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青天》 第一章 食尸者 是年,江北大旱,颗粒无收。长乾江北部数州十室九空,全部举家逃难,哀鸿遍野,道皆饿殍。 荆州城外三百里,极目远望,视线尽头可望见郁郁葱葱隐约模糊的山。青色,第一次映入眼帘,在这个干旱的年份,青色就意味着有水源,就意味着有食物,就意味着能活下去。 而此处,黄土足有尺厚的小道边,大地龟裂,满地满地的狰狞沟壑,似张大的嘴苦苦索求着哪怕一滴甘露,这周边连枯败的草叶都不见一根——早已被人连根折去,充作食物。明明是三伏酷暑,道旁的树连片叶子都没有,树皮都已经被撕下,露出一段段干枯丑陋的身躯。 每隔不远处,就有几具白骨,或残留着几片腐肉,兀自腐臭着,也不见一只苍蝇,这天,这世道,无论是人还是虫蝇都活不下去。 道旁倒着一具尸体,衣衫已经分不出颜色,破破烂烂勉强遮住重要部位,头发已经干枯分叉没有色泽,脸色青黄得可怕,祝清风伏在这具尸体上,抽泣着:“娘——” 然而他决计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因为他的嗓子早已干哑,他的眼泪也流不出来,他的身体已经没有水分可以流出。甚至他的身体尽管悲恸都无法颤抖,因为他的**连这点动作都已经做不出来。 他因为饥饿和干渴,身躯失去了水分和食物,只剩下骨头和皮肤,六岁的男童本应是粉雕玉琢的女圭女圭,此刻却形销骨立状若恶鬼。 祝清风无声地哭泣了一会,然后怔怔无言。他想着,一定要安葬娘,不能这样露在外面。因为有人,是连尸体都吃的——为了活下去,人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他动手挖,可是大地失去了水分,早已坚硬无比,他纤弱的手指根本挖不动。翻遍了娘亲和他自己身上,衣服破破烂烂,连一片坚硬的东西都没有。从冀州老家逃出来带的值钱的东西早就换成食物进了肚子,后来连钱都买不到吃的。只能吃草根棉絮树皮,甚至稍微湿润的泥土都曾下咽过。 他突然捏到了衣角里面硬邦邦的两件事物,那是他父亲的一节手指和一块铁渣。他父亲祝朗文是镇子上一个教书先生,薪资虽然微薄,但颇受人尊敬。大旱的时候,乡亲们带着自家的学生都四处逃散了。教书先生也没有了收入来源,只能跟着逃难。他是个读书人,身子骨薄弱,根本行不了多少路,倒是他娘亲郑氏自小是山里的女儿,还够健朗。 他们逃难的时候是和焦家一起逃的,焦家是打铁的工匠。乡下谁家没有个炊具农具的,故此乡下人都敬重铁匠。 除此之外,焦家和祝家还是亲家,焦家的小女儿焦绿萝自幼丧母,祝清风的母亲爱惜孩子就把孩子接过来养,顺便定了两家的女圭女圭亲,这样一来绿萝就是祝清风青梅竹马的未婚妻。 焦绿萝不若焦大叔面目莽厚,长得很秀美。力气却天生很大,也十分顽皮,那块铁渣就是她第一次用焦大叔的铁炉偷偷打簪子打坏的铁坯。这个六岁的女孩总是忘记了自己力气大是跟祝清风比的,能拿得动最小的铁锤也不意味着就能上庐打铁。 焦大叔力气大,人也壮,小的时候常常将祝清风抛得高高的,毫不费力。而祝朗文自从祝清风四岁之后多抱一会祝清风就会气喘吁吁了。 刚出来逃难的时候两个小孩子什么也不懂,虽然草木都枯败,没有任何景色,但孩子天性乐观,每天都团在一起玩,大人的脸色却一天天难看起来。 直到路上逃难的人潮汇集成了河流,上到白发苍苍的老人,下到抱着啼哭不止的婴孩,拖家带口逃难的人漫山遍野。大家日益沉默,人群沉默的走着,除了孩子偶尔的哭泣和脚步声之外,只余风声呜咽而过。 逃荒路看起来再也没有尽头,入目皆是一般的景象:河床干枯着,而大地焦黄。祝清风发现焦大叔和父亲都干渴着嘴唇也不肯喝一口水,他也开始乖巧沉默着不再说话玩闹。 后来逃难的人群开始有人吃光了食物,有年轻力壮的人开始抢劫别人,从偷偷模模的晚上顺走发展到大白天瞄准弱质的难民一把推倒夺走包袱。也有奸商趁机倒卖粮食,一两银子连一斤米也买不到;牙婆子开始四处活跃,发髻抿着松油的女人用两个馒头就可以买一个女孩,而两斤白米就能换一个男婴;有的人晚上睡下去,第二天就再也没起来。也有人粮食和银两被抢光,自知活命无望,寻一棵树吊死在上面。 大家看着彼此的眼神都充满了不信任、恐惧和警惕。 焦祝两家都不是最普通的农民,略有积蓄,食物也充足,焦大叔身强力壮,没有人敢打他们的主意。但是随着路越走越多,还是不见一点绿色,人心日益浮动,直到有一天,有三个流民瞄上了他们,焦大叔和他们打了起来,然后让祝朗文带着两个孩子和弟妹赶紧走。 祝朗文自知不是打架的料,带着两个孩子和妻子匆匆而去。而焦大叔再也没有跟上来。那天晚上睡在破庙里,焦绿萝沉默着一直望着庙门口。 后来他们一行都是妇孺,只敢走小路,捡没有人的路走,天黑了走。 又走了一个月,带的粮食也终于吃光了,开始吃树根树皮草叶,扒开土地寻找没被人拔走的草根,认真的嚼上很多次得到一点点汁液。 那次,他们整整走了三天都没寻着一点能吃的东西,祝清风和焦绿萝只觉得每一步都踩在云端里。那天晚上祝朗文回来时,就拿到了一小块肉,说是有一只死麻雀,没被人吃干净,剔下了一点点肉。虽然没有盐,但祝清风和绿萝吃的很开心。第二天,他却发现祝朗文笼在袖子里的手少了一根指头。 前一天的肉,原是他父亲的指头。四个人抱头痛哭了一场。 天无绝人之路,第二天他们就找到了一点点污水和几棵水草。全家人喜悦得不得了。绿萝吃完却发起烧生起病来了,祝朗文抱着绿萝,眼泪直往下掉。 第三天晚上,绿萝就不见了。绿萝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知道自己拖累了祝家,就趁着晚上,拖着病体一个人悄悄地走了。他们一家人怎么着都没找到。 …… 后来父亲倒在地上就再也没起来。他留着那根指骨,让母亲用头发缝在了他的衣角里面。 …… 眼看着能够看到那片青山,据说翻过那座山就到了荆州城。他母亲却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 …… 焦祝两家只剩下了祝清风自己。祝清风颤抖的手从怀里拿出几根草,草叶十分难得地还泛着一点点黄绿色,没有全部干枯。草根处虽然不甚饱满但依然泛着光泽,他贪婪地把这些草根放进嘴巴里,一点点嚼开,舌头和喉咙叫嚣着索求着草根里面蕴含的那一点点汁液水分,祝清风吃得很慢,也许是因为没有力气,也许是舍不得。这是他们最后最珍贵的口粮,他母亲却没来得及补充体力,就在炎热饥饿焦渴中倒下。 过了许久,他恢复了些力气。他拿起那条破破烂烂的铁簪子吃力的挖着土地,沿着干旱裂开的缝隙一点点把酥掉的土地撬开一个豁口,往下挖去。 他还在艰苦地奋斗着,然而绝望的事情已在接近。 远处,两个人影有气无力地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他们走得很慢,脚步很漂浮,皮包骨头,但是却依然能够佝偻着一步步走着。情况要比祝清风好的太多太多。 他们望见了前面路边的孩子和尸体,绝望的眼睛里立马迸发出一点希望的光。彷佛在沙漠中看到了绿洲,互相望了望,舌忝了舌忝干渴的嘴唇,都看到了对方眼睛里面那种“有食物”的贪婪的神情。 祝清风也发现了他们,他心里已经知道了自己和母亲尸体的结局,死去或者被吃掉,或者二者本身就是一体。但是他甚至没有感觉到恐惧,他只是用残存的力气握紧了那枚铁簪。逃荒的一路上灾民为了活下去,有为了馒头卖掉孩子的,有把老人抛弃在路边的,有易子而食的,也有吃尸体的,这个六岁的孩子见过了太多人在生命极限时候的兽性。 有的时候,求生**是一种最强大也最恐怖最恶心最罪恶的本能。 他没有发出声音去尝试无力地驱逐这两个逐渐接近眼睛里发出野兽光芒的食尸者或者食人者,他只能绝望而镇定地注视着那两个大人走近,虽然缓慢,但是那两个人还是走到了跟前。 这两个流民离祝清风还有几步的时候,左边的那个已经忍不住直接往前一扑,扑在了祝清风的旁边。 “二狗子,放过孩子。”那个后来的汉子明显要克制自己的多。 二狗子回首用疑惑的眼神望了望,看了看祝清风那小小的身躯,已经没有几两肉奄奄一息的孩子,天性中残存的人性或者别的使得他听话地点点头,转而拉起祝清风母亲的一只胳膊,把破烂的袖子推上去,露出女尸干枯的上肢,不顾忌那尸体上浓重的死气和惨然黄白的肤色,脸上露出的只有找到食物的开心愉悦和等不及牙齿和**相碰撞的饥渴,他猛地张开大口低头咬去。 第二章 神秘女子 然而就在这时,二狗子突然“啊——”大叫着往后倒去,那叫声甚至都是干哑没有水分。 后来的那个人赶紧俯身,二狗子的月复部汩汩地流出血来,血液因为缺少水分而变得粘稠,但依然缓慢坚定地流出来。祝清风黝黑干枯的小手里攥着一只破烂不起眼的铁簪子。铁簪子上尤带着一点点土屑和暗红色的液体。 二狗子大怒,一掌向祝清风劈去。祝清风应声而倒。眼睛里射出愤怒的光。 二狗子转而像一只小狗一样,尽管流不出眼泪,却可怜兮兮的转向那个男子:“大壮哥哥……好哥哥……二狗子好痛……痛痛。呜呜。痛痛……” 这个二狗子竟是个弱智,那叫做大壮如今却瘦骨嶙峋的男子赶紧半跪着看了看,毕竟祝清风已经没什么力气,簪子也不是什么利器,只是略入肉几分,没有什么致命威胁,他用尽力气想伸手拍二狗子的后背:“乖二狗,二狗乖~哥哥拍一拍,二狗不痛不痛了哦~”声音嘶哑,却竭尽一个哥哥的温柔和耐心。 二狗子慢慢的镇定下来,转而把自己的满手鲜血拿到嘴边*,他舌忝得很仔细很开心,还偏偏头想了想,举起手问大壮:“哥哥,水!哥哥,不痛了,喝水!” “二狗乖,二狗自己喝吧。喝了就不渴了,就有力气了。”大壮温柔地拿衣角按着二狗子的伤口止血,幸好伤口不深天气又干燥一会儿就不流了。二狗仍兀自开心地舌忝着自己的手。 大壮转向祝清风,脸上是一点点佩服的神色,他缓慢虚弱的说:“小兄弟,你打不过我们。虽然人死为大,但为活命也顾不得了。我们只要一只胳膊。” 似乎是这个孩子的最后一点孝心生命力感动了他,他缓了口气,补充道:“你可以跟我们走,我们背你。” 这是一个公平甚至怜悯的提议了,祝清风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再走动一步,这一点祝清风自己知道,大壮也知道。祝清风虽然趁其不备刺了二狗一下,但是他也仅仅是个六岁的孩童,面对两个成年的男子,毫无胜算。更何况他已经力尽了,如果他们要吃自己的母亲尸体,甚至吃掉祝清风自己,实际上祝清风都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情况下,大壮还提出只要一只胳膊,已经算得上很大的尊重和让步了。 更何况,大壮还提出可以背着祝清风一起走,这实际上就是愿意救祝清风一命,背着个孩子虽然轻,这种情况下也是极耗费体力,还要多一张嘴,多寻一份口粮的。 这种食人吃尸的勾当,在此时此景下,也是一种品德的彰显,这真是一种讽刺。 二狗子在一旁欢喜地舌忝着自己的手指,把最后一点点血液也舌忝吃干净。大壮满脸满眼慈爱地注视着自己弱智的弟弟,等待着祝清风的回答。 “吃……我,不要动……我娘。”瘦弱的孩子竭尽全力发出声音,然后右手举起簪子在左臂上比划了一下。 这是一个孩子对母亲最后的爱护,看着小小一团如三岁孩童的孩子眼睛里面坚定的光,大壮眼中露出惊愕,不明所以的二狗子都举着手停了下来。 沉默了一会儿,或许是震惊或许是无奈,大壮拉起二狗子:“乖,我们走吧。” 二狗子很听话的注视着大壮的脸,慢慢站起来,两个人互相搀扶着一起慢慢地继续往前走去。 大壮再也没有看祝清风一眼,二狗子尤恋恋不舍的望了一眼那具尸体,却不敢违背哥哥的话语。 这两个人没有吃祝清风也没有动祝清风的母亲,也没有救祝清风。错过了祝清风,他们兄弟二人什么时候能再找到食物尚未可知,即使这种情况,他们依然放弃了祝清风,谁又知道这是为什么呢?也许是为了孩子那一点点坚持,也许让大壮想起了那恰如大壮对自己幼弟的疼爱…… 总之,他们不闻不问地继续往前走着,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走得很缓慢,两个兄弟迎着日光,朝着远处模糊的青山一步步走着。彷佛天上地下,这两个人在一起就一定能够活下去。 祝清风动了动眼珠,望着他们的身影,小小的心里不知道充斥着何种感想。 忽然那两个人直扑扑地往前倒下,然后离地飞起,在空中画了一个漂亮的弧度落在了祝清风面前,扑起一大团尘埃,祝清风大骇。 因为他面前悬着一双绣花鞋,往上看,一个娇滴滴的女人不知道从哪里从何时出现,她虚坐在祝清风面前离地三尺的空气里,两只穿着碧绿色绣花鞋的脚自然垂落,轻轻前后摆动,明明空气里面什么都没有却彷佛坐在极舒服的椅子上面。 她的皮肤在日光下折射着腻人的光泽,眉眼如画,穿着一袭青衫碧裙,衣衫华美,面容饱满。哪怕是他记忆中镇子第一美女的绿萝母亲都不及她三分颜色。 二狗子和大壮仆在土里,溅起地上尺厚的黄土到处飞扬,灰尘却一点都没有沾着她的绣花鞋。 二狗子是三人中情况最好的一个,他拊掌惊叫起来:“哥哥!仙女!” 大壮却谨慎地拉着二狗子,把他护在了自己的身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人会平白无故绊倒然后飞起来落在这个女人脚下,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在这么干旱的环境里面毫发无损,衣着光鲜,更不清楚为什么她能够悬空坐在空气里。他本能地知道这个女人不是一般人,或许是妖怪,或许是神鬼。出于本能,在这种平生最大的刺激下,他还是把自己弟弟护在身后。 女子淡然一笑:“齐大壮,你和你弟弟一路上吃了四具尸体,杀了两个人。是也不是?” 齐大壮悚然一惊,沉声道:“你怎么知道?” 女子把玩着衣角的流苏,笑问:“杀人者人恒杀之。你死还是你弟弟死?”那圆润的嘴唇彷佛说着最动听的情话。 齐大壮拉起二狗子就想转身而逃,然而他发现无论怎么用力他连站都站不起来,他四周的空气骤然压力剧增,似乎要把他压倒土里。 齐大壮知道自己遇着高人,今日之局无论如何也逃月兑不得,反而豁出去得平静下来。这个普通的流民漠然昂起头,慈爱地看了眼自己的弟弟:“不知道您是仙人还是妖怪,但无论如何还望仙子放过我弟弟。我死。” 女子点点头:“你放心。你死之后我会把你弟弟放在荆州城。” 齐大壮竟然流出眼泪,感激地望着女子:“如果你能让弟弟活下去,大恩大德大壮无以为报。” 大壮模模二狗子的脑袋,二狗子还不明所以,饿的尖尖的下巴沾着黄土,大壮伸手抹去,沉声嘱咐道:“二狗子,以后哥哥不在身边,记得遇到事情要跑得快些。被别人打的时候,要大声叫,一定记得护住脑袋和肚子。” 然后女子伸手一指,一道亮红色的光没入齐大壮的额头,不知道女子使的什么手段,大壮就软软的倒了下去。二狗子不明所以地看着哥哥倒在怀里,伸手推了推,也不见大壮动,似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就大声嚎啕起来。 听着二狗子“哥哥!哥哥——”撕心裂肺干哑的嚎叫,那个女子叹了口气,凭空拿出一粒红色药丸,隔空一点,药丸就顺着二狗子嘴巴滑了下去。然后二狗子就软绵绵仆在了地上。 这女子想了想,不知从哪里又拿出一道写着弯弯曲曲字符的符文出来,祝清风看着颇觉得像道观里面道士做法事用的道符,只见这道符一贴在二狗子的身上,二狗子身上光芒一闪,就从原地消失不见。 祝清风眼睁睁看着这一切的发生,短短一盏茶的功夫,发生的事情却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怪异,他突然想起来在父亲祝朗文书房偷看的那些鬼怪志异,看着那个女子貌美,断定这个女子应该是个狐妖。 看着原地只剩下狐妖和祝清风两人一尸体,狐妖女子笑吟吟的转过来望着祝清风,然而还不等这个狐妖对祝清风说话,祝清风就晕了过去。 第三回 女魃 嗅着淡淡的食物的香味,祝清风悠悠醒转过来。一张放大的脸就凑在他脸上,那个狐妖女子看得他醒来,猛地眨了眨眼睛,欣喜不已。 “吃点东西吧。”那女子端来一碗说不清什么东西煮的杂烩粥,隐约看到里面有菜叶、蘑菇。 祝清风打量着所居住的地方,是个简陋的洞穴,那女子递过饭碗边解释道:“我们在青阳山,你白天看到的那片山。快吃吧。” 许久许久没吃过东西,接过来就埋头大吃。虽然有可能要被狐妖吃,但是也要做个饱命鬼,祝清风埋头大吃。那女子支着香颐,很有兴趣的望着祝清风。 “我叫女魃。”那女子饶有兴趣地问道,“小弟弟,你呢?” “祝清风。” 女魃,祝清风突然心里一惊,原来不是狐妖,那应该也不吃人了吧。他看一些志异的时候,有提到女魃,是上古时代的女神,书中提到女魃是穿青衣的女子,居住在赤水之北,帮助黄帝打败了雨神,后世多传说女魃出世天下大旱。 祝清风一顿:“你不是狐妖?” 女魃掩着口吃吃笑了起来,眼光流转,祝清风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子。 祝清风许久许久没吃过饭,却只吃了两碗就饱了,甚至嘴巴里嗓子也不干痛了。祝清风狐疑地模模自己的干瘪肚子。 “我给你吃了药丸。你自然不觉得饿了。是不是浑身都觉得有力气了?”女魃笑嘻嘻地说道。 “什么药丸?”祝清风大奇。 女魃的粉脸却意外地尴尬起来:“我从五行剑派的人那里抢来的,我也不知道。” 看着祝清风满脸的不信任神色,女魃半恼怒地说:“但闻起来就知道是好东西,一个玉瓶就只有两粒,想来极为珍贵。给你吃了一粒,给那个二狗子吃了一粒。吃不死不就行了么!” 说完转过身再也不理祝清风了。那模样像极了焦绿萝做完亏心事之后死不认账的顽皮。祝清风哑然失笑,这女魃行事竟像一个六岁女童行为,真是奇特。既然活着,那药丸是好是坏,他也不在意了。至于什么五行剑派,他根本没听说过,也不在意。 祝清风只觉得身体里面暖洋洋舒服得很,他缓步走出洞穴,果然是在一片山脉里面。视线里都是绵延的山峰,虽然天黑着看不清楚,但是山里湿润的风告诉他,这里是有水、有植物,偶尔传来的鸟鸣宣布这里是有活着的生物的。他抬头看着满天星光,还难以相信自己就这样活下来了。 突然他想起自己的父母,焦大叔、绿萝……他眼泪突然无声落下。他毕竟只是个六岁的孩子,一下子天大地大,却唯独只剩下他,这种空旷无助的感觉袭向了他,他还太小还不能够懂得什么是孤独。而之后等他懂得孤独的滋味的时候,他却常常忆起此刻初遇女魃的时光。 女魃似是能看懂他的心思:“你母亲我也搬运了过来,已经葬在了那里。”顺手望去,洞穴不远处果然有一个突起的山包。 祝清风跪在坟前,放声大哭。 女魃只静静地站在他身后,眼睛里亮晶晶的,漫天星光,山里有风吹过。 良久,祝清风额头触地给女魃磕了三个响头:“多谢女魃仙子搭救我和我娘。” 女魃顿时红了脸,又羞又急地一把扶起祝清风:“不需要谢。另外,叫我姐姐吧。” 祝清风看着女魃,孩子的心里暖暖的:“女魃姐姐。” 女魃这次连耳朵尖都红了,又高兴地语无伦次:“清风弟弟。”一把把清风揽在自己的怀里,生疏的轻抚着祝清风瘦小的肩膀,像一个小女孩偏要做大人样似的滑稽和温馨。 —————— “姐,你背过去!不许看!”祝清风对着泉水边上一直盯着他看的女魃恼羞成怒叫道。 女魃却盯着祝清风不住打量,良久很不情愿背过身去,口里还嘟囔着:“我只是想看看人类的男子身体长什麽样!你害羞什么!”祝清风趁着功夫迅速月兑下衣服跳入泉水。 听得入水声,女魃立马就把头转了回来。 祝清风和女魃在这山里生活的第二天,祝清风身体大约因为那粒药丸的缘故,虽然长期逃难伤了身体的根基,但是却开始觉得跟正常的孩子没什么两样,每时每刻身体都在好转,脸色也好了很多,只是依然瘦瘦小小。 而在这一天里面,祝清风也算是弄清楚了长着大人身躯大人脸面的女魃,连绿萝都不如,单纯天真地要命,什么男女之别,更是连听过都没听过。祝清风一日之中失去了全部亲人,自己也差点死去,一日之中,不仅活了下来,又感觉多了一个绿萝一样的家人,祝清风心里虽然还是悲恸,却好了很多。 他已经三个月没洗过澡,祝朗文一家甚为洁净,逃难之时水无比珍贵,没有条件,今日看到山下有口泉水深潭,就忍不住想洁净子。虽然祝清风才六岁,但是也是一个有未婚妻的男儿了,怎么可以随便给除了母亲之外的女人看自己的身体呢。 “女魃姐,我从书上看你不是居住在赤水之北么?怎么跑到这里来了?”祝清风赶紧找话题转移女魃的注意力。 “我是来找一个人的。”女魃脸上竟然戴上了淡淡的神伤。 “谁啊?” “太一道派的周无芒。” “我已等他了一百二十一年,他却始终没来看我。” 祝清风听着女魃那哀伤的口吻,只觉得像极了焦大叔偶尔想起绿萝母亲的模样,祝朗文总是抚模着祝清风的头,吟什么“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诗篇,祝清风赶紧打岔:“姐姐,昨日你为什么要杀了大壮?二狗子又怎么样了?” “我这一路,遇到杀人的人都会杀了他们的。周无芒以前跟我说,杀人之人恒被人杀。修道之人,当需心中长存公道正义。那齐大壮既然杀了人,自然该杀。但是其对弟弟那么呵护,我就喂了齐二狗一粒丹药,用遁符把他传送去了荆州城门口。想必一定能够活下去。” 女魃被一打断,果然好转起来,鼻头一皱一缩,口气颇为得意,为自己遵守正义,也为自己救了齐二狗得意。眼光闪动,像一只邀功等待主人夸奖的小狗。 祝清风心里想着,那齐二狗是个弱智,没了哥哥,活着就是好么?可是这种话怎么可能对女魃说呢,加之他也是小孩心性,也就随手夸了女魃几句。 山里鸟儿婉转低鸣,日光射在山潭里,波光粼粼。风儿吹过,祝清风觉得久违的安心。 突然女魃脸色大变,从水潭里一招手把祝清风挟在腋下,止住祝清风的嘴巴,几个起伏掠回了那个藏身的山洞。之后只见女魃捏了几个手势,口里念念有词,就见山洞口一种淡薄的光微微一闪耀,像是一层波光泛起然后就消失不见。 做完这些女魃舒了口气,眼睛盯着外边。 “怎么一回事?”祝清风甚是听话,直到此时才问出这句话。 “五行剑派那些人追过来了。他们已经追我了一路。真是好生讨厌。”女魃皱着眉头十分不满,“你放心,我的隐蔽阵法他们这些还在人境的毛头小子还是发现不了的。” 女魃鼻子在空气里面嗅了嗅,大惊失色:“这次来了这么多人!”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太一道派的人……”女魃的眼神忽然又变得悠长起来。 那个周无芒就是太一道派的吧?祝清风想着。五行剑派、太一道派这些奇怪的名字,他都是第一次听说,但是既然能遇到女魃这种只存在书里的神怪,祝朗文又常教导他“天地之大,包罗万象,有诸多不可思议”,他虽然小也就安之若素,见怪不怪了。 “噤声!他们来了!”女魃低声道。祝清风毕竟也是个孩子,好奇心盛,就扒着洞口往外看去,这一看不打紧,差点吓死。 洞穴是在半山腰处,视野甚是开阔,从洞穴往外看,有很多人飞来飞去在到处查看———没错,正是在空中飞来飞去,脚下还踩着一柄柄颜色各异的剑。 第四回 五行剑派的修仙者 人在天空飞这件事情就吓傻了祝清风,而这些人在空中显得游刃有余圆转如意,脚下踩着飞剑,嗖嗖划过天空,这些人有男有女,只见空中衣裾飘飞,祝清风只觉得一颗心蹦到了嗓子眼:“仙人”,这一定就是仙人了! “这是你们人类的修仙者。虽然我用了消音阵法,但是你要尽量小点声说话。”女魃低声说道,用手捏了捏祝清风的小手,让祝清风回过神来。 祝清风心里翻天覆地,遇到妖怪神仙这种事情书中有迹可寻,勉强可以接受。但是人也可以在天上飞来飞去,这等违背常理并且拉风的事情确是开天辟地头一遭见到,这一眼如果一道闪电,给这个少年的心里劈开了一个缝隙,埋下了一颗种子。 祝清风外表却很平静,女魃赞赏地看了他两眼,实在不知其实祝清风已经被震撼得傻了。 那些飞来飞去踩着飞剑的人多穿着一样制式的衣服,看起来像是一个门派的。还有些人仔细看脚下踩的并不是飞剑,几个女子端坐在一方锦帕上面,穿的衣服是淡黄色,和那些踩飞剑的并不相同。 过了一会,从不同方向飞来几个踩着飞剑的人对着人群中一个同样蓝衫长发踩着柄冰蓝色长剑的女子稽首道:“青青师姐,我们四处查找了都没痕迹。” 那片锦帕慢悠悠飞近,一个面容较成熟的黄衫女子向着那蓝衫女子说道:“叶师妹,我们的望月兽是不会出错的。它的确嗅到了女魃那妖孽就在这片山脉里。”仿若应景似的,从她怀里钻出一个毛茸茸雪白的似猫非猫的小兽,瞪着一双纯蓝色的眼睛点着头,颇通人性。 穿着蓝衫名字叫做叶青青的女子,展颜笑道:“石师姐,我自然是相信望月兽的。幼兽毕竟能力有限,女魃又过于狡猾,找不到也不能怪我们。这一路上还是多亏了师姐诸位的帮忙,要不然我们连个方向都无法确定呢。” “依我看,女魃肯定有隐蔽阵法是我们无法破解的。”叶青青蹙着眉思考着。周围和她穿同样蓝衫衣服的男男女女都站在剑上肃手站立,显然以叶青青为首。 “师姐你是人境中的真人境界巅峰,已经是人境的极致了,师姐既然看不透的阵法,少不得需要地境甚至天境的修为了。只怕我们都无能为力。”一个面容沉稳的男子说道。 还不待叶青青说什么,一个清脆而恼怒的声音就响起:“可恨那女魃,把我辛辛苦苦求师傅赏赐下来的两粒小转回元丹给抢走了!找到她,我一定要狠狠出这口气不可!” 众人注视着同样穿蓝衫的少女,脸上露出哭笑不得的神情:“李阑珊师妹,你又来了!一路上你都念念不忘你的小转回元丹,这都得怪你打不过女魃把什么都当做武器砸过去,才被别人拿到手的!” 那李阑珊吐吐舌头,愤怒地瞪着诸人,诸人大笑不止。叶青青也开口笑道:“珊儿师妹,小转回元丹虽然是难得的丹药,能助你在圣人境界提升几个小境界,但是你若是这次捉拿女魃立了功,我可以向师父求一粒培元丹给你。” 那李阑珊听得大喜:“一粒培元丹可以增加我三十年的寿命,师姐此话当真?” 李阑珊那如此紧张在乎丹药的神情落在众人眼里,又是一阵哄笑。刚出谋划策的那个沉稳男子也不由得打趣她:“阑珊师妹,你这个小天才听到好东西怎么眼睛老射出绿光呢?” 李阑珊脸上一红,手一伸射出一柄袖里剑:“林清和,你这个不要脸的师兄也来打趣我!” 林清和伸手两只指头就捉了那柄袖里剑,笑嘻嘻的说:“师妹,这就当做定情信物了吧!” 众人又大笑,连锦帕上的女子们都捂着嘴偷笑起来。那个锦帕上领头的石师姐摇摇头叹道:“久闻五行剑派人境的两个天之骄子,叶青青美貌无双素来沉稳大方,林清和却看着敦厚实则油嘴滑舌,此话果然不假。” 众人正打笑一团,突然一物破空而来带着长长的“呲——”的尾音,定睛一看,是一只竹鹤。那锦帕上的众女不由惊呼出声:“我们万兽宫的传信鹤。” 这小小的竹鹤灵巧地绕着叶青青飞了一圈,一点都不像死物,之后似是确定了她的身份,栖在她手里,嘴巴一张一翕,叶青青凝神听着。旁人虽然一个也听不到,但是却也停止了打闹,静静立在空中。 竹鹤传递完话就化作一团飞烟,慢慢消散不见。 叶青青环视了一圈师弟师妹,众人一下子紧张起来:“万寿宫的王师叔传信说道,诸位师叔决定遣太一道派的周无芒师兄前来助阵。确保我们万无一失得以解决此次旱灾。” 众人一下子欢呼雀跃起来,“周师兄百年前可是在三十岁前踏入地境的天才啊,现在已经是坤元地了吧?” “周无芒师兄可是最有希望五百岁前晋级入仙的天才之一啊!” “有了他女魃还不手到擒来!” 叶青青转向那方锦帕,恭敬地行了一礼:“石珊瑚师姐,刚才王长老传音还让诸位师姐师妹即刻回去。” 锦帕上一个入门尚浅的黄衫女子露出头:“为什么王师叔不传信给我们还要借叶师姐之口呢?” 石珊瑚听了,念及那位不着调的王师叔,露出一个苦笑,来不及说什么,另外一个黄衫女子也说道:“叶青青师妹,你不妨将王师叔的原话重复一遍。” 叶青青大汗,那句原话实在是不怎么中听“叫珊瑚那群不中用的弟子赶紧滚过来!在外边又没有用又帮不上忙,还得让老子担心她们受伤!” 石珊瑚看着叶青青脸色,料到必不是什么好话,止住身后师妹们的话语,对叶青青稽首告别:“我们万兽宫师姐妹几个才疏学浅,没能帮助五行剑派捉拿女魃实在惭愧,我们就此别过,诸位师兄师妹,再见!” 那方锦帕飞的很快,瞬间就消失了。叶青青想想那个万兽宫王师叔的性子顿觉头大,真是无言以对。 “各位师弟师妹,我们就在这块区域张开结界,今夜就此休息,等明日周师兄赶来再从长计议。”叶青青指挥着自己的师弟师妹落下扎营。 这边厢女魃和祝清风扒着洞穴门口把他们发生的全部对话听了个精光,看了个精光。两个人大眼对小眼,都面无表情。 祝清风面无表情实在是因为他被震撼不已。这个洞穴正对着那群人,却始终没被人发现,大约都靠那个神奇的“隐蔽阵法”了。对于他而言,见识到人在天上飞就够震撼了,还有什么门派,五行剑派、太一道派、万兽宫……还有什么人境地境天境和仙……他虽然听不懂,但却是颇有兴味,心里小鼓咚咚响着,仿佛见到了另一个洞天。 而女魃则是有喜有忧,喜的是终于可以见到周无芒,忧的也是要见到周无芒。 这女魃两颊飞红霞,丝毫不担心明日被捉被擒之事,一味痴痴地想着明日见了周无芒何以自处,如何诉衷肠。 祝清风年纪尚幼,并不懂得女魃已是动了情,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外边的人要捕捉女魃姐姐,他只觉得他们可恨,不像是好人。但是踩着飞剑在天空飞却是那么神奇,那个穿蓝衫叫叶青青的那么美,甚至比女魃还要美上一分。 第九回 神农谷的于知知 马车转入一个宽阔而安静的巷道,门口两尊狮子,这就是郡守府邸了。 大吕道人和祝清风被引着径自穿过几道院落,直入后堂,郡守府邸白石铺地,假山植物错落有致,既朴素又大方唯美。 一位长衫儒秀的中年男子站在台下等候,面容甚是儒雅:“荆某人等候多时,劳烦道长大驾,还恐恕罪。” 堂堂郡守大人站在阶下等候,也见其为儿子病情心急如焚。略微寒暄,这个郡守大人就直奔主题:“还请道长移步犬子卧室,亲自诊治。”也不嫌弃大吕道人和祝清风二人衣衫皆是脏兮兮一团,急切地携着大吕道人之手就向边厢转去。 几个仆役在房门外恭手等候传唤,大气不敢喘,屋内却隐约传出妇人的啼哭抽泣声。荆轲则叹口气,引着众人迈入这个郡守公子的卧室。祝清风好奇地四处打量,只见屋内窗明几净,靠墙摆放着一架满满的书,就这么一个孩子书架上的书,就足足可以与祝清风那十年寒窗的父亲书房相提并论。 这房间雪白雪白,除家具外就是文房四宝和书架,并无甚摆设,简单朴素的跟祝清风自己的房间没什么两样。除了靠墙那张床要抵得上祝清风的小床两倍大。 那床边一个中年妇人低低的抽泣着,脸上犹有泪痕。荆轲则上前握住她的肩,低声安慰几句,看样子她是郡守夫人。 旁边立了一个儒生打扮的少女,眼睛如两丸黑珍珠,面容沉静如秋水,约莫十三四岁,气质却沉稳素漠,不似奴仆,也不似官家小姐。她手边有一方小小的香案,虽然白天依然点了盏灯,油灯古朴,火苗摇曳,祝清风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荆夫人拭了泪痕,行了一礼,仍是不减端庄从容的风范,从床边起开让大吕道人上前诊治病人,祝清风大眼一瞧,差点惊呼出声。 那床上上好丝绸被单皆是乳白色绣着粉色的花朵,格外好看。而那床上躺着一个眼睛紧闭的小人儿,却满脸青色,吓煞个人。甚至连露在被外的小手也是碧绿碧绿,异常可怖。 “道长,小儿今年开春被春雷惊吓一下,嚷嚷着身体发热内部饱胀,月余后开始卧床不起。各方名医都说不出个所以然,这眼看着夏天都要过完了,这几日却一天天病重起来,整日介都是昏睡不醒,身体上的绿色也是每日增加,现在全身都是这般颜色。我只怕……我只怕……”荆夫人忍着悲痛替大吕介绍病情,说到最后又忍不住垂泪。 大吕道人一双老眼却只盯着那床边的少女,皱着眉,挤起一脸褶子。 荆轲则本意只是期冀道人赶紧给孩子看病,故此也没有给两人引见,此刻却不得不开口道:“大吕道长,这位是神农谷的于姑娘。” “神农谷!”祝清风惊呼一声,这神农谷是传说中天下所有医者的圣地,传说即使死人到了神农谷,只要谷里的医生愿意,也少不得从棺材里爬出来蹦上几蹦。神农谷的医生个个都是悬壶济世能妙手回春,不出世则已一出谷行走人间不管是八岁孩童还是耄耋老人都纷纷被诸位高官达人奉为座上宾。他们镇上那个医生终日念念不忘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见到神农谷的人,医术得以指点进步。 那姑娘微微一笑,行了一礼,朱唇轻启:“前辈乃是高人,小辈可不敢放肆。小女子闺名于知知。” 虽然只有十三四岁,顶着神农谷的名头,谁也不敢小觑。这于知知面容胜在素净,气质淡然,旁人也不会把她当做小女孩看待。 “高人嘛,我可并不算太高。神农谷出了你这样年轻会说话的小姑娘,贫道倒是开心得紧哪。”大吕道人一副受之无愧的表情受了这姑娘一礼,瞥了眼那盏小小的油灯,颇觉有趣,蹩过去仔细打量了一番。 荆夫人瞧得大吕道人这番不着调的言语,心急如焚:“道长啊,还请您看看我家小儿,这病可如何是好?于姑娘说就在这几日,还不能寻着医治法子,必然……必然就去了。”说道已是带着哭腔,中年丧子和幼年丧父、老来丧妻原是被称为人生三大哀之事,这锥心之痛,乃人伦惨事。 大吕道人只瞧了一眼病人,便不慌不忙捡了张椅子大剌剌坐下:“郡守大人和郡守夫人,稍安勿躁啊。贫道有个问题要问清楚了才好动手治病哪。” 荆轲则和夫人对望一眼,不明所以:“还请道长赐教。” “这个嘛,老道若是治好公子的病,有什么好处?若是没治好公子的病,那又如何?”大吕道人乜斜着眼睛望着荆轲则,十足的市侩。 荆轲则沉吟一下,淡笑答道:“若是先生对小儿之病束手无策,也只怪小儿运势不好,我当恭送先生白银二十两聊表心意。若是先生能医治好小儿,凡是荆某人能做到之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吕道人开口道:“如此甚好。说起来,这病好治是极好治的。” 荆轲则那古井无波的脸上也忍不住现出狂喜的神色:“此话当真?” “自然当真,”大吕点点头,沉吟斟酌:“不过病好之后,却要离开郡守府,你们父子、母子长年都不能相见。你们可愿意?” 那郡守夫妇二人却一下子怔在原地。 于知知开口道:“郡守大人、夫人,这正是令公子天大的福缘,当感到高兴才是。” 荆氏夫妇眼中惊疑不定望着于知知,于知知淡然微笑道:“实不相瞒,令公子发病乃是因为体中积聚了过多灵力,乃是罕见先天木系圆满灵体,无奈令公子并不能引导利用这灵力,致使经脉瘀阻,春雷是一个催化剂,雷震属木,气当生发,故灵气暴走夺其志气,昏沉不醒。知知功力有限,只能安定神魂,使灵气不伤害心脉,却不得引导之法。” 看着听得更加云里雾里不知所云的荆氏夫妇,于知知总结道:“道长此说,乃是要令公子进入修仙一途,学得导气淬体之功法,自然病愈,且长生有望。” 看着震惊的郡守夫妇二人,祝清风想起当日自己初识修仙者的时候也是这般情状,不由得感到好笑。虽然已经知道修仙这回事,但是什么先天木系圆满灵体却完全不知所谓。 看着淡然微笑的于知知,视线转向看起来知道得还不少的大吕道人,祝清风顿觉得这个老道士在自己心目中变得高深莫测,不可思议。 “此事不急于一时。”大吕道人怡怡然站起来,走向床边,“你们立在旁边莫做声。看老道让令公子醒转过来。” “清风,把你脖子上的吊坠借我一用。” 祝清风满脑雾水不知道大吕道人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吊坠,更无从得知要它何用,也叶青青也没说这是什么,他只贴身带着,此刻只得解下来递给大吕道人。那块圆润洁白的石头露在众人眼前,荆氏夫妇也不知其功效,而于知知眼神却亮了一亮。 只见大吕道人捏了吊坠中间那块白石,靠近病人眉心,突然那萦绕病人的青色像活过来一样蠢蠢欲动,白色的石头散发出一点点光芒,那渗入肌肤的碧绿色像一条条小蛇一样从病人身上摇摆起来,在众人难以置信的眼光中缓慢进入了那块白色的石头。这个过程持续了小半个时辰,直到白色的石头变成了青色,似乎饱和那绿烟再也钻不进去。病人的神色已经安详了许多,那幽绿可怖的脸已经变成了淡淡的绿色,眼睛也微微颤动着睁开了。 大吕道人一把把那白色的石头抛出:“这小小的聚灵石品质倒还不错,这么多木系灵气白白便宜清风你小子了。” 祝清风一把接住,不明其意但既然是好事,也就自顾自把吊坠戴着了。 荆氏夫妇脸上都露出喜悦的笑容,就准备扑上去抱着儿子。 “噤声,道长接下来要疏通小公子体内经脉了,莫要出声打搅。”于知知对着不明所以以为治疗已经结束的众人忙道。 接下来的过程众人就更加看不懂了,只见大吕道人不知使了什么手段,打出了一道光芒没入病人体内,然后大吕道人嘴巴一张一翕明显在说些什么,那小公子只听得默默点头,众人却一个字也没听到。祝清风见识过竹鹤传信的情况,知道是类似于隔音的阵法结界,荆氏夫妇却被骇得不轻。 良久大吕又伸出手掌抵在孩子的身上,孩子盘腿而坐,捏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如运功模样。过了半日那绿色就慢慢地退散开来,露出这个孩子本身的白皙颜色。 半晌后大吕道人振衣而起,面带微笑:“大人,这个厨房在哪里呀?贫道已是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第十回 进山与摊的鸡蛋饼 “你说于知知这个人好不好?” “……” “你一定会说,我觉得挺好的呀。” “……” “要我说啊,她一点都不好,不就是一盏安魂灯么,为什么就舍不得送给老道我呢?” “……” “要我说,这神农谷也真够婆婆妈妈的。门下弟子不积够人间行走的功德,就不许进内谷修仙。什么破玩意儿规定,这等好材质也舍得平白无故浪费几年?” “……” “还有你,你说你父亲看着那么儒雅,实际上野心不是不小嘛?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荆从云?” “哼,风从虎,云从龙。你叫从云,哼哼,你看看你郡守父亲大人也真是望子成龙啊!” “……” 祝清风同情地看着荆从云,这个郡守的公子不过七岁比祝清风大那么一岁,却着实是个老实内向沉默寡言并且极其容易害羞的孩子,这不,那喋喋不休的老头子只不过取笑了几句他的名字而已,荆从云整个脸——从额头到脖子,从鼻尖到耳根都是粉女敕通红,却一句话也憋不出来。 别是给读书读傻了,祝清风心里暗暗担心,伸出手捉住荆从云的小手,从眼神传出信号,竭尽全力让其无视那个兀自自言自语个不停,现在已经是“吕大先生”的大吕道人。 大吕道人医好荆从云——也就是那个病恹恹的郡守公子之后,向郡守大人讨要的薪酬不是别的,正是要了一处院落,前面做启蒙私塾,后面就是他和祝清风的住处。那和祝清风住在一起的难民李铁夫妇和李子明也被接了过来,充作私塾的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其实也就是二人集管家、门房、杂役、清洁工、浣衣娘、厨娘等等诸多身份于一体。 本来于知知,那个神农谷行走人间的弟子还想从大吕道人这里学习或者多了解以后的修仙途,或者相互印证,或者诚心学习。神农谷的规定牢不可破,她一心向道,却总是眼前有肉却始终吃不得按捺不住,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修仙一途上的先行者,她心里存着极其虔诚的讨教的念头。 然而没过上几天,这个于知知就被这个近似无赖地痞的大吕道人弄得哭笑不得,说上三句话就能从“修仙者进境”跳转到“糖葫芦居然两文一串还居然有个是发霉”上面去。这也没什么,直接导致令她不得不匆匆而去的原因就是大吕道人每日都盯着她那盏原来用来给荆从云安神的安魂灯。医治结束后不到两个时辰,大吕道人就一点高手前辈风范仪表都没有地开口向她讨要。委婉拒绝后,犹自不死心,每日里眼睛里射出绿光,于知知一点都不怀疑要是自己不随身带着安魂灯,绝对会被这位修仙的前辈给不知不觉偷走。 在经过六日生不如死夜不能寐的日子时刻紧张盯人的炼狱生活之后,于知知素漠干净的小脸上顶着两个黑眼圈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荆州,继续她人间行走悬壶济世的磨练。 于知知走倒没什么,带走的那盏安魂灯却令大吕道人心心念念不停。除此之外,令这个大吕先生十分不爽的就是“无法书院”已经开业四天了,却始终没有十岁以下的适龄儿童来报名入读。没有人报名,就意味着没有学费,没有学费,就意味着买不到米吃不到饭。 吕大先生拒绝了荆轲则小心翼翼提出的愿意资助书院众人生活的请求,但是祝清风十分怀疑,吕大先生肯定在心底里早已后悔不已了。因为他有一次听到一句疑似“混蛋,老子只说了一次不要你就不给啦!你不知道老子是客气一下啊!”的抱怨。他们哪里知道荆轲则经过荆从云的病之后,已经对这种大吕道长一类的修仙的“得道高人”产生了高山仰止的念头,一次提议被大义凛然否决,哪还敢提第二次呢。 看着吕大先生骂骂咧咧地翘着腿坐在只有两个孩子的学堂里,李铁小心翼翼开口:“吕先生,俺见城外逃难的流民里面有很多小孩子都是适龄,家里人也都想送孩子念书……” 吕大先生眼睛一亮:“好主意!明日就去贴告示,让他们把孩子送过来!” “可是,他们都没有太多的钱,交不起太多的学费……”李铁小声地提醒着。 “那……”吕大先生沉吟了一下,挥袖道:“蚊子再小也是肉。降低学费,多收几个孩子。不够的钱财,我去想办法。” 祝清风和荆从云正庆幸自己逃出了吕大先生自怨自艾的折磨,结果还是被吕大先生给盯上了:“你们两个小子,明日跟我进山!” “进山做什么?” “自然是找钱。明日卯时我们就出发!” 两个孩子顿时小脸蔫儿了,面如苦瓜,逗得门口跌跌撞撞走过来的李子明咯咯笑起来。 翌日清晨,夏末初秋的早上天刚亮,吕大先生就催促着两个孩子早起。为起个大早,吕大先生甚至没让荆从云回郡守府睡觉,毫不客气地让两个孩子挤一个床。荆从云性子憨厚淳朴,虽然出身高贵家教却更好,一点也不计较那张并不宽敞柔软的床要睡上两人。 这个决定却是苦坏了祝清风,刚开始都好好的,两个孩子躺着说了会子话,玩闹了会,一切都很融洽。但是到了后半夜,荆从云大约是睡大床睡习惯了,睡相极差,那胳膊腿随便一抬一压就把祝清风从酣睡中惊醒,祝清风简直是一宿未眠,最后困极了贴在墙上合眼睡了不知道有没有两个时辰。 看着精神奕奕充满好奇的荆从云和蔫儿了吧唧哈欠连天的祝清风,吕大先生狠狠地拍了几巴掌祝清风的后脑勺。 荆州城三面环山,依山傍水,风景秀美,且易守难攻。城外不远处就是绵延不绝的南岭山脉,祝清风遇着女魃的青阳山就是南岭山脉的一个小小分支。 天还甚早,附近进城赶早集卖菜的小贩却已经排队准备进城,队伍安静而有序。令两个孩子感叹了生活的不易。城外难民区还是静悄悄的,棚子在微熹的晨光中,竟有一种难辨的安心色彩,那些难民就在这晨光里,安心的酣睡着,仿若在自家熏软舒适的大床上。 出了城门,吕大先生就拿出一个奇怪的罗盘,祝清风眼尖瞧见并不是指南指北的司南,而是刻着很多天干地支和看不懂的符号,吕大先生低头寻思了半晌,辨明一个方向,带着众人走去。 他们一行三人爬上半山腰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出来。荆从云拉了拉祝清风的小手,祝清风回头望去,愕然地俯瞰着日光里的荆州城:柔和的阳光射在荆州城的城墙、路边大树的枝桠、居民屋顶的茅草上,视野所及的万物都披上了一层金黄的绒毛般的光芒,有道道炊烟袅袅升起,这天这地一刹那仿若从日光里逐渐从酣眠中苏醒。 两个孩子呆呆的看着,良久荆从云憨厚的笑道:“真像李姑姑刚才给我们摊的鸡蛋饼。” 祝清风听着这么怎么也算得上饱读诗书的郡守公子说出这么一句俗了吧唧的话,第一次没有嘲笑荆从云,而是狠狠地点了个头,不禁开始回想那金黄软香的早餐滋味。 两个孩子相视而笑,冷不防哎呦哎呦地叫了起来,原来是大吕先生每人赏了一巴掌,叫他们赶紧跟上。转过一个弯,一大两小的身影就消失在山道上,回首视线里也没有了荆州城,只余两个孩子打闹着的声音慢慢荡漾在夏末初秋的空气里。 十一回 妙不可言的鸟屎? 山路逐渐没入密林,路边的蕨类长得越发浓密,一行三人已经进入了人烟罕至的山区。 风景看腻了,就开始察觉**上的疲惫了。 “为什么连从云都能那么轻松,就我气喘吁吁?”祝清风把舌头都伸了出来,累得已跟狗相差无几。 荆从云望着无精打采的同伴,面带愧色:“我也不知道,进入这山里说不出的舒服,感觉身子都轻了好多。”没想到自己睡相那么差,真是对不住祝清风了。 健步如飞的吕大先生回首瞥了一眼,确定祝清风还未到极限:“这山里草木葱郁,木系灵气足。人家先天木系灵体,自然是如游鱼入水,飞鸟翔天。” 祝清风此刻尤恨这个什么先天木系灵体,为什么自己就没这么个好命?吕大先生又在他心上插了一把刀:“哪像你啊,又不中看又不中用。” 一行三人口上不停拌嘴脚下却一刻也没闲着,走得飞快。祝清风毕竟才是六岁孩童,逃难又伤了身体根基,全身早已汗水浸润,腿也酸麻不已,却凭着一口硬气,不叫不闹只是紧追其后。后来更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埋头赶路。 “吕先生,我们究竟是来做什么?”荆从云疑惑的开口,小脸在山里的灵气滋润下显得愈发晶莹,比着祝清风气喘如狗涨红的脸色,一个若是夜空皎皎之满月,另一个就是那皱巴巴的腌萝卜。 “找钱喽!” 山里有什么可以换钱的事物吗?荆从云很疑惑。看着大吕先生背上的神秘包袱,问道:“您背的是什么呀?” “酒。”大吕先生神秘一笑。 “就会装神弄鬼!”祝清风不屑的开口道,走着走着貌似到了一个身体的极限,而过了那道坎,反不觉得如先前那么累了,比如此刻他居然有力气开口说话。 …… 大吕先生时不时拿出那个灰不溜秋不起眼的罗盘,低头寻思掐算一会子,然后决定接下来的方向。他还沿途命荆从云和祝清风做些标记,以免迷路。 直到头顶的太阳升至最高,大吕先生才停了下来。 祝清风和荆从云瘫软在地,荆从云虽然仗着灵体之利轻快不少,但一个书呆子且是官家小少爷,平素不是练字就是习文,或者在书房里看书,出门也都是前簇后拥,马车代步,身体底子是极庸常的,不停的半日跋涉,到最后也累得如一滩烂泥。反倒祝清风逃难路上每日里不停行走,身体差了些,但是底子不错,一路上也没掉队。最后两个人不相伯仲,仆在地上,身体绵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这块地方是一片密林,大吕道人抬头望了望太阳,计算了下时辰,拿出罗盘计算方位,只见他身体极为诡异沿着一个轨迹行走,然后定住:“就是这里。” 他面前是一棵老树,树干枝杈与旁边的树并无甚不同,除了老了一些,长的歪了一些,树上瘤子多了一些。 大吕先生解开身后的包袱,拿出一小坛酒,打开塞子,飘出浓郁的香气来。 “咦,这是我们家珍存的汾酒。”荆从云鼻子很灵。 “哼!又是你顺手牵羊从人家那里偷出来的吧?”祝清风身体动弹不得,嘴巴却不饶人。 大吕先生极为厚脸皮,挥挥手:“嗜酒之人的事,算不得偷。” 把那小坛酒放在树下,吕大先生就带着不明所以的他们退出这片密林,寻了附近的山泉,喝点水吃点带来的干粮。 吃完饭,大吕先生沿着附近开始踱步。 “啊哈哈哈哈——”突然祝清风指着大吕先生毫不客气更毫无形象地咧嘴大笑起来,荆从云顺着祝清风手指望去,只见大吕先生的额头上一坨白白黄黄的粘稠状液体缓慢下滑,荆从云是个老实孩子:“大吕先生!鸟屎!” 大吕道人狼狈地拿袖子擦去,狠狠地瞪了祝清风两眼,正准备教训这不知尊师重教的小子,却“咦”地惊呼起来。 “真是意外之喜啊!我大吕道长就是运气好命好没办法啊!”大吕先生开始陶醉起来。 祝清风和荆从云都不知道被鸟拉了一身的大吕先生高兴个什么劲,但是见那为老不尊的老头眼睛一转盯着他们露出一个阴测测的微笑,心下暗道糟糕他们两个就知道坏事临门了。 指着山泉旁边不远处的一片小树,开始使唤他们:“去!把这附近这种鸟屎都给我收集回来!一滴也不许落下!” 鸟屎?!这么腌臜的东西这两个孩子是碰都不愿碰的。 “快去快去!能不能天天吃上肉就看你们能搜集到多少鸟屎了!别傻站着了!”两个光洁的小额头上都狠狠挨了一个爆栗。 迫于*威,他们不情不愿地月兑下外衫开始收集鸟屎,那片树林里地上满地都是,有新鲜热气腾腾的也有已经风干变硬的。 “这可都是肉啊酒啊龙虾啊樟茶鸭子啊……”嘴里念叨着各种食物的吕大先生,眼睛发光地看着恶心快吐的两个孩子衣服里面的鸟屎,“妙啊!妙啊!妙不可言哪!” 看着对着鸟的屎尿却满脸陶醉食欲更是显然大振的大吕先生,两个孩子顿觉得胃在翻滚刚喝的山泉水在咆哮。 最后两个孩子赤着小小的肚皮,捡了满满两衣服兜好的鸟屎。注视着他们丰硕的劳动成果,大吕先生眉开眼笑甚至夸了他们两句,而祝清风只是别过脸去:“今天晚饭我不想吃了。”荆从云满脸赞同,狠狠点了几个头。 鸟屎作战完成之后,两个孩子蔫了吧唧更是兴致缺缺,这就是他们的换钱之旅,不仅不好玩还很恶心。他们对鸟屎如何换到钱一事已经毫无好奇心,那新鲜秥腻的触感似乎仍萦绕手指而不去,那无孔不入的味道更是刻骨铭心,两个孩子一头扎进浅浅清澈的山泉水里,害怕洗不干净身体,更害怕的是这种经历的记忆如骨附蛆。 大吕道人抬头看了看天,笑眯眯地道:“走,回去看看我们的酒给我们换来什么好东西了?” 祝清风听到这句话眼皮抬都没抬,荆从云抬头望了望吕大先生,苦着一张小脸,什么也没说。 回到原来那片林子,奔到那棵老树下,原来那坛酒已然不见。树下地上却放着两段新鲜的木材,散发出淡淡的香味,闻之令人精神一振。 “香麝木!”荆从云惊呼出来。 香麝木是一种难得的木材,它天然散发着一种如兰如麝的香味,具有醒脑提神、精心宁气、养意安魂的功效。最重要的是它不仅稀少还生长的极为缓慢,往往生长在深山老林人迹罕至处,虽不及龙涎香和紫檀木珍贵少见,但市面上也是见得极少,因此珍贵,一斤百两白银左右,深受名媛贵妇喜爱。 这两段香麝木小臂粗细,足有十斤许,绝对够他们几个人一年开销,当然,前提是省着点花。 收起两段木材,荆从云眸子里亮晶晶的全是对大吕先生的景仰,那孺慕的眼神让这个无良老道颇为受用。 孩子不记仇,祝清风也兴奋地问道:“这是从哪里来,谁放在这里的?” 大吕先生四处打量一下,悄声指着远处某个地方,低声道:“莫声张,悄悄去望。” 六只眼睛齐射过去,只见远处山石后面隐约有一团黑色的影子,看起来倒像是人影。 “那人是谁啊?”祝清风竭力压低嗓音。 “它不是人。此为山都,”吊够了孩子的胃口,大吕先生捋捋胡子缓然道,“他也在打量我们,莫惊吓了它。” 荆从云用一种兴奋的语调说:“我知道我知道。以前我看《叙异记》上有云,山都,居住在山上,长得像人,也会说人话,但是远看看着模糊,近看就看不到了。拿酒放在树下,第二天可以来拿杉树交换。不过没想到今天不仅看到了山都,还换到了这么珍贵的香麝木。” 赞许地看了看荆从云,大吕道人笑道:“不错,世人原也有此类记载,不过真这样去做的人却少。山都此类都是山里精气所化,最是知恩图报,你拿得好酒来换,自然就能换得更加珍贵的东西。” “山都居无定所,你怎么知道放在这里就能找到它?” “此乃天机不可泄露。”大吕道人晃了晃自己手中那个罗盘,摇头晃脑。直恨得祝清风牙痒痒,不知不觉中祝清风终于月兑离了那段沉重的回忆影响,开始逐渐显露顽皮孩童的心性。 风打个旋儿,穿过山林。 十二回 小心被骗 虽然昨日走了一日山路,晚上还忙活到半宿,今早上又起了一个大早,但是祝清风实在是清风得意,心情爽快透顶。 看着祝清风两眼放空不知神游哪方物外,口里却不停“嘿嘿”“嘿嘿”地傻笑,荆从云七岁的人生已经无法解释理由,只能害怕地推推祝清风。 “你赶紧出去卖药吧,清风。卖不完今晚上你就吃不到饭啦!”荆从云好心地提醒着。 “嘿嘿”“嘿嘿”祝清风完全没听到。 看着怒气郁积的吕大先生的脸,李铁一家都默默吃饭,连小子明都乖乖的拿着调羹专心致志学习喝粥,荆从云心惊胆战,匆匆吃完饭,放下筷子:“我这就去卖香麝木。”一溜烟不见了人影。要知道,香麝木虽然珍贵,但是万一卖不掉的结局他也是承受不起啊。 “给我滚出去卖药去!卖不完别回来吃饭!”大门砰地一声关上,被一脚踹出门外的祝清风终于回过神来,听到这最后一句话前一刻还兀自甜美微笑的脸顿时如吃了最酸涩不堪的青梅子一般,皱成了一团。 大门后大吕道人的老脸忽然又冒出来,脸上神情诡异莫辨:“今日你与女人犯冲,小心被骗。” 那什么鸟粪碾成的碎末,也能当做金创药卖?还一两银子一瓶?看着满满一怀的青瓷瓶子,祝清风顿觉头大。他直接忽略了那句什么被骗的鬼话。 ————昨天晚上的情形是这样的:“大吕,你给我解释下什么叫做我的缘法不在你们道门?”祝清风气鼓鼓地瞪着吕大先生。他下山回来当天晚上就缠着要拜大吕为师,修仙求长生,但是大吕却拒绝了他。 那张猥琐的老脸上竟泛出神圣的色彩,祝清风从认识大吕始就没有见过他有正儿八经的样子,他更从未料想到那张极尽猥琐和为老不尊的五官居然也能够拼成肃然出尘的神情。 “清风,你修仙是为了什么?” 祝清风却哑然无语。自从第一次见到修仙者满天飞舞,他就想也如是威风凛凛一把。他近乎本能认为那扇大门背后是神奇的波澜壮阔的超乎一切常理的世界,但是他却从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打开它。但是,在现在的世界里生活,不也是挺好的么?水中的鱼儿会想到空气中摇摆生存么?蝙蝠会向往在日光下的慵懒滑翔么? “在做一件事情之前,你要问问自己,为什么要去做。”大吕眉眼间都是严肃。 “我想。”祝清风略微思考了下然后回答。 “我不会讲道理。但是我只是觉得,不是所有事情都有所以然的。我想修仙,我想去做。”祝清风腼腆而坚定地说,“我爹常教导我,有志者,事竟成。如果想做,就应该行动,自怨自艾是不对的。” 短暂的沉默,却如同最有分量的怀疑。 “妙!妙极!赤子之心,最为可贵!”大吕先生怔了一怔仰天哈哈大笑起来,眉眼和胡子一起抖动。 听得想法得到肯定,祝清风大喜:“那你就是同意了?师父在上,受小徒一拜!” “慢着。”大吕脸上显示出一种无可奈何出来,“你的人生注定是要踏入修仙此途的。但是,却不是现在。你的师父也不会是我。” “缘法自有天定,待时候到了,你自然会有师父,也自然会修仙。” “清风你记着,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法,强求不得。你和荆从云二人与贫道有缘,却都与我道门无缘。” “行了,赶紧把那些收集的鸟粪给我拿进来。我要制成药,明日你和荆从云去卖掉它!” 祝清风一脸惊愕看着翻脸会翻书还快,已经又是一副老流氓模样的大吕。 看的无望,祝清风失望地站起来不情不愿地去把那些味道“妙极”的鸟粪给拿进来,那副模样却让大吕心里一软:“你和荆从云虽然与我道门无缘,但是在缘法到来之前,可以跟我学点简单的东西。那导引术是一切法门的基础,你和荆从云一起练习吧。” 祝清风眼睛亮了亮,却仍然苦着脸。一声不吭地把那些干燥的鸟粪分拣出来,依照大吕吩咐研磨成粉末,装到青花瓷瓶里去。 李铁忙完学堂的事情也加入了阵营,两个人忙活了大半个晚上才把这些鸟粪忙活完。剩下不干的鸟粪等待晾晒风干后进行*作。看着李铁那黝黑面膛上的表情,祝清风就知晓他也被恶心得不轻。 临走的时候,祝清风被大吕道人叫住:“清风,再等三年。” 祝清风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命中注定三年后,你和从云会踏上修仙一途。”大吕道人给出了一个肯定的十分明晰的一点都不拐弯抹角的回应。看着那瞬间神采奕奕扑上来抱着自己作势欲啃的祝清风,大吕道人故态复萌,一脚踹了下去,口里骂着:“赶紧滚去睡觉!明天给我早起卖药去!卖不完不许回来吃饭!” ————“喂,上好的金疮药咧!包治各种跌打损伤,刀斧创口!药到见效!”祝清风打听了集市的位置,边走边沿街叫卖。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又一个时辰又半个时辰。没吃早饭的肚子已经响亮地鸣鼓了数次,而浑身没有一文钱并且没卖出去一瓶药的祝清风眼睛发着绿光对着街边的包子铺口水不止。 其实不能说祝清风的生意没有人光顾。 有大婶大妈大姐一类心软的人,看祝清风圆溜溜一双眼睛天真无邪,念他小小年纪出来挣生活不容易,心生恻隐,想友情支持下祝清风。 也有养在深闺的公子少爷向往刀光剑影的江湖,围上来想买一瓶回去研究研究揣摩揣摩。 还有一类闲杂人等,听他吆喝得卖力,被勾起了好奇心想一睹此药真面目。 这三类人中尤以第一种人居多,上来就上下其手这里捏一捏那里模一把,把祝清风当做阿猫阿狗一番。祝清风咬碎了银牙生生硬受,结果这三类人一听那个天杀的无良老道定的价格纷纷退而止步。一两银子一瓶,这可差不多是普通金疮药十倍的价格了。这不知道有用没用(看这卖药的不足七岁的小哥儿,众人心里纷纷觉得没用的几率大些),这价格简直是抢钱。一听价格,那抚模在头上身上的各种手爪纷纷撤走,还留下诸如“小孩子不知好歹”“乱开口要价”的恨恨话语。 今日莫非果然是与女人犯冲?祝清风不着调地想着。 “你的药管用吗?”一把女敕声女敕气的嗓音把祝清风从内心对某人的诅咒中拉回现实。 一个粉雕玉琢的女童立在祝清风旁边,这孩子身量比祝清风要高一些,但是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却是比三岁李子明还纯洁,不去管她白皙粉女敕的肉脸蛋,只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就像极了老鼠摇着尾巴讨要欢心幼女敕可怜的模样——老鼠是焦绿萝养的一只狗,又懒又馋就只知道撒娇。 “当然管用啦!岂止管用啊,简直是药到病除。不管什么跌打损伤刀伤剑口子的,保管你立马见效!”看着这孩子一身上好的丝绸,祝清风为了午饭着想开始胡吹海吹。 爹,我对不起你。为了生计所迫,祝清风把祝朗文整日介灌输的为人风骨问题品格问题统统抛在脑后。 “那我可不可以先试用后买呀?”孩子还是那副纯洁如同星光的模样。 “当然可以啦!真金不怕火炼!”祝清风心想,旁人试用我还怕,你这么一个笨兮兮的小姑娘我还搞不定? “太好啦!”那小姑娘大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拍着手道:“张管家!把这个哥哥带回去给航哥哥试药!” 看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几个男子,垂着手恭敬立在那女孩子身后,一个管家模样的男子低头称是。 祝清风出了一身冷汗,他脑子里突然蹦出大吕那张老脸:与女人犯冲,小心被骗! 十七回 尸傀与斗法 刚出正月,天黑得早,这晚车队停歇在官道旁一处简陋的驿站,马车停放在院子里,而四处都有人守夜把守。 “根据以往经验,都是晚上歇下时贼人动手的。”周航向大吕先生建议增强晚上巡逻。 大吕先生掏掏耳朵,绕着马车转了几圈,祝清风眼尖地发现大吕先生随手把竹签洒落在马车边的土地上,这次竹签比“聚土阵”更多,面积也更大,不起眼的竹签被趁着夜色布下,周航等人都未察觉大吕先生他又在布阵了。 大吕抬头看了会天,笑嘻嘻的说:“叫这些守车的人都回去睡觉吧。今天晚上要下雨,会被淋着的。” 镖师们大惊,但李仲十分强势地把他们都赶进屋子休息,顿时院子里空荡荡无一人,只余马车在空气里。李仲他可真相信大吕先生啊,荆从云和祝清风不由得感叹。 夜渐深了,无月的晚上分外安谧,只有风儿轻柔的拂过。驿站矮矮的墙上几团黑色突然浮出,只见这几团裹在黑布里严严实实不见面目的人影捏了几个奇怪的手势,低声念了几段咒语,带着淡淡黑晕的透明幕一般的东西慢慢出现扩大,并逐渐笼罩了整个驿站,驿站门口那只似乎察觉什么的雄伟狼狗,突然眼睛里流露出茫然,正要吠叫的口中发出几声咕噜,闭上眼睛昏睡过去。那些在房间里门后窗口紧张注视着院子里马车的镖师,突然感到一阵困意,然后不省人事。 整个驿站似乎都进入了深深的夜,无月的夜里,本来就是极适合酣睡的。片刻之后,墙头那几团黑影悄然无声息的跃进院子里。 用黑布裹得严严实实的黑影靠近了马车,然后几个人分工各自负责一个箱子,准备携箱子而去,事件的始作俑者心里叹了口气,果然不正面冲突的话,得手要容易得多。之前果然是太笨了。 正在黑影挟着箱子准备退去的时候,一团亮黄色的光芒猛然大作,瞬间形成了一个罩子,将这些黑影和箱子一并禁锢在内,黑影惊骇地挣扎着却无法冲出去。 “这就是卷灯阵。专门用来困住对方的。”大吕先生怡怡然走出,向身边的两个孩子解释道,“对付修魔者呢,最好尽量避免近身战。阵法就是最佳选择啦。” 一行三人逐渐靠近马车,“好臭。”荆从云皱着眉,那几团黑布裹身的人影散发着浓浓的臭味,闻之欲呕。 “这是尸臭!”祝清风逃难的时候对这种味道可算是刻骨铭心。 大吕先生皱起了眉:“你们退后些!这味道闻久了对身体不好。”他上前查看,那黑影在光幕里狞叫挣扎,他们散发着尸气试图侵蚀阵法的光幕,撞击使光幕一片波动但却毫无损伤。 大吕先生捏了几个手诀,喝声“开”,只见阵法开始变化,须知卷灯阵不仅能困人,也有攻击手段。只见光幕水一般扭动化作从地上生长的带倒刺的藤蔓,扭动着捆住每个黑影的足部腰部或脖颈,然后逐渐收缩。一个黑影挣扎挥舞着肢体,布料被倒刺划破,露出一段长着白毛干枯的手臂,这不是人!难道是一些成了精的僵尸?怪不得每次动手都在夜里呢! 那些黑影逐渐不再挣扎,失了神志,被藤蔓化成一团团尸气分解。电光火石之间,大吕道人暗叫一声不好,这也不是僵尸!这居然是尸傀! 糟糕!他忙回头看去,只见正看得津津有味的两个孩子身后不知何时立着一个也黑衣裹体的人,而他的手正掐着这两个孩子的脖颈,两个孩子呼吸困难,甚至没来得及开口示警。 “桀桀桀,”那团黑影低声开口,声音尖利而阴沉,“你这个老头儿倒有几分本事,居然能坏了我的尸傀!” 尸傀乃是用死去之人的尸体,祭炼成为人形兵器,没有意志,不怕伤痛,某种程度上算得上一种另类的修行者武器。高阶尸傀甚至如指臂使,金刚不坏,吐出的尸气能够消融一切事物。显然这几具僵尸只是被简单地祭炼了下,举手投足依然是僵尸的本性,导致大吕先生忽视了这一点。这几具僵尸被消散前一道轻微祭炼的痕迹引起了大吕先生注意,他才猛地意识到这是尸傀。 “轻些,你别掐死了那两个女圭女圭。”大吕柔声地提醒着。 那黑影一愣,却也松开了手指一些,让两个孩子能够呼吸,祝清风和荆从云忙大口吸入空气,却差点被熏死,这黑影身上的味道并不比那些白毛僵尸好闻多少。 “你既然是修魔者,为何瞄准了凡人的货物,每每抢劫?”大吕先生好整以暇,并不急着要回两个女圭女圭。 那黑影沉默了下:“我只是想要青砂珠。” “哦?你认为这小小长风镖局居然有疗伤圣物青砂珠?”大吕先生瞪大了眼睛,彷佛听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毫无形象地笑了起来。 “是平小南给这劳什子镖局的总镖头的。”那黑影也不以为忤,反而解释起来,“这个消息是千真万确的。” 又是平小南,为什么每次听到他都没有什么好事情,祝清风心里恨恨。 “你以为他们把青砂珠夹带在护镖的货物里?”大吕先生也严肃了些,听到“平小南”这个名字也令他严肃了很多。 “那是自然。我已找了长风镖局上上下下,都没有。”黑影居然很耐心地和大吕先生一问一答起来。 此时李仲昏昏沉沉冲下楼来,他毕竟曾经是修仙者,发现自己吸入了一点令人昏睡的毒气后,运功化解之后就急忙冲了下来,正看到场中对峙的一幕。 瞧得李仲也出现,那黑影柔声道:“我只是想要青砂珠,并无多害人命之意。前几次伤了你们几次,其实也无须如此。这两个孩子我先带走了,你们准备好青砂珠来换他们吧。” 说罢,黑影祭出一个物事,化作一团乌云,裹了三人准备飞遁。 “你想走,也得看看老道让不让你走啊。”大吕道人眼中精光一闪,懒洋洋开口道。 黑影惊骇地看着大吕道人祭起一个金灿灿的罗盘,祝清风看得仔细正是那个平素灰不溜秋的罗盘,此刻正破空而来变得像磨盘一样大小,浑身散发着澄净的灵气,祝清风感到了一种睁不开眼睛的威压,内心战栗,而黑影似是遭受到了极大地压力尖声道:“这是法宝!你居然隐藏了修为!” 那罗盘速度很快,击中了黑影左臂,他手一松,左手臂制住的荆从云就直直地从乌云上跌下去,大吕见状无奈,那圆溜溜的罗盘只得回转接住了半空中的荆从云。那团黑影趁机驾着乌云挟着祝清风而去。 “师叔,清风被掳走可怎么办?”李仲忧心忡忡。 “没事,这是他命里的劫难。”大吕道人毫不为意地说。 “你为什么不去追他们?为什么不去救清风?”荆从云缓过神来就高声质问大吕先生。 “唉唉,我都说了这是他命里的劫难。”大吕道人连声叹气,“明日中午他就会回来的。” “真的?”荆从云骇得苍白的小脸上挂着泪珠。 “自然是真的。我们就在这里等到明日中午。我一定给你个毫发无伤的祝清风。”大吕先生出奇地耐心哄着荆从云,“男儿有泪不轻弹,赶紧洗洗去睡吧。” 荆从云相信大吕先生,而李仲更是毫不怀疑,能和五行剑派赤霄峰上的广霓裳平起平坐的人,那可是修仙界的一流人物,境界或许都无法可想。 李仲以前做弟子的时候偶尔听师父师叔们提起过,问天道向来超然物外,从不插手正邪两派纠葛,而视修魔者如仇酋自诩“仙魔不两立”的诸大门派都无法向问天道施压。问天道虽然门下弟子甚少,每个弟子都不容小觑。 夜渐渐恢复了静谧,吕大先生靠着窗,望着阴云密布的天,怔怔出神。 “圣女,你说得对,看着命运的走向却无力改变,这需要残忍的勇气!”他喃喃自语道。 雨,将至未至。 十八回 一个故事一位少年 不知位于哪里的一处破庙。 庙宇破败,四处漏风,神龛里的神像是尊土地神像,那神像表皮的粉漆已月兑落的一块一块,而神像兀自翘着嘴角微笑。 天还很昏暗,什么都看不太清楚,祝清风转着大眼睛竭力看着一旁打坐疗伤的黑衣人。这半年以来,每日练习导引术,加上那粒未完全发挥功效的小转回元丹,他的身体、感官都较以前敏锐许多,夜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虽然黑衣人从大吕先生那里逃了出来,但是那个罗盘击中他的时候,祝清风清楚地听到了一声痛苦的闷哼,驾着那团乌云逃了没多远,黑衣人就按落云头进了这间破庙,把祝清风扔在地上,就开始盘坐吐纳起来。 “咳咳咳”,那黑衣人猛地弯腰吐出一大口污血,头罩滑下去露出一张苍白的脸,眼珠布满血丝,这种脸让祝清风想起家乡小镇随处可见的农民,一张平凡无奇的方脸,眉眼间带着几分憨厚朴实。而这样的一个人居然是修魔者,祝清风并没有被吕大先生灌输修魔者是肮脏卑劣且行径龌龊的思想,但是却也不喜其作为。 “好孩子,你怕不怕黑?”黑衣人吐纳完毕,声音柔和。 祝清风摇了摇头,在黑暗里那黑衣人脸上浮起一丝微笑。 “你叫甚么名字?多大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祝清风很喜欢黑衣人这样跟他说话,像街角那家卖包子的大叔,有着粗糙的面膛和满是面粉的双手,他如实回答。 “七岁啊。比我儿子要小上五岁呢。”黑衣人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自己的儿子如今应该是安全的吧?他七岁的时候又是怎么样的孩子呢?可惜他全然不知晓。 黑暗里沉默横亘着。 “大叔,你要不要紧?”为什么自己会想关心这个人呢,是因为他提起自己孩子的温柔么? 黑衣人疲惫地靠着柱子,闭着眼睛:“你真是个好孩子,你愿不愿意听大叔给你讲个故事?” 故事?谁的故事?又要讲给谁听?风吹过神龛,梁上簌簌地落下一阵尘土。 “从前,有个又胆小又怕事的仆人,他也不会办事更不会说话,老是得罪人,别人都叫他蠢东西。蠢东西每日都被别的高等仆役和管家欺负,连做粗活儿的小丫头都会对着他啐上一口。他老是吃不饱也穿不暖。” 只有他们家的小姐总是微笑着唤他的名字“安九”“安九”,小姐长的又美又温柔,小姐总是偷偷留碗冷饭给他,走到哪里都带着他。 后来有一天,安九被毒打了一顿扔出了大门,有人吐口水在他的脸上说“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觊觎小姐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 安九睁不开眼睛,因为眼睛里全是自己脸上头上的血。他想开口反驳那些人,他想告诉他们,他从来没想过要和小姐在一起,他从来就不敢有那般奢望。小姐就是他的天神,高高在九天之上,他只不过是滚爬在泥土里的臭虫。他从未想过要亵渎天神,甚至连喜欢,对于他而言,也是一种僭越。他只是想着每天能够听到小姐用温柔的声音叫一声“安九”罢了。 …… 后来,安九听到一个声音,问他:“你愿不愿意获得立于人之上的力量?” 安九心想,我愿意,我愿意。如果能获得立于人之上的力量,他就能够堂堂正正地站在小姐的面前了吧? 安九成为了一个修魔者,拥有了立于人之上的力量。后来他知道,原来即使获得了力量,他还是被瞧不起的。因为他是最令人唾弃不齿的修魔者。 他偷偷回了家乡,本意只是想悄悄地看一眼小姐。可是他看到小姐嫁了人,而那个纨绔子弟却日日眠花宿柳,百般冷落自己的妻子。他看不得小姐神伤憔悴,那温柔地唤着“安九”的小姐不应该是对月垂泪的怨女。 恰巧那时他修炼的功法反噬,他发了狂,清醒的时候他伏在小姐的身上做着最不齿的事情,他而小姐早已昏厥。地上是那家人的尸体,一共二十三具,血涂满了地板。他无法忍受这样的自己,从此再也没原谅过自己。 四年前他只是想在暗地见她最后一次,却听说那之后八个月她产下了一个男婴,然后就自尽身亡了。邻居们说她丈夫早已许久没碰过她,那孩子原是个野种。小姐爱惜孩子,诞下了他之后,寻了一对夫妇抚养,自己当晚就寻口井自杀了。 …… “我是安九。那是我的孩子。”黑暗里安九仍然闭着眼睛,眼角滴落一滴泪水,“她给他取名叫做祸儿。是一场灾祸的孩子。” “那安祸儿他现在在哪里?”祝清风觉得自己的嗓子都是干的。 安九睁开眼睛,微微一笑:“他现在很安全。他以后的人生也会很好。很好。一定会比我的好。” “啪啪”,有鼓掌声响起。 安九和祝清风悚然望去,一个人影缓慢从庙外走了进来:“真是个好故事!” 似意犹未尽,那个走来的少年微笑着叹气。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人,他身影颀长,面容俊俏。 他眯着眼睛,完美形状的眼眸却碎进了剑芒的凛冽。 他微微笑着,那无情的嘴角却弯起一个嘲笑的弧度。 他翩翩走来,若踩在柔软的云端惊不起一粒灰尘,却每一步都狠碾过人的心尖。 你觉得他应该是持着书卷倚着梅花疏朗出尘的才子,可他偏偏踩在尸体残肢上对你伸出沾满鲜血的双手。 你注视着他,仿若望着一个最纯洁慈爱悲悯的天神,在下一个瞬间,你却仿若看到了最狰狞最邪恶堕落的恶魔。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你怎会同时看到善良和邪恶集于一身?你怎么既认为一个人善良到无害,又畏惧他如蛇蝎? 看到他,祝清风觉得铺天盖地的血色和黑暗扑来,他喘不过来气。 “平小南!竟然是你!”安九面如死灰。 平小南,竟然是他!这个秀气而充满亲切意味的名字,竟然是这样一个人的。 安九绝望了,修仙界谁人不知平小南?这个名字惟一的作用就是让人联想到不寒而栗的杀戮。或许所有修仙者厌恶平小南的狠辣和嗜血,他们却不知,同为修魔者的人对平小南的可怖有着更加深刻的认知。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天空,明灭了天际,瞬间而逝。满天的乌云翻滚着,轰隆隆的传出闷沉的雷声,这第一声春雷,意味着谁的春天? 那个踏着雷电而来的少年,抬头望了望天,脸上的笑容愈发浓烈:“哦?要下雨了呢。” 安九突然咆哮起来,庙里突然扑出几团阴影奔向平小南,那阴影卷着浓重地化不开的尸气。 “哦?这才是你真正的尸傀吧?”平小南顿住身饶有兴味地打量着那几具更灵活的尸傀。平小南继续微笑着,模样天真而纯洁:“安九,你应该知道这些尸傀不够我看得吧?” “只要困住你片刻就够了。”安九吼道,那几团尸傀向立在中央的少年扑去,吐出浓绿色的烟雾。 安九毅然决然地拿出一个小瓶子,一口吞下里面所有的东西,然后身体开始巨变,不断有灰色的气体溢出身体,肌肉开始膨胀撑破了安九裹体的黑衣,安九像野兽一般痛苦的嘶叫出声,他的血管像条条虫子一样开始扭曲滚动,在祝清风的惊呼声中一个血淋淋的脑袋突然从安九的背后伸出,然后第二个第三个,一直长出了九个脑袋才停止,这九个脑袋第一个是一个面目狰狞的老人,第二个却是一条青绿色的蛇,第三个模样像是狗却长着鹿角,不一而足,这九个脑袋甚至还有一个不过**岁孩子的脸孔,那孩子一开口却流出青黄色的口涎,那小嘴里满是寸长的獠牙……这九个脑袋模样各不相同,却都是鲜血淋漓意外狰狞可怖。 十九回 一场梦罢几人活 “哦?九尸丹?你果然私入了黄泉宗的宝库。”被几个尸傀喷出的绿色毒烟包围的平小南仿若游园般惬意。 安九自己的脑袋发出低沉而嗜血的声音:“不错!” 另外九个脑袋同时发出了各类声音:“汪汪”的犬吠声,而蛇在嘶鸣,而老人则是嘶哑叫嚣着“杀了他!杀了他!”,那个**岁的孩童却咯咯咯咯地阴笑着,九个脑袋中间还有一朵妖异的花,*中间张开了血盆大口,一条足有两尺的鲜红鲜红的舌头来回甩动。还有一个整张脸上只有一只眼睛,那眼睛血红血红,此刻滴溜溜到处滚动。还有连种类都无法辨别的几种生物。 离祝清风最近他看得最清楚的是一颗恶鬼般的头,那颗头上只有一两根头发,却长着两根犄角,整张面皮是紫色,一双阴狠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祝清风,口里发出仿若来自地域的声音。祝清风狠狠咬了舌尖,令自己不被恐怖统摄。 安九身材变得异常高大壮硕,那十个脑袋在明灭闪电之中显现得如地狱深渊处的恶魔。 “这九尸丹的功效你可得小心哪,安九。一不小心就没命的。”平小南话语很温柔,仿若情人缱绻后的低声呢喃。 “落在你手里,我也不能活!”安九双眼血红,尖锐吼道。 “不玩了。”绿雾中的平小南貌似失去了耐心,不知道他如何做到,那片绿色的烟雾忽然间消失了干净,仿若从不曾出现过。而那些尸傀如同断了线的木偶一般跌倒在地上,已是支离破碎。小庙外的地上少年悠然般站着,手里把玩着一把淡淡莹润的扇子。 “法宝阎罗扇!”安九眼神一缩。而在他说话同时,另外九个头同时张开口吐出一团光团激射向平小南,九个光团颜色各异,或是一团散发着浓烈侵蚀味道的妖丹,或是一截长长柔软而长满倒刺的舌头,而那婴孩、狗、恶鬼和蛇的脑袋干脆直接直接张开了大口飞向平小南。庙外闪电不时划过天空,映的那些血淋淋的脑袋更是噩梦般恐怖。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都发生在尸傀倒下平小南身影刚出现的瞬间,按理说那正是平小南上下气不相接的瞬间,新一波攻击接踵而至,掌握的时机妙到毫巅。 面对那飞奔而来的九团光芒和几个形状各异的脑袋,平小南仿若在空气里嬉戏,只见他身影摇动,手里的扇子如蝴蝶在花间轻舞,光芒微微一颤,一截长长的舌头翻滚着跌入尘埃,粉雕玉琢的孩童脑袋被从中剖开,蛇被切成了若干段……只在几个呼吸间,那些攻击就被轻飘飘地化解了。 然而此时才是危险最大的时候,安九身上仅剩下两个头,一个脑袋上只长着一只眼睛,和另一个恶鬼般的脑袋,在平小南旋身击落九团光团落地的瞬间,安平带着剩下的两个脑袋飞身扑来,平小南抬首望去,那只生了一目的脑袋上血红的眼睛突然红芒大作,平小南的表情瞬间失神,而与此同时那恶鬼的脑袋突然变成了一柄三叉戟握在了安九的手里,趁着平小南失神的瞬间猛刺入平小南身体。 在电光闪石的瞬间,似乎已经分出胜负! 庙外的雷声才响了第三次,而平小南那个前一刻微笑着如同地狱爬上来的恶魔已经倒在了血泊里,三叉戟恶狠狠地在平小南血肉里搅动,然后拔出,带出一串血珠喷溅。少年那璀璨凛冽的眼睛逐渐放空失去了神采。他,终于死了。 安九重重地跪倒在地上,身体慢慢萎缩恢复成正常的模样,九尸丹具有巨大的副作用,原来中年男子模样的他,一瞬间皱纹蔓延,身材佝偻,白发苍苍,已然是个行将就土的老人了。 他检查了下自己的身体,发现生机已断绝,来日断然无多。然而他竟然杀死了平小南?这一生被欺压担惊受怕的他,最后终于反击成功了一次么? “好孩子,你还好么?”他突然记挂着旁边还有一个无辜的孩子。 祝清风很不好,他根本承受不了修仙者之间斗法泄露出来的气机,虽然他已经强壮了太多,但是一个凡人跟修仙者的力量简直是云泥之别。 “嘻嘻,你真是个善良的人呢。安九。”那恶魔般的声音如同在耳边低语。 祝清风和安九猛然看去,堂下哪里还有平小南的尸体,地上只是散落着安九自己的鲜血和支离破碎的另外九种生物的脑袋残片,人类的脑浆、花的汁液和不知名生物的血液,各种颜色的物体零落溅在地上,异常凄惨恐怖。 而平小南依然是微笑着如同一位赏花的少年,他立在破庙外的土地上,似乎从未踏出一步。在他肩膀上立着一只五彩的鸟儿,他身后闪电忽暗忽明。 “不可能!我明明杀死你了!”安九难以置信地怒吼道。 “嘻嘻,你这种祭炼尸傀整日与尸体打交道之人,浑身都是脏兮兮臭烘烘,我怎会愿意亲自与你动手?”平小南笑容甜美。 那鸟儿傲然的抖抖羽毛,啄了一口平小南的手臂。 安九面如死灰:“这是狂鸟?” 平小南仍是立在庙外,淡淡微笑:“你在黄泉宗里应该也是一个低级头目了,怎么连我的狂鸟都没听说过?” “掌管梦境的鸟,狂鸟……”安九喃喃自语道。 “哈哈哈哈——”安九放任自己的身体躺倒在地上:“可笑我还以为杀了你!可笑这只是一场梦!” 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梦? “其实我并不想杀你。”平小南略含遗憾的笑道,“你偷入黄泉宗藏宝库只是为了偷一株丹草给你那儿子续命,是也不是?” “你怎么会知道?”安九睁大了眼睛,“不错。我一年前找到他时,他病得奄奄一息。先天不足带来的病根,只有传说中能够改天换命洗精伐髓的丹草能做到。我花了三个月才找到偷入藏宝库的机会。” “哈哈哈,一想到我那祸儿已经能够继续活下去,比我活得更好,我就觉得我死了算什么?我只恨自己对不起他娘,恨自己对不起他。” 吐了一口血沫,安九恨恨道:“可恨黄泉宗一直追杀我,害得我东藏西躲。听说你送了颗青砂珠给长风镖局的李仲,我原以为它可以救祸儿,虽然祸儿用不着了,但现如今我也受了伤。人谁不惜命!我也没打算杀他们,尤其这孩子,和我们家祸儿长得好像。” 安九眼珠转过去看着祝清风,仔细打量着祝清风幼女敕的脸庞。他是想寻出自己的儿子模样吧? “你知道么?我本来是真不想杀你的。”平小南低低叹息。 “你不过是想救自己的孩子罢了,所以我派出的人都或轻或重地放过了你,不然你以为自己能够活到现在?” 安九倏地瞪大眼睛:“可是……我是叛了宗门……” “哼,叛教这种事情,算是什么罪过!”平小南撇了撇嘴,“若是不能做自己想做,要力量做什么?” 安九眼睛里面流出泪,这个男人,或许跟传闻中并不一样。 “你错在你不该招惹长风镖局的人。”平小南语气蓦地一低,杀气凛然,“李仲虽然本事低微,却是五行剑派的弃徒。你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于他,这才是我不能容忍之处。” 安九突然想起来了一个模糊的传闻,原来那竟是真的:“原来,你竟那么在乎五行剑派的那个女子!爱屋及乌于斯。” “平小南,你可知仙魔不两立。”安九说了两句,神色一顿转为黯然:“原来你也是个苦命人。” “我去了,这个孩子容他活下去吧。”安九最后看了眼祝清风。 “我这一生,终于用自己的力量保护了一次自己要维护的东西。”这是安九最后的一句话。 他微笑着去了。 大约他是不后悔的。他不曾后悔私入宗门藏宝库,也不曾悔恨亡命于此。 人生于他是苦短的吧,做普通凡人时被人欺凌,以为有了力量会不同,却更加被人鄙夷,骨肉零落。 如今他去了。 那梦里是不是有人会柔声唤他“安九”“安九”? 二十回 善恶存乎心 安九死了。 立在门口的平小南收起了微笑,那只五彩的狂鸟邀功地鸣了两声,展开翅膀飞进了少年手里的扇子,光芒一闪消失不见,隐约望见那扇子上多了一道工笔绘的五彩鸟儿。除了那鸟扇面上还绘着旁的图案,在祝清风看清楚之前扇子刷的被平小南合上。 “你为什么还没死呢?”平小南皱着眉问道。 他嫌弃地望了眼尸体鲜血满地的地面,吹了一口气,地面上风打个旋儿,霎时一切都湮灭成碎尘而去,破旧的土地庙也许许久都未曾有这般干净过了。 他终于迈步进来,脸上又带着那天真温暖的微笑。 无论是先前那可怖的地狱般的景象,还是梦鸟精神上幻觉的攻击,都不应该是个普通人类孩子所能承受的。 祝清风低头看了看自己白石的吊坠,那吊坠从一开始就散发着温润的光芒,一道道清凉的气流游走在他的身体里。大吕先生早已告诉他,这块石头名曰聚灵石,它可以缓慢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储存起来,佩戴有安神守护的作用。修仙者一般用来储存灵气,以防体力不支时能够快速回复拥有反击之力,乃是修仙者手中随处可见的一样东西。荆从云体内积聚的大量无法利用的木灵气,也被大吕先生抽出储存在里面。这吊坠平时带着也就是清凉醒脑,关键时刻却是起到了重要作用。 平小南伸手一捞,那吊坠已经到了他的手上。 霎时他神色大变:“这块石头,你从哪里来的?” 祝清风的心脏如同浸在冰水里般难受,然而这孩子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勇气,他生生咬着牙不吭声。 平小南怒哼一声,一只白净的手掌就按在了祝清风的脑袋上,正欲施展那搜魂之术,却突然踟蹰起来,凡是修仙者自己的物品都有那个人的烙印,这块聚灵石上明显可以感受到那个人的痕迹。这若是那人送与这孩子之物,伤了孩子神魂,那人会不会不高兴? 这念头一起,他就收回了手掌。而祝清风仍然怒视着他,完全不知自己已在鬼门关打了个回旋。 “瞧你似乎很厌恶我,这又是为何?”平小南收了自身的威压气息,祝清风好受了许多。 祝清风恨恨地道:“你完全可以不杀他的。安九大叔是个好人!” “哈哈哈”,平小南眼泪都笑得快落了下来,“众人皆知,黄泉宗里无好人。且不论他在黄泉宗里杀了多少无辜的凡人和修仙者。你也听到他杀了那安小姐夫家二十三口人,这也叫好人?他炼制的尸傀,每一个都是他杀死的修仙者,也没见得哪个是罪大恶极,这也是好人?” 祝清风哑然无语。也许,安九是个好父亲,但绝对称不上一个好人。 “那女魃姐姐呢?你是不是骗了女魃姐姐?”祝清风突然发难,想起女魃他心里又恨又思念。 平小南眼里闪过一缕精光:“你居然也认识女魃。” “你害死了女魃姐姐……你害的天下大旱,你害死我的爹爹娘亲,你害死了绿萝和焦大叔…你害的我们都无家可归,家破人亡……”祝清风心情激愤难以自抑,他似乎应该恨女魃,但是却恨不起来。而这仇恨,似乎终于找到了寄托和出口。 “女魃乃是火精,害天下大旱的人是女魃。”平小南毫无愧疚之意,“我见女魃可怜,赤水山底一只小小的火精居然害起了相思病,整日痴痴傻傻,心心念念都是见什么周无芒。我便好心让她去找周无芒。” “既然他不来,为什么她不能去找他呢?”山既然不过来,那我就过去。 “我问你,女魃见到周无芒了吗?” “即已见着,便是心愿满足。至于什么天下苍生,干我何事?”平小南傲然道。 这个冷血的人,他还关心什么?难道还有什么是他在乎的吗?祝清风颤抖着,却不知道如何反驳。 女魃想见周无芒,然后她见着了。在平小南的逻辑里面,这就够了。旁的都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平小南问他:“我不杀你。我且问你,你手里这块石头是谁给你的?” 祝清风于一夜之中经历了大恐怖大悲痛,他感觉到自己在模模糊糊地睡去:“五行剑派的叶青青送给我的。”他听到自己隐约中如是回答。 平小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他望着庙外不知何时落下的春雨,沙沙地击打在地面。如果说冬雨是肃杀的,秋雨是迷蒙的,夏雨是放肆的,那么春雨是安静而喜悦的。 细细斜斜的春雨在微熹的晨光中而至,腼腆而羞涩地唤着万事万物,春天到了。密密地雨水召唤着生命的气机。 今年开春的第一场春雨。在这个并无甚不同的黎明,姗姗而至。 祝清风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家的床上。 “咦,你醒啦?”守在床边的荆从云欢喜地跑出去叫来大吕先生和李铁一家。 小口啜着滚烫的药汁,祝清风听得荆从云慢慢地讲述着他不省人事后的事情。 第二天中午,昏睡的祝清风被一个少年放在了驿站的门口,据驿站的门房说,那个少年俊美无俦,像极了悲悯的菩萨。 既然事情得到解决,大吕先生就携着祝清风和荆从云告别了长风镖局。祝清风已经昏睡了三日。大吕先生料他必定今日醒转,故而从云一大早就跑来床边守着了。 喝完了药汁,和众人笑闹了一会,大吕先生过来询问祝清风那晚发生的事情。 当下祝清风毫不隐瞒,把所有的事情都讲述了一遍。 听到那九尸丹,荆从云吓得打了好几个冷战,大吕先生则道:“九尸丹,乃是魔门中甚为珍贵的灵药。据闻是用九种不同品种,或修行者或天地灵物精怪的尸体入药而成,服药人可以拥有那九具尸体本身的功力秘法片刻,在一盏茶时间里相当于同时十个人同进同退,功力的高低也与那九具尸体本身能力的高低有关系。这采用尸体入药的法子身为阴毒,很多修仙正门都十分不齿。没想到竟被你遇着一次。” “大吕先生,修魔者都是不好的么?”祝清风想了一下问道。安九和平小南二人带给他很多从未想过的震撼,祝朗文每日教导他善恶忠奸有别,但是一个念头慢慢浮现,也许所谓善恶好坏,站在别人的角度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一个救孩子的父亲是错的么?一个叛教的人是对的么?他记得平小南说,若是不能做自己所做,要力量何用?可是力量不是伸张正义,兼济天下的么? 大吕先生深深地看了一眼祝清风:“善恶之事,存乎于心。端看你怎么看。也许名门正派也有奸诈小人,但是修魔者中是否有君子之事,或许有,或许无,谁也没有定论。” “味道怎么样?”荆从云突然插过来,憨厚的脸上竟然也露出一点点狡猾的光芒。 “什么?”祝清风惊愕。 “我问你汤药味道怎么样。”荆从云退出房门前重复一遍,关门之前伸出脑袋笑道,“那就是我捡来的鸟屎制成的药呢。现在涨价了,要三两银子一瓶呢。” 祝清风顿觉得胃里一阵恶心,趴在床边一阵干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