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春刺》 1 阿回 # 程昼回被程恪行捡回去的那天,是春分日,下雨天。 那年他才四岁不到,对此前被抛弃的记忆模糊不清,唯独对那日山间细雨,黑色伞面下,少年握住纯木手柄的苍白指节印象深刻。 极致的黑与白淋漓在青山春雨中,那是程昼回记忆中最早的水墨。 程恪行长他十二载光阴,后来十六岁的程昼回行走在春风中,柔软的衣衫布料紧贴着少年肌骨,连花叶都爱他天真烂漫,争着抢着要落到阿回的指尖方能安心了此须臾一生。 但十六岁的程恪行,样貌极盛,偏偏气质凌厉阴郁,莫要说春花,便是家中最恶的那条恶犬也只敢匍匐在主人脚下呜呜咽咽。 程昼回后来有的时候会想,程恪行将他养在身边,兴许就是因为初见时自己傻呆,瞧不出这人神仙皮囊下的冷心冷肺,只是瞧见了一束冷冷光源便不知死活地靠近,而刚巧,那光也已孤独地燃了许多年,寂灭之际,迫不及待地就要拉着随便什么东西与自己堕入极夜。 路边遇到的孩童于他,也许和家里院中的那条狗没有什么分别,都是个玩意儿。 只不过就是这次是个软软的、不怕他的小东西。 不怕他。好难得。 程恪行撑着伞站在山间石阶上,看着这个一脸天真向自己伸出双臂的小玩意儿,沉默地弯下腰,用外衣裹住这一身泥泞的孩童,轻松地将他抱了起来。 “叫什么名字?”程恪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孩子乖巧地搂住他的脖颈,童音稚嫩。 “阿回。”他说。 # 江城被一道鹭江横穿。 鹭西老楼林立、巷弄幽深,鹭东年轻,宽阔的街道上到处行走着步履匆匆的新新人类。几十年来,鹭西人笑鹭东人俗气、见钱眼开,鹭东人笑鹭西人市侩、眼皮子浅,谁也瞧不起谁,谁也比不过谁。 但程家既不住鹭西,更不住鹭东,程恪行隐居在城郊雁清山间的豪宅里,离尘世仿佛很远。 “先生,昼回是什么意思?” 小孩子的面孔白净,眼珠也清澈明亮,语调是奶里奶气的小正经,乖生得很。 但程恪行坐在廊下翻着古书,并不搭理他。 小阿回在这地界初来乍到,刚抱回来的时候十分怯生,连慈眉善目的保姆阿姨也不让抱,独独粘着将他抱回来的程恪行一人。也不知这当家的少年老爷平时有多么威严,眼见着这陌生孩子抓着程恪行的衣角不撒手,家里的佣人在旁看得脸都白了,生怕下一秒这小不点儿就被人随手甩到一边。 这个可能也不是没有,程恪行四岁丧母,十岁丧父,一个人克亲克己地度过了十几年,从来没什么人敢这样靠近他。但偏偏这白捡来的小东西黏人得紧,还娇气,稍微扯一下衣角就红着眼眶巴巴含着金豆,泫然欲泣的本事也不知怎么唯独只应对到程恪行的头上。 ——便当做行善积德,为下辈子谋个无病无灾的好出身吧。 那日春分,雁清寺里的和尚如此和他说完,又笑眯眯地伸出树皮一样斑驳的掌心,摸了摸小阿回的脑袋,自作主张道:“以后呀,你就跟着他混吃混喝了。” 怪荒谬的,程恪行想。 他看了一眼茫然无措的阿回,又将目光放到那面目慈悲的神女娘娘金塑上,半晌,无趣地阖上眼皮。 黏人的小鬼这会儿又摸到了他的腿边,乖乖地抱着膝盖蹲坐在躺椅一侧,不言也不语。 程恪行从书页上移开目光,眼神落在那背对着自己的矮小身影上,微微侧头,看见了这小孩长到盖住半双眼睛的刘海。 大约是遮了视线,他又没办法,小阿回嘟着嘴巴,费力地向上吹着气,柔软碎发随风扬起又很快落下,小孩子却是一副乐此不疲与它抗争的模样,也不怕等会儿腮帮子吹得疼。 照顾他的阿姨拿发卡给他别刘海,程昼回绷着脸一动不动地接受,转头就扯下来规规矩矩放到床头,而后便四下跑着开始寻找先生的踪迹。 楼下那只恶犬幼年时也曾这样依赖程恪行,但没过多久,连狗都不肯与他亲近了。 这小东西来程家,多少日子了。 程恪行的目光又移回到那老和尚送他的书上。 其实他不大爱读这些,平时也是看文件合同更多些,但那和尚送来,他就读一读,日子久了,书房的架子上也摆了厚厚的好几层。 程昼回来程家以后,这是他读的第三本古书了。 呆小孩还在揪着自己的刘海自娱自乐。 程恪行估算了一下叫他拿来剪刀由自己给他一剪没的危险系数,忽然抬起两指点了点程昼回的小脑袋。 小孩吓了一跳,迷茫地回过头,含着水雾的眸子渐渐染上清亮。 程恪行:“阿姨买的发卡呢?” 程昼回乖乖地回答:“在盒子里。” 程恪行微微颔首:“拿过来。” 原来不是没有小狗愿意接近他,只是需要这只小狗很笨,忠诚乖巧,无论主人说什么都不会怀疑。 小朋友去而复返,透明的塑料盒子里像是被丢到春日里滚过一圈的颜料桶,什么颜色都有,但程昼回小小年纪却心机不小,跑到程恪行身边时,高高举起的小手上已经安安静静地躺好了一只果绿色的小蜻蜓。 程恪行随手捡起来,扶着小孩的后脑勺将这发卡夹着刘海利索地按到脑门上,动作一点儿也不细致,比起阿姨简直堪称粗鲁,程昼回的额头上立刻娇娇地出现了一小片红痕。 但这被粗鲁对待的小不点儿弯了弯眼睛,却是好开心好开心地笑了起来。 暮春时节,院子里的花已然开始颓败,娇嫩的新叶换上深装,抖擞着迎接夏日。程恪行坐在春日的末尾看了一会儿这瞳色洁净的小朋友,弯下腰——如初见那日一样——鬼使神差地将小阿回抱起,放在了自己的膝间。 今年最后的春风掀起了他随手放在几上的古书,落花垂下,将将好落在了陆务观写在冬末的句子上。 —— 【春意将回昼已长。】 2 山阶 # 雁清山上雁清寺,游人不算多,但香火不绝。 通至峰顶古寺的山路足足有两千级山阶,来往香客多是迷信此道的达官贵人,这些人拥有的越多,心便越诚。 听说江城如今赫赫有名的何家家主,少年时便是在这长阶上三步一叩首到了峰顶,下山后方才开始时来运转,到如今,那一家人更是每年都要来此供奉还愿。 “少爷还记得吗,您便是在这长阶上被先生救的,”年轻的随行助理有一副亲切面善的五官,笑眯眯地在山腰的亭子上向小团子比划,“那时您比现在还要瘦小些,窝在草丛里,不哭也不闹,一双眼睛鹿崽似的,看得人直心软。” 正月初一,程家花大价钱包了雁清寺与周围的山道一整天,程恪行登了十几年的雁清山,过去从来不曾中断过上山的步伐,但今次身边多了个小累赘,拖油瓶爬不过两百阶便吃力得双腿发颤呼吸错乱,不过仍旧是乖的,不哭不闹,兀自垂着长睫,小脸煞白地跟在后面。 身边没人敢抱他,程恪行冷眼看了半程,在路过一间供人休憩的小亭子时,自己迈步走了进去。 手下人面面相觑,还是那跟着程恪行有些时日的助理反应快,连忙牵着小少爷也跟了上去。 青年多嘴哄孩子的时候,程恪行就背对着他们站在一边。到底还未成年,程恪行的肩膀比起那些和他做生意的大人还不算宽厚,沉重的家业压在少年的身上,哪怕平日里看着再游刃有余,此刻他的背影看起来竟也多了丝不曾见过的单薄。 但也不过只有短短的一个瞬间,那缕望着远山时的脆弱便烟消云散,重新被冷漠雪顶覆盖。 “是在第几阶呢?” 程昼回的童音很软,也很清,总让人想起带他回家时的那场春雨。 助理迷茫了一瞬,程昼回看他不解,耐心地又问了一遍:“先生捡到我,是在这山间的第几阶呢?” 这是什么问题。青年尴尬地抿了抿唇,心里盘算着要怎么糊弄过去,但一道意想不到的人声却先接了这童言无忌。 “三百二十阶。” 程昼回若有所觉地抬起头,对上了程恪行沉静的目光。 在去岁三月二十日的三百二十阶上,程恪行捡到了这个被人抛弃的小孩。 丢他的人也许是想将他送到山上的古寺,但这山阶实在太长,走不到了。 助理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他此前未曾想过这个问题,只觉得这孩子运气十足好,竟被程恪行发善心捡了回去,但如今想想他的身世,却是真的觉得这早慧的孩子有些可怜了。 但程昼回只是回头看了一眼高处的山阶。 他们正在第二百五十阶处,小阿回被遗弃的地方,就在他这个小小稚童也能望见的远处。 原来这样近啊。 “在想什么?”程恪行丝毫不拿他当小孩地问道。 程昼回小大人一般回头,念出的依旧是属于孩童的稚语:“那日先生抱我上山,原来走了一千六百八十阶。” 他倒是聪明,连两千以内的加减法也算得。 山间寂静。 程恪行俯身将稚童揽到臂弯里,方才被误作单薄的肩颈稳稳当当伏起一个小小的阿回。 “蠢笨,”他淡声评价,“雁清山阶有两千零一级。” 比程昼回想的还要多一阶,而就是因为这多出来的一阶,程恪行后来便贪心不足地要讨还他的一辈子。 # 雁清寺上有一些长明灯,偶有极其虔诚的父母,会抱着孩子来这里点上一盏,求其一生长安。 程恪行也有一盏,最贵的那种,但他从来没去看过,今日上山为程昼回点灯,他也是一副恹恹的模样。 这人好像一点也不相信这些。 神女娘娘也好,长明灯也罢,程恪行都不信,但他来雁清寺的频率,可比那些有求之人还要多得多。 “先生。”程昼回被寺里的寂静感染得小小声,动作很轻地拉了拉程恪行的袖子。 少年阖目“嗯”了一声,手心微转,将那小小的拳头握在了掌中。 程昼回仰着脑袋费力地看了一眼神女娘娘的金身塑像,心里有模有样地念了一声不知在这里灵不灵验的“阿弥陀佛”,转过头,专注地仰望起程恪行的侧脸。 他觉得先生长得好像比神女娘娘好看。 罪过,罪过。 “长明灯,是不会灭的灯吗?”程昼回问。 程恪行眼睛也不睁,懒洋洋道:“假的。” 孩子歪了歪头。 方才在路上、在寺里,助理叔叔、和尚爷爷可不是这么说的。 程恪行掀开眼皮,垂眸看了他一会儿,嘴边撇开似嘲非嘲的笑意:“倒是的确比别的蜡烛燃得久一些,但还是会灭,灭了就换一盏重新点上,反正不会叫你瞧见。” 是以长明。 刚迈步走进来的老和尚连眉梢都带笑,一点没听见香客说了些什么似的若无其事道:“程施主,今次可有所求了吗?” 程恪行常来雁清寺,但他只是来,不拜,仿佛每次带着一堆人浩浩荡荡上山只是为了团建。 程家这慈善事业,他做得很用心,但也不太用心。 “没有。”程恪行再一次回答他。 和尚摸了摸念珠,视线落到好奇躲在程恪行身后的小孩子身上,慈悲的眉眼多了丝温和:“好久不见,小施主。” 程昼回有礼貌,从先生身后走出来,规规矩矩地向长辈问好,只是小手依旧紧紧攥着程恪行的衣角,生怕自己走丢似的。 他被人丢过一次了,好不容易有人愿意偶尔牵着他,阿回很珍惜。 程恪行垂着眼皮看了一会儿自己被攥得起了褶子的衣角,什么也没说。 程家在雁清寺有个小院子,程恪行偶尔会留宿在此,但距离他上一次来这里已经过去了太久,仔细回忆一下,上次留宿好像就是捡到阿回的那天,山雨不算太大,但他懒得下山,让别人离开以后,自己留了一晚。 程昼回蔫蔫的,胆子却大,他也是那晚知道的。 本来有两间斋房,但夜半的时候,却有小贼摸进了自己这间。程恪行觉浅,几乎在门被推开一角的时候就醒了,但他不动声色,只是闭着眼睛听见那小贼的脚步声在门口就停住了,倒不像是要来作怪的样子。 许是住在寺里的缘故,当时程恪行难得动了善念,睁开眼瞧了一会儿看不见的门口,半晌,缓缓起身走过去,再次捡起了这只发烧烧得脸都快烫红的汤圆团子。 照顾小鬼的时候,他的袖子被拽得很紧,那是程昼回第一次无意识地拽他,从那以后,便是有意识地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说实话,但凡程恪行不允许,一根线头都不会让这粘人精碰到。 哪里会像现在这样。 夜半三更,床头亮着半盏暗黄的灯光,怀里钻着一个靠近了就撕不掉的小东西。 程昼回长得很秀气,有点像小姑娘,甚至比有的小姑娘还要好看些。家里的佣人天天对着程恪行的冷脸,一见着天真可爱的小阿回就心欢疼爱得不得了,程恪行默默看着,倒也纵了。 他小的时候可没有这样的好运气,父亲的严苛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那些个佣人也没有敢与小少爷亲近的,而他既然决定留下阿回,还给孩子取了大名,自然是打算循着程家的规矩教养,但…… 怀里的小鬼又靠近了些,屋里暖和,他也不嫌热。 程恪行默默把程昼回推远了一些,不到五个数,粘人精又趴了上来,这次抱得更严实了。 “……”算了。 ——阿回施主有什么心愿吗? 下午的时候,程恪行在房中批合同,老和尚和程昼回在院子里玩,这个问题他在程恪行那里得不到回答,就来小孩子这里找存在感。 ——有呀。 阿回乖乖地坐在椅子上,声音软软的。 ——但说出来了会不会就不灵啦? ——怎会。 老和尚诓他。 ——神女娘娘公务繁忙,你说出来她才听得见。 ——真的吗? ——出家人不打诳语。 ——啊,好吧。 阿回转着小脑袋看了看四周,像是在寻找神女娘娘无所不在的踪迹。 ——那……求娘娘保佑,阿回长命百岁。 说完他便用小手捂住嘴,紧张得不敢多说了,和尚笑了出来,打趣孩子:怎不为你家先生求一求? 隔了扇窗户,程恪行瞧见侧对着他的阿回弯了弯眼睛,嘴巴依旧蒙着,嗓音却遮不住清甜。 ——先生是世上最好的人,一定会活很久,阿回也要活得久一点,陪着他。 陪着他。 陪着他。 原来,他胆大包天,竟想陪着他。 怀里的小崽子已经睡熟了,现在把他抱到哪里去他都不会意识得到,但程恪行垂眸看了小孩许久,忽然伸出手,把这小小的身躯拉得又近了些。 童言无忌四个字在心中念了一万遍,但最后一遍,还是敌不住那句诱惑力极强的“陪着他”。 窗外雨打芭蕉,程恪行敛着眉眼,像是在漂浮的海面上握住了一片浮板,淡极的神色微微崩裂,溢出一丝压抑至极的欢喜来。 你说的,陪着我。 —— 【你可万万不要后悔。】 3 暗恋 # 格思中学的春假有三天,程昼回拖着行李箱离开宿舍的时候,一路上的人都在笑着和他说再见,只有宿溪不言不语地等在楼下,替他推开大门,又倚在门边,懒洋洋地对程昼回摆手。 宿溪长他一级,在念高三,两人是在学生会认识的,关系不错,时常约着在图书馆里一起温书。 一个是温文尔雅的高二级草,一个是桀骜英俊的高三级草,两人走在一起便是令人赏心悦目的画卷。格思校风开明,身边不乏有调侃他们的,但每次宿溪都垂着笑不言不语,程昼回则一脸茫然,压根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这位高二的年级第一是个实实在在的书呆子,但映在有心人眼里,这份迟钝的迷惘便成了不通世事的天真,可怜可爱。 分别时,宿溪淡淡笑道:“返校见,昼回,到时有话和你说。” 程昼回点了点头,礼貌地与他告别:“返校见,学长。” 司机在校门口等他有一会儿了,程昼回自己把行李放到后备箱,起身时,看着他长大的叔叔已经提前拉开了后座的车门。 “先生在家吗?”程昼回问。 “少爷今日放假,先生一定会早回来的。”司机回答。 程昼回“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自升上初中以后,他便开始寄宿,最开始的时候还很不习惯,总想着跑回家看看,但想想自己已经过了撒娇的年纪,到底还是忍了下来,每逢周末节假日才回去一趟。他念的是私立中学,假期事务也多,今日游学夏令营,明日模拟联合国,细数起来,一年到头回家的次数竟屈指可数。 想来程恪行肯定比他这个富贵闲人要忙得多,但每次程昼回回家,先生必定已经在等着他了。 哪怕只有一顿饭的空闲也好,程恪行总会陪在一边。 但今天却没有。 程昼回在空荡荡的餐厅里一个人吃完中饭,困意便汹涌袭来,自来春困多眠,他这一觉更是睡得不得了,一睁眼,天都变色了。 伴着浑身的酸软起身,夜里能否按时入睡的忧虑一闪而过,程昼回披着薄衫,缓缓踱步到了阳台上。 傍晚已至,外面的景致仿佛镀了一层蜜般的沉丽釉色,程昼回倚在栏杆边,视野所及皆是程家的亭台楼阁,他看见老款的奢档汽车出现在远处的山道上,很快又没入深林中。 程家的客人每天都有很多,不知今天又是谁。 程昼回发着呆,过了不知多久,忽然听见自己楼下的门铃被按了一声。 无人应门,清脆的铃声便一直响下去。 程昼回反应过来什么,扶着栏杆向楼下探了探身子,果不其然瞧见鸽了他一整个白日的人正单臂搭着外套,身量笔直地站在楼下看他。 程恪行有一副盛极的样貌,步入青年后,他那鹰隼般的眼窝更深,眉毛也浓密,突出的眉骨下沉映着一对双眼皮褶子很深的漆黑瞳孔。 他这个人,像幅画似的,而且必定是那种热带雨林里印着古老图腾的壁画遗迹,眉眼浓郁得需要用极深的炭墨色方能绘出。 江城人多秀丽精致,少有他这样野性十足的款式,哪怕住在山间被香火气熏了大半辈子,睁开眼仍然是永远出不了世的凛意。 “出来玩吗?”程恪行在楼下问他。 程昼回没忍住勾起唇角,点过头便回房更衣,压根没有想过这个时间先生能带他去哪里玩。 他上个月便成年了,只比宿溪小半岁,其实这个年纪该念高三的,但小时候小阿回没出息,幼儿园第一天就哭着要回家,程恪行意外地娇纵他,程昼回是又在家里跑跳了一整年方才迫不得已地背起小书包去上学的。 他现在已经长大了,在外也可独当一面,可是很多时候,程昼回依旧无法克制地非常依赖自己身边唯一的灯塔。 而与此同时,程恪行对他的娇惯也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 小时候不懂事,程昼回黏人黏得没谱,那时程恪行还在大学念书,每周至少要去一次学校。而每到返校的前夜,家里总免不了一番生离死别。 也不知程恪行上辈子做了什么错事,这辈子让他亲缘寡薄,又派了程昼回来讨债。小小的人儿哭起来也不撕心裂肺,只是垂着长睫一声不吭地掉眼泪,一滴一滴掉到奶娃娃净白的手背上,直直往人家心窝子上掐。 程恪行少年时性子冷淡,唯独拿这软绵绵的哭包没有办法。哄嘛,不会;不哄,哭个没完。好不容易等着他哭累了自己睡着,程恪行就坐在一边默默看着,不言也不语。 第二天早上小阿回醒来后,意识蒙蒙清醒便又准备继续昨晚委屈的滴滴答答,但一睁眼,却瞧见本该在学校的程恪行正坐在床边读书,像是守了他一夜。 后来大了一些,程昼回像是终于理解了自己虽然姓程,但实际上和程家一点关系也没有。程昼回是被程恪行抱回家、在雁清寺里为他点过长明灯的,但是他一直没有入程家的族谱,这些年也一直跟着别人唤程恪行一声“先生”。 家里人不知该把他当作什么身份,叫声“小少爷”,也只是在程恪行的默许下给予他的怜爱罢了。 他对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为此乖生了好一阵,本就随着年岁增长渐渐不见的活泼一瞬间消失,倒是让程恪行先受不住,蹙着眉头问他出了什么事。 能有什么事呢。 程昼回抿着嘴不好意思地对先生笑了笑,有点苦恼该怎么解释“他无意听说受程恪行资助的小孩其实有很多”这件事才不显得恃宠而骄。 程家救了很多孩子,程昼回不是唯一一个,甚至不是第一个。但他不是贪心的人,一直以来能住在程家的也只有他一个罢了,这么点小事并不至于让人患得患失,程昼回只是觉得有一点点别扭,他们…… ——阿回。 ——在的,先生。 曾经不是寡言便是出言讥讽的少年长大后,疏冷的性子渐渐升格为了厉戾,程昼回单纯心性,看不懂程恪行身上日渐令人畏避的锋芒,但他却从来没有生过害怕的念头。 可他离家太久了,偶尔回来一次,连程恪行都会惊讶他飞快出挑的身量,以及不可避免的,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与他的先生亲近了。 他在慢慢长大,身上的光芒令人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又忍不住卑劣地遮目畏其刺眼。 ——你是我的家人。 ——唯一的家人。 程恪行凉薄的唇边吐出非常令人意外的话语,程昼回无措抬头,只看见男人侧过脸时微显落寞的轮廓。 ——若是你长大了,想…… ——很想你。 程昼回打断他,十几岁的少年穿着单薄的校服春衫,蹲跪在程恪行的身边,仰头时的神色很纯和,让沉默望着他的人不合时宜地想起雁清寺里那位慈悲的神女。 ——阿回只是很想你,先生。 少年笑起来,清丽的眉眼荡开轻盈笑意,一瞬将人拉回到草长莺飞的人间三月。 程昼回也像幅画,起初还只是张白纸,但越长大,描画他的笔触便越清晰,越叫旁人看出他是那笔意纤瘦的山水画,一身皆是淡雅温和的书卷气。 十足的读书人,柔韧美丽。 在程恪行近乎无止境的宠溺下,仍不曾骄纵,唯余一身雅致斯文。 那个专制强势的程恪行怎么养得出这样的人。 但偏偏他就是这样长大了,像是一枝立在锦绣堆里的梅骨,寸寸写着不容亵渎的方正。 司机休息了,程恪行选了另一辆轻盈些的敞篷跑车在山间行驶,在他们头顶,落日的余晖与春夜开始相交。 “学校怎么样?”程恪行问道。 “很好,”程昼回想了想,补充得更详细了些,“学业顺利,上次考试保持年段第一,化学略有退步,借了学长的笔记,在努力查缺补漏。” 程恪行似是笑了一下,问他:“恋爱了吗?” “……”程昼回眨了眨眼,有些不解话题怎么突然跳到了这里。 穿过盘旋的山道,身边的风景豁然开朗,渐渐变成了大片的花田。 程恪行在草坡下停了车,手搭着方向盘,目光落在高处坡顶的树冠上,话题跳得很快:“我大学念的是化学。” 程昼回眨了眨眼。 程恪行侧过脸看他,暮色笼罩四野,男人深邃的眸色仿佛漫不经心的,又好像藏着某种同样令程昼回读不懂的、非常深的情绪。 “如果有不懂,你可以来问我。”程恪行说。 “……” 程昼回笑了起来,眼睛弯弯的,樱色的唇瓣上挑,是很少见的那种天然的美人尖。 “好哦,谢谢您。” 程昼回在雁清山上住了十四年,这是第一次知道,山上竟然还有这样一片仿佛栽了四季的花田。若是白天来,应该会很美,但晚上来,又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神秘静谧。 他新奇地在山风中扶着衣角走走停停地赏景,偶尔回过头,便能看见程恪行倚在车头懒懒垂眸眯眼的模样。 一个人可以读懂另一个人的情绪吗? 程昼回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呆傻迟钝,有的时候却比所有人都更先瞧出程恪行的寂寞。 幼年与他初见,少年程恪行便已经有了如今盛气凌人的影子,但这人的少年时代实在太短,程昼回还没来得及牢牢记住,程恪行便好像一下子就长成了肩膀宽厚的大人,上位者的气势迫人,令他成熟的眉宇间满是刻入骨血的攻击性,再不复当年偶尔才可一见的青涩。 但他好像一直都是很寂寞的。 程昼回想了想,忽然抱着自己刚才执意拿下车的书包跑回到程恪行的身边。 跑得太急了,差点被春花绊倒跌个跟头,好在被程恪行及时迈步上前扶住了他的肩膀。 “生日快乐,先生!” 少年在他的搀扶下笑着抬起头,气喘吁吁地对上了程恪行微微愣住的眉眼。 “……什么?” 男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但程昼回却以为他在问自己怀里的是什么,立刻拉开书包,取出了一个包裹很严实也很精致的木盒来。 “是生日礼物。”他认真地向前递了递。 其实格思明天才开始放春假,但程昼回急着回来给人过生日,破天荒地向老师请了假。 “快打开吧,”程昼回抿着唇边的笑意,温温和和地催促道,“打开看看吧,先生,现在就可以看的。” 人人皆知程恪行寡情冷酷,城府深如丘壑,唯有程昼回不太清楚。 因为这人几乎对他言听计从。 程恪行垂着眼皮扯开蝴蝶结,小心翼翼地推开盒盖,在一团柔软的碎絮里,他看见了一只颈口优雅的玻璃瓶。 “是风暴瓶。”程昼回不错声地告诉他。 乖巧的少年成绩极好,唯独化学有一点偏科,但他最喜欢的也是化学。程昼回在学校实验室偷偷留堂,简单的溶液配制实验失败了许多次,最后才做出来这最漂亮的一个。 他解释得很认真,但其实在看到的一刻程恪行就知道这是什么了,他是化学专业毕业,在程昼回如今的年纪便早早读完了大学的课程,但他此刻却像是第一次听一样。 程昼回讲话的时候眼睛眨得很慢,清澈的瞳孔仿佛映着湖水的波光,叫人不忍打断。 “用蒸馏水、乙醇、硝酸钾、氯化铵和樟脑配成,根据外界温度的改变,瓶内会展现出不同型态的结晶,预报天气的变化。” 少年轻轻笑着举起手中澄清的玻璃瓶:“明天会是晴天。” 呼吸一瞬间失了方寸,程恪行不受控制地颤了颤指尖,下一秒,他的掌心几乎差点就要包裹住少年清瘦的指骨。 但只不过一个须臾,程恪行便在夜色的掩护下触电一般将手缩了回去,可惜藏在身后的东西却不小心因此露了踪迹。 程昼回好奇道:“那是什么?” 程恪行答得很快:“回礼。” 程昼回愣了一下,眨眨眼,又抿起唇角,抱着晴天的风暴瓶,笑着伸出了讨要宠爱的柔软手心。 那样的自然。 让人永远招架不得,向他一万零一次妥协。 春夜长坡上,山风搀着清淡花香,督促着、催赶着寡言的男人抬起手,将身后那束小雏菊取出,送给方才令他心跳几乎错拍一刻的少年。 —— 【可惜无人解其花意。】 4 乡愁 # 第三学期结束的六月,程昼回接受宿溪的邀请,买了一张到东海岸的机票。 从英国的剑桥郡剑桥市到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剑桥市,时差有五小时,航程更远,辗转抵达是在深夜,宿溪开了车在费城机场接上他,接下来还要再行驶五百公里才能抵达目的地。 “怎么不直接来波士顿?” 许久未见,宿溪的笑容依旧极富感染力,英挺的浓眉下是一双招蜂引蝶的星目,在每个学期都会吸引来数不尽的情书与好友申请,而他说起话来也非常动听:“当然,我非常欣赏昼回你的选择,现在我们可以在回程单独相处更久了。” 硕士都毕业了,程昼回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懵懂的小孩,自然听得出宿溪在以玩笑的口吻暗示什么。 他有些无奈。 这些年程昼回拒绝过宿溪很多次,但这人永远一副锲而不舍的样子,且分寸把握得很好,进一步是恋人,退一步是挚友,又惯会卖乖示弱,让人无法狠下心来与他割席。 “没什么,”程昼回选择性地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原本以为会在这里遇见一个人。” 但在上飞机前就得知,那个人临时更改了行程。 能让程昼回折腾至此的对象在这个世上屈指可数,一两个而已,一个现在正在他旁边坐着,另一个是谁,答案已经非常明显了,但宿溪却故意忽视了程昼回的回答,面不改色地笑道:“睡一会儿吧,昼回,醒来就到了,我开车很稳,你可以放心。” 依照程昼回的礼貌程度,在只有两个人的车上任由自己入睡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夜间行车本就不安全,坐在副驾上的他有义务帮助车主观察路况、陪伴宿溪保持清醒,但或许是这人给他的安心程度太高,重逢后还没说上两句话,困意便汹涌袭来,令程昼回不得不闭上眼睛,沉沉睡了过去。 车厢内播放着轻柔的纯音乐,空气中的异香非常清淡,宿溪扶着方向盘在无人区一般的公路上平稳行驶,唇边的笑意不知从何时开始,一丁点都不见了。 # 程昼回在车上梦见了他未在费城见到的人。 他不算意外,几乎在见到程恪行的一刻就问出声来:“你是在故意躲我吗?” 梦里的程恪行比现实中更加沉默,程昼回的目光太过直白,连最成熟狡诈的商人也招架不得,程恪行侧过头,眉眼神色淡淡的,一点也不想搭理他的样子。 程昼回醒了过来。 车停在一栋漂亮的住宅门前,他的座椅被放倒,身上盖着毯子,意外的没有太多睡姿不当带来的不适。车窗外的天色泛着淡淡的青色,破晓时分的气温有些低,宿溪在路边抽完一根烟晾了晾气味,回来的时候带了一身的寒气。 程昼回窝在狭窄座椅上安静地醒来,宿溪刚一拉开车门便对上他清澈的目光,一颗被室外温度冰冻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下意识便脱口而出一句:“留在波士顿吧,昼回。” “……”程昼回眨了眨眼,没反应过来。 宿溪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声,坐上车后重新换回亲切狡黠的微笑:“八月底是火人节,你想参加吗?” 程昼回揉着自己的头发坐了起来,有些无奈:“现在才六月……而且内华达州在西边,太远了。” 宿溪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信息时代,没有远距离,你只是不想挑战自我吧,昼回,你该锻炼锻炼了。” 程昼回装作听不见。 宿溪笑着拍了拍好友纤瘦的肩膀,妥协道:“好啦,你想在这里呆多久都可以,我的公寓是和别人合租的,比较乱,给你定了这里的airbnb,房东是我朋友,放心住,我每天都过来找你。” 程昼回侧头看了一眼围栏后的小房子,“嗯”了一声,说了句“多谢”,又反应过来回头道:“你要是比较忙,可以不用过来,我自己……过去找你。” 为他临时改的口轻易取悦,宿溪原本故意变得不善的眼神瞬间温柔下来。 车内的温度渐渐回温,这里的天边看不到日出,但是远处的天空已经开始晕染橙红色调,是只有早起的人才能得幸瞧见的非常安静的美感。 程昼回裹着身上的毯子,看得有些出神。 他在看风景,有人却在看他。宿溪在一旁专注地盯着心上人的侧脸,忽然道:“我刚才说的是认真的。” 程昼回眨了眨眼,回头与他对视。 宿溪说:“你不是想申请phd吗?这里很适合你,昼回。” 程昼回本科在西海岸念的生物科学系,研究生却一下子跑到了剑桥学化学,他的成绩一直非常优异,无论做什么事都有条不紊。别人头痛不已的各种材料,他在毕业前就准备得七七八八,导师推荐信也一早拿到了,只是一直没有确定下来申请的学校。 宿溪此刻是在邀请他做自己的校友,但程昼回却出人意料地沉默了。 “……我在犹豫,”他蹙了蹙眉,语调有些哑,“我想回江城了。” 他离家实在太久了。 宿溪唇边的笑容忽然僵了一下,但程昼回并没有注意到,他只是做出自己思考时常做的动作——摊开手心,盯着发呆。 他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光。 其实程昼回在国外也才度过了四年而已,但那些在江城的日子却好像都已经蒙上了一层雾纱。隔了很远似的,他却总忍不住追忆。 宿溪扯了扯嘴角,试图克制住不让自己的声音变调:“昼回,美国人十八岁离家以后就会独立。” 但你已经二十三岁了。 程昼回笑了一下:“我是中国人。” 他难得开玩笑,宿溪却不再笑了,他盯着程昼回,一字一顿道:“你忘了你已经多久没有见过程先生了吗?一年前……” “不用提醒我,”程昼回淡淡地打断他,“我一直记得。” 这些年,程恪行一直与他保持通讯。 明信片或单纯的信件,每次程昼回去到一个新的地方旅行,总会第一时间找到当地的邮局,在那里寄出一张送到中国江城的信。他的行程没有规律,但程恪行却总有办法将回信送到他下榻的地方。在这样的一个时代,他们两个人仍然平实地用书信保持联系。 等待虽然漫长,但也非常美好。 程昼回甚至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跋涉了千山万水,看过数不尽的景色,程恪行却一直在雁清寺下的山阶上等着他。 他一直记着,是在第三百二十阶上。 从小到大,程恪行从来没有缺席过程昼回生命中的任何重要场合。 哪怕是幼儿园的结业汇报演出,这人也脱身于百忙之中,一身西装革履地端坐在教室前排,认真地看完了那出程昼回排练了整整一个学期的儿童舞台剧——哪怕小孩演的只是一棵没有台词还不小心坐在角落睡着了的小树。 观众席上,家长们为他的娇憨贪睡吸引,低声忍笑,只有程恪行在谢幕后抱起懵懂不知的阿回,轻声安慰他:“你是最好的小树。” 那天他还带程昼回去了附近的儿童公园,在棉花糖的摊位前,还是少年的程恪行蹲下来用拇指抹去阿回嘴角的糖渍,一本正经地告诉他,这叫做“毕业旅行”。 毕业旅行,多美好的词语。 小学毕业,初中毕业,高中毕业,每一次的毕业旅行,程昼回都会婉拒同学的邀请,选择与先生一同出行。唯独大学毕业那次,程恪行连他的毕业典礼都缺席了。 程恪行以前说过,程昼回是他唯一的亲人。同样的,他也是程昼回唯一的亲人。 毕业那天,同学的家人们几乎全员上阵,校园里到处都是祝福的拥抱与欢声笑语,只有程昼回一个人看着手机里的“抱歉,阿回,临时有事,毕业快乐”,默默从清晨坐到了落日。 那天有很多人送给他花,甚至还有一个不认识的金发小男孩,笑着跑过来递上一束小雏菊,告诉他:“from someone who has been admiring you for a century.(来自某个已经恋慕了你一个世纪的人。)” 可惜他最想见的人却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 研究生的课程紧张,程昼回前脚离开美国,后脚就到欧洲进入了导师的项目组开始实习,车轮转了一整年,竟然一次也没有回去过。 他没有问过程恪行那天是在忙什么,程恪行也没有解释过,两人如常相处,程昼回依旧写信,程恪行依旧回信,好像没有任何改变,但只有程昼回自己才知道,他们的确还是不一样了。 或许就像宿溪说的那样,也许程恪行也觉得他长大了,不该再这样依赖家长。昨晚在费城的那一场空或许进一步印证了这个观点,但也可能只是个巧合,也许只有当他亲自站到程恪行的面前方能问得出答案。但程恪行大约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于是再次陷入质疑的死循环。 宿溪把他送到门口后就没有再往前走了,程昼回提着行李箱走到二楼,在窗边看见刚刚才启动离开的那辆轿车,想起刚才宿溪神色颓败的那句“抱歉”,平静地拉上了并不遮光的窗帘。 程昼回性格很好,甚至可以说是温和无害,但这样的人倔强起来最让人没有办法——虽然程昼回并没有觉得自己在纠结什么,或者坦白地说,他应该只是想家了。 江城的夏日闷热,他房间里的空调却凉爽,桌上每日都有一盏杨枝甘露。 自离家以后,他再未尝过那样清甜的杨枝甘露。 —— 【程恪行坏蛋。】 5 避蚊 # “你竟然真的会开车,昼回。” 在路边快餐店用餐的时候,宿溪非常意外地勉强接受了程昼回刚刚第一次独立驾驶越野便跨行几十公里的事实,挑眉道:“我还以为你的驾照只是摆设。” 他这话说得不客气,有种亲昵的冒犯,一旁的男生也是个活络性子,见程昼回不睬好友,便笑着打圆场“zachary一看就是优等生,是不是一握方向盘就无师自通了?” 程昼回平静答道:“没有,我第一次试驾就撞到电线杆上了。” 对面两人皆是一脸的无语震惊,但宿溪反应过来得更快一些,青年眼底似乎还有点小得意,仿佛他刚才没有说错—他很了解程昼回,这就是个生活白痴。 白痴本人没忍住跟着他们笑了一下,程昼回的视线落到橱窗外的公路上,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开车其实是在国内。 没有男人能抵挡住豪车的诱惑。 哪怕是书呆子程昼回,在成年以前也为程家那一车库的住客心驰神往很久。 高中毕业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着同学报名学驾照,程恪行没有拦他,但在程昼回去报到之前,大人自己先开车把他带到了一片废弃的体育场,教少年系安全带、打方向灯、挂挡、踩刹车油门。 —系安全带就不用教了吧。 程昼回很不好意思,程恪行坐在副驾上,单手撑着额,歪了歪头,撩起眼皮似笑非笑地慢声哂他:那油门也不必了,阿回,慢慢开便是。 车头在前不久刚刚撞到体育场唯—一根电线杆上的程昼回鼓起嘴巴,细白耳根生出一片红,像是院子里新开的那树花。 交到驾校的学费到了还是打了水漂,程恪行那阵子刚好得闲,每日都有大把工夫与程昼回耗在一起。他是好老师,教起人来耐心又细致,而与此同时,程昼回也是最好的学生。 拿到驾照的那天,程昼回的开心程度比起自己被梦校录取时也不遑多让。他跑回家里,一本正经地请教程恪行想要什么谢礼。少年人漆黑的瞳孔泛着水光,仰头望着他时总是不自觉地带着亲近与孺慕,是非常平和坦然的依赖。 程恪行看了他许久,抬起手,两根手指并拢点了点程昼回的额头,而后又将修长指节顺势没过少年柔软的发丝,轻轻揉了揉,淡声道:只需你答应我,往后坐驾驶座上时总有我在身边,不要一个人轻率行事 程昼回被他说得有些懵,蹲在先生身边,长睫顺从地垂落下来,不确定地小声问道:那这到底是先生的礼物,还是阿回的礼物啊? 程恪行抿起唇,眼底的温柔像是落花轻飘飘打着旋儿掉到湖面上,掀动层层涟漪,最后又归于宁静。自然是 # “昼回?” “昼回zachary?” 车窗被人拍了两下,程昼回被震得睁开眼睛,瞧见宿溪在外面对他摆手:“醒啦,我们到了。” 六月份恰赶上一年中最适宜的观景季节,宿溪游说火人节不成,只得拿出他为程昼回计划的毕业旅行原目的地—尼亚加拉瀑布。 宿溪热爱自驾,但一个人开车到美加边境实在太过辛苦,于是除了程昼回,他又叫了一位好友,三人轮流驾车,走走停停花了小半月才开到安大略省。 程昼回刚睡醒,精神不大爽利,下车吹了吹新鲜空气才勉强睁开眼睛,听见宿溪在他身边念念叨叨:“这家酒店环境好,安顿下来好好休息,明日一早便有向导带我们去瀑布那里。” 组织者的安排十全十美,同行者程昼回无有不应,两人都十分满意对方的表现。另一个同伴早就内急先跑上楼了,宿溪与程昼回推着行李箱办完入住,刚好赶上一班电梯抵达,二人走进去的同时,听见旁边 的那架电梯也“叮”了一声。 程昼回累极了,恹恹立在角落里,闭上眼便能入睡一般。“昼回,”宿溪有些无奈地叫他,“等下再睡。” 电梯门截断了另一人的回复,门外,有人突然停下脚步,恍惚地看了一眼数字不断向上的电梯,一时竟有些困惑,刚才那两个字,究竟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小心,这里和城区不一样,蚊虫很多。” 在房间门口分道时,宿溪把一瓶驱蚊水递到程昼回手中,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记得定闹钟,准时下来吃晚饭。” 程昼回点了点头,强撑着意志推开房门安顿好行李,这便栽倒在床上沉沉睡了过去。 他近来总是嗜睡,宿溪都不敢再让他开车了,路上也不再走走停停,最后两天直奔目的地而来。不知是不是年岁渐长,且已看过足够多的景色,程昼回对这次旅行的热情其实并不高涨,但好友一片热心,他这一路走来也算乘兴,就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程昼回趴在床上睁开了眼睛,清圆的瞳孔宁静柔和。 原来是他刚才忘了问,这家酒店有明信片代寄的业务吗?可以寄到江城吗。 # 这一觉睡得还算安稳,跟闹钟一起响起的是短信的提示音,宿溪问程昼回想吃什么,太累就不用下楼了等会儿给他带上来。 进门之前不是还三令五申要他睡醒后务必下楼活动活动吗。程昼回拿不定宿溪的主意怎么变得这么快,难不成是在说反话激他,但宿溪也该知道,程昼回最不吃这套,要是睡得乏了,是真不会出门的。 简单地回了个“嗯”,程昼回把手机丢到一边,原样躺了回去。 楼下的自助餐厅里,手里端着盘大龙虾的男生扭过头,好奇地看向正一脸凝重盯着手机的宿溪—从刚才在门口看见某人的一刻他就不对劲了,但在收到信息回复后,宿溪显见地松了口气。 “zachary不下来了?” 宿溪点了点头,把手机收了起来:“他起床气重,等会儿打包一些给他送上去。”男生挑了挑眉,似笑非笑道:“zachary起床气重?我没觉得啊。” 这一路上三人同吃同住,他看得清清楚楚,程昼回睡醒后反应是会慢一些,但性子仍然是极好的,甚至有些乖顺。 宿溪的眸光瞬间冷了下来,男生笑了笑,举手投降:“当我没说。” 他有点想提醒对方当局者迷,程昼回也许并不是那么良善好欺之人,宿溪这些天的表现有时候有些太过了,人家似乎并不十分适应,但看宿溪那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男生的话头在舌尖转了一圈,到底还是咽了回去。 算了,这种事,外人多说多错。 宿溪的盘算打得十分好,等再过半小时他就上楼去敲程昼回的门,给他送晚饭,顺便邀请对方去外面散步。可惜他万万没想到,程昼回在回完他消息后,在床上又躺了一会儿便睁开眼睛坐了起来,十分钟后,他出其不意地推开门下了楼。 从在大厅入口处看到程昼回的一刻,宿溪的笑容就僵在了原地,但更令他从脚底开始生凉的,是程昼回在向他们走过来的路上便停住了脚步,若有所觉地向另一侧望去。 与他远远相对的玻璃幕窗外,中庭的树干高耸,青空旷远干净,程恪行正装笔挺地站在那里,像在演一出无声的默剧:周围的人都在张着嘴巴与他讲话,这人却定住步伐,冷淡又柔和的目光穿过那道玻璃墙 ,穿过厅中的摆设、装餐的食盘、偶尔走动的路人,直直抵达程昼回的眼中。 他们有多久没见面了呢。 程昼回怔然地望着他,漂亮的眼睛微微瞪得大了些,被大瀑布提前氤氲来的水汽洗过一般,乌黑发亮。程恪行走了。 “昼回!”宿溪的嗓音很紧,他快步走上来,一把攥住了程昼回的手腕,“你怎么不在房间”“你看见他了吗?”程昼回呆呆地出声。 “”.宿溪的喉结滚了滚,眼底闪过一丝郁气,“你说什么?” 程昼回抬起头与他对视,平和惯的眸子此刻晕满了急于找人求证的慌乱:“你刚才看见他了吗?程 “看见又如何,”宿溪近乎冷漠地打断他,“你刚才不也看得很清楚,他也看见你了,但招呼都没打, 直接就走了。” 程昼回蹙着眉心摇了摇头,想要挣脱被宿溪钳住的手腕,但却越挣越紧,甚至被得寸进尺地在这大厅里从身后揽住他窄而纤瘦的腰线。 “宿溪!” “阿回。” 惊怒和平淡的呼喊异口同声响起,揽住自己的手臂一僵,程昼回立刻挣开莫名其妙发疯的宿溪,猛地回过头去,再次对上了程恪行站在几步开外目光沉沉的凝视。 “过来,阿回。”他说。 程昼回想也没想就向他走了过去。 “程昼回!你知道他是个什么人吗!”宿溪的声音压抑着令人心惊的痛苦和愤怒,那感情太过炽烈,让被呼唤的人不甚被燎得顿了一刻脚步,但很快程昼回就反应过来,头也不回地走到了程恪行的身边。 将他方才那微乎到不见的一瞬犹豫尽数收在眼底,程恪行幽深的眸黯了黯,在程昼回走到自己身边的一刻就攥住他的手腕将人拉到自己身后,拇指近乎强势地抚过青年的肌肤,像是要借此抹去刚才令他眼底发烫的触碰。 人被他放在身后藏好了,程恪行收敛起从下午听到程昼回名字起便不自觉发颤的神色,缓缓抬起眼皮,面色肃穆阴沉,眼弧线条凌厉锋锐。 “我是什么人?”他不紧不慢地发问,五个字在舌尖缓缓碾磨,竟让人无端听出沉郁的威胁。 宿溪脸色难看地盯着被程恪行藏在身后的衣角,嘴角凄厉地扯了扯,竟是忽然笑了出来:“您真想让我在这众目睽睽之下说出来吗,程先生?” “先生。”程昼回打断了他们。 察觉到自己的衣角从身后被轻轻地拽了拽,程恪行像是一只线被绷得极紧的风筝忽然被疾风放过,叫那握轴的手终于有机会往回拉了拉。 他回过头,对上程昼回永远清透的眸光。“我们回去吧。”他说。 程昼回像一只小狗。程恪行不合时宜地想到。 哪怕被主人毫无缘故地遗弃,仍然风雨不动地守在从前约定的原处,从春天等到冬天,再等到第二年的春天,十年十几年过去,哪怕垂垂老矣,只要在模糊视线中看到主人的身影,便会立刻心无芥蒂地再次 扑入他的怀中。 让人忍不住真的将他关上一辈子。 程恪行闭了闭眼,哑着嗓音应了一声“好”。离开这里。 绕过中庭。 另一间电梯。 17f。 陌生的房门在自己身后被关上,程恪行的套间比自己的更大,更漂亮,也更空荡。屋子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程昼回摸了摸衣兜,无意中摸到了下午被自己随手收起来的那瓶驱蚊水,他缩在沙发角落,茫然地按了一下喷头。 伞状喷出的液体味道太冲,叫人忍不住打喷嚏,却又因此吸进了一口避蚊胺含量极高的空气。嘴里发苦。 心跳都在颤栗。 宿溪说得也许是对的。 程昼回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他根本没有认识过程恪行。 【他把他关了起来。】 6 乍泄 雁清山上的芒果快熟了。 江城坐落在温带季风气候区上,雁清山在城郊,气温更低,但承蒙神女娘娘眷顾,倒让老和尚真在这山顶的雁清寺上盘活了一树青芒。 今日天清气朗,程昼回和一位胖胖的小沙弥一人撑杆,一人拾捡,在一旁瘦瘦的老和尚的指点下采摘芒剩下的便留着自生自灭,熟透了自落入尘土中。 果,但也只采了个现场的人头数——难得枝上生出这十几颗,天公人力缺一不可,全部摘去未免可惜, 将长长的竹竿立在一旁,程昼回接过小沙弥踮着脚尖双手递上的果实,握在掌心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心里仍有些稀奇,面上却不动声色。 “阿回施主可是觉得这芒果不合时宜?”老和尚坐在树下的石椅上,慢悠悠问道。 他老了,比起程昼回小时候见到的老和尚,他现在简直是老老和尚了,深深的皱纹像是被刻进了肌肤,唯有眼底知天命的安乐令他饱经风霜的瞳仁依旧清明不显浊意。 不待程昼回回答,老和尚笑眯眯地自顾自续道:“在下入世之前,家中盛产芒果,后来离家万里,总念着这一口,程施主心善,给我这寺里送了不少树苗,但最终也只有这一棵成活结果了。" 青芒未熟,和尚双手合十,语调慈悲: "强扭的果子甜不甜,程施主自来不信天命,阿回施主可要也跟 着他一试?” 这话中的深意过于明显,程昼回听不出和尚的态度,也不大在乎这究竟是不是试探,只是平静答道:当下看样子是不甜的,未来甜不甜,仍未可知。” 和尚闭着眼睛笑了笑,没再言语。 自回到江城以后,程昼回便一直住在雁清寺里,每日也没什么事做,不是听着晨钟暮鼓读读古书,就是像现在这样,坐下来和老和尚诌些他们两个都未必知道有什么意义的胡言乱语。 程恪行古怪,将人带回来了,锁起来了,却连雁清寺的大门至今都没有迈进来过一次。 程昼回更古怪,仿佛对自己被困在这山间孤寺的处境全然不知,连问都没有问过一句,就这样坦然踏实地住下了。 但其实程恪行也没锁着他,雁清寺的门一直是开着的,天大地大,程昼回想走,哪里都能去,只是他自己的心被人锁住了,就连这院门都迈不出一步。 “阿回施主,可还记得后山那一片花海? 程昼回回过神来,点了点头:“记得的。” 高二那年他从学校请假回来为程恪行过生日,那人却反过来给程昼回送了个好大的惊喜,他一直记着,老和尚缓缓起身,一字一顿地吐息:“这棵芒果树,和后山那些花苗,是同一批送到雁清山上来的。”那半山的花田并非天工造物,是程恪行自己给他种出来的。 程昼回睫毛颤了颤,抬起头,顺着和尚离开的方向看去,意外又不意外地瞧见了院墙外那道仿佛沉默了一辈子的身影。 意外是因为这些天他终于第一次见着程恪行了。 不意外,是他潜意识里一直觉着,只要自己回头,程恪行永远都会这样安静地立在那里,沉寂地望着他的背影。 程昼回的毕业旅行在酒店里见到程先生的一刻便戛然而止,程恪行将他带到自己的房间后就消失了,是由这些年一直跟在他身边的那位随行助理替他安顿的程昼回的住行与返程。在国外漂泊无根整整四年, 结果在见到程恪行后的第二天就回来了 原来他心心念念的回家这么容易。 没在安大略看到瀑布,程昼回的心里其实暗自松了口气。他看过王家卫的电影,虽然自知这想法幼稚可 笑,仍然在潜意识里觉得和人共看瀑布的约定不祥。 没看到也好,春光乍泄虽美,终究还是太短了。 山中不知岁月,但程昼回默默地数着日出日落,原想在见到程恪行时便问问他,这十七天都在做些什么,但他却先一步看到了程恪行迎面走过来时,手中端着的杨枝甘露。 山上的芒果还未熟,但程家的芒果永远都最最香甜。 程昼回忍不住为这求和信号抿嘴失笑。 在先生的眼里,他是不是永远都是个贪嘴甜食的小孩子呀。 一个不问,另一个也不主动答,两人坐在院子里,远处有山间的鸟鸣,近处只剩小匙与碗壁轻微碰撞的声响。 许久没吃过,家里阿姨的手艺还是那么好,程昼回贪凉想多吃几口,但勺子刚下去就被另一只骨节明晰的苍白手掌将碗收了回去。 “别吃这么急。”程恪行说。 程昼回肠胃不大好,小时候总因此闹得程恪行也上不了学、工不了作。 好吧。程昼回听话地放下小匙。 在先生眼里,他还是那个贪嘴不知自控需要大人盯着的小孩子。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一直盯着呢 “先生。” “嗯。” “你在躲我吗?”他终于问出口来, 程恪行看着庭中的孤树,眼中的光芒意味不明,好半晌才开口回答,嗓音却已经哑了: "阿回,我只盼望你日后不要躲我。” “先生好没道理。”程昼回道。 程恪行愣了一下,回头看他。 程昼回坐在他对面,眉眼柔和得快要入进西厢壁上的古画里去,口中说出的内容却是前所未有:“我从未生过要躲您的念头,日后也必不会有。先生杞人忧天,为绝后患倒是自己先不要阿回了。” 头回被人这么数落,控诉的语调却仍然是温温和和的,程恪行被他堵得半天说不出话,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叹了声气般轻轻回应:“好的不学,学会攀咬。” 他什么时候不要他了? 程昼回久没有回应,程恪行压着心头忐忑抬起眼皮,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的性子却是瞬间被眼前画面 摧毁——他几乎是惊得手足无措了—自念书以后,程昼回便好像突然间懂了事,从前爱哭的性子收敛了个十成十,但此刻,青年的眼尾却触目惊心地红了一片。 但他有骨气,一滴眼泪也不掉,只是固执地坐在原处与人对视:“那先生为什么躲我?” 又回到起点。 对面沉默不语,程昼回突然也不纠缠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他淡声问道:“先生要将我关多久?” 程恪行压着颤声:“你随时都可以走。” 程昼回笑了一下,干干净净不带蔑意,却笑得人心头发苦:“这样吗,我还以为先生知道自己对阿回有多重要,有些话不说清楚,我不会走的。 他知道吗?他当然知道。 所以他敢把人就安置在这里,不闻不问——程恪行不过就是依恃着在这世上程昼回对他独一无二的那份依赖罢了。 但明明连仗势欺人的事都做了,他却连一句话也不敢说。 你在躲我吗? 在啊,阿回。 为什么呢? 因为害怕。 害怕你怕我。 有些话想说,说不出口。 怕说出来便是再也不得转圜的死路绝境。 他明明是最最唯利是图的商人,家中却被文曲星点了玉笔头,叫他这一身铜臭的养了位风骨皆是墨香的文人来,逼不得,硬不得,程恪行想织张金丝笼将这只文鹤永远停在自己的身侧,但他却更害怕雁清山上再无昼回唳唱。 明明都放他走了。 但怎么又将他锁起来了呢。 程恪行黯然地看着远方的山雾,心底的声音也不知是说给程昼回,还是说给自己,轻得几乎要飘去云间 别怕我,阿回。他想。 【我受不住的。】 7 孽芽 # 程昼回的小院子近日来了位访客,是瀑布之行中,除了宿溪以外,另一位名为sean的同行者。“叫我席岳就好,都回国了,懒得装洋人了。” 程昼回给他递了杯茶,从善如流:“那你也叫我的名字吧。”席岳笑眯眯的:“好呀,昼回—反正宿溪不在。” 程昼回有点无奈:“他现在如何?” 回国之前他给宿溪发信息道过歉,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 “承你家先生的恩,他暂时是回不来了,给你回复的信息估摸着也石沉大海了,正好我也回国,他就让我过来,替他向你表达深切歉意,”席岳借着杯子挡了挡嘴边的笑意,“我就是个一字不差的传话筒哈 程昼回弯了弯唇:“那他还说什么了?” “他还说”.席岳拉长声调,心有戚戚般做了个鬼脸,“叫你好好看清你家先生是个什么人。” 程昼回唇边的笑意浅了些,他垂下眼皮,淡淡道:“那还麻烦你也告诉他,程恪行是什么样的人,我有眼,自己可以去看。” 席岳弯下腰来捡了片叶子,双肘撑在腿上,孩子般捏着叶梗转来转去:“我也是这么和他说的,但他说你对你家先生滤镜太厚,让我多上眼药刮刮,能刮掉一层是一层。” “”.程昼回忍俊不禁,歪头问他:“这也是原话?” “那必然不是,”席岳笑着伸了个懒腰,“他想在你面前给自己留份脸面,话拐得那个山路十八弯,我学起来牙疼,就通俗化美术加工了一下,大体意思没变。你认识他比我久,自己翻译他的原句吧,别太 介意,至少他关心你的心是真的。” 程昼回“嗯”了一声。 席岳侧过头,端详起身边人文气的眉眼,饶有兴趣道:“你觉得我的眼药能上成功吗,昼回?”程昼回似是仔细思索了一会儿方才正经回答他:“我以为比较困难,席岳。” 两人对视片刻,一起摇头笑了起来。 院中近日有小沙弥送来两只兔子,席岳瞧了会儿那活物的热闹,忽然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比宿溪清醒好多。” 一段感情里,不喜欢的那个总会更聪明冷静一些。程昼回沉默片刻,认真道:“我以后会疏远他的。” 或许从一开始就应该这样了,他朋友很少,一直珍惜与宿溪的友谊,但如今闹成这样,也是自己一直以来的优柔寡断堆积起来方才成了在今天重重伤害对方的钝器。 “你可别把错都揽自己身上,”席岳闭着眼睛往后靠了靠,“宿溪说了,喜欢你是他自己的事,一直以来你的态度都很明确,是他始终在强人所难罢了。”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努力了很多年,程昼回仍然连将就都不愿,宿溪的骄傲被他自己踩在脚下践了一次又一次,比起最初单纯的心悦,后来或许早是不甘居多了。 若到此为止就到此为止吧。 程昼回没有说话,席岳也不再提他,两人无言了一会儿,开始在后者的建议下拿起手机在小程序上组队斗地主。 半个午后的工夫输光欢乐豆又吃完了程昼回的点心,客人拍拍屁股,心满意足地准备走人。 “啊,对了,”席岳恍然想起什么,拍了下手回头看向送他到门口的程昼回,“宿溪还让我说件事来着—高二那年春假,你离校之前,他说假期结束后有话与你说,但那次他说的只是学生会换届的事,你还记得吗?” 程昼回点了点头。 席岳满不在乎地咧开一口白牙:“其实他本来是打算和你第一次表白来着,但没成,因为有人事先来和他聊了聊,你知道是谁吗?” 有关早恋,除了老师,便只能是家长了。 席岳:“要只是这吧,倒也没什么,但您家那位先生隐私意识实在是不够强,把宿溪叫去了你们家,却忘了把房间的门锁好,叫他临走前从门缝里瞧见一幅画,画里" “席岳。”程昼回打断了他。 滔滔话辞被戛然截止,席岳的明冽目光直直撞向程昼回和静的眉眼,半晌,他忽然从心底冒出一个非常荒诞的念头:“你也见过那幅画了?” 程昼回白衫黑裤立在古朴的院墙边,清明的眸色连半丝诧异好奇的涟漪都没有掀起,他就站在那里,像一枝压不断的世外修竹。 但席岳却倏地笑了出来:“我刚才看错了。”程昼回微微颔首,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玩世不恭的大男生从帽衫衣兜里取出一副墨镜戴到眼前,十分爽朗地咧开嘴角:“你啊,可真是个比宿溪还倒霉的糊涂蛋,哈哈哈哈。” 程昼回挑了挑眉,不置可否,席岳向后退了两步,墨镜后的目光头回不客气地正经打量了一圈程昼回,男生还算满意似的对他摆了摆手,半真半假地真诚告别:“祝你马到成功,心想事成,归国华侨水分居多,工作未必好找,有困难可以联系我,我让我哥安排咱俩一起进娱乐圈玩玩。” " 真该让程恪行听听,这才是在国外学坏后的具体表现。 那道不拘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视野中了,程昼回目送他离开,又站了好一会儿,方才慢悠悠地转身。 过去的一段时间他们几乎在旅途中朝夕相对,但他好像在今天才真正认识了一部分的席岳。不过世人多面,程昼回连把他从小养到大的人也看不清,倒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接受的。 毕竟别人也未必认识他。 对于席岳对自己的那句评价,程昼回也持保留意见。 糊涂或许是有的,但倒霉神女娘娘保佑阿回。 雁清寺灵不灵,程恪行的答案一般都是“不如信自己”,而程昼回除了孩提时那句“保佑自己长命百岁”的傻话外,就只许过“愿先生平安康健”这一个愿望。 前者实现的年限太久,而后者刚许出的当天晚上,便有电话打来告诉他,程恪行生病了可见多半还是不大灵验的。 仲夏多水,山上今夜落了疾雨,程昼回在房中拿了一把程恪行落在这里的雨伞,站在廊下撑开了记忆中最早的那面雨屏。 倒霉就倒霉罢。娘娘的恩泽既然有限度,那只要实现他最后的那个愿望就好。程昼回一脚迈入黑云摧城的风雨中。 让他付出什么都好,但求坏蛋程恪行,平平安安。# 程家很大,雁清山上的那一座座楼阁,是自上个世纪便开始积累的财富。 程昼回从前和程恪行住在同一间小楼,院子里花不多,只有两棵树,一棵是桂树,另一棵,也是桂树。—怎么不是枣树呢,先生? 刚在课堂上学了鲁迅先生的小学生阿回跑回家,“无辜”地眨着眼睛学会了开先生玩笑。程恪行瞧了他一会儿,眼尾懒洋洋地划过弧光。 —难道不是因为你不爱吃枣吗。 小阿回睁大眼睛,被这无端的诬陷震惊,半天才想起反驳-我 “咣-” 楼上剧烈的撞动声响令人身心俱震,程昼回站在门边收伞的动作一顿,立刻眯起眼睛看向声源处,想也不想就将伞立在一旁要往楼上走。 “少爷!”自小照顾他的阿姨焦急地攥住了他的衣角,“您怎么回来了!先生不让您回来的呀!”程昼回眉头紧蹙,不明白她为什么视楼上的动静如无物,反倒执意拦着自己:“先生出什么事了?”那赵助理打电话说程恪行病重急着见他,这么听起来倒是精神十分好的样子,都能摔东西了。 阿姨跺了跺脚,慌得不得了,话也说不清楚了:“先生、先生没事,雨这么大,您从山上跑下来不怕危险哟!快快,我带您去前面换换衣裳,先生在忙”. 程昼回一言不发地把袖子从她的指缝中一寸一寸抽了出来。 人人都说程家的小少爷眉清目秀像个书生,但被这大雨淋湿淋透后,温顺气质一笔洗落,那泛白、甚至泛着浅浅青色的脸颊却忽然沾了丝出脱人气的端丽,以至于在某一刻几乎罕见地露出了一丝薄戾。 太像了。 阿姨下意识地心头一颤,指尖松了松。 只一瞬而已,程昼回便又恢复了那张柔弱的文人面孔,转身便往楼上走去。 阿姨拦他不得,脚下反倒在刚才的挣扎中撒了一地的青枣,她六神无主地扶着桌角瘫软跌坐,两眼失神地嗫嚅起来:“造孽哦,造孽。” 造什么孽。 程昼回顶着椎骨的冰冷站在程恪行的门边。 屋内一片死寂,他眼前恍惚,像是忽然回到了大学毕业前的那个初夏,他偷偷买了回国的机票,没有通知任何人地回到家中,想要给程恪行一个意外的惊喜。 但在无人的楼阁里,等着他的却是另一个无声无息却轰得他肝肠寸断的暗哑炸雷。他当时难以置信地后退,逃跑,像个逃兵一样,一躲就是康桥别离四百日夜。 现在呢。 陌生的呻吟从门缝里溢出,程昼回痛苦地闭上眼睛,异样的感觉过电般掠过他的头皮,他感觉浑身发麻、发软,但脚跟就像被钉在了地上,他动弹不得,浑身的血液都汩动着向心脏涌。 造孽。 程昼回两眼红得欲要泣血,他抿住嘴唇,指尖在掌心划过重重的印痕,一个世纪又或一秒过去了,他深吸一口气,一把推开了卧室的大门。 偌大的屋子里,程恪行正坐在床边,面无表情地掐着一个跪在他身前的男孩的喉咙。浑身赤裸、眉目清丽的少年。 和程恪行藏起来的那幅画一模一样,连眼尾染了春绯的弧度都相似。只是快被他掐死了。 “程恪行。” 程昼回忽然松开掌心,淡淡地唤了一声。 一道闪电劈过沉沉夜幕,鸣雷紧接着炸起,惊得人浑身一颤,骤然无措地松开了那要人命的桎梏。 顷刻间获得解脱的男孩捂着自己发青发紫的喉咙连连后退,漂亮的五官狰狞成了一团恐惧惊堕,他贪婪地趴在地上大口呼吸,嗓子眼不受控制地发出嗬嗬的难听嘶鸣。 程昼回在程恪行茫然失神但无比衷专的注视中走到那陌生男孩的面前,随手捡起地上散落的衣衫,蹲下来披在了他的身上。 索命的魔鬼,救命的圣人,生死关头更该依赖哪个,显而易见。 程昼回由着他往自己怀里钻,语调非常柔和:“你们给他下的什么药呀?” “”.那男孩浑身一颤,仍然佯作无辜不知,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两眼失神,啜泣不休。刚才或许还有七分是真,现在七分都是演的了。 程昼回叹了声气,耐心地、甚至几乎是怜惜道:“别哭啦,他又没碰你,退一步说,就算他今天真要了你的命,我也只会帮他把你埋好、藏好,让你彻彻底底、无声无息地在所有人的生活中消失,没有任何人知道,也没有任何人能过问。” “我这么说,你可以理解吗?” 漂浮在蓝黑海面上的瘦冰山寂静无声地蛰伏着,冷眼等着那欲要破水开辟新航线的巨轮撞上自己仅仅露出海面十分之一的纤弱身躯。 怀中的男孩难以置信地,僵硬地抬起头。 窗外的电闪裂开夜幕,他终于看清了,那从地下爬到雨中的玉面菩萨,原是比幽冥更厉的鬼。 【佛不渡,鬼渡。】 8 春潮 # 小的时候,十一二岁的程昼回养过两只珍珠鸟。 鸟儿很漂亮,性情却糟糕,明明是胆小怕人的天性,但却像是自出生起便被骄纵到顽劣不堪的孩童,日日撞着笼子,啁啾不休,只在程昼回面前方才有片刻收敛。其他时候,特别是见到程恪行的时候,那鸟儿简直发疯发狂,誓要跟人同归于尽般的癫乱。 程昼回只敢把鸟养在自己的房间里,但那年他才刚上中学,寄宿在校,逢周末方归。程昼回忧心自己的鸟儿,挂心自己的先生,但在周五的回家路上,他那饱受了一周折磨的心顷刻间又活蹦乱跳了起来。 他开始不由自主地设想起这短短的两天自由时光要吃些什么、做些什么,杨枝甘露是缺不了的,别的什么都好,程昼回还不太适应学校食堂的饭菜,但每餐并不浪费,旁人也瞧不出来他其实挑食得不得了。 他还想起今天同桌告诉他江边晚上有烟花,不知程恪行有没有时间陪他去看……不过一个周末而已,却被他畅想得要完成一千一万桩心事。 但等他真正回到家中,走到露台上找到程恪行时,人却愣住了。 他那与珍珠鸟水火不容的先生,正身姿笔挺地立在金丝笼边,专心致志地用小匙为鸟儿添食。 那疯鸟儿也不闹了,一双一对一起站在木梗上,歪着脑袋乖乖地等着开饭。 一人二鸟,和谐地等着一个人回来,但竟是谁也没注意到他已经回来了。 那个时候,程昼回就站在他们尚未注意到的角落,安安静静地背着手,仔细端详起被他记挂了整整五个学习日的人,连自己唇边何时噙了笑意都不知。 那后来呢? 嗯? 后来。 后来,有一只鸟先去了,另一只更闹腾的骤然间也静了下来,不吃不喝,没两天便郁郁而终了。 程昼回再次回到家中,鸟儿细弱的叫声不在,等着他的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笼子,以及手足无措的程恪行。 到如今,除了那次,他应该只有今天才见过程恪行这么无助的模样。 后面还坐着一个要好好哄的人,程昼回掂量着轻重,注视着抱膝坐在地上颤抖的男孩,轻声道:“这一层有很多间屋子,你随便挑一间喜欢的去睡觉,明早自会有人送你离开。但你要是擅作主张的话,我向你保证,今夜以后,不管是横着还是竖着,你再也下不了山了。懂吗?” 男孩立刻慌乱地点起头,涕泗横流,连柔软的碎发都被汗水纠缠打结贴在鬓边,狼狈至极,再也不见丁点儿适才勾引人时露出的梨花娇媚。 暂时失去思考能力的程恪行依旧坐在床边,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程昼回忽然失神、抬手替男孩抹泪的动作,下意识不善地眯起了眼睛。 但程昼回背对着他没有看到,看到了也注意不到——他有些恍惚。这张脸和自己这么像,哭起来应该也是。 ……自己哭起来的话,也是如斯难堪吗。 他恹恹地垂下了眼皮:“好了,去吧。” 十五分钟前还柔弱无骨几乎要塌陷在他怀中的人跌跌撞撞起身,头也不回地跑了。 程昼回一身的冷雨被男孩渡了小半,剩下那大半却已渗入骨髓,冻得他连嘴唇都开始发青。 他忽然不太敢回头了。 程恪行被下了药,程昼回刚才问得清楚,也检查了。 他在学校学到的不只是对人类健康进步有关的东西,还有其他不可避免的污咂。 程昼回认出杯中淡淡的气味来自那些烂靡聚会上常被滥用的药品,催情的成分只是部分,更多的是致幻,让人失去自我意识,只剩下最最原始的本能。 ——人之初,性本善。 小的时候,阿回背完三字经,忽然记起之前不小心在古书中瞄到一眼的“人之初,性本恶”,他感到矛盾困惑,于是去请教书的主人。 但程恪行却反过来问他,你怎么想? 怎么想呢。 小阿回背着小手,默默揣思了好久好久,方才抬头与大人对视,一本正经道:阿回以为,人之初,性本爱。 为了爱,人会成为灵魂不纯粹的人。 善与恶,在爱前不过一念之物。 他们两个,刚刚是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为对方成了恶人吗。 温热的淋浴自头顶落下,程昼回连衣衫都未褪下,只是无力地垂着脖颈,从敞开的衣领开始漫上被蒸腾的红晕。 那些威胁人的话,他从来没有说过,也从来没有想过,但他却说得那么顺其自然,好像身体里其实一直住着另一个程昼回,蛰伏二十年,轻而易举便能掌控他的思想。 方才自己要把那男孩拉出房间处理,被程恪行拒绝了——明明这人一直抑制着冲动、与内心的魔鬼搏斗不休、早就疲惫不堪了,但竟然还剩得下摔东西的力气。 程昼回拿他无法,只得留下来,而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程昼回又可以暂时离开程恪行的视线了。 他似是困倦地掀起眼皮,向门外看了一眼——刚才进浴室前他犹豫片刻,留了道可以传出声光的门缝。 倒也没什么别的念头,程昼回就是单纯担心程恪行会害怕。 程恪行会害怕吗? 程昼回的嘴角莫名其妙地勾了起来,眼底却划过哀哀的悲戚之意。 或许会怕的吧。 那个高高在上的、不可一世的程恪行,竟然是这样痛苦无耻又卑微不堪地恋慕着那个被他亲手养大的孩子。 他的秘密被人攥在手心,他的珍宝被人织入圈套,所以他会在此刻束手无力地被人算计、陷害。 但凡程昼回和世人眼中的自己像上七成,不论今晚是否发生过任何事,程恪行都会被彻底摧毁。 好在他从来不会成为他人对付先生的暗箭。 但你喜欢我什么呢,程昼回想。 喜欢我与你截然不同吗。 他自嘲地撇了撇嘴角。 但等你醒过来就会清晰地记起,我是你养大的,骨子里其实与你一模一样。 程昼回是染了黑的白,二者不会交融,底色仍然干净,但是那渗进去的黑色末枝也永远剔不掉、刮不除,二十年间和筋骨脉络一起沿着他的脊梁生长。 那是他呼吸的支柱。 喷头的水戛然而止。 程昼回站在氤氲的蒸汽中抬起苍白指骨,一颗一颗地解起胸前的扣子,十分钟后,他推开门——在程恪行令人身心俱荡的亘古不变的寂静目光中——像从雁清寺的厢房中刚刚撑起伞一样,干干净净地赤脚走了过去。 程恪行的衣服对他来说太大了,衬衫的袖口在腕部扁了三圈,裤脚也长长地垂落在地毯上。 程昼回是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但他的姿态太过自然,比起捉住挟弄的欲望,更先让人生出的却是温暖的不真实感。 “这是在做梦。” 程恪行的目光在他脸上沉沦般聚焦又失神,梦呓般喃喃。 梦中的程昼回垂下眼皮,在温暖的壁灯笼罩下半蹲半跪着替他脱去红漆底的皮鞋,笑了笑,很温柔地“嗯”了一声,回答他:“是在做梦。” 程恪行不敢说话了。 程昼回要扶人上床歇息,但在抬头对上男人目光的一刻便愣住了。 他从来不曾见过这人露出这样的眼神。 明明一直以来程恪行才是那个站在高处向下俯瞰的神明,但此刻,那安静的、深沉的、温郁的、无限的爱意抑在他的眼底,明明似在下一秒便要蓬勃而出,但程恪行却卑微得像隔着风暴瓶的玻璃壁面,怯懦地不敢伸手触碰。生怕在打开瓶塞的一刻,那完美的溶液便会骤然间被自己吐出的空气污染,凝结出浑浊的沉淀。 程昼回的眼尾一瞬间就染上了绯红。 从很小的时候、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哭起来就一直是无声无息的,需要身边人时时关注、刻刻关心,方能第一时间发现阿回的伤心与委屈。 这么多年,他不是没有利用过这一点向程恪行示弱,可他此刻却忽然想起了刚才那个男孩的哭颜,心中不由一紧,立刻自卑地想要转过头,躲起来。 程恪行醉了,但心底仍然下意识地为程昼回的痛苦生出更大的绞痛,他伸手覆上青年漂亮的脸颊,温柔又强势地捧着他抬起头重新与自己对视。 指腹和心跳一起乱七八糟地颤抖,明明想要替他接住即将垂落嘀嗒的泪珠,又生怕自己的掌心太过粗糙,伤到他的阿回。 怎么会有这么笨拙的人。 程昼回抬手覆上男人的手背,一边哭,一边笑,歪了歪头,自己亲手将脸颊贴近程恪行的掌心。 他安静地仰头望着他的先生,被泪水模糊的目光越过了从前那些梦里的慈悲,在今夜变得非常的安和,沾了烟火气的暖,鼓舞着、纵容着,仿佛任由程恪行做什么都可以。 “这是在做梦。” 男人沉浸在深沉的醉意中,自我催眠一般又说了一遍。 窗外的雷雨声很远,程昼回在温暖的暗色中眸光清澈地望着他,良久,像是一把钥匙那样,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做什么都可以的。 望先生怜惜阿回。 床头盛着温水的杯子“铛”地掉到了柔软的羊毛针织地毯上,灯灭了,地上却瞬间氤氲开一片深色的温热潮湿。 …… 【删减在微博@akb49-打字机,首页搜索关键词“春潮”,粉丝可见,看编辑记录。建议是看看,不然感情过渡不畅,看完取关即可】 【首页搜索首页搜索,不是发私信,不会看编辑记录可以查一下,很简单】 …… 锁骨像被人拿月光烫了一下。 程昼回茫然地睁大水洗过一般黝黑的眼睛,无措地意识到,程恪行竟然哭了。 他们仍然紧紧相贴在一起。 这个世上,从今往后,没有人会比他们在此刻离对方更近,但这两个人却谁也没有拥抱着谁,只是依着本能相依,心却好像隔了一扇看不见摸不着的屏障,一瞬间便将对方格出万万里之外。 “你离开这里吧。” 清醒过来的程恪行悲戚地阖上眼皮,本就苍白的面颊血色尽褪,他不容置疑地命令——同时也是藏不住颤抖地哀求:“暂时离开这里,阿回。” 离我远一点,再远一点,也许你才不会害怕我。 不要怕我,阿回。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朝阳的晨光从云边破出,是连日来他们第一次见到的光彩。 山间的晨雾散了,程昼回无力地倚在他肩上想。 —— 【不只是雾散了。】 9 锦书 # “你最喜欢什么季节,哥哥?”程皎问道。 冬天的燕城室外很冷,室内却比江城暖得多,南方人程昼回站在廊下看着少年在院子里大刀阔斧扫雪的架势,想了想,说:“春天吧。” 适合发呆的季节。 比他还高了半头的男孩子眯了眯眼,笑着在树下看他:“哥哥好娇气。”也不知他是怎么得出结论的。程昼回权当没听见。 程皎:“那你为什么来燕城,哥哥?”活泼的少年人简直就等于十万个为什么。 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程恪行欺负他。 程昼回没有回答,程皎又问他:“你是在生谁的气吗?”程昼回摇了摇头,回答:“我没有生气。” 他不爱生气,生气像是咽下毒药却指望别人痛苦,程昼回从不自伤,且最关键的一点是—和别人不同程恪行的确会为此痛苦万分。 程昼回不想伤害他。 被他在秋末捡回一条命的少年歪了歪脑袋,有些困惑似的:“但你看起来也不是很开心诶。”程昼回卷着书筒在身后敲了敲自己的脊骨,耐心地同他讲道理:“不笑,不代表不开心。”程皎很执着:“但不开心,肯定不会笑。” 勾起唇角但双目无神,那才不叫笑。 就他道理多。程昼回侧头看了一眼畏畏喏喏靠近的阿姨,抬起书卷对三秒前便已丢开大扫帚跑过来的程皎摆了摆。 “吃饭。” 晚餐很丰富,程昼回口味淡,但体谅家中还有另一个正长身体的人,无论自己在与不在,每顿都让阿姨做得无比丰盛。 程昼回记得自己小的时候,程恪行口味很重,后来才慢慢改变,甚至偶尔还会吃起斋食,只是他对色香味的追求也跟着变得更加严苛,家里的阿姨几乎被磨成了十四星级的大厨,什么都做得出来。 也不知道阿姨和他一起离开了,那人独自在家还吃得惯吗。 程昼回看着这一桌佳肴,心里有些恍惚,觉得自己好像突然间回到了小小的时候,只不过他的身份和那时的程恪行掉了个个,竟然坐在了主位上。 “哥哥。”程皎咬着筷子打断他的出神。 程昼回抬起头,看见少年递过来的瓷碗:“我要喝汤,你给我盛。” 他可比他哥哥离汤更近,但程昼回什么也没说地接过碗起身,一勺汤底一勺肉,仔仔细细地盛了分量很足的一碗莲藕排骨汤。 递给他,程皎天然上翘的嘴角便勾得更弯,好听话一句接着一句。 聒噪的少年,但也很聪明,除了常爱装疯卖傻寻死觅活,别的没什么缺点,察言观色的本事不知哪里学来的,每次程昼回一开始想程恪行,他总会立刻岔开打断。 但还有更多的、他见不到程昼回的时候,后者也在一直、一直想着程恪行。 雁清山上下大雨的那个晚上,程昼回告诉冒充他的男孩,清晨会有人送他离开,但他没有想到,其实自己比对方更早走出程家。 程恪行叫他离开自己的身边,殊没想到,程昼回也没有其他去处。 他想起白天时席岳留的话,不禁为这人旁观者清的先知与幸灾乐祸感到无奈,不过程昼回并没有试着联系对方,反而平静地买了一张去燕城的机票,在起飞前向程恪行简单报备之后就关机了。 下机后,他回忆着自己记得的地址,走走停停找到了小时候程恪行带他住过的地方。燕城是程家另一个重要的盘踞点,这栋房子每周都有人定时上门洒扫,不过程昼回没有想到,程恪行虽未回复信息,但却直接把家里的阿姨给他送了过来。 开门后迎接自己的就是一桌晚饭,程昼回苍白着脸色一言不发,独自上楼,关门,留下无辜的阿姨再一次陷入深切惶恐。 迁怒于人不是他应有的修养,但程昼回确实有些累了。 他不去想令程恪行痛苦的究竟是自己的秘密被难堪剖露,还是他记起了前夜对于这一切容纳度过高的阿回,觉得难以置信。程昼回在窗帘紧闭的卧室里闷头睡了整整一日,第二天的傍晚,在阿姨心惊胆战到决定给先生打电话时,程昼回衣衫齐整地下了楼,平静问道:今晚吃些什么?他饿了。 程昼回接管了程家在燕城的一切。 他读书时学的与他现在每天面对的东西半点儿贴合之处都没有,但程昼回却无师自通地从一开始就震慑住了所有人。他自己的能力出众也好,程恪行的名声在外也罢,反正是没有人敢对他有所质疑的。 刚刚离开象牙塔便又站上了不胜寒的高处,程昼回忽然就理解了他小的时候,程恪行每天都在过着怎样疲惫的生活—那时他甚至尚在念书,家里还养着一个常常找麻烦的娇气包,可在程昼回的记忆里,先生好像一直都是非常从容的,要不是那偶尔才可一见的倦态,程昼回几乎会以为程恪行是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 不过这好像也是事实。 程昼回虽然人在燕城,但也听说了江城的一些事情:程恪行身边的人换了一批,那个跟在他身边二十多年的助理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仿佛他没有安排那晚除了山雨之外的一切,更没有在多年前便用一幅画戳破程恪行的自瞒自欺。 而也是直到最后一刻他才明白,拿程昼回威胁程恪行是可行的,但并不是没有限度的,玩火必自焚。程昼回走了,赵助理也将以某种方式永远闭嘴了,程恪行现在变得更加坚不可摧,也更加孤独了。 但他能怪谁呢,命当如此罢了。 在程恪行神色漠然地犹豫着是否该停止听见那唯一能触动自己内心的人每天都在做些什么时,程昼回在燕城敲开贫民区的一扇门,领回了一个刚准备开煤气自杀的少年程皎。 上个月才成为孤儿的程皎本该在程家资助的福利院里报到,但他迟迟没有出现。很小的一件事无意汇报到了程昼回的面前,谁也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去把人捡回了家—就像小时候程恪行也把他从雁清山阶上抱起来那样。 今年的冬季雨比雪多,今夜也下了一场,程昼回和程皎裏着厚厚的毯子坐在阳台上听雨落,几乎要眯着眼睛一起睡过去。 他们两个都喜欢下雨天,但喜欢的原因好像不太一样。程皎喜欢雨天,是因为听着雨声睡觉很舒服。 那程昼回呢? “因为味道很好闻。”他说。 “哥哥真的好娇气。”程皎笑嘻嘻地又说起胡话。 程昼回睁开眼睛,抬起两指点了点他的额头,另一只手掌托起半腮,第六次试图说服少年:“叫爸爸。程皎:“叔叔。” 长他八岁的程昼回“嗯”了一声:“不许改了。” 程皎撇了撇嘴巴,又抬头指着天上的小月亮笑了起来:“哥哥看我。”带孩子可真难。 程昼回顺着他指的方向抬起头,心里忽然有些好奇,程恪行是怎么把他养大的。 雨渐渐停了,程皎站起来,趴在栏杆边往院子里探了探头,好奇道:“那两棵是什么树啊,哥哥?”程昼回心尖颤了一下:“桂树。” 似是不解他的声音怎么一下就哑了,程皎回头与年轻的兄长对视,总是弯成两道缝的眼睛清清明明地睁开,皎如月光:“是月亮上种的那种吗?” 程昼回笑了笑:“是的,但你来的晚啦,花都谢了。秋日桂花开的时候,整座小楼都闻得见香气。”在燕城是这样,在江城也是。 程皎“哦”了一声,转身蹲到程昼回的面前,扬起脑袋,难得认真地问道:“你会陪我到下一次花开吗?” 程昼回低头与他对视,也很认真地答了实话:“我不知道。”他总不能在燕城躲一辈子。 程皎叹了声气,似真似假地忧郁地望了他一会儿,大狗狗温热的脑袋忽然躺在了程昼回的膝盖上,教人手足无措,只能试着触碰他,替他理顺纠缠打结的毛发。 “那你走的时候,不要告诉我哦,”程皎说,“我会把你忘记的,你不要担心。”他还说:“哥哥要开心,长长久久地开心。” 养孩子,原来是非常容易令人苦恼,但也非常容易让人心软的一件事。“好哦。”程昼回答应他。 # 年末的时候,程昼回陷入了非常忙碌的工作之中。虽然知道自己这样有沉湎于过去的嫌疑,但每当从文件堆里抬起头、迷茫眨去眼前模糊的时候,程昼回总会忽然想起程恪行,并发自真心地觉得他非常了不 起。 在同龄人仍被惯坏的年纪,程恪行便已经习惯了远辛苦于程昼回今日的生活,一个人撑着如斯巨大的家业,坐在远离世俗的山间古寺里,眼底如流水般平静掠过写满贪欢的数字。 程昼回在程恪行身边被养大,并不常见到对方工作时的模样和具体内容,偶尔见到几次,也只是下属噤若寒蝉在他眼前关上门的画面。 程恪行是位慈善家,这句话说出来,连程昼回自己都没有实感。除了救起自己的事实和那些觥筹交错的捐赠晚宴,程昼回并没有从程恪行身上看到任何与世俗眼中真正潜心做慈善的人相似的品质。 这个人,阴鸷、孤傲、强势,仿佛永远眼高于天,看不见地上的尘埃。但程昼回来了燕城之后,才第一次知道原来程恪行资助了那么那么多的人、学校、企业,甚至还有远方看不见的异国弱势群体。 他都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如果程昼回没有在某一天突发奇想,开始深挖,他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些。 虽然说程家有施善的古训,但程恪行做的还是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多得多。程昼回想起这些年赵助理偶尔会和他半真半假地埋怨,说先生做圣人做得有了瘾,这偌大一个程家,如今都快只剩下雁清山上那一 片空架子了。 程家从前只是普通做做慈善,和那些为了事业稳当来寺里拜神的商贾没有区别,但程恪行如今却有将慈善做成事业的不妙趋势。 月夜下的雪人化了一半,程皎已经睡了,程昼回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心想他们其实都小瞧程恪行了。说什么之前造孽太多,如今才做做样子免得以后下地狱。程恪行造没造过孽另外两说,如今程昼回在这个位子上眼界宽广了很多,并不觉得程恪行的做法有什么不好。 比如他虽然捐赠更多,但其实那些人跟着他也赚得更多了,只不过就是他捐的比重太大,叫唯利是图之人看不懂,一次又一次地挡了别人捞钱的路,便被人想方设法来抢决策者自己的道。 程恪行的确是一个人孤独地在做着这些事情,就连程昼回也是离开他越久,方才越理解他。 快过年的时候,程昼回依照过去许多年的惯例,挑一张印了梅花的字典纸给程恪行写信。信中简简单单地叙述了他这小半年在燕城的工作与收获,之后,他绕过平时会花大段篇幅表达的思念,单单只写了两句:北方的雪很大很厚,早起后有时会觉得自己在另一个世界。新年安康,先生。 他停下笔,将墨水晾干,信纸收到古朴的红包里。程昼回走到书房角落的保险柜旁,试着转了几圈数字,第一次便用自己与程恪行初见的日子试开了这扇连子弹都打不穿的门。 他并不打算把这封信寄出去,他想把它藏起来,但程昼回没有想到,原来这个想法并不是他的独创。 春天,夏天,秋天,冬天。 程恪行每年会来燕城出无数次差,而这只小小的保险箱里,也藏了无数封、几乎要把这里堆成废弃信箱的、不曾盖戳的邮件。 给阿回。 给阿回。 给阿回。 一样的笔迹,不同色泽的纸张。 一行一行都书写着程恪行从来不曾言说的、隐忍的爱意。 程昼回捏着那一封封被封存的、似乎根本没有想过会被人拆开的信,缓缓蹲下身,眼泪滴成串,掉在地上,又结成了塘。 远处有小年夜的烟花在寂静的夜空中炸起。 【他的心里也短暂地开满了花朵。】 10 就山 # “采得北方的花,好完成南方的花束,在这迟暮的岁月里赶上早年的爱情。” 空荡的阶梯教室里有少女轻灵的声线朗诵着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远处的操场上却传来小孩子欢快的笑声。 长长的走廊上,程恪行顺着音源向窗外望过去,隔着一片小树林,他只能在高处瞧见红胶操场的一角。 身旁年轻的男老师抬手挠了挠额发,不好意思道:“主任说您下午会来,让我们好好准备,但我觉得让您看见日常的校园更好,所以就没有和孩子们说。” 这间希望小学的同学都知道,他们上课用的书本、身上穿的校服,都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慈善家无偿捐赠的,他们都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好好回报对方—尽管他们并不知道那位慈善家是男是女,姓甚名谁,长什么样子。甚至连这位被临时抓来应酬的实习老师,也是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大恩人。 对方只说他姓程。 “程先生,”年轻人抿了抿唇,细白的面孔忽然漫上一丝红云,“恕我冒昧,但请问,您是雁清山上的那位程先生吗?” 操场上有小孩子摔倒了,程恪行看得专注,眉头轻轻蹙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漫不经心地回头,看向一旁有点尴尬的男生。 “我是谁,会影响你的工作吗?”他问。 “不会!”年轻人泛红的脸色一下正常起来,他正经八百地摇了摇头,说话也不支吾了,一个字一个字跟跳跳豆一样蹦出来:“您捐赠修建的操场与图书馆师生们都非常喜欢,也很感恩,孩子们平时都说, 以后要好好学习,长大去您的公司上班呢!” 童言稚语总会让听见的大人会心一笑,但程恪行勾了下唇角,却说:“怎么,长大继续赚我的钱?”- 旁边的人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程恪行也不理会,只是继续心不在焉地望向那个刚刚摔了跤、自己抱着膝盖呼呼吹了一会儿,又乖乖坐到操场边上看同学们玩的小孩子。 阿回小的时候也是这样。 在学校里摔了跟头,手心都磕破了,但回到家也不说,照常跑跑跳跳写作业,直到吃饭前被牵他去洗手的阿姨发现还没结痂,小孩子也只是眨巴着大眼睛乖巧地对皱着眉头打量他伤口的程恪行笑,小哑巴一 样,踮起脚尖用另一只小手摸摸先生的眉心,嘟着嘴巴做鬼脸逗他开心。 “怎么还欺负人呢” 身旁的家伙嘟嘟囔囔,蚊子哼哼一样,细听还有点委屈。 程恪行侧过头,心情毫无起伏地看清了这青年人秀丽的面庞。 看起来比阿回年纪还小一点,大学都没毕业的样子,杏眼黑白分明,一颦一笑灵动非凡。校长方才还和他介绍过,这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程老师。 程。 程恪行的目光渐渐冷了下来。 但程程却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不仅如此,他还像经历了一番心理斗争后终于鼓足了勇气一样,抬头对上程恪行明显开始出现不耐的眼神。 男生的心跳惴惴,脸上却不由自主地浮出了属于年轻人的动人倾慕:“先生,不知您还记不记得,二十年前您救了一个”” 程恪行打断他:“我每年会资助很多人,包括这间学校里的所有小孩。” 程程摇了摇头,焦急地倾诉:“不是呀,那年我家出了车祸,是您路过,让人把我和爸爸妈妈送去医院,后来后来我成了孤儿,又有人带我去了福利院,资助我长大,念到大学。” 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位程先生,小时候的事也是别人告诉自己的,但那个一直以来都想要好好学习、长大后站在程先生身边的小孩子,就是他自己。 程恪行错开眼神,语气淡淡:“我不记得我有强迫过被我资助的小孩改姓。” 上一个莫名其妙出现在阿回身边的程皎,他还能说服自己人家本就姓程,但这又是哪来的。程程不敢相信地盯着程恪行冷漠的侧脸,失言道:“可是、可是你身边明明就有一个””“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他从来不是任何人的长腿叔叔。 程恪行落在窗上的目光轻飘飘的,却似一记冰封的利箭穿透了程程无措的小心思,他一字一顿道:“况且,我有说过,程昼回和你们一样吗?” 那个被他亲手抱起来、在雁清寺里点过灯、又为他在山上种了连绵花田的人,自始至终,只有阿回一个而已。 “你是老师,”程恪行散漫地垂下眼皮,语气却足够强硬地瞬间打碎了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坚持了二十年的梦想,“为人师表,不该想的东西,不要想。” 他那可怜的、藏在层层盔屿中的滚烫炙热的一小点真心,只会给程昼回一个人。 若程昼回不要,他便原样封存起来,任何时候都永远不会教任何旁的人窥去任何一角。 这么多年,程恪行总是在悲伤,但从不曾绝望,因为归根结底他是自得恶果,且从未对未来试图抱有过希望。程恪行并不会问程昼回是否爱他,毕竟从很久以前开始,他就将自己视为了对方生命中的一处站台。 那道美好的身影也许会时常归来,但终有一天会永远离开,去到一个更加温暖、没有程恪行的地方。但他自己却无路可去。 程昼回给了程恪行生命中最重要的养分,当失去阿回后,没有任何人能将那块空白填补,因为他早已成为了程恪行命运的一部分。 爱程昼回,是程恪行这一生做过最糟糕的事,也是拥有过最美好的想望。 这间操场、图书馆,其他的校园,他资助过的所有人,其实都不过只是为了替阿回求一段好的因果一程恪行从前是个坚定的无信仰者,但他既有了所求,便终于开始相信神佛。 那个自称倾慕了他二十年的男生刚刚红着眼圈告辞了,程恪行没有挽留,甚至没有注意。他想起了昨天晚上的梦。 之所以在当时便清楚地知道是梦,是因为他眼前的程昼回非常冷漠,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一步也不往前走。 虽然这么说好像有些可笑,但也的确是事实—程恪行清清楚楚地知道,程昼回永远不会那么对他。哪怕自己做了那种事情,阿回都乖乖地、一声不吭地歪着头接受了怎么每当遇到自己,他总像是没了底线一般惯溺。 阿回对他,从来都是予取予求,可越是这样,程恪行越痛苦,越要让人离他越远越好。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太过伤人,更加自伤,可却连一句解释的话也说不出口。 多简单。 程昼回喜欢他吗?当然是喜欢的。 但那不是爱,是经年累月的依赖,是他被从前让嫉妒冲昏头脑的程恪行剥夺了年少时被追逐求爱的权利后,懵懂不知、毫无经验才做不出正确判断的错路。 程恪行在利用这点欺骗程昼回的付出、剥削程昼回的余生,他不该这样,好在程昼回在离开之后好像也醒了过来。 他就要走了。 燕城的事务在入春后告一段落,程昼回按照固定的程序向江城打了辞职报告,程恪行没有问过他要去哪里,程昼回也没有说过。 但他终于要彻底离开他的站台了。 春天到了,程恪行今天路过小学教室的时候,还听见那些孩子用稚气十足的童音念课文。春天到了。 但他生命中的隆冬已经降临。 过年的时候,大大的程家只剩下他一个人。程恪行坐在空荡荡的长桌一侧,捏着那封从燕城寄来的信,难以置信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直到连标点符号的顺序都能通背默诵,程恪行终于接受了程昼回在思念自己的事实。 如果他拿起笔,像这许多年来的每一次一样,在第二天就想尽办法将回信送到程昼回的面前,那么或许一切就可以被当作没有发生过。 就像之前程昼回因为那幅画落荒而逃,就像程恪行在之后数个失眠夜后的某个清晨,终于下定决心“缺席”他的毕业典礼与之后的人生。 阿回总会寄信给先生求饶,而程恪行也总会满足阿回的心愿,为他写一封回信。 但这次,程恪行确实做不到再欺人欺己了。毕竟他差一点就彻底得到了程昼回,而且是用那样肮脏的手段乞讨来的。 可不该是这样的,阿回。 程恪行的心意是卑劣的,也是干净的,既然已经像揉烂的柚子皮一样被撕开,那就清清白白地晒到太阳底下好啦。 待到那些不堪的回忆脱水消散,愿你依旧记得他沉寂真诚的清幽暗恋。 在那封信的最后一段,程昼回说:阿回已经长大了,希望先生尊重我的选择。哪怕他的选择是永远离开自己? 程恪行没有写回信,但他在心里回答:阿回,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哪怕你的山与雁清再无交集。 程恪行的雁清山上今日又下了雨,他一个人走在曲折的亭苑里,耳边忽然传来一声细弱的啾鸣。他循着声音望过去,心中无法不受撼动地在院中的树下瞧见一只从巢中掉下来的小鸟在苦苦挣扎.是程昼回的珍珠鸟回来了吗? 程恪行失魂落魄地踏入春雨,墨染的发丝与浓郁的眉眼顷刻间被打湿,他却无知无觉一般走过去,弯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捧起了那条柔弱无比的生命。 小鸟的眼睛湿漉漉的,和小时候的阿回一样,总是藏着水色,仿佛程恪行稍微待他凶一点就会立刻掉下眼泪吓唬人。 但事实上,每次只要稍微地哄一小下,娇气包就会立刻弯着眼睛笑起来。“先生。” 耳边好像出现了幻听,程恪行失神地注视着掌中的小鸟,有些不解地恍惚起自己为什么竟然能听见它说话。 因为那不是小鸟在说话呀。 头顶漫天的雨毫无征兆地停了,雨滴落在取而代之的伞面上,像是大珠小珠跌落玉盘。 程恪行抬起头,心尖巨颤地对上了那双温柔朦胧的、永远纯净得像一汪安静湖水的、程昼回的眼睛。没有生命的木偶被泼上月光后便可以获得短暂呼吸,木偶程恪行的四肢被麻绳牵引,眸光怔怔。 程昼回踮起脚尖,为男人撑起一把伞。“程恪行,我十分想你。”他坦诚道。“我想我是爱你的。” 【他来就他的山。】 11 春分·休 # 小的时候,程恪行觉得自己生活在一间雨的国度。 雁清山上四季常雨,春日细雨,夏日暴雨,秋日凄雨,冬日冷雨。 而他总是打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孤身穿越望不穿的山林楼阁,仿佛永远都走在缠绵无晴的雨季里。遇到阿回的那一天是小雨。 他登山欲望远,但却先是在山阶上看见一只踉踉跄跄躲进落叶下避雨的蚂蚁,而后,他掀起伞面,对上了一双清澈无比的眼睛。 最早的一瞬,他几乎以为自己遇见了这山上的幼鹿之灵。 程恪行从前不信因果,但那一刻的慈悲,的确为他带来了只有上天方能恩赐的珍宝。 自那日起,纵然生命仍旧陷于潮湿回南天,但除了落雨,程恪行在将聋之际终于听到了些别的声音。先生。 先生。 小小的、软软的童音渐渐染上少年清意,溪水般潺潺,滚入湖底的洁玉孔隙,潮落潮退,打磨出一只世间无二的白鹤塑像。 初春日,明月夜,怀中的青年仰头望着他,干净的文人面孔蒙上迷离的神色,全然温和与接纳地依靠着他。 窗外又落了雨,他们深居静室,仿佛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双人。 程昼回为此刻心跳失重的状态感到陌生,但并不恐惧,除了那羔羊般纯良的温从,任何人在此刻看见他眼底浓郁到要满溢的皎白月光,都不该、不会、也不能不相信他对眼前人无上诚挚的倾心情意。 程恪行的手指又在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了。 他少年时受过伤,每当心跳剧烈之际,指尖总会无意识地跟着脉搏跳动,但他善于隐藏,几十年来几乎无人知晓这等脆弱秘密。这一次,程恪行同样习惯性地想要立刻将那战栗的指尖藏住,可他没有想到, 自己不知为何突然变得笨拙起来,好像在程昼回面前,他既藏不住身后的花,也永远藏不住自己的无措。 但程昼回的目光太温柔了。 甚至叫人忘了逃避,只能怔怔地看着他,由着他主动握住自己冰凉的手掌,取暖般捧在自己的掌心,垂着眼皮认真地为他渡上一口人间的暖气。 那奇异的、平静的柔情,终于将程恪行彻底笼罩。“为什么?” 沙哑的问话无首无尾,但程昼回却好像瞬间读懂了程恪行内心的茫然无措。他抬起头与他的先生对视,漂亮的眼睛弯起来,像静湖中的月。 “因为你是雨水味道的。” 我很喜欢下雨天,也很喜欢你。吻在一瞬间铺天盖地地落下。 多神奇,这竟然是他们共同的初吻。 程昼回的舌尖被人热切地叼住,后脑被人激烈地扣住,明明是要锁住他生生世世的架势,但程恪行却仍然心怀颤意,在得到之前的一刻忍不住又迷茫地睁大了眼睛。 这是我该拥有的吗。 他问过自己一千一万一亿遍。 但这一次,程昼回抬起双臂揽住男人的颈肩,全心全意地将自己贴上去,给了他唯一的答案。于是便再无犹豫。 在沉默的土壤被新芽破种刺穿的那一刻,程昼回扬起脸,眼尾潋滟如花,艳得不可思议。 他是那勾人生魂的笔仙,孤注一掷地在枯山中选择与人同生共死。程昼回强忍着唇齿间急促的呼吸,颤着哭腔、支离破碎地开口:“我去剑桥、学化学是为了你,程恪行。” 那座被剑河蜿蜒穿过的城市本该是程恪行该去的地方,可是他被这凡尘三千锁住了,永远都无法真正地去追逐那些曾被他在草稿纸上流畅划过的元素符号与无上真理。 除了雁清山,他哪里都去不得。 所以程昼回替他去,替他去看那些路边的樱花、青葱草地与草地上的旱水仙,替他站在叹息桥上,看教堂的尖顶与爬满青藤的红砖屋瓦。 程昼回被程恪行亲手养大,固执的性格与他如出一辙。哪怕这个人再也不愿意要他了,程昼回仍然要睁着眼睛,替他看清这个程恪行到不了的世界,向他寄去每个季节的明信片。 程恪行深深地、贪婪地望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被他梦了无数次的脸,他抬起手掌,认真地用指腹抹过阿回被汗水洇湿的额发,眸色深沉地回答:“我知道。” 一直,一直都知道。 程昼回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终于忍不住泪水滴落成串,泣不成声,嚎啕痛哭。 过去的那些日子,当他在那些中世纪的崎岖巷道里和同学们一起骑着自行车飞奔的时候,程昼回总会产生一些幻觉,就好像程恪行其实就在前面的某个建筑拐角,身后握一本拜伦的诗集,在他尚且看不见的地方,安静地等着自己。 他会念诗。就念拜伦好啦,念那首《她举步娉婷》。“她走在美的光影里,好像无云的夜空,繁星闪烁; “明与暗的最美的形相凝聚于她的容颜和眼波,融成一片淡雅的清光。” 他不再是被雁清山雾中的亭台楼阁一层一层武装的伟大人物,他是程昼回的学长、兄长,是他在异国他乡唯一的军旗。只要自己骑车飞奔过去,就能看见那人张扬着浓郁的五官在路的尽头等待自己。 可每一次,每一次,每当程昼回穿越建筑的阴影骑到大路上,当街边的风拂动他的发丝,剑桥郡的口音在耳边与车铃声交错,当幻象与现实相交,等着他的却没有任何人。 那间紧锁的阁楼里从前藏着程恪行见不得光的最深的秘密,但又何尝没有存放过程昼回难以自持的心神激荡。 他爱我。 他竟然爱我。 “你说你没有躲过我。” 回忆被强烈的疼痛与紧随而来的快感撕裂,抱着他的人突然发难,狠狠地顶了一下,但语调仍然是很轻的,仿佛还能听得出一丝细微至极的、叹息一般的伤心。 程昼回失神地伏在他肩上,一滴泪在颊边滑落,呜咽得连呼吸都破碎成片。“我没有呀。” 他吸着鼻间的颤音,搂着程恪行坚实的臂膀,与他共振着同样的难过、痛苦。“我没有。”他喃喃自语。 那幅画不该留的,但程恪行却因为一己卑劣私心将这暗藏的弹雷留了下来。 那扇阁楼的门本来也永远都不该开的,但却在程昼回悄无声息回来的当天就开了,怎么会是意外呢。可他看见了画,震惊失措,转身时选择的仍然只是回到房中沉思。 他要和程恪行谈谈。可在推开门之后,佣人的一杯水便将他迷昏送回了大洋彼岸。 他以前还不知道那些,以为是程恪行的意思,伤心得不得了了,但还是在几天后便写信向人示弱了。他还以为他不要爱他了。 程恪行浑身都在颤抖,眼底笼着挥之不去的阴霾。 该付出代价的人已经全部付出了代价,但他未曾想到,原来差一点,就差一点点,如果阿回没有坚持的话,他们就要永远分离了。 怀中的人被紧紧地锢在自己的臂弯,明明想说“对不起”,但程恪行在暮色中睁着眼睛,最后说出的却是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那么爱你。 在我看着你的每一秒,爱意都像火焰一般在心口炸开,我的胸膛被烧得发烫皲裂,但下一秒又被遮天蔽日的巨浪淹没,将那憧憧的火光打入深海,裹挟着无限的狂喜与悲伤,一起掉到最深的深渊里。 但我爱你。 ”. 程昼回的耳边嗡嗡作响,像是被这三个字钉住了血流一般,他忽然懵住了。 明明知道的呀,他爱我。可是在亲耳听到的那一刻,世界都好像寂静了,空荡荡的胸腔终于等来那一阵风,成全了他。 神明的掌心落在座下仙鹤的尾羽上用力一推,那仙禽的翅膀受不得刺激地一耸,柔软的肚腹却与他愈近地贴在一起,在晴雨中与人沉浮。 细掐的腰、修长的腿、干净的脸。 从前那些狼子野心的肖想俱已成真,程昼回的眼底压抑着委屈与最后的君子矜持,他半开着唇,想要咬住,但终究还是受不得这灭顶的刺激,将眼底最后的一丝清明也烧成了湿红的灰烬。 “再叫我一声。” 程恪行咬着他的耳垂,哑着嗓子命令:“叫我的名字,阿回。”“程恪行程恪行” 这名字里明明写着恪礼恭行,但却在层层叠叠的遮幕下藏着一星等待被盗取的圣火,只等着那个被仰望了一个世纪的人在座上回神,垂下眼皮赐予他一阵春风,火苗便会在程恪行废墟般的骨架中燃起,燎原般烧到天边,将雁清山的花田、院中的桂木、剑桥的萋草、大瀑布的中庭之树—同燃成灰烬,投胎成那只有瞬息寿数的天边霞彩。 他像是被卷进了一场名为程恪行的漩涡。若死了 就死了罢。 清晨。 程昼回睁着眼睛,侧躺在床上认真地瞧着窗帘外的熙光。“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你。”他轻声说。 程恪行呼吸在程昼回的颈窝,在身后紧紧地、无比依恋地搂着他的身躯。 程昼回尚未完全从梦中醒转,睁大了眼睛,茫然道:“梦里面,我们错过了。” “”程恪行紧张地握住他的手,想要说话,但程昼回却向后靠了靠,抬起头主动偎在了男人的肩上“我们在梦里约定,下辈子我来为你撑伞,你说让我来早一点。” 程昼回回身钻入程恪行怔然的怀抱,弯了弯眼睛,笑着问他:“我来得够早吗?”从我记忆里第一次见到光,就是遇见你的画面。 程恪行闭上眼睛,虔诚地吻了吻爱人的鼻尖。“很早。谢谢你。” # 春分,白天和夜晚等长的日子。 “他们说,今天是太阳和月亮的结婚日。” 程昼回话音一转,问道:“你还记不记得,我高中毕业时,我们在伦敦看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永恒经典。 程恪行绅士地握住程昼回的指尖,吻一触即离,他轻轻点了点头,程昼回便笑起来,也看着他,安静地念出那句自己最喜欢的台词:“在命运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 程恪行的皮夹里藏着一张照片,上面印着西海岸不曾褪色的夏季,还有一个披着学士服俯身接受金发小男孩赠花的漂亮青年。 窗台的风暴瓶里,澄清的溶液预示着漫长雨季后的晴日。落难的小鸟重返青空。 雁清寺的灯依旧长明不息。 你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 大概是在突然发现,无论我去到哪里,他总能将回信送到我面前的那一刻吧。“你总能找到我。”程昼回说。 “我总能找到你。”程恪行答。 这一次,他亲手将身后的那束小雏菊赠与了爱人。# 永远向春风投降。 永远向阿回投降。 —酒神系列a·伪夫子·end 番外·四封信 # 阿回。 见字如晤,阿回。 亲爱的阿回。 …… 春日好,阿回,展信佳。 燕城今日下了雨,我听说江城也是。 犹豫了很久方才第一次提笔与你写信,措辞局促之处,望你可以谅解。 首先,阿回,非常抱歉缺席了你在学校的家长会。听秘书在电话里讲,你昨晚在广播里为全校师生做了一场演讲,语调从容,不卑不亢,结束时教室里都是夸奖你的声音。你应该知道,从很久以前开始,即使我未能到场,你所听到的掌声中也永远都会有微不足道但诚挚的一刻来自于我。 有件事一直没有同你说,事后想要提起,又不知从何开口,思考了很多次,最后仍然只敢写在信里。 宿溪,你的好友,我与他谈了谈,内容不多,只有关暂缓你二人进一步关系的话题。他将毕业离校,秋季计划赴美念书,你小他一级,未来变数许多,我不愿看见你为了任何人轻易折改自己的前程——包括为我。 但我不知这样的大家长作风算不算是以爱为名给予你的另一道枷锁。 与宿溪的谈话其实并不在我的计划之中,你的班主任履行职责向我提起他与你在同学中的传言时措辞很温和,而比起有同性可能心仪于你又或你们其实是两情相悦所带来的简单错愕,我当时的情绪还要更复杂些。 喜欢什么人其实都无妨,但我意识到你正在长大,阿回。 我总觉得你还小。 可因为不堪诉诸的缘由,我近日时常陷入混乱,不断思考我们的关系,甚至开始隐隐盼着你快些成人……但我确实不该这样。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阿回,你小时候曾经问过我,你被遗弃,是不是因为对于亲生父母来说自己其实是多余的——一直没有提起,我其实寻找过你的家人,但很抱歉,我竟然真的未能寻到任何蛛丝马迹。 你像是从天而降到我面前的礼物,有的时候我甚至会突然觉得,你也许是专门为我而来的——虽然很可笑,但我的确是这么想的,可我当时却回答你: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 冷漠,不近人情。 你却在之后笑了起来,说:那我与先生便是一样的人啦。 我记了许多年。 你的确还小,阿回。 我企盼你自由。 程恪行 另,你送的风暴瓶被我放在了阳台上,晴雨预报效果很好,我想你不必担心这学期的化学测验了。 # 阿回敬启。 收到你从剑桥递来的明信片,回信刚刚送走,但此刻我坐在桌前,还是又一次提起了笔。 很抱歉,阿回,我好像总是在道歉,但很抱歉,未能如约陪你毕业。 其实早在一个月前我就挪好了行程,除了参加你的毕业典礼,我那一天并没有任何其他安排。 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 自你来到雁清山,这好像是第一次,我们相隔这么远、这么长久。但你大约永远也不会知道,阿回,我其实单方面地去见过你几次。 每一次心血来潮前往你的城市,我都没有告诉任何人,毫无计划,只有终点是唯一的。又或者说其实还是有计划的,行程通常起于你给我发的信息,考试、辩论赛、舞会……我会拿想陪伴你完成一切仪式的理由当作一次次去见你的借口,但我从来不敢真的见你。 你和我提起过,加州的那间公寓楼下有一盏永远不亮的路灯,我嘱咐你夜路不要走那个方向,但那却是我自己据守的港湾。我从机场开车过去,到的时候通常很晚,你住学校一般不会来此,很多次那扇窗户都是暗下去的,偶尔亮起,我便猜测那是不是你读书的夜灯。 程恪行是只敢在暗色中窥伺的懦徒,所能做到的全部就是靠坐在车里出神,并赶在日出前原路返回。 有一次我到的时候你的灯依旧是暗的,我走到那盏路灯下,突然收到了你的通话请求。 我永远也无法向你形容那一刻我的感受。茫然,惊讶,忐忑,我下意识地将手机铃声静音,抬头看向你的窗台,你就站在那里,阿回,我忍不住立刻后退藏入更暗的阴影中,但心里却也同时在可耻地期待,或许你能不经意低头,看见我。 但幸好你没有。 我看不清你的脸,阿回,但我能想象到你的笑。你根据听筒中的风声问我此刻是否站在花园里,你向我讲起这一周的生活与教授在课上讲的笑话,然后你说你很想我。 阿回,我总是很想你。 我年幼失怙失恃,少时曾无数次盼望人生像一本书,可以追寻目录索引直接翻到最后一章。 你来到我身边之后,我的愿望未改,但如果真的可以将那纸薄薄的目录摆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只可能一次次回到过去,去到我遇见你的那个雨天,抱着小小的你再走一次雁清山的一千六百八十一级山阶。 迟来的毕业快乐。 虽然你不会知晓,但不必遗憾,阿回,我其实并未缺席你的夏日。 那个恋慕了你一个世纪的人 书于寂静的六月 # 炉安,阿回。 这是你第二次在北方过冬了,上一次你说,燕城的冬天要比江城暖和许多,我认为这个定论下得或许稍显草率,特别是在我有预感这即将成为你延长回家期限的借口之后。 但燕城的冬日的确很美,下一次赏雪,希望我们可以同去。 你刚才给我发来了一张照片,是留在燕城的信。 你终于看到了最早的那一封,还没有拆开,先来问我为什么这一封的厚度那么与众不同。 我没有回答,只是叮嘱你不要拆开,但我想你会看穿我的口是心非,并且善解人意地装作的确未曾看见。你总是那么好心,会为我随年岁增长的愈加嘴硬留足面子。 不过我还是决定亲笔告诉你。 在你高二春假后的返校日,我抵达燕城,决心为你写一封信。我措了很多次辞,手边堆满了许多张只才开了头便被废弃的纸张。每当看到那些残缺的信件,看到那些酸涩的笔触开头,我便会无数次想起自己当时梗絮纷乱的不宁心绪,我以前看不得,于是将它们封进了同一纸信封。 如今虽仍未敢说完全坦然,但至少我已拿出了自己为数不多的全部坦诚。 阿回,我从前曾一次次卑劣地想过,你或许终有一天会知晓我的心意。后来我又觉得自己运气终究不好,竟被你以那样的方式知晓,自苦不已。但转念想一想,或许所有运气都用来遇见你,倒也划算。 后来,你说你也爱我。 我昨晚做了场梦。 梦里又回到你小时候,家里人不知该如何称呼你,便来请教我。 但其实我也不知。 我回头看你,你却突然是长大的模样,笑眯眯地也在看我。 应该叫你什么好呢? 梦里面,我用钢笔点了点你的额头,轻声试探了一个称呼。 你便弯弯眼睛,答我:“在哦。” 那画面太真,我几乎无法分辨究竟是否是梦。 盼归,程太太。 我和珍珠鸟都在家等你。 恪行 冬 # 敬爱的程先生: 展信佳。 已记不清是今年第几次与你通信,但之前都是在楼下的花园写完后,交给家里的小鸟飞上楼给你的,所以这大约能算今年第一封拥有邮戳的信件吧。 千言万语汇于心头,突然又不知该从何写起——其实每一次给你写明信片时,我总是这样。 燕城近日的天气很好,我昨天去见了那个叫我哥哥的孩子,他叫程皎,你还记得吗?他有喜欢的人和新的生活了,我并未打扰,只是去远远地看了看,单纯为他开心。而我当时看着他在蛋糕店里笑眯眯地逗那个男孩玩的时候,突然便想起了你。 下午的时候我整理书房,看见了一本顾城的诗集,大约是你上次留在这里的,里面还有一页夹了书签。 像三月的风扑击明亮的草垛 春天在每个夜晚数她的花朵 我也很喜欢这两句。 一直没有说过,与你对视时,我时常觉得自己已经在你眼中过完了这一生。 你不要皱眉头,亲爱的阿回的先生,我向你保证那是非常好的一生。 而之后更让我欣喜的,是醒来之后发现,我们的确还有很长的一生可以相伴。 燕城的工作快要结束了,我很快就会回来,没准还会比这封信更早抵达你的身边。想想觉得很奇妙,虽然效率更慢,但书信却可以把此刻的我交与未来的你。 很高兴爱上你,程恪行。 来自一个即将恋慕你再一个世纪的人 # 给阿回。 给阿回。 给阿回。 给阿回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