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狱》 romance(1) 我叫李陌,木子“李”,陌生人的“陌”。 我在romance。romance是一家咖啡馆。 romance咖啡馆在城的南边,偎着江,风情万种。 城是a城,不新不旧、不大不小。是那种……嗯,你如果不小心路过便会不小心遗忘的地方。要么你像我一样,长住下来;要么你像那些游客一样,暂停下来,如此,才能体悟出a城的非同凡响。 是秋天。江两边,种着落叶乔木,一片片耀眼的金黄色。秋天的a城最多的就是人气。国外的、国内的、省外的、省内的、城外的、城内的。各种语言、各种长相、各种身材、各种年纪、各种阅历、各种心情。唯一相同的是目的,他们都在寻找乐趣。 贴心的导游往往会告诉游客:“所谓伊人,在水一方。a城的姑娘是很标致的啦。”自然,这看起来五光十色的城不可以没有女人,尤其是风景一样的女人——长靴、短靴代替了单鞋,披肩、风衣代替了薄衫;扎了一个夏天的长发放下来,做成各种卷、各种烫;丝巾可以系头发上、脖子上、腰上、臂上,只要颜色够鲜亮够显眼;毛衣链或者腰链随着身体的摆动而熠熠生辉;皮包、布包、藤包,难分胜负。有钱的a城女人和没钱的a城女人,都往同一个流行趋势看过去。当这样一堆女人出现在a城街头,定会吸引每个游客的目光。 而当她们身后的背景是金黄色的落叶乔木时,更让人叹为观止。非要说a城有风景,我觉得这才是唯一的。 我的乐趣,就是站在窗边看这些游客。看他们下了车、上了船。从一种交通工具过渡到另外一种,从陆地转移到大江。 是,江的名字就叫“大江”,一横一瞥一捺,是宽泛的气场。它负载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们——他们的船从它身体上穿行而过,唱歌、呐喊、喝酒、饕餮,拥抱、亲吻、哭泣、发呆。 船娘们带着职业化的笑容,船夫们一律都有好口才,这个时候,导游可以歇下来喝一壶温热的老酒了。船夫们的故事和a城有关,和大江有关。 更好玩的游乐项目往往是在酒足饭饱之后,当你问及这个项目,导游不会轻易推荐,船娘变得支支吾吾,船夫就只是笑。此时,穿着鲜艳t恤、戴着筷子般粗壮金项链的青壮男子就会出现。 他们拍拍你的肩,打量你、审视你、评估你,这一切只需要5秒钟——经验丰富的据说1秒就够,然后拿出手机,按重拨键:“有客到。”三五分钟后,一艘小汽艇驶来,他们跳进去,向你伸出一只手。 你搭上这只手,就搭上了a城的极乐之舟。 你只要和他们打过一次交道,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你只要登过一次极乐之舟,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那是另外一个世界,我所不了解的世界。 上官之桃说:“这城市本身就是一条江。大江里的事情,只有大江才知道。” 她说这话的时候,穿了黑袍子在年久失修的古城墙下行走。那对夸张的大袖子被风鼓起,她像就要起飞的大鸟。对我来说,她不同寻常,她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复姓朋友。水雾弥漫的清晨,青草上的露水弄湿了她的白色羊皮高跟鞋。她的头发被水柳缠住,一晃头,满树的露珠劈头盖脸洒过来。 romance(2) 3年前,上官之桃推门而入,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笑得不深不浅。 服务生正要走过去招呼,我说:“还是我去吧。” 她点了杯柳橙汁,从包里掏出一本杂志,食指按着封面:“请问,这个男人你见过吗?” “见过”。我笑。 “我要找他。说起来运气真不错,才下飞机,进得城来,溜达着就看到你们这家咖啡馆了,恰巧就碰到你,而你刚好就知道他。” “江边这条步行街上,你找个貌似知识分子或者知道分子的家伙,随便一问,他们多半也都知道他。” “那,你认识他吗?” “他偶尔来这里。” “你是这里的老板娘?” “我更愿意人家叫我老板。” “请你帮我找到他。” 上官之桃是那种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女人。 额头宽阔,深褐色的瞳泛着明亮的光芒,茂密的长卷发盘成圆髻,耳边别一朵精致的水钻桃花,下巴上有一道明显的美人裂。 月白长袖连衣裙,黑色系带细高跟凉鞋,没有穿丝袜,自然光洁的小腿侧摆在小圆桌底下,裙摆摊在沙发上,微有些褶皱。 裙摆和小腿交界处是一小截玉白的大腿,却不是故意彰显,只露得恰到好处。 她十分和气,神情里全是善意。举手投足透露着优雅大方,笑容都挂到了眉梢上。 我所能给她的,不过是一杯并不打算免单的柳橙汁;她给我的却是一个别开生面的世界。那个下午,我们知道了彼此的姓名、年龄,并大肆谈论时尚、音乐、绘画、文学,她是如此健谈并且懂得察言观色,她带来的是一种被尊重、被喜欢、被认可的感觉。 我很愿意听她说话,她总能揣测到我感兴趣的话题,这种随时准备着趋炎附势的姿态,没有城府的年轻姑娘绝对做不到。 一个小时过后,我决定当她的朋友,我需要她。 是的,得有这样的人,因为我们总喜欢被体恤、被取悦、被迎合。 我叫过抹茶:“抹茶,余一得的电话,你可有?” 抹茶微微惊诧。 上官之桃连忙摆手:“不,我不要他的电话。只希望,哪天他来这里喝咖啡,你能告诉我一声。我会在a城住下来,除了为谋生做点准备,会剩下大把时间来等他。” “那倒不用那么夸张,他今晚就会来。”抹茶笑道,“来a城就只为了他?” “嗯。” 抹茶指指窗外那条宽阔的江:“a城有趣的东西还有很多。我敢打赌,他不会比那些更有趣。” “你和余一得很熟吗?”上官之桃问。 “我的男友刚好是他的朋友。” “那我们应该成为朋友的,你是叫‘抹茶’?” “是。” “抹茶,你好,我是上官之桃。你可以叫我‘上官’或者‘之桃’。” romance(3) 余一得并不常来romance。 对知识分子一类的人物,我喜欢保持一定的距离。我永远没办法弄明白他们深邃眼神里藏着的东西,他们点一杯蓝山未必就是因为喜欢蓝山,他们点一个果盘未必就是喜欢果盘。当然,当然,弄明白也无用处。 抹茶反驳我,她以为知识分子是进化得最彻底的人类,她喜欢结交他们。她的理想是当“自由知识分子”,比“知识分子”又上了一个台阶。知识分子类的客人们似乎也很愿意教化抹茶,她便有了许多“老师”,余一得亦在此列。 不过,理想和现实的差别无需我说,定然是一个骨感、一个丰满;一个销魂、一个失魄。被教化过仍然不懈在接受教化的抹茶,她照旧是也只能是romance的领班。那也没什么不好,倘若不出romance的门,她就是“一人之下,十来位服务生之上”的“大人物”。 除了抹茶,没人会和我谈理想。于我,好像也无需为此殚精竭虑。因为,看起来,我的理想和现实已经完美统一在romance了。 romance曾经属于周御和我,周御是我的前夫。“romance”这个名字已经不记得是谁帮忙取的,周御似乎不太喜欢,我倒是欣然接受。 这间小小咖啡馆营业半年后,周老板忽然对外宣布移情别恋,要为真爱舍弃一切,将它交给了老板娘,好让她有个安身立命的依托,有个了断有个交代。没有了老板,其实也就没有了老板娘。 从此,我拒绝任何人称呼我为“老板娘”。 至于抹茶,她本是“romance”的普通服务生。周御离开后,他的亲信们皆作鸟兽散,非亲信们则担心我发不出薪水,也都拍走人了。唯独抹茶未走,她给躺在长沙发上啜泣的我盖了条毯子,笑了笑:“这里会更好的。” 颓然、懒散如我,除非抹茶这般坚毅、勤勉的女人,再找不到可以信赖的助手。她帮着我把“romance”经营得有声有色,2年后,我们拓宽店面、重新装修。 大概是怕失去她,我曾说:“抹茶,抹茶,我给你50%的股份吧。” 她像个知识分子那般视钱财如粪土,严辞拒绝。 我总觉得话一旦说出去话便不好收回,强压着她签合约。她要了40%,她说:“老板只能是一个,这一个也只能是你。” 这就是我的抹茶,一身清骨非俗流。 非但如此,这8年来,她还自学成才,模索出了一整套经营管理体系。如果不是我拦着,romance怕是已经把分店开到了在城西、城东、城北。我,怕累。 见抹茶精力旺盛,我就催她恋爱,在我有限的交际圈子里给她物色男友。除了弄得我自己心力交瘁外,没有任何结果。 及至4年前的一个凌晨,romance打烊后我折返回去拿车钥匙,才知抹茶的事情已经无需我操心。大堂的昏黄的壁灯下,一张红绒布三人沙发里,赤条条的抹茶坐在一个赤条条的男人身上。她正对着我,揽着男人的头颅,发出低沉而愉悦的喘息声。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抹茶——纷乱的发、小而坚挺的胸部、被那男人的大手紧紧扣住的极细的腰。 我正去留两难、满脸尴尬之际,那男人发现了我,急急忙忙推开抹茶:“李陌……” 这才看清,是章吾,居然! 章吾慌乱地拿桌布盖住,抹茶倒是赤身从沙发上站起,一件一件穿好衣服,说着:“姐,你别走,你听我说。” 我假装镇定,指着章吾:“抹茶,你可知他是有妇之夫?” 她握紧他的手:“知道。只是,我没想要嫁给他。” “就这样?” “就这样。” 我从未觉得章吾有什么好,尽管他是诗人、是对街章记川菜馆的老板、是romance最忠实的vip。所以,我也不会觉得余一得有什么好,因为他是章吾的朋友。 于是,我问上官之桃:“你为什么非要不远千里来找余一得?” 她低声说着:“李陌,不管你信不信,我想我爱上他了。” 对我来说,她这句话远比那次看到章吾和抹茶在romance的红绒布沙发上做活塞运动要有震撼力。 她双目炯炯,脸色红润,嘴角上扬。 并且专注、严肃、诚实、坦率,兼带柔情、温润、婉约、香软。 我无需去问‘之桃,你可知他是有妇之夫’之类的傻问题了。 romance(4) romance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会缺的,一样是咖啡,另一样则是流言蜚语。 不过,romance关于余一得的八卦不多,就算有也无关痛痒。 瘦、高。 长眼、高鼻、大嘴。 尖下巴、招风耳、络鳃胡。 这就是余一得的样子,一位长相略有些抽象的中年男子。 他是作家,只是市面上很少再看到他的书。在半月一期的《a城画报》上倒可以找到他的名字——副主编余一得。 《a城画报》就摆在romance的报刊架上,一字排开,每期4份——是它的主编张克远自romance开门营业这8年来每年必送的礼物,全年24期,从未间断。 张克远与我的这点交情,全拜周御所赐。他是周御的朋友,也是我们婚礼的证婚人。难得的是,我和周御离婚后,他还是会隔三差五会来romance消费的。有时是朋友聚会,有时是商谈公事,更多的时候是相亲——5年前他升任主编,时隔一周,他的太太便死于一场车祸,如此,他变身为a城街知巷闻的钻石王老五。 我和周御离婚后,张克远一如既往光顾romance。或许是习惯,或许是念旧。 每到romance,张克远要的都是靠窗的大包厢,乐呵呵地对我说:“哎呀,陌陌,你又漂亮了不少。” 我也会调侃一句:“哎呀,克远兄,你又发福了不少。” 其实,若干年前,张克远就这么胖,不增不减。就好像他生来就应该是这副肥头大耳的样子、生来就应该是主编、生来就有着“升官发财死老婆”的“好运气”。我亦常常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生来就快奔四、生来就是离异妇女、生来就是romance的老板。大概有的人是会被岁月定型为一尊蜡像的,比如张克远,再比如我。 一个丧偶、一个离异,也有人小心翼翼撮合过张克远和我。且不论他是怎么个感想,但在我这里,撇开性格、爱好、志趣等等不说,我想,怕是谁也不愿意和自己的证婚人恋爱吧,哪怕伴郎也比这好。 无论怎么说,张克远应该算是我的朋友。在周御和我闹离婚时,他甚至劝慰我:“陌陌,你看,人,总归是要分别的。无论和谁。”3年后,张太太去世。追悼会上,我和我的前夫尴尬地打着照面,他和他温婉可人的现任妻子。我默默从他们身边走过,握了握张克远的手:“节哀。” 我实在说不出“人,总归是要分别的”这样的话,因为张太太这一去,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是再不可能回来了。 倒是张克远贴心:“现在他们是夫妻,他带她来,是出于对我的尊重。你别多想。如果累了,就早点回去休息。” 至于张克远和余一得,偶见他们在romance里不小心打了个照面,其中一个递过去一支烟,互相笑笑,简单寒暄几句。那些关于他们失和的八卦,绝对不是空穴来风。所以,当上官之桃要我帮忙寻找余一得时,我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张克远,而是抹茶。 那时,我还不知道余一得对上官之桃来说有多重要。她听到余一得当晚就会光临romance,决定就在这里等下去。无疑,如果用来等待的话,这会是个冗长的下午。不过,我很乐意作陪。 抹茶借故把我叫到吧台,问我:“那个女人,看起来有些不对劲。” “我倒以为她和你们是一类人。” “我们?” “你、章吾、余一得,你们不都是这类人吗?” “哪类?” 我不再说话,立在吧台,静静看着独坐的上官之桃。 隔了几分钟,抹茶取了一块提拉米苏放到托盘上,笑得很意味深长,拍拍我的肩:“既然你说我和她是一类人,我请她吃块蛋糕吧。” “难得二老板你那么慷慨。” “还不是大老板你对这位上官小姐含情脉脉的样子感化了我吗?我说呢,那么些年,不见你定下心来找个男人嫁掉,原来是……” 我笑:“你放心,我要是变成拉拉,头一个拉的就是你。不过,你舍得章吾吗?” 戒坡(4) 城市的暗夜比白昼更具包容性。它接受一切理所应当和不可理喻,默许一切预料之中与出乎意料。放肆、放纵、放逐过后,月与日交接之时才是这城市唯一安静的时刻。它要歇息了,卧躺在大江上,静若处子。但,安静有时候比喧嚣更可怕。 余一得没有喝醉,他从游船上下来,拎着外套,长叹一口气。他像之前很多个三更半夜一样,坐倒在江畔,沾满露水的草芥弄湿了他的衣裤,凉意渗入肌肤。就这样,他和城市一样平息下来了,与这个生活了15年的城市终是融为一体。他和它,总算可以平等地坐下来互相审视了。 江上的雾气与星点灯光在一起,倒像是梦境。15年前,一个年轻人带着他简单的行李,坐着父亲撑的竹排,顺着江一直荡到这里。他观望着江两岸的景象,飞鸟掠过之处,那些楼房、汽车、行人、店铺、商厦。而他,即将投奔它,开始新的生活。 这里生活着各式各样的人,甚至不能够用性别来划分了,只能分成靠谱的和不靠谱的。靠谱的人往往是社会中间力量,按照工业化和城市化时代的主流价值取向生活。不靠谱的人是城市之所以精彩纷呈的重要因素,他们过着想当然的生活,随时随性改变人生路线。 余一得早年纠结过此问题,可他始终处于游离状,行走在靠谱与不靠谱之间,无所事事。很多次他想证明这个世界是不靠谱的,但个人是靠谱的。在一个不靠谱的世界上,哪有完全靠谱的个人呢?他错了。 15年前,他24岁。在这个城市里结交了很多和他年纪相仿的朋友,他们把理想系在手里,用奔跑放飞它。他们喝酒、唱歌、打牌、恋爱,无乐不作,却事事都有尺度。这尺度是刻在手臂上的,嘱咐他们有必要的循规蹈矩。 同时,他们满腔热血,看起来有些羸弱的高高瘦瘦的他,也曾对着大江写下豪言壮语。白天,他在《大江》杂志社上班,彼时,这是一本无比高尚的纯文学刊物;晚上,他或玩乐、或约会,及至后半夜才开始创作,灵感总是猝不及防、来势汹汹,让他爬格子爬得一往无前。28岁后,余一得成为文人。接着,成家立业。 15年后,他39岁。朋友屈指可数,妻女远在异国。崇尚文学的《大江》在文学不再高贵的时代很合时宜地变身为一份五花八门的“卤味拼盘”,更名为《a城画报》。 画报里的城,繁华如锦。美好的季节将给a城人民带来累累收获,旅游旺季会让全市经济再次活泛,各行各业欣欣向荣;著名民营企业家林五六致富不忘回报社会,决定修复已经垮了2年却已有数百年历史的长兴塔;优秀环卫工人表彰大会上,市长感慨万千,甚至向他们鞠躬致谢;如何选购实木家具;离异有孩英俊多金男一名,征温柔贤惠女友;美貌单身女硕士一名,诚意交友;“不夜城”广场即将动工,a城的夜从此不再寂寞…… 寂寞。他的同事们热衷于一种“偷菜”的网络虚拟游戏,他们说,偷的不是菜,是寂寞。他不禁哑然失笑,原来周遭的一切并不是热闹,是寂寞。他不以为自己会寂寞,尽管每次看到“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何人不识君“时,总会有一点半点小感慨。 天已经发亮,百无聊赖的他从江畔走到老城桥上,花鼻子举着一块红幡走来,嘴里念叨着:“宅弥万里兮,曾不足以少留。悲世俗之迫隘兮,朅轻举而远游。乘绛幡之素蜺兮,载云气而上浮。建格泽之修竿兮,总光耀之采旄。” “《汉书-司马相如传》。” “一得,我念了一天了,只有你知道出处。” “他们知,他们未必会说。你举了红幡做什么?” “红幡,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好彩头。” “林五六昨日来算过卦。” “哦?他还用算?” “他问婚姻。” “老东西,别告诉我,我可不想知道他的婚姻。” “一得,你看,”花鼻子指着天边一朵红云,“天有绛云,你说它像什么?” “我没心情看云。” “这些年你浮躁啦。留心些,像你年轻时候那样。” 余一得仔细看了看那云彩:“像花。” “什么花?” “有五瓣……像是……” “一朵桃花五瓣心绪。” “呵呵,你说我有心事?” “这老城桥上来来回回的人,哪个没有心事?” “不过是朵云彩。”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前些天我说你招桃花,你忘了?” “我喜欢招桃花,好事。” “好吗?好就行。听人说,余一得有满城的红颜知己。” 余一得扯过花鼻子的红幡:“卦可以乱占,话不能乱说。” “你自知。” “我想出去走走。”这些年,他很喜欢出去走走。只是,每次都不知该去哪里。 “去戒坡吧。”花鼻子放开红幡下面的木棍,扬长而去。 只留余一得拽着幡,立在老城桥,似笑非笑。 戒坡(5) 余一得省略了这些自认为无需多言的故事,只说是一个算卦的将他引到了戒坡。上官之桃不再发难,这是她的可贵之处。没有十分必要的话,绝对不去刨根问底。况且,他们是陌生人。 月亮渐隐下去,替代它的将是一轮朝阳。 “没想到,我会和你闲聊了一晚上,现在还要一起看日出。”她笑。 “我希望,你能对自己好一点。”他说。 “怎么?” “你看,天亮后,我就要离开戒坡了。因为比你年长,难免要嘱咐几句。如果是爬山,最好不要穿高跟鞋;即便是夏天,夜里也有凉风,穿无袖的衣服容易感冒;假如一定要去未婚夫的办公室,得先敲门;要是下次在别的地方遇到类似我这样形迹可疑的大叔,千万不要和他说话。” 她慢慢坐过去,靠近他,轻声问:“大叔,借我个肩膀,可好?” “好。” “有一次,我父亲嘱咐我。他说,吃牛排要左手刀右手叉,7分熟比较好。” “很实用。” “这是他离家时和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天边微有一线白光,除此之外,视线所及之处皆是暗黑的铁青色。随后听得不远处传来的一串爆竹声,劈里啪啦的,再夹杂着鸡鸣声,戒坡竟一下热闹起来。 “居然有人放鞭炮?” “今天,据说是当地人祭山神的日子。” “这山上有神仙?” “且不管这些,我倒觉得,能无拘无束在这山上住了21天,就已经赛过神仙了。” 太阳好像被这声响吵醒了,洒过来一道道耀眼的金光。隔了一会儿,他们仰头看,天空覆盖了万道霞光。鸟雀自树丛里飞出、虫儿在草堆里悉索。一阵山风吹过,终于把戒坡惹亮了。 余一得的脸在朝霞里呈现着胭脂色的光彩,上官之桃伸手去触碰——是中年男子已经不太光滑的皮肤。略有着粗糙、略有着暖意,让她想起街边在卖的烤红薯。于是,她笑起来。 他拿下她的手,把她放到自己掌心:“有句话本不想告诉你。” “说吧。” “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女人。我的生活里,没有你这样的女人。” “怎样的?” “无所顾忌、胆大妄为。” “就这些?” “天真却不自知。” “也许。” 这时,传来此起彼伏的山歌声,是极难听懂的当地方言。歌声在山谷里回荡,飘飘渺渺。 “他们唱的是什么?”她问。 “月亮追着风跑了一夜,累了。风追着太阳跑了一程,散了。姑娘丢了鸳鸯帕,断了。老汉折了旱烟杆,戒了。累了,累不怕;散了,散不开;断了,断不掉;戒了,戒不净。” “是这样的?” “哄你的,我也听不懂。怕你失望,瞎掰了一段。” “总之,掰得不赖。” 余一得拍拍上官之桃的脑袋:“我该走了。” “行,我打算再坐一会儿。”她拿起他垫在石椅上的外套,“别忘记这个。” 他伸手去接时,她笑道:“我叫上官之桃,请记得我。” “上官之桃?” “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这正是我名字的出处。” “那么,之桃,我走了。” “再见。” “只怕没有机会再见了。” “未必。”她笑着,给了他一个得体的拥抱。 序曲(1) 上官之桃告诉我,世界是一个地球村,找寻一个人,最多不过是从村东头找到村西头,不会太遥远。 我不以为她能够记得余一得的长相,他实在不是一个醒目的男人。她说着那个故事,以及她所看到的胭脂色的太阳,我不是被她的描述所吸引,而是她的神情。 遗憾的是,余一得并没有出现。 已过午夜,对于a城和它新建的不夜城广场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从漫长的下午过渡到漫长的夜晚,中途抹茶好几次提议要给余一得打个电话,都被上官之桃婉拒了。她像个紧扣细节的导演,应该有的桥段绝对不能少。她说,要给余一得一个惊喜。 “李陌,这是我的一段艳遇。我们在山顶看日出,那些云雾散开,太阳是胭脂色的。”她靠在沙发上,长睫毛扇动着,手掌交叠在胸口:“李陌,我要记得这感觉。胭脂色的太阳冉冉升起,托住我的梦,把身边的男子染成我的颜色。” “可是,之桃,你来a城找余一得,你未婚夫知道吗?” “我没告诉你我已经和他分手了吗?” “什么?” “我悔婚了。” “为了余一得?一个你根本还不了解的男人?” “为了我自己。” 上官之桃看了看表,又看了看窗外。不夜城广场近在咫尺,我向她推荐了那里的几家酒吧。年轻如她,应该会喜欢精彩纷呈的夜生活。 她知道余一得不会再来,顺着我的话题,邀我同去。我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况且她说得那么好听:“李陌,你陪我聊了那么久,我该请你喝一杯的”。 抹茶轻手轻脚走过来,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不用她吱声,我就知道她是想提早下班。而章吾,此时恐怕正在楼下等她。 自从有了不夜城广场,除了打麻将,在romance2点打烊之后的这段时间我亦有了新的娱乐活动。酒吧倒不常光顾,偏爱上了一家桌游馆。在桌游馆耗到凌晨5、6点,然后在路边早点摊喝一碗浓浓的甜豆浆,回家,倒头便睡。客随主便的缘故,roamnce往往总在中午12点后才开门。 抹茶换了工作服,拎包走人了。我正准备和上官之桃去酒吧,接到了刘太太的电话:“哎,等会儿过来打麻将?这段时间都凑不到你嘛,怎么回事,谈恋爱了吧?” 刘太太是对面茶楼的老板娘,咫尺之遥。从打麻将的角度来说,她的确是个合格的牌友。牌风好,还免费提供场地和夜宵。 我没吱声,她又说:“还在为上次的事情生气啊?不值当的。她们不过一说,你一听就是了,还真的放在心上?傻啊,你?” “只是,她们不该当着我面说。” “抹茶是你们romance的人,你又和她‘姐姐妹妹’的,她们自然就是说给你听的。” “那是抹茶的事,和我并无太大关系。” “对呀,你倒在生气,还气了这么久。” 刘太太总有着“小事化了”的本事,话不多,倒句句在理。其实也没什么大事,不过是两个月前的一个牌局,另外两个牌友在八卦章记川菜馆,从章记用地沟油炒菜扯到章吾和他的四川太太,随后话锋一转,竟转到了抹茶身上。说章太太早就知道这事了,不过是睁只眼闭只眼;还讲章太太前些天和她们打过一次麻将,她说送上门的女人,年轻漂亮又不用拿钱养,章吾有何损失? 她们聊着这些,不时拿眼看我。我把牌一推,喝尽刘太太新沏的大红袍,气呼呼就走人。 刘太太追了来,塞给我一叠纸币:“急什么呀,自己赢的钱都忘了拿!唉,怪了,你这样的脾气,怎么还能做得成生意?” 我不肯要,还放狠话:“以后,别再叫我打麻将,牌搭子多得是,又不缺我这一个!” 这刘太太还真大度,居然不计前嫌邀我去凑牌局。 我说:“真不好意思,今天有个朋友过来,要陪她去酒吧坐坐,要不改天?” 上官之桃在边上打着手势,怕我没看懂,便轻声说:“你忙,别管我。我回酒店了。” 我捂上话筒:“之桃,你等等。” 她已经走出门去,又扭头笑:“我会再来找你的!” 待我打点妥当,走到对面茶楼,一身红衣的刘太太已经站在门口等我了:“别笑我,花鼻子说我穿红吉利。” “人人都说花鼻子能掐会算,我偏不信。” “李陌,实话跟你说,今天叫你来打牌的可不是我。” “怎么?” 她拉了我的手进到一个包厢,张克远正乐呵呵地看着我:“三缺一,就等你了。” 我定睛环顾一圈,他右侧坐着一个女人,我不认识。但他左侧坐着的那个男人,可不就是上官之桃苦觅苦等的余一得吗? 序曲(2) “李陌,快坐!老余,余老师,你应该是见过的,算是你们romance的常客了。这位美女呢,叫胡凌,是我和老余的大学同学,5、6年没见啦。”张克远说,“胡凌啊,这是李陌,对面咖啡馆的老板,你如果不急着赶回去,明后天可以到她那里去坐坐。” 胡凌见我坐下了,递过来一盒烟:“要么?” “谢谢,我不抽。”我也笑。 她给自己点了一支,说着:“一个嘛,黄金单身汉,另一个嘛,夫人远在异乡。本来嘛,此刻正是你们四处猎艳、沉溺温柔乡的时候,倒在这里陪我打麻将。真是不好意思啊。” “胡凌,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嫁不出去了。”余一得说。 “为什么?” “嘴太碎。” 胡凌扔出一个三筒,张克远拍手:“要的就是这张!胡啦!” 原来,张克远和余一得竟是大学同学。 我问余一得:“余老师,听抹茶说你今晚本来要光顾romance的?” “哦,早前约了章悟喝咖啡的。但这胡凌忽然来了,嚷嚷着要喝茶,喝完还要打麻将。” 我还想说点什么,话在嘴边又咽下。 胡凌忽然问张克远:“咦,田皑皑怎么还不来?” “她大概是有事吧。”他说,“对了,叫老余给她打个电话。” “我可不打,深更半夜的。”余一得笑。 “当年你们3个一起到的a城,我总以为她和你们中的谁能成就一段姻缘呢。如今看来,真是个遗憾。”胡凌看看张克远,又看看余一得,“听说,皑皑也和我一样,至今未婚?” 没有人搭腔,刘太太刚好端来一个果盘:“李陌,最近生意怎么样?” “横竖饿不死。”我说。 “我盘算着到不夜城广场租个门面,开个分店呢。你怎么看?” “你问我啊?还不如问墙壁。你是知道的,我们那个小咖啡馆的生意,都是抹茶在打理。” “抹茶,最近还好?”余一得问。 我顿了顿,笑看着他:“你有机会问问章吾不就行了?” 他似乎不懂这个玩笑,自顾自说着:“你也真该开导开导她,让她早点为自己做些打算。” 张克远又胡了,说着:“我今天这手气,应该去赌船上玩两把嘛。” 余一得吐出一个很大的眼圈:“这一去,怕就回不来了。” 胡凌说:“老张回不来,老余不刚好可以谋朝篡位吗?” 他们都笑起来。 张克远和余一得去洗手间的时候,胡凌笑呵呵对我说:“看出来没有,这两个人有点不太对付。我难得来一趟,非要消遣一下他们才有意思。如果田皑皑来了,会更好玩。” “田皑皑,就是《a城画报》的那个田记者?” “可不就是她吗?”她看着我,突然问,“觉得老张还好?” “什么?你误会了。”我笑。 “正经过日子呢,老张还不错。” 我笑得更厉害了:“胡姐,你说笑了,克远兄可是我的证婚人。” “你结婚了?” “结了。可惜,又离了。” “有意思。” “这也有意思?” “生活,可不就是这样?分分合合。” 麻将一直打到凌晨4点多,胡凌却精神抖擞,还要去江边走走。我看余一得和张克远都困得直打哈欠了,便说:“要么,我陪胡姐去吧。” “李陌,”余一得突然把我拉到边上一个小包厢,“我有话跟你说。” 我有些忐忑,因为我和他的交情远远没到有悄悄话可以说的地步。 “章吾,输了。” “什么?” “赌船,明白?” 胡凌在叫我:“李陌,快点快点,我要去江边看日出!” 我们走出茶楼,迎着微凉的晨风。大江近在眼前,位于江中间的不夜城广场,依旧灯火通明。 “那里就是不夜城?” “说起来,不过是个小岛。” “我这样的人,要是在a城呆久了,还真的会不想走呢。” 我们在江边一个小码头找了条长椅坐下。 隐隐的,天空有了一线光亮。 “太阳就要出来了。”胡凌说。 “你见过胭脂色的太阳吗?”我问。 “就像那样?”她指着江面。 那线光亮投射在小岛上,和小岛上的灯光交相辉映,散发出淡淡的绯红色的光芒。这绯红印进江水里,江面上果然就有了个胭脂色的太阳。 “原来,你竟是个浪漫的人。” “怎么说?” “如果是浪漫的人,和老张可过不好,老余倒是喜欢这一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