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之记》 第1章 九重天 九重天有一座岛屿,人仙共住的家园,名为天仙岛,大到无边无际,小到外族虎视眈眈。 天仙岛只有一个出入口,那就是玄武门,重兵把守的地方。 这一天,魔族想要侵略天仙岛,我带领着六大战神,在玄武门与魔族大战三天三夜,血拼到精疲力尽,终于击退了魔族。 我族胜利之后,我带着六大战神跟战利品回到宫殿,拜见自己的父王。 “儿臣救驾来迟,请父王恕罪。”我叩拜的说道。 “你只是半身仙人,何来的那么大权利,调动天仙岛六大战神,难道你想夺谋篡位不成?”父王大发雷霆的指着骂道。 “儿臣不敢,我只是为了保护天仙岛的安危,才调动六大战神迎接魔族,这一战下来,我何罪之有?”我站起来回答道。 “你在顶撞我吗?”父王一怒之下拍了龙椅。 坐在旁边的母后突然劝道:“快点跟你父王道歉,我会向他求情,这事就算翻过去了。” “儿臣没有罪,请母后不要乱求情。” “皇子,你不用废话那么多,直接反了吧,有我们六大战神在这里,不用害怕这个老顽固。”一名脾气不好的战神突然跳出来。 我回头一看,露出犀利的眼神,望着身边的战士们,摇了摇头说道:“即使我们打得过这些人,我们肯定输给韩杨,走吧。” 从此以后,我带着六大战神离开了天仙岛,驻扎在九重天的边界城,只要魔族有任何动向,我就率领周六大战神武力镇压。 《梦幻之记》第1章 九重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章 丧尸国度 某家医院里面,躺着我的女朋友,因为事先出车祸了,只能动手术,也度过了安全期。 晚上,我去食堂里打饭,眼皮一直在跳动,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食堂里开着电视机,突然报道丧尸病毒传入大陆,开始有人变成行尸走肉,正在街上乱窜。 此时的我一瞬间意识到女朋友的危机,顺走餐桌上的水果刀,迅速跑出食堂,来到挂号大厅,想不到的是人们变成了丧尸,却闻到我身上的味道,迅猛的扑过来了。 我身手也不错,曾经在部队里呆过,快速的抓住扑在最前面的丧尸,水果刀朝着脑袋桶去,血浆立刻喷发出来。 这名丧尸当场不动,正在倒地之际,我大力一甩,扫倒了扑过来的一群丧尸。然后定睛一看,电梯门口有少量的丧尸行走,门被死掉的丧尸卡住了,立马跑过去拖出来,乘坐电梯来到十七层楼。 随着电梯门一打开,走廊里面尽是僵尸,横穿各个病房。然而走廊尽头,有一个病房没有被打开,看见之后的我产生了希望,化为动力,鼓起勇气向着丧尸跑去,水果刀不停的挥舞,身法动如脱兔,越过丧尸铺成的道路,又跳过摆在廊道里的床位,左手没有闲着,甩倒立在墙边饮水机,挡住身后追上来的丧尸。 经过一番血腥的战斗,走廊里的丧尸全部倒地,而我已经没有了力气,躺在地板上,朝着没有被打开的病房爬去。到了房门,努力的站起来,用力一踢房门,只见女朋友坐在床上,穿着我买的睡衣,脸上并没有腐烂,反而天真的坐在那里笑着。 “你怎么不藏起来?”我问道。 “我相信你会来找我。”女朋友微笑道。 “傻瓜。”我含着眼泪的说道。 我见到女朋友没有事,再一次动力满满,为了两个人可以活命,必须承担起变成丧尸的可能性,保护着女朋友逃出医院。 《梦幻之记》第2章 丧尸国度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3章 哭泣男孩 我从小体弱多病,身体变得瘦骨如柴,因为经常要输液,才会住进医院里。 今天是我住院的多少天,手指头加上脚丫子都算不过来,只有大人算得清楚。 我朦朦胧胧中清醒过来,坐在床上揉着眼睛,昨天输液的地方还在疼,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心里莫名袭来的伤感,缓缓地抬头就看到爸妈站在病房门口,露出悲壮的表情,双手不停的挥来挥去,好像在跟我道别。 这时候我一瞬间热泪盈眶,擦着眼泪,冲着爸妈大喊道:“不要离开我,求求您们了,快点回来吧!” 然而爸妈一直沉默不语的挥手告别,完全没有回心转意的眼神,我哭得更厉害了,两只小手提起来,想要拥抱,可是眼泪太多,只好擦干脸上的泪水,再去蹭了蹭被子,前面的被子弄湿一片。 由于我喊的撕心裂肺,效果有些明显了,再次看见爸妈渐渐的微笑,张开温暖的双手跑进病房。 三人刚想拥抱的时候,爸妈凭空消失在床边,我吓得一大跳,立马睁开眼睛,才知道是在做梦,眼角有些湿润,定睛一看前方熟悉的家具,才注意睡在是自己的房间,快速的坐起来以后,窗外下着倾盆大雨,滴滴嗒嗒的雨声传入耳朵,忽然心里一酸,再也哭不出来了,因为年龄已经二十出头。 《梦幻之记》第3章 哭泣男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章 一代名医 我是一位神出鬼没的名医,游走世界各地,所到之处必定留下大名。 胡家村地理面积小,一条河对面是古老城堡,得不到主人的允许,擅闯城堡地界就会付出严重的代价,如果没有缺胳膊断腿,也会倾家荡产。 然而我不听信谗言,一大早来到胡家村,提着鞋子走过小河,踏入葱葱郁郁的草坪,立马被射来的箭挡住去路。 我喊道:“如果想要这家主人活过来,就要让我进去!” 哗啦啦…… 话音未落,城堡里跑出来一群守卫,身穿黑色的孙中山服,每个人壮如牛。 “再不让我过去,等你们家主人死了,谁付工钱呢?”我动之以情的问道。 一群守卫听到这些话,瞬间开了路,邀请我进了城堡,可是河对面站着村民,一个个目瞪口呆的看过来。 我来到一间房里,床边站着年迈的管家,还有一个性感的女人。 “让我再试一次。”墙角跪着男人,身穿白色大褂。 “嘘!”两个守卫按着男人的肩膀。 “不要说话,要不然把你喂狗。”女人瞪大眼睛。 房间一瞬间恢复平静,然而我走路的脚步声很大。 管家问道:“你是谁?” “我的名字不重要,反正是一个游走四方的医生,听说这里有病人久治不起,所以来看看。” “他是个冒牌货,我才是哪位名医,夫人再让我试一次。”男人大喊道。 管家突然一摆手,两个守卫用白布堵住男人的嘴巴,使他喊不出来。 这时女人才开口:“万一你治不了我老公,你知道下场,快点动手吧!” 我淡定从容的坐到床头的椅子上,看了看躺在被子里的男子,嘴巴发紫,皮肤变得浮肿,诊断好了之后,灭掉床头柜的香炉,顺走女人脑袋上的发簪,扎进男子的百会穴,立马喷出黑血。 男子缓缓地睁开眼睛,提起双手,指着我身边的女人,尽最大的声音喊道:“给我拿下她,这一切都是她的诡计。” 我治好这家主人之后,即将离开城堡的时候,要求解除了禁令,而且我一分钱也不要,只带走大量的食物,再次踏上救人的道路。 第5章 放飞自我 阳光明媚的天气,突然我从天而降,害怕撞到地面上,努力的冷静过后,身体变得轻飘飘,任由风吹飞来飞去。 我开心极了,原来自己会飞,真是一件奇闻异事,正在高兴时,地面越来越近了,一下子变成开满花朵的草原,我立马闭上眼睛,双手张大逆风而飞,身体触碰着花花草草,香气扑鼻而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蝴蝶飞在身边,扇掉身上的花粉,落在草原之上,迅速的长出更加漂亮的花儿。 我飞在无边无际的草原,脸上尽是笑容,不停翻动身子,望着白云被风吹走,露出太阳照射着眼睛,可是不觉得懊恼,因为阳光并不热,温度刚刚控制在凉爽状态,或者大风吹的原因,所以减少热度。 我白嫩的皮肤暴露太阳底下,变得晶莹剔透,就像一张纸一样,只要点火就会燃烧。 我飞得很开心,一直逆风飞去,不管前方是什么地方,也许天涯海角,也许极乐世界,也许飞出地球,也许人间地狱,我还是不会停下来。 我并没有追求蝴蝶,只是跟着自己的心在飞翔。 《梦幻之记》第5章 放飞自我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6章 卧底警察 我是新人警察,二十岁考入警校,三年过后,经过正规的训练成为人民警察。 今天是调入东暑警察局的第一天,我早早去报到,坐在凳子上炯炯有神,等待着人事部门。 大概十五分钟之后,我坐在凳子上依旧一动不动,维持着警察的威严,却被一个男人打断。 “跟我过来。” “是。”我站起来敬礼道。 随后我们进到一个办公室。 男人从抽屉内拿出文件夹,微笑的说道:“你不用去哪里,把这些资料记在脑袋里。”。 我疑惑不解的看着文件夹里的内容,惊讶地问道:“我要卧底吗?” “嗯。”男人点了点头,“记住了没有?” “保证完成任务。”我快速的敬礼道。 男人立马撕掉这些资料,自从我出了东暑警察局,混进当地一个黑帮,不用半个月靠着拳头成名,触碰到任务上的大人物。 这一天,我所在的黑帮发生了转变,根本轮不到新人的位置,却被前任老大提名,一下子变成了我的厄运,每个人都想杀我。 可是呢,我也不好惹,很多人害怕的要死,尤其是我的拳头出了名的恐怖,只好用下三滥手段,以我的名义去绑架前任老大的女儿。 我逼不得已只能出手,独身来到绑架地点,站在码头上,面对人心里并没有害怕,一声不吭的冲过去,与一群人撕打起来。 刀光剑影,拳脚无情,打了半个小时,我渐渐的体力不足,跪倒地上不肯松开武器,无力的挥来挥去,感觉不到身上的伤口,鲜血淋漓衣服上了,场面非常悲壮。 “给我冲啊!”没有倒地的手下一起喊道。 被绑在椅子上的大小姐,看着一群人冲过去,手拿着刀,哭喊着挣脱绳子,然后跌跌撞撞的跑过去用身体护住我。 “不能留!”头目气愤的大喊道。 砰砰砰…… 突然周围响起了一阵阵枪声,无数个警察冲进码头,头顶有直升机,叭着一名狙击手,瞄准那个头目的眉心。 前任老大的女儿被救之后,这个大黑帮被瓦解,可是我并没有恢复警察身份,消失在这座城市里。 第7章 一顿早餐 我在一个县城出生,城市不大不小,有很多美食可以吃,最重要有我的朋友。 我早晨起床后,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了,拿着钱走出了家门,走在最熟悉不过的小吃街,两边摆满摊子,卖着汤粉,糯米饭,小笼包,大包子,煎饼果子,糯米粑粑,棉花糖,等等一系列好吃的东西。 我摇头晃脑的看着卖东西的老板,面带笑容的招手揽客人,香气扑鼻而来,但是我忍住了,想要找到县城里最好吃的汤粉。 大概逛了二十分钟,来到美食街的岔路口,就被老朋友拦去道路。 “要不要一起吃早餐?” “可以,跟我寻找美食吧!”我欣然接受了。 就这样,我和朋友组成美食猎人,誓死不屈服太阳的炎热,继续逛在县城内。 大约一小时之后,两个人到了城市外面,站在田埂边,闻到非常香的气味,抬头看去,一个中年妇女穿着围裙,来来回回的忙得不可开交。 “我们想买汤粉,有吗?”我问道。 “上来吧。”中年妇女招手道。 两个人走完埂边,顺着石台阶到了中年妇女的家门前,就坐在阳台上,乖乖的等着汤粉的到来。 “请吃。”中年妇女端着两碗汤粉,放在干净的地面。 我第一次在地面上吃早餐,感觉很奇妙,可是汤粉散发着香气,不由得笑起来,喝了一口汤,入喉的时候感觉不到油腻,辣度刚刚好,舌头触碰了被剁碎的猪肉,有颗粒感,好吃的不得了。 喝了一口汤的我,开始得不到满足感,看了一眼朋友,举起手来喊道:“老板娘,我这里还有一块钱,可以煎蛋吗?” “好。”中年妇女撒腿就跑进厨房。 哗啦啦! 煎蛋声响起来了,传入我的耳朵里,鼻子闻着没有腥味的鸡蛋。 中年妇女正在煎蛋,等不及的我吃了一口粉,那种美味的感觉在嘴巴里跳来跳去,就像活着的鱼儿,蹦蹦跳跳的游进肚子。 等到煎蛋来时,碗里的粉没有了,中年妇女感到一丝丝抱歉,但是我并不生气,接过煎好的鸡蛋,还是热腾腾的往嘴里送,吃好以后,我们离开了这家店。 回到县城…… 我问道:“老朋友,下次我们还去吗?” “如果有空就去。” “就这么定了。我没有想到,为了一次早餐跑去城外,简直不敢相信,那家店太好吃啦!” “这个算什么,我家隔壁有一位奶奶,她为了一顿好的早餐,5点就起来,坐着汽车到市里,回来的时候提着很多打包的汤粉。” “好厉害。”我发自肺腑的佩服道。 后来,两人各自回家,躺在床上的我,无法形容那一碗美味的汤粉,嘴巴里留有回味无穷的记忆力,虽然普普通通的做法,却呈现了人间美味。 第8章 漂亮女人 我风尘仆仆的回家,进门之后整个人傻了,只见大厅里坐着许多的亲戚,爸爸抱着一个小孩,睡得很香并没有哭闹。然而另一个小孩被妈妈抱在怀里,哭得天昏地暗,两只小手向着坐在沙发上的女人伸去。 “妈,让我来吧!” 我看见这个女人叫自己的母亲为妈,一瞬间缓过神,才知道女人很苗条,穿着白色长裙,面带笑容的站起来。 “不哭不哭,你爸爸回来了。”女人用柔和的话语,哄着正在大哭的小孩子。 我立马接过爸爸手中的小孩,坐在女人身边,刺鼻的香气扑面而来,甩了甩晕乎乎的脑袋,好奇的低声道:“你是哪一个?” “我是你女朋友啊,他们是你的儿子,可爱吗?” “怎么可能,我尚未娶妻生子,哪里来的孩子?” “就是你的孩子,我要留在这里生活,然后嫁给你。” “说实话你很漂亮,不过我真的不是他俩的亲生父亲,我才21岁。” “我不管你多少岁,反正我已经把行李箱搬来了。” 我随着女人指去的方向,两个行李箱放在电视剧旁边,比电视剧还要大:叹了口气:“哎……” “唉声叹气做什么,娶了我是你的福气,像我怎么漂亮的女人上哪里找去!” “儿子,这俩孩子真的像你,好可爱。”父亲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我听见父亲的话语,看了一眼怀里不哭不闹的小孩,眨着大眼睛萌萌哒,小手一直动来动去,想要抓住我的衣服。 “是不是你孩子?”女人问道。 “确实像,不过我记得很清楚,我没有见过你啊!”我疑惑的打量着女人。 这个女人前凸后翘,长长的头发披肩,口红是淡粉色,脚下一双高跟鞋,大腿被裙子盖住,但是看得出,隔阂间的缝隙不大,不像爱玩的女子,呈现着整个人很有气质。 “你真的没有开玩笑吗?”我再一次问道。 “我像吗?”女人微笑的反问道。 随着我心里的不解,屋里充满了笑声,众多的亲戚都喜欢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决定让她住进家里,然后和我同睡一个房间,不过两个小孩由我的父母照顾。 当天晚上,我很不自在,二十一年来,第一次和怎么漂亮的女人同房,简直不能正常呼吸,因为会闻到女人身上的香气,只能忍住,从柜子里掏出被子,铺在门口旁边,就躺下不敢动弹,谁也没有想到,漂亮的女人就睡在身边,抱着我进入梦乡,可是呢,我睡不着了,心里一直思考着问题,这个漂亮的女人根本没有见过,把记忆全部理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得出结论,她就是两年前抛弃我的人。 第9章 牺牲者 2118年进入机器人时代,地球变成负伤累累,白云不再是天空的装饰品,一瞬间靠拢大气层,形成全球龙卷风,夹着闪电雷鸣劈下来,死了很多人。 人类建起苍穹之盾,造了人工太阳,渐渐恢复简简单单的生活,地球重新长出绿色植物,稳定的生活终于安静下来。 我正在自家的屋顶上感叹,忽然地面猛然颤抖,立马直视前方,一颗核弹落在远处山顶,超级大。 正当我害怕的时候微微抬头,就看见苍穹之盾破了一个洞口,大风吹进来,卷走黑洞下方正在行走的人们。 “世界末日来了!”我震惊的无法动弹。 随着龙卷风滚滚而来,眼前的房子被吞噬,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空旷的地表。 正当龙卷风狂龙乱做时,部队派出了无数架战斗机,刚想接近黑洞去一探虚实,立刻被吸出大气层。 然而政府也没有放弃的意思,又派了很多科学家,前往核弹降落的山顶,带着一大堆机械器材。 叮铃铃…… 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铃声非常普通,却挡不住好奇的心,点了一下屏幕接道:“喂,你好!” “我们是高贵的外星人,我们的电脑选中了你,请求你帮忙占领地球。”通话的那头说道。 “好,需要我怎么做呢?”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接下来就是电话那头的说明,我听得一塌糊涂,只听懂一些话,核弹里面有个暗门房间,里面装有可以毁掉地球的陨石炸弹,只要把它带出来,埋在地平线下面十厘米。 “任务简单吧!”通话的那头说道。 “我这就去。” 随后我到了核弹的降落地点,这才看得清楚,核弹表面刻着外星文,不过标志好眼熟,总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闲人不得入内。”一个保安拦住去路。 我不紧不慢的从口袋掏出工作牌,挂在脖子上。 “对不起博士,我是第一天上班,有很多人我不认识。”保安放下手。 我微微一笑,走进核弹里面,来到外星人所讲的房间,取走了陨石炸弹,埋在地底下,然后跟外星人通话:“快来接我。” 刷…… 大洞口的龙卷风一瞬间消失,射来一道蓝色的光亡,照在我身上,一瞬间到了外星人的飞船里。 “欢迎博士。”椅子上坐着男人,桌面放着引暴开关。 “原来是你们这些叛徒,人类的败类,既然在地球受难的时候逃到外星,不知廉耻的东西。”我跑向那个男人,从怀里拿出来陨石炸弹。 “快点拦住他!”男人害怕的喊道。 我却笑着说道:“哈哈,想不到吧,我根本没有把它埋起来。” “拿下他……” 轰! 话音未落,洞口响起了爆炸声,把地球的苍穹之盾震碎,乌云密布的天空挂着太阳,阳光照射着大地,被龙卷中糟蹋的地方,变成一处美景。 地球恢复了生机勃勃,一千年以后,人们恢复正常的生活,立下一个墓碑,纪念伟大的牺牲者,也种下各式各样的植物,慢慢变成绿色星球。 第10章 制作人 小区突然举办一场歌唱大赛,我家门口就摆着招募牌子,大到我无法想象,尤其是奖金很诱人。 说起本人也是一位唱歌爱好者,只因嗓子天生不好,没有办法作为一个歌手出道。然而小区要举办一场歌唱大赛,燃起了我的希望,让我的心蠢蠢欲动起来。 拿着手机联系了经常在一起唱歌的人,联系到以后,来了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年龄平均19岁,都是酒吧里面的小人物。 在我家探讨了大半天,由于歌唱大赛规定要原创歌词,只好拿出自己曾经写好的作品,并没有任何签约。 练习的时间一分分过去,小区里边变得忙碌起来,聚集了很多人,大到市长,小到平民百姓,不过参加歌唱比赛的人将近二百名。我有些慌张了,毕竟自己不是专业歌手,最后我放弃了团队,让他们三人组成一个团队,而我变成一名制作人。开始调理他们的停顿节奏,还编了一段舞蹈,学起来非常困难,但是三个人并没有怨言,就这样时间一点点过去,小区举办的歌唱大赛进入预选阶段。我带着三个人去报名,唱了一首抒情歌曲,立马通过了。有些不足的是女音太高男孩跟不上,为了得到奖金,我们四个人一致决定,只让这个女孩参加决赛。 预选赛进行了三个小时,淘汰很多人,有的人哭有的人笑,而我没有资格去批评任何人,因为他们比我唱得好,现在我只是作为一名制作人,努力的调节歌词,让最好的原创作品呈现出来。 足足等了六个小时,小区歌唱比赛正式开始,一个个上台唱歌,大部分人都紧张,发出的声音有些颤抖,完全抹去了原本的味道,也有人开始走调,或者跟不上节拍,要不就突然忘词,等到音乐结束之后,哭着跑下台阶,躲到没有人的角落里哭泣,这是作为歌手的必经之路,如果这个人没有哭过,说明这个人没有努力过。 歌唱比赛慢慢进入结尾,我的歌手是排名倒数第二个上台,应该还有十分钟,我带着她到后台准备,刚想开嗓子的时候,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过了,我以为他是来跟我搭讪,结果与我擦肩而过,和倒数第一上台的女孩聊天了。这让我感到很不爽,这个男人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明明看了我一眼,回想那个有色的眼睛好气愤。 “下一场有请倒数第二名的女孩,演唱的歌曲是《家里人》。”主持人大声喊道。 听到这些话,我在后台紧张了,然而站在我面前的女歌手,她一点也不紧张,也许做样子给我看,反正我被鼓励了。 “我去去就来。” “加油,用尽你的力量去歌,千万不要封闭感情。” 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有种莫名的感动,立马跑到台前,站在舞台旁边,看着她缓缓走近舞台里,穿着一件裙子,粉色的非常漂亮。 当音乐响起前奏的时候,我相信我们已经赢了,等她开始嗓子的时候,我相信她已经成功了。 随着旋律的转动,随着温柔的歌声,随着观众的呼喊声,我的女歌手放开感情,唱出了自己的人生,那也是我用了一生写的一首歌。 咚,哗啦啦…… 当音乐停止,女孩向观众礼貌的鞠躬,刚想转身过去,台下响起一阵阵掌声,直到女孩走下台,掌声也没有断过。 “接下来……” “对不起,我们放弃比赛。”正当主持人要介绍最后一组,刚才跟我擦肩而过的男人跑上来说道。 主持人顿时懵了,看了一下后台的评委,最后经过长达半小时的议论,最后得出了一个结果。 “获奖者是倒数第二名上台的女歌手,和她的制作人,请上台领取20万奖金,可以跟导师们合作哦。” “感谢大家,我会继续努力,绝对不会辜负大家的喜爱。”我感动的说道。 然后我用着20万开了一家小公司,带着我的女歌手正式出道,也把两位男孩变成偶像歌手。 第11章 移动地球 一万年以后,太阳核经常爆炸,摧毁九大行星的平衡轨道,影响了引力,九大行星可以随意移动,只要黑洞出现立马被吸过去。 太阳核的爆炸也导致人类变异,都有各种各样的超能力,可以在没有空气的外太空生活。 而我是一个例外,没有任何超能力,只好躲在地球上过日子,虽然害怕被黑洞吸走,却依然坚持着活下去。 时间过去了好久,这一天我正在家里睡觉,太阳核突然爆发,威力冲散九大行星,我也冲倒在地,醒过来的时候,自己躺在一分为二的地球的连接点,眼见另一半地球靠近黑洞,可是身后传来热量,皮肤一瞬间火辣辣的烫伤了。 我歪头一看,半面地球往太阳撞去,生死关头之际,我用力一跳,稳稳当当的站在靠近黑洞的另一半地球,我既然有了超能力,正当开心时,才感觉吸力非常大,心里产生一丝丝后悔的时刻,太阳吞噬了半面地球,没有剩下灰尘,也不给爆炸的机会,完全消失在强大的太阳核里。 这时候我缓过神,担心起了会被黑洞吸走,试图跳出地球表面,突然黑洞消失不见,半面地球停下来,只见八大行星的距离太远,不想浪费体力去其他星球生活,重新在半面地球上建起房子,恢复了一个人的家园。 《梦幻之记》第11章 移动地球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2章 变身超人 超级英雄的世界里,爆发了第一次超能大战,最强大的超人败下阵来,世界被一群坏蛋统治。 然后地球上建起了无数个研究院,专门研究人类细胞的转变,拿人类的细胞注入动物身体内,变成了超级雇佣兵,再派这些雇佣军去征服其他星球。 超人败下阵来之后,被其他超能力者送去s星球,这是一个绿色的星球,面积比地球小,不过资源多出几十倍。 我正在研究dna样本,突然冲进来一群超能力者,架起我往外逃,刚跑出高楼大厦门口,被很多的超级雇佣兵包围了。 保护我的这些超能力者,话不多说跟他们缠斗在一起,我趁着机会逃跑了,返回大楼里面,没走多少步,这些超能力者被踢进来,我不敢相信的回头看去,那个打败超人的男人就站在我眼前,身着黑色铠甲,披着黑色的斗篷,手中一把氪石杈,发着绿色的光芒。 绿色的光芒照在我身上,突然身体感到了无力,脑袋有点昏昏欲睡,额头冒出了许多汗水,双手不停的颤抖着。 “超人?”超能力者们看见我这样,震惊的张大嘴巴。 我并没有回答,只是感觉身体乏力,缓缓的倒在地上,没有闭眼睛,只觉得天花板正在转来转去,体内开始热血沸腾,身体一瞬间壮起来,衣服被撑破,露出了健壮的肌肉,双手一拍地面整个人直立起来。 “你继承了超人的基因,我好高兴啊,这下子有的玩了。” “你说什么……” 咚! 我话还没有说完,狠狠的飞出高楼大厦,撞成一个连环洞。眼看着自己飞出s星球,太阳就在前面,阳光照在身上,渐渐的敷上一层金色光芒,只感觉身体有着无穷的力量,张开双手,向着那栋高楼大厦俯冲下去。 我飞下去的速度非常快,全身起火,却感不到烫伤,速度越来越快,刚接近大气层的时候,那栋高楼大厦向我飞来,我借着力道一接,抓住这栋大楼,感到并没有那么重,就像羽毛那么轻。 我推着这栋大楼向地球飞去,安置以后,用力全身一跃,飞回s星球,顺便带走那个强大的男人,往没有空气的太空里面推去,他突然变成了化石,我轻轻的拳头一碰,瞬间碎成无数个小石头,飘向远处的黑暗宇宙。 地球从此恢复了平静,再也没有研究院,只有超级英雄学院。 第13章 白色云朵 我走在弯弯曲曲的路上,两边是木房子,一眼就认出回到了家乡,心里并没有震撼,沿着路边的水沟前进,不见之后,我站在三岔路口处,不知道何时身边多了一个女孩,身穿连衣裙,做着撒娇的动作。 “你是谁啊?”我问道。 女孩没有说话,在我身边转来转去,看上去玩的很开心,我也不愿意打扰。 大概两分钟以后,我现在原地没有动过,此时一个陌生的女孩走来,身材修长,脸蛋很漂亮。 真当我看入迷的时候,身边的女孩开口道:“你不喜欢我吗?” “我……” “你回家了吗?”我要回答时,走过来的女孩,一瞬间打断话题。 刷…… 然而站在旁边的女孩消失了,残留着一丝丝青烟,被风吹走。 我被这一幕吓傻了,来不及回答走过去的女孩,只见她撩了一下头发,回过头微微一笑,好看的无法形容。 “说啊,你到底喜欢谁?”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 我面无表情的歪头看去,穿着连衣裙的女孩依然在撒娇,动作的幅度更大,还抓着我胳膊甩来甩去。 “不说我走了哦!”女孩微笑的说道。 “说喜欢又如何?”我问道。 女孩得不到我的回答,化为白色云朵飘上天空,停留在我头顶,我也不在手,慢慢悠悠的走出岔路口,总感觉那朵云一直跟着我,无论去哪里,就算天涯海角,它依然陪在我身边。 《梦幻之记》第13章 白色云朵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4章 小宝贝 我家来了两个小宝贝,名义上算是表弟表妹,长得很可爱。 表弟表妹来到我家有一段时间,身上穿的衣服没有换过,也算不上那么脏,可是有些心疼了,只好带着两人去买衣服,走在大街上,希望可以找到可爱的儿童装。 我带着年龄比较大的表弟,走在前面,妹妹带着年龄小的表妹,走在后面,就这样我们四人一直走着,想买到最好看的衣服,却找了整整一天,慢慢的天黑了,逛得腰酸背痛,心情开始变得低落起来。 不久过后,我们停在一家卖衣服的店门口,我回头看去,妹妹已经为表妹穿上新买来的衣服,两人的脸上很开心,此时的我当然着急了,随便拽下店门口挂的儿童装,一件颜色非常鲜红的上衣,然后对比表弟的身体,真的适合极了。 “过来,这件衣服蛮好看的,我给你穿上。” “不要,我要进去买!”小表弟耍着性子喊道。 为了哄好表弟不哭,我当然应了没有必要的要求,因为只要不再逛街,我怕晚上走夜路不好。 我立马抱着表弟跑进店里,来到卖儿童衣服的区域,正当我挑了好久的衣服时,妹妹带着表妹走进来,手上提了一大堆零食,看到这一幕,我快速买了一套儿童装,然后来到生活用品区,手里没闲着,看了很多生活用品,依然不知道买什么。 《梦幻之记》第14章 小宝贝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5章 买药记 年过25岁的我,算不上一表人才,但是五官端正,我却善良大方,事业有了小成就,这样的男人当然有女朋友。 说起我的女朋友,长话短说吧,我俩在一家公司认识,她可是公司里面最漂亮的女孩,当我要追求她的时候,确实需要一点勇气。毕竟人家美若天仙,追她的人都数不过来,每天上下班,男同事们都为她剩下乘坐电梯的位置。 可我就不同了,我是公司的小职员,就职已经两年了,工作干得风生水起,桌面放着密密麻麻的文件,一天只能回家一趟。家里的人跟我关系非常亲密,因为我是独生子女,一家的希望只靠我。 这一天我正在加班,她就坐在我对面,打字键盘的声音传来,引起了我的注意,立马偷偷的歪头看一眼,没想到她却在看我。 “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你平时不回家吗?” “当然回呀,只是没有太多时间,公司有太多工作让我离不开位置,有时候就在这里睡觉。” “平时看见你不说话,我以为你是个哑巴,对不起啊!” “工作太忙,顾不上身边的人,老板什么事都让我做,可能对我太器重,或者想把我赶走。” “下班之后可以送我回家吗?” “如果你不嫌弃我这个粗人,这样吧,只要你加班,我们就一起回家。” “好啊。” 随着我豪爽的约定,竟然捡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事情是这样的。 她只要一加班,我肯定逃不掉加班的命运,下班之后,我送她回家,夜路虽然难走,但是风景宜人,当冷风吹过,她的身子一直在哆嗦,我也没多想什么,脱下外套为她披上。 送她回家的次数越多,我发现她加班的时间也越多,但是我总觉得她是故意要求加班。 我发现了另一个问题,每当我把她送回家的时候,我俩走路的距离越来越近,可以说是50厘米,她经常对我笑,态度不像以前那么冷淡。 当我早晨去上班,我以为迟到的时候,她就站在电梯门口等我,然而电梯门就停在那里,里面坐着许多男同事,好像都在等她进去。 时间一点点过去大概两个月后,今天也是我加班的时间。 “家里人多吗?”她突然问道。 “我是独生子女,家里只有父母两人,自从我到了这家公司上班,他们减少了家里的负担。”我笑着回答道。 “我,我家里人要见你。” “嗯,我也想见见他们,他们肯定知道了,只要你加班,就有一个男子送回家,他们肯定很担心。” “不,不是……” “那我们走吧!”我站起来说道。 离开公司之后,走在非常熟悉的道路上,两边的铺子还没有关门,因为今天加班的时间很短,才十点钟。 当我们走到一家药店门口,我立马跑进去。 “你进去干嘛?”她跟在我后面问道。 “当然是买给你吃,我知道你为了拉近距离,就要求加班,感冒了也不去医院看,忍了一个星期,老板不心疼我心疼啊!” “哪有,我的感冒已经好了,不用浪费钱。” “如果你感冒好了,为什么离我那么远,一个星期之前,我们走路的距离从一米到五十厘米再到30厘米,正当要黏在一起的时候,却因为感冒我们的距离又到了一米?” “你,你说什么呢!”她红着脸说道。 “买好了,我们走吧!” 她立马拦下我,低着脑袋指我手上拿的东西:“买这些做什么?” “去见岳父大人,我当然要送礼,这是中国的传统美德。” “讨厌,不理你啦!”她说完话,跑向药店外,可能一直拉着我的手走出去。 然而我却心不在焉,因为有一个问题我还没有算明白,药店老板卖给我五颗感冒药,为什么是40元钱? 第16章 我的老婆 我的老婆叫夏秋笙,夏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家里富可敌国,可是夏秋笙非常喜欢搞研究。 千金小姐一般都出名,夏秋笙平时也拍了广告,成为年度最佳封面女主角,而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少,可是感情没有改变过,夏秋笙有空的时候就在家里,跟我探究她的伟大发明,叫超能力生长剂,人吃了就会刀枪不入、力大无比,总之一句话没有人打的过。 听了夏秋笙的伟大发明,我立马产生兴趣,就仔细的揣摩她写下的笔记,时间一点点过去了,夏秋笙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而我辛辛苦苦做好的饭菜,没有人陪我吃,只好放进冰箱里保鲜。 时光匆匆忙忙的流失,掐指一算一个月过去,夏秋笙在我的生活里面不见了踪影,而那个发明依旧没有成功,我只好下定决心,去夏秋笙的研究办公室,拿着已经研究出来的笔记,去了夏秋笙的研究所。 来到研究大厦面前,我才发现这栋楼非常的高,而我从来没有来过,甚至路过的时候只是低着头,因为我不想进入不喜欢的领域,而如今为了我的老婆,只好挺胸抬头的进去。 到了夏秋笙研究的房间,屋里摆放着许多器材,都是一些瓶瓶罐罐,更加的让我心疼老婆。 夏秋笙看见我来了,一脸愉悦的拉过去,站在研究台旁边,看着那些瓶瓶罐罐里的水正在沸腾。 “老公,你说我的发明会成功吗?” “当然会,我老婆可是科学家,没有什么研究能难得到你。加油,哦,这是你的笔记……” “你看过了吗?”夏秋笙迅速的打断道。 “是的,我认为你少加了一种东西。” “什么?” 我看见夏秋笙满脸的疑问,不忍心抢功劳,这是夏秋笙的研究,如果我帮忙了,就会变成两个人的研究成果,顿时选择沉默不语。 “说呀?”夏秋笙气愤的问道。 这是夏秋笙第一次对我发脾气,我感到很幸福,可是我也觉得这些研究比我还要重要。看夏秋笙生气的样子,我能做出什么选择呢?只能找了研究台面上的瓶瓶罐罐,拿起最用不到的水瓶,倒进沸沸腾腾的瓶子里面,眼看这两种水融合在一起,然后冷静下来,这时候,瓶子里的水突然沸腾起来,玻璃杯开始裂了,我看到这个情况,快速的转身抱住夏秋笙,房间一瞬间爆炸,房顶坍塌下来,等到烟雾消散了,没有受伤的夏秋笙抱着我正在哭泣。 “老公,你不能就这样走了,我们还没有孩子呢?” 正在装死的我,听到这些话我不自觉的高兴起来,嘴角上扬。 咚: 当我开心不已的时候,感觉到胸口有人捶打,但是一点都不疼。我突然好奇起来了,睁开眼睛,坐在地板上,撩起自己的衣服,皮肤依然没有变化,居然变成了金刚不坏之体,也看见夏秋笙收回拳头。 “老公,我们成功了!”夏秋笙激动的说道。 “淡定,今天晚上我好好的奖赏你,因为刚才谁说想要孩子?”我明知故问的说道。 “我怎么不知道,哼!”夏秋笙装傻充愣的害羞道。 然后在生活里,夏秋笙变成了伟大的科学家,而我只是一个隐姓埋名的超级英雄,坏蛋出来的时候,我把他们打趴下抓进监狱里,灾难爆发的时候,我用自己的名义捐钱,完完全全变成了社会上最不瞩目的幕后人,但是我们依然没有孩子,因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顾不上自身的生理要求。 第17章 小偷之王 我出生在美丽如画的乡村,四面环山,连绵不绝的田埂长满花草,绿油油非常好看,全部都是自然的绿色植物。 我从出生到现在,村子一直流行着祖辈留下的节日,一到八月十五,小孩子可以出来偷东西,只要不被大人发现,你偷到的东西归自己,但是节日要在晚上进行,白天是不可以的哦! 还形成了一句话:八月十五乱吃乱偷。 但是偷的东西也有规定,不可以进入别人家里,只能去田里偷走各种蔬菜水果,偷的时候更不能糟蹋其他的植物,手法一定要灵法。 又到了节日的那一天,白天我和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打赌,谁偷出来的东西更多就算他赢,一旦被大人发现或者抓住,这个人就会失去参加比赛的资格,我俩当然要认真对待,赌注可是非常大,输的一方就要答应一个条件。 我们站在最富裕的田埂上,背对着彼此,看着手表上的时间,同时调整心情,只要时间一到立马行动。 时间一点点过去了,天空渐渐的暗下来,远处的房子亮起了灯光,村民一个个回家。 “准备,1,2,3……” 啪啪啪! 伙伴还没有等我念完,向我后面的斜坡下的大田跑去,而我立马跳进脚边的田间,趴在黄爪根上面一动不动,注视周围有没有人,如果没有人再做行动,可是运气不佳,一个老奶奶正在田边除草,我当然不能轻易的动身,不过左边的一米处有几个黄瓜,又绿又大,看上去美味极了。 正当我心痒痒的时候,老奶奶站起来了,慢慢悠悠的向着另一个田地走去,速度非常慢,我等不及了,小心翼翼的伸手过去,摸到了黄瓜的尾叶,却压到一个根树杈,响起断裂的声音,正在离开田埂的老奶奶突然回头,向我这边看来,观察了好久,而我紧张的心跳快要停止,爬在田的沟道里一动不动,利用着竹架作为掩护,再加上叶子的覆盖面积,完全挡住了老奶奶的视线,所以看不见我,老奶奶转身离开这个田埂边。 我看见老奶奶离开之后,依然谨慎的弯着腰,双手快速的拽下黄爪,塞进裤子两边的口袋,突然感觉到了重量。 “抓住他!”远处传来大人的声音。 我立马回头一看,只看见山间亮起灯光,跑在前面的是我伙伴,后面跟着一大群田地主人。看到这情景,我迅速的跑到田边,跳到另一个田里,躲在田里不敢动弹,此时大人们的声音没有了,我一瞬间跑进草丛,躺在那里看着天空上的月亮,吃起没有洗的黄瓜,味道非常好吃。 我一直在草丛里躲到天亮,回家的时候我才知道,伙伴被大人们抓住了,他必须要付出代价,所以跟大家田埂的主人一起种菜,然而我当作没事一样,站在旁边看热闹。 这一年的八月十五过去了,我在村子里头出名了,成为当之无愧的小偷之王,后来,每到八月十五中秋节,我带着崇拜我的人一起偷遍整个村子的蔬菜水果。 第18章 宝莲灯 刘沉香的时代结束之后,宝莲灯消失在人间,妖魔鬼怪再也不争夺不存在的东西,每一个妖怪进入了修炼的洞府,人间恢复繁荣的幸福日子。 我是一代妖王,三界之内没有对手,法力强不强不想多说,反正没几个可以打的。 这种宝莲灯失踪在人间,我却耿耿于怀,多次变成人类的样子,拜访了无数的府邸,得来的结果让我很失望,因为宝莲灯的传言,再也没有听见民间提起过。 我走在人间,失去了信心,不知不觉中进了一家酒楼,坐在包房里喝闷酒,这家酒楼的酒非常烈,喝着喝着就醉醺醺了,趴在桌上唠叨起来,嘴巴是不停的说,眼泪是真的流出来了。 我作为一代妖王,竟然怀疑人生,趴在桌上不经意间,打掉一坛酒,咣当掉在地板,引来双胞胎的美女老板,穿得那叫一个风华绝代,手中拿着一盏破灯,让灯光照在我身上,两姐妹想看看我到底怎么回事。 醉醺醺的我,看见两个美女来了,擦干泪水汪汪的眼睛,抬起昏昏沉沉的脑袋一看,两位老板娘年龄差不多。 “客人,你这是怎么了?”其中一位美女老板问道。 “不要管我,得不到宝莲灯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就让我死去吧!”我拿起酒坛一饮而下。 “公子不必伤心,看看这是什么?”另一位女老板将发光的青灯放在桌面。 由于灯光太强,我不得不双手捂住眼睛,慢慢的撇开指缝,看着这盏青灯渐渐的变成宝莲灯,灯芯被火焰烧着了,是白颜色的。 “宝莲灯!”我震惊的喊道。 “对啊,我们是从后院捡到的,起初我们也不知道是宝莲灯,一直当作普通的青灯,摆放在结账台那边,也没有人偷走,可是有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进来偷东西,刚想偷走宝莲灯,瞬间闪起金色的光芒打伤了小偷。我们两姐妹才知道,这是失踪已久的宝莲灯,可我们两姐妹是普通人,要这个宝莲灯也没有用。” “能不能把它给我,你们想要什么都可以?” “看你穿的富丽堂皇,如果你帮我们开一家更大的酒楼,我就把这个宝莲灯给你,这个交易怎么样?”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快速的点头答应,右手一挥,这个一层酒楼变成了三层。 两姐妹惊讶不已的看着我,害怕的问道:“你是妖怪吗?” “我当然是妖怪,不过我属于那种好的妖怪,宝莲灯到我这里总比在坏人手里好吧。” “随便,我们两姐妹只想开酒楼做生意,既然你得到了宝莲灯,可以走了吗?” “我思前想后,可能走不了……” “你想干嘛?”两姐妹同时害怕的问道。 “我一个好妖怪能干嘛,想拿钱给你们投资,开办更多的酒楼,只开大不开小,两位漂亮的女老板觉得怎么样?” “合作愉快。” 从此以后,两姐妹拿着我的钱财开办了十间大酒楼,而我在本地也买了一栋宅子,存放宝莲灯。 第19章 冒牌老大 我是一个游走全世界的大骗子,无名无份,谁也不认识的男人。总梦想着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的人生改变了。 香港是黑社会的集结地,也是最混乱的城市之一,骗子满地都是,痞子横行霸道。无论你杀人放火,谋杀陷害,只要你有钱,不害怕被警察抓住,拿钱赎人就可以了。 香港也是许多富豪走马观花的地方,开着豪车,拿着钱袋,走进富丽堂皇的夜总会,不是赌博就是打架,不是打架就是玩女人。 然而今天晚上,夜总会来了一位不起眼的少年,穿着一身白色西服,打蜡的头发坚固无比。 我坐在吧台前点了一杯酒,始终没有人搭理,只好从后门离开夜总会。 “老大!”正当我开门的时候,一群黑衣手下疑惑的喊道。 “我吗?”我一脸懵逼。 这时候,小巷的远处冲来很多人,手持刀具,尽是恶狠狠的眼神可怕极了。 “老大先走,这里有我们!”一个比较靠谱的手下说道。 “好,好吧。”我稀里糊涂的跟着另一群黑衣人离开小巷。 大约半小时后,我被黑衣人保护到一栋高楼大厦前面,抬头一看,门前站着两排黑衣保安,腰间佩戴着电棍,耳朵上有通话器。 “欢迎老大。”所有人瞬间弯下腰,大声的喊道。 “不用客气!”我还是懵的状态回答道。 当我进入高楼大厦,里面只有美女陪伴,大部分都是性感的新人模特,穿着比基尼,在游泳池里来来回回的放电。 “老大,今晚那件事你有什么头绪?”一个打手走过来问道。 “这件事还要头绪吗?肯定熟人作案,想把我干掉,然后他上位。” “我要怎么做?” “我还没想好,先睡一觉,明天我会一会这些人。” 因为我的入戏很快,省了很多时间,没必要学习那些老大的做派,黑社会电影看太多了,台词我都背得滚瓜烂熟。 第二天,高楼大厦的会议室里,两边坐着香港最大帮派的领导人,每一个人不怒自威,眼神非常的犀利,像是要把人吃掉。 “咳咳!”我站在门口清了两下嗓子,临危不乱的走进去。 此时坐在椅子上的人向我看齐,然后快速的站起来,礼貌的弯腰了一下。 我微微一笑点头,坐到黑色的转椅里,开口就说:“昨天那件事我不计较,但是我要他亲口承认,他想要坐我的位置还是想让我死呢?” “老大,你真会开玩笑,昨天晚上香港根本没有事情发生,你说这话什么意思?”一个胖子说道。 “这位是谁?” “哦,他是蒋老大的公子,坐在那个位置已经两年了。”打手附耳道。 “替我转告蒋老大,说他的公子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了。” 当这句话说完的时候,门口跑来两位黑衣手下,向着胖子开枪。坐在椅子上的所有人惊呆了,不敢轻易妄动,紧张的人就喝水,还撑得住场面的人立马嬉皮笑脸。 “大家不用那么害怕,我也不是恶魔。”说完话,我面无表情的笑着,转了椅子向着玻璃窗。 后来,蒋老大得知儿子被枪杀,召集了大批人马,来到高楼大厦的门前闹事,却被守门的打手们干掉。 大事件爆发后,由于警方的介入,这栋高楼大厦被封锁,而我恢复了骗子的身份,谁想到曾经保护我的那些黑衣人,愿意跟我继续混下去,朝着东山再起的目标前进。 第20章 小学和初中 我走进一间大教室,摆放着六排书桌,一排可以坐二十人,然而凳子上的人我都认识,有的是小学六年级,有的是初中时期,吵吵闹闹的坐在凳子上玩耍,大家的模样都停留在读书时期。 见到这样的场景,我很高兴,笑容满面的靠近第一排的尾部,上下桌的同学站起来,我才注意到这两人是小学同学,而我就选择坐在他们中间的书桌,摆好书籍之后,回头看的时候,经意间闻到了很臭的味道,立马掏出香水瓶,喷在他身上完全消失的臭味。 “好香啊!”右边的同学对我笑道。 喷好香水之后,我端正坐姿,看着周围的同学们打打闹闹,依然童心未泯,玩的不开交。不过女同学更加漂亮了,可是男同学还是一样的淘气,揪着女生的辫子把玩,疼的女生差点扇了一巴掌。 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周围的同学蹦蹦跳跳的很开心,突然这时候,坐在前排的男同学,梦然站起来,大声的宣布道:“我要去国外玩了,希望同学你们帮我请假。”话说完,背着书包跑出教室。 这一举动让所有人措手不及,那能怎么办呢?只好帮忙他请假,恢复正常的打闹过后,又有一个同学从我身边跑过,熟悉的身影是那么高大,飘来的体香如此让人着迷,回头一笑是心动的感觉。 我还记得这位女生,他是我曾经的恋人,他舍得他漂亮又高大,丰满又爱笑,如今却瘦了一圈,压倒性的身高还没有变化,身材变好了,穿了这身校服完全挡不住波涛汹涌,一跑一个晃动,一晃动就让人着迷。 “同学们好!” 只是进来一名老师,他聪明绝顶了,样子很和善,经常露出爱笑的脸颊,不过我们对他比较陌生。 “请把课文翻到28页,这一首诗要背下来,开始吧!” 老师下达了命令,我们只好照办,把语文本立在书桌上,嘴巴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身后的同学更加努力,可我总听到隐隐约约的打闹声,抬头一看,前方有几位同学正在抢着一个盒子,盒子里面的粉撒在地板上,可是老子就是看不见。 见到此景的我,肚子当然饿了,拿出跟那些同学们抢来抢去一模一样的盒子,打开盖子,然后用手去抓,蒋毅把粉末放进嘴里,甜甜的味道一瞬间扩展在舌头上,然后感觉到非常粘,吞进喉咙之后,嘴巴里缺少了水分,变得又干又难受。 “让我尝一尝?”此时老师跑过来问道。 “我这个不好吃,他们的粉末加水了,味道应该还可以。” “我就喜欢吃干的!” 在老师一再的要求下,我递给盒子,继续背诵课文。 第21章 家乡 所有人都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可我有不同的见解,爱情就是开始的结束。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只有一个,我认识的亲戚朋友,他们都比我结婚的早,每当过年的时候带着女朋友到处炫耀,可是我要讲的故事不是这样的。 梦境的世界里可以把一切做到,就是一个私人定做的造梦厂,无论什么梦你都可以实现。 然而在梦中,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他老实淳朴,为了追一个女孩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然后我就不同了,在梦中,原本跟一个非常相爱的女孩分手了,原先我你嫌弃的那一个,原因就是经常打电话给她,导致了不爱我的心更加烦躁。 后来,我慢慢学会了忍耐,不再去想她,用自己的汗水来证明,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男孩。时间过去了很久,我有自己的事业,虽然不是家财万贯,但是有了小小的积蓄,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一天,我走在下班的路上,拿着黑色的公文包,融合了天空的颜色,这说明天空已经黑了。然而路边的灯不亮,远处的房子模糊不清,大概行走了一小时,累的筋疲力尽,肚子饿的都扁了,依然没有看见家在尽头。 正当我要放弃脚步的时候,心里顶不住要哭的心情,慢下回家的速度,低着脑袋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幸好没有过路人,要不然我会被送去医院,可能是同情心吧。 时间又过了半小时,一共二十分钟的回家路程,我把它变成了一小时半,如此看得起自己,增加多余的不必要,总感觉老了一岁。 正当我的心即将坠落深渊时,裤子兜里响起了铃声,震动着大腿,把我拉回现实世界中,立马按了通话键,有气无力的说道:“不要给我打电话,我们已经结束了很多年。” “你说我们结束了,那你的手机里为什么还有我号码,不问我是谁怎么知的吗?” 我听到她那些挽留的话语,一瞬间清醒过来,再一次问道:“我们真的结束了吗?” 嘟嘟嘟…… 电话里的那一头只传来挂断声,我终于无话可说了,扔掉手机之后,继续向着看不见家的尽头走去。 第22章 纠缠不清 所有人都说婚姻是的坟墓,可我有不同的见解,爱情就是开始的结束。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只有一个,我认识的亲戚朋友,他们都比我结婚的早,每当过年的时候带着女朋友到处炫耀,可是我要讲的故事不是这样的。 梦境的世界里可以把一切做到,就是一个私人定做的造梦厂,无论什么梦你都可以实现。 然而在梦中,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他老实淳朴,为了追一个女孩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然后我就不同了,在梦中,原本跟一个非常相爱的女孩分手了,原先我你嫌弃的那一个,原因就是经常打电话给她,导致了不爱我的心更加烦躁。 后来,我慢慢学会了忍耐,不再去想她,用自己的汗水来证明,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男孩。时间过去了很久,我有自己的事业,虽然不是家财万贯,但是有了小小的积蓄,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一天,我走在下班的路上,拿着黑色的公文包,融合了天空的颜色,这说明天空已经黑了。然而路边的灯不亮,远处的房子模糊不清,大概行走了一小时,累的筋疲力尽,肚子饿的都扁了,依然没有看见家在尽头。 正当我要放弃脚步的时候,心里顶不住要哭的心情,慢下回家的速度,低着脑袋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幸好没有过路人,要不然我会被送去医院,可能是同情心吧。 时间又过了半小时,一共二十分钟的回家路程,我把它变成了一小时半,如此看得起自己,增加多余的不必要,总感觉老了一岁。 正当我的心即将坠落深渊时,裤子兜里响起了铃声,震动着大腿,把我拉回现实世界中,立马按了通话键,有气无力的说道:“不要给我打电话,我们已经结束了很多年。” “你说我们结束了,那你的手机里为什么还有我号码,不问我是谁怎么知的吗?” 我听到她那些挽留的话语,一瞬间清醒过来,再一次问道:“我们真的结束了吗?” 嘟嘟嘟…… 电话里的那一头只传来挂断声,我终于无话可说了,扔掉手机之后,继续向着看不见家的尽头走去。 第23章 完美结局 刚刚过完24岁生日,就犯下过失杀人罪,经过法庭判决,我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当天搬进监狱里,根本没有人来送行。 办理好入住监狱登记,怀中抱着一套囚服,光着身子进了诊断室,里面是一位漂亮的女医生。 我在羞涩的状态下诊断完身体,然后来到洗澡间,四面八方只有铁栏,正当不知道怎么洗澡的时候,天花板哗啦啦的流水下来,温度非常的冷。 作为一名囚犯,我能提出条件吗?只好忍气吞声的洗澡完了,穿上囚服之后,身体依然在发抖,冷得咬牙切齿快要晕倒。 然而我坚持住了,穿着囚服来到自己的牢房,已经是禁灯的时间,屋里一片漆黑,啥也看不见,大概十分钟以后,因为窗户照进的月光,可以看见周围一点点。 我进入监狱的第一天就睡不着,坐在床上发呆,确切的说我在思考人生,等到三年之后我出狱了,应该怎么办? 大脑一下子活跃起来,却迎来了睡意,慢慢闭上眼睛后,倒在床上睡着了。一睡就到天亮,天亮就要去干苦力活,干完苦力活就吃饭。 监狱的生活也非常繁忙,除了改造教育方面,其他的作业一点不无聊,回到自己的牢房,才发现已经站不起来,躺在床上腰酸背痛的,没有任何人关心,只有值班人员过来探望一下,看你有没有越狱,看你死了没有?如果你还有一口气吗?就继续度过剩下的监狱生活。 三年说短也不长,说长也不短,一眨眼过去了,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狱中好友空手相送,我已经泪洒离开。 拿着自己的私人物品,站在监狱的大铁门前,不知道去往何处,因为眼前的城市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它没有嘲笑我,只是我多了一种身份。 所有人都说出狱之后的人,不容易找到工作,而我就是其中一个。出狱已经半个月,每个城市的角落我都去过,就连阿猫阿狗都在赶我走,路过小孩的时候,光头的原因刺激了多少孩子,把他们弄哭苦,可是他们的家长也不敢骂我,因为我身上散发者犯罪气息。 我工作没找到,却认识了不少人,并不是达官贵人,只是一些基层底下的流浪汉。说起这些流浪汉,我跟他们没有区别,只有不同的人生而已。 每当夜晚来临,我就躺在天桥底下,看着星空不知不觉中流着眼泪,可能想家了,可能悟出了自己想要追求什么,得不到的缘故,所以加上压积已久的眼泪,一瞬间爆发出来。 我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起床之后,依然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眼前的繁荣景象维持着我走下去的理由,不再是假话偏偏。 正当我走神的时候,前方的大公司门口,立着一个招聘牌子,上面写着有很多的保安。这个职位我很有自信,三年的牢狱生活,我练就了一身本事,不是杀人放火,而是挨揍的技术增加了。 来到会议室,眼前只有一个椅子,坐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着问我道:“你以前做过保安吗?” “没有。” “这么说你没有工作经验喽?” “对,不过有我守着公司大门,没有任何人敢进来。” “这是为什么?” “我是狱人。” “什么意思?” “我是进过监狱的人。” “嗯……”女人苦恼了半天,缓缓的抬起头,露出笑脸的说,“试用三天,以后再讲。” “谢谢!”我站起来快速的礼貌道。 保安试用期的时间一眨眼到了,我站在门口,不敢面对老板的赶走我的场景,只想着如何溜之大吉,就慢慢的走进公司,想把衣服还回去。 “三天到了!”女老板的声音突然响起。 “谢谢你的收留,这三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自己会走。” “可以留下来吗?” 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反应,面无表情的抬起头来,就看见女老板穿着礼服,捧着戒指单膝跪在前面。 第24章 美好的记忆 我的家是两层三面的木房子,坐落在断崖的基地上,每次大风吹来之际,房子就摇摇晃晃,从来没有被吹倒过。 房前一条六米宽的石路,边缘种了各种花,也有矮小的果子树,只要季节一到,小果子红扑扑的成熟了,随手可以摘下来吃。 花的种类有很多,我最喜欢的事门前那棵大树,结果的花几非常漂亮,只在白天绽放,颜色是纯洁白色,但是进入傍晚的时候,花朵收宿了,颜色也变成紫色。 我最喜欢卡在这棵大树花里面,有时候我爬上去,就为了看到更漂亮的花朵。 每当我上下课的时候,妈妈嘱咐我不要跟陌生人说话,背好自己的书包,去上学的路上不要贪玩,我做到了这些嘱咐。 “哥哥,今天班里来了新同学。” 我正在房前的悬崖边欣赏花朵,妹妹的声音传来,回头一看,她笑容满面的背旧书包,立马回答道:“知道了,我们去上学吧。” 这一年旧学校拆除,听歌村长和老师们的临时决定,罗溪小学设在有历史感的古楼里面,从我家这边一眼就可以看得见,不过走过的路程很远,要走上半个小时,但是我们只用了十五分钟,因为我们可以闭着眼睛走在自己的村子里,道路虽然曲折离奇,但是上坡的这段路程并没有难倒我。 这并不是我现在家乡的情况,而是我梦到儿时的家乡,在我眼里最漂亮,不仅仅是我的家乡,还是一段过往的历史。 《梦幻之记》第24章 美好的记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5章 红蓝医院 未来世界只有两家医院,分别是红色医院与蓝色医院,这两家医院建在一个岛屿上,民众也搬到哪里,人口越来越多,环境卫生被感染,岛上的人民虽然没有疾病,可是垃圾倒在海里,很多鱼死了,一旦时间久了,也会污染到人身上。 此时出现了两名正义英雄,我和我从小长到大的朋友想要去红蓝医院警告,如果不知悔改就把远转机器破坏掉。 说起这个远转机器大有来头,它是21世纪做的东西,只要有资源它就会转动一辈子,不会生锈,但是容易摧毁,因为它是源动力远转机器,外壳不坚硬只要捶在机身几下就会坍塌。 这一天,我和朋友兵分两路,我潜入右边的蓝色医院,沿着大街走上去,到了医院里才知道宽阔的室内多么漂亮,灯光是蓝白色的,每个床头立着运转机器,然而床上躺着病人,如果毁掉源动力远转机器,就会发生一场大祸,许多人肯定会死掉。可是不弄坏这个机器的话,海洋生物不断地死去,瘟疫可能一瞬间爆发,到时候无法治疗,死去的人更多。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墙壁上的屏幕报道红色医院的源动力远转机器被摧毁,而且我的朋友上了通缉单,警方正在全力追捕。 此后的一个月,海洋生物死的很多,爆发了禽流感,转变为治疗不好的瘟疫。而我进入蓝色医院的保安工作,运输病人去隔离区,死亡人数越来越多,都没有地方存在骨灰盒。 “你为什么要背叛我?”身后响起质问的声音。 我心里一惊,举了双手放在头上,淡定的转过身,轻声的告诉道:“如今只有蓝色医院能研究药品,求求你不要坐傻事。” “你为什么要背叛我?”朋友再次问道。 “因为……” 砰! 我话还没有说完,子弹射进胸口,感到前所未有的疼痛,觉得胸膛中血液向上流,到了嗓子眼,一瞬间喷出黑血,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做了好事老天却放不过我,让我患了瘟疫,源头也是我。 我死之后,蓝色医院研究出了药品,病情被控制住。 五年后,民间出现亦正亦邪的盗侠,只要有不公平的事,他会帮忙解决,如果是贪官污吏,他就化身盗侠劫富济贫,此人无名无姓,传言他杀了自己的好朋友。 第26章 杀手皇帝 贞观年间,李世民为了长治久安,派去六扇门最厉害的两个杀手前往山中寺,杀光这里结党营私的江湖人士。 我是六扇门头号捕快,人称“杀人不见血的影”,身着锦绣黑色衣服,跟我的搭档来到山中寺。 我俩站在屋顶上,看着山中寺周围的人很多,手中拿着各种兵器,脚步轻盈,身手非常了得。 因为皇命不敢耽误时间,我先放暗器,将屋内的守夜人放倒,立马实行杀人计划。从房顶进去山中寺,蹲在梁上观察敌情。 然而性格冲动的搭档坏了大事,拔刀跳下地板,与江湖人士厮杀起来,而我不能袖手旁观,正当我寻找头目的时候,地面上一些江湖人士注意到了我,立马飞身上来,拔剑就冲我刺来。 这时候的我快速拔刀,横扫而去,几个江湖人士立马坠落,掉地上当场死亡。 “兄弟够狠的啊!”搭档阴笑道。 我也没有回答,一门心思只想找到头目,因为在战场上只要抓到王,这场战争不攻自破。 可是搭档并不这么认为,只要杀光这些结党营私的江湖人士,就可以回去复命,二话不多说冲进武功最高强的人群中,与他们缠打一起,那叫一个血肉横飞,鲜血淋漓,场面一度的不堪入目。 因为搭档的入魔状态,想要杀光所有人的同时,防备不了冷箭,而我当时寻找头目,感觉不到地面上暗箭难防的杀气。 “给我下来,要不然我杀了他!” 地面上突然传来命令声,我站在梁上低头一看,搭档被劫持了,身上全部都是铁钩,封住了穴道,让他动弹不得,我只好听劝,扔下我手中的大刀,两手抱头投降了。 后来,当我醒来时,我在一个空旷的铁场上,身边站着很多人,一眼望去便认识高手如云。 天下最顶尖的杀手人物都在这里,手中拿着武器,当钟声敲响的时候,立马撕杀起来。 一群高手在一起生死决斗,不要说场面有多漂亮,只见人头落场,鲜血满天飞,倒下的人都是一些武功差的人。 而我坐在原地迟迟没有动手,也没有人向我拔剑,可能我腰带上的牌子太刺眼,那是李世民亲自颁发的第一杀手金牌,也是六扇门武功高高在上的人物,或许这个原因,所以没有人向我挑战。 经过激烈的一战之后,站着的人都是高手,他们的杀气已经掩盖整个决斗场,而我只是一笑而过。 “这里就是玄武门之变的决斗场,殿下如果不拔刀,就没有重见之日。” “老头,您怎么知道我是九皇子?” “殿下莫慌,老夫只是希望你走出这个牢笼,踏入帝皇之路,让这个国家继续繁华。” “知道了。” 听了老者的话,我终于拔出腰间大刀,冲向高手群中。 最后的一场撕杀,我成长了不少,那就是帝皇之业的心智,老者成就了我的野心,几年之后我正式即位,当上了唐代的皇帝。 第27章 微服私访记 我作为乾隆的第十五个儿子,即将开始帝王之路,然而父皇在退位之前,以贪污得罪名抄了和珅的家,所以我登基之后,不听信父皇的谗言,下旨把五十岁的和珅处死,一个大贪官落落了。 虽然和珅死了,但是他的党羽依然存在,我只好努力着跟随父皇的脚步,换了平民百姓的衣服,下江南微服私访。 三个月的游走,还是有很多贪官污吏,甚至还发生了白莲教起义事件,接着是林清之乱,经过不懈的努力将两件大事情镇压住,恢复了平和的日子。 今天是第七次微服私访记,装扮一个乞丐在街头乞讨,结果被官兵抓住了,送到煤矿厂里面干苦力活,这次出门我才觉得更加的累。以往是需要动脑筋,如今是劳动,我可是一个吃皇家饭的天子,哪能受得了这种罪,所以提出抵抗的时候,反被看守人鞭打。 这时被一个蒙面女人救了,带到一个大宅子里面,给我洗漱过后,一个肥嘟嘟的胖子走进来,手中盘着杏桃种。 胖子说道:“你想回煤矿厂吗?” “不想。” “那我们做一个交易,如果你同意马上有舒服的房间住,意下如何?” “好。” 正当我答应之时,门口外面闯来一群官兵,把我压倒在桌上,双手双脚拷上铁链,脖子套了木夹,随后来到了大牢里。 而我由于饿的缘故,昏昏沉沉的睡去了,当我醒来时,我感觉自己跪在砍头台上,因为戴着头套不敢确定,不过周围听见看热闹的子民,七嘴八舌的不知道说什么,唯一能知道的就是,我应该代替了一个富家公子来顶罪。 当黑白无常在旁边等我的时候,我深感体会父皇留给我的江山太复杂,而我根本没有什么作为,只想做一个好皇帝,却没有真本事。 “午时三刻已到,斩立决。”身后的大人下了命令。 正当大刀向我的脑袋砍来,感觉远处有大队人马靠近,地面微微颤抖,马蹄声越来越大。 “刀下留人。”公公的声音突然响起来了。 哗啦啦…… 众人全部跪下,然而我被拿下头罩的那一刻,孝淑睿皇后从轿里面下来,笑容满面的向着断头台走过来。 第28章 僵尸与怪物 未来世界爆发了一场僵尸病,改变了地球上的人类命运,国家也遭到摧毁,变成种族部落,但是人类经过长久的战斗,僵尸渐渐的被消灭,而人类也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人口急速减少。 僵尸二十一年,我出生在一个小部落,生活用品短缺,每当出征之际,大人们组队去很运的大部落买东西,回来时人数少了,因为半路上被僵尸攻击,不少人变成了僵尸。 十九年后,我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随着族人组成的队伍再次出发。此次队伍的组长是我爸爸,不自觉的多了一份自信,坐在用铁做成的马车上。 当我们接近一条大河,大人们松懈了防备,如果过了河,对面就是重兵把守的大部落,不过当我们卸下行李靠近河边,身后冲出一群青面獠牙的僵尸。 大约十分钟以后,经过我们的奋力战斗,僵尸群被消灭掉,扔进河里让水冲走了。 此时一个没有死透的僵尸站起来,冲着我扑过来,然而爸爸挡在我前面,与僵尸搏斗的时候被咬了一口,同时僵尸被族人杀死。 “我们快点进到部落里买药,千万不要告诉守门人,说你爸爸被咬了。”族长提醒道。 “好。”我欲哭无泪的点点头。 靠近重兵把守的大门前,我们将我爸爸受伤的事情隐瞒了,进到部落里,我就带着爸爸东奔西跑,询问了各家药店,治疗僵尸病的药都卖光了,只好去大医院。 我走进医院,抬头一看震惊了世界观,病床上躺着很多人,大部分是感染者,而我领着爸爸路过一个床位,突然一个女人伸出手想要拿地面的水壶,由于好心的我,帮忙了一下,给她倒水之后,喂她喝下去。 当我要离开床边,女人躺在床上虽然痛苦不堪,但是她露出了笑容,一直看着我消失在眼中。 我进到急诊室,询问护士的说道:“治疗僵尸病的药还有吗?” “谁被咬了,让我看看伤口大不大,然后给你开多少钱的药。” “等下找。” 听了护士说的话,我把站在门外的爸爸带进诊断室,掀开袖子,手臂上被咬了一口,露出了骨头。 “这点问题不大,你找医生开药,他就在二楼的办公室里。” “知道了,你照顾一下我爸爸,我马上回来。” 话音未落,我就离开了一楼,用最快的速度跑上楼梯,来到二楼之后,走廊里也是躺满了感染者。 “年轻人,有事吗?”身后响起大叔的声音。 我回头一笑,经过我非常精彩的演绎后,医生明白了,带我到了存放药物的房间。 “谢谢医生。” 咚咚当当,噼里啪啦…… 正当我感谢的时候,走廊里响起一阵阵的混乱声,我快速的靠近门,通过门上的玻璃窗,看见我爸爸完全变成了僵尸,蹦蹦跳跳的在走廊里破坏,也杀死了很多人,可是趴在天花板上的怪物十分眼熟,再仔细一瞧,原来是喝了我倒水的女人,她变成了怪物,全身长出奇形怪状的尖牙,脸部变样了。 医生立马顶着门:“千万不要让他们进来,要不然我们死定了,还有这些药物,也会被毁掉的。” “放心。” “嗯,不过我看这两个怪物的情况,好像是来找你的,你看他们的眼睛一直保持着哀伤。” “不可能。”我用力顶着门扇,坚决不同意医生的看法。 “啊……啊……救命啊!” 我的视线不在走廊时,病人惨叫的声音传来,进入我耳朵里,让我害怕又有了担当的心。 咔嚓! 不再忍受惨叫声音的我,把房门一打开,脖子上架着刀跑出去,大声的喊道:“如果你们还有人性的话,通通给我住手,要不然我就自杀。” 唔啊…… 爸爸变成的僵尸停下来动作,眼睛一直在我身上,然后冲着天花板大吼一声。 后来,爸爸变成的僵尸和女人变成的怪物成了我的保护伞,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男孩。 第29章 佛祖传 公元前486年,释迦牟尼擅离职守了西天,人魔仙三界失去权衡,金蝉子作为佛祖的关门弟子,不得不承受转世轮回的痛苦,在第三世,变成一个青年才俊的大谋士,肚子里都是满腹经纶。 刘备还不知道诸葛亮的时候,曾多次去拜访这位大谋士,希望他帮助自己开疆破土,可是大谋士知道身上的重任,一声不响的离开蜀国。 吴国虽然很弱,但是江东父老的天下,某处深山里有一个村庄,名为秀亭台,这里不受战火的祸害,人们生活得逍遥快乐。 我跟父母为了远离战火,从魏国搬到这里来,不幸的是,在深林中迷路了,赶着马车进入依山傍水的秀亭台村庄,经过亭长的欢迎仪式,同意我们一家三口住在瀑布旁边的茅草屋。 然而父母还在亭长家里拜谢,我先去茅草房摆放家具,两个时辰过后,家里变得不那么乱了,不过天色灰暗,身上弄得脏兮兮,浑身不舒服的时候才想到,家旁边就可以沐浴。 我大摇大摆的来到瀑布边,因为月光的作用,看见水里有一个人在动,完全分不清是男是女,大声喊道:“水凉吗?” “啊……”突然娇滴滴的女声响起来。 我害怕的向周围看去,根本没有村民,立马转过身道歉:“姑娘,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是女孩,立马走。” 第二天,太阳从树梢上露脸,经过昨天那件事,睡觉时真的很痒痒,可是我忍下来了。 “现在是白天,应该没有人洗澡吧。”我立马动身瀑布那边。 一个人走着走着,前方的瀑布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我脱掉衣服,直接跳进一片绿色的水潭里,欢快的游来游去。 “哈哈,终于报仇了!” 岸边传来熟悉的女声,我吓了一跳,身体向下缩水里,露出脑袋的说道:“男女授受不清,这一点你不知道吗?话又说回来,昨天晚上天那么黑,我怎么看得到你。” “不管,反正我赢了。”女孩十分高兴的离开了。 等到女孩离开之后,我一脸蒙的走出水潭,穿好衣服,回家并做了一桌子的饭菜,然后我就去村里转一转。 秀亭台村庄很大,村民心地善良,我走到每一个铺子,都有人送我东西吃,肚子一瞬间饱了。 这时候,我来到断崖边,身后建着一个酒家,里面的人都喝醉了,乱七八糟的躺在地上,看上去很有喜感。 而我坐在断崖边的一个石头上,看着蓝色的天空,阳光被乌云挡住,才没有那么刺眼。 “又是你!”女孩给了我一个白眼,同坐石头上。 “你怎么神鬼莫测的出现,难道是天上仙女。” “我要是仙女,那你是什么?” “他肯定不是神仙,哈哈哈……”店里还没有倒下的村民,举着酒杯大笑不止。 我微笑道:“难道我是佛祖吗?” “我管你是什么人,既然看了本小姐的身体,就得娶我。” “啊,这是村里的规矩吗?” “如果你不娶我,立马跳下这个断崖,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我……” “打住!”突然一个大谋士气喘吁吁的跑来石头旁边,还没等缓过气就说道:“佛祖,您已经离开西天很久了,咱们应该回去吧!” “什么佛祖?反正他要娶我,不然我就跳下悬崖。”女孩慢慢靠近断崖威胁的说道。 “我真的是佛祖吗?”我心里疑惑极了,不过左手仲的很快,抓住了女孩,“抱歉,我走了。” 女孩看着一见钟情的男子消失在眼前,痛苦万分的病倒了。 后来,我真的变成了佛祖,为了弥补一段姻缘,把秀亭台村庄所有的人的记忆删除掉,放进一个男孩,他的缘分和女孩比较相同,然后让两人相知相爱,走进婚姻殿堂。 而我彻底的斩断了七情六欲,重新变成权衡西天的佛祖,永远的盘坐念经,普渡苍生大地。 第30章 武侠 清朝最后一个皇帝退位,民国初期变成战乱纷飞的国家,许多的大内高手逃离紫禁城,已经在民间隐姓埋名,其中也有我。 然而大清的血滴子机构并没有倒台,雇用一大批江湖人,下令追杀身为大内高手的我们。 随着时间的流逝,侵略战争爆发,许多国家占领了中国大半土地。而且上海成了众多种族的天上人间,法租界之外,还有一户人家,我就住在这里,从来不跟别人打交道。 一天晚上,我正在院内喝茶,一男一女从墙的那边飞进来,两人的轻功很好,落地的时候没有响声。 “兄台,借宿一晚上,可否?”说话的男人是短头发,搭拳之间力道非常足。 “我不想惹麻烦,只有一间柴房!”我端坐石桌边,指向右边的告诉道。 “谢谢救命之恩,来世愿做牛做马。”女人一身布衣服,手中持着双刀,抬在胸前说道。 “不用空气……” 嘭! 话音未落,我看见大门从左边飞进,落在地上摔成两半,此时冲进一群蒙面黑衣人。 一个头目指着我警告道:“不要多管闲事,我们在追捕这两个人,请你迅速离开。” “没他事,有本事冲我来。” 男人话完之后,做了攻击的姿势,跑进人群里面,一瞬间缠在一起打斗。 然而站在一边的女人,并没有隔岸观火,提起双刀就挥进人群,砍倒了很多人。 可是我就坐在那里,看着旁边人打斗,心里并没有想要帮助,可是杯里的茶水一直有波纹,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手在颤抖,不知是兴奋还是害怕。 “师妹,你快点走!”突然男人的声音传来。 我瞄了一眼人群,这个男人攻势依然猛如虎,可是身上的伤口太多,照这样流血下去,撑不到女人逃跑的时间。 终于忍不住的我,拍了一下桌子,震荡之类把所有人撂倒。 “谢谢大侠,师妹,我们走。”男人赶紧扶起女人,朝着墙壁走过去。 这时候倒下的一大批蒙面黑衣人,踉踉跄跄的站起来。 头目冲着我喊道:“小子,不管你武功有多好,既然想找死,你给我等着瞧,走!” 哗啦啦…… 一大批蒙面黑衣人,一下子溜没影,地板上留下一片片血迹。 “请问大侠尊姓大名,日后好相报?”男人转过身问道。 “我的名字不值一提。” “好!”女人扶着男人飞出墙外。 后来,蒙面黑衣人的头目带来了更多手下,不过没看见那个出手相救的男子。 第31章 神秘森林 上古时代,陆地分成九大森林,都有不同的种族居住,九大森林每隔一千年竞选精灵王,为的就是守护几千年的和睦相处。 如今一万年过去,九大森林之首,九大森林即将进入精灵王选拔赛,可是前一天夜晚,神秘密森林爆发政变,我的叔叔虎视眈眈已久的精灵王座椅,忍不住谋权篡位了,由此囚禁我父王,然而我作为王子眼睁睁着看事态变化,却无能为力扭转乾坤。 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逃跑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一件事,只有拆穿叔叔的阴谋,才可以回家团聚。 传说聚集九大森林的神器,就会得到强大的力量,可以反抗邪恶力量。想得到九大神器可不是那么简单,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 每一个森林都有守护者把关,如果你合格了,就会得到强大的神器。 而我身为王子,一直生活在神秘森林里,只是听过传言,并没有经历过其他森林的路程,就开始踏上旅程。 一路走…… 第二关就是第二大森林,名为陌生森林,这里的人性格古怪,对我的来到避而远之。 第三关就是第三大森林,名为怪异森林,长着许多参天大树,人们都住在树上,可我不明白的时候,一群野猪跑过。 第四关就是第四大森林,名为恐惧森林,这里只是一片沼泽,当我踏入这片土地,陷进沼泽里,又站在原点。 第五关就是第五大森林,名为圣光森林,天空之上漂浮着一座城堡,许多的天使飞来飞去,他们善良大方,正当我路过时,愿意给我东西吃。 第六关就是第六大森林,名为黑暗森林,这里是魔法师的聚集地,树木非常大,所以在树根里建了房子。 第七关就是第七大森林,名为野心森林,人类文明先河就在这里,建一个很高的围墙,我路过的时候都想收买。 第八关就是第八大森林,名为神兽森林,这是山清水秀,只有飞禽走兽,水底蛟龙,一个个的脾气温和,不争名夺地盘。 第九关就是第九大森林,名为神秘森,这里也是我家园,一个充满好战的民族,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以烧杀抢掠,只要你有钱有势,称霸一方没有问题。 路途八大森林之后,我才明白,传言是假的,可是我得到了勇气,也团结了九大森林。最终我推翻了叔叔的残暴政策,建立一个和平国家。 第32章 锦衣卫 我是一个弃儿,在拱卫司长大成人,目睹了皇帝的政治运转,后宫深似海的阴谋诡计,尸体来不及销毁,又死了一大批人。 17岁的我被拱卫司任职统带,终于有了部下,我深知他们身手不凡,也清楚手里有几十条性命,这就是作为锦衣卫的资格 而我并没有一条人命,新官上任三把火被浇灭,集合报到只有寥寥数人,大部分都在睡懒觉。 集合结束后,锦衣卫指挥使喊我去训话,一切后果我承包了下来,所有惩罚我扛着。 新官上任第二天,我挨罚的消息传遍拱卫司,唤醒了部下的良知,一到集合时间,所有人站的整整齐齐。 新官上任第三天,这天锦衣卫指挥使接到皇命,去清除谋反的余孽,我当然在所不惜。 因为我不了解敌情,部下冲进一间屋子里,就遭到埋伏,可是我不慌不忙的绕到后院,踢开后门直接杀进去,战斗不到五分钟,屋里的余党全部被剿灭。 满地的尸体让其他部门过来处理,我回到拱卫司之后,在职锦衣卫对我刮目相看,事先他们以为我是文职,万万没有想到,我是文武双全的锦衣卫统带。 新官上任三把火放完了,效果不用多说,巧妙的成功。 《梦幻之记》第32章 锦衣卫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33章 偷渡者 我想逃离这座城市,收拾好行李,找来了一对有快艇的夫妻,后来我才得知,他们也要偷渡别的国家,就这样,我们三个人准备好了一切,等到夜晚上船。 十一点多了,邻居安然入睡,然而街道亮着灯,照着我们前行的道路,虽然没有人看见,但是心里很紧张,因为想太多了。 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停放快艇的码头,搬完旅行箱,快艇沿着江边奔驰而去,溅起浪花打在快艇的身上。 但是呢,我不会开快艇,对江岸的风景也没兴趣,坐在休息室里发呆,突然嘣的一声,快艇停下来。 当我出去一探究竟的时候,快艇滑上岸边,很多人站在这里,全部趁着夜晚的偷渡者。由于我们不是善类的人,拒绝了承载他们,迅速的将快艇开入江中,卷起江水朝着前方跑了。 快艇越开越远,江面宽大无比,看不见尽头的陆地,只好转向右边驾驶去,速度非常快,就看到岸边在不远处,近距离时,才看清楚一条弯弯曲曲的高速公路。 突然快艇变成了滑板,可以承载我们三个人。因为我不会掌握方向盘,就要坐在尾板,中间是掌握方向盘的夫人。 滑板跑在高速公路上,岸边是万丈深源,只要不专心把握方向盘,就会粉身碎骨。 滑板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是比起汽车那就差了,经常要让位置,可是来不及让路的时候,我和掌握方向盘的男人用力跳起来,抓住头顶的石壁,让别的汽车先过。 我们在高速公路上骑着滑板车,看上去很搞笑,可是没有人伸出脑袋来嘲笑,所以滑板继续跑着。 此时我看见远处有一条清澈的河,里面有两个美女在游泳,穿着比基尼,非常的性感。 掌握方向盘的男人停下滑板,不管三七二十一跳进河里,和其中一位美女卿卿我我,然而站在岸边的夫人,露出生气的表情,又不敢拉自己的丈夫。 正在我不感兴趣时,回头看着河里,穿着红色比基尼的美女,对我放电,然后红着脸低下脑袋,我不用明白也明白了,我还要逃离这个国家吗?如今遇上心仪的女孩,就应该把握住时机。 第34章 黑色蝴蝶 一到晚上,我站在人山人海的岸边,原来是码头,身边出现黑色的蝴蝶飞来飞去。 蝴蝶老是落在我白嫩的肌肤,一下子毛了,伸出胳膊就抓到十几只,但是我不会伤害它们,爬上眼前的树林将它们放走,就感到手掌痒痒的,不过我没有在意。 爬完上坡路的树林,眼前是一片高高的树木,地面跑着许多可爱的动物。 正当我张开手掌,感觉自己轻飘飘的,疑惑的低头一看,两脚距离地面有五米,这下子我又兴奋又害怕。 由于兴奋的细胞占据太多,试着用游泳的姿势向上扑动,果然升了一个格,心里瞬间激动起来,身子突然向着树杈飞去,快要撞到的时候,双手紧握,停下飞行的动作,然后用脑筋慢慢的控制身体,朝着树根抱去。 这一抱,飞行能力突然停止,我立马卡在树根上不敢松手。抱着树根久了,手臂有点发麻,开始变得无力就往下滑。 突然我松开手,整个人向后飞去,停在半空中,心里又开始得瑟起来,再次用脑筋控制身体,朝着天空慢慢飞去。 飞出一大片树林,我停在树尖之上,这才看清楚,这是一片原始森林。 正当我喜出望外的时候,森林里面飞出一大批黑色蝴蝶,拍动着翅膀,黑色粉末完全脱落,变成五颜六色的蝴蝶群。 我与蝴蝶一起沿着树梢向前飞去,如果有挡路的杈头,自动向左右弯,形成一条大路。 《梦幻之记》第34章 黑色蝴蝶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35章 母子 我家是一村首富,当村子发生瘟疫时,我家出钱出力,却得不到村里人的尊重。 我妹妹更加善良,拿出自己的股份派人去买药,就成为所有人眼中的虚荣妹。 发生瘟疫一个星期后,病情发展慢了,我终于可以出门游玩,欣赏一下瘟疫后的风景,依然那么让我心旷神怡。 欣赏风景够了,回家的路上碰见一位老同学,我跟他打招呼却不理人,这让我感到疑惑不解。 正当走到我家的岔路口,老同学走了我家那条路,赶紧追上,老同学不见了踪影。 我回到家之后,洗了一个澡,走进大厅就听见家人在议论剩下药品怎么处理,所有商业机密都说出来了。 阳台板上突然咚的一声响起来。 爸爸喊道:“给我出来!” 这时候,我看见刚才遇见的那个老同学,慢慢的从阳台板下爬出来,脸上还带着气愤。 “在这里干嘛?”妹妹问道。 老同学保持沉默,激发我爸爸的脾气,一瞬间抡起拳头,朝着他问道:“你是不是想来偷钱?” “爸。”我把老同学拉到旁边,“难怪我刚才看不见你,原来躲在我家的阳台板下,到底想干嘛,直接告诉我们就行了呗?” 老同学一直沉默不语,站在那一动不动就像个木头,头上有着蜘蛛网,样子非常狼狈又可怜。 “儿子,咱们不用浪费口舌,直接带他去警察局,看他嘴巴还硬吗?”爸爸严肃的说道。 “等等!”突然跑来一个妇女。 “阿姨,你来做什么?”我疑惑的问道。 突然妇女趴在地面,泪流满面的求道:“是我叫他来偷药,这件事不关他的事,要去警察局的是我,求求你们放了我儿子。” 妹妹心疼的过去扶道:“不是没有瘟疫了吗?还要这些药品干嘛呢?” “因为我患了另一种病,需要吃些药来治疗,如果不相信就给你们看一看。”妇女脱下外套,卷起衣服的袖子,把围巾也脱掉,露出了脖子,就看见皮肤呈现一条条血丝。 我立马安慰道:“阿姨,这个叫膨胀纹,不是瘟疫造成的,只要去医院治疗就行了。” “真的吗?”老同学终于开口的问道。 爸爸渐渐的气消了,掏出一张卡,放在我老同学的手里:“希望这些钱能可以帮助你们,快点去医院吧。” “谢谢。”妇女跑过来感谢道。 然后妇女跟着自己的儿子去了医院。 第36章 虐恋之城 我从小被送到华山练剑,训练的项目没有改变,只是拿着剑挥来挥去,如果迟到了就要去罚站,用力的劈柴。 十年后,华山论剑到了,我趁这次机会溜下山,永远的离开无聊之地。 然而华山不打算放过我,派一个武功高强又文静的女孩,下山带我回去。 我离开华山已经一个月,读进城中最大的学校,寻找自己最喜欢干的事情,那就是画画。 而我在学校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之后,学校里最漂亮的一个女生,在我上学的时候,站在教室门口堵住去路,拿着花温柔的说道:“跟我交往吧!” 我并没有同意,因为这个女孩看上去不太简单,毕竟她是校花,追的人根本轮不到我,所以我果断的拒绝了。 在校的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两个月后,我画画的功力更加精进,知名度没的说,就像偶像歌手那样火了。 当我上下课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监视着我,却感不到寒冷的杀气,而是暖洋洋的爱慕之情。 今天是办画展的第一天,我匆匆忙忙的跑上楼梯,正好碰见校花在那等着我。 校花对着我笑道:“你就这么觉得我不靠谱吗?” “不是这个意思,如今你也坚持了两个月,好吧,我答应你,我们好好的在一起。” “耶!”校花高高兴兴的跑进教室。 可是我站在楼梯里不迈步,用低沉的声音唤道:“出来吧,你已经跟踪我一个月了,有什么事情不能当面说吗?” 突然一个文静的女孩,从上面的楼梯间跳下来,低着脑袋害羞道:“你根本不喜欢她,为什么还要答应,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谁说我不喜欢,两个月前,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她的追求者太多,所以我欲擒故纵一下。” “切,反正我觉得你不喜欢她,为什么要执着于不喜欢的人,就因为她漂亮吗?” “不,哦,对了,你到底是谁,这一个月以来都在跟踪我,这是为什么呢?” “我是师傅派来的,原本想把你抓回去,可是我发现这个世界更适合生活,我也渐渐爱上你……” “打住,现在我是有女朋友的人,不会对别的女生痴心妄想。” “那咱们骑驴看唱本,等着瞧,再见。”女孩气呼呼的跑着离开楼梯间。 随后我们同在一个教室,也转来新的同学,一个有绅士感的男孩子,他就坐在女孩的身后,他那爱慕之情的眼神,快要把她看穿了。 时间慢慢的过去,我发现我们四个人之间的感情有新的的变化,我看着校花,心里想着女孩,校花看着绅士的男孩,心里却想着我,绅士的男孩看着女孩,心里就想着校花,女孩看着我,心里却想着绅士的男孩。 三年过去了,我们高中毕业后,各奔东西,我不再是画家,改行当了武术教练。 一次武术大会上,一个比武的男孩,她师傅就是我心中喜欢的女孩,而我正要鼓起勇气表白时,女孩跟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就是曾经的绅士男孩,不过站在他身后的女人,就是以前的校花,她的手插在男人的口袋里,然而我喜欢的女孩根本不知道,这两人正在热恋。 后来,我教出的徒弟战败了,我的名誉一扫而光,沦落到了吃上顿没下顿,只好卖掉房子,住在最便宜的小胡同里。 正当我出门,要去华山了却我的情缘时,女孩拉着行李走到我面前,哭不成样子的说道:“我们现在都是无家可归,可以在一起了吗?” “这是我正要说的话。” 我和女孩紧紧的抱在一起,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已经分不出是泪水还是雨水。 当我们结婚的时候,才得知绅士的男孩因为分割财产的问题上,立马跟校花离婚,而她就站在我婚礼现场,认识了我的好朋友,两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最后走进婚姻殿堂,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 我们三个人都成家立业后,终于知道,以前那个绅士的男孩,因为财产的问题,甩掉最喜欢的女孩,抱着一大堆钱财孤独终老。 第37章 大侦探 我的职业很简单,就是一名侦探,帮忙别人寻找失去的东西。 今天我接到一件失踪案,寻找一只昂贵的猫咪,它已经一个月不回家了,所以猫咪的主人来找我,办理这件案子。 根据猫咪的足迹,我和搭档来到一座日~本料理店,外围的一层墙上都有猫咪走过的痕迹。 我们转到大门口,就看到喜欢的女孩带着父母过来用餐。 “怕什么,两位老人家又不知道你们在一起了。”搭档冲着我附耳道。 “咱们……” “这不是大侦探吗?一起跟我们吃饭吧!”正当我转身离开,女孩的父亲说道。 我不自觉的停住脚步,微笑道:“遵命。” 进入日~本料理店,我闻到了猫咪的尿酸味,立马跑去厨房,地板上残留很多的毛,砧板上面还摆放着没有砍好的猫肉,看到这一幕,脑子里想通了,刚要掏出手机通知警察局。 “你的,快放下手机,要不然,我的砍死你。”一个身穿白色的日~本厨子拿着刀具,冲着我喊道。 我二话不说拍了几张照片,作为案发证据,然后朝着大厅跑去,到了搭档等人订的包房。 我拽起女孩的手说道:“快点走,这家店是卖猫肉的,我在这里找到了证据,他们要砍死我。” “那我去叫人来。”搭档冲出日~本料理店大门。 大厅里只有我们四个人,被一群拿着菜刀的厨师包围了,每一个人都身材魁梧,膀大腰圆的喘着粗气。 “住手,这是他们的猫咪。”一个女服务员跑过来。 我看着服务员接近,怀里抱着一只黑白色的猫咪,松了一口气,可是这些厨子却没有离开,露着恶狠狠的眼神瞪着我们。 “跟我来。”女服务员带头跑上楼顶。 我们四个人就跟在后面,拿着菜刀的厨子也跟在身后,我们来到楼顶,一架直升飞机从远处靠近。 “看准时机,只要直升飞机一接近就跳过去。”我喊道。 加上女服务员,我五个人看着直升飞机慢慢接近,摆好跳跃姿势,身后的橱子已经追到楼顶,向着我们冲过来。 我着急之下大声道:“跳。” 五个人猛然用力,朝着五六米外的直升飞机起跳,我跳到了直升飞机舱里,喜欢的女孩差点跳过舱内,却被我一手抓住,度过了危机。 但是呢,女孩的父母在起跳的时候有点犹豫,正好卡在舱门,我拉好女孩子后,速度的转过身去,把两个人救进直升飞机里面。 然而,女服务员在起跳的时候,怀里的猫咪动了一下,改变跳跃的力道,撞上了飞机的螺旋桨,她被斩成两半,猫咪重重地落在地面,反而没有受到伤害。 大概十分钟以后,直升飞机降落在停机场,我们四个人安全着陆。 “日~本料理店的事情怎么办?”我问道。 “我会追查到底,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女孩的父亲严肃的说道。 第38章 网球王子 我的上半生奉献给了网球,获得网球大满贯赛事冠军,后来,个人原因隐退赛场。 五年后,变成了上班族,一天到晚在公司加班,没有时间陪自己的家人。其实隐退之后,认识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并向她求婚,我们结婚已经五年了,感情一直处在不冷不热的状态,我也不能告诉她是什么原因。 我的老婆很会逗人笑,有一段时间我陷入谷底,她总是安慰我,家里很多事情都由她拿主意,而我只要幸福的生活下去。 今天是国庆节,公司决定放假一个星期,我就抱着一大堆文件回家。正当我进门的时候,桌上放着一件运动服,旁边是很久没碰过的网球拍。 老婆从沙发上站起来,笑着催促道:“快点穿好衣服,下午有一场男女混合的网球比赛,我的男搭档受伤了,帮忙撑一下就行。” “这个……” “穿上衣服啊,你不会打也要陪我,要不然会失去比赛资格。” “好,好吧。” “走。” 老婆拉着我上车,一路过来,我的精神状态一直恍惚,因为我以为再也碰不到网球拍,突然就在我面前出现了,这让我蒙掉了。 一个小时后,我被老婆带到超大的网球场,听着周围的呼声,我失去了灵魂。 “你不要紧张,这只是全国大赛,又不是奥运赛场,咱们输赢不重要。”老婆天真无邪的笑道。 这时候,一个老头走过来:“我儿子受伤的事情,向你道歉,这就是你找来的人吗?” “对,我老公。” “怎么越看越眼熟,你老公会打网球吗?” “老先生,他只是一个上班族,哪里会打网球,这场比赛的输赢不重要,我只要完成心里的梦想,打到全国大赛我很满足。” “好吧,那我先教他怎么握住拍子,夫人先站到一边等着。”老头把网球拍放在我的手里。 当我握住网球拍的时候,神游中隐隐约约的听见鼓掌声,加上雷鸣般的欢呼,慢慢的睁开眼睛,感受着周围人们的热情,然后走进赛场里,做了一个习惯的动作,拿着网球拍低着脑袋,弯曲腰部,一动不动的站在哪里。 老头惊讶的问道:“夫人,你确定你的老公不会打网球吗?” “是啊,怎么了?” “夫人,那握住网球拍的姿势,比赛场上的所有人还要专业,这分明是职业选手。” “不可能,我去问一问。” 真当我的老婆靠近赛场,比赛的哨声响起,对面的选手出入口,跑出来一对男女搭档,年龄在20岁左右。 老婆紧张的握着网球拍,对着我说道:“比赛来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打,再累也要坚持下去。” “我尽力……” “网球王子!”对面的男女搭档突然跑过来。 老婆看到这一幕惊呆了,看向我问道:“你就是网球王子吗?” “傻瓜,现在我是你老公。”我一笑而过。 男女搭档的话音响起来之后,观众席上的所有人,一惊一乍的站起来,高举双手大喊道:“真的是网球王子!啊……” 全国网球大赛场上,众人点燃了导火线,已经冷静不下来。为了能好好的比赛,时间延迟到观众冷静为止,这一个延长就是两小时,最终开始了网球大赛。 后来,比赛结束之后,我和老婆回到家里,进到屋里。 老婆就跳到我怀里,又亲又抱的说道:“耶,我嫁给了网球王子,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在我获得网球大满贯赛事冠军之后,回到家里,我才得知父母发生车祸,为了不影响我的比赛,两人临死之前都不准任何人联系我,所以决定不再碰网球。” “那你今天怎么那么努力?今天赢了全国大赛!” “现在我只有你一个人,不想让你的梦想失去光泽,今后我就是你的教练,也是你的老公,更是你的搭档。” “哇塞,我的老公就是不一样,好有男人魅力。那咱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你想进国家队还是打世界联赛?” “都要。” “好,我永远在背后作为盾牌,挡住所有的球。” “我爱死你了!”老婆狠狠的亲吻道。 第39章 妹妹的生日 今天是妹妹的生日,一大早高高兴兴的坐在屋里看电视,而我没有事情要做,站在大门口等着爸爸下班。 妈妈是最忙碌的一个人,知道妹妹过生日,太阳还没有下山,就在厨房里准备饭菜,然后打扫房子,变成彻头彻尾的家庭主妇。 可是我站在门口久了,觉得有些无聊,进屋看见妈妈在打手机。 妈妈说道:“家里没有味精了,你从外面买来。” “知道了,还有什么事吗?”通话那头传来爸爸的提问声。 妹妹听见了爸爸的声音,立马过去抢手机,撒开嗓子喊道:“老爸,今天是我生日,记得买蛋糕回来哦!” 嘟嘟…… 通话突然挂断了,妹妹以为爸爸听见了,一脸满足的坐回沙发,继续看着那部偶像剧。 妈妈揣好手机,进厨房里摆桌,又开始忙碌之旅。 不过家里只有我最清闲,杵在大厅一动不动,根本没事可干,因为我不是学生,也不是公司职员,更不是拿着手机的老板。 “我回来了。” 正当我神游中,听到爸爸粗矿的声音,缓过神以后,只看见爸爸手里拿着一包味精。 此时的我感到一丝丝危险的气息,缓缓地退后,还不忘提醒道:“您怎么不买蛋糕回来!” “忘了。”爸爸一瞬间冻住身体,视线不知往哪放。 这时气鼓鼓的妹妹走过去,心里十分的难过,哽咽的说道:“我不是叫你买蛋糕了吗?” “我……” 妈妈感觉气氛不对,拿过爸爸手中的味精袋,开口问道:“没有蛋糕就不能过生日了吗?” “当然没有这个说法,饭菜快要凉了,我们快点吃饭吧!”我配合的说道。 妹妹无奈之下点点头道:“好吧,这次我原谅没有蛋糕,不过下一次我就生气了。” “明白。”爸爸笑道。 《梦幻之记》第39章 妹妹的生日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0章 穷酸秀才 我苦读十年寒窗,却因为高举不中,沦落在京城的街头,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贩卖自己的字迹,变成一个穷酸秀才。 也许这是我的报应,惩罚我没有努力用功,在考取功名的时候,答错了很多题,如今变成这副模样怪得了谁?只怪自己不争气。 今天摆摊卖字迹又不挣钱,早早收摊回家,走在路上,看见一个白发老头倒在那里,立马过去扶起来。 “老伯伯,您没事吧?” “谢谢好心的年轻人,前面有一个酒馆,我们去那里喝两杯。” “不不不,老伯伯,您看我穿的这一身衣服,像有钱人吗?” “我请。” 在老头的盛情邀约下,我松了口,跟着他到了前方的大酒楼。 “这不是今年的考生吗?” “是啊,如今怎么落魄成这样子,如果是我早就悬梁自尽。” “他虽然变成了穷酸秀才,可是人家有自己的生意,在街边摆摊子。” “哈哈哈。” 酒楼里的人七嘴八舌后,就哄堂大笑起来,高举着双手叫好。 我并不在意,因为心里已经承认自己是穷酸秀才,何必去计较这些话语,所以低着脑袋,坐在老伯伯指定的位置上。 “秀才,你想吃什么尽管点?” “我……”当我抬起头,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老板娘,身穿红色的衣服,抹去了胸部,正向这边桌子走来。 老伯伯心领会神的故意问道:“怎么了,难道这家酒楼不好吗?还是人家老板娘丑陋?”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我家里还有事……先回去了。” 正当我吞吞吐吐的讲话,老板娘到了桌边,弯着小蛮腰,把小酒坛子摆放桌面,微笑的说道:“这是我免费送的女儿红。” “咳咳咳……”这时候我想看清楚老板娘的面貌,抬头时,就看到一点点胸部,搞得我一瞬间脸红,侧身坐去,不断地清着嗓子。 “人家已经走了。” “真的吗?” “你到底看见了什么,脸红成这样子?” “我,我没有看见。” “你骗得了谁,脸上都写着呢!” 听着老伯伯的话,我想确认老板娘到底还在不在,慢慢的转过身,桌边果然没有人,却看到老板娘站在吧台里算账,一脸愁眉苦脸的样子。 “还不过去帮忙吗?”老伯伯把我拉起来推出去。 我站起来的时候,犹豫了,可是吧台里面的老板娘却向我求助,那笑容真的蛊惑人心,不过作为一名有知识的秀才,当然得经住这一番诱惑,靠近吧台前,拿过账单跟算盘,不一会儿把账目弄的清清楚楚。 “秀才就是有文化,不如留下来当我的账房管家。” “小生不财,老板娘真是宅心仁厚,谢谢,收留了我这个穷秀才。” “哪里的话。” 随后我在酒楼里什么都干,完全忘记秀才的身份,看到老板娘对我笑,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一个月后,没想到事情发生了转变,一向把我当成账房管家的老板娘,根本不接近我身边,现在却亲自为我端水倒茶,甚至还为我擦汗。 后来,我们洞房花烛夜时,我掀开她的头巾,这才相信,我们竟然能走到了一起。 第41章 豆腐小生赎妻记 我从小跟父亲制作豆腐,然后挑到京城里,卖给那些穷人,或者酒楼饭店。也许豆腐是最便宜的食物,就是没有达官贵人来买,可是吃过我做豆腐的人,都会夸奖一句话,鲜嫩又有弹性。 这一天又把豆腐卖完了,我打算收摊子回家,走在大街上,突然被东西边钱庄的儿子拦路,手里拿着两三串文钱。 我问道:“豆腐卖光了,可以让小生过去吗?” “想要过去可以啊?不过得陪我们走一趟怡红院,因为我们打赌了,谁先花光这些钱,就有资料跟怡红院里的头牌姑娘一度春宵。”东边钱庄的儿子说道。 “那关小生什么事呢?”我不明白的问道。 “你当证人。”西边钱庄的儿子说道。 我无奈的稍微点点头:“好吧,今天卖豆腐也差不多了,小生跟你们走。” 随着东西两边钱庄的儿子来到怡红院门口,就跑出来一群漂亮姑娘,拽着我的衣服拉拉扯扯。 “小生没有钱,只是来看二位公子打赌的事情,先让小生把担子放下来。”我笑道。 “切,穷酸小子,快点滚一边去。”老鸨立马把我推开。 这时候西边钱庄的儿子说道:“不用怕,跟进来吧,小心不要看花眼哦。” “小生对女色还没有兴趣,打赌的事我会作证。” 我回答之间,已经到了怡红院二楼,坐在一个站满红粉佳人的房间,穿着露肩裙子,各种颜色的肚兜抹过了胸部。 “两位少爷,今天要找什么模样的姑娘?”老鸨开心的问道。 “西施在不在,我们就要她来伺候,本大爷有的是钱。” “东边少爷,你还不知道吗?西施只卖艺不卖身,再者说了,叫西施出来陪酒价格可不低哦。” 啪! 东西两边钱庄的儿子同时把钱放在桌上,大概有一千两左右。 老鸨笑容满面的跑出去,不久之后,带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进来,任何女子比不了。 东边钱庄的儿子立马站起来,色眯眯的靠拢过去,一手抓住西施的芊芊玉指。 西施害怕的缩头缩脑,还要保持微笑的说道:“小女子只卖艺不卖身,请三位公子高抬贵手。” “哈哈哈,这个穷小子不是我们的人,他只是一个证人,看一看我们花钱。” “对。”我迅速的起身,连续的点点头,“这就走。” “等一下……” “西施姑娘怎么了?你有事直接跟我说呗!”还没有等西施说话完,西边钱庄的儿子坐不住了,一脸疑惑的问道。 这时我停止脚步,默默的回到位置上。 西施突然偷偷的眉开眼笑,随后轻声道:“今晚谁出的钱多,小女子就跟他回家,当一辈子的夫人。” “此话当真?”东西边钱庄的儿子激动的问道。 “小女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只要把我赎出去,立马跟他入洞房。” “好,我出一千两!”东边钱庄的儿子喊道。 “我出一千五百两。”西边钱庄的儿子跳起来叫价。 西施抬了一下脑袋,看着我问道:“这位公子不喊吗?” “不要为难人家,他只是过来做见证人,我加一千五百两。”东边钱庄的儿子说道。 “你怎么老是跟我抢女人,已经是第十个了。” 我听到西边钱庄的儿子这样说,可想而知,西施要是跟这两个人走,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两手不知不觉的抬起来,大喊道:“一万两!” “还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价钱?”老鸨一瞬间问道。 “我……我……算了。”西边全装的儿子犹犹豫豫的弃权道。 “这个小子挺有钱的,装什么穷人。”东边钱庄的儿子气呼呼离开了。 夜幕降临,我挑着豆腐担子,走在京城的郊外路上,身边跟着一个风尘女子,穿的衣服非常薄,冷得依偎在我肩膀上。 “你一个卖豆腐小生,怎么有一万呢?” “那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拿来赎你了。我只是不想你被欺负,没事,我以后再挣回来。” “嗯,相公。”西施温柔的喊道。 我开心的说:“一万两换来倾国倾城的夫人,真的不亏。”。 第42章 兄弟足球 我出生在豪门世家,因为民国是战乱时期,父母想要香火得到保证,多生了一孩子,他就是我晚出生的弟弟,却从小体弱多病,搞得父母轮流出差,害怕弟弟有什么闪失。 我作为哥哥,年龄已经10岁,而弟弟只是五岁,为了锻炼他的身体,每一天我都带他去自家的足球场锻炼跑步,时间慢慢的过去,在弟弟7岁时,我也12岁了,懂得一点足球技术,就跟他试着一起练习。 这练习就是10年,弟弟不再是体弱多病的小公子,一瞬间长大了。而且父母想把17岁的弟弟培养成继承人,把他送到国外学习金融管理。 说起继承家业这个问题,原先父母对我期望比较高,因为我学习东西很快,可是我偏偏不争气,渐渐的对足球着迷,甚至一踢成名,成为了国家队代表,跟好几个国家比赛取得不错的成绩。 所以父母看见我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把寄托加在弟弟身上,希望他学成归来,而我在家里的地位变了,变成一个陌生人,每当我早出晚归,只有下人跟我打招呼,父母不再看我一眼。 最后抗战爆发,我离开了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位名八路军在战场中奋勇杀敌,当我和同志无聊的时候,就会讲我曾经踢过的每一场足球比赛,也鼓舞很多士兵的心情。 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一共14年的抗日战争结束后,我回到家已经36岁,可是我的身体依然跑得动,战争把我训练成钢铁之躯。 我进家里的那一刻,母亲在战争中牺牲了,只有年迈的父亲还在努力的工作,工作量更加多,因为战后的国家需要大量的生产品。 可是我的弟弟并没有继承家业,反而成为父亲眼中的败家子,其实这个败家子不是吃喝嫖赌,只是不听父亲的话,竟然在足球队里接我的班,成为足球队的队长。不过战绩很差,完全不理想,根本没有赢过,这个足球一瞬间变成众人口中的嘲笑对象。 为了疼爱我的弟弟,我换了另一种方法接近足球队,作为他们的教练。 第一个星期训练很不理想,体力跟不上。 半个月的训练技术不过关,老是越位,或者在运球的时候弄丢足球。 一个月的训练稍微有些成果,可是团队作战能力差,容易被别人钻空子。 为了训练能达到巅峰时期,我亲自穿上足球衣服,与队员进行一对一教导。训练的时间过得真快,很多人趴下了,只有我和弟弟站在绿茵草坪,互相把足球踢给对方,丝毫没有相让的意思。 训练的两个月后,这支球队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天还没亮,每个人就在绿茵草坪上,自己进行超复合训练,先跑一小时,然后自由运球一小时,最后进行了5v5比赛,双方队伍踢的特别完美,彻底的脱胎换骨成为赛场上成魔鬼队。 两个月之前,我申请联赛的资格已经被批下来,带着这支魔鬼队伍去国外远征。那是足球队巅峰后的第一场胜利,开始得到人民的关注,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支足球队伍。 第43章 武林盟主牌 我原来是一个打抱不平的侠客,后来看破了红尘,不再那么一腔热血。为躲避仇家的追杀,隐姓埋名混入京城,变成一个普通老百姓,整天在街上摆摊吆五喝六的。 1368年初,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各路江湖豪杰为了巴结新皇,开始争夺武林盟主之位,江湖大道是沧桑,试问谁会放弃这个机会。 而如今武林盟主已经退隐江湖,可是他的徒弟还活着,因为这个徒弟身上带有武林盟主牌,只要得到这个牌子,就可以号令群雄。 江湖恢复了明争暗斗,各种地方不断的死人,有的被毒死,有的被暗杀,有的被偷袭,有的比武输了,还有的被美色害死。 各种死法接踵而来,弄得民不聊生,无论白天黑夜害怕得不敢出门,吃完饭以后只能大睡。 江湖上掀起的腥风血雨已经半个月有余,渐渐的席卷京城,很多会有武功的人莫名的死了,死因一剑穿喉,身子没有其他伤口。 京城一瞬间流言蜚语,许多人不敢出门做生意,街道控制很多摊位,这让我很高兴,终于不用抢摊位了。 站在自己的摊位上,看着繁华的京城越来越荒凉,心中担忧不已,害怕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神游还没有恢复完毕,一群江湖人士冲进来,把京城大门的守卫全部干掉,手法干净利落,这是武林盟主的其他徒弟。 “师兄,你果然在这里,交出武林盟主的牌子,我们放过你一马。” “这个牌子不能交,那会害了天底下的人,你们还是走吧!” “敬酒不吃吃罚酒,师兄,我们知道你得了师傅的真传,不过我们这么多人,你有把握打得过吗?” “一剑穿喉,你们有听过吗?认为可以打败此人的师兄弟,可以站出来把武林盟主牌拿走。” “你……我们走!” 一大批师兄弟气愤不平的跑开,我只笑了笑,收集街边的摊子准备回家。 “这群废物,害的我不得不动手,啊哈哈!”身后传来熟悉的大笑声。 我不屑的回头一看,男人的剑上沾有鲜血,冷漠的问道:“一剑穿喉,你来找我何必杀了他们,真的想逼我动手吗?” “你已经隐世那么多年,身手不如以前了吧,我害怕你不成。” “我和你原本无冤无仇,可是如今你杀了我的师兄弟,这个仇不得不报。” “呦,隐世那么多年,你还是沉不住气,难怪当不了武林盟主。可是我就是不明白,当不了武林盟主为什么师傅把牌子给你,而不是交到我手里。” “因为我不会滥杀无辜,嗜血同门,这个道理天下人都懂,而你如今变成一个怪物,很多责任在我身上。” “狗屁,不要跟我说这些花言巧语,要动手赶快的,我还要拿着武林盟主牌去交差呢!” “交差?难道是朱元璋派你来的吗?” “废话真多,看招。” 男人挥剑而来,勇往直前的原因是因为瞄准了我的喉咙。 刷! 我脚尖一用力,纵身跃起来,飞过男人的身体,拔出腰中的软剑,朝着男人的天灵盖一划,只见鲜血流下来,当场倒地死亡。 我慢慢的合上剑说道:“你的一剑穿喉是我教的,何必自相残杀,牌子我永远不会交出去。” 第44章 游戏 只要我的朋友一放假,我们就去网吧玩穿越火线,来一场男人之间的较量。 我的朋友喜欢玩团队赛,用狙击枪1对1挑战,而我喜欢爆破赛,谁先把炸弹安置在对面的营地,或者把对方杀死就会胜利。 两种不同的玩法,我们并没有产生分歧,因为两种玩法我们都玩,只是顺序问题,但是根据先前的胜利局来定夺最后的赢家。 今天我的朋友终于放假了,打电话来叫我去老地方的网吧,坐在那里等他,半小时后,我的朋友威风凛凛的赶来,进了网吧二话不说直接开票,然后寻找最好的机子玩游戏。 我们坐在窗子下的电脑桌,登录好账号之后,开始了游戏之旅,我们先玩一局狙击赛,这是他赢得了比赛,后来,玩爆破局时,是我赢得了比赛。 “再来一局生化危机,看谁打怪的积分多,他就是最后的胜利,这个提议怎么样?”朋友问道。 “可以。”我点点头道。 随着生化危机的开局,我全神贯注的操控人物,尽量不要让终结者划到我,如果我被感染了,只能尽量的伤害其他玩家。 13局下来,比赛结果出来了,我最不喜欢玩生化危机,却赢了。 “你不是不喜欢玩吗,为什么打得那么多分?”朋友好奇道。 “可能我不想输,啊哈哈哈。”我大笑道。 三局两胜过去,天空已经暗下来,我们应该回家了。 《梦幻之记》第44章 游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5章 人贩子 世界上有一种人最可恶,就是人贩子,它的由来要追溯到古代,也是历史转变而来,如今的时代科技发达,游乐场项目又好玩,这样的时代往往会出现人贩子。 我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伴随着我童年,又经过青春,最后我长大成人,可是阴影永远挥之不去,折磨着我的一生。 故事发生在90年代,那时候就有呼叫机,各种游戏设施焕然一新,旅行的人就多了。而且我的妈妈也是其中一个,她虽然不喜欢旅行,可是终于有时间放松,只要是人都不会放过休息。 妈妈背着我去游乐场,大概是耳目一新的感觉,所以忘记了我在背后,当她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不能陪在她身边。 我的记忆里是这样的。 人贩子从我母亲的背后把我偷走,放在人贩子家里养了一段时间,然后我被送到其他家庭,当他们的孩子,喂最好吃的食物,买最好看的衣服给我穿。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经5岁了,那名人贩子又来这个家里把我带走,穿山越岭之后,我被寄养在一个农村家庭。这户人家条件非常困难,我再也没有穿过那种软绵绵的尿不湿,那是硬邦邦的一块麻布,贴在我的屁股上。给我吃的食物只有米粥,窝窝头,并没有一顿美味的大餐。喝的水倒是很清甜,可能泉水的缘故,让我有了一种欣慰感,可以勉强的接受这个家庭。 又过了一段时间,两年后,始终如一的人贩子再次把我带走,这次是国外,卖给一个美国大妈,毫不夸张的说就是守寡的女人,可是她老公留了一大笔钱,因为没有孩子,所以通过某种联系见到了我照片,并把我买下来。就这样,我在这家大富豪里生活,可以说的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当时我已经7岁,懂得一点为人处世,为了不被挨打挨骂,我假装懂事乖巧,学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这个女人对我很好,让我上最好的学校,让我坐上最好的车子,让我认识了最好的朋友。这些美好的时光里,我挺会珍惜的,可是好景不长。 最熟悉不过的人贩子来了,像往常一样把我带走,藏在他那个冰冷的怀里,把我带回了大陆。 当我走进一栋房子里,里面住着很多孩子,个个都是齐天大圣,闹得不可开交,哭得昏天暗地,只有一个老奶奶照顾我们。 一晃三年过去,10岁的我才知道,这里叫孤儿院。孤儿院不大,前后都有院子,前院种满了各种花草,后院是一个大游泳池,我们很少出去玩耍,因为老奶奶害怕我们有危险。 10岁我就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懂得各种生活,一口流利的英语得到大家的爱戴,一副懂礼貌的样子,得到了老奶奶最慈祥的笑容,一个最勤快的我,得到了这家院长的赏识,竟然让我出入孤儿院各种部门,从此以后我就是后勤的人员。 后勤的人员一当就是5年,我已经成为了孤儿院的一份子,15岁的我因为口才出众,被各大媒体报道,引来了所有人的关注,有一家公司把我打造成明星。 由于我相貌出众,聪明伶俐,在这家签约公司里受到了极大的宠爱,一瞬间变成了偶像演员,走上偶像演员的道路并不简单,整天除了演戏,根本没有时间去管理其他事情。 可是我不忘初心,通过自己的人脉找到了曾经养育我的家庭,给他们最好的回报。 时间过得真快啊,演员的道路我成功了,成为国民小鲜肉,虽然我得到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心里总有阴影挥之不去,我是忘记不了在家里等着我的亲生母亲。 这一年我取消了所有活动,尽心尽力的找寻找自己的母亲,这一找就是大海捞针,我只记得那个游乐场,却不记得自己的母亲长什么样子,因为年纪太小,当时抱走又留下了阴影,所以只要回忆就会头疼剧烈,根本想不起自己的亲生母亲的相貌。 寻母3万里,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 我只记得她温暖的背后,如果只是根据这一点方向去找,如同天大的笑话。 时间过去了很久,我已经20岁出头,事业正在巅峰时期,一个厄运打破了我的事业,对于来我来说那是幸福的时刻。 我坐在拍摄现场里,背诵自己的台本,突然一个妇人从我身边走过,手里拿着扫把,扫去地面被我们扔得乱七八糟的垃圾。 “可以让一下吗?” 听到这句话,我下意识的抬起脚,不过她的声音有点耳熟,抬头一看,妇人的身板非常娇小,不知不觉中唤起心里的记忆。 我突然脱口而出的喊道:“妈!” 这时拍摄现场的所有人都傻掉了,认为我入戏太深,叫我的经纪人来阻止。 我大力推开经纪人,眼角流出了眼泪:“妈,您不记得了吗,我是从二岁被抱走的男孩?就在这个游乐场里,现在变成了拍摄现场。” “真的是你吗?”妇人不敢相信的丢掉扫把,抚摸着我的脸蛋,泪水哗哗流下来。 我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就毁掉事业,可能我的出生会影响公司的名利,立马跟我解除签约。 我随着母亲回到家里,房间虽然小,可是经过我的努力,当上了最年轻的外交官。 然后我再次成为人们的焦点,有很多著名的记者想要私家访谈,却被我一一拒绝掉,可是我没有拒绝喜爱我的人,经常收到一些礼物,为了回报粉丝,我写书属于自己的一本传记。 第46章 赛车手 我是一个多种车型的赛车手,参加各大城市举办的赛季,不是冠军就是没有名次,因为我追求速度,不顾别人的死活,在赛道上把油门踩到最大,一瞬间变成碰碰车比赛,所以失去了比赛资料。 赛道上有很多人怕我,只要有我参加的比赛,其他赛车手就躲得远远的,举办方也是一样,竟然剥夺我的比赛资格,让我在家里休息。 然而我并没有闲着,去报名最残忍的比赛项目,在这里我吃得最香,名气越来越火,不知什么时候传到了远在天边的赛车举办公司。然后我收到邀请函,参加一场多型车辆的越野比赛,赛制非常的残酷,路程一共有六天五夜,穿过大半中国的土地,终点站在西藏。 这种赛事我打心里喜欢,不过唯一让我苦恼的是,我没有专业的赛车队,如果赛车停在各大城市的休息站,根本没有人帮忙换轮胎,或者修理车子。 但是呢,我不担心各种车子,因为在我比赛的生涯里,攒下的钱买了各种车型。 两个问题的出现,我已经解决掉一个,剩下的不知道怎么办,只好找到当年的合作团队,在我诚心的邀请下,这些人终于同意了。 两个问题得到了迎刃而解,我跟我的团队开始测试车子,还有我过硬的技术,测试完美的时候,距离赛车比赛剩下一天。 当天晚上我们喝的伶仃大醉,每个人都做到了酒后吐真言,可是第二天醒过来,早就把那些话题抛在脑后,只剩下比赛的紧张心情。 我和我的团队把车子开到第一站,随着激动的心情,远程越野比赛正式开幕,而我坐到赛车里面。 赛制规则…… 第一站,在举办方的场地比赛,要开小型塞车。 第二站,开往另一个城市的途中,用华丽的跑车。 第三站,一段较长的沙漠赛程,必须是庞大的越野车。 第四站,开进西藏,这是一段平坦的草坪,就要用草坪车。 第五站,脱离草坪之后,这一段弯弯曲曲的高速公路,这时要用专业的跑车。 如果完成五个阶段的路程,终点站在西藏的雪山下,而我的团队就在那里等着。 六天五夜过去了,我坐在车里面依然精神抖擞,就像打了一针兴奋剂,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前方。 我的赛车进入了最后阶段,那是一条笔直的终点路线,油门可以开到最大,眼看着车子渐渐的靠近终点站,心里有点紧张,生怕后面的人会超过我,所以我不放心的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人追尾。 正当我缓过神,已经进到终点站,一群人把我围住,满脸蒙圈得下车之后,众人把我抛到天空。 这说明我战胜了自己,因为这一段漫长的路程,我认认真真的开车,没有挑衅其他人,也没有把赛道变成碰碰车现场。 越野比赛过了一段时间,我再一次成为专业赛车手,接下来,就是参加各个公司举办的赛季。 第47章 全家福 自从大姐、二姐、妹妹嫁人了,就没有聚在一起吃饭,使得我们的感情渐渐疏远,不再像以前那么天真可爱。 由此后,我决定带着女朋友回老家,并通知生活在各个地方的家人,请求他们回老家集聚一堂。 第二天傍晚,大姐、二姐、妹妹、奶奶、爸爸、妈妈、女朋友、还有我,一共八个人坐在大厅里聊天,随着时间慢慢的流逝,彼此间的代沟稍微有变化,不像初次见面那么尴尬,懂得互相礼貌的问候。 夜深了,我的女朋友因为老师布下的作业,不得不离开大厅,去了我房间做作业。 然而我注意到女朋友的擅自离开,立马追上二楼,进入屋里一看,女朋友穿着抹胸的睡衣,叭在被子上算题。 我问道:“不冷吗?” “现在是夏天!”女朋友低着脑袋的说,“不要打扰我,作业做不完的话就会被罚,你负得起责任吗?” “如果我帮你做呢?” “我读的书也不少,你骗不了我,这可是高中作业,你会算出这个题目,我就亲你一口,这个奖励怎么样?” “给我看看。” “反正你做不出来。” “等着!” 我立马坐到床边,开始阅读题目,原来是一道数学题,拿起笔就写出答案,然后递到女朋友手里。 女朋友不相信的说道:“我不相信,这是瞎猫子碰上死耗子,有本事再算一题!” “好。” 女朋友冲着我瞄了一眼,递递过去语文本,疑惑的说道:“如果你做出第二页的第十八题,我就给你亲个够。” “此话当真?” “当然。” “等我一分钟。” 我说话完之后,把书翻到第二页,阅读题目用了十秒,拿起笔就快速的写,时间一点点的流失,快要到一分钟时,迅速的把语文本丢在女朋友面前,做了一个饿狼扑食的动作。 女朋友突然惊慌失措的说道:“好吧,我输了!” “我来了……” “等下,万一有人进来怎么办?你先把门关上。”女朋友立马打断我的开心,指着木门说道。 “给我五秒钟。”我把话说完,跳下床,朝着门口跑过去。 “你们在干嘛?”突然听见熟悉的声音,随后大姐进来了。 趴在床上的女朋友慌张的端正坐姿,微笑的回答道:“我们正在做作业,他真的很聪明。” “哦,我以为你们在吵架呢,在楼下都听见声音了。” “没有。” “好吧,天色已经晚了,你俩快点熄灯睡觉,明天还要早起来做饭。” “睡觉?” “对啊,这么晚了你还想去哪里吗?” “没,没有,我,我只是……”女朋友随着吞吞吐吐的口语,随后消失了话题。 “晚安!”大姐微笑的退到门外面,轻轻把门关上。 女朋友立马问道:“不是还有房间吗?” “有,不过女生到男方家里要同住一间房,除非我去你家才会住一个房间。” “这是传统习俗吗?” “对,你不想跟我睡觉也有办法,我在地上睡觉就好了。” 随着两人的话题,我在地上铺了床单,可是当我关灯的时候,女朋友已经进入梦乡。我帮她盖上被子,收拾床尾的一堆书,然后才躺在自己的床位上,看着窗外射进来的月光,感到了幸福美满。 第48章 冰河时代 22世纪末,全球变暖越来越严重,北极冰山和南极冰山融化了,海冰面积逐渐上升,淹没了地平线的大地,人类进入冰河时代。 可是人类不放弃家园,在冰面上建起来房子,冰面上虽然寒冷至极,但是依然快乐的生活着。 23世纪末,人类已经在冰面上生活一个世纪,已经书写了一段历史,这段历史没有想象那么简单,却充满了危机。 这时我出生了,可是父母在一次捕猎的过程中,被水里的蛟龙吃掉,我长大成人之后,开始跟大自然抗衡,去到很远的海洋王国,在那里建起一座房子,等待那些变异的海洋动物出现。 离开冰面大陆已经三个月,在海洋王国的正上方,没有任何收获,只有挨饿的日子里。时间依旧在流逝,海洋王国的冰面上变得更加寒冷,然而我带的粮食很少,还有一把巨大的铁叉。 正当我躺在床上绝望的时候,冰面微微的颤抖,随手拿起床边的铁叉,突然我被撞飞起来,然后稳稳的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只见一条变异的鲸鱼卡在楼梯间,尾巴用力的拍打台阶,张大着嘴巴想要咬人。 我不慌不忙的拿来粗大的绳子拴住鲸鱼的脖子,大力拉到二楼宽敞的地板上,眼看着鲸鱼垂死挣扎,再看一看这条鲸鱼虽然庞大,但是变异的原因,身体里面已经完全腐烂,根本没有重量感,就能轻易的把它吊起来。 这条鲸鱼完完全全被我固定住,仔细观察着身上,根本没有爸爸当年留下的伤痕,所以这条鲸鱼不是袭击父母的海洋生物。 正当我失望的时候,地板上再一次震动,而且震动越来越激动,顺手拿起铁叉摆出攻击的姿势时,地面慢慢的裂开。 我刚想大力的插进地板下,突然从梦中惊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已经睡不着觉了。 《梦幻之记》第48章 冰河时代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9章 蹴鞠 春秋战国时期,民间流传了一种娱乐***,那就是蹴鞠,而蹴鞠的发明人就是我,一个年纪不大的青年人。 我生在齐国,家中的亲人已经离世,而我作为一个孤儿,被宫中的太监捡到,然后在后宫里长大。 十八岁正是花样年华,因为得到后宫娘娘的赏识,把我介绍给齐桓公,当上贴身护卫。 这一天,战力排名第一的魏国派来特使大人,邀请齐王参加逢泽之会,其目的就是想羞辱每一个国家。 参加目的还要编排一个节目,如果这个节目的创办人得到第一名,他属于哪个国家,那个国家就会得到一定的名誉。 大殿之上,齐桓公苦不堪言,我作为贴身护卫,只好冒死站出来应战。 齐桓公大怒的问道:“你会什么项目?” “蹴鞠。” “那是什么玩意儿?” “一种娱乐性的游戏,可以锻炼身体,也可以切磋各个国家的人才素质。” “好,我命令你立马训练一大批军队,让他们跟你去参加比赛。” “大王,我只要两人即可。” “依你!”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东宫变成了一个蹴鞠训练场,而我作为国家的使命官,没有任何人敢打扰,包括万人之上的齐桓王。 一个月以后,魏国开办的逢泽之会已经到了,我带着蹴鞠队前往魏国迎战。 逢泽之会正式开幕,各个国家花样百出,有骑马射箭,比武纳贤,还有我提出的蹴鞠比赛。 经过几轮比赛,也许是其他国家没有见过,连连败退给我们,剩下的只有强大的魏国。可我总觉得接下来的比赛有可能挑起战争,意义摆在面上,如果我代表齐国输了,就会得到弱国的名号,每一个国家就会虎视眈眈。 不过我们齐国赢了,魏国也可以用借口来说,齐国不知好歹,一点面子都不给魏国,发兵讨伐在所难免。所以我在赛场上左右为难,思考应该赢不赢。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队友却踢进几个球,我只好反应过来,朝着敌军的竹筐踢进蹴鞠。 后来,两个时辰下来了,齐国120分赢了魏国119分。我回到齐国之后,很多人对我不理解,甚至举荐齐王把我凌迟处死以泄民愤,可是齐桓王没有下旨,并把我叫到御花园。 “把蹴鞠踢进敌军的大门,就是不怕本王杀了你吗?”齐桓王问道。 “大王,如果您要杀我的话,我早就活不成了。” “好,有勇有谋,本王甚是喜欢。” “大王,您为何不问我把蹴鞠踢进敌人的竹筐呢?” “这个还要问吗?我身边的娘娘都看得清楚,你以120分赢了190分,好让魏国下台阶,也显得的我们国家强大,根本没有哪个国家敢侵犯” “大王英明。” “这样吧:你以后就当齐国的大国师,外交事务一切交由你来办。” “是。” 然后,我得到了一定的权力,开始扩大蹴鞠队,参加一年一届各个国家举办的蹴鞠大会,并且取得了第一名。 第50章 聚会 一个老同学邀请小学的所有人,想要举办一场盛大的联欢,为了凑齐人数,可以带来你认识的亲戚朋友。 大型联欢晚会定在老同学家里,因为他的父母在外面打工,可以放肆的玩了。买了很多啤酒,摆了很多饭菜,就像自助餐一样,拿着碗筷就可以盛到东西。 一个小时后,热闹的联欢渐渐的消失,却变成了宴会,大家都吃碗里的饭菜,互相不理对方的话茬。 我感到无聊的时候,隐隐约约听见电视剧声,悄悄的走进左边房间,就看到老同学躺在沙发上,看着老式的片子。 “还有其他片子吗?”我问道。 老同学快速的站起来,从旁边递给我一堆碟子,微笑的说道:“这里有新版活佛济公,还有旧版的天龙八部,你喜欢看什么自己放?” “算了,我都看过了。”我转身走出房间。 然后我来到大厅里,站在人群中,老是被两个女生盯着看。 此时一个陌生女生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这里有点无聊,可不可以带我去你家玩?” “你是……” “噢,她是跟别人来的,我也觉得这里无聊,可以走吗?”一个认识的女同学打断我。 “原来你们认识啊!”陌生女生惊讶的说道。 我点了点头道:“走吧!” 后来,我们三个人离开老同学的家里,走上一段台阶,我时不时回头看不认识的女生,穿着打扮不像农村,应该是从大城市里来的。 正当我神游时,听见妈妈的声音:“我们已经吃饭了,你现在才来吗?” 我抬头向左边看去,妈妈站在家门前的平台,探着头往下看,立马挥手的回答道:“今晚有两个客人,家里人睡着了吗?” “没有。”妈妈开心的说。 随后我带着两个女生来到厨房,家里人都在这里,每个人站起来打招呼。 我看着认识的女同学问道:“记偶咩?” 突然大城市的女生跑出厨房后门,大家一瞬间懵了,大小眼瞪着对方,杵在原地不敢动弹。 这时候女生悄悄的探头进厨房里,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以为你们要把我卖掉,所以害怕的跑了,可是你们没有追出来。” 我无奈的笑道:“我们什么时候说要卖你呢?我只是问她吃饭吗?” “对,我们说的是侗话。”女同学回答时不断摇摇头,感到一丝丝崩溃。 “哈哈哈!”陌生女生尴尬的笑着,然后坐到凳子上。 第51章 全面战争 未来世界进入末期时代,中央一直保持文明口号,可是外来的侵犯已经兵临城下,这时候党内出现了反抗军,国家一夜间变成人间地狱。 内战、世纪之战同时降临,一个月后,国家面临分解的状态,不过,此时被赶到西边的人民,聚在一起结成民兵,开始抵御两种战争。 我是民兵创建人的儿子,从小经历过战争的残酷,锻炼了一颗石头心脏,父亲想让我继承他的位置,但是‘民兵’以人民为主,应该不可以好独权主义。 我和父亲产生分歧后,被赶到了东边的旧党,在这里没有战争,人民生活的很快乐。 后来,国家出现了三足鼎立,势力都不容小视,然而外来的战争就是要打垮这个问题国家,我只能参军。在旧党我作为一名教官,教一些未成年锻炼身体,以防国家进入全面战争的时候,能上战场奋勇杀敌。 由于侵略战争的降临,三方势力拧成一股绳,向侵略者迎战,国家进入了全面战争,而且我教出来的小兵死在战场上。 侵略战争抗争赢了,可是旧党、反抗军、民兵依然保持着敌对的想法。我只好站出来,作为一名外交官,游说三方势力需要团结,才不会永远的强大。 外交官一当就是十年,我已经30左右岁,不过旧党、反抗军、民兵三方势力渐渐的化解矛盾了,愿意合并在一起,变成一个完整的国家。 合并起来很容易,但是政治上出现了问题,谁都不愿意让位,人民又开始提起的武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一个国家变回三足鼎立,本来没救了,可是我辛辛苦苦的劝说成功,如今却因为不想让位,再次打破和平的号角。 正当和平即将要瓦解的时候,民间流言四起,说我适合当这个国家的领导人。 一传十,十传百,传到最后震动了三方势力的根基,很多得到我的帮助的人们,纷纷上街示威,形成了强大的势力,再也没有看见三足鼎立的人,因为摘下了身上的三方势力徽章。 当天晚上,旧党、反抗军、民兵三方创建人出现了,邀请我参加贤者大会,并给我戴上国家领导人的高帽子。 自从我戴上高帽子,依然保持着三方势力,不过庆幸的是,这三方势力变成了保卫国家的军队。 第52章 暗恋 我从小喜欢一个女孩,却不敢表白,长大之后,渐渐的变成暗恋。 女孩越长越漂亮,追求者就多起来,不过女孩也懂得拒绝,许多追求者不再那么固执。 然而我还是不敢表明心里话,时间就这样过去,年龄随着大起来,女孩进入高中,我和她几乎没有机会见面。 相思病发作起来真要命,不哭就是沉默,不沉默就放声大哭,哭泣的时候又不敢告诉别人,只是蹲在一个角落里抱头痛哭。 我在相思病的日子里度过,整个人变得坚强起来了,再也不是爱哭鬼,可是心里没法忘记自己喜欢的女孩。 今年春暖花开,女孩放了暑假,我就去她家下面偷看,然后女孩出来了,后面跟着一个男孩,脸蛋非常的眼熟,那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 我看着两人手拉手走下台阶,只是听见了两人的对话声。 “这个礼物喜欢吗?” “嗯。” “那我们去河边玩吧,那里的景色很美,特别适合你今天穿的这身衣服。” “讨厌。” 女孩说完话,朝着前方的公路跑去,男孩并没有追上去。 我看到这个机会的时候,立马追上女孩,来到了公路的转弯点。 女孩停止脚步,满脸通红的回头说道:“手链很好看,哦,对不起,我以为是他呢?” “你真的喜欢吗?” 女孩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但是我的视线移到手链时,女孩害羞的遮住女款手链,然后向我点点头,示意她要去找男孩。 我见到女孩这样的动作,并没有流下眼泪,只是一个苦笑,慢慢的转过身,悄悄的扔掉男款手链,朝着另一条小路走去。 《梦幻之记》第52章 暗恋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3章 一枝独秀 母亲生下我以后,因为难产而死,此时的后宫正在争夺权力,一个太监为了我的生命安全,让我在东宫生活,任何人不知道我的存在。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15岁那年我在御花园游玩,忘记了打扮成太监,流言一瞬间起来了,传入三宫六院的耳朵里。 刹那间,我感觉身边的人用怪异的眼光盯着,接下来一段时间里,东宫的仆人渐渐消失了,后花园的池塘里漂浮很多尸体。 事情闹大了,太监怕我有个三长两短,立马告诉了皇上,就这样举办加冕仪式,封我为皇子,这样一来就没有人对我下手。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三宫六院在争斗中慢慢的浮出水面,不再像以前那样,在暗地里拼过你死我活。 后宫的争斗依然逐渐明朗之后,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生母到底是谁,一直住在东宫照顾我的奴婢,她就是我的亲生母亲。太监为了保全我两母女,对外宣布我和母亲都死了,然而我如今长大成人,再一次为社稷江山而着想,只能让皇上召高天下,这个国家后继有人。 后宫的争斗越发频繁,我所要保护的人就是那个奴婢,首先让她呆在我身边,一待就是一年。 这天,三宫六院该战斗接近了尾声,一个仆役回来告诉我:“皇子,你母亲死了!” 我匆匆忙忙的跑去御花园,只见地上躺着那个奴婢,嘴巴流着血,嘴唇是紫色的,一看就是中毒身亡。 这时候父皇跑过来,流着眼泪问旁边的三位娘娘:“她是怎么死的?” “明知故问,她是被毒死的,没有看见嘴巴是紫色的吗?” “不,三位娘娘没有害死人,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什么?” “对,所有人都给我离开,我要在这里呆一会儿。” 父皇让所有人离开御花园,而我还没走开,一边愤怒,一边问道:“后宫明争暗斗那么多年,为什么不把他们废除,父皇,难道您不知道留着这些嫔妃就是最大的祸害吗?” “你还小,根本不懂什么,你也给我退下。” “父皇,为什么不让我登记,直接把三宫六院废除掉,反正留着也是一个祸害,现在死了那么多人,您还要留到什么时候?” “退下。” “走就走,反正我也不想当着我没有权力的皇子,总有一天我要离开东宫。” 我把话撂在那里,不知道父王有没有考虑,反正我已经到了东宫,气呼呼的抓住那名抱养我的太监,紧勒的脖子按在地上。 突然一名带刀侍卫跑进来,劝说道:“皇子,皇上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你不能像小孩子一样耍脾气,既然封你为皇子,日后你肯定登基宝座,到时候再把三宫六院废除掉,不就行了吗?” 我听到这些话,心里感到平衡很多,立刻松开奄奄一息的太监。 时间又过了一年,三宫六院的战斗依然在继续,可是我却改变了态度,努力的读书写字,努力的锻炼身体,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废物皇子。 当我心静自然凉的时候,已经十七岁左右,父王卧病在床宣布退位,让我继承大同。 加冕仪式结束之后,我才知道三宫六院的意义,但是我依然狠心的废除掉,娶了一个女人。 第54章 做生意 随着父母的年龄老去,能干的活越来越少,为了不被社会淘汰,所以有了人争一口气的想法,产生做生意的念头。 这个念头好与不好都有两面性,因为父母没有做生意的经验,害怕败本。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父母上班这么多年,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点积蓄,可以拿来做小本生意。 所以我出了一个主意,在生活的城市里开小卖铺,想法出来时,父母就欣然同意,毕竟这个生意不花费体力,只要记住物品的价钱,等到别人来买的时候,补多少钱给别人。 小卖部的念头一出来,父母去看了好几个门面,经过半个月的精心挑选,在城市的中心有一个小门面,价格非常便宜。 我去看门面有多少平米,父母已经买下来了,花掉一大半的积蓄,剩下的钱用来装修。 等到装修完毕,父母已经把买来的商品摆在货架上,变成了一个小卖部的模样。 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卖部的生意有时好,有时不好,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坚持下去。第一次做生意根本不懂得什么,客户上门买东西,立马凑上前跟着他。让顾客感觉到很尴尬,觉得以为是小偷,结果不买东西就走了。 小卖部开了半年多,生意变得越来越淡,此时一个厄运来了。这个店面居然没有证,政府立马收回了使用权,幸好的是把我们的钱还回来了。可是没有了小卖部,看着满屋的商品卖不出去,心里一下子感觉空落落的。 正当我和父母慢慢不热的时候,我又想到了一个主意,家乡不是有一个房子吗?第一层那么宽,只要装修好了,可以变成大型超市。 父母听了我的意见,用半年攒下来的积蓄去装修,一个星期以后,家乡的木房子第一层,竟然变成了大型超市。 从小卖部变成大型超市,中间来袭酸甜苦辣,只要我和父母知道,那些汗水永远擦不完。 《梦幻之记》第54章 做生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5章 高老庄 唐朝初期,有一个镇叫高老庄,那里本来就是世外桃源,村民生活的自由自在。 这一天,村民养的猪不吃不喝,很多人束手无策,正当苦恼的时候,所有的猪正在变化,变成人的模样可以站起来了。 变成猪妖之后,第一时间想要霸占高老庄,强娶大家闺秀,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情况下,村民拿起武器反抗,高老庄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终于迎来了胜利,猪妖退避高老庄附近的林子里,建起了自己的家园。 村民虽然险胜猪妖,但是不能松懈防御,高老庄也建起了高高的围墙,再次恢复平静的生活。 随着时间快速的流逝,五年之后,正当村民过着幸福的日子,已经完全变样的猪妖,对高老庄发起了总攻。 猪要变成有纪律的军队,穿着统一盔甲,手拿着有法力的武器,扛着爬梯冲向高老庄的围墙下面,立起楼梯开始发动攻击。 可是高庄的人们过了那么久的时间,早就忘记猪妖的存在,所以缺乏战斗的意识,身体方面不在那么矫健,每个人变得懒惰,有力无气的拿着武器进行抵抗。 这一战就是半个月,猪妖把高老庄围得水泄不通,开始缺粮少水,弄的村民苦不堪言,有很多人已经倒下了。 然而猪妖变得越来越聪明,时不时给高老庄施展压力,一天攻击三次,让高墙里的人再也没有抵抗能力。 战火已经延续了一个月,高老庄只有高高的围墙,村民早就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大部分饿死了。 猪妖看准时机,吹起号角发起最后的攻击。兵力达到了十万人,看样子,五年来猪妖一直在屯兵积粮,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十万猪妖分成三路,把高老庄包围起来,无论水路、陆地、天空,就连一只苍蝇也逃不掉。 围城开始了,猪妖做很多香喷喷的食物,然后敲锣打鼓,想引来高老庄里面的人的注意,不过活着的村民,依然在坚持,因为他们心里明白,只要出了这个大门,等待着的只有死路一条。 接近傍晚的时候,猪妖撤走所有的食物,不再有耐心等下去,一直在指挥猪妖的统领,从超大的轿子里走出来,这个猪妖长得最像人,面貌非常的秀气。 他拿起旗子一挥,十万猪妖开始攻城,城门刚要破开的时候,一道金光闪闪的电劈下来。 只见穿着金红铠甲的猴子站在城楼上,肩膀扛着如意金箍棒,脑袋上的紧箍咒散发光芒,却毫不在意的微微抬起左脚,一跺下去,引起震荡之力,正在爬墙的猪妖们,变成了灰尘被大风吹走。 猪妖的统领看见这个场景,吓尿了,跪在地上爬过去,一番求饶之后,齐天大圣孙悟空收回了金箍棒,也知道这个猪妖统领的名字叫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贬下凡间。 然后,天蓬元帅改名为猪八戒,跟着孙悟空去找唐玄装,加上沙僧,一起去西天取经。 第56章 开房达人 我的爱好很奇葩,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存在,没有人可以超越,那就是开房。 爱好开房对我来说,算是家常菜,一天不吃浑身难受。可是话又说回来,我开房不带任何人,只想独自享受宽大的床位,安静的空间,那种与世无争的气息。 看着房里的装修风格,就有一种喜欢,无论什么类型的主题房,都可以住得舒服。 我生活的城市是旅游胜地,所以很多企业家,建起了一个旅客住房区,就在我家后面。一眼望去,眼前就是一个超大的斜坡路,出口处用木制的门,两边都有保安亭,门的上面有一块匾,刻着繁体字,根本认不出来。 进入门之后,就是一个宽敞的广场,四处都有木房子,也有两座高大的砖头酒店,外表刷的漆非常夺目,让人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立马会让我掏钱去开房。 这个旅客的住房区,大部分的房间我都住过,只剩下这两栋酒店,因为价钱定的太高,所以心里不太感兴趣。 但是呢,我今天的心情很开心,用着轻盈的脚步走进大木门,站在广场上,看着那两栋酒店,心里觉得非常痒痒。不由自主的拍了拍口袋,掏出钱包一看,这些钱可以开一天的房间。 我进了酒店大厅,一个美女经理过来,温柔的问道:“先生,住店还是找人?” “还有总统套房吗?” “当然。” 美女经理回答我完了,走进吧台,为我登记住房的名单,然后给我一张白色的房卡。 我以激动的情绪,乘坐电梯到了九楼,房卡一刷,只见富丽堂皇的房间在我面前呈现,一个超大的床,落地窗可以看见城市的美景,晶莹剔透的吊灯,亮着白色光芒的颜色,宽大的液晶电视,装在床尾的墙面上,那个金色的沙发,只要坐上去一弹一弹的软趴趴。 我进到浴室里一看,超大的浴缸放在地面上,那颜色非常的洁白,梳妆柜台上面,放着一大堆护肤品,让我来不及涂完,就到了晚饭点。 这个酒店也提供饭菜,可是价格真的很高,一顿下来,可以买一个名牌的手机。可是我顶住了诱惑,关上房门,一溜烟到了外面,吃着便宜又好吃的饭菜。 第57章 护送小狗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句话自古以来都有,而我从小特别喜欢养小动物,因为家里的关系,也可能爸妈认为我没有责任心,所以导致爱动物的心施展不了。 长大以后,慢慢随着时间的成熟,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少年,因为这个原因,父母带我去村里专业养小狗的家里,买给我一只小狗当作鼓励奖。 我一眼就看中黄色的小狗,一身毛茸茸,肚子圆鼓鼓的,当我抱起小狗的时候,那双害怕的眼睛盯着我,尾巴夹在双腿之间,可是小狗越害怕越可爱。 小狗在我怀里躲着,脑袋里只想着赶快回家,突然听见小狗的惨叫声,回头一看,两只大狗气势汹汹的跟在后面,地面上有血。 这时我才看见,小狗的两只脚被咬了,尾巴的毛尖不见了,再一次确定两只大狗的嘴巴,牙齿上卡着黄毛。 我心里非常的生气,可是跟在后面的两只狗太大,我反而害怕的缩头缩脑,不忘记怀里还抱着小狗,心里再害怕,也要保护小狗回到家里。 来到一条路上,这里非常狭窄的通道,悬崖有十米高,如果有恐高症的人绝对不敢走。然而我虽然没有恐高症,可是后面跟着两条大狗,万一被它们撞下悬崖,虽然不会死,但是压到了怀里的小狗有可能断气。 心里想到这些的时候,已经来到田埂的中间,这里是排水处,土壤非常的湿润,如果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可能就会摔下去。 这时候的我只能一心二用,看着脚底下的泥土,然后再看怀里的小狗,腿上的血凝固了,不再像下雨那样滴答滴答的流。 正当我踩进泥土里,不知道我应该高兴还是不高兴,因为我耳朵里没听见两只大狗追来的声音,欣喜若狂的时候,不自觉的慢慢回头,只见两只大狗站在那头,夹着尾巴害怕得不敢动弹。 看到这种情形,我终于松了一口气,缓缓的转过身,小心抬脚走过最危险的路段。回到家里,我紧急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可能是喜欢养小动物的兴趣,让我学习了兽医的知识。 第58章 蜀山外传 随着时间的变迁,仙剑派已经灭绝了很久,蜀山不再是道家修炼场所,凡人修真从此变成一个笑话。 我是一个求学之人,所以来到了充满仙气的蜀山,想得到蜀山的武门绝学,早日升仙得道。 当我迈进大门那一步,却变成一个娱乐场所,很多道家穿着破破烂烂的白色衣服,手上并没有剑,只有叮叮当当的酒葫芦。 看到这样的混乱场面,我没有轻言放弃,反而多了期待感,以为这是蜀山给的考验。所以我开口跟他们说,要来这里学仙术的时候,所有人捧腹大笑,根本直不起腰杆。 后来,我懵懵懂懂的被选为真武长老,让我管理蜀山的一切活动,什么地方都可以去,这种待遇我是平生第一次遇见。当然没有放过机会,来到了武术阁,这里有很多的炼丹鼎炉,木架上放着各种的仙术书籍。 我拿起其中一本就练起来了,死死的记住口诀,然后摆了五六个动作,身体立马有感应。 在武术阁这段时间里,除了看书,还要照顾师兄们的吃喝拉撒,现在蜀山由我掌控,一些琐碎的小事都要我管。 随着时间越来越久,师兄们终于出了一次远门,因为蜀山里有太多的事情,让我抽不开身跟着他们去游玩。 傍晚时分,师兄们扛着许多麻袋进来,脚步非常的着急,脸上开心的笑嘻嘻。我跟随他们来到了顶楼,站在楼梯口,我突然飞起来,我高兴的飞过去告诉师兄,只见麻袋被打开了,散发着金光闪闪非常的刺眼。 我一下明白,原来他们下山打劫去了。 《梦幻之记》第58章 蜀山外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9章 夜闯紫禁城 今天我接到一个追杀令,夜袭紫禁城,杀掉狗皇帝。 凌晨一点,我穿黑色的夜行衣,纵身一跃,飞上了皇宫的顶楼凉台,看着不远处的御书房,亮着微不足道的灯光。 我快速的把拔刀,飞过竹子搭成的正方形门框,稳稳的站在房顶。此时吹来一阵风,感觉到了一丝丝杀气,刚想后退到竹子上,从四面八方跳出锦衣卫。身穿纯黑色的布料,加上一顶帽子,手中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 我话不多说,脚尖一用力,脚下的瓦片碎了,立马飞到竹架上,举着剑说道:“有幸跟七锦卫动手,我感觉到很荣幸。” “天下第一刺客,我们不是来捉拿你归案,听闻,你的轻功比西门吹雪还要好,我们想跟你比试一下。”统带说道。 “如果我赢了呢?” “我们会放你过去,不管你做任何事情!” “那还废话什么?” 我把话撂下,收好手中的刀,来一个蜻蜓点水,踩着瓦片跑到别的房顶。 身后跟着七个锦衣卫,个个身手了得,每一步脚力非常小,瓦片根本没发出任何声音。我见到这种情况,只是回头一笑,朝着院中飞下去,换了一个轻身如燕,踩着门柱上跑在前面。 七锦卫看见我改变策略,迅速跟随我的脚步,刚想立着身体踩在门柱上面。 两个锦衣卫立马落在院中,懊恼的指责道:“天下第一刺客,你也太赖皮了吧,哪有人立着踩上门柱跑来跑去?” “我啊!” 还剩下五个身手矫健的锦衣卫,跟随我的脚步上了房顶,然后来到竹架子,我站在左边的顶端,然而五个人站在右边的顶端,重量显而易见,竹架慢慢变得弯曲。 “你们是赢不了的,还是让我去杀了那个狗皇帝吧!” 统带挥着剑提议道:“接下来我们比平衡感,把武器插在地上,站在柄子不能动弹,谁要掉下去就算输了。” “没问题。” 刷刷刷…… 话音未落,我们六个人甩下手中的武器,插入地面,然后飞下去,稳稳的站在柄端。 半小时后,有两个锦衣卫脚下的武器摇晃越来越严重,完全失去了平衡感,渐渐的落在地面。 这时候,锦衣卫只剩下三个人,依然跟我站在武器上比试,由于进入三更半夜,紫禁城的风太大,拂过每个人的身边,那边的三个锦衣卫摇摇晃晃,但可以坚持下去。 时间慢慢的流逝,因为比试过程中太无聊,我只好站着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一群锦衣卫站满院中,身后是一位黄袍加身的皇帝,把我堵的插翅也难逃。 统带说道:“天下第一刺客,这下你跑不了,乖乖的投降吧!” “啊哈哈!”我只是大笑,低头一看,依然站在刀柄上面,“我想留就留,想走就走,哦,这把武器留给你们当作纪念,下次我来取的时候,可不会陪着你们这样玩。再见!” 刷…… 一群锦衣卫看着我消失在刀柄上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经过我这样一闹紫禁城,很多自以为武功高强的人,模仿我夜袭紫禁城,最后被抓了。 然而我的名号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比西门吹雪的名声还要大,有人提议我们比试一场,看看谁更胜一筹。 可是那只是一个幻想,我们并没有仇恨,所以决斗一事从来没有发生过,然而我的武功变成了一个谜,只知道我的轻功比西门吹雪还要好,可是武功方面不好说了。 以上说法是民间传言,可是我认为,能进得了紫禁城,武功一定要非常的好,要不然夜闯紫禁城只有死路一条。不过我做到了,这也证明我跟西门吹雪的武功在一个等级。 第60章 浮云之城 随着时间进入未来世界,集团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挖完地球所有的资源,饮用水慢慢的变质,高山也被夷为平地。 到了未来世界的中期,沙漠没有高峰的挡住,吹来的风变成了龙卷沙尘暴,覆盖整个地球。人类开始在外太空建起家园,取名为浮云之城。 可是浮云之城由十八个国家建成的联盟,内政却产生了矛盾,五年后,浮云之城划清界限,分成九个庞大的组织。 组织之间不能随意的相通,要想去别的地方,就要买通行证,这样的规定持续了两个月,突然三个组织爆发民族战争。引发一场不知名的病毒侵害,有的人死了,有的人活下来了。 而我就是其中的幸存者之一,并不知道自己的记忆,十年之后,我成天生活在1号组织里面。每当我醒来,记忆会一点点的恢复起来,身体上面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这两条腿,变得非常铿锵有力,只要轻轻地一跳,就可以蹦十米高。 每天我一起床,迎接美好的一天,看着窗外照进来的阳光,非常的刺眼又温暖。我住的地方在贫民区,一眼望去就是悬崖峭壁,只要掉下去,就朝着地球表面自由落体。 1号组织在九大地区的东边,最接近太阳的地方,也是最贫困的地方,因为我所在的组织,连接点只有两大组织,那就是2,3号。 贫困区是我的家,记忆里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可是我一身的超能力怎么得来,随着心里的疑惑,日子又过了一段时间。 我是起的比别人早,睡得比别人晚,因为贫困区嘛!我得去上班。然而工资太少,1号组织的物价高出好多倍,根本不够我一天的花销。只好辞掉工作,闷闷不乐的走在里街道上,为了能安慰自己的心情,不管旁边有没有人,用力一跳,碰到浮云之城的苍穹。弹回来的时候,稳稳地降落在房顶,然后脚尖轻轻用力,一蹦一跳的越过很多屋顶。 正当我停在自家的阳台,看见屋里有许多的身影闪来闪去,立马启动超能力,两腿非常的有力,朝着最远的房顶跳过去。越过宽大的废墟场时,心里默默的松了一口气,不屑的回头一看,一群黑衣人手着剑追过来。 我大声的问道:“你们到底是谁?” “147258,你终于觉醒了,我们只能按照上面的指令,把你从世界上消除掉!”小头目说道。 “那一堆数字是我的名字吗?” “147258,受死吧!” “既然你们想要我死,我偏不能这样白白的牺牲,我要唤醒跟我一样有超能力的人类,然后跟你们战斗到底。” 嘭! 我大力的冲破苍穹,才知道浮云之城就在地球的千米之上,根本不是外太空,原来九大组织的头脑,把所有人骗得团团转。 保护浮云之城的苍穹破碎了,露出绿油油的地球表面,让正在觉醒的人们更加向往的生活。而我变成暴乱之徒的头目,用自己的超能力攻破一道道防线,集结了贫困区的居民。 暴乱之战袭卷九大组织,很多领导人退到了最后防线,我本身也不是恶魔的化身,所以带着自己做出来的人,坐上诺亚方舟来到迷雾滚滚的地球,重新建起一个和平的国家。 第61章 直升机 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买了一辆电瓶车,他骑到村里的桥头来了。 我激动的说道:“我会开!” “那你带着我去一趟镇里,因为要买一些东西。” “可以!” 我的喜悦已经达到了巅峰,骑上电瓶车,伙伴立马坐在后面,收好支架,就把电瓶车往前开。 一路上美景尽收眼底,我去不敢看一眼,第一次开电瓶车多少有点心慌意乱,思想不能放在其他物质身上。 可是我的伙伴坐在后面,故意摇摆着身体,电瓶车有时向两边斜去,变成一个不倒翁。我心里虽然害怕,但是眼睛不曾离开过道路,用力的控制住方向盘,才不会发生交通意外。 村里到镇上需要三个小时,因为是泥土路,尽是坑坑洼洼的水沟,这一路颠的我们昨天吃下的东西快要吐出来了。 不过,我们意志坚定,把坑坑洼洼的道路想象成过山车,随着水沟颠起来的时候,两人随着力道摆动身体,这样的方法便舒服多了。 三个小时以后,我们进入了镇里,电瓶车停在一家小卖部,店主的儿子认识我的伙伴,立马跑出来。 店主的儿子开心道:“你来了,我家进了一批玩具,你要不要买回去玩?” “好啊,拿出来给我看看。” 店主的儿子快速的跑进店里,拿出一个玩具飞机,然后摆放在地面上,按下按扭就站到旁边。 这个直升机自动的升到半空中,大概五米之后,慢慢的降落在地面。 店主的儿子问道:“只要六十块钱,你买吗?” “要啦!”伙伴点点头道。 当我的伙伴开钱的时候,直升机要我拿着,心里头非常的激动,第一次看见玩具直升飞机,双手直痒痒的抖来抖来去,不小心把直升飞机抖掉在地面,两支螺旋桨断掉了。 伙伴安慰的说道:“没事啦,等一下叫我的朋友修好。” 随着安徽的话语,我和伙伴来到了一家养鱼店,门口站着伙伴的妹妹,好像在挑选鱼当作今晚的菜肴。 我立马放下烦恼,跑过去一看,砧板上摆放着一条肥大的鱼,长得太丑了。 杀鱼的人说道:“这条鱼虽然丑,但是它经历了战争,就在八路军上战场时,好心的把它放了,如今被我们家爷爷抓到,又卖给你们当做晚餐,真的跟这条鱼有缘。” “你还说有缘,这鱼太肥了,一点肉都没有,肚子里头只有一些内脏,根本不知道吃什么,你看它凸出来的眼睛,早就把它杀掉的人记在眼里。” “这位小兄弟真会开玩笑,鱼再丑也能吃,你是中二病吧!” “反正我们不要了,这种鱼又丑又肥大,不知道吃了什么活到现在。万一让我们中毒了呢,几条人命你担当得起吗?” “好好好,我败给你们,赶紧给我走开。” 后来,晚餐的事情没有着落,半天下来也没有吃东西,我们三人来到了卖玩具的那家店。 伙伴对着店主的儿子问道:“坏掉的旋螺桨可以修吗?” “我家里没有多余的零件,所以不能修复,对不起,我的好朋友。” 我听完店主的儿子说的话,心里感到很内疚,立马说道:“既然修不好,我可以出钱重新买一个直升飞机,你进去拿出来吧!” “我怎么让你买,算了,这个玩具直升飞机我们不玩了,回家吧!”伙伴光说话不行动。 我看到这样的情景,有一丝丝的尴尬,只好推着店主的儿子进去,重新买一个直升飞机。 第62章 恐龙新世纪 我走在宿舍楼道内,感觉有某种东西躲在暗处,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使得我不寒而栗。 随着后背发凉来到了教学楼,天色已经变黑,楼梯间稍微有点看不见,所以只好抓着铁栏爬上去。 此时一个同学跑过我身边,到了第二屋楼梯,突然流下来的水柱溅到了衣服,由于楼梯间太黑,只好用嘴巴去品尝,然而舌头只感觉到血腥味。 我害怕了,心灵陷入无法迈出恐怖的世界里,正当神游的时候,楼上的同学们传来惨叫声,非常的尖锐又残忍。 随着一阵阵的惨叫声响起来,我转身跑下楼梯,气喘吁吁的跑到操场上面,只见同学纷纷跑出来,全身沾满了鲜血,露着害怕的表情,紧张兮兮的望着四周。 不过我一脸懵圈,看见同学们慢慢的向我靠拢,眼睛一直注视着黑暗处,突然从天而降一只庞大的恐龙,张牙舞爪的想要把我扑倒。快速的捡起地上掉落的铁棒,将扑过来的恐龙顶住。 这时候,三位比较与众不同的学生,从人群中站出来,既然笑着看热闹,让我十分不解。 “你还不快点去帮忙?”一位穿着红色衣服的女生说道。 站在旁边凑热闹的男生笑了笑道:“着急有什么用,我想多看一点好戏,怎么老是跟我过不去!” “再不帮忙他就死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男生说道。 我看着三人互相埋怨的场景,有点像日本动漫,当遇到危机的时候,故意展现临危不乱,可是有人死掉后,就会集体痛哭流涕。 缓过神,我早就忍无可忍,但是由于恐龙力量太大,我已经无力招架,慢慢的把我压倒在地,锋利的爪子即将划过喉咙。 刷! 一声锋利的镰刀响起,我看到恐龙的脑袋被割下来。 “哎,真是不经砍,我还想这个小子有多大能耐,既然没有武装的情况下跟恐龙动手。”凑热闹的男生嘲笑道。 “你……” “好了,这位同学你也不要生气,人的脾气就是这样,但是他心地善良。”正当我刚要反驳,红色衣服的女生打断话题,慢慢悠悠的走过来。 “大姐大,一大群恐龙朝着学校赶来,我们要不要撤退?”身材魁梧的男生问道。 红色衣服的女生按一下手腕上的通讯仪器,好像发了一个坐标,然后头顶传来轰轰作响的声音。 当我疑惑不解的时候抬头看去,一个巨大的飞船呈现在天空,缓缓地打开苍门,射下一道蓝色的光芒,把我和地面的同学们吸上去。 来到飞船内部,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可以生活的城市,漂浮着各种飞行车,都在按着红绿灯在排队。 后来,我被三个来历不明的学带去一间办公室,屋里站着一个更加高大魁梧的男人。 “你们是谁,抓我来到底想干嘛?”我桀骜不驯的问道。 男人轻轻的回过头:“我们是恐龙的克星,新世界的赢家,没有任何人敢跟我们比较。” “总司令,您怎么老是婆婆妈妈的,直接跟他说实话得了,我还得回去睡美容觉。”红色衣服的女生吐槽道。 “哈哈哈!”凑热闹的男生突然捧腹大笑。 “好了,听总司令说完,要不然你俩又被降级。”身材魁梧的男生说道。 听到他们这样的对话,我大概猜出一二,笑嘻嘻的说道:“我知道你们是对战恐龙的斗士,可是抓我来有什么用,我又不是救世主!” “对,你说的非常对,在新世界里没有人是救世主,然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救世主的工作,小伙子,我看过你战斗的画面,没有惧怕生死的念头,要不要加入我们,对抗占领地球的恐龙呢?”男人问道。 “加入就加入,我又不损失什么。”我坦然笑道。 随着时间的过去一点点,新世界有一个亮光点在活动,那就是我,带领着自己的小分队,与陆地上最强悍的恐龙对战,我们四个人英勇应战,永远没有退缩的信念。 第63章 密室杀人案 我站在一座阴森恐怖的西洋房里面,周围是复古家具,炉墙内的火还没有扑灭,为不寒而栗的屋里增加一丝丝温暖。 屋子再温暖也挡不住身后飘来的寒气,夹着怨恨的煞气,果断回头一看,多年陪伴身边的好友,蹲在浴室门口。左手抹着地面的血迹,右手拿着还没有开装的面包。 “这里是凶案现场,你吃得下去吗?”我问道。 “昨天晚餐,我接到你的通知后连夜赶来,一路赶来到这里什么都没有吃,就因为想当你的助手,现在还不准我吃,天理难容啊?” “好,你赶快吃完,我们还有正事要干。” 这时候好友站起来,指着浴室里说道:“死者从门口被拖进去,只剩下这一条线索,提供破案的证据根本不足。” “密室杀人案先说本来就少,你去看火墙,我总觉得哪里奇怪?” “可以,不过你要进浴室里得小心一点,地面还有水,千万不要滑倒了。” “多谢关心!” 我迈腿进入浴室里,就看到地面尽是水,周围的一切阴暗无比,只开一个窗帘。窗外照进了阳光,形成光芒四射的电灯,照在鲜血淋漓的浴缸里面。 只见面目狰狞的老妇人躺在哪里,死状可怕至极,面容没有一点血色。脑袋放在浴缸外面,头发散落下来,只穿着一件薄的睡衣。浴缸旁边摆放着小桌子,上面有红酒杯,还有一盘牛排,用餐的叉子消失不见。 “叉子在火炉里面,你快点来看一下!”好友急急忙忙的跑进来。 我迅速的转过身,回答道:“用钳子把它拿出来,要不然等一下就变成废铁了。” “明白。” 我随后来到大厅里,坐在椅子上思考。 好友说道:“我看过尸体身上的伤口,都是用叉子扎的,可能是失血过多而死!” “你的说法没有错误,可是老妇人死之前,不可能任由凶手摆布吧?” “怎么解释呢?” “这件案子很容易解开。密室杀人往往是熟人作案,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才那么熟悉环境,屋里每一步计划都完美。第一步,凶手先买来安眠药放在红酒里面。第二步,老妇人昏迷不醒之后,被拖到浴室门口杀掉。第三步,凶器叉子扔到火炉里,然后把尸体拖进浴缸里面,才形成了一条血迹。第五步,给炉墙生火,最后从浴室里的窗口出去,所以形成密室杀人案。可是凶手万万没有想到,从窗口外面只能关窗户,并不能拉上窗帘。所以我断定,浴室的墙后面肯定有脚印,只要取下脚印的尺寸,跟老妇人的交际过的人对比,很快找到凶手。” “作案过程我现在知道了,可是杀人动机是什么呢?” “即将进入百年的一对夫妇,除非财产问题,或者为了骗保,我想应该没有其他的动机。” “你推理的头头是道,其实我赶来案发现场的路上,查了许多资料。这座别墅的主人是老妇人的丈夫,一名即将退休的律师,近几年经济方面不太好,所以想把房子卖出去,再买小一点的洋房。没想到在这个问题上遇到了阻挠,就是他老婆,并不同意这么做,这栋别墅也有老妇人的一份。两个人争吵之后,丈夫就申请了人寿保险,高达七十万。” “这就是丈夫的杀人动机,如果我们不把这件案子侦破,凶手很可能拿着这笔钱跑路,加上卖房子的钱,算起来就是一共一百三十万,够他吃几辈子。” “那我们应该去哪里抓他?” “意外保险公司,或者买房子的主人家里。” 我把话说完,好友撒腿就跑出别墅,屋里剩下我一个人,看着阴森恐怖的周围,总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第64章 异形大陆 我躺在自家的床上,顺手拿起以前写的小说,讲述未来世界被异形侵蚀,人类躲到原始森林里,过着担心受怕的生活。 这本小说在我手中翻来覆去,不知不觉中站起来了,竟然杵在一片暗无天日的大陆,周边长着高大木树,吹来的寒气很臭,耳边响起的声音永远不变,听上去粗犷无比。 正当我陷入恐惧中,地面震荡起来,听见稀稀拉拉的脚步声从远处跑来,疑惑的慢慢回头看,只见一排又一排树木倒下。 我害怕的杵在原地踏步,倒下的树木步步紧逼,快要碰到身上的时候,突然一个穿着黑色盔甲的人,拉着我向前跑去,他的身体魁梧奇伟。 一脸懵逼的我,跟着魁梧奇伟的男人跑到树林外面,左手传来一阵阵疼痛感,立即停止脚步。 我掀开袖子一看,腕关节的皮层下有东西在动,激动的叫道:“这是什么东西,好疼呀!” “不用担心,儿子,慢慢的深呼吸,那只是异形的幼虫,只要把它拿出来,就不会有事了。”男人摘下面罩的说道。 我听见酷酷似父亲的嗓门声,悄悄抬头,就看到熟悉的一张脸,汗水弄脏了五官端正的脸颊,下额两边尽是胡子拉碴,一脑袋披头散发显得很有男魅力。 “儿子,你怎么了,快点走啊?如果被异形抓到了,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害怕就不是真正的男子汉,我有办法对付这群怪物,看好了。” “这些异形可是精英中的精英,没有那么好对付,你到底想做什么?” “这个盔甲有没有喷火功能?” “当然有了。” “汽油够用吗?” “早上刚加满,应该可以跑一整天,不对,可以战斗一整天。” “好了,快点把盔甲脱掉,顺便聚集所有的人,然后把盔甲里的汽油洒在地上,尽量围成一圈。” “难道你想放火吗?我们曾经用这个办法了,根本没有多大效果。如今让他们脱掉盔甲,等于把他们送上了地狱的门口,就会让死亡的时间来得更快。” “少啰嗦,难道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吗?” “好,全人类的命运掌握在你手上。如果可以消灭这群异形,死多少人我也不会怪你,毕竟我们已经受够了。” “真是啰嗦,他们布置好了没有?” “可以了,接下来怎么做?” 我看见父亲满怀期待的眼神,心里虚了很多,因为这是第一次实验,火烧异形能带来多大的效果,这我就不能保证。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一手拿着父亲脱下来的盔甲,按着衣服上的喷火功能,另一只手拿着古老的通讯仪器,那就是现代手机,循环播放着异形的叫声。 手机里的异形声一直在响,地面颤抖得越来越强烈,看见远处跑来一群黑漆漆的怪物,触角非常的多,外壳看上去坚硬无比,身体高大但是瘦小,跑的姿势像荡秋千。 然而站在汽油圈外的人们开始害怕起来,毕竟没有了铠甲的保护,多少有点力不从心,偷偷摸摸的后退。 此时只有一个人在笑着,那就是我,即将成为救世主的少年,视线离不开聚集到一起的异形,才看清楚竟然有上百只。 正当异形要冲破汽油防线的时候,我立马蹲下去,打出了打火机的火焰,火焰与汽油触碰发生了摩擦,迅速的产生蓝色火焰,向着四周蔓延烧去。这片树林也被烧到了,异形发出惨叫的声音,同时,汽油的防线爆炸起来。 只见一个火柱冲向天空,这群异形已经灰飞烟灭。 父亲问道:“为什么会爆炸?” 我笑着回答:“因为火焰烧到了手机,然后渗透到电池,所以电池爆炸了。” 第65章 青春物语 因为起床太晚,只能被我爷爷追在后面,直到地基的边缘,连接点距离别人家的房屋只有五米远。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回头看爷爷一直追过来,别过脸之后,一只脚早就迈出空中,身体并没有向前斜去。 顿时间,觉得自己有了超能力,那就是无重力飞行,随着怀疑的心情提起另一只脚,小心翼翼的踩在空气中。一边还要担心爷爷追过来,一边半信半疑的移动双腿,走在没有遮拦物的五米空间,底下就是五十米地面,掉下去就会半身不遂。 可是爷爷的穷追不舍,使我情急之下走过空中,终于到了屋顶,踩在瓦片发出嘎达嘎达的声音。为了躲避爷爷,不顾一切的跳向比较远的屋顶,只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没有被地球吸引力顶住身体。 另一方面,爷爷为了追到我,已经陷入疯狂的状态,对我能飞起来的态度根本没有反应,只是想追到我打一顿,才解他的心头之怒。所以他沿着我踩的屋顶线路走在下面,穿过小路一直疯狂的跑着。 然而跑在屋檐上的我,才不管那么多,用力一跳,直接跨越宽大的田埂,稳稳的落在新建的木房子。然后飞下地面,叭在打稻谷的机器里。 等爷爷找不到我的时候再出来,就看到梦中情人,穿着一件蓝色裙子,从远处微笑的走过来。裙角随着风吹摆动,看见若隐若现的小腿,永远那么雪白亮丽。 我赶紧跑上去说道:“你敢跟我打赌吗?” “可以,不过我们比赛什么?” “很容易,这一条大路是弯曲的远路,而这条斜坡就是捷径,只要两分钟爬到上面的地基。” “哦,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要跟我比赛跑步,我抄近路,而你……这件事绝对不可能!” “只要功夫深铁柱磨成针。但是赌注有点大,我怕你一个女孩承受不住!” “说吧?” “如果我比你先到达目的地,就得做我的女朋友,只有这样的赌注才可以发挥出我的潜力,这个要求过分吗?” “好,一言为定。” 随着她答应的口语,我们背对背站成一排,她的呼吸声我能感觉到,心跳也非常厉害,这说明她紧张了。我始终如一的感觉到她双手微微颤抖,一些些热气向我飘来,这说明她在兴奋又担心,可是依旧在等着我喊开始。 可是我呢?一脸轻松的样子,根本不担心赢不赢的问题,因为我已经有了超能力。 我笑着喊道:“准备,1,2,3,开始。” 话音未落,身后就听见跑步的声音,等她跑远的时候,我侧身看去,因为那是斜坡的台阶,看见了粉色底层。我只是捂着眼睛,然后轻轻的跳起来,一直飞在她身后,害怕她摔倒石阶,然后不小心滚下来,只好默默保护着前进的道路。 可是太阳西落,我的影子有几次映在她扶手的墙面,只要歪头一看,肯定会知道有人在跟踪。不过,她认真跑步的样子,从来没有起了怀疑的心智,自我保护降到了低点。 或许说明了一个问题,她真的不想当我女朋友,才那么卖力的跑。想到这里,我暗自神伤的想要放弃,但是听着她的喘气声,再看看她对比赛的态度,依然是我的梦中情人。 看到这个场面,我又心疼又不想放弃,但是可笑的是,身体慢慢的向着远路飞去,不一会儿,就降临在跟她平起平坐的半山腰。然后使劲的跑上去,朝着约定好的地基一直爬,由于阳光太炎热,全身被汗水浸透,完完全全的变成一个落汤鸡。 两分钟以后,我怕到了基地的正下方,气喘吁吁的时候闻到了她的香气,这说明我输了。只能垂头丧气的走到她身边,低着头一句话不说。 “看你那么努力跑上来,我们交往吧!” 我听到这一句话,心里头根本不敢相信,竟然变成了一个哭笑不得的男生,抬起沉重又开心的脑袋,确认的问道:“真的愿意当我女朋友吗?” “傻瓜,如果我不愿意,为什么那么努力爬上来,就是想证明你到底有没有跟我认真的比赛。” “嘻嘻。” 正当我乐坏的时候,看见双脚悄悄的离开地面,幸好她没有看见,立马稳重的站好姿态。 第66章 黑道 父亲从小把我送到少林寺,希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随着斗转星移的时间,我慢慢的长大成人,练就了一身本事,也到了出寺之日,师兄弟站在门口给我送行。 我带着激动的心来到了家门口,然后轻轻的敲门,大喊道:“我回来了。” 一个男人走出来,好奇的问道:“小伙子,你找谁啊?” “您是谁,干嘛在我家里?” “哦,原来你就是那个儿子,以前的屋主把房子卖给我,然后病死了。” 这番话就像天打雷劈一样,让我失去了理智,伸手给他一个锁候,气势汹汹的说道:“你爸妈才死了呢,快把房子还给我,要不然捏碎你的喉咙!” “小伙子,你千万别激动,两位老人家真的……” “你终于来了!”隔壁跑出一个妇人。 我慢慢的扭头一看,赶紧松开锁喉功,跑过去问道:“原来是大娘呀!我父母去哪里了?” “这张银行卡是你父母临终前留下来的,叫我亲手交给你,然后两人就在医院里病死了。” “爸妈……我……” 听到熟人的解释,我拿着父母临终前卖掉房子的钱,摇摇晃晃的离开胡同,走在城市的中心点。 可能是我一个人呆久了,早就习惯孤独的滋味,才没有过多的伤心流泪,反而血气方刚,拿着一大笔钱的银行卡,还要想找到工作。 晚上,我走进城里最大的酒吧,找到老板之后说明来意,立马被录取,让我穿上黑色的制服,站在门口当保安,还吩咐我如果店里的服务员忙不过来的时候,可以帮忙,并给我加一份工资。 我上班的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星期,因为身手不错,为店里挡下了不少麻烦。只要有客人闹事,老板让我撵出店里,如果喝醉的客人对女服务员动手动脚,这时我就会出现,然后赶出酒吧。 不好的舆论越传越远,最后传入我的耳朵里,当酒吧关门的时候,我回到自己租的一个房间,坐下来,反省着自己是坏人还是好人,应该怎样活下去? 随着反省的话语,我渐渐的进入梦乡,第二天傍晚继续开酒吧。今天晚上店里有两种不同凡响的气息。 左边包房的客人们对服务员摸来摸去,还有扑倒的想法,正当我气呼呼的从椅子上起来,想要去处理他们,只见右边的包房里,一个穿着白色西服的男人,顺走桌上瓶子,跑进吵吵闹闹的左边包房,对一群人拳打脚踢。 我好奇的走出监控室,来到了包房的门口,就看到白色西服的男人出来了,手里的瓶子已经碎一半,尖口还沾着鲜血。 我刚想上前说话,门口跑进来一大堆人,穿着统一的黑色衣服,手里拿着各种武器,气势嚣张的砸凳子,打坏酒瓶,甚至推倒无辜的客人。 这时候,右边包房跑出来一个老头,提了一下眼镜说道:“少爷,我马上处理好!” “我来。”我伸手阻止老头,卷好袖子,向前迈一步。 人群中钻出来一个头目,大声嚷嚷的说道:“小老板,今晚的事情你最好别管。” “既然叫我一声小老板,应该懂得店里的规矩,除了客人之外,店里的所有东西你们随便砸,但是没有人把规矩放在心里。我希望你们给推倒的客人道歉,然后我再跟你们算账。” “妈皮,一个小老板就跟我们谈条件,真当你是金刚不坏之身吗?兄弟们给我上,如果卸下一只胳膊,老大会给丰厚的奖金。如果有人拿下小老板,我这个位给他。” 头目说完这些话,站在身后与旁边的打手,每一个人分外眼红,开始活动筋骨,手中的武器回来回去的用力挥舞,一跺脚同时冲上来。 我只笑了笑把双手抬起来,冲着跑过来的人伸手过去,右手一摆打到喉咙,左手一挥垂到胸口,然后蹲下来一扫腿,倒下了许多人。迅速的站起来,冲进眼前的一个人,抓住他的衣领,迅速来一个过肩摔,这个人躺在地面,已经断掉了肋骨。 我自动的回过神,整理一下衣领,冲着还没有倒下的人说:“道歉还是住院?” “小老板对不起,我们有眼无珠,我们立刻滚。”头目迅速的跪下来说道。 站在后面的打手们,看见头目都求饶了那还等什么,丢下手中的各种武器撒腿就跑。 “对了,小老板,这是我请大家喝酒的钱。等等我!”头目放下一大笔钱,朝着门外跑去。 白色西服的男人拍着手说道:“你身手那么好,不如跟我去香港,我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我辞掉酒吧小老板的位置,跟随白色西服的男人来到香港,并作为他的保镖形影不离,无论他去任何地方都有我。可是他要做什么事我并不管,如果有人要他的命,我就会讲这个人打趴下。如果有人暗杀他,我就会挡下子弹,陪着他出生入死。 我的所作所为传到公司里,现在的黑白两道都有我的消息,如今的我不止心狠手辣,还加上了一个卖命狗的身份。可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一心一意的跟在他身边,为他鞍前马后,扫除不少的麻烦。 半年过后,白色西服的男人担任红花会的老大,并提拔我为二把手,可是这个二把手只是一个虚名而已,并没有什么实权,还得跟着他身边当保镖不过现在的我已经很满足了,在香港有了一套房子,车子想买就买。 时间的轮廓慢慢的流逝,半年之后,他把红花会弄得一塌糊涂,改成了一个无企业公司,意思就是说任何生意都会做。如果用黑话来说的话,那就是黑道帝国。 公司做的越来越大,仇人比以前多了十倍,而我身上的伤口,准确算起来的话,不少于一百道。如今的我已经麻木不仁,只要看见接近他的人就会把他打趴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变成一个杀人机器。 今天有一个重要的会议,我一大早就起床,穿了一套蓝色的西服,早上没带任何兵器,然后让司机载我去接白色衣服的男人。 不久之后,手机把车子停在公司门口,我先下车,去为她开门。等到他下来的时候,一个女人跑过来,手持一把水果刀,吃香白色衣服的男人胸前。 我迅速的抓住刀刃,鲜血滴滴嗒嗒的流下来,白色衣服男人也没说话,面无表情的走进公司。 女人生气的跑过去,却被我抓住,一脸无趣的说道:“我不打女人,你还是走吧,只要有我在,他永远不会出事。” “呸,走狗!”女人朝着我脸上吐了一口水,却蹲在地上哭起来。 女人我见得多,但是他给我的感觉有点不一样,所以好奇的问道:“你的父母被他杀了吗?” “没有。” “没有,你来吃杀他干嘛?” “他做的事情我已经看不下去,所以想替天行道。” “无论他做什么事情,我都会保护,再见。”我迈出一步说道。 “等下。”女人抓住我的衣服,可怜巴巴的说道:“你有没有吃的东西?” “有是有,不过我不能离开他的身边,如果你想要吃的话,跟我进公司里来吧!” 就这样,从哪一天起,这个女人一直跟在我身边,他的身世之谜我从来没有问过,她也没有提起。 时间久了,红花会面临倒闭,可是我保护的那个男人你就在坚持,然而在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竟然问我要不要跟她结婚,我勉强的同意了。 我即将结婚的消息传遍整个香港,黑白两道有权有势的人提前送来贺礼,可我没有收,只收下白色西服男人买给我的一栋新房。 举办婚礼的那一天来临了,白色西服的男人没有到场,迎来的只是一群警察,后来,我因为黑社会的身份被抓进警察局。警察询问的时候,我才知道,白色西服的男人来婚礼的路上被车子撞了,造成当场死亡。 最后我被法庭判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收走全部家产,当我刑满释放已经一无所有。但是,一个女人开着警车来监狱门口接我,她穿上警服的样子很标准。 我笑道:“你把我抓进监狱,是我彻彻底底的输了,可是我也领悟一件事,警官,我们离婚吧!” “为什么?”女人问道。 我望了一下天空,笑着回答道:“因为你是警我是匪,在一起永远不会幸福。” 第67章 雷人 自从我记事起,这个无人岛是永远的牢笼,带点玄幻感。 每当狂风暴雨来临之际,我喜欢站在乌云密布底下,任由闪电雷鸣劈打,渗透到身体里面,流过任通二脉钻进地底。引起的震荡之力,让地面颤抖起来,然后夹杂着雷电烧焦了一片花草。 雷电劈中我之后,身体充满了力量,闪着白色的光线连接草地,缓缓的把我支撑起来,整个人离开地面。 得到这种力量我并不惊讶,因为一出生就有了,可惜年纪太小,记不清是谁把我送到岛上。 随着冥想的话题,覆盖整个岛屿的乌云密布散去,露出炎热的太阳光芒,照着海平面星光闪闪,只见一道彩虹跨过岛峰,真的美丽极了。 雨后天晴,这说明我的肚子饿了,站在海的岸边,两手伸出来激发出的雷电,就看到无数条白光进入海里,然后听见吱吱的声音,水面上浮着许多鱼类。 而我挑中了没有被电晕的两只大章鱼,公的是红颜色,母的是黄颜色,很是肉质鲜美。 可是我不喜欢吃认定要收养的宠物,就把两只章鱼带回休息地,关进一个洞里面,放心的去后山摘水果吃。 这个岛资源丰富,水果蔬菜都有,我想吃什么就有什么,不过缺少玩伴罢了。 摘果子的时间不用五分钟,就已经两个麻袋,扛在肩上回家,来到了石房子旁边,看见洞里的黑色大章鱼咬着同类。 原来黄色的章鱼体型比较小,可以从天花板的洞穴爬出来,时不时的回头望向红色的大章鱼,眼睛一直离不开,开始慢慢的往前移动。 我看到这里,心里觉得自己多么无情,根本就是一个冷血动物,只想着心里的玩乐,却不在乎其他动物也有人性。 这时候,正在挣脱黑色章鱼的红色章鱼,它看见黄色章鱼慢慢向自己靠近,尽最大的力量摇动了触脚,叫她逃跑。 黄色章鱼明白了,即使走过去也无济于事,只能缓缓地回头,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八只脚抬起来,好像在说只要救了红色章鱼,他就会心甘情愿的给我吃。 我看到这里只是笑了一下,用力一跺脚,脚底产生雷电,释放一道白光刺向黑色的大章鱼,立马化为灰炭。 后来,受伤的红色章鱼慢慢的从洞里爬出来,黄色章鱼赶紧跑过去,用一只触角勾住红色章鱼,两人携手共进的来到我前面,一声也不吭低着重重的脑袋。 “好了,我根本不喜欢吃章鱼,以后你们可以随时来玩,现在可以回家吧!” “真的不吃我们了吗?” “当然,放着美味佳肴不吃,硬要去摘果子,我是不是闲的慌呢?” “你,你为什么能听懂我说的话?” “一出生就听见听懂了,附近的鱼类没有告诉你们吗?” “我和他是刚游到这里,就被你抓住了,真是倒霉透顶,不过谢谢你这个人类。哦,刚才你释放的那些白光是什么?” “雷鸣闪电,以后就叫我雷人,再过一段时间,我可能要漂洋过海去陆地,寻找抛下我的亲人。” “雷人,祝你一路顺风,请记得我们哦!” “好。” 我微笑的摆摆手,看着两只大章鱼迅速的钻入海底,用着八只脚划在水里,只见它们的身影越来越远。 岛屿上又留下我一个人,弯着腰捡起水果,阳光照着背影,映出心中的孤独寂寞。 第68章 学校电梯 小学后院建起电梯房,对称前面的教学楼,突出一条笔直廊道,横跨教学楼的第五层,那是老师办公室和六年级的聚集地。 自从有了电梯房,老师不用辛辛苦苦的爬楼梯,只有六年级学生满头大汗的跑上楼梯间,纷纷攘攘的争先恐后超过前面的人,看上去非常有生命危险。 然而我有了一个想法,课间操后,我对同学提议爬楼梯比赛,一个班分成两组,在上课铃声响起的规定里,爬楼梯跟乘坐电梯的的人,哪一组先到教室里就算赢。 比赛时间定为下一节的体育课,随着时间的慢慢过去,下课铃声响起,然后我带着乘坐电梯组,来到了后院的电梯房门前,等待着上课铃声的响起。 那边的爬楼梯组,也站在教学楼的楼梯口,专心聆听上课铃声,表情十分的认真严肃。 课间操十分钟非常短,但是对于去洗手间的人足够了,或者可以来到小卖部,还有打十分钟的篮球,比试一场紧张刺激的乒乓球。 叮铃铃…… 最后一节课的铃声响起,爬楼梯组立马朝着教室跑去,然而这边的乘坐电梯组,刚想迈进电梯,两三个老师从远处走来,我们只好让位。 看着电梯的红灯往上升,我和同学们心急如焚,只好先按下电梯楼数字,焦急的等待着电梯来到,时间一秒一分的过去,电梯还是停留在五楼。 我着急的再一次确定电梯按钮,红色的灯光欢欢往下降,可是太慢了,着急的心无法忍受住,我撒腿就朝着教学楼第一层跑去。来到了楼梯间,已经没有看见其他同学,只好努力的爬楼梯。 当我爬到教学楼的第五层,听见身后一阵阵脚步声,朝着我这边跑来,我并没有回头看,屏住呼吸直接跑进教室里。 我们乘坐楼梯组走进教室,里面坐着笑容洋溢的爬楼梯组,挥着手向我们打招呼,证明彻彻底底的输掉了比赛。 《梦幻之记》第68章 学校电梯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69章 监狱生活 我高高兴兴的走回家,来到小巷里,看见两三个鬼鬼祟祟的男人进了我家坪台。 我迅速从后门翻入大厅,小心翼翼的靠近大门口,就看他们围着我妈。 头目气势汹汹的喊道:“你快点告诉我,你家男人在哪里,要不然我送你去西天!” “呸,你永远别想找到他,像你这种忘恩负义的人,总有一天不得好死。” “敢跟我犟嘴,你们两个把她吊起来,看她嘴硬到什么时候?” 听到这话,我迅速的冲上去,一边抓住即将动手的两人,一边说道:“感动我妈简直是找死。” 咔嚓! 这时候只听见骨折的声音,两个手下顺着我的握力,倒在地面,进入了昏迷状态。 头目手忙脚乱的拔出枪,迅速的开启保险,对着我的身体,激动的大喊道:“你千万不要过来,我真的会开枪,就站在那里别动。” “好,我不动,你们为什么找我老爸?” “这件事你一个小孩根本不懂,我只有找到他,才可以化解我心中的仇恨。” “你有事找他,我不阻拦,但是能不能把我妈放了?” 头目一激灵,举着枪对着老妈的太阳穴,手抖着说道:“小伙子,多谢你的提醒哦,这一下子我有了筹码,就不怕你老爸不出来。” “卑鄙无耻下流,有本事放了我妈,咱们单挑。” “小朋友,你脑子没有问题吧,刚刚才你的握力姿势,好像练过很久了,我不会傻到那种程度跟你动手。” “好好好,只要你放过我妈,我告诉他的下落,这样可以吗?” “那我们做个交易,只要你肯告诉我他的下落,我立马放人。” 我感觉头目的手不抖了,但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枪口从来没有动过。看到这种情况,我缓缓地接近躺在地的一名手下身边,捡起掉出来的手枪。 头目突然激动的问道:“你到底说不说?” “他就在……” 我顿时闭口,迅速的伸手过去,捡到手枪以后,枪口对准头目的胸膛,用手指扣动扳机,听到啪的声音,一颗子弹射过去,形成一条弹道,然后穿过头自的身体,让他当场死亡。 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我因为受到惊吓,耳朵已经听不见了老妈说话的内容。 当我缓过神的时候,老爸站在我身边,只是苦笑的拍着肩膀:“儿子,这里就是警察局,你真的打算自首吗?” “对。” “那你进去吧,在里面要好好表现,争取提前出来。” 我听到这句话,身体被推了一下,才知道视线里,一个宽大的篮球场,周围的小孩滚在地上打闹。再抬头望向天空,阳光明媚却漂浮着白云,天地之间有一道美丽的彩虹。 “小伙子,你来这里干嘛?”前方传来温柔的女人声。 我恍惚之中定睛一看,女人穿着短袖的护士服,也戴着帽子,裙角是七分裤的模样,露出的小腿非常细,嘴唇涂着淡色的口红,笑的时候就像天使。 “我是来自首的。” 女人打量了我一番,微笑的说道:“赶过来吧。” 我跟随着女人的脚步,总是闻到了浓度很高的香水,鼻子有些痒痒,但是不敢打喷嚏出声。 后来我被女人带进警察局,经过两小时的询问,把我送上法庭,法庭判我五年有期徒刑,可是没有关进成人监狱,而是一座青少年教育所。 正当我被警员带进教育所,走廊里站着那个女人,依然穿着淡色的护士服,此时的我已经变成囚犯,没有资格跟她说话。只是面带微笑的擦肩而过,无意间我看见她的眼神里,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把我当成一名囚犯。 关在教育所已经半天,这段时间里只是身体上的检查,负责检查的人还是那个女人,因为这个教育所只有她是护士。 等我检查完之后,女人把我推出门外:“这是例行检查,你不要乱想什么,走左边,大概十分钟有个楼梯,二楼就是少年犯睡觉的地方。” “谢谢,我们会再次见面的。” “谁要跟你见面!” 我看着女人关上诊所的门,然后我慢慢吞吞的朝着前方走去,然后看见了一个大楼梯,爬到上面,呈现一个大房间。 地面上有数不清的床铺,右边阳台被铁栏围住,然而平台放着每个人的生活用品。 我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在那发呆,不久之后一阵脚步声响起来,楼梯间跑上来很多人,穿着统一斑马囚服。 可是我低着头,并没有搭理他们,更加吸引一些不良少年,把我团团围住。 一个短发少年问我:“你就是新来的吗?见到长辈为什么不磕头,一点礼貌也没有。” 我依然沉默不语,双手抱着膝盖低着脑袋,形成一副可怜的样子。 短发少年更加火大起来,好像推倒了身边的人,冲着我说道:“小子,别以为你是杀人犯,我就不敢教训,在这里面我说了算。” 我听到这些话,依旧保持不动的状态,闭着眼睛差一点睡着了。 短发少年愤怒的抬脚道:“今天我就把你废了。” 突然有个文质彬彬的男生跑过来,用身体挡住了踢脚,一下子倒在墙角。 我听见动静后,微微的抬起头,眼珠子向上看,变成了犀利的眼神,咳嗽了一声说道:“对不起,刚才差一点睡着了,不过你说的话我听得很清楚。” “我去,原来是一个傻子。”短发少年自找台阶的说道。 等到短发少年离开后,我扶起被踢倒的男生,然后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我俩就并肩并肩的沉默。 突然不知名的铃声响起,所有青少年囚犯跑下楼梯,我也被坐在身边的男生拉走,到了刚才走上来的廊道,所有人排成一队,面对着一堵墙壁。 正当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地板突然往下沉,眼前是一座亭院,种了矮小的树木,还有高大竹子。然而远处的铁墙外面站着许多老人,这才知道,这里是罪犯的养老院,也是度过最后人生的地方。 等到铁板完全接触地面,我只看见所有的青少年囚犯,弯着腰捡地上各种垃圾。有的跑到前方棚子里给牛羊放饲料,有的拿着扫把,进入老人屋子里头打扫,还有一些不良的少年,互相抢着手上的纸盒,然后递给身边监督的守卫,随后守卫给了几分钱。 而我站在院子中央,就像迷路的小花鹿,瞪大眼睛望着周围,所有人非常的努力劳动。 “给我走开,这是我的地盘!”突然响起短发少年的骂声。 我寻声看去,就看到了文质彬彬的男生被一群人推倒,手里抱着一堆旧书,也洒在地面上。 我赶紧跑过去:“不用跟他们争,我来帮你捡起来。” 经过那一次的劳动,有些囚犯对我的看法改变了,纷纷接近我,可能是我的脾气太好,也可能受够了短发少年,想过来跟我玩。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失,交易所的所有青少年囚犯却称我为老大,这件事不可思议,毕竟短发少年做了两年,我只是进来一个月,就变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英雄。 五年监狱说长也不短,即将出狱的三天里,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那个年长的女人。因为我每次装病,就是为了去看她,这件事只被一个人碰见,就变成传言。女人也听见了传言,并把我约到没有人的操场,并警告我不要打她的主意。 那件事以后我也没有去过诊所,五年监狱结束了,当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一件衣服的口袋里有封信,上面是女人写给我的话。她说如果我出狱了,就去一个地方接她。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女人终于同意跟我在一起,可是我是一个刑满释放的囚犯,根本没有多少钱,只能购买一件旧的西服,去她家里接人。 一小时后,根据女人信上所写的地址,来到一间麻将室门前,推开门走进去,四个女人围着桌子搓麻将,我喜欢的女人也在里面,穿了一件薄薄的裙子,若隐若现的看见形体。 突然一个五岁的小男孩跑过来问我:“叔叔,你是谁?” 我看见小男孩的那一刻,才明白女人以前为什么拒绝我,原来她当时跟别人约会,如今被甩了,连孩子也丢给女人。 第70章 纯洁的爱情 我昏昏沉沉的醒过来,揉了揉眼睛,不小心碰到身边的人,随着好奇的心睁开眼睛,就看见甩掉我的女生躺在这里,身姿还是那么曼妙,穿着睡衣跟我盖一张被子。 这让我不知所措,轻轻的抬头探望,床边睡着一个孩子,大概一周岁左右,睁着圆圆的眼睛盯着我,胖嘟嘟的小手动来动去。 这时我的内心万分迷茫,轻声的自言自语道:“他不是丢下我走了吗?现在怎么睡在我身边,这个孩子怎么回事。” “嗯。”突然女生半睡半醒中出声。我以为女生能听见我的声音,赶紧躺下,用被子盖住全身,不敢动的等待着女生自然醒来。 可是过来好久听不见动静,慢慢的伸出脑袋,只见女生翻身对着我笑,怀里抱着孩子。 这一刻,我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想静静心灵,准备好迎接尘埃落定的事实。 《梦幻之记》第70章 纯洁的爱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71章 少年传 我喜欢一个女孩很久了,不敢跟女孩说话,经常站在角落偷看,今天我想通了,必须鼓起勇气去表白。 坐在身边的妹妹说道:“她是校花,绝对看不上你,下课后,咱们早点回家吧。” “不行,哦,对了,她的爸爸是不是学校的摔跤教练?” “不会吧,老哥,你这是自讨苦吃,我还是劝你早点放弃。” “心意已决,不用等我回家,告诉老妈我在朋友家里,可能不会回去了。” 随后下课铃声响起,我跟在喜欢的女孩身后,看着身上穿的粉色裙子随风飘动,就像春里的花儿。 跟了一段时间,我看见女孩爬上一道斜坡台阶,而我依然犹豫不决,站在广场的这边。 “小伙子,你是不是走错路了?”旁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赶紧侧身一看,果然是女孩的爸爸,一名接摔跤教练,穿着长裤子跟背心衣服,头发很短,曝露的胳膊非常的粗壮。 摔跤教练看见我不回答,再次问道:“小伙子,如果你真的迷路了,我可以送你回家。” “不是,师傅,我想跟你学摔跤。” “学摔跤可以,但是叫师傅有点早了,我们先来活动一下筋骨。” “谢谢师傅!” 我学着摔跤教练的动作,让全身摆动起来,两分钟的时间还没有到,身体已经吃不消,满头大汗的跟着热身动作,一直气喘吁吁的不放弃。 热身以后,摔跤教练亲手摆动着我的身体,让我的身体往后仰,形成一个标志的孔桥。这让我非常的疑惑,摔跤为什么要有柔韧性。 正当我不明白时,看见喜欢的女孩坐在阳台的椅子上,穿着薄薄的披风露出大腿,戴着耳机听歌,视线一直注视着红色的天空。 这时候摔跤教练问道:“你这样后仰着脑袋,还能看见那些部位吗?” 我听到这个问题,脸红脖子粗的踉跄一下,差一点倒了,不过我的视线没有离开,就看到女孩双手抱着膝盖,披风卡在大腿根,露出两只白嫩的腿脚。 我立马回答道:“她坐的时间太长了,左臀有了椅子印记,皮肤变得非常红。” “哇,竟然能看见那么清楚,今天先练到这里吧,跟我进来。” “谢谢师傅!” 后来,我和摔跤教练来到大厅,看见女孩的母亲在准备晚餐,带的围裙非常好看。 这时女孩从二楼下来,并没有换掉披风,只是没有戴耳机。 女孩看着摔跤教练问道:“爸,他是我同学,你怎么带进家里来了?” “哦,我就觉得那么眼熟,原来你们是同班同学,不过,这次他来学摔跤,我作为教练当然的收下。” 我笑着说道:“天黑了,我还是回家吧。” 女孩的母亲突然说道:“现在已经太晚了,留下来吃饭吧,然后我去收拾一下客房。小伙子,今晚你就住在这里。” “妈!” 我看着女孩不愿意的模样,只好坚持道:“阿姨,不劳您费心了,我这就走。” “不用,留下来一起吃饭。”摔跤教练说道。 摔跤教练发话,我哪敢走,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看见两位长辈拿起筷子之后,我才悄悄的夹菜。 平时我在家里吃饭特别津津有味,可是今天晚上,我只是看着女孩的脸色动筷子,如果女孩喜欢吃的菜,我最好不要去夹,免得女孩说碗里有我的口水。 吃饭完以后,就是休息时间,不过摔跤教练硬拉着我去广场练了一会儿。在我摔跤的这段时间里,总感觉身后有人偷看,回头瞅瞅,门口没有任何人站着。 随后我大汗淋漓的跟在摔跤教练后面,再次走进女孩的家里,只见女孩换了一身连衣裙,羞涩的坐在桌边,桌上摆着跳跃旗。 摔跤教练很有眼见的说道:“小伙子,我先去洗澡,等一下你再来浴室。” “好的师傅。” 我看见摔跤教练离开大厅,心里忐忑不安的站到门后面,尽量不让风吹到自己的身上,臭汗就不会飘进女孩的鼻子。 女孩忽然问道:“你会玩吗?” “一点点。” “这么说的话,比赛规矩我就不用介绍了。” “我知道,跳跃旗分为两个棋子,在正方形格子里面比赛,只要一个棋子追到另一个棋子,这个人就赢了。” “开始。” 当我和女孩正式比赛,心里才知道到底要不要赢,可是看着女孩认真的表情,我能怎么办?只能在跳跃旗上出现错误。 女孩举起棋子,把我的手撞开:“我终于追到你了。” 我看着女孩开心的表情,笑着点点头道:“嗯,我输了。” 夜深之后,我洗完澡了,睡不着趴在窗台,就看见女孩穿着白色的睡衣,坐在阳台的椅子上,随着月色照下来,依然那么美丽, 我正要扭头回屋里,女孩冲着这边招手,脸上的笑容特别清甜。 第72章 明星 我有名有姓却装成失忆,身后背着大宝剑,一直在江湖上漂泊,寻找杀害我全家的仇人。因为我还记得家人身中的伤口一寸长,刀气造成的,说明刺客武功高强,刀法极快,没有让死者受过痛苦。 寻找刺客已经十五年,我来到了一个镇里,走进酒楼想歇歇脚,没想到看见两个江湖人打起来。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占了上风,另一个靠在柱子已经没了力气,口吐鲜血,正在迅速的转动着脑筋,突然灵光一闪,兵器从手中掉落下来,整个人倒在地上。 占上风的男人半信半疑的靠近想要确认,只见躺地的人快速捡起武器,刺了过去。 刹那间,我眼前闪过熟悉的剑法,气场非常强大。等我缓过神,就看到想要偷袭的男人,断了一只手,靠在墙边嚎嚎大叫。 我立马抬头看着神秘人,长相俊俏,穿着白色的衣服,手中的刀并不大,一直面带笑容进了一间厢房。 这时旁人议论纷纷。 “刀庄主果然身手不凡,自从继承他父亲的家业,名声尤为保持的不错。” “是,听说今年刀庄招募家丁,只要两名不会武功的人。” “走,咱们也去试一试,万一被刀庄主看上了呢!” 这段话记在我脑子里,刚走出酒楼后,天色已经晚了,随便找了一个住的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我打扮成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不过身后的大宝剑藏起来不方便,只好背着。 换好衣服之后,来到了刀庄的门前,这里排着一条很长的队伍,有人像我那样假装没有武功,混在人群之中。 那些变装我一眼便认知,可是他们并没有对我产生怀疑,反而用力挤开,为了不暴露身份只好走开了。 这时候大门打开,走出来一个管家,看了一眼长长的队伍,不久后,对着我招招手。我被选上了,心里万分激动,表面却要装出懵懂的样子。 我被管家拉进刀庄里,丫鬟长得沉鱼落雁,每个人都在干着各种事情,屋顶站有一排黑衣服的守卫,一个个武功高强,身轻如燕的走来走去。 这时的我要淡定,隐藏心中的怒火,千万不要让他们发现,我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换好家丁衣服,被分配到后院干杂活,整天我只是管一个地方。后院偶尔有年轻的姑娘过来,大约十五岁,时间久了,我才知道年轻的姑娘是庄主女儿。 这个千金大小姐对我很好,有空的时候,就来看我,没空的时候,派下人给我送东西,大部分都是她爱吃的零食。 一个月有余,因为我和千金大小姐的关系很好,终于可以游走别的院子,大部分都摆着兵器,还有一些练武器材。 摸清楚刀庄的地形图,浪费了两个月,那两个月里,庄内大大小小的人物我都接触过了。又因为我做事利落,就被总管提拔为家丁管事。 这个家丁管事也是有权力的职位,可以进到每间房子,用职位的权力,支开一些丫鬟,开始寻找有关刀庄的线索。却没有找到对他不利的证据,老是看到做善事的账单,上面记录着给百姓多少钱,还有充盈国库。 这个反转让我万万没有想到,怀疑自己肯定找错人了,正当我要走出卧室的时候,院内传来打斗声,我立马贴在门缝。 院内站着很多人,有一名蒙面人,手持武器冲向刀庄主,却反被一刀砍死。然后把沾满鲜血的刀交给手下,大摇大摆的离开,我立马跑出去救人,给他点穴止血。 这时候,我不知不觉中激发了气道,突然察觉到跑来熟悉的脚步声,立马关闭任通二脉。 千金小姐喊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哦,庄主刚杀了一个人,我来处理尸体。” “原来是这样啊,不过我家经常有人来偷东西,后来我才知道这些是采花大盗,已经掳走很多丫鬟,所以被我父亲杀掉了。” “消息可靠吗?” “当然,这是我父亲口口声声告诉我的,在我三岁的时候,有一次来了采花大盗,并且想要偷走我,结果被我父亲抓住以后杀掉了。” “这个采花大盗叫什么名字?” “好像姓杨!” “那是我父亲,怎么说来,难怪千金小姐是我的父亲定下的娃娃亲,也就是未过门的妻子。” “嗯,你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能不能大声一点。” “哦,没事啦,我先把尸体处理好,再来带你走” “带我走,咱们要去街上买东西吃吗?” “等我回来就是。” 我把尸体埋在荒郊野外,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可是大厅院内,站满了身手高强的人。 正中间坐着刀庄主,旁边是千金小姐,脸上流着眼泪。 管家说道:“杨少爷,你在我们家干得好好的,为什么想掳走小姐呢?” “您说的太难听了吧,她本来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为什么我不能带走?” “住嘴,她可是刀庄主的亲生女儿,不由得你在这里胡说八道。” 我狠狠的盯着座位上的男人:“刀庄主,您还记得我身后的大宝剑吗?” “年轻人,想跟我女儿私奔,你就跟我说嘛,为何在背地里偷偷摸摸,简直丢了我到家的脸面。” “大魔头,你不要在那里假惺惺作态,十五年前,杨家灭门惨案,还丢了一个小女孩,这件事情是不是你干的?” “爹,这是怎么回事?”千金小姐细声道。 “小姐,我来告诉你,十五年前,杨家得了一件宝贝,可是江湖人士虎视眈眈,却不敢过来明抢暗夺。这时候,我家来了一位刺客,他假装是朝廷派来的官员,取得我父亲信任后,毒死了我家所有人,并把那件宝贝偷走。当时,我因为爆脾气跟家人吵架,没有吃下送来的饭菜,侥幸躲过了一劫。然后,我跑到大厅的时候,就看见有人掳走了定下这娃娃亲的女孩,她在刺客的怀里大哭大叫,却没有人前来营救。” “一派胡言,这个家丁危言耸听,快点把他抓起来。” “爹,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千金小姐再次问道。 男人大怒的站起来,拍着两边的扶手,大声说道:“把小姐带进房间,还有……这个年轻人给我乱刀砍死。” “不要!”千金小姐泪流满面的挣扎道。 我用力一跺脚,引起震荡之力,一些武功弱的家丁被放倒,千金小姐立马断绝关系,变成了女孩,朝着我这边跑来。 男人吼道:“快点把小姐抓回来!” 话音刚落,屋檐上的守卫飞下来,掏出奇门遁甲,伸手想要抓住女孩的胳膊。 见此情景,我快速跑过去,提剑挡住守卫们的前面,护了女孩。 男人惊讶道:“月龙大宝剑,你果然是杨家的儿子,当初我就不应该留你一命,现在又来我家拆散。” “今天我要为我的家人报仇,挡路的人通通送去见阎王爷。” “一个小家丁,看他有多大能耐,给我冲。”管家一声令下。 这时候会武功的家丁,不会武功的家丁,还有一等一高手的守卫,拧成一股绳冲上去。 刷…… 我提刽大力挥去,形成一道剑气,把所有冲上来的人杀死。 男人开始紧张起来了,颤抖的身体,向女孩求救道:“我的宝贝女儿,我是你的亲爹,你求求这位少侠饶了我吧!” 女孩突然看向我,流着眼泪说道:“我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但是这么多年他一直培养我,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他吧。” “好。” “哈哈哈!” 正当我心软的时候,大宝剑慢慢的收到身后,却听见男人的笑声,慢慢的向我这边靠拢。 我惊讶的回头一看,快速抓住女孩的手,让她跟我换位,结果男人的刀砍进我的肩膀上。宣泄一下就流出来,占满了女孩的袖子,随着地面也被染红。 “这次看你死不死!”男人说道。 “我已经放过您,为什么还要让我死?” “因为你是杨家的儿子。当我看见那件宝贝的时候,就注定是我的。哈哈哈,啊……” 男人大笑不止时,我的大宝剑刺入他胸口,慢慢的倒地死了。 女孩哭道:“你们这样杀来杀去有意思吗?” “没事,我死不了。”我笑道。 三年后,我和女孩搬进了深山老林的房子,过着简单又幸福的日子。 女孩看着远处的山间,笑着问道:“那件宝贝到底是什么?” “傻子,当然是你啊!” “我们就这样逃亡下去吗?” “不逃亡也行,你想让我杀人吗?刀庄主的儿子一直在找我。” “哎,冤冤相报何时了。” “没事,我死不了。咱们要不要一个孩子?” “讨厌。” 我微笑:“以防万一嘛!” 第73章 转世为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家来了一位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手,以前他还没有离开音乐组合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自己以后变成演员、导演。 我家里虽然穷,但是招待一位明星不在话下,我妈妈杀了一只鸡,做了一道最拿手的黄焖鸡,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 饭菜做好了,我、我妈妈、还有明星三个人,围着餐桌坐成一圈,开始动筷子吃饭。一餐下来,桌上的饭菜全部吃光了,就连电饭锅里的米粒刮的干干净净。 后来,这位明星回家了,而我和母亲很开心,毕竟他是第一位明星来我。桌上摆的并不是高级的美味佳肴,依然吃得津津有味,肚子都吃撑起来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因为写了一些歌词,想找到一些音乐人合作,所以在网上打广告。可是没有人找我,结果在qq里面找到了来我吃饭的明星,然后就拔通了语音通话。 我说道:“喂,您好,您还记得我吗?” 明星问道:“可以说名字吗?” 我回答道:“您前几天来我家里吃饭,吃的菜是黄焖鸡,还记得吗?” 明星问道:“哦,找我有事吗?” 我解释道:“我自己写了六十多首的歌词,想让您看看,如果您觉得我写得好的话,咱们可以合作。” 哗啦啦…… 这时候屏幕上显示信号不足,接着又听见声音:“非常抱歉,我在医院里,没有听见你说什么,可以再说一遍吗?” 我说道:“我写了很多歌词,希望找您合作,如果您答应了,我就把原创歌词发过去。” 明星回答道:“这次听见了,不过我在医院里面,没有多余的时间,回头我亲自打电话给你。” 我开心道:“好的,谢谢。” 《梦幻之记》第73章 转世为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74章 愿望秘境 我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做的事情特别多,就连小孩在路边撒尿,我都得出来管一管。 一个星期之前接了一个事,男方怀疑女方在外面有人,叫我调查清楚,酬劳是十万人民币。 今天是我跟踪的第四天,女方行动路线已经了解的明明白白,去过哪里,跟什么人吃饭,然后来这家酒店开房,而且只预定这一个房间。 今天我准备抓奸在床,所以藏在帘子后面,身上还穿着一套白色的西服,看起来帅极了。 不幸的是时间一点点过去,站在帘子后面的我,保持着一个姿势不能动,累的我腰酸背痛,加上口干舌燥,也不能掉以轻心的出去喝水。 如果我出去了,万一这对偷情的男女回来,岂不是抓奸在床没有办法成立,手中的摄像机就用不了,只能忍受着舌头的饥渴。 几个小时过去了,太阳已经落山,我站在帘子后面,快要变成一个雕塑。最后一道黄昏的余光,照在我背后金光闪闪,由于玻璃窗的反射原理,对面一个栋楼的墙壁上,呈现着金色的投影屏幕。正在播放旧电影,没有主人公,只有一个金灿灿的太阳,高挂在蓝天白云之上。 正当我神游的时候,房门开了,走进来是一对衣衫不整的男女。着急脱外套的女人,就是我今天的任务目标,然而亲在女方衣服突出来的两点,也是我今天最终的目标人物。只要把这两人的苟且之事,完完全全录下来,就有丰厚的报酬。 这对男女情绪非常高涨,两人的双手一直在臀部来回抚摸,呼吸声非常急躁,嘴唇不停的黏在一起。 我看到这样的好机会,举着摄像机正在录取,小屏幕里只看见男人把女方推倒在床,用整个人压制,所以裤子非常难脱。不过男女的手一直没有闲着,撕开上身的衣服,开始赤裸的缠绵起来。 女方身材特别的好,算得上高等的级品,可是男人也不差,四块腹肌在那里摆着,显得这个男人非常有魅力,又渐渐的暴露了一些野性,动作更加的疯狂。 男女热情似火的缠绵在一起,身上的衣服全部丢在地面,肉体碰撞的摩擦声,在摄像机里存档,画面一度的少儿不宜。 可是我有什么选择,如果拿不到十万人民币的报酬,这个月我就会被房东赶走,因为我以前免费做事,现在因为生活所逼,开始向一些富豪索要办事的酬劳。 再一次进入神游的我,只见两个人到达了最后一步,男人慢慢的向女方靠拢,我立马举着摄像机出去,打断了两个人的激情。 女方慌慌张张的用被子盖住身体,靠在床头,一脸害怕的看过来。 男人气势汹汹的说道:“你谁呀你,那么喜欢偷拍别人,就给你看个够。” 我看着男人掀开女方的被子,这下全部看见了,可是我并不在乎,依然举着摄像机在录。 女方问道:“你需要多少钱?” “夫人,非常抱歉,这是我的工作,不能违背职业道德。” “我给你五万,快点把摄像机里面的内容毁掉!” “恐怕不行吧,这是我吃饭的家伙。” “一口价十万,钱就在我的包包里面,红色的银行卡自己拿走。” 男人色眯眯的说道:“我的小美人,理他干嘛,咱们继续春宵,” 我问道:“不要里面的人内容是吧,那我走了咯!” “等下,十五万……这是我最后的底线。” “不行,我真的要走了。” “好,我输了,二十万。” “成交。” 我拿着钱走了,后来的事情是本人的职业操守,女方被爆出苟且之事,所以被自己的老公扫地出门。 我的腰包追加了十万,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如果视频卖给女方,她会立马毁掉内容,回到家之后,就会得到一半的财产,一下子变成百万富婆。 可是机智的我,从窗帘出来的时候,早就把磁带藏起来了,只是给她一个空的摄像机。 第75章 词语唱歌大赛 这一天我走在孟彦的街头上,前方就是桥头,那就是我爷爷托梦的地方。 我朝着桥头慢慢走过去,然后向着两边的房间东张西望,也没有看见异常情况。 正当我走过桥头,右边的房间打开大门,两个小男孩跑出来了,其中有个男孩撞到我,低头一看,这个孩子特别像我爷爷小时候。 我陷入震惊之中,只见小男孩冲着我微笑,张口闭口好像在说什么,可是我在神游没有听见,缓过神以后,两个小孩朝着集市跑过去。 这一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吃惊,刚想转身回家,长得像我爷爷的小男孩又扭头过来,好像用疑惑的眼睛看过来。 小男孩脸上的表情说道:“这个大哥哥怎么那么眼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呢?”站在桥头这边的我,竟然能看出小男孩的心理活动,真的感到不可思议。 《梦幻之记》第75章 词语唱歌大赛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76章 一个镜头 今天借来的钱,我又输得精光,彻彻底底的变成一个负债累累的赌徒,为了躲避放高利贷的人,只好绕着小路回家。 我回到家以后,躺在床上没了精神,正在这个时候,传来重重的敲门声,一下子清醒起来了。 这些敲门声我不用分析就知道是追债的人,而且有很多人,立马爬到床底下躲藏,尽量不要出声音,过一会儿他们就走了。 正当我以为他们要走的时候,心里高兴极了,捂着嘴巴不要让笑声传出,从床底慢慢伸出脑袋,通过门槛的缝隙间,看见那些人还站在门外面。 为了不受皮肉之苦,我继续躲在床底下,这时候闻到了烧焦的味道,侧脸一看门槛,就看到很旺的大火烧起来。 不幸的事发生了,吹来了北风,烟雾从门缝里飘进来,一下子堆满了屋里。我觉得很刺鼻,立马爬到洗手间里躲避,用毛巾接了自来水,湿漉漉的捂在鼻子上。 刺鼻的烟味一下子被挡住,我变得精神起来,再次来到大厅,火已经蔓延到了沙发上,烧得特别旺盛。没有留下一条活路给我逃生,结果退回去,想要从洗手间的窗户爬出去,抬头一看才知道,有一道非常结实的防盗网。 我陷入了恐惧,捂着鼻子的毛巾慢慢脱落在地上,浓烟一下子吸到肺里面,脑袋感觉到晕晕的,突然间倒地不起。当我昏迷之前,看见红色的火焰朝着我烧过来,站在门外的追债人。早就没了身影。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我慢慢的清醒过来,睁开眼的一瞬间,整个人惊呆了,目不转睛的扫瞄着周围。 我躺在白色的地板上,没有一点软绵绵的度数,眼前是一个超大的正方形镜子,周边烧着蓝色火焰。再向身后看去,半空中悬浮着各种镜子,里面呈现的世界,是我以前生活的城市。 看到这种情景,我以为自己在天堂,联想到在大火之中被烧死,心情就会变得好一点。毕竟自己是一个败类,成天借钱,再去娱乐城玩耍,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把自己的命数赌得干干净净。 如今只剩下一个有趣的灵魂,飘荡在镜子之间,永世不能投胎。 旁边有个镜子,突然跑出来一个胖乎乎的孩子,冲着我问道:“主人,您在想什么事情?” “你在问我吗?” “当然了,主人,这里面只有我们,您觉得我还会问谁呢?” “我不是被大火烧死了吗?怎会变成你的主人?” “主人,这件事说来话长,我慢慢说来。这个地方由上万把镜子链接的异世界,有趣的灵魂才可以变成这里的主人,给别人实现一万个心愿以后,才可以离开这里。” “哇塞,一万个心愿,我得送到什么时候?” “一万个愿望并没有那么简单,送给实现的目标很严格,只有心地善良,没有贪得无厌的人,主人,您才可以实现们想要的东西?” “任何一个愿望都可以实现吗?” “只要要求不过分,没有达到野心的情况下,都可以实现给这些人。” “好吧,我尽量。如果一万个愿望完成了,我是头胎还是复活过来?” “当然是复活。” “那我开工了。” 话音未落,我前面的一个大镜子,里面的男孩坐在床上,正在祈祷,他并没有开口说话,镜子却能翻译心里许下的愿望。 男孩说道:“我只希望自己有一个戒指,然后跟喜欢的女孩表白,希望老天爷能帮帮我。” 我对着坐在身边胖嘟嘟的孩子问道:“这种愿望可以实现吗?” “主人,请随着自己的心灵去判断。” “知道了,那我要如何实现他的愿望?” “这个很简单,只要在您的脑袋里想象一个戒指,然后这个戒指就会从天而降,掉到他的面前。这样愿望任务就完成了,是不是很简单。” “好吧。” 我缓缓的闭上眼睛,想象这世界上无数个戒指的模样,在其中我选中了最漂亮的一个,那是银白色的戒指,刻着双方的名字。当我的脑袋确认这个戒指以后,一瞬间睁开眼,银色的戒指掉在男孩的面前。 这时候男孩激动的站起来,在床上跳来跳去,那个笑容让我感到很温暖,随着掌心闪了一下光芒,呈现男孩的名字,然后消失不见。 “主人,第一个愿望完成了,接下来请继续吧!” “送愿望原来那么简单啊!难怪世界上有太多好运的人,可是我为什么负债累累。” “您这是要休息的意思吗?” “我只是发发牢骚,下一个人是谁?”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大镜子里呈现一个女生,身穿黑色的悼念衣服,对着一张相片灵位,哭红了双眼。 胖嘟嘟的孩子问道:“主人,那是您的照片吗?” “嗯。” “这个漂亮的女生是谁?” “一位曾经的故人,我现在的生活就是她造成的。” “哦,原来她就是您要赌博的原因,可是她为什么离开了?” “没有离开,是我走了。” “老天爷,求求您,请把他还给我,我会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镜子响起翻译的女生音。 “主人,这种有野心的愿望,您自己看着办?” “如果我给她实现愿望,我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她将会彻彻底底的忘记您,这一生就会孤独终老,你俩永远没有在一起的机会。” “如果我没有实现愿望呢?” “少了一个愿望清单而已。” “明白。”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永远没有反悔的余地。 胖嘟嘟的男孩说道:“主人,这个异世界被您设计成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宫殿,真的很会生活。” “这样不舒服吗?” “我只是问问而已。对了,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您?” “说吧!” “您已经完成了一万个愿望,为什么不愿意出去?” “嘻嘻,如果我出去了,你舍得吗?” “主人,我没有在开玩笑。” “因为在镜子里的世界看世界,原来是多么的美丽,不过,我现在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干脆做了秘境的主人。” “主人,我是看你不敢面对那个女人,她已经等了您整整五年,加上以前的三年,即使您不会老去,可是她总有一天……” “好了,下一个愿望清单来了,我马上开工。” 大镜子随着我的话语,周边燃起了蓝色的火焰,模糊的镜面慢慢变得清晰。 里面呈现了一堆人,那些声音我非常熟悉,永远忘不了凶神恶煞的面相,他们就是一场大火的凶手,活生生把我烧死的追债人。 第77章 瓜子糖果 村里传得沸沸扬扬,说我的老同学认识一名当火女歌手,并把她带到家里来了,为了验证事情的真假,我带着堂弟一探究竟。 来到老同学的家门口,这里站满了人,视线一直没有离开屋里,变成了文明观看明星。 这时候的我还是不相信,推着我堂弟的背部,硬生生的挤进人群之中,然后举起双手,冲着屋里的老同学摆了摆手。 老同学看见以后,过来把我拉进大堂里,这时候才看见,女歌手穿着白色的长裙子,流着长长的头发,披在两边的人肩膀上,画的眉毛是弯月亮,一双圆圆的眼睛,没有垫过的标准鼻子,嘴巴发成了樱桃小嘴,一张美丽的鹅蛋脸,白皙色的皮肤,身材显得特别修长,坐在沙发上非常优雅。 我自从见到女歌手以后,就变得不会说话,幸好的是,她竟然先来一个自我介绍。我只好接下话茬,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然后也告诉了来意。 我在老同学家坐了很久,聊了很多有的没的,女歌手也不介意,毕竟她也是一个普通人,喜欢笑,爱听一些民间故事。 正当我们聊的开心,突然大胆的提出一个要求,想让女歌手去我家里玩,老同学当然同意,可是得看人家怎么说。 女歌站起来说:“那咱们走吧:” 在我们聊天的这段时间,看热闹的乡里乡村还没有散去,随着时间的流走,竟然添加了人数,把老同学的家门口包围住了。 我只好带着女歌手从后门溜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小路,这里开满了花。燕子飞在顶头,变成一条长长的电线,连接着我家的方向。 十五分钟之后,我们四个人来到了我家门口,就坐在突出来的阳台,这里放着一个长椅,对面是连绵起伏的山景。太阳就卡在松树顶上,照过来的金色光芒,让女歌手的影子映在地面上,变得非常纤细。 我看见她甜美的笑容,好像在享受一搂阳光,然后又在阳台边缘转一转。看到这个危险的动作,我刚想上前阻止,老同学就跑过去拉回来。 我们四个人坐在长椅上,眺望着远处的风景,映山红开满了阳台两边。当微风吹来的时候,花瓣凋零下来,再次飘上了天空,就像一幅画一样。 我突然提议道:“要不咱们玩一个游戏吧!” 老同学问道:“你不是欺负我们两个女生吗?” 我说道:“我都还没有说什么游戏,你就说欺负人,要是我真的出了比较难的游戏,看你们两个怎么玩?” 老同学回答道:“来就来,我怕谁。” 堂弟开口道:“要不咱们来一个词语接龙唱歌大赛?” 老同学大笑道:“哈哈哈,那你们两个自找烦恼,我这边可是有一个歌手。” 女歌手谦虚的说道:“不用那么大声喧哗,他们已经知道了,我觉得这个比赛对你们不公平,还是换一个吧!” 我说道:“打住,唱歌就唱歌,好歹我平时也听别人唱歌。那我先来,天下怎么接下去?” 这时候女歌手站出来,站在阳台上一展歌喉,结束了一整首歌词。 老同学得意的说道:“轮到你们了,心愿!” 听到这两个字,我激动的举起双手,嘴巴里唱出一个词。 女歌手打断道:“错了。” 看不下去的堂弟,迅速的站起来,微笑道:“叮叮,怎么唱下去?” 女歌手立马接道:“当当!” 我兴奋的说道:“没有这样的歌词,你们输了,现在也就一胜一负。” 女歌手笑着解释道:“有,一位内地男歌手,他唱的一首歌里面,就有叮叮当当的词语。” 堂弟点点头道:“堂哥,我听过,确实有这样的歌词。” 我垂头丧气的说道:“好吧,我们两个男生输了,要我们干什么呢?” 女歌手微笑道:“天已经黑了,送我们回去吧!” 第78章 爱书和爱狗的人 为了拍摄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来到一个美丽的岛屿,然而最后镜头就是公路上。 两位女演员躺在地面上,表示被车撞了还没有清醒过来,然而两位男演员,站在车祸现场的一米外,因为其中一个男主的失故意,撞倒了两位女主,两位男主角即将上演争执的场面。 一切准备就绪,我坐在监视屏幕前,手里拿着红色的大喇叭,对着拍摄现场喊开始。 这时候,我看屏幕里的主角们演戏,镜头先拍两位男演员打架的画面,不过两个人就像孩子一样,在地上摸爬滚打,根本没有大人争吵的味道。 实在忍不住的我,丢掉了手中的喇叭,跑到两位男演员的旁边,立刻躺在地上说道:“这部电影以青少年为主题,背景故事就在二十世纪,两位主人公打架一定要有真实感,不能像孩子一样打闹。就比如我现在躺在这里,另一个人就要坐在我的肚子上,朝着我的脸上挥几拳,还想拿出刀捅我。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愤怒,所以,我右手就会摸索旁边的石头,拿到差不多大的石头时,就冲着坐在自己肚子的人砸一下。然后他才会脑袋流着血逃跑了,我才会有机会站起来,把两位女主角送到医院。这样的拍摄方面懂吗?” “明白。” 当我得到两位男演员的回答以后,刚想迈步离开公路上,就看见两位女主角已经睡着了,嘴角流着哈喇子,完全不顾形象的把地面作为家里的床位。 我无奈的摇摇头,回到了监视屏幕前,抬头望着遮阳伞,突然心生一计。趁着两位女演员睡觉的状态,拍下了最后的镜头,因为晕倒的画面就要这种状态,躺在公路上一动不动,保持着车祸现场的原样。 《梦幻之记》第78章 爱书和爱狗的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79章 钓鱼 今天搬进了新家,这个房子就在深山里面的田埂边,摆放好家具之后,家人想出去吃饭。 出门没有两分钟,我们来到一个超大的田野边,正确的说站在斜坡上,只有这一条路通往城里,才可以吃到美味的晚餐。 妹妹突然说道:“我想吃鱼,今晚咱们下一次血本!” 我听到妹妹说的话,看了一眼田里面,浑水之中有鱼在游动,兴奋的说道:“想要吃鱼很简单,这里面就有,不用去城里面。” 妈妈认认真真的观察水里,然后回过头笑道:“我怎么没有看见呢?” “是啊,我也没有看见!”妹妹接下话茬。 我听到这些话,心里感觉到不可思议,在看一眼田里面,浑水中确实有很多的鱼,而且大力的摆动尾巴,整个身子都露出来了。 “咱们走吧。”此时响起爸爸的声音。 我们一家人又重新朝着城市里走去,可是在半路停下了脚步。 妹妹指着河面叫道:“那里有一条好大的鱼!” 我立马跳进水里,刚想双手一捞,才看清楚浮在水面上的大鱼已经腐烂。 妈妈对我喊道:“回来吧!等一下天黑了就不好走路。” “明白。”我微笑道。 半个小时以后,我们到了城里面,找一家饭馆用餐,又重新原路返回到家里。 天还没有完全黑,我和妹妹拿着钓鱼杆,再一次来到田埂边。 妹妹说道:“刚才我故意没有看见鱼,就是怕老妈生气。” “好吧。”我笑道。 妹妹担心的问道:“田里面的鱼好大,这两根钓鱼杆不会断吗?” 我解释道:“放心,钓鱼杆不分大小,它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非常的坚韧无比,还有弹性。我只怕线头会断而已。” 妹妹递过钓鱼杆说道:“知道了,给你这一根钓鱼杆,比较长好用一点。” “嗯,我就站在这边。”我接过以后,稍微点头头道。 我和妹妹就开始了有目的的钓鱼,时间没过多久,水里面的鱼很聪明,根本不吃鱼钩上的诱饵。 这时候,田野下面爬来一位老奶奶,我赶紧拽着妹妹回家,钓鱼杆就扔在斜坡上的树林里,幸好没有人看见,要不然就得挨骂。 进到屋里,太阳完全落下来,我家门口亮起了灯光,照射着周围的环境,变成一处波光粼粼的美景。 我一个人来到田埂边,手中拿着钓鱼杆,鱼钩沉入水里,等了半天也没有动静。正当站起来想要换位置,感觉震动了一下,看见钓鱼杆慢慢的弯曲,心里一瞬间激动,快速拽起钓鱼杆上来。 一条大鱼咬住铁钩,尾巴不停的摆动,挣脱的力气非常大,差点随着鱼的摆动掉进田里,还好右手抓住了树枝。 等我站稳之后,小心翼翼的提起钓鱼杆,朝着田埂边放下来,大鱼触碰到地面,不再那么挣扎,可是过了一会儿,感觉不到水的鱼儿,尾巴一直拍打地面,想让自己掉进田里面。 幸好我上前抓住,可是后来良心发现,把不属于自己的鱼放走了。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0章 穿越未来 我正在武当山练习太极拳,缓缓地推手出去,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漩涡,收手到了腹中,余力荡起波纹镜子,这时候我自动倒在地上,慢慢的晕了过去。 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变得陌生,耳边传来嘈杂的鸣笛声,还有人山人海的声音,听得我脑仁疼,只好静静的打坐在床上。 突然一个女孩进来,身穿性感的连衣裙,露出白嫩的芊芊玉腿,头发扎成一堆,正当女孩鞠躬看我的时候,出现了两座雪峰,心里立马沉不住气。 我蒙住眼睛问道:“姑娘,可否穿上衣裳,我们才能促膝长谈?” “死板,我这套连衣裙是今年最新款,你却说我没穿衣服,真是没眼力的家伙!” “姑娘不穿衣裳也行,我有问题要问,可否老实交代?”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跟我咬文嚼字,难道你从小在道观里长大!” “千真万确,接下来轮到我提出问题。我在哪里?” “哦,你在我家,刚才你晕倒在大街上,就好心的把你救回来了。” “谢谢姑娘的救命之恩,我日后涌泉相报,绝对效犬马之劳。” “大流氓,我好心救你,你还想睡我,请马上离开我的家里?” “不是姑娘,我的意思是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我,愿意为你做牛做马。” “我跟你开玩笑的。对了,我这里有刚买的新衣服,快点换下你这一身道观的衣服,出去以后不会被别人当作神经病。” “可以。” 我接过衣服以后,看了四周一眼,只有屏风后面可以遮挡身体,迅速的翻身起来,钻进去换了衣服。 女孩说道:“没想到你还会武功,这下子生活没有问题了!” “姑娘,我是太极拳创始人,元代技击家,更是武当派道人,还有武当山丹士,被世人奉为武当派创立者,精通拳法,其法主御敌,非遇困危不发,发则必胜。” “太极拳创始人不是张三丰吗?” “正是在下。” “你不要以为我读书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骗我,张三丰哪有你那么年轻。他最少也有一百岁了,留着长长的白胡子,再来看看你,简直就是乳臭未干的小子?” “人不可貌相,我真是太极拳创始人。” “好了,跟我去外面逛一逛,顺便把头发给剪了,省得别人看见你就像看见鬼一样。” “好吧。” 我随着陌生的女孩走出家门,才知道住在很高的房子里。坐上可以移动的机器,只要按红色的数字键,就可以到达下面。周围一切的东西让我感到很陌生,心里也产生了兴趣,手不停的抚摸事物的表面。我不知道为什么,摸到穿着一身整齐衣服的男人,却向我礼貌的举起手,还拿着一个空心管子。 女孩看见这个动作,连忙跟那个男人道歉,拽着我走进繁华大街。突然许多人拿着小板块,对着我之后,响起咔嚓咔嚓的声音。 这时候我慌张起来了,摆出以柔克刚的太极拳,想把这些人打倒在地。可是女孩用力推着我,所以手足无措的走在前面,到了一个转动门口,刚想进去又被排回来。 站在屋里的人对着我大笑,一气之下,左手快速抓住转动的门把,伸出右掌,贴在透明的门扇表面用力一推,眼前一堵门全部碎下来。 这时候我又看见女孩跟里面的人道歉,给了多许多的纸,每一张都是红色,上面还印着一个人物。 后来,我也没有把头发剪成功,就被女孩带回家里。 女孩问道:“你真的是古代人吗?” “什么古代人,我的名字叫张三丰,武当正派掌门,太极拳的创始人。” “管你是不是,今天我已经陪了很多钱,你说怎么办?” “我现在明白了,原来我来到一个未来世界。我可以当捕快,抓住那些害人害己的罪犯,这样赚钱了就可以给姑娘。” “傻子,如今没有捕快这个行业,不过你去当警察,肯定不会被录取。这样吧,你就当我的手下,我破获案情的时候,就帮我抓住凶手。” “抓住凶手?难道姑娘是神探吗?” “我是侦探。哦,以后你跟我出去了,把你的武功收一收,伤到了无辜的人可不好。我又得赔钱又得道歉,你说我到底造了什么孽?” “好吧。” 正当我点点头时,感觉门外面传来一阵阵杀气,渐渐的听见脚步声,原来有四个人。 我说道:“快点藏到屏风里面,这些人交给我。” 女孩一脸懵逼的躲进屏风里,探出脑袋,只见我向门口飞去,双手在胸前迂回,然后轻轻地推出,整个门扇凭空向后退,碰到了想要踹门进来的两个人。 门外两边还站着男人,手里拿着从来没见过的武器,相似镰刀一样,可是锋利无比。 我笑道:“年轻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绝对不会伤害你们?” 右边的男人说道:“我信你个鬼,刚刚把我的兄弟打倒在地,现在假惺惺站在那里说风凉话。” “因为他俩的邪念太深,我就教训了他们一下,没想到这么不经打。” “小子,你给老子等着,如果那个婊子再来烦我们老大,小心把她卖到妓院。” “妓院我听懂了,那么还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走。” 四个男人踉踉跄跄的离开了,这时女孩从屏风里出来。 我问道:“你的名字叫婊子吗?” “额,看来你真是古代人。以后再跟你解释,现在我们要去抓住这个老大,让他不要逃出国外。” “你还说你不是神探。看来我有工作了,当一个捕快也没有什么不好。” “傻子,随便你怎么理解,我给你弄一个头发。” 女孩真的给我扎了一个头发,用现代语叫男式马尾辫,跟古代流行的发型有点相似。然后我们坐上会动的铁马,它的速度比活马快多了,唯一的缺陷就是太吵,还有难闻的油味。 这些只是小细节,铁马跑在大路上,而我为了躲避油味,半蹲在车顶上面,看着四周的风景,任由风吹动我的秀发。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1章 劳动委员 我是一名劳动委员,收到学校的通知,今天下午要办一场篮球比赛,想让我处理这方面的事情。 得到这个光荣任务的我,当然义不容辞,朝着宽大的篮球场走去,顶着炎热的太阳,根本看不见篮球场上的白色规划界线。因为学生脚底摩擦掉了许多,只剩下断断续续的篮球场白色线条。 不过,想让篮球场的界线恢复原样,根本难不倒我,也不会浪费一兵一卒,只要自己孤军奋斗。 说起来也很容易,做起来只是有点费劲,其实就是先找到一辆可以骑的玩具车,还有一些适合我的粉刷工具,买来一桶沥白胶泥,加入少量的水之后,慢慢的进行搅拌,同时买来防滴溅针筒式粉刷棒。 粉刷工具准备好以后,就进入粉刷墙的第二步阶段,把防滴溅针筒式粉刷棒放进搅拌好的沥白胶泥桶里,然后启动玩具车,驾在快要磨掉消失的篮球场界线内,让沾有沥白胶泥的粉刷棒滚在线上,慢慢的刷出一条条白色的线路,没过多久就形成了新的篮球场。 篮球比赛是下午,所以新刷的篮球场界线,有多余干掉的时间。然而我向学校提议一条禁令,只要有同学故意踩上去新刷的白色线条,打扫一个星期的厕所。 下午篮球赛正式开始,学校所有的人出来看热闹,两支篮球队跑在我刷好的白线上,不懂得辛苦的成就,只为了享受比赛,脚底又抹掉了一些篮球场界线。 哪支队伍得分最多,那边的白线就会消失的越快,谁都能明白的结果,可我又不能改变,难道打断两支队伍的比赛吗? 但是我作为一名劳动委员,应该支持他们,不能斩断梦想,得让两支队伍好好的发挥实力。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绝对的妙计,只要抹掉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刷上去,都变成了洁白的线条。 其实这种偷偷摸摸的粉刷,打扰了不少同学看篮球比赛,很多人推开我,让我不要挡住视线,可是我又不能反抗,拿着铁桶到处走,见到一个地方消失了,立马补上白浆。 篮球比赛进入了白热化,那叫一个精彩绝伦,只有我没有心情看热闹,因为要盯住消失的白线。也许是我的敬业精神,有的同学不再靠近篮球场,趴在教室前的护墙看比赛。 这个举动让我感激不尽,但是心里还有点担心,可能自己的这种做法,打扰了的同学看比赛的心情。 随着时间的流逝,篮球比赛只剩下五分钟,我看着右边的篮球场消失的更快,这说明要赢了。赶紧补上这些白线,好像两支队伍能看见界线,用了迅雷之势运球。 篮球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习惯看向右边球场,这次白线没有消失,然后看向左边,篮球场上的白线消失不了。 正当我惊讶不已的时候,周围的同学一阵欢呼,激动的鼓鼓掌,只看见红队拿着奖杯,爬上楼梯进去教室里面。 篮球场上只剩下我一个人,继续收拾烂摊子,因为我是任劳任怨的劳动委员。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2章 大发雷霆 现代的武师很少出名,而我就是其中一个,也是开办了武术馆,却没有人来求学,只能整天呆在家里睡懒觉。 今天我躺在沙发上眯一会儿,老是感觉眼珠子在跳动,突然二姐走进大厅,用双手遮遮掩掩的上了楼。 让我心里非常的好奇,赶紧跟过去,想要一探究竟怎么回事。进到二姐的房间,就看见收拾衣服,两个箱子堆得满满的。 我问道:“怎么了,住在武术馆不习惯吗?” 二姐背对着我只是摇头晃脑,没有转过身回答,这让我的好奇心到达了极点,来到正面一看,二姐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心里立马明白了,迅速给附近的各大武馆发信息,邀请他们移驾寒舍。 一个小时以后,各大武馆齐聚一堂,分别坐在我家的客厅里,然而二姐杵在饮水机旁边,不敢动弹的选择沉默。 我气呼呼的站在中央,愤怒的说道:“是谁把我姐姐打成那样,有本事站出来,跟我一决高下。” “小子,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开武馆之后也不来拜码头。”一位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站起来。 我看向男人说道:“拜码头的事情先放一边,我只想问你,是你把我姐姐打成那样吗?”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难道你想打我。”男人回答道。 “恭喜你答对了。” 话音刚落,我两手挥在前面,把男人撂倒在地,然后使劲的捶打胸口,一瞬间的时间让我男人无法防备。 每一个武师紧张的站起来,看着赫赫有名的武术家趴在地面,嘴角流着血,手不停的抚摸肚子。 我再次问道:“打我姐姐的那个人出来,千万不要让我逮到你,绝对会把你的武功废掉。” 一位老头问道:“年轻人,那么大火伤肝做什么呢?” 我抬头看去,原来这个老头穿着黑色的孙中山衣服,面目慈善的坐在椅子上。 旁边的徒弟说道:“师傅,咱们甭跟他废话,直接做掉他就行了,这个武馆就是咱们的。” 我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目的,只要打我姐姐出来的那个人站出来,大家就可以回去睡觉。” “这小子太狂妄自大,我们上。”一位穿着西装的中年人,大吼道。 我看到这个阵仗,心里不知道兴奋还是害怕,脚步一进,两手大力推过去,快速抓住中年人的衣领,立刻呈现了过肩摔,然后我的腿缠住他的左手,轻轻的用力压下去,只听见咔嚓一声,这只手臂就废了。 一大群徒弟看见师傅变成那样,朝着大门口逃跑,客厅里只剩下一些有名望的武术家。 我依然问道:“打我姐姐的那个人是谁,快点给我滚出来,到底听见了没有?” “这位小伙子,看你姐姐脸上的伤,应该是八卦连环掌,他就是这一代的龙头老大。”老头告诉道。 我疑问道:“龙头老大?是不是那个成天欺负老百姓的恶霸?” 老头回答道:“是的,有传言说只要他看上的姑娘,绝对会乖乖的收入怀里。” 我生气道:“狗屁,我这就废了他。” 三年以后,我从监狱里出来,走在南京的街头上,以前这一条街是武术家的地狱,如今变成了天堂。 我看着街坊邻居站在两边道上,手举着花环高声呐喊,正在迎接我出狱。 然而我入狱的原因很简单,就在三年前,我把龙头老大的两只胳膊卸掉了所以被关起来。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3章 一日游 今天学校放假,我和一个同学准备去游玩,首先,我们来到了食堂吃饭,同时点一份汤粉面,坐在塑料凳子上吃得很香。 肚子饱了以后,走路到了巴士站,乘坐巴士前往旅游胜地,半小时后,终于停在一个村口。我和同学开心的下车,慢慢悠悠的走进村庄里,这才知道,村子保持着历史遗迹,每家每户都是木房子,最高的只有四层楼,最矮的就是一层楼,房子表面非常的破旧,看上去要倒不倒的状态,让人有一种不敢住的害怕心里。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一个池塘边,水是非常的清澈,不过,池塘里到处荷花叶,所以口渴了也喝不得。 这时,池塘边有一栋房子,门口站着一男两女,女孩长得美若天仙,穿着五颜六色的苗族衣服,裙角是五分裤子的款式,露出纤细的小腿。 那三个人玩得非常开心,我们不好意思去打扰,为了转移视线,我和同学用手机拍照,作为到此一游的证明。 后来,游玩村子的时间差不多了,就来到村口赶上末班车,我们坐在同一排椅子,拿出手机看照片。 我突然喊道:“这是那两个姑娘!” 同学瞄了一眼,分析的说道:“原来两个姑娘一直在注视着我们,有时间再去一趟。” “等下,我要拍这个精彩的一幕。” 我眼疾手快的举起手机,靠近车子的玻璃窗口,视频里有两只黑色大狗在打架,咬得头破血流,谁都不愿意松开牙齿。 随着巴士慢慢的开动起来,一只大狗突然投降,跑进人行道里面尽全力的逃命。万万没有想到,已经赢了那只黑色的大狗,跑在后面穷追不舍,神情凶恶,露出一定追到为止的表情。 我一直举着手机在拍摄,只见两只大黑狗你追我咬,在人行道里吓到了旅客,站在墙角不敢动,任由两只大狗放肆的撕咬。 巴士开到岔路口的时候,两只大狗朝着另一条路跑去,消失在手机屏幕里。 两条黑色的大狗不见了,巴士继续往前开,舒服的风吹进玻璃窗,拂过皮肤表面变得冰冰凉,暂时干掉了满身汗味。 巴士驶进一条高速公路,两边是宽大的稻田,苗头一边倒,好像对我们很尊重的样子。 田里的水很清澈,可以看见游来游去的小鱼儿,还有一些蝌蚪贴在稻根,随着时间的增长,慢慢变成唱歌的小王子。 呱呱的叫声非常的好听,一群青蛙就像乐队,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依然坚持自己的演唱风格。 进入深山老林,巴士的速度有些快,也许因为没有车辆,可以大胆的提高速度。载满人的巴士飞过悬崖峭壁,而路边的树木成为护栏。 又开了一段时间,巴士跑在一条平坦的公路上,地面宽敞,再向四处望去,原来是一个文化村庄。房子在墙面贴满了宣传广告,有很多人站在风雨桥上,正在胆小的走过。 可是巴士没有时间停下来,继续前往我们要去的地方。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4章 偷情男女 暑假期间,因为我父母出差了,担心一个人住在家里,决定让我搬去舅舅家里。 说起舅舅这个人,我只记得他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彼此年龄相差五岁,也不知道如今的感情怎么样。 我住在舅舅家里已经一个月,很少看见舅妈,甚至听见舅舅讲,他的媳妇没有重大的事情不会回家,所以空出地方让我睡觉。 今天妹妹打电话过来,叫我陪她一起买自行车,逛街还没到一个小时,妹妹已经选中蓝色的自行车,付钱以后,跟我打了一声招呼,直接骑车回了同学家。 我站在大街上,一个熟悉的人都不认识,只好赶忙回到叔叔家里。掏出钥匙开了门,迈步进入玄关的时候。红色的地毯上放着高跟鞋,鞋柜里多了一双皮鞋,一看就不是舅舅的鞋子。 突然耳边传来急躁的喘气声,拿出手机点开相机功能,寻找着浪声的源头,脚步放得非常轻盈,希望可以赶上拍摄。 我来到大厅,十一点方向的房间里,发出的动静变大了,立马小跑过去,偷偷摸摸的把手机摄像头伸进屋内。就看到舅妈被一个陌生男人压在墙面,正在激情四射的缠绵,身上外套挂在腰间。 赶紧进行拍摄,舅妈和陌生男人情绪越来越高涨,动作幅度大,宽衣解非常流畅,这时裤子脱落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阵敲门声,舅姑紧张的穿起衣服。 然而我立马跑进隔壁的房间,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然后走出大厅,就看见舅舅坐在沙发上,身边放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 舅妈笑着迎接道:“老公,你回来了,今天社长来家里有事情要商量一下,所以我买了一些点心招待。” “是的。”陌生男人气宇轩昂坐到沙发上。 舅舅抬头问道:“媳妇,你衣服上的扣子怎么不见了?早上还在,难道跟别人打架了吗?” 舅妈神色紧张的摸着衣服,突然指向我:“你不知道这个小子有多恶心,刚才我回到家里,他就拿着我的衣服在闻,我就跟他扯起来了,所以扣子就不见了。” 男人帮腔的说道:“对,刚才我进来的时候,还看见这小子扑倒了你的媳妇,画面真是不堪入目。” 舅舅向着我的手里瞄了一眼,然后问男人:“社长,我家的门是自动关闭,你是怎么进来看见的呢?” “我,我就是看见了。”陌生男人吞吐的死咬着不放。 舅妈变换委屈的表情,哽咽的说:“你既然不相信我,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快点离婚然后分家产,各奔东西得了。” 我开口道:“你们大人的世界我不懂,可是我手里有证据,谁扑倒谁只要看了视频一切就真相大白。” 舅妈气哄哄的骂道:“你小子就是一个白眼狼,我供你吃供你住,到头来反倒咬我,真是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 舅舅疑惑的说道:“什么时候你供他吃供他住,这一个月里,你回家只有两次,而且还是我们做菜做饭。你吃好了就走,就连一声谢谢都没有,好吧,我跟你离婚,可是你甭想得到一分家产。” 我严肃的说道:“对,舅舅,我站在你这边,如果她嫁给你就是想要得到家产,只好说声对不起,视频里的内容我会毫不犹豫的公开。” 舅妈看着我和舅舅,恶狠狠的诅咒道:“算你们狠,小心出门被车撞死,我走。” 暑假的时间还有半个月,这半个月里,我陪着舅舅为了离婚的事情东奔西跑,一个星期以后,终于办完了离婚手续,彻彻底底变成一个单身大叔。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85章 天下第一 《梦幻之记》第85章 天下第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86章 天下第一 《梦幻之记》第86章 天下第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87章 天下第一 《梦幻之记》第87章 天下第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88章 再一次伤心 已经分手六年的前任女朋友,突然打电话过来,告诉我要来我家住,叫我快点去车站迎接她,也不提起什么时候离开。 半小时后,我来到了车站的等候大厅,后门进来一个女孩,身穿粉色的裙子,丰满的身体变瘦了,拖着一个小的旅行箱。 我伸手过去说道:“行李给我吧!” 前任女朋友微笑道:“你还是没有变,一直是暖男的模样。” 我回答道:“过奖了,我还是改变了很多,只是你看不到而已。” 前任女朋友问道:“你家在哪里呢?” 我说道:“请随我来。” 六年来,这是我和前任女朋友离别之后的对话,内容很生硬,所以一路上再也没有话题。 大概走了二十分钟,我指着远处的一栋房子,前任女朋友立马活蹦乱跳的跑过去。 妈妈正在家门前扫地,周边已经竖起了栅栏,只留下一个大竹门。 前任女朋友有礼貌的打招呼:“阿姨,我回来啦!” 妈妈微笑的说道:“回来就好,房间已经打扫干净,就等着你搬进去。” 前任女朋友稍微鞠躬的问道:“谢谢,对了,我叔叔呢?” 妈妈解释道:“他啊!一天到晚往外跑,这时候应该拿鱼回来了。再等十分钟,我们就可以吃晚饭。” 前任女朋友招了招手:“嗯。阿姨,那我先去房间。” 我看见前任女朋友和妈妈的对话,依然是那个味道,可是对我来说不能想太多,毕竟前任女朋友没有提出要离开的时间。 这次前任女朋友回来,性格变得开朗了,脸上总是爱笑,见到熟悉的人就会打招呼。 晚餐时间到了,我们围坐在大厅里的桌子,享受着热腾腾的饭菜。每个人默不作声,可是眼神总在交流,真的有很多话题,就是不会轻易开口。 吃饭饱之后,前任女朋友去洗澡了,爸妈想问我问题,还是忍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夜深人静,我躺在自己的房间里,照射进来的月光很美,也有一种凄凉的感觉。 然而前任女朋友就睡在旁边的房间,隐隐约约听见唱歌的声音,依然是那么不着调。 随着深夜慢慢的过去,我一大早起来了,准备好早餐,去叫前任女朋友起床用餐。刚来到我房间的门口,就看到旁边的房间留着很大一条缝隙,这说明她已经离开。 我面带笑容的回到大厅,选择了沉默,拿起碗筷不紧不慢的吃饭,也许是自己做的饭菜太香,眼角自觉的流出眼泪,弄湿了餐桌上面,看见这副沮丧的模样,再也没有吃进一粒米饭。 爸妈发觉不对劲,一起坐下来,默默的陪在我身边。 屋里的气氛变得低落,彼此心知肚明,就是不想提起伤心事,可能再一次离开的打击太大。如今变成了阴影,想要捅破一片窗户,需要很大的勇气。 一桌菜慢慢的变凉,妈妈只好拿到厨房热,可是菜变样了,不再是色香味俱全,少了美丽的色彩。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89章 龙的时代 古时代战争最后一场,人类终于获得胜利,然而世界上最强大的龙族,自从战败以后,同意和人类共建美好家园。 从那天起,进入龙和人的发展前景,而且龙族成为最强硬后盾,一旦发生战争,帮助人类击退敌方,完全变成了忠实的伙伴。 龙人时代中期,一场最大的战争来临,部落里有很多人背叛了,离开属于自己的生活,反而帮助敌人,捕捉已经变善良的龙族。 战争一触即发,此时出现了一个无名英雄,那就是我,骑着自己的龙族,击败了侵略家园的敌军。 一战成名以后,受到部落酋长的关注,叫我创建龙骑士战队,一个大计划出来了,点头同意之后就开始选拔人才。 创建龙骑士战队进入最后一步,从龙族中挑选优秀的品种,成为骑士的座椅,最终才可以变成搭档。此后的一个月里,因为战争的火种再次降临,龙骑士战队只好出战,用着不熟悉的技术迎接敌人。 战争延续了半年,双方都没有胜利,部落酋长开始害怕,为了人类的未来着想,建议我解散龙骑士战队。 只要解散一面坚硬的保护伞,用不了多久,部落将被敌军占据,龙族就会从世界上消失,只剩下人类。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只能拒绝,趁着月黑风高,带走了愿意追随我的人。自从龙骑士战队离开,部落已经沦陷,人类缴械投降,活在敌军恐怖的统领中。 战争是结束了,可是美丽的世界变成黑暗,一片片大陆被卷入战火,变得民不聊生。 彻彻底底的变成世界末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拯救,救世主这代名词,从字典里消失不见。小孩子不再仰慕英雄,因为英雄被摧残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结果被活生生的虐待而死。 战争到了一定程度,剩下老弱病残的男人,生活的方式更加不容易,为了填饱肚子,必须找一份工作维持自己的生命。 组成一支敢死队,如果哪里有龙族就去那里抓捕,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失去了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失去的人会得到补偿金,交给自己的家属,可以够他忙活一段时间。 留在家中的女人无能为力,守着还没有失去的孩子,拿着丈夫得来的补偿金,去街上买一些吃的,如果被恶人缠上了,等待只有凌辱一番。 女人伤痕累累的回到家里,即使陷入了崩溃的边缘,也要给自家的孩子煮饭,喂得饱饱的。 一顿饭解决之后,战火经常在半夜里降临,烧杀抢掠的部队冲进来屋里,女人和孩子不敢反抗,因为坏人的身后有恶龙保护。 房子经过一番洗礼,地上躺着衣衫不整的女人,已经被杀死了,孩子却被带到基地里面,从小把他们变成敢死队,长大后好为一些达官贵人卖命。 不过,只有一个地方不受战火的情人,名字叫底空岛屿,这里生活着一群人类,还有翱翔天空的善良龙族。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0章 忘不掉的味道 今天一大早,我又回到了大姐的饭店工作,干起老本行,除了配菜师没有上灶的想法。 我趴在展示柜前,伸手去摆好菜篮子,里面散发的冷气,吸进鼻子慢慢的透进皮肤表层,冰冰凉凉的感觉特别舒服。 这种久违的熟悉感,真的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感受到,差一点忘记最喜欢的湿气,渐渐的扑在脸上融入皮肤毛孔,感觉全身好舒服。 突然我停止动作,先把洗好的一把大蒜苗切好,慢慢悠悠的装进塑料大篮子里,辣眼睛的气味飘上来,让泪水自然的流出来。 这时候我想起了展示柜里还没有整理完,转身刚要走过去,妈妈趴在柜台上,双手快速的摆好菜篮子,动作比我快多了。 看到这种情况,我真的回到了以前,只要我没空的时候,爸妈都会帮忙我整理菜篮子,我就可以干其他事情。 半小时过后,妈妈洗好的菜全部被我切好,放在墙上的架子,等待着姐夫过来炒菜。这件事干完了,我来到展示柜前面,给空的篮子添加菜系。 活干到一半,大姐打了一辆摩托车来到店门口,满脸开心的走进店里,把皮包放在柜台里面,朝着我这边走过来。 我有些紧张,毕竟我离开饭店已经有很多年,想要面对其余的家人,心里只能鼓起勇气。 大姐微笑的说道:“这个门口没有下雨就那么滑,以后走路得小心一点。” “知道。” “对了,我有个办法走路不摔倒。” “说来听听。” “如果今年下雪了,只要进入饭店门口,我们可以倒着走。” “好办法。” “对了,你觉得今年下雪吗?往年只剩下一点点,太阳出来没有几天,就已经融化的差不多。” “是的。” “哦,等下吃早餐的时候,千万不要客气,你瘦了。” “习惯了这种形象。” “谁说瘦就会好看,那也得看五官,胖嘟嘟才可爱。” “嗯。” “你觉得姐姐今天穿的怎么样,这就是工作服,如果穿好看的过来,就会沾有油烟味肯定洗不掉。” “你觉得好看就行了!” “昨天晚上妈妈打电话来,告诉我你要来上班,作为姐姐非常很高兴。” “那就好。” “等下你姐夫来了,一定要好好向他学习,我怕你忘记怎么配菜。” “记得一点点。” “其实妈妈也可以帮忙,这几年她一直忙里忙,我都有点对不起她。” “没事。” “你说的也对,母亲就得帮自己的孩子。” “姐夫什么时候过来?” “他呀,自己开车从家里过来,还得补一些菜。可能还要十分钟,到时候你就请教他。” “有几个厨师?” “厨师还能有几个,你姐夫一个人,还有一个帮手。他很少炒菜,因为对自己没有信心,还怕炒出来菜太难吃。” “哦。” 大姐热情洋溢的跟我说话,我知道大姐想表达什么意思,因为我们有很多误会,如今的我们都想要解决心里的疙瘩。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1章 梦境怪谈 我和妹妹站在田野边,天空完全黑了,拂过一阵阵冷风,令人毛骨悚然,慢慢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感觉整个人麻酥酥的。 周围的环境阴森森,散发着黑色的恐怖气息,觉得有什么东西监视着我们,无论躲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看见,然而我用肉眼瞅不见对方。 可是呢?因为妹妹的贪玩,我只能留下来陪着,走在田野边来来回回,看着底下草坪一个个进入屋里,但是表妹一直在做奇怪的事情,拿着空瓶子摆放地面。 这个举动让我看在眼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一定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为了想要弄明白,自觉的朝着表妹伸手过去,嘴巴不断地喊话,可是没有人听见。 妹妹说道:“你叫她干嘛?我们站在田野边,底下的人怎么会听见。” “我只想试一试,对了,那么晚了咱们回去吧!” “如果你害怕了,就先回去吧,我也要像那样子放空瓶子。” “千万别照做,我总感觉不吉利,回家之后你想做什么都行。” “真的吗?可是家里有瓶子嘛!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在骗我呢?” “当然有,你不记得奶奶经常积累空瓶子吗?然后拿去卖,得来的钱买一些零食吃。” “好吧,那你知道为什么要放空瓶子吗?” “这个问题没有想过,只能装空气吧!” “你答对了一半,老哥真的很聪明,其实把空瓶子放在地上,萤火虫自动飞进去。” “哦,原来是这样子,吓死我了。” “你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脸色越发的难看,难道是你生病了吗?” “没事,咱们回家吧!” 我和妹妹小心翼翼的走在狭窄的田埂上面,因为天色已晚,道路变得极其危险。 不过,我作为一位哥哥,必须要承担保护妹妹,一直安全回到家里。 踩在葱葱郁郁的田边,又过了半个小时,终于来到表妹摆放瓶子的地方,抬头一看,曾经站的田野边确实挺高。 然后再也没有玩耍,直奔家门口跑去,进到屋里面,一家人坐在大厅欢声笑语。今天是大姐回家的日子,带着刚刚过满周岁的孩子,可爱的躺在床上睡觉。 这时候我感觉门口有动静,立马站在门槛内,探头出去一望,只见黑漆漆的附近没有人。 爸爸站到门外问道:“儿子,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不对劲?” “您也发现了吗?” 话音未落,妹妹抱起熟睡中的孩子,立刻哇哇大哭。 “儿子,这是人还是鬼,快点拦下来。”突然爸爸着急的声音响起来。 我迅速的抬头一看,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冲进屋里,张开双手,想要枪走妹妹抱在怀里的孩子。 关键时刻,我提前着左手,拦住女人的整个身体,可是我慢慢感觉到力量,想要挣脱我的阻止。只好抱紧女人的腰,用力的推到门口,双手抓住女人油腻腻的黑发,才知道头发非常的稀少。 这时候,爸爸跑出来了,刚想和我阻拦个疯女人。我感觉自己的双手压不住脑袋,突然间,我整个人被推开,只感觉我的肋骨被划了一下。 一瞬间睁开眼睛,原来我被这个梦惊醒过来,双手依然护住左边的肋骨,并没有感觉到流血,只是自己的指甲刺在皮层表面,有一点点疼痛感。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2章 第三次世界大战 自从第二次世界战争结束,人类进入和平时代,已经生活了三百年左右,科技一下子飞黄腾达。 可是和平的背后就有黑暗势力在涌动,政治家为了长治久安的野心,每个人虎视眈眈的盯着和平的窗户被桶破。 科技时代进入末端,各个国家都拥有了化学原子弹,一些有野心的人也慢慢浮出水面,用了极端的手段在各国边界发生冲突。借此机会开始大兵压境,以和平的号角单方面闯入弱小国家,人民开始反抗,拿起武器进行拼搏。 万万没有想到,小小的摩擦变成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发展方向,从欧洲延续到亚洲,最后中国卷入战争中。外交部派人去谈和,却被强制折磨而死,还把拍下来的视频放到网络,宣布中国干涉其他国家政策,只能给最残忍的判刑。 中央始终保持着和平的状态,送去特种兵小队把外交官的尸体运回来,但是半路上遭到伏击,一个队六人死无全尸。 中国为了讨回公道,向联合国提出此事,可是没有人受理,把希望抹杀在摇篮中。 后来,中央最高领导人非常不满意,经过大会议决定,拉起了一级战斗准备的钟声。一支强有力的军队踏入有野心的国土,找到了外交官和六位战士,不过,他们的尸体挂在树上晒干了。 正当人民收到残忍的视频时,发动战争的国家借用没有得到批准,中国擅自闯进领土的理由,向着东部的天空发射原子弹。一个城市夷为平地,在那场突袭中,我父母逃脱不了命运的齿轮。 第三次世界大战正式拉开帷幕,中国扛起大旗跟着引发战争的国家抗争到底,这一战,有史以来最大的战争之一,很多国家也收到了炮弹的洗礼。 八个月,因为同盟国的加入,中国作为核心,终于结束了第三次世界大战。战争虽然落幕了,但是军队伤亡惨重,许多人民逃进深山老林,建起了一道防火墙。 如今的蓝色地球,已经变成红红火火的星球,并不像太阳那么漂亮,而是跟月亮表面没有什么区别,散发着污染人类的辐射,没有任何植物生长,变成了一片片荒凉地狱。 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我和妹妹逃到山清水秀的小溪岸边,这里曾经是解放军战斗过的地方,所以有两个大铁箱,里面还有床位,周围的架子上到处都是食物,地板摆放着生活用品。 随着战火的熄灭,我和妹妹不用躲躲藏藏的生活,开始出来活动,去了小溪边玩耍,如果天热的时候尽情游泳。 生活过了一段时间,今天我坐在溪边看风景,吹着凉爽的风,流淌的水声在我耳边响起。 突然,一个老同学带着很多伙伴,站在这片安详的土地,每一个人面善心不善的看着眼前的大铁箱。 这些人只有不和善的眼神,我害怕起来了,站在溪边没有动弹,眼睁睁的看见老同学带着一帮人冲进大铁箱。 不久之后,里面传来打斗的声音,正当我担心妹妹时,老同学伤痕累累的被扔出来,嘴角流着鲜血,随着斜坡滚落去水里面。 我抬头一看,妹妹气哄哄的站在门口,看着溪水里面的老同学,因为筋疲力慢慢的被冲走。 我大声喊道:“快点救人呀!要不然他就没有人影了。” 妹妹摇摇头道:“我们可以让他住下来,可是刚才他想杀我。” 我低着脑袋说道:“好吧!” 妹妹用力的跳过来,遥望着远方说道:“哥,难道你忘记了,我们是如何逃出那场原子弹爆炸。” 我看着自己的手臂上尽是黑色线条,就在皮肤底下蹿来蹿去,弱弱的回答道:“当然记得清清楚楚,因为第三次世界大战,造就了我们的身体变化。”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3章 灵魂神探 我从小到大不相信鬼怪传说,因为长那么大没有看见过死去的灵魂,也许是自己胆小的原因,这种说法不正确,可能阳气太足,那些妖魔鬼怪根本接近不了我的身边。 时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会消耗生命线,让人慢慢变得孤独终老,最后进入土里面跟大自然融为一体。 而且我的周围还发生了一些怪事,有人说,前天刚入土的邻居老奶奶,如今站在门口想要进去,却被两名门神拦住。 这种传言进了我的耳朵,不管是真是假,第一时间来到邻居家的门口,什么也没有看见,并且傻傻的站在那里等了一天一夜。 经过荒谬的事情以后,我变的彻底不相信鬼神传说,开始认真的上班,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可是我对汽车没有多大兴趣。 今天公司因为来了新人,老板早早的批准我们回家,走在一条公路上,除了风景很美之外,右边护栏躺着一个乞丐,听见了打呼噜声,说明睡得非常香。 为了躲避乞丐身上的臭味,横跨没有人行道的公路,这时候身后来一辆大卡车,刚想转身而跑,整个人传来疼痛的感觉,陷入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我已经飘在天空。 一瞬间自由落体,狠狠的砸在公路上,随着疼痛感我就彻底的闭上眼睛,永远看不见东西,也听不到人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睁开眼睛,就看见我躺在公路的护栏边,身上散发着恶心的臭味,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我慢慢的站起来,眼前停放着一辆救护车,担架上是我的尸体,过来低头看一看自己,怎么穿着刚才乞丐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根本不保暖。 这时走过来一位警察,轻声的问道:“先生,你睡在公路边,应该看见车祸发生的经过吧!” 我看见自己的尸体被白布盖上,赶紧问道:“那是我的身体,你们能不能别烧掉?” 警察解释道:“先生,你说的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没有人认领尸体,他将放在停尸房。” 我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对了,我可以跟他一起去吗?” 警察怀疑的问道:“先生,这个人已经死了,你们又是非亲非故,难道有什么隐情吗?” 我瞬间慌张起来,小声的回答道:“没有,我只是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想去医院能不能遇见好人。” 警察立马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先生,这是我的零用钱,够你几天的花销。” 我赶紧笑道:“谢谢警察叔叔,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不敢当,我可能比你小吧,对了,你在这里流浪了多久?” 正当警察问话的时候,一个风骚的女人走过来,身后跟着半透明的男人,一双非常愤怒的眼睛。 我赶紧上前拦住女人,手指着后面说道:“没有看见一个男人跟着你吗?” 女人快速的嘴角上扬,歪头瞄了一眼,不屑的说道:“看见了又怎么样,臭乞丐,你就这样想要搭讪我吗?” 我退后了一步:“没有,我只是想跟你说一下。” 女人刚想走,回头对我说道:“臭乞丐,你真是胆大包天,警察在这里还敢调戏我。” 我没有了话语权,披头散发的站在路边。 警察上前说道:“小姐,这位先生也是好意,只是想提醒你一下而已。请你不要恶言伤人,可以离开了。” 女人被警察说的无言以对,迅速的向前跑去。 警察来到我的身边,好奇的问道:“你能看见鬼魂吗?” 我连忙点点头,不紧不慢的告诉道:“嗯,不过跟在后面的那个男子,他对我说,这个女人在偷情的时候,不小心被他发现,结果女人就把他推下了楼梯,导致当场死亡。” 警察一听,侧过身来对我说道:“你能看见鬼魂,可以帮忙我破案,那我们还在等什么,把刚才那个女人抓住啊!” 我微微抬起头说道:“好吧。”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把车祸的来龙去脉告诉了那位警察,没想到警察相信我的话。可是接下来,只要我破获一个案子,自己的灵魂就会进入其他人身体里,开始新的一段生活,以前被我附身的那些人也没有记忆,想不起自己干过什么。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更新速度最快。 第94章 考场如战场 今天我迎来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只是拿着一根圆珠笔,很是放松的走进教室,一排排位上坐满了人,都是认识的小学同学,坐在班级里面即将考试。 全班同学讨论得沸沸扬扬,我随着吵闹的声音,靠近左边窗户的座位,一个桌子的女同学用腿拦住去路。 女同学说道:“今天的考试很重要,你不能坐在我这里,希望你能找到其他位置。” “可是老师不允许换位置,如果发现了会被骂的。”我笑着回答。 女同学恶狠狠的瞪着我说道:“反正你不能坐在这里,自己去找位子,等一下老师就来了。” 我再也没有说话,向周围的同学看了看,位置上都是人,并没有自动换位置的迹象,所以全班同学很疑惑,大眼小眼的看过来,想让我快点坐下来,要不然老师来了全班就会跟着挨骂。 正当我苦恼的时候,中间一排位置,有几个人低着脑袋讨论,时不时的向我这边看来。 我上前拍了拍一个同学的肩膀,不爽的问道:“她不准我坐在那里,你愿意换吗?” “好吧,等一下。” 我听到这位男同学答应了,可是他不紧不慢的整理书桌,掏出一大堆笔放在桌子上面,突然表情有了变化,手脚一下子变得僵硬起来,慌慌张张的拿出全部的书本。 我看到这里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没有带任何书籍,拿什么垫着超薄的考试卷子,如果放在坚硬又光滑的桌面,拿着圆珠笔写字,肯定会戳破卷子。 不知不觉想到这里,看见愿意跟我换位置的男同学抱着一大堆书走了,开心的坐到女同学身边,看这两人甜蜜的笑容,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只能默默恭喜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我一屁股坐下来以后,更加担心没有垫卷子的东西,慌忙的眼神看着周围,同学已经不搭理任何人,进入一种战斗准备的状态,只等着老师发下卷子。 当我不知所措时,前面的一位同学,把一团纸扔在我桌面上,然后我打开,原来是一张非常大的纸,厚度刚刚好。同时老师进来了,怀里抱着一大堆考试卷子,笑容满面的走向讲课台。 这位男老师并没有话题,露出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表情,就把手里的卷子分成几份,递给前排同学,随着递来的动作我拿到了白色的卷子。 一张出满问题的考试卷摆放在我眼前,目不转睛的惊讶到了,手中的笔不会动了,此时的我才知道,卷子上的所有问题不会答。 随着考试的时间慢慢流逝,只能硬着头皮写一下心里还记得的答案,然后就没有动笔了,心虚的望着周边同学,只见快如闪电的动作,空白的卷子已经写满了一半。 我当然着急的直跺脚,开始想向认识的同学求助,不过,桌子摆放的距离太远,根本听不见想要帮助我的回答声,只好转头叹气,想要放弃这场考试。 突然身边的男同学动了一下,我抬头看去,他已经答完一整张卷子,就摆放我手边,但是这位男同学趴在桌面上,打着哈欠快要睡着了。 我立马想到作弊的心理,悄悄伸手过去摇了摇他的胳膊,一瞬间让他抬头。 男同学问道:“老师注意到我睡觉了吗?” “没有,我有几个题目不会写,可以给我看一看吗?” “嗯。” 话音未落,男同学把卷子立起来,露出歪歪斜斜的第一道题,但是我根本看不清楚,写的到底是什么答案。 我理直气壮的说道:“根本不知道你写什么,直接教给我啊!” “好吧!”男同学点点头道。 接下来就是这位男同学的一番讲解,两分钟之后,我脑袋里懵了,试图理解他讲的答案,但是自己始终没有明白。 在男同学讲解问题的时候,不停的给我看作文题目。 我疑惑的问道:“好写吗?” 男同学使劲的点点头,轻声的回答道:“当然了,你看,我已经写出了格子的外面。” 我微笑道:“哦,可是我已经没有时间,你这样不动就好了。” 距离收走语文卷子的时间还有十分钟,我着急的想往旁边卷子看去,可是男同学写的字太潦草,只能随着照猫画虎快速的把答案抄写下来。 不久之后,下课的铃声响起来了,我自觉的停手,头也不回的走出教室。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95章 刑警小队 我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地方,从懂事开始就生活在剑客岛,一个修身养性的乐园,在这里,我没有好好的跟着师傅勤学苦练,整天嘻嘻哈哈的打闯,一个人逃学去后山闲着没事逛街。 十五年以后,因为我在剑客岛上游手好闲,师傅决定送我出来,这一走再也没有联系了。一个人来到上海,幸好善良的男人收留,就有了温暖的家,睡在自己的床上。 到了上海生活,慢慢的成熟起来,心里有了一个偶像,那就是收留我的那个男人,他是一名资深的刑警,管理着小队伍,经常去追捕坏人。 所以我把男人定为我的人生目标,像他那样打击罪犯,一个个抓起来审问,然后送上法庭。 自从剑客岛出来,我幼稚的心灵改变了许多,再也没有那么顽皮捣蛋,独自学习电视机里的握枪动作。同时也把自己的梦想告诉男人,他当然高兴,只要有时间就带我去刑警大队。 在这里我认识了很多威武的刑警,还有性格多变的警员,经常不守规矩,在抓捕犯人过程中,要不把坏蛋打成残废,或者放过了一些小罪犯。 我的年龄随着时间的增长,去刑警大队的次数越来越多,不知不觉中学了很多东西,渐渐的跟着这些刑警熟悉起来,只要我一到刑警大队,就会有人跟我玩,教我机械上的要领,还有非常帅的拔枪动作。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少年,男人见证了我热情的心,同意我考进警察学校,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我正式成为一位人民警察。 后来,男人把我编入刑警小队,才正式的认识这些人,这个刑警小队加上我一共有六位成员,每个人的领域不同,掌握的资料也有不同,但是,大伙的目标都是一致,抓完世界上的罪犯。 刑警小队中只有一位女性,年纪比我大两岁,剩下的五个人都是千秋各异的性格,原来我的搭档,他流着长长的头发,喜欢穿着浅蓝色的背心,一件喇叭牛仔裤,看上去是一个复古的男人。 这是我进入刑警小队的第一印象,给我的感觉很奇妙,就像温暖的大家庭,特别适合我这种慢类型的少年,打过招呼以后,办公室里的座机就响起来。 第一天来到刑警大队,我遇到了平时想象的任务,内容就是一伙大毒贩我藏在大楼里面,上面需要我们抓捕,千万不要伤害到民众。 刑警小队收到任务以后,每个人腰间带着一把手枪,看上去威严不止一点点,特别的有型帅气。 可是我作为新人,还没有领枪的资格,只能让我作为便衣警察混入那栋大楼,把得到的信息告诉刑警小队,等待刑警小队抓捕这些罪犯。 我躲在一楼等待支援,后背紧贴着冰冷的墙面,心里十分的紧张又害怕,因为我的身上没有任何武器,如果出去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时间大概半小时,看见一辆警车撞进落地玻璃窗,走下我的搭档,双手紧握着枪,对着二楼的罪犯进行开枪,达成了掩护的效果。 我害怕的向着搭档挥手,他看见以后只是微笑,然后听见砰的一声枪响,只见搭档的背后穿过一个子弹,嘴巴吐血当场倒地死亡。 我惊讶得不敢出去,心里害怕极了,双手不停的颤抖,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冷静下来,想把搭档的尸体拉进死角。突然一个身影跑过去,那是收留我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把没有子弹的枪,而我刚想叫住,有个身材魁梧的男子,进入我的左边视线。这个男子持着冲锋枪,冲了前方大笑,然后刚想扣动扳机,一位短发的同事把他扑倒,抬起脑袋了叫我赶快逃走。 当时的我,看见收留我的男人打翻在地,心跳一瞬间加速,害怕得身体自动向着后面退去,无力的双脚使劲蹬着地面。退到店里,把坏人扑倒的短发同事,手捂着胳膊跑进来,告诉我战斗结束了。 我再一次来到大厅,警车旁边躲着长头发的搭档,门口就是穿着警服的同事,过道上倒着收留我的男人。这时候,短发同事缓缓地倒地,流着一片鲜血,嘴唇都发白了,四个英勇无畏的刑警没有了生命迹象,然而唯一的女刑警下落不明,如今只剩下我自己。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第96章 回不到以前 《梦幻之记》第96章 回不到以前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97章 神仙侠侣 《梦幻之记》第97章 神仙侠侣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98章 巨锯齿鱼 《梦幻之记》第98章 巨锯齿鱼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99章 即兴相声 《梦幻之记》第99章 即兴相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00章 夜色撩人 《梦幻之记》第100章 夜色撩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01章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梦幻之记》第101章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02章 被诅咒的孩子 《梦幻之记》第102章 被诅咒的孩子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03章 假戏真做 《梦幻之记》第103章 假戏真做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104章 大战外星人 一千年以后,因为外星人的到来,人类和外星人大战一场,最后人类战败,退到了黑暗的地下室,文明世界已经不存在。 还有一些愿意成为外星奴隶的人类,就像古代一样,尊重他们并伺候着,然后一起生活,为了繁衍后代,有些人偷偷摸摸的生下孩子,送到了地下室世界,孩子之中有我。 经过长时间的锻炼,学习辨别外星人的知识,好让达到一定年龄的男孩,去地面世界当外星人的奴隶,窃取一些重要的秘密资料。 有些人一去地面世界,从来再也没有回来过,好像人间蒸发一样,什么消息得不到。 随着我的年龄增长,慢慢懂得了如何辨别外星人,可是课堂上还说,送出去当间谍的那些人,如果有一天回来的话,千万不要相信看到的事物表明,对着铁栏开枪绝对是正确。 这句话实在让我印象深刻,通过我的努力,在一百孩子中,表现非常突出,可是我的年龄还没有到达当间谍的资格,看着一起努力学习多年的朋友,一个个被送进虎口,心里特别生气。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这句诗的意思一样,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还有一年时间就可以到地面世界,去巴结外星人,好好的成为走狗,然后,窃取一些对人类重要的秘密文件。 因为年龄的缘故,我又不能去,眼见我的朋友慢慢消失,只剩下几个学习差,可是他们变成了保卫队,守在地下室的门口。 然后我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想看看外星人到底长什么样子,自动申请守望地下室门口,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守卫部门终于接受我的申请书。 第二天我来到了一间房子,穿上白色的钢铁衣服,手拿着用普通的枪支。 我开口问道:“这种枪能打死外星人吗?” 因为我是一个新兵蛋子,所有人选择不理睬,转过身装满自己手里的武器。 但是呢?这时候,从角落里走了一个男孩,笑着回答道:“你是新来的吧!所以不知道子弹用什么材料做成的,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是一些珍贵的银器,只要把子弹打进外星人体内,就会现出原形,然后再进行扫射。” “谢谢为我讲解,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保卫地下室世界的安全在我肩膀上,每天一大早起来,进行了一番训练,简单的吃了一顿早餐,就穿上重重的钢铁衣服,来到地下室门口。 这个月里我什么事也没有干成,稀里糊涂的过完了,身体倒是壮硕了不少,再也不觉得这一身衣服有重量,已经没有感觉。 时间一转眼过去,所有人去吃了午饭,只有我和朋友守在地下室门口,手拿着银器子弹的枪支。 这时候走进一群人,带头的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商家,提了一下眼睛,来到铁栏面前说道:“我们是地面世界的人类,带来了一些资料,想要交给科技部门。” 我根本没有多想,举起枪开了一下,子弹穿过商家的身体,铁网外面的人全部变成了外星生物,青面獠牙的冲着我们吼叫。 朋友一边开枪一边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假装人类的外星生物?” “因为我们没有科技部门,只有守卫部门和钻研武器院,然而我是从讲武学堂申请过来,身后那些人跟我的年龄差不了多少,竟然还有人不认识我。” “嗯,说的有道理。” 问题在枪声中结束,铁栏外面倒下来一堆外星人,也许是因为枪声的缘故,引来了吃饭的守卫队。来到地下室门口时,看见到处都是外星生物的尸体,然后给我升了一队长,手下也就二百人。 自从升迁一队长,我带领着老部队,还有一些刚刚来到的新兵蛋,每日每夜的守着地下室门口,只要假装人类的外星生物过来,我就一眼辨别出来。 可是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我为什么慢慢的同情外星生物呢?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5章 红包 说起我的堂弟,只能用羡慕和崇拜的眼光,因为堂弟以前每放暑假都会来我家里,跟我生活一个月或者两个月。 从四年级到初一,我看着堂弟一点点长大,一个活蹦乱跳的小胖子,然后慢慢高大起来,如今我已经被堂弟比下去了。 以前我和堂弟并肩并肩的时候,心里很有自信站在旁边,随着时间渐渐的增长,最后一次站在堂弟面前,缩头缩尾的不敢靠近,只要堂弟跟我玩耍,就会自然的后退一步。 如果堂弟正式来到我身边,只能坐到床边,尽量让自己的身高处在不尴尬的场面,应该是我老了,身体方面再也长不高。 我的堂弟不但长得高,还有壮硕的身材,这一点我永远比不上,随时羡慕而又沮丧的心里,新的一年又来到了,叔叔亲自打电话告诉我们,父子俩要来过年。 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我首先随着家人而高兴,才想起身高的压制,不知不觉中变成哀伤,可是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想要看看堂弟今年长得怎么样。 过年的时间慢慢临近,突然传来一阵阵敲门声,我毫不犹豫的打开门,站在叔叔面前的堂弟又高了一截,身体素质方面跟叔叔的体格一模一样。 这时候,我不好意思的回到房间,没有想堂弟也跟进来,刚坐下没有多久,奶奶拿着红包走进来,面带笑容的给了堂弟。 堂弟接过红包以后,变得非常开心,突然撞倒了桌面上的杯子,所以流到地面上,浸透了电插板,我以为三角头没有插,放宽心的捡起来,电压忽然流动我的身体,倒在床上抽筋。 堂弟看到我这样,以为是在学表演,开心的扑在我身上,突然眼睛里一道白光闪现。 正当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跪在地上,看了看旁边的堂弟,什么事都不懂得站起来,朝着眼前坐在龙椅上的男人走去。 堂弟说道:“新年快乐,祝您永葆青春,万寿无疆。”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明白,我和堂弟穿越了,再仔细看看龙椅上的男人穿着清朝龙袍,一眼便认识乾隆。我刚想拉回堂弟跪好,一群黄衣服的锦衣卫跑进来,拔出锋利无比的刀,缓缓上前想要抓住我们。 乾隆突然抬手,大笑的喊道:“来人,赏给这个小孩子黄金万两,加官进爵留在宫里。” 我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拍了拍脸蛋。 乾隆一瞬间站起来,快速的跑到殿中,扶起说道:“你不会说吉祥话,也不会打那么狠吧,来人,给这位加功进爵。” “不不不,我们是神仙,不需要金银珠宝。” “哦,那需要什么呢?朕通通满足你们。” “需要这些文武百官把一千银票放进小小的红纸里面,我就可以变成金山银山。” “好。” 因为乾隆的一句话,所有文武百官把一千银票装进红纸里,然后摆放在公殿之中,等我慢慢的拆开红包,将银票摆成一座山。 堂弟惊讶的跑过来,大喊道:“真的变成金山银山了,好厉害。” 乾隆只是笑了笑道:“这不是小把戏嘛!不过确实很像一座金山银山。嗯,有创意,需要朕赏给你什么吗?” “神仙不需要任何赏赐,这是我送给皇上的红包,至于金山银山的用途,请皇上三思而后行。”我说道。 乾隆摸了一下胡子,尽是满意的笑容,大声的喊道:“来人,把这座金山银山捐给灾区。” 所有文武百官跪下来,口头的大声道:“吾皇圣明,万岁万岁万万岁。” 正当乾隆低着脑袋看台下,年轻人和小男孩不见了,留下一个红包。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6章 守护天使 我无缘无故的会飞起来,然而村子里的大人对我视而不见,也许认为我是变魔术师,放纵我在村子正上方飞来飞去。 一个星期后,村子下了一场大雨,洪水填满了狭小的河床,已经把岸边吞噬掉,村民装聋作哑的继续生活,背着小竹篓卖东西。 因为村子发生洪水现象,吸引不少游客,也来了很多媒体记者,站在积满洪水滔滔的河边,根本不害怕掉下去淹死,或者被冲走。 一条红尘滚滚的黄色小河,使得这个村子扬名立万,引来了更多旅行的客人,可是我心里害怕洪水会涨起来,如果冲走住在村里的父母,那就大事不妙了。 所以,自愿成为大冒险家,拿着一个手机,沿着村里的河上方,双手不停的拍照,观察水位的变化,当我飞到源头才发现,原来一座土沙山坍塌到了水坝里,过滤之后排口变成黄色的洪水。 我弄明白了原因,感觉没有危险的存在,慢慢悠悠的飞回村子,依然沿着小河上面,看着底下的游客用手机,还有一些照相机对着我,可惜的是我不想出名,所以飞到了山间坐在石头上。 正在盘膝而坐石头上面的我,神游之中,耳边传来了沉重的声音,一瞬间回头,河边有一只狮子死死的盯着我,立马起身飞翔,没想到这只师子灵活多端,爬上一个制高点,想要来一个犄角旮旯之势。 我当然离开了小河,向着一片片田野勇往直前,无意之间低头一看,一只花斑豹追着我,嘴里流满了白色的唾液,肚子扁扁的,好像是饿的原因才追不上我。 靠近村子上方的时候,回头望了一下,再也没有看见追过来的食肉动物,然后沿着热闹的街道,来到了一座无人广场,看见一只狗在咬衣服,快速的上前阻止。伸手就捡走破破烂烂的衣服,转眼间飞到九霄云外,可是那只狗穷追不舍的追在地面,跑的特别快。 我脑袋灵机一动,发上了一座高楼大厦,我把衣服放在天台,再也没有看见追来的那条狗,慢慢的飞下地面想要休息。 这时候,一套黑色着装的女孩,披着一点大风衣,脸是圆形的,不过很可爱。 突然女孩的身后跑来一只狗,那就是一直在追我的大黄狗,回过神的时候,右手只感觉湿漉漉的,低下脑袋看去,原来这只大狗一直在舔我的手背。 女孩走上前微笑的说道:“我以为它要咬你呢?” 我心虚的问道:“为什么?” “你不是抢走它的衣服吗?通过刚才的表现,原来它是喜欢你,才一路追着你,还带上了我。” 我听见女孩的话,心里有点惭愧,抬头时女孩已经爬上斜坡,想要通过一条铁板走过去,拿回天台的衣服。 正当我犹豫不决的要不要帮忙,女孩踩到了一个小石头,即将要脱落的时候,我立马飞过去搂住女孩,彼此的心跳也瞬间加速,害羞的低着脑袋,双唇渐渐的缩短距离。 突然广场上的大黄狗叫起来,把我和女孩惊醒了,只是不好意思的面带笑容,然后将女孩迷到广场,快速的飞上天台拿了狗的衣服。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7章 超能力者 由于科学家发现,世界上有很多的变异种人正在苏醒,如果完全变成超能力者,世界将被这些人统治,所以大部分科学家认为先下手为强,以免将来会有一场异种大战。 因此第一世纪大战开始了,各国最高领导人秘密的聚集在一起,编制了一群敢死队,身上穿的装备专门对付有超能力的新人类。 战争持续了60年,人类已经进入未来时代,制造的兵器更加强大,有一种电光超能枪专门对付超能力者。只要电光打进任何人体内,就会动不了,就会被乖乖抓住。 虽然人类制造了强大的武器,但是超能力者不屈不挠的精神,就把战火延长很久,一直到200年之后,世界上分成两股势力,旧人类穿强大的装备衣服,翻山越岭追杀完全变异的超能力者。 新时代末期,是我出生的年代,从小孤苦伶仃的生活在超能力者的群体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在道听途说有一个亲妹妹,就在人类大陆生活。 为了寻找亲妹妹,我踏上飞天之旅,沿着一条大江一直飞向前,经过无数坍塌的城市,还有绿水青山的村庄,荒凉枯萎的草原,还有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沙漠,这里没有人生活,可能认为传说是假的。 我经过漫长的飞天之旅,来到一座小岛的上空,往下一看,木房子正在燃烧,老弱病残的村民往码头逃跑。随着狼烟四起的方向望去,一个健壮的男人正在抵抗入侵者,身上穿着黑甲,一眼便认出这是人类的新编军队,专门讨伐粮食而成,还有一项任务就是抓男丁。 这种凄惨的画面,我怎么安心的看下去呢?正当我准备放大招,只见地面上冲出两个男孩,勇敢的跑进新编军队里面,释放了水与火的属性,一瞬间消灭了烧杀强掠的新编军队。 我立马飞下去问道:“你们愿意跟我走吗?” 水属性男孩反说道:“你能从天而降,说明你是超能力者,可是为什么没有参加群体,却来到这个小村庄。” 我微笑的回答道:“我就是超能力者第3代接班人,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觉醒的人类,所以想带你们一起走。” 火属性男孩好奇道:“走!你要去哪里?” 我说道:“我的飞天之旅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当然要一直寻找超能力者,然后带这些人去群体。” “好吧,我愿意跟你一起走。”火属性男孩苦恼的看着水属性男孩,“可是我俩不会飞,去了也是拖累你。” 我回答道:“放心,只要抓住我的衣服,绝对不要松开手,就不会掉下去。” 接下来,火属性男孩和水属性男孩抓着我的衣服角边,一瞬间离开小村庄的上空领域,飞了将近有一天时间,太阳卡在山间,金光闪闪的黄昏照射着大地。 我不经意间低头一看,原来是人类建起的洞口监狱,大的无法形容,正当我惊叹不已时,正下方有枪响的声音,好奇的飞身下去,一个女孩正在与黑甲军队战斗。 我挥手的问道:“你是我的妹妹吗?” 女孩只是微微一笑回答道:“我现在真的没有空,先救出这些超能力者再说。” 我就停留在半空中,看着貌似像我妹妹的女孩,正在努力的消灭黑甲军队。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8章 迷失世界 人类进入未来世界末期,地球上的资源已经短缺,为了活下去,人类发生了大规模内战,受伤的总是老百姓,我能在哪里生根发芽,总会被战争的火苗烧到,留下的只是一堆堆灰烬。 然而飞在上空的我,看见这一切发生了,心里始终弄不明白另一件事情,我到底来自哪里?又往何处飞去呢? 我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原本绿色的星球,变成了坑坑洼洼的赤红地狱。每个世界的角落都在发生战争,炮火殃及了无辜的人民,人类不在生老病死的姿态入土为安,而是被战火摧残,不由得迷茫起来,产生了轻生的念头,站在最高处往下跳去。 这些惨不忍睹的画面,在我的眼里已经不是家常便饭,反而让我想象成了死神的来到,也许这是妙言之论,没有任何根据来判断,只是经过我心理产生的信念。 我飞到每一处,那里就会发生战争,有的规模不大,可是致人于死地的能力还是存在。 地面上飘来的恶臭味,使得我逃离现实世界,进入了原始森林,在这里找到了合适的家。不过,战争之火延伸来到附近,逼不得已变成了背井离乡的流浪汉。 飞在半空中的我,常常代替人类反省,总是望着好的方面思考,也许这是老天给的考验。可是呢?战火的欲望越烧越旺,自己认为的谬论依然被推翻,只能苦笑大半天。 时间的轮廓没有停止,人类进入消亡时代,然而我却不老不死,始终保持着年轻的身体,看着地上的一切生物在我面前消失,那种欲哭无泪的心情,世界上已经没有人能明白。 随着人类渐渐消亡,大地的植物生机勃勃,变成一片葱葱郁郁的树林,高山流水之间,完全看不见人类的影子。只有一些变异动物,早就脱变成了恐龙,肉食恐龙显而易见的称霸陆地,成群结队的捕杀吃着树叶的素食恐龙,又恢复了原始时代。 可能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称为恐龙新时期,每次出行,看着陆地上奔跑的恐龙,心里悲伤又欢喜。 幸亏我能飞,才和一些翼龙肩并着肩,朝着阳光升起的地方飞去,寻找能落脚的人类区。如今的我已经活了二千年,从未来时代算起来。 我依然朝着东方飞去,来到了一座茂盛的森林的正上方,就看到地面上一千年前突出来的丘陵,已经变成了平坦的道路,几条高速公路横插竖插的交集在一起,路的两边竖立着不高不矮的电杆,连接着细细的花线,电杆杈上还装有灯泡,闪着微微弱弱的亮光。 突然心里一阵欢喜,沿着高速公路飞向前方,路边竟然有新建的砖房,随着激动的心情降临,就发现道路上有车轮印。 正当我高兴的合不拢嘴,砖房里面响起救命声,几千年了,从来没有听见人类的声音,让我十分的兴奋,冲破房门跑到屋里。才发现是一间小卖铺,柜台前蹲着衣衫不整的妇女,身边站着两名大汉,手里拿着枪支指向妇女的太阳穴。 妇女哭哭啼啼的喊道:“年轻人,你快点逃呀,为了我这条贱命搭上自己不值得。” 我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眨眼之间,小卖铺起了一阵风,等到妇女完全睁开眼睛,两名大汉已经叭在地面,身体上绑着粗大的绳子,嘴巴里塞着白色袜布。 妇女迅速站起来,擦着眼泪感谢道:“屋里的东西你随便拿,就算救命之恩的礼物。” “谢谢,不用那么客气,我只是好久没看见人类了。” “年轻人,你从哪里来呢?” 我听到这句话,闭口不谈,朝着小卖部的门口走去,突然飞上天空,看着太阳完全落下山丘。眼中的世界繁星点点,那应该是城市的中央,人类生活的地方。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09章 幸福的滋味 我在课堂上跟老师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当场辍学回家,背着书包慢慢悠悠的走出学校大门,心里并没有反省。 随着不好的心情来到了公路边,低着脑袋就看见一枚银戒指,赶紧抬头看了看周围,视线中没有人,身体很老实的蹲下去,伸出左手去捡起戒指。 突然一道白光闪过,正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杵在破旧的学校操场,身边的学生一个都不认识,年纪相差太大。 我好奇的刚想迈腿,身后跑来两个同学,转过身一看,穿着教师的衣服,梳着大背头,其中一个人留着黑色的胡子。 我疑惑的问道:“你们不是在上课吗?怎么穿上了老师的衣服呢?” 没有留胡子的同学说道:“你是不是脑袋糊涂了,为什么老跟你媳妇吵架?” 我惊讶的说道:“啊!怎么会有媳妇呢?我刚刚辍学没有多久。” “那件事已经过了30年,你怎么还记得呢?真是莫名其妙。”黑色胡子的同学回答道。 “什么?”我震惊不已的自言自语道:“难道我穿越到了未来吗?可是根据那时候的记忆,我根本没有喜欢的女孩。” 谁知你一句我一句的话题,走在一条石板铺成的路,转弯时,就看到前方一个女孩身影,穿着一套牛仔,身材苗条,凌乱的发型卷在脑袋上面。手里倒着猪食,然而飘来的体香夹杂着猪味,不经意间捂住鼻子。 没有胡子的同学说道:“去啊,那就是你的媳妇。” 我迅速的问道:“看她一脸委屈的样子,眼角还有泪水的痕迹,她到底怎么了?” “哦!你们早上大吵了一架,不小心把她推倒。” “不可能,我连女孩的手都没有摸过,怎么会推到这么漂亮的媳妇,这不是有病吗?”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你还不快点上去安慰她,女人只要一哄就行了。” 这时候我露出特别好奇的心情,慢慢的靠近女孩,也许女孩听见了我的脚步声,故意扭过脸,低着脑袋继续倒猪食。 来到女孩身边的我,才看清楚她的容颜,非常漂亮,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脸上白哲的皮肤,只要一碰就会滑落下来。 突然黑色胡子的同学跑上来,推着我的肩膀说道:“好了,哪有这么看自己的媳妇,你这不是光天化日之下耍流氓吗?哦,赶紧回家做一顿好吃的给她。” 我惊愕失色的问道:“回家?” “对呀,你10年前开了一家饭店,就在上面。”黑色胡子的同学点点头道。 我向着女孩再次看一眼,只见害羞的笑容,紧跟在后面。大概五分钟后,我站在一家木房子门口,一条长长的过道是石板铺成,右边摆放着猪菜切割机,地面尽是碎叶子。 惶惶然抬头一看,门匾写着幸福的滋味,看来这是我给饭店起的名字,因为根据我小时候的记忆,希望长大后的自己成为一名厨师,所以这一点可以敢肯定。 我随着女孩的脚步走进屋里,果然是饭店的摆没,砧板上还放着没有切完的肉,快速拿起旁边的菜刀,展现了一把超高的技术。 女孩看见我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的表情稍微开心,然后说道:“我妈来了,你能不能到门口去接人呢?” 我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跑出屋里,脚步还没有站稳,一位老妇女出现眼前,身穿侗家的衣服,头上没有戴金冠银冠。可是我被老妇女怀里抱着的小男孩吓住了,下半身好像瘫痪一样,迟迟不敢开口。 老妇女笑着叫道:“快点过来呀,你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了,看来,你们以后最好不要吵架。” 听到这句话,我一边跑过去一边喊道:“妈,让我抱着他吧!” 老妇女笑道:“我的小孙子,快点叫你爸爸。” 小男孩看着我说道:“叔叔好。” 我听到这句话,超级的感到尴尬,举起小男孩到半空中,温柔的微笑道:“什么叔叔,我是你亲爸爸,以后谁再教你这样喊人,我亲自去教训他们。” 小男孩撅着嘴巴说道:“谁叫你打我妈妈。” 我只是笑着没有回答,抱着小男孩走进屋里,又看到女孩换了一个头饰,笑容满面的跑过来,结果我怀里抱着小男孩,高兴的不停的亲吻在脸上。 有些嫉妒的我,偷偷摸摸的把脸凑过去,突然感到小嘴唇的轻吻,疑惑的回头望去,小男孩和女孩满脸幸福的对着我笑。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0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 小学毕业以后,我和班上的人再也没有见过,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大部分人都在其他城市,为着自己心中的目标奋斗。 一晃十年过去了,然而我的梦想始终还没有实现,整天呆在家里,吃着父母辛辛苦苦赚回来的粮食,身体有些微胖,那叫活的一个逍遥自在。 我不知道父母从什么时候开始,催促结婚这件事感兴趣,整天在我耳边唠唠叨叨个没完,老是拿我和别的孩子作比较。 其实我心里何尝不是想有个女朋友,月老就是不给我搭线,还有一个原因,也许自己呆在家里习惯了,不太想结婚那么早。 突然这一天,我收到小学同学的邀请,去参加十年之约的宴会。地点就在家乡,时间是明天的中午,而且寄来一份个人填表。 当天晚上我就把填表写满了,第二天早上乘坐大巴车回家,大概三小时左右,我下车站在公路中,正好是中午十二点钟。 有个老同学来接我,他家在小溪对面的田野边上,在我的记忆里,他对班上一个女孩始终没有放弃,到现在保持着爱慕之情。 我跟着老同学走在后面,爬上一段坡路,来到超大的田野里,很多同学都在那里聊天,手里拿着酒杯晃来晃去,指间夹着一根烟头,快要烧到皮肤。 因为十年不见的缘故,跟着这些老同学疏远了关系,只好随便找了一个偏僻的位置,坐在田野边,这里并没有宴会的食物,只是长着绿油油的花草,软度十分的舒服。 这时候,那位接我的老同学拿来啤酒,手里还有一些烧烤,坐到我的身边。 正当我即将要感谢的时候,闻到了一阵阵清香的味道,偷偷摸摸的侧脸看去,一个女同学站在眼前,流着乌黑亮发的发型披在肩上,身穿粉色的外套,一件黑色的牛仔裤,配着一双白色的休闲鞋,整个身形看上去很苗条。 这个女同学我认识,曾经她是众人追捧的班花,如今依然长得那么漂亮,可能因为学业的问题,还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男朋友。 十年之约慢慢进入结束的部分,这位女同学一直站在我身边,山间在远方美如画的风景。 我突然说道:“宴会结束之后,我们去摘杨梅吧!” 女同学坐下来问道:“哪里有杨梅呢?” 我抬手指着左边的山林,微笑着告诉道:“当然是山上啊,你没看见红的一片吗?跟我来就对了。” 女同学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柔和的说道:“这样吧,我先回家把这套脏衣服换掉,然后你来找我,咱们就上山摘杨梅。” 小学聚会终于结束了,大部分结伴而行,只有我走在队伍的后面,早就看不见约定的女同学,所以更加要努力追上去。 一个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也许是因为常年呆在家里,矫健的步伐笨重了很多,踩在平坦的石板上,都是差一点倒在水沟。幸好道路两边都有李子树,斜下去的那一刻,抓住细细的树杈才能渡过危险。 走了一会儿,来到一条三岔路口,左边通往刚才的聚会场所,右边通往女同学的家,只有中间这条路感到陌生,微微抬起头一望,女同学站在别人家的广场,身穿一套蓝白的裙子。 正当我看得入迷,女同学冲着我微微一笑,提起裙角坐到木凳上,然后轻轻的拍打空余的位置,让我坐到她的身边。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1章 童心未泯 今天阳光不刺眼,因为一些乌云挡住了,只要微风一吹过,比平时舒服几倍。可是只要这种天气一出现,不用心里的猜测,就是要下起倾盆大雨的征兆。 在这种的天气中,一些人已经不想出门,没有必要在田里淋着雨干农活,即使不感冒,也会给家里多增加一套脏衣服。 由此可见,我和妹妹坐在堂厅里,望着门外开始飘落的雨滴,正在陷入游离之中。妹妹的一帮好姐妹进来屋内,拍打着身上的雨水,大多数都还没有淋湿。 下雨天只要有风吹起来,通过滋润的衣服,就会给人体带来降温,如果没有保持体内温度,第二天准会感冒。 懂得常识的我,就会懂得照顾人,立马上楼拿来了一些棉被,披在有女孩的身子骨。大概半小时以后,炎热的体温回来了,脸蛋变得红润起来,说明盖棉被这种方法达到了效果。 妹妹突然提议的说道:“既然大家的体力恢复了,要不咱们玩毛毛虫追赶大赛吧!” 一个女孩问道:“这是小时候的游戏,可以换一个吗?” “你们身上都披着棉被,正好可以玩毛毛虫追赶大赛,为什么要换呢?” “说的也是,不过谁愿意当坏蛋虫,以前都是我,我现在不想抓住坏虫。” 妹妹看向我说道:“我哥呀,这里只有他一个男生,作为坏的毛毛虫是最合适不过。” 我无奈的看着地板上已经叭好的一群女孩,身体裹着棉被,露出一个能说话的脑袋,时刻准备着向前爬行。 另一个女孩不断的问道:“你还不去拿棉被吗?我们这样裹着棉被,难道你想活活的热死人,然后放弃逃跑的机会,去当抓人的坏蛋毛毛虫吗?” 听到这些话,我已经没有反驳的余地,跑上楼再拿一个棉被,到了大厅的时候,迅速披在身上,轻轻的倒在地上滚了一圈。棉被裹好全身之后,眼前的一群女孩开始爬行,脸上尽是害怕的表情,也有享受游戏的笑容。 正当我要追赶到前方的女孩,尖叫声差一点震聋耳朵,然后把目标转移另一个女孩,可是透露的眼神中,好像在警告我,如果你选择我当坏蛋的话,后果自负哦。 这种明目张胆的警告,我能做出什么反应,只好假装手短抓不到,总是追赶前面的一群女孩,累的我大汗淋漓,好久没有笑的声音,在此时此刻响彻厅内。 突然表妹一进门,就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趴在地上的我们,好奇的问道:“这是在干嘛?棉被脏了谁洗,你们怎么不回答?” 表妹的来到打破了游戏乐趣,一群女孩把裹在身上的棉被脱下来,丢在角落乱七八糟,匆匆忙忙的跑出房门,就像逃荒一样。 后来,妹妹和表妹也出去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真的不知道去哪里玩时,从小跟我玩在一起的村里男孩子,如同马蜂一样飞进来,通通坐在地板上。手里只有玻璃珠子,没有其余的游戏项目。 我突然问道:“你们会不会打牌?” 一个男孩立马回答道:“当然,只要你做庄,这里所有人都会下注。” “哎哟,我去。”我有些惊慌的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有那么多珠子?” 一个比较胖的男孩说道:“因为我们这几年都是输给你了,现在我们要赢回来,这次输完手里的珠子在所不惜。” 我微笑道:“说话一套一套的,来吧,就陪你们玩一玩。好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孩子王。”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2章 改朝换代 我从小生活在深宫六院,规矩特别的多,凡是身为禁卫军团队,千万不要爱上宫中女子,要不然后果自己负责到底。 可是我父亲不同,一生戎马跟着老皇帝打天下,早就名镇远州,被追封为禁军统领,赏赐一座京城东边府邸,整天守护着人民的安危。 在我的记忆中,刚从娘胎里出生,就带到宫中生活,除了每日每夜的训练之外,还有摧残神经的洗脑课目,已经忘记了曾经亲生母亲长什么样子。 不过,我在宫中生活唯一的好处就是,容易见到各大官员,这些人心中想些什么一目了然。毕竟我通过了禁卫军的各种科目,将来要成为保护新皇登基的护卫队,也称之为左膀右臂,有可能当上勇猛无畏的武将军。 然而宫中的生活不容易,整天要与别人勾心斗角,如果你没有居心否测,很难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早就躺地面上,变成冰冰凉的一具尸体,然后硬生生的埋掉,就连一个像样的葬礼都没有。 我从勾心斗角的后宫脱颖而出,成为一名身手不凡的禁卫军,有着一张俊俏的脸蛋,受到老皇帝的抬爱,变成了禁军班头,整天跟着小皇子的屁股后面跑,陪伴玩耍的同时,还要保护小皇子的人身安全。 只要身份一变,人就会出名,真应了那一句话,人怕出名猪怕壮。求人办事的主接踵而来,如果不接受采纳,就会失去很多的势力,永远别想在宫中混出名堂。 但我是什么人,被老皇帝追封禁军班头的少年,一身的正气凛然,这种事情即使降落到我的头上,大祸临头面不改色,永远的走在正直那一条路。 随着时间慢慢的流逝,老皇帝的身体日渐衰退,对于谁当新君这件事,苦思苦想的黑眼圈都出来了,依然没有什么结果。 因为根据我的看法,我保护的人虽然立为皇子,但是年幼无知的小孩子,即使让他加冕登基,顺理成章的成为新一代皇帝,谁又能辅佐这位孩子成为明君。 今天晚上是我巡逻当班,却被叫到皇帝的寝宫,一身正气的跪在硬邦邦的地板上。 老皇帝坐在龙床边,笑着说道:“我看着你一点一点长大,在宫中的为人正直,身手更是出类拔萃。可是我那不争气的皇儿,整天只知道玩耍,根本五之尊的样子都没有。” “陛下,我身为禁军班头不应该多嘴,但是以臣之建,新皇登基不可儿戏。皇子虽然年幼,表面只是一副贪玩的孩子,但是内心的想法很成熟。” “哦,是嘛!说给朕听听。” “皇子多次问我,笼子的鸟被喂胖了,为什么不会飞呢?”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呢?” “陛下,我并没有回答,只是让皇子打开鸟笼,经过几天锻炼,这只鸟就会飞起来了。” “嗯,你的想法不错,皇子居然懂得那么多,朕一点都不知道。看来,朕老得真是一塌糊涂。” “恕臣直言,如果陛下没有什么事情,我得回去保护皇子的安危。” 老皇帝慢慢悠悠的站起来,把半块青铜递给我说道:“这是虎符,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和另一半结合,没有人敢动一根汗毛。” “多谢陛下的抬爱。” 我把一半的虎符藏好,害怕落到坏人的手里,整天带在身上,就连洗澡的时候都不离开。 不久之后,老皇帝不幸驾崩,新皇登基迫在眉睫,许多逆臣贼子亮出自己的底牌,派出私下训练的精锐部队,到了大殿之内逼宫。 我为了保护即将登基的皇子,亮出一半虎符,叛逆之人立即笑场,这说明没有权力调兵遣将。 正当一群逆臣贼子嘲笑的时候,坐在龙椅上的皇子大笑起来,摇了摇头掏出另一块青铜虎符,合在一起时,父亲带着所有皇宫的禁卫军冲进来,就把叛乱之人抓了起来。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3章 洪水 我今天和一群朋友去游山玩水,大部分人走累了,进入半路的凉亭休息,坐在木板欣赏着树林风景,气氛渐渐的变得冷清。 见不得安静的我,站起来说道:“我不借助任何工具可以走在半空中,然后到达溪水的正上方。” 所有朋友听见这句话,兴趣勃然的看着我。 一个女性朋友不相信的说道:“你越过护栏就落下水,我可不会游泳,所以救不了你哦!” 我笑道:“请大家放心啦,我一会儿就回来。” 一群朋友听到我如此有信心的话语,通通摇了摇头,露出不肯相信的神情。 然而我只是笑了笑,右脚踩上木板,人还站在凉亭内,处事不惊的深吸一口气,抬脚迈过护栏,踩在悬崖边的半空中。 “哇塞,真的不用任何工具,就像踩在透明的玻璃上,肯定学过魔术。”身后传来一阵阵惊讶的声音。 而我不感到意外,也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安安静静的走在半空中,脚下感觉到了硬邦邦的东西,可是低头一看,依然站在空荡荡的溪水上面。 从凉亭到达对面的田野需要三分钟,一眨眼就走完了,身子自动落在田埂边。看见一群朋友朝着我挥手,热情似火的打招呼,尖叫声特别响亮。 我冲着岸对面喊道:“想要跟我一起度过来的人吗?千万不要着急,我马上过去了。” 还没有得到一群朋友的回答,我脚尖一用力,整个人离开田埂边,迅速的飞进凉亭里面,稳稳当当的站在木板上。 一个男生好奇道:“难道你是超人吗?” 我回答道:“不是,自从出生以后我就有这种能力,只是没有告诉你们而已。” 一个比较肥胖的男生说道:“切,我才不相信你有超能力,半空中肯定覆盖了特殊材料,才能那样走吧。” 我自信的说道:“哦,那接下来挑选十个人,一米之内站一个人,然后跟我走过空中。” 经过一番挑选之后,勇敢的只有女孩,那个肥胖的男生说着大话,却躲在远远的公路上。 经过我的调整站姿以后,每一米隔一个女孩,纷纷站在凉亭旁边的公路边,然后跟我迈出脚步,稳当的踩在半空中。接下来整整齐齐的走过溪水表面,脚底没有任何东西,只看见一点点波纹。 突然间,天空下起了大雨,走在半空中的十个女孩,害怕衣服被淋湿了,赶紧原路返回跑进凉亭。 正当我回头看去,凉亭内的所有人都回家了,停留在溪水上面的我,却成为落汤鸡。心情有点闷闷不乐的时候,脚下的溪水变得浑浊,一瞬间变成洪水涨起来,冲走了岸边的凉亭。 我赶紧朝着村里面飞去,与洪水赛跑的同时,送走溪边的几栋房子,可惜一座风雨桥被冲走,就连木头都不剩。洪水过后,村子遭到了百年一遇的大雨天,建在溪边的猪圈和牛圈消失的无影无踪,留下一片片干净的田块。 这时候,停留在半空中的我,听见爸爸的喊叫声,我赶紧低头一看,飞到爸爸的身边。 爸爸说道:“山上有一座房子被坍塌下来的泥土压扁了,快点去帮忙搬东西。” 我听了爸爸的话,飞往眼前的一座山林,来到脚底的时候,才看见一条小路被洪水冲成了大路。赶紧沿着这条路飞上去,不久之后,到达了坍塌的基地,木房子被泥土埋在地底下,只是露出几根长长的柱子。 女主人冲着我说道:“这些塑料桶比较轻,你可以拿下去。” 我并没有回答,只是露出满脸笑容,一边一手抓住最重的沙发,还让主人家在上面添加东西,想要一次搬走。 经过十分钟的整理,沙发上摆满了很多脏兮兮的家具,泥土的味道飘进鼻子里,只好屏住呼吸,把两个沙发送到山脚下。 正当我空手而归飞过一座院子上空,一位老头喊道:“年轻人,你快点停下来,我找你有点事情。” 我看了看,周围的院子根本没有人,再抬头望一望身边,天空早就黑了,也没有人像我这样在半空中飞翔。 老头再次冲我喊道:“不用看了,我找的就是你呀!” 听到这一句指名道姓的话,我赶紧飞进院子里,好奇道:“您找我有什么事?” “哦,下午你救了一个中年男子,还记得吗?” “救出的村民太多了,您要有什么事直接说出来好吗?” “我只是想要感谢你一下,那个中年男人是我的儿子,谢谢。” “不用客气,您要是没有什么事情,我还得去帮忙呢?” “等下,我儿子来电话了,他肯定想要跟你说几句。”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老爷爷,我还得赶时间呢!再见。” 随着老头手机的铃声响起来,纵身一跃朝着山林飞去,享受着夜晚的风吹,欣赏了洪水以后的景象,依然挡不住村民活下来希望,每家每户亮起微微的蜡烛光。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4章 少年旅行团2 我和女朋友去游乐园玩耍,因为女朋友半路去买衣服了,先让我到达断崖哪里等待,看着河边站着很多人,身穿古代着装,言行举止都有规范。 这时候,身后突然听见喊救命的声音,回头一看,许多彪形大汉追着一个漂亮的女孩。立马唤醒了我心中的正义感,赶紧向着女孩挥挥手,果然拼命的跑过来。 女孩来到我身边的时候,一直是害怕,时不时回头看向追过来的彪形大汉。我立马拉着女孩的手,跑到一条跳水台,断台正绑着粗大的绳索,那头是一个红色塑料船。 我迅速的抓住绳子,大力一摇,塑料船从岸上落到水里,然后站起来冲着女孩大喊道:“不要害怕,千万别看底下就行了,鼓起勇气一口气跑过来。” 女孩并没有回答,一直站在断崖边,继续看着岸边的人群。 我安慰的说道:“你真的不用怕,我先下去怎么样?” 女孩依然沉默,我只好脱下外套,衣服包住双手,紧紧抓住粗大的绳子往下滑。稳当当的站在塑料船,然后抬头看向跳水台。 这时追过来的一群彪形大汉,站在断崖边,跟着女孩用惊讶的表情看向我。 突然一个中年人从岸边站出来,拿着喇叭喊道:“卡,这场戏终于拍完了。” 等到所有人离开,我懵逼的坐在塑料船上,十分钟以后,女朋友终于来接我了。 第二天早晨,我刚刚清醒过来,我看到女朋友已经穿好衣服,哼着小曲正在收拾行李。 我好奇的问道:“你不是还有两天假吗?” “这不是我的衣服,给你准备的。” “我?我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啊!昨天那件事情已经跟你解释了,只是碰到了她的手。” “就是因为你碰到了她的手,还有一身正义勇敢的心,即将要开拍《少年旅行团2》的节目组给你发来邀请函,让你作为旅行团的核心人物,带着一批新的年轻成员去旅游。” “真的假的?” 我随着疑惑的心情跟女朋友告别,然后来到了乡下的一间房子,这里的环境我特别熟悉,门前有一条河,天鹅在里面游泳。周围的架子上都有摄像机,但是我没放在心里,拉着一个行李箱,慢慢悠悠的进入屋里。 木房子里的摄像机更多,这时我心里才开通,就这样开始录制节目了,我也没感觉到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到了二楼选一间房子。看了一下厨房,什么食材都没有,然后看了看后院,田地里种着各种蔬菜,还有各种香料。 虽然我对这一切感到熟悉,依然有点不习惯,然后乖乖巧巧的坐在院子门口的椅子上。突然间,远处的一条小路走来了人,抬头望去,竟然真的见到电视上的明星,而且他是一位大红大紫的男歌手。 我立马跑过去接住行李去,礼貌的说道:“你好,我是这次旅行的新成兄,我帮你把行李拖过去。” 这个男歌手蒙住,就连背后的摄影师也看着我,差一点摔倒。 我笑道:“我经常听过你的歌,嗓音特别好听。” 男歌手一下子热情起来,试探的问道:“哦,我记起来了,你是不是那位家?” “对。等下,你后面又有人来了,咱们一起进去。” “嗯。” 一共四辆车子停在路边,纷纷走下很多眼熟的明星,其中有一个女孩特别显眼,她就是最近拍电视剧火起来的新人演员。其中还有两位男明星,在娱乐圈很有名望,少出现在综艺节目。还有一位青年人,年龄跟我互相上下,脖子戴着超大的耳机,笑容满面的向每个人点头。 我激动的跑过去打招呼:“大家好,我是新来的成员,请多关照,如果有做不对的地方,可以提出一些毛病。” 走过来的四个人,突然停下脚步,眼神中透露出以为是节目组下的圈套,让一位素人先接待。 男歌手立马解释道:“他就是我们此次旅行的团长。” 众人听到这句话,这才纷纷打招呼,拖着行李一起走进屋里,经过半小时的整理,所有人坐在院子里聊天,互相了解彼此的工作经历。 唯独我一个人尴尬了,这些大红大紫的明星肯定有合作过,而我刚刚踏入演艺圈,基本没有什么话题跟他们说。 这时候男歌手坐到我身边,笑着问道:“你写的那些,所有的主角都有原型吗?” “是的,我就是所有的原型。” “好厉害,我特别羡慕有文艺气息的男孩。” 所有人正在开开心心的聊天,突然传来总导演的声音:“欢迎六位新成员来到《少年旅行团2》,我们所在的拍摄地点就是家的故乡,这里是世外桃源,接下来,我们就在这里度过三天三夜的日子,然后换到另一个地方。” 男歌手开口道:“导演,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吗?” “我们跟其他节目不一样,菜地里都有食材,零花钱没有,但是每个人有三个愿望,不过想要愿望实现的话,必须要经过队友之间的比赛。” “这个想法好,那我们明天需要做些什么吗?” “明天是乡里播种的日子,这座房子的主人有田地,所以我们必须要耕地,之后种秧苗。” 我悄悄的举起手,弱弱的问道:“亲爱的导演,耕地的牛有吗?” “没有,你们自己想办法。” 女孩突然说道:“那我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得到一头牛。” “只要你们其中一个人赢了比赛,他就有权利许下愿望。” “好吧。” 接下来就是团队之间的比赛,每个人都尽心尽力,原本我的身体比较柔弱,每次碰到对手,全部变成了身体搞笑。 让站在周围的节目组捧腹大笑,眼泪都掉下来了。 现在剩下最后一项比拼,那就是团队赛,自行编排一段舞蹈,由看热闹的村民挑选跳舞好看的人。 经过半小时的排练,村里的舞台也装修好了,正式进入比赛阶段。 在舞台上,我虽然跳的最搞笑,但是特别认真,更加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一段舞蹈七分钟结束了,我稀里糊涂得到村民的抬爱,成为跳舞最好看的人,理由是我太搞笑了。 可是我没有赢得第一,结果让我出乎意料的是,两位男演员之中,比较高的男明星许了一个愿望,他想要做节目组给村里的一座学校捐赠学习物质。 后来,所有人回到了木屋,准备好晚餐的材料之后,既然把我推上的灶台。也许是我在里面炫耀自己很会做菜,被大家一致同意,今天的晚餐让我来做。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做好饭菜,我偷偷的来到河边,身后跟着耀眼的几台机器。 河边安静的无法想象,这时一个脚步声打破了。 男歌手坐到我身边问道:“怎么一个人坐到这里来了,大家都在等你吃饭,团长。” “看到白天大家对我那么照顾,正在问自己,我来到这个节目是对还是错?” “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我只是会唱歌,身体素质好一点。” “说的也是。” “快来说说你吧,原来你是那么爱搞笑的人,今天大家过的很愉快,没有任何人在埋怨。” “嗯。”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点开屏幕说道:“这是第一季《少年旅行团》,我一直存在手机里,没想到自己有机会来到这个特别有意思的节目。” “团长。”突然传来一阵阵叫声。 我回头一看,剩下的四名团员笑嘻嘻的跑过来,然后把我们抱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赚钱。 女孩提议道:“我们就在河边照一张相吧!” 一直不说话的男演员喊道:“好,导演快点过来帮忙。” 我们六人站在河边,脑袋上挂着圆大的月亮,寒冷一般的白光照射在大地,却阻挡不了每个人的笑容。 随着照相机的声音响起来,我突然睁开眼睛,躺在自己狭小的房间里,原来我是做一场梦。这时候,心里才感觉到一阵阵酸味,我到底要不要坚持写。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5章 夕阳下的草坪 爸爸接到一位老朋友的电话,说是来我们家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并没有不愿意。因为平时一个人在家里,早就过够了孤独的生活,如今有客人要过来,感到十分的高兴。 等待客人来到的过程中,我打扫了整个房子,喷了新鲜空气剂,好让自己的臭汗味消失。一切准备好之后,站在家门口迎接客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进入下午时分,阳光变得比较炎热,顶着大太阳坐在门前。我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湿透多少件,可是阻挡不了等待的心,盼望客人早点来到,才能吃上已经做好的香喷喷饭菜。 等待真的需要耐心,然而我无论有多少毅力,体力方面始终透支了。正当站起来进屋避一避炎热的太阳,身后吹来一阵凉风,鼻子瞬间闻到了香气。 我却陷入了思考,爸爸的朋友不是一个男人吗?为什么喷着香水。 “叔叔,我来了。”突然响起女孩的声音。 我心里果然猜中,回头看去,依旧是大吃一惊,因为眼前的女孩非常漂亮,一件夏天的短衫,胸前绣着大熊猫,头顶蓝色的遮阳帽,盖住已经剪短的头发,脸蛋显得很小,下身穿着超短的牛仔裤,露出细细的双腿,脚底一双白色鞋子。 爸爸的朋友走过来问道:“你父亲呢?” 我瞬间回过神,微笑的回答道:“哦,他在屋里。您身边这位女孩是谁呢?” 爸爸的朋友说道:“她是我女儿,刚刚放了暑假,想跟过来看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我以为她迷路了呢,毕竟你们长得不一样。”我不是有意的说道。 这时候,坐在屋里的爸爸听见了聊天,立刻跑出来,跟着多年好久不见的朋友拥抱在一起。脸上露着笑容,不停地怕打背部,气氛衬托到了极点。 女孩突然问道:“爸爸,我能和他一起去玩吗?” 爸爸的朋友笑着转身道:“当然可以,小心点不要摔倒了。” 我带着女孩到了房子的附近,走在葱葱郁郁的草地,慢慢进入傍晚,夕阳照在我们的身上,不由得变成了浪漫气息。 来到一处干净的草坪,女孩高高兴兴的跑上前,捡起地上的水龙头,用手压着喷水处,慢慢悠悠的拧着开关。因为水流冲击很大,女孩使劲按着,脸色不知不觉中变红。 我笑道:“等下不要变成落汤鸡哦!” “哼,我有的是力气。”女孩但话虽然如此,但是表情出卖了自己。 我看到这种情况,还怕水喷到身上,如果有大风吹来的话,肯定会感冒,赶紧伸手过去抓住水龙头。 女孩害羞的抽回双手,站在断崖的草坪上,细声细语问道:“你就那么喜欢调戏女孩子吗?” 我不明白的反问道:“没有啊,第一次有女孩来到我家,我怎么去调戏她们呢?” “说的也是,看来,是我多想了吧!”女孩遥望着落下的夕阳,“你觉得我是怎么样的人?” 我看着女孩的身影并不回答,缓缓地生在草坪,陷入了思考。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鬼吹灯 第116章 天外来客 对于攀岩这个项目,我是一个极度痴迷的爱好者,已经征服内地大大小小的山峰,而我的年纪只有26岁,获得无数个大奖。 我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拿生命开玩笑的傻子,只要看见特别高的地方,忍不住心里的征服欲望,一两下就爬到了顶峰,那种居高临下的遥望,如果我有一张翅膀,张开双手闭上眼睛之后,轻轻的往下一跳,任风吹动飞向远方。 我并没有团队,因为孤傲清高的性格,大部分人不接近我这个寡言少语,性格又冲动的攀岩爱好者。即使他们心目中,我是这样的人,不过我的人生目标,放在了世界海拔最高的珠穆朗雅峰。 自从我迷上攀岩,锻炼身体的同时,也对珠穆朗雅峰做了很多调查。然而如今我已经准备好,为了让所有人看见诞生奇迹,雇佣一个攀岩爱好者的摄影师。 摄像工具买好以后,时间已经过一个星期,西藏进入了雨季,如此不好的天气要爬到顶峰,搞不好就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呢?我不屈不饶的精神打动了陪同摄像师,一起朝着珠穆朗雅峰走去。 经过三天的路程,我和摄像师攀爬到了珠穆朗雅峰的三分之二,这里的天气比较恶劣,狂风暴雨一阵阵的刮来,所有取暖的电器失灵了。身上只靠着厚厚的棉衣,手里紧紧抓住早就成冰棒的拐杖,如果大力压下去,绝对断成两半掉在雪地里。 也许是毅力的问题,使得摄影师继续陪我向前爬去,时间大概过了半天,太阳渐渐的升起来,因为雪雾的关系,根本看不到西边美景,也许对于攀爬爱好者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恩赐。 根据珠穆朗雅峰的报告,我站的地方最接近太阳,所以产生高温,融化小部分的千年之雪。就会发生雪崩现象,针对这份报告,有很多专家认为是不正确的数据。因为珠穆朗雅峰天寒地冻,即使太阳靠近一点,也不会轻易的融化。 我正坐在雪地里休息,摄影师就站在前面,手里的机器正在运作,突然地面一阵阵颤抖,摄像机器的红灯灭了。 当我站起来,想要去看一下摄像机到底坏了没有,朝着前方迈步,嘣的一声传来,就看到周围雪花纷飞,我和摄像师被冲走了。 我昏昏迷迷的站起来之后,揉揉眼睛,注意着周围的环境,才知道古代木屋里,赶紧朝着对面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摄影师,可是床边流着一滩血。 心里感觉到好奇的我,移动着疑惑的眼神,沿着床柱子往上看,看到一个红色结婚礼服的女人,肚兜被扯开,嘴巴还有一些余血,漂亮的脸蛋浮肿了,一看便是玷污的死状。 这时候,一阵敲门声响起来,我没有任何防备去开门,冲进来一大批官兵,为首的人检查了一下女人的脉搏,端正姿态看向我这边。 为首的官兵喊道:“来人,把这个采花贼拿下。” 我听到这句话懵了,来不及解释的时候,我已经跑出厢房里面,在院子里寻找着大宅门。 这座府邸大得无法想象,我越跑越糊涂,竟然来到了后花园,这里中的各种矮小的树木,正好作为攀爬的垫脚石。没有用任何技术,爬到了树的顶端,往一道高墙跳过去。 我稳稳当当的站在石板上,抬头一望,原来是宽大的集市,路边摆摊的人吆五喝六在叫卖,闻着香喷喷的食物气味,肚子饿得更加厉害。 正当我要不要偷窃的时候,深刻感觉到了一群彪形大汉的汗味,回头看去,我的猜测果然没有错,跟死在床上的女人相貌一样,可是身上穿的衣服有此破旧,这应该是哪座山的土匪,持有着大砍刀,呜呀呀的冲我跑过来。 我心中终于感到了麻烦,毕竟自己是现代人,如果跟这些莽夫打起来,躺在地上的人肯定是我。想到那种死去的画面,眼睛不停的看向周围环境,身边就有一根竹架,迅速爬上去,到了雨水还没有干的屋檐,脚底感到特别的顺滑。 为了保命,我只好拼命的跑,一到巷子边,几年锻炼的攀爬能力,双腿已经是无所不能,只要轻轻用力一跳,越过不宽不窄的沟渠道。 我就继续向前拼命跑去,耳边依然听见追来的有三股势力,轻功比较好的江湖人士跟在屋檐,踩碎了多少瓦片,不会放弃抓住我的机会。巷子里有愤怒的土匪追赶,冲破了无数的木门,也看见不少的妇女正在洗澡,响起一阵阵尖叫声。想要围堵拦截的一大批官兵,身体素质特别好,跑在大街上,越过了挡路的摊位,不知道撞倒了多少老百姓。 所有人为了抓到我一个,城里变成战场,就连没有怒气的平民百姓,因为被打翻摊位,就把错误标在我身上,拿着各种家伙事追在官兵的后面。 经过两小时的逃跑,我的体力渐渐下降,眼睛寻找着城里的最高处,这样没有人能够抓到我。正当漂浮不定的眼神放在哪里,前方传来一阵阵欢快的奏乐声,赶紧脚尖用力,竟然跳到一个超大的广场里,看见一个人爬上另一个人身上,形成了高高的尖塔,穿的衣服是统一服装。 看到这种情景我还在等什么,脱掉厚厚的外套,里面是一件红色衣服,钻入人群中根本分不清楚。然后使用所剩无几的力气,展现一把攀爬技能,抓住别人的衣服,寻找着雄厚的肩膀,一步一步往上攀去。 即将来到顶端的时候,官兵为了找到我,变得彻底的疯狂,不顾他人的生死存亡,拉开堆起来的基地,人塔渐渐的坍塌下去。然而我趁着这个机会到达顶峰,刚想张开双手大喊呼叫,感觉身体的摇摇欲坠,整个人朝着地面自由落体。 背后传来一阵阵疼痛,我突然坐起来,竟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突然进来了很多媒体记者。 一位中年男人问道:“你还记得发生过什么事情吗?” 我侧脸看着窗外,珠穆朗雅峰就在眼前,顿时间笑道:“我经历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旅行,等我养伤之后再告诉你们。” “可是根据官方的宣言,救援队找到你的时候,却躺在珠穆朗雅峰的脚下,身上穿着古代的衣服,你到底来自哪个时代?” “嗯?”我疑惑不解的抢过身边手机的人,迅速百度了一下名字,吞吞吐吐的说道:“我,我,我怎么不存在网络上呢?” 这时候,走进来一名黑衣人,掏出一根亮光的棒子,对着看热闹的人一闪。 我问道:“你到底是谁?” 黑衣人说道:“时空管理局,你已经不存在这个时代,必须回去弄清那个女人被何人所害,等到案件解开才可以回来。” 话音刚落,我朝着窗户跳下去,以为脱离了黑衣人的掌控,眼前亮起一道白光,睁开眼的时候,却站在人满为患的大道内。 忽然间,街尾响起鞭炮的声音,夹杂着大喇叭,我好奇的抬头定睛一看,结婚队伍迎面而来,帘布悄悄掀开一角,死了的女人竟然活过来了,露出最甜美的羞涩笑容。 我沿着平民老百姓站成的路线,慢慢朝着花轿走去,就看见女人伸出一只手,丢了一张纸。 等到花轿抬过去以后,我捡起来轻轻的展开,惊讶的念道:“你终于来救我了,天外来客,就算我死也不会嫁给那个人。”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17章 人间冷暖 因为姐夫的饭店越做越大,生意火爆起来了,所以产生人手短缺的问题,我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不知道怎么会有勇气,想要去饭店里帮忙,大概呆上一整天。 随着我心里的想法,第二天早晨起床,从家里穿好以前的工作服,大步流星的朝着城市中心走去,来到上班的附近时,就看到熟悉的一栋旧楼。第一层是姐夫的饭店,门前有一条过道,各种机动车来来往往。 我走进大厅内,忐忑的心情更加躁动了,看向收银柜台,妹妹坐在里面数着零钱。嘴巴往手指吐着唾沫,扒开连在一起的人民币,只听见华啦的声音。 为了不打扰妹妹数错钱,小心翼翼的拿走围裙,还有一顶白色的厨师帽,接着来到了厨房里,站在砂锅机器的旁边。 妹夫正在灶台前炸东西,身后是他的妈妈,穿着红色围裙,拿着锋利无比的刀切菜中。而我面前的妇人就是我妈妈,舀着大米进入砂锅,额头尽是大汗淋漓,背部那一块衣服湿透了。 这时候,我看见砧板上还有没切完的蔬菜,赶紧跑过去,拿起刀就快速处理好。 妹夫的妈妈侧脸过来问道:“终于来了,嗯?你姐夫怎么还没有买菜回来呢?” 我回答道:“应该回来了吧,你听,外面有车子的声音。” 所有人看向门口,却听见吵架的大嗓门,我赶紧靠近玻璃门,往着外面一看。一辆黑色的路虎停在过道里,大姐气呼呼的躺在车头,可是路虎的速度慢慢快起来,突然一停,余力推着大姐掉到地面。 我刚想出去阻止,姐夫站在路边看热闹,拿着手机在拍摄,如果出事可以当做证据。看到这一幕,紧张的心情松懈下来,可是脚步已经迈到玻璃门外面。 一个中年男子从路虎里面出来,抬头相望就认识了,原来是家乡的熟人。不过,脸上的笑容很奸恶,好像在说一定要把车子停在花坛旁边,任何人阻止不了。 我看到这副嘴脸,迈出门外的两只脚缩回来了,紧靠着墙壁,就像小偷一样看向大姐。突然间,我和家乡的中年男子两眼相对,身体自动感到毛骨悚然,好像在威胁我。 因为突然发生的小摩擦,引来太多感想,人类如此蛮横不讲理,以后将会如何生活下去,难道真的要互相残杀吗?那维持几十年的和平,不知道哪一天会被打破,理由又是什么呢?光是心里的自私吗?还是对着活下的渴望。 为了吵架不变成战场,大姐海阔天空退后一步,让老乡的车子停在花坛边,挡住了小区的私家车进出,招来很多人的不满。这时候房东出面,摆平这件争夺车位的事情,小区恢复了安静,饭店也正式开业。 我对这个饭店非常熟悉,上菜的时候,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只要别人不是故意碰到我,绝对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安安稳稳的将盘子放在桌面,并且面带微笑的服务到位。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18章 家常便饭 坐在教室里的我,突然看见一片火光冲天,仔细观察了好久,才知道我家所在的那一组,从半山腰的房子烧起来。随着担心跑回家,来到山脚已经气喘吁吁,只好停下脚步。 这时候,同学的爸爸出门来,以为我有什么疾病,所以过来扶我坐下。这让我非常感动,作为回报指了天上的火光,同学的爸爸抬头一看,急急忙忙的跑进屋里,拖出一根长长的水管。 接下来我不用多想,就知道同学的爸爸想干嘛,爬到和房顶平起平坐的空地,然后大喊一声,水从屋里冲出来,哗啦哗啦的浇在房顶上面,隔离了即将来到的火苗。 等到同学的家安然无恙以后,心里面记起了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随着疑惑的眼神,向着半山腰看去,旺盛的火烧已经被熄灭。我也就没有什么事情,转身刚想回家,又被同学的爸爸拉住,然后硬拉着我进入大厅。 我看着坐在火坑边的同学,好奇问道:“我以为你在学校呢?” “今天不舒服,我没有去学校。” “原来是这样啊!我以为你比我跑得还要快。” 同学的爸爸说道:“对了,为了你塔救我们一家,早饭就在这里吃吧。” 我拒绝道:“不不不,我还要回家看一下。” “没有关系,火焰已经熄灭了,半山腰只是烧了两家,你家的房子却在山顶,根本没有任何事情。” “嗯?” “不用考虑那么多,今天我们家吃烧鱼,还有酸辣汤粉,听我儿子说你最喜欢这两样。” 我瞬间忘记了担心,不相信的问道:“真的吗?” 同学回答道:“当然了,也许是我生病的原因,想让我胃口好一点,所以做了这两道菜。” “你真是有口福,哎,不像我家那么穷,无论生病还是过年,吃的都是一些粗茶淡饭。” “那是你爸妈会节省,懂得考虑以后的日子,才会吃得那么不好。好啦,我们快点吃饭吧!” 随着我的一顿猛叭,原本有病在身的同学,也吃的非常津津有味。他的父母高兴的不得了,再次为自己的儿子添加饭菜,不久之后,一大锅汤酸汤粉被吃得干干净净,差点也把铁锅舔了。 我吃饱喝足以后,才离开同学的家里,走到半山腰的斜坡路,无意间眺望小区对面,那组有一个高大的鼓楼。有四根柱子支撑,表面经历了百年的狂风暴雨,从新鲜树木变成黑色树木,里面并没有蛀虫,所以没有坍塌的风险存在。 然后我又看见了一位同学,跟着他从小玩到大的伙伴,站在鼓楼的板凳上,不知道朝着什么人在挥手,也许是我,或者是那组的漂亮美女。 回过神,我重新踏上回家之路,走在一条斜坡的石板路,摸着饱饱的肚子,脸庞拂过舒爽的风,这一刻我变得懒惰起来。因为吃饱喝足以后,再也不想干什么事情,人类真的容易得到满足。 可是回家的脚步不能停,一直在走,却永远看不到尽头。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19章 三界缘 我原本是天庭的守护战神,因为与仙女恋爱,最终被玉皇大帝发现,一个人脱去仙骨流放凡间,需要经过轮回生死的痛苦,才可以得道升仙。 需要品尝人间冷暖的生活,这一点没有什么大不了,最让人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相思之苦,也就是没有抹掉我的记忆,心里特别的绞痛,始终忘不记陪在我身边的仙女。 长到17岁,我并没有过着穷酸的日子,因为父母是京城里面最有钱的人,我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饱喝足之后,找了一大帮朋友逛街。由于家里有钱,很多穷酸的孩子都不敢惹我,无论我有没有走在街上,只要听见我的名字,所有人溜得无影无踪。 今天是我17岁的诞生日,出门之前,父母给我几万两银票,让我随便花,但是不能去红花楼。也许是我叛逆的心,想要了解更加深层的江湖,所以跟一群朋友包了花花绿绿的一栋房子。 走进一看,漂亮的女孩们穿的衣服露出香肩,袖子不停的挥在空中,眼睛里放着闪电,发出嗲里嗲气的声音想要扑过来。幸好我身手灵活,躲过一个大胸的女孩,害怕得跑上二楼。 这时候,我跑进了一个木门,身穿紫色罗裙的女孩坐在桌边,当她来不及反应的时候,我已经关上门了。 女孩站起来好奇道:“我不是跟老妈说了吗?我只是卖艺不卖身。” 我赶紧先解释道:“哦,姑娘是这样子的,我是京城里面最富有的人,只是进来避避风头,并没有轻薄姑娘的意思。” 突然听见扑通的一声,女孩卡在我身上,双手搭着肩膀,两腿勾住我的脚后跟。 我疑惑道:“姑娘,你这是干嘛?” “不用跟我装糊涂,如果你想要仙丹灵珠,必须要让我以身相许。” “什么?姑娘再说一遍。” “我说,如果你想要仙丹灵珠,就要把我娶到你家里面。” “我虽然读书少,但是你也不用骗我,仙丹灵珠是两种东西,吃了直接成仙。”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没有吞掉呢?” 突然跑进来一个男人,气喘吁吁的说道:“守护战神,你快点把仙丹灵珠吃了,魔尊元来了,四大天王在外面应战快顶不住了。” “我不要吃掉,如果娶了她,我的仙女怎么办?”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玉皇大帝让你经历了轮回生死的滋味,会给你娶一个凡间女子吗?难道他不想要面子了。” “也对,那我就不吃下去。” “你是真的傻,她就是跟你恋爱的仙女,玉皇大帝让她进来青楼,只是想证明她到底爱不爱你。” 女孩吃惊的说道:“什么?那我怎么没有记忆,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只是觉得他好帅,所以想嫁给他而已。” 男人无奈的回答道:“月老给你们牵线是对的选择,如果分开了,就等于祸害别人的感情。” 我笑了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情愿可以吞下去。” 耳边只听见咕咚的一声,看见一个金色的珠子,自动的进入我喉咙里面,顺着肠道来到胃里,然后一道光亮起来,自己竟然变身了,穿着一套白金的战衣。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20章 西游记后传 我保护唐僧拿到了普渡众生的经书,即刻返回天庭。 观世音菩萨说道:“孙悟空,六耳猕猴弄巧成拙穿越到了一千三百年以后,经过仙班大会决定,派你去现代收服这个妖孽。” “时间呢?” “一百年为限。” “手段呢?” “只要你把六尔猕猴收回来,收服方式不限。” “就算现代的人死光了,也不要紧吗?” “当然不行,那个时空里的自有法律存在,无论谁做错事情,都无法逃脱法庭的判决。” “照你这么说的话,收服方式不限只是一番空话,我说对吗?” “当然不是,除了不能杀人,其他办法你可以试一下。” “好咧,再见。” 我站在一条隧道里面,随着身边的光线闪过,不过一会儿,我坐在自己的雕像肩膀上。 这时候有一个男孩跑过来,看了周围冲我喊道:“这位先生,你还不快点下来,如果被旅游景点管理员发现了,你可就要倒大霉。” 我迅速站直身体,抓耳挠腮的问道:“这是我的雕像,踩在上面难道也要收钱吗?” 男孩极力的摇头问道:“不要跟我开玩笑,你是孙悟空,我还是如来佛祖呢?专门把你关押在五行山下。” 听到这句话是多么的自然,我低头看了一眼着装,原来一套休闲服,再看远处的玻璃窗,自己变成了一个帅气的男人。 我说道:“好吧,我收回刚才的话,你知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变得诡异吗?” “哦,你是不是想问哪个地方闹鬼,对吗?” “是,我特别喜欢冒险。” “好啊,闹鬼的地方就在我家对面。” 随后我和男孩走在一条斜坡的道路上,前方飘来很浓的妖气,我定睛一看,火眼金睛中,一栋破旧的砖房建在山坡边缘。散发着深绿色的浓烟,正在池塘边洗衣服的少女,一眼便认出蛇妖变成的,就是没有看见目标中的六耳猕猴。 进入男孩的家里,里面坐着很多人,其中一个女孩的面容引起我的注意。 我问道:“你姐姐本来长那样子吗?” “不是,自从隔壁搬来了人,我姐姐漂亮的脸蛋慢慢变成正方形,一直不敢出门。” “哦,叫你姐姐坐到我身边来,我可以治好。” 男孩经过半个小时的劫说,正方形的女孩鼓起勇气坐到对面,依然低着脑袋,不敢挺直腰杆直视我的眼睛。 我问道:“可不可以抬起你的双手,放在我的掌心上面。” 女孩扭扭捏捏的抬起手,放到我的掌心上,一道微光闪过,坐在身边的人直勾勾盯着女孩,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 我说道:“好啦,你去照一下镜子。” “谢谢,其实变不变漂亮,我也没有任何关系。”女孩慢慢吞吞的走进卧室,“啊,我真的变回来了,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因为我治好女孩的正方形脸蛋,屋里所有人变得更加热情,把我当成神仙一样供着,睡最好的床,买一大堆好吃的东西,只要是吃饭我先动筷子。 第二天,根据昨天和男孩的约定,因为他要去城里找一份工作,还要养一大家子。 我耐心的陪着男孩走了一整天,却没有哪家公司想要一名没有经验得新人,就瘫坐在台阶上。 男孩说道:“对不起啊,让你陪我走那么久的路,我真是一个废人。” “没有关系,再说了,你可不是废人。有着正义的心,对所有的动物那么好,好人会有好报的。” “谢谢你的鼓励,如果我现在有一家公司就好了。” “哎,我可以把眼前这栋楼变成你的,咱们就不用辛辛苦苦的找工作,你觉得怎么样呢?” “我知道你有一些特异功能,但是这栋楼那么大,肯定变不成我的公司。” 我只是笑了笑,竖起两只手指,指向眼中的一栋高楼大厦,突然变了模样。一个超大的招牌垂直下来,上面是男孩的名字,后面加公司两个字。 男孩惊讶的说道:“你真的能变出来啊,难道你真的是孙悟空吗?” 我回答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说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并且附加一个战斗胜佛的身份。”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21章 生死边缘 我坐在家里没事干,接到爸爸一个电话,他说今天发工资了,叫我跟他出去买衣服。本来我不想出门,因为太阳顶在脑袋上,汗水弄湿了衣服,肯定浑身难受不自在。 然而经过老爸长时间的劝说,最终答应出门,换了一套超薄的衣服,戴着耳机走出房门。大约15分钟,终于到了约定地点,抬头看向人行道对面,只见老爸一脸微笑的挥手。 我冲着老爸喊道:“这边是公交车站牌,快点过来。” “好的。” 我听到老爸的回答,刚刚低下脑袋,突然听见一阵刹车声,定睛一看,一辆面包车把老爸撞到空中,自由落地以后,从车顶狠狠的滚落下来。 看到这种情况的我,傻眼了,刚想拿出手机叫救护车,老爸就像没事人一样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整理一下衣服。 我问道:“你真的没有事情吗?” “没有,你看,公交车来了,我们先去买衣服。”老爸回答道。 我和老爸走上公交车,把卡一刷,坐在玻璃窗前的两人位置,随着发动机的转起来,公交车慢慢向前驶去。忽然,老爸抓住我的胳膊,痛苦的哼哼几声。 正当我歪头一看,只见老爸的嘴角流着鲜血,双手抱着肚子,整个人收缩座位上面。我赶紧叫司机,背着老爸跑下公交车,拦住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城中最大的医院。 出租车停在医院的门口,我着急的背起老爸跑进入挂号大厅,所有人让出一条路,我朝着门诊去了,进到屋里才发现排满了病人。然后,我就把老爸放在椅子上,嘴巴一直流着鲜血,心里非常的着急。 可是眼前的这位医生,也许是人多的原因,根本不看不到我和老爸,依然笑嘻嘻的诊断病人。火气一下子上来,挤进人群中,大力的拽出来医生。 这时候,医生惊讶的说道:“他得了什么病,怎么一直在吐血呢?” “我老爸被车撞了,身上并没有伤口,你快点治一治呀!” “让我诊断一下。” 我看着医生慢吞吞的摸索老爸的肚子,然后是背部,突然到了肚子的时候,老爸一口血喷出来。 医生慌张的心情稍微松懈下来,建议道:“肋骨撞断了,需要马上做手术。” 我着急的吼道?“做啊,你告诉我也没有用,快点呀!” 随后老爸被推进手术室,我才有空打电话给老妈,大概半小时后,老妈拎着大包小包赶到医院,然后坐到我身边。凳子还没有热乎,担心的站起来,在楼道里面走来走去。 我开口道:“老妈,对不起,是我叫爸爸快点跑的。” 老妈看着我说道:“不怪你,平时他走路总是不看两边,等他好了之后,这是给他最好的教训。” 此时一位戴着口罩的医生出来,满脸惆怅的摇摇头。 老妈赶紧问道:“医生,我丈夫怎么样了呢?” 医生吐了一口气:“病人已经脱离危险,不过,他还是没有醒过来。” 老妈一瞬间泪流满面的说道:“求求你一定要救他,就算倾家荡产也可以。” 我就在旁边,沉默着不敢出声音,毕竟老爸出车祸的原因是在我身上。看着老妈痛苦流涕的样子,心里十分自责,要不是我叫老爸快点跑过人行道,也许不会躺在病床上。 喜欢梦幻之记请大家收藏:()梦幻之记。 第122章 调兵遣将 我想学父皇微服私访,来到了一个穷乡僻壤的县城,就遇见欺压百姓的官兵,满腔热血的上前阻止,就被跑过来的衙门捕头押走。站在公堂里面,县令不分青红皂白把我打一顿,并且关进了死牢。 皮开肉绽的我,被两个衙役拖进牢里,狠狠的扔在稻草上面,随着屁股传来的疼痛感,陷入昏迷状态。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正当我睁开眼睛,一位老和尚为我上药。 我赶紧说道:“谢谢,你被关进来为什么还有药呢?” 和尚神秘一笑:“以后你就会知道了,哦,你应该是从宫里来的吧?” “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只有宫里穿着黄色丝绸的衣服。” “对呀,不过我只是一个书童。” “知道。” “对了,你是怎么被关进来的呢?” “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员想要我手中藏宝图,不给就把我关进来。” 如今微服私访变成了阶下囚,只能等待绝好的机会,然后逃出去。经过几天的相处,这位和尚功夫极高,可是心里不想逃出去,那般铁齿铜牙的嘴,任何人也撬不开,所以没得到藏宝图的下落。 随着时间慢慢的流逝,我的伤口慢慢变好,或许和尚看我是憨厚的少年,决定收为徒弟,并且教我所有武功。原本柔弱的身体健壮起来,经常和那些牢头比武,赢得了不少的赌注。 正因为不打不相识的缘分,衙门的所有人都认识我,纷纷过来向我挑战。那些三脚猫功夫,哪能伤得我半根寒毛,并且把他们打进医馆。 就是这样按着我的计划发展下去,衙门里的人慢慢减少,就连小偷进来偷东西都不知道。这种漏洞百出的情况终于来了,我打算夜晚时分准备越狱。 和尚看出了我的想法,劝说道:“即使你现在武功高强,也会被抓进来,到时候我们永远出不了大牢。” “你放心,只要我出去了,我会调来一大批人马,把你救出去以后,我就会铲平这个县衙。” “没有用,为官之道就是官官相护,如果你没有皇帝赏赐的金牌,别说过来救我,可能会殃及到别人。” “我有办法,请你在牢里忍耐几天。” 经过半个月的路程,终于到了最近军营,迅速亮出自己的身份,却忘记带了金牌的原因,被当成一名疯子赶出军队大本营。 永远不死心的我,又踏上一条漫长的救人之路,到达京城附近,走进一个五品官员家里。幸好这里的人认识我,可是也得到回答,用着没有虎符不能调兵遣将的理由,就把我打发走了。 等到我再次来到县里,来回的时间已经一个月半,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跟县令亮出自己的身份,却大笑的把我关进大牢。 站在熟悉的牢房,和尚因为被毒打的原因,身体已经承受不住,出现了虚弱的现象。在我心里面,十分痛恨现在的自己,呆在宫里有喝有吃,为什么非得出来微服私访,搞的现在一个人也救不了。 为了弥补心里的过错,决定月圆之夜带着和尚逃出牢房,即使搭上自己的性命在所不惜。黑月风高终于来临,牢头趴在桌面上睡着了,用手拉断铁链。快速背上和尚,朝着一条长长的道路跑向大门,也许是动静太大,报来门外正在巡逻的捕快,冲进来就把我包围住。 我只能狠下心杀出一条血路,跑到街上的时候,老和尚哼哼了几句,放在石板之后。 和尚嘴角吐着鲜血,依然微笑的说道:“元寿,如今天下繁荣昌盛,总会有一些中饱私囊的贪官,等你登上皇位以后,好好做一位名君。” “原来你知道我是四阿哥,我真是愚笨,好,我答应你,我会当一个好皇帝。” 最后和尚慢慢的断气,身后传来金戈铁马声,我流着眼泪回头,一群大内侍卫跳下马,纷纷跪在石板上。 第123章 下江南 我的皇阿玛最喜欢微服私访,去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体察那里的风俗民情,要是有贪官污吏存在,绝对把他们一网打尽。可是我心里有一直有疑问,为什么下江南的次数更多,随着不理解的心,皇阿玛再次出宫的时候,赶紧在金銮殿上推荐自己。 结果皇阿玛欣然同意,换好老百姓的衣服以后,身边只带了一个大内侍卫。天还没有亮起来,从午门偷偷的溜出去,然而我一路上游山玩水,皇阿玛却不同,坐在马车里依然批阅着随身携带的奏折。 经过半个月的路程,终于到了江南一带,我陪着皇阿玛走在繁华大街上,没有人认出我们是皇家人,但是许多的老百姓,却对皇阿玛毕恭毕敬,每一个人都在打招呼。 突然间,江南的天气说变就变,下起了哗啦啦的倾盆大雨,只好脱掉外面衣服,支撑在皇阿玛的头项,身上才没有全部淋湿。 我和皇阿玛走过石块铺成的广场,雨水穿透了脚背,每踩一步溅起清晰可见的水质,湿润了下半身。就来到一个凉亭,把皇阿玛安顿以后,我就进了马车里面换干的衣服。 再次来到凉亭的时候,我看见皇阿玛生气的站在凉亭外面,面前跪着大内侍卫,这时候雨已经停了。因为池塘里有鸭子的叫声,我根本听不见话题,刚想上前迈一步。 皇阿玛回过头笑道:“嘉庆,你的功夫不是很好,先到马在里面躲好。” 我快速的挡在前面:“请皇阿玛放心,儿臣会保护您不受到半点伤害。” 皇阿玛看了一眼我的身上,欣慰的微笑道:“皇儿,你果然长大了,接下来的江山就靠你了。” “皇阿玛,您说什么呢?我年龄虽然有36岁,但是对治理国家的问题不太懂。” 皇阿玛大笑不止的说道:“看来,朕的确是老了,转眼间皇儿已经那么大了。” 这时候,池塘对面集合一群黑衣人,手上拿着奇形怪状的武器,闪过来几道白光,夹杂着寒气逼人的杀气。 我问道:“这些人来自哪里?” 皇阿玛说道:“贪官同党,还有一些对朕不满的人。” 我着急的说道:“要不要儿臣放信鸽,叫来一些大内侍卫铲除这些余党。” 站在眼前的一位大内侍卫,转身就说道:“皇上请放心,这些三流九教我一个人可以应付。” 我看着大内侍卫纵身一跃,稳稳当当的站在对面岸边,拔出刀,冲进黑衣人群里进行撕杀,只见刀光剑影,鲜红的血液流在地面上,然后大部分黑人缺胳膊断腿,缓缓地倒下去。 然而死去的人眼睛没有闭上,死死地盯着我和里阿玛这边,好像在说就算死了也不会放过我们。活下来的人瞬间改变想法,扔掉武器,使劲的朝着石板磕头,脑袋磨破了一层皮,额头红肿了许多。 我好奇道:“皇阿玛,这些人罪恶滔天,为什么还要放过他们呢?” “嘉庆啊,江山不仅是靠着打打杀杀稳定人心,有时候,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考虑后果。” “好吧,儿臣谨记铭心。” 第124章 败家子 自从我父亲变成白手起业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基本没有家庭概念,住在自己创建的公司里,完全不知道我在母亲的肚子里,需要多少天就可以出生。 等到我出生以后,一直被管家养大成人,我才明白,母亲生下我以后就难产而死。但是,我父亲就连看一眼都不来,葬礼那天,我还是被大人抱在怀里的小宝贝,不过我依稀记得,根本没有人来参加婚礼。 这件事对我的打击特别大,也许是父亲的原因,所有母亲不能随意交朋友,害怕给父亲带来麻烦,也疏远了娘家一切的活动。长大以后的我,终于明白母亲一生不愉快,活得像一条狗,想去哪里都会被一条链子拽回来。 直到二十岁出头的我,父亲把所有财产寄托给我,而我成为地产公司的大亨。可是母亲的死对我造成了阴影,最终变成邪念,想要搞垮父亲一生建起来的荣耀。 自从我接手公司以来,基本没有什么大作为,除了生意上的失败,公司的信誉问题慢慢减退,而我完全变成一个败家子。公司里面的元老级人物,背地里给父亲报告我的恶习,不过没起任何作用,因为我父亲退休之前,曾经承诺过不再干涉我做的每一条决定。 也许是父亲的放纵,成就我如今的败家,公司的信誉越来越低,但是钱方面依然没有减少。问题就在许多老板喜欢我这样的做法,所以给我投资,公司根本没有面临倒闭的危险,只有介绍人手的方面。 照这样的发展下去,我又有了一个败家的新点子,在招揽人才的时候,不管他是大学生还是地痞流氓,一律招进公司里面。几个月以后,办公大楼变得乌烟瘴气,大部分人上班时睡觉,业绩慢慢的变衰退。 而我坐在办公室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心中自觉的高兴起来,为了不让人发现。拉上百叶窗,就在办公桌里面蹦蹦跳跳的高兴极了,因为目的到达了。 可是这个时候,有一名年轻人站起来,冲着懒懒散散的同事大骂,然后气呼呼的离开办公大楼。我顿时以为他是个伪君子,叫秘书找来资料,这个年轻人特别的认真,对一些项目有独到的见解,也为公司挣了不少的钱。 我身为董事长,败家是一方面的表现,但是鼓励员工应该有,就给他买了一辆黑色宝马。公司里的很多人羡慕不已,变得更加努力工作,距离败家又远了。 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的话,不出半年,我的公司可能要开第二家,为了垄断钱财的来源,只能使出最后的大招。 我每次上下班,都开着一些豪车,让别人误以为我是败家子,这样就可以赶走努力的员工。可是呢?没有起任何效果,反而我的员工崇拜我这种豪放的生活态度,努力的工作就是为了得到奖励,骑着自己的豪车满大街跑。 我在败家子这条路越走越远,既然开启了第二家公司。 第125章 孤家寡人 我苦读十年寒窗,金榜题名时无缘擦边,回到家乡耕田为生,幸好家中有着美若娇妻陪伴,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可是心中的抱负不曾熄灭过,日思夜想的站在金銮殿上,皇帝给我带帽加冕。 回乡已经半年有余,秋收之后,我与妻子肩上挑担,一路上辛辛苦苦的到达京城,想要卖掉自家种的农作物。进入京城街道,人来人往根本没有推位,就听见前方有敲锣打鼓的声音,拉着妻子挤进人群,震惊的双眼看见。 原来宽广的场中,搭了一个红色木台,旁边有一个碑字,上面写着招收宫女。突然之间,我感觉心中的抱负正在涌动,看了一眼旁边的妻子,脑筋闪过一计。 然后我就动之以情的对妻子说出了自己的梦想,计划也讲出来了,经过两个时辰劝说,妻子在无奈之下,走向了木台。这时候,台下传来一阵阵呼声,开始响起乱七八糟的调戏话语,因为我的妻子真是太漂亮。 招收宫女活动结束以后,宫里的人允许我妻子回家收拾东西,由此可见,妻子恋恋不舍的被带走。从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妻子,作为一位秀才,只能在家里苦苦的等待消息。 一年以后,从集市里回到家的我,就看见皇宫里的丫鬟站在院子里,手里拿着一封信。赶紧跑过去打开信封一看,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表哥,好久没有跟你见面,我挺想念你的,听说你在家里吃苦耐劳,但是依然没有任何作为。我依然记得一年前,你是如何把我送进宫,也许是我的美貌,进入皇宫的第二天,我在后花园偶遇了皇上,那天晚上我得到了宠幸。如今小皇子已经出生,为了报答你所做的一切,我将事情告诉皇上。已经同意你入宫,戴帽加冕官升一品封为国师。 当我读完这封信的时候,头上的那顶官帽,变成了绿色。或许是心中的抱负,让我不再那么伤心流泪,只是想借此机会弄出一番事业。 半个月的路程,我终于到达皇宫,经过加冕之后,如今我已经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师。定居京城还没有多久,就在上朝的时候,因为大胆勇敢的发言,说出了祸国殃民的几点要素,果然得到皇帝的赏识,让我加入国子监。 我进入国子监以后,天天面对着政务,批阅了很多国家大事,也知道其中的舞弊现象。没过多久,我就写成了一本书,私下呈给皇上看。 第二天早朝,皇上当众宣布国子监正式改为政务机构,让我一个人独揽大权。也许是因为自己的野心,在朝野之上,基本没有人跟我为伍,大小官员只有盼我死的那天。 自从我掌管政务机构,无论皇家国库还是老百姓的小钱箱,也出现不好的一面,那就是人们的野心也随着变大。既然有通敌的现象,把一些消息卖给邻居的国家,赚了大量的钱财。 这种现象出现以后,我没有办法的办法之下,滥用自己的国政大权,查了很多卖国贼,通通抓起来打入天牢,然后立即执行斩首。民间风暴闹得太大,皇帝得知此事,命令最信任的心腹来调查。 一个月有余,经过我的努力,大事件几乎没有了身影,因为我把闹事的那些人斩首了,也包括皇上派来的密探。自从把密逃杀掉,我的罪行一发不可收拾,既然想出谋篡位的办法。 一年一度祭奠到了,文武百官站在广场内,周围的侍卫全部是我安排,如今我的妻子已经变成皇后,只要同意造反,我的谋朝篡位大计就会成功。 我慢慢靠近妻子,眨眨眼睛问道:“你生下的儿子到底能不能继承皇位?” “如今走到这一步,我也很想儿子当上皇帝,可他是我们的孩子,根本没有皇家血脉,即使登基了也有人造反。” “什么?我的。” “是呀,在我还没有见到皇上之前,已经怀了你的孩子。” “那皇上就不知道这件事?” “如果他要是知道了,咱们还活到现在吗?” “好。”我冲着周围的侍卫喊道:“所有人听我命令,把这个昏君给我拿下。” “是。” 随着所有的侍卫行动起来,一场杀戮避免不了,所有阻挡我成就霸业的人,通通去见了阎王爷。经过一场完美的平息,皇宫里只要有人知道某朝篡位的消息,都被我杀掉,然后我就给全天下的老百姓发一道遗诏。说皇帝在狩猎的时候,不幸中箭身亡,将传位于作为国师的我。 第126章 天地铁牢 战火延续到了我生活的家乡,父母被军队杀死以后,一个好男人收留了我,从此在暗无天日的铁牢里生活,这是我仅有的记忆。 铁牢的生活不容易,因为并不是我一个人,我关在天字铁牢,一起生活的有四个兄弟,还有一个干妹妹。我们就像亲兄妹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也不愿意因为一点小事情,大发雷霆之后而杀人。 我们想要活下去就得拼命锻炼身体,随着年龄的增长,才知道到达成年之时,举办一场生杀大权的比赛。活下来的人,就会赢得自由,带着好男人的愿望去杀掉当今皇帝。因为皇帝才是战火的开关,只有杀掉以后,人民就可以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 话虽如此,生杀大权的比赛可不是那么简简单单,是非常的严酷。 我从小被收留,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变成怎么了?带着疑问的心情,增加自己强大的内心继续锻炼。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优秀,招来地字铁牢的嫉妒,成天来欺负我的兄弟姐妹,身上不仅仅是伤痕累累,就连食物也拿走了。 从池塘打水来的我,看到铁牢里面哀声怨道,整整齐齐的衣服乱成一团,身上紫一块青一块。我一怒之下,直奔地字铁牢而去,狠狠的进行了教训。等我回到属于自己的区域,兄弟姐妹却把我排斥在外面,再也没有人理会。 可能是自己的出众,结果连累了大家,自从被铁牢的所有人排挤,正好去池塘那里睡觉,白天依然在洞穴锻炼身体。好男人布下的所有科目,一个人完成的漂漂亮亮,得到一顿夸奖,带着疲倦的身体回到池塘边。 这样的生活没有过多久,第二天早上,来到洞穴的我,却听到一个坏消息。天字地牢的一个兄弟,因为偷跑出去,遭到到了外面军队的追杀,然后把尸体丢在比武场。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我产生了另类的想法,如果军队把尸体放在比武场,那么多肯定知道洞穴里有人住,因为生活的迹象有很多。然而我们并没有被抓起来,所以有了怀疑的念头。 产生了不好的念头之后,白天继续学武锻炼,晚上却变成一名神探,游走在洞穴里面。想要为了死去的兄弟讨回公道,必须从有仇的人开始调查,就把他们暴打一顿,依旧没有说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这让我非常的苦恼,只有仇恨的人才把我兄弟杀死,如今却不是他们,那到底会是谁呢?心里话讲到这里的时候,脑袋里只出现了一个人,那就是收留我们的好男人。 随着不相信的心情,对好男人的房间进行了一番搜查,果真没有发现异样。正当我要踏出门槛,远处传来一阵阵脚步声,夹杂着金属,立马飞上房顶躲避。 这时候,我看见好男人面带笑容,迎接一大批军队走进屋里,做好之后开始促膝长谈。 躲在房顶上的我正好听见谈话内容,让我非常震惊,一时不知道怎么选择。可是想到死去的兄弟,才觉得收留我们的好男人,就是皇帝的走狗。把我们从战场上捡回来,锻炼成一个个武艺高强,然后再送进皇宫里面,成为皇帝的刽子手。 知道事情真相的我,立刻联想到死去的一个兄弟,原来他发现了秘密,根本来不及逃出魔掌,就被这个笑里藏刀的男人杀死。 为了事情真相的说服力,我千辛万苦找到了兄弟的尸体,并扛到洞穴里面。等到天亮的时候,就把所有知道的事情告诉大家,只有天字铁牢相信,其他人还骂我妖言惑众,想把我捆绑起来交给养育他们的好男人。 我当然得反抗起来,就把尸体上的伤口进行了一番解释,有的人才慢慢想起来。因为他们心知肚明,能造成这种伤口,洞穴里面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养育我们的好男人,也就是口口声声的师傅。 正当所有人相信以后,好男人带着一大批军队,把我们围得插翅难逃,想把我们置于死地,地牢的秘密就不会暴露出去。 然而我一瞬间变成统领,带着兄弟姐妹努力的拼杀,结果两败俱伤,也把好男人逼到了一个房间。当我回头看兄弟姐妹,已经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躺在地面上。可是呢?造成这种局面的人,依然活在我眼前石头房间里。 为了能够得到永远的解放,我一剑劈开石门,冲进去和养育自己的好男人决斗。 第127章 降临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看漫画,还是连载中的动漫,入迷的态度无法诉说。只要自己有空下来,手里拿着一本漫画书,走在大街上专心阅读。完全不管有没有人撞到,即使自己倒在地上,也会自觉的站起来。 找到城市正中央的我,刚想要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阅读过手中的漫画书。突然间,周围刮起了大风,疑惑的抬头望去,一片乌云聚集在城市的正上方。 然而我并不感兴趣,因为心里明白这是自然现象,刮风打雷,然后降下倾盆大雨,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没把这场暴风雨放在心里,必须看完我的漫画书,并且变得非常专心。 正当我翻开第二页,一道强而有力的雷电劈下来,就把我吓到了,赶紧抬头看向天空。只见一点白光慢慢变大,一个类似外星人的飞船,迅速降落在城市中心,压垮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引起的震荡之力,快速把我震飞。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头疼剧烈的坐起来,甩一甩僵硬的身体,完全睁开眼以后。原来我躺在一个报废工厂里面,身边却有很多奇形怪状的生物,青面獠牙的看着我,嘴里流着黏黏的哈喇子。身上的皮肤是绿色,整个表面都有符文,感觉就像盾牌一样保护肉体。 随着害怕的心理,我刚想努力的站起来,突然飞到半空中,耳边传来扇动翅膀的声音。我微微侧脸一看,背后却有两个大翅膀,无意间低下脑袋,地面积累的水池映出我的模样。 也是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孔,身体跟旁边的怪物不一样,既然是深绿色,只要我轻轻发出声音,我所有看到的眼前怪物,通通飞起来,就像手下一样听命令。 这时候我才想到,以前入迷的那本漫画书,里面画的怪物跟我一模一样。那本漫画书讲述了,天空突然降临外星飞船,白光照到的人都会变成怪物。在这些人中,就会选择有个强大内心的人类,作为外星人的开辟先锋。 然而我如今就被选中了,因为熟读漫画书的内容,当然知道人类的结果。在选择这个问题上,我当然得谨慎再谨慎,如果人类完全消灭,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 光想到这个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飞出报废工厂,就看到一大批军队围住去路。露出一张张害怕的表情,也要把炮口转向我,耳朵隐隐约约的听见装炮弹声。 轰隆一声之后,我只感觉眼前烟雾四起,拍了拍痒痒的胸口,突然想要大声的说话,就把眼前的所有人震倒。 我又记起来了,这种怪物防御力特别高,并没有说话的声带,喉咙里面只有超音波。只要我一开口发出声音,就像蝙蝠一样产生超声波,回荡空气中之后,碰到实体就会摧毁。 我看见眼前的所有人倒下,不知道如何解释,冲着天空大吼一声,摧毁了外星飞船,然后带领所有怪物离开城市。 第128章 感染病毒 爸爸的感冒一直没有好,大概三个星期了,为了能让爸爸胃口大开,今天我亲人自下厨,做了一个麻辣火锅,材料只有猪肉和香菇,切得厚度非常相同。 饭菜做好了以后,一家人围坐桌子前,手里端着碗筷,高兴地吃着香喷喷的饭菜。用餐到一半,我已经饱了就上楼,再次到了厨房内,就看到锅里添加豆角,绿油油的还没有煮熟。 爸爸跑过来跑骂道:“你看这是你做的火锅,硬邦邦的豆角,想要害死我们吗?” “火锅是我做的,这一点可以承认,但是我没有往里面加豆角,看刀工就知道是谁切的。” “这么说我冤枉你了,我只是唠叨几句,立马反驳我,真是一个不孝子。” 我被骂得哑口无言,看着桌边坐的一家人,没有一个人帮忙我解释,愤怒之下离家出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散步,内心却是崩溃的。 突然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只好躲进移动报废的房子,躺在脏兮兮的床板,就那样陷入梦乡。等我清醒过来,最近不知道过了多久,望着窗外的朦胧月色,大概猜测到了早晨时刻。 我立马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出破旧的房子,就在一条大路之上。周围的房子破烂不堪,上面还沾有血迹,风吹来的时候,血腥味道迎面拂过。 好奇的我跑到市中心,所有人站在这里集合,身上还有咬痕,鲜血凝固了。 再看看台上,根本没有人在演讲,到底是谁组织的到了这里。随着疑问的心情,向着人群大声喊,只见民众缓缓转过身,一张长青筋暴起的鼻子,脸蛋变形,嘴角流着红色的口水。 正当我惊讶的时候,原本变得安静的民众,突然狰狞了起来,向我这边冲过来。害怕的我顿时失去语言功能,哑口无言的快速向前跑,来到一根电线杆下面。回头望去,青筋暴起的一群人站在哪里,趴在地面寻找着踪迹。 我已经明白了为什么没有追上来,因为我在跑的过程中,并没有出任何声音,所以这些被感染的人,根据响声辨别方向。 为了弄清感染者,顺道回家看一看,刚进屋里,家具被翻得乱七八糟,上面积累一层灰。天花板的空调还在运作,吹来一阵阵凉风,不到一会儿,让我想起了爸爸的病状。 三个星期前,那天是狂风暴雨,回来的时候已经湿透全身,躺在棉被里面依然发抖。第二天到来了,身体状况越来越糟,脸色变得发白,脖子上有红色线条,脾气也随之增长,动不动就骂家里人。 也许是因为那场雨,让美好的世界变成末日,我应该何去何从。 一年以后,我走过很多国家,从医学家那里得知,那场雨含有垃圾腐化的成分,简称为感染病毒。 自从感染病毒爆发,我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家人,如果没有那次的离家出走,也许在某个角落里,我和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可是现实被打破,如今的街道上被感染者占领,也有许多国家派出军队,想要消灭感染者的同时,救下更多的幸存者。 救援军队之中也有我,因为想要寻回自己的家人。 第129章 新郎不是我 因为不老大不小的缘故,我遭受到了父母的催婚,逼不得已的整天不着家,跟着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游荡在村里,寻找能结婚的对象。 几个月过去,我也认识了不少女孩,在她们眼里,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为了验证这个问题。我隐瞒最要好的朋友,约出认识几个月的女孩,我们走在乡间小路,可能夜晚的太暗,她老是靠向我这边,大概走了一个小时。 我和女孩来到溪边,立即脱下鞋沾有黏土的鞋子,把脚伸进水里,感觉凉凉的感觉穿透全身。 我问道:“你觉得今天的月色怎么样?” “可以呀!” “对了,我和他比起来怎么样?” “你是个老实人。” “这个回答我不太理解,可以详细说一说吗?” “他那个人一肚子坏水,只知道玩乐,见到漂亮的姑娘就想追求。” “那你觉得我是怎么样的人呢?” “经过这几个月的观察,我发现你特别的善良,在观察我们这些女孩的同时,并没有深邃的眼神。” “哦,原来我是这样的人吗?” “对呀,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我也看出了一些事情,如果女孩想要得到幸福,就得找你这样的老实人。” “那你就抬举我了。” “当然不是,我是女生,能够看出男孩的心理。” “我说比如,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而她的性格比我开朗太多,应该怎么追得上她呢?” “那就问对人了,第一点,你要变得开朗。第二点,看他对你的意思怎么样?第三点最重要,就得看他有没有喜欢的人。” “这三点我都可以做到,对了,今天晚上可以不回家吗?” “嗯?当然可以,反正家里催婚太紧了。” “我还是有很多问题,可以说出来吗?” “好啊!” “如果这个女孩是你呢?” “我!真是我的话,嫁给你当然是幸福的啦。” “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是的,你是一个老实人,又不像他那么花天酒地,结婚之后肯定经常回家。” “这一点你说对了,我平时也不喜欢出门。哦,前面有一块大石头,他们可以去那里坐下。” 我和女孩没有走几步,就站在大石头上面,坐下时双手不小心碰在一起。 我问道:“明天我去你家提婚怎么样?” “好……” “原来你们在这里呀!对了,家里人找她呢?快点跟我回去吧。” 我看着女孩恋恋不舍的站起来,那一刻起就知道,心里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赶紧回家告诉了父母,经过一整晚的商量准备好了订婚戒指。 第二天,我高高兴兴的起床,穿上一套新买的西服,兜里揣好戒指以后,蹦蹦跳跳的走出家门。经过十分钟的路程,来到女孩的家门口,我一瞬间心碎了,倒在长满草的地面。 眼前一座木房子,门前挂满了红布,噼里啪啦放着鞭炮,女孩穿着红色的结婚礼服,一脸开心迈出门槛,旁边的新郎是我的伙伴。 经过那件事以后,我对爱情失去了知觉,一个人搬出了家里,来到一个繁华的城市里面,努力的奋斗,几年下来也有小的成就。 这天我刚下班回家,无意间看见旁边门前一个熟悉的身影,随着好奇心,走进院子里面。 女孩刚刚回头,惊讶的说道:“原来你真在这里呀!” 我看到女孩的那一瞬间,伤心一幕涌动心头,迅速问道:“为什么新郎不是我?” 第130章 病魔缠身 我有一个即将要谈婚论嫁的女朋友,因为我家里穷的缘故,最后,女方家的父母不同意,我和她没有走到一起。 自从上一次离别已经五年了,这段时间里,我逃出伤心的城市,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放下心中的伤痛。我就心情大变一样,沉默寡言的努力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 可是我心里一直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情,打算衣锦还乡,想要给父母开一个超市,享受美好的生活。随着心中的念头,我已经坐在回乡的飞机上面,进入一座小城市的时候,心里总觉得隐隐作痛。 我坐在软绵绵的的位置上,通过飞机的玻璃窗,看见这座城市的楼层高了不少。其中一条大街,使得我无法忘记的幸福时光,那是我一生中不能忘记的记忆。 大概一个小时以后,随着飞机降落在小城市的边缘,拖着自己的行李箱,潇潇洒洒的走出舱门。也许是身上的一套西服太昂贵,有些男人投来嫉妒的眼神,如果大胆一点,就把我狠狠的撞开。 然而女性则不同,等我走出舱门的那一刻,她们不敢光明正大的看我,偷偷拿出手机拍照。甚至有一小部分留给我电话号码,遇到这种情景当然得学会拒绝。 出了登记大厅,我走在面目全非的城市,周围的环境变得特别漂亮,不再那么乌烟瘴气飘着灰尘。这时候,我想考察一块地基,所以来到了城市郊外。 我走在一条很宽敞的田埂,无意间抬头,前方一个身影特别熟悉,身材瘦小。背部有交叉的带子,手里提着蔬菜篮子,长长的头发捆成一坨。 感觉特别好奇的我,上前拍了拍女孩的肩膀,当她转身过来,我只是想快点回到家里。 前女友说道:“你回来啦!” “嗯。” “看你穿的有模有样,肯定成为大老板了吧!” “嗯。” “对了,这是我的儿子,快点叫叔叔。” 我看着前女朋友怀里背着的一个男孩,大概四岁左右,相貌随她。 前女友说道:“这次你回来还打算走吗?” “我……” 还没有等到回答的话题,前女朋友快速解开背带,就把小男孩放到地面上。刹那间,前女朋友瞬间躺在田埂,痛苦不堪的大叫起来,一直翻来覆去,让身体磨擦到软软的花草上面。 我好奇的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前女朋友有气无力的回答道:“虽然五年过去了,但是你能不能为我上药,就在篮子里的塑料包里。” 我遇到这种事非常的冷静,就把手伸进篮子里,拿出一包装有中药的塑料袋,快速打开,绿色的汁水不停的流出来。 前女朋友说道:“快点掀开我背部的衣服,没有人会对你说三道四。” 我处事不惊的照做了,当掀开衣服的时候,背部尽是水泡,有的地方已经落下疤痕。 前女朋友痛苦的说道:“没有见过水泡啊!快点把药水涂在上面。” 我听见前女朋友痛苦的叫声,用棉棒沾了沾药水,全部涂抹在水泡上面,过了一会儿,前女朋友不再露出痛苦的表情。坐起来,微笑着把衣服放下去。 我好奇的问道:“这种药根本除不了根,你为什么不去医院呢?” “也许是自己的报应吧!当年我如果多说一句,有可能和你在一起。”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去医院?” “哎,当年离开你以后,我认定自己能找到称心如意的男朋友。没想到,认识到了一个人渣,我怀孕之后,他就逃得无影无踪。等到孩子出生,我风吹雨淋的把他抚养成人,所以落下病根。” “原来是这样,我也不能给你什么,你去医院看病的所有医疗费用,我代替你出了。” “谢谢。” “你跟我客气什么,再者说了,我俩也认识了那么多年,这一点小忙我可以帮助。” 第131章 海底世界 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瞬间站在金光灿灿的海边,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正当迈步离开。一阵阵怪异的拂过脸颊,整个人轻轻飘飘的飞起来,刹那间,我到达碧色蓝天的海水上面。 顿时觉得不安全,大风一直在吹着身体,摇摇摆摆的飘在半空中,衣服被海浪打湿了,加上头顶上的突然雨点,已经不是落汤鸡那么简单。 原来一套干干净净的衣服,硬生生被风吹雨打,上面沾有咸咸的海水味,就连口渴了,只能喝自然流下的雨水。 我一直飘在海面上,怪异的风就是不让我落地,不停的折磨身体,原本定型的头发,就像落叶一样贴在皮层表面。再高的颜值也经不住狂风暴雨的摧残,有时候等到海面平静,又能照出自己狼狈的模样。 这时候,我真的有点生气了,努力的挣脱风吹,总感觉有绳索固定我的身体,但我去不了任何地方。飘在半空中的我,挣扎了有一会儿,你眯着眼睛朝海岸看去,刚想要大喊呼救,就是没有看到人。 有一句话说得好,兔子急了会咬人,如今我就像它一样,被怪异的大风钉在海面上,任由我如何挣脱也扯不掉隐形的铁链。既然挣脱不掉,心里产生了接受命运的按排,闭上眼睛慢慢的呼吸,调整急躁的心情以后,鼓起勇气望着天空。 我突然喊道:“有本事把我扔到海里。” 话音刚落,一阵狂风暴雨造作起来,雨水狂妄的拍打身体,使得我睁不开眼睛。就在这个时候,正当我使劲的睁开眼睛,迎面而来的疼痛感,完全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被冲过来的海浪淹没了。 我缓缓的沉入海底,海水不停的流入嘴巴里,胸口开始隐隐作痛。因为不会游泳的缘故,双手双脚根本不会摆动,现在变得特别无力,可是眼睛一直是睁开,看见自己朝着海底漂下去。 大概十分钟左右,我的视线中看见了海底世界,为之震惊的并不是自己在水里面也能呼吸,然而眼前的景观不堪入目。 一个个黑色的珊瑚,周边飘落着垃圾袋,上面占有流不掉的泥土,腐烂的衣服就在旁边,下面盖着鱼骨头,好像和化石一样。 我的身体越来越靠近海底,眼中的世界更加清楚,这时候我漂到一个石墙边。上面并没有海清,尽是一些变了质的红色线头,缠绕着各种人类丢下来的垃圾。 也许是在海里呆了很久,已经学会站立,踩踏着满地的酒瓶子,向着一个永远不腐化的椅子走去。后面是一片片黑色领域,没有听见海底动物流动的声音,特别安静,有一种置身于黑暗的宇宙中。 看见尽是垃圾的海底世界,很自觉的苦笑起来,身心早就疲倦了,因为我明白为什么要落入海底的原因,就是守护大自然的精灵,想要通过我的见识,回到陆地之后,告诉一些正在摧残地球的人,去海边玩时,尽量把垃圾带回属于它的地方。 第132章 天使 我是一个帅气的见习天使,因为父母的关系,被很多天使忌妒,他们认为我是通过不正当的行为,进入天使之城。 为了这种不存在的谬论,我立马申请了一份任务,内容就是下凡间,去阻止世世代代有着矛盾的两个家族。虽然这个任务简单,但是对于我来说,简直让我当上正式天使还要困难。 对于这项任务,我也调查了不少资料,果然有想要放弃的念头,说起来特别离谱,两大家族的矛盾从明朝开始,就是为了争一块土地,闹得两家头破血流。 这种恶习的关系一直保留到如今,也随之时代的改变,两大家族都是养牛为生。在草原上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每一次争吵的时候,家里的所有人并排站在一起,面对面的骂着粗话。 根据资料显示,争吵的过程中有几次动手打架,再次头破血流,只能送去附近的医院。等到养伤好了以后,不是因为争着土地的原因,就是一方饲养看守羊群的狗,跑到另一个家族的区域,继续争吵起来。 为了这次任务能完美的成功,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发现两个大家族的隐患,也就是如今当家的男女主人,彼此喜欢对方。也许是祖先留下来的规定,不能表达爱意,如果要结婚的话就找其他人。 两大家族的背景资料我已经背熟了,我就前往凡间,变成一个投资人的身份,这样容易靠近两家。 草原上只有两个大家族,因为我的来到,特意准备了一大桌美味的食物,穿着靓丽的民族衣服,手里捧着一条红色围巾,面对笑容的站在两边。 可能是自己的天真,又让两大家族站成两派势力,场面一度控制不了,为了消除不对的气氛。我灵机一动,两边准备的食物都吃掉,吃饱喝足以后,有个天大的问题又来了。 等到天黑的时候,我应该选择那边睡觉,虽然两家吵得不可开交,但是接待客人的热情没有减少,万一做出错误的选择,那么整晚就不能睡觉。 我站在两大家族的界线上面,经过心里的挣扎,还要排除种种可能争吵的话题,最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让两大家族借给我棉被,打算睡在草坪上面。 就这样,一整晚度过了平安的夜里。第二天一大早,天空上的太阳太刺眼,就早早的起床,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到水坑,简单的洗涑了。 突然间,前方传来吵架的声音,抬头一看,双方家族的主人凶巴巴的站在牛圈外面对质。我甩着占有水的双手,走到这两个人前面,看见地面上冻死了一头牛。 我问道:“怎么了?” 男方家族的主人说道:“今天早上我去打水,就看见了这头牛死在冰山脚下。我辛辛苦苦把它拉回来,这个女人说这是她家两天前失踪的牛,如今被我找到,这应该是我的呀!” 女方家族的主人气势汹汹的喊道:“这就是我家的牛,无论它是死是活,我也要带回去。” “你想的倒挺美,我累死累活的把他拖回来,却在半路给我下套,祖先的祖训果然说的没错,就不应该跟你们家扯上关系。” “这本来是我家养的牛啊,你也应该知道,这头牛吃的是谁家的草。现在我要问你,这头牛有没有你们家的人喂过呢?” “我懒得跟你讲道理,反正我捡到的就是我的,谁也别想拿走。” 我一脸天真的看着两人吵架,总觉得在打情骂俏,突然开口道:“即使双方都喜欢,为什么不坦白之后,办一场轰轰烈烈的婚姻呢?” 女方家族的主人突然脸红了,吞吐道:“这,这是什么话!我,我没有喜欢他。” “好了,你们有没有喜欢对方,真当我是傻子呀!哦,差点忘记跟你们说了,明天我要走了,在这之前想看看你们的婚礼。” “啊,你不是来投资我们家的养牛场吗?” “我哪里会投资,好了,我等着明天喝喜酒哦!” 天色慢慢的黑起来,我就躺在自己的床铺上,也没有打扰两大家族的人,因为经过两天的努力,我也看到了这项任务是不可能。只好返回天堂,继续当我的堕落天使,任着那些看不起我的人说三道四。 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我也没有叫醒任何一个人,想从冰山脚下到达天堂。大半天的路程,终于到达了冰山脚下面,有着花花绿绿的装扮,让我露出最天真的笑容。 第133章 蛊惑人心 我坐在家里正在看着电视,调到新闻频道。 突然主持人说道:“根据气象局报告,以后的一个月尽是暴风雨,席卷全球的每个角落,希望广大朋友好好的躲在家里,千万不要随意出门。” 这时候,爸爸走进大厅内,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树叶,头发被大风吹得凌乱。 我问道:“外面风那么大,今天晚上就不去送货了吧!” 爸爸回答道:“傻儿子,如果我真的可以休息,明天咱们吃什么?你还要考大学呢!” 这些话让我无法反驳,只是感到十分内疚,站起来说道:“这样吧!我跟您一起去,可以快一点收工。” “嗯。” 我和爸爸坐在大卡车里,是在一条宽大的公路,雨点拍打着窗外,挡风玻璃变得越来越模糊。 爸爸迅速打开雨刷器,眼睛不自觉往下看,方向盘自觉的在手中转动,整个大卡车朝着铁栏撞去。 我害怕的尖叫道:“爸,快点转方向盘,然后刹车。” 爸爸一瞬间抬头,惊恐的转了方向盘,形成漂移的线条时,大车子一下子失去平衡感,向着前方的道路滚过去。 等到我恢复过神智以后,才看见爸爸紧紧的抱着我,刹那间,意识到爸爸已经去了天堂,忍不住心里的悲伤大哭起来,慢慢从车里爬出来,擦了擦眼泪抬头望着天空,乌龙笼罩着大地,头顶上有着一个超大洞口。 接着,医护人员把我送进医院里,确定身上没有伤口,才把我送到家里。 我呆呆的站在门口,看见天空的那个大洞,越看越怀疑乌云之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正在这个时候,电视传来女主持人的声音:“这场狂风暴雨并不是自然现象,大家快点逃离这座城市,啊,不要。” 我快速的转过身,看着屏幕里的主持人变成烟雾,朝着天花板飘去,感到非常震惊的我,抬头再一次望向天空,只见无数条的烟雾被洞口吸走。 正当我的猜测对了,半空中飞过几架直升机,洒下许多的纸张,赶紧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中央招收大量志愿者,对抗不知名的超自然力量。 随着心中的愤怒,准备衣物之后,去了埋葬爸爸的地方,认认真真的告别一番,向着志愿者集结地出发。 走出我所在的城市,才知道,有很多人像我一样失去了家人,所以目标一样,就是想要消灭不知名的超自然力量。经过两天路程,我站在宽敞的集结地,这里正是大洞口底下。 周围的人不管男女老少,手里拿着中央颁发的激光枪,眼神中充满了怒气,都是为了家人来报仇,并且集结在别人家的枪口处。 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官,站在所有人的面前,大声说道:“每三个人一组,这样可以确保战斗力不被减少,大家千万要记住,等一下战斗的时候,犹豫就会失败。准……” 话还没有说完,突然下起了一阵大雨,淋湿地上所有的人,就看到一个个吐血倒地,有的人很被莫名撞飞。 然而我傻傻的站在原地,眼中有着无数的蛊虫,每一次都是庞然大物,恶心又恐怖,身上的颜色只有黑和红。 第134章 村民运动会 今年的村民运动会还有一个月,寨子门口立着木牌,新出的项目有很多,那叫一个千奇百态,许多村民踊跃参加,然后回家练习自己要参加的项目。 其中一个项目依然是今年的冷门,都没有人参加,但是村委会并不打算废除,因为祖辈留下来的。 说到今年的村民运动会,依旧让我大吃一惊,默默的退避三舍,也许是自己的身体不好,只能做一位文明观众,在心里为大家呐喊助威。 第二天,我站在寨子门口的木牌边,仔细地观看还有那些项目,经过半天阅读,也没有移动过身子,双脚变得麻木不仁,只要轻轻的抽动就会刺痛。 这个时候,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跑过来,额头上尽是汗水,气喘吁吁的停下脚步,就像锅炉一样炎热,使得我退后几米。 朋友问道:“要不要我背你回去?” 我回答道:“没事,扶我去里面坐就好了。” 朋友再也不问话,扶着我走进风雨桥,坐在木板上,一起看着桥下流淌的溪水。 我说道:“我知道你要参加的运动会是什么,说实话吧,以你这样的跑法,根本坚持不到比赛那天。” “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当然了。” “接下来的话,我不是取笑的意思,因为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你的身体状况。你即使有办法让我变强,训练的时间也会缩短,如果是那样的话,还不如我自己锻炼。” “想要赢得比赛,必须要按照我的方法去锻炼,你觉得如果可以,咱们现在就开始怎么样?” “好吧。” 经过下午的训练,我回到家之后,就整理了实际调查的情况,已经得知朋友的跑法,速度非常快,可是要长跑体力跟不上。为了调理朋友的身体素质,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制订一套魔鬼训练。 训练这段时间里,朋友没有任何怨言,乖乖巧巧的按照我制定的跑法,就在村里转来转去,只要遇见有帮助的人立刻帮忙。 比赛的时间越来越近,有些村民就纳闷起来,认为我的训练方法简直浪费时间,搞的朋友双腿粗壮,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头牛,干活的时候,连一点呼吸声都没有。 一年一度的村民运动会终于到来了,经过几天的比拼,热门项目举办完毕。今天只剩下一个冷门,其实比赛规则非常简单,在长跑的基础上增加了弹珠。人在跑的过程中,只要弹珠不脱离轨道,或者跟不上弹珠滚向前面的速度,就会失去资格。 只要把这个项目但规则说出来,所有人心里都知道,并没有那种技术和速度,干脆不参加,之所以变成了一个冷门。 公路两边站着很多村民,只听见锣鼓响起的声音,我看见朋友轻轻丢掉手中一颗弹珠,开始向前跑去。因为几十年过去了,第一次有人参加这个项目,村民基本为之震惊,看着我的朋友勇往直前,忘记加油鼓励的鼓掌。 为了朋友能坚持下去,我跟朋友一起跑向前方,也许是那段训练的时间里,真的稍微强壮了不少,在跑的过程中并没有感到腿软,只是觉得非常享受。因为那种逆风奔跑的感觉,让我无比的开心。 第135章 创造者 大学毕业后,我并没有找工作,一直游荡在社会上,成天到晚不着家里,已经变成混吃混喝的青年人。 直到父母去死那天,正真剩下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从来没有移动过地方,整个人好像粘住了。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家里储存的粮食终于被吃光了,却改成喝水,原本身上有一大块肥,如今瘦骨如柴,站起来的时候,生怕电风扇吹倒在地。 为了生存下去,躺在沙发上几年的我,无奈之下终于站了起来,就把屋里屋外翻找一遍,想要寻找到上其他地方储存的粮食。半天以后,就连一粒老鼠屎都没有,更别说给自己吃的东西。 我只好摇摇晃晃的走进浴室,拧开生锈的水龙头,让冰冰凉凉的水浇在身上,用着早就过期的牙膏刷牙,稍微剪了一下长长的胡子,找了一套暂时还没有发霉的衣服,不紧不慢的穿好。 正当我拉开门的时候,多年不见的大学同学站在眼前,身穿一套黑色的西服,贼亮的皮鞋,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 同学问道:“原来你在家呀,这几年为什么不接电话呢?” “哦,我刚刚起床,现在已经不需要冬眠了。” “看你这一身打扮,应该还没有找到工作吧?” “怎么?老同学,难道你想给我介绍一下工作吗?” “不是介绍工作,而是我继承了老爸的游戏公司,所以需要你的创造技术,跟我一起开发一款震惊全球的游戏吧。” “我在学生时代,的确有很多想法,也统统记录了下来。不过,我想制作这款游戏,你确定有足够的财钱投资吗?” “当然,我手上拿的就是游戏的制作权,只要你签上名字,我公司的人都得听你差遣。” 我半信半疑打开文件夹,稍微瞄了一眼内容,确实没有任何问题,就签下自己的大名。 从签下名字的那天起,我就是游戏公司的开发者,创造了许多大型网游,我的腰包一下子鼓起来,那个乱七八糟的房子,如今雇了几个保姆去打扫,变成了一栋豪华别墅。 自从沉迷创造游戏,我心里就一直不满意,因为我想开发一款人类可以穿梭虚空,在游戏里生活,可以满足意想不到的愿意,比如长生不老,或者称霸游戏世界,让一个人收到万人景仰的待遇。 想法出来以后,并且得到了老同学的支持,行动明显变得更快,可是游戏公司的财务,对我越来越警惕,既然限定了支出的数目。 虽然游戏公司里的人大部分反对,但我是一个开发者,跟黑客没有什么两样,果断破解了限制,大笔钱财流入订单里面,快递公司继续给我送来智能零件。 整整一年过去了,我在研发室里从来没有出门,又变回邋里邋遢的模样,长长的指甲敲打在键盘上,确认最后一个文件时,一款穿梭现实和虚幻的大型科幻游戏,已经开发成功了。 第136章 一家人 一个上班族能奢求什么,只要老板给假期,比发工资还要高兴,因为休息一下,做一些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管是大是小,好过呆在家里百倍。 一想到这些话,心里变得酸溜溜,也是我长久没有休息了,回想起来,大概几年前的事情,如今早就变成脑子里的回忆。 我依然记得跟妹妹吵架那天,从此以后就没有见个面,心中存有歉意,想要抱歉再也不可能了。其中有很多的因素,首先,公司的老板不给假期,其次,我已经搬离家里,就连亲戚朋友的样子已经模糊了。 可能是自己的懦弱,还有一点倔强,从来不会跟别人道歉一声,一如既往的活到现在。 突然老板走过来,疑惑的问道:“你需要假期吗?” 我顿时慌张的说道:“老板,我在公司里尽心尽力,不要赶我走,已经没有地方可去了。” “不是啦,我只是想问你需要假期吗?这几年你在我们公司贡献那么大,我想放你一个星期的假期,需要吗?” “我需要假期也没有用,还是留给别人吧!” “为什么呢?” “不瞒你说,我已经跟家里断绝了联系,算起来应该有7年,没有一次回家。” “哦!那你现在正好需要假期。好好回家陪陪家人,收假之后不要忘记回来就行。” “真的吗?老板,你可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 我高高兴兴的走在大街上,因为得到了老板的同意,放我一个星期的假期。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过,这几年一直自己生活,没有可以关心的女朋友,更加没有玩耍的朋友,房子无论再大,屋里只有自己的气味。 正当苦恼不知道怎么用假期,看见电视上发布故宫三日游,必须要两个人以上,才允许报名。 为了用掉一个星期的假期,能早点回公司上班,纠结之中拿出手机,翻找着联系人,拉到底部就发现熟悉的号码,加上特殊的备注。 我拨通电话的问道:“你好!” “哥哥吗?” “对,七年过得好吗?” “当然啦!对了,告诉你一件好事,我考上了重点大学。” “恭喜。” “你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情吗?” “哦,这是我们公司给假期了,不知道怎么用?” “去玩啊!” “一个人太无聊了。” “好吧,你就没有女朋友吗?” “是的,这样吧!你把家里的地址发给我,我买几张机票给你们。” “我们又没有搬家,你应该知道家里的地址,对了,你到底在哪里上班呢?” “明天再见。” 挂掉电话以后,我在网上买了几张机票,写好家里的地址,心里多年的疙瘩终于消失了。 第二天中午,我穿一身休闲的衣服,坐在机场的等候大厅,刚想起来买饮料,眼前走来一群人,身上穿的衣服就是我熟悉的。 我走过去说道:“外面的车子真好坐得五个人。” 妹妹笑着说道:“我哥真的很成熟。” 爸爸突然问道:“儿子,咱们不花那个冤枉钱,走路过去就行了。” “这里是北京国际机场,难道你想走路到七环吗?” “可是北京租车太贵了!” “爸,那是我自己买来的车子,咱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妈妈插话道:“你就听儿子的吧,他现在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以前的小孩子。” 我说道:“直接去故宫还是我住的地方?” 第137章 九品芝麻官 我是一个穷酸落魄的秀才,走在参加考试的路上,盘缠已经问完了,只能一路沿行乞讨,终于到达了北京城内,却因为身上破烂不堪的衣服,被守城士兵拦截。 这时候,一个穿着华丽衣服的男人走过来,对着我说道:“看你是温文儒雅的气质,应该不是逃荒而来的乞丐吧!” “不是,我就是一个小村庄的秀才。半月前过来赶考,因为盘缠不足才落入这种模样。” “你很有骨气,士兵长,你就放他进去吧!” 我看着男人的身影越来越远,也终于通过了大门,来到宽敞的考场里,两米之间隔着一个桌子,终于正式考试。 经过一天的考试,我把卷子写完以后,因为又饿又困的原因,不小心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突然监考官喊道:“收卷!” 根据考试的规章制度,发榜要等到两天,就在这段时间里,为了在京城能生存下去,找了一间酒楼当小二,不管一天工资多少,只要包吃包住就行了。 经过两天两夜的工作,也许是老板看我很努力,并给工资,所以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等到明天发榜的时候再穿,这是图个吉利。 第二天早上,我就把酒楼上下的房间打扫一遍,然后跟老板告别,临行之前也得到不少的祝福,这就是人与人接触以后,得到最宝贵的话语。 我是无所畏惧的到达考场门口,就看远处的木板贴着皇榜,考试的学子太多,遮挡大部分的人名,我只好用尽全力挤进群体,目不转睛的看着榜单,第一名就是我。 经过加冕仪式之后,我变成了九品芝麻官,骑着一匹白马走在回乡路上,我心中一直有个疑惑。加冕仪式如此庄严的事情,为什么我不能面殿,难道这个状元是摆设吗?不过有一件事很庆幸,我却成了自己家乡的县官老爷。 再一次经过半个月的路程,终于进入县城,周围的气氛感觉不对,街坊邻居都躲着我,好奇心的我使得跳下马背,随便找了一个最熟悉的人询问。 因为大半天的谈话,终于了解到了事情的始末。我家中娇妻人称在世貂蝉,在我离开家乡的那段时间里,为了等待我的归来,到达县里卖一些货物,结果撞倒了前任县老爷的公子,就突然暴毙身亡,因此我的矫妻被打入天牢。 为了解救妻子,我一天两头跑进街坊邻居的家里,果然了解到一些情况,原来县老爷的公子没有死,只是假装演了一场戏,如今躲在湖里面活得好好的。 自从得知了这个消息,我每天每夜走在街上,打探我走之后的情行,原来县老爷的在买东西时,看上了我家妻子,所以想得到一个大美女,就想到暴毙身亡的计谋,就把我妻子关在天牢,好让她面临生死的时候,作出活下去的选择,那就是只要跟了禽兽不如的官家公子,就不会被害死。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所有证据收集完毕,我提着官印进入县衙大厅,经过交接以后,新官上任法办第一个案件,以强抢民女和诬陷的罪名,就把父子俩关进大牢,给了一个秋后问斩。 等到我去了大牢救下妻子,人却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据班头所说,我妻子早就被和珅派来的人带走。我也终于想通了一件事情,原来我法办的县令,就是和珅手下,因为他们有一本账目在我手中,所以把我妻子绑架了。 第138章 明星大逃脱 我在娱乐圈活动已经有了五年,并没有大红大紫,因为自由的性格,没有导演找我怕戏,歌手也不打电话过来,叫我写歌词。 虽然我没有几百万收入,但是码字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并且在一家公司在兼职,闲暇没事的时候,写了一部《大逃脱》。 这本一发布,就受到广大读者关注,也许是故事悬疑烧脑,还有主人公之间的搞笑能力,加上大型逃脱场面,配了外界的神秘力量,让参加解密比赛的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所以激发了脑内潜在的智慧,破解一个一个谜题,并且抓到想要毁灭地球的外星人。 我写的书是火了,网上有很多的盗版,也让更多的人阅读到,不过,我却没有火起来,但是收到短暂的邀请签约。可能是我心里还想要在娱乐界,所以拒绝了绝佳的机会,作品没有签约以后,依然没有收入来源。 半年过去,《大逃脱》已经连载完毕,也拒绝了很多网站的签约,还有很多出版社。因为我想在电视上,靠着自己的演技征服观众,事情就是那么简单。 上午,我正在吃着昨天剩下的饭菜,突然电话响起来。 我接通说道:“您好,有什么事情吗?” “你好,我们是综艺节目主台的,想要买下你的版权,之后改编成明星来参加破解的大型真人秀,你觉得怎么样呢?” “所以当然好了,但是我不想你们把毁的乱七八糟。” “这点你不用担心,邀请参加综艺的名单中也有你,因为那是你的,应该熟悉怎么玩。” “这样对他们不公平吧!” “没事。” 因为主办方说了两个字没事,立马签约合同,并且得到一大笔钱。 签约合同之后,现在一直有个人一样,如果我真的被节目组邀请,那其他人还玩什么呢?随着好奇的心,时间整整过了两个月,既然接到了节目组的邀请。 录制《明星大逃脱》前一天晚上,我单独被叫到办公室,经过主办方的介绍,让我当外星人的大boss,潜伏人类队伍当中,给每一个故事制造麻烦。 主办方这个想法很好,我的设定就是给队伍制造麻烦的外星人,等到抓住每个故事中的boss,那也就是我的替身。可是前提条件不容易做到,因为每一期我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并且潜伏到十二期以后,来一次大对决,我就有一笔真正的奖金,如果我输了人类队伍就会有。 不过唯一庆幸的是,来参加节目的明显不知道奖金,只是每次战胜故事中的小boss,就会给一枚金币,举行他们之间的排名。 终于到了录制节目的当天,来了7名明星,有3名新生代演员,四名老奸巨猾的综艺大咖,想要隐瞒过这些人的法眼,把自己变成真正的外星人,跟着7名嘉宾斗智斗勇。 第一个故事就在荒岛上面,侵略地球的外星人追捕,然后在逃跑过程中,8名人类队员要团结一心,解开一个个的关卡。但是,这7个人之中,并不知道我是个大boss,所以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我有时暴露行踪,也按下了秘密开关,让关卡变得更加困难。 第139章 禁忌之恋 我随着年龄的增长,变成一个内向男生,不再与人聚集在一起,喜欢单独躲避家里,基本没有跟任何人来往,久而久之就像哑巴一样。虽然我变得沉默寡言,但是善良大方改不掉,所以还在联系的亲戚朋友,时不时叫他们过来登门拜访。 其中就是表妹找我玩耍,今天下午,我又接到表妹的电话,站在老地方等待。 “你怎么在这里?”突然熟悉的声音响起来。 我慢慢吞吞的转过身,女朋友步步紧逼,把手里的皮包递过来。 女朋友看到我不回答,脸色暗淡下来,好奇道:“到底是等着什么人吗?” “好吧,我以前是不是提过小表妹,她就喜欢粘着我玩耍。” “一两次,难道她今天来了吗?” “你回头看。” 女朋友半信半疑的回头看去,一个女孩身穿白色裙子,黑色的长头发披肩膀了,身材变得更加苗条,就像饿了好久的螳螂,一双斑马鞋子。 我指着身边的女朋友说道:“这是你未来的表嫂,今天她正好有空,咱们一起逛街。” 小表妹笑道:“哦,表哥眼光果然好,这个未来媳妇貌若天仙,多少人正在祈祷呢!” “对了,天气有些炎热,要不要去前面的亭子坐下。” “不用,旁边不是有一家小卖铺吗?我想吃冰淇淋。” 女朋友立马说道:“确实有点热,咱们就买冰淇淋吧!” 我带着女朋友和小表妹走进小卖铺,一个年轻老板在吧台内,满脸笑容的站起来。 年轻老板问道:“这些辣条是新品,要不要买下来吃一点呢?” 我下意识摸了摸几个口袋,松一口气说道:“买,还有这些糖果,对了,不要忘记冰淇淋尽量装满塑料袋。” “好咧!”年轻老板一边表进塑料袋,一边口算,然后提起说道:“给,这些是你买的零食,一共200百块。” 我顿时傻眼,偷偷摸摸的拽着女朋友的衣袖,结果手中就有钱了,开开心心的付款以后,走出这家小卖铺。 一个男孩突然拦截去路,气呼呼的说道:“你就那么喜欢跟着这个花心大萝卜在一起吗?” 我回答道:“你可千万不要误会,我是她的亲表哥。” “如果你是她真的表哥,那我跟她表白之后,为什么不接受呢?” “等下,难道你真的不知道近亲不能在一起的吗?” “你怎么知道我是她的远房亲戚堂哥呢?” “我眼睛没有瞎吧,去亲戚家做客的时候,经常看见你跟着我小表妹,而且也听到了你们的谈话内容。” “切,喜欢有什么错的呢?” “喜欢一个人确实没有错误,因为现在不去封建社会,禁忌之恋早就不允许。” “我……你……” “说话不要吞吞吐吐的,回家好好的读书写字,等你功成名就的时候,还怕没有女生追你吗?” “再见。”男孩气鼓鼓的离开。 女朋友轻声细语的问道:“我就奇怪了,你也没有功成名就,我为什么喜欢上你呢?” 小表妹微笑的说道:“因为我表哥是一个善良的人。” 我微笑的说道:“过奖了,哎呀,今天我怎么那么多话了。” 第140章 地球危机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民,走在街上不敢瞪眼,低着脑袋和他人擦肩而过,如果有一点点碰撞,立马对着别人点头哈腰的道歉。我并不是软弱无能,因为讨厌肉搏的疼痛感,拼一个胜负有用吗?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20年过去了,我活在心惊胆战的日子里,学会老实人的忍让,并且养成一种习惯,如果亲戚朋友的陪同情况之下,很难走家门半步。 我变得越来越依赖亲戚朋友,有需要的时候,动不动打电话过去,帮我买一些生活用品。时间久了也会没有烦躁,经常打不通电话,或者有了无人接听的告诉声。 自从值得信赖的亲戚朋友,因为烦躁,跟我的关系疏远了。在内心深处虽然得懂别人的感受,但我就是改变不了,像身边的人那样交流,说说笑笑的追逐打闹。 经过一晚上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走出去,为了挽回那一份亲戚朋友的感情,毕竟战胜内心深处的懦弱。果然去了最热闹的地方,杵在一个陌生超市,看着匆匆忙忙的顾客。 突然几个坏笑的男孩跑过来,拦住我的去路说道:“我们能不能交个朋友呢?” 我畏畏缩缩的回答道:“可以,我们留下联系方式吧!” “不用,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有一个好地方想带你去。” “真的吗?” 我心里虽然不相信,但是身体很老实跟着几个男孩走在后面,露出一副好欺负的样子。 半小时后,我和几个男孩来到郊外的悬崖边,此时突然感觉危险拂面而来,来不及回头说求饶,一双黑手把我推下悬崖,此时此刻已经无无能为力,不久之后背部传来疼痛的感觉,眼睛慢慢的闭上,再也没有听到周围任何事物的动静。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的睁开眼睛,只见繁星点点的星空,抬起双手想要触碰,距离真的很遥远。 “你终于了,快点站起来看一看,这是送给你的礼物。”一个男子的声音响起。 我摇摇摆摆的坐起来,就看到男子脚下踩踏着地球,周围是暗淡的宇宙空间,没有任何遮拦物,害怕的赶紧缩成一团,身体接触碰到了坚硬透明地面。 男子继续追问道:“你到底是不是宇宙战神,我从亿光年以外的星球赶过来,就是想跟你决斗。” 我身体不自觉的发抖,双手用力的支撑地面,坐起来时,眼睛稍微张开一点点。 男子得不到我的回答,把脚下的地球踢过来,突然把我撞倒,划破的伤口竟然自动愈合。 我说道:“我并不是你所说的宇宙战神,肯定哪里搞错了。” “搞错?我看你是因为害怕死亡吧,所以不敢承认。可我想要告诉你的是,九大行星我已经摧毁了八个,如今只剩下地球。” 我赶紧望着身边漂浮的地球,可以清楚的看见上面站着很多人,其中也有我最亲密的朋友,还有满脸害怕的家里人。 男子突然大笑道:“幸好我把地球变小了,要不然你也不会变成巨人,更加适合我玩在手里。” “你能不能放过这些人,这是我唯一的请求。” “放人?你以为我大老远赶来就是玩球啊,真是一个怂包。好吧,我可以勉强自己放过你,不过地球上的那些人类,要因为你的软弱将被消灭。” “真的不打算放过我们吗?” “我说过了,我可以勉强自己放过你。所以我需要毁灭这个地球,让你孤零零的活在宇宙中,这样我就会心安理。” “不要欺负老实人。” 第141章 风雨桥上 我是华府的一名伴读书童,跟在公子身边已经有15年,街坊邻居无数次的登门拜访,只为讨一副新年对联,随着岁月的流逝,公子被称为白面书生对联王。 白面书生的由来应该是与人交际,虽然说公子才华横溢,但是一个阅历不深的读书人,每次有顾客上门拜托提笔,都是隔着一张纱布,为求对联的客人挥笔。长而久之,熟知我公子的为人以后,并给了白面书生对联王的称号。不过,公子并不在乎名声,无论华府附近的民众怎么称呼,只是一笑而过。 我身为公子的伴读书童,本来不应该掺和他的私人感情,可是那个软弱内心怎么跟心爱的人表白。先不要说天长地久,话都还没跟姑娘说几句,就松松软软的躲在一旁,就像痴汉一样傻傻的看着。 也许这是公子的缺点,我身为伴读书童,必须得帮助公子追到心爱的姑娘。据我所知,公子心爱的姑娘就在隔壁宅子,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喜欢舞剑弄棒,一个脾气暴躁的母老虎。 传言,这位千金大小姐曾经惩恶扬善的时候,打断好几个人的胳膊,如今依然住在医馆里面,所以被父母禁锢在府邸。不能随意去街道上惹是生非,如果要出去买东西,就得让下人跟着。 并且我得到了一个消息,就在晌午之后,这位倾国倾城的千金大小姐,将与几名吓人出行。我得赶紧去书房告诉公子。 我兴奋的喊道:“公子,母老虎要出行了,咱们要不要去看热闹啊?” 公主慌慌张张的钻进书桌底下,一边向着我挥手,一边说道:“你赶紧把门关上,然后躲到这边来,咱们是斗不过母老虎的。” 我无奈的摇摇头说道:“公子,我指的母老虎不是吃人肉的母老虎,而是隔壁那位千金大小姐,就是你心仪已久的姑娘,她马上要出门了,你赶紧换一套衣服,咱们这就把她收了。” “哎,你说得倒轻巧,她的脾气方圆十里的人都知道,谁要是图谋不轨的接近半步,一定会躺在医馆里面。” “公子,你要是想得到美人心,必须鼓起勇气面对母老虎一般的气场,咱们千万不能丢人,要是被街头那家富商的公子娶走,你可不要整天跟我哭鼻子。” “好吧,快点走,可是我的性格所有人都知道,我应该怎么办呢?” “放心,我有一百种追到那位千金大小姐。” 我根据自己所得到的消息,带着公子站在风雨桥,等待着梦中情人。 这时候我转身迈步,无意间抓住一个袖子,因为太用力,只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倒在我的怀里。刹那间,一张漂亮的脸蛋吸引住视线,不知为何心跳如此之快。 “贼人,你快放开我的好姐妹,要不然打断你的狗腿。”突然传来骂人的声音。 我赶紧扶起怀里的姑娘,连忙点都道歉,并且刚想拉走公子,只见他的身影定住,双手不停的颤抖,眼神中只有那个脾气暴躁的千金大小姐。 正当我刚想要抬起头,那位千金大小姐旁边站着一位小巧玲珑的姑娘,显露着含蓄又害羞的表情,时不时的向这边偷瞄。 这时候,风雨桥上吹来一阵春风,暖暖的阳光照在我们四个人的脸上,正在产生微妙的感情波动。 第142章 毕业于此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就告别初中时代,每个人为了进入市里重点高校,付出相同的努力去复习,成绩如何还没有出来,并且一大早就在教室。 考试的最后课目是英语,这是我软肋,更是其他同学的领域,应该怎么考下去呢?目前惆怅要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同学,却满怀期待的坐在位置上。 突然间,一阵阵铃声响起,即使是预备铃声,让许多人自动坐好,再吵闹的同学也会乖巧,拿出笔和纸张,如同坚守阵地的军人,就算敌军站在前面,拿着枪支瞄准脑袋,并没有害怕的闭上眼睛,或者是抛下经过生死的战友。 这时候,班主任一脸开心的进来,手里卷子不知道多少张,就在讲上站立。 班长站起来说道:“起立,老师好!” 班主任笑了笑,然后摆一摆说道:“同学们好,!” 教室里响起一阵阵坐下的声音。 班主任说道:“对不起,同学们,暂时不能坐下,所有人要搬书桌。今天学校要求可以寻找自己喜欢的同学坐在一起,如果被拒绝,他就把书桌搬去后排。” 我向左向右望去,同学陆陆续续的找到拼桌,只剩下我和还没有进教室的人,其中两个同学最熟悉,虽然一个貌美如花的女生,但是根据我的勇气,绝不敢开口邀请,只好坐在右边,等待另一个男同学进来。 等待中最漫长,内心也会饱受折磨,为了转移注意力掏出英文课本,进行一种临时抱佛脚,不过一会儿,耳边隐隐约约听见起哄,心里根本不用多想,漂亮的那个女同学来了,肯定坐到对面的书桌。 正当自己了然于胸的产生想法,鼻子袭来熟悉的香气,脑袋很诚恳抬起来,只见女孩站在身边,优雅的附身下来,双手摆了一下凳子,微笑着坐好了。 此时此刻最后的上课铃声响起,班主任开始发卷子,等到我接过写着密密麻麻的英文试卷,眼睛有点花,没有提起圆珠笔,却歪看向旁边的女孩。 我眼中的她如何清纯可爱,有时为了防备抄袭,回头看我时,即使一脸不愿意,就把英文卷子合上,双手抱着脑袋继续考试。然而我只是一笑而过,看了看周围同学,每个人埋头阅读题目,班主任坐在讲台上试图解答这次考试的英文卷子,也许露出疑惑表情。 最后一次考试的时间渐渐流失,大部分做好了,就把卷子封得密不透风,生怕同桌或者脖子长的人抄写。 我的视线又回到女孩身上,她叭在桌面,写满答的英文卷子放在胳膊下,这样哈喇子不会弄湿,真是睡得非常香,就连我都跟着打哈欠,早就忘记卷子还是空白。 时间过得真快,正当我抬头的时候,教室没有几个人,身边的女孩已经走了。 后来,因为英文卷子是空白,我和学校再也没有缘分,上不了高中,大学随着泡汤。之后,初中毕业以后,我就没有见过班主任,还有吵吵闹闹的同学们,加上坐在一起考试的女孩。 如果大家变成怎么样了,我无从得知,不过我还是老样子。 第143章 面具人 20岁出头的我,呆在家里太久了,想要出去闯出一份名堂,但是心里有点舍不得谈婚论嫁的女朋友,因为她乖巧可爱,身材苗条又善良大方,无论我站在哪个地方,始终面带笑容的跟着,就像一样永远不分开。 即使妈妈尚在人世,内心深处的我依然想要出去。所以,这一天我把女朋友带到刚刚认识的小溪边,坐在干净地石头上面,然后我从背后拥抱,位置一瞬间得挤得无法呼吸。 我轻声道:“如果我出去了,你能不能等我回来?” “可以。” “万一我不回来了呢?” “一直等待下去。” “好吧,我答应你,我回家时一定要风风光光的娶你。” “嗯,一言为定哦!” 从那一天起,我来到了大城市,因为好奇心太足,看见什么活就干,碰到手艺好的师傅,话不多说立马跟着学。 半个月,或许是在家里习惯了,那种懒散的少爷毛病,出现在上班的地方,老板只能把我辞退。拿着赚了一点点的工资,站在珠宝店门口陷入沉思,如果我买一个便宜的戒指,就可以结婚,却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存在,今晚住在哪里,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时,我能放下架子,然后去翻垃圾桶吗? 光想到这些即将变成的画面,心里酸溜溜的疼痛,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眼神一变,捶胸顿足的发了一个毒誓。要是我在这个城市没有出人头地,绝不回家结婚。 发完毒誓以后,掉落到低谷的心情恢复正常,保持着微笑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再次踏入寻找工作的道路。一个星期过去了,身上那点工资已经用完,疲惫不堪的走在大街小巷,如果脚软扶着墙壁向前移动。 “兄弟,你在找工作吗?”一个男人的深沉声传来。 我有气无力的抬头看去,只见男人穿着黑衣服,脸上一张面具,脚下穿着贼亮的皮鞋,举止投足之间非常有气质,总是把双手背在后面。 男人再次问道:“你到底是不是找工作的呢?” 我回答道:“当然是了,你身上带钱吗?我都快要饿死了。” “没有问题,前面就是一家餐馆,咱们去那里边吃边聊。” 自从遇到蒙面人的那一天,我的生活翻天覆地,所以想到家里还没有娶进门的女朋友,经过两天的路程,终于站在家乡的风雨桥。 我看见西边一个熟悉的声音,拿着棒槌在敲打衣服,时不时撩起长长的头发,裙边扎入水里。然后用着沾满泡沫的双手,随便卷起来夹在大腿处。 清脆的流水声,将我从痴迷之中唤醒,才知道我们中间隔着一条小溪,水位虽然不高,但是,看着水面映出的一张面具,用手想要摘下来,就看见女朋友站起来,依然面对笑容的向我这边招手。 女朋友喊道:“你是不是迷路了?哦,你为什么戴着面具呢?” 我终于听到了梦寐以求的声音,在这张面具之下,女朋友并不知道我是谁,也看不见正在流泪。 第144章 穿梭银河系 几百年以后,中国的航天科技拔得头筹,计划着探索宇宙奥秘的旅程,开始招揽一大批宇航员,不管是男男女女,只要凑齐整个飞船的人。 我自从听见这个消息,忍不住内心深处的兴奋,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变成国家的宇航员队伍,身价不用多说,下辈子只有吃香喝辣,逍遥快活的度过余生。 经过国家的重重选拔,我进入初赛,没想到在淘汰者复活赛时,由于勾心斗角的计算,导致大多数人员伤亡,从数万人变成几千人。场面一度血腥暴力,由此可见,国家投资远航的财产变成慰问金。 在这场争夺宇航员赛事之中,我差点住进医院,幸亏头脑聪明,远离了一场大悲剧。 选拔宇航员的第二天,经过了一整夜比赛,人数减到一千,每个人都是偏体鳞伤,体力不支的扶着墙面,或者盘坐在地板上,还有一些人的站姿东倒西歪。 一整夜的比赛过去了,我是千人之中最为出色,衣服没有被撕破,满脸笑容的杵在擂台中间,手上没有沾染别人的鲜血。 “停止比赛,还能站起来的人跟我走。”一个穿着军服的男人喊道。 这时候,里面光滑无比的墙壁打开,天花板吊着无数个水龙头,玻璃地板底下有灯光,照的每个人陷入沉思,正当哗啦啦的水声响起来,没有任何一个男女抗拒。 15分钟终于过去了,整整一千人洗的干干净净,并且换上墙壁伸缩出来柜子里的衣服,依然光着脚趾,踩在冰冰凉凉的地板。随着男人的步伐,走进一间漂亮又温馨的食堂,柜台站着舀饭菜的叔叔阿姨,尽是一张张可爱可亲。 男人说道:“给你们15分钟吃饭时间,赶快行动。” 此话一出来,一千人迅速的争先恐后排队,瞬间变成战场,有的人拉帮结伙,有的人用蛮力挤进群体,有的人占有一席之地,代替认识的同伴,领着香喷喷的饭菜。还有的人坐山观虎斗,那就是我,站在旁边静静地观察他们一举一动。 用餐时间到了,我不知道什么人递来一盒饭菜,只好先吃为敬,然后,叔叔阿姨和餐台撤退了。 男人说道:“好了,接下来,我应该送你们进入宇宙飞船了,祝愿你们旗开得胜。” 一千人并没有吃饱喝足,就匆匆忙忙的出了食堂,大概半小时后,终于换上宇航员服装,这是一套薄的灰白衣服,两边肩膀和脖子上面有着一条深缝,头盔不是链接方式。 我们陆陆续续上了宇宙飞船,才知道有着小型卧室,还有大型娱乐场所,健身房就在第二层,厕所和洗手间是连接,驾驶舱就在右边,那里只有核心人物才能进入。 正当我神游之中,只见眼前爆炸起来,双手护住脑袋,身体并没有被碎片撞到。随着好奇心慢慢睁开眼睛,宇宙飞船的残渣飘在浩瀚宇宙中,小星星形成的光圈悬浮不远处的方向,两者碰撞时,摩擦出一道火苗,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我这边袭来。 我再次举起双手护住身体,注意到手臂有一层白色护盾,然后摸了摸脑袋,竞是一个软软的透明头盔。不过,袭击过来的一道火苗即将刺入身体,突然前方形成蓝色的虫洞,就把我迅速吸过去。 由于空气和压力需要一段时间转换,我瞬间陷入昏迷状态,睁开眼睛的时候,飘荡在五彩斑斓的宇宙,眼前有一条巨大银河系,周围并没有星球。 第145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 好不容易追到自己喜欢的女孩,所以我要学会珍惜,并且变成村里唯一害怕老婆的男孩,整天跟在后面,再也没有跟其他姑娘交朋友。有的人就说我是妻管严,等到结婚以后,在家更是没有地位。 也许这些已婚人士说的很多,但是我初心不改,依然以自己喜欢的女孩为中心,在周围转来转去。如果她说往东我绝不会往西,如果她想要月亮我绝对不会给太阳,如果她狠心抛下我,肯定是我做的不够好。 我们交往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害怕村里人说三道四,我从来没有去过她家,因为有一个老地方,就是我们经常约会的场所。她坐在小溪边的石头上,低着脑袋看向水面,映入视线中的人是我,潇洒帅气的站在一旁。 我们平时约会也没做什么,玩玩水,聊聊天,把双手深入溪水里面,捉弄游来游去的小鱼,溅起水花掉落在衣服上。有时候,多少单身狗看见了,都是一张怨恨的脸色。如果一对情侣路过,不管多大年龄满是羡慕的表情,小部分情侣停下脚步,忘记还要去山上干活,开开心心的跟我俩一起玩耍。 交往已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女朋友变得越来越开朗,也许是我的缘故吧,她以前是冷不丁的女孩,因为奶奶去世得早,父母又在外面打工挣钱,只是过年回家一次,没有闲暇时间和她见面。 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更加开心,一直想出奇奇怪怪的想法,比如带她爬山抓虫子,下水探鱼,入田插秧,最为重要的行动就是,晚上和她一起出来锻炼胆子,然后坐在稻草上面,看了看万里无云的星空,真正无聊的时候,我叫她如何打情骂俏,总比将来在一起生活了,为了一点事情而吵架。 今天是我和女朋友交往整整一周年的纪念日,虽然天气不太好,但是又想出了奇特的浪漫方式,带着她来到高高的田野边,放眼望去,村庄的地形图呈现在眼中。 这时候,黑色的云朵渐渐聚拢起来,一道闪电劈在对面的山头,一阵阵狂风吹过,瞬间下了倾盆大雨,平时我俩身上的衣服。只感觉冰冰凉凉的时候,已经走到半山腰,就看见女朋友瑟瑟发抖,嘴唇慢慢变成紫色。 我刚想扶住她,刹那间,摇摇欲坠的倒在我怀里,触碰到了滚烫的皮肤,一下子知道发高烧了。我把女朋友背回家,父母请来村里最好的医生,经过长时间诊断,只能给我女朋友开药输液,脸色渐渐的恢复红润。 医生说道:“她这几天老是跟你爬山涉水,体力已经透支,再加上今天淋雨的原因,所以倒下发烧了。” “都是我不好,从来没有在乎他的感受,只是想让她开心。” “完全不是你的错,幸亏她坚持下来跟你到处走,身体素质提高了不少,要不然即使感冒了,肯定会更加严重。” “您们可以出去一下吗?我想和他说几句话。”突然听见熟悉的声音。 我赶紧从沮丧中恢复正常,就把女朋友扶起来,靠在床头。 我父母和医生出去了,女朋友立马说道:“不怪你,我们交往整整一年时间了,我真的很开心。” “这些话以后再说,你现在高烧还没有退好,快点躺进被窝里。” “你对我真好,如果我要是嫁给你就好了。” “真的吗?” “嗯。” 第146章 打酱油的王者 家里没有酱油了,我就出门去买,不知道为什么走到一栋高楼大厦底下,慢慢悠悠的走在道路边,左耳传来小河里的流水声,非常清澈。 正在走路的我,隐隐约约的听见打架声,场面好像是热闹非凡,所以想要寻找动静的源头,抬头一看,高楼大厦突出一个阳台,就看到堂弟被打了。 我心疼着想要大声阻止,只见堂弟被一只手推不来,因为自由落体的迅速太快,我向前方跑去,既然接不住堂弟,就看见堂弟狠狠的砸在地面,响起扑通的一声,一层层灰尘震荡起来。 走进堂弟的时候,他双手扶着地面站起来,动作非常圆满,露出一张勉强的笑容,便是知道堂弟伤到了腰间,应该断掉三根肋骨。 我看向堂弟说道:“看你伤那么重,算了吧,我去会一会他。” “就凭你吗?成天宅在家里,架还没有干上,爬楼梯都气喘吁吁的。” “这样好吗?我在这里等着,你把他叫下来。” “你真的打得过吗?如果可以的话,我这就叫他下来。” “你去吧!”我笑了笑点点头。 堂弟脚尖用力,噌的一下子飞回阳台。 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我走进高楼大厦的停车场,原来周围只有四根大柱子,支撑着整栋大楼。我属于好动,并沿着柱子形成正方形路线在走动。 突然间,宽大的路线两边产生了闪电,缓缓地向着我的脚逼近,可是并没有感到慌张,依然稳稳当当的走在路线中间,靠近大柱子旁边,这里的闪电是红颜色,一直噼里啪啦的拍打地面。 不知道为什么,脑袋里灵光一闪得出办法,手中引来10米之外的干树杈,赶紧半蹲下来,然后搓了搓红色闪电正中央。只听见嚓嚓的一声,连接四根柱子的闪电消失了。 这时候,我不经意间歪头,看见一个男子躲在远处,快速的追过去,既然溜得无影无踪,只好观察地面留下的脚步,开始慢慢想前往搜寻。不过一会儿,我站在一条小小的道路上,刚刚转弯走下台阶,就被男子抓住衣领。 我俯视一眼男子,露出习以为常的淡定笑容,脾气双手往外一打,然后轻轻的推开男子,整个人失去平衡,双脚也没有落地的地方,一瞬间踩空,重重地撞在台阶边,就像一个肉球一样滚下去。 当我潇洒的回头,堂弟带着一个高大的男孩站在视线中,满脸颊头大汗,两只健壮的双腿正在发抖,一直不敢往前迈进。 我对着堂弟问道:“这就是把你推下来的人吗?” “嗯。” “哦,那你可以先回去了,有些事情还是不看见的好。” 话音刚落,男孩就跪下来,努力的挤出一点点泪水,并向我这边爬来。 我说道:“你不用这样,只是想跟你切磋一下武艺,刚刚看见你蛮厉害的。” “你一定是看错了,我这个三脚猫功夫没法跟你比,求求你还是饶过我吧。” “不行,因为你打了我堂弟。” 第147章 雪上加霜 堂弟只要放假就来我家里住几天,为了过得开开心心的,正好带去朋友哪里玩耍,刚刚进入大门,堂弟一脸激动的跑过去,找到跟自己年龄一样大的男孩玩耍去了。 我被眼前的场面震撼到了,呆呆走进厅内,周围尽是一些老面孔,盘腿坐在地板上,双手捧着语文书,人群中有一个男人走来走去,原来是这家老同学的爸爸,因为他的眼神太严肃,根本阻止不了活泼开朗的堂弟去玩。 老同学的爸爸说道:“你们整天只知道来这里玩耍,成绩都下降了不少,现在谁要是背出一篇课文,我就放他一马。” 听着老同学爸爸的话语,应该是我们来的太频繁,打扰到这一家老小的作息,所以老同学的爸爸想出办法。由此可见,如果我真的背不出来,永远不能跟着近在眼前的同学们玩游戏。 就在这个时候,整个房子微微抖动,我迅速看了一眼四周,堂弟没在客厅里,自觉的松了一口气。突然间,地板裂开很多缝隙,支撑房子的许多大柱子已经歪斜,天花板一点点坍塌下来,无意间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女孩,头顶掉下一块铁板,我用尽全力跑过去,迅速把女孩扑倒很远。 等到我们清醒过来的时候,那块铁板盖在身上,没有受到其他东西的攻击,就从里面缓缓地爬出来。正当我放松警惕拍了拍灰尘,地面震动的更加厉害,赶紧拉着女孩爬上废墟,身后的那块铁板陷入士里。 经过一场大地震,我们村很多房子被摧毁,根据村委会统计人口,失踪了许多老人和孩子,这些人就在一堆堆废墟里面,被突发的大自然现象埋没,如果等不到救援,就是一场生离死别的大戏码。 发生地震一个小时后,纷纷聚集了各地的志愿者,伸出双手援救埋在废墟里面的村民,经过几小时的挖掘工作,名单上失踪的人口已经找到,不过,一些老人因为体力方面,也埋在废墟里面长达几十个小时,所以没有挺过来。 一件痛心的事情过去不久,今天迎来最寒冷的季节,所有废墟铺上一层雪花,刮起大风的时候,从远方看去,就是一处悲凉的风景区,每个人发自肺腑的感到伤感。 我为了缓解心中这份压抑,去朋友家转一转,没想到他家也受到大地震的洗礼,临时找了住处,就住在亲戚家的一楼。因为暴风雪突然来袭,朋友就把我拉进屋里坐下,冰凉的身体还没得到火坑欢迎,天花板突然巴啦啦的流下水,脑袋和衣服被弄湿。 朋友气呼呼的说道:“这个调皮的捣蛋鬼,我一定要把他揍一顿才解心头之恨,经过那么大的地震,依然不懂得尊重人。” 我赶紧劝阻道:“没事啦,小孩子就是爱玩,衣服湿了可以换。” “不,他已经不是一两把雪水融化下来,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他。” “那我跟你一起看看。” 第148章 体验友谊的农场 因为父亲去世得早,从小失去一份父爱,但是我有一群好伙伴,无时无刻陪在我身边,就像分不开的家人。这这些好伙伴的年龄跟我一模一样,都是活泼开朗的孩子,遇到困难的事情总是笑着度过。 今天是星期六,在网上购买了又长农场体验的门票,打算增加坚固的友谊,等到快递员把门票交给我时,然后拨打一群好伙伴的手机,先来到我家开会,去了农场应该体验什么项目。 中午十二点钟,五个好伙伴到达我家里,坐在沙发上堆满了,同时发言的时候,变成了七嘴八舌,完全听不清楚谈话内容,就像吵架一样声音特别大,表情非常狰狞。 我一下子站起来,大声喊道:“听我说一句话,咱们去农场是为了快乐,并不是什么捞黄金。” 一个女孩点点头,然后说道:“好吧,你是此次活动的召集人,我全听你安排。” “我们六个人从小玩到大,对彼此非常了解,所以默契上应该没有问题。” “你到底要说什么呢?” “农场最近开办了一个比赛活动,一共分成三组一组两个人,进行队友之间的默契考验,内容很简单,只要把草莓,苹果各摘满一个竹篮子,就算那个组胜利。” 一群好伙伴终于同意了,就往郊外的农场走去,半小时后,到达超大的门口,经过工作人员验票,最终进入农场的果园里面。 然后我和好伙伴们开始分组,进行正式的默契考验,可是我呢?心里的日标并不是赢得比赛,却围在五个好伙伴身边,观察脸上的表情,如果摘水果的过程中,有人露出烦恼神情,或者队伍之间进行吵架,说明友谊的小船很容易翻。 我悄悄来到第一个目标,这个组生男女搭配,刚才分组的时候,好伙伴当中唯一的女孩比较主动,并且选择离自己最近的男生。第一步观察表情,特别的认真努力,并没有不开心的神色。第二步观察言行举止,男生摘水果的时候,就像老人家一样缓慢,围在身边转来转去的女生则不同,动作利落,因为不发多样变化,感觉这个女生像是翩翩起舞。 女神突然停下脚步,眼神犀利的说道:“你的动作太慢,这样吧,我来自摘草莓,你去隔壁的苹果林子,无论在多少也没有关系。” 我躲在最近的草莓丛中,听见女生说话了,赶紧朝着男生看去,低着脑袋慢慢吞吞的走路,那个背影散发着委屈。看来,距离完成任务还很远,只好去观察第三组。 根据我起初的记忆,第三组背着竹篮子先去了苹果园里,是双胞胎的兄弟,平时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形影不离的黏在一起,就连睡觉,还还有去厕所也不例外。 我垫手垫脚的来到苹果园门口,只见远处的凳子上,坐着第二组的双胞胎兄弟,闭着眼睛睡着了,在睡梦中依然是满脸笑容,再看看旁边,放着装满草莓和苹果的竹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