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送终是我的荣幸》 第1章 松鼠一蹦,蹦上了游客的肩膀,两只爪子作揖一样快速滑动,游客被这可爱的家伙取悦,给了它揪了一小块面包。 长得没它可爱的巨蜥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可实际上,巨蜥才更娇贵,在中国,它被叫做“五爪金龙”,是稀缺的动物。不过是让人容易联想到蟒蛇和鳄鱼这两种危险动物,巨蜥就得不到游客揪给它的面包,未免太无辜可怜了。 不过没关系,等巡演结束了,邬百灵会喂给它的。 在成群的动物队列最前端,有个穿碎花绸缎衬衣,高挑的青年。嗯……其实,他才是这场动物巡演里,最受欢迎的“动物”。 都夷斯群岛的动物再怎么多,再怎么唯热带地区才有分布,再怎么不常见,也还是比不上一个俊美的亚洲青年来得有吸引力。也不能全怪粗俗的游客,越是在无人的环境里栖息的动物,与人的相性就越差,而都夷斯群岛的首都——都马岛的游客密度是每平方米3个,所以动物巡演只会选安全的物种,论稀奇度,的确没有《动物世界》那么高。 俊美的邬百灵吹了吹口哨,四下分散在游客堆里的动物们就在他身后排好队,齐齐拐弯,他的哨子声清脆有节奏,像乐曲一样,走着走着,兔子们一起蹦了蹦,走着走着,貂们左右交叉,走着走着,极乐鸟拍拍翅膀。 走到都马动物园,邬百灵的口哨发出悠扬的一声,他像展开翅膀那样展开双臂,霎时,会飞的动物们高低有致地从他臂膀上方飞进动物园,不会飞的动物整齐地从他臂膀下方奔进动物园,等全部的动物都回到了它们的家,邬百灵如国标舞者一般,转身,放下胳膊,朝这场巡演的所有观众弯腰敬礼。 “太牛了,邬老师!”老飞中餐馆的老飞对 tik tok 视频里的盛况赞不绝口,“你的小视频上了多国热门,你就是都马岛的形象大使!” 邬百灵翻了个白眼,喝了口水。老飞不解风情,继续说:“可惜你从来不正脸对着观众,没有一个视频拍到你的脸,要是你露脸了,肯定更火……”老飞突然住了嘴,因为他刷到一条新的视频,是邬百灵锁骨中间的痣的特写,老飞不自觉快速瞄了眼邬百灵的锁骨,及时遏制住了一些想法。 不不不,老飞不好那口,百分之一千不会发展成同性恋。是短视频拥有的精神侵染,在音乐、慢放、特写和别有意味的文案里,把画面里的东西塑造成了象征性吸引力的符号。 短视频真害人,老飞放下了手机。 邬百灵并没有察觉到老飞的内心戏转变,他在回答老飞说出口的那句话:“我可不想露脸,我是为了隐姓埋名才来的都马岛。” 老飞问:“你干嘛要隐姓埋名呢?” 邬百灵左右看了看,凑近老飞,神神叨叨地说:“我在被人追杀!” 老飞张了张口,又闭上;再张了张口,说:“你讨厌我啊?” “哼。”邬百灵不回答他。 他们算不算有缘,还真的不好说。都夷斯群岛位于南太平洋,是一个很落后的岛国。但首都都马岛自然风光美丽,所以游客很多,且有不少移民。移民以白人为主,所以都马岛的主要语言是英语;而老飞中餐馆所在的这块区域,是以中文为主要语言的,即,这里是都马岛的唐人街。 如此一来,邬百灵和这条街的所有人都算有缘了,当然也包括老飞,因为邬百灵每天都必须到这条街接人。 “小妹,”邬百灵朝街口喊道,“回去了。” 街口有个坐在地上的女孩,身边是散落的花,和几个编好的花环。女孩似乎没有听到邬百灵的声音,自顾自继续编着花环。 死丫头,又装没听到。邬百灵径直走了过去,用自己的影子笼罩住她,插着腰,居高临下,压低声音道:“小妹,你听不到我说话?” 小妹抬起头,看见邬百灵生气的脸,可怜巴巴地央求道:“五分钟……” “……”邬百灵眯着眼睛,和小妹对峙几秒,小妹也维持着可怜的表情,最后,邬百灵在这场比试中败下阵来,说,“行。” 在走回老飞中餐馆的路上,邬百灵感慨着时光飞逝,小妹从一个小娃娃,已经长成了一个叛逆期少女,还不如他常喂的小野狗听话。正巧,他念想着的小野狗“蹿”的一下扑上来,摇着尾巴,在他腿间绕来绕去。 邬百灵怜惜地看着小狗,跟小狗约定好,等他有钱了,就把它带回家。 老飞看见邬百灵又折了回来,高兴地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饭。“闻闻,”老飞说,“猜今天晚饭吃什么?”邬百灵早就闻出来了:“椰子鸡。” “我和小妹约好了晚上一定回家,待会儿我还要替玛丽老太太去机场接人,这椰子鸡我怕是吃不成了。” “你眼镜不是破了?没问题吗,别把人接错了。” “没办法,我必须得去接。” 老飞撇撇嘴,可也没有立场说邬百灵什么。邬百灵在挣钱养他的小妹,小妹学不会英语,所以只能每天在唐人街呆着。而邬百灵的工作,就是像今天一样,接接巡演、主持的活儿,或者替老年人跑跑腿。邬百灵从不接年轻人的跑腿活儿,因为如果接了…… “啊!”一个青年游客行李太多,不小心全掉在了地上,邬百灵帮忙捡了起来,游客说了声谢谢,看见邬百灵的脸后,他眼睛亮了起来:“你可以今晚到旅店1206房吗?我想报答你。”邬百灵说“不必了”。但青年游客却缠上了他,甚至因为挡了道,和别的游客发生争吵,一时间,老飞的餐厅变得比动物园还热闹。 ……就会变成这样。 老飞淡定地报了警,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回了。邬百灵趁游客扭打成一团的时候,抽了身,到收银台角落躲着。 盯着挽起袖子擦汗的邬百灵,老飞不止一次地觉得,邬百灵不适合呆在这么嘈杂的地方,他适合,像斯旺海滩边那座私人宅邸一样的地方,几年来,不见那房子的主人,只见有仆人、园丁和看守出入,人们只能从庞大豪华的宅邸外观去描绘对房主的遐想。邬百灵如此俊美,又有才华(应该吧,老飞只知道他是岛上唯一一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的),应该与一般人隔一段距离才好,不然,就会有很多坏心眼的,看不惯只有他这么好,去害他。 突然,邬百灵看着街口笑了。老飞顺着看过去,小妹编好了十个花环,递给一个老奶奶,笑得灿烂地说:“three!” 小妹十五岁了,学不会英文,不是没人教,是小妹学不会。小妹会的唯一一个单词,就是“three”。因为她编好的花环,卖三块钱一个。要是买的人要买不止一个,那小妹不会算,要买的人自己算好,再把钱给她。 老奶奶给了小妹三十都夷斯钱,这是小妹忙活一天得来的酬劳。不少啦!一点五块都夷斯钱,等于人民币一块钱,在都马岛,够吃两三顿饭了,所以小妹今天的食物是她自己挣来的,有几个十五岁女孩能自己挣饭钱呢?哪怕她编花环的花是偷来的,且这花看起来远比三块钱贵,但小妹已经是超出同龄人的优秀了! 邬百灵牵起优秀的十五岁少女的手,领她回家。他牵着的这只小手,细细数来,只有四根手指。十年前,小妹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她就只有四根手指了,不是天生的,因为他遇到她的时候,她正抱着自己血乎乎的,刚刚才被高利贷砍下来的左手大拇指。小妹没有喊过疼,也许是因为小妹实在不聪明,连有种感觉叫“疼”也不知道。她不想没有左手大拇指,于是用小瓶子把大拇指的骨头装起来,每天揣在身上。别人说她没有左手大拇指,她就拿出小瓶子,说:“我有左手大拇指!” 到家以后,邬百灵叮嘱小妹,他没回来,她就不许出门。他们的家是一个仓库,但这仓库比较高级,还有一个算是阳台的地方,所以小妹就住仓库,邬百灵住阳台。 小妹说:“爸爸,我可以在你回来之前洗澡吗?” 邬百灵说:“我不是你爸爸。你会自己洗吗?” 小妹说:“我可以叫老飞帮我洗呀,蠢哥哥。” 邬百灵说:“我不是你哥哥。老飞是男的,他不能帮你洗。” 小妹说:“那我等你回来你帮我洗呢,爸爸。” 邬百灵说:“我不是你爸爸。我也不能帮你洗,平时我是叫房东麦斯太太帮你洗的,你可以给她打电话。” 小妹说:“好的,性感的可爱男人。” “……”一定是从游客那里学来的这个称呼!邬百灵决定辞去动物巡演的工作,太引人瞩目了。随着科技水平发展,只要是值得传播的事,都能传到世界各地去。他还有要躲的人,得小心一些。 再三叮嘱过小妹,也不知小妹记不记得住,记不住也没有办法,邬百灵得走了。玛丽老太太开了一家民宿,但使不来互联网,所以邬百灵常常帮她张罗网上订房、接机等等事项,也算是他比较稳定的一份工作。半小时后有三个房客下飞机,邬百灵得去接。 邬百灵开着玛丽老太太家的车,到了机场。都马岛是旅游胜地,所以机场建得不错,面积大,同时还设计了一番,加入了海岛和热带植物的元素,甚至在大厅有一片沙滩,沙滩围住一滩人造海,海会从中间一股一股掀起浪潮。 都马机场被很多人夸赞,可邬百灵不太喜欢。原因嘛,就是设计得太复杂,每次他接机都很麻烦。 邬百灵举着写有“玛丽民宿”字样的牌子,在大厅等待。玛丽说三个房客是一起的,都穿黑衣服。等了十几分钟,邬百灵也没见有三个穿黑衣的人一齐出来。他甚至怀疑是不是没戴眼镜,会连颜色都分不清。 又等了十分钟,邬百灵看见了一团黑色从里面走出来,他有些不确定,便一直盯着,那团黑色渐渐走近,分成了三份,邬百灵终于确认了,笑着举高牌子,挥挥手。那三团黑色向他走来,邬百灵说:“欢迎来都马岛旅行,我现在把你们送去玛丽……”他住嘴不说了。 那三团黑色靠得足够近之后,邬百灵看清了,他们是三个呆着墨镜的黑衣人,并且脸他也都见过——他躲了十年的高利贷! 邬百灵扔开牌子,转身就跑。黑衣人紧跟着他,他前所未有地感谢都马机场建得这么复杂,他左钻右钻,终于把距离拉开了些。 不好,有个人到前面包抄他了!邬百灵急忙转弯,朝机场外跑。 路上的人看见邬百灵在跑,还以为这又是什么巡演。眼见着要撞上推着冰淇淋车叫卖的姑娘,邬百灵手往冰淇淋车上一拍,一个飞身跃了过去。 得,这下更像巡演了。连动物们都这么以为,松鼠蹦到了他身上,想跟他玩。 邬百灵说鼠子乖,待会儿再陪你玩,手一指,松鼠顺着他的手爬,从指尖蹦到了黑衣人的身上。对黑衣人,松鼠就没这么客气了,尽情跳来跳去撒欢,把黑衣人头发都揪掉了不少。 被折磨的黑衣人拉扯住两个同伴,叫他们帮他把这玩意儿弄下去。松鼠一看又来了两个新玩具,蹦得更欢脱了。 靠着松鼠的帮助,邬百灵成功甩掉黑衣人两条街。但他还不能松口气,因为再往前就没路了。他面前是斯旺海滩边的私人豪宅,面积大得朝左朝右都看不到尽头。如果他就这么往左或右跑,那一个人比不上三个人,他迟早会被追上。 正当他转过身,想倒回去找找别的路时,他看见了三道黑影。 这么快! 那可不,黑衣人给松鼠买了一大包坚果,搞定! 邬百灵实在是累了,他靠在豪宅的大门上,看着黑衣人跑来。他想,他躲了十年了,也差不多躲够了。黑衣人也是给别人干活的,反正他压根就没有财产,被抓走也还不上钱。唯一牵挂不下的是小妹,至少,小妹会挣每天的饭钱,有老飞,有麦斯太太,小妹应该活得下去,说不定,能比他在时活得更好。那他就没有别的念想了。只需要和黑衣人谈谈,死之前给老飞捎个信儿,叫老飞把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保管好,最好,能一比一再做一本,烧给他…… “吱——呀——” 豪宅的门突然打开了,不愧是重金打造的门,连吱呀声都比一般的门厚重。 邬百灵的身子卡进了双开门门缝里,他的头可以转过门缝。于是他仰起头,看见了这座豪宅的管家。 “你好,客人。”管家长着华人面孔,说的也是中国话,“要进来坐坐吗?” 有钱人的趣味一直是很难以理解的。有古代女皇喜欢雇人交欢给她看,有男贵族将自己的生殖器制成标本欣赏,有王子爱上人偶,甚至怕人偶饿着了,于是每天喂以人血…… 可这样的请求,邬百灵的确想不明白。 “只要您照顾先生直至死亡,先生就会支付你高昂的酬劳。您意下如何呢?” 这管家口中的“先生”,绝不缺护工吧。假如先生的确是得绝症要死了,那怎么会请一个不专业的人来照顾他?万一喂药喂错了,或者穿衣洗漱时不小心让先生摔了,那就是在加速先生的死亡呀! 邬百灵的怀疑直白地写在脸上,管家也不恼不怒,说:“您正在被高利贷追杀吧?只要您答应,我们会立刻支付您一笔酬劳,让您暂时不用顾虑还债。且为先生送完终后,我们支付的酬劳,绝对足够您还清债务。您可以再花些时间考虑。” 实话实说,邬百灵有点心动。看得出,宅子的主人喜爱画、酒和香水,邬百灵也喜欢这些东西。他着了魔一样,朝大堂一侧的画作走去。“那是先生画的。”管家道。“是吗?天呐……”邬百灵喃喃,他的神已经被全部放在了这幅画的笔触与色彩上。画上画的是印象派的海,都马岛的斯旺海滩。这座宅子占据了观海的最佳位置,所以画里的海是邬百灵没有见过的,注视这片海的眼睛一定常常悲伤,因为它被蒙上了朦胧的泪一般的纱,但海的尽头是无瑕的光,也许,是有位思念的人在远方。 邬百灵差一点就要告诉管家,他要答应他,因为他凭着这一幅画,爱上了他口中的“先生”。邬百灵的视线落到画的左下角,那里有着画家的落款。 “s……h……en……” shen。邬百灵化成灰也认得这个落款,因为他曾经有四年时间,天天看着一个人,在画上写下同样的落款。 邬百灵说:“我拒绝你的邀请。” 第2章 那个病毒似的家伙居然来了都马岛,完蛋了,很快,都马岛就会掀起一场瘟疫,男男女女的魂都会被一个叫“沈宣墨”的魔鬼引诱,从此,恋爱与家庭就和这座岛的年轻人无关了,也可能十年了,这病毒进化了,不只年轻人,也不只人类,都会染上“沈宣墨”病毒。 他曾经感染了这病毒四年,差点死掉了,所以他很了解。 “……” 在他把初夜给沈宣墨的当天,他就得知沈宣墨其实是根烂香蕉,他还被污蔑成了性派对的参与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成了现在这副样子,沈宣墨能负一半的责任,现在还有脸叫他去照顾他!思维方式果然不同寻常。 邬百灵毫不好奇沈宣墨打了什么样的算盘。他从沈宅出来,飞速离开。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十年前,他被初恋背叛,不,不能说是背叛,也不能说是初恋,初恋是他单方面的初恋,人家可自始至终只把他当众多滥交对象里的其中一个! 各样的情绪在他脑子里乱蹿,他在老飞中餐馆里坐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干,光在那里咬指甲。直到老飞拍拍他肩膀,问,你不是说晚上不在我这儿吃吗?他才想起来,他不用在这儿等小妹,小妹已经被他接回家了。 回家路上,路边好像发生了一起事故,很多人围观,看不到情况。邬百灵却加快脚步,因为他一直在躲高利贷,所以他养成了不凑热闹的习惯,谁知道高利贷会不会在人堆里呢?如果有媒体报道,而他的脸被拍到,被高利贷知道他的行踪,那就更糟糕了。 他要离摄影机远远的,离媒体远远的,离新闻远远的,远远的,离得远远的。 匆忙回到家,邬百灵呼唤着小妹,却迟迟没得到回应。哎,这小妹,也是个不同寻常的主。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管邬百灵再怎么叮嘱,转头就忘了,说不定根本就没听。 他联系房东麦斯太太,麦斯太太说刚刚她看都还在屋子里,她回去做晚饭的工夫,这孩子就不见了。 “对了,有个人送来个包裹,说是给你的。”麦斯太太递来一个由白布包起来的东西。 邬百灵接过来,这时麦斯太太的孩子哭了,她便回屋了。邬百灵拆开白布,白布一层一层,裹得严严实实,原本面包大小的包裹,被拆得只剩李子大小。 是什么东西?摸到里面有硬物了,是棒状的。邬百灵掀开白布最后一层,却惊叫出声。 里面是小妹的大拇指。 ……不是她一直揣在身上的那瓶左拇指骨头。 是带血的,新鲜的,刚刚才砍下来的右手大拇指。 邬百灵冲了出去,在每一个小妹可能会去的地方寻找,糖果店,没有,路口,没有,小吃店,没有,整个唐人街都没有,那就去教堂,外围,没有,里面,没有,神父也没见过她,那就去都马小学,门口,没有,围栏的破洞,没有,问门卫今天小妹有没有因为偷钻进学校被抓住,没有,到处都没有。 他突然想起,在回家路上,发生了一起事故。他跑回那个地方,现场已经被清理了。他问几个路人,却没人真正目睹了事故,只会说只言片语,什么“真惨”,“年纪还小”。 邬百灵颤抖着后退。不会的,他摇头逼自己清醒,不会的,他收到了小妹的大拇指,说明高利贷在威胁他现身,所以小妹是筹码,如果就这么……那他们对他就没有可以威胁的了。 再找找,一定还有没找过的地方! 对了,小妹说过,她编花环的花,是顺着唐人街往下走,走到尽头的花园里摘的。 于是邬百灵就顺着唐人街往下走,穿过教堂和都马小学,穿过动物园,松鼠和兔子,和他常喂的那条无主的小狗,穿过在 tik tok 上给他的视频点过赞的游客,和他们花花绿绿的衣服,穿过象征狂欢与自由的都马岛,和都马岛上的人们,走到尽头。 可是尽头只有一扇紧闭的大门,大门右边是看不到尽头的围栏,大门左边也是看不到尽头的围栏。 他回到了沈宅。 小妹是个不听话的孩子,从来不让他省心。十五岁了,还说不清楚话,更别提学英语。不聪明,还胆子大,一个人去偷花,还编花环卖。 但小妹是他这十年来唯一的陪伴。他一直都相信,小妹出现在他生命中,是上天在告诉他,他看似死无波澜的人生还有可以值得撑下去的事。 十年前当他知道自己被他爸抵给高利贷,而且,几年前无故离开的妈妈并不如他爸口中所说,是因为嫌弃他家穷才走的,而是因为她和自己一样被他爸抵给了高利贷的时候,他有想过抢来高利贷砍人的刀,砍死高利贷,砍死他爸,砍死他自己。 但在高利贷的车上,他遇到了和他一样的小妹,小妹才五岁,抱着自己被切下来的大拇指,宝贝得不行。邬百灵心想,还是这个孩子比较惨,他至少读完了大学,有过虚幻无意义的未来憧憬。而这个孩子连人生是什么都不会知道。 邬百灵起了一个念头,于是他带着这个孩子,趁高利贷不注意,打晕了他们,逃到开往都马岛的船上。 在都马岛的这十年,是邬百灵人生里最安宁的时光,安宁到有些无聊。每天去跑腿,跑腿的工作没有任何难度,或是主持一些活动,完成一些表演,比上学时的校园活动还省事。唯一需要操心的就是小妹的安全,但因为有唐人街的人们帮忙看着她,所以邬百灵也不用时时刻刻守着她。 他以为一切都会如常的,他们只需要过完平淡的日子,一生就能顺利走完的。 怪谁?怪他!老飞说他很出名时,他内心深处还在沾沾自喜,甚至就这么开始规划,怎么利用这白来的人气赚钱。是因为他的不小心,和他的贪心,才破坏了原本一眼到头的生活。 邬百灵的身子滑了下去,跪在沈宅精致伟岸的门前。 他的人生的门就像这样关上了,假如上帝,佛祖,真主,不管哪位神灵都好,觉得他这人还值得再观望,给他开一扇窗户,他一定会做那位神灵最忠实的信徒,四处播撒祂的福音。 “吱——呀——” 一扇过于沉重的门打开了。 这扇门再度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打开了。是吗,这就是答案,他唯一的路吗。 “邬先生,”管家见他跪在地上,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嘲讽和诧异,他像对待一位客人那样对跪着的邬百灵说,“只要您愿意,沈宅的门随时为您敞开。” 还有什么可矫情的?既然早就失败,而赢家舍得给他一个体面的台阶,那么他就顺着下去吧,从台阶下到深渊,比直接坠落来得好,不是吗? 邬百灵依然跪着,他仰着头,对管家说:“我愿意,我请求您给我这个机会。但……能先帮我一个忙吗?” 唯一的线索是玛丽民宿登记的入住信息,邬百灵打了留在上面的电话,果不其然是假号码。 邬百灵没有余力多想,抱着管家给的一袋子钱,直接去了玛丽民宿。 “喔,wu!”玛丽太太头发花白,带着老花眼镜,但她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俊美异常的小伙,“你来做什么?” 邬百灵问:“那三位客人安全到达了吗?” “是的!不过有些奇怪,他们是自己跑来的。我问他们你有没有去接机,他们又说是你接的。” 没想到高利贷也有值得感谢的地方,帮他证明他完成了工作。 他问玛丽太太那三人在哪间房,指指手里拎的大袋子,说他们有东西落下了。 “对呀,他们来的时候手上没拿任何东西!”玛丽太太告诉他在306。 他乘电梯上三楼,敲了敲306的门。 “谁啊!” “您好,客房服务。” 里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隐约听见他们在小声交谈,“你叫鸡了吗”,“没啊,声音是个男的”,“叫个男鸡干嘛”,“跟你说了我没叫”,然后门被打开了。 没料到门外站的是邬百灵,脱下黑衣,穿白大褂,正用冰袋敷脸的高利贷一愣。 里面的同伴问:“长得怎么样?” 他说:“极品。” 邬百灵挂上得体的笑,朝他们拉开袋子拉链三寸,露出纸钞砖块的一角。高利贷见了,对视一眼,把他扯进房间。 “数数,有十万。”邬百灵说,“够你们回去交差了吧?” 三人各数了一遍,的确是十万纸钞,不多不少。 “你有钱,那你刚才跑什么呢?”其中一个高利贷说,“你不会是抢劫了,打算去牢里躲着吧?” 邬百灵撇嘴耸肩,说:“相信就算我进了牢里,你们也还是有办法弄我,对吧?” “这倒是。”高利贷同意他的说法,钱怎么点来点去也没有发现问题,便挥挥手,“你能过段清闲日子了。” 邬百灵却反而急了:“等会儿,你们还没把小妹放了!” 高利贷略微困惑,说:“放什么,她没在我们这儿啊。” 邬百灵说:“你们把她大拇指砍了,她现在不见了,不在你们手上,那在谁手上?!” 高利贷解释道:“我们砍完大拇指,她就挣脱,跑走了。这丫头真难抓,力气挺大,喏,我的脸,他的肚子,他的腿,都是她弄的。”他放下一直捂着脸的冰袋,给邬百灵看他的瘀青。 见邬百灵不信,高利贷说:“不信,你可以在屋子里随便找。” 行了,话都说成这样了,小妹应该真的不在他们手上,大概率是自己逃到了不知道哪里,这岛上不会有比高利贷更危险的人物,小妹也只会往熟悉的地方跑,暂时,应该暂时,不会出意外。 凭他一个人在大量游客来来去去的都马岛找,不大现实。所以他先去了老飞中餐馆,跟老飞说要是见到小妹,就把她带回家,然后回了沈宅,告诉管家小妹的情况。 “您放心,我立刻派人全岛搜查。”管家说,“是否需要为您联系警方?” “报警?不能报警!”邬百灵为难地说,“小妹,她没有身份证和护照,偷渡来的。报了警,我怕她要被遣返回去……” 管家可靠地改而联络了清洁公司。因为清洁人员遍布全岛各地,所以找人反而更加方便,同时也避开了验证身份的风险。 “您放心,清洁公司的一万名员工能察觉到岛上每一个角落的情况,只要她还在岛上,就一定会被找到。”管家将他请到沙发处坐下,微微欠身,“您先休息,稍后我请主人与您见面,商讨护工工作事宜。” 啊,对, 他还不能把胸口的石头咽下去,有位最大反派要登场了。 没过多久,邬百灵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和两个人的交谈声,大致是管家在汇报,另一人说现在他状态很好,不必请护工。那声音邬百灵十年没有听过,但他依然很熟悉,因为他曾经觉得那人的声音很迷人,一举一动都很迷人。 邬百灵转过身,看见了那个人,他还是一样,瘦削,苍白,英朗。应该也同样高挑,但这一点,邬百灵只能凭记忆笃定,因为他坐着,坐在轮椅上。 你还是很迷人,但我不太想在今天见到你,沈宣墨。 第3章 沈宣墨看到邬百灵的时候,皱了皱眉,过了一会儿,像是眼睛终于聚焦一样,说:“邬百灵。” 这人没有第一眼就认出我,邬百灵想道。他不气,要是第一眼就能认出他,反而比较奇怪。因为他一直都知道,沈宣墨是这么个没心的。 他听见沈宣墨唤管家“有伯”,有伯,邬百灵这时还有闲情轻笑出声,有伯这称呼真贴切,适合这位可亲的白头发老管家。 邬百灵此刻反而成了都马岛,乃至整个都夷斯群岛上最游刃有余的人了。看哪,这就是他发誓以命相还,求来的神佛!他与祂真是有缘,因为十年前,这位神佛露出了魔鬼的真面目,诱骗他参加性派对,被污蔑上新闻,从此他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就再也没有了用处! 是的,是的,现在说祂是魔鬼,是没有证据的,人怎么能轻易对更高阶的存在下结论呢?也许神佛护人从来都是人的痴心妄想,神佛、魔鬼向来都是同一族的,就和人和人的关系要靠利益驱动一样,祂们与人的关系也要看人能为祂们献出多少。人主动奉献,祂就慈悲赏赐,人不识趣,什么也不献,逼得祂亲自来拿,那人就什么也得不到。 十年前邬百灵只献出了自己的初夜,就妄想换来祂全部的爱,于是祂教导他认清了自己的贪心;如今他要是再想得到庇佑,得付出足够的诚心才行。 自尊,复仇,怨恨,别再想那些东西,那是有选择权的人,才有资格讨论的东西;对他这种走投无路,在祂面前祷求一条生路的人,只管听从安排。 听,沈宣墨在说,有伯,我现在不需要护工,我吃饭用手,不用出门,工作是画画,买画的,办展的,都自己来找我,我真的不需要专门请一位护工来照顾我。 原来不是沈宣墨找的他,是有伯物色了,最后还得看沈宣墨喜不喜欢。 沈宣墨接着就说出结论,再说,我认识他,他哪里干得来活,笨手笨脚,扶我,能把我摔死。 抱歉,他讨不来祂的欢心,十年前,十年后,祂都不爱他。 那十万已经给了高利贷,高利贷已经坐飞机走了,他还不上十万,剩下的债也还不上。他注定走向十年前就该走的结局,被杀了,他还不担心了,可谁都知道高利贷要的不是命是钱,他这么个大男人被卖去做什么能换来钱,有不少可能性;小妹就只有一种结局,十五岁,智力有问题,少女,实在很好猜。 他在想,要么等沈宣墨拒绝过后,他再腆着脸,提一个请求。他请求祂帮他一个忙,让小妹没有痛苦地死在他面前,这样一来,他就安心了,小妹那份债,他可以替她还。 沈宣墨张开嘴,宣判:“所以,还是请他回……”不知怎么,沈宣墨没有说下去。 邬百灵静静等,除非神迹显灵,不然再没有别的变数了。他甚至饶有兴致地想道,假如这一瞬间沈宣墨爱上了我,那我大概就有救了。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好。”沈宣墨说,“有伯,现在请你帮我,起拟我的《临终看护合约》。” “……至司法机关开具甲方沈宣墨先生《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甲方将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三百万元整,并代为偿还乙方全部债务。”有伯宣读完合约,问两人是否有疑。 沈宣墨晃晃手掌,表示没有。邬百灵撕咬嘴唇上的皮,似乎有话要说。 “我……我有一个请求。”邬百灵内心十分忐忑,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很不礼貌,万一惹怒了沈宣墨,他的护工工作就黄了,但他必须要提出来,“是否可以在合约中加上,工作的,的……呃,时限?” 沈宣墨没听懂,一副“你在说什么”的表情。有伯沉思两秒,明白了他的意思,哭笑不得地悄悄对沈宣墨耳语。 “……”听了有伯解释的沈宣墨也懂了,不甚在意地问有伯,“有伯,我大概还能活多久?” 有伯说:“不好保证,柳医生估的是三年内。” 沈宣墨“哼”了一声,说:“柳医生和有伯你总是过于乐观,请如实回答我。” 有伯叹口气,低声说:“你全力配合治疗的话,有希望活到三年,治疗效果不理想的话,大概率是两年以内。” “那就添上去吧。”沈宣墨点点合约,“甲方保证,两年内会,会,呃……会死亡。” 有伯在合约上写道:此词合约有效期为两年,若两年内甲方未收到司法机关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则依旧支付乙方合约所规定的酬劳。本合约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续。 天色晚了,沈宣墨叫有伯送他上楼。有伯却欠身,说:“从今天起,需要由邬先生护您日常起居。” 沈宣墨转头看邬百灵,后者第一天转学来的小学生一样拘谨。招他过来,他就走两步路也能左脚绊右脚摔一下。沈宣墨捶了捶轮椅扶手,冲有伯喊:“有伯,我后悔了!” “没有办法,”有伯安慰道,“您的临终看护只能是邬先生来担任。给他点时间吧?” 邬百灵抓住轮椅把手,明明都马岛弥漫的空气常年二三十度,把手也有塑胶套裹着,可他跟抓住了寒冬里的铁栏杆一样,冻得手发颤。其实是一瞬间的心惊,使他的感官极度敏感,变得在热带也十分怕冷。 在恶魔的身后,推着恶魔走,是怎样的感受?恐怕不仅像走在钢丝上,且面前的钢丝是断的,他要走一步,断口的钢丝才会出现一截新的,他才能继续走一步。 在楼梯口,邬百灵望着一层一层的阶梯,回头看了有伯一眼。有伯跟他比了个“三”,然后握成拳头给他打气。即便他不怎么蠢,也手足无措了起来。把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连带着他的轮椅扛上三楼?唔,可以这样:先把一米八几的男人背上去,再扛他的轮椅。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体力活是邬百灵的弱项,他更擅长动嘴皮子,或者,他把男人哄开心了,让男人同意以后再也不上楼?不不不,他在想什么,应该让男人同意上楼梯这活给别人干。要是成了,他以后就可以多哄哄,让男人把帮忙洗澡的活,端茶送水的活,守夜的活,都给别人干!顺其自然地,他只用负责调节男人的心情,等男人意识到他的计谋了,就把他踹出去,叫他别再靠近沈宅。不不不!他在想什么?!他需要男人的钱!也许可以这样,他无论干什么,都做出艰辛至极的样子,令男人知道他干得很卖力很辛苦,男人感动了,就提拔他,他就成了指挥别人干活的角色。但万一适得其反,男人觉得他能力很差怎么办?啊,再想想,再想想,嗯,这是他的第一个项目,怎么表现,对他利益最大化…… “叮。” “你在干什么?”沈宣墨在他身后出声道,“磨叽半天。” 邬百灵转头,看见沈宣墨自己把轮椅滑进了电梯。 电梯……是啊,一个有钱的瘸子,怎么会不在有三层楼的家里安电梯呢。他需要做的,只是走进电梯,按三楼,叮,三楼到了,把沈宣墨推出去。 三楼的格局像酒店,左右都是房间。邬百灵沉默不语,实际上是不敢出声,推着轮椅,等沈宣墨说要到哪间房。 等到了一间房的门口,沈宣墨说:“停。”邬百灵要推开门时,沈宣墨叫住他。 “今天我要一个人呆在画室里。”沈宣墨说话时,始终背对着他,“以前有伯在我画画时,都会一直在外面守着我。你……端把椅子在门口等我吧。” 邬百灵退了两步,低头,说:“好的。”直到关门声传来,他都没有抬起头。 知道门外有人在等自己的情况下,速战速决尽快出门的,是对门外的人喜欢得不得了的情况;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是算喜欢门外的人,但对方喜欢自己更多的情况;在里面待三小时的,是把孩子或宠物拴在外面等,自己办事情的情况;更久的,是希望外面的人可以离开的情况。 沈宣墨在里面待了一晚上,邬百灵想,他是忘了门外还有这么个人。 他明白了。今天遇到沈宣墨后所发生的一切,他全——部都明白了。沈宣墨第一眼见到他时片刻的沉默,说不需要护工又突然改口,他发呆半天才告诉他可以走电梯,和把他晾在门外等了一整个晚上,都是沈宣墨在教他明白一个道理:沈宣墨和他,是安排和被安排的关系。 有钱人都很擅长吧?推拉下位者的心,把他们打造得只能依附自己生活。可能沈宣墨改口的那一瞬间,心里想的是多一条狗也没坏处,死前可以有点乐子,看看他,十年前被我毁了,十年后只有我能拯救他,有点意思。 有点意思。 缘分也可以不公平。 邬百灵希望有伯能早点找到小妹,然后小妹先死,他就了无牵挂了,跟着小妹死。不能怪他替小妹下决定,小妹不聪明,不知道对他们来说这是唯一有尊严的出路。他们太容易被别的因素打乱,就比如他和小妹约好,今晚,现在已经是昨晚,一定要一起吃饭。他们忘记自知之明这回事了,以为自己有资格说“一定”。 他签的那份合约,能约束的也只有他。沈宣墨想要变卦,简单得很,他根本没有能力反抗。他以前被沈宣墨骗过一回,这次可不能傻乎乎又信他。他只想抓住能找到小妹的机会,然后对世界比个中指,毫无留恋地离去。 天亮时,沈宣墨总算出来了。 邬百灵用通红的双眼看着他,站起来,说:“您想去哪儿?” 沈宣墨说:“上午我要休息,你先随意转转吧。” 邬百灵应了,去找有伯,有伯说他可以去花园浇浇花,放松下心情。 怎么可能放松得下来,不过邬百灵还是乖乖去给花浇水了。浇花的水是从米基雪山引下来的,米基雪山是都夷斯一些原始宗教的圣山,它的雪所融化的水,被相信有延年益寿的作用,科学也证明其中的多种矿物质对人体有益。 连花的待遇都比他好,这下,邬百灵别提放松了,他简直想一把火烧了这地方。 他漫无目的地在花园里站着,清晨的清风也抚慰不了他。旁边的矮灌木丛传来声音,邬百灵心想是有小动物吧,管它是什么,别是蛇就好。 那声音还在响,而且越来越近了,邬百灵都能看见面前的灌木在摇晃。是个大家伙啊,松鼠?巨蜥?别真是蛇。 突然,灌木丛间伸出一只手,把树枝扒开,里面钻出了一颗头。 邬百灵没反应过来:“嗯?” 小妹疑惑道:“咦?” 邬百灵问:“你怎么在这里?” 小妹说:“我每天九点都要来这里摘花!” 邬百灵看了一眼旁边,怪不得觉得那片花好熟悉。不对,这不是重点! “你跑哪儿去了?!”邬百灵有些生气地说,“你知不知道现在状况很危险,你还一个人到处跑!” 小妹委屈地从灌木丛里钻出来,冲他喊:“我在找你!我到处找都找不到你!你把我丢下不管了,你还吼我!” 邬百灵骂她:“你蠢到没边了!高利贷都找到家里了,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在被追杀!你都逃掉了,怎么不去找老飞,或者教会?!一个人在岛上乱转,你觉得凭你的脑袋,你能平安无事吗!” “我在找你!你跟我约好的,晚上一定跟我一起吃饭!是你毁约的!我拼命找你,你不知道在哪里!” 小妹“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含含糊糊说了好多话,邬百灵一句也没有听懂,便吼她:“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玩意儿!给我说清楚一点!” 小妹更委屈了,抽抽嗒嗒的,把手一伸,掌心是一块被捏碎了的,还有干掉的血迹的蛋糕。 “我,嗝!我约好了的,要陪你过生日!” 神啊,佛祖啊,任何掌控他命运的力量,抱歉。他为刚才自己的不满,与试图的反抗,而感到羞愧。 因为他反悔了。 就算日子糟成了这样,他还是想活下去。 小妹哭喊道:“爸爸——” 邬百灵轻拍着她的脑袋,说:“我不是你爸爸。” 第4章 “喂,”沈宣墨眯着眼睛看小妹,“你入职第一天就带女人回来喔?” “……”邬百灵简直不知道这人脑子怎么长的,“你看看她,是怎么能叫得出‘女人’的呢?” 小妹不懂他们在争辩什么,擤了擤鼻涕,嘴边还残留了些,她伸舌头舔了。 沈宣墨一直哼哼着,用轮椅打圈绕着他们转。邬百灵说:“这孩子昨天被高利贷追杀,手指头都被砍掉了一根,可怜死了。”说完,他怼怼小妹的胳膊,叫她把手伸出来。小妹明白了他的意思,便用两个巴掌,冲沈宣墨比了两个“四”。 可是沈宣墨却说:“你说谎!” 小妹的手都伸出来了,怎么还说是撒谎呢,莫非这人不识数?邬百灵急忙说:“是被砍了的,砍的右手大拇指。” “你当我瞎呢?”沈宣墨指她的手,“明明砍的是两根大拇指,左手的也没了!” “……”邬百灵说,“嗯对。” “我有左手大拇指!”小妹义正严辞反驳道。 “哦?”沈宣墨好奇地问,“我数了又数,你左手只有四根手指,那怎么还说你有左手大拇指?其实你是天生四指?” 小妹说:“我左手有五根手指!” 沈宣墨有点不高兴:“你在说瞎话逗我,哪来的五根手指?” “我没有逗你,”小妹把手伸进衣领,掏啊掏,掏出一根项链,项链上串着一个小瓶子,“我的左手大拇指在这里!” 透明小瓶子里,有两节小骨头,和一瓣指甲。沈宣墨看了,没忍住,噗哈一下笑出来,又捂着肚子笑了好久。 “所以说,”邬百灵硬着头皮说,“她很,很可怜,跟我相依为命,能不能让她也住进来?” 小妹很配合地抓紧了他的手臂,可怜巴巴地说:“爸爸。” “……”邬百灵用尖牙咬嘴内侧的肉,拼命忍住,没有否认小妹那声“爸爸”。 沈宣墨笑完了,余韵让他身体微微颤动。他擦擦笑出来的眼泪,摆摆手,说:“看她和我脾性有些像,特别批准了。”他让有伯带她去一楼的房间住下,还给了她看守花园的工作,以后小妹除了三块钱一个的花环,还能多拿份工资。 邬百灵喜出望外,眨眨眼,突然又想到了一位他的小伙伴。 “那个,”邬百灵说,“我还有一位和你很像的朋友,也能住进来吗?” “谁?” “和我玩得很好的小野狗。” 沈宣墨带邬百灵看他一楼的藏品,三柜子的酒,不过没有白酒, 他从来喝不来,邬百灵小心地推轮椅,在柜子间穿梭,生怕打碎一瓶,他就得多在这打一年工;出了收藏室,就是《腓特烈大帝在无忧宫演奏长笛》里一样的宴会厅,宴会厅四壁挂着沈宣墨画的油画,都是都马岛的风景,妈的,无忧宫,拥有这间宴会厅的人,怎么会有忧愁!他在这里显得像个酒侍,妈的,这里的酒侍也不会有忧愁! 上三楼的电梯在琴房旁边,沈宣墨现在已经不弹琴了,便没有进去。邬百灵瞄了里面一眼,三十二年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可以学弹琴。 在电梯里,沈宣墨告诉邬百灵,二楼他不许去,除了沈宣墨的任何人都不许去。邬百灵表示明白,心想别说不能进二楼了,只要他能进这么些房间里的其中一间,他的所有烦恼就都灰飞烟灭了。 三楼的第三间房是沈宣墨的卧房,沈宣墨扬起头,用下巴点了点卧房旁边的一间房,说这间房拿给你吧,邬百灵的脚被凭空而来的心动绊了一下,差点跪在沈宣墨身下磕个头。 沈宣墨的房间和无忧宫风格迥异,可以说体现了沈宣墨个性与新奇的一面。房间里有两张床,一张竖着在靠墙正中,还有一张小的,横着靠在对面墙,邬百灵想道,是方便带他那些情人滥交吧。墙上的画依然是他自己画的,有三幅,是都夷斯原住民祭祀三部曲,舞蹈、自剖、自焚内脏。沈宣墨说这样的祭祀已经失传了,是一位社会学家给他讲述的,据说把自己的内脏焚烧后,这些信徒还能正常生活,学者分析他们焚的是阑尾这类切割后也无大碍的脏器,或肾脏的其中之一等等,但沈宣墨觉得自剖后能进行完整个祭祀仪式还没有失血过多而亡,这本身就代表着他们超人的生命力了,是文明社会中的自然人所无法比拟和体会的,血腥、暴力和自虐,于基于社会而发展成的价值观,和基于生命而发展成的价值观两者而言,有着截然相反的意义。沈宣墨觉得把这样的画挂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可以提醒他去发现与自己不同的东西的可爱之处。邬百灵说文明社会的自然人也有祭祀三部曲,只不过以更文明和无趣的方式,分别是扮演跳梁小丑、内耗、自焚灵魂。沈宣墨说他有一双善于发现丑陋的眼睛。邬百灵说吃肉的家伙,就别要求吃渣滓的人纯洁无瑕了。 沈宣墨的房间里也摆有他的收藏品,一些没那么烈的酒,香水,和一柜子唱片,oasis,the velvet underground,queen,the rolling stones,the canberries,都是有签名的,没有签名的,是中森明菜,沈宣墨说有机会的话一定要见一见她。 邬百灵翻翻翻,翻出一张the weeknd的,上面甚至签了中文的“沈宣墨先生”几个字。沈宣墨说自己不怎么听新生代,不过他主动送来了唱片,就也听了听,是不错的。 “怎么样?”沈宣墨问,“我的房子。” 邬百灵还在翻专辑,眼睛都发亮了:“超牛的啊。” “是吧。”沈宣墨说,“所以小野狗和我的房子调性不合,它不能住进来。” “……”邬百灵说,“合着这么半天,你就是为了不让我带狗!” 沈宣墨突然发起了脾气:“是你,怎么想起来要带野狗进我房子的!” “你不也让我和小妹住进来了吗,我们和野狗有什么区别!”邬百灵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一个十五岁了连中文都说不清楚的女孩儿,和三十二岁就有个十五岁女儿的我!” “她又不是你亲生的!”沈宣墨不可思议道,“你聪明俊秀,怎么生得出她那么傻气粗壮的女儿!再说了,你要是真十七岁生了孩子,我十四年前怎么会发现不了?那时我们天天见面,我打包票,你第一段情感经历绝对是我!” 邬百灵反而自嘲:“这么了解我,那你就该知道我是多么土气,俗气,一点也配不上你这房子的调性!” “你放什么屁!”沈宣墨比他还生气,“我画你画了整整四年,从你十八岁到你二十二岁,你该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的脸和身体!” 邬百灵整个人变得通红,支支吾吾,“你你你”半天,刚要开口继续吵,门口传来“叩、叩”的声响,管家开了房门。 “宣墨,柳医生来了。” 医疗室里,常规检查完,柳医生要检查沈宣墨的认知障碍症,向来会让沈宣墨凭画同一个客体,方便比较。但不知怎么,今天沈宣墨拿起铅笔和纸,半天下不去手。柳医生非常担心,怕他是认知障碍变严重,想不起那个客体的模样了。 “怎么了?”柳医生问,“需要时间想想吗?” 沈宣墨咳了一声,突然放大音量说:“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我改画苹果。” “不行。”柳医生拒绝道,“苹果太简单了。而且你基本上天天都可以见到,没办法准确判断你的认知障碍程度变化。” 沈宣墨像抓住了由头,兴奋地说:“那以前的我也没法画了,因为现在我也天天都可以见到。” 柳医生有些惊讶,不过他没有多问。邬百灵坐在医疗室的角落,等检查差不多完成,有伯和沈宣墨在一边交流情况,邬百灵便踱到柳医生身边,悄悄叫道:“医生。” “嗯?”柳医生转头看见他凑近的脸,吓了一大跳,摸摸下巴,嘟嘟囔囔着打量他,“天呐,你长得真对我胃口,不过我怎么看你有些熟悉……” 打量到胸口,两道滑润的锁骨线引着他看向胸骨上窝,发现那里躺着颗黑痣,像是某种开关,令他忍不住好奇,碰了之后会怎么样。 锁骨间的黑痣?柳医生终于想起来了。“你是沈先生总爱画的那个人啊。”柳医生觉得十分有趣,忍不住轻笑出声,“他以前只画你的身体,不画你的脸,现在只画你的脸,不画你的身体,所以现在见到你,我才知道那副身体,和这张脸,是同一个人的。” 说到这里,柳医生有些可惜。“真遗憾。”柳医生说,“刚刚才对你一见钟情,就得知你是沈先生的人。” “……”邬百灵被这番话打了个措手不及,险些忘记自己要说什么,幸好他马上想起来了,问,“医生,我问问您,沈宣墨他得的什么病?” “不可主动过问我的病!”沈宣墨的声音从另一边传来,“合约第四条!” 邬百灵不满地撇撇嘴,转而说:“那确定你还能活多久,该是我所拥有的权利了吧?” “你问吧。”沈宣墨扔出这么一句。 于是邬百灵向柳医生确认,柳医生表示沈宣墨的病很难预估,只能根据已有数据,和沈宣墨身体实际情况,给出一到三年的可能范围。 得到了沈宣墨确实患了绝症,且活不长的信息,邬百灵还是不放心,他颤颤巍巍抓住柳医生的胳膊,几乎哀求地问:“医生,你不是沈宣墨请来的演员吧?” 柳医生开怀大笑,笑完,他对邬百灵说:“就算我给你看医师资格证,你也还是会怀疑吧。要是心有芥蒂的话,直接找本人比较好哦。” 柳医生离开后,邬百灵推沈宣墨回房间,他魂不守舍,以至于险些让沈宣墨撞墙上。 沈宣墨死命抓住轮椅扶手,才没有摔下去。他扭头看见邬百灵一副丢了魂的样子,便喊道:“喂,想什么呢!” 邬百灵回神,急忙把轮椅拉回正道。他劝自己别多虑,反正有房子住,债也先替他还了十万,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也不亏。 这时,沈宣墨突然想起了什么,道:“对了,有伯跟我说了,你的酬劳先给你预支了十万,所以你这一年是没有工资的。幸好你还有个小妹,有伯安排给她看花园的工作,就是想着你们好歹手头能有点,毕竟给我当护工,你就不能出这个宅子,做不了其他事了。” 邬百灵停下了脚步。沈宣墨滑转轮椅,面对着他。“你又怎么了?” “抱,抱歉,”邬百灵额头上冒了些冷汗,“我有些担心小妹,下午我可以在宅内自由活动吗?” “可以啊,”沈宣墨说,“不过我晚上八点钟洗澡,到时候你得回来帮我洗,晚上我十一点睡觉,你跟我睡一间,也得十一点睡觉。” 邬百灵机械反应般说出这句话:“我有自己的房间,但我需要和你睡一间房。” “是的。”沈宣墨说,“刚才你也看到了,我房间有两张床,小的那张是为你准备的。” 邬百灵呆滞了许久。沈宣墨猜得到他在想什么,暗自窃喜,装成可怜邬百灵的样子,说:“要你这么快适应确实挺难。这样吧,你可以对我提一个要求,前提是不违反合约内容。” “……”邬百灵听到这话,依然呆呆的,想了一会儿,他对沈宣墨提出了要求。 “让我的狗住进来。” 第5章 邬百灵作为临终护工的一天。 早上七点半,被沈宣墨用枕头砸醒,将愤怒的沈宣墨从床上搬到轮椅,给沈宣墨打湿的毛巾和挤好牙膏的牙刷,等沈宣墨洗漱完,把沈宣墨带到一楼吃早餐,吃完早餐上三楼,把沈宣墨送到画室。 早上九点,到花园吹口哨,喂飞奔而来的小狗,再到窗户边吹口哨,喂飞奔而来的小妹。 早上十点至下午六点,等待沈宣墨传唤。如果沈宣墨没有传唤,邬百灵就自己在宅子里逛逛。 下午六点,上三楼把沈宣墨从画室接出来,送到医疗室,接受柳医生的检查,鉴于他上次的不良行为,检查期间他只能呆在门外等着。六点半检查完,晚餐时间到,把沈宣墨带到一楼用餐。 晚上八点,准备就寝,用一小时克服心理障碍,于九点开始伺候沈宣墨洗澡,洗澡更衣后,把沈宣墨扛上床,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洗漱,再到沈宣墨的房间,上房间里的小床,等沈宣墨看完书/上完网/画完画/听完音乐/品完酒,关灯睡觉。 直到早上七点半,被枕头砸醒,推轮椅,洗漱,吃饭,喂小狗,喂小妹,闲逛但不能出宅子,吃晚饭,给沈宣墨洗澡,回自己屋洗澡,在沈宣墨房间里睡觉,被砸醒,吃饭喂饭,闲逛,吃饭,洗澡睡觉,被砸醒,饭,没事干,裸体,睡觉,“咣!”,“吁——”,“小妹!”,“叮叮当当”,“有伯你在做什么?这些是什么药?这些画会被送去意大利展出?真酷!”,“小妹你现在工资比我还高”,“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来,接住这个飞盘!”,“叮叮当当”,“不就是沈宣墨的鸡鸡吗,十年前已经看过了,不怕不怕,反正他现在是个瘸子,又干不了什么,等会儿他真是个瘸子吧?”,“哗啦哗啦”,“你勃起干什么!”“你老洗我小腹干什么!”“我在你背后看不到洗的是哪里!”“那你转到我正面给我洗!”“为什么要我面对你勃起的鸡鸡,死变态!”“所以说是你老洗我小腹……”,“哗啦哗啦”,“今天放哪张唱片?”,“维多利亚与艾尔伯特博物馆出的画册,明天下午能借我翻翻吗?”,“啪”,“咣!”,“吁——”,“小妹!”,“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哗啦哗啦”,“哗啦哗啦”,“啪”,“咣!”,“吁——”,“叮叮当当”,“哗啦哗啦”…… “咚!” 邬百灵在自己的房间里,用头一下一下撞墙。这种日子他才过了几天,就已经过烦了。沈宣墨和有伯每天都很忙,但他帮不上忙,他能帮的,就只有吃饭和睡觉。 好想和有伯一起对接展馆,好想出去,帮人跑腿帮人主持。他问过为什么不能出去,有伯说他不是不能出去,而是需要呆在离沈宣墨很近的地方,万一有什么事能及时赶到,沈宣墨不出去,所以他才不能出去。 他又问沈宣墨为什么不出去,沈宣墨说不能让人看到自己坐轮椅的样子,他没有对外公布过自己生病了,何况是需要坐轮椅的病。 邬百灵说,那么你住在都马岛,却没有看过米基雪山,盛典广场,麦东集市,兰卡公园,太阳神像,都马剧院,国家博物馆,植物园吗! 沈宣墨说,我住在都马岛最著名的景点,斯旺海滩上。 邬百灵说,就为了你艺术家的体面,你就忽略了这么多美的地方,窝在你这个大宅子里! 沈宣墨说,艺术家的体面!我是当代最杰出的青年艺术家,拯救二十一世纪艺术的希望,最年轻的艺术学院教授,人类艺术仅存的火苗,后现代的清流!你知道公布我得绝症的消息,会引起什么后果吗!多少人要失去希望,要变得厌世了! 邬百灵说,当年你参加滥交派对,你的崇拜者都没什么事,你得绝症,他们也不会怎么样。 沈宣墨说,他们只是不在乎所谓滥交。 邬百灵说,那他们厌世也没什么关系了。 沈宣墨说,我想死得更像艺术家一点。 邬百灵说,我不明白你们艺术家在想什么。 沈宣墨说,就像我不明白你在想什么一样。 偶尔无聊的时候,邬百灵会故意推着沈宣墨,经过一些有角的柜子,让沈宣墨的膝盖被角磕到,观察沈宣墨的反应,看他是不是真的瘸子。晚上洗澡的时候,沈宣墨看见自己腿上的淤青,奇怪道那里来的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伤。邬百灵这时候就会偷乐说我也常常有不知哪来的伤,随即他又不高兴了,因为沈宣墨好像真的是个瘸子。 能让人变成瘸子的病有哪些呢?癌症,中风,神经紊乱,心脏病,或者关节炎,感染,致命的,不致命的,都有。 他证明了沈宣墨是个瘸子,但还没证明沈宣墨得的是绝症,两年内会死的绝症。 “给。” 在沈宅不知不觉就度过了一段时间,小妹和狗都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小妹的右手大拇指血肉已经腐烂尽了,只剩两节指骨。小妹想和左手大拇指一样把它用瓶子装起来,所以拜托邬百灵给她找瓶子,要和装左手大拇指的一模一样。 邬百灵画了张瓶子的素描,请有伯外出时买了一个,有伯一下就买到一样的了,还说邬百灵有绘画天赋。其实邬百灵学过素描,还是当代最杰出的青年艺术家教的他。艺术家当时说教他比教学生还认真,十八岁的邬百灵被感动得把自己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他的心给了艺术家。三十二岁的邬百灵只觉得恨铁不成钢,有人给点免费的好处,外加长得好看,就能爱上了,死心塌地了四年,那人说想画他的裸体,他就边害臊边脱得什么也不剩,换成现在的他,只会为了三百万脱得什么也不剩,少一分都不行。 他懒懒斜倚在花园的长凳上,小妹在一边给他预告:“我要开始装我的右手大拇指了!”他兴致缺缺地附和:“嗯。”可是过了很久都没有听到小妹通知“完成了!”,邬百灵才用正眼瞧瞧小妹在干嘛,发现小妹在愤怒地哭着。 邬百灵“噌”的一下起身,问:“怎么了?” 小妹突然跪在地上,在草地里摸索:“我的右手大拇指,不见了!” 她的右手大拇指早就没了,啊不, 她的意思是骨头不见了。邬百灵帮忙一起找,四处都没有,在小妹房间里找,还是没有。正当他们手足无措时,邬百灵听见“汪汪”两声,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正在玩一根小骨头! 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把小骨头含进了嘴里,邬百灵揉它的头,让它吐出来,它却以为邬百灵在和它玩耍,更高兴了,把那小骨头用牙咬出了齿痕。“不——”邬百灵绝望地看着地上被狗口水浸湿的满是齿痕的小骨头。 该怎么办好呢?也许需要委婉地对小妹表示,她没有右手大拇指了。 邬百灵对小骨头说“愿神保佑你”,然后把小骨头埋了,泫然欲泣地拦住想把小骨头刨出来的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狗狗乖,”邬百灵说,“这骨头是姐姐的,不能吃。”它听明白了似的,抬头看邬百灵。 在一人一狗为小妹而担忧时,小妹突然从矮灌木丛钻出来,说:“找到了!原来我怕狗玩我的骨头,所以一直含在了嘴里!”她吐出舌头,上面躺着两根小骨头。 “……” 小妹拍拍身上的树叶,走过来,看见狗嘴里的骨头已经没了,叹了口气说:“给你的鸡骨头这么快就吃完了?今天可没有了,因为别的都被我吃了。” “……” 邬百灵想问她确定她含着的是自己的右手大拇指骨头吗,想了想,算了。 装完骨头,小妹也算了却了一件心事,闲来无事的她决定拼事业,扯了一大把花,开始编花环。放下心的邬百灵感到一丝疲倦,在长凳上打盹。醒来时不知过了多久,他揉揉眼睛坐起来,含糊地叫“小妹”,小妹在草地上坐着,他笑着过去问编了多少花环啦,一看,小妹呆呆的,一个花环也没有编。 “爸爸,哥哥,百灵哥,”在邬百灵的眼神示意下,小妹改了对他的称呼,接着说,“我编不了花环啦,因为我两只大拇指都没了。” “以后我就编不了花环了,给罗丝奶奶的十个花环,就是我这辈子编的最后的花环了。”小妹说,“她这十个花环,是唱诗时候用的。百灵哥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邬百灵心生一股悲伤,而后这悲伤被信念包裹,他下了决心,一定要带小妹出去。 隔天沈宣墨做检查的时候,门“砰”的一声被打开了,邬百灵走进去,抢在沈宣墨开口前说:“柳医生,我不过问沈先生的病,但身为他的护工,我需要知道做什么对他的身体更好。” 柳医生莫名其妙,下意识地回:“哦,哦……” “所以,”邬百灵正义凛然地说,“出门活动对他的身体有好处吗?” 柳医生说:“有好处,倒不如说,他需要出门活动活动,有助于他的病情。” “嗯,谢谢柳医生。”邬百灵看向沈宣墨,“以后每天我带你出去转转吧。” 沈宣墨皱眉拒绝:“不行,我不能被人认出来。” 邬百灵“啪”的一下子把一个东西安在沈宣墨的脸上。“戴上口罩就行了,给你选的透气防晒口罩!” “……”沈宣墨没理他,转而问柳医生,“出门转转能延长我寿命吗?” 柳医生笑眯眯地说:“那倒是不行的。” 沈宣墨便摆出一切免谈的架势:“那不必了。” “不过,”柳医生却接着说,“能让你表现得体面一点。你很怕因为这病露出丑态,对吧?” “……” 在教堂门口,邬百灵差点被拦下,因为轮椅上坐着的男人太可疑,帽子、墨镜、口罩全副武装,轮椅扶手上还拴了狗绳,牵着一条狗。 邬百灵解释道:“父啊,我们都是虔诚的信徒,包括这条狗。这男人是因为阳光过敏才这样的。原本他死活是不出门的,但他命不久矣,离开前最后的愿望,就是看他心爱的罗丝太太唱诗,所以父啊,请放我们进去吧……啊!”他被沈宣墨狠狠掐了一把, 便赶紧拍拍沈宣墨,演着戏呢,别捣乱! “啊,罗丝太太啊,是老年唱诗班的,他们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唱诗,请去那边吧。” 小妹一听,兴奋地冲了过去,邬百灵灿烂地笑着,叫她慢点。沈宣墨就不一样了,垮着脸,在空地上唱诗,那他刚才白牺牲了。 空地处已经围了好几圈人,小妹灵活轻巧地从人缝里钻到了前排,邬百灵就没办法了,他还推着轮椅。所幸即便在外围,也还是听得见歌声,神圣的词,被年迈的声音唱出来,就像忏悔时被一位长者摸了摸头,无论做了什么错事,都会被慈爱地原谅。 邬百灵不忏悔。要忏悔的不是他。但他喜欢歌声里慈爱的感觉,他没有被长辈宠爱过,而这歌声让他感受到了短暂的包容。 他低头看见沉默不语的沈宣墨,因为帽子墨镜和口罩,他看不见沈宣墨的表情,但邬百灵心想,这人最好是在忏悔。 歌声还没停止,小妹就从人群中钻了出来,走到邬百灵身边。邬百灵问怎么了,小妹不高兴地说:“我们走吧。” 邬百灵奇怪地问:“你不多看看你的花环?我们时间很充裕,你想看多久都行。” “我们走吧,我不看了!”小妹说着说着,就哭了,“他们戴的,根本就不是我的花环,连罗丝太太戴的都不是!” 说完,小妹不听劝阻,径直离开了。邬百灵赶忙推着轮椅跟上,同时埋怨道,罗丝太太怎么买了小妹的花环,却还用别人编的? 这时,沈宣墨的声音闷闷地从口罩里传来。 “这都过了多少天了,她编的早蔫了吧。” 邬百灵说:“啊。” 第6章 离开教堂,邬百灵打算带沈宣墨去老飞中餐馆,让这位高级土包子尝尝椰子鸡。 路上,邬百灵的小狗亦步亦趋跟着轮椅,时而跑到前面闻闻,遇到小石子一类的,还会回头叫一声,提醒邬百灵绕开。 沈宣墨看这小狗很乖,想逗逗,问:“你的狗叫什么?” 邬百灵说:“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 沈宣墨叫道:“伊丽莎白。” 狗瞥他一眼,没理他。沈宣墨奇了怪了,邬百灵和有伯都一叫就应,莫非这狗不喜欢他? 邬百灵开口道:“你叫错了,它叫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 “到底哪个……”沈宣墨明白了,“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 小狗“唰”一下就蹿到他的瘸腿上,边摇尾巴边找个合适的姿势趴下。 “……”沈宣墨忍了两回,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口,“这名儿怎么取的,取成这样?” “它太聪明了!”邬百灵说,他给狗说要取名了,狗就坐好,乖乖听着,他考虑了会儿,狗全身雪白,他就说,那你就叫,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他本意是叫它伊丽莎白的,但在狗听来就像他起的名就是那一长串,后来狗还会用它的名字分辨人类智商,叫全的智商高,只叫伊丽莎白的智商低,它就会更关怀一些,钻到人的怀里给人抱,以表安慰。 沈宣墨低头看自己腿上的雪白小生物,摸了摸它的狗头。 进了老飞中餐馆,正忙前忙后的老飞一眼就看见了邬百灵那张引人注目的脸,高高举起手,冲他说:“邬老师!这儿!” 笑嘻嘻的老飞在看见轮椅上的男人之后,立马收住了笑,做一个“来这边”的手势,悄声无息地在热闹嘈杂的餐馆里,把邬百灵一行人带到了包间里。 “邬老师!”进了包间,老飞终于松了口气,热情地对邬百灵张开双臂,想和他来个 homie 间的拥抱,被沈宣墨的轮椅挡住了,他便只用上身去探,又被邬百灵用菜单挡住了脸。 “椰子鸡。”邬百灵说。 老飞瞪着菜单上那大得占满他全部视野的椰子鸡,说:“啊,哦……” 沈宣墨出声道:“把这男人的裤裆从我眼前移开。” 老飞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把邬百灵带来包间是有原因的。他赶快跳开,指着轮椅上戴帽子墨镜口罩戴男人,问:“他是谁?” 邬百灵说:“一个很神秘的人,不能告诉你。”沈宣墨对这个回答满意极了,伸手轻抚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 但这个答案于老飞而言却是危险的。他在邬百灵耳边悄声问:“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跟毒贩子,或者人贩子交易?” 邬百灵也学着他的样子,凑在他耳边悄声说:“这人是个人傻有钱的,他把脸遮住,是因为他一脸痴呆。” 老飞信以为真地摸着下巴,点点头。再次看向沈宣墨的时候,老飞的眼里带了一丝怜爱。“邬老师点了椰子鸡,你呢,想吃些什么?” 沈宣墨没觉出他转变态度的原因,在菜单上挑了挑,鱼香肉丝,味儿大,麻婆豆腐,太辣,烤鱼,油了吧唧,爆炒蛤蜊,吃了口气重,油煎菠萝,什么奇葩菜,椰撞奶,抄的姜撞奶,飞式蛋挞,神经病…… 他说一句,老飞拳头紧一下,但随即想到这是个傻子,对弱势群体的包容使他按捺住了火气。 最后,沈宣墨选好了菜。“椰子鱼。”他说。 老飞鼓励一般应道:“好嘞。”像是为他能自己独立完成点菜而骄傲自豪。 过了会儿,热气腾腾的椰子鸡和椰子鱼端上桌,和沈宣墨平时的吃食相比,不知怎么,多了一丝“人味儿”,老飞中餐馆的厨房,不像沈宅那么大,几个厨子呆在一小块地方里,同时烹饪着好几道菜,做好的菜,由老飞端着,经过了形形色色的食客,才上了桌,这两道菜总共能活不到一小时,却已经见过这么多人了。 “怎么样?”邬百灵歪头问沈宣墨。 沈宣墨喝了口鸡汤,沉默不语,只是他接着又舀起了一勺。邬百灵看他那样,轻笑出声。 吃饱喝足,老飞过来跟邬百灵叙了叙,邬百灵好些天没来,他这儿的客流量都减了。又说起邬百灵现在在干嘛,邬百灵搪塞道做护工。老飞说真好啊,真好,比跑腿,主持,动物巡演靠谱多了,要是给斯旺海滩边儿上那家做,指不定能挣够买房的钱。于是扯起了斯旺海滩的豪宅,老飞听说那宅子是都夷斯还是英国殖民地时,一家英国贵族的府邸,本来要做景点的,几年前被买下了,据说,有了这笔钱,都夷斯国家博物馆才能建得起来。 老飞说的时候沈宣墨没有表态,安静喝着鱼汤,只是那姿态怎么看怎么像在品英国红茶。“……”邬百灵不是很受得了,也没怎么,就是一想到老飞在本人面前吹,背后就痒痒的。 幸好这时小妹过来解了围。她才不管什么豪不豪宅,贵族不贵族,她说:“我找到抢我客户的人了!” 说完拉住邬百灵就走,邬百灵慌乱中用手挂住沈宣墨的轮椅,于是沈宣墨跟着被拉走,以往他都是被推着,现在从另一个角度移动,能跟这么多人对上视线,他也觉得贵族不贵族不重要了,英国女王碰上这两人都会丢面。 以前小妹常呆的街口,现在站着一个皮肤黝黑,光滑发亮的少年,不是华裔,看着像原住民。面前摆了摊,用一块干净的布铺的,上面整整齐齐码了他编好的花环,比起把花环随意串在胳膊上、丢在地上的小妹,要“正规”许多。 小妹咬牙切齿地看着,光这么一会儿,就有好几位客人光顾少年的小摊了,抵得上小妹一整天。而且不止罗丝奶奶,小妹发现迈克爷爷,劳拉阿姨,和史蒂芬阿伯,都被他抢走了! 邬百灵还在细看少年的脸,他发现这孩子长得挺不错,有鼻子有眼的,还没欣赏完,就见小妹冲了上去,指着少年的鼻子吵吵闹闹。小妹十五岁,那个少年看起来也顶多十六七,所以邬百灵没有上前去做什么,这种程度的打闹,轮不到他这个挫的三十二岁去赋予不好的定义,对尚有希望的人而言不管发生什么都是不坏的。 直到那个少年看向了这边,被两只热带岛屿一样的眼睛传递了温度,邬百灵才不得不过去。小妹用不熟练的中文跟他吵的架,他一句也没有听懂,他不太擅长英文,说 what、why、who等等,小妹也听不懂,所以少年根本不知道小妹是在对他发火。可能以为自己妨碍到了什么,或者这个路口是他们的地盘,为了道歉,他在小妹头上戴了个花环,也给邬百灵和沈宣墨戴了,给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他用两朵带茎的花编了个小的花环,戴在了它的小脑袋上。 然后少年就把摆摊的布叠成一个包裹,背在背上走了,走时还回头望了他们一眼。 邬百灵觉得那是个好小伙。 去逛都马剧院和兰卡公园是邬百灵出于自己的私心,这两个地方都是针对游客打造的,像献媚一样卖弄都夷斯的本土文化,把以前向神做的事情做给外国游人看。只是邬百灵曾经常常被这两个地方邀请作主持人,所以他才来看望看望。 途中遇到了动物巡演,已经有新的人顶替他的位置了,如出一辙选了帅哥,在 tik tok 上铺大量短视频营销。 有意思的是一些和他共事过的小动物认出他了,不听指挥,反而往他这里来了。邬百灵抱住飞到他身上的松鼠,虚空喂了一口,因为这些小动物是不能随便喂的,不过松鼠很配合地吃掉了空气。 邬百灵对跑过来的表演者表示抱歉,手一指,动物们就回到了它们该回的地方。巡演继续,但刚才那么一出让邬百灵显眼了起来,本身很多游客就是看了他的短视频才来的都马岛,所以人们觉得他十分眼熟。他下意识就想逃,可又想起他现在不需要躲高利贷的追杀了,他绷紧了身体,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 “你在做什么?”沈宣墨问他,“还不跑?” 邬百灵说:“我,我现在好像不需要跑了。” “你跑不跑没关系,”沈宣墨说,“我不能被他们拍了上传 tik tok。” “……”行吧。 邬百灵背起小妹,推着轮椅飞奔,顺着海岸线一直往前,不用担心走错路,因为沈宣墨的房子就在海滩边,一直往前总能到。他很累,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了,后面没有人在追他了,但他还是在跑,他不知道自己那种想要继续跑下去的感觉从何而来,又代表了什么,就好像他终于意识到四面八方他都可以走,他自己选择往其中一方走,路过很多人和沙子海浪和椰子树,到达一个叫目的地的地方。他意识到的东西好像什么意味也没有,深刻和浅薄都说不上,其实他根本不用意识到这个东西,但也不会有人说他不可以有这个意识。是的,就是这个,他意识到的东西就是不会有人说他不可以。 回到沈宅时邬百灵已经耗尽了体力,打湿的头发紧贴头皮,汗水柱在脸上一道一道,显得他很狼狈。 沈宣墨说这样的他就有点不符合房子调性了,请立刻去洗澡。 在他们吵着究竟是先送沈宣墨回三楼,还是邬百灵先去洗澡时,有伯扶着位小姐走了出来。 那位小姐有着金栗色的头发,用碧色的眼眸直勾勾盯着他们。 她和沈宣墨是什么关系,似乎用不着猜。 第7章 沈宣墨盯着这位英国小姐,半天也没有说话。又来了,又来了,邬百灵心想,又忘了别人是谁。他真是不可思议,这样一位过于出众,以至于令人过目不忘的小姐,居然都不值得他记忆深刻吗。 “想想,”那位小姐却习惯了似的,从善如流地开始引导沈宣墨想起她来,“英国的,你爸有个英国的好朋友,叫?对,纳博!他女儿叫什么?你认识了十多年的,纳博叔叔总是让你单独带她玩的那个女孩,记得吗?你第一次见她她才五岁,特别不喜欢父母给她穿的裙子,所以一直在扯的……” “米莉。”沈宣墨笑道,“好久不见。” 米莉摊摊手,一副“你总算想起了”的样子,上前给了他一个贴面礼,拍拍他肩问这段时间怎么样。沈宣墨说不太清静,家里来了些闹哄哄的人。 这时,米莉终于注意到了一旁的邬百灵。她一眼就认出来了,指着邬百灵说:“啊,你是沈宣墨画上的人!” 虽然邬百灵很想装成是沈宣墨的出轨对象,以此来为米莉离开沈宣墨提供契机,但这样做也会伤到米莉小姐的心。沈宣墨已经够配不上她了,如果她再因为沈宣墨而伤心,那真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买卖。 邬百灵正打算开口解释他与沈宣墨的关系不是那样的,没想到米莉先他一步解释。“放心喔,”米莉说道,“我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我只是装装样子,哄哄我爸妈。” “再说了,”米莉摆摆手,明晃晃表露着对沈宣墨的鄙夷,“这样一个有滥交前科的家伙,怎么会值得我因为爱情而千里迢迢赶来呢?” 米莉是因为父母的原因,不得不装作爱沈宣墨。她爸爸和沈宣墨的父亲是至交好友,可实际上,她爸妈一直惦记着沈家的钱财与地位。沈家是艺术世家,沈宣墨的爷爷和父亲也是世界闻名的画家,而米莉的父母讲究贵族那一套,所以才会与这样有风度的家庭来往。她爸妈交朋友奉行着严苛的原则,一是得是什么什么世家,白手起家的、只有一代人优秀的,都不配深交;二得高雅,像艺术、皇家等等名头,她爸妈最喜欢了。米莉十分佩服爸妈的交友手段,只要是他们选中的“朋友”,他们就一定能撞进对方心里去,被当成为数不多的至交好友之一。 不过对米莉来说,爸妈就没那么贴心了。由于沈父是真心把他们当作朋友的,所以他们一家很早就知道沈宣墨是有病的,可能会早死。于是米莉的爸妈一定要让米莉与沈宣墨结婚,好继承财产,也让家族挂上“艺术世家”的名头。 “两个死变态,我才五岁的时候就让我想方设法吸引沈宣墨。”米莉耿耿于怀了一辈子,直到现在提起来,都还止不住犯恶心,“他们总以为所谓的‘贵族’依然存在,受民众敬仰。实际上,现在的人早不关心了,比起看他们惺惺作态,大家更喜欢看哪个演员、歌手今天吃了什么。” 米莉对邬百灵说:“我将计就计,假装爱沈宣墨爱得死去活来,每次都提起沈宣墨的病,他们就不好开口提结婚的事。” 邬百灵听到米莉说沈宣墨的病,喉咙痒痒的,很想问问那是什么病,绝症吗,致命吗,什么时候死,但是合约第四条挡在了他嘴边,他是想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拿到钱,但问出口了,他可能直接没钱能拿了。 刚从外面闹完回来,沈宣墨和邬百灵都需要歇息会儿,尤其是邬百灵,扛着小妹,推着沈宣墨跑了好久,全身都是汗,必须得好好洗个澡。他洗完澡出来时,米莉在和小妹玩,她们一拍即合,净玩些跳马、飞盘等“不雅”的游戏。 看见邬百灵来了,米莉招招手,让他也加入,这样他们就可以玩空中飞人游戏了。 “你还穿着裙子和高跟鞋,”邬百灵无奈道,“很容易发生不符合小姐身份的事哦?” “我可不管那些,”米莉甚至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打闹了起来,“作为旁观者,我最清楚了,努力让自己显得高高在上的样子,在旁人眼里其实是一种丑态,别人不会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如何奢华的物品,谈吐间表达的是如何高贵的词汇,就如此容易地施舍以崇拜,对,施舍,所谓上流人士就是高级乞丐,用极反人类的自我约束,乞讨来他人敬仰的目光。人们看见他们,会承认他们的确不凡,但同时也会想,他们一直这样不累吗。多可笑啊,高高在上,可是却引不起人的羡慕与敬仰,不管吃穿用度再怎么讲究,却充其量只是人们无聊时的乐子。” 米莉一把接住弹到她身上的小狗,被舔得咯咯笑,说:“我喜欢偶尔在乡野待一段时间,那里有和城市不一样的故事。我也不爱所谓高雅,我以后要从商,嗯……可能会从一个专门卖女性运动服装的品牌开始吧。” 她正说着女人的运动服有多难选,她的裙子就撕破了,这是条贴身窄长裙,穿上后每次迈出的步子不能超过一个脚掌的距离,刚才小妹差点摔倒,米莉跨了一大步扶住她,裙子就破了。 “……”她和邬百灵面面相觑,都对这场面感到无语,过了不知多久,邬百灵想起什么似的,说,“我给你补补吧。” 在邬百灵那间他从没过过夜的房间里,米莉惊讶于邬百灵不仅拥有裁缝全套装备,穿针引线的动作还十分娴熟。原来从很早开始邬百灵就会自己缝制衣服了,他老家住在服装厂的旁边,他妈妈做过那家厂的女工,有便宜处理的边角布料,他妈妈能凭着关系最先挑到完整大块的好料子,回去给邬百灵缝衣服床单被套。不过他妈妈虽然针法技术好,审美却不太行,缝出来的,就像故意买的丑衣服一样。等邬百灵稍微长大点,意识到自己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孩,就开始在意自己的衣服配不上自己这回事了,放了学就往书店钻,看什么书呢,看时尚杂志,看当季潮流,和经典配色,然后在妈妈缝衣服的时候,他在旁边指,这里用这块布,那里用那块布。他妈妈失踪了以后,他就继承下妈妈那套针线,自己缝。他向来是班里最穷的孩子,也向来是最会打扮的。学生的鄙视链好像很简单,会欺负又穷又土又不爱说话的孩子,可是如果外观看起来体面,就不会介意他穷不穷了,在这个阶段,他们还没有意识到钱和地位能带来的好处究竟是什么,只能从最明显的电子设备和衣服牌子感受出来区别。等到走入社会,邬百灵再也没有因为穿着好看的衣服,而与上流人士产生过交集。 不过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又何必去在乎那些呢。好看的衣服,依然能给他们带来些体面,直白地对每一个见到他们的人表明,他们还有余力能照顾自己,所以别把他们当没有主人的野狗一样欺负。 米莉换上了有伯找来的一条白色家居裤,把裙子递给了邬百灵。米莉的裙子,邬百灵上手一摸就摸出来,是极高级的面料,邬百灵让米莉放心,他的技术很好,他和小妹的所有衣服都是他自己做的,不赖吧?米莉笑了起来,问什么样的衣服你都能缝出来吗?邬百灵说什么样的都能。 米莉说:“那你给我缝成一条裤子吧。” 晚饭后的时间,邬百灵会一个人待一会儿,因为等下要帮沈宣墨洗澡,他需要一段见不到沈宣墨的时间,来给自己做好心理准备。恰好这段时间米莉和沈宣墨可以独处,米莉今天来当然不是单纯为了在宅子里晃一圈。 在只有两个人的房间里,米莉表露出了她掩藏在心里的对沈宣墨的敌意。“可算是见到你的缪斯本人了,他挺不错的,我很少见到超过三十岁还不做作的男人。你不愧是画家,眼光真灵。”米莉皱起眉头,冷声道,“所以我更觉得你是个人渣了,尽管用美好的东西来滋养你的画,却不在乎那些东西被你吸干耗尽过后的处境。” “你的恨意我接收到了。”沈宣墨静静地在轮椅上闭目,“放心吧,我的报应就快来了。” “哦?”米莉的眼睛散发出兴奋的光,“怎么说?” 沈宣墨闭着的眼睛缓缓睁开,眼神放在低处的一块空地上,听不出感情地说:“我和有伯约定过,我确定活不长了的时候,无论如何,用尽一切手段,在我死之前的这段时间,让邬百灵来照顾我。” 米莉没有说话。她恨沈宣墨,但有到期盼他的死亡的地步吗?不,不。她的确期盼沈宣墨的死亡,但那不是因为恨他,而是因为自由。沈宣墨死了,她愚昧的爸妈就再也没法让她和他结婚,沈家的财产与他们毫无瓜葛,他们吃瘪的模样会给米莉带来无上的快意。她说:“希望对你我他而言都是解脱。” 沈宣墨犹豫再三,考虑到自己都快死了,不用顾及那么多情面了,便还是把心里想过很久的问题问出了口:“为什么你不答应结婚呢,这对你有很多好处,你能继承我的财产,多了份资本做你想做的事。” “知道吗,这就是我讨厌你们这类人的原因。”米莉说,“你们宁愿挖空心思去找到自认为对别人最好的方案,也不愿问本人哪怕一句他们想要的是什么。用大爱的名义剥夺他人话语权,这就是伪善的人最喜欢干的事。” 米莉恨自己这时鼻头不争气地酸了,她没有办法再继续说下去,她想赶快离开。于是她把话题扯回到她今天来这里的真正目的。“行了,我们本来就是互不亏欠的关系,何必搞得这么苦大仇深。我来不是为了说这些的。” “我爸妈下周要去北欧待一年,这一年他们没有办法去别的地方,因此在那之前的一周,他们会不计一切手段让我们结婚。”米莉正了正脸色,说道。 “所以,我想请求你,这一周时间别回家。” 第8章 这是沈宣墨病发后第一次去旅行,有伯和柳医生忙坏了,柳医生牵着吊瓶要给沈宣墨输液,结果有伯从旁边经过,输液管缠到了他的脖子,差点把他勒死。 邬百灵和有伯一起收拾了行李,剩最后一样,就是把柳医生开的药放进去。沈宣墨不想邬百灵知道他得的什么病,所以这最后一件行李,他要自己收拾。邬百灵很体贴地在行李中挖了一个洞,脑子没问题的话,药只需要往洞里一扔就大功告成。 “啪!骨碌骨碌……” 沈宣墨的手抖了一下,药瓶跟在花园里玩耍的小妹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一样,四处乱窜。 “……” 有一瓶正好滚到了邬百灵脚边,邬百灵弯下腰捡起,欠欠地说:“哎呀,这可就怪不得我故意看是什么药了,到时我去查查这药是治什么病的,不算我违反合约内容,主动过问你的病吧……”看到药瓶上的标签后,邬百灵住了嘴。 沈宣墨镇定自若地开口:“标签是柳医生写的,没写什么药,写的什么时候吃,一天吃几次,一次吃几片。” “……” 邬百灵说:“那你干嘛一副生怕我看到的样子?!” 沈宣墨仰头,高傲开口,刚说了个“因为”,就和肚子痛忍了一天的人不小心放了一个屁,结果泄洪而出一样,数不清的“哈哈哈”从他嘴里瀑布似的喷涌出来。 直到要走的时候,没法跟着去的小妹在哭闹,沈宣墨都还在笑,看起来就像他是在笑一脸眼泪鼻涕水的小妹。邬百灵给他戴上防晒口罩,笑声就从布料里闷闷地传出来,邬百灵无奈地说可以了吗,你这样真的很变态,沈宣墨就忍住了笑声,但还是在无声地笑,整个身体都在抖动,有伯看见了,惨叫着扑过来,大喊宣墨!你,你的病更严重了吗!这下沈宣墨笑得更大声了。 那一天,都马岛的所有人,不管本地人还是游客,都对一辆黑色的,会“哈哈哈”响的越野车印象深刻。 邬百灵要带沈宣墨去的第一个地点,是米基雪山。在热带小岛,也是可以有雪山的,沿途能够看到由海岛到雪山的神奇变化,所以米基雪山也被叫成是都马岛的“奇迹风景”。 当然,邬百灵不是为了“奇迹”这种美好的意象才带沈宣墨去米基雪山。他规划本次行程的核心原则,就是加速沈宣墨的病情恶化。从一个极端天气环境到另一个极端天气环境,感觉是医生会严禁患者做的事,邬百灵想想都觉得心旷神怡。 但是到了地方邬百灵才发现,米基雪山根本没有那么冷。因为再往上,就没有普通游客可以走的路了,需要像专业的登山者那样攀到山顶,邬百灵推轮椅是不可能推上去的,把沈宣墨背上去,那么邬百灵会死得更早。所以他们最高只能到山腰,在设施齐全,三岁小孩也能随便乱跑的游客中心住个两晚。 车开到游客中心旁边的酒店,酒店里有暖气,温暖到显得穿羽绒服的邬百灵很傻逼。可是真的很傻逼,为什么游客明明到了雪山,还要穿比基尼和泳裤,在暖气开到三十度的酒店里蒸桑拿。 经过了面色红润,容光焕发的泳衣泳裤们,到房间里以后,邬百灵脱下羽绒服,露出慷慨就义一样的神情,说:“去蒸桑拿吧!” 蒸桑拿免不了需要沈宣墨取下口罩,所以他们租的是较贵的单间。邬百灵用这次的“活动经费”付账,好不容易手上能有点钱的他心痛不已,发誓之后一定要想方设法缩减开支,剩的钱他要私吞。 进了桑拿间,水汽肉眼可见地往上蒸腾。没过多久邬百灵就热得软了下来,满面潮红地斜倚着墙壁。“感觉还挺好的。”邬百灵懒懒地说。 “我感觉不好。”沈宣墨在另一边说道,声音里带着烦闷。 邬百灵抬起眼睛看,沈宣墨正在用炭笔画画,因为桑拿房温度太高,炭笔变软了,再加上沈宣墨在不停出汗,纸上的线条很容易变花。 “蒸桑拿的时候你干嘛画画!”邬百灵瞄了一眼他纸上的东西,“而且画的还是我!” 沈宣墨笑眯眯的,“哼哼”了一声,说:“你蒸桑拿蒸得脸都红了,看起来就和以前你喜欢我的时候一模一样,这样的好风光我自然是要画下来的。” 邬百灵立马用手抱住身体,不给他看,沈宣墨见状“啧啧啧”地表示不屑。“捂住身体是没有用的,我画过上千次你的身体,不用看都知道你奶头长什么样。”随着邬百灵脸上的红晕进一步加深,沈宣墨的手上速度加快,画完最后一笔,他整个人满足地松懈下来,旁边恹恹又全身发烫的邬百灵大脑被蒸成一团浆糊,在充满旋涡的脑海中邬百灵突然冒出一个奇思妙想,沈宣墨看起来就像与身体完美契合的人完成了一场顶级的性事,而他就像那个与沈宣墨共同完成这场性事的对象。 再蒸下去脑子就要坏掉了,邬百灵决定打开桑拿房的后门,跳进零度的雪水。 雪水是直接从山上引下来的,刚刚由雪融化而来,水里都还依稀有些冰碴子,每间桑拿房后门外都有这么一缸雪水,供被桑拿蒸得熟透了的游客跳进去,这时,是不会觉得零度的水冰寒的。邬百灵躺着,身体摆成大字型,往天上看,闻一口冷空气,觉得他能就这么躺一天。 游客中心买徒步票,能进米基雪山专门开发给普通游客的山道,当然走这条山道,也登不了多高,山道的终点是观景台,从那里可以俯瞰整个都马岛。 买票的时候工作人员再三确认,坐轮椅的这位先生也要买徒步票吗,邬百灵说 “of course!”,并向工作人员确认,观景台的温度的确会比游客中心低一些。 为了沈宣墨死得更快,出发!他在地上磨了磨鞋底,像头正打算要撞人的牛犊子。 结果一小时后,邬百灵迎来了自己的死期。 雪山的山道实在是太——滑了,轮椅的轮子总会往邬百灵意想不到的地方歪斜,撞到沈宣墨还好说,要是撞到游客,就得赔钱了。而且,沈宣墨出意外死了,这不算是病死的,合约里定的三百万和还清债务的酬劳,他就拿不到了。 邬百灵蹲在地上,一筹莫展,气喘如牛。沈宣墨回头看他,问要么回去得了,邬百灵却说不行,票挺贵的,而且我实在想不到今天还能规划些什么别的行程了。沈宣墨笑笑,邬百灵对这份工作其实很认真。 继续往上爬,等到看见第一堆雪的时候,邬百灵终于有了点成就感,对着那堆雪,咔嚓咔嚓,左拍拍,右拍拍,简直和那堆雪是他生出来的一样。有位游客脚滑了,不小心踩在那堆雪上,留下脚印,邬百灵心都要裂开了,正对着那个脚印也拍了一张,以完整地纪念他的雪孩子早夭的一生。 希望沈宣墨的寿命也能和你一样短,邬百灵祈祷,然后把这堆雪设置成了他的手机壁纸。 在登山的游客中,邬百灵是最努力的一个,又因为沈宣墨穿得厚实,脸被帽子口罩挡得严严实实,身子一动不动,所以人们还以为轮椅上坐的是年迈的父亲,儿子在父亲人生的倒数日里,带他去完成他的遗愿清单。 这种场面令人们感动不已,渐渐地开始有人给邬百灵鼓励,邬百灵在一声声“加油”、“要是你是我儿子就好了”、“上面风景很好”中振奋起来。因为常常被追着拍短视频,所以邬百灵不喜欢和游客接触,但这时所有人都戴着护目镜,看不清脸,原来在不看外表的情况下,游客们也是很善良的,邬百灵这么想道。 “你爸爸一定会长寿的!”不,这句就不善良了。 把沈宣墨送到观景台后,邬百灵已经没有力气观赏风景了,只能趴在地上。沈宣墨问你不起来看看吗,邬百灵说你看吧,我时间还多,有的是机会看,沈宣墨说到时可就没有我陪你一起看了,邬百灵说这我倒也不稀罕。 沈宣墨在雪山上看着一整座热带小岛,那一角是他的宅子,邬百灵之前住的地方在另一头,往旁边连就是唐人街,去过的老飞中餐馆在那块空地上,邬百灵打过工的都马剧院、动物园、兰卡公园,都分布在离他住得很远的地方,从机场,到邬百灵以前的家,再到沈宅,可以连成一条最远的直线,所以如果邬百灵在机场被人追,他无论往哪跑,终点都会是在离机场最远的沈宅。邬百灵满岛乱窜,沈宣墨就在宅子里紧张地等着,等邬百灵什么时候发现他也在这座岛上。 他转头看仍在地上喘粗气的邬百灵,邬百灵怕雪山地上滑,所以时刻都紧紧抓着轮椅。 沈宣墨悄悄说,其实你是真心想带我看看风景吧。 下山的时候沈宣墨打趣地问:“你没问题吗?下山比上山还累哦。” “不会的,我们会很舒服地下山。”在沈宣墨不信的目光里,邬百灵往旁边一指,“坐缆车下去。” “……”沈宣墨说,“上山不也能坐缆车吗。” “想节约点资金,大意了,”邬百灵唰唰两下买好了缆车票,“总算能明白人们用命挣钱,又用钱买命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这晚,累坏了的邬百灵在给沈宣墨洗澡的中途就睡着了,沈宣墨哭笑不得,自己洗好了澡,又把邬百灵送上床,一夜两个人因为不同的原因睡得香甜。 啊,结果,邬百灵即便遮住脸,也还是在 tik tok 上火了,他为年迈老父亲完成遗愿清单的故事,感动了世界各国的网友,据说他们所住的这家酒店,预约已经排到了两个月以后。 第9章 “醒了?真是的,居然还要我叫你。接下来去哪?” “啊,几点了……出发,去杯杯岛!” 去杯杯岛,就要跨岛了,都马岛没有陆路直达那里,要坐轮渡。可以运车的轮渡太贵了,邬百灵就把车留在米基雪山游客中心了,反正杯杯岛是个很小的岛,也没有车可以走的路,用不到车。 邬百灵说杯杯岛就是沈宣墨房间里《祭祀三部曲》的真实发生地,而且还有很多别的习俗,也是文明社会的自然人所理解不了的。沈宣墨则说连社会学家也毫无把握的事,怎么你说得信誓旦旦。邬百灵说不相信?看了你就信我不信社会学家了。 接着,渡海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就再没有说过话。没人能保证这是沈宣墨倒数第几次坐在轮渡上看海,而邬百灵可能还可以有很多次,但旁边的就不会是坐轮椅的沈宣墨了,也因此他不会再用这样复杂微妙的情感来观海。他们都觉察出了这一刻的不可替代性,所以安静地迎接它。 不知道谁说过,要是跟一个人待在一起,一句话也不说,也不会觉得无聊,那就要好好珍惜那个人。 珍不珍惜,邬百灵不知道,邬百灵只知道,海风不是咸的,海水也很少蓝。 下了船,去旅馆的途中,突然有个人摔在他们面前,不停抽搐。沈宣墨反应很大,一定要邬百灵去看看那人怎么了。邬百灵其实有点害怕,伸出指头,戳戳,有魔力似的,那人不抽了,爬起来。周围人都说是瘾君子犯瘾了,邬百灵也这么觉得,但沈宣墨说有些病也会导致这样的情况,不能乱扣帽子。 “帽子给我扣上吧,我的确是瘾君子,不过我戒了,刚才是戒断反应。”那人对沈宣墨笑笑,“我还是第一次遇见有人替我说话,不过我让你失望了。我可以请你帮我一个忙吗?” 那人说自己叫路易,想去戒毒所,可是都夷斯没有戒毒所,警察抓只抓贩毒的,瘾君子只会因为打架或烧杀抢掠进局子。进局子也不行,里面的人路子很多,反而更容易接触到毒。他看沈宣墨还请得起这么周正的护工,肯定条件优渥,至少足够把他送到附近某国的戒毒所了。 邬百灵可不想与这种人扯上关系,人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宣墨却觉得得帮帮这人,邬百灵翻个白眼,可烦死这些有闲阶级了。他说:“那你守着他,我去办理入住。” 标间,豪华双人间?不不,还是就标间吧。两个人,喏,护照,两晚。办理到一半,邬百灵听见外面有些嘈杂,心下生出不好的直觉,到旅店门口,果然沈宣墨和那个瘾君子都不见了! 妈的,邬百灵一边找人一边后悔,就不该顺着沈宣墨那个不识好歹的,但有一半也要怪他自己,单独让沈宣墨和那人呆着,沈宣墨可还是个瘸子,他都知道要防范了,怎么光想着自己防范,却把炸弹丢给更弱势的沈宣墨呢。 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回发生了,小妹的右手大拇指也要怪他疏忽了,他这样处境的人,应该时时刻刻绷紧脑子里的弦,别去享受生活,别去跟命运讨价还价,不咬着牙,牙就会被打掉。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他其实知道杯杯岛治安远没有都马岛好,他是想吓吓沈宣墨,才选了来这里。他是不是太得意忘形了呢,他是不是误会了呢,他是不是其实并不希望沈宣墨发生不好的事,只是他以为自己想报复沈宣墨呢…… 十分钟后,邬百灵在旅店旁边的咖啡馆里找到了他们。原来刚才路易又抽搐了,沈宣墨以前的圈子里有不少认识的瘾君子,所以他知道喝咖啡可以解一解毒瘾,就带路易来喝一杯咖啡,这会儿路易已经恢复了,而且对沈宣墨表达着感恩之情,发誓这条命,一半是他女朋友的,一半是沈宣墨的。 “别别,不吉利,我说是对你不吉利。”沈宣墨吹了吹自己杯里的热美式,喝了口,说,“这里产的咖啡豆还挺不错。” 邬百灵头发散乱,喘气喘得断断续续,眉头皱着,眉尾又耷拉着,看起来像个倒霉蛋。他忘记了很多事情,忘记了丢在旅店前台的他们的护照,忘记了米基雪山的越野车,忘记了十年前和两年后的事,忘记了问沈宣墨一个瘸子是怎么把正在犯毒瘾的路易带到咖啡馆的。在看到沈宣墨悠哉品杯杯岛本地咖啡之后,他终于确定了,他真恨沈宣墨,可是真好,沈宣墨安然无恙。 沈宣墨看着他,莫名地说了一句:“谢谢。” 和路易约好两天后见,邬百灵和沈宣墨回到了他们的旅途。从杯杯岛就能看出来,都夷斯把整个国家的资源都放在了首都都马岛上,人们很难相信这两座岛属于同一个国家。杯杯岛的社会发展很落后,虽然有行政上的管理组织,但同时也存在着宗族,类似新生儿起名,除烧杀抢掠以外的犯罪,和祭祀仪式这样的事,杯杯岛原住民都会听族长的。 甚至族长也有权利分配子嗣——某个姓氏的家族要无后了,族长会从有多余子嗣(大概指的是新生的男孩和女孩都不只一个)的别的姓氏的家族中,支援一个给这个家族,并且无论这个孩子是男是女,日后的子嗣都要跟随这个家族的姓。 因为这样的习俗,杯杯岛原住民从不与外族通婚,使得包括科技发展在内的外来文化在这里无处落脚,而这里的科技落后程度进一步将杯杯岛和外界隔绝开来。他们所住的旅店,是整个杯杯岛唯一的旅店,一般而言,来杯杯岛的都是学者,探险频道节目组,和记者。 沈宣墨可太喜欢这样的调调了,连路边有狗经过,都要把狗拦下来看看。不过这并不能回答之前那个问题,凭什么说自焚内脏的祭祀仪式的实发地是在杯杯岛? 邬百灵说嘘,那边有一族人在跳祭祀舞,去看看吧。 皮肤黝黑的原住民正在围着一堆篝火舞蹈,最外面有一圈人在打鼓,是人皮鼓,兽皮鼓?是死人的人皮鼓,他们不会为了做鼓而杀人,相反,族人死后用他们的皮做鼓,是属于葬礼的一环。第二圈人在用木棍敲地,最里圈人在鼓声和敲地声中跳舞,然后用手指沾起脚下土地的泥,横着抹在自己的肚皮上,土地是红土,所以他们的肚子上是一道红色,然后重复,在肚皮上抹一道又一道红色泥土,直到摞起厚厚的红色土块。最后,他们跳完舞,把肚皮上的红色土块摘下,扔进火里焚烧。 “看,像不像?舞蹈,自剖,自焚内脏,实际上是用红色的泥在肚子上划下红色印记,再焚烧红泥。”邬百灵说。 沈宣墨说:“可能以前是真的要自剖和焚烧内脏,但后来由于人口数量下降,以及文明化发展,所以逐渐演化了。这舞蹈的用意是什么?” 邬百灵说:“敬兽王,请求兽王原谅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需要掠夺兽王子民的生命,他们向兽王保证,不索取超出生存需求以外的。” “……”沈宣墨说,“他们的文明程度似乎相当高。这些你是从哪里知道的?” 邬百灵说:“你和社会学家说话,我和乞丐,偷渡者,流浪汉说话。他们不会对社会学家说全部的话,因为那意味着他们需要承担后果;但会对和他们一样无足轻重的人有什么说什么,因为即便说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也做不了什么。” 晚上洗澡时,他们继续讨论着都夷斯的本土文化。什么破处仪式啦,少子崇拜与生殖崇拜并行啦,动物是神灵的使者啦,人类是神创造的最劣等的孩子啦,反对发展论啦,假如人类文明的标志是反本能,那么都夷斯原住民该是全世界文明程度最高的。 邬百灵说不止这些,杯杯岛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习俗。沈宣墨正隐忍着,邬百灵老是从背后替他擦身体,又看不见擦的是哪儿,导致几乎回回洗澡都要把沈宣墨搞勃起。没有办法,和往些日子一样,自己解决呗。 可是这时邬百灵开口说:“杯杯岛不允许男人碰自己的阳具。” “……” 沈宣墨说:“你故意的。” 邬百灵说:“加上少子崇拜,这里不允许未婚男女发生关系,所以也没有妓女。” “……” 邬百灵说:“别看我,你是瘸子,你又对我做不了什么。” 沈宣墨瞪了一会儿邬百灵,后者正得意洋洋地挤牙膏,说那边勃起的那位,过来刷牙喽,小心泡沫别滴到鸡鸡上,牙膏薄荷味的,辣得很。沈宣墨突然就站起来了,走到撞到鬼了一样惊讶的邬百灵面前,邬百灵指着他说:“你你你……”沈宣墨说:“我又没说过我是瘸子。我只是行动不便才坐的轮椅。”邬百灵说那之前撞墙角,开水烫,沈宣墨一点反应也没有,沈宣墨说知道你是故意的,演戏逗逗你。 沈宣墨伸手拉住邬百灵的手,邬百灵一下子知道他要做什么了,不停说我错了我错了,可是沈宣墨的力气不小,手像钳子一样,抵抗不了。 邬百灵怕得闭上了眼睛,他能感觉到沈宣墨牵着他的手,在往下面探,他摸到了一个圆柱体,冰冰的,凉凉的,上面满是水,唰的一下子,那个圆柱体在往外喷东西,哗啦哗啦,变得更凉了。 “……”邬百灵感觉没对,睁开眼睛,“咦?” 他手上拿的是花洒,沈宣墨正抓住他的手,往下体浇凉水,把生机勃勃的火气降下去。 十二点二十一分,沈宣墨以往在这时已经陷入熟睡了,可是今天他睡不着,因为跟他同住的人一直消停不下来。 “可以了,十二点半了。”沈宣墨无奈道,“还没笑够吗?” 邬百灵用被子捂住了头,可笑声还是会往外传出来,他一想到沈宣墨以前叱咤性派对,如今却只能与凉水发生关系,他就觉得天道好轮回,沈宣墨好好笑。 一点了,沈宣墨问:“笑够了吗,可以睡了吗?” 邬百灵清清嗓子,说可以了,哈哈哈哈哈! 哎,沈宣墨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等天明。 第10章 在杯杯岛呆了两天,他们说话也快是那种神神叨叨的调了,杯杯岛人说话,简直像念咒语。沈宣墨想好了,要作一系列以都夷斯原住民文化为主题的画作,邬百灵提醒道,最好先查查有没有哪里有不允许被画成画的习俗,他这么一说沈宣墨就想起杯杯岛不许男人碰自己的阳具,“嘶——”他说,“后悔了,昨天不该放过你。” 刚来时感受到的新鲜劲,现在也被拉下神坛了。知道族民吃肉,会向兽王祈求原谅,沈宣墨还被深深打动,结果后来看见了族民吃肉的场面,用骨做的棍棒把活的动物砸得血肉飞溅,一人一头烤全猪、烤全牛、烤全羊,直接钻进猪牛羊的肚子里吃,沈宣墨觉得要是自己这么吃肉,自己也要自觉请求兽王原谅。 “失望了,恶心了?”邬百灵问他,“觉得人类生来丑恶了?” 沈宣墨摇摇头:“这种矛盾本身就很有趣。何况就算要怪,也要怪擅自把人的东西神化的我。” 到了与路易约定好的时间,他们在码头为路易买了一张船票,船票会带路易去都夷斯最边陲的小岛,那里有都夷斯唯一一座戒毒所。沈宣墨问路易有没有想好怎么跟戒毒所的人说,路易说想好了,到了岛上就飞个叶子,然后在派出所门口晃,警察叔叔会把我领走的。 对此邬百灵评价道:好听话,又好叛逆。沈宣墨说自己又得到了新的感悟,既然能达到目的,就别去管手段有多“不合常规”了。邬百灵说自己也有了新的感悟,那就是将死之人,话真的很多。 他们又花了两天慢慢悠悠地回程,沈宣墨想不那么赶,细细品味,邬百灵乐意至极,这意味着他可以省下一大笔活动经费。 有时沈宣墨说话说着说着,会突然停下来,抓住邬百灵的手,走神,过了两分钟,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续上刚才的话题。那沉默的两分钟邬百灵没有去问过沈宣墨在想什么,也没有提醒沈宣墨刚才他有些不对劲。合约第四条规定了嘛,不许主动问病情。 到了家邬百灵松了好大一口气,不管多有趣的旅途,在回到家的那一刻都会感觉到疲惫。歇上三天,行李先不收拾,丢上一个星期再说,给有伯,小妹,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说说好玩的事,还有最重要的,把剩余的活动经费放好,找个时间想想怎么花。 他伸了个懒腰,然后就听到沈宣墨说:“把剩下的经费还回来吧。” “……”他伸懒腰的手还停在空中,但他没工夫收回来了,“你是在报复我,还是本来就需要还?” 沈宣墨说:“我是在报复你,并且本来就需要还。” 在邬百灵想好了这架要怎么吵,即将开口时,有伯带着米莉来了。米莉的眼睛有些红,似乎不仅没睡好,刚刚还哭过。 她声音有些沙哑地说道:“沈宣墨,我爸妈来了。” 米莉的父母去北欧,是受当地政府邀请的,而他们为了米莉的婚姻,竟然冒着得罪政府的风险,推迟了一天过去。他们这回这么着急,一是因为不知道哪天沈宣墨就病重了,到时就真不好开口问结婚的事了,二是因为其实他们一直都挺急,但米莉还没到年龄,今年米莉满二十了,那就怎么着也得在年内把婚事搞定了。 和不知所措的米莉相反,沈宣墨非常冷静,去向米莉的父母请了个安,然后就道歉,说自己刚长途旅行回来,需要进行全身检查,一直装得爱他入骨的米莉当然也跟着去医疗室,成功拖延了几个小时。 可是一直拖拖拖,又如何拖得住。米莉在医疗室踱来踱去,光攒下一堆情绪,解决办法一个也没有。沈宣墨说她,怎么只见嘴上独立,实际一直在顺遂父母呢?之前她要放弃抵抗,沈宣墨还能配合,现在不行了,现在沈宣墨也坚决不愿意和她结婚了。 米莉哭了。为什么她非得违抗父母不可呢,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违抗父母的,她要学习,要有自己的事业,为什么非要她把精力花在拒绝父母的指婚上呢,你们就不需要。 沈宣墨说因为我的父亲是个不在乎家庭的艺术家,早早归隐山林去了,而我的母亲得病去世了。邬百灵说我的话,我爸直接把我和我妈卖了,也就用不着给我安排结婚了。 米莉啜泣着说真好,邬百灵叫她脑子清醒点。 米莉一下子跪在沈宣墨面前,说沈宣墨可不可以直接拒绝她父母的请求,表明他是不会娶她的,沈宣墨说我当然乐意。 “但这就意味着你在他们心目中会是失败的。其实我随时都可以拒绝这场婚姻,是你选择不拒绝,装作爱我,哄着你父母。”沈宣墨说,“你想要的独立,自主,你希望的雷厉风行的自己,全都变成假的了。你是不需要和我结婚了,可是你还是没有拒绝一场婚姻的能力,你需要认清你自己,是个只会说空话的假人,装成有想法的样子,可是这么多的想法,却撑不起你现实里迈出一步,那你就该知道,你的那些想法全都是伪命题。你读书是白读了,你做商人不会成功,你是亿万个妥协的人里的一个,而且你是其中算非常幸运的,那你连自怨自艾的资格也没有。你想承认吗?你胸口里汹涌澎湃的那些想法,都是无稽之谈?” 米莉说:“那我要怎么办?我需要怎么做?” “是你教我的,与其替你想对你最好的方案,不如直接问你需要什么。”沈宣墨说,“你需要什么?” “我需要……我需要……”米莉意识到,自己在用卑微的姿态面对着两个男人,她原本是很不能容忍有男人摆出比她更高的姿态的,可是在骄傲的她的内心,原来也藏着点对男人的软弱,她清醒过来了,她的好胜心打败了情绪的病,她要用不仁慈的手段来达到她的目的,“我需要他们在经济方面的支持。我目前在美国上学,学费高昂,正在和伙伴一起做的品牌还需要半年时间才能正式启动,在那之前我必须排除一切不必要的不稳定因素,我没有时间解决家庭上的事。所以我爸妈去北欧的这一年时间,对我来说极其珍贵,我需要在这一年里完成创业的起步,然后才有余力去想我与父母的关系。” 米莉说:“我认为对目前的我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把他们成功送去北欧,然后在这一年时间里,努力成长为一个可以自己解决这些事的人。” 就在这时,有伯敲响了医疗室的门,米莉的父母在请沈宣墨过去了,他们有话要对他讲。 “有伯,帮我把妈妈留给我的求婚戒指拿来一下。”沈宣墨有个求婚戒指,他妈妈留给他的,现在他把戒指递给了米莉,“这是我求婚时才能给的戒指,我把它给你,也就是把选择权给你。你要是想放弃,就拿着它来找我和你父母,放心,我会拒绝婚事的,你不用把它戴在手上。你要是想坚持,那就在这段时间里想好办法,解决你的燃眉之急。” “嗯。”米莉说,“谢谢。” 沈宣墨离开了,她坐在椅子上,腿上放着装有求婚戒指的绒布盒子,她弯腰沉思,脚不停在地上点着,过了十分钟,有伯来叫米莉了。邬百灵问她想到了什么,米莉哼笑一声,说出意外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说完她起身,医疗室在三楼,父母和沈宣墨在一楼会客厅等她,她在走廊上走的时候,把手搭在扶手上,心事重重地从三楼往下看了一眼。 邬百灵的心震了震,然后恢复神色,快步追上了米莉。他说来这里住下之后,生活稳定了不少,以前他可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刚来都马岛的时候,其实他还偷过东西,在偷东西方面,他还挺有天赋的。米莉笑了,笑完放松不少,对他说谢谢,我心情好多了。 邬百灵小跑两步,走在了米莉的前面,回头说:“我打算的可不只是让你心情变好。” 米莉疑惑地看着他,他伸出手,晃晃,手里是个红色的绒布盒子。 “来找我吧,但别太早找到我。”邬百灵突然加速跑走,“直到你不必忧愁,那时再找到我!” 邬百灵很快就不见了。米莉在原地,呆呆的,原本装着求婚戒指的口袋空荡荡的。啪嗒,啪嗒,她流下了泪水,她明白了自己究竟有多幸运,明白了自己身边有多少美好的灵魂。啪嗒,啪嗒,她打电话给警察局,她说她价值数百万的戒指被人偷走了,电话那头叫她别哭,好好说清楚,别激动。 “呜呜……呜啊——”米莉哭得更大声了,“我说我价值数百万的戒指被人偷走了,我怎么能不哭呢——” 邬百灵跑啊跑,他现在是逃犯了,但他心情很好。“啪!”他打开绒布盒子,里面有一枚戒指,红色宝石的外面,围了一圈钻石,指环不是普通的圆环,而是有点扭曲的。“啪!”他关上盒子,把它紧紧捏在手中。 他想起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在餐厅打工,遇到一个青年,笨拙地来搭话,问身上没有钱,能不能赊账吃个饭。他当然说不行,那青年就拿出一样东西,说我把这个抵给你,行不行?后来,青年来吃饭总是不带钱,总是把那样东西戴在他手上,直到他不耐烦了,再赎回去,再后来,他们熟悉了,青年是个画家,他就成了青年的人体模特,让青年画他的脖颈,胸口,弯曲的腿。 这枚“求婚戒指”,他十四年前戴过。 第11章 米莉的父母一心期待解决女儿婚姻,没想到当晚沈宣墨的求婚戒指却被毛头小贼偷走了,沈宣墨和米莉一晚上都在忙着抓小偷,米莉的父母根本没机会开口说结婚的事。等一脸怨气的米莉父母上了飞机,米莉立马就取消了报案,说戒指找到了,原来没被偷走,是自己疏忽了。接受完批评,米莉给邬百灵打电话,打不通,很可能邬百灵是躲到哪个没有信号的地方去了。 有伯正想通知全岛的清洁工帮忙找人,沈宣墨手往花园一指,说小妹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可能找得更快。他承诺给小妹和狗一人一块小饼干,他们就像领了任务的雇佣兵,可靠地出发了。 最后是在一个被树叶掩盖的树洞里找到的他,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把树叶刨开,挖出他的脸时,他笑得很高兴,哪怕看见了沈宣墨这犊子也在,笑容依然丝毫不减,沈宣墨感觉这是他这段日子笑得最高兴的时候,跟他真的偷到了戒指似的。 从那之后沈宣墨没有把戒指要回去,戒指就一直留在邬百灵那里。 等邬百灵睡了一觉清醒了,却后悔为了枚戒指高兴成这样,指不定沈宣墨心里在怎么想。当然,就算后悔,他也还是没把戒指还给沈宣墨。 在沈宅的日子顺利得像梦,与他曾经过过的任何日子都截然不同。他知道了一些沈宣墨的秘密,比如沈宣墨因为小时候摔过一跤,所以头上有一块是秃的,没有头发;比如沈宣墨最喜欢的一首歌,是中森明菜的《oh no,oh yes!》,唱了一个年轻女孩的禁忌之恋,邬百灵一度怀疑沈宣墨以前滥交是因为爱上过一个有妇之夫,后来又怀疑歌里的年轻女孩其实是邬百灵自己,沈宣墨喜欢的是勾引年轻男孩女孩陷入到多角恋之中;比如沈宣墨经常盯着他的脸失神;比如沈宣墨手抖,拿东西拿不稳;比如沈宣墨记性不好,常常说一句忘一句;比如……比如…… 无论沈宣墨怎么问,甚至威逼利诱,都问不出邬百灵时常的偷笑,究竟是在笑什么。 说起来,他们还见到了旅途中救的那位瘾君子——路易的女朋友,着实吓了他们一跳,就是罗丝奶奶,对,就是小妹花环的老主顾,加入了老年唱诗班,头发花白,在八九十岁老人中算美丽大方的罗丝奶奶。这才是真的《oh no,oh yes!》,任何不比这段恋情更具冲击力的,都不配叫禁忌之恋,邬百灵和有伯在一起,那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沈宣墨表示别在一起哦,至少我活着的时候,不,我死了也不许在一起。 哈哈,邬百灵说他只是惊讶,即便在都马岛活了十年,天天见到这些人这些地方,原来也还是会有不知道的。 都马岛在狂欢节和祭祀节都举办了盛大的活动,但他们没有去参与。他们对杯杯岛那样的原始节日文化更感兴趣,见过了真正的祭祀舞蹈,就对“面部彩绘”和“圣水洗手,也可采购瓶装圣水回家”这样的仪式没有兴致了。在沈宅阳台看着远处的盛典广场,邬百灵手捧着脸,喃喃自语一般问,十月十,祭祀节,九月九,狂欢节,八月八,什么节?沈宣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查了查八月八都夷斯没有节,不过他记得,他们合约是八月八开始生效。 “这也算是狂欢节吧,我的,”沈宣墨回了房里,说,“对你就不一定了。” “……”邬百灵回望他一眼,哎,干嘛没话找话呢,“他根本不可能记得我生日。” 房里沈宣墨叫他:“都夷斯大选要公布了,要看看吗?” “来了!”邬百灵应道,收起他对自我情感的关心,转而投入到民生政治中。 这样的日子没有什么可忧虑的,好像他真的在无忧宫里一样。但他自己又充满了矛盾,他和沈宣墨呆在一起,实话实说,毫无欺瞒的话,是开心的。可是他觉得这样对不起十年前的自己。他焦虑到连占卜都做了,占卜说他过去的经历仍然影响着他,噢,可真是一句准确无比的废话!没有办法,他又不能说占卜不准。 他真苦恼!他开心,又为自己开心而感到不开心。他笑,又只许自己笑五秒钟。他看沈宣墨和小妹一起玩,觉得沈宣墨像小孩一样幼稚,比十年前还幼稚,又想起幼稚的沈宣墨,上过的人的画像能填满一整个速写本。无论换成什么样的角度去想,他都是一半一半的,一半的他是好的,另一半就是坏的。他无法全然地投入,要么头在水里脚在岸上,要么脚在水里头在岸上。 他真苦恼,charlotte,charlotte,i am lost! 他渐渐害怕变化了,因为他不知道变化会让他的一半一半的天平偏向哪边。都夷斯大选,主张民族平等,以改善民生发展经济优先的联合派胜利了。他们雷厉风行,都马岛很快就建设起了一批新的酒店和基建设施,原本只在唐人街普及开来的移动支付也很快普及至全岛,手机信号也变得更好了,这些是邬百灵乐于见到的,而他不乐于见到的,就是联合派为了让都马岛节奏更快,氛围更好,把岛上的老年居民迁到了旁边专为康养打造的小岛上。那座小岛打造得很好,据说只是给老人们安排了一趟康养小岛的五天五夜旅行,回来后他们就全部签署了拆迁同意书。从今以后都马岛就没有需要他帮忙跑腿的老人了。就连老飞中餐馆也变了,要装修得“更有中国特色”。 这样一来,他在都马岛上最熟悉的,就只有沈宅了。小妹,小狗,有伯,沈宣墨,是他在岛上最深的回忆了,他三十二岁的最深的回忆里,也有沈宣墨了。二十二岁的回忆里的沈宣墨是坏的,三十二岁的回忆里的沈宣墨,暂且还不一定是坏的,是好是坏要他抉择。他决定不了,是二十二岁的邬百灵的回忆更重要,还是三十二岁的邬百灵的回忆更重要? charlotte,charlotte,i am lost! 一直苦恼的他久违地要遇到高兴的事了,一半的他和另一半的他都期待着著名调香师——依兰来都马岛举办的沙龙会。有一种香料花卉,以都夷斯产的品质最好,这种花也是依兰本人最喜欢的,喜爱到将它用作自己的名字。依兰沙龙会在下午举办,就在盛典广场,还不用支付费用。他精心打扮了一番,他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很受短视频欢迎,要是这场沙龙会能因为他而上 tik tok 热趋,那也算他为自己的爱好做出了微小的贡献。 就在他数着秒针等待时机出门时,下午从没传唤过他的沈宣墨突然交代,要他去机场取东西,东西很多,要搬两趟,沈宅和机场刚好是都马岛的两个角,走最快的路,要两个小时,一来一回是四个小时,两趟一来一回是八个小时。 也就是说他要忙到入夜了。 也就是说他参加不了依兰沙龙会了。 到了机场他发现要搬的东西是沈宣墨的画,可是他也只高兴了那么一点点,毕竟他天天都见得到沈宣墨的画。搬东西他开的沈宣墨的车,为了报复他在沈宣墨的车上狠狠播放土味歌曲,还给车窗开了条缝,让岛上的人都知道这辆精致奢华黑色中透着暗光有着极致品味的车的车主喜欢听土味歌曲。 拉完第二趟天都黑了,有伯和他一起把包裹拆了,邬百灵看见了画的内容,有些是他十年前见过的,他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画上画的就是他自己,他倚在椅子上的背,他隐在光线里的懒腰,他被极简线条勾勒出的身体。另一些他就没见过了,画的要么是风土人情,要么是表现主义,大胆创新的作画风格和画邬百灵时的细腻手法截然不同。 哎,看看,看看,怎么能不叫当年的邬百灵误会他对他是真心爱恋的呢。 拆完包裹,邬百灵拖着疲惫的身子去找沈宣墨,他还得帮沈宣墨洗澡。沈宣墨没在房间里,画室和医疗室也不见人影,他下楼后遇到了有伯,有伯说来客人了,正好,宣墨叫你过去。 靠近会客厅,邬百灵听见了他们交谈的声音,来的客人是位女士,他们在寒暄,女士说很期待在您的生日会上见到您的画作,沈宣墨说作为生日会的主人公,我需要喷上世间最独特最优雅的香味,得好好麻烦您了,女士说那是自然,我这次来都马岛就是为了您这事的。 在会客厅门口,邬百灵愣愣地看着正在说笑的沈宣墨和依兰,厅里没有轮椅,想来沈宣墨不愿意以那样的面貌见人。看见邬百灵来了,沈宣墨对依兰说:“我的朋友很敬仰您,所以我让他来见见您,还希望您不要介意。”依兰笑着说:“我怎么会介意。” 在这一天即将结束的时候,依兰给邬百灵一个人开了一场单独的沙龙会,尽管这一天邬百灵疲惫,焦虑,矛盾,还接到了突如其来的工作,可在给这一天画上句点时,邬百灵发现这是不错的一天。 他看了一眼日历,惊觉时光飞逝,他八月八来的这里,现在已经到十二月了。 “……”邬百灵想到了什么,不禁笑了出来。他轻点手机日历上的十二月十二日, 添加了一条待办事项:沈宣墨生日会。 “我还打听沈宣墨记不记得我生日,其实我也不记得他的。” 第12章 原来沈宣墨装逼也不是天生就会的,看他为生日会做各式各样的准备时,邬百灵这么想道。 一般沈宣墨都是吃药的,那些瓶子上写了,什么时候吃几片,邬百灵不知道治什么的药;生日会前一周开始,沈宣墨改成输液了,每次输完人都肿了,不知道是不是邬百灵的错觉,输完液的沈宣墨像苍老了二十岁,看什么都不新鲜了,什么都包容,什么都不在乎,但这样的状态,才像沈宣墨这个年纪该有的,所以邬百灵尽可能去忽略变成熟变冷静的沈宣墨所显露出的怪异感。 邬百灵也有任务的。他要作为沈宣墨的下手,出席生日会。他十几年前参加过沈宣墨的生日会,知道现场是不许任何人拍照的,不用担心节外生枝,便应了下来。 “百灵。”有伯叫他,递给他一副金丝眼镜,他自己的眼镜坏了,这期间看谁都是糊的,生日会可不能出岔子,有伯就给他新配了副。他试戴了一下,没问题,又给摘了。还是等正式场合再戴吧,平时糊糊的反而令他安心些。 输了几天液之后,沈宣墨洗澡连勃起都没有过了,像没有性欲了一样,对沈宣墨来说简直就是剖走了他这个人的好大一部分,几乎只剩个空壳子了,带得邬百灵也变成一个颇具专业性的护工,主人的一切他都不过问,主人的私生活他都不关心,主人对他来说是一件尊贵的物品,悉心照顾它,但又不把它当成有魅力的活的人。 生日会前一天,柳医生提议看状态今天可以不输液。有伯便给他配药,也给他汇报准备进度,“安排好了乐团表演,是否安排歌剧?”沈宣墨答,“不了吧,控在十二点准时结束。” “百灵到时是作为您的助理出席的,您不适宜多饮酒,是否要他代您接敬酒?” 沈宣墨的神情难得有了丝活气:“他?他喝两杯就开始发酒疯,我可不想丢脸。” “……”邬百灵这些天正在练习怎么对沈宣墨说敬语,所以不像往常,他这回没有发脾气,“望您海涵。” 可他这样沈宣墨也不习惯了,医疗室里沉默下来,没人说话。有伯配好药,用药盒装了这次要服用的,递给沈宣墨,沈宣墨接在手上,数数颗数,一次肯定服不下去,大约要分三次服才服得完。 这时,邬百灵看见沈宣墨头上有块小飞屑,顺手就拨了一把他的发丝,沈宣墨手一下子不稳,一盒子药全撒了。 沈宣墨告诉柳医生,今天也还是输液吧。 “……” 输液时邬百灵没有再做什么,小飞屑,小褶皱,漏了颗在身上没收拾到的小药片,邬百灵都没有再做什么。 他直觉到不好的东西。吓了,痒了,甚至心动了,哪有人会颤抖到把一盒药都撒了呢。 他直觉不好。 都夷斯作为一个贫穷偏远的岛国,除了以前的殖民地时期,没有什么场合能让这么多各国各界名流聚集。邬百灵头一次知道有人的生日会能让一个国家限制游客人数,而站在沈宅门口接邀请函的时候,邬百灵懂为什么了。都夷斯接下来想把都马岛周边的几个小岛发展成顶级康养基地,这些人简直就是最好的开发商,渠道,客源,甚至客户本身。可以想象这些在商界,学术界,媒体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把自己的双亲安排在某地养老,那么一定会有很多人纷纷效仿。 邬百灵深呼吸一口气,感觉好像都马岛的空气都比平时好了点。 小妹和伊丽莎白(今天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限时改名了)在花园牵着花篮,担任送花童子。没有办法,虽然小妹不靠谱,十五岁当“童子”也有些奇怪,但她什么也不干地出现在这里,很容易被误会成是沈宣墨的私生女。幸而小妹身量不高,看着显小,倒也勉强说得过去。 今天沈宣墨是站着出场的,穿礼服,和德国人用德语说话,和法国人用法语说话,和日本人用日语说话,邬百灵只能勉强听懂一两成他用英语说的开场白。今天的沈宣墨对邬百灵来说是个陌生人,既不像平时那个幼稚的瘸子,也不像十年前那个年轻的疯子。 邬百灵近乎麻木地与名流们交谈,说一句话能耗尽一碗米饭的能量,因为他要尽全力装得很大方得体,足够以并非酒侍的身份出现在“无忧宫”。作为沈宣墨的助理,几乎每一位宾客与沈宣墨交谈完,都会来和邬百灵寒暄两句。有位客人过来了,邬百灵听见了沈宣墨刚才在和这位客人用不是中文也不是英语的语言说话,就模仿沈宣墨说了句“jag r vldigt d att trffa dig”,导致客人以为他会说瑞典语,就用瑞典语和他搭话,邬百灵冷汗直流,不管客人说了吧嗒嘟哒多长一串,他都用刚才沈宣墨说的大约是瑞典语气词的话来回答,居然给他糊弄过去了。 后来又有几名外宾找他,他想着连瑞典语都能糊弄,何况法语,德语,西语呢。于是除了英语以外什么外语也没学过的他,靠着模仿沈宣墨,和多位外国名流相谈甚欢,后来沈宣墨都一脸奇怪地找到他,说你逃命期间还有工夫学外语,德国人法国人瑞典人都来跟我说你的德语法语瑞典语好得跟本地人似的。邬百灵厚着脸皮说在都马岛担任旅游形象大使,总要学些外语,接待接待外国游客。 装了几个小时的逼,宾客们都打过招呼了,邬百灵总算偷到了点闲。其实宾客里也有他很期待见到的,比如已经见过的依兰,还有华人里很出名的“新闻圣嘴”,南圣鸣。他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几乎每一个新闻系学生都是南圣鸣的wannabe,当然也包括邬百灵。南圣鸣报道过震惊世界的丑闻,也记录了很多平民生活的真实细节,他让这个时代的新闻人在说出“新闻理想”一词时不再显得可笑。 “您好。”邬百灵内心忐忑地与南圣鸣打招呼,“久仰您的大名了。” 南圣鸣有些惊讶:“沈先生的助理?” 邬百灵担心自己现在的姿态有些低了,显得不符合沈宣墨助理的身份,便说:“叫我邬百灵就好,您是我学生时代最崇拜的人,原谅我以个人身份,而非沈先生的助理,来和您打招呼。” 南圣鸣便明白这也是位学新闻出身的,现在从事毫不相关的工作,这不足为奇,毕竟新闻学和新闻是两样东西,新闻理想和理想也是两样东西。只是邬百灵的眼神过于亮了,毕业十年,不管踏没踏进新闻界,实在很少有人在提起新闻时,眼睛还能和他一样亮,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这个人真心热爱新闻到了愿意献身的地步,但又从未涉足过新闻界。 南圣鸣就给这位从未真正了解过新闻界的同仁说起了自己的故事,初入行是怎么样的,那起震惊世界的丑闻是怎么发现苗头,又怎么揭发的,现在他是怎么发展成更喜欢记录平民百姓,而非政事要闻的。他问起邬百灵为什么没进新闻界,邬百灵说卖新闻还不了债,打着哈哈过去了,但南圣鸣眼神了然,邬百灵也明白了。 “您已经认出我了吧?”邬百灵说,“您不报道文娱新闻,但十年前的事件,全世界没有人不知道。您抓线索是出了名的,不管多久之前的线索,您都能联想到对应事件,把它们串联在一起。” “美大性丑闻事件唯一一张清晰照片的主人公,美大文学与新闻学院邬某,事件发生后失踪,”南圣鸣说,“又为了什么和沈先生重归于好?” “……”邬百灵却没有反驳重归于好这个词,“干这活能还上我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债,但我又觉得我欠了十年前的我一笔债,一债完,一债起,债债相克,只生不灭。我注定只能还一笔了,但我分不清还哪笔,我心里更轻松。” “那我就倚老卖老,给你说说我这辈子怎么活的。”南圣鸣说,“要我说,我们得警惕人生里结论性的东西。人们也经常问我,为什么不报道社会阴暗面了,为什么现在只报道民生,是不是意识到哪种新闻对社会更有利,是不是在倡导以后新闻界的发展要更以人为本,但其实我自己并不清楚。” 南圣鸣说:“我做新闻事常常遇到一种情况,根据已有线索,我们能得出一个板上钉钉的结论,任何人来看,不管是卖菜的大爷大妈,还是大学教授,都只会得出一种结论。但接着,就会有蛛丝一样微小的线索出现,提示也许事情有不一样的可能性,只是这蛛丝和铁证如山相比,太无力了,没有人会为了这一丝,去推翻整座山。可是如果你常关注新闻的话,就会发现,被蛛丝扳倒的大山,不在少数。这样的事遇得多了,我就渐渐害怕新闻了。你没听错,从事新闻四十多年的我,开始害怕新闻了。从我手里出去的那些个结论,有几个是百分之百,和真理一样对的?有多少大山有蛛丝,甚至所有结论都能生出蛛丝,而我不可能每次都注意到,也抽丝剥茧彻底了的。但我已经下了结论,而这些新闻在很多人心目中,也是有结论,有定性的事件了,他们不会再去花时间精力探究事件背后的故事,因为已经有结论的东西,就不必去研究了,只有像历史一样,最多只会有人保证百分之九十九,而不会有人保证百分之百的东西,才会有一代又一代的人,去翻弄摆弄。” “所以少说注定、只能这种话。”南圣鸣说,“警惕结论,因为事件可能仍处于过程中。” 邬百灵难以言喻地想去找沈宣墨。他无意识地说了句“谢谢”,但心思已不在与南圣鸣的交谈上,南圣鸣看了出来,主动说自己年纪大了,需要离场了,拜托他替自己对沈宣墨说句生日快乐。 邬百灵穿过人群,朝沈宣墨走去。是的,不必在这时候下结论,他今天才看到沈宣墨从来没有过的一面,人模人样,成熟优雅的一面,也许这个人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就现在已经有很多了,他的病,他和他分开的十年,他每天独自在画室呆的一下午,他宅子里不许任何人去的二楼空间,不知道,邬百灵不知道现在过去要对沈宣墨说什么话,沈宣墨会回他什么话,可能什么话也不会说,邬百灵就突然醒了,转身朝别的地方走去。可是这时他决定尊重自己心里想要靠近沈宣墨的冲动,一步一步踏得很稳,毫不犹豫。 “sir!” 走到一半,邬百灵却被一位宾客拦住了。原来快到十二点了,聚会快要结束,宾客们再度寻找起了沈宣墨,要开始敬酒了。邬百灵只好又发挥他那模仿来的语言天赋,应酬起来,他晃了一眼现场,不见沈宣墨踪影,估计已经被宾客们围绕起来了。随着敬他酒的宾客渐渐变多,他就想不起要找沈宣墨的事了。 离十二点还有十五分钟,邬百灵喝了太多酒,浑身不舒服,眼前雾蒙蒙的,但今天他戴了眼镜,看到的人的面孔又比往常清晰,这使得他有点想呕吐,在人多的地方实在呆不下去,跑到了花园,平时和小妹玩捉迷藏的矮灌木丛里。 “……” “……” “你怎么出来了?” “你才是怎么出来了,”邬百灵说,“你可是生日会的主人公。” 沈宣墨蹙着眉头,可怜巴巴地看了眼天上,说:“我讨厌人多的地方,而且,我怕他们看出来我生了病,一整天心神不宁,实在是撑不住了,出来休息会儿。” “嗯?你自己要举办的聚会,你自己却害怕?” “是的哦。” 邬百灵见到了沈宣墨的又一面,不成熟体面,不幼稚,不疯子的,脆弱的一面。人真复杂,随时随地都有变化。 他们沉默地度过了十二点,邬百灵没有对他说生日快乐,因为这时候他想听到的可能不是这一句。 邬百灵说:“十二点过了,宾客开始离开了。再待一会儿?” 沈宣墨说:“嗯。” “你声音有点抖。”邬百灵说,“做点什么能让自己冷静下来的事吧,待会儿沾枕头就睡着,明天起来,一切恢复如常。” 沈宣墨便扯出胸前礼服的口袋巾,在上面画画,没一会儿拿给邬百灵看,画的是邬百灵。 “你画我?二十一世纪最杰出的青年画家,怎么成天指着我画。” 沈宣墨摇摇头,说:“我其实不确定我是不是二十一世纪最杰出的青年画家,但我可以保证,我绝对是世界上画你画得最好的画家。” 邬百灵头仰着,笑了起来。笑完了,他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泥,说:“听动静好像走完了。回去吧?” 沈宣墨跟着他回去,走得歪歪扭扭,腿真瘸了似的,叫他好好走,他还耍赖。邬百灵放下心,看来这几天沈宣墨冷淡的样子,并不是真的输液输的,是他刻意克制的,生日会搞定了,沈宣墨放松下来,就恢复平常那副痴呆儿样子了。 “……” 当然,他那洗澡时会勃起的鸡鸡,也恢复如常了。 第13章 过完生日会,又过了一天,沈宣墨还是无好转,饭量只有平时一半大,带肉腥味的,哪怕只是提味用的肉沫,也一口吃不下。 难受成这样,又为什么要这么过生,邬百灵不明白。 沈宣墨才跟邬百灵讲,这是工作。这宅子他本来买不到的,再多钱都买不到,都夷斯看他有人脉有号召力,能让这宅子比单纯的景点更能给都夷斯带来价值,才批准他买的。虽然这场生日会不会有照片曝光,但也还是会出新闻稿,相当于正式地告诉世人他定居都马岛了。而且他本来时不时就要和名流聚会,拢拢关系,提醒他们还有自己这么一号人,以后有好事,才想得起他。 邬百灵说还以为艺术家的世界会更纯粹,只管创作好作品就行了,沈宣墨说艺术家的作品也是给人看的,艺术家也是吃人的饭的。 “再说了,我过过三十六个生日,干嘛非要每一个都宝贝,有几个好的,就不赖了。” 小妹和之前碰到的那个少年,编花环比她编得好的那个,熟络起来了,小妹还邀请他到花园玩,囿于两个人不会说英语,所以玩乐的主要方式也就是编花环。小妹一如既往给少年展示了自己的大拇指,少年吓了一跳,后来,他和小妹一起研究不用大拇指怎么编花环。 斐豆——这是少年的名字——真是个好小伙,邬百灵已经在心里认可他了。 顺便一提,斐豆已经研究出了不用大拇指编花环的方法,小妹还在学,而斐豆编出的那些花环,被小妹拿去卖了,卖价和以前一样是 three,因为小妹不知道别的数字用英语怎么说。 沈宅的圣诞过法,比较简陋。因为都马岛是热带小岛,十二月也是二十几度的夏天,圣诞老人那样的红白配色就和这里不搭,岛上的白人移民是基督徒,但他们年纪偏大,顶多就参加参加教会活动,圣诞期间来的游客,也不是为了过圣诞来的,所以这里的节日氛围并不怎么浓厚。 宅子里没有基督徒,一家之主沈宣墨更对此没有兴趣,于是简单吃了顿圣诞节传统食物,火鸡,熏火腿,姜饼等等,这节也就过完了。 跨年倒是十分隆重,实际上,都马岛会从十二月份的开头,就开始准备跨年夜,聚在广场一起倒数这样的活动自然是会有的,还有像啤酒节,音乐会,砸彩色炮弹之类,从兰卡公园一直到盛典广场,都马岛中心的一大片区域都会布置出来,供人们免费参与这些活动。 圣诞过后到跨年的这几天,沈宅的上上下下也在忙里忙外。因为跨年时会放假,为了让沈宣墨过个舒服的元旦,他们会把跨年的食物,氛围布置,和整个宅子包括花园的卫生清洁都在这几天做好,忙得连有伯都开始糊弄起了沈宣墨。 “宣墨啊,有伯给你买了新的颜料和画笔,你去画室画会儿画好不好?” “……”沈宣墨对邬百灵说,“总感觉他们把我当成小孩子对待。” “一个年满三十六岁的壮年男人,说小孩子有点恶心。”邬百灵提议道,“不如说他们在把你当智障儿对待,些许更贴切。” 沈宣墨还真去画画了,不过没在画室里,他看看大家忙碌的样子,画了幅《沈宅夜宴图》,中间空了块,留着跨年当晚画。 十二月三十日,沈宅除了沈宣墨,邬百灵,有伯,小妹和狗,其他人都离开了,柳医生检查完沈宣墨的身体,拜了个年,也说希望这几天用不着见到你。 最后,沈宣墨滑动轮椅来到有伯面前,对有伯说:“有伯,今年您也可以回去和家里人一起过节了。” 有伯的右手放在胸口上,低头看他:“不必太担心我,宣墨。” “您真的可以回家过节。”沈宣墨背后,小妹偷了一条彩带,被邬百灵当场抓获,场面吵吵闹闹的,“今年我有人陪了。” 十二月三十一日,宅子里没有其他人,小妹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远在花园,如果沈宣墨和邬百灵都不说话,就能听见南太平洋的阵阵海浪声。邬百灵在门口取到了两个快递包裹,是米莉寄来的,她的女性运动服装品牌做好了第一批大货,每个款式给他们寄了一件,说是送给小妹的,这是第一个包裹的内容;还有一个包裹,是寄给邬百灵和沈宣墨的,一个品牌出的新款跨年元素的围巾,米莉在随包裹附上的手写信中写道,看见这条围巾就想起他们,只买了一条,是为了让他们一起围,算是百年好合的彩头,虽然不知道沈宣墨那样的情况,百年好合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买了以后才想起来,都马岛只有夏天,用不上围巾,但她还是寄了过来,即便都马岛只有夏天,却不代表他们只能在都马岛,也许来日一起去别的地方,就有用得上的时候了。 讹九漆漆溜似漆九删讹 小妹换上了米莉寄的衣服,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手在胸前虚空地挥舞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种特别快乐的感觉。邬百灵扶额,以前小妹的文胸,都是邬百灵拜托房东麦斯太太随便买的,看来米莉的确有做服装的天分,看一眼就知道小妹适合什么样的文胸。除了这个,衣服裤子也很合适。不过这样一来小妹更闹腾了,邬百灵受不了她,丢下一句待会六点钟记得进屋吃饭,赶快跑了。 唱片放完了一张又一张,电影索引翻了一页又一页,沈宣墨和邬百灵瘫在沙发上,过了一个比往常更加无聊的下午,无聊到沈宣墨竟然问起了邬百灵的洗发水牌子,味道和一款沙龙香水非常像,邬百灵说就是因为像那款香水,所以才用的这款洗发水,于是他们聊起了香水,聊到沈宣墨的收藏,和他的收藏室,收藏室里面有香水,唱片,画,装饰品,和酒,说起酒,沈宣墨决定跨年的时候摸出来一瓶好的,叫邬百灵这没见识的好好尝尝。 话说到这里,就说不下去了。一张唱片放完最后一首,又懒得起身去换新的唱片,便没了声音。所幸外面有海浪声一波接一波,和着窗帘流苏一下一下打在玻璃窗上的叮当声。偶尔小妹和狗经过,传来一阵发疯声,仔细听还能听见小妹扯下装饰物,丢给狗玩的声音,邬百灵问管不管他们,沈宣墨说反正这些装饰过完节就拆了,早晚都会拆,他们便又闭上了嘴,等小妹和狗也走了,继续沉默无言地过完这个无聊的下午。 直到吹进来的海风渐渐变凉了,邬百灵拿来米莉送的围巾,搭在两人身上,他才发现早就入夜了。 “你说要拿瓶好的给我见识见识。”邬百灵说,“哪瓶,我去拿?” “待着吧你。”沈宣墨起身,竟是打算自己去拿,收藏室就在一楼,他连轮椅都用不着。 邬百灵困倦地打了个哈欠,外面广场好热闹,估摸是准备着一起倒数了。要是喝多了,没皮没脸了,他兴许也可以在屋里参与一回。 往年跨年夜他在做什么呢,嗯……他在卖啤酒。再往年,他在做什么呢,嗯……照顾喝醉的爸爸。这样一回忆,他的跨年夜永远是酒气熏天的。至少今年的酒是好酒,他闭上眼,笑了笑。 沈宣墨动作很慢,估计还在挑选,邬百灵有些不满,手往沙发上一拍,人坐起来,打算去催催了。走到离收藏室五米远,邬百灵闻到一股浓得异常的酒味。 他跑进收藏室一看,半柜子的酒都在地上打碎了,沈宣墨躺在玻璃渣中间,不停地抽搐,头不由自主地晃着,手伸在胸前,直直的,每根手指都僵硬地紧绷着,酒汩汩流过他的身体,把他整个人染红了,地上是撒落的药片,泡在酒里,开始化了。 邬百灵把沈宣墨从收藏室扛出来,让沈宣墨平躺在地上,解开他的衣服,检查他有没有被玻璃渣划伤。沈宣墨持续抽搐着,牙关紧闭,这样下去,他可能有咬破舌头的风险,可邬百灵不敢随便撬开他的嘴,更不敢随便动他,邬百灵急得给柳医生打电话,同时外面开始倒数了,柳医生正在跨年,还没有接电话。 “十!” “嘟……嘟……” “九!” “嘟……嘟……” “八!” “柳医生,柳医生接电话啊。” “七!” “嘟……嘟……” “六!” “嘟……嘟……” “五!” “沈宣墨,你听得到我说话吗?你醒醒啊!” “四!” “嘟……嘟……” “三!” “呕!” “二!” “喂,百灵?!这时候给我打电话,是不是沈先生出事了?!” “一!” 新年零点的第一秒钟,沈宣墨停止了抽搐,柳医生和有伯正在赶过来的路上,邬百灵陪着沈宣墨,后者吐完了今天吃的所有东西,奄奄一息地躺在卫生间的地上,等神智渐渐恢复。他看见陪在自己身边的邬百灵的脸,便像生怕失去一样用满是酒渍的粘乎乎的手指勾住邬百灵的衣角,被邬百灵夺过去紧紧抓住。 在新年的烟花声与欢呼声中,他对邬百灵说:“新年快乐。” 第14章 治疗时,沈宣墨不许任何人进医疗室,如果可以的话,他连柳医生都不许。 有伯说这病是这样的,比起病痛,精神压力更令人头疼。宣墨这时一定在埋怨自己,为什么要在跨年的一刻病情加重,打扰了他们过年。 邬百灵问有没有疏导的法子,有伯说没有,所以才叫做绝症呀。 “走吧,我们沈宅每年跨年都有一项传统,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带你先去做了。” 写下这一年的愿望,放进箱子里,不可以与沈宣墨有关,只许写自己个人的愿望。有伯说会有神明读到愿望,然后显化成现实。邬百灵问是哪个神明,耶稣,玉皇大帝,安拉,妈祖?有伯说是二十一世纪伟大的艺术之神。邬百灵说哦,员工福利呀。 下笔的那一刻邬百灵却犹豫了。迟疑不决的原因,是这个愿望的时间期限为一年。他可以在早上考虑晚上吃什么,可以在今天想明天要做什么,可以这个星期安排下个星期怎么搞来生活费,可是站在一年的开头,他想不到一年后的尽头。 哎呀,从什么时候起,许愿也成了令他头疼的问题呢。 邬百灵最后写的是:找到一份和包租婆差不多的工作,游手好闲,吃喝不愁。 小妹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也写了。小妹写的是:和好多家人高高兴兴住在一起!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的是:汪!这两个愿望都是邬百灵代笔写下的,写的时候,邬百灵心想,他们许的愿望一个比一个不靠谱,神看了都想陨落。 沈宣墨这几天从早到晚一直在医疗室里,现在有伯可以进去了,但邬百灵还是不被允许。他在门外喊道,我可是你花钱雇来的护工,你这钱白花啦!沈宣墨的声音有气无力地传出来:我也不缺那点钱…… 可有伯开始教邬百灵怎么成为真正的护工了。大概沈宣墨只是嘴硬,他的病情很快就会发展到由不得他的地步。 进行性肌阵挛癫痫,临床特征是对外界刺激敏感性肌阵挛,全面强直阵挛和失神发作,也伴有共济失调,认知功能障碍等症状。治癫痫可以服用丙戊酸钠,氯硝西泮,左乙拉西坦等,但有些治疗癫痫的药,比如苯妥英钠,又会加重肌阵挛。针对肌阵挛和共济失调,可以采用大剂量脑复康静脉滴注治疗。 患上这样的病,沈宣墨会有失神、抖动、记忆力下降等表现,是正常的;但抽搐、长时间癫痫等,则有概率威胁生命安全。自十年前确诊以来,沈宣墨的智力已有一定程度的下降,难以保证未来的智力水平会如何,需要做好急剧下降的准备。 沈宅的桌角、墙壁转角等被包上了防撞硅胶,陶瓷和玻璃制成的餐具全部撤下,换成了塑料和木质的。邬百灵在学专业的护工知识,以后沈宣墨不再是安排他工作的那个人,有时,沈宣墨的生活需要被邬百灵安排了。那些药罐被转交给了邬百灵,药的名字,什么时候吃几粒,不能再成为沈宣墨捉弄邬百灵的把戏了。 邬百灵也懂了沈宣墨为什么不是瘸子,却得坐轮椅了。 需要他来照顾的病患还在自闭,但哄病患出来,也是他的工作了。刚开始,邬百灵只会在喂药的时候出现,喂药是护工的工作,而药不能不吃;后来洗澡也由邬百灵来,再然后,推轮椅、找柳医生体检、进食,都是邬百灵来负责了。沈宣墨在这方面的主权渐渐被邬百灵侵占,日常规划都是邬百灵说了算,只有每天在画室里画画的时光,沈宣墨可以自己来安排。 有一天沈宣墨问邬百灵,你会不会不喜欢每天跟我一起呆那么长的时间。邬百灵说不会。 于是从此以后,邬百灵也可以进画室了。 沈宣墨计划要举办画展,是他的个人常设展,展馆就是现在的沈宅。不过这需要很长的时间来筹备,有些画他都还没画完。 这样一来,他每天在画室里呆的时间更久了。邬百灵陪着他画,发现他进了画室,总是需要先画一幅别的画,画完了,去一趟除了他谁也不许入内的二楼,然后再回来,接着画他应该完成的画作。 沈宣墨的手抖症更严重了些,总是需要举着画笔,看自己的手,等手没那么抖了,再下笔,又怕不知道什么时候,手又会抖,所以画一笔,停一下,看一眼,再画下一笔。 即便这样,落下的笔也还是不太稳,所以沈宣墨这些年画的画,不再走精致的风格了,大面积的涂色,和表现主观情绪的内容,成为他的主调。原来他风格转型的最大原因不是状态或取向,而是因为他的病使他只能如此。 “明天早上七点起床,进行简单的活动,八点就餐,九点至十一点检查身体,十一点半至下午一点就餐及午休,下午一点半至六点半在画室作画,七点就餐,七点半至九点半在画室作画,十点洗漱,十一点看一部电影后就寝。这是明天的安排。” 就寝前,邬百灵收拾好药盒,给沈宣墨说明天的安排,沈宣墨没作声,邬百灵就关了灯,在沈宣墨房间里的小床上准备睡觉。困得迷迷瞪瞪的时候,他听见沈宣墨在叫他:“邬百灵,邬百灵,你醒着吗?” “醒着……你说……”邬百灵没什么精神地答道。 “明天下午,可不可以在花园里晃一晃?”像是在找借口一样,沈宣墨补充道,“柳医生说了,在外面活动,能让我稍微没那么容易抖。” “……”邬百灵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不出感情,以免让沈宣墨胡思乱想,“当然可以。” 花园被小妹照料得很好,从被摘下来用于编花环的花朵可以看出。不过小妹大约不是为了花园,而是为了编出的花环能更好看。 斐豆已经教会了小妹不用大拇指编花环的方法,小妹现在干劲很足,见邬百灵推着沈宣墨过来了,慷慨地给他们一人送了一个售价高达三元的用沈宣墨的花编的花环。 沈宣墨出言提醒道,比起双手健全的人编的花环,缺了大拇指的她编出的花环,价值一定更高,所以现在她的花环,可以适量涨价。小妹听了激动得好久都说不出话,问斐豆比 three 更大的数字用英语怎么说,斐豆只听懂了她说的“three”,便歪着头问:“ three?”导致小妹以为声调变一下,就代表比三更大的数字了,于是宣布花环的新售价由“ three!”涨到了“ three?” 邬百灵慈爱地看着斐豆,用眼神表达对他的感谢,沈宣墨见状拍了他肚子一巴掌,说你盯着人小帅哥看干嘛,邬百灵说我帮小妹看的,沈宣墨说那行,我也帮忙看看。 当沈宣墨真的专注去看斐豆时,邬百灵又变成看沈宣墨了。阳光下沈宣墨的神情已经恢复了活力,除去嘴唇泛白之外,依然是那个幼稚的瘸子。沈宣墨自然感觉到了邬百灵在看他,便说他好喜欢小妹,只有跟小妹待在一起,他才能显得聪明。邬百灵哈哈大笑,问他终于承认自己是智障儿了吗,沈宣墨说当然,也许再过几天,他的智力会退化到连小妹也不如。 天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毕竟是热带小岛,所以突如其来的雨是很稀松平常的。 他们衣服湿透了,小妹抓起斐豆的手,跟斐豆说回她房间换衣服吧,斐豆听不懂,只能由着小妹,邬百灵一把拉住斐豆的另一只手,并对不明所以的小妹说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不见了,快回房看看在不在呢,同一时间只能思考一件事的小妹便马上忘了斐豆,拔腿就跑。 邬百灵给沈宣墨换完衣服,把斐豆带回了自己的那间房,找了件衣服给斐豆换上,用肢体语言让斐豆留在这里吃晚饭。 帮沈宣墨吹头发的时候,他们闲聊起刚才的事,邬百灵担忧地说小妹十五岁了,一点两性观念也没有,但他是个男的,又和小妹没有亲缘关系,由他来跟她说这种事,也不太合适。 沈宣墨则觉得小妹在建立两性观念之前,先要学会一些别的常识。邬百灵很赞同,可是又不知道从何做起。“关键是我也不能时时刻刻注意着她,以后我会越来越忙的。她连 three 以外的英语都不会说,又哪来的自主能力呢……” 邬百灵想到,可能他得给小妹请个英语家教了。 第15章 等到病情稳定下来,沈宣墨还是把他珍藏的酒给邬百灵尝了尝。他自己只能抿一口,剩下的便宜了邬百灵。不过邬百灵也不能喝得酩酊大醉,因为他是这位绝症患者的护工。邬百灵醉了以后,酒瓶里还剩一半的酒,他把瓶口封好,要把酒瓶放起来,刚握住,酒瓶就“滋溜”一下,在他手里打滑。 沈宣墨说还不如他去放,一上手,酒瓶就抖落了,在地上摔碎。 “……” 之后邬百灵又喝了几回酒,每回都把剩下半瓶摔了。沈宣墨倒也不心疼,就当那半瓶敬了苍天大地吧。 喝醉了的邬百灵,顾虑没清醒时多了,很多想问没敢问的,这时候就口无遮拦地说出来。为什么你最近洗澡不勃起了,这病导致阳痿?你十年前确诊的,能说说具体是哪一天吗,跟你滥交有没有关系?你真的活不长了?可没听说过癫痫也致命呀。 沈宣墨就说:是因为抗癫痫药的影响,你要是想跟我过性生活你跟我说,我同时服用点辅助药就生龙活虎了。八月八号确诊的,那天我只跟你滥交了,你传染给我的啊?我是进行性肌阵挛癫痫,有一家子得这个的临床案例,都是确诊后十年左右死的。 说完以后他又叹气,跟个醉鬼讲这么认真干嘛。 第二天早上,邬百灵还没完全醒酒,赶忙吃了醒酒药,今天他要面试小妹的家教。 缓了缓,头痛要好些了,但一直犯恶心,想吐,邬百灵扶额后悔,这下他提起“酒”字就反胃,算是自动戒酒了。沈宣墨看他状态不好,另外他上午还要面试,就提议要么上午各过各的,沈宣墨在画室里画画,他不用过来管他。邬百灵很迷惑地盯着他,像在用反应迟钝的大脑思索着,过了挺久,邬百灵才张嘴说话。 邬百灵说:“你那天只跟我上床了啊?” “……”沈宣墨说,“你喝醉了也听得清楚?” 邬百灵说:“啊,我又没得你那个病。” “叮咚。”有面试者发消息说已经到了,邬百灵就先去面试了。不过来面试的人似乎都有些口吃,连有位主持人出身的面试者也是如此,难道是因为都马岛文化吗,邬百灵疑惑着,忘了自己身处在一座凡人第一眼见了都会惊讶得说不来话的“无忧宫”。 第一位面试者是个英语系毕业的博物馆讲解员,都夷斯文化能讲得头头是道,关于巨人头骨的故事邬百灵都听得着迷;第二位面试者是个学生,大学想去国外读,所以英语水平不差;第三位面试者没有介绍自己,反而问了邬百灵一连串问题,这房子好大呀,你是不是这里的主人呀,看着风格像欧洲宫廷呀,你们什么来头呀,听说这里面住的是个艺术家是不是呀,邬百灵应付得很辛苦, 不过听这人说话,英语是流利的;最后一位面试者,用了一分钟才说清楚,自己是日本人,离异后孤身来的这里,以前是位家庭主妇,没有什么工作经历。 午休时间过了,邬百灵才结束面试,匆匆回到屋里。 沈宣墨问怎么需要这么久,邬百灵说小妹很难教,当然要仔细面。沈宣墨说那岂不是今天下午也得忙这事了,邬百灵说用不着,已经定了。 “四小时面试,一分钟决定?”沈宣墨说,“定的谁?” 邬百灵往嘴里塞三明治,含糊不清地说:“日本的,因为只有她是女人。” 小妹智力发育得不好,如果受到委屈,可能都意识不到自己受委屈了。所以邬百灵得提前考虑好,找一个不会让她受委屈的。虽然那位日本女人英语很差,有严重的口音,几乎就只有日常对话一百句的水平,但反正小妹连这一百句也学不会。 把家教钱划出去,邬百灵身上就真不剩多少了。小妹听说自己要开始学习了,闹得昏天黑地,跟斐豆一起编花环的时候,一边哭一边编,加上邬百灵忙,没怎么现身,有一次斐豆来的时候捧了一束白花,见到邬百灵,就流着泪献给他,因为斐豆误会邬百灵要嗝屁了,气得邬百灵把白花砸在真的要嗝屁了的沈宣墨身上。 没有一分钱可支配财产,身边这个说不上爱还是恨,但总之在生命里占了重要位置的男人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没了,不是亲人的关系怪异的女孩不懂他在操心什么,多重压力下邬百灵每天都垮着脸,那双原本杏仁形状的眼睛只能一半睁一半闭,成了葵花籽,眼黑和眼白都是灰的。 因为没精神,他在沈宣墨面前都显得脾气好了些,不顶嘴了,沈宣墨开玩笑说他听话,可能叫他亲他一口,他都答应,结果邬百灵真的亲了他一口,亲完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那双眼睛终于睁开了。 沈宣墨便对他说:别的我也不能为你解决什么,你需要钱,我不能放你离开我,那你来给我当人体模特,跟十年前一样,好吗。 邬百灵只问了句穿衣服吗,沈宣墨答“看你”,事情就这样安排了。 唯独在画画的时候,沈宣墨身上会散发令邬百灵平静的气息,自此,邬百灵觉浅梦多的情况稍微好转了点,而他发现其实没有他想得那么糟糕。 选日本女人教小妹英语是正确的,因为她当过母亲,所以知道怎么哄孩子,小妹没有被女性长辈疼爱过,原来要让小妹听话,只需要拥抱她,在她头上一吻。从那以后小妹没再叫过邬百灵“爸爸”,她理解了其中的区别。 当画家的人体模特,得在画室里静静呆着,一动不动,唯一能解乏的,就是看沈宣墨坐在那里画画。沈宣墨低头垂眸时,因为年龄增长而产生的面部纹路就淡化了,这样的他与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在邬百灵身前画画,一画就是一下午,时间的流逝成了不能被感知到的谜,叫邬百灵分不清年岁,没有十四年前,十年前,今年,只有现在,沈宣墨现在一直坐在那里画画,他现在一直纹丝不动被沈宣墨画进画里,三十二岁的邬百灵也是十八岁的邬百灵,十八岁的邬百灵注视着暗恋的人,在猜他是不是对自己一见钟情。 他第一天在广场喷泉那里坐着时,邬百灵就注意到他了。邬百灵穿着服务生的衣服,出来倒垃圾,那个人就正正地对着他,惊得邬百灵心头一跳。天黑了,邬百灵下班,发现那个人还在那里,不过没有在看他了,低头在一个本子上写画着什么。第二天,第三天,一个月,那个人每天都在那里。邬百灵暗自有了个猜测,心想不会吧。 于是有一天晚上十点,他下班了,果不其然那个人在喷泉附近的长椅上坐着,邬百灵就直直地朝他走,在他面前站定,问他你找我? 他那时已经是最年轻的美大教授了,但对着邬百灵,他像个青涩的毛头小子,自荐一样双手奉上自己的速写本,支支吾吾说,我,我想画你,我会给你高于餐厅服务生很多倍的时薪,这,这是我画的你。说完,他一直低着头,等邬百灵回答。 其实当时邬百灵瞄都没瞄那速写本上的画,只盯着他看,手在背后,把衣服揪出熨也熨不平的褶皱,在心里数秒,一,二,三,数到觉得够了,可以算自己赢了,就装作洒脱地回答好啊。 那一刻邬百灵很单纯地对沈宣墨有了好感,如果就这样,没有沧海桑田,人不会变化,他一定会一直对沈宣墨怀抱着单纯的情感。剪掉其他时间,只有画画的沈宣墨,和被画的邬百灵,如果就这样,那一定很好。 闹钟滴滴响的声音持续了很久,沈宣墨轻轻问了句不结束吗,邬百灵没有反应,又过了十几分钟,他才站起来,摁掉了闹钟,推沈宣墨去就餐。 晚上睡前两个人闲聊,聊到沈宣墨要办的画展,他都没多少时间了,怎么不多花点工夫在打算出展的作品上,还每天画邬百灵。沈宣墨表示画邬百灵能让他确定自己的认知水平,要是哪天连邬百灵都画不来了,那再过几天就没他这么个人了。 邬百灵说,继续这样下去,沈宣墨只能办邬百灵展了,沈宣墨说又不是没展出过画邬百灵的画,只是…… 邬百灵笑了起来,是呀, 就因为展出过,大家都认得沈宣墨喜欢画一个模特,那个模特胸骨上窝有颗痣,会躺在床上,蜷在沙发里,在野外,在白天,在夜晚,穿衣服,不穿衣服,给沈宣墨展示自己的身体,展示了整整四年。后来,大家因为一张上了新闻的照片,知道这模特的脸长什么样了。 沈宣墨说小妹最近很高兴,跟日本女人相处得很好,英语单词除了three,one和two也会说了;有伯别的事忙完了,之后邬百灵就不会那么忙了;斐豆那孩子很上道,每天来都带点小礼物,看来小妹的终身大事用不着操心了。 沈宣墨说对不起,你别哭了。 第16章 米莉在门口,拎了一个行李箱,和比行李箱更大的包裹,等邬百灵赶过来开了门,米莉眯起眼睛,用不满的表情看他,像是在说:忙着上床?不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反应这么慢。邬百灵讪笑没说话,米莉坚信自己猜对了。 邬百灵擦擦鬓角并不存在的汗,他知道米莉在想什么,事实不是这样的,但他不能反驳,因为比起忙着上床,“沈宣墨失神症发作,醒来后由于恐慌而抱着邬百灵亲嘴死也不撒手”这个理由更丢人。 回到画室后,对邬百灵表示不满的又多了一名。“有伯在忙,总不能让你去接米莉吧。”邬百灵说道。“我知道,所以我没说什么,只是生下气。”沈宣墨回答。 邬百灵看了一眼画布,刚才出去时,沈宣墨画好了他的上半身,这会沈宣墨直接画完了一幅《百灵接莉图》,他不禁觉得他在这摆半天造型属实是白干了,沈宣墨明明全靠想象也能画。不过能拿酬劳的事,他也不在乎有没有价值。 米莉在沈宅晃了一圈,沈宣墨和邬百灵自然没工夫搭理她,她就去找小妹,可连小妹和斐豆也忙得不可开交。都夷斯成人节要到了,斐豆今年要参加成年礼,他想编出一个全世界最特别的花环,就和小妹一起设计,目前为止已经废了十个方案了。 烦不烦,烦不烦?!米莉刚刚决定要事业不要爱情,就遇到这些个神仙眷侣,纵使是老巫婆看了,也免不了伤春悲秋。 “诅咒你遇到情敌。”米莉对邬百灵说。 邬百灵气定神闲地喝茶:“不是已经遇到你了吗。” 对呀!他的情敌危机已经完美解决了。这下米莉更烦了。 画展的筹备在不紧不慢地进行中,沈宣墨那些正展出的画在慢慢收回了,剩下的要紧事,最重要的便是申办展览馆。沈宣墨的都夷斯文化系列画作,就是为了使申办更加顺利,才定下来要画的。等这几幅画完,他们就会制作画册,连同申办材料一起提交。 时间不等人,对他们来说尤其如此。他们已经开始接触一些策展人,学习怎么策划好一场展览。当然,不可能光靠他们就能办好展览, 怎么着也得招几十个员工,才能保证展览馆正常运作。画是纯粹的,可怎么让画被人看到,就是复杂的了。 米莉在沈宅呆了一个星期,竟然只见到他们两人几次,令她也心痒痒的,很想回去为自己的品牌做点什么,但实际上这是她连轴转之后难得的休假时间。 成人节那天早上,小妹只跟有伯说了要参加斐豆成年礼的事,请有伯带她去。有伯摸摸她的头,问是否需要两位先生陪同,小妹摇摇脑袋,说他们很忙,有伯夸她长大了。 即便内心深处希望他们能看到她参与完成的,迄今为止她做过的最豪华的花环,但小妹知道他们在做比这重要得多的事,她不想让他们为难,便没有向他们提起过。小妹的智商并没有任何增长,只是对本性不坏的人而言,照顾爱的人是不需要思考的本能。 她换好衣服出来,有伯,以及邬百灵和沈宣墨已经在门口等她了。 见小妹半天没反应,轮椅上戴着墨镜帽子,全副武装的沈宣墨冲她弹了个响指。邬百灵问:“不走吗?” 小妹想了又想,想不出能说什么,决定不说了,直接走。 每年的二月二日,在这一年满十六岁的少年少女们会参加集体的成年礼。不过在律法中,都夷斯公民需要满十八岁才算成年。都夷斯传统文化认为,十六岁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年华,古时为太阳女神举办祭典,也都是选十六岁的少年少女来进行舞蹈表演。传说太阳女神会在祭典上,为每位少年少女在额心处点上一点,为他们注入理智和才能,意味着十六岁以前,人是为本能而活的,十六岁以后,人就需要为智慧而活了。 所以如今的成年礼,十六岁的少年少女要用金粉在额心画个点,然后展示才艺。 斐豆是其中最显眼的。他们也看到了斐豆和小妹一起编的花环,斐豆挂在脖子上,竟然像披肩一样,环体用了稍小的花,编得宽而轻盈;用大一点的花做了吊坠,斐豆跳舞时,花吊坠随风或飞扬或旋转,光是看着,就能遐想出芳香。 少年的肉体黝黑而美好,迷住了所有人,连邬百灵也想为他画幅画,调款香,作支曲,把那稍纵即逝的念想留下来。 斐豆跳完舞,摘下脖子上的花环,朝他们走来,他们就只能静静地看着,不忍打扰。斐豆越走越近,邬百灵的手指不由自主弹了弹。 那束花环被挂在了沈宣墨的脖子上,斐豆炽热的眼睛盯着沈宣墨,后者没有拒绝,斐豆便欣喜地跑回舞台,在集体舞蹈时,常常看一眼沈宣墨,见沈宣墨依然戴着他的花环,就跳得更有力舒展。 成年礼结束,小妹朝斐豆扑了过去,她真心为他高兴。斐豆有些羞涩,挠挠头发,瞄了一眼沈宣墨,低下头。天色已经暗了,斐豆就回家了,剩下邬百灵,沈宣墨,有伯和小妹慢慢回沈宅。 小妹看了斐豆的舞蹈,兴奋得不能自已,走路也跳着舞,转着圈,一个人冲在前面,有伯无奈,跟了上去,没一会儿就领先邬百灵和沈宣墨好远。 邬百灵慢慢推沈宣墨走,那束花环还在沈宣墨的脖子上。邬百灵突然自嘲地笑笑,说自己真没眼力见,看见斐豆和小妹一男一女玩得好,就以为是那种感情,没发现斐豆喜欢的是沈宣墨。 沈宣墨不懂邬百灵复杂的感情从何而来,只感叹少年肉体与灵魂的美好,能激发出欲望,而欲望能刺激创作。 只有这个吗?美好的肉体和灵魂只能刺激他创作吗?邬百灵说如果是自己,大约无论如何也要和那位少年发生一次关系,哪怕不是真心喜欢,只为了体验,因为那可是一位热烈的少年,在主动邀请他!他现在能理解很多艺术家的淫事了。 他问沈宣墨要就这么放走吗,什么也不干?沈宣墨说他以前遇到过,并且也没有放走,可是后果却并不美好。 “当年的你也是美好的肉体和灵魂。” 回去的路上他们撞见了好几个在户外就和人亲热的都夷斯少年少女,想来今宵于他们而言是难忘的,而纪念成人节的方式,最好最贴切的,就是那一样。 充满情欲氛围的一晚啊,饶是邬百灵也不禁暗叹。 熄灯就寝后,邬百灵按捺着心底对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惋惜,闭眼尝试入眠。他催眠自己那种感觉是假的,是伪需求,人在今晚不是非要上床不可,他只是被节日气氛感染了,可他又不是都夷斯人。 催眠还没起什么效果,他就听见沈宣墨窸窸窣窣从大床上爬了起来,到自己的这张小床上,整个人压着邬百灵,扒开遮住他脸的被子,亲他的嘴。沈宣墨也被感染了,来找他的曾经美好的肉体和灵魂。 邬百灵感觉沈宣墨的手伸进了被子,徘徊在他的腰和腿之间。邬百灵不得不承认自己动情了,在享受这个吻。 沈宣墨抬头,黑夜里那双眼睛泛着月光,默默注视着邬百灵,像在征求他的意见。 邬百灵坦诚地勃起了,他自是渴望的,谁也骗不了。可是他一边勃起一边哭,像手足无措的绝望之人。 他哭着说:“可是你十年前为什么默不作声呢?” 沈宣墨没有安慰他,默默爬回自己的床,这一晚无事发生。 第17章 直到二十二岁,邬百灵从来不知道蛋糕那玩意儿有什么好的,为什么生日非要吃它。 数数他吃过的生日蛋糕,五岁以前的不记得了,六岁是很大的黄桃蛋糕,生日当天没吃完,放冰箱里,过后三天他一日三餐都是蛋糕,吃到最后一块时都臭了,大约他对蛋糕的厌恶从那时起就产生了。七岁邀请了小学同学来家里,妈的有个傻逼他根本不想邀请,他妈妈太善良了,那傻逼瞪大雾蒙蒙的眼睛说我可不可以去呀,妈妈就一口答应了,傻逼到了他家里把他的东西摸了个遍,还笑他家小,最后一个人把大半个蛋糕都吃了。八岁到十二岁,他吃的是一块巴掌大的蛋糕,他以为他妈妈注意到他不喜欢吃蛋糕了,所以给他买的小的。十三到十七岁,他吃的是杯子蛋糕,几块钱可以买一袋,其中两块拿去喂野猫野狗,猫狗吃完了,他也吃完了,于是把塑料袋扔掉,两手空空地回家。十八岁他遇到沈宣墨了,他彰显自己的特别一样告诉沈宣墨他不爱吃生日蛋糕,沈宣墨就真的没有给他买过蛋糕,后来他见识到,成年人过生日不吃蛋糕,成年人过生日会喝酒。十八岁到二十二岁的生日都是和沈宣墨一起过的。二十二岁他拿到毕业证和三方就业协议,感觉这一切终于可以熬出头了。他好像有了些许自由,至少有资格提出自己想要个什么样的生日。他想要个这辈子最特别的生日,就对沈宣墨提出了邀请。他们常常约在酒店见面,沈宣墨喜欢在顶层固定的一间房画画,这一天这间房首次被他们用来过夜。天没亮之前邬百灵对他的二十二岁生日满意极了,他下意识以为他和沈宣墨都是第一次,那种甜蜜的幸福感直到他推开房门戛然而止。他以为醒来沈宣墨不在房间里是因为害羞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房门外有这么多人一起过夜。 他显然被算进了酒店顶楼正在举办的性派对的一员,因为沈宣墨的音乐制作人好友看见他,指着他说:我就说沈宣墨那小子怎么可能不参加。原来在沈宣墨好友们的心里,他一直是头被追的猎物,他被画进画里,他的身体被放在画展里展出,是作为战利品,而不是作为艺术品。 媒体的相机咔嚓一响的时候,只有他没反应过来。照片里充斥着肉体,属于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青年xxx、美艳的模特、在网络上小有名气的大学生,只是他们娴熟地把脸背向镜头,所以美大性丑闻事件于他们而言仅仅是一起争议。只有邬百灵,那一瞬间连为什么这些肉体会出现在这里都不知道,更别提躲开相机。 假如他也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青年xxx、美艳的模特、网红大学生就好了,可惜他只是一个刚刚签了三方就业协议,要进电视台做新闻主播的新闻系毕业生。有震惊全国的性丑闻事件案底,无论哪家媒体都不会要他做新闻主播了。 在由于父亲认为他失去了还债能力而把他抵给高利贷,他决定逃走的那一晚,他看见了媒体曝出的沈宣墨遗落在酒店顶层的速写本,上面画的是形形色色的裸体,因此这成为了沈宣墨参与性派对的证据。可是沈宣墨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青年画家,所以这样一个小小的性派对证明他有滥交的小小缺点,并不能撼动他所做出的贡献。 美大性丑闻事件的当事人中,只有邬百灵得到了惩罚。 如果他没推开那扇门就好了! 如果他的二十二岁生日普普通通,只是吃块生日蛋糕就好了! 如果沈宣墨真的参与了性派对,没有只跟他一个人上床就好了! 如果他用不着矛盾,可以毫无负担地怪罪沈宣墨就好了! 如果他真是个出卖身体的贱人就好了! 十年来沈宣墨什么也没有解释过,邬百灵不是性派对的参与者,沈宣墨也不是性派对的参与者,这只是个巧合,沈宣墨喜欢在这家酒店的顶楼的一间房间里呆着,他所有好友都知道,那些好友举办性派对想把沈宣墨拉下水,所以才会选择在这个地点,他在速写本上画那些肉体只是出于职业习惯,不能代表他和这些肉体发生了关系,这些话他一句也没有说,邬百灵不懂他为什么在事态发酵最严重的时候选择沉默不语,又在邬百灵快要忘记的时候说出口其实他那晚只跟邬百灵上了床。 邬百灵甚至已经打算放下对沈宣墨的恨意,去顺遂心里冒起的对这个将死之人的好感。这时他告诉他自己是无辜的,邬百灵这么多年的恨是错怪了。 不,邬百灵只会重新恨上他。 面对邬百灵的质问,沈宣墨回答他没有在当时解释的原因,是因为那晚他发病了,所以,他忘记发生了什么。 “我只记得我点烟时发现我的手在抖,吸了一口烟之后我仍然平静不下来,我就害怕了。出门看见很多人正在交合,我用速写本把他们画下来,因为通过画画我能知道我自己的状态,我发现我控制不了我的笔尖,画出的线条不听我的话,所以我打电话给有伯,跟他说我可能发病了,后来……后来……” 沈宣墨的解释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的病令他在语言、记忆、思维方面都有了障碍,究竟是他有想说的但说不出口,还是想不出来要说什么,是无从得知的,邬百灵不知道,沈宣墨自己也不知道。 沈宣墨对那一天的全部记忆,就是发病的那一刻。甚至他和邬百灵上了床,也是看自己在那一天画了一幅邬百灵的裸体画,才知道的,跟邬百灵上床的感觉,则已全然忘记。 缺钱,还债的钱是将死的爱人的,爱人是背叛过他的,背叛是他以为的背叛,他以为的都没有发生过,发生过的他的爱人都忘记了。他不曾拥有过什么“真”的。唯一能确定的是十年前他原本还有希望的人生被毁了,而他连该怪谁都不知道。这就是邬百灵的生活。 他听着沈宣墨给他讲,沈宣墨从小就下过一个决定,临死的时候要由爱的人来照顾自己,他对有伯说了那个人是邬百灵,所以沈宣墨是爱他的。 这个答案不可能让邬百灵满意。 邬百灵问他,那四年除了画邬百灵,还有没有画过别的模特,沈宣墨说有,但没有画邬百灵画得好,所以从没有对外发表过。 邬百灵就又问,自己是不是沈宣墨唯一发生过关系的人体模特。沈宣墨沉默了。 “回答我。”邬百灵说。 “有。”沈宣墨说,“有。” “在哪里?”邬百灵问。 “在酒店的那间房间里。”邬百灵知道他说的是哪间,以前邬百灵还以为那间房对沈宣墨有什么特别意义,所以才爱带邬百灵去,原来只是因为光线好,方便画画,沈宣墨所有合作过的模特都被带去过那间房。 邬百灵说:“你记得和那些人上过的床,却唯独不记得和你声称的所爱之人做过的爱。” 沈宣墨说邬百灵恨他也可以,他随便怎么都可以,只要他临死之前邬百灵在他身边。 对于这个答案,邬百灵还是不满意。 在沈宅住下以来,这是邬百灵第一次在沈宣墨给他的房间里睡觉。沈宣墨今晚由柳医生守着,在医疗室过夜,据说他有了强烈的治病意愿,不过邬百灵对此并不关心,想起来了,想不起来了,那都是沈宣墨自己的事。 邬百灵只想睡一觉之后脑子能清醒些,不要再在煎熬和矛盾中浑浑噩噩地过日子,要眼里只看着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入眠没有困难,很快就睡着了,但醒来时看钟表,是凌晨三点。他睡了不错的一觉,做了一个算是美梦的梦,以至于他发现自己是笑着醒来的。他梦见了发生那些糟心事以前,十八岁的邬百灵所遇到的二十二岁的沈宣墨。那是他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能每天和暗恋的人待在一起。 他当然是很想恨沈宣墨的,但他不争气。他翻出自己很久没动过的行李,里面有一幅画,就是初遇时沈宣墨给他的那幅。他骗不了自己,即便在他以为沈宣墨是罪魁祸首的时候,他心底对沈宣墨的爱依然没有消失,不然他逃亡时不会拼了命也要把这幅画带上。 不能怪他呀,他这辈子实在没遇到过多少好东西,所以爱上常人不要的、避得远远的烂货,也是迫不得已。 邬百灵有只属于自己的获得自尊心的方法,就比如当年沈宣墨邀请他成为人体模特,他要在心里数秒数到觉得自己赢了才答应。在当人体模特的日子里,他发现自己对沈宣墨无法自拔,于是想方设法证明沈宣墨对他是一见钟情,这样一来,那就可以算自己赢。 在不怎么样的人生里,邬百灵总能找到可以算自己赢的方法,这是他活下来的绝招,即便是现在,他也一定找得到。 请原谅他这个绝望之人的垂死挣扎吧,他要的,不过是一点点自以为的尊严罢了。 第18章 用完早餐后邬百灵把餐巾递给沈宣墨,等沈宣墨擦完嘴,便说自己去准备画室,请稍作休息。沈宣墨进画室后发现颜料和木炭条都摆好了,他一进去,邬百灵就和他协商需要做什么样的动作,另外也提醒他画完这幅人体,得继续完成都夷斯文化系列画作了。 午休邬百灵请了一小时假,他要去看小妹的学习情况,顺便喂喂狗,沈宣墨表示这是午休,他去哪里都可以,邬百灵则道以防有事找不到他。 邬百灵为他擦洗身子时不带一丝感情,认真的程度有如为手机覆膜,不许任何一粒灰尘、一颗气泡留在他身上。 沈宣墨心里觉得很不对劲,邬百灵像个只会公事公办的打工人,但实际上这才是专业护工应该有的样子,以及,合约也没规定邬百灵该用什么态度对他。他只好积极接受治疗,尽量让他的脑子清醒点,好有足够的智商去思考他做错了什么。他隐约记得和邬百灵说到过以前的事,邬百灵对他给的答案不满意。答案,他要吃药输液,直到把答案想出来。 有伯和柳医生能看出来他们俩闹矛盾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矛盾,但有伯和柳医生都站邬百灵这边,因为沈宣墨从来没有这么配合治疗过。现在他的每日日程已经添加了活动时间。要知道以前不管见多重要的人物,沈宣墨都不听柳医生的,坚决不消耗能量。柳医生简直希望邬百灵多生会儿气,让沈宣墨的“百依百顺期”能延续得长一点。 “on……one……to……three!po……r……pive……” 在定下由小日向来教小妹英语时,邬百灵就料到小妹能学的只会是有口音的英语,但实际听小妹的学习成果,邬百灵还是免不了忧伤。 小日向很认真地对待这份工作,自己也在努力学英语,口音较面试时好了点,邬百灵便没有插一手去管口音的问题。过去邬百灵尝试过很多次教小妹英语,小妹总是头天背的东西第二天一个也想不起来,不管背多少次,隔天都会完全没发生过一样忘得一干二净。如果是一般人,一定会受不了,早早辞职走人,劝邬百灵别再试图教小妹英语了。 但正因为小日向没有做过什么其他工作,同时自己也是英语初学者,所以才会这么有耐心,小妹忘了,就再教,如同妈妈希望刚出生的孩子能开口叫自己,每天不断不断重复同一个词语。 到现在小妹能磕磕巴巴说完一到十的单词了,就算是这么不足为道的进步,已经能让小妹在都马岛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知道了老飞中餐馆的炸洋葱圈卖两块钱,隔两个街区的盛典广场边的餐厅要卖十块钱,同一样东西可以因为地方不同而卖不一样的价格,她看到老飞中餐馆的洋葱圈是做好了端出来,老飞喊有谁需要洋葱圈的,客人就自己报名“这儿来一个”;盛典广场的餐厅是用电子设备点单,在程序上洋葱圈旁边的“+”号处点一点,就会有人把洋葱圈送过来。这就是价格的秘密,小妹开始研究花环不一样的编法了,她希望自己的花环也能像盛典广场的洋葱圈一样,卖出超过十块钱的价格。 这件事本来邬百灵没有打算告诉沈宣墨的,是沈宣墨要求他讲讲近日生活里发生的事,邬百灵才像讲故事一样讲给沈宣墨。沈宣墨听完苦涩地说现在连小妹都比他懂事了,邬百灵安慰了一些社会贡献、才华能力、各人有各人的人生一类很有道理的废话,沈宣墨知道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被动地旁观,交给沈宣墨来决定以后两人要怎么相处。 沈宣墨没有撒谎,他是真的忘记了十年前发生的事情,他积极吃药输液就是为了能想起来。可是不太可能了。他现在的脑子,和十年前的脑子已经不一样了,他的智力下降了,记忆力变差了,以前他知道一到十,现在他只知道一到八,那但凡与九和十相关的东西,他就理不清楚想不明白了。他只能继续吃药输液,在外面活动,他想至少要让邬百灵看见他努力过。 这天在花园里活动的时候他碰见小妹了,小妹今天显得特别高兴,比普通高兴更高兴。沈宣墨问她怎么了,她说她学会了“贼咯”,沈宣墨问那是什么,小妹说是零的英语单词。 “为什么学会了零的英语单词,就这么高兴呢?”沈宣墨问。 小妹说:“因为我学 one 到 ten 的英语单词的时候,老是觉得不对劲,数字是从一开始的吗,可是我记得我买过不到一块钱的东西呀。我就想,是不是那些东西是我想象的,其实没有过,里面有好些东西,是我觉得我最喜欢的,如果它们是假的,那我就难过了。今天老师教我‘贼咯’,说这是比 one 更小的,相当于什么都没有的数字,‘贼咯’和 one 之间,还可以有好多好多个数字。那不到一块钱的东西,就是真的了,我再也不难过了!” 沈宣墨说:“你没学过‘贼咯’,但你学过中文的零呀。” 小妹说:“我忘记了呀,学到‘贼咯’,我才想起来中文这个零字。我也可能,想不起来我会的东西。想不起来,就和我不会,根本没有过,差不多了。我现在喜欢学英语了。学英语的时候,我也想得起来中文怎么说了。” 沈宣墨想起来了。他给小妹说谢谢,小妹说不客气,以后她学了新的单词,也分享给沈宣墨。 他去了除了自己谁也不能进的沈宅二楼,出来时,他抱着小山一样的速写本。 他有一个维持了超过二十年的习惯,那就是每天画画。他的速写本就是他的日记本,有什么事,他不写,不记,他画下来。他画完的速写本远比这一摞小山多,但这些是他挑出来的,十年前美大性丑闻事件期间的,十四年前刚遇上邬百灵期间的,十五年前的,二十年前的。 他翻到十年前的,他画过风景,物体,和人,这一本涂改的痕迹很多,几乎每一页都修改过多次,因为那时他的控笔能力已经有些下降了,那一年他过得很不好,因为他有预感自己快要发病了,只有画邬百灵的画,笔触很干净。可是为什么他能预感到自己要发病了?为什么他知道自己会得什么病? 他翻到十四年前的,他画了头发,面部,上衣,下衣,鞋子,餐盘,胸牌,餐厅logo,眼睛,鼻子,耳朵,嘴,都是一些局部的特写,他知道他画的是谁,他画的只可能是那个谁,他天天在广场上被太阳晒着被风吹着,就是为了那个他还不知道名字的人。这本速写本,原本最后一页是画了完整的那个人的,不过被他撕掉了,这幅完整的画,被他送给那个人了,换来了他对那个人名字的知晓权。 他翻到十五年前的,他画了很多很多人,老的,小的,青年的,男的,女的,不男不女的,每个人的脸,都被他用手指晕糊了,他画过的这些人里,是青年的,都和他发生过关系,里面不乏真的爱他的,但他疯狂地想找到他爱的,因为如果他发病了,他想让他爱的陪在他身边。为什么这时就知道自己会发病了?他早就清楚自己的寿命不会长?为什么? 他翻到二十年前的。这时邬百灵来了,问他要开始下午的绘画吗,他颤抖着翻开二十年前的速写本,泛黄的纸上面画着一个女人,邬百灵就没有继续问下去。一整本速写本上画的都是同一个女人,在床上,郁郁寡欢,偶尔出现一个男人,用不友好的姿态面对她,她就会露出笑。沈宣墨说他想起来了,这是他的妈妈,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会发病,因为他的病是遗传病,他的外公,他的妈妈,都是确诊了这个病,没过多久死了。他亲眼见过妈妈的死,本来妈妈是有伯在照顾的,因为有伯照顾过外公,所以很会照顾得这个病的人,但是他妈妈一定要一个男人来照顾她,因为他是她爱的人。那个男人对妈妈不好,妈妈给了他高昂的酬劳,他才答应照顾妈妈,可是他照顾得一点也不好,很多时候让妈妈一个人呆半天都没人管。后来那个男人索性无视妈妈的痛苦,任她挣扎叫喊,把她当成胡闹的疯子,可是妈妈还是不愿意回家。在他身边,妈妈不到一年就死了,而他参加妈妈的葬礼,只是为了完成合约的最后事项,拿到约定好的高昂报酬。 妈妈说临死前一定要呆在爱的人身边,沈宣墨问她,她真的愿意看这个男人伤害她的样子吗,妈妈说她愿意。可是究竟是不是真的,已经无从确认了,因为那时,妈妈已经痴呆了。 在妈妈死后,沈宣墨活在恐慌之中,他一边享受着在艺术方面所获得的认可,一边害怕着自己会患上发病时丑态毕露的遗传病。他渐渐能理解妈妈选择痛苦地呆在爱的人身边了,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捱得过漫无边际的生与死之交,在遗忘自己做过什么,是什么的弥留之际,能保有人性地死去。所以沈宣墨才会想要找到自己爱的人,然后在临死时,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哪怕不择手段,也要让爱的人陪在自己身边,即便爱的人不爱自己,甚至会加剧自己的痛苦。 “但有一件事情,出乎了我意料之外。” “……”邬百灵没有说话,静静听着。 “我没有想到,”沈宣墨用悲伤的眼睛注视着邬百灵,“我爱的人和妈妈爱的人不一样。我爱的人很善良,会因为我要死了,我有病痛,而感受到与我同等的痛苦。” 对于这个答案,邬百灵判了合格。 第19章 邬百灵和小妹说好了,小妹要是能背下来一到十的英语单词,邬百灵就带她在海边玩。邬百灵趁着午休,打算抓紧和小妹在海滩上散散步,沈宣墨幽幽地滑着轮椅到他身后,问我们和好了吗,你也带我去,小妹就可以一下午都在海滩上玩了。 围绕都马岛的一圈海滩里,斯旺海滩是最出名的,因为这里的沙子会夹杂粉红色的晶体,关于成因,没有正式的说法,有的说是海里的水晶被冲到岸上了,有的说附近有屠杀海豚的地方,玻璃碎石被海豚血染成粉色了,有的说是都夷斯的啤酒瓶以前是粉色的,大家喝醉了,瓶子在沙滩上砸烂,就成了这副模样。 他们好不容易找了块没人的地方,在游客更衣室的背后,放小妹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在前面疯,邬百灵抓起一把沙子,稍稍放松手,让沙子流下去,微小的粉色晶体在其中闪光,沈宣墨凑近了悄悄说,这些粉色晶体是都夷斯旅游局人为混进去的,都是营销,营销! 邬百灵觉得好笑,哈哈一声,留了点沙子在手心,他对着阳光看,说,就算是人为混的,也还是挺好看的。 沈宣墨盯着他,他来海滩,还是穿着衬衣西装裤,是这海滩上第二奇怪的人;排第一奇怪的是沈宣墨,用衣帽墨镜口罩死死捂住每一块皮肤,知道的觉得他是不想被认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犯什么贱,这么讨厌阳光又干嘛来海边。 其实邬百灵也很好奇,就问他怎么想着跟来海滩,沈宣墨答需要呼吸新鲜空气,邬百灵问鼻子被捂成这样还呼吸得了吗,沈宣墨说不能有一丝被人认出可能性。 沈宣墨有意向要对外公布自己身患绝症,但不可能坦白说自己患的是进行性肌阵挛癫痫,大概率会用别的病来代替。邬百灵猜得到是因为这个病说出去“不体面”,他觉得沈宣墨追求美感未免到了病态的程度。但是沈宣墨却觉得没什么不好,他的妈妈曾经是他见过的全天下最优雅的人,得了这个病之后,肉眼可见地丑了,每天都是倦容疲态,连因为练舞蹈而修炼出来的体态和气质,也一夕之间被抹杀干净了。可气的是,他的妈妈,用二十多年塑造了一个美的形象,死后被人提起,得到的评价全都是“怎么变成这样了”。有时不得不承认,人记丑的,比记美的要牢。沈宣墨作为随时傍身“伟大”、“杰出”、“天才”等形容词的人,仅仅因为得了这个病,就被人觉得他是惋惜的了,不管各行各业,什么水平的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怜悯他了,他究其一生追求美的东西,最后却被人用丑的方式记住,这对他来说比得绝症还痛苦。 邬百灵不赞成,不过也没有反对,小妹没有基本的交流能力,但她也有在海滩上疯跑的资格,适当的发疯、歇斯底里与反常行为,有助于维持生活的秩序。 等小妹玩够了,沈宣墨也想好了要对外公布他得的是什么病,他说是白血病,邬百灵嫌那有点俗,沈宣墨说没有办法,太小众的病,大家不认识,就会去查,一查,就容易查出端倪。 哎,他叹口气,说如果我死了以后才被作为艺术家认可就好了,先可悲再伟大,那人们就会把我以伟大来一言蔽之。 “假惺惺的,丑死了。”邬百灵站起来,踢踢他,把他抬上轮椅,又招呼小妹,准备回去了。 细数沈宣墨宣布自己得了绝症以来,他总共收到手写信一百零四封,电子邮件五百余封,及各国社交媒体消息数十万条。而真正联系他,要来都马岛看望他的友人,一位也没有。风波过去,只有飞往都马岛的机票价格涨了。 这样的情形,沈宣墨早能料到。十年前他发病时,有伯来酒店接走他,有几个同在酒店的好友看见了,知道他真实的病情。他们不约而同选择装作不知道,其中也包括那个想把他拉下性派对的水的音乐制作人。 沈宣墨乐得清闲。和邬百灵和好后,他总算舍得分一点时间出来,画他那都夷斯文化系列画作了,于是邬百灵不用摆造型,就替他回复一些邮件。画室里安安静静,海风撩不起窗帘,像海里的水流,把他们的头发丝裹着,浮游生物一样荡荡悠悠。时不时的,邬百灵会出声问一问,“desejo”,“al”,“lebt wohl”这些词语怎么念,翻译软件念的他听不出嘴型,沈宣墨就慢慢地,清晰地给他说一遍。 起完稿后,盯着那寥寥的线条,沈宣墨忘了它们是用来表达什么的了,这一刻的他猜不到上一刻的他的心思,作画暂且继续不下去了。他干脆不去猜他本来的打算,重新策划,用纸和笔写下他的理念,以供他随时回忆。 听说了沈宣墨对外声称他得了白血病,米莉特意从遥远的大亚美利坚国寄来一大麻袋的盐,因为谚语有云“多吃咸盐,少活十年”,米莉以此来表达她对沈宣墨死要面子的同情,希望他早点死去,就不用为这些事痛苦了。 他们自然不能浪费米莉的心意,有伯知道一种能把这麻袋盐用完的菜,晚饭便决定吃盐烤牛肉。在盐里拌蛋液,做成盐泥,再在一整头牛体内塞姜蒜等去腥味的食材,塞好后,用盐泥把牛包得严严实实,放在炭火上烤。烤好后,别的调味料都不用放,直接吃。沈宣墨尝了一口,想开瓶酒来佐这牛肉,邬百灵听了害怕,沈宣墨非要,邬百灵就给他倒了杯果汁,往里添了一勺量的酒。沈宣墨虽有不满,但也知道这么做是正确的。没有办法,看来他那一屋子的酒,将来都只能便宜邬百灵了。 只有在睡前,沈宣墨洗完澡,看书听音乐,准备要入眠的时候,邬百灵有一段相对专注的时间。他拿了沈宣墨的一本书看,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书了,印在纸上的字,对他而言有了一种陌生感,从字,到意,再到理解,这个过程他生疏了。这时重新捡起来,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渐渐回到了他身上。 熄灯后他听见沈宣墨问,邮件都看完了吗?他回答看完了,有伯给过名单,什么人是一定需要回复的,这些他都回复了,剩下的,他也用固定的回复语,给了回应。他问有什么人是特别特别重要,你想亲自回复的吗,比如,你的父亲? 沈宣墨说没有,邬百灵说也对,父亲要关心儿子,怎么会发邮件,沈宣墨则说他不会关心我,他追求艺术,才是真正的连人性都不要了,钱全给了沈宣墨,一个人跑到山林里,对待一切都像个局外人,旁观者。 邬百灵问他,你遗憾吗,沈宣墨说不,过去的我大多都忘了,我只想对现在的不放手。 邬百灵便说好,再也没有提起过与沈父相关的话题。 第20章 各大展馆的展期陆续结束,画作回到了沈宣墨手中,邬百灵协助他梳理画册,把画分好类,写简介。其中大多数沈宣墨都不记得自己画的时候在想啥了,要去翻过往画展资料里是怎么写的。 看见邬百灵的眼神,沈宣墨辩解道有一些对自己很重要的画,我还是记得的,比如《床上裸体十二幅》,整整一个星期你都是脱光了见我的;《墓间天使》,是我听了你家的事,给你画的;《将被喝下的牛奶》,是隐喻了我俩搞暧昧的时期,你不说喜欢我我不说喜欢你,但是你主动要给我口…… “闭嘴好吗?我求求你了。”邬百灵让沈宣墨安静,沈宣墨偏不,反而闹起来了,因为他吃的药有抑制性欲的副作用,所以就算他跟邬百灵和好了,他还是不能跟邬百灵上床。他是个阉人,没蛋的!他满足不了邬百灵可怎么办,他大叫道我没用死了! 邬百灵为了不让他继续说下去,伸手捂住了他的嘴,但即便捂住了,沈宣墨的声音还是能从手指缝里传出来:“就让我说我是个没用的人吧,别捂住我的嘴,就算要捂,也别用手捂!” “……”邬百灵无奈,任由沈宣墨拉开了他的裤裆拉链。 结束后,邬百灵叫沈宣墨停下正在画《已经被喝下的牛奶》的手,赶快去把他的都夷斯文化系列画完。 中午在医疗室检查的时候,柳医生面色凝重地沉默半晌,然后开口说:“有情况。” 两人心头一跳,邬百灵问:“怎,怎么了?哪里出问题了?” “嗯,大问题。”柳医生的眼神十分锋利,“我怀疑有伯出轨了。” “……” 柳医生发现有伯最近常常低头看手机发消息,有时和有伯说话,有伯也心不在焉的样子。柳医生偷偷看过有伯在和谁聊天,从对方的头像看来,是个女的。 “我可从来没见过有伯和妻子聊天打电话!”柳医生挨个儿指他们俩,“你见过吗?没有。你见过吗?也没有。” 邬百灵不愿意相信有伯出轨,因为有伯太好了,他实在想象不出来有伯会做伤害任何人的事。柳医生却觉得知人知面不知心,况且自从沈宣墨发病以来,这十年有伯天天守着他,肯定冷落了自己的家庭,夫妻感情破裂再合理不过了。 “……”沈宣墨嘟嘟囔囔的,“怪我呗。” 不管怎么样,这是有伯的家事,他们不好插手管。邬百灵便打住这个话题,问柳医生没有情况的话,今天的检查就到这里吧。 “啊,等会儿,肌肉活检显示沈先生肌膜下与肌纤维之间的rrf异常增多,今天最好输下液。” “……”沈宣墨在想要不舍弃现代医学,去找个神拜拜好了。 输完液,沈宣墨活动活动筋骨,突然一拍脑门,想起了什么:“啊!”邬百灵和柳医生看向了他,他便说,“我想起来了,有伯的妻子很多年前就去世了!” 柳医生立马反应了过来,说:“那么,有伯这就不是出轨了,是在谈恋爱!” 邬百灵扶着额头,话题怎么又转回来了。柳医生问怎么,觉得没意思?“……”邬百灵眨眨眼,笑了,“不,我也觉得很有意思。” 他们仨开始商量,怎么能逼有伯暴露真相,捋出来了行动路线一二三,第一步是沈宣墨,他和邬百灵演闹别扭了,跟有伯说他再也不要邬百灵照顾他了。 “怎么了,宣墨?”有伯问道。 沈宣墨说:“他看不起我。他说我是个瘸子。” 在另一头的邬百灵听见了,哼笑一声,说:“可不就是个瘸子吗?” “他歧视我的病!怎么能让这种人照顾我呢,有伯,以后还是由你来照顾我吧。”仿佛印证他的控诉对象有多坏,另一头恰到好处地传来了“谁稀罕照顾你,死阉人”的声音。 有伯答应下来,但也为两人操心,刚刚才和好的,怎么转眼又闹别扭了?有伯去问柳医生,柳医生神神秘秘地说,抗癫痫的药,能阻止他不由自主地动弹,有个地儿,没癫痫的男人也会不由自主地动弹,那他现在也动不了了,有伯你懂了吧? 想起那句“死阉人”,有伯基本是理解了。 有伯还想再问问柳医生,这时呼叫器响了,沈宣墨在叫他。他出了医疗室,在隔两米的地方找到沈宣墨,沈宣墨正哭着,痛诉自己有多么多么寂寞,病痛让他有多困扰,他需要一个人时时刻刻陪着他,问有伯能不能别离开他超过一米距离。 “啊,这……”有伯纳闷这人从来都藏着掖着,画个画跟一级机密似的,怎么突然敞开怀抱要人陪了,不过他还是应下来,兴许是病让他改变了许多呢,“我一直在,宣墨。走,我们进画室谈谈心。” 他们在画室呆了一下午,出来正巧撞见邬百灵,后者乐呵呵地玩着手机,见状立马改了脸色,怒目骂道:“ 又遇到你这瘸子,晦气。” 沈宣墨委屈不已:“诶?你骂我干什么?”邬百灵装出不想看见他的样子,赶快跑走,沈宣墨又滑着轮椅追上了他,邬百灵脸旁一个大大的问号,你这是在干嘛?沈宣墨脸旁也一个大大的问号,你这又是在干嘛?邬百灵心下生出不好的预感,他看着笑眯眯的有伯,说再让柳医生看看沈宣墨犯的什么病,“嘭”的一声关上医疗室的门。 “你和有伯一起呆了三个小时了,打探出什么没?” 面对邬百灵和柳医生的质问,沈宣墨的回答是:“什么?” “……” 敢情在和有伯进画室的那一刻,沈宣墨就把他的任务忘得一干二净,真的在敞开心扉真情流露。 柳医生接下了有伯恋爱事件侦查组的第二棒,跟有伯谈起自己找不到对象的事,问有伯能不能给他介绍个。 “柳医生,我先问你一个问题,”有伯说,“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 “不知道,没谈过,好看的就行。”糟糕,这么一说,话题就容易往爱情观人生观方向转,于是柳医生硬是把话拗了回来,“有伯你喜欢哪种类型的?” 有伯手指抵住下巴,略略沉思,道:“善解人意的吧。” 柳医生追问道:“外表呢?职业呢?平时怎么相处的呢?” 有伯说:“外表我就不知道了,都是一把年纪的人,谈不上好不好看。职业我就更管不上了,我们这个年纪的人,一般也都到了享清闲的阶段了,不过我一年到头不着家,对方最好也工作忙一点吧,不然不平衡。嗯……我一直都跟沈宅里的人打交道,对外界已经不太了解了,对方如果天天和很多人打交道,见识广,能给我讲些有趣的,我应该会挺喜欢……稍等,我出去接个电话。” 柳医生眼睛放光,嘴里应着“您接您接”,暗地里招呼邬百灵沈宣墨就位,他们听见有伯在对电话里的人说“什么时候”、“我也很期待”、“马上就能见到了”,挂了电话有伯匆匆赶回医疗室,看见里面忽地多出了两个人。 “……”邬百灵支支吾吾地解释,“沈宣墨又在发疯。” 这样的情况,让邬百灵阴差阳错地有了和有伯一起去集市采购的理由。从柳医生那里得来情报,有伯喜欢的人,从事着每天会见到很多人的工作,加上偷听到的有伯马上会和她见面,可以推测出有伯的恋人很可能在有伯每天会去的麦东集市工作。 接过第三棒,邬百灵逛集市时恪尽职守,亦步亦趋跟在有伯身边,了解到了这里卖的椰子价格是机场的十分之一;沈宅所需要的食材是合作商每天送来的,但有伯还是要每天来集市,为了了解市场价格,并对比食材品质;都马岛每家餐馆的椰子鱼味道都十分正宗,因为所有餐馆用的都是同一个牌子的汤料,这款汤料可以以一点五元的价格在集市尽头的卖场买到。 途中邬百灵记下了所有与有伯互动过的女性,并未发现有谁过于亲昵,唯一有肢体接触的,是一个还在读小学的女孩。“……”不,这起恋爱侦查事件应该不至于发展成刑事案件。 回到沈宅,邬百灵将收集到的信息与另外两人共享,无论怎么筛选,也筛不出一个最有可能的对象。不太像是和丈夫感情稳定的四十岁妇女,那总不可能是八十七岁的阿婆吧?因为砍价而停留了半小时的小摊的女摊贩呢?还不如猜有伯伸手抚摸高达两次的育有两女三儿的已绝育母狗。 三人心事重重地就餐——柳医生今天也留在这里吃晚饭了。有伯在桌边汇报近期情况,沈宣墨心不在焉地听着。“最后,刚接到米莉小姐的电话,她本月十五号放暑假,有意向在都马岛停留一周,是否可为她安排在沈宅留宿?” 沈宣墨兴致缺缺地说:“哪回她不是直接冲过来?她爱怎么来就怎么来吧。你们又是怎么了?”看见邬百灵和柳医生绝望的神情,沈宣墨纳闷地问道。 你这傻缺!那电话是米莉打来的,那就说明他们之前的推测全是错的!邬百灵扶额。有伯疑惑地看着他们,又看看沈宣墨,沈宣墨也不清不楚,指着他们,说:“他们怀疑你谈恋爱了。” 这下好了,一下午的努力,因为沈宣墨一时意识不清,全部功亏一篑。最先耐不住的是柳医生,他豁出去了似的,大声说道:“我看有伯你老是心不在焉跟人聊天,对方看着像是个女的,感觉你像是谈恋爱了!” 有伯哭笑不得,说:“其实,大家直接问就可以了。” 据有伯说,对方年纪跟他一般大,是个医生,今年认识的,不过最近才聊得比较频繁。柳医生终于了却了一桩心事,再无所求地表示哪怕自己今年也找不到对象,也不会有怨言了。沈宣墨则说他哪年都找不到对象,被柳医生用加强阳痿型抗癫痫药威胁道歉。 这一天虽然过得不明不白,但该干的事居然都干完了。知道了有伯感情生活不错,也把画册的框架梳理出来了。邬百灵挺高兴,晚上睡前跟沈宣墨说这事儿没他想象得那么难。 沈宣墨却神色不对,隔了好一会儿,才回答:“嗯……嗯。” 第21章 因为要在《都夷斯文化系列》里画上米基雪山的全貌,沈宣墨找了一张卫星地图,加上雪山各个角度的实拍照片,总结出它的特点。他一边画一边感叹,随着科技发展,人类生活在渐渐失去浪漫了,很多东西唾手可得,而没花心思,没付出努力,又怎么能从中觉出浪漫呢。 邬百灵说那怎么办,你要坐热气球,在空中写生吗。 “如果这里有热气球的话,我还真的乐意,”沈宣墨用笔敲着下巴,假想着,“加热装置和雪山处的冷空气产生激烈对流,使我的热气球摇摇晃晃,等我画完,气球被空气撕破,我就坠落,作为古往今来死法最浪漫的画家,被一代又一代传颂。” 邬百灵说:“但作为智力已下降到小妹水平的病人,你并不知道自己以为的浪漫的想法,会不会在别人眼中其实很弱智。” 沈宣墨说:“你,你,你……” 邬百灵说:“好可怜,都到口吃的程度了吗。” 沈宣墨说:“对不起,我不想那些了。能帮我拿一下手机吗?” 来之前我可是把用具全都摆好了的,邬百灵稍稍有点烦躁,经常都是这样,他细心做好了准备,结果没一会儿沈宣墨自己忘了些什么,得叫他去拿一回。 邬百灵在床头柜上找到了沈宣墨的手机,拿起来,泄愤似的在沈宣墨的枕头上狠狠拍了两下。走回画室,还没到门前,邬百灵突然发现画室的门被关上了,他心头砰砰一跳,扑上去,扭扭把手,果不其然被沈宣墨反锁了。 “你是不小心的,还是故意的?”小心翼翼地,邬百灵敲敲门,门里没有回答,他心下了然。 柳医生说偶尔有这么一回反而是正常的,患有绝症,尤其是对精神有所影响的绝症,病人会很快丧失与他人沟通交流的意欲,因为他们能感受到自己与正常人之间的区别,而这种感受令他们很痛苦。甚至一些感性的家属朋友,在病人面前表示出难受,或流露出对病人的情感,也会加剧病人的痛苦。积攒到一定程度,病人无论从外界感知到什么,都会对本人产生负面效应,从而失去求生欲。 “我可没有在说你呀,”柳医生看见邬百灵垂着头,说,“我们是没有办法知道自己的哪些行为对病人造成了负担的,除非病人自己能坦诚说出来,但这一点最难,一是很多病人觉得即便说出来也没用,二是有认知障碍的病人自己也捋不清楚。” 话是这么说,可免不了地,在场的所有人都开始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随即发现,日常生活中四处都充斥着造成创伤的诱因。越是感情亲密的人,越能发现更多的诱因,邬百灵就发现了,他对沈宣墨的浪漫嗤之以鼻,他用沈宣墨的认知障碍开玩笑,他对照顾沈宣墨这件事感到不耐烦,光是几分钟,他就可以对沈宣墨造成多重伤害。 “打住。”柳医生说,“别再想了,你因为他而陷入自责,这也可能成为他的负担。” 邬百灵苦笑,说:“怕了人了,比最复杂的机器还精细。” 只有沈宣墨一个人的时间里,他在想什么呢? 他听见柳医生在门外说,如果不开门,他可能会因为没有控制长时间的癫痫而死,可能因为意识不清导致的意外而死,可能没来由地猝死;而不按时服药,他的神经损伤进一步恶化,极大可能导致阳痿, 这样的阳痿和抗癫痫药副作用导致的阳痿不一样,停药,吃辅助药,都没用。 他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有伯开口了,有伯说还记得我谈了个医生女朋友吗,我要和她结婚了,三天后举办婚礼,有伯需要宣墨的帮忙,能不能帮着参谋参谋新郎官的礼服呀。 他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没有人说话了。 沈宣墨隐约记得,今天早上本来自己好好的,却突然感到一阵恐慌,他正在和一个人说话,说着说着,他不记得这个人是谁了,他在一个有着很多画和颜料的房间里,自己手上正拿着画笔,看样子这幅画是他画的,可是他却是第一次见到这幅画。随后他意识到自己处在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属于一座房子,这个房子坐落在哪里,里面有什么人,为什么他在这里,他一概不知。从他和房间里另一个人的交谈里可以得出,这是对他而言极其重要的人,而他想不起来他是谁。 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能交谈下去,看样子对方也没察觉到异样,由此可知,他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能够很好地处理。 再然后,记忆如同一股冰凉的水流,从他脑海里的某个点涌出,因为恢复的速度过快,他只能隔岸观赏一样,看一个叫沈宣墨的人,因濒死的妈妈而害怕,得知妈妈的病有可能遗传给自己,而迈入对死亡的无期限等待,为了不让人担心,那个叫沈宣墨的人假装自己没有受到病痛的折磨,但他的画家父亲本就打定主意归隐山林,他不仅对亲情迷茫,他还对自己是否是称职的画家感到迷茫,于是他找到了他爱的人的现居地,搬了过去。 最后他意识到,那个叫沈宣墨的人就是自己。 他在回忆里收到了过去的自己给的忠告,于是他尝试在画纸上勾勒爱的人的模样,但脑中一片空白,哪怕那个人就在离他一米的地方。 他找了个理由把那个人支出去,然后锁上门,在锁门的时候他想,他连怎么反锁都记得,为什么把爱人的脸忘了。他可以忘记的事有那么多,怎么偏偏忘了这一件。 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好可惜的了。 从花园里可以看到画室的窗户,小妹爬上了树,用一根绳子,一头绑自己,一头绑树上。 她纵身一跃,够到了二楼的窗户,在窗边,她看到了二楼里的样子,瞪大了眼睛。 “小妹,你还好吗?别爬了,快下来!”柳医生在下面对她喊,她惊醒,回答“没问题”,继续往上爬。她先用脚勾住三楼的窗户,然后使劲,脚滑了,下面的人吓得尖叫,幸好小妹手抓得紧。她尝试第二次,这一次她整个身体翻上了三楼画室的窗台。 画室的窗户是没有关的,所以小妹可以直接进去。没想到,正当她一条腿要伸进画室的时候,一阵风吹了起来,把窗帘吹得乱晃,绞住了小妹的脚,小妹挣扎,好不容易挣开了窗帘,却因此失去重心往后倒。 一只手托住了她的后背,小妹看见沈宣墨出现在她面前,带着她从没见过的神情。 人们给小妹找来了梯子,小妹平安落地之后,画室的窗户被关上,窗帘也合拢了。他们并不知道小妹见到了沈宣墨,也没有问她看到了什么。 小妹听说了沈宣墨把自己关在了画室里,就计划要从窗户爬进去,然后把画室的门开开,接着拉着沈宣墨去找在房间里难过的邬百灵,大家就都会高兴起来啦。但她的计划没有成功,而且,高兴起来好像也没有她想得那么容易。小妹只要编好一个花环就已经很开心了,她不明白为什么对他们而言是件那么难的事。 她想进邬百灵的房间,告诉他沈宣墨还活得好好的,可是她又不确定,因为沈宣墨脸上的神情看起来,并不像好好的。 他们活得可真复杂。小妹回忆起自己从二楼的窗户,看到里面满满的邬百灵,心里这么想道。 第22章 把饭菜放在送餐车上,摆在画室门口,他们约好午休期间不要蹲守在这里,方便沈宣墨趁没人的时候出来把饭菜拿进去。但下午三点他们去看,送餐车连一厘米挪动的痕迹都没有。 如果是普通人,除去跳窗之外应该也没什么别的危险了;而沈宣墨在此基础上还可能会突发重度癫痫、神志不清、失去行动能力,到时就算他本人想要开门出来也完全没办法。放任一个进行性肌阵挛癫痫患者独自在房间里呆着, 就等同于让他在死亡边缘线游走——这是一种需要有人照顾的病。 偏偏——现在邬百灵最讨厌这个词——这时有他必须花费几个小时做的工作出现。 都马岛申办展览馆需要有专家评定书,所以很早他们就邀请了一位专家,来给他们场地规划方面的指导。 柳医生在花园里守着窗户,监视沈宣墨是否有跳窗行为;有伯发烧了,去找医生女朋友治疗了;即是说,邬百灵必须独自去接待,并且假如在此期间沈宣墨发生了意外,他也没有办法第一时间知晓。 邬百灵用手捂住了自己因焦虑而想要往外吐些什么的嘴,等感知到的自己体内微微的翻滚渐弱后,他吃掉了手心的空气,像服用丹药一样。“吃了这颗绝情丹,人间情爱与我无关”,他心理暗示一般这么想道,脚步缓慢地走到一楼会客厅。 来的指导专家是位白人女性,因为沈宣墨没有亲自出来接待,她眼底有些不快。邬百灵硬着头皮给她讲解沈宅内部构造,她冷冷地听着,回应也仅是“well”、“yeah”、“good”这类语气词。 看起来事情有些难办,因为如果专家没有给出切中要害的指导意见,他们无从改进,一定是拿不到专家评定书的。而显然,他们拖不得。 讲解完后,邬百灵后颈冒汗,他顾不得去擦,指导专家要离开了,给出的意见会以邮件形式发送过来。万一她给的意见模糊不清,或没有将所有需改进之处一次给完,让这份专家评定书拖很久才拿得到,那么展览馆能在沈宣墨在世时开业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她一步一步往外走,高跟鞋击打在地面上,叩、叩,数到第九声“叩”时,邬百灵开口道:“一路平安,auf wiedersehen!” 指导专家很诧异地回头,应道:“auf wiedersehen.”过了两秒她又说,“您知道我是德国人?” “听到您在说‘good’时,‘d’的发音很像‘t’,就想到德语的好是‘gut’,猜测您是德国人。”邬百灵抱歉地笑笑,用德语说,“今天沈先生病重,您应该也知道,他患了那个……” “leukmie(白血病).” “嗯,白血病,为了减轻病痛的折磨,医生让他睡去了。”邬百灵三十度鞠躬,“招待不周,还请您见谅。” 指导专家神色并无不悦,她侧歪着点点头,说:“没什么,你们需要解决一些消防隐患,另外展厅也要规划规划,详细的我会在邮件里指出。希望沈先生安好。” “万分感谢,再次祝您一路平安。” 邬百灵的鞠躬礼持续到指导专家的车开出了这条街,他这时终于有工夫擦擦他后颈的汗,看样子这边是没问题了。在知道沈宣墨的工作场合时常需要与德国人、瑞典人、法国人等等交流后,他就开始学习这几门语言,邮件就是他最好的阅读材料,有发音方面的问题,他就叫沈宣墨给他读一读念一念。其实目前他的水平也就那样,但得益于他每天都要在邮件里回复“抱歉”、“沈先生病重”、“望您海涵”之类的话,今天他说得很顺畅。 他转头看向三楼,现在的大问题,只剩那边了。 沈宣墨就这样把自己关在里面几天没有出来,放在送餐车上的食物从没有动过,但存放在冰箱里的东西隔天又会少一点,于是他们把做好的食物留在餐桌上,果然第二天,碗和盘子空空如也。 他们试过蹲点,但蹲守了几天,都没蹲到他到底是什么时候下来吃的饭。这下大家迷糊了,沈宣墨的意愿究竟是什么?最迷糊的是柳医生,如果沈宣墨的状态很不好,以至于没有独立行动的能力,那他一定会硬闯,把沈宣墨带出来;可现在看来沈宣墨清醒得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硬闯,则可能激发沈宣墨的反抗心理,之后不配合治疗,就会演化成更糟糕的状况。 柳医生和有伯商量不出所以然来,便问邬百灵有什么看法。邬百灵恹恹地答:“嗯?”另外两人摇摇头,算了,算了,这个也没有多好的。 这几天邬百灵都过得迷迷瞪瞪的,虽然沈宣墨给他安排有房间,但晚上睡觉他从来都睡沈宣墨房间里那张小床,这几天沈宣墨没在,他睡那张小床睡得不舒服,老是惊醒,然后下意识抬头去看大床上沈宣墨睡得怎么样。他在自己的房间里睡,又浑身不自在,盯着对面墙壁,那面墙太空了,他老是幻视那里有三幅画,下面有一个大收藏柜,然后他意识到了自己在幻视什么,就更睡不着了。 他不知道自己对沈宣墨的感情到了这个地步,这才几天,他就睡不着觉,不可避免地,他想到沈宣墨死之后。 今天邬百灵把送餐车推到画室门口,迟疑了一会儿,他没走。他敲敲画室的门,张了张嘴,没说出口,听见里面没动静,他又豁出去了。 “你要是,你要是因为担心我看到你不好看的样子,才躲在里面的,那你不用担心,因为你更丑陋的一面我都见过了。你想你十年间即便知道我过得不好,也还是没有问过我,你要死了,才不顾我的意见,把我抓来照顾你,连这些我都不在意了,你还有什么丑陋的地方能让我在意呢。所以如果是因为这样,那你不用担心……如果不是因为这样,那,是你因为我生气了吗?” 等了很久里面也没有回应,邬百灵脚步虚浮地离开了。 这夜邬百灵还是睡不着,而他对睡不着的感觉竟然已经习惯了,像是已经准备接受自己下半辈子每天都睡不着的人生了。凌晨四点他起夜,以往沈宣墨在房间里时他会在床头备一点清水,以防沈宣墨随时需要服用抗癫痫药,现在他显然没有这个准备。于是他下到一楼倒水喝,喝了一口后把水含在嘴里迟迟没有咽下去,如同走神,也如同无力到连吞咽也做不到。 一杯清水花了他十几分钟才喝完,他冲了冲杯子,把杯子倒扣在滤水架上,捏了捏,自从沈宣墨病情加重以后,杯子就被换成了塑料材质的,扣在滤水架上时发出的声音一点也不清脆。 上楼他不打算坐电梯,想从楼梯一阶一阶挪上去,反正也睡不着,这么早回床上干嘛呢。 他的拖鞋踩在楼梯上的声音也不清脆,是窣窣的,走路能发出这种声音的,身子一定很轻,走路也没多少精神,在光滑的地面上滑着走。 楼梯上方隐约也有窣窣声,可能是回声,邬百灵听了心里发毛,便用自己的窣窣声去合那道声音,两道声音重叠,他就听不见另外那道了。 许是他的确因为连续的失眠而头昏脑涨,居然没有想到,楼梯上会有两道窣窣声,是因为有另一个人正从楼上下来。 凌晨四点,邬百灵和沈宣墨在楼梯上相遇。夜晚很黑他看不清对方的脸,他想,傻呀,一个病人,下楼不开小夜灯?他明白了,大家蹲守几天,没蹲到沈宣墨什么时候下来吃的饭,原来是因为他凌晨四点才出没。他担心,凌晨四点,饭菜怕是都放变质了,吃了身体没问题吗。他有千般万般想法,但其中没有一般化为了言语。 最后他说出口的是:“你吃完饭都不洗碗的。” 沈宣墨问:“你帮我洗的?” “是啊。”邬百灵说,“你现在还,还要吃吗?” “……”沈宣墨有些迟疑,“你,你不介意的话?” 邬百灵不仅不介意,还给他把饭热了,沈宣墨吃的时候邬百灵问他,是不是热的要好多了,沈宣墨点点头。吃完之后沈宣墨自己把碗给洗了,洗完放消毒柜里,转身看见邬百灵站在自己面前。 邬百灵问他是不是还想一个人躲着,他沉默了很久,久到足以下一个结论,再把那个结论掰到相反的方向,然后他摇了摇头。 邬百灵问那要怎么办,沈宣墨说:“好丢脸,可不可以你明天假装硬闯进来?” “……”邬百灵说,“可以。” 沈宣墨便转身上楼,邬百灵在背后叫住他,往他手里塞了个东西,他低头看,夜里很黑很黑,月光不足以使他看清手里的是什么,但他仅凭手感就能认出来,因为这是邬百灵每天随身携带,每晚都会分装好的他的药盒。 估摸着等沈宣墨已经上了楼,邬百灵才接着上去,站在房间前邬百灵抓住把手迟迟没有打开门,倏地他走到画室门口,又像泄尽了气一样轻到不能再轻地敲敲门,说:“你听得到吗?我现在没办法大声说话,你要是听得到但听不清,可不可以靠着门听。我白天说的,你听到了没有?我说要是你怕我看到你不好看的样子,那你不用担心。要是是因为我惹了你,你之后可不可以跟我说说?” 过了会儿,邬百灵没得到回应,他就又说:“你不说我睡不着啊……” “吱呀——” 门打开了,沈宣墨的身子从里支出来,邬百灵感觉自己被一只手往前揽了揽,接着,沈宣墨吻住了他。 这不是他与沈宣墨的初吻,十年前他们的吻浓烈炽热充满生命力,不久之前他们也接过吻,是出于濒死的病人对温暖与肌肤相亲的渴望。 邬百灵没有接过这样的吻,这个吻带着夜里微凉的温度,不炽热不浓烈,也与生和死无关,他体内持续着的翻滚平息下来,成为世上最平静的地方。 他便明白了,过去的吻都是属于沈宣墨的,而这个吻是属于邬百灵的。 第23章 邬百灵抱着消防栓往门上撞的时候,门突然自己就开了,邬百灵直接连人带消防栓一起扑进了房间里。 本来埋怨沈宣墨演都不演,仅仅过了一秒钟邬百灵就反而觉得这是正确的做法,因为他们“啊罗密欧”式的演技还是不要被人看到的好。 幸好对沈宣墨生命安全的担忧让众人没工夫深究细节,柳医生反应过来后,就把沈宣墨抓去身体检查一条龙。有伯这两天发烧,都是硬撑着的,见沈宣墨没事了,就安心昏了过去。 而邬百灵嘛,在对昨天自己因为连续几天没睡好,加上思虑过重,所表现出的弱态而后悔不已。 沈宣墨检查完,输了液,该由邬百灵推回房了,但他背对着沈宣墨,叫他他也不应。柳医生见状识趣地先走了,沈宣墨滑着轮椅到了邬百灵背后,用手指戳了戳他。 “……” 邬百灵不答,沈宣墨又戳了戳,问:“你怄气了?因为我把自己关在里面?” 这情形就好像邬百灵是个过于爱他的爱人,邬百灵讨厌自己显得太善良,就“蹭”的一下站起来,转身,指着沈宣墨的鼻子问:“你为什么把自己关在里面?!” “我?!我……”提起这个,沈宣墨又产生情绪了,“我……” 这种气势的区别才是对的,邬百灵很满意自己硬气的表现,和沈宣墨脆弱的反应,乘胜追问道:“害得我们几天心神不宁睡不好,你可得好好解释下!”大有问不出来不罢休的姿态。 沈宣墨便让邬百灵推他到画室,邬百灵心头又颤了颤,沈宣墨解释是为了给邬百灵看一样东西。 一张白纸出现在邬百灵眼前,邬百灵不明白沈宣墨为什么给他看这个,接着沈宣墨说:“我发现我画不出来你了。就算我忘记了你长什么样子,对你做过什么事,我也从来没忘记过怎么画你,可是我画不出来你了。” “……”邬百灵说,“我就站在你面前。” 沈宣墨说:“你不懂。” 邬百灵说:“我当然不懂,我离你这么近,你却非要隔着画看我,就好像画是你的全部,你的一切都是为了画,人反而没那么重要了。” “重要,重要!我说你不懂,不是这个意思。”沈宣墨说,“我没有什么别的本事,也没有什么别的优点,只有一个画画,我第一次和你搭话,得用画画做借口,我想和你天天见面,也用画画来搭桥,我现在连画画都做不好了,我什么也没有了,我还比以前更蠢了,你照顾这样一个我,还喜欢我,我以为你会像我妈爱的那个男人,对我不管不问,冷漠,让我痛苦,但是我们却反过来了,是我让你每天痛苦……” 邬百灵说:“我是个身经百战的人,差点活不下去的事情我经历过很多,我对你的感情确实给我造成过痛苦,但和那些事情相比,感情的痛苦是微妙的,它会让我睡不好,胃痛,吃不下,整天忧郁,没有追求,可我是一个不管面对什么都活得下去的人,所以你不用把我想得和你这种搞艺术的一样,你是感性敏感比天还大,我是没有什么能让天塌下来。” “……”沈宣墨说,“你倒是没有否认我是个烂人。” 邬百灵说:“你是啊!又怎样。” “……”沈宣墨说,“不怎么样啦,我说我!” 闻讯赶来的米莉错过了沈宣墨的自闭期,她到的时候,沈宅已经是皆大欢喜的祥和之处了。 “哎呀。”米莉跺跺脚。邬百灵笑了起来,说:“想看戏,现在也可以看,沈宣墨变得比以前更蠢了。” 沈宣墨面色不虞道:“喂!” 米莉说:“戏不嫌多!” 错过乐子的米莉转而找小妹去了,发现小妹竟然没有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一起在花园,邬百灵告诉她小妹在上课,米莉趴在窗户边朝里看,问:“那是她的老师?” “嗯,小日向老师教的是英语。” “亚洲人?看样子英语不太好呀。” 沈宣墨说:“你这白人中文也不怎么样。”米莉气得恨不能把他头发揪光。 邬百灵说:“小妹本来也学不好。小日向老师人很温柔耐心,更适合小妹。不过我很久没检查过小妹的学习情况了,有点担心。” “我可以呀,我来检查小妹的学习情况,”米莉说,“你去陪你那,那……”她一时没想好怎么措辞,卡了壳,看了一眼在轮椅上的沈宣墨,说:“你那老伴。” “……”沈宣墨四处看了看,然后在地上揪了把草,丢到米莉身上。 “宣墨,百灵!”有伯过来了,拿着封信,说,“这里有一封信,有人听闻宣墨的病情,想要来探望探望。” 沈宣墨说:“说说而已吧。” 有伯说:“嗯……宣墨,百灵,你们看看这信上的内容呢,写信人应该是真的想要来。” 邬百灵接过信,递给沈宣墨看,沈宣墨说看不清,邬百灵揪了一把他的头发,还真揪下来挺多根,他解了气,脾气好了,就把信上的内容念给沈宣墨听:“沈老师!一直很向往您的大宅子,听到您得白血病的消息,我心痛不已,因为我就住在都马岛上,所以希望能亲眼看到您的情况,不知道可否来拜访您?结果您只要告诉邬老师就可以了。祝您生活愉快!!!” “谁啊,跟你很熟?你说了算吧。”沈宣墨把这摊子丢给了邬百灵,邬百灵一看信上的落款,哭笑不得。 老飞站在沈宅的大门口,整了整衣装,他想进这豪宅里参观已经想了很久了,从知道这宅子被人买下那天起就在想了。如今他的老飞中餐馆翻修完毕,亮堂堂的,门面如脸面,显得他也有股仪表堂堂的气质了。 他看向身旁的斐豆,这小伙他知道是小妹很好的朋友,但料想只在唐人街之类的大街上一起玩,沈宅肯定是没进过的,便把斐豆也带上一起,见见世面。 斐豆才刚满十六岁,阅历浅,别被沈宅的气派给吓到了。老飞束束领带,说:“小老弟,别担心,到时也不用被里面的场面吓到,我的老飞中餐馆里,也有不少好东西,民国传下来的手抄食谱,厨神评价过质量好的铁锅,你都见识过的,我最好的哥们儿是这家主人最信赖的伙伴,他会照顾你的,所以自信点吧小伙。”说完觉得自己言语间透露出绅士气派,满意地拂了拂鬓角。 可是斐豆不会中文,他说的一句也没听懂。 门开了,有伯出来迎接的,老飞难掩激动之情,随有伯一起往里走,一开始,他还能得意,越走,他越没底,因为从外面看,可看不出这宅子能有这么大。 在会客厅,邬百灵和沈宣墨一齐等在那里,沈宣墨见客人从来不坐轮椅,所以老飞见到的是一个身患绝症也腰杆挺拔的男人,男人背后有一幅画,画的是都马岛的海,老飞久久地怔愣着。 邬百灵出声叫道:“老飞?”老飞这才醒了。邬百灵走过来打招呼,揉了揉斐豆的头。 “嘿,没想到你会提出要来探望。”邬百灵对老飞说。 “早想来看看了。”老飞等了一会儿,见邬百灵没动作,说,“你不揉我的头?” “……”邬百灵转身离开,“不。” “我以为揉头是什么贵族礼仪呢……”老飞嘟囔着。 为了给自己刚才的丢人表现找补,接下来老飞卖力地展示着自己的博闻广识。从十九世纪欧洲公主的衣裙上剪下的布料所做成的帘子,噢噢我的餐馆里也有类似的;见证过中世纪教堂惩罚“异端分子”的烛台,啊我有差不多年代传下来的中式烛台;原始部落用来碾药粉的人头盖骨药钵,嗯呐我给我妈用过;将真品归还给中国后所仿制出的,拍卖价格依然创下纪录的字画赝品,是的是的赝品就是我舅舅做的。 沈宣墨和邬百灵回头瞪着老飞,老飞反应过来,自己吹牛吹大发了。 临走的时候老飞的腿都是软的,邬百灵没怎么给他说过宅子里的事,老飞甚至最近才知道邬百灵服务的人就是沈宅的主人。他颤颤巍巍出了大门,今天这一趟,他是纯参观了,不仅没给自己脸上增光,反而还打击了他过剩的信心。 不过没关系,他掏出手机,他拍了很多沈宅内部视频,等他发到 tik tok 上,不愁没流量。很早开始他就靠发邬百灵给自己引流了,不是为了挣钱,单纯享受惹人注目的感觉。 想到这里,老飞的腿脚重新利索了起来,脚步轻快地回去了。 而斐豆,老早就被小妹抓去玩了,期间一直在编花环。小妹看着他编的花环,笑得很开心,这看起来是能卖十块钱的花环! 几小时过后,饶是年轻力壮的斐豆,也疲倦了。邬百灵看不下去,喊米莉给小妹布置英语作业,才让小妹消停下来。 邬百灵比划着问斐豆留不留下来吃饭,斐豆摇摇头,邬百灵便送他出门了。在门口斐豆站着没走,邬百灵疑惑地看着他,他盯着邬百灵看,看得后者冒汗,然后从衣服里拿出被他藏起来没给小妹的花环,牵起邬百灵的手,把花环挂在了邬百灵的手上。 斐豆三步一回头地离开,每次看见邬百灵还望着他,就高兴地笑一下。 “……” 这斐豆干嘛呢?撩拨了沈宣墨,又撩拨他?邬百灵明白了,斐豆是在钓凯子。 吃完饭时有伯汇报完了,说又收到了封信,沈宣墨问又是哪些朋友想来见世面? “不是的,”有伯说,“是bbc《十年伟大人物》访谈节目的邀请函。” 第24章 “你不是登上过时代周刊?又为什么怕上访谈节目?” “那时候我年轻啊!现在又老又病,而且平面和视频不一样,要是我说话的时候发病了,说不清楚,人家以为我没文化!” “倒也确实没多有。” “那就更不能上了!” “那就不上呗。” “可是那是《十年伟大人物》……” “是呀,你上了,你就是十年伟大人物,你不上,你就是并非伟大人物的其他人物,以后人家再做专题回忆已经逝去的人,伟大的人物用一整集讲,其他人物用一个主题把很多人串在一集里讲。” “我那么多画,一整集讲都讲不完。” “你很伟大的话,用一整个专题讲你也是可能的。” “可是……” 邬百灵停下正在给沈宣墨洗头发的手,泄恨似的把泡沫糊在沈宣墨眼皮上,让他睁不开眼睛。邬百灵说:“你想上就上啊!” 沈宣墨的声音唯唯诺诺的:“我怕我状态不好,把人家专题片拍得像喜剧,人家想把我删了,又抹不开面子,搞得人家后悔请我。” “你要是不撒谎你得的是白血病,老老实实说,就不会有这出了。”邬百灵一只手打开花洒,用另一只手接水,把沈宣墨的脸洗干净了。 吹头发的时候沈宣墨愣愣的,眼睛眨都不眨,眼珠子也不转一下。邬百灵关掉吹风机,弯下腰观察沈宣墨的神态,问:“你是失神症发作了,还是在想那件事?” “……”沈宣墨仰着头和邬百灵对视,“我在想,要是你可以陪我接受访谈就好了。” 在访谈前采取充分的抗癫痫措施,合理加大治疗力度,甚至服用对病情会有负面影响的药物,是可以实现短期内保持清醒状态的,沈宣墨举办生日会前就采取过这样的办法。除此之外,比起单人接受采访,有另一人辅佐会好很多,邬百灵很清楚沈宣墨状态不对时的表现,只要能立刻察觉,并及时接过话头,给沈宣墨恢复的时间,就可以无异样地结束访谈。 理论上行得通,可有一个致命的问题…… 曾经是性丑闻主角的邬百灵,并不想出现在荧幕中。更何况,是与事件的另一位风云人物一起出现在同一块荧幕里。 沈宣墨当然不会强迫邬百灵。他决定了要当上伟大人物,便在柳医生的指导下做准备。他需要至少在拍摄的那几个小时里是清醒且谈吐得体的——他甚至开始了适量的运动。因为常年坐轮椅,连走路都很少,所以他的腿是很松弛无力的。为了保持风度,和走路时的仪态,他的步速是很慢的,其实这已经非常难得了,多数癫痫病人只能蹒跚地走。少量的运动不足以使他发生质的改变,走路都费劲的人是跑不起来的,但他的步速能够接近正常人了。 拍摄时间定在了半个月后,这意味着沈宣墨需要用半个月的时间换来几个小时的清醒。在加大输液剂量,保持运动学习与语言训练几天后,沈宣墨依然对自己的状态不满意。 “柳医生,”沈宣墨说,“要么给我开苯妥英钠吧。” “不给开。”柳医生说,“苯妥英钠治癫痫,但也加重你的肌阵挛,很可能会恶化你的病情。你又不是只有这一件事,后面还有好多要干的呢,别捡芝麻丢西瓜。” 沈宣墨说:“我还有什么西瓜呢?” 柳医生说:“你的画廊,还有邬百灵呢,你要就这么跟他告别?” “……”沈宣墨十分后悔地低下头,用手使劲拍拍脑袋,“这么重要的事我都能给忘,我就说,我这状态根本不够。” 直到采访前一天,沈宣墨每天都绷紧了弦。采访稿给过来了,有伯当主持人,和他一起排练。诸如艺术对你而言意味着什么、为什么选择搬到都马岛、公开自己身患绝症时的想法一类问题,沈宣墨都是随性发挥,艺术是他爸给他传染的,因为喜欢热带小岛才搬到都马岛,公开时自己已经得了很多年绝症了,做好了准备,所以给大家说一声。 原本到此为止沈宣墨状态都还不错,但当有伯问起“有人说您的创作之源是人的本能,性、原始宗教、情绪是您的创作母题,您是否认同呢”时,沈宣墨张开嘴咳嗽了一声,接着一发不可收拾地,他的状态急转直下,支支吾吾,措辞支离破碎,显得这个问题像是涉及到了他人生最大的秘密。然而事实上他只是因为一个咳嗽,就断了一直紧绷着的弦,由弦织起来的他的认知、语言系统、逻辑思维就都崩塌了。 他半个月才换来的片刻清醒,只需要一个咳嗽,就彻底打破了。 不,他不伟大!接受采访的不该是他,至少这个称号得属于一个说得清话的人,而不该属于他这样一个,除了画画什么都做不好,犯了错不知道怎么弥补,漏洞百出的人。 他在耗费三十余年建成的语言库里艰难地挑出他想要的词:“有伯、不、拒绝……” “先生,我替您用手帕擦擦。”一只手捂住了沈宣墨的口鼻,邬百灵用另一只手顺抚沈宣墨的背,让他平静下来,沈宣墨盯着他爱的人的那张脸,忽然想起了两人之间发生过的很多事。沈宣墨胆子很小,他怕在人多的地方出丑,他怕别人觉得他配不上他的名头,他怕访谈节目里的他不伟大。可是他又胆子很大,因为他不怕他爱的人恨他。他幸运至极,他爱的人在他眼里很伟大。 是啊,是,他就是配不上伟大的名头,不管上不上这个访谈节目,节目里的他表现得如何,这是铁的事实。可是他的身边有一个真的于他而言的《十年伟大人物》,只是这个人不会被bbc邀请。他想道,不被看到的伟大,也应该得到赞美。他发觉了这伟大,他就理应有责任让这份伟大被歌颂。 邬百灵仍然捂着沈宣墨的嘴,沈宣墨渐渐平静下来,点了点头,邬百灵便退到一旁。沈宣墨对有伯说:“作为一个从小就没别的本事,只知道画画的人,叫我对别的东西进行深刻的批判或研探究,我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只能对本能一类的东西,比如美的,生命的,繁衍的东西,来进行描绘。我并不是选择性地把这些东西当作母题,而是我对世界的了解如此局限,以至于我只能画这些东西。” 后续的排练,沈宣墨的表现反而比一开始还要更好。他渐渐放下心,做最后的准备。 正式拍摄出了点小插曲,打光灯刺得沈宣墨睁不开眼睛,好在热带小岛阳光充沛,当天也难得地没有突然降雨,访谈部分很顺畅地完成了。 节目组需要拍摄一些日常生活、宅内景致、自然风光,以及画作的素材,便于后期剪辑。沈宣墨很大方地抬出了都夷斯文化系列,这是没有在任何地方展出过的,在这节目里是第一次展示。主持人识相地抛出话头,问这幅画作将来大众还能有机会看到吗,沈宣墨便回答自己在筹备画廊,将展出自己创作过的所有画作。 “感谢您接受采访,粗剪完成后我们会给您提供毛片小样,有任何问题您都可以向我们提出。”拍摄完成后,节目组准备离开。 这时,沈宣墨叫住了他们。“等一下,”沈宣墨说,“有一个镜头,我希望你们能拍一下。” 因为刚才的拍摄,仓库的画作被打乱了顺序,邬百灵正在重新进行整理,并检查画作及画框是否受损。沈宣墨在他背后,对镜头说:“虽然出演bbc《十年伟大人物》的是我,但我心里也有一部《十年伟大人物》,我在其中扮演需要人来拯救的角色,而真正的伟大人物是拯救我的人。” 他笑了笑,说:“谢谢你。” 折腾了半个月,众人都相当劳累,好在效果似乎不错。睡前沈宣墨在床上看书,邬百灵盯着他,有些不习惯。沈宣墨问怎么了,邬百灵说:“今天你有点聪明,好怪。” 沈宣墨说:“柳医生的方案的确有效,有很多忘了的事,我现在都能想起来了。” 邬百灵说:“是吗,你想起了什么?” 沈宣墨说:“小妹的英语老师叫小日向,上次来参观的你的朋友叫老飞,以前你带我在他的餐馆吃过椰子鱼,我们一起去过杯杯岛,那是一个不许男人碰自己阳具的小岛,在那里你恶作剧把我弄硬了,还有……” 邬百灵说:“还有?” 沈宣墨说:“还有,我的求婚戒指在你那里。” “……” “不还,我就当你想和我结婚了?” “……” “定个日子准备结婚吧。” “……” 邬百灵不管还在看书的沈宣墨,关掉了房间里所有的灯,用被子蒙住头。 “烦。”邬百灵嘟嘟囔囔骂了一句,但绝口不提把求婚戒指还给沈宣墨的事。 沈宣墨笑着合上书,也准备睡觉了,睡之前,他真切地祈祷着。这件事,但求这件事,别让他忘了吧。 第25章 周日下午门口出现一位信差,邬百灵出来迎接后发现是教堂的神父。罗丝太太托他带来一封信,信上没有写寄信人地址和收信人地址,她不知道沈宣墨和邬百灵住在哪里,只好把信送到教堂,再托人转交。 罗丝太太在信里写道,她的男朋友,路易——即他们在杯杯岛帮助过的那位瘾君子,在戒毒所顺利度过半年后,因为复吸又重新回去了。在所里路易给他们写过很多信,可是看守很坏,路易明明给的钱和其他人一样,看守就是不寄他的信。后来才知道路易没写地址所以信根本就寄不出去,看守光收了钱,却没有告诉路易,直到路易实在忍不住开口问了,看守才说他的信寄不了。 不过路易反而很庆幸。他之前的信写得就像日记,一个瘾君子的日记就算寄了出去,大概收到信的人也不会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他白花了些钱,买到了教训。本来他想跟他们说自己过得不好,但是现在他改口了,说自己过得很好。 邬百灵把这件事给沈宣墨说了,沈宣墨问邬百灵怎么会认识瘾君子,邬百灵便回答你也认识。 “我当然认识了,我这圈子里,太常见了。”沈宣墨说完,一口吞下药,药片硌到了他的嗓子眼,他露出痛苦的表情。 节目录制结束后,沈宣墨一下子从紧绷的状态放松下来,这一放松,他就再也紧不起来,变成了彻底的废人。 需要用来申办画展的画册只剩最后一点内容,沈宣墨记录过关键词,以免之后状态变差想不起来;可是他不知道真到了状态差的时候,这玩意儿根本没用,因为他连字都看不清。 他抓着脑袋使劲想想想,想破头皮也想不出来。邬百灵一拍他脑袋,说别用你那脑子想,你的脑子现在不好,以前也不见得多好,能画出佳作来,就是因为你画的时候没让你那烂脑子掺和过。 沈宣墨一听也对,干脆胡乱了事,在画册后记写道:我当不了心思缜密思想深刻的画家,只能当最欢迎各界人士对自己的画做阅读理解的画家,只有被做阅读理解,我的画才有可能成为高深之作。同时我也欢迎想来见识史上最没营养的艺术家的人,有了这些人,后世的艺术家就会提紧裤子,以不比我差为目标地走这条艺术道路。 写完最后一个句号,所有的申办材料就都齐了,把它们寄出去之后,剩下的就是听天由命了。 邬百灵问要不要去拜拜佛,或者上帝祂老人家。 沈宣墨说可别,万一神们只收阳寿,那他只能原地暴毙,甚至下辈子也要用来还债了。 邬百灵说照这么说我上辈子是拿了不少好处。 话刚说完,沈宣墨就倒了。 邬百灵拿来换洗衣物,然后退到一边,抠着手指,看有伯娴熟地给沈宣墨擦身子。擦完一面,反过来,擦另一面。邬百灵实在忍不住了,问:“还有什么我能做的吗?” 柳医生抱歉地说:“暂时没有了。” 沈宣墨的母亲和外公都是有伯照顾的,有伯比邬百灵更了解怎么照顾患者,也比邬百灵更了解沈家人。有伯给沈宣墨擦背的时候,沈宣墨一直在大喊大叫,在场没有人听得清他在说什么,可是有伯无奈地小声说道,麻烦请百灵在外面稍等一会儿,宣墨失禁了,这副样子他不想让他看到。 邬百灵叹口气在外边等着,头一下一下往墙上撞。 和有伯比起来他能做到的仅仅就是不添乱,说白了沈宣墨非要他来照顾,就是认定了自己没过多久要死,连挣扎都没有,像是等这一刻的到来已经很久了。对沈宣墨而言邬百灵并不能唤起自己的求生欲,只是能让自己走得安心一点。 如果要死的是邬百灵,邬百灵一定会因为沈宣墨而想要活得更久的。 邬百灵有点不甘心,然而现状规定还轮不到他不甘心。 都马岛一年四季天气都是温润的,常年维持在20-30摄氏度,因为处处都有植被覆盖,阳光都被挡着,所以不仅不热,甚至还称得上凉爽。都马岛的旅游产业支撑起了整个都夷斯群岛的经济,这里的氛围很热情友善,岛上所有人的共同使命就只有一个——维护好都马岛的特色,别让游客失望。再加上都马岛人少,竞争小,这里的生活几乎一年到头不会有什么变化。很多人就是冲着这种慢慢的氛围才来的都马岛,邬百灵原本也很满足于这样的环境,不过这些天他隐隐有腻了的感觉。 柳医生让沈宣墨睡着了,随后和有伯一起忧心忡忡地出了医疗室。看见站起来期待他开口说些什么的邬百灵,柳医生顿了顿,邬百灵便明白他的意思了。 “这两天你就休息下吧。”抛下一句话,柳医生不敢多留,快步离开了。 邬百灵赶在有伯开口之前说:“不用担心,我正好有想要探望的朋友。” 到戒毒所费了不少时间,邬百灵没有开车来,毕竟不是他的车。要命的是戒毒所在都夷斯最边陲的小岛上,那座岛落后至极,毫无基本建设可言,所以也没有能让邬百灵搭乘的交通工具,他下了轮渡就遇到一个脸上冒白脓的男人,凑到他面前说“car”、“car”、“to detox”,邬百灵左右看看发现没有别的黑车了,这里导航也不灵,只能将就上了这个男人的车。 等邬百灵坐到副驾,男人一句话也没说,突然就俯过身子,手从邬百灵身旁牵过安全带,帮他扣好。邬百灵心脏猛跳,安慰自己道也许是因为男人不会说英文,就直接上手了。车开了一个半小时,他一分钟也没有走神,注意着任何风吹草动,直到眼前出现戒毒所样貌的建筑,他才缓了一口气。 男人用手比了个数,邬百灵丢下比那个数更大的整钱,逃也似的开了车门。下车时有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腿抽筋了,胯间也麻了,也许是在车上坐久了,可是他直觉没那么简单。大腿根像被人箍住,下体的感觉不真切,现在回忆起来,似乎除了麻,还有点热…… 他干呕了一下,飞快地跑了。 没人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被猥亵了,有可能他的回忆是添油加醋的,就算是真的,也无济于事,司机已开着车扬长而去,他一个三十好几的大男人,去报案说自己被黑车司机舔了一下,在都夷斯这种国度也不会有人重视,甚至最后得到处罚的会是坐黑车的他。 他只好强忍着进了戒毒所申请探视,却被告知强制戒毒人员只有直系亲属才能探视。邬百灵一脸呆样,像是丧失灵魂一般站在那里,工作人员进进出出几次,看见他还在那里,就用拖拖拉拉的声音说:“你填写材料吧。” 邬百灵问:“填写了就可以了吗?” 工作人员说:“嗯……等流程走完,你明天来吧,今天晚了,探视时间都过了。” 邬百灵说:“岛上有住的地方吗?” “有。” 邬百灵刚要开口问在哪,想了想又算了,因为工作人员开始和旁边的人攀谈起来。 六点钟天上有朵云遮住了太阳,天就一下子黑了,这一天再也没亮起来过。一朵云从太阳边飘过大约需要十分钟,都夷斯从白天到黑夜的过渡大约也只需要这么多时间。在连名字也不知道的小岛上邬百灵独自走着,寻找过夜的地方。没有树林遮挡的空旷地带他已经走遍了,剩余的体力、耐心与强撑起的理性已经不足以支撑他漫无边际的探索,他只能去寻找确定的东西,比如上黑车前他看见的八成是旅馆的小房子。可如果要去那里,就意味着他要在黑夜里徒步走到本来需要坐车才能到达的地方,同时更意味着他很有可能再度碰上那个疑似猥亵过他的人。 噢,他出门时为什么不揣把刀呢? 噢,他很久没过过出门需要揣把刀的日子了。 用手机屏幕的光照了照树林,只能得到前方三十厘米的能见度,且让他自己更显眼了。看看手机电量,邬百灵咬咬牙,打开了手电筒功能,走一步两步,然后变成跑。 在电量只余百分之十的时候,他终于看见了那座亮着暖黄色灯光的房子,不禁鼻头酸了,身体也累了。他脚步慢下来,这时,有电话打来,接通后他听见沈宣墨的声音,沈宣墨在对他道歉。他张嘴刚用哭腔喊了句“沈宣墨”,手机卡了一下,他说完了他在哪、多久回去之后才发现手机没电关机了,也不知道沈宣墨听见了多少。 小旅馆的房间很旧,散发着霉菌的味道,但邬百灵很满意,因为这里的房间有灯,有门,门可以锁。 洗完澡邬百灵有些幼稚地打开窗户,抱着胸,报复性地观赏不知名小岛的黑夜,如同为自己刚才的胆怯辩解。但他还没来得及意气风发,就突然看见白天那个黑车司机在往旅馆走来。“嘭!”他关上窗,在房间里四顾茫然,又打了个激灵,立马拉上窗帘,把床头柜抵在门口。 做完这些他忧心忡忡地上床,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每十分钟睁一次眼,确保屋里没别人,该关的他都关了,直到他眼睛实在睁不开了,才沉沉睡去。 紧张到这种程度,他的确该关的都关了,门,床,甚至厕所只有耗子能钻的窗。不过该开的,也是关上的。比如无论怎么给他打电话,都提示关机的手机。 第26章 早上六点二十,邬百灵被吵醒。旅馆老板娘在一个个叫醒房客,喊带好贵重物品出门。邬百灵背上包打开房门,昨天那个黑车司机就杵在他门口,他一开门就和司机眼神撞了个正着。 还没来得及害怕,邬百灵被一个个拿着行李,睡眼惺忪的房客吸引走了注意。有带着一大串小孩的母亲,有年迈的银发老人,有少女,有一帮壮汉,这些邬百灵都不在意。邬百灵挤开白的黑的红的蓝的行李包,走过这些还没睡醒的人,找到了一位头发花白的女士,对她说:“罗丝太太?” 在邬百灵的印象里,罗丝太太虽然年岁已老,但气质优雅,优雅中带着因虔诚信仰上帝而产生的不谙。可这时的罗丝太太全然没有那样的天真,她眉眼透露着低沉,尽是将要归西之人所特有的,对天下苍生一视同仁的敌意。 面对这样的罗丝太太,邬百灵有点迟疑,不敢上前打招呼。然而罗丝太太早就注意到他了,静静地看着他,没有主动开口,像在等邬百灵组织好语言。 邬百灵说:“罗丝太太,没想到在这儿遇见你。昨天收到了你写的信,我……闲着没事儿,就来看看路易。” 他生怕罗丝太太看出什么端倪,但罗丝太太根本就懒得去看,拾起脚边的行李箱,对邬百灵说:“走吧。” 在小旅馆旁边的空地上,四处都站着摸不着头脑的房客。黑车司机用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巡视着,也不知道在巡什么,物色目标?邬百灵被自己的想法惊了个寒战。 等了不知有多久,一个穿绿裙子,绑绿发带的女人走了出来,用英腔说:“抱歉,各位房客,附近的加油站出了火灾,所以我把你们都叫了起来。” 一时间人群陷入了恐慌,都在张望着寻找火光,屋檐的一角处有颗星星,那颗星星发出亮得异常的光芒,瞬间那点光芒把整个天空都映亮了,有些胆子小的直接吓哭了,能把天空照得如同白昼的火势该是何种程度的迅猛,一定整座小岛都逃不掉了。在抱头痛哭的人们中间,罗丝太太尤为显眼。她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甚至还喝起了茶,茶和茶杯里的热水都不知是从哪里来的。 品完一口茶,罗丝太太握住茶杯暖手,在围住她的哭喊声中微弱地说:“只是天亮了而已。” 罗丝太太和平时不一样! 不和蔼版本的她让邬百灵没有勇气寒暄。黑车司机还在人群中迈着步子,用他那双阴寒的眼睛盯着房客们的脸看,像极了正在物色猎物的秃鹫。邬百灵近乎本能地呆在唯一熟悉的罗丝太太身边,可就连罗丝太太,也不是他熟知的模样了。 什么时候他变得有所担忧了呢?要知道,他曾经可以面不改色地跟杀人犯坐在同一艘船相邻的座位上。邬百灵想不清楚问罗丝太太,“您泡茶的热水是哪里接的”,这句话到底有什么难度,但他就是说不来,脑子里想一千遍一万遍,也说不来。黑车司机秃鹫一样的目光时不时就会扫过来,邬百灵担心自己正是他眼里最合胃口的猎物,他想他该表现出并非独自一人的样子,可是每当他终于鼓足了勇气要开口,一道孩童的哭声,或是因疑似火灾现场传来的声音而引发的尖叫,和罗丝太太端起茶杯喝茶的举动,就会把他那分勇气打断得一干二净。 “您也会有这样优柔寡断的一面。” 罗丝太太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注视邬百灵,拿着茶杯的手放在腿上,坐在行李箱上,她的背打得挺直。 邬百灵终于做得出表情,他笑笑,说:“也没想到您会有这样冷漠的一面。” 罗丝太太不置可否,目光飘向旅馆老板娘的绿色身影:“我的表妹爱恶作剧,以前家里人吃尽了她的苦头,她把厨房用来做肉丸的猪肉换成了没有洗过的猪睾丸,把衣物柔顺剂替换成了她搜集来的精液,为了搜集这些精液,她在红灯区干了一个暑假的兼职,她十二岁的时候因为不喜欢做数学作业,举报她的数学老师猥亵学生,而她编出了一套前后呼应逻辑完整的证词,以要多少有多少的肉丸为酬劳,将证词分给学校里不同年级的男同学和女同学,请他们作伪证,那名教师时至今日仍在牢里关着,当年作伪证的那些孩子早就把这件事忘了,只有我家的人记得。” “我来都夷斯是为了过清净日子,然而没安生几天,家里把她也送来了,似乎是因为这里是他们能想到的最偏远的地方。”罗丝太太说,“我自然把她打发到这座不见天地的小岛,可即便这样,她也还是能做她觉得有趣的恶作剧。” 罗丝太太露出得体的微笑,轻轻向邬百灵颔首:“让你见笑了。” 邬百灵说:“这么说,火灾是假的?” 罗丝太太没有回答,而是低头喝了一口茶,眼睛却往上瞟。邬百灵顺着她的目光看上去,老板娘站在四楼的窗边,往下对着兵荒马乱的人群拍了张照片,拍完后她细细观赏。从照片里她看见直直盯着她的邬百灵,便与他对视,用她涂成艳红色的嘴唇给了他一个飞吻。 可怕的女人,邬百灵抚了抚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一旁的罗丝太太饮完了茶,用布把茶具抹干净,将其收进了行李箱,做完这一切,她站直身子,整整衣装,对邬百灵说:“出发吧。” 邬百灵没反应过来:“去哪里?” “路易那里。” “走着去?” “坐我外甥的车。” 因为罗丝太太一同在车里,那位黑车司机突然就规矩了起来,在驾驶座上动也不动地坐着,迟迟不开车。罗丝太太坐在后排,在后视镜里用质问的眼神盯他,他和犯了错一样,紧张地两手抱拳:“seat bell ,sir,seat bell.” “……”邬百灵身体僵硬地系好安全带,车轰隆一声发动,随后悄无声息地往前驶着。 到达后黑车司机乖乖朝罗丝太太表示自己在林子那头等她,随即不敢多扰似的驾车离开。邬百灵愣愣地把自己第一次坐他车的经历讲给罗丝太太听,罗丝太太气定神闲地表示多半是他妈教唆他玩的恶作剧。 探视不能两人同时,所以罗丝太太先坐上前,一挨上凳子,她就换了副面孔,眼睛里的柔情仿佛能滴出水。路易出来一见着她,就急不可耐地叫她宝贝,邬百灵觉得这应该算非礼勿视的内容,于是撇开头端详四周,直到罗丝太太的探视快要结束了,他才把头转回来,没想到正巧撞见他们隔着玻璃接吻的样子。 “……” 大约是恋爱的魔力吧。 罗丝太太离开凳子,脸上便立刻恢复成淡漠的神情。邬百灵与她擦身而过,路易知道还有一个人的探视,他除了罗丝太太,就没有认识的人了,莫非毒贩看他来了?不大可能。也许是记起他还有一笔钱没给?上帝保佑万万不要! 路易双手在胸前合了个不标准的“十”,因为从来没对上帝祂老人家祈祷过,所以他不大明白“合十”是怎么个“合十”法,用两只手掌相互垂直比划出个“十”字,应该是这么着吧? 邬百灵坐下来的时候,路易还闭着眼,念念有词,等他念完,睁开眼,看见的就是邬百灵那张脸。 “天使!不过年纪有点大。” “……” “我开玩笑的啦,”路易说,“你和一个捂得严严实实的男人,一起救过我。” “……” 路易问:“怎么了?” 邬百灵说:“你感觉怎么样?” 路易说:“好极了!有吃有住,以前女朋友半年不见一次,现在一个月能见好几次。” 邬百灵说:“你别是为了这个才去复吸的。” 路易说:“你猜得可真准。” 邬百灵说:“真的?就为了这个?” 路易说:“我头一次关了两个月就被放出来了。两个月!我记得读书那会儿,一学期都不止两个月吧。一个吸毒的,两个月怎么够时间改造好呢?我反正觉得我不好。出去以后我就碰见贩毒的了,这里实在太好接触到毒品了。我当时是没有犯瘾的,但是我合计了一下,一个月,最多挺一个月,一个月后我铁定要再碰这个东西,所以我当下立刻马上就碰了,到戒毒所门口吸,很快就又进来了。因为我是一出来就复吸的,所以这回比上回要更严一些。我觉得挺好!” 邬百灵说:“在里面待太久,你出来之后怎么适应呢。何况你女朋……罗丝太太年事已高,尽早出来多陪陪她不好吗。” 路易说:“我不知道她想不想我陪……我总感觉她对我太好了,我惹事了就照顾我,我失控了就哄我,但是又不要我做什么,她半年不找我一次,但我找她,她就一定来,她也不要我的任何东西,我也给不了她任何东西,要说身体,她已经到了即将把身体归还给上帝的年纪。她就像我有求必应的守护灵,我的……我的……啊,你呢?我记得,你和另一个救过我的男人,也是恋爱关系吧?” 邬百灵说:“他跟你这么说过?!” 路易说:“感觉上是。你对他态度不好,但还是照顾他。” 邬百灵说:“也许我是为了钱呢。” 路易说:“那你该更巴结他。对着钱堆谁还会发脾气呢,只有对着情人才会。” “啊!”邬百灵惊呼,“时间这么快就到了。” 路易说:“也太快了!不,我感觉不对劲?” 邬百灵说:“也许是因为我并非你的直系亲属,所以探视时间要短一些。” 路易说:“是吗?也许吧。咦,我女朋友看我的时间感觉更长些呢。” 邬百灵乖乖站起离开,他倒是很感谢探视时间被及时掐断,我可不想和路易讨论起沈宣墨!他赶上往外走的罗丝太太,黑车已经等在林子边,他们向那里迈去。 走着走着,邬百灵想起了刚才的一句话,停了下来。 他看向罗丝太太。 罗丝太太在阳光下戴上遮阳帽,用手指顺着帽檐捋了一圈。 “我不爱他,”她说,“但我爱我的亡夫。” 第27章 再度坐进车里,邬百灵能够明白外甥的心情,他和外甥一个在副驾,一个在主驾,拘泥得有如后座上载的是黑手党。他们也不知道一个头发花白,手劲同被剪干净指甲的猫差不多的老太太,究竟有什么可怕。 虽然拘泥,但假如因此任由车内沉默,那气氛则更加尴尬不已。于是外甥用原住民语跟邬百灵交谈,邬百灵则回以中文,这一刻他们都庆幸着世界上除了英语,还有别的不是所有人都在学的语言。邬百灵欢快地在外甥滴吧嘟巴的说话声中讲述他的爱人像个八岁的可恶小鬼,而他就像可恶小鬼的母亲,恨得牙痒痒,可是小鬼不要他照顾,却又会伤心。贱得慌,我就是贱得慌! “那是因为你知道他活不久了。” 相当一段时间里邬百灵以为那是自己脑海中的声音,从久未面世的房间里满积的灰尘一般的思绪里钻出来,啪嗒一声把这间房的灯点亮。随着脑海里的房间被点亮,他看得、想得也更清楚了,他便知道,那是罗丝太太用标准的中文在回答他。 “……” 旅馆的闹剧已经结束了,绿裙老板娘在前台玩手机,见罗丝太太来了,无比地不耐,将手机扔在桌上,手机的边角在桌面砸出“哐”的一声。然而这样不情不愿的起身,却是为了帮罗丝太太把行李搬到她的房间里。 “火灾”危机终止,旅客们也回归到自己的正途,来这岛的,都是有亲属、好友在戒毒所,故而此时纷纷要赶去,或是之前已经探望过,这时要前往码头。罗丝太太的外甥忽然变得忙碌,不再出现在旅馆,邬百灵居然有了一丝不舍,不是因为他对他有了感情,而是因为他与他是共同抵抗罗丝太太势力的同志。 绿裙女老板搬行李比罗丝太太还费劲,大概是因为她穿了十厘米跟的高跟鞋。即便如此,她也还是毫无怨言——至少她没说出来——地将行李“嘭”的一声扔进了罗丝太太的房间里。她拍拍手上的灰,用任谁都听得出充满了恨意的声音对罗丝太太说:“好好休息吧,表、姐。” 罗丝太太只当她声音里那点恨意并不存在,颔首让她退去。 可这种态度正是她恨她的根源,绿裙女老板抓住楼梯扶手,伸直了胳膊,以鞋跟为支点,转了一个大圈,她的头发擦着罗丝太太的身体拂过,把后者的头发搅乱了,最后,她用像要以她十厘米的鞋跟砸穿地板一样的力度,咚咚咚下楼了。 姐妹间没有硝烟的战争啊……邬百灵站在一旁,动也不敢动。 罗丝太太伸手打开门,邬百灵注视着她,罗丝太太的手突然停了下来。 “有想要问的,不妨说出口。” “……”的确是有很多想问的,可今天不大有心情,邬百灵想道,不如下次找个机会探望路易,趁那时再问,“不,我没有。” 罗丝太太直勾勾看着他。“这是我最后一次探望路易了。” 罗丝太太的房间里,有十几个相框,里面的照片是她与一个男人的,照片很老,然而照片上的人并不如穿透时代一般显露出青涩岁月,照片上的罗丝太太与男人,看起来已经超过了不惑之年。摆出来的十几张照片,都是在这段时间左右拍的。 邬百灵摸了摸照片上男人的脸,身后传来罗丝太太的声音:“我与他认识,总共也就一年的时间。” 年轻的时候(对现在的罗丝太太而言,四十岁正是花样年华),他们爱得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当时的罗丝太太已是一名教授,而男人不过是家茶具用品店的销售。想来罗丝太太爱上男人的一瞬间,除去她选购茶具时随口一句想喝茶,男人就变花样一般给她变来杯热茶外,再没有其他选项了。 喝完那杯茶,罗丝太太定下要买男人给她泡茶的那套茶具,结账时,罗丝太太说自己还不大会使用,晚上,男人就到她家里去了。 他们的约会无聊至极,同天下任何普通恋人的约会别无二致,尤其他们是一对四十岁情侣,这甚至使他们毫无新意的恋爱生活更增添一些市井的俗气。 可罗丝太太就是如此迷恋那一年平淡如水的时光。“要是他活得再久一点,我猜与他交往个三年左右,我就会腻了这样的日子。但正正好只有一年,不多也不少,足够我对他产生相当的感情,又不至于入骨深,或是就此发现厌烦之处。” 邬百灵说:“为什么……” “只有一年?”罗丝太太说,“他死了呀。” 男人死后,罗丝太太才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不过这儿子有也相当于没有,常常失踪,以至于男人去警察局报案,也不会被重视,大伙儿都知道,等他儿子没钱了,就会灰头土脸地回家了。 只是这次失踪得过于久了一些,从罗丝太太与男人相恋开始,到男人被抢劫犯杀死,他儿子都没有回来过。 这时罗丝太太接到一个电话,她将手机放在耳边,说“嗯”,“在这里”,“刚去了戒毒所”,“不大清楚,也许今晚吧”,“没有看出什么不对劲”。 说完她挂断电话,与直愣望着她的邬百灵撞了个对视,罗丝太太沉默片刻,邬百灵说:“说到他儿子从来没回来过。” “啊,对。” 男人的儿子自然是路易。男人拥有这个孩子时,年龄已经不小了,前任妻子因为是高龄产妇,难产而死了,诸多因素加在一起,使男人很想珍惜这个孩子。只是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也许是单亲,也许是住址在治安最差的一片区域,路易不喜欢那个属于父亲和他的家。男人一不注意,路易就往外面跑,短则三天,长则两个月。他从不告诉男人失踪的这些天他去的是哪,可总该不会是去支援边疆、做战区志愿者一类的吧。 罗丝太太在男人死后,找到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之所以这么久没回家,是因为他染上毒品了,没钱买,就卖身给毒贩了。罗丝太太考虑了很久,是否要将这个孩子从她与她先生的回忆里彻底剔除,光是这个问题,她就考虑了好几年。 后来她还是花钱把路易赎出来了。面对路易眼冒光芒问她的“为什么”,罗丝哑口无言,最后她说,“我看上你了”。 此后罗丝太太并没有再为他做过什么,无非是在路易跑到她面前的时候,装装爱他的样子。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路易真的在几十年里只对她一个人说过爱,甚至路易为了她,下决心戒毒。 昨天探视,路易第一次对她说,他想和她结婚。 尽管罗丝太太很享受去探视时,戒毒所的人将她列为直系亲属——她自然用了些手段——这令她感觉她与她先生在世上还留有可延续的联系,但于情于理,她都不该再任由其恣意发展下去。 何况她已经到了不知哪天,闭上眼就再也不会醒来的年纪。 罗丝太太准备不告而别。 “我会常常怀念,随即发现,正是因为我与他的爱恋断在了最炽热的节点,所以我才会把对他的爱延续了一生。”罗丝太太看着邬百灵,笑笑,“要是他活着,我就不会为路易做到这份上了,我甚至会因为他隐瞒自己有个儿子的事实,而大发雷霆,闹得不欢而散。因为他死了,这些都可以原谅,甚至可爱了。对吧?”她的语气显得像邬百灵是与她同病相怜的人。 “……”邬百灵默不作声,可罗丝太太仿佛他已回答一般,继续说了下去,“在生和死的面前,太多东西不值一提,死,它就是最大的净化剂,又爱又恨的人死了,就只剩爱了,原本就爱比较多的人死了,那份爱就刻骨了。欺骗,背叛,隐瞒,在死亡后这些东西都事出有因了,可实际上,人的任何行为,本身就全都有因。我不断地在想,那一年的他平庸至极,我究竟为什么爱他如此之久。然而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不明白就越要想,越想,我就越爱他。” 邬百灵说:“但凡有一点点的爱,因为知道他要死了,就变成无限了。” 罗丝太太开怀大笑:“是的,就是这样!” 邬百灵问:“一定要不告而别吗?走之前对路易吐露个痛快,心里不会更舒服些吗?” 罗丝太太说:“不会,说真的,不会。长久以来,他的死都梗在我心上,我现在已经发展到了,他的死比我的死更重要的地步。可是他已经死了,而我还没死。我把一件过去的事当成这辈子的唯一,在路易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突然非常忿忿不平。那一刻,我突然不爱他了。” 罗丝太太说:“在我生命的尽头,我突然不爱他了。于是蓦然回首,我这为他而活的半辈子,就同那一年与他的约会一样,无聊至极。” “我一刻也不想停留在与他有关的东西里。”罗丝太太说,“我要离开,再也不来。” 此时邬百灵的心里也有了一个想法,一个大胆而又理智的想法。那个人还神志不清着,并且谁也不能保证他是不是将一直神志不清。如果说之前的那段日子,邬百灵因为他将要死亡而被勾起心里那一点点对他的爱,那这时,邬百灵迎来了不爱他的时刻。 如果再也不见他,邬百灵就会一直不爱他。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罗丝太太的房门被敲响了。 第28章 从小只要沈宣墨一哭闹,就一定会有人哄。 小时候是妈妈,并且由于沈父不大顾家,妈妈有了亏欠感,于是对沈宣墨格外地好,沈宣墨哭的时候,她练了二十年的舞蹈仪态会因为他而腰背弯曲,不再骄傲挺拔,因而她变成一位普通的妈妈,从这种变化里,沈宣墨能知道妈妈有多爱他。 长成青年了,就换成有伯来哄了。彼时他可分成两个阶段,一是失去妈妈的阶段,二是得上病的阶段,在第一个阶段里,他要什么有伯给什么,他干过这种事:凌晨两点叫有伯到酒店给他送避孕套,因为附近没有卖他爱用的那款。在第二个阶段里,有伯教他得听话了,病人之所以有个“病人”的称呼,论与健康人有何不同,就是在于他们的生理功能不完整、不健全了,这样的人,就不可以完全地掌控自己了,得乖乖听医生、长辈的话,直到生理功能重新健全起来。但是这一过程,沈宣墨和有伯都不称职。有伯给他的待遇,远远超出了一个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所该享有的;至于沈宣墨,他晚在二十六岁才开始学习“听话”这一技能,落后于同龄人、落后于人的正常生长规律,他不得不过于敏感。在有伯的不称职,和对他不称职的放任里,他能知道有伯多爱他。 青年期间,邬百灵也哄过他。这是沈宣墨最迷恋的一种哄,无关责任义务,也无关他的经历或未来,也就纯粹只关乎于爱。以前的邬百灵,在他人眼里像一根美丽的木头,装,需要和人交往的时候装开朗,做采访课作业的时候装得体大方,可是任谁都知道这些东西是他演出来的,他不是打心里想和他们交往,也不是打心里认同小组选的题目。在沈宣墨面前他也装,装对沈宣墨不感兴趣。他在他身边时沈宣墨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爱,有性欲、荷尔蒙的爱,沈宣墨的纯粹只关乎于爱的爱,也就只能发生在邬百灵的身上了。 但是总有一些东西会插足在爱里,让爱不纯粹。邬百灵开始做照顾他的护工后,就渐渐不装,真实了起来——假如照顾他吃饭、洗澡也要装,那承担了沈宣墨一部分生命责任的邬百灵,就不再是爱人,而是罪人了。 当他不装了,沈宣墨也就没法活在充盈着爱的氛围里了。就像他感受妈妈的爱,要从她弯曲的腰背里,感受有伯的爱,要从胡闹后有伯的纵容里,在通常、平淡的大多数时候,他是感受不到的。 所以他一慌张,就会胡闹,一胡闹,他的病就会让他歇斯底里,这样,他就回到了小时候,一哭闹就有人哄的时期。他喊:妈妈!有伯!有伯一定会围上来,也有人去模拟妈妈。 他清醒的时候,第一声就叫邬百灵。次次都是这样的。 然而他也不是每次叫,都有人哄的。 不久前bbc《十年伟大人物》播出了,前两天播到他的那一集,在一众科学家、商人、政客中异常显眼,对后三者,人们敬仰敬佩,而对他,是狂热。 每日,沈宅门口都有人围着,即便在发布沈宣墨需要静养的公告后,那条路的交通状况也依然没有恢复。媒体、看热闹的居民、自称艺术爱好者的粉丝,名义上是来送花、送礼的,暗地里时时睁着他们的双眼,恨不能穿透沈宅紧闭的门窗,打探到纪录片以外的消息。但精神上,而非物质上的偶像,就是有这样的风险。把人搬到作品的前面,意味着他本人也成为了作品的一部分,作品要接受艺术品鉴与批评,他这个人也要。 沈宣墨一整天联系不上邬百灵,晚上电话打通了,邬百灵带着哭腔说了句“沈宣墨”,然后电话就挂了,听起来,像恨他不已,一句话也不想听他多说,立马挂断电话!沈宣墨后来不敢打电话了,隔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再打电话,还是打不通。他问有伯知不知道邬百灵去哪了,有伯当然知道,但是说出来是不知道。沈宣墨心里门儿清,然而也无可奈何。 他可不能由着邬百灵散心散够了再回来,因为散心散够了,可能就再也不回来了! 然而门口随时存在的人群,也使他去找邬百灵变得无比困难。 看呐,那窗户外边堆积的鲜花与手写信,沈宣墨拥有这么多的爱,他成功被视作伟大人物,有一大帮子人,在乎他的死活,比在乎自己父母的更甚! 但拥有这些的感受,与他想象中不同。 沈宣墨收到了远比《十年伟大人物》更加厉害的邀约,不管从什么角度而言,他都没有拒绝的理由。给死亡一个盛大的落幕,不仅是给他的画廊最好的营销,也是他自己最完美的标签。搬出死亡,以及华丽的官方媒体评价,二十一世纪排第一的画家就只会是他,后来者无论作出怎样的努力,都只能排在他后头,哪怕是讨厌他,把他贬得一文不值的意见领袖,亦只能在二十一世纪尚未过去时闭上嘴。 以他目前的状况,要正常地应约,可行的方法便只有压榨他剩余的生命,比如服用暂时对他有强效,但后续会加重病情的苯妥英钠,电疗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但同时它又影响着大脑放电,需要做好大脑生理功能进一步受损的准备——必须做好准备。 柳医生一反常态,没有反对,而是给了他自由选择的权利。 ——这是个信号,意味着,他即将跨出接受治疗延缓病情的阶段,开始迎接死亡的步骤。 沈宣墨的回答是:“再等等。” 沈宣墨作为发酵的起点,与这几个字有关的一切都变成了话题,按关系远近,他的亲属自然被拉出来遛了一圈,因为他家往上三代都从艺,所以获得的都是赞美。 然而世上没有几个人经得起这种程度的审视,他的身上存在着一个最大的爆点,那就是十年前的美大性丑闻事件。 邬百灵那张清晰的照片与该事件产生了强关联,在如今的信息传输机制里,关键字退居二线,图像成为串联信息的首要功臣。但凡是意图与美大性丑闻事件相连的内容,一定会放上邬百灵的照片。 当然,在今天这个时代,一张清晰露脸的照片,能做的远远不止这些。 老飞发的沈宅内部短视频,《十年伟大人物》纪录片里沈宣墨感谢的那个背影,显然是一个人。沈宣墨有一个男性恋人,很自然地,信息挖掘的下一步就是找出这个人是谁。 因为视频拍到的面孔很模糊,下颌线、身形、发型,都不是说明身份的关键信息。顺着老飞的账号,人们对应出一个极有可能的人,那是一个曾经多次成为过 tik tok 热门的男人,只是他没有自己的账号,前段时间老飞突然再也不发他了。他的确是一个大概率的可能,但自此可推导出的信息是,沈宣墨选男朋友的标准是美色,会和沈宣墨这个将死之人交往,这个男人大约目的也不单纯,大费周章扒出来的是沈宣墨的负面信息,与其他庞大的正面信息抵消后,这点负面影响微不足道,所以这段恋情只会占据日后关于沈宣墨的讨论里极其微小的一部分,甚至不如某某影星疑似暗恋沈宣墨浪漫。 然而,无数蛛丝马迹中,有一条叩到了事件的回响。状似杂乱无序的事态,原来是个闭环。 老飞的视频里,有几个拍的是一个男人的上半身。虽然看不见脸,但脸并不是证明身份的唯一要素。邬百灵的胸骨上窝有一颗痣,那是他的标志,许多与他不曾见过面的人,靠那颗痣就认出来,他是沈宣墨以前最爱画的模特,也是美大性丑闻事件唯一清晰照片的主人公。如果说此前的一切都只能算推测,那么这个证据指向的,就是无限趋近于真相的推测。 沈宣墨现在的男友,就是他。 沈宣墨拨起窗帘的一角看向窗外,纪录片刚播出后,人们对他狂热时,门口每天都会围一小堆人;他和邬百灵的绯闻被曝出后,门口就成为可与机场相提并论的人群聚集地。 他意识到,不管他再怎么体面,他最被关心的都会是这段绯闻。不仅是他,他死后,邬百灵的名字也永远会和这段绯闻联系在一起,他快死了,邬百灵还会活,他在仅谈论艺术的话题里,收到的永远是爱,邬百灵呢? 他死了好像不止是死了,死不是一了百了,死结束不了一切,相反,死是一个节点,在死之后还会发生很多事。 不知怎么,他突然想到,他在通常、平淡的日子里会忘记邬百灵对他的爱,那邬百灵呢? 邬百灵要从哪里感受到自己对他的爱呢? 会不会,也许,邬百灵从来没有感受到过呢? 沈宣墨对柳医生说:“请给我苯妥英钠。” 柳医生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这决定着你的生命,你想好了?” “想好了,”沈宣墨说,“有一件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事,我需要去做。” 柳医生不置可否,嘴角向两边拉扯,像是把想说的话咽回肚子里去。用笔在纸上写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对沈宣墨说:“来吧。” 沈宣墨欣喜地想起了很多事,他开始一个一个地联络邬百灵认识的人,然而还是没有找到邬百灵的踪影。幸而他的记性暂时地好,他很快想起来邬百灵离开的那天上午,他收到了罗丝太太的信,信上有关于路易的近况,他现在能忆到路易是谁了,他和邬百灵把路易送到了都夷斯最边陲的小岛,小岛上有这个国家唯一一个戒毒所。 他开始准备赶往那里, 因为非常着急,他甚至赶到了,才想起来给罗丝太太打电话确认,果不其然,罗丝太太说邬百灵正和她在一起。 独自一人来到了小岛,在进入旅馆前,他突然停下。他左右望了望,在一旁的路边连茎摘下一朵花,把它叠成指环模样。 他想起了很多事情,或者不该说想起,它们一直存放在他的脑海里,只是他这时才有能力把它们抓住。 他抓住了, 今天是邬百灵的生日。 第29章 邬百灵打开门,看见的是一个全身被过得严严实实,戴墨镜,像个老头一样的人。他并不知道这个老头为了见他做出了怎样的努力,因为这些老头都没有告诉他。 老头只是伸出手给他变了个魔术,一块糖在手心里,手绕了个圈,糖不见了,出现在另一只手上,相当过时的套路。总之,最后会从他的脑袋后面“摸”出来吧?邬百灵刚这么想完,老头的手就摸到了他脑袋后面,从那里掏出了一枚花戒。 “……”邬百灵没有说话,老头的内心很忐忑。昨晚给他打电话时,他叫了声“沈宣墨”就挂了,沈宣墨以为邬百灵还非常恨自己,所以小心翼翼,邬百灵不说话,他就也不开口。 “……” “……” “……” “……” “……” 邬百灵说:“怎么不给个真的?” 沈宣墨说:“真的你没还给我。” “那个,”罗丝太太从他们身后探出头,“你们还站在我的门口呢。” 回到邬百灵的房间,沈宣墨告诉他他可以随心所欲提三个问题,而沈宣墨必须如实回答。 邬百灵问:“你一个人来的?” 沈宣墨说:“是的。” 邬百灵问:“你的病呢?” 沈宣墨说:“暂时得到了控制。” 在邬百灵问最后一个问题前,沈宣墨说:“这是最后一个问题,你只管问你最想问的,我一定会给你答案,你平时想听到的话,不曾听我说出口的话,在这时,你尽管引诱我说出来,我保证,你会听到你想要的。” “……”邬百灵问,“你这两天过得好吗?” 沈宣墨说:“我爱你。” 夜里两人洗漱,当邬百灵提出要帮助沈宣墨时,沈宣墨拒绝了。从浴室出来,沈宣墨仍戴着墨镜,在邬百灵身边躺下。邬百灵把手伸向他的墨镜,他下意识偏头躲开,然而他知道,他需要把完整的,包括丑陋的自己展示给邬百灵看,因为他们之间已不再需要装腔作势。 他把头又偏了回去,邬百灵顺利摘下墨镜,露出里面正盯着邬百灵的眼睛,两只眼球不受控制地往返颤动,这是苯妥英钠的副作用,眼颤,也因此沈宣墨持续着晕眩状态。 邬百灵不会知道他发生眼颤的诱因,只以为那是沈宣墨固有的症状。沈宣墨不会告诉邬百灵自己服用过苯妥英钠,就像邬百灵不会告诉沈宣墨就在他敲门的前一秒自己在想一走了之。 「不爱他的那一刻已经过完了。」邬百灵心里有个声音说道,「他把你追回来了,现在又是爱他的时刻。」 他感觉大腿根部有一只手抚了上来,沈宣墨贴在他身体边,邬百灵一侧头,就看见那双不停颤动的眼睛。沈宣墨闭上眼,手插进他的腿缝,他仰起头亲沈宣墨的眼睛,随后下体被沈宣墨握住。 旅馆的隔音效果很差,邬百灵听见门外还有孩子的说话声,他的嘴里被放入了沈宣墨的手指,他按捺不住的声音,都会变成微弱的喘息,将热度喷洒在沈宣墨的手指上。 邬百灵想要靠沈宣墨更近一点,但他们的身体已经完全贴在了一起,没有更进一步的余地。他用手在沈宣墨身上乱摸,那是副属于久病之人的纤弱身体,却凭大大的骨架,依旧能包裹住他。他的手顺着丝滑的睡衣滑到下方,两人贴合最紧密之处。他伸直了手指,沿着沈宣墨的腹部摸下去。 沈宣墨没有勃起。 每时每刻,包括做爱的时刻,总会有如影随形的证据,像一盆冷水泼向他,提醒他他的爱人要死了,他糊涂不了。沉溺、狂欢、迷失,永远不对他敞开大门,这时他多想忘记他们的处境,没心没肺地享受欢愉,可是没有办法,他在乎身边这个人。 沈宣墨的手指除了来自邬百灵体内的热气,也感受到了一股微凉的液体。沈宣墨把邬百灵的脸掰向自己,看见他在流泪。他把邬百灵的身体翻过来,变成两人面对面的模样,手上的动作也改为轻缓的摩挲。 “怎么了?”沈宣墨说,“边硬边哭。” 邬百灵说:“我摸到你没有勃起,然后我想到你是因为吃药才没有勃起,你快是个死人了。” 沈宣墨说:“我一直以快要死的人的身份在你身边,你可以去习惯它。” 邬百灵说:“这样的日子也即将过去,你马上就要是个确定死的人了。” “也是。”沈宣墨说,“那就面对它。” 邬百灵说:“说到这种话题的时候,你能不能不要换你的手活花样……我想认真跟你说说话!” 沈宣墨说:“说话比手活更重要吗?我和你天天都可以说话,但我不能天天给你手活。我这双手,通常情况下连筷子都拿不动,我今天终于握得住你的筷子,你不能把它从我手上夺走。” 邬百灵说:“奶奶的,啊!你又没有勃起,你兴奋什么?” 沈宣墨说:“兴奋等于勃起吗?你这是阳具崇拜。” 邬百灵说:“你没资格说我。” 沈宣墨说:“行,行,我的心也是一根阳具,下面那根没勃起,但我心里那根勃起了。” 邬百灵高潮后就沉沉睡去,沈宣墨替他擦干净。本来该由他给沈宣墨这个病人擦的才是,但沈宣墨满足极了,因为他不止是病人,他也是爱人。 早上他们与罗丝太太一起到码头。罗丝太太的现居地是都夷斯的康养小岛,但她和他们一样,买了去都马岛的船票。她将要赶往机场,去一个离这里很远的地方,并且再也不回来。 当年罗丝太太找到了路易,路易还不知道他爸已经死了,罗丝太太做不到就此承担起做路易母亲的责任,冲动之下,她以女朋友的身份照顾路易,现在想来这真是个离谱的举动。在收到路易求婚的一瞬间,罗丝太太决定结束这一切。 邬百灵和沈宣墨想要为她送别,于是计划到了都马岛,便送她去机场。 来码头是旅馆老板娘送的他们,替罗丝太太买好船票后,她躲着罗丝太太的目光,把票交给她,边说着“我得回去看店了,待会儿会有很多人来”,边踩着高跟鞋走了。 这里的轮渡班次很少,要等从别的岛过来的船到达,他们才有船可上,于是三人坐在大厅里等,邬百灵戴了帽子,衣领把锁骨挡得严严实实,沈宣墨自然也扮成老头,以免到了都马岛被人认出。 旅馆老板娘走之前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得逞般的偷笑。 终于,从都马岛驶来的船到达了,他们去排好队,等现在船上的人都下来了,他们就可以登船。 但不知怎么,船上的人都趴在栏杆边,往岸上使劲张望。突然,有个人准确无比地指向了沈宣墨和邬百灵,随后船上的所有人都认出了他们,有一些还掏出了相机。 “快走!”邬百灵抓住沈宣墨的手,离开队列往反方向走。 走时邬百灵和沈宣墨回头看罗丝太太,她已转过身,面朝着他们,举起手挥了挥:“永别了。” 罗丝太太那爱恶作剧的表妹,在出发去码头前,把两人伪装后的样貌拍了下来,发到 tik tok 上,甚至准确地公开了他们将在哪里出现。于是从都马岛出发的船票被一抢而光,幸而班次少,暂时来的人还不太多,他们还能有可以躲藏的余地。但之后还会有一波一波的人往这座小岛上赶,他们一定要想办法尽快回到都马岛。 “……”邬百灵骂道,“妈的,回都马岛只能坐船!” 他摘下帽子向后拨了把头发,沈宣墨也扔掉了老头装备,两人默默在旅馆后方暂时安全的角落里相对无言。但这里也安全不了多久,因为他们时不时就会听到有人在询问他们踪迹。 “……”邬百灵从兜里拿出船票,说,“船还有三分钟出发。” “……”沈宣墨说,“你有办法?” 邬百灵说:“试试。” 黑车司机今天忙坏了,好不容易有点休息的时间,他便用来护理他的爱车。他一边吹小曲儿,一边抹车窗,车窗被他抹得能清晰照出人影,他欣赏了会儿自己的帅样,给玻璃上映出的自己抛了个媚眼。这时,他看见身后多了道人影,吓得他赶紧转身,一转身,他就被邬百灵抵住:“你开车撞死过人吗?” 黑车司机听不大懂他说的话,邬百灵便说:“算了,先上车!待会儿,用能撞死人的感觉开车。” 车上,邬百灵对着黑车司机一直吼:“up!up!speed up!” 黑车司机一直在哆嗦,不停地按着喇叭,生怕撞到人。路上的人见这架势,也没办法思考,下意识就躲得远远的,所以他们非常顺利地赶到了码头。 车停下后,黑车司机松了口气。邬百灵说:“谢谢,我没时间掏钱付给你了,给你这个!”说完,他揽住黑车司机的肩膀,对着后者的脸亲了一口,亲完打开车门下了车。 过了很久,失魂未定的黑车司机才恢复了神智,然后那张阴暗的脸,渐渐出现红晕。 邬百灵和沈宣墨狂奔着往船上赶,邬百灵问:“你可以跑吗?没关系吗?” “管他妈的!”沈宣墨第一次这样不顾形象地疯跑,甚至有点乐在其中,他指着前面说,“船还在!” “冲!” 在船出发前的第十二秒,他们赶到了。岸上的人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然而时间已不足以他们买票登船了。登船口的栏杆被阖上,宣告他们能够顺利回到都马岛。两人喘不上气,连沈宣墨的脸都因为剧烈运动而有了血色,他们有了种劫后余生的愉悦感,在船发动的那一刻,他们在众人面前,没有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没有墨镜,用他们自己的样貌,接了吻。 由于信息差的存在,人们仍然以为他们还在那座偏远小岛上,所以他们回到都马岛上成功给罗丝太太送了机,回到沈宅。 一回去所有人都围了上来,关心他们的情况。他们笑着说没事没事,不过似乎有伯不在,一问,今天联系不上有伯。 这时,邬百灵接到了有伯打来的电话,他接起来,说:“有伯,我们正好说起你呢,你今天怎么不在?” 听到电话那头的回答,邬百灵凝住了。沈宣墨看到他的神情,也收起了笑容。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天之内,他们竟然会迎来两次永别。 第30章 因为不是家属,加上有伯刻意对他们隐瞒,所以有伯的死讯比较迟钝地传给了他们。 有伯自从妻子去世后,就没再谈过恋爱,之前他们以为的那个所谓“医生女朋友”,就是他的主治医师。她交给邬百灵一个小册子,说是有伯交代一定要给他的。他打开来,里面写了每天要做的事,怎么做,哪些事可以聘人做,比如管食物,管花园,管外部清洁,哪些事不能聘人做,比如沈宣墨的护工,管内部清洁,信件接收。 邬百灵细细翻阅,从今天起,他要独自照顾沈宣墨了。 有伯的葬礼,邬百灵,沈宣墨,柳医生,小妹,米莉都来了。 小妹献上了一枚纯白的花环。她可能不大明白生这回事,但死她能懂得一点,死就是她的妈妈,躺在血泊中,一句话没有说完,就再也醒不来。 其中心情最为复杂的,是沈宣墨。他沉浸在自己的死亡中,永远在准备如何迎接自己的死亡,却没有想过原来自己也会有迎接身边人死亡的时刻——尤其那个人是有伯。有伯陪了沈宣墨的外公、妈妈全程,他想当然以为有伯也会陪自己走完全程。但天底下会让人死的,不只有遗传三代的病。 葬礼是在都马岛举办的,有伯育有一儿一女,他们选择了火葬。在听神父的悼词时,有伯的儿女神情淡漠,如同在听毫不相关的人的事情,而小妹哭得很惨,她怕自己哭得太大声,于是用邬百灵的手堵住自己的嘴。葬礼结束后,有伯的儿女在讨论骨灰的安置,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方案而头疼不已。 对有伯感情最深的沈宣墨难以忍受,隐忍而略带火气地说:“他才刚走,最好还是把悲伤表现出来吧。” “……” 他们相视一眼,依旧表情淡漠地说:“我们不悲伤。” 他们的父亲根本没怎么照顾过他们,悲伤又从何而来。他们的母亲死的时候,他们可是痛哭了三天,此外一整年都被悲伤笼罩。但对着并不熟悉的人,就算硬挤,又能挤出多少眼泪呢。 有伯的女儿哼笑一声,说:“他跨年的时候,破天荒说要来看看我女儿,我当他转了性子,也许老了才晓得重视家庭。结果晚上,他一声不吭离开了,为什么离开的,至今也没给我一个理由。” 她看向沈宣墨,眼神里带着不友好的色彩:“多半是为了你。” 有伯的儿子与女儿,在不同的国家定居。最后,他们还是决定把有伯的骨灰送回中国,和母亲放在一起,因为母亲爱他。他们离开时,有伯去世的消息传到了媒体手中,载着有伯骨灰的那班飞机被千百镜头严防死守着,让邬百灵和沈宣墨无法相送。 邬百灵按照有伯留下来的那本手册,负责起了沈宅大大小小的事,这么大一座宅子,需要打理的地方真不少,即便今天由柳医生全天看候沈宣墨,其他的事情也足够让邬百灵忙得脚不沾地。夜里十点钟,他才终于完成最后一件事——去取信件。 他翻开信件,一封一封念给还在检查身体的沈宣墨听,信件堆了几天了,所以量比平时多,邬百灵念得喉咙冒火。他念了媒体的邀请函,念了美术馆的慰问,念了遗产律师的自荐,最后一封,是来自都夷斯文化局的。 他念道:“您为艺术界贡献了璀璨的瑰宝,我们慎重地阅读了您提交的材料,一致认为它有着不可比拟的价值。然而,都夷斯是以旅游产业为核心的发展中国家,文化局的重心将放在发展国有文化设施上。因此,我们综合评估后,决定拒绝该展览馆的申办邀请。如有疑问,可联系都夷斯文化局。” “……” 沈宣墨处于无法回应的状态,邬百灵叹一口气,无力地倚在墙边。柳医生问:“因为怕抢博物馆生意,所以不批准?” 邬百灵说:“不止。可能想要沈宣墨把他的画充公,他们来办沈宣墨的展。” 柳医生说:“挺多艺术家的故里、故地都被弄成博物馆纪念馆,一个旅游国家,肯定早就有在打他主意。” 邬百灵说:“可能就是吃准他时日不多了,拒绝一次,就没时间再申请了,加上没有后人能继承他的画,为了自己的画能展出,大概率就会捐画。” 柳医生说:“今天的检查差不多了。” 邬百灵问:“怎么样?” 柳医生说:“指标严重不达标。他需要做持续脑电监测,这个数据你也需要学会看,有伯你……” 柳医生顿了顿,继续说:“百灵你学学。从今天开始,沈宣墨需要睡在医疗房,有什么他的必备物品,帮他收拾一下拿过来吧。”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沈宣墨一直没有清醒过,邬百灵多次在他颤抖得口吐白沫时安抚他,他在混沌状态下抓着邬百灵的手喊“妈妈”、“有伯”,等吃完药做完治疗他依稀能看到眼前有一个人,他便对那个看不清的人叫道:“邬百灵。” 邬百灵直观地明白了沈宣墨从前对他隐瞒了很多痛苦与丑陋,他终于可以理解沈宣墨对外要给自己的病编织谎言,假如人们知道了他将死于一种会抽搐、扭曲、智力下降、失禁的病,那么他们对他这个人的评价就会染上一种异常的色彩,除非也公布这是三代遗传的病,才会使他死后的形象悲情又光辉。然而沈宣墨显然不愿意。 这次柳医生和邬百灵努力了很多天,也没能让沈宣墨好转起来,邬百灵有了一种恐惧,那就是沈宣墨直到死亡都会一直是这个状态,更进一步,他的死亡过不了几天就会到来。 邬百灵在照顾这样的沈宣墨一周后,迎来了自己的崩溃。他前所未有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爱人会死这个事实,虽然他一直都知道,但死,它就是个所有人都知道,但没人清楚的东西。 要命的是,邬百灵得在这样的崩溃里,继续照顾沈宣墨,因为能照顾沈宣墨的只有他。他一天天注视着爱人的濒死模样,一次次看爱人经历有死亡风险的事,而进行性肌阵挛癫痫患者,可能死于因抽搐而发生的意外,可能死于发作时对自己的误伤,可能死于持续超过十小时的发作,还有可能死于不明原因的猝死。 每一秒,都有可能是沈宣墨死亡的时刻。 柳医生这天分配药物,除了沈宣墨的,也有给邬百灵的。“虽然不知道能帮到你多少,”柳医生说,“但聊胜于无。” 邬百灵服用后疲软下来,脑子里的想法少了,应该是镇静类药物的作用。柳医生让他休息一天,邬百灵很是担心,但柳医生说没有问题,指标在渐渐往好的方向转了。 离开医疗室之前,邬百灵问柳医生:“他是不是吃过苯妥英钠?” 柳医生说:“是。” 邬百灵说:“为了……为了……” 柳医生说:“为了他自己一定要完成的事。” 邬百灵停滞了几秒,随即沉默着离开了。 他久违地与小妹见了面,小妹变乖了,这些天一直在乖乖向小日向学英语,米莉也呆在沈宅,但没有打扰他们。邬百灵看小妹在上课,便和米莉叙了叙,诚实地告诉米莉情况并不乐观。 “也许最无奈的是他想办的画展,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有精力和时间再去完成。需要做好,他的画全部充公的准备。”邬百灵笑笑,眼里却满是悲伤。 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没有注意到米莉在盯着他。米莉的内心不停翻滚,挣扎,她…… 她有帮助沈宣墨的能力,然而,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要帮助他。 第31章 “duck,duck,duck,duck,duck,duck,duck,goose.” “it,duck,duck,duck,duck,duck,duck,goose.” “it,millie.” “millie goose.” “it is millie.” “millie is it.” “millie——!you are it——!!!” 米莉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在做小时候的游戏 duckduckgoose 。游戏的玩法是小朋友们围成一个圈,坐在地上,一个小朋友当“它”,在其他小朋友身后走,走到哪个小朋友身后,就用手摸摸那个小朋友的头,同时说“鸭子”,当在某一个小朋友身后时,“它”没有说“鸭子”,而是说“鹅”,那这个小朋友就需要起身去追“它”,如果“它”在被追上前就坐到了原本“鹅”的位置,那么“鹅”就是新的“它”;如果“鹅”追上了“它”,那么“鹅”就恢复成了“鸭子”,而“它”继续,指定下一个“鹅”。 小时候的米莉每次玩这个游戏都很认真,而她跑步很快,所以她回回当“鹅”,都能追上“它”。渐渐地,“它”不再指定米莉当“鹅”了,在这个游戏中,米莉永远坐在地上,唯一的作用,就是成为圆圈的里的一个点。再后来,小朋友们玩 duckduckgoose,都不会带上米莉了。 可是她很渴望和小朋友们一起玩,于是,她故意不追上“它”,只有这样,才会有小朋友愿意和她玩。 米莉揉揉刺痛的颞部,怎么会做起这样的梦来。她起床,去医疗室看了会儿,其实主要是为了陪陪邬百灵。和刚经历打击就病重的人相比,刚经历打击还需要硬撑起责任照顾别人的人,更需要陪伴,米莉是这样觉得的,当然,也可能是出于她对沈宣墨的偏见。 她从小就把沈宣墨当成竞争对手,这个大她十多岁的人,自她有记忆以来,就一直以异常优秀的形象出现在别人口中。米莉天生争强好胜,所以她梦想有朝一日能超过他。他画画,她学理,他滥交,她从不恋爱,他三十六岁卧床不起没有自主能力,她二十一岁身体健康独自在异国上学创业。 在同龄人里她一定是优秀的,米莉敢保证,并且等到自己三十六岁的时候,她一定比现在这个沈宣墨要更清醒。她心里对沈宣墨的暗暗较劲,促使她在很多想要放弃的时刻咬牙挺了下来。 然而,除了她,没有人会把她和他当成对手。 每当她向父母说起,自己的结业考试成绩比沈宣墨当年要高,诸如此类的话时,她的父母不会引以为傲,而是用一种心知肚明的眼神看着她,仿佛在说:我们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关注沈宣墨,做得好宝贝。 也有人在假想中给米莉树起了敌人,但不是沈宣墨,而是沈宣墨身边的其他年轻且面貌姣好的人,尤其是家庭出身不错的女人。 这样一来,米莉所做的所有努力,都不是为了超越沈宣墨,而是为了成为沈宣墨最优的选择。 米莉痛恨,恨她无论怎么优秀,都无法证明她比沈宣墨更好,相反她会被投以与父母相同的心知肚明的目光,被自以为是地了解她这样做的缘由。 她痛恨,然而这并不令她害怕。令她害怕的,是自己心里始终有一道声音,鬼影一般地在她身体里响起,用她自己的音色告诉她,你会输。 因为这道声音,她在很多时刻没有办法清醒决绝地做出选择,就如父母去北欧前的那一次,这是她拖延父母催婚的绝佳机会,而她临到头居然退缩了,甚至是沈宣墨劝说的她。她当时想做什么?她想把结婚与否的选择权交给沈宣墨!她在印证他人心知肚明的目光,她在否认过去自己做的一切! 至今米莉仍然想不清楚自己当时为何那样,面对千载难逢的机会,唯一的阻碍竟会是她自己。她究竟在害怕什么,如同一堵透明的墙立在她面前,她怕的也许不是撞到那面墙后遍体鳞伤,她怕的是不确定那里是否有一道墙。 米莉注视着病床上的沈宣墨。沈宣墨向邬百灵伸手,说:“tong……tong……”邬百灵以为他很痛,忙拿来止痛药,沈宣墨摇摇头,摇头时需要整个上半身一起动,他说:“tong……水,多,桶……”邬百灵理解片刻,终于明白沈宣墨想要排泄,他忘了厕所怎么说,只记得马桶里的“桶”字。于是邬百灵扶他去厕所,而米莉就看着这一切。 柳医生向邬百灵交代,他会给沈宣墨做输液治疗,如果仍然没什么效果,那很有可能沈宣墨的状态就无法再好转了。他们对着沈宣墨的脑电图又说了许多。 现在沈宣墨是个废人了,为了风风光光死去而申请的展览馆也被拒了,想要自己的画尽快被展出,他就只能把画捐了,到头来他画了一辈子的画,却落得个这样的结局。 米莉没有说出来,其实她有办法帮助到他。不帮,不帮!这时候不帮,她就赢了,对吧?看谁还会认为,她倾心于沈宣墨?别去帮他,别心软,你就会赢的! 可是她害怕的莫名的忧虑感又袭来了,她真的会满足于此吗?她真的不会后悔吗?她这样做真的是对自己最好的选择吗?很显然没有人能回答她。 米莉痛苦地叫了出声,两只手拉扯发根,邬百灵和柳医生急忙关心她,沈宣墨则依旧是那副不明白在发生什么,仿佛醉汉的神情。柳医生对她说状态不稳定的话最好不要再守着了,去做些与此无关的事,散散心吧。 虽然她失控的原因并非如此,但她的确需要离开。她去花园晒晒太阳,碰见了小妹,小妹跑过来拉她的手,说想她,她有气无力地笑笑,跟着小妹去找小日向了。 小妹想要玩一个叫“丢手绢”的游戏,她说这个游戏需要大家围成一个圈,然而就算加上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她们总共也才四个人,要围成圈,至少得要六至八人。小妹毫无苦恼之意,拿来几个她编好的大花环,充当人丁。小妹告诉她,“丢手绢”这个游戏,要有一个人当鬼,在其他人身后走,鬼会悄悄把手绢丢在一个人的身后,等那个人发现后,就要追鬼,鬼就要跑,追上了,鬼就继续当鬼,没追上,那个人就当新的鬼。 当小妹唱起“丢、丢、丢手绢”的童谣,绕着围起的圈蹦蹦跳跳时,米莉惊觉这就是她小时候玩的 duckduckgoose 。 原来中国版本不用喊鸭子、鹅,悄悄丢手绢就行了,米莉这么想道。“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她——”米莉百无聊赖地看小妹转了好几圈,突然,小妹唱歌的声音里有了笑意,她看见小妹在偷笑,随即注意到小妹的手上已经没有手绢了,这时她才想起来看看自己的身后,赫然有一条手绢。 她拿起来,追小妹,她当然也不能用全力去追。为了让小妹觉得好玩,她也会偶尔追上几回,而小日向不懂中文,不知道游戏规则,于是丢手绢成了小妹和米莉两个人的游戏。 游戏持续了一小时,她们俩就跑了一小时,米莉喘着气问小妹不累吗,小妹说有一点,不过好玩!米莉便求助般看向小日向,小日向接收到她的信息,装出严厉的样子对小妹说:“time to study!stop the game!” 小妹沮丧地捡起了手绢,跟着小日向走,走了一会儿她回头,冲着米莉说:“下次再玩!我要多当鬼,做好多条假手绢骗你!” 米莉被她逗笑了,对她挥挥手,笑着笑着,米莉笑不出来了。 “骗你,骗你,骗你,骗你,骗你……” 她本来觉得中国版的 duckduckgoose 很阴暗,要神不知鬼不觉地选择“goose”,还得“大家不要告诉她”。然而,因为这个设计,“it”成为了这个游戏里趣味性最高的角色,正如小妹所说,她想要多当鬼。 为什么她小时候大家都不愿意成为“it”?为什么她那个版本里,“it”要规定每个人是“duck”还是“goose”,“goose”要想尽办法恢复“duck”身份? “millie is it!” 在米莉为了融入而选择放水后,孩子们无比开心地说了这句话。 米莉突然想清楚了。她是他们眼里的“it”,是“它”,是异类,“it”就是“goose”。而数量众多的“duck”们编织了一个谎言,哄骗“goose”渴望成为“duck”。 她心里一直存在的,说她会输的那道声音,就是“duck”们编织的谎言。 沈宣墨的输液治疗已经完成,柳医生看着各项指标,抿紧了嘴唇。 效果甚微。 邬百灵的状态很糟糕,但他还得帮沈宣墨擦身体换床单,因为沈宣墨刚刚由于抽搐而呕吐了。 “我就不在这里碍事了,”米莉笑着说,“我走啦!”她的笑容在低沉的气氛里,显得幸福过头了。不过,她并不是幸灾乐祸,而是偷偷准备给他们一个惊喜。 我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去追赶,尽管让沈宣墨取得辉煌的成绩,我不怕。 米莉走后约两小时,一封信送到了都夷斯文化局,这封信来自英格兰艺术协会。当晚,心力交瘁的邬百灵堪堪想起打开信箱收信,发现信箱里有一封文化局寄来的信件。他疑惑着打开来看,惊讶地得知他们的申请被批准了。 与此同时,柳医生心事重重地查看着沈宣墨的检查结果,病床上的沈宣墨动了动,他前去查看,沈宣墨只睁开了眼睛,在柳医生的诧异中,他叫道:“邬百灵。”眼底一片清明。 第32章 回到医疗室的邬百灵看见病床上坐起来的,清醒的沈宣墨,当即因为多日的郁结而一口吐出胃酸。沈宣墨状态好了,柳医生又要转而照顾邬百灵。幸好并无大碍,给邬百灵输一瓶葡萄糖就行了。 输完液,邬百灵把他拆开的那封信给沈宣墨看,沈宣墨坐在病床上,两只手捏着信纸,端详了许久许久,最后轻笑,不激动,不狂喜,平淡地把信放下。 要正式地举办画展,沈宅还有些地方需要重新装修。他们请来了装修队,其中有位高高的,精壮的,皮肤黝黑的年轻男孩,邬百灵一眼就认出是斐豆。 他回想起斐豆吊完沈宣墨,又吊他,心里有点犯怵。但这回是来干活来的,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吧?作为监工,邬百灵只好尽量控制自己,不要往斐豆那边看。 对,对,每个人都平等地扫一眼,轻描淡写,装得高不可攀,严肃一点,只讨论和装修有关的事,别关心,也别叙旧。 装修队有位会英语的,是装修工人中的头儿,邬百灵便和他交流起来。都马岛的装修工人,以原住民居多,因为都马岛的义务教育制度是几年前才颁布的,所以年纪大的,很多读了小学就不读书了;像沈宅这样的项目,他们都会派二十岁以下的工人过来,因为这一代的普遍素质高些。 头儿说,那些年纪大的常常会随地大小便,装修完,主人往往要费力清理排泄物,有时甚至排泄物会把主人的物品污染了,所以他们收费比年轻人要低不少。 邬百灵听得浑身恶寒,不过他注意到来做工的工人的确都很年轻,斐豆才十七岁吧?其他工人看起来,和斐豆一样大,有着在同龄人中早熟的身体,却顶着张稚嫩的脸。其中斐豆最甚,身高比别人多半个头,骨架子却是最窄的,而那张脸则才刚刚开始有了发育的痕迹,冒出两三根胡子短茬,大约平时都是一根一根地长,量也少,连这张脸的主人都没注意到,在黝黑肤色的映衬下,那三两根胡子更不起眼了,吸引邬百灵专注地盯了好久。 休息时间到,邬百灵还在盯斐豆的胡茬子,许是作为三十多岁的男人在怀念自己的青春期。默默地那胡茬子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高,高到邬百灵不得不仰头去看时,胡茬子所属的那张脸也一并被他看见了。 斐豆红着脸站在邬百灵面前,羞赧的神情显然是在问他,为什么一直盯着自己。 “……” 糟糕,光顾着盯胡茬子,忘了这茬了。 很不幸,邬百灵与他是老相识,所以按照常理他需要对斐豆区别对待。他把斐豆邀到花园,主要目的是想把烫手山芋甩给小妹,然而小妹学习越来越认真,在花园里逮着她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他领着斐豆来到空无一人的花园,这下好了,彻底说不清了。 “……” 这样的状况要怎么办?!他想来想去只想到万能的天气话题,然而斐豆多半是不知道天气的英文的,于是他比划了手语,用手在头顶划了个圈,然后将手指放在鼻孔前,这是手语里表达“天气”的方式。 比划完他无语了,不知道英文,难道就知道手语吗?而且这还是中国手语,斐豆就更不知道了。 但斐豆好像看懂了似的,摘下一些花朵,迅速地编了一枚花环——他把那个动作认成“花环”的意思了。抬手的时候,斐豆有些迟疑,他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双手将花环戴在邬百灵的头上,他顺其自然地用身体圈住了邬百灵,戴好花环,他的手放下来,轻轻蹭过邬百灵的脸。 斐豆紧张不已,胸口明显起伏地吸气吐气,他呼出来的热气把周遭空气都渲染了。邬百灵忙转身离开,斐豆跟上他,他装不知道,走到门边的时候,邬百灵被拉到墙角,斐豆环抱住他,身体并不紧贴,但邬百灵能够若即若离地感受到,斐豆下方不断涌出情欲的入侵体。 当邬百灵的,和斐豆的碰到一起时,斐豆急不可耐地想要吻上来,但邬百灵一把推开他,露出抱歉的微笑。为什么抱歉?脑子聪明的斐豆明白,邬百灵在说这是个错误。 走的时候邬百灵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 装修持续了三天,期间邬百灵饱受着斐豆黯然的目光,但他很好地拉开了距离,对斐豆与对其他工人没有任何区别。装修完成后,装修队离开沈宅,小伙儿们都很舍不得,因为他们都喜欢在这么好的房子里呆着。 其中斐豆的舍不得与别人有些不一样,带着依恋,苦涩,和无疾而终的失落。 斐豆很显然,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的性取向,对此他并不遮掩。但他也有心事,那就是对风度翩翩的亚洲男人的无限迷恋。遥远的东方,截然不同的外貌,不可冒犯的社会地位,无一不让他心驰神往。 他很知道自己的魅力,对别人他从不失手,甚至他才是被纠缠的那一方。 然而唯独他向往的那个世界,从不对他敞开心扉。 少年离开的背影落寞寂寥,邬百灵清楚其中滋味。他承认自己对斐豆的身体有欲望,斐豆能竖起强烈的入侵姿态,这是沈宣墨不能给他的。但人不只是关于性与身体。 比起精壮黝黑的少年肉体,他要去拥抱的,只会是和沈宣墨之间有所残缺的感情。 他谓之爱。 起初柳医生担心,邬百灵要监工监三天,因此怠慢了沈宣墨怎么办。但这三天沈宣墨状态十分地好,好到柳医生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沈宣墨自信地说:“现在我连出门都没有任何问题。” 柳医生说:“嗯好。” 沈宣墨说:“真的,我想出趟门。” 邬百灵着急说:“喂!你别乱来。” 沈宣墨说:“我不是乱来。我查到了,近期英格兰艺术协会要开展和都夷斯博物馆的长期合作,这里会展出非常多经典名画。显然这出自米莉的手笔,她家和英格兰艺术协会关系密切,她一定是以此为条件,让我们的申请被审批通过。我想至少要去感谢一下她。” 即便沈宣墨展示出来的状态毫无问题,但柳医生依然很慎重,危险随时可能降临。考虑到诸多因素,最终,柳医生给了他们一个小时外出时间,一个小时后,沈宣墨必须准时出现在医疗室。 此时米莉在都马岛上短租了一间房子,为了不暴露行踪,邬百灵选择开车载沈宣墨前往。途中邬百灵拍拍脑门,连礼物都没有,怎么感谢? 沈宣墨说米莉不缺东西,要送买不到的才有意义。比如,送她我祖传的戒指。 邬百灵嗤笑说你不介意的话。 沈宣墨说:“我不介意,你拿去送吧。” “……”邬百灵不搭理他了。 沈宣墨说:“你又不说明白结不结婚,那我的戒指算不算你的,还不清楚呢。” 邬百灵说:“我因为你吃了这么多苦头,求婚的事,该你来操心吧。求得不好,我就不理你。” 沈宣墨说:“那你等着。” 到了米莉的居所,邬百灵惊讶地发现这里很老旧,完全不像是米莉会选择的。为了保留本土风貌,都马岛大多都是老建筑,只有基础设施和娱乐设施会翻新,所以米莉来都马岛,向来都是住沈宅。 可米莉怎么一声不吭搬出来了? “她这丫头就是这样,别扭得很。”沈宣墨在邬百灵的搀扶下,缓慢地爬楼梯,“她从小就对我表现出很明显的敌意,见不得我比她好,处处争强好胜。但其实,她很珍惜和我的关系,常常往我这里跑,只是嘴上不承认。她弯弯肠子多得很,俗称戏多,明明是个热心肠,非要把自己包装得尖酸刻薄。她这回帮了我,指不定正在屋里怎么闹别扭。” 米莉果真如沈宣墨所说,正在床上滚来滚去,她今天一天没吃饭,因为她被自己怄得没胃口。 帮就帮,那么矫情干什么!还“duck”、“goose”,幸亏她没说出来,不然,她就丢大脸了! 想到这里米莉用被子捂住头,痛苦地吼叫出来。这时她的房门被敲响,她顶着没梳理过的乱糟糟的头发开门,惊现她此时最不想看见的两张脸,他们相顾沉默。 “……”邬百灵说,“room service?” 米莉说你这样我会跳楼。沈宣墨便说:“没什么,就是来谢谢你。” “……”米莉已经在心里跳楼了。 一进门沈宣墨就数落她房间乱,米莉大声反驳关你屁事,两个人吵了起来,吵着吵着,沈宣墨突然说:“现在好了?” 米莉顿了顿,说:“好点了。” 因为外出时间总共只有一小时,所以他们做不了多少事。听到米莉说自己还没吃饭,邬百灵就给老飞打了个电话,叫他立刻立即马上十分钟以内给艾玛公寓三楼4号送一份三人套餐,否则就追究他侵犯肖像权的事。老飞过了九分四十四秒气喘吁吁送来了饭,邬百灵和沈宣墨躲着没出现,米莉接的餐,接完“嘭”的一声关上门。 老飞没有发现异样,匆匆赶回餐馆忙活。过了很久他才觉得没对,一个女生,吃三人套餐? 米莉吃着吃着吃哭了,哭的原因,羞赧占少数;童年的回忆虽然不算多坎坷,但委屈终究受了不少。她既可怜小时候的自己,同时也痛恨此刻沉浸在过去里的自己。邬百灵和沈宣墨默契地背过身吃饭,没有看她哭的样子。 等到背后传来米莉的声音,问他们这几天怎么样,他们才转回身,张了几次嘴,说不出来,邬百灵被食管里的食物呛到,咳嗽了,咳着咳着,眼睛红了,沈宣墨看他眼睛红了,就也眼睛鼻头都红了,米莉哭完了,他们开始边吃边哭,米莉就在一边欣赏。 他们的眼泪一时半会儿止不住,有伯离世的打击一直被他们藏在心里,这时他们好不容易能松口气了,就有工夫哭了。 哭着哭着,邬百灵看见一小时时限只剩十分钟了,就叫沈宣墨别哭了,该回去了。 从米莉的房间离开的时候,他们的脸上只留下纸巾擤鼻涕后所产生的红痕。米莉跟他们挥手告别,说下次来,可能就是在画展的发布会上了,当然,更有可能是在你的葬礼。 沈宣墨说死丫头嘴硬。 夜晚,沈宣墨睡不着。他在想,自己闭上眼,能再次睁开的可能性有多大。 邬百灵让他别害怕,睡不着,那就试试画画。 沈宣墨拿来纸和笔,他想画邬百灵,但是从很久以前开始,他就画不出来了。邬百灵坐到病床边,抓起沈宣墨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脸上,带着他摸自己的额头,眉骨,山根,眼睛,鼻梁,鼻头,嘴。慢慢地,慢慢地,就像一望无际的平原上一条小河在流,从邬百灵的额头流到沈宣墨的心里。 摸到邬百灵睡着,沈宣墨自己又摸了一会儿。直到快要天亮,沈宣墨匆匆画了一幅画,终于睡去。醒来的邬百灵因为趴着睡了一晚,筋骨僵硬得发痛。舒展身体时他看见病床上的画,他拿起来,就笑了。 和沈宣墨送他的第一幅画一模一样。 第33章 两人回到医疗室的时候,柳医生正掐着表等,他们进门,看见柳医生竖起他的手机屏幕,给他们看屏幕上大大的“75:43:22”,说:“我给你俩多长时间?” 邬百灵乖乖说:“一小时。” 柳医生说:“表上写的你们出去了多久?” 邬百灵说:“七十五分四十三秒二二。” 柳医生说:“超了多少?” 邬百灵说:“十五分四十三秒二二。” 柳医生说:“怎么办?沈宣墨你不要给我流口水装傻,我知道你现在聪明得很!” 沈宣墨收回翻上去的白眼,擦擦嘴角的口水,谦卑地说:“柳医生您说怎么罚。” 柳医生拿起沈宣墨最近一次的检查结果,神色凝重而阴沉地盯着看,邬百灵和沈宣墨紧张得有如被老师当着面批改作业的小学生,身板挺得笔直,在一旁听候发落。 “……” 拿着检查结果的手突然放松,落在腿上,柳医生整个人疲软下来。他捏捏自己的鼻梁,眼神柔和,无奈地瞄了沈宣墨一眼:“说实话,我并不确定就目前的状况,我究竟是该作为医生尽全力延缓你的死亡,还是作为朋友让你走得舒畅。” “……” 对现在的沈宣墨来说,他的时间和普通人的时间不一样。他在世上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因为即将到来的终结而无比珍贵,也因此,他的每时每刻都要用来做他最值得做的事,即便如此,他也无法尽善尽美,一定会有所遗憾。 柳医生为此煎熬不已,不管是随时被医学束缚规规矩矩,还是尽情挥霍时间,那一天都或早或晚会到来。作为医生他是要像站在病人身边一个绝对理性的存在,把生命看作唯一使命,还是要与病人共情,将人生也放进他治疗时需要考量的要素?这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然而,沈宣墨不觉得这是个需要柳医生煎熬的问题。他说:“要怎么好好地去死,这是我该想的问题才对。柳医生你只需要想,我不听话的十五分四十三秒二二该怎么处罚。” 柳医生笑笑,阖上眼,轻轻说:“罚你,禁足十五天。” 沈宣墨问:“禁足是禁哪个范围以外的足?” 柳医生说:“沈宅以外的。” 沈宣墨说:“谢谢你,朋友。” 画展终于可以开始正式推进了,沈宣墨联系了自己精挑细选,好不容易选出来的朋友圈子里不滥交不吸毒生活作风良好的策展人,约他下午来看看。 邬百灵活也不少,屋子要收拾,基本所有物件都要清空,等画廊雏形弄好了,再把要用于画展的物件拿出来摆上。画的装裱和保护也很重要,需要他一幅一幅地检查,登记情况,再去联系专业人士。 二楼也有大量的画,但沈宣墨不许任何人进二楼。二楼整体就是一间大房间,门锁着,除了沈宣墨没人能进。邬百灵问那二楼的画怎么办,是不展出的,不装裱不保护?沈宣墨说要的,我自己来。 邬百灵说:“你一个人呆在二楼?” 沈宣墨说:“我一次只在里面呆一个小时,兜里揣着药,随时都能吃。” 邬百灵说:“你刚刚才违过约。” 沈宣墨说:“这是我死也要干的事情。” “……”邬百灵说,“可以。但你死之前,想想我。” 沈宣墨说:“我一直在想你。” 沈宣墨用钥匙打开二楼的大门,进去,里面的画的数量,远比仓库里头要多,整整齐齐的,早都裱好了挂在墙上,有些天没打理了,画框集了一丝丝灰,沈宣墨就一幅一幅擦干净,没有哪幅是落下了的。 画擦完了,他拿出准备好的画框,把一幅新画的装裱好,裱完,他寻找这幅画该呆的位置,二楼的画的顺序都是有规矩的,他数了数,走到窗边,把画挂了上去。 在画被挂好的那一刻,沈宣墨的大脑深处突然一片冰凉,接着那冰凉传遍了全身,他尚且还有意识,于是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歪倒撞在墙上,因为外力弹向窗户,窗户虽然阖着,却没实实地锁上,他一撞窗户,窗户就开了,他翻了出去,但他手臂是弯曲的,手肘内侧刚好卡住了窗扇,一只脚也锁住了窗沿,所以虽然他上半身支在外面,人却还没掉下去。 对普通人而言这是大难不死,然而沈宣墨到这里还没有安全无恙,他开始抽搐,卡在窗扇上的手臂越来越松,至此他依然保有意识,他想要伸手去抓紧窗扇,但他的尝试起了反作用,他的手臂彻底离开了窗扇,整个人悬吊在窗外,只剩一只腿的腘窝抵住窗沿,随时都有可能丧命。 这时,沈宣墨失去了意识。 邬百灵登记好了一些画,看了一眼时间,还没有到一小时时限。虽然他担心不已,可他也明白沈宣墨需要一定的独处空间。「与其想东想西,不如等他真的超时了,再合理地冲进二楼。」邬百灵这么想着,放弃了去二楼敲敲门,问沈宣墨情况如何的打算。 沈宣墨像他的画一样,在墙上静静地挂着,一下子,他大喘着气醒来,胸口剧烈起伏地深呼吸,左右张望观察倒立的世界。他试了试把另一条腿也搭在窗沿上,他的腿举了起来,突然,因为重心变了,他整个人开始摇晃,原本在窗沿上挂得好好的那条腿也在向外移动,他不得不停止尝试,尽量保持当下的姿势不动。 他看看自己的双手,还在颤抖,用这两只手抓牢墙壁辅助他起身的几率,与头朝下掉下去还不死的差不了多少。于是他转而伸手摸兜里的药,药瓶刚被摸出来,因为抽搐,拿住药瓶的手放开了,他的思维停滞了一瞬,而后立刻反应过来,用手去抓,第一下没抓住,抓了第二下,还是没抓住,第三下他用双手同时去抓,抓住了,抓住的那一秒他两只手臂猛地伸直,他的腿更往外移了一步。 他不敢松懈地打开药瓶,因为呈倒吊状态,他一打开,药片就哗啦啦掉下去,他没去想怎么拿药瓶才不会撒,直白地用手堵住了瓶口,让药片落到他手上,然后把药瓶扔了,手指挑出他每次该吃的两片的量,放进嘴里生生咽下去。 药片的效果从身体深处传导出来,他渐渐平静。即便这样要爬回去依然也要费不小的工夫,何况因为长久卧病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光是卷腹竖起上半身就让他花了十成十的力。他用牙齿咬住嘴唇,用力的时候连面部五官也紧紧皱起,终于他的手成功抓住了窗沿。 他停下来,喘着气休息片刻,随即再次发力,试图将身体带起来,但他耗光了力气,他的上半身也一动不动。随着时间流逝他的体力在渐渐流失,幻觉中他的生命也一并随之逝去。不,想想邬百灵,他就在那里,打理着画,等着我! 沈宣墨再一次用力,他这一次吼叫出了声,缓缓的他的身体在向上移动,他一口气用完了,就再吼叫一声,身子便继续移动。 当他的胸口贴近墙壁时,他一秒也没有迟疑,一只手勾住了窗沿,几乎一瞬间就翻身回到了二楼房间里。他飞速地关上窗户并锁好,连窗帘也拉上,然后惊魂未定呆愣在原地。 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停滞了。我刚刚差点死了,因为癫痫而导致的意外。沈宣墨沉浸在这个想法中,难以抽出身来。 这时,他的闹钟响了,他回过神,走过去,拿起手机,看见他给闹钟定的名称叫“去见邬百灵”。 他打开二楼的门,进电梯,到一楼电梯打开,邬百灵等在那里。 邬百灵从上到下观察他,然后“哼”了一声,说:“挺牛的嘛你。” 沈宣墨好好地看着他,笑了,说:“我就说我可以。” 下午,沈宣墨约的策展人方方来了,男的,戴贝雷帽,头发到下颌边,穿黑色西装外套配短裤,亮面皮鞋搭中筒袜。他们聊了聊,聊到经营模式的时候,方方问准备和哪几个牌子联名,沈宣墨说还得联名?方方就问不联名那你找好做周边的厂家了吗?沈宣墨说干啥非要整那么麻烦。 方方说你不盈利吗?沈宣墨说盈啊,我门票收可贵了。方方说门票对展览馆来说是杯水车薪,刨去维持正常经营的费用,给员工发工资可能都不够。想要多少赚点,可不能少了商业活动。你的场地值钱,没事做点外联活动吧,租给大牌办沙龙会等等。最好有产品,自营的联名的都可以。 他们一直聊到了晚上十点钟,结束后邬百灵送方方出门,走到门边,一直冷冰冰只谈工作的方方突然抓住邬百灵的肩膀,哭了出来,说我其实也是gay,邬百灵说啊这我倒看得出来,方方说我好喜欢你们的爱情故事,你们真是对神仙眷侣,你知道吗我们这个圈子要找一对安安稳稳在一起的不容易,你们让我看到了希望,噼里啪啦真情流露说了一大堆。 邬百灵尴尬地应付过去,方方边哭边走的,走的时候邬百灵还给他了一包纸巾。邬百灵心想原来外界的风声转而开始赞美他们的感情了。 但对此邬百灵并不在意。 他专注地帮沈宣墨洗澡,沈宣墨脸上有泡沫,睁不开眼,就闭着眼说我想要在葬礼上请一些明星,尤其是中森明菜,我想她在我的葬礼上唱《oh no,oh yes!》。 邬百灵说你想喜丧?沈宣墨说也没有。邬百灵说那你要中森明菜笑着唱,还是哭着唱?沈宣墨想了想,想不出来,说就不能单纯唱唱吗。邬百灵说你葬礼请明星,那明星可倒大霉,笑也不行,哭也不好,白白挨骂。沈宣墨说好好好,那不说这个了。 邬百灵说那说说方方给我们说的,我们要有自己的产品,不然就盈不了利。 沈宣墨没说话,邬百灵把他头上的泡沫冲干净,沈宣墨睁开眼睛,说:“我写本书吧。” 第34章 沈宣墨的手在键盘上摸过来,摸过去,发现有灰,他又拿酒精棉片给键盘消消毒。一上午过去,他获得了一把崭新如初的键盘,和一份空白文档。 他下了病床,想呼吸新鲜空气,便拉开了窗帘,但邬百灵冲过来“唰”的一下又给他关了。 “别拉开窗帘,”邬百灵说,“最近天天有无人机偷拍。外面的人可宁愿犯法都要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必须得小心些。连小日向上课我都给叫进沈宅内了。” “……”沈宣墨突然知道要写什么了,他问,“你上午在做什么?” 邬百灵叹口气,扶着额头,说:“跟小妹吵了一架。” 沈宣墨说:“小妹不听话?乱吃东西?” 邬百灵说:“我不想管了,又不是我生的,她爱干嘛干嘛。”说完,邬百灵把沈宣墨拉去身体检查。柳医生在给他上仪器,沈宣墨乖乖站着不捣乱,过程需要花点时间,沈宣墨站了一会儿,没忍住,还是开口问了:“柳医生,你觉得我怎么样?” 话一出屋里另外两个人都凝固了,邬百灵抓着沈宣墨肩膀的手抠得死紧,把沈宣墨痛得嗷嗷叫:“我只是在准备我的自传!” “吓得,”柳医生虚空擦了一把汗,“我正想说我对邬百灵有过意思,对你可从来没有。” 沈宣墨说:“你是报复我还是真心的?”邬百灵和他相反,表现出放下心的模样,沈宣墨又冲他说:“你别放下心,我这死了以后你俩可还有机会,你给我发个誓,要么柳医生我给你介绍对象吧。” “闭嘴,”柳医生说,“开始检查了。” 沈宣墨在这两个人身上栽了跟头,想了想,沈宣墨跑去问小妹。小妹现在在一楼上课,沈宣墨等了会儿,先跟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做了访谈,沈宣墨问它我是不是个帅哥,它说汪汪汪,沈宣墨又问我跟邬百灵是不是天生一对,它说汪,沈宣墨说邬百灵呢,你觉得他怎么样,它说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等小妹上完课,沈宣墨刚准备和她聊会儿,没想到小妹气呼呼的,沈宣墨问她怎么了,原来她在和小日向闹别扭。 小日向指着手机屏幕上的tik tok视频问小妹这是什么,小妹高傲地说“none of your business!”小日向气坏了,她英语还没有好到能用来吵架的程度,于是她用日语说不是跟我保证了不再发tik tok了吗!看看这些人在跟你说什么,他们在……他们在…… 沈宣墨说着“sensei”,把小日向劝了劝,他来跟小妹聊聊看。 虽然和别的孩子相比小妹的成长轨迹很不同,但她的青春期确定赶到了。小妹会了些英语了,她就想和沈宅以外的人交流交流,可她暂时还出不去。幸好这是个不需要出门也能交流的时代,老飞有一台不用的手机,他给了小妹,手机里除了系统软件,就只下载了tik tok,小妹自然点开了它,接触到了一个庞大的世界。 小妹的思维模式很简单,她分不清博主和用户,更不知道算法,她只看见tik tok上全是那些人自己拍的视频,于是她想当然地以为用tik tok就是要拍自己的视频。 她的视频可以说毫无商业价值,只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每天都会有无数人上传的内容,所以播放量少得可怜,但小妹不懂那些,点赞,关注的含义她都不清楚,只有评论和私信,她见有人在给她发消息,她把那当成“聊天”,还是英语聊天,她既能交朋友,又能练习英语,多好的事呀! 沈宣墨问小妹,挺好的呀,小日向为什么要生气?小妹发牢骚说她就是这样的,我跟那个人说了,那个人告诉我她是老掉牙,不懂年轻人爱玩的东西。沈宣墨说你把自己的私生活告诉网上的人了?男的女的?小妹说是一个住在英国的十七岁男孩。沈宣墨说哦,这样啊,他跟你说的?小妹说对啊,我就说我十六岁,住在都马岛。 “……”沈宣墨说,“能不能给我看看你的手机?” 沈宣墨神色凝重,翻看小妹的tik tok,他能理解为什么邬百灵和小日向都很为小妹最近的行为生气了。 一开始小妹发的是自己平平无奇的日常,上英语课,和狗玩,浇花,编花环,但这对她而言是日常,对别人可不是——网友轻而易举就能看出小妹是智力有问题的。 因为她过于无聊的内容而无视划走,是最好的反应;评论骂她,是倒数第二坏的反应;利用她的弱点引诱教唆她,是最坏的反应。 很不幸,小妹遇到了最坏的那一类人。 小妹的视频有一位忠实的观众,他会在每条视频底下都评论,“指点”小妹怎么做视频。“你的衣服太无趣了,剪掉一边的肩膀吧”,“怎么这么听老师话,没人上网想看这些,试试故意对着她干”,“反正没有人在现实生活里认识你,不如做一点平时不会做的事情,比如逃课,和长辈吵架,对屏幕说老公我好想你”…… 沈宣墨越往下翻,手颤抖得越厉害。这个人肆无忌惮到直接在评论里教唆,他的游戏被其他人察觉了,现在甚至又多了几个他的“同好”,在一起讨论怎么把小妹的账号建设得“更好”。 沈宣墨看到那句“穿紧身的衣服跳摇摇晃晃的舞,就会有很多哥哥疼爱你,永远不会像你现实中的哥哥跟你吵架”时,眼睛生疼,他一下子锁了屏,隐忍了许久,才说:“小妹啊,这些都是陌生人,怎么能这么听他们的话呢?” “你也这样!你和小日向一样,你和邬百灵一样!你们只想我听话,觉得我傻,我蠢,我不配上网!我不配做想做的事!”小妹突然大叫,尖声说,“我不听!我有一样东西,他们教我的,叫权利!你们没教过我!你们想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没说过我想学英语,你们非要我学!我想出门,你们非不要我出门!我才知道的,别的孩子小学就能上网了!我爸爸妈妈骗我,你们也骗我!连手机都是我自己找老飞要的!你们就是不在乎我不关心我!我又不是你们的孩子,你们管我干什么!” 小妹从沈宣墨手上抢过手机,飞快地跑走了。沈宣墨算是见识到了养孩子的不容易,但这时邬百灵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离开医疗室的时间有点久了,他便答应立马上回去。 他尝试了跟邬百灵谈谈小妹的事,但邬百灵显然被小妹气得不轻,一句也不想多说,他也只好作罢。 晚饭前沈宣墨写了一会儿自传,又去二楼理了理画,继上次他差点掉下去后,二楼的窗户永远是锁着的,他每次单独进去也不会超过十五分钟,意外是再没发生过了。晚饭时小妹没来吃,邬百灵管也不管她,根本就没安排她的,就当她不存在一样,和平常没有任何区别,边吃边和沈宣墨聊葬礼。 沈宣墨说自己是准备海葬,不过葬礼办不办,他还有点犯难。邬百灵说哪里难?沈宣墨说一想到葬礼上你要面对一群不认识的人,接受他们跟你说节哀,顺便说我这个人如何如何,我就为你难受。 他问邬百灵这样会难受吗? 邬百灵说,会的。 沈宣墨说那我不要了。 邬百灵说这是你的大事。 沈宣墨说也是你的。 毫无预兆地,沈宣墨刚用完餐,就犯病了。才吞咽下去的食物,在他体内没待多久就被吐了出来,邬百灵给他做相应措施,先清理了呕吐物,以免堵塞呼吸道引起窒息。这一回沈宣墨很快就没有抽搐了,但邬百灵翻开他的眼睛,发现外观上看不出来,但实际上抽搐仍在持续。 他赶忙给沈宣墨喂药,服用时水流了沈宣墨一身。 这时小妹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拍邬百灵给沈宣墨喂药的视频,她得逞一样笑了:“他们说拍了你们,我就能火!” “你,该死的丫头!”邬百灵不停顺着沈宣墨的后背,没办法去教训她,幸而沈宣墨服完药平静了下来,他把沈宣墨扶到椅子上坐下,身子化成烂泥一样,抱住沈宣墨,头靠在沈宣墨的肩上。 小妹在评论里跟那些人聊天的时候,那些人问她既然你住都马岛,那你能不能拍到沈宅里面?小妹问为什么要拍?他们说沈宣墨和邬百灵是热点啊,每天都有关于他们的视频上热门。小妹说我应该可以,就真的发了一些沈宅的视频,于是看她视频的人多了起来,见她真的有本事拍到沈宅,那些人便兴奋地叫她多拍拍,拍沈宣墨是不是真的有病,拍两个男同性恋亲热! 她觉得自己拍到的视频说不定真的能上热门,美滋滋地要上传。邬百灵和沈宣墨都没工夫阻止她,眼见着她就要按下上传键了,这时小日向突然咚咚咚走过来,抢走了小妹的手机,往墙上砸,手机撞上墙体,没有四分五裂,但屏幕的裂缝已如同蜘蛛网蔓延,小妹跑过去捡起手机,不管她怎么按,手机都没再亮起过了。 “哇啊——”小妹哭了,她冲小日向喊,“你,你,你弄坏了我的东西——” 没等她说完,小日向打了她一巴掌,声音在空旷的沈宅里激荡起了回声,她使的劲大到小妹很久都没回过神,连邬百灵和沈宣墨都懵了。小日向的胸口随着她不平稳的呼吸鼓起又落下,她眼里看不出一丝后悔的含义,从来温和的她用极其严厉的声音骂道:“you bad jerk!” 小妹愣愣地捂着被打得通红的脸,眼睛里蓄起泪水。她一言不发地站起身,用谁也拦不住的速度跑开,回到房间里,反锁房门,任谁敲也不打开。 过了二十四小时邬百灵无奈了,这么久不吃饭也不是个办法,他又不是真不管她了。他对身边的沈宣墨翻个白眼,怎么你们个个闹别扭,都要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沈宣墨讪笑,我也就那一回。 小日向比他们俩都愤怒,她故意用房间里也能听见的音量让大家都别管她,看看没人把饭送到她嘴里,光靠她自己,她能不能活下去! 邬百灵哑口无言,但他也知道,比起温柔、夸赞和糖果,愤怒往往才是爱的表现。 可是,不知道小妹什么时候才会懂得,小日向爱她,有如爱自己的孩子。 第35章 距小妹锁上房门已经过去36小时,邬百灵和沈宣墨却没有精力哄她或威胁她出来,因为托了正在绝食自闭的那位的福,他们本就岌岌可危的舆论状况上又加了一根新的稻草。 小妹发过一些沈宅内的视频,所以看她视频的人多了起来,她说过这一次要拍人,但在说完这句话后,她就再也没了消息。通常她一天会更新三至四条视频,这时两天过去,她一条也没有发布,连评论也没有,像在tik tok上消失了一样。 于是某个网友有了猜测,她偷闯进沈宅被发现了,被囚禁在内,不然怎么会连同在都马岛上的人都查不到她呢? 渐渐地,网络上出现了都马岛失踪少女的妈妈发声——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不知道哪个自媒体编的谣言被当成真的了——说两天前联系不上女儿,去警局问,也没有人报警称有人私闯民宅。这一下子,少女目前被关在沈宅的猜测算是坐实了。 基于这一“事实”,有人将它和多年前沈宣墨的滥交,甚至和邬百灵联系在一起,推导出一个更可怕的结论——沈宣墨爱好未成年少年少女。邬百灵第一次给沈宣墨当模特的时候,才十八岁,人们忽略了当年沈宣墨也才二十二岁的事实,仿佛他十几年前就已是个三十多岁的重症患者,以此来证明他的癖好很特殊。他们猜,邬百灵很好看,但他长大了,沈宣墨等到他二十二岁,就一脚踹开他;多年后邬百灵成了拉皮条的,手上有庞大的少年少女资源,所以他给沈宣墨提供源源不断的少年少女,以换取正牌男友的地位。 这个人的猜测传开了,并非因为它是最具可能性的一种,而是因为网友乐于见到被神化的形象一夕之间跌落成过街老鼠。他们想让人知道,他们有决定一个人是否是伟人的权利,更进一步,他们有造神和弑神的能力。 对于普通网友和自媒体,邬百灵和沈宣墨可以用“隐私权”的高墙将他们隔绝在外,然而,国家级媒体、国际性通讯社,则没有那么好对付。他们拥有政界资源,这不仅意味着邬百灵和沈宣墨会收到来自高层的“问候”,更意味着如果他们处理得不好,那么这起事件会演变成国际政治新闻。 没有做亏心事的人尽管大方被调查,甚至可以因为被造谣后干净利落地辟谣,而使形象更光辉;但他们的确是做了亏心事的。 小妹是没有身份的,在没有领养手续的情况下,邬百灵抚养了她十年,沈宅抚养了她一年,没有人会信这个说法。 小妹并不会了解自己给两人带来了什么样的麻烦,她还饥肠辘辘地闹着别扭。小日向独自守在门外,已不像之前那样坚定,她一边守一边无声痛哭,但她不后悔打小妹那一巴掌。 她很想告诉小妹她说这样很危险,并不是凭空说的。 小日向真的因为类似的情况,而毁了她的人生。 坂屋中学有两个很出名的漂亮女学生,漂亮到每节课间所有的人都会去上厕所,就为了经过她们的教室。假如有人因为老师命令或社团事务跟她们说上话,那个人那一天的腰板都会是挺直的,一边回味说话时闻到的她们身上清香的气味,一边在“就是他,跟小日向和小池说了话”的讨论声中昂首迈步。 他们会在放学后更加自由地“经过”小日向和小池,就像循着味道始终缠在食物身边的苍蝇。所以小日向和小池的住址人尽皆知,她们家的房子是最普通的日式一户建,两个中学女生的心思也不是严丝合缝的,所以她们穿睡衣的照片被流通进一些男生手中。她们像集卡游戏一样被收集着,学校的摄影社没钱了就会偷拍她们的照片来卖,渐渐地普通类型的照片多了,价格变得低廉;只有穿睡衣或露出内裤边角的照片会有男生愿意花三天饭钱买。 因为频频被骚扰,所以两个女生很讨厌学校里的男生。但是十几岁的女生需要情窦初开的对象,厌恶和她们一样的中学生,那她们就与成年人联谊。在大多同龄人暗恋同班同学或剧社社长的时候,她们在挑选成年的对象,这令她们有了春风一样的优越感,也因此她们想更快地迈向那个世界,让女生明白自己追赶不上,让男生把她们当成高岭之花。 在知道她们是一对中学生时,大多数成年人的联谊活动都会将她们拒之门外。只有一位联络人问她们要了照片看看,一分钟后发来“周日晚上八点,法国餐厅见哦,我们请客就好了”。法国餐厅!真令她们向往呀。同龄人的约会大多数都在美式快餐店时,她们开始被人请吃法餐了! 一定一定要进到那个世界,她们下定了决心。 当她们为了凸显自己受欢迎,而告诉那些大学男生自己被偷拍的照片被学校男生买走时,大学男生们发出了“啧”的声音。他们说你们亏了呀,这样的照片卖出去,你们应该收到钱的。她们睁大了眼睛,我们,我们能收到钱? 对呀,就和女明星出的写真集一样,虽然拍照片的是摄影师,但没有你们的肉体,那张照片就一点价值也没有。 写真集? 嗯。 我们不是女明星,也可以出写真集吗? 当然可以。露一点内裤边角的照片,不也能卖出好价钱吗。要是你们和女明星一样,穿泳装拍照片,再装订成相册,也许就能赚到三年的生活费哦。 像女明星一样出写真集,中学就能自己挣到钱……那个世界正散发着迷人的气息,让她们心驰神往。 下一个周末,她们到了大学男生租好的摄影棚。换上泳衣,用懵懂青涩的表情,和明摆着属于中学生的脸庞,夹紧手臂挤出胸部的沟壑,泳衣的裙摆掀起,露出与内裤一模一样形状的三角裤。 拍好所有照片后男生说要庆祝一下,拎来了装着啤酒的塑料袋。她们有些畏缩,男生说你们不喝也可以,这只是摄影完成后都会有的庆功宴而已。她们一听,虽然犹豫,但也答应了下来。 酒精、拍摄写真集、与大学男生交往,给她们染上了明显的早熟气息。第二天早上她们看着自己宿醉的那张脸,觉得自己无比动人。 自恋之爱的欢愉在收到男生发来的裸照后变成了地狱般的酷刑。在她们喝醉后男生才完成了写真集真正的作品,怎么样,男生说,这些照片能让你们挣到别人大学毕业也挣不到的钱。 啊啊,我想了想,与其出写真集,不如把照片当成你们的简历。我可帮你们连工作都找好了哦?安心吧不会有中学男生的,出得起这个价格的都要三十岁以上了,撞大运的话还能遇到年轻的富二代哦! 怎么不回复我消息呢,当心我把照片免费发出去哦,本来你们露内裤的照片都卖得了钱的,我一发出去,就没人会花钱买你们的照片了哦。 哎呀,也能理解你们的心情啦,要开始工作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不情愿。给你们半天时间想一想,晚上十点钟得到银座酒吧工作哦。 小日向的哭声没有让身上的男人有一刻迟疑,她听见男人在说“这家的女人怎么每一次都在哭”,然后毫无征兆地压了过来。 这是小日向唯一一次接客,因为第一位客人就让她怀孕了。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男人崩溃了,因为是中学女生所以还不能轻易给打胎钱了事,如果女生的家人发现了闹到他公司去,他不仅会丢了工作还会被关进监狱。 所以小日向跟家里断绝关系后把孩子生了下来,等到了结婚年龄就和男人结了婚。但她过得不好。 她的朋友小池没能幸免于难,每天都在接客。有一天她接到了曾经同在坂屋中学读书的男同学,她把这件事像笑话一样说给小日向听,和普通人说起同事劈腿时没什么两样。 坂屋中学曾经最漂亮的两个女生,在以各自的方式不幸着。小日向花了半条命和自己的孩子才换来逃脱的机会,她不要让小妹也遭遇跟她一样的事。 可是她不会中文,英文也不好,她用日语说完了,小妹一个字也听不懂。 怎么连这点事也做不到呢?!活了一辈子怎么能什么也不会呢。她不喜欢没有本事的自己,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必须阻止小妹。 小日向疯狂拍打着自己的脑袋,大叫快想到办法,快想到办法!最后她痛哭着跪坐在地上,身边是她摔坏的手机。她双手颤抖着捧起那部手机,用英语说,我把我的手机给你,对不起,我把我的手机赔给你!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一只带着质问意味的眼睛露了出来,小日向毫不犹豫把自己的手机塞了进去。门被关上,隔了一会儿,门重新被打开,小妹看着小日向满是哭痕的脸,问,真的吗? 小妹忘性大,小日向的手机和老飞那部旧了不用的相比,要好看多了,于是她马上就开心了起来。然而她没有自己的手机号,也就注册不了tik tok账号。之前发tik tok用的是老飞的小号,那部手机坏了,就登录不上了。小日向和她约好,要带小妹去办理一个属于自己的手机号。 小日向也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更努力学英语,更努力教英语,总有一天,她要教小妹懂得她以前不懂的事。 送走了又一家媒体,邬百灵和沈宣墨精疲力尽,要是再来一家,他们可再没精力去应付了。但天不尽人意,又有贵客找上门来。 在得知这回来的是警察后,邬百灵惊得连连后退两步,他们涉嫌人口拐卖了?!或者,小妹偷渡的事被查出来,要被遣返了?! 但警察先生望了身后正在哭泣的女人一眼,说出口的来意与以上两者都没有关系。 “沈先生,邬先生,我们接到报案,有位女士称自己失踪的侄女疑似是那位偷拍沈宅后失去消息的女孩,请开门配合调查。” 第36章 小妹抓紧门框躲在墙的背后,看那个陌生女人努力用通红的双眼对自己挤出友善的笑容。 小日向立在她身前,端详对面那个女人的相貌,暖黄得十分均匀的皮肤,圆短的眼睛,钝钝的鼻头,总体不高的身量,与小妹非常相像,然而这也是副典型的亚洲女人相貌,以此辨别亲缘关系远远不足够。 尴尬的气氛弥散在三个女人的四周,这场认亲以毫不令人感动的方式展开,因为对彼此而言对方都只是个陌生人。女人突然恍然大悟自己是打破对方平静生活的那一个,于是弥补式地率先开口,介绍了身边的翻译。 翻译用英语说:“因为想到抚养春阳的也许是个外国人,所以贺女士请了我作为翻译。请放心,她不会强硬带走春阳,过后孩子的舅舅也会赶到,到时可与您一起商量春阳的去向。” 贺女士补充说,因为知道孩子她爸的情况,担心孩子会对男人有所抵触,所以没让她舅舅一起来,我先看看情况,确定没事再让他过来。 小日向听了这些话,挡在小妹身前的手放下了一点。她揪着自己腹前的衣裳,让小妹进屋关上门,她独自和贺女士交谈。 “拜托了,我怕小妹的家人知道了这些年她跟一个男人住一起,会产生担忧,所以我希望小日向你能假装成小妹这十一年来的抚养者,好让他们安心。”邬百灵在接受警察调查前,跟小日向说了这么一句话。警察那边他已经拜托过了,所以小日向只需要谎称自己是沈宅的厨师,让贺女士相信小妹这十一年里平安无事就可以了。 小日向深呼吸一口气,开始了她的讲述。与此同时,邬百灵也正在被警察问话。 “冉春阳,女,十六岁,20xx年8月9日失踪。说说你和她的关系。” 邬百灵双手放在桌上,用左手食指和拇指,不停地捏右手食指指尖,说:“我是同时和她到都马岛的,因为身世相似,外加她当时被高利贷砍掉了一根手指,我觉得她的处境很危险,于是就给她提供食物和住宿,后来也给她聘请家庭教师,辅导她学习。关系类似兄妹吧,她平时也叫我哥哥。” “春阳她这些年怎么过的?” 小日向垂下眼没有看向对方,眼睛左右飘忽,说:“她经常在唐人街玩耍,也会卖花环挣零花钱,没有遇到过什么坏人。沈宅的人都挺好的,会允许她在花园里玩。她还养了一条小狗,每天和它形影不离。” “你和冉春阳是怎么相遇的?” 邬百灵努力直视警察,为了平稳气息他的字句吐得缓慢:“我在躲高利贷的时候,逃上了开往都马岛的船。在码头,我遇到了同样在躲高利贷的小妹……冉春阳,她的一根大拇指已经被砍下来了。她说,爸爸,我爸爸把我卖了。我也是被我爸卖了,所以我生出一定要救下这个小丫头。她没有身份证,我是偷偷带她上船的,就这样,我们到了都马岛,我开始打工养活我们俩。” “我小叔子爱喝酒爱赌,他啊,居然连老婆孩子都卖,我老公恨不能杀了他。春阳会逃走,也是因为高利贷在追她。你,你遇到她的时候,她……她……” 小日向笑笑,眉眼却像是哭,说:“我遇到她的时候,她浑身脏兮兮的,在偷沈宅的东西吃。因为我也离开孩子在独自生活,所以就隐瞒了下来,有时会偷偷主动给她吃的。她有一个瓶子,很宝贝,有一天我问她是什么,她说是她的大拇指,我发现这孩子命很苦,就把她带到家里住下。” “嗯……大拇指是追杀她的高利贷砍的……两只手的都是?” “……”邬百灵一口气呼得断断续续的,说,“都是高利贷砍的,但,左手是追杀她的高利贷砍的,右手是追杀我的高利贷砍的。我……我被高利贷发现了,逃的时候,他们找到了小……春阳,为了威胁我,他们,砍掉了,她的右手大拇指。” “这么些年,那群高利贷有没有找到过春阳?” 小日向否认得极其迅速,像是未经思考就迫不及待地回答:“没有没有没有,她这十一年平平安安的,每天想得最多的事,就是算她的花环怎么能卖得更贵更多呢。” 警察说:“冉春阳的生父八年前已自杀身亡,名下所有财产均已被抵押给高利贷,其弟冉先生与贺女士夫妻二人在八年间偿还了剩余债务,并寻找着冉春阳,但国内所有渠道都没有相关消息。前日他们通过一条网络热门视频辨认出视频中缺失大拇指的女孩,与失踪的侄女有些相像,于是立刻赶往都马岛。目前已核实,女孩的确是冉春阳。” “因为怕债没还完,女孩回国了还是会被高利贷缠上,所以夫妻俩卖了一间店铺,一下还清了所有债才赶来找她的。”警察说,“她现在回去,可以平凡快乐地长大了。” 小妹以后可以呆在真正的家人身边,过得很好。在知道了这一点后,邬百灵纠缠在一起的手指放松下来,所有的紧张和心神不宁荡然无存。 知道她会好好的就够了。 “是吗,她过得很好,那,那……”贺女士双手掩面,痛哭不已。冉春阳听见哭声,悄悄把门开开一条缝,观察着外面。翻译代贺女士说道:“因为怕春阳回去以后还要还债,所以她和她丈夫拼命经营他们的店,所得利润几乎全部用于偿还债务。现在债还清了,春阳可以放心回国了。想继续在都马岛生活,也完全没有问题。不过还是要先回一趟国,因为她目前是偷渡。等贺女士帮她把相关手续办理妥当,她就可以大大方方过她想过的生活了。” 贺女士的哭声在小日向心里留下滚烫的印记,她和邬百灵在同一时间明白了同一件事,于是她第一次对贺女士露出真诚无比的笑容,在无数个谎言后,说出了她最真心的话。 “她会跟你回去的。” 冉春阳这之前从来没有逛过都马岛机场。她来时是藏在船上来的,因为要躲高利贷,所以这种地方她都不能来。她在贺女士和小日向的陪同下,逛完了一整个机场,人造的沙滩,浅浅的海洋,口感和地摊上十块一个的椰子没什么区别的精品有机椰。 广播里的女人说,前往中国海南的旅客请到209号登机口准备登机了。贺女士心思很细,冉春阳在热带小岛住久了,一下子回温带气候地区会不适应的,所以他们会在海南玩几天,与冉春阳的舅舅会合,然后慢慢往北,回到他们最初所在的那个地方。 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已经托运了,之后会继续陪冉春阳长大。冉春阳回头看小日向,从包里翻出小日向给她的手机,伸出手,要还给她。 小日向摇摇头,不要她还。 “跟我约定好,要学英语,要联络我,就行。” 她还没说出口的话,以后已经不用再说了,因为会有更合适的人在冉春阳身边,教她该懂得的事。她还是会学习英语,她的日子还会过下去。她没有多少忧愁的时间,因为失去了英语家教的工作,她接下来首先要做的是找到活路。 最终媒体放出了小日向的版本,以填饱不停敲着碗的大众的肚子。在网络用户感动不已,并疯狂反击此前试图造谣抹黑沈邬二人的弑神者时,邬百灵和沈宣墨站在小妹最爱的那片花园中,看空中的一架飞机如同海鸥一般穿过天际。 邬百灵后悔在小妹离开前,他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会再管你了。他说的别的话上帝都没有听到,怎么偏偏这一句听得这么准确无比呢。 在再也不会喧嚣的花园中,邬百灵和沈宣墨牵起手,背对着那架高空中的飞机,往属于他们的地方走去。 回到医疗室里,他们看见病床上躺着几样东西,鲜艳的花环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小妹之手。花环下还有两个瓶子,里面装着几节小骨头。 邬百灵一看见那两个瓶子,就抱住沈宣墨,没有忍住地哭了出来。 第37章 还未开张的沈宣墨个展成了都马岛最紧俏的就业岗位,再也找不到这岛上有另外哪份工作,可以享受主厨级员工午餐,皇室宫廷般的工作环境,和与环境一样体面的薪水。 自从发布招聘启事,邬百灵的邮箱每天都会被挤满,在提高标准筛掉一大批简历后,他依然需要把自己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八点的时间用于面试,预留给用餐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如果有哪位面试者多说了几句话,那么他就吃不了那份一口就能吞下的三明治了。 所以柳医生推沈宣墨到花园吹风的时候,常常会看见正在冲刺跑的邬百灵。沈宣墨对他摆出甜甜的笑,两只手伸直了挥舞,邬百灵转头看到了,又面无表情地把头转回去,冲刺的脚步从未慢下,甚至还加快了几分。 “……” 柳医生尴尬挠头,安慰道:“如果你身体有情况的话,他一定会先跑向你的。” 沈宣墨幽幽收回手,说:“你在教唆我,为了吸引邬百灵注意不好好吃药输液?” “我可没那么说!”柳医生否定得极快,但又放小了声音继续说,“装装样子,我是可以帮你的。” “哼……”沈宣墨似乎在幻想些什么,露出狡黠的笑,还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尖牙,不过他到底是没有打算要做什么,“他在忙的是我的事,如果我这时候还要捣乱,就该下地狱了。” 柳医生感觉自己就像那种教唆丈夫在老婆不知道的时候小小偷腥的狐朋狗友,丈夫非但不领情,还反过来向他展现自己与妻子之间的伟大爱情。我才不想被拿来凸显你俩感情好!柳医生发誓再也不掺和这两口子的事了,他要当个冷面医生。 在度过非人的一个月后,终于,画展该招的人基本都招齐了。可是剩下的门童的岗位,却让邬百灵犯了难。这个岗位,虽然不是什么重要至极的核心岗位,却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游客对展览的第一印象。在腿脚利索,主动干活的基础上,懂得礼仪就更好了,要是外表条件端正顺眼,那再好不过了。 就这么一个岗位,邬百灵翻简历翻得手指头发烫,都找不出觉得合适的。兴许是因为他自己在那段逃亡的时光里,做过不少类似的活儿,且他做得很完美,他拿自己当范本,希望能招到个达到自己的标准的,然而他忽略了,世上能有几个像他这样,相貌不俗又受过良好教育,因为特殊情况即便身体健康也不能找常规工作,只能一直做类似兼职的活儿的?要是真有,又有几个在都马岛上呢? 邬百灵满面愁容,突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人的简历,错愕的同时又觉得也许是天注定呢。 斐豆来面试了。如果是以前就认识他的人,见了现在的他,一定会吓一大跳。斐豆现在瘦得,肩膀只有以前的一半宽,如同炽热的太阳的眼睛,现在成了一汪映照月亮的水潭。 斐豆,斐豆,无忧无虑长大的斐豆,被男人们爱着的斐豆,挑起过婚姻破裂,使一对夫妻分别牵着他的左手和右手吵架的斐豆,英俊的斐豆,逃离高度发展的社会的人们憧憬着的象征原始生命和欲望的斐豆,铜色皮肤上的汗液在阳光下如同金粉闪耀的斐豆,迷人的斐豆,是什么毁掉了斐豆,让他变得同那些受过良好教育,表白拐弯抹角,情场受挫后饮酒沉浸在文艺作品里茶饭不思的脆弱男人们如出一辙?斐豆自认为那是爱,他下意识模仿着他爱的人,所以他皮肤上的汗液会干涸, 上眼睑的曲线会塌下,笑着的嘴唇会落到水平线上。 罪魁祸首——邬百灵,毫不留情地审问着他。“以前做过什么?”,“英语水平如何”,“父母的工作是什么”,“定居在都马岛吗”,“对自己的规划是什么”,他每问一句,斐豆的眼神就更忧郁一分,因为邬百灵对他俨然就是面试官对应聘者,毫无私人感情,尽是试探与考察。 邬百灵皱皱眉头,问到这里,他感觉不出斐豆有丝毫对这份工作的兴趣。如果是为了私人感情,当爱情游戏一样参加这场面试,那他得叫他立马走人。可是从资质和能力看,斐豆又是不二人选。 他从不知道斐豆具有如此优秀的语言天赋,距离他和斐豆上一次见面,也不过隔了短短一个多月,那时斐豆还完全不会英语,而现在斐豆已经能用英语回答他关于面试的问题。就算要参与正式工作还不太够用,但显然在那之前学会对斐豆来说不是难题。 对我可是难题啊!邬百灵揉着太阳穴,苦恼得头疼。 “今天就到这里吧,”想了又想,邬百灵还是先结束面试,“两天内我们会给到你结果。” 完了?这样就结束了?!斐豆却滞在原地,所有的人,都会讶于他的变化,问他“你怎么变得这么瘦”,也会为他有故事的双眼而沉迷,十七岁的为情所困的英俊少年,不管是谁,都会怜爱不已,可是这个人,完全不理他! 斐豆睁着他泪眼朦胧的双眼,深深把邬百灵印在其中,邬百灵冷漠且彬彬有礼地为他开门,右手请出门的礼仪手势如教科书一般标准。 傍晚邬百灵继续翻简历,柳医生过来敲了敲门,问他忙不忙,邬百灵直接问沈宣墨有情况吗,柳医生说是的,最好,你最近一段时间能多陪陪他。 邬百灵立马起身,同时将手上斐豆的简历折了个角,他知道,他没有工夫再细细筛选了。看着一句话也不多问,直接赶去查看沈宣墨的邬百灵,柳医生把本来准备说的那句“不是在演戏撒娇,是真的情况不好”咽回肚子里。 糟糕了,这两位朋友把我对爱情的标准提高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柳医生也不知是好是坏,只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沈宣墨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状况,他几乎忘了除了邬百灵的一切。发现这一点,是在柳医生听见沈宣墨问“说起来最近怎么不见有伯”的时候。柳医生拿不准该怎么回答,幸好在看见邬百灵来了以后,沈宣墨就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他身上,抓住他把脸在他肚子上狠狠摩挲着,顺着肚子往上亲到胸口,嘴碰到一个小瓶子,他勾出来看,小瓶子里面装着几节小骨头。 “你也有这个?”沈宣墨说,“我也有,这是什么?情侣款?” 邬百灵的手颤了颤,他笑着说:“这个小骨头,是我们一起向一位小天使求来的,她会让我们幸运的。” “是吗!”沈宣墨听完赶紧收好,“我还差点给丢了。得给瓶子贴个标签,重要,别扔!” 今天终于由邬百灵推他出去吹风了。没有面试,所以沈宅里也没有其他的人。沈宣墨闭眼深呼吸一口气,睁开眼,眼神里带着懵懂。 “邬百灵,”他说,“我是做什么的?怎么每天什么也不用做,还可以住在豪华的宅子里,被人照顾?” 他兴奋地转过脸问:“是你?!你在养我?” 邬百灵哭笑不得:“我可是你雇来的啊。” “是吗。”沈宣墨不好意思地笑笑,“我都不记得了。” 他抓住了邬百灵的一只手。他不记得自己是个什么人了,但总之没有身边这个人那么好,他不清楚他为什么留在自己身边,而他连自己能做什么都不知道,只能徒劳一样用自己无力的身体去挽留。 邬百灵感受手上的温度,突然变了脸色,沈宣墨的手在颤抖! 他跑到沈宣墨的面前,果然沈宣墨发病了。他伸手掏药,却被沈宣墨止住了。沈宣墨牵起他的手,放上自己的下体,因为神经异常放电,沈宣墨不受控地勃起了。 沈宣墨哀求一样把邬百灵的手摁在自己下体上,察觉出邬百灵眼神里的挣扎,他一下将邬百灵扑倒在花园的土地上,两具身体紧挨着接吻,邬百灵的面部泛起潮红,沈宣墨掀开他的衣服,解开两人的裤头,碰到一起时邬百灵惊呼出声,甚至眼角一瞬间挂上泪珠。 他们多久没有如此紧密地触碰了?十一年前是唯一一次,那一次过后他们就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分别。现在他们也许又能和十一年前一样温存,达到前所未有的亲密距离。 沈宣墨已经在用手为他做准备,事实上邬百灵常常梦到这一幕,常常罪恶地渴求着,梦里沈宣墨不顾风险与他结合,他在不安中达到高潮。梦里的场面就是此时的现实,沈宣墨正在发作,并想要利用发作产生的性功能异常来完成与邬百灵的再次交合。 邬百灵当然也勃起了,也不满足于沈宣墨的手指。可是他双手死死捂住嘴,痛哭不已。沈宣墨看着他过于痛苦的哭啼,停了下来。 邬百灵泣不成声,沈宣墨静静地等他一个字一个字说完。 “不可以。”他说,“你的病,不可以。” 他吸着鼻涕翻找药丸,因为哭泣而动作迟钝地为沈宣墨配好药,将药和随时在轮椅上放着的水递给沈宣墨,沈宣墨放弃一切挣扎乖乖顺从,把药尽数吞了下去。 在等待药效的时间里他们一起躺在花园的地上。沈宣墨望着邬百灵说:“你真是个近乎于神的家伙。” 邬百灵轻笑,用额头抵住沈宣墨的额头,蹭了蹭。 沈宣墨说:“你以后尽管做你想做的事,都会成的。”盯了邬百灵一会儿,他又说:“我真想让人们都知道,你才是真正该被崇拜的那个人!” “嗯?”邬百灵诧异道,“你想起来自己是谁了?” “对哦!”沈宣墨说,“我想起来了,我是个画家,马上要办画展了,在画展的发布会上,我还要向你求婚。” “……” “……” 沈宣墨小声问:“你会忘记的,对吧?” 邬百灵笑着说:“没事,到时候,你会忘记自己曾经说漏过嘴的。” 沈宣墨的声音小得如同蚊蚋:“嗯。” 第38章 往后,沈宅的一楼二楼就作为展厅和收藏室,沈宣墨和邬百灵能自由活动的范围限制在三楼,等正式开业了,也许还会有改动,不过那时,可能宅子里就不用住人,只用留几间员工休息室了。 这几天沈宅邀请来了很多宾客,画展是真的要开了。这些宾客都是些名流,政界的文艺界的娱乐界的都有,请他们来,沈宣墨一是为了安排发布会,二是给画展带来名人效应,以吸引气质符合的第一批核心受众。 比起沈宣墨生日会那回,这会儿的处境要好上许多,因为全世界人都知道沈宣墨病重了——虽然外界以为的是白血病——而邬百灵有了足够的理由代他招呼宾客——作为沈宣墨一辈子唯一公开的恋人——使招待会安静又祥和。 “文化局的家伙!”沈宣墨瞄了眼门口正在往里进的客人,悄悄对邬百灵说,“得上去迎接,不然找着点茬就会让我们办不成发布会。” 邬百灵立刻往前走几步,热情地接待,余光瞥见在为宾客安置物品的门童斐豆,斐豆的神情作为服务人员实在不热情,然而因为他的外表,人们对他尚且有几分宽容,假如腿脚利索,倒也不至于看不顺眼。 能行吗?邬百灵担心地想道,但他的注意力不得不放在身前的文化局官员身上,门童的事只得放在一边。 与心神不宁的邬百灵相反,沈宣墨轻松不已,他发现对这群东西可用不着虚与委蛇,最上流的人,就是最势利的东西,被bbc选为十年伟大人物的,在场的人里就只有他,所以他尽管在场子里横冲直撞。 此举也解救了邬百灵,为了他的安危,邬百灵不得不停下招待,四处“追捕”他,渐渐地那群宾客甚至都不需要他们招待了,安逸地在宅子里逛来逛去,看看装潢,猜猜哪个角落会挂哪幅画。 在二楼门口邬百灵追上了沈宣墨,他气喘吁吁地连滚带爬到沈宣墨面前,一把抓住轮椅,沈宣墨就停在那里等邬百灵抓。抓上了,沈宣墨就抱住筋疲力尽的邬百灵,时间静止一样一动也不动,只感受彼此呼在侧颈的热息。 “谢谢。”邬百灵没来由地说了这么一句。 沈宣墨说:“是你太聪明了还是我太蠢了?这都能被你看出来。” 邬百灵说:“两个都是。” 沈宣墨笑笑说:“好吧。” 沈宣墨在努力让宅子热闹起来,邬百灵能感受得到这一点。其实邬百灵享受着繁忙,一旦停下,他就会想起他近日接连失去了什么,他即将失去什么,他将孑然一身,不用躲避追杀他的高利贷,不用抚养谁,不用照顾谁,没有人强迫他做什么事,茫茫天地间他要自己在无数目的地中选择其中一个,独自前往。 他会前所未有地自由,所以他会不安。 邬百灵挂在沈宣墨身上,喃喃自语一般随意说道:“二楼是什么?” “二楼是画。”沈宣墨说,“暂时不对外,也不对你开放。等我死了,你再进去,好吗?” 邬百灵说:“可是我已经猜到里面是什么画了。” 沈宣墨说:“你真的看到了,还是会惊喜的,你可别低估我这个画家!” 邬百灵说:“好好好,我……我不想看。” 沈宣墨亲了他头发一口,说:“你现在还不用看呢!” 邬百灵说:“什么时候用看呢?” “……”沈宣墨说,“这个展览馆以后会是你的,你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 “……” 邬百灵的声音微弱到几乎听不见:“我不想拥有它。” 沈宣墨不停摩挲他的头发,那些沾在他手指上的发丝让他心脏刺痛,他不再是,也许他从来不是能够宽慰邬百灵的爱人,他总想,他的生命如果真的拖长了一点,那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他其实是邬百灵的束缚,邬百灵还要围着他转多久?而他能做的只有补偿性地给邬百灵留下尽可能多的资本,活着时帮他跟各界人脉牵线,死了留给他展览馆,可是沈宣墨实在放不下心,邬百灵会用何种姿态面对他的死亡?放得下,还是放不下?又或者,无需论放不放得下,邬百灵会找到另一种更加平衡的方式? 大约只有等那天真的来了,才会顺其自然地被迫明白。 沈宣墨说:“我们回到热闹的人群中去吧?” 邬百灵轻轻点头。 傍晚会客厅里摆上了餐食,沈宣墨滑着轮椅到了人群中间,作为主角他不可能一言不发,于是谢幕时他出来作了一番感谢。邬百灵惆怅地听着,身边走来一个人。学生时代崇拜过的新闻界神级人物——南圣鸣,悄悄问他:“怎么样?”是在说上次沈宣墨生日会邬百灵请教过的那个问题。邬百灵选择尊重自己不理智的情感,不再逃离沈宣墨,他不后悔这个选择,便对南圣鸣说:“不知道,不过不赖。” “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南圣鸣感慨着说,“十一年前定性的事件如今会反转成这样,甚至还可能不是结局。” 邬百灵说:“当然不会是,我才三十多岁。” 南圣鸣哈哈大笑,说:“虽然我指的是舆论而不是你的人生,但我觉得你这样说也未尝不可。人们给了舆论过于傲慢的地位,然而舆论是生来就要被操控的东西,人却不是,太多人以为操控舆论就等于操控其中人的人生——新闻没有那么重要。” 邬百灵耸耸肩:“成为被新闻关注的对象后, 我的体验格外深刻。” 南圣鸣掩面,无声地笑,这样的反应似乎有些过头。他对邬百灵说:“去吧,去走向人生,而不是别的什么理想。去拿起为爱人准备的热汤和药,拿起你爱吃的食物和爱穿的衣物,而不是笔或琴或一切被视作理想工具的东西。去成为艺术而不是描绘艺术品,去满足你的好奇心而不是他人的无聊空虚,去热泪盈眶而不是吟诗作对,去做梦而不是规划安排,去迎头撞击命运给你的,而不必等别人评价,去做些无伤大雅的逻辑说不通的东西,而不是像我一样说出口的都是批判、分析和完整的句子。去,去活一辈子。” 他这番话,邬百灵难以分心去体会,因为在他时刻观察沈宣墨的状态时,他发现沈宣墨在隐忍。 ——在以社会名流组成的人群中间,沈宣墨在轻轻抽搐着。 邬百灵不能直接将他推离现场,这样会使人知道沈宣墨正在发作,从而将注意力放在沈宣墨身上,便会发觉沈宣墨的症状是抽搐,进而怀疑这的确是白血病的症状吗? 即便这样发展的可能性不算大,但在画展顺利开业前,邬百灵不想节外生枝,不确定的事情有太多了,要有那么件确定的事,才能安心走下去。 沈宣墨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慢慢说:“感谢大家,愿意赞扬我这个,声称艺术家,实则不学无术的人。但,绝不必把我看成灵魂也高尚的,我知道,高尚的灵魂是什么样子,我只配画下他,她,他们,不能因为我画了高尚的他们,就因此赞赏我也是那样的灵魂。我的人生,没有什么好解读的,我只是被充满爱的人滋养,我的所有价值,就是这间屋子里的画了。” 沈宣墨说:“愿我的画也能滋养他。” 邬百灵上前,吻住他,舌尖轻轻一顶,把药丸送进他嘴里。 两人的离场算是自然,宾客们没有拦住他们,打扰他们离开的脚步。刚登上电梯,沈宣墨就开始剧烈抽搐,邬百灵推着他冲进医疗室,柳医生立刻采取措施。邬百灵后悔地扶额,刚才该再加一颗药的。 “幸好你及时喂了药,”柳医生看出了他的想法,安慰道,“不然他不仅会在众人面前暴露真实病情,还可能陷入长时间发作。这会儿平复下来了,这都是多亏你。” 邬百灵蹲在病床边,看沈宣墨缓缓睁开眼。 沈宣墨看见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 医疗室里的三人都沉默着,片刻,沈宣墨眼神渐渐恢复光采,他笑着说:“开玩笑的。” 邬百灵也轻笑一声,说的却是:“骗人,你那一瞬间是真的忘了。” “……”沈宣墨说,“嗯。”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宾客们离开了,这场招待会算是有惊无险。然而沈宣墨还不打算休息,他要尽快赶他的画展周边——那本自传。 沈宣墨觉得他大概写不完了,于是告诉邬百灵,书要等他死了以后,邬百灵帮他完成了。邬百灵说我可不知道你有什么心得体会。沈宣墨说我没写多少我的心得体会。邬百灵说那你在写什么? 两人拌起了嘴,虽然沈宣墨睡得比平时晚了点,书却没多写几个字。柳医生走之前看着他们,叹口气,摇摇头,但嘴角又挂着笑。 墙上的日历翻到了十二月,十二号那一天被圈了起来,写着“沈宣墨生日”。旁边还有小小的几个字,写着:发布会。 第39章 “感谢各位的支持,愿意千里迢迢来到都马岛,看我并不新鲜的画作;感谢媒体朋友们,让不起眼的我的画展被人们所知;感谢……感谢……感谢……” “都夷斯文化局的大力支持。”邬百灵作了个“暂停”的手势,说,“偏偏忘了最大的咖,这怎么能行呢?” 沈宣墨叹口气,数不清第几次重新拿起发言稿,从头到尾又开始背——他连一段话都没背完。 这样看来,沈宣墨能亲自给发布会致闭幕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大概只能由邬百灵代为致词了。柳医生会全力以赴,尽量保证沈宣墨的状态能够维持提问环节。 沈宣墨垂着眼,手里仍攥着那份发言稿,显然还没有放弃。邬百灵内心被揪起,勉强笑着说那是最末位的选择,还有几天时间呢,可以充分地做准备。 “在场各位,媒体朋友,都夷斯文化局,在场各位,媒体朋友,都夷斯文化局,在场各位,媒体朋友,都夷斯文化局……”沈宣墨不停念叨闭幕词的开头,像是催眠一样要自己记住。邬百灵还有别的事,只得暂时离开,打开医疗室的门时,他回头看了沈宣墨一眼,后者低头念念有词的样子印在他眼里。 沈宅各出开始把画摆上去了。以前的装饰物,现在以“藏品”的身份重新登场。邬百灵常常赖以夜读的灯具,现在被玻璃盖罩上,底下贴白标签,写着:xx二世著《xxxxx》时所使用的灯具。它从此失去了实用意义,四周真正被用来照亮的,是现代仿品。有一块帘子,用某位公主的衣裙做的,有一小处缺失,看起来似乎是岁月使然,但邬百灵记得很清楚,那是小妹和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玩闹时弄坏的。 “先生,这指示牌,该怎么放?”工人问道,见邬百灵失神不答,工人轻轻叫道,“先生?” 邬百灵突然回神,立刻答:“紧贴墙的上沿。”说完,他闭眼晃晃头,醒醒神。今天他的工作很重要,怎么能走神呢。只是有太多熟悉的东西,在以他不熟悉的方式出现。这里不再是他住过一年的沈宅,而是画廊,展览馆,它会被无数人穿过,注视,欣赏,它是完成商业交易的地点,和一些艺术爱好者内心向往的处女地,它的装潢布置要考虑藏品的设置和游人的路线,而不再考虑沈宣墨的趣味和安全。 就像那块正在被安上去的指示牌,说吸烟室在右边。右边是本来的收藏室,邬百灵第一次知道沈宣墨病得那样严重,就是在那个地方。沈宣墨打破酒瓶,流了满地的酒,以至于在地板上留下的暗红色痕迹,由于重新装了地板,而不见踪影——倒不如说是完全不同的一块地。 邬百灵盯着指示牌上的“吸烟室”,脑海里不停在说那不是,那不是,那是收藏室,里面是沈宣墨的酒,那里不吸烟,沈宅里没有人吸烟,因为屋子的主人是位病人,那不是吸烟室,沈宅怎么会需要吸烟室,屋子的主人会邀请的客人,没有哪一位是会忍不住烟瘾的,怎么能这样,毫不留情,毫不考虑屋子的主人,只在乎游人呢,这样就像,像屋子的主人,已经…… “先生,是这样吗?”工人问。迟迟得不到回答,工人低头看,邬百灵又在走神,真是位爱做梦的男人!工人奇怪地想道,决定不询问了,就这样安吧。 谁知工人站在梯子上伸直手锤钉子,一个不稳指示牌掉了下去,正好冲着走神中的邬百灵。工人大喊先生小心,邬百灵回神的速度不及指示牌掉落的速度,往他脑袋上砸了个正着。邬百灵没出血,不过也晕了一会儿。 晕的时候他做梦了,本来他就做了一天的白日梦,这时候闭上眼,做梦也正常。只是他没有想到他梦到的会是这一个画面。 十几年前某个不起眼的夜晚,他和沈宣墨没有接过吻,没有上个床,他只是沈宣墨的模特,他们约在一处公园旁边的咖啡馆见面。那时邬百灵不爱喝咖啡,点的是一杯热可可,他在想要不要给沈宣墨也点一杯,他又想哼,凭什么给他点,哼,他上次没给我点,哼,发消息没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 邬百灵特意选了一个窗边的位置,路人走过都能够透过玻璃看到他。他拿起一本平时他绝不会翻的艺术史看,刻意左面朝外,叫那些偷偷看他的人能看到书的左边封面。等背着画架的沈宣墨到他旁边坐下,所有人都会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在他精心谋划的氛围里,唯一不完美的就是他会时不时抬头看一眼时间,张望一下四周。他实在太期待与沈宣墨的见面,以至于暴露了自己的心意,而这份心意只能被路人看到,那个迟到的家伙可接收不到。 邬百灵第十五次抬头,依旧没有看见某个欠揍的身影。正当他准备埋下头重新读那些个他并不了解的“主义”时,他无比清晰地捕捉到了一个人,那是借钱给父亲的高利贷,之所以对那个人记忆深刻,是因为上星期他上门讨债时,在房间门后偷看的邬百灵听见了,父亲谄媚地说您看看还有没有看得上的,我那不输女人的儿子您看怎么样? 于是邬百灵“啪”的一下合上艺术史,猛地站起,逃也似的离开了咖啡馆,只留下一杯喝了一半的热可可。 他在公园里找藏身的地方,满脑子都是不能被发现,不能被发现。他往树多的地方跑去,深处,更深处,在树林尽头他突然被绊倒了,那里有一道水沟,左右都是乔木。他想道,就是这里了,树林最深处。 这里仿佛是与世隔绝的地方,连风吹草动也没有,所以人的气息格外明显。不时邬百灵能听到人的哈哈声、说话声、走动声,他便全身绷紧,更贴近身前的泥土。 在水沟里,他度过了半夜,直到人的声音也没有了,风的声音变明显。他冷得发抖,刚伸出颤抖的手想爬出水沟,就看见旁边有束光扫过,他急忙蹲下,水沟里的水没过了他的胸口。可是来人偏偏越靠越近,邬百灵几乎感觉脚步声就在自己的头顶上方,然而声音却止住了。 邬百灵屏住呼吸,祈祷自己不会被发现,却听见一句轻轻的:“邬百灵?” 听到那声音,邬百灵一下子放松了。他伸出双手,说:“抱我上去,沈宣墨。” 等把他抱上岸,沈宣墨吓一大跳,邬百灵浑身都湿透了。沈宣墨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他穿,此时是凌晨四点。沈宣墨问他回不回去,邬百灵摇摇头,学校宿舍宵禁时间过了,回家,也许高利贷正在他家等着抓他呢。捱到天亮,再回学校上课去吧。 沈宣墨帮他擦干头发,说我到了咖啡馆,只见一杯喝过的热可可,店员问我是不是在找之前坐这儿的帅哥,他手机落下了,我说是,在座位上等了你十分钟,想到你从来不会一声不吭离开这么久,猜也许你是遇到常来你家的那群人,所以才跑了,大概是躲进公园树林里,毕竟你每次害羞都往树边上躲,我就在公园林子里找你。 邬百灵吸吸鼻涕,说对不起。 没想到沈宣墨笑了,问你要等到多久回学校? 邬百灵说七点半吧,早八的课。 沈宣墨看了眼时间,就地架起了画架,画他。 这是邬百灵当模特唯一不称职的一次,竟然睡着了。后来到点了,沈宣墨就叫醒了他。 “邬百灵?邬百灵。” 邬百灵睁开眼,看见沈宣墨苍白担忧的脸,他撑起身子,看看四周,发现自己在沈宅的医疗室。 沈宣墨见他醒了,就说:“怎么砸一下就晕了,最近太累了?” 邬百灵问:“我晕了多久?” 沈宣墨说:“就十分钟。累的话,再睡会儿吧。” 邬百灵摇摇头说不了。他说起他做的梦,问沈宣墨还记不记得那次凌晨四点在水沟边。沈宣墨说:“你穿我外套,在公园水沟边上的那幅画,是那幅不是?啊——我记得!” 沈宣墨说:“那时我觉得浪漫极了,想让你知道我喜欢你,亲了你一口,结果你早上跟没事人一样,之后提都没提过。所以我给那幅画起的名字,叫《无疾而终的夜晚》。” “我发烧了!你指望一个烧得意识不清的人记得什么?”邬百灵急得抓住沈宣墨的衣领,“你亲我了?亲的哪?嘴还是脸?嘴?!你还没告白怎么就亲嘴了,亲嘴怎么不叫醒我再亲!那幅画呢?” 沈宣墨说:“还不能给你看。” 邬百灵气得把沈宣墨的脑袋摇来摇去,为了赔罪,沈宣墨现在亲了他好几口。柳医生在旁边咳了一声,说继续治疗吧?你发言稿背哪儿了?画展布置得怎么样不去看看吗? 两人指着柳医生哈哈笑,然后灰头土脸继续干活儿了。 忙完后邬百灵靠在沈宣墨身边,神情像是仍在那个梦中。沈宣墨问怎么会突然记起这件事来,邬百灵答不知道。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得那个夜晚。 那个平平无奇,多年前的夜晚。 第40章 都马岛一年大约有那么三四日,温度会骤然下降个十多摄氏度。原住民不会受丝毫的影响,他们的身体几乎从不具备感受寒冷的功能。移民来的,或者暂住的,就会为降温的这几天备好衣物。 可是备衣物,也并不容易。按理来说,备一套就够了的,但这样,那去年穿这套,今年穿这套,明年还穿这套,显得生活十分窘迫似的。所以这就导致了,有些比较讲究的人家里,有一个大衣柜专门用来放降温的衣服,这些衣服几乎没有机会能去穿,在柜子里放个一年,衣服主人看心情选一套穿,其余的,再等下一年。都马岛又潮湿又炎热,衣服常常等不到被主人穿,就放发霉了。 沈宣墨就属于那种,为了几天,买一大柜子厚衣服的人。 今日正好处于都马岛的“冬季”,邬百灵翻出来套风衣,给沈宣墨穿上。风衣的肩线将将好挂在沈宣墨肩膀角上,衣袖衣摆却空落落地瘪下去,沈宣墨没有热爱宽大款式的癖好,他只是瘦了。 他爱惜地吻了吻衣角,说:“这是我最后一次穿它了。还有很多,我一辈子穿也没穿过的。” 邬百灵在重新理衣柜,每件衣服都拿出来拍拍打打,看发没发霉,听他这么说,邬百灵开玩笑道:“要么,你再办个时装展,叫些模特,穿你的衣服走走秀。” “如果可以,我还真的想。”沈宣墨说,“可是我绝不再要背一份发言稿,所以我宁愿烧了它们!” 离发布会只有两天,那份沈宣墨亲自写的发言稿目前与他的关系,可用诺贝尔文学奖与英国杰出歌手阿黛尔·阿德金斯来比喻——毫无关系。 如果发言稿可以用绘画形式,他在台上唰唰唰画下他想说的,台下观众和媒体就会鼓掌叫好,每个人只用做自己擅长的,就能充分共情、理解、感同身受,那这个世界该有多美好! “你想得美。”邬百灵对此评价道。 “画画,摄影,剪辑,唱歌,写作,表达和接受的形式那么多,怎么可能叫人只精通其中一种,只用其中一种。”邬百灵说,“假如你对你表达的渴望里,包含了被人理解,那你不得不学会说话,学会说别人听得懂的话。” “噢……”沈宣墨丧起气来,“这就是我为什么害怕说话的原因。” 邬百灵把最后一件衣服拿出来拍拍打打,然后放进去,关上衣柜,转身面对着沈宣墨说:“你也该知道自己有多么走运了。人们愿意去分析你真正想表达的,而不是听都懒得听,你知道有多么难能可贵吗?” 他给沈宣墨看网上的一些讨论,网上的那些人说,对比前几年沈宣墨话语里那种目中无人,不在乎别人喜不喜欢他的态度,现在沈宣墨显现出来了更深沉的谦卑,眼里放得下别人了。他们截了《十年伟大人物》里,沈宣墨看邬百灵背影的那个眼神,说是因为爱情吧。 沈宣墨红着脸说什么玩意儿,把发言稿拿得老高,高到挡住他的整张脸,然后大声诵读,感谢各位的支持,千里迢迢赶来看我没什么新意的画作! 邬百灵说搁以前的你,你会说虽然没什么新的突破,但给你们看很足够了。 “……”邬百灵睁大他故意装作懵懂的眼睛,说,“是因为,爱上了在场的某个人?” “我……我……”沈宣墨眉头连同鼻头都皱起,因为脸皱着,上嘴唇都包不住牙齿,跟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护食的时候一模一样,“就不能是因为我要死了?!” 邬百灵摇摇头,手指抵在他的嘴唇上,把他皱起的上嘴唇抚平:“你的表情,拍下来给网友们分析,他们会说,你这是被说中了,在害羞。” “我死了吧!马上就死!”沈宣墨气得撕扯手上的发言稿,发言稿十几张纸重叠在一起,可没那么好撕,于是他用牙咬,“破稿子,我不发言了,赶在发布会之前死,我就不用发言了,看他们分析啥,是不是对着空气也能分析!” 邬百灵说:“你可不许在发布会之前死。” 邬百灵说:“我等着你的造势,好给画展增添名气。你不用考虑画展的收支,我得要考虑,因为它真正的主人是我。” 这话对是沈宣墨其实有不小的慰藉。他和邬百灵正儿八经在一起,也就最近这一年。这一年他们想的,不是什么牵手上床,而是生啊死啊孤独啊偿还啊,看那些讲真爱的经典作品,尤其中国的,一个死了,另一个还活着的,数量不多。真爱虽然缥缈且定义不明,但大多数人都认同,一个人一辈子只遇得上一回,没有了,那就是没有了。大多数人里,又有大多数人,认同真爱在相当程度上攸关人生意义。如果真爱死了,活着的人,剩下的日子就没有意义了,沈宣墨不觉得邬百灵属于这一类人,但他也不免担心。 “非要说的话,还好吧。”邬百灵说,“从没遇见过真爱的那群人呢?不活了?不把爱情看成重要事物的那群人呢?也不活了?你走了……我不想用‘走了’代替‘死了’,你死了就是死了。你死了以后,我这个人会有相当一部分,和你一起不存在了。可我总归还有相当一部分,能吃饭,睡觉,活着的一部分。如果爱意味着两个人连生命都被绑定在一起,那婚姻法真是世界上最无用的东西。我爱你,我也很难说以后我还会像爱你一样爱别人,我自己是感觉不大可能了。然而你没有了,爱又不是没有了。我不再爱了,也许我会活不下去。但你死了,我还爱你,爱还在,那我也还在。这一年里,我得到的最多的,就是失去。我和好多人分别。可是我意识到,我每一年都像这样,在和好多人分别着。我——这个人,并不想要什么永恒的东西,我不会祈祷你永远爱我,永远在我身边。你一顿饭吃得不错,你今晚睡得不错,你死之前不是正在经历虐待、危险、煎熬……等等的不是一瞬间就会过去的痛苦,这就是我希望的。我不在乎。你再也陪不了我了,我不在乎。我在乎,你对我坦不坦诚。我在乎,你说爱我是不是真的。我在乎,你有没有对不起我,我有没有对不起你。我在乎,我们相互之间那些旧债有没有偿还清楚,我们后来的恋爱是不是明明白白。他妈的我在说我这一年过得很好!你给我留的东西也足够我之后过得很好!你哭什么?你那十年的确是个惊天动地的大混蛋,可是后来你是救我的英雄,你给了我靠我自己绝对拥有不了的东西,所以你扯平了,你是我的普通的爱人。” 沈宣墨用他曾经珍爱的,名贵的风衣擤擤鼻涕,说:“谢谢。” 躲在窗帘后边的柳医生心想,这时我总该可以出来了吧?随即听见他们亲嘴的声音,柳医生无聊地又玩了会儿手机。 那份发言稿,沈宣墨是真的一个字也没记住。发布会马上就要开了,直到头一天彩排,沈宣墨对着空空的会场,依旧没感谢完他应该感谢的人。 邬百灵捂着嘴,纠结地咬着嘴上的死皮,然后他让沈宣墨放弃致闭幕词,坐在台上给大家看看就好了。 他做出这个决定,不光是因为沈宣墨记不住稿子,还因为沈宣墨察觉不出,自己的状态很容易被看出智力有所受损。目前大众所了解到的他的病,还是白血病。说得多,就容易出错,容易被看出端倪。总之沈宣墨病重,没有精力发言也是能够理解的,他写的那份发言稿,尽是客套之话,显不出他的个性——这也是他背不下稿子的原因。 既然这样,那邬百灵就叫他别去背,别去说他不擅长说的话。到时候,要是他状态尚可,有什么兴头上想说的,夺过邬百灵的话筒,说个尽兴就是。 沈宣墨同意了这个提案,应该说,极其满意。 至此,发布会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但如同戏剧之神的趣味那般,祂不会轻易放过每一个人。 就在发布会召开之前的那一个上午,邬百灵得到消息,会场没有门童了。斐豆在之前的招待会上,勾搭上了亚洲有头有脸的人物,与他有了不道德的关系,被那名大人物的妻子发现。目前,斐豆自身命运难保,自然没办法工作,即便他能,出了这样的事件,邬百灵也不能留他。 门童而已,怎么会这样难?邬百灵叹息,现在如何是好,莫非需要他重拾老本,亲自去给人提包引路?怕是会掀起新一场舆论风暴。 要命的是,小道消息跑得比谁都快,人们比邬百灵还先知道这件事情,都在猜发布会能不能准时举办。有人说门童而已,不至于吧,有人说那可是关乎大人物的新闻,保不齐为了平息舆论,就让画展夭折了呢。 在众说纷纭当中,邬百灵咬咬牙,他只知道他们拖不起,沈宣墨不晓得哪天就死去,说好了今天办,就要今天! 他的决心下得狠,现实却也并不温柔。画展的门童成了备受瞩目的对象,如果新招来的逊色于斐豆,那画展很可能也就成了笑话。这可是沈宣墨死前的心愿,是他留给他的,纵使意义不重大,对他们而言也珍贵不已。 沈宣墨表示自己无所谓,叫人们都笑他好了,邬百灵却执拗地不愿意,两人陷入僵滞。 “哎呀,来得不巧,你们兴致都不高?” 皮鞋的声音“笃”、“笃”、“笃”,叩进了他们的心弦。 米莉一头短发,身穿女式礼服上装,和男式礼服下装,在他们面前站定。 “有难处的话,开口说说,也许我能帮得上?” 第41章 “这套好看吗?我公司出的新品。”米莉用手捧捧自己的短发,让它更整齐些,“在正式场合里穿,还是怪了些吧?” 随后米莉打了个响指,叫看呆了的两人回神:“你们刚才不是需要帮忙?不打算跟我这年轻有为的企业家说说?” 邬百灵轻咳一声,说:“我们的门童跑了,下午之前得找个新的,可是,很难找到比跑的那位更能充门脸的,我担心传出去,又会闹笑话。” 米莉说:“谁叫你们要把区区一个画展,搞得像世界级盛事?啊,抱歉,这样太刻薄了。我想想……其实门童就算要承担宣传工作的一部分,也不一定非要以外表来实现吧?比如,招聘残疾人来担任门童,就维护了你们的形象。更深入一点,聘同样得了你那个病的人,然后成立基金会,去帮助得这个病的患者,你不就名垂青史了?” “首先,”沈宣墨数着指头,一一反驳她,“门童要招呼宾客,帮宾客提东西,到时人那么多,自然要反应快、腿脚利索的人,聘身体不好,甚至残疾人、患重病的人,这就是完完全全的作秀,表面工夫,想帮助直接捐医疗费用不就得了,或者让他们做适合他们的工作,何必让人折腾,可一点也不慈善。第二,他们不知道我得的是进行性肌阵挛癫痫,我当时说的,我得的是白血病。我成立白血病基金会,那我也没那么慈善。成立我这个病的基金会,那所有人都知道我得的其实是这个病了。” “谁叫你好面子,非要撒谎?”米莉眯着眼睛,被反驳了也不生气,反而显得她乐意被反驳似的,“你看看你,死了要下地狱。” “……”沈宣墨略带敌意地瞪着她。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工夫闹矛盾?邬百灵疲惫不已,摆摆手,叫两人先停一停,如果沈宣墨还有几天可活,那就等发布会完了再吵。他看出米莉早已有合适的办法,只是先抛出话头激激沈宣墨。于是他问道:“米莉,你希望如何?” 米莉却歪歪脑袋,说:“我希望发布会顺利召开。可是当事人没有请我帮忙,我也没有办法。” 邬百灵用手指悄悄在沈宣墨肩膀上戳戳,沈宣墨一时半会儿还不愿意低头。邬百灵心里暗暗叹气,米莉较了一辈子劲,沈宣墨也是同样,这两人真是棋逢对手,不服输的程度不分上下。 这时,他放在沈宣墨肩上的手突然被抓住。像是找寻坚定之源一样,沈宣墨抓着邬百灵的手。这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他需要去习惯。只为了他自己,他当然会拒绝,但画展一开始就不是为了他自己而办的。 在这一年的开头,没有一个熟悉的人离去的时候,邬百灵许的愿,沈宣墨想为他实现。自己能做的不多,分开的十年里邬百灵许的无数个愿他都没有机会替他实现,所以这一个,他无论如何也要完成。 沈宣墨说:“我想不到有什么好的办法了,可能事情根本没有我们想得那么严重,但我不想有一点点不确定的威胁。米莉,请你帮帮我。” “……”米莉狡黠地笑了。 客人们来到会场时,第一眼就被惊艳了。上前迎接他们的,是一位贵气逼人的短发小姐,身上的礼服,上身像是女式,下身的线条却毫不婀娜,只干净利落地包裹住双腿。 “我帮您提外套,会场在里面,您这边请。”米莉娴熟地将宾客引至场内,随后将宾客的外套交给场内的侍者,由侍者存放好。 宾客们注视着米莉,看她的气质该是宾客才对,决不可能仅仅是迎宾门童。他们用不了多久就能打听到,米莉家世不俗,本人也在经营着服装品牌,身上的这一套,正是她亲自设计的款式。 这就是米莉打的如意算盘:既帮了沈宣墨,又能充分利用这场世界级盛事,把她自己的服装宣传出去。为此,她可不在乎自己宾不宾客,门不门童。 余光捕捉到对准自己的闪光灯,米莉的嘴角翘得更高了一分。 多亏米莉的惊艳开场,发布会已经给所有人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宾客们怀着崇敬之心观赏画,场馆是欧洲宫廷与现代住宅的结合,衬托得其中的画作与收藏品别致不已。画按主题分类,主题下,不同时期的画作有着微妙的情绪差别。按照游览路线的顺序,最后的画作是都马岛的一片海,漫无边际的蓝。这幅画在一众技巧纯熟精妙的画作中本不算经典,然而它被极其巧妙地安置在了窗边,窗外正是画里的那片海。 这处的沙滩被沈宣墨购下,成为他的私人海滩。此时邬百灵正推着他在海边漫步,与空荡荡只有海滩的画相比,画是寂寥,窗外是宁静。沈宣墨在画着这幅画的时候,心里所期望的,大约就是此时窗外的光景。 只不过,在宾客眼里温馨的两人,实际上正在讨论沈宣墨的后事。 “中森明菜小姐这么难请?我只用一首《oh no,oh yes!》就够了呀。”沈宣墨说,“一首也不行?” 邬百灵说:“就是因为只唱一首,才很难。” 沈宣墨说:“可我的追悼会,也不能办成演唱会……也行?” 邬百灵说:“你饶了我,画展的事我已经忙不过来了,你还要叫我办场演唱会?!”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沈宣墨正正自己的领结,“我衣服穿好了吗?等会要上场了。” 邬百灵说:“刚才挺好的,给你正歪了。” “……”沈宣墨说,“不至于吧?” 邬百灵说:“你以为大脑受损不会影响这些?” “那么,我一定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做了很多蠢事。”沈宣墨苦恼地说,“怎么办,我想死了。” “不急这几个小时。”邬百灵伸手替他把领结正回去,说,“蠢蠢的很可爱。” “……”沈宣墨耳朵尖红了,“哦。” 发布会开始时,米莉恢复了自己的宾客身份,坐在场内不起眼的角落里。她看见邬百灵把沈宣墨推上台后,沈宣墨抓了一把邬百灵的手,她瘪嘴笑笑,随即正色。而后台的柳医生默默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过程中没有什么风波发生,前半部分以主持与邬百灵间的谈话为主,沈宣墨的状态还好,能够静静呆在台上。后半部分提问环节,邬百灵心惊胆战地听沈宣墨回答,他现在难以将语言包装得有条有理,然而那些简洁直白的口语,倒也符合他本人的性格,逻辑些许的不通顺,也能被解释成他的脑回路十分跳脱。 到了尾声,主持让出话筒,邬百灵看了一眼沈宣墨,后者头上有了汗珠,正在无法轻易察觉地颤动。 邬百灵深呼吸一口气,向话筒走去,但宾客们突如其来的惊呼打断了他的脚步,他回头看,沈宣墨在艰难地用手撑起自己的身体,试图站起来。 “你想干嘛?!”邬百灵急忙跑回沈宣墨身边,把他扶稳。沈宣墨又想往前走一步,被邬百灵止住。沈宣墨用哀求的眼神看向邬百灵,邬百灵死死咬着牙关,眼里满是愤怒,但在沈宣墨的哀求下,他无奈地让步,缓缓放下了拦住沈宣墨的手。 沈宣墨难以维持身体的平衡,因此他走的每一步都十分艰难,磨蹭一样到了话筒边,手握住话筒支架,将其当做身体的支撑。 你最好给我记得感谢文化局,邬百灵恨恨地想道。 “抱歉,本来我的闭幕词,一开始该感谢的,”沈宣墨说,“但该感谢谁,我全忘了。” 在宾客们怜爱的唏嘘声中,沈宣墨接着说下去。“邬百灵叫我别背那份我自己写的闭幕词了,他来说,我要是有想说的,就补充说说,刚好我有,所以我就来说了。我想说,第一,我是个罪人。十一年前我美丽的心上人,在被人肮脏地揣摩,我一句话也没说。当时的我,把我的病,看得比所有人都重要,忽略了我该珍惜的一切,我觉得,我死得不算冤。第二,上午有个小妮子跟我说,我骗人,我要下地狱。我不想下地狱,我想见到上面的神,让祂保佑保佑我的爱人。所以我要忏悔,我要说实话,我得的不是白血病。我明白许多人质疑,白血病在今天怎么会是要死的绝症,因为是我死要面子,改编了我的病,换成另一个名字比较好听的。我是进行性肌阵挛癫痫患者,从我妈那里继承来的,我妈是从我外公那里继承来的。所以我知道这个病,会让人变得多丑,所以我怕得这个病,我怕别人知道我得这个病。现在我还是在怕,但是忏悔,就是把自己干的坏事说出来,承认自己丑。” 沈宣墨说:“但是以上都不是我想说的,我只是刚好想到了。接下来我想说,真心的,我爱我身边站的这个人。我不想感谢你们,不想感谢媒体,我白请你们看展,媒体害我,害他好惨,我为什么要感谢。文化局,我们之间是交易,算不上感不感谢。我就想爱他,生命都到尽头了,也明白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我就想做好一件事,那就是爱他,像那首诗,我将要从生到死,由灵肉俱在,变成一捧骨灰,剩最后一分钟时,我做的事也只会是爱你,如果要许愿,那我就对你许,许我再动一次衰败的身体,对你,只有进入,没有撤离*。” 入睡时邬百灵和沈宣墨都褪去所有衣裳,紧紧抱在一起,但这夜还是太难捱。邬百灵像是想把自己揉进沈宣墨的身体,用力地抵住他。沈宣墨笑着说你的身体更柔软,也许把我揉进你,要更容易一些。邬百灵握住他的下体,说揉进来吧。 即便如此他们之间也不是性交,他们重逢在沈宣墨的身体再也动不起来的时候,然而这已经是这一年里他们距离最近的一刻。 天亮之后,邬百灵睁开眼睛,他体内已经没有沈宣墨了。 沈宣墨安安静静,神色平宁,他在与爱人的依偎中,幸福地死去。 第42章 十二月十二日,沈宣墨度过了他第三十七个生日,同时完成了画展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他忏悔了自己的言行,公开了自己的真实病情,夜晚,他把戒指戴在了邬百灵的手上。 第二天早上,他不再呼吸。 因为是画展正式开业的第一天,所以邬百灵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沈宣墨的死讯。他在病床边一个人为沈宣墨举行葬礼,唱那首中森明菜的《oh no,oh yes!》。“道路上的恋人们,看起来是多么幸福啊,可怜的心已经崩溃,只恨你我相逢太晚,唯有忍着泪前行。” 他拥有了二楼的钥匙,如当初约定的,在沈宣墨离开后,他打开了二楼的门。虽然早已猜到门背后是什么,一楼展出的画里独独缺了某一些,然而实际看见,邬百灵还是免不了感怀。 沈宣墨把他画下的邬百灵,一幅幅都标好了日期,挂满了一整层。邬百灵给沈宣墨当模特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事件发生后,两人毫无联系的那十年,沈宣墨也没有停止过画邬百灵。他的大脑受损,记性变差,别的他也没什么非要记住的,不想忘的事就只有一件,所以他不停地画,靠画来记住。 从前他的画给邬百灵招徕厄运,如今他要低调许多,只给一个人拥有。在二楼的最深处,有一个空位,下方的白卡纸标着十五年前的八月八日。邬百灵拿来了自己保存了十五年的,沈宣墨第一次开口搭讪时,给他画的那幅画,挂在了原本空缺的地方。 邬百灵捡起画下方的一封信,信上是沈宣墨潦草、不按格子写的字:全都是你的,展不展出都是你说了算,画展没新鲜感了,你就说初次公开沈宣墨本人策划的二楼,人就哇一窝蜂又来了。 这信看得邬百灵轻笑出声,随后他给信装上塑料膜保存。 时至半月后。 发布会上沈宣墨的闭幕词,把两个人的热度推上了从未有过的高度,关于十一年前的事件邬百灵是否从未参与,关于邬百灵滞后一天传递沈宣墨死讯的原因,关于沈宣墨的病,和他家族的秘密,这些都让邬百灵心力交瘁。 他离开了沈宅,躲在米莉提供的住所里。因为他晚了一天才通知警察,所以还得接受调查,尸体拖了几天才火化。 按照沈宣墨所希望的,他捧着骨灰,站在礁石上,往海里撒。海风很大,他一放手,沈宣墨遗留下来的粉末就被吹走,但也许这正是沈宣墨想要的。 米莉裹紧外套,在沙滩上等他。 半个月以来她没有见邬百灵哭过,可她也不能直接问“你怎么没哭”,显得像责怪他没有因为爱人的死而一蹶不振似的。见邬百灵抱着骨灰盒回来,米莉问:“之后你打算怎么办?” “还有一堆的事要做,”邬百灵说,“沈宣墨给我留了很多遗产,我从没有过这么多钱,光是去想怎么安排这些钱,就够令我苦恼了。” “……”米莉笑了一声,“你真是我父母梦寐以求的女儿。” 邬百灵希望事态能尽快回到正规,于是他索性开通了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回答了有争议的一切问题。据说因为他的回答,网友找到了几个真正参与过美大性丑闻事件的文艺工作者,其中不乏有消费配偶,将自己塑造成完美情人的,不过邬百灵没空关心这些。 美术馆的经营还并不稳定,盈亏危险,人员的设置安排有需要调整的,运营执行也随时需要完善,而且沈宣墨还给他留了个烂摊子:那本作为画展周边售卖的自传,沈宣墨还没写完。邬百灵心想给它删了当没这回事算了,眼睛不小心瞄到一眼内容,又舍不得了,只好慢慢写完它。 某天员工告知邬百灵,又有面试的人来了。这不足为奇,几乎每天都有,大多不需要邬百灵出面,手下的人就会过滤掉了。“这位可以 pass 掉,连简历都没有,直接就来了。”邬百灵摆摆手,表示应付应付得了。门童的招聘一直是他的心头大患,每一任都呆不长,没过几天就走了。斐豆啊斐豆,你可真是开了个好头!但凡稍微长得过得去的,来应聘门童,基本就是为了有个搭上名流的跳板,没人想好好工作,发现名流没那么好搭上,明白自己是痴心妄想后,就辞职,去别的地方做梦。 他戏谑着说看看这个人长得怎么样,员工鄙夷地说这个是最丑的,把监控拍下的脸给他看,他看了一眼,然后睁大了眼睛。 在三楼邬百灵的办公室——这里曾经是沈宣墨的房间,邬百灵迎接着应聘者仇恨的目光。他假装没有看见,毫不在意地扫一眼对方的脸,双手十指交叉,冷冷对应聘者说:“介绍一下你自己。” 对方说:“你知道我是谁!” 邬百灵说:“我知道?你连简历都没有,靠我猜吗?” “你知道我来是为了什么!” 邬百灵说:“应聘啊。难道不是?不是的话,你不能进我的办公室,麻烦出去,也可以选择购买一张门票,在一楼参观。” 他拨通了工作台的电话,刚出声要叫人来赶走这位不速之客,就听见来人说:“我叫路易。”邬百灵挂断了电话。 “刚从戒毒所出来,是个吸毒犯。我未成年的时候就吸毒,跟着毒贩混,所以没有工作经历。”路易说,“我和你见过面,你应该认识我,你还来戒毒所看过我,和我当时的女朋友一起,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邬百灵一只手撑着下巴,手指在脸颊处点点,表示他在思考。路易喘着粗气,擦擦脸上的汗,等他开口。 “啊,”邬百灵说,“我想起来了。” 路易急不可耐地说:“我想知道我女朋友去哪里了,为什么联系不上?!她最后一次探视,是和你一起来的,你是不是知道原因?” “对,我知道。”邬百灵摇摇头,“可是我和她作过约定,不能告诉你。” 路易拍一下大腿,猛地站起来,手撑在邬百灵的办公桌上,上半身往前倾,像是想隔着桌子把邬百灵抓过去一样。“告诉我!她是,我在世上唯一在乎的人了。失去最爱的人,你要人怎么活下去……” 邬百灵说:“我不就活下来了?” 路易的眼里交织着怒火、恨意和轻蔑:“你最爱?一开始就看上了他的遗产吧。” 邬百灵心头一闪,他想到这是个好机会。于是他佯装愤怒,说:“你怎么能污蔑我?我倒要证明,失去最爱的人,人照样可以活下去。你想知道罗斯太太不告而别的原因?” 看着迫切地望向他的路易,邬百灵说:“好好地活着,一年后我就会告诉你。” 好好活着?对路易而言,这是个太陌生的概念,他从没好好活过。好好活着需要什么?首先是居所和一日三餐,这些需要钱,好好活着的人怎么搞来钱?工作。他这样的人哪里有工作给他做? 路易看着邬百灵,说:“我……来应聘的。” 邬百灵满意地笑了。 美术馆的经营稳定下来后,邬百灵变闲了,他开始空虚,不知道干什么。在捱过常常吃饭时停下动作走神,夜晚毫无原因地难眠,沉迷直白刺激的网络娱乐内容的半年后,邬百灵收拾行李出去旅游。 他爬上了以前放弃的米基雪山山巅,在那里拍了一张照片。看,这是之前没爬上来的,现在我爬上来了!他急切地想要给谁分享,然而分享给好友,对方会夸夸他,这好像不是他打心底里想收到的回答。 在寒冷冰封的山巅,邬百灵茫然地眺望着一切。相较于沉迷网络,爬雪山显然更有意义,然而这能给他带来的满足感,也只是稍纵即逝,空虚如同保存在记忆深处默不作声的存在,当他停下,他就想起它,他想起它,他就受到了另一种引力,使他不知不觉往另一个世界靠近。 不,你只有一部分被他牵着往那个世界走,还有一部分的你,只被你自己牵着。当邬百灵向山崖迈出第一步之前,他想起了自己的社交平台账号。 从这个时候开始,他就好像找到了新的人生。自米基雪山山巅的那张照片后,他成为了旅行博主,从不专业的拍摄和剪辑,到成立团队经营账号,再到电视台邀他合作旅行节目,他越来越受人喜爱。也许他做旅游博主的走红潜质,在当初那些 tik tok 短视频里就有所体现。 原本他以为再也用不上的专业技能,在十多年后重新帮上了他的忙。他上得了屏幕,他能够主持,他只是绕了个圈子,看了看风景,才到自己的目的地。 在南太平洋海域,邬百灵坐直升机穿过,他指着下面的一块小岛,对着镜头说:“那是都马岛,我化成骨灰都认得!” “在那里,我遇到了小我二十岁的妹妹,还遇到过瘾君子跟他的继母兼恋人,我对一个十六岁少年产生欲望,但我没有为此着迷,后来少年给我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我和一个爱说大话,但做饭很好吃的饭馆老板是好朋友,成功的女企业家米莉也有青涩的时光,在这座小岛上被我见证。柳医生被人质疑医术最多的时候,就是在这座小岛上当私人医生的时候。在这座小岛上,我躲了十年的债,我和追杀我的人打过照面。在这座小岛上,我和爱人重逢,和他真正相爱,在那里我也失去了他。现在,我在这座小岛的上空,坐直升机飞越这所有的一切。假如你也有刻骨铭心的过去牵绊着你,那我希望这幅画面能够给你勇气,让你相信你也可以和我一样,飞越这一切。” 邬百灵说:“经历这一切,都是我的荣幸。” 第43章 沈宣墨的自白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我需要向你们忏悔,我——被告人沈宣墨,对——原告人邬百灵,的的确确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原告人有着乌黑的头发乌黑的眼睛,在绘画中他的头发、眼睛,和他肤色之间的对比,可以用0%和100%的明暗度来体现;他的颈部至肩膀的曲线可以比拟为天鹅,腰与臀的比例较标准人体更小,手腕处的豌豆骨难以描绘,怎样画也不及真实的美丽。 十五年前我对原告人提出了邀请,这是他悲惨命运的开端。在我的引诱下,原告人以客体的方式踏入了艺术之门,从此艺术成为我肮脏、下流、低俗的遮羞布,我哄骗他成为艺术品是一件优雅端庄的事,然而他有所不知,面对同时满足裸露和美丽这两点的人体,人类源自本能之初即是以欲望的方式对其进行鉴赏,艺术与低俗之间的区别只在于艺术使人的欲望被包裹在一层负罪感之下,从而用优雅与端庄的姿态去包装它。在我笔下的原告人为我所任意摆布,这即是我使他成为艺术品的终极原因。 在我为期四年的诱导下,原告人于十一年前主动与我发生关系,性质与诱奸不能说有所差别。事发后我以病痛为由离开现场,将需要照顾的原告人独自留在酒店中,任精液布满他的全身,后庭红肿,过度疲劳,奄奄一息。在这样的状态下,原告人遭遇了于酒店相同楼层正在举行的性爱派对,陷入随时为他人所侵犯的绝境。虽然实际并未发生,但在场其余嫌疑人亦是未遂,不可因此忽略原告人所面临的危险,以及我的重大罪孽。使大量侵犯未能发生的是一起突发事件,现场遭到记者突袭,所有活动不得不停止,但原告人的悲惨却由此落入更坏的地步。原告人被诬蔑为性爱派对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名誉受到损毁,进而影响原告人正常工作与生活。原告人被迫逃离,在南太平洋岛国隐姓埋名。 不幸的是,在如此偏远的岛国,原告人也未能逃离我的魔掌。一年前,我利用原告人的债务,逼迫原告人签署不公平条约,以霸王条款将原告人禁锢在我名下的住宅中。期间原告人所经历的,是无期限拖欠薪资酬劳、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与我共浴同屋等非人折磨。一年间,我仍对原告人进行着以艺术之名的猥亵,而我的病情逐渐严重,恶化速度比过去十年更为迅猛,我的大脑、精神、身体机能均愈发受损,不能不说这是我应得的恶报。 然而,即便收到了公平,正义,与审判之神的警告,我依然继续着我的恶行。原告人此时对我怀有“爱”的意念,我竟然因此将我对他的禁锢、限制、折磨覆以交往同居之名义,这不能不是对爱的玷污,尽显我下贱卑鄙的嘴脸! 因此公平,正义,与审判之神须向我宣判,对我条条罪状处以公正的惩罚。 诉状!我对原告人引诱、哄骗而不负责任之罪! 诉状!我诱奸原告人后不告而别,使原告人落入危险境地,为小人所诬蔑之罪! 诉状!我十年间沉迷绘画与回忆,对现实的原告人毫不关心,不向身陷囹圄的原告人伸出援手之罪! 诉状!我自始至终只以自己为中心,令原告人始终在迁就、忍让、照顾我之罪! 诉状!我痴傻、糊涂,当不好原告人之爱人之罪! 诉状!我无法勃起之罪! 诉状!我因顾及体面,而疏于向原告人表达爱意之罪! 诉状!我对原告人的亲吻少于一百个之罪! 诉状!世上仍有人不知我爱原告人之罪! 诉状!我对原告人之爱尚且不算永久之罪! 公平,正义,与审判之神宣判,判我用无穷无尽之载体,将罪状念以无数人听,判我想尽一切办法,为原告人排除活下去的阻碍,判我只可在极短暂的时光感受原告人对我的爱,判后世人念及我,无一不想到我对原告人的爱,判我死后仍被我对原告人的爱禁锢,使我的牵挂常伴他左右,而不可侵扰他。 我虽使尽全力,却仍难补偿他所失去的一切。我最大的罪孽,即是令他失去深爱之人,此条难以宣判,只可作为我永恒的罪状,与风同行,与海同游,回荡在天地,慰他寂寥,抚他安眠。 判我以生命,祝愿他锦绣芳华。 第44章 米莉的自白 哎,多亏了沈宣墨的自传,我这二十多年里就没有威严过,我手底下的员工管我叫“娇娇莉”,就因为这本自传里写了多次我哭的场景。我不得不这么安慰自己:瞧瞧你,米莉,免费得来塑造形象的机会,现在在所有企业家中,你的亲和力是独一无二的,而你没有为此花过一分钱。 好哇,为了让我的免费公关流传得更久远,我便来拾起我的回忆,扩充几丝细节。 实际上,沈宣墨并非生来就能接受与同性亲密,只是他所在的圈子,以追求自由开放为风尚,于事业,他们与其余职业不同,没有固定的工时和薪资,于生活,他们热爱作息错位,一部分喜欢下午起床天亮睡觉,一部分喜欢半夜起床下午睡觉,于情感,那便是和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身份的人睡觉。 即便是我父母那样,对艺术——实则是艺术家——谄媚至极的人,也只希望我能与艺术家缔结婚姻关系,而并不希望我踏入其中。这也许是我们处在圈子之外的人的偏见,但我的确见过我一位将婚姻列入人生清单的淑女姐姐,在学画画后风格大变,交了身材娇小的女朋友。 当然这也有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性,那便是所谓性取向是纯粹的人造概念,人作为物种的真正本能从来只有性交,没有繁衍,异性恋,同性恋,跨性别,无性,复杂性,全都只是人捏造的。我认为我这个想法十分有趣,不过我没有与普世价值观对抗的意图,所以我只把它放在这里,随口一说。 我要认真说的,是沈宣墨的变化。他与那些迥乎不同的人过夜后,第二天整个人会散发一种阴郁的气质,我感觉到他其实不喜欢那些性交,如同它们使他更深刻地认识到,他所做的全部后天努力,最终价值还是敌不过那根他生来就有的阳具。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不喜欢他,但依然在很早之前就觉得他会是划时代的画家,因为他具有不可磨灭的人性——有与自然规律背道而驰的欲望,是我所定义的人的特性。至少,和那些单纯热爱性交,单纯为了开放的性观念才从事文艺相关职业的人比起来,最符合这个圈子的气质,却又最厌恶这股气质的沈宣墨,要来得有趣很多。 我遇到过发生在他身上一件极有趣的事。 那时我才是个中学生,天天被父母赶着去沈家,名义上是找沈宣墨辅导我学习,天知道沈宣墨能辅导我哪门课,我的家庭作业中,也没有哪一门是美术。但沈宣墨以为我很乐意配合父母讨他的喜欢,于是对我趾高气昂的,好让我知道自己是在“痴心妄想”。 我在心底恨他恨得牙痒痒,可是作为中学生,我并不知道怎么忤逆他。我只好装聋作哑,默默忍受他在我面前故意的骄傲行为。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变得垂头丧气,盯着他画的一幅画,整日哀叹。 我看那幅画,画上是极漂亮的男性人体,胸骨上窝的那颗痣深深地印在我眼里。年幼不懂感情的我竟然一瞬明白,沈宣墨在画上的男人面前感到自卑。 不久后沈宣墨搬到了南太平洋一个遥远的岛国,我的父母抱怨不已,因为以后我只有在假期里才能去他家作客了,极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促进我与沈宣墨之间的“感情发展”。 只有我知道,沈宣墨搬到那岛上,是为了找谁。 第45章 南圣鸣的自白 二十多年以前,邬百灵找我出版沈宣墨自传时,我对着原稿细细翻阅,他静静地等我一个下午,我翻阅完毕后,抬起头对他说:这是你的自传? 当他告诉我,这的确是沈宣墨自传,只不过大部分由他完成后,我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这叫做造假,也涉及侵权。然而,他像对法官陈述一样,将一件件“证据”码好:沈宣墨希望自传能以邬百灵视角撰写的承诺信、沈宣墨与邬百灵之间的“枪手”合同、沈宣墨阐述整本自传大纲逻辑的录像视频。 在当年,我刚刚从新闻界转入出版行业,思维受二十余年记者生涯影响,于是脱口而出:这样不真实的内容,对大众的认知有极大的误导。 谁知邬百灵掩嘴“咯、咯”笑了起来,解释道:沈宣墨的意图,恰恰就在于将大众误给他的过于正面的评价,通过误导的方式,扭转回原本的客观的中立立场。 这一句话不但使我决定参与他们两人的“误导”,同时也对我的后半人生产生了正确的“误导”。 我的记者生涯里发生过一件使我对记者一职深恶痛绝的事。单位里交给我一则专题报道,关于某超大型工厂员工集体失联事件。我带领团队采取兵分三路的做法,一路紧跟警方,一路报道员工家属,但不知为何,家属几乎全部不愿意配合,警方和我们都屡屡碰壁。我只身一人打探工厂内部,最终通过关系,与一名身份为工厂高层的线人取得联络,调查出失联员工全部被禁闭于工厂某幢宿舍楼,楼外有信号屏蔽器。事实系该工厂有虚假项目引诱投资者投资的行为,工厂处于筹备上市的关键阶段,需要严格控制负面信息流出,因此限制全部与虚假项目相关的车间员工人身自由,以保证上市。 我的报道一出,即引起轩然大波。工厂高层超八成入狱,最高负责人负债十亿。正因这则报道,我在新闻界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被赋以崇高地位,获得如邬百灵之类传媒学子的敬仰。 然而,正如邬百灵回忆得无比准确,在《沈传》中添入的我曾对他说过的那番话,一根蛛丝可以扳倒一座大山。工厂事件定性多年后,我无意中与事件当事人——被禁闭的员工之一在路上碰见,对方认出了我,相互闲聊几句,他对我感叹道,当年工厂的那份工作,是他所找过的最好的工作。 我诧异地得知,当年被禁闭的员工全部是自愿而为,因为工厂以每日三倍薪资为封口费。这在同类超大型工厂打工者中十分常见,家属虽不知缘由,但也都知晓:如果身为工厂员工的亲人收拾行李,表示有段时间需要住在公司,电话、微信均联系不上,那么无需惊慌,这代表着他们将收到超高的工资,是极其幸运的事,家属不仅不担心,反而会欣喜不已,这也是为什么,我当年报道员工家属的那一路同事,碰壁概率会如此高。 而超大型工厂间如此稀松平常之事,为何独独这家工厂受到关注?我暗中留意后才发现,单位某部分领导做派下流,存在潜规则。 当年,互联网兴起不久,正以极快的速度普及,论坛如过江之鲫数量庞大,其中也包括以工厂员工及家属为主要受众的网络社区。在该社区中,出现“老公/老婆/父母/孩子闹失踪,家里要装修”的流行语,且用户会攀比失踪次数,多者会引起他人艳羡。 我当时的单位注意到此类异象,然而领导的第一反应,不是成立专题报道小组,而是向每家大型工厂放出风声。最终,一家当时同在上市筹备阶段的工厂交出巨额酬劳,请单位领导调查其竞争对手,也就是单位命我报道的那一家。 一个行业的乱象因为我的报道而成为了某家企业的行为,而我所热爱的新闻事业默许之、纵容之,甚至以其为主要收入来源。此后工厂引以为鉴,已再无此类现象,但人民群众从不如他们所庆贺的那样,在资本与其较量之间,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我不得不拜倒于沈、邬二人因责任而制造谎言的理念,甚至一段时间内对“真相”、“真理”等嗤之以鼻。自然,二十多年后,我不再激烈极端,作为已经退休,安度晚年的老人,在谎言与真实间保持中庸。 但我继续支持着沈、邬以欺瞒愚弄大众的行为,也算是我这个老顽童的趣味罢。 第46章 柳医生、老飞、斐豆、小妹、有伯的自白 柳医生 作为医生,是必须要好好树立生死观的。不能把生命看轻,无论第几次上手术台,治第几位病人,都要对生命充满畏惧,紧张得手发抖。也不能把生命看重,尽了全力也无法唤醒奇迹,这样的事在一名医生的职业生涯中会发生数次,若每一次都视若信仰崩溃,那么一名医生的寿命将比他的绝大多数病人还要短。 自然,再如何谨慎,也还是会有例外。我和我的一位病人交了朋友,那几年他是我唯一的病人,我们朝夕相处,插科打诨,他笑我找不着对象,我笑他只敢在背地里画自己的暗恋对象。 别的我无法多说,我与这位朋友的感情,不如他与他的爱人深刻,他的爱人把一切都想得清清楚楚,坚定不移,如何思念他,如何忘怀他,如何忧郁,如何欢欣。我没有那么的清楚,所以二十多年过后还在逃避,不愿意回忆。 老飞 我是老飞中餐馆-全球连锁餐饮品牌创始人,我叫老飞,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画家沈宣墨,和著名旅游节目主持人,百灵艺术馆拥有者邬百灵的至交好友。我和他们在欧洲宫廷使用过的椅子上谈心,那时他们非常挣扎。我一针见血地指出,你们挣扎不是因为沈宣墨要死了,是因为你们没多少时间理清楚你俩要怎么好。可以说,多亏我这一提醒,他们的感情立刻深厚了。 邬老师现在还常常在我的餐馆吃饭,我忙起来了,餐馆也不止都马岛那一家,每天我不知道会出现在全球的哪个老飞中餐馆里。最近我常在新加坡市,我在那里有一家新店即将开业。邬百灵大概是会去的,旅游方面他见识比我多,不过旅游是旅游,到底不深入,我因为要开店,所以对每一个去过的城市都有研究,很多流行的东西,他不如我懂。要做年轻人喜欢的节目,这方面不是我吹,我可帮他不少。 抱歉,实在太忙,没法多说,等下次,我再来好好说说! 斐豆 再难从沈先生自传以外的地方,看见我美的样子。 我在百灵艺术馆当了几天门童,终于遇见一个好男色的亚洲富商,他和沈先生邬先生相比,相貌差了一大截,但总算不是胖得路都走得困难的。我当时因为被邬先生拒了,难过得要命,饥不择食一样,富商勾勾手指头,我就跟过去了。 被豢养的头几天,我还飘飘然,富商给我住的房间真气派,四周落地窗,食物都是端到我面前。虽然仆人看我的轻蔑眼神绝不是对富商情人的,但我只当仆人是嫉妒,我做成了他做成的事。 谁知道呢,谁知道呢,富商用我用了一个月就腻了,拿我去和其他富商交换玩物。我的食物里都有催情剂,每天在床上体力透支,射出来的东西掺着血丝,可没人在乎我的死活。我疯狂地思念着邬先生,比起进入他更属于接纳,他不会入侵我,甚至希望我入侵他。等我读到沈先生的自传,我才看出来那时我是喜欢上了邬先生,但我却自满地对他轻浮、浪荡。 可是就算我当初明白了自己的心,一心一意地追求他,又如何呢?他和沈先生之间的感情容不得插足。我这时又在后悔什么呢? 回到都马岛,再度替邬先生干活,已经兜兜转转过了十几年了。前些天邬先生问我,沈先生的自传再版,关于我的那些个部分,用不用改改,我摇摇头。 如今我是个面容干瘪,失去光泽的中年男人,我不在乎别人觉不觉得我是个好人,我只对自传里记载的美丽贱货爱不释手,希望世人只记得一个叫斐豆的人,曾经如那般青春过。 小妹 百灵哥,不习惯叫我春阳,所以我跟舅妈说,我不叫冉春阳的,我是冉小妹,后来,他们就都叫我小妹了。 百灵哥不怎么来看我,小日向老师看得更多。她给我的那台手机,我现在还留着的。小白,不,白白,不,伊丽莎白死掉了,死的时候,我把它的照片拍给百灵哥看,对他说,我们现在都是一样的,失去最好的伙伴了!百灵哥突然就赶来看我。他把我的一只大拇指还给我,可是这是我给沈宣墨的。百灵哥说他还给我的是他的,沈宣墨的他留着。我对着两个玻璃瓶看了看,反正我也分不清哪个是我右手的,哪个是我左手的,那就这样咯。 百灵哥摸我的头,说我还是这样单纯,那他就放心了。我觉得他是说我还那么笨,就抓下他的手,咬他,把他咬出血了。舅妈跑过来,打我一巴掌,把百灵哥牵去包扎。 有必要打我吗?我噘着嘴跟过去。舅妈跟我说,没有百灵哥,我才活不到现在,怎么能对百灵哥这个态度呢。我说我知道啊,可是我咬百灵哥一下,也不怎么样啊。 百灵哥也附和我,他说他欠我一根手指,只要我没咬掉他一根手指,那我怎么咬都没关系的。 我欠小妹的!他重复了一遍。 我说对啊。百灵哥说对啊。舅妈看着我们不知道回答什么。 傍晚舅妈在账本上算钱,我伸手去拿剩了一点的红薯干,被舅妈拍开了手。她对刚下班的舅舅说,今晚招待百灵哥吃炖鸡,舅舅脱下工装说当然要招待,舅妈问鸡的价格是多少,看看能买几斤,舅舅“嘶——”地吸了下气,又“哎”地叹气。 晚饭百灵哥说不留在这吃了。 那以后他就没来看过我了,我知道他清楚,他来了舅舅舅妈会犯难,我不聪明,我笨,但我了解百灵哥,我就是知道。 舅妈后来说,她以为我很多行为举止不正常,是因为我笨,但她发现可能不全怪我笨,以前养我的那些玩意儿, 奇怪得很。 舅舅舅妈不会请老师教我学英语,他们教我的是收银,在这里我不能编花环,因为他们没有大花园,但是我可以用麻绳打结。我要每天坐在店铺里,哪也不许去。 我很笨,但我也明白一些道理。我不是可以不停地想要这个想要那个的,拥有的足够多了,如果我想再要一样,那就要丢掉以前的一样。 百灵哥很自由,他到处跑,我做的奇怪的事,对他来说不奇怪。但是百灵哥不像我舅妈,每天陪着我,我晚上一害怕,舅妈就打开被窝,叫我钻进去跟她睡在一起。 再见,百灵哥! 有伯 【图:位于中国某城市的墓碑】 有伯的子女未曾扫墓,但每年清明有伯的碑前都会有两束鲜花。 第47章 邬百灵的自白 沈宣墨给我看他初稿的时候,我问你这是在干什么?把自己写得跟个土匪头子似的。他说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得让人知道他是个大坏蛋。 其实他不是的。我在都马岛,还没跟他相认,四处打工的那段时间里,总有个裹得严严实实的老头子来看我,动物巡演的时候,主持庆典的时候,酒会服侍的时候,他不说话,坐在轮椅上,默默在一边,我以为他又瘸又哑,寿命将尽,觉得我像他孙子之类的,所以常常来看我。 高利贷找上我的那次,他们说了句“这次怎么拖了一年没还”,我心想我什么时候还过,后来知道了,高利贷寄的恐吓信都被沈宣墨截了,十年里他替我还了几次钱,我照顾他的那一年里,他更是帮我把债务还清了。 自传的最后一章,他要写他死了以后我怎么过的,他说,要么我被狠狠打击,很长一段时间白天经营展览馆,夜晚以泪洗面,过得痛苦极了,恨不得死了了事,所以更恨他了,历尽千辛万苦,才靠自己重新振作起来。 我说我怎么会是那样的人,我连哭都不见得会哭,你把我以后的路铺的一块砖都不少,我只会忙着做我想做的事,闲暇时回忆起你来,也只有幸福。 沈宣墨张着他的大嘴,不可置信地问我,他可是耽误了我十多年啊! 我说可我因为你幸福了后半辈子。 争辩许久,我们才各退一步,我答应他,一定要写我因为他的死,有过放弃的念头,他也答应我,最后我是释怀的。 最终这本自传呈现出来的样子,就是您现在看到的这样。 感谢人们愿意陪着我们胡闹,容许沈宣墨的自传以我的视角展开,容许我们撒谎骗人,容许让一位艺术家的生平显得像不入流的爱情小说。本书出版后,我一次也没有翻过,哪怕看见这本书的书名、封面,都臊得像触电了一般,所以弥补似的,常常给这书里的胡编乱造作“澄清”。但这本书竟然还能活得这样久,再版多次,译成六十种语言,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还常青着。 这次再版,我不得不翻看这本胡言乱语之作,如今将近六十岁的我,再去回忆十多岁,二十多岁,三十岁出头发生的故事,已经十分吃力。叫我去为之说些什么,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了。我的生命里进来了太多新的东西,旧的那些风干,老化,连模样也堪堪保不住了,读这书,就像在读别的什么人的故事,谁知道其中一大半的字,都是我添上去的。 但我想我仍然时刻在回忆着。我这个人,是那段时光生出来的,那以后,我就定下性子来了。所以我作为我活着,就是在回忆沈宣墨了。偶尔回到百灵艺术馆,看二楼那些画我的画,我想起的是他,画哪幅画时,他是什么样子,我记得一清二楚。这些个瞬间就是我现在对他全部的记忆了,爱啊恨啊情啊仇啊,都没有这些瞬间久远。 回过头来,我竟然又感谢起了这本书。我差不多也要准备退休了,四处漂泊的日子快要结束,我还是准备回到都马岛,别的地方我都不记得了,只有那座岛,多亏百灵艺术馆和这本书,我还能有点故乡的感觉。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没觉得他离我而去。他为我安排好了一切,包括他死了以后我的孤寂。 我终于承认他是个艺术家了!他将他用一种形式保存下来,陪着我,我竟真的不觉寂寥。 我收拾收拾,要准备安度晚年了。希望您也有某种契合的形式,让您得以慰藉,驱散寂寥,守卫爱意,心有所归。 邬百灵 百灵艺术馆馆长 暨沈宣墨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