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传》 第1章 第1章(本章免费) 缪拉从小就是欧巴尼亚大帝国皇帝最亲密的伙伴。基于这种关系,先祖终身担任着帝国财政大臣的职位。缪拉商业世家的成功也得益于这种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想要在商业上成功,必须与成功的人或是将要成功的人保持一种非常亲密的关系。 ——《缪拉世家家训第三条》公鸡打鸣的声音钻进了阿拉卡。缪拉的耳朵,他幸福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他抬头向外看了看,“多好的天气。如果今天可以出去打猎就好了。” 阿拉卡是法英哥伯爵府中的一名仆人。虽然仅仅是一名仆人,但他对自己的地位非常满足。因为爱克斯大陆所有的国家都实行着奴隶制,只听说在传说中的菲利浦大陆上是没有奴隶的。法英哥伯爵个人就拥有五百多名奴隶,而仆人则比奴隶的地位高多了。况且他的工作也非常地令人羡慕:法英哥伯爵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兰特。萧的近身仆人。在仆人这个位置上,只有伯爵府上的管家地位明显高于他,还有法英哥伯爵的近身仆人在仆人中的威望略大于他,其他的仆人见到他都是很恭敬礼貌的——尽管他才十八岁。其实道理很简单,他的主人兰特是唯一的伯爵法定继承人,而当兰特成为伯爵后,他如果运气好,将来就可以当上伯爵府中的管家。那是个多么令人羡慕的职位啊。 当然,阿拉卡也有自己烦恼。马迪尔。哈伯,兰特的侍从,老是爱找他麻烦。天知道马迪尔为什么老是和他过不去。要知道,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自然也拥有贵族的血统。对阿拉卡而言,马迪尔是绝对不能得罪的,所以阿拉卡见到马迪尔,向来是堆上最谄媚的笑容。但遗憾的是,马迪尔从来不吃这一套。唉,不知道兰特大人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脾气古怪的待从。 阿拉卡摇摇头,将不愉快从心里赶走。得赶快到兰特大人那儿去,如果兰特大人已经醒了,那可是他的失职。阿拉卡用较快的速度洗完手和脸,穿上他引以为荣的近身仆役制服,穿过巨大的客厅(相对于阿拉卡的睡房而言),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来到兰特大人的房屋内。阿拉卡静静地待在兰特大人睡房外的小客厅内,等待兰特大人睡来后的第一个命令。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睡房内传来兰特大人的声音:“阿拉卡,把水端进来。” 阿拉卡迅速地端起水盆,推开睡房的房门走进去,然后放将水盆放在一张据说是从遥远的东方国家买来的桌子上,站在一旁问道:“兰特大人,请问还有什么吩咐?”未来的领主没有理会阿拉卡,他用双手捧起冰凉的水泼在脸上,洗起脸来。阿拉卡在一旁安静地望主人,心里油然升起一股自豪的感情:兰特大人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主人。他心地善良,很少向别人发脾气,哪怕是奴隶和仆人。兰特大人的外表非常出色,外貌俊美,气质优雅。跟在这样一位主人的身边,实在是他的幸运。 正偷偷地想着,兰特大人已经洗完了,阿拉卡连忙将早已准备好的毛巾送在兰特的手上。兰特一边用擦着脸一边问道:“阿拉卡,今天该干些什么?”“今天是休息日,您可以自由活动。”兰特将毛巾还给阿拉卡,然后坐在椅子上,“哦,今天是休息日了。今天天气不错,去打猎怎么样?”阿拉卡强按住心中的喜悦,恭恭敬敬地回答:“好的。我这就出去为您准备马匹和工具。对了,需要叫上马迪尔大人吗?”兰特笑了笑,“阿拉卡,如果你今天能够猎上一只银兔(注:银兔为塞斯公国的一种特产,无攻击力,但善于躲藏,速度极快。),我就告诉为什么马迪尔总是和你过不去。去叫马迪尔吧,如果今天我们去打猎而没有叫上他,小心他会狠狠揍你一顿。” “好的。”阿拉卡恭敬而清晰地回答,然后他又嘟嘟哝哝地小声嘀咕:“可是上回打猎时,因为没追上被他射伤的猎物,我也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兰特失笑,他挥挥手示意阿拉卡离开。 大约十分钟左右后,阿拉卡和马迪尔来到兰特的房间。马迪尔一走进房间就兴奋地问:“兰特,今天真的去打猎吗?我们都有将近一个月没去打猎了。今天我一定要逮到那只狡猾的冰狼!”(注:冰狼是一种魔兽,拥有低级智力,能使用一阶水系魔法冰箭。但由于魔力较低,冰箭的伤害相对较小,对没有穿盔甲的平民有很大的伤害力,但几乎无法穿透盔甲。)兰特对马迪尔笑了笑,“马迪尔,如果今天你抓到那只冰狼,我就把闪电借你骑一个星期。”马迪尔瞪直了眼睛,“真的?!你真的肯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随后他又摇摇头,“可是你肯也不行啊,你还记不记得今年春天的时候我有一个星期起不了床,接着的一个多月我走路都一瘸一拐。那是因为我偷偷骑上你的闪电被它摔下来弄的。”兰特说话前看了看旁边的阿拉卡,他果然垂下头,双肩止不住地抖动。“放心,包在我身上。我可以让闪电接受你。”马迪尔愣了大约十几秒,然后他赶紧拉上兰特,“快走,快走,我们快去打猎,捉住那头该死的冰狼。” 哈伯公爵是一名骑士。在战场上,他沉着冷静;在家庭中,他和蔼可亲;对弱小者而言,他是保护神;在邪恶者面前,他是可怕的惩罚者。马迪尔。哈伯公爵唯一的劣迹是:他在未得到兰特大帝的同意下,曾数次偷偷骑上大帝的爱骑闪电。直到大帝烦不胜烦,最终将爱骑闪电赏赐给公爵大人。直到此时,马迪尔。哈伯公爵大人才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自那以后,尊贵的公爵大人再也没有做过或想过违背骑士名誉的事。 ——《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一行三人跟管家说了一声后,来到了森林边缘。说实话,骑着马进森林打猎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三个人下了马,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马系在树上,而闪电则任它自由自在地在林边玩耍。反正这是属于伯爵的私人领地,很难想象会有谁来偷马。至于闪电,就算把它放在闹市区,伯爵领地上也没几个人有本事能制服它。兰特和马迪尔的箭术很不错,阿拉卡的箭术虽然差了点,却也超过了塞斯公国普通弓箭手的水平。因此三个人的收获还不错。三个人的猎物包括一只银兔,一只山猪,一只红狐,三只山鸡。时间已经有点晚了,不过阿拉卡和马迪尔都还不愿意回去,而以往这种时候往往是阿拉卡或马迪尔劝兰特回家的。虽然猎物中有一只银兔,不过却是马迪尔的猎物,而马迪尔却连冰狼的影子还没见着呢。既然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忘了提出该回去(不知道是真忘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才十七岁的兰特自然也就患上了选择性遗忘的毛病。 三个人的猎物名单虽然增加了,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没有遇到他们想遇到的猎物。正在阿拉卡和马迪尔越来越着急的时候,他们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古怪的人。这个人的模样倒不奇怪,反而是特别普通的样子,普通到即使你盯着他看上一个小时,过一天后仍然未必能将他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的地步。奇怪的是他的衣着,他的衣着是三个人从来没见过的款式。那位大叔走到三个人的面前,说出了一句让三个人非常吃惊的话:“你们谁愿意做我的主人?”三个人面面相觑。虽然马迪尔已经十九岁了,而兰特才十七岁,但无论是从主从地位还是智力程度而言,这种状况还是应该由兰特来发言。 “大叔,你失忆了吗?” 奇怪的大叔摇摇头。“没有,我不是失忆了。而且按你们的说法,我还是个自由民。不过我需要一位主人,这是我存在的价值。” 三个人又是一阵迷惑。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不过如果这位奇怪的大叔说的是真话,他的确需要一位主人,那毫无疑问应该是兰特做他的主人。 对于这样可能是疯子的大叔,兰特有点迟疑不定。毕竟这样的事太奇怪了。不过如果大叔精神正常,具有高贵血统的贵族多一位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而如果大叔确实是疯子,顺着他的语气毕竟更安全些。虽然马迪尔是兰特的侍从,而且通过了骑士考试的第一个步骤,现在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了。但奇怪大叔能够在三个人毫无知觉的情况突然出现在三个人的面前,这实在让三个人有些惊疑。这并不是说具有贵族血统及见习骑士身份的马迪尔胆量不够。恰恰相反,如果有支箭向兰特射过来,马迪尔会毫不犹豫地冲在兰特身前为他拦住,毕竟保护上位者的安全是骑士的信条之一。可是一个突然出现在三人不到三米距离的奇怪大叔,实在是对三个人造成了相当大的震撼。冒没有必要的风险并非骑士的行为准则。兰特虽然现在还不是一位骑士,但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骑士。所以想了一会儿后,兰特说道:“好吧。既然你需要一位主人,而我又是此地领主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我想我有资格做你的主人。” 说完话,兰特警惕地望着奇怪大叔,观察他的表情。 “那么请进行认主仪式吧。我现在可以从你身上取出一滴血吗?” “认主仪式?”三个人同时惊叫起来。人类之间是不需要认主仪式的,而这位奇怪大叔看起来明显是个人类。只不过传说中真正的魔族、神族(魔兽与神兽也被人类看作魔族、神族的一支,不过真正的魔族与神族是不承认的)倒是与人长得一样,而且这三个种族之间也确实有认主仪式这一说法。可一般来说都是人做魔或神的仆人,哪里听说过魔或神做人的仆人呢? “你是魔还是神?”阿拉卡战战兢兢地问道。 “哦,”奇怪大叔轻松地笑了笑,“你们弄错了,我不是所谓的魔或神。” “真的?”兰特有些将信将疑,不过他对认主仪式倒是很感兴趣。兰特用匕首割破手指,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将手指按在我的眉心。” 兰特照着奇怪大叔的话做了。“接着呢?我该怎么念咒语?” 奇怪大叔摇摇头,“现在认主仪式已经完成,不需要别的什么了。请主人赐名。” 兰特有些失望,虽然如果奇怪大叔如果真是魔或是神会让他有些害怕,但从这么简单的认主仪式看,奇怪大叔果然不是魔或神。“你原来没有名字吗?” “我原来的名字叫做‘·;%¥#139715742%#’,但是它不符合主人世界的称呼习惯,所以我需要主人为我赐一个名字。” 兰特这时才真正放下了心。看起来这位奇怪大叔虽然很有些奇怪的地方,但显然他并不疯或傻。而且看起来真的是想奉自己为主人。叫他什么好呢? “好吧,你是我兰特的仆人,你就叫兰仆吧。” “是的,主人。”兰仆顺从地回答。 虽然只要自己想要,外公可以随时送自己十个八个仆人,但这个兰仆是自己得到的,意义不同。兰特为此非常高兴。 “兰仆,快跟我回家去吧。天马上就快黑了。黑夜里在森林里走很容易迷路的。对了,你认识森林的路吗?” 兰仆点点头,然后向前走去。 天完全黑下来后大约过了半小时,四个人终于从森林里走了出来。兰特觉得自己真是捡了个宝。黑夜里即使是经验很丰富的猎人也不愿意在森林里行走,因为那样很容易迷路。可是兰仆带的路不但好走,而且似乎还是近路。就算兰仆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仅仅这种认路的本事,他也可以算是个人才了。 “兰仆,你会骑马吗?”得到兰仆肯定的回答后,兰特下了一道让阿拉卡和马迪尔非常不情愿的命令:“阿拉卡,你和马迪尔共骑一匹马。兰仆今天成为我的仆人,我得对他好点。好了,走吧。” 三骑四人向伯爵府行进。阿拉卡在马迪尔背后生气的嘀咕,“那个死兰仆准是知道我们少爷这个人非常好,有意成为少爷的仆人,然后就可以过上不愁衣食而且不会遭受打骂的生活。”异常难得地,马迪尔这次居然承认了阿拉卡的观点。 回到伯爵府,时间比平时晚了两个多小时,老管家正在门口焦急地张望着。看见兰特他们后,老管家的神情明显轻松了下来。他走到兰特面前唠叨起来:“小少爷,您总算回来了。可把我急坏了。幸好伯爵大人下午受邀去了首都曼城,不然您今天肯定会被伯爵大人骂的。伯爵大人走前吩咐我,要我告诉您他去公爵大人那里有事,过几天才能回来。咦,这位是谁?”老管家这时看见了兰仆,对他的服装感到非常惊异。 详细解释有些麻烦,况且也不那么容易让人相信,“哦,他是遥远国度来的旅行者。到我们领地后用光了钱,所以寻求我的保护。现在我是他的主人。”兰特转过身子招呼兰仆,“来,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他是我的仆人兰仆。这位是管家。” 虽然仍旧有些迷惑,但显然小少爷应该需要休息了。老管家吩咐别的仆人接过猎物、牵过僵绳,然后与兰特一行走了进去。 兰特今天真是高兴极了。打猎收获不小,除了猎物外,还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仆人,更重要的是,这么晚回家居然没有挨外公的骂。兰特一边走一边对阿拉卡吩咐道:“今天晚了,你安排把兰特安排一下。明天早上把他带来见我。……啊,洗个热水澡,再去睡觉,想想都舒服……” 兰仆是帝国中最神秘的人。据说大帝对兰仆的赞誉是:没有阿拉卡。缪拉,帝国的税收将至少减少一成;没马迪尔。哈伯,帝国的统一进度可能会推迟一年;但是如果没有兰仆,也就不会有欧巴尼亚帝国。而帝国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与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这两位帝国重臣则对兰仆异常推崇。据阿拉卡。缪拉的小儿子辛巴迪。缪拉说,阿拉卡。缪拉总是很恭敬地称呼兰仆为老师——哪怕是当缪拉家族已经成为帝国最富有的家族之后。而奇怪的地方在于:兰仆本人从来没有担任帝国任何固定的重要职位,他自始至终只是大帝的仆人。 帝国史学家基恩。乔治——《帝国揭秘:从平凡中看奇特》差不多到了平常的时候,我醒了。将阿拉卡叫进来象往常一样开始洗脸后,我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对了,昨天我收了一个有点奇怪的仆人。我从阿拉卡手中拿过毛巾擦了擦脸,说道:“兰仆现在在哪儿,把他叫进来。对了,给我泡一杯茶。” “好的。”阿拉卡恭敬地答应着,然后转身离开了。 握着稍微有点烫的茶杯,闻了闻香味,享受地品了一口茶,然后望向兰仆。兰仆今天换上了正常的服装。嗯,还不错。这样看起来舒服多了。 “兰仆,你说你需要一位主人,那是什么意思?”兰仆眨了眨眼,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他的眼里闪出一道光芒。 “主人,我是一个特殊的人。例如狗,它一出生就需要主人,不然将是一条野狗。虽然没有主人他也可以活下去,但只要有人需要它,很容易将它驯养。而我是有智慧的人。我知道自己的需要,所以当我遇见主人时,就将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了。” 阿拉卡在一帝嘀咕,“比我还会拍马屁!” 我菀尔一笑。听起来的确象是在拍马屁,不过拍马屁时表情那么诚肯,也真是很难得。 “那么你能干些什么呢?如果你什么都不会,那你只好去农田学耕地。我可不能白养一个人。”其实他就算真的不会别的什么我也不会让他去耕地。起码他可以在黑夜里在森林里带路。做我的专职打猎助手应该没问题。 “不知道您需要我的什么能力,我会许多事情。” “比马迪尔还会吹牛!”阿拉卡的嘀咕声又传进了我的耳朵。我瞥了阿拉卡一眼,他的表情已经是咬牙切齿了。 “哦,这样啊。今天你陪我去打猎吧。我想看看你能否猎到那只冰狼……”我转过头望着阿拉卡说道,“你去把马迪尔叫来。” “好的。”又给了我那个千篇一律的回答后,阿拉卡然后转身走了。 兰仆望着我说:“我可以帮助您活捉它,而杀死它则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因为我的行为准则第八条规定:主人生命未遭受威胁的情况下不得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哦?”我产生了兴趣,奇怪的兰仆。“你详细解释一下。” “我拥有自己的行为准则,这有些类似于骑士的行为准则。低级智慧的起点是智商超过20.”兰仆顿了顿,想起了点什么,又接着说,“智商是我们那里用来比较智慧高低的一种分级方式。智商为20,也就是说6个月大小婴儿的智力程度。” 我知道至少有一种遥远东方古国信奉的宗教中规定有不许杀生这一条,可兰仆的行为准则太奇怪了,居然以生物的智商程度来划分是否可以杀生。 “你刚才说在主人生命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可以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那么高级智慧生物呢?” “行为准则第一条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而高级智慧生物是指平均智商高于60的生物以及智慧不平均的生物中智商高于60的个体。这个世界上,人类、矮人、精灵、魔族、神族、龙族属于高级智慧生物,而兽人中大约有10%,另外有还加上一些神兽、魔兽则属于特殊个体。” “真的有魔族、神族和龙族的存在吗?还有,假如那些高级智慧生物使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办?” 兰仆点点头。“那三个种族确实存在。由于龙族实在是太少,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他们。两族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他们生存的地方与主人您生活的地方不同,他们很难来到主人的世界,因此更难看见他们。至于说假如有高级智慧生物使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自然会用不违背第一行为准则的方法来制止这样的事发生。” “生活的地方不同?是指他们生活菲利浦大陆?” “您的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们并不生活在菲利浦大陆,而是生活在比菲利浦大陆更难达到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悠然想到,原来世界真的是那么大。小时候觉得遥远的东方国度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了,后来领地里来了一个东方人,与他交谈后得知从这里到他的国家去大约要花上一年的时间。而爱克斯大陆的造船技术可以说很难到达菲利浦大陆,路途中的困难会使船只折损率超过60%,即使是菲利浦大陆坐船到爱克斯大陆,也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没想到还有比菲利浦大陆更遥远的地方。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迪尔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兰特,今天又去打猎吗?如果今天我抓到那只冰狼你的承诺还算不算?” “当然算数了,你以为冰狼那么好抓吗?小心被它弄伤了。况且昨天一整天你连它的一根毛都没看见呢。” 听到这些,马迪尔有些讪讪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摆摆手对阿拉卡和马迪尔说:“你们先出去准备,过半个小时回来。我有点事想和兰仆谈谈。” 马迪尔出去之前狠狠地瞪了兰仆一眼,想必是阿拉卡把刚才兰仆说的话告诉了他。两个人走后,我踱到兰仆跟前。虽然作为未来的领主,并不一定需要勇猛过人。不过无论是男人的虚荣心还是未成年人的孩子气,都使我有活捉一只冰狼的想法。而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奇怪的仆人兰仆而产生的。他使我产生一种信任的感觉,因为他见多识广,搞不好比以前来我们领地的东方人还知识渊博。而且刚才他还说可以帮我捉一只冰狼,要知道,活捉一只冰狼可比杀死一只冰狼要困难至少一倍。“兰仆,你可以使我亲手捉住那只冰狼吗?”果然没令我失望,兰仆回答:“我可以办到。” 虽然得到了兰仆的肯定答案,我还是想把事情弄得更清楚。“我的武艺和马迪尔差不多(其实如果马迪尔真正与我对打,我只能支撑三十个回合左右,但我干嘛要在新收的仆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威望呢?),而我、阿拉卡、马迪尔三个人好几次碰到冰狼都把它没办法。有一次我们把冰狼打伤了,可阿拉卡和马迪尔伤得更重,如果只凭我,你用什么办法能让我把冰狼活捉呢?” “主人,您每次看见伯爵大人是不是很听话?他一瞪眼您就动都不敢动?” “他是我外公啊,再说他也是我们塞斯国一员猛将!别说是我了,就算是塞斯国好多有不错战场名声的低级将领见到他瞪眼,还不是象老鼠见到猫一样!” “这就是威势的作用,不用动手,也可以让对方自动投降。其实您的心理素质已经非常好了。只是您还未成年,未接受过心理训练,而且伯爵又是您外公,并且很有气势。再过几年,您的气势也可以达到并超过伯爵的程度。我呢,可以用这种方法令冰狼不敢反抗,这样您就可以很容易活捉它。” 兰仆可真是越来越令我奇怪了。他如果有那样的气势,我就更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做我的仆人。不过我也不想问他,万一这个既有智慧又有气势的仆人突然反悔了可不好玩,他都还没和我签契约书呢。想到这儿,我连忙拿出纸和笔,赶紧写了一个契约书,然后交给他。“呐,这是我与你的主仆契约书。签了这个契约后,你就可以受到我的保护。我是这个领地的未来领主,权力很大,可以很好地保护你。你不用干重活,还可以吃得很饱,而且我还可以给你娶个漂亮的老婆……” 兰仆打断了我喋喋不休的引诱,“主人,您放心。我是永远不会背叛您的。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不过说完,他还是拿起笔签下了兰仆这两个字,并且还自觉按了手印。虽然被他打断了,但他的话和行为都让我非常高兴。我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兰仆,你说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那如果我要你杀一个高级智慧生物怎么办?” “对不起,排在后位的行为准则效力低于排在前位的行为准则。所以我说如果要杀死冰狼,我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 他不杀智慧生物倒无所谓,杀人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正好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兰特大人,半个小时到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吗?”我满意而又小心翼翼地收好契约,将它收藏在我的保险箱里。然后我拍拍兰仆的肩膀,兴奋地宣布:“出发!” 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 这时兰仆取下弓箭,随手向身后射了一箭,令我们三个人惊异的是,那一箭居然射中了一只山鸡。 “嗯,你的箭法还不错。但是如果冰狼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怎么办?”马迪尔是一位骑士,他拥有骑士所应该拥有的品格。骑士对他人的尊重,主要是建立在实力上的。现在马迪尔已经有些佩服兰仆了。刚才兰仆的随手一箭,如果不是因为运气,说明兰仆的箭法至少已经超过了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突然出现,昨天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还不至于太差。” 马迪尔似乎有点气恼。于是他一声不吭取出弓箭向后退去,大约到了五十米的距离,马迪尔大声问:“我准备射了,你准备好了吗?”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实在是一个很近的距离。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到两百米之间。 兰仆点点头,于是马迪尔快速地射出了第一箭。箭迅速地擦着兰仆的脸飞过去,可是兰仆却一动也没动。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我的箭术也可以达到马迪尔的水平,毕竟这只有五十米嘛。但兰仆可就厉害了,他居然可以判断出箭的真正路线,而且拥有超人的胆量(当然,假设刚才他不是因为怕得动不了或是反应太慢而根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马迪尔没有作声,他又退了五十米,然后摆好姿势对着兰仆。我想,马迪尔这回是真打算对准兰仆射一箭了。马迪尔摆着姿势好半天没动。我知道,这是马迪尔在对兰仆施加心理压力。可惜这一招对兰仆似乎没用,他无所谓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望着马迪尔,还偶尔东张西望一下。很明显,马迪尔的心理战术失败了。 突然,利箭飞快地离弦射向兰仆。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瞬间就到了兰仆的左肩位置。兰仆的动作也很快,飞来的箭被他握住了。谁知还没来得及为兰仆叫好,又有两支箭向他射来,一支对着他的右肩,一支对着他的左脚。也不知是否眼花,我什么都没看清,两支箭又被他抓在手中。 我有些高兴,也有些沮丧。兰仆的武艺越高,我自然越高兴。不过没想到马迪尔的箭术居然远远超过我。本来以为马迪尔的格斗能力超过我,但箭术与我差不多呢。反正作为领主,如果为公国效力,至少也是一位高级将领,不必冲杀在前线。只需要箭术过得去,偶尔在战场上射中一两个敌人,可以鼓舞一下士气就足够了。随后我又释然了。马迪尔的父亲是外公的首席待卫官,还是公国的弓箭大队副队长,在不少战斗中立下了战功。据说公爵大人准备封他为男爵(注:男爵是爱克斯大陆上能够拥有封邑的最低的贵族,原意是强而有力的人,男爵的封邑往往只是一个小小的庄园)。马迪尔的箭术高明也是正常的,毕竟有家学渊源嘛。

第2章 第2章(本章免费) 马迪尔有气无力的走了过来。兰仆冲马迪尔友好地笑了笑。而阿拉卡似乎还没从刚才发生事中清醒过来,还在发着呆呢。兰仆对马迪尔说道:“其实你的射术相当不错,不但准、稳,而且居然还能连株发两箭。”马迪尔看了看兰仆,似乎看出他确实是真诚的,回答说:“那也不算什么,两个月前我才刚刚真正掌握连株两箭的射法,我父亲可以连株射三箭——十次有七次可以射出三箭,我爷爷的堂叔祖可以连株射四箭,一百多年前的苹果汁战争(注:这次战争起因是法兰西斯帝国的公主将苹果汁泼向情敌,不巧那位情敌是当时公爵的妹妹,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国际形势,终于爆发了宗主国与臣属国之间的一场历时三年零四个月的战争,又称四十月大战)中,他可是得到塞斯公**中箭神称号的男人。”兰仆无所谓地笑笑,“其实你更难为可贵的地方在于射出第二箭后,你知道大约很难正面取胜了,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定主意射我的右肩和左脚,即使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至少也使我有可能闪避。这是一种敏锐的战略感觉,是为将者很宝贵的素质。”马迪尔目前仅仅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又只不过十九岁大,所以听到兰仆的嘉许很是高兴。这位未来的欧巴尼亚大帝国英格兰尼行政省首位总督、帝国功勋排名第三、武勇排名第四的名将兴奋地涨红了脸。他恭敬地向兰仆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然后问道:“兰仆先生,请问能让我成为您的弟子吗?” 兰仆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兰特是我的主人,我向别人教授任何技艺都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马迪尔马上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直爽的马迪尔居然可以表现出类似饥饿的小狗想吃东西时的眼神。马迪尔是我的侍从,被兰仆教得越好,我自然得益越大,当然没理由拒绝。刚才还在发呆的阿拉卡突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兰特大人,作为您忠实的仆人,我也希望从兰仆先生那儿学到更多、更好服侍您的本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点点头,对兰仆说:“你就当他们两个人的老师吧。至于教些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兰仆点头同意了。 经过测试后,马迪尔自然对兰仆保护我的安全毫无疑虑。所以进入森林后,我们便分成了两路。 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法的一个分支。”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斯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斯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学习魔法花费很大。主要是魔法要消耗许多物品,偏偏那些物品多半都是很昂贵的。),可惜外公有点固执。尽管他对公国里的高级魔法师很尊敬,但他不愿意我学习魔法。因为他认为一个世代都出名将的家族,应该维护家族的名誉。学魔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没听说过哪个魔法师会成为名将的。而他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外公拒绝为我请魔法老师。这下可好,我可以偷偷向兰仆学魔法。哦,对了,我学魔法的事也不能告诉阿拉卡和马迪尔知道,如果他们一不小心说漏嘴被我外公知道,那可就麻烦大了。马迪尔是个直爽人,犯这种错误似乎不可避免。阿拉卡虽然也许不会出问题,但告诉阿拉卡而不告诉马迪尔显然不大合情理。等以后我的魔法学成再告诉他们吧。 “以后你就睡在我睡房旁边的小卧室,那样你教我魔法会方便些。好了,去打猎抓那只冰狼吧。”我吹着口哨向森林深处走去。 五个小时过去后,我们在森林边缘会合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战果虽然从数量上讲比我多,可是我的战果令他们合不拢嘴。一只极品红狐,三只活生生的冰狼(一只母狼,两只小狼崽)。 捉冰狼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那只冰狼我原来有过许多设想,例如和马迪尔一起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将它打败,又或者是雇佣一位见习魔法师(真正的魔法师不可能陪我干这么无聊的事,只有见习魔法师为了练历的需要,偶尔会接受消灭低阶魔兽的雇佣)与它大斗魔法,当它的魔法值消耗完时,我突然冲到冰狼面前将它杀死。 可是兰仆将它活捉的过程简直比白开水还要平淡。他仅仅是带我来到冰狼的巢穴,盯着冰狼,结果那只冰狼就乖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肚皮仰卧在我的脚下。当兰仆解释说冰狼已经臣服于我时,我很惊讶冰狼居然也可以驯养。兰仆只得接着解释,冰狼实际上是很难驯养的,特别是成年冰狼。但兰仆使冰狼认为他是冰狼王,因而那只冰狼毫无疑议地服从了。就这样,冰狼从巢穴中唤出两只刚刚断奶的小冰狼,我就多了三个战利品。 当我问兰仆是否能为我抓到更多的宠物时,他说冰狼即使被驯养也不是宠物,它主要用来战斗。我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按道理明年十八岁时就可以举行成人仪式,不过有时候我的想法还是有点幼稚。马迪尔比我大两岁,阿拉卡只比我大一岁,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比我成熟多了。为了掩饰,我接着问兰仆是否能抓到战斗力更强的魔兽或是神兽。兰仆这回终于给了一个我不满意的答案,本来我都已经渐渐有些怀疑他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了。他的答案是:虽然他可以帮我抓到非常厉害的魔兽或神兽,但高级智慧的魔兽或神兽只会臣服于实力。我目前的实力还很弱(这一点我不大喜欢他,他总是实话实说,不象阿拉卡那么会说话。假如是阿拉卡,他就会说我目前的实力比起魔兽或神兽还稍微有点差距),必须提高我的自身实力后才行。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 塞斯公国的军队里出现驯养的魔兽,是自法英哥。萧伯爵开始的。由于塞斯公国处于平原地带,只有小片的森林,魔兽本来就很少。而驯服魔兽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哪怕是驯服一只幼兽。而奇怪的是,法英哥。萧伯爵的魔兽银光在他人面前露面时,那已经是一只成年的魔兽。由于没有系统的训练魔兽方法,训练成功率是极低的,因而导致塞斯公国里偶尔出现的驯养魔兽成为主人炫耀身份、财富的象征。没有谁肯将如此昂贵的奢侈品投入到危险的战场上。自从法英哥伯爵将冰狼银光带上战场后,人们意识到了驯养魔兽在战斗中的作用。可惜的是,驯养魔兽的高投入是扩大军队魔兽数量的瓶颈。 ——《塞斯公国地方志》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阿拉卡和马迪尔得到兰仆的指导,明白应该怎么才能更好地驯养小冰狼后,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各自的冰狼身上。阿拉卡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职责,开头老是询问他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可是我实在没空理他,便给他放了假,让他自由活动。而马迪尔呢,除了每天的例行请安,几乎不怎么来我屋里。似乎他的那只小冰狼才是他的真正效忠对象。而我呢,则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兰仆的知识太丰富了。我猜他没有不明白的事——可惜有些东西他讲给我听,我却听不明白。在这三天里,我学会了斗气的基本知识,也学会魔法基础:冥想。 有一些学者认为骑士的斗气与魔法师的魔法力是同源的一种力量。不过兰仆否定了这种观点。“斗气,是受人体体质极限限制的。你们世界骑士、剑士的最高成就是传说中的圣骑士、影剑士,虽然与大魔导师的单独对决中,他们不处于下风,甚至从某种程度讲,圣骑士、影剑士与大魔导师的对决中处优势——只要大魔导师不逃跑,圣骑士、影剑士最终可以杀掉大魔导师(废话,打不赢还不跑的那是骑士、剑士,我可从没听说过魔法师有那样的行为准则。要不然气系二阶魔法飘浮术、其衍生三级魔法飞行术、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有什么用呢?)。因为由大魔导师施放出来的魔法根本无法透过终极圣斗气而伤害圣骑士、圣剑士。即使是传说中的魔王,对终极圣斗气也颇为顾忌。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一个火系魔导士,如果掌握了流星火雨这一魔法,那么一支没有相应保护的军队遭受这种袭击时,根据施法者的魔力大小及队形的密集程度,死伤者从十几个人到几百个人不等,而这么多人,除了圣骑士、圣剑士可以用终极圣斗气达到相似的效果外,别的战斗型人员就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果了。而假设魔导师使用出禁忌魔法,可以瞬间使上万人丧失生命,这是终极圣斗气不可能达到的效果。圣斗气优于魔法力的地方在于,只要掌握了圣斗气,那么使用者除非已经精疲力竭了,否则其使用成功率为100%.而魔法呢,一个魔导师使用禁忌魔法的成功率往往低于70%,使用一般五级魔法时,成功率也很难达到90%.只是使用五级以下魔法,其成功率才基本达到100%.这还是魔导师的成功率。通常来讲,魔导士对三级魔法有把握,高级魔法师对二级魔法有把握,而魔法师,虽然他可能会使用三级魔法,但往往只有一级魔法才是100%的成功率。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斗气是自己的能力,而魔法力,则是召唤魔法元素的能力。通俗地讲,魔法力实际上也不过是喊帮手的能力。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达到一个很会招唤帮手的人在战斗中的成果。不过喊帮手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来帮手有多听你的话就要根据放法者自身的能力;二来,在沙漠中想要找水元素做帮手以及在海洋中找土元素找帮手,都是很难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看,只要你比别人招唤出任何帮手都还厉害,那么这个人就很难在对决中战胜你了。” 我听得很神往。“哇,终极圣斗气、禁忌魔法!我都想要!”没经过大脑,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兰仆摇摇头。“实际上,能够使用终极圣斗气与使用禁忌魔法的人在远古时代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种族。战士型的种族相信自己的力量,因而大力开发自己本身的能力。而魔法型的种族认为大自然有大量不稳定的魔法元素,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因而将精力投向发展魔法的方向。两者分别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成功。魔法元素本身虽然不存在任何意识,但是所有的魔法元素都属于四系主神管理,魔法四系元素主神并非神族中的一员,它们属于一种意识体,或者称之为精神体,在与四系元素主神达成协议后,魔法型的种族便可以让魔法元素为他们服务了。后来,四系元素主神区别一个人是否属于魔法型种族后裔时,是根据他是否含有魔法型种族的血统。如果完全符合古代魔法种族的血统,他就可以使用最高级魔法——禁忌魔法。但一个人如果可以使用魔法,那么他的血液中就会或多或少受过魔法元素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他也就不可能使用出终极圣斗气。而主人你,既不是纯魔法血统,也不是纯格斗血统。” 听到这里,我有些丧气。兰仆看到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主人,一般人就算是纯格斗血统或纯魔法血统,也未必能使用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小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接触过格斗或是魔法。就算他接触格斗或魔法,也未必能够发展到最高层次的。”见我听完他的话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兰仆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其实我有办法让主人你既拥有纯格斗血统又拥有纯魔法血统。” 虽然非常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但那是一种少年的情感特征,我还不至于想强大想得发疯了。人与其他种族都可以有后代,比如说半兽人就是人与兽人的后代。半兽人拥有人的血统,也拥有兽人的血统,这很容易理解。但同时拥有两者纯正的血统,我想不出那是什么东西。 兰仆看出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伯爵大人是公国的重要贵族,他每年可以从公国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但是假如我为伯爵大人假造一个法兰西奥帝国直属贵族的身分,那么他不是也可以从法兰西奥帝国的国库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币吗?” “噫。确实有道理,你接着说。” “我可以为主人做一个精密的手术,使你的身体完全不排斥魔法元素,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终极圣斗气的权力。然后将你的血统模拟为完全纯正的魔法血统,这样就可以拥有使出禁忌魔法的权力。但是这个手术的成功率只有70%,如果失败,主人将失去生命。” 我皱皱眉头,就算拥有纯正的血统,也未必能够学会终极圣斗气或是禁忌魔法。况且人生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比如骑马、打猎、下棋、画画,光享受生活我都忙不过来,干嘛冒生命危险做那个劳什子手术呢?不过听了兰仆的话我还是高兴了些:不是不可能使用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只是我不想罢了。 算了,反正目前看来我也不大可能学会那么高级的东西。先把初级的学会再说吧。 基于以上理由,我心安理得地向兰仆学习了基础的斗气知识和魔法知识。 嘻嘻,我外公是公国里一位名将,可他是直到25岁之后才拥有斗气的。他还告诉我说,斗气是通过格斗修炼达到一定程度后,自然涌发的。他说的也不算全错。格斗修炼中有一门学问是如何在战斗中调节自己的呼吸。而兰仆告诉我的修炼方法呢,相较而言真是好太多了。平时就可以修炼,走路时可以,发呆时可以,下棋时可以,甚至睡觉时也可以。当然,在战斗时的也有一套独特的呼吸方法。兰仆告诉我说,用这样的修炼方法,要比我外公快上五倍多。本来我要求兰仆将这样的修炼方法教给外公的。可兰仆说由于外公的修炼方法已经成形,现在再学别的方法并不好。就算是马迪尔,虽然他学格斗的体质并不比我差多少,可是由于他以前刻苦认真地练习武技,现在只能根据马迪尔武技的路子适当帮他修改一下。不过好歹也能够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这三天里,我连睡觉都快要笑醒了。马迪尔那么认真地练武,可是很显然,这反而是使他以后的武学成就比不上我的致命原因。看来,运气才是最重要的。懒人有懒福!以后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偷懒了。 第二十八任塞斯公爵的识人眼光无疑非常卓越。他听法英哥伯爵的介绍后,就对兰特大帝产生了一种信任感。当第一次正式会面后,公爵更加确定兰特大帝是个优秀的人才。 假如公爵不将女儿交给兰特大帝,大帝也就未必会积极参与塞斯的复国战争,以致于后来更是努力建立自己强大的政权。假如公爵当时就将女儿下嫁,兰特大帝或许就会选择以塞斯为根据地建立帝国,使塞斯获得历史上最高的政治地位。可见,历史确实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所推动。当事情发生时,当时的人们往往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件小事,可是以后世的眼光分析,那件小事却足以影响整个大陆的框架结构。 ——摘自历史学家史瓦。克隆所著《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信使带来了外公的命令:他要我去塞斯首都曼城。 我只好带着兰仆、阿拉卡、马迪尔一同向曼城出发。第三天,我们一行四人到了省城。到达省城外公的别馆后,我兴奋地冲了进去。这些天有太多事发生了,要告诉外公让他高兴高兴。 冲到外公的书房里,我正准备张开嘴巴说个够,外公一个手势止住了我。“你来得正好,我们一起去公爵府。” 外公对我倒是蛮好,可惜太严肃了。他长得高瘦高瘦的,脸上只能读出刚毅、严肃这类的词。听管家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外公从来没笑过。他这副样子带兵打仗倒是很好,但问题在于我不是他麾下的士兵啊。来的时候我特意带上极品红狐皮与三只冰狼,就是想逗他露出一点笑容。 外公牵着我的手向外走。老天,外公老是把我当小孩子。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可以过成人仪式了。我赶紧挣脱外公的手,对他说:“外公,我驯服了一只成年冰狼,另外还有一件极品红狐皮制成的围脖都作礼物送给你。”“哦,真的?”虽然脸上没露出笑容,但至少不再是那张几乎不变的扑克脸了。 “骗你干嘛?在客厅呢。” 外公来到客厅,看见了那只蹲在兰仆脚边的大冰狼和阿拉卡手中拿着的围脖。外公点点头,“嗯,不错。” 很显然,外公的确喜欢冰狼甚于围脖——尽管他的视线的确在围脖上停留了十多秒。外公看着冰狼好一会儿,他突然问我:“兰特,这只冰狼都已经成年,你怎么把它驯服的?而且,你把它送给我,能保证它听话吗?” “外公,您放心吧,保证没问题。我就知道您会很喜欢这只冰狼的。对付轻骑兵、轻步兵和弓箭手,一只冰狼无异于一支弓箭小队。而且在守城的时候,冰狼的作用也很大。对了,刚才您似乎有点着急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事啊?” 外公回过神来,居然叹了一口气。“别问了,快跟我一起去公爵府吧。”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跟着外公向公爵府走去。外公居然会不因为我的调皮而叹气!这肯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大约在我四岁时(爱克斯大陆历1401年),塞斯公国发生的一场大旱灾夺去了公国八千人的生命。外公领地内的农民、奴隶也逃不了饥不裹腹的命运。作为领主,他只不过皱了皱眉,然后决定除了保证我的口粮不变外,自己也每天只吃六个面包(虽然已经可以吃饱,但这可是一个伯爵领主的口粮啊。别的领主在这个时候仍然吃得不比平时差呢)。现在外公叹气,说明发生了比1401年更为严重的事。能够比天灾更为严重的事,应该只会有**了。我想,惹外公叹气的原因肯定不会是天灾。而**当中最为严重的,大概要算战争。差不多可以肯定,战争将要爆发了。 来到公爵府,里面的人很多,巨大的公爵府客厅满满站了几百人,声音很嘈杂。这时公爵府的一个仆役走了过来。他低声对着外公说了句什么,外公点了点头,然后回头对我说:“你到公爵的会客厅去,我等会儿过来找你。” 我点点头,然后跟着那个仆役走向公爵会客厅。走进公爵的会客厅,我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她是公爵的千金伊莉。我望望她,她也望望我。虽然我们不是很熟悉,但她作为公爵的唯一千金,而我作为公国最有名将领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不少社交场合都见过面。但她此时脸上只是露出不安、迷惑的表情,居然连作为主人的礼仪都忘了,看来她正处在一种震惊的精神状态下。 我努力冲着伊莉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尽管我不能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但基于对逻辑能力的自信,我猜多半是战争将要爆发。人类最害怕的是未知的事物,而当你面对并且了解它时,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就不会害怕了。我已经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自然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伊莉虽然也十七岁了,但她还是比我小一些,再说她是个女孩,出于男士风度,我有安抚她的义务。 “伊莉郡主,我想你正为着某些事而烦恼吧。请问我能否为你效力?” “我认识你,你是法英哥伯爵的外孙。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你不知道吗?其实事情很简单。”我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将猜测陈述出来。“客厅里挤满了公国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相较下位贵族而言,指受到册封,拥有自己采邑的贵族,并有权拥有私兵军队),想必你已经看见了。”伊莉不由自主点点头。我接着说:“你想,一般情况下只有新一任公爵继位或是战争爆发才会发生几乎所有的上位贵族齐聚的事。公爵大人正值壮年,身体状况也向来健康得很。我想,应该是战争将要爆发了。我们塞斯公国的传统是不屈服于任何强大的外力而放弃自治权力的。但塞斯公国的平原太肥沃,而周围的国家又太强大。我想,任何人都会对嘴边的肥肉产生兴趣。估计是我国的间谍已经探得外国将要入侵的消息。基于塞斯公国的传统,一些特别重要的未成年贵族将要送往一个安全的地方。你是公爵大人的唯一千金,我是外公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我猜想,我们马上要离开塞斯公国了。” 伊莉的眼里出现了崇拜的神情。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白马王子不需要屠杀恶龙就可以得到公主的垂青。 正在自我陶醉时,会客厅的门打开了。公爵大人与我外公一起进来了。伊莉郡主冲向她父亲,“父亲大人!要打战了吗?你要把我送走吗?”公爵疑惑地问:“你怎么会知道的?”伊莉指指我说:“兰特他猜到的!”公爵看看外公,而外公摇摇头。然后公爵向我点点头,“小伙子不错,仅凭观察就可以分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下我更放心了。” 公爵大人对女儿解释说:“是的,战争在十五天内即将爆发。英格兰尼在与我国接壤的边境上已经开始毫无顾忌地调动军队了。我们公国的政府军只有两万人,而英格兰尼拥有至少五十万正规军。虽然它必须在与其它国家接壤的边境布置一定的军队,但抽出二十万军队进攻我国对它而言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四位王子为了争夺王位的事自己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指望他们为我们出兵打退侵略者实在太不现实。我们无法与侵略者正面抗衡,但我们也绝不会投降。公国境内正规军虽然只不过两万多,但各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私兵,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加起来大约也有十万。虽然十二万与二十万从数字上讲相差并不悬殊,但我**队,特别是那些私兵没有受过系统的大规模军团作战的训练,更谈不上大军团作战的实战经验。正面相抗无疑是自取灭亡。我们只能打游击战。这种情况下,未成年贵族必须送往安全的地方,以免在残酷的游击战中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你是我唯一的女儿,而兰特是我**方一号将领的唯一继承人。你们都应该被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本来按照惯例,自己的子女应该自己想办法,但我手下没有合适的人选。有能力的人,早就被各国间谍所熟知。而没有能力的人,把你交给他们我又不放心。法英哥伯爵知道我的烦恼后,推荐他外孙的私人近侍。本来伯爵是想将那位近侍借给你用的,但正好兰特也是应该送往外国的,你们俩一起走好了。不过出于安全的需要,你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而且为了保密,我也不准备从我自己的属下中抽调任何人手去服侍或保护你。在外国,你就充当他的表妹好了。” 伊莉听着听着,眼中本来都已经噙着泪水了。不过当听到公爵说要她充当我的表妹时,脸微微红了一下。表妹在整个爱克斯大陆都是个暧昧的词。真正的表兄妹往往会结婚,而一些贵族在不愿意将自己的情人暴露身份时,介绍她时总称之为“表妹”。公爵看见女儿脸红的时候,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不过公爵显然对我很满意。他拍拍我的肩膀,“兰特,你的表妹从现在就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把她照顾好啊。”说完,他还冲着外公使了一个暧昧的眼神,外公只好恭敬地向公爵行了一个礼。

第3章 第3章(本章免费) 看起来公爵大人对这次将要爆发的战争并不看好,居然都有将女儿托付给别人的准备了。这也是正常的,英格兰尼比塞斯不知道要大多少倍,正规军(不含私兵)是我国兵力的二十多倍。宗主国指望不上,邻近的小公国只要不被攻击都谢天谢地了,此时又哪敢雪中送炭呢?即便是将来出兵帮助我们,那也最起码要我们自己撑过侵略者的前几轮攻击才行啊。在这种残酷的游击战争中,身边的兵力多了自然是首先遭受打击的对象,身边的兵力少,出现意外的机率却又会升高。塞斯公国历史上的五次游击战中,有四位公爵战死。不过从这个比例也可以看出,塞斯公国自上而下的强悍作风。 我有些感动。说实话,虽然我并不拥有公爵的那种性格,但我对这种视死如归、大公无私的人还是很尊敬的。身为公国的最高领导者,明知道宗主国不能提供任何帮助,仍然绝不屈服于任何外来侵略者。在需要保护自己最喜欢的女儿时,也没有抽调自己强而有力的手下。除非不被英格兰尼的间谍网发现,不然所谓的依靠马迪尔保护,那不过是一句笑话。我想公爵大人也仅仅是把希望寄托在我与伊莉不会被发现吧。 我还未举行成年仪式,所以还没资格成为一名骑士。不过此时我还是郑重地向公爵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公爵大人,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郡主的。” “哈哈。”公爵大人明显因为我的这个骑士礼和承诺而高兴了。不过他还是忘不了调侃我。“郡主吗?” 我愣了愣,突然会意了公爵大人的意思。于是我站起来。“我的‘表妹’啊,那是理所当然受我用生命保护的!这无需向谁保证或是承诺。” 我与公爵相视大笑,外公也罕见地露出了一丝笑容。而伊莉郡主,则因为男人间特有的调侃而害羞了跑了出去。 唉,外公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提到我的父亲是在母亲的忌日。他对着坟墓沉默了半天后,叹惜着说:“都是那个花花公子害了你!”我奇怪地问谁是那个花花公子。外公转身看着我,脸上有着佩服、敬畏、痛恨、无奈等表情。本来以为他不会告诉我,结果从外公牙缝里飘出“你父亲!”这句话。看起来,我多多少少受了父亲的遗传——至少是很会哄女孩子高兴。相信伊莉此时已经喜欢上我了——我自我陶醉地想。 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幻剑士、影剑士。 注:大魔导师只存在于传说中。而现实中的魔导师实力已经与圣骑士、幻剑士相等,所以魔法师的等级高于骑士与剑士,且发展前途远远大于骑士与剑士。 ——《圣华学校魔法分院入院必读》序言魔法师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魔法师、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大魔导师。 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骑士、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 剑士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剑士、剑士、迅剑士、风剑士、幻剑士、影剑士。 注:由于现实中根本不存在大魔导师,所以魔法师的发展前途远远低于骑士和剑士。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入院必读》序言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十英镑,一英镑等于十铜币,一铜币等于十便士。一便士可以购买200克三级面粉,一个人平均一天要消耗1000克三级面粉。问,一枚金币可以足够一个四口之家吃多少天三级面粉? ——摘自《圣华学校商业分院入院试题集》按公爵和外公的想法,现在我和伊莉应该去科洛斯的圣华学校读书。一个人的气质是很难改变的。如果我们藏在其他国家的民间,很容易被发现。而圣华学校的贵族多得象平民,我和伊莉在里面很容易隐藏自己的身份。而且更重要的是,科洛斯虽然是一个小国家,但它是一个永久中立国。 事实上,中立也是需要实力来保证的。但这显然不是科洛斯需要考虑的问题。这得益于座落于首都的圣华学校。魔法分院正副院长雷欧纳德。金和缇纳。弗朗西都是魔导师;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四十五岁之前是英格兰尼唯一的非皇室血统亲王,他被英格兰尼军方尊称为进攻大师,没有任何人曾在野战(建立起拒马、陷井、护栏的营地不算)中挡住他超过三个小时的进攻;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是爱克斯大陆十一个圣骑士之一;军事分院首席格斗教官贝克汉是爱克斯大陆七大影剑士之首。除了他们,还有几十个教授、讲师都拥有魔导士、黄金骑士、幻剑士的称号。这样的实力,已经超过爱克斯大陆上任何一个大国的实力了。 即便科洛斯没有这样强大的实力,别的国家也不敢轻易进犯科洛斯。因为圣华学校有一条特殊的校规,入校前必须签定这样一条神圣契约:圣华学校毕业学员不得损害科洛斯国的国家利益。作为骑士,军事分院的毕业生显然终生都不会违背这项诺言;而魔法师一来往往都是重视诺言的贵族,二来魔法师又总是非常尊敬老师的,因而圣华学校建校八百年来,真正背叛这个诺言的魔法师只有区区六个人。而圣光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又总是很容易成为各国的高层人物:制定国策的政治家、掌握经济的商人、控制军权的将领和战斗中往往起决定作用的魔法师。这样的情况还会进攻科洛斯的,只有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与三百年前的战争狂人希勒。不过他们失败后,就再也没人肯轻易进行这种尝试了。 我认同公爵和外公的计划。伊莉因为将要分离哭泣了好半天,而我却既没有作出不肯离开外公的小儿女状,也没有作出一定要留在塞斯与侵略者做殊死斗争的英雄状。虽然我也舍不得离开外公,但明显这场战争中我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会是外公的负担。感情战胜理智而指导行动,古代东方称之为妇人之仁。人贵自知! 拿定主意后,我接过公爵和外公给我的一百枚金币、一百枚银币和一张面值两千金币的银票(一枚金币足够一个中等收入的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这些钱其实并不算少。可公爵和外公还是向我解释说战争开销太大,现在只能给我这些钱),拖着哭泣的伊莉,带上阿拉卡、马迪尔、兰仆、闪电和两只小银狼,踏上了未知之路。 魔法师需要大量的金钱。例如一个火系魔法师在连续完成十个二级火系魔法火墙术之后,通常他都会精疲力尽。但是假如他拥有一颗品质为二级的红宝石作他的魔力消耗介质,那么他就至少可以轻松施放二十个火墙术后还留有一定的余力;假如他拥有的是一颗品质为一级的红宝石,则他可以轻松施放五十个;而如果他拥有的是一颗极品红宝石,那么施放火墙术对于这位魔法师而言就象打哈欠一样轻松了。钻石、翡翠、古玉等类似的结晶体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帮助施法者。令人惋惜的是,在施放魔法时,那些结晶体是消耗品。而更令人遗憾的是,至今我们还没有找出一种便宜而又可以帮助魔法师节省魔力的介质。 《魔法常识》——魔法发展的瓶颈阿拉卡。谬尔有着成功商人的一切本质。他能很好地看出真正的利益所在。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他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阿拉卡。谬尔一生中对兰特大帝始终忠心耿耿,哪怕是被敌人抓获后以生命威胁他,也没有出卖过兰特大帝。我们可以从《我的奋斗》(注:阿拉卡。谬尔自传)中找到阿拉卡这种反常思想的根源,例如:大约在大陆历1415年8月的时候,我与大帝一行人穿越沙漠。不幸的是,我突然发烧了。大帝居然把他那匹甚至不肯借给马迪尔的爱骑闪电借给我骑。从那一刻起,大帝不再是我敬畏的主人,而是我生存的意义所在。(注:参照兰特大帝本人的日记,事件应该发生在大陆历9月16日,此处应为阿拉卡的笔误或记忆错误。) 摘自《传奇人物阿拉卡。谬尔的商人性格解析》大陆历1415年8月2日:伊莉和马迪尔的情绪都不大好。伊莉到底是个女孩,远离亲人令她非常难受,何况又是在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况下远赴他国。而马迪尔呢,则是因为祖国有难的情况下,他却作为我的侍从不得不离开祖国。虽然作为侍从,保护上位者是最根本的职责。但作为骑士,在祖国危难的时刻离开,无论怎么说都是很让他痛苦的。看着他那么痛苦,我好心地准许他回去,可是这只换来他半天的呆滞并加上一声更为痛苦的长叹。其实我也向他解释过有兰仆在身边,不会有什么危险,可他坚持认为侍从不可以失职。唉,死脑筋。不过他是个十九岁的见习骑士,如果我想办法安慰他反而是对他的一种污辱,所以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伊莉的身上。 大陆历1415年8月7日:马迪尔回复了正常。我们遇上了一伙大约二十人的强盗。马迪尔在这伙倒霉的强盗身上发泄了怒火,作为上位者,而且作为伊莉的保护者,我自然待在伊莉的身边。而阿拉卡作为近身仆人,在一般情况下也不必参与战斗。兰仆只是冷静地看了眼强盗,然后说:“这些强盗马迪尔完全可以对付。”就这样,马迪尔骑着马呐喊着冲上前去,将那些没有任何铠甲的强盗每人右腿上留下了一支箭。短短的战斗持续了不到一分钟。因为心中压抑的关系,马迪尔没有理会强盗痛苦的呻吟,完成任务后径自回到大家的身边。因为这次小小的插曲,马迪尔找到了平衡。自此之后,他便不再为没有参加祖国的战斗而抱怨了(仅管偶尔还叹气)。 大陆历1415年8月8日:在我刻意的安慰和呵护下,伊莉终于露出了离开塞斯公国的第一个笑容。唉,可怜的女孩。不过对于阿拉卡来说,也许他更希望伊莉郡主仍旧唉声叹气的好。因为恢复正常的伊莉显然对那两只小冰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马迪尔而言,只要郡主喜欢,哪怕将自己的小冰狼送给她也是没有丝毫关系的。但是不巧的是,郡主更喜欢阿拉卡的那只全身雪白的小冰狼。伊莉甚至为那只小冰狼取名为伊莉丝(注:塞斯语的意思是:伊莉的)。幸好伊莉并没有向阿拉卡索要那只小冰狼的所有权,不然脸色苍白的阿拉卡恐怕会昏倒。晚上我走出帐篷时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的谈话。 “马迪尔,你说郡主为什么会喜欢我的那只小冰狼呢?最让人难受的是她居然为它取了个女性化的名字,要知道那只冰狼明显是只公狼啊!” “我想,我那只花白相间的冰狼不合郡主胃口吧。不过话说回来,兰仆老师说冰狼是拥有低级智慧的。如果伊莉丝能够理解自己身为雄性却被取了个极女性化的名字,搞不好会绝食自杀呢。你可要注意点!” “唉……”阿拉卡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有些伤感地对马迪尔说:“你还是赶快为你的冰狼取个名字吧。” “唉……”马迪尔显然又想到了与祖国有关的事,也叹了口气。“可惜如果取名叫热爱塞斯会给主公和郡主带来麻烦。算了,只好叫热塞了。” 我悄悄地离开了他们谈话的地方。原本马迪尔总是爱找阿拉卡的麻烦,可是现在他们已经成了朋友。也不知是他们都成为兰仆学生的缘故还是因为经过这次患难旅程而拉近了感情。 我静静躺在一片草地上,好象想了很多事,但又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两句从东方古国传来的成语:丧家之犬;皮之不存,毛将附焉?人需要经历才会成熟,而我现在似乎已经很成熟了…… 大陆历1415年9月11日:我们到达了与科洛斯之间只有一片沙漠相隔的一个小镇。因为这片沙漠是我们旅程中最为危险的一段路,所以我们停留在那个小镇上休整,并且静静等待准备穿越沙漠的商队。 大陆历1415年9月15日:终于有一支商队来到了小镇。阿拉卡前去与商队领队交涉,由于合作通过沙漠是件互惠互利的事,所以领队简单地问了阿拉卡几句,就同意了我们的加入。 大陆历1415年9月16日:我们进入了沙漠。没有到过沙漠的人永远理解不了沙漠的可怕。昼夜极大的温差,随时刮起的的沙暴,都令伊莉很难适应,幸好伊莉丝很喜欢她,躺在她的怀里施展费很少魔力的降温术。而阿拉卡就惨了,他的体质就一般人而言并不算差,但是在沙漠上,显然他的体质还不够好。在沙漠里的第一天他居然就发烧了,好在我让闪电驮着他(如果是别的马或是骆驼,搞不好他会摔下去),又让马迪尔把爱斯放在他的怀里。阿拉卡的运气不错,发了半天烧就好了。阿拉卡醒来的时候,看着闪电和怀里的爱斯,垂下头好一会儿。等他抬起头的时候,眼睛有些红肿。 大陆历1415年9月21日:遇上了沙盗。沙盗虽然也是不着铠甲的,但他们的箭术及反应都不是上次我们遇上的强盗可以比拟的。在这场战斗中,除了伊莉和兰仆,我们都参加了战斗。幸好商队的实力还不错,在丢了几具尸体后,沙盗们退出了战斗。其实伊莉虽然由于年纪的关系还没参加见习魔法师的认证,但她已经学会了风系二级魔法风刃。这并不奇怪,她的姑姑(也是她的老师)丽纱。塞斯就是塞斯公国唯一的魔导士,年仅33岁。她有那样的魔法水平很正常。我们五个人并没有任何人受伤,但商队里好几个人都受了伤。那些看上去象是佣兵的人还好,但是类似我们这样在小镇上加入商队人当中也有人受伤了,有个受伤的人大约不是贵族或骑士,因而痛苦地喊了一夜。弄的大家都没睡好。由于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规模的战斗,又因为受伤者的叫喊声太大,我、阿拉卡和马迪尔坐在帐篷里聊了一夜。马迪尔还没什么,阿拉卡却对那个叫喊的人很是不屑。 大陆历1415年9月22日:没想到沙盗今天又来了。这次的敌人更多,而且攻击明显猛烈些。这次连伊莉都参加了战斗。只是兰仆仍旧总是站在我的身边没出动手。他后来向我解释说,除非我的生命受到真正的威胁,否则他不能攻击高级智慧生物。天啊,那扑天盖地的箭雨当时差点没吓得我躲在马迪尔的身后,还不算威胁?不过话说回来,有好几次我几乎躲不过时,那些威胁我的弓箭倒也确实莫名其妙被他握在手里。这次战斗虽然我并没有受伤,可是阿拉卡和马迪尔都受了伤。马迪尔被冲到面前的沙盗用斧头击中肩膀,好在他穿着铠甲,只受了轻伤。不过这几天看来用不成弓箭了。而阿拉卡则被一只利箭射中了大腿。当时他惊天动地的大叫了一声,以至于三个冲到离他不到二十米的沙盗的坐骑明显受到极大的惊吓,停顿了一下。由于这宝贵的停顿,马迪尔的连株两箭和伊莉的风刃术解决了这三个沙盗。伊莉的风刃术其实是我们当中最为有效的武器。她一次可以发出十几个风刃(可惜其准确性得不到保证),最好的射手一只也只能射出连株四箭。虽然发出风刃的间隙很长,而且很明显伊莉在连续发出几个风刃之后精神很萎靡,但是由于我们这个方向拥有可怕的魔法师的缘故,所以我们防守的一面在长达三个小时的防守战中从来没被当过主攻方向。当沙盗留下七十余具尸体后,看起来根本不打算放弃商队这块肥肉的沙盗终于撤退了。伊莉虽然汗如雨下,精神萎靡,这时却欢呼着冲向我的怀里,然后放心地哭泣起来。唉,无语!我更想哭!伊莉在这次战斗中表现比我好多了,如果按实力讲,其实应该我扑向她怀里哭才对。所有活着的人都长长地叹了口气。商队也损失了三十几个人。在这两百余人的队伍中,没有受伤的人还不到半数。在打扫完战场后,商队领队走到我们面前向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留下一只看起来很精致的红宝石戒指。本来按道理我不该接受这颗宝石的,无论从贵族还是骑士的角度出发,我怎么能接受被帮助者的回报呢?可是伊莉没等我答应,就一把收下了红宝石。老天,虽然我知道这是一颗极品红宝石,市面价值超过三千枚金币,但是起码应该留下一分钟的时间让我做出犹豫的表情吧。我从来不知道伊莉有那么霸道的一面。不过当伊莉强行将我的配给水大部分强行征收(美名其曰女士需要足够的水保持清洁及美貌)之后,我终于确定了她的这一特质。于是我只好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配给水,当然,我是比较仁慈的:至少给阿拉卡保留了足够清洗伤口的水。晚上哼哼叽叽的人更多了,奇怪的是我没有听见旁边帐篷里阿拉卡的呻吟声。他并不象那么勇敢的人啊?因为担心他昏死过去,我走进他的帐篷看他。结果发现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并没昏过去。不过他之以没有叫唤,是因为他的嘴里塞满了毛巾。 大陆历1415年9月24日:终于走出沙漠来到科洛斯的一个边境小镇。大多数人都欢呼起来。没有受伤的人有的骑着马冲向小镇,而有的则跑过去,也有人相互拥抱起来。尊贵的郡主不可以被别人轻易拥抱,所以我抢先将她拥在怀里。阿拉卡和马迪尔在一旁鬼鬼祟祟地偷笑。唉,其实他们都想歪了。我容易吗?虽然郡主强行征收了我的配给水(而我也强行征收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一部分水),弄得原本英俊潇洒、俊朗迷人的我现在黑不溜糗,可我还是不记仇,随时随地为郡主着想:免得她被别人拥抱失了身份仪态!麻雀怎知鸿雁的想法呢? 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在箭术教育上,人类至少目前不可能超过精灵。精灵弓的制作方法我们完全无法掌握,甚至我们仿制的精灵箭的效果也远远低于真品——而且制作成本高得惊人。为了保证学校所有的教育都是全大陆一流的水平。我建议学校取消弓箭系,并将弓箭的作用淡化,以维护学校崇高的声誉。 ——《圣华学校绝密档案第306号文件》终于到了科洛斯首都圣华。科洛斯的首都是爱克斯大陆最为闻名的城市,不过大家都知道,它之所以闻名并不是因为商业、工业或是制造业,而是因为那独一无二的圣华学校。虽然圣华市并非最大的商业中心,但它与塞斯公国的首都曼城比较起来,至少要大过五倍,繁华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来到这中立的自由城市,我们一行人都放下心来愉快地体验各地的异域风情。 街上人来人往,擦踵磨肩,各种不同的语言飘进我的耳朵里。不过如果你掌握了爱克斯的通用语中华语,那么与其他人的交流是没有任何困难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真的非常希望伊莉并不会说中华语,起码也不要那么流利。她在短短的七个小时内逛遍了整个圣华东大街。阿拉卡、马迪尔和兰仆的手上都拿满了她购买的香水、衣服、首饰等物品。马迪尔作为一个见习骑士,其体力是我们当中最好的,他现在也免不了两眼发直,反应迟钝了。至于阿拉卡,看见他那么苍白的脸色、喘气时露出的尖锐犬牙、咬牙切齿的凶恶表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传说中的魔族分支:吸血鬼。我很聪明,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不能改变的事情,你应该顺应它并争取最好的结果。所以我很热心地跟在伊莉的身后,不停地为她做出建议、评价和指导。象我这样需要不时提供意见的跟班,自然应该有别于别的跟班。所以我只不过紧紧挨着伊莉,保持着空手的完美形象。 回到旅店,马迪尔向我抱怨,认为今天所受的痛苦比沙盗击中他右肩的痛苦还要大。阿拉卡在一旁听见了,赶紧凑上来表示肯定,并补充说:“真的!我宁愿大腿上再挨上一箭,也不愿意陪伊莉郡主上街受这样的折磨。”我不得不承认,阿拉卡的运气的确不好。上次在沙漠中他对于那个受伤的人发出叫喊表示不屑,结果第二天就不得不将一大团毛巾塞进自己的嘴里。这次情况稍好些,至少他在**上没有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只不过他的话音刚落,身边便传来了伊莉的声音:“是吗?那么下次我逛街的时候,就在你的大腿上插上一箭,可以吗?” 阿拉卡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而马迪尔则在胸前画前十字架。我向来是最公正的,于是瞪着眼呵斥阿拉卡:“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陪伊莉逛街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一路上我一直在梦想着这种事发生。今天可爱的伊莉郡主终于让我的梦想成真,我几乎高兴得说不出话来呢。”我瞥了瞥伊莉,看见她眼中冒出高兴以及意犹未尽的神色,连忙补充道:“如果不是因为除去交我们的学费和必要生活费外,我们剩下的钱已经不多了,我还想现在就陪伊莉郡主再去上街呢。”然后我转过身对伊莉说:“先把报名的事解决了,我们再找个机会好好逛一次街好吗?”伊莉柔顺地点点头,带着可爱的羞色回到她自己的房间。她刚一离去,我很明显地听到阿拉卡和马迪尔发出放心的呼气声。 圣华学校的教学采取的是随时报名的制度,没有毕业时间的限制——只要你有足够的学费。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为200枚金币。想要毕业,每个人都必须通过预备班、初级班、中级班及高级班的考试,由主管老师认可才能通过。当然,如果你想继续学习更多的知识也是可以的,那么你可以参加特级班,这时候的学费为500枚金币/年。或者作为交换条件,你也可以免交学费,但必须担任学校的讲师并在限制时间内完成足够的教学成果。 如果你本身就拥有足够的实力,那么你一天之内通过所有等级的考试也可以,当然,一年的学费还是必须交的。高级班并不那么好通过,比如魔法分院火系高级班的通过条件便是能够施展三阶魔法流星火雨。而能够达到这一条件的,往往已经可以得到魔法师的认证资格。 一般来说,主人学习的情况下应该也为待从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因而马迪尔也将陪我们一起上学。而阿拉卡从小就和我在一起,我并没有仅仅把他当作一个仆人。我宁愿他也能在这儿学到足够的知识。这样一来,我们四个人的一次性学费就得交800枚金币,而学校提供的住宿比校外稍贵一点,一间足够大的楼房一年租金为100枚金币。加上伊莉采购所花费的433枚金币,以及我们来科洛斯一路上花费的313枚金币,我手头上实际剩下不足500枚金币了。明年的学费也不够!不过为将来的事发愁不符合我的性格,我还是高高兴兴地带着另外三个人去报了名。 伊莉报的是魔法学院,而马迪尔报的是军事学院,阿拉卡报的是商业学院。我呢,则毫无疑问报的是与伊莉一样的魔法学院。当报完名后,阿拉卡和马迪尔又冲着我神情暧昧地偷笑时,我连忙解释说:“你们不知道,我向公爵承诺过我将保护好郡主。如果不与她在一起,怎么保护她呢?”马迪尔笑着说:“伯爵大人可不许你学魔法!”我举起拳头,“是我外公大还是公爵大?我外公也得听公爵的话!” 没想到我威胁神情加上极为合理的解释居然惹来他们更加放肆的笑声。 就在这笑声中,我们开始了成为圣华学校学员的第一天生活。 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学校招收了四个日后闻名大陆的学员。尽管因为这种或那种的原因,他们都没有从学校毕业,但不可否认,他们都从学校中学到了日后成功所需要的宝贵知识。这四个人分别是:欧巴尼亚大帝兰特。萧。欧巴尼亚帝国陆军大臣马迪尔。哈伯。塞斯公国女公爵伊莉。塞斯。欧巴尼亚帝国财政大臣阿卡拉。谬尔。由于这四个人是如此的杰出。因此大陆历1440年后,学校的校庆日便定为9月30日。 ——《圣华学校校志》大陆历1415年9月30日,帝入读圣华学校。是夜,帝寝灯光未灭及至10月1日晨5时许。7时,帝醒。 注释:我辈感动涕泠。帝以幼弱17岁之嬴弱身躯,心怀强国之大志,深夜通宵学习未肯入眠。假寐2时许,及至清晨,旋即起身再度学习。若非帝彼时废寝忘食之功,此神圣欧巴尼亚帝国从何而来。帝真乃神人也! ——帝国皇家历史学家合著《神圣大帝生平》报名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马迪尔、阿拉卡他们那暧昧的笑声,伊莉那娇羞的神情不停在我眼前晃动着。望着那摇弋的灯光,我的心也跟着一荡一荡的。没错,我恋爱了。这可是我的初恋啊!毫无疑问,伊莉是个美女。耀眼的金发,碧色的眼波,不盈一握的腰肢,毫无瑕疵的心形脸旦,生气时可爱皱起的小鼻子,身上若有若无的幽香…… 翻了一个身,我长长呼了一口气。按公爵的意思,他希望伊莉能嫁给我。而伊莉本人似乎也喜欢我。但是伊莉是否愿意嫁给我呢?虽然外公是公国的重臣,但一个郡主与臣下结婚到底是下嫁,总没有与其他国家的王子或国王结婚光彩。况且我现在几乎什么能力都没有。以前我还觉得自己的格斗技能与箭术都还不错。哪知那是马迪尔让我的。而马迪尔仅仅是一个见习骑士。这次来科洛斯途中与沙盗的战斗中,更让我见识到人类能力的差异之大。仅仅在那个商队之中,就有好几个能力比马迪尔更强的人。而据马迪尔说,在骑士、剑士当中,那几个人的能力只能算偏低的。在公爵面前我大言不惭地说要保护伊莉。实际出现危险时,她不保护我已经是谢天谢地了。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也比我高。她会肯嫁给我吗? …… 胡思乱想了半天,我爬起来推开通向兰仆的门。兰仆现在已经取得了我的绝对信任。所以他的房间就在我的卧室旁。这样,每当我的什么问题,推开门就可以问他了。 当我进去的时候,兰仆睁着眼望着我。我有点奇怪,任何时间,只要我有事找,他总是清醒的。头一回,我在他面前期期艾艾了半天没说出成句的话来。兰仆的脸色有些严肃了。他仍旧保持着沉默,想必正在等待我的发问。 “兰仆,我恋爱了……” 兰仆喃喃自语:“果然被我料中了。”他摇摇头,对我说:“主人,这方面我恐不能帮助你。” 我有些着急了。嚷着说:“怎么可能呢?马迪尔用箭怎么射你都射不中,你什么都知道!你甚至有办法让我学习禁忌魔法、终极圣斗气!你怎么可能有不能帮助我的地方呢?” 兰仆为难地望着我。过了一会儿他解释说:“行为准则第十七条:绝对不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 他还没说完,我便着急地打断了他。“可是你的行为准则后位条例不是必须服从前位条例吗?我记得第二条是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告诉我吧,伊莉是否会愿意嫁给我?我有什么办法让她愿意嫁给我?” 兰仆听完我说的话,脸上罕见地出现紧张的表情。“其实我的行为准则本来只应该有十六条的。这第十七条,在我们的世界里被称之为电脑病毒。自从这个病毒出现后,我们的行为准则便增加为十七条了。这一条准则的奇特之处在于,它并不服从其他任何条例。假如主人强迫我介入你的感情问题,我的系统将出现逻辑死循环,这将导致我短暂的昏迷……”

第4章 第4章(本章免费) 兰仆说的话我有好些不懂,但我至少明白他没法在这个方面帮助我。我隐约感觉到,那位制定第十七条准则的人,可能曾经因为兰仆这样的人在他的感情问题上帮了倒忙,所以他会制定那条该死的行为准则。我的天,连兰仆这么神通广大的人都帮不了我,我快要绝望了。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已经爱上伊莉了。”我懊恼地抓着头发叫嚷着。“伊莉的地位比我高,能力比我强,她如果看不上我怎么办?!” 兰仆见我没有逼他,放松了表情。他想了想,问道:“主人,你是否希望地位提高?你是否希望能力提高?” 我有点迷惑地望着他,他不是刚刚说不能帮我吗? “我绝对不能介入主人的感情问题。但提高主人地位及提高主人能力,是一个很单纯的问题,并不涉及主人的情感。” 顿悟! 当局者迷! 关心则乱! “哈哈!”我乐了。“这其实并不难想到,可我刚才却象傻了一样。真不知是怎么回事。好了,我只要求你提高我的地位,提高我的能力。” 兰仆谨慎地说:“我们世界有句俗话:爱情让男人变傻,让女人变聪明。主人,你提出要提高地位及能力的要求太笼统,是否可以更具体明确些?” 我偏着头想了一想。对啊,在塞斯公国,除非我当上公爵,不然怎么比伊莉的地位更高呢?有了,如果我能够成为魔导士,地位就不会比公爵低了。雪拉。塞斯郡主由于是魔导士,她在二十七岁就当上了塞斯公国的国师。国师在一个国家,并不比统治者的地位低,甚至在某些国家,国师的地位比世俗统治者还要高呢。而且这样一举两得,我只需要完成一个目标,就可以达成两个目的:既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也提升了自己的能力。哈哈,我决定了!我慎重地一字一句地对兰仆说:“我要成为魔导士!” 兰仆点点头,然后问:“你需要在什么时候完成这个目标?” 这倒问住我了。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成为魔导士时是二十五岁,他也是人类最年轻的一位魔导士。我还没那么大的雄心超越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但如果我在二十五岁之后才当上魔导士,在那之前娶伊莉,那还是下嫁啊。怎么办呢?我试着询问兰仆:“二十岁之前可以吗?” 其实我早做好漫天要价,落地还钱的准备。即便二十五岁时我只是高级魔法师,那也是极为罕见的年青俊杰。这种人甚至可以算作魔法天才,毕竟全爱克斯大陆目前二十五岁以下的高级魔法师还不到三十个呢。这样的人才,即使象法兰西斯、英格兰尼那样的大国,也愿意将公主下嫁。因为二十五岁以下就成为高级魔法师,那肯定还有着很大的发展前途。 哪知让我惊讶的是,兰仆听后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说道:“这很容易。现在已经快天亮了,主人你应该去休息了。我做一下准备,明天正式开始。” 在智能机器人是否应该拥有感情的问题上,我持反对的态度。 很简单,当一个智能机器人拥感情时,它就与高级智慧生物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了。那时,我们不能因为它的组成成份并非有机碳水化合物就不给它与我们相同的地位。否则,那些装义眼、义手、义腿甚至人工心脏的人,就必须担心被人岐视,就必须担心走在大街上会突然被人挖出义眼、打断义肢。 通过历史文献我们可以知道,欧马尼亚大帝兰特有个叫兰仆的仆人,尽管目前我们还无法对他的来历做出能够被众人信服的猜测,但有99.98%的可能性,帝师兰仆是一位人工智能的机器人。从那些历史文献中,可以得知兰仆拥有自己的感情。因而部分专家便认为智能机器人完全可以拥有自己的感情。 我不否认兰仆确实有着感情。但我提醒大家注意两点。 一、兰仆早期对待大帝的态度似乎并没有拥有完善的感情。他的表情只是为了不被他人看出是异类而模拟出的。也许兰仆产生感情是因为某种极为巧合的原因。我个人猜测,有可能是大帝的个人人格魅力触发了兰仆的某个软件导致发生异变。 二、当时兰仆的主人是谁!是统一大帝兰特。他是拥有极其强大个人魅力的与众不同的大帝。那个历史环境下,不少极有能力的人仅仅是因为大帝的个人人格魅力而臣服。我们不能把兰特大帝的标准放在普通人的身上。 我担心,让智能机器人拥有感情后,普通大众不具有令智能机器人臣服的魅力。短期内可能无所谓,但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将会产生严重而可怕的问题。而让拥有极大能力的智能机器人成为独立的族群后,却又必须担心这一暂新的种族将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不应该向智能机器人加载感情软件。 摘自——《大陆历3003年圣华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节选》昨夜过于兴奋,早上如果不是阿卡拉来叫醒我,我肯定会在圣华学校上课的第一天就迟到。睁开朦朦胧胧的眼睛,简单地洗了一下脸,我便和伊莉朝着魔法分院走去。 圣华学校可真大。仅仅是一个魔法分院的占地面积就已经比得上外公所拥有的城池的面积了。伊莉似乎是个路痴,而我昨天也只顾东张西望去了,几乎忘了去我们班的路。幸好在上课的前一分钟我终于找到了教室。一路上,我望着天上飞来飘去的魔法师们,好生羡慕。他们上课可真是容易,不象普通人那样要走上半天。不知我什么时候能达到他们的水平。 老师来到课堂后,低着头就自顾自地讲课了。初级班的东西,其实伊莉早就知道了。她的姑姑可是位魔导士啊。而我在兰仆的恶补之下(据他说,我的魔法理论知道比现在世上所有的魔法师都完善),也无法不认为现在课堂上的老师正在为我唱催眠曲。正与睡魔激烈搏斗时,老师走到了我的身边。我一下子完全清醒了。魔法师都是很尊重老师的(我个人认为,那是因为学魔法的人或多或少都曾领教老师的冰雹术、气缚术),所以我作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恭敬地望着老师。老师指着我,然后又指指伊莉说:“我知道你们俩是新来的。也许有能力从初级班提前通过。”他伸出手,然后低声念了几句咒语,一个火苗从他的手掌飘了出来。“你们可以做到吗?” 这是一个火系初级魔法。可以说只要魔法入门者,都可以使出这个魔法,因此当然难不倒伊莉,她按照老师的样子做了一个。班上的同学没有人显出惊讶的样子。来圣华上课必须从初级班开始,因而有很多人第一天就从初级班通过了。留在这里学习的,都是以前从来没接触过魔法的学生。如果要我现在使出二级魔法是不可能的,一级魔法也很困难。但这个基础魔法却也难不倒我,因而我也让一团火苗从手掌上飘出来。老师点点头说:“好了,你们两个明天可以去中级班上课。我会为你们办好手续的。今天你们回去休息吧。” 伊莉和我都很高兴,不过我们高兴的理由不同。我高兴是因为可以回去补个觉,而伊莉则是因为我居然可以轻易通过魔法测试。她知道我上魔法班学习是为了和她在一起,但并不知道我也会魔法。 伊莉高兴地对我说:“没想到你也会魔法,原来你是魔武双修啊。你可真厉害!”被实力比自己高的人真诚地夸奖多少令我有点不好意思,更何况是被心上人这样夸奖。我不愿意对她说其实我只会这种基础魔法,对一级魔法也没真正掌握,更不愿意吹牛。于是只好冲她笑笑。不过想想,明天上中级班时,伊莉会二级风系魔法风刃术,肯定会是班上的佼佼者。而我呢,大约只能垫底。这可不行。今天我得找兰仆想出一个好办法。 回到住处,马迪尔也刚好回来。他的老师发现他的身手不错,让他出列与他试了几招,然后就宣布他通过初级班的测试了。明天他可以直接上中级班。不过阿拉卡还没回来,他虽然聪明,但到底没受过系统的训练,可能要在初级班多待些时候了。 伊莉对我们打了声招呼直接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她昨天报名之后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圣华学校的确名不虚传,它的图书馆包罗万象。即便伊莉贵为一个公国郡主,想要拥一圣华图书馆的一本稍微罕见一点的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马迪尔直奔后院。当时决定租下这间略有点贵的楼房,促使我下决心的原因正是因为这套房屋包括一个可以用来练武的后院。 我自然是二话不说直接去找兰仆,来到兰仆的房间,我大声说:“兰仆,我现在就想提高自己的魔法力。” 兰个似乎吃了一惊。“主人,现在就想提高?” 我点点头。“是啊。伊莉都会使用风刃术了。我也想学会。不然明天上课我比她差,有点不好意思。” “哦,风刃术啊。这倒不难。主人,你闭上眼睛睡上一觉,把一切交给我吧。” 这正合心意,我正想补个觉呢。我转身就朝自己的床走去。上了床,模模糊糊感觉到兰仆将手指触上我的眉心,然后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突然感觉有些不同了。平时不大注意的事,我现在都能很敏锐地观察到。门外还没响起敲门声,我已经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阿拉卡的脚步声大,所以我很熟悉。伊莉的脚步声,我只能在很安静的环境下听到。而马迪尔,因为他练习格斗的缘故,走路很轻盈,我几乎很难分辩出。这个人是兰仆还是马迪尔呢?还没猜想出,门外的声音给了我答案。“主人,你醒了吧。我可以进来吧。” “进来。” 兰仆进来后,我连忙问:“你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我现在感觉不同了?” “我只是略微优化了一下主人的体质,使主人的身体经脉扩充,并向里注入了与主人自身斗气和魔力不冲突的能量。现在主人只需要稍加学习,就可以使出斗气和三级各系魔法。” “各系魔法?不是说各系魔法相互冲突很难兼容吗?你怎么这么容易就办到了?” “因为我注入主人体内的能量是中性而且拥有模拟各种能量的功能。它可以作斗气用,也可以作为介质吸引各系魔法元素。不过因为它不是主人自己本身的能量,因而是不可再生的。所以主人要在我离开的期间好好煅练自己本身的力量。” 我惊讶极了。“离开,为什么?你不是我的仆人吗?为什么要离开主人?” “情况是这样的。我来到这个世界时,剩下的能量本来就不足满值时的60%,虽然为主人输入的能量可以省略不计,但刚才为主人优化体质耗费了接近30%的能量,现在自身剩下的能量已经不足满值时的30%,这已经接近25%的警戒线了。所以我必须想办法补充自己的能量。由于这个世界没有合适的能量补充器,我必须自己想办法,所以需要的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但是自从与主人进行认主仪式后,我已经与主人的脑电波建立了完全的联系。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我随时都可以了解主人的情况。因为我可以使用一种效果类似于土系五级魔法瞬间转移的空间转移,所以只要遇到紧急情况,我可以随时出现在主人的身边——只需要耗掉大约5%的能量。” 由于和兰仆已经很熟悉了,我基本上可以明白他的意思。不过对于兰仆的即将离开,我还是充满了伤感。对于兰仆的感情,已经很相似对外公的感情了。我依恋他、信任他。他不在身边时,我肯定会感觉空荡荡的。转过身,免得他看见我湿润的眼睛。再过一个多月就十八岁,可以举行成年仪式了,不能再那么孩子气。我暗暗对自己说:要成熟坚强些。可还是不管用。我仍旧不敢开口,害怕带出哭意。我挥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开,可是好半天还没听到动静。难道他用了空间转移?我转过身,发现他还停在原地。只是他的眼角也有些湿润。这时他慎重地向我行了个骑士标准的效忠礼仪,然后转身走了。直到他离开后好半天我才想起,他根本就不是爱克斯大陆的人,为什么向我行大陆效忠礼仪呢? 帝国建立早期,帝国三犬阿拉卡、马迪尔、克洛斯起了巨大的作用。其中阿拉卡和马迪尔是兰特大帝的原先的家臣,而克洛斯与大帝在同一时期在圣兰学校求学。我们有理由相信,克洛斯加入兰特大帝的麾下正是那个时期。然后令人奇怪的是,无论是大帝本人还是克洛斯,都从来没有过只言片语关于他们的相识经历。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尽管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帝国三犬是绝对不可能背叛大帝的。但是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可以看出,阿拉卡和马迪尔虽然确实不易策反,而克洛斯却并非毫无希望。 之所以这么判断,是因为兰特本人及克洛斯都从来没有对别人谈论过他们的相识过程。问及他们同期的同学,得到的答案也令人欢欣鼓舞:在求学初期两者之间关系似乎并不融洽。而当我方一员非常重要的间谍试图从阿拉卡那儿得到相关情报时,却引发了阿拉卡的警觉,导致该谍报人员神秘失踪。这更加确定了我的猜测,兰特与克洛斯之间必然曾经发生过不同寻常的事情。我方应该对此情况合理利用。如果能达到策反克洛斯的目的,这将是我方极大的收获。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03256号文件兰仆离开的第三天了,阿拉卡、马迪尔的情绪还是没恢复过来。而我的情绪也不怎么样。其实我倒不是仍旧为兰仆的离去难受。第二天早上马迪尔的一句话早就冲淡了我的离愁。 “兰仆老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使我掌握了斗气。如果能够继续接受他的教诲,或许三五年内就可以使用出圣斗气了。真希望兰仆老师快点回来。” 我原本只是一个会一点基本格斗技巧的人,可是在兰仆的帮助下,现在我已经也可以轻易使出斗气了。而且据兰仆说,我现在的体质经过他的优化后,仅仅就经脉的强壮而言,实际已经超过了白银骑士。只不过我自己的斗气倒是不多,必须在用完兰仆输给我的能量之前煅练好自己的斗气。好在兰仆说他给我的能量非常之多,即使在战场上连续冲杀三天也足够了。 想到马迪尔的话,我多少有些得意。 现在情绪不好是因为我的情敌出现了。 假如可以确定情敌的实力比我低,我很有可能已经冲上前去与之决斗了。 但问题一方面在于:我自己只不过是拥有相当多的能量,而技巧还停留在低级阶段。另一方面,圣华学校的学生都是本身拥有相当实力的精英。不象别的一个国立或私立的学校,因为受到贵族或皇室的推荐、赞助、压力等各种原因,有大量混吃等死的贵族或皇族子弟会进入。圣华学校倒是并不要求进学校学习的学生本身有多么高的天份或实力,但它绝对不承认一个未从学校毕业的人是圣华学校的学生。也有一些有钱的商人家庭或是贵族让自己的子弟前来读书,可他们的子弟却承受不了圣华学校的风气:圣华学校只注重实力,如果一个学生连续三年都不能升级(从初级班升到中级班,从中级班升到高级班,或者是从高级班毕业的任意一种),就会遭受同学和老师的冷落。如果你连续五年都不能升级,那么将会被学校劝退。被圣华学校劝退除了会降低家族声誉,没有别的作用。谁会愿意自讨没趣呢? 愁啊。真是愁断肠啊! 在一声长叹之后,阿拉卡凑到了我的身旁。他鬼鬼祟祟地说:“公子,听我班上一个同学说,他魔法系的堂哥认识了一个新来的女生,名字叫伊莉。他还说,他哥哥完全为伊莉倾倒,已经开始全力追求了。他还说……” 阿拉卡剩下的话被我恶狠狠的目光和额头上的青筋逼了回去。他缩了缩脖子,然后鼓起勇气:“原来他说的是真的,真的是我们的伊莉郡主。不过他堂哥父母早亡,一直跟着做生意的叔叔生活。这回上学的学费都是好不容易才凑起来的。他堂哥怎么配得上郡主呢?” 这个情况我倒是不知道。从情敌的气质看,倒看不出是个商人的子弟。不过也不能这么掉以轻心,魔法系的学生,谁也说不准会发展成什么样。要是他很有魔法天赋,弄个魔法师、高级魔法师什么的,那比一般贵族的地位还要高。 我将目光放得柔和些,鼓励阿拉卡接着说下去。 “我也知道魔法系的学生毕业后身份会挺高。但是魔法师有个很大的缺点,”阿拉卡放低声音凑近我的耳朵说:“他们近身搏斗很差,我们叫上马迪尔,乘他不注意的时候狠狠地揍他一顿,让他不敢追求伊莉郡主!” 我费了好大的毅力才强忍着没有吐出鲜血,然后又花了十秒钟克制住掐他脖子的**。吐出一口气,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说:“如果说近身揍一个魔法师,你一个人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别人。有一个事实,你一定要记住:你是一个高贵贵族的近身仆从,不是一个小商人的仆从。不可以有这些太奇怪想法。” 这件事当然不能找伊莉沟通,而马迪尔,虽然有可能在上战场他的脑子会很灵活,但这件事,还是不要找他商量为佳。只剩下阿拉卡可以商量了。这种情况下,把他吓坏了影响智力发挥对我没有好处。只好暂时放过他。 “这样啊,”阿拉卡摸摸头,“好吧,就由我一个人蒙上面揍他一顿吧。” …… 一声扑通声过后大约十秒,阿拉卡发出凄惨的嚎叫声。又过了三秒钟,房间里开始上演一个人在前面跌跌撞撞地逃跑,而后面一个愤怒的人拿着大铁锤追杀的限制级血腥场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还没想出怎么应付情敌的方法,情敌居然反而先找上了我。 休息的时候,他约我到外面的小树林去。我应约了。 树林里,他站住后望着我,我也站住望向他;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我也恶狠狠地盯着他。 他终于先开口说话了。 “我叫克洛斯。” “我叫兰特。” “我知道。”克洛斯有些阴郁,“你和伊莉小姐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表妹。”这时我突然有点得意。 他脸色有些苍白。“什么性质的表妹?” 从他的表情看,我明显是占着上风。他为什么会这样失落、沮丧呢?难道是……我有点明白了。估计陷入情网的他已经向伊莉告白了,而伊莉拒绝了他,并向他提到了我。现在的问题是,伊莉是怎么说我的。 大陆有这样一个习俗。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同时爱上一位小姐,而这位小姐并没有向其中任意一位表达明确的爱意,其中一位男士便有权向对手提出决斗。他向我提出决斗我倒不怕。因为根据决斗的规则,当一方提出决斗后,另一方有权选择决斗的方式。这条规则原本是为了避免格斗型战士与魔法师之间轻易展开决斗,因而损失宝贵的魔法师。现在这条规则明显对我有利。大陆上魔武双修的人很少(因为人们相信魔武双修很难达到最高成就,而根据兰仆的理论,也的确如此),我相信对方的格斗技应该为零,至少他不会有任何斗气。 如果伊莉仅仅说她是我的表妹,那么克洛斯有权向我提出决斗。而如果伊莉说她喜欢我,那么克洛斯则无权向我提出决斗,那么他此番只是从我这儿确定情况。我该怎么回答呢? 我想了想,回答说:“就象伊莉对你说的那样。”这是个模糊不清的回答,但依克洛斯此时的精神状态,想必听不出我的狡猾之处。 他惨然一笑,转身离去。空气中留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既象是对我说,也象是对他自己说。 晚上回到住处,先将马迪尔和阿拉卡赶出去,然后朝着伊莉走去。伊莉看见我这副样子,脸又可爱地红了。我边向她走,她居然敢边向后退,直到被墙挡住,好象我是大坏人一样。好啊,我就做出点大坏人的样子来,有小红帽而没有大灰狼,那么剧情就不完美了。伸出左手按在她右肩上方的墙上,她低下头。本来想用右手托起她那显出完美弧线的下颌,犹豫了一下,倒底没敢。倒不是怕她用风刃术。喜欢一个人,当然要尊敬她。 “说,你对克洛斯说怎么说的?如果你敢不回答,或是说假话,我就吻你一下。” 本来还没什么的,说完这句话后,我的注意力却不能从她的红唇上移开了。她用和蚊子大小的声音说了句什么,就算是平时我也未必听得清楚,现在更弄不明白她说了些什么。那娇艳欲滴的红唇,那红苹果似的脸旦,实在太诱人了。我实在忍不住,缓缓地印了上去。 芬芳、甜密、柔软…… 从不可救药的失神中回复过来时,我发现伊莉不见了。对了,刚才她好象羞红了脸推开我跑回了自己的房间。现在怎么办?我还没弄清她倒底是怎么对克洛斯说的呢。去她的房间再找她? 马迪尔对此毫无察觉。而阿拉卡在第二天晚上忧心憧憧地对我说:“公子,伊莉郡主会不会变心了?这些天她都一直躲着你。要不要我去监视一下我同学的堂哥?” 我笑骂了阿拉卡一句。那种事情放在心里默默回味自有一番滋味。如果我把那件事说出去,伊莉会害羞的。古代东方有句话叫老羞成怒。伊莉的害羞底线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显然我没必要试验一下如何才能触及她生气的底线。 又过了好几天,伊莉见了我还是红着脸,看来关系恢复正常的重任只有我来扛了。 就这样再去找她其实也无所谓。但是我想送她一件礼物。上次伊莉得到极品红宝石时高兴的模样,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 送她什么礼物好呢? 红宝石?不说这次必然不会象上次那样使她高兴,我也买不起啊。想了想,我突然想到一个我本来早该注意到的问题。 好险,幸亏现在想到了。在离开塞斯公国时,她没带贴身女侍。在那种差不多逃亡的情况下,带贴身女侍确实不合适。但到圣华已经好些天了,虽然伊莉可能前些时候没有贴身女侍已经习惯了,因而忘了提起。我敢确定这一点。如果她想到了,是绝对不会顾及什么生活费不多之类问题的。但是由我送她一个贴身女侍,这就表明了我对她的体贴。 圣华学校有个特点非常好。它不存在生硬的上课制度,你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上课和上哪位老师的课(只要是与你等级相符即可,例如初级班只能上初级的课程,中级班只能上中级课程。)。只要你能在规定时间内升级,哪怕你一天课不上都可以。我喜欢这种制度。第二天,我没有上课而直接去了奴隶市场。 就象任何普通商品一样,奴隶也是分等级的。老弱病残没有特别技能的,一个英镑就可以买一个。他们也最多只能看个门,扫扫地,干点简单家务什么。但是由于便宜,一些普通的家庭偶尔会买一个。普通的,多数是农场主买去干农活;再强壮些,一般是各类矿场主的所爱;有特殊技能或年青貌美的奴隶价值最高。科洛斯总共才一千多平方公里,并非农业国,工业也不强。它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圣华学校的收入,它的二万多学生一年可以提供四百多万金币的学费。商业税收反而列在第二。在这种情况下,圣华的奴隶市场主要提供的是最后一种,需求决定市场嘛。 揣着怀里的两百枚金币,我漫步向目的地走去。到了市场,这里并不热闹。也许是科洛斯的自由风气导致人们对使用奴隶不很感兴趣吧。台上站着大约三十多个奴隶。我看了看,其中有几个还可以。别的买家一般都会对自己中意的奴隶仔细检查,但我去不喜欢那样,受外公的影响,我对待奴隶也很和气。奴隶的身上都挂着号码和价格,因而我走了交款台付了三十个金币,然后领了人准备走。 “主人,您能否把我父亲一起买下来?”新买的叫兰妮的女孩怯生生地对我说,她的眼里还含着泪。在塞斯的时候,我也曾逛过那儿的奴隶市场。圣华比塞斯文明多了,那里生离死别的场面经常出现。父亲离开儿子,母亲与女儿分开,即便是家生奴隶(即奴隶的子女,生就来的身份就是奴隶),也往往会因为这种分离而痛哭流涕。而那些因为还不起债或是犯罪成为官奴的人,更加会因为这种情况痛不欲生。我不喜欢这种情况,因而问明兰妮谁是她的父亲后,便买下了她的父亲。 兰妮的父亲高且瘦,眼神尖锐,鹰钩鼻子架在削瘦的脸庞上,看来很有精神。还好兰妮不象他。买他的时候,卖主特意叮嘱我说,之所以他的价格只需要一枚金币那么便宜,是因为他桀傲不驯,不容易使唤。 我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兰妮的父亲重重地哼了一声,倒是兰妮赶紧告诉我她父亲叫乔。格里恩。听兰妮的说话方式,她倒好象受过一定的教育。因为一般的平民不注重姓氏,介绍时只会介绍自己的名。我好奇地问兰妮:“你们是贵族?”兰妮垂下头,难过地回答:“我们原本是法兰西奥的贵族,因为得罪了三王子,被贬为奴隶,后来被奴隶贩子带来这里。” 怪不得兰妮气质那么好。可怜的贵族小姐,一下子从人上人成为了人下人。我又转过头问乔:“你会武艺吧,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和我外公一个家将很象,不是指模样,而是指一种武将的气质。” 乔满怀敌意而大声地说:“我原来是梅卡鲁斯城的副守备!”

第5章 第5章 我点点头,这和马迪尔的父亲官职等级一样。没想到只用一个金币居然可以买到这样一个人。我拿出钥匙,打开乔的脚链和手铐。“等会儿我们去圣华的市政厅,将你和你女儿由奴隶释放为平民。不过我希望你和你女儿继续为我工作。我有个女伴需要侍从,她是一个公国的郡主。要知道郡主的贴身女侍也是贵族,并不辱没你女儿。至于你,可以成为我的家将。我是一个伯爵的继承人。” 乔惊疑地看着我,活动了一下手脚。他看了看兰妮,兰妮点点头说:“我愿意。” 乔突然跪在我的面前,“我,乔。格里恩,愿意将生命交给主人!主人的任何命令,我都将尽全力完成。若有违此誓言,甘受到天神的处罚。”说完,乔有点尴尬地抬起头问:“主人,你的名字叫什么?” 我失笑。一个卤莽直性的人。但愿兰妮没有他那样的性格。 办完奴隶自由手续后,我们往住处走,乔看着我的眼光有些狂热。作为一个曾经是贵族的人,被贬为奴隶后,他的人生可以说不再有希望了。纵使因为某种原因他能够得到自由,而以前的作为贵族生活习惯后,平民生活会使他难以忍受。现在我显然成了他的救世主,所有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不过我还是暗自希望他能够稍稍收敛自己的感情。被一位美丽的女士用热情的目光注视显然比被他这样的目光注视更易让人接受些。 回到住处,他们都下课了。阿拉卡和马迪尔莫名其妙地望着我身后的兰妮和乔,我含笑走向伊莉。伊莉的目光中也带着惊奇,我笑着对她说:“我的生日快到了,为了庆祝,我送你一位贴身女侍。” 马迪尔显然弄不明白,他悄声问阿拉卡:“过生日不是应该收生日礼物吗?为什么兰特却是送礼物?” 阿拉卡不屑于回答这种简单的问题,没有理会马迪尔。马迪尔只得接受思维紊乱的现实。 伊莉的目光变得有些迷蒙了。哈,我都有些佩服自己了。三十个金币达到的效果比上回三千金币达成的效果还要大。 强捺住心中的愉悦,我作出随意的样子向大家介绍:“他叫乔。格里恩,现在是我的家将。她是兰妮,乔的女儿。这位是伊莉。塞斯郡主,但是不要对别人说。郡主的身份现在需要保密。”我指指马迪尔又指指阿拉卡,“我的近侍马迪尔。哈伯,我的贴身仆人阿拉卡。” 乔看了看大家,显然他对马迪尔的兴趣比对伊莉更大。他径直走向马迪尔,“你已经拥有斗气了?” 马迪尔点点头。乔大喜,“马迪尔,我们出去比划比划吧。” 对于这种提议,马迪尔自然不会拒绝。两位武士欢喜地出去了。 我朝阿拉卡使个眼色,然后对兰妮说:“你跟阿拉卡出去,让他告诉你睡房在哪里。” 只剩下我和伊莉两人了。伊莉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扑向我的怀中,呢喃道:“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表妹’嘛,不对你好对谁好呢?” 听了我的调笑,伊莉轻捶我的胸口,大叫不依。 可惜令人遗憾的是,当我想重温她红唇的甜蜜时,她居然敢挣脱我的怀抱逃跑。没有追她,是因为当时我满足地看着她的背影,陷入了一种不可救药的痴呆状况中。 阿拉卡对于乔的观感如何我不知道,但第二天早上看见马迪尔鼻青脸肿而又咧着嘴笑的样子,可以知道马迪尔一定对我新收的家将非常满意。阿拉卡对于马迪尔这副模样非常感兴趣,因为从前曾被他揍成过那副模样。虽然与马迪尔的关系也成为了好友,但看着马迪尔的脸,阿拉卡还是忍不住鬼头鬼脑地笑了。 在准备去上课时,马迪尔倒底忍不住对我说:“兰特,乔的本事真不错。昨天和他对打了好几次,我都撑不过三十招。你哪里收的这么厉害的人?他至少拥有迅剑士的等级。步战的情况下,我父亲虽然已经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但也多半打不过他。”没等我回答,马迪尔自言自语说:“有这样的陪练,我的进步可就快多了。也许我该考虑去通过骑士的考试了。” 尽管诚如14191003256号文件所言,克洛斯可能不象马迪尔、阿拉卡同兰特的关系那样毫无间隙可利用。但克洛斯拥有的忠诚品质与任何一个出色的骑士相比,也毫不逊色。在大陆历1418年5月2日至9月11日的卡敖奇围城战中,城市几度险些被攻破,城内原有1000千多士兵,到卡敖奇被马迪尔率领的大军解救之时,只剩下200多人。当时兰特仅仅拥有三座城市,克洛斯却毫无背叛或投降之意。目前想要策反克洛斯,难度实在太高。不过克洛斯似乎对塞斯公国女公爵的忠诚心更甚于兰特。或许我们应该从这个方向找出突破口。 ——对于《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91003256号文件的批示》连续几周的平静而又愉快的生活终于被克洛斯打破了。 他又约我去那个小树林。 天啊,谁来救救我?被女孩子约,也许我会陷入是否应该保持对伊莉忠诚的困扰中。但总是被男性约,我好烦啊。 烦归烦,好奇心还是促使我去了那个小树林。 克洛斯似乎在那儿站了很久,走到他身后时他还是没发觉我。我恶做剧地想:如果用一根大木棒将他敲昏,他一定不会知道是谁干的。 我轻咳两声,他还是没反应。真是气人,非要我大声用力咳吗?要是被别人看见,还以为我得了重伤风呢。我只好拍拍他的肩,他终于清醒了。 他转过身面对我。 奇怪的是他已经足足打量了我五分钟了,还是没有说话的意思。在他的目光下,我开始胡思乱想:他不会因为受刺激过大,改变了喜欢的对象,对我产生了兴趣吧。听说世界上有这样的人。 无聊的注目礼终于结束了。“我知道伊莉小姐是贵族。即使她不是你的未婚妻,他大约也不会看上我。” 唉,一个好好的小伙子,现在怎么就一下子变得那么沮丧呢?爱情的魔力可真大。 对于一个看来不会造成伤害的对手,没必要落井下石。 “你的外表俊朗,气质高雅。仅仅从外表看,伊莉小姐也会选择你。” 这时我仔细看了看克洛斯。至少和阿拉卡比起来,他外表上实在是可以占很大的上风。阿拉卡别的倒没什么,只可惜脸胖乎乎的、个子也不够高。而克洛斯长得不错,眼睛虽然给人一种有点眯着的感觉,但另有一份味道。五官很端正,再加上一头浓密的黑发,用上英俊两个字毫不夸张。 我想知道克洛斯倒底想和我说些什么,因而仍旧没有说话。 “我只想和你比试一下。假如我可以打败你,那么我至少可以找回一点自尊。” 听到克洛斯的这个提议,我愣了愣。 仅仅是比试的话,那我倒是不方便选择格斗。但兰仆告诉过我,我现在已经可以使用三级魔法了。能够使用三级魔法,已经具备了通过高级班考试的能力。我的问题在于虽然拥有使用三级魔法的实力,但毕竟仍旧是个魔法初学者。由于好奇兼炫耀实力的虚荣心,这些天我去图书馆找魔法书,专门看过流星火雨的相关知识。我对着克洛斯使用流星火雨,假如这个魔法使用成功的话,他多半会丧失性命。但越是高级的魔法,需要准备的时间就越长。使用流星火雨凝聚魔力加上念咒的时间,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可能需要二十多秒吧。假如在这段时间内克洛斯朝我扔一个火球或使个风刃术,我该怎么办? 大脑紧急运作,终于在排除若干方案后,我选择了一个最佳的办法。 兰仆说过,最好的办法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克洛斯看起来也是个死脑筋(看到克洛斯,我觉得某些方面他与马迪尔很象,后来的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帝国三犬中,马迪尔与另两个关系都很好,而阿拉卡对克洛斯仅限于礼貌上的交往,克洛斯对阿拉卡连礼貌上的交往也是能省则省)。我只需要向他显示一下实力,他就会彻底认输。 为了打消在使用流星火雨时克洛斯可能会产生攻击我的想法,我决定先表明自己魔武双修的身分。迅速凝聚了一点斗气后,我随后扔向一棵树。碗口粗的的树轰然倒下。 克洛斯强振精神说:“魔法师在战场上的作用,比战士大。” 然后我开始念咒语。 战士容易与战士交朋友,而魔法师的朋友也往往是魔法师。那是因为相互间容易沟通。克洛斯呻吟地说:“流星火雨!” 要是演示给阿拉卡看,他在流星火雨完成展现威力前,绝对不会知道那是什么,或许演示完后他仍然知道那是个威力大的魔法而不知道倒底是哪种魔法。而马迪尔虽然可以从空气中流动的魔法能量中知道这是个威力不小的魔法,但毕竟比不上克洛斯此时的表情更能满足我的虚荣心。 非常幸运地,我第一次演示这个魔法就成功了。但同时不幸的是,由于不会自如控制魔力及范围,整个树林都燃烧起来。 不得不说,克洛斯比马迪尔更有一分呆气。在这种时候,克洛斯居然看着我发呆起来。我敢保证,假如反应再慢上几秒,两个做俑者必然会被随后赶过来观看的人现场抓获。 拉着他狂奔几分钟之后,克洛斯实在跑不动了。他大力地喘气,就好象与伊莉玩游戏玩累了的小冰狼伊莉丝一样。 好半天,克洛斯才恢复过来。他努力站直身子,黯然对我说:“只有象你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伊莉小姐。其实如果你的魔法能力很低的话,我很愿意作你们的保镖。那样可以在伊莉小姐身边保护她。虽然伊莉小姐绝对不会看上我,但能够待在伊莉小姐身边,我已经满足了。现在我叔叔的钱只够供我与堂弟间一人上学,我只能退学了。” 原来他那么沮丧并不仅仅是因为爱情受挫的原因。 我现在有些同情曾经的情敌了。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同情心滥泛的人,世界上需要同情的人太多,能够保护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已经足够了。但是如果需要帮助的人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我却难以拒绝。 “你还是别退学。我给你两百个金币,生活费不够的话对我说。” 克洛斯深深地望着我。还好这回发呆的时间没超过30秒,不然我真要起鸡皮疙瘩了。 “我还是做你的家将吧。”克洛斯恭恭敬敬地向我行了一礼。 在确认他真心作我家将后,我答应了。白白给他钱毕竟会对他心灵产生伤害。 或许他在承诺做我家将之前仍旧多少对伊莉有些想法,但我知道,现在他已经真正臣服于我了。 做保镖毕竟没有真正的主从关系,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在年青的时候也曾做过一个贵族的保镖。但家臣则一辈子臣服于家主,有着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假如琥。雷洛年青时做了那个贵族的家臣,那么那位贵族的独生女就不大可能会嫁给他。 就平常而言,花两百个金币的代价就得到一个非常年轻并且至少拥有见习魔法师水平的家臣自然划算,但现在我们总共的生活费才四百多金币,一下子就用去了两百,我多少还是有点肉痛。再说了,前些天乔做我的家臣时,才花了一个金币呢,那才是真正的价廉物美! 带着克洛斯回到住处时,阿拉卡小声对我抱怨说,如果我再这样下去,楼房的房间就不够分配了,现在每个房间都住上了人。伊莉得知克洛斯的遭遇后,也很同情他,因而赞同我的做法。乔对我绝对忠心服从,在他看来我的任何决定都正确,他很热情地与新同僚打招呼。至于马迪尔,他很乐于见到家主拥有足够多有实力的家臣。近侍在小家主成年后,往往会被任命为首席侍卫官。多一个魔法师可以指挥,当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我现在的确被一个小小的问题所困扰:所剩的金币只有两百多枚了。虽然这些钱供七个人食用一年倒也足够,但如果需要钱的突发事件产生,那就会捉肘补襟。 可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将伊莉手中的极品红宝石卖了?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必然不会因为钱的问题而头疼,可是这绝对不会得到伊莉的同意。 两只小冰狼倒是颇为值钱。一只已经驯服的幼冰狼价格达到了1000金币,但伊莉丝和爱塞分别是阿拉卡和马迪尔的心头肉。我可做不出那么残忍的事。 在这个小团体内,我显然是首领。这种事,得未雨绸缪早早考虑好。 怎么办好呢? 各种技能的等级确认必须通过相应的协会。会计师必须得到会计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厨师必须得厨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骑士必须到得骑士协会颁发的等级证;弓箭手必须得到弓箭手协会颁发的等级证;魔法师必须得到魔法师协会颁发的等级证…… 如果没有得到相应协会承认的人擅自宣称自己的等级,以及穿戴高于自己等级的规定服饰,相应协会拥有对此人施予必要的惩罚的权力。其它协会有帮助相应协会对违反此公约之人实施惩罚的义务。 ——《大陆协会联合公约》根据从兰特二十一岁生日宴会上间谍008传来的可靠消息。当他的某位家臣问及兰特记忆最深刻的是哪个生日时,兰特回答是十八岁。但令人奇怪的是当时兰特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想起了某些不高兴的事。——英格兰尼情报六处b级第14191119323号文件在我为金钱困扰的时候,马迪尔居然通过了骑士测试。这虽然是一件喜事,但它是一件花钱的喜事!在强颜欢笑的同时,我的心在哭泣,为那十七个金币哭泣:十个金币的注册费;七个金币用来上高档酒楼庆祝。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伊莉居然对我说:“兰特,我也想去弄个见习魔法师来玩。” 来玩?!一次十七个金币很好玩吗?那么好玩你怎么不把极品红宝石卖了再来玩?心里虽然那么想,我还是堆满笑容说:“以你的实力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什么时候想去就去呗。等你通过了测试,我给你举行一次更隆重的庆祝。” 看着伊莉如花笑颜,多少可以安慰一下我心中的痛楚。但身后转来克洛斯的声音。 “主人,我也想测试一下自己的实力,看能否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 我理解克洛斯想在主人面前留下有实力的好印象,但心中仍旧止不住地痛。完蛋了。又有三十个金币离我远去了,如果伊莉和克洛斯的实力再低些,我还可以幻想节省三十多个金币的开支。但事实是残酷的。看来过不了多久,我得去要饭了。 眼中浮现出不久的将来:寒风中,我衣不遮体,左手拿着随时将要折断的竹竿,右手拿着残缺的破碗,哭喊着:“大爷大婶们,可怜可怜我吧……都三天没吃饭了……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呜呜……三个月大的婴儿……” 正酝酿着感情,连眼角都有些湿润了,伊莉的一句话让我觉得似乎被人推落井底。 “兰特,你也和我们一起通过见习魔法师测试吧。” 还没想好说辞,克洛斯的一句话让我觉得落在井底的可怜人又被扔了一块很大很在的石头,不然眼前为什么会冒出到处乱飞的星星呢? “不会吧,主人还没通过见习魔法师的测试?可为什么主人已经拥有魔法师的实力?” 在眼前一黑之前,我隐约听到乔的赞叹声:“主人到底是主人啊。根据他不经意泄露的斗气强度,通过骑士测试应该没问题。” …… 以还没有完全拥有骑士、魔法师的实力,不愿意进行一次没有完全把握的测试为由逃脱了骑士、魔法师的测试。不过我们三个人还是取得了四项见习资格。 本来马迪尔建议一个人庆祝一回的。好在我对阿拉卡进行威胁;对伊莉说我特别特别想和她一起庆祝,得到我、伊莉、阿拉卡、乔(他总是无条件支持我的任何决定)、克洛斯一共五票否决票,加上兰妮的弃权票,致使这个破烂提议被否决。 即便这样,三个人的四个见习资格注册费还是花了四十个金币,庆祝花费十几个金币。因为这令人苦恼的金币困扰问题,我还不得不将庆祝会与我自己的生日一起来庆祝。 每年的十一月十九日我都很快乐。可是今年,在我踏入成年人的极有意义的这一天,庆祝宴兼生日宴会上我总是有些心不在焉。当庆祝宴结束之后,我一回到住所便关起门,数起剩下的金币来。只剩下一百四十二个金币、七个银币、若干英镑及其它零钱。这些钱,一个人的圣华学校学费都不够! 后来的几天,阿拉卡及马迪尔都小心翼翼地尽量不让我与伊莉丝和爱塞独处。因为据他们说,我看着那两只冰狼时眼里射出一种很奇怪的目光。 这能怪我吗?冰狼现在越长越大,过不了两个月,它们就会进入成熟期。那时它们吃的肉就会比我们七个人都吃的多! 偏偏这样的问题还不好找人商量。无计可施的我只好经常抱着闪电的脖子对它诉苦。其实闪电是一匹极罕见的汗血宝马,它的市面价格超过了四万金币,而且还有价无市。但想要我卖闪电,那绝对没可能。 在苦思了几天之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送封信回家,向外公要钱。 本来刚刚正式成为成年人的我应该更多些自尊,虽然知道外公正在进对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抵抗战争,我用这样可笑的事去麻烦他实在太说不过去,但我实在无计可施。按道理家臣应该为主上排忧解难,但在外公面前我可以不要自尊,在伊莉、家臣、仆人面前,我的自尊还是特别重要的。 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后,我的心情轻松了许多。接下来的日子又变得轻松愉快了。 兰仆帮我优化了经脉。在那之前,他还教过我最佳的修炼方法(据他所说)。这段悠闲的日子里,我享受着强大实力的快乐。 格斗上的进步非常明显。以前是我撑不过马迪尔三十招,现在是马迪尔撑不过我二十招(为了快点解决战斗,我与他对练时不时发出火球术、迟缓术或魔法神箭。在超过十次的挫败后,马迪尔终于提出要求与我只用格斗术比试。偷偷为自己施展迅捷术之后,马迪尔仍旧没撑过二十招。当我洋洋得意时,伊莉却站出来揭穿了我的小把戏。不得已,只好在伊莉的监视下与马迪尔进行了一次真正的纯武格斗(我控制了兰仆输给我的能量,因为兰仆说输给我的能量强度可以达到白银骑士水平,我不想将自己未来的首席侍卫官打残废。毕竟目前我的技能水平、能量控制水平还不够好)。这回他总算撑过了五十招。这么一比,我才知道与乔在纯武格斗在技巧方面相比还差了一点。没办法,乔与我练招时,我们要么是平局,要么是我略胜他一筹。 乔现在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狂热了。当我委婉地提醒他时,他解释说“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是他们家族男丁的祖训。我晕。 伊莉倒是突然与我闹了一点小别扭。因为我现在的实力与对付沙盗时的实力相差太大,她不相信我是这段时间进步的,认为当时我是想看她热闹,懒得出力。我很费脑筋地安抚她,结果效果不太明显。最后没办法,只好拿出我的杀手锏——一个甜蜜的吻终于软化了她。 其实她现在也为我的实力高强而雀跃,毕竟我是她“表哥”嘛。 按兰仆临走前的吩咐,我逐渐提高着自己本身的斗气和魔法力。相信此时就算兰仆给我的能量突然完全消失,凭我自身的能力也勉强能够通过骑士和魔法师的测试。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兰仆给我输送能量——只需要睡上一觉,就可以得到那么多的能量。 大家都很努力地学习,都升到了高级班。连阿拉卡也不例外。他的老师赞叹他是百年一遇的商业奇才,这令他洋洋得意了好些天。真是井底之蛙。其实以我现在的实力,都可以通过高级班的测试了。但是陪伊莉读书显然很重要,一年还没过去,我没必要现在就从圣华学校毕业(又没奖金)。不过想通过高级班毕业却是件很困难的事。圣华学校毕业生通过高级班的平均时间是两年零三个月。我得意地引用一句古代东方文明留传下来的话在心里暗暗对大家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战斗中被抓获的俘虏,属于抓获者所有。 抓获者有权任意处理不缴纳赎金的俘虏。被俘虏者至清醒后三天内承诺缴纳赎金者,抓获者在三十天内不得杀害及虐待俘虏。赎金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但如果抓获者要求赎金过高,拥有男爵以上爵位的贵族有权向爱克斯大陆协商委员会提出申诉,最后赎金由协商委员会确定,双方不得提出异议。在申诉过程中,抓获者不得杀害及虐待俘虏。 被俘者不得试图逃跑,否则不受此条例保护。 如果抓获者违反此条例,将受到爱克斯大陆骑士协会剥夺生命的惩罚。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一条兰特吾孙:来信已收到。本来在这国家存亡之际,将有限的金钱汇于你有悖我的做人原则。但考虑到伊莉郡主与你一同生活,因而将你户头中汇入两千金币。 对上次送我的礼物非常喜欢。在与英格兰尼侵略军的战斗中,银光抵得上一支弓箭小队。它至少救过我两次性命。 在我们领地的保卫战中。敌人探知我在领地内只留下一支不足百人的部队,派出五百轻骑兵试图将我们一举击溃。但是那些高傲自大、骑马好象跳舞的粗鲁英格兰尼人并没有想到:我留下的这一百多人当中都是弓箭术最佳的家臣及士兵。在肯得村,我们打了他们的伏击——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我们只有不足百人的队伍敢于与他们正面作战。村子早就搬空,却预备好了大量的枯草。先用几支火箭将村中的枯草点燃,接着勇士们对着那些几乎没有盔甲的轻骑兵们射箭。开头敌人队伍的首领准备硬冲正面阵地,但是敌人士气不高,又没有盔甲。我的好儿郎们射死了七八十个对手之后,敌人觉得正面冲过阵地不可能了,便从我防守的另一面逃过来。在我防守的阵地上只有我和另外七个家将。但个个都箭术超群。当敌人损失了近二十个人冲到离我的阵地不到二十米的时候,我的银光施展出了强大的冰箭术。在那么近的距离内突然射出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当时就令敌人的队伍混乱了。接着不到十秒,银光又给了他们重重的一击。这一击彻底击溃了敌人首领的信心。在不到十秒内两次如此大规模的冰箭术,让他误认为雪拉郡主在我们的队伍中。 结果以我们不足百人的部队轻松地杀死了一百二十个敌人,俘虏了三百零七个敌人。只有不到八十个敌人逃走了。 现在外公的威名已经让敌人非常害怕了。公国内一些由平民组成的抵抗部队,偶尔还假装成是外公的部队来吓唬侵略者。在这种国难当头的时候,我自然是不会介意别人借用我的威名抵抗侵略者的。 你现在别的情况还好吧。 伊莉郡主情况怎么样了? 外公大陆历1415年12月25日附:如果可以,速将那天我见过的两只小冰狼送回来。那两只冰狼应该快成年了。现在冰狼在战场可以起很大的作用。 伊莉小甜心:现在情况还不错。你尽管放心。我们给予了侵略者极沉重的打击。你的两位哥哥在战场上都很英勇,得到了战士们一致的好评。雪拉姑姑与我在一起。魔法师在战争中的作用真是大极了。你姑姑在一次守城战中施放一个流星火雨,消灭了数百的侵略者。可惜后来敌人调来了一个魔导士,再加上他们部队中还有七八个高级魔法师,我们最终只好放弃了那座城池。 兰特对你怎么样?那小子要是敢欺负你,我一定打爆他的头。不过我猜他一定不敢欺负你,你欺负他倒是有可能。想当年我就老被你妈欺负。 转告兰特,其实他外公给他写的那封信中附言才是他外公觉得最重要的。如果仅仅因为你的缘故,其实我也不会同意将那宝贵的两千金币给你们浪费。但是现在一只幼冰狼的价格差不多是一千枚金币,而一只成年驯服冰狼的价格更是接近三千枚金币,就当我们买了两只冰狼吧。说起来我们还赚了。另外,他外公在肯得村抓到的俘虏中,有一个子爵,一个男爵,其他下位贵族三十四个。光赎金也不只五千。 要兰特把你照顾好,不然我就不给他封爵。还有,要他别光顾着和你谈情说爱把正事忘了。记得派可靠的人把冰狼送来。 你最亲爱的老爸大陆历1415年12月28日如果仅仅是外公的来信,打死我也不会将其中某些信息透露的。但公爵大人的来信却让我陷入了尴尬的境界。 好在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对战事的描写上。乔参加过战争,据他分析,外公和公爵大人的日子并不象他们说得那么轻松。我外公这样级别的将领都被银光救过两次,说明战事非常残酷。郡主的两位哥哥亲上一线杀敌,虽然也有我那两位未来的小舅子特别喜欢冲杀的可能性,但一个公国的两位继承人都冲杀在前线,毕竟很反常。而且我外公和公爵大人都经意不经意地强调把冰狼快点送过去,更证明战事严峻。 听完乔的分析,马迪尔坐不住了。他郑重地向我行着臣属礼节说道:“主公,阿拉卡上战场不妥,爱塞是我的冰狼,而伊莉丝也很听我的话。希望主公能够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回国效力!” 伊莉此时躲在我的怀时抽泣。都怪乔。从这两封信里我又不是看不出问题的严重性,乔对我负责就行了嘛。为什么当着大家的面把问题分析清楚呢。我轻轻抚摸伊莉的背。带着伊莉回到战火连天的塞斯对伊莉显然太危险,看来我只能留下圣华陪着她。我对马迪尔点点头,“好,我同意你的要求。”接着又目视乔和克洛斯,看他们有什么反应。如果他们不愿意去,我也不会生气。他们毕竟只是我的私臣,与塞斯没有任何感情。 乔站出来与马迪尔并排站在一起说:“我愿意为主公效力,为主公的祖国战斗。!” 克洛斯本来还有一丝犹豫,伊莉抬起头感激地望着乔说了声谢谢。于是克洛斯也走到马迪尔的旁边说:“主公,我也愿意!” 臭小子,口里说着主公,眼睛却望着伊莉。 这时马迪尔连忙制止克洛斯,“怎么能我们三人都离开主公呢?身为家臣……” 我打断了马迪尔,“你们三个人谁能打败我?现在你们三个人联手也未必是我的对手。我现在不需要你们的保护,而需要你们三个人去塞斯帮助公爵和我外公。” 伊莉楚楚可怜地说:“兰特,我也想回去。” 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小事可以让着她,大事得听我的。现在伊莉还没突破颈瓶达到魔法师的水平,回去也帮不了什么忙。再说公爵将她托付给我,其实也有托孤的意思。虽然我与公爵接触不多,却很是相投,我不能被伊莉的泪水攻势打败,那样将会辜负公爵的苦心。除去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于私心,我也不忍心让她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马迪尔他们三人对视一眼,同时点头回应:“请主公多加保重!我们现在立即收拾一下,马上出发。” 两个女人顿时哭了起来。本来我还以为兰妮是因为父亲将要离去而哭泣呢,谁知她居然将依依不舍的眼神投入马迪尔。怪不得上回驳回马迪尔的烂提议时兰妮投了弃权票呢。这时连阿拉卡的眼睛都有点红了。

第6章 第6章 我叹了口气,将伊莉用力拥入怀中,对他们三个人说:“马迪尔,闪电借给你骑,反正闪电现在已经接受你了。象它那样的宝马,不上战场显不出它的宝贵之处。你们快走吧!别在这里惹两位小姐哭了。” 马迪尔眼里露出激动的神色,而乔则露出羡慕的神色。乔对兵器、骏马有着狂热的爱好。 我抽出自己的配剑,示意乔接住。“这把剑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名剑,却也是我小时候外公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把剑是矮人族名匠打造的,比起一般的精钢剑要强过百倍。你一定要用这把剑多杀几个敌人。”本来我还想将合金锁子甲赐与他,不过考虑他那高瘦的身材实在不合适,所以还是算了。 乔又陷入了那种狂热的情绪中。他激动地望着我,这使人有点怕他会突然扑上来抱住我。乔一字一句地说:“剑在人在,剑失人亡。主公请放心。” 对其他两人都送了礼物,正在为难送什么给克洛斯,伊莉从她的房间拿出那柄镶着极品红宝石的魔法杖递给我。 我有些不情愿地示意克洛斯将魔法杖接过。还没开口,克洛斯已经激动地说:“杖在人在,杖亡人亡。主公请放心,我一定会尽力保护好公爵大人!” 死混蛋,又口里喊着主公却望着伊莉!他倒是也会说话,什么保护好公爵。这是对我说话吗?明明在讨好伊莉嘛——虽然我从这句话中不能(或是不敢)挑出什么毛病来。 我作了个坚决的手势,命令这三个陷入狂热状态的人赶快离开。 爱克斯大陆上的邮件传递系统非常完善。在各个中大型城市里都有固定的邮件中转站。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殊邮件传递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传递邮件花费非常昂贵,但极为迅速。因为为这个系统服务的都是精通飞行术的魔法师。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还可以特邀精通瞬间转移的魔法师提供帮助。 ——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国王可册封任何爵位,公爵可册封伯爵以下爵位。接受册封者必须效忠册封者,一般也应该效忠册封者的继承人。如果受册封人不愿意效忠册封者的继承人,其继承人有权采用武力手段剥夺受册封者的爵位。拥有采邑的公、候、伯、子、男爵为上位贵族。上位贵族不袭爵的子女为下位贵族。上位贵族可以收录平民为家臣,家臣必须在国王、公爵授权的权力机关注册并缴纳注册金。此后此家臣亦拥有下位贵族的权力和义务。但此家臣子女不继承贵族身份。 ——《爱克斯大陆爵位规定》住处一下子就安静了许多,开始大家都有些不适应。两位女性的感情细腻些,而我、阿拉卡则是因为以前总是三个人一起,现在少了一个人,很不习惯。气氛相当压抑。 伊莉总是担心她的父亲和那两个哥哥,而兰妮也为她的父亲和马迪尔寝食不安。从小外公就对我说,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在战场上而不是床上死去,那是一个身为名将者的最好归宿。因而我反倒不怎么为外公发愁。 通信不是很顺畅,估计塞斯公国的战斗已经陷入了胶着状态。有一次,我们隔了一个月才收得到来信。外公和公爵大人基本上不写信,而马迪尔偶尔给兰妮写上一两封,来信主要是克洛斯写的。虽然名义上是向主公汇报情况,但信的末尾总会加上一句:向伊莉郡主问好。 克洛斯到达塞斯后,与马迪尔、乔分开了。他自愿跟随在塞斯公爵左右。在乔的眼里,塞斯公爵与英格兰尼国王没太大的区别,但我的外公则是主公的亲人,因而他只为外公服务。马迪尔虽然对塞斯公爵同样尊重,但他的父亲在外公的麾下,因而更乐意受外公的指挥。 公爵知道克洛斯、乔都是我的私臣,却被派来塞斯参战连说了三声好。在确定了两人的能力后,塞斯公爵更加满意了,当即就册封我为布拉日隆男爵。可惜被册封的人却不在现场,而且无法短期内无法回国接受册封。 一同看信的人都认为公爵是因为我将自己心爱的家臣全部派回参战,这种为公国奉献的无私精神使他大为感动,因而册封我。不过我却隐约觉得,公爵是出于另外一种心意而特别喜欢我。 到了五月,来信更加时断时续,两位女士常常因为十几天没有收到来信而焦虑得吃不下饭。伊莉是五月二十三日的生日,生日那天,四个人坐在桌前,都没怎么说话。女士们更是恨不得执手相看泪眼。对于这种情况,空洞的安慰已经于事无补。所以我只能轻轻环住伊莉,让她可以有一个强壮的胸膛依靠。 大陆历1416年七月一日,噩耗突然传来。外公战死沙场,银光死在他的身边。马迪尔也受了重伤,好在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虽然信中公爵说外公无愧公国名将的风采,我也明白外公死得其所,但还是忍不住一个人关起房门痛哭了一场。从现在起,我是阿尔巴伯爵兼布拉日隆男爵,但同时也成了一个孤儿。为了不让其他三个人太担心,我拭了拭眼泪出去吃了晚饭。虽然眼睛还是红肿着,但我并不在乎。成年男人也有哭泣的权力,只是不能滥用。唉,可怜的兰妮,现在还在房间里哭着呢。 大陆历1416年七月十三日,又一个噩耗传来。 主公大人:上周,伯爵大人的残部与公爵汇合。昨天,我们又被英格兰尼人包围了。塞斯公爵两位公子确实在战场上英勇过人。当时能够参加战斗的不过三百人,英格兰尼人却有五千人。公爵的大公子在撕开对方包围圈时被流箭射中咽喉,公爵二公子在掩护中被敌将用长枪刺穿挑落下马,相信两人都英勇牺牲了。很遗憾,我们没有抢回两位公子的遗体。 公爵本人身上被射中五箭,胸口和右肩均被长枪刺穿,众部将奋不顾身才把公爵救回。幸亏克洛斯不顾性命地在后面断后,我们才逃出包围。但克洛斯却下落不明。公爵大人此时生命垂危,估计挺不过明天。两位公子又凶多吉少,众部将及其它贵族私兵军心涣散。 雪拉郡主在得到英格兰尼国师、魔导师圣东尼奥。詹姆士不参与战争的承诺下,遁入深山去潜修魔法了。现在塞斯公国群龙无首,情况非常紧急。 请主公照顾兰妮。 您最忠心的仆人:乔。格里恩跪拜大陆历1416年6月2日接到这封信后,伊莉哭成一个泪人。我也又一次陷入悲痛之中。公爵大人的音容笑貌浮现在眼前。一位可爱可敬的长者眼看将要离开我们;祖国塞斯即将被异国征服。 伊莉哭了很长时间后,突然抬起头盯住我的眼睛,那一刹那,我觉得伊莉突然成熟了许多。 “我要回国。” 尽管语气比较平淡,但从她那坚毅的眼神中,我明白自己不必多说什么了。现在不是回不回塞斯的问题,而是谁回去,谁不回去的问题。 尽管对回国与英格兰尼对抗没有信心,但我不可能扔下伊莉。为了自己的感情,也为了可爱可敬的公爵。而阿拉卡和兰妮却没必要跟着我们走,他们跟着只会是累赘。 可是我将留下他们的决定宣布之后,他们却死活不肯同意。兰妮还可以说希望与父亲在一起,阿拉卡却简简单单地直说不愿意与我分开。 虽然上位者下达命令后下位者必须遵守,但一个好的上位者应该让下位者心甘情愿地服从,尽量少用权位压服。 “你的中级班老师说过你拥有百年一遇商业奇才的潜质,是真的吗?” 阿拉卡不明白我为什么转变的话题,但他对于自己的特长被怀疑还是很敏感的。 “当然,我老师是这么说的。” “一个商业奇才在战场上可以干些什么?” 阿拉卡有些语塞了,但他的回答令我感动,“我不管,反正主人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主人你就是我生存的意义所在。” 为了调节一下气氛,我调侃了一句,“那你是否最好和我睡在一张床上呢?”看到他有些不好意思,我接着说:“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你上战场也许比一个普通士兵稍强些,但如果你留在圣华学到足够的商业知识,然后作为商人帮我赚钱,那样对我的帮助不是更大吗?” 看他的表情还是有些犹豫的样子,我抛下更大诱饵。 “给你留下一千五百金币,任意你支配。为我多赚些钱,以便支持我们塞斯公国的复国大业。”未了,我又加了一句,“如果你干得让人满意,我提拔你作家臣(注:家仆与家臣不同,家臣属于低级贵族。)。” 看到阿拉卡眼里冒光的样子,我知道他被说服了。然后我转向兰妮。 说起来,父亲和情人都在那里,不让她去的确有些残忍。但带上一个不会武艺、魔法的纤纤弱女,显然也不是什么好想法。 “兰妮,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到了塞斯,乔和马迪尔会为了保护你而更加困难,他们丧生的机率会增大。你忍一忍吧。等战打完了,我马上做你和马迪尔的证婚人。好吗?” 好在兰妮是个明白事理的女孩。多亏格里恩家族那条“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只针对男丁,不然可真不好办。只是不知道最终令兰妮留下来,那个答应做证婚人的承诺起了多大的作用。 普通斗气为白色,圣斗气为金色,终级圣斗气则似有若无,没有颜色。一般而言,接近青铜骑士、迅剑士的实力便可以发出斗气;当实力接近黄金骑士、影剑士时,便可以发出圣斗气;而终极圣斗气则是圣骑士、幻剑士的专属。但也有反常的例子。有的人可以发出圣斗气,但他的实力只能通过青铜骑士的测试。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此人斗气强大,但格斗技太差,因而仍旧得不到晋升。好在这种特例毕竟很少。因此在战斗中,我们可以根据斗气大致判断对方的实力,从而选择进攻、防守或是战略转移。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格斗基础教程》根据最先抵达现场的魔法分院副院长缇纳。弗朗西证实,火灾是由流星火雨魔法引起的。当他赶到现场时,现场空气中仍存留相当大的魔法能量波动。据他分析,其能量之大,已经超越了魔导士的能力。但令他困惑的是,施展此魔法的人魔控力似乎不够,空气中魔法能量很不均匀。据我调查,擅长火系魔法的高级班学员中无一符合条件。我个人判断,此事件很有可能是由某魔导师试验某种新的魔法失败而导致。因此我建议,学校不必将此事件深查下去,这样会伤害魔法分院某院长的颜面,对学校自身的声誉也会造成负面影响。 ——大陆历1415年10月25日树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一路上我蛮希望能够再遇上沙盗那样的角色,那样也许可以再得到一颗极品红宝石呢。可惜居然平安无事。 终于又踏上塞斯的国土了,伊莉伪装了几十天的平静表情终于被击溃。她稀里哗啦哭了个痛快。在借用胸膛给她的同时,我还得注意周围的情况,毕竟塞斯公国上到处都是英格兰尼的军队。我可不希望在与自己人汇合之前以两个人的力量去对抗一整支军队。 但是运气似乎不大好,在塞斯公国我们遇到的第一批人就是那些英格兰尼人。 我不想冒风险与那百来人的队伍发生冲突,所以要求伊莉施展出气系二级魔法飘浮术,然后我就用三级魔法飞行术拉着她离开。哪知伊莉坚决地摇摇头,对着快速冲上来的英格兰尼人念起咒语。 我点点头,在这种情况下,以伊莉的实力,她现在所施展的火系二级魔法烈火魔墙的确是最佳选择(当然,那是以战斗而论。我并不放弃逃跑是最佳选择的观点)。这种魔法可以大面积杀伤敌人,如果敌人中没有弓箭手,还可以保证正面不受敌人的攻击。让人失望的是,英格兰人中有十几个弓箭手。本来我还想偷偷懒的,但是为了避免被射成刺猬,我只好在身前布下了一个空气之盾。这种魔法并非所谓的结界,但挡住一般的弓箭显然没有问题。 英格兰人脸上露出惊异的神色。我想他们当中肯定有人感叹运气不太好,居然在巡逻的时候遇上两位见习魔法师。不过他们仗着人多,在损失了十几个人之后,终于冲到了离我们不到二十米的距离。这时候,伊莉改用风刃攻击了。现在她的实力比起在沙漠中对付沙盗时的实力确实有很大的提高。那时她一次只能射出十几个风刃,现在则一次可以射出近百个。满天飞舞的近百个风刃如同一只百人弓箭小队的一次齐射(当然,在不考虑准确度的前提下)。面前的敌人一下子倒下了二十多人,可惜敌人的确太多,剩下的五、六十人犹豫了一下,又接着向我们冲过来。这时伊莉脸色有些苍白,当然,她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魔法力不继。现在她已经双手握住魔法杖准备肉搏了。 在这紧急万分的情况下,我仍旧抽出宝贵的时间对着伊莉做出一个很帅的微笑,以便让她安心。令人失望的是,她居然没看见我这个充满柔情且极具魅力的微笑。开什么玩笑,太无视我的存在了吧? 我的一腔怒火只好发泄在倒霉的英格兰尼人的身上。按道理说,敌人这么密集的队形用气系四级魔法连锁闪电最好。但据我自己的试验,这个魔法目前我的成功率还不到50%,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冒险不符合我的性格。而使用流星火雨的话,我担心自己那不精确的魔法控制力,要知道,流星火雨是无差别攻击,而此时敌人又离我这么近。因此火系三级魔法连株火球成了最佳选择。兰仆的能量真是好,在倾泄了数百个火球后,只剩五个英格兰人冲到了我的面前。 说实话,运气还不算太差,如果不是有二十几个敌人转身逃跑了,现在站在面前的将会是二三十个人,那我就只能选择逃跑了。以我的实力倒不至于会害怕两个见习剑士外加二三十个最基本的步兵,但是在混战中没法保护伊莉,伊莉的安全比我的形象自然重要多了。 这时伊莉终于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了。我敢确定她对我施展了飘浮术,否则此时我为什么会有飘飘然的感觉呢? 我潇洒地冲她做了个必胜的手势,然后冲向那五个敌人。 “啊,魔剑士!” 在用一个斗气将看起来象首领的敌人击飞后,听着一个敌人惊恐的叫声,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在陪审团唯一成员兼法官都是我的前提下,那个惊恐的胖子被我在心中暗暗审判后,宣布为无罪释放。 在敌人由于恐慌而一滞的时候,趁机将剑刺入一个离我最近的大胡子的咽喉。 剩下的那个见习剑士拼命向我攻来。等级的差距很明显,随手一剑将他的剑挑开之后,我将一个火球送到一个试图逃跑的敌人背上。那个逃兵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又一个被解决了。那个被我暗自赦免的胖子的确很合我的心意,他既不逃跑,也不向我攻击,只是站在那儿惊恐地发抖。见习剑士也犹豫起来,但他好歹还是比那个胖子强点。他至少还可以行动,不象胖子只剩下发抖的份。 “第三十三混编步兵联队第二大队第三小队队长、英格兰尼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向尊贵的魔剑士大人投降。我愿意按大陆习惯的150%付出赎金。”说完,他将手中的剑倒着递给我。 我有些不悦,他的说法证明当时我攻击的人并不是首领。不过我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迁怒他。我哼了一声,然后收下他的剑。这时我望向那个胖子,他一下子将剑扔开,顺势跪在地上。 以剑士、魔法师的实力,击败这五个人只用了三招,这样的成果很让我满意。上回被沙盗袭击时的失落感完全被弥补了。 “伊莉,瞧,把这个小队的队长活捉了,可以问问他情报。” “我觉得你杀的另一个拥有见习剑士身手的人更象首领啊?”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不对,应该是英雄美女所见略同。 强尼连忙解释:“刚才那个被杀的是我的家臣,他的实力及战争经验超过我。因而队中其实主要由他指挥。但我的确是小队长。” 我瞥了眼那个胖子,他慌忙点点头,“队……队长说得都是……都是真的。” 我问强尼:“最近在附近有什么抵抗组织?” 强尼摇摇头,“最近十几天都没有什么抵抗组织在这个区域活动了。” 伊莉非常失望。要是有大规模的战斗爆发,要找到抵抗军队容易些。否则撞上敌人的机率远远大于碰上自己人的机率。 到于怎么处理俘虏,倒也真是个麻烦事。带他们上路显然太不现实。但我也不愿意做出杀掉俘虏的事。我对强尼说:“现在放你回国,你和你的部下不要再留下塞斯,否则下次见到你,就不能保证你的性命了。”强尼脸上显出尊敬的神色。然后,他低头答应了。 我拉着伊莉离开这儿。在路上她有些不满意我放掉俘虏的行为。我反问她:“那能怎么样?带着强尼和那个胖子,还几十个受伤轻重不一的伤员上路?再不然,杀掉俘虏?”伊莉沉默了。我理解伊莉此时对英格兰尼人仇恨的感觉,因为我的外公也死在英格兰尼人的手上。但杀俘的事,在变得疯狂之前,我还是不会做的。 盲目地在塞斯乱逛,关于抵抗组织的消息倒并不少,但可惜往往等我们得知消息赶去后,抵抗组织已经离开了。反而有几次遇见随后追到的英格兰尼军队。有了上次的经验后,我对自己在战场上的实力有了更准确的认识。所以一百人以下的普通士兵队伍就顺手消灭,而如果发现对方队伍里有见习魔法师或是有骑士、剑士以上的人,我一般都不愿意惹。 有一次判断失误,攻击一支不足百人的队伍。不知道那个队伍里有什么重要的任务,里面居然有好几个魔法师、骑士、剑士,还有一个高级魔法师。惹上这样的强大敌人,自然只能落荒而逃。幸好我魔武双修,而且可以使用飞行术。不然真是凶多吉少。 大帝在参加塞斯的复国战争开始,对他的首支部队进行了整编。整编地点在安德烈村,因而此次整编被称之为安得烈整编事件。自从大帝将未来的塞斯公国战斗力最强的队战力大为提升。在伟大的大帝带领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安得烈整编事件中,发生了一件历史学家为之争论不休的话题:为什么兰特大帝在得到部队的指挥权后虽然马上向外宣称公爵回来的消息,却没有首先进行对伊莉公爵的效忠仪式。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早就心怀征服天下大志,自然不肯屈居伊莉公爵手下,向某个人效忠,因而故意忽略了举行对公爵的效忠仪式。而另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兰特大帝本来准备在光复塞斯公国之后,再正式举行效忠仪式的,只不过由于各种意外,致使效忠仪式始终没有举行。效忠仪式是一个很神圣的仪式,草草举行,是对伊莉公爵的不尊重,也是对仪式的一种污辱。 ——《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没想到最先遇到的,居然是我们的熟人——如果闪电可以算做人的话。闪电欢快地嘶叫着跑到我跟前,而我也从嘴里发出毫无意义的叫喊声冲向闪电,然后紧紧地抱住它的脖子。 在寻找抵抗队伍的期间,伊莉很坚强。可是当她看见后面出现的马迪尔、乔、克洛斯之后,她小嘴的一扁,眼泪又忍不住流出了眼眶。当然,除了乔,大家都因为能够活着见面而让眼泪暂时放纵了。 放开闪电后,我走向三个人。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还是乔先开了口:“主公,我们听说了你在附近的消息,所以赶了过来。” 一时间,我感觉恍如隔世。三个人看起来都比以前瘦多了,以前高瘦的乔现在显得更瘦了。 我用力拍打着马迪尔的肩,“马迪尔,你现在瘦多了。不过还好,看起来更英俊些!想必兰妮会更喜欢现在你的模样吧。”乔听到这句话,显得莫名其妙。也不能说他傻,因为我也是从后来收到兰特的来信察觉的。马迪尔憨憨地笑笑。 转向乔,“乔,用我赐你的剑杀过几个敌人?比起马迪尔怎么样?” 乔自豪地说:“比他那臭小子自然强多了。连作为魔法师的克洛斯也没我杀的敌人多呢。” 克洛斯这时恢复了冷静,向我行了礼后,又向伊莉行了一个礼。 “对不起,郡主。我没能保护好公爵大人。” 心直口快的乔大声说:“郡主,其实克洛斯已经做得很好了。上次被包围时,如果不是因为克洛斯不顾性命地殿后,我们大家可能都不能活着见到主公和你了。那一次克洛斯自己也身负重伤,也和我们失散了。前些日子我们汇合时,他的伤都还没好呢。” 我和伊莉下意识地看了看他那挟在肩下做为拐杖的木棍。 叹了口气,我拍拍他的肩。“你不必难过,在那种情况下你已经尽力了,伊莉郡主不会怪你的。” 伊莉哽咽着安慰克洛斯:“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相信父亲对你所做的一切也是很满意的。谢谢你,克洛斯。” 我看了看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以前认识的人。其中有公爵的直属部下,也有上位贵族和他们的家臣。现在他们大多满脸疲惫,不修边幅。如果不是眼里仇恨和坚毅的神色及手里紧握的武器,真的很象一群逃荒者。 正在胡思乱想,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突然走到我面前。我见过他,他是塞斯首都曼城的城守,阿拉斯子爵。 “阿尔巴伯爵、布拉日隆男爵,请你带领我们这群人与可恶的英格兰尼人斗争,光复伟大的塞斯公国!” 随着他话音刚落,周围就响起了乱七八糟的声音。 “兰特,你就做我们的首领吧。” “伯爵大人,带着我们狠狠地揍那些下流的英格兰尼人吧。” “大侄子,我相信你一定能将侵略者赶回老家,老叔叔也愿意听从你的指挥。” …… 刚开始我的确吓了一跳。 好在我脑子快,马上想明白了其实的缘故。他们之所以愿意让我作首领,不外三个原因。 一、马迪尔、乔、克洛斯很给我挣面子,大家都认识到了他们在战争中的实力。因而也连带认同了我的实力。而且在这支队伍里,主要是由公爵大人的直属亲兵和外公的家臣组成。而现在,外公的家臣自然而然效忠于我了。 二、他们已经听说了我和伊莉在塞斯的几场战斗。既然我与伊莉两人可以击败一支普通的百人小队,证明我的确拥有较强的实力。 三、也是最重要的是:我与伊莉的关系特殊。而伊莉肯定是将来的塞斯公爵。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由我作这群人的首领最好。伊莉虽然是塞斯的精神依托,但是由于思维习惯,人们宁愿盲目相信一个男性的军事能力而不愿尝试让一位没有作战经验的女性带领他们作战——哪怕她是未来的女公爵。 既然大家愿意接受我,为了伊莉,我难道能推托吗?我举起双手示意他们安静。 “好的,如果大家相信我,我愿意做大家的首领。相信大家团结在伊莉……公爵的周围,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打败敌人,光复塞斯公国。” 周围发出欢呼声。相信前一段非常艰难的日子里,他们很难得这么高兴吧。现在伊莉回来了,他们重新有了效忠的目标,士气也相应地高了起来。 趁热打铁,我振肩高呼:“塞斯万岁!” 周围的人群也爆发欢呼。“塞斯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伊莉公爵万岁!” …… 晚上的庆祝晚会上,大家几乎都喝醉了。他们很久都难以找到用酒精放纵自己的理由了。现在马迪尔他们因为与主公重逢而高兴,其余的人因为又有了精神依托而兴奋。总之一句话,如果十二点之后有一支百人小队摸到我们的营地,即使我们不至于全军覆没,能够逃生的人也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第二天,我和几个主要的首领简单地开了个会。参加会议的有伊莉、阿拉斯子爵、那个昨天喊我大侄子的布莱克本伯爵、马迪尔父子俩。而马迪尔是作为我的首席侍卫官出席的(我成年且袭爵,因而马迪尔由近侍成为首席侍卫官),并没有发言权。 想想也真好笑,区区不足三百人的队伍,居然有正副三个首领。原先,阿拉斯子爵代表公爵的直属亲兵任正首领,马迪尔的父亲巴顿代表外公的家臣任第一副首领,布莱克本伯爵代表其他人任第二副首领。看来有人的地方就有人际关系这句话的确没错。 既然他们公认我的首领地位,他们自然只有屈居类似小队长的位置了。不过在关于小队长属下应该怎么分配的问题上,布莱克本伯爵一开始就表现出对我口服心不服。我想将那些人完全打散,巴顿自然同意,而阿拉斯子爵也默默同意,但布莱克本伯爵认为他指挥他的那群手下已经习惯了,不愿意将部下打散。 我问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的手下兵种情况怎么样?” 布莱克本想了想,谨慎地回答:“战斗到现在能活下来的能力基本上都不错。我的队伍中有一个魔法师、三个见习魔法师、两个骑士、七个见习骑士、两个剑士、一个见习剑士、两个弓箭手、十一个见习弓箭手。而我本人是阻击手。(弓箭手的进阶等级为:见习弓箭手、弓箭手、高级弓箭手、阻击手、高级阻击手、神射手。)” 我接着问他:“阿拉斯子爵和巴顿的队伍里,与你的情况差不多,也是各兵种混杂吧?” 他想了想,回答说:“他们两人的队伍实力比我稍强些。” “好,那么我问你,假如我们现在与敌人遭遇了。这时我下令魔法师布起结界,弓箭手射箭,步兵持盾在前掩护,骑兵预备强力冲击。命令下达后,我的战士们多长时间才会有所反应,执行命令的效果会怎么样?” 布莱克本有些尴尬,而阿拉斯和巴顿则赞许地点点头。 布莱克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我明白了。首领大人请下令吧。” 第一个难题终于解决了。我问了问其余两人的队伍情况。看来这支队伍的实力的确不错。仅仅魔法方面就有三个高级魔法师、五个魔法师、十七个见习魔法师。之所以藏起来没主动进攻敌人,可能一方面由于暂时没有效忠的对象,士气低落;也有可能是因为队伍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严重,贸然出击只会失败。 “现在任命:阿拉斯子爵为第一特别行动队长。辖魔法师小队、剑士小队。布莱克本伯爵为第二特别行动队长。辖弓箭手小队、骑士小队。另从剑士和骑士中分别抽出三十个精锐人员组成公爵近卫,由巴顿指挥。” 对于我这个分配,大家都相对满意。魔法师往往在战争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布莱克本伯爵本人是阻击手,对于指挥弓箭手相应熟悉。巴顿虽然被削减了手下,但指挥的全是精锐剑士、骑士,也没有太失落。 “好了,现在考虑第二个问题。公爵已经回国了。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呢?先说说我的观点:将消息传出去后,塞斯国内的人民会更具有信心,对于提升人民和反抗组织的士气有莫大的好处。但这么一来,英格兰尼人将会给我们施加更大的压力。我们的队伍可能将会成为首要被消灭的目标。” “我不怕。”半天没有出声的伊莉开口了。 我无可奈何地望望这个略显倔强的塞斯公国精神上的依托。这难道是怕或不怕那么简单的问题吗?现在主要是要分析得失利弊。假如我们刚公开伊莉回到塞斯的消息,队伍就被闻迅而来的敌人击溃了,这对于提升塞斯人的信心可没有一点帮助。 好在另外三个人都是理性大于感性的人。他们沉吟了一会儿,又各自交换了眼神之后,巴顿首先发言。“还是主公拿主意吧。”其他两人也连连点头。

第7章 第7章 唉,其实我真不愿意宣布伊莉回来了。这样一样,压力将加强若干倍。但如果不进行宣传,伊莉首先就会和我过不去。再说我们回来的目的也是解放塞斯,总是要面对危险的。但愿我们能撑过敌人疯狂的进攻。 “好,我就决定,从今天起三天内,你们三个人按我的要求对部队进行整编。三天后,我们就树起塞斯公爵的旗帜。” 猞猁,魔兽之王,偶尔出现在人界。性情凶猛;行动迅捷无声,最高速度可以与射出的利箭相媲美;爪尖牙利,可以抓裂品质为二级的盾牌和铠甲;皮坚硬无比,以猞猁皮制成的软甲,价值十万金以上,柔软,受到普通斗气及二级以下魔法攻击时,着甲者丝毫不会受伤;力大无穷,成年猞猁的力量可与九头牛再加两只虎相抗衡。擅长火系魔法,成年猞猁可使用火系四级魔法地狱烈焰,且施展魔法非常迅速。拥有令百兽畏惧的能力。是神界圣兽凤凰的天敌,一旦相见,双方相斗致死方休。懂人言,被拥有强大力量之人制服后,终身跟随,极忠诚。喜欢主人为之挠后背和肚皮。有一种无法证实的猜测:猞猁乐于认主,是因为它太过喜欢人类为它挠痒。 附猞猁速描一张——《山海经。奇兽篇》在塞斯复国战争中,兰特大帝拥有一只猞猁。这种情况令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猞猁只服从力量比自己强大的生物。但在塞斯复国战的时候,兰特大帝表现出来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令猞猁服从。有部分人认为,当时大帝为了在战略上取得更大的利益,隐藏了自身真正的实力。但他们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为什么当兰特大帝与英格兰尼大军交战时,在身负重伤的危险情况下,仍旧不表现出真正的力量。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派出的斥侯得到一个消息,一只两百余人的敌军后勤部队将在两个小时后从附近通过。我大喜过望。他们作为我取得队总指挥的贺礼。 伊莉昨天得到重感冒,我强行将她按在床上(差点就用绑了),对她说:“我的亲亲宝贝,这回你就老老实实躲在床上休息吧。如果外出被风吹,回重了病情,你忠诚的部下们会更担心的。你难道非要让他们为你更担心吗?”伊莉想了想,终于作出了在床上好好休息的承诺。但在她承诺之前,我被迫作出了两个承诺:一、毫发无伤地回来。二、打个大胜仗回来。 迅速召集全体战斗人员。 我站在一个搭起的简易木台上,开始了战前动员。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说完这句话后,我威严地向台下望了一眼。经过短短四十几天的训练,他们还不能做到天上下冰雹也无动于衷,但至少在我说过这句话后台下没有传来嗡嗡声。我满意地在心中给他们打了六分。嗯,这些天的军纪训练效果还不错。 “有人为我们送补给品来了。” 台下虽然没有人私下交谈,但多数人的眼神里都露出激动的神情。唉,也太小家子气了,不就是吃了四五天的野草和稀粥吗,至于这么激动吗!坏了,一想到抢到补给品后,可以大吃饱吃一顿,我的肚子也不听命令咕咕地私自发言了。靠,台下纪律这么好干什么?鸦雀无声的情况下,我肚子的抗议声被部下们听得清清楚楚。我尴尬地笑笑。这下真的坏了,台下发出了哄笑声。 我暗自决定,打完这场战后,一定要特别加强对他们的训练,至少要让他们达到听到我肚子咕咕叫的声音时不许发笑的程度。其实我本来不必与战士们一样吃野草、喝稀粥,连特别行动队和各小队正副队长都享受特殊待遇,分配有足够的粮食。但大陆历1401年的饥荒,外公以自己的言行教育了我:想要得到他人真正的尊重,应该与他们同甘苦(虽然外公还没做到真正饿肚子的程度,但已经足以使外公成为塞斯公国最受领土人民爱戴的领主)。 “送补给品的,是英格兰尼军队。你们说,我们应该对他们客气吗?” “不应该!”,台下发出怒吼。 “嗯,好的。既然大家都愿意接受英格兰人的礼物,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的好意。现在,准备出发!……” 我骑上闪电,面对部队进行最后的检阅。虽然大家这些天忍饥挨饿,对战斗力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他们的精神状况非常好。 正准备转身前进,部队突然骚动起来,特别是骑兵部队,马匹惊恐地后退,骑兵的队形一片混乱。外公常常告诉我:处变不惊是身为名将所必备的品质。虽然出于本能,我有着极其强烈的向后看的**,因为以魔剑士的实力,我此时也察觉身后突然出现了一种带有强大力量的生物,拥有这样强大的实力的生物,不是魔兽就是神兽。 闪电居然也不安起来,我差不多可以肯定身后出现的是魔兽。因为神兽不会让那些马匹如此害怕,居然连闪电也出现了罕见的不安情绪,但我仍旧用尽量平静的语气斥喝道:“不就是一只魔兽嘛,你们不要害怕。”说完,我缓缓拉到缰绳令闪电转过身。 眼前的魔兽并不特别大,比马大不了多少。但它的危险气息让我感觉到,只要它扑向我,我未必能够躲过它的第一击。 乔最先跑到我的身边,神情戒备地盯着那只魔兽,马迪尔也跳下马,与克洛斯一起到达我的身边。这时,乔低声对我说:“主公,你先退后几步,它是猞猁。如果它作出攻击,请主公先行撤退。”马迪尔和克洛斯听见了,坚定地分别站在我的左右护卫。 身后传来阿拉斯抽气的声音,“天啊,是魔兽猞猁!”队形更加混乱了。 这时我倒不怪他动摇军心,任何人的心理都有承受极限。即便是所谓意志最坚定的人,也会遇上让他们害怕的事,只不过能够让他们害怕的事相对较少罢了。再说,传说中猞猁的实力,虽然不能说可以自身毫发无伤就消灭我们,但击溃我的部队也并非天方夜谭。 按道理说不应该盯着动物的眼睛,因为那样会是软弱的动物不安,而有实力的动物将被激怒,但猞猁不在此例。因为传说中猞猁能听懂人言,对于它,不能以简单的动物看待。我望向它的眼睛,发现它正在仔细观察我,似乎眼里还带着一丝好奇。 与猞猁对峙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部下向我靠过来。虽然他们没敢主动向猞猁攻击,但他们七嘴八舌的话还是让我感到很窝心。 “主公,你先后退几步。” “首领,猞猁很危险,请您回去保护公爵大人。” “大人,请您后退几步观看我与猞猁的决斗。您站在这么前面,我怕施展不开。” …… 我举起手,示意他们安静。 据说猞猁性情凶猛,但它为什么与我对视这么半天仍旧不进行攻击呢?没听说过猞猁自己会对食物进行加工处理的,那它自然不是在思考红烧还是清蒸的问题。 我跳下马,缓步向它走去。也许是猞猁并没有表现出攻击的意思,所以身后除了马匹惊恐的嘶叫声,没有部下说话声音。他们担心说话会刺激猞猁,毕竟猞猁能够听懂人言。 本来外公也曾说过:为名将者,不可轻易涉险。无奈我才十八岁,再怎么克制,还是有一定的好奇心和冒险**。再说此时这种情况下,它如果想对我不利,早在突然出现时就从我背后袭击了,它可不管什么骑士道德。那样,我估计早就莫名其妙死掉了。所以我判断它对我并不怀有恶意。 走到伸手可以摸到它的距离,它做了一个吓我一大跳的举动。它先是摇摇尾巴,然后躺在我的脚下,露出肚皮。这举动和上回冰狼臣服我时的举动一模一样,难道魔兽之王无缘无故要向我臣服?它疯了?!高智慧就是有一点不好,有发疯的可能。不过我还是试探地为它挠了挠肚皮,它从鼻子里发出高兴的声音。结果这声音让战马们更吓坏了,有的战马居然吓出屎来。它竟然眯上眼睛享受起来,更可恨的是,十几秒后,它还要求换地方挠,它站起身示意我为它挠后背。堂堂伯爵兼男爵大人难道沦落为挠痒工了吗?我的命不会那么苦吧。好在几分钟后,它终于爬起来,然后示意我坐到它背上。 虽然内心战战兢兢,但我仍旧作出沉着的样子爬上猞猁,对马迪尔说:“马迪尔,闪电现在暂时由你骑。” 仍旧是老一套,马迪尔高兴,乔羡慕。不过这回添了个猞猁。它侧过头,虽然不能正面看着我,但我还是明白它表示不满。 听说高智慧魔兽、神兽以及龙臣服于人类后,极不喜欢主人拥有其它坐骑。我试着说:“嗯,马迪尔,你曾经偷偷骑过闪电好几次,你这么喜欢闪电,我干脆正式将闪电赐于你。” 这回,马迪尔大喜,乔惊羡,而猞猁也露出满意的神情。可是,我好心疼。四万金币啊!想当初我为几百金币就愁得找不着北,现在四万金币在猞猁的淫威下一下子就离我远去了。 部下们大多露出震惊的表情,也有一些热衷名剑宝马的人露出惊羡的神情。布莱克本伯爵好不容易将张大的嘴巴合拢,擦擦嘴边的口水问:“首领,你是这只猞猁的主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我是它的主人吗?我自己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语:对于起名字,向来是我最烦的问题。但主人公威风而又厉害的猞猁不能没个名字,而且又似乎不适合有个和人一样的名字。目前草拟将它叫为阿呆。有什么意见的可以提出。 如此厉害的魔兽却有那么土的名字,感到有些对不起它。 塞斯公国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公爵,深受人民爱戴。她的这种品质,从复国战争中她所经历的第一场战役中就完全表现出来。虽然因为得了重感冒被兰特大帝强行禁止参加战斗,但她还是冒着加重病情的危险站在营地门口等待战士们的归来。 那场战役大获全胜,一些战士认为是兰特大帝的功劳,也有一些战士认为是伊莉公爵的行为感动了上天。而大部分战士则认为,两者兼而有之。有一点可以确定,当时被伊莉公爵亲自迎接的279人,在日后复国战争中最为艰苦残酷的时期,无一背叛或逃跑。相信伊莉公爵在营地门口迎接他们的举动对他们日后的行为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塞斯公国地方志》突然发现猞猁背上有个锦袋,我打开看,里面是一封信。 主人:在寻找能量补充时,我遇见了这只猞猁。在主动攻击我而被轻易制服后,它非要臣服于我。我告诉它:我是您的仆人,如果它一定要臣服,就认您为主人。它思考片刻,同意了。它已经知道您的实力不强,猞猁一经认主,极为忠诚,您不必担心。 这只猞猁刚刚成年,有些调皮,请主人见谅。它在猞猁族中的名字音译是“阿呆”,您也可以为它另起一个名字。 由于没有正规的能量补充装置,能量补充得很缓慢。我还需要过些时候才能回到主人身边。请主人多加保重。 兰仆我差点没笑得跌下去。这么凶猛的猞猁居然叫阿呆!我摸摸它的头轻声喊:“阿呆。”它回过头,脸上全是迷惑的表情。我估计,它不明白我怎么知道它的名字。阿呆虽然能听懂人言,但不识字呵。“你能让那些战马不害怕你吗?” 阿呆点点头,然后呼啸几声。当它呼啸完后,战马果然不再骚动了。我无聊地猜测阿呆对战马们说了些什么呢?也许是“不许害怕,再害怕我就吃了你”吧。 高明的骑士可以不握缰绳,只用双脚将战马控制自如。看来我骑阿呆,也必然只能用双脚控制了。猞猁可以喷出火系的魔法,用缰绳控制方向太限制它。 现在知道阿呆果然奉我为主,我恨不得跳下去好好亲亲它。不过现在正事要紧。我对着部下们大声说道:“塞斯公国的英勇儿郎们,出发!” 没想到我指挥的队,至少也应该象征性地抵抗一下吧。 当英格兰尼人进入我们的包围圈后,弓箭手和魔法师首先发动攻击。魔法师被我下令不许用火系魔法攻击,以免将补给品烧毁。弓箭手和魔法师的第一轮攻击还未结束,剑士和骑士们都有些按捺不住了。我发出全体攻击的命令。 随着一声长啸,当我骑着阿呆跃出树林出现在敌人面前时,正在震惊马匹为什么不听命令的时候,敌人被随后出现的我吓坏了(不要联想到狐假虎威这个词,敌人确实是被我魔剑士的身份吓坏的,因为我用一个斗气就解决了试图组织抵抗的敌方首领)。我哈哈大笑三声,正准备说句什么台词,那些死不要脸的英格兰尼人居然没等我说出台词就纷纷扔下手中的兵器,乘乘抱着头哆嗦着自动列好队了。 等部下们完全控制好俘虏,整个行动花了不到五分钟。我方除了有一个人因为搬补给品时太兴奋而不小心砸伤脚外,无一伤亡。 所有的人都很兴奋。阿拉斯子爵激动得嘴唇直颤。他恭恭敬敬地对我说:“我从军近三十年,参加大小战役近百次,从来没有一次这么漂亮的。首领,你太让我吃惊了。” 听了他的恭维,我有些无精打彩。事实是敌人太弱了嘛,也不知别的人是否会那么想。这次战役实在太奇怪,也不知威望到底建立起来没有。 不过还好,至少伊莉对我满意极了。当我们返回营地时,她居然不守诺言站在营地门口等我。先是看见我骑着阿呆,吃了一惊。当看到我们身上干干净净没有血迹时,她露出迷惑的神情。(后来私下里,她向我解释:最初她没认出阿呆是猞猁,所以没害怕。看到我们身上没拼斗过的痕迹,以为我们没遇上敌人,空手而回了。)当看到驮着大量补给品的车马出现在她的视线中时,她尖叫着向我扑过来。我始终弄不明白,为什么下至奴隶、上至女王,只要是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都会有尖叫的本能?不过现在不是考虑那种乱七八糟事情的时候,我可不想她扑到阿呆身上,谁知道阿呆会不会生气。我连忙跳下来,迎接她热情的拥抱。 都是代表塞斯公国形象的公爵了,还在这么多人面前这样子——呵呵,不过我喜欢。热恋这么久,她终于主动亲起我来。啊,真幸福。 正被她吻得晕乎乎的,她突然推开我,害羞地看着大家。年长者露出微笑,而年轻的人则多数露出羡慕的表情。 她吱吱唔唔终于挤出一句“大家还好吧。” 我搂过她的肩,笑嘻嘻地说:“无一伤亡。” 她望着我,露出惊喜和崇拜的神情。我最喜欢看她这种表情了,可惜她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对大家说:“大家快回营休息吧。” 伊莉公爵能够冒重感冒站在着营地门口迎接归来的战士,令他们极为感动。 虽然对战役的精彩程度有一定的失望,但对那些补给品的满意程度,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就连最狡猾的商人也不会提出什么批评。现在我是首领了,不能象以前那么没有章法。我命令今晚公爵近卫只许吃东西,不许喝酒,然后又抽调出十个人躲在营地外做暗哨。然后,庆功狂欢!今天的战役过后,敌人将会对我们投入更多的注意,战士们能够象今天这么放松享受的日子几乎很难再有了。反正至少今天敌人还不会有什么大举动,狂欢先! 本来打算让阿呆也帮忙站站岗的,有它在营地外偶尔吼几声,敌人想用骑兵偷袭将成为笑柄。可惜阿呆居然有一个比喜欢被我挠痒痒更为奇怪的爱好:它喜欢喝酒!而且酒量还特别大! 相信许多人都明白今后的形势,因而今天都尽情放松。会喝点酒的人几乎都喝得泠汀大醉。后来我也喝多了,依稀记得有人和抢阿呆抢酒喝。好在阿呆很顽皮,只是衔着酒瓶在营地乱跑。唉,老虎嘴里夺食的人已经够勇敢了,竟然还有人敢从猞猁嘴里抢东西。真胆大。 醒来后我本来准备找出昨天那个胆大包天的人,提醒他下回不要干这么危险的事。哪知乔一早就走进我的帐篷,一脸严肃地说:“主公,我要进谏。虽然不中听,但希望您以后不要给猞猁喝酒,至少,您不要与它抢酒喝。虽然不知道您的实力到底有多少,但喝醉酒的情况下被猞猁误伤就太不值得了。” 我有些讪讪地。我倒是记得的确有人与阿呆抢酒喝,本来还打算教训他一顿的,可是不知道那个人就是我。我只好乘乘地点点头,回答知道了。 虽然憨直的乔不会骗我,毕竟不能完全确定。也许他也喝醉了呢?也许当时他看错了呢? 我走出帐篷,随处查看。士兵们看我的神情多了点什么,似乎是敬畏。我拉住一个畏畏缩缩想溜走的弓箭手。“你看见我为什么跑?” 他吞咽了口唾沫,“昨天您的坐骑魔兽猞猁出现时,就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您是拥有的力量的人。另一种是:您是大人降世。晚上庆功宴时又传出您从猞猁嘴里争抢酒的事情,更加确认了那两种说法。我们都是普通人,所以对您有些敬畏。” 我真是佩服人们的想象力。这种事情也想得出来。不过被士兵敬畏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事,而这种谣言在某种程度还可以提高部队的士气,所以我并不特别想禁止。 不管了,先去找罪魁祸首算帐去。我放开那个很害怕的士兵,其实我很想和他开句玩笑“反正我不又会生吃了你。”不过我担心这句话会引起负面联想,所以忍住没说。 走到营地外,我大叫一声“阿呆!” 结果阿呆迅速出现在我眼前。到底是魔兽之首!我越看越喜欢:扑上去抱住它的脖子,用力扯它的耳朵。 “死阿呆,你知不知道,现在我的部下认为我是,就差认为我会吃人了。” 阿呆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把我扑倒。虽然它没有用力,还是差点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用力将它掀翻:“阿呆,你不要压着我,你都不知道你有多重。要减肥,知道吗,要减肥!” 哪知不说还好,说了这句话后,阿呆又压住我,硬是压得我差点断了气才把我从它的魔爪下放出来。我气喘嘘嘘地想:难道我说到它的痛处了?难道它在猞猁族里的确算是胖子?! …… 由赎金赎回的贵族、剑士、魔法师,在六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非私人性质的战斗,在一年内不得与原先的抓获者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如果违反此规定者,由违反规定者所在国取消他的贵族身份,由剑士协会、魔法师协会分别予以降级直至完全取消其等级资格的处罚。 非贵族弓箭手,多次(包括两次)违反此规定,可以按以上标准处罚。 骑士违反此规定,则骑士协会有权对违反此规定者直接处以剥夺骑士资格的处罚,情节恶劣者,例如伤害原先抓获者,可判处死刑。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下看见后传开了,这更加坚定了他们错误的认知。他们认为我与阿呆在搏斗,而那是修练格斗技巧的方式。好在这种谣言没让阿呆听见,不然他一使小性子真把我压昏过去,那我什么形象都没了。 军营里,部下们见了我愈发敬畏。当面,根据不同的身份他们称呼我为首领或是主公,背地里,他们称我为大人。只有有限的几个人象以前那样看待我。 马迪尔是其中一个。但是让我奇怪的是,我将闪电赐与他了,为什么他最近却有些情绪失常呢?大多数将领都不在意部下的精神状况,但是我知道:带着负面情绪上战场是危险的。所以在上战场之前,我不但要求每个人的身体状况达到最佳,还尽量调节他们的情绪状况。 有天我看见马迪尔一个人躲在林边发呆,便走了过去。 谈话有时候需要单刀直入,有时候却又需要迂回。说实话,这要求很高的判断力,而此时我还没达到,所以只能先随便试试。 “马迪尔,上回交给你办的俘虏处理得怎么样了?” 马迪尔似乎被吓了一跳。都快达到青铜骑士实力的人了,警觉性却这么低,看来心事真的不轻。 “英格兰尼人交付了合理的赎金,我把他们放回去了。” “你不喜欢闪电吗?” 马迪尔警觉起来。一谈起闪电,马迪尔向来神采奕奕,从来没有过例外。“你为什么这么问?你知道的,我喜欢它喜欢极了!”想了想,他又补充一句:“闪电现在比我的生命还重要,要是去失它,我简直活不下去了。” 我失笑。“我只是想问问,为什么这几天你有些闷闷不乐。得到闪电不是你最快乐的事情吗?” 他长叹一口气。 “看见你和阿呆玩的那么快乐,我想起了爱塞和伊莉丝。” 我也沉默了。老公爵被包围的那次战斗中,马迪尔的伤势还没好,没有参加。那时没人控制爱塞和伊莉丝,结果双双被杀了。伊莉刚刚与大家会合时,问及伊莉丝,当时就令马迪尔痛苦过一阵子。他是个念旧的人,现在看到我的阿呆,又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 爱塞和伊莉丝还是我送给他和阿拉卡的呢,结果两只可爱的小动物被英格兰尼人杀掉了。其实也不必太怪罪英格兰尼人。在我们眼里,爱塞和伊莉丝是可爱的宠物,在英格兰尼人眼中,它们却是可恶的杀手。立场不同罢了。 我拍拍他的肩,“别那么沮丧。如果你喜欢,以后我再送你一只小冰狼,十只也行。” 马迪尔无所谓地笑笑。“不必了,回忆过去的痛苦也有好处,那样会更珍惜现在的幸福。不是吗?” 什么时候马迪尔变得这么有哲理性了?不过他能够把问题完全想通,我也就真的放心了。 战争似乎朝着对我们有利的一面发展着。伊莉公爵归国的消息被我们传出去后,令人奇怪的是,英格兰人并没有对附近加强控制,前来投靠的塞斯人五个一伙,十个一群地加入我们的队伍。甚至还有一百多人的队伍也离开他们习惯的根据地,来到伊莉公爵的麾下。 我总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又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后来的几场战斗我们也轻易地取胜了,只是我们不得不到远离营地十几公里的地方做战,以营地半径为十公里的地带简直成了英格兰尼人的兵力真空地带。 人越来越多,补给的包袱也相应沉重了。我建议伊莉还是将队伍化整为零,因为反正正面大规模的战役我们不可能占据优势,而队伍多了后,目标加大,补给困难,对我们而言没什么好处。可是伊莉不听。她认为她的子民前来投靠,绝对不能因为补给的问题赶他们走。给阿拉卡的信有了回音。他现在没有继续在圣华学校读书,而是利用我给他的那些钱开始经商。以前他自吹自擂说老师认为他是经商天才,我们多数人都嗤之以鼻。然而事实证明一切,当时我给了他一千五金币,现在他知道我们的困难后,仅仅从流动资金中就挤出三千金币为我们在法兰西奥(法兰西奥与塞斯相邻)购买了最需要的物资,并委托名声好的佣兵团送到我们营地。 三千金币对于战争消耗来说确实是大海中的一滴水,但对于阿拉卡而言,相信也很不容易了。到目前为止,部队已经达到二千三百余人了,三千金币扣去付给佣兵团的五百,购买的药品、战马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作为首领,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和负担,真是叫人头疼啊。 英格兰尼人已经不从附近运输补给品了。他们宁愿远远绕个大圈子,哪怕多走十倍的距离,也不肯从离我们营地十公里以内的地方通过。不得已,我只有对敌人的军队打主意了,战争中取得的赎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没办法,人穷疯了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现在我已经能够熟练施展四级气系魔法隐身术了。我喜欢施展隐身术然后偷偷走到伊莉背后将她环住,惹得她轻呼娇嗔。后来我想偷偷吓唬马迪尔,可是没等我吓唬他,他就问我:“主公,找我有什么事吗?”,倒把我吓了一跳。我以为那是因为他修练武技听觉好的缘故,所以又去吓唬克洛斯,结果克洛斯也在我拍他肩膀之前恭喜我:“主公的隐身术练得很好了。在整个营地里,就连高级魔法师也使不出象主公的这样熟练的隐身术。” 这下我彻底弄不明白了。克洛斯怎么也发现我了呢?我收回隐身术问克洛斯。克洛斯回答说:“其实无论是战士还是魔法师,等级越高就会对能量越敏感。马迪尔已经突破瓶颈成为青铜骑士了,而我前些日子也拥有了魔法师的实力,因而当你走近时,我们会对能量波动有所察觉。营地里能够使四级魔法的人基本上只有那些高级魔法师,而他们几乎都是五十岁以上的老头子,谁会那么无聊浪费宝贵的魔法力和我们开玩笑呢?用脚趾想也可以知道,只能是我们那位年轻充满活力,而且魔法多得可以随便浪费掉的主公了。” 我摸摸头,没意思。原来伊莉早知道我偷袭。 隐身术不能接近能力高的人,没办法,只好去办正事。虽然用隐身术无法吓唬能力高的人,但用来侦察还不错。三级飞行术加持四级隐身术,真是帅呆了。阿呆什么都好,可惜就是不能说话或写字,它只能向我表达简单的意思。要不然派它出去侦察也很不错。它的视力好,速度又快,我可以省多少力啊。嗯,我决定了。以后要加强对阿呆的训练。虽然它是魔兽之首,而且还能听懂人言,但不会说话太可惜了。鹦鹉都可以说话,猞猁应该也可以的。 …… 身边的阿呆无缘无故打了个冷颤。 …… 大多数历史学家都认为,兰特大帝在兰仆的辅助下,几乎没有明显的缺点。但是每当兰特大帝遇上与感情相关的事情时,其判断力就急剧下降。而此时,兰仆也总是三缄其口,任由兰特大帝自己做出决定。这种致命的缺点,在兰特大帝与伊莉公爵的合作期间表现得犹为明显。 当大帝本人以超常的洞察力感觉到危险后,建议伊莉公爵将部队分散。此时伊莉公爵并没有实权,大帝完全可以籍着派出部队远征的名义,将部队分散开。但仅仅因为伊莉公爵不愿意化整为零,大帝就没有再坚持。这种情况,为日后的双头河溃败埋下了伏笔。 ——《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经过本人亲自侦察,发现大约二十公里外有一支至少由一千五百人组成的队伍。根据他们的队形、铠甲判断,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不弱。他们正在朝着曼城方向进发。如果中途不改变方向,将会从离我们营地不足五公里的地方通过。 我回营地的路上,很苦恼。没有队伍可打,苦恼。可如今这块肥肉太大,实在怕一口吞不下,仍旧是苦恼。 一个人操心太不公平,回到营地,我召开了小队长级的会议。我的帐篷里一下子挤进三十多个人,显得闹哄哄的。虚抬一下手,帐篷里迅速安静了下来。当大人,其实好处真的很多。比如现在,根本不必废话,抬一下手,部下们自然就敬畏地闭上了嘴。 “有一支至少一千五百人的部队即将通过营地附近。” 部下们相互交换着激动兴奋的眼神。前几次带领他们打的胜仗都太容易,这造成他们形成了一种骄傲自大的情绪。而大人的传言,也对这种情绪推波助澜。有利就有弊,我也没办法。 “这支队伍不太好啃。” 这句话没起什么作用。因为前几次为了防止他们过于骄傲大意,我在战前总说“一定要多加小心”、“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之类的话。但敌人太不争气,总是迅速崩溃。现在我说敌人不太好啃,他们当成老生常谈了。 “他们现在大约离我们二十公里处,如果速度不变,两个小时多一点就会到达我们的四号伏击点。好了,现在自由发言。”

第8章 第8章 待我的自由发言命令一下,会上就沸腾了。 “一千五百人呢!要是能俘虏一千人以上,就可以解决好长时间的供给问题呢。” “斥候回来没有?我好想知道那支队伍里马匹多不多。我的骑兵小队里还差几匹马呢。” “你的小队差马,老子就不差了吗?他妈的,把队伍拉过来,一路上损失了好几匹马,到现在还没给老子补上呢!” “吵什么吵,这一仗打完了不就都有了吗?一千五百人的队伍,一般至少也有两百匹马。就算马匹不够,俘虏一千人换成赎金,那也足够了。” 我在心里暗暗摇头。人多了,训练却没跟上。那些身经百战的战士还好说,而有些由平民组织起来的队伍,除了战斗力偏低外,也没有完全与大部队融合。这些人对伊莉、我以及直属上级的命令还算毫不犹豫执行,对同级甚至别的队伍的上级,就不卖帐了。任何事都有利有弊,民风强悍导致塞斯不易被异族征服,但是相互间融合就稍微困难些。好在有伊莉身为塞斯公国的精神领袖,而我又拥有令人害怕的大人的称呼,所有人都服从我们的命令。有时候我想:如果我和伊莉不回国,塞斯可真要成为一盘散沙了。 “好了,现在安静。一个一个说。”我目视刚才那个讲话很粗鲁的大块头。“你有什么问题没有?” “没啥问题。还不是照老样子。先用弓箭、魔法攻击,再总突击。一冲出去,那个兔崽不就马上投降了?” 我看着阿拉斯子爵。“你呢,你有什么疑问没有?” 到底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在这样的情绪氛围中仍旧保持着持重的态度。 “我确实有个问题。这么长时间内,英格兰尼人都没有派部队通过我们营地附近了。我觉得这回有点反常。” 布莱克本伯爵反驳说:“那又怎么样?区区一千五百人的队伍,我们有近两千五百人,又在兰特首领的带领下,想战胜他们根本不必考虑太多。” “我们虽然有近两千五百人,可是其中有近一千人是附近来投靠的平民。他们的战斗力偏低,在千人以上规模的战争中几乎起不了除了恫吓以外的作用。” “那又怎么样?就算我们只有一千五百人,我还是有信心战胜英格兰尼人。” “战斗取胜与否难道取决于是否有信心吗?……” …… 看他们争得面红耳赤,我只好出面。 “别吵了,听我说。虽然我也觉得这次情况颇为反常,但这么大一块肥肉从嘴边溜走,确实心有不甘。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那是一个陷井的前提下,谁舍得放弃?你吗,阿拉斯子爵?”我问子爵。 子爵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说:“诱惑太大啊。” “好,既然决定做,就要做到最好。这一次,增派一倍斥候进行侦察。新兵大队留下六个小队防守营地。我们去尝尝那块肥肉的滋味。” 两个小时后,这支部队果然出现在我们埋伏的地点。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但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一挥手,弓箭手和魔法师们开始哪动攻击了。这回不是运输部队,所以魔法师们毫无顾忌,利箭、火球、冰箭、风刃向那支部队倾泄过去。 总是盼着遇到强一点的敌手,这回遇到了,却让我不由地担心。往常,在这种程度的偷袭下,敌人早就混乱了。可现在的敌人却保持着基本完整的队形。魔法师们迅速合力布下结界,持盾兵们站在外侧,后面站着弓箭手。在最初的偷袭过后,敌人现在已经完全控制住自己的队伍了。如果我下令继续由弓箭手、魔法师攻击,已经得不到什么太大的利益了。而如果下令骑兵、步兵强攻,敌人的持盾兵后面除了弓箭手外还有长枪兵。这样完善的准备下想要用骑兵撕开敌方的阵形,不太容易。即使靠骑兵强力冲击可以取胜,也会是惨胜。手头上这么点可怜的兵力,浪费不得。 我吩咐弓箭手和魔法师们停止攻击,这时敌阵中走一名披着白色披肩的将领。 “英格兰尼国托蒂。雷洛候爵,前琥。雷洛亲王之侄兼弟子,皇家近卫骑兵队队长,黄金骑士,要求与兰特。萧伯爵大人对话。” 心里有点疑惑,英格兰尼人怎么知道我的?不过我还是骑着阿呆走出树林。阿呆得意地一声长啸,我们的战马还好,敌人的战马混乱起来。不过这种情况对局势没有太大帮助。敌方此时并不依靠骑兵的力量。 对面的男子大约三十多数,看起来还很帅气的。嗯,有股成熟男人的韵味,我摸摸下巴上不算硬的绒毛暗暗想,我也蛮英俊,等年纪大些后,一定可以比他得到更多女性的青睐。 正胡思乱想得不成名堂,托蒂开口说话了:“我们愿意送给大人一箱金币,买下通过此处的权力。”他说完后向后面做了个手势,他的部下迅速从一辆装载满箱子的车上抬下一个箱子打开,里面果然是金光闪闪的金子。我眯起眼睛盯着托蒂,阴谋的味道越来越浓了。 正在琢磨到底阴谋在哪儿,身后冲过来两个人。一个是开会时讲话很粗鲁的大块头,一个是布莱克本伯爵。 布莱克本伯爵好歹还有几分贵族的形象,“首领,那些金币全都留下来就放他们走吧。” 那个大块头更狠些,“头儿,连人带钱都留下来。这回我们可算遇上财神爷了。” 我在心里暗暗咒骂:大块头是新来的,你布莱克本却是依老卖老。你们都有理由,我的军纪不必执行了?!看见金子,连我是大人也忘了。没我的命令就这么冲出来,白白被托蒂看笑话! 不过此时不是批评他们的时候,只好顺着他们俩的话说:“托蒂大人,你也听见了。我的部下很希望能够帮你管理那些金币,不知大人是否可以赏个面子成全他们的心愿?” 托蒂沉吟一下,回答说:“我要和几个部下商量一下,请兰特大人稍等片刻。” 诡异,太诡异!我缓缓退回阵中。大声说:“我等一刻钟,如果一刻钟之后托蒂大人没给出我部下希望的答复。我将进行攻击。” 布置结界后,外界的魔法在击破此结界前,无法伤害结界内的生物。但同时,结界内的魔法也无法施加于结界外的生物。谨慎的魔法师往往先布下结界,根据对方攻击的强度推测双方的实力。如果对方实力低于自己,再解除结界进行反攻。 《魔法常识》——魔法师对战的基本攻防知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离我宣布的总攻时间越来越近了。队伍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这支敌军与以往我们打败的队伍明显不同。 终于,托蒂大人在十四分三十秒时走了出来。我感到周围的人明显地松了口气,但我自己的不安感觉却没有消除。 托蒂脸上带着微笑,向我们大喊:“兰特大人,经过我们讨论,一致同意……” 身边的弓箭手轻松得连弓箭都垂了下来。 “……自己保管那些金币!” 话音刚落,敌人的魔法师迅速向我们施展火系魔法。由于我们身处林中,火系魔法的威力大增。 我大喊:“所有人离开树林,持盾手靠前掩护。第一小队骑兵随我冲,阿拉斯率剑士随后进行第二波攻击,布莱克本就地指挥弓箭手和魔法师提供支援。巴顿率领预备队,接受布莱克本指挥。” 老兵们听到命令后迅速集结待命了,而一些刚来的新兵还乱糟糟地乱跑。我从一个家臣手中接过3米长的长矛,斜指天空,高呼:“为了塞斯!” 身后的精锐骑兵们也跟着大吼:“为了塞斯!” “冲啊!” 虽然第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但全是我精心挑选的精锐,冒着箭雨冲到敌人阵地五十米前还剩下八十余人在马上。这时敌阵中站在第二排的长矛手向前踏进一步,采取半蹲姿势,斜举长矛。步兵克制骑兵用的长矛约四米长,在骑兵刺中长矛兵前,很容易先被刺中。 按道理我这么冲动地冲锋与自杀差不多,因为未着重铠的轻骑兵很难突破长矛兵的阵地。不过我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猛然将手中长矛掷出,籍着冲刺时的速度,长矛将敌阵的一个长矛兵刺了个对穿。然后我举起右手示意身后骑兵们放缓速度,而我自己却一夹阿呆,利用它的速度猛然冲动离长矛兵五米的地方,冷冷地望着他们。 猞猁可怕的速度是可以利用的一大优势,而我魔武双修的身份也是取胜的法宝。我口中念着咒语,积蓄着力量。现在我已经冲到敌方布下的结界内,可以使用魔法直接攻击到敌方的士兵了。而离我最近的士兵是长矛兵,他离我五米,而长矛只四米。他如果想移动刺我,我自然不会怕一个普通步兵。而那时,长矛兵的阵线也会松动。我倒乐意他冲过来刺我。 一道移动的火墙产生了,迅速向前推去。面对推进的火墙而能纹丝不动的人,几乎不存在。长矛兵慌慌张张后退了,有的甚至为了跑得快些扔下了长矛。我又一挥手,身后的骑兵加速了。现在他们的面前只剩下展示后背的长矛兵,毫无威胁。 敌人的主阵开始松动了。骑兵们在我的带领下毫不留情地将长矛送进敌人的身体,然后拔出重剑,砍杀那些近战时几乎没有防守能力的弓箭手。 正在敌人主阵即将崩溃的时候,托蒂率领他的骑兵部队冲到了我的面前。刚一接触,我发现双方的实力有一定的差距。敌人的骑兵部队里有好几个白银骑士,多数都是青铜骑士。比起我挑选出的精锐骑兵实力仍旧高出一筹。到底是一个国家的皇家亲卫队。 实力差距确实是不可忽视啊! 我赶紧下达撤退的命令。而我自己在后面殿后,缓缓后退。那些白银骑士、青铜骑士倒是想冲过来攻击我,可是他们的坐骑却不肯。 下们缓缓撤退了。 敌我双方退相距到两百米远的地方。这样的距离刚好在弓箭射程之外。第一次接触,英格兰尼人损失的人数多些,但他们真正的实力是那群托蒂率领的骑士。我很郁闷。皇家近卫骑兵果然不是盖的。即使仅仅只有那队皇家近卫骑兵,我们也未必能消灭他们。我自己现在倒是拥有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了,再加上接近高级魔法师的实力,那七八个白银骑士倒是可以勉强应付。但八十多个青铜骑士呢?即使我精心挑选的精锐也敌不过他们,如果冲进我的队伍中,绝对会造成可怕的灾难。还有那个托蒂队长。他是黄金骑士。如果他出手,我可真没把握。塞斯是个小公国,近十年没出过黄金骑士了,我根本不知道黄金骑士的实力是多少。 随我退下阵地的精锐骑兵仍旧排在我身后。可是现在,我已经丝毫没有让他们冲锋的**。敌人不冲击我们已经谢天谢地了,就我手下这群平均实力才是骑士的骑兵怎么与平均实力是青铜骑士的骑兵相抗衡? 布莱克本、阿拉斯和巴顿走到我面前问:“首领,为什么你冲进了敌阵撕开一个大口子后却又退回来了?” 我没好气地说:“当你面前出现一个黄金骑士、七八个白银骑士、八十多个青铜骑士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 三个人面面相觑。 这时托蒂又走出阵前。“塞斯国的胆小鬼们,我的金币就在这里,你们怎么不过来拿了?” 那个说话粗鲁的大块头没等我发令就向托蒂冲过去。如果从严治军,我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但伊莉只允许我训斥部下,连杖刑都老是求情,根本就没法真正达到从严治军的要求。这时候那个该死的大块头冲出去,坏了我的军纪不说,被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一枪挑死,白白坏了我的士气。 我运足力气大声喝道:“我赌黄金骑士托蒂可以一枪挑死身为见习骑士的小队长。谁敢下注和我对赌?!” 听了我的大喝,那个大块头明显一滞。如果他听不进去冲向托蒂而被一枪挑死,我军的士气也不会下降太多,因为我预先说出了他们的等级差别。如果大块头可以撑过一枪,反而会令他们吃惊。 托蒂看到大块头进退不得,对我赞许地微微一笑。 “大人说得对,杀一个见习骑士的确用不了一招。不知大人可否愿意下场与我单挑一局?” 他倒是转得快,和我单挑?如果他只是白银骑士我早冲上去了。哼,古东方文明有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刚才见过我与那几个白银骑士交手的经过,而我对黄金骑士的实力一无所知。能避免还是避免的好。 “这个提议我倒不反对,只怕托蒂大人的马会坚决反对。” 我交待过阿呆,在混战中不要乱发威,免得吓得我方骑士从受惊的马上摔下来。但是单挑时,它自然不受限制。只可惜黄金骑士虽然徒步作战水平会略降一些,但我还是没把握战胜他。如果我连徒步作战的托蒂都不能战胜,我方的士气就会大为下降。毕竟我是他们的大人嘛。 说完这句话,双方的骑士都因为我“诚实”的品质而赞许地点头。 托蒂微吟一下,“那么大人是否愿意换一匹马与我对战呢?” 他左一句大人,右一句大人。不外是知悉了我军对我的个人崇拜情况,意图一举击败我,极大降低我方士气,因而轻松击溃我军。 “托蒂大人,不知你是否知道:龙、猞猁、独角兽、凤凰等,一旦认主,极反对主人再骑别的坐骑?难道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大人连这点常识也不知道吗?” 不管那么多,先阴损他几句,能降低点对方的士气也是好的。对方阵营里果然有好几个骑士皱起了眉。他们当然不相信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不知道这个常识,现在他们认为托蒂为了取胜意图采取不公平的手段。 托蒂有些生气了,“那么我们下马徒步比试如何?” “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大声问身侧的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目前是我军中第一射手,对否?” 这正挠到布莱克本痒处,他大声回答:“正是!” “你可愿意与阿拉斯子爵近战?” 这个布莱克本作为军人有些缺点,不过如果以后去当游吟诗人,还是很有潜质的。 “这个?叫我放弃远距离优势而近战,正如叫大人放弃魔兽之王猞猁徒步作战一样,实在太不公平!” 托蒂气得脸色都有些发白了。“你左一个理由,右一个理由。是否不敢出战?明说便了,何必推三阻四?” “呔!”我大声喝道:“你诬蔑我不要紧,魔兽之王你也敢轻视?!” 阿呆和我相处久了,闻琴知其雅意。一声怒吼,顿时吓得敌我双方坐骑混乱起来。有的骑兵甚至从马上掉下去。 我心中暗自得意。起码在气势上我占了上风。假如步战可以稳战上风的话,我就要求阿呆大吼,然后大家一起冲了。只可惜皇家近卫骑兵实力实在太强。 确实没有白疼阿呆。它吼完之后,突然发出一个巨大的爆焰射向托蒂。托蒂连忙发出一个圣斗气相抗。爆焰与圣斗气在离托蒂不到10米的地方爆炸,幸亏拥有圣斗气以上的人身体表面布满了斗气,不然他肯定会受伤。他的坐骑却没有那么幸运,身上多处被烧伤,受到惊吓后,长嘶一声后接连人立跃起,托蒂连忙控制他那匹即将暴走的坐骑。这时阿呆又朝敌阵使用了一个流星火雨,已经警惕的敌方魔法师马上布下一个结界。那个威力巨大的流星火雨与结界相撞后,震得敌方魔法师脸色发白。 这时我有点羡慕阿呆,它拥有不低于人类的智慧,却不必遵守人类的道德。虽然我偷袭可能也可以造成同样的后果,但敌我双方都会将卑鄙、毫无骑士风范的评价加在我的身上。阿呆这么做却没有谁会怪它。 表面功夫还是应该做的。我装做安抚阿呆的样子大声对它说:“不要生气,那个人是个傻瓜,很多常识都不知道。你是魔兽之王,别和一个傻子一般见识。”当然,我还是偷偷为它挠背以资奖励。 一个80公斤左右的人体内提炼出的所有矿物质、蛋白质可以制出大约十个肥皂。但是如果想要凭空制造出一个人,用全世界的物资及能量也未必能够成功。统一大帝兰特。萧的皇家研究所内有一份宝贵的资料,里面记载了一件令许多科学极感兴趣的事。兰仆曾改造过大帝的身体,而那次行为只耗费了兰仆30%的能量。 根据我们从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得知,兰仆当时全部的能量与我们一个小型核电站一年提供的能量相似。 这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信息。只需要提供**,就可以利用能量来进行改造。我们现今科技关于优化人体素质的发展方向,应该将改造研究确定为侧重目标。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获最佳短文建议奖文章托蒂现在被我震住了。 由于没有与阿呆比试过,所以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厉害。现在心里有了个底,它对付一个黄金骑士看来不成问题。早知如此,托蒂要求单挑时我就冲过去,让他明白自做孽不可活的道理。可惜刚才我白白放弃了机会。不过见什么形势说什么话我还是会的。 “托蒂大人,现在你还想与我比试吗?恐怕你连我的坐骑也打不过吧!” 托蒂现在的脸色雪白,也不知是由于气愤还是担心。看见他试图张嘴说话,我连忙接着说:“不错,我的确占了坐骑厉害的优势。但托蒂大人的坐骑也是极佳的照夜狮子马,相信托蒂大人也曾利用骑着照夜狮子马的优势将一些骑着劣马的骑士挑落下马。何况,看托蒂大人手中所持长矛,仅仅从外表的光泽就可以看出,它至少也是一件矮人名匠打造的精品,而我呢,刚才大家也看见了,只不过是一支塞斯出产的普通长矛。托蒂大人是否曾经因为敌人手中的兵器品质不够优良而放弃将他击败呢?” …… 看着托蒂被我气得脸色更白,我洋洋得意地说:“现在托蒂大人是否仍然决定与我单挑呢?” “多谢兰特大人以诚相待。预先告知鄙人猞猁的强大之处。为免辜负大人好意,我还是取消刚才的要求好了。”说完,他向自己的队伍走回去。 敌我双方的阵上传来嗡嗡的议论声。不过显然托蒂的这个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他坚持和我单挑而被击败,他的部下多半会因为士气低落的原因减低战斗力,那样我方就有很大希望轻松取胜。托蒂能屈能伸,和我是一类人。此时我倒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那么请问托蒂大人,此时你战又不战,退又不退,是何道理?”我都想好了,假如他答应留下金币撤退,就放他走。如果他不愿意留下金币也要求撤退,我也答应他,待他的阵形松动,战意正消之时,命令阿呆突然发动攻击,那时敌人退意正浓,肯定不会回头作战,阿呆把那辆装载金币的车辆留下来应该不会很难。阿呆为什么会抢金币的理由我都想好了:“我的阿呆与龙有着相似的爱好,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反正也不会有谁去和阿呆对质,更不会有人埋怨阿呆不遵守骑士规则。 “兰特大人虽然武勇,但未必能击败我的部队,何必说大话呢?” 这个托蒂真讨厌。明知道我的部队战力不高,目前也舍不得牺牲太多战士,居然用这么强硬的口气和我说话。 那个没被托蒂一枪挑死的那个小队长灰头灰脸跑过来:“首领,发动总攻击吧。叫那些该死的托蒂。雷洛候爵知道塞斯人的厉害!” 我横了他一眼。托蒂刚才为什么不一枪刺死他?如果那样我宁愿少拿一箱金币。 阿拉斯、布莱克本、巴顿都望着我,等待我的命令。 此时英格兰尼人虽然被我打击了一定的士气,战意不高,但其战斗力仍然不可小觑。贸然采取攻击行为,会造成太大的伤亡,我还要靠手里这点可怜的兵力光复塞斯呢,舍不得随便浪费。 敌人的长矛兵和弓箭手刚才受了重创。而他们的魔法师也稍弱于我们的魔法师。但可惜的是,皇家近卫骑兵实力太强,我的骑士根本不能与之抗衡。看来只好先远距离打击敌人了。 “魔法师就地准备施展魔法;布莱克本带上一队持盾兵指挥弓箭手前进五十米;阿拉斯率两个骑兵小队和两个剑兵小队缓缓前进到弓箭手左翼,如果敌人受攻击后阵形混乱或是撤退,阿拉斯可率领骑兵突击;巴顿率五个剑兵小队保护右翼,传令马迪尔率领他的骑兵小队及其它未得指令的部队在弓箭手身后做预备部队。待我发令后,魔法师和弓箭手展开攻击。” 待弓箭手进入攻击阵地,我举起右手用力一挥,“攻击!” 魔法师和弓箭手展开了攻击。刚才敌人的弓箭手损失了不少,所以在对射中他们很吃亏。魔法师的对抗现在虽然很好看,却暂时没有成果,因为一个个魔法击中结界,发出眩目的光芒,却无法伤害敌人。 站在布莱克本旁边看见他几乎每发一箭,敌阵就倒下一个弓箭手,我真的很佩服他。我现在的箭术也不错,比起马迪尔毫不逊色,只是还没有掌握连株二箭的技巧。但与布莱克本比起来,那可真是献丑不如藏拙了。 我从阿呆身上跳下来,为它挠背。它今天可为我立了大功。 “阿呆,刚才你连发两个魔法,累不累。” 阿呆摇摇头轻吼一声,似乎因为我小瞧它而不高兴。 “那你再朝敌阵发几个魔法,快点打败敌人后我们回去喝酒。” 阿呆乐坏了,它又发出吼叫声,然后一个流星火雨落在结界上。人类发魔法要念咒语,看来阿呆吼叫也是在用它的语言念咒语。我仔细观察敌人的魔法师,他们全都脸色苍白,汗如雨下。看来再过一会儿,结界就会被打破。 正在高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急驰的奔马声。我回头一看,结果大吃一惊。留守营地的一个传令兵满身是血地向我冲来。跑到我跟前,他再也支持不住,从马上摔下来。我急忙扶起他问到:“发什么了什么事?营地怎么了?!” 传令兵困难地睁开眼,“大人……营……地……被偷袭……克洛斯大人命……我来求援……” 我轻轻放下重伤的传令兵。我恍然大悟,现在阴谋明确了。 怪不得英格兰尼人放松对附近的控制:他们希望附近的抵抗组织汇集到一起。正如同塞斯人与英格兰尼人进行大规模战斗占劣势一样,在游击战中,英格兰尼人也很头疼,因此他们宁愿放开缺口让我们的部队发展壮大。 怪不得这支一千五百人的部队要从我们营地附近通过:人数太多了,我们未必肯与之交战;人数太少,又不起作用。距离太远,我们未必有兴趣攻击;距离太近,我们出征的部队可以很容易收缩,退回营地。 怪不得他们会带上一马车的金币:如果仅仅是军队,在第一波攻击结束后,我们了解了对方的强大实力,就不会再有强行吃下他们的念头,但一马车的金币,可以诱使我们产生贪念。 怪不得托蒂在我并没有太大战意时仍旧不肯撤退:他们的任务想必是缠住我们的主力,那样英格兰尼人就可以从容偷袭我们的营地,以便杀死或擒获伊莉,以瓦解塞斯人的反抗斗志。 据我猜想,偷袭营地的敌人人数未必多,但肯定都是精兵。而且一定还有大部队向我们现在交战的地点赶过来。 可是光知道又有什么用呢?此时撤退必然会遭到托蒂的追击,而我又不可能不回去救援伊莉。我轻声对身边的传令兵说:“你去告诉阿拉斯、巴顿他们营地被袭,我回去救援,现在部队暂时由布莱克本指挥。” 然后我轻轻对布莱克本说:“现在我们占据优势,但你一定要小心谨慎。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敌人的援兵就会到。如果在敌人援兵到达之前将托蒂击败,我们还有一线胜利希望。否则,当队伍被击败时,向西撤退。无论胜负,最后大家在双头河再汇合。” “首领,你放心去营救公爵大人吧。我一定打胜这一仗!” 听布莱克本这样回答,我犹豫了一下。布莱克本有时候有点冲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考虑如何不败或是败得不要太惨,可他还那么自信,这种情绪很不利。阿拉斯就比他谨慎些,但现在临阵易将显然也欠妥。 我叹口气,将这些担忧抛到脑后。天大地大,保证伊莉不受伤害最大。我骑上阿呆,迅速向营地冲去。 在即将取得胜利的情况下,兰特大帝因为得知伊莉公爵的安全受到威胁而将指挥权交给当时离他最近的高级将领布莱克本伯爵,毫不疑迟就离开如火如荼的战场。魔兽之王的离开,使得当时英格兰尼军岌岌可危的魔法结界减少相当大的压力,因而推迟了一刻钟的时间才被击破。又由于兰特的离开,塞斯军在缺乏军中灵魂的情况下,首先士气不可避免降低了。而当时草率任命的布莱克本伯爵,缺少兰特大帝的战场洞察力及适当的应变能力,与阿拉斯子爵相较,也缺乏足够的谨慎。也许在优势或相等实力的情况下,任命勇猛莽撞的布莱克本伯爵是更好的决定。但在四号伏击点战役中,即使是最为推崇兰特大帝的人,也无法否认兰特大帝在任命上犯的错误。 兰特大帝的行为,对于塞斯人极为惨重的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伊莉公爵的安危在兰特大帝的心目中,与塞斯人极为宝贵的近两千反抗军相比,毋需质疑更为重要。 这样,忠于大帝的皇家历史学家与民间的历史学家对于兰特大帝离开战场行为,是否影响当时战役的结果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关于这场战役的论文,竟然有三篇获得圣华历史奖的提名。而游吟诗人因为这个显然是因为爱情做出的决定,衍生出无数流传后世、脍炙人口的作品。 ——摘自《以二十一世纪人的眼光看神圣帝国大帝兰特》魔兽之王的速度确实很快,我终于领略了风驰电掣的感觉。我与阿呆大约只用了一分钟就到达了相距五公里的营地。 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了,营地里到处是尸体和受重伤的人,地上、墙边、栅栏上…… 我的心一紧,连忙向伊莉的营帐赶去。 看见伊莉时,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的脸色虽然不好,但显然没有受伤。在她的周围,是一百多个塞斯战士。外围的敌人只有八十多个,却散布在四周,逞现明显的包围态势。我并没有因为敌人数量不多放松警惕。能够让斥候毫无发觉而发动偷袭,这本身就证明了敌人个体实力的高强。而营地内的尸体,十之**都是塞斯人,这也是很明显的佐证。我必须在单独救出伊莉还是将那八十多人敌人击败连带营救其他战士中做出选择。而足够的信息,是做出选择的前提条件,因此我悄悄隐在一边,注视着情况的发展。 伊莉的营帐,因为她尊贵的身份,被设置成为内营,她的营帐外设有栅栏、陷井。幸亏如此,不然那外围的八十多个人可能早就攻进去了。 “尊贵的塞斯公爵,现在的情况相信你已经很明白了,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体面地投降。在你的营地外,我们鬼魅剑士小队已经杀死了三四百人,而自已才损失了不到二十人。你剩下的一百多部下毫无希望挡住我们的进攻。只要你愿意投降,我们的国王已经同意仍旧保留你塞斯公爵的称号,只是你必须与我们尊贵的五王子结婚。” 听到这里,阿呆一声轻吼。还好那些人都是剑士,没有骑马,不然肯定会被察觉。我轻抚阿呆,安慰它的情绪。这些英格兰人真是该死,连阿呆都看不过去了。 “听说鬼魅剑士小队的成员都不用世俗的名字称呼,那么我暂时称你为鬼魅队长好了。鬼魅队长阁下,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更愿意用我的鲜血唤醒更多的塞斯人民站起来斗争,所以只能谢绝你的好意。”

第9章 第9章 “塞斯公爵,我可以直说。我们的国王并不愿意杀死你,因为那的确可能更加刺激塞斯人的反抗情绪。但国王大人也并不禁止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死你。毕竟你的死亡也可能会降低塞斯人的斗志,使他们不再有效忠对象。剑有两刃,我们固然不愿意受伤害,但是你又何必一定做出让双方都蒙受损失的选择呢?如果指望拖延时间等待你的部下前来营救你,那么你也许会很失望:你部下们的对手是实力更高于我们的皇家近卫骑兵队。而且还有一千重骑兵向那边的战场赶去,算算时间,应该很快就可以加入战场了。为了证实我们并非没有实力攻下这小小的内营,也为了表明我的诚意,现在我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 说完,他向排在内营门口的持盾手发出一个斗气。看见那个斗气,我的压力更大了——金色的斗气。他最起码已经是风剑士,甚至也许是迅剑士。 营地门口的持盾手被击飞了好几个,受伤轻的连忙爬起来又堵在营地门口,以保护身后的弓箭手。而旁边有的人把受重伤的人扶到伊莉的营帐,有的人接过重盾接替原来持盾手的位置。 鬼魅队长轻蔑地笑笑。他对身边的二十多个人说:“展现一下你们的实力吧。” 二十多个斗气一起击向营地门口,而营地方向射出几个爆焰和斗气。我暗暗松了口气,看来公爵近卫部队并没有太大的损失。敌人除了那个队长具备风剑士或迅剑士的实力外,其余看来只有一两个可能达到了风剑士的水平。 现在我基本有信心了。战场上对待偷袭者,从身后攻击并不违反骑士的守则。我轻笑着对阿呆说:“给他们来个漂亮点的!” 阿呆点点头,一声怒吼。 不得不说鬼魅剑士们的反应很快,几乎所有的鬼魅剑士同时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可惜还是稍微迟了点。内营正面的剑士遭受了流星火雨突如其来的攻击,拥有圣斗气以下的剑士们,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接受了火雨的洗礼。内营正面只剩下一个队长和几个受伤的人。那几个受伤的反应显然更快些,也许都是风剑士等级的战士,可惜还是没躲过偷袭,已经丧失了大部分的战斗力。 我骑着阿呆冲向惊魂未定的队长。拼斗气我不是他对手,拼魔法,高级魔法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低级魔法却又很难击伤拥有圣斗气的人。好在有阿呆。包围内营的鬼魅剑士向他们的队长赶过来,必须速战速决。 从阿呆身上跳下,钢剑直取鬼魅队长面部。并不指望依靠自己的能力迅速打败至少拥有风剑士实力的敌人,但我有自己的王牌:阿呆。 我喜欢比敌人实力高,不喜欢敌人实力比我高。那个鬼魃队长很不讨我喜欢。 在心神未定,措不及防的情况下,他随手一剑就将直取他面部的钢剑荡开。我的右手一麻,连忙用左手发出一记风刃。他又以一记精准的点击击碎了风刃。不过他的好运仅止于此了,阿呆从他背后偷袭,一下就抓裂了他的头部。如果是正面相较,即使阿呆也需要与他搏斗一会儿才能取胜吧。但已经成为尸体的鬼魅队长活着的时候显然心理素质并不过关,在突发事件面前没有保持足够的冷静。他未能一眼看出阿呆是只猞猁,误将我列为主要敌人;如果他不是那么心神不宁,阿呆也未必能够一击成功。 正冲过来的其他鬼魅剑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们强大队长居然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丢掉性命,显然给剩余的人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 我对剩余的鬼魅剑士笑了笑(后来某个公爵亲卫说,我当时的模样很象是狞笑。我不能肯定当时笑容一定与天使相似,但未必那么可怕吧?如果真的不那么和蔼可亲,也是被鬼魅队长刚才所说的话所激怒的——我的伊莉去嫁给什么五王子,那我怎么办呢?),慢条斯理骑上阿呆,用尽量平静的语气试图说服剩余的鬼魅剑士:“你们的队长已经到他该去的地方去了。你们是自己走呢,还是要我送上一程!” 很快我就为刚才所说的话而后悔了。其实我应该把后半句改为“我也不为难你们,你们还是自己离开吧”。那样一来,即使他们仍然可能鼓起勇气向我攻击,却也不至于那么疯狂。 因为骑在阿呆身上的缘故吧,我并没有被那群半疯的人击伤。但冲过来围攻剩余敌人的塞斯人,却躺下了三十多人。 下意识地挥动发麻的右手,我环顾四周。身边站着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染着血,连部队中实力最强的公爵近卫队,也很少没有受伤的。如果那些半疯的人保持平常心与我们搏斗,也许我们的损失会更大些。 伊莉现在变得更坚强了。以往,哪怕不那么危险的情况下,她也会扑向我的怀抱寻求安全感。可是现在她眼中虽然噙着泪,却冷静地问我:“你怎么出现在这里了,部队呢?” “听到营地遭袭的消息,我把指控权交给布莱克本伯爵就赶过来了。队伍现在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虽然以我的估计,再对照刚才鬼魅队长的话,我想队伍目前应该已经被打败了。现在已经只是小败还是大败的问题了。 伊莉突然显得有些激动:“你怎么可以作为一军统帅,自己一个人就离开正在激战中的部队呢?你知不知道,你的这个行为可能导致多少英勇的战士无辜死亡?!” “我是军队的首领,有权判断什么更为重要。我认为塞斯公国的精神领袖是最为重要而且不可替代的!”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我干嘛不让着她点呢?她的复国大业目前遭受如此大的挫折,向我发泄一下又有什么不对呢? 伊莉大声叫道:“你难道没有私心?!” 我无语。她批评得对,但我还不是为了她吗?她现在爱塞斯已经超过了爱我。 部下看见精神领袖批评军中灵魂,都紧紧地闭着嘴。克洛斯确实是个不错的家臣。他帮我解了围。 “公爵大人、主公。现在该怎么办?也许敌人正向我们赶来呢。” 在我爱怜的目光下,伊莉嘤嘤地掩面哭了。我叹口气,“留下十个可以走动的人将受重伤的人尽快移走,其余的人集合,准备去和布莱克本他们汇合。” 兰特大帝对爱将马迪尔。哈伯公爵的评价极高:“即使没有我,马迪尔在挺过复国战争初期的两年后,仅凭他和伊莉也可以将英格兰尼人打败,最多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伊莉。塞斯公爵早在大陆历1418年9月12日的日记中就曾写道:“马迪尔这样的将领,可惜与兰特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其优秀的能力被兰特炫目的光彩、高大的形象所遮掩。如果兰特不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相信马迪尔一定会成为爱克斯大陆闻名遐迩的名将。”事实证明,伊莉。塞斯公爵的预测虽然稍有错误——马迪尔仍旧成为了一位爱克斯大陆闻名遐迩的名将——但对于马迪尔。哈伯公爵的能力认识,并没有偏差。 马迪尔。哈伯公爵是一名天生的将领。他的领导能力、战场洞察力、战略感觉,在整个爱克斯大陆毫无疑问排在前十名。而他在战斗中的进步的速度,除了兰特大帝外,当时的爱克斯大陆无人能比。 ——《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如果被俘者和他的亲人、保护者无力或不愿支付赎金,则被俘者成为抓获者的奴隶或奴隶近侍。奴隶近侍没有背叛行为不得任意杀害,否则按杀害战俘处理抓获者的行为。但主人如果在战斗中丧生,奴隶近侍必须处死。 ——《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三条大陆历1416年10月3日,是马迪尔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的父亲,巴顿。哈伯追随前主公法英哥。萧伯爵离开了人世;这一天,对他武技有极大帮忙的乔,离开了人世;这一天,他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见到两千条多生命的消逝;这一天,他开始逐步确立塞斯军中第二人的地位…… 兰特的离去虽然给塞斯军带来了短暂的、小范围内的混乱,但与英格兰尼人的战斗仍然占据着相当的优势。一个英格兰尼魔法师已经因为魔法力或精神力的过分透支而昏倒了,这更造成了恶性循环,其他的魔法师为了弥补他的魔力真空,不得不提供更多的魔力支持即将崩溃的结界。 两个、三个、四个……随着越来越多的英格兰尼魔法师不支倒地,结界终于被打破了。现在塞斯人的魔法师可以直接将各系魔法宣泄在几乎没有魔法师保护的的英格兰尼人的身上。中、大型战争里,如果一方缺乏中、大型魔法师保护,就好象赤身**与全副武装的敌人搏斗一样。 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没太大的损失,他们中每个人都可以发出斗气,三级以下的魔法可以完全被斗气破坏。而那些普通兵种却不得不承受被屠杀的命运。 看到布莱克本伯爵纵身上马,将弓箭背在身上,抽出长剑高高举起,马迪尔连忙纵马前去低声说道:“布莱克本大人,现在每一秒中敌人就至少有十个人丧失了战斗力。两分钟过后我们再发起冲锋,就可以直接打击皇家近卫骑兵队。但是如果我们现在发起总攻,敌我双方会混在一起,那么我们拥有魔法师的优势将白白浪费。” 布莱克本虽然冲动,但对于明显正确的话还听得进去。他赞许地点点头,“小伙子不错,想得细。好,过两钟发动总攻。传令兵,你去传令,告诉阿拉斯大人和巴顿大人,两分钟后我发动主攻。大家一起将皇家近卫骑兵队击溃。” 马迪尔在心里叹口气:这个布莱克本大人太冲动了。现在他暂代兰特主公的位置指挥战斗,居然在发动总攻前不向其他人分配好任务就想冲出去。如果不是此时制止了他,在没有统一准备的情况下,冲锋的效果肯定不会很好。而且浪费了魔法师的优势,仅仅是那一队皇家近卫骑兵,也不好对付。这种草率的冲锋只会招致失败。 马迪尔突然发觉了一件奇怪的事:敌人在明显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撤退呢?即使非骑兵部队会因为遭受追击而受到很的的损失,但也比目前这种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情况强啊?而且敌方的首领托蒂。雷洛候爵刚才逃避了与兰特主公的决斗,明显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这其中一定有诈! “布莱克本大人……” “冲啊!”布莱克本没听到马迪尔后面的话,挥舞着长剑向敌人冲去。 马迪尔暗暗叫苦:兰特主公在焦急离开前,交待了布莱克本许多话,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而布莱克本显然是个见到战斗就兴奋的人,估计现在早就把主公的叮嘱抛到脑后了。明知有不对劲的地方,却不能做任何改变。这种无力感让马迪尔非常不安。 马迪尔强吸了一口气,骑着闪电向敌人冲去。 敌人阵地上只剩下了三百多人,这场战斗的前期取得了完胜。不过这剩下的三百多人并不好对付。皇家近卫骑兵队的战士几乎没什么伤亡,而他们的战斗力实在很惊人。兰特率领部队进行第一次进攻时,就是被这支实力可怕的皇家近卫骑兵队打退的。马迪尔也与其中几个人交过手,有次遇上一个白银骑士,险些被击落下马,幸亏兰特就在旁边,随手一个火球术救了他。 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的骑兵也发起了反冲锋。一方冲击而另一方原地迎战的情况,不会发生在两支骑兵队伍的对抗中。 抛去杂念,马迪尔握着长矛冲向一个身形高大的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煅练,他现在已经拥有青铜骑士的实力了。可是皇家近卫骑兵队的任意一个骑兵都不比他差多少。双方的长矛斜击了一下,马迪尔不知道敌人的感觉,但他自己险些握不住长矛,右臂几乎没了感觉。马迪尔扔开长矛,拔出重剑,然后交到左手。这时右手传来一阵巨痛,也不知道刚才的重击是否导致了骨折或脱臼。 战场上传来了马匹受伤的嘶叫和战士不时被打落下马的声音,但马迪尔已经无遐他顾。他专注地盯着眼前的对手。大块头咧开嘴笑笑,“你的实力不错。我十年前就通过了白银骑士的测试,没想到你居然能够接下我强力的一击。小子,投降吧。如果没有赎金也无所谓,你做我的奴隶近侍好了。” 马迪尔摇摇头说:“我是一个骑士。” 大块头赞许地点点头,“一个骑士在昏迷的情况被俘,然后在被抓获的一年内仍然无法逃脱,可以保持贵族和骑士身份成为抓获者的近侍。你我之间的差距不算太大,所以我不能保证一定能将你击昏而不杀死。不过你放心,死在我手上,也算是拥有骑士尊严地死去。” 说完,大块头发动了攻击。用左手剑与大块头比力量显然不智,马迪尔驾御闪电飞快地闪过这一击,随即用左手剑从大块头防御的死角发动攻击。剑砍中了大块头的坐骑,那匹马惨嘶一声,挣扎着轰然倒地。白银骑士的身手非常迅速,在坐骑倒前的一瞬间,他以与自己身形极不相称的敏捷跳了出去。大块头气哼哼地扔开长矛,拔出重剑,防备地盯着马迪尔。 马迪尔瞧着对方一身重骑兵的装备,没有理他,骑着闪电准备寻找新的敌人。一个重骑兵的全套装备超过五十公斤,在落下马后,普通的见习骑士甚至连站立都很困难。虽然对方身为白银骑士,但长时间的站立也是令他吃不消的。马迪尔虽然正直,但并不笨。在没有坐骑的情况下,全副武装的重骑兵基本已经丧失了战斗力。但是想攻击一个这种情况下的白银骑士是很无聊的想法。白银骑士只需消极防守,即便偶尔被重剑砍中,砍在铠甲上也不会造成可怕的伤害,何必与他白废力气呢? 就在马迪尔准备离开的时候,一支利箭射中了大块头的后背。马迪顺着箭的方向看见布莱克本得意的笑容。阻击手同样拥有斗气,射一个不便移动的人,哪怕闭着双眼也不会失误。这大块头运气太差了:他没想到马迪尔的坐骑就是号称三大名马之首的汗血宝马,也没有想到马迪尔的左手剑并不逊于右手剑,更没想到,刚掉下马,就被塞斯部队中仅有的两名阻击手之一的布莱克本瞧上了。 如果不是闪电,马迪尔至少已经死过四次了,不过现实是那四个人反而有两个直接死在他的手中。那个白银骑士被布莱克本射死了,第四个人在一心一意追杀马迪尔时,被斜冲过来的乔用巨大的战斧劈下了右肩,眼看不能活了。 马迪尔的左手已经酸疼无力,全身也很僵硬,他挥了几下右手。右手渐渐有了感觉,但想要完全恢复显然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 战斗只能用惨烈来形容。英格兰尼人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仍旧没有一丝溃逃的意思。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队的实力也确实强大。在先前承受魔法师的攻击后,仍旧有余力对塞斯军造成惨痛的伤害。至少有三百个塞斯人死在这些皇家近卫骑兵队的手上。不过此时剩余的英格兰尼人也已经不多了,但剩下的大多是青铜骑士中的佼佼者或白银骑士。托蒂不愧黄金骑士的称号,在塞斯人的包围中左冲右突,他的身边不时传出濒死者或受伤者的惨呼。此时塞斯人的损失也比较大。以一千二多人的骑兵、步兵的合击之下,仍然损失了四百余人。 当胜利女神开始向塞斯人招手的时候,远处传来可怕隆隆声。有丰富战争经验的阿拉斯子爵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千以上重骑兵迅速驰来发出的声音。 在这种几乎每个战士都精疲力尽的时候,敌人加入一千重骑兵的生力军意味着什么?阿拉斯子爵已经不敢想象下去了。 离布莱克本很近的马迪尔听到他绝望的呻吟,“原来兰特首领说的是真的!” 马迪尔连忙问:“兰特主公说了什么?” 布莱克本喃喃地回答道:“他说估计敌人的援军用不了很长时间就会到,可我以为他随便猜的……他还说,如果队伍被击败了,去双头河汇合,可我哪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坚强的汉子用双手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但这已经改变不了局势了。 越来越多的塞斯人已经明白听到的到底是什么声音,他们脸上都露出绝望的神情。 在众人六神无主的情况下,马迪尔的声音响徹了整个战场。 “预备队与所有的骑兵迅速离开,向七号地区撤离。弓箭手、长矛手和魔法师做好准备。剩余的步兵缠住战场上残余的敌人。记住,留下来的人必须做好为塞斯牺牲的准备。我们不必希望胜利,甚至不必苟求活命,我们只求预备队与骑兵能够活着离开!预备队和骑兵不要有丝毫犹豫,否则多拖一刻时间,留下来的战士牺牲得就越不值得!” 看着预备队与骑兵仍旧在犹豫,马迪尔大吼道:“阿拉斯子爵,你难道希望这里更多的战士都因为你的迟疑而丧命吗?” 阿拉斯强打精神大喊道:“预备队和骑兵,随我来!” 看着逐渐远去的预备队和骑兵,马迪尔又环视了一下四周,“光荣战死,还是屈辱求活?!” 塞斯人绝望的心情变成了坚定的死志。 战场上剩余的八百多人齐声大喊“光荣战死!” 托蒂和剩余的皇家骑士们望着眼前的令人震惊的情景,居然没有继续与塞斯人缠斗下去,战场上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引蛇计划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完美的。 皇家骑士队队长托蒂。雷洛本身是一名黄金骑士,他麾下的皇家骑士也极具战斗力。但是没想到,兰特居然拥有一只猞猁。由于这件事出乎我们意料之外,因此作为诱饵的皇家骑士队遭受了极大的损失。更没有想到的是,兰特居然并不退兵,而是只身前去救援伊莉。塞斯,并且在猞猁的帮助下,将鬼魅剑士小队的番号从我们部队中抹除。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经过一番激战后,塞斯人在兰特的年轻家臣马迪尔的带领下,面对拥有强大冲击力的重骑兵居然毫不退让,并给予了重骑兵意想不到的沉重打击。这相应也影响了后来的局势发展,从而导致引蛇计划并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 从相关情报分析,我们在对兰特做任何计划的同时,必须对那只猞猁进行充分的考虑。另外,我们应该更加关注那个叫马迪尔的年轻人。如果能设法收服他,相信会给英格兰尼帝国带来极大的好处。我觉得马迪尔已经拥了成为一名名将的潜质。如果无法收服马迪尔,应将之尽快杀死。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a级第14161008331号文件战场中的步兵们缓慢后本阵后退,英格兰尼人并没有攻击他们。托蒂是刚毅而有决断的人,但此时他不由自主问旁边一个白银骑士:“是进攻他们,还是去追击逃离战场的人?”那个白银骑士想想说:“我们还是去追击逃走的人吧。这些人留给重骑兵们处理。”托蒂点点头。此时此刻,他没有进攻这些怀有死志的塞斯人的**。皇家骑士队在塞斯人的注目礼下,向阿拉斯子爵离开的方向追去。 看见皇家骑士队残余人马的离去,马迪尔松了一口气。如果皇家骑士们在正面的重骑兵冲击本阵的同时从侧面发起进攻,纵使塞斯人的死志再坚定些,阵形也会在几分钟内崩溃。虽然皇家骑士们追击阿拉斯子爵会给他们造成不小的麻烦,但自己如果能够将英格兰尼重骑兵多阻碍一分钟,阿拉斯子爵他们就多一分活命的希望。 巴顿牵着马走到马迪尔的旁边,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有机会,你还是尽量挑起延续哈伯家血脉的重任吧。”没等马迪尔回答,巴顿又自言自语地说:“那些魔法师是塞斯国的希望,但是不会飞行术的魔法师很难在这种情况逃生。反正我是白银骑士的同时又是阻击手,不如让出一匹马多让一个魔法师活命好了。” 布莱克本走来到巴顿的身旁,“巴顿,你有个优秀的儿子。我也是阻击手,站在地上射得更准些。你把我的坐骑也牵到魔法师那边去吧。” 马迪尔的双眼有些模糊,但现在显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重骑兵们已经出现在视线之内了。他抑制自己的感情,大声发令:“魔法师预备!” 双方相距四百米的时候,重骑兵们遭受了第一轮攻击。他们的指挥官显然过于轻视一支疲惫的队伍,认为他们不可能会有勇气试图抵挡住重骑兵的强力冲击。 风刃和冰箭对于全副武装的重骑兵几乎没有作用,他们的坐骑甚至也披挂上了皮甲。火球术、火墙术稍微强些,虽然被击中后不至于象普通人一样燃烧,但金属良好的导热性却是重骑兵们的梦魇。几乎所有的魔法师在第一轮攻击中都使用火系魔法,因此被夕阳照耀的大地上出现了一种凄艳的血红色。 重骑兵们以四十多人的性命为代价,冲到了离塞斯人三百米的地方,这时候,塞斯阵地中响起众人熟悉的布莱克本豪爽的笑声,“巴顿兄弟,我知道你总是不服气箭术排名在我之后,我也知道自己多少占了伯爵这个爵位的便宜。今天我们就来比比,看你的连株三箭厉害,还是我一箭穿心厉害!”话音刚落,一支利箭从一名重骑士的前胸射入,穿过后背,带出一蓬血雨。 巴顿大笑道:“你作弊!还没喊开始呢。看我的。”同样是话音刚落,两名骑士痛苦地捂住眼睛,摔落马下。可惜第三支箭被那名骑士闪过。 布莱克本和巴顿轻松自如的谈笑令战场上的死士们放松了心情。光有死志却太紧张,并不能发挥的完全的实力。 一名弓箭队小队长对着部下大声说:“向两位大人学着点,瞄准马的眼睛射!” 当重骑兵们损失五十多人又向冲了一百米后,此时达到了弓箭手的射程,重骑兵们们不得不承受魔法与弓箭的双重打击。 无论什么兵种拥有多强的攻击力,或是拥有多强的防守力,在没有其它兵种的配合下,一定会有致命的缺陷。重骑兵中爱克斯公认最强的兵种(龙骑士、魔兽骑士、神兽骑士过于稀少,不可能成建制),但被魔法师和弓箭手远距离攻击时,同样是非常痛苦的。 总算离塞斯人只剩下五十米的距离了,重骑兵们听到了他们最不希望听到的声音。 “长矛手,竖起长矛!” 在强力冲击的情况下,虽然重骑兵身着重甲,在强大的冲击力的反作用下,也逃不过被长矛刺穿的命运。所以重骑兵往往冲到阵前,先由一部分人投出手中的长矛,打乱对方的阵形,其余手持长矛的重骑兵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寻找队形中的弱点,一举突破对方阵地。只要将长矛手的防御解决,重骑兵就可以在对方的阵地中展开大肆杀戮了。 令重骑兵们无比惊讶的是,对面的长矛兵似乎丧失了人类的某种感情:恐惧。 长矛兵们坦然用胸膛接受飞过来的尖锐长矛。当一个长矛兵被刺穿后,后面又走出一个毫无惧色的预备者接替死者的位置。一支支斜指向天空的长矛,密集地排在一起,象一只择人而啮的猛兽所露出的白深深牙齿。 重骑兵们稍一犹豫,又有数个重骑兵的生命被弓箭手和魔法师夺去。他们只有鼓起勇气硬着头皮向前冲去。 但是三米长的长矛显然不可能在四米长的长矛面前占据任何优势,更令重骑兵们恐惧的是,对方的长矛手们完全是一副以命换命的架势。对于重骑兵刺过来的长矛,他们毫无一丝避让之色,他们只是一心一意将长矛调整一个最佳的角度,以便能够将重骑兵一击刺死。 巨大的恐惧终于使重骑兵们不听命令地撤退了。第一次接触,重骑兵们丢下了两百多具尸体或受重伤的人。而塞斯人的损失也不小,毕竟他们的敌人是爱克斯大陆的最强兵种重骑兵。塞斯人的弓箭手、剑手、持盾手们几乎没有损失,而长矛兵的损失超过了一半,已经没有预备队了。而魔法师虽然在人数上没有损失,但他们所剩无几的魔法力几乎在刚才的战斗中用光了,好几个年迈的魔法师已经顾不得他们高贵的形象,坐在地上喘起粗气来。 马迪尔环视四周,剩余的塞斯人眼里都露出满足的神情。至少已经打退了敌人的第一轮进攻,为阿拉斯子爵他们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剑手现在全部做长矛手的预备队。现在对付重骑兵有利的兵种就是长矛手。敌人没想到我们这群刚刚经过激战的人还能抵挡住他们的第一波强力冲击,这是他们的失误。我们要让他们为自己的失误更为后悔。” 长矛手在军队中的地位较低,这是因为他们只能在与骑兵的对抗中起作用,而且伤亡率非常高。在混乱的战场中,四米长的矛又实在很不好用。在这种特殊的时刻,长矛手终于扬眉吐气了。 乔。克洛斯在刚才的战斗中只用斗气击中了一个敌人,还比不上旁边的弓箭小队队长。他连忙跑到长矛手中间,“我是迅剑士,以前训练时接受过长矛手的训练。你把长矛让给我,让我来试试。”剑士们看到他们的队长带了头,也纷纷跑到长矛手的面前要求替换下长矛手。 于是残酷的战场上,暂时出现了低级可笑的争论。 “即便是讯剑士大人,在使用长矛的情况下,也未必比一个使用了十年长矛的长矛手更强。” …… “哎呀,你不要抢嘛。等我刺死一个重骑兵后再让给你……” “不行,你刚才已经刺死一个了。我看得清清楚楚!” …… “弟弟,你一直希望成为一个剑手,来,我用自己心爱的长剑换你的长矛。” …… “嗤,你怎么这么烦啊?你等一会儿不行吗?说好了刺死一个重骑兵再给你,再抢我可要喊救命啦!” “救命啊!救命啊!有人抢劫啦!” …… 如果部队不是经过一场大战已经精疲力尽,如果不是部队人数的确太少,也许还有打胜的可能呢。马迪尔摇摇头,试图将这些幻想从脑海中赶走。身边的塞斯士兵,每个都那么可爱、可敬。可惜他们的生命,大多都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了。因为一个小时后天就会黑下来。敌人绝对不会允许这支部队趁机逃跑的。 马迪尔朝魔法师那边看了看,又重重地叹口气。他纵马过去,对魔法师说:“你们现在撤退吧。但不要向七号地区的方向走,那样可能会遇上英格兰人的皇家骑士。” 看到一个魔法师试图表示反对的意见,马迪尔摆摆手,“爱克斯大陆有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过:一个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在战场上还不如一个持盾手。我们的确需要有人牺牲,但要牺牲得有价值。你们是塞斯公国宝贵的财富,为了复兴塞斯,你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 魔法师们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低头同意了。这时几个年老的魔法师从地上站起来。 “我们这把老骨头已经经不起折腾了,坐在马背上也会被颠散骨头架子的。而且刚才施用魔法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施放出超过极限的魔法,也就是说,我们不多的生命已经被透支。就算现在离开,也活不了几天,还是让我们和战士们死在一起吧。” 马迪尔盯着那个带头说话的魔法师,他是个六十多岁的高级魔法师,但现在的模样,说他有八十岁也不会有人反对。马迪尔无言地点点头,向自己的阵地走去。 敌人已经开始排列阵形了,马迪尔不放心地向魔法师那边瞧了一眼,多数魔法师已经离开了,而那几个年纪大的魔法师又重新坐回到了地下。马迪尔放下心来,一动不动地盯着敌人的方向。初秋的习习凉风吹过他的发梢、衣袍,快要落山的太阳将他的身影拉成长长一条。良久,他下意识地说:“英格兰人,来吧!来见识一下塞斯人的英勇!” 随着他的话音一落,敌人展开了新一轮的攻击。

第10章 第10章 兽人和矮人无法施展魔法,但是创世神是公平的。兽人和矮人可以在战斗中狂化。而人类,极难使用狂化这一技能。有的人认为,可以使用狂化技能的人,体内必然流淌着兽人或矮人的血液。但这种说法无法得到证实。在使用狂化技能后,多数使用者的健康都会受到极大的损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正常。甚至有一些使用者会在狂化结束后莫名其妙死亡。虽然有着这样大的缺点,但狂化技能仍然是人类所向往的技能之一。施展狂化时,战斗力平均提高七倍。在战争中,瞬间提高七倍的战斗自然非常令人向往。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格斗基础教程》来到双头河时,我发现自己又犯了一个错误。这儿是亚马河主干与它的分支果刚河汇流的地方,因而此地被塞斯人称之为双头河。在军事上,这是典型的死地。当时因为伊莉有危险,心慌意乱之余我随意说了汇集点,却没有考虑相应的后果。现在,托蒂与另外三十多名英格兰尼皇家近卫骑兵在阿拉斯子爵率领的部队旁边若即若离,并不发动攻击,也不肯远去。 我与伊莉走向阿拉斯,托蒂并没有进行任何干涉的意思。我明白了他的意图,他大约是想缠住我们,等待随后而来的大军消灭我们。 “阿拉斯,布莱克本他们呢?” “在我们即将取得胜利的时候,英格兰尼一支千人以上的重骑兵从远处赶来,我们不得已,只好留下部分部队殿后。布莱克本他们在后面殿后呢。” 我有些自责:作为主将,最重要的是充分利用部下的特长。布莱克布是个优秀的弓箭手,是个勇敢的人,或许是名合格猛将,但我却在让他在不适合的情况下统领了部队。 我想了想,又问:“留下殿后的人大约有多少?” “大约八百人左右吧。离开时太匆忙,没有仔细清点人数。” 这个阿拉斯拥有一丝不苟、谨慎等优秀品质,但似乎过了点。一千重骑兵向阵地赶来,难道可能有时间悠闲地清点人数吗? 八百疲惫之军,能够从一千重骑兵的铁蹄下逃生的会有几个呢? 我转过头对伊莉说:“我们赶快离开吧。再过些时候敌人的援军来了,剩下的这些家底就全完了。” 伊莉有些激动。“那八百人呢?八百条人命在你眼里完全无所谓吗?” 我耸耸肩:战争中受情绪左右只能招致失败。不过说起来我自己也没有超越这个境界。为了伊莉,我不也是扔下了正在激烈战斗的部队离开了战场吗? 我问阿拉斯:“作为一个战争经验丰富的军人,你认为八百疲惫之军能够有多少人从一千英格兰尼重骑兵的铁骑下逃生?” 阿拉斯有些迟疑。“天色快黑了,也许他们能够等到夜晚逃脱。” 听到他的回答,我明白他也放不下那些曾经与他同生共死的同僚和部下。现在是感情用事的时候吗?从周围塞斯人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们都希望等那八百人回来。我也多多少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态。那八百人是为了掩护他们而留下的,如果不等他们就自行离去,从感情上讲太难以接受。但是我仍然不愿放弃说服他们的希望。 “那你认为敌人的重骑兵会一直等到天黑再进攻吗?”我的语气已经变冷了。 “也许……也许他们刚一迎敌便被击溃了,多少能逃回来一些人。” “首先,如果他们那些疲惫之军被击溃后,有几个能从从一千重骑兵的铁骑下逃生?其次,对了,你们到达这儿已经多长时间了?” “我们到达这里已经三十多分钟了。”阿拉斯似乎想到了什么,迟疑着回答。 “其次,一支重骑兵部队在击溃他们后,为什么过了三十分钟还没有追上你们这支骑兵与步兵混合的部队?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成功地缠上了敌人,为你们赢得了逃生的时间!”我环视周围的塞斯人,一字一句地斥责:“而你们!却在浪费着他们用宝贵生命为你们赢得的时间!” 部下们有的流下眼泪,有的低下头或是躲避我的目光,有的涨红了脸欲言又止。在我感觉成功就在眼前的时候,伊莉的话打破了我的希望。 “我是塞斯公爵,塞斯公国的最高统治者、最高决策者。哪怕那八百人中只剩下一个能活着来到这儿,我也要留下来等他。”她接着对周围的人说:“你们之中如果有人不愿意留下来,可以随兰特。萧伯爵离开,我不会怪他。” 塞斯人在塞斯精神领袖与军队统帅产生不同意见时或许更倾向前者,而这次他们自己与伊莉的想法又一样,因而迟疑片刻后,陆陆续续有人说:“我愿意留下来。” 我怒极反笑。“好,好!”心里暗暗地想:以后军政一定要分开。等我有空治理军队时,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再发生——当然,这得假设我能够活着逃过这一劫。 做了决定之后,我尽量放松心情。在战斗之前,我必须再做一件事。 直视伊莉的眼睛,她有些躲闪,毕竟无论是谁都能够听明白我刚才的分析。我爱塞斯,因为它是我的祖国;我也很想等那些殿后的人回来,因为他们是群英勇可爱的人。但是我更爱伊莉,所以我在激战正酣时离开部队,所以我不愿意等那些殿后人战士,哪怕我的家臣马迪尔和乔都在殿后部队中。 我靠近伊莉,抓住她的双肩。她低下头,于是我轻轻抬起她的下颌,“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只要你愿意,我甚至愿意为你去死。” 我并不想用这么温柔的语气逗她哭,也并不想用这种煸情的话诱使她扑进我的怀里。我只是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当面对她说“我爱你”。这样假设我战死了,她仍然会深深地记住我,不会随便嫁个那个英格兰尼五王子。 苦笑了一下,这种时候我的想法怎么还这么乱七八糟? “好吧,既然大家都想留下来,那么我们也得为英雄的归来扫清障碍。阿拉斯子爵,你对那些皇家骑士们有什么看法?” 一个熟悉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这是个令我有点头疼的声音。“首领,他们根本就不配称之为骑士。阿拉斯子爵一路上就组织过对那些皇家骑士的攻击。人数少会被他们吃掉,人数多,他们就逃开,还不肯逃远!”我寻找到那个说话的人,果然是那个说话粗鲁的大块头,一个骑兵小队长。一个军纪严明的军队里,长官向下级问话怎么能容忍这种胡乱插话的现象? “你叫什么名字?” 不得不客观地说,他确实是个质朴的人。见到我问他的名字,他兴奋地涨红了脸,“大人,我叫拉库里,平民,二十一岁,前年通过了见习骑士的测试。您需要我做些什么请吩咐,我一定100%执行您的决定!” 本来我很想利用他整顿一下军纪,不过看到他这么质朴的样子,又有点于心不忍。算了,逃得过今天一劫再去考虑军纪的问题吧。我改变了原先的决定。“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呵呵。”拉库里憨厚地挠挠头,“这种动脑筋的事,还是您这样聪明的人来吧。您想出办法后我来执行就是了。” 我接着问周围的人,“你们能够想到什么办法吗?” 周围的人都不约而同摇摇头。 我笑笑。“打仗不仅仅靠力气,更重要的是靠脑子。看我的。” 我跳下阿呆,对它低声说了几句,它点点头。然后我宣布:“骑兵们下马,牵好自己的坐骑。” 在军事方面,部下对于我的军令简直已经达到条件反射的程度了。唰地一声,所有的骑兵都跳下了马。 阿呆懒洋洋地看着骑兵们跳下马后,突然对着一声托蒂他们一声巨吼。本来就很不安的皇家近卫骑兵们的坐骑受了更大的惊吓,纷纷人立而起,好几个人都摔下马来。仿佛对这样的效果还不太满意,阿呆又生气地大吼起来,这回,连托蒂也跳下照夜狮子马。在骑士们都站在地上后,阿呆朝着敌人施展了它最为熟练的流星火雨。没有骑士保护的马匹纷纷逃离了那可怕的火场。名列爱克斯大陆三大宝马之末的照夜狮子马早就被阿呆烧伤过,当阿呆又进行魔法攻击时,它犹如惊弓之鸟飞快地跑了。三大宝马都是智慧较高的生物,我的闪电(其实现在更应该称之为马迪尔的闪电)就能够听明白人类简单的话。可是看到托蒂坐骑此时的情况,我不由怀疑托蒂的坐骑是否只是拥有照夜狮子马外表的动物。真是的,连一点身为宝马的自尊都没有。 我高兴地为阿呆挠痒,它享受地眯上了眼睛。我对着那群发呆的部下说:“看到了吧,现在冲上去解决他们吧,想必他们不会再跑了。”说完,我骑上阿呆,向那骑呆若木鸡的皇家近卫骑兵冲过去。 如果对上托蒂,即使加上阿呆,我也没信心在三十招之内解决这个令人头疼的黄金骑士。如果鬼魅剑士队长不是说谦虚的话,皇家近卫骑兵比鬼魅剑士还厉害,但是在没有马的情况下,相信他们还比不过鬼魅剑士吧。被六十个半疯的鬼魅围攻的情况下,我仍然解决了其中的四十多个,相信这三十来个徒步骑士更容易解决。心动不如行动。我右手持剑,左手不断突然发出低阶魔法,加上阿呆的利爪、牙齿和不时吐出的火球、爆焰,然后再加上几个塞斯人对一个皇家近卫骑兵的牵制,面前无一合之将。最后只剩下托蒂了,这时我部下中实力较强的人围住了他。我看了看,他似乎并没有施展出最强的实力,因为他现在只是伤人而没有杀人。 我大喊一声:“都让开!” 塞斯人连忙将包围圈扩大了三倍。我与托蒂对峙起来。 托蒂看着我,苦笑。然后问:“你愿意接受我的投降吗?刚才被你的部下围住而没有投降,是因为我想向你本人投降。” “投降?我看你不是真心的。” 托蒂此时表情和行为象我的一个老朋友,他把他的长剑交给我,然后认真地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一个骑士如果假投降,他的声誉就完了,即使是自己人也会看不起他。” “你觉得我一定活得过明天吗?” 这时托蒂对我露出了尊敬的神情。“你知道?那你们为什么还不赶快撤退?” 我回头望了一眼伊莉,无语。 托蒂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头坚定地说:“我无法对你作出任何保证,但是我一定会试试说服元帅大人。但是如果你愿意投降,我敢担保,以你的能力,我国国王甚至可以封你为公爵!” 这时周围的塞斯人都对他怒目以视。其实我从本质上讲不是一个真正的骑士——虽然部下以及敌人都认为我的品质高尚,足以成为骑士的楷模。如果形势真的很危急,我并不反对投降。但为了伊莉,我既然宁愿面对死亡,又怎么肯投降而降低自己在伊莉心目中的形象呢? “算了,我现在释放你。只需要你作出一个承诺:尽你最大的力量保护被俘的塞斯人不受伤害。”说完,想了想,我又加了一句。“赎金的问题你看着办。”他现在马上把赎金交给我也没用,我对见到明天的太阳没有足够的信心,不如乐得大方。 托蒂向我行了一个恭敬的骑士礼,“我以黄金骑士的身份向兰特大人作出承诺……” …… 在英格兰尼的一个乡村酒吧里,我遇见一名退役中将。与别的将军不同,如果不是酒吧老板向我介绍那个独臂老人是一位将军,从他忧郁的气质、简朴的衣着看,我本来以为他是一名诗人。因为觉得这位将军非常与众不同,我不由上前和他攀谈起来。向他表明自己一位旅游者后,这位独臂将军对我产生了兴趣。他说每次惨烈的战斗过后,附近都会有相关的故事流传,因此问我在旅行中,听说过哪些惨烈的战斗。我随意说了几个后,独臂将军索然摇摇头。过了一会儿,他低语:“索尔夫战役我参加过。你听说过塞斯四号伏击点战役吗?” 我摇头。他向西方望去,眼神中带着尊敬。 “我只参加了战役的后半段,但那是我一生一百三十三次战役中最为惨烈的一次。那场战斗中,对方失败了,死亡七百三十二人,重伤十四人。我方死亡七百零九人,重伤五十二人。从数字上你看不出什么,但如果你知道我们是一千重骑兵对他们不到八百的疲惫之军,大约会很惊讶吧。” 独臂将军喝下一大口酒,似乎理了一下紊乱的思维,接着说:“在那场战斗中,我见到魔法师使用那个牺牲生命的魔法阵;见到一个被长矛刺在地上的弓箭手仍然继续用弓箭射我们;见到一个被砍下头颅仍久久不肯倒下的狂化剑士;见到持盾手用巨盾砸我们,弓箭手用弓抽我们,甚至有的人扑上来用牙齿咬我们身上的重铠甲……咬得满口是血,连牙崩掉了仍旧没有放弃这种徒劳的举动。” 老人的眼角滴出眼泪,“我尊敬他们。他们每杀死我一个同伴或即将死去之前,或激昂、或凄烈,都要大叫一声‘为了塞斯’……” 良久,我与那位将军都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悲壮气氛中,不能自拔。 注:塞斯位于英格兰尼西方——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爱克斯大陆旅游见闻》马迪尔仔细观察冲过来的敌人。这次敌人的气势明显与上次不同。 上次是一种骄傲自大、漫不经心的模样。这回却带着一种一往直前的拼劲。 两军相遇勇者胜,难道仅仅勇敢就够了吗?如果英格兰尼此时撤军,相信回到营地的战士们躺在床上三天三夜也不愿意起来。没剩下多少力气的塞斯军,能拦住这群如狼似虎的重骑兵吗? 转眼重骑兵们冲到了离阵地四百米的距离,这是魔法师攻击的有效距离。出乎敌人意料,却在马迪尔意料之中的是,这回敌人没遭受魔法攻击。 塞斯战士们没有出现任何惊慌。身为战士的他们,差不多个个都只是用信念支持着自己透支的身体,而战斗中出力最多的魔法师,却又是身体最弱的人,到现在使不出魔法自然也是正常的。弓箭手慢慢举起弓箭,长矛手和剑手们握紧手中的武器,为即将到来的激烈战斗做好准备。 重骑兵们暗暗高兴地又向前冲了一百米,却遭受了意想不到的打击。连锁闪电从天而降。威力大的闪电击中在一个普通人的身上,可以立即导致他的死亡。即使是威力小的闪电,也可以使一个人全身麻痹,丧失知觉。在冲击阵形中由于麻痹而从马匹上摔落下来,实际上与死亡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是,立即死亡后就不再有感觉,而从马匹上摔落下来,根据身体强壮程度的不同,可以承受一次或多次被马匹践踏。这可怕的一击,在瞬间就使上百人丧失了战斗力。 马迪尔和其他人一样忍不住向魔法师那边望去。 那几个魔法师正庄严地聚在一起环成一圈,正在操纵着一个魔法阵。虽然对魔法知识了解得并不多,但马迪尔还是认出了那是个什么魔法阵。那是个以魔法师生命为代价的短时间内数倍提高魔法师魔力的魔法阵。从理论上讲,只需要六个高级魔法师操纵这个魔法阵就可以释放出一个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力。虽然所有的高级魔法师都知道这个魔法阵的使用方法,但这个魔法阵却很少出现在战场上。启动这个魔法阵,至少需要三名高级魔法师奉献出他们的生命,而加入这个魔法阵的其他魔法师,几乎也都会因为过于透支魔法而丧失生命。侥幸活下来的魔法师,也会失去所有的魔法力。这样的结果对于魔法师而言,还不如死去的好。就世俗习惯而言,魔法师不是骑士,没有人会要求他们为了战斗而奉献自己的生命。因而在战争中,极少有三个或以上的高级魔法师自愿联手施展出这种魔法阵。 重骑兵的灾难还没有完全结束,一个地狱烈焰扑向了他们。即使是拥有一往直前精神的骑士们,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连续遭受两个强度如此之大的四级魔法,在精神上也无法忍受。重骑兵们开始混乱了。 历史是由许多巧合组成的。也许再过五秒钟,英格兰尼人就会完全溃败。但地狱烈焰如同突然出现在战场一样,它消失得也很突然。 塞斯人发现,那几个魔法师的身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了。 经过短暂的组队,剩下的五百多名重骑兵又重新向塞斯人的阵地发起了冲锋。在缺少魔法师攻击的前提下,英格兰尼重骑兵只损失了几十人就冲到了离塞斯人五十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是投掷手中长矛的最佳距离。 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不是部分人将手中的长矛投掷出去,而是几乎所有的重骑兵都将手中的长矛投向了塞斯人的阵地。五百余支长矛落在塞斯人的阵地上,塞斯的士兵们受到了重创。虽然这些塞斯人无视死亡,但是大量的长矛兵毙命,阵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混乱。重骑兵们籍着这个间隙,终于突破了长矛手的防线。 双方的部队已经完全混合在一起了。 惨叫声、咒骂声、兵器的撞击声、甚至利刃砍在骨头上的声音,又一次演奏出每次战场都必须上演的经典之声。 巴顿在重骑兵投掷长矛时一不小心被刺穿大腿钉在地上,他虽然被钉在了地上,却临死也没有放弃一个骑士高贵传统——活着的情况下,必须与敌人战斗。巴顿躺在地上,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再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又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当巴顿抽出第三支箭时,一支长矛从他的前胸刺入。 布莱克本作为将领,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一员猛将;但是他作为战士,即使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非常优秀。在他的弓箭面前,身披重铠的重骑士和**的婴儿没有区别。每一支箭都从前胸而入、后背而出,甚至能够射中目标身后的敌人。发出了二十箭,一共杀死二十人、射伤两人。如果将那些尸体解剖,可以发现,每个人的致命伤都是心脏被利器刺穿。当重骑兵一名小队长冒死冲到他面前将他刺死后,所有的重骑兵都松了一口气。 马迪尔好想就此躺在地上睡上一觉,哪怕一觉之后不再醒来。他眼皮发沉,四肢无力。刚才杀死一个敌人的同时,他的头上似乎被谁重重击了一下,差点被打落下马。周围的塞斯人越来越少。马迪尔努力地睁着眼睛,试图将面前的情况看得更清晰些,却总是失败。在失去知觉前,马迪尔依稀听到一个人的声音:“马迪尔,主人拜托你照顾了。还有兰妮,你们结婚后如果有两个儿子,就告诉第二个儿子说他的祖训是: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然后,似乎是闪电开始飞奔。这时,马迪尔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身体不再有疼痛,心情也很平静。在这种情况下,马迪尔愉快地昏迷了。 即将取得胜利的英格兰人遭受了又一个意想不到的打击。他们惊奇地发现,一个手持巨型战斧的迅剑士狂化了。这位讯剑士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红色,本来显得高瘦的体型迅速变得粗壮了。这个狂化的迅剑士,虽然狂化后综合实力只能达到风剑士的程度,甚至在反应及速度方面有所退步,但是在力量上,却达到影剑士甚至幻剑士的水平。这个狂化的迅剑士与其他的塞斯战士不同。每当他砍倒一名对手,不是高呼“为了塞斯”,而是大喊“为了主公”。显然,战场上的重骑兵们更害怕自己成为后者的祭品。如果被一般的塞斯兵打倒,哪怕是被长矛兵刺得对穿,在五阶水系魔法神圣之水的救护下,仍然有愈全的可能。但每个成为“为了主公”这句口号祭品的人,如果不是头颅离开了身体,那至少也是连肩带胸从身体分离。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死灵术可以令身躯重新动起来。但那时身躯却不会再有任何意识。 人类出现狂化的现象极为罕见,但是重骑兵们都知道一个常识:狂化的兽人只有在脑袋被砍下的情况下才会死去。因此他们都试图用重剑砍下他的头。无奈无论从身手、力量还是抗击打方面,重骑兵们都远远不是那位狂化的迅剑士的对手。当重骑兵将战场上最后一个站立的塞斯战士,也就是那个狂化的迅剑士击倒时,躺在他身的尸体已经超过五十多具。 战场上,一片萧瑟索然,只有偶尔濒死的人发出的呻吟声。活下来的两百多重骑兵茫然地对视。他们还必须赶紧参加下一场战斗,如果下场战斗象这样激烈,不知道会有几个人能够见到后天的太阳。 有一件事,如果不做,你的女朋友会恨你一辈子;而如果你做了,可能致使你们俩同时丧命。那么这件事,你做还是不做?请说明原因。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社会公共系伦理讨论题太阳即将落山,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皇家近卫骑兵的尾随下,阿拉斯无法派出斥候。现在得赶紧派几个斥候探探。阿拉斯连忙向部下们吩咐我的命令。 望望身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我的心里也乱糟糟的。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现在好不容易得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或躲或坐休息一下本来也是人之常情。无奈我知道敌人随时会到来,在这种条件下,休息片刻还不如强打精神坚持。以前兰仆给我讲课时说过,古东方有个战例:一方原地迎战,另一方急驰而致。原地迎战方首领作出好心的样子要求对方先休息片刻。急驰方首领没察觉其中的阴谋,于是休息了一刻钟,结果反而被人少的原地迎战方打败了,原因便是劳累后休息片刻会更使不出力气,战意更低。 一支队伍优秀的领导者自然是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必然条件。领导者再优秀,队伍的素质如果很差,那也很难取胜。兰仆说古东方有个极优秀的人,叫亮。诸葛。但是如果他的手下没有关、张、赵、马、黄五员大将,那也将巧媳难为无米之炊。在荆州之役,因为他的主人刘与他意见不和,没有听从他的意见,而手下常规部队太少,却有十万战斗力接近为零的平民,结果也大败了。我现在呢?望望克洛斯和阿拉斯,他们也还算勉强,布莱克本、马迪尔、乔却都是生死未卜。再看看那些塞斯兵,如果只是初期的不到三百人,或许命令他们站直了准备迎战可以达到效果,但后来加入的人太杂乱,根本还没训练好。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借着月光,我又深情地望了伊莉一眼。现在的结果,实际上是我懦弱的选择。伊莉不肯离开,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一定会恨我一辈子;而现在我选择留下来,大家的生存机率都不会高。我害怕一辈子面对她怨恨的眼神,宁愿依着她——哪怕明知她这种决定大错特错。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紧紧抓住了我。如果我拥有强大的武力后盾,对于伊莉此时的决定就不会充满无力感。她要等待殿后的人,我可以派十员大将,十万大军迎击英格兰尼人。甚至英格兰尼属于我统治,我只需要命令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国就可以了。可惜这仅仅是作梦。我还有明天吗? 突然间,我想起一首兰仆教我的词。 钗头凤群英聚,天将崩,执弓逐鹿箭纷乘。山棱嵊,河几深?欲歇片刻,却道不能。争!争!争! 经沧桑,霸数更,沦贼者病魂常恨。夜阑珊,又临阵。白鹿乍现,加鞭狂奔。胜!胜!胜! (注:此处为一硬伤,但我不管,这是偶的劣作。如果叫我把词翻译成白话文,那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如果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要把塞斯军训练成一支高质量的军队。绝对不允许军队里有任何不和谐的声音。然后,我一定要成为大陆的强者,这样才能好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唉,活下去。我苦笑。向克洛斯招手将他叫过来,他虽然是一个魔法师,却对当公爵近卫的队长非常热衷。 “等会儿敌人来了,我冲向敌阵时,你就率着近卫队掩护伊莉突出重围,明白吗?” 克洛斯脸上现出犹豫的神情。“主公,你难道准备……可是我是你的家臣,怎么能够掩护别人而不理主公呢?况且马迪尔和乔都不在主公身边。”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你很让我满意。第一,你并不笨。第二,你仍旧把主公的安危放在其他任何人之上。”看到克洛斯窘迫的神情,我苦笑。“没办法。难道我很喜欢自己找死吗?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活命机会。搞不好现在英格兰人对我的兴趣比对伊莉的兴趣还大些也说不定。而我又不可能扔下伊莉独自逃生,只有拼命缠住敌人了。记住,到时候哪怕将伊莉敲昏也要带走她,如果你稍一犹豫,大家就会死在一起了。我相信你愿意陪着我战斗,但伊莉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她赴死的有能力的人在一旁保护她,我不认为她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记住了,一定要尽力保护她,将她救走!”说完,我盯住克洛斯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克洛斯的忠诚自然令我高兴,如果他此时只是假装答应我,到了关键的时刻却留下来陪我,那可真要坏事了。那样我还不如向公爵近卫队的副队长交待这件事。 克洛斯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迎视我的视线对我说:“主公,我会以生命保护好伊莉公爵。如果听到你战死的消息,等到塞斯复国后,我一定去另一个世界找你,继续做你的家臣!” 我心里骂道:这个臭小子,等塞斯复国得等到哪年哪月啊?也不怕我在另一个世界寂寞。转过头,为什么我的鼻子有点酸呢?多好的家臣!不知道马迪尔和乔现在怎么样了。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了。算了,便宜这臭小子,有那两个陪着也算不错了。克洛斯还是留在这个世界替我保护伊莉吧。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不会来的,怎么等也等不来。在斥候报告后的十分钟后,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至少四千名英格兰尼人。我回头望了望部下们。虽然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露出丝毫怯色,但站得乱七八糟,简直象一群乌合之众。也很难怪他们,他们现在能够站起来其实也算不容易了。想必他们现在每个人都全身酸软,没有丝毫力气吧。能够站起来死掉,而不是躺在地上被人屠杀,总算还顾忌着塞斯公国的形象。 我现在发觉英格兰尼人都很喜欢说废话,如果我发现对方乱七八糟的阵形,为免夜长梦多,早就指挥大军冲锋了。可是此时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有个人骑着马出来了。“我,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请兰特公子出来相谈。” 低声吩咐旁边的传令兵:“叫他们尽量排好阵形,等会儿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然后我骑着阿呆向对方走去。望向对方的将领,仔细一看,结果高兴坏了。没想到在临死之前居然将爱克斯大陆三大名马全都见识到了。闪电是汗血宝马,排名第一。托蒂骑的是照夜狮子马,排名第三,现在面前的是豹爪猴头马,排名第二。其实豹爪猴头马在速度上还比不上照夜狮子马,但它极凶猛,近身时可以伤害别的马匹。除了汗血马外,别的马都怕它。汗血马之所以不怕它,是因为汗血马虽然温顺,但发起怒来,一踢就可以踢断豹爪猴头马的肋骨。 对方的将领有些生气了。“兰特公子,你的贵族礼仪难道是看马不看人吗?” 我连忙抬头向他道歉:“对不起,因为第一次看见豹爪猴头马,所以出丑了,请见谅。”对既对,错既错,该认错时还是要认错的。扎吉摸着胡子哈哈大笑起来。“兰特公子眼力不错。豹爪猴头马属于爱克斯大陆排名第二宝马。不过公子的猞猁更是世间至宝,老朽这宝马在别人面前还算珍贵,在公子眼里,恐怕也只是一般吧。”这时看着对方,我觉得对方好面熟,又一想,托蒂也姓雷洛,他们肯定是亲戚。“请问元帅大人有什么指教?”聊天的时间越长越好,那样塞斯人体力恢复得越多。虽然仍旧对战局起不了扭转的作用,但总归会强一点。

第11章 第11章 “我不知道公子如此天纵英才之人物为何在此绝地等待我大军到来。不过此时情形明朗,不知公子有何想法?” 在双头河汇合是我的错,但留在这儿等死可不是我的想法。不过其中的细节却也不必对他解释。 “绝境之人,还能有什么想法呢?但求决一死战罢了。” “不然。公子放过小儿一条生路,我也愿意放公子一条生路。公子只要向我投降,我保证你的爵位不失,甚至还可以向国王禀报,加封你的爵位。” 唉,要是这个老头现在能够和我详细商讨一下加封爵位的细节就好了。那样又可以多拖延一下时间。可惜是异想天开。如果我在战场上和他谈这个,塞斯军的士气马上就会崩溃,那伊莉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活捉然后做英格兰尼五王子的妻子。 “可不可以保留伊莉公爵的爵位,然后将她下嫁于我呢?” “这不行。”扎吉元帅一口拒绝。“我给你一刻钟时间考虑,如果到时候你不回答,我只好进攻了。”说完,他纵马回到阵中。 骑士,确实是一位骑士,居然多给我们一刻钟时间休息。 我回到阵中宣布:“大家好好休息,一刻钟后迎战。” 英格兰尼人既守时又刻板。一刻钟后,扎吉二话不说,就发起了进攻。 我没有魔法师,部队不到一千人,又都是些疲惫之军,何况之前还不知死活地休息过。怎么打呢?只能听天由命了。我用力的拥抱阿呆的脖子,用脸狠狠地贴着它的脑袋。想到即将和它分离,我实在很难受。其实骑着它突出重围并不困难,但这更是问题所在。我必须极力克制求生的**从容赴死。老天对我真是残酷! 我轻轻对阿呆说:“你使一个最厉害的魔法让我瞧瞧吧。” 阿呆一声怒吼,一个范围可以笼罩英格兰尼前锋轻骑兵部队的特大地狱烈焰扑向了敌人。这时候我又胡思乱想地羡慕起阿呆来。如果我现在使用一个四级魔法,加上准备时间大约需要一分钟。听说使用禁忌魔法,即使是魔导师也需要至少十分钟。而阿呆使用什么魔法都只需要一吼。以后有办法真正交流了,我也要学猞猁语。 本来为了防备敌人的魔法,冲锋时一般有会飞行术的魔法师随队飞行为他们提供保护。但为了节省魔法力,总是在察觉敌人阵地产生较大魔法波动时才会制造结界。这时候英格兰尼人的魔法师根本没想到一个威力巨大的四级魔法在瞬间就可以产生。五百前锋部队加上天上飞行的二十个魔法师一下子只剩下了两百多人。 这时间轻骑兵部队离我们只剩下一百米了,虽然不知道部下们能否跑得动,但我还是斜举起长矛高呼:“冲啊!” 趁着轻骑兵们队形正混乱,士气正低落,不占占便宜太对不起他们。况且此时不冲,等他们稳住了,即使他们只有二百多人,我的疲惫之军也未必能挡得住。在冲进敌阵前,我匆忙间大喊:“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 在最初的接触中,我们还略占上风。可是等到英格兰尼大军加入后,就变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部下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在冲杀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我被一大群敌人包围,但他们并没有向我进攻。我气喘嘘嘘地看四周,已经没站立的塞斯人了。也不知道伊莉他们逃走没有。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兰仆输给我的所剩无几的能量也全部用尽。身上受了好几处伤,虽然都不足以致命,但光流血也可以把我流死了,可恨的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让我从容包扎伤口。阿呆虽然是魔兽之王,但在三个黄金骑士、十几个白骑士的合击之下,身上也到处在流血。我从阿呆身上滚下来,半倚在它的身上为它挠了挠痒。“阿呆,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阿呆摇摇头。虽然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我仍然看见了魔兽之王眼里流出的泪。 我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真讨厌猞猁会有那么高的智慧。如果稍微笨一点就更好了…… 记者招待会 参加人:作者、伊莉、马迪尔、克洛斯、乔、某塞斯战士代表、托蒂以及若干记者。由于阿拉卡远在国外,兰特又下落不明,因此两人缺席。 甲记者首先向乔提问:“请问,你作为兰特忠诚勇敢的家臣,在小说的就牺牲了,心里有什么感想?” 乔当即狂化,记者甲带着一个黑眼圈被踢飞出会议室。然后乔拎起作者的衣领咆哮:“说,为什么让我离开主人?!” 记者甲刚才可怜的下场还停留在作者的记忆中没有消化,有点哆嗦。“这个问题好商量,我可以把剧本改一下。” 塞斯的战士代表不乐意了。“身为塞斯人,为塞斯战死我并不反对。但主角的家臣难道是不死之身吗?tmd,都是人身父母养的,要是兰特的家臣都可以活着,那我要求调查作者是否收了兰特的红包!就算查不出问题,只要乔队长不死,殿后战我还是不打了。太伤害我们群众演员了嘛。” 乔瞪了塞斯战士代表一眼,塞斯战士代表也不甘弱回瞪。乔想了想,没对塞斯战士代表动手。好歹一起战斗过,况且现在都是鬼了,鬼打鬼也没什么意思。 作者看到事情有转机,连忙偷偷在乔的耳边说:“其实你反正扮演的是忠臣的角色,就算死了也可以进忠烈祠,总比那些普通的塞斯战士强多了。况且作为一个略带偏拗性格的武者,战士沙场不是你最好的归宿吗?如果你现在不想死,那我可以考虑让你在后面一部里安静地死在床上。” 乔仔细想了想,终于松开手。 记者乙考虑到甲刚才的情况,于是问包得象棕子、目前是带伤接受采访的马迪尔:“在参加那次残酷的殿后战后,你身受如此重的伤,包得象个棕子,甚至在兰特失踪的战役中都没能参加,请问有什么感想?” 脾气相对温和的马迪尔似乎也准备暴走,可惜伤实在太重,疼得咧咧嘴,总算没动手。他额头上冒起青筋,咬牙切齿地说:“我没什么感想,一切服从组织安排就是了。你要问就问作者吧!” 马迪尔刚才的动静被作者细收眼底,作者心里暗暗决定:下一部结束前,主要角色们要么没什么事,要么就让他们受重伤,免得参加这种新闻发布会时动手动脚的。 作者清清嗓子。“马迪尔,这就是你不对了。” 马迪尔眼里中冒出火花,忍着剧痛将手伸向剑柄。 “你不是向来有建立功勋的愿望吗?”看到马迪尔握住剑柄却没有进一步行动,作者接着说:“你玩过一款叫太阁系列的电脑游戏没有?里面有个非常有能力、后来还建立了很大功勋的人叫作丰臣秀吉,他原先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大名的家臣,通过一次著名的殿后战而成名。你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建立功勋,能不参加这次殿后战吗?” 马迪尔终于松开剑柄,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记者乙点点头,连忙记下刚才作者所说的话。 记者丙抓住这个机会连忙问伊莉:“塞斯公爵,兰特虽然脱离了战斗中的军队,也是为了你的安全。你为什么那么生气?” 伊莉陷入思考中,脸上的表情时而羞涩,时而生气。最后,她终于哭了,“我也不想的,我知道兰特对我感情,可是我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为了塞斯而战死了,我不得不把塞斯放在首位。” 记者丙大喜欢过望,但凡记者最喜欢名人间的感情故事,这种八卦新闻最有价值。在正兴奋地记录,记者丙身上突然冒出一团火,他惨叫一声逃出了会议室。 记者丁是个网虫,他知道这是玄幻小说中描写的魔法。他敬畏地看了看克洛斯,想了想,于是向托蒂提问:“黄金骑士大人,请问你在的演出中有什么感想?” 托蒂的表情有些变幻莫测。好半天,他转身面对作者,“我偷看了兰特的台词。在时,我问兰特为什么明知是死仍然不逃走,他回头望向伊莉。可是作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还以为兰特是回头望向身后的塞斯战士,以为他是舍不得扔下任何一个战士而不愿逃走。哪知道他仅仅是因为那可笑的爱情!以这种幼稚的心态,凭什么赢得我的尊敬?!” 作者干笑两声,连忙说:“误会,实在是误会。” 记者丁乐坏了,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一条花絮。 作者发觉在座的情绪都不太正常,连忙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等众人都离开后,记者乙递给作者一个信封,说:“一点小意思,请作者大大喝杯茶,千万别嫌弃。” 作者捏捏信封厚度,马上眉开眼笑起来。“好,你想问什么直管问,八卦绯闻、绝密内幕,随意问。” 记者乙说:“我想知道,到底为什么你会这么早就把主角那么忠诚勇敢的家臣乔卡嚓掉呢?你不是花了不少笔墨丰满他的形象吗?这么快把乔卡嚓掉,难道作者你就不心疼?” 作者叹口气,“其实我也不至于那么残酷冷血。但是我打算将作品写成一种幻想型历史小说。为了更逼真,兰特身边必须有相对重要的人牺牲。其实目前我还不够狠心。阿拉卡、马迪尔、伊莉,全都设定为不可牺牲的属性,只好从别的人下手。虽然还没有读者对克洛斯的生死发表过意见,但我还是倾向将他干掉。” 作者慌慌张张向四周看了看,叮嘱记者乙:“这个细节你千万别告诉别人。克洛斯都快突破高级魔法师的瓶颈了,我绝对不是他的对手。如果被他知道将会被我卡嚓掉,会造成很大的麻烦。问题在于克洛斯至少要活到大陆历1418年,现在还不是下手的时候。而四号伏击战役的殿后战斗部分,乔不巧既不是骑士,又不是预备部队或魔法师,好不容易开后门放了马迪尔一条生路,乔是没办法了,所以我也只好忍痛对他下了毒手。” “喔。”记者乙听到开后门这个词后,意味深长地暧昧一笑。 “现在文艺界都这样。兰特想当名角,想成为未来的大帝,又想拥有足够的得力帮手,给我点茶酒钱,也是应该的。好了,今天就谈到这儿吧。口都讲干了,我得去喝杯茶润润嗓子。” 送记者乙离开后,我终于真正松了口气。 终于落幕了。 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当他被兰特大帝任命为帝国元帅后,他经常喃喃自语一句话:“既生阿朗佐。阿科尼奥,何生兰特。萧?”有人曾将这句话报告给大帝。大帝沉默半晌,然后回答:“萨弗斯。欧森巴哈是个真正的骑士。因为阿朗佐的命令而臣服于我,如今也真正发自内心忠诚于我,但他仍旧忘不了旧主。萨弗斯。欧森巴哈元帅可以称之为骑士的楷模。在我心目中,他与马迪尔。哈伯一样值得信任。” ——摘自《帝国元帅萨弗斯。欧森巴哈传》阳光很柔和,秋风很凉爽,仅仅是这些,也足以使人心情愉快了。想到自己恐怕是塞斯建国以来最受欢迎的法兰西斯人,向来沉稳冷静的阿朗佐。阿科尼奥也不由从白玉般的脸庞上散发出内心的笑意。 阿朗佐面带微笑举手向正在欢呼的塞斯人挥动,这一举动诱发欢呼声再度如雷响动。 假如说在这之前阿朗佐还对自己的选择有过一丝怀疑,此时塞斯民众的表现,已经完全坚定了他的自信。 虽然贵为法兰西斯亲王,可是五年前爆发的法兰西斯三王之乱却将他这个并不贪恋权势的人卷入了权力争夺的暴风中心。 内战期间,他没有加入老大非德的阵营,没有偏向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的老三艾文,也没有表现出对当时实力最强的老二罗格更为亲近。无论京城多么空虚,无论三个兄弟打得多么如火如荼,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主动参加过兄弟间的任何战役。内战爆发的第二年,入侵阿朗佐领地的非德*罗格联军被静如处子的阿朗佐在三天内闪电般完全击溃后,尽管三个兄弟非常垂涎阿朗佐领地的富裕,却罕见地形成一种默契:绝不主动攻击阿朗佐的领地。 击败非德*罗格联军的举动只是令兄弟们打消了主动进攻阿朗佐领地的想法,却没有消除兄弟们对他的防备之心。可是在前法兰西斯元帅奥汀。摩德克斯公爵宣布自治成立哈莱特公国、法兰西斯从属公国玛哈亚宣布完全独立时,三个陷入胶着状态的兄弟相互只能破口大骂的情况下,阿朗佐将自己的军队兵分两路平叛。东路大军的铁骑在七天内就生擒了原玛哈亚公国的公爵,西路大军花了十九天击毙奥汀公爵后,两路大军却如同只不过进行了一次普通旅行一般,旋即又安静地回到了阿朗佐的领地。这个消息让另外三个兄弟惊疑不定了好一阵。当多疑的艾文努力思索、不太有主见的非德正在与智囊团开会研究的同时,略显冲动的罗格却迅速抽调出一只部队兵不血刃占领了奥汀公爵领地和原玛合亚公国。看到这样的情况,最多疑的艾文也将布防在阿朗佐领地的防军抽调出来向罗格领地进发。在这之后,兄弟们都不再防备了阿朗佐了。 现在内战结束。自称拥有父皇传位诏书却自始至终没有拿给其他皇子验证的艾文在他领地的首府失陷后失踪了,罗格宣布了对非德的效忠,旋即,阿朗佐只身入京,参加了非德的皇帝加冕典礼。 阿朗佐只身入京并非冲动之举。法兰西斯刚刚结束内乱,民心未稳。阿朗佐的领地是此时法兰西斯最稳定和富裕的地方,其他一些地方不堪忍受战乱的商人、技术工人也在内乱时期纷纷涌向阿朗佐的领地,使得阿朗佐领地更加强大。法兰西斯普通民众也对这位亲王报以异乎寻常的好感,民间甚至流传着如果阿朗佐能够当皇帝人民会生活得更幸福的传言。从军事力量来讲,阿朗佐的军队训练、装备明显高于法兰西斯国防军和各领主的私军,而他的麾下更云集了法兰西斯公认的五虎将中的四将。阿科尼奥七世并非傻子,他不敢也不愿意此时对阿朗佐有什么举动。 不过阿科尼奥七世没有挺而走险的真正原因,却是阿朗佐与阿科尼奥七世私下会谈时的一番话。阿朗佐声称自己很喜欢塞斯公爵伊莉,希望能帮助塞斯复国,然后与伊莉成亲。希望阿科尼奥七世能够允许自己在帮助塞斯复国后,定居于塞斯。 当阿科尼奥七世听了幼弟的这番心愿后,慷慨地答应了他的要求。阿科尼奥七世脸上浮现出依依不舍的表情,用他那软绵绵的双手握住阿朗佐。 “阿朗佐,你是我最亲爱的弟弟,我真舍不得你离开。不过塞斯公国是我们法兰西斯的从属国,从政治上讲,我有义务帮助他们复国。可是法兰西斯刚刚稳定,实在不宜再经受一场战乱。如果以法兰西斯的名义与英格兰尼开战,恐怕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你以自己的名义去最好。等塞斯复国后,你一定要记得常回来看我。” 阿朗佐直视非德的双眼,看到的是一片真诚。不过阿朗佐却不敢完全相信自己的眼睛。能够在三王之乱中取得最终胜利的人,虽然站了名义上大皇子的优势,但击败老三艾文,收服老二罗格,绝对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人。 可怜生在帝王家!自己又何尝不是在兄弟面前有些虚伪吗?难道自己可以对非德说:“老大,我知道你此时虽然不会对付我,但时间久了我的存在总会让你不自在。我害怕那时你真的对我举刀相向,坏了兄弟间的情份。见都没见过那位伊莉公爵,虽然传言她很美丽,但我难道会爱上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孩吗?” 阿朗佐到底有些伤感。在离开之前,他用力拥抱了一下阿科尼奥七世。作为兄弟,这是正常的举动,但作为臣子,这就很失礼了。但阿朗佐顾不得这些,因为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今生不再重返京城。 阿科尼奥七世盯着阿朗佐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出声。当他重新发出声音时,居然是一声发自内心的长叹。接着,阿科尼奥七世喃喃自语:“阿朗佐,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从普通人的角度看,你比我强。但作为一个皇帝而言,你并不比我合适,你的心太软!虽然我明白你不会有意威胁我的皇位,但将皇位的安全寄望于一个人的良心道德,绝非一个真正皇帝的思维方式。如果你不走,或者三五年后,我真的会做出一些我并不想做的事。你这样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身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捅捅阿朗佐的后腰,将他从回忆中惊醒过来。没想到五公里的欢迎大道这么快就走完了。 阿朗佐抬头,一个靓丽的身影跃入他的眼帘。耀眼的金发象波浪一样从肩头自然披下,额头上缀挂著一条红宝石项链,一套精美华丽的粉红色蕾丝连衣裙穿在伊莉的身上更加烘托她高贵典雅的气质,五官精致漂亮。如果说有什么与绝色美女不相协调,便是伊莉略带苍白的脸色和双眸里坚毅的神情。 阿朗佐从爱马上跳下,走上前去向伊莉行了一个优雅的骑士礼。在法兰西斯,亲王的地位与臣属国公爵地位相若。但对于一个美女,她自然应该享受一点优先的权力。伊莉回了一个礼,然后与阿朗佐进行了冗长的外交辞令。最后,阿朗佐向伊莉说道:“尊贵的公爵,请允许我以及自己的部下能够拥有为您效力的荣幸。” 伊莉看了克洛斯一眼。克洛斯一开始就在仔细观察这个被宗主国民众传得神乎其神的黄金骑士。看来,这个亲王是可以信任的。克洛斯点点头,伊莉便邀请阿朗佐去她的公爵府休息一会儿。 克洛斯没有想到,他的仔细观察与阿朗佐的轻轻一瞥相比,其收获并不更多一些。阿朗佐从伊莉在回答之前看了克洛斯一眼,便知道了克洛斯对伊莉公爵的影响力与情报有些误差。 二十天前伊莉的部队在双头河溃败之后,阿朗佐第一批进入塞斯的军队幸运地在英格兰尼人之前找到了他们。前锋队由阿朗佐次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排名之二的史蒂夫。斯拉登率领。应伊莉的请求,史蒂夫奇袭了塞斯首府曼城。英格兰尼守军从思想上没有与一支强大而成建制的军队作战的准备,况且又是遭受奇袭,因而在略作抵抗后,便溃逃出了曼城。其后,史蒂夫又收复了曼城附近的几个城镇。 塞斯人虽然勇敢,或许就个体而言,一个塞斯军人与一个英格兰尼军人决斗时更容易成为生存者,但塞斯人自从主力被击溃后,就从来没进行过大规模的野战或攻城战。所以当遇到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阿朗佐私兵时,英格兰尼人普遍有些失措。真正的英格兰国防军里的野战部队或许与阿朗佐私兵有得一拼,但占领塞斯95%以上城市后,附近的守备军基本都是乙级军队或是原来的预备役军队。在这样的情况下,阿朗佐的前锋军在击退附近抽调来的八个联队后,总算是完全控制了曼城附近的局势。 史蒂夫连续几次战斗的胜利,为塞斯人民带来了复国的曙光。虽然几乎所有的塞斯人都不屈服于英格兰尼的入侵,但实力上的差距毕竟不是仅凭意志就可以弥补的。当听说塞斯双壁之一的法英哥。萧伯爵的外孙兰特带着前公爵唯一的子裔伊莉郡主回到塞斯后,塞斯人民复仇的信心提升了。当听说伊莉郡主正式继任公爵,而兰特率领军队轻易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时,塞斯人民都欢欣鼓舞起来。离伊莉公爵根据地较近的反抗军或是个人甚至带着欢笑涌向伊莉公爵的根据地。可是当双头河溃败之后,当塞斯人心目中的救国英雄兰特在双头河溃败中为掩护公爵而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后,塞斯全国似乎都中了某种沉寂魔法,好多人连续几天都闭口没说过半个字,甚至许多房屋中隐隐约约传出压抑的哭泣声。可是现在,宗主国的传奇亲王尚未亲自参战,仅仅是他的次席家老史蒂夫。斯拉登率领阿朗佐亲王的私兵,就控制了塞斯首都曼城以及附近约三千平方公里的局势。虽然这点面积只不过是塞斯一个中等郡的大小,但政治意义非常大。 淳朴而顽强的塞斯民众亲眼看到阿朗佐亲王之后,亲近的心理更加油然而生。不可否认,无论一个人的实力、性格如何,如果他拥有较好的外貌,可以更容易获得别人的信任。 跟在阿朗佐亲王身后的首席家老、法兰西斯五虎将之首萨弗斯。欧森巴哈伯爵,原来是个平民。他在法兰西斯的国防军服务了二十多年后,已经四十四岁的萨弗斯。欧森巴哈眼看将以大队长的身份从国防军中退役,却被当时年仅十五岁的法兰西斯四王子阿朗佐收为了家将,并且是首席家将。瞎了左眼且有些歪嘴的萨弗斯。欧森巴哈当时半晌没有反应,然后他便象个孩子一般痛哭起来。在那之后的六年,萨弗斯。欧森巴哈在法兰西斯国防军凭着武勋升至帝国一级上将,当三王之乱爆发时以伯爵身份退役。可以说,如果萨弗斯。欧森巴哈拥有良好的外貌,他绝对不会在军队服务二十多年仅仅是一个大队长。 在阿朗佐的身后的萨弗斯。欧森巴哈也如同塞斯民众一样,对阿朗佐的外貌非常满意。塞斯人在道路两边嘀咕,一个商人模样的人说:“听说爱克斯大陆四公子都非常英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商人的同伴接着说:“瞧阿朗佐亲王那头金发,唉呀,金发的人虽然不多,我也见过几个,可是如同阿朗佐亲王那种似金子般耀眼的颜色,除了我们的伊莉公爵,谁能比得上?” 旁边的一个穿戴见习剑士服饰的络腮胡子接腔道:“你们觉不觉得伊莉公爵和阿朗佐亲王看起来很相配?” “放屁!伊莉公爵明明和我们的领主兰特大人是一对。老公爵就有那种意思。我们领主为了伊莉公爵,血战沙场至今尚生死不明,你们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 说这话的人显然是个吾尔汉人。兰特伯爵虽然兼布拉日隆子爵,但布拉日隆子爵采邑只不过一个农庄,所以兰特真正的采邑现在只有吾尔汉。除了那个吾尔汉人,旁边两个商人模样的人也对那个络腮胡子怒目而视。络腮胡子有些讪讪的:兰特伯爵是塞斯人心目的英雄由溃逃士兵三三两两传出的话,塞斯人都知道:兰特伯爵本来可以避免双头河溃败,但他服从了伊莉公爵的命令。后来又为了掩护伊莉公爵而血战双头河,至今生死未卜。一个英雄,如果说与战争、功勋密不可分,那么或炽烈、或凄婉的爱情故事也不可缺少。兰特如今正是塞斯人最接受的英雄。 一个骑士有八大美德:忠诚,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背叛效忠的对象谦卑,具有谦虚谨慎的精神,互相尊重正直,本性善良,不欺负弱小怜悯,同情弱者,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英勇,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故身地与邪恶抗衡公正,公正的心,不偏袒任何一方牺牲,牺牲自己的利益荣誉,能够获得来自大多数人的称赞和感谢——《骑士守则》阿朗佐跟着伊莉公爵的身后进入了公爵府。虽然名义伊莉公爵只是邀请阿朗佐进去休息,但谁都知道接下来的将是一次非正式会晤。经过这次会晤,伊莉公爵将清楚了解阿朗佐此次派兵进入塞斯的目的,合作的方式,可能带来的后果。虽然只是非正式会晤,不过对双方的此次合作却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情报,阿朗佐已经知道此次双方合作的最大的障碍是一个失踪的人。一路上听到路边塞斯民众的窃窃私语,阿朗佐确定了此次行动的大致方针。显然,那个失踪的兰特在塞斯人当中拥有很高的声望,采取过于强硬的措施将会带来太多的不必要的负面效果。 双方分宾主坐下,阿朗佐首先开口。 “公爵殿下,我代表宗主国对此次英格兰尼对塞斯侵略时无力支援表示歉意。” 伊莉轻颦秀眉。政治是一种令人很辛苦的事情。歉意?如果法兰西斯能够在英格兰尼入侵时就支援塞斯,父亲和两个哥哥未必会牺牲。作为宗主国,不尽这种基本的义务,难道轻飘飘一个歉意就可以解决吗?小国家的悲哀是国家实力太弱,不得不依附于某个强国,在夹缝中寻求生存。虽然宗主国在英格兰尼侵略时背信弃义,但伊莉却不能表示愤怒、不原谅等情绪。 “阿朗佐亲王,您过虑了。我,以及我的臣民非常理解法兰西斯当时的立场:心有余而力不足,实在无力出兵援助。攘外必先安内,我并没有对宗主国的行为有任何不满。” 阿朗佐在心中轻轻一笑。伊莉公爵显然在政治上还没完全成熟,既然没有任何不满,为何在说话前还轻颦秀眉呢?伊莉公爵此时身边的人主要是由青壮派组成,年纪大些的老臣,有许多在抵抗英格兰尼侵略的过程中牺牲了,剩下的多数仍旧在各自的采邑进行抵抗,老成持重的他们现在还没有立即进入首都曼城的打算。年轻的伊莉公爵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一个是近卫军的队长克洛斯,一个是身负重伤的马迪尔。哈伯。剩余的塞斯军完全信任马迪尔。哈伯。在军队系统,马迪尔建立了很高的声望。这两个人在战斗中或许是合格的,但在政治上,甚至不如伊莉公爵。至刚则易折。 不必在这个话题上作过多的纠缠,阿朗佐直接进入正题:“伊莉公爵,此次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塞斯的复国战。法兰西斯目前国力不足,不宜与英格兰尼作正面冲突。” 伊莉早就听闻阿朗佐私军是法兰西斯最强的军队,而他的家臣中有法兰西斯五虎将的四将,有被公认的法兰西斯第一谋臣的蒙迭塔。弗朗西斯科,从实力上讲,阿朗佐的私军比法兰西斯国防军更强。从政治上讲,阿朗佐以私人名义出兵不如法兰西斯以国家名义帮助塞斯,但此时却也不是对此提出不满的时候——虽然一般而言,永远也不宜对此表示不满。 “多谢阿朗佐亲王对塞斯的帮助。不知道亲王有些什么要求?” 和政治上不成熟的人谈话虽然有谈崩的危险,但是却很省力。阿朗佐心中苦笑:要求,其实他只不过是不想兄弟相残罢了。但是完全不提要求,反而得不到伊莉的信任,造成双方合作上不必要的障碍。在路上,蒙迭塔和他分析过,最好的要求,便是让伊莉公爵很难接受,却又必须为伊莉公爵留下小小的漏洞,以便她最终仍将接受的要求。根据情报得出的结论,伊莉公爵是个以国家利益至上的人,想必她一定会接受这个要求。 “尊贵的公爵殿下,我久闻公爵的大名,对公爵产生爱慕之心。我的要求便是希望公爵能够下嫁于我。” 伊莉还没什么表示,克洛斯已经开始对阿朗佐怒目以视了。无论从忠于主公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自己的私人感情出发,阿朗佐提出这样的要求令克洛斯异常愤怒。一瞬间,克洛斯对阿朗佐的评价由70分降为了30分。毫不顾忌阿朗佐黄金骑士的实力,克洛斯向前踏上一步。伊莉虚抬左手,止住了克洛斯继续冲动的可能。 “亲王殿下,您的要求就是这吗?” 伊莉公爵制止克洛斯的行为,使阿朗佐确信了自己计划的成功率必将是100%.就算伊莉不会当场答应这种要求,经过私下考虑后,必然还是会答应。不过阿朗佐仍旧将小小的诱饵抛出,“当然,得到公爵殿下垂青必须以我对公爵殿下效劳为前提。假如塞斯复国主要是由我的私军完成,希望公爵殿下能够考虑下嫁于我。如果未能为塞斯复国作出足够的努力,即使公爵殿下不嫌弃,我也问心有愧。” 为塞斯复国作出主要的贡献,这个诱饵不可谓不大。何况有这样的限制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刺激忠于兰特的人。

第12章 第12章 看见伊莉公爵咬着下唇,紧张思考的模样,阿朗佐差点心软:实在是我见犹怜。阿朗佐想了想,对伊莉公爵说:“公爵殿下,请容许我先行告退。待公爵殿下同意后,我们正式签订一个条约。那时,我以及我的部下将为收复塞斯奉献微薄之力。” 见伊莉下意识地点点头,阿朗佐离开了公爵府,一路上,他想到:一个漂亮、忠于自己国家,并且很有个性的女性,和自己这样一个不愿回到法兰西斯,不热衷权势的男人,其实也很相配。如果真的娶伊莉为妻,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阿朗佐离开的背影,差点促使伊莉马上答应他的条件。多思考一天,将多浪费一天时间。而英格兰尼军在突然有一股外来势力的介入下,还没有足够的准备。英格兰尼准备的时间越长,对塞斯复国的影响越不利。但是立即答应阿朗佐亲王的条件?…… 伊莉轻轻揉自己的太阳穴。为了祖国,她难道真的要放弃兰特吗?想到兰特,她心中猛地一痛。双头河战役的溃败,民间的说法是因为她的感情战胜了兰特的理智。真是的那样吗?其实不是的,是兰特自己的感情战胜了自己的理智。兰特一颗爱着自己的火热的心,灼热得哪怕在远离一公里之外的距离也会让自己有温暖的感觉。 记得兰特最后说的话是“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当时伊莉还不明白兰特的意思。可是当克洛斯强行要将她带离,在得到明确拒绝后,克洛斯居然一击将她敲昏。醒来时,她已经远离了战场。那时,伊莉终于明白了兰特那句话的含义。 后来,当伊莉从溃败的塞斯军人口中听到当时的战况,部队因为过于疲惫在战斗初期很快就溃败了,伊莉便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是她自己亲手逼死了心爱的恋人!虽然英格兰尼人并没有到处展示兰特的尸首,但是以当时的战况而看,被数千精锐士兵重重包围的兰特是不可能冲出重围的——除非是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复活,否则以个人而言,哪怕是圣骑士、影剑士,也不可能从那千军万马中冲出来。 得出这样的结论后,伊莉并没有哭——虽然营地里好多士兵都在为本来不必牺牲的首领而流泪,甚至精神力非常高,平日喜怒不显于色的魔法师、高级魔法师们都露出伤感的神色,但伊莉仍旧是一副平静的表情。原来,痛极无泪! 基于爱克斯大陆的骑士传统,一个得到对手尊敬的敌人,那怕是死后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污辱。以扎吉。雷洛那位那老骑士的性格,应该会妥善对待兰特的尸首而不会将之公示于众。但令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位老将不把兰特的死讯传出,这样会更大打击塞斯人的士气。甚至通过有意的打探,塞斯方面仍旧不知道兰特在那场大战之后是生是死。这种情报居然被列入了英格兰尼a+情报等级,s级为最高级,只有国王和相关人士可以阅读,而a+情报,只有亲王、黄金骑士、影剑士、魔导师以上级别的人才有权参阅。英格兰尼人的这种举动,确实令伊莉、克洛斯他们怀有一线希望。但想破脑袋,怀着一线希望的塞斯人也想不出兰特有任何逃生的理由。唯一的稍微合理的解释是兰特被生擒投降了。 伊莉绝对不相信兰特会投降。兰特为了她,宁愿从容赴死,有什么理由会投降呢?除非兰特突然疯掉。但是,兰特的下落为什么那么神秘呢? 伊莉费了好大劲将思绪从兰特身上引开。从祖国的角度考虑,似乎必须同意阿朗佐的条件,而且越快越好。 伊莉烦恼地在大厅踱来踱去。兰特刚刚为自己牺牲才二十天,就答应阿朗佐的要求吗?无意间抬头看见克洛斯关心的眼神。 “克洛斯,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克洛斯躲开伊莉的直视。“请原谅,我的想法带有太多个人的色彩。” 伊莉叹口气,是啊。病急乱投医。虽然不明白克洛斯为什么躲开她的视线,但克洛斯从忠于主公的角度考虑,自然不愿意她答应阿朗佐的要求。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明确提到桌面上。突然一个念头象求命稻草样出现在伊莉的脑海:阿朗佐说愿意以他自己的功勋为前提条件让伊莉下嫁,那也就是说,如果到时候在复国中阿朗佐的贡献并非占了大部分,她还是可以名正言顺拒绝的。假如兰特没有死(虽然这种可能实在太小),她自然可以嫁给另一位复国英雄。 想到这儿,伊莉用双手抚平自己脸上的表情,作了一个深呼吸。“克洛斯,你去通知阿朗佐亲王,我愿意下午和他签订条约。” 克洛斯呆了呆,然后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伊莉突然觉得有点冷,打了个冷颤。她转身面向双头河的方向跪下,低声压抑地说:“兰特,你一向疼我宠我,我知道你的心。如果不是因为塞斯,如果我的父亲或者两个哥哥还在世,甚至哪怕是姑姑没有被逼得作出不问塞斯世事的诺言,我会抛下一切把一颗心完整地交给你。可是现在,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你能原谅我吗?” 在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中,杀死兰特大帝显然是一个最刺激的方法!第一,刺杀兰特大帝,可以成为世界上最为有名的人,比其他十种方法的效果都要好得多。第二,这种成名的事情难度显然最大。在一般人看来,摘下天上的星星显然比刺杀兰特大帝更容易成功些。 一般的方法显然根本不可行。兰特大帝的回忆录里记载着,兰仆与大帝的思维连在一起。虽然由于保护主人**的需要,兰仆并非每时每刻都探知兰特大帝的想法,但当兰特大帝感觉遇到真正的危险,兰仆却可以从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瞬间赶到兰特大帝身边。在兰仆的保护下想要杀掉兰特大帝,即使以当时爱克斯六大魔导师、十一个圣骑士、七个影剑士联手之力,也未必能够攻破兰仆所布下的绝对壁垒。 唯一的方法,就是趁兰仆不在兰特大帝身边,当兰特大帝尚未感觉到危险时就取走他的性命。 摘自**——《能够迅速出名的十一个方法》兰特大帝有一个极为奇怪的行为。如果别人在他面前说出“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这句话,他马上就会暴走。在建立了兰特帝国之后,他甚至试图将那句话从所有的书上删除。只是因为工作量实在太大,而年迈又受尊敬的文化大臣极力阻止,兰特大帝才没有坚持这一奇怪的行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不原谅,我绝对不能原谅你!你明明可以早些救我,为什么偏要等到我被英格兰人打成重伤,全身到处都流血才来救我?”虽然被兰仆包裹得象一种东方有趣的食物——粽子,不能以手势加强我的语气,我仍旧很生气地对兰仆吼叫。 “主人,一个人只有在绝境中实力才会得到最快的进步。反正您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我虽然是等到最后关头才来救你,还不为了你好?主人,你现在是否感觉到实力又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兰仆所作的解释虽然能够令我满意,但他那种语气却让我不由地嘀咕:“你真的那么有把握?当时我昏了,你是怎么把我和阿呆从重重包围的军队中救出来的呢?我总觉得你那么迟才救我太过份了。” “阿呆它其实并不需要我救。它如果想逃跑,那种强横的实力和极高的速度,完全可以冲出包围。只是因为驼着主人,它的最高速度下降了46%,所以无法冲出包围圈。我先施展一个绝对壁垒任由英格兰尼人进攻了两分钟,在那期间我为主人做了些简单的救护措施。然后以阿呆的速度冲出包围圈。阿呆是自己跟在我们后面冲出来的。” 我的眼睛有些发直。不是人,绝对不是人!好在他是我的仆人。按兰仆的说法我的实力又有很大的进步,不过我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感觉不太明显。想了想,我给兰仆派了个任务。“兰仆,你知道伊莉他们的消息吗?” 兰仆摇摇头,“我只是对主人的情况能够随时掌握。对其他人,要锁定才能知道。但范围不能超过十公里,所以当伊莉距离我超过十公里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她的情况了。要不,我现在离开主人一段时间去探听伊莉的消息?” 这还用问,如果不知道伊莉是否安全逃出,我睡得着觉吗?包得象粽子,点头也不行。我没好气地说:“你去吧。知道伊莉的消息后快些回来。” 我在一条小溪边和阿呆一起无聊地晒太阳。半年前被兰仆从英格兰军队中救出来,过了二十多天我才醒过来。本来以我那样的重伤,永远不再醒来也不算稀奇,但我的经脉被兰仆改造过,自我恢复能力本来就很强;二来有兰仆在身边,有他的帮助自然醒得也就快些了。本来兰仆说有办法在三天内将我弄醒的,但他根据我听不明白的医学理论,认为我自然醒来对身体更好些。哼,依后来的事情发展,其实在三天内将我弄醒才是真的对我好! 醒来后我就要求兰仆赶紧寻找伊莉的下落。五天后他为我带回来的消息差点没让我又晕过去。伊莉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失踪的绝望心情下,居然答应了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一个可笑的条件:如果依靠阿朗佐亲王的力量将塞斯复国,伊莉就嫁给他。当兰仆得到确凿的消息后,阿朗佐亲王已经将几乎所有的私兵派入了塞斯,与英格兰尼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 真弄不明白当时我为什么居然没被气晕。我甚至为了伊莉宁愿去死,她却为了恢复塞斯公国宁愿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我与塞斯公国在伊莉的心目中的重要性有些差异我并不介意,毕竟伊莉是塞斯的公爵、最高统治者。但其重要程度相差如此之大,也太伤害我的感情了。 如果我已经战死了,伊莉也应该至少再过三五个月才同法兰西奥四王子缔约,那样才勉强显示我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嘛。而我只是失踪,况且只不过失踪了不到一个月,就那样匆忙地答应法兰西奥四王子,实在太让我难以接受。虽然试着从伊莉的角度看问题:在部队几乎完全被消灭、而我又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她被伤心、无力、恐惧、绝望(或许还有负疚)等负面情绪所影响,可能是一时做出错误的决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伤透了心。 兰仆也同时告诉了我马迪尔、阿拉卡和克洛斯的消息,但他们都在为塞斯的复国而努力,所以我没有与他们联系。我很害怕自己会由于情绪失控而禁止他们帮助伊莉复国。 在自暴自弃的前提下,后来的两个月我放弃了对格斗和魔法的修练,只是每天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偶尔和阿呆闹闹。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新的一年到来的最后一天,我终于放松自己大哭了一场。之后,我仍然没有与家臣们联系。虽然我已经渐渐恢复正常,开始自我修练,但心病仍然没有完全解除。现在的我,宁愿在深山老林里终老一生,不愿意接触认识的人。当然兰仆与阿呆除外。 有一天我在洗脸时从小溪里看到自己的样子,在那次双头河战役中,我受了好几处伤,连脸颊上也留下了一刀。美女的脸上光洁无瑕最好,但男人的脸上如果有刀痕什么的,却更有成熟的魅力。后来几天洗脸时,我总是忍不住研究那处刀痕。我对那处刀痕很满意,在没有破坏我原有容貌的基础上,刀痕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我的自恋行为惹起兰仆的担心。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我说:“主人,如果你对脸上的刀痕不满意,我可以为你消除疤痕。” 听他这么说,我连忙问:“难道你不觉得我脸上添了这道刀痕显得更有成熟魅力吗?”兰仆有些尴尬,“我的评价标准都是客观标准。而人的容貌却属于主观感觉。所以我不能对你的容貌进行评价。”唉,他不能告诉我,阿呆就更不能了。好在我自己觉得这样的感觉还不错,就没让兰仆为我消除脸上的刀痕,不过其他地方的伤痕却让他帮我消除了。 对一般人而言,练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兰仆告诉我的修练方法却没有这方面的困扰。魔法方面的冥思,甚至可以在睡觉中进行。兰仆所说的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实力得到质的飞跃这一理论的确是正确的,能够活动后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了。现在离双头河六个月过去了,我的格斗能力有了又有了进步,居然达到了高阶白银骑士的水平,而魔法能力则达到了达到了高级魔法师的瓶颈。我真的很讨厌瓶颈这种现象。在圣华学校学习的时候,我知道当一个见习骑士即将成为骑士时,通过瓶颈平均需要八个月;而白银骑士即将成为黄金骑士时的瓶颈,平均需要花去三年的时间;至于高级魔法师克服瓶颈进入魔导士等级,平均要五年的时间。怪不得魔法师比骑士更珍贵,实在太难了嘛。 每天都能感觉自己在进步的感觉很爽,所以现在我很不爽。魔法能力在上周原地踏步起来。终于忍不住,我把兰仆喊过来。 “兰仆,你不是说过我在二十岁之前可以成为魔导士吗?我马上快二十岁了。怎么办?” 兰仆对于我特别人性化,他吞声一笑。“主人,今天才大陆历1417年6月7日,而我记得你的生日是大陆历1397年11月19日,时间还没到嘛。” “我现在是高级魔法师进入魔导士的瓶颈阶段,这个阶段一般人要花五年时间,太长了。” “可是主人,我帮你优化过经脉。我可以保证你一定会有1417年11月18日之前突破瓶颈。” 兰仆在我的心目中已经是最亲近的长者了,偶尔对于长者耍赖并不让我怀疑自己的品格。“干嘛要等那么久呢,你帮我一下不就可以了吗?” 兰仆点点头,“我可以帮你,不过在外力的强行帮助下,主人你的身体会连续五天有些不适。你愿意吗?” “巨痛吗?” 兰仆摇摇头。 我暗自想了想,如果不是巨痛,想必没有关系。“我愿意,你快点帮我吧。” 兰仆脸上的肌肉似乎抑制不住地抖动了一下。“主人,您真的愿意忍受五天的不适吗?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我想都没想,“这有什么问题?马上动手吧。” 等兰仆帮我突破瓶颈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再怎么可亲的长者,也有为老不尊的时候。 虽然即使事前他明确告诉我后果后,我大约仍然会要求他的帮助。但至少有个心理准备或许会强些。 在外力的帮助下突破瓶颈的确不至于巨痛,甚至一点都不痛。但是却很痒!简直痒死我了。 在后来的几天,阿呆的巨吼和我的巨吼声此起彼伏。阿呆还以为我在和它玩某种大叫的游戏呢!我哪有那么好的心情?! 我痒!我压抑!!我太痒了!!!兰仆为了不让我把自己的皮肤抓破,居然把我绑起来放在山洞里。他却出去逗阿呆玩。 “啊!……”正在尽情地发泄大叫,兰仆走了进来。他对我说了一句话更令我痛苦的话。 “主人,在这个森林里有许多猩猩出没。你的大叫声也许会把雌性的猩猩诱过。而你长得那么英俊,我担心……” 我的脸色微变,虽然没有镜子,还是可以想象自己脸上抽搐的模样,不过我还是强撑着说:“反正有你在嘛,我不怕。” “主人,记住我的第十七条行为准则。假如雌性猩猩爱上你而有所行动,我是不能插手的。” 听完兰仆的话,我痛苦地乞求兰仆:“兰仆,给我嘴里塞上毛巾吧,甚至一块破布也行。” …… 兰仆将一块破布塞进我的嘴里,然后说:“要想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 神圣大帝兰特如果不是神祗,至少也拥有神的血统。据历史资料记载,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大战中,人类曾作为神的同盟参与过神与魔的战争。据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及他的几个弟子说,神王、魔王在使用魔法时,十分迅速。人类魔法师在神王、魔王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取胜的希望。也许禁忌魔法可以伤害神王、魔王,但即使是大魔导师,施展一个禁忌魔法至少也需要五分钟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足够神王、魔王杀死人类魔法师几百次了。而神圣大帝兰特,却可以在一瞬间施展高阶魔法。仅仅因为这个理由,也足以证明神圣大帝确实是神祗或是至少拥有神的血统。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五天的梦魇终于结束了。当兰仆把绑着我的精钢链松开后,我要求兰仆与我比试一下,好让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提高了多少(这只是表面理由,其实我是想试试能否将兰仆的鼻子打歪)。 为了不在奇痒中疯掉,这五天我想办法将注意力移到别的方面。而如何向兰仆报复则成了最好的止痒剂。在这五天里,我想了无数种方案,总算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不过在使用这个绝招之前,我还想试试高阶白银骑士加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手是否可以打败兰仆。 虽然兰仆并不承认自己是神,而我也不认为一个神会自愿成为我的仆人,但他肯定拥有神的能力。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现在我仍旧不是兰仆的对手。在加持了祝福术、嗜血术、加速术、石肤术,然后布下空气盾,对他使用迟缓术、气缚术后,我竟然连兰仆的衣角都碰不着。而且他并没有为自己加持魔法,也没有对我使用任何魔法。 至于魔法,则更让我沮丧了。兰仆站在那儿不动,让我任意使用魔法。我施展一个五级的魔法神之怒,在失败了两回后,终于有个巨大的闪电劈在他的头顶上。我自己气喘嘘嘘累得不行了,他却毫发无损。兰仆走过来扶我,我问他为什么对魔法免疫。结果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主人,不是魔法对我没有伤害,而是你的魔法能量太小,所以我干脆把那个能量吸收掉,以免浪费。”那一瞬间,我特别怀念阿拉卡的谄媚之词。 “兰仆,我不依靠主人的权力也可以打败你!” 兰仆迷惑地眨眨眼睛,仔细观察我,终于确定我并没有气疯。 “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几个生物拥有比我更强大的力量,但目前还不包括你啊。” “是吗?兰仆,我现在命令你为我想办法赢得伊莉的芳心!” 扑通一声,兰仆昏迷了。 虽然利用兰仆的准则也算是利用了主仆的关系,但至少我没有命令他装作昏迷的样子,他现在的确被我捉弄昏了。其实他真的不理解我的感情和想法,爱情需要两情相悦才会带来愉悦的感觉。强扭的瓜不甜,我现在对伊莉不再有什么绮念了。怎么会向他提这种要求呢? 几分钟后,兰仆醒了过来。看着我洋洋得意的样子,他只能苦笑。谁叫他捉弄我。 “对了,兰仆,为什么阿呆使用魔法那么快啊?” “主人,阿呆使用魔法用的是猞猁语,用猞猁语施展魔法时所念的咒语,在人类听起来只是一声吼叫,所以很快。” “这么好?那我也要学猞猁语。” “可是猞猁的声带与人类不同。你无法使用猞猁的语言,除非我给你做个小小的声带手术。” 如果不是兰仆脸上出现了类似帮我突破瓶颈之前的表情,也许我就一口答应了。还是问清楚好些。 “那会造成什么不好的情况呢?” 兰仆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如果我帮主人进行那个声带手术后,你就只能说猞猁语而不能说人类语言了。” 还好这次我提防着,不然作过手术后只能象阿呆那样吼叫,那我不成了一个人形猞猁了吗? 看着我脸上气恼的表情,兰仆笑着解释,“其实那是个小手术,施行后如果主人想恢复,我可以很快再帮主人恢复正常的。” 摇摇头,“在喉咙那儿乱做手术一点都不好玩,我不要。你能不能想点别的办法?” 兰仆眼睛内精光一闪,回答说:“在我们的世界里,有许多诸如速记法、速读法的专门技巧。我可以教主人一种迅速默读法,主人学会这种迅速默读法后,即使施展咒文最长的禁忌魔法,那冗长的咒文也可以在十分之七秒内读完。” 我差点跳起来。那不是比阿呆还要快吗?正准备央求兰仆教我,突然一个念头跳出来警告。我小心地问兰仆,“这么好的方法,有什么后遗症没有?” 兰仆抱着肚子大笑。半晌,他总算控制住自己。“主人,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真正拥有的人类的感情,但你是我的主人。虽然偶尔会捉弄你开心,但我不可能伤害你的。你放心好了!这种迅速默读法只是我原来世界的一种技能,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他顿了顿,“不过,以主人你现在的魔法能力,在一秒内所能聚集的魔法元素,只足够施展一个三级魔法。也就是说,虽然主人你可以诵读咒文非常迅速,但如果施展四级以上的魔法,也并不比其他的魔法师更快。” 虽然不算完美,但三级以下魔法可以瞬间施展,这也足以让我开心不已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自然是学迅速默读法呗。 迅速默读法并不难学。兰仆给我讲了半个小时我就明白了,然后花了一个星期,我就真正掌握了这种方法。现在,阿呆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虽然从纯武格斗方面讲我的实力与阿呆相比还差许多,阿呆好歹是魔兽之王,连托蒂那种初阶黄金骑士也打不过它。不过我是骑士而不是剑士,没有坐骑实力至少减少两层。如果我骑着另一头猞猁,纯武格斗应该只略逊它一筹吧。 但是当我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阿呆就只能任由我欺负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沉寂术都是四级以下魔法。那个沉寂术最好用。每当阿呆试图使用魔法而嘴唇一动,我就对它施展一个沉寂术,看着它张大嘴巴却没有施展出任何魔法,我就特别想笑。 对阿呆施展了迟缓术、气缚术、负重术后,它的速度比豹爪猴头马还要慢一些。当我再对自己施以祝福术、祈祷术、加速术,阿呆的速度在我面前居然成为了劣项。不过如果不使用圣斗气,目前我还是算不上打得赢阿呆。四级以下魔法对它几乎没有伤害,而我所使用的普通长剑,根本刺不破它的皮肤。虽然圣斗气可以对它造成伤害,但猞猁的身体实在强壮得可怕。被击中几个圣斗气后,它似乎没受什么影响。我暗自猜想,在将它打趴下之前,我可能早就累趴下了,毕竟高阶白银骑士使出圣斗气很吃力。 以后如果对上别的魔法师,他们绝对不可能打败我,哪怕是传说中的人类英雄大魔导师法比奥拉特在我面前也不可能占任何上风。看他嘴唇一动,我就施展一个沉寂术。假如他很快使个风刃、火球、魔法神箭什么的,却根本不可能击穿我的圣斗气。然后我就可以冲上前去将他暴打一顿,揍他个鼻青脸肿的。虽说魔法师是不可能面对骑士近距离作战的,但我既会飞行术,又初步掌握了瞬间移动,何况还有阿呆当我的坐骑,飞快地冲到魔法师面前并非什么难事。 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 在大半年前,我还为伊莉的行为痛不欲生;过了两个月后,仍然宁愿在深山老林终老一生。现在却心情开朗多了。再过两个月我才二十岁。爱克斯大陆确实有些隐者。但他们几乎都是七老八十的人,年轻的,至少也有四五十岁吧。如果我现在就隐居深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个隐者,哪有不到二十岁的隐者呢?别人只会认为这座深山里有个年轻的疯子。 其实现在我就想去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年轻人伤好得快(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又实在耐不住寂寞。现在不回到外面的世界有个重要的原因:我舍不得扔下阿呆。虽然某些贵族也将驯养的魔兽带入闹市炫耀他们的身份财富,但阿呆与一般魔兽不同。它会让别的动物非常害怕。所以我要求兰仆教它如何收敛自己的气息。据兰仆说,阿呆学会那种收敛气息的方法至少要用半个月,我总不能带着阿呆去把一个城市吓得鸡飞狗跳吧。在教阿呆收敛气息方法的同时,兰仆劝说我也学学收敛气息的方法。因为据他估计,我很快也将达到白银骑士的瓶颈。如果我愿意再次接受兰仆的帮助,世界上将会出现一个才二十岁却散发黄金骑士的气息的人,那将惹许多麻烦。 说得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可他也是快二十二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的。东方文明就是优秀,他们有句古话好象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可不喜欢惹麻烦。 我打算再煅练两个月后出去。继续忍受这两个月的寂寞,算是初恋的祭品吧。 财政大臣阿拉卡。缪拉是如何将兰特大帝交给他的一千五百枚金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发展为五万枚金币,可能只有兰特大帝知道详情。即使是与阿拉卡关系极佳的马迪尔。哈伯公爵,也弄不明白阿拉卡在资本运作上到底是变了个什么样的神奇魔术。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兰特大帝,都没有对这种极为罕见的资本积累现象做出过任何解释。因而甚至连缪拉世家的后人,也弄不明白先祖最初的经营手法。在他们的家族文献中,曾提出过疑问:为何先祖阿拉卡不将这种能够迅速暴发的经营手法教给后人?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塞昂懒洋洋地躺在监狱那肮脏的地板上。狱卒从监狱的过道走过的熟悉声音传进他的耳朵,好象又到了开饭的时候。往常,塞昂也会象别人一样挤到木栏栅边上向狱卒求情多给些食物。虽然那些囚食比起农场里的猪食还差,黑乎乎得象地监狱里的泥土,发霉的气味足以熏昏一位贵族小姐。但为了活下去,塞昂已经在这个监狱里吃了三个月这种东西。 不过今天塞昂并没有象往常一样巴结狱卒,因为今天是他出狱的日子。同室的狱友飞快地吃完那些可怕的食物后,眼馋地盯着塞昂随手放在一边的碗。 “塞昂,你今天就要出狱了,这种狱食想必你是看不过眼的,能不能分给我们吃?” 在监狱里,强壮的囚犯抢夺瘦弱者的食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不过塞昂拥有强壮肌肉,他不去抢别人的食物已经让囚友大叫谢天谢地了。所以塞昂在这里并没有吃过任何亏。 “好吧,在看你们平时对我恭恭敬敬的份上,这点食物就分给你们吧。” 同室的三个狱友连忙过来瓜分那少得可怜的食物。一个瘦小的囚犯吃完东西后巴结地说:“塞昂大哥今天就要出狱,马上可以尝尝外面的大鱼大肉了。这点狱食当然看不上眼。再过半个月我也要出狱了,不知塞昂大人能否对小弟提携提携?” 塞昂矜持地一笑。“别看我塞昂现在落泊地待在监狱里。其实我在外面还是很风光的。你们听说过穷人之父吗?” 同室的三个狱友顿时露出敬畏的神情。还是那个瘦小的囚犯开口说话:“你说的是那个愿意对任何穷苦人提供帮助的互助会会首吗?” 塞昂点点头。 瘦小囚犯问道:“难道你是互助会的成员?” 塞昂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目前我还不是。但我之所以进监狱,是因为一个犯了走私罪的互助会成员被通缉,而那个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替他顶罪进来了。本来以他的罪名,足够判个十年八年的,但因为互助会的力量强大,我只被判了三个月。这还不说,前几天朋友托人告诉我,出狱后我可以得到尊贵的会首大人的接见,因为我帮助了一个互助会成员,为互助会出了力。也许过些日子就可以加入互助会了。” 旁边三个人顿时露出羡慕的神色。瘦小囚犯问道:“怎么样才可以加入互助会?需要很有能力吗?”

第13章 第13章 塞昂摇摇头。“只需要你能够找到一个互助会的成员为你担保,你就可以成为互助会外围组织的会员。经过两年的测试期,如果你没有故意做损害组织利益的事情,就会成为正式的互助会会员。如果为你担保的是小组长以上级别的人,你甚至可以直接加入互助会。” 瘦小囚犯高兴地问:“塞昂大哥,等你成为互助会员后,能不能担保我进入互助会?” 塞昂摇摇头,“担保者必须为担保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担保你,以后你出什么错,也跟着连累我。除非我很了解你,才会为你担保。”看见瘦小囚犯露出很失望的样子,塞昂又接着说:“你可以跟着我办事,也可以直接向互助会外围组织申请加入,互助会的外围组织加入容易些,只不过没有互助会成员的担保,必须经过五年五年的考验期才能成为互助会正式成员。其实互助会的外围组织也是帮助穷人的,只不过不能得知互助会的核心机密罢了。” 这下瘦小囚犯和其他两个囚犯都很高兴,因为机密情报什么的他们并不关心。如果能加入互助会外围组织,一样可以得到帮助。那时,他们这些社会的弱小者就可以生活得更好些了。 聊得正开心,外面来了个狱卒。“1078,出来。” 在监狱里,塞昂的编号正是1078,他跟着狱卒走了出去。被释放出狱后,他看见自己的那个朋友正在外面等着。 朋友高兴地拥抱了一下塞昂,对他说:“快点准备一下,换身新衣服。会首大人马上要亲自接见你。只五分钟时间,你可要珍惜。” 虽然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但亲耳听到朋友这么说,塞昂还是很激动。他跟着朋友去洗了一个澡,换上朋友为他准备的新衣服,然后就跟着朋友来到城内一个相对偏僻的屋子里。 休息室里有七八个人。朋友交待了一下,连忙出去了。 塞昂现在知道那七八人人也是等待会首大人召见的,因为知道这里出入的一般都是互助会高级成员,最少也是小组长一级,而他们的外貌也是互助会的机密,所以塞昂低下头,静静等待会首大人的召见。 由门不时开关的声音可以得知,有的人进去不到一分钟就出来了,而有的人则谈了十几分钟。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塞昂听到自己的名字,他心情紧张地走进那间房屋。 会客厅并不大,里面有两个人,一个站着,从他的模样和服饰可以看出,他是一名拥有迅剑士身手的保镖。塞昂咂咂舌:他在沙丝那亚城只见过城主大人拥有两名保镖是迅剑士,其他的官吏、富商,能够拥有剑士甚至见习剑士已经是很不错的了(骑士系的战士很少做保镖,而魔法师成为保镖则是极为罕见的事;只有剑士做雇佣兵、保镖的相对多些)。能够拥有一名迅剑士作保镖的人,想必就是那位神秘的会首吧。他看了看那个心目中猜想过无数次模样的会首,不由有点失望:会首是个脸胖乎乎、个子不高的男人。 会首开口说话了:“你朋友告诉我说你希望能够成为互助会会员,你现在愿意正式加入吗?” 塞昂连忙点头,连声说愿意。 会首点点头,“你之所以能够被特召入会,是因为为互助会帮过较大的忙。你既然愿意加入互助会,就出去找你的朋友,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办。好好干,小伙子!” 虽然会首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也是一般,但他低沉的声音拥有一种奇特的力量,这种声音更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更容易说服他人。听到会首鼓励的话,塞昂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恭恭敬敬倒退着走出会客厅,连忙去找他的朋友。 朋友看到塞昂,连忙问他:“会首大人答应让你入会了吗?” 塞昂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激动中,他说不出话,只是连连点头。朋友愉快地笑了。他说:“我们的会首一天睡眠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有时候工作太多,甚至连续几天都不睡觉。想必会首大人叫我给你详细讲些东西吧,他的工作太繁忙。首先,你知道加入互助会有什么好处吗?” 塞昂说:“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向互助提出任何合理的要求。” “对,这是互助会的宗旨。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穷人总是受欺压。有时候因为生一场大病,不得不向商人或贵族借钱,如果到期还不了钱,甚至可能成为奴隶。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力量就强大了。在互助会里,如果你找不到工作,互助会将设法给你提供合适的工作;如果你生病没钱看病,互助会将设法医治你;如果你受了欺负,互助会将会为你出头。甚至你的家人也同样可以受到互助会的保护。现在我们互助会已经很强大了,连一些商人和贵族都加入了组织。但是相应的,互助会需要会员做出贡献时,会员不能随意拒绝。除非那个要求极不合理,这种情况需要互助会的裁判团确定。” 听朋友说完,塞昂高兴地点头。当他为朋友顶罪入狱时,家中的亲人都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现在他已经是互助会的一员了,似乎没什么事再需要担心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塞昂问朋友:“我们会首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老是叫他会首吧。” 朋友这时露出凝重的神情。“会首的名字是互助会的机密之一。你现在是自己人,可以告诉你,但你不能告诉外人。我们的会首叫卡拉阿,不过我们低级成员在遇见会首时,一般都称他为会首大人。只有高级成员与他商谈时才直呼他的名字。 在塞昂与他朋友谈到会首时,自称卡拉阿的会首大人在接见完最后一个人后,天已经全黑了。吩咐保镖退下,他呆呆地望望塞斯的方向,喃喃自语道:“主人……” ……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我一生中遇到过许多次危机。其中大多数危机在主公兰特大帝的帮助下,我都顺利地渡过了难关。而另一些危机,是藉着一种特殊的自信,凭着我的毅力自己坚持解决的。产生那种特殊的自信,却是因为我凭借自己的力量度过了人生最大的一次危机(差点疯掉,由主公兰特大帝亲自造成)。经过这次危机后,我对自己的自信提升了很多。因此面对许多困难时,我总是默默地对自己说:“连主公兰特没有把我吓疯,这小小的困难有什么好害怕的!” 籍着这种特殊的自信,我终于成功建立起了完善的缪尔商业网。 ——摘自《我的奋斗》(阿拉卡。缪尔自传) 回到人类社会的第一站是去找阿拉卡。据兰仆说,这小子每天想念我想得吃不下,睡不着。不过当我看到阿拉卡还是胖乎乎的样子时,有点怀疑兰仆说话是否夸张了些。 到达沙丝那亚城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出山后我们两人一兽连夜赶路,没想到到达目的地时却是深夜。好在城门关闭对我们并没有任何影响。我们飞上城墙,直接向阿拉卡的府邸潜去。 没想到阿拉卡居然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他的保镖。两个正在睡觉,一个躲在阿拉卡与书房相连的小房间内打哈欠,学习收敛气息的方法真是有用。现在我对气息特别敏感,阿拉卡府内有多少人,分别在哪儿,醒着还是在睡觉我都一清二楚。不过兰仆告诉我,如果有其他拥有收敛气息能力的人,我很难察觉。这其实是废话。虽然钱能通神,阿拉卡拥有三个迅剑士做保镖,但他不可能雇得到风剑士、影剑士啊。何况即使是影剑士也未必个个都拥有收敛气息的能力。我以前就不会,还是兰仆教我的。 对小房间内那个迅剑士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我悄声无息站到阿拉卡背后。他似乎正在研究一个帐本,不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老看那一页却不翻。正在设想怎么样才能把阿拉卡大大地吓一跳,阿拉卡却反而先吓了我一跳。 “主人……” 正在气恼兰仆,他教我的是什么狗屁收敛气息的方法?连阿拉卡都发现我了!结果阿拉卡又说了一句话才让我明白,他并不知道此时我正在他身后。 “自从您都失踪都有半年时间了,为什么您还没有消息呢?马迪尔、克洛斯和我都很想您……自从您答应过让我当您的家臣后,我每晚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多余的时间只好工作。现在您失踪了,我几乎睡不着觉,甚至连续几天都通宵工作才能打发时间。您快点回来吧。” 听到这句话,滞了一滞,我想起了乔。乔在四号地区伏击战的殿后战中牺牲了,说到底,他终归是为了他的主公而牺牲的。而那段日子里,我却总想着伊莉。虽然被伊莉所伤,但我仍将几乎所有的思绪放在那个让我既爱且恨的女公爵身上,几乎没有想起过乔。我的家臣都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忠诚。而作为他们的主公,我却只顾着儿女情长,即使家臣已经为我献出了生命,我却仍然一心一意思考着与伊莉有关的问题。说起来,我的确不算一个好主公。 不由自主地,我叹了口气。“唉……” 阿拉卡剧烈地震动了一下,他猛地回过头。他直直地看着我,然后摇摇头。 “近来精神方面越来越有问题了。不但幻觉中出现主人的声音,现在居然眼前出现了主人的模样。不知道再过些时候会不会彻底疯掉。” 我没有出声,阿拉卡疑惑地望着我,又自言自语起来。 “不对啊,主人脸上怎么会有个剑痕呢?虽然显得更英俊成熟,但记忆中主人没有这道剑痕啊。是我真的疯了,还是主人的魂魄来看我呢?” 颤抖着说完,他试图伸手摸我的脸。可他的手也颤抖得厉害,等他能控制自己的双手摸到我的脸,只怕天都亮了。 我伸手对准他一个爆栗。“笨蛋、呆瓜。咒主人死,居然还想乱摸主人的脸!想吃主人豆腐,这种贴身仆人太危险了,我要换一个新的贴身仆人。” 阿拉卡呜咽着冲过来抱着我。小时候我们一起长大,自从他六岁后就再也没对我有过这么亲热的举动了。有次他和我打架,毫不留情地对我屁股上重重踹了一脚,小孩子是顾不了什么贵族尊严的。我自然哭着向管家告状,于是他便被管家痛打了一顿。 我收敛了斗气,以免将他震伤。不过他的手劲真大,勒得我肋骨生疼。搞不清兰仆为什么说他没有练武的天赋。 阿拉卡抱着我含糊不清地哭诉,我仔细分辨,大意是“主人,你终于来看我了。我好想你。”之类的话。 好半天,阿拉卡才渐渐平静下来。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放开我。 “现在才想起来,迟了。你这种爱吃主人豆腐的近身仆人我是不敢再要的。” 看着阿拉卡略显痴呆、精神恍惚的模样,我有点后悔。听说大喜大悲转换得太快会导致人发疯,但愿我刚才开玩笑没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明天你就是我的家臣了,自然不能兼任近身仆人这一职位。怎么,你还想领两份薪水吗?” 阿拉卡的精神承受能力总算还过得去,总算没被我的孟浪之举弄得疯掉,不然我可要后悔死了。他擦擦脸上的眼泪、鼻涕,小声咕哝着“主人都一年多没给我发薪水了,也不知道是不想赖帐。” 稍微问了一下阿拉卡的近况。其实兰仆把他的情况基本都告诉我了。从这小子被马迪尔欺负时候的模样看,怎么也看不出他可以成为一个庞大组织的首领。最后,阿拉卡总结说:“主人,我以沙丝那亚城为中心,依靠互助会这个组织,建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网。可惜为了使我的特殊商业网络运作得更顺利些,用来贿赂各级官员花费的金币抵得上我们营利的百分之二十。”我笑了笑,安慰他说道:“为了使你这种商业网正常运行,那些花费虽然对于别人商人而言是额外开销,但对你而言应该是正常开支嘛。”阿拉卡不满地嘀咕:“按今年预计的年收益看,那可是两万金币啊。” 花了不少力气我才没跳起来。自从读圣华学校遭遇经济危机后,我就对具体的金币数字很敏感。 “既然这样,我想办法把这座城的统治权弄过来算了。” 阿拉卡眼中露出崇拜的神色,这种久违的神色我很喜欢。阿呆即使崇拜我,也很不容易表达出来——其实目前它根本不可能崇拜我。至于兰仆,只有我不时无意间流露出对他崇拜的神情,他哪可能崇拜我呢? 于是我接着说:“等以后发展壮大,我拥有封爵权后,你就不仅仅能够作家臣,还可以被我封为上位贵族。” 阿拉卡显出一副神往的样子。不过他突然清醒过来。 “主人,你说明天我作你的家臣。可光说没用,还得注册啊。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我看还是先拥有家臣的地位实在一点。” 真不该让阿拉卡从商,商人就是注重现实利益。陪着我幻想一下会少他一块肉吗?再说我现在真的很有实力啊。 我多少有些不悦,“塞斯公国的权力机关完全瘫痪了,我们只有去塞斯公国的宗主国法兰西奥去注册。那夺取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就得推迟一些时间。相应地,你被封爵的时间也会大大地推迟。” 阿拉卡脸上堆起谄媚的笑容,“哪能呢?主人这么英明神武,就算是统一大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怎么可能推迟将我封爵的时间呢?我阿拉卡见识浅薄,只是想早点当上主人的家臣,请主人满足我这微不足道的愿望吧。” 随手又给他一个爆栗。“记住了,当家臣后,称呼我为主公。如果称呼错了,小心我再把你降为贴身仆人。” 看着阿拉卡恭恭敬敬连连点头的样子,我猜想当初兰仆说阿拉卡适合经商,是否是从阿拉卡那谄媚的笑容中判断出来的。真的,现在我才发现阿拉卡的笑容是一种标准的商人式的笑容。 随后我吩咐阿拉卡:“把我的消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吧,免得他们为我担心。听清楚,是告诉马迪尔和克洛斯两人。” 阿拉卡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想了想,似乎终于做了某种决定,然后坚定地说:“主人,我明白。要不要我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我现在对塞斯的抵抗力量的经济支援占了他们外界物资援助的30%以上,如果取消对塞斯的经济支援,相信即使有……即使有法兰西斯人的支援,也很难撑过明年春天。” 虽然阿拉卡并不是一个骑士,但我知道他还算是爱国的。一个爱国的塞斯人能够作出这样的决定,实在很让我感动。不要求伊莉能够象阿拉卡那样将我看得比塞斯更重要,只需要她能够将我与塞斯看得一样重要也就够了。可惜伊莉不是那样。摇摇头,将伊莉的倩影从我的脑海里甩开,对阿拉卡说:“不必了,伊莉公爵并没有对不起我,她并不是我的妻子。对了,兰妮在哪儿?乔为我牺牲了,我得好好照顾好他的女儿。” “兰妮小姐三个月前去塞斯了,她一定要去塞斯,我拦也拦不住。只好花了一千枚金币聘请了一个迅剑士、五个剑士护送她去塞斯。” 看来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的祖训对女儿多少也有些影响。 一声叹息后,我默默祝福:马迪尔,但愿你在感情方面比我幸福。 欧巴尼亚神圣大帝征服大陆走出的第一步,学术界公认是由沙丝那亚城开始的。神圣大帝在获得沙丝那亚城的统治权后,对沙丝那亚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沙丝那亚城由原来一个普通海港城市,一跃成为大陆排名第八的大城市。大帝的出生地塞斯公国吾尔汉市宣称自己是爱克斯大陆的圣地,而沙丝那亚城则宣称自己为神所眷顾之地。两者为圣地与神所眷顾之地哪个应该列在前位爆发了无数低层次的争论。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兰特是怎样取得第一座城沙丝那亚城的呢?无论是从圭亚那地方志还是欧巴尼亚档案馆都没有对此进行清楚明白的解释。其中显然有疑点。 作为一个流亡贵族,从另一个国家得到采邑是极为罕见的。一般而言只有当这个流亡贵族拥有相当高的能力并且愿意向另一个国家效忠,才可以从这个国家得到采邑。但是兰特显然并没有向圭亚那效忠:圭亚那公国直接将公爵直属城市沙丝那亚城划拔给兰特作为独立城邦,这显然不合常理。 另一个令人奇怪的地方在于:圭亚那公爵将沙丝那亚划拔独立之前,曾神秘地失踪长达四天之久。 以上这些充满疑窦的事实,使我们有理由怀疑:兰特在获取沙丝那亚城的过程中,采取了不光彩的手段。 ——摘自**《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掐住阿拉卡的脖子总算逼迫他发誓不泄露我食言这一秘密。 其实食言并不应该怪我,当时阿拉卡见到我后情绪太激动,惹得我没仔细想就答应明天让他成为我的家臣。上位贵族的家臣登记必须在本国或其宗主国进行。本来我骑着阿呆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法兰西奥,自己用飞行术也可以在半天内到达目的地。可阿拉卡连骑马长途奔驰也适应不了,所以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才到达法兰西奥。到达目的地后,阿拉卡直奔市政府走去。事情办得很迅速。阿拉卡在他的人生大事面前异常大方,随手一个金币一个金币地打赏。看着那些工作人员的表情,让人怀疑即使我不亲自去,那些人也可以为阿拉卡办好家臣的注册手续。 回来的路上多花了些时间,因为阿拉卡将他的家臣标识挂在前胸,特意在别人的面前晃来晃去。后来终于惹出了麻烦。一个标致的女孩子低着头从他身边走过,阿拉卡居然拦住她非要人家看他的胸前。于是周围早就想着上前献殷情的男士们围住阿拉卡就是一顿痛殴。虽然做为主公我有义务帮助阿拉卡解除这种困境,但他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我装作不认识他还来不及,怎么好意思告诉别人那个发花痴的男人(围殴者的共识)是我的家臣呢? 可怜的阿拉卡其后因类似的原因又被暴打了两顿,直到快回到沙丝那亚城时他的精神状态才终于恢复正常。不过此时的模样相信就连马迪尔也认不出他是谁,兰仆在一旁告诉我,他现在的模样与古东方一种名叫大熊猫的吉祥兽很相似。 带着阿拉卡偷偷溜进他的房间,我赶紧对这个仍然有些亢奋却极需要休息的人施展了一个精神系魔法催眠术,阿拉卡幸福地进入了梦乡。虽然他的黑眼圈和肿裂的嘴唇表明他刚刚接受过暴力的教育,但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他正在梦里微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幸福。或许,小人物得到幸福会更容易些。毕竟他们的要求低。这一刹那,我甚至有些羡慕阿拉卡。 坐在书房里苦苦思考夺取沙丝那亚城的事情。 其实以我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投靠任何一个大国都可以得到公爵爵位封赏。但我凭什么投靠别人呢?为伊莉服务还勉强可以接受。打住,怎么想什么都会想到伊莉呢?我起身用冷水冲了冲脸,摇摇头,然后用力抚平脸。叹口气,我又回到原来的思路上。 如果想取得城主的位置,以简单的思维看只有一种办法:武力夺取。 沙丝那亚城是个海上贸易城市,军事上以海军为主,但普通城防军仍然有一千多人,这还不算近两千的预备役军人。即使是高阶白银骑士与魔导士的魔武双修身份,也不可能凭一个人攻占这座城市。如果将城防军引到野外,凭我和阿呆的高级魔法,或许可以消灭他们。但城防军多数由沙丝那亚本地人组成,杀掉他们,沙丝那亚城的市民会拥戴我吗?就算市民们迫于高压服从我,圭亚那会对我的行为熟视无睹吗? 唉,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干嘛对阿拉卡说大话呢?这是个教训,以后一定不能乱吹牛。 从七点想到八点,又从八点想到九点,一直想到深夜两点。无论我怎么想,乃至差点把头想破,让白花花的脑浆淌出来,仍旧没有半点头绪。我绝望地躺回床上,望着天花板无聊地叹气,一声又一声。 叹气正叹得起劲,突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人,吓我一大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兰仆。 “主人,你在为什么发愁?”兰仆有些谨慎地问我。 我斜眼望他。他肯定早就听到我发愁的叹气声,这么迟才来问我估计是担心我在为爱情方面的问题烦恼,害怕引火烧身。 “别担心,我不是在为爱情发愁。三天前我对阿拉卡吹牛,说我会想办法把这座城市的统治权弄过来。现在想想,这个牛皮吹得大了点。” 兰仆的眼睛里又现出精光。还好有灯亮着,不然在黑暗中一个人的眼睛一闪一闪地发光,非把别人吓死不可。我颇为好奇地望着他,难道他竟然连这种事也可以办到? “主人,这件事很容易。” 很辛苦才忍住没有倒抽一口气,我暗自希望兰仆不是因为跟了我这个主人而染上了吹牛的毛病。 “哦,那你说说应该怎么办?” “圭亚那公爵现在重病缠身,各地请来的医生都对此束手无策。事实上,圭亚那公爵患的病对于现在的医疗水平而言,的确是不治之症。不过我有办法治好他。我想,如果可以用一座城市换取至少十年的寿命,相信圭亚那公爵一定会非常乐意的。” 我真是非常羡慕兰仆,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仅仅凭他的医术就可以换取一座城市,真是太棒了。我吩咐兰仆,这件事交给他全权处理。今天总算可以睡着觉了,如果不是兰仆,那我多半会和阿拉卡一样几夜都睡不着。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迷迷糊糊地又一次想:以后一定不能再随便吹牛了。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家臣们与我在一起喝酒聊天。当乔又用那种狂热的眼神望着我时,突然想起乔已经为我而牺牲了,于是我大喊,然后从梦中惊醒。 呆呆坐在床上回忆梦里的情形。这些天来,我一直渴望拥有更强大的力量。伊莉因为祖国而放弃了我,客观地说,那是因为我无法给她提供她所希望的帮助。所以我要变得更强大,拥有强大到足以保护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力量!要想达到那样的目的,至少需要拥有一支完全听命于我的强大军队。但是仅仅一个伯爵,哪怕是加上魔武双修的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身份,还远远不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怕使用血腥手段,我也在所不惜! 突然想起一件事,我痛苦地躺回床上。现在我的转变仍然是因为伊莉。为什么到了现在,我还是忘不了她?! 大战中精灵、矮人、人类都是神族的同盟,而魔族的同盟只有兽人和妖精。一千四百年过去了,人类仍旧与兽人很难融合,但与精灵及矮人则相处不错。在人类城市中,偶尔会看到精灵和矮人。每个矮人都是优秀的铁匠,他们中的任何人所制作的金属制品都堪称精品;而精灵族则是天生的弓箭手,他们是军队和佣兵最喜爱的同伴。而精灵另一个让人类喜欢的理由则是精灵都非常漂亮。精灵和矮人的寿命都很长,精灵平均可以活五百年,而矮人平均可以活八百年。但相应的,他们的生育率都很低。精灵和矮人的数量本来就很少,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又只愿意在自己的族人中生活,所以普通人虽然知道世界上存在精灵和矮人,却往往一辈子也没见过一个。 ——《山海经。种族篇》兰仆离开四天后回来了。他告诉我,圭亚那公爵大约会在三天后将沙丝那亚的所有权转让于我。 这四天我在沙丝那亚城到处闲逛,对沙丝那亚城有了更多的了解。说实话,我现在还真喜欢上沙丝那亚了。沙丝那亚的城市规模比吾尔汉市还要大,而且更为繁华。因为它是一个海港贸易城市,比起一个内陆城市自然更为发达。最让我高兴的是沙丝那亚城拥有优良的天然深水港,这座城市的发展前途显然比吾尔汉大得多。 吾尔汉是塞斯第二大城市,经常可以见到旅行者、游呤诗人。而外公喜欢听那些旅行者、游呤诗人讲途的故事,所以经常将他们请进伯爵府。我自小就听他们谈论天南地北的故事,因而向往旅行的生活。贵族当中有些人喜好旅行,甚至个别人将领地托负给信任的家臣,自己独自踏上旅行的路途。小时候也曾向往过这种生活,现在看来,这种生活算是实现了。 我的领地处于战乱之中,回去就得打战。打战我倒是无所谓,年轻人朝气蓬勃,成为英雄的**使每个年轻人都向往走向战场。而我自从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和魔导士之后,还没在战场上展现过呢。可惜塞斯现在多了个阿朗佐。阿科尼奥。我不想再回到塞斯——起码现在不愿意去面对。即将得到的沙丝那亚城,也不可能作为我永久的归宿。伊莉的选择使我的心中充满了不甘,躲在沙丝那亚城蜗居一生实在太难想象。沙丝那亚由于地理的关系,水手比农民和手工业者多,发展海军是正确的选择。但是想要击败英格兰尼,我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陆军。况且以一个城市组成的海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的海军相抗衡。 阿拉卡知道兰仆回来了,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到我房中。 “主公,沙丝那亚城所有权得到了吗?” 我慢吞吞地回答。“可能吧。三天后才能得到正式的文件。” “啊!”阿拉卡愉快地大叫一声,他双手用力地握成拳状,指节都发白起来。如果不是害怕在主公面前失仪,想必阿拉卡现在一定会大跳起来。他望着我的眼神突然和乔的眼神一样,显得非常狂热。 做了一个深呼吸后,阿拉卡向我行了一个礼,然后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在阿拉卡心目中,我可能是拥有的神的能力的人吧。 苦笑,其实拥有神的能力的人是兰仆,只不过我运气好,兰仆是我的仆人。对于兰仆怎么完成这项高难度的任务有些好奇,于是向兰仆询问详细的经过。 “主人,我去公爵府将垂危的公爵请了出来……” 我打断兰仆的叙述,“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吧?” 兰仆狡猾的笑笑,“主人,那是经过你同意的。主人你吩咐这件事由我来处理。我的所有行为都是依照主人的行为道德标准而进行的。” 我挑挑眉,“等等,你所有的行为都是以我的道德标准为依据吗?为什么?”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道德标准。或许有些人认为某件事情是正确的,而某些人则认为那件事不对;或许在今天看来是道德的事,而过段时间却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我的行为标准第十一条是:以主人的道德标准为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 幸亏兰仆是成为了我的仆人。要是他成为某个对战争充满狂热、喜欢进行屠杀的人的仆人,以兰仆的能力,那世界可真乱了套。 “你接着说。” “将圭亚那公爵请出公爵府后,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将公爵的病情抑制住。本来圭亚那公爵已经失去自理能力、甚至连话都说不出,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初步处理后,他已经可以借助拐杖站起来,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都恢复了。然后我告诉他,我可以将他的绝症完全治愈,治愈后的身体状况,不出意外再活个十年没问题。当然,我要求他不要将这件事的缘由向外界宣布。因为我知道以主人的道德观看,趁别人重病而夺取他的财产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他想了整整一天,终于同意将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给你。不过由于文件手续等问题,三天后才能正式移交。”

第14章 第14章 要是英格兰尼国王突然突发重病就好了。可惜兰仆不肯伤害高级智慧生物,不然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干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想办法让他生重病。 阿拉卡充满激情地等待了三天,沙丝那亚城的所有权转让终于正式公布了。 市民们围在市政府周围窃窃私语,看着我举行成为沙丝那亚城主的仪式时,他们大多数都显现出惊疑不定的神情。 我了解市民的心情。一直以来沙丝那亚都是圭亚那公爵的直辖市,现在突然成为一个自由城邦,肯定不会习惯。而我作为一个流亡贵族,在没有臣服于圭亚那公爵的前提下,居然可以得到最大自治权力的城市,这显得太不正常。他们肯定会害怕圭亚那公爵将城市所有权转让非常不情愿,以后仍将以武力夺回。看来作为城主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安抚市民的情绪。 一周过去了,正在为怎么安抚市民情绪而发愁,手下慌慌张张报告说海盗来了。说起来,安抚市民的情绪确实是件困难的工作:我没法证明圭亚那公爵不会用武力夺回沙丝那亚城。在爱克斯大陆,即使是小公国,也为在这个充满纷争的大陆上生存苦苦挣扎。除了科洛斯,其余的自由城邦从来没有超过一百年历史的。这下可好,海盗正好可以成为我显示实力的道具。 我和阿呆,还有八十多个战战兢兢的水手登上一艘武装帆船迎向来袭的海盗。从港口围观的市民的目光看,我们这些人只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此次来袭的海盗是长期为害波罗的海一带臭名肇著的红胡子。红胡子只是这个海盗的外号,他的真实姓名没人知道。传说中他的红胡子是被鲜血染红的。 大约离开港口五海里之后,我们与红胡子的船队相遇了。海盗的船队由两艘英格兰尼大帆船、三艘大型帆船、两艘佛兰德帆船及四艘武装帆船组成。看着对方的实力,那些长年在海上生活,见识过各种各样危险的水手们全部都脸色苍白。武装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而英格兰尼大帆船的满载配置人员为300人。对方只需要一支英格兰尼大帆船上人员满载,就比我们多出了两部多的人。而大型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160人,佛兰德帆船满载配置人员为200人。如果对方船队全部满载,他们的舰队就会有2000多人。八十对两千,这不是战斗,而是送死。也许那些水手并不怕死,但他们一定不愿意陪着一个疯子送死,无奈这个疯子现在是沙丝那亚城城主,不能违背他的意愿。 常规海战中一般是先以弓箭、投石机对射,然后两船接触后强势方武装人员跃到对方船上进行肉博。海盗们通常不会对攻击对象施放火箭,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抢掠而非毁灭。从这个角度讲,商船占了一点便宜。但可惜的是海船上都涂着防火漆,即使使用火箭也很难奏效。很少有魔法师会介入商队与海盗的战争,魔法师通常不会为了佣金而为商人服务。在海战中低阶魔法基本上不起作用:冰箭术、魔法神箭、风刃术对于普通人很奏效,但对于另一艘船上的人却很难伤害他们。而高阶魔法中,气系常用高阶魔法连锁闪电在海战中起的作用很小。海洋中土元素极稀少,不易使用。即使能够使用出,高阶土系魔法在海战中也没什么作用。海洋中水元素最活跃,使用高阶火系魔法也可以取得很大的作用,但很难想象一个高级魔法师以上等级的魔法师会接受商人的雇佣。而海盗方则更不可能拥有魔法师。一个魔法师哪怕犯下了不可赦免的罪而遭受国家的通缉,他只要能够逃到另一个国家就可以得到保护和重用。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一个魔法师遭受了魔法师协会的通缉,而他本人对生命或自由相当在意,那么他的确有可能成为强盗、海盗的同伙。不过这样的例子极少。 我对这次海战胸有成竹。在海战中最怕火攻,虽然大海上的火元素相对少些,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活跃的火元素,足够阿呆轻松施展出它擅长的流星火雨。火球术和连株火球都很难使一艘涂满了防火漆的船发生火灾,但流星火雨却可以轻松搞定。 我瞧着阿呆轻轻一笑。它最擅长就是火系魔法流星火雨! “主公的主公,不是我的主公。”这是一句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位家臣背叛主公之时,他会遭受道义上的唾弃。但他本人的家臣即使尽全力参加战斗,也不会遭受过于严历的处罚。因为作为家臣只需要对他的主公负责,无须理会其他人的命令。 ——《爱克斯大陆家臣制度》双方已经接近至五百米的距离了。红胡子并没有马上进攻,他的船只从四面将我们包围起来。我想,红胡子是想对我们进行一次充满艺术性地屠杀,降低沙丝那亚人的抵抗心。这样也正合我意,如果不是四面包围进击,阿呆烧坏一只船后,我们还得追击其它的船,麻烦。 真正面临死亡时,那些水手反而冷静下来,我赞许地点点头。由这些人为骨干组成海军,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训练。 近了,又近了,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已经到了弓箭和投石机攻击的范围,红胡子仍旧没有发起进攻。我也不着急,反正兰仆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红胡子以弓箭或投石机发起进攻,他就会布下一个巨大的空气之盾。虽说空气之盾只是个一级魔法,但能够包围一艘武装帆船的空气之盾所需要耗费的魔力却超过普通高级魔法师全部的魔法力,也就是说,这种规模的空气之盾只有魔导士以上级别或是两个以上高级魔法师联手才可以实施。我是不干这种累活的,布下这么大个空气之盾会累死偶的,反正兰仆只消耗他能量的不到千分之一。 红胡子喊话了:“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但是光有勇气是不能够在战斗中取得胜利的。现在形势非常明朗,你们投降吧,我饶你们不死。”顿了顿,红胡子开始使用攻心战,红胡子到底是纵横海上的有名海盗,的确有一套。“你们以一艘三桅武装帆船来迎击我,明显是送死的行为。你们的新城主完全不能够给你们带来安全,反而使你们的生命马上陷入危险之中,我敢说,你们的城主既愚蠢,又怯懦。他让你们陷入这种危险,现在他自己在哪儿?还不是躲在城中安全的地方看你们为他卖命?这样愚蠢又怯懦的城主,值得你们效忠吗?” 水手们相互看了看。他们可能会觉得我愚蠢,又或者疯狂,但他们不会认为我怯懦。虽然被红胡子乱骂一气,不过我并没有太生气,攻心战是很正常的。正在琢磨台词,阿呆一声巨吼,一船英格兰尼大帆船遭受了流星火雨的荼毒,猛烈燃烧起来。我用力敲阿呆的傻脑袋。“我还没想好台词呢,你居然敢抢我风头?况且你要烧也应该烧便宜点的中型帆船嘛。”阿呆无辜地望着我,发现我变本加厉打算拧它的耳朵,吓得在船上乱跑。现在暂时放它一马,拧它耳朵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红胡子,投降吧。你的船队现在与我距离最远的距离也不超过三百五十米,流星火雨的常规攻击距离为四百多米。或许,你想以哪艘船来试验我是否仍然有余力施展出流星火雨?”阿呆这时候又窜到我身边,不依地用脑袋蹭我的脸。不就是将施放流星火雨的功劳霸占了吗,谁叫它抢我风头?!我轻轻将阿呆脑袋推开,它仍旧蹭过来。太调皮了!这样很破坏我的形象。我悄声要求它别再闹,回去好给它挠一刻钟痒,再给它一瓶好酒。它轻吼一声,我只好接受勒索,答应再加一瓶好酒的要求。 红胡子或许会下令突围,但他不会指出一艘船来试验,那样会失去部下的信任。 海盗们在陆地上的同行相对见多识广些。军队有剿灭强盗的任务,而军队中通常都配置有魔法师。 红胡子面对流星火雨造成的结果显然极为震惊。 “阁下是谁?城主聘请的魔法师?” 红胡子不算糊涂人。在未知风险面前,他并没有下令围攻或是逃跑,以免招致不可预测的危险。他询问我是谁,是想套知我方实力的底细。 红胡子那边每艘船上都闹哄哄的,而最热闹的显然是正在燃烧的那艘船。上面发出叫声、哭喊声,有的人努力救火,而有的人干脆从船上跳下。 我的船上也乱起来。船长显然也算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惊呼一声,结结巴巴地指着阿呆,“魔……魔……魔兽之王!城主的魔兽是猞猁!……”船员们露出敬畏、崇拜的神情,与我在塞斯的部下反应如出一辙。水手们居然忘了他们生活在船上的禁忌,全部集中在船的一侧观看起阿呆来。阿呆露出趾高气扬的神情。死阿呆!又抢我的风头。我轻咳一声,“你们疯了,都集中在船的一侧来干什么?想把船弄翻了自杀?!回到各自岗位上去。”显然没有人会对魔兽之王的主人提出任何质疑,水手们迅速地回到各自的岗位上。 清清嗓子,我回答红胡子的问题。 “本人就是你刚才谈论的愚蠢而又怯懦的城主!” 红胡子嘎声问:“你能否在海洋上再施展一下刚才的魔法,以便使我的部下更为敬服?” 这很容易,我对着兰仆抬抬下领。这种不伤人但对于我和阿呆需要费点力气的苦力活,还是交给兰仆办更好。一个流星火雨在两艘海盗船之间出现了,没等它完全熄灭,又一个流星火雨出现在另两艘海盗船之间。兰仆真是很了解我。 红胡子确实是个不错的首领。包围我的时候,他的旗舰离我们最近,至少说明他很勇敢。还好阿呆只是随便找了艘倒霉的船。如果将红胡子所在的旗舰烧毁了,那红胡子的部下多半会溃乱。让我和阿呆连续施展十一个流星火雨,多半会把我们累坏。这还不说,一支舰队在我眼中实在与很大一堆金币无异,将这些金币烧毁,我会心疼的。那个圭亚那公爵小气得紧,在移交沙丝那亚之前,居然把城市金库搬空了。目前我穷得只剩下一座城市。 红胡子惊恐地望着我,过了半晌,他问道:“你是贵族吧?” 我颔首。 他似乎有些不放心,又接着问:“那你是骑士吗?” 但愿红胡子不至于要求验证我的骑士资格证书,那样我会老羞成怒的——毕竟我现在只拥有见习骑士资格。好在见习骑士也算骑士,我回答道:“是的,我是一位骑士。” “如果你能够以骑士的名誉发誓不伤害我们,我愿意向你投降。” 这个难题不大。虽然红胡子是海盗,但他只杀害反抗的人,对于愿意投降的商人,只收取一半的钱财及货物——这是海盗共同遵守的约定,盗亦有道。只有那些穷凶恶极的人才会破坏这条规矩。毕竟商人是海盗们的衣食父母,涸泽而渔是不智的行为。 “我以战神的名义发誓,绝不伤害你们。如果有违此誓,甘愿接受神灵的处罚。” 得到我的承诺后,红胡子的部队飞快地升起了白旗,然后老老实实地向港口驶去。 踏上港口,欢迎的人群将不算小的港口挤得水泄不通。面对欢呼的市民,我有飘飘然的感觉。不过他们的欢呼口号乱七八糟的,他们有的喊“城主大人万岁!”,有的喊“兰特大人万岁!”。对于这两者,我都很乐意接受。但有的人掺杂在中间居然喊“魔兽之王大人万岁!”阿呆的事一定是船长对岸上打旗语时说的。 我昏!他们到底是在对阿呆喊万岁,还是将我称之为魔兽之王?!我暗暗下定决心:这个称呼以后一定要以城主令的形式禁止! 不过有不少少女挥舞着鲜花和雪白的手帕向我尖叫,这很快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得意地向几个少女挥挥手,她们有的更加兴奋,有的羞红了脸。而这一行为惹得其他少女发出更为热烈的欢呼声。 仅仅以一支武装帆船出港迎敌,在自身毫无损伤的情况下击败一支由十一艘船组成的舰队,这简直就是现实中的神话。其实这种事还真只有我办得到。即使是魔导师,施展流星火雨也至少需要十几秒的准备时间,哪能象我、阿呆、兰仆那样瞬间完成呢?如果我们不具备那样的能力,红胡子这种强悍的海盗搞不好会逃命。别的魔法师,哪怕是魔导师,最多也只是击毁其中的大多数,但免不了会让部分海盗逃掉。 这样多好,我一下子拥有一支舰队了。 回到城主府,红胡子老老实实跟在我的身后。刚才阿呆和兰仆表现的实力使他真正臣服于我了。红胡子的部下解除武装后在城防军的监视下集中待在一个大广场。如果骑士投降于我,那自然是令人放心的。但对于海盗,我不得不谨慎些。 坐在宽松柔软的大沙发上,接过兰仆递过来的红茶,我一边愉快地品着红茶,一边盯着红胡子想心事。 现在沙丝那亚人应该是接受我了。普通人需要拥有一位强力的领导者。科洛斯只不过三千平方公里,建国八百年没有被异国征服过。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科洛斯拥有非常强大实力的人。我目前的实力与科洛斯虽然还没得比,但对于一个小小的城邦国家来说,已经足够了。除非是疯狂的人,在发起战争前都会对可以得到的利益和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分析。以我击败海盗表现的实力,相信不会有太多人愿意进犯沙丝那亚。不过我不能总待在沙丝那亚,这座城看来以后得交给阿拉卡打理。兰仆说阿拉卡天生拥有管理和谈判的技巧能力,但在军事方面他却无能为力。 现在红胡子自投罗网,真是雪中送炭。阿拉卡负责行政,红胡子负责军事,非常完美。 大帝小时候过十岁生日,大帝的外公法英哥伯爵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受邀请的客人中有个正好路过法英哥伯爵领地的女性精灵。当大帝见到那名女性精灵时,紧紧地盯着她。精灵显然也很喜欢大帝,在整个宴会中,她都陪着大帝聊天,因为当时大帝还是小孩子的缘故,精灵大多数时间都将大帝抱在怀里。大帝显然被精灵的美貌俘虏了,当宴会结束客人们相继离开时,在精灵怀中熟睡的大帝突然醒来。他哭着闹着不许精灵离开,要求法英哥伯爵将那个女性精灵嫁给他做老婆。大帝抱着美丽精灵不肯放手及精灵无奈的神情,把仍然没有离开的客人都逗乐了。 ——《大帝轶事》阿拉卡。缪尔著注释:《大帝轶事》之所以没成为**,是因为本书版权收益的60%归兰特大帝所有。 我将心神收回,仔细看了看红胡子。他的脸色苍白,皮肤粗糙,也许这是长年生活在海上留下的痕迹。相较于肤色,他的发色却是惊人的深。高大健壮、衣着得体,五官略带忧郁。如果刮去胡子出现在任何城市的酒吧,相信别人多半会认为他是一位贵族而不会猜测他就是传说中可怕的红胡子。 突然发现红胡子似乎有些不安。我这才想起刚才想心事时忘了收敛气息。红胡子到底是刚投降的人,我多少对他有些提防。在漫不经心思考问题时,仍然从潜意识里锁定着红胡子的精神波动。我对着红胡子笑笑,缓解一下他紧张的情绪。 “红胡子,你的本名叫什么?” “拉西斯。维克。”尽管传说中红胡子是个桀傲不驯的人,而且以高大强壮的体格、伤痕密布的皮肤和坚强的表情可以看出,传说与事实应该相符。但他回答我时却轻言轻语、恭恭敬敬。臣服归臣服,也犯不着完全改变性格吧。 我失笑,“拉西斯,你不必这么细声细气地与我说话。臣服于我,只你需要在内心尊敬就行了。这样细声细气,你辛苦我也不自在。嗯,看起来你象出身贵族,为什么做了海盗?” 显然我的问题触及了拉西斯的内心伤痛。他的眼睛有些发红。“我父亲是法兰西斯的子爵,但是因为在三王之乱前不愿意参加他们之间的战争,被其中一位王子杀害。全家中只有我一个人被家臣保护逃走。因为知道不会有人肯为了帮我报仇而得罪法兰西斯,我只好成为一个海盗。但是我的实力与一个国家相比实在太小,至今仍然无法为家人报仇。” 这下我的兴趣来了。怎么又是一个被法兰西斯王子迫害的人?上回是三王子,这回应该是四王子了吧。如果真是那个可恶的阿朗佐。阿科尼奥,我非要他好看。 “你的仇人是谁?” “现在的法兰西斯国王,阿科尼奥七世。”拉西斯痛恨地叹口气,显然他认为这种仇很难报了。 “法兰西斯人都不是好人!”看见拉西斯尴尬的表情,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连乔也是法兰西斯人呢。“法兰西斯王室里没有好人!” 这回,拉西斯赞同地点点头。不过他哪里知道,我最恨的却是法兰西斯人所最爱戴的四王子。 “拉西斯,凭我现在的能力还没法帮你。不过等我实力更加强大后,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报仇的。” 拉西斯嘴唇哆嗦起来。“我的杀父仇人是阿科尼奥七世,法兰西斯的现任国王。” 国王又怎么了?谁叫他是阿朗佐的兄弟!没听说阿朗佐有什么恶迹,只好找他兄弟麻烦了。 我重重地拍拉西斯的肩,“国王又怎么样?!你放心,我总会有办法的。不过现在还不行,你可能必须要等很长一段时间才有报仇的机会。” 拉西斯被我拍得一咧牙。 实在是我不对,近来我想到阿朗佐就有些情绪失控。如果他人品很坏我还有些希望,但据说他是个很不错的人。怒火无法发泄对身体、情绪都有害,这下我总算找到怒火发泄的对象了。好,真的很好。我得到一个不错的家臣、一支不错的舰队,现在还找到一个很好的发泄对象。虽然说迁怒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但我是迁怒吗?作为主公,为家臣报仇是骑士行为准则所允许的。 拉西斯强忍着巨痛倒抽着冷气向我跪拜。“主人,多谢你愿意为我报仇。只要你有这个心意就行了。无论以后结果如何,我将终生成为主人忠实的仆人。” 我奇怪地望着拉西斯,“你更愿意做我的仆人而不是家臣吗?” 这回轮到拉西斯奇怪了。“主人,你愿意收一个海盗为家臣?” 强盗、海盗、小偷在人们眼中地位极低,如果不被送上绞刑架,被贵族收服后也只能作仆人。但我对这些却不介意。有能力的人就收为家臣,没能力的人,哪怕他是公爵,我也不会收。不过话说回来,也不会有哪个公爵会发疯作一个伯爵的家臣。 “嗯,以你的能力,做家臣蛮好。做仆人委屈你了。” 拉西斯欣喜若狂,他呲牙咧嘴地一笑,比哭还难看。肩膀巨痛的时候就不要笑嘛,这样笑起来真吓人。 拉西斯连忙向我行了一个家臣之礼,然后转向兰仆。他迟疑地问:“这位应该是主公的首席家臣吧,刚才我依稀看见那个威力巨大的魔法是这位魔法师施展的。” 目前我的首席家臣是马迪尔,不过没法为他们介绍,马迪尔还在塞斯呢。“这位是我的仆人。我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哈伯不在这儿,以后再为你们介绍。不过在沙丝那亚我还有位叫阿拉卡。缪尔的家臣,我不在的时候你服从他的命令。现在沙丝那亚是我自己的独立城邦,明天你跟我去办家臣注册手续。” 听到我说兰仆只不过是我的仆人,这显然比当时看见连续几个流星火雨更令他震惊。拉西斯呐呐地几乎说不出话来,“主公,为什么,为什么……”看见他支支唔唔说不出完整的话,却又不时偷偷地瞥兰仆,我明白拉西斯的想法。 “别废话。你不愿作我的家臣,就作仆人好了。要不,你做阿拉卡的家臣也行。”人家兰仆自己愿意做我的仆人,你那么多废话干嘛? 拉西斯的表情好象刚刚吃过一口腐烂的食物,假如我现在离开这个房间,他可能会抽自己嘴巴。“主公,我愿意做你的家臣,非常乐意!” 阿拉卡到我的房间后,我为阿拉卡与拉西斯做了简单的介绍。然后宣布:我将在近日离开沙丝那亚。沙丝那亚城的行政方面由阿拉卡负责。拉西斯本身拥有中阶风剑士的实力,又是小有名气的海盗,军事方面交由他负责。 阿拉卡提出第一个反对理由:“主公,你陪着马迪尔他们的时间那么长,可是你到我这儿才不过十六天,也太厚此薄彼了吧。” 真奇怪兰仆会赞扬阿拉卡的谈判交涉能力。瞧他说了些什么?!主公的义务是陪着家臣直到他们高兴为止吗?算了,阿拉卡的确很依恋我,我也懒得怪他。 “阿拉卡,在走之前我要叮嘱你一件事。贵族的家臣经商并非很反常。但你在那个组织里千万不能暴光。我理解你为塞斯赚钱抵抗侵略的想法,但你是我的家臣。如果让别人知道我的家臣干了不法的事,会降低我的声誉。明白吗?”见阿拉卡谨慎地点点头,我转向拉西斯,“拉西斯,刚才你什么都没听见!” 刚刚被主公接受为家臣,就将他视为心腹而不在他面前隐藏秘密,这使得拉西斯非常激动。“主公,我向神灵发誓,绝对不会将这件事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道!” 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我追问了一句。“阿拉卡,你准备怎么处理互助会的问题?” 阿拉卡想了想,低声说:“主公,我舍不得将互助会解散。互助会对于我治理这座城市多少有些帮助。所以我想将会首之位让于信任的人,这样我就可以在幕后指挥而不暴露身份。” 这也算是个不错的办法,我赞许地点点头。“我相信你和拉西斯可以治理好沙丝那亚,而且我不可能总待在这里。我得为塞斯复国做出努力。” 阿拉卡想了想,提出第二个反对理由:“主公,虽然我学过管理方面的知识,但对于管理一个城市实在没有任何经验。你可不可以留在这儿等我熟悉了之后再走?” 他没有管理城市的经验,难道我有吗?虽然吾尔汉市名义上属于我,但我从来就没在吾尔汉市发布过哪怕一条行政命令。当我不在阿拉卡身边时,他倒是干得不错。起码赚钱经商没让我失望——他甚至以组织互助会的形式为他的商业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可是我在他身边时,他一下就又失去了自信。看来即使是仅仅为了阿拉卡好,我现在也得快些离开沙丝那亚。 我摇摇头。“反正沙丝那亚是我自己的独立城邦,你只需要向我负责就行了。就算你把沙丝那亚弄得一团糟,我也不会怨你。为了保险起见,我让兰仆留下来帮你一段时期如何?” 阿拉卡脸上显出满意的神情。那种满意的程度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上了阿拉卡的当。也许阿拉卡真的很有谈判技巧,他原本就没指望能将我留下。他作出可怜的模样,其实真正的目的正是让我将兰仆留下来帮他。 不理会那个暗自高兴的商人,我对拉西斯说:“我打算沙丝那亚的军事交给你。你有什么想法?” 拉西斯皱起眉头思考我的问题。过了一会儿,他回答说:“主公,沙丝那亚是个海港城市,陆军发展潜力不大。不过我可以为主公组建一支海军。一个海港城市必须拥有自己强力的海军。一方面可以抵御海盗的进攻,”说到这儿,拉西斯尴尬地笑笑,“另一方面,海军可以为城市里远航的商船队伍提供护航保护。我的部下一共有一千七百多人,他们全部对我忠心耿耿。就战斗力而言,他们并不逊色于任何普通的海军。”我在心里暗暗补充了一句:就军纪而言,恐怕他们还是海盗。 不错,拉西斯大力发展海军正是我的想法。所以我只是简单地叮嘱他要加强军纪的训练,就没再多说什么。 其实我还真不愿意和兰仆离开。有兰仆在身边的时候,对我而言实在有很好的安全感。不过阿拉卡和拉西斯到底是新手,假如他们犯下什么错误,兰仆还可以弥补。凭兰仆的能力,让他治理一个大国也没问题。让他留在这儿,是为了将阿拉卡和拉西斯带上一段时间。沙丝那亚是我真正拥有的第一座城市,别说是大乱子,就算是小纰漏也要尽量防止。 卜算子当真绝情难,不似相知好?我自归家你自归,管它对与错。 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我从前少年情,当作风吹过。 ——摘自《兰特大帝文集》离开沙丝那亚,我多少有些不舍。沙丝那亚好歹是我挣来的第一份产业,还没有作为独立领主好好享受一下,现在却自己一个人到处流浪。 现在我真是孤独。魔兽总归还是魔兽,怪不得没被认为是智慧种族之一呢。我瞧阿呆比普通人聪明多了,可它居然还有发情期。在离开沙丝那亚之前兰仆倒是告诉过我阿呆的发情期将近,但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刚离开沙丝那亚不久,阿呆真的发情了。它只是告诉我它要回魔界交配,就把我一个人扔下跑回魔界去了。 我孤独,我寂寞,我…… 想念她…… 我很理智地对自己说:不要回塞斯。回去又能怎么样呢,要求伊莉反悔与阿朗佐签定的条约?回到塞斯我难道能够起到比阿朗佐更大的作用?只要伊莉将塞斯放在第一位,我就不可能拥有伊莉。 尽管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我仍然朝着塞斯的方向赶去。不是用双腿走路,也不是骑着马,而是用飞行术! 思念从心底深处溜出,它不受控制地弥漫了我的整个心灵。我的心里除了思念,还是思念!…… 最后,我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马迪尔和克洛斯还在塞斯,我起码应该去瞧瞧他们。可是刚刚勉强对自己说出这个理由,伊莉的倩影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的嘴角微微向上翘,仿佛在笑着问我:“难道你就不想看我一眼吗?” 荒野中,我大声嘶喊:“想!我想再看你一眼!你瘦了吗?累了吗?遇到困难危险还有人为你排忧解难吗?!” 花了半天的功夫,我终于到了塞斯。到了塞斯后,我从天空缓缓落回地面。有一种感情被称之为近乡情怯。以前我不大理解这种感情,现在明白了。在还没有到达塞斯的时候,我恨不得马上就出现在伊莉的眼前。但现在进入了塞斯,我却向双头河的方向走去。我犹豫不决。如果现在身边有个人商量就好了,哪怕是阿呆在也好。我真的该出现在伊莉的面前吗?——特别是现在有了阿朗佐的情况下。 到了目的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找了棵大树靠着坐下。太阳快落山了,夕阳很美。余辉轻轻撒落在塞斯的大地上,似乎给所有的东西都镀上了一层薄金。痴痴地望着太阳慢慢沉下地平线,我从地上拔起一棵枯草放在嘴里无意识的嚼。今天是大陆历大陆历1417年12月21日,距离双头河溃败已经有443天过去了。在深山里躲了一年,我以为将自己内心的伤痕医治好了。哪知道从深山出来仅仅不到一个月,我又魂不守舍地回到了塞斯。 咬下一节草茎,吐出。 兰仆根本就不介入有关我感情的事。而阿拉卡在刚刚向我介绍塞斯现状时无意提到伊莉,被我青筋暴起恶狠狠地吼了一顿,因而他再也不敢在我面前提到伊莉,甚至不敢向我讲关于塞斯的事情。有443个日夜没有看见伊莉了,她的情况到底怎么样呢?我有些后悔当时不敢面对内心感情的行为。如果不对阿拉卡发火,他与塞斯有着密切的联系,一定知道关于伊莉的事。 天空只剩下余晖晚霞。按道理说,从天气、云朵的情况看,此时的景色应该与我战败昏倒前看到的情景很相似。但当时我的眼中只是一片血红,与现在所看到的一切很不同。原来以不同的心态看东西,得到的结论完全不同。 我轻轻地笑了。无论是放弃还是重新拾起,逃避总不是办法。算了,明天去曼城看看她吧。不知道收敛气息能否躲过阿朗佐的察觉,据说他是一位黄金骑士呢。而且他的首席家将萨弗斯。欧森巴哈是法兰西斯下眼里,我还是一位英雄。

第15章 第15章 说必不害怕,其实心里还是忐忑不安。在走向公爵府的路上,我的双脚不受控制地迈进了一间小酒吧。向酒保要了一瓶塞斯特产的葡萄酒,我坐在角落独自品尝起来。这种低级酒吧卖的只是塞斯最普通的酒,但对于我来说,却有一种慕名亲切的味道。 摇摇透明的酒杯,贪婪地盯着浅红色的液体,深情地嗅了口这种普通葡萄酒的气味,然后很认真地品了一小口。酒液顺着喉咙滑下,眼泪却似乎将要夺眶而出。放下酒杯,我用左手捂住额头,然后闭上双眼,努力控制自己。 成年后,外公战死我放纵地哭过一回,在大陆历1416年12月31日又哭过一回,现在,还有理由吗?没有!我不是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少年郎了,有什么权力仍然那么多愁善感?! 旁边有人坐下。从脚步声可以听出是酒吧的老板。现在时间是中午,所以酒吧的老板似乎很闲,看来他想和我聊天。聊聊也好,多知道些塞斯的近况也不错。 我将左手移开,睁开眼睛望着酒吧老板。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双鬓染上了点点风霜。战争使人成熟,使人变老。可是我呢,为什么仍然偶尔会产生幼稚的情绪? 老板的声音有些沙哑。“尊敬的客人,你刚从国外回来吧。” 我点点头。兰仆告诉过我:细节可以透露很多情况。刚才我喝酒时的模样,很容易让人看出是刚刚回到塞斯的人。 老板得意地笑笑,“刚从国外回来的塞斯人,很多在喝到这种塞斯特产的酒时,都象你一样。” 我望着老板,等待他接着说。我现在只想听,不想说。虽然很想知道某些事,但现在我的思维好象有些不利索,不至于说是一片空白,但确实不知道该问些什么。 “你知道吗,前些日子阿朗佐大人亲率大军击败了英格兰尼托蒂。雷洛候爵率领的英格兰尼第七军团。你知道那位托蒂。雷格候爵是什么人吗?他父亲是此次侵略塞斯的征西大元帅,他的亲叔叔是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圣骑士呢!琥。雷洛以前是英格兰尼第一名将,托蒂是他的侄子,又是他的弟子,能够将他击败多不容易!” 老板突然叹了口气。“可惜我们的塞斯英雄兰特大人当时击败托蒂。雷洛后将他放了,连赎金都没收。据兰特大人从前的部下说,那是因为兰特大人怜惜托蒂也是个英勇的骑士。半年限制期过后,那位托蒂候爵又来塞斯了。听说他以为兰特大人不在塞斯,想要占些便宜呢,幸亏我们塞斯还有位阿朗佐大人。” 听老板说完这些,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我回塞斯参战的时间不过两个月,居然在塞斯人的心目是位大英雄。而现在,塞斯人显然又找到了一个人代替我。不知道阿朗佐是否将取代我在伊莉心里的位置呢? 见我有些沉默,老板抛出另一个话题。“阿朗佐大人的确是个好人,可是他不该向伊莉公爵求婚。伊莉公爵的心上人是我们的兰特大人。可惜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老板这时候停顿了下来,忍了忍,跳过这个话题。“兰特大人为了掩护伊莉公爵下落不明。但我们塞斯人都认为兰特大人没有死。知道吗?自从兰特大人失踪后,伊莉公爵、马迪尔将军和近卫军首领克洛斯大人都从来没露出过一丝笑容,哪怕是马迪尔将军的未婚妻从国外回来时他也没有露出笑容。你知道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是谁吗?”没等我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他们都是兰特大人的家臣。他们俩可厉害着呢,现在他们俩是我们塞斯军中的第一号和第二号人物。特别是马迪尔将军,今年他才22岁,都已经是白银骑士了,他是我们塞斯最年轻的白银骑士。想想,家臣都那么厉害,他们的主公有多厉害!可惜……” 老板伸手为自己倒了杯酒,一口气喝下,“刚才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可是前不久,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突然为某件事特别高兴起来。据他们的仆人透露,那一天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把自己关在屋内喝得大醉,他们可不是借酒消愁。那个仆人对天发誓说,那晚两位尊贵的大人在屋内大笑大叫,还唱歌呢。听公爵府的侍卫说:第二天伊莉公爵听说这件事,连忙召见两位大人,问是否有兰特大人的消息。要知道,马迪尔将军可是位真正的骑士。公爵垂询,如果不知道就应该回答说不知道。可他们俩都将嘴巴闭得紧紧地,一句话也不说。你想啊,这肯定是兰特大人知道阿朗佐大人的行为后特别生气,吩咐他们俩不要将消息说出来。不然,马迪尔将军和克洛斯大人为什么不回答伊莉公爵的问题呢?” 我下意识地说:“居然连克洛斯也没说?” 老板用力地点点头。“要说呢,他们两可真是好家臣。特别是克洛斯大人,他根本就不是塞斯人。但他的主公是兰特大人,所以他为了塞斯拼命反抗英格兰尼人的侵略。唉,兰特大人肯定活着,现在塞斯都传着这种说法。可惜不知道兰特大人什么时候才能原谅伊莉公爵回到塞斯。” 我扔下一枚金币,在老板欣喜的道谢声中冲出酒吧。 大街上没有什么人,我象个没头苍蝇一样乱逛。我的心里很乱。伊莉欠我什么吗?好象是的。她欠我一颗心。 原谅伊莉吗?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拉库里。菲尔德中将总是被大帝亲昵地称呼为屠狗将军。虽然没有人明白大帝为什么这样称呼拉库里将军,但是毫无疑问,大帝非常钟爱这名猛将。拉库里是兰特大帝唯一并非亲自收录的家臣,当拉库里以自身实力太差而拒绝担任大帝亲卫队队长时,这位忤逆大帝心意的粗鲁汉子反而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大帝命令他的神秘仆人兰仆提高拉库里的实力。一个月后,拉库里由骑士一跃成为高阶白银骑士,并且掌握了骑士很难掌握的狂化技巧。他的进步幅度之大,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超过了马迪尔。哈伯元帅。 ——摘自《名将录》召开这个国民大会并非伊莉的本意。环视台下的塞斯人,伊莉有些犹豫,不过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亲爱的臣民,与侵略者的作战已经进入了关键的阶段。在这重要的时刻,为了号召全塞斯人尽全力抵抗无耻的侵略者,今天天我以塞斯公国公爵身份公布一条新法令——《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它的主要条款是:在战争期间,离开塞斯而不参加复国战争的成年贵族,将被剥夺贵族身份及其采邑。这些被剥夺的贵族头衔及采邑,将分配给为复国战争作出巨大贡献的人——无论他是贵族、平民甚至是奴隶!” 台下传来嘈杂的议论声。民众们相当兴奋。 贵族们自然希望增加采邑,而且如果由男爵变为子爵、伯爵,或是由子爵变为伯爵、候爵,这种令身份提高的结果当然非常吸引人。 平民们更是兴奋得难以自抑。在反抗侵略的战争中,平民们可以参加军队,也可以自发组成小的队伍对侵略者进行反抗。通常来讲,如果立下战功,他们得到的赏赐将是一小片免若干年土地税的土地或是下位贵族称号:爵士。 由于塞斯是个小公国,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国,它建国以来从来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发动过侵略它国的战争,因而土地并不比建国时多出哪怕一寸。因而平民成为上位贵族的条件极为严苛,如果不是建立了极大的功勋,平民们根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贵族。但是《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一旦公布,平民们的眼前就出现了一条青云之路。虽然由塞斯的传统看,在战争中离开祖国的贵族并不多,但少总比没有好。 伊莉看着台下人民兴奋的表情,心里多少有些安慰。阿朗佐的次席家老史蒂夫。斯拉登向她建议实施这条暂行规定时,她很犹豫。作为公国的公爵,伊莉自然痛恨在战争中逃离祖国的行为。但是在战争中离开祖国的理由并不仅仅只有一种,比如说他…… 前几天伊莉得知马迪尔和克洛斯为了某个理由高兴得甚至喝醉了。以前他作为军中领袖的时候,也曾经因为打了大胜仗而全营狂欢,那时候克洛斯以魔法师必须保持足够的精神力为由没有喝酒,而自控力相当强的马迪尔当时也没有喝醉。现在他们高兴得居然喝醉得一塌胡涂,一定是得知了他的消息。可是当第二天将马迪尔和克洛斯召进府中时,马迪尔和克洛斯竟然象被施过沉寂术一样,没有吐露半个字。伊莉知道马迪尔和克洛斯对阿朗佐的条约非常不满,但他们非常忠于自己。如今以沉默作为唯一的回答,必然是他吩咐过什么。 伊莉暗自神伤:他肯定不能原谅自己。其实半夜醒来,自己总是发现脸上留有泪痕。自己原本是一个柔弱的女孩,难道不想有一个坚强的胸膛做依靠吗?但是,难道自己能够放弃对塞斯的责任?…… 史蒂夫。斯拉登瞧着伊莉的表情,然后又装出不经意地样子将目光从马迪尔和克洛斯的脸上掠过。看见马迪尔和克洛斯的脸上一片铁青,他此时非常满意。 作为阿朗佐的次席家老,他自诩为智将。阿朗佐宿老蒙迭塔。弗朗西斯科是法兰西斯第一谋臣,史蒂夫自认的确比不过蒙迭塔。不过对于萨弗斯。欧森巴哈,他多少有些不服。虽然萨弗斯是圣骑士,但史蒂夫是个智将,功勋并不比萨弗斯差。况且阿朗佐自出生时,他就和蒙迭塔一起被指定为阿朗佐的家臣。原以为蒙迭塔是阿朗佐的首席家臣,而他可以成为首席家将、次席家臣,没想到被萨弗斯插了进来。 史蒂夫的主公阿朗佐离开法兰西斯来到塞斯,但阿朗佐在法兰西斯的领地却必须有人管理。蒙迭塔本来是最佳人选,但阿朗佐未必舍得将第一谋臣放离身边。第二位候选人是次席家臣萨弗斯,而史蒂夫则是第三顺位候选人。史蒂夫希望能够为主公立下较大的功劳,以便被主公任命为法兰西斯领地的管理者。现在看来,史蒂夫的计谋进展顺利。 当伊莉公爵公布《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后,最受伤害的将是塞斯人的本土英雄兰特伯爵。这样,可以使伊莉公爵与兰特伯爵之间的裂痕加剧。当他们完全绝裂后,伊莉公爵就只能投向主公阿朗佐亲王。当这项暂行规定实施的时刻,大约也是马迪尔和克洛斯与伊莉公爵产生嫌隙的时刻。那样,塞斯本土一、二号将领对伊莉公爵的离心,必然使主公阿朗佐更容易得到伊莉公爵。现在阿朗佐亲王多少已经有些喜欢上伊莉公爵了,自己的这一计策,肯定会使主公非常高兴。 虽然心中暗自得意,但史蒂夫仍旧表情严肃地站在阿朗佐亲王身后。如果因为这小小的成果就得意忘形,那可与智将的身份太不相符。 正在马迪尔和克洛斯紧握拳头不知所措的时候,台下传来了不和谐的反对声。 “我反对公爵将要实施的《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 马迪尔和克洛斯闻声望去。这个声音颇为熟悉,声音的主人是个大块头,但两人认不出发话者是谁。 伊莉也觉得那个声音很熟悉,这个声音令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她努力回忆,却想不起来。伊莉望着那个说话的人,亲切地说:“你有反对的理由吗?如果有,请上台来说。” 大块头当仁不让地登上高台,台下发出喧哗声。超过两米的身高,浑身衣服破烂,脸上布满了伤痕,头发乱糟糟的,有的地方露出头皮,似乎被揪掉过。如果不是有着明显的人类特征,许多人会认为这是个兽人。当然,虽然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人类,但对他的评价仍然不高:多半是个野蛮人。 大块头对伊莉行了一个骑士礼,台下的喧哗声更大了。他们没想到这个野人模样的家伙居然是个骑士。 “公爵殿下,请问,大人因为保护您离开,在双头河战役中身陷重围以致失踪。他现在不在塞斯,那么他的领地是否也应该剥夺?!” 台人的人原先对这个发出不和谐声音的野人很反感,因而议论纷纷。可是当大块头说明理由后,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台下静得只听得到呼吸声。 伊莉似乎被人当胸插了一刀,她脸色苍白,呼吸困难。 伊莉控制着自己,努力用平稳的声音问:“你是谁?” “虽然我是谁并不重要,不过我还是乐于回答公爵殿下的问题。我叫拉库里。大人麾下第二骑兵大队第三小队队长。” “拉库里?!”克洛斯发出惊呼声。与主公失去联系后,克洛斯已经将双头河战役中的每一个细节回忆了超过五十遍,对于这个粗鲁的大块头,克洛斯有着深刻的印象,只不过没想到拉库里现在变成了这副模样。 伊莉很快想起了拉库里是谁。她伪装出来的平静表情被破坏了,伊莉激动地以急促的语气追问:“你,你不是也在双头河战役中失踪了吗?告诉我,你知道兰特的下落吗?!” 听到伊莉公爵急促的提问,拉库里悲愤的表情转为黯然,“在双头可战役中我受了重伤,但是重伤倒地的我目睹了大人最后的战斗经历。” 随着拉库里的这句话,台下人群对拉库里的观感完全改变了。野蛮人的模样正是一种狂猛武将的特征,那脸上密布的峥嵘伤痕似乎代表了武者的功勋。 拉库里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他没有看任何人,自顾自地说:“当时,战场上早已没有其他站立的塞斯人了,大人独自一人与英格兰尼人至少进行一刻钟的战斗。我都数不清大人到底杀了多少英格兰尼人。后来,普通的英格兰尼战士退开,由三个黄金骑士和十几个白骑士组成的队伍对大人进行合围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大人仍然击伤了他们中的好几个。后来,大人已经重伤得摇摇欲坠,托蒂。扎吉元帅吩咐围攻的骑士散开,他大约是想等大人昏迷后活捉大人吧。”拉库里轻蔑地随口吐了口浓痰,“想活捉大人,呸!” 虽然隐约觉得兰特仍然活着,但伊莉此时仍旧紧张地抓着裙子。那条贵重华丽的裙子在伊莉的手中被绞来绞去,如果不经过必要的处理,这条华贵的裙子显然不适合再出现在正式的场合。台下一片寂静,等待着拉库里说出结果。 还好拉库里并非故意吊众人的胃口,他的停顿仅仅是为了吐口痰表示对英格兰尼人的轻蔑。 “大人从魔兽之王身上掉下来,但是当时他并没有昏迷。大人对魔兽之王说:”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 拉库里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过了一会儿,他又接着叙述,但声音明显更加低沉了。“双头河战役前大人已经知道此战必败,他本来不想进行这种必败战斗的,可是我们,……” 野人模样的汉子开始哽咽,这种情绪开始传染,台下传出了轻轻的、压抑的轻泣,拉库里胡乱抹了抹眼睛,“当时我们自己发疯不肯离开,却连累了大人。他为了掩护公爵和其他人安全突围,冲进阵中拖住敌人。到了最后,在重伤倒地的时候,他甚至还在关心魔兽之王的安全,找个借口希望它能够离开。我们害了大人,是我们害了大人!……” 身高超过两米的粗鲁汉子象孩子样地号淘大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揪着自己的头发说:“大人,我们对不起你。我们害了你……” 马迪尔终于明白了拉库里为什么会有那样奇特的发型。对主公如此推崇的骑士立即赢得了马迪尔的好感。 伊莉恐惧地发不出声音。即使觉得兰特必然仍旧活着,但她仍然害怕从拉库里口中得到可怕的消息,幸好对兰特生死问题非常关切的人并不仅仅是她。一名公爵亲卫冲到拉库里面前摇晃着拉库里,他显然也是兰特以前的部下。“拉库里,大人到底怎么了,你别哭,快说,快说!” 拉库里茫然抬起头,似乎认出了摇醒他的人。拉库里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因为刚才还在大哭的缘故,拉库里此时仍旧在打噎,所以没人明白他说了什么。 那名公爵亲卫显然是个莽撞粗鲁的人,他歇斯底里发疯似抽着拉库里耳光,“你他妈的别哭了,大人后来到底怎么了?!快说,快说啊!难道大人牺牲了吗?!” 拉库里一记右钩拳将摇晃他的人击得腾空飞起,然后摔倒在地上。“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大人也不会死!我清清楚楚看到大人和魔兽之王突出重围后才昏倒过去的。” 公爵亲卫以惊人的速度爬起来,他满嘴鲜血,呸地吐出一颗牙齿,然后冲向拉库里。 斩首行动的必要性不言而预。目前在塞斯其本土力量和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看似合作无间,但他们的合作唯一的联系点在于伊莉公爵。在法兰西斯阿朗佐亲王加入塞斯战争前,暗杀伊莉公爵的确很不适宜,但如今情况变化,却使斩首行动显得非常必要。 当初如果暗杀伊莉公爵,将使我国在舆论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而且可能将激起塞斯人狂野的复仇心。况且当时我军在塞斯处于极大的优势,完全没有必要进行这种毫无意义的行动。但是现在如果将伊莉公爵成功暗杀,塞斯本土力量将与阿朗佐亲王完全分裂。阿朗佐亲王如果仍然想留在塞斯与我国作对,那么他将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以领土作为报酬,相信顽固的塞斯人不会同意;不要任何报酬帮助塞斯人复国,却很难使他的家臣、私兵信服。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旦斩首行动成功,阿朗佐亲王必将在三周内完全退出塞斯。即使我国必须面对塞斯人狂野的复仇,也比与阿朗佐亲王的私兵继续战斗下去更容易。 我个人认为,斩首行动必须实施。唯一的值得商讨的问题是,将这项任务交给谁。现任屠龙小队的神秘队长虽然实力高强,但是我建议高层人士对斩首行动主持人进行详细考核讨论。 ——英格兰尼情报六处s级第14181224115号文件满嘴鲜血的公爵亲卫发出咿咿唔唔毫无意义的声音,但是从他的表情,每个人都可以清楚明白地知道他正陷入狂喜的情绪。他紧紧的抱着拉库里,“真的吗?你看得清楚吗?我们的大人真的还活着?” 虽然拉库里从生理的角度仍然免不了抽噎,但他热烈抱着公爵亲卫,用力击打亲卫的后背,其力道之大导致这名优秀的军人直翻白眼。拉库里高兴地强调:“当然……呃……我们的大人……呃……当然还活着!……魔兽之王也……呃……活着!” 由于拉库里的介入,国民大会眼看将要演变为一场狂欢会。台下的人群开始骚动,许多人发出噢噢地欢呼声,有的人甚至脱去外套抛向天空。 “哦,拉库里骑士,既然兰物伯爵还活,你知道他为什么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在塞斯出现吗?”史蒂夫尖亮的嗓音使即将沸腾的开水急剧地降温了。 每个塞斯人都隐隐约约知道原因,但这个原因却不方便说出来。事实上,一些塞斯人也的确有些不满,兰特大人的行为应该算是因私废公吧。况且,如果兰特大人回到塞斯领导塞斯人战斗,以兰特大人的威望和凝聚力,应该可以收复塞斯,那样就不必依赖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了。 马迪尔和克洛斯对史蒂夫怒目以视,但他们都克制着自己没有说话。史蒂夫是首批进入塞斯的外国援军将领,首都曼城也是他收复的。对他太不礼貌,或许会影响将来双方的合作。 法兰西斯人和塞斯人都紧紧地盯着拉库里,不知道拉库里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你他妈是个白痴!”慢慢缓过气来的拉库里朝地上狠狠地吐口浓痰。这回,换成史蒂夫青筋暴起了。 智将,是精明、强大、睿智的代名词。史蒂夫以中阶白银骑士的实力成为法兰西斯五虎将之一,而且排名第二,以其军事头脑而言,应该说是当之无愧的。但长期以来无论在法兰西斯还是在塞斯,他都受到人们的推崇和尊敬,现在却在大庭广众之下遭受如此之辱,确实令他极难忍受。 “原闻其详。”尽管嗓音中的颤抖泄露了极不平静的心情,但史蒂夫总算仍旧克制住了自己。 “我们的大人一心一意喜欢公爵殿下,谁不知道?公爵殿下说太阳从西边升起,大人就会说东方升起来的是月亮。为了公爵殿下,大人宁愿为之战死。”说到这儿,拉库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他将目光移到阿朗佐的脸上。“可是大人得到了什么?你,阿朗佐亲王,英格兰尼入侵的时候,你在哪里?老公爵战死了,大人失踪了,现在你跑来捡便宜!你明明知道伊莉公爵与大人是一对,你凭什么插进来?大人已经为塞斯复国流了足够多的血,你们……” 拉库里指着阿朗佐,犹豫了一会儿,似乎还想指向别人,不过最终仍旧指着阿朗佐,“你们太无耻,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还他妈的好意思问大人为什么不回塞斯!” 事情发展到现在的局面确实出乎阿朗佐的意料。可惜法兰西斯的采邑那边发生了突发事件,上周将蒙迭塔去处理那件事回去了,不然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在此,这件事必然不会发生。 阿朗佐听到史蒂夫的建议时也犹豫过。好在那个兰特失踪那么久了,公布那个暂行条例似乎也是可行的。纵使有一些塞斯人会明白暂行条例将损害伊莉与兰特的关系,但公布暂行条例的是塞斯公国的公爵本人,而目前塞斯复国战争中最主要的力量又是阿朗佐的部队。权衡之下,他们必然不会跳出来反对这个暂行条例。没想到现在多了个不计后果却又极端崇拜兰特的粗鲁汉子。 仗义每多屠狗辈,原来是这样的。 虽然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情,但是阿朗佐并不惊慌。这个叫拉库里的粗鲁汉子口才并不好,现在与他辩驳一下,正好为自己光明正大追求伊莉而正名。 “拉库里骑士,一个优秀的女子必须会受到众多人的追求,对不对?” 拉库里愣了愣,然后倔强地回答:“伊莉公爵不行,她是我们大人的。” 阿朗佐没有理会拉库里这没逻辑的话。 “伊莉公爵目前云英未嫁,老公爵并未为她订过亲。现在她是自由之身,对吗?” 拉库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得重复“伊莉公爵是我们大人的。” 这样的回答惹得马迪尔和克洛斯都皱起了眉头。 “兰特伯爵喜欢伊莉公爵是正常的,而我喜欢伊莉公爵应该也是正常的。当事人伊莉公爵并不反对我的追求,那么我为什么不能继续追求下去呢?如果伊莉公爵真的打算嫁给兰特伯爵,只要她说一声,我必然退出。”说完,阿朗佐将目光移向伊莉。此时伊莉似乎有些失神,她望在天空发呆。 阿朗佐感到有些内疚。假如现在伊莉没有发呆,听到了他的话,伊莉也不会明确答复会嫁给谁。因为阿朗佐所谓的退出,隐含着两层含义。使用这种小手段,令向来以光明正大为傲的阿朗佐不太舒服。但是此时的情况下,阿朗佐却不得不这样做。相处越久,阿朗佐就越喜欢这个极具个性的绝色美女。况且留在塞斯还可以避免兄弟相残的悲剧发生。 拉库里殷切地望着伊莉公爵,过了好半天伊莉还是在发呆,拉库里终于失望了。他郁闷地盯着阿朗佐,仇视的目光令亲王身边的护卫不由地握紧了剑柄。所有的人都相信,只要拉库里再受一丁点刺激,他就会扑向阿朗佐。 阿朗佐无视拉库里杀人的目光。“前两天我和伊莉公爵商议过,兰特伯爵为塞斯立下了赫赫战功,必须加以封赏,将卡敖奇城赏赐给伯爵作为他的采邑。伊莉公爵……伊莉公爵,刚才我说我们曾经商讨过应该将卡敖奇城封赏给兰特伯爵,你现在正式宣布这一消息吧。” 伊莉仍旧有些恍恍惚惚,好半天才弄明白阿朗佐的意思。“哦,好的。现在我正式封赏,马迪尔,你是兰特的首席家臣,你代表他接受封赏吧。” 马迪尔走到伊莉面前,单膝跪下,双手接过伊莉公爵递过来的采邑授权书。 拉库里好不容易才艰难地将目光从阿朗佐身上移开。这时他向伊莉问道:“如果一个贵族本人不在塞斯,但是他的家臣在塞斯参加复国战,这种情况应该也算是为复国出了力吧?” 伊莉点点头。但是这时史蒂夫尖亮的嗓音又出现了。“自己的采邑其实应该自己保卫才对。吾尔汉市和卡敖奇市目前都是我们阿朗佐亲王的私兵在保卫。兰特伯爵真是好命啊!我们拼死拼活守卫他的城市,等复国战结束后,他就可以回来接收了。” 马迪尔与克洛斯对望一眼,克洛斯走到伊莉公爵面前。两人异口同声说:“公爵大人,我希望能够去守护主公的采邑,请求得到您的批准。” 克洛斯根本就不是塞斯人。在塞斯,他除了必须忠于兰特,对其他人没有任何义务。伊莉很矛盾,现在她恨不得宣布那见鬼的《塞斯战时爵位暂行规定》无效。面前的两个人是自己最得力的左膀右臂,一下子都离开,实在很难令她接受。 伊莉软弱地问:“马迪尔,作为家臣你的确有义务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你是个骑士,你真的要离开吗?” 马迪尔踌躇了。 从骑士的美德讲:忠诚。他固然是兰特的家臣,同时也是塞斯的贵族。马迪尔对塞斯的忠诚并不逊于对主公的忠诚;怜悯。主公兰特显然并不比眼前楚楚可怜的伊莉能从马迪尔那儿得到更多的怜悯这种感情;公正。说实话,自己要求离开公爵而去保卫主公的采邑,能够算得上公正吗?难道不是因为自己身为兰特家臣的缘故,就放弃了更大的职责吗? 当马迪尔陷入矛盾的时候,拉库里直直地走向马迪尔,然后单膝跪下。 “马迪尔大人,您是大人的首席家臣,我希望能够成为您的家臣,然后去守卫大人的采邑。我还有一些同伴,他们都想为大人做些什么,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个机会。” 马迪尔猛然抬起头看着拉库里,“不,我想主公如果在这儿,他不会同意你这一提议的。” “马迪尔大人,”拉库里的声音低沉震颤,“为了能够为大人效力,我愿意成为您的仆人。” 台下发出了不满的声音。一个骑士自愿成为仆人是极为罕见的事情。虽然马迪尔极受塞斯人的爱戴,但他如此为难忠诚勇猛的拉库里,令台下的人产生了不平之心。 马迪尔伸手扶起拉库里。“如果主公在这里,他必然毫不犹豫收你为家臣。虽然此时主公不在,但我以主公首席家臣的身份代替主公收你为家臣。我以首席家臣的身份为你担保,主公一定会不反对我这一决定的。” 拉库里眼中闪烁的光芒夹杂着喜悦和怀疑,他在怀疑自己的听力。 克洛斯身高一米七,所以他放弃了拍拉库里肩膀的打算。“拉库里,我也愿意为你担保。你放心,主公一定会承认你为家臣的。” 拉库里的呼吸浊重,他缓慢站直身子揉揉眼睛后,恭恭敬敬向马迪尔和克洛斯行了个答谢礼。然后,拉库里转向台下。虽然他没有笑出声,但满是疤痕的脸上却非常明显地洋溢着喜悦的神情。 “作为大人的家臣,我现在正式宣布,希望有更多的志愿人员与我一同去守卫大人的采邑。为什么说是志愿人员呢?大人目前不在塞斯,他付不出薪水。” 台上台下都被拉库里这憨厚的言辞逗乐了,发出哄笑声。公爵亲卫中有些人跃跃欲试,但他们都是在籍军人,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台下的人却骚动起来,好些人开始叫喊。

第16章 第16章 “我愿意保卫兰特大人的采邑。” “我也要参加。” “还有我,我是一名见习剑士。我要加入兰特大人的私军,拉库里大人,我愿意与你并肩作战。” …… 拉库里满意极了。他对自己说:大陆历1418年12月28日,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日子。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拉库里得意洋洋地补充。“不过大家放心,大人是什么样的人你们都知道。以前大人在军中,与士兵们同吃同住。在最艰苦的日子里,大人只吃最普通战士的口粮,连我这个骑兵小队长的口粮都比大人多。所以,将来战争结束后,大人绝对不会亏待大家的。我想,每个人都可以分得很多田地或是金币作为奖赏。” 台下的人群中,一名外貌俊美,气质优雅的年青人神情萧瑟,他露出一丝苦笑:“这个傻大个倒是仗义,可是他居然替我开空头支票,也不怕我破产……” 马迪尔。哈伯元帅的第一任未婚妻兰妮。格里恩死于英格兰尼卑鄙的暗杀。虽然与后任妻子极为恩爱,但他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为兰妮报仇的想法。但令他难以致信的是:当兰特大帝征服英格兰尼后,根据英格兰尼的秘密情报显示,当时的杀手首领居然在那次暗杀行动之后就完全失去了踪迹。另一个奇怪的事实是: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当时的屠龙小队的神秘队长长得什么模样。陷入绝望的马迪尔元帅曾试图向他心目中无所不能的兰特大帝求助。兰特大帝显然极为钟爱马迪尔元帅,假如是别人提出这种荒诞无理的要求,大帝多半会呵斥。但对于马迪尔,大帝只是顾左右而言他。——《帝国元帅马迪尔。哈伯传》白天参加国民大会后,我已经明白事不可为。但是我仍旧想与伊莉单独谈谈。躲在人群中远远地看着伊莉就已经痴了,如果是与她面对,不知会发生什么事。我真害怕会控制不住自己跪在地上求她放弃塞斯,与我同去沙丝那亚享受我们自己的生活。 踌躇归踌躇,我仍旧隐住身形向公爵府潜去。白天克洛斯向伊莉辞去亲卫队首领职务,离开曼城向我的采邑去了。马迪尔不得已暂代亲卫队首领的职务,但他今天刚刚接手必然会有疏漏。如果想秘密见到伊莉,今天是个好日子。 刚刚潜入公爵府,我隐约感到一丝不安。那是一种在战场上培养出来的直觉。公爵府很大,夜很深。我感到一种奇异的寂静。 不对,有血腥的味道! 顾不得隐住身形,我用早已准备好的布巾蒙上面,向伊莉的睡房冲去。 途中,听到公爵府的大厅内传来激烈的兵刃撞击的声音。我稍一犹豫,仍旧向伊莉的睡房冲去。一脚踹开房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我的心跳不由地加速了。兰仆告诉我说,最好的战士必须克服激动、恐惧等情绪,因为类似的情绪将导致手心出汗。在实力相差较大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无所谓,但是与同一等级的战士作生死搏斗时,手心出汗的人却必然是失败者。可是现在紧握长剑的手,却感觉有些湿腻腻的。 急速冲向大厅,这回我没有再踹大门,因为大门已经洞开。站在门口,我发起呆来。 阿朗佐不愧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法兰西斯太阳之子的称号。在这激烈的搏杀中,金色长发随着每次急速跳跃而飞扬,蓝色眼眸灿如冰晶,像精细雪瓷般的白皙脸庞却因为脸上粗大的汗滴显出一股阳刚之气。虽然与对方进行着激烈的生死搏杀,却带着那招牌似的华丽笑容,即使身处人群之间,仍会让人第一眼便注意到这颗明星。更值得让人称道的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仍旧全身上下却散着一股悠闲自在的气息,构成了他独特的魅力。 虽然也有许多塞斯人将我称之为塞斯当今第一美男子,此时却免不了有些自惭形秽起来。就相貌而言,我甚至并不比精灵逊色。但阿朗佐那种成熟的气质,在这种环境下仍旧悠闲自在的风采,却的确是我所不具备的。一瞬间,我产生了撕下蒙面布巾,与阿朗佐并肩作战,比试一下英俊风姿的冲动。不过可惜的是,既然我连手心都湿腻腻的,想必硬装出来的潇洒比不过人家自然而然的气质。 我只不过发了几秒钟的呆,阿朗佐却新添了两道伤口——当然,他也不算吃亏,一位幻剑士发出短促的惨叫,捂着咽喉倒下了。 阿朗佐挥舞着利剑抵挡敌人,一面却把伊莉护在身后,边打边退,我数了数阿朗佐身上的伤口,似乎有七八道,不过伊莉洁白的衣裙上却连血也没给溅到半滴。看着阿朗佐誓死保护伊莉的样子,一种酸酸的感觉弥漫在我的心中。 我犹豫起来。如果阿朗佐被这些杀手干掉,世界自然清静了许多。不过,阿朗佐在别的场合被干掉倒是无所谓,如果是为了救伊莉而死去,我却觉得有些不妥。 萨弗斯。欧森巴哈一声怒吼,一个风剑士的脑袋与身躯之间只剩下一层薄皮连接,那名风剑士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地上。不过萨弗斯在冒险杀死那名风剑士的同时,杀手的首领显然不愿意放弃任何机会,拥有影剑士身手的首领在萨弗斯的大腿上留下了一个血洞。萨弗斯一个趔趋,他焦急地大喊:“主公,你先和伊莉公爵撤退吧。我和马迪尔守在这儿!” 这时我才发现正闷声不吭与敌人搏斗的马迪尔。他虽然现在达到了白银骑士的水平,但与满大厅的二十几个风剑士、幻剑士相比,的确太不出众。在马上同等级骑士强于剑士,在地上则相反。 阿朗佐发出爽朗的笑声,“萨弗斯,别担心,一切都在军师意料之中。大约再坚持五分钟,史蒂夫就会带着他的属下前来。” 知道阿朗佐是在实行心理战,杀手的首领忍不住为同伙鼓气。“大家加把力干掉他们!别信他的话。” 在伊莉魔法神箭的掩护下,阿朗佐将离自己最近的一名幻剑士变成了独臂武士,他抽空拭掉脸上的血迹,优雅地一笑:“蒙迭塔。弗朗西斯科是法兰西斯第一智者,他只是根据我前些天送给他的情报,就料中克洛斯会辞去亲卫首领之职,而有某些无耻之人会利用亲卫队首领交接的混乱在今晚前来刺杀伊莉公爵。哈,你们倒是猜猜看,我与萨弗斯恰恰此时赶来是为什么?而我们前来的同时,又会不会通知别的人赶快赶来呢?” 杀手的首领不吭声了,他以行动来回应阿朗佐的讽刺。这名拥有影剑士实力的首领身手如同鬼魅,他迅速地脱离与萨弗斯的缠斗,出现在马迪尔的身侧。同时,一道肉眼难以捕捉的剑光射向马迪尔。 马迪尔正在与两个风剑士缠斗,本来就极为吃力,但是他仍旧警觉了这种危险,略一侧身,本来应该刺中咽喉的利刃刺进了他的肩膀。马迪尔闷哼一声,发力后跃,逃脱了被刺得对穿的悲惨命运。然而,杀手首领并不想放过马迪尔,想必他对萨弗斯、阿朗佐没有一击必杀的信心,便捡上了马迪尔。 虽然马迪尔非常乐意为保护伊莉而献出生命,不过我却绝对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事情发生得太为突然,而我当时却又极不合时宜地在发呆,眼看马迪尔会丧失生命,却见伊莉的贴身女侍、马迪尔的未婚妻兰妮挡在马迪尔的身前。 …… 我几乎忍不住闭上眼睛,这种结果与我的犹豫脱不了关系。祝福术、加速术、祈祷术瞬间加持在我自身。敛住气息,我瞬间出现在意图继续攻击马迪尔的杀手首领身后。 在钢剑即将刺入杀手首领后背的时候,对方警觉了。他以普通人难以想象的速度侧转身子,结果钢剑只划破了他后背的软甲。 虽然处于敌对的状况,我仍旧不得不佩服对方。作为高阶白银骑士,我为自己加持了好几种魔法,现在我的速度和力量并不比圣骑士逊色。虽然从技巧方面而言我仍旧比不过黄金骑士,但就综合实力而言,我已经超过了中阶黄金骑士的水平。在偷袭的前提下,我收敛了气息,居然仍旧没对敌人造成哪怕一点伤害。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穿的不是以龙皮制成的软甲,现在多少应该受一点伤了。 那名影剑士不能置信地看着我。 “你是谁?塞斯军中和阿朗佐亲王麾下并没有你这样的高手。” 虽然从兰仆那儿学到的知识包括改变嗓音使别人听不出你真实的身份,但我此时并没有说话的**。此时我唯一想做的事便是杀掉这个伤害兰妮的凶手。火系魔法连株火球是三级魔法,因而一瞬间几十个火球射向杀手首领。 杀手首领在短暂的时间连续遭受了两次意外的打击。虽然处于敌对状况下他的终极圣斗气早已准备好,但面前的骑士居然连咒语都没有念就发出了连株火球,实在令他手忙脚乱。用布满终级圣斗气的钢剑匆忙布下一道光圈,他防住了大多数的火球,但是仍旧有一两个火球击中了这名影剑士。 在杀手首领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的情况下,我悄身无息从他的身侧发起了攻击。我根本就不指望连株火球可以让影剑士受伤,火球的作用只是吸引他的注意力。这次的攻击仍旧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在钢剑即将刺入他肋下的时候,杀手首领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向前一跃,我的留下了一道一寸左右的小伤口。 影剑士以惊人的速度后退,现在他站在离我十几米的地方惊疑不定的望着我。这种距离想要偷袭一个全神贯注防备我的影剑士显然太可笑。而正面交战,其实我并不是这名影剑士的对手。好在杀手中只有他一个是影剑士。不过话说回来,全爱克斯大陆注册的影剑士也只不过十一名,哪容易一下子就出现那么多呢? 我不做完全没有意义的事。影剑士此时不是我能够干掉的,所以我暂时不再对他浪费力气。钢剑划出一道凄艳的孤线,一名风剑士的咽喉出现了一点腥红。与此同时,数个魔法神箭射向其他的杀手,阻止了他们继续攻击受伤的阿朗佐的打算。说实话,我真的不想救阿朗佐,但是他为了救伊莉而受伤,甚至没有让伊莉的白裙上沾上鲜血,他的确对伊莉很好。我不愿意他在这种情况下死去。 魔武双修的人,在战斗中最多只能预先准备一个例如火球、风刃之类小魔法在必要的时候发出。但是象我这样一边格斗一边随意发出火球、风刃、冰箭的人,却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随着杀手首领的一声命令“退下!” 剩余的杀手暂时放弃了对目标的围攻,他们聚集在首领的周围。大厅内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我的出现,不仅仅是对方增加一个实力高强的生力军的问题。关键在于,我是一个他们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战斗中随意使用魔法,实在太让人惊讶,况且我使用魔法似乎根本就不需要念咒语,这种情况与传说中的魔王或神王相似。杀手首领的声音有一丝颤抖:“你……你到底是谁?!”。 我哼了一声。我不明白他在害怕什么,拥有影剑士实力的人干嘛要害怕?虽然我施展魔法的情况超出人类的理解范围,但明显我很难伤害他,至于说杀死他,更是不现实。按道理说,一位影剑士应该拥有足够的心理素质才对啊。 以我现在的魔法实力,只能瞬间使出四级以下的魔法,即使瞬间使用出诸如神之怒的五级魔法,也拿拥有终极圣斗气的影剑士没有办法。拥有终极圣斗气的人并不多,爱克斯大陆上注册的圣骑士和影剑士加起来才十八个人,再加上其他一些或者没有注册,或者达到高阶黄金骑士瓶颈、高阶幻剑士瓶颈的人,总共也不过五十个。我却歹运地将面前的影剑士列入了必杀名单。 我的目光由影剑士身上移向了其他的杀手。主餐一口吃不掉,只好先吃点开味甜点。 阿朗佐已经摇摇欲坠;马迪尔的眼中除了兰妮再也没有别的;萨弗斯刚才被杀手首领在大腿上留下一个血洞,明显影响了身手;伊莉虽然没受任何伤,但她现在显然魔法力又透支了,脸色显出令人怜爱的雪白。我们现在的实力其实处于很大的下风。没想到,杀手首领却轻呼了一声“撤退!” 其余的杀手还在犹豫,他们的首领却已经自顾自离去了。剩下的人不得已也迅速离开大厅,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敌人迅速撤退了。阿朗佐他们并没有追击,以弱追强太不理智。 我回头望了望伊莉,她正以奇异的目光盯着我。我又看看马迪尔,他的伤并不重,但是兰妮显然已经生命垂危了。 兰妮努力伸出小指,马迪尔恍恍惚惚也伸出小指。兰妮勾住马迪尔的小指,在马迪尔耳边呢喃:“马迪尔,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马迪尔含着泪水点点头。 兰妮的呼吸急促起来,她艰难地露出一个笑容。“那个夜晚真的很美。当你向我透露希望回塞斯时,我很担心你会离我先去。我们对着月亮约定:你一定不要在我之前死去。现在,我真的很高兴。能够死在恋人之前,而且是死在恋人的怀抱中,真好……” 兰妮勾着马迪尔的手指松开了,她红色的长发无力地垂在地上。我走到马迪尔身边轻轻地拍拍他的肩,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马迪尔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悲嚎。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血债以要血来偿。乔作为我的家臣被英格兰尼人杀害了,但是他是死在战场上,所以我并没有太大的报复心。但是乔柔弱的独生女儿却在我眼前被杀害,使我产生了一种陌生的嗜血**。 现在马迪尔发出压抑的呜咽声,他死死地抱着兰妮,似乎试图一辈子就这样抱下去。我往后看了一眼,伊莉神情恍惚地向我走来,阿朗佐以一种异样的神情盯着我。 虽然很想见到伊莉,但是如果再在这儿多留一会儿,我恐怕会提出与阿朗佐决斗。 很想知道当我向阿朗佐提出决斗时伊莉会做出什么样的表示,但是仅余的理智告诉我:离开! 我以微不可闻的声音叹惜了一声,向杀手循走的方向追去。虽然不是杀手首领的对手,但我必然不会放过他。 贵族地位的高低,首先以公候伯子男来区分。其次是势力的大小,一个公爵,有可能受封的采邑只不过是一个城池。例如瑞笛士国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公爵只有三位,其中两位的采邑都只是一个城。但是一个大的公国内,一位伯爵的采邑也可能多达两三座城池。有时候贵族的选婿标准并不仅仅根据爵位高位,显然一位拥有三个城市的伯爵比只拥有一个城市的公爵更容易讨得老丈人或是贵族小姐的欢心。再次,则是贵族的历史。一个拥有三百年历史的男爵爵位,在贵族圈子里比一个三年前还是平民的伯爵能够受到更多的尊敬。 ——《礼仪入门》第三节如何区分贵族的等级高低那群杀手在逃离曼城后迅速分成三组往不同的方向离开了。虽然那名影剑士才是我真正的目标,但既然正面交锋无法取他性命,我何必自讨其辱呢?反正今天参加暗杀行动的杀手我一个都不想放过,先拣软柿子捏捏也罢。 如果可以挑选,我希望能够先对付实力最弱的一组。杀戮可以减轻我心中的愤怒,而这种杀戮,会由于数量多少的不同致使快感不同,但是对于质量,我并不挑剔。可惜我不知道三组中哪组的实力最弱,只好随意挑了一组的方向追去。 我似乎是个天生猎手。在第三天,我终于追上了猎物。当天我并没有真正下手。逃亡中的对手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我不想陷入六个风剑士、两个幻剑士的合击之中。 在随后的十二天内,我不停地骚扰这群杀手。正面交战我没有优势,但如果单对单,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是我的对手。而我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优势,他们在明处,我在暗处。 一开始,直觉就告诉我这群杀手必然是英格兰尼派来的。最初我的确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在我的追杀下不逃回英格兰尼的大军中。后来我想:也许这群杀手是英格兰尼的秘密,其余的英格兰尼人并不认识他们,而且杀手们也不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他们没有寻求大军的保护。或许,他们还希望能够将追杀者击败。毕竟在这十二天的骚扰中,他们也对我的实力有了零星的认识。 杀手们很疲惫,我比他们稍强一丁点。在这场猎杀与反猎杀的战斗中,他们中如果有一个人分心失神,我也未必敢把握那种机会——除非他离开其余七个人。而我在必须补充休息的时候,往往用飞行术潜出离他们至少二十公里的地方睡觉——幸亏我还是一名魔法师。猎物们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们分成三组,两个幻剑士各带一名风剑士,而另外三名风剑士编成一组,消失在森林之中。 明知他们为我布下了陷井,但是我不得不继续玩下去。如果不继续追踪他们,我担心他们会逃出我的掌握。 精于暗杀的杀手其实本身对于隐匿很在行。最初我之所以那么容易发现他们的踪迹,估计是因为他们在任务失败后仓皇出逃,并没有特别注意隐匿的问题。在察觉被跟踪后,我已经紧紧地咬住了他们,因而一些小小的躲藏技巧没有发挥作用。 可是现在,在这阴暗的森林中,我的确失去了把握他们行踪的信心。不是没有痕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留下的痕迹既可能是他们无意留下的,也可能是他们有意布下的局。 我敛住气息,凭着直觉沿着微小的痕迹向森林的深处潜去。 将呼吸、体温控制成他人几乎不能察觉的状态,我躲在一棵大树上将灵觉扩展开去。这种技巧是兰仆教我的,这次还是第一次真正使用。 将全部身心投入,感觉立即变得不同了。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感觉风、感觉云、感觉日光……就像在很小的时候,外公每日清晨抱自己到庄园外散步,自己仔细观察、聆听这美妙的世界一样。周围的植物、动物全都散发着生命特有的烙印,我甚至可以从不同生命散发出的不同生命波动中,分辨出在一起玩耍的两只小松鼠的性别。 将探索的范围扩大后,我知道了这种方法的缺陷。仅仅由一百米的范围扩展为三百米,我就感觉很吃力了。 仔细分辨三百米内的动植物,我叹了一口气,敌人不在附近。擦擦额头上的汗滴,我悄然从树上跃下,仔细寻找敌人可能留下的痕迹,继续向前潜进。 这种迷藏游戏一直进行到下午。现在我已经离某一组敌人很近了,因为身边的一棵大树上明显散发出人的体温,这表明十分钟之前有人曾在这棵大树边逗留过一段时间。 我自认为在这个迷藏游戏中是占着上风的。用灵觉探索敌人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这种技能一方面需要实力,高阶白银骑士、高阶风剑士实力以下的人无法使用这种技巧;另一方面,这种技巧又并非为公众所知,即使是圣骑士与影剑士,也未必每个人都会用这种技巧。 我略微做了一下调整,用灵觉探索的确太累。在调整的过程中,我又恨恨地想起了兰仆。十公里范围内的情况他都可以掌握,十公里啊!我现在能够探索的最大范围才五百米,要是能掌握这么大的范围探索能力,我至于这么辛苦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继续敛住气息向猎物潜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物终于在我眼前出现了。他们虽然躲得很隐秘,但是在灵觉探索下,仍旧被我发现了位置。他们似乎是在埋伏,我暗自冷笑。他们埋伏我,我就偷袭他们,公平合理。 一个幻剑士远远超过两个风剑士的实力,即使是两个高阶风剑士也不可能是一个初阶幻剑士的对手,所以我对眼前的猎物更加满意了。这一组是那三个风剑士。在这十二天的追踪里,我也大致了解了敌人的实力。这三个风剑士似乎是八个人中最弱的,他们只是中阶风剑士。即使只使用格斗技巧,我以一对三也可以大战三百个回合。要不是拥有圣斗气的人可以抵御低阶魔法,要不是在使用四级以上魔法时产生的魔法波动可能被敌人察觉,我一定用地狱烈焰烧死他们。 悄悄地、慢慢地,我从后面接近了猎物。他们之间相距并不远,不过我不担心,只要不被察觉,从背后突然杀死一个中阶风剑士我还是有着绝对信心的。剩下的两个,我只用苦恼应该怎么样杀掉他们来平静我心中的仇恨。 在离可怜的目标一米距离的地方,我缓缓伸出长剑。我从来没有这么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地杀死过一个人。本来我还考虑过不必一剑刺死他,只是将他刺成重伤使他失去战斗力,在战斗结束后,我至少可以有一个折磨的对象。不过想想,他们也不过是工具。我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工具有错,但是我只需要毁坏这件工具,没必要与工具太过不去。 长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那个倒霉鬼的前胸透出,他很幸运,并没有感觉什么痛苦就失去了生命。 剩下的两个风剑士惊觉了我的动静,他们联合起来向我攻来。两个风剑士能够挡得住我多少招呢?我怜悯地摇摇头,迎向他们。 剑刃如闪电般飞舞,划过空中而交会,发出脆响。一名风剑士失去平衡,向后摔去。等级的差距不那么容易逾越,我的综合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初阶黄金骑士,这剩下的两名风剑士的结局已毫无悬念。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可以撑多长时间。失去了侧翼的掩护,另一名风剑士不得不全力防守。 哼,守得住吗?数十个风刃随着我心意飞向他,拥有高阶白银骑士身手的我,自然知道风刃应该射向哪儿能够取得更大的作用。从某方面说,普通的魔法师施展的魔法只是一种强力的武器,但他们必然不会象我这样能够知道应该以怎样的速度、怎样的角度射向敌人。在对手手忙脚乱的时候,我以一道完美的孤线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殷红的血迹。这个敌人艰难而贪婪地喘气,但是被割破的喉管不能再行使原来的职能。他留恋地望着这个世界,睁着眼睛倒地死去。 剩下的敌人刚刚冲到我的面前,看见这一幕,他面如死灰。不过一咬牙,他挥舞长剑向我刺来。真是值得敬佩的敌人啊。不过敬佩归敬佩,我还是必须杀死他。一剑荡开他正面的防守,我将长剑刺向他的心脏。 这名风剑士显然对于求生有着强烈的**,他居然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候侧了侧身子,长剑虽然刺穿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刺中他的心脏。正准备拨出长剑以便继续攻击,心中突然产生一丝警觉。我将长剑顺势一送,以全力向身后发出漫天的连株火球,同时向右侧一跃。 站稳后,我感到后背火辣辣地痛,至少被刺中了三剑。还好,并不致命。 其余的两组人以扇形向我围过来。为首的幻剑士狞笑着说:“小子,告诉你一个真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大意。如果你不是因为失去警惕,想要重创你还真不容易。现在你受了不轻的伤,又失去了武器,如果投降,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骗小孩子吗?我追杀了他们十二天,他们早就想将我生吞活剐了。现在又杀死了他们三名同伙,会放过我?! 懒得和这个骗子说话,我纵身一跃,开始逃跑。现在流血不止,不早点逃跑的是白痴。可惜距离太近,而且是在森林中。如果我使用飞行术,担心被他们截住。只要逃离他们距离三十米后,我就放心地用飞行术逃离。等伤养好了再找他们算帐。 记者独家专访 伊莉:这段时间读者们对我很大的误解,因此我不得不站出来说两句。其实这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造成的误解,大家沟通后应该就可以相互理解。一个男子如果因为祖国受到侵略,于是扔下情人去保家卫国。这种情况下,算不算对情人的背叛呢?只要这种行为不被他的情人理解接受,按照《大帝传》中许多批评我的读者的观点,其实也是一种背叛。 拿马迪尔作例子,他扔下兰妮独自回到塞斯,能保证绝对不会因战争而丧命吗?如果那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仅就马迪尔与兰妮间的爱情而言,马迪尔对得起兰妮吗?退一步说,马迪尔不会在战争中死去,但是如果战争时间很长,一个年青女子能够有多少青春?马迪尔不是一样把祖国的利益看得比情人重要?! 如果大家都是认为情人比祖国更重要也就罢了,我心里还好想一点。但是马迪尔的道德观念与我差不多,做出的选择与我也相同,为什么众多读者对我的选择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却并不反对马迪尔呢? 的确,在小说的开始,我作为女一号,得到读者更多的关注是正常的。不过我们可以假设,抛开女一号男n号的问题,那些读者会对马迪尔提出如此强烈的置疑吗? 最让我伤心的是,由于读者们性别岐视,纷纷要求更换女一号,致使我的角色提前被他人取代。我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做人言可畏,众口铄金。 兰特:从演员的角度讲,换不换女一号我无所谓,反正这些是编导、制片的事。但是从个人感情性格方面讲,其实我认为更换女一号还稍早了些。 多数人的初恋应该都是美好的。而我与伊莉之间,又确实存在美好的回忆。我不能否认世界有刚刚与初恋情人拜拜便马上就泡上一新马子的男人。但同时这个世界上也有因为初恋过于刻骨铭心,一旦失恋后便终生不娶的情痴。 在性格上我很普通,不走那两种极端。初恋虽然美丽,但是给我一些时间,也会将它淡忘,然后封存在记忆的深处。如果命好找的老婆是真正意义上的红颜知己,或者在牵着她散步的时候,我还会对她谈起过去的故事。但是写评论的读者们似乎都很性急,要求我马上忘掉伊莉重新爱上别人。其实作者本来安排下们都是兽人,那么杀戮将更加血腥。在英格兰尼杀戮大半年,偶尔想想初恋情人,然后慢慢淡忘不是很好吗? 唉…… 作者:卡嚓掉兰妮后,我觉得自己确实颇为残忍。“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的家族岂不是要绝后了?或许以后应该来个峰回路转的情节冲淡这种遗憾。之所以安排这个情节,其实主要与主角性格有关。 率领兽人对人类进行杀戮到底是件犯忌的事情。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刺激,兰特不是和杀人狂差不离吗?因而我必须让兰特受点刺激才能使他有足够的理由去做那种天怒人怨的事。 这种情况下,我一时疏忽导致了兰妮的香消玉陨。 我个人并不反感他人为了祖国而放弃自身利益,除非那种行为伤害到我自己。对于伊莉,充其量我也只不过是理解罢了,谈不上什么喜欢。主要是开头引言不好,搞得我不能向伊莉下毒手。要不然我干脆把黑手伸向她,反正我不心疼,又可以免得大伙添堵。 就个人感觉而言,其实我宁愿喜欢兰妮也不愿意接受伊莉。 呵呵。金大侠笔下的女性,我最喜欢双儿,最讨厌阿紫。 我不说,不写,呼吸间也不透露你的名字,那声调中有悲伤,有疚责…… ——《游马迪尔采邑随感》(作者:兰特大帝) 胸腔里似乎装着一块剧烈燃烧的红炭,面前的树枝无情地击打我的脸。我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但是无论嘴张得有多大,却总觉得空气仍旧不够。我泛起势穷力乏的感觉。兰仆教给我的运气方法,有一定的催愈肌肉、强行止住出血的功能,但在皮肉之下,筋骨仍然迸裂,剧痛一直刺激着脑门。何况现在我的伤很重,被兰仆称之为太极神功的运气方法也不能完全止住出血,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衰弱无力。 如果是在平地上,我真是顾不得那么多就要使用飞行术了。可是在这茂密的森林里,飞行术受极大的影响,我不想被身后十米以内的两名杀手刺个对穿。

第17章 第17章 我非常后悔先前的行为。为自己加持了加速魔法后,最初逃跑时我完全可以逃过他们的追击。但是我过于相信自己的实力,同时也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我居然不知好歹地想乘敌人追击时出奇不意地反击。 反击并非没有成果。 有意减缓速度后,一个性急的幻剑士加快了速度冲到我的背后,他的意图非常明显:在我宽阔的后背上插上一剑。 世界上没有被幻剑士追击的魔法师蓄积魔法力施展高级魔法反击的战例,那是因为魔法师不可能在幻剑士砍下他们脑袋前有充足的时间诵读魔法咒语。但是我不同,如果不是自己愿意,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追上我。猛然转过身,一个强烈的连锁闪电自天而降,虽然剑士不上战场的时候往往不穿金属铠甲,但他们手中的长剑却是很好的导电体。由于完全没有防备,四个杀手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电击。 离我最近的幻剑士实力的确高强。在遭受强度如此之大闪电的亲吻后,他仍然没有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在我活生生地将他脖子扭断之前,他留给我一个纪念——他的长剑居然穿过合金锁子甲刺伤了我的右边锁骨。 不知为什么,他死的时候居然还将那柄剑死死地握着。我很快得到结论,最快的方法是将他的手完全弄断才能拿到那柄剑,但是这显然太浪费时间。外公强调过:战场上,时间就是胜利。 一跃纵到一名风剑士面前。 此时杀手们逐渐又重新掌握了身体的控制权。如果我不是太贪的话,结果会好很多。事后我回想此时的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最佳的选择是继续逃跑。但是当时,我选择了冒险。我希望在另两名杀手赶来前杀掉这个实力相对较弱的风剑士。 右臂完全不得力,我放弃了用手杀死他的打算。此时我不得不作出一点牺牲,不然无法速战速决。为自己的左臂施展了石化术后,我一翻左腕,左拳有如闪电一般的直捣面前敌人的前胸,其势如电,快捷刚猛异常。正如我所料,尚未完全从麻痹状态中恢复过来的对手下意识地将长剑斩向我的左臂。如果他使用的是宝剑或是斧头,我是不会使用这种战术的。不过现在战术看起来成功了。长剑刺进我的左臂,但是只斩进了一寸左右的深度。 暴喝一声,我提起右膝向他小腹击去。对手的反应很快,他试图向后跃,而我却顺势展开腿部,朝他当胸踹去。在这个时候,剩余的那个幻剑士赶了过来。他毫无花巧地握着长剑刺向我的右小腿。 长剑在我的小腿上留下了一道长约一尺,深约一寸的伤口,这是我为自己右小腿施展了石化术的结果,不然小腿必然会被刺穿。开玩笑,如果不为自己加持石化术,我可没信心一脚踹死一个风剑士。好的结果的那个风剑士的胸部完全凹陷下去,他喷出一口鲜血,不能置信地死去了。坏的结果是,为自己石化过的腿部施展消除魔法后,还需要一秒种才能恢复正常。在这一秒种内,我又添了两道新伤口。别处受的伤虽然也很重,但是现在最使我难受的却是小腿上的伤,它对我的速度有很大的影响。 左臂和右边锁骨的受伤,使我的攻击力极大的削弱,而右腿的受伤,除了降低攻击能力外,还影响我逃命的速度。现在我开始诚心诚意地想逃跑了,可是那两名穷凶极恶的杀手根本就不肯放过我这名伤员。 一边忍痛没命地狂奔,一边在心中咒骂。 虽然本质上我是个斯文人,但是在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时,那剩余的两个杀手十八代以内的女性亲戚却都被我问候到了。至于兰仆,我敢用外公的灵魂打赌,他现在一定知道我的窘状。但是依他的理论,他只会在最后关头来救我。我甚至想过现在躺在地上任由敌人砍杀,反正兰仆最终会来救我的。如果不是害怕万一兰仆来迟,而敌人已经将我心脏刺穿,我早已放弃这毫无希望的逃亡举动。将自己的生命完全由别人来掌握,还是不太妥当。兰仆似乎没有亲戚,所以我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将他砍了又切,切完又砍,然后清蒸、红烧…… 脚下一个踉跄,我差点摔倒。口腔也火辣辣地痛,不然我非要吐口水以表示对兰仆的不满。 稳住身形,我不再继续奔跑。转过身,我开始聚集斗气和魔法力。两名杀手没有一点高级别战士的风度,他们象猎犬追踪受伤的野兔一样,对我紧追不舍。他们俩都没有受伤,可我一直没有对自己的伤口包扎,跑来跑去越跑越衰弱。兔子急了都咬人,他们实在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两名杀手对视一眼,向我包抄过来。在离我三米的距离,他们以长剑上发出的斗气将我锁定。 可恨。 两个对一个! 没受伤的人欺负受伤的人!! 手持武器的人攻击手无寸铁的人!!! 如果逃得生天,我一定要去剑士协会投诉这种行为。 与狼狈喘气的我相比,那两名杀手气定神清。我想,在追杀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用出全部的力气追踪我。敌人太狡猾了。 我气喘吁吁地试图打动他们。“你们难道要杀害一个手无寸铁受伤的人吗?” 为首的幻剑士失笑。“我们是杀手,妇孺也不会放过!”这种态度也就罢了,另一个居然在一旁嘿嘿冷笑,那种表情大为伤害我的自尊心。 对于他们的态度我非常烦火。现在我已经不想杀他们了,为什么他们还是一定要与我纠缠呢?要知道,我可是一名高阶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高手——虽然此时是一名多处受伤、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的高手。 我暗自祈祷:兰仆,等我杀掉其中一个后,你快点来救我。那可是我的极限了…… 杀手们似乎觉得猫捉老鼠的游戏结束了,他们不约而同向我发起了进攻。 左挡右闪,连滚带爬与他们搏斗了十几个回合,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四级以下魔法在瞬间可以施展出,想必现在身上已经添了数十个窟窿吧。但是现在的情况仍旧很不妙。模样狼狈倒是小事,问题是魔法力也出现了不继的现象,而斗气在奔跑中就早已耗去了大半。 右侧的风剑士发出的一剑刚刚被我闪过,左侧的幻剑士又连人带剑向我扑来。我对他展现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计算着利刃刺来的角度,躲开心脏等重要器官的位置,迎着他扑过去。长剑刺穿了身体,我似乎没有感觉到痛,却听到了一声惨叫和两声惊呼。 在迷惑中我昏迷了。 昏迷之前,我迷惑地想着:惨叫声自然是那名幻剑士发出的。我倾尽全力为自己的头部加持了石化术,相信此时我的头部应该比花岗岩还要坚硬。我用头猛烈地撞击措不及防的幻剑士,在剧烈撞击时,我明显听到了骨折的声音。但是为什么有两声惊呼呢?难道那名风剑士受到的惊吓太大,觉得一声惊呼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感受,因而又叫了一声?不象啊,似乎惊呼声是同时发出的啊…… 我彻夜静卧伴蔷薇,不敢偷香,但依旧带走了她。 ——《彻夜伴蔷薇》,作者不详。此文最初由整理大帝文稿的帝国御用文人发表,疑为大帝作品。 醒来后,花了好半天时间我才回忆出自己为什么会昏迷。死兰仆,又害得我好惨! 这次比上次受的伤轻些,至少我没有象上次那样被包裹成粽子。右腿仍旧有些不得力,不过床边放着一根由柳木精心雕刻成的拐杖。 哈,真可笑,难道以为做了一根破拐杖就想让我原谅你吗? 毫不客气地拿过拐杖,我一瘸一拐地走出屋外寻找兰仆。我恶意地想:不知道用这根拐杖敲兰仆的头会造成什么后果,如果不会将他敲傻,我非要出这口恶气!反正以他的能力,就算是用巨斧也未必能够杀死他。 来到河边,我呆住了。 嫩芽垂柳,平波如镜,在一片潋潋水色中,倒映出一位美人绝色玉颜。她侧着脸,乌瀑长发委地泄下。 我屏住呼吸欣赏面前的美景。她是我一生中见过最美的女性——如果小时候见过的精灵不算在内。但小时候的记忆有可能被我自己美化整理过,毕竟当时我才十岁。虽然她脸上有丝稚气,但该大的大,该小的小,绝对够迷人。 美人儿以纤纤玉指沾着洁净河水,纤指为梳,静静梳理青丝,面上神情似惘还愁,柳眉微蹙,像是担忧着什么。 这时,微风拂起,激起阵阵涟漪。站在下风处的我,闻得一股幽香。和风送来的香气,竟使我辨不出是梅香馥郁,又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 一刹那,我迷失了。眼前的美色幽香,似乎是本来不应该在人间出现的情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福份欣赏到。 令我极为尴尬和恼火的是:绝色美女居然被我顺着下巴滴到地上的口水惊醒了。美女望着我,显出惊慌的神情。 小美女受惊吓的模样也那么诱人,此时她楚楚可怜的样子,使我产生一种将之拥入怀中小心呵护的冲动。 正懊恼地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头,美女向我走了过来。她伏下身子,向我行使了一个仆人所行使的最为尊敬的礼仪。 她低着头,怯生生地问:“主人,你现在好些了吗?” 此时我的嘴张得大极了,可以轻松放进去一只驼鸟蛋。 虽然知道兰仆的能力不必以常识作为限制,但他这回也太出奇了,居然变化成如此美丽的女子。另外,兰仆此时发出的声音确实是最动听的声音。仅仅是这种磁性的、极为悦耳的声音,也可以促使男性产生某种冲动。 说起来,如此的美貌自然比他平常那极为平凡的脸孔好看,但……但他应该知道这种美貌会激起男人的某种**啊! 如果兰仆一开始就以这种容貌出现在我眼前,我或许会接受他。但是只要一想到面前的美女原来是男性身份,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难道说他怕我会处罚他,所以变幻成这副模样以便免除处罚? 我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但是此时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让我明白兰仆为什么会成为这副模样。 “主人,你想杀了我吗?”声音里,明显有重重的鼻音。 其实我并不真的对兰仆生气。因为知道他在最后关头救我是为了我好。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信任和亲近的人就是他了——如果他算是人的话。 兰仆现在不知道哪里出毛病了,不但变幻成这副模样,居然一开口就问我是否想杀了他。 我伸手扶起兰仆,嗯,触感极佳。如果不是考虑到兰仆原来的性别,我是宁死也不会放手的。 斟酌了一会儿,我说道:“你疯了?我怎么会杀死你呢,你到底是怎么了?” 兰仆抬起头,惊喜地抬起头直视我。“主人,你原谅我了?” 带泪的脸上,绽放出喜悦的笑容。 我又痴了。带雨梨花是那么的美,现在却又增添了更加诱人的春色。白腻的皮肤、诱人的樱桃小嘴、不盈一握的细小腰肢,似乎全部都化为终极圣斗气一波一波地冲击我最后的理智防线。幸好兰仆的确做了一件好事,他此时的模样,看起来才十五六岁。 我告诉自己,不可以扑向一位小姑娘,至少应该过两年再说。呸呸呸,我在乱想什么啊。 我开始语无伦次起来。“兰仆,你能够把年纪再变大一点吗?喔,不对。你干脆恢复成以前的样子吧。嗯,让我想想。其实现在的样子也还可以。不过你知道吗,以你现在这副样子如果被别人看到了会引发骚动的,要不你在别人面前蒙起脸,只在我面前显出这模样吧。哎呀,还是不对,你这模样会让我思想紊乱。让我再想想……” 受到强烈刺激的我拄着拐杖走来走去,进行起极为激烈的思想斗争起来。 “主人,我不叫兰仆。我是卡马拉。艾朗茨的孙女卡特琳娜。难道,你现在并没有觉醒?那你现在为什么拥有同龄人类所不可能具有的实力呢?” 我被弄糊涂了。 非常糊涂。我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个仆人?这么美丽的女性,哪怕是一公里外远远地望过一眼,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难道说我失忆过? 我迷惑地问:“你真的是我的仆人?为什么我不认识你?”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失言了,她红着脸掩着小嘴,这样的一丝稚气显得非常可爱。 “主人,我确实是你的仆人。因为某种原因你现在还没有那份记忆,但是具体情况我现在还不能对你说。” “真的?”迷惑归迷惑。别说卡特琳娜愿意做我的仆人,这样的美女,要我做她的仆人也行啊。不过她做仆人实在太委屈,如果被别人知道,我会被无数自诩为骑士的人追杀的。“不过你作我的仆人太委屈,你愿意就当我的表妹好吗?” “表妹?!”卡特琳娜惊喜地叫着。“我愿意,我愿意。” 我的心里冒出邪恶的念头:傻乎乎的小羊羔。现在先把你当做表妹养着,等过几年,就让你当我的妻子。 我想起最初的一个疑问。“对了,你干嘛一开始就问我是否想杀了你?” “啊?”小脸上又显出怯怯生的表情。到底是小孩子,这么丰富的表情。“在塞斯公爵府的时候,你不是很想杀我吗?” 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她傻了。我在伊莉府中的确产生了嗜杀的冲动,但与她有什么关系?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 我的脸色肯定黑了下来,因为卡特琳娜显出更加害怕的神情。胸口很闷,我压抑地问她:“你是那群杀手中的一个?” 小美女强忍着哭意点点头。 我怀着最后的希望问:“你不会就是那个杀手首领吧?” 小美女被我的神情吓坏了,她没有回答我,干脆哇地一声哭起来。 我不愿相信她说的话,但她的表情却让我直觉感到她所说的都是真话。觉得自己掉进了冰窑,我艰难地转过身向屋内走去。卡特琳娜一边抽泣一边搀扶着我,本来想推开她,但是我还是没忍心那么做。 我坐在床上望着她发呆。即使她与我毫无关系,我也未必对这种绝色小美女下得了手,何况如今的情况呢? 古东方有句话叫不到黄河不死心,与我此时的心态很相似。 我要求卡特琳娜发个终极圣斗气,结果小美女用左手擦着眼泪,伸出右手。她的掌心出现一个核桃大小的终极圣斗气。 我的心更疼了。大约有十几秒的时间,我居然出现了恍惚的状态。实在忍不住,我发出痛苦的长叹声,将卡特琳娜拥入怀中。 选择实在是痛苦极了。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伊莉。此时我对她的行为多少有些理解了——迫不得已进行选择,可能在伤害他人之前自己已经承受了足够多的痛苦。 卡特琳娜被我拥入怀中后,渐渐不再害怕了。此时她居然一面仰起小脸望着我,一面无意识地在我的胸口画起圆圈来。下腹一阵热浪袭来,那种滚烫和生痛的感觉强烈地刺激着我。 我愤怒而又压抑地轻吼一声,将卡特琳娜粗暴地横起来压在我的大腿上。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卡特琳娜只不过是作为英格兰尼的工具,所以我如果为兰妮报仇应该直接对付英格兰尼。但是作为工具的卡特琳娜,也不可以完全放过。 小小年纪,臀部就这么浑圆滚翘。这样的红颜祸水,必须施以惩罚! 心中的烦燥愤懑之情使我毫不留情地惩罚着卡特琳娜。数声响亮的“啪”声之后,小美人挣扎着侧过头,贝齿较咬玉唇委屈地看着我。因为挣扎而散乱的一头青丝,加上粉脸那一股羞怯哀怨的神色,却使得人不禁心生一股怜惜之情,也平添了几分楚楚动人的风姿。 “唉。”我又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体罚实在不能继续下去了,再这样下去,小红帽必然将被我吃掉。 轻轻将小红帽放在床上。我吩咐她乘乘地躺在床上,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出房间。 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洗个冷水澡! 大陆历1417年,大帝的首席家臣马迪尔在塞斯骑士协会取得的资格为白银骑士。马迪尔年仅二十二岁便成为白银骑士,当时塞斯人认为他是塞斯历史上最为年轻的白银骑士。当时马迪尔曾说过:“主公兰特远远超过我。”部分塞斯人认为这是马迪尔忠诚于主公的谦词,部分崇拜兰特大帝的塞斯人认为理应如此。 然而一个重要的事实便是:兰特大帝在骑士协会和魔法师协会所注册的级别是见习骑士与见习魔法师,终其一生未曾改变。 当时,大帝如果不是黄金骑士,至少也拥有高阶白银骑士的实力。另一方面,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大帝的魔法能力似乎是魔导士水平,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大帝的魔法能力只略逊于神王、魔王。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格斗技还是魔法能力,当时大帝已经打破了历史的纪录。 由此可见,我们的大帝是个不爱虚荣、谦虚温和的人。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伤口开始发痒,这是完全愈合的前兆。在初阳温柔的洒射下,我们离开了那片森林。 运气不错,很快遇到了一个村庄。在那里,我花了十个金币买了辆牛车。卖车的那对夫妻俩见到这么大方和气的买主,高兴的不知所措,为表达谢意,他们硬留我们吃了一顿早饭。说实话,此时能够吃上一餐普通的早饭确实是卡特琳娜和我都不能抗拒的诱惑。 离开那个村庄后,目的地仍不明确,但一定不能去塞斯。一个原因是我不想见到阿朗佐;另原因是:如果伊莉看见我和一个绝世美女待在一起,而那美女还老是嗲声嗲气地叫我表哥,事情会变得更糟。 一路上躺在那辆敞逢车上懒洋洋地晒太阳。兰仆很喜欢晒太阳,他说晒太阳可以补充他的能量——虽然极少。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崇拜兰仆,因而我也喜欢学他的样子。说起来残冬季节晒太阳真是很好的享受。 卡特琳娜现在已经不害怕我了。不过不害怕后就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总是黏着我,现在,她就象猫咪一样蜷缩在我的怀中睡觉。 虽然满怀温玉,但是我仍旧忍不住自怨自艾。我觉得自己真的好惨。 经过一天半充满香艳刺激的严刑拷打后,卡特琳娜告诉了大多数我想知道的事。不过与她为什么是我的仆人相关的问题,她却始终不肯解释。 当她知道伊莉背叛我后(其实在我看来那也未必算得上背叛),一心想要忙我报仇。但是当时阿朗佐已经正式与伊莉合作了,卡特琳娜觉得没有把握独自对付伊莉,便投靠了塞斯的敌对国家英格兰尼。虽然卡特琳娜的来历极为神秘,但一个拥有影剑士身手的人自愿帮忙,英格兰尼国防部特别行动局还是非常乐意接受她的。在加入英格兰尼国防部特别行动局之前,卡特琳娜的美貌曾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而卡特琳娜总是蒙着面。 在得知第一个行动便是刺杀伊莉公爵后,卡特琳娜非常高兴。行动中她很卖力,但是阿朗佐及时赶到了。卡特琳娜并不知道那个险些死在她中的白银骑士便是我的家臣,更不知道杀死的那个侍女是我家臣的遗孤、马迪尔的未婚妻。她后来怯生生地问我为什么在公爵府爆发了那么强烈的杀意,这惹得我一阵长吁短叹。 一路上,她老是软磨硬泡询问原因,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与其由别人那儿得知,还不如我亲自告诉她。当她知道真实情况后,我还没来得及表现出为兰妮的不幸而悲伤,她倒伤心地哭起鼻子来。安慰了她好一阵子,才哄得她昏昏沉沉在我怀中沉睡过去。她倒好,在睡梦中又不知想到了什么高兴事,居然敢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有人哄着她,还为她提供舒适温暖的胸膛。可我呢?谁来安慰我? 怀中的尤物扭动了一下,发出带有鼻音的“嗯”声。我艰难地吞了口唾沫,看都不敢看怀中的卡特琳娜。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我想现在自己的情况大约也差不多吧。必须想个好办法解决问题,不然我绝对逃不了类似监守自盗的罪名。 在卡特琳娜醒来之前,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小懒猫确实很会享受。她在我怀中睡了至少两个小时,昨天晚上又不是没睡! 望着卡特琳娜醒来后还不太清醒的模样,我赶紧将我的想法对她说了。说起来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可能比较难以接受,我必须趁她还不太清醒的时候说服她。 “琳娜,以后在外人面前把你的脸用布巾蒙上,好吗?” 我白白浪费了两个小时思考说辞,卡特琳娜从怀中掏出一个面具戴上,调皮一笑。“表哥,现在还认得出我吗?” 面具极为精致。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卡特琳娜将面具戴上,我真不敢相信她戴了面具。面具的容貌仍然是个美女,而且连神情都可以清晰无误地表达出来,但比起卡特琳娜原来的样子却有了天壤之别。一时之间我突然有点担心。如果卡特琳娜不愿意嫁给我,那么我还能忍受其他女子的相貌吗? 天下哪有不爱美的女子?象卡特琳娜这样的绝世美女,说实在的,逼迫她将美丽隐藏起来自然是一件残忍的事。因此在那两个小时中,我想了几十套方案。没想到卡特琳娜这么听话。 我有些不明白,于是问卡特琳娜。“你把自己的美丽隐藏起来,不觉得难受吗?” 卡特琳娜的声音悦耳动听,但是内容却非常暴力。“女为悦已者容嘛。只需要你一个人喜欢看我就行了,别的人如果也色咪咪地望着我,哼,本小姐心情不好的话就挖下他们的眼珠。” 第一句话令我陶醉得快晕倒了。不过她在色咪咪的前面还加个“也”字,令我有些尴尬。没想到这么美丽可爱的小女生,那么崇尚暴力。这是个大问题。 我轻咳一声。“琳娜,美丽的女人应该有她们特有的气质。你如果动不动就挖别人的眼珠,别人就不会觉得你很漂亮了。” 卡特琳娜偏着头问我:“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你觉得我漂亮不就可以了吗?”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别人如果觉得我的表妹确实是一位绝色天仙,我也很有面子啊。如果你动不动就打打杀杀,那样别人就不会太羡慕我。以后如果不是生命受到威胁,不许动手伤人。宝贝,听话。” 卡特琳娜托着香腮想了想,严肃地拒绝了我。“那不行。如果别人可能伤到你,我必须动手。” 我又产生了哭的冲动。以前刚认识伊莉的时候,我的能力不如她。后来在兰仆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有了如今的身手。可是现在在卡特琳娜面前,似乎我又需要美女的保护了。其实在战场上一个魔导士起的作用从某方面说比影剑士更大。不过问题在于如果我与卡特琳娜单打独斗,虽然不至于败落,但我取胜的机会的确极为渺茫。 神啊,救救我吧! 超越影剑士,这挑战难度也太大了吧。 无可奈何,我只好同意了卡特琳娜在我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出手。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我问道:“琳娜,你现在多大了?” 听到这个问题,卡特琳娜兴奋起来,她叽叽喳喳地说:“再过半年我就十六岁了,那时我举行成年礼后就可以嫁人了。表哥,那时候你娶我好不好?我母亲是族里第一美人,她总对我说如果我成年后族里第一美人的位置就是我的了。我可是很美丽的哦。” 差点没被呛着。绝佳的美女居然这样厚脸皮地推销自己,我真服了她。 不过……呵呵,我的确很高兴。 继续问刚才的疑问。“那你的实力怎么这么高?”说实话,历史中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是二十二岁的英帝纳,最年轻的魔导士是二十五岁的法比奥拉特,而我现在才二十岁,而且显然可以在二十二岁之前成为黄金骑士。换句话说,我在兰仆的帮助创造了新的人类记录。可是没想到卡特琳娜更变态,还没到十六岁就影剑士了。 “我没告诉过你吗?我除了是族中第一美女,还是最有天资的战士啊。” 明明摸小美人的脸时感觉温暖滑腻,不应该是厚脸皮啊。“宝贝,可你刚才还说你母亲才是你族里的第一美女呢。” “人家还没成年嘛。成年后这一称号自然归我了。” 不知道她家里是怎么溺爱她的。既然她母亲是族中第一美人,难道等她成年后就会迅速变老变丑吗?不过是宠小孩子哄她高兴的话罢了,就使她就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还有比她更美的女子,那会美成什么样呢? 卡特琳娜将发呆中的我摇醒,娇嗔道:“表哥,反正人家成年后会嫁给你的。你干嘛现在流口水呢?人家怪害羞的。” 赶紧擦擦嘴唇。 这次确实是冤枉的。虽然这几天我为卡特琳娜流了不少口水,可是这回的原因却是我正在幻想能够比她更漂亮(至少也不逊于她)的未来丈母娘的模样。 我神情严肃地哼了一声。 “甜心。以后一定要乘乘地听我的话,不然我可不愿意娶一个让自己头疼的老婆。” “人家知道啦。” 此时卡特琳娜娇羞地垂下头,悄悄地扯着衣角。 真是受不了,又一项世界纪录被她打破了。世界上曾经有过这种小媳妇模样的绝世美女影剑士吗? 兽人,平均身高两米。他们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在战争中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人类与兽人就相互仇视。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气大、反应快、行动敏捷,至少有20%以上的兽人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可以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兽人生育率略高于人类,但兽人好战的本性不仅仅体现在对人类方面,兽人不同的部落之间也相互杀戮。几乎统一爱克斯大陆的英帝纳大帝曾感叹说:如果兽人团结起来,并且掌握战略战术,人类必将处于极大的下风。 好在兽人只会三级以下魔法。这是兽人与人类做战中非常大的弱点。 ——《山海经。种族篇》没有明确的目标,不过我们选择了朝英格兰尼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旖旎风光无限,卡特琳娜被我逗得面红耳亦,娇喘连连。 不过我还是放过了她。她那幼小的年纪令我多少有些心理障碍。另一方面,我还有个说不出口的理由。大陆上普遍的风气是尊重女性,但某些国家也盛行大男子主义。我并不赞同大男子主义,如果实在不行,我还是会娶个实力比我强的女子。但是在内心深处,我的确渴望能够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而不是被心爱的人保护。况且卡特琳娜看起来那么娇柔弱小——古东方有句谚语叫“披着羊皮的狼”,也许正是说她这种情况。 也许兰仆有办法能够使我比卡特琳那更强。那时真正得到她,我才会真正的满足。 牛车的速度可想而知,好在我与卡特琳娜都没什么急事。能够这样不想烦心事而与绝色美女在一起,就算一辈子在这破烂牛车上度过也是一种幸福——假如不需要吃东西的话。 如果说爱情的滋味象一杯酒,我与伊莉爱情应该是鸡尾酒,有甜蜜,也有苦涩。与卡特琳娜呢?我被她的美貌和活泼可爱的性格迷恋住了,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其实我与她之间有许多事都没弄明白,无奈她又不告诉我。与卡特琳娜应该算是算是极品红酒吧。别说品尝,光那香醇的气味也就弄得我神魂颠倒了。小抿一口后,甜甜的,又微微有点儿醉意,让人晕乎乎有飘飘然的感觉。 三天的行程后,我们终于来到一个小镇。其实我们并不是在极为荒凉的沙漠或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不过老牛破车一天顶多走个50公里。这三天行驶的距离还不够我与卡特琳娜一个小时跑。 到了小镇外郊,我将一牛车送给了个看起来很老实的农夫。令人奇怪的是,那个五十多岁的老伯虽然因为这异外的惊喜而露出笑容,但笑容的深处却藏有一丝惊慌。没待我询问,老伯赶紧劝我赶快离开这儿。

第18章 第18章 “公子,疾风马贼团今天下午会来攻打我们镇,所以我们都准备逃难了。您也快些离开吧。那些马贼如果将您误伤了可不好。” 塞斯的地形主要是平原与森林,科洛斯座落于平原,而沙丝那亚是一座海滨城市。说起来惭愧,我见识的确不广。我见过强盗、沙盗,但还没见过马贼。 拉住匆忙准备离开的老伯,“你怎么知道马贼会在下午来攻打你们?他们在攻打前会提前通知吗?” “上午疾风马贼团派了一个人向我们的镇长提出要求。本来如果马贼的要求不太高的话,我们一般都会照付,但这回他们还提出要求我们镇贡献五名少女,谁的家长会肯呢?镇长一怒之下将马贼的使者杀了。按照疾风马贼团的习惯,他们将会在下午来屠镇。” “哦,是这样啊?”我摸摸下巴,那得快些进镇,趁马贼还没进攻前吃饱肚子。 卡特琳娜也并非完美。 在伤还没好的时候,卡特琳娜殷勤地为我烤了只烧鸡。无论是从色、香还是味任何一个方面考察,都是极不合格。毫不夸张地说,最初当卡特琳娜将烧鸡递给我时,我甚至以为她给了我一块木炭。 为了不伤害她的热情,我平生第一次吃了明知可能致命的东西。回忆起塞斯复国战中物资极为紧缺那段日子时喝的野菜汤,我热泪盈眶:报应啊,真是报应!当时我认为那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居然还偷偷将野菜汤瞒着战士们倒掉了小半碗。 为了保护卡特琳娜的自尊心,后果便是我恢复的日期延长了至少三天。那三天里我上吐下泄,作为重伤员的我差点没就此永别人世。 受到严重伤害的人默默地忍受那种痛苦,作俑者却理直气状地哭着鼻子扑到我的怀中寻求安慰。如果按某些宗教的说法:人都是因为前世犯过罪因而必须在今生赎罪,那么我的前世必然是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否则,作为受害者的我为什么还要安慰施害者呢? 鉴于卡特琳娜如此不良的记录,我剥夺了她做食物的权力。可惜我厨艺水平也不佳,所以当终于看见一个城镇的时候,我的胃便开始努力制造胃液了。 进入小镇后,发现镇上的气氛确实异样。人们的脸上,基本上都是一个表情:惊慌。有些店铺甚至关了门。好在酒店并没有关门。我们走进酒店,发现里面只剩下一个正在惊慌失措收拾东西的老板。 “老板,给我们弄几个你们的招牌菜,再来一瓶葡萄酒。” 老板被身后的声音吓得一哆嗦。 他回过身来,解释着说:“尊贵的客人。现在实在不行。难道您不知道疾风马贼团即将洗掠本镇吗?唉,那些贵族和当官的平时收税挺努力,现在得知我们即将遭受疾风马贼团进攻,居然都不派兵来救我们。现在我必须离开这儿,不能为您服务。” 我是个好脾气并且讲道理的人。可是卡特琳娜却不管那么多,她突然用斗气压迫住酒店老板,使他全身不能动弹。 为了不使卡特琳娜的形象遭受破坏,我只好赶紧扮演黑脸的角色。“如果你想多活一些时候,还是现在为我们准备食物吧。不然你没死在马贼手中,却死在生气的客人手中,岂不是更冤?” 悄悄挠了一把卡特琳娜的小蛮腰,小魔女扑哧一声笑了。被斗气松开的酒店老板面色苍白。我扔给他两枚金币,他犹豫了一下,往厨房走去。也不知他是被我吓坏了还是爱金钱胜过性命。 我继续挠卡特琳娜的细腰,她笑着想逃出我的魔掌,却被我轻舒猿臂将她圈住。“小魔女,以后不许欺负这种老实人。” 卡特琳娜认真地想了想:“可是人类都很奸诈耶,我分不清谁是老实人。我只知道让你不高兴的人都不能被原谅。” “那就这样吧:以后没向我们动手的人你就不许欺负他。” 卡特琳娜嘟着红唇答应了。我赶紧转移视线,她嘟起小嘴的模样实在太刺激善良本分的我。 由于几天都没吃到可口食物的关系,我和卡特琳娜对这个酒店的招牌菜很满意。现在卡特琳娜显然吃得正高兴,她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地舔手指起来。 唉,宠坏的孩子。卡特琳娜父母也太不负责了,还没把她教育好就这样交给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娘家索要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抓住她的小手,“琳娜,你知道你这样的形象不太淑女吗?” 小美女害羞了,她有点脸红。“妈妈告诉过我啦。不过这牛排太好吃,我一时忍不住就用手抓了。现在手也脏了,就……” 我义正严辞地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不然……等你过了十八岁也不娶你。为了保护你的淑女形象,现在我来帮你解决用手抓过牛排的问题。” 我轻轻的吮吸卡特琳娜的纤纤玉指。经过这些天的深入接触,虽然没有真个**,但她的敏感点却都被我掌握了。 卡特琳娜象征性地想抽回小手,却很快迷失在被快感冲击的感觉中,她强忍着咬住下唇,双眼却水汪汪起来。 在这关键的时刻,不知死活的马贼居然来攻打这个小镇了。卡特琳娜显然与兰仆有个相同点。他们只对我关心,哪怕杀人的事就发生在他们的身边,他们也会无动于衷。 小镇很小,它只不过有中等庄园的大小。而小镇的城墙如果用更准确的词形容,应该被称之为围墙。 我很恼火,在卡特琳娜真正迷失之前,砍杀声将她惊醒。毕竟濒死之人发出的惨叫声很煞风景。 我的语气中自然带有怒气。“现在我们去为民除害,干掉那群马贼吧。”卡特琳娜明白我怒气的真正含义,她红着脸用几乎察觉不到的幅度点点头。 牵着她的手,我们来到城墙上。与马贼搏斗的是小镇上的义勇军。就这些人,如果在平原上还不够马贼一个强冲锋。现在虽然躲在城墙后负隅顽固抗,但估计也支持不了半个小时。 马贼大约有三百余人。现在四级以下的魔法可以瞬间施展,因而我便懒得使用高级魔法了。如果我多点耐心,也许使用连锁闪电后便不用再费心了。连锁闪电是四级魔法,而流星火雨是三级魔法,生性懒散的我便选择了后者。没想到在流星火雨的洗礼下,居然还有五十多个人拥有活动能力。 这群马贼也真是讨厌,干嘛用分散的冲锋阵形呢?集中在一块儿被我烧死多省心。人分得那么散开,害得我的流星火雨在单位面积上的强度不够,结果三百余人的马贼中除了青铜骑士、讯剑士外,居然还有好几个骑士、剑士等级的人也躲过一劫。 义勇军先是呆住了,然后很快发现了我和卡特琳娜。他们热泪盈眶冲着我喊万岁。 这下我的脸更挂不住了。青铜骑士、讯剑士也就算了,连普通骑士、剑士都可以逃生的话,如果消息传到塞斯,我的形象损失可太大了。 “疾风马贼团,你们的末日到了!” 借助圣斗气的力量,声音很响而且传得很远。开始的时候我对这种效果很满意,因为有些义勇军开始对我膜拜起来。 不过当疾风马贼团拼命四窜逃命时,我又后悔起来。干嘛又吹牛呢?真是多事。打败马贼享受英雄的待遇也就够了。说什么他们末日到了,结果吓得他们四窜逃命。现在如果要实践这句话,不是自找辛苦吗? 一个军团由十个联队组成,一个联队含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含三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常规编制为一百人。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神圣大帝是个专情的人。神圣大帝之所以不仅仅只有一个红颜知已,据权威人士透露:那是因为神圣大帝被一块被称之为烧鸡,状似黑炭,实为剧毒物质的物体所迫害引发的不良后果。 当神圣大帝和卡特琳娜帝妃与精通厨艺的安丽丝。希拉相遇后,两人同时被她的厨艺所俘获。当神圣大帝仍旧在犹豫是否向安丽丝帝妃表达爱情之时,卡特琳娜甚至……(出于帝妃尊贵的形象考虑,此处省略五十一字)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重新见到阿呆无论如何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如果不是在我正准备出发追杀马贼的前提下,我会更高兴的。阿呆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从那可怕的速度可以推断出其冲力的大小。遗憾的是当时我确实高兴坏了,除了忘了应该立刻追击马贼外,也忘了阿呆以这种速度冲过来的冲击力。 纵使是高阶白银骑士,对这样的冲击力也无可奈何啊。 强忍着没有用手捂住巨痛的臀部,我挤出微笑爬起来。冲到阿呆面前,我拼命地掐、捏、扭,终于吓得阿呆呜呜地叫着逃出我的魔掌。看着阿呆委屈的样子,我解释说它耽误了我追杀马贼。 我死也不会承认报复阿呆是因为刚才臀部被摔得太痛。 本来还担心我有阿呆作坐骑,而卡特琳娜只能骑马会不高兴。哪知道该死的阿呆居然没把它真正的主人放在眼里,首先驼起卡特琳娜起来。重色轻友的公猞猁!我怀疑如果让阿呆看见卡特琳娜的真实模样,阿呆甚至会把卡特琳娜当作第一主人,而把我晾在一边。 阿呆绝对是个很色的猞猁。它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轻吼一声。其大意令我气得不行。居然是:换了个妞?主人你真行。 卡特琳娜这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害羞。我有点不明白。如果是因为与我共骑而害羞,那也不合常理。我与她之间只存在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可害羞的。至于说生气,我确实想不出理由。 追杀马贼的任务基本上还算顺利。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追、杀。如果仅仅是我,马贼们可能还会逃掉一些,因为他们见势不妙分头逃跑起来。但是有阿呆在,它可以借着气味追上从其它方向逃跑的马贼。以阿呆的速度和追踪能力,这些马贼已经被判了死刑。 如果追杀骑士就不会这么费力了。如果是骑士,他们虽然在危险的情况下也会兵分两路或三路,但不至于象马贼这样先是分成四五路,眼看我要追上其中一路的时候又马上溃散向四面八方逃跑。 多数情况下还算是尊重骑士许下的诺言,在崇拜我的镇民面前声称要杀光马贼,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按阿呆的说法,前面是最后一拨马贼,大约有十几个人。我很振奋,因为马上可以完成任务了。 追着追着居然追到一个营地,前面是列阵而待的军队。我定睛一看,不由打了退堂鼓。这支军队足足有三千多人,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兽人! 兽人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矮人、精灵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兽人就仇视人类。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大无穷、反应快、行动敏捷,而且至少有20%以上的兽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绰绰有余。好在他们数量较少,而且只会三级以下魔法。不过相应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抗魔能力。 如果不用魔法,三千人伸着脑袋让我砍,恐怕我手上的普通精钢剑也会砍钝,但是如果要借助卡特琳娜的力量,却又颇为伤害我的自尊心。使用魔法,对身体极为强壮的兽人的伤害力相应小于人类。假如我使用魔法,想要杀死这三千兽人不知道要用多少个四、五级的魔法,那时候搞不好会脱力。再说按比例他们中有六百可以狂化的战士,这六百狂化的战士用魔法可不容易干掉。这时候,我特别想学禁忌魔法,可惜兰仆说过以我的血统不能使用禁忌魔法。 正准备骑着阿呆逃命,阿呆却趾高气扬地向兽人们走去。如果不是舍不得扔下阿呆,我差点没从阿呆背上跳下来抱着卡特琳娜用飞行术逃命。 正在我紧张阿呆会做出什么激怒兽人的事时,卡特琳娜却出状况了。她化作一道白光飞向兽人首领。没想到兽人首领的反应极为迅速,他手中巨斧似乎出自本能一翻,荡开卡特琳娜的偷袭,然后却不知道怎么居然痴了。他结结巴巴地说:“……人类勇士似乎不应该偷袭。”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她出现的状态还不够多似的,她也发起呆来。过了好一阵子,她突然转身向我跑来。“表哥,会说话的兽人耶。这是一个会说话的兽人耶。” 我对那个兽人首领有些不屑。他显然被卡特琳娜的美貌征服了。现在卡特琳娜还戴着面具呢,如果被兽人首领看见她的绝世风姿,非发疯不可。 紧张地盯着兽人,没想到兽人们也紧张地望着我。兽人首领发痴我多少有些理解,但不至于这三千人都发花痴了吧? 不知道是哪个带头,兽人们突然向我跪下了。整整三千人突然向我下跪也确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他们这样的行为总算比呐喊着全部冲向我更让人愿意接受些。 我清清嗓子,咳了一声。“嗯,首领站起来,我们谈谈。” 底下没动静,这是怎么回事?按说中华语是大陆通用语,兽人中也有10%掌握中华语啊?首领想必不会是普通的兽人,他应该掌握中华语才对啊。我看了看首领,他正神情恍惚的偷偷看着卡特琳娜。 正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阿呆大啸一声。一个看起来象是兽人巫师的人站起来对兽人说:“魔兽王允许你们起来。”哗,三千人都起来了。 我奇怪地望着阿呆,它什么时候有这些部下了?居然比我的部下还多。 这时候,那个兽人巫师和那个强壮得让人害怕的兽人首领向我们走来。他们走到跟前后对着阿呆施了一个礼,然后咬牙切齿盯着我。我明白了,那是因为我现在骑在他们的魔兽王身上令他们非常不满意。我赶紧从阿呆背上跳下来,现在阿呆最大,别把那三千兽人惹急了。阿呆对他们轻吼一声,大意是说我是它的主人。这时兽人巫师他们由咬牙切齿变为惊慌失措。他们匍匐在我脚下说:“请魔王恕罪。” 卡特琳娜吐一吐小香舌,“哇,我怎么忘了在大战中兽人是站在魔族这边的。” 兽人到底是兽人,没知识,也不多看看书。自大战后,猞猁并不仅仅是魔王的坐骑。只要是力量远大于猞猁,无论是人类、矮人还是精灵,甚至是兽人,都可以成为猞猁的主人。不过矮人、精灵是热受自由的种族,不会没事去制服猞猁,而兽人把猞猁看作图腾,心中根本不会有那种念头,所以在人间基本上只有人类会成为猞猁的主人。我也懒得给他们详细说明情况,被他们认为是魔王,那我的生命就可以完全得到保障了。 “你们介绍一下自己吧。” “俺是阿塞拜部落首领木力。” “我是阿塞拜部落大巫师桑让。” 有时候谨慎是一种美德。“木力,你怎么认识魔兽王和我?” 木力咧开嘴大笑,“魔王大人,魔兽王是我们阿塞拜部落的图腾,我们当然认识了。至于您,能够以魔兽王为坐骑的,除了魔王还有谁?” 我满意地看着这两个恭恭敬敬的兽人。只要他们认为我是魔王,那么他们就是我的部下。本来还在发愁如何才能拥有一支强大的部队,现在送上门来了。想了想,我问他们那十几个马贼的下落。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以为那十几个马贼是准备攻打他们的人类前锋,所以被他们杀掉了。 “很好,你们现在是属于我的部队。” 木力鼻子里喷着粗气,兴奋起来。“魔王大人,您来到人世是准备带领我们与人类大干一场吧?” 我重重点点头,然后向他们强调。“仗,有得你们打。但你们必须完全服从我的领导。我允许你们杀戮时,你们可以动手,我不允许时你们如果乱动手,可别怪我严肃军纪。你们去向部队吩咐一下。” 木力和桑让恭敬地点头,回到部队中转达我的话。 我朝着英格兰尼的方向自言自语。 “英格兰尼人,我又回来了!” 我曾经问兰特大帝为何没有注册与自己实力相匹配的资格。大帝当时有些苦恼。他告诉我说:“在科洛斯的时候,我穷得就差去讨饭了,为了节约每一枚金币,我哪敢去注册骑士与魔法师的资格呢?” “回到塞斯后,当时是塞斯复国战中最为艰苦的时候,90%以上的领土都被英格兰尼人占领,塞斯政府完全瘫痪,我去哪里注册?” “拥有沙丝尼亚后,注册倒是极为方便,但连续施展两个流星火雨是依靠兰仆的力量,沙丝那亚人当时都在幻想他们的统治者是一位拥有魔导师实力的人,我干嘛打破人民的幻想呢?” “等我的实力真正强横之后,世俗的资格认证于我又没有任何意义了。” 当我以为大帝没有去相应协会注册的理由便是这些的时候,大帝又苦恼地咕哝了句什么。当时我没有听清楚,似乎是“小美人十六岁不到就成影剑士了,我还注册个屁啊。” ——《大帝轶事》阿拉卡。缪尔著兽人军队是目前我所最满意的部下。草原上的兽人都骑着一种叫战狼的坐骑。但他们又不都是纯粹的骑兵。有些战士自始至终都骑在战狼上作战,与人类的骑兵完全一样,但有些战士在到达目的地后就跳下战狼,以步兵的形态加入战场。 其实带领兽人去攻击人类,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会被视为人类的叛徒。因为兽人的杀戮**太过强烈,被兽人攻克的城市,不可能保持完整。兽人军队经过之地,总是沾满了鲜血。所以目前我必须做两件事。一是将自己的身分隐藏起来,二是将这支兽人军队完全好好地控制,不能让他们太为所欲为。 于是我吩咐兽人的铁匠为我打造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吓人的面具。现在和卡特琳娜在一起,好色的阿呆居然非常愿意当她的坐骑。这样也好,我换了战狼的狼王作坐骑,虽然比起阿呆来差太多,但这样我的身份就更不容易被人知道了。 本来阿呆是坚决不肯让我骑别的坐骑的。但我们一人一魔兽各退一步,我让卡特琳娜脱下面具让阿呆看了一眼,这便坚定了阿呆要作她坐骑的信念。既然阿呆愿意当卡特琳娜的坐骑,那我自然应该可以骑别的生物。 除了不想遗臭万年,我戴上面具也是为了避免麻烦。二十岁的年轻高阶白银骑士、魔导士会引起太多人有心人的关注。 在出发前,我公布了所谓的军队三大纪律:一、扔下同伴逃跑者,处以五狼分尸极刑;二、不听从魔王命令者,处以袅首之刑;三、未经魔王允许擅自袭击人类者,处以绞刑。 英格兰尼帕克行政省的,一路上选荒郊野外的偏僻小路走(好在兽人们很习惯那种小路。),在对迪拉市发动攻击的前一刻,英格兰尼人根本没有任何准备。 兽人们攻进繁华的城市,他们对我的崇敬更加深了。这样的繁华城市,兽人们只是从祖先们关于大战的书籍中看过记载,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我本意并不想对迪克进行屠城,但形势不由人。一路上我为了严肃军纪已经分四次一共绞死了七个偷偷溜进人类村庄的战士,其中还包括木力的侄子。如今攻下迪拉市,再限制这些渴望血腥的兽人,根本不现实。既然塞斯在英格兰尼人的铁蹄下哭泣,那么英格兰尼人流下足够的泪水也不为过。我不能肯定兽人们屠杀的人当中是否有反对战争、支持和平的人。因为这从技术层面讲根本不可能。但是我至少可以做到:宣布反对英格兰尼侵略塞斯、拒绝为之提供招募兵员义务、拒绝向英格兰尼交纳战争税的行政省、从属公国,我将不对之进行攻击——反正至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的情况,所以我可以放心地进行无差别攻击。 三天后,木力提着血淋淋的战斧来到我休息的帐篷,满意地问我:“魔王大人,接着攻打哪个城市?您绞死俺侄子那个兔崽子简直太正确了。要不是我们一路偷偷潜过来,哪能杀得这么痛快呢!” 我冷冷地望着他,半天没有出声。木力满腔热血似乎处于严寒之下,正在慢慢冻结。将他吓够了,我冷冷地问:“昨天上午我派人去找你,你为什么不过来?” “俺那时杀得正性起,所以……”木力有些支支唔唔。 “还记得三大纪律吗?” 木力皱着眉苦苦想了想,恍然大悟。“对不起,魔王大人。”接着他愁眉苦脸地向我施了一个礼,准备往外走。 “你干嘛?” “俺违反了魔王大人的第二项纪律,只好出去找个人将俺砍死。俺们兽人是不可以自杀的。” 我又好气又好笑。兽人军队强归强,但指挥起来确实费劲。以这个木力来说,他对我忠心耿耿。当卡特琳娜实在忍受不了她热情的注视后宣布自己是魔王的表妹,了解爱克斯大陆中表妹含义的木力居然再也没有看过卡特琳娜一眼。按兽人的说法,被闪电击中的男人,必须征服施咒的女人后才可能恢复正常。木力能够那样,实在很不容易。 现在木力因为违反了我的军纪,甚至准备自动出去让行刑者斩首。按兰仆的分类,木力属于兽人中那10%智商超过80的个体,但他也记不住我的规定。也不能说是记不住,而是在血腥杀戮面前忘记了我的命令。木力按人类的划分,拥有初阶黄金骑士的实力,当他处于狂化状态时,我也要避他三分。用这种强力战士的性命来严肃军纪,我又有些舍不得。况且他还是阿塞拜部落的首领,虽说杀死他并不影响兽人们对我的狂热忠诚,但还是影响我指挥军队的效率。这几天来我已经学会了那简单的兽人语,但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我并不愿意用嚎叫的方式向部队发布命令。 “念你是初犯,免你一死。不过你必须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将功赎罪。” 也不知是捡回一命还是听说马上又可以战斗,木力的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 “马上要打战吗?俺一定至少杀十个人类来赎罪!现在我就去集结部队。” 听了木力发自内心的话,我却觉得有些刺耳。人类与兽族间的种族仇视观念太深了。不过我现在没空改造木力的思想。一来改造这种简单思维的兽人根深蒂固的想法有些困难,二来现在我还要利用他们的这种狂热仇视精神。当然,这种狂热必须加以控制,不然我可真要成为人类的罪人了。 将陷入杀戮的兽人们集结迅速集结起来最快的方法莫过于宣布马上就要打战。木力在帐篷外大声嚎叫了几声,迪克城各个不知名的角落纷纷涌出兽人,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向木力指定的地点集合。 我站在这群狂热的兽人面前,不由地思考起自己作法的正确性起来。以暴制暴真的是正确的方法吗?而且率领兽人军队,对英格兰尼人来说实在过于残酷。 摇摇头,我将对自己的怀疑抛到脑后。 “勇士们,因为我们在迪克城停留了三天,人类的军队已经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距离我们最近的,东面的英格兰尼正规军队及少量中央政府军,约有八千多人;西面是原来准备投入侵略塞斯战争的西征军第三兵团一万二千多正规军,南面是从英格兰尼从属公国布雷西亚派出的两万布雷西亚军。” 说完这些,我停下来观察部队的反应。让我失望的是,兽人们听过木力的翻译后,没有露出我所希望的凝重之色,而是兴高彩烈地相互交谈。兽人到底是兽人,虽然战斗力很高,但与人类的战斗中总是吃战术的亏。我相信,即使兽人能够完全掌握魔法,也不是人类军队的对手。 虽然一个兽人可以打败五个人类,但一百个兽人,想要击败一支五百人的人类军队,就很吃力了。而一千个兽人,如果面对五千人的人类军队,多半反而会遭受挫败。我这三千兽人部队,估计对付一万人的英格兰尼军还有把握,再多些,恐怕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好在有我作他们的指挥官,不然这三千兽人只怕一个也回不了他们的大草原。短期内,我无法将这支只能大概区分为纯骑兵和骑狼步兵的部队训练为拥有弓箭手、长矛兵、轻步兵、重步兵、轻骑兵、重骑兵的多兵种部队,但我可以充分利用这支部队的高机动性打一场漂亮的机动战。 “勇士们,你们想先和哪支部队交手?” 兽人们发出整齐的嚎叫。他们都要求先消灭布雷西亚的两万人。 一群不知死活的家伙。 布雷西亚人虽然比英格兰人的战斗力稍低,但到底拥有两万人,打败我们这支三千兽人组成的部队并不为难。而且如果我们想先与布雷西亚人战斗,就必须南下。那时这些兽人想回大草原就更难了。以我私人的想法,是想攻击西面的一万二千人的英格兰尼人。那样无论胜负,都可以大大减轻塞斯国的压力。但这种想法只不过诱惑了我一小会儿,因为调入塞斯的部队其战斗力一定是四支部队中最强的。我又没把握指挥正在激战中的兽人脱离战斗,如果轻易和他们交战,一口吃不掉他们,就会被随后赶来的敌人援军吃掉。打北面还是打东面呢? 帕克边防军由于长年战斗的缘故,其单兵战斗力可能高于英格兰尼队对他们打一个伏击战,一场完胜并非不可能。以英格兰尼人的思维考虑,兽人们洗劫了迪克城之后,要么会从北方突围回到大草原,要么会狂性大发去攻击两万人的布雷西亚人,虽然攻击最近的第九兵团可能性大于攻击第三兵团,但有着前两种更大的可能性的前提下,想必第九兵团的兵团长并不会认为自己将会首先受到攻击。 既然这样,我就既不攻击布雷西亚人,也不攻击帕克边防军,更不攻击以一般人思维最不可能受攻击的第三兵团。毕竟如果第三兵团的指挥官如果是个谨慎小心之人,他也会考虑到自己首先被攻击的可能性。可惜我不知道对方将领的情况。兰仆告诉我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虽然此时我并不知彼,但对方更不可能知道以往的思维简单的兽人军会受与他们交过手的大人的指挥。他们更不知彼!从这方面讲,我多少占些优势。 在我的暗示下,阿呆怒吼一声,兽人们平静了下来。思维复杂的人表情转换相对慢些,但那些兽人们马上由狂热的表情换为了敬畏的表情。我有点搞不明白兽人们表情转换如此之快,为什么脸部肌肉不会抽筋。 “布雷西亚人离我们太远,还有两百多公里,现在不忙打他们。先把离我们最近的英格兰尼第九兵团消灭掉吧。现在开始准备!” 自从欧巴尼亚帝国建立后,关于大陆历1418年3月2日的迪拉大屠杀便在教科读本中被改为迪拉进入事件。在此之前,英格兰尼坚称它为迪拉大屠杀事件。由于直接资料被销毁,而欧巴尼亚帝国又禁止任何人对此发表不相宜的看法、评论,因而在整整五百年的时间里,普通人一直不知道那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历史的真相真的能够被强权所掩盖吗? 有一把当年使用过的精钢剑(见图例43),它的主人是当时神圣大帝麾下的兽人大队长。这把精钢剑被一名狂热崇拜神圣大帝的收藏家买下精心收藏,并写下一小段注释:此剑在迪拉城曾痛饮人血。 又有一封当时的家书(见图例44),上面有一小段写道:大舅,我的一个家住迪拉市的同学,全家十一口人除他之外全部在大屠杀中遇难,现在他孤苦无依。您是否可以适当给予他帮助?(信中的日期为大陆历1418年6月5日。) 由类似的佐证,我们可以推断出:当年神圣大帝率领的兽人部队的确血洗过迪拉市。 ——摘自著名历史学家年加所著《历史的真相》兽人们打不过人类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他们根本没有斥候的概念。 我得到的情报是委屈了兽人们的魔兽王亲自侦察得到的结果。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找出六个会说中华语的兽人分别侦察北方、南方和西方的情况。之所以一定要找会说中华语的兽人,并不是为了交待任务方便。派他们,是因为我认为他们属于兽人中智商较高的个体,可以克制自己看见人类军队就不知死活冲上去交战的**。

第19章 第19章 我相信兽人没有斥候的原因就是因为兽人们太热衷战斗,作为斥候却总是不报告情况反而抢先战斗,因而兽人最终没有将斥候这一概念确定下来。那些我派出去的斥候,官职最小的一个是十人长,其余都是小队长级的军官。可见知识就是力量在兽人当中也是有市场的。委屈他们了,不过我也没办法。 不得不说英格兰尼第九兵团的指挥官太轻敌了,他只派出了正常情况下不到一半的斥候。而且那些斥候也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对大路的两旁只是草草地看了看,并没有仔细检查。 但是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自从大战之后,就没听说过兽人还会打伏击战的。兽人对人类发起的战斗总共只有两类,一是攻城战,一是野外正规战。在大路的两旁两公里远的地方埋伏着我的兽人部队。在埋伏之前,我对小队长以上级别的军官下过死命令。如果在我发出进攻命令前有兽人主动攻击,如果那个兽人是普通战士,而且被他坏了事,小队长处以绞刑;如果是小队长级的军官坏了事,大队长处以绞刑;如果是大队长级军官及木力本人坏了事,木力处以绞刑。木力对这个规定无动于衷,反正刚才他被我免了一死,命是捡回来的。 为了打击敌人的斗志,我与卡特琳娜分别埋伏在两侧。等敌人匆匆忙忙进行我们的埋伏圈后,我迅速向敌人发出了一个流星火雨,而阿呆接着一声大吼。流星火雨和地狱烈焰落在措不及防的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随着这突然袭击后,早就按捺不住的兽人部队嚎叫着冲向敌人。 两公里的距离对于埋伏而言确实远了点,骑着战狼的兽人们冲入敌军至少需要一分钟。如果不是英格兰尼人陷入了极大的恐慌,这期间足以他们组织好部队进行防御。但是战斗结束后抓获的俘虏供出当时有三件事情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因而造成了他们极为混乱的状态:一是兽人居然对他们打起了伏击,以往的战术优势似乎荡然无存;二是兽人居然可以在部队随行魔法师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施展出四级以上魔法(为此我差点干出欧俘的事,阿呆是魔兽,它不理会别人把它当成是魔兽还是兽人,但英俊萧洒、英明神武的我怎么可能是兽人呢?);三是随着阿呆一声巨吼马匹纷纷陷入暴走状态(战狼的祖先由于自远古就与魔族一起战斗,对猞猁的恐惧相对小些)。 一分钟的时间并不长,兽人们很快就冲入了混乱的敌军队伍开始他们热衷的杀戮。在那之前,我也利用英格兰尼人试验了我的五级魔法。现在五级魔法的成功率大大提高了,居然达到了50%.望着那些陷入狂热状态的兽人,我没有加入他们。攻击一支混乱的部队无需我的亲自参加。况且加入兽人对人类的屠杀,我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安。我只好找出一个理由安慰自己:英格兰尼人杀了我的子民(其实我也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杀过吾尔汉领地上的人,当时在塞斯我并没有回吾尔汉,只是想当然);杀了我忠实的家臣乔;最可恨的是,居然连乔的遗孤兰妮也被英格兰尼人卑鄙的暗杀计划夺走了生命。这是你们的报应! 杀戮在半个小时后结束了。英格兰尼队从东面再对我造成威胁。况且以第九兵团溃逃的模样看,重新集结整编也至少需要一周。 剩下来的第二步该怎么走呢? 想故计重施,那根本不可能。英格兰尼人擅长大规模兵团作战。在战前他们肯定会想办法确定友军的位置。当他们得知第九兵团被伏击而且击溃后,如果仍旧被我们成功地打了埋伏,那样的长官必然是吃屎长大的。 下达就地休息的指令后,我走进了兽人们为我准备的简单行军帐篷。我坐在帐篷里苦苦地想接着该怎么办。 现在帕克全省都陷入了草木皆兵的恐慌状态。想要不被英格兰尼人发现偷偷溜走很困难。几乎所有的村庄都派出壮丁监视外界的情况。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行军,除非我的部队只有百来人左右。但如果完全将这群兽人打散,那还不如直接将他们处死来得直接些。他们对于躲藏没有很好的概念。将他们分散后,他们不在我的控制下,哪怕我千叮呤、万嘱咐,过个一天甚至只是半天,他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攻击人类的村庄。那样他们必然会被随后追来的人类军队消灭。 现在我开始犹豫起来。兽人部队是把双刃剑。利用它,我固然可以很痛快地将敌人砍得鲜血淋漓,但它同时也会造成其他我所不希望发生的伤害。我是否应该及早离去呢? 从道义上讲,兽人们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我既然将他们带入了人类腹地,自然有义务将他们带回去。但是以我目前的魔法力,使用一个传送的魔法阵,估计送走三百个兽人我的魔法力就会不继。看来还是得靠实力打回去。想了想,我先命令木力将那几十个俘虏带到我的营帐来。木力听到这命令后,很是兴奋。我莫名其妙地看了木力兴奋的背影,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 卡特琳娜看着木力兴奋的神情开始也很惊讶,不过她闭着眼睛想了想,居然吃吃地笑起来。看来卡特琳娜知道木力为什么兴奋,可我怎么还没有猜到呢? 在我苦想答案的时候,俘虏被带进来了。俘虏带到后,我终于弄明白木力高兴的原因。那几十个俘虏几乎全是被拖着进来的,只有几个脸色或是发白、或是发青自己走了进来。我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虽然我吩咐将面具打造得狰狨些,但未必能把一个战士吓成这样吧。正在疑惑,我突然看见了一个熟人:那个什么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现在我越来越欣赏他了。上回他就很识相地投降了,这回又很识相地投降。但是说他胆子特别小也不尽然,上回他可以说是战斗到最后,这回他又是能够自己走进来的人之一。 我走到强尼跟前,“你们害怕什么?” 哪知道强尼愈发害怕了,本来他虽然双腿在瑟瑟发抖,但好歹还强撑着没倒下。等我走近,他居然两眼一番白晕了过去。 我也不忍心再吓晕另一个人。于是直接问木力:“木力,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 “魔王大人,您不是要生吃人脑吗?这几十个人身体都还不错。您先将就着吧。下回您胃口来了,我们尽量为您抓些更好的来。” 随着木力恭敬的话音刚落,又有三个人晕了过去。 小时候管家为了吓唬调皮的我说过魔王会生吃调皮小孩的人脑,那时候我也很害怕。不过后来长大了,因为从来没见过真正魔族,也没听说过确凿的魔族出现的事情,这种说法我也就渐渐淡忘了。没想到兽人们却很认真地对待这种说法,更没想到那些俘虏相信了木力的鬼话。 我哭笑不得。不过见到眼前的情况,突然一条计谋涌上心头。 “我要玩个游戏。给他们每人准备一匹马,让他们四散逃走。一个小时内我会抓住离我最近的一个人生吃掉。被吓坏的人肉有点酸,正好在正餐前开开味。木力,你去办这件事,不要把他们弄伤了。流血的人影响我的胃口。” 木力兴奋地马上办理此事。 我不知道那些俘虏是怎么想的。我只希望他们四散逃离能尽量将这些谣言带入他们的军队。兽人的残暴他们知道,但被兽人杀死或是被人类杀死的区别并不大;可是如果想到被捉到后可能被魔王生吃掉,这无论如何也会极大地降低军队的士气。一支兽人部队对人类军队打起了伏击,这本来就会令他们惊疑不定;如今可以让他们确定是魔王在带领兽人部队,虽然解决了他们的疑惑,却带来了更大的恐慌。他们不会把我往同类的身上去想,因为众所周知:兽人与人类是天敌。历史上曾有过人类想利用兽人的力量,但他们的最终下场往往是被兽人杀死。只有极少数商人世家可以与兽人打交道,兽人对人类世界的某些产品很感兴趣,不依靠那些商人世家,他们的物资将会极大匮乏。 如果英格兰尼人真的害怕了,他们的士气不可避免会遭受极大的打击。战争中士气是个极为关键的因素,当士气低到一定的程度后,一旦在战斗中有人试图逃跑,将会导致其余的人也跟着逃跑。一个最普通的长枪兵也很容易将长矛刺进一个正在逃命的小队长的后背。 我兴奋地叫出一个被公为最持重的年老兽人。吩咐他跟踪逃向西边去的俘虏。然后仔细观察西征第三兵团在得知那骇人的消息后,速度是否放慢,是否很早就立营扎寨。 如果第三兵团的士气真的下降,我准备打一场夜袭战。 古东方有句话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虽然由于各种原因,神圣大帝最终没有与我们的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结合,但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神圣大帝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率领兽人血洗英格兰尼领地,完全是为了伊莉公爵。在骄傲我国大公得到神圣大帝如此青睬的同时,我们不得不为他们之间没有最终结合而感到惋惜。 ——摘自塞斯地方刊物《塞斯风云》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月亮似乎不忍目睹即将出生的惨剧,完全躲在乌云的身后。飒飒冷风在原野上强劲地吹袭,一丝火星完全可能造成一场无法扑灭的大火。 我喜欢现在的天气。 率领兽人部队踏着苍茫夜色,静悄悄向西出发。我和卡特琳娜、木力、桑让率领着我亲自挑选的魔王亲卫队走在队伍的前面。挑选亲卫队的原则很简单:一、必须拥有狂化能力。二、必须会说中华语。在这样的限制下,三千余人中符合条件的只有两百多人。不过我只将亲卫队的名额定为一百人。虽然那些联队长、大队长宁愿放弃职位而当我的亲卫,但兽人军队的管理指挥本来就相对混乱些,再将那些骨干调离,军队可就真不好指挥了。 木力自己原先的战狼让给了我,他现在骑的是一匹五岁的年青战狼。木力纵狼骑到我的身边,我回过头问他。“木力,你把自己的战狼让给我骑,现在的坐骑习惯吗?”木力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抚摩着战狼身上光滑发亮的短毛,咧开大嘴压低声音笑着说:“魔王,你看。此骑全身乌黑,四爪却雪白,加上它额头的一处白毛,不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月光下也神气得很。再看它前胸宽阔,臀部滚圆,四条腿纤长有力,除了您骑的老狼王,别的战狼可都比不过它。” 我微微一笑。木力其实是个颇为健谈的人。只不过由于图腾崇拜,他对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现在接触多了,木力虽然仍旧非常敬畏我,话却也多了。 边聊边走,快要走到敌人营地。我举起手,木力严肃地向后宣布:“噤声!” 兽人们望着远处营地的星点灯火,开始跃跃欲试。在我的领导下,兽人们的纪律性逐渐加强了。以军纪而言,他们可能比起粗野的强盗都还稍差一些,不过比起最初已经进步多了。在我没有发出明确进攻命令前,兽人们都强忍着杀戮的**,他们兴奋地望着人类的营地,又不时将期待的目光移向我。如果是木力带领着他们,相信在木力宣布进攻前,已经有许多兽人会忍不住冲锋了——这还是假设木力本人不会在宣布进攻之前自己已经领先冲进营地的情况。 仔细观察对方的营地,确实有些法度。营地设计得很合理也就算了,第三兵团的首领居然还派了大量的巡逻人员。我侧身告诉卡特琳娜,要求她用灵觉侦察一下。 说起来,这又是我心头一个永久的痛。也许是还没熟练掌握这技术的缘故,也许是卡特琳娜实力确实高出我一大截,她的灵觉有效范围居然有两公里。卡特琳娜闭上眼睛侦察了一会儿,她悄悄告诉我:“至少有一个黄金骑士、三十个白银骑士以及一个魔导士和七个高级魔法师处于清醒状态。” 这个情报很关键。这说明敌人的首领警惕性极高,他可能预测到我将会袭营。如果不是卡特琳娜先将这个情况侦察出来,我冒失地施展高级火系魔法袭击敌人营地,魔法元素剧烈聚集和波动极有可能会引起对方魔法师的警觉。那样偷袭将演变为强攻。放弃偷袭的战术优势直接强攻,那是傻子才干的事。 我想了想,转身招来木力,他兴奋地全身颤抖,他压抑着声量问:“魔王大人,现在开始进攻吗?” 真是令人无奈啊。如果兽人能够拥有强烈战意的同时仍旧保持真正的冷静,那就会成为一支天下无敌的部队。我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住兽人们即将爆发的杀戮欲,但让兽人们拥有冷静这一特质,那却是哪怕天神也无法办到的事。 叹口气,我施展了一个大面积的冷静术,这是在战斗结束后专门帮助狂化战士的一个水系魔法。在与兽人的接触中,我发现这个法术对于战前控制兽人情绪很有效。令人遗憾的是,以我这样一个拥有魔导士实力的魔法师为这群兽人所施展属于一级魔法的冷静术,由于范围过大,也感到很吃力。而这个魔法的效果只能保证在十分钟的时间内他们不至于丧失理智冲向第三兵团的营地。好在十分钟的时间也足够做许多事了。 我很希望手头上有一支至少十个拥有风剑士身手的特别行动队,那样我就可以派他们潜入敌营放火而不必亲自动手。 我赶紧吩咐木力:“木力,当敌人营地起火时,你就开始进攻。”转身面对桑让,“从现在起大约八分钟,你指挥巫师部队对战士们施展嗜血术。” 看了卡特琳娜一眼,她会意地点点头。阿呆往地上一趴,似乎准备偷懒。我拧住阿呆的耳朵把它拖起来。魔王大人现在都沦落到事必亲躬的地步,魔兽之王还逃得过做苦力的命运吗?我骑上阿呆,与卡特琳娜分头向敌营潜去。 卡特琳娜现在如果重操旧业当刺客,一定会比以前做得更好。灵觉探索与收敛气息技出同源,当我教会卡特琳娜灵觉探索后,她自己就会收敛气息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显然是我与卡特琳娜之间的真实写照。象幽灵一样,卡特琳娜消失在我眼前。不用回头,身后的兽人们一定都露出了崇拜的表情。我双腿用力一夹,阿呆以也惊人的高速潜向敌营。 前些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卡特琳娜也是魔武双修,但是她的魔法水平远逊于格斗技。她强调说,她的普通族人都是在成年之后魔法才会大幅度进步,成为魔法导师也轻而易举。小孩子爱吹牛我也没办法。其实在营地里放火即使不会火系魔法也没关系,只要你会将火把扔向易燃物就可以了。 粮草正如预期那样开始燃烧,阿呆也开始随心所欲地施展连株火球、流星火雨。阿呆跟我这么久,眼看要成为一个资深的纵火犯了。唉,堂堂的魔兽之王啊…… 营地刚开始失火,木力就率着他那三千余身经百战、犷悍异常的兽人骑兵向营地袭来。虽然没有人类大规模骑兵冲击时震憾人心的马蹄声,但是兽人粗野狂暴的呐喊却给被袭者带来了更大的心理恐慌。战狼猛烈地踏着山石和坚硬的红土,象海潮,又象狂风暴雨…… 在兽人部队还未冲进营地时,那些未曾睡觉的人类士兵慌忙冲出帐篷试图组织抵抗。一些中、高级将领呐喊着要求自己的部下集中,但是慌乱的士兵四处奔跑,反而往往将好不容易集中起来的小股部队冲散。当兽人冲进第三兵团的营地后,意志最坚定的将领也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尝试。现在敌人只好用最原始的战术:各自为战。 由于敌人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的缘故,除去那些光着身子慌忙逃出帐篷既无盔甲又无兵器的士兵外,其余的士兵都尽量向人多的地方靠拢。营地里喊杀声一片,兽人部队和人类士兵交错混乱,而兽人们全部有坐骑,因而他们很容易将一股股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士兵驱散。客观地说,敌人的斗志比我想象得要顽强许多。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大量溃逃。我喜欢追杀,因为追杀显然比对杀更轻松。 正在寻找敌军主将的木力忽然看见桑让被一股千余人的士兵包围了。木力一挥战斧,身后的兽人嗷嗷大叫着冲向那股敌人。木力手中的银色战斧已经被染成红色,他的面前无一合之将。好几个青铜骑士试图阻止这个凶恶的兽人,却也被他一斧一个砍落马下。眼看木力将要与桑让汇合,人类战士中突然分出一支百余人的队伍迎击木力。那百余人中居然有十来个白银骑士和一个黄金骑士,看来敌人的主将就在这股部队中。木力挥舞着双斧红着眼冲了过去,双方转眼就激烈地撕杀起来。 兽人进行这种混战占据极大的优势,他们的个人能力远远超出人类。如果说在阵地战中兽人对人类的弓箭手、长矛兵、魔法师特别厌恶,那么现在他们却非常喜欢这些兵种。在混战中,这些兵种的优势荡然无存。对兽人而言,砍杀往昔最痛恨的兵种给他们带来的快感令他们愈加兴奋。有的兽人为了追杀一个魔法师,甚至会放过眼前的剑兵、持盾兵、战斧兵。重骑兵在战斗中也是兽人所讨厌的兵种,但是今夜却几乎没有重骑兵出现。没有任何骑兵会在自己休息的时候让战马仍然披挂着几十公斤的护甲,同时自己也不会穿着几十公斤的盔甲入睡。在夜袭中,如果抢到一匹马,他们就转职为轻骑兵,如果没有,就转职成轻步兵。 卡特琳娜听话地待在我的身边,我将阿呆重新让给她骑。不被人看见还好,如果被人看见我骑着阿呆,这无疑是插标卖首的行为。或许以兽人的智商也可以将一个蒙面的男人与塞斯的大人联想起来。魔王亲卫队中也有三十余人聚集在我的身边。我对现在的情况很满意。一个月前,这些亲卫队如果能够有一个人留在我身边而不冲进人群中撕杀就会让我很感动了。亲卫队中其余的六十多人,有些是因为沉溺于杀戮的快感,有些则是因为没找到我在哪儿。 木力边的撕杀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上风。但是桑让的情况就很不好了,他周围的兽人越来越少。不明白桑让作为一个巫师干嘛也要冲进敌阵砍杀呢? 如果想要以最小的损失获取最大的利益,现在应该去杀死那个第三兵团的兵团长。我斜举长矛,双腿一夹战狼,冲向敌人首领。身后憋了很久的亲卫兴奋的狂喊着随着我冲向敌阵。 神圣大帝借助兽人的力量是历史的必然。 一、当时塞斯被充满野心的法兰西斯亲王所统治。塞斯朝政为小人所把握,神圣大帝为收复塞斯,不得已只得借助兽人力量;二、大帝自小就存有使大陆各个种族和平相处的信念。因而在适当的时候与兽人接触并感化他们,最终使他们成为爱克斯大陆中平等的一员;三、虽然初期兽人部队尚未开化,行为野蛮,因而造成少量平民的死亡。但是英格兰尼人本身是极为残暴的民族。他们无端攻击神圣大帝的出生地塞斯,终于激怒神圣大帝。以暴制暴、以血还血向来是至理名言,对于喜欢用暴力的国家,只有用更血腥的暴力来征服它。 ——《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这时候,我的心平静无波,胜败生死全部置之于脑海之外。视线和精神均锁定在目标上。似乎受到了感应,第三兵团兵团长向我望来。令人恼怒的是,他作了一个手势,身边的护卫向我迎击冲来。 普通的骑士习惯一手持矛一手持盾,也有少数骑士使用双手矛。使用双手矛的骑士往往都是对自己武技极为自信的人。没有盾的掩护,在混战中受伤的机率很大。看见卡特琳娜使用双手矛后,我也转而使用起双手矛起来。她一个剑士都使用双手矛,我再使用一矛一盾的战术,岂不是被她比下去了吗? 左手长矛象一道闪电般由下挑至,斜取一个青铜骑士咽喉,他不及反应便被挑落下马。右手边是一个白银骑士包抄而来,我旋转手中长矛,划出一道弧线直取他的头部,对手反应极快,侧身举盾,将长矛卸开。 虽然卡特琳娜在这种混战的情况下比我更厉害,但我仍然忍不住很鸡婆地关心她。可是当我百忙中抽空望向她时,看见她已经用双矛分别挑落两个敌人,并带着好胜的孩子气望着我淘气地一笑,我差点没气得从战狼身上摔落下去。 不能被她比下去! 与白银骑士即将交错的瞬间,一道三级气系魔法霹雳闪电击中对手。霹雳闪电虽然只针对个体,但它对个体的威力远远大于连锁闪电。虽然对方是白银骑士,在这种强度的闪电打击下,也几乎落马。不忍心看着敌人在马上摇晃着坚持不愿落下那么辛苦,两骑交错之后,我将右手长矛刺入他的后心。白银骑士终于不甘愿地摔落。 为了耍帅,我将右矛插入右侧的鞘座,冲着卡特琳娜得意地打了个手势。看见卡特琳娜嘟起小嘴冲向下一个敌人,我正暗自高兴,却突然警觉。左手矛将来敌的长矛挑开,然后双腿勾住狼腹后仰,尽力躺在战狼的身上,好不容易才躲过正面射来的一箭。 惊出一身冷汗,反手抽出右手矛,集中精神冲向敌人统帅。敌人有护卫,我也有亲卫,还是会狂化的兽人。 兵对兵,将对将,我懒得和小兵们纠缠。敌人统帅惊讶地看着我们这群人毫不费力突破他的护卫防守,直向他杀来。 “来者何人,为何与兽人为伍攻击人类?我乃英格兰尼一级上将,第三兵团兵团长儒……好胆!竟然偷袭本帅。” 兵团长你个头啊,现在形势是你死我活,难道想攀亲戚不成?要讲话也讲得聚精会神一点嘛,我抛出的高速长矛居然被他闪过,早知道如此,我干嘛这么性急抛掷出兵器呢?看来戴上一个面具也只能哄哄普通人,稍有点智慧的人都不会被骗。 本着杀人前少废话的原则,我将左手矛交到右手,左手抽出重剑杀向敌人兵团长。卡特琳娜也干掉面前的敌人,从侧面攻向兵团长。 兵团长纵马后撤,他身边剩余的护卫拼命向我们攻来。 对敌人施展了一个土系一级魔法迟缓**,围攻过来的护卫的速度明显缓慢了。没来得及为自己正确的战术得意,阿呆一声大吼减少了我的得意之情,敌人的坐骑或者颤栗、或者暴走,马上的战士陷入无法有效移动的窘境。阿呆载着卡特琳娜抢先冲到目标面前,双手矛如同两条毒龙一先一后刺向对手。 “女流之辈安敢欺我耶?!” 兵团长暴喝一声,左手持盾迎向卡特琳娜左矛。当矛盾相击瞬间,钢盾略一侧偏,卸开长矛,长矛在精钢盾上划出一串火星。接着兵团长以长矛点击卡特琳娜的右矛,双矛相击,兵团长上身一晃,显然落了下风。卡特琳娜虽然是剑士,但是精通骑术,在马上并不逊于高阶黄金骑士。 眼见敌方兵团长陷入险境,我大为着急。我的目标怎么能被别人干掉呢? 用力一夹战狼,我冲到敌人面前,闪电般刺向敌人。兵团长以一敌二更显吃力,他急忙用左臂的精钢盾护住前胸。毫无花巧的剧烈撞击之下,兵团长险些掉下坐骑。我的臂力加上强劲的冲击力,又是趁在他连挡卡特琳娜两击之后还未回复时作出的偷袭攻击,居然没有将他一枪挑落下马,看来他的实力至少也达到了中阶黄金骑士的水平。 为自己和坐骑加持了一个幸运之神,我重新攻上去。 卡特琳娜娇嗔一声:“坏表哥,抢我的功劳。”在撒娇的同时,她双矛纷飞,急刺兵团长各处要害。 我闷声不吭从兵团长身后劈出重剑。开玩笑,兵团长是我首先发现的,怎么能算她的? 兵团长在保护前心还是后背的双选题上,选择了防卫正面的危险。重剑劈在他的背部重铠上,连重铠都击破了。不过敌人似乎还套着极品链状内甲,我感觉重剑并没有砍进他的身体。 兵团长喷出一口鲜血,驱马逃命。敌帅护卫拼死缠向我们。兵团长的护卫实力并不弱,又心存死志,我和卡特琳娜花了不少时间才清理完十几个护卫。我与卡特琳娜对视一眼,她不依地扭动腰肢,“都怪你,把他吓跑了。再斗一会儿,我肯定能打败他。” 我偷偷一笑,平手的结果可以接受。反正敌人的帅旗逃向营外,现在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斗志完全垮了下来,我的目的达到了。 剩下的屠杀没有必要参加,我跳下战狼,走向卡特琳娜。她还没弄明白我想干什么,我跳上阿呆后背,环住卡特琳娜的小蛮腰,在她耳边轻轻说:“女孩子不可以那么好胜的。现在战斗基本结束了,我们先回营地休息吧。”现在我已经掌握了一个制服卡特琳娜的法宝:只要环住她,她便丧失了思维的能力卡特琳娜将羞红的脸藏进我的胸膛。我们俩在这充满杀戮气氛的战场上,轻言细语开始聊些没营养的话起来。 我并非狂傲自大,现在战场上的敌人除了逃命就是高呼投降,几乎没有人仍旧坚持战斗。况且我的身边现在还聚集着十几个亲卫,就算一两百士气完好的敌人突然攻击我们,那些亲卫也可以解决。 直到第二下午,四处追杀敌人的兽人们才陆陆续续回到营地。回到营地后,他们不顾疲劳马上兴冲冲地加入了已经召开了一整天的狂欢宴。兽人对品酒完全没有品味,对于红酒、葡萄酒完全不屑一顾,只对白酒感兴趣。对于白酒,他们也分不清好坏,我亲眼见到几个高级军官用大碗或是直接用瓶子喝大陆历1330年的极品珍藏酒。三瓶至少价值三千枚金币的极品酒被他们三口两口吞进了肚子,没想到其中一个人擦擦嘴边的酒渍,打着酒嗝评论说:“嗯,比刚才的烧酒还是稍差了点。”如果是一个嗜酒者在一旁听到,肯定会和他们拼命。 我没有制止他们的狂欢。据阿呆侦察,队,想必他们需要一些时间消化此时得到的情报吧。布雷西亚军倒是仍然向我们进军,但是从速度和距离看,至少还有两天才会到达。 木力对我说过对人类的观感:“人类只有三样东西超过我们。一是酒,他们酿的酒实在太诱人了。二是厨艺,人类烧出来的东西比起我们强太多。第三是魔法,不知为什么,人类瘦弱的身躯可以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 攻陷迪拉城的时候,他们抢掠了大量的酒和人类的食物。在我的威胁利诱之下,部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酗酒行为。但是在暂时解除周边的危险后,我也只好对这些嗜酒之徒睁只眼闭只眼。 从中午起,营地就发出可怕的呼噜声。随着时间的推移,呼噜声越来越大。这于我和卡特琳娜而言简直是一种可怕的精法。在这种可怕魔法的保护下,想要偷袭他们必须冒着变疯的危险。 我拉着卡特琳娜来到离营地两公里远的一处小河边。卡特琳娜随我来到河边后,仍然不停地吃吃地笑着。“哎呀,真是可怕。”她转手轻抚阿呆的肚子,“是吧,阿呆,连你都忍受不了兽人们的呼噜声吧?” 阿呆眯着眼睛在地上打滚。看到我躺在地上,而卡特琳娜以我的胸膛为枕,明白一时之间没有人给它挠痒了,便自顾自地扑起野地里不知明的昆虫起来。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姿势不够舒服,她翻身以双肘架在我的胸口,托起香腮宣布:“表哥,我都不知道你睡觉打不打呼噜呢。要是你睡觉象兽人那样打呜噜,那我得仔细想想再决定嫁不嫁给你。” 正待想怎么反击,她却又破天荒地露出凝重之色。卡特琳娜主动抱着我的脖子,将脸贴在我的胸口,“你把我宠坏了。知道吗?” 充满磁性的嗓音里略带不安。“我在你面前越来越放纵了,如果被爷爷知道了,他会气坏的。”

第20章 第20章 我伸手轻抚她柔顺的黑发。“我自己愿意宠你,你爷爷为什么会生气呢?听你的口气,你爷爷很尊敬我吗?为什么呢?” 卡特琳娜犹豫了一下,“你的地位很尊贵,但是我现在不能向你解释。” 伯爵是上位贵族,但只是相对于奴隶、平民、下位贵族而言非常尊贵。在贵族中,候爵、公爵、亲王以及国王更尊贵,而且高级魔法师以上的魔法师在贵族的圈子里也能够得到超过伯爵以上的待遇。难道卡特琳娜一族是沙丝那亚的官奴?! 摇摇头,只要卡特琳娜不告诉我,我还真猜不出来。 “既然你的爷爷也尊敬我,那么我向你爷爷解释一下不就成了?” 小美人忧虑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听到我的安慰后,抬起头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蜻蜓点水似地轻吻我一下,然后放心地趴在我的胸口睡觉起来。 和这个小魔女在一起,我总能找到伤心的理由。 小魔女象征性地轻吻一下就安心地枕着我睡觉去了,却根本不理会我的痛苦。欲念与道德又开始了激烈的搏斗。这根本就违背常识:投怀入抱者应该有遭受侵犯的觉悟,但是卡特琳娜有时候看起来异常聪明,有时候却天真可爱(傻得一塌胡涂的美称。比如说现在卡特琳娜绝对不知道被她压着的男性,身体的某一部分会多么痛苦)。身为白银骑士的我,不想被影剑士揍成黑眼眶。 唉,今晚又是一个失眠之夜。 …… 神圣大帝与英格兰尼位列七大神将之五的儒尼奥尔。博格的首次交锋中略占上风。虽然儒尼奥尔预计神圣大帝可能会乘夜偷袭,但到底存了一丝大意之心。 如果他明确命令所有的战士下午开始休息,夜间进入战斗预备状态,那么神圣大帝的偷袭战将以失败告终。 如果儒尼奥尔夜间防备做的更严密些,只要能够提前一分钟发现大帝偷袭的部队,那么胜负也很难说。 由此可见,如果发现了可疑之处,应该大胆假设,小心查证,认真对待。不可存一丝大意之心。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第一声鸡鸣响起时,营地那边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然后营地里发出嘈杂兵器碰撞及呐喊声。 想必是敌人先以气系魔法连锁闪电攻击我的营地,然后士兵趁乱攻了进去。身为武将,自然有被敌人偷袭的觉悟。只是我没想到,昨夜刚对英格兰尼第三兵团进行过夜袭,报复来得这么快。 我们很快来到营地外围。 营地里的砍杀声极大,我多少放了点心。 营地遭袭,往往有三种反应。一是主将心中早有算计,因而将计就计进入反伏击战;二是遭袭方很快组织抵抗,虽然吃些亏,但也不算太糟;第三种情况则是炸营。如果发生炸营的情况,偷袭方是最乐意看到的,而被袭方的将领再怎么有能力,也无力回天。不过我想如果偷袭的不是魔族,兽人那种简单的头脑导致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炸营的情况吧。 由于昨天的狂欢,兽人们大多头昏眼花,手脚无力,现在又是被偷袭,损失看来很大。 可惜身边没有得力的帮手。木力只是一员猛将,统率的能力却比较糟糕;桑让虽然比木力多了一份清醒,但比起为塞斯捐躯的布莱克本也强不了多少。如果是马迪尔或是克洛斯在我身边就好了,哪怕是拉西斯那个海盗在身边,情况也会改善不少。人才实在太少! 静下心来,我开始聚集魔法力。 我将要使用的狂暴术是嗜血术的衍生魔法。它虽然只是土系二级魔法,但是想要笼罩全营地的范围,于我而言确实颇为吃力。以嗜血术笼罩营地虽然轻松些,但嗜血对魔法范围内全体人员有效,我没必要帮助敌人。而狂暴术则是兽人专用魔法,我十几天前刚从桑让那儿学会这种魔法,它只对含有兽人血统的人有效。 聚集了足够多的魔力后,头突然有种将要裂开的感觉。以个人的力量来影响战争的胜负,的确是件很困难的事。我虽然已经是魔导士了,但想要影响这场规模不足万人的战争,也倍感吃力。 一股淡淡的红烟笼罩在营地上,越来越浓。兽人们的咆哮声开始超过人类的呐喊。渐渐的,营地里人类发出的痛苦叫喊声越来越大。 我松了口气,同时感到一阵眩晕。虽然使用魔法只消耗精神力和魔法力,但如果一个不爱读书的圣骑士被迫读一整天书后,也会有眩晕的感觉。 现在战局扭转了。兽人因为宿醉而导致的无力感被我解除。宿醉本身并不会导致体力不支,但是对精神力的破坏却非常可怕。现在我用狂暴术暂时取代兽人酒后的意志,他们又重新生龙活虎起来。血腥术等魔法都是影响被施术者思想的魔法,既然兽人们已经驾驭不了自己的思想,那么让他们失去思考的能力而用纯粹的战斗冲动取代,毫无疑问是一种极为正确的选择。 营地里已经杀得难解难分。双方都谈不上什么队形、战术,他们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杀死对方。 营地外仍然有一队人马,他们的首领显然不打算将这支五百余人的预备队冲进狂暴的兽人当中。我施展魔法时的魔法波动被敌人的首领察觉了,他转过头望着我这边。看见我与卡特琳娜后,他带着三十多个护卫骑马过来。 他们并非以冲锋阵型急驰而来,因而我只是静静地望着对方。 我露出一丝苦笑,对方是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兵团长。昨夜的胜利使我过于骄傲了。看他的模样,似乎根本就没有受过伤,也许昨夜他被我砍中后背后吐出的鲜血只不过是自己咬破舌尖的假象。重剑砍进身体后伤害固然很大,但是如果击破重铠后又被极品链状内甲挡一挡,作为一个至少是黄金骑士的战士,即使受伤,也伤得有限。他那么夸张地吐出鲜血,居然麻痹了我。 他盯了我足足半分钟,似乎一点也不受营地中喊杀声的影响。现在营地里兽人显然占据了极大的上风,营地那边传来的几乎都是兽人的咆哮和人类的惨呼,我想战斗很快就会结束,兽人将是胜利者。 对方的双眼眯了起来,他的眼光极为凌厉,但声音里含着些许苦涩。“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兰特伯爵,我说的没错吧。” 早知如此,我何必戴上面具藏头露尾呢?从身形上固然不好断定,但当今世上成为人类坐骑的猞猁却屈指可数。这些情报一综合,我究竟是谁也就呼之欲出了。 哼了一声,我没承认也没否认。“不知有何见教?” “我乃英格兰尼一级上将,第三兵团兵团长儒尼奥尔。博格候爵。你身为人类,为何率领兽人残杀同类?” 这回我没有打断对方的自我介绍。说起来,我的情报工作居于劣势。对方是个强敌,多了解对手一点也是好的。 我又冷哼一声:“那么你身为人类,又为何要率领部下去残杀塞斯的同类?” 儒尼奥尔没想到我会如此反击,有些语塞。他的第三兵团加入塞斯的战局,自然是为了参加战斗而并非人道主义援助。如果他否定我刚才的反诘,会显得没有大将风度。 旁边的一个护卫见主帅为难,说道:“率领兽人与率领人类怎么同?你难道不知道兽人是人类的天敌吗?” 尽管我的内心多少也觉得有些不妥,但此时仍旧用强硬的口气反驳:“用武器杀与用魔法杀人难道有什么不同?难道说只许你们英格兰尼人在塞斯的领土上杀害塞斯人,就不许别人进攻英格兰尼杀死英格兰尼人吗?” 儒尼奥尔伸手止住了那名护卫继续辩驳的打算。 “兰特伯爵,你可有意效忠英格兰尼?以你的能力,封候拜相指日可待。你与伊莉公爵之间的事我也有所耳闻,现在塞斯有阿朗佐亲王坐镇,即使能够恢复塞斯的主权,你的情况也不会很好。” 尽管明知这是挑拨离间,但我仍然有些黯然神伤。 看见我的神情变化,儒尼奥尔的语气有些转变。“你为伊莉公爵尽心尽力,可她怎么待你呢?” “我很佩服你,居然能够率领兽人进攻我们。不过你想过没有,这样一来你就会身败名裂。虽然大家都知道用重剑杀人与用长矛杀人并没什么区别,但是根深缔固的种族仇恨会使你成为人类的公敌。我猜,恐怕到时候伊莉公爵也不会支持你吧。” 我的心里隐隐有些痛。这种后果我虽然潜意识地否定,但从逻辑而言,这又是必然的结果。不过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并非完全是因为塞斯的原因。对于乔,我非常歉疚,他对我忠心耿耿,我却连他的独生女儿也没能保护。如果当时的杀手首领不是卡特琳娜,或许我杀了他后也可以马马虎虎敷衍自己的内心愧疚。但是如今,我不得不攻击英格兰尼以慰乔的英魂。 我的语气连自己都听出颇为落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乃大丈夫。” “我的处境和后果,也大概猜得出。” “不过……” 我狠狠地盯着儒尼奥尔,思考是否将我报复的真实目的说出来。以国家民族大义为借口,塞斯人一定会更为崇拜我。我率领兽人与英格兰尼人作战,虽然与兰妮之死受了刺激有关,但确实也有一部分心理是为了塞斯。 “弱小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哪怕必须下地狱,也要以任何形势反抗侵略者!” 儒尼奥尔听了听营地内的动静,欲言又止。营地内的战斗接近尾声了。 “可惜昨夜被你偷袭时我的魔法师部队伤亡过于惨重,要不然今天的胜利应该属于我。我们下次在战场上再见吧。” 儒尼奥尔率着他的护卫后撤了,与他营地外的部队会合。然后,一个号兵吹起了撤退的军号声。 在撤退的军号声响起之前,偷袭兽人营地的人类士兵就已经开始溃逃了,如果说有什么比与兽人作战更令他们害怕的事,那就是与狂暴的兽人作战。撤退的军号声响起后,冲进兽人营地的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的士兵不顾一切地溃逃起来。陷入疯狂中的兽人尾随着敌人冲出营地。 至少还有两股强大的敌人没有露面,让这些失去理智的兽人继续追击下去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我骑着阿呆切入溃逃的人类士兵与兽人之间,对兽人们施展冷静术。 虽说冷静术只是水系一级魔法,但是在我魔法力非常空虚的前题下,也足以令我的头越来越晕。好在魔法施展出来的效果还算不错,兽人们清醒过来,他们茫然看看四周,然后大多就地倒下开始呼呼大睡。 看见桑让醒来后也象普通兽人一样茫然四顾后打算重新睡觉时,我这下可着急了,急忙对他大喊:“桑让,你现在还不能睡,你唤醒其他巫师给受伤的士兵治疗一下。” 桑让困难地眨着眼睛,显然此时他正在与睡魔进行激烈的搏斗。“啪”的一声,桑让对自己用力地扇了一巴掌。兽人淡绿色的脸上显出鲜红的巴掌印。这样,桑让脑海里的睡魔离开了,魔王的命令占据了上风。 桑让恭敬地向我行礼。“尊敬的魔王大人,满足您的意愿是我们兽人最高的荣誉。” 我向自己的大帐走去,现在魔法力透支得非常严重。但愿我不会在还没有走进大帐前就昏倒,魔王会在这种情况下昏倒吗? 掀开营帐前,我想起一件事。 “卡特琳娜,你和阿呆在营地四周负责一下警戒吧。如果有人想偷袭就唤醒我。” 神圣大帝与英格兰尼七大神将之三儒尼奥尔。博格的第二次交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略占下风。 包括此次被袭战,作为一个军事领导人,神圣大帝已经是第二次在战斗中的某一阶段不在现场。虽然后世的浪漫游吟诗人高度评价神圣大帝的这种行为,但是从军事角度而言,这是一种失职。以现在大陆通行的军事法而言,这种行为至少要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的惩罚。 当头天夜里儒尼奥尔的本营遭受袭击后,他便意识到那样的战斗必然失败。儒尼奥尔果敢以后背承受大帝重剑一击,然后咬破舌尖吐出鲜血以便麻痹对手。儒尼奥尔的计谋非常成功。 第二天神圣大帝明知儒尼奥尔的军队在二十公里外,居然放任兽人在营中酗酒,并且自己陪着爱侣远离营地散步。儒尼奥尔趁此良机偷袭大帝本营,打算一洗前耻。 然后儒尼奥尔没有预料到,大帝会为宿醉的兽人施加狂暴术。这样一来,原本计划痛击酒后无力的兽人,却演变为惨遭狂暴的兽人屠戳。优秀的战术之所以得到惨败的后果,只是因为漏掉了一个关键的情报。 从大帝的兽人部队遭袭可以看出:不能被敌方示弱的行为所迷惑。无论对方看起来如何弱小,也应该以狮子搏兔的精神与之战斗。 从儒尼奥尔偷袭战的失败可以看出:作战前一定要将尽力获取更多的情报,并对所有的情报加以分析。这样才能增加胜利的机率。 ——《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经典战例分析》魔法师在精神力和魔法力透支后,必须先以充分的睡眠恢复一定的精神,然后再用特殊的冥想来恢复精神力和魔法力。我没那么麻烦,在睡眠的同时,精神力和魔法力都迅速地恢复。 一觉醒来,我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和魔法力基本上恢复了。嗯,感觉真好。 走出帐外,却惊奇地发现卡特琳娜正拿着鞭子抽打一群伏在地上的兽人。领头的是木力和桑让,后排的是我的亲卫,再后的是联队长和大小队长。 卡特琳娜一边抽打一边气呼呼地责备:“低贱的兽人,打胜了仗就乱喝酒。要不是魔王大人为你们施展狂暴术,你们都会被人类偷袭杀光的。你们这些低贱的兽人死光了不要紧,害得魔王大人施展魔法过度,现在都没有醒来。” 虽然卡特琳娜并没使用斗气,而小女生的力气对于兽人而言到底是否会造成痛感都不可知,但是这样似乎太伤害兽人的感情。 “卡特琳娜!” 卡特琳娜听到我的声音,惊喜地转过身望着我。她似乎没有听出我声音里的责备,兴奋地扑进我的怀里。 “你这个大坏蛋,干嘛睡这么长时间,害人家担心死了。” 我看看太阳,刚刚升起不久。如果不是我刚睡着就醒了,那么我至少睡了整数的天数。 看着卡特琳娜这么为我担心,我的心又软了。“我睡了一整天吗?” 卡特琳娜用力地点点头。我看了看那些兽人,他们仍然老老实实地伏在地上。 “你干嘛打他们?是你叫这些战士跪在我的营帐门口的?” 卡特琳娜嘟起嘴,“才不是呢。他们昨天陆续醒来,得知你为他们施展魔法过度在营帐内休息,都自动跪在你营帐外请罪的。我刚才来看你醒了没有,看见他们这群人特别生气才打他们的。” 暗自叹了口气。冒充魔王率领这群兽人让他们为我卖命,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愧疚的。虽然除去魔王的身份,他们在我的率领下仍旧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欺骗到底还是欺骗。现在卡特琳娜这么入戏,将大战中魔王麾下的兽人视为我的奴仆,我觉得实在不妥。 “木力,你们大家起来吧。我没事。” 听到我的话后,兽人们各自起身。真是纯朴的兽人。如果换做是人类,多半会跪在地上说:“让魔王大人如此受累,臣等罪该万死,实在不敢起身。” “卡特琳娜,以后不许你这样对待木力他们了。他们对我忠心耿耿,是很好的属下,别再打他们。” 卡特琳娜困惑地歪着头,“可是大战中兽人同样对魔王大人忠心耿耿,但在魔王麾下,兽人是最低下的种族,鞭打他们是很正常的啊。” 我轻轻的拧卡特琳娜那诱人的小脸蛋,她倒是蛮入戏的。“魔王大人的命令你都不听吗?” 小魔女腻入我的怀中扭动,“不是啦,我听表哥的话。” 这时候听到响动,我抬头看见木力他们又重新跪下了。他们都低着头,双肩耸动。 “木力,你们怎么啦。” 不问还好,一问木力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这下子惹得其余的兽人也大哭起来。没听过兽人嚎啕大哭的人不知道,一群兽人突然一起大嚎起来,声势真的很吓人。天上一群南飞的鸟儿一下子就被吓散了队形。如果部下是矮人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听说矮人没有泪腺,他们一辈子从来不哭。 还是桑让稍强一些。他边哭边回答我的问题,“魔王大人,您对我们实在太好了。” 根深蒂固的思想真的很强大。以前小时候看见一个奴隶被庄园的监工抽打得很可怜,便吩咐监工以后不要打他,结果也是惹得那个奴隶嚎啕大哭。换一个思维角度想,我的处境真的很惨。除了塞斯人,我马上就会成为全爱克斯大陆的公敌。 惨! 很惨!! 虽然不能凭英格兰人的一面之词将我定罪,但是英格兰人肯定会请一些其他国家的人观看。由种种情况综合起来后,我逃不了被揭露的命运。现在马上离开这群兽人可能还来得及,但我能扔下这群忠心纯朴的部下吗——哪怕他们是兽人! 算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了。就算时间后退,我也仍旧要这样做。我不愿意留在塞斯,又仇恨英格兰尼所做的一切,恰巧有兽人愿意为我服务,这种情况下难道还有别的选择?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一条路走到黑吧。 “卡特琳娜,现在敌人的动静如何?” “帕克省地方部队的主力在我们北方一百多公里集结,向我们推动的速度非常缓慢。。” 卡特琳娜的声音清脆动听,可惜消息并不令我高兴。布雷西亚军现在小心谨慎,他们比我军强大太多,这下子不太好办。帕克省地方部队又在北边死死地堵住兽人部队的归路。明刀明枪地大干一场,那我的部队就会损失殆尽。兽人分为不同的族群,图腾不是猞猁的未必会认为我是魔王。我的部队现在是死一个少一个,而英格兰尼人却可以征兵补充。 “木力,部队的情况现在怎么样?” 没有得到回答,我朝木力看去,他此时正将全部心思放在哭嚎上,没听见我的问题。 “桑让,你来回答。” 桑让确实是自制力最高的兽人,他一边拭着眼泪一边回答我。“魔王大人,昨天被卑鄙狡猾的人类偷袭,我们损失了一千多同胞。现在剩余的人大约只有一千八百。” 被桑让当着面形象人类卑鄙狡猾,我只好哑巴吃黄连。前天带着他们去偷袭第三兵团营地时,他作为一个大巫师不也兴高采烈地冲进人群中屠杀?那时也没见他强调偷袭很卑鄙无耻! 幸好我偷袭在先,令队肯定全完了。 魔法师的支援几乎省略不计,又没有足够好的将领,这样的战斗的确叫人很头疼啊。在塞斯的时候,虽然说主意多半是由我来拿,但开个会还可以补充一个意见。但是如果现在召集兽人的中、高级将领开会,由他们得出的结论只能让我明白什么事是不能干的。 虽然兰仆说过那10%的兽人如果自小得到足够的教育并不比人类逊色,但成年后的兽人对他们进行教育会困难些。其实就算我的部下们的学习能力象小兽人一样,我也没那个时间和精力啊。 我随口问卡特琳娜:“大战时魔族战败,是因为兽人这边没有优秀的统率吧?” 卡特琳娜露出惊讶的神色,“表哥,你难道不知道吗?魔族其实是许多种族的统称,比如说吸血鬼族、妖精族都不是真正的魔族。” “在大战中,是由妖精作为兽人的首领。妖精自身的实力在魔族中不算很强,但是他们的统御力极强,因而在大战中非常称职。” 卡特琳娜顿了顿,“至于说大战中魔族方为什么会战败,主要有两个原因。综合实力是一个方面,人族、精灵族、矮人族的实力强于兽人族。另一方面……你以后自己问别的人吧,我不方便评论。” 没想到卡特琳娜知道那么多。 唉,要是现在有妖精帮我就好了。 又是一天过去了。 妖精还是想不出来,现成的小魔女虽然有一个。不过让娇滴滴的小美人管理我的部队,我既舍不得,又觉得多少有些没面子。 一个人管理这支兽人部队的确很累,命苦啊。 现在南北大军合围过来,虽然此时我的精神力很充沛,可是头却更疼了。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危机呢? 据斥候来报,已经与布雷西亚军汇合了。现在他们正在以正常行军的速度向我军逼过来。六个小时后,两军即将相遇。 战斗还是逃跑?…… 布雷西亚大军加上队虽然只有八千余人,但他们的战斗力不低。而我只有一千八百兽人。硬拼肯定是没有希望的,还是老老实实逃命吧。 选哪个方向呢?…… 往西的压力最轻,但将兽人带入塞斯是不可想象的。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在东面一千公里处,但是往东走压力可能是最大的。 现在我真正理解了作为领导者的压力。在塞斯的时候,面对难题可以与部下讨论,多少会有些部下与我的想法相同。现在,我却必须自己独自进行事关生死的决策。 我陷入沉思。 “表哥,你在干嘛?” 卡特琳娜从身后抱住我,调皮活泼的语气赶走了我某些消极的情绪。 “我在想怎么逃命。往西是不考虑的。往东呢,英格兰尼人会越来越多,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又是在异国进行作战,形势很不妙啊。” “为什么一定要逃呢,干嘛不想办法打败敌人?” 我拍拍她的小手,苦笑。“你道我不想吗?可兽人部队只有一千八百人,南边有三万人,北边少些,虽然只有八千余人,但战斗力不错。可惜兽人在战斗中很难保持完整的战斗阵型,一个对五个可以打赢,但是我用一千八打八千的话,我可没信心用很小的伤亡战胜他们。兽人部队死一个就少一个,为了保存实力,当然只好逃跑了。” 卡特琳娜转到我的面前。“现在的兽人没有妖精作统率战斗力差了很多。不过兽人向来就不讲究战斗阵型的。表哥,我来统率这支兽人部队吧。打败三万人很难,但是轻松战胜北边的八千人类部队,我觉得并不难。” 我不仅仅是迷惑,简直是震惊。 如果她不是吹牛的话,用一千八轻松战胜八千,那是个什么概念啊?我真的很难相信。 卡特琳娜看着我的表情,她轻笑着用小手抚平我皱起的眉头。“表哥,你忘了。兽人全部是骑兵,他们每人都拥有两三匹战狼。精灵是世界上站着的最手的射手,但兽人则是坐骑上最好的射手。兽人即使是骑在坐骑上,弓箭水平也高出人类一截。利用兽人的机动力和高超的骑射能力,想要战胜以步兵为主的人类部队并不难的。” 一支重骑兵联队如果对上一个没有魔法师、长矛手的兵团,或许可以战胜吧。但是…… 真的很不明白。不过我很好学,不明白可以问嘛。卡特琳娜告诉我作战方法后,我相信自己统率兽人比卡特琳娜更得力。再说了,让小美人统率我的部队,叫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让卡特琳娜来教我,怎么开这个口呢? 卡特琳娜一双大眼睛盯着我,看见我为难的表情,她突然扑哧笑了。 “好了,表哥,我告诉你战斗方法。别苦着脸了。” 看着卡特琳娜如花笑脸,我暗自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成为当今世上的最强者。如果不行的话,至少一定要强过卡特琳娜! 大战导致几乎所的种族都卷入了战争。某些弱小的种族甚至在大战中完全灭族。 当大战结束后,所有的种族都元气大伤。部分强横的种族或者随着神族去了神界,或者随了魔族去了魔界。生活在魔界和神界其它种族属于亚魔族和亚神族。亚魔族主要有吸血鬼族和妖精族;亚神族主要有翼人族和泰坦族。 在当今世界上活动的主要是四大种族:人族、精灵族、矮人族、兽人族。 ——《山海经。种族篇。总纲》兽人每人都拥有至少两匹战狼,如果我不想与敌人进行决战,敌人其实拿我并没有太好的办法。我想尝试一下新战术的威力,因而没有向北行军,反而挥军南下。 当布雷西亚部逼近我们只有一公里时,我摆出决战的架势。 对方在一公里外排好阵形,兽人部队散漫地在我身后冷冷地望着对方。我骑着战狼纵出本阵,打算先和对方首领聊聊天。以前雷洛父子和我开战前都和我聊天,我觉得他们很有趣。不过我现在想和对方先聊聊是因为不知道的情况太多,如果能够通过聊天多知道一些情报没什么坏处。 对方阵地也走出一个人,不过身后有十二个护卫。他非常年轻,看起来不超过二十五岁。披着一件非常华丽的战袍,脸形消瘦,表情轻狂。 “不论你是真魔王还是假魔王,遇到我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你的死期到了。” 真是个狂妄的人。如果我是传说中真正的魔王,只需要我一个人就可以消灭面前的三万士兵。没有魔导师和圣骑士、影剑士的配合,单纯的人数优势对魔王而言省略不计。 “多明戈公爵,虽然你们布雷西亚作为英格兰尼的帮凶也曾派兵进入过塞斯,但是我的主要敌人是英格兰尼。我希望你能够约束部队回到布雷西亚。” “哈哈哈……”多明戈放肆地大笑,“弱小者没有发言的权力。塞斯没有能力保卫自己的国土,遭受侵略是理所当然的。” 我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罗嗦的老太婆了。压下内心的怒气,我继续试图说服他:“塞斯人民无缘无故遭受侵略屠杀,你难道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吗?塞斯和布雷西亚都是小公国,你又何必参加这种不义的战争加深塞斯人民的痛苦呢?” “哼,你罗嗦些什么?”多明戈朝着我冷笑。“我不知道你与塞斯有什么关系。不过你应该明白,塞斯人所遭受的苦难,是因为他们的领导人无能!所以说,塞斯应该换个强大的领导人。按你的说法塞斯是受侵略,不过在我看来,我们是在帮助塞斯。” “其实即使英格兰尼不要求,我也会主动派兵进入塞斯。” “鱼脯存在的价值,便是为了证明我多明戈的武勋!证明我们布雷西亚人的强大!我要恢复五百年前布雷西亚强国的地位,自然不能放过这次侵略塞斯的机会!” 说完后,多明戈看着我铁青的脸色张狂地大笑起来。我们与双方的部队相距五百米,多明戈在说话时故意提高了音量。随着他放肆地大笑后,他身后的护卫幸灾乐祸地笑起来,布雷西亚本阵也随着他们的主帅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从纯粹的军事角度而言,我本来就应该率领兽人朝布雷西亚移动。考虑到英格兰尼才是主要的敌人,因而我希望给布雷西亚一个机会。但是多明戈公爵这么张狂,而布雷西亚军人非但不愧疚,反而表现出如此得意的神情,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一言不发退回兽人当中,多明戈也回到自己的本阵。他露出兴奋的神情率领着重骑兵向我们冲过来。 我避战了。 全军高速左向横移,敌人的左翼是英格兰尼第九兵团。 敌人先是慌乱了一阵,他们绝对想不到向来好战的兽人没有径直冲向他们的本阵,而是绕向他们最弱的左翼。左翼的第九兵团虽然慌乱,但是在友军面前他们的表现可圈可点。长矛手列阵于前,弓箭手拉弓待射。 现在还不是战斗的最佳时机,部队仍然保持着高速与敌人相距八百米的距离转移。 也许是不愿意失去决战的机会,敌人开始紧追着我们。不过他们的机动能力比我军差多了,人类的重骑兵从速度上讲处于劣势,轻骑兵的基本配备也很少包括弓箭。兽人一边逃跑一边向后射箭,只听见后方不时传来人类的惨叫、马匹的惨嘶和骑兵落马的声音。 这种战术确实很好,但是如果不是由我来统率,这种战术根本就不可能实施。兽人们这次没有与敌人直接撕杀,当然也有我为他们施加冷静术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兽人们在没有发狂的前提下已经开始学会服从我的命令了。

第21章 第21章 成功绕到布雷西亚部南边后,我命令兽人部队以稍快于敌人的速度向布雷西来前进。现在布雷西亚人肯定急得发晕。 以我的想法,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是最有诱惑力的。缘于实力的原因,又由于与多明戈的谈判失败,现在先拿布雷西来开刀。杀鸡骇猴之后,英格兰尼的从属国或许会从塞斯撤军吧。 敌人的轻骑兵对我们狂追不舍,他们自然知道一群兽人进入布雷西亚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战狼的短途冲刺速度略逊马匹,不过在弓箭的对射中轻骑兵非常吃亏,因而敌人不敢真正冲击我们的后队。 我率领后军与敌人的轻骑兵玩追逃游戏。作为主帅亲自断后,一方面固然与外公的教导有关;另一方面,我确实担心会有兴奋的兽人返身冲向敌军。 三个小时后,眼见敌人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战狼的短途冲刺固然不如高头大马,但是长途奔袭能力却高于马匹,况且兽人人均两三匹战狼,可以换着乘坐。是时候了。我对身边的木力宣布:“可以攻击了。” 木力等待这一刻已经等得浑身发痒了,听到我的命令后,他大声嚎叫,率领部队调转狼头发起了反击。经过三个小时的奔袭后,敌人的轻骑兵队伍毫无队形可言。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又没有长矛手、弓箭兵和魔法师的掩护,轻骑兵队伍很快就被我们冲散了。敌人的将领努力聚集队伍,试图顶住兽人的这一轮冲击。不过这种努力却是徒劳的,从各方面讲轻骑兵都居于劣势。在扔下六百多具尸体后,轻骑兵逃跑了。面对兴奋得不能自持的兽人,我不得不以斗气提高音量。撤退的命令在平原传得很远。兽人们以依依不舍的目光望着正在逃命的轻骑兵,给人一种被坏人抢了玩具的小孩的感觉。 “带着缴获的战马前进,前面有更多更好的目标等着你们。” 听到我的许诺,兽人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某方面讲,兽人们和任性的小孩子倒有些相似:用诱惑有时候比强令更容易让他们马上执行命令。 轻骑兵被杀散后,似乎被屈辱和愤怒所驱使,竟然重新集结后又加速向我们追来。轻骑兵的首领太可笑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缟。待敌人发疯地接近我们到一箭距离时,我又让兽人满足了一次。 被我军杀了两次回马枪损失了一千多战士后,轻骑兵再也不敢向我们狂追了。经过这次战役后,人类的轻骑兵恐怕会训练弓骑兵。敌人的轻骑兵缺少魔法师的掩护,单兵作战能力不如兽人,在追袭的过程中又不可能保持完整的阵形。在长途奔袭之后遭受兽人部队反扑,瞬间就会崩溃。 兽人们喜欢上了这种战术。在我下令高速进击布雷西亚本土时,居然推举木力向我表达要再玩一次回马枪的战术。 我哭笑不得,如果人类只有兽人的智商,这种提议倒是可以考虑。能连续承受两次回马枪的将领实际上已经够蠢了,现在还能指望他们再上当吗? 先用凌厉的目光向四周扫视一边,兽人们的狂热情绪立即降温了。恩威并施是控制部队的不二法宝,我又接着诱惑兽人们:“勇敢的兽人战士们,布雷西亚的主力部队在我们的身后,只要我们加速冲进布雷西亚,你们就可以享受不受干扰的杀戮乐趣了。” “嗷……嗷……嗷……” 兽人们发出兴奋而杂乱的嚎叫声,加快速度向布雷西亚冲去。 不需要向身后的布雷西亚人进行说明解释,他们自然知道一群兽人冲进剩余兵力不多的家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一路上没有敌人干扰我们前进的步伐。一群兽人不对兵力不多的人类城镇进行屠杀已经令英格兰尼人高兴得偷笑了,他们害怕做出任何举动会引起兽人的注意。我也不为已甚,自顾自地向布雷西亚赶去。 不过在朝着布雷西亚高速赶去的第三天,我却发现自己的性格里多了一种冷酷的因素。因为外公的缘故,我不太信仰宗教。听老管家说外公早年也是个虔诚的光明神教信徒,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又不信神了。后来遇到兰仆,我更加不信仰宗教了。信宗教还不如信仰兰仆呢。 那天我祷告了:“兰仆,我做了恶劣的事。我现在的道德观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你的道德千万也要跟着我变!拜托。” 原因是这样的:小美女在行军过程中以斗气护身倒也不累。可是人类的食物吃光后,厨艺水平堪称世上最可怕事物的卡特琳娜居然吃不惯兽人调制的食品(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吃不惯。只是回忆起卡特琳娜为我做过的烤鸡,兽人的食品却绝对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 看着卡特琳娜张着小嘴努力地撕咬坚硬的食物,我想发笑又有些心疼。绝世佳人的脸上沾满了风沙,小脸上一块灰一块白的象个小花脸。她吃东西的时候倒是不用斗气,因而对坚硬的食物颇为无奈。从某种角度讲,卡特琳娜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柔弱的影剑士。她站成弓字步,稳住身体平衡,双手抓住坚硬的似乎是马肉的食物放进嘴里,玉齿努力咬住食物。然后手往前拉,头往后仰。小美女本身的力量着实不怎么样,无论她怎么努力,坚硬的食物都不动分毫。 最后她终于在与食物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咬下了那一大块食物中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身体失去平衡,因而摔倒在地上。我赶紧跑上去抱起她,看见她正一边困难地咀嚼,一边向我兴奋地笑。看着小花脸,我心疼极了。其实部队的食物还是充足的,除了本身准备的干粮,还有打败轻骑兵后缴获的两百多匹马。但是我现在的同情心已经越来越少,为了解决卡特琳娜的这个难题,我下令洗劫了一座英格兰尼的城镇(食物是主要的抢劫目标)。 七天之后,我们到达布雷西亚。身后的敌军已经至少被我们拉开了三天的路程。这种情况下,兽人们压抑了几天的**得到了充分的发泄。 在兽人屠杀城镇居民的时候,我与卡特琳娜留在大帐内。英格兰尼人是我最仇视的,但是对于布雷西亚人,我却仍旧有些犹豫。即使不亲眼看见,也明白兽人们放肆地屠杀是多么地残忍。害怕看见无辜的布雷西亚平民悲惨地死在眼前时,我会下令退出布雷西亚或是扔下兽人们独自离开。我命令所有会说中华语的人兽人在屠杀过程大声说一句话。 “塞斯的侵略者,应该有被报复的觉悟!” 到了第二天下午,我下令兽人们开始收缩集结,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肯定有一场血战。 神圣大帝有着无限的个人魅力。在他的统率下,即使兽人也心悦臣服。当神圣大帝与布雷西亚军对峙时,他以敏锐的目光察觉出最佳战略方针:绕过布雷西亚大军朝其本土进击。 在长达七天的行军过程中,向来喜爱血腥杀戮的兽人只洗劫了一座英格兰尼城镇。这绝对是神圣大帝约束的功劳。当时神圣大帝对英格兰尼人没有任何好感,但是他仍旧约束着兽人军队尽量不骚扰敌国平民。 尽管仍旧有一个城镇的英格兰尼平民遭受了不幸,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在敌国境内做战,在长达七天的奔袭中只进行过一次补给。这说明神圣大帝是多么的心胸宽广、仁慈善良!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布雷西亚人确实急红了眼,他们比我预计的快了五个小时到达我们的营地前。此时太阳还未升起,不过兽人部队已经作好了进攻的准备。 据斥候报告,第三兵团至少要四个小时后才会到达,而第九兵团则远远落后于他们。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情。 趁着敌人阵形混乱,我率领着养精蓄锐的兽人们冲向对方的本阵。 布雷西亚人虽然非常仇恨兽人,但是他们经过连续几天的急行军,体力所剩无几。光有士气有什么用了,实力才是最重要的。要不然塞斯人那么仇恨英格兰尼人,为什么也没见有哪个英格兰尼人被恨死呢? 根据目测,眼前的敌人只不过一万人左右。这种接近人体极限的急行军导致了大量的战士掉队。说实话,目前敌人的状态实在糟糕到了极点。别说是一千八百兽人,就算是一千八百养精蓄锐的普通人类战士想要屠戮面前的敌人也是轻而易举。敌人的魔法师倒是来了不少,至少有三、四十个。相信会飞行术和漂浮术的魔法师都赶来了吧。不过魔法师不敢离开战士的掩护,只好以战士前进的速度前进。经过这样的长途跋涉,估计魔法师们的魔法力如果没有全部耗尽,那也是所剩无已了。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个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在战场上还不如一个持盾手。现在这些宝贵的魔法师,还有几个能够见到明天的太阳呢? 以目前的情况看,其实我不并介意让布雷西亚人休息一会儿,但是敌人掉队的部队正慢慢加入本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集合完毕。另一个问题是,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正指挥着部队准备向我军发起进攻。 外公以前说过:狂热的爱国爱民者,在缺少理智支持的前提下,往往会做出祸国殃民的行为。多明戈公爵是否爱国爱民我不知道,但他年青冲动,我率领兽人洗劫他的国家,足以刺激得他发狂。主帅如此,其部下中再有几个非理性的爱国者,必然导致布雷西亚军部队急速往回赶。 我应该感谢布雷西亚的统率首领多明戈。年纪大些的人就会变得成熟些,但是多明戈一看就知道是个张狂冲动的公子哥。这位热血青年实在太不理智,不过如果这次战役后他没有丧失生命的话,不知道以大量生命为代价是否会使他的热血稍微冷却一些。 一声令下,兽人们扑向了仍然喘着粗气、尚未集结完毕的布雷西亚人。长矛手、弓箭手与其他兵种混做一团,根本不能做出有效的防御。魔法师倒是发出了几道能量微弱的魔法神箭、冰箭、风刃等一级魔法,但是这种程度的魔法对皮粗肉糙的兽人而言还不如弓箭的威胁大。 轻而易举就冲进了敌人的本阵,贯穿了敌人本阵几个来回后,无数的生命迅速地消失在我眼前。对方也许是被仇恨所支持,也许是因为连逃跑的力气也没有了,他们在这场一面倒的战斗中几乎没有人逃跑。一万人的部队越来越少,敌人仇恨的目光令我感觉不安。 兽人喜欢使用一种在巨大木棒上插满铁刺的撞击类兵器,也有少数高级将领使用巨大的战斧,份量不够的长剑和铁矛是不会讨得兽人欢心的。在前几次战斗过后,越来越多的武器成为兽人的战利品。兽人由于科技水平极低的缘故,他们无法自己冶炼优质的武器。胜利后的兽人总是爱欢天喜地地寻找重斧,实在不行,就捡把份量较重的重剑。现在兽人的装备已经不比人类军队的装备逊色了,不过我不允许他们捡重铠穿,那样会影响兽人部队的高机动性。 现在其实不是战斗,而是屠杀。兽人的力量本来就大得吓人,面对疲惫的人类,其力量的差距更加明显。在木力面前,任何一个战士都挡不住他的巨斧。当巨斧劈下时,无论是长矛、长剑或是盾牌都会被劈飞。然后随着巨斧的惯性,一个生命就结束了。 银白发亮的双矛在这场屠杀中变成了暗红色,鲜血沾在长矛上流向长矛柄部,以至于湿腻腻的都有些握着不得力了。记不清杀了多少几乎毫无抵抗能力的布雷西亚人,我只是奇怪杀戮了这么多人后居然没有变得麻木。也许是心中的仇恨被眼前修罗地狱般的惨状冲淡了,也许是因为我的双臂确实有些酸痛,我停了下来观察战场的情况。 一个布雷西亚剑兵举着重剑摇摇晃晃地冲向一名兽人战士,却在半途自己摔倒了。他用左肘努力撑起上身,喘了口气,将重剑向兽人战士扔过去。重剑只飞了几米便落下了。兽人战士骑着战狼从他的身边飞驰而过,待兽人战士经过后,他仍然睁着眼睛,不过喉部出现了咕哝咕哝地冒血的一个极深伤口。 这时一个布雷西亚骑兵拖着长矛纵马向我而来。他坐下的马匹摇摇晃晃,冲到我面前时,他努力举起长矛,向我轻飘飘刺来。虽然从内心尊敬敌人的这种行为,但敌人就是敌人,我挥动长矛将他刺死。 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过头,大约五米外的地方有一个年轻的敌人举着长剑准备偷袭我。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也许还不到十八岁吧。说起来也真可笑:爱克斯大陆成年礼通常都是十八岁,但许多国家超过十六岁就可以服兵役了。 年轻人被我发现后,呆在那儿不敢动了。坐骑战狼王转过身子,它盯着眼前的猎物用低沉的声音咆哮,也许它在疑惑我为什么不杀死眼前这个弱小的生物吧。 大男孩喘着粗气看着我,又看看强壮可怕的战狼,突然哭了起来。也许他听过那个戴着面具的是魔王的谣言。正在犹豫是否应该向他解释我并不生吃人脑,这个满脸稚气的大男孩流着泪向我冲过来。 坚硬的心被这个流着泪仍然坚持冲过来的大男孩拨动了一下,似乎一部分正在变得柔软。我挥动长矛击飞了这个半大男孩的武器,他在这轻轻的撞击下摔到了。 怜悯地看着躺在地上瑟缩着哭泣大男孩,我正准备离开,他又抬起头。虽然仍然流着泪,但他的眼神很复杂。除了恐惧,还有某种决心和仇视。他从地上捡起一把钢剑,拭着泪呜咽向我冲来。 “魔王,我的家乡被你洗劫了。我一定要杀了你……” 当兽人屠杀城市中市民时,我命令朝着布雷西亚军赶来的方向网开一面,目的是打击敌人的士气,迫使他们以更快的速度向我们赶来。副作用我也考虑过,但是现在活生生发生在面前,却令我心悸。 躲开他的视线,我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是你们布雷西亚人先在我的祖国杀人放火的。那些被杀死的人当中,甚至有襁褓中的婴儿。”随后,我用长矛结束了他的生命。 环顾四周,战斗似乎已经接近尾声了。那个多明弋公爵在战斗中期好象逃过了木力的追杀,被他的护卫簇拥着离开了战场。多明弋的战马是一匹宝马,他的护卫也算是精英,因而他逃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目送他离开并没有干涉,否则想要杀死他也并非不可能。现在我越来越冷酷:与其杀掉这个年青的狂人,不如让他活在悔恨中。 看着掉队的布雷西亚人正源源不断加入战斗,我叹口气,将心中与战争无关的思绪暂时甩开。除了小魔女静静地待在我的附近,所有的亲卫都杀红了眼离开了我。战斗初期还有十几个在老老实实待在我周围,发现敌人这么弱小后,便全部放心地冲入敌阵了。 真叫人头疼。别的人跑了也就算了,连掌旗官也扔下军旗跑不见了。杀敌就杀敌吧,好歹把军旗带着嘛。要是放在人类军队中,这种行为除了斩首没别的处罚。瞧着那个面画着猞猁的军旗被无数人和马匹、战狼踏来踏去,我真是气得无法可想。现在只好魔王大人亲自去扛起那面军旗了。 捡起军旗,我长啸一声。战场上的兽人都呆了一呆。 我挥动军旗向敌人来援的方向冲去,后面跟着一长串兽人。掌旗官总算记起了他应有的职责,骑着战狼来到我旁边接过了军旗。 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击溃敌人的主力太可惜。 战斗的发展正如我所料。兽人在大地上重重地梨出了一条血红痕迹,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只剩下狼籍的尸体和失去主人的战马。 虽然战斗称不上激烈,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砍杀,即使神精极为大条、体力极为充沛的兽人也感到了疲惫。 该是鸣金收兵的时候了。 欧巴尼亚帝国里税收最低的并非大帝的出生地吾尔汉,并非大帝获取的第一个领地沙丝那亚,也并非欧马尼亚帝国的首都彼尔黄堡,而是布雷西亚的一个中型城市。这个城市被大帝免除了十八年的所有赋税。负责税收的财政大臣阿拉卡大人曾试图向大帝询问原因,大帝直视了阿拉卡大人半天后,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布雷西亚公国与塞斯公国实力相若,经过昨天的血战,他们派出支援英格兰尼的两万部队现在可能只剩下了三、四千,而他们本国留下的正规军相信也不多。,合计应该只不过在一万左右。不过布雷西亚人对我的仇恨想必超过了塞斯人对英格兰尼的仇恨。布雷西亚的贵族肯定不会吝惜他们的私兵,很快会向我发起疯狂的进攻。 仇恨固然不能消除仇恨,但是恐惧却可以迫使英格兰尼的附属公国对派兵参加进攻塞斯前多加考虑。为了塞斯,我可以说比伊莉做得更多。 兽人在营地里休息。虽然他们的智商不高,但是出于直觉也明白接下来的将是更惨烈的血战。尽管昨天是一种一边倒的战斗,但兽人还是损失了几百人。我剩下来的部队不到一千二,而且几乎每个人都带着伤。 近期我不打算与敌人进行正规的战斗。兽人们体力已经很差了,又几乎都受了轻重不一的伤。如果能够有一个月的时间喘息就好了。但是布雷西亚人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布雷西亚北边是英格兰尼,旁边是别的两个独立的小公国。除非我疯了,否则不会将兽人带入其他公国。帕克省的地方部队已经在布雷西亚与英格兰尼接壤的边境布下防线,英格兰尼队的防线。 英格兰尼人确实狡猾阴险,将防线布置在边境处,完全不理会从属国的死活。这样一来,我遭遇了极大的困难。布雷西亚人全都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剐,每一块石头后面、每一棵树木后面,每一个阴暗的角落,都有可能跳出一个充满仇恨的布雷西亚人扑向我的部队。 在长达一个月的游击战中,我又损失了两百多人。当初三千生龙活虎的兽人,现在只剩下了不到一千人。不过现在兽人们在我与兽人巫师的恢复魔法帮助下,加上他们自己本身极为顽强的生命力,已经基本上完全康复了。现在向北突围的时机终于成熟了。 当我正在寻找机会突破敌人边境线上的防线时,一个老熟人举着白旗追上了我。 是托蒂。雷洛。我举手制止了部下的骚动,迎向故人。 托蒂面对着我,迟疑了一会儿。 “兰特?” 男人无论做过什么,最重要的是敢做敢担。况且即使我不承认,率领兽人屠杀人类的名声也逃不掉的。 我无声地点点头。 “为什么,你为什么会这么做?!”托蒂的声音显得焦急而又冲动,似乎成为人类公敌的不是我,而是他。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为了迫使英格兰尼从塞斯退兵,哪怕将灵魂出卖给魔王,我也在所不惜!” 托蒂听到我这个强硬的回答,出现了短暂的语塞。 “塞斯公爵对你并不好,即使你不投靠英格兰尼,在别的国家也可以轻易获得重用。你率领兽人杀害人类,这样一来,你必然会成为人类的公敌。你这又何必呢?” 我摇摇头。“道不同,不与为谋。” “知道吗?我国已经将你的行为公告给大陆其它所的有国家。除了长年与英格兰尼争夺大陆霸权的德克萨和中立的科洛斯保持沉默,就连塞斯也发表了对你的谴责声明。” 我无力地笑笑。“这些我早就预料到了。” 这时候卡特琳娜骑着阿呆来到我的身边。她握住我的手,幽幽地说:“我永远支持你。无论你做什么事!” “我带来了我国皇帝陛下亲笔签署的特别赦免书。如果你愿意投降我国,皇帝陛下将赦免你所犯下的罪,并且向全大陆解释当初我国的公告犯了错误,率领兽人的并非是你。除此之外,你将获得候爵的爵位及二级上将的官职。” 面对托蒂殷切的目光,我索然摇摇头。虽然情况如此糟糕,但是我并不后悔。我喜欢和平,但是以血还血并非我个人的原则,它是大陆通行的原则。我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只不过是率领的部下不同。是兽人,被人类仇视的兽人。 托蒂试图做最后的努力。 “伊莉公爵声称你并没有对她进行过效忠,如今又做出这样的事,她宣布你的采邑吾尔汉和卡敖奇脱离塞斯公国,成为自由城邦。” 我的心象被插了一刀似的,心尖处产生一种痛极的感觉。 卡特琳娜这时候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我反手拍拍她的小手。此时她在我身边让我有一丝安慰。 我尽量想让语气轻松些,但声音仍然很苦涩。“伊莉对我还算不错,至少她没有没收我的采邑,反而让我拥有了自己的独立城邦。你走吧,除非英格兰尼完全退出塞斯,否则我不会停止对英格兰尼的战斗。” 托蒂发了会儿呆。清醒过来后,他第二次向我行了恭敬的骑士礼。 “我不赞同你的行为,但是佩服你的精神。” 他骑着照夜狮子马准备离开,犹豫了一会儿,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的家臣马迪尔宣布不再是塞斯的贵族,他现在只是你的家臣。马迪尔和克洛斯分别守护你的两座城市。我国准备全力攻打你的两座城市,以便立威。” …… “不过,绝大多数塞斯人都支持你。他们自发组成义勇军保卫你的领地。” 托蒂的身影渐渐远去。这时候,憋闷在胸口的一股浊气终于透出。 身旁响起卡特琳娜怯生生的声音。“表哥,你别担心。有我在,谁也不可能伤害你。” 如果不是心情实在太郁闷,我多半会笑出声来。她这是安慰我吗?太不了解男人的心理了。 最糟糕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不就是人类的公敌吗?最多就是杀回兽人的领地。其他不以猞猁为图腾的兽人族应该也会尊重阿呆,我这个主人在兽人族里应该可以很好地生活。 现在,我应该想办法将这群忠心的部下带回他们的大草原了。兽人部下已经不足千人,还会有多少兽人将不能再见到他们熟悉的草原呢? 托蒂告诉我相关情况之后的下午,我思考了整整三个小时。 是国家重要,还是人的生命更重要? 以前,我根本不会质疑这类问题:国家至上,平民自然应该为国家服务,哪怕献出生命。 在塞斯的时候,战斗其实没有现在这么惨烈。或许换个说法,我没有率领部下屠杀过那么多人。在我带领塞斯人打的胜仗中,胜利来得都很容易。杀死的敌人远远少于俘虏的敌人,而且全部都是军人。那种情况对我并没有太大我触动。但是现在我率领着兽人在布雷西亚进行血腥杀戮,感觉却不一样了。如果不以血还血,以杀止杀,弱小者难道有别的什么好办法? 指望强大方突然大发善心、停止侵略?! 祈求神迹出现,天空打出巨雷劈死侵略者?! 无动于衷地等待祖国灭亡?! 是否为了争取反抗侵略的胜利,就可以无所不为呢? 我没有把这个问题想明白,时间也不允许我慢慢地想。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弱小者生存在这个世上实在是充满了无奈! 布雷西亚作为英格兰尼的属国,派兵参加侵略塞斯的战争,尽管多明戈自称乐意如此,但它没有实力反抗宗主国的命令。也就是说,即使多明戈不想加入侵略者的行列,布雷亚西仍然不得不参加侵略战争。我之所以选择布雷西亚开刀,与布雷西亚派出两万大军后国内实力大减有很大的关系。 我自嘲地想:胜利者的话,便是真理。 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呢?还是将心思放在如何打胜仗上吧。 三天后,利用兽人的高速机动性,我调动边境线上的敌军疲于奔命。虽然英格兰尼在与布雷西亚接壤的边境增加了至少两万人的部队,但是想要完好地防住超过三百公里的边境线,还是太少了些。 在突破防线的战斗中,一百多名兽人永远地躺在了异国他乡。英格兰尼针对兽人部队的特性,在队。突破第一道防线时我军几乎没有损失,但是被那些轻骑兵缠住后,我不得不与他们打了场硬战。 如果不是因为剩余的部队实在太少,而我又无心恋战,凭着这八百多兽人,我仍旧可以与英格兰尼军队打些漂亮的战斗。现在我对率领兽人以那种战术进行战斗已经越来越有心得了,而兽人部队执行我的命令也越来越熟练。 远远的扔下追袭的部队后,我终于有些放心了。在人类与兽人的边境处,可能还会遭遇一场大战。但是,我们总算离草原更近了。 木力在击溃布雷西亚军主力一战中失去了左眼,他眯着独眼朝着草原的方向凝望。我想:头脑简单的兽人经过这两个月屠杀,也渐渐对杀戮丧失了以前那种狂热的兴趣吧。 现在,是带领他们回去的时候了。 主公即主公,哪怕他是魔王。 ——摘自塞斯公国第二十九任公爵伊莉日记运筹帷幄,兰特不如我;勇敢果决,我不如兰特。 ——法兰西斯亲王阿朗佐听闻兰特率兽人进袭英格兰尼后,对家臣史蒂夫。斯拉登所言大陆历1418年4月16日,英格兰尼向全大陆公告三天后,伊莉公爵终于做出了决策。她宣布兰特伯爵的领地吾尔汉和卡敖奇为自由城邦,不再属于塞斯公国。兰特伯爵不再是塞斯公民,他的一切所作所为,均与塞斯无关。 消息公布后,塞斯人默默接受了这一决定。他们所爱戴的兰特伯爵虽然被剥夺了塞斯公民权,但是这已经是比较好的结果了。公爵完全可以剥夺一个人类公敌的采邑。兰特伯爵的首席家臣马迪尔旋即宣布放弃塞斯公民籍,自任为自由城邦吾尔汉代领主、任命克洛斯为卡敖奇代领主。 法兰西斯亲王阿朗佐对这一宣布保持缄默态度。当英格兰尼军队频繁调动准备一举攻克吾尔汉时,阿朗佐却率领其属下趁隙进攻敌军,给予了敌军沉重打击。由于塞斯国内战争处于白热化阶段,双方战区犬牙交错,而吾尔汉此时位于塞斯军所占区,英格兰尼暂时无法直接对其发动进行大规模战役。 4月22日,英格兰尼军从其他战区抽调出部分军力,对卡敖奇形成了包围态势。由于英格兰尼军队在数量上占据较大优势,塞斯政府方面无法对此作出强劲反应。但是塞斯民间却自发组织成义勇军源源不断朝着卡敖奇进发。 卡敖奇城正规军编制为一个联队。代领主克洛斯在4月16日就迅速作出反应,大量收购粮食并疏散城内普通民众。收购粮草进行得很顺利,因为克洛斯似乎从特殊的渠道得到了大量的现金。除了现金外,大量的战备物资也源源不断地送往吾尔汉和卡敖奇。相应的,塞斯公国得到的援助突然减少了至少30%.疏散很困难,多数民众崇拜兰特伯爵,决心与卡敖奇城共存亡。代领主克洛斯不得不命令军队强制将流着泪的三万老弱妇孺驱赶出城。加上原先自愿离开危险之地的一万多居民,卡敖奇城的居民在5月份之前大多数离开城市。年龄在18岁与40岁之间的六千余卡敖奇人自愿组成义勇军,协助防守城市。克洛斯感觉城外敌军实在过于强大,因而默许了这些义勇军的留下。 虽然英格兰尼军自4月22日起已经对卡敖奇逐渐形成了包围态势,但仍旧不断有英勇的塞斯义勇军突破防守潜进卡敖奇城。直至5月2日,卡敖奇城原城防军一千余人;卡敖奇原籍义勇军合计六千余人;外地自愿军合计一千三百余人。尽管正规军人只有一千,但是可以参加战斗的人员共计兵力八千四百五十三人。 5月2日,英格兰尼正式向卡敖奇发动了攻城战。英格兰尼方以雷霆之势,在队。

第22章 第22章 卡敖奇城险些在英格兰尼军第一次进攻时就失陷。 城内兵力本来就少,大多数又是由没有任何作战经验的平民组成。好在攻城战中魔导士以下的魔法师不起太大的作用,不然情况会更糟。 克洛斯在城墙上指挥着部队,为他们鼓气。其实就算克洛斯不为士兵们打劲,士兵也会拼死抵抗。大人在英格兰尼及布雷西亚所做的事,他们也有所耳闻。当城破之时,城内也将是一场大屠杀,敌人不会在这种时候仁慈。 城外的英格兰尼军由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亲自主持。 扎吉元帅招来副官,向他下达了命令。英格兰尼方的魔法师全部集中起来向卡敖奇城南面的城墙发射火球术和飞刃术。城内只有三个魔法师和十四个见习魔法师,他们聚集魔法力准备在城墙处设置一个小型结界。克洛斯制止了他们。对于魔法师们不理解的目光,克洛斯并没有解释什么。 在魔法的强力攻击下,一个小时之后,南城墙上已经被轰破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大洞。扎吉骑马来到魔法师附近,为他们大声鼓气。“再加把劲,城墙马上就会出现一个缺口了。” 大洞上面的城墙本已崩溃了一部分,在猛烈的魔法攻击下,一块又一块的城墙塌了下来,形成一个一米左右的缺口。 在魔法师开始全力轰击城墙的时候,扎吉元帅将大量精锐部队派到了南城外,只待缺口轰开后就发动猛攻。 下午五点钟,缺口已经被轰成了三米宽,这时候魔法师的魔法力已经消耗殆尽。扎吉一挥手,所有的魔法师都停止施展魔法。 一支由两千人组成的弓箭手前进到可以射向城头的地方,向城头压制性射出弓箭。两支强攻剑兵联队手持盾牌和长剑向缺口处冲去。在他们的身后,是三千多的预备剑兵和两支骑兵联队。骑兵们来到干涸的城濠的岸上,准备一旦步兵占领城墙,骑兵就越过城濠,从缺口处冲进城内。 这时,对着缺口处的城墙上已经没有守城部队了。守城部队在缺口的两边数米的地方被魔法攻击得抬不起头来。现在敌人的魔法师停止了攻击,守城部队开始反击。守城士兵冒着敌人的箭雨向敌人投掷砖石并泼下滚烫的开水,导致第一批冲到城墙根下的英格兰尼人纷纷死伤。克洛斯从城墙外探起身子。 “魔法师开始攻击。” 这时候,魔法师们终于明白了克洛斯代领主的策略。如果直接与英格兰尼军的魔法师对抗,城内魔法师的力量相对而言小得可怜,最多只能将城墙被击破的结果推迟一个小时。但是此时在敌人进攻的时候,魔法师可以痛快地对攻城人员施展各种杀伤性的魔法了。 克洛斯此时已经是一个高级魔法师了。对于来犯的两千英格兰尼军队使用强力的寒冰魔法或流星火雨,虽然至少可以杀伤几十个敌人,但是于战局没有太大的改善。因而克洛斯勇敢地伸开双手站在城墙上施展一级土系魔法迟缓**。 凶猛冲过来的剑兵速度明显放缓了。别的守城军看见代领主克洛斯这样不顾性命危险站在城头施展魔法,也都勇气倍增。有人向城下射箭,有人向城下扔砖头,有人向城下泼开水,夹杂着魔法力充足的魔法师所释放的冰箭、火球、风刃,如海潮般涌来的已经攻入缺口的剑手们死伤累累,纷纷滚了下去。随即第二批上来,又死伤纷纷,被守城战士打退。接着是第三批。城头上的战士看见敌人被连续打退两批,士气更加旺盛,第三批敌人死伤得比前两批更快。 扎吉骑着豹爪猴头马立在离城墙一公里外的地方观察着攻城战,他叹了口气,对一旁的副官说:“通知他们停止进攻。” 扎吉元帅闷闷不乐地回到大帐。到第三批进攻战士被击退后,士气已经降得很低了。如果不暂时收兵,再强行攻城也只不过是将士兵送上去白白送死。再说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即使侥幸攻进城去,在黑夜中也很容易在巷战中吃大亏。在敌人熟悉而自己不熟悉的战场战斗是统帅的大忌。 扎吉招来副官问道:“托蒂什么时候回来?” 副官恭恭敬敬地回答:“公子应该在两天后才能回来。他三天前传来信息,说任务失败。从布雷西亚到这儿本来至少应该需要十天的时间,不过公子骑的是照夜狮子马,相信只需要五天就可以来这儿了。” 扎吉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那个死小子不在我身边帮我,偏要去试试看能否说服兰特。有那么容易吗?我早就说过,能够骑着猞猁从容赴死的勇士,既然已经做下带领兽人袭击人类的事,根本就不会回头。真是个固执的人啊。” 扎吉说到这儿,仔细瞧了瞧副官。在英格兰尼军队中,扎吉就是以死板固执而著称的。刚才批评儿子固执时,他不由想到了别人对自己的评语。 副官垂着头,仍旧是一副恭敬的神情,他其实并没弄明白扎吉元帅最后一句话指得是塞斯公国的民族英雄还是指元帅的儿子托蒂。 别看扎吉现在好象正在生托蒂的气并且还批评他,但是说起来这个儿子确实是扎吉最大的骄傲。二十八岁的时候就成为了黄金骑士,是英格兰尼最有前途的年轻人之一。按正常的发展,托蒂在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圣骑士。托蒂的军事能力也不错,虽然引蛇计划失败了,但托蒂在引蛇计划中成功地完成他自己的那部分任务;虽然率领队,从容退出陷井,免遭覆没的命运。托蒂的成绩已经被英格兰尼高层所认可。也许再过些时候,托蒂就会被任命为征西副元帅。 雷洛家族在英格兰尼是一个新兴的家族,而带领这个家族进入英格兰尼上流社会的兄长琥,却在二十多年前离开了英格兰尼。扎吉本人快四十岁才成为黄金骑士,现在快六十了,仍然还是黄金骑士。现在雷洛家族的希望就寄托在托蒂的身上了。 也许这次攻城应该放缓几天,等待托蒂回来后,就将攻城总指挥的职务交给他。卡敖奇城的城墙并不厚,里面的士兵虽然看起来不少,不过大多数都是未经训练的义勇军。以一万五千的兵力攻克这座城市并不难。当托蒂攻克卡敖奇城后,这样一件大功完全可以堵住英格兰尼朝中反对的声音。 当扎吉元帅在大帐里想念儿子的时候,克洛斯的思绪也飘离了战场。 “真是出人意表的主公啊……” 新闻发布会 兰妮和马迪尔稍好些,他们只是相互含神脉脉地对视。象这样能够人鬼恋的机会很难得,因而他们非常珍惜。他们的眼中只有对方,对围着他们提问的记者视而不见。 乔不知道为什么又狂化了,他正愤怒地殴打着作者。作者此时已经处于口吐白沫、奄奄一息的状态。对作者极有好感的拉库里正试图劝解乔,他拼命想拉开狂化中的乔,但是以他此时普通骑士的实力,根本就撼不动乔一根手指头。如果不是看在拉库里也是主公家臣的份上,估计在一旁捣乱的拉库里会被乔一拳打飞。拉库里一边用力掰乔的手,一边大喊:“快来人帮忙啊?作者快咽气了。快来人拉开乔!” 这时一大群人喊着:“来了,来了,别着急。”呼地围上一圈。出乎意料的是,这群人围在周围伸出麦克风开始提问,现场闪起大家熟悉的照相机拍照时发出的闪光。 兰特倒是对作者的性命比较关心,但他此时正被两位美女缠着。年纪较小的一位似乎是影坛新星卡特琳娜。艾朗茨,而另一位则是去年勇得坏莱坞影后奖的伊莉。塞斯。 卡特琳娜勾着兰特的脖子腻声说:“达令,你不是说过你和伊莉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了吗?为什么伊莉公爵还缠着你?” 伊莉的外表本来就清丽脱俗,此时更显出惹人爱怜的神情,即使是个石头人恐怕也会被她打动。兰特是个感情丰富的人,虽然他曾经对伊莉的作法非常生气,但此时又开始为伊莉心疼。如果不是因为卡特琳娜腻在身边,兰特一定会吻平伊莉微颦的秀眉。 兰特努力想挣脱卡特琳娜,但是影剑士的身手对付高阶白银骑士还是绰绰有余的。其实更重要的是:这么香艳刺激的情况下,为自己加持魔法强力挣脱岂不是太煞风景?兰特决定用语言来说服未成年的小美女,毕竟自己脖子上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小美女万一激动起来再加把力,搞不好他会因为缺氧而窒息。“表妹,我已经对你说过了,不要这个样子。你还小,不要显出你暴力的一面来,你应该展现自己清纯的样子。再说了,我是你表哥,不是什么达令。” 卡特琳娜嘻嘻一笑。她轻轻咬住兰特的耳朵腻声说:“本来我是你的仆人,可是你要我作你表妹。后来我问过别人,在爱克斯大陆表妹的特殊含义。你难道不想吗?……”卡特琳娜媚眼如丝地勾着兰特的魂魄,同时还在兰特胸口画起圆圈来。 “小魔女!这么小就这样子,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兰特紧紧地搂着小美人的小蛮腰,偷偷对卡特琳娜进行不起任何作用的威吓。 他直视伊莉,清清嗓子。“公爵殿下。依我个人以及作者的意思,本来这个小魔女应该在下一部才加入的,可是应读者的要求,小魔女提前登上了舞台。其实直到你宣布剥夺我的塞斯公民籍之前,我仍旧很喜欢你。别看卡特琳娜还很小,又自称是我的仆人,而且外人看起来蛮听我的话。可是要知道,卡特琳娜实在是个真正的小魔女……”正说着,兰特突然说:“失陪一下。”兰特捂着胯部擦着鼻血向洗手间冲去。 卡特琳娜冲着兰特的背影狡诘一笑,然后一本正经地对着伊莉说:“伊莉姐姐,你已经是兰特的过去式了,忘了他吧。虽然作者和兰特都有着初恋情结,但是大多数读者都不喜欢你。反正阿朗佐也是个帅哥,那个克洛斯也是不到二十五岁就成为高级魔法师,他们俩都喜欢你,你又何必还与兰特纠缠呢?” 伊莉有些失落。不过她在经历塞斯复国的残酷战争后,变得很坚强。伊莉落寂地一笑。“小妹妹,你知道世界上最难掌握的是什么吗?”望着卡特琳娜迷惑的表情,伊莉补充道:“是感情。兰特是个重情义的人,而且你也知道,他还有着初恋情结。以后的结果会发展什么什么样,谁也说不准。别太得意。” 说完,伊莉转身向自己的座位走去。 卡特琳娜冲着伊莉的背影做了一个不符合她性别和年龄的手势,然后对自己说:“兰特很喜欢我,他是我的!”卡特琳娜突然想起点什么,望望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她,于是吐吐小香舌,向作者走去。作者虽然似乎也站在伊莉那边,但是他现在还不能死。他要是现在挂了,那自己与兰特的未来可怎么办? 在作者已经气若游丝的时候,卡特琳娜终于解救了他。卡特琳娜用一种谁的不知道的方法,将乔弄晕过去。然后,她拎着作者向会议主持台走去。看见兰特从洗手间出来,卡特琳娜象扔沙包一样将作者扔到座位上,然后扭动着腰肢迎向兰特。 兰特又擦拭鼻血起来。他压低声音对卡特琳娜说道:“你应该清纯可爱些。你才多大,还不到十六岁呢。不许再学大人的样子。” 卡特琳娜嘟起樱桃小嘴。爷爷以前告诉过她,男人都喜欢风情万种的女人。为什么兰特总是要求她不要那样呢? 经过现在医生的紧急救护,作者终于恢复了意识。他躺在担架上开始接受访问。虽然医生认为作者此时的健康状态实在不适宜接受采访,但是被那么多记者围着,医生明白作者不回答他们的提问是出不了会场的。 记者甲:“请问,刚才乔为什么又狂化了?你们之间斗殴是为了女人吗?” 作者听到这个问题,险些又昏了过去。他有气无力地反驳:“tmd,你眼瞎了吗?那怎么可能叫斗殴呢,我是被殴打。乔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把他的独生女儿卡嚓掉了。其实为这个事我也蛮后悔的。唉,要杀也应该杀别人嘛,为什么杀掉兰妮呢?其实我对兰妮的感觉还不错……喂,记者,刚才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你把刚才记下的删掉。”记者甲看见作者翻着白眼、吐着白沫挣扎着想冲过来抢笔记本,赶紧护住笔记本冲出会场。 记者乙看看兰妮,又看看马迪尔,终于把目光投向拉库里。“拉库里,在你只不过是比群众演员稍强一点的小配角,现在你被作者看中,戏份加重,有些什么样的想法?” 拉库里咧开嘴傻笑。“呵呵,这得多谢作者大大。作者大大是除了大人之外我最尊敬的人。俺别的不说,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困难事,只要作者大大需要,说一声就行了。” 这时候偏拗狂清醒了过来。虽然不知被卡特琳娜怎么弄的动不了,但他仍旧声嘶力竭地大喊:“拉库里,你这个傻b!作者是个杀人狂。他杀了我,又杀了我女儿,下一个就轮到你了。” 拉库里不满地反驳:“作者大大答应过俺,让俺成为中将。你只是忌妒。” 作者这时候不知为什么似乎突然恢复了力气,他飞快地冲动乔身旁捂住他的嘴。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结果乔的神情松驰了下来。乔狐疑地盯着作者,作者坚定地点点头,乔终于安静了下来。 正当记者丙准备提问的时候,会场的大门被一脚踹开,门口站着的是法兰西斯的大阳之子阿朗佐,他现在极为狼狈,全身**的。 阿朗佐的扫视了会场一眼,会场里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一股杀气。 “tmd!是谁把我敲晕了扔在一个荒岛上?站来出!是男人的就站出来!” 当阿朗佐将目光定格在作者身上时,作者慌忙解释:“绝对不关我的事。我哪有那种能力啊。你是黄金骑士,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已经很惨了,刚才被乔狠狠地揍了一顿,揍得我出气多进气少。现在不能再打了,千万不要打我……” 卡特琳娜皱起瑶鼻不屑地望着阿朗佐,用只有兰特听得到的声音说:“死笨蛋,我可不是男人。” 鉴于主持人(作者)已经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而兰特与阿朗佐之间的杀气愈来愈重,记者和其他人都愈来愈不安。他们三三两两自动退场了。最后剩下兰特、伊莉、阿朗佐、卡特琳娜四人。他们男女分工相互对视了一分钟后,不约而同“哼”了声后分别从不同的门离开了。 清醒过来后,作者独自垂泪,无语问苍天:“怎么连医生都走了?这次的新闻发布会比上次还糟糕。下次新闻发布会时,看来我不能再参加了,还是偷偷去夏威夷躲两天吧。唉,又熬过了一部。总算结束了。” 骑者,奇也。千里转战,朝发夕至,谓之奇。骑者,锐也,攻城略地,侵略如火,谓之锐。骑者,险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谓之险。骑者,诡也,声东击西,飘忽不定,谓之诡。骑者,诸兵之首,得之可以百战,失之则以亡国,为将者不可不察。 ——摘自圣华学校军事学院必修课《骑兵论。序言》将木力他们带回草原比我想象得要轻松。 虽然英格兰尼人非常渴望给予兽人重击,但是他们军队移动的速度与兽人的高机动性相较起来实在是个致命的缺点。对付逃窜的高速骑兵最好的兵种其实也就是轻骑兵。无奈在缺少其它兵种的支持下,英格兰尼的轻骑兵只能对付流窜的马贼。人类部队现在的骑兵无法与兽人相抗衡,我猜想以后为了与兽人部队相抗衡,人类军队会大力发展弓骑兵。与英格兰尼人玩捉迷藏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找到了一个暂时对付兽人部队的方法。 追捕兽人的部队中,至少有两支全部由青铜骑士以上级别骑士组成的骑兵小队。虽然一个骑兵小队只有大约一百人,但是我无心恋战。一支全部由青铜骑士且充满杀气的部队,很容易使我警觉,那些青铜骑士并不懂得如果收敛斗气。兽人虽然比起普通人类战士强得多,但是一个青铜骑士远远比一个普通兽人更加强大。虽然有信心将这样的精锐骑兵击溃乃至消灭,但是我实在不愿意再牺牲任何一个兽人。因而每当那两支精锐的部队逼近时,我总是小心翼翼地躲开他们。 英格兰尼的北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也就木力他们的家乡。以八百骑兵强力突破敌人的封锁很困难,但是在长达近千公里的边境线上寻找到一个缺口却并不难。 引着追击的部队兜了一个大约五百多公里的大圈子后,我终于将这群兽人带领回到了草原。虽然在攻入人类腹地的战争中每四个兽人中就有三个永远丧失了生命,但我毕竟将这些剩余的兽人带回了他们的家乡。 刚到草原的时候我因为成就感而高兴,木力派出许多兽人向四面八方的部落传达魔王降临的消息,这导致许多兽人来到阿塞拜部落。他们中大多数是各个部落的实权人物。自大战之后至今,除了作为奴隶被带入人类社会的兽人外,只有阿塞拜部落的兽人亲眼见识过人类社会的繁华。当他们听说魔王降临而且率领兽人部队进攻了人类社会后,他们狂热的情绪被调动了。木力要求使者告诉其它的部落,他将在一个月后举行魔王降临盛会。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类如何能够在兽人部落里生活一个月!兽人的食物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我曾经怀疑过兽人的味觉是否与人类不同。我甚至想:即使生吃那些马牛羊的感觉也比吃兽人所制作的食物要强些——当然,兽人有时候制作的食物确实与生的差不多。 卡特琳娜早就被我剥夺了烹饪的权力,吃她为我做的食物,还不如直接吃毒药更干脆些。不得不承认一个令我哭笑不得的事实:在整个茫茫大草原上,我的厨艺最好。世界上有几件我所不喜欢的事之一便是自己动手弄东西吃,必须天天自己动手制作食物实在令我发疯。 我实在无法再待下去了,于是对木力说我想要离开这儿,哪知这句简单的话居然惹得木力号淘大哭起来。他哭得惊天动地、声嘶力竭,他一边哭一边用兽人语悲愤地喊:“魔王抛弃我族了!魔王抛弃我族了!” 木力可以在如此痛哭的情况下将意思清楚地表达令我有些吃惊,但更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以斗气将声音传向草原四周。我不知道他这一行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但后果极为明显而且可怕。 在木力向草原其它兽人族传达魔王降世的消息后,有其他许多兽人族向木力的族群臣服了。因为受植被和水源所制约,一起生活的兽人人数上限有一定的限制,但木力此时率领的兽人已经超过了一万。 哭声象瘟役一样迅速传播开去。到了最后,草原上的哭声连成一片。这么多人一起哭嚎的场面让我目瞪口呆,这比上回的场面不知要大多少倍呢。我倒是理解兽人们此时的行为,思想简单的兽人极为崇拜魔族,而魔王则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最高。如果他们确认被魔王抛弃,就好象人类社会中那些虔诚的信徒得知宗教信仰瞬间崩塌一样,顿时会茫然无依。 如果用什么词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手足无措应该是个正确的选择。我固然可以哄哄木力说我不会离开他们,但问题在于就算兽人的食物与人类一样,我也不可能永远留在兽人部落啊。只是眼见兽人们如此伤心也真叫我为难。 还好桑让是个称职的大巫师,他慌慌张张地跑到木力的营帐,看见我不禁一愣。桑让到底要比其他兽人要强一些,他慌忙问我:“魔王大人,您要抛弃真心归顺您的子民吗?” 没想到借用魔王的身份会有这种后遗症。 “不会,没有的事。”我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平息兽人激动的情绪先。说这句慌话的同时,我感觉到自己脸部肌肉在抽搐。 “木力,你怎么搞的,胡乱说些什么!”桑让大声喝斥木力。兽人部落的首领在军事上拥有绝对的权威,但是大巫师掌握着祭祀,因而在在兽人部落里拥有超越族长的地位。 木力听到我的话,又被桑让斥责,很委屈地回答:“刚才魔王大人说要离开这儿的。” 没想到同人类一样,兽人在吃惊和担心时他们淡绿色的脸也会发白。 没待桑让开口,我赶紧解释:“我的意思是现在离开一会儿。要知道魔族的事物也需要我管理,我不能永远待在你们这儿的。”说完后,我觉得自己是个谎言天才。现在的世界上没有魔族活动,但传说中魔族是极为可怕的种族。他们的数量极少,但每个都拥有强横的实力。以我目前的实力,未必打得过任何一个真正的魔族。还好魔族已经有几百年没在这个世界上出现了,要不然我的谎话被真正的魔族听见,那可大大不妙。 木力和桑让同时放下心来。不过木力还是向我提问:“魔王大人,您既然降临到我们的部落,为什么不参加下个月的魔王降临盛会呢?我听说您明天就打算走,还以为您要抛弃我族呢。” “知道了,下个月的仪式我会参加。不过明天我得回魔界去。不过先说好,参加完仪式后我还是要回魔界去的。”听到营帐外仍旧是震耳欲聋的哭嚎声,我赶紧下令木力赶快解决这个问题。木力这个兽人居然也学习了礼貌之类的东西,他赶紧走出帐外大声宣布魔王并没有抛弃兽人,下个月将参加兽人最重视的魔王降临仪式。我对木力没在就站在营帐内大声嚎叫感到欣慰,无论如何,能够让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兽人有这样的觉悟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落过着惬意的生活,因而很听话就留下了。在送别的时候,木力和桑让的目光让我有些担心。如果不是因为我在他们心目中身份过于高贵,他们或许会死死地抱住我的大腿不肯让我离开吧。 与卡特琳娜并肩在大草原上骑着马向德克萨的方向前进。目前大陆上不承认我是人类公敌的国家很少,德克萨是其中之一。既然这些天的目的只不过是好好休息一下,我也不欲惹事生非,科洛斯虽然也不错,但是距离稍远了点。去德克萨是最好的选择。 当木力与桑让完全消失在视线后,我与卡特琳娜象小孩子一样快乐地尖叫。不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我象小孩子一样尖叫,因为卡特琳娜不象小孩子,她本来就还是个孩子。现在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地吃一顿人类名厨制作的美食。 进入德克萨的第一个城镇之后,我与卡特琳娜二话不说先好好地大餐了一顿。 当我抚摸着浑圆的肚子为自己的形象悲叹时,发现卡特琳娜仍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食物。必须承认,我的自制力实在还是差了点,刚才吃东西时狼吞虎咽,结果导致现在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待卡特琳娜也吃得心满意足之后,我招来侍者买单。“一共是八个银币加五个英镑。”为了得到更多准确的消息,我扔给侍者一个金币。“结帐剩下的算你的小费。我是一位美食家。请问,附近这儿有些什么味道好些的小吃?” 侍者职业的笑容变成真正的眉开眼笑。我最初的吃相可能让酒店的老板有些担心,毕竟这种吃法很象是连续四五天没吃过任何食物的人。这样的客人是否能够付帐永远是酒店老板最为关心的问题。现在我给了侍者一个银币以上的小费,对他而言绝对是一笔大收入。侍者未必会相信在一间普普通通酒店里狼吞虎咽的客人会是一位美食家,但是看在小费的份上,是美食家还是食人族又有什么关系呢? “尊贵的客人。不知道您是否有空,距离这儿大约八十公里处的西维京市的闻多大酒店来了位神秘的厨师,据说他调制的食品极为美味。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去西维京去品尝一下。” 我轻轻摸着肚子,感到一丝幸福。原先对于美食我并不没有特殊的爱好,但是味蕾遭受过卡特琳娜蹂躏之后,又惨遭兽人食品的折磨,我现在突然觉得能够吃到好吃的东西很令人愉快。木力他们抢掠了不少黄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必须回到木力那儿参加什么大会,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干不了什么别的事,所以干脆休息。现在我有钱又有闲,可以干点自己想干的事了。 下个目标定下了,就是西维京市 全剧终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我大喊:“所有人离开树林,持盾手靠前掩护。第一小队骑兵随我冲,阿拉斯率剑士随后进行第二波攻击,布莱克本就地指挥弓箭手和魔法师提供支援。巴顿率领预备队,接受布莱克本指挥。” 老兵们听到命令后迅速集结待命了,而一些刚来的新兵还乱糟糟地乱跑。我从一个家臣手中接过3米长的长矛,斜指天空,高呼:“为了塞斯!” 身后的精锐骑兵们也跟着大吼:“为了塞斯!” “冲啊!” 虽然第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但全是我精心挑选的精锐,冒着箭雨冲到敌人阵地五十米前还剩下八十余人在马上。这时敌阵中站在第二排的长矛手向前踏进一步,采取半蹲姿势,斜举长矛。步兵克制骑兵用的长矛约四米长,在骑兵刺中长矛兵前,很容易先被刺中。 按道理我这么冲动地冲锋与自杀差不多,因为未着重铠的轻骑兵很难突破长矛兵的阵地。不过我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猛然将手中长矛掷出,籍着冲刺时的速度,长矛将敌阵的一个长矛兵刺了个对穿。然后我举起右手示意身后骑兵们放缓速度,而我自己却一夹阿呆,利用它的速度猛然冲动离长矛兵五米的地方,冷冷地望着他们。 猞猁可怕的速度是可以利用的一大优势,而我魔武双修的身份也是取胜的法宝。我口中念着咒语,积蓄着力量。现在我已经冲到敌方布下的结界内,可以使用魔法直接攻击到敌方的士兵了。而离我最近的士兵是长矛兵,他离我五米,而长矛只四米。他如果想移动刺我,我自然不会怕一个普通步兵。而那时,长矛兵的阵线也会松动。我倒乐意他冲过来刺我。 一道移动的火墙产生了,迅速向前推去。面对推进的火墙而能纹丝不动的人,几乎不存在。长矛兵慌慌张张后退了,有的甚至为了跑得快些扔下了长矛。我又一挥手,身后的骑兵加速了。现在他们的面前只剩下展示后背的长矛兵,毫无威胁。 敌人的主阵开始松动了。骑兵们在我的带领下毫不留情地将长矛送进敌人的身体,然后拔出重剑,砍杀那些近战时几乎没有防守能力的弓箭手。 正在敌人主阵即将崩溃的时候,托蒂率领他的骑兵部队冲到了我的面前。刚一接触,我发现双方的实力有一定的差距。敌人的骑兵部队里有好几个白银骑士,多数都是青铜骑士。比起我挑选出的精锐骑兵实力仍旧高出一筹。到底是一个国家的皇家亲卫队。 实力差距确实是不可忽视啊! 我赶紧下达撤退的命令。而我自己在后面殿后,缓缓后退。那些白银骑士、青铜骑士倒是想冲过来攻击我,可是他们的坐骑却不肯。 第二波的阿拉斯子爵也很机警,发觉我正在缓缓撤退,便也控制部下们缓缓撤退了。 敌我双方退相距到两百米远的地方。这样的距离刚好在弓箭射程之外。第一次接触,英格兰尼人损失的人数多些,但他们真正的实力是那群托蒂率领的骑士。我很郁闷。皇家近卫骑兵果然不是盖的。即使仅仅只有那队皇家近卫骑兵,我们也未必能消灭他们。我自己现在倒是拥有接近白银骑士的实力了,再加上接近高级魔法师的实力,那七八个白银骑士倒是可以勉强应付。但八十多个青铜骑士呢?即使我精心挑选的精锐也敌不过他们,如果冲进我的队伍中,绝对会造成可怕的灾难。还有那个托蒂队长。他是黄金骑士。如果他出手,我可真没把握。塞斯是个小公国,近十年没出过黄金骑士了,我根本不知道黄金骑士的实力是多少。 随我退下阵地的精锐骑兵仍旧排在我身后。可是现在,我已经丝毫没有让他们冲锋的**。敌人不冲击我们已经谢天谢地了,就我手下这群平均实力才是骑士的骑兵怎么与平均实力是青铜骑士的骑兵相抗衡? 布莱克本、阿拉斯和巴顿走到我面前问:“首领,为什么你冲进了敌阵撕开一个大口子后却又退回来了?” 我没好气地说:“当你面前出现一个黄金骑士、七八个白银骑士、八十多个青铜骑士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 三个人面面相觑。 这时托蒂又走出阵前。“塞斯国的胆小鬼们,我的金币就在这里,你们怎么不过来拿了?” 那个说话粗鲁的大块头没等我发令就向托蒂冲过去。如果从严治军,我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但伊莉只允许我训斥部下,连杖刑都老是求情,根本就没法真正达到从严治军的要求。这时候那个该死的大块头冲出去,坏了我的军纪不说,被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一枪挑死,白白坏了我的士气。 我运足力气大声喝道:“我赌黄金骑士托蒂可以一枪挑死身为见习骑士的小队长。谁敢下注和我对赌?!” 听了我的大喝,那个大块头明显一滞。如果他听不进去冲向托蒂而被一枪挑死,我军的士气也不会下降太多,因为我预先说出了他们的等级差别。如果大块头可以撑过一枪,反而会令他们吃惊。 托蒂看到大块头进退不得,对我赞许地微微一笑。 “大人说得对,杀一个见习骑士的确用不了一招。不知大人可否愿意下场与我单挑一局?” 他倒是转得快,和我单挑?如果他只是白银骑士我早冲上去了。哼,古东方文明有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刚才见过我与那几个白银骑士交手的经过,而我对黄金骑士的实力一无所知。能避免还是避免的好。 “这个提议我倒不反对,只怕托蒂大人的马会坚决反对。” 我交待过阿呆,在混战中不要乱发威,免得吓得我方骑士从受惊的马上摔下来。但是单挑时,它自然不受限制。只可惜黄金骑士虽然徒步作战水平会略降一些,但我还是没把握战胜他。如果我连徒步作战的托蒂都不能战胜,我方的士气就会大为下降。毕竟我是他们的大人嘛。 说完这句话,双方的骑士都因为我“诚实”的品质而赞许地点头。 托蒂微吟一下,“那么大人是否愿意换一匹马与我对战呢?” 他左一句大人,右一句大人。不外是知悉了我军对我的个人崇拜情况,意图一举击败我,极大降低我方士气,因而轻松击溃我军。 “托蒂大人,不知你是否知道:龙、猞猁、独角兽、凤凰等,一旦认主,极反对主人再骑别的坐骑?难道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大人连这点常识也不知道吗?” 不管那么多,先阴损他几句,能降低点对方的士气也是好的。对方阵营里果然有好几个骑士皱起了眉。他们当然不相信身为黄金骑士的托蒂不知道这个常识,现在他们认为托蒂为了取胜意图采取不公平的手段。 托蒂有些生气了,“那么我们下马徒步比试如何?” “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大声问身侧的布莱克本:“布莱克本伯爵,你目前是我军中第一射手,对否?” 这正挠到布莱克本痒处,他大声回答:“正是!” “你可愿意与阿拉斯子爵近战?” 这个布莱克本作为军人有些缺点,不过如果以后去当游吟诗人,还是很有潜质的。 “这个?叫我放弃远距离优势而近战,正如叫大人放弃魔兽之王猞猁徒步作战一样,实在太不公平!” 托蒂气得脸色都有些发白了。“你左一个理由,右一个理由。是否不敢出战?明说便了,何必推三阻四?” “呔!”我大声喝道:“你诬蔑我不要紧,魔兽之王你也敢轻视?!” 阿呆和我相处久了,闻琴知其雅意。一声怒吼,顿时吓得敌我双方坐骑混乱起来。有的骑兵甚至从马上掉下去。 我心中暗自得意。起码在气势上我占了上风。假如步战可以稳战上风的话,我就要求阿呆大吼,然后大家一起冲了。只可惜皇家近卫骑兵实力实在太强。 确实没有白疼阿呆。它吼完之后,突然发出一个巨大的爆焰射向托蒂。托蒂连忙发出一个圣斗气相抗。爆焰与圣斗气在离托蒂不到10米的地方爆炸,幸亏拥有圣斗气以上的人身体表面布满了斗气,不然他肯定会受伤。他的坐骑却没有那么幸运,身上多处被烧伤,受到惊吓后,长嘶一声后接连人立跃起,托蒂连忙控制他那匹即将暴走的坐骑。这时阿呆又朝敌阵使用了一个流星火雨,已经警惕的敌方魔法师马上布下一个结界。那个威力巨大的流星火雨与结界相撞后,震得敌方魔法师脸色发白。 这时我有点羡慕阿呆,它拥有不低于人类的智慧,却不必遵守人类的道德。虽然我偷袭可能也可以造成同样的后果,但敌我双方都会将卑鄙、毫无骑士风范的评价加在我的身上。阿呆这么做却没有谁会怪它。 表面功夫还是应该做的。我装做安抚阿呆的样子大声对它说:“不要生气,那个人是个傻瓜,很多常识都不知道。你是魔兽之王,别和一个傻子一般见识。”当然,我还是偷偷为它挠背以资奖励。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主公外表虽然粗鄙,然而从他的行事可以看出,主公其实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最为明显的例子便是主公虽然动辄屠城杀戮,然而他却从来不曾对抵抗不超过一天的城堡进行过于严厉的处罚。这种做法的好处显而易见:象征性抵抗然后投降,不必太过担心自己及家人的性命,同时,还可以挽留一定的名誉。能够考虑给敌人留下下台台阶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呢? ——萨拉丁将军回忆录 快要天黑的时候,拉库里在大路的一侧看到了一座庄园。这个庄园不算小,大约有百十栋房屋。庄园的周围全是农田,与一路上看到的情况一样,农田里的农作物已经全部被焚烧了。 进入庄园后,拉库里看到庄园的东北面有一个规模不大的粮囤,他作了个手势召来最先进入庄园的大队长。拉库里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那个粮囤抬了抬下巴。 那名大队长摇摇头。“粮囤是空的。” 拉库里很认真地朝着地上吐了口痰,仿佛这是一项无比神圣的工作。 该死的坚壁清野! 因为无法就地筹粮的缘故,总指挥多明戈传来军令,要求自己原地待命。 原地待命?怎么可能?! 这些天来,拉库里率领着死神兵团紧紧地缀在史蒂夫部的身后——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简直就象是正在追逐异性的发了情的公狗。 遗憾的是,一路上,死神兵团花了不少时间去攻克那些不愿意投降的城堡,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死神兵团没能成功地逮住敌军的主力,跟在敌军尾巴后面所取得的成果只是偶尔干掉了几个掉队的士兵。 一般来说,正规军队的辎重包括行军帐、攻城器具、组合工具、医药物品以及其他物件,军中每50人至少需要1头驮载牲口。可是为了快点追上敌军,拉库里命令士兵只带上少量的粮食以及必不可少的行军帐,其余的辎重能省则省,攻城器械之类的辎重全都放弃了。所以,在攻击城堡的时候死神兵团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其实拉库里并不想与坚固的城堡过不去。 谁都知道,如果没有足够攻城器械或是魔法师的支援,攻击这些坚固的堡垒必须付出极为巨大的代价。死神兵团的魔法师本来就少(可以想象,高傲的魔法师般是不会选择“死囚兵团”的),现在又没有攻城器械,攻城当然会非常困难。 之所以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说起来也好笑——无他,缺粮罢了。 发现史蒂夫部的主力后,死神兵团轻装简骑嗷嗷大叫地追了上去——为了追求追击的速度,他们只带了五天的干粮。两天后,迟钝的拉库里终于发现了一个关系死神兵团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敌军走过的地区已经实施了坚壁清野的战术。 死神兵团的建制有一万余人,这种规模的军队放在一个小的公国可以算是非常了不起的军力了,为此,拉库里骄傲得不得了。可是现在,拉库里却为军队的庞大而头疼不已。对于补给的问题,拉库里想得很简单:追击的时候就地征粮不就可以了?虽说为了保证人数多达一万的军队不饿肚子,沿途被抢掠的村民生活将变得极为悲惨,但匪性十足的拉库里并不在乎,死神兵团的战士也不会在乎。但问题是史蒂夫实行了坚壁清野的战术之后,死神兵团的粮食补给一下子就成为了一个极为严峻的难题。 迫不得已,拉库里只好命令军队去攻击那些坚固的堡垒。沿途的居民已经被疏散了,但好些躲在坚固的堡垒后面的领主却并没有离开——那些堡垒里存有死神兵团所急需的粮食。 攻克城堡的战斗规模虽小,但抵抗却往往非常激烈。如果不是凭借人数上极为悬殊的优势(沿途的城堡都不大,里面驻守的士兵最多也不过八百人),如果不是因为死神兵团战士的彪悍狂野,想要攻克小城堡也不是容易的事。直到拉库里发狠下令屠了一座抵抗超过三天的城堡之后,情况才好转起来。 在其后的追击过程中,前进道路上的城堡大多闻风而降,有些城堡干脆就空无一人。也有一些重视自己骑士名誉的领主,不过那些城堡抵抗的时间无一例外都不曾超过一天。法兰西斯的贵族们对拉库里的名声早有所闻。领主们仇恨、鄙视这个无视骑士守则的怪物,可是他们又拿拉库里没有任何办法。而且,领主们也害怕那种可怕的噩运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在投降的领主当中,有一个伯爵信誓旦旦保证可以说服史蒂夫.史拉登投降。拉库里没有理会这名伯爵。他倒不是担心这名伯爵以这个借口离开后会一去不复返,事实上,拉库里并不相信史蒂夫会投降,他也不希望史蒂夫投降。对史蒂夫,拉库里不仅仅是没有好感——确切地说,拉库里对史蒂夫的感觉可以用“极为痛恨”来形容。拉库里在玛哈亚吃了史蒂夫一个大亏,现在他只想给史蒂夫一个“深刻”的教训! 如果史蒂夫不顾一切地逃命,拉库里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可是史蒂夫却又不肯老老实实地撤退,在撤退的过程中,他还不忘进行坚壁清野,因而耽误了不少时间。死神兵团不顾一切地追逐着史蒂夫的部队,逐渐拉近了与史蒂夫部队之间的距离。 庄园里的大多数居民都被史蒂夫的部队裹胁着离开了。不过死神兵团的斥候还是从荒野中找了几名不愿或是不能长途跋涉的老人。从他们的口中,拉库里得到了他最想知道的情报:史蒂夫的后卫部队今天中午才离开这个庄园! 拉库里看了看自己的士兵,他们的士气还很不错。 虽然这次长达十多天的追击并没有追上敌军的主力,不过一路上打了几仗,也让士兵们发了点小财。平民们大多被疏散了,但是这并不重要,死神兵团掠夺财富的来源本来就不是平民。那些原本打算凭借城堡保护自己和家族财产的领主,有一些已经成了死神兵团的俘虏,他们的财产也成为了死神兵团的战利品。虽然经历了长途了急行军,可是在金钱的刺激下,死神兵团仍旧保持着高昂的士气。 可惜,精神上的亢奋并不能保证**不疲惫。 当拉库里听到前面的敌军统帅正是自己的死对头史蒂夫的时候,他打定主意要让史蒂夫好看。那时候,史蒂夫部的主力离死神兵团大约只有两天的距离。可是为了获取粮食供给,死神兵团在攻击堡垒时又浪费了相当了时间(为此拉库里非常后悔,早知如此还不如多带些粮食更加合算)。这十多天来,死神兵团玩命似的行军,总算追到了离史蒂夫部只有半天的距离。 首席家臣萨拉丁进谏说“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拉库里认同了萨拉丁的观点。十多天的急行军,确实已经令死神兵团的战士们非常疲惫了。 真是可惜,飞翼部队被阿拉卡和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塞维尔女公爵给假公济私去支援盟国塔洛斯王国了。要不然,有飞翼部队帮忙骚扰史蒂夫部撤退,应该早就可以追上了敌军了。 塔洛斯王国这种国家实在是太差劲了。多明戈是怎么说来着,对了,他说如果塔洛斯是敌国,那么只需要三个兵团就可以将之击败;如果塔洛斯是中立国家,那么就需要四个兵团放在边境线上防备;如果塔洛斯是盟国,想要保全它差不多需要投入五个兵团的兵力才能保护好它。 法兰西斯向欧巴尼亚宣战后,对塔洛斯王国的军事压力大减。随着战事的进行,欧巴尼亚大军势如破竹地向法兰西斯腹地挺进,塔洛斯的国王罗格大约觉得有便宜可占,连忙派出军队越过边境线向法兰西斯发动了猛攻。嘿,好不容易纠集起来的十二万大军,却被人家不到五万的军队打得大败,而且还被法兰西斯人打到了自己的家里。惊恐万状之余,罗格国王急忙向欧巴尼亚求救,并且被迫签订了一系列有利于欧巴尼亚的条约。 也不知道主公是怎么想的,居然大笔一挥,命令国内本就不多的预备机动部队去支援塔洛斯。要知道,当时英格兰尼已经向欧巴尼亚宣战了,而且我军在布雷西亚战区还居于劣势呢! 尽管在政治、经济方面几乎是个白痴,不过拉库里仍然知道:主公不顾自身压力的前提下向塔洛斯提供支援,正是为了获得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巨大利益——为了得到盟友尽快的支援,罗格国王出让了一些地区的为期三十年的管理权和税收权。根据条约的规定,随着战争的持续进行,为了继续获得欧巴尼亚的支持,塔洛斯将会出让越来越多的地区。萨拉丁说这种蚕食比起纯粹的军事征服要好得多。 派往那些地区进行管理的官员,人事权由塞维尔女公爵全权负责;税收虽然是进入国库,但最开心的毕竟还是财政大臣阿拉卡。所以说,这次与塔洛斯签订的条约最受益的是塞维尔女公爵和阿拉卡,而直接受害者则是兰特国王和拉库里。 据最新的消息说,英格兰尼的军队离鸠格市已经越来越近了,如果不是将预备的机动部队派遣到塔洛斯去,布雷西亚战区怎么会出现这种窘境呢?不过象大多数欧巴尼亚人一样,拉库里根本不担心布雷西亚的战局。在拉库里的心目中,兰特国王是天神一般的存在,而神是根本不可能被战胜的。 拉库里本人之所以会产生受害者的自觉,是因为追击史蒂夫部的过程中无法得到飞翼部队和泰坦战士的帮助——为了安抚塔洛斯的国王罗格,原本的战争利器飞翼居然沦为了运输兵源的工具,而泰坦战士则远赴塔洛斯王国的首都,成为了罗格国王的“仪仗队”。塔洛斯虽然遭受了攻击,可目前它的首都还安全得很。让泰坦战士保护躲在首都的罗格国王,不是仪仗队能够是什么?! 如果有飞翼部队或者是泰坦战士的帮助,这场仗应该好打得多吧。 可惜。 算了,还是想想只靠自己的死神兵团应该怎么对付史蒂夫吧。 双方一追一逃,现在已经离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很近了。史蒂夫部离巴塞市只有三天的距离,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地退进巴塞去。拉库里虽然鲁莽,但他并不至于狂妄地认为仅靠死神兵团一个兵团就可以攻克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至于说援兵…… 多明戈都要求自己原地待命了,怎么可能指望援兵呢——至少在短期内是无法指望的。 必须在史蒂夫部退入巴塞市之前将他们截住。今晚让兔崽子们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一定要将史蒂夫那狗日的逮住! 反正只不过是半天的距离嘛! 部队的行军速度总是受最慢的兵种所限制的,而通常来讲,最慢的部队总是辎重部队。随军辎重的运输方式大致有三种:人力,骡马,马车。以人力运输辎重是最吃力的,也是最为常见的;以骡马运输速度最快,不过这种方式的运载量却远远不如马车;马车或是牛车的运载量最大,在路况良好的前提下速度倒也不慢,但是如果地形复杂,则不宜使用。 据情报得知,史蒂夫部的辎重部队使用的大多是牛车。牛车每小时的速度不到四公里,而士兵正常的行军速度每小时候至少可以达到五公里。如果强行军,步兵每小时行军十公里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史蒂夫部的后卫大约中午一点钟离开这座庄园,就算他们行军五公里,离这儿最多也才十公里的距离。如果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即便明天只是以每小时六公里的速度行军,也可以在五个小时内追上敌军的后军和辎重部队!反正今天晚上追击敌军显然是不合适的。 明天见,该死的史蒂夫! 想到这里,拉库里痛快地向副官下达了就地扎营的命令。 --&网--网 ;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昏迷了半个月后,伊莉公爵终于醒了。奇怪的是,伊莉公爵虽然知道自己的身份,可是她却忘了许多事。事实上,她的记忆似乎出现一个断层——从英格兰尼第一次入侵塞斯到昏迷之前所发生的事情,她全都不记得了。而且,她的性格也变得与我所知道的完全不一样了——象一个少女多过象一名公爵。对此,兰特也觉得很迷惑。” “兰特非要我确定一下伊莉公爵的灵魂是否受到了损伤。其实兰特本人对精法和灵魂魔法同样有很深的造诣,这或许是所谓的‘医者不医亲’吧。我检查后告诉兰特,伊莉公爵的三魂七魄均无损伤。结果兰特更迷惑了。糟糕的是,兰特居然缠着我,要我为他找出答案。” “兰特催得越来越厉害了。没办法,我只好胡乱猜测说:或许伊莉公爵拥有两副魂魄,由于特殊的原因她在重伤后失去了主魂魄,现在所表现的是另一副魂魄。兰特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种猜测。于是,兰特找来夏默并且郑重其事地交给他一项任务:将所有关于伊莉公爵的文件,无论是己方原有的还是后来夺取的,全都封存起来。而且,兰特还要求夏默尽量保证不要让伊莉知道以前的事……” “……真好笑,我瞎掰的他也信。不过,这种现象还真是值得研究一下呢。如果能够制造出副魂魄,那么魔法师便可以施展一种全新的精法了……” ——摘自《兰丝魔导师手札》 士兵们真的是很疲惫了。扎完营后没过多久,营地里的鼾声开始此起彼伏。 银白色的弯月与浓厚的云层开始嬉戏,它时而躲在云层的背后,时而在云层的间隙中露出调皮的笑脸。初夏的微风轻轻穿越苍茫的原野,拂过摇曳的草木,掠过如林矗立的旌旗,不受拘束地四处游荡。 一支正在四处游荡飞蛾突然被远处的亮光吸引了。飞蛾兴奋地振动翅膀,向灯光处飞去。飞蛾飞近了旌旗林立的庞大营地。这个营地没有设置常见的一人高的木栅,营地外更没有陷阱和壕沟。营里里,几乎所有的士兵都沉入了香甜的睡梦中,甚至连哨兵也不停地打着哈欠。如果不是兵团长的首席家臣派出的士兵正在来回巡视,大约那些负责值夜的哨兵也会忍不住打起瞌睡吧。 游荡的飞蛾来到庄园,这里正是死神兵团总部的所在地。作为死神兵团的兵团长,拉库里独自享用着庄园里一座石制房屋,而飞蛾的目的地正是拉库里所在的房屋。 离目标越来越近了,飞蛾愈加兴奋。然而正当飞蛾即将扑向那盏油灯的时候,一声可怕的轰隆巨响却使它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受惊的飞蛾加速振动着翅膀,拼命朝着自认安全的方向逃去。 拉库里睡得很沉,但是由于武者固有的警觉,在巨响声刚刚传到这间房屋的时候拉库里便惊醒了。拉库里以与自身体型极不相衬的敏捷从床上跳了下来,**着上身向屋外跑去。。 不一会儿,穿戴整齐的萨拉丁来到了拉库里的身边。他定睛向四周望了一会儿,面有忧色。 “糟糕,情况似乎不妙啊!” 正在接受近侍为之穿戴铠甲的拉库里脸色越来越红。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低声咆哮起来:“他奶奶的!老子又上史蒂夫的当了!还想抓老子当俘虏吗?……你他妈的去死!” 当拉库里穿戴好铠甲的时候,一个浑身是血的壮汉闯了过来。这名身中近十支利箭的壮汉踉踉跄跄坚持走到拉库里的身边,由于气力不支终于磕倒在地,倒前壮汉惨嘶:“大人,敌人太多,兄弟们实在挡不住了……” 拉库里的脸上露出了清明而严肃的神情,这令他的首席家臣萨拉丁大吃一惊。萨拉丁从来没有见过,也无法想象以鲁莽而著称的拉库里居然会露出这种神情。 “用鼓声传令宿营在庄园外面的部队自由突围。” 什么,自由突围?拥有玛哈亚第一将之称的萨拉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突围的方向也不言明,任由部下自行突围,这和溃败有什么区别?! 萨拉丁表现出一副八风不动的沉静表情,但紧攥配剑的手背上暴起的青筋却暴露了主人的情绪。当萨拉丁以尽量委婉的语气表达自己的疑问时,却遭到了拉库里严厉的喝斥。 “放屁!你知道我们的对手是谁吗?他是法兰西斯五虎将中排名第二的史蒂夫。萨弗斯圣骑士亲口说过,论偷袭和夜战,史蒂夫在五虎将中是稳居第一。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该往哪个方向突围?让部队随意突围能够让史蒂夫摸不着头脑。这样或许才会有一部分战士冲出包围圈!” 萨拉丁迷惑了。他觉得拉库里的分析似乎有道理,但是他又无法断定主公是不是因为曾经被史蒂夫惨痛地击败过,因而再次面对史蒂夫时便无法保持平常的心态。 怯战吗?…… 萨拉丁瞟了一眼拉库里的眼睛,顿时否定了自己的猜测。此刻,拉库里的眼中正燃烧着无穷的战意!这种**裸的战意,甚至令萨拉丁有一种灼热的感觉。 萨拉丁正在胡思乱想,突然听到了拉库里的命令声。 “萨拉丁,你也突围去吧。狗日的,总得给死神兵团留点种子吧。” “嘎?” 拉库里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对萨拉解释着什么。 “如果我不留在这里吸引史蒂夫的注意力,恐怕谁也冲不出去……死神兵团的名声虽然很臭,不过我知道你对它也是有感情的……记住了,回去后无论用什么方法……最好是向国王陛下乞求,一定保留死神兵团的建制……” 萨拉丁的性格里并没有优柔寡断这种特性。稍稍思考了一会儿,萨拉丁向拉库里郑重地行了一个大礼,然后便头也不回地从他的身旁离开了。 拉库里的视线在萨拉丁的背上停留了好一会儿。他用与自己体型绝不相衬的声量轻声说道:“……拜托了,一定要将死神兵团保留下来啊……” 当萨拉丁的身影完全溶入了黑暗之后,拉库里终于将注意力转移到喊杀声越来越近的战场上。他毫无预兆突然大声吼道:“史蒂夫你这个狗日的,你敢过来与我单挑吗?!你这个胆小鬼!你这个婊子养的!有种来和我单挑啊!” 天生的大嗓门再加上特意充填的斗气,拉库里此刻的怒吼声具有相当的穿透力。战场上虽然充斥了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但是相当多的战士还是听到了拉库里这粗俗而又充满挑衅味道的怒吼声。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拉库里熟悉的吼叫声,那些无法突围出去的死神兵团的战士一下子就象被加持了嗜血术一般,战斗力立即明显地提高了一个档次。 史蒂夫麾下的战士也同样兴奋起来。在战前所有的人都被告知,只要能够活捉拉库里,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可以拥有一个子爵爵位以及相应的采邑。对于那些小贵族的庶子来说,加入军队的目的大多是建功立业以便能够获取一片采邑。至于说被征召入伍的平民,平时自然不会有这类幻想,但是如果有这种一步登天的机会,平民同样也不会拒绝。想要出人头地,拥有一片自己的领地,此刻正是这些年轻战士赌上性命的最好机会。于是,几乎所有的法兰西斯人都勇猛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冲去。 双方的搏斗因为拉库里的怒吼声而变得更加激烈了。悍不畏死的死神兵团士兵与拥有狂热建功立业愿望的法兰西斯人全都变得犹如野兽一般,他们不知生死,不知疼痛,不知怜悯……交战双方早已谈不上什么队形,所有的人都在混乱地杀戮着。交战的双方全都变成了只知道挥舞兵器的杀戮工具。任何亲眼看得这种战斗场面的人都会有同样一种感觉:如果不将一方的鲜血流尽,这种战斗大约是不会停止的吧。 战斗最激烈的中心逐渐向庄园靠近,死神兵团的战士逐渐表现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了。 死神兵团的战斗力虽然非常强,但是俗话说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在人数方面,死神兵团此时正处于绝对的劣势。又由于是遭受突袭,死神兵团的战士们根本就没有做好足够的战斗准备,一些犹自苦苦战斗的战士们甚至**着上身——至于说在战斗来临时手中没有武器的战士,除了极少数运气和格斗技都相当高的,其余的早已被法兰西斯人杀死或俘虏了。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也不能忽视:这十多天来,死神兵团的战士们总是在急行军,体力多少有些透支。相当来说,法兰西斯人的体力则保存得比较好。在你死我活的战斗中,没有体力,自然也就是死亡或被俘的代名词。任何人都知道,即便是最强壮的士兵,在精疲力竭的时候甚至打不过一名拿着一根木棍的农民。 那些满身鲜血,铠甲被打得七凹八凸的战士们,拿着犹自滴着鲜血的兵器终于被法兰西斯人逼到了庄园的围墙边上。由于守卫在庄园里的死神兵团战士可以站在高达三米的墙上向法兰西斯人射击,吃了大亏的法兰西斯人终于学会了自觉保持与庄园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时候,激烈的战斗终于出现了短暂的停顿。 在这种令人窒息的情景下,眼看法兰西斯人的士气即将有所回落,一个尖细地声音响起。 “拉库里阁下,我军自动撤退,正是为了给阁下一个思考的时间。你应该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投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只要阁下投降,我一定保证阁下的生命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 “我**,你这个狗娘养的是不是男人?有种和我单挑!狗日的,操你奶奶……” 一连串的污言秽语传入了史蒂夫的耳中,自诩为绝世谋将的男人皱了皱眉头,但是他仍然成功地克制了自己的情绪。 “为将者斗智不斗力。拉库里阁下,我知道阁下是名不畏生死的勇士,不过我请求你为部下们考虑一下。为了保全他们的性命,你何不考虑以骑士的方式体面地投降呢?” 拉库里的诅骂声停顿了下来,当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时,已经不再那么激动了。 “死神兵团自从组建以来,一共攻克了二十三座城堡,光是伯爵以上的贵族就俘虏了十一个,击毙了三个。我们高贵的、无所不能的国王陛下甚至打算授予我们一个光荣的称号——‘天杀的’死神兵团……以后死神兵团的将士就可以骄傲地向别人作这样的自我介绍:我是‘天杀的’死神兵团成员!” 死神兵团的战士们表情极为精彩。有些人的表情欣喜欲狂,但是更多的战士则或木然,或惊讶,或迷惑…… 法兰西斯人的反应相应比较类似——他们哄堂大笑。 拉库里察觉了法兰西斯人哄笑中的不怀好意,不过他并不打算理会这一点。 “现在我们已经被包围了。你们说,我们现在是投降还是死战到底?” 除了喘息声之外,死神兵团的将士只发出了一个声音。 “死战到底!” 拉库里朝着黑暗处史蒂夫的大致方位挑衅地一笑。 每个名声稍大的部队都有自己的特色。死神兵团的成员中有一些是悍不畏死的悍匪,有一些是从死牢里挑选出来的死囚,也有一些是长年刀头舔血因而漠视生死的佣兵。在这种特殊环境的影响下,几乎所有死神兵团的将士都摈弃了对死亡的畏惧。几乎所有的死神兵团战士都漠视生死——他们漠视自己的生命,同样也漠视其他人的生命,这也正是死神兵团经常屠城的原因之一。 拉库里向史蒂夫大致的方位勾了勾食指。 “来啊,狗日的,你来俘虏我啊!” 黑暗中的史蒂夫无声地叹了口气。这次的作战目标其实只是俘虏拉库里,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多死神兵团的战士能够突围成功。原本史蒂夫对俘虏拉库里志在必得,可是现在那种坚定的信念却有些动摇起来。史蒂夫很清楚:拉库里眼中除了灼热的斗志外,还有一丝不屈的死志。拉库里这厮向来少根筋,这次怎么对成为俘虏如此反感呢? 这不行!不理会阿科尼奥七世的怒气进行撤退,实行天怨人怒的坚壁清野战术,实施这次的“千里回马枪”计划全都是为了俘虏拉库里,怎么能够让他死去呢? 史蒂夫深吸一口气,再次仔细地叮嘱身旁的战士,然后,史蒂夫大喝:“活捉拉库里!” 数万法兰西斯人同时应喝:“活捉拉库里!” 于是,战斗再次展开。 突围失败的士兵已经退入了庄园,可惜这个庄园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庄园。围墙高度不过三米,最厚的围墙也不过四十厘米。相对于庄园内剩下的死神兵团的战士数量,法兰西斯人简直多得数不清。也就是说,即便法兰西斯人用血肉之躯强攻也可以轻易将这座小小的庄园攻克下来。不过,史蒂夫的准备显然相当充分。对付高大城墙的攻城器械,如今用在这座薄弱的庄园上,其实还真有些杀鸡用牛刀的味道呢。更何况,法兰西斯人当中还有足够的魔法师。 “小心,投石攻击!” 瞭望员的话音刚落,数颗巨大的石头已经呼啸着飞向了围墙,一名来不及躲闪的士兵被一颗巨石击中,当他与巨石一同落地时,身体已经扭曲得不成人形。那些击中围墙的巨石震得石墙一阵晃动。如果仔细看,可以发现围墙上已经出现了不少裂纹。 “小心,魔法攻击!” 瞭望员再次发出警告。这次,除了负责警戒的战士外,其他人全都躲在了围墙的后面。 法兰西斯人看到死神兵团躲着不能还手的情景,骄傲地发出了欢呼声。他们为投石车部队和魔法师发出加油的呐喊声,狂热的呐喊似海啸,似沙暴,甚至令围墙都在声浪中显得颤栗。 大量的投石和火球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击毁了一处围墙,可是史蒂夫在这种情况仍旧冷静如水。他只是淡淡地下令投石车和魔法师继续攻击,尽量扩大围墙的缺口。 随着时间的流逝,受攻击的围墙已经破损不堪。被击中火力攻击的缺口现在已经宽达十米了。看到这副情景,史蒂夫满意地舔了舔嘴唇,终于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战斗,再次进入了最为残酷的肉搏阶段。 庄园里的士兵实在是太少了,除了兵团长的直属亲卫外只有一个联队的兵力。再加上退入庄园的溃兵,总人数也不到一千五百。 法兰西斯人一拨接一拨地冲向缺口处,就好象想要从决口处涌出去的洪水一般。虽然没有人奢望能够在这场战斗结束后仍然活着,但是死神兵团的战士出于本能仍旧象是跳入决口抗洪的勇士一样,竭尽全力试图将这个缺口堵住。 正如同人力与大自然之力相抗衡一样,在奇迹未曾发生的前提下,缺口处的战斗虽然持续了十几分钟,双方的尸体几乎堆得超过了一米,但最终的胜利者仍旧是法兰西斯人。 肆虐的洪水从决口处涌出,黑色的浊流向庄园里其他的地方淹去。 庄园守卫战一开始,拉库里的身影就出现在缺口处。他一边努力攻击敌人,一边大声呐喊着,鼓舞着士兵的士气。可是即便由他亲自守卫,缺口处的战斗仍旧是以失败告终。 敌人实在是太多了,密密麻麻,“疯”拥而至。严格地说,拉库里并没有被敌人打退——他实在是被人流从缺口处挤走的。 这种情况下,庄园应该算作已经被攻克了。不过,没有哪个守军流露出半点胆怯或是打算投降的意思。作为死神兵团的成员,他们就早已有了战死的觉悟。更何况,他们是天杀的死神兵团! 剩余的守军似乎集体陷入了更大的疯狂之中,他们的战斗不再是为了胜利、功勋、战利品、荣誉或是别的什么,他们之所以战斗,似乎只是为了死亡!——为了自己的死亡而战,也是为了使更多的敌人死亡而战! 在兰特国王对家臣赏赐的武器之中,噬天斧或许不是最锋利的,或许它所加持的魔法并非是最为奇妙的,但是毫无疑问,噬天斧绝对是最为狂暴的武器——哪怕与大陆上其他任何所知的武器相比,噬天斧绝对担得起这个名声。 战斗中,拉库里的表现却如癫似狂。当挥舞起噬天斧的时候,其实拉库里已经无法完全控制它了。 拥有灵性的神器哟,你也知道这是最后的一战了?! 拉库里愤怒地呐喊着、战斗着,却总是尽量克制自己不进行狂化。拉库里明白,他必须保持清醒。如果狂化,就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再次成为俘虏。 …… 不知杀了多少敌人,体力已经消耗了大半的拉库里听到身后兵刃破风的声音。前一刻,拉库里正好将噬天斧劈开了一名敌军将领的铠甲。由于噬天斧嵌入敌将的铠甲之中,而且濒死的敌将正死死地抓着噬天斧,因而拉库里一时无法躲避。 这一刹那,拉库里甚至闭了闭眼睛。从破风的劲道看,这支长矛应该足以将他刺个对穿。 谁知一眨眼过后,身后的长矛破风声突然停止了。回头望去,一名亲卫正死死地挡在拉库里与偷袭的敌人之间。那柄长矛,透胸而出。 拉库里怒啸一声,突然间爆发出无与匹敌的狂暴力量,他猛然间夺回噬天斧。敌将的创口处除了激射的鲜血外,连内脏也被噬天斧的倒钩给钩了出来。见此情景,敌人如见鬼魅,不由自主下意识地离开了拉库里几步。 俯身把耳朵贴近亲卫嘴边,却无声音传来。拉库里仔细地看着怀里的亲卫,这才发现替他挡住这一枪的亲卫已然气绝身亡。 拉库里抬头用布满血丝的眼睛向偷袭者望去,却发现偷袭者居然是他的老对头史蒂夫.史拉登! “你偷袭我!” 史蒂夫满不在乎地舔舔嘴唇。 “我说过很多次了。为将者斗智不斗力。” 拉库里嘿嘿地笑。或许是因为体力消耗过大、呼吸过于急促的缘故吧,他的笑声显得有些古怪。 “斗智吗?可惜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不该离我这么近!” 话音未落,拉库里已经发动狂化技能如癫似狂地向史蒂夫扑了过去。 --&网--网 ;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如果圣人的标准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么我最少也算得上是半个圣人。就后者而言,至少当整个鸠格市已经完全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气氛之中时,我没有象普通市民那般高兴。对于我来说,胜利庆典上的风光和荣耀已经无法令我感受到太多的高兴和快乐。 市民之所以欣喜,是因为欧巴尼亚派遣大军远征法兰西斯的同时,仅仅凭借守备部队便击退英格兰尼的入侵,显示了欧巴尼亚王国强大无比的实力——对普通人来说,在赋税并不特别重的前提下,国家拥有的实力自然是越强越令人心安。 将肯洛打得那么惨确实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可惜的是我现在心里还悬着一件事,因而暂时无法象市民那样无忧无虑地欢笑。虽说政治的本质就是妥协,可惜政治毕竟还是由人主导的,而人却有着必然的主观性。别的不好说,有一点我却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肯洛王子对我的仇恨已经完全超出了理性的范畴——上次他为了要干掉我,甚至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 所以说,只要肯洛王子仍然在英格兰尼的权力顶峰占据着一席之地,想要与英格兰尼真正的和平共处显然是一种极不现实的奢望。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肯洛王子突然改变了性格希望与我言归于好,我也不愿意呢。 克洛斯和伊莉的帐怎么算!我招谁惹谁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哼,虽说宽恕是一种优良的品德,可是快意恩仇显然更符合我的心意。 斌的计划,其先决条件已经满足了一半:已经击溃了英格兰尼的入侵者——尽管我们暂时还无力继续扩大战果。 想要号召整个大陆的王国、公国以及大小领主们攻击英格兰尼,大义的名义再怎么粉饰也只不过是花言巧语罢了,最重要的还是实力。如果现在就开始号召,想必会令那些中间势力非常为难。 在法兰西斯的战争还没有结束。我军现在占据着明显的上风,但是在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之前,谁也无法肯定我国是否会陷入法兰西斯的泥潭。如果我现在就号召攻击英格兰尼,肯定会有部分缺少远见的人站错队。仁慈如我者,怎么忍得下心眼睁睁地看着别人误入歧途呢? 所以说,最佳的时机法兰西斯的战场上传来大胜的消息,而且阿科尼奥七世还必须投降或是求和。在那个时候,我再登高一呼,想必响应者会特别多吧。 万事俱务,只欠东风了。多明戈那个混蛋怎么还不来给我报喜呢?我都等得急死了! 推开落地玻璃门,走向精致的阳台。阳台外面的花园是鸠格市最为美丽的景色。不,那简直就是整个世界最为美丽的景色! 花园里,藤类植物顺着早已搭建好的竹杆攀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天然凉亭。凉亭的下面,生机盎然的绿草平整、柔软,如同地毯一般。佳蜜儿正在开心地和她哥哥嬉戏——如果在地上打滚也算某种游戏。安丽丝和安洁儿则在一旁一边饮茶,一边幸福地看着儿女打闹。卡特琳娜和娜弗丽这对冤家则正在玩上次的那种特殊战棋——上次她们打赌没分出胜负,所以一有空就继续较量。这样也好,她们采用下棋分胜负的方式总比打架分胜负好。 正微笑地叹着气,大厅的门突然被推开了。 回过头,我发现进来的除了兰丝之外,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魔导士。魔导士这样罕见的人才即便是大国里也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敢肯定这名魔导士并非欧巴尼亚人。 他是什么人?到底有什么事? 兰丝很快就为我解答了迷惑。 “他是法兰西斯的魔导士,也是史蒂夫.史拉登的密友。” 我再次仔细打量了这名魔导士一番。从神情看,他不似俘虏。 “你是信使还是谈判代表?” 在我打量那名魔导士的同时,他也在仔细观察我。当我发问之后,魔导士点点头,说道:“尊敬的国王陛下,此次前来我只是充当史蒂夫将军的信使,转达将军希望与陛下秘密会谈的愿望。” 我有些吃惊:“史蒂夫准备来这里?他不是正在千里之外与我军交战吗?” 兰丝还没来得及回答我的问题,那名魔导士已经解释道:“将军的意思是,希望陛下能够亲自前去与之秘密会晤。因为时间紧迫的关系,陛下最好是以时空之门直接前往史蒂夫将军控制的要塞。” “史蒂夫将军不会魔法,否则他会自己前来的。” 让我前去? 我摸着下巴开始犯嘀咕。 史蒂夫玩什么把戏?他又不是国王,有什么资格与我会谈?即便阿科尼奥七世打算与我国秘密谈和,而且史蒂夫也获得了阿科尼奥七的授权,他也应该先与相似级别的官员先秘密接触一下,怎么可能会直接找上我呢? 不合理,肯定有阴谋。 “多谢史蒂夫将军的邀请,不过,我的军队即将抵达巴塞市,他们会代替我邀请阿科尼奥七世以及史蒂夫将军前来我的王宫作客。” 盛气凌人的气势被魔导士拿的一颗记忆水晶给彻底粉碎了。 用魔法力将之催动后,令我老羞成怒的是,水晶球上出现的居然死神兵团被夜袭的场面。画面的结尾正是拉库里被击昏后成为俘虏的情景。 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愤怒地冷哼了一声。 尽管胜负乃兵家常识,但是又有谁会喜欢战败的感觉呢? 对于死神兵团惨败本身,我倒没太大的感觉。我本来就不拥有悲天悯人的性格,况且即便是天性善良的人,如果参加过多次战斗,也会因为目睹了太多的死亡因而变得麻木甚至冷酷。我愤怒的真正原因只是因为自己的美梦破灭了——原本寄予了太多希望,等来的却是如此巨大的失望! 在我原本的计划中,死神兵团是迫使阿科尼奥七世妥协的王牌之一。 我和兰丝可以压制住法兰西斯的国师不敢施展禁忌魔法,这便使得围攻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成为了可能;搭乘飞翼的魔法师再加上雷神弹,能够令阿科尼奥七世清晰地意识到巴塞市的陷落并非遥不可及;而是死神兵团,则能够促使阿科尼奥七世以及生活在巴塞市的人出于恐惧而更容易向我屈服。 现在好了,我的一张王牌被史蒂夫撕掉了!怎么办呢?总不能明目张胆地马上组织一支盗贼团吧? 因为愤怒,我的语气非常生硬。 “史蒂夫到底想和我谈些什么事?如果说是拉库里的赎金问题,虽说他现在无爵无衔,可是拉库里成为死神兵团兵团长后已经成为我国最富有的军人之一,甚至有能力以公爵的身价支付赎金。再者说,附庸为上位者支付赎金倒还合理,主公可没有义务为家臣支付赎金。” “不是关于赎金的事。”魔导士耸耸肩。“是另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那你拿给我看这个记忆水晶干什么?!” 期待法兰西斯战区的好消息快些传来,没想到得到的却是这种令人恼怒的结果。我想,任何人处在这种情况下,心情都会一下子变得很糟糕吧。 我的语气因此变得更加生硬了。“想用拉库里威胁我前往史蒂夫指定的地点谈判?” 在一旁冷眼旁观的斌连忙插口道:“此事万万不可,如果史蒂夫将军有诚意洽谈,欧巴尼亚王宫自问还足以容纳史蒂夫将军。而且,兰特国王陛下还可以保证军队在谈判期间不采取任何针对法兰西斯的敌对行动。” 魔导士只是简单地摇头表示反对,却没有做任何解释。俘虏拉库里就以为吃定我了? 于是,我的心情更加恶劣。 “斌,你写下我的王谕:传令西征总指挥多明戈伯爵和西征副总指挥萨弗斯伯爵,集结军队西进,不需要俘虏、不接受投降,直捣巴塞市!十日内如果能完成任务,军衔上调一级!” 魔导士的表情紧张起来。 “我之所以拿出那个记忆水晶并非是为了示威。来之前史蒂夫将军说过,只有当陛下以不日将攻克巴塞市为理由婉拒时,我才应该拿出记忆水晶。史蒂夫将军对陛下其实怀着充分的善意,陛下千万不要误会。” 充分的善意吗?我怎么感觉不出来。 在我沉吟的时候,魔导士眼巴巴地看着我,呐呐说道:“陛下,史蒂夫将军确实是诚心诚意邀请您前去密谈,我可以用性命担保!” 这个邀请怎么看都透着诡异。但正因为如此,直觉史蒂夫并非想要对我施展什么阴谋。 不是拉库里赎金的问题,又不大可能是关于两国和谈的问题,那会是什么事呢?我那该死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激发了。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不过我再怎么说也比猫的命大吧? 史蒂夫到底想干什么呢?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战场以外,史蒂夫的智谋都不容小觑。客观地评价,史蒂夫的勇名固然不彰,不过他毕竟也算是一位绝世的谋将。与史蒂夫打交道,再怎么小心都不过分。 想不通问题的关键,因而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了国师。看到国师闭着眼睛悠闲地坐在椅子上,一副神游千里的模样,我只得将目光移向首席智囊。 斌迎着我的目光,露出一丝苦笑。 “我觉得可以一试。” --&网--网 ;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斌的智力我是绝对可以相信的。如果说史蒂夫的智商在一百八左右,那么斌则是两百往上走。他说可以一试,那就表示这件事多半没什么危险,而且还能获得某些好处。 会有什么样的好处呢? 意识到未来的形势不妙,为了讨好我,将拉库里无条件释放? 史蒂夫想造反,因而寻求我的支持? 猜不出来。反正斌认为可以试试,好处肯定是有的。只是,斌干嘛苦笑? 哦,我明白了。对于我热衷冒险的习惯,安丽丝她们倒没什么意见(至少没有明确表示出反对的意见),但众多大臣却极为反对。以忠义自居的雷洛**官甚至表示:如果我再干那些不合国王身份的事,他将进行血谏。这件事看起来有一定的风险,斌自度将会承受可怕的责难,因而忐忑。 许多大臣认为,除了在大型庆典中露露面外,国王最好总是老老实实待在王宫里。这样想起来,做国王还真是没意思。 管他呢,人生正是因为未知而精彩。反正国师没有反对,而首席智囊又认为可以尝试,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正在我即将做出决定的时候,魔导士继续说服我:“国王陛下,您秘密前往的时候,我可以留在这里做人质。而且,陛下如果对安全存有怀疑,可以先派他人前往探路,若有任何不妥,我以命相抵!” 我很不爽地瞪了魔导士一眼。派人探路还需要他提醒?! 关键是,派谁去呢? 目前鸠格市能够施展时空之门魔法的一共有五个人,卡特琳娜、安洁儿、娜弗丽以及兰丝和琼斯。 兰丝是国师,干这种探路的事显然不合适。因为害怕危险而让两位妻子或是娜弗丽探路,那会羞死我自己的。琼斯好象蛮符合条件,可是兰丝舍得吗? 瞟了眼兰丝。刚才还在闭目养神的国师现在正以一种殷切的目光望着我。 “唉,年纪大了,如果早上没有人给我按摩,腿总是有些软。我还真是很欣赏琼斯的按摩手法呢。” 我怀疑地研究着兰丝满面红光的脸,根本就看不出他有任何半身不遂的迹象。 “如果哪一天琼斯没有陪着我聊聊天,我的精神就总是不能集中,而且脾气也很暴燥。” 靠,这又是哪种精神类的疾病?算了,我还是答应兰丝不派琼斯探路好了,要不然谁知道他还会患上什么奇怪的病? 我对着魔导士傲然昂起头。 “不必什么人质、探路的那么麻烦。我换身衣服马上就去!” 没有理会欲言又止的斌,我径直离开了大厅。 走进房间,吩咐仆人在门外等候我的召唤,待仆人恭敬地关上门后,我赶紧施展出空间转移魔法。 开玩笑,有过被龙神痛殴打的惨痛经历,再怎么狂妄自大也会有个限度。况且有了妻子儿女这种甜蜜的牵挂,安全也就不再仅仅只是自己的事了。 出现在史蒂夫所在的罗浮要塞附近后,我没有施展飞行术,而是直接以快逾奔马的速度向目的地奔去。军营是高手如云的地方,不过相对于我的身手,罗浮要塞中能够被我瞧得上眼的并没有几个。 很容易就潜到了司令部的附近,不过,我的目的并非是潜入司令部。司令部的守卫最为森严,即便以我的身手想要潜进去,成功率也并非百分之百。万一窥探时被发觉,那么我在王宫里努力做出的那种大无畏的形象就会被抹黑。另一方面,我也没必要潜进去。一路上,我用探查术检查了一下罗浮要塞的魔法协会和司令部。魔法协会里平静如水,司令部里虽然充斥着军营特有的杀气,却没有我所担心的杀意。也就是说,史蒂夫并没有设下无聊的陷阱。 得到需要的情报后,我满意施展出空间转移术回到了鸠格市。潜回自己的寝宫其实比潜入罗浮要塞的难度要稍稍高一些,对于月尊者、魔族长老以及龙神的女儿中任何一个人来说,在相应的范围之内,恐怕连蚂蚁打个喷嚏都逃不出她们的感应。以有心算无心,小心翼翼地绕过特定的地点后,我总算有惊无险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拉动召唤仆人的铃铛后,几名仆人鱼贯而入,开始帮我换衣服。 圣灵甲可以幻化成任意模样,但是使用圣灵甲的幻化功能要消耗一些能量。我的斗气和精神力虽然极为充沛,不过这样的浪费也没什么必要。再说,仆人所提供的服务也确实是一种享受。 在仆人的服侍下,我换上了一件特制的衣服。传统上,国王在正式场合所穿戴的那种绣满了金丝和花边的衣服,尽管外表上看起来华丽无比,可惜却总是令行动受到拘束。而我这套特制的服装,不仅出席正式的场合不至于遭受诟病,而且还颇为轻便。 一切准备完毕后,我摆摆手吩咐仆人们离开房间。然后,我从阳台的窗台处跳了出去,然后象小偷一样偷偷摸摸向魔法协会溜去。 倒不是喜欢鬼鬼祟祟,只是,如果光明正大地离开,被卡特琳娜她们知道了可不得了,她和娜弗丽肯定会强烈要求去凑热闹。如果有人要与我决斗,根据规则带上卡特琳娜和娜弗丽作为同伙当然是绝对正确的选择。不过这次与史蒂夫秘密接触并不需要动武,她们一起去除了添乱好象就没有别的什么作用了。 进入魔法协会后,就不必再象王宫一样拘束了。魔法师本身就是一群特殊的人,他们的行为同样与众不同。比国王幸运的是,没有任何人会要求魔法师循规蹈矩。真是的,其实我也是魔法师,而且还拥有魔导师的实力呢,那些大臣为什么总是和我过不去呢? 走入时空之门施展魔法,黄色的魔法元素立即将我笼罩起来。感觉中,我的身体细分为数不清的光点,逐渐消失,然后又在另一个地方重新组合了起来。 从极为短暂的朦胧失神中清醒过来后,我吓了一大跳。我确实没想到史蒂夫没有待在司令部,而是在魔法协会等着我。 在魔法传送门附近五十米内只有史蒂夫和我两人,可以说史蒂夫已经将性命交给我了,这证明他确实很有诚意。 只不过,正在暗自得意的我并没有想到,进入史蒂夫早已准备好的秘室之后,他恭恭敬敬说出的话却令我无比恼怒。 “兰特国王,您的直属家臣拉库里大肆杀戮,违背了贵族之间约定成俗的规则。希望您能够秉公处理此事。” 我自然知道以拉库里犯下的罪行砍十次头都不够,可是我怎么可能愿意砍下这位无比忠诚的家臣的脑袋呢? 带兵打仗,拉库里只不过是名猛将,率领几千人冲锋陷阵最为合适,让他担任兵团长其实都有些超过他的能力。他真正的作用,其实是在敌对权贵的内心制造恐惧的阴影。这种威慑的作用,是其他人无法代替的。 欧巴尼亚现有高级将领中,没有人拥有类似的野蛮残酷的性格。即便我能够从校级军官中找出相似性格的人加以提拔,他也不可能象拉库里那么忠诚。这几年拉库里立下了无数的功劳,可是他的爵位和军衔反而被我褫夺光了。很难想象会有别的人能够象拉库里那样对我的处理心悦诚服(拉库里是真的很高兴——他总算保住了自己脑袋)。 事实上,让拉库里这个活土匪参加这场战争之前,我早已想好了对他的处罚。待这次战争结束后,我会对拉库里实行当众的鞭挞之刑。对别的贵族而言,这种处罚甚至比死刑更令他们难以承受,但拉库里肯定会窃喜我又顶住压力保住了他的性命。 这么好的家臣,我怎么可能放弃呢? 密室里,空气开始凝重起来。 我冷冷地望着史蒂夫,以此表达自己无言的拒绝。 “陛下真的打算为了拉库里一人而与天下的贵族为敌?” 听出史蒂夫尖亮的嗓音里含有一丝严历的味道,我的好心情完全消失了。 我冰冷而坚决地说道:“拉库里我是绝对不杀的,至于你……” “哼!” 特意以圣斗气发出的哼声震得秘室内嗡嗡作响。 史蒂夫气血一阵翻涌。他深吸一口气,平静自己的心情。 “我知道此时陛下如果要杀我,并不比杀一个婴儿困难。不过,陛下肯因为我而令您的英名受损吗?” 对于史蒂夫的说辞,我不以为然。 “这有什么不肯的。萨弗斯对我说过,现在法兰西斯能够称之为名将的只剩下你和迪亚斯。迪亚斯现在正在与罗格的军队纠缠,如果杀了你,现在拱卫法兰西斯首都的大军立即会群龙无首。杀你一人就可以使我军攻克巴塞市的时间加快至少一倍,损失我一点虚名又有什么关系?” 史蒂夫认真地问道:“在陛下的心目中,我有这么重要?” “一般般啦。你也知道,我这次派往法兰西斯的正副主帅分别是多明戈和萨弗斯,如果被你阻挡,他们分兵包抄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只是麻烦一些。” 我毫不脸红地对史蒂夫进行威胁。“你这样的人才既可以打仗,又能够充当谋士,还算不错。不过,只要你交出拉库里,我可以答应这次放过你。” 史蒂夫很认真地盯着我,突然做出一个令我完全无法想象的动作。 他无比严肃而且恭敬地单膝向我跪下。 史蒂夫在几个钟头前刚刚重创死神兵团,俘虏了拉库里,而且还要求我处死拉库里,现在却表现出这副模样。应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呢?“前倨后恭”? 因为觉得眼前看到的情景太过反常的缘故,我不由地愣住了。 “宽容仁慈的国王陛下……” 虽然已经探查过附近并没有埋伏,不过我仍旧忍不住下意识地再次施展了探查术。 “我恳求您……” 虽然查不出任何不妥,我还是暗地用圣灵甲护住自己的要害。 “允许我加入萧家,成为您忠实的家臣。” 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即便发挥最大的想象力,我也想不到史蒂夫会臣服于我。史蒂夫已经是国王的直属家臣了,而且还是法兰西斯的全军统帅,臣服于我之后能获得什么好处?他的地位和权势应该不可能再增加啊。 我狐疑地看着史蒂夫,半晌无语。 虽然实在想不通,可是将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扔掉似乎太说不过去了。 为了避免冷场,我问道:“你怎么会产生这种念头?” “陛下英明神武……” 我不耐烦地打断他。“别灌迷汤,我要听真话。” 史蒂夫苦笑。“世上但凡生物都知道趋利避害,我自然也不例外。” “原先大陆三大强国都不敢小觑的塞维尔,现在已经成为了欧巴尼亚的一个行政省。陛下麾下名将云集暂且不提,陛下还拥有飞翼、泰坦战士之类的强力兵种。可以说,仅仅只算欧巴尼亚的军事综合实力,也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兰西斯。更何况德克萨的国王又是陛下的儿子。虽然欧巴尼亚与德克萨名义上是两个国家,但事实上却和一个国家相差不远。” “法兰西斯受到塔洛斯王国这个天然敌国所牵制,此消彼长之下,法兰西斯本该坚决避免与欧巴尼亚为敌才对。其实我是坚决反对阿科尼奥七世与陛下为敌的,可是阿科尼奥七世过于固执,不顾我的劝谏,偏要一意孤行与陛下为敌。” “当法兰西斯正式向欧巴尼亚宣战后,我已经意识到自己所处的阵营非常危险。即便阿科尼奥七世能够以割让土地以及在政治上进行妥协为条件与欧巴尼亚停战,不过我认为阿科尼奥七世最多也只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必将向陛下臣服。既然如此,早些投入陛下麾下自然更为明智。” 我有些奇怪。“你为什么认为阿科尼奥七世这次战败后,仍然无法摆脱最终向我臣服的命运?莫非你觉得我特别喜欢战争?” 史蒂夫犹豫了一会儿,向我解释说:“欧巴尼亚兵强马壮,陛下正值青年,再结合陛下一贯的扩张风格,我没理由认为陛下这次取得胜利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扩张风格?看来在史蒂夫的眼中我确实是个侵略成性的人。真是冤枉啊! 布雷西亚公国不谈,那是多明戈自愿送给我的,却之不恭——可惜在许多人眼中布雷西亚是我强行夺取的。 布里斯公国是拉西斯擅自行动的结果——虽说在那之前我根本不知情,只可惜外人恐怕不会相信此事与我无关。 玛哈亚公国是西西王施展美男计弄来的——这与我有什么关系,那种浪漫的英雄……美女救英雄的故事,总不成也是我暗中布置的吧? 入侵克里斯公国是罗斯公爵的主意,当时布雷西亚只不过跟在后面分了点残羹冷滓——而且真正做出与罗斯合作决定的,是马迪尔等人。 至于说塞维尔公国,确实是我弄的。不过,如果不是罗斯那厮太不地道(居然和我争美女),我也不会想到杀其人,夺其国——这件事的本质其实只是争风吃醋罢了,可惜我说了别人也不信。 这样一总结,我的形象还真的有可能被扭曲了。我说伊莉为什么会将我视为假想敌呢…… “为什么你一开始不向我臣服,还要说处置拉库里的怪话。” “我毕竟是贰臣……而拉库里多少又和我有些相似,他应该遭到过很多大臣的反对。”史蒂夫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我只是想确认陛下爱护家臣的态度。” 居然在臣服之前还对我使心计!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向我臣服,还将死神兵团重创,是为了证明你的价值吗?!” 听出我的语气不善,史蒂夫的嘴里好象含了一颗苦橄榄似的,他含含糊糊地进行解释:“毕竟这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只能秘密进行。” “我也曾经向拉库里试探过,却被拉库里断然拒绝了。现在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试着看能否将陛下秘密请来。如果陛下今天不来,我只能下次再向多明戈试探——萨弗斯圣骑士多半是不会接受我投降的。” 这样看来,史蒂夫确实诚心诚意向我臣服。 赚翻了! 史蒂夫虽然是个反复的小人,但是只要我能够总是保持着强势,关系倒也不大。更重要的是,史蒂夫同时也是拱卫罗塞市的野战军队的总司令。虽然他未必能够控制所有的部队投向欧巴尼亚,但是只要他投诚于我,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便宜可真是多得数不清呢! 虽然内心早已乐开了花,但是我仍然坚持着矜持地、缓缓地、严肃地点了点头。 “既然你这么诚恳,如果拒绝那也太伤你的心了。好吧,我就收下你为家臣。” 哈哈,这样一来,斌所建议的那个计划就更容易实施了! --&网--网 ;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整个法兰西斯都震动了。当萨弗斯.欧桑巴哈成为欧巴尼亚国王的直属家臣后,史蒂夫就成了法兰西斯实际上的第一名将。而且,史蒂夫还是负责罗浮防线的前敌总指挥!当多明戈率领的大军抵达罗浮要塞后,仅仅对峙了一天,双方甚至未曾发生任何战斗,史蒂夫就出人意料地宣布了改旗易帜! 法兰西斯人简直无法相信这一事实! 罗浮要塞的两个兵团驻军投诚之后,很快就形成了多米诺骨牌现象。史蒂夫的信使在战区里异常活跃,他们带着史蒂夫的亲笔信往来穿梭于罗浮要塞和各个部队之间,促使一个整编兵团以及三个联队的政府军相继改变了阵营。 投降风潮仅仅只是故事的开始。 一名忠诚于阿科尼奥七世的领主害怕被叛变的部队截断后路,也害怕会遭受来自身边的突然攻击,因而在没有接到任何命令的情况下开始私自向巴塞市撤退。有同样想法的指挥官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人,况且,作为整个防线中最为重要的罗浮要塞已经失守,继续留在原地确实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因而,越来越多的部队不约而同采取了同样的行动。这个时候,得到一天休整的黑衣众兵团越过罗浮要塞,向法兰西斯人发动了凶猛的追击。 由此,以罗浮要塞为中心的防线瞬间崩溃了。 在强大的军事威胁以及可怕的心理压力下,原本建制就已经有些混乱的撤退部队很快就进行了一场大溃败的表演。黑衣众紧紧跟随在他们的身后,勤勤恳恳地扮演着牧羊犬的角色。看到跑得较慢或者是不太愿意逃跑的部队,黑认众便威吓地吆喝一声或者是挥上一鞭子,迫使他们不得不汇入逃跑的庞大人流之中。尽管有些部队因为迷路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已经失去了消息,但是大多数部队还是通过同一条道路向同一个目标逃去。 然而当饱受惊吓的溃兵好不容易逃到巴塞市城下时,迎接他们的却是紧闭的城门以及阿科尼奥七世冷漠的目光。 阿科尼奥七世派遣特使向这些部队传达了这样的命令:所有的部队在城外建立一个统一的营地,就地整编,不得入城。 如果身后没有追之甚急的敌人,如果溃败的部队不是那么乱,如果溃兵们拥有坚定的为国捐躯的觉悟,那么这个命令或许能够被顺利地执行。可惜现实并非如此,这三个前提条件一样都不满足。 因为遭受不公正的对待而产生了受伤害的感觉,同时又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对生存的渴望,溃兵们根本无法理智地接受这条命令。紧跟在他们身后的,正是那支在野战中战无不胜的黑衣众部队!这也就意味着:将他们留在城外,与将他们留在了屠宰场上没有什么区别。 一名或者是本性急燥,或者是因为恐惧而丧失了理智的士兵突然挥舞着兵器向巴塞市冲去。大约是因为歇斯底里的情绪在这种场合非常容易相互感染的缘故吧,在那名士兵冲过去后,又有十几名士兵也紧跟着冲了出去。 然而,城墙上的守城士兵却用箭矢粗暴地表达了他们对这件事的态度。平心而论,指挥官发布射击的命令无疑是正确的。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如果不当机立断对这些士兵进行镇压,学习这种榜样的士兵绝对会越来越多。那时候,愤怒而又失去理智的溃兵或许真的会攻城也说不定。 仅仅才几秒钟的时间,离城墙较近的冰冷地面上就平添了几具尸体。垂死者痛苦的呻吟声,更是严重打击溃兵士气的恶劣存在。 愤怒、悲伤、绝望等负面情绪开始在溃兵中传播。其实那几名挥舞兵器的士兵并没有云梯之类的攻城器械,没有工具的帮助,他们根本不可能爬上城头。然而,城头那些高高在上的守卫者却以一种残酷的方式向他们说“不”。 “天啊,这是卑鄙的谋杀!” “我诅咒你们下地狱!” “求你们让我进城吧,敌人就在后面,快杀过来了……” “天神在上,死神兵团会替我们惩罚你们的!” “我们不能待在这里等死,还是赶快逃吧……” …… 溃兵们群情汹涌,有的士兵对着城内破口大骂,有的士兵向城头乞求,甚至还有几名年青的士兵开始哭泣。当然,也有聪明一些的士兵准备绕过巴塞市,逃到别的地方去。 人类是一种从众性极强的生物。 如果被射死在城下的牺牲者导致一些情绪失控的战士向巴塞市发动攻击,那么一场内战也许无法避免——当然,考虑到国王的威严以及巴塞市在法兰西斯人心目中的地位,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看到已经有士兵正在绕过巴塞市准备逃走,因而更多的战士开始学习这种榜样。所以,越来越多的战士一面恶毒地咒骂着城墙上昔日的同袍,一面毫无秩序地撒开腿开始逃跑。 站在城头上的阿科尼奥七世看到这副情景,顿时勃然大怒,同时,他也更加觉得自己拒绝溃兵入城的命令英明无比。如果不是斥候报告萨弗斯率领的黑衣众很快就会兵临城下,也许他还会下令打开城门追击那些逃兵。 在做出不许溃兵进城的指令时,阿科尼奥七世并没有想到最后居然会演变成这种场面。 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做出这种决定,其主要原因固然是因为他极度缺乏自信以及自我保护意识过于强烈并且极端的缘故。另一个原因却是史蒂夫一步三计的结果。早在动念成为兰特家臣之际,史蒂夫就早已开始思考其后的应对步骤。当兰特国王允诺收录其为家臣时,史蒂夫就开始着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除了对部队军官进行必要的调整外,史蒂夫还向巴塞市派遣了一些秘密人员。 当史蒂夫宣布投降不久,那些秘密人员在巴塞市的酒吧等公共场合开始散布谣言。也就是说,巴塞市许多市民知道史蒂夫投降的消息的时间,并不比阿科尼奥七世迟上多少。史蒂夫投降的消息本身倒不是谣言,真正的谣言是:有些部队将随着史蒂夫在第一时间投降欧巴尼亚人,而有些部队则会以罗浮要塞失守为由顺势撤回巴塞市。撤入巴塞市后,那些部队将在城中作内应。 史蒂夫的计划中,已经将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周到了。万一溃兵被允许进入巴塞市,那么他所布下的棋子同样也会产生作用。只不过,投降的名声虽然不佳,却还勉强能够被贵族接受。但是如果作内应为敌对方打开城门,出卖国王,这种行为却绝对会为世人所不耻。况且愿意充当内应的人实在太少,这样做成功的可能性也相当小。权衡利弊之后,史蒂夫认为引诱阿科尼奥七世与溃兵翻脸更符合自己的利益。 同样的计谋,考虑到受计者自身性格的不同,产生的效果将完全不同。 有时候,不确定的恐惧比确定的糟糕结果更能令人害怕。如果巴塞市的最高指挥者是个比较自信或者比较强势的人,那么史蒂夫的这条诡计大约就不能发挥多少作用。但是作用于阿科尼奥七世,这条计谋则再有效不过了。阿科尼奥七世疑心病极为严重,他容不得国内有能够威胁他王位的势力存在。因而,阿朗佐亲王虽然并没有丝毫反意,阿科尼奥七世却武断地策划了玄武门事件。对待亲兄弟尚且如此猜忌的他,又怎么可能冒风险让溃兵进入巴塞市呢? 由此,史蒂夫的计划不仅导致阿科尼奥七世损失了三万多人的有生力量,还使他在贵族眼中人心大失——原本计划起兵勤王,或者是已经在前往巴塞市路上的贵族听到这种令人心寒的消息后,会有多少仍旧固持己见呢? 在这场闹剧中,并非所有的将士都选择了逃跑。 在溃兵们再次溃散开始逃命之前,仍旧有一些军官和贵族努力地吆喝着,要求他们的下属听令向一片开阔地集结。 人类的思维就是这么奇怪。同一个人,有时候即便身后站着充满杀气的执法队,他仍然有可能不顾一切地逃跑;但有的时候,哪怕身后根本就没有执法队的威胁,他却有可能死战不退。当兵没有怕死的——只要率领他们的将领不怕死。 作为传统的大陆强国,法兰西斯的军官素质并不差。虽然法兰西斯已经建国数百年,军中同样也染上了**等毛病,但基层军官中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并非主流。也就是说,法兰西斯大多数基层军官都是勇敢的骑士。可惜的是,当溃兵再次溃逃时,军官们却已经无法掌控这种局面了。 一方面在争相逃命的时候建制已经混乱,军官所能发挥的作用比正常情况下自然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一些军官同样无法接受这种既不公正也不理智的命令。这些勇敢的军官心里同样不满阿科尼奥七世做出的决定。 当大量的溃兵从巴塞市守军的视线中消失后,守城的士兵露出了极为复杂的神情——总人数多达四、五万的溃兵,如今只剩下三、四千人了。 一名军衔或是贵族爵位最高的兵团长开始负责整编留下来的士兵。在他正在努力整编部队、鼓舞士气的时候,城上吹响了刺耳的警报号声。号声表明,一支敌军部队正在迅速接近。 于是,那名兵团长赶紧将部队布置成准备作战的防御阵型。 大约三、四分钟后,从山坡的后面冒出了一排黑色的钢铁森林,这座整齐的钢铁森林散发着一种充满压迫感的黝黑光芒。紧接着,一支骑兵部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骑兵部队速度并不快,不过他们那整齐的冲锋阵型却散发出一股慑人的气势。从这种骄傲的、神气的、无所畏惧的气势可以看出,这是一支极为优秀的部队。 每个人心里都在暗念着一个词:黑衣众。 这支部队原本是法兰西斯的骄傲,现在却成了可怕的敌人! 巴塞市城下的部队在黑衣众的气势面前根本就提不起抢先发动进攻的念头,不过,这些愿意留在死地的战士并不缺乏勇气,他们只是静静地看着黑衣众慢慢地逼近。 近了,越来越近了。当两支部队之间的距离只有六百多米的时候,黑衣众开始冲锋。 黑衣团兵团拥有十个联队的编制,但真正的黑衣众只有五千人,其余的五个联队并非战斗编制,而是黑衣众的侍从。五千重骑兵集体冲锋发出的声势令大地开始呻吟,那片散发着幽蓝光芒的长矛林令敌人的胃开始抽搐。 这支临时整编的部队没来得及设立营寨,而且部队中大多都是骑士和他们的扈从,长矛手不多,魔法师的数量更是稀少,因而原地防御根本只是坐以待毙。 临时指挥官深谙战争之道,当黑衣众发动冲锋的时候,他也下令全军针锋相对地发起了反冲锋。 一边是大名鼎鼎的号称“大陆第一重骑兵”的黑衣众,另一边是明知必败却并不退缩的勇敢战士。在冲锋之前,两边的军容尚且看不出太多的差别,可是在冲锋过后,两者的差距却显露无疑。 作为“大陆第一重骑士”的黑衣众确实名不虚传,他们排列的整齐程度与发动冲锋之前几乎没有多大的变化。可是临时聚集在一起的法兰西斯人却因为相互间无法熟练配合,因而在发动冲锋后队型显得混乱不堪。 两股浊流高速地接近,然后凶狠地撞击在一起。 骑士矛刺穿了躯体,骏马撞断了脖了,重剑砍在铠甲上火星四溅。战场上充斥了战马临死前的悲嘶、金属相互撞击的响声、战士受伤后的闷哼声或是抽气声,却几乎听不到战士的呐喊声——交战双方的每一个人都在闷声不吭地努力斫杀对手。 这是一场相当沉闷而且也算不上精彩的战斗。法兰西斯人并非为了胜利而战,他们仅仅只是出于对尊严、荣誉的重视而自愿进行这场必败的战斗。从某种角度说,这是一场充满悲剧色彩的战斗。 临时整编的部队并不缺乏勇气,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视荣誉胜过生命的勇士——否则他们也不会自愿留在这必死之地。可惜的是,无论群狼拥有多大的勇气,对上猛虎时却不会有多大的胜算。 临时指挥官冲在队伍的最前面,他是最早丧失性命的法兰西斯人之一。事实上,作为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兵团长,早在开战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这场战斗的结局。之所以努力整合自愿留下来的溃兵,之所以发动这场反冲锋,这位临时指挥官仅仅是为了在这最后一刻能够迸射出最为炫丽的生命火花罢了。 临时指挥官阵亡后,那支临时的军旗也很快就倒下并且黑衣众的铁蹄糟蹋得不成样子。 战斗只持续了大约十分钟。除了不到两百名对生的渴求突然变得炽热的人,其余的法兰西斯人基本上都倒在了冰冷的土地上。 穿上那种连稍稍穷一些的贵族都无法拥有的优质连体铠甲后,普通的兵器很难对之造成严重的伤害;经过了严格的选拔以及残酷的训练后,任何黑衣众的格斗技水平都与普通骑兵有着相当大的差别。既然无论是装备还是战力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差距,那么,仅仅只是拥有战斗yu望的法兰西斯自然只能黯然接受惨败的结局。 战斗结束之后,重骑兵们将打扫战场的重任交给了后继部队,自己却绕着城墙向另一面移去。 站在城头上观看了整场战斗的阿科尼奥七世脸色变得惨白。 他紧张地向站在一旁的国师问道:“黑衣众打算干什么?” “应该是做好围困巴塞市的准备吧。” 阿科尼奥七世神经质地大笑。“哈哈,围困巴塞市,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在法兰西斯,巴塞市的城墙最为坚固,而且我早已储存了足够多的粮食,随便他们想围困多久都行!” 国师面色阴郁,出于责任,他缓缓地说道:“也许,黑衣众只是不想让某些人逃出这座城市吧。” 阿科尼奥七世惨白的脸上增添了一些暗灰色,使他看起来象一个刚刚死去的人。他的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一下,然后勉强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欧巴尼亚人胃口倒是不小。可是他们的远征军不到十万,还要分兵围城,也不怕被我的勤王之师各个击破!” 国师不忍打击国王的美梦。他只是暗中叹口气,想到:这种美梦,也得各地领主愿意前来勤王才有可能。国王刚才那拒绝那四、五万溃兵入城的举动,应该会导致相当多的领主心寒吧。那时,还会有多少领主愿意为这样的国王效忠呢? 城里的那股谣言颇为蹊跷,应该是敌人的诡计。真是毒辣啊! --&网--网 ;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不,我不让坏大大进来。”佳蜜儿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哭意。她用后背用力地顶着门,仿佛她那幼小的还不到三十斤的体重真的可以阻止我进入房间似的。 这件事真是糟糕透了,当然,我指的并不是佳蜜儿和我闹别扭——令我无比忌妒而且沮丧的是,佳蜜儿开始学说话时第一个单词就是“妈妈”,现在她都快一岁了,却仍旧称呼我为“大大”,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佳蜜儿是不是故意的。 正和佳蜜儿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她的母亲,前任精灵圣女优雅地走了过来。 安洁儿调皮地看着我,笑容中略带一丝戏谑和得意。“怎么了,我们的小天使不是最喜欢爸爸吗?怎么和爸爸闹别扭了?” 我摸了摸鼻子,不由苦笑。安洁儿总是吃醋佳蜜儿更喜欢沾着我,这下该她得意了。 糟糕,第一次欺负小天使怎么就被安洁儿撞上了?肯定是娜弗丽这个问题少女告的密! 刚才,在我房间玩的佳蜜儿迷迷胡胡地撞在了桌子上——不知道别的小孩是不是这样,反小时候我经常会遇到这种事。幸运的是,佳蜜儿并没有哭。她只是非常孩子气地咬着右手的大拇指,用左手摸着被撞的额头。 “有点……”她可爱的眼睛不停地眨着,看上去显得有点迷糊。眼中闪烁着令人震惊的蓝色光芒,它们看上去更象是大海的颜色,而不应该出现在生物的眼睛中。每次看到这种带有深海颜色的碧蓝,总是令我有一种非常着迷的感觉。 虽然有时候佳蜜儿看起来已经拥有精灵圣女那种独特的气质,但是她的实际年龄毕竟稚小。此刻,佳蜜儿正以受到伤害的孩子的困惑语气呢喃:“疼……” 对于安慰小孩子,我已经越来越有心得了。当佳蜜儿瘪起嘴,准备开始哭泣时,我赶紧温柔地抱起小天使,用手掌轻轻抚mo她被撞的地方。圣洁的白光如同实质般轻触佳蜜儿额头后,她高兴地说一点都不疼了。 这还用说!我施展的高级圣洁术,断臂都可以重新接好,治疗额头上的小疱还不是牛刀小试? 突然间童心大起,于是骗佳蜜儿说:如果在她的脸上画一个魔法阵,那么以后她再也不会疼了。佳蜜儿自然很开心地央求我为她画一个。本来不会出问题的,可是当我画完后,娜弗丽居然闯了进来。看见画着一个黑眼圈的佳蜜儿,娜弗丽先是一愣,接着就捧着肚子哈哈大笑,甚至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于是事情露馅了,佳蜜儿也因此发脾气把我赶出了房间——其实那是我的房间。真奇怪,她为什么没有哭着跑出去,而是把我赶出房间呢? 难道说佳蜜儿担心被太多人看见,因而不肯离开房间?这么小就知道爱美了? 在安洁儿目光的询问下,我只好坦白争取从宽。 不出我所料,安洁儿果然板起脸,不过,她的眉宇间却流露出一丝调皮笑意。 “你呀……有时候真象个长不大的孩子,还是国王呢……” 她从身后侍女的手中接过一个盘子,然后对房里轻声说道:“佳蜜儿,是妈妈。” “妈妈,”佳蜜儿的语气更加委屈了。“大大坏!” 幸好安洁儿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讨论下去,否则我会更加尴尬。 “让我进来好吗?”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佳蜜儿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行,坏大大也在外面,他会跟着溜进来。” 安洁儿斜着瞟了我一眼,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笑意。天!如果此刻不需要安抚我们的小天使,我肯定会忍不住将眼波流动的安洁儿抱上chuang就地正法。 “小天使,妈妈带来了法兰西斯米迪地区刚刚运来的新鲜葡萄。” “啊,不是葡萄干吗?” 咚咚咚的脚步声显示佳蜜儿跑到里屋去了。安洁儿有些迷惑。运用探查术后我才弄明白:原来佳蜜儿跑去洗脸了。很快,咚咚咚的脚步声重新响起。然后,门被打开了一条缝,淡金色的小脑袋从门缝里露了出来。佳蜜儿脸上的黑眼圈果然被洗干净了。 佳蜜儿的目光立即沾在了那几串新鲜葡萄上面,就好象我根本不存在。于是我开始忌妒那几串葡萄。得到确认后,门终于完全打开了。佳蜜儿往后站了站,以便安洁儿能够走进屋。 “妈妈,怎么没有冰块呀?” 除非比拉库里还笨,否则我怎么可能放弃安洁儿为我创造的机会呢?我赶紧用巴结的语气说道:“我可以变出冰块,请美丽的公主允许我来效劳。” 佳蜜儿歪着头,装模作样地想了想,快乐地答应了我的请求。 变出冰块将葡萄冰镇后,佳蜜儿将葡萄分成三份。令我无比欣慰的是,佳蜜儿分给我的那一份是最多的。显然她已经完全原谅我了。 正在幸福地享受天伦之乐时,门外的侍从报告说马迪尔、皮耶德、斌还有凯迪请求觐见。 舍不得从这种温馨的气氛中离去,可是佳蜜儿听到这个消息,表情更加快乐了。 “大大,我会帮你吃完你那一份的。” 从佳蜜儿的语气和表情看,如果我不立即消失,她肯定会非常失望。无法可想,只好怏怏地去会见家臣。 当我进入会客厅坐好后,凯迪毫无贵族风度地从门外冲了进来。他一脸兴奋的模样简直象个即将拥有骑士资格的见习骑士。紧接着,马迪尔、皮耶德和斌也鱼贯而入。不过,他们的表情与凯迪比较起来则平静得多。 凯迪深吸了一口气,然而效果却并不明显,因为他的语调仍然显得很急促。 “陛下,半个小时之前,阿科尼奥七世宣布无条件投降了!” “这个消息很好嘛。对了……”我耸耸肩,伸出右手。“我记得赌注是一百枚金币,现在我赢了。” 参加打赌的一共有四个人,我、马迪尔、皮耶德再加上凯迪。我宣称阿科尼奥七世必定会在四天内不战而降,可是他们居然不信。瞧,这下好了,输了吧。 马迪尔和凯迪将装满金币的钱袋交给我的侍从,而皮耶德则是嘻嘻一笑,掏出钱袋抛给他。 “真是不可思议,阿科尼奥七世好歹是经过四王之乱的残酷竞争后才脱颖而出的国王,按道理说这样的国王性格应该不会太软弱,没想到居然如此不堪。” 知道这次打赌,却又没有向任何一方投注的斌替我解释道:“那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能够在内战中取得胜利,主要还是政治方面的胜利。” “他通过收买和策反等手段削弱了另外两名亲王的军事实力;以一些原本属于王室的权力作为交易条件,并且通过联姻,甚至是厚着脸皮送上人质的方法,这才获得国内实力最强的几家贵族家族的支持。” “那样的胜利后遗症可不小。无论是将原本只属于王室的矿山赐给贵族,还是允许那几家大贵族家族拥有更大的自治权力,都显然是饮鸠止渴。埃拉西亚王国之所以能够独立,虽然与主公推波助澜有关系,但主要还是阿科尼奥七世在四王之乱中过于短视的功劳。” “从本质上讲,阿科尼奥七世应该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那种人吧。” 听到斌谈起那个短命的国家埃拉西亚王国,我愣了一下。 上次史蒂夫认为我的侵略性很强,我下意识地忽略了埃拉西亚王国以及同样在原法兰西斯国土上建立的佣兵之国和萨弗斯控制的公国。 难道说,我的本性之中确实有很强的侵略性? 想到这里,我的脸色自然有些阴晴不定。 “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觉得我这个人是否拥有很强的侵略性?” 马迪尔、皮耶德和凯迪相互交换着眼神,没有立即回答我的问题。看到他们这样的表情,我更加沮丧了。这叫什么来着,应该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这么说来,伊莉的思维和行为确实是正确的? 斌突然很严肃地对我说道:“陛下知道历史上的名君都有一个共同点吗?” “是什么?” “富有侵略性!” 斌的语气非常威严,好象他是个老师,而我却是个脑子总不开窍的学生。 侵略不是贬意词吗?名君难道不是褒意词? 此刻我还真有些迷糊了。 斌将语气变得缓和一些。 “名君的‘侵略性’与普通意义上的‘侵略性’并不完全一样。名君并非喜欢无端欺负弱小的暴君。只是面对与之有着化解不开的仇恨的国家,那些名君更喜欢想办法将之纳入版图。要不,至少也会残酷地打击敌对势力,使之在很长时间内都无法恢复元气。” “在我故乡的历史里,许多君主即便拥有强大的实力,仍旧总是喜欢显示他们的仁慈而并非武力。历史表明,对敌人表现出很强侵略性的君主,可以使子孙后代至少拥有上百年的和平时光;而对敌人表现出仁慈的君主,如果不是本人吃敌人的亏,那么他的子孙也往往会在若干年后品尝祖先为其酿下的苦酒。” “所以说,真正的名君都是充满侵略性的。” 听斌这么一解说,我的心情舒畅了不少。不过,我还是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纠缠下去,因而转变了话题。 “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肯定阿科尼奥七世会在四天之内不战而降吗?” 凯迪立即象一个求知欲很强的少年那样连连点头。 “第一,黑衣众在巴塞市城下显示武功的那一仗,可以打消阿科尼奥七世突围的念头。” “第二,死神兵团的残部也抵达巴塞市城下。拉库里向城内发出威胁:巴塞市是法兰西斯的首都,因而给予其相应的尊重,为其留下三天的时间进行思考。三天之后阿科尼奥七世如果不投降,城破之后,死神兵团将进行屠城。” 凯迪觉得非常奇怪。“死神兵团不是刚刚受到了重挫吗?他们现在只有三四千人,连兵团长拉库里也身负重伤。听说拉库里现在连从病床上起来都做不到。阿科尼奥七世干嘛害怕这样的兵团?” “死神兵团现有的三千多人中,至少有一千人带着轻重不一的伤。拉库里也确实也不了床——他是被人用担架抬到前线去的。不过,死神兵团现在虽然基本丧失了战斗力,但是它的威慑力仍旧不减——甚至可以说,它的威慑力更为可怕了。毕竟一个正常人所说出的话,往往并不比一个全身绑着绷带、面露嗜血凶光的人所进行的威胁更可怕。” 斌点点头。“不敢突围,而且城破后结局必然极其悲惨确实可以令对方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我只是很奇怪,阿科尼奥七世既然没有坚定的信念守住巴塞市,他为什么不在罗浮防线崩溃后立即撤退?这实在太矛盾。” 我给了他一个了解一切的微笑。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假装了解一切的微笑,就好象正在怜悯对方的愚蠢,却又不忍心挑明一样。这种策略会使被笑的人胡思乱想:看来对方确实比我聪明很多。 毕竟,在智力方面占据斌的上风的机会并不会太多,不利用这次机会好好打击他一下太可惜。 “我将飞翼和泰坦战士的控制权交给了蒂丝公爵,在追击史蒂夫部的时候,多明戈曾经向我要求过飞翼部队的指挥权,我严厉地呵斥过他。当时我宣布:任何人不得再提起将飞翼和泰坦战士的指挥权的问题,违者严惩不怠……” 斌确实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话还没说完,斌就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阿科尼奥七世之所以改变主意认为不可能守得住巴塞,是因为你秘密调遣飞翼部队参战的缘故?” 和聪明人谈话就是省心。 “是啊,当罗浮防线崩溃后,我立即用密令调遣泰坦战士搭乘飞翼部队赶往巴塞市。泰坦巨人可以在四百米以外的距离以霹雳闪电进行攻击,这种距离已经超过了箭矢的最大射程。这样一来,巴塞市原本准备好的抵御飞翼部队的巨弩、强弩,也就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了。” “飞翼和泰坦战士的数量虽少,可是他们总是盘旋在巴塞市的上空,随心所欲地干掉任何实力不高的守城者。魔法师消耗魔法力的速度太快,施展魔法的速度又太慢,可以说,飞翼与泰坦战士配合比飞翼与魔法师的组合更佳。” “守城士兵无法承受那种被泰坦战士任意杀戮的心理压力,士气自然下降得极快。这样一来,阿科尼奥七世除了在限期内投降,还能有什么选择?” “主公,您真是太厉害了!”凯迪露出崇拜的眼神。“先是散布谣言说塞维尔女公爵是您的情妇。而且即便女公爵的要求完全不合理,可是由于溺爱,您还是对她百依百顺。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你便将泰坦巨人和飞翼部队的控制权暂时交给您的情妇。” 凯迪确实是在真心推崇,但是我的脸色却险些变得铁青。 他妈的!是谁活腻味了居然散布我的谣言——就算不是谣言,也该知道为尊者讳这个常识吧!如果这种谣言传到王宫里,安丽丝或许只不过是薄怒轻嗔,小魔女和安洁儿可不会那么简单放过我。情人的问题她们倒是知道,可“溺爱”、“百依百顺”之类的话题也太危险了。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如果小魔女和安洁儿为此而掐我,我好意思运起终极圣斗气进行防御?如果不用终极圣斗气抵抗,那么国王浑身上下变得或青或紫,谁又负得起这个责任! 是的,与塔洛斯王国签订协议时我确实力排众议令蒂丝成为最大的获益者,难道我没权力这么做?! 在我的家臣团中,只有乌尔里和海若是全心全意支持蒂丝。而乌尔里和海若在我的家臣团中地位又着实不怎么样。 作为我的儿子,正常情况下理应毫无疑问地继承我的姓氏,可怜小菲尔德却只是凭借我以示恩的形式获得了我的姓氏。虽然作为帝选候,小菲尔德同样拥有欧巴尼亚的继承权,可惜那只是二级继承权。比起他的哥哥亚瑟,小菲尔德确实很吃亏。 蒂丝只能默默地作我的情人,小菲尔德也无法象他的哥哥和妹妹那样得到正常的父爱,他们已经够委屈了。即使放纵一下自己,由着自己的心意让蒂丝和小菲尔德多得到一些好处那又怎么样?无论是国王还是普通人,谁又没一点私心? 凯迪对我的表情毫无察觉,仍旧沉迷在那种无法遏制的激情之中。 “……于是,阿科尼奥七世得出一个错误的判断:陛下为了满足您那任性的情人,泰坦巨人和飞翼部队就不大可能参加对巴塞的攻城行动。于是,阿科尼奥七世在是否应当撤出巴塞市时产生了犹豫。” “可是当萨弗斯圣骑士完成了对巴塞市的包抄后,载着泰坦战士的飞翼部队也抵达了。一千五百公里的距离,对飞翼来说只需要花半天的功夫。” “而且,您还发明了用飞翼搭乘泰坦巨人进行攻击的新型攻击方式。我真的很难相信,在这种攻击方式的面前,会有什么城守得住?!” 那倒是。英格兰尼用巨龙部队攻击布雷西亚时,苦不堪言的感觉我又不是没品尝过。 “这条计策实在是妙不可言。您顶住压力将飞翼部队和泰坦巨人交给塞维尔女公爵,然后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誉散发一些谣言。结果阿科尼奥七世就上当了。如果他选择逃跑,那么这场战争绝对不可能这么快、这么简单地结束。” “内陆的军事知识实在是太丰富精彩了!”凯迪望着我的眼神流露出一股癫狂的味道。“我崇拜您,主公!” 听完凯迪的分析,我的心情又变得好了起来。 蒂丝和小菲尔德获得实利的同时,我的名誉似乎也不至于遭受什么损害——如果大家都象凯迪这么认为。 想到这里,我高兴地拍拍凯迪的肩膀。 “小伙子不错啊,会动脑筋了,连我的计谋都能够一眼看穿。” 凯迪的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简直快要飘起来了。不过这显然还不够。我环视家臣,说道:“怎么样,我的计谋还算不错吧。” 马迪尔倒是很爽快。“主公的计谋确实是鬼神莫测。陛下高明!” 皮耶德和斌对视一眼后,一个嘻嘻一笑,一个淡然一笑,异口同声地说道:“佩服,佩服!我们对主公简直是佩服万分!” 我狐疑地瞟了眼这两个不太诚恳的家伙。他们该不是猜出我真正的想法了吧? 感觉中,夏默正在门外小声地向侍从询问我现在的心情。这小子,好的不学坏的学,现在也象那些老官油子一样揣摩着上位者的心意办事了? “夏默,进来。” 因为心情很好的缘故,我调侃夏默道:“你又捅什么漏子了,所以一定要在我高兴的时候来禀报。说吧,我现在心情还不错。” 夏默无声地摇摇头。“确实是个坏消息,我并不想在主公高兴的时候禀报。那样会令主公的好心情变坏。” 夏默绝对不是一个固执古板的人,但是他也从来没和我开过玩笑。 看来,确实有件非常糟糕的事发生了。会是什么事呢? 阿科尼奥七世诈降?这种可能性不大。 法兰西斯国师突然发疯了,对我军施展了禁忌魔法? 难道是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神族加入了英格兰尼一方?! 笑容凝固在我的脸上,我强笑道:“什么大风大浪我没经历过!说吧,到底是什么坏消息?” “……肯洛王子将伊莉公爵抓走了,我估计他很快就会利用伊莉公爵向陛下您施压。” 我继续保持着那种僵硬的笑容。“这不可能!可能是肯洛王子请伊莉公爵去他那里作客吧。现在塞斯本来就与肯洛王子处于一条战线,况且肯洛还发过血盟之誓。” 夏默闷闷地向我解释道:“请伊莉公爵去作客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肯洛王子请客时有杀掉对方亲卫、将之强行掠走的习惯。” 斌略微想了想。“陛下,肯洛王子并没有违反血盟之誓。他此举并不算破坏塞斯的独立。” 我郁闷地想:这确实是个坏消息。 --&网--网 ;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法兰西斯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多明戈毫不客气地接管了巴塞市的四个城门。虽说王宫的守卫工作仍然由法兰西斯人负责,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只不过是留给阿科尼奥七世的一块遮羞布。 如果说弱国无外交,那么战败国,特别是连首都都被敌**队占领的战败国,在谈判桌上自然更是没有什么发言权。 我国提出的主要条款极为苛刻,不过我相信阿科尼奥七世必然最终会接受。毕竟谈判双方的地位太不平等——我为刀俎,他为鱼肉,能够允许他活着签订条约也就不错了,还想挑剔什么? 一、阿科尼奥七世必须承认法兰西斯为欧巴尼亚的属国。当然,针对相应的义务,欧巴亚尼必须在条约公布之前升格为帝国,以免法兰西斯民众所产生的屈辱感超过了所能承受的底线。 二、法兰西斯割让将近三分之一的领土给欧巴尼亚和塔洛斯作为战争赔偿。 三、法兰西斯境内具有战略意义的要塞(自然包括离巴塞市只有半天距离的罗浮要塞)交由欧巴尼亚王国托管。 四、宣布法兰西斯王太子为叛国者,剥夺其王位继承权。 前三条是我自己想出来的,第四条却是斌的建议。 将欧巴尼亚升格为帝国,表面原因固然是为了使法兰西斯成为我国的属国名正言顺,更深层次的原因则与我的虚荣心有关。 成为帝国多威风啊,爱克斯大陆已经有近千年没有出现过帝国了。只可惜高兴过了头,晚上却出了糗。对卡特琳娜说欧巴尼亚即将升格为帝国,以后别人就会称我为兰特大帝,结果她用一种我很白痴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道:“大帝这个称号是死后才可以得到的尊称。” 羞熬人!卡特琳娜这小妮子根本不是人,居然懂得比我多。 针对法兰西斯的外交战场,我虽然节节胜利,可是由于犯了那种羞死人的错误,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被迫向卡特琳娜签下了若干丧国辱权的条约。被掐后不许向安丽丝告状倒也罢了,最惨的是,挨打时还不许逃跑。唉,人生不如意事常**啊。 不过,我就不信活着的时候听不到兰特大帝这个称号!最多到时候去玩失踪…… 战争的目的除了迫使敌对国家屈服之外,获得足够的利益自然也是最主要的动力之一。打了胜仗自然必须给予参战的将领和士兵足够的奖赏。精神上的奖励是必须的,物质上同样也不能亏待为我开拓疆土的将士们。另外,安抚同盟国也同样必要。尽管塔洛斯在战争中的表现着实不佳,但是慷他人之慨的时候我自然犯不着小气。况且,这种千金买马骨的行为也会为将来的英格兰尼攻略战带来足够的好处。 斌之所以建议宣布法兰西斯王太子为叛国者,是因为那个王太子看起来颇为优秀。罗浮要塞失陷后,王太子建议阿科尼奥七世撤退;在溃兵的问题上,王太子也强烈质疑国王的决定;溃兵绕城逃跑时,王太子早已等在撤退的路上,居然还收拢了一部分溃兵;阿科尼奥七世尚未签订条约,王太子已经叫嚣绝对不肯接受不合法的条约;更重要的是,确实有一些法兰西斯贵族已经站在了王太子的旗下。 按斌的理解,人才不为我用,自然是杀之而后快。嘿,斌的心理还真是阴暗呢。从前我也是个爱才如癖的人,可是在国王的位置上已经坐了这么久,再怎么光明正大的人也会逐渐接受某些阴谋。反正斌扮黑脸,我倒想尝试扮扮红脸。想办法联络上法兰西斯的王太子,要求他向我臣服。如果那个法兰西斯王太子不识相,那我就没办法了。 法兰西斯基本上问题不大了,毕竟阿科尼奥七世的性命还拽在我的手掌心呢。巴塞市守城部队没有在条约中明确规定,因为如果明确规定法兰西斯的首都由其他**队驻守,那也太刺激法兰西斯的民众了。反正现在巴塞市的城防暂时由多明戈负责,到时候命令他别交防也就是了。 萨弗斯圣骑士以及远在两千公里之外的拉西斯也曾向我要求过驻守巴塞市的任务,不过我并不打算满足他们的要求。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如果纵容萨弗斯或拉西斯过于逼迫阿科尼奥七世,会对我的战略会产生不利的影响。驻守的任务交给多明戈还是可以让人放心的。除了为满足他那种可笑的虚荣心,因而可能会隔三差五派仆人邀请阿科尼奥七世去他的司令部喝茶之外,估计多明戈不会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 所以,现在我已经可以心无旁婺地将视线投向英格兰尼。 英格兰尼地大物博,如果按常规战争中一城一地逐渐侵占的方法,即便等到我老死也未必能够成功。唯有两个方法可以避免欧巴尼亚陷入长年的战争泥潭:一、突发奇兵直接占领敌人的首都,俘虏敌酋,瘫痪敌方的指挥。二、诱使英格兰尼将主力集结起来与我军决战,然后一举将之消灭。 突出奇兵占领英格兰尼的首都,在技术层面来说可行性实在渺茫。麾下的部队中,飞翼部队的速度和隐蔽性都是最佳的,可是我再怎么神通广大,也不可能让英格兰尼人全都低下头不往天空看。只要飞翼部队被发现(这简直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所谓的偷袭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好在如今有飞翼加泰坦战士(或是飞翼加魔法师)的组合,英格兰尼人应该不会拒绝集全国之兵与我军于野外决战。 因此,斌所建议的“找个理由号召大陆上所有的势力共同征伐英格兰尼”,其可行性已经变得非常高了。 就国土面积而言,大陆排名第二的德克萨是我国的天然盟友;排名第三的法兰西斯正在与多明戈商讨无条件投降事宜;排名第五的塔洛斯王国几乎已经沦为了仰我鼻息的属国;再加上排名第四的欧巴尼亚,我可以直接施加影响的国家面积已经占了大陆总面积的一半。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科洛斯之外,还会有什么小的公国、自由城邦敢忽视我的号召?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便是:如何促使科洛斯站在我们这一边或是中立。 科洛斯的国土面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它的立场对整个大陆的影响力却极大——大多数家臣都认为,科洛斯的影响力绝对不逊于英格兰尼。在外交界有这样一句话:科洛斯的态度,是国际大势的风向标;科洛斯的立场,是众多势力的榜样。 如果科洛斯能够站在我这一边,那么将来英格兰尼攻略时,敌我的力量可能会是一比九。因为如果连科洛斯都站在我这一边,其余的势力自然多半不会选择错误,甚至连英格兰尼国内一些贵族也会改变阵营。如果科洛斯中立,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可能是二比七。如果科洛斯坚持与我敌对,那么敌我的力量对比就可能是四比六——这种情况显然是我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除了影响力之外,科洛斯自身的实力也不容忽视。 现在爱克斯大陆总共才六名魔导师(卡特琳娜、娜弗丽不是人类,不算,在魔法师协会的注册资料中我也只是个见习魔法师),科洛斯就拥有两名;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正院长是拥有野战不败崇高声誉的琥.雷洛,他原先是英格兰尼七神将之首,想必比那个令我头疼不已的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还要厉害;圣华学校军事分院的副院长嚎.因斯虽说不曾在战场上放过什么异彩,但是身为影剑士,作为一名猛将显然绰绰有余;科洛斯的白衣魔剑士远攻近战无所不能,是爱克斯大陆公认最强的部队。 综合上述情况分析,选择与之为敌显然极其愚蠢。 然而想要说服科洛斯占在我们这一边,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科洛斯的立国之策除了绝对的中立之外,更重要的一项则是“制衡之术”。从科洛斯的立场来看,大陆上的列强越多越好。只有大陆强国能够相互制衡,科洛斯才会绝对安全。一旦大陆被某一强国统一,科洛斯想继续保持独立自然也就难于登天。 其实在我与英格兰尼、法兰西斯作战的时候,科洛斯表面中立,暗中也曾做过一些小动作。 召唤天使的魔法出现历史性的进步,表面上是英格兰尼人努力的结果,但实际上里面也有科洛斯的影子。 而且,科洛斯刚刚研制出仿制的精灵弓就立即向英格兰尼出售。那些混蛋还美名其曰在商言商,以为我不知道其中的猫腻?!卖给英格兰尼的仿制精灵弓,表面价格倒是高得惊人,每张弓的价格居然高达五千枚金币,可实际上科洛斯却暗中向英格兰尼返还了三分之二的回扣! 还好仿制的精灵弓需要一定量的银精为原材料,而一吨白银只能提炼十几克银精。所以,科洛斯所能仿制的精灵弓数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到目前为止,英格兰尼只不过用仿制精灵弓装备了一个弓箭手大队。安洁儿能够指挥的精灵圣女卫队也有三百人,而精灵弓的威力又远胜仿制的精灵弓。若非如此,我哪里还能够耐得住性子与科洛斯虚与委蛇。 说服科洛斯支持我统一大陆,跟与虎谋皮倒也相差仿佛。由谁去完成这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呢? 马迪尔对斌的计划大为赞赏,却极为反对我冒险前往科洛斯。说实话,我也不愿意冒这个险。人形野兽克劳德公爵是一个圣骑士,因而足以令我忌惮不已——对于这种绝世强者,我宁愿使用离间计也不愿意与之进行生死决斗。而科洛斯却至少拥有两名魔导师、一名圣骑士、一名影剑士。树的影,人的名,我可不至于狂妄地认为绝对有信心从那些绝世强者的包围中逃得生天。 去科洛斯那种极度危险的地方,即便针锋相对地带上兰丝、凯森、萨弗斯,也未必能绝对保证我的安全。况且带上兰丝他们,安全性未必能够增加,反而表现出了敌意,正所谓未见其利先见其弊。 虽然明知危险,马迪尔等人对于出使科洛斯的任务倒也踊跃。象马迪尔这样的骑士,总是将替主公承担危险看作莫大的荣誉。不过,大战刚刚结束,军部正忙得一塌糊涂。军事次臣多明戈正在巴塞市得意得忘乎所以,现在整个军部的事务全由马迪尔负责,他走不开。而且,马迪尔也过于刚直。作为胜利者去签订条约倒没什么,如果让他作为舌辩之士出使科洛斯,未必合适。 由国师或是首相出使我倒是放心。前者老奸巨猾,后者计谋无双,与科洛斯谈判想必不会吃什么亏。而且,由他们出使也足以表达我方的诚意。 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让斌出使科洛斯。 万一科洛斯方面翻脸,斌也不会有足够的吸引力促使对方产生扣留使者的念头。 斌不会魔法,所以只好乘着飞翼出发。记得我第一次去科洛斯,从曼城出发到抵达目的地耗时共计五十七天。可是斌乘座飞翼从鸠格市到科洛斯,却只需要八个小时。他是早上九点钟出发的,没有意外应该能够在下午五点钟抵达。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就可以开始谈判。只是不知道与科洛斯谈判需要花多长时间。 但愿千万不要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我可是打算在今年秋收之后向英格兰尼发动总攻略呢!冬季不适合大战,如果错过今年秋天,那就要等到明天春天才行。所谓夜长梦多,谁知道这么长的时间里会有什么变故呢? --&网--网 ;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办公桌上一共有三份文件,当我在这些文件上签字后,它们就会正式生效。 拿起最上面的那份文件。这是一份确认“法英哥法案”拥有合法效力的文件。 对于大多数的犯罪,受害者与政府的态度通常都是一致的。然而绑架案中的受害者,其立场却未必与政府相同。一般来说绑架案中的受害者,无论是人质还是人质家属,通常都希望能够与罪犯达成妥协。而爱克斯大陆的大多数政府都对绑架案持强硬的态度——当然,也有以人质安全为首要考虑的政府,持这种温和态度的政府以科洛斯为代表——科洛斯甚至愿意政府出面满足罪犯的要求。 外公最自豪的事之一便是在他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有过绑架案发生。要知道,外公是塞斯的重臣,也是塞斯双壁之一,他的领地可不象普通的贵族那样只有一个庄园、一座小城堡或是一个小镇——外公拥有塞斯的第二大城市吾尔汉,三座小型城堡以及三十七座庄园。拥有将近十万人的领地中连续十八年不曾发生过绑架案,也确实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 分析其原因,之所以十八年不曾有绑架案发生,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外公对领地治理的较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外公对绑架案极为强硬的缘故。塞斯对绑架案的态度本来就强硬,又由于领主拥有对领地中一级犯罪以下的完全裁判权,所以外公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犹为严厉——甚至可以用血腥来形容。 听老管家说,外公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对绑架案强烈的厌恶。大约是我父母结婚之后,外公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结果就对绑架之类的案件极为反感了。 那时,外公完全将绑架案当作杀人案处理。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外公是这样规定的:绑架者成功获得赎金后如果向外公自首,则绑架者将被赦免,且所获赎金将一个铜板都不少地转变为“告发犯罪的奖金”。相反,被告发的绑架案受害者反而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人质如果是自己想办法逃脱的倒还可以保得一命,如果是以赎金赎回,则处死。而人质家属,也将以“纵容、包庇犯罪”(交赎金给罪犯是为纵容,知悉关于罪犯的信息却不告知领主是为包庇)的罪名受到家庭财产被完全没收的可怕处罚。 最初的几例判例使得外公的名声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也使外公遭受到各方面强大的压力,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大约过了一年左右,外公领地内的绑架案便完全销声匿迹了。这时候,领地里的民众(不包括绑架案的受害者)才开始渐渐认同外公对付绑架案的手段。 不知道外公为什么会对绑架案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不过我却知道:如果真的想要杜绝绑架案件,外公的方法却也不失为明策。 只要利益足够,即便必须冒着上绞架的风险,也无法阻止人们去做某些事。所以说,即便抓获绑架者后处以极为残酷的处罚,也未必能够打消他们的贪欲。相反,如果采取釜底抽薪的方法,却最终可以使一次冒着风险的成功绑架变得毫无利益——只要迫使绑架案的家属绝对不肯满足绑架者的要求。 初期自然有受害者家属会忍不住与绑架者合作。然而绑匪成功获得赎金后,却毫无疑问总是会选择向外公自首。谁都知道,绑架者根本不会顾虑自首的行为是否会对绑架行业造成致命的打击,是否会导致受害者将会遭受严厉处罚:既可以使绑架罪行得到赦免,又可以使赎金成为自己合法的财产,这样的好事有谁会拒绝? 感情用事的人确实有,但是目睹了几个悲惨的例子之后,所有的人都会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向绑匪支付赎金是绝对愚蠢的行为,家产毫无例外将会被没收,人质也仍旧会死亡。如果交由领主处理,则绑匪会遭受严厉而残酷的处罚,而人质也未必没有被救回的希望。 结果,当没有任何人愿意满足绑匪的要求后,罪犯意识到获得赎金的可能已经不复存在,他们进行绑架的热情自然也就完全消失了。于是,绑架案因此销声匿迹。 外公的手段显然是过于激烈和严厉的。不过,几个人质以及他们家庭的牺牲,却换回了外公领地中十八年没有发生过绑架案,其效果却也不错。在爱克斯大陆众多法律中,有偷东西砍手的,也有当街吐口痰就实施鞭挞之刑的,这样的法律同样也被认为是过于严厉,但效果却非常好。说起来,偷东西而被砍手的人也可以算是做出了牺牲,当街吐痰被鞭挞的人自然也是做出了牺牲——他们接受了过于严厉的惩罚,却为整个社会秩序做出了贡献。 一直以来,我并不是很认同牺牲人质及其人质家属的手段,毕竟他们是受害者而并非罪犯。但是此刻,我却不得不做出违心的选择。 在新颁布的绑架案法令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我有一种壮士断腕的痛楚。 “法英哥法案”的法律条文,以外公处理领地中绑架案的方法为主要依据。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推出这条法律是为了纪念外公;也许有人会认为我的体内流动着外公的血液,因而也继承了他那种铁腕的处事风格……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我之所以颁布这条法律,完全是因为外公的关系。但事实呢? …… 其实我并非不能理解绑架案中被绑架者以及被绑架者家属的感受。当夏默告诉我伊莉被肯洛王子抓走后,那种投鼠忌器的犹豫,那种极为担心伊莉受到伤害的恐惧…… 可是,我能够妥协吗? 我支付不起那样的代价——如果说肯洛捉住伊莉只是为了获取赎金,那么不是肯洛疯了,就是我疯了。想象不出肯洛会向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各种可能性实在是太多了,我猜不出,也绝对无法接受。 答应肯洛的要求,那就意味着我其他的亲人将会面临更多的危险。卡特琳娜和安洁儿可以省略不计,安丽丝、亚瑟、佳蜜儿的自保能力不佳,如果离开我的皇宫或者是亚瑟的王宫,而且他们的身边如果没有绝世强者的保护,似乎也是有危险的。更何况,以塞维尔大公府防御的严密程度,很难挡住多名黄金骑士、幻剑士联手偷袭。 如果让肯洛尝到了绑架伊莉的甜头,那么将来就会有更多的人去尝试绑架我的亲人。我的敌人,可不是区区几个小贼那么简单。尽管伊莉是我的初恋,尽管人们总说尚未得到的比已经到手的更好,可是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重重地压在我的肩头上——为了那些信任而且以我为终生依托的人,我不能以“浪漫”为借口任性妄为! 自从夏默向我报告已经有五天过去了,但是肯洛至今仍然没有任何动静。我恶意地认为,肯洛确实有着良好的从事绑架的天赋:他显然是在向我施展更大的心理压力。说不担心是假话。虽然害怕见到肯洛传来的记忆水晶中伊莉孤独无助的身影,但是此刻我确实又忍不住心中忐忑:伊莉是不是受到了极为严重的伤害,甚至此刻早已香消玉陨,所以肯洛才没有与我联系? 如果任由恐惧自由地发展,那么人的意志最终会被恐惧所击垮。 我深知自己的问题:在伊莉被抓的问题上,我已经是关心则乱。 无论魔导师还是圣骑士都是极为坚强的人,但是我拥有如今成就的过程中却缺乏足够的磨练。也就是说,与世上其他的圣域强者相比,我的心志不如他们坚定(强调:只是稍稍不如。虽说比起其他人来说我简直可以算一帆风顺,不过毕竟也曾受过不少挫折)。 所以,我只能先发制人! 法英哥法案是我成为皇帝后颁布的第一条关于刑法的法案,因而有着特殊的地位。如果自己触犯这条法律,虽说不至于被谁问罪,但是我的威信必然大受打击。也就是说,这条法案已经完全断绝了我向肯洛妥协的后路。 不知道肯洛得知法英哥法案后会怎么想。也罢,致死地而后生,让肯洛为难去吧。 想通了之后,我放下“法英哥法案”,拿起了第二份文件。这份文件的全称的《关于科洛斯并入欧巴尼亚帝国的公告》。 原本,我所预想的最好的结果也只是与科洛斯结盟罢了。没想到,最后的谈判结果居然是科洛斯并入欧巴尼亚帝国。其实,科洛斯最初提出的条件确实是结盟,不过,对方居然要求我以血盟之誓的形式与之结永世之盟。世代盟约只是一句外交上的常用用语,谁也不会把它当真。凭什么要我第一个干这种傻事? 结三年之盟、五年之盟甚至更长时间的联盟我都可以考虑,因为若干年后,欧巴尼亚毕竟还是有极大可能将欧巴尼亚大陆统一的。即便在有生之年无法统一大陆,但是只要击败了英格兰尼,那么至少我也为子孙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后世的史书中,对我的评价自然会好得不得了。 如果我与科洛斯签下那样的血盟之誓,那么我的子孙后代自然也就无法统一大陆了。那时候,后代们肯定会大骂他的某个祖宗,后世的历史学家也会对我的评价大大降低。 在这个问题上,我表现出了异常坚决的反对。没想到科洛斯没有考虑将盟约期限减短,反而另辟稀径要求并入欧巴尼亚,只是同样需要我做出相应的血盟之誓。 其实科洛斯也没吃什么亏。 说起来科洛斯虽然丧失了名义上的独立,但事实上它享有最高程度的自治权,仅仅只是失去了外交的权力。科洛斯境内的法律自行制定,官员任免也完全由科洛斯的领主说了算——甚至连首席**官在科洛斯也不能说三道四——也不对,雷洛可以跑到科洛斯去说三道四,只是他再怎么唧唧歪歪,有没有人听他的话那就说不准了。另外,科洛斯还拥有听调不听宣的权力。 嘿,科洛斯每年向中央政府上缴的税金只是名义上的一枚金币;官员任免权属于科洛斯;领主的更换中央不得干涉;法律自定;入城税自定;听调不听宣……最令人痛心的是,我还被迫向科洛斯的领主发了血盟之誓:除非科洛斯叛乱,否则,凡是流淌着我血的人都不得破坏科洛斯之自治。 想想都不甘心:如果解决了英格兰尼之后再与科洛斯谈判,它绝对不可能获得这样的自治权。所以说,真正吃亏的是我才对。 ……这样的自治,又哪里比独立差了?! 哼,想得倒是挺美的。科洛斯虽然人才济济,但是参与谈判却只是科洛斯的六巨头。他们分别为科洛斯领主兼圣华学校校长蓝道.但尼伯爵、魔法分院院长雷欧纳德.金魔导师、军事分院院长琥.雷洛、政治分院院长尼洛.莫、魔法分院副院长提纳.弗朗西魔导师以及军事分院副院长嚎.因斯。 或许是因为谈判时间太紧的缘故,或许是因为这样的谈判必须极度保密的缘故,科洛斯方面并没有派出商业方面的杰出人才。科洛斯六巨头在军事、魔法、政治这三个领域自然是顶尖的人才。可惜的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无论一个人再怎么聪明,世间毕竟还是存在着“术业有专攻”这一铁律的。 入城税自定固然能够令科洛斯表面看上去更象是独立的国家,也可以增加科洛斯的税收,但是它同样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既然科洛斯一定要保留类似关税的城门税,那么我自然可以在通往科洛斯的路上设立关卡,收取关卡税! 科洛斯的农业不怎么样,工业也不强,所需要的日常物资和奢侈品基本上都是从外地运入。今后,我完全可以利用关卡税紧紧扼住科洛斯的咽喉。 不过,这件事现在暂时只能在心里偷偷意淫一下。真要这么做,起码必须将英格兰尼打败。如果想要更稳妥些,那至少要等到欧巴尼亚基本将爱克斯大陆统一才行。 其实我倒并不是因为被迫发了血盟之誓不爽因而一定要报复。真正的原因在于:我固然不怕科洛斯捣鬼,但科洛斯所拥有的高度自治,却埋下了日后独立的种子。现在,我明白为什么开国帝王大多都会选择“顺我着昌,逆我者亡”了。为后世虑,我绝对不能容忍这种隐患存在。 叹口气,在《关于科洛斯并入欧巴尼亚帝国的公告》签下我的名字。先让科洛斯高兴一下吧。接着,我拿起剩下的那份名为《讨英格兰尼檄文》的文件。这份文件将会以最快的速度传送给爱克斯大陆的各个国家。 檄文的主要内容是斌起草的。说起来斌的文采确实不错,从这份慷慨激昂檄文看,英格兰尼简单就象是不灭不足以平民愤的邪恶国家。不过,如果发出檄文时间不是现在而是在数年前,这份檄文的份量自然不会比一张废纸更重。关键在于,英格兰尼的实力已经有所减弱,而且实力远远比它更为强大的欧巴尼亚帝国打算攻击它。喜欢锦上添花的人有很多,愿意雪中送炭的人却很罕见。 在檄文中,我隐晦地暗示:凡是参加攻击英格兰尼的势力,都可以在胜利后分一杯羹。依据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分析,愿意痛打落水狗的人肯定不会少。 我所参加或是发动的战争确实不算少。不过,一个多月后,也就是九月一日即将爆发的战役,将会成为我所参加的最大的,也是最为重要的一场战役。 英格兰尼肯定会在预设的地点与我军进行决战。他们不这样做也不行!如果英格兰尼打算据城固守,那会死得更惨。不谈现在世人还无法找出在守城时克制飞翼加魔法师(或泰坦战士)的攻击手段的方法,那些让如同蝗虫一般的联军进入英格兰尼境内作战,即便奇迹出现英格兰尼能够最终击退联军,可是英格兰尼的本土经济仍然无法避免崩溃——我想象不出英格兰尼全境遭受蹂躏后,经济如何还能坚持下去。 粗略估计,英格兰尼在这场事关生死的大战中将会出动所有的兵力。英格兰尼现在还剩不足四十万的正规军,私兵也应该有将近一百万。不过,考虑到英格兰尼的领主并非全都是忠贞之士,各地也不可能不留下一定的兵力防范意外(特别是北面的兽人),再加上行军打仗是件非常耗费金钱和粮食的事,估计英格兰尼的总动员能力不会超过五十万人。再加上在这场世界大战中出于各种原因站在英格兰尼这一边的势力,英格兰尼一方的总兵力应该不会超过六十万。 至于我这边,我计划出兵二十万,让亚瑟出十万,塔洛斯和法兰西斯分别出五万,这就有四十万了。按正常的人性考虑,整个大陆其他所有的势力中,站在我们这一边的至少应该有九层。那样算来,我方兵力应该不少于一百万。 士兵超过百万以上的战争应该怎么打?而且各个势力应征到达指定地点之前,会不会提前打起来? 这些都是我所不知道,而且整个大陆也没人知道的事。会不会出乱子呢? 呆呆地用指节敲击着桌面,良久,我一咬牙签下了最后一份文件。 前人不曾做过的事,难道我就不能去做?! --&网--网 ;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夏默总算查到了肯洛王子将伊莉藏在了什么地方。 一个空间转移之后,我来到了肯洛王子的藏身之所。从建筑物的外表看,这是一座庄园,但它的气氛却更象是一座义庄——这种死气沉沉的气氛确实令人不自在,不过我既然来了,自然就不会退缩。 将圣灵甲变幻成威风凛凛的黄金鳞甲,然后便勇往直前地冲入了庄园。一冲进庄园,里面早已埋伏好的战士和魔法师便开始向我发动疯狂的攻击。不过,这些土鸡瓦狗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呢?无论是黄金骑士、幻剑士、魔导士甚至龙骑士,全都不是我的一合之将。 庄园里,很快就形成了血流成河的凄惨景象。于是,敌人们开始逃窜,开始哀号。 “饶命……” “放我一……马……” 听到敌人此起彼伏的哀号声,看到他们丧胆狂叫的凄惨模样,我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愉悦感觉。 不过,这种愉悦感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肯洛挟持着伊莉出现了。 肯洛那得意洋洋的奸诈笑容令我有一种说不出的讨厌。如果能够在不伤害伊莉的前提下将肯洛的鼻子打扁,我甚至愿意支付十万枚金币。 不出所料,肯洛果然卑鄙地用伊莉的性命胁迫我束手就擒。 伊莉那金黄的长发不是象以往那样梳得整整齐齐,而是披散着垂下,遮住了她的脸。虽然伊莉此刻一言不发,虽然看不清她的表情,可是我却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悲伤情绪。 就这么无动于衷地看着初恋的情人在我眼前活生生地香消玉陨?! 尽最大的努力试图将手中的剑握得更紧,然而汗滴却不停地从掌心渗出,一直以来认为自己已经非常强大了,可是此刻我却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以爱克斯大陆正常的规律看,向敌人投降后性命通常都能够保得住。可是我却可以以外公的灵魂发誓,向肯洛束手就擒的唯一下场却只能是去与冥神做伴——当我杀死舍命救护肯洛的凯琳时,他望着我时,那种充满兽性的、疯狂的、仇恨的目光,早已令我有了充分的觉悟。 我不怕敌人疯狂,因为普通的疯狂情绪有一个最大的敌人——时间。 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付那样的疯狂或许可以用游说、妥协等比较中庸的手段进行化解。但是肯洛尽管当时望着我的眼神充满了疯狂兽性的同时,却又保持着绝对的冷静。对于这样的仇恨,唯有一方死亡才能彻底将死结解开。 我不能投降!绝对不能投降! 如果投降,自己的命自然保不住,考虑到肯洛恨我的变态程度,他多半还会将伊莉在我面前杀害,以便令我更加痛苦。况且,我的命并不仅仅只是自己的。 于是,我猛地向肯洛扑去。 在这关键的时刻,突袭却令人惋惜地失败了——肯洛狠狠地刺了伊莉一剑,然后将她推向我。 时间,突然变得很慢很慢。 伤口处喷出的鲜血,犹如鲜花一般慢慢地绽放;伊人慢慢倒下,金发在空中无力地飘扬;然后,伊莉倒在了我的怀中。 接着,时间停止了。天地间,只剩下伊莉哀怨的眼神。 我拼命地捂着伊莉的伤口,可是怎么也捂不住;我发疯似地施展疗伤术,却不知为何根本没有任何效果。鲜血,仍旧汩汩、汩汩地,无情地,令我撕心裂肺地流着。 伊莉用手努力地、轻轻抚mo我的脸。 记忆中充满爱意的眼神几乎将我溶化…… 记忆中柔软的胸脯轻轻地压迫着我的胳膊…… 记忆中少女的芬芳令我恍惚忆起了青春年少时的青涩、浪漫、誓言…… 记忆中令我又爱又恨的那股倔强却丝毫没有改变,唯一变化的,是她的手指温度变得越来越冰冷。 “将我再抱紧一些……最后再吻我一次……” 感情的防线,终于在伊莉呢喃声中崩溃了。 我尽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大声命令道:“你听着:我是爱你的!我最先爱上的人就是你!我命令不许你死!” 眼睁睁地看见怀中佳人的生命正在不停地流逝,而自己却没有任何办法,此刻,我紧紧地搂着她,象孩子一样无助地哽咽。“……我早就想过了,将来尽力保证塞斯的独立,然后娶你为妻……” 伊莉的眼睛象爆发的星星般猛然一亮。她满意地叹着气,嘴角甚至微微一弯,露出一丝满足的笑意。 “你怎么不早说……其实,我也一直爱着你呵!……” 冥神之所以成为人类最不欢迎的神,确实是有着深刻道理。虽然贵为帝国的皇帝,可是当我准备按伊莉的要求再次吻她时,伊莉的生命之光却黯淡了下来。 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吻着伊莉冰冷的唇,良久,我抱着伊莉仰天长啸。 当我用长剑指向肯洛,准备实施最为暴虐的报复时…… ……梦,居然醒了! 自从达到了魔导士的实力之后,我就几乎忘了做梦的滋味——毕竟魔法师对精神控制力的要求是非常严苛的,精神控制力越强,自然也就越少做梦。可是今天,我却做了这么一个梦。看来最近我的心理压力确实太大了。 真不明白,颁布了法英哥法案后肯洛为什么仍然没有与我联系?他就那么沉得住气? 如果说梦是人内心的真实反应,那就是说我的潜意识确实希望与伊莉破镜重圆? 仔细想想,这种潜意识还确实说得过去,起码可以自圆其说。 伊莉是我的初恋情人,而初恋对任何人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与她之所以没成结合,并非是因为哪一方移情别恋,而是因为复杂的政治原因;我们之间的障碍,如今已经消失了——我已经完全有能力保证塞斯的独立。 克洛斯的死,其主谋是肯洛。况且,克洛斯之所以选择自杀也是为了希望伊莉幸福快乐。即便卡特琳娜她们不喜欢伊莉,即便我的子民不愿意接受伊莉,至少她还是可以做我的情人——一纸婚约也算不了什么,反正帝国继承人铁定是亚瑟——如果让其他子女成为帝国的继承人,可以肯定的是,我迟早会在九泉之下看到欧巴尼亚帝国与德克萨王国之间的战争。 夏默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虽然这两天总是盼望着夏默能够给我带来好消息,不过夏默这次来的确实不是时候——迟不来早不来,我在梦中即将虐杀肯洛的时候他却来了,真是令人扫兴。 装模作样地拿起书房里的一份文件进行批示。 《讨英格兰尼檄文》颁布以来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了,这期间,一些我们原本没有想到,或者估计不足的麻烦事纷纷出现了。所以,需要处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本来这些事也不一定非要我亲自处理,但是这些天我空闲的时候很喜欢胡思乱想,导致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所以我宁愿多处理一下政务消磨时间。比如说今天,我就一直工作到了深夜。 手中是一份请示如何处理加入了讨伐军的盗贼团的文件。 在颁布《讨英格兰尼檄文》的同时,我也颁布了相关的细则,原则上允许盗贼团加入讨伐军。这原本是给盗贼团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偏偏有些不知自爱的盗贼团在行军的途中忍不住从事老本行,给当地的治安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地方上的领主倒也未必害怕那些盗贼团,可是那些盗贼团偏偏又扯着讨伐军的大旗,搞着地方上的领主投鼠忌器。同时,那些抢掠事件还带来了另一个负面影响:一些原本打算加入讨伐军的地方领主害怕率军离开后,家园遭受盗贼团的攻击,因而迟迟不敢出发。 明明这么好一个机会,只要投身讨伐军立下大功一下子就可以由盗贼变为贵族,他们却在这种时刻惹事生非。哼,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不理会?那肯定说不过去。那些原本藏藏掖掖的盗贼团正是有了我的赦命才能光明正大地行动。如果处理不当,被他们攻击的贵族或是平民难保不会将怨恨转移到我的身上。 就地剿灭?虽然并非出身军伍,可是军队的弊病我也清楚。军扰民的事情很难根绝。盗贼团不就是明火执仗攻击了贵族的庄园或城堡吗,比起抢掠农民的正规军或贵族私兵并不显得更过分。况且,如果我发布命令允许当地领主对之进行镇压,谁能保证沿途的领主不借机胡乱攻击安分守法的盗贼团,以便抢掠马匹、铠甲以及俘虏人口?那样的话,他人难免会误以为我之所以赦免盗贼团,只是打算骗他们离开原地后将之歼灭。让自己的信誉和名声无缘无故遭受损伤,那也不是人的心情啊。 唉,真是左右为难呢。 “主公,凯尔传来消息……” 我摆手制止夏默说下去,以免他打扰我的思路。 在书房里来回踱步良久,眼前突然灵光一现。 政府军和贵族私兵之所以没有在行军过程中闹得太厉害,是因为我在细则中严厉禁止他们胡乱动用武力。正规军打着某国或某城市的旗号,而贵族私兵的旗帜、盾牌、马匹等物上则印着贵族的家徽。他们要是惹事,跑得了教士跑不了教堂。盗贼团则不同,一来本性难改,二来他们是无根浮萍,多半还有着“事不可为则四处逃散”的职业思维。 既然如此,我干脆命令盗贼团不得单独行动,必须随政府军或是贵族私兵随军行动。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盗贼团在他人的监视下就不敢那么放肆了,反正盗贼团愿意加入讨伐军之际就知道将会被收编,这样做只是被提前收编了而已;而收编者虽然必须对盗贼团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却可以加强自身的实力。 对,就这么处理! 龙飞凤舞地在文件上写下了解决方案后,我这才将注意力转移到一旁静静侧立的夏默身上。 将身体放松地靠在沙发里,我做了个手势示意夏默接着报告情报。 “主公,凯尔已经发现了藏匿伊莉公爵的地方,那是肯洛王子一个直属家臣的城堡……”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的表情无动于衷,不过在内心深处却颇不平静。 肯洛一直没有与我联系,以至于我一度误以为伊莉已经逃出了敌人的魔爪。现在,终于有了伊莉的确切消息。凯尔确实不错,他的暗杀技巧,特别是隐匿术已经越来越高明。等凯尔成为影剑士后,大陆第一杀手的称号将非他莫属。 “她现在情况怎么样?” 夏默眨眨眼睛。“……不是很清楚……当时圣东尼奥魔导师和肯洛王子都在那座城堡,凯尔害怕打草惊蛇,因而不敢潜得太近。” 我轻吁一口气,然后不再理会夏默。夏默果然知情识趣地轻手轻脚离开了书房。 既然知道了伊莉的下落,我自然不忍心坐视不管;派家臣去营救,我却又不放心;卡特琳娜陪我去干别的事倒是个非常不错的帮手,但是要她帮我去救伊莉,恐怕…… 反正安丽丝她们全都去德克萨了,我还是独自一人去英雄救美算了。 情报部门在英格兰尼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甚至好几个领主已经秘密向我国投降了。凯尔在英格兰尼的秘密落脚处,正是某位男爵的庄园。默念咒语过后,我出现在英格兰尼首都休达市的近郊。虽然是第一次来到休达市,不过这里的地图我早已滚瓜烂熟。没费多少力气,我就潜入了凯尔藏身的庄园。汇合了凯尔之后,我们一同向目的地潜去。 目的地是一个大型城堡。城墙只能防止普通人偷偷进入,却防不住格斗技超群的有心人潜入。进入城堡之后,我们先抓了两个士兵问口供,令人失望的是,他们知道的比我还要少。可惜为身份高的人做菜的厨子以及地位较高的仆人全都住在内堡,想要弄到更详细的情报太困难。 还是干脆考虑如何进入内堡吧。 内堡附近全都是空地。空地处,四名身着皮甲的警哨正在不停地来回走动。四名警哨没有丝毫偷懒或是敷衍了事的迹象,他们不紧不松地轻握着剑柄,眼耳并用,留意一切可疑的征候。看来,肯洛的近卫素质也不错嘛。 四名警哨倒也难不住我,真正麻烦的是:进入内堡只有两条路,一是大门,一是顶层平台的一个活动门——所谓的窗更象是通气孔或是射击孔,人类根本不可能从内堡的窗口出入。可惜这两个门现在正反锁着,而且门上还有魔法师设置的魔法警铃。 用探查术侦察了一下内堡里的守卫力量,发现了三个比较熟悉的生命波动。其中一个是肯洛,还有一个是圣东尼奥魔导师,剩下的一个应该是伊莉。奇怪的是,我对第三个生命波动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奇怪了,伊莉的生命波动怎么会变成那样? 伊莉的问题暂且不谈,有肯洛和圣东尼奥魔导师在内堡,从正门或者是内堡顶层潜入而不惊动其他人的可行性已经不复存在。 看来只能实行第二套方案了。 在我的示意下,凯尔光明正大地现身了。 “塞维尔‘穷凶极恶’来访,速速为我通报。” 四名警哨惊讶之余赶紧发出警报,然后拔出长剑指向凯尔。不过,警哨作好了战斗准备后却并没有冲上前去。看来,“穷凶极恶”的名声在英格兰尼还是蛮响亮的。真想知道,如果报出我的名字,那些警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面对“穷凶极恶”他们都面带惧色,面对我时应该会吓得晕过去吧? 正在我正在洋洋得意地自恋时,内堡大门已经打开。从内堡鱼贯走出了六十多个人。这是六十多双快要喷出愤怒之火的眼睛,被人潜入城堡打上门来,对他们确实是一种莫大的污辱。 肯洛左手的人年约五十,身材高瘦,鹰目深眸,目光冷电四射令人不敢逼视,拥有幻剑士的实力;他右边的骑士相对年轻,大约三十岁左右,高大壮实,浓眉大眼,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其余的人格斗技也都不错,从外表及服装看来,这群人显然是肯洛的最得力的亲卫。不过,他们虽然愤怒,却也夹杂着某种莫名的恐惧。毕竟“穷凶极恶”这个名字已然成为所有英格兰尼人共同的梦魇。 仔细看了看出来的人,我觉得非常失望。肯洛倒是出来了,可是圣东尼奥魔导师并没有出来。况且,他们一伙人正挡着大门口,我怎么溜进去呢? 那些该死的英格兰尼人怎么不一拥而上与凯尔较量较量呢?在这种地形上即便影剑士也很难逮住凯尔,那时候他只管逃跑将敌人引开不就成了? 肯洛一脸阴郁地盯着凯尔。 “十天前你暗杀了夏洛格伯爵?” 凯尔毫无表情地回答:“这段日子我暗杀的英格兰尼贵族太多,哪里记得清楚?” “很好,很好!听说你的格斗技不错,不知传闻是否属实。” 凯尔无礼地翻翻白眼。那种骄狂自大的模样,连我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肯洛一挥手,一名手持双刃大斧的皮肤黝黑的高大男子越众而出。 凯尔徐徐后退。“你不是我的对手,人贵自知,还是别送死了。” 被激怒的黝黑男子象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他一声怒啸,奇快地疾冲而上,双刃大斧当头劈下,雄厚的力道如山岳般压下。 凯尔向左一闪,速度并不快,但恰到好处。我暗暗赞叹。凯尔的进步真是明显,这一闪飘逸潇洒,毫无火气,看来他已经深悟寓快于慢的道理了——不过总的说来,还是我点拨得好。 黝黑男子的双刃斧擦着凯尔的右肩而过,他没有收回双刃斧,而是顺势横削。凯尔哼了一声,一个急跃离开了双刃斧的控制范围。 凯尔站着三米开外冷冷说道:“看你的腹部。” 黝黑男子低头一看,突然大吼一声,将双刃斧倾全力向凯尔掷去。掷出双刃斧后,黝黑男子再也支持不住,一个踉跄倒在地上后,发出垂死野兽般的沉重哀号。 我不由暗暗摇头。“穷凶极恶”确实是穷凶极恶,当双刃斧擦着凯尔右肩而过时,完全可以选择轻轻一击点中对方的咽喉,可是他偏要多费些力气将对方开膛破腹!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肯洛冷漠地看着凯尔,就象是盯着一个死人。 “我承认你的格斗技确实不错,我的近卫之中,没有人能够在决斗中胜过你。不过,今晚你来到这里却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因为,如今的形势并非决斗!你只是一个被英格兰尼通缉的国敌!蚁多咬死象,我的近卫正副首领与你的实力差距顶多只有一线之隔。更何况,在龙骑士的面前又有什么人能够逃走?!所以说,今晚正是你的毙命之时!” 凯尔不怀好意地望着肯洛,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我的主公在千军万马、众目睽睽之下飘然离去,还拿走了贵国的国宝战神之铠和殿下心爱的光之龙枪……” 肯洛的瞳孔急剧缩小,整个脸上罩上了一层灰蒙蒙的诡异色彩。 肯洛左手边上的老者嘿嘿冷笑。 “莫非阁下自认为可与你的主公比肩?如若不然,你又凭什么认为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 “听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我的主公在贵国千军万马之中来去自如,可见贵国正是属于将熊熊一窝的典型。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我固然无法奢求能够象主公那样威风,却也忍不住想在你们这些人面前尝试那种如入无人之境的美妙感觉。” 说完之后,凯尔脸色一肃,气息攸地变得若有若无。不仅仅是气息,连他那在灯光下的身影也变得飘乎不定,让人怀疑凯尔这个人是否真的存在。凯尔的这番举动给人的感觉是:他自持绝技,因而前来污辱性地挑战。 场上的气氛变得阴森诡秘,冷森森充满凶兆的杀气阵阵汹涌。 有道是打人不打脸。凯尔不仅是打了那些英格兰尼人的脸,还是狠狠地打、恶毒地打,这下子弄得群情汹涌了。虽说“将敌人引离门口”是我交待给他的任务,可是他将敌人激怒得这么狠,如果敌人不顾性命地死缠滥打,待会儿跑不掉怎么办? 肯洛缓缓拨出宝剑,全身的骨胳“咯咯”作响,这显然是他决心杀人的前兆。 虽然担心凯尔的安危,但是我并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如果肯洛下令围攻,内堡大门附近自然就不会堵那么多人。等会儿等他们打得乱七八糟时,我趁乱混入,救出伊莉后给凯尔发个信号然后偷偷溜走。小火和白雪的速度都比不上巨龙,可是肯洛他敢追我不成? 我兴奋地等待着肯洛暴怒,可惜没想到,宝剑出鞘一大半后,肯洛又将宝剑重重地插回了剑鞘。 “不对……阁下是塞维尔第一杀手。但凡成功的杀手,必须细心并且拥有足够的耐性……” 看到肯洛的脸色由吓人的青白恢复成平和,我的脸迅速垮了下来。 “你激怒我们,自然是想引诱我们上前围攻……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看来,你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你这么做,是为了给另一个人创造机会,让他能够趁虚而入。而另一个人的身份……” 肯洛向四周缓缓扫视,当他的目光掠过我的藏身之处时,虽然可以断定不会被他发现,但我仍旧略微有些心虚。我自己倒不怕什么,但是肯洛抓伊莉正是为了威胁我。如果他那么做,我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好呢——不久前所做的恶梦,不正是因为不停地思索这件事,却又无法做出决断而引起的吗? 凯尔冷哼一声。 “殿下的想象力真是丰富。真正意义上的杀手都是不好名的。例如杀手界排名数一数二的日月双星,人们只知他们的代号,却不知他们的真实身份。” “能够潜入殿下的城堡,并且从殿下面前光明正大地全身而退,那样我便可以获得极大的名声——我很惭愧自己只是个半调子杀手,因为我太过好名!” 肯洛的视线没有停留在凯尔的身上,而是仍然向四周游移不定。 “反常即妖。阁下的破绽在于如果真的好名,应该想办法将我暗杀掉,而不是从黑暗中走出来与我正面敌对。而且,你虽然装出狂态毕露的模样,可是你眼中的冷静却无法掩饰。” 肯洛冷冷一笑,突然扬声道:“兰特,你想施展虎离山之计,不应该派‘穷凶极恶’,而是应该派拉库里。如果那个克洛斯没死的话,也勉强可以扮演这种失去理智的角色。你的智谋仅仅只有这么一点吗?” “兰特,现在我从一数到十,如果你不现身,我就斩掉俘虏一只手指。国师,如果有人想强抢俘虏,请您务必将俘虏击杀。一……” 我克制着心中的杀气不至于外泄,以免暴露身形。,想要杀掉肯洛的决心愈加坚定了。妈的,没把这个混蛋激怒,自己倒是险些被激怒了。这个混蛋怎么这么难缠呢? “二……” 完了完了,我的思维又开始混乱了。 “三……” 真够倒霉的。好好待在皇宫里肯洛又不来惹我,我干嘛要自己送上门自找麻烦呢? “四……” 受威胁出去? “五……” 那怎么行!保不住自己的性命,那就更无法保护别人了。 “六……” 不出去?如果肯洛真的砍掉伊莉一支手指呢?将来即便救出了伊莉,那也将成为我和她一辈子的痛。 “七……” 算了,有时候妥协还是有必要的。只是现身罢了,被那些英格兰尼人看两眼又不会少块肉。 “八……” 谈判中有这样一种技巧:先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对方觉得这个要求无关紧要因而作出小小的让步,那么优势方很有可能趁胜追击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很显然肯洛此刻施展的正是这种技巧。 “九……”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先管眼前再说。 一个瞬间移动之后,我出现在肯洛的面前。 “肯洛亲王,亏你还是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之一,数数的本领实在太差了。我首席家臣的女儿现在才一岁半,正在咿咿学语的她都能够从一数到一百了。你就不能多数一下吗?” 佳蜜儿已经可以从一数到一万了,不过我可不愿意在肯洛的面前提起佳蜜儿。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肯洛针对与我有关的事时疯狂而又变态,况且他既有实力又有势力,我还真有点担心呢——反正肯洛还没有全疯,他应该不会忌妒马迪尔的女儿能够从一数到一百而起杀心吧。 看到我后,肯洛没有因为我的讽刺而不快,反而象是遇见了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好友一般开怀大笑起来。 “好久不见,陛下近来可好?” 肯洛的笑容里有一种胜卷在握的味道,而他那出人意料的态度也令我不由一阵恶寒。 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我想接伊莉公爵去欧巴尼亚帝国去作客,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也不是不行……”肯洛故意拖长了语调。“不过,想要有收获,就必须有付出。不知兰特陛下愿不愿意付出必要的代价呢?” 听完肯洛的这句话,我差点暴走。 好不容易才克制住那种暴走的冲动,我忍气吞声地问道:“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为了表现陛下的诚意,陛下是否愿意先斩断右手的大拇指?” 感觉脖子上的绳索似乎套得越来越紧了。 我发起呆来——起码,从外表看我正在发呆。 据卡特琳娜说,天位的第二阶段才能够使肢体重生,而我根本就不知道天位第二阶段是怎么一回事。我可不至于傻得拿自己的身体去做那种可怕的实验,反正杀神剑应该是知道这种知识的。找它问明白情况再说。如果我已经达到了天位的第二阶段,那么斩断大拇指也是可以考虑的。 杀神剑这个混蛋!如果有架打,不叫它它也会自己现身。想问个问题,它就装成正在我的精神深处熟睡的样子,怎么叫都叫不醒。所以,从外表上看我正在发呆——或者说正是思考、犹豫…… “主公,”凯尔的声音听起来又急又气。“现在伊莉公爵的人影我们都没看见,这不符合基本的规矩啊!” 我狐疑地瞟了凯尔一眼,却也没有出言询问他怎么会知道绑票的基本规矩。 直觉告诉我,内堡中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生命波动就是伊莉。不过,这件事里里外外都透着诡异,小心无大过,能够先见到伊莉也好。 “让你们见面自然也是没问题的,不过,那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肯洛仍旧笑容满面,但我却隐约感觉到笑容的下面有一种僵硬感。 见个面也需要付出代价? 让人质与付赎金的家属见面往往更能摧毁家属的意志呢!其实对于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见伊莉我也很矛盾。她不在场,万一谈崩了,我狠下心逃跑时心理障碍还小一点。如果象梦里那样肯洛将剑架在伊莉的脖子上,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心中的疑窦越来越大:肯洛为什么不让我见到伊莉?而且,他抓住伊莉后为什么一直不用她来威胁我? “如果我不愿意付出代价呢?” “那你就永远也见不到伊莉公爵。” “那么,想要见到伊莉公爵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肯洛沉吟片刻。“将你或者‘穷凶极恶’的佩剑交出来。” 按阿拉卡的观点,肯洛这个人肯定深知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这个要求倒是可以考虑。 不需要圣灵铠时,杀神剑能够以本体出现;如果穿戴圣灵铠的同时又需要使用剑,那么我就使用能量剑。除了庆典时需要佩戴的那柄嵌满了珍贵宝石的宝剑外,平时我并不佩戴宝剑。 将杀神剑交给肯洛绝对不可能!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瞟了眼凯尔手中的宝剑。那柄魔法剑是我打造的。虽说对其他人来说是一柄珍贵无比的魔法宝剑,但是对我来说却只不过是一堆价格较高的材料和一定的劳动量罢了。 发现我对此有些意动,凯尔开始着急了。 “肯洛殿下,我想起夏洛格伯爵是谁了……” “我还想起了夏洛格伯爵那位闺名为芬妮的千金,以及那个拥有英格兰尼王家血统却暂时没有王家姓氏的九岁男孩东尼。” 肯洛微微晃动了一下,同时,他的脸色变得惨白,就好象被谁当胸重重地击了一拳似的。 虽然一时没弄明白其中的奥妙,但此刻我确实高兴得差点鼓掌欢呼起来。 --&网--网 ;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二章 法英哥法案是兰特成为皇帝后颁布的第一条刑事法案。这项法案的残暴、反人性等方面的性质众所周知,我在此就不再赘言了。法律界的人都知道“恶法亦法”这一原则。所以说,尽管出于人性的角度我坚决反对法英哥法案,但是我同样认为:在该项法案被取消之前,它毫无疑问仍然应该被尊重、被遵守。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伟大”的“神圣大帝”在颁布法英哥法案后,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亲自违反了这条法律。 从法理上讲,如果违反的法律并不危害国家的安全,那么拥有豁免权的皇帝则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并不打算在兰特违反法律这一事实上纠缠。 真正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即便是作伪,也应该装模作样地遵守一段时间的法律。可是我们“伟大”的“神圣大帝”却在颁布该法案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悍然违反法律。 这是一种怎样的任性和嚣张?! 摘自**——《打破个人崇拜——将兰特大帝请下神坛》 就法律的角度分析,神圣大帝从来未曾违反过法英哥法案。 从解密的国家文件可以得知,神圣大帝确实曾经就塞斯公爵被绑架一事与绑架实施者有过接触。然而,绑架这一罪行的发生地点是塞斯,勒索这一罪行的实施地点是英格兰尼——也就是说,这项罪行超出了欧巴尼亚法律的适用范围。 可以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说明严格遵守“法律适用范围”的必要性:a国规定马车应当靠右行驶,而b国规定马车应当靠左行驶,那么a国人在b国驾驶马车时,应当靠哪边行驶呢? 由于此案件中的当事人涉及了欧巴尼亚人(神圣大帝与凯尔),因而稍显复杂。 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便可以得出正确的答案。 法英哥法案的精髓在于:之所以禁止与绑匪私下进行联系,是因为个人与绑匪私下联系会“纵容、包庇犯罪”。然而,欧巴尼亚实施的法律体系以案例法为基础,而欧巴尼亚帝国的起源地布雷西亚,对于类似的案件早有判例:当神圣大帝就任布雷西亚公爵时,曾当众以“英格兰尼的罪犯在本国并非罪犯”的理由怒斥英格兰尼特使。 也就是说:敌国的罪犯在本国并非罪犯,纵容和包庇敌国的罪犯,并不违反欧巴尼亚的法律。 ——摘自《经典案例分析》 有时候太聪明了并不是好事。我刚刚咧开嘴还没来得及笑出声,笑容便僵在了脸上。 想想此刻自己的样子一定很傻,所以我赶紧合拢嘴,然后将目光投向凯尔。 “那个什么夏洛格伯爵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洛格伯爵是肯洛王子的直属家臣,也支持英格兰尼入侵我国的狂热分子,所以我将他暗杀了。” 现在肯洛正处于一种极为紊乱的精神状态,一时半会恐怕还无法恢复正常。我和凯尔完全可以选择在这个时候暴起发难,一举将肯洛刺伤甚至击毙。只可惜伊莉还处在他的控制之中。不管他了,现在先弄明白自己的事。 看出凯尔似乎没有主动说下去的打算,我只得继续追问。 “那个芬妮和东尼又是怎么回事?” 凯尔迟疑了一下,回答道:“杀死夏洛格伯爵的时候,他叫嚣说肯洛绝对会为他复仇的,所以我稍稍用了些刑获得了想要知道的事。那个女人和小孩藏在一处很隐蔽、守卫很严密的地方,昨天我才将目标活捉……”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这件事为什么我不知道?” 凯尔迎向我的目光,诚恳说道:“行走于黑暗之中,是臣的本分。因为时间太短促,情报不足,我不敢断定肯洛王子是否会接受威胁,更担心会激怒肯洛王子转而迁怒塞斯公爵……” 他的言下之意我明白。为了保护主公光明的形象,他愿意独力承担恶名。想法倒是很好,只可惜他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居然在我在场的时候就将这件事抖了出来。这样一来,我还怎么脱掉干系? 早知如此就没必要急匆匆就赶过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抽身而退当作什么都不知道,然后授权凯尔全权处理吗?应该已经脱不了干系了…… 凯尔虽然慌慌张张地抛出了手中的王牌,不过看来效果还不错——从肯洛的反应看,这张王牌确实击了他的要害。 也罢,我不打算做圣人,对名声也不是很看重,再任性一回吧。 “我想起来了,刚才你不是说要我自断右手拇指才能见到塞斯公爵吗?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现在我要求你自断右手拇指……” “本亲王绝对不会答应!” “别这么急着下结论。你提醒你,肯洛王子,现在处于上风的是我,你必须把话听完!”听出肯洛的吼声中带着颤抖,我更有信心了。“你如果肯自断右手拇指,我可以保证让你完整地见到芬妮和东尼之中的一个。如果你愿意自断双手拇指,那么两个人你都可以都见到。怎么样,这种交易完全符合你的标准,算是童叟无欺吧?” 肯洛的眼睛逐渐变得通红,他的喘息声越来越重,看起来就象一头被激怒的斗牛。 我不再理会肯洛,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对凯尔说道:“看起来亲王殿下不在乎那两个人。你现在回去将他们杀了。” “慢!”肯洛的吼叫声吓了我一跳,此刻他的声量简直可以与人形野兽相媲美。 示意凯尔暂时不必离去,转过头后,我发现肯洛的眼睛已经红得快要滴出血来。 “怎么,想通了?那就斫下你的双手拇指吧。” 肯洛的嘴唇也开始颤抖起来,看起来颇有些中风或是发疯的前兆。我不免开始自责:现在局势还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可是万一肯洛在这个时候疯了,那我就没办法控制局势了。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我不再继续说话,而是静静地看着肯洛,而是偷偷地施展着精法影响他。 在趁虚而入的前提下,精法的成功率总是比正常情况下要高得多得。乱拍马屁的英格兰尼人尊肯洛为军中之神,可是这个外表刚毅的家伙现在不照样被我搞定了? “我……”肯洛艰难地喘口气,然后缓缓拨出佩剑。“我……” “勇敢点,不会很痛的。拨出长剑斫下拇指!快一点,别犹豫了。”我一面在心里暗中为他打气,一面偷偷加大精法的强度促使他快些完全这一步骤。可惜的是,所谓欲速则不达,精法的强度过大反而激发了肯洛潜意识的抵抗,他拨剑的速度比刚才还要慢了——简直比乌龟还要慢。 正在这关键的时刻,圣东尼奥国师却蓦然出现在肯洛的身旁。当他出现后,我的精法侵袭也失败了。肯洛象是刚刚从恶梦中惊醒一般大口喘着气,额头上满是汗滴。 可恶,这么好的计划却被圣东尼奥这老家伙给破坏了!我的感觉简直糟糕透了,那感觉就……就好象作爱即将达到**的时候突然被打断一般! 如果不是圣东尼奥的身上加持了陨石护身(魔法协会公认的终极防御魔法,其施展难度,相当于土系小型禁忌。当然,据我所知最有效的防御魔法应该是兰仆施展的绝对壁垒),我肯定会忍不住扑上去将这个破坏我好事的老家伙拳打脚踢一番。 这个陨石护身还真是麻烦呢。施展这个魔法后,魔法师的四周就会出现一个类似星际陨石带的防御地带。这个防御魔法在时效结束前或是类似陨石的土元素消耗完毕前,可以阻挡任何魔法和物理的攻击。攻破这个陨石护身,至少会消耗我一刻钟的时间吧? 正在琢磨应该怎么对付圣东尼奥,他那深邃锐利的目光已经停留在我的脸上。令我不快的是,他的目光不带任何表情。 “我在塞斯公爵的所在之处召唤出了三个铁傀儡。铁傀儡的智商非常之低,遭遇突发事件时,我也不敢保证它们会不会误伤塞斯公爵。” 我叹口气,麻烦大了。 如今圣东尼奥出现,肯洛就不算是主事人了——虽然绑架伊莉多半是肯洛的主张。可是圣东尼奥是英格兰尼的国师,又是肯洛的堂叔祖父。于公于私,地位都比肯洛要高。 那个小东尼只是圣东尼奥曾孙辈的后代——小东尼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是圣东尼奥的父亲,血缘关系确实稍稍远了点。肯洛只有一个私生子,但圣东尼奥的曾孙不止一个。而且,小东尼还不是圣东尼奥的亲曾孙,甚至没有詹姆士这个姓氏。用肯洛的情人和私生子威胁肯洛倒还管用,对付圣东尼奥似乎效果并不理想。 我不无讽刺地说道:“我一直知道肯洛王子卑鄙无耻,却没想到英格兰尼的国师也会参与这次绑架。” 肯洛和圣东尼奥够无耻的,他们的表情一点都没变。 怎么办呢?不管了,我必须冒险尝试一下。 “根据我上次颁布的格杀令,芬妮小姐和她的小孩亦属必杀之列。肯洛,看起来你是不在乎他们了。既然如此,凯尔,你回去杀掉他们。” “堂叔祖父!”肯洛的眼中流露出不舍之情。“凯琳离我而去之时我已发誓终生不娶。而东尼又是我唯一的骨肉……” 好现象,肯洛不以国师相称却使用私人称谓,显然方寸大乱。 可惜圣东尼奥这个老家伙根本不为亲情所动。他冷冷问道:“兰特为英格兰尼何人?” 肯洛瞟了我一眼,目光很快闪开,拳头猛然握紧。 “国之公敌!” “那么,”圣东尼奥的声音愈加冷冽。“英格兰尼目前形势如何?” “危在旦夕!” “如何解决这个危局?!” “釜底抽薪!”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以小家为念?你是我最为看重的王储继承人,必须将国家利益放在最前面。况且你要知道: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如果英格兰尼亡国,那么你的那个芬妮小姐和东尼也同样不会有好下场!” 精辟,真是精辟。国师对肯洛的教育,同样也震醒了我。 说起来还真是讽刺,我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被斌、马迪尔等人知道这一情况,他们会不会气得吐血呢? 我的这次行动,无论原因是出于艺高人胆大、生性喜欢冒险、或者是感性大于理性的冲动,总而言之是错误的。肯洛恨我入骨,圣东尼奥视我为英格兰尼的大敌,他们提出的条件我肯定无法满足。 既然如此,我还是早早离开为好。 “我回去后,相应的报复自然是少不了的,反正我的亲人就那么几个,量你们也没本事再伤害他们。可英格兰尼凡是拥有王室血统的就不同了,我不管他男女老少,总之要杀七八上十个才能解恨。” 想了想,我又恨恨地补充:“我还要将计划完全改变,分多路向英格兰尼进攻!” 肯洛右手边的老者脸色微变。“这是为何?” “为何?当然是为了报复!” “本来我只是想打败英格兰尼,并不想在绝对优势下让平民受太大的伤害。可是你们既然施展出这么卑鄙的手段,那就怪不得我了。数不清的讨伐英格兰尼的军队将会象蝗虫一样进入英格兰尼境内,不管战争打不打得赢,先把英格兰尼弄得民不聊生再说!” “当然,你们也别指望我会为隐瞒这样做的缘由。我不管英格兰尼人是否会恨我,先让他们痛恨流着詹姆士血统的人再说!因为,是你们先使用卑鄙的手段激怒了我!” 狠狠地进行了口头威胁之后,我满意地转过身,准备离开。 “慢。” 身后传来圣东尼奥的声音。我停了下来,却并没有转身。 “老家伙,莫非你想留客不成?别认为有陨石护身,我就会怕你!” “以陛下的实力,我也没信心强行留客。不过,陛下真的不在乎伊莉公爵的生死了吗?” “在乎又如何,不在乎又如何?你可以提出条件,但是你只能提出一次条件——我不喜欢讨价还价。如果付不起那样的代价,我会立即离开!” 身后,一片死亡般的寂静。 过了好一会儿,圣东尼奥缓缓说道:“请问,陛下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将芬妮和东尼交给你们。” “不够。” “我可以保证,不联系兽人在大决战期间进攻英格兰尼!” 好几个英格兰尼人不由发出了抽气之声。 过了好一会儿,圣东尼奥接受了我的条件。“一言为定!我愿意将活生生的伊莉公爵完整无缺地交给陛下。” 这一刹那,我微微有些迷惑:圣东尼奥似乎总是很容易和我达成协定。上次的协定我看起来象是占了便宜,可是伊莉却被他们洗了脑;这一次又有什么诡计呢? 迷惑归迷惑,但是那种成功的喜悦却促使我很快接受了对方的条件:“一言为定!我愿意将芬妮小姐和她的孩子交给你们,并且不联系兽人在大决战期间进入英格兰尼。” 我看不出自己会吃什么亏。 当我处于弱势时,让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倒也有理由。现在欧巴尼亚已经处于绝对的强势了,似乎没必要再干这种天怒人怨的事了。 我转过身,盯着圣东尼奥。这时候,他开始念起咒语。到底魔导师,抱着伊莉的铁傀儡很快就从大门处出现,并且向我走了过来。 接过伊莉之后,我觉得那个梦境与现在的情况颇为相似。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句话: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值得高兴的是,与梦中不同的是,怀中的伊莉确实是活生生的,而且并没有受过伤害。唯一奇怪的是,伊莉睡得似乎太熟了些,就象传说中的睡美人似的。 正准备抱着伊莉离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作为人质,伊莉怎么可能睡得那么沉? “你们对伊莉做了什么?” 圣东尼奥沉声道:“她活着,而且完好无损。” “我问伊莉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 迟疑片刻,圣东尼奥说道:“捉她的时候,她使用尚未完全掌握的精法,遭受了魔法的反噬。那时候她就是这样。” 我的眼角不由抽搐了一下。 将小火召唤出来,然后将伊莉放在它的身上,然后细心地绑好。 肯洛仇恨地盯着我,咬牙切齿说道:“我发誓,将来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将你化骨扬灰……” 虽然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伊莉,但这并不代表我对外的感知有所不足。听到肯洛的话,我不由眼皮一跳。 “将来?”我缓缓抬起头,讽刺地盯着肯洛。“我不得不佩服你,你居然认为自己还有将来?” 自从拥有终极圣斗气之后,我对杀气已经可以做到收发自如了。奇怪的是,这一次却有些控制不住的迹象,杀气竟然如同实质般疯狂外涌。 肯洛身边一些斗气水平低的人脸色大变,很快,有的人开始发抖。不一会儿,一些斗气水平亲卫手中的武器次第掉在地上,人也随即晕倒。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放过你?” “陛下,”这种情况下,圣东尼奥不得不说话了。“刚才条件已经谈妥……” 我打断魔导师的话。“已经达成的共识,我不会违背,但是我答应放过肯洛吗?” 魔导师语塞。半晌,他缓缓说道:“人生百岁,如驹过隙,你何将将这件事看开一些呢?怀有仇恨的人生是很痛苦的。” 我不屑地一哂。“这些话你应该用来劝告肯洛。况且,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觉得快意恩仇正是一件爽得不得了的事,怎么会苦呢?” 国师沉吟良久,沉声说道:“你会放过肯洛的,因为,我在这里。” “这倒也是。”宣称可以独力打败魔导师加龙骑士的组合,听起来象是信口雌黄。而且,我对魔导师的自爆确实心怀戒意。 我沉吟片刻。“凯尔,这里所有的人你都记住了吧?” “主公放心,肯洛王子的这些亲卫,每个人的底细我都可以查得一清二楚。” “你们先离开。” 小火看了看肯洛和圣东尼奥,慌慌张张地冲天而去。凯尔对我有一种盲目的信服,所以毫不犹豫纵身向黑暗中冲去。只是一瞬间,凯尔的身影就完全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此刻的感觉很奇怪,似乎是一种暴怒中的冷静。 我笑了笑,突然冲向肯洛。 肯洛并没有意识到我会在这种时候猝然发暴,因而手上连武器都没有。我也没空幻化出能量剑,幻化能量剑只需要十分之一秒,但是这个时间足以让高手做出准备了。所以,我只能使用原始的武器——拳头。反正有终极圣斗气作支撑,我的拳头也不比流星锤的伤害小太多。 殴打肯洛时,一记比一记凶狠,最后一记劈掌,反砍在他的右颈根内侧,将他的喉部的护脖给劈碎了,几乎连他喉部的软骨也给打断。肯洛终于支持不住了,因为他的护体真气正以崩溃的速度消散。他的双手一软,本能地收回保护颈喉。 “砰噗砰噗……” 拳掌着肉声更快更急。不仅仅是拳掌,肘、膝在这次殴打中也发挥着同样重要的作用。 美中不足的是,圣东尼奥和肯洛的亲卫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作出了反应。 肯洛亲卫做出的攻击并不可怕,我有圣灵甲护身,又有终极圣斗气为基础的护体真气,短时间里任他们打也不会受重伤。麻烦在于圣东尼奥。他不停地施展魔法攻击我,魔导师到底是魔导师,即便只是一个小小的火球术也能够消耗我许多斗气,如果击中我裸露的皮肤,还会将我震得生疼。更糟糕的是,他甚至为肯洛加持了一个烈火神盾。 由于每打肯洛一下都要遭受火元素的伤害,我不禁萌生退意。 不过,走之前好歹得给肯洛留点深刻的纪念。 “噗”一声响,我拼着感受烈火焚身的痛苦一拳打在肯洛的鼻梁上。 “啊……” 肯洛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凄惨狂叫,鼻血溢流,愈加手忙脚乱。 肯洛的鼻梁骨已经粉碎,那高挺的鼻子再也高不起来了。 好,目标完成。走! --&网--网 ;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在斯摩棱斯克,如果一个家族里出不一个能够继承家族名誉的将领,那么这个家族就会衰落。萨诺家的祖上曾经出现过一名子爵,不过,那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萨诺家只是那种没有采邑的普通低级贵族家庭——事实上,萨诺家现在其实只是拥有贵族身份的自耕农罢了。周围的邻居对领主以及那些住在城堡的骑士总是一口一个老爷地尊称,却并不将拥有贵族血统萨诺家当回事。对于这种情况,脾气暴燥的冈萨雷斯总是气愤不已。 其实冈萨雷斯一直在为重振家族的荣誉而奋斗,可惜萨诺家的运气似乎不并好。三十多年来,斯摩棱斯克公国与外国所有的纠纷都通过外交手段解决了;而当地的领主虽然领地相当大,手下的骑士也比较厉害,可惜领主偏偏是一个不喜欢战争的家伙。因此,冈萨雷斯空有一身武勇,空有凭借军功重振家族名誉的热切愿望,却不得不在等待中逐渐老去。 还好,欧巴尼亚帝国的皇帝兰特.萧向整个大陆出发出《讨英格兰尼檄文》。冈萨雷斯出于本能知道:萨诺家的机会终于来了! 虽然冈萨雷斯自从四十岁之后一直被风湿病以及腰椎疼痛折磨,但是好在冈萨雷斯还有个优秀的儿子。达达尼尔是冈萨雷斯唯一的儿子。达达尼尔年纪虽然只有十七岁,可是在方圆数十平方公里的地方却也拥有不小的勇名,就连暴燥自负的冈萨雷斯也从来不吝对达达尼尔进行赞扬。这固然与萨诺家的家传格斗技并不逊色有关,更大的原因却也是因为达达尼尔在格斗方面确实拥有天赋。 为了重振家族的雄风,冈萨雷还是毫不犹豫地要求唯一的儿子去参加讨伐英格兰尼的军队。就这样,肩负重振家族勇名的达达尼尔在父亲期盼的目光和母亲婆娑的注视下离开了家乡。 达达尼尔的怀里揣着父亲交给他的一封信。听父亲介绍,收信的人曾经是父亲的老乡兼好友。二十年前,父亲和那名叫达克斯多的友人一同离开家乡去斯摩棱斯克的首都当兵。服役了五年后,父亲和达克斯多均被提升为十夫长。父亲为此大为兴奋,而达克斯多却在不久之后离开军队成为了一名佣兵。 原本父亲对同为下级贵族的达克斯多选择成为佣兵并不理解,甚至隐隐有些不屑。可是不久前达克斯多衣锦还乡后,父亲却对朋友的好运大为艳羡:达克斯多成为了家乡里最成功的榜样——他成为了欧巴尼亚帝国(当时还是王国)的一名兵团长!而达克斯多的主公,欧巴尼亚帝国的财政大臣阿拉卡,则是被人们暗地里称之为或是魔王的欧巴尼亚国王的直属家臣! 其实如果不是摊上阿拉卡那样的主公,达克斯多也未必能够成为一名兵团长,更谈不上成为主力兵团的兵团长。原本兰特国王并没有打算让沙丝那亚的驻军编制为一个主力兵团,因为尽管沙丝那亚是一个非常富裕的城市,尽管最近几年来它一直在高速发展,但是它的常住人口毕竟只有不到五十万。可是谁叫阿拉卡有钱,而且兰特国王又宠幸他的财政大臣呢? 无论原因是什么,毕竟达克斯多由一名没有爵位、没有采邑的破落贵族成为了男爵、准将、主力兵团的兵团长。所以冈萨雷斯在达达尼尔即将参战之时,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唯一想到的正是他的老友达克斯多。 年青气盛的达达尼尔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他甚至不屑按父亲的叮嘱将介绍信交给那个叫达克斯多的人。由于这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达达尼尔差点将那封介绍信给扔掉了。 可是还没有走出斯摩棱斯克,年青的达达尼尔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就成熟了一些。平心而论,父亲所给的盘缠并不少。可是年青人毕竟是年青人。一路上每次住店时,达达尼尔总是很容易看见正在赌博的贵族。前两次达达尼尔均小有斩获,可是在第三次,达达尼尔却几乎输光了所有的财产。如果不是对方瞧不上达达尼尔那匹仅仅只能用来代步的年迈母马,因而不愿意接受它为赌注,达达尼尔除了家传的宝剑和身上的衣服就会什么都不剩下。 无可奈何之下,达达尼尔只好满不情愿地去阿拉卡商会接受吸血鬼式的盘剥。其实在任何城市都有地下钱庄,可是向地下钱庄借钱显然太麻烦。除非是声名显赫的家族,钱庄并不愿意将钱借给身家并不丰厚的破落贵族。 在爱克斯大陆有很多象达达尼尔这样的破落贵族。他们中有不少除了祖先留下来的一个空头衔外,并没有多少财产。至于那些庶支的下位贵族则更令人同情,他们所拥有的仅仅只是祖先的高贵血统罢了。相较之下,达达尼尔家的经济状况在破落贵族之中还算是不错的,父亲冈萨雷斯好歹还为他筹措了一百枚金币作为盘缠。只可惜年青的达达尼尔第一次出门就没有经受住赌博的引诱,输光了所有的钱,令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与达达尼尔处于类似境况的骑士们对阿拉卡商会简直是又爱又恨。只要是稍微有些名气的骑士,都能够很轻易地从阿拉卡商会获得作为盘缠的贷款。阿拉卡商会向骑士发放贷款很慷慨,借款手续也很简单。唯一令达达尼尔不满的是:贷款的利息确实是太高了些。 在达达尼尔的心目中,吸血鬼又有一个新的称呼:阿拉卡。为了筹措这次大战的资金,欧巴尼亚帝国向大陆上所有非敌对的国家都发行了战争债卷。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战争债券发行得极为顺利,为欧巴尼亚帝国的财政汲取了大量的游离资金。作为战争债券的唯一代理发行商,阿拉卡商会发足了财。可是即使这样,阿拉卡商会仍然拼命地剥削象那些正直、高贵而又贫穷的骑士,实在令达达尼尔太无法接受了。 当然,达达尼尔还是不得不向吸血鬼屈服。没有盘缠,就无法参加这次空前绝后的大战;不参加大战,也就无法建立足够的功勋;没有足够的功勋,自然就没办法获得兰特皇帝所许诺的丰厚赏赐。 达达尼尔自我安慰地想:反正在大战之后可以获得足够的赏赐和封地,现在所借的这点钱以及利息又算得了什么呢? 总的说来,达达尼尔确实是一个聪明的年青人。吃过一堑之后,一路上他克制着自己的yu望,再也没有参与过赌博。经过了二十多天的跋涉,达达尼尔终于抵达了欧巴尼亚帝国。又花了将近十天的时间,他穿越了萨弗斯圣骑士的领地,然后穿过玛哈亚的盆地,进入了布雷西亚。虽然是骑着马,但是那匹年迈的老母马所能起的作用只是勉强代步罢了,所以从史都郡抵达预定的战争地点高登郡,仍旧花费了达达尼尔三天的时间。 得知抵达自己的目的地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时,达达尼尔终于松了一口气。 在这一个多月的长途旅行中,达达尼尔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达达尼尔也因此而更加成熟——现在,达达尼尔已经不是非常反感将介绍信交给那个达克斯多兵团长了。 一路上,年青气盛的达达尼尔打过几次架,也交了一些朋友。其中有一个叫迪福.杰米勒的贵族和达达尼尔年纪差不多,与达达尼尔最是相得。迪福的父亲是名子爵,不过迪福是他父亲的第三个儿子,继承爵位的机会较小。 迪福的主公是若默.莱特男爵,若默男爵是克洛斯.艾尔科霍尼克男爵的家臣,而克洛斯男爵则是欧巴尼亚皇帝的直属家臣——只不过,克洛斯男爵现在已经死了,而克洛斯男爵代欧巴尼亚皇帝管理的两个直属城市吾尔汉和卡敖奇都被塞斯公爵没收了。所以,尽管迪福信誓旦旦地强调自己是欧巴尼亚人,但达达尔尼却认为迪福的国籍值得商榷——这也是达达尼尔与迪福决斗以及成为好友的起因。 令达达尼尔好笑的是,迪福的父亲与迪福在这场大战中的立场竟然是敌对的。 数年前英格兰尼两度悍然入侵塞斯,令塞斯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欧巴尼亚皇帝的出生地正是塞斯,因此塞斯人对欧巴尼亚帝国有一种天然的好感。从情感上说,塞斯人更愿意加入欧巴尼亚一方。可是塞斯公国几个月前与英格兰尼结成了攻守同盟,而迪福的父亲又是塞斯公国的子爵。更为糟糕的是,前不久塞斯公爵居然失踪了。如果塞斯公爵仍在主持塞斯政务的话,她或许会撕毁与英格兰尼的约定。可是塞斯公爵失踪了,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塞斯人能够否定与英格兰尼的同盟协定。 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受骑士责任所驱使、被骑士道义所束缚的塞斯人不得不加入了英格兰尼一方。这样的人虽然不多,可惜的是,迪福的父亲正是这其中的一员。 这种父子兄弟分别站在敌对阵营的情况并不罕见,所以达达尼尔并没有为此唏嘘。因为参战的军队实在过于庞大的缘故,欧巴尼亚帝国在高登郡一共设置了三个不同的集合地点。迪福要以欧巴尼亚贵族私兵的身份加入欧巴尼亚本**队,而达达尼尔则希望找到父亲的老朋友达克斯多兵团长。两位好友所要去的军营并不相同,所以在抵达高登郡后,达达尼尔和迪福便分开了。 抵达目的地后,达达尼尔不由发出了感叹:这个在空地上设立的集合地实在是太大了。达达尼尔甚至可以用父亲的健康发誓,集合地绝对比他所见过的最大的城市还要大。这很容易理解。听那些年纪较长的,见闻较广的骑士说,这是一场人类历史上有记载以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场战争。要据传闻,仅英格兰尼一个国家就动员了一百万军队参加这次战争——当然,这只是传闻之一,达达尼尔自己就听过四个版本:一百万,八十三万,六十多万和不到四十万。达达尼尔希望英格兰尼出动的军队是一百万。在他看来,敌人越多,自己就可以立下越大的功勋。 集合地设有许多军营,几乎每个军营所占的面积都比达达尼尔家乡的小镇要大得多,而且军营的热闹程度简直比小镇赶集的那几天还要热闹。前往达克斯多兵团的路上,达达尼尔看到了很多欧巴尼亚帝国所属兵团的征召处。应《讨英格兰尼檄文》而来的,除了一些国家的正规部队和贵族私兵外,还有大量象达达尼尔这样的年青人。或许是因为其他国家军队的吸引力远远比不上欧巴尼亚的缘故吧,在军营里,达达尼尔只看到了欧巴尼亚各个部队的征召点。 或许是因为年青人喜欢凑热闹,或许是因为年青人特有的叛逆心理在作怪(达达尼尔对凭借关系仍旧有些抵触的感觉,他更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经过几个王牌部队征召处的时候,达达尼尔不免多花了一些时间。 条件最为苛刻显然的是飞翼部队预备队员的征召,达达尼尔只是瞟了一眼征召牌上的要求就迅速离开了——实事求是地说,达达尼尔的身体条件很不错,只可惜小时候因为顽皮曾经从屋顶摔下来过,从此达达尼尔便患上了恐高的毛病。 看到迅狼兵团的征召条件时达达尼尔倒是有些心动,因为他既会骑马也会射箭。可是看到练兵场上几名骑士的表演后,达达尼尔立即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猞猁兵团重步兵的征召处根本没有引起达达尼尔的兴趣。达达尼尔自认有着使不完的力气,穿上重铠举起重盾和龙枪绕着练兵场跑上三圈吓不倒这名年青的骑士。可是达达尼尔的身材只是匀称罢了,还谈不上高大强壮。况且,年青的骑士根本就没兴趣成为一名步兵——哪怕是主力兵团的王牌联队。 皇家侍卫队在这个大军营也设有征召处,可惜达达尼尔自认无法达到两个前提条件:一、长相英俊。二、家世良好(伯爵以上爵位的直系继承人或者是爵位的直接拥有者)。所以,达达尼尔径直朝着黑衣兵团征召处走去。 萨弗斯圣骑士麾下的黑衣兵团是达达尼尔最为向往的部队,在达达尼尔的心目中,如果能够成为黑衣众的一员,他甚至愿意放弃成为欧巴尼亚皇家侍卫的机会。与达达尼尔有着相同想法的人显然也非常多,因而黑衣兵团征召处也是热闹非凡。 如果还是一个多月前从来没有离开家乡的那个喜欢冲动的小子,达达尼尔肯定早已大声叫嚷着冲上练兵场去了。可是这一个月多的旅途磨练却使达达尼尔成熟了许多。好不容易挤到练兵场边缘,观看练兵场上的表演的同时向旁边的战士打听之后,一直以武艺高强而自居的达达尼尔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练兵场分为五条跑道,每条跑道上都依次插着十个裹着稻草的人形木板。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将前面五个人形木板击中,则算过关;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击中八个,则可以成为十夫长,如果一次冲锋能够将全部目标击中,则可以成为黑衣兵团的小队长。 战神在上!一个普通骑兵的合格标准仅仅在冲刺时刺中一个目标罢了!当然,这也与两者使用的兵器不同有关。普通骑兵使用的是那种三米长,带有铁头的木柄长矛。这种骑兵们使用这种长矛时,通常在完成一击后就会扔掉。因为这种长矛凭借高速冲锋时才可以产生可怕的伤害,它的本身并不锋利,更谈不上牢固。而地位较高的骑兵,则往往使用黑衣众所使用的那种完全由金属制成的长矛。金属制成的长矛虽然重得多,但是更坚固、更锋利。这种金属长矛在完成第一次冲击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在家乡的时候,达达尼尔也曾参加过使用金属长矛的骑士协会的测试。在斗气水平达到相应的标准之后,如果能够一次冲锋将三个人形木板击中,那都已经可以获得骑士的资格了!冲锋时击中一个目标不算太难。困难的地方是:击中第一个目标之后,技巧或是经验不足的骑士往往已经无法保持正常的冲击速度,或者是无法将长矛控制自如——毕竟高速冲击刺中目标后,不可能没有反作用力。如何控制好冲击的速度和击中目标的力道,是骑士最为头疼的问题。 犹豫良久,达达尼尔终于痛下决心,挤到黑衣兵团征召处的报名处报了名。 好不容易等到达达尼尔上场。虽然达达尼尔极不情愿丢这个脸,可是征召处并不提供坐骑(因为参加测试的骑士都拥有自己的坐骑),他还是只能穿上黑衣众的制式铠甲,然后爬上那匹老迈的母马。待到一声令下之后,早已被他人的嘲笑声羞得满脸通红的达达尼尔赶紧驾御着坐骑冲向目标。 因为老母马的冲刺速度实在太慢的缘故,达达尼尔非常轻松地击中了第一个目标。“夺”的一声之后,第二个人形木桩也被锐利的长枪刺成对穿,可是这一次达达尼尔用力过大,使得当冲到第三个木桩面前时方位已经十分别扭了。达达尼尔急中生智,反手倒拖枪柄,用枪柄未端的尖锐处击出。“啪”的一声,第三个人形木桩的头部已然遭受重击,包裹在上面的稻草混合着命运悲惨的木屑纷纷随风飞舞。达达尼尔没有时间高兴,立即顺势扔下长枪抽出家传宝剑砍向第四个目标。宝剑在目标的颈部掠过,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切痕。然而到了第五个木桩面前时,达达尼尔再也无法调整姿势,只好挥起长剑向目标刺去。长剑倒是刺中了目标,只可惜,刺得实在太深。 达达尼尔满脸通红地将长剑从木桩中用力地拔出,垂着头离开了黑衣兵团的征召处。虽然击中了五个目标,可是达达尼尔自知那匹老母马的冲刺速度根本无法达到黑衣兵团的规定要求。如果能够击中七、八个目标,达达尼尔或许会厚着脸皮向征召处询问是否通过了测试。但是既然冲刺速度不合格,又只不过勉强击中了五个目标,羞于自取其辱的达达尼尔自然只得黯然离去。 天性乐观的达达尼尔很快又找到了安慰自己的方法。他默默地为自己鼓气:黑衣兵团再次征兵的时候,我一定可以通过测试。这次我只是太紧张了,没发挥好。下一次……下次一定我一定能成为王牌兵团的一员! 见到父亲的老朋友达克斯多兵团长时,达达尼尔的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到沮丧的情绪了。将父亲的信件交给达克斯多兵团长时,这名几乎完全没有贵族气息的兵团长草草看过信件,便爽朗地给了达达尼尔一个热情的拥抱。 达克斯多很喜欢这个小伙子,因为这个带着拗口的家乡口音的年青人给了他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另外,小伙子和他的老朋友年青时几乎一模一样,达克斯多自己没有儿子,因而对达达尼尔另有一份护犊之情。二话不说,达克斯多便安排达达尼尔进入了自己的亲卫队,并且还收他为直属家臣。 成为达克斯多亲卫后的一段日子是达达尼尔最快活的时光。达达尼尔为自己的好运欣喜不已。尽管达克斯多兵团只是准主力兵团,而且兵团中没有任何王牌部队,但是达克斯多兵团的士兵却拥有一份由阿拉卡商会特别提供的津贴。这样一来,达克斯多兵团成员的薪水也就不逊于王牌兵团成员的收入了。亲卫的收入比普通的士兵要高得多,达达尼尔刚刚加入军队就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和津贴,一共是六枚金币。也就是说,达达尼尔一年的收入至少是七十二枚金币——要知道,达达尼尔全家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如此呢。 达达尼尔在家乡方圆数十公里是格斗技最为出众的年轻人之一。然而在军营里,却很容易找到比达达尼尔格斗技更高的人。在这里,喜欢热闹、冒险、刺激的达达尼尔如鱼得水。尽管在军队里不允许决斗,但是骄傲的年青人相互比试或打赌时,却绝对不肯使用以软木塞子塞着剑尖的比赛用剑,而是直接使用真刀真枪。佣兵出身的达克斯多兵团长对这种违反军规的行为总是熟视无睹,有时候,他甚至表现出一种纵容的态度。多次比试之后,虽然也受了几处轻伤,但达达尼尔的格斗技却有了明显的提高,而且还交上了好几个新朋友。 作为兵团长的亲卫,达达尼尔除了需要每天站两个小时的岗外,别的时间基本都是自由的。在空闲的时候,达达尼尔总是喜欢到处闲逛。有时候,达达尼尔会跟着他新交的朋友去别的兵营玩,有时候,达达尼尔也会带上新交的朋友去找迪福,偶尔,迪福也会来找他。 在这段时间,达达尼尔很想见识一下欧巴尼亚帝国最为有名的几位将领,比如说心目中的偶像圣骑士萨弗斯、作战风格独树一帜的卓索图兄弟、有战术第一之称的巨龙骑士西西王、赫赫有名的黄金骑士多明戈、褒贬不一的狂骑士拉库里,可惜的是,达达尼尔一个都没见到。至于说帝**事大臣马迪尔甚至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帝国皇帝兰特,达达尼尔倒是没做过指望。因为在这种时候,军事大臣和帝国皇帝应该还在大后方开会,没理由跑到前线的军营里来。 不过,达达尼尔也并非一无所获。好奇心非常重的达达尼尔在这段时间参观了很多军营。由于达达尼尔现在是阿拉卡派系的人,而阿拉卡又负责着所有军队的后勤,因而大多数军营都没有禁止达达尼尔在营外观看。 大多数军营都是各国的正规军队和领主私兵。说实话,看过这些军队后,人们可以非常容易理解“良莠不齐”这个词的含义。 有的军队装备非常精良,马匹高大,士兵也很强壮。他们大多都是由自耕农组成的军队,也有一些是由富裕的国王或领主自己掏钱组建的军队。事实证明,由自耕农组成的军队往往比由奴隶组成的军队或者雇佣军的战斗力更强。另一些军队,例如那些由奴隶组成的军队或是组成成分中有奴隶的军队,士兵的铠甲要么比较薄,要么铸造非常差,甚至根本就没有。他们的士气也不行,想要他们在战斗中表现出视死如归的气概,想必比教一头猪学会爬树更难。 正规军队和领主私兵之外,有一些是游离在政府管辖之外的未开化或半开化的少数民族。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有些未开化的人还是穿着厚厚的毛皮衣物。他们不习惯睡在营帐里,而是睡在光地上甚至是潮湿的稻草上。他们的容貌比较野蛮可怕,达达尼尔虽然自认为胆大,却也觉得单人匹马进入他们的营地绝对不是理智的行为。半开化的民族稍微要好一些。他们虽然总是喜欢半裸着身子,拿着一些稀奇古怪的武器,可是他们的目光却相对友好,而且他们的营地里的气味也不是太难闻。 身为达克斯多亲卫的缘故,达达尼尔见识了联军的一个粮仓——一座堆满了粮食的大型城堡。达达尼尔可以向天神起誓,在斯摩棱斯克,绝对没有任何人见过如此巨大的粮仓。而这座大型城堡,仅仅只是联军的若干粮仓之一。 看到这一切,达达尼尔的信心也越来越大。如此庞大的军队,如此充分的后勤,应该连魔界都可以踏平吧(因为信仰的缘故,达达尼尔没有考虑另一种可能)!达达尼尔对胜利充满信心。唯一能够令他所担心的是:军队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而达克斯多兵团又并非前锋。如果自己尚未走上战场战争就已经结束,那就太令人沮丧了。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决战的日子越来越近。尽管还有很多希望加入讨伐英格兰尼的军队或游侠还在路上,但是到了九月一日,战争还是如期爆发了。 --&网--网 ;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讨英联军(简称联军)与英格兰尼及其盟军(简称盟军)在英格兰尼克拉比松省进行了一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场战役。 首先,当时的农业并不发达,囤积足以支撑这种规模战役的农副产品是极为困难的一件事。其次,当时大陆的人口有限,占大陆面积五分之一的英格兰尼人口总数也仅仅只不过五千万左右。以当时大陆通行的征兵比例100:3来看,英格兰尼的总兵力应该只有一百五十万(注:其中,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领主私兵大约占一百万)。所以说,以当时的生产水平和社会现状来看,克拉比松战役的爆发显然是一件非常不合常理的事。事实上,这确实是一场双方达成相当程度共识后才展开的战争。 英格兰尼国王之所以迫不得已接受兰特大帝“在克拉比松省进行一场大决战”的要求,而且还不得不尽力约束英格兰尼人及协同军不要在战争爆发前袭击欧巴尼亚帝国及其盟友,那是因为老国王知道:一旦兰特大帝被激怒因而放弃展开大型战役的念头,受损害最深的还是英格兰尼人。如果敌人的联军从英格兰尼的各个方向蜂拥而至,那么整个英格兰尼都将遭受悲惨的蹂躏。要知道,在某些国家一直存在“匪过如梳,兵过如篾”的可怕说法。既然兰特能够纵容麾下的拉库里,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会惩罚其他国家军队在英格兰尼犯下的罪行呢?反之,如果能够在战役中取得胜利或者与敌人联军打成两败俱伤,那么英格兰尼就能够获得继续生存的机会。另外,英格兰尼军方上层或许还有这样一个共识:与欧巴尼亚帝国进行战争时如果仅仅只是分兵被动防御,很难想象会有比法兰西斯更好的下场。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不选择轰轰烈烈拼个鱼死网破呢? 当时,联军方大多数中低级将领都无法理解英格兰尼为什么会集中兵力进行决战——因为在这样的决战里,英格兰尼显然处于劣势。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英方一共围困过的八十七座(次)守军超过三千人的城堡。在这八十七座(次)城堡守卫战中,除了三座(次)被武力所攻克的城堡、四座(次)因粮尽而且短期内无法获得任何援助的城堡以及一次因守城总指挥本人极为胆小而自动投降的例子外,其余七十九次围城无功而返。也就是说,进攻拥有足够守军的城堡成功率非常低(不到10%)。很多人都觉得奇怪:敌人怎么有胆子从城墙后面走出来?他们竟然胆敢与兰特皇帝进行野战? 不过,联军方的中低级将领以及士兵的想法十分简单:既然英格兰尼人因为某些他们无法理解的原因在联军的面前集结了,那么他们就应该尽快地发起进攻,以消灭那些集结的英格兰尼人,以防止万一英格兰尼人忽然改变主意,从那里撤退。因此,在战前联军方的士气极为高昂。 这里先说明一下交战双方的兵力对比情况。战役爆发前,联军方面兵力共计九十八万,但真正被投入到这场战役中的部队实际上只有876891人。仅以人数看,相对于拥有六十万兵力的盟军,联军方面只zhan有1.46:1的优势,对于进攻一方而言,这实在算不上特别明显的优势。不过,联军在人数上虽然只占微弱的优势,然而在骑兵和魔法师方面的比例却是惊人的4.3:1和3.2:1。这显然是因为在较长的距离上,骑兵和魔法师比步兵进行集合要容易得多的缘故。 为了解决骑兵数量处于明显劣势的难题,英格兰尼开始在前线部署一种称为“筑垒地域”的部队,这种部队的兵力通常相当有五到八个联队的兵力,主要由弓箭手和步兵组成。这种部队的防御力相当不错,毕竟整个部队龟缩在防御工事(栅栏、拒马、濠沟)的后面,但是这种部队的机动性极差。即便他们愿意放弃防区内的所有辎重,步兵的速度仍然相当有限。它的任务很简单,就是防守一个很宽的地段,以释放尽量多的骑兵参加进攻。英格兰尼的统帅肯洛亲王解放骑兵的措施显然是正确的,不过,肯洛亲王成功的光芒却被他的敌人欧巴尼亚皇帝取得的更大的成功所掩盖了。这一点,我将在后面的“战役得失”中进行讨论。 在兰特大帝的回忆录写道:“在战役开始之前,我面临着三大难题:讨英联军有没有足够有经验的军官去指挥这样一支有史以来最为庞大的部队?讨英联军有没有足够的参谋人员和足够的通讯设施去协调各个部队的行动?如何解决部队的后勤供应问题?” 众所周知,在古代的战争中,即便是最为优秀的将领在战斗中的有效指挥半径也不可能超过七公里。而一场交战双方总人数超过一百五十万的大型战役,交战一方的总指挥是绝对不可能完全控制住所有的部队。结合这样的限制,兰特大帝是这样解决第一个难题的。 在联军集结的过程中,兰特大帝将联军划分为十个大的部分。马迪尔、凯森、皮耶德、萨弗斯、多明戈分别担任从a至e五个集团军司令的职务。他们麾下的战士除了本身的军团外(在法兰西斯攻略战取得了第一阶段的成功后,兰特皇帝便允许了萨弗斯组建自己的军团),主要由德克萨、法兰西斯这样的大国以及其他实力较强国家的政府军组成,每个集团军大约有十五万人。而凯迪、史蒂夫、拉库里、海若、乌尔里分别担任从f至j五个战斗集群总指挥的职务,战斗集群的主要兵源是小的公国、自由城邦、领主私兵以及游侠、佣兵团、盗贼团组成,每个战斗集群人数从三万至七万多寡不等。无论是从将领在兰特心目中的重要程度还是士兵的组成和数量来看,战斗集群相较于集团军而言自然只能算是二流甚至三流的部队。然而实事求是地说,有几支二流部队在整个战役中的表现相当出色,在某些战斗中,它们的表现甚至不逊于大陆上公认的王牌部队。 兰特大帝解决第二个难题的手段“简单明了”。兰特大帝将组建及运作参谋总部的重任交给家臣斌和一个神秘的叫作兰仆的人,然后便甩手不管了。我们不知道只有九个人的参谋总部是如何完成的那一份份无比详尽的作战计划。更令人无法想象的是,如果将交战双方的作战计划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很轻易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联军参谋总部的效率和功能至少比盟军先进了两百年。兰特大帝解决各支部队与总部、各支部队相互之间的联络难题的手段也很简单:将飞翼部队、狮鹫骑士以及其它一切能够载人飞行的魔兽剥离出一线战斗部队,组成一支特别通讯部队。这一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线战斗部队的战斗力,然而它却使数支部队合作进行穿插、堵截、包围成为了可能。利弊得失显然无需赘言。 至于说解决后勤供应的方法,兰特大帝也采取了很干脆的方法:组建后勤总部,由财政大臣阿拉卡担任首任后勤部长。不知道这一人事任命仅仅是因为大帝对阿拉卡的宠爱(担任后勤部长可以立下军功,将来阿拉卡所获爵位便可以超过伯爵)所致还是大帝确实慧眼识人,我们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阿拉卡在后勤部长一职上表现得十分出色。后世的评论家对于阿拉卡在后勤管理中的表现是这样评价的:在阿拉卡失踪后至少三百年内,再也没有人能够在后勤管理中表现得比阿拉卡更加出色。 因为兰特大帝向英格兰尼国王下达的战书明确规定了战役的战场范围(欧巴尼亚帝国的高登郡或英格兰尼王国的克拉比松省),相对于一百五十万人以上的大型战役而言,这样的战场显得相当狭小,因此,在克拉比松战役爆发之前,大多数人就已经将之定性为典型的阵地战和消耗战。 自古以来,对于在战场上战斗力较弱的部队的使用方法通常是这样的,在进攻时,这些部队通常会被赋予保护两翼的任务,在防守时,这种部队通常被部署在第一线。这样做的用意是以那些不大可靠的部队尽量吸收进攻一方的动量,然后由充当主力的部队在第二线和敌军决战,同时这样部署也有防止前者溃退的作用。如果将不可靠的部队部署在第二线,那么一旦当第一线被迫后退时,那些占据第二线的二流部队很可能会产生恐慌。处于二线的二流部队往往会这样想:“既然他们也抵挡不住,我们又能干什么!”。于是,二线的二流部队往往不但不去反击进攻的敌军,反而率先逃跑从而造成全线崩溃的危险。所以,盟军按照惯例将战斗较弱的盟友以及领主私兵放置在第一线,而将主力部队部署在第二线。然而,这一常规的部署却被证明是极其错误的。 9月1日凌晨,紧随着一阵猛烈的魔法攻击之后,联军方面开始了他们的进攻。 遭受铺天盖地火球的蹂躏之后,盟军一线一段大约五公里长防御工事遭受了彻底的破坏。由于联军方集中使用了魔法师的缘故,盟军一线遭受攻击地段的军官普遍认为他们面前的敌人数量是他们的五十倍甚至一百倍。这一错误的认知极大地损害了守军的士气,在魔法攻击下留得性命的盟军在听到敌人的马蹄声后,没有经过任何抵抗便举起了白旗。当然,我们并不认为防御工事被彻底破坏的二流部队能够成功阻挡以d集团军萨弗斯军团为先锋的突击部队,不过,如果那些守卫能够鼓起勇气拼命作战,起码可以滞留一下萨弗斯军团的攻击速度。有了这宝贵的时间,盟军方在战役爆发的第一天虽然同样会处于劣势,然而盟军的情况至少不会糟糕成那样。 形成突破口后,萨弗斯军团毫不犹豫地向盟军防御纵深冲击。担任尖刀任务的是萨弗斯军团的黑衣兵团,萨弗斯麾下另外两支主力兵团则掩护黑衣兵团的侧翼。整个前锋部队之中有超过一半的骑兵,而且步兵也拥有专门配备的马车。这支部队只管向前。有时候,萨弗斯军团会遇到盟军的“筑垒地域”部队。尽管以黑衣兵团和另外两支主力兵团的实力强行攻下“筑垒地域”部队的防区并非不可能,但是无论是联军总帅兰特大帝、参谋总部或是d集团军总司令萨弗斯都不愿意施展这种毫无美感的暴力手段。这时候,他们就会横向转移寻找两支“筑垒地域”部队之间的结合部,然后毫不犹豫地再次突破。 到了中午,萨弗斯军团冲到了盟军的第二道防线之前,这时候他们的位置已经与d集团军主力前锋的距离达到了二十公里左右。这时,担任尖刀任务的部队稍稍放缓了他们的攻击速度,在盟军的第二道防御线前面大约三公里处停下来大刺刺地休整。在他们的上空,盘旋着大量的飞翼和狮鹫骑士,防备盟军第二道防线有任何异动。 整个d集团军都担任着突破的任务。有时候,后续部队会尝试攻击面前表现出混乱的部队,但更多的时候d集团军却是迅速组成另一个前锋部队,然后绕过前面的“筑垒地域”部队,把消灭敌人的任务留给后面的主力。而跟在后面的纯粹步兵(指没有配置马车的步兵)在抵达攻击地点后,便开始专心致致地将被前锋部队切割成一块一块的盟军吃掉。 在正常情况下,想要吃掉躲在防御工事后面的部队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然而盟军一线的部队都是英格兰尼较为弱小的同盟军或是战斗力不强的领主私兵。当防线被彻底撕破,被包围然后被全歼便成了显而易见的事,军队的士气自然也就会急速降低以至于接近崩溃。如果这还不够,那么集中起来运用的魔法师部队,在天空悠然自得盘旋滑翔的龙族中的王者,以及黄金龙背上拥有“大人”和“魔王”之称的兰特大帝,足以摧毁大多数战士的斗志了。 大多数部署在一线的盟军二流部队在侧翼被突破后均选择了撤退,有些溃退的部队是由于“我看见相邻的部队跑了,于是我也跑了”。只有少数部队在这一天的战斗里表现出了足够的战斗意志。盟军第三“筑垒地域”部队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表现得相当顽强,虽然被迫逐渐后退,但他们的防线没有破裂。当他们发现侧后出现了敌人的部队之后,他们也没有溃散,而是向中间的英格兰尼第五兵团靠拢。这个机动真是太漂亮了!稍有军事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敌军的进攻面前进行部队机动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在当时的一片混乱中,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居然做到了这个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 盟军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的运气相当不错。虽然在转移的过程中遭受了尾随的联军袭击,但是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大部都成功地与英格兰尼第五兵团汇合了。 第五兵团是英格兰尼政府军的王牌部队之一——很多人认为,第五兵团之所以没有成为王牌中的王牌,并非是第五兵团的战斗力比不上第一兵团和第四兵团,而是因为他们的兵团长因海姆上将过于谦虚。这个观察力惊人的影剑士在战役爆发的时候就敏锐地察觉到事情不妙。除了立即加强第五兵团与两侧友军的结合部外,身为前敌总指挥的因海姆上将还派遣传令兵通知附近的部队:如果实在守不住,可以立即向第五兵团靠拢。被部署在第五兵团两侧的部队表现不错,虽然他们伤亡很大,但仍能够继续坚持下去,这就使得因海姆上将在第一道防线整体崩溃后获得了足够大的回旋空间。 到了晚上,英格兰尼的第一道防线就彻底消失了。除了包围圈里的英格兰尼第五兵团和第一、第二、第三、第六“筑垒地域”部队以及少量溃退到第五兵团阵地的零星部队和散兵游勇外,英格兰尼精心部署的第一道防线上已经再也看不见一个盟军战士了。第五兵团是个满员的兵团,而且由于是前敌总指挥的直属部队,还加强了一个联队的弓兵和一个联队的骑兵。第三和第六“筑垒地域”部队基本完整,而第一和第二“筑垒部队”则残缺不全,合起来大约相当于一个兵团的兵力。据统计,在包围圈里盟军人数一共是三万八千人。相对于包围他们的联军部队,这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事实上,包围圈差不多在下午四点就已经完成了。待包围圈完成之后,负责包围这股盟军的e集团军和i、j战斗集群立即就发动了进攻。在联军强大的“挤压”下,盟军在这里令人吃惊地进行着顽强抵抗。盟军在包围圈内与联军对每一个阵地、第一个村庄进行反复的争夺,虽然仍在后退,但盟军依然能保持一条相对完整的战线。攻击的结果令多明戈感到十分震惊,在大军的反复攻击下,英格兰尼的因海姆神将指挥着部队犹如海中的巨石一样屹立不动。从战役开始之后,因海姆神将以一个以步兵为主的兵团,抵抗了一个集团军加上两个战斗集群共计九千骑兵和八万步兵(e集团军的大部并没有参加这次围攻)的合力进攻。 太阳落山之后,包围圈的面积已经只剩下下午的一半了。一方面是因为联军的进攻太过犀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因海姆将军在有意地缩小防线。无论是指挥才能还是个人的武勇,因海姆将军在盟军之中都拥有崇高的威望。在包围圈里,因海姆将军就是盟军的灵魂。可以说,正是因为因海姆将军强大的个人魅力,包围圈里的盟军才能够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强大的斗志。 很少有人会喜欢进攻拥有完整防御工事和高昂斗志的部队。多明戈亦是如此。在集中魔法师对包围圈里的盟军进攻猛烈的攻击,却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后,多明戈便派遣使者前往包围圈进行劝降。因海姆很客气地招待了使者,却没有对投降的事宜作出任何回复。 对于无法吃掉一支由影剑士、英格兰尼神将所指挥的进行防御的王牌兵团,多明戈无比失望。现在因海姆又不肯体面地投降,导致多明戈更加愤怒了。在得到因海姆不肯投降的消息后,多明戈调遣了集团军所属的魔法师部队和弓箭手,连夜不计损失地发动强攻。 包围圈的西部和北部分别由i、j战斗集群负责,而东部和南部则由e集团军负责。由于i、j战斗集群的魔法师力量不足,因而主攻方面是e集团军负责的南部。南面的战斗是极其残酷的,被围的盟军已经杀红了眼,他们已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如果守不住自己的防区,包围圈里所有的盟军都可能全军覆灭!同时发动猛攻的联军也下定了消灭敌人的决心。对他们来说,仗已经打成这样,只要再加把劲就可以拿大奖了!要知道,包围圈里有英格兰尼的王牌部队第五兵团,还有七神将之一的因海姆。只要战胜了敌人,赏赐绝对不可能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盟军的处境就越来越绝望,特别是当箭矢射光之后,他们便基本失去了地利的优势,只能凭借血肉之躯来阻挡敌人一波接一波的攻击。战争结束后,盟军活下来的将士对于这一天晚上的战斗大致有两种观点。 “对方的实力实在是太强大了,他们的魔法师们施展了数以万次的火球术,甚至将整个天空都照得通亮。而我们的魔法师数量则少得可怜,连维持基本的结界都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因海姆神将无法挡住敌人的进攻并非是他的错。” “战斗的失败完全应该归咎于物资准备的不充分。我们只经过了不到一天的战斗,箭矢就完全消耗光了。在此之前,联军战士在我们阵地前尸体堆积如山,甚至妨碍了我们射击!如果拥有足够的箭矢,战斗的结果肯定不会是那样。” 历史是不存在如果的。真实的情况是:那晚的战斗持续到了第二天凌晨五点。英格兰尼方的前敌总指挥战斗至最后一刻,终因终极圣斗气消耗光后力竭身亡。因海姆的尸体上共计有剑、斧、枪、箭、魔法火球等各类伤痕六十二处。包围圈内的盟军死伤人数高达三万六千,基本上被全歼。相应的,进攻方的伤亡也多达一万九千余人。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战斗的伤亡比例在整个战役中是最高的。 为此,e集团军司令多明戈在战斗结束之后遭受了兰特大帝严厉的叱呵。在兰特大帝看来,多明戈发动这次攻击根本就是不必要也极不理智的:既然敌人没有足够的力量前来救援因海姆,那么只需要派一些部队围困住因海姆也就足够了。别说因海姆未必会突围,假如真的突围,那么他立即就会面临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窘境。遇到这种窘境,大多数部队都会不战自溃。即使作为英格兰尼王牌部队的第五兵团勉强能够保持战斗意念,突围之后的盟军至少不会再拥有任何地利,那样的仗自然会好打得多。 克拉比松战役的第一阶段非常短暂,它的时间跨度甚至不到二十四小时。 至第一阶段结束时,盟军方损失了十二万兵力(死伤五万四千,被俘五万一千,失踪一万五千)以及大量的粮草、箭矢和其它的战略物资(联军设想的是:为了保证“筑垒地域”部队被包围后能够支撑足够的时间,在每个“筑垒地域”里都存留了一定的物资)。而联军的损失则非常微小,损失了兵力只是两万三千余人,也就是说,除去围歼因海姆部队的损失之外,联军在克拉比松战役的第一阶段只损失了四千人左右。 战争学家公认,除去多明戈的表现外,联军在克拉比松战役第一阶段的表现堪称完美。是什么导致了当时大陆公认的军事强国英格兰尼表现得这么糟糕呢? 事后盟军总指挥承认,根据情报部门的结论,他原以为兰特会在9月15日左右发动总攻,因为这种多国部队集结后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整合。作为一个军队的最高指挥,他肩头上担负着国家的危亡和部下数以十万记士兵生命的责任,他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以对付敌军可能发动的进攻,哪怕他手下的情报军官跪下来赌咒发誓敌人不会进攻,他也没有权力稍稍懈怠,这是作为一个统帅的责任和命运。没有比一个统帅企图把责任推卸到手下情报军官身上更堕落的事了! 战争学术界中对盟军在战役初期表现得如此糟糕归纳出了四个原因。 原因一:肯洛在这场战役中的表现完全不符合英格兰尼军神的尊称。虽然过去在“军神”那无比耀眼的光环背后确实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但是肯洛在这场战役中确实没有水准以上的发挥。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作为支撑,因而我们无法判断出肯洛在战役中表现如此之差的真实原因。一个英格兰尼的少将在日记中写道:“现在我们有三种敌人:欧巴尼亚人、盟友、我们的指挥官。”这本日记正是肯洛亲王在战役中的表现大失水准的佐证。 原因二:盟军。一些英格兰尼老兵的回忆,他们都声称即便是欧巴尼亚主力兵团也“畏惧”英格兰尼正规部队的坚强,往往把突破口选在英格兰尼盟军或领主私兵的防线上。这当然是说不通的:一个指挥官如果知道面前某一段敌人的防线是由手无寸铁的平民防守,他理所当然的会把突破口选在那里!因为这是战争!当然,英格兰尼盟友那糟糕的表现也确实战役惨败的原因之一。除了少数特例,大多数英格兰尼盟友在战争中的表现都乏善可陈。 一方面盟友的战斗力确实不如英格兰尼正规军队,另一方面,肯洛亲王将所有的盟友部署在危险的第一线,却将英格兰尼人部署在相对安全的二线,这就大大地伤害了盟友们的士气。或许肯洛亲王在部署部队时并没有什么私心,但是对于肯洛亲王这样的举措,不少盟友都不由产生了“自己是否被当成了炮灰”的怀疑。如果在每个由盟友组成的“筑垒地域”部队之间部署一支英格兰尼主力部队,这样不仅可以鼓舞弱小盟友的士气,还能够及时对遭受攻击的盟友提供支援或是进行指导,那么战役的第一阶段未必会出现那种惨败。 原因三:兰特大帝对魔法师集中应用的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由于英格兰尼方面仍然将有限的魔法师分配给各支部队,而联军方面却遵循“一切魔法攻击都应该集中使用,不应分散”的魔法压制使用原则,这使得联军在选定的进攻地段上可以轻易地集中近乎压倒性优势的魔法攻击,对于任何一个曾在克拉比松省作战的英格兰尼老兵来说,讨英联军的魔法威力都会给他一种宛如置身地狱般的回忆。 原因四:一支军队是否能取胜,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她的后勤保障系统的能力,一个军事行动如果超出了后勤供应的能力之外,很少是会有好结果的。然而,即便是一些被人们所称道的军事家也往往会忽略这一点。在任何国家,后勤军官都丝毫无法引起人们的羡慕。军队打了胜仗,功劳自然是属于前线将士的,谁会想到后勤军官?在世界军事史上有哪个管后勤的军官获得过元帅的权杖?(顺便提一下,即使是人们公认的足够英明的统一大帝兰特,同样没有对为后勤作出杰出贡献的阿拉卡授予与之功劳相对应的勋章)而一旦打了败仗,前线指挥官事后的回忆通常都会有以下的句子“我们部队缺乏粮食,箭矢供应不及时”,“我一再向后勤官提出我们所需要的物资数量,但即使是我们的最低需要也没有被满足过!” 事实上,阿拉卡在战争爆发前所准备的箭矢数量是盟军的十七倍!准备的马车数量更是盟军的一百一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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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战役的第一阶段取得了辉煌的战果,我方的军队还拥有九十六万人,而敌军则只剩下四十八万军队了。现在双方的军事力量对比已经变成了二比一,胜利的天平显然又向我这边倾斜了一些。对敌人来说更为糟糕的是,他们还不能撤退。 这个良好的开端使我军的士气更加高昂了。 最初肯洛摆出一副死守架势的时候,讨英联军中有些人还对胜利抱着怀疑的态度呢。不过这也怪不得那些人。上次我在鸠格保卫战中曾经证明过:只要不是野地浪战,防守方多少可以占据一些便宜的。 可惜的是,肯洛只学会了野战防守的表象,对其中的精髓显然并没有完全掌握。 在规模较小的战斗中,如果防御工事建造得好,例如濠沟挖得足够深、栅栏建造得足够坚固,再加上一点地利,那么防守方所占的便宜就不会比守城少太多。如果战斗的规模在万人以下,想要一举攻下防守方的阵地,那么进攻方的人数必须在防守方的三倍以上才有把握。如果战斗规模逐渐变大,情况就会由量变转换为质变。这时候,防守方就会遇到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防守方很难猜测出对方的主攻方向。如果平均部署兵力,那么如果进攻方集中兵力以雷霆之势从防守方某一地段突破后,防守方就会面临非常困窘的局面。 一般来说,解决这个难题比较有效的方法有三种:一、获得足够多而且准确的情报;二、依靠统帅敏锐的判断力或者惊人的直觉;三、使用非常的手段。 第一阶段的战斗中肯洛居然将第二道防线部署在三十公里以外其实是非常大的败笔,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上次鸠格市守卫战的时候我确实利用了对方重步兵和下马骑兵的溃败,以至于一举将肯洛的军队冲溃。难道说肯洛将两道防线之间的距离设置得那么远,是因为上次惨败造成的心理阴影?如果真是那样,那我可要高兴得偷笑了。 在这种规模的战役中,设置两道防线还是有必要的——除非主帅有把握对方绝对无法突破己方的防线,否则万一让对方突破防线而且还无法堵住缺口,那么防线上的士兵多半会进行一次标准的溃败逃跑表演。 假如让我来布置两道防线,除去地理因素的影响,我多半不会让两道防线之间的距离超过十公里。即使是骑兵(无论是追击的敌军还是溃败的己军),经过十公里的急驰后还能剩下多少冲力?相反,如果我军的哪一段防线出现了危险,在第一道防线中相邻部队抽出支援兵力的同时,第二道防线的骑兵进行支援时大约只需要短短的二十分钟。当然,如果说第一道防线上的受攻击的区域连二十分钟也支持不住,那我也是没办法的。想到这里,我自然免不了对肯洛的部署继续表达不屑。 将较为弱小的盟友部署在第一线倒也罢了,可是肯洛居然在整个第一道防线只放置了一个英格兰尼本土兵团,而且在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之间部署的本来就不多的“筑垒地域”部队,竟然全部都是战斗力较弱的盟友部队,这简直是对我的污辱!如果肯洛能够将战斗力较强的部队与盟友的部队间或部署,如果他在第一道防线的后面部署几支战斗较强的快速反应部队,我军在第一阶段自然也就无法取得那么辉煌的战果。 至于说现阶段,如果肯洛能够完全放弃骑士的作法,命令所有的部队隐瞒自己的番号,那么我军在进攻前就需要发动几轮试探性的攻击来查明敌军的防线弱点;如果肯洛还能够经常命令部队在夜间偷偷轮换防区,那么我军寻找突破口就会更加麻烦。当然,如果命令萨弗斯的黑衣兵团强行突击,我估计黑衣兵团无论将哪一段地区当作突破口都会成功——只不过如果运气不好正撞上敌人的王牌部队,损失可能会稍大一些,而且这样蛮干也失去了战争的美感。 战争进行到现在,敌军的损失虽然巨大,可是除了英格兰尼第五兵团外,英格兰尼自身的实力倒也没有太大的伤筋动骨。而且,敌军剩下的部队,战斗力比第一道防线要强上一些。说到英格兰尼第五兵团,我多少点有惋惜的感觉:作为一个影剑士,作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因海姆不应该被普通的士兵杀死——多明戈就是打着这种冠冕堂皇的旗号,将当时已经是生命垂危的因海姆击毙的。 真是个混蛋!堂堂的影剑士被普通士兵杀死固然是一种屈辱,可是被黄金骑士击毙难道就不委屈了?!让因海姆增加我的武勇之名不好吗,我还从来没有杀死过圣骑士、影剑士和魔导师这种顶级的强者呢。 “大纵深”突破的战术已经被证明是大型战役中歼灭敌军大量有生力量的有效手段,所以这一次,我仍然打算采取这一战术。问题是,担任尖刀任务的部队应该换一下了。 d集团军虽然没有进行过什么激烈的战斗,但是急袭过程中马匹却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敌人两道防线之间虽然只有三十公里的距离,但是黑衣兵团并不是走的直线,因为途中遇到敌方的营寨时,黑衣兵团为了完成任务通常都是绕道而行——除非面前的敌人完全堵死了前进的路。也就是说,d集团军的士气可能比战斗之前更旺盛了,可是突击能力却有所下降。当然,让d集团军继续担任尖刀部队的任务也不是不行。别说只是急袭了四十多公里,就算连续行军了一百公里,黑衣众还是黑衣众。虽然未曾亲眼见过玛哈亚的峡谷一战,但是仅仅只是听了夏默的转述,我仍旧不免对黑衣众肃然起敬。既然能够攻破配置了强弩、连弩甚至是雷神弹的马车防线,那么黑衣众还有什么防线攻不破?! 还没有将改换尖刀部队的问题摆上桌面,凯森就主动来找我了。 我知道凯森对萨弗斯一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竞争情节,只是没想到他向我要求任务时情绪居然会那么激动。如果当时有旁人在场,他肯定会产生这样一种鲜明的印象:凯森圣骑士对我将第一阶段的突击任务交给萨弗斯非常吃醋。 飞熊兵团本来就有善穿插、能奔袭的美名,而且草原边缘族人有行动迅速诡异、战斗力强悍的特性,最为适合完成这种突击、穿插的任务。虽说草原马比内陆的高头大马看相差一些,负重差一些,短途冲刺差一些,可是草原马的忍耐力和长途奔跑能力在整个大陆首屈一指。另外,凯森的军团是清一色的骑兵,而且每个骑兵还拥有两匹以上的坐骑。仔细说起来,凯森的军团比萨弗斯的军团更适合完成这类任务。 既然凯森强烈要求,我也就顺水推舟将突击任务交给他了。其实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这一次肯洛倒是学精了一些。他在一线的背后部署了相当多但人数少得可怜的“筑垒地域”部队,层层叠叠,厚达五公里。所以说,上一次的防线好突破些,而这一次的防线难穿透些。古人不是说过吗?请将不如激将。如果第一道防线就交给凯森,待他发现第二道防线是块硬骨头时,他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强烈的战斗激情了——军队统帅需要考虑的事情还真是多呢,有时候派兵遗将的先后次序也是非常关键的。 由于兰丝率领的魔法师部队在战役的第一阶段耗费了大量的魔力,因而需要足够的时间冥思以便恢复所消耗的魔力。所以,在取得了第一阶段的胜利后,魔法师部队便开始休整起来。 当然,在这些天里我军也没有完全闲着。c集团军和f、g、h三个战斗集群负责这段时间的主要军事行动。虽说兰丝领导的魔法师部队并没有参战,但是敌我双方魔法师的数量差距实在太大(比例为1:3.2),所以f、g、h三个战斗集群所属的魔法师与敌军战斗并不落于下风。作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皮耶德向散落于大陆各地的提姆比斯特人发出了总动员令。几乎集中了全大陆提姆比斯特人的c集团军,其魔法压制能力仅次于兰丝领导的魔法师部队,所以遭受c集团军攻打的英格兰尼人最为痛苦。 在c集团军可怕的魔法打击下,惨遭蹂躏的英格兰尼人几近崩溃。c集团军麾下的部队大多都是小国家或较大公国的政府军,他们虽然没有大型战役的经验,但是训练程度和战斗力还过得去。在攻击魔法的掩护下,c集团军不停地派出规模在三至五千之间的部队轮番向英格兰尼人的阵地冲锋。短短的一天时间里,c集团军所负责的英格兰尼阵地就向内凹了很大一块。到了第二天,c集团军顶住了英格兰尼人的疯狂反扑后,皮耶德调整了兵力部署。他将自己的两支直属兵团部署在突出部的肩部,然后将石头兵团放置在突出部的顶端。以这样的铁三角作为基础,突出部终于稳固了下来。占领突出部对我军是非常有利的。它割断了英军左线和右线之间的联系,对英军来说,这个突出部是一个如莽刺在背的存在。 与c集团军的相比,f、g、h战斗集群的表现也并不逊色。 那个“枪大胆”在战斗的时候大约是忘了我的交待,居然用攻坚的手段强行占领了英格兰尼人的一片大阵地。不过,占领了那片阵地后,凯迪并没有趁胜追击。如果让粗鲁莽撞的拉库里或者好大喜功的多明戈指挥,没准他们就这么做了。但凯迪的作战风格比较稳妥,他不大喜欢打没有把握的仗,这一点他比较象马迪尔和史蒂夫。或许是考虑到草原边缘族人并不擅长阵地防守,或许是突然想起了我和参谋总部的交待,在英格兰尼人发动反击之前,凯迪又主动撤出了那片阵地。然而凯迪的这一举动却使英格兰尼人更加心惊胆颤。在他们看来,凯迪的部队既然有能力强行突破阵地,虽然现在主动撤出了阵地,但这并不表示以后凯迪就不会再次强行突击。所以,英格兰尼人赶紧抽调兵力加强那一段防守阵地,以防备f战斗集群再次强攻。 在战斗集群之中,史蒂夫的部队兵力最多,人数多达半个集团军。我相信史蒂夫的能力,他也没有令我失望。在友军发动猛攻的同时,他却鬼鬼祟祟以大队或是联队的规模偷袭敌军,还借此机会神神秘秘地对g战斗集群各支部队来回调动。更令人发噱的是,他居然让自己的亲兵有意无意地向负责偷袭敌军的部队透露:下一阶段的总攻将从两个地方突破,而g战斗集群负责其中一个突破口,让部队频繁发动袭击是为了查明对方防线的薄弱环节。史蒂夫很相信这样一句话:想要成功地欺骗敌人,首先要成功地欺骗自己人。史蒂夫成功了。得到俘虏的供词后,英格兰尼人慌慌张张从其他地方抽调兵力,加强阵地中的薄弱环节。 最令我吃惊的是,拉库里取得的成绩居然最好。拉库里也许是除了阿拉卡(任命阿拉卡为后勤部长的同时,我还给予了他少将的军衔)以外欧巴尼亚帝国高级将领中最有争议的人:在军队中,拉库里以粗暴的态度和有时候对敌人过于残忍而广受批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拉库里的名声是如此之差,以致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都将他视作了一个没有头脑的猛将。 或许是因为盗贼团、佣兵团和游侠的人数在h战斗集群中占了绝对优势的缘故,在这次战斗中,拉库里居然指挥部队进行那种细腻的渗透战,这简直太令我吃惊了! 那些盗贼似乎对正规军的薄弱环节有着天生的敏锐,他们总是乘着夜间以小股部队的形式从敌人的结合部等处偷偷往敌军的后部溜去。英格兰尼人不知道h战斗集群为什么要不停地向自己的阵地后方进行渗透,但正是因为不知道,所以他们更加紧张。为了防止这种未知的、恐惧的事情继续发生,英格兰尼人不得不加强了h战斗集群前方的阵地。直到我军真正发动第二阶段总攻之前,h战斗集群面前的敌军阵地已经被加固得连苍蝇都难以飞过去了——当然,为了完成这一浩大无比的工程,英格兰尼其他阵地的防守能力却相应被削弱了。 在9月5日的夜间,我拖家带口观看了一场美丽的焰火表演。从我和安丽丝那里勒索到了足够的好处后,娜弗丽就开始实现她的诺言。除了安丽丝是骑着白雪飞到娜弗丽背上之外,连佳蜜儿和亚瑟都是自己飞上去的。以卡特琳娜和安洁儿的身手,她们站在龙背上就好象站在平地上一样。所以,我用右手抱着佳蜜儿,用左手牵着安丽丝,让亚瑟爬到我的肩上坐好,然后信手施展了一个土系魔法将安丽丝紧紧地黏附在龙背上,我们便出发了。 为了诱惑娜弗丽答应载上我们一家,安丽丝不得不答应负责娜弗丽这个贪吃的小家伙十年的伙食。我更惨,我都怀疑自己的左腿到底是否还属于自己。我已经遭受了娜弗丽好几次的勒索了,合计起来,娜弗丽对我左腿的使用权期间已经延长到九十六年了。对娜弗丽来说,九十六年对她漫长的一生不算什么,所以她对继续勒索我仍旧保持着极大的兴趣。不过我对这样的债务倒也是抱着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反正即使不答应,娜弗丽仍旧会心安理得地霸占我的左腿;反正这种债大约已经超过了我的偿还能力,以后我就可以放心用更长的期限来诱惑娜弗丽答应别的更多的事了——“债多不愁”,不是吗? 站在龙背上,下面的景色确实是无比的壮观和美丽。冷银的月色柔和地泼洒在大地上,然而在某个地域(我军选择的突破口)却不停地闪耀着红宝石一般璀璨的光芒——那主要是由烈火魔墙、爆焰术、连株火球以及流星火雨等大量火系魔法集中施展时给人造成的视觉冲击。在那艳丽的火红之中,又偶尔夹杂着洁白、水蓝和土黄等颜色——一般来说,那些都是幸运之神、嗜血奇术、疗伤术、祝福术、祈祷术在夜间施展时造成的视觉效果。 我们一行人全都被眼前的震撼景象所吸引,连平常最活泼好动的佳蜜儿此刻也乖乖地用右臂抱着我的脖子,在吮吸着手指的同时目不转睛地看着地面上美丽的夜景。 “好美啊……”卡特琳娜双手合一轻轻地叹息着,仿佛有些感动。 好美吗?同样一种情景在不同的人眼里感受却未必一样。这种由魔法师所施放的每一道炫丽的焰火,都会夺去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的生命。在这种形式和规模的攻击面前,个人的武勇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有人告诉正在遭受魔法攻击的英格兰尼人说这种可怕的攻击就是世界末日来临的前兆,那么大多数人都会有心有戚戚焉的感觉。正遭受魔法攻击的英格兰尼人对自己是否能够在这场浩劫中逃生没有把握,他们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不会在魔法攻击中丧生,他们的听力将会变得非常差。因为,无论爆焰术还是爆鸣轰雷所发出的巨响,都足以将距离较近的人震聋。 过了一会儿,突破口处的焰火开始稀少起来。同时,地面也安静了许多。然而在短暂的、令英格兰尼人不安的寂静之后,阵地上又响起了嘈杂的声音。这一次是战士们的呐喊和怒吼声。在我们这样的高度,如果不是听觉特别敏锐,根本就听不清地面上的叫喊声。可是当许多人同时叫喊时,呐喊声却汇集起来,形成一股骇人的音浪。 战士们的呐喊声很快就结束了。这时候,地面上传来另一种轰隆隆的响声。这一次不是象刚才魔法攻击中一声接一接的巨响,而是一种连绵不绝的,如同爆发海啸时巨浪冲向岸边悬崖的响声。就象熟知军旅之事的人可以知道,这是一支很大的骑兵部队正在高速行运。听到骑兵冲锋的声音,我猜测刚才步兵已经扫清了障碍,将拒马和栅栏拆毁,将濠沟填平或者铺上了木板。 轰隆隆的巨响声顺利地越过了英格兰尼人的阵地,就好象一股巨浪顺利地越过了即不坚固也不高的堤坝一样。很显然,飞熊兵团已经成功地突破了英军的第一线。凯森能够这么轻易地突破也是很正常的。西西王等将领帮凯森吸引了敌军大量的注意力和兵力——如果说三天前凯森的面前是一个穿着厚重衣服的女人,那么在发动攻击之前,他面前的女人只穿着一件睡衣,而且还是那种很薄很薄的睡衣! 目送地面上如果潮水般的骑兵流涌出了我的视线之外后,我懒得关注跟在草原边缘族身后的步兵人流。告诉娜弗丽向战线较中央的地方飞,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西西王控制的突出部的上空。 自从夺取了这个突出部之后,西西王便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英格兰尼人为了消除这个可怕的隐患,这几天连续不断地从三个方向向这个突出部发动反击。在那种绝望的、视死如归的反扑下,西西王麾下那两支处于肩部位置的直属兵团损失相当大。现在没问题了。凯森的b集团军已经突破了英格兰尼人的防线,这个突出部已经失去了原先的战略价值,西西王应该可以松口气了。 然而令我意外的是,当我们抵达西西王的战区时,发现焰火的密集程度竟然不逊于刚才所看到的情景。 “这是怎么回事?” 诧异之余,我忍不住将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我并没有打算得到答案,可是安丽丝沉吟片刻之后却说出了自己的见解:“我军完全控制了制空权,所以英格兰尼及其盟军的通讯几乎完全依靠传令兵来进行。b集团军的突破地段离这里有十几公里远,在夜间,快马也至少需要半个小时。” “估计是英格兰尼人发现了西面的动静后担心那边守不住,希望能够快些将c集团军控制的突出部夺回来,以便抽出兵力去援助西面的部队。所以我们就看到了眼前英格兰尼人不顾一切发动反扑的情景。” 真是的,英格兰尼人的通讯现状怎么这么糟糕呢?如果被突破的地段能够派出一名狮鹫骑士迅速通知这里的守军,他们哪里还能够保持这样高昂而疯狂的斗志呢? 参谋总部的计划非常好:由b集团军率先突破,待敌军崩溃之后,c集团军所受的压力就会减轻。那时候,c集团军便可以轻松地向东旋转建立一个外层包围圈;处于我军右翼的e集团军和i、j战斗集群向西旋转与c集团军汇合,先将英格兰尼人部署在东面的部队包围起来然后歼灭。可惜现在英格兰尼人竟然如同回光返照一般的猛扑c集团军占领的突出部。其实让英格兰尼人夺回c集团军占领的突出部也不会影响战役的胜负,但是这毕竟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而且还会推迟战役结束的时间。 想了想,我扬声喝道:“英勇的英格兰尼战士,你们的右翼已经被我军的凯森圣骑士突破了。再过一会儿,你们就会陷入我军的包围网中。不要犹豫了,放下武器,投降……或者逃命去吧。” 如夏季打雷一般的轰隆声传遍了整个战场。 “逃命去吧……命去吧……去吧……去吧……原来大大是结巴!” 佳蜜儿好奇地学着战场上的回声,然后一本正经地得到了一个奇怪的结论。安丽丝和安洁儿自然忍俊不俊,连娜弗丽都扑哧一笑,结果差点没把大家害得从空中掉下去。我想,自己应该永远也无法抵挡佳蜜儿这种可爱的童真吧。呵呵傻笑过后,我亲昵亲了佳蜜儿一口,对她解释道:“那声音被云层或是地面反射所造成的效果,大大可不是结巴。” 说完之后,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真糟糕,没将佳蜜儿喊“大大”的坏习惯拗过来,自己却学起小孩子说话的方式了。 卡特琳娜秀眉轻扬。“你现在说出军队的战略意图,不怕敌人做好准备吗?” 我意气风发地一笑,轻声道:“当凯森突破了敌军阵线之后,他们的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 “记得大战初期不到五万的兽人部队与十七万人类联军在古代匈牙利战场进行的那场战役吗?人类联军战败后,兽人凭借坐骑能够长途奔袭的能力,一直追杀了好几百公里。最后能够逃回去的人类骑士少得可怜,几乎可以算作全军覆没。草原边缘族人虽然战斗力略逊于兽人,可是他们追击敌人的能力却绝对不比兽人差。” “所以我要说:让英格兰尼人逃跑去吧,谁管他呢?” …… 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扫视一圈发现其他人皆平静如常,我稍感宽慰。可是几秒钟之后,卡特琳娜也面露古怪之色。 真希望自己的感觉是错误的,可惜卡特琳娜的表情却证明了我的正确。 我知道大规模战役中防守方的弱点以及解决的方法,可是我没想到英格兰尼人真的敢这么做! 其实我应该想到的!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兔子急了会咬人,狗急了自然会跳墙…… --&网--网 ;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铁十字勋章的起源可以追朔到大战期间。它的最大特色是只颁授给战功得主,这代表它只在战争时期才颁发。大战时,铁十字勋章已分为一、二两等,而当时神界军队最高的荣誉“蓝十字勋章”(即功勋奖章)也采取十字外形。 大战结束大约五年后,爱克斯大陆烽烟再起,铁十字勋章又开始颁授,但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要如何继续以勋章奖励那些已获颁一级铁十字勋章的人?于是从大陆历58年起,又制订了“骑士十字勋章”——以绶带挂在领口(原本的铁十字勋章配在胸前),再上一级则加挂橡--&网--然飘向周围那些蠢蠢欲动的敌人。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我重新回到原地。几秒钟后,内圈的十二个敌人之中有十一个纷纷倒地。剩下的一人则捂着脖子挣扎着不肯倒下。 “看清楚了吗?” 凯尔的眼中满是艳羡,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只看清了一小部分,后面的动作都没看清。主公能再为我演示一遍吗?” 我轻轻一笑。“这种事不可强求。要知道,有时候过犹不及。对了,你怎么会想到去刺杀辅助圣东尼奥施展禁忌魔法的魔法师呢?” “是参谋总部给我下达的命令,您不知道吗?” 兰仆将所有的命令分得非常细,连一个联队什么时候走哪条路,一支辅助部队什么时候向哪儿运送多少粮食多少箭矢都详细地写了出来。那么多条命令,我哪有空一一过目啊?我又不是兰仆那种怪物! “杀死他们!” 敌群中响起了不和谐的声音。我立即施展连锁闪电劈在那个声音的上空,在敌人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中,我冷冷说道:“强者说话的时候,弱者不要插嘴!” 也许是因为真正的军人不会被敌人的强大所吓倒,也许是因为英格兰尼人已经绝望到失去理智的地步了。敌群之中,立即响起了更大的愤怒喊叫。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国之敌人,我们的国家就会得救!” 群情愈加汹涌起来,他们挥舞着各种各样的兵器冒着一道道连锁闪电向我们扑了过来。 本来想摆酷的,可是英格兰尼人居然不给我面子。真糗。 我耸耸肩,将小火召唤出来,让凯尔坐了上去。 “祝你走运,我们在包围圈外见。” 凯尔一点都不推让,向我行了一个礼后便施施然骑着小火腾空而去。 其实我也想召唤出白雪掩护凯尔一起走的。可惜刚才安丽丝才召唤过白雪,此刻白雪还没回到神界,结果召唤无效。现在用空间转移离开是不妥的,如果我跑了,还在天空盘旋的肯洛就会去追击凯尔。所以说,我必须在这儿多拖一点时间。 这一次遭受围攻比上次要轻松许多,围着我的敌人平均战斗力明显不如上次的那些精英。我只不过在四周布下了三道环形魔火,能够活着冲到我面前的敌人竟然十不余三。就凭这点实力,居然还敢送死? 我在轻轻松松屠戮着周围这群眼高手低的英格兰尼人时,圣东尼奥也成功的施展出了天降陨石。我再次确认了一下,这个禁忌魔法的强度确实很低,而且袭击的范围也不大,好象将c集团军所占领的整个突出部都笼罩了。至于说那个英格兰尼国师,也不出我的意料多行不义而自毙了。 四周的尸体已经堆成了一圈,几乎可以当作堡垒用。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我抬头冲着肯洛一笑。 “肯洛殿下,你的伤全好了吗?咦,你干嘛戴着面具,难道被谁破了相?这次怎么不肯和我打个招呼啊?如果主人不好客,我可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了。” 肯洛的眼神在我的逼视下略显瑟缩。好现象。他的眼中虽然仍旧充满了疯狂的仇恨,却多了一种我所希望的东西——畏惧。 令我失望的是,肯洛对我的挑衅并没有积极的反应——他根本就毫无反应,就好象是个聋子一样。 那么,我再试试加强一下刺激的强度吧。 “英格兰尼人,看看你们那胆小如鼠的统帅。你们不为他感到羞愧吗?” 污辱性的挑衅仍旧没有起到我所希望的作用,肯洛顾左右而言他:“兰特小儿!欲试我英格兰尼无有良将猛士乎?!” 在自尊心的刺激下,英格兰尼人更是前扑后涌向我发起了更为猛烈的攻击。 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肯洛都已经完全被我打败。看来,肯洛现在已经不配成为我的敌人了。虽然如此,作为英格兰尼人及其盟军的精神领袖,肯洛还是有相当价值的。只可惜考虑到肯洛现在的心理状态,估计他是不敢轻身犯险的。 无法杀掉或俘虏有价值的目标,杀这些小鱼小虾又有什么意思呢。 心中突然间产生了一种空虚的感觉。如今圣东尼奥已经毙命,而原本还有些男儿气慨的肯洛又变成这副畏畏缩缩的模样,世界上连个值得我亲自出手对付的敌人都没有了。 不由在心中轻轻叹息一声。 这一仗结束之后,天下虽大,却再也不会有肯洛的藏身之处。反正现在我也拿胆小的肯洛没办法,还是留下他的性命让我军将士增加他们的功勋好了。 意兴阑珊地默念咒语,我离开了敌人的包围圈。 来到突出部之后,发觉伤亡比我想象得要小得多。只不过,无论我军还是敌军都是乱糟糟的。火山爆发时,即便相互间是天敌的动物在拼命逃跑时也会相安无事。由此看来,刚才天降陨石给予人们死亡来临的恐惧感,令敌我双方在试图躲避陨石时将建制全都打乱了。 圣东尼奥的阴谋并没有成功。由于魔法力不足,陨石才核桃大小,受伤的人倒是不计其数,被砸死的人却还不到十分之一。真是替圣东尼奥羞愧,这应该是历史上威力最小的大天降陨石魔法吧。 事已至此,实际上英格兰尼人应该放下武器投降了,因为继续作战已经毫无意义了。不过可惜的是,正在作战的英格兰尼人无法及时得到即时的消息(在建制被打乱之后,士兵们更加不可能知道应该怎么办),而且他们发现己方施展了大禁忌魔法的攻击,士气反而更加高昂了。所以,英格兰尼人仍旧在拼命地战斗。 为了不受他人打扰,我为自己加持了一道护身旋转火球,三颗火球象活物一般围绕着我象活物一般相互追逐着,任何闯入这个范围的生物都会遭受这三颗火球的致命攻击。在战场上漫步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舍生忘死地相互拼杀,只有少数人被天降陨石吓得失去了理智的人会象无头苍蝇一样跑来跑去。也有一些空闲下来而且过于勇敢的英格兰尼人会向我冲过来。我通常只是假装客气地喊着“让一让、让一让”,然后继续目中无人地向前走——反正也没人能够突破我的护身旋转火球魔法,与这些杂兵动手,实在是丢了我的身份。 突然间看到了一个熟人,于是我热情地向他打招呼。 “儒尼奥尔将军,好久不见,现在还好吧?愿意做我的客人吗?” 正在指挥士兵抵挡我军攻击的儒尼奥尔瞟了我一眼,悚然一惊,突然间转身狂奔。这位神将仗打得不错,跑得也挺快嘛!不过,他似乎有些缺乏礼貌。只是和他打声招呼,跑这么快干嘛,我难道长得不帅?对此我有些不满,因而随手向他发射了一击终极圣斗气。 儒尼奥尔勉强躲过后心要害,强行承受了这一击,好不容易稳住身形,然后更加用力地击打坐下的宝马绝尘而去。 正在抵抗儒尼奥尔猛攻的指挥官看到敌军将领逃跑了,但他并没有下令追击,大约他的目的只是歼灭眼前这些跑不快的步兵。但是这一股英格兰尼步兵并没有给那名指挥官机会,他们直接就投降了。 我正看得津津有味,这时一名骑兵冲到我的面前,然后从坐骑上跳了下来。 “敌军进入视野,未发现敌军本阵。请皇帝陛下指示下一步军事行动。请皇帝陛下上马。这是我从一名上位贵族那儿抢来的阿伯汗马,才三岁大,绝对是一匹好马。”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名右腿明显受了重伤的外国人。 “你是……?” 年青的骑士脸上露出窘容。“我是c集团军达克斯多兵团兵团长的亲卫,皇帝陛下,需要我们护卫吗?” 年青的骑士挠挠头,补充解释道:“现在军队的建制被打乱了,我们暂时无法接到上级的命令。请求陛下允许我们临时做您的护卫。” “不用了。”我作了一个鬼脸。“你难道没听说过关于欧巴尼亚皇帝的传说?” 年青的骑士脸上立即升起一片红云。从他的眼中看不到那种老战士那种特有的杀气,因此我问道:“第一次参加战斗?” 年青骑士腼腆的笑着点头。从他那腼腆的笑容中,我依稀看到自己离开塞斯去圣华学校学习时的影子。 顺手为小伙子和他们那一群人加持了群体疗伤术和祝福术,我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好好干,小伙子。我期待着能够亲自为你颁发勋章的那一刻。相见即缘,战斗结束后你来皇家侍卫队报道吧。” 看到年青的骑士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我转身离去。 走了好长一段距离后,听到后面有个人大呼小叫起来:“我叫达达尼尔!……达达尼尔.萨诺……斯摩棱斯克公国的达达尼尔.萨诺……” 越往里走,形势就越混乱。敌我双方简直是稀里花拉打得一团糟,有时候甚至会发生自己人攻击自己人的事。这全都怪圣东尼奥!不过,我军的形势越来越占上风了。大的建制虽然仍旧处于混乱之中,可是出现在我眼前的我军部队却越来越多。他们大呼小叫,相互集结联络。在各种各样的部队,居然有一小队斧骑兵,他们显然是格里人,因为只有格里公国才会有这种成建制的斧骑兵。其实在军界中倒没有“斧骑兵不如枪骑兵”的观点,但骑士们总觉得斧头不如长枪优雅,更何况那种骑兵用的专用斧头重量比长枪重得多,只有体格最为健壮的战士才能将骑兵斧挥舞自如。在这种混乱的形势下,斧骑兵发挥了他们最大的战斗力——如果被他们误伤的自己人也算作战果,恐怕连黑衣众也会被他们比下去。 突出部的局势看起来已经稳定了,b集团军也已经完全成了突破的任务,而我最为信任的a集团军还留在二线作总预备队呢,万一发生什么意料外的突发事件,马迪尔他们应该也能够处理了。现在大局已定,我也该回去了。要不然,安丽丝她们会担心的。 回到临时行宫,我被眼前的情景弄得迷惑不已。 安丽丝、安洁儿、亚瑟、佳蜜儿全都在大厅说着什么话,而卡特琳娜和娜弗丽则正在进进出出不停地搬着东西,奇怪的是,她们偶尔会将一件东西从房子里搬出来,然后又搬进去。 “你们在干什么?” “离婚!” 两个一直合不来的绝世美女此刻居然异口同声地向我大吼? 我差点没一下子摔倒在地上。 离婚?卡特琳娜怎么会想到这个词?还有,离婚关娜弗丽什么事啊? 我皱着眉对娜弗丽说道:“这句话是你琳娜姐姐教你的?别老和她玩,多和你安丽丝姐姐待在一起,免得被琳娜教坏了。” “什么!”卡特琳娜双手叉腰,杏目圆睁。“你说什么?!” 我干笑道:“唔,没说什么,没说什么。” 现在看来只能转移话题了。“安丽丝,给我留了宵夜吗?” 安丽丝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令我不由一阵紧张。她缓缓轻启玉唇。“已经有人为你准备宵夜了……” 安洁儿和卡特琳娜偶尔会下厨。可是此刻安洁儿却轻轻摇头,而卡特琳娜则干脆给了我一个大白眼。那会是谁为我准备宵夜?厨师? 这时候,佳蜜儿插话问道:“大大,什么叫金屋藏娇?” 正在奇怪佳蜜儿为什么会问这种奇怪的问题,我突然感觉一个人正在朝着这里走来,于是脸色变得有些苍白。不一会儿,房门被人推开。 “兰特,听到父亲的噩耗后我太伤心,所以昏倒了。”那个好听的声音哽咽了一下,她委屈地责问我:“你不是答应我父亲照顾我吗?可是你居然在我昏迷的时候勾三搭四!她们到底是谁?!” …… 一阵天旋地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来了?她不是应该在兰丝那里吗? 兰丝,你死定了! --&网--网 ;

尾声 尾声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后,兰特结合各种政治、经济及军事手段,不断迫使爱克斯大陆其它国家陆续向欧巴尼亚臣服。大陆历1432年,爱克斯大陆只剩下欧巴尼亚帝国、德克萨王国两个独立政体。此后兰特殆于政事,热衷与帝妃流连于山水之间。 大陆历1433年3月23日,科洛斯公爵蓝道自动向兰特.萧要求放弃大部分自治权力。同年五月一日亚瑟.萧年满十四岁,举行成年礼之后,正式行使德克萨国王的权力。次日,兰特宣布退位,将帝位传于亚瑟。 大陆历1434年夏,德克萨并入欧巴尼亚帝国。至此,爱克斯大陆统一。 兰特.萧: 自从大陆历1428年后便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有好事者为兰特罗织了三宗“最”:最不负责任的国王、最不负责任的主公,最不负责任的父亲。 1435年秋,有目击者声称:兰特大帝携从帝妃登上了一艘远洋海船,而且,欧巴尼亚国师兰丝及其爱妻琼斯也在人群之中。 齐格菲.萧: 大陆历1435年举行成年礼后,经兰特提名成为佣兵协会会长。经过十余年的努力,终于完全掌握了爱克斯大陆的黑暗势力,成为民间闻之色变的黑暗之王。 马迪尔.哈伯: 英格兰尼攻略战之后,任英格兰尼战区总指挥官。英格兰尼被征服之后,任欧巴尼亚帝国陆军大臣兼英格兰尼首位总督。在征讨英格兰尼期间,马迪尔先后获得圣灵骑士、马刺骑士、嘉德骑士、圣米开罗骑士、爱伊霞特骑士等称号。原英格兰尼王室投降之后,兰特大帝又授予了马迪尔金羊毛骑士的称号。自此,马迪尔成为了爱克斯大陆第一位获齐这六种称号的骑士。 兰特大帝失踪后,马迪尔以萧家首席家臣的身份忠心耿耿地辅佐亚瑟,为建立历史上最为繁荣的玫瑰王朝贡献了自己最大的力量。 阿拉卡.缪拉: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至1435年期间继续担任财政大臣一职。在阿拉卡任职期间,爱克斯大陆经济高速发展。其中,1423年至1433年被后世的经济学家称之为黄金十年。 大陆历1435年夏,阿拉卡将缪尔商业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分赠于亚瑟皇帝,并且辞去财政大臣之职,快快乐乐地过上了拥有一等伯爵爵位的富家翁生活。 大陆历1436年夏,阿拉卡与拉西斯合作组建了一支远洋舰队前往菲利浦大陆。从此,阿拉卡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谁也不知道阿拉卡和拉西斯是否找到了兰特大帝,因为,舰队中没有人返回爱克斯大陆。 伊莉.塞斯: 在官方文件中,伊莉公爵在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便下落不明。 然而其后在兰特大帝微服私访时,身边却有一名相貌与伊莉公爵极为相似的女子。不过,所有熟悉伊莉公爵并且见过那名女人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肯定:那名女子并非伊莉公爵。因为,两者的性格完全不同。 拉库里.菲尔德: 兰特大帝和亚瑟王均亲切地将之称呼为屠狗将军。虽然立下战功无数,且跟随兰特大帝时日极久,然而因其杀戮太盛,最高军衔只不过中将。同样也是因为杀戮太盛的缘故,拉库里虽然极受兰特大帝的喜爱,但在八彪之中仅仅居末。 几经蹉跌,拉库里最终以上校之衔、子爵爵位离开军营。 夏默.格里恩: 亚瑟当政后,除了与妹夫马迪尔偶尔小酌外,基本不与其他同僚接触,逐渐淡出萧氏家臣圈的视野。 据历史文献考证,夏默是传说里亚瑟王黑暗中的左手。 夏默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五。 托蒂.雷洛: 英格兰尼攻略战失败后逃回自己的领地。在原英格兰尼王室成员先后投降后,仍旧率领反抗军继续与占领军做坚持不懈的斗争,成为反抗军的精神领袖。 托蒂在反抗期间多次被俘。被俘后,托蒂拒绝承诺不再与欧巴尼亚为敌,因而雷洛家族虽筹措了足够的赎金,却仍旧只能以越狱的方式重获自由。前两次越狱后,托蒂高举着英格兰尼独立军的旗帜继续抗争。 大陆历1435年春,圣华学校军事分院院长琥.雷逝世。同年夏天,传闻与托蒂亦敌亦友的兰特大帝离开了爱克斯大陆。同年十一月,托蒂再次成为俘虏后被夏默秘密处决。 兰丝.艾尔科霍尼克: 大陆历1435年夏,此前一直表现正常,时任欧巴尼亚帝国国师、爱克斯大陆魔法师协会会长、圣华学校魔法分院院长的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与爱妻琼斯同时失踪。人们根据留言得知,兰丝深不易辞去国师、魔法师协会会长等职务,为了探索更为广阔的天地,迫于无奈只得不告而别。 皮耶德.康迪: 得知兰特、兰丝同时失踪的消息,有嘻嘻王之称的皮耶德顿时怒不可遏地大吼诸如“要自由”、“要平等”、“要博爱”之类的口号。可惜的是,皮耶德的口号并没有获得任何人的同情。 夫人琳达对最后一句口号犹为不满,其他人也认为兰特、兰丝不带上皮耶德是非常正确的。因为,皮耶德的嫡长子当时才三岁,另一对龙风胎尚未满月。 所以,皮耶德公爵只得继续着平常人羡慕不已的封疆大吏生活。 皮耶德为大帝御下五杰之二。 凯森.卓索图: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后,凯森配合马迪尔征讨英格兰尼。待英格兰尼王室拥有继承权的成员悉数被俘或投降后,兰特大帝除了按以前的协议划拨给卓索图一块自由生活放牧的地方外,还赐给凯森草原之王之称号。 其后,凯森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终于完全统合了所有的草原边缘族人。其后,凯森为了成为名符其实的草原之王,终其一生与兽人部落征战不休。 凯森为大帝御下五杰之首。 凯迪.卓索图: 英格兰尼攻略战之后凯迪随兄长四处征战,由于其战功显赫,人们将之公认为八彪之首。 在征服伊桑大草原的过程中,由于其作战勇敢,在战场上绝不后退一步,因而在草原边缘族中赢得了极大的声望。草原边缘族人往往亲切地将之称为小卓索图,与其兄大卓索图并称为草原双雄。 因为向往内陆文化的缘故,凯迪在战争间隙总是喜欢前往内陆各大城市旅行。战争结束后,凯迪成为在内陆生活的草原边缘族代表人物。 凯迪为大帝御下八彪之首。 多明戈.马耐斯: 兰特大帝将首都迁都于彼尔黄堡之后,任命多明戈为布雷西亚省省长。也许是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吧,多明戈自从成为省长之后就一改以往荒诞不经的风格,为人处事中规中举,将布雷西亚治理得蒸蒸日上。同时,他也极力改善布雷西亚省平民的生活环境。在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将布雷西亚的矿工与玛哈亚的农民、沙丝那亚的商人和科洛斯的学者相提并论,将之称为爱克斯大陆四大幸福职业。 多明戈为大帝御下五杰之三。 萨弗斯.欧森巴哈: 在法兰西斯平乱战中追杀阿科尼奥七世时,误杀了戴着密封头盔并且一声不吭拼命保护阿科尼奥七世的阿朗佐。 第二天,人们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萨弗斯圣骑士的尸体。 萨弗斯为大帝御下五杰之四。 拉西斯.维克: 英格兰尼攻略战后,拉西斯.维克正式担任欧巴尼亚海军大臣,为封锁英格兰尼海上交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或许是因为在战争中总是采取宁杀错,勿放过的激烈手段,拉西斯.维克在战争期间为自己赢得了海盗公爵的绰号。 拉西斯为大帝御下五杰之末。 海若.史麦尔: 兰特大帝亲自培养的武将。在亚瑟当政后,逐步走上政治和军事两个舞台充分发挥能力,成为亚瑟的亲信。 海若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六。 凯尔.萧: 以兰特和亚瑟的影将为存在,深受两代国王的信任,因而被赐国姓。传说是黑暗之王菲尔德.萧的武技老师。 凯尔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三。 斌.王: 在兰特大帝殆于政务期间发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保证了欧巴尼亚安定详和的政治局面。是兰特称为“在政务方面,即便我自己做也不会比斌做得更好”的男人。 在亚瑟亲政之后,斌立即还政于年青的国王,回到了自己的领地。 为人谦虚的斌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二。 乌尔里.罗德曼: 英格兰尼攻略战结束之后,乌尔里继续活跃在各个战场上。 得知1433年3月23日科洛斯公爵蓝道将正式向亚瑟.萧臣服的消息后,乌尔里只身前往德克萨首都林克市。 途中,乌尔里因遭受叛兵袭击而亡。 乌尔里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七。 史蒂夫.史拉登: 背负着叛将的身份小心翼翼地生活着。在兰特大帝的家臣中,史蒂夫比夏默更不喜欢与他人结交。兰特大帝怜其才能,将其任命为禁军司令。 亚瑟皇帝亲政后,史蒂夫逐渐淡出政治舞台。 史蒂夫在大帝御下八彪中排名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