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阁风云》 第一章 枪挑天变色 五月初一,整日大雨。 直到黄昏,雨点依然像泼水般,从半空的乌云不停泻下。 就在这个时候,铜刀镇之东,突然出现了三个黑衣人。 这三个黑衣人,年纪并不大,最大的一个看来都不超过三十岁。 但,他们的手里,却每人手持一根木杖。 最令人心悸的,就是这三根木杖,皆血渍斑斑,虽在滂沱大雨之下,依然并未冲洗得掉。 这三个黑衣人,以前从未在这里露过脸。 铜刀镇数十年来,都很太平无事,这三个黑衣血杖来客,莫非是这个地方的不祥征兆? ×      ×      × 五月初二,雨已停。 峥嵘老人在铜刀镇的一爿广场里,面色沉重地看着十一具尸体。 昨夜大雨中,铜刀镇竟然有十一个人被暗杀。 这当然是一件大事。 所以,连近十年来已经很少出门的峥嵘老人,都被惊动了,要亲自出来检视尸体。 峥嵘老人,原本姓陆,名庞天,号峥嵘,但现在,知道他原姓名陆庞天的人已越来越少,人人都只称呼他为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今年差不多八十岁了 但这个年纪老迈的老翁,却是铜刀镇里的主宰。 在这里,峥嵘老人说的每一句说话,就是法律。 远在三十多年以前,铜刀镇也曾有过一段充满血腥,充斥罪恶的日子。 在那个时候,杀人,劫掠,强奸的案件,几乎无日无之。 虽然这里的地方官也曾有过几次出兵平乱,但过得三五七日之后,又复如是。 最后,连地方官也索性放手不管了。 但自从峥嵘老人在铜刀镇出现之后,罪案就直线显著地下降。 因为峥嵘老人手里的一柄虎头铜刀,在十日之内杀了八十九个恶霸。 直到第十一日之后,铜刀镇就再没有任何罪案再发生过。 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铜刀镇以前原本叫大河镇,直到峥嵘老人出现之后,才易名为铜刀镇的。 ×      ×      × 铜刀镇上,一夜之间十一个人被暗杀这个消息,很快就传了开去。 这个消息,一直传到二百里外的枫林集。 枫林集唯一的酒家,就是一枫馆。 一枫馆,名副其实,四周只有一棵枫树。 因为这里其他的枫树,都已被这间一枫馆的老板砍掉,就只剩下了最中央的一棵。 曾经有不少酒客,问一枫馆老板为什么要这样做,所得到的答复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所以,这里虽然只有一棵枫树,却已胜过其他千千万万棵。” 这种解释,有人接受下来,但也有人觉得似是而非,不伦不类。 至于这个老板砍掉其他枫树的真正理由,知道的恐怕就只有秦白玉一个。 秦白玉是个年青人,但一枫馆的老板也不老,只比秦白玉长三岁。 这两个人有一种特别的本事,就是无论怎样酗酒的醉客,都能够把他撵出一枫馆门外。 曾经有一次,有两个号称拳王,拳霸的恶爷,在一枫馆里酗酒闹事,结果被秦白玉每人赏了一拳,直到现在,那两个恶霸的鼻子还是歪的。 秦白玉干完这件事之后,回头问一枫馆老板:“这两拳打得好不好?” 一枫馆老板摇摇头,道:“一点都不好。” 秦白玉一怔,道:“莫非这两个人不该打?” 一枫馆老板又摇头,道:“是你的拳头打错了位置,你不应该打他们的鼻子,应该打他们的咽喉。” 秦白玉道:“你的意思,是要结果这两个人的性命?那未免过份一点吧?” 一枫馆老板冷冷一笑,道:“如果你知道他们的来历,你就知道即使杀他们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过份。” 秦白玉道:“他们自称什么拳王、拳霸,莫非……就是杭州的邬氏兄弟?” 一枫馆老板淡淡的道:“不错,就是这两个为了拳谱,便连老子都一刀砍翻的畜牲。” 秦白玉立刻追出去,但邬氏兄弟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秦白玉回来,对一枫馆老板道:“你既然早已知道两个恶贼的来历,为什么不出手将之毙掉?” 一枫馆老板的声音,似乎有点疲倦:“也许我今天不想杀人。” 秦白玉叹了口气,他了解他,因为他的确已经疲倦。 疲倦得连该杀的人都不想去杀。 秦白玉更知道,若在五年前,邬氏兄弟这种恶贼遇上了他,简直就和遇见死神没有半点分别。 五年。 一枫馆老板在五年之前,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物? ×      ×      × 五月初三,正午。 今天的阳光很好,秦白玉捧着两笼画眉鸟,哼着小曲,去找他的老朋友。 秦白玉的朋友不算少,但真真正正的老朋友,却就只有一个。 这个人自然就是一枫馆老板。 然而,他竟然不在一枫馆,却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在等他。 这个孩子,是一枫馆隔邻杂货店的侄儿阿鸿。 阿鸿一见秦白玉,立刻就将一张纸条交给他。 秦白玉一看便已认出了是一枫馆老板的笔迹,上面写着:“七日之内,我若还未回来,烦将树砍而焚之。” 短短十七个字,却令秦白玉为之神色一变。 烦将树砍而焚之,意思等于说:“我已死,这棵枫树也没有再留下的价值,不如将它毁灭也罢……” 一枫馆老板去了哪里? 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      ×      × 在这个时候,一枫馆的老板,正在一辆马车的车厢内躺着身子,十分舒适惬意。 马车向东行,这条路,将会直达铜刀镇。 不过,一枫馆老板对于这条路将会直达到哪里都不在乎,即使是直达丰都城,他也绝不会中途下车。 因为车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女人。 一个使他朝思暮想,刻骨难忘的女人——宋芝芝。 宋芝芝实在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五年前很漂亮,五年后更加漂亮。 唯一的分别,就是五年前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却已经是个女人。 不过,一枫馆老板似乎也没有将这种改变放在心上,只要她在自己身边,就算她变成老太婆般鸡皮鹤发,便又何妨? 在车厢里,他逗她笑。 她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痴痴地望着他,觉得五年后的他,依然风采如昔,只是似乎他很疲倦。 他实在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五年来他的生活过得怎样? 很逍遥?还是充满寂寞,充满痛苦? 她当然没有忘记,一枫馆的那一棵枫树。 他将其他的枫树都砍掉,只因为她曾说过一句这么样的话:“中间这一棵最好看。” 那时候,一枫馆原本名号是千枫馆。 千枫馆的老板,也不是他,而是一个老乡人。 后来,他花了一大笔钱,将这个酒家买下,做了一枫馆的老板。 他买下这间酒家,只有一个理由。 因为他认识她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实在太痴,痴得整个人都为之憔悴,疲倦。 现在,他逗她笑。 可是,她笑不出口,却终于倒在他怀里痛哭。 他轻轻地抚摸着她那长长的秀发,道:“别心碎,我在这里。” 他已决定,无论冒多大的险,多少的困难,都要将宋芝芝重归自己怀抱。 你若真心深爱着一个人时,你也会这样地决定。 除非是个懦夫,又自当别论。 一枫馆的老板,当然不是懦夫。 他所拥有的勇气,可能比一千个人的勇气加起来还大一千倍。 在十年前,他赤手空拳,就敢闯进扬州一间赌场之内,将三个专门强奸稚龄女孩的采花淫贼连眼睛都挖出了好几只。 在八年前,他与秦白玉联手,在长江下游两岸,将名噪南北的长江十妖,杀得干干净净。 在六年前,日本浪人横池东夫挟技东来,以一百一十七招血浪刀法杀尽了不知几许中原豪杰,结果却死在一枫馆老板的拳头之下。 一枫馆老板,就是名满天下的“铁拳九重天”齐帅,也就是那佛门禅宗九重天拳法的唯一传人。 可是齐帅也是猎刀第二代主人。 如果说像齐帅这样的人,居然也会护花无力,相信任何人都会加以怀疑。 但事实上,齐帅的恋情,的确倒霉透顶。 梦中人,变作别人妻,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滋味? ×      ×      × 五月初四,清晨。 齐帅会晤铜刀镇的主宰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在他的书斋里,接见齐帅。 通常,峥嵘老人晤客的地方,都在大厅里。 但今次却是例外。 峥嵘老人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道:“齐大侠果然没有令老夫失望。” 齐帅淡淡然一笑,道:“除了芝芝外,在下已对其他事情毫无兴趣。” 峥嵘老人拇指一伸,赞道:“快人快语,很好,我们就来个交易怎样?” 齐帅一皱眉,道:“这里出了什么麻烦?” 峥嵘老人忽然叹气,道:“初一大雨之夜,本镇有十一个大汉被杀。” 齐帅淡淡的道:“杀人者,人亦杀之,何足怪哉?一夜之间,被人杀十个八个无名小卒,其实也算不了一件大事。” 峥嵘老人宛若不闻,又说道:“根据目击者证实,凶手是来自黑衣城的邪派高手。” 齐帅略微动容,随即又冷笑道:“黑衣城的高手是邪派,但铜刀镇好手如云,只怕也没有几个是正派。” 峥嵘老人涵养似乎很不错,脸上居然没有愠色,只是笑一笑:“齐大侠若肯助老夫一臂之力联手对付黑衣城,宋芝芝自当完璧归赵。” “完璧?”齐帅心里大笑。 痛苦,酸楚的大笑。 然而,无论在她的身上,曾经发生过怎么样的事,她依然永远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为了她,他愿意做任何事,作任何牺牲。 而她,为了他又何尝并不如此? 第二章 剑闪江断流 光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自铜刀镇之役,转瞬又已半年。 ×      ×      × 腊月,初八。 齐帅终于与宋芝芝成亲。 红彩帮帮主新婚燕尔,跨凤成龙,当然是一件哄动江湖的大事。 只见各路英雄,纷纷远道来贺,连好几个县的知县也联袂前来,场面热闹之极。 由于到贺者太多,礼物一包一盒的堆积如山。 直到第二天,齐帅和花好月圆几个人在拆看礼物的时候,突然礼物丛中,竟然有一股血腥气味。 齐帅随即拆开最大的一盒礼物。 里面赫然有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这颗人头,满头白发,脸上纵横交错最少有五六条刀疤,而且不是新伤口,在他未遇害之前,他的脸上就已经刀痕累累了。 这颗人头,究竟是谁的首级?又是谁送来的? 直到宋芝芝看见这颗人头之后,真相始皆大白。 原来这颗人头,就是宋芝芝父亲的首级。 宋芝芝的父亲,究竟是个什么人? ×      ×      × 宋独,就是宋芝芝父亲的名字。 宋独在七年前,被仇家暗算,双脚尽废,连右手筋脉,都被挑断,成为一个废人。 不但如此,由于打击太大,宋独竟然疯了,变成一个终日迷迷糊糊的傻汉。 照理来说,一个既残废,又疯了的宋独,应该没有人加以理会的。 但黑衣城主却将他掳去,囚禁在黑衣城中。 这件事,除了宋芝芝外,没有任何人知道。 黑衣城主囚禁一个废人,居心何在? 莫非宋独的心里,有着某种秘密,黑衣城主想从他口中套问出来? 但,无论怎样,宋独终于还是惨遭毒手。 ×      ×      × 宋独是宋芝芝的父亲,也就是齐帅的岳丈。 所以,齐帅在记事册中,添写了一行文字。 明年端午,誓杀行凶者为岳丈报仇。 还收到一件贵重的礼物,那就是用玉盒盛装的一把猎刀。 游疾舞,是猎刀的第一代主人。 他赞赏齐帅的少年英雄,在他成婚之日,把猎刀交给他,是要他为江湖正义而奋斗。 ×      ×      × 正月,齐帅苦练刺鲨追魂刀。 刺鲨追魂刀,是齐帅远在未曾练成九重天拳法前,便已熟习的一种刀法。 九重天拳法虽然厉害,但若论杀伤力强大,却不如一刀在手。 何况刺鲨追魂刀,是当今武林最凶悍,也最绝的一种刀法。 齐帅自从练就九重天拳法之后,一直抑制自己再去使用刺鲨追魂刀。 因为拳劲虽能置人死命,总可收放自如,但刺鲨追魂刀全套刀法一十三招,招招都是阎王的追魂令,一刀劈下,永无活口。 齐帅并不是个性格残酷的人。 所以,他放弃了练习这种刀法很久很久。 然而,时移势易,他现在面对着的敌人,却是最心狠手辣,最残酷的一种。 为了红彩帮,为了自己,为了宋芝芝,更为了整个武林安危着想,他终于决定重练刺鲨追魂刀。 再说他现在也有了一把趁手的猎刀,他当然要追猎黑衣城的仇人。 对于残酷的敌人,有时候也只有一个办法。 就是将自己变得比敌人更加残酷。 ×      ×      × 三月。 红彩帮与黑衣城若干高手,发生遭遇战。 结果,红彩帮众被黑衣城高手杀得落花流水,十九个人剩下三个逃回性命。 从这次遭遇战里,齐帅发觉到黑衣城在这大半年来,不断招兵买马,不少恶人加入了这个原本已十分庞大的组织。 五月初五之战,将会决定黑衣城与红彩帮之间,谁存谁亡。 但直到现在,黑衣城主的真正身份,依然像个谜,没有人知道。 ×      ×      × 五月初五终于来临了。 西湖,龙舟阁前。 日出时分。 是日晨,雾薄风轻,西湖柳岸,景色美绝。 每年五月,这里就会筑起一座高阁,过了端午之后,又复拆卸,年年如是。 这一座高阁,就是龙舟阁,它的建设,纯粹是为了让当地乡绅名流,能够舒舒服服地坐着观看龙舟竞渡的。 现在距离龙舟竞渡的时间,还有好几个钟头,观看龙舟的人现在还在被窝里睡觉。 谁也想不到,今年的龙舟阁,竟在龙舟还未出动前,便已被弄得天翻地覆。 在雾里,黑衣城大约出现了三十多个人。 而红彩帮在齐帅率领之下,人数更少,只有十六个。 黑衣城和红彩帮都是庞大的组织,如果大家都来一个总动员,只怕人数已足够去组军攻打城池。 但现在彼此出动的人数都并不多,显见赴会者都是两方的精英分子。 黑衣城高手,包括下面最惹人注目的几个。 鬼髯先生骆臻。 魔刀无影李百箫。 棍妖胡优悠。 九指狮王彭广。 杀人如蚁苏木学。 当然,还有厉翠青、秦白玉两母子。 至于黑衣城主,照以往惯例,身穿黑袍,黑布蒙脸,整个人阴阴沉沉的,但从黑布双孔透射出来的目光,却炯炯有神,一眼望去令人不寒而栗。 ×      ×      × 花蒙蒙今天手里的兵器,已并非黄麋腿,而是一根六尺半长的狼牙捧。 棍妖胡优悠最讨厌的兵器,偏偏就是狼牙棒。 他几乎一看见有人用狼牙棒,便巴不得走上前,将别人的牙齿满嘴打碎。 因为这位号称黑道武林第一棍的棍妖胡优悠,曾经在十五年前吃过一次败仗,打败他的人,所用兵器就是狼牙棒。 幸好那次打败胡优悠的人,并非用饭碗筷子作兵器,否则恐怕世界上能吃碗安乐饭的人就会更少了。 胡优悠原本打算首先瞧瞧热闹,等到必要时才施展他的妖棍建功的,但现在一看见居然有个年青小伙子手持狼牙棒,不禁无名火起三千丈,大声吆喝:“什么龟儿子,竟敢拿着根狗牙棒在此扬威耀武?” 连花蒙蒙都不禁为之一呆,心想这个五十来岁的老家伙脾气真暴躁,一见面就冲着自己大呼大喝,倒像古时两军交战之前,总要来一场骂战才够气魄一样。 在旁的公孙好却答道:“原来是棍妖,这人又妖又古怪,难怪活了五十多岁还娶不着老婆。” 花蒙蒙恍然大悟,胡优悠曾败在狼牙棒之下的事,天下皆知,偏偏自己手里用的又是狼牙棒,棍妖的心理、大异常人,竟因此而迁怒于天下其他使用狼牙棒的英雄豪杰,未免可笑之极。 花蒙蒙展颜一笑,客客气气地向胡优悠道:“阁下想必是武林第一棍胡优悠大侠了?” 胡优悠却有自知之明,冷冷道:“胡某活了几十年,从来没有一天做过侠义之事,胡优悠大侠五个字,烦将全数收回,不必卖弄口乖。” 花蒙蒙“哦”一声,答道:“在下一时大意,不知道胡老前辈也会在此,否则在下就算用大皮鼓作胆,也是不敢用狼牙棒为兵器的。” 胡优悠脸色稍宽,道:“可惜现在已经太迟了。” 花蒙蒙悠悠笑道:“不,还有一个补救办法。” 胡优悠瞪着他,不知道他闷葫芦里卖什么药。 花蒙蒙突然左手举起狼牙捧,跟着右掌立刻向狼牙棒削去。 谁也想不到花蒙蒙会突然有此一着,更想不到他竟然随随便便一掌削去,便将狼牙棒从中间一开为二。 花蒙蒙将棒头抛掉,手里变成只有一根三尺半长的短棍。 胡优悠沉喝道:“这算什么意思?” 花蒙蒙轻搔着鼻子道:“听说胡老前辈每逢遇见使用狼牙棒的武林人物,即猎杀而甘心,在下还想多活几十年,所以现在改行使用短棍,目的是希望你棍下留情,别将五十年前吃的败仗算在我身上。” 本来,花蒙蒙前面几句话,已令胡优悠听得十分舒服,几乎真有手下留情之意的了,但哪知最后一句话,却激得他暴跳如雷,恨不得将花蒙蒙重打九十九万大棍。 “龟孙子口没遮拦,吃老子一棍!” 这一棍变幻无常,威力委实非同小可。 花蒙蒙手持半截短棍,神态从容,与胡优悠暴跳如雷的情况相比,恰恰完全相反。 高手相争,越是不容情绪激动,棍妖胡优悠真实功夫绝不在花蒙蒙之下,但现在他的怒火上升,无疑是给了花蒙蒙一个很好的机会。 胡优悠马步如风,两节阴阳棍,更是劲疾非凡,一晃眼间,便已连续攻出十七棍。 这人能在武林横行多年,棍上功夫的确有过人之处,这十七棍无论直刺,斜削,横砸,都令人有防不胜防之感,明明看它从左方来,忽然却又由右方绕至,一个闪避不及,立时就是骨折重伤之祸。 花蒙蒙不再笑了。 胡忧悠连攻他十七棍,他也回敬了对方十七棍。 直到第十七棍两棍相碰时,花蒙蒙手里的短棍突然折断,原本已经嫌短的短棍,变得更短了,大概只剩下一尺六寸左右。 胡优悠号称黑道上第一棍,这个招牌果然不是浪得虚名靠骗得来的。 现在连花蒙蒙也不能不承认,以棍论棍自己的棍法是绝对比不上胡优悠。 不过,棍法虽不行,剑法又怎样? 花蒙蒙的剑法,天下间见过的人只有一个。 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花蒙蒙从不用剑与敌人交手,但他却偏偏是个剑中高手。 他不用剑,并非因为他讨厌剑。 反之他喜欢剑,欣赏剑,基至将剑视为朋友、知己。 所以,他尊重世间上每一柄剑,就像他尊重每一个朋友一样。 如果你尊重你的朋友,你会不会让他浸在一些邪恶之徒的血液里? 花蒙蒙不会,他永远都不会冒犯自己任何一个朋友,即使是一柄冷冰冰的剑,他都不会冒犯它。 以剑杀人,原乃天公地道的事。 但花蒙蒙从不用剑,却懂得怎样用其他武器代替剑,再配合自己的一流剑法去杀人。 也许你会觉得花蒙蒙这种做法几近荒谬、无聊。 但,无论怎样,他的剑法的确是一流的。 现在,花蒙蒙手里的短棍,已变成了一柄剑。 这是棍与剑的互相结合,也是胡优悠十五年来最头痛的一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