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脑》 第一章 一连刮了三天大风,风中有雨,雨中有雾。 浓浓的雾连大风也吹不散,仿佛连呼吸着的也不是空气,而是笼罩着每一幢高楼大厦的雾。 雾气和空气有什么分别? 我不懂,也懒得去寻求答案,因为我已决定要休息一个星期,什么事情都不干,我要用一百六十八小时来松弛松弛身上每一条神经线。 决定是这样决定了,但可以坚持到最后一小时的最后一分钟吗?这就是只有天才晓得了。 翻开案头日历,我的眉头忽然皱祝 这一页的日历,红如火,十分刺眼。 又是星期天。 星期天是个很热闹的日子,人人都在放假,只要往街上打一个转,我保证自己的精神又会再度紧张起来。 唉,谁叫我一连练了七天芭蕾舞?一直陪着那个非要我陪她练舞不可的三表妹呢? 幸好,这个又可爱又可恶的三表妹已飞回洛杉矾了,直到这时候,我才后悔在八岁那年学过五天芭蕾舞。 别人跳芭蕾舞只会脚趾发疼,但我却全身都疼,就像是一连参加了七八次擂台搏击比赛似的。 下次我发誓——唉,还是免了,除非她永远不再回来,否则就算她做武松而又要找我扮老虎,我还是拒绝不得的。 这是人结人缘,表妹我有五个,大表妹两次恋爱失败,跑到意大利做修女;二表妹嫁给了亿万巨富的儿子,正是一人侯门深似海,从此以后在报章上见见她的照片好了。 至于四表妹、五表妹,前者老气横秋,从来没有把我这个写小说的表哥放在眼内;老五却太幼稚,到了念高中那一年还天天咬着波板糖,在操场上和那些八九岁的小女孩玩跳飞机游戏! 就只有三表妹,她顽皮是一回事,但她也有很柔细、很体贴的一面,所以,她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昨天黄昏,我送她到机场,临别时她送了我八九个飞吻,害得我险些撞在一个足有六尺半高金发女郎的胸脯上。 三表妹走了,我没有悲伤,因为她是表妹,而不是我的情人。 那是真真正正的“兄妹感情”,虽然,这上面还是加上一个“表”字。 这一个故事,和三表妹是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 可是,若不是给这个可爱复可恶的表妹折腾了整个星期,那一天我早就出海钓鱼去了。 而倘若那天我一早出海,就一定不会碰上谢卡这个人。 要是我没有碰上谢卡,那么我也不会被卷入一件怪异事情的漩涡里。 所以,纵然宝贝的三表妹在整件事情里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但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因为她要我陪足一星期,然后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我特别“好运气”,所以,这件怪异的事情,才会让我这个跳芭蕾舞跳得晕头转向的人遇上了……原始人会不会刮胡子,我不知道。 但我对付胡子的方法,就算不能说是原始,最少也是相当落伍的了。 我不用剃须刀片,不用须创,更不使用电须刨,而是使用一把细小而廉价的剪刀。 用剪刀来剪胡子,当然比不上用其他剃须工具那么快捷乾净,但我却认为这是一种乐趣。 在镜子里,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每一根胡子被剪掉的情形,而且,还可以听见极细微的“剪须声音”。 我选用廉价的剪刀,是因为它不会太锋利,因为有时候,我可能会冒冒失失的连嘴唇也照剪可也。 有人说:“胡子是男人脸庞上的艺术品。” 也有人说:“只要有胡子的男人就有男性惑力。” 对于前者,我还可以接受,但后面那一句,我可不敢苟同。 别的不说,就以街头上那些可恶复可怜的流浪汉来说,他们可能好几年也不洗一次澡,脸上的胡子又多又乱,难道这也算是男性的魅力吗? 以我看来,并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留胡子的,我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只要胡子稍微长一点点,我就要用剪刀把它剪得干干净净,最少,整个人会变得精神焕发起来。 每一天,当我爬起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唱机开动,让柔和悦耳的音乐使我的脑筋早一点从沉睡中清醒。 这是一件很有效的法子,保证百试百灵。 然后,我就用剪刀修理自己的胡子。 对我来说,胡子是多余的,就像是许多许多烦恼一样,有它们的存在简直是快乐人生里最大的讽刺。 胡子再多余,我还可以挥剪剪掉它,但烦恼却往往是挥之不去剪之不掉,想忘记也忘不了的。 这一天,当我正在剪胡子的时候,心里忽发奇想:“倘若连烦恼也可以一并剪掉,那就好得很了。” 若然真的可以,当然最好,但这却偏偏是不可能的。 剪掉胡子后,再看看腕表,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二十三分了。 我懒洋洋地披上了外衣,漫无目的地走出了门口。 风还在吹,雨还在洒,我的脚步再也不像是在跳芭蕾舞,而是仿佛正在泥泞里耕田。 我没有带雨伞,那是因为雨点已愈来愈细小,我肯定自己绝不会变成一个落汤鸡。 我在街上逛了一会,忽然觉得有点口乾,很想喝一杯烫热的柠檬茶。 于是,我转过一条街道,向芳芳餐厅走了过去。 芳芳餐厅的老板是个很胖的胖子,又是一个标准的足球迷,我选择这里喝茶,其实是想找他聊聊天,谈谈最近的几场足球比赛。 但我还没有走到餐厅,就已看见了一件意外的事。 这件意外的事,其实并不怎么严重。 我在街角转口处,看见一辆计程车刚好停了下来,接着一个戴着雨帽的男人匆匆跳下车,然后冒冒失失地走上行人道。 而这时候,一个大概四五十岁的中年妇人,也冒冒失失地在街上游逛着。 于是,两个冒冒失失的人,就这样凑巧地相撞在一起。 那妇人甚是瘦削,虽然那一撞之力并不怎么猛烈,但她还是一碰即跌,仰天跌倒在地上。 那个戴着雨帽的男人吃了一惊,连忙道歉不迭。 这时候,我本来想去喝柠檬茶的,但这一幕“人撞人”的小意外,却把我的脚步阻留下来。 那男人大概二十七八岁左右,比我年轻一点点,但却蓄着“独行快”奇连伊士活一般的胡子。 只不过奇连伊土话的胡子是金金黄黄的,而他的胡子却和眼睛一般乌黑。 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宜蓄胡子的,以我看来,就认为这人若刮掉所有的胡子,一定会比现在英俊佩洒得多。 也许,我对年青人蓄胡子总是有点偏见。 但这只能算是审美的观点与角度而已,在整体而论,我是绝不会因为别人蓄有胡子,就对他整个人都产生偏见的。 就像这个戴着雨帽的年青人,虽然我一点也不欣赏他的胡子,但却很欣赏他撞倒人之后的态度。 那中年妇人给撞跌,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凑巧,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行人路上的情况。 所以,那年青人纵有疏忽,这妇人也同样是难辞其咎。 但是那妇人很凶,当她给拉跌后,就一直大吵大闹,说那年青人是故意撞过来的。 那个年青人也没有怎么分辨,只是很关注地凝视着她,同时希望她可以站立起来。 但那妇人却只是坐在地上,不断戟指大骂道:“你这样撞过来,是不是想谋杀啊?” 那年青人忙道:“真对不起,我是无意的……”可是,那妇人一点也不原谅他,仍然凶巴巴的骂个不停。 我终于忍不住走上前,道:“这位先生绝不是故意的,他跟你无仇无怨,这只不过是一件小小的意外而已。” 那个妇人还是骂个不停,只是翻来覆去地说着:“他这样撞过来!他这样撞过来……”我心中有气,便道:“这位先生是个好人,否则,他撞倒你之后,早已一走了之,又何必在这里等你站起来?” 这时候,四周已围聚着不少看热闹的人,而那年青人却不时望着腕表,脸上的神情显得有点着急。 我看得出,他是有事在身的,否则也不会匆匆忙忙地从计程车跳了出来。 可是,这件小小的意外却缠住了他。 其实,他若一走了之,任谁也不会把他怎样的,就算是我,也只会叹息一声就算。 因为那妇人绝不会伤得怎么严重,大不了疼一会儿就会没事。 但那妇人实在泼辣得可以,看她这副样子,我实在不难想像得到,她平时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见那年青人既着急,又不敢离开,心中不禁也替他不值起来,便对他说:“你是不是有很重要的事情等着去干?” 那年青人点点头,道:“是的,但是她……”我哼一声,道:“她不会有什么事的,你走吧。” 那年青人道:“这怎么可以?人是我撞倒的。” 我板着脸孔,盯着他说道:“你若是蓄意撞她,就算你想走我也要把你抓回来,但这只是意外,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意外。” 那年青人吸了口气:“我若走了,万一她出了什么事,又有谁来负责?” “我负责!”我毫不犹豫地就把这件事情扛上肩膊,“你不必再在这里耽误时间。” “你呢?” “我?”我呵呵地笑了起来,道:“我现在空闲得几乎想去念佛,你是一点也不必顾虑的。” 那年青人望住了我,眼神里露出了十分感激之色:“很谢谢你,我姓谢,叫谢卡。” 我和他握了握手,道:“在下姓龙,日后有机会,我们再见!” 谢卡用力地点点头,道:“好!我们日后再见。”说完之后,他就急急的走开了。 那泼辣的妇人犹自在大叫:“你不要走,我要上警察署,要进医院验伤!” 我生气起来,说道:“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算帐好了,你的事,我完全负责。” 那妇人立刻站了起来,大声道:“你简直是个疯子!” 我道:“我知道你比我正常得多,你现在是不是一定要报案?” 那妇人狠狠瞪着我,不断用手指指着我的脸,又一连串骂了几十句令人为之啼笑皆非的说话来。 听见这些啼笑皆非的骂人说话,我的反应十分正常,那就是啼笑皆非。 幸而经过一番扰壤之后,那妇人总算没有坚持要前往医院或者是警察局,那显然是由于她根本就没有受伤,只是跃在地上的时候疼痛了一阵子而已。 但经过这么一顿吵闹之后,我再也没有心情去喝柠檬茶了。 我无聊地在街上溜达着,忽然看见了一个电话亭。 于是,我胡乱地拨了一个电话。 “喂!”我说道:“魏一禾先生在不在?” “我还没有死。”听筒里立刻传来了他的声音。 他的嗓子很沉实,就像是从木桶里传出来的一样,我笑了笑,说道:“我也活著,只是全身骨头都好像快要散裂开来一样。” 魏一禾冷笑一声,道:“听说你近来到处惹是生非,这次是不是得罪了一个拳王?” 我征了征,忙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魏一禾道:“你当然不会是罗渣摩亚,要扮演铁金刚那种角色,龙乘风绝不会是个理想的人眩”我苦笑了一下.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认为我想做零零七占士邦了?” 魏一禾道:“??说你曾经在一个渔村里闹得天翻地覆,还和洛云联手对付过一些犯罪分子。” 我又苦笑着,只好道:“你是不是看过我写的那篇小说?” “没看过,”魏一禾道:“你写的小说娱乐性太丰富,绝不适合我这种人的胃口。” 我尴尬地一笑,道:“对不起,是我自视过高,几乎以为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小说读者。” 魏一禾道:“你还有什么废话?” 我道:“还有一句。” 魏一禾道:“快说。” 我立刻就说:“我马上就要到府上揍你!”不等他回敬过来,我已把电话挂断,然后在十五秒之内跳上了一辆计程车之中。 魏一禾的寓所,是在一幢二十五层高大厦的顶楼。 他这一层楼宇是复式的,所以正确一点来说,二十四楼和二十五楼都是他的寓所。 他现年四十三岁,是一个典型的大男人主义者,所以,他三次结婚,也三次失败。 但有一次当我提及这一点的时候,他说:“失败的不是我,而是那些无知的女人。” 对于他这种态度,我是相当反感的,但除了对待女人这些事情上,他却是个相当值得欣赏的人。 他是个天生的工作研究者,而且研究的兴趣十分广泛,从鲸鱼心跳速度以至在错综曲折岩洞里找寻奇形怪状的洞穴,都是他乐于全副精神投入去干的事情。 去年五月,他在“塞尔泽岛”逗留了五十天,与他同行的人本来还有我,但最后我临时决定退出,理由是抗议他为了要去探访本尔泽岛,而不惜与第三位妻子离婚。 魏一禾所娶的第三个妻子,是个很温柔、简直驯服有如绵羊的日本女人,也许,他认为只有日本的女性才可以容忍他的大男人主义。 在去年初,他决定要在五月出外旅游,来庆祝结婚三周年纪念。 他的日籍太太很高兴,向他提议到美加东岸,或者是前往西欧各国。 但魏一禾最后的决定却是:旧地重游,到塞尔泽岛去! 他的日籍太太立刻强烈反对,但魏一禾置诸不理,结婚终于闹翻了,俩口子不惜离婚,作为最后的解决。 为什么魏一禾的日籍太太不肯去塞尔泽岛? 要研究这个问题,首先得要知道塞尔泽岛在什么地方。 塞尔泽岛位于嘉福勒斯加岛以西。 而嘉福勒斯加岛,则在冰岛之南端! 那是一个很遥远也很偏僻的地方。 对于一个想旅行游玩的女人来说,塞尔泽岛的吸引力,可说是几乎等于零的。 但魏一未却已去了十六次! 而最不可原谅的,就是他每次结婚,都一定带着新婚妻子到这个岛屿游览。 而他的日籍太太也已陪他去了三次! 谁知道到了第四次,魏一禾的选择还是要到塞尔泽岛,那就不但使他的太太无法忍受,就连我也几乎要跟他绝交了。 塞尔泽岛是怎样的地方?它为什么会对魏一禾具有这样强烈的吸引力? 魏一禾的解释是:“我是亲眼目睹它诞生的人!” 这解释好像很荒谬,但你若是了解塞尔泽岛的历史,就会明白魏一禾这句话,绝对不是无中生有、荒谬绝伦的。 第二章 三十分钟后,我们回到了魏一禾的住所。 魏一禾的卧室,是由两间豪华套房组成的,他在两间房子中央开了一个拱形洞门,只有左边才是真正卧室,而另一边,实际上是卧室旁边的一个小酒吧。 但凡到过这里的人,都会以为魏一禾是个酒鬼,但我和洛云都知道那是不确切的。 喝了一点点法国红酒之后,我已急不及待地追问:“你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洛云道:“是老魏活见鬼而且。” 魏一禾把半杯酒一口喝完:“不是活鬼,而是见到了一个巫师。” “巫师?”我一愣,道:“是个怎样的巫师?他来自哪一个地域?” 魏一禾道:“纽约。” “纽约?是美国的纽约?”我大感意外。 “难道除了美国之外,地球上还有另外一个纽约吗?”魏一禾闷哼一声,道:“纽约,本来就是光怪陆离、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任何形形式式人物都会存在着的城市。” 我道:“你怎会和这个巫师打上交道的?” 魏一禾沉默了片刻,才叹了口气,缓缓地说道:“这件事,说来话长。” 我说道:“我今晚有的是时间,再长篇大论的事情,我也可以很有耐性地听下去。” 魏一禾瞧了洛云一眼,道:“就只怕洛会长没有耐性再听一次。” 洛云淡然道:“没关系,反正这里有喝之不尽的美酒,就算你说到天亮,我也不会介意的。” 魏一禾又瞪了他一眼,然后才望着我说:“你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个岛屿吗?” 我一呆,接着又笑道:“怎么会不记得,有时候,我还以为你是那个塞尔泽岛人哩。” 魏一禾吸一口气,道:“我是亲眼目睹它的诞生,也亲眼目睹它完全成长的人,当然,除了我之外,还有约拿基和一些地质学家。” 我道:“你虽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地质学家,但在这方面的知识,只怕连许多着名的专家也有所不如。” 洛云淡淡一笑,对我说道:“老魏从不喜欢戴高帽子,你不要白费心机。” 魏一禾冷笑道:“但他说的却是事实,而你也不要说我是个自大狂,须知过份的谦卑,实际上就是等于虚伪!” 洛云又笑了笑:“别太认真,要不要我向你正式道歉。” 魏一禾道:“我现在需要的并不是道歉,而是一个可以对付那个巫师的人。” 我皱了皱眉,道:“我现在想听的不是争吵,而是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魏一禾吸了口气,半晌才道:“在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和约拿基第三次乘坐橡皮艇登岸,踏上了塞尔泽岛,那时候,塞尔泽岛已诞生了差不多一年。” 他为自己斟了半杯酒,继续道:“那一天是约拿基的生日,他心情很好,一早就喝了不少酒,而且在他的背囊里,还有四五瓶酒。” 我问道:“你呢?你有没有陪他一起喝?” 魂一禾道:“他以为有。” 我奇道:“怎会这样的?” 魏一禾道:“我的背囊里也有威士忌,他喝我也喝,但实际上,我背囊里的威士忌是假的。” 我失笑起来,道:“那是茶了?” 魏一禾道:“不错,那是中国的普洱,所以,他愈喝愈糊涂,而我却愈喝愈清醒,请不要骂我卑鄙,当时若连我也醉了,我们就可能在岛上给冷风冻死。” 我点点头,示意明白。 魏一禾这才接着道:“那时候,塞尔泽岛已高出水面几百尺。面积超过一平方里,但由于它是那么崭新的一个地方,岛上必然是毫无人迹的。我们在岛上走动了半小时之后,约拿基已醉倒了,他躺在熔岩冷却后所凝成的岩石上,动也不动,我们自然再也无法逗留下去了。” “但正当我要把他带走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北方一堆岩石后传了过来,我感到十分奇怪,便上前看个究竟。” 我皱着眉,道:“岛上有人?” 魏一禾道:“当时,我以为一定是研究地质的科学家来了,可是,我这个想法完全错了。” 我听得有点出神,没有打断他的说话,任由他继续说下去。 只见魏一禾的脸上,仿佛有着一种极迷离的色彩,他沉默着,好久还不出声。 一直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突然说:“我看见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决斗!” “决斗?”我怔祝 魏一禾点点头,道:“不错,就算我在做梦的时候,我也想不到,在这个如此稚龄的岛屿上,竟然会有两个如此古老的武士在拚命。” 他呷了一口酒,继续把当时所目睹的情况,和接着以后所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说了出来……沉重的脚步声,是由一对已陈旧得发白的皮靴所发出来的。 穿着这一对皮靴的人,在西方人的标准来说,应该算是中等身材,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年纪,头发金黄,鼻挺唇薄,看来相当威武。 他穿着的是一套军服,但却不是属于现代的。 他身上穿的居然是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军服。 他手里有一把剑,剑桶是古铜色,但创刃却磨得锋利异常。 魏一禾呆住了,心里想:“这是什么人?” 他心念本已,又有另一个更古怪的人出现。 那是一个黑得不能再黑的黑人。 这黑人身材魁梧,粗脖子,颧骨高耸,头发短曲,鼻孔特别阔大。 在他的脸上,涂着五彩缤纷的颜色,额上又箍着一只插满了羽毛的金环,虽然气候寒凉,但他身上只扳着一件薄薄的皮袍,而且还赤着足,完全是个还没有开化的非洲土著战士模样。 魏一禾更感诧异,暗道:“这里是不是正在开拍电影了!” 但再环顾四周,却再也没有发现任何人,既没有摄影师,没有场务人员,更没有导演,也没有任何拍摄的器材工具放置着。 魏一禾傻住了,他揉了揉眼睛,又想:“难道我也喝醉了?”但随即立刻失笑起来,自己喝的根本不是酒,那又怎会醉了? 只见那非洲土人手执长矛,一步一步向那个古罗马军人走了过去。 两人的面上都是木无表情,只有魏一禾显得又诧异又吃惊。 看样子,他们似乎要决战了,但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魏一禾是完全无法想像得到的。 空气里忽然又好像充满了硫磺的气味,仿佛火山又要开始爆发了。 魏一禾突然大叫:“火山爆发啦!”他这句话,是用英语说的。 但那两个人充耳不闻,甚至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就像是两个聋子。 魏一禾眉头一皱,再用意大利语重复那一句说话。 他希望那个穿着古罗马帝国军服的人能听得懂。 但他失败了。 他说的当然是谎话,他只是想利用这种惊人之语,来停止这一切莫名其妙的决斗。 对他来说,这场决斗的确是莫名其妙的,他希望自己可以调停一下。 但他正想上前的时候,非洲土人已用长矛向那罗马人袭击。 这土人孔武有力,攻势十分猛烈,但那罗马人显然曾经受过相当级度的训练,任凭土人的攻击如何凌厉,他总是有办法可以抵挡得祝魏一禾呆住了,这个岛的年岁还是那么浅稚,又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而且更孤悬于烟波浩瀚的大西洋中,何以居然会有两个风格完全不相伺、连武器也古老之极的战士在这里相遇,而且一见面就绝不留情地展开凶残的决斗? 不要说是魏一禾,就算是任何人置身在那样的环境里,也会有着同样感想。 决斗很激烈,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但这一场决斗的结局,却比想像中还要悲惨,当决斗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两人的身上都已鲜血淋漓,气力散换。 但他们仍然站着,互相牢牢地凝视着对方。 他们虽然互相凝视,但眼神却是一片呆滞的,就像是两个白疑。 “白疑?疯子?”魏一禾陡然叫喊起来,他再不迟疑,立刻走到那个罗马人的身边,大声在呼喊着:“你是不是有神经病?” 他这一声呼喊,仍然是用意大利语说的。 那罗马人缓缓地转过头来,望着魏一禾。 他虽然浑身都是鲜血,在右边胸口更有一个极深的血洞,但他的声音,却还是冷静得出奇:“这是我必须要干的事,也是我必须要走的路。”说完这两句话之后,他就倒了下去。 魏一禾哺哺地重复着这两句话,忽然背后有人以极纯正的英语说:“这是连勒的咒语,现在终于灵验了。” 魏一禾大为意外,回头一看,说话的居然是那个看来既野蛮又原始的非洲黑人。 魏一禾吊愣愣地盯住他,半晌才道:“你……你不是从非洲来的?” 黑人道:“谁说不是?虽然我在美国出生,但我的祖先是非洲著名的鲁古勒多斯耳族族人。” 魏一禾道:“你是在美国长大的?” 黑人道:“我曾经两次代表美国参加奥林匹克世运会,现在是一间私家侦探社的社长。” 魏一禾吞了一口口水,差点没有连眼睛都凸了出来。 他怎样想也想不到,一个如此打扮的非洲土人,原来竟然具有这样的身份。 虽然,两次代表美国参加奥运会,和身为一间私家侦探社的社长,都不能算是怎么了不起的事情,但比起一个还没开化的非洲土人,那真是不知文明了多少倍。 魏一禾凝视着他,忍不住问:“你怎会变成这副样子的?” 那黑人道:“我不知道,大概,那是连勒的咒语真的奏效了。” 魏一禾忙道:“连勒是什么人?” 那黑人道:“连勒是……”但他还没有说完,整个人已靠在魏一禾的身子上。 他再也不会说话,也不会再动。 他死了。 魏一禾抱着他,哺哺地说道:“是他们疯了,还是我自己疯了……连勒的咒语,连勒是什么人?” 从那一刻开始,他就已决定要把事情的真相调查个水落石出。 首先,他要详细了解这两个人的来历和身份,还有,他们是怎样来到塞尔泽岛的? 他在那个穿着古罗马帝国军服的意大利人身上,找到了一叠身份证明文件。 这人原来叫雅丁尼,是罗马一间博物馆的总馆长。 他才刚满四十岁,就拥有这个名衔,可见这人实在一点也不简单。 接着,他又在那黑人的皮袍里找到了一个暗袋,袋口里有几百元美钞,还有一张印刷精致的卡片。 卡片上的名字是:戴狄斯。 至于名衔,则是“黑高原私家侦探社社长”。 魏一禾捧着两个人的遗物,不禁呆若木鸡。 他们是文明人,而且还是具有高度专业技能的知识分子。 尤其是雅丁尼,他更是罗马一间博物馆的馆长,这种人又怎会来到塞尔泽岛,无缘无故地跟一个“非洲土著战士”展开决斗? 这两个人就算真的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定要用决斗来加以解决,他们也应该用手轮,而不是用古剑和长矛。 还有,他这一副打扮,简直有如正在拍摄电影,但即使如此,一个古罗马军人与非洲土著战士拚命,这种镜头也实在未免太胡闹、太可笑了。 就在魏一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忽然有一阵浓烈的??气涌了过来。 只见约拿基一摇三晃地指着地上的两个死人,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魏一禾差点已忘记了他,这时候给他这么一问,也不禁为之一阵苦笑,道:“刚才他们在这里决斗。” 约拿基醉态可掬地笑道:“决斗?好极了,我年轻时也曾经和一个日本海军大佐决斗,他用日本军刀,我用的却是一柄机关失灵、射不出去的鱼枪……”魏一禾道:“你应该继续休息。” 约拿基哈哈一笑,道:“我差点早就休息,找上帝聊天去了,你瞧!”说着,把衣衫向上一拉,露出了雪白的肚子。 魏一禾看见他肚脐以上,有一条足足半尺长的疤痕。 第三章 两天后,魏一禾离开纽约,乘坐飞机直往意大利罗马。 罗马拥有繁华帝国的辉煌历史,虽然这段历史再也不会重演,但罗马仍然是一个宏伟壮丽的大城市。 魏一禾曾经到过罗马,那时候是旅游性质。但这一次,他却是为了雅丁尼的事情而来。 他首先找到雅丁尼负责主持的博物馆,那是一间相当古老的建筑物。 在这博物院里所收藏的古物,数量极其丰富,而且每一件收藏品都足以用“艺术瑰宝”来形容,若在平时,魏一禾必然会慢慢地仔细欣赏,每一件都不肯轻易错过。但这时候,他只想知道有关于雅丁尼的事。 经过一番慎密的观察和考虑,他决定从班比那里下手。 班比是这间博物馆的保安副主任,他身高六尺五寸,个子瘦削,但却为人风趣而健谈,初时,他以为魏一禾是日本人,不断用蹩脚的日语来跟他攀谈。 幸而魏一禾也懂得日语,而且比班比说得流利百倍,所以不到半天功夫,两人就已混得很熟络。 班比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 对付一个酒徒,那是比较容易的,绝大多数人喝了酒,说话的时候都不会像平时那么谨慎,而且班比本来就是个说话多多的人。 魏一禾带他到酒吧里喝酒,两人愈谈愈兴奋,大有相逢恨晚之慨。 谈了半天,魏一禾才把说话转入正题,向班比问及雅丁尼这个人。 班比道:“雅丁尼?嘿嘿,他是个疯子?谁说的?倘若他也算是疯子,那么世间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人是正常的了。” 魏一禾故意道:“我有个朋友,他是认识推丁尼的,这次我来到意大利,也很想拜访拜访他。” 班比摇了摇头,道:“你来得不合时宜。” 魏一禾道:“怎会不合时宜?” 班比道:“他失踪了,而且连博物馆的一套仿古罗马军官服装也一起失踪,对了还有一把刀,那是布尼坦尼克斯的佩剑,也都不见了。” 魏一禾问道:“布尼坦尼克斯是什么人?” 班比叹息一声,道:“他是个冤魂,直到现在,还有人不时听到那凄厉和充满怨愤的嘶叫声。” 魏一禾陡然震动了一下,道:“你也听过这种叫声?” 班比道:“我倒没听过,但许多人都言之凿凿,说布尼坦尼克斯给暴君尼禄害死之后,就一直冤魂不散。” 魏一禾点点头,道:“尼禄的确是罗马历代帝皇之中,最残暴的一个。” 班比又叹了一口气,道:“本来,那一代皇帝,应该是由布尼坦尼克斯继任的,至于尼禄,他父亲只是一个声名狼藉的执政者,但尼禄自幼丧父,母亲改嫁给克卢秋斯皇帝,初时先劝皇帝收养尼禄,后来更索性立了尼禄做太子,接着,皇帝遇弑,尼禄登位,统揽执政大权。” “但布尼坦尼克斯始终是尼禄的心腹大患,终于,尼禄用毒酒杀了他。” “布尼坦尼克斯中毒身亡的时候,才只有十四岁,据说,当他毒发的时候,他恨极了尼禄,便抽出佩剑,向尼禄冲杀过去,但他还没有接近尼禄,就已经全身剧烈抽搐断气了。” “布尼坦尼克斯死后,尼禄更加肆无忌惮,当时,他所承袭的罗马帝国,版图自摩洛哥到不列颠,从大西洋一直远及里海,而罗马就是整个大帝国的中枢,尼禄完全执掌大权。” “但就在他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在那不勒斯突然出现一个巫师,他在城墙下大声疾呼,痛骂尼禄是个残虐的暴君,又说布尼坦尼克斯的鬼魂永远都不会放过他,结果,这巫师给抓进牢狱里,每个人都以为他一定会受尽折磨而死,但谁知这巫师神通广大,不到半天就已经逃狱跑掉了。” “从那时候开始,罗马人就叫他做复仇者的巫师,尼禄派人到处去抓他,但每次均功败垂成,一年之后,这巫师终于死了,但却是病死的,他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尼禄做皇帝决不会超过十五年。’其时,尼禄已在位十一年半。” “复仇者的巫师病逝后,尼禄就开始变得更为猜疑,做事也更疯狂了,他不断杀人,尤其是对基督教更是凶残,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但根据接近尼禄的侍从透露,尼禄不时都听见布尼坦尼克斯的冤魂在嘶叫,尼禄又恐惧,又生气,做事更加充满邪气了。” “不久,罗马的国库已给他挥霍得完全空虚,由老百姓、军人、士绅贤达以至元老院的议员,都无法再忍受他的残酷苛政,终于,罗马军队在高卢生变,甚至远在北非和西班牙的大军也先后加入革命,到了这时候,尼禄已从叛亲离,再也无法稳定局势。” “最后,尼禄自找毙命,死时只有三十一岁,他在位十四年,正与巫师之言不谋而合,至于布尼坦尼克斯的佩剑,后来就收藏在这间博物馆里。”班比说到这里,忽然握着魏一禾的手,很认真地说:“那一把剑,是经过巫师许下过咒语的,无论是谁拥有它,都会大大的不吉利!” 魏一禾感慨地说:“那是一千九百多年之前的惨剧,但类似的事情,世间上已发生了不知多少遍。” 班比说:“雅丁尼是个好好先生,他没有野心,没有架子,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他唯一的缺点,也许,是太正直,做事总是一丝不苟,绝不马虎。” 魏一禾道:“这怎能算是缺点?” 班比道:“但他一定是有某种缺点的,否则,他不会得罪了三个阿拉伯来的商人。” 魏一禾一怔,道:“三个阿拉伯商人?那是怎么一回事?” 班比道:“半年前,有三个从阿拉伯来的商人,亲自到博物馆拜会雅丁尼,但不到十分钟,他们就在馆长室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魏一禾忙道:“他们在争吵什么?” 班比道:“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看见那些阿拉伯商人铁青着脸,怒气冲冲的从馆长室里走了出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还在骂人,但这时候他们是用阿拉伯语骂出来的,所以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在骂些什么。” 魏一禾皱着眉,道:“既然听不懂,又怎知道他们在骂人?” 班比笑了笑,道:“骂人的样子,是很容易看得出来的,无论他们用阿拉伯语或者用爱斯基摩语也是一样。” 魏一禾沉吟了一会,忽然拿出了一张照片,递到班比的眼前。 这张照片,就是魏一禾在雅丁尼那艘游艇上所发现的。 照片上有两男一女,除了雅丁尼之外,另一个男人年纪较大,样子和雅丁尼十分相似。 班比一看这张照片,就道:“那是雅丁尼的哥哥,他叫普土。” 魏一禾道:“那个女人又是谁?” 班比道:“是普土的太太桃丝。” 魏一禾道:“他们也住在罗马?” 班比道:“本来是的,但在一年前已离开了。” 魏一禾忙道:“他们现在去了什么地方?” 班比道,“美国。” 魏一禾道:“在美国什么地方?” 班比摇摇头,道:“这可不知道了,据说,他们初时是住在三落市的,但其后又转到波士顿,不到半个月,已再搬了,这一次,连雅了尼都不知道他们搬到了什么地方!” 魏一禾大感奇怪,便说:“这岂不是好像逃难吗?” 班比道:“你说对了,普士和桃丝,可能真的是在逃难,甚至说不定跟那三个阿拉伯商人也有纠葛。” 魏一禾道:“在普土夫妇离开罗马之前,他们可曾有过什么不寻常的行动?” 班比道:“没有。” 魏一禾道:“真的完全没有?” “没有就是没有,就算有,我也不会知道。”班比挥着手,忽然又说:“若说一定有,那么出门旅行算不算是不寻常的行动?” 魏一禾目光一闪,忙道:“他们曾经去过什么地方?” 班比道:“雷雅克维克市。” 魏一禾忽然跳了起来,失声道:“那……那不是冰岛的首都吗?” 班比眨了眨眼,道:“你说对了。” 魏一禾道:“那并不是旅游的热门地方,他们怎会选择去冰岛?” 班比哈哈一笑,道:“我又不是他们,怎晓得这许多?” 魏一禾吸了口气,事情似乎开始有点端倪了,他决定要继续查下去。 一开始的时候,事情仿佛已经有了眉目。可是,在接着的日子里,他却什么也没有再发现过。 事情没有进一步的发展,总之,雅丁尼和戴狄斯都“失踪”了,普土夫妇也“失踪”了,至于连勒和那三个阿拉伯商人的来龙去脉,魏一禾完全无法找得出来。 但最令他感到泄气的,还是一封从美国纽约寄来的信。 当魏一禾接到这封信之后,还以为是韦智后寄来的,但一拆开之后,才知道自己弄错了。 这封信全文如下:“好久不见的魏一禾先生:还记得我吗?我叫柯少良,是老师们心目中最得人心的捣蛋王子,又是韦智唐念初中时最可恶的情敌。 当年,我们三人是死党,如今各散东西,但在两星期前,我从芝加哥来到了纽约,打算在这个肮脏的垃圾都市里大展拳脚,就是这样,我和韦智店又混在一起啦。(但最吸引柯某的,却还是他的秘书珍露娜小姐,看来,我们又要第二次成为情故了。)老实说,你骨子里比韦智唐更能干、更精明,但在一般人眼中看来,你倒像个半疯不癫的家伙,本来嘛,做人太正经、太正常,绝对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我喜欢小韦,也喜欢你,但小韦对你不够了解,那却是可以肯定的。 昨晚,小韦多喝了几杯啤酒成话就多了起来,他这么对我说:‘魏一禾曾经找过我,说了一件报荒唐的事,又叫我去查一个根本未必存在的人,这小子,准是失恋太多,神经有点毛病了。’我大感兴趣,立刻追问那件荒唐的事是怎样的,但小韦不肯说,一定要为你保守秘密,哼,他真是很遵守商业道德! 喂!我们总算是老朋友啦,小韦不肯说,我也不怪他,但你非要向我详细道来不可,否则,山水有相逢,那时候悔之晚矣! 你的伟大死党柯少良。 看完这封信,魏一禾真想动手揍人。 他想揍的并不是柯少良,而是韦智后那个混蛋! 韦智唐根本就不相信魏一禾的说话,只当他胡说八道、骗骗朋友来寻开心! 魏一禾立刻就回了一封信给柯少良,除了上下款之外,整封信就只有四个字:“无可奉告!” 他这样写,已经是最客气的了。 在接着二十年的岁月里,魏一禾又有不少奇特和刺激的经历。 但他还是对塞尔泽岛所发生的事念念不忘。他经常再赴冰岛,再到塞尔泽岛上湖览,每一次,他都预先约好了约拿基,一来聚聚旧,二来约拿基对塞尔泽岛也是百看不厌的。 但二十年来为,他们再也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直到半个月之前,魏一禾在一个宴会里遇上了洛云。两人愈谈愈投契,在筵席散了之后还没有分开,又在另一间酒吧里谈了好久。 本来,塞尔泽那件事情,魏一禾是不打算再向任何人提起的了,但不知如何,当晚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居然又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向洛云说出。 洛云是惊奇俱乐部的始创人兼会长,具有狂野的浪子性格,当他听完这件事之后??感到十分有兴趣,便答应继续和他追查下去。 魏一禾却只是苦笑了一下,认为事情不但古怪之极,而且所有线索都已中断了,就算想再查下去,也是无从查起。 洛云道:“只怕未必,我要更详细的资料。” 魏一禾道:“我曾经把详细的情形记录下来,你明天到寒舍拿去看看好了。” 到了第二天,洛云还没有来,一封从纽约寄来的航空号信已寄到了他的手中。 他打开一看,不禁怔祝 天下间就有这么凑巧的事,他一直没有再向任何人提及过塞尔泽岛上所发生的血案,昨晚才向洛云说出来,这封信就刚好寄到了。 这封信,居然是韦智唐写来的。 “老魏吾兄大鉴:老柯有种,他把珍露娜从我的办公室里拉走,娶了她做合法的老婆,现在他已有五子三女,再加上两个保姆及佣仆,已足可组成足球队有余,他当然惬意得喷饭啦,就只差点没有给这群小祖宗气得吐血。 喂,我知道你三次婚姻都失败,比我还多一次,但我又订婚啦,对像是肤色比朱古力略浅的维根尼亚小姐,她在选美会里荣获亚军,但比冠军那个金发女郎更性感,也更体贴入微,我遇上了她,她遇上了我,真是天生一对。 在我的资料室里,一直都存放着戴狄斯、连勒和雅丁尼这三个人的名字,由于我很忙碌,而且事情毫无头绪,所以这许多年以来都无法向你提供进一步的消息,那真是始料不及,但最近纽约发生了一件凶杀案,情形十分古怪,而且还牵涉及罗马的那个雅丁尼,所以我非要向你加以报导不可。 但写信是一件很吃力的事,倒不如你打长途电话跟我联络好了,就此搁笔。小韦上。” 魏一禾一怔,接着喃喃道:“我是老魏了,你却还是小韦,地球上偏偏就有这种死不认老的家伙。” 但不管怎样,这个长途电话是省不得的。 就在这时候,洛云来了,魏一禾把信递给他看。 洛云目光大亮,笑道:“这是一个好消息,你的老朋友又要结婚了!” 魏一禾冷笑道:“他应该去娶一个比炭还黑的黑女郎。” 洛云道:“朱古力色也和黑色差不多了,而且这种女郎很野性,简直就是一头母豹。” 魏一禾盯着他:“你想研究那头母豹,还是小韦提及的凶杀案?” 洛云淡淡一笑,道:“对于正常的人来说,当然是选择前者。” 魏一禾的脸色倏变,但洛云马上又接着说道:“但我并不正常,从来都是个很不正常的家伙。” 魏一禾这才展颜一笑,接着拿起了电话的听筒。 长途电话终于接通了,那边传来了韦智唐懒洋洋的声音。 魏一禾大声道:“你在那里干什么?电话最少已响了二十下。” 韦智唐哈哈一笑,接着,魏一末就听见了“卿卿”声响。 “喂,你在搞什么把戏?” 又过了好一会,才听见韦智唐喘着气,笑道:“我正在沙发上。” 魏一禾冷笑道:“我还以为你正在床上哩!” 韦智唐又笑了一笑:“我这张沙发,又柔软又宽敞,实际上和一张床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你听见吗?刚才是我未婚妻跟我接吻的声音。” 魏一禾哼一声,道:“雅丁尼那件怎样了?” 韦智后回答道:“我没有雅丁尼的消息。” 魏一禾道:“他早已葬身大海,你当然不可能有他的任何消息。” 韦智唐道:“但他的哥哥普土,却在上星期出了意外。” 魏一禾急道:“是普士?你也查出了这个人的下落?” 韦智唐道:“不是查出他的下落,而是他的妻子曾经来找过我。” 魏一禾更奇:“桃丝怎会去找你?” 韦智唐道:“有一天,大概是在两星期之前吧,这个意大利女人愁眉苦脸地来到了我办公室,说她的丈夫快要死了。” 第四章 在魏一禾那间别致的卧室里,我喝了大半瓶上佳的红酒。 那并不表示我贪喝,只是证明魏一禾讲述这件事情所用的时间十分长久而已。 洛云喝得更多,但他酒量在我之上,再多喝一两瓶也没关系。 魏一禾的讲述,相当详尽,就算是最挑剔的人也难再作出苛求了。可是,我听完之后,仍然是陷入无数疑团之中。 雅丁尼与戴狄斯的决斗,似乎有点孩子气的味道,但实际上,却比吸血僵尸的鬼故事还更可怕。 连勒的咒语、普士夫妇的远逃、三个阿拉伯商人的出现,是令人莫测高深的。 普士在事隔二十年后,结果仍然难逃死于非命的噩运,而且还是死得那么古怪,这就绝不寻常了。 是不是他做了一件错事?所以非要离开罗马不可? 那三个阿拉伯商人,又跟连勒是否有所联系? 我想不通,所以只好问洛云:“洛会长,你有何高见?” 我这一问,是诚恳的,绝无半点嘲讽或者是玩弄的成分。 洛云呷了一口酒,才道:“连勒已到了本市。” 我一怔:“由他组成的业务考察团,目的地就是本市?” 洛云道:“这里是第一站,再过几天,这个业务考察团就会前往东南亚其他的大城市。” 我道:“是有什么发现?” 洛云道:“连勒一点也不像个巫师,我的意思是说,他看来并不如此凶残。” 魏一禾道:“这算是什么?是个是想给这位董事长看相,然后更进一步为他批卦算命?” 洛云道:“我认为,你对整件事情,有一个极错误的看法。” 魏一禾目光一闪,道:“是不是关于连勒的咒语?” 洛云点点头,道:“不错,照你的看法,似乎已肯定了咒语的存在,也肯定它具有邪恶诡异的力量!” 魏一禾道:“就算我承认这一点,那又怎样?” 洛云道:“那么,你应该找的人不是我,也不是龙乘风。” 魏一禾冷哼着说:“你认为我该去找谁?” 洛云道:“你应该去找另一个法力更厉害的巫师,或者是道行高深的高僧、游方道士之类的人物,再不然,找个驱魔人试试也是好的。” 魏一禾陡地怒吼起来:“放屁!” 洛云道:“我不错是在放屁,但却是以你作为榜样的。” 魏一禾瞪了他一眼,眼光忽然间变得有点古怪:“你对连勒这个人有多大的了解?” 洛云道:“最少,在目前来说,我仍然无法相信他会是一个巫师。” 魏一禾道:“你从哪一点可以肯定他不是?” 洛云立时反击:“你又从哪一点可以肯定他必然是巫师?” 魏一禾张大了口,显然想说:“戴狄斯和普士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但他这句话最后并没有说出来,因为这种“证明”,实在并不怎么确切有力。 所以,他只是张开了口,但却连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我微微一笑,道:“两位的争论,似乎没有多大的意思,照我看,倒不如做一些更实际的行动,也许可以打破这一个哑谜。” 魏一禾望着我,道:“你有什么好主意?” 我道:“连勒这个业务考察团,将会展开什么活动?” 洛云立时说道:“明天正午,他将会出席一个商业电脑最新产品的展览会,这个展览会,是他辖下远东附属机构所举办的。” 我问道:“有没有办法可以接近连勒呢?” 洛云道:“这是一点也不困难的,但我们首先要有一套计划,当接近连勒之后,我们应该要做的又是什么事?” 我耸耸肩,说道:“那倒要见机行事了。” 魏一禾道:“这样也好,我也略懂占卜星相之术,且让我看看这个大亨的相格如何,然后才作进一步的决定好了。” 洛云哈哈一笑,道:“我也希望连勒真的是个巫师,那么事情就更加刺激有趣了。” 我不等魏一禾发作,便已拉着泪云道:“明天的事,让明天才去担心吧,现在我们也该告辞了。” 洛云笑道:“我才不担心,大不了天塌下来当作被子盖。” 魏一禾显然心绪不宁,他仍然坐在一张可以旋转的高凳上,手里捧着一杯酒,嘴里叼着半截香烟,仿佛已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二天中午,我们已来到一幢高级商业大厦的二十八楼。 那个展览会,就是在这里举行的。 那个展览会虽然是公开的,但在头一天最初的三个小时内,却只招待展览会曾经发帖所邀请的嘉宾。 我们当然不是什么嘉宾,但洛云倒真有办法,居然在短短半天的时间里,就已联络上了一间大企业公司的总裁。 这位总裁姓费,名下产业多得不可胜数,连这一幢商业大厦,也有三分之二是属于他私人所拥有的。 在上层社会,人人都知道这位费总裁性情孤僻,不喜欢结交朋友,根据最能跟他接近的人表示,费总财就不像是个商人,而是像一个脾气怪僻的艺术家。 他喜欢古董、喜欢字画,同时也欣赏西方的油画、抽像画与各门派稀奇古怪的艺术雕塑。 他又是摄影专家,作品曾经屡次获得殊荣奖状.同是,他却从来不喜欢在这一方面出锋头,所以他的摄影作品,经常都借用朋友的名字去发表。 他实在一点也个像个典型的大商家,可是,他却事事如意,一切都很成功。 这是福气。 一个有福气的人,远比有才气的人更容易踏上成功之道。 可是,什么是成功? 若以金钱作为衡量成功的标准,费总裁当然是很成功了。 但他却对最亲信的助手说:“我的钱太多,但朋友却大少,这就一点也不算是成功了。” 费总裁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朋友,例如我所认识的另一位摄影高手江辉江校长,和他就是好得可以今晚打架、明早却一齐去喝早茶的莫逆之交。 其实,费总裁的朋友,绝不算少,但在他心目中,真正可以当作朋友的人,却绝不会超过五个。 想不到,洛云居然也是其中之一。 洛云认识费总裁的地方,并不是在本市,而是在沙巴的京那合鲁山国家公园之内。 这个公园,其实只是一个还没有开发的热带原始大森林。 这个原始大森林,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但它对于考古学家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因为在这里有不少石器时代人类生活过的洞穴,是十分值得研究的。 那一次,洛云就是陪着几个考古学家,冒着酷热的天气,来到京那合鲁山国家公园的。 但他对于考古这种枯燥的工作,实在怎么说也提不起兴趣来。所以,经过一番恳求之后,他终于获得提前离队,任由他自由活动。 当他可以脱离考古队之际,简直比别人绝处逢生脱离险境还要来得高兴,他立刻带着轻盈而又齐全的装备,在这个原始的大森林里进行自己的探险活动。 在接着下来的两小时,他险些跟几只黑猩猩打架,又和一条最少超过三百磅重的大蟒蛇对峙了十几分钟,若不是那条巨蟒早已吞掉了一头不知名的动物,以致连蛇腹也比平时胀大了五六倍的话,他很可能已成为这条巨蟒的点心。 就算他真的葬身于蛇腹之中,那也怪不了任何人,谁叫他有路不走,偏偏拣些根本“不是路”的地方前进,但据他后来表示,如此这般才是真正的刺激和享受。 但在这地球上,也不是只有他才会这样子走路的。 最少,当他到一处沼泽地带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同类的人。 这人捧着一具摄影机,为了要争取较佳的摄影角度,居然不惜俯伏下来,为几条丑陋的鳄鱼拍照。 但他的热情,并未使到那些鳄鱼产生感激之情,它们逐步向他移近,显然不怀好意。 但这人仿佛已陷入浑然忘我之境,完全没有想到危险已逼近眉睫。 直至洛云大喝一声,他才扬了扬眉,依依不舍地向后撤退。 他的视线,还是凝注着沼泽里的鳄鱼,就像是选美大会里的评判员正在凝视着一群绝色美女一样。 就在这一天,洛云认识了他,但却一直不知道,这个不知死活的摄影家,居然就是费氏企业集团的总裁费振邦。 洛云只知道这个人的英文名字——查理。 直至半年后,洛云接到一张附着信笺的请柬,才知道在京那合金山国家公园遇见的人,他的中国姓名是费振邦! 至于洛云与费振邦认识之后,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事实在多得不可胜数,而且过程更是既曲折离奇又饶富趣味性,但由于与本故事无关,这里也不打算再加以描述了。 言归正传,就在展览会开幕这一天的上午,洛云拨了一个电话给费振邦,那时候,是上午九点三十五分。 费振邦有个习惯,就是每天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必然会坐在书房练习书法三十分钟。 而在他书房里,有一具相当保密的电话,能够知道这电话号码的人,全世界不出五个。 洛云居然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这具电话除非不响,否则负振邦一定会亲自接听的。 “喂,我就是老费。” “在下洛云,近日久未拜见兄台,特来请罪。” “哈哈,老弟,又有什么古怪惊险的事情要拖我下水?” “三缺一,搓麻将,如何?” “你若真的要搓麻将,我当然乐于奉陪。” “很抱歉,这句话是假的,我只喜欢跟大老千赌博,至于朋友,一块钱也决不赌。” “不必解释,我了解你这个人甚至多于自己的鼻子。快说老实话,打这个电话给我,有什么目的?” “今天中午,你是不是要参加一个展览会?” “你怎知道这件事?” “要知道这点小事,简直易如反掌,难道还要出动第一流的间谍才能查得出来吗?” “你若做间谍,肯定不会比零零七逊色。” “你去不去参观展览会?” “今天中午,我约了大庭久岛教授下棋,那个什么展览会,我决定派伍总经理和彭主任去看看就算。” “这个决定可以改一改吗?” “怎么?你想去?” “不错,还有两个朋友。” “这个容易,叫彭主任留在公司里,让伍德往带你们去好了。” “如此好极,祝你‘棋’开得胜,把大庭久岛杀个片甲不留!” 第五章 眼看萧郎月的身子马上就要跌倒了,但身手敏捷有如灵猿的洛云还是及时赶到,把她轻轻抱了起来。 我不禁长长叶出口气,望者魏一禾道:“你现在还认为连勒是个巫帅吗?” 魏一禾完全呆住了,我敢保证,改算他昨晚一连做了十万九千七百个春秋大梦,也一定不会梦见今天这种情景。 他一直认为是巫师的人,居然会突然神经失常,首先枪杀了忠心耿耿的私人保镖,然后再吞枪自杀。 有一点非要补充不可,就是连勒那一枪,并不是射向萧郎月,而是急速地改变了方向,射穿了自己的右边太阳穴! 所以,死的并不是萧大小姐,而是来自纽约的大亨连勒。 由于事态极其严重,马警司亲自作出了广泛的询问和调查。 而洛云则以护花使者的姿态,对萧朗月呵护备至,寸步不离。 魏一禾冷冷一类,对我说:“此人重色轻友,真不像话。” 我微微一笑,道:“他处事另有一套方法,但决不会对朋友个讲义气。” 魏一禾哼一声,道:“我若跌倒,只怕他绝不会把我抱起来。” 我故作吃惊之状:“你……你不是吃醋吧?” 魏一禾气得要跳起来,差点没有向我脸上挥拳:“放屁,你把我当作什么人,居然会吃男人的醋。” 我哈哈一笑:“你轻松一个好不好?做人别太认真了。” 魏一禾又哼了一声,道:“我以为自己可算是一个随便得可憎的人,但比起你们两个,却还是强胜千百倍以上。” 我道:“不要再谈哲学,连勒已上了天堂,我们又该怎办?” 突然洛云的声音在我们中间响起:“巫师还是有的,但却不是连勒!” 魏一禾陡地呆祝 他瞪着洛云的脸,道:“你的萧董事长怎么不见了?” 洛云叹道:“警方要她协助调查,将来还要她做证人,协助法庭研究这一桩血案。” 魏一禾盯着他道:“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洛云道:“我要去吸食海洛英。” 魏一禾一呆:“那是什么意思?” 洛云苦着脸,道:“我毒病发作了,再不去补充补充,等一会儿就会涕泪齐飞,好像羊癫疯发作一样。” 他像是真的一般,但看来看去,也不像个真正的瘾君子。 魏一禾哼一声,道:“神经兮兮的,不知所谓。” 洛云也不再理睬他,转眼间已走得不知去向。 我耸耸肩微笑,对魏一禾道:“你不必担心!” 魏一禾瞪着我,半晌才道:“你认为我担心什么?” 我道:“我的意思是说,就算海洛英的价钱再贵,洛云也一定应付得来。” 魏一禾给我气得牙痒痒的,但接着却又立刻叹了口气,道:“连勒有这样的下场,真是始料不及。” 我道:“他这个下场虽然悲惨一点,但却也死得十分爽快。” 魏一禾问道:“他是不是真的神经发作?” 我说道:“在一般人眼中看来,这是唯一的解释,但是你认为这样解释合理吗?” 魏一禾道:“却也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 我摇摇头,道:“不,事情很跷蹊,难道你没留意到,连勒本来一直都是很正常的吗?” 魏一禾道:“不错,但他忽然就干出了这件惊人事情来。” 我道:“可是,他在进入展览会场之后,根本完全没有受到任何刺激,这种突如其来的疯癫行为,未免是太突兀、太不可信了。” 魏一禾蹩着眉,道:“假设他不是神经病,他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 我道:“这可能有两个原因。” 魏一禾又问道:“第一个可能是怎样的?” 我道:“第一个可能,是萧小姐太动人了,使他情不自禁地拥吻她。” 魏一禾冷冷道:“在这种场合当众拥吻?何况他还没有得到女方的同意。” 我道:“所以,这个可能根本是不能成立的,而且像他那种地位、那种年纪的美国名流,又有什么美女没见过。” 魏一禾又问道:“第二个可能又是怎样呢?” 我道:“他根本就不想再活下去,所以最后还是一枪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魏一禾怔了怔,接着点头不迭:“不错,他做了这许多不必要的动作,又开枪杀了自己的保镖,但最大的目的,仍然是在寻死。” 我叹了口气,道:“但他为什么要自杀?” 魏一禾呆了一呆,才道:“豪富也有豪富的烦恼,这世间上绝不只有穷人才会自寻短见的。” 我道:“就算他要死,何以在临死前还要给人留下这生活上鄙劣的印像?” 魏一禾呆立着,过了半晌才道:“你有什么见解?”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道:“你还记得戴狄斯和雅丁尼在塞尔泽岛的情况吗?” 魏一禾面上现出了一副沉思的样子,良久才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两个人,那一天,他俩在岛上拚命不顾一切地要杀死对方!” 我默然片刻,道:“但据我估计,他们拚命,其实只是要毁灭自己。” 魏一禾用手抚着脸,道:“我也曾经这么想过,这两人简直是存心跑到塞尔泽岛去送命的。” 我道:“塞尔泽岛是个孤僻之极的小岛,尤其是在那个时候,岛上根本就完全没有人迹,但他们却早已在游艇上暗藏炸药,显然再也没有活着离开的打算。” 魏一禾捂着鼻子,道:“他们为什么要做这种傻事?唉! 这问题已在我脑海中索绕了二十年,但到现在还是完全没有结果。” 我说道:“若照最简单的推想,就是他们都有神经病,都是脑筋一塌糊涂的疯子。” 魏一禾说道:“但这两个疯子的相遇,却是一点也不偶然,他们都是经过一段极遥远的海上航程,然后才能到达塞尔泽岛的。” 我说道:“所以,你就认为他们早已约好了时间和地点来进行这一场可怕的决战?” 魏一禾苦笑了一下,道:“除了这样,又还能有什么解释?” 我道:“但这种解释,仍然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我不懂得应该如何形容,也想不出任何可以推翻这种解释的理论,但我几乎敢肯定,事情是另有跷暖的。” 魏一禾望住我,一字一字地说:“例如咒语?” 我道:“咒语这种字眼虽然一点也不科学,但在我的直觉上,它仿佛也不见得是完全无稽的。” 魏一禾苦笑道:“你这种说法,未免太模棱两可了。” 我道:“这并不是我滑头,而是事情实在太古怪,简直是扑朔迷离,令人如堕五里雾中。” 魏一禾道:“本来,我一直都在怀疑连勒,但他今天似乎也已遭遇到类似的命运。” 我道:“不是类似,而是一而二,二而一,大家都好像已经活腻了,再也不想继续生存下去。” 魏一禾叹口气道:“这是什么缘故?怎么我想来想去都不明白,是不是我太愚蠢了?” 我道:“要打破这个哑谜,必须再花点心思,除了这三个人之外,还请不要忘了普士之死。” 魏一禾点了点头,道:“不错,普士在黑人区寻□,简直也是找死。” 我道:“前后总共是有四个人,干出了自我毁灭的行动,这一点已经是一条线索。” 魏一禾道:“但这条线索好像是隐形的,我们应该怎样去抓住它?” 我拍了拍额角,叹道:“真是我的妈!头疼!头疼!”我本来早已决定要休启、一百六十八小时,来松弛一下身上所有神经线的,但现在,嘿嘿……”魏一禾一怔道:“你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再花脑筋了?” 我摇摇头,道:“现在想退出已经太迟了;希望这个哑谜不要闷足龙乘风二十年才好?” 魏一禾哈哈一笑,拍拍我的肩膊:“这才像话嘛,为了要答谢阁下的帮忙,今天我请你吃铁板烧另外加寿司,你反对不反对?” 我笑一笑,道:“当然反对,只是今天有得吃,显见诚意不足,最好日日如是,一直吃到你破产为止。” 魏一禾笑得更加厉害,冷不防马警司走了过来,皱着眉望住他说道:“这里才死了两个人,有什么事情值得如此好笑?” 魏一禾立刻不笑,我向他指一指,然后对马警司说道:“他患了轻微的神经分裂症,请不要见怪。” 魏一禾气得两眼凸出,我可不理会他的反应怎样,立即拉着他匆匆离开展览会去了。 晚上十一点五十分,我独自离开了“小醉吧”。 “小醉吧”是一间格调相当清雅的酒廊,但我却经常在这里看见有人大醉。 我在好几个钟头之前,已经跟魏一禾分手了,他请我吃了一顿很丰富的铁板烧,但我没有多谢他,临走前还抢白了他几句。 当时魏一禾又在生气了,但我素知他的为人,知道不必五分钟,他的怒气就会消失得乾乾净净。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许多朋友都是这样子的,例如江辉、洛云,都是这般德性。 也许,由于我也是这种脾气的人,所以物以类聚,连结识的朋友也是差不多性格的人物。 当魏一禾离去之后,我忽然想喝点酒,于是就来到这间“小醉吧”。 我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下,我是一定不会喝醉的。 我有这份自信,是因为我的情绪并不怎么好。 在电视、电影以及许多小说的情节中,剧中人往往会因为失意而酗酒。 例如某某失恋了,酗酒可也。 又例如某某的生意失败了,也酗酒可也。 再例如某某人身负血海深仇,但却本领低微,报价无望,也照例大杯大碗,甚至是一缸又一缸的酒灌进肚子里,仿佛任何人只要心清欠佳,就一定要借酒浇愁似的。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只怕未必,未必之又未必。 最少,洛云不是这样,魏一禾不是这样,我更加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弄得自己苦上加苦、愁上加愁。 这时候,我来到小醉吧,只是想静静地休息一会,再把这件古怪的事情好好整理一下。 但坐了很久,我还是一无所获,看来,我的脑筋并不如想像中那么聪明。 在小醉吧里,我只喝了一点点酒,但花生却吃了最少半磅。 第六章 洛云也许是个很风流的人,而且看来对任何事情都并不怎么认真。 但这种人却偏偏也是世间上最有干功的。 当他离开了展览会后,我还跟魏一禾七长八短地谈论不休。 在这时候,洛云去干了些什么事情? 下午两点五十八分,费振邦与大庭久岛的第一盘围棋已到中局。 大庭久岛是东京大学的医学教授,但已在半年前退休。 费振邦认识他的地方,既不在东京,也不在本市,而是在金沙萨一间旅店的餐厅内。 金沙萨是扎伊尔的首都,位于刚果河下游,那是黑人的天下。 但就在十年前的一个夏天,费振邦在这里遇见了大庭久岛。 那时候,大庭久岛已在餐厅里摆开了棋盘,自己一个人下着黑白子。 费振邦也经常自己跟自己下棋,但总觉得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其实,寂寞并不可笑,而是可悲。 上帝创造亚当之后,又再创造夏娃,就是不想亚当活得太寂寞。 费振邦看了一会,忽然拈起了一枚白子,放在棋盘之上。 大庭久岛的眉头立即皱住了,这一次,他想了足足十分钟之久,才为黑子下了一着。 但费振邦立即又下了另一着白子。 这一着,更是有如天马行空,神来妙笔,简直令大庭久岛无法再为黑子挽回颓势。 就只是两下妙着,大庭久岛立刻对费振邦另眼相看,但费振邦却说:“我若选择黑子,那就一定赢不了你。” 十年来,费振邦不时只身前往东京,探访大庭久岛,但大庭久岛到费家作客,这却还是第一次。 他俩下棋的时候,照例是谢绝任何人探访的。 但就在下午两点五十八分的时候,居然有一个脸肿鼻青、衣衫凌乱的人闯了进来。 大庭久岛居然好像完全没有看见这个人,一对半开半圆的眼睛只是注视着棋盘上。 费振邦却不免还是吃了一惊,他瞪视了那个人一眼,才先声道:“我的天,怎么会是你?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气呼呼的说:“你是不是有一个姓洛的朋友?” 费振邦点点头,道:“不错,他叫洛云,莫不是你也认识他?” 那人怒气冲冲的说:“像他这种混蛋,我怎会认识?” 费振邦眉头一皱,道:“是他把你伤成这副样子的?” 那人喘息了一会,才道:“你说对了,就是你这个好朋友干的!” 费振邦叹了口气,道:“看来,你们之间一定有了误会。” 那人“呸”一声,怒道:“误会个屁,他简直是个疯子!是个狂人!” “狂人!”费振邦淡淡一笑,点点头:“你说的不错,洛云是惊奇俱乐部的始创人兼会长,他有七八个绰号,其中一个的确是就是‘狂人’。” “这狂人比疯狗还更混帐,早就应该拿去人道毁灭!” 费振邦道:“但我却看不出,你全身上下无数亿细胞之中,有哪一颗是具有半点人性的。” 那人咬着牙,怒气冲冲的说:“不要再多废话,我要见金枪手!” 费振邦脸色陡地一变,道:“你要干什么?” 那人道:“我知道,我是打不过那混蛋狂人的,但我有钱,我可以雇用十个像金枪手那样的职业杀手去干掉他。” 费振邦倏地怒喝起来:“振凡,你疯了?洛云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他为什么要这样对付你,你现在必须要说得清清楚楚!” 那人没有回答,他只是用力地跺了跺脚,然后掉头就走了。 直到这时候,大庭久岛才长长的叹了口气,道:“真是不幸,你弟弟果然惹上了麻烦。” 费振邦默然半晌,忽然哺哺道:“今晚作所说的,都是真话?” 大庭久岛脸色一沉,费振邦立时道歉,说:“很对不起,我绝不是怀疑教授信口雌黄,无中生有,只是……唉,天下间怎么竟然会有这一种事?这真是太不可思议、太可怕了……”大庭久岛面色沉重,说道:“令弟是个很出色的脑科医生,但他本身正是个邪者。” “邪者?那是什么意思?” “令弟心术不正,而且野心勃勃,他实在不像医生,却像个军事家,甚至是个玩弄政权的人。” “舍弟有什么野心?” “组织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恶势力。” “你是说黑社会?” “那也差不多了。” 费振邦沉默下来,接着在棋盘上放下了一枚棋子。 下午三点四十五分,费振凡带着一只长形的皮袋,来到了近郊一座花园房子门外。 他按响了门铃,五分钟后就进入了这幢房子之内。 客厅坐着一个人,这人一直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手里抱着一只黑色的波斯。 这人大概四十左右年纪,虽然身材瘦削,但却一脸精悍之色。 费振凡打量着他,他也同样打量着费振凡。 过了半分钟,坐在按发上的人终于首先开口:“钱带来了没有?” 费振凡把皮袋晃了晃,道:“都在这里,一块钱也不短少。” 那人立刻把怀里的波斯猫赶走,从费振凡的手里接过皮袋。 皮袋很沉重,里面应该放着十万元美钞,而且还应该一块钱也不短少。 金枪手杀人,是有“公价”的。 不论你要他杀的是什么人,只要他答应了,价钱就一定是美金十万,不论刺杀的对像是国家元首、黑帮巨头或者只是街边的一个乞丐,代价统统都是一样,绝无稍资或者是稍为便宜的例子。 在这一方面来说,金枪手对人类性命的价值,倒是处理得十分公平的。 现在,又有一个人的性命,将会在十万美钞面前消失了。 金枪手面上露出了充满自信的微笑,同时缓缓地把皮袋打开。 他的脸色忽然变了,在刹那间变得比纸还白。 而他这一辈子所见最后的一件物事,也就正是皮袋里的东西。 那并不是十万元,而是一枚威力强大的炸弹! 金枪手的反应,已不算慢。 不但不算慢,简直就是快得令人吃惊了。 但更吃惊的却还是他自己,当他看见皮袋里裹装着一枚炸弹之后,整个人立刻跑起,同时用力把皮袋向后抛。 但皮袋刚脱手,还没有远远给抛出去,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已响了起来。 结果很简单,金枪手死了,费振凡也错了,而且两人都同样死得莫名其妙! 在那一段时间,我正在跟魏一禾谈论著连勒的事,根本没想到,另一件骇人的爆炸血案又已发生了。 但即使我们当时知道这一件事,也决计不会想像得到,这桩血案居然跟连勒之死大有关连。至于事情真相怎样,下文接着自有详细交代。 第七章 当我知道费振凡在一宗神秘爆炸案中身亡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零五分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刚洗过脸,正在漱口刷牙,忽然听见电视广播新闻报导员,正在讲述这一件离奇的爆炸命案。 当时,在我心目中,最重要的命案,应该是连勒之死。其后,接着的一则新闻,就是有关连勒神经病突发,结果酿成了两人丧命的报导。 但根据电视的报导,警方似乎并没有更新的发现。 我有点失望地把电视机关上,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我抓起听筒,叫了一声:“喂!” 但过了一会,我还是听不见任何的声音。 我有点不耐烦,又再叫了一声:“喂,你找谁?” 我已等了好一会,才听见一个人低儒者说:“你是……是龙先生吗?” 我怔了一怔,突然嗓子响亮了最少一倍:“你是谢卡?” 听筒的声音道:“我就是谢卡,你现在有没有空?” 我忙道:“有空!有空!有空之至!你在那里?” 谢卡又沉默了足足半分钟之久,才用一种乾涩的声音说:“我在一条很僻静的街道上,我……我……”“你想说什么?”我有点沉不住气,“你到底怎么了?” 谢卡道:“我没有头发!” 我不禁呆住了。 “我没有头发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还没有开口,他的声音又已接着说:“连勒死了,小费也死了,我的头发也不见了。”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难过得似乎想要哭了起来。 我虽然没有看见他的脸,但却也可以想像得到,他的情绪实在很不稳定。 他提起了“小费”,我忍不住立刻就问:“你说的小费,是不是费振邦的弟弟费振凡?” 谢卡的声音更涩苦,他说:“不错,就是他,在这里,我只信任两个人,那是小费和一个日本老教授……可是……可是小费终于还是死了……”我吸了一口气,道:“费振凡之死,难道跟连勒也有关连吗?” 谢卡沙哑着声音说:“你现在不要再问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我现在很想见一见你,可以吗?” 我连忙说道:“当然可以,你现在在哪里?” 谢卡说:“我现在还在街道上,但我马上就要回实验室去了。” 我眉头一皱,道:“你的实验室在什么地方?我马上赶来。” 谢卡立刻说出了一个地址,我一听之下,又是不禁怔祝那是在远郊一座山谷下的别墅。 那座别墅有多大,模样是怎样的,我不知道。但我却知道,在这别墅四周,几乎全是坟墓。 谢卡所说的那个地方,居然是在坟场附近的。 但不管那是个什么所在,我已决定前往看个究竟。 在挂断电话之后,我用最快的速度,穿上了最轻快的服装和一双簇新的跑步鞋,不到五分钟,我已驾驶着车子在公路上疾驰如飞。 但很不幸,遇上了都市十大毛病之───塞车。(至于其余九大毛病,各位可以自行想像。)等到我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超过九点了。 在途中,我不断思索着下列的几个问题:第一:谢卡是什么人? 第二:他是不是真的早已知道连勒会“发神经”? 第三:谢卡似乎和费振凡很熟络,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第四:谢卡最信任的人,除了费振凡,还有一个什么“日本老教授”,他又是何方神圣? 第五:谢卡为什么会喝得酷叮大醉?是“偶一不慎”?还是“心情欠佳”,所以就像电影里的剧中人一般,醉得一塌糊涂? 第六:谢卡的家在什么地方?难道他真的没有家,只是住在一间“实验室”里吗? 第七:他为什么昨晚说不想回“实验室”,但今天一早却又嚷着要回去? 第八:他说“我的头发也不见了”,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他忽然看破红尘,索性准备出家做和尚? 我愈想愈乱,险些把车驶进公路旁边的稻田里。 我立刻提高了警惕,再也不去胡思乱想,只是全神贯注地驾驶着车子。 九点十二分,我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我按照着门牌地址,来到了一幢看来已很古老的大洋房门外。 只见大洋房四周到处野草丛生,似乎十分荒凉。 正当我准备按动门铃的时候,大门的铁栅已打了开来。 打开铁栅的是个年逾六旬、头发灰白而散乱不堪的老人。 我还没开口,这老人已然说道:“阁下就是龙先生吗?” 我点点头,老人又已挥了挥手,道:“你什么话都不必跟我说,我在年轻的时候是个很出色的演讲者,但却已在二十年前聋掉了。” 我呆了一呆,接着叹了一口气,向他表示惋惜。 老人谈谈道:“做聋人唯一的好处,就是乐得耳根清静,可是……”忽然叹息一声,道:“但我实在很想再听听贝多芬的交响乐曲,唉,那是多么伟大的音乐,可惜贝多芬聋了,我也聋了。” 我微微一笑,心想:“这位老人家虽然听不见声音,但说话却真还不少。” 幸而我是学过国际手语的,于是便向他做了几个手势,意思大概是:“这里除了作之外,还有别的人吗?” 老人笑了笑,说道:“当然有,不然,我又怎知道有一位姓龙的先生将会到访呢?” 接着,他把我带引入内。 我们穿过了天阶,来到了古老大洋房的客厅。 这客厅虽然古朴一些,家□也显得相当残旧,但却总算打扫得颇为乾净。 在这种古老宅院里,我实在无法把它和“实验室”这个名词联想在一起。 但老人接着却说:“实验室就在后面,请!” 我只好跟着他走。 老人把我带到一座野草蔓延的园子里,然后指着园子后面的一座小山丘,道:“谢先生就在里面,你自己进去好了。” 我搔了搔头皮,再向前一直走,终于在一排竹林背后,找到了一道铁门。 若不是那个聋耳老人的指引,我怎么想也想不到,在这竹林后面,居然还会另有天地。 那道铁门是虚掩着的,我只是轻轻一推,就把它推开了。 打开铁门之后,就看见了一道石级,一直向地下通去,我沿着石级,一级一级地走去。 不一会,又是另一道铁门,但这道铁门却是紧紧关闭着的。 我心中的疑惑愈来愈甚,只觉得整件事情仿佛是由无数疑团串合而成的。 现在,我只好敲门再说。 由于这道门十分沉实,若用手背去敲,只怕很难弄出响亮的声音来,所以,我早已拿着一块铁硬币,利用硬币的边缘来大力敲门。 过了一会,铁门终于打开了,我以为铁门一打开之后,立刻就可以看见谢卡,谁知道开门的人不是他,而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老者。 这老者面上的神情相当沉肃,他打量了我一眼之后,才用生硬的京片子对我说:“阁下就是龙乘风先生?” 我呆了半晌,终于点点头,道:“在下正是龙某,阁下是……”“大庭久岛,”老者缓缓地说:“欢迎你来到这里,请进。” “阁下是一位教授?”我立刻直接问他。 大庭久岛道:“本来是的,但现在已经退休了。” 我说道:“退了休也是教授,还请多加指教。”我后面那句说话,多半是看得日本电视片集太多,所以才懂得搬出来使用。 这时候,我已看见,自己正置身于一间约莫一千平方尺大小的地下室里。 这地下室装有通风设备,灯光既不太明亮,也不会令人有光线不足的感觉。 在地下室的中央,摆放着两张长方形的木桌,这两张木桌虽然很宽大,但上面还是摆满了许多物事,包括几堆厚薄不同的书藉,几百件大小以至形状都不一样的工具和仪器,更有一排一排长长短短的试管。 这就是谢卡的实验室。 但谢卡呢?他怎么不在这里? “大庭教授,我是未见谢卡先生的。”我忍不住提醒这个日本老人。 大庭久岛叹了口气,说道:“他现在的精神很痛苦,几乎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我道:“我也知道他受着某种困扰,但人生本来就是这样的。” 大庭久岛道:“例如费振凡仍然活着的时候,他也有这种困扰。” 我陡他心神一震,道:“他是怎样死的?” 大庭久岛道:“他带着烈性炸药,去见一个叫金枪手的职业杀手,最后,炸药爆发,于是两个人都活不下去。” 我眉头一皱,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大庭久岛望住我,慢慢的说:“对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沉思片刻,道:“是因为他想杀金枪手?” 第八章 这一声呼叫不但突如其来,而且又是叫得那么尖锐可怕,自然足以把我吓得为之跳了起来。 我给这声音吓得跳起,绝不表示我是个胆小如鼠的人,因为那只能证明,我的神经并不麻木,一切都很正常。 我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我立刻转过身,向背后望过去。 我这一望之下,不禁整个人为之傻住了。 我看见了谢卡。 谢卡是从实验室内一道暗门里走出来的,他的胡子依然在,但头顶却连一根头发也没有。 但他看来既不像电影《国王与我》里面的尤伯连纳,也不像是一个削发为僧的出家人。 他到底像什么? 也许是我的想像力还不够丰富,以致在一时之间实在无法可以说得上来……我早就已经说过,谢卡可算是一个相当英俊摊洒的年青人。 从我的审美眼光来看,他若刮掉了胡子,应该会更加容光焕发、精神爽利。 但世事偏偏就是这么可笑,当我再度和他见面的时候,他刮掉的并不是胡子,而是头发。 然而,在他头顶之上,却也不是空空如也的。 他戴着一顶帽子! 既然戴着帽子,我又怎看得出他头上完全没有头发了? 答案很古怪,谢卡戴着的帽子,是用玻璃造成的。 其实,与其称之为帽子,倒不如称之为玻璃罩子更为贴切得多。 他忽然刮掉所有头发,已经是一件奇事,何况头上又罩着这个古怪的玻璃罩子,那就更令人有着莫测高深之感。 但这时候,我也无暇去研究这些问题了,首先,我要知道的,就是谢卡何以忽然会发出那一下恐怖的叫声来。 “谢卡,你怎么了?”我直视着他,很留意他脸上表情的变化。 谢卡脸上的表情似乎很焦急,他用力挥动着右手,向铁门外一指,道:“大庭教授不是去听电话,一定不是!” 本来,大庭久岛是否真的去听电话,那是一点也不重要的,可是,他若不是去听电话,又会去干些什么事情呢? 我又再想起了连勒,甚至联想到二十年前,在塞尔泽岛所发生的诡异决战! 再想下去,我又想到了普士,也想到了死去还不够一天的费振凡! 我的心忽然沉了下去,我直望着谢卡,骇然道:“我明白你说什么了!” 说完这一句话之后,我再不犹豫,立刻用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我冲出实验室,绝不是要躲避,而是无论如何也要把大庭久岛找回来。 我奔走得极快速,简直就像是正在参加一百米短跑,在不到一分钟时间之内,我已跑回到那座客厅之中。 我终于看见了大庭久岛。 大庭久岛果然并不是去听什么电话,他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一把长达尺半的尖刀。 当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盘膝坐在地上,又用两手紧握着刀柄,刀尖却直指着自己的胸腹。 而在他的旁边,已然倒卧着一个人,正是那人聋而不哑的老门房。 只见刀光一闪,大庭久岛已用力把刀子插向自己的腹部! 大庭久岛这一刀,绝对不是用来吓人的。 本来,他这一切是绝对致命的,但我却及时阻止了他这次切腹的行动。 其实,当我看见这种情形的时候,我和大庭久岛的距离最少还有八九尺。 八九尺并不是太长的距离,但在那千钧一发之际,就算只是相差一两寸,也足以影响到整件事的发展。 虽然我奔走得极快,但怎样也快不过大庭久岛这一刀,所以,我若继续冲过去,最终的结果,仍然将会慢了一步。 但很侥幸地,我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间,抓起了一只放在桌子上的花瓶。 这花瓶不大不小,我顺手拈来,连想也不想就向大庭久岛的身上掷过去。 我这一掷是急急忙忙发力的,是否可以掷得准确,那是连我自己都不敢保证的事情。 但上天保佑,这一掷我成功了,花瓶不偏不倚,刚好击中了大庭久岛的头侧,由于这一掷之力非同小可,他立刻就昏倒过去。 而那花瓶,自然也已跌在地上,被摔个稀烂。 这时候那个聋耳老人已缓缓苏醒,看来,他是给大庭久岛击得昏倒过去的,但由于情况并不严重,所以很快已经没事。 当他醒过来之后,看见花瓶被摔破,差点就没哭了出来。 他直扯喉咙,叫道:“我的妈啊,这是康熙年代的老古董!” 我心中有气,忍不住大声道:“就算是唐明皇时代的古董,也万万比不上一条人命那么珍贵!”当我骂完之后,却又不禁为之哑然失笑,想不到一遇上变乱,我就连这老人是个聋子也忘记了。 但聋耳老人并不傻,虽然地完全听不见我在说些什么,但看见我这副凶巴巴的样子,也知道我正在骂人,他只好叹了口气,再也不放口出怨言。 我沉着脸,把昏倒过去的大庭久岛背起,然后又再折回实验室去。 谢卡仍然站在实验室里,我记得,我冲出去的时候,他已经是这副样子,直到我背着大庭久岛回来的时候,他站立的姿态以及面上的表情,还是没有半点改变过来。 我把大庭久岛放在地上,然后转过身来,望着谢卡。 谢卡也望着我,忽然间,我们两人同时长长地嘘了口气。 我说:“总算及时把教授制服,没有酿成可怕的悲剧。” 谢卡苦笑一下,他笑得真是极其涩苦:“现在是制服了他,但将来呢?” 我道:“将来?你的意思,是说他以后仍然会照做一次?” 谢卡道:“不是他会这样做,而是有一种可怕的力量,逼使他非再毁灭自己不可。” 我吸一口气,道:“是不是那两个箱子在作祟?” 谢卡点头,道:“不错,就是那两个箱子。” 我大感奇怪:“在这两个箱子里装着的是什么东西?” 谢卡道:“这两个箱子里装着的,都是法力无边的脑。” “脑?是人脑猪脑猴子脑的那个脑字?”我不禁呆住了。 谢卡又缓缓地点点头,道:“不错,都是脑!但却不是人脑,更不是猪脑或者猴子脑。” 我莫名其妙,道:“那到底又是什么?” 谢卡道:“一种很特别的脑,它仿佛是机械,又仿佛是具有生命力的!” 我听得为之皱眉,道:“你现在见过这两个脑没有?” 谢卡摇摇头,道:“我没见过,但横志见过,吉尔古兹伯爵见过。” 我道:“那个阿拉伯的公主呢?” 谢卡道:“她当然也见过了,若不是她,横志和吉尔古兹伯爵根本就见不到那一个脑。” 我道:“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见过的只是一个脑,而不是两个?” 谢卡道:“若照大庭久岛刚才所说,他们所看见的,应该是箱子a的脑。” 我道:“这种脑到底是怎样的?” 谢卡道:“它有思想、有高度的智慧,但却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接收得到人类的脑电波!” 我又怔住了:“那是什么意思?” 谢卡道:“譬如说,只要它高兴,它随时都可以在空气里把我们脑中所想的一切接收过去。” 我听得有点不寒而采,但在另一方面却又很难接受这种解释。 “我们脑海中所想像的事情,它怎可能会知道?”我说。 谢卡说:“在理论上,每个人的脑部都是不停在活动着的,而只要有活动,就一定可以产生能量。” 我瞪着他,本来是想加以驳斥,但是细心一想,却又觉得他的说话根本就没有错。 只听见谢卡接着又说:“这种能量,在整体而言,都是十分微弱的,但在这微弱的能量中,却仍然也有高低强弱的分别。这种能量,跟广播电台所发射的无线电波,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 我摇摇头,道:“就算是说的都是事实,但无线电波一定会比人类的脑电波强烈千千万万倍!” 谢卡道:“你说的一点也不错。” 我道:“人类的脑电波既然这样微弱,那个‘怪脑’又怎可以接受得到?” 谢卡道:“我们平时听不见的声音也有很多,例如蚂蚁抬走一点点饼碎时所发出的脚步声,又例如母蟑螂在橱柜里产卵的声音,我们岂不是同样听不见吗?但这种声音,实际上仍然是存在着的,只不过凭人类的耳朵,还没有法子听得见而已。” 若在平时,我一定会抱着轻松有趣的心情侧耳倾听,但在这时候,我却愈听愈为之心寒。 只听见谢卡又道:“直至目前为止,凭人类的科技,仍然未能制造出一到可以接受脑电波的仪器,就算有些仪器可以记录着一个人脑部活动的情况,但那份脑电图也只不过是绘画着脑电波的强弱和形态而已,至于那人脑里想着的是什么事情,这些仪器还是完全无法知道的。” 我道:“但那两个箱子里面的脑,却又何以能够突破这一重困难?” 谢卡道:“脑电波其实也可算是一种语言,只不过我们根本未能直接将之完全收录下来,所以,才会觉得难以理解和陌生。 “但那两个脑,却具有极度超级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对目前全人类来说,都是极严重的威胁。” 我惊呆半晌,才道:“这到底是什么脑?它来自什么地方?” 谢卡道:“这两个脑,据说是跟随着一个大慧星而来的。” 我道:“什么大慧星?” 谢卡道:“很久很久以前,在阿拉伯大沙漠上空,突然出现了一颗慧星,它的尾巴很长,光芒更是极之灿烂夺目。” 我道:“就在那时候,箱子a和箱子b从天而降?” 谢卡道:“首先从天而降的,是一个庞然巨物,据说,那是一个金黄色的大光球。但那一天,沙漠上刮起了大风沙,等到风沙平静下来之后,那个大光球已不知所综。 “大光球虽然不见了,但却有人在附近发现两个箱子,初时,大家都以为那是宝物,立刻展开了凶险的生死决战,这两个箱子落在什么人手里,已没有多少人知道。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八九九年的一个夏天,此后,人们已渐渐将之淡忘了。但是到了二十年前,其中一个箱子又再出现。” 我吸了一口气,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当时,是谁拥有着它?” 谢卡苦笑了一下,道:“你这种说法,并不很对。” 我皱了皱眉,道:“哪一点不对?” 谢卡道:“你应该问:当时,那个箱子拥有着谁。” 我一愣,觉得这句话似乎相当滑稽,谢卡又已接着说:“因为这箱子里装着的,是一个来自外太空的脑!” “外太空的脑!”我苦涩地笑了一下,道:“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谢卡望住我:“你不相信有这种事情么?” 我摇摇头,道:“我只是说不可思议,并不表示不相信。” 但我接着却又补充:“可是,要我完全相信,还得要有事实来证明。” 谢卡道:“连勒、费振凡都是在不可理解的情况下自寻死路,还有大庭教授,刚才若不是你赶去阻拦,只怕又已发生了可怕的命案!” 我吸一口气,道:“你认为,这是太空脑的杰作?” 谢卡回答道:“当然如此,太空脑不但能够接收人类脑电波所发出来的讯息,而且还可以对人脑的活动情况加以改变的。” 我的身子陡地一阵震动,而且还震动得相当剧烈。 其实,这种概念,早已在我心中存在着,但这概念不但模糊,而且根本是不可置信的。 所以,每次当我想到这一方面的时候,我立刻就否决了这种想法。 但到了此际,谢卡所说出来的事情,居然与我意念中的大概不谋而合! 在实验室里,我们沉默下来。 过了足足三分钟之后,谢卡忽然在实验桌底下,找到了一根长长的绳索,我征了一怔,道:“你不是想上吊吧?” 谢卡道:“我还不想离开这个世界。”他一面说,一面用绳索把大庭久岛紧紧缚了起来。 我明白他的用意,因为现在.大庭久岛已变成了一个危险人物了。 但谢卡又怎样了?还有我呢? 那个神秘的太空脑,会不会对我们的脑部进行可怕的干扰? 我忽然望住谢卡头上戴着的玻璃罩子,我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这罩子有什么用?” 谢卡苦笑了一下,但却笑而不答。 我突然怒火上升,道:“你这算是什么态度?不要忘记,是你要我来的,现在,我已来了,为什么还要在我面前故作神秘!” 谢卡又再苦笑着,过了片刻才道:“不是我故作神秘,而是事实实在就是那么神秘?” 我哼一声,道:“现在,再怪异的事情也已发生了,就算你说这个罩子也是从外太空而来的,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谢卡道:“你说对了,这罩子的确是从外太空来到地球上的。” 我陡地一呆,又再注视着那玻璃罩子,道:“你从什么地方得到它?” 谢卡道:“这句话,你应该去问井上横志。” 我道:“是他给你的?” 谢卡道:“不错,他曾经到过这实验室,临走前放下了这个玻璃罩子。” 我皱着眉,又再问道:“这罩子有什么用?” 谢卡道:“横志说,它可以对抗太空脑的干扰!” 我一愣,道:“横志怎会知道这玻璃罩子有此奇效?” 谢卡道:“那天,他对我这样说:‘太空脑的同类已找到了我,他不像机械,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对于太空脑的一切,他曾经向我诚恳地道歉,这个罩子,是他送给我的,只要戴着它,太空脑就会无所施技,但若效果好,必须刮掉所有头发,否则就会影响罩子的功能。’我立刻问:“你为什么自己不用?’横志说:‘若要我整天戴着它,我宁愿切腹!’说完,他就走了。” 我道:“他现在还在本市吗?” 谢卡道:“我已很久没听过他的消息,他这个人古古怪怪的,和小费一般不可捉摸。” 我又望住他头上戴着的玻璃罩子,哺哺道:“但愿它真的有效才好。” 谢卡苦着脑,道:“但刮光了脑袋整天戴着它的滋味.实在并不好受!” 我道:“这总比‘神经病突然发作’好上千千万万倍!” 谢卡不由自主地喘着气,道:“你可以帮我的一个忙吗?” 我道:“什么事?” 谢卡道:“去找找横志,看看他那里有没有新的进展。” 我道:“大庭教授又怎么办?” 谢卡道:“让他留在这里,我会照顾着他的!” 我沉思了好一会,道:“大庭教授也是你叫他来的?” 谢卡道:“不错,我以为他会知道横志的下落,可是,他也一样不知道。” 我道:“既然这样,我到哪里去找井上横志?” 谢卡道:“有一个人,他可能会有横志的消息。” 我忙道:“这人是谁?” 谢卡道:“高仓一剑” “高仓一健?”我把这个日本人的名字念了一遍道:“他又是谁?” 谢卡道:“是横志父亲的秘书,自从横志来到本市之后,高仓一健就一直跟到这里,责任是要保护横志的安全,不要小觑这个秘书,他有很大的本领,是个十分精明的人。” 我道:“他又住在什么地方?” 谢卡道:“我也不知道,但我有他的电话号码,是横志以前留下来的。”他从身上掏出了一张卡纸,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我把卡纸收藏好,然后就离开了实验室。 第九章 事情似乎已逐渐明朗了,但实际上,我脑海里却仍然是混乱得很。 虽然,我早就知道事情一定十分怪异,但怪异到这个地步,实在还是大大难以想像得到的。 事情的核心,初时以为是连勒在从中作祟。(尤其是魏一禾,这个观念早已在他脑海中根深蒂固。)但展览会的血案,使事情产生了令人震惊的变化。 直至如今,我知道了真正作祟的,其实是两个箱子。 不,正确一点说,应该是两个来自外太空的脑。 这才是真的怪异透顶了! 两个脑,它们可以在箱子里独立生存一百年,而且“性能超卓”,甚至是“法力无边”,竟然可以知道别人在想些什么,还可以更进一步,用一种难以言喻的能量,使一个人突然“神经失常”,甚至是毁灭了自己。 两个脑。 那到底是怎样的脑? 我真想见识见识。 我愈想愈觉莫测高深,仿佛堕进了迷离梦境,不久,我已来到了那个厅子。 聋耳老人已把破花瓶扫走,这时候,他正坐在一张快要霉得塌下来的椅子上发呆。 我不理他,拿起电话听筒,准备首先找寻高仓一健这个人。 可是,电话筒响了很久,还是没有人接听。 我把电话挂断,然后又再拨一次,结果还是完全一样。 就在这时,有人在我背后笑道:“你要找谁?” 我征了一任,回头望着那人,接着就忍不住失声叫道:“洛云,你怎会跑到这里来?” 洛云也是一个令我感到莫测高深的奇人。 你若想捉摸他的行踪,我奉劝阁下不如到英国去找寻尼斯湖水怪。 我就算有八个脑袋,也决想不到他居然能够找上这个地方来。 我只得放下了电话听筒,牢牢地望住他:“你可知道小费的事?” 洛云道:“我曾经揍了他一顿。” 我瞪着眼:“还有呢?” 洛云道:“我知道,他给我揍了一顿之后,不到三个小时就死了。” 我大声道:“你知道就好。” 洛云耸了耸肩,微笑着道:“我当然知道,但小费并不是给拳头打死的。” 我哼一声:“但小费之死,你仍然要负一部分的责任!” 洛云道:“我不懂这是什么缘故。” 我道:“若不是你动手揍他,他就绝不会去找哪一个职业杀手。” 洛云道:“但就算他不去找金枪手,结果也是一样的。” 我陡地一呆,忙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洛云道:“这道理简单极了,你应该可以猜得出来的。” 我有点负气地说:“对不起,我并不是福尔摩斯大侦探。” 洛云叹了口气,道:“我也要说一声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你是个很聪明的人。” 我感到有点难以忍受,但忽然间,我已明白了洛云的意思。 ——费振凡之死.最主要的原因,的确不在洛云接他一顿,而完全是太空脑的杰作! 换句说话,太空脑早已决定要小费死亡,那么,无论他怎样死法,实际上都和任何人无关! 当我想通了这一点之后,忽然有着懊丧的感觉。 像小费那样的人,简直可以在社会上呼风唤雨了,但人类的性命,却偏偏又是那么脆弱。 也许,最脆弱的还是脑! 人脑是脑,猪脑也是脑,两者相比下来,自然是人脑聪明了不知若干倍。 但是现在,却忽然出现了一种叫“太空脑”的东西,它简直是人类脑最可怕的克星。 但太空脑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来自浩瀚宇宙的哪一个角落? 我很想知道答案? 我陡然怔怔地望着治云,道:“好家伙,你知道的事情,似乎比我还多。” 洛云并不否认,傲然地点点头:“最少,我现在连你身在何处,脑海里想着的是什么事情,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我吃了一惊,说道:“你在开什么玩笑?” 洛云道:“我只喜欢跟漂亮的女孩子开玩笑,而龙乘风先生阁下,似乎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 我闷哼一声,道:“不要再搞花样了,我要听正经的事。” 洛云道:“但现在最正经的一件事,莫如先把大庭教授松绑。” 我陡地呆住了。 洛云微微一笑,这一笑可说是洋洋得意之极:“怎么?是不是感到很意外?” 我只能点点头,道:“你好像忽然变成另一个人了。” 洛云道:“另一个怎样的人?” 我回答道:“一个不属于这个地球的人。” 洛云摇摇头,道:“你这句话错了,我还是你所熟识的洛会长,只不过我这一次的经历,的确十分令人惊奇。” 我直勾勾地盯着人他:“这里所发生的事,你是怎样知道的?” 洛云道:“你猜猜看。” 若在平时,我又会破口大骂了,但这一次,我却很认真地接受了他这个建议。 我沉思了片刻,便道:“是不是和太空脑有关?” 洛云笑道:“果然聪明,再猜下去看看。” 我陡地扬了扬眉,叫道:“你的脑……你的脑给换掉了!” 洛云哈哈一笑,没有立刻出声。 在那一霎间,我的目光一定变得十分怪异,在我的眼中,洛云仿佛已变成了一个有三颗头颅、全身长满蛇鳞、背上有四对翅膀的超级大怪物。 洛云笑了好一会,才道:“我的脑仍然是以前那一个,没有整个给换掉!” “没有整个给换掉?”我陵地一呆,道:“莫不是换了一部分?” 洛云道:“你以为它是收音机里的乾电池吗?” 我道:“那么你的说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洛云道:“在不久之前,我跟札伊尔之星合作,要对抗纽约之星!” 我更加听得傻住了:“什么叫札伊尔之星?纽约之星又是什么?”治云道:“都是太空脑!” “太空脑!”我拍了拍额角,发出了一下呻吟似的叫声:“果然是太空脑,又是活见鬼的太空脑!” 洛云道:“你要骂太空脑,本来我是无权干涉的,但请你最好能够理智一些,不要好脑也骂,坏脑也骂。” 我两眼一瞪,奇道:“难道太空脑也有好坏之分?” 洛云道:“怎会没有?就像是地球上的人类,我是好人,你是坏人,那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分辨出来的。” 我为之啼笑皆非,却也不去跟他计较,只是继续追问:“这么说,哪一个是好脑?哪一个是坏脑?” 洛云道:“在扎伊尔古老村落里,差不多已经有一百年的太空脑,就是好脑!” 我吸了一口气,道:“这个好脑的名字,就叫札伊尔之星?” 洛云点点头,道:“不错,而纽约之星,就是坏脑。” “好脑!坏脑!札伊尔之星!纽约之星!”我嘿嘿一笑,道:“若只听名字,倒会使人以为那是两颗稀世之宝的巨型钻石!” 洛云道:“钻石又怎么能跟太空脑相比?” 我道:“当然不能比,根本就是比无可比!就算你拥有全世界最大最完美的钻石,那也不用高兴,只要太空脑兴之所至,把阁下的脑袋翻一翻、乱一乱,那么你就可能会把这颗钻石抛入火山口之内!” 洛云道:“札伊尔之星决不会这样害人,它是善良的。” 我道:“善良到怎样的程度?” 洛云道:“它救了我,也救了井上横志。” 我呆了一呆,道:“你曾经和井上横志在一起?” 洛云淡淡道:“你可以跟谢卡联络上,我为什么不能跟横志在一起?” 我怔怔地盯着他,良久才道:“你已知道了全部事情的真相?” 洛云有点神气地道:“就算不是全部,也最少有百分之九十八点五以上了。” 我望住他,道:“你的脑到底出了什么事?” 洛云道:“当然是好事,最少,我现在可以知道你心里想着些什么。” 我心中暗写了一句:“真是不折不扣、百分之一百的混蛋!” 谁知道洛云立刻就道:“你才是不折不扣、百分之一百的混蛋!” 在那一刹那间,我真的完全呆住了! 我的老天!他竟然真的具有这种能力,可以知道我心里骂人的说话! 这真是不折不扣的天方夜谭! 但这种不可能发生的事,真的已经发生了! 不必太空脑,就以洛云现在的能力来说,他已可以列为一个奇特之又奇特的奇人! 到了这个阶段,我不得不甘拜下风。 “洛会长,我总算佩服了你啦!”我心里这样说。 洛云显然也“听见”了,他淡淡一笑,道:“识英雄重英雄,我也是佩服阁下为人的。” 我苦笑了一下,洛云又说道:“外面有一辆装甲车,你有没有兴趣进入里面玩玩?” 我听得一愣:“你说什么?一辆装甲车?” 洛云道:“你没见过装甲车吗?” 我道:“装甲车我当然见过的,但外面怎么会有一辆这样的车子?” 络云道:“我有个朋友,对这种车很感兴趣,说它的形状,和他故乡的厕所十分相似。” 我听得为之啼笑皆非:“这人倒够奇怪。” 洛云道:“你想不想见他?” 我耸了耸肩,道:“也好,反正我也想坐坐装甲车。” 接着,我首先回到实验室,这时候,大庭久岛已苏醒过来。 我把他身上的绳索松脱下来,谢卡极力反对。 我道:“现在形势有了很大的转变,大庭教授再也不会成为危险人物。” 谢卡一怔,道:“这是什么道理?” 我道:“我的道理。” 谢卡瞪着我:“你敢保证不会再出岔子?” 我道:“我可以保证!” 谢卡倒抽了一口气,大庭久岛却望着我们,忽然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谢卡正要出声,我已抢先一步,道:“这里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大庭久岛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是不是我曾经做了傻事?” 我道:“没有,你没有受伤,也没有人因你而受到伤害。” 大庭久岛喃喃道:“不,我记起了,我曾经袭击过人,而且……而且好像还曾企图切腹!” 我咽了一口口水,缓缓地道:“但那已经成为过去,而且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 大庭久岛用力摇头:“不!我是躲不过的!” 我一拍桌子,道:“不要这样悲观,事情已有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发展!” 大庭久岛道:“我不相信。” 我又道:“但是这一次你非要相信不可!” 大庭久岛道:“相信什么?相信你这片面之辞?” 我道:“这不是我说的。” 大庭久岛边:“不是你说,又是谁说的?” 我道:“是洛云,惊奇俱乐部的洛会长。” 大庭久岛得住了,他不再说话,但脸上的神情却变得极其怪异。 第十章 在这古老大洋房外面,果然有一辆大型的军用装甲车。 我难以置信地望着洛云:“你是怎样把它弄来的?” 洛云道:“当然是借。” 我道:“向谁借?” 洛云道:“军部的史达上校。” 我道:“你向他提出了什么理由?” 洛云回答道:“借来兜兜风,散散闷气。” 我倒抽一口凉气,道:“史达上校一定说你疯了。” 洛云摇摇头,道:“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立刻批准了我的请求。” 我陡地一呆:“难道是史达上校已疯了?” 洛云道:“若在平时,他这样做必然是神经出了问题,但这一次,却不能怪史达上校。” 我“哦”地叫了一声,恍然大悟:“这又是太空脑玩弄的把戏!” 洛云淡淡道:“这只不过是开开玩笑而已,你不必紧张成这个样子。” 我道:“是札伊尔之星干的?” 洛云道:“当然是扎伊尔之星,他和纽约之星一样,都具有可以改变人类思想的力量,但札伊尔之星是善良的,它绝不会叫别人去做任何坏事。” 我道:“但最少,它现在已令史达上校变成了一个糊涂虫。” 洛云笑道:“这点小事,是无伤大雅的,你又何苦如此执著?” 我不再和他执拗,甚至连心里也不敢骂他,一时之间,我觉得自己也变得古古怪怪起来。 装甲车里已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唇上蓄着胡子、看来很威武的军官。 这军官坐在驾驶位置上,一言不发,脸上木无表情。 我望了洛云一眼,本想开口询问,但后来心念一动,索性不开口,只是在心里暗暗说道:“这军官又是谁?” 本来,我在心里说话,是想再次考验一下洛云那种超然能力的,谁知道这一次洛云没有开口回答,自己却已暗暗道:“他就是史达上校。” 也就在此际,我呆住了。 我怎会忽然知道这军官就是史达上校呢?接着,我又暗道:“这就是脑电波传送出来的效果。” 我更惊呆不已! 因为这一次,我已发觉,这答案根本就不是我自己用脑想出来的。既不是自己所应该知道的事情,何以居然却会想到了?而且,我还知道得那样清楚! “是扎伊尔之星!一定是扎伊尔之星!”这一次,倒是我亲自用脑想出来的。 接着,另一个意念又在脑海中盘旋起来:“这是不必惊诧的,你只不过是比其他地球人更早一点懂得用这种方法来谈话而已。”这显然又不是我本身所能发出的意念。 这是不必惊诧的! 嘿嘿,说得真是轻松之至!试想一想,倘若在几十万年前的原始人,忽然遇见一个性能优异兼且力大无穷的机械人,你还可以要求原始人镇定如常、一笑置之吗? 现在,我就像个原始人,忽然遇见了机械人一样,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不过,我此刻难以相信的并不是眼睛,而是自己的脑! 我就算不是个脑筋永远清醒如兔子的人,也绝不是个浑人。 但如今,我脑子里,所想像的一切,却简直混淆得如杂架摊上乱七八糟的烂铜破铁! 幸而,我总算最少明白了一件事:“这都是礼伊尔之星在作祟!” 也幸而,在我脑子里作祟的是扎伊尔之星,而不是凶残恶毒的纽约之星! 但无论如何,这种现像的确是很古怪的,古怪得足以令人毕生难忘。 但更令我毕生难忘的事情,还在继续接踊而来。 因为在这辆坚固无比的装甲车里,还有两个人。 第一个人,年纪和洛云不相上下,我才看清楚他的脸,便已知道他就是井上横志。(当然,这也是扎伊尔之星告诉我的。而渐渐地,我也开始习惯了这种奇异绝伦的谈话方式。)但另外一个人,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人实在是神秘极了,我甚至不知道应该用什么字句来形容他的形貌。 这人身被白袍,袍很长,袖更长,我根本看不见他的手,甚至连脚也看不见。 至于他的脸,我也看不见,因为了这件白袍的式样很特别,有着高高的衣领。 高高的衣领竖起来,把这人大半截面庞都遮掩着,而且他的头上,还戴着一项老大的墨西哥毡帽。 可以说,除了衣服和帽子之外,我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从身形看来,这人似乎十分矮小,但在另一方面,他戴的帽子虽然阔大之极,但一点也没有头小帽大的感觉。 看来,这人的头真的很大,和他矮小的身材半点也不合称。 我望住他,但却无法看见他的脸。 终于,我憋不住了,便单刀直入地问:“你是谁?” 那人干笑一声,用低沉的声调说:“我是个游客。” “游客?” “不错,你不必问我的名字,只要称呼我一声游客就可以了。” 我思索着,半晌之后才道:“游客来自何方?” “远方。” “可算是无穷远吗?” “游客”沉默了一会,才慢慢地说:“对你们地球人来说,真可以说是无穷远了,就算再迟十万年,你们也无法到达我的家乡……”我长长的吸了口气,整个人好像在眨眼之间就萎缩下来。 装甲车开动了,它本来是战场上的工具,但现在“游客”却把它作玩具了。 还有史达上校,他在军部必然是个威严十足的将领,但如今却贬为驾驶装甲车的司机。 若要形容很贴切一些,史达上校简直已变成了一具木偶。 我不知道这辆装甲车会驶到什么地方,但我也不去问,甚至连想也懒得去想。 我并不惊惶,也不胆怯,而是感到可笑,感到悲哀。可笑的人不单只有我,悲哀的事也并不局限于某一桩、某一件。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解释,也不想用灰黯悲观的笔法来加以描述,总之,我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样。 洛云的神情,倒是最轻松的一个。 反观井上横志,他似乎表现得很沉着,但实际上,他是消极的,我甚至看得出,在他的眼神里正充满着说不出的无奈。 装甲车是十分坚固的,但愈坚固的车辆,也往往会令人坐得更不舒适。 游客却感到很有趣,他忽然说:“这种落后的交通工具,真的还可以用来打仗吗?” 我叹了口气,道:“在你们的星球,当然不可以。” 游客道:“但却可做我们的厕所。” 我道:“这并不好笑。” 游客道:“我也没有要你发笑。” 我道:“阁下此行,有什么目的?” 游客道:“把早些时失落在地球的两个箱子带回家乡去。” 我道:“就是那两个太空脑?” 游客道:“是的。” 我道:“你找到了没有?” 游客回答道:“已找到了好的一个,而坏的一个,也已朝着我们这个方向赶来了。” 我呆了一呆,道:“这两个太空脑怎会出现在地球之上?” 游客道:“若以你们地球的时间计算,大约在一百年前,我们有一艘‘火焰飞船’在阿拉伯一个沙漠上撞毁。” 我道:“就是这样,你们留下了两个箱子在地球上?” 游客道:“不错,那是两个装着太空脑的金属箱子。” 我道:“火焰飞船上的人呢?” 游客道;“全都埋葬在沙漠里。” 我道:“连你们的人都活不下去了,两个独立的脑子又怎能继续生存?” 游客道:“因为这两个脑子有坚固的金属箱子保护着。” 我道:“我还是不懂。” 游客道:“你想知道太空脑是怎样的吗””我点点头,道:“不错。” 游客道:“太空脑,是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材料做成的。” 我皱了皱眉,忙问道:“是哪两种材料?” 游客道:“第一种材料,是我们星球上两个伟大科学家的脑。” “真的人脑?”我吃了一惊。 “不错,是真的人脑,”游客缓缓地说:“当然,我们星球上的人类,和你们地球上的人类,是有极大分别的。” 我道:“但终究还是人!” 游客道:“可是,我们的医术和科技却比你们最少先进了十万年!” 我立刻表示不同意:“我们人类的科技发展,是以几何级数飞跃迈进的,在一百年前,我们还是使用马车、牛车、骡车,但现在……”“现在还是差得太远太远!”游客截然道:“就以营养补给的方法来说吧,你们地球人可以在一百岁之内不吃任何食物吗?” 我陡地叫道:“那当然是绝不可能的事。” 洛云笑了笑,道:“在地球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可以活上一百岁。” 我道:“而且,无论是一两岁的小孩,或者是一百岁的老年人,都是必须每天进食几次来维持生命的。” 游客道:“这就是落后!” 我呆住,半晌才道:“难道你们可以长时间不饮不食,而一直生存下去?” 游客道:“不错,在我们的星球上,早已用不着粮食这种东西。” 我更加难以置信:“完全用不着粮食吗?” 游客道:“我们每个人只要在出世的时候吸收一点点能量,便已足够十年使用,而我们星球上一年的时间,大概已等于你们地球年的十倍!” 我吐一口气,道:“那么,若以地球的时间来计算,你们可以一百年不吃任何食物了?” 游客道:“事实确然如此。” 我道:“那么,你们的肠胃还要来何用?” 游客道:“你说得很对,所以,我们的肠胃早已逐渐退化了,不像你们地球人,单是肠胃就已占据着身体内部极广阔的位置。” 我道:“既然吃食物都可以省却了,还要厕所来做什么?” 游客道:“招待邻近星球的朋友。” 我一怔:“在厕所招待朋友?” 游客说道:“这又有什么不对的?反正他们也和地球上的人类一样,既要进食,又要排泄,那又何妨就在厕所里招待他们?” 我苦笑一笑,道:“听来似乎真的很有道理。” 游客道:“我知道,你们是很难理解得清楚的,因为我们根本就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我道:“即使你们可以一百年不进食,但两个单独的脑子,又怎能继续生存下去?” 游客道:“若以你们地球人的医术和科技,想做到这一点,自然是十分困难的了!” “根本就绝无可能!”我直嗅出来。 游客道:“一个人的脑子能够和身体分开,对你们来说自然是无法可以想像的事情,但我们的科学家,却早已成功做到了这一点。” 他略为停顿片刻,又缓缓地接着道:“横志,让这位先生看看札伊尔之星吧。” 井上横志点点头,从身边取出了一只箱子。 他用一枚会发光的钥匙,把箱子打开来。 我吸一口气,道:“神的钥匙?” 横志没有说什么,只是把箱子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 这箱子并不很大,也并不很深,里面果然放着一到脑,我看得出,它仍然是活的! 但是这副脑并不是孤单地放在箱子里。在它四周,都装设着许多极小巧、看来也极精致的仪器,那情形就像是有另一副细小的电脑,紧紧倚靠着那副“人脑”一样。 这就是扎伊尔之星! 游客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这一个脑,曾经用千年不变的保存剂涂抹过,这种保存剂,也就是营养剂,据我们的专家估计,它可以使扎伊尔之星生存五百年以上。” 我简直惊呆得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了。 游客又道:“这类脑,在我们的星球上当然并不叫札伊尔之星,但名字是不重要的,至于生存五百年,我现在也是以你们地球年的时间来计算,这样,总可以使你们更容易了解一些。” 我茫然地点点头.但实际上却是一点也不了解。 也许,我的脑袋己弄得太混乱了,过了片刻,才道:“这么说,札伊尔之星是用生命和科技结合而成的。” 游客道:“这种说法相当贴切,当然,我们的科技,比你们地球人所知的一切,要高出很多很多的。”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忽然道:“那个阿拉伯公主呢?” 这一次,游客默不作声,回答我的是横志:“她已到了西方国家。” 我望住横志:“你怎会卷入这件事情里?开始的时候是怎样的?” 横志苦笑了一下,面上露出了疲倦的笑容:“事情很曲折,我若将之全部讲述出来,大标可以写成一街紧张刺激的小说了。” 洛云笑道:“如此最合龙先生的心意,他本来就是个小说作家。” 横志诧异地望了我一眼,道:“是真的?” 我耸肩一笑,道:“邯郸学步,拾人牙意之流,根本不值方家一晒。” 洛云哈哈大笑,道:“真坦白!够老实!但我却惊疑这些说话,是否故作谦虚,矫情造作!” 我拍了拍他的肩膊,哼声道:“不要太过分了,找是绝对有权可以让你消失掉的。” 洛云道:“这是什么意思?我将会在什么地方消失?” 我道:“在我写的小说里!” 装甲车驶到一个很僻静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游客走了,他是带着札伊尔之星一起离去的。 札伊尔之星的,忽然又在我脑海中出现。 若以扎伊尔之星作为第一人称,那意念应该是这样的:“我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了,这个‘游客’,他年纪比我细小得多,但相当精明能干,而且乐于助人,就像我的性格一模一样,遗憾的是,纽约之星太可恶了,他不断运用脑电波干扰法去害人,连我隐居的古老村落也受到他的袭击,使村落里大量年青战士介入决斗,造成极严重的伤亡,哼,他是故意要气一气我,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们曾经是情敌,而且是我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现在,我要走了,纽约之星也已答应回家,在你们眼中看来,我们都是异形怪物,但不要紧,因为我和纽约之星,也只是太空旅游线上的游客而已,你们也不必担心有别的星球人来侵犯地球,因为照我看,地球实在一点也不好,而且污染的程度愈来愈甚,若要我来评分,我们的星球可值九十五分,而地球就只值两三分,而且……” 第十一章 黄昏,夕阳给魏一禾的背脊挡祝他站在侵台前,手里捧着一杯刚榨出来的鲜橙汁。 洛云在,我也在。 许多莫名其妙的悲剧,都是纽约之星弄出来的。 “一个太空脑!”魏一禾哼着道:“这算是什么玩意?” “你不相信?”洛云道。 “怎敢不相信?”魏一禾冷冷道:“你好大的本领,私下里查得清清楚楚,反而我却什么也不知道。” 洛云叹了口气,说道:“我不是故意的。” 魏一禾道:“谁知道你心里打着的是什么鬼主意?” 洛云道:“据我想,戴秋斯和雅丁尼都是纽约之星所愚弄的。” 魏一禾道:“这两个人怎会惹上了纽约之星?” 我道:“戴狄斯是个私家侦探,极可能有人想知道纽约之星的秘密,所以惹上了麻烦。” 魏一禾道:“但雅丁尼又怎样?” 我说道:“那却要追溯到普士身上去了。” 魏一禾想了想,道:“不错,曾经有三个阿拉伯人去找雅丁尼交涉,可能就是为了普士。” 我道:“普士夫妇逃亡到美国,多半是为了躲避这三个阿拉伯人。” 魏一禾道:“和阿拉伯公主的事有关吗?” 我道:“阿拉伯那位公主,当年还只不过是小孩子而且。” 魏一禾道:“那就可能跟她的长辈有关了,尤其是那枚神的钥匙。” 我叹了口气,道:“其中原因,只怕一辈子也查不出来了。” 洛云道:“我知道真正原因,因为普士曾经想盗取神的钥匙,他以为那是宝物,但结果事败,还触怒了阿拉伯人!” 魏一禾瞪视着他:“你知道?怎会知道?” 洛云说道:“这是札伊尔之星告诉我的。” 魏一禾道:“他怎么说?” 洛云道:“在许久以前,札伊尔之星运用超自然能力,驱使一个阿拉伯土王,把箱子带到札伊尔河下游的一个古老村落,他又为自己定下了‘神的说话’,又叫阿拉伯土王带走‘神的钥匙’,然后,扎伊尔之星就在那里静静地休息下来。” 我道:“这岂不是偷懒吗?” 洛云道:“人有勤力与懒惰之分,太空脑也是一样,札伊尔之星很贪懒的。” 我又问道:“直到最近,他才静极思动吗?” 洛云道:“你说得不错,但当阿拉伯公主带着钥匙赶到非洲的时候,却遭遇了意外。” 我道:“她出了什么事?” 洛云道:“她患上了霍乱,而且好像快要死了,于是,她派人去找吉尔古兹伯爵,希望他可以代替自己到扎伊尔,但吉尔古兹行动不便,必须找寻另一个人合作,最后,他选择了井上横志。” 魏一禾道:“吉尔古兹早已认识横志吗?” 洛云道:“这两人是笔友,互相通讯已七八年。” 魏一禾道:“这真是妙人炒事。” 洛云道:“至于纽约之星,他长期以来,都在纽约市转来转去,他最后选择的仆人,就是连勒!” 我叹了口气,道:“连勒拥有一个这样的箱子,但却只不过是箱子的仆人,甚至可说是奴隶!” 洛云道:“一个家财亿万、举世知名的巨富,居然给一个箱子玩弄于股掌之上,真是奇哉怪也!” 魏一禾道:“但你为什么揍了小费一顿?” 洛云道:“那纯粹是误会,而他的脾气也未免是差了一点,但我承认,我早就知道许多事情,甚至老早已和横志有所联络。” 我忽然想起了谢卡:“他戴着那个玻璃罩子,是不是真的可以抗拒纽约之星的脑电波侵袭?” 洛云道:“那是横志跟他在开玩笑而已。” 我一怔:“他还有这个心情来开这种玩笑?” 洛云道:“你以为横志是个木头,永远也不会做恶作剧?” 我不由失笑起来,魏一禾盯着洛云,忽然说道:“你真的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无论什么棘手的事情,只要到了你的手里,都可以迎刃而解。” 我淡淡一笑,道:“所以,他才是真正的男主角……” (龙乘风《太空脑》全书完,血河九灵ocr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