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觇仙》 第一章 有店开于咸阳 第一章有店开于咸阳 咸阳城,大秦帝国的都城,占地方圆百二十里,乃权力之心、富贵之乡、迷醉之所、销魂之窟。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带着美好梦想而来,又有多少人怀着破碎的梦而去;有多少人在这里功成名就,又有多少人在这里黄沙埋骨。 不过,在这灯红酒绿之间,你能总能找到最符合你胃口的逍遥快活之地。比如周庄,他就开了一个书画店,名为妙笔斋。 妙笔斋坐落于咸阳城的仪凤街,仪凤街原意是“凤仪天下”之意,可现在却实实在在的成为了青楼一条街。千丈长的街道上,零零散散的分布了二十八家青楼,莺莺燕燕的也成为咸阳城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线。 妙笔斋却孤零零、硬生生的插了进去,与这靡靡之地极不协调。门可罗雀的一丈来宽的门面,像是张开大嘴的丑角,有几分滑稽,也有几分炎凉。 妙笔能生花,既然敢叫“妙笔斋”,自然有几分底气。周庄的字画,虽比不上那些胡须鬓白的老夫子,但他也是饱读诗书,笔墨之间自有芳华之气。故而,妙笔斋里的字画可不便宜。 “少爷,你能不能把价钱降一点,这个月我们连一副字、一张画都没有卖出去!”十岁左右的丫鬟千喜,一边用鹅毛掸子扫着一排排书架,一边嘟着嘴的说道。那鹅毛掸子重重的落在一本本古色古香的书籍上,表示着她在说这话时的认真。 书桌之后,周庄四平八稳的坐着,紧盯手中的书页,头也不抬的道:“价钱是不能降的,少爷我苦读诗书十余载,磨穿砚台无数,用去纸笔几多。写出来的字、画出来的画,总得让买它的人也心痛一把才是。” “我知道少爷这些年的不容易,可别人不知道少爷的辛苦啊。”千喜小心的擦拭着一本黄皮古籍,道:“再说,每个字卖到八百文钱,少爷真当自己的辛苦值这些银子么?” 周庄将手中的书籍放下,拿起书桌上的磨砂壶,仔细的噿了一口茶水,道:“难道少爷的字画不好么?古人云‘一字千金’,我卖八百文钱一字,已经是贱卖了。” “哼。”千喜放下鹅毛掸子,眯着眼睛郑重其事的道:“我看少爷的字,还没有街对角‘宜春院’的牌坊好看呢!” “咳、咳,”周庄被茶水呛了一下,道:“千喜讨打!怎么能把少爷我的字,与那青楼牌坊相提并论?”被自己的丫鬟瞧不上,周安童感觉形势有点严峻。 “字画的好坏我说不上,可人家宜春院每天都是车水马龙,连门槛都快踩破了,而我们妙笔斋都半个月没有人进来了。” 周庄严肃的道:“那是青楼,去那的人都是满足皮囊之需,我们这是书画店,来这的人是追求修身养性。所以,我们妙笔斋在人生境界上,要高过宜春院不知凡几。” “修身养性能顶饿么?人生境界能吃么?”千喜瞥了周庄一眼,道:“现在家里还剩下一百四十二文钱,如果这个月再没有生意,我们下个月就得喝风饮水了。” “啊?”周庄一呆,如果说他刚刚对于千喜的挤兑感到有些严峻的话,现在这件事就比较严重了。民以食为天,吃不饱穿不暖,境界修养就全是屁话了。 周庄试探的道:“真得降价?” 千喜肯定的点点头。 周庄往门外一看,街道之中行人寥寥无几,明净蔚蓝的天空里,太阳正努力的从云层后露着笑脸,向大地上张望。阳光并不怎么耀眼,但夹着露水气息的轻风却已微带暧意。 这样轻快明朗的天气,无疑使人心情大好。周庄手指一捏,煞有介事的来回掐算几下,道:“罢!今日午时三刻,乃瑞气东来之兆,本店特降价七百文钱。” 闻言,千喜眉开眼笑的道:“少爷掐算从来不准,我看现在就得降。” “不行,午时三刻!”周庄站起身斩钉截铁的道。 “现在!”千喜走到周庄对面,毫不退让的道。 两人大眼对小眼,眼睛里都是倔强与认真。周庄有些头大,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丫鬟呢,小时候还对他言听计从,现在越来越不听话了。 这时,书店门口光影忽然一暗。 这样的暗影是千喜最为喜闻乐见的,因为这表示有人要进来店了。有人进来,那么便有生意了。 立刻,周庄坐下,手持古卷又开始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而千喜则拿着周庄的磨砂茶壶,续着温水,其和睦的模样,根本看不出来前一刻两人还大眼瞪小眼。 门帘挑开,走进一位三十余岁的汉子,此人一身青衫,身无长物,扫了周庄两人一眼,便自顾自的看着墙上案头摆放的字画。 见此,千喜微微有些失望。出入仪凤街的大都是一些富贵人家,或刀口舌忝血的江湖汉子,也有如周庄一般的“文人骚客”。但不论是那种人,要么三五成群,要么奴仆成堆。而现在这青衫客却孑然一身,想来也没有多少银两,如何买得起这八百文一字的“修身养性”的字画。 青衫p $正正,两袖清风。往墙下一站,便神态专注的看着一幅幅字画。 周庄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这年头生得堂堂正正的人不多,而真心观看他字画的人更不多,周庄发现此人要比那些寻欢作乐的达官贵人顺眼多了。 片刻之后,青衫客淡淡的道:“字是好字,画是好画!” 至此一句话,周庄便觉着春风扑面,精神一振,道:“阁下也是好眼光!”千喜微微撇了一下嘴,周庄这句话也不知道在夸谁呢。 “呵呵,”青衫客转身道:“小哥,这些字画可是为你所作?” 周庄微微一笑,道:“胡乱写画一下,混口饭吃。” 青衫客指着墙上那幅p $:“行笔之间,力透纸张却不破,入木三分却不漏,劲蕴墨间却不发。这样的字画如果还是胡乱写画的话,世间就没有几幅仔细的字画了。” 闻言,周庄眼神微微一凝,道:“前辈真的好眼光!” 千喜闻得青衫客之言,道:“此字画可抵得上八百文钱一字?” “这可是已经达到‘入木三分’的字画,当然值得!”青衫客落地有声的道。 所谓入木三分,便是在一张木板上写字,墨水要能够浸透木板三分之厚。写字之时,不能运用身体之力,甚至手指手腕也不能蕴含太大的力道,单凭运笔之间的力量,将墨水浸透木板三分之厚。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多修炼者都能使一滴墨水轻易贯穿几米厚的木板,但是却写不出入木三分的字画。这就好比一个大汉能够抬动千斤的重量,却不一定能够拿线穿过一枚绣花针。 书法是一个技术活,要想写出入木三分的字画,需要作者对所写的字、所画的画有极深的感悟,也需要在书写之道上有极深的造诣。这也是周庄将价钱定得如此之高的原因所在。 “那客官要哪一副字画?”千喜期盼的道。 青衫客指着墙上的字画,缓缓移动着手指,道:“从这到这,全要!” 千喜一呆,想起之前周庄的话语,愣愣的道:“这位客官的人生境界,真的好高、好高!” 第二章有剑藏于客身 “恩?”青衫客有些不明所以。 千喜也不解释,急忙道:“四幅字两幅画,一共六十四两八钱三十二文银子,去掉尾数,承惠六十四两八钱三十文。” “这尾数去得也挺妙。”青衫客俞越的一笑。 千喜恰到好处的点点头,道:“我学问比不上少爷,但这算术可是精通了,客官放心,绝对不会算错的。”说完,便转身便去取那六福字画。 青衫客对着周庄道:“那幅画,雪山古松之内,有点点暗藏之光;飞鸟振翅之时,有烈马奔腾之音。小哥可是到了煅体练髓境界了?” 周庄缓缓站起身,平稳的放下古卷,道:“前辈端的好眼光!” “我观小哥双手,小拇指、食指、拇指的指纹歪曲的痕迹,中间厚、左右薄,想必小哥是以剑术为修。古人云;‘文人风流、剑客潇洒’,小哥倒是两不相误。” 周庄心头一震,这样细微的痕迹都能被此人察觉,当真慧眼如炬。而能够通过手指之上的痕迹,便猜出自己修炼剑术,此人更是心细如发。 周庄拿捏不定的道。“我习圣人之道,君子六艺当不可少,所学剑术书法,不过附属风雅罢了,哪谈得上‘文人剑客’四字。” 千喜将字画取下,闻言微微一怔。自家的少爷向来都是臭屁的很,一个劲的自己夸自己,今儿个好不容易有客人夸奖于他,他竟然谦虚起来了,奇怪、奇怪! 千喜将字画放于案桌之上,道:“客官,你的字画。”两眼盯向青衫客的腰间,其意不言自喻。 青衫客却没有拿出银两,而是双手一翻,一柄无鞘短剑便出现在手中。此剑一出,青衫客的气势浑然一变,好像由一个落魄公子化作了一名绝世剑客,一股嗜杀之意也扑面而来。 周庄没动,因为他知道能够从字画上便看出他修为境界的人,如果想对他有什么企图的话,他动了也没有半点用处。 千喜也没动,那些往来仪凤街的江湖人士,动不动就背着百十斤的巨斧,拿着一人来高的斩马刀,相比起来,这一尺来长的短剑,实在是没有什么震撼力。 青衫客身上的气势瞬间消失不见,轻轻的抚模短剑,道:“此剑名为‘鱼肠’,长一尺三寸,净重八十八斤,削铁如泥,可破世间所有护体罡气,价值连城。用它来做抵押,换这几幅字画,不知小哥意下如何?” “鱼肠剑?”看着那柄黑不溜秋的短剑,千喜嘴角又是一撇。 鱼肠剑乃是天下十大名剑之一,怎么可能出现在青楼之间?怎么可能出现在妙笔斋之内?又怎么可能被用来抵押几幅字画!不用说,这又是一个骗子。前几日,一人还在宜春院用武学宝典《九库真经》来抵押花酒钱呢,结果被打断了腿。 而且,人家的《九库真经》看起来还是精装的,而这把“鱼肠剑”毫不起眼,连个剑鞘都没有,作假都舍不舍下点本钱! 周庄目光挣扎的道:“相传此剑在燕国太子丹手上!” “现在在我手中。”青衫客将抚剑的左手放下。 “为什么是我?”周庄双手缩回袖内。 青衫客平静的道:“路过,我赶时间。” 千喜听不明白两人在说什么,但是听周庄的语气,他好像真有换这把剑的意思。千喜心中不由一急,却不敢打断两人的谈话,只好频频的给周庄递眼色。 周庄双眼假寐,胸膛起伏几下,随即睁开双眼,道:“换!” “真换?小哥可要想清楚。”这时候,青衫客反而有些犹豫。 周庄不再说话,将已经捆绑好的字画拿起来,递给青衫客。 “哈哈哈哈!”青衫客一笑,道:“倒是我有些扭扭捏捏了,给!”说完,青衫客便将手中的短剑递于周庄,拿着字画便向门口走去。 千喜面色一暗,不要看她平日与周安童说话随意,但是一旦周安童做了某个决定,就算是亏本,她也绝对的支持。 青衫客边走边道:“今日你我以字画换剑,便已结下因缘,他日如有相见,此剑可换任何事物。”话音落下,人影已消失在门帘之后。 千喜叹道:“原本以为来了一个傻子,原来少爷才是傻子。” 周庄微微一笑,将手中的短剑轻轻在案桌上一划,短剑轻飘飘的在案桌上一闪而过,剑尖明明距离案桌还有半尺长,但案桌上却出现一道细如发丝的痕迹,将案桌一透而过。 千喜一呆,道:“真是鱼肠剑?” “真是鱼肠剑!”周庄感叹的道。 千喜望着还在摇摆的门帘,道:“到底谁傻?” 周庄看着剑柄上细小的“鱼肠”两字,道:“这世道可没有傻子,这柄鱼肠剑来得蹊跷,看来咸阳城内又要起风波了。”顿了顿,周庄接着道:“或者已经风起浪涌了。” “既然这样,我们把这柄剑卖掉吧?应该值不少银子呢,一百两还是两百两?”千喜对于鱼肠剑的定价还有些犹豫。 周庄赶紧将鱼肠剑放于手腕之后,道:“这柄剑是给黎叔的。” 千喜犹不死心,道:“这是讨论呢,还是结论?” “结论。” “哦。”千喜应了一声,便转身收拾早已纤尘不染的妙笔斋了。对千喜而言,一柄剑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真金白银好,如果不能换成钱财,自然就没有她什么事了。 看着其貌不扬的鱼肠剑,周庄眉头微微皱起。在秦国都城,收藏名属于燕国太子丹的兵刃,弄不好也是杀头的大罪。不过,周庄却担心的却不是这一点,这些年,他在咸阳城犯下的罪行,按照大秦国的律法,早就够砍头数十遍了。 燕国太子丹的兵刃,现在却出现在咸阳城,这事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其荒谬程度不亚于秦国皇后出现在宜春院。 刚刚那位青衫客言谈举止不像是蛮勇之夫,但在评论周庄的字画时,却闭口不谈字体画风,单单只说运笔的力道。在这样的人眼中,绝对是以武力至上。而让一个武力至上的人,不得不放弃鱼肠剑这样的名器,说明这柄鱼肠剑现在肯定是烫手山芋。 周庄要做的就是,怎么样在不烫伤自己的情况下,将这鱼肠剑留下来。 保留鱼肠剑,需要冒极大的风险,可周庄这些年,哪天又不是头顶惊雷的活着?说不定某一天这道惊雷便会落下来,死无全尸,多不多这一柄剑,其实无关紧要。 “等等,刚刚青衫客说什么来着?”周庄目光一闪,道:“我赶时间!” 周庄眉头一跳,快步行到后院,来到中堂祭台之前。 祭台之上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牌位,其上书写“摇光破军星君神位”八个篆字。大秦帝国以摇光破军星君为信仰,这样的牌位在大秦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也是属于绝对不能亵渎的存在,至少大秦帝国的子民是不会随意动这块牌位的。 周庄在牌位上拨弄几下,祭台桌下立刻出现一道暗门。暗门之上雕刻着奇怪的符文,隐隐可见光华流转。将鱼肠剑放于暗门之后,再将暗门复原,将牌位摆正。周安童拍拍手,左右打量一番,这才向前堂行去。 而就在周庄将鱼肠剑放进暗门之时,皇城之内传来一声暴喝之声,传遍整个宫廷。一时间,皇宫之内鸦雀无声,就连河阳公主正在逗弄的那只金丝雀,也合上了细长的尖嘴,任凭河阳公主如何逗弄,也不敢再发出丝毫的叫声。 第五章 手捏千斤,脚踩豆腐 对于只有两个男人的家来说,千喜的活计早已超越了一个丫鬟的范畴,但是千喜从来没有抱怨过,哪怕当年一个月里都只有剩菜吃、剩汤喝的时候。 千喜知道,她是被周庄从仪凤街抱回来的。当时的千喜刚刚出生三天,这一件事,只要在仪凤街做了十年以上的窑姐都知道,因为千喜就是妓女所生。 千喜很听话,千喜很聪明,千喜做事也非常认真。在千喜的脑海里,她的命是周庄给的,那么周庄就是她世界里的一切,有关周庄的所有事情,她肯定会做到最好。因此,千喜的厨艺相当不错,只要看周庄的吃相便可知晓一二。 “千喜,你的手艺比望江楼的大厨也是不遑多让啊。”黎叔夸奖道。 千喜微微一笑,而周庄则惊讶的道:“黎叔,你竟然还去望江楼吃过饭?” 望江楼可是咸阳城里最豪华的酒楼,一应菜式皆都贵得吓人,听说只是一个馒头便要五十文钱。周庄他们生活很拮据,不要说去望江楼吃饭,就是仪凤街尾的那家酸汤面馆,他们也从来没有去过。因此,黎叔竟然抛开他们独自去望江楼,这件事情绝对不能原谅。 “呃”黎叔直觉有些说漏了嘴,赶紧道:“应酬、应酬,都是别人付的钱。” “哼!”千喜明显不信的闷哼了一声,周庄也是似笑非笑的看着黎叔。 黎叔有些尴尬的笑了笑,道:“你们先吃,我去瞧瞧鱼肠剑,看看能不能将上面秦王的神魂印记抹掉!”说完,黎叔快步离开了。周庄则微微一笑,不急不慢的夹起了一大块鱼肉。 一日无事,天光渐黑,但属于仪凤街的“白天”才刚刚来临,这个时候反而是仪凤街最为热闹的时候。 妙笔斋没有因为荆轲和鱼肠剑的出现而有丝毫异常,仪凤街也是华灯早上,在这映射着五颜六色的灯火之下,人们抛开白日的烦恼与伪装,带着同样的笑容,在姑娘们轻声软语的招呼声中,熙熙攘攘的融进了咸阳城最销魂的地方。 不过,这个时候,妙笔斋却是早早的关上了门,此刻的行人是绝对不会光顾他这个修身养性的字画店的。 月光皎皎,凉风习习。 妙笔斋后院,千喜坐在门槛之上,静静的看着院内,双眼迷离的不知在想什么。院内中央,周庄手持毛笔,脚下踩着两块白女敕的豆腐,迎风而立。清风将他的衣袖吹拂而起,好似一个散落人间的世外童子。 不过,周庄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丝毫世外高人的模样,牙齿紧咬、双眉紧皱,面色通红,犹如便秘一样。因为,周庄手中的那根笔有一米来长,全体精钢打造,重有一百八十斤。 周庄已经达到了煅体练髓境界,煅体境界就是锻炼,共有练皮、练肉、练血、练骨、练髓五个层次,每提升一个层次,肉身的力量便会增加数百斤或上千斤。一般而言,根据功法和个人资质的差异,煅体境界最多能够拥有十匹烈马之力,也就是万斤之力。超过十匹烈马,便是进入明窍期的表象。 因此,对于周庄来说,这区区一百八十斤的巨笔,应该不在话下才是。 可是,如果说巨笔的一端还吊着一块千斤重的石墩,每次得坚持一个时辰的话,相信任何人的表情都会变得和周庄一样的。 单臂伸直,五指捏笔,手腕发力,缓缓的带动千金巨石上下而动。这巨石移动的速度不快,但却非常的平稳精准,始终保持着不变的频率。而周安童脚下的豆腐,却是稳如泰山,连一丝的晃动都没有,很难想象,一块豆腐竟然能够承受这么多的重量。 青衫客说的没错,周庄学的是剑术,修行剑术,第一步便是讲究出剑。世间宝剑出鞘的手法共有一千四百六十二种,而周庄学习的便是拔剑术。拔剑术只有十个招式,其中九个都是在讲解如何从身体的不同角度瞬间出剑。拔剑术的窍义只有一个,那就是快,快,快! 快的基础便是力道,手腕、手臂、肩部、腰身、大腿、小腿、脚掌,全都要发力,集全身之力将剑拔出。这样的剑,往往一拔出,战斗基本上已经结束了。 关于力量的训练,拔剑术只有两个要求:举重若轻,举轻若重。 豆腐是三文钱一块的寻常豆腐,脚踩豆腐,手捏千斤之力,却不能使豆腐破碎。这力道就不能落于豆腐之上,要全部纳入体内,更要化于体内。 万斤之力在我看来,也不过两块豆腐罢了,这便是举重若轻的真正含义。 身体是要融化千斤之力,而不是承受千斤之力,虽然只有两个字的差别,但是其中的韵味却是大大不同,其难度也不可相提并论。融化千斤之力,这要求周庄体内的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骼,每一条血管、经脉、穴道,都要拥有容纳千斤之力的强度。让劲力在体内传导,而不能泄露出体外。这也是这些年来,仪凤街无人看出周庄还是一介武修的原因。 转眼间,一个时辰便已过去,周庄脚下微微一压,身形便飘起来,手中的巨笔与巨石,也轻轻的落在地上。而那块被微微一压的豆腐,却从地面上弹起来,落在了周安童的手上。 白白的豆腐有了两个不完整的鞋印,周庄仔细的看了看这两个鞋印,再上下颠了颠,面上忽然绽放出一丝笑容。这一个月来,肉身的力量又增加了两百斤左右,要不了多久,他就能够突破煅体期了。 周庄猛的一转身,将手中的豆腐向着地面上的巨石砸去。 “噗!”一声轻响,周庄手中的豆腐飞出几丝残渣,而那巨石却硬生生的落下地面一寸。 这一声轻响,将一旁的千喜惊醒,看了周庄一眼,千喜微微有些不悦,道:“每天浪费两块豆腐,修炼武技真的就这么糟蹋钱么!” 每天修炼要用去两块豆腐,就是六文钱,现在千喜手里的银钱,还不够周庄一月的修炼所需,怪不得千喜要抱怨了。 周庄好像没有听见千喜的抱怨,手中的豆腐不断的向着巨石砸去,一下比一下狠,而豆腐粉末也越来越多,在月光之下,泛着点点白光。 拔剑术的九个招式,周庄早已学会,这力道也有十八匹烈马之力,在煅体境界中,已属于佼佼者,但周庄还是没有突破煅体境界。 周庄的武学天赋如何?看他的字画便可知晓,能够将力道蕴入墨汁之内,引而不发;能够将字画的每一笔都刻入纸张之内,透而不露,其资质只是不言而喻。可他在这练髓境界已经困了三年有余,这不是周安童突破不了,而是他还不愿意突破。 一来,周庄想先将拔剑术的第二层“举轻若重”完全学会;二来,他修炼的《周髀算经》还能够使他的肉身再强横一些;三来,武技并不是周庄唯一的依仗。 大周朝统治天下数千年,数千年的时间,使大周皇族积累数之不尽的宝物,而其中最为贵重的却只有两件物品,一是大周皇帝的龙宝御玺,二就是这《周髀算经》。 大周开国皇帝周武王乃万世人杰,一统天下之后,邀集无数高手,历时百年,方才创出这《周髀算经》。传说当年《周髀算经》成书之时,天降雷劫,以致百里之内,尽化为焦土。 然而,《周髀算经》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其威力到底如何?除了那位大周的开国皇帝之外,无人知晓。 大周覆灭,龙宝御玺落入秦王之手,而这《周髀算经》却随着周庄藏于了仪凤街。 《周髀算经》不是武道宝典,它讲述的乃是符阵禁制之道。周庄能够将鱼肠剑的气息隐藏,就是因为这《周髀算经》;他之所以还不突破,也是因为这《周髀算经》。 煅体境界之后,便是明窍,能够引星光入体,打通周身穴道。而所引入星光的多少,那就要看强大的程度了。 周庄在身上刻画符文,每时每刻都在压制自己的肉身,只要有一日,肉身的力量能够突破压制的符文,那么周庄就能够立即达到明窍期。 周庄原本也是这么认为的,他十一岁开始修炼武技,两年的时间便达到煅体练髓境界,可是现在十六岁了,仍然还是煅体练髓境界。周庄低估了他在自己身上画的那些符文的威力,简简单单几笔勾画,就把自己困住了三年。 不过,周庄并不后悔,世间贤明之士,最是厚积薄发之辈,想翰林院、文渊阁之中的那些老夫子,百年时间苦读圣贤,追求世间真理,追求苍生之道,肉身孱弱不堪。然而,一旦其明悟自身的道,突破心中执念,一日之间便能够达到天一境界。 这便是所谓厚积薄发,百年明悟,只为一朝得道。 而且,周庄的神魂修炼并没有停止,反而因为《周髀算经》,不断的推演数术阵法,神魂已经达到明窍中期了。 看着周庄终于将两块豆腐拍得连渣都不剩了,千喜才走过来,递上一条温热的毛巾,到:“少爷,你能不能不修炼了?我们的银钱真的不多了。” 周庄结果毛巾,擦拭脸上的汗水和手中的残渣,道:“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少爷自会解决。” 周庄话说得信心满满,可千喜却是满眼不信,他们家的银两,就从来没有超过十两,她家少爷也绝对不是个会赚钱的人。 看着千喜怀疑中微带点鄙视的神情,周庄也尴尬的一笑,将毛巾递给千喜,似乎别有深意的道:“好了,收拾一下就休息吧,今夜似乎不太平静呢。” 千喜一愣,转身向着内屋走去,边走边道:“好吧,少爷也早点休息。” 待千喜离开之后,周庄才对着右侧的房顶,道:“阁下看了这么久,也应该出来了吧!” 第二章有剑藏于客身 “恩?”青衫客有些不明所以。 千喜也不解释,急忙道:“四幅字两幅画,一共六十四两八钱三十二文银子,去掉尾数,承惠六十四两八钱三十文。” “这尾数去得也挺妙。”青衫客俞越的一笑。 千喜恰到好处的点点头,道:“我学问比不上少爷,但这算术可是精通了,客官放心,绝对不会算错的。”说完,便转身便去取那六福字画。 青衫客对着周庄道:“那幅画,雪山古松之内,有点点暗藏之光;飞鸟振翅之时,有烈马奔腾之音。小哥可是到了煅体练髓境界了?” 周庄缓缓站起身,平稳的放下古卷,道:“前辈端的好眼光!” “我观小哥双手,小拇指、食指、拇指的指纹歪曲的痕迹,中间厚、左右薄,想必小哥是以剑术为修。古人云;‘文人风流、剑客潇洒’,小哥倒是两不相误。” 周庄心头一震,这样细微的痕迹都能被此人察觉,当真慧眼如炬。而能够通过手指之上的痕迹,便猜出自己修炼剑术,此人更是心细如发。 周庄拿捏不定的道。“我习圣人之道,君子六艺当不可少,所学剑术书法,不过附属风雅罢了,哪谈得上‘文人剑客’四字。” 千喜将字画取下,闻言微微一怔。自家的少爷向来都是臭屁的很,一个劲的自己夸自己,今儿个好不容易有客人夸奖于他,他竟然谦虚起来了,奇怪、奇怪! 千喜将字画放于案桌之上,道:“客官,你的字画。”两眼盯向青衫客的腰间,其意不言自喻。 青衫客却没有拿出银两,而是双手一翻,一柄无鞘短剑便出现在手中。此剑一出,青衫客的气势浑然一变,好像由一个落魄公子化作了一名绝世剑客,一股嗜杀之意也扑面而来。 周庄没动,因为他知道能够从字画上便看出他修为境界的人,如果想对他有什么企图的话,他动了也没有半点用处。 千喜也没动,那些往来仪凤街的江湖人士,动不动就背着百十斤的巨斧,拿着一人来高的斩马刀,相比起来,这一尺来长的短剑,实在是没有什么震撼力。 青衫客身上的气势瞬间消失不见,轻轻的抚模短剑,道:“此剑名为‘鱼肠’,长一尺三寸,净重八十八斤,削铁如泥,可破世间所有护体罡气,价值连城。用它来做抵押,换这几幅字画,不知小哥意下如何?” “鱼肠剑?”看着那柄黑不溜秋的短剑,千喜嘴角又是一撇。 鱼肠剑乃是天下十大名剑之一,怎么可能出现在青楼之间?怎么可能出现在妙笔斋之内?又怎么可能被用来抵押几幅字画!不用说,这又是一个骗子。前几日,一人还在宜春院用武学宝典《九库真经》来抵押花酒钱呢,结果被打断了腿。 而且,人家的《九库真经》看起来还是精装的,而这把“鱼肠剑”毫不起眼,连个剑鞘都没有,作假都舍不舍下点本钱! 周庄目光挣扎的道:“相传此剑在燕国太子丹手上!” “现在在我手中。”青衫客将抚剑的左手放下。 “为什么是我?”周庄双手缩回袖内。 青衫客平静的道:“路过,我赶时间。” 千喜听不明白两人在说什么,但是听周庄的语气,他好像真有换这把剑的意思。千喜心中不由一急,却不敢打断两人的谈话,只好频频的给周庄递眼色。 周庄双眼假寐,胸膛起伏几下,随即睁开双眼,道:“换!” “真换?小哥可要想清楚。”这时候,青衫客反而有些犹豫。 周庄不再说话,将已经捆绑好的字画拿起来,递给青衫客。 “哈哈哈哈!”青衫客一笑,道:“倒是我有些扭扭捏捏了,给!”说完,青衫客便将手中的短剑递于周庄,拿着字画便向门口走去。 千喜面色一暗,不要看她平日与周安童说话随意,但是一旦周安童做了某个决定,就算是亏本,她也绝对的支持。 青衫客边走边道:“今日你我以字画换剑,便已结下因缘,他日如有相见,此剑可换任何事物。”话音落下,人影已消失在门帘之后。 千喜叹道:“原本以为来了一个傻子,原来少爷才是傻子。” 周庄微微一笑,将手中的短剑轻轻在案桌上一划,短剑轻飘飘的在案桌上一闪而过,剑尖明明距离案桌还有半尺长,但案桌上却出现一道细如发丝的痕迹,将案桌一透而过。 千喜一呆,道:“真是鱼肠剑?” “真是鱼肠剑!”周庄感叹的道。 千喜望着还在摇摆的门帘,道:“到底谁傻?” 周庄看着剑柄上细小的“鱼肠”两字,道:“这世道可没有傻子,这柄鱼肠剑来得蹊跷,看来咸阳城内又要起风波了。”顿了顿,周庄接着道:“或者已经风起浪涌了。” “既然这样,我们把这柄剑卖掉吧?应该值不少银子呢,一百两还是两百两?”千喜对于鱼肠剑的定价还有些犹豫。 周庄赶紧将鱼肠剑放于手腕之后,道:“这柄剑是给黎叔的。” 千喜犹不死心,道:“这是讨论呢,还是结论?” “结论。” “哦。”千喜应了一声,便转身收拾早已纤尘不染的妙笔斋了。对千喜而言,一柄剑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真金白银好,如果不能换成钱财,自然就没有她什么事了。 看着其貌不扬的鱼肠剑,周庄眉头微微皱起。在秦国都城,收藏名属于燕国太子丹的兵刃,弄不好也是杀头的大罪。不过,周庄却担心的却不是这一点,这些年,他在咸阳城犯下的罪行,按照大秦国的律法,早就够砍头数十遍了。 燕国太子丹的兵刃,现在却出现在咸阳城,这事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其荒谬程度不亚于秦国皇后出现在宜春院。 刚刚那位青衫客言谈举止不像是蛮勇之夫,但在评论周庄的字画时,却闭口不谈字体画风,单单只说运笔的力道。在这样的人眼中,绝对是以武力至上。而让一个武力至上的人,不得不放弃鱼肠剑这样的名器,说明这柄鱼肠剑现在肯定是烫手山芋。 周庄要做的就是,怎么样在不烫伤自己的情况下,将这鱼肠剑留下来。 保留鱼肠剑,需要冒极大的风险,可周庄这些年,哪天又不是头顶惊雷的活着?说不定某一天这道惊雷便会落下来,死无全尸,多不多这一柄剑,其实无关紧要。 “等等,刚刚青衫客说什么来着?”周庄目光一闪,道:“我赶时间!” 周庄眉头一跳,快步行到后院,来到中堂祭台之前。 祭台之上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牌位,其上书写“摇光破军星君神位”八个篆字。大秦帝国以摇光破军星君为信仰,这样的牌位在大秦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也是属于绝对不能亵渎的存在,至少大秦帝国的子民是不会随意动这块牌位的。 周庄在牌位上拨弄几下,祭台桌下立刻出现一道暗门。暗门之上雕刻着奇怪的符文,隐隐可见光华流转。将鱼肠剑放于暗门之后,再将暗门复原,将牌位摆正。周安童拍拍手,左右打量一番,这才向前堂行去。 而就在周庄将鱼肠剑放进暗门之时,皇城之内传来一声暴喝之声,传遍整个宫廷。一时间,皇宫之内鸦雀无声,就连河阳公主正在逗弄的那只金丝雀,也合上了细长的尖嘴,任凭河阳公主如何逗弄,也不敢再发出丝毫的叫声。 第六章 伯仁因你而死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便出现在院内。 此人一身黑衣,背负双剑,双目宛若星辰,明显是修为已经达到明窍期的症状。 黑衣人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千喜离开的方向,有些恋恋不舍的转过头,对着周庄道:“原本只是路过,可没想到竟能看到如此别意的修炼之法。小哥尚未进入明窍期,便能通悟“举轻若重,举重若轻”的真义,实乃少年俊杰也!” 这确实是实话,黑衣人确实是路过此地,不过吸引他的却不是周庄。 大秦好武,修炼武技最好的时间便是清晨和夜晚,在咸阳城夜间修炼武技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黑衣人怎么会被一个煅体期的修炼者吸引呢?真正吸引他的乃是千喜。 黑衣人一生也算是克己从善,为了武道抛弃所有嗔贪之念,只是在这“色”字一途之上,还无法彻底斩断孽根,要不然也不会选择来这这仪凤街查探的。而且,最近几年,黑衣人的癖好越来越特别,居然喜欢未成年的少女,千喜虽然年龄偏小,可是眉目之间也露出几分妖娆,正合黑衣人的口味。故而,黑衣人便动了心思。 周庄微微一笑,道:“先生过谬,小子已经年方十六,尚且没有突破煅体期,‘俊杰’二字,实在是愧不敢当。” 黑衣人不置可否的一笑,道:“单单对力量的控制已经妙到毫巅,就算是很多明窍期的修行者,也不及小哥。不过最令人佩服的,还是小哥收敛气息的法门,如果不是巧遇小哥拿豆腐修炼,我也无法看出你原来还是一个武者呢。” “这算什么法门,”周庄微微有了窘迫的道:“这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小窍门罢了。” “那就更好了,”黑人道:“实话不瞒小哥,我最喜欢收集这样的小窍门了,不知道小哥是否能行个方便,将这个小窍门说出来,我们共同研究一下呢?” 周庄谦卑的道:“虽说是小窍门,但也是家族所传,我爹说过,只传男不传女,实在是有些对不住。” “哦?”黑衣人眉毛一挑,道:“家族?该不会是刺客家族吧?” “呵呵,”周庄勉强的一笑,道:“先生说笑了,小子一介书生,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哪会是什么刺客家族!” 可是在说话间,周庄的额头上冒出几滴冷汗,有些不自然的伸手从衣袖内掏出几张纸巾,擦拭了一下,便将纸巾仍在了身前不远处。 看到这一幕,黑衣人有些诧异,他原本只是随意的一问,可看周庄的表情,好像还真与刺客家族有关系一样。上面有交代,只要与刺客家族有关系的人,全部抓获,功劳官职唾手可得。没想到自己刚刚出来便碰上一位,难不成自己的运气就这么好?那可就是双丰收了。 “是与不是,我自会分辨!”黑衣人面色一板,道:“还是请小哥将此法门交出来的为好?否则嘿嘿!” 周庄面带一丝苦笑,道:“先生乃是官家之人,难道也要行那强盗之事么?” 闻言,黑衣人明显一怔,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官家之人?” 今夜出行,黑衣人可是装扮了一番,腰牌、官服、文书等全部都收拾妥善,就连平时用惯了的双子剑也特意换了一番。黑衣人自问这身装扮,无人能够看穿他的身份。却不想随便遇到一人,便被一言道破身份。而且,周庄看起来还不像是经验丰富的江湖中人。 周庄有些无奈的道:“原本我是不知道的,可是现在知道了。” 黑衣人微微一愣,怒道:“你诈我?”说完便向着周庄疾走几步,却又停了下来。 黑衣人原本是想要教训一下周庄,随即发现自己有些失态,又道:“既然知道我是官府之人,那便更好办了。现在我怀疑你与刺客家族有关,请你随我上衙门一趟!” “还有,你那个小侍女也有嫌疑,也要随我走一趟。” 当提到千喜的时候,黑衣人的眼中闪现出一丝婬秽的光芒。这丝光芒被黑衣人巧妙的掩饰掉了,但是对于在仪凤街生活了十年的周庄来说,这样的光芒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 猛然间,周庄的心中升起一股杀意。 “我真不是刺客家族的人,”周庄道:“我也真不能随你去衙门。”说话间,周庄谦卑的声音缓缓站直,恭敬的语气也发出淡淡寒意。 “好胆!在天子脚下,竟敢不遵官令。”黑衣人道:“今日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说完,黑衣人便身形一闪,来到周庄身前,右手向着周庄的肩膀抓来。 黑衣人这一抓很是随意,在他看来一个煅体期的修炼者,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也不敢躲避他这个明窍中期修行者的一抓的。 煅体期最多能拥有十匹烈马之力,除了少数天资骄子和那些大家族子弟,很少有人能够在煅体期就突破十匹烈马之力的。黑衣人的武学修为不是很高,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之低,已经达到明窍中期,身上的穴道也冲开了一百二十四个,但却只拥有三十六匹烈马之力,连很多明窍初期的修炼者都不如。不然的话,这夜间巡逻的苦差也不会落到他的身上。 就算是如此,黑衣人相信,面对周庄还是能够手到擒来的,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周庄都不像是那种能够在煅体期,便拥有超过十匹烈马之力的人。因此,黑衣人甚至连五层的实力都没有用上,可眼下的事实却出乎他的预料。 周庄不但敢躲,而且还敢出手。 迎着黑衣人的手掌,周庄右拳猛的捣出,狠狠的与黑衣人的手掌撞在一起。 “嘭!” 一声闷响,激荡的气流将院内吹拂得尘土飞扬。周庄退后两步,而黑衣人也是身体一偏,侧滑一步之后,方才站稳身体。 “嗯!”黑衣人闷哼了一身,有些错愕,随即惊骇的道:“十八匹烈马之力!这不可能!” 能够在煅体期便拥有十八匹烈马之力的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样一个寒酸的字画店内? 煅体期便能够拥有十八匹烈马之力,那么明窍期便有可能超过一百匹烈马之力,还有后面的立道期呢?不惑期呢?这样的人潜质十分可怕,基本上都能越级挑战。 所以,像如此的天才,肯定早就被各大世家秘密培养,视如珍宝啊。在其成长之初,那叫一个防卫森严,绝对不会允许出一点差错,又怎么可能让之一个人在外修炼?难道说此人还未被那些大家族发现,还是此人身边有高手护卫呢? 想到这里,黑衣人心中一凉。是前者还好说,周庄再怎么不凡,他现在也还处在煅体期,玩不出什么花样。如果是后者,他今晚可就危险了。 黑衣人不动声色的将左手缩回衣袖,右手却握上了背后的剑柄,慢慢的道:“十八匹烈马之力又怎样?我倒要叫你知道知道煅体期和明窍期的差距有多大!”随着黑衣人的说话,周庄能够感受得到一丝丝的星辰之力,缓缓的融入黑衣人的身体之内。 场面有些奇怪,明窍期的黑衣人严阵以待,煅体期的周庄却轻松惬意。 周庄道:“你是想借机发出衣袖内的暗号吧?可惜晚了!” 闻言,黑衣人面色一变,显然他的心思被周庄看穿了,左手便想要从衣袖内伸出来,而周庄左手却捏出一道印诀。 只见地面上周庄刚刚扔下的那两张纸巾,忽然发出一道微微的亮光,一丝丝肉眼难见的光丝瞬间将黑衣人包裹,黑衣人的动作立刻变得无比的缓慢。同时,周庄的右手动了。 “噌!” 只有一声轻响,却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切都还是原来那般模样。只是地面上的精钢巨笔却出现在周庄的手中,只是黑衣人双目之内的神光也慢慢淡去,最终只剩下一片死寂。这时,才看见黑衣人咽喉之上,出现一个极小的血洞,其大小正和周庄手中夺得巨笔笔尖相同。 黑衣人缓缓倒下,左手衣袖内露出一支用来传信的千里火筒,如果周庄再迟疑半分,让这支火筒发射出去,那么他、黎叔和千喜,无论如何也逃不过大秦朝廷的追捕的。 黑衣人不知道,刚刚他的每一步都在周庄的算计之中,他与周庄之间的位置,也是最适合周庄拔出巨笔的距离,而且也是周庄出手最快的距离。 看着黑衣人的尸身,周庄微微有些失望的道:“难道明窍期的修炼者都这么弱吗?早知道就不用浪费一张‘丝字’缠符了。”说完,便屈身拾起了地面上还剩下的一张纸巾,只见纸巾之上歪歪曲曲的写着一个“口”字。 “并不是所有的明窍期修炼者都是这般弱的,”黎叔不知何时出现在院内,看着黑衣人的尸体,道:“此人虽是明窍中期,但一身的实力,连很多明窍初期的修炼者都比不上。而且,此人也未将全部实力施展出来。少主现在的实力已经不逊色明窍初期,再加上符道之助,击杀此人理所应当,少主断不可因此小觑这天下修炼者。” 周庄面色一正,道:“黎叔教诲得是!” “少主先休息吧,此人的尸体还需好好处理一下。”说完,黎叔便想要离去。 “等一下。”周庄连忙道,然后俯,在黑衣人身上一阵模索,却也收出不少东西,其中便有十三两银子,这可以说是今晚最大的收获了。 看着周庄的举动,黎叔显得有些无奈,却也没有阻止,当周庄搜刮完了之后,黎叔便立刻消失不见,黑衣人的尸身也瞬间杳无影踪。 周庄无奈的一笑,他从来没有看清黎叔是怎样离开的,就像刚刚黑衣人没有看见周庄那势如闪电的一招一样。 这时,房门打开,千喜露出头来,迷糊的问道:“刚刚发生什么事了?” “没啥,”周庄一笑,道:“有个人因为你死了而已。” 这话也没错,如果黑衣人没有露出对千喜的**之念的话,说不定周庄还不会将之击杀。对于十二岁便手染鲜血的周庄,他肯定不是心慈手软之辈,但他也绝对不是嗜杀成性之人。这也正应了那就老话,千喜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千喜而死。 “啊?”千喜更加懂得迷糊了。 “给!”周庄扔过来一个钱袋,千喜接过来一看,里面摆放着一堆白花花的银子。顿时,千喜眉开眼笑,将所有的疑惑抛诸脑后。 妙笔斋的灯火熄灭,仪凤街的人流也渐渐减少,宜春院也关上了门,打更的人准点准时。“咚咚”的更声响起,好像这一天与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黑衣人的死亡也没有在咸阳城内引起丝毫的风波。 然而,那屋檐下、房脊上高来高去黑衣人,街道之中明显增加的巡逻将士,却说明了这一天的不平静。 第六章 伯仁因你而死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便出现在院内。 此人一身黑衣,背负双剑,双目宛若星辰,明显是修为已经达到明窍期的症状。 黑衣人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千喜离开的方向,有些恋恋不舍的转过头,对着周庄道:“原本只是路过,可没想到竟能看到如此别意的修炼之法。小哥尚未进入明窍期,便能通悟“举轻若重,举重若轻”的真义,实乃少年俊杰也!” 这确实是实话,黑衣人确实是路过此地,不过吸引他的却不是周庄。 大秦好武,修炼武技最好的时间便是清晨和夜晚,在咸阳城夜间修炼武技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黑衣人怎么会被一个煅体期的修炼者吸引呢?真正吸引他的乃是千喜。 黑衣人一生也算是克己从善,为了武道抛弃所有嗔贪之念,只是在这“色”字一途之上,还无法彻底斩断孽根,要不然也不会选择来这这仪凤街查探的。而且,最近几年,黑衣人的癖好越来越特别,居然喜欢未成年的少女,千喜虽然年龄偏小,可是眉目之间也露出几分妖娆,正合黑衣人的口味。故而,黑衣人便动了心思。 周庄微微一笑,道:“先生过谬,小子已经年方十六,尚且没有突破煅体期,‘俊杰’二字,实在是愧不敢当。” 黑衣人不置可否的一笑,道:“单单对力量的控制已经妙到毫巅,就算是很多明窍期的修行者,也不及小哥。不过最令人佩服的,还是小哥收敛气息的法门,如果不是巧遇小哥拿豆腐修炼,我也无法看出你原来还是一个武者呢。” “这算什么法门,”周庄微微有了窘迫的道:“这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小窍门罢了。” “那就更好了,”黑人道:“实话不瞒小哥,我最喜欢收集这样的小窍门了,不知道小哥是否能行个方便,将这个小窍门说出来,我们共同研究一下呢?” 周庄谦卑的道:“虽说是小窍门,但也是家族所传,我爹说过,只传男不传女,实在是有些对不住。” “哦?”黑衣人眉毛一挑,道:“家族?该不会是刺客家族吧?” “呵呵,”周庄勉强的一笑,道:“先生说笑了,小子一介书生,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哪会是什么刺客家族!” 可是在说话间,周庄的额头上冒出几滴冷汗,有些不自然的伸手从衣袖内掏出几张纸巾,擦拭了一下,便将纸巾仍在了身前不远处。 看到这一幕,黑衣人有些诧异,他原本只是随意的一问,可看周庄的表情,好像还真与刺客家族有关系一样。上面有交代,只要与刺客家族有关系的人,全部抓获,功劳官职唾手可得。没想到自己刚刚出来便碰上一位,难不成自己的运气就这么好?那可就是双丰收了。 “是与不是,我自会分辨!”黑衣人面色一板,道:“还是请小哥将此法门交出来的为好?否则嘿嘿!” 周庄面带一丝苦笑,道:“先生乃是官家之人,难道也要行那强盗之事么?” 闻言,黑衣人明显一怔,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官家之人?” 今夜出行,黑衣人可是装扮了一番,腰牌、官服、文书等全部都收拾妥善,就连平时用惯了的双子剑也特意换了一番。黑衣人自问这身装扮,无人能够看穿他的身份。却不想随便遇到一人,便被一言道破身份。而且,周庄看起来还不像是经验丰富的江湖中人。 周庄有些无奈的道:“原本我是不知道的,可是现在知道了。” 黑衣人微微一愣,怒道:“你诈我?”说完便向着周庄疾走几步,却又停了下来。 黑衣人原本是想要教训一下周庄,随即发现自己有些失态,又道:“既然知道我是官府之人,那便更好办了。现在我怀疑你与刺客家族有关,请你随我上衙门一趟!” “还有,你那个小侍女也有嫌疑,也要随我走一趟。” 当提到千喜的时候,黑衣人的眼中闪现出一丝婬秽的光芒。这丝光芒被黑衣人巧妙的掩饰掉了,但是对于在仪凤街生活了十年的周庄来说,这样的光芒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 猛然间,周庄的心中升起一股杀意。 “我真不是刺客家族的人,”周庄道:“我也真不能随你去衙门。”说话间,周庄谦卑的声音缓缓站直,恭敬的语气也发出淡淡寒意。 “好胆!在天子脚下,竟敢不遵官令。”黑衣人道:“今日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说完,黑衣人便身形一闪,来到周庄身前,右手向着周庄的肩膀抓来。 黑衣人这一抓很是随意,在他看来一个煅体期的修炼者,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也不敢躲避他这个明窍中期修行者的一抓的。 煅体期最多能拥有十匹烈马之力,除了少数天资骄子和那些大家族子弟,很少有人能够在煅体期就突破十匹烈马之力的。黑衣人的武学修为不是很高,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之低,已经达到明窍中期,身上的穴道也冲开了一百二十四个,但却只拥有三十六匹烈马之力,连很多明窍初期的修炼者都不如。不然的话,这夜间巡逻的苦差也不会落到他的身上。 就算是如此,黑衣人相信,面对周庄还是能够手到擒来的,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周庄都不像是那种能够在煅体期,便拥有超过十匹烈马之力的人。因此,黑衣人甚至连五层的实力都没有用上,可眼下的事实却出乎他的预料。 周庄不但敢躲,而且还敢出手。 迎着黑衣人的手掌,周庄右拳猛的捣出,狠狠的与黑衣人的手掌撞在一起。 “嘭!” 一声闷响,激荡的气流将院内吹拂得尘土飞扬。周庄退后两步,而黑衣人也是身体一偏,侧滑一步之后,方才站稳身体。 “嗯!”黑衣人闷哼了一身,有些错愕,随即惊骇的道:“十八匹烈马之力!这不可能!” 能够在煅体期便拥有十八匹烈马之力的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样一个寒酸的字画店内? 煅体期便能够拥有十八匹烈马之力,那么明窍期便有可能超过一百匹烈马之力,还有后面的立道期呢?不惑期呢?这样的人潜质十分可怕,基本上都能越级挑战。 所以,像如此的天才,肯定早就被各大世家秘密培养,视如珍宝啊。在其成长之初,那叫一个防卫森严,绝对不会允许出一点差错,又怎么可能让之一个人在外修炼?难道说此人还未被那些大家族发现,还是此人身边有高手护卫呢? 想到这里,黑衣人心中一凉。是前者还好说,周庄再怎么不凡,他现在也还处在煅体期,玩不出什么花样。如果是后者,他今晚可就危险了。 黑衣人不动声色的将左手缩回衣袖,右手却握上了背后的剑柄,慢慢的道:“十八匹烈马之力又怎样?我倒要叫你知道知道煅体期和明窍期的差距有多大!”随着黑衣人的说话,周庄能够感受得到一丝丝的星辰之力,缓缓的融入黑衣人的身体之内。 场面有些奇怪,明窍期的黑衣人严阵以待,煅体期的周庄却轻松惬意。 周庄道:“你是想借机发出衣袖内的暗号吧?可惜晚了!” 闻言,黑衣人面色一变,显然他的心思被周庄看穿了,左手便想要从衣袖内伸出来,而周庄左手却捏出一道印诀。 只见地面上周庄刚刚扔下的那两张纸巾,忽然发出一道微微的亮光,一丝丝肉眼难见的光丝瞬间将黑衣人包裹,黑衣人的动作立刻变得无比的缓慢。同时,周庄的右手动了。 “噌!” 只有一声轻响,却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切都还是原来那般模样。只是地面上的精钢巨笔却出现在周庄的手中,只是黑衣人双目之内的神光也慢慢淡去,最终只剩下一片死寂。这时,才看见黑衣人咽喉之上,出现一个极小的血洞,其大小正和周庄手中夺得巨笔笔尖相同。 黑衣人缓缓倒下,左手衣袖内露出一支用来传信的千里火筒,如果周庄再迟疑半分,让这支火筒发射出去,那么他、黎叔和千喜,无论如何也逃不过大秦朝廷的追捕的。 黑衣人不知道,刚刚他的每一步都在周庄的算计之中,他与周庄之间的位置,也是最适合周庄拔出巨笔的距离,而且也是周庄出手最快的距离。 看着黑衣人的尸身,周庄微微有些失望的道:“难道明窍期的修炼者都这么弱吗?早知道就不用浪费一张‘丝字’缠符了。”说完,便屈身拾起了地面上还剩下的一张纸巾,只见纸巾之上歪歪曲曲的写着一个“口”字。 “并不是所有的明窍期修炼者都是这般弱的,”黎叔不知何时出现在院内,看着黑衣人的尸体,道:“此人虽是明窍中期,但一身的实力,连很多明窍初期的修炼者都比不上。而且,此人也未将全部实力施展出来。少主现在的实力已经不逊色明窍初期,再加上符道之助,击杀此人理所应当,少主断不可因此小觑这天下修炼者。” 周庄面色一正,道:“黎叔教诲得是!” “少主先休息吧,此人的尸体还需好好处理一下。”说完,黎叔便想要离去。 “等一下。”周庄连忙道,然后俯,在黑衣人身上一阵模索,却也收出不少东西,其中便有十三两银子,这可以说是今晚最大的收获了。 看着周庄的举动,黎叔显得有些无奈,却也没有阻止,当周庄搜刮完了之后,黎叔便立刻消失不见,黑衣人的尸身也瞬间杳无影踪。 周庄无奈的一笑,他从来没有看清黎叔是怎样离开的,就像刚刚黑衣人没有看见周庄那势如闪电的一招一样。 这时,房门打开,千喜露出头来,迷糊的问道:“刚刚发生什么事了?” “没啥,”周庄一笑,道:“有个人因为你死了而已。” 这话也没错,如果黑衣人没有露出对千喜的**之念的话,说不定周庄还不会将之击杀。对于十二岁便手染鲜血的周庄,他肯定不是心慈手软之辈,但他也绝对不是嗜杀成性之人。这也正应了那就老话,千喜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千喜而死。 “啊?”千喜更加懂得迷糊了。 “给!”周庄扔过来一个钱袋,千喜接过来一看,里面摆放着一堆白花花的银子。顿时,千喜眉开眼笑,将所有的疑惑抛诸脑后。 妙笔斋的灯火熄灭,仪凤街的人流也渐渐减少,宜春院也关上了门,打更的人准点准时。“咚咚”的更声响起,好像这一天与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黑衣人的死亡也没有在咸阳城内引起丝毫的风波。 然而,那屋檐下、房脊上高来高去黑衣人,街道之中明显增加的巡逻将士,却说明了这一天的不平静。 第七章 蝴蝶动,天下动 不平静,肯定不平静。秦王在金銮殿前被公然刺杀,发生这样的事,又怎么能够平静呢!就算是天下其他的地方平静,咸阳城也绝对不会平静。 这一天注定是动荡的一天,这一夜注定是不安的一夜。 动荡是从秦王的皇宫开始的,秦王雷霆之怒,百官心中忐忑。 这荆轲能够进入金銮殿,乃是打着“献图”的幌子,而这“献图”一事,可是有很多大臣的“功劳”的。这些大臣原本以为这是件大喜之事,燕国归降之后,他们这些“有功之臣”,肯定能够得到秦王的赏赐,因此便多加游说与活动。却不想图穷匕首现,归降变成了刺杀。 对于这些“有功之臣”来说,这是他们面临的人生之中最大的风险,但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这却是个机会。 武艺高强者,如能缉拿荆轲,那么高官厚禄功成名就,就在转眼之间。 庙堂为官者,如能借机搬到那些“有功之臣”,那么自己的乌纱便能升迁一级,甚至数级。 军中为将者,如这次对燕宣战,他们建功立业的机会也就来了。 甚至世俗之中的草莽之辈,如能发现荆轲的踪迹,上报朝廷,说不定秦王便会青睐有加,拜以为将,至少也能得到一大笔赏银。 因此,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全都动起来了。 但这件事,对于丞相李斯来说,却是一个耻辱,他作为法家的大长老,修为已达天一之境,却依然让荆轲刺中秦王,而且还让荆轲掏出了皇宫,这无疑是在这一位法家弟子中第一高手的脸上,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对于秦王来说,这同样是一个耻辱,想偌大的大秦帝国,威慑四方,各路诸侯敢怒不敢言,温顺如羊,却不想今日被刺杀在金銮殿前。而且,宣见荆轲的圣旨还是他自己亲口所下,亲笔所书。 这样的耻辱是不能够、也不应该传出宫外的,但是当时在场的文官武将、侍卫宫女、太监总管足有数百人,这些人又有多少人是他国的暗棋?连黎叔都能打探得到消息,何况各诸侯国。因此,此事是绝对掩盖不了的。 秦国之强,天下无不避其锋芒,不管秦国如何蛮横无理,皆都忍气吞声,却不想今日有人胆大包天,竟敢刺杀秦王,而且,竟然还刺中了。原来,原来秦王也不是神话! 各诸侯国虽说不上立刻便摩拳擦掌,准备捋一捋秦国的虎须,但心中已升起反抗的念头,在有些方面,也敢轻轻的说一声“不”了! 都说一只蝴蝶在西边的秦国,微微的舞动一下翅膀,东边的齐国便会出现一场风暴。现在秦国都城就出现了这么一只舞动翅膀的蝴蝶,而且还是“荆轲”这样的超级大蝴蝶,一场巨大的风暴也在缓缓酝酿。 做出刺杀秦王这样决定的人,必定胆识过人,然而,此人这次是否能够抵挡刺杀秦王之后的后果,才能真正证明他是否真正的胸有韬略。 人是太子丹派出的,那么就是燕国派出的,太子丹有这样的气魄,并不代表燕国的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气魄。 事实上,现在的燕国众人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虽然秦国这口大铁锅还没有发热,但燕国的百官已经热得满头大汗了。 都在诚惶诚恐,但太子丹却如没事人一样,书照样看、武照样练、琴照样弹,就连吃饭也没少吃一粒米。 燕昭王同样面不改色,作为燕国之君,太子丹做出这样的决定是瞒不过他的,但他没有加以阻拦。既然没有阻拦,那么便是不惧。 燕昭王励精图治几十年,虽说不上国富民强,但也是国泰民安。秦军慢慢逼近燕国边城易水,大有举兵燕国之意,燕昭王绝对不允许他的燕国毁在秦国手中,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先发制人。 燕国王宫之内,燕昭王如同一杆标枪般坐在龙椅之上,背脊入铁,好像世间的一切都无法将之压倒一样。 燕昭王缓缓的道:“现在应该这么办?” 在座者只有六人,其中五人皆都眼观鼻、鼻观心,丝毫没有回答的意思。燕昭王看似在和所有人说话,但是他们都知道,燕昭王只是在询问太子丹一人而已。 “等!”太子丹道:“等荆轲回来,等墨鹫到来,等秦国攻来。” 苏秦摇了摇手中的羽扇,道:“其他诸侯国也在等,等我们是否能够抗住秦王之怒。” 燕昭王遥望前方,双眼好似能够看穿千山万水,悠悠叹道:“荆轲还回得来么?墨鹫真的能助我么?我们真的能够抗住秦王之怒么?” 荆轲能不能回去,周庄不知道,也操不了这份心。可以预见的,一场大风暴就要来临,想要不被这股大风吹走,只有增加自己的重量。 周庄现在迫切的觉得他太轻了,轻的只要几十两银子落地带起的风声,便能将他吹倒的地步,要知道,下个月他们就没有米开锅了。 原本周庄认为他还年轻,还有的是时间,现在看来,时间真的不多了。不但要去参加儒门的收徒大典,就是眼下,一不小心就会被荆轲引起的风浪掀翻。因此,周庄必须尽快增加自己的“重量”。 增加自己在这天下的重量,最捷径最本分的便是增加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地位。 周庄原本是大周的皇族,原本以生下来就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原本修炼时就有着各种各样的丹药辅助。可是现在,这一切都要靠他自己。 周庄也必须尽快达到明窍期,靠寻常的办法他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了,现在只能借助丹药。可另一个问题,丹药很贵!就算是最寻常的煅体丹,也要三十两银子一枚,更不要说练血丹、练骨丹和练髓丹了。因此,周庄需要钱,大量的金钱。虽然昨晚在黑衣人身上发了一点小钱,但是这点钱无疑杯水车薪。 这个世界来钱最快的办法,绝对不是挣,而是抢。 不过,“抢”这个办法,在妙笔斋却是行不通的。 周庄读圣贤之书,执圣人之礼,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抢劫穷人家的钱财,周庄还做不出这样的事情,而想要抢劫大富之家的钱财,又有哪家大富之家没有几十号明窍期的护卫?以周庄煅体期的修为,自是办不到。况且,现在的咸阳城草木皆兵,再去触犯大秦律法,实在是不怎么明智。 黎叔乃是大周朝的暗侍之一,修为又达到了知命之境,要他去抢劫如鱼肠剑一般的宝物,黎叔可能还会心动,但抢劫钱物这样的事情,太掉身价,黎叔也是不肯。况且,黎叔向来很少帮周庄解决困难,在黎叔看来,一个人如果连身边的这些琐事都处理不好,以后又如何能治理一个国家? 千喜爱财,也不管是否取之有道,但以千喜的武力,最多只能抢一抢孩童手中的零花钱罢了。 故而,这生财之计,还得周庄自己想办法。 (字数还很少,但是花儿再小也需要浇水啊,希望路过的大大们,推荐、收藏一下,不胜感激。) 第八章 卖身不卖艺 仪凤街是不择不扣的销金窟,每日都有人一掷千金。这里不乏大富大贵的豪客,他们能把大把大把的金钱花在姑娘身上,便说明他们不是守财奴。只要不是守财奴,周庄就有办法让他们乖乖的把钱掏出来。 人生最惬意的活法,是冬日的早上,窝在被窝里睡懒觉。 窝,是依恋的恣势;被窝,是温暧的地方;懒觉,恰又是人们所渴望的。睡着也好,没睡也罢,懒懒地窝在那里,即使干躺着,也是好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恒久的幸福,只有瞬间的惬意与安适。 但是,这片刻的惬意与安适,周庄从五岁起便没有拥有过了。每日清早,周庄都会在最勤快的鸟都没有出窝的时候起床了,修炼让他不能有一片刻的懈怠。 而黎叔已经不见踪影了,也不知是早上离开的,还是昨夜一整晚都没回来。周庄的武学境界,是察觉不到黎叔的踪迹的。 一上午的时间,周庄就在那里写写画画,将荆轲换剑之后空余的六幅字画补全,吃过午饭之后,才带着满眼疑问的千喜向着宜春院走去。 这午饭对于宜春院的姑娘来说,却是早饭。一个个皆都睡眼朦胧的模样,甚至昨晚有些特别“繁忙”的姑娘,这午饭也懒得起来吃了。看门的龟公、护院也都在用餐,宜春院的门口连个人影都没有。 周庄在仪凤街生活了十年了,从来没有进入过一家青楼,而今日忽然要去宜春院,千喜很是不解,问道:“少爷,你要干什么?” 像是想到什么了一样,千喜面色微红的道:“难道少爷是想其实,千喜也可以的。” 闻言,周庄一愣,随即明白了千喜的意思,不由得有些愕然。 千喜乃是仪凤街的妓女所生,仪凤街的姑娘们对千喜极好,时不时的还叫过去说说话,周庄以前并不怎么在意,现在看来,耳濡目染之下,千喜也“学坏了”。 周庄转过头看着千喜。此刻的千喜,眼睛盯着自己的绣花鞋,脸颊飞起两朵红云,皮肤上一颗颗因紧张而冒出了细密的鸡皮疙瘩,一路顺着脖子漫入衣襟,两只小手不安的拽着衣角。可以知道,此刻千喜的心中定是如小鹿蹦跳。 一个女子说出这样的话,需要多大的勇气! 周庄不觉得心头一暖又是一痛,随即掩盖掉,面无表情的道:“少爷是要去赚钱呢。” “赚钱?哦!”千喜眉头漫不经心的应道,觉得面上更是烧得难受,原来自己想错了。 又走了几步,千喜忽然止住脚步,紧张的道:“少爷,你该不会是要把千喜买到宜春院吧?” 周庄脚步一顿,伸手便在千喜的额头上一弹,道:“竟瞎想些什么!少爷我要自己挣钱。” “自己挣钱?青楼里男人也可以卖钱么?”千喜更加迷惑了。 而周庄被千喜这一句雷得有些脚步虚浮,再也不敢和千喜说话,快步行到宜春院,大声道:“有人么?妙笔斋周庄请见李大家。” 宜春院很大,院房众多,但是周庄好歹也是煅体练髓期的武者,一句话喊出,就连远处仪凤街另一头的万花楼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 宜春院内吵闹的姑娘们顿时一静,有人请见拜访宜春院可是一件新鲜事,来宜春院的人莫不是为了寻欢作乐,哪有这般堂皇正式的拜见。 安静之后,是更加吵闹的喧哗。 “周庄是谁?”一位姑娘问道。 “不知道,我只知道兵部侍郎家的那位周公子,豪爽得很。”又一位姑娘搔首弄姿的道。 “妙笔斋不就是我们对角的那家书画店么?” “开一家书画店便了不起么?这么早就过来,姑女乃女乃我还没吃饭呢。” “我想到了,周庄就是千喜家的少爷!” 姑娘们不知道周庄,却没有不知道千喜的,一阵讨论之后,也算是知道周庄是何人了。 不知何时,李大家已经出现在宜春院的二楼,轻声道:“收养千喜的人么?见见也可,请!”立刻,楼下的一位龟公便小跑去门口了。 看着衣衫不整的众人,一个姑娘调笑的道:“难得有人拜访我们宜春院,大家还是庄重一点的好。” 立刻,宜春院喧哗的声音渐渐微不可闻,一个个正襟危坐,好似大家闺秀一般。不过,那稀薄轻纱遮不住的玉臂雪腿,还是露出大片大片的春光。 片刻后,周庄和千喜在龟公的带领之下,进入了宜春院的大堂。 周庄刚刚走出来,姑娘们又小声嘀咕开了。 “吆,还是个童子鸡。” “白白女敕女敕的我喜欢啊。” “这就是妙笔斋的老板,这么年轻,我还以为是个老头子呢。” “我们家千喜又变漂亮了。” “这便是千喜的少爷,模样也挺俊俏,以后千喜做了填房,也不算吃亏了。” 周庄料想过很多次进入青楼的场景,可是没有一次想到的是眼下的光景。上百个酥胸半露的女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之上,巧笑嫣然的直勾勾的望着他,上下不停的打量,一股股幽香不断的传来,让周庄似昏欲睡。 周庄有些慌了,圣人有云,“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周庄以前在书上看到这句话时,觉得此言甚妙,而且周庄也觉得自己做到了这点,在仪凤街十年时间,他愣是没有进过一家青楼。而此刻轮到他真正面临这样的场景时,周庄的心跳不断加快,面孔也微微发热,和之前的千喜一般无二。 “周公子,楼上请。”李大家的声音迟迟传来。 周庄心中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感觉面对这上百姑娘,比面对荆轲还要难受,一身的修为浑然没有半点用处。赶紧快步向着楼梯走去,想想又不对,又放慢了脚步。 李大家坐在首位,画着淡淡的妆,微微泛起皱纹的眼角勾出一道浅浅的墨纹,将一双丹凤眼刻画得更加迷人,更加勾魂。只此一双眼,便胜却楼下上百妙龄女子,这位昔日的花魁,依旧风采照人。 雅间之内,除了李大家之外,还有两位年轻的姑娘,异常的漂亮,端坐在座椅之上。 其中一人一只手轻轻的拖着精巧的下巴,眉目含春的看着周庄,虽未发一言,但浓浓的挑逗意味却如猫爪一样,不断的拨动周庄的心弦。 另一位女子薄纱遮面,一双好似会说话的眼睛也盯着周庄看。但给周庄的感觉,这一位和楼下的那些姑娘很是不同。不但目光清明,衣衫整齐,就连身上的味道也是不一样。楼下的姑娘身上全是胭脂味,而这两位姑娘却好似那种空谷幽兰,香而不浪。 想必这两位便是当前宜春院的花魁红语嫣和清倌人林妙音了。 这两人即便是周庄没有进过青楼,也是闻名久耳。至于谁是语嫣谁是林妙音,看其神态便不言而喻了。 周庄在上楼之前已经将心态整理好,面对李大家和这两位姑娘时,面色如常,总算没有失了礼数,掉了身价。 李大家没有理会周庄,而是对着千喜道:“千喜,过来,坐这儿。” 千喜怯怯的看了周庄一眼,周庄淡淡一笑,道:“李大家有请,过去就是了。”千喜这才来到李大家身旁坐下。 李大家也才对着周庄道:“周公子请坐。” “谢过李大家。”周庄走过去坐下,立刻便有一个娇俏的小丫鬟为周庄斟上一杯茶水。 李大家看着千喜道:“当年千喜出生的时候,我才刚刚获得花魁,一晃眼,便是十年过去了。” 十年的时间,让千喜从一个婴儿长成了现在亭亭玉立的少女,让迷倒众生的花魁衰老成了曲意奉承的老鸨。十年的时间,也让当年懵懂无知的周庄,变成了今日身负复国重任的大周遗孤。 周庄道:“可是在李大家身上,却看不到这十年时间的流逝呢。” 李大家微微一笑,道:“原来你也生得一张甜言巧舌的嘴,说吧,今日来我宜春院,所谓何事?” “为了一桩生意。” “哦?”李大家有些哑然的道:“我实在想不出来,我们宜春院和妙笔斋有什么生意可做,周公子何以教我?” 周庄押了一口茶,对着那位纱巾遮面的姑娘道:“久闻姑娘有一手琵琶的绝艺,风靡整个咸阳,甚至有人不远千里前来咸阳城,就是为了聆听姑娘一曲。小可不才,书法画工倒也还过得去,也想如妙音姑娘一般,在这宜春院显一显我的手艺,卖一卖我的字画。” 话音落下,众人皆是一愣,随后那位纱巾遮面的姑娘有些冰冷的道:“周公子可是认错人了,奴家‘卖身不卖艺’,而且,我也不会弹琵琶。” 千喜在一旁提醒道:“那是花魁语嫣姐姐。” 周庄一愣,再看了看花枝招展的美艳女子和清冷秀美的面纱女子,有一些恍惚,原来清冷的是花魁,美艳的才是清倌人啊。周庄自问眼力还不错,没想到在这宜春院便碰了一次壁,只得尴尬的笑了笑。 李大家面带微笑的道:“原来周公子是想在我宜春院讨个‘清倌人’的活。” 此言一出,清倌人妙音姑娘不由得笑出了声。 “咳、咳,”周庄更加尴尬的道:“是相互合作!” “既然是合作,”李大家道:“周公子觉得此事能给我宜春院带来什么好处?” “六四,”周庄道:“卖得的钱,你六我四!” “咯咯,”李大家轻笑一声,转头又对语嫣姑娘道:“语嫣,昨晚那位杨大人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银子?” 冷艳姑娘道:“四千八百两!” “听!”李大家又看着周庄,道:“我根本不差你这点银子呢,又为什么要与你合作?” 听到这里,周庄已经知道宜春院基本没戏了,便道:“如此的话,周某便告辞了,打扰之处,还请见谅。”说完,周庄便起身向着门口走去,而千喜看了看李大家,也站起来紧跟着周庄的脚步。 周庄原本也没有把握宜春院就会与他合作,但仪凤街有着数十家青楼,也不是每一家都如宜春院一般,有着两位花魁坐镇的,只是因为宜春院乃是最豪华的青楼,周庄才第一个来到宜春院。 实在不行的话,换一家就行了。周庄就不信,整个仪凤街就没有一家愿意与他合作的。 “慢着!”李大家忽然发话,周庄的脚步也为之一顿,转过身来看着李大家。 “八二”李大家道。 周庄笑容一展,虽然八二有点苛刻,但是现在他急需银钱,八二也能接受,便道:“行!” 可是李大家接着道:“你八我二!但你要记住,这次我帮你,只是看在千喜的面子上。而且,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至于你能不能卖出你的字画,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第九章 金戈铁马入青楼 今天的宜春院有一些不一样,所有来到宜春院的客人都能感受到这一点,不但二楼的一边侧房拉上了帷幕,就连那些姑娘们,在赔笑之余,也都时不时的看向这不知有何用处的帷幕,一丝丝好奇之心被缓缓勾起。 二楼的另一侧便是清倌人妙音,而在她的对面拉上了同样的帷幕,难道说帷幕之后也有一个如妙音一样的绝世佳人?或者说,有着一位和妙音一样拥有不可思议的音韵高人? 这一切,都得等宜春院自己揭开帷幕。 转眼间,已到了未时三刻,这个时候是宜春院最热闹的时候,也是妙音和花魁语嫣出场的时候,今日谁能得到妙音的青睐?谁能做语嫣的入幕之宾?谁是咸阳城最幸运和最富有的人?片刻之后便会见分晓。 “叮!咚!” 两声琵琶之音响起,原本如菜市场的宜春院顿时安静下来,就连那些醉得东倒西歪的客人,也好像记起了什么,放下手中的酒杯,推开怀中的姑娘,理理鬓角,端坐如钟。 琵琶只响了五声,便断了,就像是一个新婚之夜的娇美娘子刚刚下轿,就被直接带进了洞房。人们只能看到娇美娘子妙曼的身姿,却不能见到庐山真面目,也不能听到洞房之内本该有的娇喘嘘嘘,那种欲盖弥彰的诱惑让人欲罢不能。 帷幕之后的周庄也是一脸感叹,虽然他下午时分已经听妙音姑娘弹奏了一曲,但是再一次聆听曲音,还是惊为天人。怪不得宜春院财源滚滚,就凭妙音这一手绝艺,也不知要吸引多少人流连忘返。 帘幕被拉开,玉铜的香炉内飘出袅袅青烟,青烟之后妙音怀抱琵琶而坐,一双乱花迷人的眼睛,幽幽的望着楼下的客人,好像谁也没有看,又好像在盯着每一个人看,这份眼力,周庄自问不如。 “吾每日来这宜春院,便是为了聆听妙音姑娘弹奏一曲、吟唱一词,今日为何音断序章?”一个鬓须俱白的老者道:“可是姑娘有什么难事?还请姑娘告知,在这咸阳城,还没有几件我秦五爷解决不了的事情!” 说到这里,秦五爷的双目之内,闪现两道精光,显然是武道修为已经达到不惑境界的征兆。而且,秦五爷身后还有一个偌大的金虎帮,他确实有资格有实力说出这样的话。 “秦五爷,说话可要悠着点,这里是大秦皇都,是天子脚下,不是你的帮派江湖,小心风大闪了舌头!”一个锦衣公子毫不客气的道:“不过,如果妙音姑娘真有什么难处,杨某倒是愿意效劳一二。” 说话这二人,一个是咸阳城数一数二大帮派的实权人物,一个是兵部侍郎的公子,在场的很少有人能在家室和实力上与这两人争锋。 秦五爷目光不善的看着杨公子,却终究没有发作,在咸阳城,一个帮派的实力再强大,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与官府朝廷作对的。 “妙音惭愧,可不愿两位因为妙音而心生芥蒂。”妙音姑娘恰到好处的道:“妙音之所以停下,只不过是有些厌倦了昔日弹奏吟唱的古词古曲,今晚想要弹奏一首新曲,吟唱一首新词。但妙音才学疏浅,做不出精妙的诗词,不知何人可以为我解忧?” 大秦武力强横,各诸侯国莫有能及,而修武必修德,也就是说,大秦的人基本上都能舞文弄墨,什么悲春伤秋的诗词也能吟做两首。况且,能够负担得起宜春院消费的也都是一些家底殷实之辈,不管是附属风雅,还是有真才实学,写写诗做做词还是没有多少问题的。 关键是,整个调调新鲜啊。 故而,妙音此言一出,楼下便立刻喧闹起来,或摩拳擦掌,或摇头晃脑,皆都想要在妙音姑娘之前展一展自己的才华,显一显自己的学识。俗话说“武无第二,文无第一”,他们在武学和势力上比不过秦五爷和杨公子,但这诗词上却是不甘落后,当下便有几人出口成章的吟了出来。 看着下面群情激动的众人,妙音微微一笑,道:“今日便挑选一首最好的诗词,以半柱香为限,各位皆可以在周公子那里将自己的诗词写出来,奴家亲自评选,如何?” 话音落下,对面的帘幕也缓缓拉开,映眼两幅大字横挂两侧,左写“写尽苍生言”,右写“画遍众生态”,中间还有一块条幅,上写“妙笔丹青”四字。 大字对联中间,摆放一张两米来长的案桌,周庄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青衫,坐在案桌之前,施施然的望着楼下的众人。其姿态宛如已入髦鼈之年的老人,但周庄实际上只有十六岁,摆出这样的姿态,少了几分庄重,多了一丝滑稽。 而千喜则换了一身淡红长袖的百褶裙,细细的磨着墨,很有几分红袖添香的味道。 周庄的这幅对联有些自大,但现在宜春院的众人却只把这幅对联当做宜春院的一个噱头,心中自顾自的琢磨着,能否做出一首“绝世佳句”,倒是无人理会。 很快,便有一位书生模样的人上得楼来,道:“吾乃戊戌年秀才王国良,现已做得一词,你赶紧写下来,好呈给妙音姑娘过目。” 周庄无动于衷,千喜则微微一笑,道:“每幅字承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书生惊道:“你怎么不去抢?”一百两的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足够妙笔斋正常开销一年所需了。 原本书生第一个上楼,便已引起众人的注意,此刻见他如此说话,皆都道:“没钱就滚下来,一个穷酸书生也妄想得到妙音姑娘的青睐,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周庄也意味深长的道:“想要入得妙音姑娘的法眼,单单有才是不够的,还得有‘财’啊。” 书生面色变换几下,便伸手掏出一个钱袋,零零散散的取出了一百两银子,放在案桌上,道:“可以开始了吧?” 周庄微微一笑,伸手取下一只中豪,道:“请!” 书生来回渡了几步,便吟道:“朝云漠漠散轻丝,楼阁淡春姿。柳泣花啼,九街泥重,门外燕飞迟。而今丽日明金屋,春色在桃枝。不似当时,小桥冲雨,幽恨两人知。” 周庄听完之后,略微沉吟一下,这首词意境还是不错的,比较委婉的表达了对妙音的爱慕之意,也明白自己可能无法得到妙音这样的女子,诗中已然多了一丝惆怅哀怨。 略微停顿,周庄提笔沾墨,运笔轻缓,小心翼翼的将这首词写了下来。而就在周庄停笔之时,每一个字的墨迹便已经凝固干枯,代表每一丝墨汁都深入纸张,显示了深厚的书法根底。 那书生见周安童写完,道:“好字!” 周庄将案桌上的银子扔进旁边的包裹之中,道:“你出真金白银,我也写货真价实的字。” 书生看了周庄一眼,便转身下楼了。一个护院武士则将整幅字画挑挂起来,使整个一楼都能看清。 “该我了,该我了。”一个穿金戴银的商人爬上楼来,伸手便掏出一叠银票,看也不看的仍在案桌上,便摇头晃脑的吟道:“天上有仙女,地上有妙音。仙女入我梦,妙音入我心。平生不睡觉,专把妙音思。哈哈哈哈,好诗,好诗!” 这样的打油诗也敢上?众人顿时备受鼓舞,便有更多的人上楼。 一幅幅诗词,便在周庄的手中或快或慢的写出,不多时,整个宜春院的二楼,皆都挂满了字幅,好像宜春院也变作了字画店一样。 若只说是字画店,还不是很恰当,这些诗词皆都是在向妙音表达爱慕之情,扭扭捏捏的脂粉气极重,就像是在这些字画之上,铺了一层胭脂一样,又好像将一个字画店变成了脂粉店似的。 半柱香的时间过得很快,周庄旁边的银子也堆得很快、很高,高得连千喜也算不清到底有多少银两。 每写完一首诗词之后,妙音便轻声吟唱一二,可当所有的字幅都挂出来的时候,妙音的脸上幽怨的表情反而变作了失望之色,道:“难道我们宜春院内,妙音真的找不到一位知心之人么?” 说完,妙音将琵琶放下,竟是准备离去。 见此,周庄的面色顿时一变,他之前可不是这样计划的,当半柱香的时间到了时,妙音随便挑选一首词,弹完曲、唱完词,便万事大吉了。而现在妙音这般做法,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大家都交了银子,写了诗词,如果结果还是没有听到他们想要听得曲子,不但宜春院下不了台,就连周庄自己,估计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周庄不解的看向妙音,却见妙音有些调皮的对他一笑,这丝笑容里面,有一些挑逗,有一些期盼,也有一些要挟。 周庄暗叹一声,道:“慢着,既然大家都这么高的雅兴,小可不才,也做上一词,以搏众位大家一笑。”说完,周安童重新坐回那座之前,铺开上好的千层纸,缓缓提笔,微微沉思。 忽然,周庄落笔如风,一副狂草便跃然纸上。 “今夜小楼又东风,胭脂泪,留人醉。酒里不知身是客,挑灯看剑,一晌贪欢!他日万里望长空,江山改,红颜殆。无可奈何春去也,金戈铁马,天上人间!” 当字画挂出来的时候,妙音美目一闪,不再说话,转而便传出了铿锵的琵琶。 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唤起我战沙场、壮志凌云。 整个宜春院,好像变作了厮杀的疆场。琴音里,能听见万马奔腾,能看到刀光剑影;能听见靡靡之音,能看到美人卧膝;能听见万军作战,能看到流血飘橹;能听见意气风发,能看到心灰意冷端的好不热闹! 妙音的琵琶极具渲染力,整个宜春院群情如虹,好似每个人都变成了那争霸天下、愧对红颜的英雄豪杰。 当然,还有千喜整理银两时,碰撞而发出的清脆声。千喜可不愿做什么英雄豪杰,她只要金银财宝。妙音那出神入化的琴技,在千喜听来,远远没有银两相撞发出的声音好听! 可是看到周庄如痴如醉的模样,千喜的动作不由得微微一缓。 第十四章 愁眉 荆轲对着周庄道:“进去,大秦的追兵马上就到,我们得加紧赶路。”周庄此刻还有些缓不过神来,闻言迷迷糊糊的坐进了马车之内。但周庄进入马车之后,面色依旧有些苍白,千喜连忙扶着周庄坐下,问道:“少爷,怎么了?”周庄勉强答道:“没事。”忽然,周庄感觉马车的速度快了起来,比他全力奔跑还要快,如风驰电掣一般。道路并不平整,这样的速度下,马车显得非常颠簸,千喜惊呼一声,便抱紧了周庄的手臂。周庄不知道荆轲是如何做到的,只得坐稳了身体,在颠簸中奔向未知的远方。天色渐暗,马车的速度也缓缓降了下来,随后竟停止不动。迟迟没有荆轲的声音,周庄忍受着颠簸之痛,挑开车帘,却见荆轲已经倒在车辕之上,昏迷不醒。这一瞬间,周庄想了很多。周庄知道荆轲受伤了,而且黎叔也断定荆轲的伤势很严重,但之前荆轲轻易的击杀三千黑甲银卫,根本看不出半点深受重伤的痕迹,让周庄有些怀疑。但现在,荆轲连一句话都没有交代便昏迷了过去,说明之前荆轲看似轻松的获胜,其实也是背水一战,并不那么轻松。而且,还拖着重伤的身躯,如此快速的赶路,想必更会伤上加伤。同时,周庄心中大定,因为荆轲昏迷了,此刻只要丢下荆轲不管,他与千喜的安全便得到了保证。不过,看着荆轲苍白的脸色,周庄沉思良久,最后微微一叹,叫出千喜,将荆轲的身体小心的移进马车之内。而周庄与千喜则坐到车辕之上,驾着马车继续向东而去。马车行走的并不快,但一股股清风扑面而来,还是让人精神一振。千喜忽然问道:“少爷,这是去鲁国吗?”周庄点点头。千喜又问道:“那少爷知道去鲁国的路吗?”周庄认为千喜的这个问题问得相当好,他只知道鲁国在大秦的东边,但到底有多遥远、道路应该如何行走,周庄确实不清楚。甚至现在身处何处?距离咸阳城多远?会不会被追兵追上?周庄也是毫无所知。终于,在月上柳梢的时候,前方出现了灯火。这是一个名叫“柳桠”的小镇,有些偏僻荒凉,短时间应该不会被秦国追兵发现,但也不是久留之地。第二日,周庄便询问去鲁国的道路,可是客栈之中的所有小厮竟然不知“鲁国”其名。不过,好在客栈的老板还是知道鲁国的。“鲁国啊,”客栈掌柜抚了抚下颚的胡须,道:“老朽听过往的客商讲过,在大秦的东边,不过,老朽却没有去过,也不知如何前去。”周庄眉头一皱,这次他可以说是完全没准备,便随着荆轲出城了,连地图都没有购买。而且,现在有大秦的追兵,也不能盲目乱走。如果不知路径的话,周庄也不知该如何办。“公子不用担心,”客栈掌柜继续道:“小镇不时有商队经过,那些商人行南走北,定然知道路途的。”周庄喜道:“那就有劳掌柜替我留意一二。”掌柜含笑点点头,周庄便在客栈住了下来。其实,周庄留下来,还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黎叔可以找到自己。但是一连七天,黎叔没有出现,荆轲也没有醒转,而掌柜口中所言的商队也没有出现。周庄开始着急了,距离儒门收徒大典,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如果不尽快赶去,他将会失去加入儒门的机会。这几日,周庄额眉头就没有舒展过。千喜更加着急,客栈的消费可不低呢,看着银两一天天的减少,千喜也是愁上眉梢。就在周庄怀疑掌柜留下他是否只为赚取他们的房钱时,商队出现了。这日,小镇之中来了一个商队,一个人数加起来比整个小镇所有人口还要多的商队。而且,非常凑巧的,这支商队竟然也是前往鲁国的。周庄在大厅观察一会,终于确定了一个腰挎缕金单刀的中年人是头领,因为一直是此人在发号施令。而且周庄看不透此人的修为,想必在商队有些地位,便上前礼道:“这位壮士,小生有礼了。”此人道:“在下宋立,不知公子有何事?”“是这样的,”周庄道:“我想要前往鲁国参加儒门收徒大典,但却不知鲁国的道路,想跟随商队,不可可否?”听闻周庄竟要去参加儒门收徒大典,宋立面色一敬,每一位能够前去参加儒门收徒大典的人,都是不可小觑的。不过,随之宋立眼中闪过一丝疑惑的表情,因为周庄还未达到明窍期,是不够儒门收徒标准的。听到周庄的请求之后,宋立反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去鲁国?”“我不是一个人,还有叔父相送,”周庄道:“只是叔父途中病重,昏迷不醒,无法再领我去鲁国。故而,想跟随你们商队。”这话其实破绽很大,不但宋立不相信,就连周庄自己也觉得很难令人信任,一个商队是不会轻易让一个不明来路的人跟随的。周庄又道:“我可以为商队干活,护卫、喂马、搬运货物都行。”这七天,周庄又炼化了五道符文,他的实力也增加到三十三匹烈马之力,比一般的明窍初期修行者还要厉害,做一个商队的护卫是绰绰有余了。宋立缓缓的摇头,道:“实在对不住”“什么事?”宋立还没有说完,一个清脆的女声在二楼传来,而宋立立刻停止之前的话,转身道:“启禀小姐,这位公子要前往鲁国,参加儒门收徒大典,想要跟随我们车队。”这时,二楼上走下一位面带纱巾的姑娘,淡淡的看了周庄一眼,道:“那就让他跟着吧。”“可是”宋立还想说什么,姑娘身后跟着的一位丫鬟道:“小姐让跟着就跟着,没有什么可是!”丫鬟说这话的时候,那位面带纱巾的小姐并没有反对,宋立只得道:“是,小姐。”周庄看不清姑娘的面貌,闻言道:“周庄多谢小姐。”小姐也没有理会周庄,自顾自的走到后院去了。宋立有些警惕的看了周庄一眼,道:“既然小姐发话,明日就随我们上路吧,至于其他的事情,待我去询问管家再说。”说完,宋立也快步离开了。听到这个消息,千喜是最高兴的,因为终于不用再花银子了。不知是不是小姐同意原因,反正事情顺利得超乎预料,宋立没有再过问周庄的来历。而且,宋家小姐听说这种的叔父身患重病,还给周庄多加了一辆马车,也派了一位郎中前来治病。荆轲的伤势哪里是一位郎中就能治好的,这位郎中甚至看不出荆轲到底身患何病,草草的开了几乎调理身体的药方之后,便离去了。不过,周庄的身份也变为了商队的护卫,而周庄也才知道,这是宋阀的商队。这天下姓宋的人不少,但是宋阀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宋国的宋家。一个拥有皇室血脉的家族,一个子孙遍及九州的家族,一个被大周朝开国皇帝亲自册封的家族,一个掌管一国大权的家族。这样的家族,与其说是一个家,还不如说是一个国。而如此轻易的加入宋阀的商队,周庄还微微感觉有些不真实。 第十五章 骑马就是骑自己 第二日清晨,商队准时出发,周庄才算是真正看清了眼前的商队。 商队的队伍很庞大,足足有二十六辆马车,五十余辆货车,骑马护卫的甲士更是不知凡几。清一色的大宛马,远远地驰来,那凝重的气势便让人不由得心生退却,这便是宋阀! 宋阀的马车自然也是极为奢华的马车,虽然外面看起来与其他的马车并无两样,但真正的味道要坐在上面才能感受得出来。 马车缓缓而行,里面没有半点的颠簸,就连千喜摆在小案桌上的茶水,都没有洒出一滴来。这辆马车,只一个轮子,便比周庄全身的家当还要多。 不知是不是宋家小姐的安排,周庄虽然身为护卫,却不需要任何的执勤,一切待遇几乎与宋阀小姐相差无几。不过,周庄心中总有一些不解,宋家小姐好像没必要对自己如此之好吧? 周庄始终相信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宋家小姐越是对他好,他就越觉得这里面有鬼。不过,周庄现在除了跟随车队,也别无他法。而且,周庄自问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宋家小姐看得上眼的,也就堂而皇之的坐在马车里,不闻不问。 此去鲁国,千山万水,这段时间可不能浪费。周庄便掏出一枚煅体丹,一口吞下,便炼化起来。 一转眼,五天的时间过去了,车队的行进速度并不快,但也远离咸阳了。这五天的时间,周庄炼化丹药的速度明显下降,这其中,千喜有着绝对的“功劳”! 对于一个初学音律的人来说,就像是这一片云雾笼罩的大地上行走,他不知道该先迈哪一步,他也不知道这一步迈出去,到底是前进了,?还是后退了? 这样小心翼翼的行走,每一步都带着浓浓的疑问,而这疑问就需要周庄来回答。 周庄觉得,千喜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一样,她需要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教着说话,一步一步的扶着走路,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的讲解。 周庄不是音律大师,甚至比不上妙音,但周庄也识得音律的个中三味,这就相当于让一个熟读四书五经的人,每日再从头背诵《三字经》一样,非常的枯燥。周庄忽然有些佩服那些白发苍苍的私塾夫子,千篇一律的讲解早已烂熟于胸的学识,也是一件相当受折磨的事情。除非,他们的每一个学生也如千喜一样。 千喜很聪明,周庄并不费劲,而且,看着千喜每日里都有所进步,周庄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能够教出一个精通“琴棋书画”的小侍女,也是一种非常之大的成就,虽然现在千喜连“琴棋书画”中的一样都没有学会。 当然,也不是全然没有烦恼,千喜的琵琶实在不敢令人恭维,不但周庄无法定心修炼,就连车队的护卫也远远的离开周庄所在的车厢,可见其杀伤力。直到最近,千喜的琵琶音律,才微微有点动听。 不过,这里所说的动听,是依照不通音律的人标准来讲的,在周庄的耳里,还是不堪入耳。至少,周庄在这样的琴声之中,是无法安心修炼的。 黎叔说周庄已具有将才,并不单单指周庄的眼光和思路,在兵法之上,周庄同样没少下功夫。他看得出来,这宋阀的护卫,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护卫,这货车也并不是真正的货车。 护卫没有这样令行禁止的纪律性,护卫没有全是明窍后期以上的修为,护卫的眼睛里没有草木皆兵的警觉性,护卫身上更没有冰冷刺骨的寒意。但他们也绝对不会是军队,因为他们身上也没有纵横沙场的气势。 这些护卫大多都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按照千喜的话,就是好像每个人都欠了他们钱似的。他们之中,只有宋立和宋炜会与周庄说话,宋立也是护卫的队长,一个拥有不惑后期修为的高手,宋炜则是护卫队的副队长,修为同样是不惑后期。 难怪宋立之前说并不需要周庄作为护卫,宋阀商队的实力已经比一般的军队还要强横,哪里还看得上周庄一个连明窍期都没有达到的人? 周庄在马背上不自然的挪了挪位置,一旁的宋立笑道:“周小哥一介读书人,能连续骑三个时辰的马,可是不简单呢。前面就要到休息地点了,还请周小哥忍耐一下。” “骑御”本是君子六艺之一,周庄自然是会,但是也仅仅是会,他更多的时候是呆在妙笔斋,从来没有骑行过这么长的时间,这么长的距离。周庄觉得,他的和大腿,被马背磨得几乎已经没有了知觉。 “嘿嘿,”宋炜皮笑肉不笑的道:“没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竟然也能到我们宋阀当护卫,可不是‘不简单’么!”说完,还别有深意的看了宋立一眼。 宋立面色平静,道:“周小哥乃是小姐亲自批示的,难道宋炜你是在质疑小姐的决定?” 宋炜面色一变,嘴唇张了几下,最终没有再说什么。 听着这两句话,周庄心中一动,宋炜作为商队的副队长,居然还不知道自己加入商队的原因。这么说来,宋家小姐刻意隐瞒了自己加入商队的原因,这又是为何? 宋立则对周庄歉意的一笑,周庄好似没听见宋炜的话一样,双手攥着缰绳,正和他胯下的红枣大宛马较劲呢。闻言头也不抬的道:“宋队长,这马怎么骑才能舒服点?” “哼!”宋立还没有答话,宋炜冷哼一声,便打马前行。 “这骑马要舒服,就得不能把马当做马骑。”宋立道。 “不能把马当做马?那当做什么?”周庄有些奇怪。 宋立一笑,道:“把马当做自己,马行走就相当于自己行走,还会难受吗?” 周庄一愣,想了想,道:“此说法甚妙!那么,怎么才能把马当做自己呢?” “你要懂马,马要懂你。”说完,宋立往前一指,他胯下的马便心神意会的向前慢跑而去,马鬃随着很飘起来,飘到宋炜的腰间,好像宋炜也变作了马的脖颈一般。宋立随着马背上下起伏,自然轻松,说不出的惬意。 周庄还是比较迷糊,自言自语的道:“原来骑马是骑自己,我要懂马、马要懂我,这里面好像很有道理,可是这道理在什么地方呢?” 想了半晌,周庄总觉得就快要明白了,可仔细一想,却什么也没弄明白,最后毫无所得。 周庄叹道:“和不惑期的修炼者说话就是麻烦,把你领到门前,又不给开门的钥匙,麻烦、麻烦啊。” 不明白不要紧,只要有方向,总会明白的。随即,周庄便趴在马背上,细细的感受马行走的每一步。 不知不觉,前面传来一声大吼,道:“停顿休整一个时辰,吃饭喝水喂马了!” 第十六章 有钱人的生活,真的很难想象 停车休整的地方,是在一个名为“莫湖”的湖泊旁边,地势平坦,很适合安营扎寨。 宋阀是大家族,规矩自然不少。停车、扎营、造灶、搬运各种器具,琳琳琅琅下来,足足半个时辰方才将一切安置妥当,而本应该最重要的货物,却稀稀拉拉的随便围城一圈便算完事。 这些事情用不着周庄,周庄也帮不上什么忙,妙笔斋的所有琐事,都是千喜料理的,他什么毒不会做。 周庄继续和那匹大宛马较着劲。 “少爷,少爷。”千喜远远的叫道。 “什么事?”周庄坐在马背上,头也不回的道。 “开饭了。” 周庄一夹马月复,道:“你们先吃,我等会就来。”周庄感觉自己好像找到那么一点敲门了,胯下的马好似更加听话了。 千喜无赖的继续向前走了两步,压低声音的道:“宋家的小姐请我们过去吃饭。” 闻言,周庄不由得一勒缰绳,微微思索一下,便翻身跃下马背,道:“更衣!” 自从前几日千喜练习琵琶的声音,传到世家小姐的耳里后,这宋家小姐便不时的传唤千喜。千喜回来后,满口都是称赞,周庄对这位小姐好奇得很,早就想见上一见了,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能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便让千喜“忠心耿耿”。 而且,对于宋家小姐轻易的让自己跟随商队,周庄心中有不少疑惑,倒要看看宋家小姐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再说,周庄现在的身份是宋阀的护卫,小姐有传,也自然不能够不去。 这次真的不一样了,周庄月兑胎换骨了。 以前周庄最好的衣服,便是去宜春院所穿的青白色大褂,而现在周庄特意换上了一套刚置买的白色长衫。这白色长衫乃是用上好的细布所作,贴身而舒适,让周庄这个人看上去都干干净净的。 不是那种没有脏东西的干净,而是没有杂质的干净。这一刻,周庄彻底变成了一个“文弱书生”。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装”,这样的状态是周庄最自信的时候,可是当他见到宋家的小姐时,这种自信便瞬间消失。 宋家小姐的美,是一种惊艳,五官精致得如同鬼斧神工的瓷器,猛的一看,心神狂跳。这样的容貌,难怪要终日带着面纱。 更为关键的是,宋家的小姐穿着一身青色的连身宫褶裙,上好的蚕丝所制。蚕丝极其的柔软顺滑,湖边微风一吹,便将宋家小姐的奥妙身段完全展现。 这还不算,宋家小姐的一应用具,全是从咸阳城带过来的,金杯银筷,极其奢华豪贵。 周庄再看一眼自己身上的细布长衫,顿时觉得他自己依然处在这个世界的最底层。 宋家小姐看上去年龄不大,与周庄自己也在伯伯之间,正笑脸盈盈的看着周庄主仆二人。这丝笑容恰到好处,给人一种既不亲近、又不疏远的感觉,好像宋家小姐是自己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能从这丝笑容里面找到一份亲切的关怀。 “小生周庄,见过小姐。”周庄规规矩矩的行了一个标标准准的双缉礼。 “周公子不用多礼,”宋家小姐道:“今日请你过来,便是想见上一见。” 周庄一愣,这宋家小姐想要见他,却是为何? 宋家小姐接着道:“原本以为能够将琵琶教得那样糟糕的人,定是月复内草莽之辈,不料现在一见,却原来骨骼清奇非俗流。” 这话原本是在讽刺周庄,但从宋家小姐嘴里说出来,却变作了善意的取笑,就像是两个极为相熟的人在聊天一样。一句话,瞬间将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 周庄心中暗笑一声,道:“这么说来,这几日千喜的技艺一日千里,定是因为小姐的教导了,周某谢过小姐。”原本周庄认为千喜这几天进展神速是他的功劳,却不想是宋家小姐的缘故。 “谢就不必了,”宋家小姐道:“周公子一路保我宋家车马安全,些许技艺也算是略尽心意。再者,千喜我也喜欢得紧,教她弹好琵琶,也是我自己愿意的。” 这时一个丫鬟走进来,轻声问道:“小姐,用膳时间到了。” 宋家小姐微微点头,丫鬟便扬起声音,道:“传!” 立刻,四个侍女轮番的端着菜肴进来,放下八道带着银盖的盘子,对着宋家小姐一福,便退在了一旁。 八个菜!周庄眼神一亮,他与千喜还从没有一餐吃过八个菜呢。而且,看宋家小姐的排场,这些菜肴定然不简单。 “请!”宋家小姐坐上主位,周庄和千喜也坐了过来。 待四人坐下之后,四位丫鬟便将银盖揭开。一道道菜肴露出庐山真面目,而周庄的面色忽然变得很滑稽。 这八道菜周庄倒是在书上了解过,分别是“蜜饯糖梨”、“桂花糕”、“四喜乾果”、“翠玉豆糕”、“合意饼”、“金糕卷”、“花盏龙眼”、“酥炸腰果”。 东西是好东西,至少周庄是一样没吃过,可是这些东西都是水果甜食,它怎么看都不像是一餐饭啊,难道有钱人每顿都是这么吃的? 周庄虽然心中疑惑,却也没有说出口,要是说错了,那岂不是很丢人,而且还是在丫鬟千喜面前丢人。 因此,随着宋家小姐起筷,周庄也便吃了起来。 不要说,这些东西不但看着好看,吃着也着实不赖。周庄眼睛一亮,下筷的动作不由又加快了一些。千喜与周庄一样,对这一桌子食品毫不客气。而他俩却没有看见,旁边站立的丫鬟,眼神之中的怪异之色。 周庄与千喜吃饭的速度是比较快的,在妙笔斋的生活,也没有更多的时间让他们细嚼慢咽。 随着周庄与千喜的狼吞虎咽,丫鬟眼中的怪异之色,已经化为了笑意,也不知在笑什么。 不多时,两人感觉吃得差不多了,也因为宋家小姐早早的放下了筷子。周庄两人也微微有些不舍的将筷子放下,那几位丫鬟立刻将桌上的盘子端走,而就在周庄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四位丫鬟再次走了进来,手中同样端着银色带盖子的盘子。 盘子放下,盖子揭开,一道道山珍海味便呈现在周庄主仆二人面前。 整整十六道菜,有海味、有河鱼、有野味、有家畜、有禽鸟、有素菜,一句话,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桌子上都有那么一两样。 周庄傻眼了,也迷糊了,有这些好东西,为什么之前不端进来?偏偏等他们吃得差不多了才拿出来?千喜也纳闷,看向周庄时,只见周庄面不改色,一副早知如此的模样,便更加疑惑的转过了眼睛。 宋家小姐道:“先前用过甜点了,山郊野外,条件有限,只能备这些物什,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周公子见谅!” “原来之前的只是甜点!”周庄有些尴尬,道:“小姐客气了,请!” 香!实在是香!就算是周庄已经吃不下了,但还是认为这些菜很香、很好吃。 看看桌上的佳肴,模模已经鼓起的肚皮,周庄心中微微感叹:这应该就是有钱人的生活,一顿饭分作几波吃,三个人的菜肴,他与千喜能吃一个月。如果将这桌菜换做银子,肯定比周庄的全身家当还要多。 失策了,兵法有云:要知彼此、观天地,方能战之不败。今日因为不了解有钱人的奢华,导致周庄现在只能望“菜”兴叹。亏得自己还读了那么多书,实在是失策。 委屈了,千喜没有读很多书,也不知道富家人的规矩,看着好东西却吃不到嘴,就像别人给你钱,你的兜却满了,那种恼恨与委屈,实在不足以与外人道也。 周庄和千喜是吃不下,宋家小姐的饭量也是很小,这顿饭倒是吃得甚快。当菜肴被撤下之后,侍女又送来一壶茶水。 喝着茶水,宋家小姐忽然道:“听闻千喜说,周公子在七弦琴和玉箫之上颇有造诣,难得今日好光景,何不弹奏一曲,以解旅途乏闷。” 周庄放下茶盏,道:“小姐有命,胆敢不从。不过,一人弹奏,实在无趣,小姐也是曲道高人,何不合奏一曲?” 宋家小姐微微一笑,道:“也好!” 千喜却拉着周庄的袖子,道:“少爷,还有我。” 周庄无奈的看了千喜一眼,勉强的道:“算你一个。” 宋家小姐便吩咐道:“红樱,取琴!” 第十七章 十根手指,八柄滚动的刀 这乐技是可以展示一下的,而且周庄觉得也必须要展示一下。 虽然之前周庄没有对宋家小姐评价他教导千喜的话语,表示出明显的不满,但是周庄心中还是有些不认同。他刚刚教千喜弹琵琶不过十来天的时间,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准已经不错了。就算是周庄在音律之道上不是大师级别,但也要让宋家小姐看看,他周庄到底有没有本事教导千喜。 琴具很快便布置妥当,就在湖泊的旁边。 湖泊周围,燃起一堆堆篝火,护卫们正围着篝火取暖说笑,微风吹拂得火苗轻轻晃动。天空皎洁的明月笼罩大地,远处树尖来回摇晃,洒下一片淡淡的斑驳的影子。 一大块红毯之上,摆放三张三腿长凳,一张两米来长的桌子上,架着一张古色古香的七弦琴。香炉之中飘出缕缕清香,将这一片湖畔渲染得有些梦幻。而就在在梦幻之中,周庄、宋家小姐、千喜缓步步入红毯之中。随之,清越的乐声便点点响起。 弹奏的是楚国的名曲《阳春白雪》,原因很简单,因为千喜现在只会这一首曲子。 宋家小姐手拨七弦琴,千喜轻抚琵琶,周庄吹奏玉箫,这也是眼下他们拥有的所有乐器。 琴声清脆,琵琶缠绵,箫声悠远。三声交汇,竟有一种令人哽咽的感觉,好似一位离家多年的游子思家难耐,好似一位妇人倚门翘首等待归人,又好似一位忧国忧民的贤者凝望残破山河。 学习音律到达一定的境界,便能够感受乐曲之中的意境,进而便是要在弹奏之中,将这种意境表达出来。世间修行之道殊途同归,当每一首乐曲都能表达出意境之时,也就是达到不惑境界之时。 周庄以前便时不时的能够感受到乐曲之中的意境,不过,那种境界,可遇不可求,周庄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办到的。就像是钓鱼一般,忽然钓上了一条大鱼,但却不知道这条鱼是怎么钓上来的,想要再钓一条鱼,只得再次等待机遇。 因此,周庄虽然无法准确的感受乐曲之中的意境,却能够大致的知道乐曲表达的什么,就像他虽然钓不上那条鱼,但却知道鱼上钩时的感觉,而他现在的感觉就很奇怪。 真的很奇怪,明明一首《阳春白雪》,周庄却找不到丝毫春雪融化掉的感觉,完全陷入了情爱缠绵之中,好像无形之中有一只只温柔的手,将他拉进一个个柔情似水的漩涡。明明应该很轻快的箫声,愣是让周庄吹奏得满是离愁别绪。 这是很明显的错误,如同钓鱼时,却用石头做鱼饵一般不可思议。 关于曲调意境的境界,千喜还无法达到这样的高度,但宋家小姐绝对是能够体会意境的音律行家,而如《阳春白雪》这样的名曲,宋家小姐也绝对不会弄错。那么,问题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宋家小姐硬生生的改变了这种意境。 周庄抬眼看了宋家小姐一眼,只见宋家小姐端坐如常,神色专注平静,根本看不出丝毫异样。但周庄却能感受到,一丝丝的星辰之力,缓缓的围绕在宋家小姐手指之上,随着手指拨动琴弦,这丝星辰之力便随着琴声消失不见。 “明窍期!” 周庄心中一动,这宋家小姐与他年龄相仿,修为却已经达到了明窍期,要不是此刻弹奏琴弦引动了星辰之力,周庄还看不出来,由此可见宋家小姐根基之扎实。 年龄相仿,修为却差了整整两个层次,这一点也足以让周庄汗颜。而宋家小姐具体是明窍中期还是后期,周庄就不敢肯定了,因为他自己的神魂修为也才明窍中期而已。 弹奏曲子需要使用星辰之力么?至少周庄没有听说过。那么宋家小姐现在这般施为,定是在改变乐曲的意境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就是在挑衅周庄,或者说是在试探周转了。 周庄眉毛轻轻一扬,他现在还没有达到明窍期,无法引动星辰之力,在音律之上的造诣也比不上宋家小姐,但周庄绝不会这样认输。 周庄是个很豁达的人,在家里没有米下锅的情况下,他依然能够谈笑风生;在穷得只有一套衣服的情况下,他依然能够仰首挺胸;在没有一兵一卒的情况下,他依然指点天下风云变幻。 但周庄同时也是一个固执的人,在妙笔斋一个月没有生意的情况下,他终究不曾降价一文钱;在仪凤街十余年,他始终未曾喝过一次花酒;在修炼千难万苦的情况下,他仍然在自己身上画满十八道符文。 这就是周庄,在他认定的方面,一往无前,就算此路不通,也必须见到黄河,必须撞到南墙!现在宋家小姐将乐曲的意境改变,那就是对他十年学习音律的挑衅,他一定要将这意境拉回来。 “拉回来”可不只是一句话,周庄现在的手指已经不受他的控制,虽然他明明知道这样弹奏不对,但却无法从缠绵的意境之中拔出来,手指依然缓慢的按动玉箫上的音洞,那箫声依旧悱恻婉转。现在的情况就相当于在一条充满岔道的河流中游泳,周庄可以选择上岸不游了,却无法选择自己想要游的河道。 不行,如果不借助星辰之力,就算周庄现在拥有三十三匹烈马之力,同样无法胜过宋家小姐。 周庄没有达到明窍期,但是对于星辰之力却并不陌生。 周庄细细的感悟,不知何时,一片稀薄如丝的星辰之力,已经将他的双手完全包裹,他手指的运动,始终被这片星辰之力干扰着。这样的干扰不着痕迹,如果不是《阳春白雪》的意境实在相差太大,周庄也无法发现这片星辰之力。 这片星辰之力的干扰,与周庄的“丝”字缠符有些相像,都是限制人的行动。 不同的是,丝字缠符像是将一条在水里游动的鱼,扔进了泥里,而宋家小姐的琴声,却是将顺流而游的鱼变成了逆流。这样的改变更加的自然,更加的隐弊,鱼没有不舒服,速度却慢了下来。 衣袖随风飘动,遮掩了周庄的手,而同时,一张符纸被周庄压在了手掌之中。 突然,周庄的手指微微加快,曲调随之一变。好像那位离家万里的游子收到了家书,好像那位倚门期盼归人的妇人终于看到有人行来,好像那位忧国忧民的贤者找到了治理国家的策略。 整个世界都充满了一丝希望,这丝希望带动一丝活力,让压抑的心情得到了一丝缓解。 宋家小姐的身躯轻轻一震,讶异的看向周庄,可这时的周庄如同刚刚的宋家小姐一样,神情凝重,只专注于玉箫的吹奏。 周庄专注的并不是玉箫的吹奏,甚至有一点点遗忘他还在吹着玉箫,周庄的乐趣在于星辰之力的相互攻击。 周庄刚刚捏握的是“刀”之杀符,星辰之力化作一柄柄利刃,环绕在周庄的手指周围,将宋家小姐那一片星辰之力一一斩破。而宋家小姐的星辰之力却又化作绳索,重新捆绑而来。 十指捏箫,八指交替的按着音洞,星辰之力所化的利刃缠绕在手指周围,如同八柄滚动的刀。 有绳被斩成零落的碎片,有利刃被捆绑成粗实的棍子,两种星辰之力不断的交错攻击,如表演马戏的猴子一般,一个跟头接着一个跟头,一个花样接着一个花样,让人应接不暇。 周庄忽然发现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他从未同时感受过两种星辰之力,也从未这样与星辰之力接触过。以前周庄修炼《周髀算经》,只是将妖兽血液绘画成符纸,从而引动星辰之力,那时的星辰之力就像是一碗水,周庄也只是借来用一用而已。 而现在的星辰之力却像是一条河,河水流动之间,带起无数的灵动之意。周庄虽然也只是借用星辰之力的力量,但是在借用的过程中,却能感受得到河水之中蕴含的生命,无数的生命将河水搅动的不再平静。 (满地打滚外加泪流满面的求收藏推荐啊!!!) 第二十二章 内添一柄刀,外减一道符 马车内传来荆轲的声音,道:“只是苏醒过来罢了,伤势哪里是那么容易就恢复的?” 进入马车内,荆轲正盘腿而坐,面色依旧苍白无比。 而千喜则惊讶的道:“少爷,你怎么知道他醒了?”周庄之前一直在湖边,如何得知马车内的荆轲已经苏醒了呢? 周庄微微一笑,原本他也不知道荆轲醒了,但是宋管家的话让周庄有了一些猜测。能够让知命期的玄衣老者尊敬的离去,整个宋阀车队之内,只有荆轲有这样的实力。 宋管家也是知命期的修为,而荆轲能够在宋管家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惊走玄衣老者,故而,周庄才以为荆轲伤势已经复原。不过,却没有想到,荆轲依然伤势较重。 “周小哥倒是心智过人,”荆轲道,周庄能够这么快就猜到是他暗中出手,令荆轲也有几分意想不到。 忽然,荆轲盯着周庄手中的玉瓶,鼻头微微一动,道:“星魂丹!” “星魂丹?”周庄也是一愣,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玉瓶,顿时,一股淡淡的药香便弥漫至整个车厢之内。 “真是星魂丹!” 周庄惊呼一声,立即将瓶塞盖上。 煅体期的修行者使用煅体丹、练血丹、练髓丹,那么煅体期以后呢? 一般而言,煅体期以后的修行者,都服用星力丹。那些家族豪门的弟子,有更好一些的星元丹使用。星力丹和星元丹都能使明窍期的修行者,更快的集聚星辰之力,打通体内的经脉,缩短修炼的时间。只不过,星元丹的功效更为明显罢了。 而这星魂丹,不但在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上大有提升,更能帮助人熔炼星辰之力,扩展经脉。也就是说,服用星魂丹,能够永久性的增加实力。 而且,星魂丹还能帮助人凝练神魂,是修行者突破关卡时的最佳臂助。更为关键的是,星魂丹只有贤明期的修行者才能炼制,还得消耗一些极为少见的药材,十分珍贵,不是金钱就能买到的。 丹药也有品级之分,像煅体丹、练髓丹,便是一品丹药,而星力丹则是二品丹药,星元丹三品,这星魂丹乃是四品丹药。 周庄只是受了点伤,宋香君便送与他这么贵重的丹药,宋阀虽然家大业大,但也绝对没有达到将这么珍贵的丹药随手送人的地步,这里面似乎有一些周庄不知道的内幕呢。 周庄在思考丹药的事情,而千喜则一直盯着装丹药的玉瓶。半晌后,千喜道:“少爷,能不能把这个瓶子给我?” “恩?”周庄道:“你要它做什么?” “卖钱啊,”千喜答道:“这个玉瓶应该不便宜呢,我在妙音姐姐那里曾经见过一个,说是值五百两银子呢。” “好,”周庄摇了摇手中的玉瓶,道:“等我把这些丹药炼化完了,就给你。” “恩。”千喜高兴的点点头,然后又道:“少爷,宋家小姐是不是喜欢你?” “呃”周庄愕然,道:“你为什么这样问?” 千喜撇撇嘴,道:“要是不喜欢你的话,她怎么会把这么值钱的玉瓶送给你?” 周庄一笑,也不解释,要是千喜知道这瓶子里的星魂丹,至少价值万两银子一枚的话,还不知会作何感想呢。 玉瓶内共有三枚星魂丹,周庄将玉瓶递给荆轲,道:“既然前辈伤势未复,这丹药便送予前辈疗伤吧。” “呵呵,”荆轲一笑,道:“难得周小哥有心,不过,我的伤势并不是丹药能够治愈的,这星魂丹周小哥还是自己留着吧。” 周庄原本就有几分不舍,闻言便将玉瓶收了起来。 此时的周庄与荆轲一样,都受了伤,两人便在马车内各自疗伤。周庄没有服用星魂丹,而是拿出几枚练髓丹,开始炼化起来。 接连三天,周庄都没有下车。 作为一个煅体练髓期的修行者,还有着丹药相助,身体上的伤势是很容易复原的。 事实上,周庄身体之上的伤势,只用了两天便痊愈了,令周庄为难的是体内清公子遗留的星辰之力。 周庄自己没有星辰之力,无法将之炼化驱赶,只能忍受这些星辰之力带来的阴寒之痛。 清公子的星辰之力从周庄的右手,蔓延至右胸,如同一把长刀一样,隐藏在他的体内。 刚开始时,周庄还打算请宋立帮他疗伤,但是几天后,周庄忽然觉得将这些星辰之力留在体内,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修行达到明窍期的时候,能够引星光入体,而需要选择的星光共有七种,分别对应天上的北斗七星。周庄对于自己将要选择哪一颗星辰,还没有决定。现在体内有清公子的星辰之力,他正好可以感受一下不同的星辰之力。 黎叔的星辰之力纯正浩大,是天枢贪狼星的力量。宋香君的星辰之力刚柔并济,应该是开阳武曲星的力量。清公子的星辰之力阴寒诡异,应该是天玑真人星的力量。 这几种星辰之力各有各的有点,也各有各的不足之处,周庄需要选择的是最符合他自身的星辰之力。不过,这对于一个煅体期大的周庄的来说,还是太过于艰难。 但能够提前了解一下星辰之力,对于周庄以后的修炼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相比较起来,与清公子一战,周庄的收获还是大于伤害的。 这一战,是周庄修行以来,全力以赴的第一战,让周庄认识到了自身很多的不足。而且,这一战之后,周庄发现,他身上的符文居然少了一道,剩下的两道符文也变得极为黯淡,好像随时都会消失一样。 这个收获让周庄底气很足,原本他对要在三个月内突破到明窍期,是没有多少把握的。虽然现在有着丹药之助,可是这三年来,周庄算是见识到了这些符文的顽固,三个月的时间实在太少。 而现在,一次战斗便减少了一道符文,为周庄省下了不少的时间。 同时,因为宋清等人的刺杀,周庄后面才发现,他的神魂居然又提升了不少,虽然还没有突破到明窍后期,但是也相差不远。更重要的是,经过与宋家小姐在《阳春白雪》意境之上的较量,周庄发现他的心境很容易便能达到水波不惊的境界,如同那夜映月的湖面。 而且,周庄的感官也出现了奇异的变化,他能够感受到周围的情绪变化,原来花草山水也有喜怒哀乐,原来飞禽走兽也有悲欢离愁。也终于明白宋立的那句“马要懂我、我要懂马”的意思,以至于周庄的骑御一技突飞猛涨。 接下来的几天,周庄发现周围的人变化都比较大。 宋香君自是不必说,周庄以德报怨救她性命,虽不说是感激涕零,也是好感大增,经常遣红樱前来询问周庄的伤势。 红樱对周庄也是尊敬之极,而且看着周庄的眼神之内,还带着一些亮晶晶的小星星。 千喜则是每日抱着琵琶不断的弹奏,说是要练成宋香君那样的绝技,以后帮周庄打坏人。 宋立对周庄也更加客气了,因为周庄在最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阻挡了清公子的脚步。否则的话,可以预料,现在宋香君已经香消玉损了。 宋炜的态度也明显变了,不是因为周庄的修为有多高,也不是因为周庄在最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而是因为周庄会符道之术。会符道之术,那么在宋炜看来,周庄就应该是墨门的人。对于墨门的人,没有人不敢不尊敬的。 不过,这些变化却无法吸引周庄的注意力,因为他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宋管家的身上。宋管家那几句“山山水水”的话,让周庄欲罢不能。 这修行境界上的事,荆轲肯定比宋管家要精通,但是荆轲每日闭着眼睛疗伤,周庄想问也无从开口。 周庄骑在大宛马之上,意态悠闲的跟随在一辆马车旁边,道:“宋前辈,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你要自己驾车呢?” 宋管家微微一晃缰绳,道:“因为马车就是用来驾驭的啊。” 这个回答很直接,也很简单,简单得就像问这个问题的周庄是个傻子一样,可周庄就是感觉这里面似乎藏着不为人知的玄机。 通过这些天的了解,周庄觉得宋管家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好像有着很深的道理一样。 周庄思索一下,道:“这是不是就是‘人尽其职、物尽其用’的道理?那、当日被清公子袭击的时候,宋前辈作为小姐的护卫,又为什么不出手呢?” 宋管家不急不缓的道:“因为我知道我出手与不出手,结局都是一样,那么又何必再出手呢?” “宋前辈是说自己不是那位玄衣老者的对手么?”周庄道:“不过,我辈修行之人,坚韧不拔,永不言弃,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便会全力以赴。宋前辈未曾绝地一搏,怎么就知道没有希望了呢?” 宋管家斜斜的靠在车辕之上,道:“你所说的希望,其实就像那水中的月亮一样,你只能看到月亮,却看不见水面,这个月亮只是一个虚影而已。但是我却能看到水面,水中捞月是徒劳无功的事,聪明人是不会做的。” “又是水?”周庄有些无言了。 每次和宋管家聊天的时候,说不到几句,便会提到“水”啊,“山”啊之类的词。再然后,便是周庄彻底听不懂的话语了。 周庄觉得和高手说话就是麻烦,宋立如此,宋管家也是如此,有时候你和他们说上一天的话,到头来却还不知道说的是啥。 这时,宋立从后面赶了上来,道:“宋管家、周公子,前面就是蓝田城了。” “蓝田城?”周庄一愣,道:“我们不是要去鲁国么?怎么来到南边的蓝田城了。” 周庄虽然一直生活在咸阳城,但是却也知道这蓝田城乃是在西南方向,而鲁国则在东北方向。 闻言,宋立反而疑惑的看了周庄一眼,道:“周公子不会以为我们是要走着去鲁国吧?” “难道不是吗?”周庄反问道。 “当然不是!”宋立提高音量,道:“此去鲁国何其遥远,如果单靠马车的话,百年也走不到鲁国。” 鲁国距离秦国有多远,周庄也是弄不清楚,问道:“那怎么去?” 宋立答道:“传送阵!” “传送阵是什么东西?” “呃”宋立无奈的看了看周庄,认真的道:“看来你需要了解的常识还有很多、很多” 第二十三章 传送阵引发的畅想 蓝田城也是极为的繁华,甚至城门的高度已经超越了咸阳。川流不息的人流为蓝田城注入了勃勃的生机,随身佩戴的刀剑兵刃也为蓝田城增添了几分嚣张的气氛,人们脸上彪悍的表情展示了大秦人内心之中的自信。 但是周庄却感觉蓝田城在气势上,还是远远不及咸阳。蓝田城更多的像是一只张牙舞爪的猫,而咸阳则是一头假寐之中的猛虎。 宋阀车队没有进城,而是转到了蓝田城的北门之外。 这是一个巨大的广场,非常之大,至少周庄一眼望不到头,好像由峰峦叠着的群山峻岭之中,来到了一望无际的平原上一样。映眼的全是商队,大大小小的不可计数。 但宋阀的车队刚刚来到广场的时候,便有一名穿着和宋阀侍卫一样服饰的人快步行来,与宋立相谈甚欢。片刻后,便将宋阀车队引到广场的一侧。 在这里,有三驾马车,也是宋阀的标志。车队还未停稳,便有一个锦服少年跑过来,远远的叫道:“二姐、二姐?” 宋香君也从马车里出来,拉着那少年的手,不断的打量与问话。 周庄骑在马背之上,意态悠闲的靠在车厢的一侧,车厢窗帘打开,千喜正好奇的打量周围的一切,问道:“少爷,那个小孩是谁?和香君姐姐很亲密的样子。” “小孩?”周庄一笑,锦服少年年龄不大,但至少比千喜要大那么一两岁,却被千喜称作“小孩”,周庄觉得有些好笑。 周庄道:“他应该就是宋香君的弟弟。” 之前宋香君之所以让周庄加入商队,便是想要以周庄假扮六少爷,来迷惑清公子,然后暗渡陈仓的将真正的六少爷秘密送往鲁国,这锦服少年应该就是那个“六少爷”了。 周庄也仔细的打量锦服少爷,然后嘴一撇,对着千喜道:“难道少爷与那锦服公子长得很像?” 千喜看了看周庄,再看了看道锦服少年,摇摇头道:“人家比少爷好看多了。” 闻言,周庄心头一凉,幽怨的看了千喜一眼,便钻进马车之中去了。 荆轲还闭着眼睛,周庄道:“前辈,这里就是蓝田城了,醒醒。” 荆轲睁开眼睛,看了周庄一眼,道:“你体内的星辰之力还是尽早化解掉为好,长留在体内,对你身体的伤害可不小。” “我理会得,”周庄答道:“你伤势怎么样了?” “虽然还没有完全恢复,”荆轲道:“但也有自保之力了。” 荆轲刚刚醒过来的时候,便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惊走知命期的玄衣老者,此刻说有自保之力,也不知实力达到了怎样的地步。 周庄道:“前辈是否要离开了?” 荆轲终究是要回到燕国的,既然已经有了自保之力,那么就没必要再与周庄前往鲁国了。周庄对荆轲的了解很少,这些时日荆轲不是昏迷就是闭眼疗伤,也没有太多的接触,但马上就要分开,周庄心中也微微有点不舍。 荆轲笑道:“其实,我也想去鲁国看看天下第一宗门的风范呢。” 周庄立刻挑开车帘,道:“那么便下车吧。” 荆轲现在的身份是周庄的叔伯,身染重病,一路上几乎没有露过面,但也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因为,荆轲至始至终都像一个平常人,伤势略微恢复之后,也没有人能够看出他的修为,包括宋管家。 不多时,一行人便来到广场东侧的一座大殿之中。 所有的车马全部都抛弃了,对此,千喜抱怨良久,她带来的那些妙笔斋的物什,一件也没有留下,除了她的琵琶。 宋立对着周庄道:“从这里便能够直接传送到鲁国了。” 大殿很大,长宽都在百米开外,而大殿之中却是空荡荡的,只是地面上布满符文,不用说,定是那传送阵。 周庄也会画符,但是他画的符,笔墨不多,基本上只有寥寥几笔。而大殿之中的符文,纠缠绵延,一眼望去,便好似一团乱麻一样,怎么理也理不清。而且,这些符文多看一会,周庄便觉得有些天晕地眩。 周庄赶紧将目光移开,但是心中的惊讶却是无以复加。他修炼的《周髀算经》只有两层,远远没有眼前的传送阵复杂,而且,也看不出特别厉害的威力。 故此,周庄原本以为,符阵之道就只有这样的威力,可是现在看来,符阵之道的博大精深,还远远在他的想象之外。 路上时,周庄已经大致了解了传送阵的用途。 传送阵只是用来进行远距离传送的,但是其符文已经复杂到了极点,那么如果这么复杂的符文是用来攻击的,攻击力又应该有多大呢? 稍微想一想,便能知道符阵之道的发展空间了。 《周髀算经》乃是大周始皇集天下之力编撰,威力至少应该在这传送阵之上。可是,周庄修炼的《周髀算经》只有两层,这又是为什么呢? 从小到大,黎叔只给了周庄一本《周髀算经》和拔剑术,其他的武技功法,全部没有教过周庄。 是《周髀算经》只有两层呢?还是黎叔手中只有两层? 对于一个知命巅峰的修行者来说,为周庄随便寻几本武学秘籍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那么,黎叔为什么又不给自己功法秘籍呢? 虽然只是看到了传送阵的符文,但是一瞬间,周庄心中转了千百个念头。 这时,一名身着青蓝相间长袍的青年走了过来,与宋管家说着什么。而宋立则在周庄的耳畔,道:“这便是墨门弟子。” 这就是墨门中人?周庄眼光一闪,一路上他被人误会是墨门弟子,此刻又见到如此恢宏的符文阵图。周庄对于墨门的兴趣不知不觉大增,他倒想看看这墨门众人,到底有何不同。 宋立没有看到周庄打量的目光,接着道:“你看他们的袖口,那三道墨迹,说明此人乃是墨门的四代弟子。” “四代弟子?”周庄问道:“那他的修为有多高?”周庄自己看不透别人带的修为,只得询问宋立。 “谁知道呢?”宋立双手一摊,道:“墨门最厉害的便是机关符阵之术,要掩盖自己的修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他们自己不说谁又知道他们的准确修为。” “不过,”宋立接着道:“四代弟子,修为最高也就不惑后期而已。” “那岂不是和宋大哥的修为相当?”周庄道:“一个不惑期的修行者,就能够负责这么重要的传送阵,如果有人捣乱怎么办?” “呵呵,”宋立笑道:“周公子也太看得起我宋立了,一个精通符阵之道的墨门弟子,十个我也奈何不得人家一根毫毛啊。而且,这天下还很少有人敢在墨门的地方捣乱。” 周庄想想也是,莫说墨门弟子了,就算是他,在使用五字符法的情况下,来十个煅体后期的修行者,同样无法接近他身体十米之内。更何况,人家身后还有墨门这个庞然大物。 想通这一点,周庄的眼神瞬间一亮,这么说来符阵之道大有可为,至少同阶之内无敌手啊。 不过,周庄的眼神有很快暗淡下去,因为他的《周髀算经》只有两层,就连对付明窍后期的清公子都相当吃力,更遑论不惑期的修行者了。 不多时,宋管家便与那人商谈完毕,一行人在宋管家的招呼中走进符文阵图之内。墨门弟子在阵图的四周放下一些亮晶晶的石头,然后眼前光芒一闪,周庄等人的身形便消失不见。 (求收藏啊有木有……) 第二十四章 曲阜好风光 晕眩,想吐。这是周庄的第一反应,身体没有不适,但是脑袋里天旋地转,直到数次呼吸之后,方才稍微感觉好一些。 周庄睁开眼睛,那些侍卫纹丝不动,但是周庄从他们的眼神之中,能够看出,他们现在也和自己一样,处在晕眩之中。不过,面色却比自己强多了。 荆轲与宋管家自是不用说,他们的修为可不是摆设。 令周庄意外的是,千喜与宋阀的六少爷居然也没有多大大的反应,看他们的神态,好像比周庄更早恢复过来。宋阀六少爷有可能是因为身怀什么宝物,可是对千喜怎么会没事呢?周庄若有所思的皱了皱眉头。 打量周围的环境,大殿还是大殿,符文还是符文,一切好像都没有变化一样。只是那位墨门的弟子,却已经换了模样。 不多时,众人便恢复过来,跟随宋香君向大殿之外走去。 走出大殿,同样是一个巨大的广场,但已经不是蓝田城的广场了,周围行人的衣着与口音,全都变了样。 周庄看着陌生的一切,喃喃的道:“这便算传送完了。” “恩,”宋立的声音在周庄耳边响起,道:“我们已经到了鲁国都城曲阜了。” 周庄不由得有些恍惚,刚刚还在蓝田城,下一刻便在鲁国都城,几乎一瞬间便跨越了数万里,甚至数十万里,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周庄也说不明白自己心中到底是何感受,隐隐之中有一丝“沧海桑田”的意蕴。不过,周庄还是有几分疑惑。 周庄问道:“既然传送阵如此方便,为什么在咸阳城不直接传送,还要行走到蓝田城呢?”如果直接在咸阳城传送,也就不会被宋清袭击了。 “因为不安全,”宋立道:“相信清公子在所有的传送阵都安插了眼线,只要我们进行传送,便会被其知晓,那么他便会布下更为凌厉完美的杀局。而蓝田城的传送阵,可以直接传送到曲阜城,在这里,清公子是不会、也不敢有所动作的。” 周庄略微一想,便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曲阜城乃是鲁国皇都,鲁国宋阀的二小姐在曲阜城有什么不测的话,必定会牵扯很多,说不定便会将宋清与他身后的三娘暴露出来,这也是宋清所不愿看到的。 宋家六少爷跟在宋立身后,有些怯怯的看着周庄,想过来说话,却又有些犹豫。 周庄微微一笑,道:“周庄见过六少爷。” 六少爷见周庄与他说话,才慢吞吞走出来,道:“听说你救了我姐姐,我是来感谢你的。” “职责所在,分内之事。而且,”周庄有手一摆,道:“当日也是有这许多忠贞的护卫,方才能够抵挡那些黑衣人的袭击。因此,六少爷要感谢的话,就感谢他们好了。” 周庄此话一出,宋立面色微微一动。他们这些侍卫,为了宋家小姐,死伤不少。周庄作为一个外人,能够惦记着他们,这一点给宋立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六少爷点点头。这时,宋香君轻声的招呼道:“小雨,走了。” “哦!”六少爷应了一声,便向宋香君走去,而中途又转过头,对着周庄道:“我叫宋小雨,以后叫我名字就好了。” “小雨?”周庄一愣,这名字怎么和女孩子似的?而且,这六少爷也和周庄想象之中的不一样,不但没有大家子弟盛气凌人的姿态,反而有些畏惧怕生,难道这就是千喜眼中的“好看多了”? 宋立有些感慨的道:“六少爷生下来身子弱,主母就给取了一个女孩子名字,希望可以保他一世平安。可是现在宋家的局势,想要独善其身,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啊。” 周庄点点头,便随着众人向着不远处的曲阜城走去。 曲阜城的城墙只有五六米的高度,就算是周庄也能轻松的跨越。但是天下真正敢飞跃曲阜城城墙的人却不多,因为这里有儒门和墨门两个庞然大物。 岁月没有在城墙之上留下太多的痕迹,曲阜城显得非常年轻。这里没有大秦的霸道,而是给人一种温和而厚重的感觉。在周庄看来,这曲阜城还笼罩着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这气息使人心神宁静,胸怀坦荡。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读书,想必会事半功倍。 城墙的风格也不一样了,甚至于都没有城门,直接空出一段城墙,用于行人出入。对于一个国家的都城来说,并不是谁都有这样的魄力的。 空出的城墙足足有二十丈之宽,足够三十架马车并驾齐驱,显得极为的大气。而这样宽的城门,此刻却被占用了一半。原因很简单,因为今天宋阀的二小姐和六少爷要进城。 远远的,便传来一个声音,道:“恭迎二姐、六少爷!” 听到这个声音,周庄的瞳孔猛地一缩,这个声音他并不陌生,甚至无法忘记,因为正是这个声音让周庄第一次感受到绝望,感受过死亡。 此人便是宋清。 周庄怎么也没有想到,宋清在刺杀过宋香君之后,还能够前来接驾。 而宋清如此快速的便在城门迎接,也便证明了宋立之前的话语,想必在蓝田城,宋清也是安插了眼线的。 宋立也是满脸杀气,但却硬生生的压制下来,眼神之中全是冰冷的光芒。 宋香君脸上却是毫无表情,淡淡的道:“有劳十三弟了。” 语气之中没有仇恨,也没有亲切,只有漠然。这样的漠然让周庄有些唏嘘,他不知道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换做是他,是否也能如宋香君这般忍得住。 此刻的宋清一袭青衫,身长七尺,面带微笑,丰神俊朗,刀者的气息完全收敛,倒有几分书生儒雅之气,好个一表人才。 宋清道:“三娘知道二姐与六少爷前来参加儒墨二门的收徒大典,甚是关心,特地派遣我等前来照应一二。” “香君多谢三娘好意,他日定当好生报答。”这时,宋香君的语气方才有些波动,掷地地有声的“报答”二字,在周庄听来,却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感觉。 宋清微微一笑,也不介意,却对着周庄道:“宋清见过周公子!” 见到宋清与自己见礼,周庄真的有点意外。他与宋清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宋清修为已达到明窍后期,又身为宋阀子弟,出入皆是前呼后拥,生活也是锦衣玉食。虽然周庄阻挡了他的刺杀,不过周庄并不认为宋清会因此对他另眼相待,因为莫湖的刺杀失败,完全是因为荆轲暗中出手的缘故。 因此,在这样的场合,清公子实在没必要与他打招呼。 但是宋清却这样做了,还做得如此理所应当。 周庄心中转着弯弯,手上却是一抱拳,道:“周庄这边有礼了。” 宋清身子一侧,又道:“二姐与六少爷一路车马劳顿,还是早些回宋府歇息一二。” 宋香君点点头,便领着一行人,向着曲阜城中的宋府而去。 第二十五章 魂魄决 曲阜城中的宋府,并不是真正的宋阀,这里只是宋阀的一处分家而已。 不过,就算仅仅只是一处分家,宋府也显现出了非寻常家族能拥有的势力与财力。单单宋府的这一套院子,便是六进六出,占地有百亩方圆。想周庄在咸阳城的妙笔斋,不过两丈方圆罢了。 宋香君到达宋府之后,周庄便告别辞行,宋香君虽然极力挽留,可周庄却去意坚决。宋香君无奈,便送予了周庄一块宋家的令符之后,便让其离开了。 其实宋府很好啊,吃的好、住的好、环境安定,可是一想到每日都要与宋清生活在一个院子之内,周庄便不寒而栗,他可不愿时时刻刻的提防着随时可能出现的暗箭。 而且,周庄在妙笔斋内留下了记号,说不定黎叔现在就在鲁国,周庄想要寻找一二。 离开宋府之后,荆轲便带着周庄与千喜来到了一条深谙的街道之内。 掏出钥匙,打开房门,一股淡淡的霉味扑鼻而来。荆轲将钥匙扔给周庄,道:“要是没地落脚的话,就先住在这里好了。” 闻言,千喜首先一喜,乐呵呵的进屋收拾去了。 周庄警惕的打量这套有些陈旧的房屋,道:“前辈怎么会有这房子的钥匙?” 荆轲摇摇头,道:“作为一个刺客,总是会有很多房子的。不过,你不用担心,没有人知道这房子和我的关系的,不会连累你。” 说完,荆轲也不理会周庄,便走进屋里了。 很快千喜将屋子收拾完毕,荆轲与周庄面对面的坐着。 荆轲道:“我要走了,在走之前,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算作酬谢。” 这就是荆轲报答周庄的方式了。周庄道:“前辈客气了,其实我也没有付出什么,还请前辈收回酬谢二字。” 荆轲淡淡的道:“我荆轲刺出的剑,没有人能够躲开,同样,我荆轲说出的话,从没有收回的时候。” 荆轲接着道:“说吧,你想要什么?富贵、权力、实力、宝物、还是某人的性命,只要你说,我都会替你办到。” 周庄原本还想拒绝,但是“实力”这两个字却让周庄打消了念头。荆轲修为有多高,周庄不知道,但是绝对是周庄见过了修为最高的一人。周庄一直都梦想能够获得更重的分量,提升自身的实力,现在就有这样的机会。 提升实力最快的办法,就是服用丹药,荆轲也绝对能够弄到最好的丹药。不过,周庄却不这么想,丹药提升的实力,只是短暂的,而且也是不扎实的。 周庄现在最想得到的是修行的功法,因为除了《周髀算经》和拔剑术之外,黎叔没有给过周庄任何的功法秘籍。 周庄想了想,道:“我要你最厉害的功法。” 周庄不提要求便罢,一提要求便让荆轲皱起了眉头。 半晌之后,荆轲道:“我最厉害的功法,名为《魂魄诀》,修炼三魂四魄,每斩断一魂一魄,都能挽救一次性命,相当于拥有七条性命。这一次刺杀秦王,我也是自斩一魄,方才能够从大秦皇宫逃月兑。” 周庄听得心神一震,这样的功法,确实是夺天地之造化,令人匪夷所思。 荆轲接着道:“而修炼到最高境界,每一魂一魄都可以化为分身,每一道分身都拥有本尊八成的实力,乃是我的不传之秘。师父传此法与我时,我便曾立下誓言,此功法只传弟子。” 周庄微微有些失望,荆轲的语气是不打算将这《魂魄决》传于他了。 荆轲没有看见周庄失望的表情,道:“当我也同时答应师父,此生不做言而无信的事,既然今日你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也不能拒绝,但也不能将全部的功法传与你,只能将三魂的修炼法交给你。” 周庄又是一喜,部分三魂的修炼功法,也属于难得的造化了。 当下,周庄兴奋的道:“多谢前辈!” 荆轲点点头,道:“此法没有秘籍,都是口口相传,我现在就用神魂将此法传与你。” 说完,荆轲伸出右手食指,点在了周庄的额头之上。顿时,周庄便感觉到一段段玄奥的口诀,快速的映入自己带的脑海。 虽然只是部分的修炼之法,但也足足传了一炷香的时间。 一炷香之法,荆轲收回手指,道:“此法只能自己修炼,万万不可再传他人,如果我知道你将此法外传,那么必定会亲自收回!” 这句话说得有些严厉,周庄也明白其中的厉害,闻言道:“前辈放心,我绝对不会将此法外传。” “嗯。”荆轲点点头,道:“刺杀秦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太子丹定然非常担忧我,我应该回去了,希望你能进入儒门。” 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周庄也不挽留,道:“我一定会加入儒门的。” “呵呵,”荆轲道:“下次见面时,记得带上鱼肠剑,告辞。”话音落下,荆轲的身影缓缓淡去,消失在了小屋之内。 而周庄赶紧站起身,向着门外,道:“前辈保重!” 荆轲走了,周庄除了在街道上留下与黎叔相见的暗号之外,便是夜以继日的炼化着丹药,以求化开身上最后的两道符文。距离儒门收徒大典,只有两月不到的时间了,一点一滴的时间,周庄都浪费不起。 十多天过去了,依然没有黎叔的消息。周庄微微有些担心,只要黎叔来到曲阜城,定然会发现这些暗号的,如果黎叔不在曲阜城,那么又会去了哪里呢? 现在周庄身在鲁国,自然不能再回去咸阳,以黎叔的修为与机警,肯定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周庄只能按下担忧之心,全力冲击修为,打算先加入儒门再说。 黎叔不在,并没有对千喜造成多大的影响,因为在咸阳城的时候,黎叔也是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随时都有可能消失上那么几个月,千喜早已习以为常了。 周庄每日炼化丹药,千喜则抱着她的琵琶,一遍一遍的弹奏着。两人几乎足不出户,可急坏了街角对面的一个青衣小厮。 日子便这样水波不惊的过去了半月。这日,一声大笑从周庄的房间之中传出来。 这一声突如其来的笑声,将沉浸在音律之中的千喜吓了一跳。千喜放下琵琶,走进周庄的房间,问道:“少爷,你睡醒了?到底做什么美梦,笑得这样大声?” 周庄每日盘坐在床榻之上,闭眼炼化丹药,在千喜看来,周庄就是在睡觉,不然,为什么一动不动。 “咳、咳,”周庄被千喜一句话给堵了一下,道:“少爷可没有睡觉,我是在修行,只是刚刚有所突破,高兴之下笑出声来了。” 经过莫湖一战之后,千喜对于修炼也有所了解,闻言,惊喜的问道:“少爷达到明窍期了?” “这个”周庄不好意思的道:“还没有,不过,快了。” 周庄确实还没有突破至明窍期,但是这半月,他又化解了一道符文。 这道符文的化解,让周庄的肉身增加了一匹烈马之力,而更大的变化却是在周庄体内。周庄的经脉更加的坚韧,也更加的宽阔,肉身能够融化的力量也更大。周庄相信,在举重若轻的意境修炼上,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而且,这段时间,周庄也开始接触《魂魄决》。 《魂魄决》艰深晦涩,周庄修炼的进度极慢,但就是这样,修炼《魂魄决》,让周庄的神魂短时间壮大了不少,相信要不了多久,神魂就能突破至明窍后期了。 千喜看着周庄,道:“这是好事,原本应该庆贺一番的。但是这些时日公子就知道吃糖丸、坐着睡觉,一点收入都没有,还有许多物什要添置,我们的银两可是不多了呢。” 周庄一笑,离开咸阳城时,他们共带走了三百一十两银子,这些银子足够一个寻常之家三年的开销了。而现在才过了半月而已,千喜便开始叫嚷没钱了。在周庄看来,千喜就是一个小财迷。 “呵呵,”周庄笑道:“好、好,等会我们便去购置笔墨纸砚,将‘妙笔斋’的招牌重新挂起来。” “好的。”千喜满意的点点头。 周庄又道:“顺便再给我们千喜买点胭脂水粉。” “真的?”千喜喜道,双眼之中闪过一丝希翼之色。 不知为何,看到千喜这样惊喜的表情,周庄觉得有点难受。千喜从小到大,周庄很少给千喜买礼物,就连胭脂水粉都用得很少。 周庄肯定的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少爷什么时候骗过来你?走,我们现在就去。” 经过半个月不休停的打坐,化开了一道符文,现在周庄身上只剩下一道符文了,随时都有可能突破。不过,欲速则不达,周庄需要一些时间,将增加的力量稳固之后,才能开始炼化这最后一道符文。 带上银两,关上房门,周庄带着千喜,走进了这个只是匆匆一瞥的曲阜城。 然而,周庄没有发现,就在他两人走出房门的时候,街角对面一个青衣小厮,露出了如卸重负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