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乐章》 第1章 《唐璜的回忆》 长久的耳鸣萦绕,元霄在深度的昏迷当中,涔涔的汗珠沿着额头滑落。 输液瓶中的液体,缓慢地爬到血管里。从手指尖开始慢慢苏醒,耳鸣的真实感逐渐加强,在耳边“嗡嗡”作响。一开始像是几只蜜蜂,过了会儿,变成了工厂的轰鸣,巨大嘈杂。 元霄猛地睁开眼。 “醒了醒了!他醒了!”一个眼尖的记者,发现了病房里的人动了,忽地惊叫起来。接着,一窝蜂的记者不听劝阻,疯狂涌入病房。 元霄望着周围一群张着嘴,根本听不见说话声音的外国人,有些不知所措。他的记忆,还停留在飞机上。他茫然地看着这些人,抬手摸了摸脸颊。 睡着的时候,白问霖似乎亲了他的脸。 一个话筒戳到他面前来,女记者用英文飞速地发问:“您作为729空难的幸存者,请问事实是否真的如同航司所说的那样,是天气突变导致……” 元霄终于听见了一点声音,却敏感地发现了不对劲。 记者还在大声质问,几个安保直接把人赶了出去,一个黑人护士愤怒地说:“病人才刚刚清醒,他需要休息!” “砰——”杂音被关在门外,元霄的耳鸣却加剧了,尖锐的鸣叫疼得他忍不住捂住耳朵。 几分钟后,进来了几个航空公司的负责人,其中有一位是华人,三十多岁的模样,很儒雅。他们给元霄道歉,语气诚恳:“骆先生,遇到飞行事故,首先是我们航司的失职,对天气预测有误,才间接导致了这场事故。我们愿意为此担负全部责任,会按照法律合理赔偿您的损失。” 元霄看了眼他们,又扫了眼现代化的高级病房,心里越来越沉,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今年是哪一年?” 几个负责人对视一眼:“呃……2019,骆先生,请问您需不需要……呃,做个核磁共振,检查一下脑部?” “不用了。”元霄闭上了眼。 他没想到,自己还能回来。 729空难——也就是他最开始飞往美国遇见的那一场飞行事故,令他穿越到了二十二年前,穿成了一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同名之人。 在那个平行时空,所有一切与骆元霄相关的人、事、物,统统不见了。他就那样生活了十一年,最终在零八年,因为心脏病手术的缘故,元霄在飞往美国的航班上……睡着了。 或许是睡梦中死亡,他一醒来,便回到了正确的时空,一切归位。 那个华人还帮元霄接通了他父母的电话,说:“在您昏迷的时候,我们联系到了您的家人,只是他们没有护照,不能来美国探望您。您打算多久回国呢?我们公司会在这段时间负责您的一切生活起居。” “再说吧。”元霄摇头,抬头问,“我昏迷多久了?今天是几号?” “今天是八月四号,从我们找到您算起,昏迷有两天了,事实上,您是729航班第一个醒来的……” “四号?完了完了!”元霄对这个日期的记忆太深了。他直接坐了起来,弯腰开始找鞋,“我的鞋呢?包呢?”航司的负责人赶紧打开崭新的名牌手提袋,从里面拿出一套新的衣服,是一套休闲正装。另一个华人把宅阅读和手机递给他:“您父母的电话接通了。” 元霄的父母,在视频里大哭,喊儿子的名字。元霄原本慌张的动作,一下就停住了,他有十一年、整整十一年没有听见过父母的声音了。 面对这一家人劫后余生的互诉衷肠,航司的几个负责人全都默契地关上病房门出去了。 “不用来看我了,爸、妈,我……”元霄不由自主地摸了下自己耳鸣不止的左耳,“我没事,真的没事,我身上什么伤都没有,我过一阵子就回来了。” “满满,你可别买他们航空的机票了!我跟你爸都不放心!换个安全点的,买头等舱!”满满是骆元霄的小名,他出生在元宵节,“满满”寓意“幸福美满、阖家团圆”。 “或者坐船回来吧?坐个邮轮,飞机太不安全了……” 元霄不客气地把输液吊针拽下来,几滴血溅到床单上。他一边换衣服一边说:“飞机失事是小概率事件,我既然奇迹生还了,那肯定不会那么倒霉遇上第二次的。” 电话那头尖叫:“不要立g!!!” 跟父母讲了一会儿电话,他忽然瞥见墙上的时钟。 ——下午六点十分。 快来不及了!他顾不上叙旧,从lv的盒子里拿出航司赔偿给他的鞋穿上,背上了自己那个历经空难却完好无损的宅阅读:“妈,手机是航司的人借给我的,我手机好像摔碎了,我得先把手机还给别人了。” 元霄从病房出去,外面已经清理干净了,一个媒体都没有。他把手机还给那位华人负责人后,对方看他一副要外出的模样,很不赞同:“骆先生,待会儿您还需要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我建议您不要出去。” “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我赶时间……”元霄根本不理会,大步迈了出去。 负责人追上来,塞给他一张名片:“如果有记者纠缠您,不要回答任何问题,我们会处理所有事情。” “谢谢。”元霄收下名片,几乎是用奔跑的速度,出了医院。 四十分钟后,出租车堵在了第五十九大街上。还有十分钟音乐会就开始了,元霄焦急地在阿姆的说唱里问司机:“还要多久?” 司机却耸了下肩,让他“easy”:“哥们儿,前面堵着呢,至少二十分钟。” 元霄头探出窗外,望着前面一望无垠的车流,又问:“卡内基大厅怎么走?” “前面五十七大街左转弯,那里有个马车观光,转弯后直走就到了,步行大概二十分钟。” 司机有浓浓的口音,说话像说唱。元霄就听见前面左转弯和“马车”这个关键词。忽地,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瞥见一只百无聊赖的高头大马——没有主人。而且不远处还有一个“horse carriage rides”的牌子,意味着可以租马。 元霄毫不犹豫付钱下车,一边跨越马路,一边从宅阅读侧袋掏出笔和便签,嘴咬下笔盖,飞快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及一句“我等下还马的时候会付钱的”。 把便签拍在便利店的玻璃门外,元霄一脚踩着马镫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他并未注意到,他刚把马骑走,后面便利店的门就开了。一个纽约骑警手里刚买的酸奶掉在地上,粘稠液体溅到皮靴上,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黑发年轻人把他的警马骑走了…… 两旁的风吹得很急,令元霄一度听不见任何声音。 这只马比他以前常骑的蒙古马要更高大,是阿拉伯血统。元霄父辈三代都是牧民,家里豢养了上百只羊和二十头马。他看了眼时间,抓着缰绳狂奔不止。 两分钟后,元霄发现有几个戴着蓝色头盔的男人,骑着同样品种的马在后面追自己。对方身穿靛蓝色制服,戴着同色头盔,嘴里大吼着什么,可元霄耳鸣太严重了。他怀疑是飞机失事的后遗症,只有一只耳朵能勉强听清人说话,也不清楚对方到底在说什么。 他骑马是一把好手,这是从小练就的本领。 元霄听见警车的声音时,已经到了卡内基大厅外面,他对自己做了什么一无所知。 下了马,他才注意到马脖子上挂着一个蓝黄相间的盾牌形徽章,上面印着“police departtment”字样,非常气派。 元霄没有细想,因为快赶不上了。把马拴在栏杆上,快速从背包里找到电子票,以最快速度检票、过安检。 已经是七点过五分了,然而大厅里还是静悄悄的,舞台上,管弦乐手在试音,人们翘首以盼地等待着。 他们议论纷纷:“大多都是炫技的,看来今天出现的应该是黑罗。” 每次他的演奏会上,总会有大量的声音,热烈地谈论这一次出现的会是“哪一个罗伊斯”,这是除去当晚曲目以外,最令人期待的重头戏。 这并不令人意外—— 一般而言,那些成名的音乐家身上都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气质与其独特的演奏风格——但阿尔伯特·罗伊斯身上却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一开始,他和汉堡交响乐团的首演一鸣惊人,国际乐坛评论界说他是:“横空出世的炫技狂魔,他的音乐一点感情都没有!干巴巴,无趣至极!” “只能说他是个钢琴天才,而不是音乐天才。” “他炫起技来,当今无人能及!” 可仍然有很多人,为他的迷人的触键而着迷,他能够弹奏最危险的跳跃,而不出任何差池。 以此成名后,忽然在一年后的一次演出,他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炫技,或者说,没有那么夸张了。 他两只手的手肘贴近身体,只用手指触键,那种触键方式轻而灵巧得让人叹绝,掠过一段长长的pianissimo音阶时,那轻如鸿毛般的手法,震惊了整个世界琴坛。然而这不是让人最吃惊的一点,有幸听了现场的人,无一不对他推崇之极,声称罗伊斯音乐中细腻的诗意,纯净得像初雪。 和以前那个气质像撒旦、演奏火花四溅的罗伊斯判若两人。 这场演出后,他才真正的声名远扬。 人们根据他的迥异的两种演奏风格,称呼他为“黑罗”或“白罗”。 元霄一边道歉,一边躬着腰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从地上捡起不知道谁掉的曲目单,借着舞台上的一点光,看了起来。 上半场是巴赫《b小调第二组曲》和李斯特《唐璜的回忆》,下半场则是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基辅大门》以及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 这时,大厅灯光倏地一暗,整个音乐厅都静了下来。 卡内基大厅的顶级环绕声音响传来一道女声,介绍今天的演出乐队纽约爱乐乐团,介绍指挥和钢琴家。紧跟着,舞台灯光被点亮,管弦乐队已然就绪,他们全员到齐,足有上百个乐手,都是顶尖的。 指挥席和钢琴凳上都是空的。 元霄知道阿尔伯特马上就要上来了,耳边却一阵长长的耳鸣,感觉心脏快要蹦出喉咙来了,汗水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下意识去摸口袋里的药瓶,却摸了个空。 过了几秒,指挥大师和罗伊斯一前一后从幕后走了上来,观众席掌声如鼓。尤其是看见最后出场的罗伊斯后,那鼓掌的声音简直要掀翻卡内基大厅的屋顶,震得元霄耳朵发鸣,他却丝毫不觉,单是目光怔怔地望着身着黑色西装,高大冷峻形如魔神的阿尔伯特,迈开长腿,大步流星地落座在斯坦威钢琴前。 他慢条斯理地脱下手套,那股气场瞬间席卷整个音乐厅,全场寂静! “是黑罗伊斯。”旁边有人激动地低语。 元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过于紧张的状态下,头脑却无比清晰,忽地想到了一件事。 那只马脖子上套着的盾牌徽章,是经常在电影里看见的——nypd,纽约警察局的警徽。 汗水打湿了后背,他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貌似,他是不是……抢了纽约骑警的……马? 第2章 《告别奏鸣曲》 元霄这会儿已经没工夫思考自己会不会因此坐牢了,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开了。 他的位置在中后,虽然不是什么好位置,可视野也不错,正对舞台中央的钢琴家。 他目光眺望着落在一袭黑色笔挺正装、宛如暴君的成熟男人身上。传闻他脾气非常不好,暴躁易怒又冷酷无情,还非常自大,有他的演出,便一切要以他为基准,他经常会在台上即兴改编原谱,弄得许多指挥和乐手们都跟不上他的节奏。可是碍于他的才华,谁都不敢说什么。 他太耀眼了,就坐在光的下面,饶是如此,也无法干预他身上那股冰冷的、不近人情的气息。 元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很难将他和记忆里,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少年时的阿尔伯特·罗伊斯,还不叫这个名字,他叫白问霖。他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幸,最后遇到了元霄。元霄把这个孩子带回了家。 那时的白问霖,和现在截然不同。他温柔、礼貌、总是在笑,像阳光、像天使。 可自钢琴声一响起,元霄就知道他没有变。他的触键、发声,干净到了灵魂里。节奏和力度坚定、安详而明智——完美到无可挑剔的技巧。不过,评论家是对的,他的技巧无可比拟,但缺少一种充沛的感情。 元霄记得他成名的那一次演奏,有位观众偷偷用手机录了音。 观众把录音发在社交平台上,糟糕的音质却在各大平台上疯传。因为大家误认为,这是李斯特本人用留声机录的《死之舞》,谣言越传越离谱,有好些人都信了这个鬼话,以为真的是李斯特本人的演奏——他高超的技巧征服了所有人。 上半场很快结束,白问霖弹完《唐璜的回忆》,出了大量的汗。他在掌声中站起身,陌生又熟悉的湛蓝眼眸扫过巨大的音乐厅。元霄几乎以为他看见了自己,但很显然,现场观众太多了。 元霄注视他走向后场,才收回目光,虚弱地向后一仰。他好些天滴水未进,一直靠输液续命。 他一面口干舌燥,一面膀胱发涨,正想出去上个卫生间,结果他还没起身,突然听见嘈杂的动静。他扭头一看,是一群穿蓝色警服、腰间佩枪的nypd。他们被现场的安保拦在外面了,不允许进入、扰乱音乐厅的秩序。 元霄赶紧躬腰躲着。 不用怀疑,这一定是来抓捕他的! 他生平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心里又害怕又不可思议,自己到底是有多倒霉,才会好巧不巧抢了纽约骑警的马? 一群警察在外面观察着整个大厅的观众,寻找着“罪犯”。 “他穿什么衣服?” “深蓝色的正装,背着黑色的宅阅读,黑色头发,是个亚裔。” 打眼望去,音乐厅里的男士,全部正装出席,除了黑色就是深蓝、宝蓝,该死的,这范围太大了! 元霄怕自己躬着腰的动作引起怀疑,最后还是坐直,不过他从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戴上了。 很快,下半场开始,外面的骚动完全止住了。 只是,音乐会是有时限的,上下场加起来一个多小时,众人似乎全部被罗伊斯震撼住了,偌大的卡内基大厅鸦雀无声,接着响起比开场时更热烈的鼓掌声,元霄拍了几下,就因为强烈的刺痛感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这样耳鸣过,左面的耳朵,除了嗡嗡耳鸣、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 众人看见罗伊斯和指挥都下了台,元霄的位置虽然远,但视野却不错,他能望见白问霖冷漠的面孔,脸上流了大量的汗,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他在喘息,神色却始终沉稳冷静。 最后一首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从第三分钟开始,他就开始淌汗。这首“拉三”被称为世界上最难演奏的曲子。有人说:“演奏一次‘拉三’,在体力上的付出等于‘铲十吨煤’。” 他现在肯定非常累,后背肯定全都被浸湿了,可是他的仪态仍然非常好,不会让任何人察觉到他的疲累。 元霄很早就告诉他,弹钢琴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所以从学钢琴伊始就让白问霖加强锻炼,每天给他加餐,晚上带他去跑步,他坐在车上,白问霖就沿着海滨大道夜跑。 当他望着眼前这个,在百科上据说身高一米九六的白问霖,心中既是骄傲的,又是复杂万千的。他有幸见证了这位定然会名垂千古的钢琴家的成长,看着他从比自己矮的个头,长到现在的身高体格。 但自己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不会有任何人记得他。 按照惯例,乐团和钢琴家还会返场。 果不其然,大概一分钟,他稍作休整,又上台了。 管弦乐团还在舞台上,但看他们的架势,似乎不准备演奏——返场曲目应当是一首钢琴独奏曲。 钢琴家低沉的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了句“silence”,侧过头做了个嘘的动作,接着,鼓掌声一瞬间全部停下,他的信号传达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太帅了。”有女观众忍不住很轻地尖叫。 全场安静后,他用一张黑色丝巾,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 “他在干什么?” “你们不知道吗?阿尔伯特最爱这样炫耀了,哪怕他蒙着眼,看不见琴键,他也绝不会弹错一个音,他的手指永远万无一失。” 这件事,许多人还是略有耳闻,听说他有时候会突发奇想,蒙上眼睛独奏,不过,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是为了炫耀想出来的新花样。有部分评论家认为:“他做个盲人挺好的,至少不会离谱的炫技。” 没有曲目单的情况下,倘若不是脍炙人口的曲目,很少有人能非常迅速地听出他弹的是什么。但这一首,大家立刻都听了出来,著名到无人不知。 肖邦《降e大调夜曲》。 白问霖很少弹奏肖邦,他喜欢巴赫和李斯特,尤其是巴赫。他十二岁就会背奏《十二平均律键盘曲集》,元霄第一次听他演奏这首《降e大调夜曲》,是有一年的春节,两个人脱了袜子躺在一起看电影《钢琴家》。 电影结束了,元霄看见窗外飘起小雪,花园里的喷泉池结了一层光洁的冰。他趴在窗台看了会儿,忽然站直,问:“问霖,你看那喷泉池,像个什么?” 白问霖靠在他身侧,端详几息,懒洋洋道:“蓝宝石。” 在皎洁月光下,那圆池像极了一枚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散发华贵的光辉,可元霄却摇头:“错。”他眼中放出光芒,“你觉不觉得,那水池现在就像个小型的滑冰场?” 白问霖从来都听他的话,温顺得像一只小羊羔,元霄说什么,他就是什么。 元霄翻找出偷偷藏起来的冰刀。两个人溜下去滑冰,结果刚踩上去,他就摔了,幸亏白问霖接住了他。冰层薄,两人一齐倒下去,冰面就碎裂了。 他们俩一起被零下温度的冰水浸了个透心凉,而白问霖的第一反应是抱着他起来。 那天晚上很晚了,这动静惊醒了全家人,元霄挨了一顿教训,白问霖承担起了责任:“是我的错,是我带他下楼的,冰刀也是我买的。” 元霄冻坏了,瑟瑟发抖地裹着被子盘腿坐在床上喝姜汤,白问霖给他弹电影里的音乐赔罪,还愿意为他弹奏贝多芬。天知道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过谱子,就在电影里听过,但他第一次就能背奏,那是一种强悍的记忆力与天赋,历史上只有那几个大名鼎鼎的神童可以做到。 因为那次让元霄生了一场病,一个月才好转,所以记得格外清楚。 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背后是整个寂静的管弦乐团,然而没有人发声,只有他手底下的钢琴在发出令人震撼的声音。 可惜的是,两首返场曲目加起来,也不到十分钟,灯光打亮,观众开始陆续退场。 元霄听见有人在说签售的事,立刻跟着挤了过去。因为罗伊斯没有签任何的经纪公司,所以市面上根本没有他的唱片,他从来不录这个。这一次签售的是他的黑胶唱片,全球限量五百套。卡内基音乐厅的这场演出,有两百套发售。 一群身着盛装的男士女士,为了一张黑胶唱片,此刻却毫无颜面可言地挤作一团。 元霄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杀出重围,才发现白问霖根本没有出现,是工作人员拿着签名后的唱片在售卖。元霄直接丢下美元,抢了一张唱片就跑。 终于挤了出去,元霄一回头,看见两个女人为了一张黑胶开始撕打。红着脸争论“是谁先拿到这张唱片的”“是谁先从兜里掏出美元的”。 他摇摇头,暗道可怕,把唱片揣进宅阅读里。 下一秒,元霄的双手就被拷住了。 “你被逮捕了。” 是两名穿着警服的nypd。 元霄不敢反抗,老老实实地在众目睽睽下被押走。卡内基大厅外,有闻风而动的媒体记者蜂拥前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破了什么惊天大案。 结果一看,警方怎么押着一个看起来最多十五六的未成年? 他被一把推进警车。 透过车窗,元霄听见一个女记者在夸张地介绍:“这是警方第四次在阿尔伯特·罗伊斯先生的演奏会上抓到罪犯了!这些颇有品味的罪犯中,有前华尔街大亨、有人称天使脸孔杀手的高智商罪犯……而今天抓获的罪犯,有消息称是729空难的幸存者。据说下午才醒来,是因为堵车赶不上演出,在第五十九大街上公然偷走纽约骑警的马……” 元霄羞愧地把脸埋在膝盖中央,不让摄像头拍到他,这实在太丢人了…… 他进了曼哈顿警察局。 这个东方人看起来像个未成年。浓眉大眼,脸颊粉嫩,仿佛还没有退净婴儿肥一般。警察怀疑地看了他很久,接着检查了他的宅阅读、护照,然后抬头看了眼东方人那天生显小的面孔。 手指点了点他护照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可思议:“你居然有十八岁?” 元霄第一次进警局,他双手被铐住,认罪态度很好:“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骑警的马……我会坐牢吗?” “可能会。” “如果坐牢,是会被判几年?在美国坐牢还是被遣返回国坐牢?我想回国坐牢可以吗……” “不可以。”不苟言笑的警察回答过后,又说了句,“你马术不错。”骑着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没有任何人能追上他,而且夸张的是,除了不小心撞飞一个垃圾桶以外,没有酿造任何的人为事故。 就这样,他被关押进了警局的临时牢房,牢房里还有几个看上去就不善的男人,他们纹身、光头,眼神轻挑又凶恶。 元霄这样的身高、体格,看起来简直像小猫咪一眼好欺负。 他开始假装听不懂英语,坐在铁窗旁,不理会任何人跟他说话的声音。只是坚持了没几分钟,元霄实在是太饿了,他感觉浑身无力,快要饿晕了。左耳的耳鸣减弱了许多,只是仍然听不见任何声音。 元霄忍不住了,问一位看起来最亲和的女警官:“请问什么时候开饭?” “晚饭饭点已经过了。” “那……那有什么吃的吗?我太饿了,我遇到了飞机失事,醒来就去看演奏会了,我已经快一周没有吃任何东西了。”他可怜地乞求道。这几天里,他全靠吊水续着命,今天发生的事,耗费了他太多的体力,他现在已经不行了。 女警露出了一丝同情之色,问他:“你有亲属在纽约吗?我可以帮你给他们打电话。” 元霄茫然地想了会儿。 他认识谁?他倒是有高中同学在美国留学的,可早就没了联系,现在他进了警局,父母还在国内,自然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免得他们为自己担惊受怕。 除此之外,他只认识一个人了。 元霄实在是饿疯了,他犹豫了下:“可以帮我联系……阿尔伯特·罗伊斯吗?” “那个钢琴家?”女警笑了,“你是他的粉丝。” “是……我是他的粉丝。” “你认识他吗?” 元霄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并不确定,罗伊斯会认识他吗?毕竟自己都死了这么多年……对方记不记得他还说不准。况且元霄清楚地知道,他穿越前后,是两个平行时空。或许……对方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自己这个人。 女警打趣地说道:“如果你有他的联系方式的话,我很乐意为你打一个电话。” 元霄心沉到了谷底,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袭上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旁边的罪犯都笑了:“小朋友说自己认识阿尔伯特·罗伊斯。”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那我还认识泰勒·斯威夫特呢!” 元霄没有理会,他叹了口气,把手揣在兜里。 ——他摸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 元霄掏出来一看,是一张名片,名字是史蒂文·李。 这是他在离开医院的时候,那个华人给他的。元霄原以为他是航司的人,但是看名片,对方是个律师,应该是航空公司的专属律师。他登时眼睛一亮,把名片递给女警:“可以打电话给他。” 二十分钟后,就住在曼哈顿的史蒂文·李,赶到了警察局。 他给饥饿到了极点的元霄在shake shack买了一个汉堡,警察检查过后,再递给铁窗内的元霄。元霄饿坏了,撕开包装就咬了一大口,汉堡里夹着大块丰富的牛肉,让人食欲激增,牛肉和沙拉的香味飘散。 元霄一口吃得太大,不得不艰难地咀嚼。就在这时,眼前忽然笼罩下一片阴影,一个小腿非常粗壮的纹身壮汉站在元霄面前:“小朋友,懂不懂规矩?” 元霄抬头看着他,两边的腮帮鼓了起来。 壮汉眼睛像一对铜铃似的,瞪着元霄,接着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汉堡:“老子今天一天,就吃了白面包!” 元霄愣住了,接着反应过来,伸出手去:“还给我。” “还给你?呸!”大汉直接朝汉堡吐了一口口水,接着大口咬起来。元霄饿得眼睛发红,到嘴的食物却被人抢走了,他慢慢站起来,却只到对方的下巴高。 他那股未成年的气质,使对方掉以轻心地大笑。 元霄眯起了眼睛,接着,一下跳起将壮汉扑在地上,上去就是双手合拢的一拳头:“老子可是内蒙的!抢我吃的!我艹。” 他双手虽说被铐住,可那股饿狠了的力气却不小,壮汉一懵,反应过来就用双腿把元霄反绞住,东、西方人的体格到底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元霄直接被压制住了,对方伸手来掐他的脖子,元霄却恶狠狠地咬了他的大拇指。 “啊——!!”对方惨叫起来。 “喂!干什么!” “不许动!” 听见动静的警察立刻开锁,在事件恶化前把两个罪犯给分开。 李律师原本都准备花钱把元霄保释出去了,结果又发生了恶性斗殴事件,在监狱里,斗殴是要关禁闭的,可是在警局,只能把元霄单独收押起来。 李律师无奈地说:“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把你捞出来的。”他怕的是,骆元霄在警局出个什么好歹,家属把责任推在他们航司身上。 “李律师,谢谢你。” “叫我史蒂文吧。” “好的史蒂文,谢谢你。”元霄太饿了,他靠着墙角躺下来,不知不觉就闭上了眼睛,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是饿晕了,还是睡着了。 在梦里,他好像回到了过去,一个温暖的午后,白问霖给他冲了一杯红茶,配上一小碟的曲奇饼,别墅里回荡着巴赫的赋格。 同一时间,演奏会结束后,白问霖拒绝了乐团总监请他常驻的邀请,和指挥告别,就坐上了自己的车。 他在曼哈顿恰巧有一所顶层公寓,所以无需住酒店。 车上正好放到一首贝多芬,而且还是《“告别”奏鸣曲》,白问霖拧着眉头说:“把音乐关了。” 司机知道他不喜欢贝多芬的音乐,便把音乐切换到了广播频道。广播里,正好在播放一则今天发生的新闻。 “729空难的幸存者,在前天被搜寻到,已经有几位幸存者安然无恙地醒来了。据悉,其中一位幸存者,在下午时分偷走了正在时代广场附近巡逻的纽约骑警的马,并且骑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晚上八点,曼哈顿分局在卡内基音乐厅抓获了该罪犯。” 女主播的声音道:“我想,他应该是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超级粉丝吧。” 广播里配合地响起男主播哈哈大笑的声音。 接着,新闻又转向了重点:729空难事件。 “这艘航班是从中国魔都飞往美国纽约的,出事地点就在美国境内,死亡人数七人、重伤一百二十人,目前,中国大使馆已经介入……” 后座的白问霖忽然睁开眼睛。 深夜,躺在地上睡觉的元霄,饿得醒了两次,他又累又困,提出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放一首贝多芬来听?” 值班的警察瞪他一眼:“你当警察局是什么地方?!” “要不然……柴可夫斯基也行啊……”他蜷缩着呢喃,“好饿啊……” 胃部因为饥饿紧紧缩成了一团,他的汉堡只吃了一口,随后警察给了他一杯水和一块小面包,并且不允许他吃外来的食物。 元霄狼吞虎咽地吃了,可那点食物根本不够。他觉得自己现在的饥饿程度,能吃下一整头烤全羊。 喝了一点水,元霄再度昏睡过去。 午夜时分,史蒂文还在曼哈顿警局坐着,他一直在打电话,并且观察着元霄的动态,看见对方睡着,他还体贴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递给这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朋友。 就在他准备结束今天这一切,明天再来警局时,曼哈顿警察局忽然进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穿一身得体的布雷泽西装,戴着礼帽和墨镜,气势强得惊人。 一开始,史蒂文和值班的警察,都没认出来这个冷得像一尊雕塑的男人是谁。 直到他拿出证件:“我来保释骆元霄。” 伴随低沉的男音,对方戴着手套的手指捏着签字笔,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警察看了眼护照上的姓名,这才一个激灵,盯着他遮挡了大半面容震惊道:“你是阿尔伯特·罗伊斯???” 对方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问:“他在哪里?”他身旁站着的律师代替他发言,拿出了一摞保释金和精神科的诊断书。 值班警察语无伦次地盯着他:“我的老天!他、他……在里面,好像睡着了。” 阿尔伯特·罗伊斯——估计全纽约没有人不认识这个名字。 最近他光临纽约演出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一票难求。像元霄这样从国外追随过来的粉丝,不在少数。不过到处张贴的海报都是他的侧影,他不喜欢让自己的照片出现在外面,主办方知道他脾气大,退而求其次,所以其实很少有人能一眼认出他的脸。 元霄半梦半醒的时候,听见了开锁的动静,牢房门从外面被打开了,他已经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只能隐约地看见,一个人出现在了逆光处。 他弯下腰来,把自己拦腰抱了起来,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 他被抱进了一个温暖的空间,车里弥漫着安静的贝多芬,并非他最喜爱的月光,而是另一首《“告别”奏鸣曲》的第三乐章。元霄幻梦之间,似乎意识到了这个人是谁,他嗅到一股雪茄的味道,伸手去抓,抓着了一条领带。 白问霖被他抓着,微微俯首。 他听见元霄呢喃了句什么。 俯身认真去听,却猝不及防被咬住了耳朵:“烤……烤全羊……” 司机刚上车就看见了这一幕,他汗毛倒竖,以为罗伊斯先生会大发雷霆,因为对方非常、非常讨厌有人碰他。没想到罗伊斯先生竟然没有立刻推开,起码愣了有十秒钟,才捏着他的下巴,把耳朵从元霄的嘴里弄出来。 耳朵上还是湿润的,滴着口水,他也没有去擦,只是低头注视着他,注视这张魂牵梦萦的脸。 车厢里,《“告别”奏鸣曲》还在不断回荡。 第3章 《爱之忧伤》 元霄一醒来,就对上了一双非常熟悉的眼睛,深邃得好似海上的风暴,因为睫毛浓长的缘故,垂下眼时的目光便会显得尤为专注深情,尤其是他笑的时候,日月为之失色。元霄甚至有一瞬间以为,自己又又又穿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同。 白问霖那张混血面孔,因为常年冷若冰霜,没有一丝笑容,他身上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从阳光暖男,变成了吸血贵族。 元霄离开的时候,这孩子已经被他的超级富豪爹找到了,想接他回家,他不肯。是因为自己的岌岌可危的心脏问题,两人才会坐上罗伊斯家的私人飞机。 可他就在那架飞机上“睡着了”,醒来就回到了未来。元霄心想,在白问霖看来,自己定然是死了。那时候白问霖才十八岁,可现在他已经快三十了……已经是快十二年的时光过去。 太陌生了。 面对眼前这个男人,说不怕肯定是假的,那种看偶像的距离感压在他心底。元霄完全没有做好准备,他不知所措,一句“问霖”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心里有太多的疑问,白问霖怎么找到他的?他把自己从警局接了出来,是不是代表他认出了自己? 犹豫间,元霄这才发觉,自己似乎是躺在白问霖的腿上的。他睫毛颤了颤——现在装睡还来得及吗? 眼睛刚闭上,嘴旁就多了一块小饼干,这种喂食方式太熟悉了,元霄甚至连思考都没有,就张开嘴把饼干叼住,接着愣住。 对上白问霖泛起波澜的眼眸,他嘴唇抿了起来。 因为心脏病的缘故,在上一段生命里的最后一年,他双目突然失明。元霄完全丧失生活能力,他找不到家里的电梯,哪怕找到了楼梯,也会因为看不清台阶而摔倒,彻底成了一个废人,连吃饭都要人喂、洗澡也要人帮助。 所以白问霖在亲生父亲忽然出现的时候,才会那么抗拒,因为他觉得元霄不能离开他,他也不能离开元霄。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元霄是极讨厌这种感觉的,为什么不问他?不说话让他怎么办。不知不觉间,他把饼干吃完了。 “还要吗?”白问霖注视着他。 “……要。”元霄匆匆对上他的目光,就有些不敢再看,追在屁股后头叫哥哥的孩子长大了、成熟了,变成了那个从耳机里接触到的大钢琴家,他的声音透着遥不可及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显得太陌生了。 小饼干放到嘴边,元霄两三口吃完,注意到自己是在车上,车子还在行驶。而白问霖就那么沉默不语地一个接着一个地喂他饼干,豪华车厢里除了咀嚼的声音,就只剩下呼吸声了。 这种静默维持了许久。 “眼睛好了吗?”他低沉的嗓音道。 元霄呆了一秒,声音很低地“嗯”了声。他上一个身体瞎了,现在回来了,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白问霖便又不说话了,单是注视着他。元霄回望进他的眼睛,可是那双幽深的眼眸中,是他不能捉摸的情绪,好似酝酿着什么不可说的秘密。他知道白问霖心思深,但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当初好好的阳光少年,怎么如今变得这般深沉了? 他不免想到了白问霖的副人格。 两个人格的性格天差地别,眼前的白问霖让他心生陌生、距离。但如果是阿尔,那肯定会好得多,他只会扑上来抱着自己在床上滚上一圈,像只小狗——在元霄这里,白问霖和阿尔是两个人,也是同一个人。 白问霖对上他的目光,心里刺了一下:“你在看谁?” 元霄还未回答,白问霖就道:“他吗?”这让元霄莫名有种无地自容的心虚感,也不知道白问霖是什么时候知道他双重人格这件事的,他一直隐瞒得很好,临死也嘴严。元霄硬着头皮问:“崽……他怎么样了?” 白问霖的面容显得更冷:“很少出来。” 元霄应了一声,正打算坐起身,就被白问霖摁住肩膀,元霄这个内蒙大汉立刻被他摁回原位,后脑勺重重撞在他的腿上。 “别动,马上到了。”白问霖道。 “去哪?”他又从白问霖身上闻到了那股雪茄的味道,很浓烈。 “吃烤全羊。” 元霄:“……” “我不吃那个,别……你让我吃点别的吧。”他很少吃羊肉。 白问霖俯首:“你说梦话的时候,咬着我的耳朵说你要吃烤全羊,我就在纽约找了一个内蒙的厨师。” “我不吃不吃,”元霄羞愧地说,“我肯定是太饿了,我说梦话不能信的,你把饼干给我吧,别喂了。” 白问霖把一盒海苔味饼干全给他了,这是刚从警局出来时,在便利店买的。白问霖甚至还记得他的口味。 吃了一顿中餐后,元霄被白问霖领回了他的顶层公寓。白问霖没有问他更多的问题,把自己的睡衣拿出来给他穿:“还洗澡吗?” 这间公寓在曼哈顿的黄金位置,顶楼,拥有巨大的落地窗,能俯瞰整个纽约城。 那张床是很冷淡的灰色调,看着松软舒适。元霄哪怕再累再困,也不可能脏兮兮的爬上白问霖的床睡觉。 “洗。”他拿着睡衣钻进浴室,一进去就震惊了。 里面好大,还有个大泳池!很大的那种!甚至有spa用的按摩床,各种奢华精油铺张地堆在柜子里,墙上挂着名画,元霄犹豫地心想……应该是真画吧?挂在浴室里,也太糟蹋了。 他出来时,白问霖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看书,他鼻梁上架着一个很薄的眼镜,让他看起来像贵族一般儒雅。房间有许多盏昏暗的筒灯,沙发旁的落地灯是暖黄的光,温暖地映照在他英挺的侧脸上,使得他的棕发变成柔软的金色,影子在地毯上被拖长。 他似乎看得很认真,可如果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他一页也没有翻动过。 元霄太困倦了,身体已经坚持不住了,他穿着白问霖宽大的睡衣,有些无措地坐在床尾凳上:“你……不睡吗?” 他摇头:“看书。” “可是已经四点了。” 他惜字如金:“你睡。” “那我……”元霄站起,“我睡沙发。” “睡床。”白问霖把书放下,走到床边,看了他一眼。 元霄只知他十八岁是什么样的性格,现在这个,他根本一点不了解,只知道罗伊斯的脾气非常不好……元霄爬进被窝里,白问霖就站在床旁。他的手慢慢地放下来,指尖在元霄脸颊上停住,镜片藏不住他眼中那股压抑的、近乎疯狂的情绪。 这动作似乎勾起了元霄的回忆,分明是不久前发生的事,可是时光却穿越了这么长的时间,一眨眼就是十几年。 它把少年变成了不可企及的男人,变成了高高在上、望尘莫及的罗伊斯。而自己呢,表面上倒是一如往昔。 他疲倦地闭上眼,嘴唇无声动了动。 白问霖听见了,那是在叫自己的名字。 天知道他有多克制,有多克制才能控制住,不去拥抱他、不去亲吻他。 元霄睡得很沉,不知道白问霖一直没有睡觉,就在旁边贪婪地看着他,听他的呼吸声,不舍得眨眼,怕一眨眼,就好像许多年前一样,他一睡着,就没了呼吸。 遮光窗帘完美地遮挡住了外面的日出到日落,这期间,元霄一直是沉睡,醒来反应了许久,才想起来之前的一切。他发现天还是黑的,一看时钟,是凌晨五点。 白问霖就坐在旁边看着他,手心里攥着一块表。 他揉了下眼睛:“我才睡了一个小时?怎么感觉睡了很久样子,肯定是因为你的床太软了……年纪轻轻睡这么软的床,对脊椎不好的。” 刚起床,元霄说话不免回到过去的状态,说完才意识到哪里不对。 面前这个白问霖,不是以前那个他了。 白问霖双手合拢放在桌上:“你睡了二十五个小时。”他也看了二十五个小时,没有阖眼,他每天是必须练琴的,可是怕吵到元霄睡觉,所以也没练。 元宵有些听不清他说话,不由自主用右耳侧对着他:“你睡觉了吗?” “睡了。” 元霄看见他眼睛有些红,胡子也没有刮,有些颓然的模样,和前天在舞台上看见的整洁的钢琴家不太一样。 白问霖站起来:“我给你做早饭,吃什么?” 元霄光脚落地:“我来吧,你去练琴。”白问霖的手,可是全世界最值钱的手,被国际乐坛喻为“被神吻过的手指”,以前他给自己泡红茶也就算了,现在这个……元霄怎么敢。那双手……他也想亲一下。 他不太会用白问霖的高新厨房,试了半天发现是声控的,把蛋打上去,说要几分熟就几分熟,还会提醒你翻面。 “这厨房好听话。”他好奇地研究了好一会儿。 五六点的纽约上空,薄晓渐渐出现在天边。 白问霖在日出里,弹了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一乐章,在低声部中加以对位处理,然后发展成第四部赋格,接着是《“悲怆”奏鸣曲》的第二乐章,继而又转换成克莱斯勒《爱之忧伤》,到最后,又回到了贝多芬,完全是即兴的,简直绝了! 而他弹的这些,都是元霄的挚爱。因为天赋不够,他练习一首曲子需要很长的时间,这些再加上几首,就是元宵全部能背奏的曲目了。白问霖是个从来不弹贝多芬的钢琴家,全世界都知道他从不弹贝多芬,也不会听——他只在特定的时候,才会弹。 比如和元宵吵架的时候,想哄他开心,弹贝多芬就是绝招。 音乐似乎变成了另一种语言,在慢慢变得金黄的日出下,流进了元霄的心底。 两人面对面坐在餐桌前吃早餐,元霄忽然来了句:“你怎么认出我的?” “新闻。” “……我上电视了?”元霄一脸的绝望。 “嗯。” 元霄说:“你就看新闻,就能认出我?” 白问霖又点了下头,注视他:“不会忘的。”或许元霄记不得了,他常常说一些奇怪的话,快死的时候,让白问霖带他去呼伦贝尔,说那是他的家乡。 元霄又问:“那你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哪里见到的吗?” “记得,”白问霖叉开完美的溏心蛋,抬起头,“爱玛医院。” 元霄:“!!!” 他不由自主侧着右耳:“……你居然记得那一回。”他显然不太相信,那时候白问霖才八岁大,而且仅是一面之缘。 那是他穿越到二十二年前的第一天。 元霄从头讲起:“729空难,就是我乘坐的航班。实际上,不是航空公司所说的天气突变,是因为流星雨,机翼被陨石砸中了……” 1997年,香港爱玛医院。 “宋院长外甥,听说去美国给心脏配型失败,在回国的飞机上就昏迷了。” “……就是里面那个?”两个护士在虚掩的病房门外小声八卦。 “对,就是他!大概是受了刺激,脑子坏了!非说自己不是骆少爷,说什么……2019年来的。” 护士有些唏嘘。 骆元霄是爱玛医院院长的外甥。骆家是大富豪,骆元霄是骆家当家的——骆董事长的独子,患先天性心脏病。 病房里,包含院长在内,十几个专家对元霄会诊结束,依次走出病房。看他们神色,似乎病人情况并不好。 专家走了,只有院长,也就是“骆元霄”的舅舅留了下来。 他坐在病床旁低叹:“满满,你爸妈在过来的路上了,见了他们,你肯定能恢复一点。” 满满也是骆少爷的小名。 元霄阖着眼皮,已经没力气再次重申他认错人了。 他差不多已经搞清楚了情况。 方才医生问他:“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是哪一年?” 元霄当时刚刚清醒,脑海里还回荡着飞机上,那场火光冲天的流星雨。陨石砸在机翼上,燃起大火,飞机坠毁了。 他以为自己获救了,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老实回答过后,医生用蹩脚的普通话纠正他:“这还没到二十一世纪呢,现在是1997年。” 医生:“记得自己是谁吗?记得自己多少岁吗?” “我叫骆元霄,十八岁。” 医生:“这个对了,你还认为自己是未来来的吗?” 元霄那时第一次体验到心脏病发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在努力强调自己不是他们口中那个大少爷时,发了病。 “我真的不是……”元霄心里充满解释不通的火气。这一急,他立刻感觉一阵钻心地疼,全身力气瞬间被抽走,脸色煞白,捂着心脏倒在病床上。 “满满!”宋院长当即按下护士铃,迅速从一个小药瓶倒出几颗药,喂进他的嘴里。 吞了药和水,元霄才慢慢感觉心脏放松下来,他生平第一次体验到命悬一线的感觉。 “跟你说了,凡事不能着急,要学会调节。”宋院长眉眼染上忧愁。 令人叹息的是,骆元霄本来就活不长了,他从一出生就被确诊活不过十八,所以才这么着急地带他去美国配型。可是因为血型太稀有,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都以为他命不久矣了。 可方才检查身体,又查出来他其实没那么糟,还能活上几年。 元霄对着崭新的1997年和自己糟糕得一塌糊涂的身体状况,发了很久的呆。半晌,他想不出个所以然,也没把之前宋院长的话记在心上,穿上鞋,兀自走出病房。 爱玛医院的住院部大楼有七层楼高,六楼是行政部,七楼则是vip病房,这些病房是给某些特殊人士准备的。 元霄在走廊也没见到护士,就从楼梯间下楼。他不敢走快了,现在身体太虚弱,能清晰地感觉到,这的确不是他原本的身体。他一边下楼一边喘,似乎特别地累。而以前,他从不会这样。 他幼时在草原生活,喝羊奶长大,壮实到不行。 慢慢走到一楼,刚到大堂,就撞见几个医护人员推着医疗车飞快冲进来,用粤语喊:“让一让、让一让!” 元霄避让过去,忽地瞥见一个踮着脚在窗口取药的孩子。她头发微鬈,皮肤雪白,眼睛湛蓝。那么漂亮,一看便知是混血儿。 香港有很多的漂亮孩子。 她取了药出来,左顾右盼仿佛不知往哪走,模样洁白纯净,像极了元霄最喜爱的小羊羔。 在草原上生活,他唯一的朋友就是羊群。 再一晃眼,小羊羔就消失了。 他抬步朝外走去。 变故就在他刚出去时突然发生——他眼前一花,瞥见有什么庞然大物从上落了下来。 只听“咚”——沉闷一声巨响。 医院门口,最是人来人往,此刻都不约而同地寂静了几秒钟,元霄脸上热热的,像是什么溅到了他脸上。一颗陀螺旋转到他的脚边,徐徐停驻。 他盯着脚边的尸体,大脑一片空白,耳边骤然传来尖叫、以及嚎啕大哭。 元霄看见身旁的小孩。满怀的药品散落一地,只见她睁大眼睛,被吓坏了,呆呆注视着地上的尸体。 他没有思考,直接捂住那孩子的眼睛。感觉到手心一股湿意,元霄声音微微颤抖:“别看。” 元霄伸手抹去不小心滴在大理石吧台上的咖啡,好像那是一滴赭石色的眼泪,说:“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你,我就心想,你肯定吓坏了,不能让你看见这么可怕的……”他抬头看去,白问霖的头发没有以前那么长了,鬈发剪得挺短,露出和幼时相似、但是绝不会让人错认性别的深邃轮廓,浓眉下是一双深刻的湛蓝眼眸,在阳光下,显得澄澈、同时又深沉。 他也再也不是元霄心中的“小羊羔”了。 “第二次呢?”白问霖问。 “第二次?”元霄露出“大家都知道啊”的神情,“三年后,我在青岛的琴行注意到你,你就趴在玻璃窗上。但我还是没有认出来,是……不小心看见你在街头指挥,我才恍然大悟。” 他做了个指挥家的动作。那是网传的阿尔伯特秘笈—— 当时的情形仿佛就在眼前。人来人往的转角水果店外,小男孩的双手在空气中挥动,他站在风里,紧紧闭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 这在其他人眼中,定然是觉得这小孩奇怪,闭着眼睛挥个什么呢。可却让元霄眼睛一缩。 他听说过这个训练方法。 阿尔伯特·罗伊斯为数不多的采访里,他自己提起往事:“我小时候不练琴,那时候我会去外面,去人多的地方,学习卡拉扬、小泽征尔那样指挥。没有任何乐器演奏出的声音,那是大自然的交响。” 采访他的记者笑:“听起来是个好办法,不过不为什么不练琴呢?” 他说:“家里没有钢琴。” 记者哈哈大笑,当他幽默。 谁不知道啊,阿尔伯特·威廉·罗伊斯的老爸,是福布斯富豪。 元霄那时候才吃惊地注意到,那张脸庞固然漂亮惊艳,可也能瞧出高贵的英气来——他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白问霖搅动着马克杯里的咖啡,肯定地说:“你是我的粉丝。” 元霄:“……” 两个人的氛围缓和不少,昨天那种让元霄莫名其妙紧张的感觉好像消散了些。这或许是因为,撒旦般冷酷的男神,跟他说了不少话,依稀带着从前的感觉,才让他放松许多。 听见白问霖直白的话,他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耳朵红了:“是啊,我是你的粉丝……很忠实的那种,任何一个喜欢音乐的人,都会喜欢你的。”他怕白问霖误会自己别有用心才接近他,讪讪地解释,“但我当时……只是因为喜欢你,而你喜欢钢琴,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天才不管,才会……” “我知道的。”元霄是什么人,朝夕相处那么久,白问霖怎么可能不清楚。那句“因为喜欢你”,让他忽地一笑,只是笑容非常地淡,如果不是一直看着他,元霄可能都不会发现……他好像笑了一下。 那种让冬雪消融的温暖感觉,瞬间回来了。 元霄喝了口咖啡,听见白问霖说:“你喜欢我,所以你还买了我的黑胶。” 他手一抖,咖啡差点泼了:“……” “你宅阅读的拉链坏了,里面东西掉了出来。”白问霖目光直直看着他,“你才十八岁,还在读大学。” “嗯……” 元霄的大学,是国内一所排名靠前的电影学院,他考的是录音系,电影录音专业,专为电影、动画或电视剧做配乐。那些仿佛很久很久以前的记忆,渐渐回溯。 白问霖像是忍了很久,终于控制不住了,他抬手,轻轻抚摸对方的脸颊,一点一点,仔细描绘他的五官。元霄有些不适应,刚一想躲,就听见白问霖说:“别动。”他的拇指像弹一串超弱音般,轻如羽毛地抚过他的眉眼。他做这个动作时,眼睛里有复杂的情绪。 接着,他一把将面前的餐具拂开,越过吧台,略一俯首。 元霄屏住呼吸,仰头注视他。 白问霖弯着腰,小心翼翼地把侧脸贴在他的心口,他昨天就想这么做了,想去听他的心跳。 元霄僵直身体不敢动,以前白问霖也经常会这样,听听他的心脏还好不好。但以前是以前啊……现在差别可大了。他连呼吸都停了。 白问霖听了一会儿,双臂深深地把他拥住,像从前那样把呼吸埋在他的颈窝,闭着眼说:“……元霄,你答应我。这一次你不能再离开我了。你继续学琴吧,你想读哪个学校?我给你写推荐信,柯蒂斯?还是茱莉亚,不……他们只收未成年,伊斯曼呢?”他敲定,略一起身,“就伊斯曼吧,那是最好的。” 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似乎完全倒转过来了,元霄忍不住心想,这难道就是孩子长大后的感觉吗?而白问霖嘴里这些单是听见名字、就让人欣喜若狂的顶级院校名称,却激不起元霄的任何有关“高兴”的情绪。 “我……不能学了。”他声音有些迟疑,抬头望着脸庞映在清晨日光下,整个人好像在发光的白问霖。 “我好像……听不见了。”他指了指自己的左耳,又对着他笑了一下。 第4章 《哥德堡变奏曲》 医生说:“飞机失事,那么大的动静,只有一只耳朵听不见已经很幸运了。有恢复的可能性,可以先戴一段时间的助听器,先干预,过段时间如果没有好转,考虑植入人工耳蜗吧。” 验配了助听器,元霄刚戴上就有些受不了,声音太杂了,很……奇怪,在安静的地方还好,但是一旦到人多的地方,那种被机械放大的声音传到他的神经里,让他很不适应,头疼。 医生说要适应一段时间,得学会去接受助听器带给他的声音世界。 白问霖紧张地问他感觉,元霄说:“和以前区别不大。”他尽量乐观地去想,最多以后不能做钢琴家,他本来也不是这块料——倒也不是说不能弹琴了。 而且这玩意儿挺高科技,戴上完全隐形,外观看不出来,还能调音量。 他捂住自己的右耳,调了一下音量,让白问霖:“你说句话我听听。” 白问霖凑过去,轻声唤他的名字:“能听见吗?”他怕元霄听不见,凑得很近,可是声音放得很轻很轻。元霄感觉有些奇妙,点头:“能听见的。”他不由庆幸,还好科技发达,这要是换成十几年前…… “能听见就好。”白问霖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眼中有种近乎温柔的感觉,以一种小心翼翼在保护对方的神色。 司机一脸的活见鬼。 罗伊斯少爷是个很单纯而“专情”的人,只对钢琴专情。 他的生命里,好像除了钢琴,就什么也不剩了。他自律,但偶尔喝闷酒、抽非常大量的雪茄,性格反复无常。他从不对外收学生,也不喜欢开公开演奏会,他每年最多开十场公开性的演出,其中包括每年一次的来自白宫的演奏邀请、来自英国皇室的邀请、以及贝尔维尤宫的邀请…… 罗伊斯老爷给这个儿子说了不少皇家的亲事:“比阿特里斯公主喜欢你,海伦娜公主也喜欢你,你喜欢哪个?” 然而罗伊斯少爷对娶一位皇家公主,没有丝毫的兴趣,美人们在他眼里,不敌钢琴的万分之一。司机听说,罗伊斯少爷心中,似乎只有一位已经故去多年的人。 元霄适应了几天,基本上可以适应助听器了,他用白问霖的电脑搜了一下有关他上一段人生的事。他穿越后,成为一个富家大少,骆少爷的父亲骆董事长是个极有钱的人,元霄死的时候,骆董的公司在国外上市了。他一搜,果然搜出来了不少的信息,其中包括家庭信息。骆董的妻子、孩子……百科上说,骆董只有一个十五岁大的儿子,在英国读高中。 根据这位富二代在社交平台上晒出的照片,元霄认出来,这应该是骆董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他的“弟弟”。 查不到自己存在的痕迹,元霄也搞不清楚状况。 毕竟,按照他的理解,两段人生是在两个平行时空发生的,现在他穿越回来了,按理说……骆董事长一家不该存在的。 元霄没有头绪。 快要回国了,他却不敢跟白问霖说,因为对方每天都给他弹贝多芬,仿佛要把这十二年的量都弹给他听,他的贝多芬里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述的感情,和以前不一样。 晚上,白问霖从泳池上岸,脱下泳帽和泳镜,他只着一条泳裤,上身赤`裸。元霄躺在他的按摩浴缸里,舒服得快睡着了,这时,平静的水面忽然轻轻一晃。元霄睁眼,白问霖穿着黑色泳裤坐了下来。 他有些不自在,感觉自己血液里那一半内蒙血统受到了日耳曼族的挑战,尴尬地用手遮住腿:“……你干什么?” 白问霖也躺下来,手臂和他的手臂贴在一起:“以前我们也经常这样。” “……没有吧?” 白问霖侧头看着他,一双蓝眸令人深陷:“你什么都看不见,都是我抱你进浴缸的,你洗完澡就叫我,我把你抱到床上。” 元霄黑线都出来了:“那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算了。”他并不跟白问霖计较这些,他们之间的陌生虽然消弭了一些,可他还是不能完全地把现在这个白问霖,当成十八岁的他来看待。 肯定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白问霖打开液晶电视:“看视频吗?” 元宵“唔”了声。他泡得浑身发软,身体不可控地互相碰触。 音响中,轻快的《哥德堡变奏曲》忽地响起,元霄蓦地瞥见熟悉的视频画面,倏然睁大眼睛:“这些视频你还留着?”元霄以为按照他的性格,会把这些黑历史全部关进小黑屋。 白问霖应了一声。不仅留着,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得感谢于元霄的小癖好。 那时候元霄刚刚和年少的白问霖相熟。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个dv机,用三脚架固定着,立在钢琴旁,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录像,电池备了一整盒。他人就坐在钢琴旁边,有时候还会把dv机从三脚架上取下来,手持着拍摄,尤其对准他的手指和脸,录了大量的特写。 一边录一边感慨:“这是艺术。” 那时候他的想法倒是简单,等白问霖以后成名,这些都是非常珍贵的资料。 白问霖起初疑惑,元霄说:“等以后你成为大钢琴家后,这些视频回忆起来,不是很有意思?” “我不会成为钢琴家的。” 元霄很认真地道:“你是天才,像莫扎特和圣-桑那样的天才,你注定是要登上顶峰的。” 白问霖摇摇头,似乎对做钢琴家没有半分兴趣,喜欢不代表一定要做这行。 这段视频,元霄还记得时间,应该是白问霖十五岁的事。 白问霖在那个年纪,已经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元霄敢保证,如果让那些大师发现他,定会会争抢着收他为徒的。 白问霖当时喜欢练习一些非常非常难的曲目,李斯特的十二首超技练习曲,他听一遍就会。那些让普通钢琴家都敬而远之的音乐,他从来不会出错,让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有三只手。 这些曲目对于只学了三年的学生,无疑是非常难的,绝对超纲!手练废掉都不可能流畅地弹下来。可白问霖练起钢琴来太固执了,他为了练好技巧,把元霄买给他的存钱罐抠开。每练习一遍,他就拿出一块硬币放在一旁,直到存钱罐空了为止。 而且他能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什么也不干,只练左手技巧,只因为他觉得自己左手不如右手那么灵巧,触键发声不够完美。 让元霄颇有些头疼的,是白问霖乱加装饰音、做自以为是的改编的毛病。 他弹奏一首练习曲,第一遍绝对完整无误,像是已经练习过很多遍那样流畅准确,一个错音也不会有,只是如果让他弹第二遍,就会大量“出错”。 或者说,他在第二遍,就不看谱了,反而会肆意地加一些装饰音,做出改编。元霄是个录音系学生,他其实很反感胡乱改编古典乐这件事,可这是白问霖未来风格养成的重要一环。他委婉地说:“是不是加的有点多?” 白问霖就会适当地减少一些炫技的华彩,转而问他:“这样听起来,是不是更好?” 元霄点头,无论怎么听,白问霖的演奏都是流畅的、清澄的,犹如落在丝绒上的珍珠。 他心说,你和书里的李斯特有一样的毛病,幸好我是知道未来的,否则一定不敢让你这么放肆下去。 午饭后,两人继续学钢琴,元霄一天最多只能弹三个多小时,再多就会对心脏有负荷,没事干的时候,他就爬上阁楼,写一点乱七八糟的曲子,或是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喝茶,折腾一台手提摄像机。 听白问霖的演奏,绝对是一种享受。待他成名,这可是再有钱都没法享受的事。毕竟能有殊荣邀请他来家里演奏的,除了白宫就只有皇室了。 桌上煮着茶叶,元霄下楼给白问霖做了一杯热可可端上来,还有两块巧克力甜甜圈,是厨师烤的。 “问霖,休息一下吧,吃点东西?” 白问霖看向甜甜圈,眉头似乎不着痕迹地拧了一下,接着站起来把甜甜圈端开,放在旁边:“我等会儿吃,哥哥,你来帮我看看这一段和弦。” 他翻开谱子,指着某一段五线谱。 元霄凑过去一看,居然是《哥德堡变奏曲》,这玩意儿他练过,命都去了半条。巴赫丧心病狂地在低音线只有32个音的基础上,坚持了三十次精彩绝伦的变奏。 元霄只看一眼那段和弦,就有些头皮发麻,这是二十八变奏,主要针对颤音的练习。 他有些不自信:“那……要我……弹给你听吗?” 白问霖正有此意,让出琴凳,站在旁边。 元霄便把外套脱下,坐在琴凳三分一的位置,他先是拿起琴谱端详了片刻,再扭头看白问霖。 白问霖已经比他高了,少年没少锻炼,微微挽起的袖子露出他结实的小臂肌肉,此刻正低头注视着他。两人对视过后,元霄咳了一声,开始不靠谱的“示范”。 他试着把那段颤音弹了一遍,因为太难,而且从没练过,对谱不熟悉所以错了几次。接着,他又来了两遍,嘴里很低地哼唱——这是他的小习惯,没人的时候会哼得大声些,有人时则会闭嘴,但因为跟白问霖熟悉了,不免控制不住。 这首变奏全曲不过一分钟左右, 几遍过后,自我感觉好像没什么错误,他才轻声问一旁的白问霖:“我没弹错吧?” 白问霖心说错了,但是却轻嗯了声,说:“应该没有弹错。” 元霄自知技术不到家,如果给他时间,他也可以练得准确无误。但是像白问霖那样听一遍就能弹的人实在太少,元霄羞愧难当:“你来吧,我就算了。”他正欲起身,却被白问霖一把按住肩膀:“我们一起。” 两人坐在一起,元霄用低音部,白问霖用高音部。 他在元霄错的地方,故意又错了一次,然后扭头问元霄:“这里我是不是错了?” 元霄微微起身看了眼谱子,轻轻点头:“好像是错了,唔……应该是这样的。”他起抬手。 白问霖侧头看他专注地示范,发出很微弱、以为没人能听见的哼唱声,忍不住无声地笑了,眼睛微微弯起来。 看到这里,白问霖又笑了,这是很令他开心的回忆。每一次看都会笑,随即着就是铺天盖地的孤独袭来,因为总是他一个人看,能陪他回忆的人,早就不在了。 他的音乐得到了无数人赏识,可最初的那个却不见了。 元霄当时没有注意过这些细节。原来他离dv机那么近,近得连哼唱的声音被清晰地录制了下来。他脸色一下爆红,仿佛被人窥见了很隐私的秘密:“古尔德也有这个习惯,你为什么要笑!” “我不是笑这个。”他深邃冰冷的眉眼完全融化了下来,低下头。 元霄忽然看见他露出这么温柔的神态,心底涌起奇异的感觉。曾经他对阿尔伯特·罗伊斯的了解,来源于百科、来源于杂志、新闻。无论从任何地方了解到的信息,这都是一个从来不笑的大魔头。他太冷酷了,和他合作的乐团都是既兴奋又恐惧。 “听说罗伊斯比指挥还可怕,他拿起总谱就能弹,我们管弦演奏的时候,要是哪里出错了,他立刻就会听出来,比指挥反应还快,一秒锁定,转头就瞪你!” “他只会自己弹得像个天使,可是只要一问他问题,他就会非常暴躁,他每一次的要求都不一样,也不喜欢按照谱子来,而且反正什么都是他说了算,太善变了……” 这就是元霄听说的那些。 可他知道,少年时的白问霖,绝不是这副模样,他彬彬有礼,从来不会凶人…… 他温柔的脸庞压下来时,元霄脸不知不觉红了,没人能抗拒和男神亲密接触,即使这是他一手拉扯大的孩子,可感觉到底是不一样的。现在这个白问霖身上,有他熟悉的东西,也有让他很陌生的地方。他磕巴道:“那、那你在笑什么?” “我笑是因为……”他垂下眼睛,嘴唇贴着元霄的脸颊,声音传入他戴着助听器的左耳:“因为你啊,我的小王子。” 第5章 《小夜曲》 元霄瞬间无地自容,心说不叫我哥哥了我认了,毕竟现在这状况他也不好意思这么要求,白问霖比他高比他壮还比他年龄大,但小王子是什么称呼…… 他迅速站起来,一边跨出浴缸,一边穿上浴袍道:“我差不多了,你还要继续吗?” 白问霖说不了,跟着站起来:“我去冲一下。” 元霄出去前,看见他脱了泳裤,修长结实的腿迈进了淋浴间,他背肌练得相当完美,不输运动员的倒三角身材。 他没有多看,转身出去了,但心中难免感叹上帝的不公,他把所有最出色的一切都赐给了白问霖,这是个完美无缺的男人。 取下助听器,元霄躺在床上。不一会儿,白问霖出来了,从另一侧上了床。他留了一盏灯,元霄怕黑,他知道。 元霄还是感觉不太对,往边缘挪了挪。前两天他就提过了,说自己睡沙发去,白问霖不许,看着元霄的目光显露出几分低落:“我想睁开眼就能看见你,好不好?” 这话瞬间感动了元霄,心中那点别扭和坚持瞬间喂了狗。死这么多年了,白问霖居然还记着他的好,可见自己没有白疼他! 好在床够大,互相也不会碰到。 说起来,他们也不是没有同床共枕过。白问霖十四岁那年,失去了最后的亲人。元霄就把他带回了家。 但是……喜欢钻他被窝,喜欢抱着他、依赖他的那个孩子,不是白问霖,准确来说,不是他这个人格,而是另一个人格。至于白问霖……他是个独立的孩子,从来不会主动要抱,他温柔又礼貌,聪明绝顶,谁都喜欢这样的孩子。 清晨,元霄起床,戴上助听器,听见白问霖在跑步机上讲电话。 “回绝白宫,我下个月不会去。” 他戴着蓝牙耳机,微微喘着气:“不行,今年我都不会公开演出。” “不是手的问题,没有受伤。” “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暂时不用回绝。” 他背心被汗水打湿,勾勒出肌肉的轮廓:“伦敦那边的也推了……我知道他们前年就约了,推到明年去吧。” 他收到的邀请实在太多,可他公开演出的名额非常少,虽说世界上不止他一个优秀的钢琴家,可他的确能称得上是现今最好的、最年轻的,同时更是最受欢迎的——他拥有一张好莱坞巨星的脸。 他演出非常少的原因,是因为商业化的演出太多,反而会干预弹奏的纯净。这个道理很多钢琴家都懂得,可他们和白问霖不同的一点是,他们大多签了唱片公司、经纪公司,公司会为他们安排各种演出,这是根本没办法推拒的。不过,和不同的管弦乐团、不同的指挥家合作交锋,也是一种很好的训练方式,但不宜多。 元霄听他讲话简直像做梦一样。 白问霖发现了他,暂停了跑步机:“回聊。” 他挂了电话:“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醒了就起来了。”他可能是因为要回国了,有些不舍,很珍惜和白问霖相处的时光。 他感觉自己还没睡醒:“你刚刚是不是……拒绝了白宫?还是我听错了?” 白问霖走过来:“我不喜欢特朗普。” 元霄:“……” 他身材高大,站在元霄面前完全是俯视的姿势:“总统先生显然也不太能够欣赏我。”白宫邀请他,不过是惯例罢了,去年特朗普听他弹巴赫的时候打了个哈欠,他就记上了。 元霄接了杯热水,震惊地抬头道:“你这就不去了?” 他下意识地喝水,白问霖已经来不及阻止:“小心,烫!” 元霄登时被烫得低头就把水吐回了杯子里,立刻转头冲向卫生间用凉水冲。 “我看看起泡没有,疼吗?” “有点火辣辣的……” 白问霖捏住他的下巴:“舌头伸出来。” 元霄有点尴尬:“没事没事,我吃点维b。” “那是治溃疡的。”他认真地说,“伸出来我看看。” 元霄只好把舌头伸出来一小截,脸有点红,含糊不清地说:“那你回绝白宫,特朗普会不会在推特上骂你……” “可能会吧,唔……”他微微俯首,专注地瞧了瞧,目光很深,“还好没有起泡,下次喝水不要那么急,你不是第一次被烫到舌头了,笨蛋。” 元霄:“……” 白问霖练了会儿琴,让他过来:“我们四手连弹。” 元霄简直诚惶诚恐:“可是我的耳朵……” “元霄,过来。” 元霄不得已坐在他旁边。琴凳不是很长,两个男人得挤着坐。白问霖说:“你只是一只耳朵暂时听不见了,不代表永远都会这样,你会好起来的。” 元霄点点头:“弹什么?” 白问霖绅士地道:“你来开头。” 这里的琴谱他都不太熟。而元霄娴熟到可以背谱弹奏的,十根手指都能数的完。思虑片刻,他把手放了上来。 元霄童年是在草原度过的。他刚到汉族来读书,有些格格不入,同学说他野蛮,在学校打架后,老师叫来家长,认为他有多动症。 为了让他安静一些,这才送他去学钢琴。 那时候他八岁,老师很严格,居然老古板地学习克莱门蒂的那一套,往学生的手背上放硬币,不允许他弹琴的时候把硬币弄掉,弄掉就要重来。因为喜欢,他练习刻苦,后来更是考上了一所不错的音乐院校,足以证明他还是有一定的天赋的。而且在少年白问霖身边耳目濡染了那么多年,总该有些长进。 他刚落下第一个音,白问霖立刻识别出,迅速跟上来。 舒伯特的《小夜曲》。 这是元霄最最熟悉的一首,当年他在琴行看见外面趴着个棕发碧眼的漂亮小孩,就是弹的这首。白问霖喜欢改节奏,但为了迁就元霄,他很乐意完全跟着他的调子来。 可是,元霄似乎因为听力受损的问题,完全失去了那种灵巧感,他也意识到了问题,弹了几个乐句就停了下来:“我好像……我不行的。” 听力损伤的问题不是最大的,最大的问题是、这影响了他的心理,他打心眼里觉得自己不行了,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弹奏,因为非常在意,所以越发觉得自己的音乐很刺耳。 “元霄,是你教会我温柔。”白问霖把手放过去,放在他的手背上,“我这样带着你弹好么?像以前那样,你不用怕,你弹右手,我弹左手。”他握着元霄的右手,不由分说地弹出一个个音,“我们就这样弹,你来踩踏板好吗。” 元霄完全不知拒绝,心底压着苦涩,只能跟随着白问霖。 温柔的钢琴声弥漫过窗户,像流水那般,悠扬地漫过时代广场。 这种弹琴的方式,虽说没有自己的半分功劳,却让元霄非常高兴,而且白问霖显然也是乐在其中。这一天,时光仿佛回溯到了多年前的一个下午,那时元霄已经失明,白问霖在音乐上的造诣早就到了他得仰望的地步。 元霄坐在琴前,以一个非常教科书式的姿态。可他根本看不见,他心灰意冷,不敢碰琴,因为一碰就是乱糟糟的音。白问霖很温柔耐心,他会从背后拥住他,两只手放在他的手背上,告诉他哪个音在那里,就这么弹奏下去。他的手指,在白问霖的操控下,发出不可思议的美妙声音。 很长一段时间,元霄都是这样度过的,尽管失明,可他的进步却比看得见的时候要大得多。 他看不见,却听得见,完全调动听觉感官去触键,他的触键发声显然朝着白问霖的方向在靠近,音感也大大提高了,可现在…… 他不由自主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晚上,元霄摘了助听器,钻进被窝。侧卧在枕:“问霖,我明天就要回国了。” 他怕黑,所以房间从来不会完全地关灯,失明的那一年里,他的幽闭症达到了顶峰,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否则就怕。 朦胧的灯光下,他看见白问霖同样面对着自己的脸庞,面容渐冷,浓长的睫毛微微垂着,有好久都没说话,只是看着自己而已。 元霄心里莫名地有点怕,声音轻轻地说:“我遇到了飞机失事,我爸妈挺担心我的,而且下个月我还要去上学。” 良久,白问霖低沉的嗓音道:“你能不能有一次,可以留在我身边?” “你已经长大了呀,你这么成功,什么都有了,你知不知道多少人崇拜你?”白问霖根本不需要他的。 “你也崇拜我,可是你不愿意为我留下。”他垂下眼。 元霄和他的脑回路似乎不在同一个频道上:“你如果想我,可以打电话的,我放假就能来看你的演出了,没准我还可以让你为我预留一张前排的座位。”他笑。 “这不一样!”他的手忽然出来,抓住元霄的手腕,眉眼间似乎藏着很深的痛苦,他语气变得强势,“元霄,我是听你的话,才会成为钢琴家的。” 元霄眼睛睁得大大的:“你哪里听我的话了,我让你以后不要碰雪茄,你还不是碰了?” 白问霖:“……” 《时代周刊》上介绍过,男神阿尔伯特·罗伊斯的灵感来源于甜甜圈和热巧克力。同时,也说他抽大量的雪茄,这个“大量”,一定非常多。元霄当时感觉自己活不久了,反复叮咛:“以后不能碰雪茄,烟,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不干净的东西。” 当时白问霖还答应得好好的。 “够了。”他揭过这个话题,目光很沉,“你不愿意为我留下,那他呢?” 元霄慢了半拍,才意识到他嘴里那个“他”,指的是另一个人格——阿尔伯特。 “……你……你们俩不都一样吗?” “我们不一样。”他烦躁地说,手指把元霄的手腕箍得很紧,语气变得危险起来,“如果你更喜欢他,那我就叫那个狂犬病出来。” 元霄:“……”他心头一跳。不可否认,他的确是很想阿尔的,可现在这个情况……他反射弧再长,也该意识到这两个人格根本不和,不然白问霖怎么会管阿尔叫狂犬病…… “问霖,别这么说,那是你的另一个人格,从本质上讲,他就是你,我没有更偏爱谁,你重要、狂……阿尔也很重要。”他语无伦次地道。 白问霖盯着他,似乎对他从不说谎,哪怕善意的欺骗也很难的性格很无奈。 元霄低着头,又说:“你真能叫他出来啊?” “不能。”半晌,他把元霄松开了,“晚安。” 第6章 《wild jagd》 白问霖心里很清楚,元霄有多偏爱那个狂犬病。毕竟狂犬病不发病的时候就是只乖狗狗,会撒娇,而他不会,他不懂得如何去表达。 元霄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他意识到了其中原因,手臂蠢蠢欲动,想伸过去晃一晃他的手臂,但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阔别多年,他和白问霖已经失去了当年无话不谈的亲密。 他胡思乱想地盯着暗淡的灯光,侧头去看,白问霖好像已经睡着了,侧脸轮廓英挺,睫毛浓长地垂下来,眉头拧着,模样好似做了个很不高兴的梦。 元霄买的是红眼航班,这种时段的航班比白班机便宜些,索性敞开了睡。 起床时快中午了,在房间里没看见白问霖,找了一圈,元霄发现他在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 修长的手指夹着深褐色的雪茄,整个雪茄室里烟雾缭绕,白问霖整个人的脸孔,都陷入烟雾中,长腿微微岔开,是个很霸道的坐姿。在暗色调的房间里,有股老贵族的味道——还把元霄给呛了一下。这味道很浓烈,但是有股很难言的诱人,他那天在白问霖身上闻到过。 烟雾散去,隐藏在背后的男人才露出其深刻的面容,浓眉下是很深邃迷人的蓝色眼睛,仿佛一眨眼,星光就坠落了。 元霄心底惊叹了下,太帅了。他们内蒙很多男人其实也很帅,浓眉大眼体格健壮、颇有男人味,不过完全不能和白问霖比。元霄本来是他的才华粉,哪怕从前在yutube上看他的演奏视频,发现他是如此英俊迷人,也是更关心他的技巧,而不是关心他的脸。 可如今竟也渐渐可耻地沦落为颜粉了。 好半天才从他的英俊面庞上移开注意力,元霄有些不好意思:“问霖,我有事得出去一趟。” 白问霖顿了一下:“现在就走?” “不是,飞机是晚上的。”他摇头,“我有个东西要还给朋友。” “在哪,我送你去。”白问霖把雪茄碾灭了,发出“兹”的一声。 “不用送,不远,我坐车去,走不掉的。” “我送你。”他站起来。 元霄只好拿出名片:“史蒂文,这件外套是他的,得还给他。” 白问霖捏着白色名片,眯起眼:“别人的外套怎么会在你那里?” “啊?我那天在监牢里睡着了,史蒂文就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了,他人很好。” “你叫他史蒂文?你跟他什么关系。” 元霄更茫然:“我才见过他两次。” 他皱着眉:“见两次,别叫名字,太亲热。还有,以后不许穿别的男人的外套。” 元霄:“……”他这时才发觉,白问霖深藏的暴君性格似乎终于显露了冰山一角,足以证明那些乐团的乐手们所言非虚,他是真的会凶人的…… 白问霖打电话叫了司机,一小时后,两人到达史蒂文在纽约的律师事务所。 元霄提着熨烫得平整的西装外套走进去。这家律师事务所不大,但装潢很高档雅致,这说明史蒂文应该很厉害——毕竟能这么年轻就成为五星航司的专属律师。 他背后跟着甩不掉的白问霖。 好在白问霖虽然模样惹眼,名字也是大名鼎鼎,可鲜少有人能一眼认出他的脸,要知道他最讨厌自己的特写照流传在网上了,不过有些演出的视频,还在油管上盛传。大家能从他遥远英俊的侧影,推测他的容貌像天神一般。 史蒂文看见元霄,热情而歉疚地道:“麻烦你多跑一趟了,骆先生,我晚上请你吃饭吧,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法国餐厅。”他注意到跟着进来的男人,对方很高,身材挺拔,宽肩长腿,穿着鼠灰色的西服套装,双排扣、青果领,斜条纹领带——只有相当注重细节的上流人士,才会这么穿。 他戴着墨镜,棕鬈发梳得很随意。 史蒂文很快认出是阿尔伯特·罗伊斯,不免在心底惊讶不已。 自从那天晚上,罗伊斯先生从曼哈顿分局把骆元霄拦腰抱上车,他就意识到了……这个十八岁的小骆先生,有点厉害。 “史……”注意到白问霖的目光,元霄赶紧改口,“李律师,真是不巧,我晚上得赶飞机回国了。” “这么快就回国?”史蒂文惊讶,“请务必让我司为你安排今晚飞国内的头等舱。” 元霄赶紧摇头:“我机票早就订好了,不用了。” “这是应该的……” 两人你来我往了几句,元霄都有些松动了,毕竟……十几个小时的航程挺累,升舱还怪贵的。 一旁的绅士白问霖终于忍无可忍,冷冷地插一句:“为了安全着想,他会坐我的飞机回家,就不劳贵司费心了。” “你还敢坐他们航司的飞机?”回到车上,白问霖声音有点冷。 元霄老实道:“……不太敢,”说完又补了句,“不过总比马航安全吧?好歹也是五星航空,我现在还是他们的终身白金会员,不收我钱呢……” 白问霖:“我的私人飞机比总统专机更安全,我送你回家。” 元霄:“……” 白问霖看着他,坚持道:“如果你一定要回国,我就跟着你。” 元霄错愕地看着他。原以为白问霖会很成熟,却没想到他还是这么像小孩子。就好像十七岁的时候,白问霖拒绝老罗伊斯不肯回家,只是执拗地跟着自己,说:“我守着你一辈子。”那样要跟他相依为命的单纯执拗、那样孩子气。 元霄心想,问霖这孩子幼年缺爱,自己的出现,或许恰好填补了他心里缺失的那块,可已经这么……这么多年的时光流逝过去了。 他和现在的罗伊斯,是两个世界的人。对方是登顶世界之峰,被奉为神话的大钢琴家,注定会被铭记到人类灭亡的那一天。元霄却是个苦有音乐梦的少年,然而上天却总是和他作对,甚至剥夺了他的一半听力。他最近甚至发现,他原本还算出色的乐感,已经随着听力衰弱离他而去了。 回到学校,大概率也是会被劝退学的。 “问霖,你不要胡闹。”他无奈地叹气。 白问霖眉头一拧,没再和元宵说话,只是吩咐司机开车。 元霄偷看他一眼,但白问霖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倍感压力,心里打鼓,摸不准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随后,白问霖把他送到了机场,最后一次问他:“真的要走吗?” 元霄也有些不舍,尤其舍不得他的音乐,拍了拍他的背,真诚地承诺道:“我明年一定还会来听你的演奏会的,我们到时再见!” 白问霖没说什么,径直跟着他进了机场。元霄正要去取登机牌,白问霖却不由分说拉着他直接走了绿色安检通道。 元霄东西本就不多,白问霖双手也是空空如也。两人通过海关时,白问霖才拿出护照来,元霄这才意识到:“你也要走?你回慕尼黑吗?” 白问霖言简意赅地说不是:“我跟你走。” 元霄:“……” 白问霖头也不抬:“我们刚才说好了的。” 元霄:“……什么时候说好了的?” “那就是我单方面决定的。”他面无表情地把手臂搭在元霄的肩膀,语气变成了一贯那样,所有人都不得违逆的强势,“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走吧。” 元霄睁大眼睛,完全被他半搂着走:“我以为……你开玩笑呢。” 白问霖的专机早就就位了,不过起飞还得排队。他拉着元霄直接登机,元霄见识到了传说中比美国总统专机更好更安全的私人飞机,一副土包子模样,嘴都合不拢了。 这架飞机像个巨大的豪宅!有十多个宽敞的房间,还未起飞的时候,完全像是在室内,根本不像是在飞机上,足以证明这架飞机有多大。 白问霖虽然那天带他去做过检查,知道他确实没有心脏病了,但还是担心他,所以在飞机上配备了一个医疗团队。在另一个舱,医疗团队和保镖坐在一起。 飞机在跑道上助跑,声音不太吵,没有坐普通飞机那么嘈杂,起飞那一瞬间,失重感让元霄紧紧靠着椅背,摘了助听器的耳朵嗡嗡地鸣叫。白问霖把手伸过去:“害怕吗?” “有……有一点。”他偏过头去,“耳朵有点不舒服。”元霄本以为自己不会怕,可飞机升空的那瞬间,他还是发自内心地开始恐惧起来了,那场飞机失事,的确对他造成了不小的阴影,他忍不住闭上眼。 白问霖一只手臂伸过来,捂住他的左耳:“等下平稳了,你就坐在我身上,我抱着你,别怕。” 元霄不好意思,觉得那样太过亲密,怪怪的:“我没关系的。” “你听我的话好吗?”他微微敛眉,眸中流露出痛苦之色,“我不能再失去你了。”他用力攥紧元霄的手腕,把他捏得都感觉疼了。元霄忍着没说:“我这一次不睡觉了,你飞机上不是有琴吗,我们练琴,我一定不睡觉。” 十多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元霄苦撑着不敢闭眼,他心底也是怕的,怕睡着就再也醒不过来了。白问霖便教他弹琴,教他如何发出他独有的“空灵震撼”的声音,告诉他:“手指触碰琴键的那一瞬间,仿佛要把指尖摁出鲜血来。” 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美国卡在国内用不了,机场只有流量卡卖。元霄觉得把阿尔伯特·罗伊斯带回家这件事实在太玄幻了,也没敢直接回家,而是听从白问霖的安排,两人去了酒店。 次日,元霄去办了张电话卡,给家里打了电话:“妈,我已经到了,等下就回家,这个是我的新号码。” 白问霖还要跟着,元霄不准:“我就去了美国二十几天,回国就带了一个混血大帅哥,还是阿尔伯特·罗伊斯……你让我爸妈怎么想?问起来我怎么说?” “说我是你男朋友。” “……别胡闹。”元霄说,“我们电影学院同性恋挺多的,我爸妈看我一直不找女朋友,还怀疑过我,我很认真的跟他们澄清了我不是。” 白问霖看着他:“你没有喜欢过谁?” 元霄想了想:“也不是完全没有……” 白问霖脸色一沉,就听见元宵说:“不过那时候还没有十岁呢,我刚来汉族读书,晒得很黑,脸上两团高原红,普通话也讲不好,大家都排挤我。不过有个女孩子,坐我的前面,她说我的高原红很可爱……”元霄叹气,“只是我都不记得她叫什么了。” “谁说你可爱,你就喜欢谁吗?” “那倒不是……”元霄仰头看着雾霾沉沉的天空感慨说,“那时候不讨人喜欢,连老师都怀疑我多动症,她是唯一一个对我散发好意的女生。” 白问霖还不至于吃一个“记不清名字的女孩”的醋,他低声一笑,捏了把元霄少年感十足的粉红脸蛋:“现在也很可爱。” 第7章 《无词歌》 白问霖还算听话,没有很坚持要跟他回家,只把他送到了家门口:“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元霄大约有接近十二年的时间没有见过父母了,他刚穿越那段时间,特别想家。这种想念日益放大,零一年的时候,他没忍住,偷偷离家出走,想跑回家看看父母,看看刚出生的自己。可是根本没有找到! 他的家里住着完全陌生的人,明明邻居还是那些邻居,街头巷尾的小店,都没有分毫的变化,但他的家庭,就这样凭空消失掉了。 元霄受了很大的打击,心脏病发,差点死掉。被骆家人找到后,把他送到了青岛静养,可他还是郁郁寡欢。 没多久,他就在那里碰见了白问霖。 一进门,元霄就被父母拉着手嘘寒问暖:“怎么晚了两三天回来?航空公司的打电话来,说赔十万块,真是不要脸!” “就不该让你一个人去美国的!” “新闻整天都在报道,死了好多人……吓死我跟你爸了。我们俩什么也不懂,想去看你,可是大使馆把我们拒签了。” “满满,有没有受伤?” 元霄没有戴助听器,有些听不清楚。他沉默了一下才说:“我很幸运的、命大,一点没有受伤,什么事都没有……”他不敢说自己听力受损的事。 “那就好那就好,”父亲一下把他捞在怀里,声音有些哽咽,“我可怜的儿子。” 元霄也用力地抱住他。他鲜少体会到这种父子情深,他刚出生不久,就被送到了呼伦贝尔,那是他父亲的家乡。他在草原由爷爷奶奶带大,父亲在外做生意,母亲经营着一家裁缝店,从小他就缺乏关心,和家人没多少交流。 为了他的教育,八岁时,元霄才被接到汉族读书,从一个放羊娃,渐渐成长为城里孩子。 晚上,一家人吃了一顿圆圆满满的团圆饭,充满劫后余生的喜悦与庆幸。元霄正在翻音乐播放器里的古典乐,正好翻到巴赫的专辑,他收藏了两个版本,一个古尔德的,另一个是白问霖的。 他戴着耳机,一边翻评论一边听赋格。和其他古典乐的评论区不太一样,白问霖的乐迷很多,许多学音乐的奉他为男神,不学音乐的,也会为他的外表和技巧所迷住,说他:“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才华惊人。” 这时,忽然来了一个电话。 白问霖问他:“睡了吗?” “睡了怎么接你的电话?” 白问霖:“我看见你灯还亮着。” 元霄:“我睡觉都不关灯的……等等。”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你在楼下吗?” 他赶紧站起来,打开窗户往楼底下看。他家住三楼,一眼就看见了下面的豪车。 随着私人飞机一起回国的,还有白问霖的车,他出行很阔,有管家和司机跟着,飞机上还有他的钢琴,那是施坦威送给他的。 元霄有些不可思议,白问霖跟着他回国就算了,怎么夜里还跑来他家楼下……自己死了那么久了,为什么感觉白问霖还是很关心他? “你怎么来了,你在楼下多久了?” 白问霖说没多久,他下了车,正好看见飘窗那里俯身看自己的元霄。白问霖仰着头:“元霄,我一会儿不见你,就很害怕,怕你睡着了,就再也不回答我了。所以我就来看看你,想跟你说话……你不用理我,我听听你的声音就够了。” 他站在朦胧的路灯下,西装扣子敞开,没有系领带,身材结实宽阔。黑色的汽车在他身后静悄悄地出着气。 元霄被戳中了最柔软的地方,觉得白问霖太可怜了……在豪门生活很不容易吧,肯定很孤独。元霄感到心疼,他压低声音:“我爸妈好像睡了,你等等我,我马上下来。” 他穿着睡衣偷偷摸摸地下楼,白问霖为他拉开车门,元霄矮身钻了进去,说:“车停在这儿挺显眼的,往前面开一点吧。”他心里寻思着这跟那什么、幽会似的。 年轻的司机发动汽车,冲他打招呼,元霄对他点了点头,也用一句德语问好。 他就只会几句德语,一句是你好、一句是谢谢,还有几句是莱尔斯塔勃的诗歌。 “你什么时候回慕尼黑?”还是很不习惯跟现在这个白问霖相处,没办法像以前那样,他拘束地把手放在衣兜里。 白问霖定定地看着他,两人之间隔着一定距离:“你很想我走吗?” 司机已经下车去了。 “不是啊……你不该待在这里的,”元霄是真的有些弄不懂白问霖的目的,很费解,“你跟着我做什么……”他虽说跟白问霖过去交情很深,情似父子,但这都多久了,十几年了,再深的父子情也得淡了呀。况且那时候白问霖是无依无靠,现在他什么都有,怎么还跟着他跑。 白问霖倒是平静,他高大的身躯哪怕坐着,也像一尊冷冰冰的雕塑,眉眼冷硬、不近人情,浑身笼罩着阴影:“你听不见,我不放心。” “一只耳朵而已,还有助听器呢……” 他其实不想白问霖走,但这种心态有些难以言喻的矛盾。白问霖高高在上,他名气太大,自己不过一个普通人,不过白问霖还能这么关心他,元霄心底很感动。 白问霖依旧注视着他:“我最近在作一些曲,想弹给你听。” 元霄点点头:“可是我也没有办法给你提意见,你知道的。” “我只想弹给你听而已。” 元霄忍不住叹气,拿他没办法:“那、那就等你曲子作好。可你弹给我听,我总是觉得好,你让我讲哪里不好,我是讲不出的。”他顿了顿又小声地问,“你以前写的那些呢?怎么不弹。”他记得白问霖其实非常有音乐天赋,随手谱写的乐曲都令人惊艳,那时候白问霖还写过很长的音乐剧。 元霄自己是录音系,也会编曲,不过都是小打小闹,不值一提,但鉴赏能力他还是有的。 白问霖摇摇头,没有告诉他,自己其实很长一段时间,什么都写不出来。丧失了灵感是非常可怕的,他只会弹琴,所以很多人鄙夷他的音乐,认为他技巧固然到了巅峰,可是一点感情也没有。 没两天,系群发了开学通知,小群里也发了消息,各种消息挤在一起,陡然让元霄有些迷茫起来。 小群是他们学校已经毕业了的学长组建的音乐工作室,叫“梦想音筑”。元霄当初是专业第一考进录音系的,听说他听音很牛,有绝对乐感,刚进校就有学长拉他进工作室。 工作室给一些节目、地方台晚会做配乐,挺来钱,一个月流水多的时候能上百万。元霄课余时间很拼命,一年时间赚了七万多。因为编曲会吵到室友,他不住宿舍,而是在校外和工作室同学合租。 他以前想当钢琴家,可后来意识到,其实他没有钢琴家的天赋,哪怕专业过了十级,但也就那样了,中央音乐学院他肯定是没戏,索性便读了电影录音专业。 元霄回了合租的房子,仔细探查了下,发现没有人在,才敢让白问霖进来。 “我有个室友,他也是你的铁粉。我们搞音乐的,就没几个不崇拜你的,让他们看见你可不得了,怕是要疯掉。” 白问霖跟着他进了卧室。元霄跟人合租,私人空间就一个带卫生间的卧室,还有个阳台,这里环境和位置都不错,一个月是两千。 白问霖注意到,他阳台的花架上,养了大量的多肉,约莫有上百盆。 元霄说:“夏天多肉最容易死了,我人又不在,只能让我室友帮我照看着。”他给多肉浇了一点水,忽然想起什么,在电钢琴下面的抽屉里翻了翻,翻出一张海报来。 他抽了一只水笔,递给白问霖:“你是我室友的偶像,我如果送他你的签名照,他肯定很高兴的。”白问霖没有经纪公司,不卖唱片,更别说签名了,太稀少了,这样一来,他的签名照旧显得尤为珍贵。 白问霖修长手指接过去,刚签好,元霄就听见了关门的声音。 “卧槽。”元霄整个人都慌了,把白问霖往卫生间一塞,“你躲着,别让他看见了。” “元霄?元霄?”室友柯勤在外面敲门,他看见了骆元霄的鞋,但还有一双码子很大的高级皮鞋,很显然不是骆元霄的。 “怎么啦?”元霄开了一条缝。 柯勤探头探脑:“你带了男人回来?门口那双鞋谁的啊?” 元霄:“……” “我爸的,他要给我做饭,可能忘了换拖鞋就出去了。”他一边撒谎,一边不自在地挠自己的腿,很快地转移了话题:“对了,我去美国给你带了礼物回来。” 他赶紧出去,把门关上后,把海报递给柯勤。 柯勤一看见那个飘逸的签名就大喊一声:“艹!!罗伊斯!!!???” 元霄不自在地看了眼房间门。 柯勤狂喜,低头疯狂亲吻海报上的男人。白问霖不喜欢那种大特写海报,他的海报大多都是弹琴的侧影,那挺拔贵气的英姿,犹如天神。柯勤抬起头来,眼泪汪汪:“元霄,我太爱你了。” “这没什么……”元霄一下看见他嘴唇上黑的一团,瞬间反应过来是签名还没干…… 柯勤也发现了,他低头看着自己蹭黑了的手指,有些莫名其妙:“你从美国回来,多少天了?这墨水还没干?” 元霄“哈哈”地干笑两声:“因为你把口水蹭上去了吧?”元霄转身去给他接水、剥水果。 柯勤倒也没怀疑,说:“晚上我请你吃顿饭吧。” “我晚上……还有点事。” 柯勤:“忘了跟你说了,我前些天搬了个新房子,还有些东西没拿,回来收拾的。房租我续了三个月的,我出,你看看要不要在这三个月里重新找一个?” 元霄“啊”了一声,柯勤有些内疚:“我又卖了个影视版权,腾讯找我去做编剧呢,对不起啊。” “这是好事啊!那‘梦想音筑’那边你还干吗?”柯勤是他在工作室的同事,同时他还知道柯勤在晋江写言情小说,男性视角和女性视角的言情到底有些区别,很快就火了,还卖了版权。 柯勤潇洒地说:“我辞了,剥削太严重,不想干了。而且周毅修那傻逼还他妈看盗文,妈的,几块钱的小说都不肯支持一下正版,他一个月赚几十万啊!谁在他底下干活谁倒霉。”周毅修是“梦想音筑”的创始人之一,不仅扒了室友的马甲,还看txt;不仅看txt,看完还跑到室友文下批评他的文笔,让他:“小柯,好好做音乐,别写这些无趣的东西,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 他们电影录音系,本就和编导沾边,会编故事写小说,也不足为奇。 柯勤又说:“我的剧写出来,到时候肯定要找音乐制作人的,我给导演推荐你。” 元霄:“!!!” “不用太感谢我,我知道你是有才华的。他们欣赏不来,我欣赏。”柯勤说完,又给了他一张名片,“这是《爱你一亿光年》导演的联系方式,他们剧组之前不是在我们学校大张旗鼓地悬赏电影配乐吗?这不,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的,我之前听你在弄这个,我就给你搞来了导演的电话。” “我打听了下,元霄,这个导演是个古典迷,你很有戏。”柯勤知道骆元霄钟情于古典乐,所以他编的流行乐,也带着一点优雅的古典味道。 元霄捏着名片,半晌说不出话来。 柯勤:“电话打过去应该是他助理接,你就说清楚你是音乐制作人,把demo给他们发过去就行了。” “等哥哥我发达了,你想要多少q币说个数,我找人给你内部修改数据!” 柯勤欢天喜地地抱着签名海报走了。元霄回到房间,眼眶有些湿润。他比较感性,从小到大因为性格原因,又很少交到真心朋友,没想到能遇到柯勤这么好的室友。 元霄打了鸡血一般,当即坐下开始用电钢编曲。他以前注意过《爱你一亿光年》公开招募音乐制作人的信息,导演在微博上给出了三句歌词,请人谱曲——导演就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于是辅导员就把这条招募信息发在了系群上,让大家都试试看。 当时元霄看见了很心动,立刻买了整本书看完了,其实是个很俗套的、破镜重圆的爱情故事,昔日的校园初恋,多年后在米兰相遇了。 女主是某个时装设计师助理,男主是“我出十亿美元,把dior给我买下来,什么?不够?再加十个亿”的霸道总裁。 设定虽然无脑,但感情线倒是很动人,扣人心弦得很。不过元霄没尝试过给这种电影编曲,他在“梦想音筑”工作室,接的都是一些电视台的活,做出来的东西特别土,像广场舞音乐。 元霄沉迷编曲,白问霖没有打扰他,从他书柜里翻了一本歌德的诗集看了起来。元霄的卧室不大,却在阳台花架旁放了个柔软的单人沙发,他喜欢在沙发上抱着膝盖坐着,享受静谧。 窝在房间里苦思了几天,元霄也没能找到特别的调子,那种令人一听便契合的音乐,是需要灵感的。他耳朵不行了,乐感也没有了,写出来的东西很糟糕,像一团乱线。 白问霖倒是想帮助他,可元霄却说:“我自己来,我想试试,你让我自己试试。”他特别怕自己完全失去这种天赋,趴在电钢琴上,很焦虑,他知道自己必须要走出去,不然他肯定不能继续做这行。 白天,元霄去学校报道,他刚上大二,课程很紧。下午,上完几节《影视录音工艺》课,元霄背着宅阅读,骑了个共享单车出校园。 他和许多同学一样,停在红绿灯前,这时,一辆阿斯顿马丁横在了他面前,正好停在斑马线前。 白问霖没有摁喇叭,摇下一点车窗,露出一张被墨镜遮住半张脸的英俊面庞:“上车。” “你怎么来了?”元霄一愣。 “来接你,上来。” 元霄便把单车锁在了旁边共享单车专用停车道上,听见有人在议论这辆阿斯顿马丁好帅,得多少钱。 白问霖发动汽车:“去哪儿?” “我去工作室,就是……就在不远的小区里,左拐。”元霄说,“其实我自己骑单车五六分钟就过去了,没必要要接我的……” 白问霖看了他一眼:“今天耳朵好一点了吗?” “还是老样子……”元霄语气低落,立刻转移话题,“你怎么自己开车了?” “因为想跟你独处,车厢很小,会有种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感觉。” 元霄心想,白问霖以后肯定是个很会制造浪漫的丈夫。不过他这么优秀,怎么拖到了现在还没找女朋友。元霄有点想打听,又觉得太私人了。 车开到工作室所在的小区,元霄准备下车,白问霖的手臂已经过来了,帮他解开安全带,然后下车、帮他开了车门。 元霄抬头看着他,有种做梦一样的感觉:“问霖,你真有一米九六?” 他记得白问霖十八岁的时候,就差不多一米九出头。这种身高在国内不太常见,但他的日耳曼血统摆着的,长成这样的体格也不算太夸张。 白问霖闻言微微掀起嘴角:“嗯。”他在元霄头顶摸了摸,元霄立刻后退,咳了两声道:“今天我可能要工作到九点,我结束后自己回去就行了,不用特意来接我。” 白问霖又嗯了一声。 “梦想音筑”音乐制作工作室,是一个三十多人的精英团队。但似乎是缺人手,去年竟然找了几个新生进来,不过哪怕招大一新生,也是专业第一,比如元霄这样的。 当初招进来实习的新生,也只有元霄留下了,他实力在同龄人里很强,学习编曲很快。 工作室规模不算太大,办公选址也是在小区里办公,不过工作室从顶棚到地面布满了各类音源、采样器、数字合成器、作曲机还有音乐工作站等众多设备,是很专业的。元霄刚来这里时,就是给一些酒店、商场等营业性场所设计背景乐。但几个月后,他就得到赏识,参与进了工作室的核心制作,开始接触一些影视方面的音乐制作。 他主要的工作是作曲和编曲,有时候也要承担起配器、演奏、录音混音的工作……元霄上去的时候,工作室创始人之一,学长周毅修叫住他。 “柯勤是不是中五百万了?” 元霄:“……” 周毅修:“他前天来找我,我靠一身的阿玛尼啊,他突然暴富了?你是他室友,你知道什么吗?” 元霄想起柯勤说的,柯勤说如果有人问起,就一定要狠狠地帮他打脸。他顿了顿道:“周总,柯勤写的小说被影视公司买走,要拍电影,他就转行去做编剧了。” 周毅修:“???” 元霄不是很想跟他说话,转身去忙自己的工作了。 元霄不在状态,所有人都看得出来,问他,他说今天不太舒服,周毅修就叫了一个新来的顶替他,说:“那你今天先别忙活了,省的帮倒忙。” 元霄自知自己现在这样完全没办法继续工作,就跟周毅修请了假。周毅修探究地看了他一眼:“怎么?小骆,你这听音的本事退步了啊,这么点小事就把你难倒了?” “我会尽快调整好的,周总。” 元霄从公司出去,听见公司同事在说:“楼下停的是谁阿斯顿马丁?一千多万的车,谁这么深藏不露?” 元霄下楼,躲躲藏藏地钻进这辆一千多万的车里,生怕被同事发现。 白问霖似乎在车里抽了雪茄,味道很大,那种味道就是白问霖身上的,元霄虽然不喜欢雪茄,可不得不承认他并不讨厌这种气味。可能是最近和白问霖朝夕相处,闻习惯了,居然觉得有些好闻:“你一直等我吗?” 白问霖嗯了声:“饿了吗?” 元霄点头:“有一点。” “我买了一套新房子,吃完饭我们过去看看吧,给你弄了个录音室。” 元霄:“……” 吃完饭,白问霖换了车,是他的司机菲利普开车。 新房子是一栋别墅,不是很大,家具和设备都是刚刚搬进去。白问霖说:“一楼是你的私人工作室,二楼是我们的私人区域。家具还得放几个月才能住进来。”他不喜欢拎包入住,因为那不符合他的心意,他要一切装潢完全按照他的审美喜好来。 他抓着元霄的手腕,带着他从螺旋楼梯走上二楼,二楼除了一条走廊,其他房间除了承重墙,全部打通:“书房、衣帽间、卧室、浴室、娱乐室。” “楼上天台做了个阳光花房,给你养多肉。” 元霄说不出话来,他爬上阁楼,发现这栋房子和他以前在青岛的海滨别墅构造很相似,阁楼天花板很矮,他自己倒是没什么,稍微低一点头就行了。但白问霖的身高却能轻松触顶,很容易撞到头。 上去时,元霄下意识去看白问霖,只见白问霖很自然地略微弯腰,似乎是习惯了在上阁楼时低头。元霄想起来,白问霖从来不会出现这种笨手笨脚的失误,只有阿尔,每次都会撞到头。 “房子你喜欢吗?” 元霄说喜欢:“可是……” “喜欢就好,”白问霖打断他,伸出手道,“下来吧,上面闷。小心别撞到头了。” 元霄把手给他,从爬梯下去时,白问霖把他抱了起来,那股浓烈的雪茄气息,一下钻入鼻尖。元霄晕头转向的,说:“房子很好,我喜欢,但是问霖……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愿意付租金给你,但不能白住你的。” 白问霖倒是并不恼怒,因为他知道元霄是这样的性格。“你知道吗?”他不得要领地说起另一件事,“我小的时候,你让我做钢琴家,说我会成为非常非常有名的钢琴家,可是我不想。” 他把元霄放下来了,但手臂始终圈着他的身躯,把他圈在自己的怀中,低头注视着道:“那时候我只有一个小梦想,赚钱,给你买一栋房子,我们两个人住,我会每天为你弹贝多芬。”他声音越来越沉,头缓缓俯下来,“我那时觉得,当艺术家是赚不了钱的。” 元霄看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两人鼻尖都挨在了一起,元霄陷入了他的蓝色眼眸的漩涡之中,几乎以为白问霖要亲他了。 “是你成就了我。” 第8章 《still water》 那个吻落在了元霄的耳畔。 元霄知道吻颊礼在西方很常见,一时半会儿也没觉得什么不对,只感觉白问霖的眼睛太迷人,深眸像是无云的蓝天,显得颇为深情,连他这种直男看见都有种动心感——哪怕他们曾经朝夕相处多年,他是看着白问霖长大成人的,可依然难以抵御这种魅力。 房子暂时不能住,回到出租房,元霄依旧没能写出任何东西,他有些无助的疲惫感,不想维持这样的现状。第二天,元霄又在工作室受了挫,周毅修大发雷霆,骂他:“骆元霄,你这几天是怎么回事?你也想写小说?卖版权?你这样搞什么音乐!” 元霄感觉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头,总不能让周毅修先开口把他炒掉吧?可他放不下手上的工作,认为那样很不负责。 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先开口提辞职的事,周毅修便道:“你再这样下去,我这里就留不得你了,工作室不养闲人,我给你一天时间,明天不调整好,就给我滚蛋!”他“啪”地摔了下桌上的文件,很有老板的威严。 元霄听他这样说,索性说道:“周总,我最近身体上有些不适……”他含糊其辞,“正在修养中,我不能耽误大家工作的进度,抱歉,我还是辞职吧。” 周毅修愣了下,随即盯着他的耳朵瞧,仿佛在怀疑什么,因为他不止一次看见骆元霄在工作的时候碰自己的耳朵。 “你是不是耳朵出什么问题了?是不是没掏耳屎?去医院看看?” 元霄嘴角一抽,说不是:“周总,我的问题,一两天肯定好不起来,这两天给大家添了不少麻烦,不好意思,我去交接一些工作吧。” 周毅修也不好发火了,就说:“那这个月底薪,我让财务按天数折算给你。” “不用了周总。”他们工作室底薪是八百,比很多实习生还少,不过元霄才大一,能进工作室已经比同级的学生厉害了。他们的工资是按劳分配,干得多、接的活多,就拿得到。 他放在工作室的东西不多,就几本书,还有几盆多肉。元霄抱着箱子出去时,同事在背后很惊讶,偷偷议论:“骆元霄怎么了?被周总炒鱿鱼了?” “不至于吧,不过他这两天是有点没对劲,好像突然听不懂音乐了一样。” 元霄刚抱着箱子下楼,一个坐在窗户边的同事大喊道:“你们快过来看!卧槽!” 二十多个员工一下扑到窗户面前,叠罗汉一般张望着窗外:“怎么了?怎么了?” 楼下停着一辆迈巴赫,一个穿普拉达高定西装、风度翩翩的外国帅哥给元霄拉开了车门,元霄坐上车后,那个外国帅哥绕了一圈,上了司机座。 “卧槽,那是骆元霄男朋友?妈呀好帅,像不像布拉德·皮特?” “开迈巴赫?这么有钱啊!” “看来不是被炒?而是发达了?” “啧啧啧,深藏不露啊、深藏不露。” 车子发动,元霄对穿普拉达高定的司机说:“菲利普,能麻烦你先送我去学校一趟吗?”白问霖的司机元霄见过两个,一个老一些,一个年轻一些,年轻的这个,跟着他来了中国。 他学校里课还挺多,一周有两天晚上都有晚上的课程,他学习很用功,可这些都没有用,丢失的乐感,他再也找不回来了。 晚上,元霄坐在电钢琴面前发呆,旁边电脑上开着编曲软件,元霄没有去碰,他已经丧失了信心,一言不发地趴在钢琴上,手上拿着一本普希金诗集,他企图让普希金给他灵感,可这完全是徒劳的。 白问霖走到他旁边,抽过他手里的书,随意翻开一页后用低沉的俄语念道:“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并且说:有人思念着我,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心里。” 元霄微微仰起头去看他,他听不懂俄语,只是感觉到白问霖声音沉得有些难过。 “问霖……” “我在。”他坐下来,“那本小说我去看了一点,想好主旋律了吗?” 元霄勉强打起一点精神,弹给他听:“我准备用d大调,这样听起来更明亮一些。”主旋律他其实改了很多版,但终究是不满意的,而且歌词就给了他三句,他根据这三句编曲,如果被选中,作词人才会根据他的编曲来填词。 白问霖没有否定他的主旋律,他把手放在元霄的电钢琴上,重复了他的旋律:“这里变奏,然后添加不属于主声部的低音。” 元霄在他开始的时候,立刻拿出手机开了录音。 白问霖继续:“虽然我也没有看完这本书,不过根据歌词来看,不全是明亮的。”他右手弹奏,左手记录,添加了一个又一个的休止符,“注意沉重的阴暗色彩与轻微的曙光间的对比,变奏、重复。” 元霄看着他根本连思考都不用,出手就是即兴的精彩乐句,什么都说不出了。而且这样的音乐,完全是他梦寐以求的,可他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做到像白问霖这样轻松、天才。元霄苦笑了下,跟他说了句谢谢。 白问霖就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不用。” 不过,白问霖出手,必定是一股浓郁的古典味道,这是他根深蒂固的气质,可这一点也不妨碍旋律叫人倾心的动听。元霄听他弹完,又播放了录音,尝试着打开新思路去谱写。 白问霖这回没有打扰他了,坐在旁边看书,他只是给元霄提供一个点子,让他有有一点动力,不要那么消极。可是看起来……作用并不是很大。 元霄的动力倒是有了,无非就是在白问霖的半完成品上添砖加瓦,可他觉得白问霖的痕迹太重了,想改一部分,却发觉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去修改他谱写的那部分乐句。他的存在感太强,每一个音符都是他的味道—— 元霄知道,他只需要在原基础上稍作改编,就可以把demo发出去了,而且百分百能中选,只要导演不是傻的,就不可能错过白问霖,他的才华太过惊人,他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音乐头脑。 当晚,他修改到了凌晨,白问霖让他睡了,元霄还戴着耳机在编曲,思考着在钢琴里加入提琴三重奏还是只加小提琴:“等下、等下我弄完这个部分就睡觉。” 白问霖不由分说把他的耳机摘了:“明天再弄,明天是周六。” 元霄仰着头去看他,灯光太亮,他不得不眯着眼。白问霖低着头,捏他的鼻尖:“你眼睛都睁不开了。” 元霄茫茫然地应了声,还没反应过来,就一下被抱起,抱到了床上去。他在一个多小时前,就已经洗漱完毕了,洗漱完后继续工作,完全是强撑着一口气。他刚失去工作,但他不能失去信念,更不能失去热爱。 元霄躺在床上,眼睛也闭上了,天猫魔盒说了句晚安。 白问霖就躺在他身旁,床头柜开着一盏小台灯,灯光调到最暗,昏暗而温柔。元霄像是睡着了般,白问霖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元霄就把眼睛睁开了,漆黑的双目中全是疲倦。 “弄醒你了?” “我还没睡着。”元霄低声说:“问霖,你的那部分我改不了。” 像是有灵魂一样,怎么修改都不对劲,元霄自然明白这种浑然天成的感觉,就好像钢琴家们在弹奏大师的作品,譬如贝多芬和莫扎特时,从来不敢乱加装饰音,更别说改编了,因为改一个音,就哪哪儿都不对了,有一些改得好的,也不赖,但这定然是得益于优秀的原谱,而且改编版总是比不上原谱的。 他说:“我耳朵成这样,根本没办法好好做音乐了。”他半张脸深陷在雪白的枕头里,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我现在似乎能理解贝多芬晚年的音乐了,理解他的愤怒和不甘,可是他听力衰弱的时候,能够写出‘悲怆’来,但我不行,我连最基本的都不可能做好……” 白问霖的手,还放在他的脸上,捏了捏他的耳垂,哄着道:“小元霄,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好的,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你好起来。” 元霄本来很困,一下被“小元霄”这个称呼给雷到了,摩挲着他耳朵的手指带着粗糙的茧,似有电流一下通到了身体里来。元霄发了个抖,别过头去:“别捏,好痒啊。” 白问霖就把手收回来了。 元霄背着身说:“明天我把曲子做出来,你听一听,没问题我就发过去。到时候我添上你的署名……” “不用。”白问霖打断他。元霄噎了下,也有些苦恼:“是啊,你的名字名气太大了,我添上去以为我唬人呢,而且还拉低你的逼格。可是作曲是你,我只不过做了点后期工作……” “就写你的名字好了,赚到钱,你带我坐火车,去你的家乡看看……”他伸出手去,把元霄搂过来,“睡觉吧,很晚了。” 元霄完全睁不开眼睛了,闻到白问霖身上那似有若无的烟草味,头脑越发沉重:“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睡,我有点热……”说着说着,就没声了,白问霖低头亲吻他的头发。 他记得元霄失明后,跟他说过:“你能不能带我回家一次?” 白问霖以为他说香港,因为他自己是香港人,元霄妈妈也是香港人,骆董事长是青岛的,所以这个家乡只能是这两个选项。 可是元宵却说不是:“不是坐船去,坐火车去,很远,在边境了……” 白问霖这才知道他说的是呼伦贝尔。元霄睁着一双无神的大眼睛说:“我小时候就在草原长大的,我总是在梦里回去,呼伦贝尔的草很深,有我肩膀那么高,或许也有比你高的草。我躺在草堆里,环绕着我的是洁白的羊群……” “那是全世界最安静的地方。”他露出微笑来。 白问霖一直记得很深,他想带元霄去,跟他说:“心脏换上了,我们就去。明年春天去吧?” 元霄说好。 那里是高原,有心脏病是不能去的。 只可惜,白问霖满怀着梦想,带着他去美国换心脏,可元霄就在他的怀里睡着了,像开了一个小玩笑,白问霖唤他的名字,他不理,也不呼吸,就那么安静地、悄无声息地靠在他的心口,永恒地睡着了。 白问霖低下头,从他的脸颊、吻到嘴唇,落下了一滴眼泪,打在元霄的皮肤上。 第二天,元霄把demo发出去了。 大约四天后,《爱你一亿光年》剧组联系到了元霄:“骆先生,我是袁皓,《光年》导演。” 导演的名字不算大名鼎鼎,不过拍过的电影倒不少。好片也有,烂片也有,也拿过奖。元霄开天眼预测一下,《光年》大概率也是扑街的命了,这种俗套的爱情故事通常都不会大爆。 不过这跟他没啥关系。 袁导演见到他很吃惊:“骆先生读大学了?还是……” “大一、大一,成年了的。袁导您还是我学长。”元霄知道自己显小,因为脸上有点婴儿肥,没办法,小时候羊奶喝多了的下场。 袁导演哈哈哈,又问:“另一位‘威廉’先生呢?” 这支小样署名除了他,还有一个名字“威廉”。威廉是白问霖从小用到大的英文名,同时这也是他的中间名。这是他们香港人取名的习惯,英文名永远是中文名的谐音。 而“威廉”的粤语叫法,正好与“问霖”同音。 元霄自然不可能用白问霖的真名,更不能让白问霖出现。这剧组恐怕是把全部家当都拿给白问霖,都不够买他作一首曲的身价。元霄一边含糊地说:“他不太方便,我替他出面。”一边脑补着未来白问霖马甲掉了,导演该有多吃惊,连电影的逼格都给抬了起来。 “这样啊……”袁导有些迟疑,“曲子是你们两人作的?那签合同……” “我签,我全权替他代理。” 合同摆在面前,元霄正要签字,忽然抬头道:“对了袁导,威廉有要求。他不允许任何人修改他谱写的部分,必须遵照他的意思来。” 袁导:“那哪些是他作曲的部分呢?” 元霄有点尴尬:“大部分都是吧。”他就编了个基础的主旋律,白问霖根据他的主旋律改编,最后元霄再做收尾和后期。 元霄说:“哪怕要修改,也要发给他听。如果他觉得不满意,就……” 袁导:“嗯?” “他说,不满意的话,这支曲你们就不能用,所以……流程应该是,先改一下合同?”元霄挠了挠头。 白问霖的确是个控制欲很强的人,而且说一不二,必须要求所有人按照他的意思来,是个不折不扣的独`裁者。 从袁导的工作室出去,元霄的手机就亮了一下,显示转账已到账。元霄没有任何名气,一支曲就四五万,袁皓给了他五万的价格,而且还跟他约了一首插曲,说:“电影主题曲定下来是你发来的这支小样,我们目前还需要一支相同风格,但是更悲伤一点的插曲。”他形容了一下,说这首曲子虽然悲伤,却饱含一种最初的梦想的感觉,要给人希望。 袁导给了他一段歌词和一小段旋律。 元霄挺高兴,又有点不自信,说:“我试试看吧,不合适的话,回头您再找别人试试。” 他不知道他一走,导演就一拍大腿,和副导就笑开了:“五万块,太值了!太他妈值了,捡大便宜了!” 元霄坐上车,把钱全部转入了余额宝,打算当做明年带白问霖回呼伦贝尔的基金。他打开票务网逛了起来。 白问霖凑过去问他:“在看什么?” 元霄头也不抬:“马克西姆的票,快抢没了,你看不看?这里还有俩位置,他下个月来。” 白问霖便侧过头看着他,一言不发。 元霄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对,换了个语气道:“你想去听吗?” “你喜欢他?” 元霄支吾道:“有一点。”他手指在手机上点啊点,就怕票没了。马克西姆有一段时间也是他的男神,不过听到最后,元霄最终还是回归了最纯粹的古典怀抱。社会发展是很快,可人类的思想是很慢的,他越是长大,越是喜爱古典乐,那是最接近灵魂的音乐。那种缓慢的情绪,和快节奏的都市生活搏斗着。而白问霖,就像个活在现代的古典主义钢琴大师。 白问霖微眯起眼:“比喜欢我还多吗?” “那倒没有。”元霄老实地回答,“更喜欢你一些。” “一些?” “不是,”元霄赶紧改口,真诚地睁大眼睛道,“很多,你是我的最爱。”他没有骗人,他青睐的钢琴家其实很多,但白问霖始终是他最喜欢的那一位,哪怕他从来不公开弹贝多芬,可他愿意弹给自己听呀。 白问霖似乎喜欢他的回答,蓦地笑了一下,很浅:“那就去听吧。” 第9章 《晨曲》 收到第一笔佣金的时候,元霄是很高兴,也开始计划着寒假的时候,带上白问霖去呼伦贝尔——如果那时候白问霖还在他身边的话。可很快元霄又重新陷入了焦虑,他的情况比之前只好一点,关于《光年》的插曲任务,他太难独立完成了。 可他根本不愿意让白问霖来帮助他,白问霖可以帮助他第一次、第二次……但是没办法永远帮助他。 白问霖没办法插手、也没办法去引导他,只能看着他一次次地陷入自我否定,他的安慰似乎起不了多大的效果。 他想不出合适的办法,想来想去,只有一个法子可以试了。 他的副人格,哪怕是个狂犬病,白问霖也不得不承认,那个狂犬病永远有本事哄得元霄忘记烦恼,在元霄心底,阿尔是最特殊的存在。 可他的副人格,已经接近十个月没有出现过了,白问霖几乎以为他死了。 白问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端倪,是在十五岁。 任谁发觉晚上睡前好端端的,等睡醒就跑到别人床上,甚至在睡梦中,跟对方脑袋互相依偎在一块,都会意识到有问题的。当时元霄告诉他:“你……梦游了,对,是梦游。” 元霄说谎的时候,是非常明显的,他不会说谎。况且,白问霖知道自己从不梦游。 哪怕他发现了不对劲,也从来不问。他默不作声地在笔记本上记录自己每个时间段做的事,很快,他便发现自己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定时间的记忆是空白的。 星期四,他看着笔记本,一整个上午都是空白。 下午,他睡午觉清醒,开始练琴。 星期日,笔记本是一整页的白纸。 一个月里,这种事件发生了五六起,没有任何规律而言,唯一的共同点就在于,这些事都发生在他睡着后,他睡着的时间,有些过于长了。后来,这种事发生的越来越多,时间也越来越长。 他根本没有嗜睡症,那么这些时间段里,他缺失的记忆是什么? 为了找到真相,他利用上了元霄的dv机。这台dv机里存储了大量的视频,已经存满了好几张存储卡。白问霖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翻看了每一个视频。 他翻找的速度非常快,突然,在dv机里翻到了三倍速的《土耳其进行曲》。 白问霖认真看了一遍。 他很确信这不是他,他对自己的演奏了如指掌。紧接着,又翻到了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一乐章。 ——他从来不会弹贝多芬,就算元霄把谱子摆在了他的面前,他也不弹,这种天然的不喜欢,就仿佛气场不合一样。 越往后翻,蛛丝马迹就越来越多,而且录像信息上的时间,和他笔记本上缺失的部分是完全一致的。等看见“自己”在元霄的指导下弹奏《小夜曲》,暴躁地打翻了甜甜圈,最后还趴在对方膝头撒娇时,白问霖一贯温和的面容,慢慢沉了下去。 他开始观察起另一个自己。 那完全是另一个极端。总是愚蠢的撒娇,而且智力明显有问题,还不会说话,动不动就扑倒元霄、趴在元霄的腿上睡觉,要抱、要喂、要亲……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弱智狂犬病。 而且元霄显然对他很好,非常喜欢他,抱着他亲昵地叫“崽崽”,抚摸他的头发,白问霖从来没有让他那么亲昵地抱过。显然,元霄喜欢那个狂犬病远甚于喜欢自己。 观察了很长一段时间,白问霖对狂犬病的性格、乃至于弹琴的风格,都已经了如指掌。 某天早起,醒来后发觉自己又“梦游”的白问霖,并没有直接起床,而是躺下装睡。过了会儿,醒来的元霄看见他还在睡,便轻手轻脚地给他掖被角,并未叫醒他。 又过了一分钟,白问霖悄悄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然而叫他没料到的是,元霄正在衣帽间换衣服,或许没想过白问霖会醒,也就没有关门,毫无遮掩。白问霖侧卧在枕,瞥见那瘦削白皙的后背,微躬着腰在褪裤子。他先是闭上眼,几秒后,又把眼睛睁开了一点,怔怔地望着。 他从不赖床,可那天鬼使神差地赖起了床,一颗心在胸腔里跳得又轻又快。换完衣服的元霄走回床边,微微掀开被子,看他醒没有。 白问霖睁着一双没睡醒的眼睛,眨了眨,没有说话。 起作用了。 元霄自然而然地把他当成了阿尔,摸了摸他的额头:“崽崽,脸怎么这么红?” 白问霖还是不说话,眨眼,慢吞吞伸出双臂——那是个要抱抱的姿态。他做这些时,脸不自然地发红,觉得羞耻。 元霄似乎很无奈,可还是俯下身去抱了他:“现在可以起床了吧?” 霎时,白问霖心头像被猫爪子轻轻挠了一下。 那是他第一次尝到甜头。 清晨,白问霖睁开眼之前在心底告诉自己:“狂犬病要是死了就死了吧,我再也不要装成那个狂犬病的样子去讨元霄喜欢了,这是最后一次。” 从第一次无意间尝到甜头,他便有意无意地故意去误导元霄,让元霄误以为自己是阿尔,在这种伪装下,他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元霄对他的好,无需克制。 今天是周末,没有工作也不需要上课,元霄最近实在太累,心情又丧,很想睡个懒觉,奈何生物钟把他给叫醒了。 十月的魔都天气可不凉快,元霄热得把被子蹬开。旁边的白问霖还在睡。彼此挨得很近,似乎是自己在睡梦中不小心滚到了白问霖那边去。 他有些心虚,小心翼翼地掀开被子一角,准备起来上个厕所——可这点小动作似乎惹到了旁边的男人。 白问霖一只手臂不由分说横过来,搂住元霄的腰,强势地往自己这边一拽,就把人拉到了怀里。 元霄正要叫,却忽地对上他的眼睛。 很近,湛蓝双眸刚刚转醒,干净清澈得仿佛有云彩流过。 白问霖歪着头,眨眨眼,而后在元霄惊诧的目光中,把下巴放到了他的肩膀上、像小动物那样蹭了蹭,鼻音很重地唤道:“满满……” 阿尔一直不会说话。是十六岁那年,“骆元霄”的妈妈带着刚一岁多的宝宝过来短住,一直教宝宝:“你叫多多,哥哥叫满满。” 因为和“妈妈”发音相近,多多很快就会叫哥哥“满满”了,而且每天都叫,不亦乐乎。忽然有一天,阿尔也学会了。但他翻来覆去,就只会这两个字,仿佛是个语气助词,高兴了喊,不高兴了也喊。 元霄忽然听见白问霖这么称呼自己,当即意识到——是阿尔醒了。 他鼻尖一酸,感动又怅惘,不知所措地回抱住他:“崽崽啊……你终于醒了,哥哥好想你。”元霄一直他很想问白问霖有关阿尔的事,可又不敢,现在的白问霖对他而言,始终是不一样了,元霄到底有些怕他。 元霄眼眶湿润,手掌心摸了摸他的头发。 在元霄看不见的方向,白问霖埋在他肩膀上的脸庞,沉得像暴风雨来临前深不可测的大海。 元霄浑然不知,说:“我一直担心你,怕你惹麻烦,你什么都不懂,我怕其他人发现你……也不知道我离开的时候,你是怎么过的……”他揉了揉阿尔的后脑勺,想松开他,可阿尔的力气跟白问霖一样大!元霄难以挣脱,又问:“崽崽,你现在会说话了吗?你跟……他是怎么相处的?” 他字字句句都刺在白问霖心上,好像一把刀,将他的心剐出了血。他压制着怒气,缓缓摇了摇头。 白问霖用监控器观察过那狂犬病,他会说话,但不爱说,有时候就发呆,弹琴,孤独地抱着膝盖坐在角落,一坐就是整天,屋子里一有什么动静,他立刻神经质地盯着那个地方。 等狂犬病睡着,醒来的人就是自己了。白问霖也看过医生,他想杀掉自己的副人格,他非常讨厌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可根本没有这样一劳永逸的方法,人类的大脑太过神秘莫测。 医生说:“人格结构是多层次而多侧面的,人格又是由复杂的心理特征经、独特结合构成的整体,第二人格本不是精神疾病,可是你的两个人格完全不同、差异太大,这就是精神问题了。” 医生便给他开了一些药,能够缓解他的问题。 从元霄死后,狂犬病就不怎么出来了,像是对这个世界失去兴趣了。加上吃药,他出来的次数便更少了,白问霖一度自己的副人格已经消失了。 可有一次临到演出,狂犬病忽然毫无征兆地醒过来。所幸罗伊斯管家是个聪明人,推着白问霖的另一个人格上了台:“照着谱弹。” 管家一直在旁边捏着十字架祈祷。管弦乐团和指挥都发现罗伊斯先生像变了个人般,从撒旦一下变成了天使——他的演奏完全不一样了!整个乐团都特别懵,不明所以地配合他。可那一次的演出,却有惊人的效果,超乎寻常的顺利!一点差池都没出! 阿尔伯特的才华,再一次震惊了整个国际乐坛,同年维也纳就邀请了他,请他去新年音乐会和世界上最顶尖的乐团和指挥协作演出,各大音乐节也竞相向他抛出橄榄枝。人们还给他们俩取了不同的称呼,“黑罗”和“白罗”。 白问霖不喜欢公开演出,也有这个原因。 元宵想把阿尔给推开,没想到完全推不动,阿尔还开始亲吻他的脸颊,就像过去那样,只是更加热烈。 元霄躲着,又忍不住笑:“好了好了,你好重,快起来。” 白问霖一言不发,一只手捋进他的发间,吻落在了元霄的脖子上,吸吮了一下,元霄有点敏感,但心里还当他还是那个不懂事的孩子跟自己玩闹:“别亲了崽崽,别……适可而止啊,再亲下去就奇怪了,哎哎哎停了!你听话!” 白问霖停了下来,眼睛有点红。 狂犬病通常在元霄说听话的时候,就会乖乖听话——他已经完全摸准了自己另一个人格的性格。 他抬起头来,元霄看见他的表情很难过,心里也揪着,愧疚道:“怎么了啊?不要哭呀。是生哥哥的气了吗?对不起啊,我不该离开那么久,对不起……”这句对不起,他前些天就想跟白问霖说了,可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现在对着阿尔,却自然而然地倾诉出声,阿尔的性格,能让元霄感觉轻松,白问霖则让他有一些压力。 白问霖没有说话,赖在他身上不动,靠在他肩头的脸庞笼罩着浓郁的阴霾。 好半天,元霄几乎以为阿尔伯特是睡着了,推了推他:“让我起来好吗?” 接着,白问霖撑着胳膊起来了,那双眼睛看着元霄,隐含着风暴。元霄自然发现他和以前的阿尔不同了,可到底过了十几年,有变化是正常的,他并未多想。 他去洗漱,白问霖一直跟着,高大身躯从身后抱住他,胸膛贴着他的后背,把头放在他的肩上。 元霄面对镜子,抬手揉了揉那颗睡得乱翘的脑袋:“你还是这么黏人。” 白问霖手臂猛地收紧,元霄“嗳”了一声,去抓他的手,笑着说:“别抱这么用力。” 白问霖不为所动,心底因为他截然不同的态度而痛苦。他就知道……他就知道在元霄心里,阿尔是最重要的,面对自己,他拘谨,如同对着一个久违的朋友;可面对这个狂犬病,元霄却毫无隔阂地跟他拥抱、打闹。因为阿尔的出现,他看见元霄明显地高兴了许多,笑起来时是真心诚意的,犹如暖阳般照亮了整个房间。 连日以来的阴霾,似乎被“阿尔的醒来”给完全驱散了。 作出这个主意的人是自己,可气得肝疼的也是自己。 第10章 《魔王》 因为阿尔的出现,元霄的确迎来了好心情,可惜的是,阿尔还是不会说话,而且性格变化很明显。 不过,他能接受白问霖从温和有礼的小天使变成撒旦般的魔王,自然也能接受阿尔这点微不足道的小变化。更重要的是,阿尔还跟以前一样,听话、依赖他。 第一次发现他有第二个人格的时候,是白问霖十四岁那年。 元霄那时候还没有失明,眼睛出现问题,是白问霖十七岁的事了,不止眼睛,先天性心脏病让他身上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毛病。 而白问霖十四岁的那年,元霄给他当“老师”,已经有三年了。认真说起来,白问霖压根用不着他来教,说自己是他的老师,完全是往自个儿脸上贴金。 过年那几天,骆家父母同时有了空,都飞到青岛来看儿子。 人心都是肉长的。元霄跟他们有了一定感情后,也并不像一开始穿来那会儿,总是无意识地去用“我们不熟”的态度去伤害人。他给夫妻二人准备了新年礼物,在大年夜为他们弹奏欢乐颂。 只是他们太忙了,没聚几天就走了。 家里空荡下来,白问霖一直没有来。问霖家里没有电话机,元霄除了亲自登门,没有其他的办法联系他,便带了几本骆董事长从国外带回来的书去看白问霖。 有《莎士比亚》、《歌德》、《尼采》等等,还有一些他非常喜欢的乐谱,以及一株被他养得色泽艳丽的多肉。 这些书都是他认为对理解音乐是非常有帮助的。文学和音乐总是相通的,尽管元霄自己看不下去莎士比亚,可他看过名人传记。有好些大钢琴家,他们从小就接触古典文学。而带给白问霖的曲谱,元霄夹带私货,在里面夹了一本贝多芬。 尽管他知道,未来的阿尔伯特·罗伊斯好像非常非常不喜欢贝多芬——他从来不弹贝多芬。 元霄上楼走得很慢,走两步歇半分钟,保镖援朝一直在旁边说:“少爷,您就在车里休息就是了,我去敲门,叫他下来。”元霄说不用,喘着气:“我慢慢来。” 他离家出走过一次,闹得很严重,所以骆董给他雇了保镖,是一对双胞胎,哥哥抗美,弟弟援朝,元霄靠着他们脸上的疤分辨谁是谁。 他捧着多肉,抗美和援朝为他抱着书,好半天才爬上去。 元霄站在筒子楼窄窄的过道,敲响了门。 屋子里传来些微碰撞的声响,但是没有人回应。 奇怪……元霄一手端着多肉,另一只手再次敲了敲门:“问霖?”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元霄意识到不对劲,当机立断,扭头对他的保镖吩咐道:“抗美,把门给我踹开!” 筒子楼上传来惊天动地的踹门声,邻居以为是上门讨债的,敢怒不敢言。 十分钟后,元霄终于进去了。 抗美没有把门踹开,他弟弟援朝从隔壁人家爬窗户进来,给元霄开了门。 屋子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一片死寂,他按了下开灯的按钮,没电。 元霄闻到一股……隐约的臭味。 “你们闻见了味道吗?”他问保镖。 骆董事长给他找的双胞胎保镖,是专业的,抗美一脸凝重地说:“屋子里没电,肯定是冰箱里的猪肉臭了。” “我怎么觉得……”元霄上前一步,伸手拧开了关着的卧室门。 臭味更浓。 “少爷,您先出去。”援朝忽然一个闪身,挡在了元霄面前。他眼中凝聚着警惕之色,鼻子闻了闻,接着脸色大变:“报警,是尸臭!” 元霄冷不丁在窗帘紧闭、没开灯的房间里,对上了一双眼睛,他先是吓一跳,继而很快认出来——那是白问霖的眼睛。 不,不对…… 抗美进了房间,直接拉开了房间里的窗帘,把窗户打开的时候忍不住掩着鼻子道:“这味道……”他强忍着想吐的欲望,回过身去,准备检查一下尸体是不是被分`尸了,就在他即将碰上床上那具尸体的时候—— 突然一个身影忽然扑上来,把训练有素的抗美扑倒在地。 这猝不及防的事件让元霄怔住。 “你干什么?!”援朝反应很快地一个箭步上去,拳头捏紧,正要动手,就对上一双冷冰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蓝色眼睛。 对方喉咙里发出很低的、类似怒吼的声音,非常凶恶。 这眼神盯得援朝一个头皮发麻,但他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眼前人虽然是骆少爷的钢琴学生,可是这眼神……怎么瞧怎么不像人,反而像个土生土长的狼崽子。 这时,被白问霖扑倒在地的抗美忽然一个翻身,作势就要掐他的脖子,结果狼崽子眼疾手快,一把按着他的脑袋,把他狠狠往地上一砸。“咚”地一声,好像西瓜落地,抗美眼睛一翻、一闭,沉沉地昏了过去。 “你找死——!!!”援朝看见哥哥晕倒,眼睛都红了,小狼崽子也恶狠狠地盯着他,事态一触即发,正要开打—— 元霄一声怒喝:“住手!” 两个人都停住了。 “少爷,”援朝警惕地说,“他肯定是疯了,不要相信他。”他见识过疯子,杀人的疯子,就是这种样子。 小狼崽子的湛蓝眼睛望向元霄,歪了歪头,似是茫然,像是认出了他来。 元霄扫了他一眼,心里有了结论,皱着眉对援朝道:“打电话叫殡仪馆和救护车。” “少爷!医院治不了这种精神病啊!他打伤了我哥,还杀了人!”援朝指着床上散发出尸臭的中年妇女。很显然,这就是一个案发现场。 “人不是他杀的,他也不是精神病,这是他的亲人……他可能……只是太害怕了。”元霄心里也有些发怵,言简意赅,“打电话叫救护车,把抗美送去医院,不许报警。” 他捏着鼻子望向小狼崽子,小狼崽子也歪着脑袋在看着他。 三年前,白问霖刚开始在他这里练琴的时候,元霄就告诉过他:“弹琴是很费体力的,体力不够,是无法支撑那么长时间的演奏的,所以必须要吃得多、并且坚持锻炼,这样才能长得高,才有力气弹钢琴。” 十四岁的白问霖,身高一下窜到一米八,打眼望去,比元霄还要高一点点,他每天要做俯卧撑锻炼,要跑步,身体看起来很结实,根本不像十四岁。 元霄方才见识了他殴打抗美,心里对他的力气有了新的认知。 而那双眼睛,始终清澈,像刚出生的婴儿一般,只是和通常的那个白问霖不太一样。或者该说,有很大的不同。 双重人格。 ——元霄在方才看见他的时候,忽然就想到了这个没有官方认证、但众说纷纭的说法。 他那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判若两人的演奏方式,却同样超绝的技巧,让人甚至感叹:罗伊斯肯定有第二个人格,要么就是他有个双胞胎兄弟,不然怎么可能区别这么大呢! 事实上,关于双胞胎兄弟的说法,更多人信服。 元霄感觉,眼前这个白问霖,更像是以后那个经常出现在舞台上的“黑罗”,不过他不敢妄下定论。援朝正在打电话,他眼睛紧紧盯着狼崽子,怕他忽然扑上来,元霄却忽然招了下手:“过来。” 援朝下意识朝他走过去,却忽然让人大力一拨肩膀,把他拨到后面去。 援朝:“???”他被狼崽子忽然拨开,肩膀疼得叫他呲牙,心里不可置信,他力气怎么这么大?这小子难道不是才十四岁吗?!他眼睁睁看见狼崽子朝自家少爷走了过去,一只手上去抓住他,嘴里大吼道:“喂!你干什么!别靠近我们少爷!” 小狼崽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似的,头也不回地把他的手打开。 “嘘,安心,别吓到他了。”元霄对援朝说。 狼崽子回过头,也朝着援朝吼了一声。 援朝:“……” 狼崽子慢慢走到了元霄面前。元霄也怕他突然打人,可他到底是呼伦贝尔长大的,曾遇到过草原狼,甚至险些丧命的人。心中想到未来那个哪怕看起来非常冷酷,却始终端庄绅士的阿尔伯特,就镇定了许多。他朝狼崽子伸出手,轻声问:“你是问霖?” 对方困惑地看着他,随后歪过头,小心翼翼地把下巴放在了他的手心,眼睛望着他,好像下一秒就要“喵”一声。 援朝:“…………” 元霄:“……” 他用手托着狼崽子的下巴,盯着他的湛蓝双眸,又说:“那你一定是阿尔伯特了。” 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味道,一只手托着他的下巴,另一只手拉过他的手腕,想把他带出去,可阿尔伯特的脚掌牢牢黏在地砖上,纹丝不动,反而抓住了元霄的手腕,固执地把他拽到了床前。他用手掀开被子,指着床上的人,嘴巴张开,急躁地似乎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元霄不敢看这副场面,他虽说胆子大,可也不敢直面死人,更别提气味确实有些……他别过头去。 见元霄似乎是不懂,阿尔伯特弯腰去推床上的女人,动作很轻,可是却很着急,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仿佛是想叫她醒过来。 旁边的援朝只觉得头皮发麻,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精神病发了杀了人,少爷怎么一点也不怕?他怎么就能肯定眼前少年不是杀人犯? 元霄这下终于明白过来,他忍着这股气味,使劲抓住他的手掌:“阿尔,她死了,她死了,不会醒了。” 阿尔伯特不为所动,试图叫醒她。 “她死了,你清醒点。”元霄重复,把他拉了过来。 阿尔伯特这回像是听懂了,呆呆地回望元霄。 元霄试着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别怕。”他低头看了眼床上的尸体:“她去了另一个地方,在天上。”他指了指。 白问霖跟他提过这个女人:“是春姨在照顾我,她是我的监护人。” 元霄知道他妈妈早就没了,他爹还在国外、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儿子,春姨则是他母亲的佣人。所以她应当是白问霖现在唯一的亲人了。这么小的年龄,目睹着亲人一个个从眼前离开,是什么样的感觉? 元霄心情有些糟糕,他看向阿尔伯特,对方一脸的无措和茫然,湛蓝眼眸单纯地望着自己。 元霄摸了摸他的头。 救护车来得很快,殡仪馆紧随其后。 “少爷……那他怎么办?”援朝指着把头搁在他肩膀上的阿尔伯特,“要送到医院检查一下,或者送到精神病院?” 元霄摇头:“他会好的。” “可是他……”援朝脸色一变,“他不太正常!” “他只是太伤心了,这件事,你们谁也不许说出去。”元霄自然不会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哪怕他真的有精神疾病,但从未来几年后的情况来看,他完全能够控制好自己,不会生事。他宁愿自私,也不会送走阿尔的。 “万一他……万一他再像刚才那样伤人怎么办?”援朝说。 元霄沉吟片刻:“我先看着他,如果情况不对,我会带他去找医生的,”他歉疚地道,“援朝,你哥哥的事,他不是故意的。” 援朝有些犹豫地看着少爷,因为他觉得这个突然大变样的白问霖有很大的危险性——可他看着闭着眼睛,像是累了,把下巴停靠在元霄肩膀上歇息的白问霖,嘴唇动了半天,到底没有说什么。 阿尔在元霄肩膀上睡着了,援朝把车开到他们面前,打开了车门,帮着元霄把人扶到了车里。 元霄刚一坐下,睡着的阿尔脑袋一偏,把头靠在了他的胸口,发出很浅的呼吸声。 比自己还高大的少年忽然这么靠上来,元霄有些吃力,可是没有把他推开,反而让援朝:“开慢一点,别把他颠醒了。” 援朝:“……” 把阿尔送回家,安置在自己的床上后,元霄又去了医院看抗美。抗美已经醒了,就是头撞了一下,没什么事。 元霄跟他道歉:“你不要怪他,去世的那个是他最后的亲人,他受不了打击,他太害怕了才会那样。” 抗美当然不认为那是太害怕了,太害怕会有那么强的攻击性吗?他想说那小子是不是有什么精神病,可是看见少爷那副维护的模样,最后什么也没有说。 元霄叹息:“他会好起来的。” 元霄把白问霖接回家这件事,也请示了父母。骆母宋家卿上次过来,见过在他这里练钢琴的男孩子,记得是个很漂亮的混血儿,性格温和礼貌。 “也怪可怜的,就先让他住在家里吧。”宋家卿道。 倒是骆董事长,说要去调查一下他家里还有什么人,他这人迷信,觉得不该收留这种孩子,不吉利,但还是觉得可怜:“这么大个孩子,家里人都不要了?这都是些什么狼心狗肺的!” 结果调查完后,他态度完全变了:“满满,这小孩太不容易了,多可怜,一定得好好对他。” 元霄还特意为他把钢琴房腾出来。 他住的海景别墅并不大,旁边有个附楼,住着家里的管家和佣人、保镖还有厨师。元霄一个人住在主楼的楼上。 楼下的卧室是是偶尔才会过来的骆父骆母的房间,自然不可能把白问霖安置到那一间。 除此之外,就只剩二楼的一间钢琴房、以及阁楼了。 阁楼的天花板是两个斜坡顶,白问霖第一次上去,就差点撞了脑袋。 钢琴房在元霄的卧室旁,很大,和他的卧室是相连的。黑色的大三角斯坦威钢琴就立在露台的窗户旁,上面搭着绛紫色的钢琴罩,旁边还摆放着茶桌和沙发。工人把新床抬进房间安放好后,佣人往床上铺上床品。 白问霖便正式在他家住下了。 这件事让抗美和援朝如临大敌。观察了几天,确认他精神状态没有问题了,才略微放松。 而元霄,也觉得白问霖正常了,应该暂时不会变成那副不谙世事还极富攻击性的小狼崽模样了,所以还去帮他联系了附近的学校,准备让他去上课。结果他父母都没有同意,反而道:“还是请家教吧。”他们似乎不太愿意让白问霖出去见人,尤其不愿意让他去学校。 半月后。 元霄早上的起床时间是固定的八点半,洗漱、吃早饭后,九点出头开始练琴,练两个小时停。 他睡觉喜欢把窗帘拉开一条小缝隙,这样清晨的时候,渐渐升温的日光就能将他从睡梦中慢慢唤醒。 天还没大亮,太阳刚刚出来,露出一点熹微,薄薄的光透过窗帘的小缝,铺在地板上。元霄尚且处于浅眠状态,忽然有个东西,钻进了他的被窝里。 元霄似有所察,在床上翻了个身,继续睡。 他睡到了自然醒,很快感觉到了床上有个乱动的活物,在他被窝里钻来钻去,而且很大。元霄大惊,慌忙起身,正要伸手按铃,叫人上来看看。忽地,从被窝里一下钻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微鬈的棕发乱蓬蓬的。 元霄惊魂未定,对方就把下巴放在了他的胸口,闪亮的眼睛看着他。 元霄鼻间嗅到一股柠檬马鞭草的香波气味,收回要按铃的手,低头看着他半晌,小声而犹豫地唤:“……崽崽?” 阿尔重重点头,犹如星光坠落的双眼亮晶晶地凝视着他,鼻音发出一声“嗯”来。 第11章 《d小调第二十钢协》 元霄完全弄不清楚为什么小狼崽这个人格又跑出来了。他刚才被吓得睡意全无,这会儿弄清楚了来的是阿尔,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松了口气,嘴里打了个哈欠。 他重新躺回枕头上,把身上过于重量级的少年推下去:“你怎么跑到我床上来了?” 阿尔的脑袋又从被窝里钻出来,他侧躺在元霄的枕头上,目光注视着他,并不说话。 元霄看了眼时间,七点半,又看向他:“不会说话?” 阿尔张了张嘴,半晌“啊”了两声,纯净的眼睛无辜地望着元霄。 元霄笑了笑,又是一个哈欠,声音包含倦意地说:“我再睡会儿,你要么回你的房间,要么安分一点,不要吵我睡觉,知道吗?”说完,闭上眼睛就眯了过去。 阿尔呆了半晌,主动靠过去,跟他依偎在一起。 元霄没什么不跟人睡一张床的讲究。他幼时在草原很孤独,还曾偷偷把牧场里的小羊羔抱到床上睡觉呢——何况白问霖是很爱干净的孩子,就是很少跟自己亲近。那孩子温和得让人感觉有距离,元霄都不敢随随便便摸他头。 不知道为什么变了个人格,就完全变了个样。 八点半的闹钟响了,元霄睁开眼睛,感觉肩膀那里窝着一个脑袋,对方抱着他的手臂,很依赖地拱在他的肩头。元霄刚一动,他就醒了。 元霄有些紧张,因为不知道醒来的会是谁。 两人眼睛对视了好几秒,白问霖忽然睁大眼睛。他直接坐起了身,很惊讶地看着元霄:“我怎么……” “你好像……梦游了。”元霄眼神飘忽。他很少撒谎,一撒谎就不自在,可这段时日,为了瞒住白问霖他还有另一个人格的事,说了不少谎言。 白问霖皱眉,反应过来就是道歉,跟元霄说对不起:“都怪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会梦游……” “不是你的错。”元霄起身穿了一件外套,“我也才知道,快去洗漱吧。” 白问霖很勤快,他才住进元霄家里一个月,但元霄已经了解了一些他的生活习惯。最迟七点就会起床,自己用厨房做饭,随即在书房看书,还会摸着元霄起床的动静,给他准备早饭,甚至为他洗衣服,冲下午茶,包揽一日三餐后提醒他吃药的工作。 而且港式茶点做得很地道。 家里管家看着他做这些,心里很理解。 毕竟刚刚被收留,寄人篱下的,自然得表现得好一些。殊不知,元霄太宝贝这个孩子了,什么都舍不得让他做。而且骆家父母也对白问霖出奇地好,元霄穿什么、吃什么,白问霖照着来,还为他请高学历的家教教导他功课。 没几天,白问霖的副人格阿尔,又一次跑了出来。 清晨,元霄还没起床,阿尔就光着脚爬进了他的被窝,还把元霄给闹醒了。 元霄已经是第二次遇见这种状况了,波澜不惊,手掌在他头顶拍了一下,声音充满含混的睡意:“崽崽呀,别吵我。” 他翻个身继续睡觉。 阿尔趴在床上,凑得很近看他,清澈的眼睛好半天才眨一次。 元霄原以为这次醒来的肯定还是白问霖。按照前两次的规律,小狼崽一般是趁着白问霖睡着时才跑出来,看情况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副人格,而且并不能待太久,甚至还不会说话。 他醒来后,和似乎比他早醒的白问霖对视两眼,正准备用“你又梦游了吗”的理由来搪塞过去,对方便一下埋到他的颈窝中间拱了拱。 元霄:“……” 他坐起身,对上阿尔那亮得不可思议的眼眸,有些头疼:“麻烦了……” 元霄下了床,把阿尔拎到洗手间,教他洗漱。 阿尔看了眼他的动作,就学会了。 元霄猜测,这可能是因为双重人格的原因,看起来是两个人,实际上还是一个。他看起来不懂,不代表他真的不懂,身体是有记忆的。 只是……为什么不会说话呢? 他琢磨着,阿尔就像一个新生儿,非常单纯,同时还带有一定危险性。 第一次见到他发生的事,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他随手打开电视机,调了一个少儿频道给他看。电视里正在播《猫和老鼠》,元霄觉得幼稚,换了一个频道。 “按这个换台。”他耐心地教阿尔使用遥控器,“这个,控制音量的。” 阿尔注视着他的动作,随后拿着遥控器玩了起来。 元霄交代:“崽崽,坐在沙发上,不要乱动。” 他进了厨房,准备了热可可端出来,厨师开始制作今日份的甜甜圈。而阿尔正坐在沙发上,捧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 《猫和老鼠》。 元霄一时无言,心里好笑。大人似的、性格稳重的白问霖的副人格,居然是这样的? 他把杯子放到阿尔手心,用动作示意是喝的:“热可可。”阿尔看着他,把杯子凑近嘴边,只抿了一口就开始摇头,似乎非常不喜欢,迅速把杯子塞回了元霄的手里。 元霄有些意外:“不喜欢喝啊……”他没有勉强,两个人格喜好不同也是很正常的。况且阿尔喜欢看这种动画片,想来心理年龄不会超过三岁,四岁最多了。 这年纪的小孩,应该很喜欢吃甜甜圈才对。 元霄没有管他,弯腰说了句:“崽崽,你就坐在这里看动画片,哥哥上楼去练琴。” 平时白问霖在,元霄都有些不好意思练琴了,十四岁的白问霖,技巧已经完爆自己,元霄根本没脸在他面前练琴。 换了阿尔来,他好受多了。 元霄打开琴盖,没练习一会儿,就听见声音。抬头一看,本该在楼下看动画片的阿尔站在旁边,而且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弹钢琴,好像音乐对他的吸引力,比动画片更大。 “想学吗?”元霄停了下来,往旁边挪动了下,分出半个座位,“来。” 阿尔在他旁边坐下,低头看看琴,又抬头看看元霄,伸出手在琴键上触碰了一下。 他用的指腹触键,一般的老师铁定会骂:“不许折指!” 但在元霄这里没这个规矩,阿尔的平行触键号称比拟霍洛沃夫,连贯平滑,一般人学不来,强行纠正反而会干预他的发展。 “对,就是这样。”元霄终于来了兴致,教他最最基本的乐理:“do、re……”他弹一个音,就唱一个音,嘴里数着拍号。可阿尔似乎对于教学不太感兴趣,那副模样好似一个博士生,突然听见了一加一的数学题般兴致缺缺,托着下巴懒洋洋地看着他。 元霄便把手拿起来:“你试试。” 阿尔点点头,指尖毫无章法可言地在琴键上乱按,耳朵分辨着每一个不同的音,接着露出灿烂的笑,又浓又长的睫毛下,采自无云的蔚蓝天空般的蓝色眼睛弯起来。 元霄从来没见过白问霖这样笑,问霖懂事,笑也是浅笑,他太过温和礼貌,温和得有距离感。但阿尔不同,元霄完全被他感染,兴致勃勃:“想听吗?” 阿尔大声地“嗯”了声。 元霄摆好手形,无需看谱,舒伯特《小夜曲》从他修长的手指下清晰平滑地流泻出。 他喜欢这首收录在舒伯特《天鹅之歌》的小夜曲,像是有未能说出口的爱意要倾诉般,又仿佛冬日暖阳,温柔地洒在人的肩头。 由于大量的练习,这成了元霄最熟练的一首曲目。虽做不到闭眼弹奏,也绝不会出错。他还专程为了这首《小夜曲》,学习了整首德文歌词——歌词是莱尔斯塔勃的诗歌。弹奏时,他喜欢小声哼唱。 阿尔眼睛眨也不眨,牢牢注视他的手指运行轨迹。 最后一个延长音过后,元霄抬起手。旁边的阿尔似乎是听得太专注,还没回神,好几秒,才眨了眨眼,手放在了琴上,以眼神请示元霄:“我能碰吗?” “来试试。” 这时,佣人端着甜甜圈上楼了,元霄站起接过,耳边忽然传来《小夜曲》的声音。 一点初学者的生涩磕绊都没有,弹琴的人似乎是凭借直觉,掌握了整首《小夜曲》的架构,毫不犹豫以重复的形式,将之变换了出来。 分毫不差! 元霄:“……”这孩子是复读机吗?! 他惊讶得完全说不出话来了。扭头一看,阿尔端坐着,除了手指全身上下一动不动,那手指正在琴键上跳着,元霄注意到,他和白问霖平日弹琴的手形、姿势都一致,看来这些属于身体记忆的部分,是不可违逆的。 更叫人意外的是,他曼妙清晰的触键中,还有元霄所熟悉的细腻空灵——这是“白罗”的配方。 复制出完整首《小夜曲》,三分半后,阿尔收回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神情略带困惑。 元霄赶紧去看摄像机,谢天谢地,录下来了。 他已经完完全全被这个史无前例的天才所折服,这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音乐头脑。他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嘴里反复嘟囔一句“天才”:“你怎么做到的?” 阿尔摇了摇头,又为他演示了一遍那干净无瑕疵、又空灵的演奏。 元霄已然麻木,他坐在沙发上,招呼阿尔过来吃甜甜圈。 但阿尔很不给面子,仿佛非常非常厌恶甜甜圈,眉头深锁,闻到那股气味就很生气地一把将甜甜圈打翻在地。 地上铺着一张厚厚的地毯,盘子倒翻,没有碎,两枚甜甜圈像车轱辘一样,滚了两圈后倒地阵亡。 元霄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忽然发这样大的脾气。 阿尔和白问霖有很大的不同,阿尔的情感很直白,他的讨厌和喜欢都非常直白。 他扫了阿尔一眼,发现他自己也在困惑,似乎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做。盯着地上的甜甜圈看了两秒,转头望向没有说话的元霄。 阿尔一直看着他,好像在判断他有没有生气,可元霄一直没有说话。阿尔便蹲下身去,元霄以为他要把甜甜圈捡起来认个错,没想到他二话没说,捡起来就往嘴里塞。 元霄这下急了,直接打掉甜甜圈:“阿尔!” 他的手拍在了阿尔的手背上,小狼崽蹲在地上委屈了,不肯站起来。 “掉在地上了,就不要吃了。下次不喜欢,就说出来,不要直接打翻盘子,好吗?”元霄没有生气,他知道阿尔这个人格很单纯,像个稚童,自然不会怪罪他。但他并不清楚,阿尔为什么对热可可和甜甜圈抱有这么大的敌意。 正当他冥思苦想,腿上忽然感觉一沉。 元霄抬头,阿尔跪坐在地毯上,正把下巴放在他的腿上,仰着头看自己。那目光像是看着全世界唯一的信赖的人,专注又依赖。 他那为了白问霖化过一次的心,又为阿尔融化成温暖的流水。 “不喜欢?” 阿尔趴在他的膝头,幅度很小地点了点头,蓝眼睛可怜巴巴地眨着。 “不喜欢就不喜欢吧,”元霄自言自语地在他头顶揉了揉,“奇怪,《时代周刊》明明说你很喜欢这个。难道两个人格口味不一样?问霖明明很喜欢……” 元霄本来想继续工作,可一想到这么几个月以来,阿尔只出现过一次,着实有些可怜。元霄怕自己一觉睡过去,再醒来阿尔就不见了。他一手放在白问霖头上揉了揉,问他:“崽崽,你想不想出去玩?” 白问霖点了点头,心里燃烧着怒火。他催眠着自己,不可以露陷,不可以露陷。 元霄很高兴,当即上网查了下,看了眼最近上映的电影,又搜了附近的美食。他拿着手机问阿尔:“想看哪一部?” 白问霖兴致缺缺,随意指了一个动画片,按照阿尔的弱智人设,只配看这种低能动画片。 第12章 《图伊勒里花园》 看见他点名要看的《熊出没》系列大电影,元霄并不意外,但是没想到这部动画片会这么卖座,好位置全都不剩了。 半小时后,元霄穿戴整齐,带着难得穿得很休闲的白问霖出了家门。他的出租房是个两居室,以前跟人合租,不过室友搬走后,房子现在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条件一般,床是一米二的,挺窄,白问霖太高,睡觉时脚会露在外面。 也难为白问霖这个贵公子一声不吭地在他这里将就了一个月。 元霄对待两个人格的态度,的确不大一样。白问霖从小就很懂事、礼貌,人见人爱,懂得体贴人,从不需要人操心;而阿尔就不同了,表面上看起来倒是很乖,黏人活泼,但实际上常常惹麻烦、胡作非为,不通半点人情世故。 也正因为此,两个人格在钢琴上的技巧虽然同样的超凡绝伦,但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在元霄心里,白问霖是个大人,而阿尔是小孩子,元霄拿他当弟弟一般。 魔都的交通实在令人揪心,车子开出去就堵着了。阿尔还是老样子,喜欢抱人,元霄在他抱过来的时候,下意识抬头去看开车的菲利普,菲利普也正好在后视镜里偷看,目光一下子撞上了,元霄一张脸瞬间通红,心里猜测菲利普知不知道白问霖的第二人格……应该是知道的吧? 眼看着堵车堵的厉害,元霄就说:“伊势丹也不远,我们走过去吧。” 菲利普就在旁边停车了,问元霄:“骆少爷,你们大概多久结束约会?我来接人。”他一开始叫元霄骆先生,但元霄看起来年龄太小了,菲利普就换了称呼。 元霄:“就逛逛街,看看电影,再吃个晚饭差不多八、九点吧……” 菲利普递给他一个卫星定位的手机。 下车时,元霄把帽子扣在了白问霖头上,他太高、本就显眼,又是一张极为标致的混血面孔,蓝色的眼睛惹人注目,而且不排除有人会把他给认出来的可能性。 元霄拉着他的手腕,叮嘱道:“外面人多,帽子墨镜不许摘,不然我们会上抖音……看见街上那些拿着手机乱拍的人了吗?所以要听话,更不许抱,我拉着你就行了,不会走丢的。” 白问霖的脸遮了大半,表情伪装也松懈了下来,点点头,表示明白。 元霄原本抓着他的手腕的,结果没一会儿,就反过来被扣住了手心,以一种十指相扣的牵手方式。元霄整个手都被握住,别扭极了。 他仰头看向阿尔棱角分明的下颌,阿尔遮着脸后,那种强大而冷漠的气场似乎和白问霖平常的样子没什么区别。元霄感觉很多人用一种奇怪的目光在看他们,便拉着白问霖走得很快,同时压低声音说:“崽崽啊,你不觉得我们这样牵手有点奇怪?能不能……能不能松开一点,别抓这么紧。” 白问霖低头看他,脸上什么表情都看不出,只是手掌抓得稳稳的,好像怕元霄跑掉似的。 元霄知道他不会说话,从来都是猜测他的意思。元霄没有办法,买了两张即将开场的电影票就进去了,至少电影院里够黑,牵着手没人看得见。 座位靠后、很偏,中间放着大桶的爆米花,两旁各自放着两杯冰可乐。电影开场,白问霖也没有松开他的手,元霄试着抽了两下没有把手抽出来,也就算了。 电影开始五分钟,已经进入了剧情,但很显然这种片子,根本不太适合他这种大人看,只适合小朋友……他一面在心里挑剔一面看下去,过不久,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元霄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不小心睡着的,等他醒来,就看见阿尔把他搂在怀里,自己头还靠着他的肩膀。元霄有些不好意思,白问霖一句话也没有说,全心全意扮演着阿尔的角色,享受片刻的亲密与温情。 电影结束,元霄拉着他出去,在超市逛了一圈后,进了电玩城。 元霄完全是把阿尔当成小孩子来对待,买了五十块的币,从捕鱼机玩到抓娃娃。白问霖弯着腰,脸贴在娃娃机上,手指点了点,示意自己要小猪佩奇。元霄只好给他抓,钱花光了,也只抓上来一只,最后找了一家咖啡厅坐下。 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因为白问霖始终不肯放开他,元霄点完咖啡,注意到服务员一秒扫了三眼他们十指相扣的手心,又花了十秒,盯着白问霖露出来的那半张英俊的脸看。 服务员一走,元霄就压低声音说:“哎呀,别牵了行不行?” 白问霖单手托腮,看着他摇了摇头。 元霄:“我来了一点灵感,换一只手牵吧,我右手得写东西。” 白问霖点点头。 右手得到解放,左手又被攥住。元霄抽了张纸擦了擦右手的汗,拿出纸笔写了一点歌词——是根据袁导给他的歌词改的,有助于他编曲。 他又拿出ipad来,戴着耳机用软件进行编曲。白问霖安安静静地扮演着副人格,趴在桌上,一言不发地注视着元霄。哪怕他戴着墨镜,那道目光依旧很深,元霄好几次感觉到了,就抬头看一眼他,笑一笑,空出手来摸摸他的头:“为什么一直看我?” 白问霖在心里说,因为喜欢,所以移不开目光。 元霄见他不说话,就拿了个魔方给他玩。 白问霖把魔方接了过来,盘了两下就放在一边,转而拿起小猪佩奇玩偶,他面无表情地拽着乔治的鼻子——在他心目中,阿尔就是这么蠢。 可元霄并不在乎,他对阿尔,总是宠爱的、无限纵容的。 所以白问霖一直很享受去偷走这种特殊的宠爱的感觉。他第一次并不是有意的,可尝到了甜头,就开始有意地伪装第二次、第三次……从来没有被发现过。白问霖有时候也会想,既然元霄从来都没有发现,那是不是说明,其实元霄也并没有那么地喜欢那个狂犬病? 白问霖记得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元霄家的别墅附近有家电影院做活动,佣人拿回来一张宣传单,很高兴地跟元霄说:“大少爷,电影院有一部新上映的电影,叫《钢的琴》,我猜你肯定会感兴趣,就把传单带回来给你。” 元霄果然很感兴趣,当天就带着白问霖去看了,还打算叫上抗美,说:“电影里有个配角跟你一个名字,一起去看吗?” 抗美这种糙汉虽说对文艺片无感,但元霄主动问他,他心里是有些想去的,还打算捎上弟弟。他正打算应下,却蓦地接触到了白问霖扫过来的冷冰冰的目光。 抗美立马一个激灵,说:“大少爷,我一个粗人就不去看了,看不懂这玩意儿。” 元霄没有勉强,只带着白问霖去了。但这部《钢的琴》显然没多少人捧场,人很少。元霄进厅后,一直在惋惜:“这么好的电影,怎么没人看呢?” “宣发做得太差了!” 《钢的琴》从画面语言到配乐,都非常美,元霄刚进录音系第一天,赏析课上老师就讲了这部电影,让他们去反复看,还让他们写一万字论文。 电影配乐很多都是俄语歌,元霄看电影的时候就会给白问霖科普、讲解。大约是习惯了,说话时贴得很近,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耳朵都是红的,电影也没有用心看。 第二天,他就装成了阿尔,缠着元霄去看电影。 那时候电影票卖得很贵,第二次从电影院出来,白问霖的耳朵红得更厉害了。 等到了第三天,阿尔真的醒了,正好看见了桌子上的传单。 阿尔只看见了海报上的钢琴,就挥舞着传单去找元霄,指着海报,手舞足蹈、努力表达着自己的意思。 元霄一看又是《钢的琴》,很费解:“崽啊,昨天不是带你去看过吗?” 阿尔一脸茫然:“……?” 元霄说:“还想看第二遍?” 阿尔果断地摇头,把传单丢了。 第13章 《humoresque》 这种事发生得多了,元霄竟然一次都没有怀疑过,只是觉得阿尔的记性实在太差,昨天做的事,第二天就能忘。但是元霄又很纵容他,总是顺着他的意,所以白问霖从来没有翻过车。 十一月,元霄给袁导发了一段新录音过去:“这是初版,我自己还在改,您先听听。” 袁导听了,片刻后问他:“小骆,你谈过朋友没有?” 元霄:“啊?” “女朋友有没有?恋爱过没有?” “没有……” “这样啊……”袁导似乎有点可怜他,“你这么有才华,白白净净浓眉大眼的,怎么会这样呢?现在才大二是吧?赶紧的,不然学校里的好女孩都被其他男生抢走了!” 元霄有点尴尬地说:“我暂时……没有恋爱的想法。” 袁导唉声叹气:“你不恋爱,怎么写好情歌?上次那首曲,你作的不就蛮好的嘛,证明你是没问题的,就是差……差那么一点意思。” 他给演员讲戏能讲十个小时,算是导演界的一股清流,很耐心。元霄听他讲了二十分钟,袁导最后总结:“追逐最初的梦想,你说你没有初恋,也没有喜欢过的人,怎么能体会到我想要的这种感情呢?怎么能把我想要的那种……那种、放进你的曲子里呢?很遗憾,我不搞音乐,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你是专业的,你来。” 元霄听得挺认真:“我会好好改的。” “没事、不着急,剧组下个月去米兰取景,要过去一个月,这一个月你好好琢磨。” “好的袁导。” 袁导:“一个月也够你找个女朋友了吧?别自己瞎琢磨,恋爱的感觉,梦想的感觉,你懂吧?” 元霄似懂非懂:“嗯嗯。” 电话挂了,他陷入了困境,只好又把《爱你一亿光年》的小说翻出来看。其实小说本身是不错的,不过有些东西写得有些夸张,比如那个男主要花十亿美元买下雕牌的剧情,尬得一比。 元霄问过袁导,袁导说这段改了,元霄放心了很多,至少不会太雷人。 不过转念一想,实际上这样的霸道总裁,是真实存在的,他身边的白问霖就是个好例子,他身上没有任何不完美的地方,什么都有了。元霄看了会儿小说,又在晋江站内搜索室友柯勤的笔名,柯勤好像已经是一位大大了,元霄看了两章,就去翻评论。 “大大写的爱情真的是梦寐以求了,神仙写文啊啊啊啊!!!” “感动,喜欢,很符合现实,看得我都想恋爱了,给作者一个五星。” 元霄翻了一下,基本都是这样的评论,无缘无故辱骂的也不少,元霄无视了过去,花几块钱把全本买了,打算晚上熬夜看言情小说。 白问霖在外面弹钢琴——元霄这里原本只有雅马哈的电钢琴,白问霖在外面弹奏的这一架钢琴是他自己带过来的,因为电梯太小,是一架斯坦威的立式。元霄一面听他练琴,一面又被柯勤的故事吸引了,窝在沙发上看。柯勤是男孩子,写文也是男主视角居多,元霄阅读基本没有障碍。 九点半,白问霖就没继续练了,怕吵到邻居。 元霄开了听书,进卫生间洗漱。白问霖就听见他的手机里传出一道机械的、干巴巴的女声:“臭流氓!” 白问霖神奇地看了他的手机一眼,元霄正在漱口,听得津津有味。 干巴巴的女声继续说:“‘说你呢臭流氓。’xxx恶狠狠地说道,一边把男人从身上推开了。xx不依不挠:‘乖啊,宝贝,你……’” 女声:“哔——” 白问霖终于忍不住了:“她为什么哔?” 元霄说:“哦,可能是脖子以下了。” 白问霖:“?” 他有点迟疑:“你在听什么书?” “我朋友写的,”元霄把放在镜柜上的手机放进兜里,“袁导演把我编的曲否了,说不行,让我找找感觉,他说我去谈场恋爱就有感觉了,我上哪去谈恋爱?” 他转身回房间,表情也有些苦恼:“我多看点言情小说,找找感觉吧。” 白问霖把门关上了,那声音还在读,元霄正在调闹铃,明天得早点起来,要上课。 白问霖躺在他旁边,一米二的床躺下两个大男人,实在有些逼仄,白问霖的腿根本放不下,微微蜷着,问:“那你找到感觉了吗?” 元霄摇头:“没呢,他书写得不错,就是我没多少共鸣,这个男主是刑警,日天日地,跟我不一样,我代入不了,女主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你喜欢什么类型?” “唔……我也不知道,温柔一点的吧?不需要太漂亮,做音乐的最好。”元霄关闭了小说界面,但朗读还在后台播放,他打开推特,每日一刷。 “你会喜欢比你高的吗?” “我一米八一,虽然也不算特别高,但是比我高的女生……也不是不行,”他望着天花板,“如果我真的喜欢她的话,我就为她穿增高鞋。” 白问霖的大长腿不小心在被窝里碰到了他,元霄也没在意,知道他腿长,也知道自己床小。 忽然,元霄刷到了一条推特,立刻坐直了:“特朗普骂你了!!!” 白问霖波澜不惊地侧过头去:“你关注他做什么?” “我看他骂你没有啊……我一直担心呢,就每天点他主页看一眼。”他一开始注册推特,是为了白问霖,这是阿尔伯特·罗伊斯唯一的社交账号,有时候会发练琴的视频,很难得。 白问霖拿过他的手机看了一眼,很快说道:“不是骂我的。” “咦?reus,不是你吗?他在骂罗伊斯。” 白问霖:“他骂的是踢足球那个罗伊斯。” 元霄:“……” 他认真看了一眼,好像真的……不是白问霖,而是马尔科。 松了口气。 白问霖也拿出手机:“你推特叫什么?” 元霄给他看了一眼:“seanw,肖恩·康纳利的那个sean,裘德·洛的那w。” 肖恩是他的英文名w则是“骆”。 “你还喜欢裘德·洛?”他下意识忽略掉了肖恩·康纳利,因为康纳利已经快九十岁了,裘德·洛四十七。 元霄说:“……我喜欢他的电影。” 白问霖搜到了他的推特,一边点进去一边道:“去年我在洛杉矶见过他一次,他没有头发了,你喜欢那样的?” 元霄:“……”他下意识看了眼白问霖的头发,微鬈、蓬松、柔软,而且很浓密。 白问霖在他的主页,看见元霄转推了很多自己的动态,他的社交账号是经纪人在打理,维持一个月一条的频率,保持他的高冷人设。 白问霖点进他关注的人里,看见除了自己,还有很多钢琴家、指挥家、小提琴家、甚至球员、明星……还有特朗普。 过了会儿,在小说朗读声里,元霄又惊叫起来:“你一月一号要去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当钢琴手?” “不对,你怎么关注我了?!”元霄吓哭了。白问霖的高冷人设真的很到位,一个月一条动态,关注为零,哪怕是古典圈的老前辈,他也根本不鸟,可谓是狂妄自大到了极点。元霄知道,其实白问霖在这个圈子里很不讨人喜欢,他太我行我素,可这也正是他能够吸引元霄的原因。 白问霖回答他的第一个问题:“嗯,推不了了,连着请了几年我都没有去。我下个月去奥地利,你跟我一起去。” 钢琴和指挥一样,都是需要乐团内部投票进行抉择,不过他们不是每年都需要钢琴协奏。但白问霖连续几年都是票选第一,结果他一次都没有去,因为他对施特劳斯不太感冒,况且,施特劳斯家族的那些圆舞曲、波尔卡,有管弦就足够了,没必要让他去凑热闹。一个形式大于内容、更在乎“政治正确”的音乐会,若不是连年邀请,他根本不会去。 “我跟你……一起?”元霄有点心动了,“什么时候去?可是我得上课……” “这次的指挥是里卡尔多。” 元霄:“!!!” 白问霖:“我看你关注了他,你很喜欢他?” “对对对,”元霄狂点头,“我还喜欢小泽征尔,卡拉扬,还有巴伦博伊姆我也喜欢……” 白问霖忍不住一笑,他自然不会吃几个老头子的醋:“那下次带你见巴伦博伊姆,还有小泽征尔……不过卡拉扬不行了。” 元霄听见他的话,完全失去理智,忽然一下扑过去,直接把他抱住,激动不能自已,差点哭出声来。 白问霖完全没料到他会这样,浑身一僵,过了好几秒,才把手缓缓放在他的后背,声音落在他的耳边:“去不去?” 元霄呜咽道:“去、去,我一定要去,我是不是可以进去看你排练?我能要里卡尔多的签名吗?跟他合照可以不……”他顿了顿又补充,“合照是不是有点过分了?算了算了可以看你们排练我人生已经圆满了……” 白问霖无可奈何,抱着他道:“我会问问他的。” 元霄太高兴了,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白问霖怔了怔,反应过来,看着元霄近在咫尺、红扑扑的脸,眼睛是湿润的,仿佛闪着光一般。他的嘴唇就在眼前,白问霖喉结微动,忍不住捏过他的下巴,元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看着他的蓝色眼睛。 “哔——”那小说的语音朗读道,“两个人分外地投入,xxx流了满身的香汗,xx说……” 元霄立马抓过手机,满脸通红地把语音朗读关掉了。心说柯勤啊柯勤,你写的什么小说?怎么全是哔,读者要闹了啊。 白问霖深吸两口气,把大灯关了,留一盏小灯发出蒙蒙的光亮。 因为这件事,元霄整个人精神焕发,他太兴奋了,整个人都洋溢着幸福。元霄在学校里找了个帮忙代课叫到的同学,谈好了价格,一节课原本是四十块,元霄要翘整整二十多天的课,给了代课的同学两千块。 没办法,他请假时间太长,辅导员不准假。可是傻瓜都知道该如何抉择。 观看维也纳爱乐乐团的排练还是上课?肯定是选择前者!这种机会来之不易,倘若不是因为和白问霖是旧相识,元霄这辈子可能都进不了维也纳□□的后台。 听完马克西姆演奏会的第二天,拿到申根签证的元霄,就坐上飞往奥地利的航班,还是白问霖那堪比总统专机的私人飞机。元霄没有戴助听器,起飞的时候耳鸣仍旧很严重,心脏狂跳不止。 元霄有些分不清楚是紧张闹的,还是太激动了。好在飞机平稳后,他就舒服多了,白问霖不希望他在飞机上睡觉,但还是说:“困了的话,可以休息一会儿。”但元霄自己也不敢,他是真的有点心理阴影,所以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除了练琴就是看电影、编曲。 他工作起来的状态比之前要好一些了,应该能在最近写出好的曲子。 作为一个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产业和房产的超级富豪的独子,白问霖在奥地利也有房子。元霄下飞机,就在车上睡着了,菲利普开车把他们送到后,白问霖没有吵醒元霄,弯腰把他从车里抱了下来。 欧洲的十二月初,已经很冷了,白问霖用外套裹住元霄,开门进了房间。 老房子,没有地暖等设施,但壁炉正烧着红澄澄的柴火。奥地利是个古典乐氛围非常浓厚的小国,人人都懂音乐。隔壁的邻居家,隐约地传来了练琴声。元霄好像觉得冷了,紧紧把白问霖抱住。 白问霖看他睡得熟,也没有叫醒他,直接把他抱上楼,把他放在了床上。 给元霄脱了鞋、袜子,又给他脱外套和毛衣,元霄大概太困了,哼哼两声,很顺从地没有睁眼,脑袋深深地压在枕头上。 白问霖伸手解开他的皮带扣,轻轻地把他的牛仔裤给拽下来。 【哔——】 第14章 《幻想曲》 维也纳音乐厅,算是每一个音乐发烧友心中的圣殿。元霄十来岁的时候,也做过钢琴家的梦,梦想着在这里开一场属于自己的独奏会,梦想着夹道欢呼和掌声舞台。不过很快,他就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其实不是钢琴家的料。 可这并不妨碍他的热爱。 白问霖对乐团的艺术总监介绍他的时候说:“这是我弟弟,肖恩。” 总监眼睛微微睁大,看向元霄那完全东方的面孔,似乎很困惑老罗伊斯一个日耳曼人,怎么会生出一个亚洲人来。元霄在网上见过他的介绍,很激动,伸出手去,说“nice to meet you”。 总监是个上年纪的奥地利老头,头发银白,笑眯眯地跟他握手。 白问霖冷漠地扫了一眼两人交握的手。 他话很少,说要带着弟弟进去,没说他是旁听,只说弟弟要等他,总监就同意了。 白问霖到奥地利的时候,乐团和指挥已经配合了许多天了,里卡尔多曾多次指挥维也纳爱乐乐团,他们非常默契,也跟罗伊斯合作过。里卡尔多对他印象一般般,只能说罗伊斯不太听话,以自我为中心,可他的确是当之无愧的天才——生平所见。而乐团也曾和罗伊斯合奏,不过,三方却是初次同台。 远远地,元霄就看见了排练厅里,正在大吼的里卡尔多。指挥都是肢体语言丰富的人,说话时总是带着动作,以至于总会显得情绪激昂。元霄看见他正在教训铜管,说重来一遍。 乐团奏乐,是一首施特劳斯的快速波尔卡。元霄忍不住抓住了白问霖的胳膊。 “怎么了?”他回过头。 “我……不敢进去。” “不是要跟里卡尔多要签名吗?” 元霄:“……我不敢了。” “他可怕吗?” 元霄摇头:“他不可怕,我就是……怕。”这种畏惧感不难解释,见到遥望中的偶像时,很多人都会畏惧。 白问霖低头看了眼他红透的脸,又转头去看发福的意大利指挥家。 “那你坐过来,等着我排练结束,我让他给你签一张名。”他摸了摸元霄的头发。 这再好不过了,元霄重重地松了口气。 白问霖让元霄坐在离钢琴不远的一张椅子上,还叮嘱排练厅的工作人员,让他们看着元霄。那语气就好像一位家长,让旁人帮忙看着自家小孩不要乱跑。 元霄坐在一旁,看见白问霖受到了乐团的热烈欢迎,但他们或许都知道罗伊斯的冷淡性格,那种热烈的目光里含着一丝敬畏,这很奇怪,因为在整个乐团里,三十岁以下的乐手屈指可数,白问霖可以说是在场最年轻的音乐家,但他受到的尊敬,却是和年迈的指挥一样多。 里卡尔多显然也明白罗伊斯那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活跃氛围道:“现在罗伊斯来了,我轻松了,我把总谱交给他,你们谁要是出错,就得受着罗伊斯的死亡瞪视。你们不怕我,总该怕他吧?” 众人笑了,结果反观罗伊斯,一点不买账,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他正在看里卡尔多给他配的钢琴谱。在这种大型圆舞曲演奏中,他钢琴的部分其实一点也不重要,但里卡尔多还是给罗伊斯配了很大段的独奏——因为知道这家伙的受欢迎程度,和他讨人厌的臭脾气是等同的。 元霄就在旁边不远,他看起来年纪很小,受到了特殊照顾,有人给他端来一杯果汁,问他要不要甜点,他拒绝了,音乐会不允许带食物,哪怕只是排练,元霄也不想在旁边吃东西。 乐团先后排练了约翰·斯特劳斯的几首不同的圆舞曲,他们几乎没有出错,但里卡尔多总能找到不满意的地方,哪里轻了、哪里重了,哪里情感没有到位,一丁点的差距都会使他大发脾气。 他是个吹毛求疵的指挥。 乐团排练得入迷,元霄也听得入迷,音乐太奇妙了,哪怕里卡尔多偶尔冒出一句听不懂的意大利语,但音乐却是他能听懂的语言,他能听懂这位大师的指挥语言,太动人了,仿佛心底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般,元霄有种深切的感动,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特别想手底下也有一架钢琴让他弹。 白问霖不时分心看他一眼,却发现元霄的目光根本不在自己身上。 很快,大半天的时间过去,排练时间结束,元霄看见白问霖在跟里卡尔多说话,还往他这边看了一眼。 过了会儿,白问霖拿着一份总谱回来,递给元霄:“你要的签名。” 元霄:“……” 这是《桃金娘花冠圆舞曲》的管弦总谱,上面囊括了各个管弦乐器、不同声部的谱子,有十几页厚,甚至还有里卡尔多的标注字迹、英文、意大利语。元霄压根不敢接:“怎么把总谱给我了?那排练怎么办……” 白问霖:“他那儿还有几份,我说你是他的粉丝,想要你的签名,他就大方地签在了总谱上,他还想跟你说话,我拒绝了。”里卡尔多听闻是他的弟弟,非常想见一面,因为他认为罗伊斯的弟弟,定然也是一位不差的天才。 元霄:“……”他立刻去张望里卡尔多的背影。 白问霖略一弯身,抓着他的手把他拉起来:“不是害羞吗?” 元霄赧然:“是啊……” 白问霖拉着他的手从排练厅出去,乐团里的乐手齐齐看着他们。 上了车,元霄还在说:“里卡尔多太厉害了,他简直……” 白问霖面无表情地听着他吹嘘别人。 元霄难掩激动:“我刚才觉得我的耳朵好像能听见了一样。” 白问霖这才扭头看他。 元霄说:“就是你们排练的时候,我的耳朵很清晰的感觉,等我反应过来就失去了那种、那种……说不出来。”他顿了顿,看向白问霖,眼睛有些亮,“我一直相信音乐疗法是存在的,可是当它真正在我身上起作用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有多神奇。” 他刚才甚至不觉得听力衰弱是多么痛苦的事,他在聆听音乐的那几个小时里,仿佛能看见十岁习琴的自己,心中有着最伟大的梦想,音乐提供了另一种现实,帮助他忍受住不得不忍受的东西。 白问霖闻言,伸手将他搂入怀中,也不去计较他刚才不看自己的事了。 元霄不想靠在他身上,正要起来,白问霖就按住他:“元霄,乖,别动。” 元霄想让他别这么说话,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 白问霖把手伸到他面前,元霄看着他,不太能理解他的意思。 白问霖暗示道:“我今天弹了八个小时。” 元霄似懂非懂,但还是有些懵,不是每天至少八小时的吗。 白问霖脸有些冷,过了几秒,他把手放在元霄的手背上。他的手很大,虽然都是学钢琴的,但是先天就有区别,他的手完全罩住了元霄的手掌。白问霖记得,阿尔每次把手伸过去,不必说一个字,元霄马上就能理解他的意思,帮他轻轻地按摩放松手指。但是阿尔有的待遇,他却没有。 虽然没有理解到他的意思,元霄却也是对他的手掌很感兴趣的,白问霖的手指很有力,骨节分明、修长,指腹有粗茧,他有时候练琴会把指尖练出血来,可哪怕渗出了血,他也不会停止。 元霄有点心疼,抬头看了他一眼,很小心地捏了捏他的食指,按揉了几下:“练琴这么久、这么辛苦,为什么不适当休息呢?” “休息不了。”白问霖低垂眉眼,“停不下来。”他有段时间拿音乐当做麻醉药,当做回避这个世界上所有苦难的唯一方式,但后来他又意识到,音乐不是麻醉药,而是救助。然后他就找到了酒和雪茄,替代音乐的麻醉药作用。 元霄自然不会懂得他的意思:“偶尔也要休息的,不然以后怎么办?” 在排练厅围观了一周,元霄对音乐有了完全不一样的全新感受,他不再丧气,仿佛找回了最初学音乐的理由,白天看他们练习,晚上他就用白问霖的钢琴试着编曲、寻找灵感,捕捉稍纵即逝的乐句。 不过白问霖这里只有钢琴和小提琴两样乐器,元霄给《光年》插曲配器,打算用钢琴外加提琴三重奏。 但是他的录音装备全都不在,元霄只好先用overture和windows自带的钢琴音源做了个最初级的版本。他做出来后,第一个给白问霖听,白问霖倒是不提意见,免得打消他充沛的热情和喜悦,因为在他听来,瑕疵真的不少。倘若换个人站在这里,折磨他的耳朵,他早该生气了。 第二天,元霄就把用电脑制作的插曲发给了《爱你一亿光年》的导演袁皓。其实编曲不难,用软件一个小时就能做出来,难的是制作出合心意的、完美的成品。 袁导给他打了个微信电话,说:“比上次提交的版本好,有温暖向阳的感觉,就是细节上……” 元霄说:“抱歉啊袁导,我人在国外,什么设备都没有,用windows钢琴音源制作的,可能有些粗糙。” 袁导说:“没关系,听个大概就行了。不过啊,问题还是老问题,电影是爱情电影,你编曲的这个,缺少一种浪漫,怎么,还是没有找个女朋友?” 元霄说没有。 “你不去体验,怎么把爱情写进歌里呢?”袁导唉声叹气,“这么帅气个大小伙,单身,不谈恋爱简直是浪费社会资源。” 他又说:“没有初恋、也没有暗恋过谁,你是不是gay?” 元霄赶紧否认。 “我开个玩笑,”袁导笑,“你在哪个国家?” 元霄说维也纳。 “听音乐会呢?是不是新年音乐会?” 元霄嗯了一声。 “我也准备去听,就是没抢到票。”袁导有些羡慕,“那这样,你来米兰,我们正在拍男女主重新邂逅的戏,你就过来,看着咱们拍戏,回头再改改,肯定就成了。”其实元霄现在这个版本,已经非常好了,虽然粗糙但是却不乏让人耳目一新的动人,比他找的很多工作室做的都让人满意。但骆元霄的效率太低了,而且……比起他之前花五万买的、由骆元霄和“威廉”制作那个主题曲,还有一定的差距。 这个差距,他琢磨了下,问题恐怕就是出在那个“威廉”身上了。 元霄一听要去米兰,愣了几秒,随即应了:“那我现在买票去,明天就来。” 挂了电话,他查了下票,一千多点往返,一个小时就到了,非常近。 他买了票,才给白问霖说:“我买了去程,返程到时候再买,一月一号前我肯定赶上。” “明天是二十四号。”白问霖说。 “平安夜?我知道的,没事,圣诞节不过也行,你想要圣诞礼物的话,我去米兰的时候给你买回来。” 白问霖说不用,他微微皱眉,似乎在烦恼自己为什么走不开。 虽然他的性格不讨人喜欢,可对于工作,他一向是负责的,从不出差池。他开演奏会从来都很准时,这也是为什么他性格这么差还能博得这么多尊敬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万无一失,指挥根本不用担心他的临场发挥。 过了会儿,他敲定:“菲利普跟着你去。” “我一个人又……” “我知道你走不掉,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坐飞机。” 元霄就沉默了,说实话他自己也怕。 第二天的时候,元霄和白问霖的司机菲利普坐着私人飞机飞往米兰,下飞机后,菲利普从另一个胸口别着罗伊斯家徽章的人手里接过车钥匙,把元霄送到了《光年》片场。 《光年》在米兰实地取景,今晚更是一场重头戏——因为今晚是平安夜,原著里男女主两人就是在一个浪漫的平安夜里再次相遇的。 这种并非刻意布景的节日氛围,能给影片增色不少。 剧组正在街头拍戏,菲利普开着车,缓缓停在了街道旁。 元霄还没下车,菲利普就绕到后座,给他打开了车门,手扶着车门上框:“骆少爷,您小心。” “菲利普,其实你不用这么叫我的……”元霄说,“叫我名字吧,sean。” 菲利普顿了顿,顺应地叫他肖恩少爷。 元霄嘴角一抽,这时,副导演发现了他,一幕戏也正好拍完,在休息,他立刻高声唤道:“小骆。” 元霄走了过去,副导演说:“你从奥地利过来的?” 他点头,副导演又惊奇地看向跟着他的帅哥:“这位是……威廉?” 元霄正想说不是,袁导人就过来了:“小骆啊,来来来,你终于来了,等会儿晚上拍的那幕戏,你也得看着,你的插曲就在这儿第一次出现。”说着,他看见了穿一身双排扣苏格兰纹狩猎西装的菲利普,眼睛一下亮了。 副导演低声说:“这个好像是威廉。” 袁导:“!” 袁导上下打量了一下,立刻就分辨出,这个“威廉”非常有钱,一身少说几十万。他伸出手去,要跟菲利普握手,同时转向元霄:“你怎么不早说威廉要来呢?”元霄正想说这不是威廉,袁导又说:“你怎么不告诉我,威廉居然长得像布拉德·皮特呢……” 菲利普友好地跟他握了握手,袁导低头就看见了他的手表——劳力士迪通拿。他心里一惊,估摸着这起码得是身价上亿的富二代吧,他笑着说:“威廉你好你好,慕名已久,我是导演袁皓。” 元霄尴尬地解释:“袁导,那个……” “什么?” 元霄小声:“他不是威廉。” 袁导:“……” “他叫菲利普。” 袁导:“剃须刀?” 元霄说:“不是那个飞利浦……唉、不过拼写都一样,总之他不是威廉。” 袁导心说我说呢,这么有钱来写歌,才卖我五万块,有钱人玩儿我呢?他重新跟菲利普打招呼:“菲利普你好你好,我是导演袁皓哈哈哈。” 菲利普相当绅士礼貌,微微颔首,金发挡住灰绿色的眼眸:“您好,我是骆少爷的司机。” 袁导看向骆元霄:“……?” 第15章 《la califfa》 袁皓看向骆元霄,倒吸了一口凉气。 元霄不好意思地解释:“菲利普是我朋友,送送我而已。” 袁皓看了眼他,又看了眼戴迪通拿的帅哥,也不知该信谁的话,他自己也玩表,不过是个初级玩家,保罗纽曼迪通拿他从来只听说过。不过这也可以说明,骆元霄并非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普通。 尽管是电影录音专业的学生,但元霄还是第一次在现场观看剧组拍摄,之前他看过袁皓导演的电影,袁皓拍mv出身,电影画面唯美、但格局不够大,正适合拍爱情故事。 他站在导演背后,观看取景器。现在正在拍的一场戏,是男女主闹矛盾,女主把男主送的所有东西,都还了回去,因为她认为两人的价值观不同,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男主不甘心,情感爆发后,对女主真诚告白,而后开着车离开,但两个人都后悔了。 元霄在旁边看着他们拍这幕戏,男主可能情绪太外放,怒吼的时候喷了女主一脸口水。 “卡——”袁皓说,“柏言啊,你不是马景涛,情绪注意点。” 女主去旁边补妆了。 这幕戏反反复复ng了十几次,元霄却一点……一点灵感都激不起。可能因为是拍戏,他只是个旁观者,体会不到故事中男女主的复杂情愫。 随后又拍了一幕戏,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袁皓说:“休息一个半小时,大家吃饭,吃完饭拍下一幕。注意啊,下一幕是重头戏,都给我打起精神。” 元霄正好也饿了,袁皓招呼他过去一起吃,剧组原本都是统一的盒饭,不过因为在国外拍戏,餐食规格提高了一些,都是餐厅点的外送。 吃完后,袁皓去给演员讲戏了,元宵窝在车厢里,戴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手握纸笔,潦草地在五线谱上画一些音符。 夜幕降临,初遇戏要开拍了,元霄下了车。 这时,场务忽然凑到袁皓耳边来,说了句什么。 袁皓眉头紧蹙:“什么?临时有秀?说不来就不来?” 场务:“没说不来,就是……就是……”他脸色发苦,“就是可能会很晚……” 袁皓压制着怒火:“那什么时候来?” “要……四五个小时,好像……”场务汗都下来了。 袁皓面无表情:“让他滚。” “换演员!米兰这么多模特,找个男模还不简单?”他说完打了个手势,示意过一会儿拍。 十分钟后,场务大汗淋漓地打完电话回来了,说:“联系到了两个,一个堵车,要一个小时过来,另一个好像就在附近。” “那等一会儿吧。” 元霄问了副导演一句:“怎么了?” “有个演员没来,今天这场戏是男女主重逢。”副导演解释了下这幕戏,“女主陪她的上司去参加一场圣诞节日酒会,酒会上,一位认识女主的男模特见她喝醉,主动送她回家,纠缠了下,被男主看见,男主英雄救美,完了才发现这是女主。” 元霄心里吐槽这剧情的狗血程度。 等了二十分钟,袁皓耐心散尽,在片场破口大骂了两句,正想说不拍了,他却蓦地看见了不远处,端着咖啡在喝的贵公子。 神似布拉德·皮特和马特·达蒙结合体的大帅哥,不输男模的身材脸蛋气质。 “小骆!” 元霄回过头去,袁皓已经走到跟前来了,说:“剃……菲利普,能把菲利普借给我用一下吗?” 元霄一愣,袁皓说:“情况你都知道吧?我们临时缺一个演员,我看菲利普就非常合适,他连衣服都不用换!不知道能不能客串一下……”他心想该给多少的片酬,可是对方是个戴迪通拿的超级富二代,怕是他给再多,人家都瞧不上。 袁皓:“你问问他愿不愿意?” 元霄转述了袁导的意思,菲利普显然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他有点意外,接着说:“我很乐意帮忙,但是罗伊斯少爷很快就抵达到米兰,如果我没能准时去接他,他会不高兴的。” “欸?他要来吗?” 菲利普:“恐怕已经登机了。” 元霄又看了眼非常焦急的袁皓,最后道,“菲利普,我会给他打电话说明情况的,谢谢你的帮助。” 菲利普像个中世纪骑士那样弯腰:“很乐意为您效劳。” 袁皓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瞥向看似平平无奇的元霄。 “这幕戏非常简单,如果ng次数少的话,一个小时就能结束。”袁导对菲利普道。 元霄就在一旁路灯下,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给白问霖拨通了电话,说:“菲利普被剧组导演拉着去客串了,问霖,他不能来接你了,不过我可以打个车过来接你。你现在在飞机上了吗?” “马上登机。”白问霖看了眼时间,“我大概两个小时后到,不用来接我,剧组在哪里拍戏?” “圣玛利亚修道院附近。” 白问霖应了一声,元霄又问:“排练完了吗?你怎么忽然要过来呀?” “今天是平安夜。” 元霄以为他的意思是,因为平安夜,所以乐团不排练。 电话挂了,元霄站在一旁看了会儿拍摄。菲利普扮演一个花花公子,他有些德国人的拘谨,非常绅士,又高又帅,女主倒在他怀里这一幕ng了无数次,每次ng完了就红着脸道歉,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故意的。 袁导来了气,低声跟副导说她是不是太花痴了点:“回头电影上映,不知道是还以为我们把皮特请来客串了。”他嘿嘿笑了两声,只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男主演在菲利普面前显得非常弱小,尽管没有矮上多少,但很显然——菲利普更像那个霸道总裁。 一场英雄救美、外加打脸戏,却怎么也拍不出袁导想要的感觉。 同时,元霄也没有在拍摄过程中,找到那种“爱情”的感觉。他一看这还得拍一会儿,索性没有继续看下去,顺着街道走下去,想给白问霖挑一个圣诞礼物。 没有闲逛太久,在超市买了苹果,二十多分钟就往回走。等他回去,剧组还在拍摄,不过,因为男女主状况频出,袁皓把一场戏直接分成两场,免得浪费菲利斯时间。 元霄认真地看拍摄,同时在心里琢磨着,这样一副初恋情人多年后忽然在异国他乡相遇的场景,该配上什么样的音乐。 他一开始摸不准,找了很多的音乐素材,并用 califfa》的调性以及和弦做了改编,只是改来改去,他却是越来越找不到门道,思维也越来越干枯。 他现在越来越迷茫了。 元霄呆坐了一会儿,夜风吹得他有些冷,正打算回车上取一下围巾,一回头,便看见不远处的餐厅外,站在圣诞树前的男人。 圣诞前夕,整个米兰都张灯结彩地弥漫着一股浓浓的人情味,街上到处都是流浪歌手,白问霖身后就有一个,抱着管风琴在深情奏着《jingle bells》。 可白问霖周身似乎有一道看不见的屏障,他很难融入节日温情的氛围,一个人站着,穿一件黑色大衣,孑然一身,整个人都是冷色调的。 元霄一看见他,就发现他的目光是放在自己身上的,沉默地注视着。元霄微微坐起身,朝他一挥手,正准备过去,白问霖就大步迈了过来。 这时,剧组忽然传来声响,原来是菲利普的那幕戏终于拍好了。 元霄扭过头去,看见袁导使劲地握了握菲利普的手,热情地说:“菲利普先生,您不去演戏做大明星,真是太可惜了!您愿意来娱乐圈发展吗?”他心中一片火热,到时候预告片放出去,肯定有观众会误以为他们请了某个好莱坞大咖来客串。 菲利普谢绝他的好意:“我已经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上司。”这时,他忽然抬头,看见了白问霖,“抱歉,我得离开了,我的老板来了。” 袁皓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元霄没有注意到白问霖已经走到了,脖子上忽地一暖。低头一看,是一条黑色的围巾,带着一股淡得几不可闻的雪茄味道,和一种很甜、很奇异的香草味。 仰头去,是白问霖垂着的英俊面庞,目光正凝视着自己。 白问霖暖和的手指摸了摸他的头发,最后指尖落在他的耳朵上,正是元霄戴着助听器的那只左耳。 元霄维持那个着头的姿势:“你站在那里多久了?怎么不叫我。” “几分钟。”白问霖一只手放下去,拉过他的手掌,把他拉了起来,“我们回家。” “去哪里?”元霄站起来,回过头看去,是跑过来的菲利普,以及袁导目瞪口呆的脸——不知道是不是认出了罗伊斯。 元霄慌忙捏着他的手:“完了,袁导肯定认识你的,你先上车,我跟他说几句。”白问霖正要扭头,元霄一把将他推走,“别回头,别看他,他真把你认出来了怎么办?” 白问霖便很顺从地被他推到了车上。 元霄跑去跟袁导说话,袁导问:“我没看错吧?那个人怎么有点像……就是给你围巾的那个,长得很像阿尔伯特·罗伊斯。”他看了眼那辆车,看见菲利普打卡车门坐到司机位,又看了眼面前的骆元霄。 元霄最不擅长撒谎,他哈哈哈了几声:“是很像,他们都是明星脸。” “不是罗伊斯吗?” 元霄说不是。 袁导还是有些怀疑,元霄赶紧转移了话题:“袁导,关于插曲,我还得再思考一下,您有死线吗?” “剧组春节前杀青,节后就开始剪辑,上映怎么着也得九十月。你四月前,再给我一个新demo。”袁导露出了一种“我很信任你,不要让我失望”的表情,拍了拍他的肩头,又道,“为什么不和‘威廉’合作呢?” 元霄顿了顿才说:“他有些忙……” 袁导感觉是不是有戏,立刻道:“小骆,商量一下,我们剧组花钱问他约一首能不能行?他到底是哪路大神?” “他可能……”元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这样吧,”袁导一咬牙,“十万块一首,你问问他成不?” 元霄挠挠头:“恐怕他不会愿意的……” 袁导肉疼地道:“十二万?那十五万呢?”难道一首歌要五十万不成? 元霄不出声了,心说你男女主的片酬合在一起都给他,他也不会来给《光年》作曲的。 “我会问问他的,但是袁导,他百分之九十九都不会愿意的,您……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换做他人,早该为此生气了,一个导演愿意花高价请你帮忙给其他人带话,却不愿意用你的作品,其中的差别对待可想而知。但对于元霄而言,他非常清楚白问霖有多么厉害,哪怕匿名,也会被发掘,所以元霄不仅一点不舒服都没有,甚至还特别骄傲。 袁导无奈道:“那好吧。”说完,他还捧了元霄几句,希望他好好努力。 元霄给了他一个苹果,说圣诞快乐。 上了车,元霄跟他说了这件事,白问霖果然不感兴趣,说那导演没有眼光:“他为什么不用你的?” “可能……还不够好吧。”元霄说,“我会好好改的。”他换了个话题:“我们现在去哪?” “快到了。”他说。 元霄发现车子越开越偏僻。 到了后,元霄才发现是一套湖边的别墅,高大而恢宏,灯火通明地映照在湖上。 “这里是?” 白问霖说:“科莫湖。” 十七世纪,德国公主卡罗琳买下这栋别墅进行扩建,几个世纪以来,别墅修缮过许多次,渐渐变成了庄园规模,主人换了很多个——最初连拿破仑都来这里住过。 十九世纪,罗伊斯家族买下了这栋房子。 下车时,元霄从牛皮纸袋里,拿出苹果分给菲利普:“圣诞快乐。” 白问霖就扫了菲利普一眼。 菲利普顶着巨大的压力接了过来。 菲利普把车开走,元霄跟着白问霖走。到门廊下,白问霖忽然停下,微微抬头望着古旧的门顶,挂着的槲寄生花环,红绿交织,串着金色铃铛和深褐松果。 “元霄,”白问霖叫他的名字,“你知不知道,平安夜那天,在槲寄生下的两个人,如果亲吻就能永远在一起。” 元霄也抬头望向门廊挂着的槲寄生编织的花环:“好像听说过。”他依稀记得好像在《哈利·波特》里面看见过这样的习俗。 白问霖声音更低了些:“我能吻你吗?” 元霄一愣,旋即把脸侧过去:“脸颊吗?可这个习俗不是只针对情侣吗?” “是啊……”白问霖垂下眼,没说什么了。 进了门,元霄发现与其说这栋别墅是住所、不如说是博物馆更为恰当,他是个半吊子的艺术爱好者,认出来墙上挂着弗朗西斯科·海耶兹的人物油画,拐角立着的雕塑似乎也并非凡品,很像是安东尼奥·卡诺瓦的作品。 元霄一路吃惊地爬上楼梯,期间白问霖一直没有说话。 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好像氛围不太对。换了睡衣坐在床上,白问霖帮他关了窗户:“外面在降温,明天可能会下雪。”说完,他打算出去了,别墅很大,房间很多,白问霖没有找理由跟他睡一起。 他出去前,元霄叫住他,拿了一个鲜红的苹果给他,苹果的把上系着一张小小的白色贺卡。 “我想给你买圣诞礼物,去看了一圈,似乎你什么都有了。”如果是以前的白问霖,元霄会知道送什么,可现在这个……元霄想不出来他会需要什么。 白问霖低头看了一眼,他翻开小贺卡,上面写了一首拜伦的诗,是他从前很喜欢的。 元霄大概有些不好意思,垂着头也没说话。 “我不是什么都有,”白问霖忽然变了主意,他俯身看着元霄,“我晚上睡这里好吗?” “这里?” 白问霖平静说:“这栋房子好几个世纪了,住过很多伟人,不过他们都死了。有的还在这里病逝,我不放心你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元霄:“……” 留了一盏灯,元霄躺在意大利式古床上,望着熄灭的华丽吊灯,在月光下流转着细碎的光芒。 白问霖侧身对着他:“我也有礼物给你。” 元霄扭头。 “圣诞老人明天一早,会帮我把礼物带给你。” 元霄就笑了,白问霖抬手从他的眉眼上走过,低声说:“睡吧。” 白问霖记得,元霄给自己讲过圣诞老人鲁道夫的故事,不过元霄讲故事的时候,把他当成了阿尔。 翌晨,元霄醒来,看见丝织窗帘微微拉开,缝隙里,窗外飘着细雪。十二月的米兰不常下雪,饶是下雪,也是这样细细碎碎的。 他躺在枕头上,侧头看见白问霖就坐在窗边的长沙发上,他穿着墨绿的绸缎睡衣,头发微乱,光着脚踩在地毯上,正在啃一颗鲜艳的苹果。 ——那是昨晚上,元霄送给白问霖的,但白问霖说要留着明天再吃。 看见元霄醒了,他就停下来了,把啃了一半的苹果放在旁边。 元霄还没睡醒,瞧了他一会儿,和他对视了几秒后,反应过来……这应该是阿尔。 阿尔把问霖的苹果吃了。 元霄坐起身来。 阿尔没有动,只是那么坐着、望着他,日光照着他的深邃侧脸,他的目光像是穿越了光年,落在自己身上。 元霄觉得有些不对劲。 今天的阿尔……看起来怎么不太一样? 元霄没细想,因为以前阿尔也经常这样,今天这样明天那样的,他一直理解为精神分裂的缘故。 掀开被子,元霄弯腰去找拖鞋,却忽然听见阿尔有些哑的声音说:“你回来了。” 他一下顿住。 第16章 《云雀》 上一段人生的末尾, 元霄不仅双目失明,而且身体越来越差。他意识到自己或许活不久了,跟阿尔说过一句话:“如果哥哥哪天不见了, 就是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了, 在天上, 你抬头看见星星, 就能看见我。” 阿尔天真, 也不会说话, 元霄看不见了,自然也就看不见他的神情和动作。 元霄只能感觉到阿尔抱他抱他得很紧, 猜他或许在表达:“我想跟你一起走。”的意思。 “不行, 不能带你一起,太远了。” 元霄记得他对阿尔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等我一下。”因为那天罗伊斯家来人了, 要接走白问霖。 然后,阿尔就沉睡了,醒来的那个是白问霖——直到元霄死去,都没能再一次见到他。所以死前, 元霄一直惦念着这件事,认为自己后事还没交代清楚。 听见他说话,元霄非常诧异地抬起头,手都哆嗦了下。终于在床底找到了拖鞋, 提起阿尔的拖鞋朝他走了过去:“怎么不穿鞋?” 元霄把鞋放在地毯上, 低头看着靠在沙发上的阿尔,急切地问:“崽崽, 会说话了?” 阿尔抬头望着他,眼睛慢慢地眨了下。 看他的反应,元霄有些怀疑自己方才是不是听错了,略一弯腰,和他的眼睛对视:“你刚刚是不是说话了?” 阿尔只是用他湛蓝的深眸执着地看着他,白问霖也经常这么看着他,可两个人格的目光却是不同的。元霄能分出他们的区别,感觉到阿尔身上笼罩着一种阳光也化不开的深刻悲伤,可那神情却带着很浅的喜悦,心里想到阿尔刚才忽然冒出的那句话。 “你回来了。” 上辈子,对阿尔说了那句“等我一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元霄望进他的眼睛里,心想他是不是在怪自己。 他有些心疼,可阿尔不说话,也不能揣摩他想什么。元霄叹口气,伸手拉开了窗帘,面向科莫湖的这扇窗如同完美比例的画框,将科莫湖清澈的粼粼波光呈至眼前。 元霄看见外面纷飞的细雪,渐渐消失在湖面上,忽地想到音乐会的事。 今天白问霖就得回维也纳继续排练了,现在阿尔忽然醒了……元霄不知道这个人格会维持多久,按照以往的经验,最多也就一天。他打算看看情况再说。 “出去看雪吗?”元霄朝他伸出手。 阿尔歪了下头,随即小心翼翼地把下巴放在了他的手心,眼睛望着他,那种“小猫咪”的感觉又回来了,只是他的眼睛里,好像藏着很深切的痛楚,蓝色眼眸是湿润的。 元霄这下是真的意识到,这个阿尔,和前些天出现过的那个,有区别。如今这个,和记忆里的那个几乎一样,除了变得成熟的脸庞,时光没能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干净的气质,清澄的蓝色眼睛,和往日少年时如出一辙,甚至给元霄一种他才十八岁的错觉。 元霄顺着他的下巴,抚摸到他的头顶,很轻地揉了下,低声说:“对不起,不该让你等那么久的。” 阿尔伸手抱住了他的腰,头轻轻靠在他的胸口,像是在听他的心跳。 看着他的发顶,元霄又说了句:“阿尔,对不起。” 他知道虽然阿尔不会说话,可并不代表他智力低下,只能说他是白问霖的另一面,是白问霖应激——反应过度后造成的人格。元霄后来跟医生交流过,认为阿尔是白问霖逃避现实的人格,所以才会用凶狠的外表来封闭自己,可凶恶背后,是纯净的心灵,他很脆弱。 阿尔沉默地紧紧搂着他,闭着眼睛,乖如孩童。 元霄看见窗外优美的科莫湖上,安静地划过一只白色小船。 在花园的葡萄架下吃过早饭,元霄带着阿尔出去看雪。雪下得小,没能堆积起来,不过这丝毫不影响科莫湖的风光——这是号称全欧洲最美的湖泊。 沿着湖边的长廊散步,几只天鹅在湖面上漂泊,能够看见湖泊对岸彩色的贝拉角,背后一米远紧跟着一位罗伊斯家族的保镖,走着走着,保镖忽然上前来:“先生,前面是贝克汉姆先生的别墅,不能再往前了,可以走这边爬上山。” 元霄便抬头看了眼不远处露出一个角的白色别墅。 “……贝克汉姆真的住这里啊?” 保镖点头:“每年春天会来。” 元霄吸了口气,保镖又指了下对岸说:“对面那栋是拿破仑的梅拉齐别墅。” 阿尔一直很安静,元霄有时候跟他说话,他就点头或者摇头,从不作声,非常乖的模样。到了下午时分,两人正划着小船游湖,阿尔像是倦了,靠在元霄的肩头睡着了,那重量就像只停飞的小鸟,呼吸打在元霄的脖子上。 不多时,醒来的就成了白问霖。 白问霖看见自己人在湖上,下巴枕着元霄的肩头,立刻意识到了什么。 元霄一下看出这个是问霖,让船夫把船靠岸:“今天得回维也纳了,明天你还得排练。” 白问霖脸上笼罩着很深的阴霾:“你见过他了?” 元霄“嗯”了声,有些困惑:“问霖,为什么你和你的副人格相处的不好?”阿尔似乎出现的次数非常少,近半年的时间来,元霄就见过他两次——如果让他知道,其中有一次还是假的、是白问霖假扮的,怕是会三观碎裂。 白问霖冷笑了声:“他妄想抢走我的东西。” “你是说……你们俩在争夺身体的控制权?” 白问霖看了他一眼:“也可以这么说。”他看元霄的模样,就知道他还是傻傻的、不知自己曾假扮阿尔的事。是多迟钝才会发现不了?还是说他其实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喜欢阿尔? 元霄有些无解,他感觉阿尔并没有那样的企图,可他离开的时间太久了,对此没有发言权,他看白问霖表情很臭,明智地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这下,两人就要收拾收拾准备回维也纳了。 不过白问霖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只是回到房间,他一眼就看见自己昨晚放在床头的苹果消失不见了,只剩一张孤零零的卡片,上面是元霄写给他的——拜伦的诗。 “若我会见到你,时隔经年。我如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把卡片拿起来,他死死盯着这句诗,仿佛要将纸烧个窟窿。 元霄看见他的模样,大感不妙,小心翼翼道:“你不高兴了吗?我昨天买了很多个,我再给你拿一个苹果?” “不用了,”深吸口气,白问霖看着元霄,意有所指地说,“反正也是进了我的胃,谁也抢不走。” 第17章 《夜莺》 当夜, 就回了维也纳。 庄园的房间里没有监控,其他地方的监控白问霖都调来看了,他看见视频里, 自己的副人格像只跟着主人的小狗, 默默地抓着元霄的衣角跟着他走, 元霄发现了, 便回过头去, 把手伸给他。 据庄园里打扫的佣人所说, 在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啃了一半的苹果。 白问霖气得胸闷。 这两个人的相处,似乎并没有因为时光的变迁而发生变化。元霄依然是那么地宠爱阿尔, 和他亲昵, 他们之间的那种毫无隔阂的氛围,跳出了屏幕来。 快进看完了, 白问霖脸色阴沉得可怕。 他不明白,为什么元霄对待阿尔一如往昔,可对待他,却有那么厚的一层隔阂。 又是几天的排练, 一月一号早上起来,元霄一下发现了白问霖的不对劲。 因为他这两天没有和白问霖睡在一张床上,元霄始终觉得有些不太合适,所以元霄睡在楼上, 白问霖睡楼下。至于现在这个忽然出现在他床上的男人, 对方睁着一双清澈的蓝眼睛看着自己,和他睡在一张枕头上。 元霄盯着他看了几秒“崽崽” 阿尔配合地贴过去抱他。 元霄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麻烦大了”他根本没想过, 阿尔居然会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忽然醒来 “不是几个月醒一次的吗怎么忽然这么频繁了。”元霄慌了神,现在是凌晨六点,他们八点要赶到音乐厅,上午十一点就会观众入场。 这么几个小时时间,如果一直是阿尔这个人格怎么办 元霄毫无头绪,赶紧把床上的阿尔弄起来,给他拿衣服。一打开衣帽间更是茫然,全是看起来几乎差不多的西装,有黑色、鼠灰色、藏蓝色分门别类地放置在一起,如同一整个定制西装店。 他知道这种场合,得穿最正式的礼服,可什么才是最正式的元霄分不清楚,在他眼里,西装大多都一个模样。 “阿尔、阿尔,”元霄慌张地叫他,“你知不知道要穿哪一件” 元霄回头,看见阿尔上身赤`裸着,神态茫然地坐在床上。 看他那副模样,元霄就知道他肯定什么都不懂。元霄没辙,拍了张衣柜的照片发给菲利普“他今天要穿哪件” 菲利普的车几分钟前就停在了门外,他准确地指出“最左边的几套塔士多礼服,岛台上有袖扣和领带扣,这个随意,手表在中间的抽屉里,拉开就是,下面是黑色西装袜和黑皮鞋,最后还需要佩戴白色领结。” “对了,还有手帕,需要我上来帮忙吗” 元霄抽出一套礼服,也分不清是不是“塔士多礼服”,只能先去找袜子和鞋子,并告诉菲利普“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 菲利普上来的时候,楼上的门是打开的,他敲了一下就进去。 床上,元霄正手忙脚乱地给阿尔穿袜子,穿了一只把另一只丢给他“自己穿上,我去给你找衣服。”阿尔就点点头,自己穿袜子。 转头看见菲利普,元霄松了口气“来得正好。” 菲利普看了眼只穿了短裤的罗伊斯少爷,又看了眼自己还没收拾好,穿着睡衣,忙得头发凌乱脸颊发红的元霄。 心里了然昨夜发生了什么。 菲利普清楚罗伊斯少爷有一些精神上的问题,知道他的副人格。 这种副人格临到演出前忽然出现的事,他也历经过几次,可谓是不慌不忙,训练有素地找出配套的礼服、饰物。正要上手给罗伊斯少爷穿上,阿尔却粗鲁地把他推开,警惕地瞪着他。 菲利普无奈,对正关着门换衣服的元霄说“肖恩少爷,这里需要你的帮忙。” “怎么了”元霄从衣帽间探出一个脑袋。 “罗伊斯少爷闹脾气了,不让我给他穿衣服。” “好好好,我马上来。”元霄也穿了一身的正式西装。 虽然分不清西装的细微区别,但西装他还是会穿的,元霄先给阿尔穿上衬衫,低头飞快地给他扣上扣子、又给他穿上马甲,最后上外套“裤子自己穿” 阿尔倒是听话,让他自己穿就自己穿,他站起来,一脚踩进裤腿,扣上皮带扣。 元霄踮脚给他整理领结,最后拿起一把梳子,替他梳理微乱的棕鬈发。阿尔湛蓝的眼睛在镜中望着他,那睫毛太长,在专注的时候,会给人颇为深情的感觉。忽地,他抓住了元霄拿着梳子的手。 元霄在镜子里和他对视,阿尔这时拉着他的手指,放到嘴边,低头啄吻了下,旋即在窗外金粉色的日出中对元霄一笑。 第18章 《爱的礼赞》 下楼的时候, 元霄偷偷地问菲利普“以前有过这种情况吗” “有过几次,临到演出前另一个人格出现。”有两次因此被迫推迟了演出,因为阿尔并不配合。 “我是说, ”元霄道, “像这次这样, 很频繁地出现。” 菲利普说从没有过“罗伊斯少爷的精神很稳定, 另一个人格一般时隔几个月才会偶尔出来一次。” 元霄有点费解, 那这是怎么回事 赶到音乐厅, 时间刚好,只是没有任何人可以给元霄帮助, 因为白问霖的经纪人正在夏威夷度假, 半个月前他们打电话的时候,元霄就在旁边, 听见白问霖让经纪人好好度假,不用特意来维也纳。 所以现在白问霖身边,就只有元霄和菲利普是知道他有双重人格的人。这种状况不便对外人道出,好在白问霖本身是高冷人设, 他平日不爱说话,换做阿尔顶包,只要他安分一些,就不会露出马脚、惹人怀疑。 可元霄很清楚, 两个人格的演奏风格, 有很大的区别。 休息室里,他看了眼旁边的阿尔, 问菲利普“这该怎么办” 菲利普找来曲谱,压低声音靠在元霄的耳边道“愿意配合就一切好说,怕的是现在的罗伊斯少爷任性,我”话还没说完,忽然感受到一道凶戾的视线。 紧接着,他就被一股大力强行拖开了。 菲利普立刻举手投降。 可阿尔却不待见他,绷着脸指着门,叫他出去。 菲利普给元霄递了个眼神后,就出去了,心里却忍不住猜测骆元霄究竟是何方神圣,作为为数不多清楚罗伊斯少爷两个人格性格的人,他深刻地知道这两个人格一个比一个古怪、孤僻。 这似乎是艺术家的通病。 可没道理两个都喜欢同一个人吧 而且看起来很熟悉的模样,像旧识。问题在于,菲利普知道骆元霄底细,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根本不可能和他们少爷有任何相识的可能性。 不过菲利普顶多是想一想,不会认真探究,罗伊斯少爷告诉过他,要将他第二人格的所作所为,事无巨细地报告给他。 门一从外面关上,阿尔便欺身上前,不由分说的拥住元霄。 刚出去的菲利普,就听见了里面的动静。 元霄身体撞在了背后的白玫瑰上,几片花瓣凋落。 这件休息室很小,是拿给艺术家练琴调音、换衣服的场所,一张贴镜金色长桌,上面装点着还带着晨露的鲜花。今天凌晨,城市花园的花艺师们,早早地用鲜花将音乐厅布置得花团锦簇,连候场也是如此。 阿尔的下巴抵在他肩膀上,一只手用力擦了擦他的耳朵,又凑近像野兽那样嗅了嗅,忽地激动起来,使劲收紧了双臂,仿佛要让元霄融进自己体内。 “崽崽,现在不是撒娇的时候,”元霄有轻重缓急,“马上要开始排练,你要好好配合,不能出错知道吗” 阿尔也不知听懂没有,脑袋拱在元霄的肩窝,这么大的个子,像山一样笼罩下来,元霄几乎是坐在化妆镜面前的长桌上,后背紧紧贴着镜面,不知道碾碎了多少白玫瑰。 在玫瑰芬芳里,元霄摸了摸他那随意乱拱的脑袋,轻声说“再让你抱一分钟,一分钟后,我们就出去,你照着琴谱弹,认真地弹,就当是弹给我听,好不好” 闻言,阿尔却是一动不动了,他深深地喘息,钢铁一般的手臂拥住元霄,将他抱起,额头相抵,阿尔的睫毛垂着,低低地“嗯”了声。 “黑罗”和“白罗”在风格上的差异,只要稍微懂一点音乐的人,都能听出来。黑罗伊斯是纯粹的炫技派,在音乐史上,有很多这样技巧无人能敌、音乐性却不怎么样的钢琴家。不可否认他是天才,他的辉煌技巧能够吸引无数向往崇拜魔术般的技巧、演奏越惊人越是欢喜的观众,可真正让他声名远扬,冠绝国际琴坛的,却是“白罗”。 技巧上,两个罗伊斯相差无几,但鲜少出现在人前的那个,仅仅以其清澈透明的演奏便足以令人永生难忘。 关于这点,说罗伊斯是精神分裂或双胞胎兄弟的皆有之,只是都没有得到过证实。 排练时,他与往日截然不同的风格,如此鲜明,引起了指挥的注意。里卡尔多也是第一次见到“白罗”,以前只是听说,他好奇心旺盛得要死,跑去问,结果阿尔只是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就转头去旁边寻找元霄的身影。 阿尔这样的作风,在他人眼中显得像个自大狂,可所有人都清楚,他有资本这样睥睨众生。 当地时间上午十一点,观众挨个入场,将花团锦簇、满是新年氛围的音乐厅填满。元霄靠着走后门,也没能拿到一张门票,不过他可以在侧门站着观看。 阿尔上台前,元霄给他整理了下领结和袖口,嘱咐“完完全全照着谱子弹就够了,我就站在这里看着你。” 周围是整装待发的乐手,舞台上,乐器和座椅都抬了上去,人很多,这时,阿尔忽然又把元霄抱住,唤了一声“满满。” 四周人都看了过来,看着罗伊斯和他的“弟弟”抱在一起。 元霄顾不得其他人的反应,“哎”了一声,拍了拍他的后背。 阿尔闭着眼睛,像个小孩那样埋在他的肩膀上,又叫了声“满满”。这是他的语气助词,高兴了这么叫,不高兴了也这么叫。 元霄低声说“快要上去了,等下抱可以吗” 阿尔“嗯”了声。 旁白的介绍过后,音乐会即将开始,里卡尔多按照惯例,上台后鞠躬,转身就捏着指挥棒开始指挥,在第一个音响起前,台下观众也按照惯例,大声提醒“是不是忘了新年祝福了” 里卡尔多旋即停下,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转身,面向观众鞠躬“维也纳爱乐乐团祝您新年快乐” 每年都有这么一次状况,这是新年音乐会的传统,总要故意忘记祝福,等观众提醒后,再假装突然记起。 阿尔的位置在侧方,从他的位置,一眼就能看见侧门那里、站在人群里的元霄,他根本没有去看谱、也没有翻谱,注意力也不在钢琴上,反而一直看台下。 元霄真是胆战心惊,想提醒他别看自己、看谱,可是在这么多台摄影机的直播拍摄下,他根本不敢乱动,否则一个不慎,就会在电视转播里出风头。 所幸的是,阿尔拥有一种照相机式的记忆,对于曲谱,他只需听一遍、或看一遍,就能准确无误地复制。 保留曲目蓝色多瑙河后,今年的新年音乐会完满结束,指挥接了捧花,送给了小提琴首席,并且准备把另一捧送给罗伊斯,而罗伊斯也相当配合地迈开大长腿,上前一步。 元霄提着的心松了下去,只是刚一松懈,就看见舞台侧方的阿尔,在众目睽睽之下,弯腰从花篮里摘了一朵散发新鲜香气的红色玫瑰。 辉煌华丽的金色吊灯下,他独自谢幕离开,从侧边下台。 台上台下都惊了。 指挥伸出去、捧着一束鲜花的手,在空中凝滞几秒,大提琴首席快步上前,接了这捧花。 两个首席和指挥,三人手挽手、面带微笑地望向舞台下方、来自各个国家的转播媒体的闪光灯。 而阿尔,他从他那一侧的后台下去,手里拿着一支玫瑰,穿过长长的候场,满心欢喜地将玫瑰送到了元霄面前。 第19章 《月光奏鸣曲》 “送花, 还有呢”白问霖神情无波地坐在后座,听菲利普汇报昨天发生的事。 哪怕杀人的心都有了,他也从来不在人前显露情绪。 “然后”菲利普观察着他的神色, “您手指受伤了, 被玫瑰刺扎了一下, 肖恩少爷看见后, 就” “嗯” 菲利普硬着头皮道“就把您的手指含在嘴里了。” 白问霖浑身忽然一绷, 只是很快, 他就恢复如常,眼底藏着捉摸不透的情绪, 像暴风雨来临前波澜不惊的海面“还有呢, 还发生了什么” “还有,在休息室的时候我被您赶了出去, 然后”菲利普一五一十说了。 “你听见了什么他们在里面接吻” 菲利普内心狂吐槽,“他们”是什么形容词,分明就是你们啊两个人格不还是您么不管是接吻还是干别的,占便宜的都是一个人啊 “我不确定是不是”菲利普偷听了下, 里面哐啷作响不知道在干什么,等出来后他看见元霄的头发和衣服乱七八糟,脸红扑扑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暧昧的事。“我没有亲眼看见发生了什么, 所以不能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菲利普道。 白问霖的神情从头至尾, 几乎没有丝毫的波动,冷然地说“我知道了。” 元霄翘的课程有些多, 代课的同学很好,还帮他记了每节课讲了哪本书哪一页的知识点,元霄早先把他们的专业书啃过一遍,只需要简单复习就行了,考试问题倒是不大。 他们元旦放三天,元霄就打算三号回国,不过这一次,白问霖没有强硬地要求跟着他了,而是说“你先回去,我有些事要办,最多一周就好。” 元霄闻言睁大眼“你还是”话还未说完,白问霖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你不喜欢跟我在一起吗” “也不是,就是”元霄顿了顿,又抬头看了他一眼,犹豫了几息,终于坦白心扉,“问霖,你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吗你在这里,”他用手比了一下,仰望着高大的男人,“我在这里。我怕”元霄说不出口了。 “你怕什么”白问霖逼近他,“怕我看不起你,还是你自己看轻你自己” 元霄一下被戳中了心事,仿佛被撕开遮羞布,羞赧得一塌糊涂,头都埋了下去。 换做以前,他和少年时的白问霖还没有多么多么大的差距,他们是平等的,那时候元霄只是满心想着要见证他成才,从未考虑过差距这回事。但是时间一晃,十二年过去,白问霖一下成长起来,无论从哪一方面,他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哪怕对于元霄而言,十二年的时间是被折叠起来的,可当他面对一个全新的、陌生的、和以前几乎没一点相似点的白问霖,面对他突如其来的示好,内心深处难免充满着患得患失。 他可没有做梦妄想着凭借这段关系就抱上大腿、走上人生巅峰。 白问霖见他低头不语,那副强硬的面孔便难以维持下去了“我知道你一只耳朵听不见了,”他伸手,手指探入元霄的耳窝,把黄豆大小的助听器取了出来,“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白问霖捏过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目光直视进他的眼睛“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 元霄张了张嘴,像是完全被他震慑。白问霖凑得更近了些,几乎快要亲上来“平安夜那天晚上,我说要送你一件礼物,我原本要送你的。” 只是很显然,被不可抗力阻拦了,或许是鲁道夫深知元霄最想要什么,所以阿尔才会时隔接近一年时间,忽然醒来,而且仿佛如同历经长久的冬眠后,战斗力非比寻常,短短几日接连出现了两次。 白问霖不敢想,如果阿尔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会怎么样,这是除了元霄以外,唯一一件他无法掌控的事,这件事让他控制不住地暴躁。 “你知道我想送你什么吗” 元霄感觉他的呼吸打在脸上,也不禁屏住呼吸“是、是什么” 白问霖两只手臂穿过他的腋下,将他抱起来,抱下了床,元霄晕乎乎地站直,看见白问霖打开了黑胶唱片机。 一首陌生而婉转的圆舞曲在安静的房间里响起。 白问霖走到他面前,而后退后两步,弯腰做了个邀请的的手势,那双永远过分冷静的湛蓝眼眸微微抬起“能请你跳个舞吗” 自黑胶唱片机流出的旋律鲜明突出,并非白问霖一贯的演奏风格,这一首要更温柔,更柔和,像流水,像丝绒上溜走的珍珠比元霄听过的任何圆舞曲、包括施特劳斯,都要更动人,白问霖的天才之处在于,他可以用钢琴演绎整个交响乐团,可以使钢琴像大提琴独奏那样歌唱,也可以不使用重击而获得震撼人心灵的浓厚音响。 元霄穿着睡衣,低头看了眼自己光着的脚,又抬头看着同样穿睡衣、同样光着脚的白问霖,有些不知所措。 白问霖维持那个姿势不变,哪怕元霄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也没有失去耐心。 在元霄的记忆中,他少年时耐心非常好,总是温柔待人,但在现今的传闻中,他脾气和耐心都很差劲。 眼前的白问霖,有部分和传闻能拼凑上,也有一部分,能和元宵记忆里少年的他重合上。 房间里弥漫着浪漫的曲调。 元霄张了张嘴,忍不住问“这首圆舞曲” 白问霖回答他“是为你写的,还没有起名。”以前他也曾为元霄作过圆舞曲,那时候他总有源源不绝的灵感,能彻夜地作曲。但自从元霄“死后”,他就失去了这种蓬勃的灵感,很少能写出满意的作品,更可怕的是,他根本提不起作曲的兴致。 最近,他的灵感和兴致又回来一些了,施特劳斯感染了他,他顺手就写下一首圆舞曲。 白问霖保持着邀请的姿态,一手背在身后,一只手伸出,手心摊开“请问我有这个荣幸,邀请你共舞吗我的小王子。” 元霄鬼使神差地就把手给了他,等伸出去,被抓住并被男人搂到怀中,元霄才有些醒悟地脸红起来“跳、跳什么” “探戈。”白问霖将他抱起来一些,头深深低下来,贴着他的耳朵低语,“踩在我的脚上。” “我不踩你脚,我会跳的。”简单的探戈元霄是会一些的,白问霖十七岁的时候,带他在楼下花园里的喷泉池里,穿着冰刀玩滑冰,只是滑着滑着,白问霖便把喷泉池变成了一个舞池。 元霄正是在那一年里失明的,白问霖想尽了一切办法哄他高兴。 他一点也看不见,黑夜里更是一片漆黑,白问霖搂着他的腰,一边低低地哼着没有名字的调子,一边抱着他在冰上缓慢地滑出探戈舞步。 元霄问他在哼什么,白问霖说不知道“我想应该是一首圆舞曲,还没有人听过,你是第一个听见的人。 他抬起头来,忽地低声说“你知道吗” “什么” “今晚的月色很好。” 元霄那时看不见,只能依靠白问霖的描述去想象着月光,白问霖说,他们是在月亮上跳舞。 穿着睡衣,白问霖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一只手放在他的腰后,几乎是完全将他整个人抱在怀里,在地毯上旋转几圈,走到窗户边。 又对他说了同一句话。 元霄下意识看了眼维也纳今夜根本没有月亮的夜空。 第20章 《爱之梦》 元霄知道夏目漱石曾把“我爱你”翻译为“今夜月色很好”, 可他根本没有想过, 白问霖会是这个意思,毕竟他和白问霖原本是如同家人一般的关系, 现在虽说时过境迁, 可本质上不会变。元霄认真地盯着夜空看了好一会儿,说“那边有几颗星星。” 紧跟着, 漆黑的夜幕上忽然绽放出一朵烟花, 不在市中心, 有些远, 但大半个天空都被那些接连二三的烟火点亮了。 白问霖低头注视他,看见他的仰着头的眼中,盛满繁星。 第二天元霄就自己回国了, 他翘课太久有些心虚,所幸的是他性格内向沉默,老师也不记得他,所以也没有被发现。 白问霖没有跟他一起走, 说自己有事,自然是非同一般的大事。 他想弄清楚自己那个第二人格忽然出现的原因, 更想通过某种方式, 让他最好永远也别醒来。 他的医生告诉他“可以使用催眠的方式, 让你的另一个人格永远沉睡, 但严格意义上来讲, 这不仅违反了法理、也有违人伦和我的医德。” 白问霖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的“催眠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首先你的另一个人格必须要出现,”医生看了他一眼, “我会给你注射一点药,还需要做一些准备,让你孤立无援,不得不向我求助。你知道你的另一个人格最害怕的是什么吗” 白问霖思考都没有“我怎么会知道他在想什么” “你再想想我必须对他多一点了解,否则催眠很容易失败。” “不会的,他很蠢。” 医生“” 白问霖非常笃定“他意志力非常薄弱,只要”他忽然顿住,旋即道,“我想我知道他害怕什么了。” 狂犬病日复一日地等着元霄回来,随着时间推移,他出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时间也越来越短。现在突然这样频繁,是什么壮大了他的意志 再清楚不过了。 白问霖戴上监测生命活动的手环,等待着阿尔的出现,结果等了半个月,那家伙也没有出来。 就好像洞悉了他的预谋。 另一边,在国内准备着期末考的元霄,白天写论文,晚上做编曲,在制作光年插曲的同时,他非常快速地把作业里的编曲任务全部完成了。元霄发现自己完成作业的速度,比以前更快,说明他对编曲的熟练度上升了,而且元霄打开硬盘,听了自己以前所作的音乐,也发觉自己的确是进步了,比以前好了太多。 但他仍然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这可能是和白问霖待久了的缘故,他对自己的要求不由自主的变得很高。人们常说和优秀的人交往,也能使得自己变得优秀,这句话没错。 距离袁皓制定的死线越来越近,元霄前前后后把之前制作的曲子改了四五个版本,只是仍然没有太大的把握。 他发给柯勤听,柯勤赞不绝口“你现在进步好大周毅修肯定会后悔的,他放走了一个人才” 元霄问他“你听的时候,脑海里有什么画面浮现吗” 柯勤说有“我现在在撸串,喝可乐,戴着耳机听这首歌,有种身处法国私人酒庄,桌上摆着一杯波尔多外加那种几千刀一克的牛排的感觉,大气” “有这么贵的牛排吗” “应该有,反正我书里都是那么写的,主角吃饭必须要贵,要是一顿没有六位数,就是作者没有见过世面,反正我主角喝的红酒都是一百万起步。”柯勤边喝可乐边说,“你可能是太钟爱古典乐了,你的风格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但是说实话,是很好听的。” 元霄说“实际上这首曲,是为了电影里男女主重逢所谱的,可是我没抓住那种感觉。” 柯勤“硬要说缺点,节奏有些慢,重逢得是轰轰烈烈的。” “我弄了几个版本,都给你听听。” 柯勤听完后选了一个,开始在电话里向元霄传授初恋相逢的经验“太多了,电话里说不清楚。” 元霄打了个车,赶到柯勤正在喝酒的酒吧。 柯勤给他点了一杯鸡尾酒,随后开始讲他的小说“你说的这个破镜重圆梗,我他妈写过啊,写过好几次了”他正准备说,元霄打断“等等,我录个音。” 元霄打开手机录音,接着掏出了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和钢笔,一副好学生听讲的模样“你说。” 柯勤“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他先吟了一段诗,随即道,“这种破镜重圆梗,玩的就是长情。曾经在一起过,他们又因为某些原因分开了,后来时隔多年又遇上,会在一起一般只有两个原因,性的吸引,或者心里还忘不了对方、或者对方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吸引你。” 元霄认真地低头记笔记。 “不过,”柯勤喝了不少,大声说,“哪怕我这样写,可是我一点也不相信哪有过了十几年,依旧长存的深爱呢假如真这么爱,当初为什么会分开呢” 元霄“可能有不得已的原因” “不可能,没有这种人,我初恋出国读书的第二个月,就开始跟白人约会。”柯勤提起伤心事,趴在桌上说,“你知道十几年还不忘初恋,是一件多难得的事吗也只有书上才会这样写了。” 元霄却蓦地想到了白问霖。 虽说称不上是爱情,可情感都是相似的,他为什么为什么能那么久、那么久以后,还记得自己呢 “如果,我说如果,a和b曾经在一起,”元霄为了让柯勤更好理解,用了“在一起”这个词,“但是b死了,可是a一直一直没有忘记他,最后过了十几年,b出现了” “我靠,假死” “可以这么理解,反正a就是以为b死了,死得透透的。b一出现,他就上来了,对他非常好。” 柯勤“十几年没有找对象” 元霄越听越奇怪,点了点头。 “那他手臂肌肉肯定很发达。” 元霄点头。 柯勤“这种人,如果是真事,不是假的,这个a不发疯精神肯定也有问题。” 元霄不得已,又点了下头,觉得柯勤好厉害,什么都知道。 柯勤笑“你怎么什么都点头” 元霄“你全都猜对了,他精神有点问题,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不是猜的,推论懂吗,深爱的人死了,十几年念念不忘,那这一定是很大的折磨,你能想象你最爱的人死了十几年,这期间你一直靠手吗” “什么”元霄一脸的茫然。 柯勤看了他一眼,做了个手势,元霄秒懂,尴尬道“他应该不是那种人。” “男人都有需求的,憋不了的,这哥们是个忍者神龟啊” 元霄在酒吧跟柯勤聊到很晚,凌晨了,他终于结束和爱情专家的对话,捧着记满笔记的小本本,在酒吧一条街外面跟柯勤分开。 他定位了位置,正准备在手机上打个车,一辆熟悉的车慢慢停在他面前。 窗户分明还是关着的,可元霄心里就是知道,车上的人是谁。 分别了二十天,白问霖又回来了。 元霄上了车,看见了昏暗车厢里的白问霖,心里想到柯勤的那句“世界上没有这种人、不,没有这种忍者神龟的,要相信科学。” 元霄自动忽略了后半句,毕竟他对柯勤的描述是有加工的,白问霖有没有需求、是不是“忍者神龟”,他并不太清楚。 可他明白,这种历久弥新的感情有多珍贵。 元霄问他“事情都忙完了吗” 白问霖说还没有,阿尔就是不出现,他没有办法让催眠师对他催眠,而且催眠师说,如果催眠过程出现了失误,很有可能会拖他这个主人格下水,造成不可挽回的精神损伤。 闻到元霄身上的味道,他问“喝酒了吗” “就喝了半杯,是鸡尾酒。”元霄酒量不算很差,不过上脸,一张脸通红。 白问霖盯着他红得能滴水的脸颊,看见他手里的本子“这是什么” “恋爱宝典。” 白问霖“” “我不是不会写爱情片插曲吗,就去跟我朋友讨教了一下,他很懂的。” “我能看看你的恋爱宝典吗” 元霄就给他看了,白问霖只翻了几页,里面的理论很有些啼笑皆非“爱情都是盲目的。”他照着元霄的笔记念了一句,随即道,“记笔记没有用,你不实战,永远没有用。” 元霄没搭话。 白问霖把笔记本还给他“放假了吗” 元霄说“还有一堂考试,我明天下午去学校把马克思考了,就算放假了,”抬头看了他一眼,柯勤的话又出现在了耳边,“问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就买两张回呼伦贝尔的票,我们一起去,你如果没有时间的话,我” “我有时间。”白问霖直接打断,“你想坐火车去” 元霄觉得坐火车有些委屈白问霖,就说“也不是非得坐火车” “那就火车吧。”随后,车子停在几个月前,那间白问霖带元霄来看过一次的别墅的车库内。他说“现在可以住人了,一楼的录音设备都完善了,以后你可以在这里工作。”下车时,他自然地伸手去牵元霄的手心,元霄坐在车里,抬头望着站在路灯下的白问霖,他非常高,他站着、自己坐着时,这种高大得像山一般的可靠感,非常强烈。 白问霖从小,就给他很可靠的感觉。 白问霖见他出神一样盯着自己看,挑眉道“不出来吗手给我。” 元霄本来就红的脸更红了,应了一声,把手放在他手里“我的东西还在那边。” “明天考完试去搬吧。” 不知道白问霖是不是故意的,他把别墅所有的非承重墙全部敲掉了,只保留了一间卧室、一张床。 喝了酒,夜也深了,所以元宵洗澡后爬上床就睡着了。 白问霖听着他的呼吸渐渐均匀,浑身散发出一种很强烈的、吸引他的香气,忍不住凑过去、凑得很近,注视了有几分钟,慢慢压下头去,在他嘴唇上碰了碰。 把手伸到他的背后,白问霖将他揽入怀中,现在的元霄,比以前的他更结实,抱在怀里很充实,他身上有股奶香气,渐渐侵蚀了白问霖的梦境。 元霄第二天下午要考试,他调了早上的闹铃,想早点起来复习。 迷迷糊糊醒来后,元霄立刻发现自己的睡姿很不好,他完全睡在了白问霖身上,仿佛把他的胸膛当成了枕头一般。元霄心虚极了,见他没醒,正打算起来,却敏感地发现了不对劲。 他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现,但是贴得这么近,近到感觉那东西贴着他的腿,很清晰的杵着他的腹部,还是第一次。 元霄猛地想起,昨晚柯勤说的“这哥们是个忍者神龟。” 他更心虚,心虚又尴尬,同是男人,为什么会这么尴尬元霄想,这可能是因为白问霖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太过崇高。 他正准备偷偷起来,不惊动白问霖,可两个人是抱着的姿势,他一动,白问霖马上就醒了,甚至不由自主地往他身上蹭了两下。 他睁开眼看见元霄那张红红的脸,过了几秒,就感觉到了那种肉贴肉的刺激,但元霄是不是被他给吓到了 他的第一反应却是嫁祸。 白问霖努力睁大眼睛,望向元霄,眨了一下,又眨了一下,慢慢把头埋在他的肩膀上。 元霄立刻看出这次出状况的是阿尔。 不知怎地,竟然没有那种心脏快要燎原的紧张了,反而松了口气。 第21章 《查尔达斯舞曲》 元霄心想以阿尔不通人情世故的程度, 恐怕根本对这件事毫无概念。 而对方的抱着他乱蹭的反应, 也说明了这一点。元霄尴尬了一会儿, 毫不犹豫地把他推开, 对上白问霖的目光,元霄也只是揉一下他的脑袋, 让他乖。一般不去管, 过一会儿就好了男人早上都是这样的。 他下床去, 回头看, 白问霖正委屈地看着自己, 他仿佛非常煎熬, 一贯清澄的目光带着一点欲。 元霄当然不会知道,眼前的这个阿尔,实际上是白问霖在演戏。他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崽崽, 你知不知道要怎么弄你会不会那个” 白问霖想了想,按照阿尔的低龄人设, 大抵是不懂的, 所以摇头, 表示自己很蠢、相当蠢,且无知。 元霄对此毫无办法,他自己第一次也是摸索出来的,男孩子天生就懂一些, 但阿尔他总不能去教他这个吧 元霄顿了顿道“那去洗个澡吗还是要泡澡我去给你放水” 他心想要不要给白问霖网购个飞机杯,买一个就够了, 反正阿尔和白问霖都是一个人,尺寸都一样。 但他知道白问霖不喜欢阿尔,恐怕会嫌弃他用过的东西。 白问霖需要这个吗那他到底是买一个还是买两个元霄陷入了沉思。 他进洗手间的时候,床上的白问霖也掀开被子起来了,元霄的反应令他愉悦,这说明元霄虽然喜欢阿尔,可不会愿意帮他做那种事。 这让他舒服很多。 元霄复习马克思的时候,白问霖就在旁边搞破坏,像一只故意惹主人注意的猫咪,发出动静,把元霄整理好的床滚得乱七八糟,把洗手液挤得到处都是,满屋子撕碎纸巾,最后在衣帽间大搞破坏,充分表演了一个狂犬病的日常生活状态,同时也在告诉元霄,自己为什么会讨厌那个狂犬病是因为他真的很讨人厌。 元霄一开始看见他像个多动症一样穿着睡衣乱滚、扯纸巾玩,还制止了几次“崽崽不要乱跑,纸巾不是玩具,不要玩啦。”但他发现没有用后,就不再理会,戴上耳机继续复习,打算考完试回来收拾。 演到最后,白问霖也有些累了,拿着纸笔在一旁写写画画。 元霄复习的空档,好奇地凑过去看了眼,发现他在画小猪佩奇,而且画得巨丑。元霄脑袋刚一扭回去,白问霖就把那张涂鸦垫在最下面,继续写他的谱。 考完试,元霄去原来的出租屋,把东西搬走,回到新家,白问霖已经醒了,正对着满屋子的狼藉生气。 只见地上到处都是卷纸,枕头和被子掉在地上不说,浴室里全是泡泡,再一看,那瓶全新的洗手液已经空掉了。最夸张的是,白问霖的衣服,包括内裤什么的,全都被丢在地上。元霄走之前,已经收拾了一部分,没想到回来场面更夸张难怪白问霖叫阿尔狂犬病,是是有些那什么。 白问霖坐在唯一没有受到连累的沙发上,姿态仿佛坐在王座而不是垃圾场,面无表情“是不是他干的” 元霄弯腰捡地上的卷纸,装傻道“谁” 白问霖见他还撒谎维护,冷哼了声“难道你在外面捡了狗回来” 元霄尴尬地“哈哈”两声,硬着头皮道“是啊早上见到一只走失的大狗,我就嗯,带回家了。” “狗呢” “在还给主人了。”元霄说着说着,头就低下去了,他真的很不擅长撒谎。 “什么品种的” “是拉布拉多。”元霄因为撒谎,心脏跳得特别快,面对年长的白问霖,他不由自主感觉到了压力。 白问霖看着他“这只拉布拉多得了狂犬病” “我不知道。”元霄赶紧蹲下,“我现在收拾,问霖,你别生气。” “等下有人来打扫,别收拾了。”白问霖站起来,朝他走去,低头注视着蹲在地上捡卷纸的元霄,“下次还捡狗回家吗” 元霄仰头小声地道“不捡了” 白问霖伸出手去,示意他起来。元霄望了他几秒,把手递给他,白问霖刚拉着他的手,就说“元霄,你不会撒谎,下次不要替他遮掩,我都知道了。” 元霄羞愧地“哦”了声。白问霖作出一副冷漠的面孔“你看看他的所作所为,不是狂犬病是什么下次他这样,就带去医院打狂犬疫苗。” 元霄沉默了,心说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如果阿尔被狗咬过、得了狂犬病,那你肯定也携带了狂犬病毒,跑不掉的。 他看白问霖真的很生气,加上自己没有把阿尔管住,心里很内疚,便应了一声“我知道了” 元霄提前给家里人说了,今年寒假他回呼伦贝尔,不回家过年了。 他往常几乎每年都会回去一次,通常都是自己一个人坐火车去。元霄一个人倒是无所谓,他喜欢独自坐火车的感觉,慢节奏,几十个小时走走停停,好像回到旧时代。尤其是从齐齐哈尔过后的那一段幅员辽阔的风景,对于他这样搞创作、搞音乐的人而言,能激发大量的灵感。 不过,从魔都过去路途太过遥远,为了方便白问霖,元霄提议“我们早上先飞到齐齐哈尔,然后从火车站坐火车,大约八个小时能到海拉尔。” 白问霖没有意见,这对他而言是种新奇的体验,可他很喜欢这种感觉,就好像是经历元霄曾经的生活痕迹,去他喜欢的地方,用他喜爱的方式。 很久以前,元霄说想回家,回草原,那时候白问霖就想带他去了,可是天意难测,谁也没有意料到,元霄会在去治疗心脏的飞机上便停止呼吸分明他离活下去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元霄收拾了点东西,和白问霖先到齐齐哈尔。 上午十一点,飞机落地,他要去拿行李,白问霖制止了他“我们坐火车走,行李不用管,会送到海拉尔的。” 元霄“你的意思是就我们俩去坐火车,你们家的私人飞机还是会飞到海拉尔” 白问霖点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他还有钢琴,他每天练琴的习惯,除了因为元霄破例过,从未被打破。 元霄“”因为身上没有行李,加上火车票买的是下午三点出发,元霄打了个车,带白问霖去扎龙湿地看了丹顶鹤,随后上了火车。 一个小车厢,四个床位,只有他们两个人。 白问霖进去后,皱了下眉,不过没有说什么。 元霄打开宅阅读,拿出两个水杯、照相机和音响,最后用一张干净整洁的浴巾,整个搭在床上“八个小时说长不长,但难免要休息。” 白问霖坐下了,看他拿东西出来,不时问他“这是什么” 元霄“呕吐袋。” 白问霖“” “坐火车和高铁、飞机不太一样,有的人会晕这个。” “你晕” 元霄摇头,看了白问霖一眼“我怕你” 白问霖板着一张脸“我不会。”他又问,“你带音响来做什么” 元霄“这个音响不是智能的、会说话吗我用了一年多了,打算带回老家给我爷爷奶奶他们听歌用。”他当初买这个音响,主要是为了他的智能,能说话。那对元霄而言是很远的记忆了,不过他记得很清楚,因为他的性格,白天基本不跟人说话,长时间下来,他感觉非常孤独。 人工智能音响能回答他的问题,也能对他说晚安。 但现在,元霄感觉自己好多了,或许是因为穿越到过去的那段时光有很多人陪伴的缘故所以现在也不需要这个音响了。 火车发动,在铁轨上行驶时,有别于其他交通工具,慢慢摇晃着,窗外不快不慢地流走着齐齐哈尔独特的风景地貌。 元霄打开相机,贴着玻璃窗照相,那些风景于他,都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元霄照相的时候,感到心旷神怡,立刻坐下来写一些小调子,用手机软件试了试效果。 晚上七点,元霄有点饿了,正打算问白问霖要不要吃点什么,就看见他脸色不太好。 “你是不是”元霄的手蠢蠢欲动,准备去拿呕吐袋。 白问霖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把他拉到自己旁边坐着,摆了摆手,冷着一张男神脸“没必要,我没事。” 哪怕有事,他也要先装睡,再醒来装成那个狂犬病,然后再吐。 第22章 《降b小调夜曲》 火车上售卖盒饭的推车走过, 元霄闻到味道的那瞬间饿得更厉害了 列车员叫卖道“盒饭有需要的吗木耳肉片炒肉有需要的吗煮玉米” 可随着味道越来越大, 元霄发现白问霖似乎很闻不得这种盒饭气味, 皱着眉别过头去。 白问霖也发现了元霄在吞口水, 他强忍身体上的不适“你是不是饿了” 元霄说没有“我中午吃了很多,不饿, 你饿了吗” 白问霖从没想过自己会遭这样的罪, 胃里翻江倒海, 闻到那股味道就难受, 好像下一秒就要吐出来, 可为了元霄不饿着, 他还是说“我也饿了,你买两份盒饭,我吃一点。” 元霄仔细地观察他的脸色,伸手探了下他的额头。 不烫、没有发烧。 “都怪我, 我不该带你来坐火车的”元霄内疚极了,他包里只有阿莫西林和感冒药, 他买了呕吐袋、却忘了带晕车药。 白问霖看着他没说话, 默默感受着他手掌的温度。 元霄拧开水杯给他“喝点热水。”接着, 他开始收拾宅阅读。 白问霖问“不是还有四个多小时吗” 元霄把相机装好“马上到博克图了,要停留几分钟,我们下车吧。” 白问霖看着他。元霄拉上宅阅读拉链,抬头道“你身体不舒服, 再坐下去会更难受的,我们下车找个地方住一晚、吃点东西, 明天再出发。” 白问霖手动了动,正想抱他,忽然传来广播“前方到站、博克图。” 元霄把宅阅读背上,一只手把他架起来,白问霖太高,一站起来,头仿佛就要触到车厢顶部了,他微微垂首,感觉元霄搂着自己,两人下车了。 博克图地处兴安岭山脉峰顶南麓,在冬天,整个村庄被冰雪覆盖,刚从车站出去,那呼啸而来的飞雪就把元霄给冻得一个寒颤。 博克图并不发达,城区小,总共也就一万的人口。而元霄乘坐的这条火车线上,每一站风光都是绝美,博克图也同样,可是太冷了,冷得元霄有些后悔,觉得自己冲动之下就把白问霖拐下车了但他舍不得看白问霖继续那么难受下去。 元霄问他“怎么样还想吐吗” 白问霖刚一下车,那种晕头转向的感觉就好了许多,可他见元霄体贴自己的模样,就把他的宅阅读拿过来背上,白着一张脸说“我很好。” 元霄果然认为他在逞强,很心疼“等下找个医院,先给你开点药,然后我们去吃饭,再找个住的地方。” 白问霖低头问他冷不冷,元霄说还好,白问霖便用手臂,将他勾入怀里,一只手放进元霄的衣兜,跟他的手揣在一起。 元霄抬头去看他,白问霖就笑了笑,衬着苍白的脸色、冷色调的眉眼,格外惹人心疼。 随即,元霄用蒙语问了一个当地人“附近哪里有诊所和旅馆吗” 问到后,元霄说“有一个地区医院,旅馆也有,就在那附近,但是我怕条件很不好,怎么办”肯定还不如火车车厢。 “没那么多讲究。”白问霖将他搂得很紧,踩着大雪往医院的方向走。 “那我们将就一晚吧。”元霄说。 去医院开了点白问霖症状的药,元霄就在旁边找了家餐厅,随便吃了点。小地方,又有很多俄罗斯人,白问霖的长相在这里不算奇怪,他连帽子都没戴,全程把元霄锁在怀里。 到了旅馆,果然不出元霄所料,条件非常糟糕,恐怕白问霖这辈子都没住过这样的房子、吃过这样的苦。 元霄问他“我们订一个房间还是两个” “一个,我不舒服。” 元霄订了一个标间,把东西放下,替他忙前忙后,喂他吃药,给他打来热水洗脸。白问霖很少能体会到这种只有装成阿尔撒娇才能得到的待遇。 原来“生病”还有这样的好处。 他现在一点也不计较环境不好的问题了,因为他眼里只有元霄,别的事情,都不再重要。 元霄忙完了,把手机充上电,准备睡觉。房间很小,他关了最亮的灯,留下卫生间的那盏灯,朦胧的灯光透过磨砂玻璃门照在地上。 只是他刚一躺下,就听见白问霖说“你冷不冷” 元霄说不冷。房间有空调,但是非常老旧,发出很大的噪音。 白问霖说“我有点冷。” “那我把空调温度再调高一点我怕你明天早上起来不舒服。” 白问霖坐起来了“不用调温度,我能跟你睡一张床吗” 大概也是习惯了,元霄也没有犹豫太久,便点头道“你过来吧。” 白问霖只脱了外套和鞋。如他所言,这么糟糕的环境,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他用自己的黑色大衣当做床单,又把元霄的羽绒服当做被子盖在身上。两人钻在小小的羽绒服底下,拥作一团。 他的脸就贴着元霄的脸庞,两人隔得非常近,近到自己可以嗅到他身上的奶香气元霄说过,他是喝羊奶长大的。 他不禁深深地埋下头去,凑近元霄的脖子,高挺的鼻尖微微蹭着他的脖颈。 元霄仰着头,有点痒,而且没有多少睡意,他眨了下眼睛,感觉白问霖也没有睡觉,就低声问他“困么” 白问霖哑着声音说“不太困。”他太高了,床窄小,他的脚有些露在床尾外面。 “头还晕吗” 白问霖沉醉他在皮肤香气里“有点。” “明天走之前,我们再去医院看看。” “睡一觉就好了。”白问霖在他脖子上蹭了蹭。元霄觉得有些奇怪,因为白问霖不太爱这样做,相反,只有阿尔才会这样。是生病的缘故吗 元霄轻声道“既然你睡不着,我们就来聊天吧。你知道博克图,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在蒙语里是什么意思吗” 白问霖配合地问“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有鹿的地方,我每年回家,都坐这条线,总会经过这里,可是从来没有停下来看过。” 白问霖低低地“嗯”了声,呼吸打在他的脖子上,元霄特别痒,忍了一下忍不住了“问霖,别吹气,我痒。” 白问霖就把头抬起来了,眼睛很暗,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出掠夺性,把手臂从被窝里拿出来,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脸颊,低声道“元霄” 元霄困惑地“嗯”了声。 “我能不能”他喉结微动,非常、非常想就这么不顾一切地压下去,亲吻他,进入他。 可是自己这样做,会吓到他的吧 元霄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他克制地把五指捋进元霄的发间,将他按入自己的胸膛“很晚了,睡觉吧。” 次日,又是大半天的火车,中途他们在牙克石下了,休息了几个小时再继续坐车,在日落前终于抵达海拉尔。 元霄说“我爸那边,祖辈世世代代都是牧民,我爸不想放牧,就离家出走了。” “我爷爷奶奶对他这种行为非常不满,认为我爸爸是家里的长子,不该这样后来我出生了,他们说好,把我送回草原,但是等到了读书的年纪,就让我回汉族去读书。”他做过一段时间的放羊娃,不过后来响应国家政策,全部都圈养。 白问霖低头看着他“从来没有听你说过这些。” 元霄笑笑“这些事我以前怎么敢说”他想到了自己穿越后的的家人,犹豫了下,忍不住问,“他们怎么样了” 白问霖听懂了他的问话,却是沉默了一下才回答“你父母过得很好,你弟弟现在在美国读高中,他很出色,以后能继承骆董事长的公司。” 元霄点点头,白问霖继续说“元霄,他们跟我不一样,他们不可能接受人死而复生的,所以你” “我知道,我不会去打扰他们生活的,知道他们现在很好就够了。”他现在穿回来了,有自己的家人,自然不会去寻求旧事,事实上一开始,他都没打算认白问霖,他一直以为这是两个平行时空,不然为什么他穿越后的时候,没有他自己的存在 可是白问霖突如其来出现,打破了他这个认知,元霄不是科幻迷,弄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知道不合理。 白问霖揉了下他的头,眼底有一闪而过的复杂情绪。 他们到达的时间比原本预计的晚,元霄来之前买了很多羽绒服,而且白问霖有个大家伙钢琴,一辆卡车载着他的钢琴,拉着两个人,在红色的日暮中驶向草原。 元霄他家距离海拉尔市区不算特别远,坐车去只要两个小时。提前打过电话,家里人知道他要回来,也知道他带了个朋友。 在车上,元霄昏昏欲睡,忍不住靠在白问霖身上。 抵达后,白问霖受到了热情的招待,元霄介绍说“这是我爷爷奶奶,这是我三伯和三婶,堂弟和堂妹。我还有个姑姑,已经嫁人了。他们只会说一点点简单的汉语。” 两个小孩子羞涩,眼睛黑黑大大的,脸颊上两团高原红。 “朋友,你好吗”果真如元霄所言,他们汉语不好,但是很好客。 来之前白问霖跟元霄学了几句蒙语,他很有语言天赋,还在市区买了哈达,准备用于拜年。白问霖用蒙语说“塔赛奴。”意思是你好。 吃了一顿规格很高的晚宴,元霄吃撑了,因为太冷了,喝了不少的奶酒。 他出去喂羊,白问霖很快也跟着出来了。他们牧民有一些还住蒙古包,不过元霄他们家不是这样,房子是用水泥和砖瓦修的新房,也有棚车房,甚至还有政府供暖,和大多数人想象中的牧民生活不太一样。 呼伦贝尔是高寒地区,冬天羊群都在室内饲养,味道很大。 白问霖走到他旁边,不过没有碰羊,问道“你家里人叫你的时候,叫的什么” “恩和。”元霄喝出一口热气,在冰天雪地里冒出白烟。他的手指正被小羊蹭着,微微笑着道“这是我的蒙古名字,只有他们才会叫。” “恩和。”白问霖重复了一边,望向门的背后、一望无垠的冰雪草原。他又问“你们刚才提到了我,在说什么” “没什么,就是我家里只收拾了一间房,问我们能不能一起住,我就说可以。” 白问霖从身后抱住他“我也觉得可以。” “我们睡一张床习惯了,不过你那时候还小,现在大了。”长大了,元霄面对白问霖是有压力的,他变化太大了,不过似乎对自己仍然很温和。 “那你喜欢现在的我吗”他把下巴搁在元霄肩膀上。 “怎么不喜欢”旁边的羊群咩咩叫唤,像是在附和。 白问霖心里有一腔压抑已久的爱意想要倾诉,可是现下的环境,却怎么也不合适。 元霄觉得羊棚味道大,而且奶牛就在旁边,都养在一起的,所以哪怕是冬天,气味也很不好闻,便说“我们回去吧,屋里暖和点。” 白问霖感觉进了羊棚一趟,身上就有了味道,便洗了个澡、再换上睡衣,元霄亦是如此。入夜,躺在温暖的被窝,一盏台灯微亮,白问霖张开了手臂,问他“你要不要抱着我睡” 不知道是什么驱使了他,元霄原本没这个想法,却也忍不住靠近他,大概是在这样零下三四十度的冬季里,两个人凑一起,有种别样的温暖吧。 他一靠近,白问霖就伸手将他拉过来,卷入宽阔的怀抱中,并且用腿夹着元霄的两条腿,把他整个人都桎梏住了。 元霄虽说习惯了,却仍然有些不自在贴得实在太近了。他在白问霖沐浴后的皮肤上嗅了嗅“诶怎么没有雪茄的味道了”他记得白问霖的很多衣服上,都有那股似有若无的味道,元霄问过,白问霖说是特意熏染的。 “你喜欢那个味道吗” 元霄想了想说“还可以,有点像香草。”其实白问霖身上的雪茄气味并不强烈,淡淡的,元霄闻习惯后反而很喜欢,觉得是一种迷人的男人味。 “你想尝试一下吗我带了的,在雪茄盒里。” 元霄有一点想试试,但很犹豫“这个会不会上瘾” “会,你还小,不能抽。” 元霄“” 他瞪大眼睛“那你还让我试试” 白问霖垂首,额头抵着他的额头,目光很深“如果你想试试味道,我可以喂你。” 第23章 《g弦上的咏叹调》 元霄一下想象出白问霖点燃一只雪茄, 指间夹着喂到他嘴边, 只一口就收了回去, 剩下的白问霖全抽掉。 “我上次搜到新闻, 说雪茄烟所含的氨气,是香烟含量的二十倍, 镉则是香烟的五至十倍。富含致癌物, 很容易得胰脏癌。” 白问霖“” 元霄继续说“而且二手雪茄烟的危害比二手烟更大。”所以他看见杂志上介绍, 说阿尔伯特罗伊斯抽大量的雪茄后, 便在死前叮嘱白问霖, 让他不要碰这个。 “你没有听我的话。”元霄在朦胧的灯光里看着他。 “我以后会少抽的。”白问霖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危害可是他对雪茄上瘾, 就好像那些有烟瘾、酒瘾的人一样,心里知道不好,可是戒不掉。 如果他对某件事上瘾,是很难忘却掉的。 元霄望进他的蓝眼睛里“真的会少抽” “会的。” “不骗我” “不骗你, 睡觉吧,别说话了, 再说话我就”他顿了顿, 手掌移到元霄的后脑勺上、扣住, 不受控制地低声道,“再说话我就亲你了。” 元霄以为自己听岔了,没想到白问霖会这样说,脸一下就红了。但他喝了奶酒, 脸原本就红,也瞧不出什么来。元霄觉得这样抱着很不合适, 想推又推不开,圆眼睛黑白分明地睁大,显得无辜。 他的反应落入白问霖的眼中,半晌,白问霖先闭眼了。 呼伦贝尔的冬天太冷了,如若没有供暖,是很难熬过去的,所以在冬季,蒙古人都喜欢“猫冬”,天寒地冻,不宜大动,所以他们像猫睡觉那样,蜷着忍过整个冬日。 早上,元霄用慢火煮了一锅滚烫的羊奶,又帮着家人准备了许多“白食”,有奶豆腐和奶皮子。白问霖从没吃过,吃了几块豆腐,接着看向元霄手里端着的口杯。 羊奶烫嘴,元霄小口小口地喝,见白问霖看,就说“你想试试这个吗有点膻,想喝我去拿杯子。” 白问霖看了一眼他嘴角的奶渍,又看了眼正在看电视的小孩子,道“没必要再倒一杯,你的给我试试,我喝一口。” 元霄就把杯子给他了,白问霖就着他喝过的口抿了一下,果真有股膻味,但回味是淡淡的甘甜,他心想这就是元霄身上味道的来源,可远不如元霄吸引他,他盯着元霄的嘴唇,认为他嘴里的味道,肯定要更甜。 “不喜欢” “还不错。”白问霖把杯子还给他,余光瞥见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小孩子跑到旁边那个房间去了,就飞快地伸手,以拇指在元霄柔软的嘴唇上轻轻抹了下。 元霄眼睛睁大。 “奶渍。”白问霖说。 “哦。”元霄垂下了头,忍不住舔了下嘴唇。 白问霖的钢琴搬下车,放在客厅里,元霄老家修的房子,有时候会接待游客,一楼有两百平,客厅很大,钢琴也不占空间。堂弟堂妹忍不住去碰一碰,元霄的婶婶就教训他们“不许碰叔叔的东西,要碰坏了” 白问霖说没关系,他让元霄帮自己转述成蒙语“他们喜欢钢琴,我可以教他们。” 元霄翻译给婶婶听,补充了句“他是很厉害的钢琴家。” 婶婶说“会不会太麻烦你朋友了” 元霄便侧头看了眼白问霖,白问霖已然开始教小朋友弹琴了,他看起来平易近人。随后元霄告诉白问霖“我婶婶想把孩子送出去读书,她很有主见,对了,她还是个陶艺师,家里的陶器都是她做的,那边就是她做陶艺的房间。” 不是什么专业的陶艺师,不过制作的陶器会带去海拉尔的市场上卖,卖得很好。 下午,婶婶叫元霄的名字,元霄进了她的陶艺室,婶婶说“恩和,帮我个忙,我想在那几个奶茶碗胚体上面绘制一圈音符。” 元霄也没问,就应了。婶婶说“你画完,烧好了带回家去做个纪念。” 元霄这才意识到她为什么让自己画音符,笑了笑,“嗯”了声“谢谢婶婶。” “我没什么好东西拿得出手,你走的时候,屋子里的陶器随便挑点带回家,还有你朋友,随便拿。” “一个就够了。”元霄说。 “一个我也不好意思送,你喜欢哪个,看哪个漂亮,就挑。”她指着旁边架子上大大小小的壶、花瓶和杯子。 她制的陶各式各样,什么造型都有,但都很漂亮,因为不好看的失败品,全都已经丢掉了。 元霄捏着一支毛笔,蘸了釉药小心翼翼地涂砸坯体上,他画音符很熟了,很快画完了,问她“你看这样行吗” “行,烧完了你带回家,打开那个陶窖的盖子,放进去,对对,放在那里,等会儿我手上这个捏成形,一起烧。” 元霄没去洗手,也没出去,就站在旁边看她制陶,转轮带着白色的高岭土在她手心里旋转,元霄感觉很有意思,婶婶说“制陶和你们做音乐,其实是一个道理。” 元霄前几日回家,整日地写曲,他作了不少成品出来,不过都是和工作不相干的,但他能感觉到灵感。 泥水从指缝渗出,她看了眼元霄说道“你们和音乐对话,我和陶器对话。温柔对待,耐心细致,放松,不要太过紧张,像对待情人一样就能做出好陶。” 元霄似懂非懂,婶婶说“你想试试看吗” “可以吗” “当然了,我正要去休息,你来。”她说着就一拍、把手里隐约成形的陶罐捋至底部,从头开始。 她站起来,把凳子让给元霄“这个简单,你刚刚看了两分钟,应该学会了。” 元霄点头“好像会了,我试试。”他坐下,小心地伸出双手,轻轻合拢,拥抱住转轮上的黏土。 黏土在手心温柔旋转,像温暖的皮肤,感觉非常奇妙,元霄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人鬼情未了,那时他就对制作陶器有了一点好奇,没想到是这样的感觉。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轻和的钢琴声,婶婶听了几秒,咦了一声“这是什么” 元霄竖起听觉灵敏的右耳“巴赫,g弦之歌。” “好听。”她说。 元霄忍不住微笑“是很好听。”不管懂不懂得欣赏音乐,所有人都会喜欢这一首。 看婶婶的模样,元霄就知道她喜欢,觉得好听,就算是听懂了。 两人聊了一会儿,婶婶出去做晚饭了。 g弦之歌停了下来。 白问霖敲了下门,元霄回过头,听见他说“能进来吗” 元霄用胳膊擦了下额头的汗,点头“我在做陶,你进来吧。” 这间陶艺室很小,陶窖很热,以至于元霄流了汗。 白问霖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白皙的手,和白色的黏土混为一体。 元霄说“我婶婶想给你送陶器,她说你喜欢哪个,都可以拿回家。” 白问霖笑了笑“她让你帮她做陶吗” “不是,她让我玩玩,我觉得有意思。她说制作陶器、制作音乐,都是制作一样东西,是相通的,我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你婶婶很有智慧。”他说着,慢慢把手放上去,“我也想感受一下。”他把手放在元霄的手上,白问霖手大,一下罩住,随着黏土在拉坯机上旋转,他的十只手指,严丝合缝地插`进了元霄每一根手指的缝隙里“是这样玩的吗” 分明钢琴声已经停了,可那段音乐史上最伟大的旋律,再次回响在元霄耳旁,他忽地感觉一阵电流,从泥土里渗出,不过一息,就布满四肢百骸。 昏暗的小陶艺室里,白问霖注意到,元霄的耳朵尖是绯红的,一滴汗水从他的后颈缓缓滑落。 第24章 《降b大调第二十七钢协》 元霄本来没觉得特别热, 但白问霖的手一上来, 他瞬间就有了那种身处蒸笼一般、浑身软弱无力的感觉。 “你还好吗?”白问霖多看了他绯红的耳尖几眼, 注视着一滴一滴的汗水从他的脸颊、脖颈滑下去,但又空不出手去替他擦,只好微微垂首, 用鼻尖蹭掉他后颈的汗珠。他皮肤好闻的香气刺激着白问霖的神经。 元霄很显然地一僵,感觉他在蹭着自己的脖子,像只猫咪, 一时无所适从:“问霖,你、你……” “你脖子上在流汗,我帮你擦掉。” 元霄脸一下涨红, 臊得皮肤上的鸡皮疙瘩全起来了:“不用、不用这样, 等下我去洗澡就好了!这里是有点热,要不要把门打开散散热?”他还想说, 自己这么热,是因为白问霖靠得太近了, 整个人都从身后拥抱上来,这姿势怎么看怎么像《人鬼情未了》的电影画面。 掌心是黏土类似皮肤的触感,手背则罩着白问霖的大手, 那手指修长漂亮, 明明元霄和他也曾有过更亲密的接触,但这一次……太过暧昧。 白问霖故意低着头,声音落在他的耳边:“我们捏完这个陶再开门吧,好不好?” 元霄不得不点头:“好……” 白问霖调整了姿势, 岔开腿坐在元霄身后,类似于骑着同一辆摩托车的姿势……这种姿势,在元霄上一段人生的最后一年经常出现,因为那时候他失明了,白问霖就这样以拥抱的姿势,抱着他弹琴,这样维持了许久,才让元霄渐渐重拾了对音乐的信心。 但是当初那样的亲密,并不像现在这样,给元霄一种空气太过粘稠以至于喘不过气的感觉。 白问霖慢慢搓着黏土、连带着抚摸元霄的手背:“你想做个什么形状?做杯子还是壶?或者碗?” 元霄真是浑身都不对劲,从手开始,痒得他像挠一挠:“壶还得做个壶口,就做个普通的花瓶吧,焙烧后带回去放在床头。” 当然,做陶器并非他想当然的这么简单,元霄还是第一次接触,没有让黏土塌掉已经是学得很好很快的了。白问霖也是如此,以前从没制作过陶艺,所以他们制作花瓶的过程很慢很慢,在这个耐心而细致的安静过程中,元霄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隐约捕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灵感。 可是很快,他的灵感就中止——因为坐在他身后的白问霖,貌似……硬了。 戳着自己,挺明显的。 元霄一下就意识到那是什么,瞬间尴尬得无地自容,浑身僵硬,心想还好买了两个飞机杯,一个给白问霖、一个给阿尔。可问题是,离开的时候他刚刚收到货,还没拆呢…… 因为紧张,元霄一下把隐约成形的花瓶捏得失去原有的形状,白问霖也没有动了,半晌低声说了句:“抱歉。” 不知道在为哪一件事道歉。 “……没事,”元霄也可疑地沉默了一秒,浑身僵硬得极其不自然,“花瓶……还捏吗?你要不要上楼去,嗯……解决一下问题?” 白问霖低沉的嗓音说:“好。” 元霄微微侧头去看,看见他脸上也有汗,从英俊的眉眼滑下,一滴汗珠凝固在黑色的睫毛上,下面就是蓝色的汪洋大海,慢慢地、这滴汗水从睫毛上落了下去。 白问霖站了起来,冷静地擦手:“失陪一下。”如果不是裤子鼓起来一个大包,那他看上去像是要穿上外套去赴宴。 元霄忍住不去瞥他的下面,说:“你先探查下有没有人?不然我先上去,给你拿件衣服,围在腰上遮一遮……?” 白问霖深呼吸了下,元霄已经站起来了,关掉拉坯机的电源,用纸巾擦手:“别怕,我给你打掩护。” 白问霖一张脸冷到了冰点。 外面有人,元霄挡在白问霖身前,掩护着他上了楼。 元霄洗手,白问霖就在一旁,他脱下衬衫,有条不紊地扒光自己,打开冷水,拉上浴帘。 他脱衣的时候,元霄不小心瞥见了,有点骇人,他努力不去想,隔着浴帘问:“我们初一回去行吗?再过两天就是春节了。” 白问霖在里面说好。 元霄没有听见动静,就问:“你不会在冲冷水澡吧?” 白问霖低“嗯”了声,元霄一下就想起柯勤说的:“这哥们是个忍者神龟。” 忍不住说:“问霖啊……” “嗯?” “其实,你要是憋得太狠,是很不好的,你可以……”元霄觉得他们关系说这个很不合适,他和现在的白问霖不像兄弟也不像父子,说是好朋友,似乎也不对。他吞吞吐吐的:“你不该这么……这么禁欲,可以适当,嗯……你知道的。” “我知道。”白问霖应了一声,冷水冲在身上,他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身体,水珠亮晶晶的凝结在结实的躯体上,皮肤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他闭了闭眼睛,冲着外面道:“元霄,你要进来冲一下吗?” “我?啊……我等你洗完,我不着急,你先解决。” 白问霖伸手半拉开浴帘:“你进来。” 元霄看见了他水淋淋的强壮身材,第一反应居然是闭眼。脸涨红地道:“我去外面给你望风,你慢慢解决,不要急。” 他推门出去。 一门之隔,水声就在耳边,元霄靠着墙,回想起方才做陶时捕捉到的灵感,那是白问霖弹奏的巴赫给他的灵感,也是温暖得像皮肤一样的高岭土给予他的灵感,就在脑海里。 晚上,元霄刷朋友圈的时候,看见《爱你一亿光年》剧组在年前最后一天杀青了。随后,他收到袁导发来的消息:“我们之前寻找了几个业内的工作室做插曲,最后制片听了你做的插曲,就是去年年底发给我的那一版,他喜欢那版,我也觉得不错,歌词差不多也写完了,请了赵季风唱。年后七号能来我工作室一趟吗?录个新版本。” 元霄立刻回复:“袁导,就在刚刚,我有了新的灵感,新的版本我已经做了一部分了,我过两天发给您行不行?” 袁导:“哦?你又做了个新的?可是之前那个就不错,我们也定下了,歌词都发给赵老师了。” “我觉得新的可能会更好。我电脑有点卡,做的很慢,这样,我先用钢琴录个版本给您!您听听看!” 元宵写了个很简易的谱,有些和弦还没有配,但基本的形态和旋律都出来了,他自我感觉比之前的好,正窝在床上用电脑做编曲。 几分钟后,袁导回了个ok的表情。 元霄拿起谱就下楼,刚掀开琴盖要弹,一只手伸过来,放在他的琴键上:“我来吧。” 元霄看了他一眼。 他把座位让给了白问霖。 白问霖扫了他的潦草的曲谱一眼,元霄打开手机录音。 半小时后,袁导直接给元霄打了一个电话过来:“这个好!这个很好!我们要这个了!” 元霄被他热情的大喊给吓到了。 袁导继续道:“我们要钢琴纯乐,不配歌词了!你来弹!就是你了!马上给你打钱过去,就这个。” “我来弹?” “是啊,录音里不是弹得很好?我一听就知道、就是这个了。还有之前那个,我也买了,留着下次拍戏用,那个也好。”袁导直觉骆元霄这小子以后会火、肯定要涨价,一首五十万起。 现在花五万块,多买他一首,一是捡便宜;二是跟他打好关系,毕竟自己是他的发掘人。 元霄:“可是……袁导,刚刚录音的钢琴不是我弹的。” “那是?”袁导寻思了下,“是威廉?” “啊,是他……”元霄下意识抬头看了眼旁边看书的白问霖。 袁导说:“如果请他来弹,要给多少钱?音乐是你作的,就像你录音里那样,他弹一下就行了,你说个数。” 元霄看着白问霖,心想音乐厅请他演出一次,得给多少的门票分成? 白问霖似乎听见了他电话里的声音,摇了摇头。 元霄如实转述:“他太忙了,恐怕没有时间。” 袁导一听就知道是搪塞,恐怕骆元霄背后那个“大佬”,自己根本请不起。但这也没关系,钢琴嘛,只要不是那些钢琴家,请谁弹都一样。 元霄很快就收到了转账,税后十万块。 初一,坐飞机回了父母家,呆了几天元霄就回魔都了,他刚回家,衣服也来不及换,就打车去了袁导的工作室。 他们请了某个钢琴大赛的冠军来弹奏,可是出来的效果,跟袁皓想象的有一些差距,他戴着耳机又听了一次元霄发给自己的录音,是的,真的有区别。 客气地对那冠军说:“我们再录一遍?” 那钢琴冠军有些名气,在国内开过演奏会,百科上写着是他是神童,十七岁拿到国内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比赛冠军,同时还是某个国际钢琴赛事的亚军,擅长演奏莫扎特,上过几个综艺节目。 元霄也知道他,不过没有亲耳听过,网上有他演奏的莫扎特专辑,相比起来,元霄更喜欢阿尔的。 吴邵天说:“刚才的三个版本,都没有合适的吗?” “已经很好了,接近完美!不过我有个臭毛病,我吹毛求疵,我们再来一遍好么?” 袁皓在录音室外面听,正巧这时元霄来了。 让元霄听听,问他意见:“我怎么觉得没有你发给我的那个好呢?” 这是肯定的——元霄心里这么想,表面还是说:“风格有区别。” 袁导低声说:“威廉的更好,一对比就出来了,他这个颗粒感太重,还有……”如果不是提前听了威廉的版本,或许他会非常喜欢吴邵天的版本:“打个商量啊小骆,你跟威廉应该很要好吧?你看你们小年夜都在一块。如果他能录,再好不过了。” 元霄摇头:“真的不行,袁导,如果你提其他要求我肯定义不容辞,可是他性格比较固执,加上他很忙……” 袁导叹气,看向录音室,嘴里说:“你情歌写得不错,下次有机会再合作,我把你推荐给其他剧组了,小骆,加油。”袁导拍了拍他的肩膀。 元霄心说我情歌写的不好,让我写套马杆还成。他实在怕给袁皓搞砸了,可又不想错过机会,便真诚地道:“我会努力的,谢谢袁导。” 录了最后一遍,袁皓心知不能再继续了,冠军的经纪人已经在旁边翻起了白眼,再继续自己怕是要被拉黑了。 这两人走了,袁导对元霄说:“我真的很好奇,威廉是谁?” 元霄就笑:“这是个秘密。” 回到家是下午,他在袁皓的工作室里几乎待了一整天。 进门后,他看见白问霖坐在录音室外面的美式沙发上,小茶几上放着一个拆开的快递盒,屋子里一团乱糟,看起来仿佛狂风过境。 元霄很快分辨出,那个是什么快递盒,他飞快地扑上去。 白问霖神情很淡地说:“他把家里弄乱了,我醒的时候,看见这个拆开的快递盒。”甩锅甩得完美无缺。 “你买这个做什么?”他脸色有些不好看。 元霄不敢说这一对飞机杯有一个给他买的、另一个给阿尔的,这实在太尴尬了,脑子一抽,他忽然瞥见了快递盒上的信息,手机号已经花掉,便急中生智道:“快递送错了!不是我买的。” “送错了?” “你看,收件人写着‘思聪’,这不是我买的,可能是我之前拿错了快递,对,就是这样……”元霄真的非常不擅长撒谎,眼睛忽闪。 因为买的是这种见不得人的东西,不敢用真名,就随便打了一个。 白问霖没有说话,单是看着他,在他的目光下,元霄实在难以撒谎,低着头说:“我是……我给你买的。” “元霄,我不需要这个。”白问霖伸手捏过他的下巴,“你买了两个?” “一个你用,一个……”元霄硬着头皮,臊到不行,“我用。”他也是为白问霖担心,担心他长时间禁欲,对身体不好。 白问霖:“你想玩?” “对、对……我也有需求。”我没有!都是给你们买的!元霄在心里疯狂呐喊。 白问霖把快递盒拂开,两个盒子滚落在地,他看都没有看一眼,而是保持捏着元霄下巴的动作、注视着他的眼睛:“你想玩,晚上我们可以一起玩,不用这个。” 元霄茫然:“不用……怎么玩?” 白问霖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摩挲他的下巴:“你会喜欢的。” 第25章 《摇篮曲》 元霄睁大眼睛琢磨了下, 忽地明白过来, 然而又不敢确定白问霖真正的意思, 磕巴地说:“你是说……你的意思是、我们……”他伸手指了指白问霖,又指了下自己。 “就是你想的这个意思。”白问霖观察他的神情。 元霄:“!” 没想到他这么开放,元霄知道对于西方人而已, 这可能不算什么,但对元霄这个母胎单身、从小纯朴,长大内向以至于不敢跟女生说话的性格而言, 毋庸置疑是羞耻的。 弯腰把快递捡起来,语无伦次地说:“不然、不然还是用这个吧……我看评论好像说不错。” 白问霖:“你在网上买的?那评论可能都是刷的,我帮你会更舒服。” 元霄真是懊悔极了, 他根本不敢看白问霖的眼睛, 早知道就不买这玩意儿了,谁知道白问霖不仅不愿意用, 话题还拐到这个方向来了!而且或许因为他跟白问霖的关系,元霄心底是有禁忌感的。 他看着白问霖从比自己矮、长到现在这么高, 两个人是这样的关系,又怎么能做……那样的事。 元霄不愿意,就把这件事给混过去了, 晚上的时候, 他提出建议:“问霖,你应该找个人谈恋爱、然后成家、生子……” “为什么这么说?” “我感觉你……”他顿了顿,“你需要人陪伴。”孤独的人都是有共鸣的。 白问霖:“我有钢琴。” “那不一样。”元霄知道历史上,有一些大音乐家终生未婚, 老来靠学生给自己养老,也有一些多情风流,情史丰富。白问霖看起来很像是前者,可问题就在于,白问霖根本不收学生,他太过孤僻,生命里只有音乐相伴。 床头的台灯映照在元霄的脸上,白问霖逆着光注视他。元霄是一张圆圆的苹果脸,脸蛋天生带红,眼睛很大、黑白分明,从他的眼睛里,就能看出这是多单纯的人。白问霖抬手握住了他的一只手,送到嘴边亲了一下,深情地道:“我除了音乐,还有你。” 元霄就哑巴了。 仿佛能透过他如今成熟的面孔,望见曾经的那个白问霖。他看不见,白问霖便说:“我给做一辈子的眼睛。” 他给了元霄很多承诺。 元霄如今一一回忆起,心底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感情,沉默半晌道:“我一直一直都有件事想问,我以为你肯定不记得我了,可是你记得。”而且记得很深、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元霄一直没有问出口,他常常这样,不够坦白,也不会撒谎。遇到问题总是自己瞎琢磨半天,琢磨不出答案,才犹豫着去问。 “你问我为什么会记得你吗?”白问霖的湛蓝眼眸微陷在阴影里,眼神像日暮后的大海般深邃情动,“我想忘记,可是忘不了,因为所有人都可以忘记你,我不可以。” 接着,他说:“明亮的太阳熄灭,而星星却在黯淡的永恒虚空中流离失所。”似乎有很多的话想说,但是言至喉咙又吞了回去,目光深深地注视着元霄,里面藏着汹涌的爱意。 元霄喜欢拜伦的诗,一下就听懂了他的意思,鼻子难以控制地一酸:“没有我,你仍然会发光发亮。如果我说我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你肯定会不高兴,所以我不这么说。” 他顿了顿,没有看白问霖,目光越过他,落在台灯旁的陶土花瓶上,纯白的高岭土焙烧的花瓶,模样带着粗糙的手工印记,闪闪烁烁地摇曳着昏黄灯光。那天元霄没有做完这只花瓶,晚上白问霖背着他,十分钟就捏好了。 花瓶里插了几支野玫瑰,元霄看着玫瑰:“如果你需要我的陪伴,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你不需要我为止。” 白问霖听着他的话,眼睛忽地变得很亮,直直看着他道:“元霄,我会记得你的承诺的,直到我死去那一天,你不能骗我。” “不骗人。”这种话元霄生平第一次说,所以非常不好意思,甚至不敢去看他。元霄心想,他穿越回过去,遇到白问霖、和他产生交集,如今穿回来还能和他相认,这已经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缘分了。 如果按照白问霖的性格,他或许会孤独一生,元霄心想,哪怕自己以后有了新的人生,也绝不会舍弃白问霖,假如自己没有遇上喜欢的人,那就像现在这样挺好的,他们可以和音乐相依为命。 拿到承诺的白问霖,心情上了云端,凑过去在他脸颊吻了一下,把元霄闹得脸红,转过头去睡了。白问霖就对着他的后脑勺笑。 没两天,学校里开学了,元霄去系上开会,碰到了昔日在“梦想音筑”工作室一起工作过的同学。同学跟他一起坐在后面的位置上,问他:“最近找了新工作吗?” 元霄说没有:“我最近自己单干。” “哦,你自己做工作室?” “有这个想法。”元霄倒是想,可他虽然会做音乐,但是他缺乏一些领导能力,如果做一个音乐制作工作室,势必要会管理,他没这个天赋。 同学问:“对了,你的耳朵怎么样了?”他指了指耳朵,“好没有?” 元霄非常诧异地“啊”了一声。这件事他根本没往外说,他的助听器一点也看不出来,没道理会有人知道。 同学一看他表情就懂了,尴尬道:“是周总说的。” 元霄不善于撒谎,回答:“不是什么大问题,谢谢关心。” 大讲台上,辅导员持续发言,元霄这同学话痨,一直和他说话,说工作室的近况:“周总现在也算是业界知名人物了,前几天,有个古装电视剧来找他做配乐,就那个xxx和xx演的,大ip,要是今年能过审,剧播了,周总可就成大牛了,我们也跟着沾点光,你不该辞职的,不过这也没有办法。”他扫一眼元霄的耳朵。 元霄不时点头,其实偷偷把助听器音量关掉了,他就基本上听不见了。 辅导员正在说校园歌手大赛的事。 同学在旁边说:“今年弄得挺大,冠军有机会拿到专属打造个人单曲、千万曝光资源、还有专业公演舞台。如果我唱功好一点,我就去试试,可惜了,我倒是会原创,就是嗓子不好。” 元霄有些感兴趣,他单打独斗,缺乏名气,如果他的原创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是一个捷径。 散会了,元霄去辅导员那里拿了张校园歌手大赛的报名表,随后收到菲利普发的信息,说在外面等他。 打开车门的那瞬间,元霄眼前一花,就瞥见一个高大的人影扑过来。 对方动作迅猛,像一只猎豹,扑来时脑门直接磕在了车门顶上。 阿尔:“呜。” 元霄:“……” 他坐进去,关上车门,阿尔便热情地抱过来。元霄瞥见菲利普不忍直视的表情,听见他说:“罗伊斯少爷吵闹着要来找您。” 元霄点点头,说:“他现在……这样,你得看着他,不能让他乱跑,不然会出事。” 菲利普:“放心吧。” 元霄心说你是不是不知道阿尔的问题,他喜欢撕纸玩,喜欢把洗手液沐浴露挤得到处都是,还喜欢把被子弄乱,把一切整洁的事物打乱,甚至喜欢画小猪佩奇,而且画得很难看。 汽车发动,阿尔把头顶到元霄的肩膀上,似乎是让元霄给他揉。 元霄不知道他撞的怎么样了,摸了摸他的头顶道:“疼?” 阿尔微微的哼出一声,顶着和白问霖一模一样的男神脸,可怜兮兮地点头。哪怕他们长得一样,可给人的感觉却是全然不同的。 “不疼啊不疼,吹吹。”元霄哄着他,阿尔便埋首在他胸口蹭了两蹭,旋即伸手抱住了元霄的腰。他这么大的个子,这样蜷起来,是很大的一团。 元霄摸了摸他的背。 回到家,元霄上阁楼取东西,阿尔跟着上来,“砰”地一声,头就磕到了倾斜的天花板,似乎是疼狠了,他蹲了下来。 元霄真怕他给磕傻了,无可奈何地说:“以后不要上阁楼,你总是要这么磕一下,有时候灵光,有时候傻。” 入夜,元霄让他睡觉,阿尔不肯睡,元霄躺着,他就坐在旁边,睁着清澈干净的眼眸凝视他。 元霄说:“为什么不睡觉?” 阿尔摇摇头。 元霄坐起来:“快睡。” 阿尔伸手,把他推在了床上,低头和元霄贴了贴脸,大概是有话想说,却没有说出口。 元霄无奈地看着他:“你不睡觉,我也不睡。” 阿尔始终不答话,手掌盖着他的眼睛,用鼻音轻轻哼起了摇篮曲。 那是以前元霄常做的,阿尔似乎知道自己一睡着再醒来就是很久以后了,所以他不喜欢休息、不喜欢睡觉,总是精力充沛。 元霄如果想把他哄睡着,就得唱勃拉姆斯的《摇篮曲》。 一向是管用的。 只是想不到,这一招被阿尔学了去,元霄抵不过疲惫,终究还是睡了过去。 次日醒来,元霄看见旁边坐着的、捧着脸望着自己的男人,那眼睛不时眨一下,目光很专注。稍稍盯着看了一会儿,元霄知道这个还是阿尔。 “你一晚上没有睡?”元霄诧异,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可是阿尔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转身去了衣帽间,给他捧来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放在床头。 元霄左右环顾,发现屋子里很干净,没有碎纸巾的痕迹。“咦”了声,下了床:“今天这么听话?” 阿尔闪亮的眼睛直直注视着元霄,元霄从来都是通过他的神态去揣摩他的意思,看见他这样,就知道得摸一下他的脑袋:“乖。” 阿尔的头顶蹭了蹭他的手掌,接着,以很快的速度冲进浴室,元霄跟进去,便看见他在给自己挤牙膏,见自己进来,把挤好牙膏的牙刷递到他手上。 浴室里干净整洁,洗手液完好无损。 元霄低头看看牙刷,又看看阿尔,困惑到了极点,这次怎么这么听话?什么乱子都没出,而且分外的懂事体贴,体贴得元霄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跟他说谢谢。 阿尔嘴角弯了起来。 上厕所的时候,元霄让阿尔出去一下,他昨晚上做了梦,得换掉内裤。把内裤脱了放在盆子里,元霄就接到了快递电话,让他出去拿。 他立刻穿好衣服出门,两分钟后,元霄回来了,没看见阿尔,最后在卫生间找到了他,阿尔正把手放在洗手盆里,勤快地给自己搓内裤,肥皂泡泡乱飞。 元霄:“……”他怀疑,白问霖不止两个人格。 第26章 《追雪》 他连忙去抢:“这个我自己洗!” 结果元霄扑过去时, 阿尔只是温柔又坚定地把他的手从水盆里拿了出去, 并回过头去, 一吻落在他的额角。 元霄抬头看了看他的眼睛,这个……应该是阿尔吧?元霄心里有些不太确定了,伸出另一只没有沾水的手到他面前, 阿尔看见了,下意识就把下巴放在了他的手掌心里。 元霄:“……” 可以确定了,这个是阿尔没有错, 可上次那个撕纸犯又是怎么回事? 在元霄的记忆里,阿尔大多数时候都是听话的,只是有些时候会突然被某些事惹怒、从而做出谁也无法预料的事情的来. 阿尔的确在偶尔会出一些状况, 记忆里, 他对陌生人一向很有攻击性。事实上,当初带着十四岁的白问霖回家不久, 他双重人格的事就瞒不住了。 元霄上一段生命中,始终受心脏病折磨, 他还有一位家庭医生,每隔一天上门为他检查身体。 田医生登门的时候,元霄正在听阿尔演奏。一听见楼下的动静, 便趴在二楼栏杆处, 向下说一句:“田叔叔,等我一下。”说罢对阿尔交代道:“我下去做个检查,你休息一下,别下来。””因为田医生并不知道两个人格的事, 元霄怕露陷。 从电梯下去,田医生正打开医药箱。 先天性心脏病,是心脏畸形的问题,除了做手术别无他法,可天生血型稀有,饶是骆家再有钱,找不到合适的心脏也无力回天。 田医生问:“最近有哪里不舒服吗?” 元霄坐下,解开最靠近脖子的那颗扣子:“有点感冒,没什么大事。”先天性心脏病引起的并发症很多。 这时,田医生忽然听见楼上传来的曲子,正是他最爱的莫扎特,那曲子非比寻常的急速、激昂。 但是…… 田医生不可置信:“是《土耳其进行曲》?” 元霄早已习惯:“是的,三倍速。”亲眼看见他手指运动,则更可怕,那看起来仿佛有三只手在琴键上移动! 田医生:“……” “他才多大?” “……不到十六。” 田医生啧啧称奇:“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天才。” “我也没有。” 两人同时笑起来,田医生举起听诊器说:“有点凉。” 元霄伸手把家居服扣子解开几颗,衣服下摆往上卷了两圈,露出一截细白的腰来。 心脏病让他无法锻炼,连最平常的爬楼梯都做不到。 感受到冰冷的听诊器贴着心口,元霄深吸口气,不再出声。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传来,天上骤然笼罩下一片黑色阴影。 田医生眼前一花,就看见一片黑影从天而降,他甚至没看清楚黑影是怎么扑上来的,只觉得那像是一只庞大的蝙蝠,感觉一阵大力袭来,把自己重重推开。 元霄一晃眼,就看见忽然出现的阿尔挡在自己身前,以一副保护者的姿态,做出极具攻击性的姿态、从喉咙发出野兽般的吼声,深邃的混血五官,笼罩一股凶戾气息。 “田叔叔!”他看见田医生痛呼一声,摔在地上,元霄也跟着脸色一白,心脏瞬间开始绞痛,沉重的压力夹杂灼烧感,一下脱力地靠在阿尔背上:“田叔叔,有没有受伤?” 田医生在地上摸到自己的眼镜,重新戴好:“没事没事,地上有地毯。” 元霄却脸色一片煞白,手臂原本抱着阿尔的腰,不许他轻举妄动,却又因为心绞痛而失去力气,双臂脱开,向后倒去。 阿尔仿佛察觉了,立刻回过头,见他面无血色,吓得立刻扑上去抱他,田医生反应最快地起身:“让开!” 他捏着元霄的下颌,迅速地喂了一片阿司匹林给他,大声地道:“别吞,嚼服!”说着把元霄扶了起来,让他靠在沙发上,呈半卧状态。 阿尔在一旁怔怔的,想插手又帮不上忙。 元霄深深闭着眼睛,太痛了,有种全身麻痹的感觉,仿佛濒死,大口地出着气,手指无知觉地动了动。 阿尔把手伸过去,抓住了他的手指,焦急的眼睛望向医生。 田医生擦了一把汗。 几分钟后,元霄睁开眼,第一句话就对田医生道歉:“田叔叔,他……他不是故意的,他、他就是……” 一句话没说完,元霄感觉阴影笼罩下来,阿尔跪坐在沙发上,倾身拥抱住他,头贴在他的颈侧。那副模样,似是很怕失去他。 元霄失去力气,手臂吃力地抬起来,放在阿尔的背上。眼睛望向田医生,又道:“田叔叔……” 田医生揉着自己方才不小心磕到的老腰,扫了一眼抱着元霄的大男孩:“这孩子怎么了?” 哪怕才十五岁,但阿尔的力气真不是盖的,他的俯卧撑不是白练的,手劲大得出奇,天生神力。而田医生一把老骨头,根本禁不起这样摔,幸好有地毯。 阿尔抱着他,一直没有起身。元霄根本说不出责备的话,支吾着对田医生道:“他…有点……嗯……敏感。” “敏感?”田医生显然不认同,“这孩子是不是……” 阿尔回过头,目光没有方才那么凶狠,却也浑身戒备地瞪着他。 田医生:“……狂犬病?” 元霄:“……” “还是精神分裂?” 元霄扶额。 好一会儿,心脏才渐渐平复下来。 把阿尔赶回了二楼,他在客厅对田医生交代了一年前突发的事,也就是他找到阿尔时,他正守着一具尸体。 田医生皱眉:“听起来应该是应激反应造成的,我帮你联系精神科的医生。”话说着,他忽然瞥见二楼有一双狼一般凶戾的眼睛,正瞪着自己。 田医生:“……” 元霄不知道后面的阿尔在瞪着田医生,语无伦次地解释:“他只是太单纯了,刚刚可能以为……我在被人伤害……他在保护我。” 田医生长叹:“那,刚刚那个三倍速《土耳其进行曲》是……” “是他弹的……” 田医生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难以置信狂犬病竟然可以弹出那么甜美的莫扎特来。但是要带他去看医生的事,却没有妥协:“他会攻击人,说明并不如你所说的那么安全,或许你对他太信任了。如果不放心,就把他送到香港爱玛医院,那是你舅舅的私人医院,他的**能得到完全的保护。” 元霄同意了. 他记得自己当时带着年仅十五的白问霖去了爱玛医院,元霄借故说是自己来这边疗养,可实际上疗养的人是阿尔,每次阿尔人格一出现,就会被一大堆的仪器检查,还会有医生问他大量的问题,给他吃一些药,可是阿尔从来都不说话。 他就像个被老师叫进办公室的学生,总是惴惴不安地望着窗外的自己,从办公室一出来,他就热情地抱着自己转上三圈。 在那一年里,阿尔几乎失去了自由,元霄一直觉得非常对不起他,所以加倍地对他好,希望他快乐。 现在也是如此,他希望阿尔能够无忧无虑地度过此生. 元霄下午上课,上午要准备ppt,他怕阿尔一个人无聊就去捣乱,所以给他点了炸鸡桶、开了电视,连了wifi,搜索了《小猪佩奇》播放——阿尔最近貌似喜欢这个。 结果阿尔并不太感冒,自顾自地用遥控器换了台,是《猫和老鼠》。 元霄莞尔,阿尔的喜好似乎多年来从未发生过变化,以前是什么口味,现在依旧是什么口味,比起变化很大的白问霖,他几乎没怎么变,除了偶尔显得有些不同,像是第三个人格。 要准备ppt,元霄抱着电脑上了阁楼,他一直很喜欢在阁楼工作的感觉,这里的风景最好,打开窗户能看见花园,闻不见雾霾的味道。 只是他戴上耳机进入状态没几秒,后面传来一声巨响,整个屋子仿佛都震了下,元霄连忙摘下耳机回头,只见阿尔吃痛地捂着脑袋蹲在地上,看样子又撞了。 元霄:“……”他觉得心疼又好笑,放下耳机过去,又是一通安慰:“下次不要上阁楼来了,你太高,屋顶太矮。” 阿尔闻言便对他笑,笑了下又呲牙咧嘴地去摸自己的脑袋,似乎是撞得狠了,可他并不在乎,反而张开手臂,是个要抱的姿势。元霄抱了他一下,提着电脑下了楼,省的阿尔这个闲不住的、等会儿又撞脑袋。 这已经是阿尔醒来后第三次了,元霄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他为什么总是不长记性、总是会在同一个地方犯错,似乎在他的中枢神经里,没有“吃一堑长一智”的概念,或许他在这些方面的智商,全部都被白问霖这个主人格抢走了。 下午要出门上课,阿尔要跟着走,元霄不许:“我们班人很少,你要是跟我一起去教室,全班都会注意到你,我们赏析课的老师粉你——总之你不能出现。” 阿尔雾蒙蒙的眼睛看元霄一眼,接着蹲下来给他系鞋带。这个姿势,元霄恰巧是低头看着他,那望过来的蓝色眼睛,是无限的纯真与柔情。 元霄摸了摸他茶色的发丝:“崽崽,听话。” 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元霄打电话给了菲利普,菲利普是唯一一个元霄稍微熟悉一些的白问霖的身边人。 上课中途,元霄发消息问菲利普:“怎么样了?” “罗伊斯少爷一直坐在门口。” 元霄:“没有撕纸吗?” 菲利普:“?” “我是说,他没有捣乱吧?” 菲利普:“没有,只是一直看着门的方向。” 元霄:“那让他去睡觉吧,他昨晚上就没有睡觉。” 菲利普:“他不会理我的,我尽量试试。”对于这个副人格,菲利普是有一定了解的,在从前,他见到这个副人格时,对方看起来无欲无求,安安静静,可是一旦有人去打扰他一个人的世界,他就会暴躁发狂。 菲利普还挨过一顿毒打。 就那么一次,他就不敢在副人格出现时靠近了,因为知道这个人格精神很不稳定,一出现,要么就是没日没夜地弹琴、或是坐在角落里,安安静静盯着门的方向,像是在等谁回来。 他听见罗伊斯少爷形容这个副人格:“狂犬病。”所以现如今这个、和元霄相处得很好的副人格,才是菲利普从来没有见过的。 元霄快下课了,菲利普来消息,说他终于挺不住睡觉了。元霄这才松了口气,骑了个车回家。 这个新家离学校相当近,元霄计过时,骑车八分钟。 回到家,白问霖正躺在床上,眉眼之间全是疲惫,侧脸正深深地拓在雪白的软枕上。元霄没有叫醒他,自己下厨招待菲利普吃了一顿晚餐,感谢他今天的帮助,随后回到房间。 白问霖还在睡觉,轮廓显得深邃冷然,他不笑的时候,这张脸天生冰冷得像一尊神像,满身都是让人不敢贸然接近的、仿佛有隔阂一般的气息。 元霄便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冰凉的手指忍不住贴上他的面颊,白问霖的脸庞看起来冷,但触感是温热的,元霄也不知道自己干什么这样,就做贼一样,轻轻地用指尖描画了他的眉眼鼻梁。 随后,元霄轻手轻脚地出去,在cd架那里找了一会儿,找到了几张刻录的cd,是用十几年前,他用dv机给白问霖拍照、录制视频的内容刻录成的。元霄戴上耳机,窝在一楼的沙发上,用电脑观看,他旁边就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玻璃墙,里面是一个设备顶级完备的录音室。 在视频里,白问霖完全就是另一个样子了,温柔和煦,像春风一样,总是在笑。要说和现在的区别,从表面看来确实很大,不过相处之下,时隔十多年的两个白问霖在他心目中,既是分离的、又是统一的。 这些视频都是非常珍贵的纪念,那时候白问霖就很有现在的演奏风范了,不过当时的他更有灵气一些。看了好一会儿,元霄才发现一个重要问题,这些镜头里,只有白问霖,没有阿尔。 一开始元霄录制视频,是有些大意疏忽的,所以不仅录了白问霖,又录了阿尔,他后来意识到这样或许会被白问霖发现,就换了一张存储卡进行录制。 他猜想白问霖后来整理这些,肯定会看见他的另一个人格,看见视频里判若两人的另一个自己,像他又不像他,定然是非常难以接受的事。 这下,元霄似乎能懂白问霖的感受了,倘若他看见视频里的自己忽然变了一个人,也会害怕、也会无措,并且肯定会厌恶那个使用自己身体的人格。 所以关于阿尔的内容,全部被白问霖删掉了。 元霄没有看到太晚,入夜就去睡了,白问霖睡得依然很沉,元霄怕他半夜醒了饿,给他做了点吃的,提示信息用便签贴在台灯上。 但白问霖醒得比元霄还晚,或许是精力超支,他醒来捏了捏太阳穴,还没搞清楚状况。 元霄端着平底锅进来:“你终于醒啦。” 扭头望着穿着围裙的元霄,白问霖不确定地道:“我睡了很久?” 元霄知道自己瞒不住,白问霖看一眼日历就清楚发生了什么,所以没有骗他:“今天是星期三了。” 白问霖愣了下,紧接着脸色瞬间黑沉:“……” “我煎了生煎包,”元霄站在门边望着他,“有什么不舒服的吗?” “头有点疼。”他皱了下眉,感觉像是脑震荡了一样。 元霄正想说可能是没休息好,就看见他捂住了后脑勺,表情很难看:“有人用棍子打晕过我吗?他都做了什么?” 第27章 《the swan》 白问霖在家里装了全面的监控。 但不知该说遗憾还是庆幸, 接下来的半个月, 狂犬病都没有出现, 而白问霖也因为工作原因,要去意大利一趟。 四月初,白问霖和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在古罗马斗兽场有一场演奏会, 元霄在网上搜索到了相关信息,看见德累斯顿四个字他就不淡定了——这是全世界最好的管弦乐团之一!指挥也是他所喜爱的! 元霄学业在身,没办法跟着他去。 白问霖要走半个月, 元霄提前开始做准备,收拾了衣服和生活用品,收拾完了想到——白问霖应该在罗马有房产, 什么都不需要带。 “真的不和我去?” “如果我现在放了暑假, 肯定和你去了。” 出门时,白问霖穿好了鞋, 站在门前搂过元霄,给了他一个吻颊礼, 用一门听不懂的语言说“我爱你”。 他离开后,元霄便埋头工作——是个正经工作,隔壁系的系花要参加校园歌手大赛, 想要一鸣惊人, 不想随大俗,想唱原创歌曲,奈何没有那个技能。正好看见元霄发在论坛上的帖子,便联系了他。 元霄明码标价:“一首曲五万, 版权在我。” “这么贵?量身定制?你不会坑我吧。” “不满意不收费,同理没有我的授权你也不能唱。” 系花同意了,不满意不收费、总比那些工作室做出来不满意还不让改好。她提出要求,说自己想要《小幸运》、《稻香》那样的风格。 校园歌手大赛刚启动,系花过了海选,进了十强。她嗓子还不错,很适合唱甜甜的歌,元霄和她约定在四月上旬制作好编曲,以助她拿到冠军。 白问霖走后没几天,元霄终于制作好了几个不同版本的编曲,和系花约在学校教室,元霄告诉她:“这个不能录音,你听一听,觉得合适我们就签合同。” 系花点头:“不录。” 元霄用校内的钢琴现场演奏,只弹唱了一半便停下,系花说:“哇,你唱的还不错呀,歌名叫什么?” “没想到,取了几个随便备用的,你也可以自己取。”元霄报出珍藏的曲名,“《听晚风》、《梅子酒》、《xxx》……” “……这名字不行啊同学,太随便了吧……不过歌还行。”她露出犹豫之色,像在思考五万块值不值:“我回去再想想。” 元霄倒没什么,不喜欢就算了,也不是非得卖出去,权当练习作词作曲,他经验还很浅。 第三天,系花发来消息,问他八千卖不卖:“我咨询过专业人士了,人家专业的说像你这样的学生差不多就是这个价,五万块纯属宰客!我还挺喜欢你这个的,如果我火了,还可以带你火一把。”元霄没同意,祝她拿冠军,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跟白问霖聊天的时候,还说起这件事,白问霖说:“是她没有眼光,以后会后悔的。” 白问霖开的视频,给元霄直播了在罗马斗兽场的彩排:“游客很多,我们下午在排练厅练习,晚上来斗兽场。” 元霄忽地在镜头角落瞥见了指挥,立刻叫出声:“啊!” “怎么?” “你后面站的是不是巴伦博伊姆?”元霄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太激动了。 “不是,你看错了。”他压根没有回头去确认,而是把屏幕对上夜空,“今晚有星星,月色很好。” 元霄凑近看屏幕,没有看见星星:“我能在网上看见转播吗?” “没有转播,”白问霖转了个方向,确认拍不到指挥的的脸后,那蓝色眼睛温柔地注视着屏幕上戴着耳机的元霄,“录制的版本我可以问主办方要一份,明晚演出结束我就回家。” 元霄没有在视频里看见罗马的夜空,反而在白问霖眼睛里看见了闪烁的星河。 关了视频,白问霖调出家里的视频,看元霄的生活状态,有厨师做饭,一日三餐规律,就是整日整日地泡在录音室里,没完没了地工作。元霄对这个行业,有非同一般的热情,白问霖快进了一下,看见元霄在外面的钢琴上自弹自唱一首不认识的歌曲,一边唱还一边改了两句词。白问霖知道了,这应该是他自己作词作曲的音乐。 元霄平日是个脸皮薄的,但是一旦没有人,他胆子就会大许多,此刻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了。 对于流行乐,白问霖一向不能欣赏,更是从不会听,结果排练的空档,他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听了很多遍,就好似认为那歌词里含蓄的爱意,是在对自己诉说一般。 尽管这边失去了一份工作,但紧跟着,元霄便接到了袁皓导演的消息:“在不在?有个工作。” 元霄说在。袁皓直接进入正题:“导演是我朋友,剧呢是古装剧,正缺配乐,歌词写好了,作曲部分也找了业内大拿,但不满意,所以就想问问你。” “不过你以前做过这种类型的音乐没有?” “正式的没有,打闹着玩的有不少。”中国风音乐他也接触,学校老师指定类型,元霄在完成作业时,累积了不少的经验。 袁皓过了几分钟,才发来一条:“发几个给我吧,我转给他。” 元霄发过去了,其实没有报太大的希望,但还是感谢袁皓的好意——还想着给自己介绍工作。话说回来,能得到和袁皓合作的第一份工作,纯属运气外加有白问霖相助,他能靠着这样的方式走一次捷径,一步登天,但不能次次都这样。 袁皓这边还没得到回复,转头,白问霖回国了。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了一位权威的精神科医生。 他到了是深夜,没有说具体的时间,因为怕元霄等。结果还没进门,他就看见一楼大厅亮着的灯,以为是元霄一个人住怕,白问霖就打开实时监控,去看元霄睡的怎么样了。 一反常态地,卧室灯是关着的,元霄怕黑,不可能关灯睡觉。白问霖切换了监控器,很快找到了元霄。 他穿着睡衣短裤,蹲在录音室里,面前摆着一个装满水的老榆木盆,盆底覆满石头,正拿着一个小水杯在舀水,一个麦对着水盆,看起来在录音。 白问霖进门时,元霄浑然不知,录音室完全听不见外面的声音。 元霄录了一会儿,跑出去听效果时,才发现白问霖人回来了。 两人对视后,白问霖站起来:“怎么这么晚还不睡觉?” “有点工作,有点新的想法所以试试。”但主要是为了等白问霖,虽然没有告诉自己具体落地时间,但估摸着他登机的时间也能算出来,应该在半夜两点过,元霄想着他回来,要给他留一盏灯光才行,索性没有睡觉。当然,他不会这么告诉白问霖的。 “那也不能这么熬夜。” “明早没有课,”元霄说着走向厨房,“我煲了粥,吃夜宵吗?” 配着花生米,各自喝了一碗粥,元霄昏昏欲睡,睡意上来了是怎么也无法抵抗的,扒过白问霖的手,看了眼他的手表,半晌道:“你这表,怎么不走啊?坏了吗?” “半年前就不走了,来,我背你去睡觉。”白问霖微一躬身,就把元霄背了起来。背上楼去,放在床上。 几秒后,元霄强打起精神,跑去洗漱,结果在浴缸里睡着了,白问霖把他从水里捞出来,没有任何欲念地擦干他水淋淋的身体,没有给他穿睡衣,随即抱着他睡觉。 如果让他知道,狂犬病会在第二天醒来,他说什么也不会让元霄光着的。 第28章 《野玫瑰》 元霄很少会睡得那样晚, 也许是知道第二天是周末, 他打算一觉睡到自然醒,倘若醒得早, 那就再睡一个回笼觉。 第一次醒来, 他还没发现什么, 单纯觉得热, 故而翻了个身,趴在枕头上继续睡。 身旁的男人却一下睁开眼来。阿尔太敏锐,一有点小动静都会惊醒他, 他掀起眼皮,入眼便是元霄的黑发,一缕金色的日光通过窗帘缝隙、照在他耳朵上方, 或许是太亮了, 元霄整张脸几乎缩进了被窝里。 下意识去抱他,入手却是不着`寸缕的皮肤触感。 两个人体温不同,手掌挨上去,手感略微冰凉,但是细腻如瓷, 还有温暖的气息传来。阿尔便坐起身去瞧元霄,发现他还是睡着的模样。 他轻手轻脚地下床去,把窗帘拉上, 继而重新回到被窝,这次却是高高兴兴地从背后拥紧了元霄,不仅肌肤相贴, 还把脑袋从身后放在他的后颈处,鼻尖能感觉到元霄的发丝,弄得挺有些痒。 元霄在梦里想动动不了,无法翻身,热得全身冒汗,意识一挣扎,眼睛就睁开了。 他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微微愣神的几秒工夫,元霄发觉了问题,自己是不是……没有穿衣服?他伸手想确认一下,手一下去,忽然碰到了一条缠在他腰间的手臂,元霄浑身一僵,紧跟着,被窝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男人手臂松开了一些,却是以另一种方式压了上来,从身后相拥,改成了趴在元霄身上。 白问霖在做什么?元霄有时候跟他会搂抱,可绝不是这样,他连衣服都没穿,很显然……白问霖要么只穿了短裤、要么也跟自己一样,为什么会这样?白问霖又是在干什么……可元霄就跟断片了似的,压根就想不起昨晚发生了什么。 他似乎在浴缸里泡着泡着便睡着了,然后呢? 是白问霖把自己从浴缸抱起来的? 那不穿衣服就太尴尬了吧?元霄感觉到肌肤摩挲的时候,有种很陌生的感觉,他有些不可控地想了些别的。 脑子里乱糟糟的,正当他犹豫要不要装睡,他感觉到白问霖从拱在他胸口的姿势,变换成另一种极具压迫性的姿态。两只有力的胳膊撑在他的头侧,一颗茶色的脑袋忽然钻出,对方那亮晶晶的蓝眼睛,直直地对上元霄的黑色眼眸。 阿尔垂下头,在元霄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像采撷一枝尚且带着晨露的玫瑰般柔软。 元霄那种紧张的情绪,一下就消失了大半,他说为什么白问霖忽然这样,居然……居然还不穿衣服,原来是阿尔! 既然是阿尔,那就不难理解,阿尔可能并不知道这样的亲密意味着什么,他只是单纯地依赖自己。  元霄没有过多纠结,把他推开。至于身体上的反应,他也没有在意,早上都会这样,他大部分时候都选择不去管,有时候兴致来了,才会弄一次。 他在浴室磨蹭了十分钟才出来,和阿尔一起漱口、洗脸,最后剃须。 在元霄心里,阿尔是安静不了的性格,他永远精力充沛,对所有事物都抱着好奇心。元霄推着他去练琴,自己钻进录音室,继续昨天的实验。 家里没有滴管,元霄就用了小食品袋,装了半袋子水,戳了一个细小的孔。 如果不用外力挤压,水就会慢慢汇聚成一个水珠滴下,发出很清脆的一声“叮咚”。类似的一些方式,元霄上课时都学过,老师说:“配器的这个‘器’,不一定是乐器,也可以是别的。”演示时,老师用了一把钢尺。 元霄看见钢尺就有些发怵,上初中的时候,他的英语老师很爱罚人,谁没有考好就出去挨钢尺,一分打一下手心。 “这把钢尺十块钱,用的好,能用出几万块的效果。”老师一手把钢尺的三分之一的压在桌上,另一只手去压钢尺,压到一定程度,一下松开,扩音器里,钢尺发出弹簧般的声音。 同理,尺子可以作为编曲配器的一部分,水也可以,万事万物都可以。 在录音室里,元霄心无旁骛地工作着。阿尔在外面练了一会儿琴,脑袋却偏向元霄的方向,面前没有谱子,他也并不看琴键,可他总能分毫不差地弹奏出最美妙空灵的音乐。在以前,他只要一弹琴,就总能吸引元霄的注意,他总会停下来。 可今天没有,阿尔越弹越灰心丧气,眼巴巴地望着录音室的方向。 他并不知道,录音室很特殊,在里面呆着,外面的声音是绝对消音的。元霄这个录音室的墙壁,是一面单面玻璃,他能从里面看见外面,而外面却看不见里面。 中途他分神去看阿尔的情况,发现对方兴致不高,垂头丧气的。 元霄就出去了。 阿尔一看见他,状态立马好起来,昂首挺胸模样十分神气,哪怕他用着白问霖那总是不苟言笑的身体,他截然不同的气质却给人以完全不一样的感受,他微微抿出微笑的嘴唇,总是侧头来看自己的目光,让他显出了白问霖身上从来不会出现的孩子气。 元霄便坐下来,欣然听他还原的莫扎特。 吃过午饭,元霄没有继续完成他的工作,阿尔那刻意引起他注意的表现太过明显,把电视给他打开了,他也不看,执拗而清澈的目光,始终凝视元霄。 元霄心想,除了自己、恐怕没人能陪他玩了。 下午时分,家里门铃突然响起,元霄透过门外的监控,看见是个斯文的外国人,戴眼镜,身材高大。打开门去,元霄问:“请问你找谁?” 对方自我介绍了姓名,道:“我是罗伊斯的医生。” 加上姓氏,就是霍克医生。 元霄不认识他,现在醒来的是阿尔却不是白问霖,元霄不敢随便让人进来:“他现在不在,他明天会回来,明天我让他联系你好吗?” 霍克医生心知肚明,罗伊斯请他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那个第二人格的事,现在,那第二人格正好出现了。 只是罗伊斯还告诉过他,这件事是绝对保密的。 “当然,”霍克医生点头,“我明天再来造访。”他颔首,正准备离开,元霄忽然叫住他:“您是他的心理医生吗?” 对方点头。他治疗罗伊斯的精神问题,同时又是一位心理医师。 元霄犹豫着,他知道自己不该随便相信人,但这么久了,他根本不知道白问霖的病情如何,只知他和阿尔并不和睦。 元霄不放心地问他有没有凭证,确认后,便请他进来了:“我想跟您聊一聊他的事。” 霍克医生道:“作为医生,某些事我需要保密。” “当然,我理解。” 进去时,阿尔正在弹钢琴,但这位医生一出现,他立刻停下,以极快的速度飞奔过来,挡在元霄身前。 元霄示意他放松:“崽崽,这是我们的朋友,别紧张。” 阿尔难以放下戒备,目光冷冰冰地瞪着霍克。 元霄低声问从容不迫的霍克:“您以前见过他吗?” 霍克点头。 元霄带他去了会客室,接着把阿尔带上楼,安抚了他,抚摸他的头发:“别下来,听话。” 在会客室里,元霄和霍克医生聊了一会儿,只是很多事情,对方都没有告诉他,因为不符合他的职业道德。问了很多问题,元霄最后只得到了一个“罗伊斯在过去十几年里,都活得非常痛苦”的答案。 谈话时,阿尔果然不听话地下楼了,元霄看了他一眼,他就跑了。 元霄担心他跑远,站起来去看,就看见他人在花园的池塘旁边蹲着。 有关白问霖的精神状况,霍克医生没有透露,只说:“现在比半年多以前,好了很多。” 送走霍克,坐在楼梯上的阿尔飞速跑下来,一下扑上来,抱着元霄。 元霄摸了摸他的头。 根据医生透露的只言片语,造成白问霖痛苦的源头,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副人格。 阿尔是个敏感的性格,发觉元霄的失落,急于去讨好,不知所措地拉着他的手晃了晃。 元霄抬头去看他。 阿尔仿佛一下想到了什么,转身就跑。 半分钟后,他提着一个锅回来了,锅里装着一条活的、正在摆动的锦鲤——是池塘里养的。 看样子是阿尔刚抓的,目测是打算炖了。 元霄一下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锦鲤摆动的时候,有水溅在脸上,阿尔一手拎着锅,鱼跳出来他也没去管,另一只手去擦元霄脸上的水珠。凑近的时候,阿尔眨了下眼,慢慢侧过头,轻如羽毛地亲了亲他的嘴唇。 第29章 《降e大调夜曲》 白问霖起来的时候, 元霄给他说了那个医生的事。 白问霖已经习以为常, 疲惫地揉太阳穴,问元霄:“他做了什么坏事没有?” 元霄愣了下,如果说有什么事称得上是“坏事”,那只能说是哪个吻了, 可关于那个吻,他并没有如何放在心上。阿尔大概也是不懂,嘴唇碰嘴唇,不过一秒时间,他便抬起头来,鼻尖相蹭。 对元霄而言,这一秒的感受有些复杂难言, 但他只当阿尔是不懂事, 没怎么计较,让他下次不要这样:“这样是不对的。” 阿尔听懂了, 着头,垂有些失落。 元霄没说什么,把地板上弹跳的锦鲤捡了起来,放回了池塘,又去给阿尔拿了干净的衣服。方才元霄发现他的裤腿有些湿润的痕迹,想必他不仅是用手抓了鱼,而且还下了水。 这些都不值一提,但如果他说了,白问霖肯定会生气, 所以元霄明智地摇头:“什么都没做,挺乖的。” 白问霖一看他的模样,就知道有什么,脸上微微地冷笑着:“我就知道他不安生。” 或许元霄以前不能理解他厌恶阿尔的心态,但是和霍克医生聊了一会儿,元霄似乎有些懂了,可他无法像白问霖那样去讨厌阿尔,但心底,元霄非常心疼他。 元霄去学校上课,白问霖在家里看监控,他开了五倍速,力求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只是刚开始,看见床上那一幕,他的脸色就已经很难看了。 这个该死的狂犬病! 等看见霍克医生离开,阿尔笨手笨脚地亲元霄的那一下,他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怒火,一下冲动地把书桌上的东西全打翻,“哐啷”一声巨响,法式台灯顷刻间落地、碎裂。 白问霖没有去接元霄放学,菲利普把他接到、送回家,元霄一进门,就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楼梯走下,那张混血的深邃脸孔堪称阴沉,价值三十亿的手正在滴着鲜红的血。 “你的手——”元霄立刻找医药箱,说着还要打电话叫救护车,惊慌失措地道,“怎么流这么多血?!” “别叫救护车。” 元霄扭头一看,白问霖整个右手鲜血淋漓,触目惊心,他瞳孔一缩,当即把白问霖的手拉到眼前,声音都在颤抖:“怎么弄的?” 白问霖好似感觉不到痛,低头注视元霄:“他把台灯打碎了,我去收拾,不小心划伤了。” 听见他的理由,元霄瞪着他,大声道:“你怎么自己收拾?你太不小心了!你知不知道你的手、你知不知道……”手对钢琴家而言,远比耳朵更 重要。舒曼本应该也一位大音乐家、钢琴家,可自从他用了不正当的方式来训练手指、从而对手指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他就再也无法弹钢琴了,只能成为一个作曲家。 元霄低着头,默不作声地擦干他手掌的血,白问霖又说:“只有几个伤口而已,不深。”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太生气了,收拾的时候不小心用力攥紧碎瓷片,血一流出来,他就醒悟了。 “这是我的手,没人比我更清楚,只是皮肉伤而已。” “你还知道这是你的手?”元霄抬头的时候,白问霖才看见他眼睛完全湿润,眼里噙着泪珠,一滴眼泪正顺着他的脸颊快速划过,到下颌滴落。 白问霖注视着他,忽地就笑了,用另一只完好无损的、干净的手指去给他擦眼泪:“元霄,别哭。” 元霄大吼:“你还笑!” “我只是很高兴。”他嘴角微微勾起,完全不隐瞒自己的好心情。 元霄像看一个疯子那样看着他,旋即一边帮他止血、消毒,一边抓起手机打电话叫救护车,他看似镇静,其实早已失去方寸,连报地名声音都在哆嗦、哽咽,眼泪更是止不住,一颗一颗地往外冒。 白问霖看见他为自己流眼泪,心想元霄其实是个非常坚强的性格,哪怕发觉听不见了也没有哭,他的经历里,有非常多的、密集的坎坷,换做普通人,恐怕一次打击也承受不住。 但元霄总是一开始丧,很快就会重拾乐观。 ——现实从来不会将他打倒。 白问霖去医院做了包扎,元霄一脸紧张地问医生:“他的手以后还能用吗?” “当然能用,这又不是什么大伤。” 大概是医生不听钢琴的缘故,并不认识白问霖,语气平淡:“回到家后,这只手暂时不能沾水,也不要使用,纱布一天一换,如果不想留疤,等伤口结痂就开始涂祛疤的药。” 元霄还是不放心:“要来医院换药吗?” 医生:“换什么药?他血都止住了还换什么药?你以为是骨折了?下一个。” 元霄松了口气,一把握住医生的手,用力地握了握,说谢谢。 白问霖不悦地看着他抓着中年医生的手紧握住不放的动作,受不了地用另一只手把他的手心牵过来,冷漠地道:“好了,我们走了。” 元霄一路都在喋喋不休地感叹:“还好你的手没有事,还好没有事……” 他不敢想象要是白问霖要是沦落到和舒曼一个下场该怎么办。而且白问霖和舒曼不同的一点是,舒曼作的曲子能流传千古,但白问霖在作曲方面并不突出,哪怕在元霄记忆里,他曾写过非常不错的作品,可他从来不会公开演奏。事实上,白问霖的天才程度是被低估了的。 白问霖:“如果我的手有事,你准备怎么办?” “不要说这种话!”元霄赶紧捂住他的嘴,“一语成谶你不知道的吗?”他自己就是这样,无论说什么,都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他在坐飞机去美国前,父母曾很担心:“我看见这家航空公司出过空难?要不然就换一家吧?” “放心啦,”元霄当时一脸这怎么可能,“无论哪一个航空公司,都发生过空难,都是小概率事件,我怎么可能遇上?” 说完这句话不久,他就真的遇上了空难。 白问霖整个下巴、嘴唇,都被元霄用手掌捂着,他没有说话,过了几秒,元霄放开了他:“不许再说这种话,听见没?” 白问霖点头。 可他安静了没几分钟,就又问道:“如果出事的不是我,是他,你会哭吗?” 元霄:“……” “元霄,回答我。” 元霄真的头疼:“无论是不是你,这都是你的手。” “所以你只是重视我的手,而不是我的人。” 元霄:“……” 白问霖始终注视着他。元霄没辙了:“你有必要这样吗?” 白问霖:“有。” “那好吧,我实话实说,你的手对我很重要,对你更重要,你不能受伤。但如果……你受伤的不是手,而是别的部位,我还是会……很紧张,你明白吗?”元霄觉得“哭”有些不够男子气概,所以只字不提这件事。 但白问霖却反复提起:“我明白了。如果我受伤的不是手,而是其他部位,你还是会哭、会难过,同理,不管是不是我,只要是我的身体,你都会紧张。” 元霄听得简直无语:“差不多吧……” 白问霖定定地望进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声音沉沉地问:“那你喜欢他吗?” 元霄“啊”了一声,反应过来,无奈至极:“怎么总问这种小孩子的问题,你多大了?” 白问霖忽地凑近了些,掠夺性的气息靠近,身上浓郁的雪茄味不散,不久前承诺一定会少抽雪茄的话犹如放屁一般。浓烈烟草气一下冲进元霄的鼻间。 “我换个问题,你喜欢我吗?还是说更喜欢他?” 元霄越听越不对劲,完全哑然。 “你如果不喜欢他,怎么会准许他亲吻你?”白问霖几乎逼近他的脸。 元霄:“……” 他差点跳起来,想问白问霖是怎么知道的,他一下想到了监控,心里难以置信,正打算出声质问,却听白问霖一句:“如果他可以亲你,那我也可以。” 白问霖压抑已久,他做事向来我行我素,他永远遵照自己的欲`望和想法行事,可是在元霄这件事上……他却常常都是犹豫不定的。怕他不能接受,怕他默不作声地疏远,跟自己划清界限。可狂犬病这件事却提醒了他,元霄对于那家伙的亲吻没有生气,只有无奈,所以同理,他也不会生自己的气。 于是白问霖扳过他的脸,非常粗鲁又用力地亲吻上去,心底最后一丝后悔,被触电般的刺激和满足碾压得灰飞烟灭。 第30章 《引子与回旋随想曲》 元霄一愣神的工夫, 就让他钻了空子,一瞬间脑子全空掉,他睁大眼睛, 难以置信白问霖在做什么。 ……这还是在车上! 元霄该庆幸挡板升起来了, 否则菲利普一定会看见。 和阿尔亲上来的那几秒不一样的是,这个人一旦换成白问霖,就证明他一定是清醒的,而不像阿尔,时不时会犯一回傻。 更何况元霄从没经历过这个,只感觉白问霖的舌头正在自己嘴里搅动、扫荡和吮吸着他的口腔, 那动作粗鲁用力到让元霄舌尖发疼,心里一阵一阵的怀疑这个人是不是白问霖,他怎么这么粗暴?怎么会做这种事? 愣神好几秒,元霄挣扎起来, 但白问霖一手正捏住他的下颚, 那手劲太大, 即便不肯用力也感觉自己的下巴要碎了。 元霄推不开他, 又毫无办法, 气得眼泪都要下来了, 同时心脏像第一次跳动那样蹦个没完。他狠皱着眉头, 感受着那股深入的雪茄气味, 整个人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白问霖大概发觉了他的生气,也没有停下来及时止损的意思,亲一次就要够本, 半途而废从来不是他的性格,心一狠,他的吻越发缠绵,粗鲁的意味少了,变得温柔起来,仿佛毫无攻击性,如同一尾游鱼。 抚摸着元霄的脸,等到他不再抵抗挣扎,白问霖才放开他。 元霄的嘴巴让他吸肿了。 良久,两人都没说话。元霄默不作声地坐得离他远远的,看也不看他。 这反应刺穿了白问霖的心,正要说什么,就看见元霄摁了下通话键,告诉菲利普:“我想下车。” 司机座的菲利普听见了,便就近把车子停靠下来。 他正要开车门,白问霖眼疾手快抓住他的胳膊,同时也摁下通话键:“菲利普,锁门。” 元霄没能把门拉开,他扭头,红着一张脸怒然道:“你干什么?你想关着我?” 白问霖摇头,低头盯着他的眼睛,心底的刺痛已然蔓延到了全身,连脸色都不由自主变冷,语气很强硬:“只是想提醒你,你下车后我会追上去,你跑不了两步,只要你跑,我就在大街上亲你。” 元霄难以置信地盯着他,仿佛不认识他了一样。 接触到他的目光,白问霖心里钝痛。重新让菲利普发动了汽车,摸了摸元霄的头发,语气变得平静:“生气可以打我,但是不能跑,你不能离开我,永远也不能。” 元霄注意到他受伤的那只手,包扎的纱布渗出了星星点点的血色,或许是自己方才抵抗的时候,不小心动到了他的伤口。 他一下就什么指责都说不出来了。元霄垂着脑袋,一言不发地用手背擦了擦嘴唇,这纯属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他现在嘴唇还是麻的,那种被人含着吸吮的感觉犹在,元霄的脸更红了,但这一幕落在白问霖眼中,却完全不是那么个意味,他认为元霄在擦掉他留下的痕迹,因为元霄讨厌他——没准恨他。 白问霖此时处于一个失控阈值的临界点,他完全没有思考,就再次冲动凑过去,歪着头亲了一下。 元霄失语地看着他,发现他一贯冷静的眼眸中,正酝酿着疯狂之色,这副模样看起来像一个精神病病人。旋即元霄就想到,白问霖原本就有精神疾病。这让他更难过了,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目的何在。白问霖和他的关系,说来有些复杂。 第一次遇见他才八岁,白问霖的母亲从香港爱玛医院的七楼上跳下来,正好死在他面前,整个人跌成一摊肉泥。第二次见到,这孩子生活已经变了样,佣人带走了他,过着清贫的生活,他喜欢音乐和钢琴,可是没条件去学习。 直到元霄忽然发现他。 又在白问霖十四岁那年,他最后的亲人去世,元霄就把他带回了家。 说是兄弟也可以,但要更复杂一些。元霄认为自己对他的感情,从一开始的崇拜转换成了朝夕相处的亲情,白问霖成为他很重要的人,然而一朝穿越回来,这种亲情又再次因为陌生切换成崇拜之情,这两种情感融化了。 元霄低着头心乱如麻地想了很久,不敢抬头看他,只感觉那目光始终黏在自己身上。 回家的路,堵了很久的车,到的时候华灯初上。 灰蒙蒙的日暮,裹挟着雾霾和烟尘。 元霄下了车,白问霖不由分说牵着他的手——用的是正那只受伤的手掌,这让元霄根本无法使出脾气来,就被白问霖牵回了家。 晚饭桌上很丰盛,元霄只吃了一点就吃不下了,憋着一肚子的话,不知道该怎么说,又很想跑掉,想着只要躲避过去,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白问霖倒是神色如常,这反而让元霄隐隐了解到他的可怕之处,心底有一丝的害怕,又很难过,白问霖的精神问题会变成现在这样,他有很大的责任。 吃过晚饭,元霄不愿意上楼去,躲在录音室里玩手机,这里隔绝了音量,仿佛就是个独立的小世界,能为元霄支撑起他所需的安全感。 元霄上网搜了一些乱七八糟的问答,搜出来一大堆“爱情骗子”的回答,这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白问霖是喜欢他才会这样的吗?元霄完全没有头绪,毕竟,这是一个未知的领域。 没有选择发帖,元霄跑去问了柯勤,柯勤是他眼里的爱情专家。 没有隐瞒性别,元霄直说了,但是白问霖和他的关系很难形容,所以元霄告诉他:“他落魄过一段时间,变傻了,像个十几岁的孩子,和现在很不一样。”但实际上,白问霖十几岁时根本不像孩子,他很成熟,只有阿尔,直到现在还是孩子心性。 柯勤琢磨了下:“他落魄的那段时间,你拿人家当儿子养?他多少岁?” “三十了。” 柯勤:“……” “……你捡到一个大叔,他失忆了,所以你拿他当儿子?怎么做到的?靠,你好牛逼!”柯勤惊叹。 “不要纠结这些细节,你快告诉我,这要怎么办?” “别慌,我来分析分析。首先你要了解,爱情是多巴胺分泌的产物……”他说了一长串,元霄也没怎么听懂,只觉得他厉害,便连声嗯。 柯勤:“你都听懂了?怎么一直‘嗯’?” 元霄:“有点没懂。” “总而言之,他应该是喜欢你,你说他很有钱,有钱有地位,不干正事,整日围着你,你说这是亲情?亲儿子都没这么亲!” 元霄:“……好像有道理。” “所以问题来了,”柯勤问,“你是直男吗?你喜欢他吗?喜欢就没问题,相亲相爱一家人。不喜欢的话麻烦就大了,如果他关你小黑屋,兄弟,我会帮你报警。” 没几秒,元霄吓得给他发了个地址定位。 他认为白问霖是很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而且肯定会神不知鬼不觉。 柯勤又问一句:“你喜欢男的吗?喜欢他吗?” 元霄:“我不知道。”随即又发了一条:“我应该不喜欢男的。” “但是你可能喜欢他,这个意思?” “我……我不知道。”元霄全然是迷茫的,他心里充满了不确定以及惶恐。 柯勤:“那我换个问法,他强吻你,你觉得恶心吗?” “……不。”虽然难以启齿,但是并没有那种感觉。 “有感觉吗?喜欢吗?” 元霄一下回忆起来,捂了下脸:“……你别问了。” 和柯勤聊了很久,也没有一个具体的答案,但元霄仿佛被他洗脑了一样,心里充满着一句“我是直男,但我可能喜欢问霖”。 对元霄而言,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不知晓这种喜欢是出于亲情还是爱情。 然而柯勤说了句很有哲理的话:“老夫老妻活到六七十岁,爱情就变成了亲情,变得更牢固。恭喜你,你已经跨越了二十岁到六十岁这四十年。” 元霄完全高兴不起来,他蔫搭搭的坐在录音室的椅子上,后来就抱着膝盖靠在墙角,神色迷茫到了极点。 时间很晚了,元霄还不想出去,事实上他哪里都不想去,度日如年地盯着录音室的玻璃门,心想他什么时候会出现。 没一会儿,十二点了,白问霖站在门口,用录音室外面的广播键和他说话:“困不困?” 元霄戴着耳机:“不困。” “撒谎。” 元霄抿唇。 白问霖平静道:“你出来。” 几秒,元霄没有动,白问霖就直接进去了,他不由分说弯腰把人抱了起来,元霄的耳机掉在了地上,他挣扎着要去捡,几十万的设备啊! 可白问霖完全不顾他的挣扎,力气很大地抱着他出去。 元霄躺在床上,眼圈红了。 白问霖没有碰他:“这么讨厌我吗?” 元霄摇头,眼睛没有看他。 白问霖自嘲似的微微冷笑:“看来是喜欢的了,只是你喜欢的,应该是他?” 元霄终于说话了:“不是……” “那为什么你这么生气,不理我?”白问霖温柔地摸着他的脸颊,沉声道,“元霄,你不能这样。” “我理你了的,现在不就在理你……” 白问霖不跟他说废话:“他做了跟我一样的事,你不生气,我做你却这样?” “那是因为……你们不一样啊。”元霄想给自己一巴掌,他说些什么话! “对你来说,是什么不一样?”白问霖摩挲着他的下巴。 元霄痒得想打哆嗦,硬着头皮:“他不懂事,你还不懂事么?” 白问霖的目光执着,盯着元霄红肿的嘴唇,眼睛又暗了下来:“我不是因为不懂事才吻你,你知道我克制了多久吗?”年少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元霄,后来元霄死了,元霄的亲人朋友,一个个都渐渐将他忘记,甚至想不起他的模样——但白问霖没有。不知道是记忆力太好还是怎么,他无法做到,他努力去遗忘,可没有办法。 思念和爱意积攒得像洪水,一下开闸,白问霖没有多余的话,按着他再次垂首吻下去。 元霄怎么想得到,他一天之内会干三次这种事!明明自己第一次已经做出了生气的反应,可白问霖仿佛丝毫不在意,他在向元霄宣告一个信息,只要他想,自己就逃不出他的手心。 元霄喘不过气了,羞赧感袭上,整个人快要烧起来,心跳急速,像极了柯勤所言的:“欲`望来临的时候,你就知道喜欢不喜欢了。” 霎那间,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在他脑海里炸响。 第31章 《悲怆奏鸣曲》 直到元霄喘不过气的时候白问霖才放开,直起身低头看着一脸怀疑人生的他。 元霄大口大口地喘气, 脸涨红一片, 下意识要去擦嘴, 白问霖便抓住了他的手。元霄看了他一眼, 白问霖正绷着一张脸, 脸色显得有些冷——这似乎才是他最常露出的神态, 而他的温柔,大多时候都是表象。 白问霖捏过他的下巴,强迫他抬头和自己对视:“感觉怎么样?” 元霄:“……”那剧烈的心跳丝毫没有减缓的意思, 这是元霄在心脏病发时也不曾体验过的感觉,他深深地呼吸, 可鸵鸟性格让他做不出任何回答, 回避才是最好的态度,哪怕他此刻也对自己的感情有些不解。 白问霖笑了, 一双湛蓝的眼眸闪着冷光:“感觉不怎么样的话, 那就再来一次?”他心里的火气早就被元霄的反应勾起来了, 这几个吻不仅没有让他平息, 反而让他的欲`望混着说不清的愤怒, 愈演愈烈。 元霄:“……” 他赶紧拒绝:“不、不了……”不想再来了。 “什么感觉?”白问霖直直地望进他的眼睛, 让他无法面对自己撒谎。 元霄真怕他又亲下来, 只好说:“感觉……有点麻。” “哪里?” “嘴唇和……舌头, 你吸得太重了……”甚至有股血的味道,不知道是白问霖嘴唇破了,还是自己流血了。元霄想低下头躲避他的目光, 但白问霖不容许他这样,而且他的问话带给元霄一种仿佛被扒光的羞耻,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从脸颊红到了耳根。 这下,白问霖眼睛稍微亮了点,像海上的灯塔亮起来了:“我这样对你,你讨厌我了吗?想离开我吗?” 元霄又不说话了,睫毛轻颤。 “回答我。”白问霖最恨他总是沉默以对的性格,但以他对元霄的了解,知道他定然是非常困扰纠结,才选择沉默。可他也知道,如果不追问到说出真话,元霄就会一直躲下去。 感觉白问霖的手指在自己的下巴上轻轻摩挲,元霄禁不住地抖了下,黑色睫毛颤得更厉害:“不讨厌你……” “想和我划清界限吗?” 元霄:“有点……” 白问霖也没生气,面色阴沉:“你在怕什么?” “我不知道……”元霄心底吐槽着,你突然这样,谁都会怕啊。他睁开一点眼睛,偷偷看着白问霖:“我口干。” 白问霖沉默了几秒,去给他倒水。 元霄打开手机前置,看见自己嘴唇又红又肿,是鲜艳的红色,脸颊也是如此,仅是看着,就知道白问霖有多么粗暴。他一下把被子抓起来,蒙着脑袋大叫了一声:“啊!!!!”过几秒才掀开被子,放空地注视着天花板。 白问霖正在给他接水,元霄的大喊声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把水喂给他喝了,白问霖转身进了浴室,很久没出来。元霄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他猜白问霖应该是在解决问题,心里蠢蠢欲动要不要把飞机杯给他。 上次买了还没拆封就让他丢进垃圾桶,元霄偷偷捡回来,把包装拆掉后藏在某个不经常用的宅阅读里了。 良久,浴室里仍然传来持续的水声,久到元霄忍不住想闭眼睡觉。 白问霖出来,他没睡着,但不知如何去面对,索性闭眼装睡。 身旁的床榻向下陷了陷,白问霖身上带着一股潮湿的水汽挨近,那带着体温的强壮体魄从身后罩上来,像抱着一个小娃娃似的把元霄抱在怀里,动作轻而温柔,只是带着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元霄感觉到,他在亲吻自己的头发。 原本略有平息的心跳,一下又强健起来,疯狂地跳动着,白问霖大概是感觉到了,围在他腰间的手臂收紧。 但并没有拆穿他,声音哑着说:“元霄,我爱你。” 元霄心头酸楚地颤了颤。 临到睡前,他心想如果明天起来的是阿尔就好了,这样就用不着尴尬了。 但很遗憾的是,阿尔没能出来救场,连白问霖也厌烦了扮演游戏,不想让他把那个狂犬病当成救星。 早晨,元霄见他没醒,爬起来洗漱,镜子里的他,嘴唇依旧红肿,一点没有消退,让他怀疑是不是睡着的时候白问霖又亲了他。找了个医用口罩戴上,他背着电脑打算出门。 白问霖刚醒,睡袍领子半敞开,露出结实的胸膛:“去哪里?” “上课。” “今天上午你没有课。” 元霄:“……”没想到白问霖把自己的课表记得这么清楚。 垂着头,元霄说:“我只是想出去一个人呆一会儿,下午就回来。” 白问霖说:“好。” 元霄就在附近找了个咖啡厅,戴着耳机做编曲作业。可今天出门太急,忘记戴助听器,耳机里听不见左声道,这让他作业做出来效果很糟糕。 但他没有停,他需要一点事来转移注意力。 这时,门外突然进来一男一女。 元霄看过去。男的女的他都认识,是周毅修和那个想花八千买他歌的系花。 这两人认识?元霄猜,是不是因为八千没有买到歌,系花就重新找了人,可据他所知,这种性质的音乐制作,周毅修也是一首五万,他做这行虽然挺长时间了,可一直做些不入流的项目,接触到影视和舞台,是这一年的事,以低价和精细取胜。 两个人正巧就坐在他后面那桌,元霄的后脑勺对着系花。 因为他今天出门戴着口罩,坐在他背后的人压根就没认出他。 果不其然,两人正在谈论什么选秀的事,似乎是系花要参加的一个比赛——系花是音乐舞蹈系的学生,从小学声乐的。元霄已经记不清她的名字了,打开微信看了一眼,才知道她叫厉瑶。 元霄耳朵不太好,也不是故意要听,直到听见厉瑶说:“我这里有现成的,你拿去改一下不就好了?”他才意识到问题。 周毅修:“你让我改其他人的作品?” “这对你不就是十几分钟的事?” 其实元霄并不知道厉瑶说的现成的,是不是他的歌,但他还是打开了手机录音。 周毅修开始是严词拒绝的:“我不干这种事。” 元霄因为耳朵的原因听得断断续续,也不知道两人到底达成一致没有,回头他们走了,元霄又听了一遍录音,发现厉瑶的意思是:“你不干,我找其他人也是一样的,没关系。” 哪怕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当事人,元霄还是发了个消息打算问一下她:“你找了其他的音乐制作人吗?” 消息被拒收,元霄才郁闷地发现自己被她删了。 不过,他听见的事情称不上什么证据,元霄没有理由去质问人家,索性也没有管。 吃了顿牛肉面,下午,元霄继续在咖啡厅里工作,哪怕一只耳朵听不见,他仍然在尝试,袁导前些天让他做的那支中国风,他做了一半了,本来思绪好好的,现在全让白问霖这件突发事件给扰乱了。 下午时分,白问霖进来了,坐在他旁边。 元霄抬头,白问霖便伸手摘了他的耳机,右手食指和拇指捏着他的左耳垂,缠着纱布的左手轻轻地把助听器给他戴了上去:“我来给你送这个的。” 听力一下变好许多,元霄看着他,说谢谢。 其实,白问霖已经在外面坐了一天了,开的是一辆元霄没有见过的车,就停在街道旁。他坐在车上,一直看着咖啡厅的方向。 元霄不知道这些,心不在焉的工作。 直到日暮,一直安静的白问霖说:“现在消气了吗?” “……嗯。”元霄戴口罩,看不见表情。 “不生我气了?” 元霄想了想,很难找到一点类似愤怒的情绪,一天过去,他都快接受现实了,只是仍有些无法面对,他又点了下头。 白问霖笑:“不生气了,就跟我回家好不好?” 坐上车,车上正在放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白问霖这个人有些时候是很好懂的,比方说他惹了麻烦,自己生气时,才会弹贝多芬。 车厢弥漫的这首《悲怆》,元霄一听就知道是白问霖演奏的版本,对他的风格元霄很熟悉,而且他也知道,白问霖几乎不听其他人的钢琴演奏,用他的话说就是没必要听。 这是一个只需要读谱,就能和作曲家对话的天才。 车子发动了好一会儿,他忽然把前后座的挡板关上了,元霄心里一紧,隐约预感要发生什么。 白问霖上半身越过中央扶手,强势地侵略元霄四周的空气:“如果我出于爱你,再做一次让你生气的事,你还会原谅我吗?” 元霄:“……”这个人是不是太得寸进尺了? 第32章 《sweet dream》 这次的亲吻看似很温柔,可实际上, 元霄还是无法反抗, 白问霖力气太大,哪怕手掌受了伤也是一样, 他用身体压制住元霄,受伤的手掌扣住了元霄的后脑勺,强迫他仰起头接受这个亲吻。 元霄心底顾忌他受伤,根本不敢用力抵抗。 如此一来,他只能闭着眼睛承受,想封闭嘴唇却闭不上, 无力地微张着,用鼻音发出类似不满的哼声。可这样的声音,落在白问霖耳朵里就变了意味, 越发温柔缠绵, 手甚至钻进他的衣服下摆, 掐着他的腰。 那种皮肤的触感一下叫元霄战栗起来,头皮发麻地张着嘴要尖叫出声,然而嘴唇正被堵着、被白问霖痴迷地舔吻着, 唾液从嘴角落下来, 顺着下颌经过白皙的脖颈、锁骨。这使得元霄的屈辱感达到顶峰, 手指无意识地抓挠皮质的座椅。偏偏白问霖又没有做什么特别过分的事,只不过是亲吻罢了,就让他有种动弹不得,全身软掉的感觉。 车子到家后, 停了下来,白问霖也没有停。菲利普大概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一声也不出,根本不打扰。 元霄心想,原来之前在《爱你一亿光年》这本书里看见男女主接吻一个小时没有停的事,是会真实发生的。 而且当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他是多么的无力。他是鸵鸟性格,遇见天敌就会把头埋进沙子里,可绝不是逆来顺受的类型。如果换一个人,他早就一个拳头上去爆头一击了,可他怎么可能殴打白问霖泄愤? 又是一会儿,不知道多久,白问霖忽然停了,嘴唇分开,看见元霄的眼睛依然紧闭着、颤抖着,脸上是羞愤欲绝的神态。他的模样很有些狼狈,衣服微乱,脸色因为缺氧和无力反抗而涨得通红,嘴唇艳得要滴出血,上面亮晶晶的是自己亲吻的痕迹。 哪怕白问霖停下,元霄也没有睁眼,胸口剧烈起伏地喘息,声音嘶哑:“你亲够没有?” “没。”白问霖低声叫了下他的名字,道,“你有反应了。” 元霄呼吸一窒,倏地睁眼。 白问霖弯着眼笑,勾人的湛蓝色眼睛里饱含一种深情的迷恋。 元霄感觉自己快不能呼吸了,没人能体会他这种感觉,他伸手去拉车门,这次一下就开了,只是白问霖还压在他身上,不能动。 元霄说:“你快放开我。” “你硬、了。” “我没有!”元霄终于使出几分力气将他推开几公分,怒气冲冲地红着脸瞪他,“我要下车。” 白问霖直勾勾盯着他:“你对我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 元霄:“……” 他头疼的厉害,从来没有发现过,他是这么的顽劣可憎,不知廉耻。元霄说:“是因为你亲太久了——”电视剧里,主角一般最多也就十几秒,从来没恋爱过的元霄以为接吻都是如此纯情,轮到现实,他才发现吻也可以变得很色`气,变成一场拉长战,仿佛打仗。 白问霖连给他思考的空间都不留,步步紧逼地咬着他不放,元霄的思维完全被打乱,他根本没办法好好去想这件事,就稀里糊涂跟对方一次次的做出这样亲密无间的事来。 元霄跑上楼,把自己关进浴室,锁上门。白问霖在外面叫他,元霄说:“你不要进来!” 晚上,他又在录音室里待了很久,因为隔音,他只透过单面玻璃看见白问霖在外面弹钢琴,却不知道他一直在弹贝多芬。录音室其实里面很舒服,是个密闭的空间,一尘不染,非常安静,可以直接躺在地上睡觉。元霄不想挨着白问霖睡,他需要一个人待着。 可白问霖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推开了录音室的玻璃门,要他去睡觉。 元霄说:“我能睡沙发吗?” “不可以。”他语气并不强硬,称得上是很温柔的。 “我就知道……”元霄泄气,耷拉着脑袋,独自嘟囔,“我就知道你不会听话。” 结果,元霄上楼去,白问霖正抱着枕头和毯子下楼。 元霄:“你同意让我睡沙发了?” “不同意,”他摇头,“我睡沙发。” 元霄没想到先前那个咄咄逼人的白问霖,能做出这样大的让步,有点意外。白问霖侧头看他:“你不是想一个人静一静吗?” 他给了元霄一个机会。 元霄不知道去找谁说这件事,除了柯勤,他基本上没有能说这种话的朋友。 心情浮躁的很,不自觉地用手指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脑子里一下就浮现出车里的画面,倏地感觉热起来。 他跟白问霖这样,算是什么关系? 元霄恨不得鸵鸟一辈子,他不想说出伤害白问霖的话,拒绝的意思他也表达了,可白问霖就是像是完全听不见一样不理会,那自己能怎么办?任其发展吗?元霄不敢想象,任其发展下去,可能没几天,就会发生不可挽回的事。 抱着雪白的枕头,想象着这是他养的小羊羔,心慢慢沉静了下来。 早晨,白问霖给他做了早饭,送他去学校的路途中,元霄一直提心吊胆,怕他忽然压上来。不过今天的白问霖,倒是斯文了很多,唯有在下车的时候,给了他一个很浅的吻:“中午来接你。” 却还是把元霄亲得耳朵发红,他走进校园,脸上蒙着黑色口罩,紧紧遮住被粗`暴/蹂`躏过的嘴唇。 他们专业,通常一节课就一个上午,或整整一个下午,一进机房,就有同学打量他,似乎不知道他是谁。 仔细看了一会儿,有人问他:“你怎么戴口罩?” 元霄嗓子有点哑,咳了一声说:“感冒。” 他努力不去瞎想,想认真听课,却是徒劳。 这种心不在焉的状态,维持了三四天,他的口罩一直没有摘下来。走在校园里,元霄听见有学生在说:“明晚体育场,校园歌手大赛决赛,你们买哪一股?” 他们学校常年和传媒公司有来往,甚至他们学校内部的老师,有一些自己还开传媒公司,自己当老板,所以举办的唱歌比赛也是声势浩大。选手不多,隔一天一场的,半个月就到决赛——元霄忽然就想到了隔壁系花的那件事。 是指的这个选秀比赛吗? 元霄那天没听清楚,录音只录了一半。上学校官网一查,系花厉瑶果然入围了前面几名,开始角逐冠军了,录音系有个哥们自弹自唱也进了决赛,系上组织着粉丝去应援,元霄索性在群里报了名,在校门口领了应援服,打算去看一看比赛。 不过,他现在不算是一个非常自由的人,白问霖看似给了他很多的空间,他可以上课,可以约朋友吃饭,但白问霖总能知道他在哪里,元霄猜自己的手机里应该有什么定位器之类的,但哪怕知道,他也不会去生气。 他生气的点和很多人都不太一样,比方说阿尔那样捣乱,满屋子撕纸挤洗手液,元霄只会无奈地在后面收拾;比方说白问霖这样对他,他气消得也非常快,至少白问霖很少能做出让他非常生气的事来,因为白问霖其实很有分寸,他点了火,惹了元霄,就会想办法让他的注意力转移开。 元霄告诉告诉白问霖,自己晚上要去学校听现场歌会,白问霖同意了,本想陪着他去,元霄就给他拿了一件应援服回来,白问霖看见白体恤上印着一个戴眼镜、平平无奇的男同学的脸,就失去了兴趣。 这么丑的衣服,他不想穿。 厉瑶登场,唱的是一首台湾歌手的歌,歌声很甜,听见不是自己的,元霄松了口气——自己多半是想多了,但作为应援队伍的一员,必须耐心看完。 冠军赛结束的很快,比赛在八点过就收尾了,冠军正是元霄衣服上印着大头的那个哥们,他听见有人在说:“如果不是因为唱的是原创歌曲,就凭这个唱功长相,凭什么拿冠军?” 拿了冠军,冠军同学要请特意来为他加油的人吃饭,总共有六七十人。 元霄不想那么早回家,也跟着去了,想着最好吃完再去ktv,或者一起去网吧,通宵最好。 吃饭的时候,元霄才知道,应援服是冠军同学自己印的,没想到印多了,就到处发放,结果最后还是只来了一半多人。他挨桌敬酒,一副我红了也不会忘记你们的模样:“谢谢大家对我支持!” 元霄喝了几杯白酒。 吃完饭,果然大家要去ktv,元霄又跟着去了。基本上都是认识的同学,但都不太熟,没几个人找他说话,很有安全感。 又是一轮啤酒下来,元霄晕乎乎地接了个电话。 白问霖问他:“什么时候唱完?” 元霄没给他说自己在ktv唱歌,白问霖这么问,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说:“我们要唱到关门。” 白问霖听见那边非常吵,皱了皱眉:“你喝了多少?” 元霄大声地喊:“你不要管我。” 电话挂了。 五分钟后,群魔乱舞的ktv包厢门被打开,元霄一脸懵逼地让男人拎着脖子抓走了。 他被丢进车里,上来就是一顿亲,把元霄亲得缺氧,要晕过去了。 白问霖扳过他的下巴:“你不要我管你?” 元霄就红着眼睛指责他:“你太过分了。” 白问霖的战术似乎在缓慢地奏效着,元霄微弱的抗衡在他的攻势下,一点也不起作用。缓了他一周,元霄似乎对他放松很多,现在有些反弹了——是时候添一把火了。 白问霖松了松自己的领带,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我还可以更过分。” 第33章 《g大调小步舞曲》 元霄身上还穿着那件应援服, 白体恤上印着大大的头像。白问霖脸色阴沉地把他的衣服卷起来, 目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接着垂下头去。 当意识到白问霖在做什么出格的事,头脑昏沉的元霄脑袋里的最后一根弦崩断了, 惊慌失措地喊:“停下来!问霖,别这样……嗯……”他仰起脖子,发出一声类似痛苦和爽快结合的呻、吟。 白问霖眼睛赤红,不为所动。 从来没有骂过白问霖的元霄试图去推开他,却浑身无力, 不知道是因为喝的有些多的缘故, 还是因为他的身体在白问霖的操控下变软了, 他喝酒上脸, 此时更是红得可怕,整个脖子都是红的, 大声斥责:“你这是强迫, 你这个混蛋!暴君!我要报警!” 白问霖终于停下了, 抬起头来, 眼神冷静的可怕:“你要报警?好啊, 我帮你打电话。”他说完拿出手机就要拨号, 元霄看他来真的,电话都拨出去了, 连忙去抢:“你干什么!报假警违法的!” 在电话接通前,元霄把拨号摁断,他活似个醉鬼那样靠着座椅, 呼吸凌乱,衣衫不整,皮肤绯红。 白问霖手放在他的脸颊上:“是你说要叫警察的。” “我说你就听吗?你要是听话,我说不要你为什么不停下?”元霄眼睛也红了,也盯着他,“而且警察不会管家务事的,我不是那个意思。” 大概是他“家务事”这个词用的太好,白问霖反而没那么生气了,手指一寸一寸地划过他的脸颊、下巴、嘴唇、鼻子和眉眼,沉痛地说:“元霄,你一点都感觉不到我的爱吗?”他其实应该庆幸元霄是这样的性格,否则等待着自己的,就是干脆果决的拒绝,没准还要和自己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 正因为元霄这样心软、踌躇不前,才让他有机可乘,得以步步紧逼,把他逼到这个地步。 元霄喃喃自语般地回答:“我要是感觉不到,我会容忍你到现在吗?你做什么我都原谅你,可是问霖,我不是没有底线的。”卷起来的衣服正好磨着胸口,有种肿胀的痛,元霄懊恼不已,自己为什么不能干脆一点呢?自己已经喝酒壮胆了,为什么还是这么怂。 白问霖这回没有说话了,侧过脸来,在他的额头上温柔地亲了一下。至少在他看来,元霄的话是指,自己只要在他底线范围内活动,他就永远不会对自己生气。 可他清楚一个人的底线,是会一步一步往后退的。抱了他一会儿,白问霖作出承诺:“我永远也不会强迫你。” 这让元霄安心许多。 可回到家,元霄才知道他这句“永远不会强迫你的”真实意图。白问霖吻过他的脖子,留下了深深浅浅的痕迹,元霄因为困倦,眼睛都不太睁得开,单是感觉他强壮的身体完全压制住自己,茶色的发丝搔过自己的下颌,一颗脑袋在自己颈窝拱弄。 阿尔也时常这样,但阿尔是表达亲昵和依赖,可是白问霖不同,他充满了一种克制的欲`望,不住啃吻他的肌肤,在他脖子上四处吸吮,标记大量的吻痕。 元霄在似梦非醒间都有些受不住,他的记忆只停留在这里,白问霖还做了什么,他就不得而知了。 醒来,元霄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脖子,脸都青了。 有些是深红,有些是浅红,有些发出紫色,从脖子蔓延到胸口,甚至腰上也发现了几个,总之特别多——可见白问霖昨晚是如何趁人之危的,他嘴里的承诺全都是屁话! 元霄怒气冲冲,结果这怒气刚升起来,便听见来自一楼客厅的斯坦威钢琴发出的声响。 是贝多芬的《g大调小步舞曲》。这一首算是元霄的钢琴启蒙,缓慢的旋律在白问霖魔术般的手指下,演奏出了巴赫的味道。 伴随钢琴声,元霄的怒气值直线下降。 只是仍免不了生气地说几句:“你看我的脖子,我这样还能去学校上课?” “对不起,是我没有控制住。”他手指不停,像即兴演奏一样,一段接着一段,都是贝多芬。他只穿着睡衣,很随意的装束,平静地坐在钢琴前呼风唤雨,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有比他还更富有美感的音色,完全是洗涤灵魂的音乐。 大概白问霖自己也不知道要弹什么,只知要讨元霄欢心,嘴里歉疚地说:“下次会轻一些的。” 元霄说:“不会有下一次了,我再也不会喝那么多酒了。” 他话一出口,白问霖的贝多芬立刻转变成了巴赫的赋格。 元霄:“……” 他开始由衷地体会到白问霖那和阿尔如出一辙的幼稚,并且可能更加小心眼的性格。 元霄脖子上的痕迹太过明显,现在天气已经热起来了,他根本遮不住。不得已,元霄只能给辅导员请假,但是又不想待在家里。换句话说,和白问霖相处对他而言有股压力,时时刻刻提着心,总害怕他做什么。 幸运的是,白问霖要去法国演出了,一场公开性质的、外加一场私人性质的,是来自爱丽舍宫的邀请。 这对元霄而言,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元霄心里想去,又不便开口,而且他更想留一段时间自己安静地想一想。 白问霖要离开二十天左右,二十天的时间,足够了。 不得不说,白问霖有时候是很通情达理的,元霄不想去,他没有勉强,只规定每天要打电话,不然他不放心。 他刚上飞机,元霄就在家里四处检查摄像头,他早怀疑家里有监控了,只是从来没有问。里里外外地搜了一圈,元霄只找到了四个,正好每个房间都有一个。 但事实上,白问霖安装了四十个不同角度的监控,他看见视频里,元霄踩着凳子,用一个网上买来的探测仪到处扫来扫去,就觉得很有意思。 元霄用黑色塑料袋把这几个监控器罩了起来,立刻感觉没有人看着自己了。他浑身轻松,钻进录音室里泡了几天。 几天后,他终于做出成品,通过袁皓给他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那部古装剧导演。 导演也是蒙古人,蒙古名字满都拉图,汉名叫陶爱国。 陶导演最开始就是拍草原儿女的剧出身的,后来去拍乡村爱情,一直不温不火,结果拍了一部古装宫斗剧,突然大热。所以他上一部宫斗剧一杀青,这马上就接了一部宅斗。 拿的是网文大ip,请的演员也是流量小花和当红小生。 元霄给他发邮件,上传了一个附件,以及自己的联系方式,全部给陶爱国发了过去。 过了大约一周,陶导的助理终于联系了他,说:“您是袁导推荐的那位骆元霄骆先生吗?” 元霄说是。 “没想到您一下发来这么多。” 袁皓说他们剧组录音不行,配乐要全换,元霄就直接做了一整套,十支配乐,有很高的塑造性,可以任意填词。他看了剧本,知道这部剧的基调后,就开始着手打造。因为以前没有经验,所以做得很慢,但是很用心。 对方说:“我们挑选了一下,想把编号01、04、05和06、07、09这六个全部打包买下。我们想问一下,这些版权都在您手上是吗?买断价位是多少?” 元霄脑子里就只剩下了一个数字:“三十万!”他太激动了,胳膊一挥,一下打翻水杯,杯子倒在电脑上,水直接渗透进去。 元霄惊叫一声,一下站起,迅速把电脑拿开,用纸巾去擦。 电话那头听见他惊叫:“骆先生?” “没事没事,我这里出了一点小状况。”他一边去找吹风机,一边给出报价,但这似乎超出了剧组的预算。可能剧组根本没打算在配乐上花太多的钱,所以一开始请的就是不入流的团队,最后做出来不满意,又花了冤枉钱,这会儿更舍不得花钱买了。 对方说要考虑一下,元霄说:“可以。” 用吹风把电脑吹干,但还是不能开机,元霄觉得应该是烧到了主板,打算明天再拿去修。 当晚,陶爱国的助理就又联系了元霄,说同意三十万的报价:“您人在哪里呢?我们公司地址在北京,您是签好合同寄过来,还是亲自过来签合同呢?” 元霄说:“我签好合同寄过去吧。” 他电脑坏了,打印机也不能用。元霄知道家里打印机有什么连接手机蓝牙还是什么功能的,只是不会用,研究了半天,没办法,只能用书房的台式。 只是,这台电脑他平常没有用过,都是白问霖在用,然而白问霖也用的很少,电脑成了摆设。 元霄打开电脑,看见有密码,就试探性地输入自己的名字,一次就中。他接收邮件,打印。 这时,页面又弹出了一个新邮件的弹窗,元霄下意识点开。 点开后,才发现这是白问霖没有注销的邮箱,正准备退出,就看见邮箱里一排的日期编号外加视频两个字。 这是…… 自动云上传的家里的监控? 元霄在要不要退出和点开看看之间,犹豫了很久,最后选择点开看一下。视频提供附件下载和链接在线观看,元霄随意点了几个日期,在线观看。 他盘腿坐在转椅上,先看自己喝醉的那天晚上。 他真想知道,白问霖到底做了什么,才让他脖子上多了那么多的痕迹。 元霄用五倍速观看监控视频,看见自己躺在床上,几乎不动,而白问霖躬着身体伏在自己身上,他扒光了自己的衣服,吻自己的脖子,嘴唇,几乎亲遍自己的全身,甚至是……脚背。 元霄越看越觉得臊得慌,因为吻痕只在脖颈处,他还以为白问霖只亲了脖子……并没有想到,他只在脖子用了牙齿,落在其他部位的吻,都很轻。 太过分了,真的是得寸进尺。 元霄一张脸气得通红,看了一眼视频上的时间——整个过程持续了约一个多小时。随后,白问霖抱他进了浴室,浴室里没有监控,不知道做了什么,半小时后,自己被他抱着出来。 他看得又是生气,又是无奈,身体似乎能感觉到那种轻柔的吻,很痒。咬着手指头,元霄皱着眉点下一个。 大部分画面都是他和白问霖,偶尔可以见到厨师和菲利普。 元霄倒也不觉得生气什么的,自己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加上房子还是白问霖的,有监控更安全。 而且看这种视频,有种记录生活的感觉,元霄看了一会儿,忽然想看看,自己去学校上课的时候,白问霖都在做些什么。 网速不算快,但开几个视频也不卡。 他看见,送自己出门后,白问霖大多时候都是在练琴,他练琴的习惯保持的很好,每天八小时,从不间断。 哪怕手指受伤,他还是在照样练习,明明元霄告诉过他:“等养好伤再练琴。”但白问霖总是面上答应得好好的,背地里却从来不听。 元霄十分无奈,还是阿尔听话。 打开更早的视频,打算看看阿尔的情况。他记得白问霖划伤手那天,白问霖亲口说是阿尔砸碎了花瓶。 元霄找到日期,点开观看。 视频的位置,正好是他坐的这里,这种感觉特别怪,元霄不由自主抬头去看监控器的方向,墙上看起来什么也没有。 快进过后,发现了更奇怪的地方。 视频里,白问霖不知道看见了电脑里的什么,非常愤怒地打碎了花瓶。恰好,这一面是死角,元霄看不见电脑画面。接着,他蹲下收拾碎片,然后——他就受伤了。 元霄非常清晰地记得,白问霖冷着一张脸说:“他打碎了花瓶,我收拾的时候不小心划伤了手。”这回事。 自己记错了? “不对啊……”元霄盯着视频研究,很肯定这个打碎花瓶的人就是白问霖,这两个人格他能区分得很开,他们气质有很大的不同。 而且,元霄很笃定白问霖说过是阿尔做的坏事。 监控视频就在眼前,他一脸困惑,白问霖做坏事为什么不承认,反而指认阿尔? 为了一探究竟,元霄点开了更早的日期。 这是非常浩大的工程量,因为监控每天都会自动上传,而每天的量都需要几个小时来观看,不过元霄的记忆力还算不错,他只需要看一个开头,就知道这个是不是他需要的。 元霄熬到了凌晨,还在继续看,越看越吃惊意外,他好像……发现了一个秘密。 第34章 《小狗圆舞曲》 其实阿尔经常会前后言行不一致, 就好像有第三个人格一样。元霄只当他是精神上的问题, 从来没有想过……这会是白问霖的原因。 他根本没有料到,白问霖会做这样无聊透顶的事,简直匪夷所思——根本不像他所认识的白问霖会做的事情。 元霄只听说双胞胎会玩这种把戏,但不知道双重人格也可以这样玩。别人家的双胞胎这样, 仅仅只是为了开玩笑,他们家这个肯定不是这样的目的, 那白问霖是出于什么? 根本说不通!时间太晚了,他这样长时间地待在电脑前, 如果白问霖看监控视频的话,肯定会看见自己发现了监控的事。但元霄想错了, 白问霖装设这个监控器的主要目的, 是为了看自己的另一个人格在自己沉睡的时候做什么,他对狂犬病非常不放心。 而且也只是当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才会调出视频看一眼元霄, 这能使他安心。至于他不在家的时候, 可以说是很少。 元霄睡前, 又用手机翻看了一会儿视频,不过他入住是从呼伦贝尔回来的事, 到现在也没多久,阿尔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以为的撕纸犯、捣乱鬼阿尔,竟然是白问霖“扮演”的。而阿尔倒是始终如一的听话,会帮他打扫、整理房间,甚至是洗衣服。 元霄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道白问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是为了好玩吗?这不是他的性格。 他困得不行,然而有事情困扰着,就总想得出个答案,元霄看了眼时间,现在应该是法国的晚上八点,正当他盯着手机,白问霖的视频邀请弹了出来,手指一滑,元霄接了电话。 他睡觉时,房间都会开一盏灯,微弱昏黄的光芒映照在元霄的侧脸上。他已经取下了助听器,便微微侧过头,用右耳去听白问霖说话。 白问霖说:“元霄,这么晚了,睡不着吗?” 元霄说有一点:“你怎么知道我没睡的?”他看着白问霖,对方穿着黑色燕尾服,佩戴白色领结,元霄知道他今天去了爱丽舍宫,应该刚出来没多久,现在人在车上,元霄能透过视频,看见他那边车窗外流走的金黄色的巴黎夜色。 白问霖回答:“因为想你了。”所以看一眼他睡得怎么样,没想到元霄凌晨这么晚了,居然还辗转反侧的玩手机。 元霄眨了下眼:“卧室有监控吗?” 白问霖顿了顿,没有骗他:“……有。” “那……我可以拆掉吗?” 白问霖坐在车上,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处看着元霄,说:“你不想要的话,可以拆掉。” 两人聊了一会儿,元霄打了个哈欠,他其实很想问白问霖有关他假装成阿尔“做坏事”的这件事,结果说了半天,也没能说到这件重点。 视频很快断掉,白问霖让他去睡觉,跟他说了晚安。 去学校上马克思时,元霄就调出以前的监控视频看,他之前检查的时候是快进看的,现在放慢了,整件事看起来越发地戏剧化了。 他通过视频看见白问霖面无表情地把家里全部弄乱后,等自己下课回来,用一句:“他干的”搪塞过去。中途压根没有睡觉或换人的情况发生,全程都是白问霖一个人的自导自演。 很快,白问霖回国了,一回来,他就把大部分的监控都拆掉了,可还保留了两个,楼上一个、楼下一个,用于监视另一个人格。 元霄看监控视频的时候,就知道家里有大量的摄像头,但是面对三十多个拆除的针孔`摄像头,其中甚至有从小熊玩偶的眼睛里拆下来的,这些摄像头的位置大大地出乎了他的意料,元霄瞠目结舌:“怎么这么多?我们家是被cia盯上了吗?” 白问霖解释了一句,说:“面积太大,这些摄像头不能转动,所以才会这么多。” 元霄就侧头看向他,欲言又止。 白问霖问他怎么了,元霄目光极其复杂,说没怎么。眼前的白问霖,看起来是个相当完美的男人,身材高大、模样英俊、性格虽然有缺陷但待人却是极礼貌绅士的,总之谁也想不到,他会干那种事。 已经是六月了,元霄他们系放假早,再过几天,等考完试、交了结课作业,就是暑假。 元霄买了机票,打算暑假回家看父母,白问霖则想带他去检查一下耳朵,这么久了,元霄的听力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好转,按理说,要植入人工耳蜗才行。 回元霄父母家的飞机上,白问霖给他说了检查的事,元霄说:“我去哪里检查不都一样?没必要跑那么远。”他了解过人工耳蜗的原理,那算是真正一个划时代的“人工器`官”,元霄知道人工耳蜗比助听器要管用一些,毕竟需要动开颅手术。 要不要植入,元霄还没想好,白问霖也一样:“先去检查,说不定还有恢复的可能性呢?” “不会的,已经快一年了……”元霄也曾抱有过很大的希望,只是随着时间推移,感觉希望越来越渺小,心里已经快要放弃了。 白问霖说:“就连失明的人,都有重见光明的一天,你的听觉也是一样。” 元霄妥协了。 在家里住了一周,便出发去了波士顿。十多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很少有人能真正不休息,哪怕元霄有心理阴影,也忍不住闭着眼睛浅眠。夜间飞行,机舱熄了大半的灯。 白问霖和他靠在一起,一只手臂搂着元霄的肩膀,但没有睡去,和元霄相比,白问霖的心理阴影要更大,曾亲身体验过一回在飞行途中,元霄在他怀中死去的感觉,这种感觉他不想再来第二次了,所以元霄睡觉的时候,白问霖会用手去探他的心跳。只要能感觉到他的心脏在跳动着,就能得到安心。 元霄没睡多久,白问霖让空姐给他接了水,喂给他喝:“还休息吗?” 他说不了:“我们换着来,等下天亮了,我就叫你。” 白问霖侧躺着,和他面对面:“我也不想睡。”他抚摸了下元霄的脸颊,“我得看着你,直到飞机落地。” 元霄看他睫毛微垂,湛蓝色的眼眸深沉,一看就是累极了。心里大概能知道他为什么不肯睡觉,知道他在怕什么,所以把手掌盖在了他的眼睛上,轻声说:“那你睡觉的时候,我就看书,我不会睡的。” 黑暗笼罩,白问霖也跟着闭上眼睛,长睫毛扫在元霄手心里。 他挪动了一下,伸长手臂抱着元霄的腰。元霄说着要看书,但白问霖的姿势令他完全不能动弹,连拿出手机都做不到。 什么都不能做,他只能仰头去看白问霖的深邃脸孔,这张脸睡着的模样,其实比他醒来的时候看着更加冷酷,因为一点表情也没有,醒来反而还会对自己笑。 盯着瞧了一会儿,元霄也抵抗不住睡意来袭。 三小时后,飞机下降、落地,阳光从舷窗照射进来。 元霄感觉到了光,眼皮颤了颤,微微睁眼。与此同时,阿尔托着下巴,笑意盈盈地趴在旁边看着他,头发微乱,犹如坠入凡间的天使。 元霄的第一反应却是:这是阿尔还是问霖,还是白问霖假装的阿尔? 他坐起身,认真地盯着趴着的阿尔看了几秒,随后拿了一包纸巾递给对方,想看看他是不是要撕纸。 阿尔不明所以,歪着脑袋注视着元霄,随后眼睛倏地亮起,仰首在元霄的嘴角舔了一口,抬手用纸巾擦了一下元霄脸颊上残留的口水湿痕。 ——是这样吧? 第35章 《c大调前奏曲》 元霄感觉这个应该是真的阿尔, 可还是不能确定,他望进对方清澈的眼睛里, 与之对视了几秒后,阿尔又凑上来, 元霄适时地推开他的脸, 转而抱了他一下:“我们该下飞机了。” 他又换了一个测试方式。 行李不多, 元霄背着宅阅读, 阿尔推着行李箱,从机舱出去时, 元霄从包里拿出平板、插上耳机, 而后把耳机戴在了阿尔头上。 阿尔侧头看他, 元霄按了播放键,把平板竖到他面前。 阿尔只看了一眼, 就别过眼, 把耳机摘了, 以行动表明他一点也不喜欢《小猪佩奇》。元霄略一思索,就换了一部《猫和老鼠》播放。这一次,顺利地吸引了阿尔的注意力,元霄仿佛确认了什么, 笑了一下。 十年如一日喜欢着《猫和老鼠》动画片的,才是阿尔。 不遗余力捣乱的, 应该是披着阿尔马甲的白问霖,这真是一件……让他完全想不到的事,连带着白问霖在元霄心目中的形象, 都产生了不小的变化。 出机场,元霄带路,顺利找到了罗伊斯家派来接机的车,这次又是一个不认识的司机,穿着带家徽的西服套装,佩戴白手套和领结。随后,元霄又在点评网站上搜到波士顿一家口碑很好的中餐厅,带路这种事,元霄不能指望阿尔了,至于看病,也只能等白问霖醒来再说。 进餐厅坐下,服务员走上来,元霄注意到这个服务员是华人面孔,目测刚成年,少年感十足,颜值很高,而且蜜汁眼熟。 “可以讲中文吗?”元霄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可以。”小帅哥微笑着服务,跟他推荐,“菜单上有粤菜、川菜,还有……”小帅哥推荐了菜单上的几个菜,目光扫了一眼戴着墨镜、脖子上挂着耳机,很明显不是纯种东方人的英俊男人,问:“你们是哪里人?来波士顿旅游的吗?” “我们从魔都过来的,旅游。”元霄说,“来两份饺子,蘸醋,还有肠粉和炒河粉。”说完,又忍不住抬头去正在记菜名的小帅哥,说实话这个服务员真的长得很眼熟,非常眼熟,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问一下,旁边的阿尔非常警惕地伸过手臂,把元霄的脑袋扳了回去,让他把视线放在自己身上,并且抬头瞪了一眼服务生,凶恶的目光穿透墨镜落在那服务生身上。 服务生不明所以,僵硬地笑。 元霄感觉到了他对陌生人的敌意,特别怕他惹麻烦,在下面抓住他的手掌,低声道:“崽崽,不要瞪别人,那样不礼貌。” 阿尔不高兴地鼓着腮帮,元霄觉得他可爱可疼,而白问霖从来不会给他这样的感觉。元霄为了让他安分点,打开动画片让他继续看。 餐厅里的客人基本都是老外,现在还没到饭点,所以客人也不多。元霄正在看手机,忽然,注意到那个拖地的中年帅哥。 ——他一下就认了出来,这是一个创作型歌手,很有名的民谣歌手,至少元霄认识他,是因为他多年前一首红遍大江南北的民谣。 元霄愣了几秒,立刻反应过来,扭头去寻找摄像机。 很快,他就找到了躲着的摄像组,他们躲得并不隐蔽,只是元霄进来时没有认真看,就没有发现。 “您是孙眀冬吗?”元霄问那正在拖地的男人,“这是在做节目吗?” 民谣歌手爽快地承认:“您好,我是孙眀冬。” 他笑着说:“我们正在做一档xx电视台的真人秀节目。” 元霄:“……” 他下意识就是去看阿尔,对方大摇大摆地抓着元霄的一只手放在桌上,正目不转睛地戴着耳机观看动画片《猫和老鼠》,大概是因为戴着墨镜看不清楚,墨镜滑到了鼻尖,露出他专注的蓝色眼眸。 两人的关系看起来有点昭然若揭的意思,元霄忐忑不已,有些坐如针毡:“……太意外了。”他一边说,一边默默地伸手把阿尔的墨镜推了上去。 阿尔茫然地侧头看他。 民谣歌手说:“一般来我们店里的中国客人,一进来就会发现我们在做节目。” 元霄哈哈两声,眼见着阿尔的墨镜又滑下来了,他再次伸手去扶,一边解释道:“我平时不太看电视,刚才那个是xxx吧?哈哈,我没想到是在做节目,所以不敢认。”刚才觉得眼熟,现在一回过味来是明星,马上就想起来了。 民谣歌手说:“他不是xxx,他是xx。” “哦哦!”元霄闻言更是尴尬,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一看桌上被阿尔牵着的手,他就感觉自己完蛋了:“那个……我想问一下,你们这个节目会在电视上播出的是吧?” 对方说:“还要广电过审才行,不过审核过了,就会顺利播出。” “所以……我们会上电视?”元霄把阿尔的墨镜推上去扶好。 “是的,不过后期会经过剪辑,所以也不一定。”元霄的动作太明显了,有种欲盖弥彰的意思,连孙眀冬都忍不住多看了那个混血帅哥几眼。他是歌手,什么类型的音乐都会接触一些,古典乐自然也不会陌生,这么几眼瞥过去,他立刻感觉不对。 元霄发觉他扫在阿尔身上的视线,心道完了,犹豫着要不然不吃了,赶紧付钱走人,他点的蒸饺就上来了。 “您要的醋、还有花生酱。”上菜的又是另一个女明星,元霄感觉也是熟面孔,看来是个大咖齐聚的综艺。 元霄说:“那个……我能提个请求吗?”话音刚落,阿尔用筷子夹着蒸饺,送到了元霄嘴边。 元霄仿佛能感觉到对准自己的摄像机,而且不止一个,他脸都熟了,把阿尔捏着筷子的手推开:“你先吃,不用喂我。” 阿尔见他反应,慢慢地把手收了回去,脸上的高兴变成了失落,元霄没有注意到,因为他正在跟孙明冬说话:“我们不想上电视,可以把我们剪掉吗?” 孙明冬又看了一眼旁边那个一句话也不说的高大男人,低声说了句:“他长得有些像阿尔伯特·罗伊斯。” 元霄就干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又重复了遍自己不想上电视的诉求。 孙明冬就去找了导演。 他离开,阿尔又默默地给夹了一个饺子,喂到元霄嘴边,元霄这回吃了,就看见阿尔特别单纯地笑了。哪怕被墨镜遮住了眼睛,仍能感觉他的眼睛在亮晶晶地发光。 因为知道有摄像头,元霄就在手机上打字,告诉他:“他们在做节目,有摄像机在拍,你规规矩矩的吃,吃完我们就去酒店。” 导演在取景器后面看了很久,觉得这一对客人很有意思,因为颜值很高,有可以挖掘的看点和笑点,但这对客人应该是一对同性恋,哪怕他们不剪辑,也过不了审。 孙明冬走回来,对元霄转述导演的话。 “谢谢谢谢。”听见导演同意剪辑,元霄心里大石落地。孙明冬:“他真的不是罗伊斯吗?” 元霄很不会撒谎,没有否认,而是反问:“罗伊斯会看《猫和老鼠》吗?” 孙明冬就笑,随即给他们拿了两瓶奶过来,应该是节目的广告植入,还特意说了两句广告词。 顶着巨大的压力,把点的食物吃完了,元霄匆匆结账离开,服务员小帅哥给他开门:“欢迎下次光临。” 元霄急匆匆地拖着阿尔跑掉。 上车后,他大喘了口气,对阿尔说:“差点就被人认出来了。” 阿尔抿着唇微微地笑,剥了一颗糖放到元霄嘴边——是餐厅送的糖。 元霄含着薄荷糖,还是有些担忧,怕到时候不小心还是上了电视,可他给阿尔说也没有用,这件事只能让白问霖去处理。 自己只不过随便在网上找了一家口碑好的中餐厅,谁知道会正好碰上在国外做节目的国内综艺呢? 司机没有把他们送往酒店,大概是白问霖早就吩咐好了,所以有条不紊地把他们送到了目的地,是cbd的一间公寓,和之前元霄去过的曼哈顿顶楼公寓差不多的类型,大、空旷,只有一张床,照例地放着一架斯坦威。 阿尔练琴的时间,比白问霖少,他本就不常出现,哪怕出现,他的重点也不是在练琴上。有一些天才,他们每天只用少量的练习,就能达到别人练习十个小时的效果,阿尔就是这样的。不过,其中定然是有白问霖平日苦练的功劳。 由于倒时差,一整个白天元霄都没有睡觉,时间在聆听阿尔弹奏的莫扎特当中流逝到了夜晚。 阿尔不肯睡觉,连洗澡都是元霄哄着去的,似乎是不愿意让元霄离开自己的视线,不情不愿地叫他:“满满、满满……” 元霄甚至给他放好了浴缸里的水:“你乖一点,不然还要我给你脱衣服吗?” 阿尔默不作声地张开了手臂。 “穿衣服要我给你穿、脱衣服要我给你脱,你不小啦。”一边说,元霄却也一边上手帮他脱了上衣,心里却想着上一次,在维也纳那次——不肯自己穿衣服,吃了问霖的苹果,还说了一句话的阿尔。那次出现的是真阿尔还是假阿尔? 元霄已经分不清他们了,有时候甚至感觉,白问霖不止这两个人格,他精神上的问题让他常常做出一些有违元霄对他认知的性格的事。 阿尔刚洗完澡出来,浑身湿漉漉的,他温顺地坐在元霄面前,低着头,元霄给他吹干头发。 吹干后,元霄困了,阿尔却不肯睡觉,眼睛睁大,一直执着地看着元霄,元霄躺在床上,摸了摸他带着洗发水香气的鬈发:“为什么不肯睡觉呢?” 阿尔摇了摇头,垂着脑袋,把头拱到了元霄胸口,沉闷地呼吸。 元霄叹口气,抱着他的脑袋,顺着他的头发抚摸,约莫几分钟,元霄的手渐渐停了,他睡着了。 听见他变得平缓的心跳声,半晌,阿尔抬起头来,注视元霄片刻,更加用力地抱紧了他。 他一直没有睡觉,元霄睡着了,他也没有,像熬鹰那样一直睁着眼睛,心里想着等元霄醒来,又可以听见他叫自己、跟自己说话了。 他总是在等待、这样等了很久很久,很多年,已经习惯了,所以分外珍惜和元霄相处的时光。 等白问霖醒来,已经错过了和医生约好的时间。 白问霖只感觉疲惫,眼睛酸涩,照镜子一看,眼球上有了红血色,眼底微微发青,再看一眼日历,就什么都明白了:“他睁着眼睛挺了两天?” 元霄嗯了一声,也有些头疼:“怎么都不睡,我差点去买安眠药。” 白问霖揉着太阳穴,低声咒骂了一句,元霄没有听清,大概也能猜到,应该是疯狗一类的形容词。 他微微地冷笑着:“下次他这样,直接打镇定剂,我那里有药,让他吃了就行了。” 元霄:“那个对身体不好。” 白问霖掀起眼皮,深邃的眼睛陷在阴影里:“怎么,你很心疼他?” “……他吃药吃坏了,也会影响你的。”元霄给他拿来热毛巾,换了话题,“敷一下眼睛,你好好休息一会儿。” 白问霖正在联系医生,重新约定检查时间。跟医生打完电话,白问霖还不肯放过元霄,重新回到方才的话题上:“你很喜欢他。” 元霄:“……” 白问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睛是疲惫的赤红:“如果他也喜欢你,如果他会说话,他跟你告白,吻你,想永远跟你在一起,”他不知想到什么,越说情绪越激动,而语气则越冷漠,“你会接受他吗?” 他的另一个人格,原本已经渐渐地消失了,但因为元霄忽然回来了,他的副人格便燃起了活着的意志,终有一日,他会越来越强大,而未来的某一天,或许会为了争取元霄,而干掉自己。但元霄根本不懂得他的害怕,甚至一味地去偏袒那个家伙。 元霄忍无可忍了,把热毛巾丢在他身上:“接受什么?他根本没有那个意思,他和你不一样。” 白问霖闻言,一把勾住元霄的脖子,把他拖下来,接着压在他身上,粗暴地吻上去,带着不容置喙的强硬,有些凶狠地与他唇舌交缠,不可告人的痛苦全然包含在这个亲吻里,传递给元霄。 元霄最开始挣扎几秒,就慢慢没有动了,闭上了眼睛,任他所为。 良久后,白问霖才松开,一直手很用力地捏着他的手心,另一只手去抚摸他的脸、下巴和耳朵,悲伤的目光流走在他的脸庞上,有种不堪一击的脆弱,嘴里唤着:“元霄、元霄……对不起……” 元霄因为缺氧,呼吸有些喘,他另一只手在旁边桌上摸了摸,摸到了抽纸盒。 元霄抽了两张纸给他。 白问霖不解了一秒,随即接过纸巾,去擦元霄脖子上可疑的水迹——是接吻的时候,从嘴角流下去的。 元霄又抽了一张纸。 白问霖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去擦枕头上的湿痕,元霄抓住了他的手腕,目光直视他的眼睛:“撕纸啊,你怎么不撕了?” 对视几秒,白问霖落败,大抵是不愿意承认,所以沉默了很久,才沉声说了句:“你知道了。” 之前他就发现电脑被动过,其实已经猜到了,元霄会不会看见了这些监控,但这么多监控,元霄不一定会每一个都看,所以白问霖一直假装什么都不清楚,既然元霄不说,那他也不会提。 结果没想到,两人争执着关于他副人格的问题时,元霄却提了出来。 白问霖双臂撑在元霄头侧,元霄的呼吸已经渐渐平复了下来,没有刚才那么喘了,只是心跳仍然很剧烈,他问:“问霖,你为什么那么做?你不是……讨厌他吗?” “是啊,我讨厌他。”白问霖嘴角多了一抹漫不经心的冷笑,只是目光很沉,声音也很沉:“讨厌得恨不得他死了,因为你喜欢他,你对他好,比对我更好,你不公平。他的存在是在折磨我,你对他好,对我是更大的折磨。” 当白问霖的目光落在元霄身上,就温柔了起来,只是元霄仍能察觉到,他冷若冰霜的外表下,是自己从来没有发现过的软弱。 为什么软弱?听见白问霖的话,元霄反射弧再长,都一下想通了,他坚不可摧的躯壳,其实只是保护色。他就是个普通人,没有想象的那么高高在上,他的偏执和偏激,都是有原因的,只是正常人很难理解他的原因,因为思维方式不同。 元霄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对自己有感情的,可这样的白问霖,却叫元霄突然很想落泪,鼻腔感到酸涩,眼睛一下子变红,眼眶变得湿润,可他眼泪还没出来,白问霖就紧张而惊慌地捧着他的脸颊:“你别哭啊,元霄,别哭,我是不是太坏了,我不欺负你了,对不起……” 他精神已经紧绷到了极点,其实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他不知道自己刚才攥着元霄的手,把他的手腕都攥得乌青,但看见元霄眼睛蒙着水雾、看起来像是要流眼泪,就一下受不了了,难过地蹙着眉,垂下头在他脸庞落下一个个轻如鸿毛的吻,那触感轻得几乎感觉不到,杂乱无章的方式甚至有些孩子气。 吻带走了元霄从眼眶滑落的眼泪。 元霄把眼睛闭上了,手臂主动地抱着他的后背,顺着他的后背抚摸,声音有些哑:“你听我说,你不坏,你很好,永远不要去怪自己。”顿了顿,元霄说,“是我的错。” 元霄心想,在他们的关系里,最大的错误应当是自己,要怪也是怪他,白问霖的自责完全是没有道理的,完全是自己导致的。这个认知,让元霄越发感觉心脏锐痛,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给白问霖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和痛楚。 白问霖停滞了几秒,扭头蹭了蹭他的脸,接着,更猛烈热切的吻如同急雨那样绵密地落下,落在耳后,沿着脖子舔吻。 他动作并不粗暴,只是很迫切,元霄没有说话,无声地包容着,当他的吻从下颌经过,最后落在自己嘴唇上时,元霄的抗拒已经消失了,甚至很顺从地闭上眼睛,睫毛从白问霖颊边轻轻扫过,鼻子温柔地在他鼻尖蹭了下。 白问霖一下顿住。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元霄在回应自己,而不是屈服。 第36章 《月光》 他的回应让白问霖欣喜若狂, 力气一下放松,低头很温柔地去吻他,元霄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抵触, 甚至微微地探出舌尖, 大概也是不会,一下就缩了回去, 但白问霖恰巧发觉了, 所以逮住他不放, 手指穿进他的发丝,扣着他的脑袋吻了很久才放开。 久久没有说话,白问霖把他紧紧搂住,把脑袋用力埋到他的颈窝里去。 元霄趁机偷偷活动了一下手腕, 刚才被他无意识之间捏得很疼, 这让他意识到问霖失控了,也让元霄意识到,其实他是不堪一击的, 从某方面而言,他非常脆弱。 两人都没有说话, 沉默蔓延着,元霄忽然感觉到脖子上有星星点点的湿润。反应过来那可能是问霖在哭,元霄先绷不住了, 单手搂着他的肩膀问:“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开始装成另一个人格骗我。” “你肯定不记得了,很早。” “我记得肯定比你清楚。”毕竟他是经历了空间跨越,而白问霖是实打实地历经了十多年的时间, 要说记忆,肯定是自己更清晰。 白问霖沉沉地贴着他的脖颈呼吸,半晌道:“有天早上,你没睡醒,把我当成了他。你把我当成他,对我温柔的说话,捏我的鼻子,甚至愿意抱我,只是因为你认错了人。” 元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不知道白问霖指的是哪一年的事,但肯定是十八岁以前。元霄不承认自己不公平:“首先,两个人格都是你,其次,他不会说话,所以我得努力跟他沟通。而你……” “你太早熟了,远超同龄人的智慧和冷静、温柔体贴、自律,从不叫人操心……” 元霄细数了他几个最大的优点,摸了摸他的头发:“所以我不敢抱你,不敢那样去亲近你,你看起来很不喜欢那样。”如果白问霖稍微肯表现出一些,元霄肯定不会吝啬,可从头到尾,白问霖都是一个温柔得让人感觉到距离感的人设。 一开始认识时,白问霖乖巧,元霄便控制不住摸了下他的头发,他就全身僵硬,好像很不能适应。 从那以后元霄就再也不敢随便碰他的头发了,因为白问霖当时的反应给他一个认知——他讨厌肢体接触。 这一点,和元霄在未来的信息里对他的评判是一致的:“一个冷漠克制的自大狂”。 但阿尔打从一出现,就表现出了相当亲近的意思,把下巴放在元霄的手心,把脑袋搁在他的肩膀。 这两个人格都是白问霖,却给元霄截然不同的感受,可给他们的关爱是同样的。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无意识对白问霖造成伤害。 白问霖听见他对自己的评价,心里又有些难受,尽管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仍然难以释怀:“我以为……你们都喜欢听话懂事的孩子。” 可他的另一个人格,一点也不听话,而且不聪明、很笨,可元霄却对他很好,这让小问霖难以理解。 如果让他像另一个人格那样表现出愚蠢,他做不到,可很快,他就发现了另一种更加简易的方式。只要他稍微表现得笨一些,元霄就会把他错当成那个狂犬病,从而会亲近他、体贴他。 这么多年来,他都走入了这样一个误区,并且坚定地把自己分裂成两个人。 元霄:“那天我发现监控视频,才知道原来你会这么做,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顿了顿,“现在我知道了。” 白问霖闻言,倏地抬起头来,直视着元霄的双眼,声音骤冷:“你接受我,是因为可怜我?” 是可怜的、心疼的,但绝不是这个原因。 元霄无奈地注视着他:“你知不知道有时候你……你的想法很奇怪,你总把事情往坏的那一面的想。”而且不肯认输,只要他坚定是对的,那就是对的。 白问霖皱着眉,相当强势地捏着他的下巴:“我要你告诉我,你爱我,我不管他在你心里有多重要,我只能是第一。” 太荒谬了,元霄真是忍不住,戳了下他的脑门,睁大眼睛说:“你还要分个名次出来?” “对,我不准你喜欢他,更不准喜欢其他人。” “如果你不准我喜欢他,我做不到。” 白问霖眼里燃烧着熊熊的怒火,正要说一些不可控的话,就听见元霄说:“因为他什么也不懂,你什么都懂,我拿他当什么你不清楚吗?跟爱情是没有关系的。”说完,元霄就把他推到旁边去了,因为这时白问霖是一个放松的状态,所以很容易就把他推开了,“你得休息了,你两天没有睡觉了。” “我不睡。”白问霖伸过胳膊,把他卷到自己怀中,“你先说清楚,你爱我跟爱他是不一样的爱法是吗?我可这样对你……”说着白问霖的手在被窝里,很轻松地从睡衣里滑入,元霄就是一个战栗,懊恼地说:“别捏这里!” 白问霖不为所动,压低声音:“我可以这样,他不可以,是不是?”元霄的敏感也让他觉得兴奋——前所未有的,别说睡意,要是元霄愿意,他可以这么玩上两天不睡觉,甚至荒废练琴。 元霄咬着牙关,拼命不让自己叫出声。 白问霖又说:“只有我可以,是不是?回答我。” 元霄微微皱眉,喘着气说:“是……” 低头吻他的脖子:“元霄,你爱我吗?” 喉结被含住,元霄仰着头,乌黑睫毛一颤:“爱……” 白问霖翻身压制住他,双目灼灼:“想跟我做吗?” 元霄:“……” 第37章 《仲夏梦序曲》 元霄能理解他这种因为缺乏安全感的行为,但不能接受, 要把他推开:“你再这么得寸进尺, 我现在就回家。” 暗淡的灯光下, 白问霖一贯冷硬深刻的线条变得柔和,他吃准的元霄的性格, 连拒绝都说不出狠话, 竟然拿回家来做威胁。所以一确定自己在他心底的地位, 就迫不及待地想更进一步。 白问霖笑了笑, 俯首亲在他的额头,元霄叹口气:“你快睡觉。” “你给我唱摇篮曲吧?”白问霖道。 元霄:“……?” 白问霖说:“你给他唱不是么, 你哄他睡觉就会这样,你还说自己没有偏心。” “我没有……”元霄无力地辩解, “好,我唱。” 白问霖大概是身体到了极限,靠在元霄肩头睡得很快, 元霄等他呼吸变得平稳均匀,低头注视他的眉眼。 这个男人原本连睡着都是冷着一张脸孔的,好像常年不化的冰山, 但此时,似乎有什么发自内心的高兴事,他的睡颜变得不那么冷硬了, 稍稍融化了些,嘴角微微勾起。 可元霄知道,白问霖的心结还没有打开, 只要阿尔一天还在,他就会一直这样下去。心底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酸涩又柔软,元霄觉得,他对白问霖的感情里,爱情和亲情是交织的,但因为他把以前的白问霖、和现在的白问霖分得很开,所以在这个追逐过程中,他渐渐发觉爱情是占上风的。 去看了医生,检查过后,给出了一个神经还未全部坏死的回答,这就表明还有一线希望恢复,因此,元霄考虑过后,没有选择植入人工耳蜗,一来人工耳蜗造价不菲;二来人工耳蜗佩戴在耳朵上时,是个非常明显的人工器、官。 所有人都会看见,他的耳朵是有问题的,元霄很抗拒那样。 元霄一时半会儿也没有工作,这些天联系他的人,就只有周毅修,他原来的老板。 周毅修问了他两句:“最近在哪里高就?” 元霄说没有。 “还在家待着的吗?耳朵好没有?我没别的意思,如果耳朵好了,就回工作室上班吧,你有套光盘落在我这里了,什么时候回来拿一下吧。” 元霄想不起是什么光盘了,不过他还是说:“我人在外地,下个月回来拿吧。” 白问霖知道他没有事情忙,便自作主张,带他到处去玩,他一个平日根本不会听其他音乐家演奏的人,通过经纪人的关系拿了几张票,带元霄在欧洲游历了一圈,大音乐厅、小沙龙聚会,都带他去了。 元霄因此近距离见到了非常多的、从前只是听说过的指挥家、乐团以及演奏家。 最后还坐游艇去了长岛,因为白问霖在这里有一栋房子,地处长岛的黄金海湾,是全世界最昂贵的房产。 哪怕是曾经做富家子的人生,也没有这么无忧无虑。 两个人躺在床上看纪录片,都是以前的一些录像,过后白问霖便会侧身来亲吻他,用弹琴的手细致地抚摸他,元霄总会片刻工夫就沉沦了,但理智总是在最后关头回来:“……不行。” “为什么不行,你不想吗?” 元霄说不上来,他觉得自己不是同性恋,但很难理解对白问霖的这种反应和感情,但是要说被人压在下面搞,他心底是抗拒的。 不过,白问霖从没有强迫过他,只会用言语把他的欲、望放大,说一些叫元霄面红耳赤的下流话,元霄就会打断他:“行了行了。” “还不行。”白问霖喜欢在他能忍受的范围,反复地试探,去触碰他最敏感的部位,去开发他的身体。可能是憋得久了,他对元霄的欲、望特别深。 白问霖在八月有演出,元霄一个人回国,去周毅修的工作室拿他的光盘,结果这根本不是他的东西:“这是我的吗?我没印象了。” “你走之后,小王在你的柜子里发现的,不是你的是谁?”周毅修坐在老板椅上,手指抖了抖烟灰,探究地盯着他,“耳朵好了吗?” 元霄以一种“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态度转移了话题:“周总,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啊。” “别急,再聊一会儿。我想聘请你回工作室工作,你怎么想的?” 元霄保持耐心:“我能力不足,还是……” “你能力不足?”周毅修嗤笑一声,把烟灭了,“之前都在糊弄我是吧?你是不是在报复我?” 元霄无言,这都什么跟什么。 “还装,你还装。”周毅修拍桌而起,仿佛失去耐心,“你挺有本事啊,刚离职就抢我生意!” 元霄也站起,有走的意思:“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周毅修咬牙切齿:“《醉归年》是我的生意,你一来就给我抢走!还假装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你说的是那个啊?”元霄这才知道,周毅修说的是他之前经由袁导介绍的那份工作。 元霄交曲子的时候,听说过,剧组之前没打算花多少钱,有人推荐了一个工作室,剧组一看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一半,还都是高材生,就请了那个工作室,没想到做出来的东西……倒不是说是垃圾,也能用,就是跟其他类似剧的雷同度太高,歌词也是,没什么水准,甚至还有抄袭的嫌疑。 剧组怕最后摊上麻烦,后来就经由介绍找到了元霄。 周毅修听说那个挤走自己的人姓骆,是个独立音乐人,就猜到了几分,便去打听,没想到果真是骆元霄。 “抢走前老板的生意,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周毅修一把抓起他的领子。 元霄用力捏他的手腕骨,把他弄开了,冷声道:“我已经离职一年了。”跟白问霖待得久了,也能学到他几分疾言厉色的本事。说完,他转身便走,周毅修捏紧了拳头,一下扑上去,元霄猝不及防被他揍了一拳,反应过来就是反钳住他的脖子,用力还给他一拳,正中鼻梁。 周毅修的鼻血当场就下来了。 办公室里的动静早就传出去了,外面的员工听见里头在大吵,没敢说什么,一听哐啷作响,就知道在斗殴,于是冲进来,把两人分开了。 元霄伤得没他重,没有追究的意思,不想闹大,周毅修说:“走着瞧。” 旧同事把元霄送到了楼下:“有什么过不去的呢?为什么动粗?” “你们老板先动粗的。” 旧同事八卦地问:“因为什么事儿啊?我好像听见,他说你抢了他什么东西?” 元霄不想提,正好把车停在附近的菲利普,见他下楼,就把车开到了他面前,下车给他开车门,看见他脸上有伤,还愣了一下:“肖恩少爷……” “我没事,走吧。”元霄矮身上车,同事倒吸一口气:“我靠,迈巴赫啊!” 上车过后,元霄才倏地发觉,自己的助听器不见了。 那助听器很小、很隐蔽,贴在耳蜗处。 是刚才打架时不小心丢了?元霄便发消息,让前同事帮自己看看,同事说:“下班后我帮你看一下,什么东西?” “很小,黄豆大,一个白色的、透明的东西。”元霄发短信的时候,菲利普在后视镜里欲言又止地看着他。 元霄抬起头来:“我打架的事,别说出去了。” 菲利普表情为难。 元霄注意到自己手背上沾了血,想到是别人的鼻血,就有点恶心,用湿巾擦了:“你们少爷过两天才回来,你不说我不说,他就不会知道,你知道的,我不想节外生枝。” 晚上,同事给他发消息说:“打扫的阿姨说没有看见那种东西。” 元霄说没事。 助听器验配起来,不算麻烦,却也要半个月工夫,好在当时他去验配时,就以防万一配了两个。 丢了一个还有一个,倒也算幸运。 晚上,白问霖在八个时差的城市给他打视频电话,元霄转接了语音:“我准备睡觉了。”周毅修不知道是力气太小还是没有用力,自己脸上基本没有伤,但还是看得出一些,只不过周毅修戴着戒指,所以刚砸上来时元霄觉得疼,被激怒了才还手的。 却把前任老板打出了鼻血。 白问霖看了一眼时间:“国内现在是九点。”这还没有到元霄睡觉的点,白问霖又说:“你不想看见我吗?还是你不想让我看见你?” “我都关灯了呀。” “你睡觉从来不关灯。”白问霖有点想调出监控去看他在做什么,但还是忍耐住了。 元霄从录音室出去,说:“这个时间,你不是应该在排练吗?” “快演出了,在化妆间。”白问霖道,“为什么不肯开视频,你瞒着我什么吗?” 元霄:“……”不得不说,男人的直觉有时候也是很准的。 “你果然有事情瞒着我。” “我没有……” “那就打开摄像头。” “不行……”他站在镜子面前,一边讲电话,一边看自己的脸,如果让白问霖看见,多半是会被发现的。演出在即,元霄不想让他多想。 “你在做什么?” “我说了,我准备睡觉了,我不开摄像头,是因为我……” “嗯?” “我……”元霄绞尽脑汁地想理由,“我没穿衣服。” “为什么?” “我在……玩。” 白问霖笑了:“玩什么?” 元霄编不下去了:“你怎么问那么多!” “怕你一个人玩没有意思,”白问霖看一眼钟表,起身把化妆间的门落了锁,声音沉而暧昧,“我还有半小时上场,一起?” 第38章 《海上的黎明至正午》 说半个小时,但半个小时根本不够, 主要原因是元霄一点也不配合, 让他脱衣服, 元霄就说:“我穿上了。”让他干什么,元霄偏不。 元霄还不停地催促, 提醒他时间:“还有二十分钟了。”他比白问霖这个当事人还紧张他的演出,怕他上场迟到, 怕乐团和指挥、乃至上万观众望眼欲穿地等他,结果当事人却躲在化妆间里打电话和人**。 白问霖也看了眼时间,道:“我可能要迟到了。”声音压低, 他说自己硬、了。 元霄:“……” 音乐厅是上个世纪的建筑了,化妆间不大, 隔音不好, 门外人来人往分外吵嚷,元霄听见白问霖那头的动静, 听见敲门的声音, 听见他冷静自持地回复:“等下。”都替他捏一把汗:“是不是在催你做准备了?” 白问霖“嗯”了一声:“不用管。” 粗重的喘息声从听筒里传出,元霄一下觉得手里握着的手机是滚烫的,连带着贴着手机的耳朵也被传染了, 他只好进了卫生间, 用冷水洗了把脸,冷却过后,脸上却冒出了更大的热气。 白问霖的声音压抑着,但元霄这边却听得一清二楚, 也听见他动情时叫自己的名字,元霄不住地看时间:“你快一点。”不然就要迟到了。 伴随着他低沉的笑声,说:“好,快一点。” 元霄觉得自己听不得这种话,一听就感觉不好意思,他已经躺上床了,原本正在酝酿睡意,此刻却是睡意全无,反而全身发热:“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让你……快!你别让观众等着。”大把的乐评人盯着,白问霖一旦让迟到太久,等待他的只会是各大国际时报上的批评。 “我知道。”白问霖应了一声,同时飞快地瞄一眼化妆镜里倒映的挂钟,不紧不慢地道,“恐怕他们得老实等着了。” 元霄无言:“……问霖。” “哎,”白问霖说,“再叫一声。” 元霄:“啊?” 白问霖磁性的声音道:“你叫我的时候,我会更有感觉。” 元霄脸太红了,躲进被子里去了。 最终,白问霖不负众望地迟到了,最幸运的是,开场前指挥闹肚子,进卫生间蹲了二十分钟,而音乐会迟到二十分钟,算是常态,观众虽有不耐,却也忍着。 白问霖最晚一个上场,原本梳得整齐的茶色鬈发散乱地垂下来几缕,一贯冷漠强大的气场平添几分性感,前排的观众发出惊呼,后排的观众便站起身去眺望这位出了名的美男子。 另一边,挂了电话的元霄,把整个被子卷在怀里,后背和脖子都被汗浸湿了。他刚刚就被白问霖给传染了,只是碍于在讲电话,便忍了下来。 电话一挂,元霄就立刻感觉到了那种思念,上一秒还在说话,下一秒就想他了。 当晚,元霄睡得很沉,结果第二天起来,对着手机里的信息和未接电话,十分茫然。 他没去管电话,翻开一下消息,很快明了。 “厉瑶唱的那首《彩虹飞鸟》是你作词作曲?好厉害!” 元霄就去翻看有些朋友发给他的截图,这才了解了前因后果。 厉瑶就是之前那位找他写歌,元霄写了,但是她只肯出八千块最后买卖没有成交元霄还被她拉黑了的那位系花。 元霄还记得她的专业,音乐舞蹈系系花。 原来,厉瑶在校园歌手大赛拿了亚军,被某个唱片公司看上,想要捧她,于是推她去参加选秀,而元霄人在国外的那一个多月里,这个节目在国内一下爆了。厉瑶漂亮的五官以及高挑的身材,加上背后有营销公司推波助澜,一下就火了起来。 哪怕唱功在一众选手里不算太好,也一路斩五关砍六将,走进了决赛。 元霄没有关注这些,听说了点,但不了解。 昨晚,节目播出了,厉瑶唱的原创歌曲引起了几位评委导师的注意,问她是自己作的吗,厉瑶说不是:“作词和作曲都是我们学校的一位叫骆元霄的同学帮助我的,他是录音系,不过现在已经是一位独立音乐人了。” 元霄没有继续翻聊天记录了,他上网没有搜到这首《彩虹飞鸟》,但是在微博上找到了官博发的节目片段。 元霄点进去听了一遍。 哪怕《彩虹飞鸟》这个歌名,压根不是他取的,但这首歌的旋律就是他之前写给厉瑶的,而歌词却做了一些改动,在改动的地方,元霄只能看出是把他的一些词语替换了,韵脚也改了几个词,还在歌词里强行加了“飞鸟”“飞翔”“天空”这类词语。 整体有种生编硬造、词不达意的感觉。 但外行人不知道这些,朦胧的词意被过分美化,加上动听的旋律,背后的营销,《彩虹飞鸟》火了。不过这种火,也是小范围的,他们学校搞音乐的多,这才是很多人忽然跑来找元霄的原因。 元霄单纯地以为,系花在没有拿到他授权的情况下,用他的歌去做了改编,参加了比赛,最后还很胆大地用了他的署名,似乎认定他不会追究。 尝试给她发消息,拒收,打电话也是正在通话中的状态。 元霄觉得太奇怪了,她这么做,就不怕自己曝光这件事?元霄从没打过官司,不认识什么律师的,翻找了一圈电话,他忽然看见一个名字。 史蒂文·李。 航空公司空难过后,这位李律师曾给予元霄很大的帮助。 看了眼纽约时间,元霄不知道他睡觉没有,尝试着发了条信息过去。 史蒂文很快回复:“还没有睡觉,详细描述一下整件事,我们打电话聊快一点?” 一通电话过去,元霄详细地描述了时间:“曲子是我三月份写的,不过去年就成形了,但去年还只是一段小样,三月份我做了改编,四月份给她听了,现在八月份,她作了一点点改编,拿去参赛了。” 元霄打开外放,把史蒂文给他的指导全部录了下来。 “你在聊天记录里,发给她听了吗?” “不,只是约定了出来见面,我是在学校的琴房现场弹给她听的,至于聊天记录,有部分歌词和一小段的录音。” “学校能调出监控吗?” “不一定,但是我的创作过程是有完整记录的。”整首歌从起草到诞生,历经的改变,录音室都有记录,监控和录音,电脑文件,都是齐全的。 按理说,这应该很好办才是。 但是,元霄却忽地在短信里,看见了一条转账记录,不多不少五万块。 短信是半个月以前发来的,元霄人在国外,电话卡取出状态,所以没能看见这条信息。 史蒂文:“她半个月之前给你转账了吗?” “是的……不过她没发消息告诉我,我也不知道这件事。”元霄不知道她想做什么,厉瑶这个举措,让他非常不解,似乎是在给他下一个圈套。 史蒂文:“如果是美国法律,那她要赔偿你很多很多钱。但国内相关法律很薄弱,如果她是在节目录制前,给你转账,那么这个官司就很难打了。毕竟她声明你是作词作曲,没有侵害你的著作权。当然,你也可以把转账给她退回去。” 几句话后,元霄对史蒂文说谢谢,随后挂断了电话。 他通过同学关系,联系到了厉瑶,厉瑶用匿名的手机号,给他发了消息回复:“钱也给你了,我还把你的歌唱火了,你还想怎么样?” 元霄被她的不要脸程度震惊了,原本还有好好谈的意思,这下也没有了:“我们的交易早在四月就取消了,你违背交易原则擅自录音,未经我的同意修改我的作品、公开演唱我的作品,是侵权。” “钱不是给了吗?你还想狮子大开口?你要多少?” 元霄不喜欢这种被动感,干脆利落地把钱给她转了回去:“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同意将这首歌授权给你演唱,厉小姐,请你等待法院传票。” 厉瑶没想到他居然这样干,有些慌:“谁怕谁,反正我给钱了,你给我等着!” 元霄手上证据十足,根本不怕她的狠话,只是不喜欢这种跟人产生纠纷的感觉,哪怕厉瑶真的把他的歌唱火了,他也不想要这种形式的火。 白问霖人在飞机上,元霄就没有告诉他这件事,在家里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又去了学校一趟,想调出琴房的监控,被拒绝了。 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非常难寻,元霄托人联系到了一个,对方是检察官退下后做了律师,在业内是金牌律师。元霄把对史蒂文说过一遍的话,又说了一遍。 这位要更了解国内法律一些,不过,他仍然认为元霄的胜诉率很高:“但是,更大的可能性是庭外和解,不过你最好选择不接受和解,要求她公开道歉。” 这位律师正在搜索相关信息,两人聊着聊着,律师忽然说:“骆先生。” 元霄:“怎么了?” “我想你麻烦大了。”他截图发给元霄,“看看这个,有人你的歌曲说是抄袭的。” 元霄点击链接进去看。 对方实名认证为“梦想音筑”音乐制作工作室总裁,坐拥十五万的假粉,几张图片上,最为瞩目的是一张自拍照,照片中,他鼻青脸肿,流着鼻血。 元霄发誓,他那天是把周毅修打出了鼻血,可只有一拳,周毅修脸上这个,要么是化妆,要么是他自己打的。 律师提醒他:“不要去骂他,你先冷静点看完,然后告诉我怎么回事,我们再商量。” 周毅修的微博里,图一表明他早在几年前,就写过一首叫《彩虹飞鸟》的歌,图2则是一张彩虹下黑色飞鸟掠过的图片。 文字为:“三年前和女朋友去北海旅游,女朋友拍了这张图,下面的黑色人影是我,旅游过后我们就分手了,当时我写了这首歌。” 元霄看得十分无言,他就说这个歌名怎么回事。 图三,则是凌乱的手稿,表示这是当时写的歌词,打眼望去,元霄那份歌词里被篡改的部分,就是从周毅修几年前的作品里摘抄而来的。 元霄心下明悟,周毅修和厉瑶这是有预谋的。这才是厉瑶在节目录制时,带自己大名的原因。 图四,则是元霄在他工作室工作的图,文字配为:“两年前,我犯了个巨大的错误,我的工作室——梦想音筑音乐制作工作室,当时就是全校最好的一个实习平台,骆元霄先生想来我这里工作,我表明不收大一学生,因为他们学业繁忙。” 元霄心说明明是你主动来问我要不要加入的。 周毅修声情并茂地曲解了事实:“让他加入我的公司,是我犯的第一个错误;信任他,是我的第二个错误,他偷走了我的手稿,盗走我电脑里的录音,他抄袭了我的歌!可是他不知悔改。去年,骆元霄因为工作马虎,搞砸了工作室几单生意,被我炒了鱿鱼。顺便说一句,骆元霄耳朵失聪了,他怎么可能写歌?” “前几天,我收到朋友送的票,去听了比赛的现场,厉瑶唱的那首歌是那么熟悉。我一听就想,这不是我几年前写的吗?连名字都一模一样!他连名字都懒得改!” “前两天,我联系到了他,想跟他谈一谈,没想到他在公司打了我,我三十多个员工,全都可以为我作证!” 其余的,就是一些编造的证据,很大一部分都是手稿,元霄写的歌词也在上面,手稿上面写了时间,是前年。 元霄没想到有人会心黑到这个地步,他脑子里嗡嗡的,不知道要怎么办,因为从表面上来看,周毅修的假证据做的很到位,哪怕他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仍然不少人发表了支持他的声音:“原创艰难、抄袭可耻!打死抄袭狗!” 也有人带着元霄的大名在骂他,骂的难听程度闻所未闻,元霄这辈子都没有这么被人辱骂过。 连厉瑶也在转发道歉,哭诉:“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抄的,我是花钱买的,如果知道他是抄的歌,我肯定不会买的!” 粉丝都在安慰她:“你是受害者,不要自责。” 元霄勉强镇静下来,但这时,面对这位不知道名字的律师,他都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对方。 耳朵耳鸣的厉害,元霄把助听器摘了,不断深呼吸,告诉自己冷静。 他告诉律师:“我相信他拿不出真实有力的证据,他三年前可能真的写过一首叫《彩虹飞鸟》的歌,但只是为了陷害我,肯定和我的不一样,我是先去法院吗?还是怎么……” 律师道:“他控制了舆论,买了水军,如果让他继续下去,对你很不利。” 元霄这时候,已经收到了一些长篇大论骂他的短信,不知道自己是被人肉了还是怎么的。元霄回了律师几个嗯:“我知道了,谢谢您。”随即下线。 因为不知所措,他把手机关了丢在一旁,第一次体会到了网络暴力的感觉,这种被千夫所指、完全呼吸不上来的感觉,比他得知自己听不见的时候,还要难受。 正当元霄陷入痛苦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声音,是白问霖的声音,叫他的名字:“元霄。” 元霄就抬起头来。 感觉声音从四面八方过来的,是嵌入墙体的音响发出的。 白问霖说:“别坐在地上,起来。” 元霄立刻反应过来,白问霖应该还在飞机上,但是动用了某种手段,连上了家里的网络和音响。 白问霖说:“对不起,监控没有拆光。”他必须要留两个以防万一,他有个不受控的第二人格,不能放之任之,必须时刻监控着。 元霄说不出话来,坐在墙角抱着膝盖,眼睛有点红。 白问霖一贯冷静的声音,看见他的模样,也有些发抖:“你还没吃饭,饿了没有?” 元霄摇头。 “我的飞机晚上落地,我让菲利普在餐厅放了吃的,你现在下楼。” 元霄感觉身上没什么力气,因为脑子里很乱,还在盘算着怎么起诉,怎么让周毅修道歉,自己明明没有抄,什么都没有干,自己只是专心做自己的音乐,是他诬赖、碰瓷。 他没有动,白问霖就温声说:“宝贝,听话。” “好……”他腿发麻,站不起身。 “乖,我派个骑士去接你,不要哭,我会心疼。” “嗡嗡嗡”的声音传来,元霄抬头去看,看见卧室的扫地机器人盘旋着到了自己的脚边。 第39章 《f大调浪漫曲》 元霄心想就这个扫地机器人, 我坐上去就会把它压垮, 还是自己走路吧。 站起身时,有些腿软。 白问霖见他笑了,就说:“这件事我来处理。” 元霄从楼梯经过, 他的声音便从上方传出,元霄说好:“不过你不要把自己搞进来了。”他怕白问霖没处理好,最后自己沾一身腥。 白问霖轻笑:“不会的。” 元霄开始坐下吃饭, 他比较理智, 在被网络暴力的时候,适时关了手机, 眼不见心不烦。这时,白问霖也没有说话了,音响里,传来贝多芬的《f大调浪漫曲》, 是白问霖的钢琴版,从四面八方环绕。 过了会儿,等元霄吃完, 白问霖一边弹琴一边跟他说话,中途因为飞机穿过乌云,信号断了一次, 不过很快又再次重新连接上了。 白问霖让他睡觉, 元霄躺在床上:“我睡不着。”这种被人冤枉的滋味绝对不好受,元霄从小到大,乃至于加上穿越后的那些年, 也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 随即,《lulby》的声音从周身的音响中传入元霄的耳朵里,那琴声仿佛能够抚慰人心,还能听见白问霖比钢琴声低一号的歌声,元霄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变小了,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躺在妈妈的摇篮里。 待他睡着,白问霖才开始着手处理这件事,他只想快点解决,让元霄不再烦心,他的方式来得很快。晚上八点,众网友都在翘首以盼地等待着今天下午周毅修说的“晚上八点我再爆个大料,感谢网友们对正义的支持!我要维权到底。” 八点了,却毫无动静,人呢? 有网友说:“不会是因为得罪了人,被绑架了吧?” 周毅修被紧紧绑在椅子上,周围一片漆黑,隐约传来“哗啦”的水声。 这是哪里?他心中惊恐,嘴里大喊:“有人吗?”喊出来却是被堵住嘴的唔唔声。 脚步声靠近,嘴上贴着的胶布一下被撕开。 “突”地一声,头顶灯光骤然亮起,周毅修被这亮光照射得睁不开眼:“谁?!”他大吼,“是不是你?骆元霄?!你怎么敢!” 人影就藏在黑暗里,而他坐在光明下方,周围的一切显得更黑了。根据自己声音的回音,周毅修断定,自己在一个不大的房间里。 他抓狂地大叫:“这是哪里?” “集装箱。”说话声音是个冷漠的女声,“你在公海,二十分钟后,你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 他冷笑:“不可能!” 根据声源辨别,女人就站在自己的正前方,他努力去看,只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抬头看一眼仿佛带着温度的灯光,他注意到,天花板是凹凸不平的齿轮状,正是集装箱的铁皮! 同时他感觉微微摇晃,的确像是在海上,何况,他还听见了海浪的声音,就在不远。 他这才吓出了冷汗:“你想干什么?” “阐述你的罪行。” “什么?我没有犯罪!” 女人不再说话,只是集装箱忽然左右摇摆起来,像是被悬吊着、悬空在波涛汹涌的海上,几秒后,集装箱忽然下坠,急速下坠了两秒,如同失控的电梯,周毅修经历过一回电梯故障,最后死里逃生,他终于吓破了胆:“我说,我全说!” 与此同时,睡了一觉醒来的元霄,打起精神,重新整理了证据,他这时已经冷静很多了,开始思考起什么是对自己有利的。 在他的证据里,有在咖啡厅的录音,系花让周毅修帮她改一首歌,但当时周毅修拒绝了。 他拿出录音又听了一遍。 系花说:“你不干,我还可以找其他人。等下我发给你先听一下,你再做决定。” 元霄这里,还有周毅修自弹自唱的歌,网上也有下载,他早年甚至还自费发过一张专辑,元霄正准备搜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些什么,却发现电脑断网了。 打开手机,信号全无。 元霄就站起来,白问霖声音传来:“元霄,该吃晚饭了。” “我怎么感觉自己像被你软禁了一样……”元霄一边说,一边还是乖乖下去吃饭了。 “只是不让你上网而已,飞机在下降了,我很快落地,等我回来,事情就处理好了。” 元霄说:“我没兴趣去看别人骂我,我只是想到……” “嗯?” “我只是想到,周毅修说我抄袭他的《彩虹飞鸟》这首歌,有没有人听过,如果没有,那怎么证明他的话呢,要知道手稿可以作假,如果他这首歌一直放在电脑里,没有发出来,这个抄袭根本就不成立,他说的话就是自打脸。”元霄一边吃饭,一边托着下巴推理。 白问霖附和地嗯了一声。 元霄又说:“可谁会管他有没有上传过呢,网友都是盲目跟风的,有一个骂我,就有一万个骂我。” “我暂时想到了一个办法,厉瑶说歌是我写的,那确实是我写的,只是歌名换了,歌词也改动了一些,但改动的不多。可是我有和她的聊天记录,证明我没有把歌卖给她,交易中断了,我还有录音!证明她偷录我的歌打算篡改,她在网上装不认识周,实际上他们早就认识……”元霄一下放下筷子,说,“你让我上网吧?” “元霄……” “不然我就出门去网吧,你总不能不让我出门吧?” “我怕你受伤。”飞机下降时,白问霖透过舷窗,看见了魔都瑰丽的夜景。 “不会的。”元霄给自己打气,认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是个不死金刚。 “那至少等我回来再说,或者你想发什么内容,我帮你发。”他这边证据已经足够了,只是还没有放出,没必要在这个节骨眼,让元霄去面对那么多的骂声。 元霄问还要多久。 “落地了。”飞机在机坪滑行,“半小时内回来,希望不要堵车,不然我就只有坐直升机了。” 元霄:“……算了算了,直升机太夸张了,要上抖音的,我等你。” 白问霖笑:“好。” 元霄说:“你先帮我发一条,就是我跟厉瑶的聊天记录,还有那段录音,然后再发个律师声明什么的。” 白问霖听了他的,帮他发出去了。果然有网友开始质疑,不过很快就被涌入的水军压垮,说聊天记录p的,说录音是假的,律师声明是装逼的。 白问霖见不得有人骂他,也没有去找水军,挨个删除,删了上百个才发现,有个禁止评论的功能。 元霄继续积极地说着他想出来的方案:“那天周毅修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拿东西,实际上是他先揍我的,我才打他的,如果有视频,他的谎言一下就被戳穿了,只是那是他的公司……我连学校琴房的监控都拿不到,怎么拿他公司的监控。” 白问霖不动声色:“就是你不肯露脸的那天?” 元霄:“……” “哦对了,还有,”元霄岔开话题,说,“《醉归年》剧组,最开始就是找的他们工作室,但是由于质量问题——因为做的又快又好,就引起了怀疑,抄袭痕迹很严重,最后才找到我的。” 他叹气:“如果有监控,就能证明他说的是谎言了。” 他又提了几个方案,可以看出元霄虽然刚得知消息时,不知所措、丧,但很快就好了起来,甚至积极地想应对方案,一个不行又换另一个。换做普通人,早就被攻击得体无完肤了。 等他说完,白问霖快到家了,他最后针对元霄说的这些发出总结:“你说的这些证据,我都拿到了。” 元霄:“……” “‘梦想音筑’工作室的监控,学校琴房的监控,他们私下交易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开房记录,三年前他前女友录了他唱那首《彩虹飞鸟》的视频,发在了朋友圈。” “以及,他向你道歉的录音。”拿了这么多证据,实际上不需要那么多,就已经够石锤的了,但白问霖知道他揍过元霄后,就只想把那个周什么的丢进海里喂鲨鱼。 元霄有些懵:“那我刚才说那么多方案……” “只是为了转移你的注意力。”白问霖说着刷了下手机。 晚上九点,早上发微博控诉自己员工抄袭自己的周总,忽然道歉,丢出一大堆打脸自己的石锤证据,丢出自己和厉瑶串通的聊天记录,说:“对不起,这件事是我错了。” “《醉归年》剧组找到我的工作室时,我非常高兴,但时间要求紧迫,为了尽快拿出方案,我走了捷径,抄了《xx》、《xxxx》……被剧组发现后,要求我退款,后来我听说他们找了另一个音乐人,就是被我炒掉的前任员工……” 不仅对被他碰瓷的元霄道歉了,还自揭老底,把自己以前做过的亏心事全部说了一遍,让宣称“正义永远不会迟到”的网友傻眼,立刻变为墙头草,转头过来狂喷这两个人:“良心被狗吃了!” 元霄什么都不知道,他还沉浸在白问霖所说的话里:“那我可以翻身了?” “已经翻身了,他道歉了。” 元霄听得吃惊:“他那么不要脸,怎么会道歉,他人呢?” “他去海上旅行,不会回来了,不要管他,”白问霖站在门口,摘掉蓝牙耳机,“元霄,我到家了。” 元霄跑过去打开门,白问霖就站在门外,元霄想去抱他,他克制住自己,结果克制不住,还是抱住了他,他太高,元霄得踮脚,手臂圈住他的后背:“能不能让我连一下网?” “还不行。”骂声还没清理干净,元霄看见会难过的,就像他在摇篮曲里唱的,自己会永远保护他。 白问霖摸了摸他的脸颊,目光很沉,元霄就说:“他打的不重,可能就是想确定我是不是戴了助听器,我却把他打出了鼻血。” 白问霖夸了他一句,将他抱着挪到了门内,反手关上门,去脱自己的西装外套:“宝贝,帮我把领带解开。” 元霄心想白问霖今天一天都在飞机上,却有条不紊地为自己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就伸手替他松领带。白问霖把西装丢在了地上,接着把领带脱下,手臂绕到元霄脑后,将之罩在他眼睛上,在后脑勺打了一个结:“黑不黑?” “不黑。”领带透光,元霄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伸手要拿掉,白问霖就按住他的手,“嘘”了一声。 “你做什么啊?”光从眼底透出,他垂下眼,还能看见白问霖的裤管。 白问霖结实的手臂把他抱了起来,沉声落在元霄的耳旁:“想干-你,怕你害羞。” 第40章 《gute nacht》 每一次的暂时分别对白问霖而言都是煎熬, 每当思念达到顶峰, 他的欲、望就会特别强烈。 元霄被他抱起时,视线被领带遮住了大半, 往下瞥, 是白问霖上楼梯时起伏不定的胸膛, 被修身的西装布料包裹得紧紧的。白问霖走得很快,几步上楼、踢开卧房门——瞬息, 元霄就到了床上, 拖鞋从脚上掉下去,白问霖欺身上来,重重地吻他。 元霄完全无法拒绝他, 只能仰着头接受, 感觉嘴唇被含着吸吮,舌头被挑逗,亲得他脑子缺氧地麻木起来,大脑一片空白。 白问霖一亲就有些忍不住了,许多天没有亲近, 对他来说是活生生的煎熬。他和元霄讲电话, 单是听见他的声音,就有些难耐, 偏偏只能把自己的满腔欲-火强忍下来。白问霖微微分开一些,鼻尖相抵, 目光柔情似水:“我还没洗澡,你嫌不嫌弃我脏?” “不……”元霄当然闻到了他身上的那股烟草味道, 接吻的时候尤为明显,心道他居然在飞机上抽烟,太危险了,可那是他的飞机,谁也不能说什么。 “你不讨厌就好。”夏天,元霄在家里穿的是最薄的短袖睡衣,白问霖捉住他的手,亲了下他的手指,接着吻他的手背,从手背向上,落下一个个轻柔的吻,元霄看不太清楚,这种感觉使得他一只耳朵的听觉,变得更灵敏。白问霖的吻很轻,但声音却很大,弄得元霄浑身发软地脸红起来。 白问霖卷起他的衣服,元霄就浑身一抖,只因为他的手掌颇有技巧,这是打小在琴键上练就的工夫,元霄很喜欢他手指的模样、形状,因为看不清,脑海里甚至能想象出他的手握着自己的模样。 事情朝着始料未及的方向发展,元霄心跳得太快了,终于还是忍不住:“能不蒙眼睛吗?” 白问霖正在给他脱袜子,闻言挑眉:“怎么?” “我……我有点怕。” “不蒙着就不怕了?”白问霖轻笑一声,他人在床尾,整个压上来,重量让元霄难以喘息,白问霖抓着他的手,十指相扣着,低声说:“元霄,我年纪大了,什么都可以为你忍,这方面不行。” 元霄一听他说“年纪大了”,就异常地觉得难受,时光永远无法倒流。 白问霖看见他有些悲恸的模样,只好落下一吻在他耳旁:“别这样,虽然上了年纪,可体力比年轻人好。” 元霄:“……” 白问霖:“我轻轻的好吗?不会疼的。” 元霄:“好……” 白问霖细致又温柔,一点一点地试探。元霄没忍住,偷偷把领带往上挪了一寸,正好和白问霖目光对上,白问霖:“你在偷看?” 元霄慌忙闭眼:“我没有!” 白问霖按着他的腰,低下头去,元霄面红耳赤地闭上了眼,坚决不再偷看。 早晨起来,元霄睁眼,入目就是一张放大的英俊脸庞,白问霖凑得很近地去看他,这副模样,一度让元霄觉得是阿尔,但很快,他就从对方的目光中,分辨出他是谁来。 白问霖:“还疼吗?我抱你起来?” “唔……”元霄感觉了一下,声音哑了,“好像不太疼。” 说实话,比元霄想象中的要好一些,没有那么疼,或许是出于对白问霖的爱,他尽量地从思维上,把疼痛转换为另一种感觉。 白问霖:“真的?你声音哑了。” 元霄一愣,想到昨晚上白问霖一直问自己什么感觉,还让他叫,让他叫自己的名字。他失控了,喊得有些大声。 元霄一张脸瞬间红透,一下坐起,下地走了两步,说:“真的没事。” 不过,那种感觉还残留在他的脑海里,只要一想到,心底就跟蚂蚁在爬似的。 白问霖就看着他像个没事人一样进了浴室冲澡,很不可思议,元霄怎么没什么反应?他都做好了元霄撒娇说疼、起不来的准备的,没想到他淡定地就自己起来了。 他推开浴室门进去,淋浴房玻璃上布满水珠,元霄一边冲澡,一边漱口,白问霖脱了衣服迈进去,从身后抱他。 元霄嘴里含着牙膏沫子,含糊不清地说:“我在漱口。” 水流冲刷下,白问霖低头咬他的肩膀:“你一点不疼?” 元霄不小心把牙膏沫吞了一些,无奈地承认道:“好吧,有一点。” “一点?”白问霖继续咬他的肩膀,把水关小了一些,夏天的身体是燥热的,两个男人在一起,温度自然是居高不下的,火热的气息在不大的淋浴房里弥漫。昨天夜里,元霄喊着说不要了,白问霖就停了下来,原本他很有兴致,还可以做一晚上,但因为元霄的反应才中止。现在想来,真不应该放过他。 结束后,元霄彻底没了力气,钻进录音室里,但只要一坐下就觉得不舒服,只好回到房间,趴在床上,有些犹豫地打开手机。 已经风平浪静了。 一晚上过去,形式已经扭转。元霄没有当网红的打算,他只想好好做音乐,也没有去回复任何人。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不过,这一下,他的知名度却大大地提高了,很多音乐人都是低调从事,他们成名的唯一机会,就是作品。 然而作品火了,大众还是不认识你,不过作品要是火了,工作自然就不愁了。 柯勤打电话来找他商量:“昨天给你打电话你关机,吓死我了。” 元霄也很诚实:“我看见那么多人骂我,很怕,就关机了。” “你做的是对的,不过,你是怎么让周狗道歉的?你拿到他的把柄了?” 元霄干笑两声:“其实我也不知道……” “你一定要以诽谤罪起诉他!”柯勤很郑重,“还有那个……那个厉瑶。” “一定。” 柯勤:“节目组下面很多在骂她,没想到她戏那么多,居然还敢哭自己年纪小不懂事,被男人骗。观众说要是她还留在节目里,就弃节目。我觉得下一期她就会被淘汰掉,当然也有可能为了话题度,而选择留她站到底……她还小,你一定不要放过她!!一起告上法庭。”@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元霄都应了:“我马上找律师。” “我的剧,剧本写好了,演员也找好了,不过他们档期错不开,十一月才开拍,到时候你过来参加个开机仪式,我都跟导演说了,录音我找我哥们。” “柯勤,谢谢你了。” “别介,多大事儿。”柯勤说,“你现在名气慢慢打出来,你是做独立音乐人,还是做个工作室?请几个人来帮你吧,不然以后工作太多,你也忙不过来。” “工作太多,我就量力而行,不过工作室,也可以做……” 柯勤说:“周毅修臭了,他手底下三十多个员工,现在都没了工作。不过他们之中有一些阳奉阴违的,我特别看不起,有几个倒还不错。” “我会考虑的……”@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马上把姓周的告倒,拿着索赔就去开个公司,再想个名字……” 元霄觉得这主意不错,正想说些什么,忽然感觉脚心一痒,他“哎呀”一声,迅速收腿,但白问霖正抓着他的脚腕,元霄回头去看,白问霖就冲他笑,湛蓝色的双眼一弯,深情的笑意很触动人。 柯勤听见他叫:“??怎么了?” “没怎么,我家……猫。” “你也是铲屎官了?什么时候养的?啥品种?” 元霄不养这些,有些搞不懂,就说:“楼底下捡的,也不知道什么品种。” “打过针没有?什么色的?有花没?拍个照我看看,帮你看下是什么品种的。” 元霄硬着头皮说:“黑猫,送去打过疫苗了,很健康的……你干什么?!” 柯勤:“???” 元霄赶紧道:“没说你,我在教训猫,他黏人。”他一下翻身,用膝盖把伏在他背上的、长着一对蓝宝石眼眸的大型黑猫顶开,用口型示意:“我讲电话呢!” 柯勤哈哈道:“猫就这样,黏人的也挺好,我家的就不行,半天见不到猫影子。你那公的母的?” “呃,公……” “公猫?太黏你的话,得去做个绝育,不然会发-情,发-情就麻烦了……” 元霄瞄了白问霖一眼,他似乎听见了什么,一张脸黑到了底,元霄汗都下来了,在白问霖的阴沉目光下声音越来越小:“好的、好的我知道了,嗯……你把地址发给我,我去这家医院给猫做……”绝育二字还没说出来,白问霖就把他的电话拿起,挂了,一双猫眼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第41章 《hungarian dance》 自从柯勤知道他养猫以后, 常常跟他分享经验,甚至说:“我要去你家教你做猫饭, 顺便撸猫!” 元霄差点就要说我不在家了。 他家根本就没有猫!为了圆谎,元霄只好跑到附近的几家宠物店, 专门买了一只黑猫回家, 顺带买了窝、买了一大堆玩具。但白问霖似乎非常不喜欢动物, 元霄以前还养绵羊, 养在后院里, 但白问霖一次也没有去碰过。 似乎是受不了有毛的生物。 没养两天,柯勤上门来, 元霄打开门,看见他提了一个大购物袋,背上的宅阅读里装着他的橘猫:“你买这么多东西?” “都是做猫饭的……”柯勤站在门廊底下, 压低声音,“这房子这么大?还有花园和喷泉,我的天,你买的?” “不是我的,你进来吧。” 进去后,柯勤一眼就看见那个录音室:“……我的天!”购物袋脱手掉在地上,他飞奔过去,观望这间家庭专业录音室,目瞪口呆,“这是不是太夸张了?你在这里写歌?” 元霄干咳了一声,柯勤又飞奔跑向大厅的三角钢琴, 惊呼出声:“你家里面居然放了个一千万的钢琴?!” 元霄把购物袋提到厨房:“不是我买的啦。” “那是谁买的?这房子你租的吗?还是你朋友的?”柯勤跟着进了厨房,“这房子的面积加上这里的房价,有没有一个亿?”因为想象不出来到底值多少钱,柯勤只能用十几万块一平的单价去乘以面积。 元霄说:“房子是我一个……朋友的,多少钱我不太清楚。” 柯勤把自己二十斤的橘猫抱出来,对元霄说:“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罗伊斯’。” 元霄:“……” 他看向猫,猫也看着他:“……罗伊斯?” 橘猫歪歪头,喵了一声。 柯勤露出一副你懂得的模样:“就是那个罗伊斯,我家还有个斯蒂芬妮,下次你过来我这里撸猫。对了,你家那个呢?在哪里?叫什么?” “叫小黑。它太小了,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 柯勤似乎很宠爱他的猫,经常亲热地叫它的名字。每次听见他叫一声“罗伊斯”,元霄就心头一跳,忍不住回头看是不是白问霖下楼了。 他知道柯勤是罗伊斯的粉,但没想到这么丧心病狂,把猫也取成这个名字。同时,元霄也跟白问霖商量过这件事:“我朋友是可靠的人,他不会出去乱说,但是你这件事……” 元霄根本没法跟柯勤解释,自己和白问霖的关系,包括他们怎么认识的,这些都得用一个个的谎言去圆,元霄很不喜欢骗人,尤其是欺骗朋友。 所以最后两人商讨出的结果是:“我先给他做心理建设,你不要下来,不然会把他吓晕过去的,听我指挥。” 饭做好后,元霄就端了一份上楼去,柯勤看见了,偷偷问他:“楼上有人住吗?” “对,他有些……孤僻。” “是不是因为我来了,所以他不下来?” “你不要乱想,走吧,你不是想去试试我的录音室吗?” 柯勤:“我看见你的黑胶机旁边,放了好多罗伊斯的黑胶,你怎么买到的……不是买不到吗?” “这都是……” 柯勤:“你不会买的盗版吧?” “不是,是……我朋友的收藏。” 柯勤:“那就好,不是盗版就好,你朋友也是罗伊斯铁粉?收藏这么多……我还看见钢琴上刻了一个阿尔伯特·罗伊斯的名字,这是定制的吧?这粉丝厉害了。” 元霄就笑了两声,根本不敢搭话。 因为白问霖其实如同传言一样,是非常自大的性格,他从不听其他人的钢琴演奏,他学习一首钢琴曲,只靠着读谱,似乎拥有一种仅是看曲谱,就能和作曲家的灵魂对话的神通。 带着柯勤进了录音室,元霄却突然瞥见白问霖在外面,他下楼了。 柯勤正在摸他的设备,一脸惊叹,抬头正准备问元霄,元霄一下就把他的脸推过去。 柯勤:“???” 元霄用余光去看,看见白问霖把钢琴上的猫丢开,自己坐下来。 他在练琴。 元霄对柯勤说:“你要不要进里面试试?戴上耳机录,效果很好的。” 柯勤兴奋道:“真的吗?我试试!” 元霄反手把单向玻璃关掉,这样,从录音室里面就无法看见外面了。 元霄让他一个人玩,便出去了。 白问霖在练习一首元霄从没听过的曲子,旁边放着空白的五线谱,上面记了几笔。 “你朋友呢?”白问霖伸手把他拉到自己旁边坐着,琴凳的大小正好够他们两人坐。 “他在里面。”元霄看了眼他记了几笔的谱子,“你在作曲吗?” 白问霖点头:“快写好了,等完成后再弹给你听。”他最近有着丰沛的灵感,随时随地的,旋律和音符总是时时刻刻地从脑海里自动冒出,白问霖相信,这种灵感的来源是元霄,是自己对他的爱和欲得到释放,才产生的丰富灵感。 也因为此,他对元霄的黏人程度令人发指,原本还在好好的练琴,没几分钟就停下,元霄只好加入他,两人四手连弹。因为录音室静音,是封闭的,元霄不担心会被柯勤听见,但还是担心他随时会出来,所以很有些心不在焉,总是回头,心里想着万一要是让柯勤看见白问霖,就糟糕了。 白问霖把手放在他的手背上,无声地纠正他的错误:“你不专心。” “我怕他看见……” “怕他看见什么?”头偏过去,白问霖飞快地亲他脸颊一下,“这样?” 那触感轻得叫人心惊,元霄马上回头去看录音室:“……我还没想好怎么解释。” 白问霖原本带着他的手指一起弹,闻言空出一只手去,侧着头持续不断地亲吻元霄的脸颊,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钢琴上了,但是一点错误都没有犯,元霄被他举措弄得心惊肉跳,白问霖又去舔他耳朵最敏感的地方,动作温柔。元霄睫毛一颤:“会被看见的。” “那就看见吧,那是你朋友,不是其他人。” 这时,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吼:“罗伊斯!” 元霄吓得虎躯一震,立马分开,白问霖听见有人叫自己,侧头去看,元霄当即把他的脸扳过去:“不是在叫你。” 白问霖:“?” 柯勤怒骂对着两只猫怒骂:“罗伊斯,你怎么可以欺负小黑,给我滚过来,你不要跑!” 白问霖看向元霄。 元霄悄悄地低声说:“他家猫叫罗伊斯。” 白问霖看着那只跳起来又落下,脸部肥胖到狰狞的橘猫:“……” 柯勤正在追猫,绕过那个拐角,他倏地便看见钢琴那里并肩坐着两个人,一高一矮,矮一些的那个很显然是他的好友元霄,而另一个背影高大挺拔,仅是一个背影就给人以“高贵”的气息——柯勤立马想到,这应该是房子的主人。 自己在人家房子里大喊大叫,显然非常失礼。 他尴尬至极,朝两人走去。走近后,说:“你好,我是元霄的朋友柯勤,来做客哈哈哈,我家罗伊斯有点皮,太不好意思了,把你家弄乱了哈哈哈哈。” 元霄已经绝望地闭上了眼。 白问霖看了元霄一眼,接着扭头,礼貌地颔首:“你好。”言简意赅的风格一如既往。 柯勤还在哈哈哈,但是在看见男人那张混血的深邃脸孔,看见男人那双蓝色眼睛,笑声戛然而止,双目瞪大活见鬼般:“你、你是、你不会是……” 白问霖波澜不惊:“我是罗伊斯。” “……真人吗?” 白问霖点了下头。 柯勤满脸的“卧槽我见到了活的罗伊斯???”,元霄忍不住捂住了脸。 他和白问霖这段关系是很难和外人解释的,偏偏柯勤肯定会问很多,因为那是他的偶像。元霄正在头疼,该怎么解释,就看见柯勤两眼一翻,直接倒地。 大概是吓晕了。 叫救护车,刚把人抬到车上,柯勤就睁开眼睛了,嘴巴张大:“元霄,我们是朋友对吧?” 元霄说是。 “我没有做梦吧?他、他……他跟你……” 他反应太大,元霄不敢说实话,怕吓到他,解释:“我跟他认识,其他的问题,我以后再跟你解释……” “老天爷啊。”柯勤两眼睁着,一脸的怀疑人生,“他是真的?不是长得像?是真人?” 元霄点点头,低声说:“这件事要保密,不能说的。” 柯勤立马给嘴巴上拉链:“了解!” 柯勤如今当编剧,也见过不少明星了,大明星也不少,但远没有看见罗伊斯那么震撼,因为在他的认知里,阿尔伯特·罗伊斯完全就是另一个层次的人,是他八竿子打不着一起的圈子。所以他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元霄是怎么跟那样的人认识的,而且颇为熟悉,甚至住在一起。 晚上,柯勤又过来了一次,把猫接走,元霄想留他吃晚饭,柯勤说:“不行不行,我下午干了蠢事,他是不是很讨厌我?我不吃。” “他不讨厌你,他不是那种随便讨厌人的性格,不过他不喜欢猫。” 柯勤压低声音:“真的啊?我还以为他是那种超级无敌小气鬼,上次看一篇报道是这么说的,害我刚才胆战心惊了好久。” 元霄:“……” 元霄维护白问霖最后的颜面:“报道都是骗人的,他不是那种人,你进来吃晚饭吧?” “不了不了,我改天再来找你……我得先缓缓。”冲击太大了,得好好睡一觉才行。 柯勤抱着猫走了,元霄关门,听见白问霖说:“他说我是什么?” “他没说你什么,他说喜欢你,但是下午失礼了,所以跟你道歉。” 白问霖:“他说我是超级无敌小气鬼?” 元霄:“……” 元霄尴尬地挠头:“他没那么说……” “我听见了。” 元霄知道他听力非常好,只好老实承认:“他说是报道说的,他怕你特别讨厌他怎么办。” “那是你朋友。”潜台词是,因为是元霄的朋友,自然也是他的朋友。 元霄松了口气,他也怕白问霖记仇:“那我改天什么时候,再请他过来吃顿饭好了,他现在没办法接受,不过缓一缓应该就好了。” 白问霖没意见,姿态优雅地用餐:“你可以等下就打电话邀请他,顺便请他把那只猫的名字改掉,如果方便的话,我想知道是哪个报社的报道说我是小气鬼的?” 第42章 《the trout》 前段时间的风波, 给元霄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好处, 也不是没有人去扒他, 但扒来扒去, 就是个有点小才华的帅气男学生, 似乎毫无背景。但他写的歌有辨识度,知名度一提高,工作自然络绎不绝。 元霄精力不够, 只能挑一部分感兴趣的来做。 九月底,袁皓导演的那部《爱你一亿光年》从国外影展回来,大肆在国内宣传。 电影抢占先机, 准备在十一黄金周上映,袁皓给他送了两张首映礼的票, 暗示他:“如果没有女朋友, 就请威廉一起来看吧。” 元霄问:“首映礼有很多媒体吗?”他从没去过。 “有啊,”袁皓说, “不过就是采访问你观后感什么的, 如果不愿意被拍到, 绕着他们走就行了,媒体的重点肯定是放在演员上的。” 元霄拿着两张票回家,说:“谢谢袁导,我会问问他的。” “应该的, 哈哈哈, 我还指望你给我下一部电影做配乐呢。”这个圈子里不乏很多有实力的音乐人, 只要出得起钱, 就能找他们写歌,可再好的音乐人,日子久了,都逃不开一个“商业”的标签。电影音乐有多重要?有大量的电影,本身虽平平无奇,可音乐却相当出彩,以至于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达到只要一听见旋律,就能想起电影的效果。 譬如电影《毕业生》插曲《斯卡布罗集市》,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袁皓这部电影,在国外送展时评委的评价一般般,但他们却一致认为音乐氛围和色调非常出色。 袁皓自然是很感谢元霄的,尤其是自己才花了五万块,心里不禁有种占了他很大的便宜的感觉。 对于和元霄一起去看首映礼这件事,白问霖没意见,但元霄还是有些怕白问霖不小心被国内媒体拍到,毕竟观众席上原本就有大量的媒体,而他太高太惹眼,突出的气质令那些火眼金睛的记者能在人群中一眼发现他。 元霄为了他不被发现,还专门网购了道具假胡子,做了一系列的准备,由于他们是观众,而观看首映礼对观众没有特殊要求,也并未强制要求穿着正装或礼服,小心一些,不会被发觉的。 结果临到首映礼那天早上,状况出现了。  元霄办理了实习,目前不用去学校上课,但这并不代表他时间很多,只能说比上学或者上班更加自由,他可以在家里做音乐,也可以去外面做。可以早点起,也可以睡到中午。 昨晚白问霖兴致来了,不知道弄到了几点,元霄后来睡着,白问霖把他抱到浴室洗澡,又摁着做了一次。 最后,白问霖还会给元霄穿上睡衣——防的就是他的副人格。 即便如此,还是防不胜防。元霄调的是十点半的闹铃,打算起床吃顿早午饭,去看首映礼。 闹铃响起时,元霄手伸出被窝,要去关闹钟,一条手臂从他身后越过,帮他关掉了响个没完的闹铃。 元霄贪恋地靠在枕头上,打了个哈欠道:“早啊,问霖。” 可身后环抱住自己的男人,却是一言不发,只是无声地把他搂紧了。元霄揉了下眼睛,侧过头去:“你怎么不说话?” 男人便把头抵在他的脖颈处,粗重地发出喘息。 元霄顿了顿,不好确定这是谁,抚摸了下他柔软的头发,轻声问:“你不高兴吗?” 对方忽然抬头,目光似是有些可怜受伤地盯着元霄。 元霄心一下就揪起来了,他想这应该是阿尔,但不确定是真的还是问霖在演。默然地对视了有十秒,元霄重施故技,默默地抽了几张纸给他,看他会不会撕。 阿尔看着元霄,捏着纸一点一点地擦拭元霄的脖颈,开始时轻轻的,中间顿了顿,接着慢慢加重了力道,连目光都变了。 纸巾刮蹭着皮肤,元霄不理解他的行为,抓住他的手腕,犹豫地喊:“……崽崽?” 阿尔停下,蓝宝石般的眼睛注视着他。 元霄确认了他的身份,吐出一口气,把纸从他手里拽走:“你怎么了?” 阿尔手指轻轻摩挲他脖颈处的皮肤,低低地喊:“满满……” “我在。”元霄抚摸他的头发,虽然他常常搞不明白阿尔在做什么,但阿尔的心情却很容易感应到,他高兴眼睛会笑,不高兴不会哭,但是眼睛会流露出难过的情绪,他的情绪很丰富,只是很少通过语言来表达。 阿尔目光像极了受伤小可怜,用手指把元霄的头发拂开,小心翼翼地朝他脖子呼气:“满满不疼……” 元霄:“!” “你刚才说话了?”这是继去年时隔多年阿尔首次出现后,第一次听见他说话。元霄难掩激动,眼睛亮起,直直盯着他:“你说了‘不疼’,‘不疼’是什么意思?” “不疼,呼呼。”阿尔重复了一遍,眼睛盯着他脖子上的痕迹,忽然不吹了,低头去舔。 柔软而湿润的感觉从喉结处传来。 元霄吓一跳,赶紧要把他推开,两个人格是不同的,他分的很清楚。哪怕阿尔的力气和白问霖同样大,但阿尔从来没有桎梏住元霄不让他跑的意思,所以元霄一推,就把阿尔推开了。 “不能这样,这样是不对的。”元霄坐起,一本正经地教育他,“你是大人了,哪能一直像小孩似的,是不是?要听话。”说完,便下床,这时,阿尔忽然捉住他的手指,不让他走。 元霄回头去,阿尔目光一如既往的纯净:“满满……” 这个语气助词出现的频率,变得更高了。 元霄叹气,摸摸他的头:“崽崽,起来吧。” 洗漱时,阿尔跟着进来,又伸手去抚摸他脖颈那块肌肤,元霄抬头一看镜子,就发现了为什么。 他自己看不见,但实际上他脖子有大片的吻痕,深深浅浅的印在他的皮肤上。 难道……阿尔以为自己受伤了? 所以他其实是,在为自己舔伤? 元霄心里尴尬不已,心道还好阿尔不懂这些,不然就太尴尬了。他看向阿尔,阿尔手指点点他的脖子,嘴里含着牙膏,也没有说话。 元霄目光柔软下来,轻轻地说:“不疼的,不用担心。” 他知道白问霖在接受心理辅导,在吃药,虽然没告诉自己,但元霄还是知道了。因为白问霖的医生几个月前联系过元霄,告诉他:“治愈的可能性非常小,罗伊斯现在看起来很正常,实际上有很大的隐患,你能明白吗?” “如果想要罗伊斯变好,你是他最亲近的人,你的作用至关重要,他需要你的肯定。” 元霄点头:“那我要做些什么?” 霍克医生就给他发了一份注意事项,其中有个很重要的便是,不能在白问霖面前提到副人格的话题,否则很容易刺激到他,也不能表现出喜欢副人格的意思。 因为白问霖平日是很正常的,但只要一提到阿尔,他就变得敏感暴躁,像炸-药那样一点就着。 元霄一直以来,都很好地遵守了这份注意事项,只是偶尔难免会想到阿尔。 现在阿尔倏地出现,元霄完全没有想到。首映礼下午两点开始,加上采访时间,下午六七点才结束。元霄接到袁导的通知,说会请他上台跟剧组合影,所以一定要去。 他看着跟着自己寸步不离的阿尔,有些为难。白问霖肯定不会生事,阿尔也很听话,理应不会出事,但阿尔这个人格的不确定性太大,元霄想一个人去,又放心不下他。 正当他犹豫不决的工夫,阿尔见元霄有外出的意思,非常主动地去换好了衣服,紧紧跟在元霄旁边。 元霄问:“想出门?” 阿尔点头。 元霄说:“是去看电影,去吗?”他拿出电影首映礼的邀请函,上面印着男女主的海报。 阿尔盯着海报,迟疑了下,还是点点头,表示自己要去。 “可以带你去,不过要听话,不能惹事。” 元霄给他贴好道具胡子,本来这东西就是一时兴起买的,还没告诉白问霖,因为他知道以白问霖的性格,坚决不会贴上这种滑稽的东西的,他爱整洁,胡子每天都会刮得干干净净,上次阿尔出现的两天,胡茬冒出来一层,他就发了很大的脾气。 他发怒的点实在是很奇怪,而发泄的方式,也总是不同。 把阿尔乔装一番,两人顺利通过观众通道进了首映厅。袁导给他们准备的位置很好,在第三排的中央,可以近距离看见明星,观看影片时,也不至于太近。 前后左右都坐着各大媒体的记者,舞台上,坐着两个主演和导演,轮流背完感言后,主持人开始让媒体进行提问。 元霄由于是第一次参加,觉得很有趣,但阿尔显然不这么觉得,他太高了,不能挡着后面人,所以很自觉地微微躬着身子,一只手百无聊赖地用手指在膝盖上无声地弹琴,另一只手开始撕扯自己的假胡子。 元霄看他的胡子摇摇欲坠,心里一惊,赶紧给他贴回去,用眼神制止他:“别扯!” 阿尔就可怜地看着他。 元霄说:“再忍忍。” 看他实在无聊,又克制着不说的模样,元霄中途就带着他退场了,去后面找了个沙发,跟剧组工作人员坐在一起,准备等电影开场再进去。 剧组的人对他陌生,但看他戴着工作证,所以没有询问。 两人原本坐在一起,过了会儿,阿尔就开始玩元霄的手指。元霄只好拿出手机让他看动画片,阿尔安分了没一会儿,像是累了,脑袋偏过去,温顺靠在元霄的肩头。 已经开始有工作人员看他们了,元霄只能假装没看见。 这时,副导演过来接水喝,忽然注意到了戴着帽子的两个人,他走过去,一下发现是元霄。 “小骆?你怎么在这儿?前面在做游戏,挺好玩的,你怎么不去?”他说着不由自主地瞥另一个,靠在元霄肩头的男人。 圈子里同性恋不少见,副导也没有大惊小怪,一看骆元霄这副浓眉大眼奶里奶气的长相,就知道他直不了。 元霄不好意思地说:“媒体太多了,我们就过来休息会儿。” 副导“哦”了一声:“是挺吵的。”他忍不住问:“这是威廉吗?等下合影的时候,剧组全组都去,你们也去吧?” 阿尔动都没有动,垂着头专心致志地看动画片,有帽子和胡须遮挡,只露出一个弧度优美的下颌,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 元霄回答:“我去合影,他不去。” 副导点头,走了,回头就把这事儿给袁导说了:“他带了一个男的,应该是他男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威廉,我没看清楚脸,特别高大一男的,很有可能是外国人,很有可能就是那个威廉!” 所以首映礼快结束时,袁导第一时间给元霄打招呼:“首映礼过后没事儿的话,跟着我们剧组一起去聚餐吧?” 元霄实在怕阿尔的身份被发现,委婉拒绝了袁导的好意。 袁导说:“真遗憾,还想见一见威廉的,那是他吧?今天我在台上就注意到他了,很帅气,长得像戴了假胡子的罗伊斯,哈哈哈。” 元霄:“……” 袁导:“下次再约!” 元霄看过原著,看电影时会忍不住和原著去比较,诚恳地讲,电影还算有趣,比袁皓以往导演的作品都好。 在外面吃完饭,回到家已经是深夜,阿尔不肯睡觉。 元霄根本没办法强制性的让他闭眼睛。这次他坚持的时间,比上次更离谱,超过五十多个小时没休息。 所以白问霖醒来,看时间,第一句话骂的就是:“疯狗。” 他扛不住,只休息了几个小时,睡醒就去查监控。 在快进的情况下,他一下发现了重点。那个狂犬病——是不是在吻元霄的耳朵和脖子??? 只要阿尔一出现,白问霖的作息就会完全紊乱,而元霄是正常作息,白问霖刚醒,他才刚刚睡下。 刚进入浅眠,元霄就感觉一股力道压在身上,睡衣宽松的衣襟被人粗暴地撕扯开,元霄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几点了?” 白问霖说十点。 被子被掀开,元霄的睡裤被他脱了下去。 “早上十点?” “晚上。” 元霄把头埋在枕头上:“我才睡了半小时?你才睡多久,你就醒了?” “嗯。”白问霖站在床边,有条不紊地脱衣服,他的躯体在柔软昏黄的灯光下,散发出油一般的光泽,肌肉上带着蓬勃的爆发力,让人移不开眼睛。 元霄翻过身去,闭上眼睛:“那我再睡一会儿,你也睡。” 而白问霖没有回答,就在旁边看着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元霄,继而慢慢伸出手去,抚摸他的脸颊。那皮肤软滑温热,让白问霖忍不住想将他按在怀里狠狠占有,想让他只属于自己。 他的目光侵略性太强,元霄没睡着,又睁开眼睛:“问霖,求你了,你休息一会儿吧。” 白问霖应了一声,指尖从他的嘴唇划过,慢慢收了回去。 元霄看着他从房间离开,有些懵,他干什么去? 元霄连忙坐起身,开始穿衣服。刚穿上拖鞋,白问霖就拿着一个dv机回来了。 他把dv机打开,放在床头。 “你拿这个来做什么?”元霄坐在床边,不明所以。白问霖没回答,他站着,捏着元霄的下巴,用手指摩挲几下,目光深深注视着他,接着低下头去,粗暴而用力地吻上去。 很快,元霄就被他死死压制在了床上,白问霖吻过他的脸颊、脖子,到锁骨和胸口。 元霄脸红着:“你把摄像机打开了?” 白问霖很低地嗯了声:“想录下来。”“啊?”元霄闻言,难堪地伸手,微微侧头,要关掉摄像机:“你录这个做什么……” 白问霖把他的手抓了回来:“抱着我。” 元霄顿了顿,接着双手去抱他的后背,同时把脸朝向背对摄像机的那一边,脸红到了脖子根:“问霖……” 白问霖扳过他的下巴,垂下头去亲他,把舌头伸进他的嘴里翻搅,深吻了一记。松开时,元霄又问:“不录了好不好?” 他罕见地有些沉默,没有回答,但比往常要更用力。元霄闭着双眼,脑袋埋在枕头里,发出一声压抑而颤抖的喘息。 这越发刺激了白问霖,贴着他的耳朵低声重复:“元霄,你是我的,我要让他知道,你只能是我的。” 元霄一下睁开眼,同时心里一颤,看一眼dv机,又去看白问霖:“你录这个,不会是给……” 一滴汗珠从他黑色的睫毛上落下,冷笑道:“给他看的。” 第43章 《恰空》 元霄确定白问霖是在闹脾气, 也大致能猜到他为什么会闹脾气, 可是, 元霄觉得他这次的做法太过分, 眼睛看向他:“你停下。” 白问霖果真停了一下。 不过两秒钟, 就重新开始动:“不停,你别想我停。”埋在元霄耳边,白问霖恬不知耻地问他爽吗。 元霄脸上一阵阵发烫, 没接他的话:“我让你别录了!” 白问霖亲吻他的嘴角,他们近到连呼吸都紧紧缠绕在一起,看起来亲密得不可分离, 白问霖定定地看着他,心脏几乎绞碎:“你怕他受刺激是不是?” 元霄:“……” 有时候他真的无法跟白问霖沟通, 因为两人的思维完全不在同一个频道。头发被汗水浸湿, 因为白问霖越发的粗暴,元霄的手指渐渐用力抓紧床单, 默默忍受了一会儿, 白问霖扳过他的脸, 不让他躲着自己,垂头用力地亲吻他。 双管齐下,很快元霄的理智就被潮水湮没,脸上露出一种近似茫然无措的神情, 眉头蹙紧, 又放松。白问霖不说话, 一心想要他舒服。过了很久, 元霄才有些回神,眼见摄像机的红灯还在一闪一闪,他心中觉得羞耻不已,这种情况下自己居然还能沉迷! 想要伸手去关,白问霖又一次把他的手抓回来:“专心点。” 元霄抿着嘴唇:“不录了行吗?我不想录。” 白问霖嘴角扯出一丝笑:“不行。” 见他不听,元霄想把他推开,但抬手就丧失了所有力气,因为浑身是软的,软得像一滩水,完全使不出力气。他怒气冲冲地看着白问霖,白问霖便抚摸他的脸颊,沉声道:“元霄,不要这么看着我。” “那你为什么……”元霄喘着气,身体像是通过了细小电流般,他的声音里有种控制不住的发软粘腻,“你为什么惹我生气?”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不是要你道歉,问霖……你如果不想一错到底,就该把那个东西关掉。你明知道……明知道他什么都不懂!” “他不懂?”白问霖一提到他,脸色瞬间冷下来,“他只是做给你看的。” 两人就这个问题,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回合,元霄感觉到,自己只要一问,白问霖就会卖力发狠,让他没力气继续再问,到最后,元霄也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用手捂着自己红通通的脸,好像这样摄像机就录不到他了一样。 看见他掩耳盗铃的举措,白问霖觉得好笑,把元霄的手指头移开一些,露出黑黝黝的眼睛,白问霖带笑意的蓝眼睛和他的目光对上,又问他:“这样舒服吗?” 元霄大汗淋漓,最后去浴室的时候,他已经快要昏睡过去了,太困了。 可白问霖仍是温柔细心地帮他洗澡,擦干水,再穿上衣服,最后在干净的床上抱着他,让他靠在自己的胸膛上睡觉。 但白问霖没有睡,他戴着耳机,搜出很久以前录制的练习视频观看,视频中的他尚且年少,而元霄……白问霖低头看着他安静的睡颜,大概是睡得太香,压着脸颊使他被迫张开嘴,一丝口水流了出来。 定定地看了很久,他抬头去看视频,视频里的元霄,和怀中这个,他们看起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唯一是区别就是,自己从被他疼爱的孩子,变成疼爱他的男人。 留着一盏灯,没有关视频,白问霖抱着他睡去。 早上起来,投影屏上的视频还在播放,没有声音。看见白问霖有些疲惫的脸,元霄轻手轻脚地把他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臂移开,悄悄坐起身。 他靠在床头像看无声电影一样,观看这段回忆。画面中,尚是少年的白问霖正在弹琴,那时候他大量地练习,元霄则整日开着dv机录制他的练习画面,一大段一大段。他当时很喜欢悄悄把贝多芬的谱放到谱架上,白问霖总会一言不发地把曲谱丢在一旁,不理不睬。 让人觉得有趣的是,阿尔跟他有一样的习惯,只是更加干脆,他是直接把谱子丢在地上,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元霄那时候一直觉得,阿尔就是白问霖的另一面,是他不能表现的那一面,所以元霄一直相信,在未来这两个人格一定能好好相处。 毕竟在未来,人称“黑罗”和“白罗”的两个人格,不就常常在演奏会上打配合吗? 可他似乎想错了。 把一段视频看完,元霄下床洗漱,接着去找昨晚上放在床头的dv机。 白问霖似乎根本没有藏起来的意思,就放在起居室的桌上,元霄想开机,但电池电量已然耗尽,他不知道新电池放在哪里,抠开充电口看了下,和他手机是一样的孔。 于是,元霄把dv机拿进房间充电,他动作很轻,怕吵醒白问霖。 阿尔总是这样接连几天不闭眼睛,而受苦的总是白问霖,因为长时间不熬夜的负荷,总是落在醒来的主人格身上。 元霄蹲在床边,看他眼下有些乌青,脸上有些青色的胡茬,因为阿尔没有早上刮胡须的习惯,两三天就冒出一层,昨天亲元霄的时候,元霄被他的胡茬蹭得生疼。 充了几分钟电,dv机可以正常开机了。 里面除了一个试录视频,就只剩昨晚上录的那个了,而且因为时长太久,中间还被元霄关过,录了好几支。元霄正打算偷偷删掉,就听见白问霖的声音:“元霄。” 元霄有种做坏事被抓到的慌张,慌不择路之下,把删除键摁成了播放键。 “求求你……”视频中传来元霄哑着嗓子的哀求声,夹杂床垫在晃动,“轻一点,够了、够了……” “求我什么?元霄,这样够不够?”白问霖喘息的声音从摄像机里传出,元霄蹲在地上,不知道从哪里去关,手指乱按的时候,视频外放的声音更大了,这视频简直叫他面红耳赤! 白问霖怎么有脸录下来! 终于,在元霄的羞耻心达到顶峰的时候,他把视频关了,并且火速删掉。 而醒来的白问霖,托着下巴趴在床上看他,并未阻止。 删光所有视频,元霄松口气,抬首,便对上白问霖笑意盎然的脸:“好看吗?” 元霄:“……” “视频好看吗?”他身上带着刚醒的慵懒,茶色的鬈发散乱,微勾的嘴角彰显出他心情不错。 大概是因为全删光了,元霄也不觉得生气了,既然白问霖看着自己删除没有阻止,就证明昨天他只是在气头上才那样做的,而不是真的想干那种可怕的事。 “不好看!”元霄把dv机丢开。 白问霖手指勾起他的下巴,让他仰头看自己,嘴里轻轻地道:“你怎么都好看。” 对上白问霖专注的目光,元霄再次感觉脸颊发烫,不由自主在心里为白问霖开脱,认为他不是故意的,而且他知道错了,只是不承认,不过视频现在也删了,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只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错了白问霖性格的恶劣程度,他简直就是疯子。 时隔一个月后,阿尔再一次出现。已是深秋,元霄早上起来发觉是阿尔,就带他出去晨跑。因为知道阿尔总是不睡觉,元霄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白问霖的医生,医生的说法是让他运动,运动过后会很容易睡着,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再给他吃少剂量的安眠药,或是给他打一针安定。 对于这些措施,元霄只认可运动的方式。 跑了一圈回家,元霄出了大量的汗,进去洗澡的工夫,忽然听见浴室嵌入墙体的音响传来动静。 “元霄、元霄……我好爱你。” 哪怕两个人格都是一个人,但能说话的这个,无疑是白问霖。 随即,元霄听见自己的声音:“快关掉……” 白问霖:“不,你告诉我,你舒服吗?” “不要了、不要……” 音响里便传来那种声音,元霄整个人愣了有好几秒,旋即反应过来,人都要炸了!甚至顾不得关水,立刻披上浴袍出去,只见阿尔呆愣地立在正在播放中的投影屏前,听见视频中的元霄脱力的声音说:“问霖……我也爱你。” 阿尔瞳孔紧缩,仿佛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全身紧绷地捏紧了拳头,甚至在微微地发抖。 元霄快步上前,去找遥控器,同时看向投影屏。 只见屏幕上,一大片的马赛克糊住,白花花的,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又让人真实地看见他们在做什么。 第44章 《降b大调第27钢琴协奏曲》 元霄没找到遥控器, 直接把电源拔掉, 投影屏便立刻黑掉, 不堪入耳的声音也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空气寂静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静默几秒, 阿尔忽然大步迈出去,他腿长,步子大, 三两步就走出卧室。元霄心里一跳,赶紧追上去:“……崽崽!” 阿尔的背影稍作停顿,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 他头也没有回,从楼梯下去。 元霄站在楼梯上, 就看见他把手伸进沙发缝隙, 掏出一把散发着冰冷光泽的枪来—— 看清楚那东西是什么,元霄是真的吓傻了, 刹那间甚至不会呼吸了, 危机意识冒出来, 以最快速度冲过去,而阿尔已经娴熟地把枪上膛,黑黝黝的枪口抵着紧绷的下颚,他双目垂下, 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冰冷的气息。 元霄扑过去, 抓住他的手, 但不敢用力, 生怕因为自己的错而擦枪走火。 “你听我说……”元霄汗都冒了出来,从没这么心慌过,他既害怕又心痛,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玩具,那黑黝黝的玩意儿看起来有种摄人的危险性,元霄看过电影,知道这东西只要轻轻一扣扳机,大脑瞬间开花。 白问霖怎么会持有这种东西?还藏在沙发里,元霄根本没时间细想这些。 “崽崽,你听哥哥说,这个不好玩,把这个放下好不好……”元霄抬头望着阿尔,语气小心翼翼,“我们把这个放下,我们出去玩,给你买玩具,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把它放下,放下来……”紧绷着神经,元霄盯着他的眼睛,试图让他冷静下来。 可阿尔似乎很难放松,他下颌完全绷紧,牙关紧紧咬着,喉结滚动,整个人都在发抖。 而且他的力气力气很大,元霄很小心地试着把他的枪分开,但是很难,又怕吓到他,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声音轻轻地安慰他:“没事了,不要怕,没事了,我想听你弹钢琴,弹莫扎特好不好?我们把这个放下,弹钢琴……” 听见“钢琴”两个字,阿尔似乎松动了一下,元霄牢牢地注视着他,一看他有缓解,便再接再厉:“我们一起弹钢琴好不好?”说着,他一点一点地,把阿尔的手指扳开。 枪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让元霄腿瞬间软掉的“铛”。 此时,他浑身冒的冷汗多得像洗了个澡,一脚把枪踢得远远的,元霄一把将阿尔抱住,大口地喘着劫后余生的粗气。 阿尔就像个孩子那样,把头垂在元霄的肩膀上,他太高了,深深地躬着身子,像一只熊在拥抱他的爱人,又仿佛是缩小了,像站在手掌心那么小,把自己埋进元霄的心脏里。 元霄吐出一口气,仰着头对着他的耳畔说:“弹钢琴吗?” “钢琴。”阿尔沙哑的声音说,“mozart。” 元霄又一次听见他说话,可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得把人安抚下来再说。 “对,mozart。” 对于在黑暗中行走的人,莫扎特是永恒的光。 降e大调,a-b-a三段式,元霄没有去干扰他,迅速发了个短信出去。当阿尔坐在钢琴前,他是宁静的、庄重的,演奏是平和的、克制的,像油在流,是古典主义的理想典范。 他演奏的这一首《降b大调第27号钢琴协奏曲》,是莫扎特生命最后一年所作的最后一首钢协,但从中却丝毫听不出一丝一毫的暮色。阿尔的手指灵巧地放在钢琴上,低垂着眉眼,在第二乐章时,侧头去看元霄。 元霄看见他对自己笑,如同他的琴声一样干净纯粹又甜美的笑容,连心脏都要融化掉般,却没由来地涌上一种酸楚,元霄深呼吸一口气,忍住没有哭,也对他笑。 第三乐章时,门铃响了,元霄犹豫了下。 他知道来的是白问霖的医生,元霄刚才通知了霍克医生,他觉得阿尔现在的状况,是他不能独自处理的,要他打一针镇定剂才行,不然随时会出事。虽然白问霖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可他的精神状况,显然比阿尔要好一些。 门铃响了两声后,就停了,元霄站了一会儿,瞥了一眼被他踢到厨房那边的枪,思索着阿尔跑过去捡起那把枪的可能性非常小,他跑不了那么快的。 元霄转身去开门,同时不住地回头看阿尔。 打开门,第三乐章在元霄身后唱响终止符,接着便是沉闷一声巨响,那响声震撼人心,迸发出鲜艳的血花。 音符仿佛还飘在空气中。 时间仿佛静止,元霄回过头去,感觉浑身冰凉不能动,心脏抽疼,失去力气,他跪在地上,悲恸地将整张脸埋在手心里,泪流满面。 霍克医生冲上去,对他大吼:“叫救护车!” 元霄发着抖,只能重复着他下的命令,他告诉自己不能慌乱,要冷静,不能慌乱,可眼泪就是停不下来,心脏疼,胃疼,太阳穴仿佛锥刺一般,心口钝钝的,仿佛压着千斤巨石。 霍克医生飞快快速地对阿尔进行了急救。 五个小时后,一架直升机停在医院顶楼,几个医生神情严肃地走下来,疾步进入手术室,这时,手术已经进行了一半,子弹还没取出来,病人随时会没命。 中途,几个从东京参加完国际医疗会议的专家换了上去。 元霄就坐在手术室外,胳膊肘撑着膝盖,深深垂着头,就那么蜷缩着,神情茫然无措,极度自责。 菲利普告诉他,白问霖的父亲、老罗伊斯几个小时后就会到,来把白问霖接走——无论他是死是活。 又过了六个小时,手术室门开了,元霄立刻站起,因为坐太久,站起时差点站不住晕倒。 医生说:“子弹成功取出,还没脱离危险。” 白问霖被推着进了重症监护室,元霄跟着进去,病床上的问霖戴着呼吸机,眼睛深深地闭着,睫毛垂着一动不动,异常地脆弱,元霄想碰他的手,又不敢。 呆呆地看着他,过了十五分钟,元霄被请了出去。 在手术室外等了许久,滴水未进,什么也没吃,这下——元霄看起来也像个生命垂危的病人。 没多久,老罗伊斯来了。元霄之前在网上查过他,见过照片,知道老罗伊斯是个英俊非凡的绅士,常给人一种笑面虎的感觉,那眉眼和白问霖很相似,都是蓝眼睛,从照片上,丝毫看不出他已经六十岁了。 亲眼所见,更是如此。 他神色肃穆,步伐很快很稳,背后只跟着一个高大白人。 元霄站起。 但老罗伊斯根本没有看他一眼,从他旁边冷漠地走过,很快,白问霖从重症监护室被推出来,几个医护人员把他推向电梯,元霄跟上去,却在电梯口被一条手臂挡住了。 抬头一看,是跟着老罗伊斯先生的那个男人,一个东欧人。 “我……我能跟着……”话还没说完,那东欧人就把他推开。元霄后退几步,停住了,沉默地看着病床上的人。 电梯门在他眼前缓慢地关上。 怔怔地站了良久,电梯门模糊地反射出他瘦削孤寂的身影。忽地,电梯“咔”地一声,停在这层楼,打开时,元霄猛地抬起头来,却是几个陌生人。 陌生人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回到家,元霄进门就整个人失去力气地靠着门滑下,坐在玄关地毯上。他抱着膝盖,眼睛睁着,无意识地咬着手指,涣散的目光从家里的钢琴、沙发、厨房,一一扫过。 之前被他踹到厨房的那把黑黝黝的枪已经不见了,地上的血也不见了,整个屋子看起来干干净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想来去医院的时候,这里有人收拾过了。 他仰着头,开始用后脑勺去撞门,发出“砰砰砰”的重击声,一开始他不觉得疼,所以撞得很响,一下又一下,好半天才停下,脑浆似乎被撞得混淆在一起,麻木地疼着。 家里的黑猫绕到他的旁边,舔了舔元霄的手指,湿热的感觉让元霄停了下来,他感觉眼泪仿佛流干了,可一下又再次从眼眶汹涌地冒了出来。 “小黑。”他叫猫的名字。 黑猫冲他喵了一声。 这时,元霄突然想起什么,猛地站起。 快步上楼去,他打开白问霖的电脑,登陆邮箱,调出不久前的监控视频。他最不解的地方是,明明自己已经把那把可以致人死地的枪踢得远远的,阿尔又是从哪里摸出的第二把? 看了视频后,才有了答案,原来还有一把,是藏在钢琴下面。他难以理解,白问霖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才会在家里藏着这种危险的东西? 而阿尔,他怎么会知道白问霖把那些东西藏在哪里? 可这些问题,他全都问不出了。 一年后。 门铃响起时,元霄在录音室没听见,直到手机震动,他才想起柯勤说要过来的事。 柯勤背着猫站在门外,元霄开门请他进来,柯勤说:“还在作曲?” 元霄点头:“喝点什么?” “我自己去接,你别动。”柯勤说着,先从太空包里把猫放出来,接着拿出猫砂和玩具。 元霄已经给他接了水过来。 “谢谢。”柯勤喝了一口,他的橘猫趁着主人不注意,一下跳到了沙发上,柯勤立刻把它揪下来,训斥道:“罗伊斯!不要皮。” 在听见这个名字时,元霄的神色明显地一僵。 之前,白问霖让他去告诉柯勤,让柯勤把猫的名字改掉,元霄觉得这太霸道了点,没给柯勤说。 而柯勤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每次问起,元霄就含糊其辞地带过。柯勤聪明,从不多问。 坐下来,元霄发了个消息出去,问:“菲利普,他今天怎么样?醒了吗?” 没多久,收到回复:“罗伊斯少爷还是老样子。” 一年前的枪伤,让白问霖昏迷至今。正如同所有惊采绝艳的音乐家一样,在人生最好的年纪遇上最深的低谷。 1791年,莫扎特在维也纳去世,时年35岁;1828年,舒伯特享年31岁去世,相同命运的音乐家还有很多,陶西格、肖邦…… 而外界却没有任何关于白问霖的消息,元霄在家里找到了一些白问霖的手稿,是大量完整而叫人吃惊的作品,只要放出去,有关罗伊斯只懂技巧不懂音乐的评价,就会不攻自破。 “你都一年没有出门了,不然报个团,度个假?”柯勤的声音把元霄拉回现实。 “……啊?” “度假啊!” 元霄摇头:“不了。” 柯勤看着他那副迟钝的样子,皱着眉:“我感觉你快抑郁了。” 元霄笑了下:“没有啊,我很好的。” “你在强颜欢笑。” “……我没。” “话这么少,还说没有。”柯勤肃清着一张脸:“帮你介绍个心理医生?” 元霄扯了下嘴角:“没那么严重。” 柯勤盯着他半晌,叹气:“猫我都不放心交给你了。”他是编剧,马上要跟着剧组进山,猫丢在家里没有人管,柯勤又不想把猫交给宠物店,所以就来了元霄这里,打算让元霄帮他养一阵子。 只是元霄这样模样,让他很担忧,比之前瘦了很多不说,模样也憔悴起来,上次柯勤在外面看见他喝酒,喝得烂醉。 太可怕了,他认识的骆元霄从不会这样。 元霄说:“你的猫我会好好养的,你不用担心,我又不是没养过。” 柯勤皱着眉。 元霄:“你走多久?” “拍戏欸,预计在山里的戏份要拍半个月吧,也不久。”这部电视剧的剧本是他写的,老套狗血,霸总男主掉下山,被漂亮村姑救起。 柯勤想了想,忽然说:“算了,你跟我一起跟着剧组进山吧,我请个保姆来我家打卡喂猫。” 元霄还是不想出门,柯勤就各种劝他:“拍戏呀,多好玩。山里空气清新,山清水秀的。” 元霄说:“现在是冬天。” 而他们剧组要拍的,就是雪崩来了,男主意外失忆邂逅女主的戏。 “不管,你跟我一起去。” 磨了半天,元霄终于同意。三天后,他收拾了半个月要穿的衣服和要用的生活用品,把白问霖的相框塞进箱子里,赶往机场。 柯勤让元霄来帮他做配乐,向制片人申请了单间和交通费,也就是说,元霄跟着剧组飞机去飞机回、住宿,都是不花钱的。 飞机快起飞了,元霄把手机关了,没注意到手机里来了一条新短信。 ——“他醒了。” 第45章 《c大调奏鸣曲》 下飞机, 又跟着剧组坐了五六个小时的巴士才到, 元霄全程戴着u型枕睡觉, 下车时没忍住吐在了塑料袋里。 柯勤拧开保温杯给他漱口, 拍拍他的后背:“没事儿吧?你怎么突然晕车了, 以前不是不晕?” 元霄嗓子干涸地说:“我也不知道。”他这一年几乎没有出过门,把时间泡在录像带和音乐里。 “你这不对劲啊,像失恋了, 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他?”柯勤早有怀疑,又觉得这件事太不可思议, 然而罗伊斯都出现在了他好友的生活里,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况且, 今年年初有个真人秀综艺上了, 讲的是几个明星在国外经营商店、餐厅等等……一些观众火眼金睛地发现某一期,出现在镜头角落里的一对男性客人。 “这个吃饭都戴墨镜的装逼犯, 是不是罗伊斯?” 好事者对比了网上很少能找到的演奏会照片, 断定:“就是罗伊斯, 这么帅的男人在国外也很少见吧?” “他不是混血嘛!吃中餐也很正常,不过他旁边的中国人是谁?” 柯勤在网上看见截图,就一下认出来,这肯定是罗伊斯, 而罗伊斯旁边的, 肯定是他的好友元霄。他认识这节目的编导, 后来一起吃饭, 编导说漏嘴:“去年我们在波士顿录节目,有个大名人来吃饭,你想都想不到,那么牛逼的一个名人,他居然是gay!而且他的小对象是个华人来着,一个很年轻的小帅哥。这年头,连搞艺术的男神也跑去搞基了?” 那个时候,他就非常肯定自己的猜测了,果不其然,柯勤一提罗伊斯,元霄就沉默了,低着头半晌没有说话,咕噜灌了一口水,仰起头时,柯勤看见他目光是空白的,眼睛鼻子都是红的。 鼻子红是因为冻的,山里正好在下雪,已经堆积起来了,厚厚的像雪糕似的。 拍戏要进山,演员和剧组工作人员全部住山脚,早上起来要坐缆车上去。柯勤是这部剧的编剧,他想把狗血剧情拍出岩井俊二《情书》的味道,所以一开始就写了一幕雪崩戏。 纯净的初雪,美好的邂逅,女主却是个操着一口陕北口音的漂亮村姑,柯勤特别不满意这个女主角的口音,跟旁边的元霄吐槽。元霄没说话,不时低头看手机。前两天他刚下飞机,就收到了那条短信,元霄追问后,就再没有回复了。 元霄忍不住地想,他醒了,那他怎么样了?身体好不好? 别的元霄都不关心,只关心他的健康问题,但却没有收到回复,这让元霄陷入不安,做什么都心不在焉。 一年前,子弹擦着心脏而过,不知道是因为最后关头阿尔松动了,还是白问霖的意志干扰了他的副人格,总之枪打偏了,保住了一命。他们家附近邻居不多,附近听见那声巨响的人也很少,只有后来救护车来了,医院一看是枪伤,打了110,后来发现这是个外国人,还不是个普通人,又有大使馆出面,让这件事最终不了了之了。 可这件事却成为了元霄的噩梦,他一直知道阿尔是白问霖应激反应过度后产生的人格,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出现过,自己发现的那一次,并不是第一次了。 这个人格在元霄眼里,就是白问霖把自己的一部分分割出来了,最终形成两个独立的、水火不容的人格。只是元霄从没想过,阿尔的过激反应那么极端。 以前发生过几起类似的事,包括上辈子元霄的家庭医生,都被阿尔吓到过。但阿尔从来都是去伤害其他人,而不是伤害他自己。 这时,元霄忽然收到了菲利普发来的图片信息,他一下站起。 拍戏的地方信号弱,图片迟迟打不开,元霄拿着手机去旁边找信号,看见旁边山头有个信号塔,元霄便高举着手机,朝那边走去,信号增强,图片加载了小图出来,元霄实在看不太清,于是截图放大看。 模糊不清的照片上,白问霖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眼睛半睁开,没有看镜头。不知道他在哪个海岛修养,阳光灿烂而圣洁,窗外是碧蓝的、透澈的大海,而他的湛蓝眼眸却远比大海要更加清澈。 菲利普大概是偷拍的,些微的逆光,勾勒出他深邃的侧脸轮廓。 元霄盯着这张照片,急急地喘息,等他回神,早已泪流满面,旁边有个剧组的工作人员,诧异地看着他。元霄不好意思地冲他一笑,用手背抹了抹脸,手里一边拨打电话,一边踩着雪走到离信号塔更近的悬崖边。 元霄的雪地靴每走一步,都更加陷下去一些。 边上立了示警的牌子,让人不要靠近,危险。电话打出去,迟迟没有接通,元霄为了找信号,咯吱咯吱地踩着越发松软的雪,走到了最边缘的地带。 一声轻响,电话终于接通,但却不是菲利普的声音,而是白问霖的,一贯的低沉音色,叫他:“……元霄。” 元霄抬头望着四周白茫茫的雪色,深吸一口气,但是心脏正因为激动而急速地跳跃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后蹲下来,泣不成声地喊白问霖的名字。 “元霄,别哭……”大概是刚醒的缘故,他语气很弱,虚弱但坚定,“我想你,每天都在想,想早点醒来见到你、听见你的声音、抚摸你、亲吻你……” 在信号极弱的情况下,白问霖的声音听起来异常地遥远。 第46章 《d小调幻想曲》 “喂!你在那里做什么!站远一点,危险” 元宵已经听不太清电话里在说什么了,但背后传来的那道声音却是听见了,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居然就蹲在悬崖边上! 他这才有些后怕,立刻站起,却一下踩滑一一 失重感瞬间袭来,生死一线之间,有人拽住了他的手腕。碎石块和雪块掉下悬崖,元宵手中捏着的手机也从满是汗水的手心里脱落。他低头看见那起码上百米的高度,头皮发麻,抬头一看,紧紧抓住他的人是道具组的一个员工,元宵不知道他的名字。 “抓紧了,别放手。”大叔咬着牙,一点一点把他拉了上去。 远处,几个工作人员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立刻过来帮忙。 元宵得救了。 “谢谢谢谢。”元宵吓到了一张脸白板感激地道谢,同时看了悬崖一眼。 “没事,下次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没信号不打电话就是了,”大叔说,“你什么东西掉下去了吗?” “手机掉下去了。” “还好只是手机,人没事就好。” 这件事引起了导演的高度注意立刻把四周围了起来还让电信公司来弄了信号增强器。 柯勤听见这件事也吓坏了。 见元宵脸色很差,眼睛很红,以为他吓哭了,赶紧把他给带下山了:“都怪我,明知道你状态不好怎么能带你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昵?你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 “我手机丢了” 柯勤:“掉下山了?肯定摔碎了你人还活着啊!手机没了没关系,再买就是了,我给你出钱马上给你下单。” “不是”元宵摇头,他心疼的不是手机,他想和白问霖说话。 元宵有些不太舒服,睡下了晚上柯勤来给他送饭,元宵没有吃似乎是没胃口。 第二天早上柯勤过来敲门发现他神志不清发起了高烧,嘴里还迷迷糊糊地说些什么, 柯勤认真一听发现他在叫“威廉”还是什么的。 他一下想到,阿尔伯特 · 罗伊斯的中间名,就是威廉。 柯勤立刻开始脑补,元宵不会是被抛弃了吧?所以才会不出门,所以才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 他像个老妈子一样把元宵背下楼,气喘吁吁推进车里,开到医院,又背着他去挂号,最后元宵醒了一些,柯勤气喘吁吁地搀扶着他去看医生。 元宵高烧不退,住院了。 他输液的时候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睡的,他这个身体一直不错,从小到大都没有生过太大的病,这种状况还是第一次。 “柯勤,我的手机” “你都烧成这样了还想着你的手机呢?多重要?” 元宵低声呢喃了句什么,柯勤没听清楚,以为他是不是又在喊威廉:“你想见罗伊斯吗?” 元宵点头,又摇头。 柯勤拿出手机搜了图片给他看,网上关于他露脸的高清照很少很少,柯勤好不容易找了一张清晰点的放大贴在他眼前:“行了吧?” 元宵微微侧着脑袋躺在病床的枕头上他脸颊明显地消瘦,面色苍白,但在看见照片时,眼睛忽然亮起了一点神采。 柯勤看见他这样,无奈地道:“我一直都很想问,你跟他你们是不是那种关系?罗伊斯是不是就是你之前跟我说的那个你收养的比你大十多岁的那个?” 元宵点了下头,说自己想喝水。 病的严重,柯勤照看了他一晚上,但他还有工作,所以喊了剧组另一个实习的小编剧来帮忙看着元宵:“一旦有什么立刻给我打电话。” 实习编剧是个圆脸的女孩子就比元宵大一两岁性格软好说话。不用去外面受冻而是来医院照顾人,她觉得挺好。而且她知道这个人是个厉害的音乐人虽然年轻,但是已经参与过几个大制作了而且他写的歌,在网上很火。 下午,小姑娘出去给元宵买了粥,端回来喂他,元宵抬起手:“我自己来吧,谢谢你。 “你哪有力气啊!我来我来”小姑娘抢着要喂他,嘴里还说,“骆老师,我听过你写的歌。” 元宵没办法只能咽下她吧过来的粥:“我歌词写得不好。”他文学功底一般,看过很多诗歌,能背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然而没有即用,歌词写得还是尬。 “哪有!明明就很好听啊!”小姑娘开始给他吹彩虹屁吹得元宵本来就有些病态红的脸颊越发红了,是不好意思的,因为他一年多没有出门不知道有人这么喜欢自己的歌。 这时病房门忽然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高大英俊神似皮特和马特达蒙结合体的金发帅哥,推着一个轮椅进来了。而轮椅上,则坐着另一个五官深邃英俊的混血大帅哥一头梳得很柔顺的茶色鬈发,蓝色的眼睛犹如采自无云的天空般澄澈。 vip病房里就只有元宵一个病人房门一开,元宵和编剧小姑娘都掐头去看。 编剧小姑娘似乎是被这两个男人的颜值惊到了,她整天在剧组里混可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小鲜肉、明星她都见过真人,可真没见过这么帅的。 她端着粥,整个人完全呆愣住。 而元宵也愣了,看见白问霖坐在轮椅上嘴角的笑容渐渐平了下去。 而在白问霖眼里就是元宵和一个女孩子有说有笑的聊天,对方甚至喂元宵吃饭!他暴怒地捏紧轮椅扶手手臂和额角的青筋都出来了眼睛死死盯着元宵,眼见着他从满脸笑容,变为皱着眉。 似乎很不愿见到自己。 白问霖心里既害怕又觉得受伤心仿佛被割碎了般。两人无声对视的视线,似有若无的火花在燃烧 小姑娘擦了擦嘴角,她似乎没控制住流了水:“你,你们是” 菲利普把白问霖推到元宵的病床前,礼貌地用他那蹩脚的中文说:“小姐,能请您避让一下吗?” “避让?”小姑娘看了眼元宵又看了眼轮椅上的混血大帅哥,这副场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两人认识啊! “那那这个粥?”小姑娘望向元宵。 白问霖冷冷地插嘴:“我来喂就好。” “哦哦我知道了。”她又看向那混血帅哥,心想他长得好眼熟,她出去时,菲利普也出去了,顺手关上了门。 白问霖自己操控着轮椅离病床更近了些,正打算端起粥隈他,元宵却扭过头去:“我已经饱了不吃了。 白问霖沉默了下,看着病床上明显变瘦了的元宵:“见到我不高兴吗?” 元宵没有说话,他几乎把脸全埋进了枕头里,输液瓶轻轻地滴答着液体,白问霖注意到元宵的肩膀有些微的抖动,意识到他怎么了,白问霖心里一痛伸出手去动作温柔地把他的脸扳过来,看着他通红的眼睛说:“怎么又哭了?你以前不爱哭的。 元宵以前很少会哭遇到再大的打击也不会,当初失明了也没有一颗掉过眼泪,他总是能很快地振作起面对一切挫折。 “我不知道泪水从元宵的眼底一滴滴打了下来,透湿了大半张脸。他知道自己出了一些问题,情绪上的问题,他变得敏感脆弱,变得容易崩溃有时候听见一首白问霖弹过的钢琴就会失声痛哭,做梦醒来也会掉眼泪。 他可以面对一切痛苦,但是不能面对阿尔在他面前开枪这件事。 “你哭也好看。”白问霖慢慢地替他擦着眼泪,手指轻轻地抚摸过他的脸颊,可元宵的眼泪一止住再一眨眼就又会有一颗晶莹得像星光的眼泪珠子迅速滑落。 他想站起去吻元宵,可是有些难,只能用手指代替嘴唇,轻柔地从他的嘴唇抚过。 元宵吸了吸鼻子,眼泪不断顺着眼睫流下来:“你的腿怎么了?” 当初那一枪打中的是心脏,和腿没什么关系,怎么会坐轮椅出现? “我一年没有站起来身体机能跟不上,过段时间就好了。”白问霖的手比腿保养得好,醒来就能自由地活动还能弹琴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元宵,苦笑一声:“我本来不愿意这样来见你,怕你嫌弃我。” “我不会的” “我知道你不会,你爱我。”白问霖一笑,旋即手掌扣着他的后脑勺,轻轻把他的头托起来一些,“元宵,我的小王子你能亲一亲我吗?” 他的语气并不是一贯的强势,而是请求,元霄根本没有办法拒绝这样的白问霖他努力地用一只胳膊撑起身体,微微侧头过去同他接吻。 两人的嘴唇碰在一起,但是没有继续下去,就这么安然而静谧地依靠在一起元宵听见他的呼吸声,和自己的呼吸声缠在一起,密不可分,好像两人生来就该在一起。 面对他,元宵心底的那个问题始终问不出口,他很怕自己只要一提,就会刺激到白问霖。 他心想,或许白问霖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白问霖陪床,元宵让编剧小姑娘回去休息,因为是菲利普送的她,所以她太高兴了,说自己明天还来。 元宵跟她说拜拜。 白问霖看见那女孩儿花痴那样就冷笑一声:“你为什么让她喂你吃饭?你们说了什么笑的那么开心?”笑得一张脸都是红晕。 元宵:””又来了又来了! “她人很好你别这样,我跟人家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你们说了什么?”白问霖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她说她喜欢我的歌而已” “喜欢你的歌就能聊得脸红?她会弹钢琴吗?不会吧哪怕会能有我弹得好吗?既然不能,那有什么好脸红的?元宵,你这个性格”白问霖咬牙切齿的说。 元宵茫然:“我性格怎么了?” “太容易被人调戏了。”白问霖轻轻地捏了下他的鼻尖。 元宵的脸就又红了。 白问霖便把手伸进他的被子里去抓他的手,垂着头笑了起来。 柯勤进来的时候正看见这一幕。 柯勤:“” 他第一句话是:“罗伊斯???”见到偶像时的激动脱口而出。 第二句话是:“你这该死的渣男!”语气愤慨。 白问霖:“?” 元宵:“” 白问霖看向来人,隐约有印象,便低声问元霄:“他是你朋友?是那个用我的名字给猫命名的?猫现在改名没有?” 第47章 《a大调钢琴奏鸣曲》 元霄烧第二天就退了, 没在剧组久待, 就回家去了。 白问霖还不能自己走路, 得让人扶着。他本打算可以下地走路的时候,再来见元霄,可没想到跟元霄通电话的时候,听见了很危险的杂音,于是等不到自己身体好转, 立刻赶了过来。 回到家, 元霄跟他约法三章:“监控我全都拆了,你不准再安装。” 白问霖没有跟他争这个,应了好。 他注意到这栋房子其他地方都没有变化, 唯独钢琴的位置换了:“这个怎么搬到这边了。” 别墅的客厅是七米的挑高, 原本就只大有三角钢琴一个大件家具, 现在也换了摆放,于是大厅便彻底空了下来, 孤零零地摆放着几个石膏和陶瓷艺术品。 元霄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事实上, 他甚至不去原来放钢琴的厅,只因为站在那里, 阿尔倒在血泊里的画面就会一遍遍在他眼前重演。 见元霄沉默, 白问霖脸上的笑就淡了,推着轮椅上前一步, 沉声道:“他差点杀死我, 如果不是我命大,我就死了。” 元霄抿紧了嘴唇, 他不敢问,没想到白问霖会主动提起。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他伸出手去,拉着元霄的手,眼睛注视他,“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现代医学,还没法用仪器检测出他的其他人格存活与否。 过去许多年里,他都在同这个副人格抗争,研发出了检测他生命活动的手环,通过检测另一人格和他不同的脑部波动和活动轨迹、习惯,从而判断控制身体的是哪一个人格。 但在他刚刚苏醒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确认这些的,哪怕在昏迷的一年里,他们的意识一直在搏斗,争夺身体的控制权,他的副人格是真的想弄死他,可最终醒来的还是白问霖。白问霖想告诉元霄,他死了,但元霄会伤心的吧。 元霄就是这样,他没办法与自己感同身受,只因为他的“崽崽”对他很重要,而从没想过,对自己而言是什么。 这下,元霄彻底沉默了,垂着眼睛一言不发,心里揪紧的难受。直到白问霖慢慢站起,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我还不能自己走,元霄,你帮帮我。” 他鲜少会这样去示弱,更是让元霄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白问霖现在腿可以下地了,医生的意思是,要多走动复健,很快就会恢复,毕竟他的腿没有旧伤。 一手撑着楼梯扶手,元霄承担起了白问霖身体的大部分重量,缓慢地把他扶了上去。 元霄抱不动他,白问霖也没有让其他人来照顾自己,他下午分别做了腿部和手部复健,晚上躺在床上,元霄拧了个温水毛巾出来,轻轻地擦了擦他的脸。 饶是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一半身体,白问霖依旧不会安分,就着这个姿势去亲吻元霄的手背,那双永远都深邃迷人的蓝色双眸,正执着地望着元霄。 沿着他的手背向上吻去,到脖子时,元霄忍无可忍说:“问霖,你都这样了,还……” “腿还没有恢复好罢了,腰还能动。”他不由分说把元霄拉上床,脱下他的衣服,亲吻他的全身,按着他腰上的肋骨,心疼万分地哑着声音说,“你瘦了。” 原先是有肉的,还有薄薄的肌肉,现在成了皮包骨头,摸着是硌手的。 元霄侧头,摸了摸他的脸颊,微微地笑:“你也瘦了。” “我当了一年的植物人。”白问霖解释了句,眼睛扫过元霄的脸庞,他的吻小心翼翼又带着炽热,每经过一点,都能带起一连串的电流,酥麻地经过元霄的心脏。于是元霄就闭上了眼,他身体是有反应的,心里也是有感觉的,他是爱白问霖的。 约莫是一年的禁欲,让白问霖有些发狂,其实他的动作是很温柔的,每一下都坚定而沉重,他熟悉元霄的身体,很快就让他沉沦。 元霄眼底的水汽顺着脸颊,缓缓滑落,洇进鬓角的头发,白问霖去亲吻他的耳朵,把他的助听器摘下来,轻轻皱眉:“助听器怎么换了?” 从黄豆大小的隐形助听器,换了个挂在耳朵上的,更明显的——不过被元霄留得略长的头发遮挡住了。 元霄断断续续地回答:“掉了一个,另一个有些不灵了……我就去换了一个。”这个新的功能不如以前的多,声音入耳是非常杂且聒噪的,在戴耳机时,差别尤为明显。 元霄不是没钱,他做音乐赚了不少,大部分都给家里了。 他的话刺中了白问霖的心脏,疼了一阵,说:“过两天就去换一个。”其实白问霖以往最喜欢取下他的助听器,压在他耳边说情话,元霄总是露出似懂非懂的羞涩,因为他好像听见了,又好像没听见。 白问霖捂住他的一只耳朵,又低下头,伏在他的左耳说了句什么,元霄露出有些茫然的神情,双目放空地盯着雪白的天花板。 放开他的耳朵,白问霖问:“你听见了吗?” 元霄摇头。 “没听见就好。”白问霖低声道。 在白问霖埋头的时候,元霄侧过了脑袋,深深埋进了枕头里,他好像……听见了白问霖刚刚在说什么。 元霄感觉不能呼吸了,眼泪把枕头全打湿了,白问霖听见他在抽噎,扳过他的下巴问他怎么了。 元霄说疼。 白问霖温柔地说:“好,我轻一点。” 大汗淋漓地拥抱在一起,白问霖感觉前所未有的巨大满足,元霄依然闭着眼睛,脸上的红晕还没下去,他便再一次压下去,贴着他的嘴唇说:“元霄,只有跟你在一起,我才能快乐。” 他的身体恢复起来,果真好得很快,腿可以自己走路了,而一年没有碰过钢琴的手指,不见多少生疏,高超而完美的技巧里,但又有那么一丝的不同,他的复调有着惊人的鲜明清澈,左手仿佛有一个属于它的大脑,音乐中散发出勃勃的生机。 元霄站在旁边聆听的时候,颇有些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有人超过一年的时间没有碰过钢琴,却还能弹得这么出色,甚至比以往更好? 他的音乐里传达出一种信息,是一种占据主导位置的悲伤,白问霖的这种情绪能通过音乐进入元霄的扁桃体,那是大脑的一部分——音乐甚至代替了语言,告诉元霄,他在想什么。 元霄的的确确地感觉到了,在旁边听了很久。 他想起自己这里还有白问霖的手稿,提起这件事:“你作曲从来不让我知道,我不知道你居然写了那么多。”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白问霖坦然:“你在录音室里做音乐,我也在外面作曲。”其实他们的时间都是一致的,元霄要花数个小时投入自己的工作,而白问霖每天是至少八小时的练琴。 除了这一段时间,其余的时候,他们互相都是属于对方的。 “我把你的那些手稿都收了起来,你等等,我现在去找出来。”元霄爬上了阁楼,这里收着一些录像带,还有白问霖的手稿,以及他自己的手稿,厚厚的一大摞笔记本,上面记录一些杂乱无章的灵感。 元霄蹲下翻找出防水文件袋,这时,他听见白问霖顺着爬梯爬上来的声音,阁楼的地板在微微晃动。 “我找到了!” 紧跟着,就是“咚”的一声巨响,元霄回过头,看见白问霖正捂着脑袋微微弯着腰,脸上露出一丝疼和几分茫然,在元霄的眼里,就好像是连白问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撞到头。 第48章 《降e大调第26钢琴奏鸣曲 元霄和他对视的时候, 心里有个不靠谱的猜测。 难道是……阿尔和问霖融合了? 可是他问过霍克医生,霍克医生在这方面是权威,双重人格是个大众化的名词,可真正得这个病的人却很少,全世界不超过一千例。 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心理障碍,同时是一张非常罕见且不可治愈的精神病。 霍克医生明确告诉过他,不可能治愈,只能尽量地控制和缓解。当然, 不排除以后医学技术进步后, 有新的可能性, 可人的大脑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 没有人能搞明白。 霍克医生还对他分析过:“有一些严重的病例, 主人格甚至会‘沉睡’十几年。罗伊斯的性格想必你也清楚,他有掌控欲, 有强大的意志和抑制力, 这种性格的人,理应能控制住自己的另一个人格, 而且他还有一个精神支柱。” 元霄不解地看着他。 霍克医生说:“亲爱的, 他的精神支柱是你。”他对此非常无奈, 因为罗伊斯相当不听医嘱, 他多次告诉罗伊斯, 不要让副人格感觉到他的排斥和恶意, 更不能让副人格发现他想要“杀死”对方的念头, 可罗伊斯总是控制不住。 于是这么多年里, 他的情况总是反反复复,有很长一顿时间得到过控制,但最近又开始了。 霍克医生接着说:“可罗伊斯的次人格也不安分,我们监控他十几年了,最近他在日益壮大,这是很不妙的情况,未来某一天,或许罗伊斯的次人格会为了身体控制权,做出不可挽回的事。而更不妙的是……”顿了顿,霍克医生道,“次人格的精神支柱,也是你。” “你让他们互相怀疑,视对方为敌人,这不是你的错,你是他的钥匙,是他的开关,只要你愿意配合,罗伊斯就能好起来。” 那个时候,医生就对他说了解决办法:“这是病,是不可治愈的病,他们没办法和谐相处。” 只有让阿尔主动退缩,白问霖才有可能变得正常一些,虽然不是完全痊愈,可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身体随时会被另一个思维控制。 可霍克医生居然提出,让他主动去伤害阿尔! “精神支柱垮了,他就会变得弱小。”这是他多年研究did病症得到的答案。 元霄不知道白问霖知不知道这件事,他不敢说给白问霖听,甚至不在他面前提任何有关阿尔的事,更不可能像霍克医生说的那样,主动去伤害阿尔。 阿尔对他而已,和白问霖是同一个人,却又有着很大的不同,那是完全活生生的一个人格,让元霄去亲手“杀掉”阿尔,他做不到。 这种两难的境地,困扰了他很久,霍克医生似乎也知道这很难,并没有催促他。 只是让两人都没想到的是,次人格主动攻击主人格的事件,会发生的那么快、那么猝不及防——毫无预兆。 后来,在白问霖昏迷的一年里,元霄买了一些专业的书籍看,认识到一种情况。就像霍克医生所说的,副人格会做出不可挽回的事。大部分的副人格都是受控制的,如果想要治疗,白问霖就不能排斥阿尔,哪怕排斥,也不能让这种念头很强烈地表现以至于让副人格知道,更不能表现出想要消灭副人格的念头。 可白问霖的排斥和恶意是那么地明显。这并不怪他,因为每当阿尔出现,他便会想起以往忘 掉的痛苦回忆。 双重人格,每一个人格都是独立的灵魂,副人格也有自我的意识,当得知主人格试图“杀死”自己,阿尔出于自保,常人根本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 这样一来,阿尔极端的行为便能说得通了。 有关人格融合的资料,元霄也阅读过,他已经成了这方面的半个专家了。 白问霖刚才忽然不小心出现只有阿尔才会有的失误,就代表出现了融合的征兆,但看白问霖的神情,很显然他并不知道这回事。 元霄放下文件袋,连忙跑过去,手掌心摸摸他的头顶:“痛不痛?” 白问摇头,皱着眉:“有点……奇怪。”这种感觉其实他非常熟悉,就是身体不受控制,方才撞上去的那一秒,他似乎完全失去意识和身体控制权,可这种感觉只维持了一两秒,便消失。 元霄心里有对他们人格在逐步融合的猜测,但是没有告诉他,得先问医生,他才敢采取下一步的措施。 把文件袋给他:“你的谱子,要发表吗?” “暂时不。”阁楼天花板太矮,他必须得躬着腰。 元霄让他下去,白问霖轻“嗯”了声,微微直起身,似乎马上就要撞上去——那种感觉又出现了,他立刻用手掌重重撑着天花板。 元霄抬起头:“怎么了?” 白问霖不动声色:“没事,腿有点软。” 元霄怕他摔倒,先下楼去,双手扶着爬梯,免得白问霖忽然摔下来。 又修养一阵,白问霖的身体完全恢复了,腿脚没有任何问题,加上他日常锻炼,因为昏迷的病态从他身上消失了。 元霄的生活一如常态的单调,只不过因为白问霖的出现,变得更有意思,白问霖喜欢不分时间场合地和他上床,这对他而言似乎比练琴还有意思,而且给他提供了很大的灵感滋养,尤其是他音乐上细腻的感情变化,甚至超过他魔术般的高超技巧。 元霄每每听见,都会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这种感情是可以感染人的,元霄也像打鸡血般,钻进录音室做音乐,不过他的音乐,和白问霖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路子,但归根究底又是共通的。 元霄正在录音,忽然接到了电话。 原来是通知他,之前给一个武侠片做的配乐,进入了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配乐奖竞赛单元。 所以让他收拾收拾,跟着剧组的包机一起去意大利领奖。 元霄一边应着好,一边从录音室出去,却看见电视机忽然被关掉——他忍不住停住脚步。 如果没有看错,刚才电视上播放的画面应该是阿尔的最爱。 《猫和老鼠》 走近一些,元霄看见白问霖坐在沙发上,露出一种烦恼的神情。 “……你在看电视吗?”元霄假装没发现他在看什么。 白问霖板着脸:“我没看。” 元霄:“是,是我看错了。”顿了顿,他说道,“我月底要去威尼斯,问霖,你去不去?” “电影节吗?你拿奖了吗!我当然去。” “入了竞赛单元而已,拿奖这个不一定,电影的配乐是我和另一个大师合作的,我只负责一小部分,哪怕拿奖,和我的关系也不大。” 他入行不久,能有这样大的成就,已经足以让非常多还在这条路上迷茫的音乐人羡慕嫉妒了。 这件事瞒不住,很快很多同行都知道了,柯勤来恭喜他:“我在朋友圈看见了。所以你现在打算做个音乐工作室吗?” 元霄还是那句话:“我只懂怎么作曲编曲,不会管理人。” 柯勤道:“你不是还有罗伊斯吗?他不是什么都听你的吗?你们工作室就你们两个人,他的名声一放出去,元霄,你就是大神了。” “我不能蹭他的热度。” “他都一年多没消息了,你现在也很热啊,马上要拿奖了,拿了奖回来就是知名音乐制作人,罗伊斯已经糊了,他给你打工,那是他蹭你热度!” 元霄打电话的时候,白问霖也在偷摸打电话。 “他不让我装监控,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今天下午,我居然打开电视看弱智动画片。”但不过几秒钟,他就回神,迅速把电视关掉。 霍克医生解释了一些医学上的原理,白问霖听得烦了:“疯狗是不是故意的?故意使坏好让我精神崩溃,他不会得逞的!” 医生:“……”我看他已经得逞了。 那边,柯勤不知道怎么把元霄说服了,已经开始让元霄想工作室的名称了。 “想好了我帮你搜一搜有没有人注册,没有人用我们就可以用了。” 元霄沉吟了很久,说:“就叫……第三乐章吧。” “好,‘第三乐章’是吧,我帮你搜搜,哈哈,还没有人用,可以注册。这名字有什么含义吗?是哪一首的第三乐章?” “有啊……”元霄对他解释,“贝多芬的《降e大调第26钢琴奏鸣曲》。” 这首曲目还有个更为人熟知的名称,《“告别”奏鸣曲》——第三乐章,名为重逢。 第49章 《a大调第二钢琴奏鸣曲》 去威尼斯之前, 白问霖身上状况不断,弹巴赫时忽然不受控制地跑到莫扎特的节奏上去,而且还是小星星变奏曲。 元霄和霍克医生,都以为这是融合的征兆,元霄是这方面知识不够,想不出第二个答案,而霍克医生是有医学上的依据的,因为两个人格不可能同时出现, 这会引起神经信号的冲突, 所以他判断, 是融合的前兆。 但白问霖本人不那么认为, 他只觉得疯狗是有意识的在骚扰他, 时不时跳出来刷一下存在感,像个调皮捣蛋的孩子, 吸引元霄的注意, 挑战自己的主导权。 白问霖极度憎恨这种感觉,非常排斥, 假如真像霍克说的, 在融合, 那他也不乐意。 他们到威尼斯的时候刚好,电影节开幕, 走红毯没有他什么事, 那是明星的主战场, 他只需要在电影节落幕时去观看, 运气好的话,能拿一个奖回国。 说起来,元霄参与配乐的这部电影,算是少有的精品制作,国际知名大导演,演员也是影帝的配置,不过女演员倒是个纯新人。 武侠片,大量配乐都是恢宏大气的纯音乐,正是元霄所擅长的,参与进来也完全是个巧合,可以说运气和机遇占了很大的比例,他入行后,做事踏实但是低调谦虚,作曲快又有质量,很容易博得他人的好感,于是机遇很快就落在了他头上。 不过,元霄算是参与制作,他是和另一位知名音乐人姜启合作,姜启性格比较强势,说一不二,也是不允许别人修改他的东西,元霄觉得哪里不够好,提出来过一次,就被姜启和他的助理骂不专业。 元霄只得按照他的要求来,但最终他也提交了不少他自己独立创作的配乐,不知道剧组用没有、用了多少,他还没看过最终剪辑版。 剧组主创一行二十多人,一起飞往威尼斯,但白问霖是个讲排面的人,参加完电影节,他顺道还要去瑞士参加音乐节,所以私人飞机必须安排上。 虽然没有跟剧组一起,但剧组帮他已经订了酒店房间,元霄只好入住,出于对白问霖身份的保护,元霄没敢让他跟自己住一起,万一……万一被人认出他是罗伊斯,事情就大了。 白问霖对此相当不满,哪怕他在威尼斯有房子,但要来找元霄,还得偷偷摸摸的进他房间,这叫什么事?可元霄非常坚持,还不让自己帮他升级房间,白问霖无法,也只能听他的话。 早上去酒店餐厅吃早饭,进电梯时,元霄正好遇上姜启和他那位从美国某个音乐学院毕业的助理,英文名叫戴维斯。电梯里还有剧组其他的人,戴维斯忽然用英文说了句:“骆,你还是第一次参加电影节吧?” 他在美国待了几年,回国后还有点称呼别人姓氏的习惯,而且平日说话也是中英混杂,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美国学的音乐。 元霄用中文回答:“是第一次。” 戴维斯笑了:“这次算你运气好,碰上我们姜老师,不然的话,你再混上十年二十年,也没可能入围电影节的竞赛单元。唉,给我们姜老师打杂也能拿配乐大奖,你说说你,运气是不是太好了?” 他虽然在笑,但讽刺的意思很显然,元霄也听出来了,说了句:“我还年轻,会继续加油努力的。” 姜启跟着接了句:“年轻人,有理想是好事,不过不能心高气傲。” 元霄入组的时候,听力有缺陷的事情全剧组上下都知道,因为他戴了一个很显眼的助听器,可他的专业素养得到了导演的认可。 说完,电梯正好到了,姜启和助理大步迈出去,元霄没放在心上,倒是后面一个剧组的妹子忍不住吐槽了句:“耍什么大牌啊,黄老师都没他俩得瑟。”黄老师是剧组男主演,影帝一枚。 不过这一次参加电影节,算是陪跑,因为只有配乐入围了竞赛单元,但为了上映后的热度,剧组还是全员来走红毯了,而且还特意通知元霄,就是这个原因。 元霄对此就是一笑了之,他看得比常人更开。 拿到这届电影节的宣传资料,有大量的电影元霄还是很感兴趣的,算好时间,他打算全都看一遍。 吃过早饭,他没有跟剧组组队,而是自由活动,白问霖的车就在酒店旁边停着等他。 由于电影节的缘故,整个利多岛上到处都是媒体,同理,也到处都是明星,所以白问霖这张沉寂一年的脸孔,在这里可以说是显眼但又不起眼。 或许电影专题的媒体对他不那么熟悉,加上他的照片流出的少,很少有人一眼能认出并且确定是他。所以前几天,单是去看电影,两个人什么烦恼都没有,就像是单纯来小岛上谈恋爱的,顺道参加个电影节。 但再如何低调,白问霖也长了一张大明星的脸,所以没几天,他真被外媒给发现了,外媒认出是罗伊斯,比看见好莱坞巨星还激动,因为巨星倒是容易见到,去片场蹲点就行了,但罗伊斯不一样,他一年只开那么几场演出,而且他还是有着隐藏身份的名流贵族。 媒体对他是有好奇心的。 元霄正和他坐在咖啡厅喝下午茶,白问霖比较敏感,注意到有人在偷拍他,对方用杂志挡着摄像头,但是快门声暴露了。 白问霖抬眼望过去,狗仔立刻佯装在喝咖啡,没有看他。 元霄不知道有媒体在拍,问他:“怎么了?” “没什么。”白问霖转回视线,忽然伸手,修长的手指捏在元霄的下巴上,元霄茫然地看着他,白问霖俯身凑近一些,亲吻了他一下,舌尖还从他的唇角舔过。 “你干什么?”元霄惊了,虽然是在国外,但当街接吻也太可怕了,何况这里到处都是摄像机! 瞥见那狗仔一脸抓住大料的模样,白问霖愉悦地笑:“你嘴角有枫糖。” “你提醒我,我擦干净不就好了,你这样也不怕……” “我怕什么,我不是糊了吗?” 元霄:“……” “我打电话,你怎么知道内容的?” 白问霖摸了摸他的头发:“我在分机上听见的,不是故意的。” 对着这样的白问霖,元霄没办法去生气,心想反正也没人看见,亲就亲了。 结果,这件事隔了几天,在电影节闭幕那天,突然上了某国际日报。 元霄还不知道,是吃早餐,听见戴维斯用浮夸的语气说:“噢!罗伊斯竟然在威尼斯?!天,他竟然是基佬!” 元霄正在切红肠,闻言刀叉都吓得从手里脱落,落在餐盘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戴维斯先是鄙视了句:“吃饭怎么能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呢?哦,忘了你听不见,sorry啦。” 元霄:“……” 姜启自从知道送审的电影里插-入了大量骆元霄所作的配乐,甚至比自己的分量还重,就一直没有好脸色,戴维斯察言观色的,又鄙夷地讽刺骆元霄没有教养,不会用刀叉,明明听不见还要来电影配乐里横插一脚。 没等元霄反击,戴维斯话题转回罗伊斯:“说起来,罗伊斯差点就成为我们美国xxx音乐学院的院长了呢,我差一点就能成为他的学生了。” 元霄吃不下去了,赶紧拿出手机搜,一搜就搜了出来,还配了拥吻的图,但正好元霄被挡住了一些,而且还给他打了码,只能依稀看出是个男人。 想到昨天白问霖恶作剧般的吻,元霄立刻联想到,他是不是故意的? 故意让人拍到,故意用这种方式高调出柜,但又保护了自己的身份。媒体各种猜测,他这样的大人物,来这种小电影节做什么。 元霄没有继续吃,走到安静的地方,打电话问他。 白问霖:“我不知道这件事,我以为自己糊了。” 元霄:“……”一句话记了这么久,也很厉害。 白问霖正经了语气:“元霄,你不喜欢让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吗?” “我怕上电视……”这件事对元霄而言,是个秘密,他想保护秘密,所以怕被人知道,在这些事情上,他总是畏首畏尾。 白问霖声音温柔地说:“不要怕,我会永远好好保护你的。” 晚上是闭幕仪式,同时也是颁奖礼,元霄正装出席,在剧组的位置上坐下后,张望了下,拿出手机发消息:“你在哪里?” 白问霖告诉他,说自己来了,但元霄没看见他人。 “你等下就会看见我了。” 元霄收了心,结果颁奖到了一半,马上要到最佳配乐奖的时候,姜启忽然站起,从旁边出去。 好像是有什么急事。 之前说好,如果拿奖,就是姜启上去领奖,人忽然走了,导演也很茫然:“都这个时候了,干什么去啊?” 戴维斯想走又不敢走,说:“导演您别急,我马上问问姜老师,他可能是身体不适。” 过了几分钟,姜启还没回来。 导演:“搞什么幺蛾子。” 终于到最佳配乐奖颁奖,主持人喊了一声罗伊斯的名字。元霄抬头一看颁奖人,就有些懵。 ——白问霖怎么在上面? 显然,很多人也没想到,居然会有音乐家跨界来做颁奖人,而且还是刚刚在某个国际时报上出柜的阿尔伯特·罗伊斯。 罗伊斯的认知度很高,主要原因是他的脸,大部分音乐家都长得没什么辨识度,他不同。 但他是个不爱说话的冷场性格,话语也少,活跃气氛的话不会说。面对大众时,他脸上总是冷得像一座冰山。 手里拿着信封,白问霖道:“我是来陪人参加电影节的,但前几天不小心被人拍到了,主办方便邀请我过来当这个颁奖人。” “我很乐意做这次的颁奖人。”他深邃的目光扫过观众,最后落在元霄身上。 导演见他目光落在自己这几排,在台下慌了:“小骆,等下要是拿奖,你就直接和我上去。” 戴维斯:“不行!姜老师还没回来,怎么说也得姜老师去吧?或者我上去。” 导演看他一眼:“你背过颁奖词吗?” 戴维斯:“……” 元霄愣了一下,说好。 他背过颁奖词。 心跳得很快,担心自己拿奖了上去,要说什么,又担心自己拿不到奖,他是想拿到这座金狮的,白问霖在上面,说明了什么? 是不是代表自己要拿奖? 舞台上,白问霖拆开信封,没有悬念地念了获奖影片,而且他自作主张,在后面加了元霄的英文名。 戴维斯望着身旁姜老师空着的位置,张大了嘴。 元霄站了起来,聚光灯在他身上,掌声这么近这么远,好像在云端一般,飘飘然不着地。 导演:“快,叫你的名字,你快上去。” 元霄冷静一些,因为从来没有过类似的经验,所以紧张到发汗,他能感觉到白问霖的目光,也能感觉到四面八方而来的注视,腿仿佛不是自己的了,慢慢走上台。 所幸没有摔跤。 从白问霖手里接过金狮,元霄站在领奖台上,但一瞬间把颁奖词忘了一半。 因为第一排坐着大量的巨星,他不得不紧张。 全场静默时,元霄才开始说话,他英语流利,口音纯正:“为这部电影写配乐的时候,是我人生最大的低谷。这个时候,是我今天的颁奖人,是他的钢琴,带我飞跃荆棘,指引我站在这里。没有他,就没有我的现在。” 慢慢说着,他想起了颁奖词,捡着重要的说了,说完就要下去,白问霖说:“你不抱我一下吗?” “啊?” 白问霖张开手臂,元霄被他揽入怀中,心跳得又轻又快,感觉曾经的梦想,如同星辰一般遥不可及的梦,都被他拥抱在怀里了。 这座奖杯,以及白问霖。 元霄怕耽误人家颁奖,不敢多待,赶紧下去了,结果白问霖还不下去,还站在台上,也没有人去提醒他,赶他下来。 白问霖说:“肖恩是个很好的音乐人,不过对我来说,他是最好的。” 元霄脚步顿住,心跳到了嗓子眼,生怕他告白。 不过,白问霖是来做颁奖人的,不是来搅合场子的,他点到为止,从后台下去。 坐下后,导演问:“他刚刚说的话什么意思?你对他来说是最好的?他还说了句什么,是不是德语?你们认识啊?” 元霄沉默了好久,艰难地点头。 戴维斯看着元霄的侧脸,忽然翻出那条罗伊斯出柜的新闻来看,接着不可思议地说:“这是你吗?” 元霄笑了笑,没有回答。 戴维斯:“……” 他感受到了降维打击。 颁奖很快结束,元霄收到短信,悄悄地出去,找到白问霖的车坐上去。 “你吓了我一跳。”白问霖看起来很有分寸,实际上做事经常随心所欲,我行我素。 “没想到我会给你颁奖吗?”白问霖凑过去,亲吻元霄的嘴角,他们之间近到连呼吸都紧密地缠绕在一起,“我也是临时这么打算的,想到就去做了。” 白问霖压着他拥吻,吻得元霄喘不过气,才问:“奖杯呢?” 元霄:“上交给导演了啊。” 白问霖:“……” 元霄:“怎么了?奖杯怎么了?” 白问霖叹气:“奖杯里放着我送你的戒指,怪我,应该提醒你一句的。” “……戒指?”元霄懵了一下,脸一下子红透,比领奖时还红,“我……我不知道,我现在给导演打电话。” “等一下,不急,等下再去拿吧。” 白问霖说着,手臂拥住他,“话已经说到这里了,就让我说完吧。” 元霄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没敢吱声,睁大眼睛看着他。 白问霖低头,额头抵着他的额头:“元霄,我有一句话想问你。”十指扣着,没有戒指,却远比戒指更加牢固。 元霄屏住呼吸,心跳得像极快的飞驰急进的三十二分音符。 “我想问你,你愿意和我结婚吗?”白问霖深邃的湛蓝色眼睛,注视着元霄,其中的爱意涌出,紧紧裹住元霄。 白问霖没等他回答,继续道:“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但是和我结婚,你就和贝多芬有关系了。” “我曾师从克拉拉·胡塞尔,她指导过我一段时间,她是提奥多·莱谢蒂茨基的弟子,提奥多又是车尔尼的学生,而车尔尼,是贝多芬最出色的学生。” 元霄听得傻了,甚至怀疑白问霖是不是为了和贝多芬扯上关系,故意去向胡塞尔学习一段时间,毕竟就元霄所知,白问霖的自大程度很可怖,他绝不会向任何人学习,他只相信自己。 “所以我的小王子,你愿意和贝多芬的曾-曾-曾徒弟结婚,并永不分离吗?” 第50章 《野玫瑰》 天气晴好, 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房间,照在元霄微微过耳的黑发上,白净的脸庞渡上一层茸茸的微光,让他看起来像个不大的学生。 元霄正低头沉思着, 谱写新的乐句。 他的脸带着一股娃娃脸的味道, 越是长大,越是显得年轻, 时光似乎不曾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若单是看外表,是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二十八了。 十八岁入行, 到现在也有十年了, 元霄入行第三年便拿了奖, 后来的每一年都会捧一座新的奖杯, 年纪轻轻便拿奖拿到手软,偏偏人低调得很, 从来只做幕后,哪怕有节目邀请,也总是拒绝, 坚决不出现在人前。 做音乐人做到这个份上,已经无憾,若说有什么烦恼, 只有白问霖的“病”了。 八年前的一场意外,一颗枪子擦着心脏左叶穿过身体, 白问霖大难不死, 却昏迷了一年。 那之后, 白问霖的两个人格便有了融合的征兆,偶尔会做出一些不符合常理的行为,而他对此毫无记忆,每天都会发生几次,但也就一两秒的断片。 这一两秒里,白问霖做出了只有阿尔才会做的事,醒来则会茫然,像是人格在融合——至少元霄和医生都是这么认为的,他们那时认为融合虽然缓慢,但总有一天能变得正常。 可元霄没想到,这种情况持续了这么多年还未结束,近日还越来越频繁。 白问霖的私人医生也给出了医学上的解释:“人格融合原本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全世界已知的双重人格案例里,几乎没有完全能融合的两个人格,因为那是两个不同的灵魂,一个势必会排斥另一个。” 元霄听不太懂,但他努力去理解。 霍克医生:“现在的情况是,罗伊斯先生的副人格想要融合,却始终被罗伊斯先生的主人格所排斥。” “会有危险吗?”阿尔的过激举措,至今让元霄心有余悸,每次想起似乎都能感受到当初那种绝望。 “这倒不会,哪怕罗伊斯先生的副人格每天会出现十多次,但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半分钟的时间,除了给主人格带来困扰,几乎没有任何危险。” 每次出现一两秒的时间,无法做出攻击性的行为,顶多用头撞一下天花板而已。 雪茄室的房门半掩,朦胧的灯光泄出,元霄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才推门进去。 白问霖正仰靠着雪茄房的黑色沙发,他漂亮的手指正夹着一根雪茄,微微闭着眼睛,深刻的英俊面容被弥漫了整个房间的烟雾所笼罩,从他嘴里吁出长长的一缕。 元霄记得白问霖什么时候说过,烟和酒都是用来麻痹自己的,只有疼的时候才会抽。 但养成了习惯后,就很难戒掉了。 整个房间里,胡桃色的暗柜里摆放着大量的雪茄,不同口味的都有,他不一定都抽,只是他个人的收藏癖,喜欢买回家放着。 元霄放轻了脚步,悄悄地走近他,结果刚一走到沙发旁,看起来仿佛像是睡着的白问霖眼睛一下睁开,手一伸,便把元霄带到怀里,手臂揽着他的腰,将人牢牢摁在自己的腿上坐着。 自从习惯了这种雪茄味,元霄便习以为常,甚至是喜欢这种气味的。 白问霖将他搂得很紧,手里的雪茄丢在一旁,头却埋进元霄的脖子里,呼吸他肌肤上温暖的香气。 元霄轻轻摸着他的头发:“抽了多少?” “两支。”早年便说着要戒,结果偶尔闻到烟草的味道又忍不住想,不过量没有那么大了,所以也只是偶尔想,因为元霄总会分散他的注意力。 连绵而炙热的吻顺着元霄的脖子往下,手指有些不安分地伸进元霄的衣服里,元霄痒得颤抖一下,白问霖一只手就捏住他,低沉的声音道:“元霄,别乱动。” 元霄被他捏得眼睛都忍不住闭上,浑身绷紧又战栗:“别在这里……” 白问霖从脖子吻到他的锁骨,眉心点点的皱着:“这是家里。” “可是……”大概是在这方面传统保守,元霄不喜欢在卧室以外的地方做这些。 “没有人会看见,家里没有外人。”白问霖捏过元霄的脸,嘴唇贴上他的唇,起先只是唇瓣相贴,轻轻摩挲,而后白问霖的舌尖探入,让元霄的推搡抵抗渐渐失去力气。 一次后,他像抱娃娃似的把元霄抱到了房间里,让他躺在床上。 中途有几秒的时候,白问霖忽然停下,元霄睁开眼睛看他时,对上的是一双明亮闪烁,却犹如星光坠落时的湛蓝眼眸,当他眨眼时,让人想把整个世界都捧在手心送给他。元霄也愣了一秒,心里却是泛出了无法言说的复杂滋味,但目光接触短短瞬息,那双眼睛就变了回去,同样是蓝色,却深不见底。 白问霖似乎也意识到了问题,浑身肌肉绷紧,埋首下去,在元霄看不见的地方,脸色几近扭曲。 不知道是几点才睡的,白问霖要抱他去洗澡,元霄就怕没完没了,说不去,他困了,闭着眼:“明天起来再洗……” “弄里面了,会生病,你睡觉吧,我抱你去浴室。”白问霖吻了吻他的额头,放了满满一浴缸的温热水,回房把已经昏昏欲睡的元霄抱起,浸湿了一条毛巾,试探着一点一点地为他擦拭身体。 元霄已经完全睡着了,后面的事一无所知,白问霖睡觉时抱他抱得很紧,连睡着时,都埋在他的身体里,两个人密不可分。 窗帘没有拉严实,清晨,元霄被一缕薄薄的阳光,以及身边人的动静弄得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白问霖正趴在他身上,抬手从自己脸上轻轻地抚过。 元霄发出几声含糊不清的鼻音,问他怎么不睡觉,接着翻了个身,闭上眼睛继续睡。 而那个人,过了很久才用很低的声音回答一句:“不想睡觉。” 元霄听见了,模糊地嗯了声:“快睡。” 白问霖的声音落在耳边,像是风吹过一片树叶,掠过元霄永远失去听力的左耳:“我这一生都在等你。” 元霄带着这句话,再次沉入了深深的梦乡。 醒来时快中午,元霄起来洗漱,脑海混沌不清之时,却慢慢想起什么,问正在穿衣服的白问霖:“早上你是不是醒过?” “醒过。”他回答。 元霄:“我们还说了话的,你说……” “嗯?我说了什么?”白问霖似乎也记不清了。 “好像是……”元霄微微敛起眉,看了他一眼,“我记不得了。” 床头的花瓶插`着一枝半开的野玫瑰花苞,表皮有些细微瑕疵的白色高岭土花瓶,是许多年前回呼伦贝尔的时候,两人一起做的陶艺。但是这一枝玫瑰,元霄记不清是不是自己放进花瓶的了,他记忆力其实不错,但很容易忽略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白问霖穿好了衣服,和元宵一起出门。白问霖在里面跟医生聊了两个小时,元霄坐在外面看杂志,出来的时候,霍克医生露出了非常高兴的神色,说白问霖好了许多。 过了一周,野玫瑰从花苞绽放成了鲜艳的花,最后凋谢了,元霄把枯萎的花丢了,给花瓶换水的时候,才注意到花瓶下面压着一张纸,纸的一角从花瓶底部露了出来。 把纸抽出来,上面是一行拜伦的诗,英文字迹像是问霖的,又不像是他的。 “若我会见到你,时隔经年。我如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