能少几分犹疑,我这所作所为,不敢说全是私心,可终究还是有私心,我求的是身后名,是将来千百年后是书上记上我这一笔,后人想起我时,也能提一句忠肝义胆。” 展昭一时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那襄阳王想要什么?”方若华叹了口气,“我真心盼着他就是个圣人。” 说着,她从屋檐上一跃而下,落地之前让狐苏揽住腰身,平平稳稳地站好,“走吧,我们去瞧瞧他这花园里到底藏了些什么秘密。” “只是今夜刚发生那丫鬟之事,纵然主人没有怀疑,可包大人既然在此,无论是谁恐怕都会有所戒备,花园里的巡查必然比以前严密许多。” 但他们不能拖延,谁知道拖延一日,对方会不会因为担忧而动作更大。 而且今夜正乱,襄阳王也最忙,过了今日,再想潜入王府,恐怕更难。 她话音未落,展昭已经一步跨出去,潜入阴影,低声道:“展某此时正陪大人和先生下棋,会有很多人瞧见。” 一句话说完,转头间便只看到一丝残影,显然狐苏的轻功好到让他带着一人,直接从巡逻的士兵身后晃过,那些士兵也只觉微风拂面,略有异样,根本看不到人。 耳边随即传入一声细语:“那么……只盼着此间主人有大定力,有大信心。” 他有定力,就不会急着确认什么,以免让人跟住,他有信心,便相信自己不会让任何人察觉出任何端倪,不会有任何无法收拾的局面出现,即便是今夜明显出现了一桩意外,也不会令他动容。 整个花园很小,展昭侧耳听着巡逻之人的脚步声,果然显得过于频繁,不过也还算好,他早把王府花园地形牢记于心,卡在两队之间的缝隙来回穿行,已经把每一寸土地都检查了一遍,一无所获。 如果白玉堂此时在此就好了。 白玉堂精通机关术,展昭最讨厌的就是陷空岛上那些烦死人的机关。 他正想着,肩膀忽然被拍了一下,展昭并不慌乱,徐徐回头便见郡主搭着他的肩膀示意,展昭顺着她的视线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异常。 狐苏已经伸出手去,把一个花盆向左边转了三圈,又向右边转了三圈,再向左边转一圈,咔嚓一声,展昭回头,就见旁边亭子里一石桌升高,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展昭愕然,左右看了看,便起身要进入,方若华拦住:“稍等。” 狐苏走上前,将桌面上错动的茶盏,茶杯推回原位,这才点头,方若华一拉展昭,两个人轻飘飘地下去。 展昭进入密室,方若华轻声道:“狐苏在前引路。” 三人前行,并未遇到任何人,走了差不多有一刻钟左右,这一刻钟,展昭几乎保持骇然失色的表情一路走下来的,简直是处处机关陷阱,每一处陷阱不光是阴损,造价还相当高昂。 方若华指了指路中央陷坑里的火雷:“我们西北的东西,看数量配方和制作方法应该没有外泄,但光一成本算,这么一堆火雷就值三万两银子,我和房复一次小交锋都用不了这么多。” 展昭沉默半晌,目光落在狐苏身上,停了停。 “你怀疑狐苏和襄阳王有关联?也是,这么多陷阱他都能避开,确实很可疑。” 方若华话音未落,狐苏脚步一顿,停下。 展昭:“……” 这位前辈高人,不会这么小心眼吧? 狐苏一伸手,按住平平整整的墙壁中间,用力下推,墙壁居然左右分开,露出一条一人宽的缝隙。 展昭忍不住仔细看了几眼,还是看不出这一块墙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 方若华莞尔:“狐苏的眼睛在我们西北就是十大不可思议之谜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个。” 展昭眨眨眼,还是没有问另外九大是什么。 钻入缝隙之内,展昭楞了一下:“这里是个书房?”暗室并不是想象中那般,既不是什么阴暗潮湿的水牢,也不是暗藏刀兵的险要之地,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书房罢了。 一张木床,一套桌椅,还有两个书架子,桌上摆放着笔墨纸砚,书架上放满了书本,除了经史子集,还有一些话本游记,诗词集录,也有朝廷邸报,各类书信,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账册,甚至有几幅仿制的书画,角落里到是有些舆图之类,但也没有什么奇怪。 展昭翻了翻,并未看出什么,蹙眉道:“难道是襄阳王的书房?” 王府有暗道也不稀奇,有机关也不代表什么,毕竟是王爷,兴建这些东西或许只是为了安全的缘故。 方若华随手拿起一书信,冷笑:“是密码,呵,真不愧是曾经领兵的大将,原来寻常写信都用字验?” 展昭抿住唇,轻声道:“可有什么要拿走的?” “什么都不能动,襄阳王为人谨慎,这里摆放的一切都有规律,连被挪动一下恐都会立时就被人察觉。” 方若华叹气,“若我大宋将军们都有这份谨慎,朝廷也不至于像筛子似的,每每和西夏交手,也不必总担心情报外泄。” 展昭:“……” 他如今都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感,郡主还在这感叹这个? 第四百二十二章 怀疑 “展大侠,你左边我右边,把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展开给狐苏看一看,小心,从哪里拿的,请必须物归原位。” 展昭:啊? 他便看着方若华随手拿起一本书,从第一页开始刷刷刷地翻页,不要说记住里面的东西,他连看也没看几行。 “快点。”方若华轻声道。 展昭默默走过去同样帮着翻书,一只耳朵竖着听外面的动静。 也许是襄阳王对密道的安全有十二万分的信心,一直到接近黎明,所有的书本,信件,图画,舆图等等都被翻了一遍,外面也没有任何声息。 方若华把最后一本书复归原位,抬头看狐苏。 狐苏闭上眼睛,沉默片刻,轻轻点了点头:“储存完毕。” “走。” 两个人迅速清除一切痕迹,将整个密室仔仔细细地恢复原状。 展昭心下再疑惑狐苏先生这是干什么,人还是立在一边,尽可能地靠外些不给他们添乱,虽然包大人和公孙先生也总不着痕迹,明里暗里地夸赞他细心谨慎,但和这两个比,自己显然还差了些。 人贵有自知之明。 三人居然顺顺利利地潜回包大人的住所,没有遇见半点麻烦。 展昭进门就冲一直未曾休息的大人和公孙先生笑道:“我发现长平郡主的运气特别好,以至于连属下的运气也变好了。” 以前他出外执行任务,哪次不是鸡飞狗跳? 方若华却是坐下沉吟片刻,抬头叹道:“在襄阳,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襄阳王府。” 说完,她拉上狐苏两个人霸占了包大人的卧房,打发人去外面采购襄阳城的特产,装了好几箱子,当然也少不了上好的笔墨纸砚。 方若华还直接与襄阳王府的总管商量,“本郡主难得出来一次,看这襄阳城里大商户不少,不知道能不能烦请大总管帮我置办些东西。” “顺便也有些皮毛想要出手。” 总管自然不可能拒绝。 很快方若华要的东西就被准备得特别妥当,襄阳王府上下都是妥帖人,包拯眼看着这位郡主拿人家王府提供的笔墨纸砚,让狐苏把他从密室里看到的东西原样复制下来。 只用了一天时间,自己的床上,桌子上,椅子上,地上,就堆叠了各种东西。 包拯完全看不懂,公孙策也看不懂,只是不禁感叹:“什么时候过目不忘这样神童才拥有的神技,居然也是人人都能有的了。” 前有庞昱,后面这位天人一般的狐苏先生竟是更超人一等。 开封府这两位只看着方若华一开始只是好奇,之后神色却越来越凝重,从资料里翻出几封书信,蹙眉:“狐苏,鉴定笔迹。” “房复的字,左手,确凿无疑。” 看她的脸色,包拯都不自禁感觉到沉重的压力。 方若华沉思片刻:“这些资料我没办法完全破解,但是也没必要完全破解,包大人,你说什么情况下,一个藩王才会忽然需要大笔金银,开始采购大批量的军用物资,并且和敌国的将领有频繁的书信往来?” 包拯:“……” 方若华想了想,抽出几张舆图,又拿出几封信,仔细看了看,沉吟道:“我记得陛下这个月打算亲去永定陵拜祭先帝?” “的确如此,陛下仁孝,说是先帝托梦,思念儿子,又逢忌日,便想去永定陵祭拜,包拯离京前,御驾出行的准备已然做好了。” 方若华慢慢坐下,在心里盘算了一回——无论这个小时空是怎么发展,仁宗都应该是寿终正寝的好皇帝。 “……包大人,您还是速回京,与王丞相和八王爷商议,看看禁军现状如何,我和狐苏立时赶去永定陵,若有异动,便求兵符,兵符一到,立即着禁军去皇陵救驾。”方若华沉吟片刻,“禁军虽然人多,但是里面有不少襄阳王旧部,襄阳王做事周密,必有安排,而且纵然禁军忠心还在,可老迈占了多数,实在不知能不能用,还得有备选方案。” 说着回头道,“送信相州、齐州,让裴将军,成将军做好准备。” 包拯听了几句,已经长身而起,神色骤变。 方若华依旧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多想无益,无论猜测是不是属实,最好马上见到陛下,再行定夺。只若是真的,这繁花如锦的襄阳城,也不知如今是不是已经好进不好出了。唔,我们没有露出行迹,想必还不难,但为了完全,还是要有个理由才好。” 包拯此时才略有几分艰涩地道:“郡主怀疑襄阳王要对陛下不利?” “信息不全,只是怀疑。” 不等方若华话音落下,包拯已是摇头,“永定陵乃是皇室祖灵所在,他怎么可能在永定陵对陛下动手?” “襄阳王乃我大宋王爷,太宗义子,固然是义子,也是赐赵姓,封王爵,备受信任,不比亲子差上几分,他怎会做出如此犯上之事?” 方若华沉默片刻,指了指自己手头的东西,轻声道:“可是有谁敢赌?” 确实不能赌! “提前做准备,如果什么都不会发生,自然最好,如果有事,那就是掀了天的大事。” 方若华转头冲狐苏笑,“身为武将,以死战为荣,我是打算做一个名留青史的英雄人物的,为保护皇帝而死的话,能不能及格?” 狐苏一脸状态外的表情:“数据不足,不知道。” 当日,还没过晌午,襄阳王府就来了一队镖师,押镖的正是叶平,叶平身边还抱着个两岁的小子,逢人就笑:“我新得的儿子,哈哈。” 叶平今年三十有六,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确实应该高兴高兴。 方若华笑着把那沉小子抱在怀里掂了掂,动作娴熟的很,那小孩子居然也不认生,甜甜一乐,就闭上眼睛睡去。 抱着这么个小孩子,方若华不禁想起她也是养过娃娃的,还养得很不错。 “叫什么名字?” “我给他取的名,叫叶开,希望他一辈子开开心心就好。”叶平抓了抓脑袋,憨厚一乐,“也不奢望他有大出息。” 狐苏目光闪烁,忽然伸出手去,虚虚地戳了戳那孩子的眉心,小娃娃登时睁开眼,似乎有感应似的,眨也不眨地看着狐苏,伸手要抱。 第四百二十三章 暴打一顿 “咦?” 方若华一愣,仔细看了看叶平,忽然笑起来,“叶平,你会有大福气,你儿子或者会成为一代传奇人物,可要好好活着,活得长长久久。” “承郡主吉言!不过,我可不指望这小子怎么有能耐,健康快活就好。” 叶平运来了好些皮料,安排人手下去贩卖,有襄阳王府的大管家介绍生意,想来这些东西也不愁卖,“对了,半路上遇见包大人的家人,还托我给包大人送了封信来。” “那你还不快去?” 包拯接到信,匆匆便去与襄阳王告辞,只是襄阳王据说带人去准备给陛下的新年贺礼,并不在府内。 “包大人何故急着要走,可是我们招待不周?王爷交代,让诸位大人不急着回去,且在王府多住几日,他老人家前几日发现襄阳有祥瑞现世,打算等回来之后,邀请诸位大人都去看看呢。” 包拯叹了口气:“哎,下官也不想辜负王爷美意,可家中来信,长嫂病重,实在是顾不上别的了。” 世人皆知包拯是由嫂子养大,名为嫂嫂,实则母亲,这话一说,王府的管家也不能不通人情,只得让包拯离去,还派了两个大夫同行。 “这两位是襄阳名医,希望能尽早治好嫂夫人的病痛。” 包拯自然不能推辞,相反还得千恩万谢。 送走了包拯的车驾,王府大管家忙给自家主人报信,只是信还没传出去,便有小厮匆匆过来,急声道:“白总管,您赶紧去看看,宁郡王家的小公子赵子熙,被人在王府门前寻衅,还被打了一顿,似乎伤得不轻。” “什么?” 总管吓了一跳,匆匆出来,就见王府门前好些人围观,赵子熙一只手捂住脸,浑身颤抖,他身边一小厮气得脸色煞白,一转头,正好见到方若华徐徐从王府中出来,怒火上涌,猛地冲上前拦住她的去路。 “方若华,你也是堂堂郡主,就这般没有教养?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偏要动手打人,我子熙哥哥不过是不爱你,难道就不行了?” “闭嘴,敢唐突郡主!” 方若华还未开口,叶平勃然大怒,腰刀出鞘,猛然朝江若雨嘴上拍去。 赵子熙一用力将江若雨拉回自己怀中,避开长刀,抬脚就踹,正中叶平心口,他武功不错,含怒出手,一脚下去叶平就踉跄了两步,心血翻涌。 啪! 赵子熙尚未收回脚,整个人便忽然遭受重击,横飞出去,哐当一声撞在墙上,嘴角渗血,连牙齿都有些活动,愕然抬头,只看见狐苏一片衣摆。 江若雨怒气仍在,却是陡然呆住,呆愣愣地看向狐苏的那张脸。 无论男女老幼,任何人看见狐苏,恐怕都要呆一呆,显然有心上人的也不会例外。 赵子熙怒急,但看着狐苏,到底还是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对手,心中却是愈发羞愤,厉声道:“放肆!方若华,难道你就这般纵奴行凶不成?” 周围的人都愣了愣,说实话,大家看到狐苏,谁也不敢说一个奴字,这位打了宁郡王家的公子,居然也没人觉得哪里有问题! 狐苏此时才冷冷静静地一抬手,远处放在石桌上的茶盏自动飞入他掌心,热气蒸腾,温度刚好,奉给方若华:“主人,茶。” 方若华掩唇轻咳,无奈地把茶水接过喝了一口,也不看江若雨,到是难得正经抬头看了眼赵子熙:“狐苏往日里打了陛下,陛下也没说过处罚的话,你若不乐意,派人抓他去衙门便是,再不然,我给你个建议,你干脆回京告状去?” 赵子熙性格一向算是温和,这次也被气得心口疼:“你,你欺人太甚!” 今日他与师妹不过上街走走,刚一出王府大门,就被人兜头盖脸地打了一顿,来人还放话说,他再敢与郡主出现在同一地方,看见一次就打他一次! 这不就是要为方若华出气? 他自己到也能忍,可忍一次两次还行,总不能次次被人打脸,何况还是在心爱的师妹面前。 方若华轻轻一笑,转头扫了江若雨一眼:“还有,我平日里到不摆郡主的架子,但你的女人按理说在我面前是要行大礼参拜,她不拜也就罢了,管严些,莫让手底下的人见了不痛快,否则挨了打也是白打。我这些手下,只有狐苏一个不打女人,别人可没这么矫情,都是上阵杀敌杀惯了的,谁管敌人是男是女,是人还是狗?” 江若雨闻言,羞怒地几乎不敢抬头见人,鼻头一酸,泪水滚落。 赵子熙的神色更是难看:“我只喜欢师妹一人,方郡主……” 他的话,方若华是懒得听,左不过就那些儿女情长,随意道:“今日我便启程回京,向你爹要回婚书,八年前就说过,我们二人别说今生今世,就是再过八辈子也没有缘分,能得我方若华倾慕之人,必是英雄,多言无益,从此往后,你只当我是陌生人便是了。” 赵子熙听闻此言,本该喜悦,但身为男人被人嫌弃至此,却又难免失落。 一抬头,便见狐苏轻轻拿起臂弯间的斗篷,替方若华系好,拾级而下,慢慢远去。 走出极远,方若华才满头黑线地瞪她身边的侍卫:“是老铁他们下的手?我不过说让他丢一次人,好逼得他没脸在襄阳城待下去,老铁也是老江湖了,难道还不会办事,瞧他做的这个粗糙!” “属下到觉得挺解气,他要是还要脸面,自然是会走的,他要是没走,那也不关我们的事,究竟是会平安,还是会出事,只能说都是他的命了。”小侍卫伶牙俐齿,“小的们总不能照直讲,连一点都不敢泄露,谁知他是不是人面兽心?” “子熙哥哥。” 江若雨深吸了口气,镇定下来,先看了看子熙哥的脸,摸摸他的后背,见只是轻伤,这才松了口气,转头目送方若华离开的背影,叹道,“子熙哥别生气,咱们回去找王爷,你的这……婚事,不能拖了。” 能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江若雨本不是性子软弱之人,只是她足够聪明,所以在喜欢的男人面前该弱时,便不让自己太强。 第四百二十四章 瞧不上 三更时分。 皇陵重地,夜里静的厉害,连虫鸟也无异动。 赵祯腹中咕咕作响,略有些饿,干脆从床上起来倒了杯茶,又拿了盘子里两块残余的点心塞嘴里慢慢咀嚼。 陈林听到动静,进来连忙给换了一杯热茶,蹙眉道:“陛下连日辛苦,晚上饿了也正常,让御膳房去做些饭来便是,怎能强忍?” 赵祯苦着脸,伸手从枕头边上拿了一个盒子,打开让陈林看:“看看,我从前年到今年,该入私库的银钱是半分都没剩下,如今还倒欠了若华三千两银子,再不节省,下回见她,又被数落。” 往常陈林从不对任何涉及到大臣,政务之类的事插嘴,不过,谈谈郡主到是没什么的。 “陛下又说笑话,郡主明明说过,银子是赚回来的,省绝对省不回来。” 赵祯又叹气:“没法子,谁让我只会花钱,压根不会赚钱,这手里头没银子,说话都不敢大小声,自从我这私库托给了若华,我真是每花一分一厘都有罪恶感,没办法,钱让我花出去,那就是没了,可让我们家若华花出去,花一两能赚回来十两。” 主仆两个说笑几句,赵祯的饿劲儿也没了,主要是这些时日茹素,又比较辛苦,这才容易饿,不过少食也是养生之道。 “我记得若华今年也有二十五了?” 赵祯算了算,“可不是二十五了,十天前通信,她还叮咛我莫忘了她寿辰,得可着劲地表现对她这个长平郡主的爱重,要不然生意不好做。” 陈林笑道:“陛下库里还有一批珍珠,成色上好,正适合给年轻的女孩子使唤。” “还年轻……” 赵祯叹气,“早过了花信之年,这可怎么办!” 都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皇帝的妹妹也不愁嫁,只有有皇帝宠爱,郡主同样不愁嫁。 可但他家若华的婚事,却不是他相中哪个青年才俊,就能随随便便拉过来成婚的。 西夏李元昊就曾上书求娶长平郡主,这婚事,他敢许? 再说——“就李元昊那德性,难道别人说他一句英武,他就以为自己能配得上朕的若华?那老秃头,也真敢想,哼,做梦去!” 陈林侍候他久了,也不怕自己这位陛下,哄了他几句,终于把人哄回去睡觉。 皇上睡了,陈林却还不能睡,出来检查过陛下明日要穿的衣服配饰,连鞋子都亲自拿起来看过。 夜越发显得静谧。 天不亮,赵祯一时睡不着,便又起来,也不摆仪仗,只让陈林打了灯笼,去正殿写祭文,他这祭文已经写了十几篇,但总还觉得有什么没有写尽。 朝阳初升。 赵祯携一众皇室宗亲献上祭文,走完了各项程序,又独自呆了半个时辰才神思不属地出来,抬头看了看天色,叫住显亲王和宁郡王两个,一起到偏殿。 显亲王今年都有七十岁,德高望重,按照辈分,赵祯得叫他一句叔爷爷,先让陈林搬了椅子过来,让王爷坐下,这才沉吟道:“宁郡王,子熙也老大不小了,他的婚事,你有什么章程没有?” 宁郡王一愣。 他不过是个闲散王爷,无功无德,虽说陛下仁厚,极给赵氏宗亲体面,但他和皇帝的交情,真还没有到关心儿女婚事的地步。 但此时皇帝问话,宁郡王也不能不答,斟酌再三,犹豫着不敢欺君,只能道:“回陛下,小儿曾与长平郡主有婚约,但……” “但长平瞧不上他。”赵祯蹙眉,“子熙虽无甚劣迹,可着实孩子气了些,又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功绩可以夸耀,确实与长平郡主不般配。” 宁郡王:“……” “那就莫要拖着了,耽误了子熙也不好。”赵祯叹气,“低调些,两家把婚约解除,把婚书还回去,男婚女嫁,各自便宜。” 宁郡王:“……臣知道了,回京就把事情办了。” 赵祯点点头,心思一转,看向显亲王:“叔爷对宗亲们比较了解,可知哪家儿郎有比较出众的,到也没多大要求,不求对方文比状元,武能退敌,只要人品好,相貌美,仪态佳,家里环境简单,家人都是好性子就成,朕打算为长平郡主择一门好亲,叔爷把各家各户未成亲,年龄合适的儿郎列一个册子,呃,小几岁也无妨,朕拿回去详细看看。” 宁郡王:“……” 从皇帝这儿出来,显亲王还好,一直笑眯眯的模样,宁郡王这心里就五味杂陈,一时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回头就听下人说,赵子熙独自一人回京,进门就闹着要王妃给他退亲去,登时更别扭:“去,把那小子给我提溜过来,也让他给先帝磕头。” 赵子熙本来满腔愁绪,还没找到机会跟自家亲爹说,就一脸懵懂地让亲爹派了人抓到眼前训了一顿,训斥得他唯唯诺诺,满肚子想说的话是半个字也吐不出。 皇陵重地,他就是郁闷也不能表现在脸上,甚至还要谨言慎行,连半步路也不敢多走。 这日忽然飘雪,雪花乱飞,寒风冷冽,今天也是赵祯来到皇陵的第九日。 赵子熙跪在一群宗室亲贵之后,昏昏沉沉地听陛下念诵祭文,一边念诵,一边泣不成声,心中不禁想,好像陛下年年都要哭一回,也不知哪里来的那些个眼泪…… 轰隆隆! 赵子熙一愣,一时回不过神,不知发生了什么,宗亲们显然也陷入迷惘。 片刻之后,所有人惊恐欲绝,只见祭坛忽然炸裂,浓烟滚滚,高台倾倒,颇有天崩地裂之势,无数亲卫们疯了似的冲过去护住皇帝,赵祯也是面露惊容,整个人摇摇欲坠。 众人还没回神,紧接着又是一声炸响,赵祯惊呼一声,眼见无数铁屑碎片朝着他的面门飞射而来。 底下宗亲大臣们有的抱头昏倒,有的疯狂向前扑去,想要救驾,可哪里又来得及? 一道黑色的影子由远及近,竟瞬间飞入祭坛,在半空中转身,一只手抱住皇帝,另一只手平平一推,无数气浪,火焰,铁屑就如撞上一块巨石,没有一丝一毫穿过屏障。 “狐苏!” 赵祯吐出口气,虚虚地抹了把汗。 第四百二十五章 不真实 狐苏何等风姿,他平平静静地在祭坛下一立,在场的宗亲显贵大臣都平添了三分冷静,谁会愿意在他面前,露出惶恐狼狈的一面? 把皇帝安放好,狐苏一甩斗篷,将身上的灰尘铁屑帅干净,这才伸手扶着方若华从马上下来。 在场的众人,此时也才看到这位疾驰而来的长平郡主。 看到郡主,愣了半晌,众人终于回神,齐声几乎:“陛下!!” 赵子熙被撞得一踉跄,在地上撑了一下才起身站稳,刚才发生变故时,他被冲撞地摔倒了好几次,此时衣服上到处都是泥泞,头上脸上也乱七八糟,狼狈不堪,扶着方若华的那人,却是世间罕见,绝世风华。 侍卫们此时才扑过来护驾,赵祯松了口气,抬头安抚:“众位卿家,朕……” 谁也没想到,陛下开口,大家刚一放松,变故顿生,几个离赵祯最近的侍卫,齐齐钢刀出鞘,刀光森寒,用力砍出,脖子,前胸,腰身,赵祯身上每一处都在威胁之中。 “狐苏。” 方若华很冷静。 狐苏平平静静地一伸手,握住身边一宗室子弟的佩剑,夺剑,出鞘! 这一剑看起来平平无奇,完全无声无息,也没有想象中的兵刃相击的声响,可下一刻,刺客脸上义无反顾,狰狞的笑容还没有消失,他们的刀,身上的甲胄,以及他们的人,就定在了半空。 似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噼里啪啦,刺客落地,刀碎裂成数片,甲胄滚落,人也四分五裂,唯独只剩下一个活口,已经吓傻了一般,呆呆地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那个被夺了剑的宗室子弟,满眼不可思议。 狐苏顺手又把剑插回他腰间的剑鞘里。 他不禁低下头,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这把剑珠光宝气,上点缀了红蓝宝石,佩戴在身上自然是显得英武不凡,问题是,那就是个装饰品,空心的还没有开刃。 一来开刃怕伤了自己,二来他力气小,实心剑拿一会儿还好,长时间佩戴肯定累得慌! “这真是我的剑?” 左右几个和他身份差不多的狐朋狗友,害怕还是害怕,但因为什么都不懂,年纪也小,反而比周围的大人们稍稍镇静些。 “……老大,你这把剑让给我吧,多少钱都买。” “滚!” 他决定把剑供起来,日日膜拜! 狐苏也不管这些闲人的心思,披风撩起,遮住漫天的血雨,温温柔柔地护着方若华转头:“太脏了,郡主仔细脚下。” 方若华哭笑不得:“又不是没见过,好了,快护送陛下离开。” 周围一团大乱,方若华带着赵祯和一些重臣,宗室亲贵,第一时间回到后殿内,不等众人回过神,方若华一连串下令,封锁消息,搜检皇陵,严查刺客。 “皇陵埋藏火雷,必有线索可寻,且分头去查。” 方若华镇定自若,三言两语,很快就安排好一切,皇帝身边的人她竟是都认识,也都吩咐得动。 一群大臣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觉理所当然,过了好一阵回过神才咋舌。 这长平郡主常在西北,一年也不一定回来一次,没想到竟如此得陛下宠爱吗? 赵子熙站在门外,腿有些抖,精神恍惚,耳边隐约能听到那位郡主冷静自持的声音,却只觉得有些发飘,很虚幻,很不真实。 没有哪一日,他觉得自己离自己的这个‘未婚妻’竟然如此遥远。 赵子熙忽然有一丝明悟,他所烦恼的,每日所思所想的一切,他那些儿女情长,他和若雨师妹的爱情,也许在对方眼中只是连处理一下都嫌浪费时间。 “……” 可是我的生活才是真实的,我想要和若雨成亲,恩爱一生,平静而幸福,那么方若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其实与我无关。 赵子熙默默在心中思量,不要去胡思乱想,因为那一纸婚约,所以自己才会不自觉地去在意那位郡主,这是一个人天生而有的好奇心。 看到那位郡主光芒四射,他会觉得不自在,那是他身为一个男人,对自己拥有的女人,一种本能会有的天然强势,当这种强势显得荒谬时,他自会别扭难受,但只要想通了一件事,他就能获得平静——他与长平郡主的婚约很快就会结束,从此以后二人,毫无关系,仅仅只是陌生人而已! 赵子熙轻轻吐出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再去关注殿内那人,但他想的那些什么不去在意方若华,那又谈何容易,世上本就没有想怎么样便能怎么样的事。 他七岁便与那人订婚,在他青春年少时,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曾暗中打探那人的情况,知她自幼得父母娇宠,知她相貌平平,知她好习武,不爱习文,为此自己还烦恼许久,总担心将来婚后二人连话都说不到一处去。 直到与若雨师妹相识,他终于动情,却不敢动情,等到情深,终于下定决心平和地解除婚约,尽可能不造成任何伤害,偏偏就在此时,镇西侯父子皆阵亡,朝野动荡,那人是镇西侯遗孤,他再不敢说解除婚约的话。 他赵子熙必须承认,他是个懦夫,不敢承受朝野上下的鄙视怨恨,即便心有所属,也要挥剑斩情丝。 谁知道身为孤女的方若华竟不想要这份婚约? 赵子熙苦笑,当年他只觉得那个小女孩任性冲动,思虑不成熟,不知道一个孤女在西北那等地方会有多苦,多难?现在想来,人家分明有凌云壮志,不肯入京做一个普通郡王家普通儿子的媳妇。 “哎,当年就该坚持退了婚书。” 当年他爹迟疑不决,犹豫不定,担心立时退婚太难看,于是一拖再拖,竟拖延到今天。 他也有负师妹,让师妹等了这么多年,罢了,罢了,回京便求父亲退了婚书,让他和师妹成亲。 思量间,就见方若华身边带着狐苏,从眼前走过,亲自端了御厨做的羹汤又回去,再一次没看到自己,到不至于让他难受,反正也不是头一次。 右边显亲王的孙儿赵子年趋前几步,一脸恍惚地道:“我也是亲王的孙子,和郡主比是差点,但也差不太多,怎么就没有一个忠心耿耿的天仙下凡来服侍我?” 赵子熙:“……” 第四百二十六章 烽烟起 方若华把羹汤搁在桌子上,递给皇帝一碗,自己盛了一碗。 一路披星戴月,头发掉了一大把,皮肤被冻得裂开,浑身肌肉僵硬,累了也饿了。 狐苏在指腹上涂了精油,慢慢在方若华的脖子上按压,不疾不徐,轻柔且又有力。 圣旨和兵符搁在桌案上。 赵祯盯着看了两眼,静静地坐在桌前喝汤,喝了一口,差点咬住舌头,苦笑道:“襄阳王智谋高远,他若谋反,必然已经算好一切,真是如此,若华你不回西北,还来我这里作甚?” “你若回到西北,有方应选将军相助,便是他得了王位,又怎会对你不利?” 方若华叹了口气,示意狐苏可以停了,推过一盘点心去堵他的嘴。 顺手把兵符揣在口袋里,又抓住圣旨,出门直接交给叶平。 “我托了几个江湖朋友一路护送,别怕,他们都是一诺千金的好汉,必能护你周全。” 叶平一拍胸口:“我叶平一辈子平平凡凡,没做过一件大事,不是什么英雄人物,可我也是大宋的子民,也知道什么叫忠君爱国,再说,若不是郡主当年拼死救下我叶家十八口人,如今叶平早是白骨一具,如此大恩,岂能不报,便是死了,也不负郡主所托!” “还死呢,真要是一命呜呼,你的鬼魂去办我交代的差事不成?”方若华哭笑不得。 叶平讪讪一笑:“那为了我这三十六年才得到的宝贝疙瘩,我这差事也肯定办妥,一定能活生生地回去抱我家的娃。” 方若华叹了口气,点点头:“去吧,回到京城之后把东西交给包大人,他知道该怎么做。” 叶平的宝贝儿子,路上就托付给一户农家,只希望当爹的还能再见自己的儿子一面。 送兵符乃是极要紧之事,自然不能只靠叶平一人,他这一路上绝对不会太平。 不过若自己是襄阳王,此时已经不会计较细枝末节,若真打算谋朝篡位,无论筹谋多久,最终还是要踩着无数鲜血和尸骨前行,才有可能成功。 叶平押着镖车远去,方若华拢了拢衣服,忽有一阵风吹过,她的裙摆还未被吹起,狐苏已经伸手轻轻按住,连一丝冷意都不曾渗透进去。 方若华忍不住笑起来,低声道:“炼器高手们竟能制出狐苏这样的傀儡机关人,他们以后肯定找不到男朋友或者女朋友。” 俊美漂亮,多才多艺,一心一意待你,永不背叛,拥有想象中伴侣的一切优点,有了这样一个‘人’,谁还能爱上别人? 狐苏一本正经地道:“不是男女朋友,是道侣,很重要的,灵魂相合,我们永远代替不了,而且我这一种,是攫取即将溃散的灵魂才能有灵智,最长只有二十年的寿命,二十年后,灵魂散去,我也不复存在。联邦和帝国的律法规定,修士不能捕捉完整的智能生命的灵魂为己用,触犯法律,关黑狱千年……” “……我就开个玩笑。” 能玩笑的时间也不长了。 赵祯留在京中的皇城司密探居然一丝消息都没有,安安静静。 他又派出人手去查探,只是人还未归,方若华就断定已经来不及。 果然,当天凌晨,皇陵四门都有烽烟起,军中夜不收浑身浴血,仓皇而至:“陛下,山下遍地襄阳王的王旗,叛乱贼人铺天盖地,至少五万人,还呼喊着说要清君侧!” 赵祯愣了愣:“五万人?” 方若华叹气:“五万人大约没有,但绝对在三万人以上,只有人数足够,才能保证速胜。襄阳王领兵多年,军中旧部不少,这些年虽有削弱,但……” 赵祯苦笑:“但凤翔军刘承祐等,都是他的亲信,如今还掌兵权,且王叔当年领兵时,与将士们同食同卧,袍泽之情自是深厚,即便这么多年过去,军中不知多少将士还念他的恩义。” “襄阳王若伪造兵符调动军队,相信他的人必然不少。” 这些已然是多说无益。 皇陵内随陛下而来的宗亲大臣们都乱了套,神色仓皇,赵祯到还镇定,毕竟早有心理准备。 “陛下,襄阳王既然下定决心,必求速战速决,但是我们提前得到消息,我已经令皇陵守军四下布置陷阱,应能阻他们一阻,现在只看京中包大人和王丞相能不能撑得住局面,援军何时能到。” 京中禁军即便这些年鱼龙混杂,没有多少战力,但人数足够。 方若华回到屋里,打开地图,拿笔圈出四门,“我们人数少,陛下禁军五百,皇陵守军不到两千,只能据险而守,才有获胜之机,外围布防没有必要了,收缩防线。” 伸手把已经画好的防卫图拿出来,递给皇陵守军的宋将军。 “所有大门全部封死,东门不必担心,出去不远便是悬崖峭壁,只要卡住关隘即可,西门和南门占据高地,宋将军,准备巨石火油,有多少要多少。” “是!” 方若华自己伸手穿戴整齐,甲胄及身,回首笑道,“陛下,我大宋武将多年来过得艰难,和文臣相比,着实是憋屈得很,此次襄阳王能这么容易调动军队谋逆,恐怕和这些也有那么一点关系,唔,臣说这些,就是希望此事之后,陛下不要太迁怒才好。” 赵祯:“……” 大宋建国以来重文轻武乃是国策,如今军力如何,他心里有数,除了少数几支边军的战斗力还行,便是禁军也没法子看,他早有心改革,可襄阳王这一谋反……还想什么改革不改革,有没有以后都无人可知。 方若华大踏步地出了殿门,转头四顾,叛军的马蹄声,厮杀声隐约可以听见,宗室子弟们犹如惊慌失措的老鼠,四处乱窜,厉声道:“王统领,把他们送到后殿安顿。” 话音未落,人已经渐行渐远。 “狐苏,这一次你尽管杀人,无需顾忌。” “放心。” 狐苏一笑,“狐苏明白。” 寒冬腊月,大雪漫天,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方若华忽然有些想念当年开封城的平安祥和,即便是妖魔鬼怪遍地的开封,竟也比这只有人的世界令人安心。 第四百二十七章 颜面 从天蒙蒙亮时厮杀起,到此时,太阳已经西去。 风在咆哮,可这咆哮声远远遮盖不住滚滚而来的战火轰鸣。 “杀啊!” 无数穿着同样甲胄服侍的士卒就如惊涛骇浪,一波又一波地扑向皇陵巨大的石墙。 一道墨色的身影从石墙上一飞而下,长剑如虹,所过之处,人头滚滚。 他已经受了伤,肩膀上,胸口处,脸颊上,到处是细碎的伤痕,满身的血污,可即便如此,他还是一点都不狼狈,一人一剑,并无睥睨之态,反而很沉静很温柔,但任何人看到他,都不禁会神思恍惚,低下高昂的头颅。 面对这样的人,这样可怕的剑,再悍勇死士都不禁思绪动荡,不知他究竟是身在人间,还是天上的神灵降下! 向前冲击的步伐一滞。 方若华神色不动,一挥旗,墙上禁军将士万箭齐发,甚至没有去避开那人那剑。 就在箭雨落下的一瞬间,那人同时飞起,竟比箭雨还快,直奔帅旗而去。 所过之处,断臂残肢无数,不知多少钢枪被折断,盾牌被掀飞。 “王爷!” 襄阳王左右的将军都骇然失色,马蹄不安地四处踱步。 千军万马中,他一个人竟然能带给统帅巨大的威胁,能让人心惊害怕。 “杀,给我杀了他!” 无数士卒拼了命地合围而去,不计生死,必要把此人围杀,虽然说再厉害的高手,也抵不过千军万马,可今天才有人知道,原来有时候,即便千军万马在侧,竟也没办法让人觉得安全。 墨色的人影就是插入敌军腹心之处的一把利刃,似乎打不败,杀不死,让人绝望,幸而忽有兵马杀上围墙,离方若华不足三尺。 狐苏一跃而起,踩踏在枪矛之上,盾牌之上,纵身飞起直扑过去,一剑横扫,十数人跌下墙头,他反身站在长平郡主身前,反手一剑掷出,竟拖着七八人倒退数丈远,直到帅旗不远才力竭,登时惊得战阵乱了一乱。 襄阳王都忍不住神色震动:“若能得此人,真足以敌过千军万马。” 远远看去,狐苏就稳稳站在方若华身后,在那个身形单薄的小郡主身边,他收敛了身为高手的傲气,就如世间最称职的忠仆,满心满眼只有自己的主人。 襄阳王振声高呼:“长平郡主,若你降我,本王保证,西北永远是你长平郡主的西北,册封大长公主,无论你要什么,都可以商量。” 高耸的石墙之上安安静静。 方若华失笑不语。 襄阳王显然也知,不该浪费时间,可他怜惜人才,终究忍不住一试,见方若华不答话,却抓紧一切间隙准备滚石,箭矢,又岂能不知她这是想尽可能地拖延,摇了摇头:“罢了,若你不死,本王就再给你一个机会……杀!” …… 这已是第七次冲锋。 方若华冷酷地看着下面,尸骨混着血泥,整个皇陵都被血气笼罩。 “郡主,火油都用完了,我们还剩下一百三十余弟兄。” “报,郡主,西门破了。” 方若华一手执刀,下了高台,翻身上马:“走!” 西门一破,叛军一拥而入,方若华快马先至,一刀劈断绳索,门上巨大的,带着无数棘刺的铜丝铁网瞬间落下,棘刺刺入人的血肉之躯,哀嚎声登时响起,方若华一刀挑起长枪,飞掷! “啊!!” 一枪将闯过来的一士卒钉死在铜网上。 剩下的士卒也被方若华身边将士尽数斩杀。 但是已经没有用了。 南门同样失守。 厮杀声一片连着一片传进殿内。 赵祯坐在桌案前慢吞吞地翻阅近几日的奏折,朝臣和宗亲大部分都聚在御前,屋子里便显得有几分拥挤,宁郡王抬头看了看外面的火光,心神紧绷,忍不住抓紧了自己儿子的胳膊。 嗖一声。 长箭刺入窗户,赵子熙也跟其他人一样,倒抽了口冷气,汗毛炸立。 皇帝把手里的折子一扔,起身,隔着门向外看去,凝神道:“传朕口谕,望诸位将士勠力同心,诛杀逆贼,若损伤皇陵,只是朕之过,与众将士无关,事后朕自会告祭太庙,下罪己诏,列祖列宗在上,当会谅解朕之苦心。” “是!” 口谕传出,外面的情况听着仿佛稍稍好些。 这里毕竟是皇陵之内,外面拼杀的也多为皇陵守军,他们又不是叛逆,看到陵内战火起,即便杀红眼,也不可能一丝顾忌都没有。 不过,这一点其实并非全是坏处。 叛军也是大宋的军队,将士也是大宋的臣民,他们在皇陵内动手时,同样不可能全无犹豫。 一夜过去,天色再次亮起。 赵祯一夜未睡,朝臣们已经能借着天光,看到近在咫尺的叛军。 一天一夜,箭矢已经用完,刀也钝了,连长矛都折损严重。 终于,一猛将突破重重防守,冲入大殿,所有大臣狼狈地东突西窜,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面孔狰狞,一刀直砍向陛下。 方若华已追至殿前,眼看救援不及,顺手把自己的刀飞了过去,劈在那猛将脖子上,自己背后也被砍了一刀,回身夺刀,怒叱:“乱什么,关门!狐苏,保护陛下!” 狐苏出现在殿门前,周围登时一肃,便是叛军都不自觉想避开,动作慢了几分,着实是他给这些人留下的阴影太大。 方若华已经浑身浴血,她再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让自己变成现在这样的人。 她到不是没有见过战争,可是自己上战场,还是冷兵器时代的战场,那绝对不一样。 幸亏此时的她,已经是在边境战场上拼杀八年的她,否则她武力值再高十倍,恐怕一样连站都很难站稳。 此时此刻,被血腥气包围着,方若华脑海中已是一片空白,根本不去想考试,想分数,耳边传来殿内朝臣的嘈乱哭嚎,回首砰一声拍门,殿内一静,她才冷声开口:“你们有的是朝中重臣,有的是皇亲国戚,代表的是我大宋朝廷,我大宋天子的颜面,谁若是敢在此时丢人,我先剁了他来祭旗!” 殿内鸦雀无声。 方若华整理了下自己的甲胄:“襄阳王叛军若至,总要踏过我与众将士的尸首,才能看到御驾,我与众将士无一人惧怕,你们怕什么!” 第四百二十八章 平息 话音未落,方若华已经扑出去,她的刀法只有几招而已,战场上的功夫都简单,但是她力气足够大,于是招式也大开大合,霸气十足,完全不似女儿家能使出来。 狐苏更是剑气纵横,无人可挡。 一时闯过层层防线攻入此地的士卒皆被牢牢阻拦在大殿石阶之下。 大殿内静得落针可闻。 血水沿着门缝窗户缝渗透进来。 一具具尸骸堆叠。 方若华身上也是遍体鳞伤,虽则她一声不吭,手下也丝毫不慢,目光还是那般清亮,赵子熙咬破了嘴唇——但是谁都能看得出,她渐渐地气力衰竭。 赵祯慢慢站起身,整理衣冠,从身边架子上取下尚方宝剑,握在手中,提步向前走了几步,走到众人前面,轻声道:“众位卿家,朕身为天子,也能手执天子剑,上阵杀敌,你们呢?” 所有朝臣都愣住。 赵祯轻叹:“我朝推崇儒将,不知多少文人向往领兵作战,但是一个个的都远离战场,以为自己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今天我就看看,面对近在眼前的战争,你们还有我大宋文士的风骨没有!” 别人如何想,赵子熙不知道,可他心中却是愧悔羞愤汹涌而上,他也自以为文武双全,但此时此刻,身体抖得厉害,连握剑的勇气也无。 他不知道当敌人冲进来的时候,他能不能找回自己的勇气,去和对方殊死决战! “陛下,陛下,援军到了!” 外面不知是何人高呼。 赵祯神色倏然一定,大殿内吐气声也是此起彼伏。 方若华踹飞扑到自己身上的一士卒,远远就见展昭飞奔而至,一边高声呼喊:“八贤王,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率八万禁军前来护驾,救驾来迟,还望陛下恕罪。” 赵祯大笑:“好!” 方若华一眯眼:“圣上有旨,尔等受人蒙蔽,犯下大错,若此时跪地投降,赦尔等死罪!” 赵祯转身回到案前,挥毫泼墨,一书而就,写下圣旨:“来人,传旨,长平郡主所言,正是朕心中所想。” 旨意传下,无数人高喊‘投降不杀’,外面的厮杀声,终于慢慢平息。 一个多时辰之后,方若华才拖着脚步走进大殿,把大门推开,让阳光照进略有些阴森的殿内,抬手拧了拧头发,汗水和血水混合在一处,滴滴答答的,味道不光难闻,简直让人恐惧。 她也不进去,反而是赵祯向前赢了一步,不等她单膝跪下行礼就牢牢把人托住。 “辛苦了,若华!” 方若华一笑:“陛下也辛苦了。” 包拯和八贤王也是一身狼狈,没坐车,但是脚步很是沉稳,一前一后进殿。 八贤王吐出口气,老泪纵横,泣不成声:“陛下,陛下!幸好赶上,幸好!” 他简直不敢想,如果来迟一步,那该是何等后果,这几日在京城,他与包拯是提心吊胆,小心筹谋,费了好大的工夫才保禁军不失。 期间危机重重,艰难险阻,如今想来,二人还是后怕不已。 方若华轻声道:“王爷,包大人,还有很多善后工作要做,襄阳王尚未落网,绝不能放他返回襄阳。” “对,若华你去忙,不用管朕,现在已经安全了。” 赵祯话音刚落,外面一太监打扮的內侍忽然近前,轻声道:“陛下,襄阳王……” 众人本能地侧耳,那內侍猛然从腰间拔出匕首,朝着赵祯心口刺去。 包拯大惊:“小心!” 狐苏顺手拉住赵祯的手臂,把他托起,抬脚踩住刺客的脖子,才又把皇帝放下来。 赵祯惊魂未定,也难得大怒,怒瞪刺客厉声道:“你是什么人,襄阳王给了你多少好处,都这种时候,你还不忘刺杀朕?” “呸!” 那小太监冷笑,吐了口吐沫,却是一言不发。 方若华仔细看了他几眼:“有点眼熟。” 狐苏眼前闪过一抹外人难见的光,半晌道:“他像李庆安。” 包拯,八贤王,连皇帝在内都一脸懵懂,想不起李庆安是什么人,就是那些大臣们也一脸的迷糊。 半晌,还是包拯蹙眉:“这名字有些印象。” 方若华叹道:“咸平六年,应天府李庆安等人,协同八千余名壮丁围攻府衙,拒不缴纳税款,先帝亲自派出钦差调查此事,最后虽处置了当地私自增加赋税,贪污民脂民膏的贪官,但是李庆安等人还是依律处置,这件事,诸位老大人应该都有印象。” 她这么一说,众人总算想起,包拯叹气:“先帝似乎也曾犹豫,但若不杀李庆安,岂不是将来无论是谁,都能聚众闹事?先帝的处置,并非不合理。” 方若华叹息:“大概因为父亲之事,他怨恨朝廷,怨恨皇室,于是被襄阳王利用了,看他手上的痕迹,暗设火雷一事,他也应该参与其中,只是或许他和他的同伙能力不够大,不可能大规模运送火药,否则我们麻烦可不小。” 小太监一脸的怨毒,恶狠狠地瞪着赵祯,赵祯心里一时也有些复杂,摇了摇头,挥手让人把他带下去。 他自以为是一位仁君,却还是逃不过别人的怨恨。 方若华交代禁军统领派护卫小心保护陛下安全,自己拉上包大人,做处理善后的工作。 出门看着那些被押送走的俘虏,再看看满地尸骸,方若华简直抓狂:“啊啊啊,襄阳王叛乱的这么轻易,他怎么不想想,现在朝廷养军队容易吗?这些兵器打造起来不要钱?损失的这些精兵,简直心疼死人好不好!” 包拯即便是满心压抑,听了这位郡主的呼喊,也是哭笑不得。 方若华喊了几嗓子,板起脸,又沉寂下来,吩咐军医尽一切力量救治伤兵:“缺少大夫,着人去周围找,请也好,绑也好,我要看到足够的大夫数量。” “缺少医药,各地去买,高价收购。” “……叛军有受伤的,也先治吧,如何定罪以后再说。” 一条一条吩咐下去,方若华抓了一把草药在嘴里嚼了嚼,可以止疼,回头看包大人也忙得大汗淋漓,叹道,“我们家钱县令在就好了,他最擅长做这等细务,我到没这耐性。” 第四百二十九章 挑拨 善后诸事,最难还不在追捕逃兵,搜索襄阳王,铲除襄阳王在朝中的势力,甚至不在检查皇陵毁坏的状况,着人修补,告慰亡灵。 事实上经此一役,襄阳王再无机会,朝中攀附于他的大臣恐是迟早会与他离心,即便是被抓了把柄,也会想方设法,下这条必然要沉的船。 至于皇陵,其实并未毁损多少,此时也无人去计较。 对方若华来说,真正的难,却是一个一个地把阵亡将士的名字登记在册,发放抚恤。 随御驾而来的禁军死伤大半,没剩下几个,皇陵守军也只剩下了几百残卒,且人人带伤,重伤的还不知几许。 叶平也死了。 他本来已经完成任务,包拯都让他接了儿子回家去,但他依旧跟援军一同来到皇陵,上了战场,最后的一刻,为救八贤王而死。 方若华其实早就该习惯死亡。 死又有什么稀奇,不知多少次,上午还在她面前插科打诨,闹着要田地,要媳妇,要金子,要银子的某个士卒,下午就在一场,根本引不起多少注意的,没有多大意义的两国小冲突里丧命。 方若华有一些理解安排修士们进行考试的意义所在了,平时去小时空历练,再全情投入,还是有些隔阂,修士们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旁观的角度看待那一切。 她还算好,因为本就是凡人,所以从没有用超凡的视觉看待过她所经历的世界,可是那些修士大概不会一样,在某些修士眼中,或许小时空里的人也好,物也罢,都和自家摆在屋子里欣赏的摆设和玩具相差不大。 也只有考试的时候,修士们被剥除大部分伟力,封印掉灵识,让他们真正变成小时空的人,融入原主的感情中,他们才能从天上落下来,变成人。 方若华苦笑:“可其实,变成人也没什么好,每个人都在求超脱,因为做人苦,生老病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蕴皆苦。” 第三日,襄阳王就落了网,与其说是被抓捕归案,倒不如说他根本就没想逃走。 “就算要死,也总有些人要安排好。” 赵爵身带镣铐,面上却坦荡,轻轻一笑,在赵祯面前也是落落大方。 左右的侍卫都精神紧绷至极,他一看就大笑,“你们紧张什么,有郡主在,还有这么一位武功天下第一的绝顶高手在,不要说我这一身枷锁镣铐,就是手持兵刃,也伤不到你们皇帝。” 说着,他看向狐苏,目中露出十二万分的惋惜,“以你的武功,你的才智,若踏足世俗,本该封侯拜相,万人之上,若是逍遥江湖,也必然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怎就做了一女流之辈的奴仆,你就是不觉委屈了自己,问问其他人,会不会觉得你委屈?” 显亲王恼怒,叱道:“都到了这等地步,你不反思己过,到还想着挑拨离间。” 赵爵摇头:“就算我是挑拨好了,可你们知道长平郡主在西夏威名赫赫,因何而起?因为她师从狐苏,就是她身后这人,八年如一日,舍生忘死,尽心辅佐,才有镇西侯府不败的威名,他这等样的人才,难道不该享受些配得上他才学能力的待遇?” 屋里一静,一干人却不自觉去看立在方若华身后的那人,赵爵固然涉嫌挑拨,但这话也并非没有道理。 狐苏笑道:“我本职应该为主人叠被铺床,端茶倒水,奈何做得一直不好,老被丫鬟们抢了活去,我到觉得,委屈了主人才是。” 方若华挥挥手让狐苏站回去,莫要添乱,抬头平平静静地看向襄阳王:“我记得先帝时,我大宋与辽交战,满朝文武大臣多主和,襄阳王却是一心主战,为此还和几个大人在朝堂上大打了一架,不知当年豪情如今去了哪?你竟沦落到要为了权力,去与西夏勾结!” 赵爵一怔:“……没想到你竟知道!” 他沉默片刻,冷笑:“那又如何,等我坐上龙椅,区区一西夏小国,想整治他们还不容易?若我成不了事,赵祯的天下,我理它作甚,就算是让元昊小儿灭了大宋,也和我无关,哼,若真如此,千百年后也许没人会觉得是李元昊窃据中原正统,只当他与唐宗宋祖一般,都是开国皇帝,照样享万代祭祀。” 方若华:“……” 说的还真他妈的……有道理! 赵爵这思想可真够开放,比她这个正经后世人还要开放些。 皇帝和一干大臣都听得几乎呆住。 赵爵活动了下酸痛的手腕,略略放松了些,戾气也去了几分,抬头看方若华,笑道:“有一日我请庞太师吃饭,他带着他那个娇嫩的小儿子过来,聊天说起时偶尔提及,西北百姓们都说你和方应选方将军英雄了得,有你们二位坐镇边关,西夏就不要妄图越雷池一步,当时大家都有些感叹,唯独庞昱,到仿佛不怎么看得起你这个女中豪杰,还笑言千百年后没准世人会就长平郡主能不能称为民族英雄这件事,发起论战,也许会有人觉得,长平郡主的所作所为,阻碍了民族大融合的进程。” “他好像是这么说的,真是有意思的说法。” 方若华:“……”庞昱这个嘴上没有把门的,一看就是经历过现代的小时空。 不过,赵爵还真是抓紧一切时间挑拨离间,他不像大宋的王爷,到像和先帝有什么深仇大恨。 “我到盼着那一天到来,如果能来,别说世人讨论我是不是什么民族英雄,就算他们怀疑我是男是女,是不是人,那也无所谓,有闲情逸致去探讨这些,必然是盛世太平,国力强盛,无饥无寒。” 赵爵沉默半晌,冷笑:“区区一女子,到是好心性,且看看你和赵祯是君臣相得,造就一段佳话,还是功高震主,落个下场凄冷。” 赵祯蹙眉,心下有些不可思议:“王叔,先皇与朕都待你不薄,你究竟为何怨气如此之大?” 襄阳王轻笑:“一言难尽吧。” 方若华摇头:“陛下,无需与他多言,还请尽快回京,主持大局。” 包拯也道:“陛下,京中也是动荡不安,还请尽快归京。” 第四百三十章 退还婚书 一提起京城,襄阳王终于有一种漂浮的心落地,他确确实实失败的切实感。叹了口气,脸上也不禁流露出一丝落寞:“我筹谋多年,在禁军中也是多做布置,没想到你们竟能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毫无怀疑地拉来援兵,看来那些布置,都尽数失效了。” 沉默片刻,他一张忽然老了十几岁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我本以为,你们便是回京求援,也会因不知禁军内有多少将军与我结盟,而进退失据,或者拉来的援军中至少有一半是我的人,那不光不足为虑,说不得还是我的助力,没想到……哎,奈何,奈何,天命不在我!” 方若华莞尔:“京中还有庞太师坐镇,论在军中威望,王爷还差太师些许。” 赵爵一愣。 方若华又笑道:“别看这些年庞太师一副心宽体胖的糊涂模样,可他不傻,对陛下也忠心耿耿,并不如你想的是个软蛋墙头草。” “还有庞昱,你大约很是瞧不起他,觉得他是被他老子惯坏了的纨绔,但他其实有一张利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而且眼睛毒辣,就是老江湖在他面前也讨不了好,有他在,别说禁军是陛下的禁军,就算是你襄阳王的亲军,没准都会被他说得弃暗投明。” 赵爵冷笑:“……你们是胜利者,便由着你们说。” 第二日,圣驾回銮。 赵祯乘车直入京城,文武百官出城迎接,禁军大部分解除盔甲兵器,等到查问。 方若华让前来救驾的禁军暂时接管京城防务。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过方若华先回了郡主府休息,刚一坐下,庞昱便找上门,本来亲亲热热地凑上前,一看到方若华身上的血污,登时躲开三尺远。 方若华:“……” “别恼,别恼,想想我,我为了姐姐你,如今可是已经快要接受自己不及格,还得再次补考的命运了,毕竟您想啊,哪个纨绔会帮陛下稳定禁军的,都手长的伸到禁军里去,还能得个好?将来还怎么去安安稳稳地做一个纨绔,那真只有鬼才知道!” 庞昱一脸懊恼,“小弟已然这般可怜,姐姐难道舍得我再因为闻了过多的血腥味,从此牢记心头,以后日日夜夜吃不好,睡不好,失眠惊梦,长黑眼圈,白瞎了我这张俊脸?” 方若华登时笑起来,脑中那些尘世嘈杂,诸多忧虑,暂时也被扔去一边。 “小侯爷香醇如酒,可以解忧。” “笑了便好。”庞昱浅浅地吐出口气,叹道,“姐姐好好养伤,好好休息,您在西北做好您的定海神针,我在京城才能踏踏实实做一个好纨绔。” 可方若华却没时间养伤。 襄阳王与西夏勾结,不知漏了多少情报,方若华怎么也要尽快赶回西北处理这些烂摊子。 赵祯认方若华为义妹,加封她长平长公主的圣旨还没有下,宝印金册还没有制好,方若华就轻装简行,离开了京城。 庞昱前去相送,他出来送一送人,到比方若华回西北还麻烦得多,有侍女在一边烹茶倒水撒梅花花瓣,有乐师吹拉弹唱。 光是装他寻常惯用的茶盏,茶壶,碗筷,脸盆,毛巾等等一应用具就占了一辆车,再有偶尔吃一口的点心,喝一口的茶叶,泡茶用的水,又是一大车,更换的衣服两箱子,同样一辆车。 方若华看他一来,出城的老百姓都只顾着看新鲜,拥堵的人群看不到尽头,登时失笑:“你啊,到是把这纨绔做派玩出花样来了。” 庞昱笑眯眯:“连姐姐都这般说,看来我这分数还是能抢救抢救的。” 说着回头看了眼,特别招摇地伸手招了招:“包大人,包大人,这边,这边!” 包拯远远看到他那架势,不禁转头笑道:“安乐侯好气派,不过也好,省得我们找不到人。” 宁郡王苦笑。 包拯和宁郡王驱车行至方若华面前,宁郡王迟疑片刻,板着脸叫赵子熙:“子熙,你去谢过郡……公主提点之情。” 赵子熙脚步一顿,还是深吸了口气,走到方若华身前,一揖拜倒:“……多谢公主。” 当日在襄阳,虽然他被教训了一顿,羞耻之下速速离了襄阳城,但如今这一场乱局之后,那教训便成了恩义,虽然他事后又卷入叛乱,但总比留在襄阳更好。 逆贼寿宴过后,那些没来得及离开的大臣们不是被逼着附逆,就是一命呜呼,剩下的也被附逆,顺便作为人质,平叛大军一至,真是生死不由人。 想起这些,他虽说牙疼,可确实有几分真心实意的感激。 方若华失笑:“手下人促狭了些,还望你不要介意才是。” 赵子熙心下叹气,就是介意,他也不敢说,以前还好,如今再看见狐苏,那是连头都不敢抬,只要想到这么一尊杀神,竟对自己出过手,而他居然还活了下来,他便顾不上什么屈辱不屈辱,只剩下满满的庆幸。 闲话两句,宁郡王沉默半晌,终于从袖子里拿出婚书,叹道:“子熙这孩子……哎,他这性子,本也配不上公主,只望公主早日觅得良婿。” 方若华大大方方地收了婚书,神色从容坦荡,丝毫不介意,宁郡王这才松了口气,庞昱轻声笑道:“好吧,既然若华姐姐大度,我也就不让郡王爷尝尝江侍郎尝过的滋味了。” 赵子熙身体一僵,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安乐侯可是把若雨一家折腾得不轻,他本贵胄公子,也不知怎么竟能使唤得动东京城三教九流,各类人物,前阵子江家上下,在东京城三十里内,根本买不到柴米油盐酱醋茶,甚至连倒夜壶的都不挨他们家的门,轿夫不接他们家的生意,车马行的听见江府的名字就摇头。 江侍郎虽然如今身居庙堂,却是寒门出身,银钱上有些捉襟见肘,家里只养着一辆车,一个车夫,连马都没有,他们家就是想离开东京去买菜买肉,也经不起折腾,那几个月,真是生不如死。 想起这些,赵子熙心有余悸,一时间是半点不想看到安乐侯的影子。 方若华拍了拍庞昱的肩膀,互道一声珍重,策马扬鞭而去。 赵子熙注视她背影良久,心中也不得不承认,如斯英雄人物,他难望其项背,更不要说相配。 第四百三十一章 大胆 风卷起黄沙,在半空中打着卷,一团一团的吹得人脸颊生疼。 金山关。 钱县令刚随着方将军巡视完城墙,回了驻地大帐,蹲在地上拿着个烤得焦黄的馒头一口一口的啃,他一介文官,此时身上穿着的却是锁子甲,笨重的很,脸颊发红,一边吃一边叹气:“肉,肉,肉,什么平日一天一顿大肉,战时大肉管够,说的到是轻松,可你们这些将军啊,郡主啊公主什么的,不过动动嘴,我们这些底下人却是为难的恨不得一头撞死,肉不要钱的?养猪养牛养羊养马,又要占人手,又要占草场,还要防备人来偷,人来抢,花费的银钱大了,你们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拼命往家里搂银子,你们家公主到是到处给人赊账,皇帝了不起,皇帝就能欠债不还?败家子,真是个败家子!” 方应选一边眯着眼睛打呵欠,一边听他唠叨,也懒得解释他这个大管家能把家业办这么大,其实都是他口中的败家子公主出方子,出技术,拉来的第一笔银钱,镇西城也是人家一户一户地去和商人们谈判,扯皮,才建起来的,他那条引以为豪的商路,同样是败家子的功劳。 两个人闲话了几句,昏昏沉沉地打瞌睡,还没合上眼,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将军,将军,快看!” 方应选长身而起,出了帐子一看,远处金山关城墙烽火台之上,狼烟滚滚。 随即有战马狂奔而至。 “报——净水堡失守,暴前寨失守,魏副将于天狼谷被围阵亡,西夏二十万大军直逼金山关!” 钱县令一把扔了馒头,脸色骤变,方应选已经挥鞭提刀上马,疾驰而去。 方若华赶到时,正好和方应选撞在一起,她一句话不问,先道:“大将军,速带人去火雷地库,以防地库有失。” 方应选一愣,掉头边走。 “郡主……” 方若华抬手止住钱县令哆哆嗦嗦的话语:“不要慌。” 她平平静静地站在军营里,狐苏立在她身后,那些神色慌乱的将军士兵们,便渐渐安定下来。 “走吧,你们多来自周围诸州县,在我西北最短也有三年,估计没有人没见过这些党项人劫掠过后的村庄,是如何遍地焦土,生灵涂炭,我也不说大胜之后会有何奖励,你们先想想如果我们不能阻敌于金山关外,你们的父母,兄弟,乡亲父老,新娶的媳妇,嗷嗷待哺的孩子会落个什么下场!” 瞬间,杀气弥漫。 方若华伸开手臂,让狐苏为她缠紧绷带,掩去殷红的血迹,穿上银色的铠甲,遮盖住那一身伤痕,略带三分轻蔑,冷笑:“西夏如今内部不和,乱的很,房远山已不得李元昊信任,西夏此次借襄阳王叛乱之机扣边,以为掌握了些许情报就能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她做梦!” 起身上马,方若华略一沉吟,“房远山此人确实是有些麻烦,若是他不在就好了。” 狐苏沉吟道:“刺杀他很难,李元昊也不会出临阵换将的疏漏。” 方若华一笑,“但张观失势,不知多少人想取代房远山的地位,我们大宋朝这时候若是弱势一些,想来会给一些人勇气,让他们更敢想,再者,管它管用不管用,试一试又不吃亏。” 骑马而行,方若华回首,郑重道:“骁骑营,陷阵营,飞羽营,重甲营,刀出鞘,箭上弦,战争,无论盘外招有多少,最终靠的还是将士用命,誓死杀敌!” “是!”众将轰然应诺。 …… 边关告急。 朝堂上气氛一片凝重,人心惶惶。 若是金山关失守,西夏铁骑一路皆是坦途,越过黄河便能威逼东京,由不得臣僚们不慌不乱。 议和之声愈大,渐成主流。 一向有整备军力,与西夏决战之决心的陛下,这一次到一反往日强硬,似有求和之意,次日,下旨册封八贤王爱女为昭容公主,准备和亲西夏。 据闻当晚赵祯前往八王爷府上探望,唏嘘感叹:“可惜朕的女儿只有三岁。” 满朝文武,有人哀叹,也有人松了口气。 江府 夜半时分,江朝书房中灯火通明,桌子上叠放着一堆账册。 江朝神色严肃,身上只穿了一件夹袄,算盘珠子拨得飞快,显见十分娴熟,他虽然贵为户部侍郎,却不是那些琐碎细务都交托师爷幕僚负责的清高官员,他本身在钱粮上就很是擅长。 “爹!” 江若雨推门而入,脸色雪白,她还是一身男装,看起来竟也有几分儒雅,神色间却暗含怒气,“朝廷打算让娉婷姐姐和亲西夏,是真的还是假的?” 江朝皱眉不语。 江若雨死死咬住嘴唇:“娉婷姐姐年方十八,若要和亲,太后的独女不是年纪正好?” 她这句怨气十足的话一出口,自己便毁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无论是谁都不该和亲,觉得家国大事,本该是男人的事,满朝上下怕了李元昊那小儿,到让我女儿家去牺牲自己,何等可笑?” 江朝摇摇头:“享了尊荣,该牺牲时,便要牺牲,若是公主和亲,能带来几年和平,那不知多少百姓就可以不用失去他们的丈夫,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其实,江侍郎到不是主和派,只是到底对君王忠心耿耿,在女儿面前就免不了要为自己的主君分辨一二,何况他这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 江若雨神色黯淡:“……若父亲为钦差,押送军饷前往西北,无论如何请让女儿同去,女儿也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 她咬牙,“女儿只是想去问问那些镇守边疆的将军们,那些拿着朝廷粮饷的兵大爷们,他们是不是就当真这般没用,挡不住小小一个西夏的进攻,竟然让我大宋朝廷,沦落到要拿公主和亲求和,他们羞是不羞!他们对不对得起朝廷诸公,对不对得起陛下!” 人这一怒,便什么话都脱口而出。 左右伺候的下人们都吓了一跳,纷纷低头,心下哀叹,小娘子平日里还算靠谱,怎么如今胆子这般大! 第四百三十二章 糊涂 “若雨!” 江朝心下也生气,怒叱了句,连忙吩咐底下人闭口,这等话若传扬出去,不光是得罪人,说不得还会让人多想。 朝中文臣武将之间的矛盾已经够多,再说,如今领兵的都是文臣,自家这丫头这满腔的抱怨,可不只是得罪武将的问题。 江若雨却是更烦闷,一甩手离了书房,迎着冷风,举起手来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她没有告诉爹爹,可是她这会儿就是有一种冲动,站到那位刚封的长公主,先镇西侯的嫡亲女儿,方若华面前,当面问问她,你不是很了不起?你不是威风八面,眼睛长到头顶上去了?你不是纵奴行凶,想打郡王之子,随手就打?你这么厉害,怎么还要陛下拿朝中娇娇女儿去填堵西夏那个巨坑? 她心底深处有一股巨大的愤怒,愤怒于这几日子熙哥哥对那个人的愧疚和推崇,他虽然没说,可是自己那么了解子熙哥哥,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不知何时起,她的子熙哥哥对曾经的未婚妻已经有了难以抹去的崇拜,他尊敬那个人,非常尊敬。 江若雨不能不承认,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去承认,她不想让自己深爱的人去崇拜另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女人还曾经和自己的爱人是那样一种关系,要知道,崇拜这种情感,有时候并不会比爱来得浅淡! …… 深冬酷寒,大雪漫天。 远远的,终于能看到镇西城高高大大的城门,江朝是第二次来这个地方,第一次来得稀里糊涂,走得也稀里糊涂,受了老大的罪,事后想起都不免心有余悸。 第二次来,还是满腹愁肠,离镇西城老远,他这心里就七上八下。 偏偏江若雨不肯坐车,只做男儿打扮,骑着马,腰悬长剑,嘴里不说,脸上的表情还是让人觉得她和个大刺猬差不多。 江朝向来拿女儿没办法,本来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她跟着,战场上刀枪不长眼,好好的一个女儿家,哪有主动往那等地方去的道理。 奈何这孩子不听话,竟偷偷摸摸跟了出来,都走了这么远,总不能再分派人手送她回去,耽误了时间,可是要军法处置的。 “哎!” 江朝叹了口气,只能交代女儿跟紧了朝廷辎重车马,莫要远离。 “边关告急,按说此时大战正酣,可我这瞧着,到还算平静。” 镇西城是金山关内第一城,西夏越过我大宋和西夏交界处这最强大的屏障,首当其冲的便是镇西,此时见到城中百姓该卖货的卖货,该上工的上工,还是热热闹闹,并无仓皇之态,总让人稍稍有了些许安全感。 江朝是欣慰,江若雨却皱眉不语,心中对方若华起了些很不妙的揣测。 那位郡主,不对,长公主八百里加急急报京城,说西夏扣边,可眼下瞧着,一片风平浪静,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莫非,她…… 押运辎重的苏将军并非京城那边调派而来,本就是西北人,看起来是常来常往,熟门熟路,一点都不惊奇,径直拿了腰牌让人开城门进城,避开人来人往的街市,直奔西北而去。 江朝不及多想,连忙催促车夫跟上。 穿街走巷,走了差不多有半个时辰左右,江朝脸色渐渐凝重,扑面而来的肃杀气氛,让他们这些活在太平盛世,繁华东京的文人脚底生寒。 便是江若雨早腹诽了不知多少遍大宋武人孱弱无用,此时却不禁噤声。 成队的士卒从马车旁边穿过,西北方来的浑身浴血,遍体鳞伤,东南过去的排列得整整齐齐,脚步沉重,表情严肃。 一个裹着白色裘衣,身量修长的文士本正低声和几个士卒说话,抬头看见他们,几步过来:“苏和,东西带来了没有?” 那位苏姓将军点点头,回身从车驾上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箱子,箱子打开,又从里面摸出一幅画卷。 文士笑了笑,摊开看了眼:“没错,玉书的观音送子图,正合用。” 江朝:“……” 江若雨远远看见,刚才闻见血腥味的恶心和惊怕都少了几分,几乎要破口大骂,使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怒气勉强压下,咬牙道:“竟让押运辎重的将军,带什么观音送子图,呵,奇人啊!” 那位苏将军似乎全然听不到江若雨的话,笑道:“现画来不及,陛下从苗娘娘手里讨的,哎,估计陛下好几天要不敢回后宫了,就怕苗娘娘哭。” 江若雨:“……” 两人凑一处嘀咕了两句,苏将军过来跟江朝道:“江大人,长公主在城墙那边,您是先安顿下来休息,还是与在下一起去交接?” 肯定要跟去。 江朝带着女儿穿过军营,去往城墙,刚一登上,脚下登时软了软,若非苏和一把托住,他恐怕都要一头摔下去了。 江若雨同样身体肌肉僵硬,微微颤抖。 城墙之下,宽阔的护城河里冒着滚滚黑烟,不远处就是西夏飞榷军里最精锐的骑兵,精钢制成的铠甲在阳光下泛着冷意,人头攒动,密密麻麻。 血腥气伴随着战争的气息,扑面而至。 方若华抱肩而立,迎着风向下看去,她身边几十个士卒裹着衣服或蹲或坐地靠墙而坐,有的打瞌睡,有的一边烤火一边讲一些荤素不忌的笑话。 还有几个老迈的士卒慢吞吞地冲洗城墙。 “老刘,别洗了,这会儿洗了一会不还得染上血,你要冲就往下冲,天寒地冻的结了冰,也给这帮龟孙添上点麻烦……” 城墙上话音一顿,城下忽有一紫色铠甲的女将越众而出,抬头喊道:“方若华,咱们两个是打小的交情,以前黑胖子抢你的糖葫芦,哪一次不是我带着人揍他一顿,帮你夺回来,我对你怎么样,你自己心里得有数,只要有可能,我总是不愿意和你兵戎相见的,投了我吧,大宋能给你的,我主只会给你更多!” 江朝:“!!” 转头四顾,就见城墙上所有士卒都当没听见,显然见怪不怪了。 方若华打了个呵欠,小声道:“舌头都麻了,牙疼,真不想说话。老钱,你过来跟她唠三十两银子的,我歇会儿。” 钱县令:“……” “愣什么愣,翻来覆去这几句话给她掰扯快三天了,一休战就要唠叨!” 第四百三十三章 战场 方若华抬头看到江朝,轻笑颔首,起身过来打算应酬几句,可人还没动,擂鼓声震天响起。 城下西夏飞榷军再一次铺天盖地一拥而上,前赴后继,猛烈进攻。 方若华猛然回首,一个健步冲上城头,厉声喝道:“飞羽营!” 江若雨四顾茫然,看到本来七倒八歪地扭在四周的那些士卒,瞬间就从懒洋洋病猫变成凶神恶煞的恶鬼,百十人军容整肃,整整齐齐地并列站在城头。 城下,成千上万的士卒狂奔而来,步兵手中的长矛大盾,简直铺天盖日。 江朝腿都是软的,这一刻,他简直有一种置身地狱的恐惧,好像脚下的城墙在不断地震动。 “来了,冲上来了!” 江若雨更是尖声喊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只是嘶声裂肺地嚎啕。 西夏人的铁爪飞绳几乎贴上了江若雨的足踝,方若华顺手拎起她的后衣领,把她往江朝怀里一扔,踹了一脚还扒着城头向下看的钱县令。 “赶紧滚蛋,把江大人和江姑娘带走!” 说话间,一刀劈断城上的绳索,冷声道:“飞羽营准备。” 眨眼间弩箭上弦,所有人的脸冷的和冻僵了的枯木一般。 城下兵卒黑压压地越过护城河,跨过战壕,蜂拥而至。 江朝只是一介文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头一次见,只觉得一股冰冷的凉意从心底深处陡然而升,头皮发麻,却还是努力镇定,急声道:“为什么还不放箭?” 拽着他向城下走的钱县令诧异道:“急什么?总要他们进入弩箭最佳射程之内才好。” 说话间,箭雨飞射,密密麻麻地落入敌阵,鲜血和白骨在城下堆叠。 江朝终于下了城墙,脚踏实地站在金山关内的土地上,恍惚片刻,哑着嗓子嘶声道:“西夏人进攻了?我们,我们……” 我们能扛得住吗? 钱县令简直不可思议,愕然看他:“这回冲过来的明显是飞榷军的敢死队,大部分都是死囚和奴隶,没见飞榷军的重甲骑兵都在后面压阵呢,根本就没上,哪里算得上进攻,最多是房复拿奴隶消耗我们的战斗力。” 叹了口气,钱县令,“哪怕耗着不让休息也够受的。” 江朝愕然,转头四顾,就见军营里平平静静,并无任何异动。 军营之外,竟然还有几个小商贩挑着蔬菜过来贩卖,讨价还价热热闹闹。 钱县令一拍大腿:“我也去买点,哎哟,钦差大人到了,总得加点菜!” 说着一路小跑冲过去。 经历这么一回,哪怕只是旁观,江朝也身心俱疲,拉着女儿回了给自己安排的营房,才长吐出口气,“若雨,赶紧坐下歇歇,吓坏了吧。” 江若雨慢慢摇了摇头。 江朝看她脸色苍白,额头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珠,也心疼,钱县令还是很靠谱,让军医过来一趟给看了看,开了一副压惊的药汤。 一晚上,厮杀声停一阵起一阵。 江家父女两个一夜都没有睡着,哪怕累得虚脱,可就是不敢睡踏实了,间或眯一会,也是一个接一个的噩梦。 江若雨一晚上都不敢宽衣解带,用来做装饰的佩剑一直握在手心,不敢放开一下。 一连三天,金山关迎来十数次攻城,有两次城门差一点就被冲开,还有好几次夜袭,有高手登上城墙,与守城的兵士肉搏,血肉成泥。 这三天下来,他们父女两个终于见识到战场究竟是什么样子,江若雨躲在营帐内,三天没有踏出去半步,这日午后,猛然从噩梦中惊醒,觉得身体里空空的,转头就看到外面有火光照进来,犹豫了下,还是咬咬牙出门。 不远处一排士兵手里推着推车,一具一具的尸体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上面。 江若雨登时驻足,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吐,江朝叹了一声,伸手握住女儿冰凉的手指:“别怕,等会我去找长公主,托她派人送你回家。” 半晌,江若雨没有说一句反对的话。 这三天来,她不是没有机会见到方若华,虽然方若华一直待在城头,但偶尔吃饭时还是会下来和士兵们一起吃,就说现在,她就站在一个巨大的焚烧炉附近,挨个给尸体整理衣冠。 可是她却没有勇气走过去问一句,为什么你们这些武人不能御敌国门之外,还要让我朝的好女儿和亲,毁掉一生,面对如此可怕的厮杀,看着天天连吃一口热饭都要抢时间的士卒,她怎么可能问得出这等话来?她又怎么敢问? 等到方若华给所有阵亡的士兵整理完了衣冠,挥挥手走开,江朝终于吐出口气,慢步走过去,拱手抱拳:“长公主?” “江大人?”方若华神色沉郁,却还是笑了笑,“最近几日人手不足,等过两天,我有几个江湖朋友会过来,到时候请他们护送江姑娘离开。” 江朝愣了愣。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解释几句:“房复那家伙看着有几分正气,可实际上是个混不吝,做事完全不讲道理,这里是西北,房复的手脚伸得也长,没人护送,我不建议江大人让江姑娘自行离开,还不如待在镇西城里比较安全。” 江朝叹了口气:“给长公主添麻烦了。” 几句闲话还没说完,就有人急急找过来:“公主,方将军有请。” 方若华道了声歉,便随人离去,由始至终,她都没有和江若雨说半句话。 夜半时分。 江若雨昏昏沉沉地刚睡过去,只听城外轰隆一声巨响,她猛地坐起身,呆了半晌才连滚带爬地滚出帐子,出了门却见士卒们有条不紊地擦拭刀枪,分毫不乱。 她瑟瑟发抖,觉得自己简直不敢站着走路,在地上爬了几步才扶墙起身,抬头向高高的城墙上看去。 墙上无数火把点燃,把下面照得宛如白昼,城墙下传来气急败坏的大骂声:“方若华,你他奶奶的是不是早知道了?我身边只有三个人知道今晚的行动计划,知道我安排到你那儿的人是谁,你到是有本事,居然连这种隐秘都打探得到?” 方若华银甲一身,倚在墙上,笑眯眯向下张望,一言不发。 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胜 (两章合一) 房复更气,眯着眼试探:“今夜的行动没成功,你还发信号引我入陷阱,那么说,你早就知道了?只有刘将军三人是提前知道情报,那么说,他们三个中有一个是你的人?还是说,三个人都是?” 方若华拿刀背磨了磨指甲,笑道:“你猜!” 房复哪里还有心思猜,而且她也不真信自己身边会有叛徒!墙头上万箭齐发,她带来的兵士刚才落入陷阱,被一轮火雷乱炸炸得断臂残骸无数,死伤了至少一多半,剩下的士兵齐齐盾牌高举,护送她飞快地逃跑。 方若华高声喊道:“房复,你不如降了我吧,反正你爹在西北待不了几天了,飞榷军这块儿大肥肉,李元昊的那个小舅子萧云章等着吃呢,要落他手里,你还不如投了我。” 随即,房复狼狈的,气急败坏地声音传来:“你个混球,天天耍阴招,丢人不丢人,还放出你们皇帝要议和,拿公主和亲的假消息麻痹萧云章那混蛋,鬼才信你个小气鬼,会愿意让你们的公主过来和亲!” 方若华大笑:“你不信没关系,总会有人信!” 偷袭未果,大败亏输。 房复输的惨烈。 众将士齐聚大帐,大块大块的肥肉烧得通红,直接拿筷子插着就往嘴里塞。 方应选笑道:“萧云章毛病一大堆,但是疼老婆却是个好习惯,他妻子是屠户出身,年过四十无子,他却也不肯纳妾,夫妻恩爱。” “当年盛传赵玉书亲笔所书观音送子图十分灵验,多少人千金竞价,求一幅而不得,毕竟赵玉书状元出身,清贵非常,谁也不能逼着他去画什么送子图,萧云章的老婆早就心心念念想要求一幅,咱们的人拿送子图当敲门砖,一敲一个准,不愁萧夫人不上钩,这枕头风的威力,果然非同凡响。现在萧云章正极力运作,估计房远山在飞榷军待不了太长时间了。” “那是萧云章本就对飞榷军有心,咱们不过让他快点行动,顺便给他创造些便利条件。” 构陷张观,连带房远山也受到怀疑,放出宋朝软弱,意图和亲的消息,萧云章必然心动,欲抢功劳,偏偏房复谋划被提前得知,屡次失败,更让人怀疑她其实是有异心,最起码也要疑她养敌自重,故意不胜。 毕竟,若是不知道房复是被她方若华,利用房复自己的间谍放出来假消息迷惑,才带人前来送死,那她的一举一动就显得愚蠢无知,懂军事的人,都不会觉得她突然带了几千兵卒就敢夜袭金山关,是明智之举。 如今,房家在飞榷军确实坐不稳了。 方若华却并未露出轻松的神色,反而越发凝重,手指轻轻敲击桌面,闭了闭眼,“房复恐怕要破釜沉舟,全力一战了,来吧,开会!” 一整夜,大帐内灯火通明。 方若华与房家父女打了八年的交道,可以说比起了解自己,更了解这两个对手,房复此人,实不是个会轻易妥协认输的。 第二日,西夏的攻势果然变得凶猛而残酷,已成决战之势。 守城也变得艰难,无数攻城车架起,西夏重骑兵出动,冲撞城门。 城头上肉搏战后留下的血肉,再也清理不完了。 说来讽刺,浓郁的血腥气以下,却是雪过天晴,阳光看起来温和璀璨,到仿佛是今年冬日最好的时候。 战争越发激烈,江朝拉着女儿的手,眼看无数士卒来去匆匆,到觉得厮杀声比前两日轻一些,上午火雷声阵阵,如今更是如打雷一般,让人连说话都听不太清楚。 江若雨紧紧抱着父亲的胳膊,脸色惨白,神色凄惶,几乎站不住,耳边骤然响起锣鼓声,他们头一天来时见到的中年文士,镇西城的那位大管家钱县令,一边招呼人做饭送上去,一边招呼所有伤兵,还有任何不用参战的人集结后撤。 抬头看到江朝父女,钱县令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血污:“大人,下官这便送您回镇西城,城中百姓也要撤离……” 几句话没说完,又有人喊,他顾不上别的,只把江朝父女往一个瘸了一腿的士卒身边推了一把:“走吧,赶紧走,不要担心,咱们也不是头一回和西夏那帮龟孙子硬碰硬,哪回不是有惊无险,长公主和将军都在呢,绝对砸不了锅。” 江朝和江若雨稀里糊涂地就被送到了镇西城,城内县城的衙役,还有一部分士卒正劝说老百姓出城,但是老百姓们却是滞留不去,谁也不肯走。 县衙林师爷急得满头大汗:“情势危急,若金山关一破,镇西城首当其冲,你们别耽误时间了!” “我们不走。” 一长得圆圆滚滚,穿着皮袄的汉子,肩膀上还扛着自己的儿子,“让我老子娘和媳妇儿子先走吧,我一身的力气,真要是西夏那帮瘪犊子敢来,用牙咬我也能啃掉三五个脑袋。” 其他青壮也纷纷嚷嚷着不肯走。 一老汉更是镇定:“怕什么,长公主没走,将军没走,他们在呢,难道还能让西夏兵进城?再说,我们走哪去?在家里我有三十亩地,还不用交税,日子刚好过些,一旦走了,我们吃什么,喝什么,就是不被西夏人杀,又哪里活得下去。” 江朝呆呆无语,眼看着不光是老百姓,竟然连那些向来只看重利益的商人,也不肯轻易离开,他们到不闹,还劝准备护送他们的士卒:“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别送我们了,咱们根基都在西北呢,生意靠着长公主和将军才做得起来,离了镇西城,谁也活不下去。” 钱县令匆匆赶到,一见这情况勃然大怒:“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在这儿添什么乱!都给我走,生意不会坏了,长公主的生意陛下有份子,你们走哪都有生意能做,还有老木叔你,就是你给我添乱,不就三十亩地,先避避风头,等咱们长公主把西夏打趴下,再给你添三十亩都行!现在不是让你们逃难,长公主说了,今日决战,有胜无败,令你们去城外暂避,不过以防万一,无需远离。” 这位老县令显然还算有威仪,百姓们总算安静下来,可江朝……却不打算走了。 他乃朝廷钦差,三品大员,西夏攻城,两军对阵之际,怎能因为惜命而退? 江若雨却是再也坚持不了,百姓都要迁走,说明,说明城破之日就在眼前,她亲眼看到过蛮子的凶残可怕,她绝不要落到那些人手里,不禁失声痛哭:“爹,我怕,我怕,我不要呆了,我要回东京,我要回家!” “闭嘴!” 江朝大怒,深吸了口气,却还是让侍卫护送她出城,但他江朝身为钦差,把官袍穿好,打理得整整齐齐,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逃走,“我穿上这身官服,代表的是万岁,食君俸禄,为君分忧,下官别的无能为力,至少能让我军将士看一看,我这个朝廷三品大员还没有离开,朝廷绝不放弃镇西城!” 天色未明,朝阳初升之际,遥望镇西城,那万家烟火终于还是熄了,可为了它们不至于永灭…… 这已经是飞榷军疯了似的总攻的第三日。 三天下来,虽然伤亡惨重,但是大宋西北镇西军,牢牢守住了金山关,没有让敌人越雷池半步。 方若华一手持刀,立于城头之上,狐苏在她身前,以一人之力,杀得三丈之内,无人靠近。 十万西夏飞榷军,倾巢而出。 金山关目前还有战力的守军,四万五,援军虽有,但其实难以依靠。有些新兵战力不足,边军还好,但每一支军队都要严守关隘,还要防备大辽偷袭。 真正能够依靠的,总归是自己。 方若华轻笑:“以少敌多,人数相差有点大,不过据险而守,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 举头看了看天色,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哎,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飞榷军知难而退,避开这场硬仗纯属做梦,打仗啊,别管战前有多少筹谋,终究还是得硬碰硬地拼上一场,打得他们痛彻心扉,打得他们害了怕,咱们才有太平日子过。” 阳光之下,城墙之外,两军将士的尸骨和血泥填满了城壕,攻城车踏着血肉一寸一寸地逼近。 江朝心中恐惧再重,也没有转移开视线,这些年在朝中,身为户部侍郎,他其实也有过领兵作战,运筹帷幄的雄心壮志,为此彻夜读兵书时,也不在少数,每每听到军队打了败仗,总和同僚们一起骂天骂地,恨武将无能,恨士卒羸弱。 今日,真正站在战场上,看到大宋朝那些粗鄙武夫们,用自己的身躯,血肉抵抗敌人的刀枪,前面一个年轻的小将,绝对超不过十八岁,抱住登上城池的敌人撕咬翻腾,纵身一跃,化作城外一枯骨。 城上正拼杀,一黑衣劲装少年,挥舞长刀,劈开撞在他身上的一西夏士兵,高声喊道:“公主,那房远山久攻不下,李元昊大怒,今日下了圣旨,萧云章代替房远山为飞榷军统帅,如今人已经到了五里之外。”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等到了!” 这三日血战,总归是起到了最后最关键的作用,没有白费。 远处,西夏军营擂鼓阵阵。 方若华听而不闻,下了城墙,翻身上马,狐苏第一次披挂齐全。 三千军马,鸦雀无声,人人面戴狰狞的墨色面具,就像黑夜里的幽灵。 这是八年来,她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军,镇西军最精锐的钢铁战骑,名为‘红刺’。 方若华回首看了一眼:“这些年,大大小小不知多少阵仗,最难打的,都是你们冲在最前面,我镇西城危若累卵时,都是你们力挽狂澜,这一次和我们经历过的无数次战局一样,又到了你们出力的时候。” “张继里,王洪斌,兵分两路,每人携火箭五十支,冲至敌阵三十步内,必须射完,未完成,军法处置。” “得令!” “项南,换刀斧,直逼中路,穿刺而过,不可恋战。” “得令!”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转头看骑在马上,身量高大的方应选:“将军,飞榷军阵势一乱,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方应选微笑,忍不住伸手去碰了碰自己发誓一生守护的孩子,也是他要效忠的主将。 “镇西军全体将士听令,听我指令,全体冲锋,有胜无败!” 方若华红色的长披风迎风而起,墨色的宽背重刀出鞘,厉声喝道:“开城门!” 三千铁骑,气势逼人,刀光漫天,杀气直冲云霄:“为我大宋,为我大宋!” “必胜!” 城门大开,墨色的铁骑如风如火如雷,席卷而至,两支强军就这么毫无顾忌地冲撞在一起,刀兵相接,层层血雨如雾,遮天蔽日。 城楼之上,江朝猛地扑到边缘处,神色巨变:“为什么要出城?我们人数少,难道不该据城防守?这是冬日,西夏粮草跟不上,他们不敢把战争拖延太长,只要守住,我们就能赢!” “还有,还有,不是刚才有人说李元昊临阵换将,只要拖延到那个萧云章到飞榷军,岂不是好对付得多……” 钱县令神色冷酷:“就是因为萧云章快来了,房远山已经身处绝境,他只能破釜沉舟,拼命一战,而且只能胜不能败,他拼死一击,若是我们只守城,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守得住,飞榷军兵强马壮,攻城器械也足,我们却是没了火雷,连弓箭也快没了,到不如在他气势最盛之前,抢先出击,反而能占据优势。” “而且这一战必不可少,萧云章狂妄却又胆小,只要让他知道我们不好惹,他就能消停些日子,哪怕只有三五年的安定也好。” 钱县令的声音很轻。 江朝默然无语,静静地看着城下墨色的铁骑像尖刺一般,刺入西夏战阵之内,血肉零落,将军战死,战马依旧不停。 第四百三十五章 战后(两章合一) 江侍郎不大懂兵事,但当他真正看到西夏那些凶悍的骑兵被撕裂,被震慑,阵营凌乱,露出败相,再看城门内,方应选一马当下,率领数万大宋步兵,义无反顾地冲入敌营时,他终于有一股热气从心口蒸腾而上,眼泪滚落,却忍不住又大笑。 此时此刻,江若雨被带着避到了山上,脸色木然,不远处探马一趟一趟地飞奔而至,传递战报,她不敢听,又不能不听。 眼看着周围的百姓们紧张里带着决然,都道若是城破,他们也不肯独活,就是手无寸铁,用手,用脚,用牙齿,也不让西夏那些人轻易占了自家的城池。 江若雨却只觉得心中空茫茫一片,整个人无着无落,浑身冷的厉害! 她很害怕,却又比怕更多了些别的情绪,忍不住伸手抱住自己的肩膀,瑟缩成一团,把头缩在手臂里,不愿意去想任何事,她真希望自己没有蠢到来这个地方,如果时间能倒流,那该多好! 江朝却不得不把女儿暂时忘在脑后,眼前只有遍地的烽烟,不知过去多久,他都觉得已经撑不住,眼前简直是一片血红时,甚至想到过殉城而死,就见大宋军阵内,一黑色的身影脱离大部队,直直冲向房远山所在的中路,无数的西夏士卒冲过去围堵,被拦腰折断,黑色的影子就像无所不在的死神! 房远山这是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盛传中俊美无双的狐苏,他身边左右十几名亲卫目露恐惧,齐齐扑上,狐苏却连一句话也不曾说,剑光闪烁,房远山仿佛看到了幼时曾经看到过的,那一片最美的朝阳金光。 西夏的帅旗终于倒了。 阵势顿时混乱。 几个副统领惊慌失措,拼命地呼喊:“鸣金,快鸣金,走!” 房复被亲卫死死抱住,拖着狂奔而去,她没有哭,直直地看着半身浴血的方若华。 曾经的曾经,两个小姑娘也曾携手玩耍,那时候房复最大的烦恼,就是送给小姐妹吃的糖葫芦,其实自己也想吃。 …… 西夏的使臣和朝廷派来的钦差到西北时,方若华还在床上躺着没能起身,她是真的伤了筋动了骨,一时半会地怕是难恢复过来。 朝廷这一回还是派了开封府包大人为钦差,不过身边带的人不少,方若华大体看了看,都是些有能力的,陛下也照的意思,把庞昱给派了过来。 其实一开始,赵祯打算让赵玉书跟包拯同行,吓得方若华浑身冒冷汗,幸好庞昱不是傻子,亲自进宫和陛下掰扯清楚。 赵玉书是什么人? 聪明自然是聪明,可那是真正的不食人间烟火,小商小贩卖他一百文钱一个鸡蛋,保准能骗他十年八年,就是后来他知道了鸡蛋的真正价格,也只会觉得是鸡蛋降价的那种。 你让他读圣贤书,做个教书先生,他很合格,而且还有一股子痴劲,文章写得很好,言之有物,至少从他的文章里,绝看不出他是那么超凡脱俗的人物。 反正赵玉书考完状元,方若华就把他塞到翰林院老老实实待着,实在不敢让陛下把人放出来。 这种人,让他参与和西夏的和谈?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 当然,现在换成庞昱和包大人搭档,那就没什么好说的,方若华连叮嘱一句都不曾,老老实实在屋里歇着,听了一肚子庞昱舌战西夏使臣的八卦,旁观包大人和安乐侯与西夏左丞相李元贤大战三百回合,签订了议和文书。 无论这个和平能维持多久,反正现在感觉还是满不错。 这日雪过天晴,阳光明媚。 一转眼,年节已经过了。 过年的时候,西北这边在打仗,年自然过不了,但如今战争结束,却是满城张灯结彩,热热闹闹。 江朝打算与包拯一起回京,但这会儿不得闲,和县衙的衙役们一起计算损失,负责登记朝廷补充来的军资,看着入库。 百姓们自发修补城墙,他也监督置办伙食。 江若雨也早随着百姓们回到镇西城,被她爹安顿好,女儿平安无事,江朝也开心。 只是她心里说不出的抑郁,这几日吃不下去饭,瘦了许多,还总觉得口苦,还头疼,烦躁的厉害,可如今千头万绪的,她也不知该去找什么人倾诉,又倾诉什么,今日阳光还好,便努力提起精神,出门慢慢走一走。 一走,不知怎么的就看见了庞昱,对方蹲在炉子前面,盯着火熬药。他此时一身灰,嘴里叼着一块腊肉,手里端着一碗糙米,米上搁着一条咸鱼,可即便这些,他也吃得很香。 江若雨简直不敢相信——他是谁?京城有名的娇贵公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敢跟圣上说,御膳火候不对,他不吃,让圣上等他的主儿,如今吃这些乱七八糟的饭,竟也没抱怨一句。 庞昱扫了她一眼,江若雨忍不住抬头挺胸,不想显得太弱势,可对方却是全然当没她这个人,眼睛只盯着炉火,江若雨心里不禁有一点古怪,也有些难堪。 其实安乐侯其人,在京城闺秀们心中既是传奇,也是大家闺秀很不敢挂在嘴边上的一个人,他出身好,相貌好,圣上眷顾,太后宠爱,按说很完美,但是太多情了,他之风流人尽皆知,闺秀们口中若是提他一句,总显得不庄重,但明面上不提,谁又不好奇这么个人,不想看他一看,江若雨这种视他如毒蛇猛兽的,发现一位风流而不下流的贵公子完全不把自己当回事,也会觉得很不自在,那就像是彻底否定了她的才与貌,简直比他专门与自己作对比,更让人失落,江若雨自然不觉得自己失落,经历了这么一场纷乱的,可怕的战争,她也没心气去失落,却还是不着痕迹地靠近了几步,刚一靠近,就听他小声咕哝:“展大侠,你轻功好,去听听方若华把自己关屋里干什呢?” 江若雨一怔,这才发现东京城赫赫有名的御猫展昭,正平躺在屋檐的阴影里小憩。 因为他太安静了,连呼吸声都没有,自己一时竟没发现。 “……” 展昭一点回应的意思都没有。 长公主立下大功,陛下刚为其加封号‘安国’,为安国长平长公主,又赐延州大半为其封地,许其子孙,每一代一郡王爵位,至于方应选将军,自然也有封赏,升上正一品,为柱国大将军。 此时这两位没准正谈要紧事,甚至有可能是决不可泄露出去的机密,怎能前去窃听? 好在庞昱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没一会儿便转移了话题:“我听说方若华是被照夜玉狮子驮回镇西侯府的,没出战场就人事不省,十几个军医在她房间里守了三天三夜,两个军医看了她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疤吓得直哭,所以,我来看看她也挺正常的是吧?不能因为来看看朋友,顺便玩一样坑一把西夏,参与参与谈判的事,就说我在做正事对吧?我可没做正事,我就是在玩。” 展昭:“……” 他觉得自己确实很驽钝,完全领悟不到小侯爷这些话的重点! 只是公主伤重,的确让人忧心。 “公主于西北至关重要,只望她能早日康复才好。” 听到那位公主的名字,江若雨不禁打了个冷颤,那日回城时,她远远看见了的,方若华浑身血红,脸上全是煞气,那样的一身血腥气,不知杀了多少人,染了多少血……她明明知道不该,可本能地还是有些惧意。 一回神,努力把那些许的惧怕扫开,她不能怕,也不该怕,方若华为国征战,杀再多的人,她也是个英雄,这点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即便再不想承认,江若雨心底深处还是明白的,自己永远永远都比不上方若华了,两个人天差地别,对方所做的一切,这个世间不知多少男儿也做不到。 “来人止步!” “啊!” 江若雨猛然回神,脸上一红,刚才思索间心神恍惚,不自觉靠近了几步,立时有两个亲卫上前阻住她的去路,态度冷硬。 看到这两个亲卫戒备的神态,她登时有些手足无措。 展昭向来厚道,起身笑道:“江姑娘不要介意,目前整个镇西城戒备都森严,姑娘若是无事,还是不要乱走,再过两天你和江大人就能返回东京。” 江若雨一怔,讷讷无言,默默点了点头,转身而去。 一直到江朝父女随第一批钦差一起返回东京,江若雨依旧没有能鼓起勇气去见方若华一面。 她一开始确实是存了想见一面,但是自从她崩溃,逃也是的离开了镇西城,自从她亲眼看到那些断肢残骸,那些流血和牺牲,她就失去了心气,再也不敢去见那个人。 见了面又能说什么?说对不起,我误会了你,可人家方若华又怎会在意她一娇弱女儿家误会不误会?还是跟对方说,我害怕其实很正常,任何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见到战场,都会害怕,可这种话,不光人家听来莫名其妙,她自己想一想也觉得羞耻,毕竟,她以前从不觉得自己是普通的女孩子。 她怎么能普通?寻常女孩会如她一般去书院读书,还和那些文人才子们比一比谁作的诗文更好,谁写得文章更佳? 京城的闺秀里,便是身份比她尊贵的,却又有几个能如她一样有志气? 如今想来,这些志气又是何其可笑? 当西夏人打到眼前,她比那些粗布衣衫,大字不识一个的粗鲁农夫农妇还要没用,人家还有勇气说要与城共存亡,她却恨不得躲到天边,飞回家去,躲在自己最安全的避风港里,还当她那个不知忧愁的侍郎府千金! 江若雨幽幽一叹,又回头看了一眼镇西城。 百姓们就如往常一样行走坐卧,似乎战争从来没有存在过,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安详而平和。 落下车帘,靠在车上闭上眼睛,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西北边陲,想必也是最后一次,回到京城,她想要和子熙哥哥成亲,过平静幸福的日子,她和那个有着锋利眉眼的女子,本就不在同一个世界,想必将来也少有交集,或许只有茶余饭后,和贵妇人们打交道时,会听见有人用提起传说的口吻,提到她! 那人会成为天边的云,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她再不甘心,也只是一个小女儿,只能去过一些平淡的小日子。 此时此刻,方若华正披散着头发逼着包拯替她写催债信,写给皇帝的:“姓钱的死活不给我写,还骂了我一顿,包大人你好好写,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子欠钱也照样不能不还,看看我的镇西城,眼下正需要钱的时候,我的包大人,将来你和我一样,都是要青史留名的人,可不能怕皇帝!” 包拯:“……” 虽然无语,不过包拯在长公主面前颇为好说话,果真按照公主的意思,认认真真地写折子,还专门誊抄了一回账册,写得极为认真。 钱县令:“……”原来开封府府尹这么厉害,连找皇帝讨债的事都做得如此顺手。 包拯表示,他怼皇帝挺熟练的,为了皇帝要给贵妃家伯父一虚职的事,都能喷皇帝一脸吐沫星子,如今为我朝大功臣讨债,那有什么不行,很行! 皇帝匆匆把包拯的奏折翻出来,急切地看了两眼,先是松了口气,很好,西夏服软,谈判谈得不坏,难得对我朝颇有利,不过紧接着就看见了讨债的书信。 “咳咳。” 赵祯挺想当看不见的,可一想起包公做谏官时带给他的巨大压力——“陈林,我那四菜一汤,唔,减一减吧,有一荤一素,再加上一道汤水便行了,汤也不必太将就,能解渴即可。” 陈总管:“……” 赵祯勒紧裤腰带咬着牙要还债,又一想,公主确实还缺一个驸马。 想想,他爵位已经许出,若公主没有驸马,又哪里来的子孙?宗室里除了纨绔,好男儿也有几个,现在开始选,总不至于一个若华中意的都选不出! 方若华远在西北,很快就接到一封皇帝来的,声情并茂的信,当然,钱粮也得了不少,对于皇帝显摆似的说出选驸马之事,方若华表示姑且听听就行了,如今大战刚结束,西北百废俱兴,她忙得很。 又是一年春日到。 堆叠成山的公务永远也处理不完。 外面呼呼喝喝的,方若华和狐苏坐在屋顶上看新兵们聚在军营里看骑兵们对抗大战。 方若华忽然叹气:“不知道再过多少年,我才能写完这张考卷。” 狐苏一笑:“狐苏会陪着主人,二十年不够,就再多努力存在二十年,拼命活下去。” 第四百三十六章 那些年后的江湖传说 寒风凛冽,大片大片的雪花给这本片灰蒙蒙的大地镀上了一层银装,到衬得这天地间干净多了。 天还没有大亮。 幽州地面上这两年的日子略好过些,老百姓们不说家有余钱,到底是每天都能吃上两口干饭,也有闲余的时间去茶馆酒肆打发时间。 茶馆的生意也便好起来。 老于头的茶棚在官道边上搭了二十多年,也就近几年生意做得舒坦,这日一大早就起来开了摊,生火,用巨大的铜茶壶烧了一大壶的山泉水。 今日他的生意特别好,只是他却忍不住有些担忧,因着茶棚里坐着的都是些带刀带剑的江湖人。 三五成群,个个神色凝重,偶尔聚在一处窃窃私语,似乎在筹谋什么大事。 老于头不禁一叹,看来应该早点收摊了,反正他其实也不是那么缺钱,如今年纪也大了,不比以前年轻的时候,该早点回家安享晚年,这人能平平安安活到他这把年纪,就该惜福。 傅红雪从蜿蜒的山道上下来,顺着蒸腾而上的白气走进茶棚时,一眼就看见了叶开。 即便是从不管他人闲事的傅红雪,看到叶开的一瞬间,也不禁瞩目片刻。 叶开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头上的泥泞灰尘顽固成块儿,鹿皮小靴子只剩下了一只,还露着脚趾头。灰黑的脸上露出两个黑眼圈,神色疲惫,一个接一个地打呵欠。 傅红雪初见他那一次,他也是一身破破烂烂,但至少绝对没有露出眼下这等乞丐样,毕竟那时候他一脸微笑,神情惬意。 “哟!” 叶开自然也看见了对方,笑盈盈抬起手打了个招呼,能在身心俱疲时,在陌生的地方,看到一个熟悉的朋友,总是让人觉得心里熨帖。哪怕傅红雪只当没看到他,慢慢地拖着一条腿,找了个长凳坐下,他也并不生气,只是自己蹭过去,拽了老于头搁在桌上的茶碗,大口大口地灌了一通,吐出口气。 周围所有客人肌肉紧绷,气氛登时凝重,无数道视线集中到叶开身上,换了任何一个人,估计都会觉得锋芒在背,浑身不自在。 叶开却是纹丝不动。 傅红雪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去,并不去看身边的人,不过,他也不是真如他表现出来的一般,那么不想看到叶开。 甚至,此时能看到这个人,他竟也松了口气。 十九年前,梅花庵外一场血战,傅红雪的父亲神刀堂主白天羽,在和朋友相约聚会时,遭人刺杀,被围攻而死,神刀堂从此消失,从那一天开始,傅红雪的生命里就只有深入骨髓的仇恨。 他如今只有一件事要做,杀死所有那天在梅花庵外的人,杀死在背后捅了自己父亲第一刀的马空群。 三天前,在白云山庄,他终于拔刀,杀死了他的第一个仇人,***客柳东来。 当时,他误以为柳东来的姻亲袁秋云才是仇人,但当夜袁秋云妻子生产,他一夜都没有离开半步,若非叶开挡开了那一刀,给了柳东来道出实情的机会,他就真的杀错了人,杀错人的话,他也会难过。 傅红雪不开口,茶棚中其他人却是蠢蠢欲动,一个身穿墨色衣袍,腰悬长剑的年轻人猛然起身,厉声道:“傅红雪,你杀了***客,是为了报父仇,理所当然,那么作为柳世叔结义兄弟的儿子,我为世叔报仇,是不是也理所当然?” 无数道目光直刺刺地穿过氤氲的白汽,死死盯着那张冷酷如岩石的脸。 傅红雪默默看着自己的刀:“是!” 茶棚里一共一十八位武林人士齐齐站起身,气氛登时凛冽,剑拔弩张。 这十八个人,都是江湖上有赫赫声名的人物,有后起之秀,也有成名多年的老江湖,但是面对眼前这个不足双十的少年人,却能感觉到面对生死搏杀时,才能感受到的危机重重。 老于头二话不说,就地一滚缩到角落里,抱着头趴在地上,才悄悄抬眼偷瞄。 正僵持间,门外忽然就传来一阵轻快的马蹄声,随即,茶棚外进来一人。 是个披着灰褐色斗篷的女人,头发略有些白,但是看容貌却显得很年轻,也很漂亮。 她一进来,面对这等架势,似乎也有点意外,莞尔一笑:“好热闹!” 随即却不多理会,抬眼看着叶开,露出个十分灿烂的笑容:“叶少侠可真是让我一通好找。” 她这话说出口,温柔又缠绵,还带着几许轻佻。 叶开愕然:“可是黄河三义的谢前辈当面?晚辈不记得与前辈认识?” 周围意图一战的武林群豪,不禁侧目,神态间立时警惕起来,黄河三义少年时便已经成名,至今也有近三十年,而且所谓三义,在江湖中却是被称呼三毒的时候更多,手段阴险,并非正道中人,很难不引人注目。 谢婷却并不多理会,扑打了扑打肩膀上的雪花,只盯着叶开轻笑道:“我到是与叶少侠神交已久。” 叶开更惊讶:“叶某不过江湖一浪子,应该无甚名声才是,究竟哪里能得谢前辈青眼?” 谢婷叹了口气,神色间略有几分复杂,就近找了一座位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众人尽皆走避,她左右三尺内,无一人敢靠近。 “叶少侠太自谦了,你怎么会是无名之人?”这话一落下,她神色复杂,竟悠悠然说起闲话,“哎……虽说江湖朝廷,井水不犯河水,向来不沾边,但是西北的擎天玉柱,安国长平长公主方若华的威名,恐怕这天底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场的人俱是暗自点头,连老于头也好奇地支棱起一只耳朵。 安国长公主他自然是知道的,家里还供着她老人家的长生牌位。 三年前大雨连绵,黄河泛滥,龙津渡口堤坝差一点崩溃,若非安国长公主率领镇西军上下,二十余日誓死护堤,一旦大堤当真……那黄泛区恐怕至少也得绵延数百里,不知多少老百姓要流离失所了。 便是周围武林人士,也不禁关注,连傅红雪也眯了眯眼,默默抬头看过来。 那位长公主确实威望极高,她虽人不在江湖,但不知多少江湖好手,武林豪杰,心甘情愿供其驱使,俯首帖耳,魔教威名赫赫,近年来更是武林正道加起来,才能勉强震住其教主的威势,但在西北之地,却是遵纪守法,一个比一个和善,只有助人为乐的魔教子弟,没有欺压良善之事。 第四百三十七章 灵药 谢婷沉默半晌,神色复杂,幽幽道:“世人皆知长公主在镇西城爱使唤江湖人,对江湖中人也十分亲厚,并不像其他官府中人一般敬而远之,很多江湖豪杰也愿意供她使唤,镇西城如今真像是一片净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江湖人与百姓混居,江湖人若有恩怨,经仲裁所裁决,以擂台比武,甚至生死擂等方式解决,绝不会殃及普通百姓,但是,很多人也看到了其中的危险之处。” 在场的众人,不自觉先把自己的恩怨放后一些,心神分了一点在谢婷身上。 谢婷神色寡淡地道:“长公主这些年来受重伤无数,好几回濒临死亡,虽说上天庇佑,每每逢凶化吉,但身体也彻底坏了,她自己亲口承认,终生不可能生育子女,所以数次谢绝皇帝为其做媒的好意,不愿意拖累别人,至今未婚。” “也就是说,镇西军,镇西城不久的将来,将面临后继无人的景况。” 谢婷冷笑,“这对皇室来说,大约不是什么坏事,免去了长公主功高震主的危险,但像镇西城这样复杂的情况,又岂是朝廷随意派一人接手,就能支应得过来?” 众人心下一惊,却也不得不承认,谢婷这话不错,如今镇西城如此祥和,全赖长公主一人,当然,还有那一位狐苏先生! 只听谢婷话锋一转,轻声道:“我们都看得见的危机,想必那位公主也看得到,所以近些年,总有传闻说长公主也着手培养继承人,如今座下就有几名小将屡建奇功,深得其信任,共同的特点就是年纪轻,能力强,武功高,如大家都听说过的,金算盘钱方惠,年方十五,却已经协助其父掌管西北钱粮大权,还有方帅养子方沛,今年也才只有十八岁,却已经是西北飞羽营的前锋将军,但最得方若华爱重的,却是其中最神秘的一个,众人只知道他姓叶,今年十九岁,镇西军中人称小郡王,乃是公主义子,至于师承出身,到不为人所知。” “本来长公主正值壮年,又已经挑出了这么好几个出类拔萃的后辈,也不算后继无人了,理应不至于过分担忧,不过最近却有一流言传出。” 谢婷轻飘飘地扫了叶开一眼,眉眼也显得有些凝重,“传言说,西北那位天下第一人,身患恶疾,命不久矣!” 哐当! 刚才欲向傅红雪寻仇的少年人猛然起身,手中茶杯倾倒,愕然道:“怎么……怎么可能!” 只看他穿着打扮,就知他这人又是一个对西北那位十分仰慕的江湖少年。 这些年来,像他一样把西北的那人视作神仙人物的,不知凡几,江湖上很多人都是一身简简单单的墨色衣袍,低眉浅笑,神色温柔,说话时不疾不徐。 以至于许多人觉得,这一代的江湖少年,在修养上胜过父辈许多。 谢婷抿了抿嘴唇:“那一位,确实已经有十多天没有露面,半个月前,有人见他与辽国第一高手耶律重交手,虽然三招便击退敌人,却呕了一口血,想他是什么人,当年西夏女军师房复重金请了三十多位江湖上第一流的刺客杀手围攻他,狐苏先生竟是毫发无损,还把这些杀手尽数斩杀,如今区区一个耶律重,怎能伤得了他?必然是他本身患有恶疾,这才……” 茶棚内,数名高手脸上不禁流露出几分茫然无措。 叶开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流露出一抹压抑的痛苦。 傅红雪一愣,难道叶开真是镇西城的人? 谢婷显然也看着他,微微蹙眉:“那位是什么人?人人都觉得安国长公主能有今日,至少有一半是因为有那位倾尽全力辅佐的缘故,若是那位狐苏先生死了,就等于斩去长公主的最重要的臂膀,又岂止是伤筋动骨,根本就是让其濒临绝境,这些年长公主东征西战,西夏也好,大辽也罢,但凡有心尝一尝我大宋这块肥肉的,恐怕都日日诅咒,盼她魂归西天,如今长公主虽然没死,要是狐苏先生死了,那么那位长公主也就算了死了一大半。” 所有人都听得呆住,几个少年侠客也不知为何,竟有一种落泪的冲动。 叶开沉默:“谢前辈找晚辈,就只为了说这一番话?” “我只想问几个问题。” 叶开蹙眉,轻声一叹,闭口无言。 谢婷也叹了口气:“我想知道,你是不是长公主的义子,那位镇西的小郡王?” 叶开沉默。 谢婷却并不等他开口,紧接着又问:“你只花了三天时间,从江南直奔长白山,入山半月,踪迹全无,可是为了传说中在长白山出现的千年灵芝和不死草?” 叶开还是没说话。 谢婷的语气却越发急迫:“是不是狐苏先生当真恶疾缠身,所以你想求取灵药,只为救他性命?” 叶开依旧无言。 沉默片刻,谢婷终于把颤抖的手搁在桌子上,慢慢握紧,一字一顿地道:“你已经拿到了不死草!” 话音未落,她又笑起来,“听说不死草生长在雪山绝壁之上,只有冬日能够采摘,而且若要保留药性,必须以人体至纯至阳的真气,连续不断,注入其根部七天七夜,它才能成熟,一日断绝,不死草就会化作汁水,不复存在,是不是真的?” 谢婷深吸了口气:“看来确实是真的了,哎,叶少侠真是赤胆忠心,只是如今你怕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叶开居然也笑了笑,轻轻摇头,依旧没有开口。 在场的武林人士齐齐抬头盯着叶开,傅红雪没有抬头,心中却也有些意外。 众人都没有想到,最近有一些名气的江湖浪子,就是那个独行侠叶开,竟然有这样的出身,怪不得他当初在万马堂第一次出现,就和从石头缝里冒出来的一样,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 他本不是纯粹的江湖人。 谢婷轻轻一笑,目光在叶开的身上流连:“不如请叶少侠把不死草拿出来,让我见识一下?我一生和药材打交道,到还没见过那等灵药呢。” 她轻轻地敲击桌面,桌子在她的手下,就像过了千万年似的,一点点腐朽,化为灰烬。 周围的人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出茶棚,一时又不敢动,世间最可怕的却不是天下第一的武功,而是这般阴毒的,神鬼莫测的手段。 第四百三十八章 可怜(两章合一) 二十年前,谢婷便名满江湖,二十年后,她的毒术已经到了比她武功高一万倍,一招都不用,便能杀死她的高手,也不愿意与她为敌的地步,谁知道她人死之后,会不会还是能轻而易举地毒死任何人? 叶开扬扬眉,懒散笑道:“谢前辈二十年前便是江湖上第一等一的高手,一身毒术冠绝天下,能止小儿夜啼,当年叶开幼时不爱吃饭,时常哭闹,乳母就常常拿谢前辈的恐怖传说来吓唬叶开。” 谢婷嘴角抽了下,径自忍了。 “哎,所以,如果我真有什么灵药,也是绝不敢给谢前辈看一眼的。” 叶开莞尔,“否则那是灵药还是毒药,谁还分得清楚?” 谢婷一噎,冷笑三声,仔仔细细地看了看叶开道:“你居然还敢如此嚣张,难道还想着要仰仗狐苏的势?他都要死了,等他一死,方若华还能活?盯着她恨不得食其血肉的,可不只是大辽与西夏,我奉劝你放聪明一些,西北已成绝地,不知多少人只等那人咽气……” 叶开轻轻一扬眉,也不生气,只是笑道:“你和你那一双结义兄弟,不是自称联手胜天三分?既然和西北有深仇大恨,又觉得狐苏先生患恶疾将死,还来找我这个小辈问什么?直接去西北指名挑战,上生死擂打上一场就是,换了旁的江湖恩怨,还要仲裁所裁决,可狐苏先生什么时候怯战过?早年谁来寻仇都接着,生死擂上连站三天三夜时也有,你若去挑战,他只要活着,必然迎战。” 谢婷登时无语。 她有几条命,赶去挑战狐苏先生? 叶开摇了摇头:“不要说只是怀疑先生身染恶疾,恐怕就是确定他已死,你也要犹豫再三,不大敢踏入西北边陲重地。” 谢婷这次到是没有反驳:“我承认狐苏武功冠绝天下,便是死了,也是虎死威犹在。” 她说着,心中懊恼,“如此英雄人物,还有方若华,女中豪杰,为何就不懂道理?当年我家王爷何等英雄了得,若他得了天下,岂容西夏小国嚣张?如今赵祯软弱至此,哪里能和我家王爷相提并论,难道就因为他命好,投了个好胎,就能压我家王爷一头?” 谢婷的眉宇间闪过一抹煞气:“你放心,我不杀你,不过你最好乖乖与我走,别自寻死路,我知道,你或许不怕死,但是你看周围,这么多江湖同道在,你当他们都能避得过我的毒术?更何况,我来前早有准备,以无心算有心,最利于我发挥……你想必也不想看到周遭土地三年内寸草不生,人畜皆死?” 草棚内无数武林人士脸色骤变,那黑色衣袍的少侠怒道:“你个疯子!” 所有人胆战心惊,生怕这人当真一怒之下不管不顾就施毒。 都说黄河三毒的毒术不着痕迹,有一年少林几位高僧中毒三个月之后,吃饭时笑着倒毙,同门才知道他们中了毒。 他们怎能不害怕? 一时间整个茶棚都慌乱起来,众人连寻仇也顾不上,恨不得脚下生风,可看到谢婷的眼神,又都不敢轻举妄动。 谢婷到笑了:“若我真是疯子,你们此时绝不会还能开口说话。” 她一拢头发,明明手足不动,可是空气中就浮现出幽幽暗香。 在场的江湖人明明已经是提起真气,万分戒备,可此时依旧脑子嗡嗡响,身体不听使唤。 叶开神色凝重,上前一步护在傅红雪等人身前,一伸手,指尖便出现一把刀。 看着他的手,谢婷也神色凝滞,眯了眯眼轻声道,“叶少侠的飞刀,奴家也怕,看样子叶少侠还不怎么怕我手里的毒,不过,你不如想想清楚,你自己能脱身,在场的这些人能不能脱身?你的朋友又能不能脱身?” 叶开未曾开口,傅红雪冷笑:“朋友?陌生人而已,谁会在意?” 谢婷闻言却莞尔,丝毫不信叶开会不顾别人死活,“叶开,狐苏将死,方若华也长久不了,西北崩溃,就在当下,不如……” 话音未落,遥遥就有声音传来:“就不劳谢女侠关心我西北的景况,至于叶开,便是我也有些年头没随意指点过,更不劳谢女侠费心。” 谢婷登时色变:“方若华!!”。 不只是谢婷,草棚这些都被毒药吓得魂不守舍的武林人士,也循声看去,便是傅红雪也不例外。 安国长平长公主在朝在野,都是个传奇。 她早年声名不显,但这近二十年来,却是一力扭转了我朝与西夏连战连败的战局,百战百胜,还布局天下,使得西夏与大辽不敢越雷池一步,更是于一年前收回幽云十六州大部,当今陛下为此泰山祭天,告祭列宗列宗。 就连李元昊都说,若能杀死方若华,他愿意以半壁江山相酬! 李元昊那厮背叛大宋,自立为王,可见是何等样的枭雄,被他忌讳至此的人,谁能不好奇? 要方若华说,这传言简直没谱了,要真如此,恐怕大宋朝的文武大臣得劝陛下宰了自己去换疆土。 一匹通体雪白的照夜玉狮子,一队银甲骑兵,为首的那个身体瘦削,头发梳得极高,露出宽阔的额头,眼角处已经有些许细纹,脸上也有几道伤疤,但看起来并不凶恶,反而一身书香气。 和众人印象中三头六臂,膀大腰圆,威风凛凛的女将完全不同,五官也显得平淡。 众人都盯着她看,谢婷却是全身颤抖,一丝声音仿佛像是从牙缝里挤出去的:“你没病?” 此时,大家才看到就跟在长公主身后的那人,人世间所有描绘天人的词,似乎都能用到这人身上,可是当他收敛锋芒,站在那个女子身后时,人们就几乎注意不到他。 傅红雪低头看自己的刀。 方若华看着谢婷:“我记得你是钦命要犯,唔,要不要让展护卫欠我一个人情?” 谢婷身体一颤。 方若华又道:“算了,展昭马上就到,让他自己处置吧。”说着便再不多看她一眼,一挥手,身边自有人上前替众人解毒,谢婷是连多看一眼也不敢,更不要说阻止,低着头,一步步退出去,转眼不见踪迹。 一众武林人士盯着方若华,热血沸腾,几个少侠跃跃欲试,竟都忘了报仇,也忘了害怕,只想多和这位江湖传奇说几句话,若是能面对面聊两句,便是将来面对子孙后代时也光耀的很。 方若华却有些疲惫,客气了两句便回过头盯着叶开,“擅自窥探谍组密报,就罚你打扫一个月镇西城以及军营的厕所,若受到投诉,惩罚加倍。” 叶开默然良久:“叶开甘愿受罚。” 方若华这才微笑,不等他继续说话,伸手去拍了拍他如今已经宽阔的肩,笑容清淡,并无太多惆怅:“你不要胡乱担心,既选择做一员武将,那么百战为国死,不是遗憾,而是荣耀,而我西北,无一人惧死,千千万万的兵士如此,我如此,狐苏也如此。” “东京开封,繁华如梦,若是怕死早该回去享那荣华富贵,既然没有,还有什么好说的。难道你还真怕我镇西城死一个方若华,一个狐苏,它就不再是镇西城了?若真如此,那我这二十年夙兴夜寐,才真是一番白辛苦。” “镇西城不是我的,也不是狐苏的,我们死一千回,它依旧能运转自如。” 叶开心中冰凉,扭头去看狐苏。 狐苏笑了笑,半晌终于轻叹,柔声道:“灵药是好,终究只能治得了病,却治不了命。” 方若华随手从马上拿下褡裢递过去,“又没带银子吧,我的先拿给你用,对了,把你得的药送去给阿凤,让他速配一批救急的丹药,给杨元帅送去,最近他那里战事颇多,伤兵都送我们那儿了。” 叶开一手接过褡裢,面上不显,心中却已大痛,此时才真正相信,原来大夫们说的都是真的,天下灵药,但凡世间有的,都有人愿意千难万险,取来献给狐苏先生,可没用就是没用。 也许上天太宠爱他,所以不肯把他留在凡尘俗世。 “别乱想了,我都没死,狐苏哪里那么容易死,他命里注定要陪伴我左右。”方若华轻笑,挥挥手收队,一扬马鞭,疾驰而去。 叶开轻轻地坐下,他知道,从数年前开始公主便在北边有所动作,尤其关注一个叫女真的小部落,他两个师兄都被安排去了会宁府,此次因为幽云十六州之事,辽与西夏有所勾连,公主此去北地,恐怕又是避不开的明枪暗箭。 目送公主远去,叶开回头看了看傅红雪,傅红雪和这些江湖人,也已然没有心气决战。 黑衣少侠看着同样黑衣白面,手持黑刀的仇人:“今天见到了公主,不适合染血,但终有一天,此仇此恨要以血来洗!” 傅红雪一步一步地远去:“我等着。” 数月之后,江湖雪狂风骤。 丁家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世家,和芦花荡的丁家不同,芦花荡丁兆兰,丁兆蕙丁氏双侠一向是平民做派,寻常自己还出去打渔贩鱼,丁家却是良田千顷,珍珠满地,正经的富贵滔天。 富贵滔天的丁家,此时已是一派萧索。 湖中央,天心楼内,登场的各个角色神色各异。 “咳咳。” 叶开靠着墙站在地上。 一切仇恨痛苦绝望都在前一刻结束了。 白天羽是天下一等一的豪杰,因为负情薄幸,抛弃了已经怀有身孕的白云仙子丁白云,丁白云召集所有对于白天羽强势性格而痛苦的那些……白大侠的朋友们,于十九年前,梅花庵外,杀了他。 傅红雪身为白天羽的儿子,在他母亲花白凤十八年如一日的教导下,进行了这场复仇,他本该手刃仇人,血洗丁家庄,杀死第一个动手的马空群,可是,江湖风雨如骤,恩怨情仇纠缠,杀死白天羽的人有大罪,但白天羽负了丁白云,毁了她一生,又岂能无罪? 可是,傅红雪本绝不会放弃,这场仇恨本来应该无休无止地延续下去,但是人世间的一切就是这么奇怪…… 叶开苦笑:“没错,白夫人换走了你母亲花白凤的孩子,所以,你不是白大侠的儿子,这些也不是你的仇人,你已经不必去恨任何人。” 怪不得叶开总是要掺和进这场复仇中来,怪不得叶开处处领先一步,戳破无数阴谋,好像无所不知。 傅红雪沉默许久,从天心楼的石阶上一步步走下去,叶开也走下去:“安乐侯庞昱觉得我很可怜。” 傅红雪的脚步顿了顿。 叶开怎么会可怜? 白夫人虽然嫉妒成性,不肯容忍白天羽和那些女子往来,但她却不忍心让自己丈夫的儿子一辈子平庸,她把叶开安排到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里,还给叶开找了那位小李探花做师父。 叶开极幸运,他得西北那位看重,是那位公主的义子,被呵护着长大,心性光明,聪慧而善良,武功高绝,小小年纪便有了如此成就,将来一定是一代名侠。 他若是还可怜,天底下还有不可怜的人? “我难道说错了,你怎么不可怜?”庞昱已经人到中年,却把纨绔子弟这四个字做到极致,身边带着的下人把此地的布置摆设,园林园景,下人的衣着品味,茶水点心,从上到下,从头到尾批判了一遍,实实觉得委屈了自家侯爷。 丁家一众下人是敢怒不敢言。 哎! 此时,庞昱坐在柔软的软轿上,抱着手炉看过了一场好戏,带着一种轻佻的,让人生恨的看客心态,笑眯眯点评:“你从小连选择的权力都没有,就被剥夺了和母亲在一起的机会,该你报的仇,有别人一丝不苟地帮你去报,也不问问你乐意不乐意,和这些恩怨情仇纠缠不清的,本该是你,可你却硬生生成了一个局外人,更惨的是,你有一颗游侠浪子的心,偏偏遇见了方若华。” 庞昱哀叹,“用不了多久,你就会被你那位公主剪断翅膀,打断腿脚,绑在永远也没有终结的战场上,从此耗费心力去和西夏,和大辽,甚至和大宋的文臣武将勾心斗角,为的却永远不会是你自己,然后你有一天就会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 叶开笑了:“那可真好。” 第四百三十九章 救死(两章合一) 好个屁! 庞昱简直要哭了:“开什么玩笑,如果小李探花的爱徒叶开,自由自在,魅力十足的江湖浪子,居然驻守边疆,浴血沙场,说不定哪一天会脑袋一热,决定精忠报国,然后战死了,还要说一句此生无憾,那简直是……苍天无眼,怎么不劈下一道响雷来劈了方若华这死妮子,她把好好的江湖传奇故事给篡改成这样,她亏心不亏心!让我以后可……”可怎么去读那些有趣的武侠小说! 叶开哑然,可忧郁痛苦一扫而空,连身体都变得轻松了些。 “小侯爷,公主说您是开心果,让人忘忧,果然是没有说错。” 这位小侯爷给人带来的,永远只有欢乐, 傅红雪停了停,慢慢地走到大树下,弯腰将翠浓抱起来,这世上,他最爱的女人是翠浓,这也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叶开也沉默,马空群是个很可怕的人,他把自己的女儿翠浓送往烟花之地,让她变成自己的眼线,这哪是人能做得出来? 翠浓中了剧毒,马空群下的毒手,本来是打算杀死傅红雪,没想到翠浓替他挡去一劫。 叶开叹了一声,两步追上去,拿出一瓶药丸往翠浓嘴里塞了一颗,又回头看庞昱。 “侯爷,我的救死令用完了。” 庞昱登时汗流浃背,哭笑不得:“……好吧。”这小子一点都不像他师父,和方若华一样,都是脸皮很厚的人物。 摇了摇头,叹了两声,他便从袖子里摸出一个金属圆筒,只有巴掌大小,非常精致,做工也特别精细,上面是镂空雕刻,雕刻的是一幅别致的舆图,握在手里感觉很好,一看简直像极为珍贵的艺术品。 庞昱用力把圆筒向地上一掷,圆筒立时喷出一道气流,飞上高空爆开,五颜六色的烟花朵朵盛放,出现三个金红色的十字。 “可千万别告诉你们那位公主,我偷了她几份救死令来装那啥!” 半刻钟之后。 傅红雪蹙眉,隐约听到一阵整齐划一,特别清脆的马蹄声,叶开松了口气:“来了,不慢。” 庞昱失笑:“算你们幸运,也就是最近你们那位公主把注意力转移到这附近来,北境上三天一大冲突,一天一小冲突的,救急队也跟着过来,否则就是有救死令,恐怕也得耽误个一天半天,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直直冲入丁家,下来两个人,提着药箱冲到眼前。 叶开松了口气:“大夫给她看看,中了剧毒。” 傅红雪紧紧盯着这二人,只见他们身穿白色长袍,戴着面巾,手里巨大的药箱往地上一放,竟自己扩展开来,里面有各种药瓶和他不认识的小工具。 其中一人检查过后,拿出一个透明的,带着针的玻璃管,刺入翠浓的胳膊,里面浅黄色的液体也注入她的体内,傅红雪握紧了刀鞘,差一点出声阻止。 但是随着液体流入翠浓体内,她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稳,青紫色的皮肤虽然还没恢复,呻吟声到是停了,傅红雪也不禁心下一松。 庞昱扫了一眼却道:“不成了,这还是最初级的解毒剂,不回你们镇西,让叶青士那厮亲自出手,恐怕这小丫头非死不可。” 两个大夫也摇头:“我们两个在镇西进修不足半年,在治外伤一道上到是入了门,此等剧毒,恐怕至少也要进修三年以上的中级医师才解得了。” 其中一个大夫回家拿了一个大牌子,挂在马车上,黑底红字,是个大大的红十字。 小心安顿好病人,抬头道:“走!” 一路上快马加鞭,所过之处,一片坦途。 路上两次遇见押送辎重的军队,都特意给他们让了路,还遇见几次商队,给他们补充给养,更换马匹,驿站上更是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一切。 傅红雪都不禁侧目。 叶开莞尔:“以前只在西北有这些便利,最近两年在北疆,人们看到我西北红十字,那也是人人愿意给几分方便。” 庞昱也道:“你们那位公主经营了快三十年了,要是连这点能耐都没有,她可真是白在世上走这一遭。” 的确一路畅通无阻,别管路上遇到的是朝廷显贵,还是地方豪强,甚至是那些强横不大讲理的绿林强盗,都退避三舍,只会给方便,不给麻烦。 叶开莞尔:“好神奇。” “神奇什么,一来给公主的面子,二来他们也能享受到这等便利,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罢了。” 终于,镇西城到了。 这是傅红雪第一次到镇西城。 进了镇西城,叶开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不再是面露微笑,神态温和,对衣食住行都不讲究的那个江湖浪子,未进城之前,他便换上玄色束腰长袍,外披紫金色斗篷,脸戴一凶恶狰狞的鬼面面具。 不光如此,腰身挺直,坐姿端正,一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腿上。 庞昱看了一眼就咕哝:“辣眼睛!你说说你们这帮小孩子跟方若华学什么学,她是女儿身,长得又那么寻常,上战场气势不足,镇不住敌人的气焰,这才每每在衣着打扮上不是华贵,就是别出心裁……你们凑什么热闹!” 叶开不理他。 很快就有几个大夫赶过来,接了病人去西北的中心医学院。医学院占地达百亩,一排十几栋三层的楼房,建筑简约,并不显奢华。 虽然面积大,但是有一点拥挤,人来人往的一大堆,耳边还传来各种口音。 傅红雪看着同样穿着打扮的大夫护送翠浓进入一栋小楼里略显空旷的房间,不多时,一个头发雪白的老大夫就慢吞吞地走过来。 叶开一看大喜,连忙迎上前:“还好您老人家在呢,我朋友的情况怎么样?” “放心,我给她用了解毒剂,为了调养身体,再给她开上几副药,先吃吃看。” 叶开微笑:“叶青士老先生出面,哪里有不好的道理,陛下都说,老先生您医术天下第一,医德更是天下第一。” 老先生笑着摇头,“你这孩子最会说话,可你们家公主听见怕不服气,好了,只是我没时间盯着,今年我孙子轮值,要随军当军医去,他一个人我不放心,今年我也去,马上就出发。” “不过,那小姑娘的毒伤不轻,是得找个靠谱的大夫盯一盯才好,可最近你家公主要用兵,听说最有经验的那几个老大夫都打了申请报告要随军,这样吧,去你们楼上找你展叔叔,好像白五爷请了洛阳神医闵子千那老家伙过来,给你展叔叔治病,治一个也是治,治两个也是治,找他去吧。” 叶开:“……” 事实上,既然进了医学院大门,随便抓个大夫过来也能治得好翠浓。 此地那是名医遍地,神医随手就能捞到一个。 翠浓的毒伤虽然严重,但西北这些大夫们到像是处理多了,并没有太当回事,很快,翠浓就苏醒,状况一日比一日更好。 傅红雪即便再没有江湖经验,还是觉得这里的小大夫放在外面,个个都是神医,都能被人供起来,要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什么人,都不敢不重视一个神医。 但是这些大夫却甘愿留在西北荒僻之地,每日无休无止地高强度工作,治病救人,多脏多累的活都要做,听叶青士老先生的意思,他们甚至要轮流去当军医,跟随士卒上战场。 医学院顶层有一陈列室,里面放置的都是那些死在战场上的军医的遗物。 所有的大夫无一人抱怨,尽职尽责。 傅红雪这等人也不禁惊奇。 叶开到看出傅红雪的心思,失笑道:“听说一开始医学院初建起来,只有三两个大夫在,这几个大夫还都是医术太差,在别处混不下去的。公主也不知从何处寻来各种医学典籍,无论哪一本落在任何一个医学世家,都属于只可传嫡子嫡孙的秘传,她却让人尽管借阅,一传十十传百,大夫自然就多起来。” “虽然公主规定,所有进入医学图书馆学习的大夫,必须为镇西城工作十年,还要轮流去做军医,但是天下名医依旧趋之若鹜。” 傅红雪了然,对于一个从医的人,什么能比精妙的医书更有吸引力? 如果换做一个武林人士,有人要教给他天下第一的武功,只要求他为自己做十年的事,谁会不答应? “一开始大夫们为医学典籍而来,到现在,却已经是真心实意,赶也赶不走,如今就是学成归去的大夫,依旧认为自己是西北医学院的人。” 叶开失笑,“我也不知道义母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她总能做到别人觉得很神奇的事。” …… 镇西城真的很特别。 傅红雪自从过了五岁之后,就很少去羡慕什么人,什么事,也很少因为任何事而惊讶,好奇,他的感情一向压抑而内敛。 但是在第四次出手帮忙,背一个老大爷回家之后,手里拿着四枚做工精美,不知是用什么金属材料制成的所谓奖章挂坠,他就有那么一点理解,为什么那一次,他误以为叶开行凶杀人,欲要对他对手,叶开真气衰竭,无力抵抗时,却只是苦笑道,他若是死了,希望尸体能送回镇西城安葬。 如果他的家是这样一个地方,他也会一直念念不忘,希冀着死后能长埋家乡。 街面干干净净。 明明位于西北边陲,可是老百姓们都是斯文有礼,热情而又善良。 他们总是有很多很多的善心和同情心,在街上会照顾陌生的孩子,陌生的老人,会主动给外乡人引路,并不惧怕那些凶神恶煞的江湖人。 孩子们人人都能上学堂,穿着打扮绝无不同,豪富之家的孩子,和平民百姓之家的娃娃能轻轻松松地在一处打闹。 江湖高手遍地都是,和普通百姓混居一处,竟也丝毫没有违和感。 叶开一看到吃饭的点,干脆上街找他,顺便拉着人一起去医院的三食堂吃饭,再给翠浓带回去些不伤胃的米粥。 坐下要了四菜一汤,叶开咬着筷子看了看傅红雪,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很不适应,很多人初来乍到都不适应,尤其是江湖人。” 傅红雪抬头皱眉。 叶开轻声一叹:“你看着镇西城觉得好,可其实它规矩很多,也很严苛,只是不显罢了,这里不能没有规矩。” “三十年前,它只是一座边陲小城,有寥寥百十户人家,党项人年年劫掠,以至于民风彪悍,家家户户都穷得很,好些人家冬日没有棉被,只能用茅草取暖,夏日连衣服都穿不上,遇见灾年,易子而食是常事,争相抢夺婴孩生吃的时候也有,长公主用了两年时间,修通了路,招来了商户,用了整整六年,招揽流民,吸引人口,率军保护百姓开荒种地,整顿江湖势力,清除三步一遇的盗匪,又花了近二十年,让大家吃饱了饭,穿暖了衣服,教导人们礼义廉耻,使得孩子都能上学,老人家都不愁养老,几十年的时光苦熬下来,才有如今的镇西城。”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想,也许就是因为身上背负着这么沉重的重担,所以当他知道自己的身世,知道别人夺走他的父母,他的身份,连他的仇恨都一并夺走,他也只是寂寞,没有恨。 一个心里被填满的人,总会更宽容,更平和。 饭菜还是热的。 外面便响起嘹亮的军号声。 这是只有西北特有的一种号声。叶开骤然起身,就见食堂里绝大部分的医生,护士,还有兵卒不约而同地扔了碗筷,一眨眼的时间便出门排列得整整齐齐。 叶开整理衣冠,低头轻声道:“傅红雪,等我回来再请你喝酒。” 北境大辽连同西夏,忽然犯边,杨元帅重伤溃败,圣上下旨增援,长公主亲自率军出征。 整个镇西城都动起来,就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每一个部件都有条不紊地开始运作,三个时辰之后,长公主的帅旗和三军将士,便消失在茫茫黄沙中。 第四百四十章 哀荣 断壁残垣,一片焦土,尸骨层层叠叠,战马倒毙,帅旗折断,旗帜在血水里浮浮荡荡,茫茫然四散逃亡的大军中,大辽耶律重抱着一截断臂,转头回顾,只见那位长公主直直地坐于马上。 大帅的头就挂在她的马前。 她一动不动地,静静地看着天地间的血污,看不清楚神色,身上这一回没有穿她那身雪白的盔甲,而是一身黑色。 黑色显不出血,到衬得她肤色雪白,还有一种很神秘的静。 一个杀神,让人看见,却有一种心安的感觉。 她为何还不死? 刚才她杀了大帅,但大帅拼死一搏,天下第一的高手也没有阻拦得了,那条长枪穿过她的心口,透体而出,便是有护心镜也是枉然。 诸般念头一闪而逝,无数人在哀嚎奔逃,耶律重忽然就有点伤心,他觉得大辽再也没有机会,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战场上,伤心疲惫过后,却不禁想到父母妻儿,其实,从此解甲归田,也不是那么不好。 狐苏抱着方若华的腰,忽然笑了笑,轻声道:“主人,我说到做到了。” 一句话很轻很浅,话音未落,他就闭上了眼睛,把头搁在主人的肩膀上,依旧能感觉到一丝余温。 左右副将强忍着泪水,趋前一步,簇拥着那匹神骏的照夜玉狮子一起,昂首挺胸,静静地看着士卒们打扫战场。 要结束了,公主总要看到最后! …… 京城数日之间,无数次快马加急送捷报。 安国长平长公主率镇西镇,三战三胜,大辽、西夏俯首称臣。 但是这一日却是满城缟素,百姓痛哭,京城中酒楼茶肆都歇了生意,连青楼瓦舍也挂了白。 她死了! 那位在西北经营三十几年,那位不知救了多少人,被千家万户立长生牌位供奉的长公主,终究还是逃不过这一劫。 有诗云: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只要上了沙场,总有人可以满身伤痛,载誉而归,又有人永远也回不来。 公主征战十数年,所以当她的死讯传回京城,皇帝陛下痛哭失声,和满朝文武一起竭尽全力地让她获得最大的哀荣,谥号忠武,配享太庙,但其实众人心里也并不大意外的。 早在数年前,长公主的身体便不好了,陛下的身体也不好,年年下旨让她回京修养,却是年年不能成行,有好几次长公主都答应,可偏偏又出乱子,就好像老天爷极喜爱她,所以想让她战死在沙场上,死得更漂亮些似的。 她确实死的很漂亮,带着天底下罕见的那个绝色,杀了大辽前后两个元帅,人死之后,天下第一的绝世高手抱着她骑在马上,一直看着大宋的军队杀得辽军惊慌失措,阵势大乱,看着大宋将士趁胜追击,追杀得辽军狼狈逃窜。 直到死,狐苏遵守规定,没有让自己的主人露出一点狼狈。 主人死后,狐苏先生也气绝而亡,他们主仆二人,都未曾成亲,没有子嗣,恐怕留给后人的,只剩下凄美的传说。 安国长平长公主生前死后,都是传奇,想必这个传奇还会长长久久地流传下去。 公主出殡之前,已经快四十岁的皇帝,离开东京,亲至西北。 随行者甚众,皇室宗亲都来了,满朝文武也到得齐全,镇西城却还是那个样子,干干净净的。 县衙照常办公,各个衙门还是一样运作。 江湖侠客照旧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事。 百姓们也如往常一般出出入入。 只是人人缟素,个个重孝,精神气却还算好,算是哀而不伤。 方若华的棺木本来是普通的棺木,皇帝亲自要求更换,换了金丝楠木。 她穿着公主朝服,头戴冠冕,面上染了胭脂,手里握着一颗明珠,到比活着的时候显漂亮。 陵墓是陷空岛白玉堂带人修的,他精通机关术,只是为人修陵墓,到还是第一次,展昭替他打下手,两个人说说笑笑,不像是修墓地,到像是修一座普通的房子。 庞昱跟在后头看热闹,笑得见牙不见眼:“方若华留下话,让简葬,不放陪葬物品,我知道她怕什么,她就是怕招贼,切,不听她的,招贼怕什么?她人都死了,难道还管得了人家盗墓贼?嘿嘿,再说,不给她留点陪葬物,千年之后世人还当陛下苛待她呢,不是忠君爱国吗?干脆忠心到底,别给皇帝添麻烦。” 这位安乐侯的嘲讽却是好多人听不懂,几个帮着修陵的汉子抹了把汗:“……不怕招贼,以后俺们的子子孙孙就住公主的陵墓旁边,世代守着,俺们不绝了种,谁也甭想惊扰公主!” 庞昱愣了愣:“好家伙,那方若华就更招人恨了,你们家后世子孙还不得恨死她!” “侯爷真会开玩笑,没有公主,哪来的他们!”未来的守墓人一脸理所当然,“他们能给公主守墓,那是他们的福气!” 出殡当日。 叶开跟在皇帝后面,随着皇帝扶棺而出,镇西城的长街之上,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头,有老人,有青壮年,也有穿着整齐划一的校服的学生。 御林军挡不住,心惊肉跳的,索性镇西城大概是大宋朝规矩最严的城市,镇西城的百姓也是守惯了规矩,没人大声喧哗,也没人冲撞嚎啕,只是哭,哭声一声连着一声。 不少镇西军退役士卒,全身重孝,有人断臂,有人断腿,有人瞎了眼,全家老少相互扶持,一跪一磕头地跟着棺木前行。 皇帝抬首四顾,一时也止不住悲声:“不要拦着,让他们送一送若华。” 御林军担心陛下安全,但皇帝不怕,“这里是长公主的镇西城,朕的若华英魂还在,谁能在她眼前伤了朕呢?” 说着,转身抚了抚长公主的棺木,“你这些年辛苦没有白费,你放心,镇西城永远是镇西城。” 伸手把眼泪抹去,赵祯轻声道:“你老说朕优点和缺点一样分明,说朕性格太柔,无定志,没有自己的决断,老让下面的人无所适从,可你在,总能说服朕,让朕改了宽人少断的毛病,你不在了,你现在不在了……若华,朕欠你的债利滚利的,远没有还完,你难道就不惦记?你就不能再多给朕一些时间……朕舍不得你!” 第四百四十一章 故事(两章合一) 皇帝痛哭。 灵车一时停滞,难以前行。 道边压抑的哭声连绵不绝。 老刘头也忍不住抹泪,他是伙头军的,做了三十年伙头军,今年刚刚退下来,打算享享儿子的福,此时此刻强忍着不想哭,可又哪里忍得住:“当年西夏人打到城头上,我给公主送饭,怕得厉害,腿直哆嗦,她跟我说,别怕,我要是死了,她也让我穿上新寿衣,风风光光大葬,保准让我逢年过节有人烧香磕头。今天我想告诉公主,如今我老刘头有三个儿子了,不怕将来没人磕头,我那些老伙计们,死的入忠烈祠,没死的也有朝廷养着,不怕过不下去,公主您别惦记……” 钱县令一步一趔趄,他这些年腿脚也不好,忍不住叹了口气,可终究不能倒下,如今公主没了,方应选方大将军也没了,连狐苏先生都没了,只剩下他,他还得给那些孩子保驾护航一阵。 他没有公主那帮人那么厚的脸皮,说也不说一声,走得潇潇洒洒,只留下几个小辈撑着门面,哎,可有什么办法,他们家公主在别人眼里英雄了得,虽为女子,却比世间大多数男儿还要了不起,但自己这些亲信却知道,公主那个人,其实任性妄为得很,世俗的规矩,她向来没看得太重过,只不过大家爱戴她,所以她做再多坏规矩的事,人们都能脑补出一千一万个不得已的理由,对她也只有心疼,从不觉得她哪里不对。 赵子熙和江若雨本来没有打算来的,甚至赵子熙抱病的折子都写了三遍。 江若雨也忙,上要孝敬公婆,尤其是婆婆,一大把年纪了性子还和小姑娘似的,难伺候的很,下面还有两个儿子该说亲了,闺女也要说婆家,就是丈夫那一屋子三个妾,一个粗鄙,一个贪心,一个跟个木头似的,不看着盯着恐怕要出乱子。 还有好几个刚被送来的小丫头,叽叽喳喳吵得人头疼,不过那几个小丫头片子到是不足为虑,外面人送给丈夫的玩意儿而已,又不能生育。 谁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年轻的时候,她也醋过,也不想让子熙哥哥沾别的女人,但她醋又有什么用,天底下的男人,哪一个不偷腥? 女人这辈子,该糊涂的时候,还是糊涂些好。 夫妻两个再不乐意,可最后还是来了西北,别人都来,他们不来也不大合适。 和大宋朝所有普通的宗室以及命妇一样,恭恭敬敬地跪在道边,看着灵车在自己的眼前一寸一寸地过去。 江若雨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她本该觉得自己比那个公主过得好。 她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丈夫,夫妻两个感情和睦,生育了爱人的孩子,老来有靠,一辈子算是平顺的,她有的,方若华都没有。 她就算位高权重,就算风光无限,可她作为一个女人,一直到死也没有出嫁,连个儿女都没有,难道不可悲? 已经很努力,很努力,让自己去这么想,但她心底深处其实还是清楚,一个女人活成方若华那样,死后配享太庙,满城皆哭,其实,有没有儿孙,有没有丈夫,真的就不重要了。 她陡然心中一空,说不出地失落,此时此刻,回忆过往,到开始糊涂起来。 当年她满怀壮志,一心以为不比男儿差,女扮男装去书院读书时的豪情壮志,如今还剩下几分?怕是一分都没剩了! 为什么人人都觉得,她这是正常的,是成熟了,懂事了,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连她自己也觉得的确如此! 如果这想法很正确,为什么她一点也不快活! 赵子熙忽然忍不住抬了抬头,去看了看方若华的灵车,又看了看周围的场面,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也许千百年以后,他的名字也会在史书上被留下一笔,人们会知道,那位长公主年幼时,曾与一个姓赵的宗室子弟有过婚约,但人们大约不会知道,那个宗室子弟,姓什么,叫什么,这一生都做过什么事,有过什么功与过。 …… “喂,你听说了没有,长平公主的墓被发现了,好像从她的墓里挖出来一些书信,还有一本残缺的自传,跟你说,那公主可有意思呢,她自己在自传里说,她姑且说之,我们姑且听之,信不信都无妨,就是非要相信她三头六臂,膀大腰圆,钢筋铁骨,她也认了,说她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她也无所谓,说她不算什么英雄,那就说去吧,哪怕给她这个一辈子没成亲的女人编排出十八则艳史,也只当是逗人一乐……” “还有一封告盗墓贼书,说她死后虽要求简葬,打算布衣澜衫,不戴珠翠,但是考虑到身边促狭者众多,说不定想法难以实现,若是盗墓贼们真能盗去些许珍宝,别忘了好生鉴定一二,以免被人鱼目混珠,白忙一次。” “那位长公主可真有趣。” “呵呵。” 苏正怎么可能不知道,下墓的时候他是作为领路人一起去的。 其实,他也不想,苏正的祖先乃是公主亲卫出身,名为苏和,曾做过镇西军的前锋大将,后来携全家为公主守墓。 他这么做,也怕列祖列宗从坟里爬出来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想想先祖当时是什么地位,那是官居三品,可说不做官就不做官了,不管不顾,非要为公主守墓,若不是当真忠心耿耿,又何至于此! 先祖要知道后代子孙竟然帮着开了那位公主的墓……苏正心里也毛毛的。 可他是实在没法子,想当年他父亲,他爷爷,他爸爸,他叔叔,伯伯都赶走过盗墓贼,尤其是近些年,那些打大墓主意的人是越来越多,可守墓人却是人丁单薄,如今另外几家早就断了传承,他到是有个堂兄,一早出国走人,只剩下他一个,人单力薄,哪里又守得过来?再说,他也不想一辈子窝在大西北的山沟沟里,他还想见识见识外面的花花世界。 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把祖宗的话暂且搁置,把长公主的大墓给卖了。 这不挺好,正经的考古队考古一回,既能帮助世人了解当时的历史,还能保护这座大墓,省得担心后面再招来盗墓贼! 不过数月,宋朝最有名的那位长公主陵墓被发现的消息就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新闻,据传棺木被打开,长公主的面色鲜活,便如睡着一般,保存得极为妥当,还发现了许许多多的文献资料,对于后人了解当时民生民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时间各种关于长公主的奇闻异事都流传出来,不知多少影视制作人抓住这股东风,拍出许许多多相关的影视剧。 “呵。” 苏正看得直翻白眼,哼,论当年的传奇故事,他们得的不过是些残本,哪有自己知道的多? 家里可是世世代代都是那位公主的守墓人,他的童年故事,全都是长公主,而且百听不厌。 所以越看这些影视剧,越觉得别扭,其中一部竟然说当时名满天下的狐苏先生,是长公主的情人,只是身份太低,二人苦恋,皇帝却不能允许二人结婚。 这简直是胡说八道。 “哎!” 苏正也不禁觉得悲凉,现代人都不明白那时候的忠义,狐苏先生认长公主为主,一生效忠,死而后已,又岂会和自己的主人有什么儿女私情! 再者说,狐苏先生是什么人,就他的人品相貌武功才学,但凡只要有一丝贪恋权势之心,只要参加科举,状元头衔绝不可能是别人的,封侯拜相,再容易不过,还什么身份太低,开哪门子玩笑! 但苏正还是喜欢看这些,一部一部地追着全看完。 看完恼过,又失笑不已,这些电视剧什么的,到也不是完全一点边也不沾,就说最新的这一部,同样给长公主安排了好多段情缘,不过都是点到而止,十分隐晦,这一点到有些意思。 事实上公主自然不至于那般风流,可是当时仁宗皇帝确实曾为公主的婚事日夜不安,听说还请人将宗室中的青年才俊画成图册,汇总一处,送去给公主品鉴。 那场面,简直与清朝时的选秀也差不多。 苏正想到此,不禁心下一热:“贴吧里调侃安国公主的艳福能排入史上前三,还真是有点道理。” 要是方若华知道这位苏正的想法,估计也得长叹一声冤枉! 那年陛下派人送了兵部侍郎赵元举的幼子到镇西镇,与她乡亲,那会儿,方若华固然没打算成亲,但西北是真缺人手,而陛下亲自挑选的青年才俊,别的不说,在能力上绝对不差,来西北哪怕只几个月,也能发光发热,她琢磨了琢磨,到是没坚辞。 反正陛下有分寸,哪怕怀着相亲的心思,也没把这事放到台面上。 结果也还算好,那小子一到镇西城就被钱县令抓了公差,做得不差,钱县令都有心卖了公主使一次美人计,好把人彻底留下。 还是方若华一看不好,赶紧劝说——“你要真把我卖了,那小鲜肉,呃,人才就只剩下这一个,你要是不卖了我,以后可能源源不断,说不定有哪个脑袋一热就留在西北不走了,咱们稳赚不赔!” 钱县令琢磨了琢磨,的确是这么个道理,这才罢手。 事实上,就是方若华乐意,人家小鲜肉也不一定乐意,那小子能耐不差,眼睛却瞎,来了没几天就被狐苏迷得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夕,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了,狐苏哪里像女人?之后又被党项人吓得高烧不退,让她赶紧把人送回去,再有人才缺口,这小子也不能留,真留下,不是让狐苏给削成人棍,就是自己把自己给吓死。 后来又来了一个,到是挺规矩,似乎比较想联这个姻。 那是个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小年轻,叫孙元祖,家里世代书香,他自己更是温文尔雅,说话未语先笑,有些腼腆。 这人瞧着不错,又是借口想去大儒明泽门下读书而来,明泽是被方若华从江南那边‘掠’来的教书先生,在镇西城八年间教导出一个状元,两个探花,十数个进士,从此声名远播。 方若华觉得可以把他留下做个几年的苦力。 “哎。” 到今日她还记得,孙元祖当时被忽悠到小学里教书,没想到正赶上开封府四品带刀侍卫展昭,追捕刺客来到镇西城,还让刺客冲入学校。 镇西城的学生们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单纯儒生,一看不好,个个机灵的不行,反应迅速,登时跑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孙元祖懵懵懂懂就被刺客抓为人质。 展昭因此投鼠忌器,被刺客偷袭,受伤中毒,方若华没奈何,只好扔下军务处理此事,和小鲜肉比,显然御猫更要紧些,至少表面上方若华甚是冷酷无情地表示自己不认识孙元祖,不关心对方死活,一声令下,镇西城的武林人士一拥而上,人海战术拿下了刺客,夺回了解药。 当然,小鲜肉虽然没伤到皮毛,还是被吓得脸色煞白,两股战战,当天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镇西城。 方若华叹了口气,本着不肯吃亏的原则,顺手扣下御猫给她打工。 御猫到也没有那么不情愿,而且留下这只猫,后头骗来了五只老鼠,划算。 要不是包大人写了信来,十分可怜地表示展护卫不在,他家开封府的大门一晚上让刺客踩了十八回,害得包大人不得不头一天躲王丞相府里,第二天躲皇宫中去,着实给同僚们添了大麻烦,方若华还不打算放过这般好用,能文能武,扔哪都任劳任怨的好劳力。 那几年的确挺苦,非常非常累,累得西北这些人看到人才眼珠子都是蓝的,坑蒙拐骗什么手段都想用,人才到手里就轻易不肯放走,以至于后来西北人才济济,连峨眉神算子欧阳伶都道,西北人杰地灵,气运独占七分,可钱县令还是抠唆的很,但凡入了他口袋的人才,有人想捞走就跟割他肉似的,奈何人终究要走,西北培养的人才,终究要走遍大宋全境。 第四百四十二章 奇事 (两章合一) 有关那位传奇公主方若华的热度经久不衰,虽然也有些牝鸡司晨的胡话,但没传起来就让一大堆男人和女人给怼回去,总体来说还是极风光无限。 没几日,一幅从陪葬物中被挖掘出来的画卷被传到网上。 那是一幅夜宴图,月色下公主宽袍广袖,宴请亲朋,赵祯皇帝和包拯都是座上宾,庞昱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喝酒,展昭与白玉堂似是在吵架,画卷栩栩如生,人物用的白描手法,纤毫毕现,而且保存得极好。 画一出现在网上,就引来无数网友嗷嗷叫,尤其是站在长公主身后阴影中,只露出半张脸的狐苏,登时让网友们沉醉痴迷。 从此电视剧里演狐苏的那些以往也被称为美人的男演员们,个个都被批得灰头土脸,幸好后来大家一想,似乎也没有哪个演员能演的出狐苏先生的半分风姿,便是骂人也没了力气。 不过,一时间各种传闻甚嚣尘上,无数史学家都跟着凑热闹,开始更深入地去研究这一段历史。 苏正嘴里很嫌弃这帮人胡说八道,可其实他也很感兴趣,家学渊源嘛,他们家哥几个都喜欢听那位的传奇。 闲来无事便把各种书籍,传说中的自传残本,还有好多靠谱不靠谱的电视剧都看了一遍,看得上瘾,又去自家老宅的书房里翻看各种古籍记录。 要说为什么我们的国家被称为文明古国,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传承没有断绝。 无论古人还是后世人,用的都是汉字,于是,今人古人的故事才能千百年的传颂。 不过,苏正对自家祖先留下来的资料,有很多都是半信半疑。 比如说,宋朝开封出了名的纨绔公子,安乐侯庞昱,史书上记载,他风流花心,一生没做过一件正事,不学无术,但苏正的祖先却对其十分推崇,说其曾在镇西城县衙处理积年旧账,一年的账目他一个晚上就能理得清清楚楚,丝毫不出错,十几个老账房加起来也没有他厉害。 书中还说,庞昱是个正人君子,他身边美人虽多,但几乎都是走投无路的可怜人,而且大部分都被他出一笔丰厚的嫁妆,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 他一生都没有娶妻,从始至终都是开封城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心目中的偶像明星,深受女儿家喜爱,年过五十上街时还是掷果盈车,颇有古时卫玠之风。 其它只鳞片爪的记载也颇为有趣,比如说当时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南侠展昭,正义的象征,白道魁首,其实和天下第一邪,魔教教主颇有交情,展昭数次惹下江湖好手追杀,都是魔教教主为其平事。 这些记载,都属于有七八成能信的,还有一些,苏正百分百怀疑是自家祖先睡糊涂了胡乱写下来逗弄后辈子孙。 比如说,八百年前,先祖苏依就写了一件事,当年他为公主守灵,曾遭遇一件奇事。 那会儿正值宋末明初。 方若华若看到这一句,说不得要笑一笑,因为‘元’似乎被蝴蝶掉,无论与她有多大关系,她都觉得不枉她去那小时空走了一遭。明朝大国师刘伯温,携御赐的天龙宝剑行走天下,路过公主陵,自要拜祭一番。 当时长公主威望极隆,难得是各地居然都为其立祠,建神像供奉,作为一女子,能得此待遇,也是殊为不易,文臣武将但凡路过,总要拜一拜的。 却说刘伯温置了两杯水酒,吟诗一首,长叹一声,又作祭文歌颂长公主,正祭拜,天忽然一阴,浓雾起,转头便见到了阴兵过境,那些阴兵都是宋时的打扮,一个个地穿戴玄色铠甲,脸上戴着面具,杀气腾腾,连刘伯温身边最得力的两个侍卫,丁冲、王凯二人都大吃一惊,连忙扑过来保护国师。 但他们武功再高,也身在人间,即便这些阴兵根本没有和他们动手的意思,只是路过而已,但光是寒气就让人难以招架,就在刘伯温三人通体寒凉,几乎要被冻成冰块,神智也渐渐不清楚时,便听长啸声由远及近。 抬头便见一圆形宝伞从天而降,金光四射,愣是把所有阴兵挡在了外面。 随即,一人身穿红色长袍,背负巨阙宝剑,踏空而来,落地先叹一声,苦笑道:“路将军,刘将军,你们身上阴气重,仔细别伤了人,还是随我回去吧。” 阴兵中为首一人慢吞吞转头:“回去做什么?我们在阴司黄泉路上找了几百年,也不见公主,想我家公主何等人物,何等的功德,便是不能立地成神,至少转世成人应无问题,可公主呢?公主何在?展昭,我们等得够久,身为公主亲卫,不能常伴左右,失职至此,何其可悲!既然阴间找不到,我们便去阳间找,一百年也好,两百年也罢,不见公主,我等绝不甘心!” 展昭一脸无奈,却还是好言好语地劝说,劝来劝去,这些阴兵却是个个怨气十足,戾气也重,完全不听他的,眼看就要打起来。 刘伯温也是精通五行八卦,奇门阵法,这等场面,却还是头一次见,心中不免有些忧虑,万一要是展昭不敌对方,放这些阴兵满地乱跑,不知多少平民百姓要遇害。 他着急,展昭却是始终不温不火,不急不躁,轻言细语,慢慢劝说,耐性十足,双方纠缠了差不多得有半个多时辰,就见公主陵墓里钻出两个人来。 一人披挂整齐,将军模样。 另一人白衣白袍,相貌俊美,神采飞扬,一手还拎着酒坛子。 白衣人出现便笑:“有完没完,每年都闹这一出,你们累不累?赶紧的,正值鬼节,大家难得在阳间聚首,该吃吃,该喝喝,热闹热闹。” 那将军也摇头:“小路,小刘,你们两个来给公主磕个头,叫弟兄们都过来,老夫请你们喝酒。” 两个阴兵头领居然当真平和了些,跪下冲那将军磕头,直呼大帅。 将军一笑,也有些落寞,转身见到刘伯温三人,看了墓前的祭文,便道了声谢:“国师有心了。在下方应选,这两个都是在下好友,锦毛鼠白玉堂,御猫展昭,如今他们在阴司包大人座下当差,至于那边那些孩子们,以前是安国长平长公主身边的亲卫,死后因不见主人,怨气难消,始终不肯投胎,但都守规矩,他们也不敢不守规矩,到是不曾祸乱人间,或许国师能通阴阳,才会在鬼节之日遇见他们,说来也是缘分。” 既然有缘,刘伯温也就受邀一起坐下来喝起酒。 酒过三巡,只听阴兵们一首接一首地唱军歌,人人痛哭失声,鬼魂哭嚎,居然也没让人觉得惊悚,只感悲伤。 刘伯温身边两个侍卫,丁冲和王凯都是感性之人,忍不住觉得这些兵卒当真可怜,死后几百年执念依旧不散,何等可悲,不禁问道:“难道就不能查一查,安国公主到底去了何处?” 展昭摇了摇头:“在下也追查多年,但连生死簿上都无公主的名字,似乎天上地下,再也寻不到公主殿下的一丝魂魄。” 刘伯温闻言愕然。 周遭阴兵,齐齐痛哭。 方应选伤感了这些年到是伤感够了,叹道:“哭什么,我家公主也许只是一抹来自天外的仙灵,投入浊世走上一遭便回了天外天之上……只是她记得带走狐苏,连小侯爷几个也跟了去,怎么就唯独忘了我,哎!” 这等记载肯定不真,若是真的,阴曹地府无公主下落,那苏家等守墓家族,千年来枯守大墓,难道守的只是一座空坟? 咳咳,越扯越没谱! 除了这神神鬼鬼的外,竟然还有祖先说,长公主的死敌,西夏房远山的爱女房复,在长公主死后,每年忌日都要千里跋涉来给公主扫墓。 开什么玩笑,就算当时西夏与宋之间已无战争,房远山可是死在方若华的谋算之下,说她来挖坟毁尸到还更可能些。 祖先们写的古籍,看来是多不靠谱,苏和笑了笑,把书本妥妥当当地收好。 也就当乐子一看。 回头一开电视,正好有新闻报道,昔年的镇西城,如今的公主市,要举行盛大的祭祀安国长平长公主的活动。 其实往年也每一年都要举行一次,每十年举行更隆重的活动,至于公主市的百年大祭,那是中外闻名,前年举行的时候,就连国内外重要领导人都亲自到场。 说起来,苏和还是小时候随父亲去过一次公主市,为了参加祭祀活动,他也每年都至少要去一次公主市,可这么多年下来,每次去都会有觉得那真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城市。 全国治安最好,全国辐射影响力最高,全国城市居民幸福指数最高…… 还有那一座享誉世界的镇西医科大学。 那位长公主的生命不过四十余年,却比那些活到百八十岁的人要有意义的多了。 二十一世纪 别墅中的空调全开,热气蒸腾,方若华泡在水里舒舒服服地眯着眼睛听歌。 夏芬难得好声好气地给她搓背。 方若华好好享受了一回,吐出口气:“我的妈,打死我,我也不想再来一次!” 她这几十年过得有多苦,连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咬牙坚持下来的。 上战场,白骨累累,血泥满地,经常是一头一脸一身的血腥气,她这是战时要拼命,下了战场为了自己能百战百胜,还得拼命,很长一段时间内,一天都睡不够两个时辰。 幸好成绩全优,不必补考,方若华这一次考试完成得还不错,如果当真像一开始庞昱建议的一样,故意上战场找个机会求死,估计就不能及格。 想也知道,既然遣送修士去小时空,是为了修行,为了体会人间喜乐,那肯定是认认真真,努力生活过,在世上留下痕迹的考生成绩更好,敷衍了事必然不及格。 披上浴袍从浴室里出来,方若华再一次坐下来写自己的回忆录。 也不知道那位教主,和那位小侯爷如今怎么样,不过,听许岚说,这回但凡和她同一考场的考生,补考都过了,想必这几个如今还不错。 就因为她所在的考场一个补考的都无,修士们自己的圈子里还有传言,说她是考试bug,但凡和她一个考场的考生,幸运指数增加十个百分点。 方若华在宇宙商城里搜了搜,居然还出现考试必过福袋,相传乃送到她面前开过光的。 “……” 呵呵。 这群求大道,求超脱的修士还真会玩! 在家中修养了两天,方若华还有些提不起劲,考试和别的小时空不同,考过之后情感并没有完全淡去,虽然并不严重,但此时此刻方若华的确有一点,自己依旧是那个战场上并不以武力称雄,却肩负着无数人命运的安国长平长公主一样。 不只是如此,还有挂念和思念,她总是想包大人,想展昭,想陷空岛那五只老鼠,想他们的未来会如何。 更重要的,她思及狐苏,心下怅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几十年朝夕相处,狐苏在她心中,已如手足,今次一别,却成永诀! 夏芬:“……不然去看看心理医生。” “那还不至于。” 方若华摇头,“真去看非吓到人家大夫不可,我自己静一静,慢慢梳理梳理便是。” 修士去考试,不是为了求心魔,不会有大碍。 方若华写了会儿回忆录,就翻看这次小时空的全程留影看。 留影相当于试卷备份,是方若华专门向许岚女士要的,到不是什么法宝,而是直接生成影视文件出现在电脑上。 方若华打开来看了看,居然还是剪辑好的,剪辑完了和漫长的人生比,到并不算多,但全部都是精华。 一共一百多g大小的文件,加起来总共将近三百个小时。 一连一个多月,她就没出门一步,守着电脑细细地看那些视频,剪辑得真好,方若华看到很多她身在小时空时,并不知道的事。 第四百四十三章 纪念 狐苏原来也很腹黑,喜欢仗着自己武功好,以指点为名欺压人家白五爷,每每看到对方憋屈的小眼神就笑得越发温柔可亲。 方若华失笑,好几次卢大爷因为生意亲至镇西城,看到她的时候都欲言又止的,说不定就是有点不满她家狐苏欺负人家弟弟了。 她与那些朋友是君子之交,相隔千里,彼此都忙,见一面很难,但南侠展昭会因为听到西北又逢战事,就彻夜难眠,辗转反侧,白五爷会因为吃到鲜美的鲈鱼,忽然就想让他们都尝一尝。 赵祯那般宽仁的皇帝,会因为御使弹劾她牝鸡司晨而大发雷霆之怒,把御使一口气贬到岭南呆个几年醒醒脑。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笑起来,心情忽然就好转了许多。 “若华,那是你吗?你什么时候去拍电影去了,还拍了这么……这么长!” 正好韩萱出了月子无事,到方家来串串门,一进门就看到电脑上银盔雪刀的方若华,再一转头,看到仙姿佚貌的狐苏,整个人都被震得晕晕乎乎。 再看到真真正正,十万人冲撞在一起的战争场面,韩萱萱更是倒抽了一口冷气,连话都说不出口,扑倒在椅子上,夺过鼠标,就不肯搭理方若华了。 方若华苦笑。 联盟那边‘剪辑’的时候已经算是非常注意尺度,完全不能见人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即便如此,看来对自家萱萱姐的冲击还是挺大。 “呼!” 韩萱萱眼睛放光,“若华,这是哪个导演的作品?” 方若华:“……” 被萱萱姐缠着问个不停,方若华也只能无语以对,好在韩萱萱以为这是要走神秘路线,对这部剧的一切都保密,便没有多问。 “好精致!这还没有剪辑完吧,主线是什么还不大明晰,但是实在太精致了,每一帧都无可挑剔,做它的剪辑师怕是要头疼的很,浪费掉一星半点恐怕都让人痛心疾首,我看干脆别胡乱剪,就这么让我看我也能痴迷,这是什么剧?安国长平长公主的一生?” 方若华:“……” 被萱萱姐这么一说,她忽然也有一点冲动,想让天下人都来看一看。 这一次经历的小时空,几十年下来,她几乎要分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只为了考试,才会那么拼。 也可能是拼搏久了,装自己有理想,自己忠于国家忠于百姓装得久了,便当真养出了一点情怀。 如今一切过去,那些人都从她的生命里消失,方若华一笑:“我便是把你们都搬到大屏幕上,让观众们评头论足一番,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了!” 试卷是属于她的,到是随她处置。 方若华笑了一会儿,居然当真兴致一起,自己凑过去缠着萱萱姐教她剪辑方法,然后帮着她一点点剪辑视频,很短的时间就剪出一个长达三个多小时的片段来。 没有选取什么精华,就是从头开始剪。 第一场便是方若华初到西北,瘦弱憔悴的十四岁小女孩,面对破败的侯府,一步一步走到灵堂,看着父兄的灵位和棺木,拒绝了回京的建议,决定担负起镇西城的未来。 方若华对那时候的记忆早就模糊,此时看这些视频,到有些羞耻。 其实当时她完全不是视频中表现出来的那么大气,反而沉浸在和原主的灵魂交融中,根本不在状态,既忧且惧,不知后路如何。 三个小时的精华,最后十四岁的小女孩站在城头上,远望西夏,一个宛如仙人的年轻男子单膝着地,跪在她的面前,轻声道:“吾乃狐苏,自今日起宣誓效忠主上,自此生死相随,忠诚不二。” 方若华看着自己笑起来:“今后请多指教。” 剪完,再看一次依旧觉得哪里都好,韩萱萱瞠目结舌:“你想直接挂网上让人看?” 方若华点头。 韩萱萱愣了半天,琢磨了琢磨:“先免费放出一部分,吸引人气,唔,到也不是不行,但是用不用找专业人士来帮忙?我这水平是业余里的业余。” 方若华已经开始上传。 别墅里网速特别快,不到中午,视频就上传好了,想了想,直接写标题——纪念我那四十年。 头一天,视频没掀起多大的风浪。 实在是名字不够吸引人,方若华并不在意,她就自己慢慢悠悠地从前往后开始很粗略地剪辑,隔三差五剪辑出一集,有长有短,来就传上去。 到了第三日,网上就忽然多了许许多多的留言。 “狐苏,狐苏,狐苏!” “你们看到了没有,某讯网站上的那个预告片?是预告片还是片源被盗了?是不是片源被盗了?” “片源被盗的那部电视剧是什么电视剧?拍得好像特别好,绝对是大制作,什么时候拍的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许许多多大的影视公司网站上这类留言也多起来,大部分是询问是不是拍了什么新剧的。 各大影视公司也是满头雾水,看了那些视频,都知道肯定是大制作,但是是哪个公司的杀手锏,就无人可知了。 “我不想知道别的,我只想知道里面的演员是谁?我想知道狐苏是谁演的!!!” 到是有人认出里面的女主角是方若华来,大部分都是看三妹直播的那些人。 “三妹这是终于去拍电视剧了?” “没毛病,不奇怪。” 一周过去,视频雷打不动地上传,网上到是不提什么资源外泄的事,如果真泄露了,资源真正的拥有者还不得大爆炸,哪能这般安静。 但是痴迷其中的观众却是越来越多。 “我每天早晨起来如果不看两遍《纪念》,不看看我家狐苏,不看看我们家公主,我连工作都提不起精神。” 薛皓是个快递员,每天起来送快递,这日早起左等右等等不到更新,只好磨磨蹭蹭去上班,结果刚送到上午最后一个快递,《纪念》的更新到了。 打开视频,正好看到狐苏三掌击退耶律重,眼看他遁走,一口血喷出来,染红了公主的袖子,抬头笑道:“不要紧。”伸出手去拿手指在她的袖子上画出一朵红梅,最后一笔还未画完,整个人便轰然倒地! 薛皓鼻子一酸,就听旁边哇一声哭出来,转头看了看,客户一手抱着包裹,一手拼命抹眼泪:“呜呜呜,狐苏好可怜!” “……” 第四百四十四章 长大了 视频越来越火热,网站都开始和方若华联系,方若华也无所谓,别看她没钱,但手底下为她工作的人可是一大堆,连秘书都有,直接就交给秘书处理。 秘书们:“……” 实在没想到她竟然是这样的老板! 偷偷摸摸,悄无声息地弄出来这种大制作,然后话也没说一句,随随便便就上传,如果提前告诉他们,他们能获得的利益要比现在多得多。 老板不会忘了吧,其实她名下也有影视公司来着! 方若华却不管手底下的人有多么崩溃,她自己看这些视频,再看多少次也不觉得闷,这日正好上传在皇陵内与襄阳王的那一战,还有安乐侯庞昱在京城舌战禁军统领,一个人一张嘴,就把躁动不安的京城禁军给安抚下来,众志成城前去救驾。 网上一片热血沸腾的讨论声,好多女性观众都被庞昱给迷住了。 方若华自己的空间里,好多一直追直播的网友们的跟炸了锅似的,强烈要求下次直播要庞昱出场,当然,狐苏被提名的次数比庞昱还要多几十倍。 可惜,她是人不是神,恐怕满足不了这些水友们的心愿了。 不过……庞昱真是挺可爱的。 方若华叹了口气,又去翻自己视频中的最后一战后,看到自己死后的情形,也觉得略略有些伤感,能有此等死后哀荣,她那四十年也算值了。 在家里休息许久,方若华终于从略有些伤感的情绪中脱身,忽然有点想萱萱姐家的小宝贝,便稍稍画了个妆,对着镜子打量许久,还算满意,这才起身去萱萱姐家。 她化妆技术如今也是一流,稍微一画,五官就显得柔和了好些,像变了个人似的,连萱萱姐都愣了半天才把她认出来。 方若华一手抱住小豆丁,笑道:“我如今也是名人了,化化妆还保险。” 韩萱萱:“……确实。” 最近网上好像不谈论那部《纪念》就跟不上形式似的,热的不行。 小猴子一个月过去早就变得特别可爱,圆圆滚滚的,细皮嫩肉,瞧着到有七八分像萱萱姐,尤其是一双眼,继承了他妈妈的凤眼,清亮清亮的,方若华怎么爱都觉得爱不够,一天不见就想得慌,晚上睡觉前还要视频一下。 韩萱萱各种无语:“明明一开始你只看得见我,现在到好,我家那小子是你的心肝肉,我就成了老腊肉了是吧?” 方若华哼哼:“看你表现。” 也就随口说说,虽然有了新宠,可她疼余杭,还不是因为这是萱萱姐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宝贝,没有萱萱姐,他再可爱,再漂亮,那也和她方若华无关。 没错,小猴子有了大名,上了户口,就叫余杭,很文雅,有些文青气的名字。 “我也出了月子,咱们去看电影去,霹雳惊魂首映,你虽说只是去当了回替身,纯为赚钱,但我家若华第一次登上大屏幕,我可是怎么也要去看一看。” 首映礼到是邀请过方若华,只是她不过一替身,想了想就没去凑热闹。 一开始投资人知道方若华就是现在十分火爆的那部《纪念》的女主,还想以此做个宣传什么的,但是那位投了大钱的富家大少爷惊得满头大汗,愣是给压住了。 如果是方大小姐自己乐意还好,不经过她允许,谁敢随便借她老人家的风? 好在霹雳惊魂已经有很多卖点,并不太需要靠方若华这样甚至不算娱乐圈里的人物来锦上添花。 韩萱萱随手抓过毛衣来穿上,拽了拽,觉得胸口有点紧,“还得去买衣服,唔,今天咱们胡远一起去,我以前的衣服暂时怕是已经不能穿。” 方若华失笑:“我到是觉得穿起来更好看了。” 萱萱姐算是得天独厚,怀孕期间胖了二十来斤,出了月子便减下去许多,现在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丰腴,但是丝毫不影响美丽,有一点肉反而讨人喜欢。 此时已是入了秋。 但街面上的姑娘们居然还有穿热裤配长筒丝袜的。 如今确实有些四季不分明,全球变暖到是真,冬天都不算冷,何况是秋日。 公交车到站。 两个人都没有开车,韩萱萱的车让余成开走了,方若华压根就没买,她爸到是有,这会儿正开着四处走亲戚。 方若华很自然地护着萱萱姐上车,动作温柔而娴熟,一双手臂显得肌肉匀称而结实,韩萱萱一挑眉,转头盯着自家小妹妹仔仔细细地看。 “姐?”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长大了。” 以前韩萱萱和方若华两个人在一起,主导的多是韩萱萱,到不是强势,而是韩萱萱习惯照顾自家小妹妹。 从小到大都是如此,有小男孩欺负他们,韩萱萱冲过去把人家打跑,幼儿园里零食发下来,韩萱萱先紧着若华吃,吃饭的时候,若华不喜欢吃蔬菜,她即便也不喜欢,但还是会一口口吃下去,因为要求妹妹不挑食,当姐姐的首先也不能挑食,连上小学时,夏芬和方肖上班没空接闺女,都是韩萱萱自己下了学先去接人,上了初中,韩萱萱就骑着自行车,让方若华坐在自己的后座上带着她上下学。 一直到高中,韩萱萱考上大学走了,方若华才被逼无奈学会了骑自行车。 可现在,自家小妹妹却是长了大本事,也知道心疼人,若华替她想办法帮她拍戏的时候,给她准备房子的时候,给她安排医院的时候,她就知道若华已经变得成熟稳重,前阵子看她很自然地决定把质量极高的影视资源免费上传,都无需和别人商量,她又觉得小妹妹已经变得坚定而果决,但这种感觉还是模模糊糊,可在刚才,就那一瞬间,若华护在她身边护着她上车,只是这么一件小事,小妹妹长大的事实,才真正变得真切。 “噗嗤。” 韩萱萱一下子笑起来。 方若华满头雾水。 “没事,走吧。”韩萱萱咳嗽了声,戳了戳小丫头的脸颊。 第四百四十五章 淘气 公交车上人挤人,想找个座位是不大可能,韩萱萱和往常一样,一出门就看人,还拉着方若华让她一起看,“猜猜左边那个穿灰西装的男人是做什么的?我猜他应该是白领,他和咱们一站上车,咱们那地方住的大部分都是在周围几个国际大公司上班的白领,估计他也差不多。” 方若华一扬眉:“军人,至少五年军龄,没有退役,应该是兰州军区那边的边防军人。” 韩萱萱:“若华你发烧了?” 没发烧的话,怎么到说起胡话来。 那个灰色西装的男人,看起来三十上下,古铜色的皮肤,身材很好,是个衣服架子,手腕上戴的手表不算最顶级的那一种,但是也要五六万才买得回来。 领夹很精致,西装应该不是那种特级的定制西装,但阿玛尼的西装算是相当不错。 这一身打扮,怎么看都像是工作经年,财力不差的公司白领,至少和军人没有半点关系。 “你怎么说他是军人,有什么凭据?” 方若华笑眯眯:“他身上有一股子味。”属于那种别说换一身皮,就是在地方上磋磨个七八年,也不可能完全去除掉的味道。 杀过人,见过血,受过磨难,却依旧正义凛然的味道。 至于为什么不是特种兵,或者别的兵种,而是边境线上常驻的那种,那就是纯粹靠眼力,不靠直觉了。 方若华猜出来,自己也有那么一点得意,别看她从没有当过兵,可是她现在竟能一眼就把当兵的从人群里认出来,难道不该得意? 这话她没说出口,说出来非得吓着萱萱姐不可,所以此时韩萱萱只当她是开玩笑,连连摇头:“还一股子味呢,汗臭味还是男人味!” 反正只是个游戏,猜中猜不中,总不好走过去随便问人家。 “对了,高飞有没有再去找你?” 公交车一晃荡,韩萱萱忽然想起来,急声道,“前阵子我碰见高飞以前那个同事,就是那个包打听刘艳云,她说高飞现在状态不大好,在公司里几个项目都出了差错,如今被人从总经理的位置上赶下去,挂个副总的名头勉强混一混,和以前是大不一样了。” “事业上不得意,高飞好像还打算离婚,婚姻上也很失败,要是他真离了婚过来找你,你可别吃回头草!” 方若华:“……姐,你想什么呢,你不能帮姐夫拍了两回电视剧,就以为生活中遍地是电视剧剧情。” 现实可没那么多狗血,和高飞一离婚,双方就没再联系过一次,手机号什么的,该换的更换,该拉黑的拉黑,从此以后就是不熟悉的陌生人模式。 “高飞那人多自高自大?他越落魄,越失败,越不可能主动出现在我面前。”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如果那小子过得特别好,生活幸福,事业走向高峰,那他或许哪天会冒出来跟我矫情地客气几句,说些什么有事可以去找他的话,现在他过得不好,那绝对用不着躲他,他肯定躲着我走。” 韩萱萱:“……到也是。” 高飞追求方若华的时候,韩萱萱也是认认真真考察过那人的,到是知道点那人的性子有那么点自大,只是韩萱萱虽然关心若华,但从不在若华的人生大事上指手画脚,她又没有前后眼,看不出高飞这人竟能闹出眼下这一出戏,她总不至于因为觉得妹妹的对象有点自大,就非逼着两个人不要继续谈吧! 而且结婚这事,本就是一个冒险,便是正正经经谈个十年八年的恋爱,最终修成正果,也不一定真能一辈子顺顺利利。 局外人在这等事上,其实不能也不该多管。 可是道理归道理,韩萱萱如今只要想起自己眼睁睁看着若华进了高飞那个火坑,她就恨得牙痒痒,要不是若华这孩子自己看得开,不当回事,也许一知道消息,她就得冲去好好教训一顿那个混蛋! 如今那家伙自己得了报应,韩萱萱一点也不打算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天底下的人全知道了才好,但是若华可不能再让他粘上! 两姐妹闲聊了一会儿,电影院就到了,下了公交车,时间还早,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两个人先上美食城办了张卡,选着天南海北的特色小吃,韩萱萱忌口忌了那么久,现在可受不了,什么都想吃。 方若华笑眯眯看着她买这个,买那个,买了一大堆,等她往嘴里放的时候,自己凑过去一口给吞了。 韩萱萱:“??” “萱萱姐哺乳期,为孩子呢,这些还是不能吃,不过没关系,我可以先替你享受享受。” 韩萱萱:“……” 好吧,她家妹子不光成熟稳重,淘气起来比以前还淘一百倍。 姐妹两个人逛了一圈,路过一法国料理的馆子,本来也打算进去尝尝,奈何方若华走进看了看桌上的成品,又闻了闻味,就决定还是不胡乱吃了,虽然餐厅看起来豪华,而且大厨还是所谓的从法国请回来的,奈何用的食材不新鲜,使用的调料太多太复杂,还是不吃为好。 只是临走,方若华目光一顿,居然看到刚才在公交车上被猜测身份的那个人,实在是有缘分。 那人面带微笑,正风度翩翩地和一个时髦女郎说话,他对面的女孩子相貌出众,用西方的刀叉餐具也很是熟练,和他的女伴比,他的动作就显得刻板而生疏,不过想来是提前练习过,到也不至于完全不会用。 虽然不打算吃法式大餐,不过韩萱萱还是要借人家餐厅的洗手间。 方若华觉得有些气闷,就出门又去对面卖炒冰激凌的小店里买了个冰激凌,有一口没一口地吃,她自己都有些奇怪,明明上个小时空身在北宋几十年,连宇宙商城都不能上,正经地吃古代的食物吃了这些年,一点工业制品都没尝过,她竟然提不起多少精力去想念。 或许这一场考试,是真让她精疲力竭。 第四百四十六章 职业习惯 “麻烦,给我一个香草味的,再来一碗菠萝炒冰。” 方若华正沉思,一个压低的,显得鬼鬼祟祟的声音响起,她抬头一看,就见那个疑似军人的某人借着装饰类盆栽的遮挡,悄悄隐藏身形,一只眼睛盯着冰激凌,另一只眼还盯着法式餐厅的大门。 他手里拿着一把羊肉串,用嘴一叼,瞬间就把十几串羊肉都吞了进去,扬手把签子扔到垃圾篓里,垃圾篓离他起码有七八米,开口又小,可他扔起来却是游刃有余,漫不经心,连瞄准都不曾。 似乎察觉到方若华的视线,他挑了挑眉,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大大方方地接了冰激凌吃,还指点方若华:“小妹妹,香草味的最地道,别的味都太浓了。” 吃得眯着眼,享受的不行,半晌吐出一口白气,“呼,好吃!鹅肝,甜虾也不差,可是吃得不痛快,一会儿去大排档再混一顿。” 方若华一下子就乐了,这人挺有意思! 实在觉得有趣,便看着他偷偷摸摸却十分迅速地吃完了冰激凌,又吃了好些肉串,才擦了擦嘴,整理了下衣冠,风度翩翩地再进去陪美人。 时间差不多,方若华和韩萱萱径直去看电影。 中外合拍的大片,知名的史密斯大导演加上惊天动地的宣传,满座率起码也有百分十九十以上。 电影也确实拍的好,3d大片,其中方若华作为替身出场的那两段,韩萱萱简直是屏住呼吸看完的,不光是她,大部分观众看到这两段的时候,嘴里的零食都没有往下吞咽,整个电影厅内鸦雀无声。 片尾曲开始唱之后,韩萱萱才吐出口气,长叹一声:“可惜啊可惜!” 可惜这么好的电影,自家小妹作为替身完全没有存在感,演的再好,观众们欣赏的也是西格莉德.夏普,人家才是正正经经的女主角。 “不行,咱们若华这么好的条件,以后得多在大屏幕上露露脸。” 韩萱萱脑子里浮想联翩,又想到网上如今最火的‘电视剧’就是她家小妹主演的,若华很快就会成为大明星了。 方若华:呵呵。 由着她想去,但是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到不是说自己做不了演员,一个女演员也不是非要倾国倾城,她长得并不很坏。 但是,自己不算漂亮也是事实,上了大屏幕,露了脸观众们关心的也不会是她的这张脸。 方若华托着下巴想了想,其实演戏还是挺有意思,但是要她作为职业演员,没白天没黑夜的拼命,那还是算了,每次从小时空回来,时间都这般有限,休息都休息不过来,哪里还能去主动找累受。 姐妹两个手挽着手,拖拖拉拉地随着蜂拥的人流出了电影院,左右看了看,公交车到站,晚上公交车上居然人还是不少,人头攒动。 韩萱萱蹙眉:“还是需要辆车,好车!” 到站停车,方若华和韩萱萱刚下了车,就听后面嘈杂声四起,一个打扮得斯斯文文却显得有点臃肿的中年男子踉跄了下,挤开人群,使劲钻出车门狂奔而去,下一刻,一个挺熟悉的,就是那个非常有趣的男人一个箭步蹿出,顺手抄起一乘客手里的矿泉水,哐当一声子,正好砸在中年男人的脑袋上。 “哎哟!” 中年男人正好摔倒在韩萱萱高跟鞋底下。 韩萱萱:“……” 方若华眨了眨眼,走过来弯腰轻轻一扯中年男子的袖子,他的袖子很宽也很长,被扯了两下,里面居然骨碌碌落下来三个手机,十几个钱包。 中年男人欲哭无泪,扭头看砸他的那人,呜咽道:“呜,我都没敢动你的手机,刚碰一下就还回去了,怎么这么不依不饶的。” 他在这行做久了,什么人不好招惹,还是看得出来,刚才一摸那家伙的口袋,居然碰到两把匕首,什么人腰里带着刀子在外头乱跑?他当时就怂了,悄默声地又把手机钱包给塞了回去,没想到还是没逃过这一劫。 “咳咳。” 那人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职业习惯。” 一眼看到方若华,他也有些意外,心下暗道,可真是缘分。 同一个晚上碰上这么多次,岂不当真是有缘? 公交司机一早就报了警,不多时警察就到了,那人把证件拿出来给警察看,韩萱萱凑过去扫了一眼——居然真是军官证! 逮住个小偷,录了下口供,已经差不多快到晚上九点了,方若华干脆招呼了声有缘人一起吃顿饭。 这人叫龙鹏飞,三十四岁,兰州军区的中校军官,好像是个营长,这几年一直在新疆边境,打交道的都是毒贩,走私犯之类,今年请假回乡,一为探亲,二为相亲,顺带着帮几个战友去看看家里的情况。 他们这些边防军经年累月不回一次家,只靠电话联系家人,都担心家里报喜不报忧,但凡有谁休假,都免不了要帮大家伙跑跑腿。 不过是萍水相逢,吃了一顿饭自然分道扬镳,方若华和韩萱萱到是都给人家塞了张名片,不过虽说不至于立马被丢去垃圾桶,但用不着的可能性更大些。 把萱萱姐送回家,方若华就在她家睡了一夜,第二天又混了一天。 余杭很好玩,肉乎乎的,爱笑也爱哭,但是不淘气,好哄的很,方若华特别爱带着他一起玩,一点都不嫌他烦。 韩萱萱看得哭笑不得,这也就是有保姆阿姨带着,要真让若华自己带一天试试,别说一天,半天小妮子就要被吓得再也不敢登门。 玩了几天孩子,长春花的郑华郑老师就给她来了个电话,有急事找她。 如今要往长春花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长春花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多,简直要成了庞然大物,总部早已经被迁到京城,而且在衡市,以及数个大城市都有分部。 全国范围内的慈善机构,包括公办机构在内,能像长春花这般制度严密,资金充足,运作成熟的也不多见。 方若华觉得,她眼中无比浪费钱财,只为掩饰穿越异常的道具,其实才是她身上最大的一个金手指。 第四百四十七章 真难 方若华赶到长春花总部大楼时,本来是上课时间,但只有几个义工带着‘学生’们进行职业培训,今天上的是法语课,外国语学院的两个研究生过来教导几个女孩子学习法语,郑华准备把他们介绍去几个法式餐厅做服务员,虽然是在国内,但餐厅每天都要接待不少国外来的客人,如果会几句日常用语,会给她们加不少分数。 平时只要一上课,郑华总会过去看着,哪怕什么都不做,她人在,就能让这些学员安心,但今天她却顾不上这些,早早到大门口等着,方若华一来,便把人拉到办公室,叹了口气:“有件棘手的事,我想问问方董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说。” 方若华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 郑老师是老江湖,做慈善工作做了好些年,这种活,真正想做好并不容易,许多年下来,这位郑老师早就习惯面对任何事情都波澜不惊,今天却难得露出几分愁绪。 “一年前,我们长春花救助过一个小女孩,叫王媛媛,她被奶奶虐打,父亲视而不见,咱们的人劝解未果,最后迫于无奈,还是方董托人帮忙请的律师打的官司,让她妈妈和她爸爸离婚,孩子跟女方。” 这么一说,方若华就想起来了,她刚接手长春花不久,提供法律援助的次数虽然不算很少,但也不是特别多,这件案子里,亲奶奶下手特别毒辣,八岁的小女孩满身都是烫伤,掐痕,血迹斑斑,伤疤层层叠叠,简直令人发指。她自然能记住。 “怎么了?男方家里又闹事。” 郑华叹了口气:“王媛媛的爸爸,这几天天天到咱们这儿来要他的女儿,说王媛媛的妈妈吸、毒,把女儿给卖了。我们派人去家访,那母女两个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住,周围邻居也透露说,王媛媛的母亲可能真的吸、毒。” 方若华:“……” 郑华和方若华面面相觑,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半晌,郑华才苦笑:“别难受,做事不可能一帆风顺。” 她想了想,终究苦笑摇头:“当初我们帮助王媛媛母女的时候,我就想过,家里出现家暴的情况,女儿遍体鳞伤,当妈妈的竟然会没有发觉,实在失职。” “我那会儿犹豫很久,见了媛媛的妈妈刘梅几次,她温柔贤惠,只是有些身体很差,性格内向腼腆,在罐头厂工作,经常加班,没日没夜的,确实不能时时刻刻地盯着孩子,我想,她大概是想不到婆婆会这么对亲生女儿,所以没第一时间察觉出不对,在婆婆的暴力下保护女儿,这固然不对,但王媛媛很爱她的妈妈,当妈妈的看着也不是不爱女儿,再说,但凡有可能,我们终究还是希望媛媛能和亲人生活在一起,于是才如此处理整件事。” 郑华幽幽道,“我们处理的并没有什么问题,哪怕时间倒流,像这类事件,也只能这么处理。” 许久,方若华叹气:“……想做点什么可真难。” 这便是现实,现实中你想做慈善,有钱,有资源,有有能力的职工,你还有满腔的热诚,但是你也依旧不敢保证你想做的每一件事都能做成,做成了还不敢保证你的所作所为会带来最好的结果。 更多的时候,他们做的都是些无用功。 他们帮助受到暴力虐待的女人脱离她的家庭,但也许只用个把月,那个女人就会在各种各样的压力下又重新回去,任打任骂。 他们从各种可怕的境地把被拐卖的女孩子救了回来,但对方可能遭受了很多残酷的事,有各种心理疾病,已经完全没办法适应正常的生活,终有一日,自己走上死路。 其它的什么被施暴者堵上门破口大骂,受虐者被吓得噤声,他们这些助人的反而被告,各种各样的麻烦更是层出不穷。 方若华沉默半晌:“报警了没有?” 郑华点头:“听说王媛媛的父亲大闹,他们家的邻居就报了警,听说她父亲也跟警察说,孩子的母亲把孩子给卖了。” “那我托人找门路探探消息,无论如何,先找到王媛媛母女再说。” 不是他们多事,既然王媛媛是经过长春花的帮助,才脱离家庭和母亲离开,如果她出了意外,于情于理,方若华都觉得‘长春花’不能不管。 两个人正商量此事,郑华的助理小金就敲门进来:“郑老师,方董,外面高丽丽的前夫又来了。” 方若华挑眉,看来长春花的业务很忙。 郑华蹙眉:“赵波?我不是说过,让保安把人挡回去,他要闹事就报警,再不行,请求法院下禁止令,禁止他接触高丽丽。” 助理有点为难,瞥了方若华一眼叹道:“我们本来自然是要挡驾的,可小乔看见那个赵波的朋友身上,有方董的名片。” 方若华:“……” …… 龙鹏飞:“……” 眼见本来一脸戒备,防范之严密,和军队比还强上三分的保安,一眼看到他塞在军官证里的名片,登时就有了松口让他进去的意思,龙鹏飞满脸的莫名其妙。 一天之内,这张陌生人的名片居然起到了两回大作用,这都什么情况? 就在昨天傍晚,也是这个时候,龙鹏飞第一次踏足高端的娱乐会所,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脸红,什么叫羞耻,什么叫无奈。 五盏灯星级会所。 赵波扒着门前一颗小松树鬼哭狼嚎,一个劲儿喊:“亲爱的,亲爱的,你原谅我,我再也不敢了,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服务员和保安人员其实还是比较客气,并没有采用太可怕的暴力手段。 不过五盏灯的深厚背景,就是他这个五年没回过家的人也隐约听说过,据传五盏灯的老板是那位红三代,没人敢在他的店里闹事。 大堂经理同样彬彬有礼:“这是账单,如果先生有什么疑问可以提出来,我们可以提供一切资料证明我们的要价是合法且合理的。” 龙鹏飞点头苦笑,“经理别误会,我们没有疑义。” 第四百四十八章 名片 对于这个五盏灯会所,龙鹏飞还算有些了解,人家这是正规的高档会所,据说里面的厨师还是御厨,曾经制作过国宴。 人家选用的食材都是最顶级的,聘请的厨师是五星级大厨,酒水都是他最多只能算听过,贵的咋舌的好酒,赵波这小子一口气点了一百多道菜,要了二十几瓶酒,还都打开给倒得满地都是,还点了人家这里的各种服务,按摩揉脚听歌,再加上其它乱七八糟的费用,人家打完折扣要价九十五万,总体看来也不算太贵,就是那酒水,其中有一瓶他认得,八万八,其它的不认识,据说档次稍差,也差不太多,一共加起来往少了说,也得几十万。 一切都没问题,可是怎么能拿得出来? 龙鹏飞这一身行头都是管人借的,摸了摸口袋,钱包里一共三百二十块钱,银行卡里有五万多。再转头看赵波,这小子不知是装的还是真糊涂了,只知道大哭,完全指望不上。 想了想,龙鹏飞叹了口气,把自己的钱包打开,里面掏空:“我只有这么多,银行卡里还有五万,先打个欠条行不行,这小子应该能凑的出,等他清醒了就让他还?” 赵波家境还不太差,不算什么豪富之家,却也是小康,这笔欠债数目虽大,挤一挤到不至于还不出,当然,肉痛万分是免不了的。 大堂经理皱眉,一时到无法抉择,只能道:“我打个电话。” 他转身就去打电话,却见不远处走过来一人,大堂经理连忙陪笑:“哟,这不是孙董事,可有两个多月没来了。” 那孙董事跟他客气了两句,伸手递过来一张名片,对龙鹏飞笑道:“这是您掉的?” 龙鹏飞接过来一看,点点头随手塞钱包:“谢谢。” 孙董事颇为奇怪地上下打量了他几眼,问过大堂经理事情经过,面上的神色更惊讶,随即又了然,挑眉道:“拿我的账号给这两位朋友结账,我记得我是铂金账号,能打五折的?还有优惠?” 大堂经理心下惊讶,但孙董事是贵客,自是一口答应,给了个极为优惠的价格,只要了四十万。 孙董事冲龙鹏飞笑道:“既然是方董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手头松快,再把饭前给我就行了,不要客气。” 龙鹏飞:“……” 其实他现在很懵懂,但是毕竟也算有观察力,从孙董事的表现就看得出,大约是他手里这张陌生人送的名片起了作用。 龙鹏飞不傻,也没有各种矫情的小毛病,一眨眼便委婉地解释了几句,顺手抓住赵波,连问也不问,就帮他写下欠条,然后让他按了个手印。 没有印泥,直接拿钢笔水按的。 这种借条其实没多大作用,但是想来眼前这位孙董事真心想要账,赵波也不敢不还。 这家伙自己闯下这么大的祸,他不自己担着,难道还指望自己这个老战友帮他扛起来不成? 了结了这桩麻烦,他是半步都不打算在这种地方呆,拎着赵波撒丫子便跑。 大堂经理看着两个人的出了大门,才笑道:“孙董事,那两位什么来历?” 两个人都看着眼生,应该不是京城圈子里的人物。 孙董事一笑:“我也不知道,不过刚才那人手里有长春花方董的名片,你知道的,我们家老爷子对方董特别推崇,经常叹惋,怨家里的子孙没有一个有那般修养风度。” 说到这里,孙董事也是心下感叹,滔滔不绝,“方董方若华继承万贯家业,她手底下的产业在各个国家都有,涉及到能源,地产,高科技等等方面,势力之大,我们这些人简直无法去想象,所以这个人物一冒出来,就在圈子里十分出名,好多人关注。” “要我说,换了任何一个人有这种际遇,恐怕不说立时吃喝玩乐把今生没有享受过的都痛痛快快享受一回,至少也要气焰嚣张起来,到处显摆显摆,所谓衣锦还乡,正是如此,偏偏方若华这人特别沉得住气,没有在自己身上花用一分,饮食起居一如从前,不见丝毫跋扈,待人接物也是和和气气,对待自家的亲戚朋友以前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甚至没有泄露半点自己现在是有钱人的意思,唯一做的就是资助长春花,经营慈善事业,人家经营慈善事业就是单纯地在做慈善,不像某些人目的多多,我们家老爷子说,人家这种身家,想给自己朋友买套房子都不去下属公司抽资金,而是自己做又苦又累的替身工作赚的钱。” 大堂经理:“……” 他到看不出佩服来,如果有钱人都这么矫情,那他简直没饭吃了。 他们会所为什么这么红火?还不是因为能让有钱有势的人更有面子? “刚才那人既然是方董的朋友,我行个方面也是应该,没准也和方董一样,是个很低调的人。” 大堂经理:“……” 好吧,孙董事是贵客,贵客想做个好人,那自家就得让人家把这个好人做得痛痛快快。 龙鹏飞当然不知道孙董事脑补了那么多,他拖着老战友赵波回了他家,一生气,把人按到浴室里痛痛快快冲了一回,直接把人冲清醒了,交代他洗澡,喝了一碗浓茶醒酒,这才坐下把刚才的事情说清楚。 赵波一愣,苦笑:“回头我去银行取钱。” 他刚和老婆离婚,房子卖了,他也分了四十多万,正好全砸进去。 不过,老婆孩子都没了,还要钱做什么。 回过神,赵波一脸颓丧,想了想一咬牙,拔腿就向外冲,要去找他媳妇。 龙鹏飞从回家到问清楚赵波所在,再到把人揪回来,虽然也听说赵波和他媳妇离了婚,究竟怎么回事,到是不大清楚,但赵波跑了,他心下不放心,也只好跟上。 两个人就这么赶到了长春花的驻地。 只是长春花今非昔比,因为多为女子幼儿,安保措施一流,绝不可能随便放人进去,而且保安都认得赵波,一见他就头疼,恨不得直接上手把人轰走了事。 第四百四十九章 三观不合 龙鹏飞一看对方要动粗,赶紧上前拦住赵波,顺便出示自己的证件,表明自己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为赵波作保,担保他只是想去和前妻说几句话。 话说,他最近为了赵波,真是脸皮厚的够可以的! 保安一开始根本不听这一套,谁说也不行,没多时过来一个保安主管,看见他证件里夹的那张名片,居然换了副脸色松了口。 龙鹏飞:“……” 他现在真的很好奇这张名片的主人究竟什么来头了,一个二十多岁,肯定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小姑娘,斯斯文文,还很和气,怎么就能有这么大的面子? 方若华和郑华心里有事,忙得很,但是,方若华从不喜欢参加那些酒宴什么的,也不是见人就发名片,既然对方有,她没说话,郑华就出声把两个人请到客厅里坐下。 不过,见到赵波,郑老师还是冷了脸。 这可极少见,郑华心理学教授出身,待人接物向来是令人如沐春风。 赵波看到她,心情也不太好,咬牙道:“丽丽人呢?我今天一定要见她一面。” 他深吸了口气,平静了下,“……就算我们离婚了,然然总归是我的女儿,我不同意她带然然走,我要带她回家。” 郑华摇头:“一个还算专业的心理医生的诊断是,最好不让然然见你的母亲,你母亲在她心中是一只会吃人的怪兽。” 赵波一怔,哑口无言。 郑华叹了口气,转头看向方若华,简单说了一下事情始末。 高丽丽是赵波的妻子,大学毕业后从事奢侈品销售工作,赵波退役后进入一家企业做安保工作,两个人是恋爱结婚,婚后头几年还好,夫妻恩爱,小两口有商有量,还生了一个女儿,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但是没几年,高丽丽的公公婆婆就搬到赵波家,和他们小两口一起生活。 高丽丽其实有点不愿意,毕竟公公婆婆才五十来岁,远不到需要儿子特别照顾的年纪,没必要这么早就和父母一起。但是赵波是孝子,他妈说了句他们小两口不会过日子,再说,还有个孩子在,有长辈照顾还能省心,他就答应了,回头还劝了妻子几句。 既然赵波这么说,高丽丽也就答应了,没想到婆婆一到家,没多长时间就对高丽丽横挑鼻子竖挑眼,一会儿觉得她不够贤惠孝顺,不够关心自己的儿子,一会儿又觉得她一个做销售的,在外面整天陪笑脸,勾三搭四,很是丢人,非逼着她一定要辞掉工作,不许出门闲逛,该老老实实在家里做家庭妇女,还有,赶紧给她儿子再生一个男孩。 高丽丽当然不愿意,她工作正在上升期,还是紧要关头,她还报了法语培训班,准备进修法语,怎么可能毫无理由就丢掉工作? 虽说高丽丽精明强干之外,性子也和善,一开始下了大力气,费心思和婆婆讲道理,软的硬的法子用尽,奈何似乎婆媳还真是天敌,随随便便任何一件小事都能惹得婆婆不满,什么丈夫感冒了都不知道给端茶倒水递药,什么看见丈夫那么累,也不知道关心两句,还有其它种种,麻烦成堆,弄得她焦头烂额。 这还不算,她对自己的女儿然然也很不好,总嫌女儿烦,动不动就打骂。 因为各种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闹别扭,高丽丽心里不痛快,便免不了要爆发。 赵家顿时就乱了套,整天吵来吵去。 夹在亲娘和媳妇中间,赵波左右为难,又觉得母亲不让丽丽去工作,让她在家享清福,其实也不是有坏心,家里条件不算差,丽丽不工作也没什么,反正只是在一家他都闹不懂的公司做什么销售,根本可有可无。 而且赵波也不可能在妻子面前说自己母亲半句不是,只是一次又一次让妻子不要怪母亲。 “妈是关心我们。” “妈是长辈,她说你听着就行了。” “妈也很累,给咱们做饭洗衣服,多辛苦,她老人家做是情分,不做才正常,本来就该咱们伺候她老人家,让她老人家享福的。你有眼力些,尽量帮把手。” 高丽丽气结——好像她没干活似的,要不是最近几天每天加班加到半夜,她什么家务不做?再说,是她让婆婆操持家务的不成?她每个月赚的钱请三五个保姆从头到尾地伺候自己也够了,用得着劳动婆婆? 当初婆婆不在时,请来的阿姨干活就挺麻利,现在阿姨不来工作,还不是婆婆非觉得太浪费,为此她必须每天五点多就起来做早饭! 这些也不是不能忍,谁家居家过日子还不闹点矛盾?高丽丽是打算耐下性子慢慢磨,不过婆婆让她立时就再生个孩子,那不可能。 她今年二十六,然然才三岁,她打算过个几年,工作更稳定之后,然然也长大上学了,再考虑要不要二胎,生一个也好,无论是男是女,然然好歹有个伴,不寂寞,到时候请一个靠谱的保姆帮忙带,她接着上班也没有妨碍。 高丽丽并不觉得自己是那种心里只有事业的女性,可是总不能不管事业如何,真放弃大好前程一心一意和自己婆婆脸对脸呆家里吵架玩吧。 父母没来家之前,赵波也赞同妻子的想法,都有女儿了,再要不要孩子都无所谓,却没想到,高丽丽这种想法,让她婆婆一听,她婆婆就气炸了,破口大骂,非说她要是不生蛋,娶她回来还不如娶只老母鸡!女儿算什么,没有儿子跟没生一样! 高丽丽登时被气得发晕。 赵波先哄了母亲,再来哄媳妇:“我妈的性子暴躁,说话有口无心,她不是那意思,好丽丽,你别往心里去。” 高丽丽第一次怒火飞涨:“赵波,我嫁给你是咱们两个谈恋爱,我喜欢你,想和你过一辈子,但是我不是你们家养的母猪,嫁给你,不是为了给你下崽子,你要也这么想,咱们两个三观不合,还是离婚吧,好聚好散,不要成怨侣。” 怎么就能到了离婚的地步? 赵波吓了一跳,赶紧陪笑脸,说软话,保证听媳妇的,自己去和他妈妈讲道理,说自己忙,不想要孩子,过几年再生。 第四百五十章 好脾气 赵波和高丽丽两个人确实有感情,否则当初也不会恋爱,高丽丽气过了,想了想干脆就不多理会,日子总是自己两口子过,婆婆不好相处,那就交给丈夫,让他去伺候他妈,自己不吵不闹也不伺候便是。 就这么过了一个多月的消停日子——高丽丽怀孕了。 按说一直采用避孕措施,不该怀孕,不过她也没多想,只觉得是避孕失败,因为没有准备,又一直吃着避孕药,也没有忌口,总而言之,这个孩子来的,的确不是时候,而且高丽丽正值事业紧要关头,一旦怀孕休产假,一年多的辛苦就白费,她不免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要这个孩子。 没想到,决定还没有做,有一天晚上睡着,第二天一睁眼,看到的不是自家的屋顶,而是灰扑扑的房顶,再看四周,窗户大门都锁得紧紧的,身边手机之类全部消失,连衣服都还是自己的睡衣。 高丽丽吓了一跳,一时还以为自己被绑架了。 说到这里,郑华简直不可思议,方若华反应过来,也不禁惊吓:“高丽丽被赵家关起来了?呵,我应该没有记错,我们目前所站的土地应该是京城,不是什么落后的山村,这应该不是上演在首都之地的社会新闻对吧?” 赵波大喊:“是误会,都是误会!我妈担心她去打胎,才,才……” 他终究不是不明白是非黑白,解释的话也实在说不下去。 郑华摇摇头:“高丽丽就这么被她婆婆给关了起来,不让她和外界联系,手机都被拿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直被关了七个多月,高丽丽装乖巧,演贤惠,说了一千遍自己没想打掉孩子,以后一定孝顺公婆,不出去工作了,好好照顾赵波和孩子,还说想去做产检,好歹确定一下孩子是男是女,她婆婆才终于让她出门,送她去产检,高丽丽趁此机会要求医生打电话报警,终于逃跑了。” 方若华:“……” 龙鹏飞瞠目结舌,左右看了看,十分怀疑自己是不是脑袋不清楚,在做噩梦! 郑华苦笑:“高丽丽的前任婆婆很是能耐,自作主张替她辞职,用她的手机发短信,说话特别不好听,把她主管给气得够呛。” 方若华:“她丈夫是死的?” 赵波咬牙不语。 郑华冷笑:“她丈夫就是帮凶,高丽丽家在湛江,距离那么远,她父母根本就不知道女儿的情况,赵波告诉丈母娘,说高丽丽要闭关学习,不能带手机,所以打不通电话。” 龙鹏飞:“……” 他觉得自己还是离赵波远一点,战友情谊这种东西,还是别给脑子不清楚的疯子了,容易出事。 赵波一咬牙,用力捶腿:“我妈说丽丽使小性子,自己躲去同事家了,我,我就是想帮她遮掩遮掩,别让丈人,丈母娘担心,他们二老身体也不好!我根本不知道我妈竟然会这么做!” 方若华觉得自己的脾气真是越来越好了,面对这种人,竟然还能稳稳当当地和他坐在同一个空间里,却是真懒得多费唇舌。 郑华也是无语,盯着赵波仔细看了看:“你是傻子不成?你妈说什么就是什么,自己妻子被自己的母亲关了起来,你竟然还敢说不知道?你不知道你难道就不去找?你妻子失踪六个月,你就不担心?” 赵波简直抓狂,哭道:“我妈说她知道丽丽在哪,丽丽好的很……我怎么可能去怀疑我妈?” 哪个当儿子的,会莫名其妙去怀疑自己亲妈! 方若华转头问郑华:“这算是非法拘禁,有没有报警处理?” “当然得报警,目前还在审理中,我们会协助搜集证据,高丽丽很坚定,无论如何不肯达成谅解,估计能判刑。” 赵波闷闷不语,只是道:“让我见丽丽一面,我有话跟她说。” 郑华心知他是想让丽丽为他母亲说话,根本不搭理:“高丽丽说,如果只是关了她,她考虑到打官司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自己可能会耗费的时间精力钱财等等,说不定她就咬牙忍了,只离婚便是,工作这些年,她早不是当初单纯的小姑娘,知道日子有多难过,可是……” 深吸了口气,郑华算是见多了人间惨剧,还是心有不忍,“她女儿只有三岁,生活在自己的父亲身边,居然被自己的亲奶奶虐待,她奶奶经常把她往箱子里一塞就是一整天,有时候爸爸心烦不愿意带着她睡觉,连晚上都被关在连坐都坐不直身体的小箱子里一关就是一晚上,六个月,让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得了自闭症,几乎是疯了。” 方若华心里一堵,也有些难受。 她忽然想起那年率军去龙津渡口护卫堤坝,当时从黄河上游飘下来一个老人,老人怀里还有个孩子,孩子已经死了,是老人的孙女,她老人家被救活以后,搂着孙女不吃不喝整整三天,谁也没看住,一头扎进河里就那么死了,连尸体都没留下。 为了救这个老人,镇西军中一个只有二十岁的年轻士兵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军营里许多人恨那老人恨得牙痒痒,到是后来有逃难的灾民听说这事说,她知道那老太太是谁,也是个可怜人,他们家里闹灾荒,老太太的儿女眼看熬不下去,就偷偷把女儿给卖了,她心疼的要命,那孩子是她一把屎一把尿给养大的,知道以后疯狂地追出去,千里跋涉追着人牙子追了十几天,还是人牙子不忍心,就把孙女还给了她,没想到半路上又遇到这等灾祸,不小心落了水。 对那个老太太来说,没了孙女,她也没什么活着的心气了。 对有些人来说,亲人就是命根子,失去了连活也活不下去,可有些人面对活泼可爱的孩子,轻而易举就能下毒手,何等可悲? 郑华冷声道:“现在然然就在我们的心理治疗中心接受治疗,幸亏她只有三岁,忘性大,我们的心理医生打算对她进行催眠,让她逐渐忘记恐惧,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但这必然会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这期间,不能受到任何打扰。” 第四百五十一章 倒霉 赵波闭了闭眼,心疼的几乎要站立不住。 “你是不是也像你母亲一样要说,然然是她的孙女,她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是不是还要说,不打不骂的就是关一关她,算得了什么大事,用不用上纲上线的?” 郑华转头看他,“我想一想,那天警察去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哦,对了,你说你女儿太淘气,整天哭个不停,哭得左邻右舍都抱怨,你妈妈没办法才把她塞到了箱子里?” 赵波羞愤难当。 郑华也没力气和他纠缠,摇摇头,“你要是还有良心,离丽丽和然然远一点,现在丽丽在我们长春花工作,是我的员工,我会保护她,如果你再骚扰她,我们有自己的律师,会帮助丽丽向法庭申请禁止令……我希望事情不要到那个地步,闹大了影响到然然,我怕丽丽一时冲动跑去杀了你,你死了也就死了,再让孩子失去了爸爸之后又失去妈妈,以后可怎么办?” 看着赵波呆愣无语,龙鹏飞此时只想转头走人。 方若华更是完全不想搭理这种人,低声对郑华道:“王媛媛母女的事我会托人打听,不用担心。” 还是失踪的母女两个更要紧,高丽丽既然‘脱离虎口’,又处于郑华的庇护之下,那就没什么问题。 起身整理了下外套,便推门离开。 赵波难得聪明了一次,似是看出郑华对方若华十分尊重,眼前这一位在长春花的地位不低,长腿一迈,挡住人深吸了口气,轻声道:“这位小姐,麻烦你告诉我丽丽现在在哪儿,我承认我妈妈做得太过分了,但是丽丽是我的妻子……” “前妻。” 郑华冷声道。 赵波一噎,咬牙:“我听说她决定留下她肚子里的孩子,那现在都快到预产期了,我作为父亲,应该陪着她生产。” 话音未落,方若华一踢他小腿,赵波整个人跪倒,倒抽了一口冷气,半晌出不了声。努力挣扎着再抬头时,就见方若华嫌恶地在地毯上擦了擦自己的鞋,怒道:“晦气,什么东西!” 他还想解释点什么,可方若华却已经走远,龙鹏飞嫌弃地侧头,只当是没看见,叹了口气,完全不打算跟赵波说话,转头也走了。 出门正好看见方若华等公交车。 这地方出租车也不好打。 他想了想,还是走上前解释了一句:“我完全不知道赵波这小子是这样的混蛋,当初他在我们部队的时候,能吃苦,敢拼命,还立过一次二等功,真的和现在很不一样。” 方若华摆摆手:“我时间宝贵,实在不想浪费到他那样的人身上,而且咱们两个萍水相逢而已,你不必太关心我对你朋友的观感如何。” 龙鹏飞:“呵呵。” 他到觉得还是关心关心的好,眼前这位明显是大佬一个,要是被惹火了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再迁怒到自己身上,那他真成了窦娥。 方若华其实每次到长春花,还是心情变好的时候更多些。 这人也许内心深处,多有一种做圣母的欲望,帮助别人比受人帮助,更容易获取幸福感。 但今天她的心情却不怎么好。 一回家,扔了外套往床上一歪,郑华给她来了个电话,先简单说了几句——赵波家里闹了这么一出,左邻右舍都知道,他的同事们也知道,简直没人愿意再和他多说半句话,也再不愿意和他打交道。 如此可怕的一家人,谁还敢搭理? 尤其是楼上楼下家里有小孩的人家,都叮嘱孩子见了赵波绕着走,就那人连自己的女儿都不在意,由着自己的母亲折磨,对别的孩子能有耐心? 小孩子淘气的时候多,万一哪里惹到了他,再让他踹上一脚,谁又能受得了? 不光是邻居,他家小区是他们单位的家属院,同事一大堆,连带着在单位也被孤立,别说升职,能不能做下去都还不知道。 再加上他妈妈深陷官司,他前妻无论如何也不肯出具谅解书,这官司必输无疑,而且刑期恐怕还不短,赵波可谓焦头烂额。 郑华冷笑:“他还想找丽丽?做梦,回头我就让丽丽出差去,顺便带孩子四处走走散散心,下次开庭的时候再回来就是。” 方若华眨眨眼:“别管赵波这母子两个混蛋了,我记得王媛媛受父亲和奶奶虐待的案子,咱们长春花有全面卷宗,你把所有档案都发过来给我。” 等郑华发完电子邮件,她就开始翻看王媛媛和其母刘梅在长春花的档案。 从里面看不出什么异常来。 目前失踪,长春花的救助对象,八岁女童王媛媛是独生女,她母亲刘梅,是农村人,为人温柔腼腆,家境不算特别好,但也过得去,有一个哥哥。 她和丈夫王昆是经人介绍,相亲结婚。 在档案中记录,王媛媛小的时候,王昆还算疼她,至少和世间大部分的父亲没多大的差别,到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刘梅也没有说过,王昆忽然变得冷漠,经常在外留宿,他母亲更是对孙女变着花样各种折磨虐待,小女孩也好面子,再加上老太太只朝着看不见的地方下手,好长时间外人没有察觉。 长春花毕竟只是民间的慈善机构,能搜集到的消息大部分都是受害者自己讲出来的,光看这些,根本看不出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但是当时长春花一知道孩子的遭遇,就积极行动,帮助王媛媛的母亲刘梅和王昆离婚,并为她争取到抚养权,还拿到很大一部分家产,除此之外,长春花还请心理医生介入,观察了母女两个很长一段时间。 刘梅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不想要女儿的意思,十分正常,只是很排斥看心理医生,但国人多保守,不愿意看心理医生也是正常反应。 连郑华都不觉得自己当时的决定有什么问题。 谁知道这才过去一年而已,那个下狠手虐待女儿的王昆居然摇身一变,成了苦主,跑去报警说他前妻吸毒,还卖掉了孩子,这等反转简直让长春花上下都很崩溃。 偏偏长春花这边紧急派出调查员调查情况,的确确认了刘梅可能吸毒的情况。 长春花从成立以来,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已经做成了很多案例,当然,失败的也有很多,可是像这一次一样,失败得如此严重的,却还是头一例。 第四百五十二章 没脑子 方若华叹了口气,这事的确是必须管,至少孩子必须得有确切的下落。 想了想,起身打电话给公安局的熟人。 结果转头到是许默给她回了电话。 方若华哭笑不得:“你不是在美国学习呢?”她刚回来的时候就听许默的同事们说了,许默最近改了爱好,竟然喜欢上心理学。 一知道消息,方若华差点没晕了。 许默和心理学哪里沾边? 事实上许默在别的方面天才的很,不光是理科,连文科也难不倒他,但这一次的确不开窍,只是他这人执拗的不行,说研究就要研究到底,据说一个人在图书馆扫荡了一书架的书籍。 每一本都倒背如流。 这还不算,不知道怎么折腾的,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心理学教授答应教他,那家伙就停薪留职跑美国读书去了。 方若华表示,许大神本来就是个神奇的人,从小神奇到大,用不着太奇怪。 许默:“身体还好吗?天气凉了,别忘了加衣服,我给你买了你说想要的化妆品,笔记本,快递回去了。” 方若华:“……”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管许默要过东西!! 努力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那年她刚上大学,好像看见什么新闻了,就跟许默说过,等她哪天出国玩,一定要买点化妆品,再买个笔记本,便宜啊! “买就买了吧。” 方若华叹气,“行了,关于王媛媛,查到她在哪儿了没有?直接把查到的写成案卷给我发过来,你那边是半夜吧,赶紧睡觉去。” 许默:“……哦。” 因为王昆报警,事情涉及到未成年女童,警方非常重视,立时便立案侦查,如今不比以前,到处都是监控,警方只要想查,只要肯费力气费功夫,那就没有查不到的道理。 现在刘梅已经被秘密监控起来,只不过不想打草惊蛇,所以并没有直接逮捕。 许默做事还算是很靠谱,写的资料非常详细,里面还夹杂了许多他自己的分析,字迹清秀漂亮,力透纸背,分析得也头头是道,似乎这家伙对于心理学还真是学有所成。 刘梅是农村人,村子拆迁,他们家分得了七百多万,家里她大哥得了一半,她得了一半。 忽然而来的一笔巨款,却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反而遭遇了厄运。 一个叫鲁强的毒贩子盯上了她,借口追求缠上去,三忽悠两忽悠就骗着刘梅吸毒。 刘梅生来内向,因为离婚更是自卑,有一段时间连房门都不想出,日日垂泪,鲁强又是同情她,还没有看不起她,处处哄着她,她一下子就上了心,轻而易举地掉到人家给挖好的坑里,毁了自己一生。 要方若华看来,离婚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但也不算错误,两个人过不下去,离婚不是很正常? 又仔细看了看刘梅的资料,方若华更是无语。 刘梅和王昆结婚之前,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两个人已经有了关系,但是她男朋友后来一去不复返,走了再也没回来,她也找不到人,才经人介绍嫁给了王昆,当年王昆知道这件事之后就一直对刘梅百般怨恨,刘梅也自觉理亏,一退再退,不光在她丈夫面前抬不起头,在她婆婆面前也抬不起头,就连女儿都不敢保护。 方若华:“……” 清朝都灭亡多少年了,先辈们那么努力才让如今的子孙后代有好日子,女人们才算稍微自由些,怎么她们到自己往自己身上拼命缠绕枷锁? 就是方若华最没出息的时候,她也一样干脆利落地和高飞离婚单过,完全不觉得自己离异就低人一等,至于婚前性生活,那各人有各人的观点,她到觉得没什么绝对的对错,她自己没好奇过,因为兴致缺缺从来没做过,但是如果朋友觉得感情到了,想尝试一下,她也不至于觉得哪里不妥。 至于刘梅的所作所为,她简直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槽,你要是觉得婚前性行为不对,那你一开始就不要去做,既然做了,想必是不觉得有什么,那你这会儿又羞愧个什么劲。 人一开始吸毒,那就陷入泥淖,再能上岸的几乎没有,刘梅的钱很快就被骗得干干净净,鲁强见她挖不出油水,又长得一般,卖不上大价钱,也懒得和他耗,到是看刘梅的女儿媛媛长得不错,年纪小更是优势,就想打王媛媛的主意,可刘梅这人有一千个一万个缺点,对女儿却好像还是有那么几分真心。 她可能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也怕鲁强打孩子的主意,有一日听到邻居说有一对夫妻四十岁了也没个一儿半女,特别想要一个孩子,一狠心,就托邻居把自己女儿送了人。 方若华看了这一段资料,也是无语。 只能说刘梅以前就没什么脑子,现在更没脑子,哪怕她把孩子送到她哥那儿,也比随便送给个陌生人好得多吧! 她哥能不打她的主意,没琢磨她分到的那笔钱,显然人品不差,对妹妹也不是没有感情,孩子跟着舅舅也不算什么好结果,但至少知根知底,这么随便一送,谁知道对方是人是鬼! 许默这人有百般毛病,却也有千般好处,好处其一,做事靠谱。 方若华知他甚深,颇有心灵相通之意,不必多提点,第二日许默便查到了王媛媛的消息。 许默连夜坐飞机回国。 一大早,天还没亮,窗外一地的白霜,方若华打开门让许默进来,他身上到是瞧着干干净净的,脸色红润,唇角含笑,温文尔雅。 方若华失笑:“你这回怎么没有冻个三两个小时,弄得自己脸色青白,白霜满鬓?” 许默愣了下,轻声道:“齐哥说,卖惨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显得矫情,而且,若华你不吃那一套。” 有那么一阵子,许默不知从何处听来,女孩子都有母性,总会可怜男生,他就想出各种让自己变得可怜的法子,冬日里故意一身寒霜,冻得身体冰凉,给若华捎带个早餐,晚餐什么的。 那时候若华也好哄,每次都心疼的不行,体贴又温柔,可最近几次,这等法子已经是渐渐不大管用了。 方若华摇摇头也不说他,把人让进门,直接进了方肖的客房。 第四百五十三章 浪漫 进了屋,方若华就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看许默带来的详细资料。 据警方调查,带走王媛媛的那两个人,早在十天前就一路坐火车去往兰州新县,他们用的身份证到是真的,可是和人却对不上。 兰州警方已经确定,这两张身份证上的人,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去世,不过因为是山里人,一辈子也没出过远门,身份就被拿去卖给了别人。 “新县那边最近传来消息,说是在磨坪村王大柳夫妻两个有点像警方找的人,至于他们有没有带孩子回去就不知道了,磨坪村地处深山,四周大山环绕,连手机信号都没有,要不是派出所正好有一个民警认得王大柳,恐怕连这点消息也查不到。” 方若华吐出口气,挠了挠头,略一思索就上网定了车票,去一趟磨坪村再说。 一个孩子落到陌生人手里,谁知是生是死,又会遇到什么磨难,没碰上也就罢了,长春花接过手,自然要一管到底。 许默沉默片刻,也和局里通了信,收拾东西陪方若华一起去。 先是十五个小时的火车,之后是三个多小时的汽车。 方若华到没觉得有什么,在上个小时空,尤其是头几年,那道路崎岖不平,下一点雨便是泥泞不堪,车再好再宽阔坐起来也一样难以忍受,还比不上骑马,而她那匹马再神骏,还是远比不上火车,汽车。 而出门赶路动不动就要个把月,那些日子是真难。 许默居然也没有半点不适应。 因为买票买的急,没买到卧铺,只能挤在硬座上,至于汽车更是连个座位都没有,许默却是连神色都不曾变一变,很轻巧地把行礼箱当成椅子,和方若华一人守着一扇窗户静静坐下。 他长得好,气质也好,捧着一本大部头的英文原文书,看得认认真真,汽车上的乘客挤到他眼前都忍不住放轻了脚步,放慢了语速,内心的暴躁也跟着减轻了些许。 等下了汽车,远远看到斑驳泥泞的山地,等了半天也没有车辆路过,再一问,磨坪村地处偏远,竟连辆公交车都没有同行。 许默沉默片刻,从行李箱拽出来两个小巧玲珑的折叠车,还是电动的。 方若华:“……” “特制品,承重四百公斤。” 方若华哭笑不得:“车子这么小,又不能装大宗货物,世上难道真有八百斤的大胖子?” 秋风晚月,山林旷野间,暗香浮动,骑着自行车穿行其间,风吹起衣摆,撩起发梢,光凭想象到真是有那么一丝风雅气。 “呼!” 方若华扫了许默一眼。 许默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又拽了拽衣服,目光闪烁,似有一点懊恼。 “噗嗤!” 方若华忍不住笑出声,笑得前仰后合,“教你小子一个乖,下回再想着浪漫,别带两个折叠车,你应该带一个,到时候我坐你怀里,让你带着走,那才叫浪漫。” 许默若有所思:“那下次出门不带行李箱了。” 带着行李箱一个车子根本装不下,他反复确定了十几次,最终决定带两辆自行车的。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了摇头。 要是真如她刚才所说,现在两个人坐在一辆小巧的折叠车上,那恐怕都要欲哭无泪,许默不知道该有多难受呢,怀里坐着的哪怕是天上的仙女也受不住。 磨坪村远在山中,山路坑坑洼洼的,十分难走,骑着车子从日正当中,骑到深夜时分,借着手电微弱的光芒,才隐约看到前面似乎有个村子。 又走了一阵,方若华忽然楞了一下。 都说新县很穷,地处边境,没什么工业,她以为新县里的偏远小村落也不会富裕,没想到现实却和她想象的不大一样。 昏昏暗暗的夜色中忽然出现一大片璀璨的灯光,道路也不算好,都是黄土路,不过道边的房屋却是整整齐齐,修建的特别漂亮,全是独门独户,二层的有,三层的也有。 “你们,站住!” “干什么的!” 村口一座石头屋子里忽然冒出两个男人,脸膛发红,差不多四十岁左右,身强体壮。 方若华两只脚着地撑住地面,拢了拢头发,露出个腼腆可爱的笑容来,一张嘴却是一口正宗的西北口音:“老乡,这里是老嘎达村不?我找牛冲。” 两个男人面面相觑,皱眉道:“你们走错了,老嘎达村离我们这儿还有六十多里路。” 方若华登时苦了脸:“六十多里?就这破山路,要骑到什么时候去,哎,一进山,手机没信号,导航都不管用。” 她一跺脚,唉声叹气,用力拧了把许默的腰,怒道,“都怪你,我说过,我爸妈不待见你,不会同意婚事,咱俩领了证就算完了,你非说什么必须上家里提亲,牛冲只是我表哥而已,他家哪里算我家?你说,你是不是根本不想跟我结婚,你就是闹着玩的!” 许默:“……” 他总觉得自己此时要是顺坡下驴,一口答应回去就跟若华领证,恐怕都有可能回不去家了。 方若华苦着脸,转头对两个村民道:“大哥,你们村子有没有旅馆什么的,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天这么黑了,山路又差,再走下去不安全。” 那两个村民精神略微松弛,回头看了一眼屋里,其中一个就转头进了屋。 方若华用眼角余光瞄了下,里面至少有四五个人,有几个抱着酒瓶子喝酒,还有几个在打麻将,地上堆叠了好些瓜子皮,烟头,还有一些零食包装袋子,看得出来他们在这间屋子里呆了很长时间。 进屋的男人压低声音和里面的人说了几句什么,似乎有些争吵,不过,过了没一会儿,那男人还是出了屋子,冲方若华冷淡地点点头,答应他们留宿的要求:“旅馆没有,我们家只有我娘在,还有空屋子,你们要不嫌弃,就暂时住一晚。” 方若华连忙笑起来,客客气气地应道:“没问题,多谢大哥,多谢大哥。” 第四百五十四章 不许 男人也没耽误时间,很快领着他们两个到离村口最近的一座小院,果然如他所说,他这家里只有一个母亲在,他母亲生得富态,笑容温和,红光满面的,身强体健,保养得很好。 进屋收拾了收拾,对方就让方若华他们进去休息:“别出去乱跑,我们这是山区,经常有狼群出没,每年山里白骨累累,都是那些不要命的外乡人留下的。” 这话说得阴森森,方若华也故意吓得抱紧双肩,连连点头应是。 那人神色才略微和缓了些。 屋子也不像那男人说的那么简陋,家居摆设纯天然无污染,桌上的茶叶她只闻了闻,就知道至少是高档茶叶,吃的水果零食,都是进口的,价格应该很昂贵。 许默四下检查了一遍,蹙眉,伸手在嘴唇上比了比,不多时,几个窃听器都被翻出来。 方若华:“……累死了,早点洗洗睡。” 一张大床,许默直接把被子,褥子拖下去摆在地上,自己靠着床坐地上,方若华伸了个懒腰,默默躺倒。 方若华和许默睡一个屋,竟也没觉得特别不自在,不禁一笑,这对许默来说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自己跟他离得这般近,呼吸相闻,竟然没有心猿意马,要知道,许默可是相当英俊的。 “村子很富裕,村口那些人喝的是茅台,抽的是中华,穿的都是名牌,鞋子是鳄鱼皮的。” 许默转身趴在床沿上,轻轻在方若华手背上写。 方若华叹了口气,苦笑,一开始就不该进村子,本只是来找孩子的,根本没想过有什么大危险,她以为最多就是王大柳那两夫妻是拐子,把孩子倒手卖了,要不然就是他们两个死活不肯还孩子,起一点小冲突,可眼下一看,明显不是那么回事。 这村子里连窃听器都有,谁知道是什么情况? 她现在都有心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赶紧走人,可是来都来了,走得太急迫好像也不妥,而且如果这个村子当真有猫腻,那王媛媛岂不是羊入虎口。 “哎。” 一回头,许默从兜里掏出一部手机,摆弄了一下,轻轻递到她眼前。 上面的画面是磨坪村的卫星地图,特别详细,连人脸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方若华:!! 许默这家伙不会是侵入了我国的遥感卫星系统吧! 别管他是怎么在连信号都没有的地方,弄出眼前这一出的,可是方若华的确是忍不住有些敬佩。 许默勾了勾嘴唇,也有一丝隐秘的小得意,刚想说什么,忽然皱眉抬头。 外面大门被推开,踢踢踏踏地有人进来,两个人没起身,就听有人大呼小叫:“脏死了,脏死了,我要洗澡,我要睡觉,你奶奶个熊,孙子,都是你,玩什么不好玩骑行,就这破地方,连个酒店都没有,怎么住啊?” “小祖宗,姑奶奶,我叫孙资,不叫孙子!” “你还敢顶嘴!” “不敢,不敢。” 这般嘈杂,方若华和许默也躺不下去,暗暗警惕,起身开门,就见外面站着个时髦女郎,方若华扫了一眼,有点眼熟,不过不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了。 再向外看去,外面还有七八个人,有男有女,穿着打扮都很讲究,不是本地人。 “喂,这屋子不行,臭的很,那间好,我要住那一间!” 时髦女郎一抬手,指着方若华的方向,蹙眉道。 方若华:“……” 这都什么跟什么! 方若华有些不可思议,事实上,除了小说里时常能见到这么不讲理的人物,那大约是艺术虚化,为了造成矛盾冲突,可现实生活中她还真是没见过这等嘴脸。 当然,要除去几个熊孩子。 当初读大学的时候,她隔壁宿舍里也有个女生挺娇气,有点趾高气扬,可人家看不上同宿舍农村的同学,那也是隐晦的,细枝末节上让人觉得略有些别扭,就是不喜欢自己睡的上铺,也没有吵吵嚷嚷非要对方和她换的意思。 事实上眼前女郎也没有那么奇葩,她显然是没注意到方若华两个。 两个人都关了灯,开门声音也不大,而对面那些人显然正处于暴躁情绪中。 身边叫孙资的年轻男人噗一声喷了口口水,只当没听见,挤眉弄眼:“祖宗你没眼瞎吧,那房子有人,好了,咱们先凑合凑合,天一亮咱就走。” 女郎眉头紧得能夹死蚊子,忽然察觉自己拿手指着人家陌生人的脸,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却说不出道歉的话,把手一缩,却没再怼那个孙资,只是脚步迟疑,犹豫着不肯进门去。 “连浴室都没有,怎么洗澡!你给鹏飞哥打个电话,他不是在附近?让他来接咱们。” 孙资苦笑:“我早问过了,手机没信号,他们这儿电话线也断了,什么时候能修上还不知道,我的好姐姐,别乱想了,赶紧歇着吧。” 这一户人家是四合院,方若华他们旁边一间屋子,还有对面两间屋子都被这一群人占了去,对方是五个男的,三个女的,挤一挤到还够用。 方若华目光一转,看到这家的主人立在院门处的阴影里,神色怪异,轻声笑了笑:“大妹子,出门在外有个地方能舒舒服服睡个觉就很好啦,别太讲究。” 时髦女郎哼了哼,压低声音和身边的同伴耳语:“不知哪冒出来的乡巴佬村姑,她住过的房子我也不敢住,有虱子可怎么办,吓死人了!” 方若华:“……” 只能怪自己耳朵太灵。 话说前几个小时空,她有一阵子也特别害怕和人接近,因为虱子实在是多得不得了,杀都杀不完,用多少好药都不管用。 后来她得了镇西城,稳定下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城大扫除,彻底剿灭虱子! 一转眼眼见许默的神色不对。 方若华盯着他压低声音:“不许往人家身上扔虱子,蛇也不行,虫子也不行。” 许默:“……哦。” 方若华想了想:“也不许去嘲笑人家一身都是高仿。” 许默:“……哦。” 第四百五十五章 逃跑 方若华这才放心,仔细想想也有意思,不食人间烟火的许默,不知不觉竟然变了许多,记得那年高飞带她出席酒会,她穿的礼服是随意从商场买的,不足一千元,碰上有两个小模特,小演员背地里嘲笑了她两回,她自己没在意,许默却不知从哪得了消息,从那以后就死死盯着那两位,一盯好几个月,只要对方出席正式场合,网上一有消息他就去一本正经地品头论足,把人家的品味说得一无是处,还特别有道理,后来方若华偶然发现才很无语地打断了他的业余爱好。 许默一个正经的理工男,以前哪知道什么时尚! 时髦女郎还一脸的不高兴,方若华叹了口气。 叫孙资的年轻人面上笑嘻嘻,很软和,瞧着谁都能捏一把,但他在这一伙人中显然是起到主导作用,只见他笑眯眯凑过去哄了时髦女郎几句,就把她哄得推开房门进了屋。 孙资笑着喊:“回头我给你打水。” 转过头来又给门口的主人家递烟,还走到方若华这边陪笑脸道了半天歉。 其实这一家的床品算是很高档了,隔壁的时髦女郎大约也很累,进了屋到没了大动静,只偶尔听见她抱怨几句什么没有信号,不能上网,以后再也不来了之类的话。 方若华给许默使了个眼色,直接在床上写:“报警。” 既然有窃听器,哪怕暂时没有别的证据证明这个村子有问题,也完全可以报警了。 许默点头。 方若华想了想,又写:“天亮时警察不到,咱们就大大方方离开再说。” 实在没必要留在村子里冒险。 两个人正笔谈,隔壁那位安生了几分钟的时髦女郎,又爬起来要吃宵夜。 主人家那位老母亲到是挺和气,还专门去厨房给他们煮了一锅粥。 只不过女郎喝了两口就不肯再喝,要了热水过来就着面包一点点往嘴里塞,一边塞,一边还有气无力地抱怨:“龙鹏飞要是不退伍,别想姑奶奶嫁给他,哼,还什么兰州军区中校营长,就算是团长,姑奶奶我也不伺候!” 她身边的女伴失笑:“别气了,明天出去通知他,让他开着军车,带着一溜人,让你风风光光地跟他去转一圈!” 方若华猛地起身。 许默到是还算镇定,默默地拿外套递过去,让若华穿上,又从腰里把匕首拔出来递过去。 随即,方若华就看到院子里有了动静,那个送他们过来的汉子护送这家的老太太出了门,又是人影晃动,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还有极为低微的低语声。 方若华端着水盆出去倒水,故作不经意抬头,遍看见两个汉子对着隔壁的房间指指点点,见她出来还多看了几眼才调头走人。 呵呵。 这下可热闹了。 显然这个村子是有大问题,听隔壁那人说自己亲戚是当兵的就紧张起来,方若华和许默本以为这帮村民就是心虚,可最多也只是要把人赶走便是,可现在看周围的动静却有些不对。 许默从窗户上转头回来,凑在若华耳朵前,细声道:“走吧,他们要杀人!” 方若华也不敢赌:“要不咱们装和里面哪个人有仇,去劫持两个逼着其他人一起走?” 说话间,许默拿出红外线夜视望远镜,看了两眼转身道:“差不多七八十人,手里有猎枪,朝这边过来了。” 方若华:“……呵呵。” 什么更妥当的主意也用不着想了。 方若华在小时空中一向平平安安,上一个时空,从完全不懂军事的小白,也能逐渐成长成精通兵法战阵的儒将,学到的东西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相信自己的判断,行动果决,永不拖延。 她和许默一看四周无人,直接冲到隔壁破门而入。 “啊!” 时髦女郎一脸的惊恐。 方若华一笑:“一分钟穿不上衣服弄死你!” 五分钟不到,七个人被拖出大门一路向村外跑去,时髦女郎一脸愤怒。 孙资气喘吁吁地劝她:“别气了,别气了,你看看那些村民们凶神恶煞的样儿,咱们还得谢谢人家,人家又和你无亲无故的,知道想着救一救你就不错了……” “闭嘴吧!” 时髦女郎憋得脸上通红,刚才差点没被吓死,都快哭了,被拖出门对方到说什么这村子是贼窝,村民们要杀人绑架……她生在人世近三十年,哪里受过这等罪! 即便从望远镜里看到村民们成群结队涌向院子的情形,她也终究还是心存侥幸。 “会不会是弄错了……” 话音未落,左右两边有两个身形彪悍的村民呼喝着从半山腰上爬下,手中砍柴刀锋芒闪烁:“站住!他奶奶的,早就知道……你们都给我站住!” “早说直接绑去塞人笼卖国外得了,还非说再看看,麻烦了吧!” 另一村民冷哼。 女郎大吃一惊,花容失色,脚下一踉跄,瑟瑟发抖:“呜呜!” 下一刻,两边惨叫声响起,骨碌碌从山腰上滚了下来。 两个村民,一个抱着腿哀嚎,另一个头破血流,满脸懵懂。 那个抱着腿的,腿骨上一根树枝从前穿到后,枝上还残留了两片树叶,随风飘动。 众人静了静,这才看到方若华手里拿着玩的那根树枝没了,她顺手又拽了一根,拿小刀默默削尖,神色严肃,并未露出骄狂得意。 许默两步过去,一人一脚,两个村民就没了声息。 这边几个逃命的,刚一提声想尖叫,又给憋了回去,再回头看方若华,都有点局促。 许默取望远镜一看,蹙眉,拿出手机飞快拨打,那边一接通,就不紧不慢地道:“我身后现在跟了六十辆摩托车,他们手中应该大部分都是猎枪,但不排除有正规枪械的可能性。。”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轻轻挂断手机,转头对方若华道:“路不好走,直升机方面出现意外,距离最近的赶过来最快也要三个多小时。” “那怎么办?” “我不想死!” “孙资,孙资你想想办法!” 几个人登时乱了,慌作一团,所有人神色慌张,频频向后张望。 虽然乡土路难走,可摩托车怎么也比两条腿要跑得快,恐怕很快就要被追上。 第四百五十六章 自救 孙资也忍不住苦笑:“这下可完了。” 他约同事们出来玩,不过是想打好关系,多些人脉,结果却遇到这等倒霉事。 许默取出手机看了看地图,方若华扫了一眼,用手画了一个圈:“上山。” 山壁陡峭,哪怕是缓坡也荆棘丛生,时髦女郎哭声更响:“这怎么,怎么上得去?” 方若华四下看了看,向后退了几步,一借力蹭蹭上了缓坡,抓住藤蔓,两下就翻了上去,踩踏在略平缓的山道上。 她不知从哪翻出来一条长绳,系在树上垂直而下,慢悠悠道:“我就等十分钟,十分钟后我和许默走人。” 底下一众倒霉孩子:“……” 说完,方若华就坐下,正好旁边有棵树,她摸了摸觉得还行,挺有弹性,就是看不出是什么树,干脆简简单单地做了一张弓,弓弦就拿旁边的野葡萄藤凑合一下。 人被逼迫到一定的份上,确实能发挥自己的潜力,一众人愣是在远远能看到摩托车影子的一刻上了山。 方若华指了指略高出的一块平台:“都上去,躲在岩石后面。” 一行人慌手慌脚地躲过去,个个心慌意乱,浑身发抖,只敢偷偷从岩石上面扒头看去,就见方若华居然又下了山坡。 许默拿出腰刀砍了许多荆棘藤蔓下来扔下去,方若华蹲下,在必过之路上飞快地制作防护网,制作完了,眼看那些摩托车呼啸而至。她笑了笑,也不隐蔽身影,直接站在上面高声喊:“喂,注意了!” 搭上‘箭’,拉开‘弓’,笑眯眯看着远处。 骑着摩托车的村民一阵莫名其妙,当先的几个轰然而笑:“哎哟,这小妞挺有意思,以为拿把破弓就能吓唬人不成?” 嗖! 一箭穿过说话之人的肩胛骨,后劲十足,愣是拖着他倒飞出去半米滚到同伴的车底下。 哐当一声,摩托车横倒,摩托车队一下就乱了,横七竖八地倒了十几辆车。 剩下的骑手脸色大变,心有余悸地抬头张望,其中有两个拿出猎枪来。 可方若华哪里还在,人早就回了高处平台之上。 绕过岩石,打量了几眼这七八个人,笑道:“你们两个,站在这个位置,对面那两个,过来,过来。” 三言两语,把这七八个人安排好地方。 “一步也不许动,把你们身边的石头,树枝之类都捡起来放好。” 方若华脸上含笑,但神情间却有一股奇异的压迫力,“我说让你们扔,你们才能扔,敢提前一步,我宰了他,我下令之后,三十秒之内扔不完,我也宰了他!” 孙资打了个哆嗦。 那个一向颇说得上是趾高气扬的时髦女郎也欲哭无泪,忽然觉得,落到眼前这女孩子手里,其实也不一定就比落到那些村民手中能好上太多。 说话间,许默从东面过来,没有说话,山下就传来两声急促的惨叫和惊呼。 紧接着此起彼伏的枪声响起。 虽然只是猎枪而已,可是枪声一响,几个女孩子吓得哇一声,大哭。 方若华回身,默默地盯了一眼过去,哭声戛然而止,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一瞬间觉得如果自己再发出任何对方不想听到的声音,她们的下场会比死更惨一千倍。 “哎。” 方若华却是心下叹气。 想当年她率领千军万马,不说谈笑间樯橹灰飞湮没,但也相差无几,现在领着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怼一波村民,未免落差有点大。 …… 龙鹏飞坐在直升机上,闭目养神。 这次行动他会来参加,其实有一定的私人原因,根据任务简报判断,那七个无意中被卷入磨坪村事件的受难者中,有一个可能是他的女朋友。 相亲恋爱不过两个多月,要说他有多么爱他的女朋友,那是有些矫情,但重视的确是真的,担心也是真的。 他都三十多岁了,谈了多少次恋爱都无疾而终,像他们这些年年月月枯守边疆,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家的军人,不知道有多少人留不住老婆。 两老婆都留不住,更不要说女朋友! 龙鹏飞也是人,还是个正常的男人,他也是真心实意地盼望着有一天能结婚,能有个家,能有个妻子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一想到凌薇竟然会被卷进危险之中,他就忍不住焦虑担心。 “磨坪村,根据国际刑警方面的情报,这个村子很可能涉及大批量拐卖人口案件,十年前生意就做到了国外去,一年前磨坪村又开始涉毒,利用以前走私人口经营的渠道,进行大规模的毒品走私活动。” “现如今,整个村子和西北s县的毒枭常老大建立起很密切的关系,全村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村民涉毒,有可能暗藏武器,对外来者十分不友好,根据调查,今年上半年在磨坪村附近失踪的外来人口有十七人,现在我们怀疑,可能和这个村子有关……” “目前,有衡市一位文职的警察,还有长春花慈善基金会的董事长方若华女士都被困在磨坪村,方若华女士是我国著名慈善家,在国际上也有极大的影响力,所以,我们必须保证她的安全!” 龙鹏飞:“……” 原来和他一起去撸串的竟然真是这样的大人物,原来大人物也是喜欢撸串的! “因为出现了一些意外,我们已经耽误了数个小时,数个小时前就和他们联络不上了,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我们也不清楚,磨坪村的村民虽然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但是因为地处大西北深山,民风彪悍,祖上世世代代都是老猎户,到现在他们还是有打猎的习俗,说白了就是偷猎,人人有一手百步穿杨的好枪法,杀人不眨眼,如今手上又握有人质,所以,这有可能是一场恶战,硬仗,大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好了,按照规定,你们可以给自己的亲人留一封信,写好了统一交给我。” 龙鹏飞默默写了信。 不多时,终于降落。 特种兵落地,都非常谨慎,慢慢潜入村子,然后……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他们并不是特别困难地把村子里的人都给抓了,从开始行动到结束就花了十五分钟左右,只是,被抓的全是些老弱妇孺,一个个神色麻木,还有好些身上带伤,猜也猜得出来,恐怕有不少是被拐卖来的女人。 第四百五十七章 个人崇拜 龙鹏飞亲自审讯,一知道村中青壮全部出去追捕别人了,登时蹙眉,连忙带人去追。 只要想到九个手无寸铁的平民正被一百多手中持有武器,杀人不眨眼的恶徒追杀,他就觉得自己脑袋疼的简直要爆炸了。 一路疯狂追捕,没多久就听见零零散散地枪声,顺着枪声过去…… 捡到二十几辆破碎的摩托车,十几个灰头土脸昏倒在地的村民,终于碰见了比较像样子的抵抗,但是这些人也个个是遍体鳞伤,精神麻木,哪怕被抓了还是懵懵懂懂,其中七八个脸肿的简直看不出原来的模样,据说是被马蜂蜇的,眼看人都快昏迷了,抓住了也要先送医院急救。 一路披荆斩棘,度过千难万险,两次误入陷阱,差点断腿。 战士们终于找到了人质。 龙鹏飞:“……” 这些人质看起来到是挺累,头发也乱了,衣服也脏了,脸上全是土,但是一个个眼睛发亮,精神抖擞,面含笑意,还有一股凶劲。 看着这些人贼亮的眼珠子,龙鹏飞都有点脚软,尤其是看见自己女朋友的一瞬间,简直以为对方只是长了一张和她女朋友一样的脸。 那位方若华女士到是没多大变化,正坐在旁边的一个树墩上,手里拿着烤鸡腿斯斯文文地吃。 她旁边,一个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的青年男子,正勤勤恳恳地翻动架子上烤着的野鸭子。 龙鹏飞:“……” 怎么说都是好事,最起码人平平安安,至于别的,到不必太计较。 把‘人质’好好护送上直升机,龙鹏飞派出两个人问了问经过,结果就听这些人满嘴胡说八道,什么方若华是神箭手,一箭一个,指哪打哪儿,可他们口中的弓箭,怎么看怎么就是一堆破烂木头。 事实上弓的质量确实不好,用了没多久就散了架。 龙鹏飞昏头昏脑地听了半天那位女富豪怎么运筹帷幄,怎么决胜千里,还有他们七个是怎么在女富豪的英明指挥下,力战群雄,把百多村民耍得团团转,让他们无法越雷池半步。 一群士兵都听得目光呆滞。 这帮人质对方若华,简直就像最痴狂的粉丝面对自己唯一的偶像! 方若华心下叹气:这都哪跟哪儿,要不是这些人太没用,她也不能只打防守战,最起码也要防守反击才算合格。 休息了片刻,她便过去说明了一下自己到磨坪村的目的,也顺利从王大柳夫妇身边找到了王媛媛。 王媛媛还算幸运,王大柳夫妻四处搜罗长相漂亮的女童,准备送去给常老板享用的,但这一批刚刚搜集得差不多,还来不及送走。 方若华松了口气,便与许默搭乘直升机回去了,至于剩下的善后工作,那自然有警方接手,事实上这案子远不算完,后面牵扯更广,但那就不是他们两个该插手的了。 目送这二位和那些人质们远去,龙鹏飞苦笑,他刚才表现得有些凶暴,似乎得罪了女朋友,哎,或许煮熟的鸭子又要飞。 不去想这些,四下张望,心中多少有些好奇,又重新复原了下现场,不只是龙鹏飞,其他人也啧啧称奇。 “如果不是方女士的来历清楚的很,我都要怀疑她是经年累月参与战争的战将了,不对,应该说是擅长冷兵器作战,颇有古风的战将。” 光是领着七八个连散兵游勇也算不上的家伙,挡了那些村民几个小时,还是就地取材,随手制作武器,设置陷阱,就能看得出这位女士,拥有超人一等的天分。 她若是从军,能不能为帅还看不出来,可说不准还真是一员大将。 方若华回家之后,直接去长春花,把王媛媛送到郑华的手里,这才松了口气。 刘梅肯定是要处理,她的事情还得一点点查清楚,最后即便不入狱,也肯定是得进戒毒所,被剥夺抚养权,但是王昆因为有虐待孩子的先例,孩子能不能交给他同样有分歧。 郑华觉得王昆之所以想要孩子,其实是看上了刘梅的村子拆迁,她分到的那一笔钱,所以才盯着母女两个,找机会分一笔,当然是不想把王媛**给对方。 事实上在磨坪村呆了这么长时间,王媛媛的情绪也很恶劣,可能要进行长时间的心理疏导。 方若华刚刚好起来的心情,就不自觉变得有些压抑。 郑华却是丝毫都不觉得麻烦,反而宽慰她:“我辈中人,建立长春花慈善基金,可不是为了享福,天然就是要吃苦的,遇见再大的麻烦,我们都不能急,不能乱,你想想看,那些可怜的女人,可怜的孩子,被我们从火坑里救出来,身心皆伤,还没有从困境中爬出,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我们,他们依赖我们,把我们当救世主,我们怎么能乱?” 方若华苦笑:“可是我们不是救世主。” 他们长春花每年才能帮助多少人?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比,长春花救助的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可就是救助的这些,还屡屡都是失败。 甚至……失败比成功更多。 “我能起多大的作用?” 郑华却已经因为那有限的成功而特别高兴:“至少我们再也不会因为缺钱这个因素,而救不了人,这世上钱买不到的东西是越来越少了。” 方若华:“……” 好吧,当运钞机当得很成功,也不是坏事。 接下来好长时间,王媛媛的爸爸王昆数次到长春花和郑华交涉,想见王媛媛,还在努力地争取自己的抚养权,据他所说,王昆当初觉得王媛媛不是自己的女儿,是因为血型的关系,他和刘梅都是b型,但王媛媛却是ab型,怎么可能,肯定不是她的女儿。 但是近来他再一次验血,发现自己是a型,他上一次体检验血时,根本就验错了。 知道之后就急忙去做了dna比对,没想到,媛媛确实是他的女儿,货真价实。 方若华知道前因后果以后,也只能无语。 这现实有时候就是比小说还要‘精彩’,什么新鲜事都会闹出来。 王昆到底能不能要回王媛媛的抚养权,方若华实在是无法确定,纵然她觉得会对孩子受伤害视而不见,王昆这人就算是王媛媛的亲爹,也不适合养孩子,但这种事,终究不是她能做主的。 而且,她的休息时间要结束了。 第四百五十八章 作死 “啊啊啊啊!” “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经文咒语一出现在屏幕上,金光四溢,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登时躲开三尺远,方若华也偷偷松了口气。 水友们毕竟觉得眼前的一切是假非真,隔着大屏幕,跟看恐怖电影差不多,心中惊惧到底比她小些,也更快恢复正常。 这是一座光怪陆离的酒吧。 灯红酒绿,潮男潮女,醉生梦死。 方若华找了个安静一点的位置坐下,暂时先不去看屏幕,开始吸收记忆。 半晌,她整个人颓废地倒在吧台上,以头撞桌面,左右客人们还有那位俊美小酒保都见怪不怪,谁也不当回事,连多看一眼也不曾,深更半夜蹲酒吧的男男女女,除了那些来找刺激的,就是受了刺激的,出什么事都不稀奇。 水友们:“……节哀。” “节哀!” 一排整整齐齐的节哀,个个不知道怎么来安慰三妹,毕竟,她这回扮演的角色确实挺白痴的。 “编剧越来越牛了,这么折腾老板,难道不怕咱们三妹被气炸了扣他们工资!” 屏幕上乱象纷呈。 这个小时空同样是由一部小说衍生而成,名叫——《帝都异事录》。 讲的是一个单纯可爱的神棍小女生周玲玲,本来做各种算卦生意只是骗人的,却因为遭遇了一次车祸,而能看到鬼魅邪物,还撞见一只厉鬼,得到了一些零碎的,旁门左道的传承,误打误撞地闯入都市里的灵异世界,和龙族的少年,白发的天师等等高人结缘,一步步成长,结伴处理天下灵异事件的神奇故事。 方若华穿越的原主,和女主周玲玲却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方家祖上是一个小教派拜龙教的人,家中世代供奉龙神,也有一些法力,不算什么大族,也不是太有名的门派,但是的确有一些异术,可传到原主这一代,早就没了祖上的能力。 现在的方家,只是这个世上最平凡的家庭之一。 原主自小就性情阴郁,和家里所有人,从爷爷奶奶,到堂兄堂姐的关系都不亲密,她姐姐却是性情温和,长袖善舞,十分讨人喜欢。 所以从小,原主就老是看姐姐不顺眼,觉得家里人个个偏心。 方若华:“……” 如果一个人不喜欢她,那可能是对方的问题,两个人不喜欢她,也可能是别人的喜好不同而已,但是她竟然觉得,一家子人都和她关系生疏,不喜欢她喜欢她姐姐,那她还计较什么,肯定是自己的问题好吗? 方若华当然能想得明白,事实上,生疏是生疏,但不喜欢她什么的恐怕是没有。 可是原主却身在局中,根本看不清楚问题根本,只会抱怨家人喜欢她姐姐,却没看到她姐姐同样在各种细微处对家人的关心爱护,人的感情本来就是相互的,付出的越多,得到的自然也越多。 有一天晚上,原主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未来,在未来,她姐姐考上了帝都的大学以后就去了帝都上学,毕业以后进入帝都电视台工作,后来做了新闻联播的主持人,还和帝都大家族杨家的长子杨文昌相恋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十分幸福快乐。 可是她却特别惨,长得平凡,远比不上姐姐漂亮也就罢了,学习成绩还糟糕透顶,没考上大学,找工作又吃不了苦,最后遵从父母小时候给他们定的婚约,嫁给隔壁暴发户邻居种阳。 种阳家里有钱,他爸爸二十年前白手起家做生意,什么都做,很快就赚了不少钱,养儿子一辈子完全没有压力,所以他就是个啃老族,喜欢摄影,整天摆弄他的那一堆设备,偶尔在网上写写酸文,要不然就宅在家里打游戏,还和一群狐朋狗友玩什么乐队,原主特别不喜欢种阳的性格,两个人整天吵架,还离了婚,当时种阳本身没钱,钱都是他爸和他哥的,当然给不了原主多少赡养费。 之后原主又有过一次婚姻,但是同样出了问题,以离婚收场,一辈子孤苦伶仃,到晚年还得靠姐姐一家子接济才活得下去。 知道未来之后,原主简直要炸了,整天唉声叹气,更是怨天怨地,之后不知为何有了执念,觉得自己以后碰见的都是渣男,远远比不上自己的姐姐,她偏偏要嫁给一个特别特别出色的好男人。 原主想了很久,仔仔细细琢磨自己的梦境,最终想到一个细节,就在她家附近的乐海酒吧里,如今驻唱的一个年轻男孩,其实是帝都韩家的人,韩家可是首屈一指的大家族,比姐夫的杨家还要强出许多倍,她脑子一晕,就去酒吧打算勾引一下那个韩家的少爷。 可是原主这人,其实属于那种脑子里的想法不少,实际上在行动上却是个怂货,她暗地里yy了半天,结果一句话都没敢跟韩少爷说,心里也气自己胆小,点了一堆酒,越是郁闷越是痛饮。 却没想到,她没敢和那位韩少爷说话,韩少爷和几个同伴却注意到了她。 她一个女孩子在酒吧这种地方,打扮得格格不入,喝得醉醺醺,还一个劲偷偷朝着韩少爷看,怎么可能不引人注意,韩少爷一帮纨绔少爷玩得本来就凶,喝多了酒,呼喝一声叫了一堆人就围上去动手动脚。 这几个根本就是无法无天的主,又因为家里逼婚心烦的很,对上赶着找上门的女孩子深恶痛绝,污言秽语无数,吓得原主花容失色,再也没想到,她心中憧憬的东西和现实有巨大的差距,所谓的帝都贵公子,也并不是想象中冷淡矜持的好人,完全可能是人面兽心的怪物。 幸亏隔壁暴发户家的小儿子种阳正好也在酒吧喝酒,好歹是邻居,不能不管,只好冲上来救人,当时所有人喝的都有点多,打起来没有分寸,回过神种阳已经被打得人事不知,登时吓得那些人酒意全无,赶紧逃跑。 种阳就这么惨遭不幸,虽然送去医院抢救,但是没有抢救过来,挣扎了半天,还是不幸离世。 第四百五十九章 原罪 种阳的死亡,宛如晴天霹雳,一下子打垮了种家,方种两家的关系顿时破裂。 原主面对种家的人恶狠狠的目光,心虚痛苦,也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家人的排斥,只知道逃避。 她心中惊痛,却愣是装作根本没有这回事,半句认错的话也说不出口,浑身尖刺,见人就怼,整日在外游荡,不肯回家,也不学好,谁劝也不行,偏偏她因为体质的原因,特别容易沾染那些怪东西,在家还好,方家到底还是老牌家族,老宅本身就是一层防护,会庇护自己的主人,但她对家里越发不认同,又不着家,渐渐地就招惹了很多不好的东西,她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运气也越来越糟糕。 有一日,原主正在街上倒卖些手机壳,钥匙串一类的小东西。 忽有人喊了一声:“客人等一等,我看你乌云罩顶,很快就有大难临头,不如坐下来让我给你消解消解,钱不用多,一万就好。” 正是女主周玲玲学有所成,继续自己家传的老本行,在街头摆摊给人算命,见她面有晦气,便开玩笑似的出声指点,可原主哪里是个好性子的人,听见这个怎么可能去信,再说她好几年不要家里的钱,为了生活也要忙着做生意,自然是听也不听一句。 周玲玲就叹一声:“哎,看来都是命。” 白羽也笑着点评了一番:“此人福薄,运薄,命也薄,不过,观她气象,她家里到有那么一点好东西,还正适合玲玲你,你毕竟练过邪术伤了元神,还是多学点正经的东西更好。咱们不如多盯着点,看看她命数究竟如何。” 两个人就吊在原主后面,原主果然如白羽所说,运气特别不好,总是招惹乱七八糟的东西,没过半年,竟然把麻烦招到家里来。 有一个女鬼不知道为何,特别恨原主,而且化作厉鬼,要害方家全家。 一时间,方家所有家人都遭遇了灾难,方父出门谈生意出车祸,生意没谈成还撞断了腿,原主的姐姐为保护原主被高空掉下来的花盆砸了一下,破了相,这还不算完,各种大大小小的灾祸永无止息。 白羽掐指一算,笑道:“时机正好。” 他就打扮一番,携女主周玲玲登门,两个人一副高人做派,笑眯眯不带一个脏字地骂了原主一顿,说这一切灾祸的源头都在她的身上。 原主悲愤羞愧不已,一气之下,又因为饱受折磨根本就受不了这一切,跳楼自杀。 周玲玲心中有点难受,默默为其念了一遍往生经,和白羽一起做法驱除了晦气,白羽又顺手收取方家的几本藏书,那些藏书其实另有乾坤,是白家祖上传下来的秘籍,只是白家人从来不知道罢了。 这些秘籍中记载了一些失传的聚灵阵法,能使修行事半功倍,对于周玲玲这样半路出家的除魔师来说,特别特别有用。 周玲玲也有天分,很快就吃透了秘籍,修为大进,渐渐也有了名气,不再是伙伴们的附庸。 方家失去了秘籍,也同时失去了祖辈们留下的福泽,日渐衰落。 数年后,周玲玲主持同道交流会,和国内各地的大师们交流时,还把原主的事情当做典型案例说了一遍,教导别人不要像原主一样作死。 把原剧情仔仔细细地回忆完,方若华还是有气没力,趴在吧台上苦笑。 原主的脑子里都是浆糊吧,什么玩意! 就知道抱怨,就知道嫉妒她姐姐。 可她不想一想,她姐姐是因为努力学习,所以能考上好大学,认真生活,所以生活才善待了她姐姐。 至于她自己,不正是因为她不爱学习,觉得看书远比不上多玩会儿游戏来得舒服痛快,学习成绩才那么糟糕,考不上好大学自然也是很正常的。 有机缘做个梦,梦到未来的片段,不去痛下决心,改掉自己的毛病,努力学习,认真生活,竟然觉得自己是因为没有嫁到好人家倒了霉,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去勾引有权有势的男人,这都什么逻辑! 你哪怕目标是嫁优质男,你自己也得是优质女才有机会,你自己半点优点都没有,人家方方面面都很出色的男人凭什么娶你? 事实上,原主怎么看怎么不好的方家,其实特别和睦,爷爷奶奶慈爱,大伯大伯母对她们姐妹两个,比对自己儿子一点都不差,她觉得自己备受忽视,那也是她自己性子闷,根本不爱和亲朋好友们相处,亲人们更喜爱爽朗大方的,又有什么好奇怪? 方若华觉得和这位比,她以前遇见的原主,个个都算是正常人了。 水友们:“呵呵。” “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饕餮,欲望,都是人的原罪啊,三妹,你看开一点。” 方若华要了杯酒,慢慢喝了两口,搓了搓脸,叹气。 其实也还算好,那些奇葩事原主一件也没做,她来得特别及时。 她现在所在的酒吧,就是那个韩少爷呆的酒吧,这会儿韩少爷刚唱完歌下了台,正和那些狐朋狗友们说说笑笑,朝着方若华指指点点。 方若华一口气把酒喝下去,起身就走,她可没打算和这些人纠缠。 刚走了几步,人还没到门口,就见那位韩少爷优哉游哉地走过来堵住人,带着一身酒气,上上下下打量方若华,好像在打量一块猪肉:“看见没有,追求少爷我的,都是这等货色,模样长得不行,胃口到很大,一个个都把少爷我香喷喷的香肉,行,既然想玩,咱们就招呼人陪她玩玩……” 说话间,他就伸手去掐方若华的下巴。 方若华:“……” 很好,终于有了这是小说延伸时空的真实感,纨绔少爷百无禁忌,没毛病! 方若华笑了笑,眉眼十分温柔,“好,我陪你们玩!”话音未落,一记重拳,砸韩少爷的鼻子上,鼻梁瞬间塌陷,鲜血喷流。 韩少爷身边几个人一愣。 他们还没回过神,头上,脖子上,小腹处,就被无数拳影,腿影招呼。 完全没有反应时间,所有人都哀嚎出声,实在是太疼了,那种疼,简直是连骨头缝都在疼。 一直到所有人喊得都发不出声音,方若华才停手,整理了下衣襟,笑得依旧是温柔又缱绻:“舒服。”随手抓起一人,拿对方的衣服擦干净手,又哐当一声把人扔下。 整个酒吧里鸦雀无声。 第四百六十章 疼爱 方若华回过头,正好看到种阳站在不远处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朝着他勾了勾唇角。 种阳登时浑身僵硬。 就在刚才,他看见有人去围堵方若华,登时就急了,好歹是邻居家的小妹妹,从小就认识,他即便和那个不怎么说话的小丫头片子不算熟悉,也不能眼睁睁看着那孩子在外面吃亏。 结果他刚把外套脱了,正打算去英雄救美,然后美人两三下把那些人全给撂地上了。 种阳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就刚才方若华那凶狠劲,他在旁边看着就觉得骨头疼的不行,那架势,简直是把人往死里揍! 忽然想起他妈妈好像说过,小时候他老爱欺负隔壁小妹妹,不是揪头发,就是扯袖子——现在看来,他能好好的,安安稳稳地活到十七岁,真是邀天之幸! 一晃神的工夫,方若华整理好衣服,已经走到了他身边:“走吧。” 种阳:“啊?” “走啊!” 种阳二话不说,扔下一干朋友,多余的话半句不敢说,亦步亦趋地跟在方若华身后蹭出酒吧。 方若华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下次再让我看见,你到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鬼混,我就卸掉你的腿。” 种阳连声道:“不敢,不敢。”说完才懊恼,“……你不是也去了。” 可最后一句话他只敢偷偷摸摸小声咕哝,方若华也不搭理他,只要把他身上那一劫挡掉,也就算对得起他对原主的恩义了。 说是走,方若华还是走到韩少爷面前,拍拍他的脸:“我知道你是谁,韩家的老三是不是?” 她扬了扬手机,“刚才你们的所作所为,我全录下来了,小子,不想给你爸和你大哥招祸,你悠着点,现在因为被挂网上最后倒了霉的高官不知凡几,你爸还没有一手遮天的能力。” 韩少爷:……很冤枉! 他从小玩大大,闹多大也没让爸妈给他出过头! 方若华也不觉得韩家会因为这点小事就真做什么,又不是中二的年纪。 想了想,扫了一眼韩少爷的背后,压低声音道:“夜路走多了迟早遇见鬼,那个穿蓝色泡泡公主裙的女孩和你什么关系?她可就跟在你身后。” 韩少爷浑身一颤,本来就醒了一半的酒意登时全等醒了,忍不住想回头看,却又不敢,只觉毛骨悚然。 屏幕上一群水友发各种瑟瑟发抖的图片。 “三妹,我都不敢回家了,直播这种重口味的东西,你亏心不亏心!” 方若华依旧很温柔地一笑,只盯着韩少:“给你一个诚恳的建议,去庙宇或者道观呆一个一年半载吧。” 说完,直起身离开。 韩少爷嘴唇动了动,愣是凭借自己小动物般的直觉,没敢再吭声。 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方若华站在酒吧门口考虑了三秒钟,决定先不去找自家亲爹亲妈。 根据脑中地图显示,方肖和夏芬两个应该在拉萨附近。她想过去也要找寒暑假放假的时候才行。 没错,原主今年十七岁,和种阳一个年纪,正在读高三,还有七个多月高考。 一路回家,先送种阳进隔壁的门,才上楼回自家的小院子。 方家的房子有几十年的历史了,是青砖绿瓦的宅院,显得陈旧些,原主很不喜欢,方若华却觉得还不错,在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这样的宅子可比高楼大厦好得多。 他们家的老宅也在京城,不过在燕郊,比较偏僻,同样是深宅大院,方家人除了方若华,都比较偏爱幽静的居所。 小院里的灯亮着。 客厅里也留着灯。 桌子上一盘水果,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还有一碗原主最喜欢吃的孜然羊肉盖浇饭,孜然用的是自己手炸出来的,大颗的孜然,羊肉也是小羊羔身上最鲜嫩的肉,饭虽然简单,花费的心思却着实不少。 房间里静悄悄一片。 可是方若华明显能感觉到,主卧里,还有东面的次卧里还隐约有声息,显然家里人根本没有睡,一直在等她,直到她上楼开门,他们才放心。 但是没有人出来批评她深夜不归家。 方若华:“……” 其实,原主这是被家里人给宠得脑子不清楚的吧。 她那个姐姐,今年刚毕业,却不急着去工作先空下大半年来,打算辅导自家妹妹功课,直到妹妹高考完才回去上班。 宠妹妹宠得这么离谱,也难怪原主作天作地,反正怎么作死都有人给她兜着,自然就无所顾忌。 吃完饭,刷干净碗筷,洗了个澡,按照记忆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下。 第二天一早,方若华天没亮就起来,先去厨房给这一家子——爸妈姐姐做饭。 原主爸爸方东林吃稀饭,鸡蛋饼。 原主妈妈龙云的蔬菜汁,面包,烤香肠。 姐姐方若馨从来不挑食,但是其实更偏好西餐,牛排只煎四成熟,配上西蓝花,煎蛋一个,再加上一杯红酒。 一家子起来,龙云还没进厨房就被这一桌子食物给吓到了。 方若华一笑:“吃饭。” 她这会儿还有点叫不出爸妈,不过叫姐姐没压力,“姐,你都有黑眼圈了,回头我画张安神符给你。” “好。” 原主姐姐略带几分迷惘,根本没听清楚自家妹妹说什么,但是妹妹亲手做的早饭吃在口中,那就什么都好,好,好了。 吃着吃着,这位方妈妈龙云眼睛就有点红,面上到还是一派严肃。 她本就是个严肃的性子。 方若华叹了口气,就在她来的那天晚上,原主就已经猝死。 这一家人的爱都是给原主的。 多么可惜,不知道原主死的时候,有没有察觉到这一点,想必是觉察到了的,家人待自己是好还是不好,又有谁能体察不到? 方若华总觉得,她附身的每一个原主,死亡的时候都留下了执念,所以,她才可以获取记忆,感受到她们潜藏在心底深处的感受。 吃完饭,方若华看了看还没到上学的时间,就去仓库里翻出一叠黄纸,然后打开大百科,点击符箓的目录,再取出自己从宇宙商城里淘换的定制版符箓画笔套装(幼儿专用),画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安神符,递给方若馨。 “安神符,戴在身上试试看,应该管用。” 说了一句,方若华主动拎书包,出门推自行车上学去,她的人影都看不见。 方若馨一下子笑出来:“我真觉得自己精神倍增,跟吃了仙果似的,妹妹这安神符可真管用……不对,她什么时候学了这些乱七八糟的!” 第四百六十一章 秘术 “学就学吧,喜欢学学也没什么,当年公公不就喜欢研究这个,再说,古时候那么多人相信,现在即便都说是迷信,可谁又敢打包票,说那些是真的没用。” 方东林容光焕发,如今是哪里都满足,看什么都觉得好。 再说,他如今经营公司,作为一个商人,不迷信的少有,他办公室里还找过风水先生给看过风水来着。 半晌,轻叹一声,“咱们闺女多懂事,孩子平时就是不爱说话,你看看,你个死老婆子还整天抱怨,说什么二丫头都不知道心疼人,哪里不知道了,你这烤香肠都记得放足了酱料,还是沙拉酱配上番茄酱,多心疼你,连你这古怪口味都能记得。” 方东林一脸控诉。 龙云咳嗽了声,没有说话,心里也不是不熨帖。 方若馨却是忧心忡忡:“我说不要让若华住校,你看看,高中住了这两年校,做饭的手艺好了这么多,她以前也就能蒸个米饭,炒个西红柿鸡蛋,如今到好,摊鸡蛋饼也会了,微波炉也会用了,肯定吃了不少苦。” 方若华的高中,高三之前根本不让办走读,当时方若馨就不乐意,想哪怕掏一笔钱,让妹妹读更好的高中,离自家也近,还能走读,他们家又不是拿不出择校费来,偏偏她爸妈觉得女儿该学学独立,妹妹也吵着要住校,那么小的孩子就不住在家里,没人照顾,还不知受了多少苦! 方若华是半点不知道自家便宜姐姐的心思,到了学校,坐在教室里,按照原主的习惯坐在最后一排,眼前各种书本堆得高高的,把她整个人都护住。 如果是原主,这会儿不是趴下睡觉,就是偷偷摸摸拿着手机上网玩。 学校里自然不让带手机,可是学生们就没有那么听话的,私藏手机的从来不少,原主更是如此。 现在换了方若华,在自制力和耐性上却绝对不至于有问题。 咳咳,当年她读高中的时候自制力也不怎么样,上课走神,大半夜的熬夜看个小说什么的,那是时常有,也正因为如此,成绩自然算不上好。 不过如今不同以往,她好歹也走过数次人生,无论做什么都有定力。 方若华想了想,翻出笔记本,认认真真把每天的学习任务记录下来,列出表格,准备按部就班,通过这将近八个月的努力,考上第一流名校。 先不说别的,上一个好大学绝对是很长面子的事,想必原主汲汲营营追求的里面,最要紧的其实还是一个面子问题。 她想要风风光光,万人称颂。 虽然这是个脑子不清楚的二姑娘,方若华既占对方身份,满足她这么点要求,也无不可。 把原主当做废纸的那些练习册,学校里发下来的众多试卷都取出,按照日期排列好,方若华就埋头开始做试卷,遇见比较生疏的知识点,便翻一翻课本。 一开始做题还真是有那么一点难。 别看她当初在七十年代参加过一回高考,可一来当时的高考比现在不知容易多少倍,二来时间也未免过去太久了。 上个世界,她心力交瘁,全为了领军作战,可没时间也不可能闲极无聊去读高中那些东西,即便他们镇西城用的着的各类配方,也和高考没太大关系。 方若华蒙头学习,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如今高三了,知道学习的分秒必争,拼命读书中,不想学的,早就放弃,不来学校的不知多少,就是来了也各玩各的,只要不吵闹,打搅别人,连老师都不管了,放任自流。 很明显,原主就属于早就放任自流的那类,不惹事,不闹事,也没人当回事。 方若华上了一天课,没有一个人过来跟她说话,前后左右的同学都不搭理她,连她那同桌,都仿佛被一条楚汉分界线,分割开来,彼此互不搭理,也互不干涉。 就是她认认真真刷完两张数学试卷,三张英语试卷之后,对方颇为诧异地偷瞄了好几眼。 方若华也不在意,放了学,第一时间先回家去,进了方家大门,她没有像原主一样,径自回自己的房间去玩电脑,而是去小书房做了些准备,然后转头下楼到客厅里坐下。 方东林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接过她手里的书包,方若馨递过来一颗大苹果,连龙云都赶紧放下书,想了想,咳嗽了声:“今天好像是《今生爱上你》首播,那个叫什么天的明星主演的,不如看看?” 方若馨点头笑道:“好,肯定好看。” 方若华:“……” 家里除了原主,谁会喜欢看那种偶像剧,更没想到龙云居然会关注这些。 而且因为原主高考,家里这些人都有半年没看过电视,也就看看新闻联播,还是因为看新闻联播说不定对考政治有帮助。 “唔,等会儿再看。” 方若华笑了下,随手从书包里掏出笔记本,把里面夹着的几张符纸拿出来,放在茶几上,她伸手点了点其中一张符纸,就见黄纸飘起,在半空中化作一片雨雾。 方东林:“……” 方若华毫无痕迹地蹙眉,做出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来,你看看我这云雾符到底有哪里不对,为什么老是变成雨。” 说话间,雾气全部成雨,滴滴哒哒地敲击茶几。 “嗝!” 龙云吓得打了个嗝,惊骇道,“若华,这是什么东西?怎么回事?” 方若华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第一次艰难地喊出一声妈来。 “妈,你说什么呢,这不是咱们家的秘术?我这张是基础符文里的云雾符啊!别的符我都画得还凑合,就这个总出问题,行了,赶紧给我看看,到底哪儿不对!” 龙云:“……” 方东林,龙云,还有方若馨,都如在梦中,几个人一起哆嗦了下,方东林才艰难道:“咱们家的秘术?咱们家什么时候……有这玩意的?” 方若华表现得比他们还惊讶:“爸,你装什么傻,我们方家祖上是异术师,地下室的书柜里都是祖传秘籍,你还说过好多次,让我和姐姐努力,也许有一天能变成超人魔法师之类的……” 方东林脑子一懵,使劲想了想,到是能隐约想起来,他的确是说过这种话,但是,当时两个姑娘才几岁,大姑娘十岁,小姑娘还不到六岁,他那不是哄小孩子玩呢嘛! 第四百六十二章 修行 龙云,方东林,方若馨三个,齐刷刷瞪过去,视线从化为灰烬,落在茶几上的粉末,转移到皱着眉一脸不高兴,还是以前那副傲娇模样的小姑娘身上。 方若华咕哝:“我知道我比不上姐姐聪明,但我也学得会,家传的秘术,我凭什么学不会!” 隔着屏幕,吃瓜群众们早就傻了眼。 “呵呵,真没想到,三妹啊,你竟然是这样的三妹。” “果然是去娱乐圈培养过演技了。” “我以前就觉得,咱们三妹的演技已经炉火纯青,现在看来,应该说走火入魔才对!” 方东林:“……” 几个人鸡同鸭讲了大半天,方东林几个终于弄明白,自家二姑娘若华,因为小时候自己讲的几句玩笑话,所以一直坚定地相信自家老祖宗是异术师,祖上传下来,几乎要发霉的那些古书上说讲的东西都是真的,于是从小就开始认真研读学习。 而且在看到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画了好几张符,什么春风化雨符,什么驱邪符之类,终于也开始相信,若华不是在开玩笑,她是真全靠自学,从那些故纸堆中学到了这些神奇的异术。 方若馨:原来妹妹以前一个人闷在屋里,在人前也沉默寡言,不是因为性子闷,而是学习这些东西! 方东林:“我女儿果然聪明!” 只是又听方若华说,因为她笨,总觉得自己学习进步跟不上家里的情况,所有从来没有泄露过,如今一个人闭门造车半年多无寸进,终于厚着脸皮想向家里人请教了……方东林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 龙云也是哭笑不得,摇头道:“若华从小就这样,特别爱脑补!让人头疼。” 方若华做出一副茫然无措的模样:“……也就是说,爸妈,还有姐,你们不知道我们方家有这些东西?也没学过任何秘术?” 方若馨笑着摇头。 愣了半天,方若华瞪大眼:“那就从现在开始学,凭什么就我一个人吃苦受累!” 一家子都一愣。 好半晌,方东林才不确定地道:“我们也能学?” 方若华却是更不可思议:“方家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你们为什么不能学?不光咱们学,我爷爷也要学,大伯也得学,堂哥,堂姐同样不能跑!” 众人:“……” 眼下这个小时空到处充满灵异事件,尤其是女主学成之后,所过之处,厉鬼无数,妖怪频繁出没,任何和她有关系的人都免不了要遭遇几件此类麻烦事。 在华国,大大小小的驱魔世家,名门大派虽说不至于遍地都是,但也不在少数,虽说是末法时代,但确实是能修行的小时空,即便修行者能力并不算高,可是那几乎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方家既然有些东西让人觊觎,那就躲不开这个世界,既然如此,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可能地提升整个家族所有成员的能力。 要说方家的秘籍再吸引人,也绝没有当世几个大派的秘籍更吸引人。 龙虎山的上清秘录,是公认的最中正平和,且最容易修行的上等秘籍,一样对女主周玲玲有莫大的吸引力,但给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去讨要,更不敢动歪心思,还不是因为人家龙虎山徒子徒孙众多,她再厉害,人家一人一口吐沫星子也能淹死她。 世道这么乱,如果方东林他们没有资质也就算了,但是他们的资质明显都不错,方若华又有不知多少手段能让他们修行更顺利些,无论怎么想,还是让方家变成真正的修行家族更妥当。 当然,学了异术也更容易招惹麻烦,但是,她觉得就是让这些人自己选择,他们大部分也会选加入这个神奇而危险的世界,至少真正面对异类时,大家不至于束手无策。 方若华招呼一声,所有人一起进她的小书房,随手把书架上密密麻麻的古籍都翻出来。 有些页面泛黄,一看就有了年头,也有一些是崭新的笔记本。 方若华递过去本——《方氏秘录——修行基础一》。 方东林看得两眼冒金星。 方若馨也有些懵,上面各种术语要求,她这个学霸都看得迷糊,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妹妹就是靠这种书籍,一个人自学成才。 方若华笑道:“一点也不难,走吧,一起去爷爷那儿,把大伯,三叔,堂哥,堂姐都叫上,我最近刚翻出一本挺有用的书来,讲阵法的,其中就有聚灵阵,正好可以试试看。” 大百科里也有特别全面的阵法方面相关记录,以前方若华都是直接消耗晶石使用,如今却学会找到替代材料,亲自动手布置,人总不能完全没有长进,永远只知道吃现成的。 方东林:“……” 他有点不知所措,但是想了想,既然是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肯定要和他父亲说的,再说,祖宅那边藏书更多,里面说不定还有好东西。 于是,一行人饭也没吃,全家一起直奔方家老宅,到了地方都晚上十点多了,可把方爷爷方春生给吓了一跳,奶奶都从床上起来,胆战心惊:“东林,怎么了这是?” 方东林沉默了片刻,组织了半天语言,扶着父亲,母亲坐下,让他们坐稳,才尽可能地,委婉地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方奶奶瞠目结舌,方爷爷也被吓了一跳,不过,老爷子却还算比较镇定,叹了口气:“当年我爸还在时,其实跟我说过,我们祖上供奉龙神,修习秘术,还出过几个相当有名的大师,只是后来子孙不争气,也就失传了,我这一辈子都没把我爸的话当回事,没想到若华却有这等缘分,哎,看来是祖宗显灵。” 既然是祖宗显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方爷爷拍板决定:“祖传的东西,丢了能再找回来那是邀天之幸,不要管老的还是少的,能学会的都学一学,将来我九泉之下,见了祖宗,也有话能说。” 这天晚上,老爷子把大儿子也叫过来,一家人聚在一起,方若华拿着大百科,取出一张有引灵作用的卡片,一个个手把手地帮助家里人引导灵气运行。 所有人一夜没睡,第二天,却个个都亢奋的不行。 就连快要八十岁的老爷子,竟都能感受到一丝气流在体内涌动,精神倍增,雪白的头发有一半开始变黑。 即便老爷子的发型简直堪称另类,花的不能看,他老人家还是高兴。 至于其他年轻人,进境更是喜人。 方家大伯家的方唯堂哥,忍不住笑道:“没想到这么容易,哎,怎么没早开始练习。” 方若华冷哼:“是容易,可是也得看看消耗掉了多少钱,以后的修行可没这么快了。” 第四百六十三章 按部就班 要知道,方若华可是装模作样地,把伪装成方家古籍的阵法详解拿出来给所有人看,自己动手置了一个聚灵阵。 所有人在聚灵阵中修行,一夜之后,统共消耗掉一块晶石,还有四十几块玉石,不算上好的玉,但是一块也要两万以上。 一晚上就消耗这么多,还是初开始修行,需要的灵气稀少,再往后只会越消耗约多。 方若华叹息,她还是想得简单了。 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在颂星师的世界聚集的星芒,在这个世界可以当灵石用,那样的话只要努力一点,方家绝不会缺少灵石。 可没想到,星芒确实好用,但在这个世界引星芒却比其它世界困难十倍不止,她一个晚上才引满了一块晶石,根本连她自己修行都有些不够,更不要说支撑整个家族,好在聚灵阵用玉石也可以,但这就要要求一个钱字了,想修行要花钱! 方若华皱眉,略略计算了下:“第一次修行,消耗是大了些,也有所浪费,但是以后消耗的也不会少,所有人加起来,第一个月,每三天需要消耗,五万元左右的玉石,接下来消耗的只会越来越多,以我们家的家底,只出不入,肯定是入不敷出。” 方东林算了算,简直也要愁死了。 还是方老爷子失笑:“你们想那么多做什么,以后个个都有本事,不说别的,就是我们若华给我喝的这什么灵雾茶,只要运作的好,简直能秒杀大红袍,难道还要愁钱?先倾尽全力,认认真真修行,学会了本事,就有底气,钱是赚不完的。” 众人一想,都笑起来。 方若华也暗自摇头,的确不该想太多,方家现在学的所谓秘籍,全是她在宇宙商城里,专门找大能为方家人量身定做的,世上再不会有任何秘籍能比得上,他们修行起来,一定比那些有完整传承的修行者还要迅速得多,更是搜罗来不少适合这个世界的法术,要想生财,再容易不过,如今虽是异类横行,终究是修行没落的时代,方家已经占据极大的优势,不必有多余的担忧。 龙云亲自去学校替方若华请了几天病假,让她盯着方家所有人入了门,都能自主修行以后,方东林就说什么也不肯让她在家里继续呆下去。 诚然,自家祖宗留下来的秘法挺要紧的,可是孩子高考,也同样重要,总不能为了修行就耽误学习。 反正方东林还是认为,如今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若华的高考更重要。 方若馨自觉与妹妹关系更亲密了些,也不再那么小心翼翼,忍不住就把自己当年高考用过的各种资料拿出来与妹妹分享。 正好两个人都是考文科。 方若华当然不像原主似的,一听姐姐说学习就炸刺,方若馨可是学霸,她的笔记比原主的好一千倍,用来复习再好不过。 盯着妹妹学习了不到三天,方若馨就松了口气,回头偷偷摸摸跟自家爸妈道:“我们若华以前成绩不好,肯定是只顾着修行,没认真学习,那些政治,地理之类的考点完全生疏了,可是看两遍就能记住,好几天也忘不了,可比我聪明得多。” 龙云又是微笑,又是皱眉:“以后少和你三姨,三姨夫来往,就是他们整天打击若华,让她老是没什么信心,才整天胡思乱想的,如今总算是想明白,千万别再让人把孩子给带坏了。” 方若华是没听见她这个便宜妈的话,要是听见了,也只能感叹一句,在当妈的眼中,自家的女儿永远是千好万好,哪里不好,也是觉得那是让别人给带坏的! 原来不只是熊家长是这般逻辑,正常家长竟也偶尔会有这等想法。 日子按部就班,一日日过去。 方家其实不算大家族,方爷爷方春生和妻子张翠生了三个儿子,方东林排行老二,老大方越泽,老三方修齐。 老三是老爷子五十多岁的时候才生的老来子,今年还不到三十,没有结婚,老大家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方兴,次女方桃,两个儿女都和方越泽一样,性格温吞,有点老好人的模样。 到是大伯母性格爽朗,大大咧咧,和方越泽堪称互补,她是孤儿出身,当年家乡地震,亲人们都遇难了。 方东林和龙云两个,就只有方若馨和方若华两个女儿,龙云到是有亲戚,奈何有真不如没有,几个亲戚早年就交恶,也就是这几年,方家的景况越来越好,龙云的两个妹妹才又和她有了来往,奈何情分实在已经所剩无几。 至于方春生,他也有一个大哥,一个弟弟,但是兄弟几个早年就失散,已经几十年没有音信,方春生只知道大哥去了国外,至于在哪里,那真是只有天知道。 一家子一共十一个人,刨去方若华,一共十个人,分成两组,轮番使用被布置了聚灵阵的房间,都陷入刻苦的修炼中。 方若华自己就再清楚不过,修炼会上瘾,尤其是一开始,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自己身体的每一分变化,那种感觉简直无法形容。 所有人都变得恋家成痴,各种聚会能推的通通推掉,大伯和方东林这些必须要上班的,也都是一下班就急着回家,一时间到让不少人笑他们恋家惧内,不过也因此口碑更好,爱家的男人嘛,总会给人人品也好的感觉。 一晃眼,年节过去,春去夏至。 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方家人很有默契地不再打扰方若华,即便是修行方面有什么疑难,也多是自己讨论,还是弄不清楚就先放一放,谁也不愿意在这等紧要关头还让她分心。 学校里早就不上课了,学生们都是自己复习,这日,方若华正趴桌上刷题,转头就听见同桌压抑地咳嗽声,一声连一声,咳得整个胃都要吐出来的模样。 左右的学生都皱眉,躲得老远。 马上就要高考了,谁会愿意这时候被传染上感冒,同桌脸色青白,显然有些难过,把头低得埋得更深了些。 方若华扫了她一眼,略略蹙眉。 同桌捂住嘴道:“你换个位置,前面有空位。”声音嘶哑,带着点冷冰冰的漠然。 第四百六十四章 符咒 (两章合一) 方若华失笑:“一会儿去我家,给你熬一副药汤,祖传的,一剂保你痊愈。” “……不用。” 她在家休息了一周,输液打针,折腾得够呛,实在好不了才强撑病体来学校复习。 方若华脸上笑意更浓:“来吧,你要是怕药苦,我给你准备糖,要是怕我毒死你,那我到时候和你对半分,反正喝一喝也没坏处。” 同桌:“……” 她终究没再多说什么,默认,她本就不擅长和人争辩。 方若华却是又多看了对方一眼,觉得她这身病来得有点蹊跷,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治好了人再说,高考近在眼前,同学病了,自己没遇见无所谓,遇见了总要帮一把,这是功德。 屏幕上一帮水友:“三妹,你别只顾着勾搭小美人,说好今天晚上带我们去抓鬼的。” “就是,说好领着方家帅哥美女和我们一起去抓鬼来着!” 当初初来乍到时,方若华也是为了逗逗水友们,给直播间加装了一个花了七万块从宇宙商城里买来的法器,这是正经的法器,修士们也常用,能吸收集体愿力,干预现实。 如今直播间的水友们,只要真心实意地念诵一些驱魔驱鬼的咒文,咒语,百分之百会起作用,作用大小只看人多人少,心诚不心诚了。 水友们都以为是摄制组那边特意玩的花活儿,跟水友们互动,但是这游戏确实非常好玩,真实的驱魔驱邪的游戏,可比玩电脑游戏爽快一百倍。 但方若华这些日子,又是准备高考,又是盯着方家人修行,哪里有空陪水友玩?也就玩了寥寥两次,每次连二十分钟都不到。 即便如此,直播间水友们的在线时间还是无限制延长,打赏起来简直跟打赏的不是钱似的。 方若华给为此大方了许多,给方家人买了不少制式法术套装。 不过,除了符笔套装外,其它的要拿出来,还得稍作布置。 “游戏还真是吸金利器。” 方若华失笑。 也许以后可以找机会,从宇宙商城里购买点修士们玩的游戏,赚点小钱养家糊口。 下课铃声响起,方若华果然拖着同桌回家去,晚自习也没有上。 把人领回家,正好今天堂哥,堂姐都在,正帮龙云包饺子,顺便等方若华回来给他们留作业。 从半个月前开始,方若华就教家里人一些小法术,还有画符。 法术一时半会儿还难学会,画符就相对容易些,毕竟宇宙商城出产的符笔质量有保障,增幅效果一流。 如今已经教了三个最简单的符,一个是明光符,可以照明,虽然只有十秒钟。第二个是聚水符,能集水,只是目前用的普通符纸,还有家里人的能力,哪怕画成功了也就只能聚上一股细流,喝两口的量而已,不是在大沙漠里用,就只能变魔术了。 第三个,算是稍稍高级一些,就是初级驱邪符,佩戴上之后,一般的鬼魅会觉得不舒服,不愿意靠近。 这几个符,方家人如今都会画,方若华看他们能成功了,便每天准备一个高级符当作业,不求成功,只先死记硬背记住就成。 方若华指挥堂哥去抓药,自己亲自动手熬了一大碗浓黑的药汤。 同桌没有怀疑里面有毒,也不曾怕苦要糖,一口就灌下去,认认真真把碗洗干净递给方若华:“我可以走了吗?” 方若华:“……哥,替我送送人家。” 方兴:“哦。” 送了人回到家,方兴一屁股坐饭桌旁边吃饺子,一边吃一边可怜方若华,好不容易交个朋友,竟然是个闷葫芦,一路上半个字都不肯说,整个人都是一副神游天外的德行。 要是换成他跟这种人交朋友,非把自己闷死不可。 “若华,你在学校好歹也结交几个活泼一点的手帕交,你自己就够闷骚的,找她这样的玩,你们俩玩什么,大眼瞪小眼的游戏?” 方兴说着说着就走神,那小姑娘的眼睛挺大,可若华的眼睛也不小,谁是大眼,谁又是小眼? 方若华端一盘饺子,拿两个蒜瓣,回屋刷题去:“作业放桌子上了,所有人的都有,全拿回去。” 方桃紧着吃了俩饺子,老老实实去抱作业。 第二日。 方若华去上学,到教室一看,桌子被擦得干干净净,她挂在桌边的垃圾袋也被清空,略有些摇晃的椅子被换了一个,她原先的椅子正被同桌坐着。 她这个同桌叫食我姓,她爸姓‘食我’,她妈姓‘姓’,大概是组合了一下,便有了她的名字,这小姑娘家境应该还不错,别看平时沉默寡言,很是低调,可是吃穿用度都相当高级。 换成以前,方若华肯定看不出她那身衣服是量身定做的高档货,但是现在好歹也装过富豪,见过世面,纵然依旧是连世界名牌都认不全,一件东西好还是不好,确实是能看得清楚。 食我姓长得也不错,厚厚的刘海都这挡不住宽阔的额头,高鼻梁,五官深邃,肤色白皙,虽然有几个雀斑和青春痘,但年轻的小女孩,有几个痘痘也无妨。 方若华看了两眼,确定她不再发烧,病应该是好利索了,一笑道:“你口袋里的两块巧克力给我吧,当药费。” 食我姓:“……” 犹豫了半天,还是分了一块给方若华,认认真真地道:“只能给一块,我一天只有两块,不吃会馋。” 方若华大笑。 她一笑,前面一些同学忍不住回头多看了几眼,都有些好奇。 食我姓脸色登时红了,鼓着脸又塞过去一块:“好吧,都给你。” 方若华——拨开金黄色的纸,一口一个,吞了。 隔着屏幕的一众水友:“……” “三妹,咱好歹也是土豪,别为口吃的欺负人家妹子!” “三妹,你多大了,你好意思吗?” 方若华:年方十七,青春正好! “咳咳咳咳!” 方若华正打算再和同桌逗几句咳嗽,就听前面有两个同学一声接一声的咳嗽,转头四顾,教室里竟有七八个同学都戴上了口罩,一副生病的模样。 还有好些学生请了病假。 这回到没人说是食我姓传给同学们的,主要是半个高三年级,文科的东侧楼,除了一班外,剩余四个班的学生都有不少病的,似乎是大规模流行性感冒。 只是这次的感冒很怪异,持续十好几天,完全没有好转的迹象。 方若华看了两眼,心下觉得异样,这些病号们的病情都有古怪,显然不只是她一个人觉得奇怪,前排一皮肤黝黑的男生就一本正经地道:“一班就没有生病的,听说他们班那个周玲玲制作了护身符,是开光的,送了自己班的同学不少,外班的想买,要花九百十九,戴一个就能祛病强身,小病能治好,大病也能缓解,贵是贵了一点,但好像确实很管用。” 周玲玲? 女主啊! 方若华也难得好奇,特意打听了下,班里好些同学都知道,一班周玲玲奶奶是神婆,爸爸是算命先生,家学渊源,她自己也精通五行八卦,熟读易经,很会算命,不过以前没听说她在学校里显过本事,到是最近出了次车祸,修养了一段时间,大概家里钱有些不凑手,才不算很低调地出售护身符,不光在学校里,好像前几天还有学生家长请她去看风水,算是名声鹊起。 原来周玲玲和原主高中时是同学校的。 也不怪原主记忆里没有这件事,她高中一毕业,连自己班的学生也不记得几个,没几年连老师都记不全了,何况是隔壁班的一个学生。 学校还是比较单纯,尤其是高三,即便周玲玲在外面开始崭露头角,她在学校里也不可能做得太离谱。原主对她没印象,再正常不过。 接下来半个月,学校里病的学生越发多起来,连校长都被惊动,甚至让生病的学生多的班级都放假,可是高考将至,能坚持,学生们还是勉力坚持。 在学校里复习,但凡有哪里有疑惑,既能问同学,也能问老师,总好过一个人在家读书。 这日,方若华刚到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食我姓就赛过来一个——护身符。 “戴上,小心生病。” 方若华接过来看了看,大百科自动翻页,露出检测卡片,低头一看,半晌抬头,眨了眨眼道:“你自己也买了?” “两个。”食我姓蹙眉,也有点肉痛,“近两千块钱,好贵。” 方若华哭笑不得,摇头道:“你还得更肉痛……把你那个给我。” 食我姓愣了下,还是老老实实把脖子上的护身符摘下来,递过去。 那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水晶珠一样的东西,材质看着和人造水晶差不多,表面上有不少玄妙的纹路,方若华仔细看了看,把两个护身符握在掌心里,一捏,咔嚓一声,两个都碎了。 食我姓:“??” 方若华摇头一叹:“这东西不是护身符,是鬼符。” “啊?” 食我姓吓了一跳。 方若华轻声道:“你有听过一个传说没有?相传唐时,东都洛阳有一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在街头为善男信女中的有缘人治病,驱使病痛,因为特别灵验,但凡被他赐下法器,随身携带的有缘人身体立时好转,精神倍增,所以人称吉菩萨,可是一年不到,洛阳便爆发大规模疫病,武则天大怒,派遣医官治病救人之余,也让人详查疫病来源,后有朝廷供奉的高人认出那老和尚竟是瞒天过海,隐身人间的恶鬼,以害人夺取气运,存于世间,那些所谓的法器也是吸取人身上的病害,驱散到周围,以至于周围很多人都害了病,形成疫症。” 食我姓愣住,第一次说了很长一段话:“你的意思,周玲玲的护身符,就是造成我们学校病人越来越多的罪魁祸首?” “十有八九吧。” 方若华道。 食我姓蹭一下站起身,夺门而出,方若华吓了一跳,还以为她去一班找周玲玲去了,结果站起来一看,她出了教室门直奔教学楼的大门,不禁一笑。 她这同桌聪明的很,也挺信任自己。 还没到晚上,校长就和一个很儒雅的中年人一起来学校,叫周玲玲出去,没多久,不知道校长和周玲玲说了什么,她阴着一张脸,退了护身符的钱,又说这批护身符她有大用,把护身符给收了回去。 好多学生都不大高兴,不过有校长在,到底也就是嘀咕几句,大部分护身符还是被收回了。 食我姓一句话没说,方若华都不必她找自己,就笑眯眯开了药方,让学校准备好汤药,用自己从家里带来的水熬煮好,全校的学生,有病没病的一人灌一碗,不过两日工夫,大部分学生的病就好了七七八八,至少症状算是减轻了许多。 校长这才松了口气。 方若华一直没有和周玲玲直接碰面,到是从远处看了她几眼。 屏幕里一群水友评论道:“长得的确很纯良,这演员挺像的。” 小说里描述周玲玲,也说她齐耳短发,脸庞圆,婴儿肥,眸子清澈,甚是纯良。 这姑娘从小就跟她爸爸一起走街串巷做生意,给她爸爸做搭档,向来无往不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长得又善良,又单纯,让被宰杀的肥羊们不自觉信任。 食我姓稳稳当当地坐回座位上,一点都不心虚地道:“周玲玲转学,去了一中。” 一中是帝都最好的高中,可不是说去就能去的。 方若华点点头:“既然她能拿出那样的护身符,别管东西是不是很邪性,终究有些能耐,能不得罪,还是别往死得罪的好,否则怕是要生事端。” “人皆自私,我也有父母兄弟,总不能不为家人着想。”食我姓轻声道,“她保证不卖,且那护身符想卖也卖不出去,就足够了。” 方若华笑了笑,这孩子知道之后,不是自己躲得远远的,还能想到别人,已经很好。 毕竟,普通人面对那些神异的人,哪里能不害怕? 不过,周玲玲既然是小说女主,这次的护身符事件,怕也是阴差阳错,不至于是她想害人。 小说开头时,周玲玲得的是些歪门邪道的传承,后来才发现大有隐患,渐渐放弃那些术法,改修一些中正平和的法门。 第四百六十五章 忽悠 一场危机化解,方若华照旧每日读书学习,回家教导家里几个长辈,兄姐学习法术,一时间,方家上下还真有那么几分古老隐秘家族的架势。 这日,方若华晚上背着书包一回家,就看见屋子里灯火通明,咳咳,乱舞! 方东林穿着一身定做的蓝色长袍,手执羽扇,腰上还挂着一荷包,两个玉牌。 玉牌是方若华自己削的,算是简单的炼器作品,能够储存一定的灵力,可以用来画符或者辅助使用法术。 龙云身边也放了一身大红的汉服,她到是没穿,可也不见不喜欢,实在是面料极为讲究,做工确实精细。 地上还堆了一大箱子,都是复古的衣服。 方若华:“……” 方东林笑道:“若华,我们去试手,穿这些衣服怎么样?外面其他除魔师之类工作时都穿什么样的制服?咱们不是道士,穿道袍还是不太好。” 方若华还没说话,龙云哭笑不得,瞪了他一眼道:“做什么,不是小孩子了,怎么比你女儿还淘气。” 转头拉过若华,脸上不禁有一丝忧虑,“若华,家里祖传的功法,既然对身体有好处,能延年益寿,那练习也就练习了,法术学一学,必要的时候能保护自己,当然很好,可是决不能放任他们的好奇心。” 一想到外面其实真的有妖魔鬼怪,龙云心里就不踏实,不深想还好,往深里想,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觉,还是安慰自己,大家这么多年都平平安安过了,想来那些东西也不算有多危险。 “你和若馨都是,也要交代方兴和桃桃,不许主动去做什么除魔卫道的事,更不许为了钱就去碰那些危险的东西。不阻止你们这些小孩子学习法术,是怕一旦真遇到危机,你们却束手无策,可不是让你们四下显摆玩的。” 龙云神色越发严肃,“爸妈年纪大,经验丰富,有定性,学会了东西也知道什么叫不显山不露水,可你们几个年轻人却正是好奇的年纪,若华,你虽然最小,但你修行的年头最长,对那个世界想必也最了解,要知道怎么约束你的哥哥,姐姐们。” 方若华失笑,点点头:“我知道了。” 其实方家这几个,包括方兴和方桃在内,都不是那些没有分寸的人,忽然接触和自己平时的生活截然不同的世界,兴奋归兴奋,却拥有足够的警惕心。 “我会带着他们几个,很小心地接触这个世界,妈妈别担心。” 世界确实危险,茫然无知危险,知道的太多也危险。 龙云一笑,又道:“都还年轻,正是有冲劲的时候,我也就一说,有分寸便是。” 年轻的孩子们哪个不向往冒险和传奇,愣是拘束着,也不大妥当。 方若华只笑:“那个世界也有自己的规矩,只要小心些,那并不是刀山火海,森罗鬼蜮,相反,有时候还很有趣。” 要说险恶,其实世上无处不险恶,不想冒险,除非一生碌碌无为。 正闲话,外面有快递送到。 方若华接了电话,出去开门,一打开院门,就见一个西装笔挺,戴着黑墨镜,从头到脚都收拾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男人,双手交在小腹上,略略一躬身,笑道:“顺丰快递,您永恒的选择!” 方东林:“……” 顺丰快递什么时候这么厉害? 快递车就停在巷子口,高起码有近三米,子弹头的,看不太清楚牌子,但是整辆车流线很好,一看就是辆特别好的车,方东林怀疑车窗是很高级的防弹玻璃,估计比运钞车还要显得结实些。 但是这么大,这么高,竟然还能在堵死人的大街上穿行,也没被交警拦下,也是相当了不起。 快递员从车里取出一个半人高的纸箱子,又拿出一叠厚厚的文件交给方若华:“您好,请您签一下字。” 方若华签了字,快递员还帮忙把箱子搬到院子里去,这才离开。 一家人围着大箱子转了一圈,方东林找了把水果刀,就打算拆开,结果刀子一用力划,咯嘣一声,断了! 方东林:“……” 方兴差点被让苹果崩掉自己的门牙:“什么东西?二叔你从哪买的水果刀?纸片做的吧!” 方桃把刀子捡起来看了看,日本大马士革削皮刀,没毛病,应该不是山寨货。 所有人面面相觑。 方若华也很惊讶:“别看我,我虽然不是第一次用顺丰快递,但是这种顺丰快递还是头一回用,快递费花了我小一万呢。” 说话间,她走过去仔细看了看纸箱子,就看到纸箱子正面封条上有提示,要求她覆盖掌纹,方若华拿手一按,箱子就悄无声息地打开,露出里面的黑色保险箱。 看着保险箱,方若华想了想,直接把自己真实生日按上去,咔嚓,箱子打开。 下一刻,一个圆形水晶球当先滚落到院子里,一个虚影凭空浮现。 方东林吓得一身白毛汗。 龙云硬生生把那个‘鬼’字给吞了回去,因为她听见自家二丫头甜甜地朝那个虚影喊了声:“亲爱的肖爸爸。” 方东林:“……” 方肖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坐在别墅里,穿了身很是体面的唐装,带着温柔和气的笑容,冲方东林一拱手,笑道:“是东林吧,按照我们方家的家谱,我和你同辈,不过到我们这一代,都没有按族谱上的字再排名了。” 方东林:“……” 事实上他小时候听自家爸爸提过,他们家确实有族谱,不过后来世道乱,早就散轶,只剩下寥寥几页。 方肖笑道:“我也姓方,叫方肖。”说着,他便转身从身后的博古架上拿出一册族谱,打开给方东林看,那族谱页面发黄,但是保存的很好,外皮还做过修整,用金属线牢牢缝合在一起。 “我们祖上为商朝镇殿将军方弼,他老人家八十岁上就任御龙使,留下了传承,传到我们这一代,我们应该是一百零七代。” 方肖一笑。 只听了这一句,方东林脑子就有点懵,他那点族谱里可没有这个! 第四百六十六章 一家人 “我也是前阵子认识了若华,这才知道,原来我们方家还有一支有术法流传下来,真是不容易!” “要多谢肖爸爸肯教导我才是。”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道,转头对方东林说,“爸,肖爸爸和夏芬妈妈没有子女,我自作主张,认了他们为义父义母。” 方东林:“……” 他觉得有点牙疼,好好的女儿似乎有一种别人夺走一大半的感觉。 但是眼下的情况太离奇,他一时到还想不起生方若华的气来。 方若华其实也很懵。 虽然她靠着脑海里的小地图,找到了自家别墅的位置,写了封信跟爸妈联系上了,虽然把两家定位成远亲,也是她自己的主意,毕竟定位都是修行世家,现代又早就没有族谱什么的,大家族也早就消失,这么一联系,再离谱也没有人能找出错漏来,但是,她真不知道她爸爸居然兴致勃勃地做了这么详尽的准备。 看那厚厚的族谱,方若华扫了一眼,以她超凡的眼力甚至能看到很多种笔迹,人人笔迹不同,都是手书。 另外,架子上代表族谱的那一格里,竟然还有竹简,有帛书,连这点都考虑到了! 这么大的工程,真不知道自家亲爸是怎么在短短数月内完成。 再看那墙壁上供奉的祖宗神像,绝对是真正的古物,不是现代工艺品。 一晃神的工夫,方肖已经和方东林认亲完毕,也不知道怎么哄的,两人就这么成了方家远房的宗族兄弟。 别看只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但因为都会术法,关系还是显得分外亲密,即便方东林也是刚刚才意识到自家祖上有这些神异的本事,也不阻碍他的自豪,还拉着方若华的胳膊道:“都是一家人,咱们不说两家话,肖哥你喜欢这孩子,那是这孩子的福气,她要是以后不孝敬你,我都不饶她!” 要让方东林说,他可不傻,看看人家方肖这架势,能虚拟投影来通话,这等鬼神莫测的手段,别管是科技的还是灵异的,绝对都是不同凡响,再说,一看若华就和人家关系很亲近,还受人家教导来着,如果对方是看上了他们家那点,几个月前都不知道的传承,恐怕早就被忽悠走了,人家明显是瞧不上,再说,方东林真不觉得自家那些古籍就当真是不能外传。 都什么年代了,难道还真要敝帚自珍?别的家族也许会把自家祖传的东西当成宝贝命脉,死也不肯泄露,但是方肖这个刚刚知道他家有传承的,却没有那等信念,法不轻传是真,可在他看来,哪怕是比较陌生的人,只要能拿出等价的东西来换,换出去似乎也无妨。 而且,按照若华所说,法术也不是什么人想练都能练得成,他们方家所有人都有资质,那是意外中的意外,再也不敢想的事,谁知道下一代的子孙会不会没了资质,要是碰见人品好,又合适的,收几个弟子又何妨? 稍微一琢磨,就能想明白他们家怕是没有半点东西值得人家觊觎。 而且方东林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自认为还是有点看人的眼光,虽然仅仅是隔空对话片刻,但看方肖此人,就是通透君子,不是奸恶之徒。 总之,关系亲密些也无妨,具体这是什么样的人品性格,之后慢慢接触,总会弄明白的。 双方亲亲热热地交流许久,方肖笑道:“若华拿贡献点换了不少装备法器,你们看看吧,检查检查,如果哪里需要修改可以告诉我。” 方若华此时才找到机会插话,转头对方东林道:“肖爸爸是炼器大家,我目前和他老人家学炼器,不过只能算将将入门,这些法器还炼不出来。” 方东林登时更放心了些。 就这一保险柜的各种法器宝物,他再不识货也知道绝对是很珍贵的东西,更何况炼器这么高大上的技术,人家说教导就教导若华了,怎么看,也不像是有坏心。 聊了会儿天,方肖也知道,方家像方兴和方桃这几个小辈们,肯定对新装备特别好奇,就笑着关了通讯器,虚影一晃,消失不见。 方兴和方桃确实早就着急,呼啦一下围上,眼巴巴看着保险箱。 刚才那位远亲在时,他们多少要顾及自家的颜面,好歹他们方家也是传承久远的家族,如今又得一身异术,高人的架子还是要有的,这会儿外人不在,都是一家子,那就无所顾忌。 “若华,这都是什么东西?” 方若华一笑,一样样拿出来给自家哥哥姐姐看。 “量身定做的防护服,防水防火防尘,上面刻画了两个防御阵法,能抵挡两次致命攻击。” 方桃惊叹。 作为女孩子,即便是比较成熟稳重的女孩子,她还是很看重衣服的美观程度,如今落在她手中的服装,就十分之美,到也不是特别繁复的那种美,只是很简单的一席月白长裙,略复古,腰间拿一条银带系住,花纹精致却简单。 “都是拿你们的尺寸量身定做,保证合身。”方若华把衣服分下去,瞥了方东林一眼,“爸,你定做的那些也好,只不过除了cosy的现场之外,穿到哪里去都太引人注目。” 方东林:“……咳咳。” 他的防护服是中山装样式,但稍稍偏礼服一点,也很好看,哪怕穿着去参加酒宴也不失礼。 防护服很不错,功能完美,样式也完美,大家都很喜欢,方若华却还是叹息:“当初我设想的是加入变装功能,灵感来自暖暖换装,但是材料太贵,制作太复杂,失败率太高,不划算,还是以后再说吧。” 方桃忍不住有些憧憬:“……这才真有一种,异世界在眼前展开的真实感。” 不光是服装,其它法器也很惊人。 每人一套符箓套卡,黑色的卡套,里面装的卡片都是提前制作好的,类似符咒,只用一点灵力就能使用上面的法术,唯一的缺点就是全部一次性,属于消耗品。 还有每人一双鞋子,水陆空三栖,时速三百公里,唯一的缺点还是能量不太足,不可能让人把它当汽车用。 “可惜还缺少一个空间包之类的!” 方兴意犹未尽。 方若华:“……呵呵。”知道空间设备在宇宙商城什么价吗? 她至今都舍不得买! 第四百六十七章 说好的高能呢? (两章合一)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例如能在灵异磁场中指示方向的指北针,百宝药囊,里面有各种常用的灵药。还有一份小地图。 这小地图连方若华看了都十分惊讶,上面标注了国内各大隐秘势力所在,还有各个隐藏在都市里的商街,做的都是异类的买卖,让人一看便觉好奇。 另外很贴心很实用的,还有一册隐世界的常识须知手册,方若华这阵子要上课,还要忙方家人的修炼,不像方肖和夏芬那么闲,也没有两位老人家的机缘,这些东西她都没想起来要整理,此时看到手册,才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 她爸妈和她是同一时间过来的,还身在西藏那么偏僻的地处,短短数月,竟能把眼下这个小时空的情况探查的这般清楚,实在难得。 其实方若华不知道,她爸妈能打探到消息,也是机缘巧合。 两个人所在的地方,正好和西藏那边的隐秘势力毗邻,还正好救了一个大和尚,彼此多有往来,一来二去的,自然就交好,也容易探听消息。 方东林瞧着孩子们兴致勃勃地捧着手册,一边看一边笑。 方兴还很惊讶:“这不是康宁街?我还以为就是个旧货市场,偶尔也见有卖些乱七八糟东西的小摊贩,没想到这街道竟然别有玄机?” 方东林叹气:“果然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那位远房哥哥可算是解了咱们的燃眉之急,要是不知道这些,不小心冲撞了什么人,那岂不是自找麻烦?” 无论什么圈子,都很排外,既然有可能会进入,那之前自然该先做好准备,把圈子底细尽可能弄清楚,一旦有涉入其中的必要,自也是气定神闲,不会露怯,不容易遭人排斥。 方家几个小辈高高兴兴地看完了装备,各自收好自己的东西。 没多久,方家大伯,大伯母,还有方三叔都来了,方大伯第一眼看中的却是那个虚拟投影仪。 “这东西造价多少,能不能量产?” 方若华:“……不知道。” 方大伯最近在招商引资,他马上要调到闽县当副县长,负责经济这一块。 别看几十年不得升迁,做得是芝麻绿豆点大的小官,可方越泽一向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明明看到的是法器,第一时间想起来的还是经济价值。 方三叔翻了个白眼:“大哥,不是我说你,就是能量产也没你的事吧。”说着,亲昵地点了点若华的额头,“我的乖侄女,这些装备肯定要不少钱,我都听说过那句话,修行四大要素,财侣法地,没钱怎么行,回头你三叔的银行卡给你办个副卡,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有想买的尽管买。” 别看在方家,方老大是公务员,方老二从商,经营运输公司,只有方老三退役之后就没去工作,但是最有钱的却是老三,这家伙暗地里偷偷摸摸打黑拳,还打出很大的名头,从小就武力值强横,也就近两年年纪大了,及时收手,全身而退,但是荷包鼓的很,不敢说和什么这个首富,那个首富比,但是他在投资方面也很有头脑,几年下来资产翻好几倍,而且还会越来越多。 一家子热热闹闹地说了会儿话,就坐在一起吃饭,吃完饭,还讨论了下忽然冒出来的远房亲戚的事。 时间一天天过去。 方家按部就班地修行,方肖和夏芬时不时联系一下,很真心地和这一家子交往,对所有人都不吝指点,还陆陆续续又送过来不少东西。 当然,方若华装模作样给了钱的。 而且,但凡时不时,方若华这边也装作研究出什么法器,或者淘换到某些珍贵材料,也邮寄过去。 虽说装亲戚,还要亲近,但是再亲近,也不能只付出不要回报。 有来有往,才能关系更亲厚。 双方都有意交好,尤其是方肖和夏芬,那是若华的亲爹,亲妈,隔得再远,也能感觉到那种真心的情谊,没多长时间,两家便亲如一家了。 这日,方若华早早从学校回来,准备带方兴和方桃去见见世面。 方若馨却不急着去,高考临近,方若华不紧张,她却是紧张得不行,这会儿正抓紧一切时间批改若华的试卷。 方兴和方桃兄妹两个耐着性子等了这么长时间,一听方若华打算带他们去,嘴里都说还是不要了,高考结束后再去也行。 结果,方若华一句——‘准备高考也要劳逸结合才好!’这两位就很矜持地,一口答应! 方东林:“……” 直播间的水友们也催促了好几天,准备了不少时间,打算热热闹闹玩一回驱魔游戏。 方若华也是闲着没事,居然还真和水友们商量了一整套游戏规则,把这本小说里曾经出场过的那些灵异事件,鬼怪妖物都整理了一番,碰见哪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还胡编乱造出一大堆驱魔驱鬼的咒语,甚至还规定哪些咒语伤害值多少,都有什么声光效果等等。 好多人特别积极地帮着补充完善,明明是这般无聊的事,他们做起来也有模有样,认认真真。 算算时间,地球那边还没到暑假,没想到直播间里犯中二病的竟然这么多。 方若华也是有些意外,她一直觉得,关注自己的直播间的水友们,年纪更大些的白领应该占了大多数,现在看来,恐怕有待确定,大概中二期的少男少女也不算少。 扫了一眼屏幕上正在报数完的水友,方若华穿戴整齐,拎着黑色的手提箱出门。 一出门,方兴和方桃兄妹个个全副武装,神情严肃,乍一看去还真有一番高人气派。 就是太紧张了些。 方若华一笑,调侃道:“这回是肖爸爸给介绍的生意,京城首屈一指的房地产商,姬青玉姬老板的女儿中邪,咱们过去看一眼,在大老板面前要是太紧张,可是很丢面子的。” 几乎眨眼间,两个人就舒展开眼眉,面带微笑,平静有礼貌。 方若华忍不住一笑,大伯家的堂哥堂姐和他们父亲一个脾气,很能想得开,在权贵面前从来不怵头,说起去见识灵异事件,肯定要紧张,可如果换个概念,改成去看个大老板,那就要轻松得多了。 龙云蹙眉,千叮咛万嘱咐:“若华你要带他们去见识,见识,妈妈也不反对,但是千万小心,不能冒险。” 方若华认认真真应下。 …… 姬青玉姬老板住的地方在帝都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段,房子和她的身价比,到是并不太大,一个二百平的小别墅,院子里种的都是瓜果蔬菜一类,布置得相当温馨。 这位八十年代离婚之后,花了十年时间闯出偌大名头的女老板,此时身上还穿着西服套装,脸上却带着十二分的焦虑,神色惶恐。 桌上的笔记本正播放视屏。 视频里看起来很漂亮,大概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坐在床上,神色诡异,一只手抓着一大包薯片咔嚓咔嚓地吃,地上零零散散地扔了一堆塑料袋,瓜子皮,没喝完的雪碧,可乐之类的东西。 女孩儿一个劲地怪笑,对着空荡荡的地板挤眉弄眼,一张嘴就是一口说不出是哪里的方言,“哎哟,可乐死我了,这个孔雀舞跳的好,再多跳两个给我看看。” “清清!” 姬青玉神色惊惧,浑身颤抖。 “老板,清清这肯定是病了,要不咱们请个大夫来看看吧,陈屏东老先生目前就在帝都,我马上备一份厚礼派人去请。” “我看还是驱驱邪,上个月我在天桥上碰到一个大师,别看年纪小,还是个女孩子,但是的确有能耐,听说连家悦商城的齐总都把她视为座上宾……” 正说着话,外面一个干练的女秘书进门道:“姬总,佛协的裘理事介绍的人到了。” 姬青玉一怔,连忙道:“快请。” 秘书正要出去,她又叫住人:“等等,我一起去。” 站起身整理了衣服,裘理事是那位大人物看重的人,想必推荐的人也有本事,再者说,便是没本事,看在那位的面子上,自己也得好生招待。 姬青玉一身疲惫,还是努力振奋精神,一出门,就见大门口站着三个人,看起来都年轻,最前面的一个似乎和自己女儿差不多的年纪,大一两岁也有限,不禁愣了下。 不过姬青玉这人能把事业做那么大,早就明白什么叫不能以貌取人,只是一愣,便连忙伸手招呼这三位进门。 “是方若华方小姐吧,可算是等到您来了。” 姬青玉亲自拉开门,领着三人进屋,因为实在担忧,也并不多客套,叹了口气道,“从一个多月前开始,我女儿清清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老是对着空空荡荡的屋子说说笑笑,昨天还说要开宴会,宴请她的好朋友们,真是让我,让我……方小姐,我只有这一个女儿,若是她出点事,我真的活不下去了。” 她这一生,什么苦什么累都受过,数次脚踩地狱,至今未曾倒下,全因爱女娇弱年幼,除了自己之外已是无亲无故,若是她不思振作,等待女儿的便不知是怎样的一种未来。 说话间,方若华一行人便上楼到了三楼。 大屏幕后,无数水友严阵以待,偶尔刷过高能预警,求弹幕护体之类的文字。 姬青玉敲了敲门,里面一丝动静也没有。 方若华笑道:“拿备用钥匙开门。” 姬青玉一愣,略微犹豫,但还是拿出了钥匙。 屏幕上唰一下,所有字幕都消失,紧张的气氛蒸腾而出。 大门轻轻被拉开,慢慢的,慢慢的——哐当一声巨响! 一个青瓷的花瓶飞至,方若华一把劈开,姬青玉心里一咯噔,抬头看过去,就见女儿恶狠狠地瞪着她冷笑:“滚,滚,再来招惹我,我就弄死你女儿!” 说着,对方一把抓住铅笔刀,死死抵着自己的喉咙。 姬青玉脑子里嗡的一声,眼泪飙出来,哭道:“不要伤害清清!” 里面的女孩使劲抓头发:“那就滚,给我滚,嘿嘿,你女儿的身体是真不错,送给我得了!” 姬青玉腿下一软,当即虚脱,站立不住,就要跪下去,方若华拉了她一把,轻轻叹气。 大屏幕——“说好的高能呢?” “这是厉鬼附体?” “怎么回事?” “负责特效的员工掉链子了?” 水友们也跟方若华玩过两次‘游戏’,知道这次直播的套路,如果遇到鬼物,屏幕上会出现代表阴气的特效,一团灰雾。 说是灰雾,但这种形容并不贴切,只能说那是一种说不出来,但是让人起鸡皮疙瘩,毛骨悚然的特效效果,也不知道工作人员是怎么悄无声息地给弄出来的。 此时大家伙都默默抱紧暖水袋,或者女朋友,男朋友,等待那种刺激的感觉出现,结果——呵呵,掉链子了! 大家的屏幕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房子还是那房子,除了乱没什么特别,灯还是那灯,色泽温暖,一派温馨气象。 水友:“……呵呵。” 这回特效组真是分外敷衍了事。 但是演员的演技还是相当高明,姬青玉瑟瑟发抖,那个不知道是不是她女儿的东西,凶暴地朝着她乱吼乱叫。 “方小姐!” 姬青玉使劲抓方若华的胳膊。 方若华忽然向前一步,正色道:“看来你是未经登记的孤魂野鬼?” 她声音很高,那小姑娘似是愣了下,随即冷笑:“你哪来的?又是坑蒙拐骗的神棍?劝你别趟这摊浑水,否则小心姑奶奶拿你开刀……” 方若华伸手从袖子里一摸,摸出一个玉色质地的巴掌大小的方块卡片,举起来,冷淡地道:“我是天都第三基地,一级驱魔师方若华。” 那玉牌本只有花纹,随着她的话,竟瞬间浮现出照片,编号,印章等,字体带着金属质感,给人极大的压力。 那小姑娘登时张开嘴,半晌说不出话。 方若华又是一笑:“你既然这么喜欢鬼,做梦都想着要看到鬼,被鬼附身,那我还是让鬼来教教你规矩好了。” 说着,她便回头对方兴道:“葫芦。” 方兴怔了下,表面很冷静地伸手把腰里的葫芦递过去,方若华接过来看也不看,打开葫芦塞子,下一刻,一股阴冷的气息从葫芦里冲出去,那小姑娘身前浮现出一只有半截身体的虚影,长头发,殷红的嘴唇,咧开嘴冲小姑娘一笑:“小妹妹,跟我走可好?” “啊啊!” “啊啊啊啊!” 水友们本来轻轻松松看直播,大屏幕上瞬间被空洞的血眼珠子填满,差点没吓死,失声尖叫,根本就忘了他们准备好的驱魔咒语。 他们叫也就罢了,那个被厉鬼附体的小姑娘也嗷地叫了一嗓子:“鬼啊!妈妈,救命!” 撕心裂肺喊了半天,一个飞扑,一头扎进姬青玉怀里。 第四百六十八章 警告 姬青玉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并无灵视,根本什么都看不见,但是还是本能地一把抱住女儿,哄着安慰着。 “清清别怕,没事了,没事了,妈妈在。” 其实方兴和方桃两个,也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一点什么,恐怕只有对着大屏幕的方若华和直播间水友们,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只有半截身体的女鬼,贴着姬清清的肩膀,伸出舌头来舔舐她的脸。 水友们害怕完,回过神:“……如果我没记错,这好像是上个月咱们跟若华去抓的第一只捣乱鬼。” “没错。” “呵呵。” 水友们反应慢一点的,此时才反应过来:“这小姑娘被鬼附身是装的?可她装这个做什么?有病吧。” 方若华冷笑:“有病的中二少年不计其数,碰上个把不稀奇。” 方兴贴过去,小声耳语:“天都第三基地是什么?” 方若华一本正经,同样小声:“我国最强的驱魔组织,等你和姐姐学成,我介绍你们加入,除不可为恶外,并无任何约束。等你们再考了等级证书和从业资格证,就可以成为正式的驱魔师了。” 方兴登时觉得热血上流。 水友:“……” 方若华轻笑,用意念在屏幕上打字:“有什么错吗?我决定,今天起我和我爸妈的驱魔组织天都成立,它必然会是最强的,也会是全世界所有驱魔人向往的圣地。” 好吧,他们就喜欢三妹这自信的小模样。 就是起名无能,都什么俗气的名字,可是随口起出来的,也就凑合用,凑合用吧。 回头就和爸妈串供,把天都的等级证和从业资格证落实,争取过几年驱魔师们都到自家门下来考证,那多热闹! 他们悠闲聊天,姬清清已经被吓得快要虚脱,瑟瑟发抖,死死地把头埋在妈妈怀里,呜呜咽咽地哭。 方若华失笑:“我看你做戏做得很开心,似乎当真喜欢看到鬼怪,现在满足你的愿望,怎么到哭了?” 姬清清死死捂着脸:“我不敢了,再也不敢装遇见鬼吓唬妈妈,救命!” 姬青玉愣了下,此时才明白,原来她女儿这些日子的怪异表现都是假的。 她不禁惊愕万分:“……清清,你为什么这么做?” 可她女儿这会儿吓得哪里还敢说话,方若华又打开葫芦,把‘女鬼’装回去。 姬清清这才好一些,可还是吓得直打冷嗝,抬头看了方若华一眼,更是害怕,缩在妈妈怀里,抽抽搭搭地哼唧:“我就是觉得好玩!前阵子淼淼姐她们带我去一个网站看直播,里面的直播各种惊险刺激,特别有意思,当时大家觉得生活好无聊,闲着没事做,我们商量了下,打算也玩直播,太危险的还不敢玩。” “我看了半个多月直播之后,才挑了个简单的选择,直播父母遇到孩子的大危机之后有什么反应。” 姬青玉:“……” 方兴:“当年我叛逆期的时候,好像最多就是老怀疑我爸在外面有别人,做些小恶作剧,真不知道现在这些孩子们都想什么!” 姬清清红着眼睛,小声道:“本来是打算装自己得了绝症,吓唬吓唬家长,只是伪造病历什么的太麻烦,一检查就露馅,伪装精神病又太累,最后抽签决定的,我第一个尝试假装鬼附身。” 姬青玉心口一堵,一口老血将将要喷出。 想到自己这阵子为了女儿,放下工作,求神问佛,恨不得自己少活三十年,只想求女儿平安无事,她这心里就堵着一股邪火。 只是客人还在,她也要脸,才勉强把怒气压下去。 方若华摇了摇头,盯着那和她现在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道:“你伪装遇鬼,惊扰我天都调查员,浪费资源,本该重罚,念在你未成年的份上,只做警告处分,小家伙,我提醒你一句,你现在已经在我们这儿留了档案,信用评价很低,如果再有下一次,以后哪天你真的遇到冤鬼索命,我们的调查员也会怀疑是真是假,不予理会,到时候你就知道真正遇见鬼是什么样子了。” 刚才见过鬼的姬清清忍不住抖了抖,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了下来。 别说姬清清,连姬青玉都被唬得心里一跳。一路恭恭敬敬送他们出门,各种赔小心,说好话,直到方若华直言是吓唬吓唬令爱,让她少生事,这才松了口气。 水友们大笑:“咱们三妹装模作样的本事是越来越厉害了。” 离开姬青玉家,方兴就垮了脸:“原来是假的!” 他们好几天前就特别紧张,特意全副武装,做了不知多久的心理准备,没想到……居然是假的! 方若华失笑:“多正常,假的永远比真的多,但是你们不能因为这一次遇见的是假鬼就掉以轻心,你们的手册里每一页都在提醒你们,做这一行,最大的忌讳就是掉以轻心。” 离开姬家,方若华还试着登录了下姬清清说的直播间,结果根本搜不到,大概已经消失了。 不过是件小事,这类猎奇直播间本就很多,她也没太在意。 三个人一回家,家里男女老幼齐刷刷坐在沙发上等着。 连轻易不离开家门的方春生和张翠这两个老头老太太都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 方若华失笑,先报平安:“没动手,没碰上什么危险。”说着,招呼方兴和方桃坐过去,细细把今天的事说了一遍。 龙云先是放下心,随即又恼怒:“现在的小孩子们,真是不像话,还是咱们家的姑娘省心!” 方若华:“……” 呵呵。 眨了眨眼,转移话题:“对了,肖爸爸说咱们家的老宅位置不坏,只是如果以后我们想走修行这条路,房子像现在这般就有些简陋了,如今修行界老牌子的家族,哪家哪户都有几百年的历史,自家驻地都是各有特色,咱们既然要做隐世家族,在宅邸上也要有隐世家族的气派才好,就像爸说的,财侣法地,这地可不能轻视。” 方东林这人,自幼就相当爱面子,一听便浮想联翩,也不知道他想些什么,一拍桌子便决定:“看看家里还有多少存款,留出些购买玉石的,其它的全拿来改建老宅,我们先做准备,若华你高考结束再拿设计图,不着急!” 说是不着急,当天晚上他就拿着哈利波特全集过去蹭他媳妇,神神秘秘地道:“我听若华说了好多设想,老婆,你说咱们老宅建起来,能比得上这霍格沃茨几分?” 龙云:“……洗洗睡吧。” 不睡觉怎么做美梦! 第四百六十九章 无缘 高考一日**近。 如今学生们已经不去学校,都待在家里竭尽全力地复习。 天气酷热,已经大半个月没下雨,空气里都有一股子燥意。 ‘在水一方’的小包厢内。 方若华和她同桌食我姓两个,一南一北都坐在桌边,一人占据半个桌子,桌面上堆着一大堆试卷,课本,练习册。 种阳缩在后面,偷偷摸摸向外蹭,刚蹭到后门,就听方若华轻咳了一声,他登时止住脚步,蔫头蔫脑地又蹭回来坐下,叹了口气。 “叙述武王伐纣的性质和过程。” 方若华冷冷道。 种阳反射性地开始背诵:“性质是奴隶主贵族领导的推翻暴君的战争……” 一边背,他一边呜呼哀哉。 想他种阳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此时此刻,他应该跟自家小伙伴们一起痛痛快快地玩音乐呢! 可惜,满肚子的抱怨,他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更是不敢。 自从那天他眼看隔壁邻居家的傻妞,摇身一变变成三两下就把几个大男人踩在脚底下痛哭求饶的女暴君,他对这个女孩子就有了十三分敬畏。 只是眼看着她装乖卖巧,硬是从学习比自己还差,变成数次模拟考名列前茅,全校师生侧目的优等生,这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他爸妈亲自备了一份厚礼送到方家去,请方若馨和方若华给他补习。 明明自家不差钱,自己用不着上大学,照样一辈子衣食无忧,他妈妈以前也说过,不爱读书没什么,爱学什么就学点什么也很好,大不了以后家里的产业交给职业经理人,他只等着拿钱享受人生就行。 结果隔壁邻居家最没出息的二女儿,忽然上进的不行,说改邪归正,就和打了鸡血似的,成绩飞速提高。 他爸妈哪里会不羡慕,看自己的眼神就越发不对劲,偏偏方若华那死妮子,拿着自己的试卷直截了当地跟自家爸妈说:“种家不缺钱,孩子不上进也无妨,但是种阳很聪明,不是那种根本什么都学不会的,他年纪又小,没有任何压力,为什么不试一试好好学习?就这么几个月了,努力一回难道还有坏处不成?如果伯父伯母对我放心,这几个月就让种阳哥哥和我一起复习,看看效果。” 他爸妈还能说什么,当然是千肯万肯! 至于种阳,呵呵,自从那天晚上,亲眼看方若华大展神威揍了好几个人,其中还有几个身手很好的保镖,他在隔壁家的这小妮子面前就低了一头,根本不敢炸刺,身为小动物特有的直觉,总觉得不听对方的自己会更倒霉一百倍。 “哎!” 种阳叹了口气,缩在角落里低下头继续看书。 方若华失笑:“今天如果完成复习计划,晚上教你一套正宗的杨家枪,在当今社会绝对是第一流的枪法。” 种阳精神气立时上来,全神贯注继续背书,不得不说,这小妮子打一棍子给一甜枣的手段使的不错,至少种阳觉得自己很吃这一套。 方若华的本事,那可是他亲眼所见,哪个年轻的男孩子不向往学一身精湛武功,仗剑江湖,无人能敌?送到眼前的机会,他傻了才不抓住,不要说是学习背书,就是让他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不在话下。 扫了一眼,看种阳老老实实坐着,方若华也就不多管,她拘着种阳,到不是真打定主意要培养个学霸,纯粹是她最近学相术,看种阳的面相,到有些多灾多难的意思,尤其是最近,命犯煞星,会遇灾厄,想想他在原文中不幸惨死,到是挺像那么回事,还是拘在身边一段时间,看看情况再说,总不能自己让他避过死劫,他又去别处找死。 如果是别的小时空,方若华还不会操这么多心,眼下这一个,毕竟是灵异事件颇多的地方,谁知道所谓的命数会不会特别难以改变? 三个人正热热闹闹地温习功课,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种阳的耳朵支棱竖起。 这‘在水一方’是种家的,在帝都不算多么豪华的会所,但还有一点小名声,别的优点不好说,可幽静这个词还能称得上。 尤其是培养出来几个正经的好琴师,熟客们进来听琴,连手脚都会放轻些,眼下这动静,可是不太正常。 种阳起身把后门打开,外面的声音就更近了些。 “你们什么意思?我们大师年纪虽小,可是在这一行也是赫赫有名,是你们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你们这么做,未免太不讲究了吧。” “别生气,别生气,我们没别的意思。”一个略有些粗嘎的声音笑道,“韩少爷家里是真心诚意想找大师帮忙看看,但是您也知道,家人遇到这种事,肯定很害怕,前面又碰上几个神棍,不光不能解决问题,还越发的严重,自然要谨慎些,咱们也不敢让这位大师展示什么手段,只是想看看您的证件罢了。” “……” 周玲玲和她惯用的搭档都皱眉,完全听不懂。 但是走江湖多年,周玲玲一向能装,即便听不懂,还是一副智珠在握的悠哉模样。 “大师,劳驾您出示一下驱魔师等级证书或者从业合格证可好?” 什么证? 周玲玲整个人都被整懵了,心中一惊,难道现在做这一行还要考证? 她虽说得了传承,但以前接触到的都是神棍圈子,圈子里全是骗子,没有真本事,对于那个真正的修士圈子,她隐约听说过,心向往之,可是绝对不了解。 此时一听,心下就一咯噔,登时冷笑,一甩袖子转身便走。 “哼,既不信我,便与我无缘,由你们去吧!” 她那搭档也连忙瞪了对方一眼,紧紧追在周玲玲身后脚步急促地离开。 这边叫了几声,见他们不停,想了想也没太认真去阻拦,摇头叹道:“恐怕又是欺世盗名之辈,哎,看来还得去找人探听探听,找正规的驱魔师来看看才好,那些不知道根底的所谓大师,实在是不能相信。” 第四百七十章 五百万 (两章合一) “可是咱们去哪找正规驱魔师去?” 那个圈子隐藏在暗处,又不会在脑门上刻字,也不是寻常人说找就能找到。 韩家以前也没有过那种需求,从不曾和神秘高人们打过交道。 沉吟片刻,这人轻声道:“高等级的驱魔师恐怕难觅踪影,姬家又不肯泄露消息,我听说白云寺的雪斋小师傅,前些时候考了一级驱魔师,我托人再去探探消息,看看能不能请小师傅过来一趟。” “恐怕不成的,我也是前几天得的消息,白云寺里几位大德高僧都闭关修行,不见外客了。” “看来只好再去姬家问一问。” 声音渐渐远去。 方若华:“……” 食我姓都是一脸的茫然,又有些惊讶:“难道现在那一行也正规化了?驱魔师还要考等级证书?” 大屏幕上,无数水友:“……哈哈哈哈!” 方若华也好笑,她当时不过灵机一动,玩了回花样,让自家直播间的水友们更有代入感,说不定还能自己制作各种证件装备自嗨一下,就随口和自家爸妈提了提,让他们别忘了在别人面前,营造出一种背后有强横势力的错觉。 还有什么比让别人以为,自家的驱魔师想出师,必须考级,必须有从业证书,更能显示一方势力,实力强大,人多势众,且还正规。 却万万没想到,消息传播得这般快! 其实还是她不明白,大百科全书那是正经的,高度发达的修行世界的经验总结,里面的每一个法术,每一个修行方法,修行法门,都是经过亿万年的推演,即便不到最完美的程度,但也趋近完美。 她和自家爸妈即便只掌握了一点皮毛,又怎么可能是这末法时代的修行者能比? 方肖,夏芬一走出去,随意展示一下,都会让这个世界上沉浸修行者的所谓修士惊为天人,对于他们随口泄露出来的消息,即便自己以前没听过,多也当是自己孤陋寡闻,不会怀疑。 夏芬又出主意,那些等级证书都加持阵法,注入能量,可让修士静心,佩戴之后修行时会更顺畅,但凡见过的,只要是真正的修士,无不想得到。 方肖他们也没怎么宣传过,只是和几个交往比较深的同道说过一两句,可不过几个月,投拜帖,拿推荐书,想考等级证的修士就有好几十。 当然,想考也不是那么容易。 大部分人都让夏芬拿一叠资料打发走了,就那些资料便不比各大家族珍藏的,传子不传女的家传绝学只好不差,得到资料的人,怎么可能不在心底深处,把等级证神化? 越不容易考,越是心向往之! 至于不了解修行界的普通人,哪怕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对于修行界的了解也不过是一知半解。 当初方若华登姬家大门,是被西藏那边非常有名的大德高人介绍去的,她说自己是一级驱魔师,姬青玉自然相信,她有交往的圈子,不免在圈子里说一两句,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消息就渐渐传扬开来。 这一传可不要紧,却是坑了周玲玲一把。 周玲玲此时刚刚半只脚踏入这个圈子,什么人都不认得,只当是自己不知道修行界的隐秘,出了在水一方,就皱眉琢磨,不知道自己的能力,能达到驱魔师几级?最重要的是,她要去哪里考这个等级证书? 微微蹙眉,周玲玲转头看了看,心中略有些焦虑。 前一段时间她制作‘护身符’耗费了太多的力量,却没有得到多少回报,如今寄居在她心脏处的魂魄奄奄一息,几乎只剩下一团浅淡的影子。 似乎感觉到她的注视,那影子抬头,竟露出张慈眉善目脸:“那位韩少爷身边有鬼物跟随,那只鬼的质量很高,如果让我吸收便能恢复一些力量,到时候也好传授你真正的修行之法,修道长生,机缘难得,玲玲,你可明白?” “好,我知道了。” 周玲玲顿了顿脚步,她虽然对自己遇到的这位自称紫薇神君的千年老鬼有一点戒备,可是她还真舍不得就这么让它消失掉,生于这世上十八载,这是第一次她看到改变命运的希望! 听了一会儿外头的热闹,方若华莞尔一笑:“关门!” 种阳赶紧关上门,三个人继续读书。 一边复习功课,方若华想着回头跟姬青玉说,如果是姓韩的少爷来探问,就跟自己通个信。 看在他们这么……诚恳的份上,给对方一个机会也无妨。 事实上,那位韩少爷家里人显然是真急得不行,当天晚上姬青玉就打来电话,小心翼翼,试探着问,能不能见方同学一面。 方若华也没拖延,甚至没有当面去看,一听姬青玉的说辞,她就知道这位韩少爷是谁。 正是她初来的那一日,在酒吧里无法无天的纨绔。 连大屏幕后的水友们都惊讶:“真是神展开!” 方若华失笑:“到是有缘分!” 原文小说里,韩少爷一行人失手打死了种阳,韩少爷刚好过了十八岁,又是主使,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后来在监狱里病死。 自己到的及时,种阳没有参与其中,安安全全,韩少爷自然也平安无事,方若华还担心过这人坏习性不改,终有一日会闹出别的事故,到时候可能会换其他人替种阳遇害。 为此,方若华稍稍动了手脚……但是应该不算太严重才是。 “唔,且看他改还是不改。” 约了时间,方若华想了想,把种阳也叫上,再加上方兴和方桃两个,大大方方地去了约好的咖啡馆。 种阳一看到那位韩少爷,登时瞠目结舌,用了好大力气才把惊呼声压下去。 至于韩少爷,一看见方若华也是大吃一惊,扑通一声就摔到地上,张口结舌:“你,你……” 他早不是那日在酒吧里趾高气扬,鼻孔朝天的样子,瘦了起码有二十斤,脸色苍白,神色惶恐,惊吓过后,躲躲闪闪地低着头,很是委屈地哭道:“我去寺庙呆了一个月,没用!” 方若华看了看他身边。 大屏幕上:“……我们现在是不是该念往生咒?”好几个瑟瑟发抖的表情出没。 就在韩少爷左边,一个蓝色公主裙的小女孩微微一笑,神色平和,方若华从大百科里取出一张轮转卡片,拿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福禄双全。 写完,把卡片递给小女孩:“去吧,轮回转世,下辈子会投个好胎。” 看到凭空浮在半空中的卡片。 韩少爷脸上更白。 韩家几个人一早把咖啡馆包下,此时屋里空空荡荡,外面乌云遮日,一时竟也觉得寒气袭人。 方若华笑了笑:“韩少爷,你女朋友要走了,你和她说几句话吧。” 韩少爷哇一声,大哭:“是我错了,我不该胡闹,要是我送你回家,就不会出事,都是我不好!” 他这人爱胡闹,人不大,女朋友却交了不知道多少个。 一年前,他还在上高中,那蓝衣服的女孩儿叫吴晶,是他的同班同学,单纯可爱,又是班花,他也很喜欢,再加上觉得追上这样的女朋友才有面子,就费尽心思献殷勤,追了半个学年,终于把人追到手。 少年男女谈恋爱,其实并不是多么有感情,尤其是对男孩子来说,女朋友恐怕还没有游戏更吸引人,追到手以后,韩少爷还是喜欢呼朋唤友地出去唱歌喝酒,吴晶一个好好的乖学生,愣是让她带着各种纸醉金迷的场合都去了个遍。 有一天夜里,韩少爷喝多了酒,在外面玩到半夜还不肯回去,吴晶一个女孩子,却不愿意也不可能在外面过夜,叫了他好几次,他愣是不走,没办法,吴晶只好一个人回家,没想到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吴晶过马路时遇到车祸,被一辆装载木料的大卡车直接碾过去,当场死亡,血肉模糊。 因为当时他们高三,学校担心影响学生们的高考,愣是把消息压了下去。 别人不知道也就算了,但是韩少爷也是半个月之后才知道的消息,他作为吴晶的男朋友,吴晶没有来学校上课,他却自顾自地逃学,四处玩耍,半个月下来联系不上人竟然没有想过去寻找一下! 等到知道吴晶是那天晚上车祸死亡,韩少爷也后悔难过了一阵子,难过完了也就完了,从此再也不提吴晶半句,而且变本加厉,一口气交七八个女朋友的时候也有,一看就是玩玩,对女孩子们完全不尊重,但凡是有女孩子主动些,他就觉得对方是看上自家的钱,要勾引自己,没少毒舌。 只看他当时在酒吧里,调戏方若华的熟练程度,就知道这人没少做这等招人恨的事。 韩少爷坐在地上,也不起来,抱着腿呜呜咽咽地哭,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那蓝衣少女拿着卡片,张了张嘴,似乎有些不习惯,但是一张口居然真说出声音:“行了,本来是恨不得吞了你,可看了你这几个月的怂样,到是渐渐消了气。” 这阵子少女没少折腾这人,让他夜夜噩梦,动不动就看到鬼影,吃吃不好,睡睡不好,已经让对方受了很大的教训。 “放过你了,但那是我脾气好,下次你再犯错,不知道被你害死的人还有没有我这么善良。” 韩少爷浑身一僵,一动不敢动。 大屏幕上,好些水友都笑:“小姐姐的声音很甜美。” “我要小姐姐跟我道晚安,我要录下来。” 方若华:“……” 幸好其他人看不见大屏幕,要不然什么面子里子都没了。 蓝衣少女叹了口气,又向方若华道谢:“那日相遇,若不是同学点醒我,我怕只能浑浑噩噩,做一孤魂野鬼,或者消散于天地间了。” 方若华摇摇头:“我也只是想让韩少爷受点教训。” 那天在酒吧,她在韩少爷身边看到这小姑娘的虚影,本着让仇人不好过的心思,给这小女鬼渡了一点灵气,没多大作用,不至于让她害人,却能保她灵识清明,也能做一些小动作。 吴晶隐约感觉到冥冥中的一股吸引力,知道自己要走,连忙道:“对了,前阵子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想吃了我,只是顾忌方同学留在我身体里的力量,没有得手,那东西很是邪恶,恐非善类,希望方同学多加小心。” 方若华点头。 吴晶一笑,身影越来越淡,渐渐消失。 韩少爷还坐在地上,把头埋在胳膊里,怎么也不肯抬头,方若华也懒得搭理他:“轮转卡五百万,折扣价,支付宝转给我。” 陪着韩少爷同来的两个年轻人,连忙抢着拿手机凑过来转账。 方若华得了钱,也不多废话,转头便走,回头还给方兴,方桃,连同种阳,一人五十万零花。 “这叫见者有份。” 种阳因为今天受到的震撼实在有些大,竟然迷迷糊糊接受,回家才一拍额头,懊恼的不行,他怎么能拿方家给的钱! 韩家人恭恭敬敬地送走方若华一行人,这才松了口气,拖着饱受折磨,至今精神萎靡的小少爷出门回家,韩家大哥,带着司机和秘书刚刚打开车门,周玲玲轻轻一摇手中金黄色的铃铛,声音清越:“……前有黄神,后有越章。神师杀伐,不避豪强,先杀恶鬼,后斩夜光……” 韩大哥隐约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本能地心中有些急迫之意,手机转账成功的提醒短信忽然响了下,他陡然回神,摇摇头示意司机开车。 一团汽车尾气扑面而来。 周玲玲:“……” 许久,她脑海中才出现个有气无力的声音:“看来他身边的恶鬼已经轮回转世,再想别的办法吧。” 周玲玲沉默无语,没有深究为什么恶鬼也能轻易轮回转世,咬咬牙,转身离去。 她不必太着急,这一身的本事,既然都是真的,不是在做梦,那个世界已经在她面前缓缓敞开大门,她完全可以慢慢来,总有一天,她能站在顶峰,过上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 第四百七十一章 天罚 韩家大哥带着自家萎靡不振的弟弟径直回家,心中总算安稳许多,全然不知他这个纨绔弟弟,差点被曾经天命所归的女主当做踏脚石。 回到家,两兄弟连忙去见自家爸妈,父母都惦念,事情了结,还是早点和父母说明白才是。 两人一进书房,就见韩父和一个穿道袍的老道正对坐着喝茶。 兄弟两个连忙收敛面上的神色,笑道:“爸,秦道长,我们回来了。” 韩爸爸抬头,板着脸瞪了自家小儿子一眼,冷哼:“回书房呆着,三个月不许出门。” 韩小少爷:“……知道了。”恐怕,他最近也没心情出去胡闹。 秦道长一开始漫不经心,抬头一看,却登时有些意外,起身上上下下地打量这位小少爷许久,惊讶道:“谁帮你们家小宴解决的麻烦?按理说,圈子里不会有哪位高人肯出这个手才对,大家不会轻易坏了规矩。” 他这话一出口,便惊觉说漏了嘴,咳嗽了声,苦笑。韩家父子三人都转头看过来。 韩父愕然道:“秦老哥这是何意?当初犬子出事,我特意请你过来看看,你那天只扫了一眼,就说解决不了,连试试都不愿意,我还当那厉鬼凶恶,你力有未逮,又好面子,怕不成功坏名声,也就没为难你……可现在听这话的意思,到像是非是不能,实则不肯?” 秦道长苦笑。 韩父登时就拉下一张脸,怒道:“老秦,咱们也有十多年的交情了,我自认为没有哪里对不住你,你不愿意出手救小儿,明说就是,怎么还在一边看热闹?” “消消气,消消气。”秦道长叹息,“既然小宴身上的麻烦解决了,怕是他得罪的人已经不大在意,我说给你听听,到也无妨。” “那日,你请我过来看看小宴,我一见他就明白,他这是自己做了孽,又得罪了人,被修为极好的高手下了天罚咒,咱们圈子里的规矩,天罚咒一旦起作用,天罚结束前,便是至亲骨肉也不许提醒,不许插手,只有天罚结束,才能另行处置。” “那位高人似也没打算要小宴的命,天罚咒也只是最基本的,最多让那位苦主吓唬吓唬小宴,且苦主身有功德,灵智清醒,并非厉鬼,咳咳,所以,老道就没有多说什么。” 秦道长也略有些不好意思。 韩父:“……” 实在忍不住,又瞪了小儿子一眼,几乎恼羞成怒,“所以这几个月,老秦你和白云寺,上清观的人,就眼睁睁看着我为了这个小孽畜四处撞墙,撞得头破血流,到在一边看热闹,连提醒一句都不肯。” 秦道长又笑:“老道想,贤父子吃些苦头,让小宴得罪的高人出口气,比这口气憋在心里出不来,把麻烦留到以后总要好些。” 看韩父还是愤愤不平,秦道长越发语重心长,“老韩,不是我吓唬你,能用天罚咒,还用得如此轻描淡写,那绝不是一般人,得罪了这种人,你不让人家好好出口气,接下来你们韩家恐怕要不得安宁,子孙后代说不定也要受牵连。” 韩父脸色骤变,蹙眉道:“当真如此厉害?” 老道摇摇头:“老道我这一辈子,就用过一次天罚咒,那已经是二十年前了,我年轻气盛,仗着修为不俗,没少打抱不平,当时遇见一个连杀了三十多人的凶恶杀手,却伪造病历,装成精神有问题,顺利逃避制裁,进了精神病院。” “以对方家里的权势,恐怕过个一两年,等事情淡去,就能从精神病院里出来,照样逍遥自在,我气不过,又怕牵连到亲人,不好明目张胆地动手,一咬牙,就耗费心血在那人身上用了天罚咒。” 老道士叹了口气,“天罚咒的确相当厉害,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用都能有效果,毕竟上天最公正也最无情,又怎么会轻易去关注渺小如蝼蚁的普通人?当时我想尽一切办法,拼尽全力,可天罚咒始终不成,后来还是师傅担心我心有邪念,走火入魔,和我联手做法,才终于成功,那凶手在精神病院饱受折磨,碰壁而死,我算是得偿所愿了。” 他的声音里透出一丝的痛苦,并不平静,“虽然得偿所愿,但我师父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灵力衰退,一直到病逝都没有好转,从那之后我再也没用过天罚咒。” 这下,韩父当真被吓得脸色雪白,怒瞪自家小儿子:“你个混账,就知道惹是生非,再胡闹我自己宰了你算了,省得被你害了全家。” 韩少爷瑟缩了下。 韩大少也很惊讶:“怎么可能,那个方若华是挺能打的,也有本事,可是她那么年轻,哪有道长说的那般厉害!” “姓方?” 秦道长愣了愣,一拍手道,“那就不奇怪了,前些日子一个方姓隐世家族在西藏那边现世,听说不光修为精湛,让人看不清楚根底,还精通许多已经失传的术法,连西藏那位活佛都说,与其交流时间虽短,却受益匪浅,方修士的修为高深莫测,非人能揣度,而且家族中高人辈出,连仆从之流也堪称宗师。” 他也有些感叹,“如今这个隐世家族的名声还只有少数人知道,但以他们的能力,恐怕很快就会扬名。” 韩父心中更乱,仔细盘问许久,见自家大儿子处理得不坏,一直对对方以礼相待,这才松了口气。 确实如秦道长所言,有些人即便无权无势,那也决不能得罪,得罪一个懂术法的人有多么可怕,光想象一下,也让人毛骨悚然。 “你小子下次再碰上人家,给我老老实实的退避三舍,别去招惹。” 韩小少爷张了张嘴,没敢吭声,他实在不敢告诉自己的爹,这件倒霉透顶的事,起因就是自己嘴碎,跑去调戏那个叫方若华的所谓高人。 总觉得这事要是说出口,他很有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哎! 还是忘记这事比较好,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想必高人不至于那么小肚鸡肠,一直惦记着。 第四百七十二章 高考又算什么? 方若华确实没惦记。 唔,她对韩家的观感暂时从负数变成漠视状态,没办法,她讨厌韩家,所以狮子大开口,直接要了五百万。 这个小时空修士不少,一笔生意要价五百万的绝对凤毛麟角。 结果韩家人连讨价还价的意思都没有,干脆利落转账,咳咳,方若华自然不好意思揪着人家的错处不放。 方家正打算改造老宅,彻彻底底的改造,正急需用钱的时候。 因为用到的不少东西打算从宇宙商城进货,到也没办法计算具体的开销,可是光在本地可以搜集到的建筑材料,例如一些古老的砖瓦,还有质量不错的玉石之类,恐怕就要花费小几百万,上千万也不无可能。 方家家底不算薄,可是要拿出上千万来建房子,还是稍微困难些。 方东林的公司反正抽不出这么一大笔资金,真抽出来,他的运输公司就没法开工了。 如今这笔钱到账,实在是及时雨。 自从方若华把从宇宙商城里买的设计图,一本拇指厚的小册子拿出来,让方春生和张翠,还有方东林和龙云,这四个长辈看过,他们就满心满眼全是改造后的老宅模样,恨不得吹口气老宅就建起来了,张翠差点琢磨着变卖自己的嫁妆,龙云几乎没把丈夫的公司给拆卖了。 龙云觉得,那简直就是一座现代化的霍格沃茨,除了规模小一点之外! 真正的霍格沃茨造价得有多高?别说真的,就是一座高仿的,如果一千万能造出来,哪怕是微型版本,恐怕也有无数投资商愿意拿出大笔的钞票来投资了。 方若华跟父母一本正经地对着手册讨论哪里还需要修改。 直播间水友:“……别告诉我,三妹真打算造一个霍格沃茨!”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她也怀疑宇宙商城里卖自己设计图的那家伙,看过哈利波特!外观先不说,内里各种布置到有那么一点影子在。 当然,她到没觉得把自家建得类似霍格沃茨有哪里不好,只要家里人喜欢,看得入眼,管它是西方建筑还是古典园林,她都觉得很好。 不过大概是觉得纯粹西方建筑和本地环境配合不上,会有点格格不入,设计师设计的时候就是中西合璧,反正只看3d图便让人分外喜欢。 方家人热切地期待着家族的新驻地,方兴,方桃和方若馨兄妹三个,甚至能就这个话题一说就是几个小时,说得口干舌燥还是兴致勃勃的。 方若华却迎来了高考。 高考这东西,次数一多也就不怎么稀罕,第一回高考,方若华紧紧张张地去,哭丧着脸出来。 第二次高考,方若华痛痛快快当了回学霸,进场的时候胸有成竹,出来的时候一样成竹在胸。 这是第三次。 唔,和上回模拟考试没多大差别。 反正方若华坐在座位上,蒙头答题,考英语的时候还出了点乱子。 有个民国学生打扮的小女鬼,哭哭啼啼地立在她正前方,就在隔了三个人的位置上,明显被什么人拘着,逼迫对方帮着考试。 方若华向来讨厌这种事,不光是作弊不应该,而且有个女鬼待在考场里,对女鬼不好,对考生同样不好,考生们离女鬼近了,容易受阴气侵蚀,就算一时半会儿无妨,但影响考试状态。 没准就会有几道本来能答对,结果因为头疼,胸口发闷等等症状而答不出来的题目。 高考多重要,差一分就能差出不知多少人去,也许因为差出那一分半分的,就让考生考不上心仪的学校,由此耽误一生。 所以,方若华想都没想,吹了口气把那小女鬼给吹跑了。 然后又冒出一个男鬼。 她又给吹跑了。 之后又过了好半天,又冒出一个中年老师模样的鬼,咳咳,方若华二话不说,还是给吹得飘飘然而去。 “咳咳咳咳!” 前面隔了三个位置上登时传来剧烈的咳嗽声,连监考老师都侧目。 方若华也没抬头,继续认认真真答自己的题目。 7号,8号两天时间嗖一下就过去了,8号考试之前,有鉴于自己遇到的鬼事件,方若华还特意通知了自家老爸一声。 也不知道老爸怎么折腾的,反正当天进考场,她就看见考场上空多了结界。 任何人都无法在结界内使用法术,当然,只能约束些法力不算太高的,真正的高手拦不住。 可是,正经的高手又哪里屑于在高考上做手脚?要真想做手脚,那也只好认了。 方若华也不知道那天在自己的考场里弄鬼的考生,有没有能力在无视结界,不过,看她那天连是谁把鬼赶走的都不知道,甚至召唤了第三只鬼以后就再也没了动静,想必能力不怎么样。 结果8号考完试,直播间水友大笑着让她看大屏幕,方若华看了一眼,登时挑眉。 考英语的时候,坐在她前面不远处招鬼的,居然还是个熟人。 考卷上明晃晃的周玲玲三个字,正表明这就是原女主。 方若华:“……原女主是哪个大学的学生来着?” “b大!” “……b大!” 一排密密麻麻的字幕刷过。 方若华:咳咳! 没准女主本身就有无限气运,不用外力也照样能考上b大。 反正修行之后,她就觉得耳清目明,记忆里大增,女主不是也修行?没准考得不错。 …… 周玲玲离开高考考场,看了看她妈妈殷切的目光,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试卷上写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以前她学习还算不太坏,在普通高中里能排在中游,考上重本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上个一般的本科,到是没什么问题。 但谁忽然得了神奇的能力,还会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她这将近一年的时间,只想着怎么去增强自己的能力了,书本早就抛在脑后,反正她能随时召唤一只懂事的小鬼帮忙,又不怕考试,还学什么学! 谁知道高考时,竟然召唤不了! 一开始到是能召唤,可呆了没十几秒,小鬼就自行飞走,再也叫不回来,一次又一次,到耗费她的精神,弄得脑袋更是迷糊。 这次高考,算是彻彻底底地完了。 也没什么,周玲玲叹了口气,安慰自己,对自己来说,高考又算得了什么! 第四百七十三章 宅院 高考结束,方若华完全没关注自己的成绩,把全副精力都放在自家老宅的改建上。 方若馨到有点不在状态,总想妹妹这次该报考那个学校,把各种资料翻了好几遍,又因为普遍认为这次题目偏难,担心自家妹子万一考砸了,是凑合上一所大学,早一点毕业好,还是再复读一年好。 方若馨到觉得妹妹脑子那么聪明,再复读一年肯定能考得上更好的学校,可是耽误一年时间,不知道会不会对她的修行有影响! 在这等和未来相关的抉择上,亲人们总是免不了患得患失。 一直到成绩出来,方若华顺顺利利地上了学校的光荣榜,考了全省第三名,方若馨才吐出口气,乐呵呵地扭头打算和家里人一起准备庆功宴,结果一回神,找不到她家妹子了。 老宅里方春生和张翠都被‘轰’出家门,目前和大儿子一起蹭住老二家。 几个小辈和老三不得不出去住酒店。 为了改建老宅,方若华狠了狠心,直接从宇宙商城里下的订单,统共花了五千多宇宙币,宇宙币可只是靠方若华的直播才能赚,现在汇率改变,宇宙币和人民币的价值差距不太大,十比一而已,五千多宇宙币,就是五万人民币。 别看五万好像不多,但是现在方同学直播,一天平均也就差不多六七百块人民币,当然不算差,可是和真正的网红比还相距甚远。 攒钱很不容易,这笔钱拿出来,方若华也是十分肉痛。 毕竟房子建造的再好,等她离开这个小时空时也带不走。 方若华一边肉痛,一边等,然后就等来了一个工程队,等工程队一到,开始工作,方若华登时又觉得自己的钱花得十分值得。 整个工程队工作时不光是使用的机械先进,干活速度极快还不扰民,自动伪装遮挡左右邻居们的视线,而且人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连随意一个瓦匠工都是文质彬彬,举手投足从容淡定,像艺术家多过像建筑工人。 老宅改造还没有完成,方东林就连工作都扔下,趴在地上拿着放大镜,特别痴迷地看进大门之前的那一段小径,上面刻画的一条巨龙,每一块鳞片都清晰十足,整条龙简直就像活的一般,好像张嘴便能吐出龙息。 走上石阶,踏在龙背上,甚至有乘龙游览天下的既视感。 看他的神色,方若华牢牢闭上嘴,终究没张口问工作人员,龙被踩在脚底下,还是正经的中国神龙是不是有点不妥当。 反正宅子看起来十分协调,愿意怎么装饰就怎么装饰好了。 方若华的五千宇宙币没有白花,等她的志愿报完,通知书到来,确定被国内首屈一指的b大法学院录取,整个宅子已经改造完毕。 穿过雕刻巨龙的青石小径,便是朱漆大门,门前悬挂两个镂空雕刻的灯笼,一龙一凤,嘴中叼着明珠迎客,门前竖立两个巨大的汉白玉雕像,都是一身铠甲的将军,应是门神。 雕工绝对是大师级别,换成那些痴迷艺术品的文艺青年,说不定能抱着雕像欣赏个个把小时。 进入大门,就是个刻绘许多神话故事的精美影壁,木质与玉石相结合,奢华又典雅,后面的廊道上从顶端到两边长柱,全是浮空雕刻了金龙和瑞兽仙草。 方东林乍一看都吓了一跳,总觉得金龙像是在长廊顶端游动似的。 不只是方家人看得心惊肉跳,左右好多常常在附近摆摊的商贩都没敢过来。 到是不少邻居离得远远的围观,窃窃私语。 方家左邻右舍大部分都是和这老宅差不多的古老建筑,左近的居民多为老人,年轻人大部分去帝都或者别的大城市打拼。 东面是一座大水库,依托水库还有一个度假区,因为有度假区在,周围的居民办个民宿,开个饭店什么的,都能赚不少钱。 一见方家大规模改造,还有人以为他们也想开个酒店旅馆什么的,只是就这架势,便是五星级酒店恐怕都没有这般奢华。 方家人可顾不上给邻居们解惑,反正如今左右认识的邻居也没几个,都是陌生人,犯不着拉关系,进了大门,过了游廊,便是园子。 老宅其实并不算特别大,和帝都那些传承千百年的古老园林不同,原先只是普通的二进民宅而已,且多年未曾好好整修,房屋瓦舍都显得老旧。 但如今一改造,却是假山池沼,亭台楼阁,一应俱全,尤其是当中一座三层楼高的正房,大理石的台阶,琉璃瓦,木质窗棱是完整的江南水乡风光,里面的家具布置类似明清时代,却明亮的多,房顶上用水晶镶嵌出一整幅江河湖海,灯光映照下,波光粼粼,宛如一个活的小世界。 每一间卧房都有不同的风格,有西式古典类型,也有奢华的中国宫廷风格,最大的特点是阔朗,明明外表看来不大,内部却特别宽敞。 厨房在地下室。 地下室除了厨房以外,就是由无数蔓延的石梯连接而成的修炼室,炼器房,演武场,藏宝阁等等。 最底下则是存放方家秘籍的书库,书库可以直通家里所有人的私人小书房。 至于园林就更不用说,布置了繁复的阵法,活水流淌,鲜花满地,冬日暖气融融,夏日清凉幽静,还有一个温泉池子,里面的泉水宛如灵泉,泡一泡周身疲乏顿时消除,能治病能强身。 新建造的宅院到底有多少具体的好处,一时半会儿的还细数不完,可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方若馨就死活不乐意去上班住单位给她分的单身宿舍了。 先不说刚工作,给她分的房子肯定不怎么样,就算是资深人员得的那两室一厅她也看不上。 一时间,家里最靠谱,最懂事乖巧的方若馨,竟然都有了宅在家里不去上班啃老的想法。 方若华失笑:“好好修炼,修炼入门成凤初境,一人发一飞行法器,可瞬息千里,转眼回家。” 她也挺满意的,这宅子修得好,法阵布置也比自己能布置出来的高明,让谁看一看这宅子,恐怕也要对方家是隐秘修行世家的事情,深信不疑。 第四百七十四章 庆功宴 老宅修好,高考也结束,方若华总算是闲下来,本打算去西藏看自家爸妈,结果方肖和夏芬受邀去布达拉宫参加一个小型交流会。 方若华想了想,没去凑这个热闹。 自家爸妈先把方家的名声打出去,越响亮越好,等这边这一家子修行有成,有心融入进去也就容易得多,至少出去碰见什么事,总能让别人顾忌一二。 既然不去西藏,方若华干脆就宅在家里,陪着家中老老少少认真修行。 如今老宅所有功能一应俱全,哪怕不修行也能找到无数有意思的玩法,光是那错落纵横,时不时会失踪的楼梯,还有隐藏在各个角落,功用各不相同,布置装修各异的小房间,就能让人玩得不亦乐乎。 反正宅上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绝不会感到憋闷。 方若华还时不时叫上自家兄弟姐妹们偷窥方肖和夏芬的聚会。 那两个人几乎每天都和修行同道们在一起四处游荡,时不时去哪个千年世家开个茶话会,喝着灵气十足的茶水,坐在古色古香的房间内,演法讨教。 要不然就邀请三五个好友,逛逛修行界知名的鬼市,看那千奇百怪的法器。 方肖那边只要开着通讯器,方若华这边就能通过他的眼睛,看到他所看到的一切,看着这些,还真能感受到人世间的奇妙。 不光是方桃几个年轻人,连方春生两位老人家都被深深吸引,向往的不行。 至于直播间的观众们,他们关心的多是三妹这些道具用完了以后要怎么处理。 以前有好几次,三妹可是都会把道具拿回去当奖品,抽奖大赠送来着。 方若华:“……” 行吧,回头制作几个高仿的拿回去给他们玩,至于真正的法器,这会儿被水友品头论足的那个金属骷髅,要真拿回去能让一个小区都变成鬼屋,还是别祸害人的好。 在家宅了没过几天,志愿都报完,录取通知书也顺顺利利地拿到手。 家里三叔方修齐拿着精美漂亮的录取通知书拍了好几张照片,在自家朋友圈里发了个九宫格,弄得他那一帮好友大笑不已,非让他请客不可。 方修齐当年读完高中就去当兵了,一直没上过大学,可他交游广阔,朋友里博士一大堆,专家学者成群,大家伙开玩笑,偶尔叫他被学神们抱大腿的学渣哥。 后来方若馨考上中传,非常棒的重点大学,方修齐就好生显摆了一通,如今他家若华又考上b大,方修齐更是高兴,施施然笑道:“有一个算一个,乐然楼走着,吃多少喝多少都算我的!” 家里人都特别高兴,方若华的老师们也很高兴。 她读的高中是十七中,算是普通高中里还算可以的,生源不算坏,学生素质也不错,当然,和一中比相差很远,往年文科毕业班,十多个班的学生们加起来,大约能考上五十来个211,985,再加上一百多的一本,一百多的本科,剩下的多为专科,连专科都考不上的,差不多也要有几个。 至于学生考上b大这类学校,那就只能看运气,有时候能考上三五个,有时候一个也没有。 今年,本来没人想过方若华能有什么好发挥,结果最后大半年,她突然异军突起,最后竟然考得这么好,她的班主任等于白捡了一个考上b大的学生,奖金还不知道能多拿多少,不高兴才奇怪! 庆功宴这日,学校的庆功宴结束,他们文科二班又找了家酒店开了个包厢,准备自己庆祝庆祝,班主任自掏腰包,还掏的特别心甘情愿,整个联欢会热闹的不行,不少男生围着女孩子表白,好不容易解脱了,憋了好长时间的话自然是趁此机会赶紧说出口。 食我姓趴在窗户口,拿着个dv偷偷摸摸拍屋里男同学们告白的场景,还拍得特别投入。 方若华:“……” 食我姓一回头看到她,一本正经地解释:“我要制作高中纪念册,拍下来标注好名字,省得将来忘了同学。” 方若华失笑:“挺好的主意。” 妥妥都是黑历史,十年后,二十年后,同学会上拿出来,肯定惊艳众生。 正说笑,方若华就感觉到一丝冷意,抬头看去,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坐在后门的石阶上,脸色偏白,气色十分不好。 她身前站着的是个中年妇女,可能是她妈妈,眼眶发红,压低声音道:“不复习一年怎么行呢?玲玲你最近考试成绩都那么好,在一中名列前茅,老师们都说你最起码考砸了也能考个985,这,这怎么能不上大学?” 周玲玲有些不耐烦,但是毕竟是自己妈妈,还是叹了口气,耐心道:“我打算去读明川大学,那是私立学校,但也是贵族学校,培养的都是精英,学生们会定期去外国各大名校进修,是所非常好的学校。” 她妈妈愣了下:“能进的去?” 女儿这次高考失利,考了四百零五分,上个一般本科其实也不是不行,可女儿根本就不肯填报志愿,最后自然是没有被录取。 她为此愁得大把大把的掉头发。 “不难。” 周玲玲眯了眯眼轻笑,“一会儿我就去见明川大学的校长,自然有办法让他毕恭毕敬地迎我入学,还一分钱的学费也不会收。” 这几日明川大学可不太平,她若能让对方太太平平的,想必那位郭校长知道该怎么做。 说话间,大门口就停了一辆很普通的捷达车,上面下来三个人,其中一个人身材瘦高,很年轻,应该二十多岁,戴着一副很古老的黑框眼镜,手里拎着一个罗盘。 罗盘年轻人身侧还有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一身灰色中山装,文质彬彬,像个学者,另外一人应该是这人的助理一类。 方若华侧目。 直播间水友们嘻嘻哈哈地笑道:“拿罗盘的那个,功德金光很厚啊,按照编剧的分类,这应该属于高人对吧?若华,之后是什么局面,是不是轮到你和他斗法了?” 方若华:…… 她闲着没事干吧,没招谁没惹谁的,斗什么法! “我看那些小说里,两个高人碰到一处,肯定要斗一斗的,主角不就是要踩着一个又一个高人的名声爬到高处去?”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也有点道理。” 就是现实生活中同行之间彼此较量的场景也是很常见。 第四百七十五章 一盘大棋 (两章合一) 可惜,方肖和夏芬打探到的消息却和想象中全然不同,修士圈子里,目前来说,自不至于完全没有纷争,但是大部分修士出门在外都谨言慎行,碰到同道,只要是守规矩,立身正的,更倾向于彼此互帮互助,给个方便。 实在是如今乃末法时代,修行不易,虽则灵气少了,可修士同样凋零,多少家族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入门的修士就那么寥寥可数的几个,彼此说不定还沾亲带故,灵气再少也没到彼此争夺福地的地步。 大环境如此,要还争斗一大堆,岂不是坐等灭亡。 反正这几十年,修士圈子里大体上风平浪静,人人明面上都遵守规则,默默地做生意,教徒弟,好好修行,努力把自家的传承一代代传下去。 所以,水友们想看的斗法什么的愿望,恐怕轻易达不成。 当前的女主周玲玲还不成气候,就是她想踩着别人的名声向上爬,大约也要等一等才成。 方若华托着下巴和水友们闲扯,食我姓收了手里的dv,剥开巧克力糖衣,塞了一颗给方若华,自己吃一颗,看方若华盯着前面,便道:“他是明川大学的校长郭明川,四十六岁,妻子白蓉,女儿郭明珠,他是郭家唯一一个不从政的儿子,明川大学自主招生,学生多来自国内上流社会,近几年风头正盛。” 方若华:“……” “我爸爸说最好不要去明川大学,郭明川到是个好人,奈何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他妻子如今担任他们学院的副校长,做事不太妥帖,这两年受了好些品质恶劣的学生,学校里风气也越来越坏,再不改正,恐怕要办不下去了。” 食我姓神色从从容容,一点也没有因为当着那位校长的面说闲话而不好意思,“高考刚结束不久,明川大学就死了几个人,我妈妈说那里阴气重,不让我去。” 方若华点点头,笑道:“是不该去。” 两个人闲话了几句,就见周玲玲忽然起身,和她妈妈说了什么,她妈妈便一步一回头地出了门远去,她自己站起来双手垂至小腹,等郭明川三人由远及近,走到她身边时,她才一步踏出去,挡住去路。 郭明川一愣。 周玲玲头略抬高些,下巴上翘,冷声道:“你周身黑气弥漫,想必沾染了邪物,如果……” 她话音未落,郭明川身边的手持罗盘的年轻人便道:“小姑娘,有一强大邪物暗藏你的心脏之中,我观你气色,恐怕你与那邪物融合已有数月,如果不尽早将其驱除,恐怕会伤了你自己,不如让我帮你驱了它?” 说着,年轻人就伸手去拍周玲玲的肩膀,周玲玲脸色骤变,痛呼一声踉跄后退了几步,恶狠狠地道:“你干什么!” 那年轻人似乎也有点意外,蹙眉道:“你竟然与它结下契约,这可不好,除了它怕是还要连累小姑娘你减寿几年,也罢,两害相权取其轻,还请小姑娘你屏息凝神,不要反抗,待我施法将其从你体内摄出!” 周玲玲哪里肯,一扭头避开这人的手,怒道:“不必你多事!” 说完转头就跑。 那年轻人登时一脸懵懂,呼喊道:“那邪物恐是在世间游荡许久的恶鬼,奸邪狡诈,非是好物,小姑娘,如果不尽快将其驱除,你的灵魂说不定哪一日都会成为其盘中之餐,不只如此,你的身体还会承受不住,说不定没有几年可活……你想明白了,便速速来一指斋找我,我一定帮你想办法!” 周玲玲听得见,却跑得更快,一脸晦气。 耳边悠悠传来一慈祥的老人声音:“好孩子,别听他胡说,这些所谓的正道之人满脑子迂腐心思,虽然老朽修的是修罗鬼道,但修仙,修魔,修鬼都是修行,如今末法时代,都像他们似的中规中矩修行,如何成就大道?这些日子以来,我何时让你做过违背你心意的事情,咱们二人是互利互惠,等有朝一日我们修为有成,那些正道中人也会把你捧到神坛上去供起来。” 周玲玲小声应了。 其实,她心中也不是没有一丝担忧,毕竟她不傻,隐约能猜得出来,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家可能不是善类,若真是善良之辈,怎么会以吸食邪气厉鬼为生? 可她从小就随父亲走江湖,受尽苦楚,时常跟着父母亲人颠沛流离,如今好不容易有这般奇妙的经历,又如何甘愿放手? 她会小心些,但是抓到手中的东西,绝不会轻易放开。 明川大学的事,她再想想办法,如果能和那个郭校长拉上关系,成功进入明川大学读书,她就再也不会缺少人脉,自己有真本事,难道还怕赚不到钱,赚不来名声? 想想现在,她身边都是一些庸俗平凡之辈,去天桥上摆摊做生意,也忽悠不了几个人,谁让自家金手指还没有补充完能量,一天到晚也没有多长时间能清醒,就是清醒着,维持自己不消散就很难,她哪里还能靠对方的能力赚到多少钱? 周玲玲如今最看重的其实还是钱,另外就是名气,只要有了名气,钱财自然会滚滚而来。 郭明川满头雾水地看堵住去路的小姑娘一溜烟似的没了踪影,回头就看到了食我姓,展眉一笑:“阿姓怎么在这儿?对了,庆功宴吧,听说我们阿姓考上了政法大学,打算接你爸爸的班?” 食我姓板着脸点头:“郭校长好。” 两个人正寒暄,郭明川身边拿罗盘的年轻人,就转过头盯着方若华看了好几眼,一提裤脚,跪下给方若华磕头:“秦律给师叔磕头。” 方若华:“……” 食我姓:“……” 郭明川:“……” 水友们:……!! “秦律!” “原来秦律长这样,三妹,你这演员选的不对好吗,书中的秦律秦大师明明是留了一嘴小胡子,染了一头黄毛的杀马特!” “楼上的,秦律出场都快三十了,肯定是几年以后,眼前这只是初出茅庐的嫩秦律。” “不对,现在的问题不该是,他为什么跪我们三妹?师叔祖是怎么回事?” 大屏幕上一提醒,方若华也想起来,这是原文中出场最少,但是却人气极高的男配秦律,唯一一个在女主光环下毫不动摇的男人,在小说重头戏血海鬼墓中,自己动手取下自己一根肋骨,让鬼墓女主人寄居其中,留给她七日生命,让她能实现千年的愿望,在阳光下生活。 秦律在小说中出身帝都名门,一指斋,是一指斋嫡系传人,修习相术,还拜武当妙真人为师,学了一手风水堪舆之术,在小说里出场的高人中,他的能力和女主身边最铁杆的支持者,天师白羽相差无几。 不过,天师白羽有机缘得到上古传承,为人风流倜傥,行为亦正亦邪,面上虽始终微笑待人,其实为人高傲,愤世嫉俗,还很乖戾,对世间庸人的不屑一顾,随意耍弄,喜欢他的读者到是觉得他是真性情。 秦律却不同,他守规矩,修养好,温文尔雅,从来与人为善,对人类慈悲,对异类也发慈悲之心,只要是有心向善,并不害人,不沾染血腥的异类,他总会伸手援助,并不喊打喊杀,愿意给有心向善之辈留一点机会。 也正因为如此,有几次女主与秦律碰上,不免冷嘲他几句,认为他心慈手软,不斩尽杀绝那是给自己留祸患。 不过,方若华到看过些读者的留言,读者们都评论说,秦律不是不分善恶,也不是对所有人都心慈手软,他的雷霆手段也有不知道多少邪物厉鬼见识过,要不然也不能秦律之名一出,鬼魅退避三舍。 方若华眨眨眼,看他刚才一照面,就打算驱除周玲玲体内邪物,根本不问情由,到似和书中此人的性格略微不同,把脑子里关于这人的资料通通扫开,只抬脚避开,笑道:“这位小哥快起吧,你再跪下去,我的同学们都要出来看热闹了。” 已经有人探头探脑地看热闹。 也幸亏她这帮高中同学们喝得有点多,个个晕头转向,且气氛正热闹,到没几个太关注这边。 唯有食我姓微微张开嘴巴,一副吞了一颗生鸡蛋的震惊样子。 秦律老老实实地起身,站在方若华面前轻声道:“师叔,弟子秦律,于两月前随师父前往西藏,师父受教于方师祖,正式拜师,被方师祖收为记名弟子,弟子初见师叔,理应大礼拜见请安。” 方若华愣了下。 秦律又笑道:“我已经考取二级驱魔师等级证书,还有从业资格证,上个月就正式出师,若是师叔有什么差遣,请尽管找我!” 方若华:“……” 水友们纷纷道:“方家好像在下一盘大棋!” “我记得秦律是妙真人的小弟子,在江湖中辈分就很高了吧,我们三妹是他师叔,好家伙,从此在江湖上完全可以横着走了!” 食我姓左看看,右看看,她也没太听清楚什么证书,只以为眼前的年轻人是个大学生,考了什么证,更关注的显然是对方那一跪:“若华,你在你家辈分很高吗?” 方若华:“……还行。” 新出炉的师叔也有点尴尬,见秦律还有正事,也关心了句:“明川大学之事,可有什么麻烦?” “请师叔放心,秦律已经查知始末,前阵子明川大学有一旧楼倒塌,底下挖出来一颗龙珠,应该是让某个学生捡到,只是龙珠曾被人动了手脚,染了晦气,有几个大学生神魂不稳,接触的时间长了便被异宝迷惑堕楼,等我找到龙珠,处理干净,也就无妨了。” 他说得轻轻松松,丝毫不觉得自己有必要隐藏消息,哪怕是世间罕见的龙珠,显然他也完全没放在眼里。 方若华同样没大在意,点点头,挥手就让人家安心去办正事。 班里的这场庆功宴,就这般平静无波地结束了,学生们从此各奔东西。 方若华径直回家,吃过夜宵睡下。 接下来数日,她都不曾出门,就窝书房陪家里几个兄弟姐妹一起读书。 唔,读的是方肖和夏芬捎来给他们的小说,虽然是小说,却也是修士写的,好歹有个百分之二十的真实度,当然,如今这一家子都是只当小说读,比起枯燥乏味的资料,显然这些好看得多。 方若华刚做了一份水果沙拉摆上桌,通讯器就亮起来,方兴和方桃齐刷刷扭头,眼睛贼亮。 隔着通讯器,那是一个装修很奢华的房间,一个长相富态的中年女人,一手搂着儿子,一手抹眼泪。 秦律站在她对面,手持罗盘,蹙着眉,并不看他面前的一男一女,只是对那中年女人道:“你儿子手中的东西是个麻烦,现在已经在学校害死了几条人命,我一位长辈祖上乃是御龙使,还是让我把珠子带回去劳烦我师叔处理一二,如果……” 他话没说完,就被站在不远处的女孩子打断,“呵,御龙使,好大的口气!” 女孩子正是周玲玲,此时早没了那会儿面对秦律的惊惶,一脸冷漠,略带几分矜持,扭头对她身边站着的,显得百无聊赖的少年道,“听见了没有,人家要把你们族人的龙珠带走,还要拿去给什么御龙使处置!” 那少年扬眉,似乎觉得很有意思:“御龙使?还真会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不光是我族中有个把不肖子孙,被人世间的富贵迷花了眼才不肯闭关清修,闲来无事去人间找个把人伺候自己罢了,还有脸称御龙使?” 说着,少年陡然一张嘴,吐出一口炽烈的火焰,脸上金色的龙鳞闪烁,“说说,你口中的御龙使呢?我到想逮个把回去,让我家兄弟姐妹们尝尝滋味。” 气氛一时凝滞。 秦律面无表情,神色间却有一丝凝重,周玲玲却显得十分轻松,阿琳可是金龙一族的太子,就算眼前之人是什么名门世家子弟,又怎么和龙太子比?龙珠她是拿定了,不光是宝物要得到,大学也必须上,就算她不在意读不读大学,可总不能让她妈妈没有面子。 第四百七十六章 吓唬 说起来也是上天有眼,前日,周玲玲路过陋巷,正逢一金龙与一人争斗,两败俱伤,化了原型,她脑子一热,冲动之下施以援手,救了金龙,还把它带回家照顾。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龙这种生物,实在是威猛又可爱,她周玲玲可不是叶公,既得此机缘,肯定要牢牢抓住,幸而这条龙也是知恩图报,明明身份高贵,是金龙一族的太子爷,却很乐意和她一起生活,天真单纯,很值得拉拢。 如今龙太子在身边,她还担心什么? 周玲玲冷笑一声,瞥了秦律一眼,轻声道:“你叫秦律?这种时候还是别多管闲事,赶紧回去告诉你那什么御龙使的长辈,有金龙真身在此,让他们洗干净脖子等着!” 秦律心中登时警惕。 一指斋曾经有过记录,八百年前一龙于东海翻滚嬉戏,造成巨浪滔天,大雨磅礴,千里菏泽,他祖上和另外两个朋友前去谈判,那龙却是只将人当食物啃噬,两位朋友身死,后来还是当时好几位大能修士出手才惊退了那条龙。 不曾想,却因此惹恼了龙族,时不时要有两条龙上来捣乱,人类修士不肯坐以待毙,只能反抗,还有很多修士研究专门对付龙族的法术,自称御龙使,双方交战,死伤惨重,仇怨也长年累月结了下来。 后来天地灵气越来越微弱,龙族自己觉得要缓和与人族修士的关系,人族修士中也有很多人对龙很有好感,且龙族多实力强横,并不适合真永远结仇。 于是,双方定下契约,约定和平共处,从那之后,许多年过去,就时不时有龙离开深海上岸,与人类结缘,签订契约,接受人类修士的雇佣,这些修士也自称御龙使,但已经没了杀伐之心。 秦律的祖父有八九成确定,神秘的方家祖上便是御龙使。 可如今的御龙使还有没有杀心,能不能控制得了上岸的龙,那谁也不清楚! 叮咚,叮咚。 正对峙,门外忽然有门铃响起,秦律转身就大大方方地去打开大门。 大门洞开。 门口,方若华一手拿着水果沙拉,吃得正香甜,身后,方家几兄妹都在。 秦律叫了声师叔,便退到一边。 他向来守规矩,哪怕长辈年纪比他小,那也是长辈,长辈面前不容放肆。 周玲玲蹙眉,话没痛痛快快说出口,不免有点噎得慌,转头看到方若华,上看下看,怎么都看不顺眼。 方若华却没看她,一边吃水果一边打电话:“放心,要是遇见别的大妖,我肯定不带桃桃姐他们,现在只是条小龙而已,正好让我姐和桃桃姐见见世面。” 周玲玲冷笑:“好大的口气!” 深吸了口气,她回头冲身边少年道:“小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御龙使了,还真不把你们放在眼里?夜郎自大!” 房间里静了片刻。 咯……咯咯咯。 忽然传来一阵牙齿颤动的声响,周玲玲愕然回头,就见龙太子浑身抖动,脸色雪白,一脸不敢置信地瞪着方若华。 周玲玲陡然一惊,连忙走过去扶住太子,轻声道:“小金,你怎么了?” 方若华失笑,抬头道:“别怕,自从四百年前我祖上诛除了最后一条做乱的龙以后,和龙族的几位长老见过面,双方达成过约定,从此便约束子孙,不再杀龙,如今除非遇见食人的龙,否则我们可不会放纵抽龙筋,扒龙皮的习惯。” 金龙太子:“……” 方若华看他脸上还是发白,也并不搭理,转头对这家真正的主人,那一脸懵懂的母子两个道:“那颗龙珠被污染了,不是什么好东西,留在你们手中,只会给你们带去灾祸,别看如今只是学校出事,但过不了多久,就要轮到你们家里人倒霉。” 想了想又道,“这样吧,我这龙鳞护甲,龙筋腰带,龙皮靴子,龙角冠冕……” 说着,她打开方兴手里提着的箱子,倒出来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 “你随便选一样,我用来叫唤龙珠。看看这护甲多好,黑龙的居多,你要喜欢别的颜色也可以,金龙的,白龙的,还有粉龙的,应有尽有。” 宇宙商城里,就算是什么龙肝凤胆真不算稀罕货色。 早几十万年前还有专门养殖龙的,后来因为龙族抗议,如今到是销声匿迹了,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商城里卖龙身上东西的商户还是数不胜数。 不光有人造龙血之类,还有本体是龙的修士,自己倒卖自己掉下来鳞片,褪去的皮,削去的骨,修为到了他们那种境界,对这些已然全不在意。 但眼下的小时空,不是那个修行文明高度发达的大世界…… 她每说一句,金龙太子就抖动一下,头越来越低,身体本能的后缩。 周玲玲脸色苍白,心下惊怒,欲要说方若华在胡说八道,可是看她身边少年龙太子的表情,对方怎么也不像是纯粹吹牛糊弄人。 一众水友:“……” 不害怕才奇怪。 “三妹,你这么吓唬人家小孩,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他刚才不还说捉个把御龙使回去尝尝滋味,弱肉强食,丛林法则,没有毛病。” “三妹,咱们不吃龙肉啊,谁知道有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寄生虫。” 方若华暗自冲大屏幕翻了个白眼。 因为这位龙太子和周玲玲都噤若寒蝉,秦律走过去很严肃地和这家的母子两个谈了半天,就顺利拿回龙珠,也怪不得那学生会捡这颗珠子回家,先不说它汇聚多少龙气,对修士有何作用,光是流光溢彩的外表,就足以把世间珍宝衬得黯淡无光。 方若华收起来塞箱子里,那母子两个也没敢要她说要给的补偿。 “其实,我们三妹也没打算给吧。编剧在细节上向来十分讲究,如果三妹这会儿送两样东西给这对母子,等时过境迁,这两个没准就成了失踪人口。” 龙身上的那堆东西听起来确实很能唬人,但眼前有一龙戳在那儿,他再顾忌人家高人,那也不是平凡的普通人能欺负的。 这母子二人出身富贵,并不傻,心甘情愿将龙珠给人,只道感激,绝无半点不情愿,最后恭恭敬敬把人送走。 第四百七十七章 取舍 方若华客客气气地道别,领着家中兄弟姐妹离开,并没有再和龙太子、周玲玲打招呼。 一直到他们排队上了公交车,周玲玲才一咬嘴唇,露出个郁闷难过的表情。 金龙太子身体还在微微颤抖,心中又是恼怒,又是恐惧,他怎么可能不害怕?就对方随便拿出来的一件龙皮上残留的威慑力,就比他老祖宗带给他的压迫力更浓厚,那样的龙皮,人家不是一件两件,根本就是堆积成山。 一时间,他几乎把方若华等方家人,当成杀龙无数的刽子手! 太子眼前好像浮现出无数龙族同胞,金龙,白龙,黑龙,被人剥皮抽筋,吞下入腹。 爹爹说岸上的人都是很好吃的零嘴,若是喜欢,随便吃几个也无妨,他听了那么多关于岸上人类有多么有意思,创造出好多好多的美食,还有好多好多值得享受的东西,既好吃又好玩,自然对人间心向往之。 可是爹爹没说,那些人还喜欢杀龙。 想一想就好可怕! 方若华表示——她还真没有点亮过杀龙技能。 不过,吓唬吓唬龙还挺好玩的。 金龙太子只觉得浑身的鳞片都不自觉疼起来,他想回家了。 他要告诉家里的兄弟姐妹,不要在惦记人间,他实在不想自家的兄弟们费尽千辛万苦,活蹦乱跳地离开龙族,可是等回去的时候,就只剩下一根筋,一张皮。 “不对,连皮也留不下。” 金龙太子神色凝重,脚步飞快。 周玲玲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别墅区,她今日到时,只觉得用不了几日自己也能住这样的别墅,到时候接爸妈一起生活,让她爸爸不用再去外面跑江湖赚辛苦钱,让她妈妈过上梦寐以求的好日子。 此时从别墅区大门中出来,不免幽幽一叹,只觉所思所想全是做梦。 也罢,权势富贵总会来,却不能着急。 话虽如此,周玲玲心中还是难受的很,迎着风,努力将对那个居然能戏耍龙太子的女孩子的嫉妒抛开……神气什么,总有一日自己会站得更高! 现在,还是安慰一下小太子更要紧。 “小金,我看那个小女生也不像是真出自多么可怕的御龙使家族,不是你说的,当下的御龙使不过只剩下名头罢了,她手里那些东西,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得来,也许她家长辈有奇遇也说不准,没准进入一座龙墓才得了那些。” 小太子叹气——龙皮一看就很新鲜! 又想到这些,小太子毛骨悚然,周身发凉,眨眨眼,紧张地道:“喂,谢谢你照顾我啊,我要回家了。” 说完,刚想腾云驾雾,又担心碰见人间修士,他对人间实在不了解,完全不懂人世的规矩,唔,还是老老实实走一段吧。 小太子咬咬牙,拔足狂奔,无论如何也不想待在离那可怕的女人这么近的地方。 周玲玲一怔:“小金?” “再见!” 小太子眨眼间就不见踪影。 周玲玲追了两步,哪里还看得见对方的影子,怔了半天,茫然失措。 再见? 最起码也应该留下个信物,交代一下,自己该去什么地方找他才是。 周玲玲心中失落不已。 相处了这几天,她已经觉得小金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可以长长久久在一起交往的那一类,为什么会忽然分别。 努力振作了下,周玲玲捂住心口,不必太担忧,也许小金是想把今天遇到的事情,尽早告诉族人,好让族人来为他出气。 慈眉善目的老鬼也是良久无语,咳嗽了声,和善地道:“小玲,如今最要紧的还是尽快让我恢复过来,要不然对你也没有好处,这样吧,我们先去些公墓陵园一类的地方转转,最好有些古老的荒坟,能让我进补一二。” “好。” 实力,周玲玲一向早熟,很早之前就明白,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我回家跟妈妈说,我不上大学了。” 她终于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地走上自己要走的道路,却又有些担忧,她妈妈会不会很伤心难过?没关系,她会好好安抚妈妈,会有一个好的前程,虽然有遗憾,可人生本来就充满取舍。 周玲玲想什么,将来会做什么,她和金龙太子又会怎么样,和方若华到没多大的关系,回到家,按照宇宙商城一相熟卖家的指点,把龙珠处理了下,顺手镶嵌到秦律的罗盘上。 这龙珠就送给他充当见面礼了。 方若馨,方兴和方桃三个小辈,再一次没有遇见真正的灵异事件,但是亲眼见了一回神龙,也是受到不小的冲击,回过神不免有些心惊,原来世间当真隐藏着不知多少异类,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修行绝对要努力! 总之,方家从上到下都开始了自己拼命努力修炼的新时代。 方肖和夏芬也乐见其成,时不时地也指点下,其余世间就轻轻松松地和圈子里德高望重的那些人处好关系。 因为他们两个不缺资源,不缺功法,从宇宙商城请回来几十个傀儡,个个都如人中龙凤,到越发显得方家蒸蒸日上,虽然进入这个圈子较晚,却很得人尊重。 方肖和夏芬也会做人,主要是不像修士圈子里其它人一样敝帚自珍,但凡遇见品德好,资质不错的年轻人,就免不了指点一二。 有几次主持驱魔师等级证书考核时,还因为看好某些年轻人,便把家中珍藏的秘籍相赠。 像这种本该秘不示人的家传重宝,都是拜师磕头,伺候师父很久,也不一定能得传授,方肖和夏芬两个人如此作为,怎么可能不令人钦佩! 一时间,他们两个人被扣上了各种高大上的名头,什么一代宗师之类,名声甚好。 反正如今就是名门子弟,出师之前长辈们都要打发他们先去考个资格证回来。 一来如今这证书不光是在豪门权贵中颇受看重,就是在圈子里也很受重视,二来,去考核的时候,万一要是得了方家两位前辈的青眼,那得到的可都是实惠。 至于小家族的子弟,连正经拜师的心都有,方肖也并非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种冷漠高人,对待晚辈非常和善,没多长时间,方家就成了圈子里的知名家族。 第四百七十八章 三年 一晃眼,三年时光悠悠而过。 “帝都这几年,环境到是越来越好。” 方桃和方兴搓了搓手,抬头看了眼蔚蓝的天,又看了看手表笑道,“时间差不多。” 话音未落,方若华和食我姓手挽着手溜溜达达出了校门。 食我姓读的政法大学,离得不算远,干脆就先过来找方若华。 方兴顺手接过两个人的行李箱,塞进车,笑道:“我们两个商量了下,打算就选今年考二级证。” 方若华失笑:“有志气!” 今年的二级驱魔师可不好考。 方肖和夏芬决定选帝都方家老宅做考点,已经一年多,请了天南海北,各大门派里出来的十六位考官,都是久未出世的高人。 方若华一看就明白,今年的考核一定分外严苛。 不光如此,听说有几位要出师参加考核的年轻子弟,能力非常出众,出身或者是千年传承的名门世家,或者是大宗大派,人家从小就接受家族的培养,从会说话时起便开始修行,方兴和方桃固然天资不差,资源更多,但也不见得能和人家相提并论。 不过,方若华到不打击自家兄姐的积极性,反而笑道:“那正好,我和食我姓去凑凑热闹。” 食我姓略有些好奇,不过也没多问。 她们两个如今都读大三,虽然不是一个学校,但这三年来关系不光没有生疏,到越发亲密。 不过,食我姓以前从未登过方家的大门。 往年暑假寒假,她大部分时候会被她爸爸带去国外,接受各类家庭教师指导。 没办法,食我家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虽然没有打算给她太大的压力,哪怕她不能继承家业,以自家的势力,也能保证她一辈子平平安安,生活富裕,可姑娘有天分,又有定力,说不定是个从政的苗子,当然要在姑娘年纪还小的时候努力浇灌,如果孩子自己能立得住,有能力,真比给她留下多少权势富贵都要好得多。 一学就是两年多,今年当爸的总算觉得姑娘该轻松轻松,难得没给安排任务,本是打算带女儿四处旅旅游,放松放松,父女两个也能亲近一二。 结果他斟酌再三,缓缓将话说出口,没想到女儿完全不顾自家老迈的可怜父亲,包袱款款地跟小伙伴方若华‘私奔’了。 一路开车直奔郊区。 青山碧水,绿意盎然。 就是车不少,人也多。 方兴叹气:“这几年咱们那一块环境越来越好,尤其是水库那清透见底,鱼虾疯长,吃都吃不过来,如今生意人哪个傻?度假村的辛老板每逢节假日都举办各种活动,客人还偏偏很捧场,闹得咱们那偏远幽静之地,也快要变得和市区一样热闹了。” 方若华想了想,似乎也不大奇怪,方家人要修行,自然免不了设置各种聚灵阵法,几年下来,老宅堪比洞天福地,周围也跟着受益,环境是越来越好,眼下这样的时代,在帝都附近有个环境好的地处,肯定客似云来。 方兴特意把车开得慢一点,反正不着急,可以沿途欣赏欣赏自然风光。 几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开着车,正说笑,旁边两辆法拉第跑车,一前一后唰一下飞驰而过。 卷起来的风沙差一点迷了车里几个人的眼,方桃皱眉怒道:“看看这都什么人,也不怕出车祸!” 不过,和前方路边不远处,正溜溜达达走着的七八个小和尚比,他们就好的多,毕竟开的是牧马人,地盘高,略沾了点沙子而已,那几个和尚里面还有个七八岁的娃娃,被沙尘盖了一头一脸,哇一声哭出来,抽抽搭搭的,十分可怜。 后面那法拉利还停下车,座位上的一个红发的女孩子探头出来大笑:“哟,一群和尚也出来旅游?哪个庙里来的野和尚?” 和尚们到是有涵养,为首的一个二十五六岁,眉眼和善,双手合十念了声佛:“阿弥陀佛,施主,还望你们小心驾驶,遇水则止,谨防车祸。” 座位上的红发女郎冷笑:“切,没意思,闹了半天是神棍!” 她一抽身坐回去,转头对司机道,“淼淼自从上个月到这边转了一圈,回去就跟得了失心疯似的,非说此地有好几个绝代男佳人,还和小米闹分手,我到要多转两圈,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绝色!” 话音未落,车瞬间启动,又溅了和尚一身土,那年轻和尚叹了口气,伸手抹了把脸,又道了声佛号,转身安抚身边的小师弟们:“戒躁戒怒,平心静气。” 方兴慢悠悠把车开过去,半放下窗户笑道:“雪斋,你到还是这么好气性!” 和尚平平淡淡地一笑:“小和尚我,只是不跟一群乌云罩顶之辈计较而已。” 方兴翻了个白眼,小声跟方若华道:“他是白云寺的雪斋和尚,去年来咱们家住过一段时间,说是要为长辈念经祈福,其实根本就是蹭吃蹭住蹭聚灵阵。” 他显然对这个小和尚有那么一点不满意,哼了声转头瞪过去,“明明我叔爷亲自去过你们白云寺,替你们设置了一个完整的聚灵阵,还偏偏要四处蹭。” “我是和尚,化缘是必修的功课。” 雪斋和尚半点不恼,笑道,“而且白云寺家大业大,师兄弟们又多,聚灵阵再好,也不能天天都去。” 方兴:“……走吧。” 眼不见心不乱,老老实实启动车子走人。 正值暑期,郊区不说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到也有不少游人四下走动。 刚一到湖区,就见道边有一排小饭店,古董文玩店,小超市之类,越发的热闹。 其中一家私房菜馆看起来古色古香,门前石狮子很精致漂亮,那花灯也做得特别美,方若华隔着窗户看,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家在开封时曾经挂过的走马灯,用上好的楠竹制成,雕工精美。 隐约记得自家亲爹说过,前阵子几个‘屡试不第’的驱魔师快要吃不上饭了,上清观的李道长实在看不下去,就花钱在自家老宅附近给租了个小饭馆,正好发挥他们家的特长。 第四百七十九章 气派 方若华还没提,方兴熟门熟路地把车开进一个角落停下,下车开门笑道:“食我小同学,你没吃过我们这儿的小馆子吧,别以为和普通苍蝇馆差不多,那大厨的手艺,比什么两万块钱一桌的白云素斋只好不差,尤其是特色全鱼宴,真是香!” 下了车正说话,后面传来无数声惨呼。 方若华骤然回头,就见湖边草丛里钻出来两辆灰扑扑的跑车,东倒西歪,吓得湖边漫步的几对情侣狼狈奔逃。 “停下!” 方兴一声厉喝,脚下特制的法器靴子瞬间加速,踩了下湖面一手一个拎起几乎要被卷入车轮的小孩子,顺手向后丢去。 方桃特别默契地出手一接,小声开始哄娃娃。 方若华靠着车门,直接将握在手里玩了许久的核桃丢出。 那两辆失控的车就改前冲为侧仰,扑通扑通都掉到河里去了。 站在湖边上看热闹的一对双胞胎小道士,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齐齐冲方若华拱手行礼。 方若华也笑着还礼。 刚才这两个小少年道士,一个抱走了一个老人家,另一人救走了一只野猫,顺手还隔空踹飞一竹竿,免得竹竿被车扫出去伤人。 方兴看了眼还在湖水中浮沉的车子,回头朝着不紧不慢地走过来的雪斋和尚道:“你个和尚真不地道,明明看出可能要出车祸,怎么就不想想会不会牵连无辜,管都不管!” 雪斋还是不生气,笑道:“方宅乃福泽笼罩之地,但凡宅心仁厚之人必得庇佑,要是倒了霉,那就是老天爷打算让他倒霉,我虽是修行中人,但却不打算逆天而行,阿弥陀佛。” 大屏幕上一群吃瓜群众笑眯眯给雪斋点了个赞。 别的不说,这马屁拍的是云淡风轻,对他的高僧形象没有半分恶劣影响。 这几个起落说来慢,其实快的惊人。 道边,饭店里好多游人刚见到车祸,眼看湖边好些正坐着垂钓,悠然散步,亲亲热热的男女老少就要被卷入其中,惊呼声尚在喉咙中没有发出,心中的惧怕还不曾表露,就见惹祸的车一头扎进了水里。 转头四顾,一应游客平安无事。 其中一金发碧眼的客人正吃鱼汤,结果不小心一下子就给吃到鼻子眼里去了,擦了把脸,忍不住惊叹道:“老板,以前一直听说中国藏龙卧虎,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老板笑眯眯地应喝,施施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团灰扑扑的东西,随手一甩,又是一拉扯,那两辆车居然就被轻轻松松地拖到岸上。 树上溜达下来两只大猴子,撬车门,砸车窗,把两辆车,两男两女四个人拖到岸边草丛处,吱吱吱吱地手舞足蹈,树下一唐装白发的老年人抓出一把花生递给它们两个,哄了几句笑道:“小旬,你还不给这几个后生瞧一瞧,如今各路英雄齐聚,方家几位师叔在侧,不好好表现一番,小心你那二级证,下辈子也考不过!” 他话音落下,正吃铁锅焖鱼的一年轻人就起身凑过去,拿出针给地上的几个扎针,一边干活还一边叹气:“我们没遇见好时候啊,三级证书也就罢了,现在二级证和一级证难考的要命,不光要本科水平的文化成绩,还要考法学,甚至不能有污点,档案得漂亮。” “不光是文化成绩难考,这术法考核一样是越来越难,一年比一年难,前年考二级,只要能平安过迷魂阵者,便算过关,去年想考过,就要考实战,抽取五十个案例,在最短时间内给出解决办法……到了今年,还不知道要出什么幺蛾子!” 他一边碎碎念,一边扎针,没一会儿就让四个人吐出一口污水,醒过来。 其中一个红发的女生,一醒就大声咳嗽了半天,哭哭啼啼地骂:“都怎么开车的,还什么抄近道,不想活了别拉着姑奶奶我!” 本来还有饭馆的老板打算叫人去换身衣服什么的,见她如此暴躁,人人闭嘴,只当看不见这几个,反正现在正值七月酷暑,洗个冷水澡只有凉快,不至于冻着。 四个人打了个哆嗦,浑身难受,连忙翻出钱包把里面湿淋淋的人民币拿出来,到旁边超市买衣服换去。 既然有钱,那肯定是要赚,超市老板笑得见牙不见眼,特别贴心地赠送一次性毛巾。 方若华笑了笑,摇头,招呼看热闹看得眼睛偷偷放光的食我姓,转身去吃饭。 方家人刚坐好,菜还没有上齐,食我姓就戳了下方若华的手背,使了个眼色。 方若华一转头,心下惊讶。 外面一辆低调奢华的辉腾停下,副驾驶座打开,一个黑西装下车缓缓打开后车门。 然后周玲玲就慢慢走下车。 食我姓低声道:“我没认错人吧,是不是周玲玲,这几年开同学会,她好像都没去过。” 也不怪食我姓惊讶,周玲玲高中时家庭条件不算太好,打扮上只是干净整齐,也不爱化妆,为人到是比较和善,经常笑脸对人,虽然高三时有一段时间似乎心情不好,冷淡了些,但总体来说,无论问谁,都会说这是个很活泛,很好相处的同学。 但是现在这个周玲玲,身上穿着旗袍,高跟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脸上的妆容略显凌厉,面无表情地下车时,神色平淡,举目四顾间有一种迫人的强大气场。 下了车,冷冷淡淡地转头看紧随着她们停车,匆匆忙忙从车里跑下来的一个中年男人,冷声道:“我给你十五分钟时间。” 说完,转头就进了饭馆。 饭馆里从客人到服务人员都侧目,啧啧称奇,心知这人不好惹,个个放低了说话声。 方兴失笑,小声咕哝:“这姑娘长得是挺漂亮,可天底下好看的人多了去,估计就是那些明星们,私下里也没有这么,唔,这么气派?” 如今全民媒体时代,真要露出高高在上,视人如无物的表情,被人拍下来传到网上,那可热闹! 当然,也有可能被大叫好萌! 不过别人的事,他们管不着,关注旁人还不如多吃两碗饭。 第四百八十章 屈指可数 那中年男人一脸愁苦,却表现得非常客气,小声道:“大师,是马老板介绍我来找您,听说您学究天人,精通五行八卦,还望您千万帮个忙,只要能解我危难,您金口开个价,我绝不说半个不字。” 周玲玲手指摸着茶杯,冷冷淡淡,连看也不多看他一眼。 她身后站着的保镖样西装男却蹙眉:“你先说说你们家究竟出了什么事!” 中年男人抹了把汗,连忙道:“是这样,我叫宋志武,家里做一点建材的小生意,这几年世道不好,竞争大,生意不算多好,但也勉强能过得去。” 方若华他们闲来无事,也侧耳倾听,见只听了几句话,周玲玲就低下头,显得有些不耐烦。 但是那中年男人明显没有感觉,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神色越发凄苦:“我年轻的时候忙着挣钱,到三十四岁才娶了我媳妇,三十五岁上生了爱女,今年我女儿爱女十四岁。” 他说着话,声音都有些发颤。 “我女儿一向乖巧,从小到大从没有让人操过心,和我这个当爸爸的特别亲,十几岁了有时候不开心,还要我这个当爸的抱着哄,不抱就不睡觉,可是从半年前开始,她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老阴阳怪气,看我的眼神就和看仇人似的,还四处去和人说,我这个当爸爸的在外勾三搭四,和别人有一腿,对不起她妈妈。” 中年男人几乎要落泪,揉了揉眉心苦笑道,“天可怜见,我这人从小就木讷,不会和女孩子说话,老大一把年纪,要不是相亲遇见我媳妇,恐怕都成不了家,这些年我一心都只有我那口子,也不说什么爱不爱的,反正除了我那口子,我看哪个大姑娘小媳妇,都长得差不多,没差别,有了我这女儿之后,那更是恨不得每天都在家里陪他们娘俩,只是生意上确实有一些应酬,不可能日日在家,但我这十几年来,从没有在外面过过夜,就是出去出差,我也带着我媳妇一起,真没起过一点花花心思。” “哎,说句不好听的话,我都五十岁的人,就是真有什么,我也是有心无力!” 他可能是真急了,声音挺高,周围人一听,都捂着嘴暗笑。 周玲玲心不在焉地看了看时间。 黑西装蹙眉道:“那你找我们周大师做什么?我们不负责给你教导女儿。” 宋志武连忙道:“不敢,不敢,要只是这样,我就只会以为姑娘是青春叛逆期到了,想着放个长假多陪陪她,多开导开导,过了这段时间自然就没事,可是没想到,那孩子偷偷在我的卧房里,办公室里安装针孔摄像机,这还不算,她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歪门邪道,我睡觉时一睁眼,房顶上居然挂着张‘人皮’,做得惟妙惟肖,吓得我报了警,去卫生间,窗户上浮现出血字,都是所谓的,被我害死的情人控诉之言。” 周围那些本来笑嘻嘻的客人们,都不禁感觉到一丝寒意,轻松的心情自然而然收起来。 宋志武叹气:“我自己是什么人,我很清楚,一辈子与人为善,从不负人,更不要说女人,我初中高中都没和女同学说过几句话,遇见这种事,干脆就在家里安了监控,一查不要紧,竟然都是我女儿做的!” “她还把我的表现都拍下来,上传到一个什么直播间,让那么多人评头论足!” 他捶胸顿足,简直气疯,“我自己的女儿我了解,爱女是个好姑娘,看看她的名字,我的女儿,宋爱女,我给她取这个名字,就是坚定决心要一辈子疼她,这孩子也并没有辜负我的疼爱,忽然做这些事,肯定是中邪了,周大师……” 周玲玲蹙眉:“直播间?” 宋志武不明白周大师的关注方向,却是一脸殷切,双目含泪地看过去。 周玲玲喝了口茶,从桌上拎起手包,冲身后保镖道:“无聊,走吧。” 保镖却难得犹豫了下,严肃道:“大师,华国之内,能解决他问题的大师恐怕一只手都能数的出来,以他的身份,能接触到周大师算他走运,如果您不管,岂不是让他回去等死?” 他声音低沉,十分郑重,一脸钦佩地道:“周大师您也知道,国内现在自称大师的人不少,其中大部分却是坑蒙拐骗之徒,真正如您一般有能力的,寥寥无几,如今这个宋志武找到咱们门上,不得不说是一大缘分,要是真不去管他,再让他被旁人骗了,岂不是造孽。” 说话间,目光在屋子里穿着道袍的几个人身上晃过,见还有十七八岁的孩子,又看了看站在门外化缘的几个和尚,年纪更小的也有,冷笑一声,不屑扬眉示意,“您瞧瞧这儿乱的!” 桌边坐着的和尚、道士都哭笑不得。 双胞胎之一叹息,冲他哥哥一撇嘴:“让你老叫我小骗子,看看,被人喊骗子的滋味如何?” 他哥低下头吃鱼,根本不理他。 周玲玲转头四顾,也是皱眉,略带了三分嫌恶,回头看了看宋志武:“你印堂有八字纹,老来困苦无所依……还是想开些吧。” 说完便打算走人。 宋志武吓得脸色煞白。 保镖似是见他可怜,连忙道:“大师,毕竟有马大师的面子。” 周玲玲一时也似有犹豫,停下脚步,只摇头道:“命数如此,怕是不好解决……” “噗嗤!” “咳咳咳……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前后左右,座位上男女老少都失笑出声,笑出口,登时也觉得十分不好意思,露出几分歉意。 也就道士和尚身为出家人,定力不错,一直平平常常,没有流露出异色。 周玲玲心中不悦,眉头攒起,她身边的保镖更是气血上涌,脸上升起一丝怒红。 靠窗的一个老人家忍住笑,摇头放下茶杯,四处作揖,咳嗽了几声冲身边一鹤发童颜的男人道:“你刚说人家三停平均,福禄双全,下巴丰圆饱满,眼下卧蚕,父慈女孝,话还没说完就被打了脸,你这个李神相的颜面可真挂不住了。” 第四百八十一章 脏东西 鹤发童颜李神相一点也没有觉得颜面不好看,笑道:“相面准三分,七分在人为,我们李家人可不敢自称神相。” 几句话的工夫,饭馆里已然恢复平静,客人们三三两两地凑在一处说笑,偶尔看一眼周玲玲,都是目含笑意,彼此窃窃私语,带着一丝古怪诡谲。 周玲玲冷笑,自从金龙太子小金在她面前丢了个大脸,一去不返,她便歇了马上赚大钱的心思,大学也没读,离开家躲在荒郊野岭两年,日日逛那些阴森的荒坟,好不容易才让鬼爷爷养得差不多,吃了两年的苦头,如今苦尽甘来,她怎可能还会愿意受人鄙夷? 人生在世,习得一身本领,不正是为了再不受人欺辱,活得肆意? 眉头一动,一道阴气便从棉旗袍的袖口飞出,周玲玲默默抬脚便打算出门。 这道阴气最多让人受一点教训,头疼脑热的感冒两年,过几日便散去,并无大碍。 出了气,她便心满意足,她那保镖也对着宋志武摇摇头,转身帮她开门。 “哎,阿弥陀佛!” 她和保镖还没出去,身后便有一声佛号响起,中正平和,带有一丝奇妙的韵律,到和大部分和尚念经时给人的感觉不同。 周玲玲感觉尤其明显,只觉得周身肌肤刺痛,骤然回头,不禁愣了下。 她这才看到方若华,她的高中同校同学,方若华手里捏着两根筷子,筷子正好夹在一团黑雾上,那黑雾左突右奔,挣脱不出,似是十分害怕。 周玲玲瞬间怔住。 方若华看着屏幕上疯狂闪动的字幕,默默把大屏幕调远些,顺手找了个茶杯,把黑雾一扣,扣在杯子里。 周玲玲略略蹙眉,还没说话,就听旁边响起一少年音:“脏死了,这什么玩意!现在还有人笨到选择鬼修?太吃力不讨好了吧。” 少年孤身一人坐着吃饭,模样长得很乖巧,看着说他二十多岁也行,说他十四五岁也无不可,是张娃娃脸,正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拿纸巾按着团黑雾,很是嫌弃。 “对不住,对不住,马上收拾。” 店家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渔网,与他捞车时用的那个也差不太多,只是比起大渔网来显得金光灿灿,更漂亮更精致。 渔网在店家手中抖动,挨个去接了各施手段拿捏的黑雾,收敛完了往窗外垃圾篓里一甩,脸上露出几分腼腆,客客气气地对周玲玲道:“客人,小店是小门脸,又是饭店,您随手乱扔垃圾,让大家怎么吃饭,我看客人斯斯文文,也是个有身份有面子的,咱们可得讲文明懂礼貌才好。” 一个七八岁的小和尚一本正经地道:“师兄,她修习的是御鬼之术吗?师父说,修习御鬼之术也不是不行,石哥哥便修此术,但这种术法天然便有缺陷,想要修成正果,非心志坚定,大慈大悲,视鬼神与人无异的天才,多会走上邪路,这几年,各大门派的小辈们也都不肯再修习此道了,那个小姐姐随意以阴气伤人,似乎没有什么慈悲心的,为什么她还敢修习此术?” 雪斋咳嗽了声,摸了摸小师弟的头,冷酷道:“你的‘为什么’都存好,回去问你师父去。” 小和尚眨眨眼,乖乖地点头应了。 周玲玲脸上涨红,忽然觉得一股凉气从头顶直入脚底,脸上火辣辣的疼。刚才她身边保镖吹嘘了半天,吹得她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吹她是世间高人,少有人能及,换成普通不懂行的人听了,到也说不出什么不是,还会高看她一眼,却没想到,周围似乎全是修士,而且全没把她放在眼里。 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她成了一个笑话。 周玲玲一时也有些无措,她这次到这边来,只因听一个客户说,这附近有几样法宝现世,传得似模似样,鬼爷爷说不似有假,所以她才想碰碰运气,现在看,或许消息早就泄露,不是她一人动心。 大屏幕上登时一片‘哈哈哈哈!’ “女主这性子可没错,她本是高傲之人,只不过原文里她高傲的时候,修士圈子已经日落西山,没有几个高手,她就算顶尖高手中的一个,别人吹嘘几句,也无人计较,可现在,她就是再傲气,恐怕也不敢说自己比这饭店里的高人们本事大,你们猜猜,她现在想什么呢!” “还能想什么,就算换成我这个脸皮厚的,也会恨不得钻地缝里不出来,何况是人家小姑娘?。” “没准我们这位原女主也和你一样,是个能沉得住气,脸皮够厚的?” 可惜,周玲玲的脸皮并不厚,此时不能不感到丢人。 她进门时眼高于顶,既要派头,又要架势,并未正眼看周围那些人,此时定睛一看,只觉得如面数座大山,压得她喘不上气,联系鬼爷爷才发现,她的鬼爷爷已经缩成一团,微微颤抖,连头也不敢抬,显然是察觉出此地不对。 她一时犹豫,不知该不该尽速离去,其实她也没有真以为自己一来,就能运气特别好的找到法宝,偏偏法宝还是无主之物。 罢了,她与此地犯冲,早走为妙。 宋志武旁观许久,看不太明白,但他也不傻,隐约察觉出周玲玲恐怕是吃了亏,可是他家女儿还等着周玲玲救命,也只能哭丧着脸恳求:“周大师,求求您救救小女,求求您了,只要爱女平安无事,多少钱我都愿意出,您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做。” 周玲玲抿了抿嘴唇,宋志武一开始找上门,那是正经的生意上门,她想把生意接下的心思更多些,此时到是真开始为难,恨不得把人轰走了事。 刚才宋志武阐述事情始末,她一听直播间几个字,便想起半年前遇见的一桩事,一个人,那个人能力强,只是爱玩爱闹,弄个直播间出来,鼓动人心,掀起些啼笑皆非的事端,只为逗弄人玩,不过是恶趣味罢了,想来不介意自己插上一手赚一笔钱。 第四百八十二章 看着办 思虑过后,周玲玲稍作考虑,就决定先拿捏架子,再正正经经地忽悠宋志武心甘情愿掏一笔钱出来,她要修行,要养家糊口,赚钱是理所应当。 但是,周玲玲转头四顾,眼下小饭馆里这么多不知根底,有些本事的人在,那些忽悠人的话她是半句也不好多说,她虽不觉得宋志武这人算什么优质客户,但走江湖的人,脸面要紧,不能丢了架势。而且,真要去解决问题,她的手段却是不好让外人乱看。 心中滴血,周玲玲却下定决心,只一言不发,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做出一副高傲模样,甩手就走人。 宋志武大惊失色,追了几步没追上,绕了一圈,茫然回来,一脸绝望。 跟李神相同桌的老人家一手搭在他肩膀上,轻笑道:“别急,别急,那小姑娘既然不打算出手,不如就让我们在座的各位给你解决一下,你尽管放心,要是他们都解决不了,我亲自去请白云寺的智空大师,上清观的悔真人,龙虎山的张真人下山,亲自去你家帮忙,如何?” “咳咳咳咳!” 周围客人们都喷茶,个个苦脸。 李神相都翻了个白眼,低声道:“别欺负孩子们,你口里那几位严师要是知道,他们这么多人连点小事也解决不了,竟然还在你这个老对头面前丢了脸,这群孩子不掉上一层皮才怪!” 老人不理他,只笑眯眯看了方若华一眼,轻声道:“老朽越俎代庖,方小友可介意?” 方若华失笑:“秦道长是监考官,若是想考试之前先摸摸晚辈们的底细,想必无人会说不妥。” 宋志武再不了解修行圈子里的事情,一听这些名头,也精神大振。 像白云寺,上清观,龙虎山,便是他也知道,那都传承千年,家大业大,又是高僧,又是得道全真,比刚才那位年轻的小大师,想必只强不差。 饭店里多是年轻人,有和尚有道士,最大的二十几岁,最小的七八岁,齐齐苦笑,唉声叹气,抱怨连连。 宋志武连忙道:“诸位大师,你们救了我家爱女,我宋志武愿意送上半副身家。” “那可不必。” 一个小和尚敬谢不敏,“你要送我半副身家,那累也累死我们了。” 小和尚身边穿着寻常海军衫的小孩子笑道:“我们去年都考上了三级,拿了从业证书的,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必须合理,如果我们拿了你半副身家,你又没有造恶业,就要让你得到相等的好处,这可是个极麻烦的事。” 小和尚也道:“没错,若是不理会这些,只按自己的心意行事,你情我愿的交易到也不会有人管,但万一让别人知道,传扬出去,德行分数会降低,将来我们要是想求更高等级的秘籍,或者想买件趁手的法器,求个灵丹妙药之类,花费的代价可比德行分数高的人要多上数倍,也难上数倍。” 宋志武听得似懂非懂,却不禁对眼前这些大师心生好感,只觉得他们观之可亲,固然有能力,却没有丝毫傲慢。 一开始为他说话,要求屋内大师救他爱女的秦道长,慢吞吞放下筷子,起身挨个从大师们手中接过一块巴掌大小的玉牌,还有一个同样大小的金册,笑道:“宋志武是吧?这是那些娃娃的等级证书和资格证,你拿张纸过来抄录一下,我给你盖个章,如果他们没给你解决问题,你拿着来找我,我带你去白云寺等地请他们的大长老出山,如何?” 那当然好! 虽然没听过这还有等级证,但宋志武还是去找老板要了纸和笔,认认真真地开始抄写。 周玲玲僵硬着身体,在门外侧面倚墙而立,听饭店里热热闹闹,轻轻松松地说话,心中也不知是什么滋味,说难堪,的确难堪,说愤怒,也确实愤怒,愤怒和难堪中却又有一丝的自怜自哀。 她虽隐去姓名,可如今是信息社会,消息传播之快之广,简直让人不敢置信。 修行圈子本就不大,发生什么事立时便是人尽皆知,今天闹这一出,她表示对宋志武之事无可奈何,不肯援手,但在小小饭馆之内,如此多的年轻人却是随口答应,吵吵闹闹,并不当一回事,传扬出去,她哪里还有面子? 还有……等级证书是什么东西?又要怎样去考! 她这几年也不是完全没出来过,很需要钱的时候,同样没少出去做生意,只是能接触到的人多是普通人,即便算有钱,也不过是小小生意人,她到是试图与名流阶层接触,但这两年但凡有些地位的,寻找高人,解心中难题时,总是要求对方拥有从业资格证,还有什么等级证! 周玲玲只能叹一句,世间生活艰难,做什么都难! 有一张所谓的三级驱魔师的等级证,立时便被奉为上宾,车接车送,待遇极高。 要是有二级的,那便是大公司的总裁,大老板,也要亲自作陪,笑脸相迎。 至于一级的驱魔师,据说从没有人能请到过,那都是各大门派的掌门人,长老级别的人物,全都是不出世的高人一类,人间难寻! 周玲玲板起脸,心中难过,不知留在饭店里的那些人会如何嘲笑自己?努力让自己不流露出异样,目不斜视,缓缓上了车,心中却觉得,等级证书必须要考下来! 只是像考等级证书的要求,去哪里考,都考些什么,她上哪儿去知道? 传言多种多样,却不知哪些是真,哪些又是假的! 不过到也无需太着急,以她的能力,早晚能崭露头角,也会得到机会。 此时饭店里一众人,到也没像周玲玲怀疑的那般,嘲笑这位误入此处,给大家带来一点小麻烦的周玲玲,他们只关心自己被迫接受任务,去帮宋志武救他的女儿,处理完一切,会不会耽误自己考试的时间。 方若华失笑,一本正经地道:“反正考试时间不会变,一秒钟也不提前,一秒钟也不推后,你们看着办!” 第四百八十三章 魔怔 瞬间,两个道士双胞胎扔下碗筷,一拽宋志武的胳膊,笑道:“走你!”便把他扔出窗外,他们两个也一翻身便冲出去。 雪斋不急不缓地把最后一块豆腐吃完,脚下却不停,直接上了一辆跑车:“劳烦,搭个车。” 方兴,方桃同样叹了口气,起身快行,出门上车。 方若华也是要去的。 今天这一批人全是来方家参加等级考试的年轻子弟,出身名门世家者多,就是出身寻常,也有资深人士的推荐函,没有推荐函的,估计都不知道有等级考试这回事儿,总而言之,各个身份不寻常。 自家亲爸前几天刚和她商量,这一批大都是他考核了几年,精挑细选出来,认为品行不坏,心性也好,可以深入接触,培养成自己势力的少年英杰。 她方若华为了这些人,提前半年开始准备教案,她爸更是提前好几年就不着痕迹地做宣传,各种透露自家掌握了多少修行不传之秘,真正的秘传功法与现在末法时代的修行方法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另外,还要显示自家有多么大方,为人有多么仁义,造势许久,终于在万众期待下决定,由他的嫡系传人,也是他的义女,于这次等级考试之后,为通过者传法。 如果有人还想继续进修,也可进方家老宅学习一段时间。 就为了这个,好多久不出世的高人,都把自家心爱的,资质好的弟子派出来参加考试。 眼前这些人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忽悠成方若华的班底,就算不是班底,那也是友军。 如今他们要去解决的事,和女主还扯上了一星半点的关系,方若华怎么也不可能不跟去,看着是挺简单,大家信心十足,不当回事,可但凡与女主相关,还是得多留一个心眼。 毕竟,女主身边总是会发生些稀奇古怪的新鲜事。 方若华拉着食我姓,上了车准备去看热闹。 小饭馆的老板抬头看了眼前方的小岔路,隐约看到刚才用阴气害人的那个小丫头,摇摇头收拾了自己的渔网,转身回厨房去。 “老板,你不跟着去瞧热闹?” “算了,我还是老老实实当我的厨子吧,修行这么多年脑子都不开窍,这辈子就是个厨子命。” 周玲玲深吸了口冰凉的水汽,看着那些人张扬而去,心中的火是无论如何也扑灭不了,随手拿出手机拨打电话。 手机铃也就响了两声,里面便传出一声轻笑:“玲玲怎么有空打给我?不是说要雏凤初鸣,一展英姿,不靠我的帮助也要在这世间闯出一片天地?” 周玲玲把手机拿开一点,最受不了对方黏黏糊糊,带着调侃戏谑的声音:“你玩的那个直播间闹出事了,好像真有邪物害人,现在有几个愣头青的驱魔师正准备去调查,你最好小心点,别阴沟里翻船。” 对方又笑,漫不经心地道:“我无所谓,开个直播间也不过是玩玩而已,被灭了也无妨,不过,小玲玲你这口气……听起来可有些不开心,怎么,那些驱魔师惹到你了?哎呀,不好,不好,很不好,小玲玲这么乖,就是被欺负,也只能我欺负,哼哼,小玲玲你不要着急,且看我去给你出口气!” 周玲玲咬了咬嘴唇,最终也没反驳,心下冷笑,就让那几个害自己出丑的所谓驱魔师,尝尝被戏耍的滋味。 真以为有张什么等级证,就能有多么了不起! 到让他们开开眼,看看什么人才算高人! 周玲玲把手机塞进口袋,冲保镖点点头:“燕京路四十五号。” 她到要去看看,这事究竟有多热闹。 反正白羽那家伙就是性子恶劣,爱看人倒霉,到也不至于真去做什么太恶毒之事。 …… 已经入了腊月。 最近气候偏暖,到了腊月竟也不至于特别寒冷,街面上还有不少随便一件羊毛衫,配上风衣和加绒的打底裤,穿上休闲鞋便四处闲逛的年轻男女。 燕京路四十五号,白色的小洋楼外,一片蔷薇花盛放,在如今的季节,除了暖棚内竟然还有能开得这般灿烂的蔷薇,到是让来往的路人侧目。 此时此刻,阳光不冷不热,一个一身白西装,相貌英俊,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轻飘飘地坐在阳台上冲着下面笑。 他的脚下是个十四五岁,青春正好的年轻女孩子。 宋志武一眼看到,坐在这个西装男脚下的女儿,心惊肉跳,急声道:“爱女,爱女,你快跟爸爸回家!” 今天他带着这些高人急匆匆回家,却不曾想,妻子和老母亲都被打晕,被关在房间中的女儿也不翼而飞,幸亏一个小道长和周围派出所的人熟,丢的又是未成年的女孩子,他们很快就查找监控,摸着痕迹找到了爱女。 此时,雪斋带着三个师弟,双胞胎小道士秦笙,秦笳并肩站着,还有杂七杂八的好些人在,都立在蔷薇花丛外,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宋志武看不到,他们却能看到蔷薇花丛中遍地白骨,黑气弥漫,还有两只神色狰狞的黑蛇盘踞,不要说进去,就连靠近也让人心惊。 宋爱女神态里流露出一丝妩媚,瞧着宋志武,眼神幽怨,哼了哼,呸地吐了他一口:“沐震,你好狠毒的心,都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你却比我这个戏子还要无情无义,你拿了我的全部身家,转头就去娶张将军家的小姐,还带着那小姐来听我唱戏,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哼,我会让你好过?不让你身败名裂,不让天下人都好好看看你的嘴脸,我怎能甘心?” 宋志武一下子哭出声:“女儿,你魔怔了,我是你爸爸宋志武,不是什么沐震!” 他一哭,她女儿神色更是哀怨,阳台上的那位哈哈大笑起来,像是看到什么笑话,满脸愉悦。 雪斋低声念了声符号,一伸手掌心的卍字符闪出一抹亮光,但光亮不及深入,便消失无踪,他不禁心中一滞,冲周围使了个眼色,让大家不要轻举妄动,才抬头看过去,沉声道:“前辈,敢问高姓大名……这里又是怎么回事?” 第四百八十四章 遵纪守法好市民 在雪斋等人眼中,前面整个房子都被黑雾笼罩,就是他们以前见到过的,全国闻名的鬼屋,也没有这么重的阴气,更不要说还养着如此多的缚地灵。 阳台上那白西装的年轻人,看着挺诡异,但气息很清朗,到不像邪道中人。 再者,如今也没有明显的正邪之分,修行邪派功法的那些人,他也见过两个,只要不为恶,别人也管不着。 所以雪斋开口便带着几分客气。 白衣人一下子笑了:“能怎么回事,我无意中看到这么一个好地方,又有几只有意思的小鬼,干脆哄着他们陪我玩玩,没什么大不了的。” 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一变。 白衣人指了指宋爱女,对宋志武道:“现在寄居在你女儿体内的是我刚找到的鬼奴,正新鲜,唔,借你女儿的身体用一阵子,放心,不会借太久,等我腻烦了就还你。” 宋志武大惊失色,哪里能听得了这个,喊着女儿的名字,疯了似的扑了过去。 雪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手指却一痛,愣是没有抓住,没奈何,眼看宋志武进了蔷薇花丛,他也只好跟着扑过去,刚一进入花丛内,只觉铺天盖地的怨气扑面而至,阴寒刺骨,神魂动荡,牙齿都被冻得咯吱咯吱作响。 外面其他人都吓了一跳,纷纷暗自戒备,但他们连法器都不曾取出,就见那白衣人一挥手,手中出现一把折扇,扇子一摇动,狂风骤起,所有人身体一重,只觉泰山压顶,一个个全盘膝坐下,暗自抵抗,却连话都要说不出。 白衣人噗嗤一声,眯起眼睛,笑道:“小子们,今天白爷爷我教你们一个乖,这世间认的还是拳头,拳头够大,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拳头没有那么硬,你们就老老实实地装孙子,不要随便逞能,去招惹不该招惹的人,还名门大派,切,如今这样的末法时代,养出来的都是些井底之蛙,别自以为是了……” 周玲玲立在楼顶,趴在天台的边沿处听白羽略带矜持傲慢的声音,心中陡然平静了许多,她不需要焦躁,鬼爷爷说,白羽来历神秘,他的那些手段,近三百年来都不曾见人用过,必然是得了奇特的传承。 自己能与他相遇,而且得到对方的好感,运气并不坏,福运都有,一飞冲天,只差时间而已! “你们这些人让我的小玲玲不开心,没办法,我只好让你们也不开心一下,不要怕,我不是滥杀无辜的,也不喜欢杀人,杀人是最没有价值,也最没意思的选择……” 啪! 一块黄泥从天而降,糊了白羽一脸,正好糊在他嘴上,把后面半截话硬生生给逼回,这还不算,他还一时站立不稳,扑通一声落到花丛中。 “噗!” 雪斋身上压力一轻,登时失笑,连忙努力把笑意收敛,唔,他要做高僧,身为一个高僧,不能笑话别人。 白羽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慢慢举起袖子,擦去脸上的黄泥,冷笑:“多少年了,呵,真有趣!” 他擦干净脸,面上还是带着轻佻的笑容,心中却提起一口气。 就在他身前不远处,停着一辆车,站着好几个人,都很年轻,有男有女。 他一蹙眉,认出从副驾驶座上下来的一个,正是新近崛起的那个方家的方若华。 方若华一边下车,一边打开随身携带的书包,里面拿符纸折叠好的纸鹤一只只飞出来扑到蔷薇丛中,大火焚烧,一大团一大团的黑气消失,许许多多虚影,男女老少都有,排着队从大火中走出,脸上狰狞的,麻木的表情褪去,各自都恢复了神智,一个个从蔷薇丛中走出,飞到半空消失不见。 雪斋轻叹一声,冲着方若华行礼:“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大屏幕后面的水友们只能看得到雪斋等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毕恭毕敬的神色,纷纷惊叹:“做土豪真好,让这么多小帅哥心甘情愿地陪着演戏,一定很享受。” 被羡慕的方若华只盯着白羽,笑眯眯地道:“你说的,拳头大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唔,我不大认同,不过,既然你认同,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现在我觉得这块地不干净,所以主动替你打扫打扫,你要是不乐意,那就不乐意吧。” 白羽心中一梗,咬牙切齿,他到不在乎这些,可是这都过去多少年了,他哪里受过这等闲气,折扇蹭一下展开,瑞气千条,朝着方若华飞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跟随他十年之久,一直为他立下赫赫战功的法器白羽扇,蹭一下脱手而出,缩到他脚底下瑟瑟发抖。 一瞬间,白羽就知道这是遇见了硬茬,一弯腰把扇子捡起来塞到袖子里,耸耸肩道:“无所谓,请随意,反正我就是开了个直播间,女鬼借着网络附身害人,可不是我指使的。” 他简单解释了一句,转身就走,还没回屋,便听见外面传来阵阵警铃声。 几辆警车疾驰而至,下来好些警察,拉开封锁线。 白羽骤然回头,就见方若华跟一个中年警官道:“警官,我们帮宋先生找他女儿,路过附近,无意中发现了这些白骨,您看看吧。” 大火烧尽了蔷薇花,花丛中却暴露出无数白骨,骷髅头铺了一大片,甚是吓人。 警官一看就变了脸色,赶紧上报。 这里可是帝都,即便离市中心远一点,还是帝都,忽然冒出这么多白骨,那可绝对是惊了天的大案。 方若华一指白羽:“他就是这家的主人,好像是独居的,警官您可以问问。” 瞬间,警察锐利的目光直直刺过来。 白羽:“……” 雪斋和尚一行人也是低头无语。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沉默片刻,纷纷叹道:“三妹,你真牛!” 方若华失笑:“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见到这种场面,肯定要报警的。” 眼看着警察们把小洋楼围起来,白羽忍气吞声地被警察请回去协助调查,连屋顶上的周玲玲也没逃过去,同样被找到带下来。 第四百八十五章 好看(两章合一) 方若华看到她这位熟悉又陌生的老同学,稍稍有点意外,反正原文中没有这一幕,不过也无所谓,转头四顾,笑道:“你们几位,回不回去?考试快要开始了。” 雪斋转头看向宋志武。 方若华恍然:“对了,还有正事没做。” 此时宋爱女浑身颤抖,神色间略带惊惧,但显然附体的灵魂还未离开,脸上依旧残留有成熟女人的妩媚,方若华一看她,她腿都软了,哭道:“小女不是有意要害人,本来小女只是一片被困于此地的残魂,全因那位上师到来,才会,才会……还望姑娘明察。” 这小姑娘抬眼偷看众人,哭哭啼啼,一脸惊惧,微微颤抖,一副可怜的模样。 方若华笑看周围这几个少年子弟:“善始善终,你们处理?” 雪斋一笑,合十行礼:“谨领命!” 他是白云寺这一代最杰出的弟子,可因为方肖交往的都是各大门派里老祖宗那一辈,真按照辈分算,雪斋的师祖,要叫方肖一声师叔。 就算不是同门派的,年轻人之间不按照辈分喊,雪斋不叫方若华师祖,但说他是晚辈,绝对没错,他听从方若华的吩咐,没有任何人觉得哪里有问题。 水友们:“这些小家伙们这么客气,说白了还是看我们三妹不好惹吧!” 他们这些人对上那位白羽天师,落在下风,险些出事,当然可以说这里不是他们的主场,也可以说他们没有防备,更能说对方手中法器厉害。 可说得再多,人家方若华一来,白羽登时折戟沉沙,被折腾得惨不忍睹,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么一对比,雪斋等人便半点不觉得自己这些人在一个年轻的小女生面前弱势些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了。 白羽说的话,大部分没什么道理,但是,能力强,本事大的人,总更容易受人敬重,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雪斋自己动手,念了一卷经文,又拿了符水给宋爱女喝,很容易就把一缕残魂从宋爱女身上驱除出来。 这一抹残魂来自民国,是个民国的小戏子,叫金奴,以前女人不能唱戏,民国时唱戏的女人也不多见,她同样没唱出什么名头,却喜欢上一个男人,叫沐震。 不过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始乱终弃的故事而已,沐震后来娶了军阀家的小姐,金奴贫病交加,还很不幸地租住在一座鬼屋里。 小戏子出了戏园子,租住了一个特别便宜的小洋楼,只是便宜没好货,那小楼风水不好,不知是让哪个邪门的法师做过布置,能拘人魂魄,前几任主人都是住了没多久便病死,魂魄滞留不去,房子里的阴气也越发重,后来才渐渐荒废。 金奴此时身上的怨气也要散尽了,她害人不少,能不能入轮回尤未可知。 “不知为什么,小女似乎天赋异禀,比别的鬼物更容易影响人的神智,天师白羽觉得有意思,便拿小女做了好些实验,最后弄了那个直播间,让小女通过网络影响观众们的情绪,后来小女见到了宋志武,见他生得和沐震眉眼相似,气质也像,一时气急,动了歪念,这才占了宋爱女的肉身。” 倾诉一回,金奴就被雪斋送走。 宋志武抱着女儿有些害怕,忍不住去想,自己的前世,会不会当真是那沐震?这一切,是不是因果报应? 遇见这么一出事故,从此以后,宋志武恐怕是三观崩裂,估计还不敢走夜路了。 “好孩子。”宋志武心有余悸,“回头爸就给红十字会捐款去。” 雪斋一行人也不劝他,信一信因果报应也没什么不好,任何时候多行善事都是好的。 送走了宋家父女,雪斋几人就各显手段,飞奔回方家——考试的时间要到了。 方兴和方桃也把车开得飞快。 到了家门口,已经凌晨时分,还有四个小时便要开考,方若华打发方兴和方桃去前院的走廊里坐下,与那些要考等级证的少年英杰一样吃着茶水点心等时间。 方若华笑了笑,也不休息,带着食我姓在二楼凉台处一坐,一边嗑瓜子一边看下面的热闹。 食我姓举着dv全神贯注拍摄,她正准备参加大学生电影节,想要拍一个微电影,算是兴趣爱好。 今天来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说男的俊,女的俏,却个个都很有气质,修行能让自己完美这句话绝对不错,这些修为有成的年轻人,即便天生容貌平平,也一样气度恢弘,让人一看便觉出众,十分吸引人。 而且都是圈子里的佼佼者,在自家那是鹤立鸡群,现在撞在一起,不想比一比高下才奇怪。 这也是现今的修行圈子比较和平,不提倡争强斗狠,换了百余年前,这么多各门各派的骄子聚集,那还不得斗一个天昏地暗? 现在到不至于血斗,不过,方若华端坐在上面,看着淘气的小道士秦笙拿着他的七星剑,装作漫不经心地抖动了下,一道金光便飞去雪斋和尚的眉心处。 雪斋一脸微笑,特别和煦地念着经,连椅子一块后退半步,避开金光,转头冲秦笙吐出一口大光明咒,咒文劈头盖脸地砸了秦笙一脑袋,砸得他身上几道护符生光。 方若华笑眯眯看热闹,隔着大屏幕的水友们也是啧啧称奇,纷纷要求把摄像头推近些,太模糊看不清楚,也听不到这些人说话。 正热闹着,底下所有人互相挤眉弄眼,特别默契地转身抬头,刀光剑影,各种符咒,还有好些驱魔用的,捉鬼使的奇特法器,齐齐朝着方若华而来。 “哈哈哈哈!” “三妹这是惹了众怒了!” “嘿嘿嘿,我看咱们家三妹也早晚惹众怒!” “没办法,这回咱们三妹自己给自己装了个主角模板,年纪轻轻修为那么高,确实挺招人恨的,恐怕还得一路更招人恨下去。” 水友们一通调笑,却也是个个手明眼快,处置地得心应手,各组按照约定好的同时‘出手’,应该说认认真真当好键盘侠飞快码出预设好的咒文。 方若华双手撑着阳台,似笑非笑,任凭直播间的水友们利用意念道具和这些名门子弟斗了个旗鼓相当,一时间大屏幕上的光影效果居然很是不错,至少比游戏中的对决场面要真实精致一百倍。 玩得正高兴,家里钟声响起来,这是考试的时间到了,方若华一扬眉,先一举手拉出一个光圈一样的防护罩扔下去,将雪斋他们整个罩起来。 一瞬间,雪斋等人的攻击手段,无不遭到反弹,要不是这些人都没下死手,也确实有能耐,说不定还真得有几个受伤见血。 大屏幕上的光也转为暗淡,水友们停下手,抓起杯子拼命喝水,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好些人都紧张到出了一身冷汗。 得,斗法如今看到了,果然绚丽的很! 方若华笑道:“我陪你们热身完了,考试时间到,各位都去吧。” 一群人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上不动声色,心里都呜呼哀哉,他们眼下头发也乱了,衣服也破了,一个个和乞丐无异,可怎么见长辈! 再看方若华,面不红气不喘,懒懒散散,悠闲自在! 雪斋苦笑:“阿弥陀佛!” 他这二十载修行,真是不知道修到了哪里去,怪不得师父说,心理素质不够好的,还是莫要和方家人多交往。 其他人也多少有些精神萎靡。 不过到底都是心志坚定之辈,各门派培养出的继承人,还是方肖和夏芬两个人考察过几年的,别的方面不说,心性绝对不差,只是片刻工夫,就个个精神起来,雪斋还笑道:“若此次顺利考到二级,我欲在方家进修一年。” 其他人也没什么好犹豫的,如果有机会在方家学习,肯定要争取。 方若华挑眉:“我到是很欢迎,不过,要进方家的藏经楼,我肖爸爸可是定下了一连串的规矩,复杂的很,也很受约束,大师可别觉得受不住。” “理所当然。” 虽说决定在方家进修,学人家的功法,那必然就要遵守人家定下的规矩。 但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算是在自家师门,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学高深的功法,就是师父只交皮毛,该守的规矩一样要守。 方家老爷子为了修行界的未来,心甘情愿地与众人分享秘术,不想自家的秘籍所托非人,定下点规矩又怎么了,完全没问题。 而且,那些规矩大家都守了两年多,一开始还觉得有些琐碎,可这些日子下来,没觉得有哪里不好,大部分规则和自家的家规,门规都无不同,不过是不愿意使修士走上邪路的一些必要约束。 像一些比较奇特的规矩,比如若以所学谋利,需坚持等价交换原则,这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一种保护,真正修行入门的人都明白,一旦没有约束,对人予取予求,心性必然会改变,迟早要出事。 一众考生进入内院,考试开始。 像这样的等级考试,也看了有两回了,方若华已经没有旁观的兴趣,干脆和自家同学一人一本闲书,坐在天台最漂亮的绿树丛林中,赏景喝茶读书。 身着汉服,从头到脚,连头发丝都极为精致的服务人员现场给烘烤点心。 食我姓的视线总忍不住偷偷摸摸地转移过去,瞥了一眼,又是一眼。 方若华:“很好看?” 食我姓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眼睛只要不瞎,谁都能看得出来很好看。” 方若华失笑。 她前几个月也听了江湖传言,说是方家是名副其实的美人窝,祖祖辈辈可能都是资深颜控,收徒大约要看容貌,连世代在家中服务的工作人员,也个顶个拥有超人一等的绝色姿容。 其实只是方肖的恶趣味而已,他这人年纪越大,越是孩子脾气,就因为开始装个世家,便想要要装得更像,身为世家,枝繁叶茂才对,从弟子,记名弟子,还有家族长老,甚或侍从,一样都不该缺少。 如今这时代自然是没什么侍从,死士一类,固然有管家,有保姆,也有跟着主家做一辈子的,也有忠心耿耿的,但子子孙孙,世世代代在一家工作,那可不多见。 修行界的世家却不同,好些家族都传承百年,甚至千年,培养自家的侍从,主要还是为了安全,世世代代都出身自己家族的,总比外面雇佣来的人更知根知底,也更值得信任,而且发展到今天,如果还有一心守在家里的侍从,那说是侍从,但其实可能比儿子,女儿还有受倚重,和亲人也相差不大,就像白云寺里还有杂役堂,杂役堂的人就相当于世家的侍从,但谁又真敢把杂役堂的长老当下人看待? 可以说,忠心且优质的侍从多寡,有时候都能代表一个家族的底蕴。 方家是突然冒出来的家族,凭什么让人觉得就是底蕴深厚的家族,不会让人怀疑? 一则,方肖博学多才,家传秘法无数。二则,就是方家长老无数,弟子众多,身边忠心耿耿的侍从更多。 这些长老,弟子,侍从哪里来? 咳咳,方肖交代,从宇宙商城里找专人定制的初级傀儡,有和人工智能差不多的智能水平,除了沉默寡言,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感之外,和人完全没有差别,至少哪怕是像白云寺的方丈那样的本时代顶尖修士,也没有看出他们有哪里不对,相反,还觉得每一个都是修行的好苗子,修为深厚,心性也一流,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初级傀儡并不特别贵,方肖一口气定做了三十七个,都是高端制作,各有特长不说,容貌也都是往好看的方面调整,至少能赶得上帝国和联邦的平均水平。 这么一折腾,连在方家侍候花草的园丁,打扫庭院的保洁人员,做饭的厨子,从上到下,所有人都是姿容绝丽的高手。 可以说一入方家,便是自幼受人追捧的美男,美女,也再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出色。 但凡稍微熟悉些,知道一丁点方家底细的修士,怎么会去怀疑方家这千年传承的世家底蕴? 只看方若华自己样貌平凡,但待在这等美人如云的地方,却自在的很,丝毫不失色,也能见几分世家的风采底蕴。 第四百八十六章 命案 方若华和食我姓,一边在美人的陪伴下,享受美味的上午茶,一边读着闲书,至于直播间的那帮水友,到是想看考试全景来着,奈何其中有些东西,真不是用近景魔术,声光特效就能敷衍得过去的。 还是等考试结束,把考试的场面以视频的模式传上去供水友们欣赏吧。 一本闲书刚翻了四五页,传送阵一闪,方三十一出现在天台上。 方肖实在没心思一口气取三十多个名字,直接撒手让他们自取。 然后,方家就多了三十七个以数字为名的侍从。 “小姐,外面有几个警察过来,您要见吗?” 方若华:“警察?” 食我姓也惊愕:“难道是刚才那座‘鬼屋’的事?” 可是她们只是路人,警察找她们做什么! “去看看。” 方若华也挺好奇。 事实上,那座小白楼里说不定能挖掘出七八十具白骨。 方若华摇摇头:“希望那位天师白羽没有手欠到养尸骨的地步,否则,真的只能说一句,请他自求多福了。” 要是不做处理,那些尸骨即便被挖出来,大部分也有了年头,隔了有百余年者居多,白羽身上的麻烦应该不至于太大。 但是,如果对方自己‘翻新’过,那可就热闹了! 像这种几十条人命的大案,警方绝对会很重视,影响太恶劣,即便以白羽的能耐,也别想轻易脱身。 左右两排古色古香的红木座椅上,三加二五位警官,三个坐着两个站着,还有四个穿着打扮像普通市民的年轻人,所有人齐刷刷抬头看天。 半空中星河流动,群星闪耀,时不时还有奇妙的图案浮现。 这样的装修,恐怕也只有奇幻大片里见过一二,在电视电影里看这些,远不如此时这般震撼人心。 方十六走出来给他们倒茶。 坐着的那三个人登时都有些坐不住,不自觉就站起身。 没办法,就这位给他们捧茶之人的容貌,气质,哪怕旁边站着一个国际巨星,估计众人也要先来看他,让人家给他们端茶倒水,实在有点折寿的感觉。 方若华一出来,几位警官都感觉松了口气。 食我姓看到两个眼熟的警官,正是凌晨时分在小白楼处见过的。 “二位,是刚才那件,咳咳,白骨案有什么问题吗?” 两个警官对视一眼,苦笑:“确实有些事要问一问方同学,不过……” 他们两个目光示意。 前面坐着的三个警官起身,神色变得严肃,蹙眉道:“方同学,我们接到报案,说你们家有命案发生,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希望能检查一下贵宅。” 虽然说的客气,但看他们的神色,恐怕要是方若华不同意,对方估计会申请搜查令。 方若华:“……” 食我姓有些不可思议,她们前脚报警坑了天师白羽,后脚就有人说自家有命案? 方若华还没说话,警察身后站着的一位,她们早就见过两面的红发女郎便叫道:“别耽误了,快去救人,我看得清清楚楚,一个大活人被锁链锁进,锁进特别像水牢的地方,说不定这会儿已经死了!” 她声音尖锐,微微颤抖,显然是当真特别特别害怕。 警察们脸色都变得十分凝重。这几个都是老警察,办过许多大案,审问过不知多少或者穷凶极恶,或者奸猾无比的歹徒,经验丰富,自然能感觉得到,这个报案人不像是在说谎。 若非如此,他们不可能出警,要知道,这几年方家即便不至于位高权重,却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家族,老爷子方春生是位老干部,老大方越泽如今也在祁阳县做县高官,老二方东林算得上纳税大户,老三虽然没有正经的工作,但人脉广,三教九流里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人,而且在局里内部关系也挺多。可报案人报的案子实在有些惊悚,他们不得不来。 而且,外面还等着一队兄弟,一旦察觉有问题,随时支援。 方若华听了半天,先是迷糊,随即失笑摇头,看来是刚才考试开始的时候,重新布置了下结界,就那么一个空隙,让外人窥视到点东西,她一扬眉,笑道:“小姐姐,我们家要是在后院里杀个把人,你是怎么看见的?” 那四个报案人脸色都不大好,使劲往警察后面躲避,红发的女孩子迟疑了下,小声道:“我们是用航拍机偷窥来着……警察同志,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他们家是贼窝,杀了人!” 红发女孩眼泪都要飙飞。 方若华又笑:“算了,警察同志和这几位小哥哥,小姐姐,你们跟我进来看看吧。” 红发女孩身上一抖,拼命摇头。 另外一个站在她身边的男孩也道:“不能进去,谁知道会不会被,被杀人灭口!” 方若华哭笑不得:“外面可有二十几个警察在,我疯了不成,还杀人灭口?” 食我姓也放下书本,探头过来,十分惊讶地道:“你们要是不想进去,跟进方家做什么?报了警走人便是。” 红发女孩一下子噎住。 方若华不等她开口,站起来带路,这四个人犹豫了下,终究还是跟着一起走。 到是因为白骨案和方若华打过交道的两个警察温和一笑,摇摇头拒绝同行。 一离开会客厅,所有人都不禁噤声,震撼感袭上心头。屋顶仿佛高耸入云,左右矗立的都是玉石镶嵌金箔的长柱,外面看不怎么大的房子,里面却仿佛没有尽头,流金溢彩的天鹅绒长地毯,踩踏起来飘飘然如在云端。 左右古朴的古董,随意摆放,简直像是进入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堡。 下楼梯,入电梯,穿行了差不多有二十多分钟,警察们静悄悄一片,终于进入后院。 红发女孩登时紧张起来:“就是那里!” 她指着后院一栋宫殿似的建筑,浑身肌肉都是紧绷的,警察们也登时严肃。 方若华耸耸肩,打了个响指,轰一声,宫殿大门洞开,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警察们齐刷刷打了几个哆嗦,搓了搓手背。 阳光洒进去,无边界的巨大泳池里漂浮着类似冰山的东西,晶莹剔透。 “啊!” 四个报案的普通市民齐齐惨叫。 第四百八十七章 三观崩裂 警察也忍不住去摸自己的腰间配枪。 进入大殿之后,他们终于看到游泳池底下,一大块冰块沉淀,里面竟有藏着人。 而且还不是一个人,似乎每一块冰石里面都有人。 警察们双手颤抖,这么凄厉的场景,他们却转移不开目光。 因为实在太美了。 十几个绝色的美男美女,同样雪白的肌肤,殷红的嘴唇,漆黑如墨的长发,修长结实的身体,在水面下闪闪发光,竟比钻石还要闪耀。 红发女孩眼泪都落下来,谁看到这样的美人蒙难,能不痛心疾首? “我只看到了一个,没想到,没想到……” 一时间,她几乎把方若华当成了变态,那种收集美男美女的变态! 为首的警察简直惊怒,转头怒瞪方若华,厉声道:“举起手来,不许动!” 方若华一笑,还没说话,为首的警察手机就响起来,他一接通,没说两句便不禁蹙眉,惊道:“收队?怎么可能,方家有问题,他们这里有好多尸体,绝对是大案子,惊世骇俗的大案子!” 争执间,方若华轻轻又打了个响指。 警察们吓得差点走火。 为首的警察横眉怒目:“举起手来,如果你乱动,别怪我开枪了……” 哗啦啦。 一片冰块碎裂的声音,伴随着水流涌动的声响。 警察愕然转头,就看到冰中精致华美,宛如艺术品的美人们一个个睁开眼,冰层碎裂,他们也浮上出水面,走上岸来。 无论男女,所有人都是同样的贴身长袍,湿漉漉的,能看到流线型的漂亮肌肉,漆黑如墨的长发凌乱地披在肩上,洁白的肌肤略显得冷了些,却是周身仙气纵横。 咕嘟! 红发女孩猛地吞了口口水,根本就顾不上害怕,只有一个想法——淼淼那小混蛋从来胡说八道,这回是真说了一句实话。 美人绝世,见之忘魂! 美人们三三两两地走过来,冲着方若华恭敬弯腰鞠躬行礼:“小姐,我们去工作了。” 方若华点点头:“如果有人通过考核,请他们去偏殿坐一坐。” “是。” 十几个或者艳丽无双,或者柔美多姿,或者冷峻如山,或者温柔如水,或者热情似火的绝色,行完礼,也朝着警察和报案人客客气气地点点头,就纷纷出了大殿,只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白痴’。 方若华咳嗽了声:“现在相信各位已经明白了,其实都是误会。” 呵呵。 为首的警察脑子都快炸了。 一句误会就完了? 从他们进入大殿,惊呆,好半天才开始有反应,接电话,到那些冰人出来,起码也有二十分钟,哪个正常人被封到冰里二十分钟还能活蹦乱跳地自己走出门去?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手机没有挂,语无伦次地和他上司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他上司无语半晌,哭笑不得:“……所以我才说,不用你多管闲事。” 警察:“……” 方若华虽然时不时喜欢看个热闹,看个笑话,不过还是很体贴,先请这几位回会客厅。 “这里寒气重,小心着凉。” 回到会客厅,警察和报案人们才感觉到骨子里都是冷的,剩下的两个警察坐在一边闷笑不已,他们冻得快要疯了,只能冲对方翻了两个白眼。 方十一款款而来,一人奉上一杯姜茶,红发女孩看着他的脸,完全不知道身体里涌动的热流是姜茶的缘故,还是美人的缘故。 方若华看得出来,这红发姑娘是个暴脾气,骄纵且冲动,但是她这会儿坐在椅子上,简直再腼腆可爱不过,完全没有以前见到的那种种趾高气扬的做派。 “你好,我姓邱,邱玉若。” 红发女孩睫毛忽闪了几下,鼓足了勇气开口,“请问你,你们愿不愿意出道?我有一个叔叔是开娱乐公司的,如果你们愿意,我保证……” “请喝茶。” 因为杯子空了,方十一又给她添了一杯姜茶,还放了两块小点心,完全没听到这位说什么,就斯斯文文,迈着很独特的步子退了出去。 半晌,邱玉若咬牙切齿,瞪着方若华怒道:“这种世间罕见的美人,你拿他们当佣人使唤?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方若华失笑,也不去说什么没有佣人这种说法的话,转头对一脸崩溃的警察道:“警官,我们家的人世代练武,他们只是在练功而已,你不必太惊讶,那些冰层很薄,里面还有药材,他们闭气工夫一流,练习的功法又偏寒性,所以你才会看到这样的场面,也是我们门户不谨慎,竟然让外人看到了。” 现代社会到处是摄像头,航拍机也越发高档,果然是需要小心。 这三名世界观受到冲击的警官总算恢复了一点,不过还是努力接受新观念中,到是一直旁观的那两位警察笑起来:“哎呀,其实刚才应该跟着去看一看的。” 这两位显然和前面那三个警官相熟,一边笑,一边调侃他们,“让你们平时不关心局里的八卦,看看,又浪费时间又丢人!连方家都不知道。” “一听你说有人报案,方家有杀人案发生,我就知道十有八九是有什么误会。方兴,方先生,还有方桃方女士,去年一年帮助我们警方破获过三起命案,警方对方家这几位也很了解,实在很难相信他们家会杀人。” 迟疑了下,又道,“而且听说方家子弟人人习武,都是高手。” 一边把习武两个字咬得更重些,他一边去看方若华,莞尔笑道,“再者说,如果方家真做出杀人的事情来,我觉得这四位报案人既发现不了,更不用说还能报警了。” 方若华连连摇头:“这话可不能乱说,没有的事!” 说笑几句,气氛才渐渐变得轻松,方若华心下也是一叹,自家爸爸果然是老油条,虽然一辈子都只教书育人,却知道和官方关系融洽些的好处。 不过,自家爸妈这几年也够辛苦的,竟然这么快就能和警方上层通上话,也幸亏这里是帝都,如果是下面的某些市县,恐怕还不会有这么顺利。 第四百八十八章 神魔乱舞 (两章合一) 其实,虽然以前方肖也一向很注意和高层打好关系,估计高层也知道一些修行界的事情,但时间毕竟很短,如今方家用功法秘籍,诱导修行者认同驱魔师等级证书和从业资格证,遵行方家定下的大规则,也仅限于在修行者内部名声大。 直到今年,方家在修行界站稳脚跟,方肖才有意试探性地跟官方接触。 过去,修行界因为功法失传,灵气不足,个人努力修行都提升不了多少修为,哪里肯涉足所谓的俗世,不说努力和官方保持距离,也是轻易不肯掺和。 真正能随随便便找到的所谓能驱鬼捉妖看风水的高人,不是半吊子散兵游勇,就是江湖骗子。 如今却有些不一样,聚灵阵现世,方肖还很大方,只要是正经的修行者,品德方面看得过去,求上门他都乐意帮忙布置,当然,布置的聚灵阵有多大,是上等的还是次等的,那一要看运气,二要看你家有没有那么多有灵气的玉石! 修行界灵气足了,各大家族精神上都松弛许多,也不必为了一点进步,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花费在修行上,自也开始关心起自家基业的传承。 一来该好好培养家中子弟,让他们去社会上多走动,长长经验,二来也有时间,有精力琢磨下怎么发展壮大家族,多招收弟子,多扩充产业。 哪一条,都需要和世俗中人打交道。 于是,这两年修士们和官方接触的到越发多起来,尤其是白云寺,上清观这种大寺庙,道观,在这方面反应最是灵敏。 说了几句闲话,误会解开,方若华就笑道:“两位警官,那白骨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应该是弄清楚了?” 她虽说心中颇有些幸灾乐祸,觉得白羽会很倒霉,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真实情况恐怕不如人意。 两个警察都笑着点头:“我们这次过来,就是想跟方同学解释一下情况。” 当然,更重要的是看一回同事的热闹,还想见识见识传说了几年的方家究竟是什么样子。 无论怎么说,这一遭都不虚此行! 先请那四位无辜的,受了一番思想冲击的报案人去旁边的小厅喝茶休息,这边才开始说话。 “这桩白骨案,还真是让我们长了见识,我们刑技中心的同事都快要怀疑自己十多年所学的科学,究竟科学不科学了。” 警察们摇头叹气。 事实上,虽说案子离奇,蔷薇园中白骨如新,数量巨大,惊世骇俗。 但警方如今也不是吃干饭的,白羽自己同样不可能束手待毙,第一时间就把来龙去脉说得一清二楚。 而且他自有一股理直气壮的气势,再不喜欢他的傲慢和轻佻,但人们依旧很容易会认同他说的话,不觉得他在撒谎。 像白羽这样的人,总会给人一种只要他做过,无论是什么样的恶事,他都不会逃避,一定敢承认的感觉,而他也确实是那样的人。 警方这边一发现这些白骨新鲜到每一具都和刚被剥出来的一样,而且挖掘出来,离开蔷薇园以后,没有过多久就化为烟雾般的灰尘,尸检都不曾完全完成,这古怪状态,再结合白羽说的话,公安局方面向上请示,上面二话不说,很利落地直接邀请上清观的两位道长,作为专业人士过来做过判断。 总之,扎扎实实地折腾了十一个小时之后,白羽的杀人嫌疑总算被解除。 不过,他身上其它案子却被挖得干干净净。 白羽这几年大恶到没做过,可是各种小错却没少犯,什么因为看中拍卖行一件古物,拍卖之前就提前换走,虽然事后给了钱,但是行为还是非常恶劣。 其它的诸如因为看自家父亲的私生子很不爽,就把对方剥光了扔到大街上让人家裸奔回家,把他父亲的秘书骗去公司股东的床上等等,简直数不胜数。 有些能找到具体的证据,有些早就没了证据。 几个警察听他不当回事地供认不讳,也只能无语,私底下叹气,要是自家的熊孩子,熊成这样,那还真不如塞回他妈妈的肚子里回炉再造一番来得痛快。 案子虽然多,但因为苦主们自己不不可能愿意上诉,估计白羽也就只能被关上几天,教育教育。 至于周玲玲,也同样没有大事,她身上到是有几起诈骗案,可惜,半点证据也没有,至于传播封建迷信这种罪名,估计也只是批评教育一番,其它的做不了太多。 两个人在不久的将来,都能够顺利离开公安局,但如果说毫发无伤,那也不对。 对白羽和周玲玲来说,就这几天丢的脸面,便足够他们难受许久了。 尤其是周玲玲,坐在公安局冰凉的椅子上,不免有一点颓丧。 她想得到的东西并不多,不过是和世间众生一样,渴求尊严,渴求权力,渴求高人一等的未来,她有欲望,可谁又能没有欲望! 她死里逃生,与鬼爷爷相遇,得到普通人求而不得的机缘,并为了这一份机缘,沉淀了数年,伤了妈妈的心,受了不知多少风霜雪雨。 最可怕的是,当鬼爷爷吞噬那些孤魂野鬼时,她感受到的却是刺骨寒凉,那是一种透入骨髓中的无助感,恶心又深觉恐惧,悲哀。 让她一个正常的,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住在荒郊野岭,与鬼物为伴,那种滋味,没有受过的人又怎能知道? 都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如今苦头已然是吃尽了,难道不该轮到她苦尽甘来,成就一番事业,被人奉若上宾,让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后悔? 但是,现实和她想象中完全不同。 周玲玲不禁有些疲累,也许,她想象中的那些未来,其实并不存在,不过是她的一场妄想出来的美梦而已。 警察们可不清楚他们按照正常程序,询问下周玲玲,会给她带来这么大的冲击,事实上,警方们也忙得很,案子永远办不完,实在没时间跟她一个小姑娘掰扯。 “对了,还有一样东西,想请方同学帮忙看一看。” 聊完闲话,警察到想起件正事,从口袋中拿出一牛皮纸封,打开倒出一张十六开的纸张,慢慢推过去。 方若华打开仔细看了看,迟疑道:“像是张地图?” 警察点头:“原版是一张羊皮的老地图,像是古物,因为是白羽随身携带的东西,当初调查他的时候,顺便检查了检查,不过没查出什么来,不知道方同学知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 白羽这人有点意思! 身为警察,好奇心都重,虽然这张地图和他们的案子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还是想查一查。 方若华表示这种好奇心其实挺让人厌恨的,至少估计白羽就特别不喜欢。 话虽如此,她还是接过地图看了两眼:“有些眼熟?似是一张古地图。” 大屏幕上已经齐刷刷刷屏——“血海鬼墓!!” “我记得是在西藏吧!” “书上可没有描写详细地点。” “时间不对吧,我记得周玲玲毕业那年去天桥卖艺,路遇咱们三妹演的这个角色,然后去方家拿到方家的传承,之后一年都去刷杭州的几个副本,就是在这几个副本里改修了中正平和的法门,还结交到神相门,龙虎山的几个外门门徒,再之后才是刷血海鬼墓这个副本……如果越级打boss,谁知道会不会被boss给吞了?” 一群考据党叽叽喳喳。 方若华随意扫了一眼,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很响亮的警告声:“四十九号考生施法失败,触动爆炎阵法,警告,有错位术法反应,警告,有错位术法反应,启动防护阵法,启动防护阵法。” 声音未落,脚下忽然一震动,不远处轰隆一声,半个屋顶倾倒坠落,外面差不多十七八米处,滚滚岩浆翻涌,一下子冲上云霄,半面天空都被染成红色,热浪扑面,带着一股硫磺的辛辣味。 几个警察齐齐抬头,目瞪口呆,一时毫无反应。 任何人在京郊度假村旁,绿树成荫的幽静古堡中,喝着下午茶,轻轻松松地聊天时,眼前忽然出现活火山喷涌一般的场景,都不可能不惊呆。 方若华捂住额头,嘴角抽搐。 “啪!” 其中一个警察甩了自己一巴掌,脸上又肿又疼,“我没做梦?” 方若华咳嗽了声,抬手示意:“不好意思,诸位,呃,家里出了一点小麻烦,现在请各位……” 她四下看了看,此时一个透明的罩子将几个警察,连同方若华,只看热闹的食我姓,还有精致的桌椅,茶杯一起漂浮在半空中,觉得把这几个扔下不大合适,只好讪讪笑道,“麻烦几位跟我一起去?” 所有警察僵硬地把头低下,地面上纵横裂开无数道裂缝。 裂缝里隐约能看到红色的浆水翻涌,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里面似乎藏着一只巨大的怪兽,只要下去,随时会被吞入腹。 周围狂风大作,四周茂林瑟瑟作响,枝条乱舞。 如果这会儿找台摄像机,找几个拍摄人员,立时就能拍一出乱舞的大制作特摄电影。 反正几个警察都不觉得,自己被扔在当地是什么好选择。 方若华一看没人反对,把半空中的茶杯一人分了一杯塞给几位警官,调整好座椅,透明的防护罩渐渐变形,变成飞梭一样的形状,不紧不慢地提速,从屋顶星海中穿梭,窗户里穿出,绕过院子里的走廊,穿入正殿漆黑而神秘的大门。 “灯。” 方若华口中吐出一个字。 左右登时亮起火把,火把照耀下,众人看着无数个样貌简直无法形容的美人从各个角落走出来。 右前方本来空空荡荡的,结果半空中忽然浮现出一个巨大的书架,架子上的图书每一本都有半人高,书架上一个少女坐在书本上飞下来,朝着方若华行礼,这才控制书本向外飞去。 还有前方看着什么都没有,却忽然多出一截楼梯,上面跑下来好几个人,一路小跑着冲去抱住因为震动不知从哪里砸下来的花盆。 不多时,那四个报案人哇哇叫着从房顶上落下,透明的防护罩还在地上弹动了两下,连忙有两个人走过去一前一后控制住。 穿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房间,甚至还有不该在此时,此地生长的热带雨林带,就长在房间里,连床铺都生着新鲜的叶子。 警察们麻木地看着方若华时不时地停下,或者被方家‘救援人员’追上,带着轻飘飘的笑意,并没有多少紧张地谈论两句,话语中充满戏谑,似乎一点都不觉得眼前这一幕是多大的事! 警察都如此震惊,那四个报案的人更是几乎快要疯掉。 “我们在哪儿?” “我们是谁?” “我们……穿越了吗?” 方若华失笑:“恐怕没有!” 而且刚才那只是开胃菜,随着飞梭样的防护罩从大殿内上到三楼,钻过一大片火海,进入一个高耸入云的尖塔内,他们看到了各种各样,以前漫长的人生里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 真正的乱舞! 一大团像海藻又像树的东西伸展四肢拼命从屋顶的裂缝里钻出去。 两个双胞胎道士一人手中拿着一把刀,舞出一道道残影,拼命剁那些树枝,看到方若华他们进来,立时鬼叫一般喊道:“前辈,救命!” “方二十一。” 方若华喊了一声。 立在角落里,毫无存在感的美人才举步上前,伸手抓住那一团树,一拉一扯,把对方从紧紧扒住的屋顶上扯下,塞回自己手腕上系着的无数个布口袋里面。 “秦笙和秦笳第三关不得分。” “呜!” 两个双胞胎假假的抱头痛哭。 秦笙哭着喊:“又来这一招突然袭击,前年那次考试就有这一招,然后除了雪斋他那个老师兄外,其他人全军覆没,能不能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啊!” 方若华只当没听见,一边安抚了几句客人,一边指挥着家里的侍从们,从各种奇奇怪怪的地方,例如倒塌的屋檐下面,地上的裂缝里,不知是什么古怪的,和龟壳一样的房子里,挖出那些因为惊变受困的考生。 第四百八十九章 古地图 忽然来这么一出热闹,考生们苦着脸的居多,怨声载道。 不过遇到变故,好歹比别人应对方面强些,一时也是手段频出,法术的光芒在半空中乱飞,还有两个穿着打扮都特别不起眼的少年驱魔师,借着翻滚的岩浆在烤一条巨大的八爪鱼。 也有悠闲自在,似乎放弃考试过关,躲在安全地带,凑在一处聊天闲扯的。 几个警察抬头看这不着边际的混乱,把脚略略抬高一点,随着隔着防护罩,但是他一点也不想把脚搁在一群蜷缩的‘贞子’头上,想了想,轻声道:“需不需要通知警方,请求特警支援?” 还是应该打119? 方若华今天不知道笑了多少次,摇头道:“没必要,日常小事故。” 见他们还是一脸崩溃,咳嗽了声,也略有些不好意思:“快好了,嗯,我们这边经验丰富,很快就能复原一切。诸位就当是主题乐园一日游,看到的都是全息虚拟景象好了。” 的确快,从犄角旮旯被搜出来的那些考生都聚集在一起之后,方若华一举手,侍从们便两人一组,分工合作。 不多时,塌陷的房子自己拔地而起,屋檐上的瓦片,柱子上镶嵌的金箔都自动自发地飞回去复归原位,地上冷却的岩浆融化消失,裂缝闭合,焦黑的花草树木逐渐恢复绿意,伸展枝叶抖落黑色的外皮。 差不多一个小时以后,整个方宅就恢复了原状,还是那一座充满神秘气息的漂亮古堡。 评委们三三两两地从三楼探头看过来,齐齐失笑,一众考生都苦着脸。 辛苦一场,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最后通过考核的一共十一个人。 秦笙和秦笳两个小字辈居然也险之又险地过了关,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和别的考生不同,他们两个因为自身缘故,是一定要求见方肖方大师的,这次考试若是不过,那几乎就是绝路。 别看只有十一人过关,比例不高,但和以前比真的不算少了,但也看看今年来参加考核的都是谁?不是名门子弟,就是大派传人! 一群外人眼看方家的大厅成了菜市场,显然主人家正需要处理善后事宜,会变得很忙,而且他们也是个个心惊肉跳,出了一身的虚汗,冷汗,急着赶紧回家平复自己的情绪,谁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呆下去,连忙告辞。 方若华也并不虚伪地留客,客客气气地把客人们送到门前,“几位慢走,路上小心。” 想了想又道:“那张地图我记在脑子里了,如果有什么发现,一定告诉两位警官。” 一左一右负责开门送客的年轻男女,微笑上前,奉上小小伴手礼,推开大门。 几个警察张了张嘴,目光忍不住在这两位的脸上逡巡,实在是长得太好了,放到大屏幕上,估计能吸引到上至八十,下到八岁,所有男女都成为忠诚粉丝。 至于那红发的女孩子一行四人,更是被迷得晕晕乎乎,看到这些人,竟连刚才的害怕都抛在脑后,还是忍不住缠着俊男美女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这几个显然身价都很高,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一个个拍着胸口保证只要他们点头,不用半年就能把他们捧出去。 “现在那些流量小生,小花,和你们比,绝对不够看的。” 被缠了半天,两个人都微笑,只轻声道:“金钱名利就如世间朝露,我等并不在意,只盼一生效忠主人,死后殉葬,再伴随左右。” 方若华:“……”制作他们的人大概没有好好看清楚这个小时空的时代! 四个人:“……” 他们差点以为这些美人脑子不好,竟然能说出这般羞耻的话来,齐齐叹息,到底还是垂头丧气地出了大门。 站在门外回首看,整个方宅的确巍峨阔朗,到也只是略显豪华一些的仿古宅院,丝毫看不出里面别有洞天,更看不出刚才有过天崩地裂的灾难。 举目望去,周围村民行人无数,闲散四处走动,遛狗的,溜孩子的,还有坐在湖边垂钓的,逛周边文玩古董小店铺的,形形色色众生万象皆如平常,也同样并没有惊慌失措。 这一切都表明,刚才发生的那一切,没有惊扰任何人,也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名不虚传!” 警察终于对在内部流传的小道消息,有一些相信。 方家人的确不寻常。 那三个接到报案,来方家查问疑似杀人事件的警察,齐齐叹了口气,对视一眼:“总觉得有点危险。” 他们身为警察,每年不知道要办多少件案子,其实能破获的不多,以后如果万一遇见像方家这一群人一样,精通法术的凶手,他们想一想都要心疼自己。 “没事,听说今年上面似乎要组建一个部门,专门处理不寻常案件,还会和一些特殊人才多联系。” “很不错,唔,技术部门那边也应该进修进修了。” 当警察的,也要与时俱进才好。 送走了这帮客人,方若华叹了口气,身边一侍从替她披上一件外套,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也有一点惆怅,同是傀儡,他们只是初级傀儡,没有灵魂,也没有感情,固然忠诚,但这忠诚显得有些冷。 他们和狐苏不一样! 也不知道狐苏被送回去之后,会不会还有复苏的机会,她没有把狐苏留下来,就是听宇宙商城的人说,它的制作人愿意收他回去。 把他还给他的‘父亲’,也许是个好选择。 方若华笑了笑,一转头,就见方兴和方桃,带着以雪斋和尚为首的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地走去了地下最大的藏书库。 扬了扬眉,她也溜达过去,一来答应过的,要讲课,二来此时这些年轻人的修行经验,其实也十分值得借鉴一二。 可得抓紧时间,天气越来越冷,马上就过年了,过了年她打算去西藏一趟。 来到这个小时空已经有好几年,明明交通便利,绕行地球一周也用不了太长时间,可她和爸妈都忙,不算通过电话,通讯器之类的方式,竟然从头到尾没有真正见过一次面。 反而方东林,龙云夫妇两个,和方春生老爷子夫妻,到是去过一回西藏,受到方肖夫妇热情招待,等方东林回来,明显变得对方肖两个亲近许多,说话也是直接叫我弟弟怎么怎么样,我弟弟如何如何,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了! 第四百九十章 藏地 三月初春时节。 前面是连绵不绝的山,一重挨着一重,积雪还在,虽然不似前几个月那样狂风怒号,冰雪乱飞,可照样还是没多高的温度。 旅游大巴缓缓在道边停下。 导游和乘客们陆陆续续地下了车,所有人都精神萎靡,就算来之前一个个的雄心壮志,不敢说要去攀登一把珠穆朗玛峰过过瘾,但是爬山,滑雪,去布达拉宫聆听活佛的梵音,恐怕人人都写好了旅游攻略。 奈何旅行社忽悠人来的时候,却没说过一路上是如此辛苦如此累! 方若华从车窗处探头出来,把身边自己的大手提包顺手向外一抛。 雪斋抬手接住往背后一背。 一众旅游团的乘客们,尤其是年纪大,四五十岁的两对夫妻,都忍不住冲着方若华和雪斋和尚指指点点,凑在一处窃窃私语。 雪斋和尚二十五六岁,唇红齿白,修眉朗目,气度卓然。 方若华也是五官清秀,身材匀称,举止温文。 论年龄,论品貌,两个人在一起没有一处不般配,也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可前提在于雪斋不能是一个和尚。 “看了这有两天多,那什么,我还是觉得挺别扭,雪斋和尚,你就不能换身衣服,戴个帽子什么的。”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学生,觉得自己有点牙疼,半开玩笑半戏谑地道,“虽然我也知道现在好多和尚都是职业和尚,平时去寺庙上班,回家照样娶妻生子,但是您这样一看就是高僧气质的和尚也这般,未免太浪费了!” 说完,忽然觉得嗓子又热又疼,连忙抓过水壶灌了一通凉白开,还是觉得嗓子眼难受,有点说不出话。 周围人都嘻嘻哈哈跟着调侃了几句。 雪斋和尚也不生气,道了声佛号:“小僧自幼剃度出家,并无娶妻生子之事。” 其他人见他一本正经的,齐齐失笑。 这一路上大家同甘共苦的,整个旅行社的人都比较熟悉,知道方若华和雪斋和尚跟旅行团过来,是为了走亲戚,虽然一个和尚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一起走亲戚也挺奇怪。 不多时,导游已经安排好了住宿,不远处传来越野车的咆哮声,方若华就和雪斋回头看了一眼,便与他们告别。 “我们亲戚已经来接我们,就先走了。” 导游有点担忧,毕竟西藏这地方很乱,不过一看不远处过来的车还有车牌,便笑了笑没有多话。 他们这团算是比较不错的奢华团,还是小型团,只有两对中年夫妻,四个魔都那边的大学生,还有方若华和雪斋和尚这一对奇怪组合。 能报得起这种奢华团,家庭条件都不错,最起码属于很愿意花钱的那类,他做导游也有几年了,见多识广,一看方若华和雪斋的架势,就知道这两个人很是不一般,对这些贵客,捧着顺着最好,既然早就说好到西藏人家单独行动,也签了合同,他自不会多事。 秦律停下车,帮着把行礼安顿好,打开车门先迎方若华上去,笑道:“桑巴尼玛仁波切吩咐我来接师叔,前面有一座小寺,可以暂时落脚。” 方若华吐出口气,瘫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秦律笑了笑,一脚踩油门,瞬间飞驰而去。 旅行团里几个人看着喷出来的汽车尾气,对这一个和尚,还有那四个年轻的学生都很好奇。 “你们说说这两个人是不是情侣?” “别胡说八道,我问过,人家方若华是b大的,才女,会脑子不清楚,和一个和尚处对象。” “先不说她说自己是b大的,咱们可不清楚究竟是真还是假,而且怎么和和尚就处不了对象。”说话的是个年轻女孩子,叫冯乐,音乐系的,身上带着把小提琴,为人却没有小提琴曲那般优雅,一张嘴就停不下来。 她到不是和方若华有什么仇怨,萍水相逢而已,不过确实不太喜欢方若华,也不是什么大事,在车上时她看出对方腰里挂着的玉葫芦是件古物,而且看玉质,那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十分名贵,她向来喜欢玉,就想要看一看,却让人婉拒,她不免有点不痛快。 可这种理由,真表露出来就显得她自己小气,所以并没有表露,这会儿也只是调侃说笑而已。 “看看人家雪斋师父的模样,那眉眼,那脸盘,任哪个女人看了会不喜欢,那个方若华样貌也就那么回事,又不是天仙,凭什么不喜欢?反正我觉得就刘明清这样的,放在咱们学校里被那些女孩子追着捧着,可和人家雪斋师父比,从容貌到言谈举止,那是哪里都不如人!” 刘明清就是刚才戏谑雪斋的那个学生,此时嗓子还是有点不适,有一口没一口地抿水,听冯乐说他,不免翻了个白眼:“别扯我身上来,我可没心思和一个不务正业的和尚比,掉价!” 几个人吵闹几句,导游已经安排好住宿的地处,这种村子也没有酒店,只借宿在当地一户民宅内。 房间狭小拥挤,好在特别干净,屋主不是藏民,竟是个云南那边打扮的小媳妇,据说丈夫三年前去世,她就留在了藏地,如今偶尔靠着接待外地来的游客赚钱生活。 饭菜全是荤菜,却着实是香甜可口,众人匆匆吃过饭,就挤进屋子里睡了,这么多人挤三个房子,只能打地铺,不过也没人抱怨,这一路折腾的精疲力竭,不要说还有片瓦遮挡,还有铺盖卷可以用,就是把他们随便塞在哪个犄角旮旯也一样能一觉到天明。 一躺下,所有人都昏昏沉沉地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冯乐忽然有些不舒服,肚子里挺难受,不得已只好哆哆嗦嗦地穿衣服钻出门去厕所,她正蹲在旱厕里堵着鼻子难受,就听窸窸窣窣一阵响动,抬头一看,登时失笑,月光底下,刘明清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站在厕所门前,只是厕所不分男女就一个,他只能等。 “咱们俩居然做了一回难兄难妹,哎哟,可真不容易,别不是今天晚上的饭菜不干净吧。” 冯乐苦笑道。 “我看那个小嫂子挺干净的一人……” 终于穿好衣服从厕所里出来,冯乐笑道:“你去吧,出门在外,也别太讲究了。” 话音未落,就见刘明清双眼直愣愣地盯着她看了片刻,一伸手抓住她的胳膊,拖着她飞快地向外面跑去。 第四百九十一章 进门 冯乐吓了一跳,一张嘴吃了一口冷风,她出来的匆忙,只披着冲锋衣外套,里面空空荡荡的,因为速度特别快,偏偏又停不下,没多时就因为缺氧憋得双颊通红。 她实在受不了,只能破碎地骂出口,“刘明清你个疯子,神经病……” 一张嘴冷风如刀,割得舌头都生疼,她却恨不得骂得再大声一点,骂着骂着,冯乐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刘明清应该不是那种被骂不还口的人。 冷风呼啸,吹得她脑子也一冷,到清醒许多,气喘吁吁地一边跑,一边蹙眉,却陡然身体一麻,一颗心扑通扑通剧烈跳起来。 身后好像多出点什么东西。 冯乐眨了眨眼,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看感觉错了,毕竟跑得喘不过气,哪里还知道后面如何,但这会儿定了定神,就发觉地上的影子有些不对。 月正当空,自己的影子在脚下,影子半寸以后居然还有一个影子,显得飘飘荡荡,没头没手没脚,简直就是一件空空的衣服,时常被风卷得飞舞。 道边树木伸展枝叶,月色当空,深更半夜山道上一个人也没有。 冯乐心中发毛,努力笑了笑告诉自己,却是欲哭无泪,死活不敢回头。 她只能更紧地握住刘明清的手。 只是刘明清的手上比自己还冷,一点体温也无,跑了这么长时间,她累得气喘吁吁,对方却是体力好太多了,连点呼吸声也不见。 时间显得尤其漫长,冯乐头发也乱了,鞋子也丢了,脸颊几乎被冻得麻木,快要坚持不下去时,终于看到前面有灯光。 那是一座庙。 她登时大喜,一时顾不上刘明清,松开手猛地冲过去使劲拍门,狂呼一声:“救命!” 方若华正和秦律一人拿着一个水果玉米当宵夜,顺便说说闲话,听见外面的喧闹声,只好起身出去。 不过立了立,一时想起此时正是深夜,暂不开门,只冲秦律道:“拿一盏酥油灯来。” 冯乐敲了半天,明明听到有人过来,可门就是不开,身后奇怪的气息却是越发急迫,通体冷的要命,只觉得背上一沉,似乎有什么东西坐了上去,身体一下子矮下来半截,登时急得直哭:“鬼,鬼,救命,我不想死!” 就听里面的人戳在门口温温柔柔地道:“莫哭,莫哭,咱们说说话,你怎么过来的?前面好像有一座灵塔,你看见没有,有没有拜一拜?那座灵塔内供奉了十多位活佛的尸骨,在本地十分有名。” 冯乐哆嗦个不停,只听里面杂七杂八地说些废话,就是不开门,偏偏她连回头一下都不敢,背上又跟搁着一块巨石似的,只是蜷缩着身体哀嚎:“我拜,我拜,以后我见佛就拜,你说什么我答应什么,先让我进去成不成?” 里面却没了声响。 冯乐忍了半天,终于泄气,目光左右逡巡,一咬牙就要继续跑,只听咯吱一声,大门终于开了。 方若华左手拿玉米,右手拿酥油灯,笑盈盈而立,身上还披着一件皮质的小斗篷,从头到脚都写满了安逸与光明。 冯乐想也不想,一脚踩在门槛上,向门内一冲,却是脚下踉跄,整个人骨碌碌滚了下去,睁开眼一看,幽暗的山路还在眼前,她丢的一只鞋落在不远处的土地上。 “呜!” 她猛地捂住嘴,僵硬地回头,就见那座庙安安稳稳地立在她身后,她整个人,还站在庙门之外,方若华依旧拿着酥油灯,笑盈盈站在灯火下,普通的容颜此时却显得神秘美丽。 冯乐连心口的热乎劲都快感受不到了,一时想到各种恐怖的传说。 荒郊野外,忽然冒出来的陈旧而古老的寺庙。 寺庙里看起来熟悉,其实只是披着一张皮的恶鬼。 再看方若华的形容举止,真是无一处不可怕。 方若华:“……” 那七情上脸的模样,真不知道想什么! 咳嗽了声,方若华笑着安抚她:“抱歉,不是我不让客人进门,实在是庙有真佛在,佛光普照,虽则众生平等,但你毕竟是已入了酆都的户籍,不可能让你就这么进庙门。” 冯乐一脸迷惘,完全听不懂,却不由自主,本能地道:“谢谢小姐姐体恤,我也不想去西方极乐净土。” 话音一落,她又是吓了一跳:“谁在说话?” 方若华先不解释,取下腰间一串小玉瓶中的一个,递给冯乐让她握着,道:“请暂时入内避一避。” 冯乐此时才发现,原来极品羊脂白玉的玉瓶,她一口气在腰上拴着十几个。 来不及多想,只觉得身上一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上脱离,手上的玉瓶却陡然重了一点似的。 一套灰扑扑的衣服落在地上,方若华让秦律收起来,这才道:“外面冷,进来吧。” “我不!” 冯乐刚才那么想进去,此时却死活不肯进了。 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 这时,庙里的僧众听见响动,好些人点了灯火出门张望。一时间冷冷清清的古庙热闹起来。 不光是沙弥,比丘,还有一对双胞胎小道士探头探脑。 冯乐:“……” 方若华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笑道:“这庙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香火鼎盛,不是什么鬼庙,放心吧。” 冯乐稀里糊涂地就被拉了进去,方若华回头看了看两个道袍的小道士。 其中一个笑道:“在庙里画符不合适,正好寺里也快做早课了,让她去听听诵经也一样凝神定志。” 听诵经好,她现在就想听和尚诵经。 冯乐心中翻江倒海,也不知自己这一个晚上究竟经历的是什么。 一迟疑,冯乐忽然警觉:“刘明清呢?” 刚才一到庙前,她光顾着害怕,竟然没注意到刘明清不见了。 冯乐心下越发恐惧,抓住方若华的胳膊急声道:“今天是刘明清把我拉出来的,他不见了!” 方若华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臂,柔声道:“别急,慢慢说,我敢保证,今天晚上拉你出来的不是刘明清,刘明清也不在这儿。” 冯乐愕然,怎么可能! 如果今天晚上她遇见的不是刘明清,那又能是谁?为什么要拉着自己跑? 第四百九十二章 大墓 冯乐只觉得有无数谜团扑面而来,本能觉得自己这是惹到了大麻烦,忍不住苦笑,她究竟为什么想不开,非要报旅游团,报旅游团也就算了,为什么非要来西藏! 这小姑娘还在混乱,方若华就拉着她去康村找了个屋子席地而坐,拨了拨炭盆,又让人端来一盆水,往水中撒入一些香灰,才把交给冯乐的玉瓶拿出来扔进去,水中立时就多出一个倒影。 是个很年轻的男子,穿的是西装西裤,坐姿端正,一出现便先对方若华行礼,又转头对冯乐道:“冯同学,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可是在阿珠家只有你平安无事出了屋子,我总不能看着你留在那儿!” “我化作你那位男同学的模样,是觉得你可能会信任他,化作他的样子更容易带你离开。” 冯乐:“……” 她一时也不知自己是该因为水里浮现出个鬼影子而惊骇欲绝,失声尖叫,还是应该安安静静地听对方诉说情由。 不过,好像她怎么决定,想要干什么,貌似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人家也不怎么在意。 水中的鬼影很明显更关注眼前这个与自己同行了好几天的方若华方同学,只和她交代了两句,就再没有搭理自己。 眼前这位方同学……她除了对方是b大的学生之外,对这个人一无所知。 唔,不过想想,人家与一个和尚结伴同行,那么如今在这样一个古庙里,面对鬼魅之物镇定自若,似乎也很能说得过去,不奇怪。 鬼影叹了口气,看着方若华轻声道:“现在这个小村子恐怕有些危险,如果上师不介意,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慢慢说。” 方若华耸耸肩:“反正也是真睡不着,我们有很多时间。”自从她开始修行,睡眠是真越来越少,干脆叫秦律过来,给鬼影上一炷香。 被香气环绕,鬼影的状态看起来也好了些许,更凝实,叹了口气道:“我叫余伟洋,家在魔都,冯乐同学他们的旅行社借助的地方,就是我的妻子现在的家,我妻子叫阿珠……她这几年也是辛苦。” 他带着几分惆怅,徐徐道来,“三年之前,我们两个恋爱结婚,婚后第三天就决定到西藏来度蜜月。” “西藏?” 冯乐失声道。 要说度蜜月,一则出国,二则去海南岛,昆明一类的地处,到西藏做什么,再是景色壮观空气好,可光一个高原反应,没准就把人折腾个半死,不是闹着玩的。 余伟洋苦笑:“一开始她到是想去巴厘岛的,可我这人那时候性子轴得很,非说人们都喜欢去度蜜月的地方其实没意思,我希望我生平第一次,也一定是最后一次的婚姻能更有趣些,将来想起能多一点美好的回忆,便拿出地图来投飞镖,准备投到哪里,便选择哪里,没想到一投就直接中了西藏。” “如果我能想到我们的未来,恐怕宁愿被打断腿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也是不肯踏入西藏半步的。” 即便是已经失去生命,余伟洋的脸上还是露出极度恐惧的神色。 三年前,他们一对小夫妻高高兴兴来西藏旅游,准备去远眺一下那座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结果半路上汽车坏了,在平原与山地交界处,被堵了大半天才遇见一伙过路的。 “那一伙人差不多有六七个,开着越野车,说是常年出门旅游的驴友,正好路过,打算在附近宿营,顺便就邀请我们夫妻同去,我和阿珠当时只顾着激动了,哪里会多想,当然他们说什么,我们就信什么。” 已经做了鬼,可这余伟洋还是流露出强烈的恐惧和痛恨,似是对这一群人之入骨。 “我和阿珠把他们当好人,满怀感激之情,想着要不是遇见他们,还不知道会在荒原上等多久才能等到救援,自然和他们相谈甚欢,却不曾想,他们竟然在饭菜里下药,想要杀人!” “阿珠是云南人,苗族,她父亲是个药师,她天生有一条好舌头,能品百味,一尝饭菜就尝出不对来,马上告诉我,我们两个就没有吃,只是也没办法逃走,到底是让他们抓了,当时我们实在想不通,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对我们夫妻下毒手!” “就在我以为,我们必死无疑的时候,他们反而没杀我们,还带着我和阿珠走了好远的路,当时眼睛被蒙着,也不知钻去什么地方,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些人是个盗墓贼,无意中发现一座古墓,而且明明古墓在藏地,可里面有一处机关,看碑文可知,是一位苗族巫师设立的,需要一位苗女的血才能破,他们那些人都迷信,而且事关重大,不愿意冒险,就想找一位苗女。” 余伟洋苦笑,“西藏的苗人可是寥寥可数,就在他们都想去一趟云南时,竟然碰上了我们夫妻,阿珠穿不惯汉人的衣服,从来是穿乌摆,佩银饰,可不就让几个人给盯上了。” “我们夫妻被绑住蒙眼带去那座大墓里,怎么进去的我被蒙着眼,没有看见,只知道墓里竟然有一大片地下湖,湖水透着一种怪异的粘稠红色,他们让阿珠破解机关,阿珠也的确聪明,一路上破解了好几道,渐渐赢得这些人的信任,直到最后一关,是一座石桥,墙上爬着无数的蛊虫,有色彩斑斓的毒蛇,蜈蚣,蜘蛛之类,密密麻麻,竟然都是活的,阿珠说什么也让他们先把我放走,这才肯出手,还说她在我身上下了情蛊,如果我死,她必然会知道,那些盗墓贼没办法,就派人护送我走了,却没想到一离开墓地,他们就把我的四肢打断,还打成重伤,只给我留了一口气,却连自杀的力气也没有,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听见阿珠的哭声,说什么一定为我报仇之类,再之后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当然,最后肯定是死了,再一睁开眼,就附在阿珠脖子里的长命锁上。” 第四百九十三章 护身符 “我死之后,警方还把这事当成大案子,追查了许久,但能得到的消息不多,最终还是不了了之。阿珠办完了丧事并没有回家,我的父母早年离异,如今在国外定居,好些年没有联系,爷爷也去世了,至于阿珠,她比较独立,家里姐妹多,父母也不怎么约束她,到是没有人来找我们。” “她就在这边的村子里安营扎寨,那一伙盗墓贼不知是生是死,阿珠也从来不曾提起过他们,我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么过了,能陪阿珠到几时,便是几时,有缘分下辈子再结为夫妻。而且日日月月下来,也不知是哪里得了机缘,我能做到的越来越多,甚至能碰触到实物,但我从没想过在阿珠面前现身,毕竟人鬼殊途,还是不要给她再添烦恼了。” “却不曾想,这半年来,村子里忽然开始出事,陆陆续续有不少人死去,可我竟没见到过一个完整的魂魄,人死之后,最起码有片刻还有魂留在人间,我通常能看得到。” “阿珠的行为举止也变得特别奇怪,可我白日的时候大多不清醒,浑浑噩噩,也就入了夜才能恢复正常,完全不知道阿珠在做什么,直到今夜,我忽然发现阿珠家的这一群客人有些不对,他们说是长途跋涉而来,一路上风尘仆仆的,按说应该不好过,可他们身上特别干净,像是中了金蚕之毒,且神态有异,我仔细观察了许久,唯有冯同学得以幸免,所以这才贸然行动,把冯同学带了出来。” 方若华饶有兴致地盯着黑影,转头看秦律。 秦律若有所思:“像他这般三年下来,神志清醒,无一丝迷乱的鬼魂还真不多见,质量很高,如果拍卖的话……咳,我也听说村子里最近总有青壮年无疾而终的事,甘珠寺的桑巴尼玛活佛说,他们已经接到了消息,准备派出弟子前来处置此事,到不必师叔多费心。” 余伟洋苦笑:“前几年我离不开阿珠,一直到最近才变得自由,我觉得,阿珠和我之间的联系逐渐断开了……她该有新的生活,我不打算再回她身边去,就随意大师怎么处置好了。” 方若华失笑:“放心,不会真拍卖你的。”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她身边留下的,不愿意被超度,或者超度不了的鬼魂还真有几个,不差余伟洋这一个。 冯乐从头开始听,心中越发惊惧,是半点不想在这里多呆半分钟,蹙眉道:“大师,还是请您送我离开西藏吧,只要回魔都,必有重谢。” 周围几个人都当没听见,继续说话。 冯乐说了好几句,没人搭理,到底还是不敢啰嗦,闭上嘴沉默下来。 此时天渐渐亮了,方若华向来精神旺盛,却也还是能享受睡眠的,一拍手,转头冲冯乐笑道:“冯同学,天亮了,你再不回去恐怕你的同学们该要着急,快去吧。” “啊?” 冯乐大惊。 但她琢磨了下,的确不能把自家同学们扔到那什么阿珠家,总不能自己一个人躲在庙中自在,咬咬牙,固然不情不愿,冯乐决定还是回去,至少她心存戒备,说不定还能提点提点那几个白痴同学。 做了好半天的心里建设,冯乐拉开门走了两步,又一转头回来,苦着脸求道:“大师,您好歹卖给我个护身符什么的,我害怕!” 方若华登时失笑,这个到可以满足,转头推开窗户喊:“秦笙,秦笳,你们两个有护身符没有?” “有啊,要多少钱的。” “普通的就行了。” “那好,五十块钱一个的。” 说话间,两个小道士一人拎一书包过来,打开书包,把里面的东西依次拿出来摆在桌子上。 冯乐:“……” 秦笙笑道:“有咒轮,有佛牌,这是楞严咒的护身符,还有这个,我看你应该属猪,戴这个生肖护身符比较好。” 冯乐大惊失色:“你是个道士,怎么还卖佛牌?” 秦笙一愣:“咦,我也有上清观开光的护身符,不过现在在寺庙里,咒轮和佛牌在此地应该有些加成作用,但也无所谓,不差那一点,要不我给你回去再找几个?你想要什么样的都有。” “……不用了。” 冯乐各种牙疼,还是掏钱买了好几个,自己戴两个,再给自家同学戴几个。 虽然看着不大靠谱,但毕竟是能让鬼物现形的大师卖的,想必能有用。 冯乐跑出去一晚上,溜达回阿珠的住所,竟然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她不在。 幸亏刘明清平平安安地坐在外面刷牙,瞧着除了有些精神不济,到没有别的问题。 冯乐松了口气,旁边她的同宿舍同学高兰还笑她:“哟,这是瞧上刘明清了,那会儿还嫌弃来着。” “……” 冯乐长叹,真羡慕这几个天真的小鬼头! 旅行团的导游叫了所有人起来,正准备吃早饭,小寡妇阿珠还很热情,准备了好几笼蒸饺,包子,烧麦,熬得出油的大米粥,各种炒肉,也有青稞面一类的吃食,但是比较少,显然是觉得他们吃不惯。 摆放好饭菜,阿珠客客气气地道:“多吃些,要出去玩,就得有好体力,不吃可不行。” 她长得漂亮,言语温柔,旅行团里无论男女都对她印象大好。 唯独冯乐脸色雪白地望着这一桌子饭。 “呕!” 一直到阿珠的背影消失,她才敢趴在地上狂吐,登时把在座的一行人都给吓坏了,尤其是导游,如果旅行团里的游客生病,他也要担责任。 冯乐摇摇头,哆嗦着把护身符抓出来,一人一个塞在旅团的同伴手中。 下一刻尖叫咒骂声四起。 幸好冯乐手疾眼快,扑过去堵嘴,低声道:“不要喊!” 满桌子的饭菜里都长满了怪模怪样,头大肚子小的虫子,甚是吓人,更是恶心。 冯乐压低声音道:“现在在人家的地盘上,人生地不熟,谁也不许喊,否则出了意外,大家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导游浑身冒冷汗。 做他这种活的人,终日天南海北四处走动,见多识广,终究还算镇定。 “我知道,这是云南那边苗人擅长的东西,应该是蛊毒,现在招待咱们的老板娘就是云南人,虽然口音听不出来,可她没准就是苗人。” 导游欲哭无泪,“问题是找我们做什么?我们一没钱,二未曾和她结仇,应该是没结仇吧?” 所有人都心惊肉跳的。 刘明清还算镇定,默默抬眼看向大家:“昨天晚上我们都吃过饭了。” 所有人:“……呕!” 第四百九十四章 鬼打墙 旅行团的成员们面面相觑,心里七上八下。 不多时,阿珠又给送了水果,一看大家都没吃饭,不禁蹙眉:“怎么?今天的伙食不和你们胃口?我可是今天天不亮就起来做饭。” 导游硬着头皮上前陪笑道:“辛苦老板,饭菜都很好吃,就是大家累过了头,反而不怎么饿,我们留着一会儿吃。” “那记得要吃完,好几个年轻大小伙子,这点饭菜都吃不了,也太没用!” 阿珠微微勾了勾唇角,一脸和善,甩了甩手里的帕子走人。 所有人面面相觑,齐齐哀嚎。 这地方确实不能继续待下去,半分钟也不愿意多呆。 冯乐带着大家伙,装作出去旅游的样子,连行礼都没敢全拿着,一出门就领着所有人直奔那座老庙,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回走得分外艰难,还数次迷路,绕半天又绕回原来的地方。 一行人都吓得脸上发白。 “不会是……鬼打墙吧?” 导游脑子里想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传说逸闻。 冯乐也极害怕,她昨天晚上去时,一路狂奔到也没觉得有多远,回来的时候,更是似乎一眨眼就到了,但是这次却这般艰难。 第三次在村口打转,还看见阿珠拎着菜篮子跟他们几个打招呼时,冯乐手脚都开始发冷,忽然想起什么,一拍巴掌气道:“花钱买的护身符,难道还不管用?” 她拿出脖子里的护身符一甩,就见那个咒轮好像闪了闪,似乎眼前的风景都变得亮了些。 冯乐吐出口气,急声道:“都把护身符拿出来!” 导游带着两对中年夫妻,四个年轻学生,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人人高举护身符,悲壮地向前跑去。 偶尔路过个把村民都不禁惊讶。 这一次终于算是顺利,一路离开村子,走了大半个小时,隐约能看到依山而建的老庙了。 一直到日正当中,终于到了庙门口,几个人身上的护身符都变得颜色暗淡,还有两个彻底坏掉。 “……大师,您发发慈悲,救救他们。” 方若华正好就在大门口,被堵了个正着,冯乐看见她,总算放松许多,气喘吁吁地蹲在门口,浑身冒热汗,早没了一开始那种魔都大城市娇娇女的心气,把什么砸重金让大师送他们离开的小心思小心藏好,只求最基本成都的平安无事。 喘了几口气,冯乐苦笑:“大师,虽然这护身符也不是不管用,可起作用还有延迟,万一遇见紧急情况,我们都得跪了!您还是赶紧卖我几个品质更高些的符吧,只要管用,钱无所谓,您要多少都行。” 方若华还没说话,后面秦笙冒出来,一本正经地道:“喂,居士不要乱说话,我们做生意讲求等价交换,公平的很,说是护身符,就是护身符,不敢说能驱鬼降妖,但保平安肯定可以,你们用起来延迟,一定是你们自己有问题。” 秦笳也道:“就是,我们兄弟还想过一级驱魔师呢,信用评级可不敢降低,做生意绝不多赚半分,也不会少赚半分。” 方若华本来正打算出门,此时却也不急,到底是同行一路的有缘人,既入修行之路,无论何时都该讲究一个缘字,这些人与自己相遇便是缘,力所能及的忙到底还是该帮一帮。 秦笙帮着开门,笑眯眯站在一边做了个请的姿势。 冯乐赶紧爬起来进门,其他人也纷纷跟上,加上导游一共九个人,八个人平平安安地进了庙门,唯独最后一个站在门前一动不动。 “老公?” 他妻子愕然回头,“怎么了?走啊?” 秦笙抬头看了他几眼,笑道:“未免太毒,近百年来,我们还从没有见过你这么毒的。” 说着转头问方若华,“叔祖,您看呢?近年来有没有见过这东西?” 进门的那些旅游团成员面面相觑。 冯乐惊讶道:“王经理?什么东西毒?” 方若华盯着外面那人打量了下,伸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朝门外那人身上一撒。 那人没动,沙子一沾身就瞬间消失不见。 旅行团里一众人都吃惊不已:“怎么回事?” 方若华蹙眉,回头冲身后一个小沙弥道:“今天你们堪布可在?” “在呢。”小沙弥点点头,遥遥向后一指。 “嗡啊哄班杂格热班玛色德哄!” 方若华一抬首,远处就有一喇嘛双手合十,念诵莲师心咒,一边念诵,一边冲方若华笑了笑,就朝大殿的方向走去。 老喇嘛越行越远,可莲师心咒的声音却是经久不灭,始终在耳畔回旋。 随着莲师心咒声,方若华顺手就把那位王经理拽进门,对方一进入寺门,登时松了口气,脸色也和缓许多,一把抱住自己的妻子大哭:“可算是,可算是平安无事,以后咱们再也不出来瞎逛,有闲钱吃点喝点比什么不强。” 秦笙嗤笑。 冯乐看他们哭得可怜,不禁叹气,安慰道:“一定是那个老板娘阿珠搞的鬼,你们别怕,让大师治她。” 方若华失笑,“我可没这本事,而且这事,也不能全怪到人家头上,是这位自己惹祸上身的可能性更大些。” 众人不禁惊讶。 方若华并不带他们远走,在树下石凳上坐好,才看向王经理,轻声道:“王经理是吧?你自己说说,是不是捡了不该捡的东西?” 王经理一怔,脸上便露出几分不好意思,迟疑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两个金镯子,还有个银镯子,苦笑道:“要说捡东西,就是在村口东边的山上方便时,正好看见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几件金银首饰,我虽然知道出门在外不该贪财,可当时周围真没人,我就把东西拎回去了。” 其实能顶住诱惑的的确不多见,普通人见到金银首饰,不要说金银,就是个铜做的,第一反应也是捡起来揣兜里,拾金不昧的优良作风为什么屡次成新闻,还不正是因为太罕见。 看着金镯子,旅行团的这几人都满脸迷惑:“这首饰有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西藏这边此事到是罕见,在云南境内,苗人聚居之地,路上见到金银,没人会去乱捡,因为有可能是有人在嫁金蚕。” “金蚕?” 这听起来还真让人觉得有点瘆得慌。 第四百九十五章 嫁金蚕 冯乐觉得自己在听故事,但在这样的古庙里,吹着冷风,迎着沙尘,还经历了昨晚那如梦似幻的一夜,谁又敢把眼前的年轻大师口中讲出来的话当成故事。 “所谓金蚕,指的是金蚕蛊,从古至今,在云南那边就十分盛行,苗人多会养蛊。” “金蚕养得好,能护家防身保平安,也有聚拢财气,还能治许多疾病,古时候苗人养的多,现在到是没怎么见了,就是养蛊,也很少有人有精力去养剧毒的金蚕蛊。” “自古就有苗疆术士养金蚕,以金蚕杀人后,还可役使人的鬼魂做事,不过听说早在明末时,役使鬼奴的法子就失传,如今修习御鬼术的都不多,除了山西那边的石静斋之外,到不见有人能练出气候,像这等先杀人再御鬼的恶毒之术,更是要求严苛,即便有人想练,恐怕没练成之前就没了好下场。” “养金蚕的人大多数也下场不太好,必须要在孤,贫,夭三字中选一个,如果养到一半不想继续养,金蚕的主人便会准备一包金银,一包香灰,扔在道边,若是被人捡去,金蚕也会跟着那人走,苗人多称为嫁金蚕。” 方若华说的平淡,旅行团这几个被吓得不轻。 那个王经理更是惊得将镯子一扔扔出老远:“我,我可不知道!” 他家中富贵,生活顺遂,儿女孝顺,半辈子都过去了,又不是少年中二病时期,没想过拥有高人一等的能力,更何况还是什么金蚕! “我现在就把它们扔道边去!” 方若华哭笑不得:“别忙了,等下请大堪布帮忙处理了就是。” 金蚕蛊王的恐怖之处在于无形无影,如今既然现了形,庙宇如牢笼,金蚕想跑也跑不掉,大堪布自然能处置。 看这些旅客还是忐忑不安,方若华就叫了个小沙弥,请他们这些人去大殿听早课。 “去沐浴佛恩,佛祖面前,想必区区小邪祟奈何不了你们。” 这个绝对可以有。 目送这些旅客们离开,秦律便过来,沉声道:“师叔,我把阿珠姑娘带来了。” 阿珠神色平淡,在藏地三年,她如今脸上也有些高原红,皮肤到还莹润剔透,相貌也极好,可以看得出和余伟洋很是相配。 可惜好好的新婚夫妻,蜜月还没过完,就阴阳两隔,从此再无相见之日。 “你们想知道始末,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三年前在古墓里,我帮那一群盗墓贼破解了最后一关的‘金蚕’关,不知道是不是担心里面还有机关陷阱,这些盗墓贼并没有杀我,而是带着我一起进去,我们穿过几个墓穴,便到一片地下湖附近。” “按照盗墓贼的说法,湖底下藏有宝贝,他们研究一张唐代藏宝图研究了十多年,怀疑当年松赞干布派出的一位求亲使臣遭遇意外,在此地陷落,他当时身受重伤,又被人追杀,便把宝物藏匿的地点画成地图,交托给亲信,想让亲信把地图送回藏王手中,却没想到亲信也出了意外,最后藏宝图究竟怎么流传千年,藏宝之地又是怎么变成一座大墓,那就无人而知了。” 方若华:“……” “三妹,这一段好像原文里没有写。” “原文里只写了那是一座古墓。” “编剧这么一改编,到真是更戏剧化了。” 方若华一点也不想听这么戏剧化的故事,好在阿珠显得有些聊赖,平铺直叙,很快说到重点:“那湖水非常冷,还有暗流,又是血红色的,特别诡异,但是盗墓贼们还是决定下湖,却不曾想,他们刚触碰到湖水,外面竟然不知有什么人触碰到机关,整个地宫的顶部向下倾泻各种巨石,火油,还有其它毒物,盗墓贼惊慌失措,一时顾不上我,我虽然对这地宫不熟悉,可我天生五感超人一等,顺着空气流动逃跑,逃得到比他们快得多,我逃出地宫,一心惦记我的丈夫,根本顾不上想那些盗墓贼的死活,找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伟洋,可是伟洋只剩下最后半口气,无论如何都救不活了。” 她终于流露出一丝悲痛。 “伟洋说带我回帝都,给我最好的生活,他死了,我哪里也不想去,就想在他死的地方安家落户,不知是活还是死的过这一辈子。” “这几年,我到渐渐忘了那场噩梦,可最近村子里居然陆陆续续有人病故,病人的尸体我没见到,但开棺验尸,估计只能看到一滩污水。” 阿珠神色凝重,“我阿妈以前就养过金蚕,她跟我说,要是金蚕落到外人手里,尤其是金蚕蛊王,一个弄不好便会失控,一旦失控,整个寨子都难幸免,好在如今就是苗人里能养得出金蚕的也少了,如今村子里闹得这般厉害,必然是当初那些盗墓贼中有人幸存,还不怕死地把金蚕蛊王带出了墓穴。” 她冷笑:“也很好,一个金蚕蛊便让他们灰飞烟灭,也算报了伟洋之仇。” 方若华想了想,拿出手机给她看了看地图:“你看一看,你们那座古墓是不是这里。” 阿珠仔细看了看,蹙眉:“有些像,又有点不像,对,就是这里,我看到过的,那个盗墓贼手里就有这样的地图。” 方若华失笑:“天底下的能耐人可真多。” 就这么一幅图,还是唐时画的,想想大唐到现在地理地貌的变化得有多大,盗墓贼们愣是能抽丝剥茧,靠推断,靠查资料,找到正确的地方,简直神奇。 方若华觉得换成她,累死她也找不到地方。 大屏幕后面的水友纷纷点头:“我记得血海鬼墓这一卷,周玲玲体内寄居的鬼爷爷修成实体,脱离了她,她在地宫深处拿到两卷密宗的惠果祖师手书,金龙太子吞噬龙气,白羽误打误撞得到无字天书,后来在大法会上,周玲玲以惠果祖师手书中记载一卷《大日经》的注疏,得到几位大喇嘛的好感,大喇嘛圆寂前为她灌顶洗去身上污秽邪佞,圆寂后还吩咐弟子以舍利子相赠,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段写得很动情,挺好看的。” “唔,我们三妹是不是要拍这一场戏?” “应该不会吧,那场景造起来花费可大的很。” 第四百九十六章 冷眼旁观 方若华扫了眼大屏幕,翻了个白眼。 想了想,翻兜子翻了半天,还没有找到那天那个中年警察临走时塞给她的名片,手机忽然响起来。 方若华看了看,是个陌生号码,是帝都那边的,她也不在意,随手接起来,就听手机里传出一声轻笑声。 “方大小姐,西藏风雪重,氧气又少,你可要多多保重才好。” “哪位?” 方若华听声音显轻佻,随意应了句。 对面白羽白大天师登时一噎,沉默下来。 方若华等了几秒钟,见对面还不说话,蹙眉道:“哪位?不说话我放了。” 白羽:“……” 终究还是平了平心里的气,笑道:“我听说方大小姐去了西藏?还管了一桩闲事?” “唔?” 方若华扬眉,“是在西藏没错。” 看来白羽是从公安局出来了,还不算太慢,方若华不得不承认,她对警方调查的能力略有些低估,当然,也是白羽有几分能耐,人脉够广。 方若华扬了扬眉,她来西藏看望父母这事,知道的人很多,当日考下二级证的那几个都清楚,但是白羽这么快得到消息,知道村子里出了事,再加上那张地图也落在他手里,这到有点意思。 白羽沉默片刻,也不多废话,直接进入正题:“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知道你肯定也看到了那张藏宝图,它在我手里捏了三年,三年来我一直研究西藏那处大墓穴,对里面的情况比你了解得多。” 方若华默默听着不说话。 白羽蹙眉,“你如果想一个人进去根本不可能,你不知道里面究竟有多危险,而且想进去不容易,绝对是个大工程,弄不好惊动了某些不该惊动的人,那我们都讨不到好,这样吧,我这人从来不喜欢吃独食,你要是对墓穴也感兴趣,咱们就搭伙一起下墓,到时候里面无论有什么,我们都平分。” “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我白羽向来说话算话……” 白羽难得认认真真地说了这一通话,以前,即便是他还很弱小的时候,无论想做什么多数时候都是想到就去做,从不和任何人合作,绝不向任何人妥协。 只是对方若华,他确实高看了一眼。 “如果换做别人,我肯定懒得和他多费心思,但因为是你,方肖先生的义女方若华,我承认你不是如今圈子里那群嘴上天下无敌,手上没有几分本事的白痴,所以我愿意给出最大的诚意!” 方若华:“说完了?再见。” 啪一声,挂了手机。 白羽:“……”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我都能想象得到白天师现在的表情。” “没准儿这会儿已经摔了他的宝贝扇子!” 方若华又继续找,终于在钱包底层翻出名片,开始打电话。 大屏幕上一片省略号刷屏。 “三妹你想干啥?” “三妹咱能不能按常理出牌下?” “血海鬼墓可不能蝴蝶掉,一旦蝴蝶了本书精彩度大幅度降低。” 方若华失笑,耸耸肩:“那就抱歉了,我答应过警察同志,如果有那张地图的消息就告诉他,人不能言而无信。” 她一直觉得,考古也好,盗墓也罢,要是让墓地原主人看见,恐怕都要参与的人恨之入骨,当然,作为和墓地主人没什么关系的路人,她还是比较认同考古。 考古挖掘几个大墓,说不定能从陪葬品中挖掘出许多已经失传的东西,对后世人有利,换成盗墓可就除了破坏,还是破坏了。 好好的墓地封存千年,既然迟早要被挖出来,还是选择对大家更有利的,和谐一些的法子开始挖吧。 唔,如果墓地的主人还是很生气,想托个梦和自己谈谈心,方若华也不介意。 方若华在这儿很轻松地决定把附近藏有大墓的消息通知警察。 至于上面的反应速度,就不是她该关心的了,尽到自己的义务,万一上面反应太迟钝,还是让盗墓贼抢先得手,那也没办法,只能说是命运如此。 她是轻松的很,白羽被她挂了电话,却是给气笑了,愣了半天,心中颇不是滋味。 想他白羽,自小到大不说被人捧着长起来,但真没有受过这等气。 一回神,他立时定了直飞西藏的飞机,心下却不禁有些后悔,他其实早就知道古墓所在之处,只是里面有一些机关着实厉害,这几年他又忙,便打算推后处理,谁想到会有如今的变故,如果他想要的东西让旁人抢了先,那可是冤枉的紧。 方若华这边却是安抚完了旅行团的人,请阿珠配了药给他们都吃一吃。 若是身上有蛊毒残留者,可解毒,没有中毒,也算清清肠胃,没多大坏处。 旅行团是外来人,接触蛊王时间短,一副药下去,再在庙里修养一阵,自然痊愈,可那些村民们却是不同,他们与蛊王接触的太久,怕是不好处理。 没办法,阿珠不肯出手,由始至终对村民们都是冷眼旁观,明明早知道好几户人家都有大问题,却不肯做出任何反应。 “我到不是为了报仇,就算当时有个盗墓贼幸运,最后活下来,可他既然敢碰金蚕蛊王,那就是自寻死路,真以为把金蚕嫁出去就能平安无事?我阿妈说,我们苗人巫师早些年敢养蛊王的寥寥无几,真养了,十个有九个不得善终,他带了蛊王出来,自身运势已衰,哪里还用得着我做什么!” 阿珠神色很是轻松,“至于这些村民们,在我看来无论哪个都不无辜,明知蛊王可怕,为了自己还是随意把金蚕给嫁出去,既然如此,那也只能由着他们自作自受。” 方若华:“……” 连秦律这样心特别正的,都没有强迫阿珠做什么,她自然更不会强管。 反正如今蛊王已灭,嫁金蚕之事再不会继续,不至于酿成大祸,人家阿珠有什么想法,是救人还是不救人,都是人家自己的事,身为外人可管不着。 阿珠看她如此好说话,却不禁意外,失笑道:“我还以为这回我的命数到了,就要下黄泉和伟洋团聚,原来,你们不杀我吗?” 第四百九十七章 咬牙 方若华却更意外:“我在这个世界,从未杀过人,就是妖鬼也不会轻易去杀,再说阿珠小姐并未犯罪,村子里发生的一切说起来都与你无关,便是阿珠小姐当真有哪里做得不对,又哪里是我一个人就能评定裁夺?” 转头看了秦律一眼,方若华失笑,“秦律到是有心建立一套正规有效的制度,约束修行人士的一众行为,将来或许有修士做错了事,便会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了。” 阿珠一怔,轻声笑起来:“希望这一日早点到来。” 她低头看自己粗糙的双手,神色间终于变得稍稍有些柔和。 “阿妈说过,我们苗人离开寨子在外面走,过得好不好一看运气,二在自身,有些孩子出门因为身上带蛊,被汉人忌讳,喊打喊杀,也有些孩子好运气,能遇上几个好人,但这都不是自己幸或者不幸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永远在于自己,秉持一腔正气,坚守自己的原则,人生就不会不好。” “……这几年,我都开始不信阿妈的话,我从不害人,连花花草草也舍不得害,听阿妈的话,扶危济困不敢说,遇见有人落难,别管是汉人还是苗人,能帮一把的一定出手帮一把,好事也做了不少,而且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并不是那种会招惹祸端的,也从没有去奢求过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可自己不去招祸又有什么用?这祸还不是自己就从天上凭空而落?” 阿珠苦笑,“我也知道,我若总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纠结,那就永远也消除不了烦恼,每日拜三遍神,神也救不了我,但能控制自己所思所想的,恐怕只有仙佛了。” “今日秦大师来找我,我以为自己在劫难逃,到也没多难过,如今看来,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方若华失笑:“我也不是什么君子。” 阿珠其实生得不算好,他们都见过余伟洋,余伟洋是真的相貌堂堂,属于那种男女老少都喜欢的面相,阿珠的眼睛略小,鼻子有些塌,到也不是说丑陋,只能说是那种道边随处可见的普通女孩子。 她与余伟洋结为夫妻,恐怕也有自己的故事,说不定那故事同样曲折离奇又缠绵悱恻。 方若华暗中问了问余伟洋,他想不想和阿珠见面,没曾想,余伟洋竟选择远离。 “不要让阿珠知道了,她总要有新的人生。” 方若华一笑,也没多说什么就让秦律送阿珠回去的。 接过秦律跑了一趟回来,就说山区那边来了不少的军警。 不光有军警,还有不少其它车辆,一时间周围几个村子都变得特别热闹。 “听说是洛子峰方向发现一座古墓,特别大的古墓,有说怀疑是唐代的,也有的怀疑是明代的。” “哎哟,还真有墓啊,记得早些年有盗墓的路过,似乎就是冲那一片去的。” 大屏幕上无数水友兴高采烈。 “鬼墓,鬼墓!” 这一片村子里的村民,会说汉语的不多,水友里精通藏语的大神们,光做翻译就轮换了三回。 方若华表示,看直播的粉丝里还真是藏龙卧虎,不光驱邪抓鬼手段众多,连精通藏语的都有。 她也就感叹两句,并不把古墓的事太放在心上,到是白羽,千辛万苦,用最短的时间赶到西藏,装作旅游偷偷摸摸过去,结果抬眼远望,一片绿色的海洋。 白羽:“……” 眼见着考古队连简易房屋都搭建好了,各种工程器械到齐,现在没下墓,不过是正等待专家团那边考察好,各项审批文件通过而已。 白羽满心不可思议:“怎么可能!” 他再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座墓好好的隐藏着,荒郊野岭也没人注意,藏了这些年没出问题,如今怎么会一下子就暴露了! “难道警方这般厉害?” 那日他身上的地图确实让警方搜去看了,但他根本不当回事,毕竟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只根据那张古地图查找,根本就难如登天,不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他一准已经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弄到手。 后来他埋在这边的眼线说,方若华到了西藏,还陆陆续续有好些能人过去,上清观和龙虎山的人都有,而且一行人没去拉萨找方肖,反而在墓地附近的古庙住下不走,他当时就有点担心,随即知道阿珠被秦律带去见她,白羽登时惊觉不妙,再三考虑还是决定与方若华合作。 “白哥,会不会是方若华报的警?” 白羽失笑:“她为什么要报警……”一句话没说完,他脸色僵住,半晌才咬牙切齿地咒骂,“方若华你个神经病,报警报成瘾了是不是,你还算不算修士!” 别人若是找到宝藏,谁不是藏着掖着,努力想方设法据为己有,尤其是身为修士,超脱凡尘,更是少与官家打交道,偏偏怎么就出了方若华这个大奇葩! 她若是寻常修士,白羽只会把她当个笑话,绝不放在心里,但她偏偏出身来历都不一般,手段更是了得,让人很难不去敬畏三分。 反正方若华玩了这一手,好好一座大墓,他们也只能干巴巴地看着眼馋了。 人人都说国内盗墓团伙比考古队厉害,装备先进,人员个个是精英。 白羽他自己这几年也组了一批精英团队,不觉得自己比国家考古队差,但是,前提是这座墓不能暴露到明面上,一旦考古队介入,竟然不知道抽哪门子疯,还调动了军警,那哪怕他们这些人个个能飞天遁地,神通广大,总归也不敢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口中拔牙。 “白哥,怎么办?” 跟着白羽同来的两个小兄弟都咋舌。 白羽来来回回踱步,差点没把自己的鞋底磨穿,转头四顾,见好些村民好奇地探头过来,咬牙道:“先走,我再想想别的法子!” 他们是外来人,本就招人眼,万一惊动了军警,就更没有想头。 只是墓中有样东西他很想要,非常想,无论如何他都要得到。 “白哥,这个什么方若华也太气人,咱们就这么忍了不成?” 白羽心中叹气:“算了,不与女人计较。” 他确实自傲,可也不是傻子,方若华是谁?方肖的义女,方肖的天都组织神秘莫测,他本人更是交游广阔,与各大门派都有渊源,属于江湖上最不好招惹的人之一,有他在,谁敢动方若华? 第四百九十八章 仁波切 这几天风又大了。 天空上浓云密布,云气十分古怪,前几日如碧玉一般的晴空,也多出几分风云变幻。 “雪斋不肯走,我们什么时候去拉萨?” 秦笙蹲在门口唉声叹气。 他真是有点受不了寺里的伙食。 方若华一叹:“急什么,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他们一行人这一次来西藏,都是去找方肖和夏芬的,方肖要在甘珠寺讲法,消息流传的并不广,没有广而告之,只是论法时忽然有这么个想法,私底下关系比较亲近之人便传了开去。 正好方若华给那些通过二级考试的修士们讲完了课,好些人都没走,一听到消息便不禁心动,也想跟过来。 说是仓促,但是秦笙,秦笳两个为了能与如今号称修士界百科大全书的方大宗师会面,那是足足做了半年的准备,他们师父也是诸多催促,今年就出师,出发去考二级证书,如此急迫,其实最主要的还是想从方肖那里得到指点。 如今终于有机会了,本来应该直扑拉萨,结果秦律和雪斋两个人都要先来甘珠寺,还要去见桑巴尼玛仁波切。 秦律早年和仁波切有过一段缘分。 雪斋更是带着白云寺主持大师的任务来的,必要见一见桑巴尼玛。 秦笙和秦笳能不理雪斋,却不敢违背秦律的意思,秦律是一指斋秦家家主的嫡长孙,将来要继承家主之位,虽说如今这时代,宗族之类的早就没多少人在乎,即便在修行圈子里,他们一指斋也属于比较开放的,族中规矩不至于特别严重,像秦笙和秦笳这样和家主血缘关系十万八千里远,家中除了他们两个,三代都没有一个能修行的人的,可他们二人照样也和秦律这个长辈差不多的待遇,当然,能学的东西一样,能阅读的典籍差不多,可能得到的扶持和资源就不要多想了。 他们两个也没有多想,能靠着一指斋的推荐,拜入上清观,他们就已经觉得不只是幸运,照他们的状况来说,简直是救命之恩。 而且很大的可能,一指斋收不到回报。 十几个比丘在院内练功。 方若华和秦笙、秦笳蹲在门口看天看地。 秦律一出来,瞧见的便是这等光景,一时间都有一点捂脸的冲动。 “师叔,你做什么呢?” 方若华手里正摆弄一个五棱形透明的天女摆件,底座则是很奇怪的花纹,隐约有或明或暗的光芒闪烁,中间则是个八卦罗盘。 “秦律,你来看看这个。” 秦律凑过来看了一眼,只见天女翩翩起舞,耳边动听的童谣响起来。 虽然不知童谣的名字,却很是好听,但是,再好听它也只是个——“……音乐盒?” 方若华一拍头,失笑道:“呃,这不是玩具,不对……算了。” 这东西别看像个玩具,是个玩具,但却是方若华从宇宙商城里为自己量身定做的玩具,联盟小学生们专用卜算用具,就叫今天给你算一卦,昵称小卦。 在联盟,因为卜算之类的法术属于基础课程,固然有人学得不错,有人一塌糊涂,但是修士们对卜算术法的戒备也是一等一。 先不说那些能蒙蔽天机的大能,还在各处都设下结界,一般的卜算术法完全不管用,因此这种小道具确实只是个玩具。 不过在小学里到是颇为流行,百科全书里知识版面学起来多少有一点枯燥乏味,学校里便给孩子准备了这样的玩具孩子们多少会变得有些兴趣。 以方若华如今的水准,也挺适合用这类小道具的,这一点,宇宙商城的商人们没有撒谎。 “这卦很怪。” 方若华沉吟道,“我刚才心血来潮算了一卦,结果有点异常,颠三倒四的,既说今日为新生之日,又说是死期将至,刚才桑巴尼玛大师来电话,就得了这一卦……” 秦律失笑:“谁都知道师叔你卜算之术,咳咳,很一般。”一个玩具算出来的东西,何必在意! 转眼间风雨大作,雷电交加。 寺里比丘们到是不紧不慢地回去,方若华也连忙站起身,结果秦律的雨伞打上回自己的房间,刚走了几步,大门口就来了一红衣喇嘛。 一众比丘齐齐行礼。 喇嘛见过礼,笑道:“仁波切来了,想见见您。” 方若华扬眉:“好巧,我也想见见仁波切。” 红衣喇嘛浑身沐浴风雨,神色间却是丝毫没有狼狈相,转身客客气气地给他们引路,秦律只好撑着伞送方若华过去。 一出寺庙,走上村口的小路,便见无数村民低着头俯卧在道边,完全不在意铺天盖地的大雨。 仁波切坐在轿子上,前后左右随行的喇嘛十几个,这些喇嘛面无表情,神色严肃,其中有两个差不多十二三岁的小喇嘛,依次给村民们分发水喝。 即便天上落了雨,雨水都流入碗内,可那水看起来依旧十分清澈,闻起来却有一股香味,就像大殿里经久不散的佛香。 别看年轻的喇嘛们言谈举止十分庄重,仁波切却是满脸慈祥,看到方若华还笑了笑,一时却不与她说话,反而从轿上下来。 他一下来,无数藏民们都十分激动,好些离得近的,忍不住伏地叩拜。 仁波切笑眯眯地跟藏民们说一些闲话,居然连谁家有几个孩子,什么时候结的婚,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但凡被他点名的藏民,瞧着激动得几乎要昏死过去。 “阿弥陀佛!” 雪斋不知何时也跟出来,轻声道,“桑巴尼玛活佛就出生在这个村子里,二十岁上才受具足戒,在所有活佛中并不属于威望最高的那一批,但在这个村子里却最受爱戴。” 仪式结束,仁波切进入寺内,神色和缓温柔。 方若华都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充满佛性。 秦律到有些生气:“仁波切也太任性了些,不过些许小事,请两位师兄来一趟便好,何必劳烦您老人家亲至。” “哈哈,我也是静极思动,主要是想出来转转,尝尝特别的风味。” 仁波切眯着眼睛,他脸上很光滑,已经一百零八岁高龄,面上却没有几道褶子,面色红润,耳聪目明。 “小秦律去年在我那儿呆了三个月,还不是整日抱怨整天不是吃青稞,吃糌粑,就是吃净肉,难过得紧,这些伙食,我都连续吃了三十年。” 活佛眨眨眼,说出自己的一点小抱怨。 第四百九十九章 圆寂 秦律失笑,摇了摇头没再多说什么。 不多时,村子里的藏民中就有人前来供奉,不过供奉的只是很普通的吃食。 像烤肉,白粥,烧麦,拌菜,炒菜一类。 想来这位桑巴尼玛活佛的性子,本地人都清楚得很。 饭菜很快摆上桌,桑巴招呼若华几个也一起坐,“雪斋在这儿呢,给他专门做些素菜,唔,我们就不要喝酒了。” 雪斋也不介意,笑道:“小僧不喝酒,但看着活佛喝到无妨,今日是活佛寿诞,随活佛高兴就是。” “哦?难道不觉难受?” 桑巴一笑,伸出手在雪斋的眉心处点了一点,又点了点他的心口。 “我记得三十年前,你一位师叔祖看见我喝酒就皱眉头,我说他两句,他还生气了。” 雪斋神色平和:“师叔祖说了,仁波切年岁不小,西藏海拔又高,还是少喝酒有益于身体健康。” 桑巴登时笑起来:“好孩子,你那位师叔祖啊,一定很疼你。” 秦律都快要板不起他那张正经的脸,活佛说得到轻松,但当时两位大德在饭堂内辩经三天三夜,可是相当大的大场面! 直到现在,西藏诸多佛寺和白云寺那位大和尚辩经的故事还广为流传。 细嚼慢咽地把一桌子饭菜吃干净,仁波切吃得心满意足,时不时还关照下这几个小辈。 秦律看得颇为意外,到后面忍不住劝了几句,说来这位活佛虽然好吃,但克制力也是相当不错,否则他就不是活佛了,如今年岁如此之大,每日进餐是越发的少,今天的胃口好成这般,他都担心活佛吃太多会伤了胃。 仁波切笑了笑,宽慰道:“偶尔吃一吃而已,不要紧。” 说话间,外面就有喇嘛来回报,说已经在村内各处都洒了福水,贴上了符咒,还挨家挨户地检查过,村民们有几个元气大伤,需要调养,但应该能调理得好。 所有人都没有提起那位云南的苗人家的小姑娘阿珠。 虽然村内发生的事情,说来与她无关,但她是第一个发现不对的人,如果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寺庙,让僧人解决掉金蚕,之后嫁金蚕之事也就不会在村子里延续那么长时间,或许死得藏民还能少些。 换成心胸不是那么开阔的人,恨上阿珠或许不至于,但是怨念丛生估计免不了。 但这一伙喇嘛却连事情的始末都没和周围的藏民提一句,如果阿珠依旧想要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想必不会有任何麻烦找上她。 桑巴尼玛听完点头,笑道:“那就好,说来还要谢谢我们小若华,要不是你在这儿,恐怕村子里的情况还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见他言语亲切,方若华不禁莞尔:“仁波切您难道也不全知全能?” 老活佛登时大笑:“你父亲方肖上师可曾全能?在修行上,他能做我的老师,他都做不到的事,唔,我就不为难自己了。” 说着,抬头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柔声道:“无论是什么人把邪祟带入我村,害死了我们的兄弟姐妹,佛祖都会惩罚他的……” 说着,便把头凑到方若华的耳边,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道,“小若华,替我向你父亲问好,告诉他,我这次要失约了,不能去听他讲法,不过还请他下次专门给我讲,还有,我答应给他一串舍利子,不过我现在决定不给他了,给我们的小若华,到时候你拿去做一串手串戴,嗯,我亲手给你刻经文。” 说完也不等方若华应下,便回屋内休息。 此时天色还早,不过外面阴雨连绵,方若华几个就没出去,干脆凑在一起斗法,不过属于文斗,方若华没掺和进去,给他们做裁判。 玩到月上树梢,大家才散了去睡觉。 睡到黎明时分,方若华忽然醒了,推开窗户向外看去,却见雨过天晴,漫天的霞光,地上也有一大片光晕。 “仁波切!” 方若华愣了下,由着外面的风卷来一树的落叶,洒了她满头满脸,门外紧接着就传来一声悲鸣,随即诵经声隐隐传来,越来越高。 秦律推门而入,脸色苍白:“……仁波切圆寂了,凌晨四点三十二分。” 雪斋的神色间也略有恍惚,呼了声佛号,轻声道:“死生同时,宛如轮回。” 方若华一行人整肃容颜,就见桑巴尼玛坐在床上,神色安详,一只手抬起,指向西方。 秦律压低声音:“活佛圆寂前就给他的两个弟子去了电话,如今两位弟子都在,马上要运送他老人家的遗体回去火化。” 方若华点点头,也没说什么。 说话间消息便传扬了出去,寺内外哭声一片,外面的藏民,僧人无数,俯卧于地,人山人海。 方若华叹了口气,心中也有一点悲伤,她虽然和活佛没什么交情,但明明刚刚一起吃饭说笑,转头人便没了,心中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一行人也收拾东西,在活佛的灵车离去时跟着护送了一段距离。 甘珠寺后门东侧十五里,有一座山,方家的小别墅就位于山顶云海上。 秦笙看着那不见尽头的小山路,气喘吁吁地道:“我的天,这路不会走错了吧。” 脚底下的道路蜿蜒曲折,有的地方还十分危险,远远望去,山上积雪皑皑,风景的确很好,但是根本不是开发过的山。 把家安在这种地方,那真是什么都不方便,就算能通电通水通燃气通网络,估计买个菜都要大半天的,日子可怎么过。 方若华哼了声,如果可能,他们家也没想在山里安家,问题是房子会飞到什么地方去,那真的只有天才知道,连许岚女士都不敢提前预测,他们除了适应,还能如何? “西面有盘山公路,不过如果走那条路,要花五个多小时,走这条小路只用一半的时间,我想,咱们几个都不至于怕山路吧。” 方若华轻笑。 秦笙和秦笳眨眨眼,个个提起精神笑道:“不怕,当然不怕,我们走。” 他们一时间也想到,说不定方大师把家安在山顶,方若华还特意让他们走小路,都别有深意,指不定这也是一重考验。 若想得人家传授秘法,自然要被考验一下心性,连努力都不用做,就想让人家大师传法,世间哪有那等好事。 第五百章 提携 他们想太多了。 方若华走这条路,纯粹是觉得自己现在开车是生手,雪斋不会开,秦笙和秦笳根本没成年,开车走山路她有点不敢。 二来,的确是因为小路更近。 不过秦笙两兄弟这么一想多,以后到方家求法的男男女女少年修士,一个个的都开始走小路,有车的也不肯坐,甚至专门挑选那些难走的路前行。 没过几年,山上到多出好几条被人猜出来的小径,招来不少游客。 这地方本就离拉萨不很远,甘珠寺不算多知名,但也是古寺,吸引游客的能力还是有的。 后来甚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传言,说想要从方大师那里得到更精妙,更适合自己的传承,必须经过苦行。 那些求道的年轻人,一个个的不带钱,不带过多的行囊,不乘坐交通工具,只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向方家,有时候方肖不在,他们还在方家门前搭帐篷宿营,个个都跟苦行僧似的。 方肖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但有一点,能耐得住寂寞,一步步走到方家来求法的人,的确更容易得到方肖的好感,教导他们时就不免更温柔细致些。 当然,也有可能是方肖不好意思了。 别管因为什么,每年独自,或者结伴而来的年轻人是越来越多,能坚持到底的,修行总会有些进益。 不过如今他们这几个人还没想得怎么深远,只感觉到累得慌。 花了将近三个钟头,终于看到白云高耸处那座亮着灯光的别墅。 门口雪松迎客。 大片的土地上长着青菜,翠绿的,生机勃勃,明明大雪覆盖,竟然没有一颗被冻死。 秦笙瞠目结舌,猛地转头看向方若华,低声道:“师叔祖,这地方有温泉?” 方若华累得没工夫搭理他。 秦笙和秦笳左看右看没看到温泉,而且,即便有温泉,眼前的情况也有些解释不来。 举目望去漫山遍野的树木和蔬菜,天南海北,春夏秋冬,无论何时何地的植物都能看得到,还有四处走着的兔子,山鸡,甚至有几只白鹤,孔雀,成群的飞鸟,个个神态悠闲,丝毫没有被冻死或者离开的征兆。 “上清观传承前年的洞天福地里或许能有这样的情景出现?” 秦笙忍不住深吸了口气,企图感受一下是不是灵气密度高到下人的地步。 唔,很明显是没有。 方肖亲自出来开门,看到他们的表情就笑了:“内室有聚灵阵,你们想修行就进去,外面可没多少灵气。” 布置聚灵阵是要花钱的,谁会这般浪费? 秦笙脸上一红,拉着秦笳两个人恭恭敬敬地给方肖行礼,取出自家师父写的信递上去,心中都有些忐忑。 “这是家师给方前辈的信。” 他们师父和方肖真没多大的交情,不过是为了自家徒弟的前程,厚着脸皮写封信推荐一番。 秦笙二人的生辰很特别,是阳年阳月阳时所生,纯阳之体,修道天才,问题是这等体质其实很折磨人,很大可能活不长。 他们的师父也是听一位前辈指点,想解决两个小子的问题,恐怕需要特别的功法,以前也就罢了,如今修行界出现一位大百科,再不厚着脸皮去求教一番,那才是傻子。 早在一年多以前这封信就写好了,只是秦笙和秦笳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后来见方肖确实喜欢提携后辈,他们又是正正经经地考过了二级,这才有些底气。 方肖向来都和气的很,做了一辈子的老师,对待年轻的后辈那就更是温柔,打开信看过,心中也有些担忧,蹙眉道:“所谓纯阳不生,纯阴不长,你们兄弟的问题确实有些严重,我要查些资料,不过不用担心,世间万事都有解决之道,你们这么年轻,又天资聪颖,更兼性情旷达,怎么可能没有好结果?” 秦笙两兄弟被夸得都脸红,就此在方家住下。 方肖时不时地给他们检查下身体,问一些问题,然后就让他们自己去书房读书,在周围山上游玩,或者打理下药圃,除此之外并未专门指导。 一开始,两个人还有些不安,因着甘珠寺的活佛圆寂,方大师显然也有些伤感,还打起精神四下搜集整理桑巴尼玛活佛的书信言论等,还有不少前辈修士到访,显然是为了那位活佛的法事来商量,总而言之,最近方家上下都十分忙碌,他们两个找上门的时间实在有些不对。 不过,秦笙在方家住了没两天,就已经每日晕头晕脑,完全记不得什么叫不安,更没力气东想西想。 方家人住的别墅到是没什么可惊奇的,和世俗富豪们住的豪宅也没多少区别,除了里面的古董珍玩多一些,但是,地下室开辟出来的那个巨大的藏书室,却着实是能吓死人。 从古至今,各门各派的典籍一应俱全,还有很多是以前已经散轶的,失传的。秦笙甚至在里面看到一卷纯阳真人吕洞宾的手书,他们看到随意被插在书架上,封面普普通通的书本时,还以为是什么人搜集整理的残本伪作,但一打开,两个人读了不到三十个字,就眼冒金星,头晕目眩,被一道剑气给劈得后退十几步,登时心惊肉跳。 这明显是很不得了的一本书,即便不是吕洞宾的,想必也十分珍贵。 不只是藏书室,方家值得称道的地方,掰着手指头数都数不完,一个院子却是四季分明,传说中的灵药如野草,一个给孩子们玩的游戏室,赢了游戏获取的奖励居然是法器,那种能拿出来,能使用,在修士圈子里有价无市的法器,其他林林总总的小细节就更浩如烟海。 秦笙到是更期待方大师正式开课的那一日。 至于雪斋,他向来更耐得住寂寞,比秦笙兄弟可要有耐性的多,躲在有聚灵阵的藏书室中日夜不离,到像是修起了闭口禅,终日不发一语。 这日,外面传来消息,甘珠寺桑巴尼玛活佛的诵经法会要结束了。 方肖当时正和龙虎山的两位长老说话,沉吟片刻,终于还是叫上方若华,连带几位过来交流的长老一起,出发去甘珠寺。 第五百零一章 好重! 方家距离甘珠寺只有很短一段距离,如果等到山顶处,举目远眺,隐隐都能看到甘珠寺的塔林。 方肖和方若华,还有几位大师都换了素净的衣服,没有标新立异用法术或者步行赶路,都正正经经地开了几辆车。 方肖还有几位大师的车牌号码还有点特别,应该不是他们自己的车。 方若华看到这样的车牌就知道,她爸最近的动作应该很大。 一行人赶到甘珠寺,寺外已经戒严,里三层外三层,人山人海,藏民们有的默默垂泪,有的闭目诵经,人人都非常庄重。 不多时,寺门大开,里面出来两个红衣大喇嘛,正是桑巴活佛的两位大弟子,亲自一路走至,恭恭敬敬地把方肖等人迎接进去,安顿到偏殿。 说是活佛的大弟子,其实这两位一个七十多岁,一个六十多岁,都是做了祖师的人。不过面相都不显老,瞧着说他们四十多不到五十,估计也有人相信。 两个人和桑巴尼玛不同,都属于特别正统,十分严肃的僧人,见过礼之后,郑重道:“诵经仪式结束,明日开始,我寺要举行师父的荼毗仪式,根据师父生前的指示,并不大操大办,不必惊扰信徒,只寺内自行举办就是。” 话虽如此,但是得到消息的藏民还是跋涉而来,国内很多大德高僧也到了。 诵经法会还是举行了半个多月。 小沙弥过来送上一些茶点。 两位大师对视一眼,低声说了几句话,便道:“上师来得正是时候,就算上师没到,我们也要去找您。” 说着,便吩咐下去,不多时来了两个武僧,把一口小箱子抱进来,放在桌上:“这是师父早有交代,要送给上师的东西。” 箱子并不算特别重,却有两个武僧护送,显然是很要紧的东西。 方肖却随手就打开,里面是两串手串,一个护身符,还有厚厚的三本笔记本。 叹了口气,他忍不住摇头,“我和桑巴认识时间短,才不过三年有余,可却也得他是个知己,他上个月还跟我说,若是他圆寂,让我不要去送他,虽然他爱热闹,却不想看到亲朋好友难过。” 两位大师都一愣。 方肖沉默片刻,又笑道:“但我还是想去送他一程,所以就来了。” 两个大喇嘛面面相觑,轻声道:“上师亲至,师父一定会很高兴。” 他们的年纪比方肖大得多,可因为师父与对方平辈论交,两个人从来在方肖面前都以弟子自居,如今就更尊重客气——因为他们都没有想到,他们师父竟然将自己从不离身的笔记全部送给了方肖。 一位超过百岁的活佛,修行几十年的心得体会,全在笔记本内,这东西对修行者来说,几乎算是无价之宝,通常情况下都是给自己的嫡传弟子留着的,能得活佛赠送这些东西,当然是至亲至信之人。 不过,方肖又看了看这些东西,伸手去翻了翻,却摇摇头失笑道:“桑巴终究还是放不下,这是挤兑我呢!” 说着转头看眼前两人,“甘珠寺内恐怕有人不大高兴。” 又岂止是甘珠寺! 桑巴两个弟子到是没有觉得师父这么做有什么不妥,他们是被桑巴活佛一手养大的,那比亲爹还要亲,向来都是师父说什么是什么。 但是甘珠寺内大小僧众五百余,入门的修士也有大几十,这么些人,谁还能不盯着活佛的遗物? 即便是僧人,也没成正果,还说不上六根清净。 要是遗物给了活佛自家的弟子也就罢了,应该应分的,都在自家佛寺内,便是心有羡慕,也只限于羡慕,但是如今活佛最重要的遗物留给外人,他们心中会乐意才有鬼! 这也就是方肖威望正高,换了别人,恐怕会被藏地众僧围追堵截,还不知要闹出什么乱子。 要知道,在藏地活佛中,别看桑巴活佛不显山不漏水,一辈子潜修而已,但他辈分极高,修为也排在前列,不敢说数一数二,真算的话,当世活佛,前十名有他一个。 你来我往说了一会儿闲话,方肖才道:“荼毗仪式马上要举行,两位想必也是很忙,就不必陪着我们,自去吧。” 他们两个也不推辞,叫了几个小沙弥过来接待,便退了下去。 如今活佛圆寂,海内外来人无数,他们也确实忙碌的很。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没有大亮,荼毗大典便开始。确实只是很简单的仪式,诵经的僧人都是甘珠寺自己的人,只有三位活佛参与,荼毗塔也没有特别奢华,据说是一个月前仁波切自己准备好的。 法会开始到一半,外面忽然来了十好几个喇嘛,活佛,人人面容严肃,整个会场登时就紧张起来。 方若华抬头看了一眼,见几个活佛看向他们这边的目光都有几分古怪。 她觉得应该是有点戒备的意思在。 更有一个活佛皱着眉,脸色严肃地与桑巴的两位弟子道:“上清观的几位道长在也就罢了,虽则分属佛道,终究和甘珠寺算得上缘分匪浅,可方肖的女儿也坐第一排,你们是怎么办事的!” 方若华懂一点藏语,而且擅长察言观色,一看就看出对方恐怕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方肖更是在语言方面还算有天分,在西藏呆了几年,藏语学得不错,自是听了个明白,不过好友的荼毗法会上,他到底不愿意生事,献上哈达以后便和女儿坐在一边去。 到是活佛的弟子上前阻住对方的蠢蠢欲动,压低声音不知说了什么,那几位高僧沉默片刻,板着脸坐在了蒲团之上。 甘珠寺的几个武僧忽然走过来,有前有后,护在方肖父女身边,从早晨一直跟到晚上,一连数日,直到开塔之后,僧人把荼毗塔上的布幔拆掉,露出佛龛时,都始终寸步不离,算是给足了方肖面子。 荼毗塔上日月同辉。 几位活佛叹了口气,对视一眼,交流了下便起步上前去捡舍利子。 仪式到此,也就算是终结。 刚下过雨,风有些冷,方肖叹了口气,牵起女儿,轻声道:“活佛往生极乐,我们也该走了。” 两个人上前和桑巴的徒弟打了声招呼,大弟子想了想,还是起身相送,刚转身还没有走远,荼毗塔的方向就传来一阵骚动声,汉语夹杂着藏语,乱七八糟的。 方若华回头看了一眼,就听有人喊的是汉语:“舍利子好重!” 随即又有几句藏语——“捡不起来!”“怎么回事!” 霎时间,不少藏民都五体投地趴了下去,无数诵经声响起。 第五百零二章 狡猾 “必是活佛有所指示。” “活佛显灵了!” 就在荼毗塔前的是丹珠寺大堪布江央,第一个起身伸出手去拿舍利子,只是这一拿,身体略一踉跄,向前走了一步,却终究没有把舍利子拿起来。 江央愣了下。 其他几位活佛都纷纷上前,差不多二十几分钟之后,周围忽然安静下来。 佛龛内外,零零散散地落着十八颗舍利子,不算多,但是这十八颗舍利子个个如大珍珠般,金色,质地极为通透精致,散发出一种奇妙的光晕。 这些不过是外表,在场的活佛修行都不算差,一看之下齐齐闭目双手合十,默默诵经。 许久,大堪布叹了口气:“桑巴仁波切一惯低调,没想到……不知何时才能得证菩提!” 一句话完,便又闭口不言。 无数僧人静静站着诵经,无数藏民俯卧在地,同样在诵经。 大屏幕上也是一片静默。 刚才还有人讨论法会壮观的场面,如今却是都没了言语,良久才有人道:“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我也觉得心特别静。” 其实直播间好些水友不信佛,有的不光不信,还多少有些反感。 不过此时便是反感的也忍不住抱着手机,对着电脑,甚至连上高清投影仪,默默去看,去听。 别看方若华有如今的际遇,可她其实也是个最不信神佛的,严格说来,她对神佛没有多少敬畏之心,但此时此刻,也安安静静地站着,没再说话,不光是因为圆寂的活佛和她交情,还因为气场的缘故。 在一个周围有无数信徒的地方,即便自己不是信徒,依旧会不自禁地带出那等气场中。 诵经许久,江央睁开眼,双手合十行礼:“桑巴仁波切,且让江央为你收了舍利子,若还有宏愿未了,便请你尽早转世归来,到时我们再在一起辩经……” 话音未落,十八颗舍利子陡然飞起,悬空。 江央心惊也是微惊,呼了一声佛号:“南无阿弥陀佛!” 瞬间,舍利子齐齐打了一圈,嗖一下向北飞去。 一堆活佛整齐地扭头,就见舍利子飞过方肖时停了停,直飞到方若华眼前。 一众活佛简直不敢置信,有两个险些丢了多年修为,身体都踉跄了两步。尤其是其中有几个本对方若华会出现在此,百般看不顺眼,如今是眼珠子差点没落下,幸好反应及时,否则活佛的涵养气度真是半分不剩了。 方若华:“……” 周围的目光太惊奇,她也忍不住退了两步。 然后舍利子跟着向前又挪动了几寸。 方肖哭笑不得,轻声道:“我答应你的事一定做到,东西必会给你那几位徒子徒孙,你真是……” 一个六根不净的老和尚,连圆寂了都要让人不省心,又任性又轻狂,哪里像大德高僧的模样! 方若华回想了下,慢慢抬起手腕,那十八颗舍利子居然自行串成一个圈,套到了她的雪白的手腕上。 她也不禁摇了摇头,记起活佛说过,要送她舍利子,没想到便是圆寂也忘不了自己答应的话。 周围所有信众齐齐拜倒,狂呼,热泪盈眶,一时间气氛热烈的简直吓人。 众人完全没有半点悲伤,一个个的到和过节差不多。 桑巴的两个大弟子也念了声佛号,都笑起来,对于高僧来说,圆寂是喜悦,不是悲伤,他们的师父诸德圆满,诸恶寂灭,又有何可悲伤之处! “呼!” 秦笙和秦笳两个本来特别低调地把自己当成随行人员,站在方肖身后,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可眼下这刺激情况,还是让他们忍不住吐出口气,连忙严肃站好。 这些活佛们对于舍利子跑到方若华的手上,确实有一点意外。 有几个还皱眉,显得十分不悦。 但眼下的场合,显然没有哪个活佛会多嘴说话,更不会表现出任何一点异样,反而都对方若华很是友善。 就是大家心里有想法,觉得仁波切的舍利子是佛宝,不该落在一个外人手中,但在这种时候,却还是知道根本就不该提出异议,个个都能管束住自己的嘴。 只是他们面上表现得再好,其中某些人还是让人不舒服,尤其是看过来的目光,总让人觉得充满审视。 一直到方若华被方肖和武僧护送出寺门,回到自己家中,她还觉得很是不自在。 方肖叹道:“桑巴这人,简直没法说,他这样私心重,又狡猾的喇嘛竟然还能修行到如今的地步,果真是不太容易。” 桑巴活佛活着的时候知道方肖有几卷如今失传的大乘佛教经卷,但是真经难求,不是想看就能看的,即便方肖开放藏书房给他看,他也只能读数页而已,只是这几页,对他的佛法修为已经是大有助益。 以至于他一直想让自己的徒子徒孙们也来求真经,努力和方肖拉近关系,现在人都圆寂,还是免不了要做各种小动作。 方肖对此到也不是特别反感,主要是这位活佛着实是个有趣的人,他生前二人也是真心交朋友,这次被摆了一道,可人都死了,还能如何? 这舍利子可是桑巴百余年修行得来,是最上等的法宝,便是送到宇宙商城去卖,也能卖出很不低的价格,人家把如此重宝送给了若华,方肖还能怪人家不成! 方若华左看右看,只觉得这串手串特别漂亮,而且轻若无物,根本就没有分量似的,她以前觉得身上带舍利子的感觉肯定特别古怪难受,但真戴上之后,竟也没有很别扭。 唯一庆幸的是直播器摄像头都是智能操控,舍利子凭空飞至的场面做了虚化处理,让她不至于很头疼地去解释,直播的时候到底是怎么上这种特效的。 方肖拉着女儿的手腕看了一会儿,想了想还是没让若华把东西摘下来塞箱底。 “好歹佩戴几天。” 不是戴给桑巴看,而是戴给西藏这些大德高僧们看一看。 如果刚刚圆寂的仁波切送了舍利子手串,自家宝贝姑娘连戴都不肯戴一下,那未免显得太傲慢。 方肖以前可不是个这么周全的人,一辈子在学校,性格单纯的多,轻易不做面子工程,可自从爱女长大,他就变得圆滑多了,不为自己,总要为孩子多想一想。 就连性格相对来说更火爆的夏芬,如今也没因为能力越来越大,精力越来越充沛,而恢复年轻时的暴躁脾气,稳重多了。 伸手握着女儿的手腕看了看,夏芬也笑道:“不要多想,戴着吧,是很吉祥的东西,能保平安。” 第五百零三章 手段 “原文里女主得到一颗舍利子,视若至宝,始终随身携带,靠着舍利子,那真是在鬼物邪魅中所向披靡,现在我们三妹直接给自己整了十八颗……” 看着大屏幕,一众水友也都觉得有点意思。 “越发好奇之后的剧情进展。” 方若华扫了一眼,随手把直播器关掉。 最近她这回没正经开多久的直播,主要是如今的生活也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现代都市生活,根本没有介入任何剧情,除非是水友们想玩游戏,去捉妖抓鬼什么的,要不然完全没有直播的必要。 方若华正想着,这个小时空就少直播几次,虽然钱赚得少了,但是节省了现实中的时间,也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就听外面门铃响起。 一个年轻的黑长直三无型号的初级傀儡,领了一位光头,穿着一身‘民工服’的中年男人进来,对方显然认得方肖,见面就扬手道:“方大师,抱歉这么晚了还来打扰,我们考古队有两位教授出了点事……” 方肖指了指他。 那客人忽然觉得有些不对,转头一看,就见领自己进门的美女正用死鱼眼盯着他。 顺着视线,低头看了看脚下的红地毯,客人又是一怔,一时苦笑:“真是……我这就是换鞋也进不去屋了。” 不光是鞋子上,他浑身上下就没有一个地方没有土! 黑长直漂亮少女不知从哪个口袋里翻出一个巨大的鞋套,连鞋带裤子能一起罩进去。 客人愣了下,还是老老实实把鞋套穿上。 方肖忍不住笑起来:“哈,你就穿吧,都是这些孩子们在做保洁,我和我媳妇可从来不动手,这会儿也不好意思说让你直接进来。” 客人:“……” 方肖看着他那一张苦脸,对若华笑道:“他叫韩康,是考古队的人,去年就来过这边一次,我给他帮了一点小忙。” 韩康终究还是进了客厅,端起茶几上的茶杯子一连灌了两杯茶,吐出口气才苦笑道:“岂止是小忙,大师的大恩大德,韩康没齿难忘。” 去年,他和两个朋友来西藏旅游,有一个朋友买了一个小佛牌,回到旅馆就病得不省人事,送医院人都不行了,后来有个老医生私底下偷偷跟他说,让他去寺里求求高僧,请一位高僧来看看。 韩康根本就不信这个,当时急得浑身冒汗,只想赶紧转院,转到大医院去,哪里理会这些,结果方肖和夏芬去医院探望个老朋友,正好撞上这件事,方肖看了看,就请了院长过来,让院长说煮了一副特效药给病人吃。 他那朋友吃了药,果然没两日就恢复健康。 之后又陆陆续续发生了很多事,方肖数次出手,韩康才知道院长给自家朋友吃的只是一副普通的丹参汤,属于谁喝也没坏处,却治不了病的东西。 他朋友能好转,是那位方肖方大师使得手段。 韩康当时几乎觉得自己将近四十年的人生都是稀里糊涂过去的,真正的世界和他眼中的完全不同。 “好了,不说闲话,究竟有什么事。”方肖招呼韩康坐下道。 “大师应该知道,附近发现座大墓,还是令千金给指点的。” 方肖点点头:“不是说半个月前审批文件就都下来了,前两天那边动静大的,连我这住在山上的闲人都听到那些藏民的议论声了。” 这次在附近发现的这一个大墓,应该说是一片墓群,已经探查出来的就有六个墓,还都是大墓,看里面的碑文,应该多是吐蕃贵族的墓。 因为这座墓明显已经被打过盗洞,有盗墓贼盯着,所以审批手续办得很快,上面也很重视。 考古队一来就是好几个,器械齐全,立即就进行抢救性挖掘,如今都折腾了十来天。 “是,我们的考古队到了以后,按照专家的指点,都佩戴护身符和防身用药草,一人配发一件开过光的法器,手持酥油灯,进入墓穴尽量小动作,不开口说话,尽量不去碰任何看不懂的东西,先做标记,回头等待专家们处理,一切都是按照规矩做的。” 韩康一边说,脸上不自觉露出几分忧心,“一开始的确很顺利,我们带着人下了墓,虽然墓内机关重重,又担心造成大规模的破坏,所以进展很慢,可是也不算多危险,一共只有两个小子不小心崴伤了脚,并未受到大伤害。” “就在昨天,我们终于过了令千金说的那一个血湖,在里面发现一个巨大的的墓室,墓室竟然用的是活人用的布局,里面的棺椁放在高高的石台上,整个墓室的布置,就如古代贵族女子的闺房,陪葬的器皿也都是活人用的,十分奇怪,我们两个教授一时激动,没听我们队长的话,非爬上去要仔细看那棺椁。” 他摇了摇头,苦笑,“这一看可好,出事了。” “怎么说呢,两个教授好像一脚踏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样,自顾自地说话,行动,围着棺椁转悠,听不见我们的叫声,也不和我们交流,如今都过去两天一夜,他们两个一个米粒都没吃,半口水都没喝,彼此之间到经常有些乱七八糟,让人听不明白的对话。” 方肖愕然:“那还不送医院?” “就是送不了,才更让人着急。” 韩康苦笑,“我们试图强行把两位教授带走,但是他们根本就出不了墓室,一到门口我们能出来,但是教授们像被某种东西挡住一样,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没办法离开墓室。” 他是真愁得快哭了。 “上清观的卫居士也在,他走到墓室前面说什么也不肯进去,说气场不对,折腾了这两天,实在受不了了,他才说自己无能为力,让我们来请方大师过去看一看。” 方肖:“……” 要不说,人一出名,自然有好处,但是麻烦同样会增多。 方若华更是哭笑不得:“这种事也找我们?” 不过,她到确实对那座大墓有一点兴趣,如果不发生眼下的事,她的兴趣也只是兴趣,不会兴起去看一眼的念头,但别人一定请他们去,那么去看一看,她也不介意。 第五百零四章 专家 方肖年纪大了,没有女儿的好奇心,把自己从宇宙商城里特别买来的几个护身符塞给姑娘,就放她自己出去闯荡。 小时空一个挨着一个,仿佛永无止境,每个世界都该认认真真,竭尽全力地去过才好。 方若华还叫上秦笙和秦笳两个。 再加上雪斋和尚。 本来没打算让秦律跟着去。 在原文中,秦律就是在这一座大墓**身受重伤,后来阴气缠身,又耽误太久,出了墓穴之后,不过十几日便缠绵病榻而死。 虽说原文剧情已经完全没必要在意,可是,总归是不吉利,至少方若华觉得既然知道可能有危险,那最好还是从根源上就斩断,不去便是。 问题是秦律已经接受了考古队那边的邀请,比方若华他们过去的时候还要早了半天。 一指斋是帝都名门,秦律身为继承人,自然也是有各种盘根错节的关系要顾及,方家如今声望不低,但来这里的时间还短,真要算的话,远不如一指斋这类名门大派人脉广阔,人家考古队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向上清观,白云寺,一指斋这类大门派求助。 这日又是一个大晴天。 山上积雪未化,碧空如洗,白云缥缈,不似人间。 考古队里从头发花白的老教授,到大学未曾毕业,正在实习的考古专业的年轻学生,凑在一起神色间又是激动又是严肃。 好几个竹简的残片被分门别类地摆放在玻璃管内,还有一些已经氧化破损,气得老教授破口大骂:“这帮盗墓贼,个顶个都该千刀万剐!” 盗墓的可不在乎什么文物不文物,他们只爱金银玉器,好些重要的东西都给随手丢弃。 眼下这座大墓还算是好,只有外层几个墓室遭了殃,盗墓的并没有深入内部,而且大约来的几波盗墓的都比较有素质,并没有大肆破坏。 但是因为准备不足,还是触动机关,机关之下不知多少有价值的壁画,古建筑都被毁坏,几个老教授进去转了一圈就心疼的吃了两次药。 “小韩,小王,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墓室里的情况怎么样,我们能下去了没有?” 一个老教授蹙眉高声呼喊,“真担心你们笨手笨脚,再给我造成二次破坏,不对,哪里是二次破坏,我看都不知道被破坏几次了!” 另一个年轻学生也苦着脸:“哎,我看报告上说,有十七八个盗洞在,看来这座雪山上藏了千年的古墓群,也让盗墓贼光顾过。” 韩康领着方若华一行人过来,见到这种场面也是无奈,低声跟方若华解释道:“困在里面的是陈教授和李教授,因为事情有点古怪,就没和外面的人说,现在这几位都不知情。” 方若华点点头。 韩康就拍拍手,把人都叫过来道:“我们再组织人手下去一趟,诸位,这几个是我从帝都请回来的专家,这一次下墓,大家都要听从这位方小姐的。” 所有人愣了下,面面相觑,半晌没人说话。 一个戴着厚厚镜片的老先生上下打量了方若华一行人几眼。 方若华也就算了,虽然年纪小,但好歹是成年人。 雪斋一个和尚,秦笙和秦笳两个,是少年道士,这种组合落在他们眼里那真是奇怪至极。 老教授涵养还不错,只是蹙了蹙眉,问道:“小姑娘,你是哪所大学的?跟的哪一位老师?” 方若华笑:“b大,蔡钰雯教授。”这话不算错,虽说她不是蔡教授的研究生,可是蔡教授当着很多老师的面都说自己是她的入门弟子。 老教授一愣,想了半天没想起这位蔡教授是谁! 在他看来,小小年纪就能参与社会实践,亲自来挖掘古墓,肯定是师承名门,这孩子的老师应该在圈子里非常有名气才对。 难道自己年纪大了,忘了哪个老朋友? 考古界哪个老家伙姓蔡?也不一定是老家伙,没准是最近崭露头角的小辈? b大的,那应该是老朋友才对! 看着老教授凝思苦想,他身边的研究生先无语,嘴角抽了抽道:“蔡钰雯教授是帝都律师协会会长,是b大著名的法学大家,小妹妹,你学法学的?” 方若华心下好笑,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法学,心理学双学位,明年就要毕业了,还请师兄多多关照。” 老教授:“……” 旁边一位老先生从头听到尾,登时就急了,火气上头,怒道:“开什么玩笑!” 韩康也是无语,对这位方同学的恶趣味十分头疼,赶紧进去把事办了得了,那么多话做什么,这些教授们说来年纪也不算太大,可有几个也六十几岁了,万一给气出点毛病,那还得了。 话虽如此,他还是赶紧上前小声解释:“方同学是家学渊源,真正的专家,虽然她不是学考古的,但是我们考古队,也有好几个专业不对口,不是也挺好,我的林教授,您可别生气。” 老教授一想也是,总算是平心静气,点点头道:“行,不过一会儿进墓,他们几个不能随便乱动东西……” 方若华也没想真气到人家一个老人家,笑着点头应了。 “师叔。” 秦律从后面一路小跑,跑到方若华身前,躬身行礼,“没想到您能过来?咦,秦笙,秦笳怎么不在?” 方若华指了指已经被固定好的洞口,笑道:“他们两个先进去探路。” 秦律:“……” 老教授蹭一下从地上蹦起,动作比二十岁的年轻人还灵活,抓起背包背在身上,想到有不知道底细的人先进了古墓,嘴唇哆嗦了下,运了运气:“还不快走!” 幸好早就准备妥当。 一组人立时进入墓穴之内。 老教授进入地宫,渐渐就有些痴迷,只觉得墙上明明颜色已经趋于暗淡的壁画,魅力比初见之日的老伴也差不到哪里去。 虽然痴迷,但是一路上他还是不免絮絮叨叨:“不是说墓室里机关多,你们可千万落脚小心,别碰到什么不该碰的,里面每一样东西都要仔细,能不毁坏就不要毁坏。” 唠叨了半天,抬头便看到两个少年道士一路小跑跑到方若华身边跟她咬耳朵,尤其是看到他们两个浑不在意地将矗立在道边的殉葬铜人扫到一侧去,老教授差点没惊出心脏病:“跑什么,小心!” 偏偏还不敢大声,怕动静太大再造成震动。 第五百零五章 太凶了 老教授唠叨个不停。 他身边两个研究生,还有另外一个老伙计对视一眼,苦笑。 这位搭档从年轻的时候起就喜欢唠叨,有时候能念到人头痛欲裂,也就近几年越发德高望重,在同事和学生面前要端着架子,情况稍稍好些,眼下可好,竟然丢人丢到外人面前了。 负责在最前方探路的考古队尤队长,本来是个很沉默低调的人,从头到尾都不说话,便是下达指示也多是做动作而已,此时却瞪了老教授一眼,冷笑:“不知道某人是真傻还是装糊涂,地宫里机关重重,上一次探索队伍到达这个位置,足足花费了七个多小时,七个多小时的路程人家二十分钟不到就走到了,还在人家面前装什么大头蒜。” 老教授一愣,登时气得跟青蛙一般,鼓了半天气,居然没反驳对方,闭上嘴喘息了两下,终究还是扫了方若华一眼,挑了挑眉:“小丫头……好大的本事!” 其实想一想都明白,上面不可能派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年轻下墓,还明说他们考古队的专家要听从人家指示,只是对方太年轻,一时让人很难信任罢了。 不过,老教授这会儿仔细一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地闹起来。 熟悉古墓结构,提前阅读资料,对墓穴机关深有研究,等等等等,都能让人在地宫中更如鱼得水,但要说第一次下墓,竟然一点麻烦都没有遇见,就和回自己家一样顺利,那就未免太不可思议。 老教授一时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地方去…… 方若华登时就笑:“老先生,我不是盗墓贼,也没提前来过,如今这座墓群,就是盗墓贼也不曾真正深入过,只是在外围几个墓室打转而已。” 脸皮再厚,如今让人猜出心思,老教授脸上也有点发热,终于改了话痨的毛病,只把目光放在周围的环境上,随便一块砖,一块土也能让他浮想联翩。 秦笙和秦笳莞尔,低声道:“我们和前面的探索队碰了头,白羽居然混了进去,还有周玲玲。” 方若华:“……” 白羽这人还真是不死心,能耐同样不小,这样的行动也能参与进来,而且还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办成的事。 不过,既然是走正规程序加入的考古队,那么方若华也不多操心,只笑道:“盯着点,只要别出什么大乱子就行。” “明白。” 又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前面不远处隐隐能看到白雾弥漫。 韩康脸上发白,低声道:“前面就是血湖,我们在上面暂时搭起了一座浮桥。” 即使是他,想到那座阴森森,充满奇诡气息的湖泊,也不禁心生寒意。 方若华直播间里的水友们,也一个个地安静下来,整个大屏幕没有一行字幕,但是观看人数却有九万六千多,如今方若华的直播间的关注人数,一共也只有十二三万有余,几乎一大半的人此时都在看她直播。 一时间,她也不禁有些意外,不得不说,人们对于未知的东西永远充满好奇心。 眼见血湖就在面前,韩康一挥手,考古队的人纷纷戴上防具,从头到尾包裹得严严实实。 因为老教授身上防具太重,还有人专门负责拖着他走。 “过了前面红旗就是机关范围,我们试探过七次,但是一旦踏入依旧会有箭雨和火石落下,暂时找不到破解的关窍,上面又给不出爆破方案,不同意爆破,现在陈……反正最后机关没有破解,我们要经过,只能硬闯。” 一句话,林教授脸色都变了。 “这是胡闹!” 他一辈子从事考古工作,对于古代墓地相当了解,古人为防盗墓贼在机关的打造上从来不吝于阴毒,虽然大多数机关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会腐朽,崩坏,但有的时候,时间反而让那些机关变得更可怕。 眼前这一片道路坑坑洼洼,焦土,断箭,巨石随处可见。一看就知道前面过路的队员们是何等的艰辛,几个队员受伤正是在此处。 也幸亏提前知道情报,否则恐怕就不是简简单单皮外伤的事情了。 所有人神色都紧张起来,一脚落地,就如落到了针尖上一般,个个屏息凝神,林教授的学生们都不自觉离自家教授更近一些。 一时间,整个地宫没有半丝声响。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 不过一千米的距离,走得再慢也渐渐过去了一半。 地宫里隐约的微风依旧从四面八方吹来,显得格外安宁。 众人:“……” “难道机关坏了?要不就是火石火箭都用完了?” 反正一行人平平顺顺地到了湖边,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有个年轻的实习生转头,拖着沉重的护具向回走了三步,笑道:“真想扒开机关看一看……” 方若华皱眉道:“回来!” “嗯?” 实习生本能地又向前两步,只听咯吱,如金属摩擦声一响——嗖! 一只巨大的弩箭从斜上方飞射而来。 秦律一伸手,险之又险地将人拖开,弩箭直直冲入地面,足足有半寸。 实习生:“……” 秦律也是一身汗,心有余悸地道:“咱们这防具,确实是质量一流,恐怕是最顶级的防爆护具了。” 这么可怕的机关都杀不死人,实在不能不说防具厉害。 韩康苦笑:“……都是因为咱们累积了足够多的教训,血的教训。” 那实习生却只觉得不可思议,愕然道:“难道我的运气这么糟糕?” 他们走了一路没触动机关,可他一个人才走了两步,箭就追了下来,未免太欺负人了些。 秦笙轻笑,低声道:“喂,我以前听长辈们说过,真正古代大贵族的坟墓,有一些用活人殉葬,一些忠心耿耿的亡灵,会为自己的主人维护机关,否则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机关丝毫没有毁坏,就是他们的功劳,也许这个墓群里也有这样的亡灵。” 秦笳也挑眉,很严肃地,压低声音,凑在那学生耳朵边上:“因为我们师叔祖太凶了,别管什么样的凶灵恶鬼,见到她就手软脚软,当然启动不了机关,所以,要是觉得身上不对劲,就离我们师叔祖近一些。” 随着他的话,整个地宫都仿佛抖动了下,到真像害怕的模样。 方若华:“……” 第五百零六章 闺房 (两章合一) 可怜的学生登时惊疑不定,看秦笙兄弟轻轻松松的模样,再看看他们身上那一身颇为精致的道袍,连防具都没有穿,转头四顾,方若华一行人到都没有穿戴护具。 偏偏他们如此做,领队的尤队长也丝毫不担心,心里到有五六分相信起来。 其他人面面相觑,个个纠结,居然也跟着有一点信。 队上连准备防具的时候,都没准备他们的份,显然对他们是信心十足。 方若华失笑,回头看了一眼,叹了口气:“秦笙你向来喜欢胡说八道,没成想还有说准的时候,不容易,着实不容易。” 秦律也笑得和蔼可亲:“看来阿笙,阿笳真是越来越有见识。” 登时,两兄弟抱在一起瑟瑟发抖,扑过去死死坠在方若华身后,再也不肯离开半步。 这么一闹,到让林教授回过神,登时大惊失色:“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们不穿护具!” 他刚才是满腹愁绪,又被围堵在最中间,根本看不到带着探索队走在最前面的几人,实在没想到这帮小孩子这么大的胆子,气过了头到是没像以前那么唠叨,就是只要方若华出现在他面前,他就给人家死亡射线,死死瞪着。 说实话,就是方姑娘这么百毒不侵的,都有一点受不住。 幸好一转眼,韩康等人说的,困住陈、李两位教授的墓室,已经能远远看到。 “呼!” 所有人一眼看过去,心中都万分惊讶。 怪不得东面七个墓室,西面也有六个墓室,考古队第一个选择探查的就是这个墓室。 墓室之门是用一整块碧玉制成,只这一块玉便是价值连城。 珍珠宝石金线串成的珠帘很随意地挂在门上,左右两棵不高不矮的古树千年不死,如今还有绿意,地上铺着厚重的五彩斑斓的波斯地毯,这样的毯子想来在当年在贵胄之家也是罕见。 方若华扫了一眼,一推门,又盯着门看了看,才举目望去。 墓室内果然如韩康所言,宛如贵族女子的闺房,就那一个鎏金团花纹的金奁,便鲜艳的不像是古时候的东西,随意摆放的金碗银壶里,居然还有只出自帝王家的东西,好些物件地位稍低之人用,都属于僭越,闹不好要丢脑袋的。 “方同学。” 方若华正四下打量,考古队那边几个人和林教授他们就跟着进来。 白羽和周玉玲果然也在。 说话的是白羽,一脸戏谑,“又见面了,唔,希望合作愉快。” 方若华没搭理他,也没看低头站在一边的周玲玲。 秦笙和秦笳到是一点都不怕,秦笙还做出一脸迷糊的模样,提高声音道:“小笳,我怎么听这人说话有点耳熟?” “我听着也是,不过看他脸黑似包公,布衣褴褛如济公,想必咱们是看电视看得入了迷,认错人了。” 白羽双目如电,直直看过去。 两兄弟连忙往方若华身后跑:“师叔祖,我觉得哪里都不安全,就是跟着师叔祖安全!” 周围有不知道多少荷枪实弹的官兵,白羽也没傻到在这地方闹事,只能忍了。 只是他和周玲玲跟着前面的考古队进墓,显然没占到什么便宜,一头一脸的灰土,看起来分外狼狈,不过他气场足够,再狼狈其实也没有很难看。 吸了口气,白羽冷声道:“算了,不做口舌之争,方同学,如今既然进了墓,那么大家都是同伴,我看这座大墓不简单,不如一起四处转转?” 方若华心平气和地摇了摇头,转头看向两个蹲在墙角处,正处于自己世界中,对外界的信息接受不了的两个老教授。 她没见过这二位,本就不认识,到是没多大的反应,但是林教授这会儿却顾不上对着墓室内的文物发表滔滔不绝的言论,只顾着盯着那两位教授看,急得满脸通红:“这才多长时间没见,怎么闹成这副模样?” 韩康其实也惊骇的厉害。 短短时间,两个老教授像是老了十几年,他们本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当然不年轻,不过因为经常运动,到是肌肉结实,不怎么显老,可此时再看,两个人脸颊枯瘦,脸皮松弛,皱纹一层连着一层,到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家了。 方若华蹙眉,神色略有些凝重,走过去给两个老教授把了把脉,这才松了口气,转头道:“不用担心,两位老先生陷入幻觉中,受到阴气的影响才会流失些许生机,不过墓室主人想来并无强烈的恶意,没有伤到根本。” 秦律闻言松了口气。 秦笙却是研究欲望暴崩,托着下巴若有所思:“这墓可是有千年了,墓室主人难道还有理智?竟能控制自己不把生人吸成人干?真有意思,两位老教授,不知道能不能让我抽两管血,我想看看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特别之处……” 韩康大惊。 那几个研究生紧张兮兮地上前护住自家教授,神色惊惶。 秦律一巴掌镇压了自家族弟。 方若华莞尔,对护师心切的孩子们道:“不必太担忧,等出去拿上好的人参配药,吃个把月也就能恢复了。” 其实,这远远算不上是状况良好,但生人闯入亡者的领地,那么付出些许代价,也就无从抱怨。 韩康小声道:“能带走两个老教授了没有?他们需要去医院。” 说话间,林教授已经连拖带拽的拉着两位老伙计要出门,问题是一到门口,无论他怎么用力,两个老人家都和被一堵墙堵在里头一般,纹丝不动。 林教授急得满头大汗。 方若华想了想,打开腰间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一块玉珏,一块黑色的石头,一个小巧玲珑的木雕房屋,还有一个核雕,蹲在地上翻出一个笔记本,找了找,找到一张图,用手指按照笔记本上的图纸画了一个图案。 这图案最中央的位置有些像大门,不过纹路十分复杂精美。 画完图,又调整了一下玉珏等物件的方位,方若华松了口气道:“唔,这里的灵气太弱,连我也没办法直接找到正主,只能用这法子试一试,不过正经的鬼门我是第一次画,只是知道一点原理,能不能成功可真不确定。” 韩康:“……” 他忽然就觉得眼前这位方肖大师的义女,传闻中无所不能的青年一代领路人,也不像他想得那么靠谱了。 一闪神的工夫,方若华点燃了符纸,扔到图案中的大门内。 下一刻,地上摆放的东西尽数消失,韩康心里吃惊,刚想问一问,就看到陈教授和李教授恍惚间回过神,陈教授抬头四顾,茫然道:“咦?老林你不是在外面等呢?怎么也……” 一句话没说完,登时头晕目眩,几个学生赶紧扑过去把两个教授接住。 “我好像有点饿!” 李教授满脸迷糊。 韩康哆嗦了下,总觉得周围有什么东西盯着他们,不敢看四周,但是总算相信人的名树的影,方若华这个专家找的非常值得,不自觉向着她靠近了几步,压低声音道:“走!” 几个学生簇拥着教授小心翼翼地出门去,这下却是平平顺顺,再无任何波澜,两位老先生顺顺当当地踏出了墓室。 韩康夸张地松了口气,连忙招呼所有人:“走,走,先出去。” 他是片刻也不想在这座墓里继续停留,如此诡谲的情形,还是留给专业人士处理为好。 考古队都是专业人士,令行禁止还是做得到,背起设备,迅速做好准备,立时就要走。 “啊!” 一行人还没走远,后面就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呼,很短,可还是让韩康腿都有些哆嗦,骤然回头,只见周玲玲站在墓室门口,蹙着眉,右手背后,肩膀略略发抖。 韩康吓了一跳:“怎么了?” 众人虽然没有看到明显的异象,但是都看得明白,周玲玲应该是不能顺利离开大门。 白羽蹙眉扫了一眼,冷笑。 方若华上下打量了下,摇摇头:“周小姐,我劝你在人家的地盘还是小心些,不该拿的东西不要拿。” “不必方小姐多虑。” 周玲玲右手垂下,缩回袖子里,左手猛地化拳为爪,用力朝着身前大门的方向划下,瞬间,众人耳中仿佛听到一丝尖锐的叫声,但仔细听又根本听不到,仿佛错觉,只是感到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一般。 深吸了口气,周玲玲挺直腰身大步跨出墓室,这次再无任何意外。 白羽挑眉,冲着周玲玲竖了竖拇指。 周玲玲冷笑:“这种软弱的东西,我会怕她?走吧。”话音未落,她当先一步向外面走去,只是走了两步一转弯,钻入西面的岔路中。 韩康一愣:“走错了!” 白羽却莞尔一笑,回头扫了方若华一眼紧跟而上,两个人仿佛完全没听到韩康的喊声。 方若华笑了笑:“两边都能出去,不用担心,咱们也走吧。” 韩康立在岔道口,略有些犹豫。 方若华率先领着人朝东面走去,回首笑道:“我们最好还是不要与周小姐同行了,她接下来的路,恐怕不太受墓室主人的欢迎。” 秦笙、秦笳同时点点头,他们其实也不是说害怕,只是身边大部分都是不懂这些的普通人,虽然带着几个护身符,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总不能轻易拿着好好的人命来冒险。 何况,陈、李两位教授的身体状况还非常不好,实在是不该多耽误时间。 一行人迅速原路返回,都提了口气加快速度。 秦律听着周围粗重的呼吸声,不禁摇头:“何必一定挖掘这个墓群,千年前它建造成的时候,可不是为了让我们来挖!” 韩康没好气地哼了哼:“当我们闲着没事干愿意挖不成?” 谁不想踏踏实实在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他闺女才两岁多,刚会喊人的时候,个把月不在家估计都不认识自己了,他能不想得慌?要不是这古墓群已经被盗墓贼给盯上,又如此偏远,规模巨大,难以防备,他们傻了才来挖掘! 现在不赶紧抢先一步处理好,难道等着那帮盗墓贼把里面的珍贵文物拿去国外市场上出售? 几个人凑在一处嘀嘀咕咕地说话。 陈教授的气色恢复些许,见那几人还有兴致吵闹,不禁笑道:“我看韩康这孩子精神上挺放松的,这极好,做我们这一行,该谨慎时自然要谨慎周全,可也不能绷得太紧,弦绷得紧了,也容易断。” 李教授也笑:“这出去的路可比咱们进来的时候顺当的多,也怪不得他轻松。” 林老教授看了看自家的两个老搭档,冷笑一声,“哼,这都什么话,瞧瞧现在这些年轻人的德性,哪里还有半点咱们当年的认真敬业,你们也是,不光不说他们,还什么‘极好’?怎么就极好了?咱们这是下墓考古,他们当是野炊游玩啊?是不是还想来一壶茶,两盒子点心,再叫两个会唱会跳的女孩子来表演表演?” 众人哄笑,此时救回了陈、李两位,路上又有能人保驾护航,的确是放松些许,还真有个研究生嘻嘻哈哈地应道:“确实该带两样点心,走了这么长时间,有些饿,唔,就算我们大老爷们能忍着,这不是还有女孩子在?” 话音未落,方若华一抬手,轻声道:“停!” 秦律三个立时戒备,瞬间各自拿出法器摆开架势,把考古队的人通通护在身后。 韩康心里一咯噔,压低声音问道:“怎么?” 方若华神色到还淡定,不去理会周围众人的惊疑,伸手指了指前面。 所有人定睛一看,登时心惊肉跳。 不远处忽然出现一张圆桌,几张椅子,桌上摆放茶壶茶盏,还有两盒点心。 茶盏中有茶水,茶水仿佛冒着热气,可是却感觉不到一点热乎劲,点心也精致,像是出炉的,却无一丝香味,甚至只是看一眼,都觉得很是寡淡。 甚至还有幽幽乐声响起。 幽暗的古墓中,忽然出现这些东西,任谁看到都要惊骇欲绝。 方若华一时也有些惧意,只是她如今已经很能控制自己的所思所想,即便害怕也不会表露出来,轻声道:“感谢主人家一路相送,不过生死界限分明,我们这些人怕是没福气享用你的赠礼。” 秦笙抓着秦律的胳膊,转头跟周围的人科普:“你们以后如果遇见像眼下这种情况,要记住两点,第一要认真道谢,第二要坚辞不受,必须说清楚,自己不要对方的东西,千万别不清不楚的,一旦受了鬼的东西,就有可能和他们建立连接,到时候被缠上了没处说理去。” 方若华最后一个字说完,前面的桌椅便消失不见,乐声也停歇。 周围的环境一时间变得正常多了,考古队上下都松了口气。 “快走,快走,这地方真古怪。” 第五百零七章 滋味 一行人都急着要离开,但是,方若华却没有继续领着大家向前走。 韩康顺着她的视线向前看,忽然发现不远处墙角附近,竟然却多出一个‘人’来。 他一时只觉心脏跳得飞快。 那是个纤细女子的身形,看起来极缥缈不清晰,却是穿了一身大红的凤冠霞帔,一身的珠光宝气,脖子上还有一个鎏金项圈,虽是镂空雕刻,却依旧显得沉甸甸的。 她似是抬头看过来,向着方若华遥遥一拜,轻声道:“贵人受惊,都是奴家的错,只还请贵人明鉴,奴家一介奴婢,如非万不得已,绝不敢惊扰您老人家。” 她似是对方若华有几分敬畏,目光只落在她身侧,不敢落在她的身上,贝齿轻抿朱唇,整个人盈盈一拜,轻声道,“还请贵人带了我这几个姐妹出去,送她们轮回也好,让她们服侍贵人也好,她们虽不如贵人身侧护法神将那般雄壮威严,但也个个文武双全,就连洗衣做饭也比旁人强些。” 护法神将? 方若华觉得她遣词用句有些古怪,一时到没说话。 那‘人’似是有些焦虑:“贵人容禀,这地宫里的物件想来也没有贵人能瞧得入眼的,不过,底下还有……一座藏宝库,里面有吐蕃当年搜集到的一批的无上至宝,说不定有贵人喜欢的东西,请让奴婢为贵人带路。” 她一见方若华没有阻止,才小心地从角落里走出,脱离白雾,现身人前。 “好漂亮!” 秦律也是一惊,一猜便猜到,她一定是那个特别的墓室的主人。 “我现在觉得,修建陵墓的人用那么多珍贵的宝物来为她陪葬,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样的女孩子,本来就很容易让爱她的人把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捧出来给她。 不光是在场男女老少考古队队员们心中忍不住赞叹,方若华直播间的大屏幕更是静默瞬间后跟炸了一样刷屏。 “小姐姐长得真好看!” “也不能说是好看吧,形容林黛玉是怎么形容的来着,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三妹,这不会就是当初原文里描述的那个癫狂鬼母吧,她哪里是鬼母,说是仙女还差不多!” “这提前了好几年呢,原文里也说,鬼母本是弱质女流,被拘在古墓千年,一直不得解脱,剧情开始之前数年内,又接连失去陪伴她左右的鬼女们,所以疯癫入魔,如今大概还不到那个程度。” 这个女鬼年纪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稚嫩,也有二十三四的模样。 在二十一世纪,二十三四固然还很年轻,但是想一想当时千年前,这个年纪说不定早就嫁了人,已经有好几个儿女,说一句人老珠黄都不过分。 但是她即便在方若华面前,显得很卑微,略略低着头,神色忐忑,但只一双剪水双眸,便见清透可人。 连林教授他们都不怎么害怕,反而对这样的女孩子有几分怜爱。 “还请贵人同我来。” 女子向后退了几步,小心翼翼地转身,准备带路。 方若华想了想,既然心动,她就决定走一趟,抬头直接问尤队长:“我和秦律他们准备跟过去看一看,队长的意思如何?是一起去,还是考古队先行护送几位教授离开。” 尤队长蹙眉,按理说不该有这种冒险的举动,但他其实比韩康更相信方若华的能力,走过去和陈教授,李教授低声交流了几句。 也不知道考古队这帮人脑子里想什么,居然下决心跟去看一看。 林教授这会儿也不怕了,笑道:“活了这些年,遇见的怪事不少,但女鬼还真是第一次看到,不强制,反正我一个糟老头子不怕危险,是要跟去长长见识的。” 不得不说,能入考古队的这些家伙,对于冒险有天然的积极性,换做一般人遇见个把女鬼,不吓死也要吓晕,他们到好,还有几个学生躲躲闪闪地试图跟那女鬼交流,问她各种各样稀奇古怪问题。 方若华失笑,不亏都是一门心思做学问的家伙。 不过,鬼物能有如此清醒的神智殊为不易,有些就身在驱魔行当的专业人士,一辈子可能会遇见无数的厉鬼,像她和余伟洋这样有神智的,却是寥寥无几。 说了一会儿话,小女鬼也放松些,轻声道:“那个穿孝服的姑娘从我家拿了一根玉簪子走,我到不在意,什么金钗玉簪,戴上也无人看,她拿便拿了,只是我记得那玉簪是大法师所赠,还挺要紧,这墓里总有些……人在乎这东西,怕是要让你们的朋友吃些苦头。” “孝服?” 小女鬼愣了下,小声道:“虽然很脏,但还看得出是一身白。” 秦笙挑眉:“周玲玲?” 她穿了一身雪白的长披风,只有腰带上的扣子是黑色玳瑁的,恐怕在这位小姐姐眼中,那应该算是孝服。 其他人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该说什么。 墓室内金银珠宝无数,难道没有人动心?动心当然是动心的,只是大家有职业道德,而且人又多,并不会为了钱财动歪心思罢了。 秦笙忍不住抱了抱肩膀,小声问:“我们几个,咳咳,应该不会受到她牵连吧?” 他们可没从墓室里乱拿什么东西,要是也被针对,未免冤枉的过分。 小女鬼莞尔,小心看了看方若华:“这位贵人身边有护法神,手腕上戴着金刚舍利,我那些同伴们加在一起,也不敢招惹贵人的。” 她说着,也有些好奇,忍不住道,“贵人是不是哪个国家的女元帅?” 秦笙愕然:“怎么这么说?” “贵人身边护法神在我的神念里,就如成千上万的沙场将士的化身,围绕在贵人身边,忠诚不二,我猜,便是哪国的公主在世,也难得将士们这般敬意,除非是真正心悦诚服,否则是成不了护法神的。” 秦笙:“……” 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也只能说这小女鬼在地宫里呆得太久,惯会胡思乱想。 方若华到有些意外,她自己是什么都没感觉到的,不过若这小女鬼所言是真,她……也不知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了。 第五百零八章 珠光宝气 地宫幽暗,阴森,诡秘,有人开口说几句话,到让这行程显得多了几分安全感。 考古队的人心里其实都有戒备,不过一路上却并没有遇到他们想象中的危险,小女鬼对此地十分熟悉,所过之处不光没有机关陷阱,还总会亮起灯光,连周围摆设的那些陪葬品,墙上的各类壁画,矗立道边的青铜人像,都仿佛挣脱掉时光的洗礼,变得鲜活如初。 走了有一个多小时,小女鬼停下脚步,指了指右手边的墙壁,笑道:“就是这里了。” 看不出任何异样的墙壁被轻轻推开,露出古朴巨大的石阶。 考古队的人都不禁轻呼出声。 大屏幕上,水友们纷纷留言——“截图,截图,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壮观。” “强烈要求三妹开发主题乐园,这些年直播的东西,有很多都特别适合游玩,开发成主题乐园,再过个二十年也不会过时。” “顶!三妹你有钱也不能太浪费,身为有钱人,努力去赚接下来的每一分钱那是你的职业操守!” “话说,我们三妹的正职应该是主播吧。” “你们猜猜,现在镜头外面的工作人员都在想什么?” 韩康试探着踩上石阶,向下面看了一眼,立时被扑面而来的宝光弄得心惊肉跳,身体发软,整个人就如浮在云中央,再看看方若华,见她淡定的跟看到路边随意摆放的,三块钱两件的小商品也没多大区别。 “人和人真是不一样!” 要不怎么说,人家是高人,视金钱如粪土! 方若华其实也眼花缭乱,还有点激动,只不过她眼前正展开一张巨大的屏幕,屏幕上的水友已经激动得快要从屏幕中扑出来掐她,几万人同时散发的强烈意念,呃,其实比较起来,比石阶下面堆叠的几十个箱子,给人的刺激感更大。 小女鬼领着大家下了石阶,随着她走过,两边的油灯自动点燃,只是灯光是幽幽绿色。 水友:“非常符合古墓的气氛,不过,谁还记得剧情,这个和鬼墓的剧情有关么?” 一地的宝光璀璨。 小女鬼叹了口气,对这些金银宝石视而不见,走到最里面的两个大书架前面,取下一个卷轴打开,是一幅大唐宫廷夜宴图。 考古队的人虽然所学不同,但对于历史多少还是知道些,一看画卷便知,这大约是一幅古画,还是宫廷画。 林老对字画研究最深,看了看叹气道:“画功绝佳,堪称大师,只可惜没有落款,不知是何人的杰作。” 小女鬼把画卷抱在怀里,轻声道:“贵人,除了它,其它东西都送给您吧,我留着也没用了。” “这边两个书架上的古籍,有很多都是大法师搜集的,这一卷是陆老神仙亲笔写的《洞真经》,我不懂,不过大法师说它很珍贵。” 小女鬼指了指书架旁边地上堆的一堆竹简,笑道。 秦笙看得星星眼。 他是懂行的,自然知道陆修静陆神仙亲笔所作的古籍有多么珍贵。 方若华看了看尤队长,挑眉示意:“这些古籍,在你们送回去修复保存之前,我要先抄录一下,不介意吧?” 尤队长板着脸把视线从小女鬼身上挪开,抿着嘴唇一字一顿:“不介意。” 人家主人送的,他们凭什么介意!总不能说人家死了,这些东西就必须要收归国有。 方若华莞尔,回头看一脸幸福的秦笙:“你既然这么喜欢,就负责登记造册,先拍下来再想办法运输保存,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下个月我父亲要召集大家开论法集会,到时候这些古籍的内容会被展出。” 秦笙:!!? “当然,如果你做不好,估计我义父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方若华轻笑。 秦笙:……更害怕了有没有,哪怕拼命,不眠不休,也要把这活儿做到最好。 方若华和秦家这几位,所有心思都没放在那些金银珠宝上,他们心中只有这些古籍,走过去随意翻了翻,忽然有一册绸缎卷轴落下来在地上铺开。 众人都有些惊讶,李教授意外道:“空白的?” 卷轴打开,里面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方若华到是一下子反应过来,都不必直播间的水友们提醒便知道,这就是‘无字天书’。 白羽后来得到的至宝,无字天书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叫不叫这个名字也无人知道,不过功效到是很奇特,修士们以神念感悟,一定几率能看到些东西,有可能是秘术,也有可能是一些上古秘闻。 方若华怀疑它应该是古时候某位修士的日记本一类的东西。 这东西对现在这帮修士来说,好像挺珍贵,不过方若华自己却不怎么在乎,宇宙商城里一千人民币就能买一个小秘境的一个月时间。 所谓秘境,和打游戏时遇见的副本差不多,修士能进入其中,里面有奇山,有怪石,有传承之地,有妖兽,偶尔还会有些剧情片段,无论是能获取经验,还是功法,全凭自己的能力或者运气。 方若华从没有买过,纯粹是她用不着,大百科囊括世间大部分的修行知识,在知识方面,方若华只有没时间没精力去学习,却不会少了能学的东西。 至于法宝,宇宙商城里价高的,价低的,要什么有什么。 到了圣德门所处的世界,修行已如义务教育一般普及,不对,应该说比如今的教育还要普及,所以了解越多,方若华自然对人人向往的秘籍,法宝不怎么看重。 它们当然还有价值,却仅仅是只要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方若华微笑:“整理好之后,回头我来写一个介绍词,省得秦笙你把宝贝当破烂。” 说完,方若华随手便把无字天书扔了回去。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话说,本来大家以为这是捡宝游戏来着。 正收拾东西,忽然有一个声音四处回荡——‘有人在吗,救命!’ 秦律抬头:“是白羽?” 一行人面面相觑,扭头去看尤队长。 小女鬼掩住嘴唇,有些不好意思:“你们那两个朋友掉到黄姐姐的粪……陷阱里去了。” 尤队长皱眉:“去找人。” 他身为考古队的队长,总不能真看到队员出事。 第五百零九章 徒呼奈何 小女鬼抬头四顾,莞尔一笑,盈盈起身带路。 这次很快,上了石阶,差不多只用了十分钟不到,众人就看见一个参差不齐的钟乳石群。 白羽平躺在前方不远,脸上有两道擦伤,修长的双腿向两侧伸展,中间是一巨大的尖刺由上向下直直戳入地底,也不知为何,他整个人都像是僵硬的,一动不动。 听见声音,只头略略一转,目光横扫过去,随即咬牙,小声道:“尤队长,我和周玲玲中了暗算,麻烦……麻烦你们帮帮忙。” 考古队的人走近了两步,这才发现他倒的位置,咳咳,有些不对。 身子底下竟然是陷坑,坑里是参差不齐的尖刺,有金属的,也有木头的,乱七八糟。 可以说,白羽只有两只手扒着一块凸起的石头,脚尖也勾着石块,全身上下再无有支撑之处,一旦懈怠,整个人肯定落到坑里,绝不会有意外。 其实掉下去也不一定会死,但那个位置来看,他身为男人的不可说之处,恐怕要受到重创了。 秦笙强忍着没笑出声,只是咳嗽了两下,想想够惨烈的,连骄傲如白羽都宁愿自己在他们这些人面前丢脸,也非要求助不可。 没办法,换成别的地方还能用用法术,可看看这陷阱,周围一圈符文咒语,在闹不清楚意义的情况下擅用法术,任何一个有经验的驱魔师也是不敢的。 尤队长蹙眉,冷声道:“坚持,我们看看情况。” 他一挥手,在救援方面颇有心得的考古队员们,就纷纷上前,以最科学的态度来调查情况,方便做出最佳救人方案。 正检查,底下一声轻哼。 众人连忙探头下去,就见周玲玲脸色雪白地倒在地上,头上是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不出是什么,但总之是污秽之物,闻起来都有些古怪的味。 她咬紧牙关,欲哭无泪,本来就一身灰尘,如今更是狼狈,头上,脸上,胳膊上都像是裹了一层泥似的,味道更是刺鼻的厉害。 鞋子丢了,头发也乱了,衣服更是破烂不堪,已经几乎无法穿,方若华使了个眼色,秦律直接把外套脱下来向下一扔,正好搭在周玲玲的肩膀上。 小女鬼低着头,小声道:“黄姐姐,放了他们吧。” 话音未落,就有个像小女孩儿一般,只略有些尖的声音响起:“凭什么?那簪子不是一般的东西,我们要献给贵人寻一条出路的,她要能答应接了姐妹们出去,离开这个鬼地方,别说一根簪子,要我命都给她,她要不能,就想也不要想!” 小女鬼一时不说话,看在贵人的面子上,她实在不好应黄姐姐这话,可是黄姐姐为她出气,她也不能不识好人心。 她不说什么,考古队的人却有些难受。 也就尤队长眼皮厚……呃,心性沉稳,声色不动,其他人纷纷想起他们这些年也没少把古墓里的物件往外面搬,虽然都塞到博物馆去了,可想一想,如果古墓主人有知觉,眼看着自己搬人家的家,怕是要气死了。 他们难受,周玲玲几乎要委屈得想哭! 墓中的东西本是无主之物,各自凭借眼力手段获取罢了,一个死人难道还有所有权不成?玉簪对她有用,她提前拿了又如何,难道自己陪着出入一次古墓,历经艰险,什么报酬也不要不成? 虽说难过,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周玲玲就低着头老老实实等待,完全没有爆发的意思,也没有发表高论。 尤队长研究了半天,一声令下,队员们分成几组,吊上安全绳,小心翼翼把两个人都给救了回来。 救白羽的时候,几个队员终于忍不住噗嗤,噗嗤,笑得止不住。 白羽这般傲气,竟也没有一点脾气,一声都不吭,连被拖上去之后也没吭气。 至于周玲玲,她这回安全脱身之后,到是安静下来,虽说显得有些沉郁,可那股子趾高气扬的劲头一散,比以往更讨喜了三分。 也是没办法,经历了好几次拖着,终究是磨掉了她身上些许棱角,到让周玲玲多多少少有些心灰意冷的感觉。 有主角的境遇,却没有主角的命,徒呼奈何! 如果方若华听到她的心声,说不得要劝两句,这个世界,修行圈子里但凡做出些成绩的,哪个不是奇遇无数?每个人单独拎出来看一看,那都是当主角的好胚子,她别把自己看得太重,平常心一些,说不定哪一日能时来运转,抓住几次机会一飞冲天。 绕了这么一大圈,考古队终于可以离开古墓,所有人心里都松了口气。 大家挖掘古墓也不是第一次,比眼下这座更大,更珍贵的也有很多,可是如这一次这般惊险刺激,到还真是从没见过。 小女鬼踩着方若华的影子,小心翼翼地送他们到血湖,眼巴巴地瞅着她。 方若华却是绝不会失信于人,也不会失信于鬼,取出荷包,拿出一个玉瓶,还没说话,余伟洋就急声道:“大师,我到不是不想跟别的兄弟姐妹分享地盘,实在是我身为男鬼,看她们中女鬼居多数,孤男寡女,恐怕不合适。” 小女鬼吓了一跳,惊呼失声。 方若华:“……” 没办法,幸亏她有备用的,又取出一个,顺便取出一个古色古香的火折子打开,笑道:“回头得再买些犀角,这个勉强也能代替。好了,古玉能养魂魄,是最好的容器,想跟我走的就都进去。” 小女鬼招了招手。 众人只见白雾氤氲中,忽然出现几十个影子,女孩子多些,也有些老人和身穿甲胄的男子。 考古队上下人等脸色隐隐发白。 周玲玲握住手腕,闭了闭眼才把鬼爷爷给安抚下来。 小女鬼微微笑道:“姐妹们,你们去吧。” 说着,她特意上前一步,挡在周玲玲身前,小声道,“别怕,不要怕她,去吧。” 那些女孩子却举足不前,十分犹豫,不过终究一步步走向方若华。 方若华以手为刀,用力向前劈斩,众人只见空气翻涌,好像有一条细细的黄色丝线被她一刀斩断。 那些女孩子们仿佛一瞬间变得轻盈起来,纵身一跃,飞入半空,融入玉葫芦之中。 第五百一十章 昔年 小女鬼眼看所有的女孩儿都进入玉葫芦,其他‘人’隐没在周围,不自觉露出开怀的笑容,语气也带出些许轻松:“多谢贵人了,我的那些藏品,若是贵人不嫌弃太过古旧,便请尽管拿去。” 考古队的一众人都低头。 周玲玲神色都不见半分动摇。 小女鬼看了看她,笑道:“那玉簪长佩戴能凝神,你要是实在喜欢,你就拿去吧。” 说着,又小声安抚道,“黄姐姐,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别太介意。” 这下周玲玲终于脸上有些挂不住,咬了咬嘴唇,略低下头去。 白羽更是叹了口气,忽然想到自己必须拿到手的哪一样东西。 但是这种时候,他就是再没有眼力,也不可能当众说出什么,想一想,那东西不起眼,表面看去不过是个空白的卷轴,想必也不会有人重视,只要知道在何处,总能找到机会拿到它。 方若华却是没多想,只看着小女鬼轻轻笑起来,一闪念:“你不想一起走?” 小女鬼登时愣了下,嘴唇动了动,摇头:“我走不了的。” 秦律几个其实也能看得出来,这个小女鬼已经被牢牢地束缚在这座古墓中。 虽然古墓被挖开,但她还是走不了。 “除非把古墓彻底夷为平地,让它消失。”秦律若有所思地道。 小女鬼吓了一跳,连连摇头:“不可能,它消失了我也不能走,我答应过秦将军,就在这里等她,哪里都不去……奴家虽为女子,也知道什么是一诺千金。” 说着说着,她就不免有些哀伤。 “我一直一直等他,可是他为什么没有回来?” 考古队的人配备齐了装备,准备再一次下墓,估计还要下去不知道多少次,才能确定处理这座大墓群的方案。 不过,如今有一位在墓中呆了千年之久,神智清醒的原主人在,听原主人介绍这座墓,恐怕比他们辛苦折腾个一年半载的还要更好些。 方若华干脆让人拿了桌椅,大家排排坐好,示意小女鬼说说她自己的事情。 听这位讲故事,就连林教授都愿意放弃墓中的壁画之类,先凑过来坐下。 到是大屏幕后面的水友们个个无语,哭笑不得,也有水友笑道:“虽然一群活人坐在墓穴中,听一个女鬼讲话,有点奇怪,但是既然是一群活人,外面还各种挖掘机的动静,吵吵闹闹,仿佛也没什么好害怕。” “我觉得以后游乐场的鬼屋可以添加这么一个项目,让女鬼给游客讲故事。” 方若华已是没心思去看大屏幕,眼前的女孩子脸带轻愁,声音不高不低,却仿佛带着压抑了一年前的寂寞。 “奴家小字宁娘,九岁便入宫为宫女,十一岁那一年,吐蕃国主顿兵于松州,攻城十余日,大都督韩威冒然出城,惨败,幸好援军到的及时,牛将军夜袭敌营,斩首千余,打退了吐蕃大军……” 说到这里,仿佛陷入回忆,小女鬼忽然莞尔一笑,“牛大将军最怕苦不爱喝药,那次战后受了伤却死活不肯见陛下派去的太医,奴与两个姐姐奉圣人口谕前去探望,到是见了一次大将军花样百出不肯吃药的模样……往后好些年,也只有这些细碎琐事,能让人一乐。” “……吐蕃虽败,陛下却还是准允吐蕃赞普的求亲,将文成公主,下嫁给吐蕃赞普,小女也被选做公主的使女,随行入吐蕃……从此就离开故土,再也不可能回到中原。” 林教授整个人都惊住……文成公主身边的使女?!一时间,他脑子中不知转过多少个念头。 小女鬼却全然不知,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异国他乡的日子实在是难捱的很,小女一介卑贱之身,也是度日如年,公主孤身在外,朝廷难以依靠,吐蕃赞普的王妃尺尊公主性情泼辣,又爱嫉妒,更得赞普尊重信任,时常为一些小事欺压公主,公主并不得吐蕃那个国主的喜爱,经常是一年半载的连面都见不到,纵然公主豁达,其实并不在意,可日子也是真难过,甚至有一个多月,王妃为拿捏公主,不让我等使女近身伺候,饮食起居,全赖公主自己。” “那样的日子,一年又一年地苦熬过去,奴家十四岁那年,公主逢迎赞普逢迎的好,虽然也算不上多受宠,却好歹能说上几句话,那年吐蕃遣派使臣去天朝朝贡,公主借口思念家乡,求了赞普让我跟着一起回大唐。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公主叫我等过去,直言说她一生恐难回乡,我们却不必都陪她苦苦煎熬,尤其是我,我年纪小时也就罢了,年纪渐大,相貌越来越娇艳,容貌好,不是福气,有可能给我带来很大的祸患,不如趁机会回家,还能保全自己。” “公主的心意是极好,却没想到吐蕃的那些人胆大包天,对我天朝无一丝敬意,就在出行之前,吐蕃使臣贡觉杰布相中了小女,要小女伺候他,我一介弱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后来只能下定决心,哪怕速求一死,也不能叫他得逞。” 小女鬼神色凛冽,“不是小女有多在意自己的贞洁名声,而是我奉公主之命回我天朝,不为自己,也要为公主考量,即便一死,不能丢了公主和我汉人的气节。” 考古队的人面面相觑。 小女鬼说得简单,但因为毕竟是她亲身经历,有真情实感,众人只觉千年前的那些寂寞,痛苦宛如实质,扑面而来,让人心惊。 林教授叹了口气。 他们做这个行当,自然要研究历史,其实心里明白,虽然史书上把文成公主和亲写得一团和气,什么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是天作之合,什么藏民对公主十分爱戴,但是他们都明白,真实历史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那说白了,就是一桩和亲,和历史上大部分和亲没有任何不同。 唐朝和亲的公主无数,真正能过得好的,寥寥无几。 文成公主在世时,吐蕃与大唐又起战争,由此可见,这位公主在当时的吐蕃王朝上下人等心中,也不过就是区区一个贡品而已。 别的且不说,哪个被求娶的公主,不为正妻,反而为妾的。 此时此刻,小女鬼就坐在众人眼前,一身的凄凉寂寞。 林教授苦笑,转头看几个心爱的弟子:“可写一篇论文了,回去就写。” 第五百一十一章 陪伴 (两章合一) 一群学生老老实实答应写论文。 林教授才对一脸好奇的小女鬼道:“你继续说吧。” 小女鬼莞尔,叹息:“他们都是先生的弟子?能读书真好,小女也想读书呢。” 感叹了两声,小女鬼就继续道:“贡觉杰布逼迫得越发厉害,就在小女承受不住,准备求死之前,使臣队伍里忽然闹起来,有人放火,还有厮杀声传出,听叫喊声,似乎有人寻仇。” “小女又惊又怕,不敢出声,快黎明时分,那些厮杀声才渐渐小了,就在小女想出去探探情况时,忽然有个人闯入我的营帐。” “那是个汉人模样的将军,似乎受了伤,小女一眼见他是汉人,再也顾不得别的,便把他藏在箱子里,躲开追兵,到天明才送走了他。” 小女鬼忽然沉默了片刻,露出温柔缱绻的笑容,“后来,他竟然没有逃,只是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每天夜里才来找小女。” “时至今日,小女只知他姓秦,与吐蕃的使臣贡觉杰布有杀父弑兄的大仇,数年来找各种机会想要报仇,奈何始终没有成功,他是个很好的人,沉默,稳重,也很善良,熟悉起来,他说我像他的妹妹,就教我读书,为我念诗,还……还带我逃走了。” “我们一路逃,一路受人追杀,我都不知道那些追杀我们的究竟是不是吐蕃使节团的人,毕竟我只是个小人物,为了我,实在犯不上这般大动干戈,后来我想,大约他们不是在追杀我,到是有可能是追杀秦将军的,秦将军似乎交游广阔,也有很多人帮助我们。” “一路上数次面临绝境,但还是有惊无险,我们本来是想逃往天朝,没想到我的身体却不争气,半路上就得了重病,我觉得自己可能会死,就和秦将军说,希望能死在我天朝的国土之上,不要落个孤魂野鬼难回乡的下场,秦将军却哭着求我,说想让我活下来,他知道在一座大雪山上有一个古墓,里面住着一位大法师,那位大法师有一种药,我吃了就会好起来,想让我随他回去。” 小女鬼阿宁脸上露出几分哀伤,“我心底深处并不愿意,家乡就在眼前,家里有我阿娘,阿娘眼睛不好,当初知道我被选去,日日啼哭,眼睛更坏了,只要能去见我阿娘一眼,立时死了我也乐意,可是……秦将军会疯的,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害怕,我就想,罢了,阿爹阿娘有哥哥侍奉,我这个早就丢了的女儿,不回去也好,不回去,我在他们心里就永远活着,比死在他们眼前,其实更好些。” “一路上,我差不多有一多半时间是昏迷的,就是清醒过来,也是迷迷糊糊,秦将军带着我不知走了多少时日,便到了这里,当时这地方还不是墓室,也没有如今这么大,只是大法师的居所,我并不知道大法师是什么人,只知道他和秦将军是朋友,也是汉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十分厉害,也很和气。” “和他们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快活,秦将军把我照顾得非常好,总喜欢送我东西,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即便是违制的饰品,在这座荒僻的雪山内,我也能尽情享用,将军对我百依百顺,温柔体贴,我一辈子没见过他那样的男人,可是好日子难长久,即便是大法师的药,也只让我健康了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我还是又病了,病得特别重。” 小女鬼叹了口气,“死也无妨,若是能死在他身边,我并不怕死,我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自顾自地过着有生以来最快活的日子,从不与他说我的病情,但是,大雪封山的那一日,秦将军却要走了。” “他说他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办,十万火急,临走之前,他也很不舍得,拉着我的手殷殷叮嘱,说在雪山的积雪融化之前,他必然会回来,要我无论如何也留在这里等他,他回来就会娶我为妻,天地倒悬,海枯石烂,也绝不违背约定。” “我等啊等,等到积雪化了,又再一次大雪漫天飞舞,等到精疲力竭,也终没等到他回来,大法师说我的日子快到了,没办法,我只好自己穿上凤冠霞帔,天地日月为媒,把自己嫁给他。” 小女鬼笑起来,“虽然,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不知他的出身来历,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愿意嫁,他也愿意娶,我们就成亲。” “成亲那日,我一睡不醒,等再次醒来,一切如常,只是法师的居室变作这个大墓群,将军依旧没有出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沧海桑田……” 秦律眼睛发红。 他本就是一个很感性的人,想到千年时光,这个女孩子独自一人枯守在古墓里,见不到日月星辰,不知春夏与秋冬,他就觉得有些难过。 “一开始日子难熬,后来也就习惯了,这千年也不总是不见人烟的,遇见过几次盗墓贼,只是我这地宫并非只有我一人,大法师的护卫们都在,还有几个守灵的将军,我这些姐妹们也不寻常,她们有的是大法师的婢女,有的是为主人殉葬的使女,还有化作人形的灵兽,总之都比我有能耐。” “通常在我不知道的时候,那些盗墓的不是化作白骨,就是狼狈逃走。” 小女鬼笑了笑,“我的故事没什么好听的,这些年姐妹们神智渐渐变得不清楚,陆陆续续有很多姐妹消失,如今也只剩下这十几个,托付给贵人,我也就了去心愿,能瞑目了。” 方若华心下叹息,轻声道:“你的秦将军可能早已经回来了。” 小女鬼一愣。 方若华笑了笑:“你自己或许没有发现,你的墓室不光是活人的布局摆设,用的还是活门,这代表替你修墓的人不想让你死去,想时时刻刻能去看你,或许等他自己故去,还想与你合葬。” 小女鬼抿住嘴唇,神色恍惚,忽然回首四顾,若有所觉。 方若华再一次笑起来:“这座墓群,尤其是你这一层地宫,树木是绿的,水是活的,千年绵延,机关却永不毁损,你房间里的首饰崭新如初,明明你并无亲眷祭祀,但你能享用人间难得的珍馐美食,你一个普通的汉族女孩,却让古墓中的护墓将军们俯首帖耳……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有点意思?” 小女鬼忽然抬手捂住自己的脸,轻声道:“我想哭,可是我已经没有眼泪。” 霎时间,整个地宫都摇晃起来,震动越来越大。 考古队上下所有人脸色骤变,方若华却并无半丝异样,转头四顾:“你留这个女孩子千年,恐怕也耗尽了你自己的力量,你如今也渐渐失去神智,再过几年,你便不记得当初的心意,面对这个女孩子,也只会剩下无穷无尽的,纯粹的欲望,那样的话,她也许会疯掉,也许会魂飞魄散,总之绝不会有好下场,这些是你想要的吗?” 地宫重新又安静下来。 秦律压低声音道:“师叔,难道那位秦将军也在这大墓中。” 方若华点头:“更确切些,秦将军就是这座地宫,不管是意外,还是他故意的,他的灵魂融入地宫,化身地宫之灵,所以地宫活了。” “你们都不是外行,自然明白,墓室地宫或许会留下各种各样的东西,给盗墓贼带来许许多多的麻烦,可是,真正说来总归是盗墓贼更占优势,因为他们是活人,就说我们,我们进入这个墓地之后,遇见机关很正常,甚至遇见个把灵异事件都很正常,可机关随随便便就能重复利用,那绝对不正常,还有我自己知道,我并没有进入过地宫,都一切都不熟悉,也是需要摸索,可我这一路上如此顺利,就像这座地宫自己把可能阻碍我前进的东西都给驱赶走了,只剩下一片坦途,就算我本身灵力充沛,一看就不好惹,也没自大到以为这千年古墓中的东西能害怕我,再加上地宫里绿树成荫,充满了灵性,咳,还能让白天师那般狼狈,说它不是活的,我都不敢信。” 白羽板着脸不说话。 通常情况下,他自是一身傲气,不过,必要的时候,他的脸皮也是可以很厚。 小女鬼转头四顾,细细地描摹这座熟悉的地宫,虽然看了一千年,但此时的心情却格外不一样。 只听咔嚓一声,众人耳中仿佛忽然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 方若华笑道:“你和地宫的联系已经断开,现在你能随我出去了,要走吗?” 小女鬼沉默,许久才道:“不走了。” 秦律心中一急,连忙劝道:“联系一断,过不了几年你就会失去理性,魂飞魄散。” 方若华没说话,事实上,原文里秦将军的灵已经疯了,比如今疯狂一千倍,杀人无数,还疯狂地阻止女鬼离开,不肯断绝联系,最后逼得秦律不得不献出自己的肋骨,施展秘法,才让她能在阳光下行走七日,七日之后,同样是魂飞魄散的结局。 同样是走向魂飞魄散,小女鬼此时看起来到是挺幸福,那种哀怨和愁绪终于从她身上褪去,千岁高龄之下,竟显出几分天真无邪。 “留下一块犀角香吧,如果你们有什么想知道的,都可以问我。” 小女鬼轻轻松松地看着这些拆家公司的人,主动帮着自家的房子,到是丝毫不介意。 剩下的都是考古队队员们的工作,白羽却是跟前跟后,整个人都显得谦虚又斯文,心明眼亮,还任劳任怨,什么吃苦受累的活都抢着做。 看着他帮着抬东西,帮着运送器械,甚至主动说明很多涉及宗教的壁画含义。 考古队一帮人对他的印象到也好了些,觉得这人也不是傲得没边没沿的那种人。 方若华可不会这么贴心,一直坐在一边闲聊,顺便吃吃喝喝。 当然,韩康和尤队长,甚至那几个教授都没觉得她这么清闲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严格意义上来说,地宫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人家的,人家都高风亮节没真下手拿走,这会儿别说是躲躲清闲,就是让他们捧一捧,供起来,那也没什么不可以。 整个地宫,最要紧的其实还是古籍。 一开始收拾古籍,白羽眼睛冒光地凑过去,不自觉地注意到其中一个卷轴,还没伸手,方若华纤纤玉指就先拎着卷轴起身。 白羽死死盯着她。 方若华扫了她一眼,直接就对秦律和考古队那些人说:“古籍整理好送我那一份备份,我找我义父和上清观的大师们一起写个简单介绍。还有,这东西是个法器,有点意思,里面大约有先辈修士的修行体验,博物馆放它不合适,回头我找人打个报告,找个地方专门存放,唔,以后有新出师的修士感兴趣都能来刷一波,说不定会大有收获。” 白羽:“……” 他简直快要把愤怒化作实质,喷出去刺方若华一脸,这种秘宝,谁知道了不赶紧捏在手里,亲爹亲娘也不给看,她到好,真是……高风亮节! 这人是傻子吧! 小傻子方若华带着秦笙,秦笳,和韩康派出的人手押运古籍直接离开。 白羽彻底石化,盯着这批人的背影半天,还是下不定决心直接诉诸武力。 不是他不想,纯粹是方若华这人太过魔性,一碰见她自己就走霉运,着实是不敢轻举妄动。 “算了,再想办法。” 白羽叹了口气,其实仔细想想,这种结果当然让他失落,但也好过东西落到别人手里,如今他大约还有机会分一杯羹,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周玲玲拢了拢衣服,默默伸手握住那根玉簪,她并不曾特别有骨气地把玉簪甩回去,而是真就这般收下了它。 考古队的队员过来说想拍照,她就沉默地拿出来让人家拍。 这个玉簪能梳理鬼气,还能滋养人体,周玲玲如今的状况的确非常需要它,她自己能感觉得出来,随着时间推进,她的身体状态越来越不好,畏惧阳光,总觉得冷,容易生病,偶尔还容易忘事。 玉簪来得算是极是时候! 第五百一十二章 民宗局 冰雪消融,春风化雨,天气一日暖过一日。 高辉是民宗局的小办事员,今天本该放假来着,结果被抓差,跟着几个领导在机场这边等了三天。 他都快数不清自己来来回回开了多少次车,送了多少次人。 拉萨的路并不算很难走,但是他都有一种自己一个月不想碰方向盘的感觉。 “小高,给我根烟抽。” 同事老洪忍不住跺了跺脚,要了根烟默默点上,飞机晚点,下一个航班恐怕得耽误很久,他们还不知道要等到几点去。 此时的拉萨还是有点冷,但是到底春暖花开,游玩和朝圣的人是越发多起来,整个机场摩肩接踵,连外国人都有好些个。 太阳落下,月亮升起,风变得冷冽,气温骤降。 终于有乘客出来。 老洪脚下已经堆积了一大片烟头,一眼看到那边一水的光头加僧衣,登时提起一口气,把僵硬的脸揉了揉,努力摆出笑意盎然,恭恭敬敬的模样。 那边小高也提了口气,远看几个老道士带着小道士出现,心想是不是他要接的人? 往年招待成群的僧人多,道士可没见几个,但这两天道士们也来了五六回。 心里胡思乱想,行动上到迅速,也是做熟了的,迎上去客气两句,把这些宗教人士好好地护送到无名山的山脚下,却并不去大路,也不走盘山道。 小高眼看着须发皆白,老态龙钟,或许有一百多岁的老道士,牵着只到他腰的小道士下了车,冲他笑了笑:“有劳小居士了。” 因这老道长得着实是仙风道骨,人又慈祥,说话也真是和蔼可亲,小高难免有些担忧,不禁道:“老道长,不如让我送您上山?这里有盘山路可以上去的。” “不用,不用。” 老道士扫了紧随着过来的一帮和尚,“入乡随俗,处处皆是修行,还是走吧。” 说完,他牵着小和尚就向上山走去。 小高叹了口气,驻足看了一会儿,忽然就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瞠目结舌,暗道:看来回头真该去庙里或者道观里多拜拜,这世上确有高人! 实在是老道士走得太快了些,眼睛一睁一闭,眨眼工夫就上去七八米,衣袂随风而飞,当真是一股子仙气扑面而来。 后面那几个大和尚,速度竟也是极快,动作还优美舒缓,估计他一路小跑也追不上。 老洪一看他那傻样,嗤笑:“做咱们这一行,有时候三观确实不容易保持,但凡上了四十岁的,每年不去烧几炷香,争个头香之类,那这一年都觉得不自在,哎,走吧,还有两拨人。” 小高皱眉又张望了几眼:“这是什么仙山灵地,竟来了这些高人?” “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个姓方的大师,在他们那个圈子里地位很高,是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反正咱们好好伺候着就行。” 老洪一笑,“大事也轮不到我们去管。” 说着,顺手指了指道边草稞子里的人,“看见没有,都是武警、特警,前面还封了路,再过两日还有几位活佛要来,藏民们能把周围的路全都堵上。” 小高缩了缩头,他是见过那种朝拜大场面的,但凡那种时候,都不敢让自家的女朋友还有亲人们出门,真是被踩死了也是白死。 说话间,就见不远处两队驴友背着大包小包,排着队,一路走到眼前。 小高看见连忙招呼一嗓子:“哥们,前面封路,不让过的。” 毕竟是来了好几回,他也看见过有游人驴友想登山,结果被特警拦下来不让去。 他一喊,那两队驴友怔了怔,前面那一队就停下脚步,领队的回过头去和大家交流。 却没想到,后面那一队却是脚下不停,很快就走近了,近处一看,一共也就五六个,都是年轻人,学生模样,有男有女,一路从他们面前走过去,直奔山道。 小高哎了声,高声道:“前面的确不让过,你们去别处玩吧。” 其中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回头一笑,没有说话,另一个年纪更小,长头发的男孩子则冲他抱了抱拳,却是没有一个停下脚步。 小高也没办法,只能摇摇头:“真是,走这一段也不近,还得碰壁,何必呢。” 说话间,却见这几个驴友顺顺利利地上了山,道边站岗的特警不光没有管,还抬手行礼送行。 小高:“……” 剩下的那一队驴友面面相觑,连忙背着包也一路小跑跑过去。 这次小高到没吭声,心下有些好奇,拉着老洪一时不忙开车,反正下一波客人还早得很。 这一队驴友人数也只有七八个,装备却更齐全,显得正规,一过去却让特警给拦了下来,嘀嘀咕咕地说了半天,领队的又是解释,又是掏烟说客气话,但对方就是不放行。最后没办法,他们只好垂头丧气地退出来。 实在是乍一看,山沟沟里密密麻麻的人头,人人面无表情,目光直射,还真是让人觉得发毛,反正无论如何不敢炸刺。 小高:“……” 老洪一扯他,笑道:“别瞎琢磨,走吧。” 两个人开车调头,后面又来了几个人,人人灰头土脸,看着和乞丐也没多大的差别,小高张了张嘴,也不知该不该提醒一声。 片刻之后,小高决定眼不见心不乱,再不去乱说话,这群‘乞丐’也顺顺当当地上了山。 小高无语叹气:“没准是随机的?” 老洪白了他一眼:“随机个屁,用你的屁股也该能猜到,但凡能过去的,都和咱们接送的大师们是一路人。” 说完,他到若有所思,“这几天没事可以多往这边走走,估计那些大师都属于寻常老百姓一辈子也见不到一个的那种,要是有缘分,让他们帮着指点几句,没准咱们也能飞黄腾达。” 不知多少人心目中的高人方若华,一进自家大门,入目的有念经的和尚,有设坛的道士,有摆弄稀奇古怪白骨物件的巫师,还有江湖神棍打扮,也做江湖神棍举止的神棍。 “……” 她登时有点进错门的既视感。 “若华你们回来的正是时候,这几位是天都的驱魔师,今天上清观的真人,有白云寺的高僧,世间英豪齐至,承蒙大家错爱,让我们天都来主持第一届论法大会,正好把你们这一次的收货也拿出来,大家一起看看。” 第五百一十三章 论法 方若华:“……” 她觉得有些古怪,可事实上,法会召开大受欢迎,能来的前辈高人都来了,而且很是重视,带来的全是各门各派里最重要的嫡传弟子。 每个人都相当精心地去准备论法大会时需要交流的东西。 不说拿出各门派压箱底的绝活,但是,每一个公开授法的大师神色间都是舒缓且认真,绝不敷衍了事。 方肖身边带着方兴,方桃,方若馨,后面座位上,方春生夫妇等方家长辈们也都在。 他们方家几个年轻小辈,个个穿着打扮都是低调中的高调,服装样式寻常,却是从头到脚都武装到极致,连手表和女孩子们随意佩戴的发卡都是法器。 好些江湖上的后起之秀围绕在这几个身边,显然是真正相熟的朋友,凑在一起低声交谈,举止之间都透着一股子熟稔。 方若华和秦律他们,同样也有不少江湖后辈们用殷切的,充满敬意的目光追逐。 大屏幕上,一众水友:“……” “好像和想象中完全不同。” “编剧又自己发挥了。” “我怎么记得,原文中所谓的论法大会就是女主角装逼打脸的背景板呢。” 原文里,整个论法大会就是女主和男主的舞台,完全没有别人发挥的余地。 几次论法,前面是高门子弟歧视女主然后被女主从身到心,全部碾压,到后面就是所有人吹捧着女主,女主说什么都很对,其他人家传的东西完全和女主不是一个档次。 水友们想到原文,不禁感叹:“好像原文里修士圈子特别萧条,随便一堆骗子也能混进去,参加论法大会的,十个里面到有八个不成样。” “应该不至于,是没有这么多大门大派的高人们去参加吧?” 方若华一笑,转头四顾,如今论法大会还没正式开始,但是这种生机勃勃的感觉还真让人心动。 在小说原文中,末法时代,术法萧条,便是高门子弟也多是修行多年还不入门。 周玲玲能冒头,一来她天分的确不坏,二来运气同样不坏,三来龙太子和天师白羽算是当时资源最多的两人,对她十分好,非常照顾,再加上探索古墓搜集了许多世间已然失传的秘法,挑选些自己用不着的,又换来对自己颇为有用的家族珍藏。 一来二去,周玲玲自是独占鳌头,深受修士圈子里年轻一代看重。 方若华听了一耳朵高人们论法,心下也有些好笑,她和她爸妈明明只是想让这个世界的方家,原主的那些亲人们能活得更好,让方家能传承下去,并无太大野心,没曾想几个小动作却掀起这般风浪。 不说将来,只说现在,方家也有了和修士圈子里名门大派比肩的架势。 不多时,方肖便从地下室小书房出来,招呼几个大派名门的长老,又叫上方若华,笑道:“刚从古墓里挖掘出一批资料,多为唐代以前的,许多已然散轶,失传,我们来整理一下,也好造福后世子孙。” 这话一出口,自然是应者如云。 一行人进入书房里,看到浩如烟海的资料典籍,登时就忘了一切,连吃饭都顾不上。 这可不光是从古墓里拿出来的资料,还有方肖自己准备的,足足堆了三个高耸到屋顶的大书架。 方若华先将从古墓中带出的小女鬼们安置一下,愿意超度的便送去寺庙道观超度,不愿意的便留在玉瓶中暂居,晚上出来打扫打扫卫生,整理一下书房,到还做得熟练。 其实当时古墓中还有些山精水怪,像阿宁口中的黄姐姐就是黄鼠狼成精,不过它们来去自由,到不必多费心。 安顿好,方若华就暂把这些事抛在脑后,眼下的事情还有的忙。 接下来一连半月,诸位长老们就没离开方家半步,抄录古籍,分析演法,忙得不可开交。 这些古籍毕竟晦涩难懂,一人读就有一种理解,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免有些相悖之处,时不时便能看到两个年岁加起来快有小二百的老家伙,吵着吵着就要动手,弄得弟子们连拦都不敢去拦。 想想也是,小小的宅子里汇聚了四方英豪,有修佛的,有修道的,有儒学大家,就连同为道家和佛家,也要分出不知多少流派,儒学大家们更是思想各有不同,怎么可能不热闹? 换了别处,佛门子弟和道家子弟聚在一起,不打起来那就是邀天之幸。 不过,的确是很尽兴很热闹。 方若华一开始也就是帮着端茶递水,后来众人才发现她颇有些了不得之处,似乎过目不忘,又对所有的资料十分熟悉,但凡有人想找什么资料,只要提出来,她总能在最短的时间把相关资料全部搜罗到面前。 其实方若华只是把他们要找的东西直接在宇宙商城里搜索,然后按照卖家给的排列顺序,直接拿出来给这帮老头子看而已,但别人可不知道,一时都对她这一手能力惊为天人。 过了十几天,方若华就成了大家伙的百度搜索引擎,经常有人窜过来喊:“方小友,陈楠祖师的太乙金丹法诀帮我找一下。” 方若华就勤勤恳恳地给他们干活去。 干完活还负责誊抄记录,画图,总结出一套又一套非常有系统的学习资料。 照着她那百科全书的形式来编辑,清晰明了生动有趣。 直播间那帮水友们看着方若华用清秀漂亮又大气的行书,行云流水地写出一大篇一大篇的字,画出同样看着就像艺术品的图画,一时到觉得出自他们三妹之手的书籍,比真正的古籍还要珍贵些许。 唔,让人有一种看到之后,自己也想去修行的欲望。 可惜还缺些百科全书能储存法术的功能,或许只有符箓一篇中,能附上几张符箓作为示范? 书卷没有编写完,上清观的曲真人便开始想名字,写了十几个文雅有典故的名字还嫌不足,好不容易挑出满意的,白云寺的大师又觉不妥。 以至于到最后这套书有好几个名字,但人们却只因它封面是素白色,叫它白皮书,分大白皮书、小白皮书两种。 第五百一十四章 灵童 方若华也不理他们,要紧的是书的内容,叫什么名字却是无关紧要。 有这些多当下最顶尖的修士一起参谋,这一套大部头著作肯定会非常受欢迎。 不过,这回书成以后,恐怕不能是任何人都能读。 方肖虽说并不敝帚自珍,很愿意指点后辈,但是依旧遵从法不轻传这句话。 若是让不法之徒学了里面的东西,将来光是清理门户,也够让大家头疼的。 所以将来能阅读此书,资质一类也还罢了,唯独品行上必须过关。 方家门户紧闭,十几个当今世上修行圈子里最顶尖的大宗师,沉浸在书海中不可自拔,若有所得,便出去给后辈们上两节课,有纷争就彼此叫上志同道合的同伴,凑在一起搭个局辩论一番,每逢此时,总是围观者甚众。 一热闹,就足足有两个多月。 方若华期间都不得不回学校上了几节课,又被一个电话打过去召回,不得不再次请假。 年轻的,年长的修士们也是时不时去处理下自己必须做的正事,然后再急匆匆地赶回西藏。 估计在这一批典籍被梳理得差不多,大宗师们兴尽而归之前,方家是很难清闲了。 好在拉萨的风景不坏,周围有世界之巅,灵气充沛,最适合修行。 在此地修行一阵子,修士们到渐渐觉得,即便闲来无事,每年也该过来走一走,不刻意修行都有一种凝神定志的感觉。 这日,拉萨难得没有风,阳光也温柔的很。 方若华正坐在躺椅上,半躺着一边看天上的云彩,一边和食我姓通电话。 食我姓最近半个月忽然交了个男朋友,是他们学校比她大一年的学长。 方若华也就随便听一听,对好朋友的感情事宜,她还是坚决不打算干涉,就连她这个世界的亲姐姐,方若馨的感情,她都没有插手,更何况是食我姓。 不过能读政法大学这样的学校,想来最起码也是聪明有上进心的,能让食我姓喜欢,长得肯定也挺好,交男朋友有这几样也就够了。 食我姓显然挺喜欢她这个男朋友,那么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姑娘,跟她打电话打一个多小时,到有四十分钟是说那个男孩子的。 什么学长家里条件不好,去食堂只吃馒头和不要钱的汤,什么学长很有上进心,也有耐性,在学生会做得很不错之类。 “……我挺心疼他的。” 食我姓轻轻道。 一听食我姓最后说话的语气,方若华就明白,至少在现在,食我姓是真喜欢她男朋友,既然如此,便是听描述总觉得哪里有点别扭,方若华还是笑眯眯地只道:“好,好,好,你高兴就好。” 反正那姑娘即便是变成个恋爱脑,那也是聪明理智的恋爱脑,再怎么样都不会太吃亏。 何况,她爸爸是个女儿奴,还精明到方若华觉得自己和爸妈加起来,也随时会在心眼上被人家给比成渣渣,那有什么可担心的。 想一想,食我姓二十三岁,才谈人生中第一场恋爱,唔,只有鼓励的份儿嘛。 正倾听食我姓的小女儿心思,秦笙忽然两步出来,一脸惊奇:“师叔祖,有件事,我想您一定也愿意听听。” 方若华一扬眉,挂了手机走进屋子,刚一入书房,就看到几个大喇嘛身边围了一群人,方肖也在,方肖抬头见她,便招手让她过去。 “这有什么新鲜,以前找转世灵童,一口气找到好几个的时候也有很多,究竟哪一个是,护法和活佛们自然会判定。” 一个大喇嘛不知说了句什么,旁边一武僧立时皱眉,摇头道。 “如今恐怕转世灵童尚是婴孩儿,暂且分辨不出也正常,可过几年不就得了,桑巴活佛在甘珠寺生活百年,究竟是不是活佛的转世灵童,甘珠寺里便是随意哪个小沙弥都能认得出,有什么好吵的。” 原来是甘珠寺那边的护法很低调地找到了三个转世灵童备选,出生日期都与活佛圆寂的时辰相差仿佛,且与我佛有缘。 准备先接入寺内培养,待懂事时再确认灵童究竟是哪一位。 没想到桑巴活佛的大弟子占堆昨日却背回来一个六岁的孩子,是个哑子,非说他才是活佛转世,而且当即匍匐于地,认了师父。 活佛弟子与护法在转世灵童的认证上有争执,这等新鲜事,别处不说常见,但也时而有之,可甘珠寺却几百年没发生过了。 甘珠寺并非大寺,桑巴活佛在世时只一门心思修行,寺内少纷争。 这武僧也是甘珠寺的,平时最讨厌心思不纯的喇嘛,总觉得一些喇嘛侍奉佛祖之心不够诚,还有名利之念,此时听说自家也出事,涵养再好,也生闷气。 不多时,便有大喇嘛登门,也是一脑袋官司,心情不大好,但是毕竟都是修为有成的高僧,还是很能沉得住气。 大喇嘛很是客气,请当日活佛圆寂时在场的修士,还有方肖几个活佛生前至交密友大驾光临。 “方上师与仁波切相熟,即便是仁波切转世再临,想来也会记得上师。” 方肖:“……” 要是换了在自己原本的家,遇上这种事他一定不瞎掺和,但是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灵异世界,说不得桑巴活佛还真能转世再来。 他就无论如何也得去一趟了。 方家如今聚了十几个前辈高人,真算的话,竟然都与活佛相熟。 这也正常,修行圈子说大很大,可说小它也是真小,尤其是最顶级的圈子,统共也就有几十人而已,彼此不认识还真没多大可能。 一行人呼啦啦一大片,直接步行去甘珠寺,到把几个民宗局的办事员吓了一跳,差点一个电话直通中央,还以为方肖带着白云寺的长老,上清观的真人打算‘灭’掉甘珠寺! 实在是这里面随便哪个拿出来,那都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他们不能不谨慎。 眼下这个世界,与现代时空可不同,这是真正异常事件十分普遍的世界,上层不敢不重视这一块,对待修行圈子里的那些人,也是轻不得重不得,如今刚刚突破僵局,有望把修行圈子也纳入一定的规范之内,至少不至于大家伙都抓瞎,在这种背景下,民宗局肩膀上的责任也要更重几十倍。 幸好方肖为人谨慎,一接到民宗局那边的电话,就言简意赅地解释了几句,他们只是受邀前去甘珠寺做客,不会发生什么冲突。 话虽如此,民宗局那边还是紧赶慢赶地派了七八个人过来护送。 特警武警瞬间都戒备起来,顺便清场,严密封锁消息,生怕信众跟去凑热闹,万一出事,也好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局面不要恶化。 第五百一十五章 感应 小高和老洪两个,跟着自家领导开着车奋勇直追,在盘山道上开出赛车手才有的高速度来,终于将将吊在那十几个大师的后面,赶到甘珠寺。 他们自然是不能进去,冒了一身冷汗,气喘吁吁地下了车。 小高吐出口气,蹙眉道:“一群平均年龄怎么也有八十的老家伙,走这么快也不怕歪了腰。” 他一句话没说完,就见前面最后一个被迎进去的老和尚回头看了他一眼。 小高登时闭嘴,不知为何心里居然一怕。 老洪白了他一眼:“你到是不知死活,什么话都敢说。” 话音未落,秦笙从后面一路小跑,跑到眼前,凑过来拍拍小高的肩膀,笑道:“有什么不能说的,我也想抱怨,他们是快了,逍遥的不行,还有兴致较量呢,可看看我,我多惨,就知道压榨童工。” 他是有些惨,背上乱七八糟的摞了一堆东西,看着就沉得要命。 小高:“……” 秦笙也没想要小高安慰他什么,一溜烟似的飞奔而去。 秦笳紧随而至,略带几分腼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对不住,我哥哥性子有点跳脱。” “没事,没事。” 他们还能说什么? 只能眼巴巴看着秦笙和秦笳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进了甘珠寺的大门。 等他们两个进去,大约是和门口的小沙弥说了几句,不多时便出来两个比丘,合十行礼,笑道:“几位居士,天气越发不好了,还请寺里喝两茶。” 民宗局的几位面面相觑,还是老老实实地跟进寺内。 小高一进寺庙,不禁就心生好奇,其实他们局里的藏民还是比较多,但他却是汉族人,当初考公务员,也不知怎么就稀里糊涂地考了民宗局,反正就是哪个部门比较冷门就考的哪一个。 别看顺顺当当进来,脑子里填了一堆东西,但实际上,他对于宗教却是半信半疑,疑的那一部分还更大些。 局里的同事们却是个个神神叨叨,让他总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老洪和他走得近,见他这样的状态也不为他着急,反而总是神神秘秘地笑他:“别急,你进来还不到一年,我猜,再过个一年半载的,你就很能融入前辈们中间了。” 思索间,进入庙门,比丘指点他们,跟在那些高人身后慢慢前行,老洪瞬间严肃起来,神色郑重,压低声音:“不要乱说,不要乱动,从现在开始,你带了眼睛没有带嘴巴。” 小高登时有些紧张,却努力让自己表现得更专业些。默默念了三句——一切向领导看齐。 民宗局的人过来,方肖他们却只是扫了一眼,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风沙打着旋飞舞。 方若华觉得甘珠寺哪里有些不一样了。 大殿还是大殿。 众僧还是众僧。 梵音依旧存在。 但是那种奇异的,让人安心的,舒适的感觉,还有那种游离于世外,不在红尘中的气场,却仿佛已然渐渐淡去。 这座甘珠寺好像开始失去自己的某种特质,而要养回来,恐怕还要再遇机缘。 方肖停下脚步,抬头看院子里两棵菩提树,树的年纪不大,是桑巴活佛二十岁时亲手栽种,如今外表茂盛,内里萧条。 不过,到是还有生机。 殿内佛香阵阵,沾染了衣裳,方若华一行人也是进了庙,上了香。 三个备选的转世灵童都由人看着在康村的房间里,几个孩子确实像是有佛缘的模样,额头宽阔,耳垂又大又厚,不爱哭,逢人便笑。 方肖带着方若华几个小辈走过去看了一眼,和几个喇嘛说了两句话,也没多说什么,便被大堪布叫住:“方上师,时辰差不多了,去仁波切那儿吧。” 见方肖应了,他又冲几个照顾灵童的小沙弥说了几句话,小沙弥便抱着孩子随着一起出门。 桑巴活佛活了一百多年,在甘珠寺呆了也是近一百年,他居住的地方却不简朴也不庄严,反而很生活化,落地窗,仿古的大床,茶几上杂七杂八地摆着围棋,茶盏茶壶。 红色的厚重大地毯,角落里摆着两个根雕作品,方若华扫了两眼,雕的大约是座佛像,但是线条模糊,形色完全不美,呃,实在是不堪入目,哪个人胆子这么大,敢把这种东西卖给桑巴仁波切? 方肖一笑:“怪不得从不让我进他的屋子。” 说话间,大堪布和几位喇嘛已经席地而坐,令小沙弥依次抱着婴儿进门。 第一个小沙弥,一手抱婴儿,一手推开房门,特意把孩子抱得高些。 “上师,回家了。” 小沙弥轻声道。 小婴儿登时咯咯咯地笑起来,转头四顾,手舞足蹈。 一个大喇嘛点头,神色温和:“看来有感应。” 其他人都笑了笑。 这边小沙弥抱着婴儿站好,后面第二个小沙弥就进了门。 “上师,回家了。” 小婴儿一声不吭,小沙弥便带着孩子慢慢地绕着屋子走,走到东面墙壁前面,小婴儿忽然一把抓住墙上挂着的五彩哈达,轻轻勾起唇角笑出声。 大堪布失笑,点点头:“站一边去吧。” 至于第三位,进门之后却是不言不动,宝相庄严,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感应。 几个喇嘛都叹气:“这三个选中的仁波切的物品也差不太多。” 其实多一件少一件的,他们也不可能完全按照这些确定活佛的身份。 “我去电话问过央措仁波切,他老人家并未回应我,不然就再去几位活佛那里求教吧。” 这边说得热闹,方若华倚着窗户看向外面,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小孩子,正被几个差不多大的小沙弥围在一起,那小孩子并不会说话,却是手舞足蹈地逗得几个小沙弥哈哈大笑。 周围的僧人看到了也只是冷眼旁观,并无阻拦的意思,毕竟这些都是普通僧人,而那孩子却是活佛大弟子亲自选出来,而且大弟子已然认定,这便是桑巴活佛的转世。 “他叫什么?格桑多吉是吗?是占堆大喇嘛带回来的那个?”方若华一扬眉,“为什么不让他也进来看看。” 第五百一十六章 欢迎回家 大堪布闻言一怔,道了声佛号,似乎觉得有些苦恼,又有些尴尬,半晌苦笑:“那孩子今年已经六岁。” 占堆闹出这一出,他们只觉得占堆是太思念仁波切,以至于深神智混乱,仁波切才去世多久,多吉那孩子都几岁了! 他们并未多言,也没有不让那孩子进甘珠寺,不过是因为其他寺的喇嘛们插手其中。 无论他们赞同还是不赞同占堆的举动,他总是桑巴活佛心爱的弟子,总不能活佛刚圆寂,他们就眼睁睁看着他的弟子就被人欺辱。 不过,没人相信那六岁的孩童当真是仁波切转世,实在是毫无征兆,护法也不曾预测到什么,只是此时方若华开口,他还是愿意给几分面子。 不说别的,桑巴仁波切的舍利子就在她的手腕上,可见她的确与仁波切关系密切。 不多时,多吉便推门而入。 他进门的一刻,大堪布愣了下。 前几日见这孩子,只觉得呆头呆脑,不会说话,还有些笨,但这会儿他走入桑巴仁波切的房间,到似乎变得有哪里不一样。 似乎,有点像桑巴活佛! 大堪布尚来不及多想,那孩子抬头四顾,一双雾蒙蒙的,始终带着一点呆气的眼睛,忽然就弯了弯,露出一片星芒,举步朝着方若华走过来,伸手握住她的手腕,忽然开口笑道:“我回来了。” 一众僧人齐齐惊呆。 这孩子被带回寺内,他们自然是调查过的,很清楚,多吉自幼聋哑,是天生的,根本不会说话。 多吉笑容甜美,又带着一点调皮,伸手按住方若华手腕上的舍利子:“我替你雕莲师心咒可好?” 方若华点头笑应。 就见多吉很自如地从房间的格子里翻出一套雕刻工具,工具都是非常专业且非常精致。 他手也稳定,只就着方若华的手腕,刷刷刷地落刀,速度非常快,不过二十分钟,十八颗舍利子,每一颗上都被刻上了完整的莲师心咒。 多吉很是满意,笑眯眯点头。 “我答应给你雕,自然是要说到做到。” 方若华看了一眼,却是慢吞吞把舍利子摘下来,随手塞给她爸。 “好东西,给我爸了。” 方肖看了看,又转头看地上的根雕作品,嘴唇动了动,转头问大堪布:“我觉得不用再考试,多吉便是桑巴仁波切的转世灵童,大堪布,你们可有别的意见?” 大堪布恨不得举起手把脸捂住,心中的激动一时都减去了三分,热泪还未曾盈眶,就差点咬到了舌头,只能叹了口气,率领一众喇嘛拜了下去:“上师,欢迎您回家!” 就这出丑都出到外人面前去的超级神奇雕工,谁敢说他不是自家的那位仁波切? 外面无数喇嘛,齐齐拜倒。 格桑多吉转身向外走去,一路上先摸了摸两位弟子的额头,依次看过去,轻声道:“我是桑巴尼玛,也是格桑多吉,极乐圣土虽好,我的修行却还没有结束。” 无数喇嘛齐齐呼喊佛号,一时诵经声四起,比丘沙弥尽皆为活佛献上哈达。 民宗局的一干人等个个目瞪口呆。 当领导的咳嗽了声,到是还算镇定自若:“快点记录,必须记录下来。” 小高只喃喃自语:“……教了很久吧。”却见那个虚岁只有六岁的男童一转头,盯着他看了一眼,登时,小高只觉得满头凉意,心思清明,那些杂念通通消失,忍不住有一种跪拜的欲望。 那双眼睛,绝对不是六岁孩子的。 小高打了个哆嗦,收敛了一切不合时宜的念头,也许今日之后,他要去替自家的父母兄弟女友求几张护身符回家,逢年过节,也该去烧几炷高香才好。 甘珠寺桑巴仁波切转世重临之事,很快就传扬开来,虽说其他几个活佛,还有别的喇嘛心存疑虑,或者有些不高兴,但既然已成事实,他们也不乐意再闹腾让别人看笑话。 如今方肖带着一大堆世上最顶尖的修士在此,西藏这边的喇嘛们也不可能闹事。 关起门来自己怎么折腾无所谓,如果让外人瞧了热闹,那可是整个藏族密宗的都跟着丢脸,没有人是傻子,不可能做这等吃力不讨好的活。 甘珠寺这边到是慎重起见,又派人仔细打探了一番,有人证明就在活佛圆寂后不久,多吉在学校读书时忽然从台阶上摔下去,昏迷了一刻钟。 因为这件事毕竟是发生在学校,老师们怕担责任,这孩子又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一个,送医院检查没问题,学校那边也就不曾张扬出去。 活佛转世,选出转世灵童之后,还有典礼要举行,但都是后话了。 方若华父女在甘珠寺呆了几日,方肖陪着六岁的小友下棋聊天,方若华自己便包袱款款回了帝都。 顺便带走一套手抄本的‘白皮书’,研究一番,顺便收藏。 其实方若华他们自己的修行基础学等资料就是最好的修行资料,但是,这一册白皮书也有其价值。 例如其中记录的一些法术,其实并不高深,也不复杂,和方若华本身拥有的比起来差距巨大,却拥有很多节约灵力的小窍门,总能用最少的灵力来施展。 就这一点,就足以让方姑娘认真研究一番的。 再次回到校园,方若华还真有一些感慨,她学的法学专业,和别的专业比起来其实比较累,需要背诵的各种法律条文又多有复杂,案例也麻烦,属于易学难精的一门学科,但是也是越深入研究,越让人着迷的学问。 刚上学的两年,就是方若华如今的素质都认认真真,废寝忘食地苦学了两年,才算是入了门,但现在她都没有大把握真正站在法庭上,能真正担当该担当起来的责任。 “若华!” 销了假,上完上午的课,刚一出教室就接到食我姓的电话,食我姓还带了她的男朋友过来。 “这是我的好朋友若华,这是张磊,我男朋友。” 食我姓笑道。 张磊冷淡地点点头。 方若华上下打量了他两眼,皮肤比较白皙,鼻梁很高,眼睛漂亮,身上穿着打扮还算讲究,当然不能和食我姓那一身手工定制比,也算是小名牌,只是这人百无聊赖地靠着墙壁,脸上有一丝隐秘的不耐烦。 食我姓一笑,冲方若华道:“不用理他,他这人就这样的脾气。” 第五百一十七章 亲朋 方若华挑挑眉,不置可否。 两个人和往常一样,直接去校门口东头最熟悉的小饭馆里坐下。 食我姓点了七八个大份却比较便宜的硬菜。 方若华叫了几瓶雪碧。 两个女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吃饭喝饮料聊天,杂七杂八地聊到饭菜吃干净,又去压马路,买了各种零零碎碎,价格便宜的小饰品。 方若华和食我喜好习惯颇有些相似之处,即便不说正经事,不做正经事,甚至方若华一个人自顾自地聊天,得不到太多回应,也会觉得有趣又高兴,如此时间一久,自然是越相处越亲密。 只是张磊显然是越发不耐烦,陪了女朋友一会儿,见她不肯走,就随意地交代一声自己溜了。 食我姓也不在意,看着他走人,失笑道:“就是这么个人,不算多俊美,也不会讨好女孩子,唔,不过和我挺有缘分,相处起来还挺好的。” 她又是笑,“往常约会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各种学生会活动上,他可能不习惯这么闲逛。” 方若华:“……” 好吧,食我姓这姑娘一向冷静又淡定,话不多,但是一向更倾向于看别人的好处,从不把自己的意志加在他人身上,很能求同存异。 这应该算她的好处……吧。 方若华一笑,下午没课,自然继续扯着好友四处玩,玩到晚上先送她回宿舍,自己再回学校。 食我姓见了好友,心情不错,又按部就班地进入到自己的学习中。 这日,她照常约张磊到图书馆,帮他翻译一篇德文资料,往常说话不多,这回张磊到是蹙了蹙眉,轻声道:“咱们学习紧张,不趁着大学的时候多参加活动,积累人脉,攒经验,等大学毕业起点就比别的同学低了。” “我们和人家官宦子弟不一样,都是普通老百姓,别以为咱们考的大学够好,出来以后就一定有好前程。” 食我姓诧异地抬头看了一眼。 张磊又轻声道:“所以,以后你少陪你那什么朋友去玩,看她穿着打扮也不像富贵人家出身,也不像是有什么大本事的,你能力不错,只这精通三国语言就比别的同学起点高了,还是多和齐班花她们接触,将来她们才是你的人脉。” 食我姓冷静地开口:“以后如果你不想见我的朋友,可以直接说,不去就不去,我朋友对你的兴趣不大,你不喜欢我的朋友,也同样没有关系,但是我要求你一旦出现在我的朋友面前,就谨言慎行,不该说的一字也不要说,我不想她有一点不高兴,你和我交往,可以不喜欢我的朋友,但必须要尊重她,就如我也不喜欢你宿舍里的那几位,但他们对你不坏,所以我绝不在你面前说他们半句不是,我也要求你做到。” 食我姓顿了顿,“如果你不肯尊重她,那我只能和你分手,这句话我只说这一次,决不再说第二次。” 张磊一愣,眼见食我姓平平静静地收拾东西离开,离开前还像往常一样叮咛了一句:“你要我查的资料,我列了参考书给你,便签夹在你的英语词典里了,再见。” 他一时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只是略有些恼怒,气道:“还不是为了你好!” 又想自己这个男朋友还没有对方一个不知来路的老同学重要,他就更生气。 食我姓到是没多惦记,回宿舍开笔记本打网游去。 这些日子陪张磊研究的那些东西,实在当初大一的时候玩过差不多好几次的,她做起来也是有些没意思,还是偷闲打个游戏舒服。 她如今确实很喜欢张磊,如果不喜欢,也不会让他当男朋友,但是交往时间尚短,不过两个多月而已,如果慢慢交往下去,将来怎么样还不好说,但是现在想让食我姓把交往两个来月的男友地位,提高到自己多年好友之上,那不大现实。 食我姓和方若华都很有默契地没谈小姑娘这位男朋友的事,方若华到是又带她参加了几次家族聚会。 如今的方家和以前不同,个个都成了大忙人,全体修行入门,方兴和方桃更是被方肖赶鸭子上架,以天都第三基三级驱魔师的身份,和帝都新成立的特殊事务局取得联系,达成合作协议,暂时驻守特事局为顾问,帮助处理一些不同寻常的案子。 一开始两个人还觉得麻烦,几个月下来,这活到是越做越有滋味,成就感十足。 可即便如此,一个月最少也要举行一次家庭聚会,甚至数次,有时候方肖和夏芬两个也会参加,即便真人来不了,大多也要直接开通讯器,一家人在一起交流修炼心得,或者纯粹待在聚灵阵里修行,享受一下美食,放松心情,工作的压力和劳累自然而然就一扫而空。 这日,方若华照例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懒洋洋地等着若馨姑娘把烤得外焦里嫩的肉片,沾上不多不少的酱汁送到她嘴里。 三口肉片喝一口梨水,唔,美滋滋。 以前在小时空,方若华和女孩子们相处,多是照顾人,总去模仿下她萱萱姐的行为举止,这一次被若馨姑娘照顾,到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看她这位姐姐高高兴兴的模样,显然也是很享受投喂妹妹的快乐,于是,皆大欢喜。 食我姓也正好有空闲,此时正颇有几分痴迷地盯着方十一倒茶的手。 方兴失笑,小声与若华耳语:“不是说有男朋友了?” 方若华哼哼:“我大伯,我爸,都结婚这么多年了,年前参加联欢晚会,还不是一看见粟家那十二朵金花就精神倍增,再枯燥乏味的联欢晚会也能看得下去?” 方兴登时闭嘴。 好吧。 食我姓百忙之中还能抽空把目光落方若华身上一下:“张磊这两天作为志愿者,去义务帮忙接待一个华侨商人,是个老人家,叫方秋生,我听这名字很耳熟。” 方若华一众小辈没动。 方越泽,方东林,方修齐三兄弟齐齐转头:“我们大伯就叫秋生!” 方春生的哥哥和弟弟早些年背井离乡,不知所踪,后来到听说是去了国外,但至于具体是哪个国家,到不怎么确定,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方春生这几年年纪大了,到有一点惦记起亲人来,偶尔也会和儿子们絮叨几句,省得将来老一辈没了,年轻一辈连自家亲戚都不认识。 第五百一十八章 通行证 “秋生啊!” 方春生一笑,“我那大哥可比我聪明,还有一股子狠劲,又有耐性,虽然算一算也有几十年没见了,不过他那种人,无论落到什么地方,估计也能奔出不小的事业,和我不同,他有上进心。” 食我姓带来的消息是挺让人开心。 谁不高兴以为永远见不到的亲人原来还有再见的一日。 方春生和他大哥秋生,年幼时也是亲热的很,固然后来总免不了有些龃龉,可几十年过去,曾经的小芥蒂,如今回想,早已经成了暖心的回忆。 不过,方家到没有多做什么。 方家人如今的养气功夫都还算到家,修行至今,方家已经没了毛躁人。 再说,也并不确定那个方秋生就是他们家的那个方秋生,如果是,既然都回国了,祖宅在此,终有再见之日。 “越泽,你就托人打探一下,看看这位归国华侨是不是你大伯。” 方越泽笑着应下。 方家大伯还没有打听出什么,他的大伯要回家探亲,顺便祭祖的消息却是传了回来。 这位归国华侨要回老宅探望亲属,是很正常的事情,安排这种活动,政府人员,招商办的公务员们,简直不要再熟悉。 国人的传统,就是讲究落叶归根,还讲究衣锦还乡。 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如今,华侨归国探亲的热潮早过去了,方秋生回来的还算晚。 “方老先生,前面不远就是帝都桃园度假村,过了度假村,便是您老家所在了吧?” 一个满头银发,身体还算康健的老先生笑了笑,目中露出几分怀念之意。 “是啊,离家四十年有余,如今回来,到有点近乡情却。还好,老兄弟还在。” 方秋生大笑。 他孙子方宇,孙女方盼一左一右正玩手机,闻言都有些无奈。 和爷爷不同,他们却是挺烦的,说起来似乎是挺近的亲戚,但是几十年不见,根本与陌生人没什么不同,有什么好见! 爷爷想念亲人,自己去就是了,拉着他们做什么! 他们两个都是香蕉人,从没回过中国,在没回来之前脑子里对国内的印象还是外媒媒体说的那些东西,哪怕回到帝都,看到高楼大厦无数,印象被打破了好些,可是多年根深蒂固的思想哪那么容易彻底翻篇! 如今方宇想起克丽丝跟他们说的那个小笑话,当年有个归国华侨回家探亲,却被家里那些所谓的亲人吓得再也没敢回去半步,他这心里就有些别扭,反正就是提不起劲,一点也不想去旁观自家爷爷几十年亲人重逢的热闹喜剧。 再想想,说不定他们兄妹也得装作一副喜极而涕的模样,否则就是冷漠无情,不知亲情为何物,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牙开始疼了。 “马上就到了。” 张磊脸上露出矜持有礼,并不谄媚,却令人如沐春风的笑容,“我们的车会开慢一些,前面是度假村,人和车有点多。” 方秋生笑着摇头:“只要不堵车就好。” 张磊莞尔:“不会,方老先生放心,帝都的车流量的确大了点。” 他只是个小小的实习生,大四毕业实习混入藁县的招商办,到不是想将来做公务员,更多是为了人脉。 张磊做得还不错,很得领导们喜欢,这次更是特别神奇地能随从领导一起陪同美国来的方先生回家,对他这个一穷二白,在帝都毫无人脉的普通学生来说,实在是一大机遇,他即便只是跟来长长见识,也要把自己能做的,做到尽善尽美才好。 方宇看了看他妹妹,他妹妹已经把墨镜戴上,又戴上耳机,假装听歌,心里到有点嫉妒起来,他妹妹能任性,可他身为长子嫡孙,却是不敢在老爷子面前弄鬼。 只希望老爷子的兄弟不是那等太没脸没皮的人,少生几个孩子,少有几个孙子,人际关系不要太复杂才好。 这么多年,老爷子都不曾打听留在大陆的亲人,还说什么不打听反而有个念想,打听了万一没了家,没了人,这心里岂不是难受。 可以想象,当年老爷子离开家时,方家得困难成什么样,听说太爷爷死了,太奶奶也没了,家里房子破如鬼屋,一床棉被一大家子用,一天勉强能吃上一顿饭,还只有水饱。 如今自家那个便宜二叔能活下来,也想必就是个普通乡下老农民。 他爷爷其实不该这么着急,招商办的人已经说了,可以提前帮他们打探清楚,知道那一家子的底细再上门也不迟。 心头的杂念一闪而逝,方宇探头看外面,只觉得天朗气清,风景极好,烦闷的心情竟好转了些,忍不住一笑:他想得未免太悲观,能住在山水如画的地方,旁边还是很有名的度假村,那位二叔家或许生活不坏。 就是很糟糕,或者碰上一群极品,难道他们家连拉扯下几个亲戚也要东想西想?看得顺眼,就多处一处,看得不顺眼,转身走人便是,他们又追不到国外去,不过是在大陆呆个把月而已。 要说财产,他们家不是什么世界富豪,但是家里的产业也足够他们花的,爷爷更不是糊涂人,即便分出一点股份钱财给他弟弟,又有什么大不了? 方宇自认为自己和家里那帮眼睛只盯着钱的堂兄弟姐妹们不一样,他相信凭着自己的能力,一定能闯出一片天地,用不着一门心思往自家的产业里面钻。 胡思乱想间,前面政府几个领导坐的车缓缓靠边停下。 方宇一愣:“到了?” 却是两个中年人拦停了车,低声说了句什么,不一会儿,招商办的章主任和他秘书就过来,对方秋生老爷子笑道:“方老先生,非常抱歉,是我们没提前做好工作。” 他想了想,心里其实也是七上八下,乱七八糟,面上却还端得住,轻声道:“是这样,您要去的地方比较特殊,如果不提前通知主人来接,就应该提前一天申请通行证,因为我们的疏忽,竟然没注意到此事。” 方秋生:“……” 章主任连忙微笑:“请您放心,方春生老先生也已经得到消息,特事特办,特别通行证十分钟之内就能送过来。” 第五百一十九章 福气 方秋生愣了半晌,吐出口气笑道:“看来我这位兄弟的身份很不简单。早知道,应该先通过你们和他联系上再说。” 其实他不欲声张,只想悄默声地见见亲人,更多是担心自己身上背的一桩大麻烦,担心有个万一,麻烦找到他弟弟头上。 再来,如今精力不济,还有些怕要应付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不如来了看过兄弟,能帮忙的帮一把,看完就走,大家都省心。 他想了许多,却独独没想过原来他这个弟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见。 章主任面上只微笑,一副什么都了解,就是什么都不能说的模样,可实际上,他也很想痛哭流涕一把。 他章懋只是藁县招商办的一个小小主任,偶尔也来帝都出差,但是从来都是谨言慎行再谨言慎行,这次不过是陪人探个亲,多简单的事,怎么就半个小时之内接的电话从自己的上司转移到顶头上司那边去,竟然还冒出个什么直属总参的特事局,让他背了一大堆的保密条例。 他背完之后发现……背不背都一个样,因为以他的权限,什么都不必知道,只要记住一句话,从现在开始他没有长眼睛,更没有长嘴巴,就是个瞎子,聋子! 那位对他比较满意,很是喜欢提拔后进的头,还特别严肃地暗示,他回去以后可能要接受一次内部调查,会有心理评估专家来见他。 章懋:“……” 这回的工作他不做了行不行,爱谁做谁做! 幸好就在这时,他发现原来自己不是最悲催的,眼前这位方老先生,还有他的一对儿孙,也是惊讶地几乎要把眼珠子给瞪出来。 “我们难道要进入国内的秘密基地?” 十分钟之后,果然有一个中校军官过来,递给章主任一本证件。 然后他们这车又走了二十分钟,穿过度假村,绕过一片山路,穿过一个小村子,然后就忽然变了风格。 古色古香的岗哨那也是岗哨。 穿着军装的军人们个个荷枪实弹。 巡逻车一会儿一辆,一会儿又一辆。 他们的人和行礼被彬彬有礼地搜查了三遍,再彬彬有礼那也是搜查。 “我们究竟去什么地方!” 方宇登时开始怀疑,也许自家那位二爷爷,他爷爷的这位弟弟,其实有什么特别惊悚的身份! 其实,他们要是早来半年,那一切都会平平常常,兄弟两个平平常常的见面,叙旧,怀念当初,然后默默分开,绝对不会遭遇现在的事。 可是没办法,方肖和国家的交往越来越密切,方家老宅摇身一变,变成天都第三基地的其中一个训练中心,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在方兴和方若华商量过后,拿了一批批量制造的‘法器’替特事局的人武装一小支军队后,谁也没有说什么,方家老宅,还有它所在的村子就成了禁区,无声无息地有军警驻扎,设立岗哨,来往的陌生人员都要严密审查。 说实话,挺别扭,但是说不自由那也不至于,最多是出来容易,进入难,安保方面十分严格而已。 至少方春生,张翠,还有他那三个儿子,并不觉得住起来有拘束别扭的地方,看那架势好像已经和这些安保人员有几分熟悉,至少出入都点头打个招呼。 住起来体验如何且不说,到的确是高大上起来。 就像方家大伯方越泽,如今在小县城做了县长,大大小小的也算是个官,可他去政府上班,招呼个车来坐还要塞司机两包烟,可在家里想出门,那都是专车接送,保准不用他另外多费一点心思。 就说现在,经过一连串的各种检查,听歌的方盼也早早摘了耳机,坐得端庄又有几分矜持,眼露一丝好奇,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看车外。 看她这副模样,这个小香蕉人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东方女孩子的品德。要是换成纯正的外国女人,恐怕早就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汽车停下。 方秋生祖孙三人下了车,举目望去,一时间都是惊讶不已。 “爷爷,这就是家里的老宅?二爷爷现在就住这儿?” 和眼前这座巨大的,既巍峨壮观,又每一处都透着精致的古宅相比,他们家如今住的别墅简直和马厩也相差不大。 方秋生苦笑:“……我也不知道。” 一走将近五十载,昔日少年人,如今两鬓斑白,垂垂老矣,早忘了乡音。 他的家是什么样子? 印象中似乎是又脏又乱,一个院子分成好几户人家,让人住得憋屈又烦躁,可现在看到眼前这一座高大古朴的老宅,他的记忆似乎又回来了,他的家是青石与绿瓦,是一生之大美。 “别愣着了,还不赶紧进来?” 大门洞开,方春生和张翠带着三个儿子,四个孙子孙女,迎出大门。 方秋生嘴唇哆嗦了下,蹒跚两步,终究还是伸手一把抓住弟弟的胳膊,嚎啕大哭:“对不住,对不住,娘啊,娘!” 撕心裂肺,涕泪横流,拼命忍也忍不住,方秋生浑身直抽抽。 一众小辈面面相觑,被吓得连劝都不敢去劝一句。 还是方春生摇了摇头劝道:“哭什么,总归还是回来了,你放心,娘去的时候没受罪。” 其他的就全都不必再说,几十年过去,无论说什么那都是一碰就疼的伤疤,因为时间不能倒流,当儿子的再后悔又有什么用? 方春生一笑,把儿孙们叫过来,挨个介绍:“我和阿翠结婚以后养了这三个小子,老大叫越泽,老二是东林,老三是修齐。” “就修齐这小混蛋,都四十的人还不肯结婚,比不上他们哥哥省心。” “这几个是孙子孙女。” 方秋生回过神,这一看过去,便不禁意外,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来:“个个是人中龙凤,春生你有福气!” 方家人如今也算修行小成,修行入门的第一步,疾病不生,身体康健,第二步,返老还童,明晰自身,无论如何,身体都会一点一点趋向完美。 现在方家人就有这么点意思在。 第五百二十章 欢宴 今日风沙不大,柔和的风吹过,鸟雀声到让人想起几十年前。 方春生鹤发童颜,肌肤莹润,一丝皱纹也无,三兄弟个个都显得年轻,看容貌不超过三十,只是神态气度成熟稳重,至于几个小辈虽然容貌上变化不大,但是同样是风姿绝佳。 方秋生看了怎能不心生感叹,他看起来不像春生的哥哥,到像是他爸爸。 再想想自家那一家子不肖子孙,方秋生就更不是滋味。 他一生娶妻三次,生子九个,孙子辈更是足足十七个,可人数是多了,却都是满腹小心思,一个个的,眼睛里除了钱还是钱,早被荣华富贵迷花了眼,也被国外的风气污染,心性坏的厉害。 方秋生自己有数,他的儿孙们唯独长子家这两个孩子,虽然也有些纨绔习气,可是当初老妻还在时管得严,长子都是老妻教出来的,他养下的两个孩子也都是有良心的好孩子。 家里那一摊子烂事,他折腾了小十年,折腾得身心俱疲,是无能为力,也再不打算多管,唯独给这两个孩子,还是要安排好后路。 最后剩下的就是落叶归根,他和他老妻的遗骨要回乡安葬。 另外两个妻子就葬在美国公墓里,就省得其他孩子们麻烦。 哎,虽然老妻去的早,后头又娶了两回媳妇,但他要承认,结发原配在他心里终究不一样,后面的那些,也是相依相伴了十几年,可到底是半路夫妻。 说话间已经进了大门。 院内草木葱翠,风清水碧,色彩斑斓的鸟雀鸣叫,姿容绝艳的保洁人员动作优雅娴熟,仿佛带有奇特的韵律。 一路走一路看,方秋生还好,他的一双孙子、孙女,还有跟来招商办章懋章主任等人,却是相当拘束,至于张磊,几乎已经是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半步路,一眼看到方若华,惊讶之余,不禁又是后怕,又是后悔。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 为什么上次有机会结交,他却不珍惜,实在是愚蠢之极。 偷眼看过去,见方若华面无表情,似乎并没有记恨他的意思,一时想上前攀谈,却总找不到机会,张磊深吸了口气,仔细一想,自己也没有做过多么得罪这位的事,一转念,心里登时火热。 他女朋友和这位方同学可是老朋友,老同学,关系很是亲密。 马上就要毕业,该让小女友想想办法,看样子方家在帝都应该人脉很广,能量很强,如果他们两个都能留在帝都,落户帝都,将来在帝都安家,那他真是一辈子不用再发愁。 张磊如今这般拼命努力,抓住一切机会,还不就是担心毕业找不到好工作,赚不到钱,摆脱不掉原生家庭的影响,连带着影响自己将来的小家庭。 他是打算一毕业就尽快稳定下来,然后小女友结婚,组建一个稳定健康的家庭,所谓先成家后立业,这一点相当重要,没有一个贤内助帮自己,就是在外面闯荡也不能安心。 张磊年纪不大,可出身贫困之家,自然心性成熟对未来是很有盘算。 不过他女友的性子闷了点,得提点她,多哄着人家方若华,把关系处得更亲密才好。 一行人穿过美轮美奂的园子,进入客厅。 方宇偷偷看蹲下腰替他们拿拖鞋的黑长直美少女,一时间竟担心起自己昨晚洗脚是不是没洗干净,今天奔波了一日,虽然不是汗脚,但会不会有异味上! 哈,他也觉得不可思议,虽然自己的家世和美国那些豪门子弟不能比,可他一向认为,论才华,论能力,他要胜那些公子哥三分,恐怕只有哪天去白宫做客,他才会担心自己衣冠不整,让人看笑话! 一行人坐下喝茶,方春生和方秋生这些年没见,有一肚子说不完的话,方秋生一开始还因为强压着好奇,不太敢问自家弟弟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身份而略微拘束了些,可到底是久不见面的亲人,很快便只剩下满腔的思念。 两个一直说了许久,屋里亮起灯,还是方春生注意到两个人把客人扔在一边,摇头失笑:“看看我,光顾着说话,章主任,谢谢你照顾我哥,来,咱们一起喝一杯。” 章懋连忙道不敢,擦了把汗,有心走人但让方修齐一把按住肩膀,三言两语就给忽悠着踏踏实实坐下。 他觉得把这位方修齐方小同志招揽到自己手下,绝对是以一当十的将帅之才。 一行人去客厅坐下吃饭。 因为有客人在,章懋等招商局的公务员们,还有张磊既然护送自家兄弟到家,饭菜自然不能不讲究。 所有菜肴都是方家和上面合作的农场出产,不光味道绝佳,还充满灵气,外界绝对见不到。 从烟到酒,不见得多名贵,却全是特供的。 方宇和方盼以前也参加过上流社会的名门晚宴,一直觉得对方那种西装笔挺,美酒佳人,才是真正高贵且大方,在大陆吃饭,热闹的简直是土气。 但此时此刻,眼前是普普通通的圆桌,没有璀璨的灯光,没有舞曲,没有来来往往的贵宾,不是多么庄重的场合。 但是他们两个却觉得自己简直像刚从乡下走出来,第一眼抬头看到高楼大厦一样。 当然,吃了第一口菜,这些杂乱的思绪就一扫而空,只剩下——菜好吃,酒好香。 古老的房间半点不陈旧,充满了迷人的韵味,每一处都让人着迷。 两个小儿女觉得,香醇的美酒光看还没有喝,整个人便已经醉了,他们第一次觉得自己以往鄙夷的中国菜,真正是世界第一的美食。 牛排香槟那种东西,估计是野蛮人才吃的吧! 这两位其实还好,张磊整个人却都处在一种浑身炸裂的状态,看方若华,像在看一块金砖! 吃过饭,把客人们送走,两位老人家继续秉烛夜谈,至于两个小辈,已经稀里糊涂地被方兴和方桃他们叫去探险。 月上中天三更过,方秋生脸上明晃晃地带出困倦,方春生才放了大哥他们去客房休息。 第五百二十一章 国内已无人 夜深人静,屋顶上竟是星河灿烂。 方秋生躺了许久也睡不着,默默想自己的事,他已经年老,年轻时不懂事还惹来一个大仇家,前些日子已然找上门来,他带着方宇和方盼两个孩子说是要回大陆投资,实际上却是要避难,如今避到大陆,只盼着能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了结掉此事,不要连累后人。 “哎!” 若当年能知道他也有年老体衰的时候,为人做事就该和缓些才好。 方秋生到不是后悔自己年轻气盛的时候敢打敢拼,若没有那股拼劲,也没有如今的基业,更没有这几十年的痛快,可老了,总归还是伤感。 第二日一大早。 方秋生伸了伸腰,坐了半刻,便打算拜祭过父母之后,就要走了。 结果还未出门,刚有些动静,门外便传来方春生的声音:“哥,你醒了没。十三,给你大爷爷换上衣服。” “嗯?” 门一开,方秋生愣了愣,外面一男一女,两个长得只有画里才有的年轻后生各自捧着托盘而入,托盘里的衣服瞧着素雅,像是一身老式的中山装礼服,但是细节处很精细,料子也极好。 袖口都锁着花边,黑色玛瑙石做扣,衣服上暗处有花纹,总之,一看就是手工刺绣,顶级的料子,顶级的做工。 再看方春生,一身打扮很是精神,只在衣角上绣着他自己的名字。 方秋生扬扬眉:“这是做什么?” “祭祖,方宇和方盼两个孩子也该入族谱吧。” 方秋生:“……” 如今这年代,谁家还入什么族谱! 他们方家确实也算是传承有年头的家族,但是小时候他爹娘都是讳莫如深,从不细谈,家里族人也没剩下几个,也就是家里地下室中确实堆积了一堆年代久远的破书之类,还算是留下些痕迹。 想起旧事,方秋生不禁笑起来:“春生,你这是想热闹热闹?” 仔细一琢磨到也不坏,修个祠堂,给爹娘修修坟,也是应当应分,而且热闹一下,也让两个孩子和二弟家的几个熟悉一二,将来他们要是多联系,遇见什么事,也能互相帮衬。 穿戴整齐,出门一看,他的两个孙子孙女也被打扮得特别整齐漂亮,不禁点头:“好。” 好好的孩子,还是这么穿让人看着舒坦,他们平时穿戴的那些衣服,看起来就不伦不类,总觉得别扭的很。 方秋生出门上车去后面自家祠堂时,心情还是相当轻松,带着几分凑热闹的兴奋感,等下了车却不自觉肃穆。 实在是这祠堂着实修建得二十分体面,飞檐斗拱,巧夺天工。 正感叹,方秋生电话响了,他拿出来一看,是陌生号码,不禁蹙眉,一接通,便听里面传来三声冷笑。 “旧时你欠下的孽债,也该还了。” 方秋生登时身体一僵,浑身抖了抖。 一股从心口溢出来的寒意,一点点爬升到眉心处,方秋生咬了咬牙,把心中的惊惧咽回去,下车时却不禁踉跄了下。 “爷爷!” 方宇和方盼都大吃一惊,连忙过来扶住。 方秋生摇摇头,高声道:“二弟,二弟。” 此时方春生正和方十一他们说话,听见喊声连忙回来,皱眉道:“怎么了?” “二弟,我有急事要去做,你照顾下方宇和方盼,祭祖,祭祖我就不参加了,替我向列祖列宗陪个不是。” 说完,他转头便走。 方春生无奈,一把把人拉住,哭笑不得:“你可不能走,哪有长子不参加的,老祖宗们怪罪下来,谁能担待得起?” 说着,他上下打量了方秋生几眼,转头喊,“若华,你来。” 方若华只好扔下方若馨他们,一转身走过来,不用方春生说,看了两眼就笑了:“大爷爷安安心心祭祖,别管有什么事,等祭祖完再说。” 方秋生一脑门子汗水,心尖发颤,急着要走,可他被自家弟弟一把抓住,愣是半步动不了,急得几乎要哭出声,叹道:“快放手,我不走会给你们都招来大灾大难,会死人的!” 他也顾不上别的,再不想说也只能说明白:“你大哥我早些年争强斗狠,做生意的时候不知道留余地,三十年前收购了一家公司,那家公司的老板姓陈,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死了,万万没想到他们家竟认识一个降头师,擅长驱鬼术,竟驱鬼物想来害死我,结果我没事,我媳妇却替我挡了灾,当时我也是怒急,一心只想报仇,调查清楚以后雇了人直接把那降头师杀了为我妻子偿命,可那降头师也有儿子,去年他儿子……哎,总之我惹下了大麻烦,那人心狠手辣,迟迟不杀我,不过是想看我狼狈奔逃的模样罢了。” 想到那人,方秋生怕得厉害,又不知道是后悔还是别的什么,心情复杂,“哎,我就不该回来,二弟你如今家大业大的,也没有哪里是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我要是害了你,那真是死了也不能下去见咱爹娘!” 许是心理压力太大,方秋生竟然忍不住呜咽。 方春生:“……” 他印象中,他大哥那是铁打的汉子,连他爹死也没哭几句,没掉几滴眼泪,这几十年过去,竟然换了脾气。 “春生,哥哥我已经被他下了降头,无论我在哪儿,他想让我难受都容易得很,也随时能找到我头上,好二弟,你听哥一句劝,这种事你管不了,我在国外也请了好几位大师帮忙,但是都,都管不了。” “到是有人说,国内有一位罗真人精通术法,心也慈悲,我才回国想要请他老人家出手帮忙,他老人家是上清观的高人,没想到我赶去求救,罗真人却闭关潜修,根本不见客,哎!” “这月余下来,我是四处奔波,想要找能解我危难之人,但却无人理会,大约国内修行界的确凋零,已经没有几个有真本事的能人。” 这话出口,方秋生也是惊惧交加,宗祠外十几位不请自来,旁观方家祭祖的‘前辈高人’齐齐转头。 方春生:“……” 第五百二十二章 祭祀 “哥哥我也只能认命,万一要是避不开这一劫,最后能见你一面,跟你说几句话也算满足,等我死了,让我落叶归根,和你嫂子一起下葬,我家里那一摊烂事不用你管,可我这一对孙儿孙女却还是好孩子……” 方秋生说话速度飞快,一边说,一边使劲想挣开自家弟弟的手臂,神情越发坚定,到是有几分他年轻时闹腾的风采。 门口一群观众,上清观的也好,白云寺的也罢,什么罗真人,李大师,个个闭上嘴,背着手,躲到一边去,通常来说,在方家的地盘上,他们完全可以踏踏实实当个摆设。 方春生笑了笑,也不跟他争执,果然松开手,不过方若华和方若馨两个一左一右,轻轻松松架起他的胳膊,笑盈盈道:“大爷爷,马上要开祠堂了,咱们走。” 两个小姑娘的力气非常大,随便一拖,他人就被拖着向祠堂大门走去。 方秋生简直要哭:“你们不要不信邪,我知道,大陆如今信这些的人不多,但是春生啊,你别忘了咱爷爷也懂些这个,世间的确有不干净的东西,我等凡人,根本抵抗不了……” 说话间,宗祠大门已开。 巨大的蜡烛点燃,自有肃穆的气氛弥漫,连方秋生都闭上嘴,不敢再多言多思多动。 身为老人家,他既然信这些,当然也必须尊重先祖,只是着实是心中难安,神色不属。 但是程序一开始,方秋生就仿佛被什么驱动了一样,跪拜再跪拜,上香,耳边听方春生轻声道:“大哥海外归家,我兄弟五十年分别后首次团圆,特请列祖列宗与儿孙晚辈同庆贺。” 微风吹拂,灯烛忽亮。 方春生上过香,抬起手挥了挥。 方若华上前一步,走出殿门,登上门前高台,方兴一众兄弟姐妹也纷纷而出。 这种祭祖活动已经举行过两次,人人熟悉,并不需要提醒,方兴带着方桃,方若馨,还有方宇和方盼两兄妹,手持鼓槌,用力敲击安置好的大鼓。 鼓声如雷,气势壮阔。 方宇和方盼从没做过这种事,一开始就如赶鸭子上架,生怕丢人,紧张的不行,可一旦真手持鼓槌,站在兄弟姐妹之间,心中登时涌起一股热流来。 他们也不明白那是什么感觉,明明只是见面不久的陌生人,但就是心安,就是愉快,这是一种他们这些年身在美国,和十几个至交好友一起开趴,一起热热闹闹时绝对感受不到的东西。 “孤魂野鬼退避三舍!” 周围二十多个同样打扮的男女齐声呼喝,方若华踩着鼓点纵身而起,盘旋而升,似在跳舞,又似战斗,不说方宇和方盼,就是方秋生这个心中藏着无限愁绪的也不禁看得着迷。 他不懂舞蹈,可这孩子跳得真是好,哪怕让他枯站在旁边看一辈子,他也看不腻。 方秋生眼眶发红,心下叹气,能有这次机会,能拜祭一下祖宗,还多想什么,大不了就是一死,大不了他脸也不要了,跪地求饶,恳求那人把他碎尸万段都好,别为难他弟弟和孩子们。 这里是大陆,那人想必也不敢肆无忌惮。 方若华跳完祭祀舞,拂去额头上的汗珠,亲自带着一众小辈献上酒肉祭品。 祠堂里响起梵音。 一应程序走过,方春生上前请出族谱,一点点展开,拿出笔交给方若华。 方若华点点头笑道:“方秋生……方宇、方盼请上前。” 方秋生和两个孩子面面相觑,还是老老实实地走上前去,方十一过来,放下两个蒲团。 说实话,国外不兴这些,他们是真不习惯,可当下的气氛中,两个人一点也不觉得哪里不妥当,老老实实地跪下。 方若华这才开口:“我代列祖列宗问,你父子三人可愿发誓,从今以后秉持一腔正气,勤修苦练,明辨是非,守正辟邪,不违家规,不辱门楣。” 方宇和方盼都愣了下,不过在场的这几位脸色都很郑重。 就在祠堂外,悄无声息地立着几十人在观礼,一个个的毫无存在感,可是仪容整洁,神色庄重,这种场合,他们也不敢胡闹。 方秋生更是有点想落泪。 张了张嘴,一时却无语,好像有一种特别的东西在心口涤荡,半晌终于先后开口道:“我父子三人立誓,绝不违背家规,不辱没我方家门楣。” 方若华又连续问了几次,得到肯定答复,这才执笔在族谱上记录下方秋生三人的名字。 “以后若是你另外几个儿孙回国,审查过后,品德没有问题,可以再入族谱。” 方春生上前笑道,伸手招了招,方十二早捧着一个托盘过来,方春生打开让自家大哥看:“是族谱,制作好了的,哥你收好。” 方秋生登时点头,忽然就觉得骨头都轻了几斤:“好。” 收好了族谱,祭祖即将结束,方若华上前带着家人们恭送列祖列宗离开。 微风吹拂,香灰遍地。 方家整个祭祖活动从头到尾都简单而庄重,家里上下人等,包括方秋生的两个在国外长大的孙子,孙女,真正置身祠堂内,做出这种他们平时在电视上看,电影里看,总会觉得好笑的举动,才真正体会到那种从心底深处的认同感。 在这之前,方宇和方盼是这片土地上的客人,是方家的客人,在这一刻,他们到有一丝觉得,他们的根只能在这里。 方秋生出了祠堂大门,把方宇和方盼叫到身边,叹了口气,以一种留遗言的态度按着他们的肩膀:“我为你们一人建了一个基金,等回美国后可以去找你们肖特叔叔,他知道我的遗嘱在哪儿,也替我跟你们爸爸说,他不喜欢经营公司,就交给职业经理人,被太惯着你那几个叔叔,都是不省心的,我已经留给他们足够生活的钱财,他们是我的责任,不是你们爸爸的。” 深感时间短暂,方秋生还有很多话想说,却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时间。 “春生,哥对不起你,当年家里那么困难,可哥一门心思要出去闯荡,一点都没想过把你一个人扔家里,你会有多难,都这一把年纪了,哥就是想补偿也……算了,长话短说,哥给你在银行保险柜留了点东西……” 方春生看他已经吓得将近绝望,赶紧拦住:“大哥先别说那么多,现在体会一下,身体怎么样?有什么感觉?” “啊?” 方秋生愕然,“什么感觉?” 第五百二十三章 天罗地网 “你还觉得冷吗?” 方春生笑道,一边说,一边把方若华叫到身边,“你修为最高,看看你大爷爷,他身上带的那些东西还在不在。” 方若华莞尔:“当然没事了,我都跳了这么半天祭祀舞,别说一个鬼,就是漫山遍野都是鬼,也不敢在大爷爷身上呆半刻。” 说着,她抬起手抖了抖,食指和无名指之间仿佛夹着一团阴影一样的东西。 方宇和方盼完全听不懂,好奇地看了两眼,只觉得是看花了眼。 方若华的手机忽然响起,她漫不经心地接起来,听了几句,就点头道:“不用理会,放人进来就是。” 那边又应了几句,方若华挂断手机,才笑道:“大爷爷的那个对头,姓姜?” 方秋生愕然。 还不等他说话,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冷笑,就见外面小径上走来一人。西装笔挺,身高有一米八,鹰钩鼻子,略有些胖,所以看着脸生横肉。 一张嘴普通话到是很流利,只略有些饶舌而已,“方秋生,这阵子你过得怎么样?” 方秋生一见他,脸色骤变,猛地向前几步把方家人护在身后,神色惊惶,咬牙切齿:“姜华,你究竟想怎么样!要杀要剐随便你,你要还是个汉子,就动手啊!” 姜华一下子笑起来,摇摇头:“直接杀了你多没意思?我想慢慢玩,让我想想,这回要玩什么游戏?” 他掐着下巴,若有所思。 方秋生这下又惊又怕,随即又是大怒:“你不要太无法无天了,世上能人众多,惹急了我,便是倾家荡产也让你不得好死!” 姜华似乎觉得有些好笑,也略带几分轻蔑:“你还没死心?唔,我记得你招来过全美著名通灵大师布雷恩,他还帮fbi破过很多案子,还有那位安吉尔,可爱的小姑娘,听说是位女巫?对了,这里是华国,也许会有很多和尚,道士,就和你在唐人街找到的那几个酒囊饭袋一样,尽管去找,多找几个来,我还真想见识见识。” 他语气十足轻佻,方秋生心生绝望,他并不觉得找高僧,找修道之人就当真有用。 这个世上或许有高人,但是高人也许都在高山大泽修行,至少不是遍地都是,不可能随叫随有。 方秋生神色黯淡下来,认命地闭上眼:“你还有什么花样,我都接着。” 是蛇虫钻心,还是浑身疼痒难耐……如果他要控制自己,让自己做出什么死也不愿意做的事……方秋生忽然有点后悔,他应该早些死得干干净净,如今姜华就在眼前,他怕是连死也轻易死不得了。 闭着眼,良久良久,一点动静也无,方秋生蹙眉,心道这人又在想什么恶毒的主意? 睁眼一看,便见姜南双手交握在胸前,拼命舞动,舞出一片残影,双目圆瞪,似乎有些惊愕,额头隐约间一丝青黑,汗水滴落。 方秋生怒叱:“你又耍什么花招?” 姜华嘴角抽动了下,死死盯着方秋生半晌,随即目光四下逡巡,厉声道:“究竟是哪位朋友要管这件闲事,站出来!” 周围悄无声息。 方家今日祭祖,祠堂内自然没有外人,但是周围不约而同过来观礼的人却不少,还有一些周围的村民,都和方家做过几十年邻居的那种。 此时祠堂附近也是有不少人站着看热闹。 姜华暗暗戒备,因驱使的三个鬼奴竟都没了联系,只觉心头不安,目光微动,忽然一扭头对上站在祠堂前离他最近的一个老人家,冷声道:“可是前辈在与晚辈开玩笑?” 那老人家愣了愣,眨了眨眼,摇头:“小伙子,我可听不懂你……” 话音未落,姜华瞬间提速,朝着老人冲去,他江湖经验丰富,动手干净利落,捣乱的就算不是此人,抓一人为人质,或者展现实力震慑一番,也算不坏的结果。 人刚走到老人家面前,兜头罩脸地就扫过来一个扫帚。 姜华竟然避不开,连续转了三个方向,那扫帚就是不疾不徐地扫到他脸上。 噗通! 整个人被一股巨力掀起,落地,就地打了个滚,姜华灰头土脸地站起身,浑身紧绷。 咕咚,方秋生吞了口口水,也跟着看过去——他认得挥扫帚的人。 昨天晚上就看到他在村子里穿着保洁人员的衣服,拎着铁锹铲地上的落叶。 今天早起来祠堂时,也看见他四处扫落叶。 方秋生还看见他特意把矿泉水瓶挑出来扔到另一个麻袋里面。 他还在思索,姜华却反应很快,整个人头也不回,飞速窜逃,而且不走大路,直奔不远处的湖泊。 他要是反应不快,以他这脾气,恐怕早就栽了,也不至于有今日的风光。 湖中有几个小木船,还有人钓鱼,姜华心中庆幸,后面的人并没有追赶的举动,直接扑到船上,一脚踢向坐在船头渔夫打扮的中年人。 没想到刚一出脚,就觉得足心一疼,兜头罩脸落下一渔网,渔网一罩下来,就紧紧黏住他的肉,指尖的刀片割了半天,刀片到是断了。 姜华咬牙,用力挣扎,越挣扎渔网越紧,勒得他骨头都隐隐约约剧痛。 渔夫摸了摸头,苦笑:“我就是来看热闹的。” 话虽如此,却还是拖着渔网溜达到祠堂前面,把人扔下,耸耸肩:“方前辈,您看看我这动手能力不坏吧?能不能给我个三级证?不要二级的,三级的就成!” 方若华失笑:“教给你一个诀窍,去找个学校,蹭法学课蹭一学期,肯定能过笔试。” 考二级又不是真要他们有多高的文化水平,肯定只是简单考核一下,确保综合素质不差,三观端正也就得了,从头学习也不会很难。 渔夫却是垂头丧气,他们家的人是天生不喜欢学习,如今连小学水平都够呛,想过关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他们闲聊起没完,渔网中的姜华却是心中大恨,目中蹿火,恶毒地抬头看过去,满脸狰狞。 方秋生更是目瞪口呆,一时已经不知今夕是何夕! 第五百二十四章 有进无出 他方秋生在之前一刻,还在想自己肯定逃不过这一劫,想自己的后事安排还有些不周全,虽然发下狠话,可那几个孽子到底还是他的儿子,就这么扔下他们自生自灭依旧心疼,他三弟还下落不明,和二弟相聚时日尚短,总之,留有很多很多的遗憾。 结果一转眼,让他害怕恐惧的那个人就被罩在渔网里,跟一条死鱼似的拖到他面前。 方秋生一时有些糊涂,急声道:“小心,他能控制鬼怪!” “……不说我还忘了。” 一直拿着扫帚扫地不停的老人家,从扫帚上摘下一团黑影。 他的扫帚乍看不起眼,乱糟糟的,但上面点缀的都是金丝银线,每一个结都十分特别。 “我这儿有一个,剩下的在谁那儿?” 渔夫也从袖子里摸出一个。 站在观众群中看热闹的一西装中年人冲着方秋生讪讪一笑,从口袋里也拿出一个。 方兴举着玉瓶走过去,把黑影通通塞回瓶子里,笑道:“月底一起结算,你们要钱还是兑换阅读权限。” 渔夫要钱,其他两个都纷纷要求兑换权限。 中年男人说完还有些尴尬,身为上清观的那个‘正在闭关修行’的罗真人,他需要极厚的脸皮才能稳稳当当地站在这里。 周围围观的人窃窃私语,盯着渔网里的姜华笑:“没想到有人在方家门口闹事,大意了,早知道也该带着吃饭的家伙才是。” 方兴这才走过去,拿出自己的证件打开,意思意思地给姜华看。 “我是特事局顾问方兴,你叫姜华?我查查看……没有你的入境登记记录。” 方兴蹙眉,“你身上携带三个鬼魂,等下我们会对鬼魂进行测试询问,如果你们是遵循双方自愿原则,平等签订契约,那么我们会释放鬼魂,你们的交易行为我们也不予干涉,但是如果你获取鬼魂的手段有问题,我们会提交公安部门另行处置……” 姜华的脸色灰白,神情恼怒,心底深处却不可抑制地恐惧起来。 还有大陆官方竟然已经强横到这般地步? 连他们这些人都要处于监管之下? 方秋生也不敢置信,半晌,勉强转头看了看自家二弟。 方春生没说话,心下感叹一声,姜华运气不怎么样,其实如果不是撞到自己门前,他的私人恩怨修士圈子里应该没人会轻易插手,否则方秋生四处寻求帮助,也不至于没人出手。 至于特事局,自然是职责所在,肯定是想要做到世界上所有修士都不能为所欲为,最好修士们都能做一下登记,让国家做到心中有数,一旦修士犯罪,立时就能抓捕,但目前来说,真是很难管得过来。 连方兴这个对掺和特事局事务很有兴趣的热血小青年也说,恐怕接下来漫长的时间,特事局都要和修士的圈子相爱相杀,既合作又斗争。 方春生举目四顾,笑着推了一把不在状态的大哥,一起回家去。 周围观礼的男女老幼,哄笑一声,大部分都散去,还有个把打算去借书,顺便喝杯茶。 方秋生一路恍惚,走到家门口,进了客厅,被他弟弟推着坐在椅子上,灌了一杯热茶,还是很恍惚。 他都如此,姜华脸上就更五颜六色的。 方春生看了看他,略微沉吟,“把渔网还回去。” 两个侍从上前解开黏着他血肉的渔网,就推门而出,送还回去。 姜华疼的一呲牙,目露凶光,强自按捺。 方春生扫了一眼,这人要怎么处理,还是要看方兴他们的调查结果。 想想这桩‘家事’,他这心里也有些古怪,如果一切依照法律行事,那可热闹。 方秋生是杀了人的,就算是三十年前在美国杀的人,那也是买凶杀了人,别管有没有证据,他自己说出口,绝不会假。 姜华抬头四顾,冷声道:“江湖规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们究竟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要管我的事!” 说话间,目光微微凝滞,悄无声息地打量左右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一家子。 用力一咬舌尖,念诵咒语。 一连念了三遍,可是…… 方兴扫了他一眼,没搭理,拿着平板随意滑动,偶尔写点东西。 方桃比她哥哥客气,走过去笑道:“打扫卫生的那位大爷给了一扫帚,接下来两个月就戒了咒语吧,念也没用。” 姜华:“……” 方秋生是恍惚,姜华就是精神崩溃。 在今天之前,他和猫逗老鼠一样拿方秋生取乐,让他寝食不安,受尽折磨,他出现,便是要让这个仇人由身到心一起下地狱,受人世间最残酷的折磨,可是他刚出场,诸般手段一样没用,手中最强的底牌就让人家一口气给弄了去,他连跑都没跑成。 怎么能不憋屈的要命,深吸了口气,姜华抬头睁开眼还是那句话:“你们都是什么人?” 他奶奶的那个扫大街的老头子,还有那个渔夫都是什么东西! 他父亲死后,他逃到香江,后来又辗转各地修行,国内也不是没来过,也见过几个同道中人,可三十年来遇见的,能有那么一点真本事的高手,不过屈指可数,而且都很谨慎。 如果今日,他是遇见某个管闲事的同行,大战三百回合,不幸大败亏输,那他当然生气,却不至于有多难过,走上这条路,就不敢保证自己平安无事。 可如今算什么? 应对并无任何差错,偏偏是这种莫名其妙的结果。 姜华几乎恼羞成怒,终于忍不住大声道:“你们有没有一点高人的气节在。” 说着,一指方秋生,“为了这么个小商人就设这种陷阱,又是扮扫大街的老头儿,又是扮渔夫,也不显丢人现眼!” 方家一行人面面相觑,方兴笑起来,摇头道:“这可是误会,首先,李大爷身为我们这边天都基地的保洁人员,拿我们和特事局两份工资,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打扫卫生,保证环境的干净清洁,至于渔夫,人家家里世世代代都是渔民,不过他的正职是厨师,在度假村附近街道上开了家饭馆,生意红火,还挺赚钱的。” “我们家旁边这湖是大家的湖,又不是私人承包了,也没有不许钓鱼的指示牌,人家要在湖里撑船钓鱼,谁又能管得着?” 姜华听得满眼小星星,可看方兴的神态,竟然不像是在说谎。 他陡然有一种荒谬感——难道大陆这边修行已经普及了?贩夫走卒都是修士? 姜华猛地摇摇头,把心思收回来,转头看向方秋生,一字一顿地道:“你很幸运,但是我不会放过你,你等着,终有一日,我要把你碎尸万段,告慰我父在天之灵!下一次,你绝对不会有今天的幸运。” 方秋生缓缓把身体靠在椅背上,蹙着眉,一时到不知该说什么,沉吟许久道:“我年轻时争强斗狠,不懂什么叫给人留下余地,但是当年你爹死的时候,求我绕过你,我想了想终究没有赶尽杀绝……” 那时候美国很乱,每天不知死多少人,姜华他爹又根本见不得光,身上不知背了多少件案子,他死了没有掀起半点水花,方秋生自然没遇见麻烦。 “既然当年留下祸患,我就做好了承受你报复的准备……” 方兴耸耸肩,上前一步打断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冲姜华一笑,盯着平板挑挑眉道:“你想报复的话,还是等你有命从监狱里出来再说,根据调查,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以非法手段虐杀儿童,抽取魂魄,制成鬼奴供你驱使,无论是依照现行法律,还是天都基地的准则,等待你的都不会是什么好的结果。” 姜华咬着嘴唇,冷哼一声:“成王败寇罢了。” 说着便低下头去,再一言不发。 方兴打电话通知特事局的人来把对方带走,还有很多后续要处理。 如今对于修士这一块儿,松紧度的把握,规则的制定,还都很不完善,每一个案例都该谨慎处理。 方若华和方家几个兄弟姐妹一直坐在一边聊自己的闲话,并没有太关注这边,唯独方宇和方盼忐忑不安,时不时看一眼。 自从回到祖国,他们两个也算是随时随地都三观崩裂,感触颇深。 方宇叹息:“等回家我要和我爸爸说,咱们方家也是名门大族,历史比那些装贵族的小子们恐怕要长得多,也让他赶紧回老家看看。” 说话间只见本来虚脱倒地的姜华蹭一下蹿起,撞向窗户,整个人连同玻璃窗一起飞纵而去。 方盼整个人都惊得站起,尖叫:“他跑了,快追!” 一声喊过,转头四顾,就见客厅里说话的说话,聊天的聊天,连端茶倒水的侍从都没有什么大反应,也只有自家爷爷神色大变。 方秋生蹙眉:“姜华气量狭小,他一走,恐怕就不会只报复我,吃了这么大一亏,他不会善罢甘休的。” 方春生笑了笑,还没说话,秦笙抱着本书心满意足地从地下室上来,一来就看见这一出,饶有兴致地从窗户里向外探头张望:“我看看,那几个小孩子好像在那边玩堆城堡呢,对了,是上清观的那几位老爷子盯着他们呢吧。” 说话间外面就传来一声惨叫,很明显,是姜华! 秦笙一下子笑起来。 方春生也道:“瞧瞧,根本不必担心,咱家就算不是铜墙铁壁,也是处处天罗地网。” 秦笳也笑:“当初我们想尽办法破阵,另辟蹊径的主意不知出了多少,个个都闯不出去!” 一个过来蹭吃蹭喝的平凡脸少年也从二楼探下头来大笑道:“要是那么简单就能出方家大门,上次仗着隐身术耍滑头不肯进历练大阵,非耍心眼想出门绕行的那个徐家的小白痴,也不至于到现在还因为考不到二级证书整天喊没脸见人。” 客厅里本来只有方家一家子在谈事,此时有热闹看,到是三三两两从各个角落冒出好些人来。 方秋生吓了一跳。 不过方春生在,这些人也不肯放肆,一个个乖乖巧巧地凑过来给方老爷子见礼。 其中一个道士模样的老人家转头对方秋生一笑:“听闻方老板去上清观找过贫道那劣徒?” 方秋生登时一愣。 那老道士莞尔:“我弟子便是罗锋,这几个月,我们师徒都借天都方家的聚灵阵在闭关,没理观里的杂务,到是对不住方老板。” 方秋生连忙摆手。自己去找人家,有事相求,人家难道还非得老老实实等着他不成?没有这样的道理,哪里有什么对得住对不住的。 也就片刻工夫,姜华就又被提溜回来,只是他上一次没受多少罪,这回却不一样。 头发竖立,满脸焦黑,右手折断,好无力道地垂在身侧,下巴也不知怎么竟是扭曲裂开,恐怕要去医院做个手术。 方春生都有些心惊:“咱们家的那些防御阵法还是改一改。” 这种程度未免吓人。 方若华也点头:“是该改改,姐姐交男朋友了,以后家里可能会有小孩子,小孩子淘气,伤了人可不好。” 秦笙和秦笳本来想说不走正路的不速之客,和没有本事还自傲的小屁孩,倒霉活该,听了这话,也纷纷道:“改的时候务必让我们旁观。” 他们两个都对阵法很有兴趣。 姜华精神萎靡地倒在地上,闭着眼,头也不肯抬一下,显然这次是真正心灰意冷。 就在刚才,他虽然被抓了,但却远远不觉得自己真会栽,这帮人以为取走鬼奴他就再无还手之力,如此大意,他还暗自冷笑,发誓一旦脱困,必让方家鸡犬不宁。 可现实却是如此晦暗可怕。 他一离开客厅,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张着血盆大嘴的妖魔,吃人不吐骨头。 如今才真明白,此地就是无间地狱,有进无出。 神相门的李老爷子一手拎着酒壶,一手拎着一罐子茶叶,进门笑道:“外面好热闹,这是唱什么戏呢?” 秦笙笑眯眯回道:“这不方老爷子的大哥归国,方家要祭祖,正好各大门派派出弟子来方家求书,长老们干脆也凑凑热闹,反正这几天师叔祖家里进进出出的驱魔师能不说独占国内半壁江山,占个三分之一还是绰绰有余。” 说着,他便瞥了萎靡不振的姜华一眼,莞尔,“这人也是走霉运,非敢赶在这个节骨眼上过来寻仇,喂,你要是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进监狱之前找人去去霉运,我可以给你打八折,看在你倒霉太过的份上。” 姜华:“……” 第五百二十五章 选择 (两章合一) 方兴打了几个电话,一个小时不到,就来了四个年轻人,开着车把姜华带走。 方秋生这些日子也是饱受精神折磨,此时事情了结,也是浑身虚脱,许久都缓不过劲。 他心中五味杂陈,其中也不无后悔,不是后悔为妻子报仇,杀那个降头师,只后悔当年性子爆裂冷酷,总想要做枭雄,却不想想,做了枭雄,年老体衰还是要还回去的。 但凡他当年知道一点分寸,讲究些和气生财,不要把人逼到死路去,又哪里会有今天这一劫? 他此次是幸运,弟弟竟然与这多么高人交好,让他能逃出生天,但是如果弟弟只是普通人呢?他不光要自己倒霉,还要连累亲朋好友。 方秋生越想越觉得自己糊涂,早些年他总认为大儿子性情柔和,做生意总要留下三分余地,虽然能力不差,但不是个能开疆拓土的天才,恐怕家业到他手里也是逐渐落败的命。 只是到底是自己儿子,其他儿孙更是个个不肖,他也只能把家业交托给长子,但经过这一次,他到开始觉得儿子比他强,感叹了一声,揉揉眉心,一转头,却见孙子孙女坐在沙发一角,抱着族谱和一大叠书本窃窃私语,时不时地惊叫一声,十足兴奋。 他这几日心里有事,祭祖的时候也没多注意,此时才惊觉自家弟弟居然不知道怎么补全了族谱不说,还搜集资料,整理出十二册族志。 随意一翻阅,族志里有祖先的趣闻,语录,山水笔记,有文言文,也有白话翻译,还有后人给先人的注释,十分生动活泼,因为是祖先自己所写,有些段落让人看了感慨万分,心生自豪。 例如有一段,一位祖先写他在江南路遇一龙王庙,便先去拜祭,见龙王庙供奉的龙女像骨肉匀停,肌理细腻,便写下诗词赞叹了两句。 后人就在他这一段旁边批注,问家里供奉的那个龙女是不是他下聘替自家的小龙聘回来的! 当然,祖先肯定没办法答复了。 这些段子一大堆,越看越有趣。 方秋生叹息:“二弟,你真是了不得,对族里的贡献比哥哥大得多。” 他还当自己赚了一点小钱,想回来造福家乡,现在看一看,哪里还用得着他? “只这族志,我们要好好编辑整理,流传后世,让后世子孙都知道先祖的事迹。若是我将来也在上面留一笔,让我的子孙们都知道我这么一个人,也就虽死无憾。” 方若华听了一耳朵,也有些好笑,这些记录到还真有一部分是方家祖先留下的,只不过先人只留下只言片语,后面让自家亲爸亲妈发挥了下,胡编乱造也有不少,不过,哪怕是编造的,至少里面记录的所有知识都是有效且真实,也就无所谓了。 姜华之事了结,方秋生顿时觉得身体轻了十斤,彻底放松下来。 祖孙三代,都有些乐不思蜀。 方宇和方盼如今更是爱死了老家这座房子。 房子足够大,要是想静的话,一个人就能拥有数不尽的空间,不愿意时,绝不会有任何一个来打扰。 要是想热闹,随时可以见到无数个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擅长说故事的好朋友。 在这里能找到无数惊险的,有趣的,让人快乐或者让人震撼的游戏,也能安安静静地享受电影,香茗,美食。 不过两日工夫,他们两个就觉得这座‘古堡’,像童话中的存在,住在这里一点都不会有做客他人家中的不适感,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奢华的度假区都要舒服。 方秋生也很喜欢,但他们还是要走的。 “哎,一大家子人,脱不了手,恐怕也只有死那一天才能真正落叶归根了。” 说是海外游子想念故乡,但一去近五十年,他们的根就算还在国内,枝枝蔓蔓的却已然留在了远方,恐怕是回不来了。 方春生也不伤感:“反正来回一次用不了多长时间,住在哪儿都无所谓。” 送别方秋生祖孙三人,方家就再次恢复到往日的步调上来,方若华也老老实实地去上学。 她也快要毕业,唔,到了找工作的时候。 虽然方家如今的生活很精彩,但是精彩之余,照样还得柴米油盐酱醋茶,踏踏实实过日子。 …… 今年四月的天气真是时晴时雨,捉摸不定。 周玲玲却觉得很冷,穿着厚厚的大衣,吐出口气还是带着冰寒。 发上插着的玉簪有些发黄,发黑,越发陈旧,很不好看,本是上等的玉,如今瞧着到像劣质的假货。 周围的人不自觉都避着走,周玲玲所过之处,连摇着尾巴的宠物狗都要绕一大圈,不肯接近。 “必须要做出选择。” 周玲玲蹙眉,按了按发簪,没去看越发阴沉诡谲,渐渐竟只用气息就能刺痛她的鬼爷爷,咬咬牙,终于下定决心,随手紧了紧衣服,上了地铁。 地铁通往帝都最南端。 在她心口安家的老鬼沉下脸,阴测测地看着她:“你想驱除我?你以为会有人愿意帮你?呵,别开玩笑了,人皆自私,你有什么东西值得别人帮?你以为驱除我这样罪孽深重,和你牵连又深的老鬼是件容易事?” 周玲玲不说话。 她知道不容易,她求白羽,白羽看她的目光简直像看一个傻子。 在白羽看来,自己简直是犯了糊涂,自断臂膀,老鬼是她的底牌,是她的外挂,是她的依仗,哪有自己要清除掉自己依仗道理! 以前,周玲玲也这么想。 可是,她上个月回了家乡,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她竟然不敢抬脚,不敢走进去,因为身上阴气越来越重,已经到了只要走过,便形成污染的地步。 妈妈身体不好,又是阴年阴月的生辰,八字轻,沾染一口阴气,怕是要病上一阵子了。 她还是舍不得! 就那一瞬间,仅仅一刹那工夫,周玲玲忽然有点明白——她的确想出人头地,想风光无限,有永无止境的欲望,她也不觉得自己的欲望有什么不对,谁又能没有欲望?圣人也不能! 可是,她爸,她爷爷奶奶也就算了,反正她也不觉得他们亲,但等她登上高峰,俯瞰一切时,她那可怜的妈妈不能站在她身边,夸奖她,为她骄傲,因她自豪,分享她的荣耀,那这荣耀又还有多少价值? 母亲多年劳苦,已是病得很重,恐怕时日无多,若是带着鬼爷爷,怎么可能回家尽孝? 周玲玲默默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看着上面方若华编辑几个字略略出神,翻开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 这册子是一个朋友特意找来给她,在修士圈子里并非多么难得,可也不是人人都能有。 周玲玲认认真真读下去,方若华的文笔很好,简明扼要地列明考取三级驱魔证,二级驱魔证,以及以及驱魔证的诸般要求,没有任何模糊不清的字眼。 三级不需要本科证书,但有审核制度,德行分要求正面分数六十分以上。 周玲玲咬了咬嘴唇,翻查附表,看上面德行分的积分要求,别的且不说,光是不欺诈,行等价交换原则这一条,她就不合格。 “哎!” 不过不要紧,她还没有超过永久去除考试资格的那道线,只要连续三年没有任何扣分项,也就能达到报考标准。 周玲玲默默盘算了一阵,看向手机的导航图,想那些还太远,现在最要紧的还是解除后患。 她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如果她再不下定决心,恐怕就真的没有修整道路的机会。 短短几年,每逢夜深人静,她都不敢去照镜子,总觉得镜子里面那个消瘦苍白的女人并不是真正的她。 到站,下车,举目望去,山间灵气扑面而来。 周玲玲寻着导航图,找到山间一个小小的寺庙,诚心跪拜菩提:“求菩萨保佑,若能渡过此劫,必定重新走出一条生路。” 这里是白云寺的分寺,不过没有挂白云寺的招牌,不显山不漏水,也没多少人知道。 主要是帝都南郊这边最近灵气越来越足,大的寺庙道观都不免想抢占一块地盘,好在大家也都不过分,挑的不过是荒山野岭,挑也就挑了。 不光是寺庙道观,还有几个消息灵通的大地产商都买了地,准备进行一轮大开发,这种事永远避免不了,唔,方东林也抽调了一部分资金,有意掺和一回。 说来也是巧合,方若华正让雪斋给她和食我姓介绍一位大师,要听讲经,静一静心。 其实食我姓信道不信佛,不过她们两个姑娘只是闲来无事进山避暑,顺便找个地方休息,寺庙还是道观便都无所谓了。 几个人刚坐下,寺里的人就过来通知,周玲玲前来求医。 方若华愣了下,随即轻笑,这到是难得,不过原文里的女主后来也不肯再修鬼道,她并不是个笨人,哪怕再钻牛角尖,也终知道怎样做对自己最好。 “按照正常流程走就是了。” 早在很久以前,白云寺和上清观就替被鬼物纠缠的善男信女们解除烦恼,周玲玲这事,说白了也是同样的事情而已。 半个月之后。 世上少了一位半仙周玲玲。 白羽正一门心思要去观想无字天书,用尽各种办法想把申请递上去,知道这个消息,也有半刻走神,叹了句可惜! “本以为是个聪明姑娘,没想到也是蠢货。” 在他看来,那道行不浅的老鬼很有价值,便是修为再高,也不过是个鬼物,有数种手法能把他炼制成自己的鬼奴,解除周玲玲身上的麻烦,她却选了最蠢笨的一种。 周玲玲如何,并不在方若华关心的范围之内,她现在要面临的是即将到来的毕业。 方若华没打算继续考研,她想了想决定参加公务员考试,将来做一个检察官或者法官之类的,要不然进入公安部门工作想必也挺有意思。 唔,律师也可以,虽说在国内做律师这一行恐怕没有想象中那么有趣。 特事局的人听说以后,先是瞠目结舌,随之极力邀请,可以说给出的优厚待遇能让人趋之若鹜,不过,方若华对他们那儿还是不大感冒。 主要是没必要,方兴和方桃都在里面当顾问,这两年方家负责培训人才,里面百分之六十的工作人员都是方家培养出来的,她还去凑什么热闹。 这几个小时空,古代时空不说,现代时空里她还没当过公务员什么的。 再说,难得学了一回法学,也应该学以致用才是。 将来做什么之类,现在随意考虑考虑也就是了,还是先要报名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六月份开始报名。 方若华开始准备考试以来,终于能体会到雪斋那几个孩子想考一级驱魔师的痛苦。 天下第一考不愧为天下第一考,连方若华都觉得十分头疼,做一千道题,一万道题目,依旧会觉得有哪里不足,没有十足十的把握。 要知道,这几年每年都是好几万人参加考试,可合格率只有百分之十几。 就这比例,雪斋他们再也不该抱怨考了两年还是过不了一级。 两年算什么,不让他们二十年奋战不休,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否则哪里显得出资格证书的珍贵之处! 一级她自己都没考上好不好! “方若华,你不觉得自己说这话很容易挨揍?” 方若华刷着题,一走神便随口念叨了几句。 图书馆里,她身前身后,左边右边同样准备司考的学生们齐齐转头盯过来。 方若华一笑:“复习。” 最后这半年多,她是决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先把司考过了再说。 这是入门第一关,既然学这一门专业,总是要过了才算不负这四年辛苦。 吐槽归吐槽,虽说司法考试很难考,可毕竟还有百分之十几的录取率,方若华机会绝对很大,她要是还为此烦心,实在就该天打雷劈。 一转眼四年大学结束,同学们各奔东西。 方若华和食我姓一起考完了该考的试,拿到了该拿的证。 两个又一起报考公务员,最后挑来选去,还是顺从了食我姓的好奇心,考上了警察。 第五百二十六章 事业 (两章合一) 说起来,方若华一直觉得自己比较了解食我姓她父亲的性格,比如说宠爱女儿,心胸宽广,不是封建家长,但是这一回,两个人一起入职做了警察,她到开始认为,自己对那位的了解并不算太深刻。 现在就因为食我姓想,那位位高权重的食我先生,就活动关系,真把闺女塞去当刑警了! 哪家要是有食我家的权势地位,肯让独生女儿去从事这种高危行业? 方若华调侃了几句,也沾光跟闺蜜一起工作,办完各种手续之后却不由一笑:“如果我们变成电视剧里的角色,一定是那种特别让人诟病的关系户。” 食我姓点头:“对警察事业不尊重,带着游戏的心态当警察,不是活不过三集,就是没两年就转行败退。” 一字一顿地说完,食我姓又笑,“本来我们的职业规划也不是一直当刑警当到底,只是想拥有比较有价值的基层工作经验而已,以后还可以尝试做检察官,做法官,从政也在我的职业规划之内。” 方若华失笑。 食我姓这话说出去忒招人恨。 天底下多少大学毕业生寻一好工作都难,可在她看这儿,想要的东西唾手可得。 “你和张磊分手了?” 这两个月都没有见食我姓和张磊在一起,张磊毕业之后进入一家外企工作,一出来起点就不低,年薪二十万,很有发展前途。 “他不反对我考公务员,但是反对我当警察,希望我留校,或者考一个清闲的岗位,可以分出时间来照顾家庭,也能和朋友好好交往,拉近关系,再好的朋友长久不往来也要生疏。” 食我姓面上露出几分困惑,“他说做人要现实一点,踏踏实实地向前走,他想一两年内买一套大房子,把父母和兄弟姐妹接出来安顿好,但是要全力以赴地拼搏,需要一个能打理好家庭的贤内助,他头几年关注家庭的时候可能会少一些,跟我结婚以后,希望我能帮助他,照管好家里,让他安安心心地工作。” 方若华:“……” 食我姓摇了摇头:“这话我听不太懂,不过让我不舒服,唔,恐怕要分手了。” 说着又是一笑,“他好几次提到若华你,想让我介绍你们两个认识,不过,我有点担心他说错话被你给打死了,或者被吓死什么的,不好看,还是算了。” 方若华也有点气笑,“我可没兴趣认识这人!” 又不禁腹诽——真想拿着食我姓这些年的成绩单甩那个张磊一头一脸。 食我姓的成绩比那家伙好一百倍! 家里养出来稳重可靠的姑娘,读了四年大学,被倾尽全力培养,拜了不知多少名师,难道辛辛苦苦地学成之后就是为了找份朝九晚五,混吃等死的工作,全心全意给你当贤内助的? 忍了忍还是没多说什么,眼前这小姑娘清醒的很,没必要自己在人家的感情方面多嘴多舌。 不过,方若华还是问了句:“你很喜欢他?喜欢哪里?” 食我姓是真有一点伤感:“我也不知道喜欢张磊哪里,就是觉得挺心疼他,看他在食堂吃饭各种精细,看他为了争取奖学金废寝忘食,我就想照顾他,让他别那么辛苦。” 方若华:……可那苦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小名牌。当然和食我姓那一身打扮不能比,却也是大几千才能买下一件的那类。 这辛苦的可真是地方! 方若华失笑:“算了,不说这个,走吧,我们去试试制服,然后一起去报道。” “嗯。” 年轻的女孩子们长大成熟,从校园里出来,走上工作岗位。 方若华觉得,她这一次的小时空生涯,也会是很好的体验,她会拥有很完美的一生。 ……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 帝都公安局,刑侦三大队的副队长蒋进成,这日一大早就带了两个新来的实习生,和他们队上的小潘一起去郭村查通缉犯行踪。 调查监控摄像显示,半月前在逃的,涉嫌盗窃,绑架多项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郭大发,最近终于在帝都露面了。 局里就怀疑他可能会回乡看看他母亲。 当然,只是怀疑,做不了三分准,但他们干这个活,大部分时候还都是有一分可能性就得去查。 开着车吭哧吭哧地走在坑坑洼洼的小道上,小潘转头看了两眼,两个实习生都很年轻,二十三四岁的模样,全是女孩子,长得周正,英姿飒爽,不算多么漂亮,可瞧着就很舒服,但是,终究只是菜鸟实习生。 也怪他们刑侦三队去年损失惨重,严重人手不足,只好从派出所抽调了几个人,又搜罗了几个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 如今人手算是补足,但什么时候能派得上用场,恐怕还要好好观察看看。 奔波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郭村。 蒋进成和小潘叫了当地派出所的同事一起进村,在郭大发家附近挨门挨户地询问。 两个年轻实习生,方若华和食我姓老老实实,乖乖巧巧地跟在后面,只拿眼睛看,拿耳朵听,偶尔拿出笔记本来记录一笔,特别听话的模样。 小潘看了,到觉得这回两个姑娘很靠谱,也不吝指点几句:“……像这种村子,大部分都是同姓,沾亲带故,一向讲究一致对外,轻易不会泄露消息,跟他们打交道不能硬来,要学会旁敲侧击,你看咱们副队现在假装调查村里困难补助的发放情况,就很容易探问到郭大发他母亲的现状……” 说话间,那边和副队说话的老村长弯着腰,笑眯眯道:“我们村子里没有需要,大家都有钱,郭家是我们全村的大恩人,他家的老太太就是我们全村人的亲娘,要什么补助?她有我们伺候照顾,吃穿住行都不愁,病了咱们给她送医院陪护端屎端尿,不给国家添麻烦。” 他的孙女手里攥着一串柳条,很随意地来回晃动,时不时偷看一眼蒋进成,脸颊飞红,似乎很是害羞。 周围看热闹的男女老少也都跟着笑。 小潘叹气,他们副队别的都好,就是长得招人,容易惹桃花。 蒋进成:“……” 三言两语就已经被忽悠得头昏脑涨。 回过神,这位副队长也只能苦笑道:“真不能把老百姓当傻子。” 他刚才去问路边大树底下玩的小学生,那小女生只听他一开头就噼里啪啦给了一通话——“我知道你们是警察,你们要抓大发叔叔,要抓就自己去抓,我们村子里的人什么都不知道。” 前两天队长带着人穿制服过来,正正经经地询问,把权利义务都仔仔细细地讲解清楚,可是什么用都没有,老百姓装起糊涂来,他们能怎么样? 恐吓威胁?又不是黑社会,再说人家招呼一声百十人抄家伙,根本不怕! 蒋进成和小潘面面相觑,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其实他们两个工作经验还算丰富,到也不至于完全束手无策,这年头真想破案,就没有破不了的道理,但是郭大发不是一个人,他手里还攥着人质,而且他盗走了永盛科技公司十分要紧的资料,万一泄露出去损失会高达数亿元,警方这边并不想采用太激烈的手段,以防狗急跳墙闹出大事。 没办法,只好耐下心一点点做群众工作。 小潘也没什么心情带方若华和食我姓,也不可能指望他们,只吩咐了句:“你们四处去打听打听,看看郭大发有没有回村子。” 打发了两个小实习生,小潘和副队这才去找派出所的同志,看看能不能在村民身上打开突破口。 眼看快到晌午,两位老同志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依旧毫无进展。 转头见局里两个小姑娘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地坐在树荫底下,手里还拿着不知谁家给的红葡萄,一颗一颗吃得斯斯文文,皮和籽都随手拿纸巾包好。 小潘脸上扭曲了下。 “走吧,先吃饭。” 蒋进成掐灭了烟头,看了看时间,就近找了家饭馆坐下,一人要了一盘饺子。 几个人奔波这么长时间,也饿得狠了,坐下三下五除二先吃了大半盘饺子。 方若华和食我姓吃的一样不少,自己的一盘吃完了又叫了一盘,吃了八两,两个人慢慢放下筷子,擦干净嘴,特别乖巧地问蒋进成。 “副队,咱们进山?” 蒋进成:“……啊?” 方若华笑了笑,“也该进山去找郭大发了,天一黑,山路不好走。” 副队和小潘齐齐抬头。 方若华还是一副很低调很温柔的模样:“村长的孙女郭燕梅以前就经常去郭大发家玩,不过通常在吃饭的时候,最近十几天却变得很规律,每天上午十点准时去郭家一趟,然后晚上八点钟再去一次,我觉得有点反常。” “今天见到郭燕梅,她的外套上沾了不少梨花花粉,手上的柳条很粗壮,村子里可没有柳树,到是听说后山上有。村东头的郭大爷每逢大集前便上山采集柳条编成提篮一类的出售。” “我猜测,说不定郭燕梅刚从后山上回来,然后正好撞见副队,一看到副队她就腿脚发颤,忍不住刻意偷看观察,显见心虚,她又没犯罪,见到警察心虚什么?我猜她也许刚刚去见过郭大发。” 小潘:“……” 蒋进成:“……” 方若华一笑:“虽然像郭大发家的空调,灯具都是刚刚擦拭过不久,椅子上有一点脚印,那种鞋印,那个高度,肯定不是老太太自己擦拭,锅里热着的糖醋里脊不像大娘能吃的菜,但是我也只能是怀疑郭大发时常到村子里来见他妈妈,怀疑郭大发可能住在山里,就看这点怀疑值得不值得进山看一看了。” 食我姓抬头:“后山上离村子十里左右,有个养鸡场,是村子里集资办的。” 方若华眨眨眼:“其实郭燕梅身上的鸡屎味不一定是在养鸡场里沾到的,村子里的鸡不少,唔,如果我猜的属实,不知道郭燕梅会不会去通风报信?” 蹭一下,蒋进成站起来就向外面走。 小潘打了个嗝,也赶紧跟着出去。 方若华:“哎,等一等。” 副队回头:“什么?” “饺子挺好吃。” 副队简直无语:“那回头咱们再回来吃,你们要想吃别的馅的,告诉我一声,管够。” “我是说,饺子很好吃,不付账的话,下次说不定人家就不给做这么好的了。” 方若华笑了笑,很认真地道。 蒋进成:“……” 小潘嘴角抽了抽,哭笑不得地掏出钱包去付账。 付完钱出了小饭店的大门,蒋进成去找摩托车,又叫派出所的同志一起行动。 方若华笑眯眯道:“麻烦再派两个同志去村长家,陪村长说说话,聊聊天,别忘了让郭燕梅作陪,天气不好可能要下雨,小姑娘就不要出门了。” 副队点头:“去吧。” 一行人骑着摩托车向村子里外面山林里跑,一边跑,小潘一边忍不住扭头看方若华和食我姓,心里凉飕飕一片,哎,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前浪可千万晚一点再死在沙滩上。 一路风驰电掣,用最快的速度赶去后山,闯入养鸡场,从头到尾搜了个遍,到还真搜出郭大发的一些东西,有他的外套,还有他的鞋子,但是人没有。 方若华也不奇怪,叹道:“现在咱们国家农村发展的越来越好,通电通水通网,在山里信号也不坏,通风报信已经用不着人亲自走一趟了。” 小潘:“……” 山里小路无数,植被茂密,他们是外来的,哪怕派出所的同志对山路也陌生,上哪儿去找郭大发的人去? 蒋进成又抽了两根烟,到也定下心,不太着急了,摇摇头道:“至少抓住了他的尾巴,他肯定跑不远。” 想着,蒋进成就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布置警力,搜索抓捕。 山里也要搜,村子同样要布控,谁知道郭大发会不会打个回马枪? 又调警犬过来。 山里这环境,也不知道警犬能有多大的作用,但无论什么法子,总要试一试才好。 第五百二十七章 比警犬灵 很快警犬就被调过来,刑警队的人也到了。 整整两天,蒋进成几个在山里快要变成野人,身上说不定已经长了虱子,生了跳蚤,终于有所发现。 “副队,郭大发肯定去了东边的凤凰岭,有两个老乡确认今天上午还见过他。” 小潘按着眉心也有些暴躁,“但是凤凰岭那边封山,有咱们兄弟部队的人说是里面正在搞什么演习,不让人进去。” “嗯?” 蒋进成也有点意外,连忙拽了辆自行车,和小潘带着两个实习生直奔凤凰岭,还没到地方就看到他们警队的人被几个穿迷彩的军人挡在警戒线以外。 他也算见多识广,一眼看过去就明白前面肯定是大场面,这些军人都是附近野战部队的精英,身上的枪子弹上膛,封锁严密,精神也紧绷。 前面正交涉,但是看得出来,一群当兵的根本没有放行的意思。 蒋进成肯定不能硬闯,连忙给他们队长打电话汇报情况,又通知局里,结果局里也弄不清楚,只说尽快向上面汇报云云。 “哎,麻烦啊!” 蒋进成为了这个案子都跑了半个月,有上班没下班,才两岁的孩子也许都忘了他长什么模样。 再耽误下去,他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要不是郭大发这人其实并没有太穷凶极恶,他都不会对人质生还再抱有多大希望。 刚放下电话,正发愁,蒋进成就看到他们的小实习生走过去,和持枪的军人说了几句话,没多时,山里就快步走出来一个中校,中校身边还带着破衣烂衫的年轻男人。 蒋进成连忙几步上前,只听方若华道:“让秦律分派下任务,全面搜索凤凰岭,给他们半个小时的时间,我要郭大发出现在我面前。” 中校应了声是,便拿对讲机到一边说话去,那个年轻男人却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斜睨方若华冷笑:“方大小姐可真够出息的,沦落成个小卒子给人家当跟班,你也不嫌丢人……” 方若华挑眉:“听说白羽你的鼻子比警犬灵?” 白羽一愣,脸色大变:“你……” “详细资料给林中校了,今天谁替我找到郭大发,我做主加二十分的贡献积分。” 方若华笑道。 白羽登时闭嘴,转头便走,越走越快。 没办法,他现在德行分数很低,贡献积分不知道攒多少,才能去观想无字天书,为了无字天书,脸皮算什么,别说替方若华抓人,让他给方若华当狗,他也乐意当个十天半个月的。 再长时间就罢了,不划算。 蒋进成:“……方若华,你认识他们?” 方若华回头一笑,特别温文可爱:“以前打过交道,里面也许有点危险,我们的人还是不要进去了,请兄弟部队进去搜索也一样。” 在这地方碰到特事局的封锁线,到也不算巧合,肯定是又有什么异类在山里闹出大动静,惹下了麻烦。 这半年来,或许是因为聚灵阵运用太频繁,以至于灵气外泄的缘故,帝都附近的山脉特受异类或者野生的修行者青睐。 就这两个月,特事局的特殊部队已经出动过三次,搜索刚刚开启灵智,还茹毛饮血,无意中伤到人的异类,处理它们留下的痕迹。 一般找到了,如果并不是穷凶极恶的那种,通常是关起来教导好人间世界的规矩,留下档案,登记身份,然后由特事局监管居住两年。 至于修行者那就更好说了,没有犯事,只是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的,批评教育。 犯重罪的按照正常手续逮捕审问。 只是轻微犯罪,就提交给天都这边记录在案,减少德行分数。 虽然刚刚开始,这一套程序还不完善,恐怕只能在执行过程中一步步让它趋向完美,但是,连修行者都不觉得这种管束是件坏事。 哪怕是修士,绝大多数也不可能愿意生活在一个没有规矩的环境里。 说话间,绝不超过二十分钟,白羽就领着个神色略有些惊惶,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大踏步地走过来,直接把人往方若华面前一推,白羽哼了哼,根本不愿意与方若华多说话,扭头就走。 方若华莞尔,决定不与一个马上要倒霉的人一般见识,事实上天都调查到,白羽涉嫌利用鬼物诈骗谋利,人证物证俱全,他或许会蹲七年以上的牢,如果甘愿付巨额罚款赔偿,或许能免除牢狱之灾,但是有生之年有没有希望去看他想看的无字天书,真是只有天知道了。 这是他间接害死人命的案子,都拿不到实证,不然他还要背上间接杀人的罪名。 白羽不乐意和方若华多说半句话。 方若华也不愿意与这家伙打交道,不是一路人,相看两相厌。 郭大发被抓到手,一行人连忙带人回局里,一路上先是自行车,摩托车,还不敢进村,郭大发这人在村子里声望很高,村民们都敬爱他,这也幸亏是他人没在村子里,要是在村子里,警察想拿人恐怕还要多些周折。 一路提心吊胆的,等汽车上了高速,他们几个才算松了口气。 小潘偷偷摸摸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问:“若华,你是不是有什么来历?你不是刚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吧?” 方若华失笑:“毕业证书要不要给你看看?” 小潘摇摇头,缩回身子,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在山里那一伙当兵的油盐不进,根本连话都不容我们多说,副队打电话给局长,局长都还要向上面请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指示下来,你一去,那边就客客气气,说话间郭大发就被抓了,唔,这里面要是没事,我可不相信。” 方若华失笑。 小潘相信不相信的,案子还是要办,工作终归最要紧。没一会儿,蒋进成就把小潘揪过去研究案子。 郭大发是被抓了,但是他身边并没有带着林老板的女儿林敏敏,身上也没有被窃取的技术资料。 人找不回来,东西的下落不彻底清楚,这案子就不能算结束。 第五百二十八章 惊吓 一行人回到局里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一人一盒方便面,或者两盒,解决掉肚子问题,没有一个人说该下班了之类的话。 一时半会儿,恐怕大家只能以单位为家了。 三队所有人兵分两路,一拨人由队长薛萍带领,顺着郭大发最近一段时间的行踪追查,顺便调查他的社会关系,寻找人和资料。 副队蒋进成带领经验丰富的专家负责审讯工作。 至于方若华和食我姓这样的实习生,所能做的只有整理资料,写报告等等文案工作。 食我姓写完了报告,干脆和方若华两个翻出围棋来下棋。 方若华下棋算不上初学者了,经历过好几次古代时空,像在明朝那一次,基本上围棋算是一门比较重要的选修课,而且当时的交际往来,往往都要一起下两盘棋的,毕竟有句话说得好,棋品如人品,别管这话对还是不对,反正古代士大夫们都很相信。 以至于方姑娘也下了一手好棋,棋风很正,方肖评价——攻势如虹,守势方正,有君子之风。 说这么多,只是想说一句话,方若华陪食我姓下棋其实是有点痛苦的。 食我姑娘不算什么天才,只是寻常的聪明孩子,因为资源雄厚,名师众多,所以她无论对什么感兴趣,就立时能得到名师教导,以至于和普通的学生比起来便显得博学多才,能考上名校,能平平常常地说一句,学校里教的东西太简单,没什么意思。 这么个普通聪明的孩子,对于围棋是初学而已,兴头正足,方若华和她下棋,能舒服才怪。 偏偏身边有刚学会下围棋的朋友的人,都能明白,这种时候对方的瘾头有多么足。 那真是三更半夜不睡觉,下个十盘八盘的还意犹未尽,再通情达理的好朋友,到想下棋的时候也会变得有三分胡搅蛮缠。 于是等蒋进成皱着眉头出来,方若华连忙一本正经地推开棋盘,特别主动,特别积极地上前去欲给副队分忧。 蒋进成摆摆手,直接给局长打电话:“孙局,郭大发开口了,不过他提了个条件,再过五天,他老母亲六十大寿,他要给他妈妈点九十九盏长明灯,就在白云寺,还要白云寺的昭明法师为他母亲诵经祈福!” 孙局长愣了愣,暴怒:“他以为他是谁,还敢提条件,我他奶奶的……” 怒火没发泄完就偃旗息鼓,沉默片刻,叹气道,“一会儿找林老板来商量商量,看他愿不愿意去白云寺添点香油钱,还有那什么昭明法师?去寺里问问,看能不能请他帮个忙。” 这案子拖延够久了,局里从上到下都很重视,时间万分紧迫,能让郭大发心甘情愿配合他们那是最好不过。 林老板一接到通知,立时就满口应承,直言无论花多少钱都无所谓,只要能把丢失的资料和他女儿找回来,以后他就是帮郭大发的母亲养老送终,他都心甘情愿。 所以点长明灯一点都不难。 “九十九盏要是不够,九百九十九盏我也不多说一句废话。” 说是去白云寺,肯定不能千里迢迢直奔洛阳,好在帝都附近也有白云寺。 白云寺是享誉国际的大寺庙,不敢和少林寺比,却也差不了多少,往来信众无数,点个长明灯都不必惊动玉字辈的僧人,苦字辈的小沙弥就能办了。 小潘和郭大发铐在一起,方若华和食我姓跟在后面,三个人一起跟着他一点一点地添灯油。 郭大发很虔诚,几乎是每一座大殿都进去跪拜,口中喃喃自语,求他的母亲健康长寿,求她的母亲能安享晚年。 小潘忍不住叹了口气。 郭大发这种人,毒辣阴险,别看学历不高,但智商肯定不低,要是低智商也不能混进林老板的公司,大半年就升到重要的位置,拐带走人家的女儿,还搜刮走他们公司研究所最重要的技术资料。 这也不是他第一次犯罪。 还有好几桩或大或小的诈骗案都和他有关系。 这么一个恶人,关监狱里关个二三十年绝对不冤枉,但他在村子里修桥铺路,对乡亲父老能帮就帮,能助就助,但凡谁家有个病有个灾,他绝对鼎力相助,不计代价。 对待母亲更是至孝,据邻居们说,他母亲早些年干活干得太多,伤了膝盖,总是腿疼,从他稍微懂事开始就学了一手按摩的好手艺,每天给他母亲按摩,只要他在家,就没有一日间断。 小潘摇了摇头,忍不住叹道:“你说说你,凭你的聪明,你的能力,走正道有什么不好?照样能过好日子,现在好了,等你进了监狱,让你的老母亲可怎么办!” 郭大发冷笑:“不用多说,我说过,我妈她老人家六十大寿,要请昭明大师为她诵经祈福,她老早就想见见昭明大师,我得满足她这个心愿。” 白云寺里人流如织。 林老板虽然没和寺庙打过多少交道,不过香油钱一出就是五万,很快便有人过来招呼,听说他要做法事祈福,也很是客气,一口答应。 但是林老板一开口要找昭明大师来做,负责登记的玉字辈玉清小和尚就蹙眉摇头,拿出笔记本来搜了搜:“抱歉,昭明师伯闭关修行,今年不打算为人做法事,几位可以考虑下别的大师,我师兄玉泽在这方面也很擅长。” 林老板登时为难,蹙眉转头向郭大发看去。 郭大发闭上眼,摇摇头。 蒋进成几个也皱眉,上前两步,拉着玉清小和尚仔细说了说现在的状况:“小师傅,你通融通融,我们这事很要紧,能不能请昭明大师来一趟。” 小和尚却是不为所动,念了声佛号:“师伯正在修行,不容打扰。” 说起来还是白云寺底气足,官方出面人家说不给面子,就不给面子了。 林老板急得都想哭,方若华抬头探看了两眼,忽然走过去一手搭在小和尚玉清的肩膀上,凑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小和尚登时变了脸色,连连后退,连声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方若华轻笑:“不知道你昭明师伯闭关修行,是不是真的不容打扰?” “小僧这就去请,还请几位施主稍待片刻。” 小和尚白着脸,连看也不敢多看方若华一眼,转头就跑,脚步都有些踉跄。 第五百二十九章 辈分大 蒋进成、小潘:“……” 这是念了什么咒? 方若华一笑:“我们家平时和白云寺打交道的时候比较多,认识他们方丈的爱徒,雪斋大师,所以他们大概也愿意给我们家几分面子。” 蒋进成愕然:“雪斋大师?” 他本人不信佛,做他们这一行的也不能有这种宗教信仰,可家里爸妈都信这个,而且就算不信,白云寺雪斋之名,比较了解宗教这一块的,都不可能不知道。 那是方丈爱徒,声名远播的少年高僧,用时髦的话讲,就是白云寺的形象代言人。 也不过片刻工夫,白云寺山门大开,几个老和尚领着几个年轻的和尚慢慢走出来。 为首的监寺雪阑师父笑道:“方施主,数月不见,您可是清减不少,不过,这么吓唬我们的弟子就不对了,玉清还是孩子呢。” 玉清小和尚刚才做知客僧做得很是顺手,言谈举止一派佛门僧人的庄重肃穆,此时却是缩手缩脚地向监寺身后躲,连看也不肯看方若华一眼。 雪阑又是失笑:“您可别老吓唬他,施主有事,直接给老衲,或者给雪斋打个电话便是,不就是让昭明这孩子替人做个法事,方施主要用他,那是他的机缘。” 方若华挑眉:“怎么能算吓唬?玉清小师傅一看就有灵性,将来考级的时候本来就有资格被特殊对待,我们家最近新设计了一个考场,地狱……最高级别的,但凡能通过可以在等级证书上挂优秀的标识,也能直接去帝都博物馆那边观赏无字天书,多好的事,别人想求还求不来。” 玉清一个激灵,脸色惨绿。 雪阑大师哭笑不得,忙打发人去招待别的客人,抬抬手叫昭明:“既然这几位施主认同你,你便随施主们去,好好做,要用心。” “是!” 昭明毕恭毕敬地应下。 不得不说,这位大师在寺里名望最高,还要说他长得好,四十多岁的年纪,言行温文,通身佛气,一看就是那种大德高僧。 因为雪阑发话,昭明自然是尽心尽力,老太太生日当日,他便带人随着郭大发回家。 老太太六十岁,身体还算健康,就是腿脚不好,为人并不糊涂,她儿子这么长时间不露面,隐约就知道必然是出了事。 这段时间,老人家一直提心吊胆的,见到郭大发才松了口气,再看到昭明师父,心中更高兴,脸上终于露出笑容来,使劲拉着昭明的手,长叹道:“大师,我这儿子最是孝顺,但凡我说句话,他都记在心里,其实我参加过您的讲经法会,从那以后就一直想请您替我儿做场法事消灾解难,他别的都好,就是脾气倔,他爸爸去得早,我又是个马大哈,在他小的时候一门心思工作赚钱,供他读书,却没怎么关心过他,如今总怕他走错了路,不知道大师能不能帮他看看,我儿子这一辈子有没有过不去的坎?” 郭大发脸色变了变,张了张嘴想把话岔开,可这一张嘴,眼睛就酸涩,险些掉下泪,一时到不敢说话。 昭明身为出家人,不打诳语,只轻声道:“人生世间皆苦,谁也逃不掉,劫难来时莫悲观,总有去时,只要常怀大慈大悲之心,存一点善念,菩萨一定会保佑的。” 他也不说特别艰涩的话,也不去说她儿子的罪,只认认真真地陪着老太太谈天说地唠家常,主要是倾听,听她老人家说话,一听就是一个多小时,偶有开解抚慰,为其诵经祈福,又做法事,居然当真说得老太太心胸都开了,连饭也能多吃上大半碗。 郭大发确实是孝子,虽说在别的地方说不上什么诚信,在他妈面前却是言出必行。 出了村子,在村口扎扎实实地磕了几个响头,撞得脑门一片红肿,回到警局,郭大发就把一切都给撂了。 林老板早年卖了父祖留下的两套房子,拿着钱先是做包工头,后来又涉足房地产,十年前才开始做实业,投资高分子材料研究所,摇身一变到成了儒商。 但是当年他做包工头,甚或做房地产商时,可是没少干找各种借口,耍各种手段克扣工人工资的事。 受害者中,便有郭大发的父亲。当时郭大发的父亲进城打工,就去的林老板的工地上,结果工作一年只拿到了一丁点钱。 没办法,为了给老婆孩子多攒下些,他自己省吃俭用,又打了两份工,每天都跟熬油似的那么熬,有一天累得太厉害,就在道边睡着了,没想到不幸遇见车祸,一命呜呼。 郭大发不说把父亲之死的原因全算到林老板头上,却也恨他,这次逮住机会就狠狠坑了他一回,不但盗走了一份重要资料,还因为林老板的女儿撞见他行事,就连人一起绑走。 幸好郭大发良心未泯,没想着杀人,反而好吃好喝地养着林老板的那个宝贝闺女。 “那份有关聚合纤维的制作资料我还没有来得及出手,目前分成三部分,分别藏在我三个老乡家里,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帮我保管东西而已,你们去找吧。” “至于小林,我根本没带她远走,人就在我们村长家,你们别为难我们村长,他也不知道小林的身份。” 蒋进成:“……” 整个郭家村他们可是里里外外调查了三百遍有余!结果所有东西竟然都在郭家村,由此可见郭大发的群众工作做得有多么好了! 总归是松了口气,大家累了半个月,只想回家早点完事好回家睡觉,蒋进成一边派人按照他交代的去找人,一边准备提交检察院。 之后的事情一切顺利,人和东西完璧归赵。 “呼。” 打完报告,小潘忽然转头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方若华好半天,啧啧称奇:“小方,我觉得你很有前途啊!” 天底下人脉广的人有很多,可像方若华方小姐似的,在军方有关系也就罢了,连白云寺这种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寺庙都能打得着交道,那可真是新鲜! 小潘脑洞大开:“小方,你不会是什么高官子弟吧?家里人有部级干部?难道……国级干部?” 方若华一本正经地道:“我江湖辈分大,按照辈分算,昭明大师要叫我一声师祖而已。” 小潘切了声,翻了个白眼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小丫头片子,回家做白日梦去吧。” 第五百三十章 人生 方若华笑眯眯准备放假,小潘算她师兄,师兄发话说,让自己回家做梦,那肯定要回家去。 食我姓缠着她一起走,准备也去方家蹭吃蹭喝。 “唔,不过郭家村的村民们又不是什么凶神恶煞,更没有把林家那小姑娘捆起来,反而待她客客气气,从无半点为难,她为什么不跑呢?” 当时警方的人出出入入,还有派出所的民警们,从一出事便去郭家村,蹲点蹲了好长时间,如果林小姐想要第一个消息出来,或者逃走,一点也不难。 郭家的村长或许猜测过她的身份,在警方面前隐瞒她的存在,可只把她当郭大发的朋友,从来就没有太限制过她的自由,可是她就是稳坐钓鱼台,什么自救的举动都不做。 方若华眨眨眼:“谁知道呢?” 也许她就是傻了。 也许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然,更可能的是她很单纯地爱上了郭大发,在她爸的公司里。 郭大发那个人名字土气,人也长得忠厚老实,并不俊美,可是,的确有一种魅力在。 林小姐又是个单纯的姑娘,爱上对方并不会很难。 “和我们无关,我们又不是心理学家,没必要探究那小姑娘的心理问题。” 虽然方若华在小时空学过心理学专业,而且还学得似模似样,不算太坏,但她依旧没什么兴趣管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的心理状态。 这件案子并不算大案,不过方若华和食我姓的表现都还不错,案子一办完,似乎水到渠成一般,很顺利地就融入三队的大集体中。 两个人刚刚踏入职场,一时到是满心全是工作,方若华还好,方家兄弟姐妹们虽然在修行方面渐渐入门,但是这个小时空异常事件极多,她时不时要开个小差帮忙擦屁股,到没有特别工作狂的表现。 食我姓却一向是个很认真的人,从小到大专注一件事就会特别的认真。 工作一忙,她和张磊的关系就更紧绷了些。 一开始张磊就不怎么同意她当一名警察,因为此事两个人谈过好几次话。 食我姓从不与人争吵,但是也绝不松口说换一份工作,到是让张磊越来越不满。 不过或许他还有些功利心,总觉得食我姓和方若华交好,和她结婚自己也能借到光,若是就这般分手,不免太可惜。 而且,交往这么长时间,终究是有感情的。 食我姓大方得体,名牌大学毕业,在他看来,以自己的条件也很难再找到比食我姓条件更好的女朋友了。 奈何工作一忙,见面的时间少,关系转向冷淡,食我姓却是很难继续拖延下去,想了想终究提出了分手。 分手之后,方若华陪着小姑娘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回酒。 食我姓叹气:“也许我不适合谈恋爱。” 她挺喜欢张磊,却不肯为了张磊牺牲掉自己想做的工作,明明一开始也没有多看重这份警察的职业来着。 “上个月张磊提出想和我结婚,不过婚后希望我换个工作。” 食我姓按了按眉心,“他妈妈也说,我们两个应该趁着年轻,在最好的年纪要个孩子,女人一有了孩子,生活重心就应该偏向孩子了,以后两个人都是为了孩子们活着,什么工作之类的,也是为了孩子服务,当警察再好,可一忙起来就顾不着家,那就不是女人该做的事,不是不让你有事业,女人的确需要一份工作,让自己有交际,也可以打发时间,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家庭。” “这话听着,是不是有那么一点道理?” 方若华一巴掌拍食我姓肩膀上,也不喝酒了,揽着她回家:“有什么道理?你刚几岁?人生是我们自己的,难道你要说,你有了孩子以后,就把自己的愿望,自己的人生全部寄托到孩子身上去?那才是有病吧,要这么说,你身上也承担着你爸妈的人生,岂不是更应该过得精彩绝伦,才不负他们生你一场?” “呵,生你养你的爸妈都没对你当警察说三道四,他们有多大脸!” 食我姓被说得满眼蚊香圈,噗嗤一声,随即把张磊甩在脑后,很快就又让自己的生活重心偏移到工作上。 方若华也有点爱上自己的职业。 不得不说,做警察是个很新鲜的体验。 以前有一句话,身在公门好修行,她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是真正做了警察,到渐渐觉得这句话颇有道理。 以这样一个身份,不去登高望远,只按部就班地做些与升斗小民们息息相关的工作,她慢慢也做出些许意趣,也有些满足。沉浸在工作中,似乎心更静了,整个人沉淀下来,洗去了上个小时空残留在身上的暴戾和颓废,也没了那点出世之心。 方若华做警察,数年下来也做得风生水起。 方家在修行圈子里,也是逐渐奠定了执牛耳的地位。 修士们修行的功法有正有邪,脾气各异,而且因为修士基数越发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两个中二病,方家有同道信任,如今倾向传法天下,既然传法,自然要更加小心谨慎,总不能让恶人学会法术,再去害人。 与此同时还担负起与官方联络的重任,压力确实大,不过,到也让方家这几个小辈很快变得成熟。 看着孩子们现在忙忙碌碌的模样,方春生和他的三个儿子便半点不觉辛苦,只老怀大慰了。 在当今这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倾尽全力地做些什么,让这一生过得满足而有意义,百个人中能出一个,便已然不算太少。 他们方家的子孙后代,有机缘背负重任,作为长辈,实在是应该感到高兴。 即便方若馨的男朋友,帝都杨家的公子杨文昌,因为她的家庭,她的工作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误会,让他们这一对小儿女经过重重波折之后才能终成眷属,方东林和龙云,甚至方若馨自己,也半点没有后悔过全家人一起走上这一条漫长的修行路。 按照方若馨的话说,修行让她变得更完美。 虽然方若华觉得,原主这位姐姐,方若馨小姑娘就算不修行,也一样很完美。 第五百三十一章 真龙 帝都东郊十里坡。 这一块儿算是京城周边寺庙道观最多的地处,几乎是大庙连着小寺,道观更是数都数不过来。 听说是因为京畿要地,早年有妖邪作祟,皇城里的主人们便遣人建造寺庙以镇压,也有人说,这地方以前闹过龙,几百年前还有一个俗名,就叫龙坡。 当然,如今这名字也只有从古老的地方志里能窥到一点了。 “真的有龙?” “我姐姐说,昨天晚上她和几个朋友路过这一片,就看到一大片水雾,电闪雷鸣的,闪光的雾里似乎出现了龙,龙头好大一个,眼珠子跟灯泡似的,她当时吓了一跳,只顾着逃跑了也没有看仔细……” “那我可真想也看一眼。” 帝都十四中,五个高中生,两男三女,打着手电,嘻嘻哈哈地一路小跑,一边开玩笑。 他们又哪里会相信世间真有龙? 几个学生难得有假期,吵吵嚷嚷地四处闲逛,像他们这样的年岁,正是喜欢热闹,对什么都好奇的时候,猎奇心更强。 “喂,我是条恶龙,要抓你来熬汤!” 一路玩闹,身体略圆润,皮肤雪白的小姑娘忽然一转头,做出凶恶的表情向周围的同伴身边扑去。 同伴们纷纷嘻哈四散。 “哎哟!” 其中一个跑着跑着,脚下一绊,踉跄了下,起身扑打了几下膝盖上的尘土,暗道了一声晦气,刚想走开,却忽然顿足,低头看过去。 一瞬间,毛骨悚然。 硕大的……龙头! 不知何时地上出现一条裂缝,一浑身冒着金光,比巨蟒还粗大不知多少的龙静静地浮上来,冰冷的,金黄色的眼睛直视着他。 “啊!” 所有人看了一眼,腿全软了,却还是手足并用,拼命地,连滚带爬地逃走。 他们不敢回头,也不敢想象被龙追上,自己等人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也许没见到之前,每个人都对龙这种强大的,令人着迷的生物充满幻想,但是真正看到,却个个都如叶公。 “前面有人!” 从山坡上滚下来,不远处好像来了一个车队,都是豪车,上面挂着红色的花朵,贴着喜字,显然都是婚车。 “救命啊,救命!” 一帮学生不要命似的拦住车,大声喊道,“有龙,龙在后面追,是真的!” “相信我们!” 方若华按住方若馨不让她动,猛地推开门下车,很是生气:“哪条龙这么不长眼,不知道我姐结婚,要是敢这种时候闹出乱子,我扒了它的皮!” 一群学生愣了下,浑身直哆嗦。 后面车上送嫁的亲友团也纷纷下来,皱眉的皱眉,捋袖子的捋袖子。 今天可是方家大女神方若馨出嫁的日子,必然要太太平平才好。 没错,方若馨要结婚了。 秦律出马合的八字。 李神相的小弟子算的吉日吉时。 雪斋是释教的,自然是不能算命算吉时,他就不凑热闹了。 到不是那些长辈们不想插手,而是小一辈们争强好胜,总觉得若馨女神结婚嫁人,理应由他们这些晚辈们操办一切事宜。 为了这件事,可谓所有人全员参与,众志成城,务必要给女神一个完美的婚礼。 方若馨如今在大家的心目中,那是集人世间一切美好于一身的代名词,是他们在方若华大魔王的威仪之下得以幸存的主要原因之一。 每每他们被方若华师叔,方若华师叔祖,方若华前辈扔到绝境幻阵里炼体炼心,被虐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但凡若馨大小姐回家,就能顺顺当当地提溜走大魔王,好让他们有那么点喘息的机会。 虽然如此美好的女神要嫁人了他们有点伤心,可也不能让女神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不痛快。 绝对不能误了吉时! 李神相的小弟子云鸣蹭一下蹿出,抓住先冲过来的学生,不让他继续跑:“龙在哪儿?刚来的吗?没登记的?是原型?” “帝都这边是禁飞区好吗?这里离城市这么近,按规定不允许幻化原型的,哪条龙这么不懂规矩?” 他们这几个驱魔师本来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时候,没那么年轻气盛。 可今天这个日子特殊! 五个气喘吁吁,浑身冒冷汗的高中生都懵圈,一时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不过害怕到是略略少了些。 “误会!” 周玲玲正在不远处焦头烂额地修手机,一听见响动,就知道可能是出事了,赶紧牵着小金向这边赶,好不容易赶过来,一眼看过去,数了数光是她能认出来的,就不下十个二级驱魔师,还有两个是特事局的人,额头上的冷汗登时哗啦啦向外冒。 顾不得别的,三两步上前,喘息了几声,苦笑道,“都是误会,有一位龙族的同胞受了伤,化成原型恢复不过来,我正想上报特事局处理,手机却坏了,没有想惊扰别人的。” 她现在已经和普通人没有两样。 鬼爷爷被超度,那之后她一身修为被废,虽然也重新读了一些白云寺公开的基础修行课程,但是身体亏虚的厉害,又被污染,即便是最中正平和,几乎只要有资质的人就能修习的功法,对她来说,也很难很难,坚持修行或许能强身健体,可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没有大的机遇,恐怕是不可能。 当然,如今这世上不缺机遇,奈何无论是合适的功法,灵药,法宝,聚灵阵,都需要德行积分,她在这方面却有短板,还不知哪年哪月才能补足了积分,让自己能踏踏实实地修行。 偏偏她这人也不知是什么命,屡屡会碰到各种异类,遇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她能至今活蹦乱跳的,说起来还要感激特事局。 如今特事局在处理异常事件方面,那是相当有能量,数次都是靠着特事局的人发现及时,救援及时,周玲玲才转危为安。 也因此别看她淡出了修行圈子,对修行圈子里的各项事宜却是比以前知道的还要多得多,对于明星驱魔师们,也都很了解。 周玲玲苦笑了一声,拿出自己无数次遭遇异常事件而养出来的镇定自若,迅速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 不过是金龙族因为走丢了一只幼龙,疑似闯到附近来,所以龙太子急着寻找,赶路时没走正规通道,触碰结界把自己弄了一身伤,恢复不了人形,正好撞见了周玲玲,唔,也不幸撞见了无辜的高中生,还吓到人。 第五百三十二章 威武 方若华哭笑不得,忍不住低声骂了句:“这里是帝都,特事局的检测部门是吃干饭的,龙族过来起码两天了,他们的反应呢!” 方兴也咬牙:“回头再收拾他们!” 几个送嫁的驱魔师齐齐叹气,为负责帝都事务的同僚念一声阿弥陀佛。 其实真怪不到他们头上,不知是命运还是别的什么缘故,这两天因为天气异变,监控用法器失去灵力,目前瘫痪中,如今正在紧急抢修。 要知道,再厉害的法器,你也不能保证它每时每刻都好好的起作用。 再者,正因为是帝都,各处都由天都的人,和特事局的人布置了结界,也有两年,没有修士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此地作乱,特事局那边稍微懈怠些,也无可厚非。 事情已经发生,再指责也没有意义,方若华笑着安抚了那几个学生几句,转头道:“擅长心理疏导的,给他们过一套程序,安抚一下。” “秦律,你去处理那条龙,给它做登记,查明它想长住还是短住,目的是什么,如果龙族有幼龙失踪,你们转特事局处理,赶紧给它找到,发暂住证,身份牌……” 秦律登时摇头:“我要送若馨妹妹。” 送嫁的和迎亲的人数都有要求,有规定,少一个算怎么回事。 方若华一想也是:“那算了,先把龙牵着,咱们把我姐送去新房再处理。” 秦律这才点点头:“我马上通知特事局帮忙疏通道路,先清场。” 这龙既然受伤无法恢复原型,恐怕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养好的,障眼法一时片刻还好,现在这里离特事局的基地很远,派车来接要耗费不少时间。 五个懵圈的高中生也不知怎么就昏头昏脑地跟着这一队胸配红花,西装礼服的奇特送亲人马,走到那硕大的龙头前面。 “姓名。” “#%¥%&@……” “请说汉语。” “金。” “到达时间。” “……” 高中生们忽然对自己的国家生出无限敬仰之情,看看,连龙大驾光临都要查户口办暂住证。 我大天国竟如斯威武! 登记完了,一时半会特事局的卡车也过不来,吉时马上要到,方若华想了想,干脆就在龙身上盖上红绸,挂上红丝绦,看起来也是喜气洋洋。 远处一观,到像金子做的一般。 打量了下,方若华到觉得有几分满意,扶着方若馨下了车,叫上姐夫一起。 “来,姐,你们骑上去。” 方若馨:“……” 金龙太子:“……” “都别计较了,凑合一点,幸亏这龙身还不至于太大,我再给化化妆,看起来不大像活的就行了,结婚骑龙让人见到,也只以为是风俗习惯。” 总比拉着龙在大道上乱跑要安全。 金龙太子自然有一肚子的不满意,可他对方若华有心理阴影,而且面积大得很,满脑子都是自己被剥皮抽筋的各种惨相,张了张嘴,到底也不敢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于是,车队重新行进。 高中生们懵懵懂懂地看着金龙越行越远,留了联络方式给对方。 但是,他们应该不需要心理疏导了。 一条驮着新郎新娘的龙,一条老老实实登记办暂住证的龙,好吧,即便它是龙,又有什么好怕的。 周玲玲没有和方若华打招呼,直接跟特事局的驱魔师交代了几句,便转身而去。 这件事调查清楚之后,她还能领取一笔奖金,顺便增加贡献积分。 特事局财大气粗,在这方面一向是相当大方,周玲玲这两年从特事局赚的钱,到比她前几年‘坑蒙拐骗’时赚得只多不少。 热热闹闹地送嫁,车队一直穿过大街,走到杨家别墅门前,杨文昌脚有点软,身子轻飘飘,背了两次才把媳妇背上,一路进了家里大门。 他爸爸还饶有兴致地笑道:“儿子,腿现在就软了,这可不行,让你妈妈好好给你炖一锅汤,补补身体。” 他妈妈也笑。 兄弟姐妹们也笑。 他那只有十岁的小堂弟,兴致勃勃地扑过去摸那条龙,一边摸一边拍巴掌。 杨文昌:“……” 呵呵。 任谁骑着一条金龙走了这一路,他要是脚不软,自己都愿意跟他姓! 我说小贝贝,你再拍下去,小心被那条龙喷口火烧着吃了! 幸亏他家的别墅在郊区,一路上行人不多,碰上个把也只是看个热闹,否则他们恐怕真要引起围观来,说这是仿生机器人,外行能信,内行还不三观炸裂! 杨文昌背着妻子进入婚房,和温柔贤惠的美人对视一眼,多年恋爱终成眷属,不禁一笑,好吧,别管是怎么接回来的媳妇,总之是接回来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他的婚礼,他的婚宴,他的洞房花烛夜,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 方若华也高高兴兴地参加姐姐的婚宴,至于后续种种,那都是特事局的事。 秦律处理完了,凑到若华身边,小声咕哝:“师叔,方伯父让我问问,你什么时候找对象?” 方东林哭着送走了大女儿,万分不舍,可是小女儿也终究要嫁人……吧? 他如今可不是要操心这个二姑娘。 秦律指了指和朋友们闹成一团,如今也是小有名气的音乐制作人,摄影家,旅行家的种阳。 “方伯父说,你要是实在没有别的人选,可以考虑考虑老邻居家的这一位,至少彼此知根知底。” 秦律这话从舌尖上吐出来,生怕自家这位师叔暴起伤人。 方若华却笑了:“种阳这小子,还是抱着他的摄像机结婚去最好。至于我,至少在此地,三生石上没有我的名字,只好断情绝爱一心修行。” 秦律:“……好吧。” 方若华又笑:“这个世界有点小,或许在某一天,我一转身便踏足另外的大天地了,何必纠缠于情情爱爱。” 转头扫了一眼咬牙切齿缠着杨文昌的一干驱魔师,微微一笑,转移话题:“今天我姐结婚,他们要闹就闹一闹无妨,但是明天必须补上功课,月底要进行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吊销驱魔师执照三个月。” 秦律:“……” 哪个那么想不开,方前辈卸任之后,竟然还请大小姐继续做驱魔师总教官! 哎,无量天尊! 第五百三十三章 某某的小娇妻 (两章合一) 很多很多年以后。 帝都修士圈子里也是新人换旧人。 周云对着镜子上看下看,三十多岁的女人,还有二十岁的如花美貌,很好很好。 打量完了,笑盈盈地转头问自家母亲:“妈,看看你闺女我这身气派,怎么样,今年方家的论法大会,我够格拿一张邀请函吧?” 身为二十年来最天才的少年驱魔师,三十二岁拿到二级驱魔师证书,端是志得意满,至少比邻居家的白昊天要强出十八条街,这张邀请函,她是志在必得。 方家的大图书馆,她周云是觊觎很久了,偏偏各种基础修正版本的修行资料容易弄得到,方家的秘录却不是任谁都能看。 周玲玲失笑,和蔼地点点头,嘴里只有对对对,好好好。 她年轻时争强好胜,心比天高,总觉得自己无人可比,合该是这世上当之无愧的主角,以至于吃了大苦,落了满身残病,哪怕幡然悔悟也没免去母亲早逝,丈夫背叛,几乎家破人亡的下场。 老了之后,她到是成了和气老太太,对儿女很是纵容。 姑娘也比她运气好,生在了好时代,至少是不担心走错路的。 毕竟那么多驱魔师已经把所有能走的路都给走了一遍,哪种能走哪种不能,哪种好走哪种不好走,一目了然,就连自己,不也是走错路的经典范例之一?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错误这种东西,也不是没有价值。 阳光温暖至极,周玲玲不禁想起很久远的过去,她以前不怎么爱回忆,这两年许是当真老了,忍不住总想过去,想她经历的那些事,也想方若华! 周玲玲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得罪过方若华,至少不严重,也与她没有多少交集,却就是忍不住总想关注她,有一丝莫名的情绪。 最近几个月,她甚至开始做梦,做一个不算清晰,却很荒唐的梦。 梦中方家不是如今的方家,只是寻常而已,梦中她得到方家的传承,走上高位,意气风发…… 可是,梦醒时分,她竟然不觉得惋惜。 甚至还想,若这个世界真是梦中那样的世界,可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怪物横行。 夜晚成为禁区。 每年数以万计的普通百姓成为牺牲品。 修士们能力平平,完全担当不起自己的责任,寥寥几个有些能力的,也是后继无人。圈子里混乱不堪,甚至让海外的修士嘲讽中华大地无真修。 那样一个连踏踏实实生活的权力都没有的世界,真不值得任何人留恋。 改变的起点是哪里? 周玲玲几乎一瞬间就确定,是……方若华啊! 电视一亮,正值人代会召开,仿佛从一号领导口中听到了方若华的名字。 不过周玲玲昏昏欲睡,到也没听太清楚。 反正最近几天,那个人总是会在各种场合被隐隐约约提及,虽然不为大众所知,但谁让天都修行者协会成立纪念日就在眼前呢。 …… 方若华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虚弱过。 就是当年大一,高烧四十度,虚软无力时难受归难受,好歹还有人坐在一边,平铺直叙地读着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现在她却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眼前一片模糊,脑子昏沉沉,父母不在身边,宇宙商城关闭,大百科也断开联系没带来! 唯独幸运的是,直播设备居然还在,而且坚持着联系了三分钟才彻底黑屏。 但总算让她能第一时间看到价值一万的金色的弹幕留言,方肖隐晦表示他们两个安全回到了二十一世纪,就是不知道怎么联系许岚,让她不要担心,保护好自己。 方若华松了口气,暂时把显示努力连接中的直播设备关掉。 那日她刚接收信息,得知此次历练功德圆满,可回现代时空,然后身体震荡,脑子一懵,许岚随手给她塞了个什么东西,顺便传声——联邦埃尔法六号行星遭遇宇宙射线,引动了一位历练管理局最高监察者的心魔,导致小时空门震荡。 让她进入小时空以后,尽可能地发挥作用,造成影响,辅助圣德门的修士寻找她的痕迹。 剩下的全是机密,不能泄露,反正差不多八成以上,正在转换小时空的历练者都只能自求多福了,遭遇什么情况全看运气。 便就此昏迷。 如今醒来…… “哎!” 很不幸,看来她没有成为幸运的两成中一员,而是很正常的加入倒霉蛋同盟军中。 大口大口地喘息了片刻,终于恢复一点力气,方若华挣扎着从被子里出来,靠在床头上,一口气吐出,形成一团氤氲的白雾。 方若华腹中空空如也,只觉如果此时开饭,她必能生吞一头小牛。 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时空! 艰难转头四顾,打量周围,她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扣环,闪闪发亮,地下扔着件衣服,金属质地的,很有未来感,簇新精致。 这个房间也是个金属房子,四四方方,严丝合缝,不见门窗,偏冷,但是有空气流动,湿度也还可以。 方若华却登时觉得有些不妙——她莫不是到了未来星际时空? 要说对未来星际时空不好奇,那不可能,当年中二时期,方若华也做过星辰大海的美梦。 但是眼下如此狼狈的时候,无依无靠,孤身一人,她到是希望能不要开地狱难度的局才好。 虽然不确定安全与否,可她还是深吸了口气,认认真真地接收原主的记忆。 一幅一幅的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半个小时之后,方若华没有睁开眼,摸索了下抓住被子盖在头上,蜷缩着身体又睡了过去。 夜深人静,仿佛除了睡觉也没什么可以做的了。 这是星历1179年。 在许岚女士口中,未来宇宙虽不是一派和谐,毕竟偶尔也听她抱怨圣德门守卫黑暗星域的弟子受了污染,很严重,不知能不能治好之类。 想必那个大时代也同样有自己的麻烦。 但的确是早就没有了饥饿和寒冷,所有公民,即便不是修士,只是普通人,至少都能正常享受满足自己日常生活的一切资源。 但是这个星际时空却是大为不同。 到像是披着星际皮的封建时代。 不对,还是有所不同。 应该说是更加危机四伏。 这个星际经历过末世,甚至可以说是正在经历末世,历史文明传承只剩下只鳞片爪,大部分断绝。 人类并不是主宰者,全宇宙除了人类(智慧型生命统称人类),还有众多星际异兽,异兽数量不知道是人类的多少倍,生命力顽强,能力强横。 到现在,人类在异兽的围追堵截中只能说是疲于奔命,全靠好歹智慧方面有点优势,勉力还能维系正常的社会运转而已。 但人类能拥有的生存空间,一年比一年更小,几乎每天都有星球被吞噬,甚至时常整个星系都被异兽毁灭。 总体来看,人类面临着巨大的,恐怖的不过这危机如钝刀子割肉,一时半会还没有影响到大国中央星系民众正常的社会生活。 所谓正常的社会,差不多还是当权者拥有一切,占据最顶级的资源,平民为一日三餐奔波,有能力的高人一等,无能者活该寥落,到也是挺正常弱肉强食法则……就当下的形势发展,没什么可以指摘的,似乎。 可终究还是免不了让人觉得……很失望。 方若华想看到的星际大时代,应该比眼下这个时代更辉煌,更繁荣,更让人向往。 应该是许岚口中的那个大时代。 而不是一个末日仿佛就要来临的星际。 罢了,这回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的小命。 这个小时空人类势力为星际联盟,其中有海蓝帝国和紫罗兰联邦两个大国。 她目前所在的是个十分偏远的小星球,叫墨星,属于银丰星系,隶属于紫罗兰联邦下辖的国家——艾尔。 这个国家是由八百年前率领远征军战胜异兽的英雄之名命名,唔,整个紫罗兰联邦用类似的方式命名的国家,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所以,并不算多稀奇,也改变不了国家贫困落后资源已绝的大局面。 艾尔星球上的成员构成,百分之三十的罪犯,百分之三十的星盗和宇宙商人,低级冒险团队,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才是贫民,没办法,因为紧邻异兽防线,时常会有各种异兽突入,但凡有些能耐,能搭上关系,想过正常有秩序的生活的,早就离开了这里。 原主就这么被流放到‘艾尔’这样一颗星球上。 身无分文,孤身一人,于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孤零零的病死床上。 然后,方若华就变成了她。 “哎!” 她很努力地放空思想,让自己好好地睡着,但是依旧不能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疑问给排除干净! 为什么洛严将军的契合者不是我? 我就是不想让一个乡下丫头好过,我就是要夺了她去联邦大学的名额,就是不能接受大学里有她这种人,这又有什么不对?大家眼睛都瞎了成?为什么弟弟也护着她?她长了三头六臂还是国色天香?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当契合者有什么好,原主记忆中的契合者一旦和一个战士进行深度同调,安抚其精神,那么她的精神力将完全贴合这个人,会变得只能为这一个人服务! 简直就是主动成为一个人的禁脔! 只是想一下,就足以令人崩溃! 原主是紫罗兰联邦一个落魄小家族的长女,精神力c级,也算是位契合者,被家里托关系送去参加联邦政府为一位少将军官,洛严洛将军举办的宴会。 就在那个宴会上,洛严对一众帝都主星球的美女视而不见,选了一个从偏远星球过来,误打误撞闯入宴会厅的乡下女孩作为自己的临时契合者,并当即把人带走。 于是,原主不知道被谁怂恿挑拨了几句,就得了红眼病,钻了牛角尖,脑子一抽筋,到洛家去自荐枕席被人家的管家挡回来也就罢了,居然一门心思地恨上被将军选中的乡下小姑娘,冲上去就是一通组合拳,还企图抢走对方得到的,进入联邦大学深造的名额。 最后人家毫发无伤,到把她自己坑得不轻,家里人怕她再闹出大乱子,得罪洛将军自家可吃罪不起,二话不说就把人扔‘艾尔’来了。 方家很久以前在‘艾尔’有一座房子,但如今早就破败不堪,不能住人,和鬼屋相差无几,原主会被坑过来,大约是在家时太嚣张跋扈,得罪了不少人。 既然睡不着,方若华干脆眯着眼盘算自己的出路,顺便稍微想下剧情。 刚才一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就已经知道这是哪个小说的衍生时空。 说起来,这本书还算是有那么一点的不落俗套,虽然名字很恶俗,似乎内容也……有些恶俗,不过或许因为作者写作方式的特别,也有更深度的思考,整篇通读下来到是酣畅淋漓,十分痛快。 原著小说叫《联邦少将的小娇妻》。 曾用名——《萌妞的美食俘虏》、《带球跑的三百三十三天》等。 唔,联邦上将洛严,身为第一男主,相貌英俊,能力出众,精神和体能都是双ss级,在紫罗兰联邦和他年纪差不多,实力差不多的强者绝不超过二十个。 他还功勋卓著,率领第三舰队曾四次镇压叛乱,两次破坏异兽侵吞联邦的阴谋,获得联邦最高成就奖一次,荣立一等功一次。 可谓是相当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然后很顺理成章地喜欢上从偏远星球过来,很有能力天分,会做各种美食,善良而不懦弱的可爱姑娘。 如果是正常的小说套路,这位钟爱女主的英雄一定说一不二,威望极高,或许再加上些对待除女主之外的所有人都冷若冰霜,其他女人在他眼中宛如无物。 不过,这本小说却不按常理出牌,联邦舰队里的大佬,绝不止是男主一个,另外的重要男配都没和女主有过多接触。 总的来说,男主的日常状态就是被他的副官,双a级,容貌平凡普通的文胆智囊,从各种层面进行碾压吐槽。 第五百三十四章 馈赠 比如说,为舒缓安抚洛严暴躁的情绪,联邦高层每年都举办盛大的宴会,将全联邦主星最好的契合者聚于一堂,让他尽情地挑选,想用哪一个就用哪一个,想深度同调整,绑定一个也无妨。 这个世界,精神力的运用方式似乎比较粗暴,常年征战的将军多数会得战争病,就是精神力暴走,而有一部分女孩子得天独厚,精神力虽然低,但是柔和温暖,特别擅长安抚男人,就可以成为契合者,高等级的契合者也属于非常稀缺的资源,只有高级将领才有资格任意挑选最适合自己的契合者绑定使用。 洛严参加宴会时严肃正经,一派铁血军人形象,一回休息室就洋洋得意,直言天下美女皆爱我。 副官深表赞同:“这些美女中,百分之九十八也去参加了前天为夏木中将举行的宴会,看来你和夏木是同一类型。” 洛严:“……” 夏木中将家世刚刚好比洛严高一点,地位刚刚好比他高一点,读书时成绩也刚刚好比他好一点,两个人从小到大都是面和心不和的死对头,如今又同样是联邦高级军官,年轻一代的翘楚,各种对立就更是屡见不鲜。 还有,女主,偏远星球出来的小圆姑娘,在男主眼中是圆润可爱,适合做抱枕,抱在怀里温柔怜爱,实在个可人的小东西。 副官当天就送了一只半人高的小猪进他的卧房让他抱着睡,美其名曰舰队出行,不能带不相干的女人,差不多的小宠物带一个凑合下,纾解洛将军的需求。 此类段子数不胜数,居然就这么把一篇外皮很俗套的小说变得很有新鲜感了。 唔。 原主在这本小说里,属于背景中可有可无的角色,关注剧情没多大意义,至少男主角根本就不认识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衬托女主的运气有多好,反正在原主心中,偏远星球的乡下土妞女主,根本没有和她有任何正面对决冲突,她就被ko出局,死得无声无息。 书里甚至连她死的消息都没提半句,本也没什么好提起的。 和原主相比,原文小说中为抵抗异兽侵袭牺牲的男三号军医。 为救缓解带星球上的智障小朋友牺牲的男二号副官。 甚至十九个被异兽掠走虐杀的,身为联邦大学学生的契合者,那才是值得记忆,值得大书特书的死亡。 方若华胡思乱想了一阵子,努力去想怎么破局,许岚说要她尽可能地造成影响?什么意思? 对了,她好像给了自己一样东西。 方若华慢慢起身,四下打量,房间略显窄小,差不多有十五六平,很空旷,一目了然,所以她一眼便看到滚落在地上,只有花生豆大小,水滴样的银色金属箔。 目光刚一转过去,便觉一股强烈的能量汹涌而来,那东西直直飞到她眉心处。 方若华转头在光可鉴人的墙壁上照了照自己,眉心多出一水滴挂饰。 “……” 这东西……真实游戏制作器??什么鬼!许岚女士被人穿越了? 方若华陷入呆滞中。 三十分钟以后。 她游魂一般地倒在床上,笑了一声。 关于许岚塞过来的东西,长篇累牍的介绍都不必理解也不必看,只要知道几句话就够了。 编辑策划出的游戏,可由制作人选择某一部分,甚至全部,在现实中复原。 辽阔世界版图,活的npc,可用的游戏技能。 都变成真实的存在? 一瞬间她想到创世!想到女蜗,想到盘古! 最奇妙的是,复原出来的无论是什么,都是制作人的天然盟友,好感度百分百,如果是人,会听从一切合理,甚至不太合理的要求…… 虽然方姑娘一时浮想联翩,也知道不可能是真创世。 圣德门等大门派的修士大能便是能通天彻地,终究是人非神,创世还是做不到的,真要做得到,也不可能用来做游戏。 这个小小的水滴内有个由练器大师炼制打造的生长型小空间,可自动储能修复,可自行提炼外界资源,储存有无数的高级智能傀儡人,可以在瞬间打造游戏世界场景。 npc由傀儡充任,设定好后输入记忆,技能,能成为任何一个游戏角色。 除此之外其它用到的法术等等,究竟怎么回事,那是机密,显然不可能泄露。 方若华也没有寻根究底的意思,我们整天玩电脑,也不至于非去学一学这计算机的工作原理。 大宇宙时代,那些大修士们都能随意穿梭时空壁垒,欣赏亿万个各种类型的小时空,他们制作的法器器灵应付凡人的脑洞,制作出来的游戏想必也会似模似样。 它大约是许岚的工作用具,想生成真实游戏的前提条件不算难,但也不简单,首先,游戏完成度必须足够,这个没多大问题,有制作器辅助,肯定能制作出完成度很高的游戏来。 难的一点是必须先出资料片,预告片,简而言之就是宣传,宣传期间要有足够多的玩家认可这个游戏,产生想玩的冲动。 方若华一开始没当回事,可闭上眼又仔细阅读各项条款,越读越觉得困难,身上不禁有些冒虚汗,别的都好说,这个认可度放在如今的小时空却不一般,换做许岚的世界,玩家几乎都是修士,一动念,觉得有点意思,器灵便承认对方认可游戏,游戏有存在的必要,准许生成。 可是按照制作器规则,换成普通人玩家,那必须沉迷其中,产生巨大的,强烈的渴望,日思夜想,完全把游戏当成一个真实的世界,认为里面的人事物都存在,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这是认可游戏。 但是游戏宣传得再好,再卖力,这样的星际时代,又有多少玩家会沉溺其中? 方若华苦笑,耗费如此长的时间研究,看了半天,原来是个无用之物。 哎! 如果真能实现,真有这样的真实世界,那么就拥有丰富的资源,更多的生存空间,最好的安全堡垒,面对大举入侵的异兽时,至少也不是无力反抗…… 第五百三十五章 探索者 多想也无益,还是先赚一笔钱,填饱肚子再说,真把自己饿死,想什么都没用,方若华按了按肚子,想着要不要去找点吃的,还没出门通讯器忽然弹出一条休眠期间的通讯提醒。 她颇为生疏地打开看了看,是原主姐姐的弟弟的留言视频。 扫了一眼,她随手又给关上。 那位弟弟面孔扭曲,眼睛里饱含热泪,大叫大吼地像个疯子一样吼自己的亲姐姐。 “都是你,你为什么要欺负圆圆,你知道圆圆从那么一个小星球上出来,受了多少苦,你知不知道那里日日有异兽出没,随时都会死人,根本没有营养剂的配额,天天有人饿死,你知不知道她能得到进入联邦大学的机会有多么困难,你……” 方若华不知道,她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好烦。该什么都知道的原主已经香消玉殒,她可不打算为那姑娘所做的事情负责。 虽然,确实占了人家的身份。 叮叮叮~ 又是消息提醒。 一打开,里面弹出有一条红色的通告。 这是全‘艾尔’的通讯通告。 政府发出的,是说前线探索者,探索到异常异兽族群的靠近,要求全体公民提高戒备。 通告刚一出来,方若华甚至感觉到原主的身体在战栗,显然这个帝都主星长大的小姑娘,对异兽的恐惧也是根植于骨髓,无法剥除。 按了按眉心,既然开了通讯器,方若华想了想,略微生疏地打开星网,因为没有意识接入器,只能用浏览的方式看虚拟屏幕。 她还要感谢原主,如果不是原主的身份,她连接入星网的权限都没有。 墨星上绝大多数人因为是黑户,没有身份,或者缴纳不起其实并不高的费用,只能用通讯器登入免费的墨星局域网,无法接入星网,大部分边缘地带星球都有信息封锁。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异兽中有一部分属于没有实体,以暗能量形式,或者电磁波形式存在,千年前,星网刚刚铺设完成后不久,人类就因为这些异兽入侵星网而差一点就面临毁灭性的大灾难。 当时通过星网,甚至可以入侵人类的武器库。 从那以后星网的接入资格就被严格限定了。 方若华微微一叹,不去多想,拉开页面,扫了一眼,第一眼首先看到的是巨幅的悬赏菜单,每个人初入星网时看到的都是这个。 方若华仔仔细细地浏览了一遍,哪怕这些悬赏和她没关系,至少也可以看一看眼下这个星际大时代都需要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人才。 沉下心,扫了下悬赏标题,到还真是五花八门。 什么偏远星球求高级技师修理战舰。 什么求组队去诛杀边缘星球的异兽。 什么遗失文明探索比赛评选,欢迎各大探索者积极参与的广告。 什么空白地带冒险团招募。 等等等等吧。 不过其中悬赏金额较高,数目较多的,一是与文明有关的,二是组团探索星海空白地带。 如今宇宙中异兽众多,人类势力范围越来越小,各大国在星际探索方面,已经停滞了千年之久,周围有许多星系都处于异兽包围中,完全无法探查究竟,很多人都坚信,在宇宙中还有别的人类文明存在,只要找到,一定会成为很重要的盟友。 当年地球末日,人们在最后关头匆匆冲入宇宙,分散各地,与异兽争夺生存空间,千年下来,遗失掉的文明恐怕是车载斗量。 一个新的文明,新的探查清楚的星系,代表了无数的资源星,无数的人才,无数的抵抗异兽的战士,也是一丝微薄的希望。 要知道,星际联盟固然已经努力去争夺,开发了资源星,但是,资源还是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够用,估计永远都没有够用的那一天。 再者,根据联邦科学院的最新研究,古典文明,无论是歌舞,曲艺,文学,绘画等等,都具有能安抚战士精神力的奇特功效。 从百年前起,很多研究人员都进行过类似的尝试,成果斐然,于是人们对过往文明成果的追寻也就更热切。 刷了大半天的星网,方若华彻底明白,她在星际这样的小时空里真是百无一用了。 能有什么用? 原主是联邦大学新娘学院毕业的学生。 所谓新娘学院,其实就是专门为紫罗兰贵族阶层的女孩子设立的婚前培训机构。 呵,只能说哪怕再糟糕的局势,只要还没到世界末日那一天,终究还得有纸醉金迷的生活。 应该说,或许正是因为末日在即,人们总会想着法子给自己找各种乐子。 当然,即便这种新娘学院里面,如果原主愿意,其实也能学习到不少正经的谋生技能,哪怕不是药剂学,精神心理学一类的,只是艺术类,学出来也并非全然无用。 可事实上是,原主在学校里读了两年半,只顾着争奇斗艳,加争风吃醋,如今还闹到退学……真是不知所谓。 方若华就这么接手了一个烂摊子。 她没学历,没知识,身体孱弱,几乎没有谋生手段,和家人闹翻,完全借不上力。 当然,自己重新修行,把身体素质锻炼上去,在人类里面应该能成为身体素质顶尖的那一级别,那之后她可以去参军,没有背景只靠自己,在她对异兽没有什么压倒性的优势的前提下,大概要花上十几年的时间拼搏,立下功勋,可以爬到联邦中高层军官的地位,再往上走,怕是很困难……这一生也就过去。 这是幸运的话。 更不幸的…… 方若华触摸金属墙壁,眼前出现一个透明的圆窗,举目望去,外面是钢铁丛林,远处还有一大片倒塌的建筑物,各种腐蚀后的痕迹,穿着联邦军服的职业军人,和一队队五花八门的冒险团成员在紧急清理。 原主的记忆中,昨夜一队全兽型异兽突破防线,冲击墨星防护罩,差一点闯入星球地表,一旦防护罩失去能量破裂,整个星球便是一颗死星。 所有的居民,能逃出生天的希望不足千分之一。 第五百三十六章 混乱 这样的情况在边缘地带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有星球被攻占,人们失去家园,失去生命。 方若华苦笑,原主记忆中这些灰白色,习以为常,并不大关注的东西,其实才是眼下这个世界的真相。 如果她还在帝都主星,还是落魄家族的大小姐,就算庸庸碌碌,死亡的阴影到不至于这么快笼罩,但是原主自己作死,被发配到边缘地带,她家里情况也乱,看来是不怎么容易回去。 这么看来,为了生存下去,生存的更好,终究要再研究研究,看看能不能真利用许岚女士送的东西当一回‘造物主’。 至于现在,还是先出去吃饭。 方若华看了看通讯器中的账户余额,只剩下三百二的信用点。 来到墨星以后租了房子,又混了半个多月,可不是没钱了。 一盒营养剂就要一百多! 区区三百二哪里活得下去。 这下她真忍不住要皱眉,翻出床底下的行李箱打开,里面只有几身换洗衣服,除此之外一无所有,唔,还有一条项链。 项链是家里每个孩子都有的东西,出生便一人一条,是黑星石项链,能给辅助精神力修炼,十分珍贵,哪怕在墨星这样的地方,找到好买家也能卖三万信用点以上。 卖了吧。 再没有钱,连星网都要断,如今星网能接入,还是原主离不开这东西,在主星时交足了一年的费用,如今至少两个月不必担心断网。 方若华一件件穿好衣服,默默地开门,第一次踏足这个小时空。 高耸入云的金属质感的大楼。 大楼破旧密集,扭曲,并不规则,时不时有飞车,飞梭在楼的缝隙中飞驰,速度很快。 空气到不坏,略有些芬芳,大概是星球防护罩的作用,内部生命内循环系统一直在辛勤的工作。 方若华拉起衣领,半竖起来遮住脸,和所有步履匆匆的人一样穿过街市,进入一家跟杂货铺差不多的商店,不过十分钟,就带着两万八信用点和三箱营养剂出了门。 这家商店别看门脸破旧,但是上面的标志和主星的连锁商店的标志一模一样,想必在墨星算是稍微值得信任的。 咬开一瓶营养剂,温热的液体流入咽喉食管滋润胃部,方若华终于久违地感受到了力气。 吃着营养液,回到家,方若华开始闭关,登入星网日夜不停地阅读各种资料。 不知不觉三天一晃而过。 要不然怎么说网络让人痴迷,二十一世纪人们都是宁可一日无饭,不能一日无网,更何况眼下的星网,更是让人欲罢不能。 方若华也是俗人一个,沉浸星网中,如痴如醉,不知白日与黑夜。 叮咚。 正浏览探索古历史的论坛,很是看到了点有意思的东西,脑海中也是灵光一闪,正沉吟间,门铃忽然响了一声。 “有——客来访!” 语音系统发出提示。 方若华蹙眉,起身慢慢走过去,显示屏还是坏的,看不到外面,想了想,稍微摸索了下才打开一条门缝。 从门缝里向外看,外面站着的是个一身墨星传统服饰,浅色头发,黑眼睛的年轻男人,到显得有几分彬彬有礼,和大街上那些凶悍野蛮的强盗到是有点不一样:“女士,请问需要香烟吗?” 说话间,他指头缝中便弹出细细的刀片,一勾唇角,露出一丝微笑,不过下一刻,他的笑容便僵在脸上,死死咬住嘴唇把痛呼声吞回去。 方若华不去看掉落在地上的两根手指和刀片,冷冷淡淡地道:“弄干净,脏。” 斯文男人小心蹲下身,捡起自己的手指,果真还拿袖子把地面擦得一尘不染,才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砰一声,方若华关门,摇了摇头苦笑,真乱! 大概是原主去卖自己的首饰租房时被盯上的。 门外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一拥而上,看了看年轻人的手指,大惊失色:“老大!” “闭嘴,去老黑那儿给我接上。” 斯文男人心有余悸,转身用最快的速度离开。 掉两根手指不是什么大伤,只要马上治疗,很快就能复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但是——“姓王的那小混蛋消息可不准,什么被家族流放至此的娇弱千金,精神力最多只有c,毫无战斗经验……是不是被流放的不好说,但绝对是个狠人!” 他的身手算不坏,体能c+,但是刚一动手就被对方察觉,而直到他两根手指都落了地,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栽了! 而且,他两根手指是被人硬生生给掰断的。 这可和刀削不一样,不是老手狠人,可做不到这么干脆利落! 他这手指指骨的坚韧程度,不敢说和b级以上的强人比,但手裂砖石绝对做得到。 哪怕用刀片,不是高手也难伤他分毫,那小姑娘却做得到。 还有那云淡风轻的态度。 这种态度在墨星不稀奇,世道混乱,每天刀头舔血的日子过得多了,看到死人都不当回事。 可一个帝都主星来的女孩子,脸色苍白,体质纤弱,一看就是那种好欺负的小肥羊,动起手却狠辣果决至此,他有一种感觉,不要说掰断自己两根手指头,就是把自己的头揪下来,对方也不会当回事。 “走吧,告诉底下的兄弟,以后见了这个女人躲着些。” 这种不知道来路的怪人,还是少碰为妙。 斯文男人是墨星里最常见的地头蛇之一,平时是普通商人,转过脸就可能变成强盗,甚至星际海盗,这一片是他的地盘,原主一进入附近区域,便被他给盯上。 也幸亏是这人向来谨慎,拖延到今天才动手,要是早几天,原主恐怕要尸骨无存。 方若华关上门,回到房间里,也因为自己的辣手苦笑了一下。 谁能想到,有一天她也能有这般强悍? 走过乱世,上过战场,经历过刀山火海,能如现在一般,到也不稀奇。 随之把这件事暂时抛在脑后,方若华坐下来全神贯注地盯着论坛里面远古历史的版块。 第五百三十七章 上网 她也是灵光一闪,做游戏让玩家觉得游戏世界是真的,那很难,几乎不可能。 可如果不是游戏,而是新发现的历史资料又回如何?她直接说她做出来的游戏世界就是真实世界的复刻版,是真实存在过的呢? 如今那么多遗失文明探索者,所有人都希望发现新的东西,她说自己做的东西真实,起码也要有一半以上的人相信,那么条件就能达成! 只一动念,方若华就越发觉得这种操作很有可行性,她脸皮足够厚,创造假历史骗人绝不会让她脸红一下。 想到这些,方若华就越发沉浸于历史论坛。 当下星网上热衷于还原历史的人很多,学者研究人员无数,资料其实也不算少。 只是真实历史,野史分不清,书籍资料稀缺,文化断层,剩下来的东西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非常不全面。 或许是黄种人,严格来说是中国人人数最多,生存能力最强,这个星际时代无论紫罗兰联邦,还是海蓝帝国看似都是亚裔的后代。 虽然很多是混血儿。 通用语言也是汉语,英语属于小语种,其它语言也存在,但会的人只有专门的研究人员。 历史这一块,中国以及亚洲的历史还是保留了相当一部分,西方历史文化保存更少,但也有些,当然,和真正浩如烟海的历史相比自然只是小溪与大海的区别,终究还是有传承。 如果连这点传承底蕴都没有,方若华觉得那八成以上能直接放弃许岚给的那个小玩意。 她再假造历史,也要有人看得懂,能明白,才会投入,才会激动,才会相信,要是没底蕴,她编得天花乱坠也是对牛弹琴。 方若华点开人流量最大的论坛,里面一个版块叫我们的远古时代。 讨论的多是完全没有考证的历史,比如说一首诗,一句词,一个人物,一个似是而非的故事,一本书的残本,多数都没有前因后果,不知道是不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很多人只能通过其它现有的资料来考证,来猜测。 就这样放在二十一世纪,恐怕会冷得要命,也让人无语的学术类论坛,在星网中却是流量极大,不仅仅是学者进来研究,就是普通人也时常浏览。 更多的则是有志于成为探索者的少年男女们,整天泡在论坛里学习知识。 方若华也注册了一个号——佚名。 只是最简单的注册,没有身份证明,没有开辟个人空间,到不是她不想,纯粹是开辟个人空间要花钱维持,需要的钱还不少。 卖了项链赚的两万五,看起来似乎不少,但其实不多,在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之前,还是不要随便乱花钱的好。 注册完了便开始登陆留言刷经验。 按照热度,从上面开始向下一条一条地刷。 诗词章句,熟悉的写诗词作者名,偶尔点两句作者在什么环境下写出来的诗篇,社会背景。 不熟悉的——通常不太多。 虽然方若华不觉得自己对于历史这一块研究有多么深入,也不觉得她能精通上下五千年所有人文历史典故,但是作为一枚在古代生活过好几辈子,好考过科举,考过好几回高考的人来讲,能流传至今的诗词文章,她不熟悉的真不可能太多。 寥寥有几个,集中精力调动脑中的片段意识还是想不起来(这种情况更是罕见中的罕见,她如今只要想,但凡看过的听过的东西,都能记得起来),也可根据诗词的风格,猜测它的作者是谁,把里面的典故挑出来讲解一番。 反正这个版块里的大神们都深谙一本正经忽悠人的绝技,哪怕离题十万八千里也一副我说的是真理的架势,她难道还要担心误人子弟不成? 刷论坛刷了半日,还挺有意思,有一种高考时复习语文和历史的感觉。 而且可以尽情胡说八道,也不担心高考不及格。 因为方若华每一条留言都是寥寥数字,写个几百字就算多的,哪怕一时兴起洋洋洒洒写上一篇,看起来也是简明扼要,和别的专家学者大神动辄七八千上万字的分析,还不包括贴资料,真是有天壤之别,所以,她一开始刷论坛的行为到没掀起太大的风浪。 看见的人估计都以为这是新人小白跑来学习攒经验值。 可星网里的人有多多? 星际联盟海蓝帝国,紫罗兰联邦,加上依附于这两个大国的无数个小国家,众多星系,众多星球上,但凡不是特别落后的区域都能接入星网。 方若华泡的论坛又是出了名的热门论坛,不过两日,便有人发现文明探索者论坛里,远古时代版块中冒出个很有意思的人。 似乎对远古历史十分了解,怎么说呢,带着一种我说的就是真理,至此打住,不必继续讨论的笃定! …… 黄帝是在夜半时分,被自己的智能机器人叫醒,迷迷瞪瞪还没有在恒温仓里爬出来,就听见通讯器上弹出留言信息。 “你家那个残页上的文字,有人看了出来路,说得还挺……总之好多人炸了锅,你且来看看。” 黄帝叹了口气,艰难地伸了伸腰,洗了把脸,再喝一口水,才笑了笑登入星网。 差不多两年前他在黑市买了一页古籍残片的拓印,上面隐约能看出有一幅美人图,还有一行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朋友们都怀疑他是又受骗交了学费,这年头探索者多如牛毛,假货永远比真货多,骗子永远比买家多。 这造假的也太敷衍。 大家见过博物馆内陈列的远古珍宝,有一部分珍稀书画作品,能看得出来,远古时代人们作画提诗是常事……写个一二三四五算怎么回事! 不过,黄帝总有一种直觉,他觉得自己得到的残片有意义,确实是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东西也是家学渊源,他们家的人都痴迷于此,他更喜欢,看到这些东西总不觉想去探究根底。 这两年也有几个远古历史专家来看过,却说不出所以然,他都快不抱什么希望了。 第五百三十八章 刷名望 黄帝摇了摇头,熟门熟路登入论坛,一回神就发现自己空间居然很是热闹。 颇为意外地扬扬眉,先去浏览最新留言,说来,他这残页其实热度已过,自家这个星网空间里的访客很少,此时却略显得有些拥堵。 一目十行,看过没多大意义的留言,终于看到让朋友半夜三更惊醒他的东西。 一开始黄帝还带着几分戏谑去浏览,看着看着,却是忍不住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啧啧称奇:“这说得确实挺像那么回事,至少这个故事很似模似样。” 看过,他也就知道星网里为什么炸锅。 因为涉及到今年大火大热的远古历史人物——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去年年底,今年年初,著名的探索者贺老先生乘坐的飞船无意中闯入空白地带,发现一座废墟,从废墟里挖掘出不少古文物,里面有一些古籍资料,上面记载了一首诗,叫《凤求凰》。 当时这些古籍资料大部分已经破损,有一段故事却好像从远古时代直接来到今日,那是一小段司马相如情挑卓文君,二人相恋的故事。 贺老先生看了连连道好,尤其是诗词更好。 于是便认认真真地翻译出来,还写了一万多字的评论。 黄帝想到此,也不禁念了两句:“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司马相如其人来历背景不可考,但因为此诗,文艺青年们无人不爱,歌星阿文先生谱了曲子,传唱这首《凤求凰》,被紫罗兰的老上将赵将军评价说,有安抚精神,治疗狂躁的奇效。 于是,歌曲瞬间就红遍了紫罗兰,蔓延到海蓝帝国去。 连带着司马相如成了情圣。 就连战士想求一个契合者和自己搭档,一般也要说几句自己愿意仿效司马相如的鬼话。 黄帝噗嗤一声笑出声。 现在这位情圣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被这什么,唔,佚名给一本正经地给添加上了后半段。 那司马相如做官以后,嫌弃起妻子卓文君来,当时的文人,都爱玩文字游戏,他更是个中翘楚,于是就写了一封信给卓文君。 信里面写的,就是这个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唯独没有亿。 卓文君是真才华卓著,一见便知,夫君对自己已是无‘意’,她却并未哭闹,只也写了一封回信——‘一别之後,两地相思,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抚弹,八行书无信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相思、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言千语说不完……’ 这个佚名是一本正经,徐徐道来,言语辛辣讽刺,后面还略略提到司马相如字长卿,汉朝人,祖籍蜀郡,侨居蓬州。卓文君,原名文后,汉代才女,父为巨商卓王孙,还作有《白头吟》。 黄帝看了三五遍,许多典故都不明白,越看越有味,忍不住一个字一个字地品味。 不光是他,显然后面留言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 什么汉朝是远古时期的朝代吗?相传远古时期有很多个朝代,比如民国朝,比如清朝,是不是真的? 黄帝翻了个白眼,这明显是真小白,他自己上去把‘民国朝’三个字画出来,写批注——民国因为皇帝不存在,不该称朝,应该说是民国时期。 朝代指的是王朝,在远古时期,如海蓝帝国般有皇帝在位的国家里,皇帝更替的时间间隔就是朝代…… 他写了半天,后面一溜的看不懂,也有哈哈哈嘲笑的,黄帝也只能鼓着脸不与小白们计较。 好在还是有很多问题极有水平。 他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方若华的这一条留言,因为牵扯到热门话题,一下子到是有点火的迹象。 她前面留言千千万,也比不上这个蹭热度的行为。 不少对远古历史感兴趣的人,因为这条留言,看了方若华的其他留言,无论认同不认同她的种种说法,却是无数人啧啧称奇,赞叹一声了不起。 至少所有人都立马就承认,这个佚名在远古历史这方面的造诣,十分的高,就算是著名研究人员,学者,也不能不同意这一点。 一日日过去,方若华渐渐在远古历史这一块,也逐渐有了名气,至少人们看到她说的关于历史这一块的东西,潜意识里便倾向于相信。 没几日,甚至还有人拿她写的东西作为佐证,与旁人辩论。 方若华松了口气,能这么顺利地把名望刷起来,这就是好事,接下来就可以开始写一些她想写的东西,掺杂私货,培养起读者忠诚度,再来构建游戏世界。 为此,方若华忍痛出钱建立了两个人空间,一个取名《史料笔记》。 空间简介也写得庄重却简单——还原遗失的历史,追寻远古的文明。 这种简介,若是没有一点干货,写出来不说贻笑大方,也会让人觉得口气大得离谱。 另一个空间取名为——《宇宙中沉默万载的他》 简介为宇宙浩大,智慧生物无数,祖先散落各地,目前人类未曾探知的文明,也许正在某个角落里默默默默等待。 这个就比较普通,星网中类似的资料数不胜数,大部分都是不靠谱的揣测。 宇宙里未探索区域广阔,谁爷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只能幻想。 方若华也有些担忧,下定决心要竭尽全力,发挥出自己这么多年来没少磨炼的文笔,怎么也要妙笔生花一回,让人相信自己写出来的都是真实无伪的历史。 不过,憋在这憋屈的小屋子里好几天,她一回过神,便觉得浑身难受,动笔之前忍不住收拾了下自己,洗干净脸,把头发整理好,穿戴整齐出门走一走,透透气。 走出房间大门,方若华抬头就发现整个街面上都戒严,巡逻的士兵一会儿又是一趟,气氛十足凝重,很多匆匆而过的行人身上,竟然也佩上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旧式武器,甚至还有冷兵器。 她不禁顿了顿足,抬手打开通讯器的屏蔽,立时看到最显眼的红色警报。 第五百三十九章 发掘 前段时间发现的异兽族群,确定就是润拉巨兽,兽群已经靠近墨星地表,三次和护卫舰队发生正面冲突,因为主力舰队无法离开前线,护卫舰队中连轻巡都没有,遭遇这类巨兽简直毫无胜算,所以政府要求居民随时做好避难准备。 异兽包围之下求生存,人类自然也对异兽进行了深入研究。 宇宙中异兽种类浩如繁星,研究是研究不完的,但是对于瑞拉巨兽到是有所了解。 因为这种兽很特别。 它们以能量为食。 肉体更是可比人类最坚固的矿石。 目前人类开发的主要星际武器,即便不是能量武器,也全部需要安装能量柱,对它来说那就是优质美食。 传统的火药类武器,还有一部分不使用能量柱充能的武器到是能用,可是一来墨星根本没有装备,二来恐怕也难起到大作用。 巨兽身体庞大,肉体难以摧毁,还经常群体行动,着实是很不好对付。 但是这些巨兽最难对付的还不在强大到在宇宙中横行的身体,而是它们一群中至少会有一个王,王的身体非常小,只有正常润拉巨兽的百分之一大小,非常弱,很容易杀死,却拥有一定的智慧。 王时常藏在巨兽头部坚硬的毛发后面,和自己的族群一起行动,因为这个,这帮野蛮异兽都能排兵布阵了,一开始人类和它们遭遇,不知道因此吃了多少亏。 原主记忆中可找不到润拉巨兽的模样,不过方若华从星网上看了两眼资料,就不禁叹气。 很危险! 这几日吃着充足的营养剂,不用饿肚子,又能上网,方若华到有些当年宅在家里看电影,偶尔玩玩游戏的安逸,但是一出门就明白这安逸如那镜花水月,皆是虚幻。 方若华登时再也没有逛街的兴致,也没有精力去左想右想,总想着面面俱到。 没有时间了。 回到家,彻夜不眠,立时开始琢磨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游戏’世界。 唔,应该说是远古历史中曾经有过,并且在宇宙的某个角落传承下来,存在着的真实世界。 游戏能量级别越高,制作难度越大,制作时间越长,达成条件越困难。 现在她最缺少的就是成长时间,所以只能选择制作级别比较低的游戏。 所谓级别——日常类,游戏中从头到尾,包括道具,没有任何超自然元素,例如恋爱养成之类,这种眨眼间可能就能成功。 问题是,这种方若华制作出来有什么用?连玩她都懒得玩! 剩下的超能类的,无论是武力侧,神秘侧,科技侧,都按照需要能量的多寡分级。 一旦开始制作游戏,一次性最多只能制作两个,而游戏达成条件,变成真实之前,根本无法重置,再也无法制作新的游戏。 所以再急,也要考虑清楚,谨慎选择才好。 目前她面临最大的危机是武力值不足,她当然想一劳永逸,制作出个抬手毁灭一星系,举足跨越数个宇宙的大世界,建起来到也不是不行,奈何恐怕她坟头上草长百年,这样的才能在宇宙中现身。 这些想也没用的不提,目前,方若华倾向角色扮演类的,因为唯独这一种能呈现完整的世界观。 如果有一支强大的星际舰队? 恐怕不行,一来这类世界级别太高,哪怕只具现一星舰,她都担心来不及。二来巨兽在宇宙中生存,怕是在对付星际舰队上很有一手,乘坐星舰目标那么大,太危险。 换个思路想想,巨兽的食物是能量,紫罗兰和海蓝帝国的能量柱都是由一种叫黑晶的能量矿石提炼生产,属于此地的星级文明特有的物质。 那么武力侧和神秘侧的战斗力应该不至于被削弱。 又不是两军对垒,没必要一定要求实力碾压,再说,就是心里想,这不是还做不到呢。 方若华叹了口气,在桌面上写下‘dnd’,又划去。 dnd暂时不行,虽然奇幻瑰丽,能操作的地方很多,但是目前研究西方文化的人太少。 沉吟半晌,还是落笔写下‘大唐江湖’四个大字。 史料笔记,不是小说,不过方若华,咳咳,她还是要尽量写得动人。 不过,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本就动人。 方若华闭上眼,取出花大价钱新买的接入器,进入星网空间,在脑海中调阅隋唐演义,历史,野史,游戏剑网三的诸多剧情,沉吟良久,开始下笔。 还要感谢如今思维导入的写作方法,方便快捷,熟练以后瞬间成篇也不是不可能。 阴诡的朝堂。 瑰丽的江湖。 侠客与英雄。 秀水灵山隐剑宗,不闻江湖铸青锋。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的藏剑山庄。 长河落日东都城,铁马戍边将军坟,尽诛宵小天策义,长枪独守大唐魂的天策府。 …… 黄帝揉了下略有些发红的眼睛,忍不住再一次翻开前页,去读慕容追风的故事。 天一教研制尸毒,以致于整个城市尸横遍野,慕容一家三口染上尸毒,妻子故去,儿子化身无常鬼,他固然有意识,却是半尸半人,不能融于人世。 为了别人不受他们一家的生离死别之苦,他发誓杀尽这些人间悲剧。 背负着棺材中爱妻的遗骨,孤独地走在满是毒尸的洛道上…… “我终于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近在咫尺,却再也无法碰触你温柔的脸。我们相遇,便是死生契阔的相约,沧海桑田,至死不渝。我还有生命,猎杀所有的僵尸,包括我们唯一的孩儿……若你也躺在我的斧下,我的使命便已完成,到那时,我绝不会苟活于世。” 黄帝双目浸润,忍不住落了泪。 读了一遍,又是一遍,不忍释卷。 原来远古时代的国家是这个样子! 他知道大唐,那是远古时代的盛世王朝,如今留下的史料不多,只知经济繁荣,万邦来朝,还有很多诗词出自这个朝代,具体的历史卷宗却已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难道这个佚名,发掘了远古的遗迹,复原了盛世大唐? 第五百四十章 深似海 黄帝完全没想过史料笔记里记载的东西都是虚构的,相信这是故纸堆中刨出的历史。 里面的诗,里面的人,里面的英雄,又怎么可能虚构得出来? 平静了下心情,正想再一次沉浸下去,便见通讯器闪烁不停。 不知多少个留言信息冒出来。 “黄帝,你在不在,快,快,快,帮我个忙,看看我哪里不对,什么叫我是无知小子,不懂礼仪?哪错了?” “我这里接了一个填诗词的任务,要一分钟内填完,每一次诗词都不同,搜都搜不出来,黄帝你不是最擅长这一块了,赶紧的,帮帮忙。” 黄帝:“……” 最后留言的是联邦大学远古历史学讲师方正。 星网直接绑定身份,应该不能被盗号……吧。 黄帝嘴角抽了抽,耐下性子一点一点地处理通讯器里的信息。 花了一刻钟,终于把事情始末弄清楚。 自家好友圈子里的热闹,还真是和最近在远古历史版块名声大噪的大神佚名,以及尚未写完,四天前才刚刚上传的史料笔记有关。 黄帝顺着朋友的提示,直接翻阅史料笔记最后,佚名旁白留言。 佚名说,他多年来致力于寻找,复原古代文明,最近发现了一大批古典资料,从资料中还原出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希望能与同道者共享。 于是,他便在星网上,打造出一个远古时代的大唐,请诸位与他一起走进远古,探查大唐江湖的盛与衰。 另外,佚名还说有资料显示,大唐遗民,各大门派,或许尚有传人在世,文明并未断绝,只是亟待发现,他会继续自己的旅程,作为一个文明探索者,穷尽一切力量去追寻一个结果。 像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比较单纯执拗,说白了就是文青,黄帝算好的,但也忍不住点点头,赞一赞佚名这个人是真正的探索者,虔诚,勇敢。 感叹完了,黄帝就根据提示进入佚名的空间,一抬头就看到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刻着远古文字——大唐。 一步跨越进去,眼前闪过一行文字,欢迎来到大唐。 然后扑面而来的就是无数的门派介绍,人物选择,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 他一时也不免觉得极为新奇。 星际世界的娱乐项目很多,角色扮演类的游戏却不在其中。 整个星网可以消遣的方式多种多样,想找刺激去参加个机甲格斗大赛,飙个飞艇,还不够刺激,不必登入星网,自己找一艘飞船冲出星球防护罩就能与异兽死磕,只要不吝惜自己的命就够了。 平常时候,放松心情的休闲方式多为阅读,听音乐会,连电影,电视剧都属于传说中的东西,估计只有考古专家知道看电影是什么意思。 总体想来,眼下这个世界,普通人或许还挺无聊的。 方若华绞尽脑汁想了几种宣传大唐文明的方法,最后想烦了,一回神居然发现制作器居然能接入星网,里面的器灵如人工智能,使用起星网中的各式工具竟还颇为顺手。 在星网中只要有充足的联邦币,可以随意控制私人空间,你在空间里创作个虚拟宇宙,把自己变成一颗星球都没多大问题。 星网里还有人专门把自己的私人空间改造成异兽巢穴,在里面宰杀异兽过一把瘾。 反正开辟虚拟空间,依托星网制作一款虚拟网游,不敢说瞬间可成,却远算不上困难。 她就本着试试也无妨的心态,把大半的钱投进去,制作了一款虚拟游戏,顺便拿远古历史版块里的专家们做个试验,算是内侧。 唔,也能赚点钱。 私人空间访客进入是要交钱的,停留时间越长,花钱越多。 ‘玩家’人数多了,方若华说不定还能以此发家致富。 黄帝当然不知道方姑娘的心态,他却是怀着窥探佚名大神口中文明的虔诚心里,唔,稀里糊涂地根据提示随意选了一个叫什么藏剑的门派,一个成年男子的形象,就冲入了这个挺特别的私人星网空间。 几乎踏进来没三秒钟,他整个人便是目瞪口呆,煌煌大唐,江湖风雨,市井人家,扑面而至! 一天,两天,三天…… 可真是一入大唐深似海啊! 黄帝的妻儿老小忽然就发现他们稳重可靠的丈夫,父亲变得时而癫狂,时而激动,好像被什么东西勾了魂一般。 等他们想要研究下黄帝为什么变成这副模样,于是也不幸入坑。 ‘游戏’里进入一群刚刚新鲜出炉,什么都不懂,绝对小白的小白,方若华也忙得满头是汗,都快忘记外面危机四伏的环境。 知道整个游戏里全是玩了七八天,有全程指导还升不上10级的玩家,那是什么一种感觉吗? 方若华她本身也不怎么会玩游戏,最多只能算是玩过,如今贸然从2d/3d网游,直接突入虚拟游戏,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玩起来居然这么难! 和键盘游戏不同,走位,施放技能等等全部需要思维意识来操控。 坐在电脑屏幕前看游戏地图,觉得就那么一块,很小,真正置身其中,那就是天大地大,玩家抓个npc聊个天,喝个茶,看npc泡茶都津津有味,问东问西,讨论茶道文化,消磨上一整天。 做轻功练习,这帮人愣是饶有兴致地一连两天围着一片悬崖跳啊跳啊跳,摔死、复活再去摔死! 方若华自己亲身上阵,引导了半天,写攻略,教做任务,之后就彻底放弃,爱怎么样怎么样,自己摸索去。 一开始担心的一百多人玩网游人数太少,玩不出真味,看来全是杞人忧天! 她很忙也很累,制作器制作游戏时,的确是全自动化,可也不是凭空就能来。方若华要提供材料,要琢磨文案,要研究音乐,选择配音。说白了她才是主导者,制作器再怎么智能,也仅仅是工具而已。 且这一款制作器制作出来的游戏,总会在一些小细节处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违和,方若华必须仔仔细细地审核校对调整才行。 第五百四十一章 唐门 忙了这么久,真顾不了太多,反正如今算是目的达到,制作器提示,真实游戏实现条件,进度条已经开始走,目前达成百分之五,具现出大唐全景或许还要等待一段时日,继续发酵,但是具现出几个侠客,已经没多大问题。 黄帝等一干文艺老中青,沉浸在对远古大唐的想象中不可自拔。 确切点应该说玩游戏玩得入迷的很。 墨星的情况却开始变得很糟糕。 这日,天还没黑,方若华一盒营养剂吃到一半,外面刺耳的警报声就响彻天际,异兽吼叫声近在耳边。 方若华半个月前就考虑过乘坐飞船离开墨星,可是买票很难,她是被方家流放到此地,家里使了手段,让她根本买不到飞船票。 后来渐渐适应以后,到想过在黑市上购买,奈何因为异兽的缘故,整个墨星的航线全部封锁,就是有飞船也飞不出去。 如今墨星正如宇宙星海中的一座孤岛,生死存亡全凭运气。 到了这个地步,方若华反而不急了,急又有什么用? 听着外面的警报声,披上件衣服,叼着营养剂,方若华推开窗户看去,就见左近的房子里大部分居民都开了窗户,一脸麻木地探头张望。 但是下一刻,所有人再麻木也不禁战栗。 防护罩轰隆一声,波动了几下,裂开一条巨大的缝隙,坚持三秒钟便化作星光碎片。 不远处两只巨大的异兽猛地砸向地表,两队地表部队的军舰猛地冲了过去,但也只阻挡了片刻,能量就被吸收殆尽,不得不撤离。 巨兽粗大的四肢踩在楼顶上。 高耸入云的大厦软弱如泡沫,轰然而碎。 这两只异兽就是润拉巨兽,果然巨大,有一丁点像放大版的野猪。硕大的头,背生双翼,鬃毛如钢针,四肢粗壮有力,一张嘴啮齿尖利,仿佛能咬碎任何出现在它们面前的东西。 能在宇宙中生存,甚至连星际舰队碰上它们,除非必要都要改道而行的兽类,想也知道有多么可怕。 其实如果是靠近帝都的大星球到也无所谓,润拉巨兽再可怕,也只是碳基生命,族群也小,在宇宙中那五花八门,动辄一次冲击就摧毁星球的异类中不大占优势,更不可能和战争机器对抗,联邦舰队出动一支星河级的驱逐舰队,绝对足以在巨兽吞噬完能量之前将其驱逐。 可问题是,这里是墨星,固然处于边缘防线附近,守备军队的战力却是很一言难尽…… “警告,警告——所有居民开启维生系统,所有居民开启维生系统!” 警告声没有落下,居民们便门户紧闭,都躲回屋子里去。 方若华却没有落下窗户,防护罩破裂,生命循环系统很快就会被打破,介时这个星球的大气对人体的伤害会变得很大。 但是都到了这个份上,该担心的事情那么多,谁还顾得上这些? 无数军人,雇佣兵,甚至海盗,冲出大门,向异兽突袭的方向奔去,所有人都很有默契,有志一同地没有使用任何能量武器。 用冷兵器,甚至用纯粹的肉体,抵抗这种宇宙异兽,宛如蚂蚁与大象,却无人退缩。 方若华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也不是特别坏。 墨星这种地方,平时十分混乱,随时会有杀人越货的情况发生,就是现在,港口那边估计也有无数的贵族,富豪,大商人,争分夺秒地抢夺飞船,希望能逃生,可是军人却有担当,人们也不是没有血性。 方若华刚这么想,一抬头就看到两个壮汉手持电磁枪,一枪轰碎一杂货店的大门,里面登时传出一阵惨叫声,一个声音很细弱,明显是婴儿的哭声响起。 隔着窗户就见壮汉抓住个襁褓随手就扔! “他奶奶的,捞过界的混蛋!” 方若华一只脚尚未出门,那个曾经打劫过她的斯文年轻人就从墙角冲出去,一手接住孩子,一脚飞踹,把其中一个壮汉连人带枪踹出去三米远,撞在墙上。 斯文男人此时已经是毫无斯文气,恶狠狠地怒骂:“哪来的王八,这么不懂规矩,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打劫就打劫,杀个屁的人,还是孩子,真是就怕人类他妈的不绝种是不是!” 方若华扫了一眼,对比了下双方武力值,没再多管,出门逆着人流朝异兽的方向冲去。 冲出去的前一刻,眉心处水滴闪烁,一道黑色的影子投射到她的识海中。 “来自大唐的你,作为我的伙伴,我的盾与剑,请与我并肩同行。” “……” 方若华意思意思地说了句欢迎词,身后便忽然间悄无声息地多出一个人影,远处金属尘埃漫天,她后腰被人揽住,速度瞬间加快。 前面不远处,两一个看起来七八岁的孩子嚎啕大哭,拼命扒地上的废墟。 方若华蹙眉,大楼倾倒,巨大的尖塔停机坪砰然坠落,眼看便要砸到孩子身上——“救人!” 话音未落,两个孩子瞬间被拖曳到眼前,方若华一手接住一个,骤然后退,停机坪掀起一大片尘埃。 周围还是一团乱,方若华松开两个孩子,由着他们趴在地上哭,转头看过去。 身后的是个修长体型的帅哥,深色破军套,全身上下每一件配饰拿出来都是价值高昂,也很致命。 正是她想象中的唐门。 “名字。” “唐无念,长老大人。” 唐门小哥警惕地把方若华护在身后,目光落在远处的巨兽身上,浑身肌肉紧绷,显然外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陌生,神色却还算镇定沉稳,只是一反手把千机匣托起。 方若华感觉到身体表层的寒意,叹了口气:“防护罩没有修好,地表开始降温了。” 短短时间内就降了好几度。 “快,快,普通居民马上去避难所!d以上能力者集合,快!” 一队穿着联邦舰队军服的士兵冲到眼前,分出一队人马从各个废墟,角落拆下能量柱一类的东西,另一队人高声招呼所有还在街面上四处逃窜的居民。 方若华带着唐无念,两个人老老实实跟着这一队杂牌队伍上了飞车,直接飞到‘前线’去。 第五百四十二章 战斗 虽然说是支援前线,所有人都做好了牺牲掉性命的准备,不过,有正规军在,显然没人想让他们去当炮灰。 众人举目望去,只能看到几架旧式的,略显笨重的机甲和飞船交替,艰难地拉出一道长长的封锁线,努力把巨兽们分割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但机甲和飞船一不注意就会被吞掉能源…… 简直是一场没有胜利希望的战争。 所有人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盯着巨兽的獠牙,脸色灰败,不用特意安排,都叹了口气加入附近的苦力阵营,负责拆除运送各处的能量装置。 “能量柱全部拆下来带走!” 一身军服的少校带着满脸血污,冷声高喊,“不用我多说,润拉巨兽会吞吃能量,留下任何能量柱都是资敌。” 更重要的话他没有说,但所有人心里都明白,防护罩一坏,需要能量的地方会陡然增加,失去能量,墨星估计真要变为死星,墨星居民能逃出生天的还不知能有几人? “啊!” 说话间,一只巨兽瞬间撕裂防线,横冲直撞,在地表划出一道巨大的沟壑,地表战斗部队,墨星守卫军第九军团的战士们反应已经算快,但他们构成的防线还是一触即破。 巨大的蹄子踩落,眼看一小队六个士兵面临灭顶之灾,所有人骇然变色。 下一秒钟。 这六个人没有变成肉泥,却是接二连三倒飞出老远,被一黑衣人提在手中,扔在一旁,几个人踉跄了下站好,抬起头正好看那黑衣人似乎收起一钩子似的的东西。 还没有回神,便见对方一个纵越飞到半空中,众人瞠目解释,只见他身上多了一对很精致的金属翼,到像是生了一双翅膀一般。 “爆!” 轰隆一声,巨兽眼睛和耳朵同时爆开,眼睛血花喷溅,痛吼一声,猛地挣扎了几下,扫掉无数的建筑物,猛然向前扑去。 所有人心里都提了一口气,这二者一个是庞然大物,另一个瘦瘦弱弱,对比太过明显,发了狂的润拉巨兽哪有那么好对付? 虽然不认识这位人类强者,但是因为他救人的举动,大家显然对他印象大好,而且这么年轻的强大战士,实在不该陨落到这等地方。 大家提心吊胆地死死瞪着巨兽,它扑出去时凶猛万分,脚下却不知为何绊了一下,转瞬间身体便重重倒了下去,挣扎了半天站不起身。 一群人不禁愣住。 黑衣人却反应极为迅速,没冲上前反而抽身后退拉开距离。 动作特别灵活地飞落在一处高楼顶端,居高临下,与此同时,无数的奇怪兵器从他身上发出,各种光芒闪烁。 润拉巨兽就像东海星的蠢物蛮牛一般,被打得昏头昏脑,受了不知多少攻击才爬起身。 周围已是一片废墟。 这黑衣男人身上的兵器谁也不认识,却好像永远也用不完。 “呼!” 没有机甲,没有战舰,赤手空拳,正面进攻,硬杠巨兽。 幻想家们写出来的幻想小说中,似乎才会出现这类情节。 地表军队已经赶到,众多战士却惊觉自己的战斗力恐怕远比不上这位人类强者。 他们加入战斗,需要依靠机甲。 但是机甲要使用能量柱,而且是旧式的,不够坚韧,很容易被撕裂,一旦能量柱被吞噬,机甲与其说是助力,还不如说是累赘。 和这种类型的巨兽战斗起来,无论是多么强大的战士,恐怕都要束手束脚。 一时间除了几个对自己的能力有充足信息的高级军官以外,其他普通士兵都退出战场,和后备队聚合在一处……观战。 “这位应该是是a级以上的战士。” “a级?布少将是a级,他能做得到?” 虽然看起来险象环生,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那只巨兽竟然被黑衣人耍着打,哪怕再皮糙肉厚,眼睛,耳朵,关节等等处也是弱点。 黑衣人战斗技术娴熟,招式也繁多,身上的兵器多种多样,还招招都绕开防御,只盯着细小的,平常就是有人注意到也看不见,打不着的地处着手。 花样攻击,各种光芒闪烁,他的人也是神出鬼没,身法快得让人觉得开着机甲都远远追不上,简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润拉大概从没有被弱小的人类这般戏耍过,越发暴躁,但是却慢慢开始摇摇晃晃,打着旋轰然倒地,整个身体抽搐不停。 众人:“……” 方若华,方看客瑟瑟发抖,身上裹着好几层废墟翻出来的厚布料,吐出口气:“终于倒了。” 通讯器提示时间。 战斗进行了十八个小时还多。 时间漫长,但是总算有用。 她为什么一开始选唐门,要的是远程攻击和剧毒。 巨兽是生物,虽然是星际生物,但既然是生物,那么毒素有用的可能性还稍微高一点。 整个‘战场’上所有人鸦雀无声。 半晌,惊天动地的欢呼声才响起来。 唐无念从摇摇欲坠的建筑上落下,收起滑翔翼,平平静静地走到方若华身后,慢慢坐好,从怀里掏出一包稻香饼,一包银丝卷。 方若华吃了一口,果真是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 她以前总觉得美食文略有些夸张,就像原著,写到男主吃到女主亲手做的美食以后,顿时觉得女主是他的女神,一见钟情。 副官没少为此吐槽自己的长官,方若华现在到觉得,有一点能理解原著男主角洛严上将的感情了。 经年累月地吃营养剂,吃硬邦邦的能量块,战争口粮,吃饭纯粹是为了活着,从不知道享受是什么意思,忽然品尝到热气腾腾,香喷喷,美味可口的,真正的食物,不说一见钟情,但肯定好感度大为提高。 吃了一整个稻香饼,连寒冷都不在可怕,吃了一个银丝卷,她觉得自己能抓起一把大刀砍死十个八个异兽,抬头扫了一眼周围,她一开始救的那个小孩子,捧着一管营养剂,显然正想送过来,却踌躇不前。 孩子是偏棕色的头发,大约营养不良的缘故,略显枯黄,身上全是油污,脏兮兮的,衣服也像是大人的衣服改小版,空空荡荡。 但即便是这样狼狈,小孩子还是很可爱。 第五百四十三章 艰难 方若华收回视线,就看唐门小哥深邃的大眼睛盯着那孩子看了两眼,又转头盯着她,不禁又笑:“去吧。” 唐无念走过去,拿一包稻香饼换了一盒营养剂。 想了想,又拿出几包来,走向慢慢集合在一处的……难民们。 不多时,稻香饼不知道给出去多少,营养剂拿回来两箱。 方若华失笑。 “营养剂虽然补充体力,但是不能恢复气血值,你亏了。” 唐无念呆了一下,蹙眉,似乎略有些不甘愿。 方若华又笑:“侠义中人,自该救人危难,稻香饼能补人气血,大家吃一吃也很好。” 在唐无念的心中,方若华是天然的自己人,亲人,门中长老,该服从的对象,好感值恒定百分百,于是方若华说什么,他也就听什么。 不多时,守备部队已经把难民集中,方若华和唐无念也和难民一起,被直接送到避难所。 避难所是修建在墨星中央区域,行政街的地下,宽阔,但是简陋。只有简易的维生设备,储存有能长期存放的能量棒和营养剂。 几乎每一个靠近异兽侵扰前线的星球,都会建造很多个类似的避难所,就是希望有朝一日星球覆灭,救援人员到来时还能有人幸存。 打眼望去,里面到处是人头,密密麻麻,却是颇为安静,无一丝混乱。 营养剂数量有限,很多大人都不肯吃,勉强嚼两下味如嚼蜡,不知道放了多长时间的能量块,能量棒。 方若华看了一眼,到是有几个小孩子吃得很珍惜,自己吃两口,就传递给别的孩子,大人们接到手里,通常并不入口。 唐无念猛然转头,死死盯着左侧。 方若华也顺着看过去,就见曾经打劫过她的斯文男人吓了一跳,整个身体僵硬地贴着墙壁,不禁失笑:“是你来打劫我,又不是我去打劫你,怕什么?” 斯文男人拍了拍哆嗦不停的腿,哼了哼:“换谁能不怕!” 这人和润拉的战斗,他可是也看到了的,能赤手空拳干掉一头润拉,说不定碰自己一下,自己就死得不能再死。 方若华也不理他,学着找了个地方坐下,举目望去,就看到几个孩子手拉手在避难所里来回跑,偶尔被吼两句,也是有大人担心他们的安全。 唐无念忽然道:“他们中很多是恶人,该死,但是保护孩子,很好。” 方若华一时也无言。 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估计即便在这个颇为混乱的时代,直接扔到监狱里去也能蹲一辈子监牢,方若华很讨厌他们身上带着的那股子让人厌恶的气息。 或许是经历过的乱世多了,她颇为厌憎不守秩序,动辄杀戮的存在。 民国时,四面环顾,皆是死敌,国家如强梁的口头鲜肉,国民活不下去,不得不反抗,可即便是反抗者,难道还能真心喜欢那混乱的无秩序世界? 他们身在乱世中,最想要的恐怕就是和平与宁静。 那个斯文的年轻人肯定是个盗贼,人们辛辛苦苦靠自己的努力赚来的钱财,遇见他说不定会被毫无理由地给剥夺走。 他甚至不像古代某些劫富济贫,也不问问富贵人家愿不愿意让他抢劫的,所谓侠盗一样,好歹披上一层善良的外皮,他就是恶贼。 偏偏在原主的记忆里,很多星际海盗团背后的靠山,都是联邦或者帝国的高层。 哎!既然人类都冲向星辰大海了,可世界还是没有改变,未免令人失望。 方若华由着自己失望了三分钟,打叠精神把孩子们都叫过来,把手里的稻香饼分给他们吃。 至少会保护孩子的世界,总算还不至于腐朽彻底。 唐无念眨了眨眼,想了想,干脆挑挑拣拣从背包里拿出些材料,做了简单的吃食,一个一个往方若华手里塞。 于是,孩子,老弱妇孺,伤员,纷纷吃到了天然食物,还是那种色香味俱全,说不定只在贵族之家的餐桌上存在的天然食物。 众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可惜这些人没有内力,最多补充些体力,没有别的加成作用。 斯文男人吞了好几口口水,压抑自己的害怕,低声道:“润拉巨兽还不知什么时候能被守备军赶走,或者等到援军,我们的能量不够用,营养剂也不够用……节省些。” 方若华点点头,这是个大问题。 唐无念却蹲在一边开始玩电磁枪,这东西上手简单的很,至少对他来说很简单。不过摆弄两下也就没了兴趣:“威力可以,灵活性一般。” “这些只是民用旧式武器,的确是笨重了些。” 方若华意味深长地道。 要是唐无念以为凭借自己的武功,就能瞧不起星际时代的武器,那可要吃大亏的。 不要说星际时代,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一个人武力再高,哪怕他就是个神仙,恐怕也要低调再低调,日子才能平顺安康。 不少难民吃饱了营养剂,就组团出去找物资,最重要的食物和能量柱,政府提供的物资着实不算多。 还要打探消息,看看润拉巨兽群的现状,如果确定打不退,那就要做好拼死逃离星球的思想准备。 “走,先去搜物资。” 方若华一笑,“回来继续策划……” 制作器一次性可制作两个游戏,还有一个名额也不能浪费掉。 唐无念眨了眨眼,沉默地起身,他面上冷漠寡淡,但从各种小细节处还是能看得出雀跃来。 显然对星际时代这样的新世界,他目前好奇心正重。 守备部队那边正处于紧张战斗状态,但唐无念诛杀巨兽的表现,还是震惊众人,他要出去搜集物资,不光是难民里的能力者自动自发地跟随其后,就是正规军表现出来的都是相当程度的敬意。 一日日过去,润拉巨兽和守备部队的交锋越发白热化,斗争时常会波及地表。 越来越多的人不幸死去。 能量不足,物资紧缺,难民们的日子也越发难过。 方若华和唐无念却在这样的环境下,迅速成长起来,熟练武器,熟悉这个时代的一切,也熟悉战斗! 第五百四十四章 有点眼熟 方若华正带着唐无念搜刮物资,抬头就看到天上一团火光,一架和军用制式机甲完全不同的机甲飞速坠落,直到撞入废墟内,竟然也没有解体。 唐无念瞬间飞跃,扒住机甲的外部装甲飞速上爬。 方若华伸手捂住额头,对唐门深深说了声抱歉——唐门什么时候缺过钱? 唐门子弟怎么能这么抠门? 都是自己害的! …… 脖子被卡住,有些喘不过气,左腿腿骨骨裂,肋骨直刺入肺。 洛严被紧紧锁在他家‘小薇’的驾驶舱内。 “洛严少将,建议您在三分钟内脱离驾驶舱,我受到冲击,系统紊乱,判断出错,三分钟后自毁程序自动启动,无法关闭,重复一次,无法关闭……” 研究院那帮老顽固,可算是成功害死我了! 洛严苦笑。 他的‘小薇’因为是最新型号的实验型机甲,研究院的人相当看重,死活要给装自毁程序,现在可好,他没牺牲在异兽防线上,到因为这种乌龙而死……以后墓志铭上要写什么? 谢非那混蛋一定会给他一个能让世人笑话十辈子的可怕葬礼! 其实也该怪他自己大意,前往大陀螺恒星星系途中,忽然接收到联邦舰队的求援信号,说是遭遇润拉巨兽群,因为离边缘防线特别近,他想也没想就驾着私人飞船前来支援。 却没想到这一群巨兽棘手的厉害,还会在轨道上布置陷阱。 偏偏他的‘小薇’居然还出了问题…… 思绪虽杂乱,洛严动作却不慢,用力伸手够向弹出按钮,小薇的智脑失去对机甲大部分的控制权,只能手动操作。 用力按下去。 一阵火光弹射,洛严依旧被捆在驾驶舱。 “……” 洛严终于苦笑,“小薇,留一封短讯遗言在黑匣子里。” 生命的最后三分钟,他绞尽脑汁也只想出几句干巴巴的话,要留给父亲和兄弟们,偏偏小薇还努力倒计时——10,9,8,……3,2…… 哐当一声。 右侧方塌陷。 洛严睁开眼,呆滞良久,半晌听小薇道:“一位英雄从天而降,徒手,不,使用不知名器具拆解掉了能量柱,这有悖逻辑,我想我需要返回试验基地,重新调试系统。” 说话间,驾驶舱内防护门被拆了下去。 洛严看到站在‘小薇’的身上,看到一个身着昂贵的复古贵族服饰的年轻人,手中拿着小薇的动力驱动装置,动作很温柔,就像一个孩子拿着自己心爱的玩具。 一转头,看到洛严,唐无念蹙眉。 下面有人喊:“死的,活的?” 唐无念略微迟疑。 洛严只觉风冷的很,忽然有一种直觉,这人再考虑要不要说自己是个活人,立时不走脑子地张口道:“送给你,随便拆。” 话刚出口,脸上一僵,就见那年轻人的神色和缓下来,对方带给他的似有若无的危机感也就此消失。 “活的。” 洛严哭笑不得,探头出去张望了两眼,黑衣人话音落下就转头而去,动作轻盈地穿梭在废墟中,一路拆卸,各种机器被拆了不知多少,那些守备部队的军人们眼巴巴瞧着,没有任何人上前去阻拦。 这颗星球叫什么来着,墨星? 难道边缘星球的治安已经混乱到这等地步了?守备部队正规军也不敢管人挖政府的墙角。 小薇颇为温柔可爱的女声响起:“少将,您应该对您的救命恩人表示感激,这是基本礼仪。” 洛严:“……” “一架破烂机甲是不够的,即便它是研究院最新型号的超越型机甲。” 洛严:“小薇……你的性格需要调整了。” “好的,通讯设备损坏,一旦修好立即联系吴总工程师。” 洛严张了张嘴,终究没有力气和小薇继续吐槽下去,昏昏沉沉间听外面有个沙哑的声音响起。 “上去看看,活的就赶紧弄下来,死了送去无害化处理,上一批好像还没走,速度快一点能赶得上。” 洛严:“……” 终于放任自己昏了过去。 方若华也停下说话声,看着高大的,线条流畅的机甲中那个人,脑海中关于原著的记忆沸腾。 原著小说,男主与女主关系更亲密之前,唯一一次受重伤,是在他受邀前往某星系剿灭星际海盗的旅途中,因遭遇星际异兽,机甲失控爆炸,他本人最后关头被自己的机甲智脑抛出。 洛严重伤流落偏远小星球,只能在上面养伤,好像还因为他的政敌,同为紫罗兰联邦少将的霍汶希故意透露消息,引来星际海盗追杀。 幸亏他的副官救援及时,这才幸免于难。 方若华也没想到居然这么巧。 因为他的缘故,星际海盗在小星球上肆虐,再加上异兽侵扰,死伤遍地。 不过也不是全无好处,似乎因为他得救之后,看到救命恩人就如这墨星上大多数土生土长的土著一般,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没有去大学读书的资格,每天赚一点微薄的钱,连吃饱都困难,终日心惊胆战,遭受异兽的威胁,连他心目中不可或缺的星网都没有真正登入过,买不起一张星际飞船的船票,一生不能离开墨星…… 他心生不忍,便疏通关系,替那颗小星球上还有心奋斗一次的人们谋求到十几个联邦各个大学的推荐书。 又负责找资料,找老师为这些人补课,对于老弱妇孺也有所安排,可谓尽心尽力,想得十分周全。 这到是个好人。 不知过了多久,洛严再次睁开眼睛时,人并不在无害化处理箱里,而是躺在还算舒适干爽的床上,身上的被子也很软和。 右边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娃正蹲在地上盯着一锅粥,眼巴巴的,不停吞口水。 还有个不算漂亮,但是精神力给人的感觉很舒服的女孩子,就坐在他身边不远处的书桌前,似乎在畅游星网。 用的接入器是目前市面上最普通的一款。 唔,女孩长得有点眼熟。 洛严精神力ss级,几乎可以过目不忘,但是却一时想不起这女孩是谁。 而且他在墨星也没有认识的人,所以大概是错觉。 他刚挣扎着想坐起身,一道黑影闪过,眼前就出现一人,那一身华贵的黑色衣服,精美的发饰,比他在帝都宴会上见到的贵族们修饰的还要漂亮,他就是想忘也忘不了。 第五百四十五章 好香啊! “小薇的主脑是我的命,请务必让它活着,其它的都请随意。” 洛严立即道。 方若华:“……” 唐无念这倒霉孩子,这是给人家带来多大的心里阴影? 默默摘下接入器,挂在通讯器上,莞尔一笑:“洛严少将,您终于醒了。” 洛严一怔:“小姐认识我?” 方若华也没说原主的身份,只是笑了笑,起身出去,走了几步回头道,“吃点东西,粥比较适合伤员,唔,还有,请谨慎联络军方。” 洛严蹙眉。 飞船和机甲接连出问题,全部是意外的可能性不足百分之十。 思索间,眼前两个神秘人物都消失不见,洛严连忙起身,这才发现身上足以让他在有治疗仪的条件下,也必须卧床十天半月的伤势已经痊愈。 身轻体健,连很多年前腿上的陈旧伤,似乎也好了很多…… 眼前小姑娘抬起头,咬着手指,一直拿眼角的余光去瞥铁锅里香糯的米粥。 洛严记得半年前回家的时候,他妈妈从绿垦星球带回来一种类似的米,细长,偏黄,煮出来的粥很有嚼劲,也很香,虽然没有这么白! 这一种不知道是哪个农业研究院研究出来新产品,似乎没有受过辐射,应该是原生态品种。 他肚子咕噜噜地叫起来,还是咳嗽一声,一本正经地道:“我的小士兵,请你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进餐。” 太好吃,他会忍不住想抢! 小姑娘抿着嘴唇看了他好一会儿,一猫腰嗖一下钻出去不见了。 洛严:“……” 谢非一个人养三个小孩,到底是怎么样的,小孩子明明就是最难弄懂的宇宙生物! 好香啊! 洛严扫了一眼,工作台上放着碗筷。 好香啊! 洛严再看一眼,外面嘈杂的厉害,很是热闹,但是看来那小姑娘是不会回来喝这一锅粥了。 他一手拿碗,称量了下舀了两勺,覆盖碗底,一口一口吃完,放下碗筷收拾好自己走出门去。 说是门,其实只是各种拆下来的金属残片稍微挡一挡风。 绕出去打眼一看,全是老弱病残,还有两个伤员蹲坐在一边喝黑乎乎的药汤。 本来身上都是血,但是一碗汤灌下去,不过片刻工夫伤便好得差不多。 洛严脑海中瞬间闪过他的军医说过的,药剂师们最近制作出新的止血药,因为材料珍贵,成品稀少,只留了一部分继续试验,另一部分送军部高层使用,不允许外泄,以免泄密。 不知道那止血药和眼前这种相比,效果能好出多少去? 洛严避开人钻出底下避难所,举目望去一片废墟,普通人感觉不到,但是他能感受到巨大的压迫力,无数星际巨兽正在向这里聚集。 冷静地抬手激活小薇. “洛严少将,根据安全条令,我陷入休眠状态十三个小时二十七分钟十九秒。请问,需要我联系谢非副官吗?” “联系谢非的私人通讯器,给他我的坐标。” “好的。” 洛严顺着小薇的提示,终于找到自己的机甲,不过他的机甲已然被大卸八块,唯独主脑还完整,很妥当地摆放在一块清理出来的工作台上。 他刚想伸手去拿,脚底下就一量,低头看乐颜,洛严毛骨悚然。 好几个‘小机器人’顺着他的裤子向上爬。 还都是小猪的模样。 洛严浑身僵直,汗毛炸立。 方若华回头看到,喊了一嗓子:“唐无念,把主脑还人家。” 唐无念:“……嗯。” 一群小机关人又爬下去,一摇一晃钻入废墟中不见了。 洛严连忙把小薇的主脑抱起来塞背包里。 小薇提醒道:“你要赎回物品,需要付给方若华女士至少价值十分之一的联邦币,我的主脑价值一亿三千万联邦币。” “小薇,闭嘴。” 小薇停了停:“遵命。” 洛严皱眉,正想说让谢非帮忙打钱,忽然停住脚步,惊悚道:“方若华?” “是的,方若华,帝都商业部方主任的嫡次女,联邦大学新娘学院毕业,您的契合者候选人之一。” 不必小薇继续,洛严也想起来,前阵子小圆的联邦大学推荐名额差一点被夺走,肇事者就是方若华。 小圆为此还生了几天的气。 后来方小姐竟然跑到家里‘自荐枕席’,他当时在训练,到没多注意,只是感叹了下自己的魅力。 虽然魅力大挺得意的,管家还是毫不留情地把人给客客气气地‘轰走’了,当然,洛严也并不觉得可惜。 再之后,方家人来家里赔礼道歉,管家做主收了礼品这事也就过去。 到是听谢非八卦说方家人够狠心,竟然把女儿给流放到边缘星球去了。 边缘星球? 洛严抬头看了眼,就见黑衣年轻人和方若华两个,配合的十分默契。 方若华把拆卸好各种废弃的飞车,飞梭,机甲,各种金属片扔到一个巨大的台子上面。 黑衣人手持重锤,一下一下地砸在上面。 流畅的肌肉线条,俊美的脸,每一个动作都充满暴力,特别美。 金属在他的手中变成花纹精美的兵器,还有其它奇怪的东西,甚至出现一个巨大的机械,能自行走动,轻而易举地吊起废墟中的重物,很是智能的样子。 黑衣人的能力很值得探究,更值得招揽,最起码也要提高注意力。 洛严却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他的头还好好呆在脖子上,万幸! 如果是自己遇见坑了自己的人,不说上去砍两刀,至少见到对方倒霉要幸灾乐祸两天的。 “真的是她?” 他虽然不大了解,但也知道帝都养出来的小姐们是什么样子。 那些小姐来到这样的星球,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连骨头也剩不下。 洛严的面容上稍嫌冷酷。 世界就是这个样子,在这些边缘星球,每天都有人死亡,不要说人,就是整个星球死去也不稀奇。 他不冷酷,又能如何? 洛严咳嗽了声:“方若华小姐?” 方若华点点头:“你好,洛少将。”她放下手中的东西,起身过来和洛严握手,“很抱歉,我前一阵子脑抽,做出很多不恰当的行为,希望没给您带来太大的困扰。” “不,呃,没有。” 洛严哑口无言,绞尽脑汁去想他该说什么话才不显得失礼。 方若华也没有继续寒暄,站起身抬头看去。 洛严也一瞬间收敛了面上的温和,同样抬头:“兽群……” 第五百四十六章 战争 洛严话音未落,先是起浪翻滚,远处天空中的燃烧起一团火光,无数太空战机从地面起飞,穿过大气层,消失在天边。 随即警报声长鸣。 这一次比起以前的警报,还要尖锐刺耳,是那种直接能把耳膜震碎的剧烈。 所有人的通讯器同时弹出消息:“我是墨星守备军团陆明少将,三十分钟之前,我守备军飞鹰舰队遭遇星际海盗突袭……” “十五分钟之前,星舰全部毁灭……润拉巨兽突至卫星防卫圈内。” “墨星太空堡垒启动,这将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 “现已向艾尔国中央行星求援,至今因通讯阻断原因未曾接到任何回复……” “仅剩的十一艘星际飞船正在检查整修,平民可分区域前往星港乘船离开,前往距离我们最近的宇星要塞。”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没有逃亡成功的先例。 每次最后的逃亡都是覆灭,乘坐飞船离去是最坏,最无奈的选择。 “我命令,守备军团全体官兵,墨星全体能力者,墨星决意死守的公民,悉数参战,直到援军到来……直到我们胜利,或者星球死亡。” 声音冷静而刻板。 周围一片死寂。 没有任何犹豫迟疑的时间,方若华和唐无念反应还算慢的,洛严一甩手就近从地上捡了一辆飞车,瞬间起飞朝着墨星中央塔楼的方向疾驰而去。 方若华转头四顾,所有人的飞船,飞车差不多都是向那个方向冲。 墨星不算大,属于小行星,只有一块大陆,四周海洋环抱,陆地面积只占百分十二十五,但是也有两个亿的人口总数。 远处区域先不提,中央区域附近,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的能力者起码有七八万人。 能量站,能量井,就在塔楼东面,高耸入云,是一座巨大的六边形无规则建筑,目前为止并没有损坏,但是周围的街区废墟多,障碍物更多,飞车行进路途中动不动就有可能触礁,一时就显出墨星人的彪悍来,人人把车开得像星网中的障碍赛车! 洛严都有些自己的驾驶能力还比不上平民百姓的错觉。 他刚艰难地穿过半空中突兀而起的障碍物,头顶上就飞过去两个人。 唐无念直接大轻功带着方若华一起飞。 一群能力者已经见怪不怪了。 洛严却还是花了几分钟才接受这个世上有人能像星兽一样在空中飞行。 也许他不是人,是一头人形的星际异兽?那就算不是噬星级,也要是毁灭级的。 洛严很快就没有时间放飞自己的思想。 天空中无数个黑点,直直坠落,中央区域的天空被整个覆盖,举目望去,密密麻麻都是润拉巨兽。 方若华都不禁心生恐惧,反手拽出两把宽背的,锋利无匹的军刀。 军刀上镶嵌了一排符文,是她最近积攒的星芒帮助绘制而成,没有别的作用,就是足够的锋利,即便是一块金刚石摆在眼前,也一刀能断。 唐无念直接把这些时日辛苦制作出来的四个机关人安置在她身边护卫。 异兽渐渐能显露出略清晰的模样,身上的毛如钢刺,皮肉比钢铁的硬度要高得多,就连骨头若是扒下一根,直接就能当最好的兵器来用。 守备军的战机在兽群中穿插,丝毫起不到作用,时不时便失去能量,或者被撞毁,跌落地面,驾驶员甚至来不及逃生。 这样的东西,人类能抵抗吗? 不知多少人心生绝望。 眼看兽群即将降落。 轰! 唐无念整个人飞身而起,机关抛掷出去,天女散花,天绝地灭,千机变…… 无数的光影闪烁,巨兽哀嚎翻滚,跌跌撞撞,彼此冲撞,登时乱了阵型,连下坠的速度都瞬间减缓了许多。 所有人心里一定。 洛严抢下一架机甲,也飞跃而上,在巨兽中灵活得穿梭,攻击手段虽然单一,但是每一击都正中要害,身姿优美,显得游刃有余。 巨兽降落到十几英尺 守备军的机甲战队也和战机同样起飞,双方恶狠狠地冲撞到一起。 方若华终于冷静下来,一把抓住同样想驾着机甲升空的斯文男。 “不要乱糟糟的一起上,去,按照这张地图,帮我把这些东西安置好。” 斯文男终究还是对方若华的能力有几分信任,一咬牙,果决地把自己的手下都叫来,不过片刻功夫就聚集了百多个能力者。 和参战的人数比,他们这百多人能力不强,最强也不过c,弱的可能只有e,其实起不了太大的作用,聚集在一处也无人注意。 方若华没有准备太复杂的开场白,只简单粗暴地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你们都不用带脑子了,一切听我的指挥,确定一下,有人有正规军事学院学习的经历,或者参与过大规模战争没有?” 斯文男耸耸肩:“我在联邦大学读的艺术史。”说着转头看了眼别人,却是连问都没问就翻白眼,“如果有,谁还他妈……咳,谁还在这种鬼地方讨生活。” “那好,我有统领军队进行战争的经验,所以,一切听我的。” 所有人都没有意见。 如今六神无主的时候,估计只要是个强力人物站出来,基本上都能让人盲从。 方若华其实也没谱,她努力从脑海中把当年从战场上,从镇西侯府学到的一切都调动起来,结合原主那浅薄的知识经验来排兵布阵!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防线一寸一寸地被突破,数不清,密密麻麻的巨兽终于踏足大地,肆虐成灾。 房屋倾倒,人们惊慌失措。 星球上硝烟弥漫。 守备军的将帅们已经拼尽了全力,所有人全都打乱了,战场上一派狼藉。 砰! 在被巨兽的尾巴抽下去的同时,老肖一剑刺出去,刺中了眼前巨兽的眼睛,他是个老兵,战场经验丰富,本能地操控机甲险而又险地避开巨兽的疯狂袭击,砸在地上。 似乎逃过一劫,老肖却不禁叹了口气:“没成功……” 话音未落,却见侧面忽然出现一支队伍。 整支队伍全使用民用装备,机甲,飞艇,飞船,飞车,飞梭,全都是民用,但是他们竟然一路从外围杀入中央地带,速度飞快,虽然艰难,却效率极高。 他们时而分开,时而聚合,分工合作,有人突袭,有人侧面侵扰,有人作为诱饵,一人遇险,数人增援,很短的时间内就隔离一只巨兽。 下一刻,毫无预兆,电闪雷鸣,巨兽身下炸裂! 哀嚎声响起。 第五百四十七章 不划算 老肖没有看得太明白。 他猜测,大约是前面一连串貌似无效的进攻,引着巨兽进入陷阱。 来不及多思考,就见五花八门的武器集中轰炸,不知疲惫,没有一丝一毫的缝隙,不知过了多久,巨兽倒下,这些人便不多看一眼飞速转身去挑选另外的猎物。 另一群手持各种冷兵器的能力者立时卡位上前,宛如一群训练有素的白蚁! 很短的时间内,老肖就看出来了,这些人虽然是民兵,但是行动时有计划,有策略,懂战术,彼此信任,配合得很不坏,是一支相当优秀的队伍。 他们的武器居然也很厉害! 各种招数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不只是老肖,守备军的战士们都注意到有这么一支援军异军突起,很大的缓解了己方压力,抵抗起来似乎显得有那么一丝的希望,不再那般艰难。 墨星民风彪悍,其实并不缺少能力者,若是所有能力者都有这种战斗力,说不定他们真能打退这些可怕的怪物。 方若华却是心力交瘁,能力者组成的杂牌部队不是她如臂指使的亲军,唯一好的地方是通讯方便,能指挥到每一个人,调度起来难度比以前低得多,但是还是各种出错。 唐门的机关陷阱固然厉害,甚至极其不科学,加入她自己设计的符文之后,并不比如今的能量武器差多少,甚至在灵活性上还强出许多。 但是,在消耗上也是极为骇人! 唐无念估计以前从没有想过,他居然也会有机关不够用的那一天。 方若华苦笑:“再等等。” 星网上私人空间里的大唐江湖,游人无数,沉迷者甚众,美其名曰研究远古时期的历史文明,实际上更多人玩得不亦乐乎。 估计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具现出来下一位同伴,然后再下一位…… 整整三天。 守备军的伤亡过半。 巨兽不见减少,不光不见少,反而越发的多。 只是第一天,太空堡垒便被攻破。 巨兽蜂拥而至,这种东西一个便已经是不知多少人拼死才能抵挡,如今却几乎填满了整个中央区。 能量井顶端。 唐无念挡在方若华身前,千机匣在手,弩箭飞射。 机关人的碎片扔了一地。 洛严退开一步,扔掉坏了的机甲,大口大口地喘息,喷出一口血沫子,终究没舍得喝分下来的半瓶药水,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神色凝重,“这一片防区应属第九舰队负责,援军什么时候到!”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 天空中被血染出一大团的红。 “不会有援军的。” 斯文的黑道老大静悄悄地出现在方若华身后,一字一顿地重复,“连星网通讯也断绝了,怎么会有援军?” 方若华没有说话。 的确如此,她目前也无法登入自己的个人空间,要不是制作器提示真实游戏进度,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再具现化其他东西或者人。 幸好星网断开前她争分夺秒又写了一小段资料,仿照星际争霸等等星际游戏,还放出一小段资料片。 写宇宙中存在一个封闭星系,与宇宙联盟没有太多联系,但同样是高度发达的文明,遭遇亘古未有的异兽围攻,顺便编造了几段似真非真的小故事。 因为她没有玩过这类,也只能凭胡编乱造来策划,到不知道能不能达成完成度这个条件。 而且还没写完。 但还是希望靠着自己的名气,能有人愿意去读一读看一看,哪怕只有一点微薄的认可度,哪怕只让她能具现出一艘飞船也好。 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斯文男人神色晦暗难明,冷笑:“我在墨星二十年,基业这里,兄弟在这里,这就是我的家,援军没有,我也只能拼命为我家挣一条路出来。” 洛严脸色变了变,张了张嘴,“不要这么说。” 斯文男人默默地握紧自己的电磁枪:“二十年来……铁牛星毁灭了,没有援军,永恒贝塔星毁灭了,没有援军,双子星毁灭了,最后关头到是迎来了援军,援军挖走双子星最重要的瑰宝,那块享誉宇宙的双子宝石,然后炸毁了星球。” 洛严神色略有些难看,冲出去砍断一只巨兽吐出来的触须,翻身回来坐在地上:“因为……” “因为不划算。” 斯文男人冷笑,“联邦舰队如今除却驻守防线的几支,剩下的简直就如各大元帅,各大家族的私军,就如第九舰队从上到下都是紫微星阳家的人。” “要来救援的话,抽调防线驻军那不可能,谁也不敢冒险,联邦政府愿意,帝国方面也要抗议,可是抽调别的军队……呵,让自己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私兵去冒着巨大的,未知的风险救边缘几个没多大意义的星球?那些元帅,那些家族的长老们,谁会乐意?一个一个的扯皮,每一次都是各种意外,没办法及时救援,联邦政府表示遗憾!” 斯文男满腔义愤。 洛严苦笑:“这次不会……有我在!” 此话说出口都显得萧索。 但是他这个人在这里,亮出身份,把他那破破烂烂却依旧有洛家标志的机甲摆出来,守备军上下官兵士气自然大振! 连斯文男都觉得,有洛严在,援军就一定会来。 这位是紫罗兰联邦赫赫有名的少年将军,军中偶像,军部培养出来,有望十年之内成为元帅的天才能力者,谁敢担上害得他陨落的责任? 至少在斯文男的想法中,应该不至于有。 可洛严回过头就发愁,小薇和谢非联系不上,他真没把握……他甚至觉得…… 有自己在,所以援军更来不了! 又是一天过去,巨兽冲击最猛烈的时刻刚刚过去,遍地是东倒西歪的伤员。 方若华稍稍松了口气,刚想说话,身后两个能力者面上露出惊骇欲绝的神色,齐齐扑上来把她推开,迎上忽然从下面冒出来的一条细长的巨兽断尾。 眼看两个人就要丧命粗苯的巨尾之下,唐无念如浮光掠影,瞬间出现在二人身前,一剑刺出,似轻实重,只一剑,断尾摔在地上便没了动静。 静了片刻,所有人都瘫倒在地,汗水滚滚而落,方若华手脚都在发抖,目光划过两个冲上来保护她的能力者,这两个人的名字她甚至都不知道。 那些死去的人,她同样不知道名字,不知道来历,彼此再陌生不过。 第五百四十八章 时间到了 “援军会来吗?” 终于有人问了一句,问过又是一片静默。 方若华心里忽然有点难受,她其实对墨星,还有墨星上的这些人并没有什么感情。 甚至一开始,她对墨星会不会毁灭也没有太大的感觉。 固然会同情,但这种同情就和当初身在二十一世纪,听闻非洲哪个国家又打仗了,难民们逃到邻国避难那种同情也差不多。 她会焦虑,那是因为她也在这颗星球上,她担心自己的安危。 所以她现在想尽办法立威,让人信服她,听她的指挥调度,自己也刀枪出鞘,奋战在第一线,表现得很勇武。 说白了还是为自己能活下去。 可是这生死存亡的战争打了三天。 有人毫不犹豫地因为她的指挥而舍生忘死。 有陌生人会在危险来临时连考虑也不考虑一下,就为她舍命。 总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她很难在去置身事外。 “星港的飞船到底能不能逃出去?” 斯文男忽然也问了一句。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因为获胜的希望渺茫,陆明上将下令,整个星球上所有的孩子,老弱妇孺,还有一部分高科技人才,携带本星球的基因库登船。 守备军团分出两个大队,分别乘坐刚刚修复的两艘护卫舰护航。 飞船会在凌晨四点驶出港口。 根据这三日的调查分析,这个时间点是巨兽活跃度最低的时候。 介时,星球上剩下的能力者,以及守备军团所有官兵,都会发起冲锋,掩护飞船离去。 虽然没有人明说,但这显然应该是最后的对决,而且胜算不高。 “援军也许指望不上了,联邦政府可以不在乎我们墨星,军部那些老爷们可以视而不见,但是,我们守备军不行。” 陆明上将一向是个谨慎到近乎软弱,对上谄媚的人,估计直到今天,墨星人才知道这个老好人还有如此果决刚硬的一面,“墨星是生养我们的星球,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妻儿都在看着我们。” “从加入守备军团的第一天,我们就应该知道,我们必将与我们的星球共存亡……” 方若华和唐无念听着陆明上将的讲话,守着打铁炉修复武器机关。 唐无念努力又制作了几个机关人。 方若华自己动手,替守备军团还有她带出来的这些人检修武器。 最后时刻一分一秒地临近。 斯文男有些抖。 方若华看了他一眼,忽然问:“你叫什么?” “嗯?” 斯文男略微想了一下才道,“我叫原战。”最近十几年弟兄们都叫他老大,敌人们都叫他毒蛇,一时到还真不怎么记得自己的名字。 说了句话,他到有一点倾诉的欲望,要是不说,谁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说几句。 “我知道你是帝都主星来的大小姐,还有本事,瞧不起我这个作奸犯科的混子,可二十年前,我也是满腔抱负,一身英豪气,毕业于联邦建英学院,不敢和联邦大学比,也是排名前百的好学校,家里条件不太差,不是名门贵族,父母也都在政府工作,算是有些家底,凭我父母的关系,还有我的能力,毕业以后无论从军还是从政都不是没有上升的途经。” 他顿了顿,苦笑:“当时我有一个好友,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那种,他叫宋汉秋,家里和我家差不多,那年他大学毕业,满腔热诚,响应联邦政府号召主动前去铁武星服兵役。” 联邦政府刚成立的时候,就定下一条规矩,所有c级以上精神力者需去边缘星球,去前线为抗击异兽而服役,通常是两年或者四年。 几百年前这还是铁律,每个公民十八岁以后必须要尽到的义务。 不过如今不一样了,大部分有些家底的人家都会花钱换去免服役,还有些嫌花钱太多的,就是花费少量联邦币在帝都星附近服役两年。 原主就始终没有服役。 “当时轮到宋汉秋服役的时候,我们几个朋友都没当回事,还以为他也会出一笔钱争取免除,却没想到那小子天真的很,还说什么他想去前线,想去边缘星球看一看,想做出改变。” 原战冷笑,“可他这看一看的结果如何?他服役的第三年,铁牛星遭遇兽潮攻击,求援信号发出来,联邦政府扯皮了十三天,才派出舰队,舰队还没通过虫洞,就再也收不到铁牛星传来的一点消息,两个月之后星网上传言纷纷了,他们才平平淡淡地挂出一则公告,表示遗憾,哈哈哈哈,表示遗憾!” “我二十年前来到墨星,就是因为有传闻说铁牛星的难民们有一部分成功逃脱,大部分到了墨星,毕竟距离最近,民用等级的飞船,原则上也是能在一天之内到的。” 也许……宋汉秋有幸逃生? 也许他受了重伤,所以才没有及时和家里联系。 也或许是边缘星球的星网封闭,他丢了身份芯片,无法接入网络? 当时联邦政府那种淡漠的应对,好像这根本就不是一件大事,以至于主星上事不关己的民众同样不太当回事,觉得虽然铁牛星被毁,可难民们总归是逃到了其他地方。 可是他在墨星的第三年,心里就已经明白,宋汉秋不可能逃到墨星来。 即便他很幸运地没有与墨星共存亡,也没有星球会随便接受难民。 不光是因为耗损自己的资源,还因为宇宙中有一种传言,但凡被星兽盯上的人,灾难之地出来的,身上都带有特别的气味,等于被星兽做了标记,一定会引来兽群。 有很多星球正是收纳灾民,甚至派出援军尝试性地援助过,后来才遭到灭顶之灾。 离星兽最近的这些边缘星球,都信这些,连原战都不觉得这种努力保全自己的做法有哪里不对,只是感到悲哀而已。 “时间到了。” 方若华起身,唐无念紧紧跟在身侧。 守备军团陆明上将的座驾‘飞翼号’升空的一瞬间,方若华只觉背脊一紧,四面八方传来无数的精神力,比一连三日战斗最紧张时感觉还要迫人。 第五百四十九章 痛快 从能量井向四周辐射,整个中央区域能力者散发出来的精神力,形成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网络。 方若华以前的感受并没有这么明显,如今却好像摘去了眼前笼罩的一层薄纱。 唐无念也有些疑惑,转头四顾。 方若华轻笑:“也许是因为我们开始认同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开始接纳我们。” 他们从过客变成了自己人,于是感觉更敏锐。 抬头看向黑暗中影影绰绰的巨大阴影,唔,压力也更大了。 能量井停止工作,中央区域一片漆黑,下一刻,方若华握紧通讯器,轻轻敲了敲,瞬间光明大放。 穹顶之上所有的灯都亮起来。 能量井以最快的速度开始运作,加快再加快。 陡然冒出来的巨大能量,像甘甜的蜜糖,一群异兽瞬间丧失理智,疯了似得狂奔而来。 不知多少巨兽闻见了食物的滋味。 方若华叹了口气,勉强冷静,唐无念腾空而起,她则站在战场外看着无声无息,突兀之间便开始的战争。 第一次面对润拉,完全不在意会不会被吞噬能量,先是一轮炮火轰鸣! 即便只有短短的二十分钟,但是直到此时,方若华才真正窥视到一丁点星际时代的战争该有的样子! 唐无念抿了抿唇角,也不禁五味杂陈,面上隐约流露出一丝震撼。 巨兽越聚集越多。 大炮哑火! 军队被压制得节节后退。 战争局势越发不好,结果已经注定。 洛严满身血污,左手骨折却也没有多少精力去管它,疲惫地抹了把脸:“没有援军了,救生飞船还没有脱离危险区域,我估算,不受任何阻碍,到达虫洞至少要七个小时……” 而且,飞船似乎也不可能不遭遇巨兽。 护卫舰只有两艘,人手太少,战机更少,能力者最高只有b级而已,在成群的巨兽围堵之下,他们又能支撑多久? 再这么下去,即便自己等人拼命吸引火力,恐怕也没有用了。 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 一片静默中,运送难民的宇宙飞船通讯忽然戛然而止。 守备军团备战的战士们都沉默,半晌哀泣是四起。 能力者中一个接一个,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就连洛严这样性情粗疏且旷达的高阶战力,也良久无言,近乎绝望,可见局势糟糕到了什么地步。 守备军团战士们早已做好全体牺牲的准备。 散兵游勇一般的能力者也只是麻木地挥动武器,疲惫地等待最后的结局。 整个墨星被阴冷绝望的气氛笼罩。 “别急,即便没有援军,你们的赴死也不会没有意义,至少飞船上的人一定能逃出去。” 她话音未落,能力者队伍中不知不觉,悄无声息地多出一一身黄金,穿着打扮复古且贵气,动作优雅却凶暴姑娘,明明拿着冷兵器,却是转着圈轮出去就能拍飞一只凶兽。 左右的能力者简直看花了眼。 方若华一只手按着自己眉心的水滴,吐出口气,其实若是时间再早些,态势再好些,她该具现位精通治疗的过来,不过到了现在,正好能具现一艘医疗运输机,到是比单一治疗更合适些。 心念只是微动,紧急时刻其实也由不得她多考虑,一切稀里糊涂全凭直觉,眯着眼睛,掐算时间:“6、5、4、3、2、1……走!” 所有人按照约定,本能地以最快的速度瞬间升空,离开能量井,飞船、飞车四散开来,速度加至极限。 也许有十秒钟,也许只有一刹那。 整个能量井轰一声爆炸! 白光向周边蔓延扩散,一切都是白的,天空,大地,距离近的巨兽瞬间被碳化。 距离稍远的也有不少瞬间就被卷入其中。 方若华被唐无念揽着腰身坐在飞车上,低下头,白色的光辉从中央向四周画出一大片晶莹的结晶,狰狞的巨兽还保持凶恶的动作,就被凝固在原地。 “哈哈!” 斯文男大笑了两声。 就算最后没办法幸免于难,看到这一堆畜生遭遇这样的下场,他也痛快了! 飞车逃得再快,也还是逃不过巨大能量井的大爆炸,许多人微笑着被卷入莹白的光芒里化为烟尘。 就在所有人以为自己必要为墨星殉葬时,眼前一花,飞车便失去控制,呼啦啦一片被不知名的牵引力牵引上升,很多人险之又险地逃过灭亡,不知过了多久,晕头转向地倒在地上。 原战咬紧牙关忍受大腿上的灼烧和刺痛,痛入骨髓,也不知是不是断了。 下一刻,腿部被覆盖了一层凉意,疼痛迅速减缓,他勉强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倒在一艘奇怪飞船的金属地面上,周围有好多人,大部分都是自己人,还有几个穿着守备军军服。 “应该一艘是小型医疗运输飞船,科技相当发达,这得肯定不是紫罗兰或者帝国官方的飞船。” “你看见了没有,看看外面,我们居然一瞬间就逃离了兽群控制的星系,速度可真快,兽群居然追不上……这简直是在做梦!哦,天!甚至连肢体残缺都能修复,它可真是太美了!” 随即,原战听到一个特别熟悉且欠揍的声音,抬头就看到老黑正两眼发光地四处打量,顺便拿手使劲戳他的患处。 原战脸上抽了抽,要不是一转眼就看到一个冷若冰霜,但是身材热辣无比的大美人,正拿着针管戳他的手臂,恐怕他都要一巴掌把老黑这混球给拍飞了事。 美女可真好看! 虽然冷漠,但是动作又轻又柔,皮肤毫无瑕疵,简直比服用过最高等级的基因优化液的那些人还要漂亮。 可惜他张了张嘴还来不及说话,美人就转身去下一个人那里。 原战压住胸口的激动,扫了一眼,所有活下来的兄弟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其实活下来的也许就只有千把人,但他还是觉得足够高兴。 “诸位,我们的飞船还有四个小时的时间会到达艾尔国主星球——艾尔。” 原战一愣,和周围所有人一样,神色紧绷。 艾尔会接纳他们这些经历过兽潮,失去自己星球的避难者吗? 气氛一凝滞,随即声音又响起:“有洛严少将在这里,大家不必担心会被拒绝登陆,况且,我们大家还在一起。再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墨星的难民飞船很幸运地得到联邦第三舰队的救助,目前很安全。” 这话语从通讯器中传出,十分柔软,让人的心也不禁温暖起来。 洛严少将笑道:“三十分钟前我已经联系到我的副官谢非,谢非有一条能把死人说活的好舌头,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联邦军部第一舰队的卢训元帅说的,相信我,艾尔国的贵族们在他面前都是菜鸟。” 众人:“……” 话说,洛严少将竟然是这个样子。 第五百五十章 抱大腿 多少以他为目标,把他视作偶像,想报考联邦军校,成为他后辈的人,都有些说不出的别扭,也不是失望,总之偶像和想象中完全不同。 别管心中是何滋味,心情总是好了许多,虽然未来依旧艰难,虽然墨星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但人活着就有希望。 他们已然比别的难民幸运很多。 原战目光闪烁,一把抓住老黑:“咱们的弟兄也死伤惨重,这些都是共患难过的,你排查排查,看看能不能拉拢一批。” 老黑:“……” 原老大就是有这股子冲劲,要是没这劲头,他也不能在二十年间就闯出偌大的基业,独占墨星中央区域最好的十三个街区。 只不过奋斗的意识未免太强烈了,如今他们还处在风雨飘摇中,不知能不能真挣出一条生路。 墨星上普通难民还好,像原老大这样的,难道就不怕联邦舰队祭出屠刀? 老黑使劲想他们这些年的经历,可真是坏事没少做,有机会能活着上联邦法庭最起码也得判一个终生流放边缘星球…… 呃。 老黑闭嘴。 原战可不知道老黑怎么腹诽他,他目光炯炯有神,使劲盯着飞船上一脸茫然的乘客们。 高海涛是十九区的,听说是d级,但是精神力变异,在精细控制方面数一数二,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完全模仿另一个人。 是把好手,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招揽得来! 独眼龙居然也活了,他这人也就体能能达到e,精神力恐怕没多强,别的本事也一丁点都没有,就是讲义气会说话得人心,这种人还是离得远些,实在不好驾驭。 事实上能在墨星留到最后,和墨星共存亡,还竭尽全力的。哪怕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哪怕明摆着就不是什么好人,却也不会没有可取之处。 原战盘点了半天,觉得凭着一起同生共死的交情,还有现下这情况,大家必须抱团求存,不报团绝对活不下去,他肯定能捞到一批好手,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浮想联翩了许久,终于把视线落在一直站在窗前,遥望星海的那个女孩子身上。 “好漂亮的星海,要是能摘两颗星辰回去给二庄主就好了,一定能锻造得出好剑来!” 叶清音的师兄师姐们都是性情豪爽之人,于细务上没什么天分,她却是师承二庄主叶晖,连带性格也更为细致温柔,如今见到如此新鲜事物,心里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能为家里做出什么贡献。 一转头,方若华从驾驶舱的方向走来。 叶清音盈盈一笑,扑过去亲亲热热地抱住她:“华妹妹,我本来想带碎星来给你看看的,哎,奈何被明教两护法夺走,我家大庄主对上他们到是没落了下风,可惜终究也没能夺回宝剑。” “神器化成,阳文阴缦;流绮星连,浮采泛发;飞光碎星,穷理尽现……还不知碎星何时能重现江湖!” 方若华想摸一摸她的头发,却是金钗玉簪无从下手,只得一笑:“宝剑配英雄,藏剑山庄的名剑,终究不会被辱没了的。” 她们两个人说话音律优美,语速也快,原战一时到没听清,不过脑子里疯狂的念头到是飞快地转动起来。 墨星灾民们自是要抱团活下去,他也要重建自己的势力,可是他到底有多大本事,他自己心里有数,再努力这一辈子也不过就是能有个落脚的地处,能过上几天吃饱喝足的好日子,若是换了以前,只是如此他也能认命。 现在他反而想要抓住更多的东西。 就眼前这位方若华方大小姐,从紫罗兰帝都来的,和洛严将军站在一处那是丝毫不落下风,身边更是高手如云,还有…… 左右走过的,这艘飞船上的医疗兵和其他士兵,都会冲她行礼,虽然沉默无言,但是发自内心的恭敬任谁都看得出来。 这些士兵们冷冰冰的,就如战争机器,谁也不多说话,能说一个字不说两个字,冷的像石头,像木头,但是绝对训练有素,都是悍将。 这说明什么! 至少说明方若华手里攥着底牌。 做他这一行的,抱大腿有时候轻易又不轻易,不大真心的抱法那是时常会有,几年换一个也不是不行,可真心实意的投靠却不那么轻易。 但是在墨星上并肩作战这么久,朝夕相处,他又是出了名的火眼金睛,还能看不出方大小姐的性子?那绝对是仗义的好人。 一个好人,多么稀罕! 方若华正和叶清音说话,忽然一大坨东西飞出来抱住了她的大腿。 叶清音的重剑抬手就要拍下去。 方若华连忙道:“停!” 重剑只差毫厘,便砸到原战的脑袋上。 方若华:“……” 原战是什么人?虽然一肚子诡谲奸诈,可是却斯斯文文的,十分讲究,属于力战将死,也不肯失了风度的那一种,现在扑过来抱她大腿…… 真是让人不忍多看一眼。 “方大佬,以后兄弟们就跟着您混了,您让我们往东,我们绝不往西……” 方若华蹙眉,没等他说完就摆摆手:“我厌恶一切无秩序的东西,尤其讨厌海盗,将来星海遇上,只要犯到我手里,有多少杀多少!” “我知道不少海盗团的消息,连他们的窝点都清楚,马上给您默写出来提供情报。” 方若华:“……” “大佬,我们很有用的!” 方若华:“也许你们中有很大一部分要先过一遍联邦法庭,或许监狱才是你们该去的地方?” “大佬放心,上法庭我们保证乖乖任凭判决,像我们这种情况,大罪过没有太多,手上没有血债,通常都是流放边缘星球,有立功表现的还能酌情减缓刑罚,就是不减缓,把我们流哪儿都无所谓,我们会爬起来继续效忠大佬的!” 方若华:“……”没有血债?最多算是不杀平民,没杀过人才有鬼。 不过……也行吧。 这么千难万险地从墨星逃出来,这帮人要是真有心改邪归正,她就把三观暂时收一收,原战这批人也就罢了,别看跳得欢,其实用不着同情,在哪儿都能扎根,可墨星逃出来的还有一群老弱妇孺。 死了那么多人,他们留下的亲眷同胞们指望得上联邦政府吗? 也就一闪神的工夫,方若华想得不少,却只是笑了笑:“先起来,难道你不饿?马上吃饭了。” 于是转瞬间抱大腿,求投靠大佬的某人就不见踪影。 还能留下一条命,哪怕待在很拥挤的飞船上站着吃一顿饭,也没人不觉得安然。 第五百五十一章 压榨 洛严把自己泡在营养液里,还是探着头,眼巴巴地盯着窗外星海中的飞船,热切又渴望,满脸羡慕。 “你像垂涎肉骨头的巴多兽和小狗。和狗更像点,巴多兽有夜盲症,你没有。” 谢非板着一张脸更换营养仓里的营养液,换完了再塞一块能量棒给洛少将。 洛少将:“……” 刚才和方小姐通话,有个特别漂亮,特别精致,五官完美无缺的大美女坐在人家身边,正摆放餐盘。 餐盘餐碟像是远古时期的瓷器,十分精美,上面摆放的食物乍看是艺术品,只用眼睛就能闻到鲜香,琉璃酒盏内的酒水,不用喝都已经醉人。 再看看他,身边就一死人脸谢非,历经大难回来连口吃的都吝啬,一天三顿给他吃能量块和能量棒。 “给你换了几种口味,喜欢哪个直接说,下次照做。” 谢非很体贴地道。 洛严叹气:“我想吃稻香饼!” 谢非冷笑:“我只有能量块给你吃,短时间内补充你的消耗足够了,你也适合这种食物。” 洛严又叹气:好像上个月谢非还说三舰队的大块头李天适合吃能量块来着,谢非还说人家不长脑子就长肌肉,出个任务只知道简单粗暴地平推,消耗掉的资源超过预算十三倍,在吃方面到是很厉害,一天消耗三十斤营养剂只能多半饱,家养的猪猡兽都没他吃得多。 自己如今沦落到和猪猡兽比的地步了,好惨! 谢非已经调出有关方若华的所有资料,详详细细地审查,审查完也没有审查出多特别的结果,最后只能道:“帝都主星的小姐们不容小觑,下次要提高对这些小姐的关注度,也许她们表面是普通花痴,私底下各有底牌。” 他终于收到通讯,把自家长官接回来,心有余悸之下还不忘关注长官的救命恩人。 从方若华身边出现的两个人,再到那不知型号,外表朴素但是懂行的人一看便惊艳的飞船,还有飞船上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士兵,都能看得出方若华此人很不一般。 不过如今帝都各大家族私底下养舰队,养私兵那简直再寻常不过。 在于宇宙中要做个生意,哪怕只是出个门,没有信得过的士兵护送,谁敢乱走? 不说兽群,碰上宇宙海盗那是常事。 在谢非眼里,现在人类唯一的大敌是星际兽族,只要是人,那就不必过于警惕,即便人家拥有一点自己不知道底牌。 不过要说一点影响都没有,那也不对,谢非立即更新曾经在宴会上见过的各个大小姐的名片,要求洛严务必记住,至少了解人家的姓名面貌,最好连家庭事业学业等信息也稍作了解,以备下次见面时不会让女士尴尬,又能留下好印象。 洛严:“……” “对了,你可以休假一段时间,根据你的好爱,我提供行程参考。” 这一点到是值得看看。 洛严扫了眼谢非帮忙制定的休假计划,前面的美食之旅一类让他决定把炒掉谢非的计划再往后压一压。 “这是什么?星网上的私人空间?” “远古历史探秘,目前在喜欢探索远古历史的圈子里还算出名,很多人痴迷其中,而且,痴迷的人里不乏联邦大学教授一类的大人物,你参与其中,可有效拓展人脉关系,用以保证下一年度远古技术研究中心对于我军方的赞助不会减少。” 洛严:“……” 他就知道,谢非不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压榨干净就誓不罢休,终有一天他一定会炒掉那个混蛋! 愤愤不平地念叨了半天,可终于还是先进了那个佚名的私人空间。 进去不久也是一赞,别的不说,就这青山绿水,如画的风景,便的确值得流连忘返。 洛严走马观花地看了个遍,与人交谈,按照谢非给找的资料做些任务,看着自己升个等级,再看那些能纳百物的荷包,他都想问问研究院的老顽固们,人家远古时期的人随随便便就能制作出这样的空间包来,你们到现在还没办法生产大的折叠空间,更别说大规模商业化了。 这空间的确好玩,怪不得那么多人流连忘返。 洛严一时也有些停不下来,而且他脑子灵活,又敢想,还不喜欢寻章摘句,对考察风土人情的兴趣并没有太强烈,反而玩得比这帮老学究们痛快,做任务升级很快,尤其喜欢酣畅淋漓地战斗,玩了不过数日,便被一群人围着,崇拜不已,强烈要求拜师。 他就一下子变得更上心了些,每天早起一睁眼,饭还没吃,闭着眼就先去摸索接入器。 可怜堂堂军部少将,俨然成了游戏宅。 尤其是没几日,居然又弹出一条提示,佚名又开了一个私人空间,还有大段大段的资料片出现,虽说是在远古之前,但居然是另外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 地球远古时期高度发达的文明面临毁灭,人类在天灾灭世时,乘坐宇宙飞船逃离家乡的时候,无意间穿过一个黑洞,来到另一个宇宙。 这个宇宙中有两个强势种族,神族和虫族。两族之间正在进行一场生死存亡的大战,人类被无可奈何地卷入其中。 “战争……永恒不变的主题。” 这个历史传说代入感可是非常强,空间一出现,洛严就差不多‘背叛’了上一个大唐江湖,加入到激烈的战争中去。 “洛严少将,您能不能动一动您那尊贵的脑子,这个文明中三个种族的飞船,武器,都是十分先进而特别,军队战士更是精锐中的精锐,你难道就没有想到什么?” 洛严刚爬出来想更换一下营养仓里的营养剂,就看到谢非这张死人脸,还被劈头盖脸地大骂了一顿,登时无语:“我怎么没想,我还想造个几十艘里面的战机啊,飞船啊,巡洋舰之类,对里面的技术也是垂涎欲滴,总觉得那技术比咱们联邦政府的还要先进些,但是人家有技术保护,咱们只能操作,关键部位根本就看不到,摸不着,我能怎么办?” 第五百五十二章 不爽 谢非冷静地道:“你就没发现,方若华小姐的朋友们用来救人的飞船,就是那艘大山茶花号医疗运输机,和你在这个空间里见到的很像?” 洛严一怔:“是有一点!” 随即异彩连连。 “那么说,这个文明还有遗民在?还有传承?呼,真是谢天谢地!” 多少文明毁于天灾人祸,多少文明在星际巨兽们的铁蹄下烟消云散,这种消息,的确是世间最好的消息。 “他们有多少人在世?是不是占据了某个星系繁衍生息,在空白地带吗?会不会主动出现和我们接触?会不会加入紫罗兰联邦?最不济也要结盟吧,在星兽面前,所有智慧种族都是天然盟友……” 谢非一向平板的脸也抽动了半天,最终只是道:“请你和方若华小姐把关系处的好一点,不许对人家无礼。” 洛严也不是个真傻白甜,闻言呲了呲牙,笑道:“就算以前因为我,让方小姐有所不愉快,经历过墨星那一出,我相信她的心胸足够宽广,不会介意的。” 谢非继续盯着他。 洛严举手投降:“好,好,我马上准备一份厚礼送到帝都主星去,给方家家主,郑重道谢,谢方大小姐的救命之恩,成不成?” “孺子可教!” 谢非轻笑,主动过去给他还营养剂,“将军现在可以继续您的征战了,请记得多收集一些数据,尽可能的多。” “……哦。” 洛严应了声就往营养仓里钻,刚钻进去,谢非又道:“对了,您和陈圆圆小姐的约会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三十五分钟,请问需要我为您推迟吗?还是取消掉!” “不,不,不,我会准时赴约。” 洛严登时一头汗。 谢非有些不满意地蹙了蹙眉:“我建议……” “您别建议了,我第一不会直接对陈圆圆小姐发出契合者邀请,更不会直接要求她做我的伴侣,也不会马上另外找别的契合者,这是大事,我需要时间接触和考虑。” 洛严一口气把谢非的话全给堵回去,终于送走了这家伙。 约会去,不过在此之前,先叫夏木过来战一局! 谢非出了门,也并不多理会他,洛严单独外出,宇宙飞船出问题,机甲接着出事,最后被困墨星,还在遭遇兽潮的同时,遭遇星际海盗袭击。 这件事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谢非还不知道要忙碌多久,放任洛严修个假,在家里泡一泡营养液,或者在他定好的安全餐厅里陪美人吃个饭,很不错,希望能保持到自己把麻烦解决掉。 洛严回到紫罗兰主星,沉迷游戏,顺便等待与美人约会,方若华也和他前后脚同时返回。 以洛严的身份地位,方若华想回去自然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不得不说,方若华在之前尝试了好多次,想离开墨星,但是遇到不少的阻碍。 除了买不到船票,还有很多中转星球都不允许她降落,因为原主的身份芯片已经被锁定。 她千难万难的,怎么都破不了局,但洛严一句话就解决问题……还真是让人很不爽快。 这种不爽快体现在各种各样的细节上。 其实她应该无比习惯这一切,她前面二十几年的平凡人生,在地球上差不多是如此,她后来的每一次人生都是同样的规则。 略文明些的社会,不说完全的弱肉强食,但总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虽然她大多数时候都会成为那种一句话就能解决问题的人。 可这里是星际! 弱者只因为得罪了强者,就能毫无理由地被剥夺正常的,本该拥有的权力? 墨星上那么多的平民,居然还和地球上二十一世纪非洲动乱中的难民一样,而且更惨,如果不是有贵人出手帮忙,那他们祖祖辈辈就连上升渠道都找不到,连愿意同情庇护他们的人也没有。 人类都开始能够征服星辰大海了,竟然还是如此,难道不可悲? 方若华诸般思绪也只是一闪而逝,摇了下头苦笑,其实这点不自在,更多的还是她面对这一切无能为力,心中的落差感太强烈。 如果她爸在这儿,肯定要笑着摸自己闺女的头道:“傻丫头,你又犯迷瞪,想得未免太多,也太矫情,眼下是人类面临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你就是要悲天悯人,也先琢磨琢磨自己能为抵抗异兽,给人类一个安居之地做多少贡献,能为人类文明火种的传承做多少贡献,再不然你也想想你能为自己做什么,先去解决自己的困境!你想去思考哲学问题也好,别的问题也罢,可以等到闲着没事干,人类的敌人只有人类的时候,再来考虑这个问题。” 也许自己会驳他两句。 “可是我亲爱的爸爸,人类现在面临异兽的威胁,都一步步地要走向灭种之危了,不众志成城,团结一心抵抗异兽,还醉生梦死的醉生梦死,颓废的颓废,麻木的麻木,未免太说不过去!” 方若华噗嗤一声笑出声来,觉得自己将来可以去唱独角戏。 从独角戏里出来,方大哲学家看到墨星灾民在艾尔国被划分了一小片行政区,安顿了下来,便也先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 协助从墨星出来,和她并肩作战过的这九百四十个难民安身立命吧。 于是,为了自己的这个小目标,方若华决定先要前往紫罗兰主星,上个学也好,或者找别的方法也罢,对现在的局势,各类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反正原主那点知识量不够用。 连在星网上,原主的身份也不足,不是什么知识都能获取。 叶清音和唐无念也表示愿意出力,叶清音还想把自己的黄金首饰什么的都贡献出来,看能不能给墨星居民换个星球。 方若华:“……谢谢,不过不用了。” 她还没有沦落到要大小姐典当首饰过活的地步吧! 洛严办好了通关手续,方若华就和他挥手作别,处理完自己身边的一些琐事,带着唐无念与叶清音直奔帝都主星。 她自己的那艘医疗运输机,还是暂留艾尔,也是个安全保障。 第五百五十三章 该打 帝都主星 方若华和唐无念和叶清音下了飞船,进入星港大厅,现在她终于看到想象中的星际该有的情形。 远望能看到无数高耸入云的金属大厦,纵横的航道既壮观又兼具美感。无数各式各样的飞行器穿行其间,偶尔还能看到个把怪模怪样的人,大头小身体的,小头大肚子的,八只腿的,等等等等。 据说这些大部分是很久以前冒着风险穿过异兽的封锁线,来到紫罗兰做生意的宇宙浪人们的子孙后代。身上多多少少的都有些纯人类的特征。 到今天为止,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远处陌生星系的客人们大驾光临。 方若华眼睛完全不够用,一边还回想星网上的诸多讯息。 叶清音喃喃自语:“若华,一会儿我要自己去转转,好美……” 他们只顾着看风景,可是,方若华完全不知道,自己什么都没做,就把原主的家人们给折腾得不轻。 说起来也是巧合。 那日,方家的大家长方老爷子,照例坐在花园里欣赏他养的那一对,从农垦星球买回来的天绒羊。 方家如今也落魄了,家里大儿子没有考上学校,身体还不好,又因为闯祸丢了军部后勤处的工作,赋闲在家。 二儿子在联邦政府的通讯司做司长,为人勤劳肯干稳重,又很孝顺,已经被定为下一任的方家家主。 方老爷子就指望这个儿子替自己争气。 至于三小子不必多说,自己没出息,没本事,竟然还带着媳妇一起去给柳家的儿子当管家和保姆! 说是什么商业部的主任,可商业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还不都是柳家的人,他三儿子人都住进柳家去了,这个主任和管家有什么区别? 他们方家是落魄了,比不上柳家,可是也不至于差出这么多! 生的女儿和儿子也不像话,大女儿满腔仇怨从不着家,二女儿只会给家里惹祸。 洛严少将那样天边的人物,也是她能得罪得起的?得罪了那等人,自己家还有好! 为了家里剩下的人,她也不能安安生生留下。 哎,自家就是想心疼她,想保她,保得住吗?不赶紧送出去避难,洛严少将不计较,还不知道想在将军面前露脸的那些人要怎么磋磨那笨蛋! 送得远远的,自家做出表态,再低调一阵子,巴着洛将军的那群人最多也就奚落几句,到不至于伤筋动骨。 就是家里的丫头,说不定也能有条生路。 方老爷子想起这事来就又是生气,又是心疼。 算了,本也是个没出息的,只当没这个孙女,眼不见心不乱。 除了这三个儿子外,他还有一个女儿,到是长得漂亮,也上进,新娘学院出来自己给自己找了份好工作,在联邦舰队当医生,又选了个好丈夫,还算不错,能撑起他们方家的脸面来。 几十年前开始,人们就都不怎么讲究生养子女,甚至一度要联邦政府强制每年捐献精子、卵子,由联邦政府的培养中心,培养孩子。 人们若想抚育儿女,也可以去领养一个。 哪怕这些年这样的情况大有改变,政府宣传让多生多养,但人们的生育能力反而好像弱了许多,一个家庭养一个孩子就算多的,像方老爷子这般,一口气生四个,下面竟然还有无数个孙子孙女的情况,可谓是少之又少。 子孙繁茂是好事,家里却是越发入不敷出,偏偏从老爷子私心里,就不想丢了体面。 老三嫌他要面子,可那笨小子也不想想,方家要是真连这点儿面子都端不住,呵,他以为他能得了好,连现在的日子他都过不上! 花园里暖意融融,方老爷子昏昏欲睡,正迷糊,就听外面跌跌撞撞的。 他那老妻一进园子伸手就是一爪,抓到方老爷子脸上,痛哭失声:“你个老混蛋,狠心恶毒的混账,若华丢脸丢人,她闯了祸,你打她你罚她都行,你为什么要这么狠心,要了她的命!她难道不是你孙女?呜,若华她才多大,她才十八岁,她大学还没毕业呢,好好的女孩子,就这么没了!呜呜。” 方老爷子让自己的妻子打得灰头土脸,来不及发怒,先是一惊:“什么叫没了?怎么回事,你说清楚!” 老妻也只是一时怒火上头,这会儿抹了把泪,打开星网让方老爷子看。 整个星网铺天盖地的都是墨星遭遇兽潮,洛严少将遇险的新闻。 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又戴上接入器再看一遍,方老爷子手也不禁抖了抖。 “也许,没事的?” “也许个屁,为了让那孩子老老实实待在墨星,安你的心,你让老二和老三去说了话,在她的通讯器上动了手脚,不允许她离开那一片星域,真当我不知道!” 方老爷子呆了呆,半晌没说话,按住扑通扑通乱跳的心脏,哑着嗓子道:“别吵了,只当没这个孙女,一切都是命。” 他老妻闭上嘴,瘫在地上坐了半天,终究还是平复缓和下来。 是,总不能让人觉得他们方家对洛严少将有怨气!他们也没有资格有怨! 方老爷子连地方也没动一下。 放老太太坐了半天,自己爬起来去招呼厨房的机器人调整食谱。 每天都是各种各样的营养剂,吃起来着实是难忍,农垦星球那边最近来了一批稻米,没有供应军部,他们也买了一些可以尝尝。 方家上下坐下吃饭,饭是难得的好,都是天然食材所制,平时他们家并不常吃,但气氛却有些沉默。 还是联邦大学今年的大一新生,三房的三儿子方正最是活泼,挑挑拣拣地一边吃一边笑道:“这些算不错了,可还是和我们大学小食堂的伙食不能比,圆圆小姐亲自去教了一回机器人,机器人做出来的饭菜那是大有长进,吃得人是吃了一次还想下一次。” “说起来圆圆天生就爱做这些琐碎事,精神力也很高,刚入学时才c级,如今已经b+,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能达到a级。到时候我建议她去读药剂师课程,她在这方面一定有天分,唔,不过听说学这门课很花钱,最近圆圆正攒钱捐助墨星难民,哎,她自己将来花钱的地方多得很,却还想着别人,真是善良可爱的女孩子……” 哐当! 方老爷子摔了自己的碗。 方正一愣:“爷爷?” 方老爷子看着他,半天没说话。 方老太太举起手照着自己就扇了一巴掌,方正惊愕起身,就见她老人家又一巴掌扇到自己的三儿子脸上。 方正大惊:“奶奶,您这是做什么?为什么打我爸爸!” “我乐意。” 方老太太一字一顿地道,“我教出个畜生孙子,我该打,他教出个畜生儿子,他也该打。” 第五百五十四章 误会 老三低着头半天没说话。 他妻子却是趴在桌上无声无息地流了一桌子眼泪。 告诉自己一千遍,就当没生这个女儿,谁让她惹了祸,谁让她就是这个命,有这一避不过去的劫,可是,哪怕跟自己说一万遍,还是心疼。 方正手足无措,张了张嘴也不知该说什么,慢慢的,他终于变了脸色,猛地打开星网,仔仔细细地浏览。 墨星,墨星! 几乎只有一瞬间,额头冷汗涔涔。 “……我没想到,我不记得了,我……” 方正哆嗦了下,语无伦次,他上个月才考入联邦大学,就在刚才,他还跟着圆圆学姐满校园跑,帮助她送各种美食,募捐资金,救助难民,一直竟没想到墨星上还有自己的姐姐。 深吸了口气,低下头去又拼命在幸存者名单里扫视。 良久良久,他都说不出话来。 他妈妈连看也没看他一眼,幸存者名单并不齐全,有许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肯登记,就是这一份残缺的名单,她已经翻来覆去地看了很多次,并没有看到女儿的名字。 而且,现在星网已然畅通,可女儿的通讯器依旧打不通。 她的芯片也失效。 她死了。 方正又抓起通讯器打了好几个,只有语音信箱,最后一条已读的语音信息,还是他方正留下的。 语音里满腔的怨愤。 他和二姐不亲密,他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姐姐,连从小到大没见过几面的大姐,在他印象中也比二姐好。 姐姐被流放,他一点也不在意,只有对圆圆小姐的心疼,圆圆多可怜,遭受无妄之灾,莫名其妙就被姐姐针对,差一点失去改变命运的希望。 边缘星球上出来的孩子实在太不容易。 圆圆学姐能闯出一条路,那极难,也极让人佩服。 他恨死方若华了! 恨的要命! 因为方若华,他都不好意思出现在学姐面前,天底下怎么有她那么讨厌的人! 可是,他也没想让姐姐去死…… 真不知道当姐姐听完了那条他的留言,心中会是何等的滋味。 方正不知不觉落了一脸的泪:“尸体找不回来,咱们怎么给她办这丧事?” 方家人都没吭声。 最后还是‘方若华’的亲妈发了话:“是死在异兽嘴里,那按照规矩办吧,把她的东西拣一拣,装棺,火化,撒入星海,不必惊动别人,我们去做。” 既不好让人觉得自家心存怨怼,也不能真让女儿死了还个结果。 方老爷子也道:“去办,大面上好歹得过得去。” 即便是现在,紫罗兰联邦和海蓝帝国这样纯粹的人类国度,依旧很重视人的身后事。 方家悄无声息地准备起来,也没有通知外人,只是挨个和亲戚打了招呼。 亲朋好友的反馈都略有些惊讶,也十分冷淡,所有人都知道方若华这位方家小姐闯了祸,如今死了就死了,到没多少人惋惜。 一家人正操办丧事,洛严少将的管家亲自登门,一进门看到这场景,登时一惊,还以为方家有老人去世,连忙道了句节哀。 方家人也没想到洛家的老管家会亲自登门,还携带重礼。 这位老管家可不是一般人,说是管家,人家也是小贵族,不按身份,也比方家的地位高很多。 方老爷子叹息,只觉得这是洛家也听到女儿罹难的消息,心里不落忍,但是他自己不能不明白事理,那丫头死在外面,真说起来与洛家能有什么关系。 死丫头片子先要抢走洛少将未婚妻的推荐名额,也不知她哪来的那么大的底气,还真找得到狐朋狗友帮她这个忙,后又丢人丢到洛家去,送上门想做人家的女人! 从头到尾,洛家都是无辜的。 老管家调整脸上的神情,轻声对方老爷子道:“您老节哀,一大把年纪,千万保重自己。我代表我们老爷,过来看看您,没想到……哎,我要向您道歉,那次若华小姐的事,是我们做得太过分了些!” “多谢洛老将军关心,哪里的话,是那丫头自己不争气,害了她自己,与别人无关,更与洛家无关了,还请林管家您帮我转达对洛老将军和洛少将的敬意。” “一定带到。” 老管家想,方老爷子到是比较通情达理! 不过,这是方家哪位孙小姐去世了?也没有提前察觉,实在失礼。 来得不是时候,人家家里有白事,想必不想让他一个外人戳在旁边碍事,赶紧客气了几句,奉上礼物,礼数周到地告辞。 方老爷子看到这么重的一份礼,摇头赞叹:“洛家才真是我紫罗兰联邦的顶尖贵族,看看人家的风度,明明不是人家的错,还这般……是我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哎,不该赶那孩子走!” 说什么都晚了,人已经去世,再也活不过来,但是这丧事,却能光明正大,风风光光地开始操办。 洛家的老管家回去,把方家有人夭折的事情说了,但他们对方家没什么了解,也不知道去世的是哪一位,再重新打探,顺便还要补上奠仪。 很快就有下面的人来报,说去世的是三房的二小姐。 老管家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这三房的二小姐是哪一位? 谢非确实把方若华从小到大,能调查到的资料都调查了一遍,但是这些资料可还没到老管家手里,他只是被谢非托了一句,所以帮忙去送个礼物,表达下自家的谢意。 毕竟当初方若华上洛家时,唯一见到的就是这位管家,下令把人‘轰’出门的也是他,由他登门表示谢意,顺便致歉,也是理所当然。 等老管家把调查的资料仔细看了一遍,猛然想起——方家的三房不是只有两女一子?方若华小姐好像就是他们第二个女儿! “方,方小姐去世了?” 老管家一脸惊讶,连忙和洛严通话。 洛严上将刚闻过猪猡肉那鲜美的滋味,正想下筷子尝一尝,就接到了报讯! “啊!?” 一口酒喷出来,酒盏落地,菜也没了滋味,洛严神色凝重,脑海中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想法,是谁要方若华死?帝国的人?还是联邦高层? 顾不得还在‘酒店’厨房的圆圆美女,起身连外套都没穿,上了飞车就疾驰而去。 第五百五十五章 安好 谢非得到洛严身边‘密探’通风报信时,正处理将军不耐烦处理的琐碎,听说方若华之死,也是呆了呆,随即失笑。 想也不可能! 洛严又脑抽了吧! 随即通知情报司,三分钟后追查到方若华的芯片动向,通讯接入。 “方小姐?” 方若华挑眉:“哪位?” 通讯器里的年轻人三十岁左右,银色军装,容貌普通,面带微笑:“我是第三舰队洛严少将的中校副官谢非,多谢您在墨星救了少将。” 方若华:“……不客气?” 谢非沉吟片刻,一时不知该不该暴露洛少将脑子不好用的事实,还是问一句:“您这是去哪儿?不如我派车去接您?” “我回家,已经到了,不不必劳驾。” 方若华眨眨眼,笑道。 谢非:“……那祝您安好。” “安好。” 于是通讯挂断,方若华还是没弄明白这个原文中存在感十分强悍的男二号联系她到底是为什么。 谢非挂了通讯就去继续做自己的工作,方小姐的芯片定位显示,她已经到达方家大门,洛严少将更是七分钟之前已经到达,他现在就是立即通知洛严少将,该丢脸还是丢脸。 方家里外一片素白。 灵堂内一艘巨大的战舰模样的棺椁,雕刻细致,每一处都泛着光。 洛严赶到时,拜别仪式正在进行,一眼看到正中央方若华的照片,他先是一呆,眼泪滚落,在所有人目瞪口呆地注视下慢慢上前,手抚棺椁,痛哭:“……你有唐莲的智,有韩瑞的勇,有司曼的善良……” (注释:唐莲、韩瑞、司曼都是本时空传说人物,伟人。) “你这么年轻,未来本能在星海中威名广播,本能成为我紫罗兰的铁血玫瑰!” “我的挚友,你英年早逝,是整个人类的损失,我万分遗憾……” 方老爷子本正在致辞,看到洛严少将过来,虽则十分意外,虽则纳闷洛少将怎么会给自家这么大的面子,却也有些骄傲,正想过去迎接,结果就听到这么一番话。 便是经验老到如他,也不禁愣住,整个灵堂里上下人等连眼泪都没有抹掉,就面面相觑,尽皆无言以对。 为什么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女儿,侄女,姐姐,那位在主星贵族闺秀圈子里并无多少好名声,只知道舞会和寻欢作乐的方若华,一旦去世,竟然会成为人类的损失? 这说的和他们认识的那个,是同一个人吗? 洛严的表现却是真伤心欲绝,难以自制,拼命忍还是忍不住流泪。 众人:“……” 他们也伤心,可是现在都哭不出来了好吗? 也只有原主的亲生父母兄弟,被这么一引,到真是泪流满面。 “我的挚友……咳咳咳咳咳!” 洛严一嗓子还没哭上来,就看到他的司机,还有方家的一个小辈领着方若华出现在灵堂门前。 方若华:“……” 其他人:“……” 洛严勉强忍住没有尖叫出声,也没有伸手捂自己的脸:“这是一场误会。” 方若华:“……嗯。” 这误会也很好解释。 事实上洛严只是乍闻消息,震惊太过,这才混乱,即便方若华不出现,他过一会儿也同样能反应过来,方若华一出现,他立时就明白这是阴差阳错闹了乌龙! 问题是,还是很丢人! 洛严尴尬地起身,伸手整理了下凌乱的衣领,笑道:“欢迎回家,方小姐。” 方若华很自然地上前和他握手,笑道:“谢谢。” 对眼前这灵堂视而不见。 周围一群方家人这才回神,迎过来结结巴巴地说话,有的围着洛少将打招呼,有的拉着方若华,兄弟姐妹情深诉衷肠。 方老爷子腿抖了抖,眼不见心不烦,按着太阳穴让人赶紧把灵堂给撤了。 寒暄片刻,方若华一笑,送洛严出来,人家休个假期也不容易,总不能把时间耗费在这里。 洛严更是巴不得赶紧逃走。 两个人并肩出了方家大门,洛严才松了口气:“我先走了,欠唐先生的钱很快会转账到他的账户中,请唐先生注意查收。” 方若华也没客气。 按照当下不成文的规则,一方的战利品,或者捡到的东西,主人家找回去的同时,也要给与一定的补偿。 虽然其实,人家洛严的机甲和人家的智能主脑,并非无主之物,不符合这一条款,但是既然洛严和唐无念都觉得符合,她还能说什么? 说着话,司机下来为洛严开飞车车门,洛严一只脚踩上,心中却陡然警觉,猛地后退,但雪亮的刀锋已经逼到面门处,抬眼就看到司机狰狞的面孔。 洛严瞬间后退,一脚踹出,连人带刀踢飞三米,司机撞在车上张口吐出口血,以洛少将的能力,这一脚哪怕留着七分力气,也足以让对方内脏破裂。 但杀人却混不惧死,竟然又连人带刀扑至。 方若华和洛严离得很近,自然也被牵连在内,刀光的寒意刺得她浑身皮肤都起了一层疙瘩,反手抽出匕首挡了一招。 也就一瞬间的工夫,方若华挡下七八招,手腕酸痛:“好大的力气!” 虽然此时人们的身体素质大部分都很不错,力量大,速度快,精神力高,一些人精神,体能异化,变异之后身体素质更是大增,再服用基因进化类的珍贵药物,那真是能以一当百,可也绝对是肉体凡胎,一刀砍头上绝对要死,他们更强大的地方在于武器。 精神力高,体能高的人才能长时间驾驭机甲,使用各种怪异的能量武器。 光凭肉体力量,方若华不觉得自己会比眼下的人差太多,她要是现在去测一测,可能精神力能达到s,体能也有a。 连她都觉得这人力气大,一定是个高手,但联邦a级的高手可不是大白菜,谁会去做死士? 思索间唐无念一手拿糖葫芦,另一只手拿千机匣,一记穿心弩,死士就死得不能再死。 “这人服用了秘药,已经半死,留不了活口了。”唐无念无所谓地道。 洛严也无所谓:“即便是活口也没多少用,让谢非去查……” 话没说完,外面一队军队杀至,穿的是第三舰队的军装,把洛严往飞车里一塞,装了尸体飞速离去。 方若华叹了口气,转头看到目瞪口呆的原主一家子,只能笑笑:“抱歉,我的通讯器坏了,换了新的,没有提前联络……先收拾一下如何?” 一行人默默地把灵堂拆掉,收拾干净,也请方若华进了大门。 第四百五十六章 复学 父女,母女,祖孙相见,一时却是相顾无言。 所有人都有很多疑问,却不知先问哪一个! 你是怎么从墨星逃出来的! 你为什么认识洛严少将! 你们两个的关系……很好? 这是老人们想问的。 年轻一代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她怎么就忽然之间身手变得如此之好? 即便那个杀手比较菜,但是方若华本身是什么人,又有谁不知道? 在学校时,但凡是体术训练一概逃课,精神力明明不太差,体能却完全排不上号,大家整日在一起玩,谁还不知道谁,她怎么就能变成这样! 如果去一次墨星,受一回惊吓就能做出这么大的改变……那也没人去!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原主父母想到这几个月下来,女儿可能在墨星遭的罪,对女儿忽然长进的事,到也有几分理解,理解之余,不免更心疼。 可这心疼又怎么说得出口? 女儿吃苦受罪,差一点死在外面,全因家里人为了自己把她当了弃子! 方若华如今算是脸皮颇厚的,都感觉到尴尬在满屋子蔓延中。 唐无念悄无声息地站在她身边,露出那张精致得不可思议的脸。这样的脸一看就是服用过基因优化剂,而且肯定是保密级别的高档货。 再加上黑发如泼墨,如此完美的样貌,绝对是大贵族嫡系子弟。 如此一人,立在他们家姑娘身边,安安静静的,显得那么乖巧,着实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方若华抬头打量了几眼,尽量把众人和原主记忆中的形象对应起来,一眼没看到原主那个喜欢大吼大叫的弟弟,笑道:“大家都累了,要不然咱们先进屋?” 方老爷子点点头,叹了口气:“走吧。” 方家人进了家门,洛严才把视线从后视镜上收回来,谢非也及时赶到,直接上了他的飞车,面上表情未免,心中却是惊怒。 他的排查还没有结束,到是有几个嫌疑人,却尚未查到证据,对方的行动竟然升级,敢在主星上对洛严动手! “洛严,这件事不能算了!” 洛严咬牙点头:“当然不能算!” 他一把抓住自己的通讯器,使劲摇了摇:“小薇,我说过随时注意方小姐的行动,她到主星之前要通知我,我想去接船,为什么不听命令!” 小薇有一口特别有磁性的金属音:“洛少将命令,今天您只想知道陈圆圆小姐的消息,其它的,无论公务和私事都不必提醒您。” 洛严:“……我觉得你该升级了。” 谢非:“……我觉得最好也找一位技师,看看能不能把您的脑子也升升级。” 洛严与他家智脑和副官怎么斗嘴,方若华是不可能知道,进了方家客厅,她不着痕迹地左右打量,有点陌生,又有些熟悉,总觉得稍微有些不自在,但是既然用了原主的身体,对待人家的家人,总要多几分耐性才好。 一家人在客厅里落座,一时安安静静的,还是方若华开口打破寂静:“爷爷,奶奶,爸妈,好久不见,我一路上带了不少特产回来,都挺有意思。” 说着便拿出来给长辈们,晚辈们看,确实只是土特产,不值钱,新鲜而已。 方家人脸上懵懵懂懂,还是伸手接过,心里个中滋味,估计外人是很难体会得到。 方若华也不怎么能体谅这一家子的纠结,轻轻松松送完礼,和所有人打过招呼,就很随意地聊了几句,并没有提起半句自己被‘流放’到墨星的前因后果,对原主受的苦更是避而不谈,也没怎么说兽潮的情形,反而对一路之上的风景略描述了不少,言语有趣,诙谐幽默,一时到让气氛没那么紧张了。 聊了一会儿,客厅里的气氛终于回暖。 方二伯叹气,轻声道:“回来了就好,若华也是吃了不少苦,在家休息一阵子,看看想找份什么工作,不如到通讯中心?再不然去商业部也行。” 方若华轻笑:“工作的事情不着急,我总要先完成学业的。对了,我准备在联邦大学附近买了一套小房子,上学还方便,过几天便搬过去住。” 所有人怔了下,到底没人反对。 原主确实还没有毕业。 联邦大学作为紫罗兰联邦最好的综合性大学,向来讲究严进严出。 入学时困难,想毕业也有诸多要求,毕业考核非常严格。 原主就读的‘新娘学院’自然和别的学院不能比,可是想毕业也不是能随便糊弄过去的。 像原主那般,读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天天就想着玩,想着参加酒宴,要毕业就困难得多,她因为精神力c,十五岁便上大学,至今已经三年,年年所有科目都在及格边缘线上波动,这还是她本身精神力不俗,又是契合者,加分不少的情况下。 这对方若华来说到是好事,可以直接去学校读书,至于转不转专业到也无所谓,紫罗兰联邦所有比较好的大学都一样,门槛难入,但一进去便很自由,大部分专业的课都可以申请去听,想参加考试一样能参加,考试成绩好也能拿到学分,拿到专业合格证一类。 她只是想学点东西,顺带着对当下的环境更了解,并不介意顶着新娘学院的毕业证离开校园大门。 在方家呆了两天,和一群亲戚打过招呼,报了平安,方若华就带着唐无念轻轻松松地离开了家。 方若华潇洒利落地走人,方家老三去帮着办好了复学手续,回来了脸色就不大好看,到不是方若华对他这个父亲有哪里不客气,甚至他那个女儿言谈举止都颇为大度洒脱,似乎对此前种种并不在意。 可这种不在意,却着实更让人难受。 “她连我给她的钱都没要,说是有,她哪里有存款,我这心里……哎!” 还是方老爷子看得开,见他耷拉着脸便翻了个白眼:“换成谁经历了这么一遭,留下芥蒂也是必然,可终究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若华还能糊弄一下,给咱们留下个面子情,大面上过得去,已然很好,你要还想要这个女儿,以后多惦记着,慢慢也就好了。” 想想老三家的大姑娘,遇见的事远没有若华遇见的惨烈,照样多年不肯和家里往来,又能怎么样! 方家老爷子和方三脑补了一堆方若华的怨念,可实际上,方姑娘这回只是很难去模仿原主的性子而已,原主或者有怨气,方若华固然不赞同,却也多少能理解方家人的所作所为,说好听些叫心态平和,如果说句不好听的,不过事不关己四字。 从方家出来,让原主的父亲陪着走了一趟教务处,方若华便复了学。 还真是顺利得不可思议,连方三都觉得老师们太好说话了一点,以前曾经有过先例,有学生因为休学原因的问题,复学时光是时间就耗了一年多,走了好多道程序才给办下来。 所以联邦大学的学生们很少会休学。 方若华在心里记洛严一个人情,至于现在,自然是要好好读书。 不愧是最顶级的大学,每一科目老师,都是相当好的老师,教的东西也让她很是感兴趣,一时间那是沉溺学海不可自拔。 短短两个月下来,她就自觉颇有醍醐灌顶之效。 大学生活是如此的快活,方若华一时都有些忘记被甩在艾尔国的那一群人。 兢兢业业,很努力地把自己当成方若华的跟班小弟,下定决心选她做明主的原战要是知道的话,也不知会不会大哭一场。 …… “方若华吗?” 这日,方若华从图书馆一出来,通讯器就响了,她不禁便有点意外。 这也有两个多月,可没多少同学和她联系过,原主的记忆里,到是有几个朋友,但也就是能一起出去混的所谓朋友,她被送到墨星这么长时间,又休学留级,对方自然早把原主给忘了。 方若华心下好奇,打开一看,是个打眼望去挺陌生的女孩儿,白色的头发,雪白的皮肤,长睫毛,眼睛很大,长得特别乖巧,声音也很甜美。 她想了下才想起,这应该是原主所在远古绘画艺术班的班长,叫明雪,是帝都明家的次女,也是原主大姐的小姑子。 明雪似乎有点腼腆,看方若华应了声,欲言又止地小声道:“你有半个月没上专业主课,会不允许考试的。” 方若华:“……马上去。” 居然忘了这事。 方若华来读书,想上的都是什么机甲制作,药剂学,材料学,精神力基础一类的课程,反正她把各个学院认为有用的课认认真真抄录下来,列出课程表,带着唐无念和叶清音正大光明地去蹭课。 一开始,方若华想帮他们两个办个借读证什么的,后来发现非常难,又没打算因为这点事还麻烦人家洛严,干脆就直接去蹭。 学校里管是再严,很多教室都需要检查芯片核实资格,才准许进入,但以叶清音和唐无念的身手能力,蹭个课还是没多大问题。 最近还有一则校园传说四处流传,说是有联邦的顶级高手来我校考察,一时间学习气氛到变得更浓厚。 方若华也听到了,一开始同样以为是联邦政府的人到学校来选人才,但仔细听传言中的描述,说那高手神龙见首不见尾,相貌特别好,穿着打扮很复古云云,呃,咳咳。 反正方姑娘是一学得成瘾,就把自己正经的课程忘得一干二净,毕竟原主的专业是远古绘画艺术,选修课是药剂学。 药剂学她到一节不落。 但是专业主课却没想起来过。 好在原主本身上课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她现在的举动也没多少违和感,但再懈怠,也不能一学期一堂课都不上,让老师想睁只眼闭只眼都做不到。 于是,方若华谢过班长的提醒,叫了唐无念一声,让他今天的机甲课别忘了做笔记,自己就溜溜达达溜达到主课的大教室,刷了芯片,找了个靠门靠后的位置坐好,乍一看,人数竟然不少,起码有一百多人,大部分是年华正好的女孩子,一个个坐姿优雅,妆容齐整。 方若华扫了一眼,既然进了教室,也认认真真听。 星际时代的教学方式竟与她那时也差别不大,也是教授站在讲台前,学生们坐在下面听,最多就是设备先进,全息教学,教授的话就在耳边。 别说,这一听还真听出趣味来。 这老教授讲起远古绘画,那也是引经据典,说得慷慨激昂,对于经典画作的品读,和在二十一世纪,大艺术家们品评著名画家画作时的滔滔不绝几乎差不太多。 方若华听了一段,只觉得自己挂科是挂定了,想得一个不太难看的分数恐怕不容易。 在这些小姑娘们听来完全没有问题的东西,她只觉得杀了自己,她也不能在一幅小儿涂鸦上看出画家的茫然痛苦的心境。 别看方若华能画出一笔不错的画,但她却绝对当不了评论家。 咳咳,所以,老教授给留的课堂作业,品评一幅名字为星空,作者不认识,只看得见一片漆黑的画,她瞪了半天,最后只能把自己都不知道她到底写的是什么的东西给提交上去时,方若华觉得讲台前的老教授看自己的眼神特别纠结。 别管怎么样,这堂课是勉强糊弄过去,马上要下课,教授收拾了手头的教案,笑道:“诸位同学,你们有空可以去佚名的私人空间看一看,佚名是一位史学大家,艺术家,也是一位非常慷慨的老师,愿意把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与公众分享,在他的空间里,真正能够体会到远古时期书画的魅力所在,你们有空都去看一看,也能沾一沾灵气,以后别随便把不知所云的东西提交上来当作业了。” 方若华总觉得这最后一句话是在说自己。 一群学生也是轰然而笑,居然还真有不少人知道佚名的空间。 这绝对是好事,方若华心情很不错。 第五百五十七章 挺正常 老教授说了几句,便道一声下课,准备离开教室,方若华也准备走人,结果还没起身,讲台上全息投影仪忽然闪烁了一下,一个画面就被投射下来。 方若华目光一凝。 居然都是原主的以前的画稿,说实话,那些画稿里的东西……确实是不怎么能看,非常粗陋。 教室里大部分学生到还是有点真才实学,一看就笑了,笑得前仰后合。 “你看那是什么?是猪猡兽吗?哈哈哈哈,嘴好肿!” “噗嗤!人才!” “……” 教室里哄笑了半天,有一个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金属音响起:“这些画的作者是谁?我告诉大家,她也在我们这个教室里,和我们坐在一起,她就是方若华!” 一群学生愣了下,渐渐收起笑容。 这个声音更高昂了些:“看到没有,就她画的这些东西,也好意思继续上学?要是她还有一点要脸面,就该自己走人,别丢我们联邦大学的脸!” 学生们窃窃私语,觉得很有道理。 “同学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没关系,我现在就告诉大家,这个方若华,可是个能人,她竟然敢明目张胆地觊觎洛少将,而且嚣张跋扈至极……啊!” 话音未落,东侧的学生坐席里就滚出来一个人,一路滚到讲台前面,老教授的脚底下,疼得龇牙咧嘴。 所有人:“……” 这人一时羞愤,猛地站起身,扔了变声器大声道,“谁,谁,给我站出来,方若华,是不是你……” 啪! 所有人都没看清楚,只觉得有微风飞过,这人的脸就红肿了一片,眼泪哗哗而落。 方若华隐秘地瞪了唐无念一眼。 那人却是一抬脚蹿到方若华面前,咬牙看着她:“今天无论谁想让我闭嘴,我都要说!” 他像一名斗士,勇气十足。 方若华点点头,退后一步,省得对方把吐沫喷到她脸上:“请讲。” 这同学登时一噎,有一种一拳打中棉花的无力感,深吸了口气,却忘了自己原本的话,只能重新组织语言:“你,你不要脸,只因为洛少将选择陈圆圆小姐作为自己的契合者,就使坏要抢夺人家的推荐名额,就是你这种品行的人,我不愿意和你当同学!” 方若华笑道:“我是挺想破坏掉陈圆圆的推荐名额的,就是看她不顺眼。” 一句话,那同学眼睛瞪大,气鼓鼓的张着嘴,差点上不来气。 其他学生也哑然。 还没见过把自己的恶劣心思这般直白说出来的人。 方若华叹了口气:“我给联邦大学教务处的监管部门去了一封信,表明陈圆圆不符合推荐资格,比她更出色,更优秀,也更值得同情的同学还有好几个,她获取资格的方式,我很怀疑,希望严格审核,把这个名额让给更需要的人。” “其实我并不在意还有什么人需要,就是单纯看陈圆圆不顺眼,挺嫉妒她,想看她倒霉。” “所以我品行就是这么不好,但是,因为无论我心里是怎么想,怎么恶劣,我的所有举动都是光明正大的,都是规则允许的,就是我邮寄一千封信给监管部门,对方至多不理睬,却不能阻止我寄信。” 众同学:“……” 方若华耸耸肩:“唔,说回正题,你不愿意和我当同学,你可以转学,退学,调班,请随意。” 这下连教授都哭笑不得地停住脚步,不知道该不该管一管,毕竟是在教室里。 说话的同学被堵得难受,大声道:“我凭什么走,要走也是你走。” 方若华叹了口气,很有耐性地道:“我对学校很满意,对班级也满意,对教授们同学们更没意见,所以一时半会我恐怕不会走的。” 对方被气得头昏脑涨,这么一气,反而回过神,怒道:“你这样的人,这样的破成绩,凭什么能上联邦大学?就凭你家世好不成?” 方若华轻笑:“这一点我可以解释一下,我能上联邦大学,是因为我家住在主星,有贵族的身份,精神力达到资格,还是契合者,唔,虽然我也觉得联邦大学给贵族的便利条件太多,但是规定如此,所以我就能来上学,你如果想改变这些对我这种人有利的规定,可以做出努力,加油,但是你的努力就是有了结果,我想,我大概也不会因此被驱除出学校,毕竟我入校是合理合法合规定的。” 众人:“……” 这话还真是贼有道理。 那学生静了静道:“你这破成绩,早该被劝退了。” 声音略有些降低,到没一开始的理直气壮。 联邦大学严进严出,但也罕有因为成绩不好就劝退学生的,最多不予毕业,只他心里憋屈,不禁咬牙。 一直沉默的老教授开口道:“这位同学不用着急,从明年开始,联邦大学重新实行末位淘汰制,每一年每月考试一次,每个专业,月考有三次是最后一名便会被勒令退学,三次都是后十名的学生留级一年,某专业特别出众者可免……以后在这所大学里,没有能混日子的学生了。” 这学生登时转头看向方若华,一脸的幸灾乐祸,刚才的压抑瞬间消失。 其他学生却是哗然一片,议论纷纷。 方若华沉吟片刻,还真有点紧张感,她可不愿意被退学,真退了,上哪里找免费的老师,还是全联邦最好的,又去哪里找免费的学习资料去? 老教授咳嗽了声,笑了笑:“明天你们就能接到通知了,从下个月十五号开始考试,至今还有二十三天,请诸位同学努力。” 说完,他就拎着教材一摇一晃地出了教室。 学生们面面相觑,哪里还顾得上看别人的热闹,呼啦一下全散了。 努力去用功。 到是这位不知名的,忽然对上方若华的同学斗志昂扬:“我就双眼盯着看着,看你怎么灰溜溜从联邦大学滚出去!” 方若华哭笑不得,根本没搭理他。 二十三天后。 所有学生紧张兮兮地考完这一次月考,考得好的登时松了口气,考得不好的呜呼哀哉回去继续用功。 和方若华别苗头的那个,盯着后十名的学生名单看了三百次,依旧没有看到方若华的名字,急得简直要抓狂,同他关系不错的几个还当他成绩不好,陪着小心安慰了几句,劝他一次考不好没关系,下回考好就是,结果就听他唠叨了一大通什么方若华肯定作弊了一类的话。 几个同学面面相觑,小心翼翼地道:“方若华学习的确不太好。” 学生咬牙切齿:“所以说她一定……” “但是,陈赟,咱们似乎也没听说咱们大学学渣里面有她这号人,人家过关挺正常的。” 同学们犹豫了下,轻声道。 第五百五十八章 手段 这个叫陈赟的怔了怔,像被石化一样,半天没有说话。 他仔细想了想,因为他们药剂学院的学生和新娘学院离得近,学生们当然不可能全都认识,但哪个学院的学神和雪斋,还是都清楚的。 学神没有方若华的份。 学渣……也没有她的事。 就是原主整天只想着玩,成绩不怎么样,可每一门科目还是在及格边缘打转的,人人知道她学习一般,玩乐到是精通,但即便只为了面子好看,原主也不会让自己的学习糟糕到在一千多人的新娘学院绘画专业里,还会考到倒数第十名去。 当日在教室里看到那一出大戏的学生们,也都幸灾乐祸地瞪着看笑话,等月考成绩出来才回过味——三次倒数第一退学什么的,和方若华能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好不好。 一众同学:“……” 百忙之中还抽空兴奋地说八卦,等看笑话的自己,是不是有点傻? “我还以为这次不是方若华倒霉被奚落一顿,就是方若华一口气考个第一名,光彩夺目闪瞎那谁的眼睛,没想到啊!” 回过神所有人都无语,不过也不是大事,联邦大学的新鲜事一天发生个十几二十件很正常,无论什么八卦也难长久引人注意,这都过去了二十多天,最引人注目的消息早不是两个学生的一场冲突。 陈赟却是不知为了什么,心里难受的厉害,无论如何都过不去这个坎。 他想了有半年多,做了很久的准备,才在大庭广众之下要方若华丢人现眼,为圆圆学姐报仇雪恨,在心里琢磨了这么久,一想就畅快,如何能就这般不了了之。 对着成绩单找了许久,终于找到方若华的排名,新娘学院远古绘画专业一共一千四百二十五人,方若华考了九十七名。 “九十七名……” 陈赟不甘心地挨个看分数,远古历史100(+20)、药剂学97、远古艺术品鉴63、当代文学史89、远古名画品鉴19…… “呵,就这破成绩,专业课程这么糟糕,哪里来的底气说我们圆圆学姐没有得到推荐的资格?圆圆学姐可是专业前五名。” 陈赟难受的厉害,对远古历史100,还要再加上20分这种神奇的成绩视而不见,直奔厨房要了两个香菇猪猡肉的汤包,一边吃一边咬牙。 圆圆学姐自从入学以来,大考小考成绩都非常好,性情温柔和善,又会做美食,还很善良,估计大半个学校的人,有个十天八天吃不到圆圆学姐的美食,心里便不舒服。 她那么好,还是洛严少将亲自选定的契合者,以后会成为将军夫人的人,凭什么让那人平白欺负,对方甚至没有付出半点代价,休学了一年照样还能来上学! 他就是为圆圆学姐不平。 “你们这些文人就会耍嘴皮子,你和个女人斗嘴,能讨到好才有鬼。” 看到陈赟这副德行,一进食堂就戳在他身边,叼着营养液的大高个嗤笑出声。 因为陈圆圆学姐有一手好厨艺,长得又很乖巧可人,联邦大学里各大学院,从教授到学生,不少人都很喜欢她,经常凑在一起在厨房里聚会,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放松紧绷的情绪,缓解压力,渐渐地自然有些情谊在。 虽然大部分人来食堂只为吃饭娱乐,却也有几个年轻学生,像陈赟,还有这个大高个,战术指挥系的王建章,嘴上即便不说,那也是把自己当陈圆圆的铁杆粉丝。 王建章摸摸下巴:“方若华这个女人赖在联邦大学不走,和圆圆学姐抬头不见低头见,就会导致小姐心情不好,圆圆学姐心情不好,做出来的饭菜就不免失色,要是吃不到绝品美食,我就会精神不好,精神不好就可能导致我学习效率降低,成绩下降,那将来毕业就拿不到好成绩,进不了我心仪的第三舰队,让爸妈失望,然后被扫地出门……这可是大事,不行,还是得按我的方法来,吓到她自己滚出大学校门去。” 陈赟侧头看了王建章一眼,有点犹豫:“新娘学院可不是你们战术指挥系,你们那儿打架斗殴那叫切磋,是校规明文规定许可的,你们要是去打其他专业的同学,属于违规行为吧。” “谁说我们是去打人,我们明明是切磋过程中一时忘了分寸,打起来不管不顾,不小心波及到别人,当然,我们自控能力很强,绝对不止于让人受到严重伤害,最多是去一趟校医务处就能治好的小擦碰,哪天这种擦碰没有?法不责众,还能怎么我们不成?” 王建章冷笑,“都像你们这帮子文人一样文质彬彬的,做什么都讲规矩,联邦军部早就该解散。” 陈赟叹了口气,到底没再继续说什么。 月考结束,成绩过关,方若华确定自己还算能应付得来,就放下此事,重新按照自己的计划表去学习。 那日教室里发生的事,多少还是造成一点影响,毕竟陈圆圆和洛严少将的八卦人尽皆知,但凡和她扯上关系的必然备受关注。 好在联邦大学多天之骄子,心气高,到多不是那种为了讨好洛严什么都肯做的类型,方若华受到的影响不算大,一点调侃和白眼,都是不认识的人,她完全可以当做不存在,这是第一次来到未来时空,她有很多东西想学习,很多事想做,实在没时间没精力去纠结些细枝末节。 这日,方若华去蹭了一堂机甲维修基础的课程,可惜有些跟不上,虽然她已经很努力地补基础,可一些完全陌生的课程,却也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补上去。 以前在二十一世纪,世所公认的,机甲这种概念只能存在于科幻小说中,在现实世界重型机甲的可用性不强,但是真正体会到这个时代人形机甲作为武器的灵活性和可用性,她还是得承认,至少这个小时空,她见到的机甲并不是玩具,而是真正的战争兵器。 就说唐无念,像他这样不科学的高手一个人对付个把机甲不算难,但是唐无念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吃了多少苦头,练了二十多年才有他这样的身手。 但是一个符合要求,身体强健,精神力足够的人,只要花上三五年的时间认真练习,就能操控机甲和他这样的高手对决不落下风,想想着实是可怕。 第五百五十九章 暴起 方若华决定功课再难,有几门特别的,她也得拼命补上去,把能学会的都学会吃透。 可惜原主脑子里的知识实在是……哎,一言难尽。 但凡原主用功些,让她多了解些常识,她补功课也不至于补得这么疲惫。 不光是学习,真实游戏计划也决不能懈怠,墨星几万难民,还有原战那一千多愿意共同战斗的同伴们,不敢说全是她的责任,她心里却愿意为他们拼上一次。 这个世界如此危险,想保护一些东西,是真的非常非常艰难。 方若华自己也有点意外,她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有责任感起来。 想当初没开始小时空之行的时候,她明明是个最粗枝大叶,信奉及时行乐的姑娘。 方若华失笑摇头,一堂两个半小时的大课上完,按了按微微有些酸痛的眉心,把重点在脑子里过一遍,就抓紧时间出门直奔食堂去吃饭。 结果一到食堂就看到食堂门口好些学生窃窃私语,偷偷摸摸地张望,领了自己的那份营养剂都不肯走,脸上的表情十足兴奋。 方若华顺着人群的视线看过去,就看到了洛严,这家伙一身笔挺的将军礼服,戴着雪白的手套,足下的军靴锃亮,神情冷淡严肃,正靠在树下和他的副官说话。 周围还围绕着几个学生,看衣着打扮像战术指挥系的,也只有联邦大学的战术指挥系,学生们身上从头武装到脚,一身武器。 明明人家正经的军事学院,像第一军事学院,指挥系的学生们个顶个爱穿军礼服,行为举止颇为优雅,很讲究大将之风。 换成联邦大学的这一帮,却是人人皆是暴力分子,还不爱去星网格斗场,就是喜欢拳拳到肉,刀刀见血,一学期不换几次训练场,老师们都不习惯。 听说这是百来年的传统,连几位元帅也道,联邦大学军事指挥系毕业的学生,是又抱团,又彪悍,总让人又恨又爱,很不好驾驭。 方若华多看了一眼,洛严很有风度,神色肃穆,一点中二属性都没有外显,仔细看,似乎也有一点享受学生们的崇拜吹捧。 说着说着,还拉开架势叫上谢非,给一群学生表演格斗术。 两个人一交手,周围的学生们轰然叫好,远处还有学生赶过来看,人人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方若华一看人多,连忙向外面退了几步,一抬脚隐约感觉到有人窥视,总觉得有一点恶意。 虽然不大科学,但有时候还真要相信下自己的直觉,方若华暗自提高戒备,一转头,几个冲着她张望的学生就不自觉回避她的视线,回避了下,又故作无事地重新看过来。 方若华扫了一眼,见这几个只是三个学生,笑了笑也没在意。 她不在意,别人却是摩拳擦掌,蠢蠢欲动。 “王建章,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不是吧,洛严少将在呢?” “怕什么,难道洛少将还会管这闲事?就是要让这人在洛少将面前丢个大脸,看她还敢不敢再动歪心,也让圆圆学姐出一口气。” 三个人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反手把腰里匕首掏出,对视一眼,便摆起架势,就要装模作样地动手。 较技是假,想要教训方若华是真,两个人的目光自然盯在方若华身上,算准时机,低声商量行动计划,刚说了几句,三人便见方若华飞起一脚踢飞身边一架重型垃圾机器人,机器人横飞出去十多米,砸在一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身上,众人才发现他手持利刃,显然是想暴起杀人。 他们三个惊呼声未起,前面就瞬间乱了套,左右围观的学生里还冒出四个人,挥刀向洛严和谢非劈过去。 这四人彼此配合得万分默契,一人独战谢非,丝毫不落下风,一人竟以一己之力愣是拦住十几个护卫,最强的还是攻击洛严的二人,一人攻上路,一人攻下路,刀法严丝合缝,每一刀挥出,都有风雷声起,显然这两个杀手身具异能,而且能力很强。 洛严在联邦算得上一等一的高手,这会儿也被杀人悍不畏死的打法,打了个措手不及。 一群学生瞬间乱了套。 他们毕竟不懂实战,到是想帮忙,却是越帮越乱,一时被刀气伤了不少,鬼哭狼嚎,横冲直撞,瞬间阻住其他护卫的前行路线。 洛严等人不能不顾及学生,杀手却只有杀人一个目的,比他要放得开也自由得多,片刻间还真让洛严有点手忙脚乱。 方若华反应极快,飞速穿过混乱的学生,顺手把手边的劈出战圈,一瞬间就到了洛严身边,横出一刀挡开杀手上路的攻击,猛攻而上,她刀法极为凶暴,大开大合,挥刀便是一片残影,完全是战场上的打法。 洛严大笑:“痛快,方小姐,一会儿咱们两个竞技场?” “手痒去找唐无念、叶清音,他们两个乐意奉陪。” 话音未落,方若华凶暴地一刀砍掉杀手的手腕,刀势不停,将将要把人拦腰折断,还是谢非喊了句留活口,才瞬间改成刀背,劈断对方的肋骨,让人飞到半空中用刀背连续抽打腹部十几次,才让人落地,又一脚踩碎了肩胛骨。 这一连串凶残攻击下来,谢非的脸色都变了,忍不住去摸自己的胳膊。 洛严紧紧闭嘴,讪讪一笑:“我觉得我有点忙,竞技场……改日再说。” 方小姐今天好凶,不宜招惹。 短短时间,一共五个杀手,除了一开始让方若华踢起的机器人打了个措手不及,直接混蛋的那个,其他人都成血人。 “洛大将军,这里可是学校,让杀手在校园里出没,您就不觉得有那么一点丢人?” 方若华吐出口气,伸手抹了把脸上的血污,苦笑道。 洛严闭上嘴,可怜巴巴地低头:“是挺丢人,唔,事情未解决之前,我保证待在基地或者家中,绝不外出,免得再连累其他人。” 谢非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按住自己被划伤的手臂,翻了个白眼,也没再毒舌。 第五百六十章 名人 m?,.??}???qq?h1?b?/?f??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