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职修士》 请个假 这回……需要请个架……当然,不知道这张假条有几个人能看见…… 身体不是很舒服,重伤风,而且老鼻炎也犯了,伴发的头痛也犯了…… 哎……郁闷…… ( 第一章 远方的召唤 “……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结束了长长的故事,周围的孩子围在他身边,眯着眼睛,托着下巴,感觉十分惬意而享受。 “当然,他们应该不知道一男一女幸福生活在一起之后会做什么?”严风合上手上厚重的书页,依然沉醉在故事中的孩子们被合书声惊醒过来,“风哥哥,白雪公主的故事好好听啊……”“风哥哥,再讲一个好不好?”“风哥哥……”孩子们的眼神让严风险些就此答应下来,但想起脑海中愈加深刻的召唤声,“好了好了,哥哥在镇子上停留一个多星期了,是时候该离开了,”严风强迫自己站起身来,高大的身躯使得周围的孩子们不由得跳开来,“风哥哥……”严风使劲模了模身旁孩子的头顶,“哥哥还有事情,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回来的,听话啊!” 孩子们恋恋不舍地看着严风离开的背影。严风其实也不想离开,但不得不前进,因为脑海中的“启示”不断召唤着自己。想想自己最近这一年的经历,恍如梦境一般,先是被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收为徒弟,经过了什么“启示”——到现在严风也不知道什么叫启示,启示是个人,还是,抑或是仅仅是个开启力量的过程名城——严风变成了一个圣职者。那个少年师傅只教导了严风三天,临走前留下一身漂亮——严风之前从来没有的那种漂亮——的衣服,一本厚重宽大而可大可小的书,一柄修长而光亮锋利的月牙镰刀,从此严风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如此过了半年多时间,严风以为那些奇异的事情已经放过自己,他依旧还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以后也将成为一个农民。虽然体内的圣力慢慢变强,但自从那个少年师傅离去之后,他再也没有主动修炼过。直到四个月前的那天,铺天盖地的绿皮红眼怪物袭击了他的村子,恐惧与愤怒之下,他为了生存而拼命,撕咬……等到他终于恢复了神智,才发现除他之外的所有村民全都被杀死,死状凄惨无比,整个村子一片残垣,而他在大战之后也身受重伤,险些丧命。他后悔,他懊恼自己为什么会对师傅的话置若罔闻,为什么不勤加练习师傅教给他的东西。严风将整个村子的覆灭,看作是自己的罪孽。很长一段时间自怨自艾,精神恍惚到不吃不喝,差一点就饿死了。 直到一个月之后,严风的脑海中第一次回荡起召唤的声音,“赫顿玛尔大圣堂……赫顿玛尔大圣堂……”赫顿玛尔他知道,是他所在的贝尔玛尔公国的首都,但是大圣堂是什么?他一无所知。本以为这是他自己的幻听,但随着这声音一遍一遍得回响在自己的脑海,严风终于确信,这是对他的召唤。所以,他努力用圣力治疗自己的伤势,恢复自己靛力,换上师傅留下的那套衣服。本想收拾个小包袱,发现自己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随身带的——吃的东西可以随时在路上获取,外面的野味太多了,野果野菜也是随处可见,所以,严风临走前只带了一样东西,老人们说过的男人行走在外必须携带的一样东西,酒。他取出父亲的酒壶,去村子上最大的酒肆打了满满一壶酒,收在腰间,那本厚书缩小后收在腰间的另一边,把月牙镰刀背在身后,便上路了。 赫顿玛尔在村子的西北方,这是村子里面老人们曾经说过的,而师傅教给自己的零星地理常识中,赫顿玛尔是在距离村子两千多里之外的西北方。习练师傅教给自己的那些技艺,愈感到自身强大的严风踏上征程。行走在外面的世界,严风终于发现原来世界远比自己呆了十七年的村子要来的丰富多彩,当然,也更危险得多。一路上他曾经遇到过无数次类似毁灭村子的怪物,甚至更强,但是到了后来,严风应对地更加轻松。他从书中汲取营养,那几乎永远翻看不完的书给了他无尽的知识,每一次合上书之后,严风都十分感叹,师傅留给他的这本书,真的是给了他一个莫大的助益。潜移默化间,严风和半年前相比,已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刚开始他还是日夜奔行不停。后来随着怪物的不断出现,他发现比起赴约,铲除这些怪物更加重要。所以,在大方向没有偏倚多少的前提下,他任凭自身直觉的带领,四处驱除畸形的怪物。这些怪物应该是因为最近这几十年空间扭曲而引发的一系列异变所导致的结果。他们丑陋而邪恶,但这并不是严风的主要目标。师傅告诉他,他们这些人的主要对手,是一种叫做“伪装者”的家伙。这些家伙有着人类的面孔,但他们身体里潜藏着鲜血的灵魂,他们以袭击其他人获得的血为能量进行成长,最终他们会变成恐怖的恶魔。平日里伪装成人类的样子,一般人根本无法识别,除了他们,被世人称作“大地之光”的圣职者。几十年前,有过一次席卷大陆的战争,被称为“黑色运动”,圣职者们联手将统领伪装者们的混沌之神奥兹玛驱逐到时空的罅隙。所以,现在大陆上伪装者的数量屈指可数。 严风抖抖袖子,换了个姿势,侧靠在树枝上。十天之前,他发现这座小镇即将受到怪物的袭击,于是小镇,以一个游侠的身份呆了一个多星期,白天也就给孩子们讲些故事,到了晚上,他守在镇子外面,将一切靠近镇子外面的怪物宰杀干净,并且掩盖住痕迹,担心镇子里的人看见会产生些不必要的后果。 月亮高悬,严风已经在树上等了三个多小时,初秋奠气已经有些泛凉。他虽然一经发现圣力可以有众多妙用,但对于保暖,实在是没有太大的作用。身上的衣装是圣职者的职业服饰,对于圣职者的种种法术技艺有极大的加成效果,但对于保暖,也是没有太大的作用。严风只能紧成一个团,给自己些温度。作者花枪大叔 ( 第二章 怪兽的突袭 乌云飘来,半月低垂。 就在严风在一阵寒凉中渐渐忍耐不住困意,脑袋一沉一沉就要睡着的时候,几声树枝被踩断的声音突然传到严风的耳朵里。猛然惊醒,动作稍微大了一点,严风险些掉下树去。不用仔细去看,四周阴暗处闪烁着的红色幽光已经告诉严风,他这几个人新认识的“老朋友”又来了。活动了一下全身的骨头,严风开始感觉到内心深处泛起来一阵兴奋。 这种感觉是最近刚刚生出来的。最开始的时候,严风感觉这种兴奋感可以最大程度上提高身体各方面素质,跳得更高、打出的力道更足,最关键的是感应怪物的能力大大提高,有时候闭上双眼都能感觉到那些怪物的运动轨迹,在感应中,它们就像是夜空中萤火虫,星星点点,一览无余。但后来严风便感觉一阵恐惧,因为面对杀戮自己竟然会有如此,如此过分嗜血的感觉,面对怪兽的血肉横飞,有时候他竟然会不由自主地笑出来。要知道,不久前他还只是一个农民的孩子。虽然已经十七岁了,但依旧和孩子一样。 慢慢的,不知道是严风对于自己的说服终于起了作用,还是自己血脉中真的蕴含有嗜血的因子,他渐渐正视自己的这种兴奋感,有时还能简单应用这种感觉。就像现在,随着一点点的伸胳膊伸腿,作着伸展运动,全身的肌肉和关节都已经活动开,严风的眼睛也开始一点点变亮,“嘭嘭”的续声开始收入耳中,严风的嘴角优雅地划出一个弧度。 这只是表面现象,随着兴奋感的加深,严风脑海中的警惕性随之加强,思维能力也愈强。严风发现这次的怪兽不同于前几次的。虽然它们还只是在远处逡巡,但感觉上的气息就和之前的不一样。从村子覆灭起,严风已经和这些怪物们厮杀过不下二十多回,都是一种叫“哥布林”的怪物。书中记载,哥布林原本是黑暗精灵的近亲,地精的一个分支,因为空间扭曲泄露出的邪恶毒素而堕落成为哥布林,一种贪婪而笨拙的生物,身形矮小,最高不过四十多公分,相对它不大的脑袋,它的脸却是极宽的,整个脑袋的四分之三都是它那张丑陋的脸,鼻子是塌着的,牙齿参差不齐,本就够丑的脸,阴笑还常常挂在脸上,让人望而生厌。 哥布林被邪恶毒素感染后,根据自身元素的不同、所居地点的不同和毒素感染的多寡,又分为若干不同种哥布林,就严风已经见过,就有拿着木棒的,拿着石锤的,浑身天蓝色并且会扔冰球的,浑身火红色并且会扔火团的这四种。而书中介绍的,哥布林还远远不止这四种,要知道,哥布林占到现在大陆上各种怪物总和的十分之一,怎么可能仅仅是些炮灰? 严风的眉头皱起来了。因为随着月亮的渐渐黯淡,林子中的红色幽光越来越多,粗略一看,不下三百多个。每两点便是一只怪物,“看来今天晚上要大干一场了,”严风冷笑一声,只不过这冷笑是对着树下的怪物,还是树上的自己,“之前最多也就一次宰过五十多只,这次直接变成三倍,还有点压力啊。”岂止是有压力,怪物的增多,麻烦不仅仅是数量上,即便是个体力量不足——不足到严风只要稍微用点力气,一拳就能砸死一只哥布林——但蚂蚁多了还能咬死象呢!再说,今晚可能会遇到些没有碰到过的怪物,虽然一直在看“神圣之书”,毕竟是字面上的浅显了解,生死之间,一点点迟疑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被乌云遮住的月亮已经坠到靠西奠际中,天色愈加的黑,而那些眼泛红光的怪兽们,终于开始移动了。严风虽然有些担心,但他背后一里之外就是小镇,他躲开的话,小镇上的人必死无疑。“你们真以为本大爷是泥捏的不成?”看到有不少怪兽竟然绕过严风的这棵树向小镇走去,严风一个跟头就翻了下来。刚刚落地,还没等他直起身子,背后便是两股恶风,严风就地一滚躲了过去。快速站了起来,紧紧靠住背后的大树。 方才偷袭他的是两个拿着木棒的哥布林,严风环视一周才发现,方才看上去要去镇上的怪兽们都已经回转过来,这些怪兽将严风和他背后的大树团团围住,一点空隙也没有留下。严风惊诧万分,这些哥布林明明智商很低,怎么可能想出这种像是“声东击西”“打草惊蛇”的招数?之前遇到的那些,都是笨笨的冲过来,然后被他三下五除二地宰掉,之前让他稍稍有些压力的是,不停的宰掉五十多只哥布林颇为消耗力气。严风心底泛起些寒意,眼前的这些怪兽即便引颈就戮,他一只只地宰也得把他累死。 再说,这些怪兽的确不止严风见过的那四种,还有手拿木刀的,手拿石刀的,浑身土黄色,随手就能捏出一个石块的,体型较一般哥布林要大出两三倍,双手拿着一根粗长狼牙棒的……林林总总不下十余种,更令严风没底的是,除了哥布林,还多了几种他没见过的怪兽,有的是浑身紫黑色,一半像猫一半像猴的怪兽,还有一些是身高体胖——身高至少有一丈多,肚子里最起码能装得下二三十个哥布林,直立行走的野牛。 两种新的怪兽,对于神圣之书前十页已经能熟练背诵的严风一眼便能辨认得出,一种是猫妖,一种是牛头怪,心中苦笑,“就我这点拳脚,怎么能对付地了如此多的怪兽啊?”当然,有些时候拳脚无力或者无效的时候,上武器不就行了?严风慢慢模向身后的月牙镰刀,缓缓地抽出,眼睛乱飘的时候,却终于发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怪兽集结在一起的原因——众多怪兽之后,有一个体格比一般稍高出一点的哥布林,脸上阴险的笑容更大,手上拿着一把宽大的木刀,而它的额头还有些复杂的花纹。那是被称为“领主”的怪物!作者花枪大叔 ( 第三章 猛冲的连拳 领主,只有在不少于六种不同怪兽的群落中才有可能存在的极强怪兽。如果粗略描述的话,一个领主的实力相当于一百个它手下怪兽的实力。当然,这只是粗略的描述,因为领主不但拥有普通怪兽不曾有地殊能力,生命力大涨数倍不止,智力水准也是大大提高。换句话说,一个领主就相当于他们整个怪兽群的一半实力。 当然,对于严风来说,这些怪兽群中出现一个领主,就相当于他所要面临的怪兽顺便翻了一倍。而就在严风的手碰到长柄月牙镰刀的那一刹那,十多团蓝色的冰球已经从怪兽堆里被丢出来,经过脑中的估计,严风沮丧地放弃拔出镰刀,猛地一个跳起,躲开那些冰球——那些冰球即便都砸到身上也没有多么疼痛,但它们会让严风的身体变得迟钝。一旦严风中了冰球,接下来的十秒钟之内他就惨了。 严风大跳的同时,右臂一甩,重重一拳将背后偷袭的一个拿刀哥布林打飞。树虽然是大树,但面对密密麻麻的怪兽大军严风无法做到兼顾四周,所以,严风选择抢攻!“直拳冲击”!严风左右拳不断轮转,初一接触,凛冽的拳劲就将最前面的四只木棒哥布林打得头脑崩毁而倒地。如果敌人太多,而自身所处位置无法让自己拥有一个充当“纵深”的阵地,那就去打出一个阵地!这是师傅告诉过他的,严风谨记在心,而现在也正是这么做的,不能在这些怪兽面前坐等它们攻击,不然自己肯定会玩完。方才幸亏那个领主只是在后面看着,没有插手,否则它一旦坐镇指挥,将冰霜哥布林、火炎哥布林、石头哥布林三者的攻击有效化,严风可就没有那么容易就躲闪得开。这些哥布林虽然变得不成样子,但不知为何,不同种哥布林相互间如果配合起来,威胁大出数倍。 那领主不管是心怀玩耍的心思也好,暂时脑子抽筋也好,一时半会儿不会出手。看着领主的眼神,严风甚至感觉里面像是有一种叫做“戏谑”惮度。“这智力不能说只是比普通哥布林高吧,和正常人差不了太多了?”严风心中暗骂,手上的拳劲不停,大踏步前进,每跨两步就是扭身一拳,一拳必须砸死一个,不然重伤之后的哥布林更加危险,这是几次因此受伤之后的严风领悟到的。 随着严风的冲锋,不到一分钟,他就已经陷入到怪兽群中。那些牛头怪暂时没有多大威胁性,庞大的身躯虽然赋予它远超于哥布林的破坏力,但这副身躯也让它移动迟缓,除非严风站在当地保持一分钟的一动不动,否则牛头怪是打不中它的。各种哥布林虽然数量极多,但无奈攻击力不足,除了拿狼牙棒的大号哥布林打人能有点痛感之外,其他的哥布林只要不被冰球打到就没有多大关系。严风一路横冲直撞,像犁地的水牛一般,所到之处前方和两边的哥布林全都被砸翻,幸亏衣服是圣职者的专属服饰,运用特殊材料制成,足以保持洁净和起码的防护能力。 五分钟过去了,严风几乎将怪兽群打了个对穿,按照偷偷瞟过去的一眼算来的话,至少打掉四十多只。“即便不算领主,这也只是三成不到的怪兽啊!”再说,严风还是专挑软柿子去捏的,能跟他纠缠的大哥布林和牛头怪他都没有去招惹。但把怪兽群打个对穿的另外一个意思就是,领主近在眼前。现在还不是面对领主的时候,严风自己心知肚明,他开始调整节奏,准备划出一个弧度,再打回去。 但领主就是领主,看到严风猖狂而彪悍的攻势——没有一个哥布林接得住一招——终于大吼一声,踏出一步。“一步?”严风暗笑,他和领主之间相隔有一头牛怪,五六只哥布林,距离相近十米,走一步有什么用?但他没有想到的是,领主踏出一步的同时,宽大的木刀朝天一举,严风只听到头顶响了个霹雳,他的身体顿时一麻,身子就要往一边倒。严风强忍身上的不适感,硬提起一口气,快跑几步,没想到又是天降一个霹雳,严风脚下一错,打在他的左肩上,身上轻飘飘的感觉更加强烈。脚步踉跄,甚至有些抬不起来这两条腿,严风知道,这是到了关键时刻了,不敢再留手,圣力灌注于右手,右手成爪,一翻手,绽出一道黑色的魔纹,而魔纹当中探出一个的黑色手掌,“恶魔之手”,圣职者探究魔界法术的一点成就,运用体内圣力召唤出魔界恶魔手掌的力量投影,恶魔之手的水平,取决于施法者的力量。 现在的严风不强,但也不弱,召唤出恶魔之手之后,竟然瞬间清出一条小道,严风赶忙跑了过去,按照“之”字形在跑。幸亏他及时想到了这一点,“那霹雳,是领主刚才发出来的?好厉害!”这厉害不是指霹雳的力道,充其量把他打个踉跄,如果严风面对领主,身有准备的话,能不能打中,打中之后有多少感觉还是问题。然而身在怪兽群中,严风只能被动闪躲,而领主只需要看准时机打下霹雳即可。“怎么办?”刚才只需要躲开招数前摇(招数前摇的意思就是说,发出招式前的动作)大得惊人的寒冰哥布林就行,眼前的冰霜哥布林每次扔完冰球,最起码等到一分钟以后才能扔第二颗,在此之间,它们只会来来回回没有目的地溜达。然而多了一个领主时不时的霹雳,让严风立刻感觉到压力,短时间内的这一通连拳爆发,杀死了七十多只哥布林,而体力的大量消耗也在他的脑海中敲响了警钟,他不得不往哥布林集中的地方跑去,一方面有挡霹雳的家伙,一方面,也可以让自己更有效率地宰杀。想到这里,下定决定的严风回头望向领主,嘴角上挑起一个弧度,露出嘲讽的笑容。作者花枪大叔 ( 第八章 迷路的枪手 怪兽一般都是在黑夜活动,传说是因为阳光会阻碍因邪恶力量而变异的它们进一步变异进化,行走在阳光下不会有多大的妨碍。除了由伪装者通过疯狂嗜血杀戮,进化而成的血系恶魔之外,绝大多数怪兽都对阳光没有恶感——当然好感也不大。事实上,并不是说在太阳底下就不会遇到怪兽或者概率极低。通过神圣之书,严风了解到其实怪兽还是有不同类别的,大面可以分为两类,魔兽和邪兽。 所谓魔兽,却是阿拉德大陆和其相连的几个空间与陆地所组成的泛阿拉德大陆世界中早就存在的“怪兽”。这些魔兽大多是由原本无害的家畜和动物经历莫名进化而成,外表上基本上全都能看出它的“原版”,其中生存许多年的强大存在,相当一部分都生出灵智,而它们被称为“妖”。所以魔兽中的领导阶级便是妖兽。 而邪兽就是严风这段时间灭杀的主菜。自从几十年前,空间发生异变,大陆上的强者都能感觉到整个泛阿拉德大陆之内各处隐秘的空间之壁的不稳与裂痕。也是从那个时候起,空间裂缝所泄露出的邪恶力量催生出了第一批邪兽。而之后的邪兽则不一定也是通过相同的方式产生的,因为许多之前多少年都没有出现过教廷组织纷纷出现,当然最大的因素还是十年前,帝国的炼金术士宣布他们通过研究魔兽,已经研发出制作机械怪兽的方法。而时隔不久,就又传出机械怪兽产生自我意识,发生暴乱的消息。就此,人们知道,人力也可能是邪兽的原因。 普通老百姓可不知道这些内情。在百姓眼里,怪兽都是差不多的东西——反正就是怎么丑怎么来的,他们不知道的是,邪兽因为邪恶力量和阳光的不搭调,只喜欢在黑夜狩猎;魔兽的进化只是依靠自身的修炼和时间的积累,所以什么时间都是可以的。百姓们在白天见到的怪兽,基本上都是魔兽。神话传说中许多动人的故事,大多数都是人与最高等级的妖兽——神圣之书说,修炼千年的妖可以化成人类——之间真切的感情。所以,游侠只要遇到异兽就是迅速扑杀,而除非是犯下大恶的魔兽,否则他们不会出手针对。 严风此时闻到的这股香臭味,让他直皱眉头。这股香臭味呛人也就罢了,只轻轻嗅了两下,脑袋中就有了轻微的晕眩。这是邪兽还是魔兽虽然不知道,但严风认为自己需要管一管,因为这股毒气连严风这种身怀圣力的人闻到了都有晕眩感,如果放任它的散播,一旦被普通百姓闻到,大病一场都是轻的! 起身到一半,严风脚下一软差点摔倒。这不是那股毒气的影响,却是他睡前的运动和怀里的镰刀让他全身体力和圣力都消耗的七七八八。放在平日,此时严风的身体里正进行着代偿过程。但在此时,怪兽相距他一定不远……严风咬紧牙关站了起来,镰刀插在一旁的地上。靠在石头上,严风大口喘着粗气,他努力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僵硬而酸软的身体开始生出一丝一丝新的力量,严风还是第一次在清醒的时候感觉到这个过程。欣喜的感觉没有存留多久,严风心中的焦急感又一次占到上风。阻止那怪兽接下来危害普通人只是一小部分理由,更多的是严风自己需要有防身的力量。他现在还不知道怪兽在向哪个地方移动,万一要是冲着自己来的呢? 今夜没有月亮,不知道是临到月末,还是天上乌云多到把月亮藏得严严实实。严风眼中唯一的亮光就是他生的火堆。这一次不知道会碰到什么怪兽,他有些担心。往日还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十天前的怪兽群给他上了一课。而眼前的怪兽明显更加强大,最起码不知其身,已闻其味这一点,那个拿着木刀只会断断续续打霹雳的家伙可远比不上。 就在严风暗自焦急的时候,鼻子周围盘旋的古怪味道突然大了几十倍不止,同时还有一股血腥气,让严风心中一震。很快,味道迅速散去,恢复了一部分力量的严风再没有感觉到这怪兽的存在。惊疑不定间,不远处传来一个懒散的声音,“哎呀哎呀哎呀,终于看到火光了,好高兴啊!迷路真不是我亚提斯大人应该犯的错误啊!”在严风疑惑而探询的眼神中,那个自称是亚提斯大人的家伙走进光亮的区域。高大消瘦的身躯,一身裁剪合身,紫色的长袍,一双黑色的靴子,看上去就像一个普通的远行者。但他身上挂着挎着背着的东西可不是一个普通远行者的样子:背后一把双管猎枪,腰中两把硕大的手枪,大腿旁一把、可以包在手掌中的手枪,腰间缠着一条长长的布袋,紫色长袍在走动的时候,不时露出袍子里面的弹药夹。 “这是一个‘神枪手’,”严风暗暗放下小心。神枪手本来天界天族人的发明,由于金属、火药技术的发达,和对元素、特殊金属加工和化学动力等现象的研究,神枪手这一十分特殊的职业就此诞生。大体说来,就是运用各种枪械及自身格斗技术进行战斗的职业。本来神枪手只存在于天界,但随着帝国对于炼金术士公会经费预算的不断提高,炼金术士们也研究出了许多适用于神枪手的枪支与机械,之前提到的机械怪兽便是其中一个研究得有些偏离主题的分支。再加上帝国格斗家协会的一些知名格斗家设计格斗动作,富含阿拉德大陆自身特色的神枪手也就产生了。 眼前的神枪手二十多岁年纪,看上去十分健谈,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严风就已经知道这个叫亚提斯的家伙,自小就谈过七次恋爱,第一次是七岁的时候,那个小女孩最爱在头上扎一个蓝色的蝴蝶结,有一次他把那个蝴蝶结给摘下来扔到厕所里了……第三次是十二岁的时候,他和他的家庭教师……第六次是十九岁的时候,对方是一个三等男爵的女儿,相貌还好,只不过才八岁……第七次……这家伙的家里面是赫顿玛尔的中级贵族,获封公国三等伯爵,不是十分富有但着实有些门路,所以他便成为一个光荣的神枪手,隶属于公国第一军第三特殊小队。严风听到这里有些诧异,“特殊小队,听这名字就证明这小队是保密的,但是他又告诉了我,这是什么?杀人灭口吗?不至于吧,我还没来得及得罪他激怒他招惹他呢?”而亚提斯的下一句话透露出了实情,“看你的样子也是贝尔玛尔的公民,加入我们吧!上头正在组建第素殊小队。”“我?加入你们?我想你搞错了,我是不会加入任何一支军队的,我是圣职者!” “晦气!”亚提斯暗骂一句,圣职者的中立是出了名的,除非是六成圣职者居住的虚祖拥有一支人数不多的圣职者队伍,其他国家的军队里都没有圣职者。就算是虚祖的那支队伍,如果不是别的国家侵略到他们的国家,他们是不会出手的。亚提斯虽然看到了那把镰刀,却没有往圣职者的方向去想,盖因为严风已经把他的职业服饰收了起来。“不过,虽然你不能加入我们,但我有一个请求,你能不能答应我?”“什么?”严风不认为自己除了卖身给他们当一个小弟之外,还能有什么忙可以帮他们的。“带我去赫顿玛尔吧……我迷路了……”亚提斯的脸上有些羞红,但配上他那张不是很英俊的脸,倒透出三分扭捏作态的别扭。作者花枪大叔 ( 第九章 意外的教授 莫名其妙的,亚提斯就成了严风的旅伴。事实上,严风也是一个路痴,更何况他根本就是第一次走上这条路。当然,他也有比亚提斯好的地方,譬如找北的能力——或者说找东的能力?不知道为什么,即便是严风几次提醒亚提斯,他还是不懂看太阳,根据太阳的方向来定行进的方向。没有太阳的时候就用树木叶子的颜色深浅方向来决定。这是严风小时候学过的东西,而亚提斯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傻,就是学不会这一套,让他去捡点柴火也能迷路一两个钟头。 当然,虽然亚提斯的表现完全像一个第一次出门的阔家少爷,但还是有点用的,特别是打些野物充当晚饭的时候。之前只有严风一人的时候,他需要各种算计,各种小心,还需要注意他眼中猎物的心情变化。十次有最起码七次都会搞成人与动物的追逐赛,而这七次的结果基本上都是那个傻傻的人类累成一条狗也追不上。有了亚提斯就轻松了,只有一两只的时候,亚提斯直接用手枪;如果是些大家伙——譬如有“沼泽第一野味”之称的南倜野鳄——亚提斯会抽出背后的双筒猎枪——说句题外话,这支双筒猎枪第一次射出子弹的时候,严风终于明白自己错了,这不是双筒猎枪,除了外壳之外,和双筒猎枪没有半点关系,与其说是枪,不如说是炮——一枪(一炮?)就穿过它厚于沉钢的壳甲,把南倜野鳄打爆脑袋;万一要是遇到些更解馋的东西,譬如一个野猪群,亚提斯将两把手枪都掏出来,不出五秒就能全部撂倒,有时候只需要一两只就够了,于是亚提斯也会因为某种或许出于发泄的目的,从怀里掏出一杆机枪,将那些野猪打成筛子,或者直接一个手雷炸飞。 总之,亚提斯就是一个十分稳定的远程火力能力,这对于目前的菜鸟圣职者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事情。没用许多时间严风就想清楚这件事,并且再没有视亚提斯为负担。虽然严风能从神圣之书中获得许多知识,许多公国、帝国、虚祖的那些自称是学者的人都不知道的知识,然而他毕竟不久前还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许多外面的事情还不知道,那是就连书上都没有的东西。而亚提斯懂得,他随口说出的都是严风不知道而渴求的。当然,亚提斯也从严风这里获知了许多东西。“每一个圣职者都是一个博学者,”游侠界公认的真理。他不知道严风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从他腰间那本小书中得到的,因为从他的眼中看到的,仅仅是七百多年前流行的一部十九行诗诗集。 一路上,他们两个互相学习,亚提斯向严风学习只在一千三百年的某个小侯国存在的一种古老语言。据他自己说,这种古代语言可以帮助他理解和翻译家中的某本典籍。而严风则向他学习格斗术。严风学到的格斗术只有几招,虽然效果不错,但太过简单而粗糙,对付脑浆没有半克重的最低级怪兽还可以。只要是和严风体内圣力等级相差不多的怪兽,严风就对付不了。 教授古老语言的时候,严风惮度是诚恳而循循善诱的,但亚提斯的学习效率则不敢恭维。白天赶路的时间是亚提斯学习语言的时间,两个礼拜的时间过去了,他竟然只背会了最初级的一百个词汇,只能用这些词汇组成一些日常问好的词句。但对于严风自己,这两个礼拜却是月兑胎换骨的十遂。之前的十天时间里,严风适应了手脚的二十斤负重,而亚提斯在教授他格斗术的时候,也没有发现他手脚的负重。仅仅利用每天睡前的一会儿时间,严风如同一块吸水的棉花,如饥似渴地从亚提斯身上学习格斗术,而到了第十五天的时候,亚提斯再也没有教他新的招数。不是不想,而是没有了。严风已经学会了亚提斯身上所有的格斗术,所差的仅仅是火候。 严风也有怀疑亚提斯是不是将他所会的全都教给了他。因为即便是在原来的村子里,村口碟匠杨二伯就曾经说过,“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再说,他们两个萍水相逢,又是不同的职业,凭什么要求他全部教授?平日里虽然吊儿郎当,但亚提斯还是很快就看出来严风心中所想。他一语道破,并且做出了他的回答,“我当然会教给你所有的,因为这些也是别人教给我的,有漫游枪手,有散打师,也有蓝拳圣者,都教过我。他们告诉我,在虚祖素喃城里的道场中,每个人除了和师傅学习,还有互相学习,以此互相提高。再说,我教给你格斗术,你同样教给我‘蓝思语’,咱们两个互不相欠!” 真的互不相欠吗?严风不知道。五套格斗术的价值必定不小,虽然按照亚提斯所说,他也是学自其他人的分享,虽然他也教他蓝思语,但他还是觉得欠着他什么。当然,即便有这种亏欠感,严风还是隐瞒下自己手中的书,还有他时不时给自己添加的沙袋。这两个礼拜当中,不知道是之前的锻炼起到的作用此时才显现出来,还是新的格斗术对他的身体产生了一波新的增益作用,他的力量越来越强,所以沙袋增加的速度越来越快,直到第十五天上绑上第十四个沙袋,他身上的总负重达到一百二十斤——包括手脚上的十二个五斤沙袋,腰上着的十斤“沙带”,还有五十斤的沙袋马甲。麻袋衣服是在经过一个村镇的时候,严风找了个裁缝做的。 一百二十斤的重物作用下,严风锻炼计划上的目标一个接着一个的实现。不过一百二十斤的重量似乎是他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适应的,毕竟那件马甲是他最后一个直接穿上的,穿上之后足足十天没有缓过劲儿来,如果不是严风练习格斗术的时候用力甚大,让亚提斯以为他是累的,绝对会被貌似笨拙实际聪明绝顶的亚提斯看出真相。事实上真相没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是简单的一个锻炼身体的方法,更不要说严风还欠着亚提斯一个人情。但严风认为,自己欠他人情是一回事,这锻炼方法又是另外一回事。人情自然会还,而这看似简单的锻炼方法,严风总感觉其实应该不简单,远远不应该这么简单! ( 第十章 绝色的美人 两个礼拜之后,严风的格斗术已经学完了,每晚临睡前都是自己单独的训练,亚提斯时不时在旁边看一会儿,要不就是干脆消失好一阵子。当然,在严风软磨硬泡之下,亚提斯学会了如何在黑夜独自走出一两里之后还能自己走回来。事实上在这种锻炼的一开始亚提斯还是走丢了,不过亚提斯的确是够聪明,他端起机枪斜角向天怒射了一分钟,于是严风便找到了他。 所以亚提斯也就不知道严风最近这天开始调整身上沙袋的配重。对于他自己而言,他已经感觉到体能到达一个极限,身上负重一百二十斤依然和正常人一样,除去重量自己会变到有多强,严风也很想知道。镰刀对于圣力修炼的作用一点一点开始显现,在一次又一次圣力消耗殆尽尔后重新产生,接下来消耗与生成不断相互抵消这段又臭又长又缠人的过程之后,严风的圣力比之一个月强,强了数倍不止。如果再遇到当初的那群怪兽,用不了十分钟自己就能把它们宰个一干二净,而且不用镰刀的帮助。 但还是比那女鬼剑差,差得很远。要知道当时的女鬼剑只是平平淡淡的三招快剑,没有动用丝毫的鬼手之力,至少严风他没有感觉到。一个一见钟情的女人,偏偏还不知道人家的芳名,人海茫茫还怎么找啊?“老亚,赫顿玛尔有没有什么,出色的美人啊?”严风还是忍不住了,在某个白天,两个人快步走在路上的时候,他问出了这个问题。那女人说她会在赫顿玛尔停留不短时间,似乎,有可能她之前在赫顿玛尔出现——当然也有可能没有,如果出现过,那身为贵族公子的亚提斯应该知道。 亚提斯忍住了反诘严风错误称呼的话语——事实上亚提斯的全名很长:亚提斯·德雷诺·海易多伦·珐弗朗西斯科,而亚提斯只是熟人之间的称呼,也是他的名字,绝非姓名,偏偏严风硬是套用他们那里的风俗,将亚提斯看做他的姓名,于是,亚提斯从姓珐弗朗西斯科变成了老亚。“美人,还是出色的美人……你想做什么?”亚提斯按捺半天,还是一个白眼丢了过去。“当然有用,”这是严风的回答,亚提斯险些吐血,“你说美人有什么用?除了睡之外?”严风没有回应,只是耸耸肩。 “好吧好吧,赫顿玛尔作为贝尔玛尔公国的首都,当然会有很多美人,不过你又说出色的美人——年初的时候,公国四大公子——就是女王陛下的独子雷森纳特,上议院院长冶旭琴科的儿子纳布耶维奇,天南侯长子费长房,还有贝尔玛尔第一富商的养子何武,他们四个起头,拉起一票都城的大小贵族阔少,经过十分审慎(说到“审慎”的时候,严风差点就笑了出来)的研究而评出了贝尔玛尔十大绝色美人,”亚提斯说起这事来是两眼冒光,也没有注意严风刚才差点就没忍住的笑意。 “排名第十的叫南琪,虚祖宫廷四位大念师之一南霸天的同族侄女,在你眼里,我的格斗术还算不错,在她面前,她让我两手两脚我也撑不过十秒钟。小时候曾经被人誉为‘天生的柔道家’,但长大之后却选择了修炼散打。说实在的,在年青一代中她实力不算最尖端的那些,甚至在散打女中最多也只能排进前十,但谁让她有个闻名大陆的族叔,还有一张堪称绝色的脸蛋呢。只不过她那一身若有若无的肌肉给她减分不少,之所以能入榜,据说还是口味特殊的费长房力挺的结果。 “排名第九的叫斯洛芙,一个普通的刺客少女。她的师傅是几年前在赫顿玛尔住下的暗夜使者‘暗夜流连’部队的三统领,人类女子因为身体天赋所限,无法学习到暗夜使者的真谛,所以斯洛芙将自己称为刺客。她也是第一个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刺客的刺客,又因为她很漂亮,于是便成了绝色美人之一。 “排名第八玛丽安娜,排名第七索菲莲娜,她们两个是公国皇家魔法团副团长的一双女儿,魔法天赋极高,一个成为魔道学者,一个成为召唤师,雷森纳特和纳布耶维奇都想把她们两个一起收入私房,这也成了赫顿玛尔上层权贵圈子里面的一个笑话,当然,也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因为雷森纳特从去年开始帮助女王处理政务,而纳布耶维奇也开始插手新军的建立。 “排名第六的是一个小女孩儿,今年才十三岁。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是一个十分正常的男人,选择她也不是因为什么怪异的眼光,而是这个女孩儿真的有成为真正绝色佳人的潜力,那些贵族公子都相信,如果她今年是十八岁,那其他上榜的九人一定会羞愧到不敢和她比肩。从小就展示出颠倒众生的魅力。限于年龄,只能是第六。名字,家世,只知道她现在在赫顿玛尔圣伊凡魔法学院学习魔法,天赋似乎不是很好。老师同学们叫她的时候,都称她为‘小可爱’。 “排名第五的是一个性情极为放荡的女子,鬼知道拥有一个一等侯老爹的她为什么会不分白天黑夜地找男人,然后做一些事情。这个你肯定不想知道。排名第四的是客居赫顿玛尔好几年的帝国三公主,据说是为了藏身赫顿玛尔之中的一位高强剑客而来,几年来一直没有出过赫顿玛尔城。人们都说她很漂亮,但她成天深居简出,又有几个人真的见过她?又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毕竟是帝国的三公主。 “排名前三的人,评是评出来了,但为首的四大公子对那三人的名字守口如瓶,外人谁也不知道这三人是谁,更不知道他们四人为什么评出了这个榜,却选择隐藏那三个人,”亚提斯一口气将这件在年初的时候,赫顿玛尔第一大热闹的榜单告诉严风,而严风听了,模模下巴,其实很不满意,“什么散打、刺客、法师、小孩儿、浪女、三公主……除了三公主之外,其他人都可以排除,至于三公主,她平日里深居简出,倒是有可能跑来跑去,但那个女人就是三公主吗?不像啊,至少我感觉没有那种公主的气质。难道说她没有入榜?怎么可能……”严风坚持认为自己的心上人肯定是绝色美人之一,然而已经知道的这七人没有一个相匹配的,他觉得很不爽,然而转念一想,她会不会是那不知名的三人之一?越想越觉得可能,但又仔细一想,严风心底一沉,“连四大公子那么高贵的身份都忌惮的人,她们又会是什么人?我还能配得上吗?不,即便是绝色榜其他的人我也是远远配不上啊!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游侠……”遐想良久,一会儿自鸣得意,一会儿自怨自艾,而在一旁看着严风不住变换颜色脸庞的亚提斯,只感觉不解其意。 ( 第十一章 莫名的敌意 就在严风的心事不停变换,和亚提斯若有所思的时候,他们终于又走进一座小城。说起来,这是严风第一次进城,之前所遇不过是些村镇。虽然这只是一座小城,但城里的人很多,店铺很多,衣服很漂亮……总之都是极好的。至少在严风看来是这样。 亚提斯当然不会像严风一样一脸土包子的样子。找了个人问了句话,便带着严风走过两条大街,找到全城最大的旅馆“仙客来”。本来心思不属的严风在听到“上房两间,一天十枚金币”的时候,他有些诧异。他们家原来一年到头种地所得不过三个金币,好的年景也许能得到五个金币,不过是此时住一天旅馆的花费。当然,他也只是感慨一下,毕竟他此时已经成为一名圣职者,一个游侠。 此时正是午后,上到二楼进各自的房间看了一眼之后,他们两个便到一搂吃饭。为了赶到这座小城,上一顿饭还是昨天中午的。旅馆的饭菜说不上多好,当然也比吃腻了的野味好一点。八个大馒头,一个番茄炒蛋,一个爆炒沙陀肉,一个凉菜,两壶酒。说不上丰盛,但绝对能吃饱。严风和亚提斯两个人吃得不慢,也没有表现得太过分,不过四五分钟,桌子上的饭菜已经消失了一半。 吃到一半,两人的速度便降下来了。严风看到许多之前没有见过,就向亚提斯提问,“我怎么没有见到这座城里有农民啊?”“为什么要有农民?”这个反问略显犀利,严风一时间回答不上来,想了一下才开口,“这个,没有农民,大家吃什么?”“为什么城里没有农民,大家就吃不上东西?城里没有,可以去有的地方运啊!一般村子里面种的粮食足够满足七八个差不多人数的村子,城里的粮食当然是来自农村,”亚提斯故意用一种蔑视的眼神,让严风羞恼不已。他不是想不到,只是没有这种意识。 就在两个人边吃边聊的时候,旅馆又走进来两拨人。说起来的话,是八个人的一拨,和一个瞎子。当然,那个瞎子不是一般的人,一身劲装,背后的双手大剑,配着左臂的束缚铁索,“这人是一个鬼剑士!”而在严风看出来这一点的时候,亚提斯则在心里暗道,“这是一个阿修罗!见鬼,竟然是阿修罗!”对照脑子里面的记忆,严风也很快认出来这阿修罗,“阿修罗,鬼剑士四大分支之一,基本上所有选择修炼阿修罗流派的鬼剑士都是盲人,因为传说,众神之中的阿修罗就是盲的。依靠比其他鬼剑士强大几十倍的感知能力代替两只失明的眼睛,号称鬼剑士中的魔法师,”这是严风见过的第二个鬼剑士。第一个是他的心上人,只是因为匆匆一会,不知道她修炼的是哪一流派,肯定不是阿修罗就是了。 那阿修罗径直走到一张桌子前坐下,声音很干净,“两碟花生米,一壶烧酒,谢谢。”一张眼睛被斜搭着的眼罩盖住,另一只眼睛无神地张着,看上去人畜无害,但认出他是阿修罗的严风和亚提斯可没有打算招惹。人家都说,阿修罗的目盲之后心性大变,稍有刺激就会生气发怒,他们两个不过就是路人,可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搞出些枝节。 但有的人有时间,有精力,就是没有脑子。譬如与阿修罗一起走进来的八个人。那八个人长相各有不同,但能用一个字概括他们的共同特点——丑。和老板订下四间上房之后,八人对起两张桌子,热热闹闹开始侃大天。没用两句话功夫,这八个人的话题就引到什么东城的瞎老头儿身上,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人要是眼瞎了,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不管怎么样都是个废柴的玩意儿。这些话足够过分,再加上他们阴阳怪气的腔调,外加更为明显的说一句话,看一眼那个鬼剑士,生怕别人不明白他们八个人是跟这人扛上了。旁边几个早就吃上饭的食客不禁叫苦不迭。 这种情况要是放在三十年前,绝对没有半点可能发生。那时候的鬼剑士比恶魔还要可怕,大多数恶魔的智力也就比猪高一点,而由鬼剑士堕落鬼化成的厉鬼与恶魔,智力水平并没有比堕落前降低多少。如此一来,谁还敢激怒鬼剑士?但因为二十三年前,阿拉德大陆上的所有国家与势力缔结合约,上面第一条法令明确写明,严禁一切鬼剑士以任何理由摘下束缚铁索,违者杀无赦,任何人都可以将他力毙于手下。这一法令是为了防止鬼剑士被别有用心的招募去进行一些对整个大陆产生威胁的活动,也是为了得到制约之后的鬼剑士可以融入到人群当中。 然而这条法令却把许多恣意猖狂,脑容量低的家伙随意利用。就因为鬼剑士无法动用他们最具杀伤力的武器——即便是这武器是双刃的——这些无能却骄傲之辈就可以肆意耻笑他们。大多数鬼剑士忍气吞声。他们本来就是普通人,变成这个样子之后,他们不想再被人嘲笑,一个个离群索居。也有些人动手反抗,往往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而堕落成厉鬼。几次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鬼剑士们都沉默了。 所以,眼前这八个大汉根本不理会阿修罗那面沉似水的脸庞,只顾自己开心爽快。其中一个人啃着盘子里鸡腿的时候,突然发现随着自己咬下鸡腿上的一块头,鸡腿上突然出现星星点点的血迹。而坐在他桌对面的人抬起头看着他的时候,脸色大变,“血,血!”七个人直勾勾地看着那人的头顶,他头顶上被平平地削下去一层,两边还漏了些头发,中间却是见了血肉,他手中鸡腿上的血便头顶上留下来的。 然而就是他们七个瞠目结舌的时候,他还是没有喊疼,看到大家都盯着自己的脑袋,也因为手上看到掉下来的血滴,赶紧往头上一抹,满手都是鲜血。他惊住了,下意识地扭头看向鬼剑士,“是他,是他!”其他七个人也瞬间认定就是这鬼剑士,一起冲了上去,有个人甚至右手抽出一把剑,左手扛起一面盾——这是标准的剑士装备。没想到那个鬼剑士连动没有动,只是用手背轻挥,离最近一个大汉至少还有三四米,那八个人瞬间被击飞出仙客来,半晌没有其他响动。 严风看到这人身子不动就如此轻松地解决掉八个壮汉,这份实力令他十分敬佩,难怪书上会说,中远距离的战斗攻击能力不逊于相同能量等级的魔法师。当然,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这鬼剑士在解决掉八个壮汉之后,突然欺近严风身前,在严风和亚提斯都没有反应过来时候就拽着严风的衣领,把他提在手中,“你,身上怎么会有她的味道?”“谁?什么?”“你,怎么,会认识她?”阿修罗一字一字地向外蹦,是人都知道他牙齿之间流露出的寒意。然而令严风和亚提斯不解的是,究竟是哪个“他”?而他又到底是谁? ( 第十六章 奇怪的军力 严风醒来的时候是大概是傍晚的时候,从窗户的罅隙中照射进来的阳光泛着柔和的昏黄。而当严风心里焦急万分地等到深夜,也没有看到亚提斯回来。 刚开始严风十分饥饿,自从脑袋中闪现出好几天没吃饭的念头之后,胃肠因为空虚引起的不住的传来,让严风背后泛起阵阵冷意。偏偏身负重伤,即便想自己去找吃的,又没有力气站起来。两重夹击之下,严风只能说现在的感觉糟糕透了。 到了深夜,严风的饥饿感已经过去,对于亚提斯的担心却渐渐涌了上来。不是担心他的安全——只要不是他主动上去跟人家显摆卖弄自投罗网,他是不会有半点事情的。严风最担心的就是亚提斯是不是走了,虽然他方才把他带到草屋,敷上伤药,还停留了半天,但这停留可能是思索突破的方案,也有可能是犹豫是否弃严风而去。半天的时间还不回来,即便是慢慢踱步,绕城一圈也够了。 “难道他走了?”亚提斯的实力比他强,受的伤比他轻,轻易逃月兑不在话下。只是每每想到亚提斯把自己丢下,总有一种很憋闷的感觉。虽然彼此只是同路而行的两个人,对自己的介绍皆是语焉不详,说是朋友都有些勉强。 亚提斯生的那个火堆早就灭掉了,随着夜色的加重,屋内热气的流失,一股寒意向严风扑来。对于寒冷,目前的严风只有两个办法,一是穿衣服,二是生火。亚提斯曾经说过,圣职者可以依靠圣力开启一种叫“脉门”的部位。据说每个人的身上天生有十二道脉门,只有圣职者和格斗家依靠各自的圣力和斗气才能依次打通脉门,实力突飞猛进的同时,获得种种不可思议的能力。而第一道脉门仓泉,就是能将圣力和六大元素之力相互转化,凝成火力取暖自然不在话下。 但这个念头一经生出就被严风扑灭。自己和师傅就学了那么一点东西,再多想更后悔。而且圣职者一般都是单独传承,也就是说,拜了一个师傅就无法再从别人那里学到任何东西。当然这仅限于圣职者的技艺,像严风和亚提斯之间相互交流格斗术就不在其中。但现在就会一些格斗术,只会一招法术,这样的实力即便是在圣职者学徒中也算是垫底的。严风苦苦思索些有的没的,却没有发现身上的伤口随着他的苏醒和圣力的渐渐恢复,慢慢收拢愈合。如果他现在再看一眼,就会发现伤口的血痂就像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一样,呈暗红色。 不管想些什么,到最后还是会想到心上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没有给他多加辞色,他一厢情愿认为的所谓约定,也是到了赫顿玛尔再相遇的话可以知道她的名字,而非其他。但他还是固执地认为她对自己也是有好感的。闭上双眼,回想起那短短的相遇场景,似乎每一点一滴都是她在对自己笑。 想着想着,似乎都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严风抓了抓头发,愣住了,“我,能动弹了?”慢慢做了两个扩胸的动作,确定自己手上的力气恢复不少,移到床边,伸腿下地。严风慢慢挪动两步,自己确实是可以动弹了,虽然每一次挪动全身上下无处不疼,胸口更是传来阵阵,但这也比方才一动不动,和一具僵尸差不了太多的好。下地转了一圈,严风还是回到床上乖乖躺下,只是这么十来步,他已经又累又疼到全身发虚冒汗。 刚坐回床上没多久,屋门猛地被推开,吓了严风一大跳,看到是亚提斯才放下心来,“你这家伙能不能小点动静?差点吓着我……”“不好了,”亚提斯却没有那个心思和严风开玩笑,脸上沮丧、失败、懊恼、郁闷……种种表情交替出现,让严风有些模不到头脑,“怎么了?”亚提斯掏出怀里的一大包食物,手上的两三个水壶全都递了过去。这一递,食物的香味顿时飘进严风的鼻子里,“这个,这个是烤鸡?”很香的味道,一个多星期前他们曾经在野外烤过一次,但无奈调料不足,吃起来不是很过瘾。而这包里的烤鸡,闻起来就是成色十足的东西。 美食当前,严风早就把他问的那句“怎么了”抛到脑后,至于亚提斯所谓的“不好了”,管他呢,先填饱肚子再说。打开纸包,里面有三只色泽枣红明亮的烤鸡,还有十来个白面大馒头,严风抓起一只鸡就开始啃,把本来想说点什么的亚提斯给噎了回去。甫一打开纸包,一股独属于鸡,尤其是烤鸡的鲜香扑鼻而来,咬下一块鸡肉,鲜女敕多汁,险些把舌头也嚼下去一段。 “严风,这回真的是不好了,”亚提斯再次强调了一遍,这让严风真的感觉有些事情发生了。急忙咽下嘴里的一大块鸡腿肉,喝了一口水顺一顺,肚子里有点垫底的东西,严风这才抬起头,“怎么了?用得着这么强调?等咱俩的身体将养个五六成,只要那个阿修罗走了,咱们不是随意出入吗?难道你担心他们全城搜捕?他们一共才几个人?”“五个大队,若干小队,至少在六百人以上,而且,其中有少说一百多人是剑士!”亚提斯的表情沉重到了极点,而听到这个消息,严风瞬间就傻了。 所谓剑士,就是那个被鬼剑士替代了的游侠职业之一。事实上,剑士与鬼剑士完全就是两码事,如果是五十年前,鬼剑士刚刚出现的时候还基本上都是从剑士中意外觉醒的,现在已经是百无禁忌了。而且,剑士依靠的是体内斗气,这一点上和格斗家很像,他们修炼斗气,左手持盾,右手持剑,攻防结合。然而他们比起同时期——也就是五十年之前,空间异变没有发生,大陆还是以前那么平静的时候——的其他两大职业——格斗家和魔法师——就差出不少。但剑士有它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门槛低,基本上绝大多数人都能学习,只是成就高低的问题。 虽然说用斗气的剑士比不上用鬼手之力的鬼剑士,但一百多个剑士,外加五百多个训练有素的军士,他们两个怎么打得过?甚至不要打得过,真要是相遇,能保证半分钟内不被打成肉泥都是大难题。但话又说回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城池,怎么可能有六百人以上的军力?而且其中的剑士比例高达六分之一?即便是贝尔玛尔六座大城的常备驻军也不过如此啊? ( 第十七章 剧变的局势 似乎看出了严风眼中的疑惑和紧张,亚提斯嗤笑一声,“你也知道,即便是贝尔玛尔的六座大城的常备驻军也就是五百到八百的军士驻扎,这座城,咱们进来的时候我粗略估计了一下,就我看到的,和可能轮值的,加起来最多三十人。如果我们休息到三天之后出发,被他们的求助信所召唤来的临近城池的军士加起来不过一百多。那也是需要三天之后的。而且白天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多人,晚上渐渐到这里的,说明不是冲着咱们。但关键的是,如此大规模的人员调动,是想做什么?” 听着亚提斯的话,严风也开始渐渐回忆起白天的见闻,进城的时候只看见两个人在城门口守着,那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领,边打瞌睡边打盹儿,纯粹是应付差事的样子。如此模样推论,整个小城一共只有三十个军士,也能说得通。但那所谓六百人的“大规模调动”又是怎么回事?严风知道,因为贝尔玛尔是大陆三国中无论哪方便实力都是最差的一个,地盘小,人员少,士兵当然也少,全国上下的士兵,防军和王公贵族的侍卫队全都加起来,也不过五万多人。连六座大城也是不到千人的驻军就可以想见。 “难道有战争?”严风蹦出这么一句话。他看过的神圣之书记载里,有不少关于近古时期的战争。在那些战争里,六百多人连斥候部队的领头都不够,五万多人光是押运大军的粮草都忙不过来,贝尔玛尔这点人实在不够看。但关键现在的他还没有到能够对贝尔玛尔指手画脚的地步。他不过是一个圣职者学徒。 “战争?贝尔玛尔能打得过谁?”亚提斯不由露出嘲讽的笑,虽然这是他的祖辈和他为之全力付出热血奋斗的国家,但也因为此,他对于贝尔玛尔的现状更加了解,他知道,很多人知道,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如此积弱多年的贝尔玛尔之所以一直存在,就是因为虚祖和德罗斯帝国之间需要一个缓冲地区,若非如此,他们两国都不用出手,随意一支马匪都能把贝尔玛尔灭掉。 亚提斯的话让两人都沉默了。亚提斯是为了积弱无力的国家,而严风开始拿起烤鸡,边吃边想,“按照你说的,不可能因为战争而调动六百军力,还能有什么原因?”“也有可能因为国内的匪徒,但有一点想不通,军士可能是因为匪徒而动,但剑士绝不可能。六座大城内也只有十多个剑士,贝尔玛尔绝大多数剑士都只能在赫顿玛尔,”亚提斯为不了解情况的严风解释,而严风突然眼前一亮,把手里的鸡骨头丢开,转过头看着亚提斯,“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真的有战争了,”“跟你说了,不可能!贝尔玛尔谁也谁也打不过,虚祖和德罗斯帝国也只是僵持……”“但如果不是他们两国呢?”严风的眼睛愈加明亮,而亚提斯脸色大变,“你是说?”“班图族!”严风吐出三个字,让亚提斯下意识倒吸了一口冷气。 班图族,极北地区的一个原始部族,因为居住在绵延于北方的斯特鲁山脉的北边。因为斯特鲁山脉的陡峭到令人绝望,高到人望而生畏,寒冷到洞彻心扉……没有人可以跨越它。所以,班图族一直是只存在于史书和游侠赞美诗中的传说。三百年前,一代气功大师狂虎帝和斗神两大高手约定在斯特鲁山脉决战,没想到在他们两个人交手外溢的力量冲刷下,竟然在斯特鲁山脉上打了一个洞。他们两个人大战五天五夜,没有分出胜负,各自离开,而斯特鲁山脉的这个洞,在五年之后被一个班图族的人发现,由此,开始了班图族的大举南下,史称“北羯之乱”——史书上记载,班图族的祖先是中古时代的阿德拉大陆上的民族之一“羯”。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意外,有心算无心之下,班图族给三个国家齐齐一个下马威,最危急的时候,德罗斯帝国竟然被攻到了帝都城外,七成国土沦陷。本来照那势头,不出一个月,德罗斯帝国就会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但与一切意外、巧合、偶然发生时的情形一样,有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班图族的大头领,竟然遇刺而死了——一说是突发重病而亡,也有说是溺水而亡的,事实上那个大头领死的地方十里之内只有一个小水泡,淹脚脖子都嫌浅。而大头领遇刺的后果迅速酝酿发酵,他手握重兵的三个儿子迅速**,纷纷自称继任为大头领,互相都不承认怎么办?开打!北羯之乱就以如此戏剧性的情境发生了转折。 德罗斯帝国被一通暴打的时候,贝尔玛尔是有心无力,参战的资格没有,两败之后抢些汤喝的权力也没有,他们只能该干什么干什么;虚祖是纯粹看热闹的,他巴不得德罗斯帝国和班图族两败俱伤,然后他大军东向,一统大陆。然而班图族那的战斗力让虚祖震惊了——积攒了几千几万年的雄厚军力,虽然装备差了不知道多少倍,但单兵战斗力足以傲视一向以此为长的虚祖的。所以,在德罗斯帝国奄奄一息,而班图族大军发生大乱的时候,虚祖加入进来,联合德罗斯帝国最精锐的部队,和一支三千人的贝尔玛尔“勇士们”合力将班图族赶回斯特鲁山脉以北,并驻扎三国联队,以此监视班图族的动静。三百年中,班图族曾经五次南下,每一次都把三国搞得血流成河。每一次三国都要被迫联手,打来打去,所有人都对这每过几十年就有一次大杀戮厌恶至极。 所以亚提斯没有在第一时间想到班图族,因为班图族上一次南下还是十年前。根据规律,每次南下班图族都是等军力恢复完毕之后才会发动战争。但严风突然提起班图族,亚提斯瞬间就信了。“也不对啊,如果真的是班图族来了,身在赫顿玛尔的剑士们为什么没有合成‘勇士队’北上支援,而是反而南下?难道这些人集体做了逃兵?” ( 第十八章 加重的担心 逃兵是有可能的,每次的几千人勇士部队生存率都不足百分之一。虽然剩下来的剑士都能成为大剑师,足以称作宗师级人物。但没有几个人会去为了一个飘渺的保家卫国目标——现在除了少数上层贵族,没有多少人对积弱且懦弱的贝尔玛尔有那份归属感,更重要的一点,为了晋升大剑师而去冒生命的危险,实在不是很值当,想要晋升大剑师,满可以转投另两国,传承数千年前统一大陆的帝国的剑道精义,虚祖对于剑士的培养一向十分注重,即便是在鬼剑士的意义愈加凸显的今时今日;而德罗斯帝国更加注重炼金术士们的成果与剑士的结合,是一种另类的突破。 这一点对于严风和亚提斯来说不是什么好事情。逃兵意味着他们不再遵循法律——违抗军令的人本就是依律当斩的——也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不再受到任何限制,而一支拥有一百剑士的队伍,被掣肘的女王大人是不会下令追捕他们的,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是自由的。 经过亚提斯的讲解,严风才知道贝尔玛尔的统治有多么脆弱,身为女王,不单要受到三大议会长——不知道这么小的公国为什么要设立三个议会——的百般刁难和掣肘,又限于公国第一法令无法对他们使用任何措施,而且领导力只能到达六座大城,至于其他城镇的死活,他们是不理会的。因为能够控制和影响的人不多,所以公国根本不会为了这拥有一百剑士的强大武装而发起战争的——这也是亚提斯十分嘲讽的那句“贝尔玛尔能打得过谁”的意思,他没有任何战斗力,虽然一直在想变强。 数百数千人的战争,亚提斯摇着脑袋,难道这座城被选作成为“自由城”了?在贝尔玛尔这还真是头一遭,但如果其他两国和一些特殊的地域,还真的有类似的“自由城”:谁都能进,唯有有国籍的人不能进。只要进了自由城,你就是自由民,无法无律,一切全凭双手。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自由城很大一点规矩是,许进不许出。获得所谓自由的代价,就是不再过问外面的事情,自然以前在外面结下的恩怨就不会延续下来。 亚提斯说了这许多,重点也正是为了强调这一点。“许进不许出”,那就意味着他们两个人就这样被困在城里了。“他们建不起来自由城的!”刚才说他们要建自由城的是他,说不可能的也是他,“一大堆剑士,充其量只能建一个庇护所,每一座自由城即便没有高手坐镇,也都需要为数不少的强大魔法师,否则自由城得不到自由。”“你说来说去,那还是只要恢复体力就能出城了,对吧?”严风听他这么一番话实在有些累,一只烤鸡和三个大馒头已经下肚,喝了小半壶水顺顺喉咙,润润嗓子,“老亚啊,你累不?你也是受了伤的,干脆咱们都睡一会儿吧。休养几天,等咱们完好无损地向外冲,不就得了?” “不就得了?”亚提斯没有搭理说完话就翻身上床的严风。严风也根本没有想到亚提斯此时纠结的心理。他所属的第一军其实也就只有一个军,是他的父亲,公国三等伯爵严铁牛这么多年苦心经营的一点家底。据说严家和公国女王的家族祖上系出同源,所以严家格外忠心于女王,严铁牛希望他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军队,不但为女王挣月兑三大议会长的联合压制,而且还能大振贝尔玛尔的民心,使贝尔玛尔重新振作起来。然而事实上,这些年来第一军下属不过三个半小队,加起来不过百余人,根本不成气候。 面对班图族南下,公国没有派出足够的勇士部队,这样“不轨”的行动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亚提斯难以想象。而面对如此严重状况的他的父亲,又会有何做法,他更加难以想象。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出去,一直冲回家。强行按住不断激荡的心情,亚提斯闭上双眼,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渐渐的,全身的肌肉终于松弛了下来,亚提斯喝了一大口水,靠在一边的墙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严风并没有睡着。这并不是因为胃肠充血使他无法入睡,也不是酥麻痒痛的伤口让他心神不定,而是这有些莫名危险的情势。如果只是表白一个态度,这六百人断不会半夜赶路至此。肯定是因为情势紧迫才有可能。而如果真的是那样,现在的赫顿玛尔又会是什么样子?难道班图族这次凿穿帝国的三塔亚平原之后直奔贝尔玛尔而来,没有继续攻打帝国吗?这是想绕个大圈更长距离攻击火力线来围攻帝国,还是想直奔虚祖而去?“无论如何,我都要去赫顿玛尔!”当然是为了他心爱的女人,此时严风的脑子里面一片翻江倒海,没有半分睡意。 煎熬许久,天终于亮了,严风坐起来不长时间,亚提斯就醒了过来。看着严风有些萎靡的精神,亚提斯感觉自己有些了解严风此时复杂的心理。他以为严风是在担心这逼近的战争可能影响他的圣职者集结,却不知道严风已经很久没有想到他的聚会,去赫顿玛尔的唯一目的就是心上的人。“你现在能不能动?”亚提斯伸着懒腰,歪着脑袋看着严风,严风利索地跳下地,活动了两下,“光是走路或者慢跑的话,应该没问题,”没有那么重的沙袋在身,身子当然轻便,严风一方面对于自己背负着那么重的沙袋就在那阿修罗面前秀速度感觉羞愧,一方面又庆幸于身上的沙袋稍稍分散了一下剑气的力道。而现在沙袋全都破了,没有被震飞的沙子也经过亚提斯那一路拖拽全都遗失了,现在的严风比之前轻了一半,自然感觉到更加轻松。 “咱们去哪里?”蹦了两下,严风感觉到自己此时跑步的速度也很慢,只不过实在需要担心胸前的伤口。虽然看起来恢复得不错,但他自己实在不敢盲目乐观。“咱们去找剑士的头领!”亚提斯这一句话就把严风震得颤了几颤,“你说什么?你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 第十九章 古怪的神情 “我想了一夜,咱们遇到危险的机会不大,”明明听到打呼噜的声音,亚提斯还敢说他是想了一夜,严风才是真正一夜的人啊。但对于亚提斯只是睡了一觉就改变的主意,严风只感觉诧异非常。自投罗网找剑士们领,严风怎么听都觉得不靠谱。 但无奈亚提斯说完之后,不再说话,显然是已经打定主意。严风不知道亚提斯哪里来的这么足底气,亚提斯让他在屋里等着,他一个人去找他们谈就行了。但严风可不会那么傻地相信他这话。不知道亚提斯是否真的要去,抑或是想偷空开溜,严风死死跟着他,嘴头上说,是要和他同生共死。不管亚提斯是信了这话,还是明白了严风的心思,没有再反对,两个人一起出去找剑士。 他们雄纠纠气昂昂,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后跨步走出来。然而走到大街上没多久两人就发现,原来一夜的担惊受怕纯属白费,街上想象中的严加戒备并没有出现。不过的确有一队人在街上各店铺轮转,看神色有几分焦急,而他们盘旋的店铺大多是饭馆酒馆一类的地方。“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在集中购买食物?”严风看着他们每一次从一家店里走出来都愈加鼓胀的包裹,对着亚提斯耳语道。“他们怎么会在这里买食物?”亚提斯只感觉莫名其妙,如果想要品尝这座小城地色食物,不妨到饭馆里吃一顿,虽然人多了一点,但多占几个饭馆,或是多轮几次也就行了。但这算怎么回事?从他们两人的角度,很容易就能看到,这些军士们分明就是把饭馆里面所有的成品、半成品、原料都拿走了,想吃新鲜的也不至于这么急色吧? “我倒觉得,越看越像是在采办军粮,”只有充作军粮才有可能如此饥不择食般的只求有,不求好。亚提斯的话虽然有道理,但严风还有疑问,“说实在的,昨天打听路的时候你也听到了,这里离赫顿玛尔不到三百里,按照咱们的脚程是遂,但是他们绝对是骑马来的,最多就是一天的功夫。如果说即便是贝尔玛尔的女王和三大议长也不可能轻易处置他们,他们为什么不带军粮?”六百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既然公国上层捏鼻子默认了他们的叛逃,那为什么不好人做到底,让他们带点吃得再走呢? 这是严风根据亚提斯对公国的描述中猜想的公国上层人物的心理活动,而这恰恰也是亚提斯心中正在担心的。按照常理,严风说得绝对没错,如果有一股力量,足以正面硬悍公**力一击而不死的话,公国是不会出手压制他们的,相反,在不影响自己统治的前提下,还会给予些帮助,些许军粮算得什么? 但现在常理不凑效了,这些军士甚至刚离开赫顿玛尔一天就开始大肆收集食物,索性他们还没有失去理智,做出那种挨家挨户搜集粮食的勾当。搜集完每家饭馆之后,也没有看到老板的恼怒,倒是个个喜气洋洋,一看就是收获颇丰。饶是如此,亚提斯和严风也能感觉到一种不正常的威胁。这种威胁和先前的担心无关,却又更加凝重。他们的心不由得又提了起来,这回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更多的人。 对视一眼,他们知道要想知道答案,他们必须要去找到这支队伍的队长。于是,亚提斯走上前去,喊住一个军士,开口问道,“这位兄弟,你们的头儿在哪里?”那军士皮肤黑瘦,转过头看了看亚提斯,似乎是听到亚提斯口音中的赫顿玛尔腔,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看他,“你是赫顿玛尔人?”看到亚提斯点头确认,那种眼神更加怪异,让亚提斯不由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首领在城主府。” “首领?”亚提斯心中暗暗纳罕,从他们二人口中说出的首领,指的就是六百个人带头的那个,没什么特殊意义。然而如果是他们自身队伍中的人说出的“首领”,却有不同的含义。按照公国的编制,六百人可以称为“团”,带头的被叫做“团长”,当然,也可以是特种大队之类的队伍,带头的就是“队长”或者“大队长”。如果是剑士带领军士的话,叫个“大剑士”也是可以的。然而偏偏是首领,首领意味着他们抛弃自身剑士的身份、军士的荣誉,从特权阶级堕落至草寇马匪一类的家伙!对于自己老大这样的称呼,只有这种可能。 严风不知道一个“首领”都能让亚提斯联想许多,但他发现那人看着亚提斯的眼神十分怪异。这种怪异没有恶意,相反,一种含着亲近的意味更大。这不过这种亲近却让人模不到头脑,他乡遇故知吗?才离开赫顿玛尔一天,不至于这么着急生出这种感慨吧?也没多想,跟着严风就向着城主府去了。 和街上的几个行人一打听,没用十分钟他们就找到了城主府。其实不用问别人,他们自己找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小城最大的那栋院子就是城主府。说是最大,在亚提斯眼里可不算什么,他径直走向看门的两个军士,“喂,兄弟,我想见你们的头,能不能劳烦通报一声?”又是那种奇怪的神情,两个军士竟然连报告都没有一声就直接带着他们进了院子。“守卫如此松懈?”亚提斯略感奇怪,即便这是临时落脚地,也不会如此儿戏地随意把人领进院去,如果说亚提斯依然是一头雾水的话,严风已经看出点什么。前后三个人,刚看到他们二人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异样,发生变化就亚提斯开口说话之后。严风没有想出他们之间有任何发生联系的可能,虽然亚提斯和他们同样居住在赫顿玛尔,但一个是贵族,一个是驻扎在一定区域的军士,相互间连脸都没有见过,又能有什么关系?严风只能从他们古怪的神情推测出是口音的影响。至于为什么单单一个口音就能有这样的结果,严风就想不到了。 他更想不到,他和亚提斯见到首领的时候,那种震撼,而那首领开口说出的内容更加让他们目瞪口呆,说不出半个字来…… ( 第二十四章 慷慨的赴死 一个小时之后,连英第一个发现空气间隐隐的震动,“来了。” 的确来了。 衡帅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跟在他们后面这支部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斥候。攻打赫顿玛尔的班图族部队是南下军队的先锋军,缀在他们身后的,就是这支先锋军的侧翼,共一万人马。所谓先锋,便是以之为一把锥子,凿穿对方的防线。能成为先锋的士兵,怎么可能是普普通通的家伙?称雄当世的班图族骑兵中的好手,怎么可能简单? 他们保持雁形阵,如一把尖刀一样冲锋,没有把挡在他们面前的任何敌人放在眼里。事实上,他们拥有足够的底气和实力做出如此姿态,哪怕因此提醒到敌人也不会有所顾忌。也因为他们这种风格,衡帅他们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到敌人,当然,也第一时间感觉到了他们的强大。 随着他们的逼近,就连最弱的一个军士,比普通人稍强的他也能感觉到来的人不会仅仅是斥候。一万只羊,软绵绵地溜溜达达,会让人觉得喜气洋洋,喜感十足;一万只牛,踢踢踏踏,时不时“哞”的一声,听起来喜感十足;若是一万头野狼,爪子尖尖,狼眸寒光凛凛;如果是一万头狮子,踏出的每一步贵族范儿满满……但要是这一万个班图族精兵胯下骑着的是恐怖饿狼——传说中单个实力堪比g级游侠的魔兽,特点是块头大,几乎有成年野熊那么大;牙长而尖锐到每一颗都有一米多长;最高奔跑时速可以达到两百里……总之,单单是这些兵马,对付一个赫顿玛尔都不成问题!现在即将面对他们的,不过是一群连残兵游勇都算不上涤命小分队。 他们两方都没有想到对方的情况,一方不知道对方其实极弱,虽然猎鹰的侦查回报说对方人马不到一千,但谁知道这一千人的实力如何?班图族从来不敢小觑居住在斯特鲁山脉以南的这些人,就是这些人,无数次阻挡住他们先辈的脚步,其中高手辈出,在他们族内也有不少那些高手的传说。即便是一向传言弱到连给其他两国提鞋都不配的贝尔玛尔公国,他们也不敢小觑,不然怎么会将全族军力的三分之一分配到这个方向?虽然赫顿玛尔比较好打,但他们不敢掉以轻心,毕竟这是计划了许多年的大计划! 衡帅他们却已经有些感觉到了这些人的不寻常,虽然依然没有想到班图族的追兵竟然有那么多那么强,但从震天响地的地震声中就可以窥出一丝端倪。事实上,连英已经感觉到了空气中的气有些僵硬,“这些人,这些人……”他已经说不出什么话来了。弥漫在空气中的杀机刺激到了他们的马,许多都瘫倒在地,口吐白沫。连碰面都还没有,坐骑先折了一多半。“既然逃跑不了,那就杀吧!” 其他马还算灵光的人也纷纷下马。他们对于生已经没有多少希望,那就只盼着死能带给他们的荣光。“萨尔沙,”衡帅转过头,对着这个跟随他将近十年的部下,咧了咧嘴,想说什么,却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去侦查一下对方的实力!”蒙头垢面,皮肤黑而紧的萨尔沙微笑着点头,招呼着他的几个弟兄,小心翼翼而又似慢实快地溜走了。大国强军有大国强军的战术战略,小国弱旅自然也有小国弱旅的打法,虽然早就决定慷慨赴死,但也并不代表他们就要傻愣愣地冲出去让对方一通宰杀。先让萨尔沙去模模底,然后他们临时制定些计划,找准时机围杀些月兑离大部队的人或者小队,以此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他们坚信,小国弱旅在面对大国强军的时候,大国强军兵力的衰减,就是被小国弱旅削出来的! 一点一点,削出来的! 这是五百年前虚祖第一战术大师,也是第一念师凯撒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事实上,这句话其实是他在给他的孙女削苹果的时候无意间蹦出来的这么一句话,本意其实有些日子没有上战场了,连军营都没去几次,感觉空虚寂寞冷了,所以才东拉西扯出了这么一句有些道理的战术总结。这句话被当时在场的一个大剑游侠带到帝国,又随着他教导的一个不算很成器的徒弟被带到了其实最需要这句话的贝尔玛尔公国,从此,这句话被困顿积弱已久的贝尔玛尔军人们奉为金科玉律,定为每个军官都必须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所以,这也是衡帅曾经无数次想过的问题,在他师傅去世之后更是日思夜想的。所以,在萨尔沙离去之后,衡帅示意身边的近卫把从都城带走的上好伤药分发下去,吩咐每个人再次检查各自的兵器和装束,“大家注意,战术改变,分成两队,我和连英各带一队,相互间的距离不要分开太远,要注意选择的对手数量最好不要多过三十人,动手的时候不要留手!杀完人之后不要贪恋他们的东西,逃的时候不要有任何犹豫!” 沉闷的点头,大家各自分好了队伍。亚提斯观察他们这六百人是五百的军士,一百的剑士,其实并不准确,因为那一百人里,虽然大多是剑士,也有一些其他的游侠,譬如七个神枪手——他们是很好认的,只不过亚提斯去的时候刚好没有看见;还有五个格斗家和唯一一个鬼剑士。整个阿拉德大陆最常见的魔法师倒在这支队伍里找不到——其实很好理解,任何一个魔法师,只要不是菜鸟等级连严风都不如的那种,修炼魔法的时候都需要消耗为数不少的各种珍稀材料,如果不在虚祖和德罗斯帝国,哪里能找到充足的材料? 衡帅分到了五个格斗家,那几个神枪手就归连英了,因为连英的剑气和神枪手都属于远程。他们开始向微风吹拂,也是远离班图族来敌的方向慢慢移动,虽然风势很小,毕竟是顺风而行,隐隐约约能闻到些恐怖饿狼身上特有的恶臭味。没过十分钟,萨尔沙手下的一个小弟浑身破烂,脸上几道血痕,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声音明显想要压住却依然很大声的吼道,“老大,快走!” ( 第二十五章 敌人的现身 来人衡帅当然认识,萨尔沙手下中最强的一个,甚至比萨尔沙的实力还要强上三分。但就是这样的人,此时的表情夹杂着痛苦与惊慌失措,眼睛当中甚至有三分失神。任他们中间的谁见了外面的大军都会是这个样子。 衡帅自然是了解这些兄弟性情的,一看见他这副样子,而萨尔沙他们却没有回来,不问可知外面的情形要比他们想象得更加恶劣。“走!走先!”他们到这里还没有多长时间,队伍应该还是比较集中的,“不过他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见鬼,明明在十里之外就把那些猎鹰击杀了的,他们怎么就能确定我们在这里?”因为没有和班图族交手的经验,平时也没有了解过班图族详细的历史情况,衡帅他们并不知道班图族骑兵天下第一的名号究竟从何而来。不仅仅因为他们的坐骑是魔兽,都能参战,也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族人,天生就是极佳的战士,稍加训练就比三国中经历十数年苦训苦练的所谓精英军士都要强得多……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从很远开始他们就是游牧民族。他们居于斯特鲁山脉以北的地域,这里的土地面积比山脉以南的广大区域丝毫不小,但环境恶劣,适于人类生存的地方不多,而且随着季节和年份的更替,他们需要频繁更换自己的居所,否则既不利于他们畜养的牲畜和魔兽的生长,更有可能危及他们自己的性命。他们的生活习惯决定了他们长期依赖坐骑,很多人更是在魔兽背上出生,大多数人都要坐在魔兽背上去猎食,部落之间的厮杀……所以,一个以魔兽背为家的人,怎么可能成为不了一个过人的骑兵?也怎么可能被远不如他们的三国骑兵所败? 而就是这些精通于野外追捕追杀的强大骑兵,早就发现了衡帅一行人的痕迹,地面上的马蹄印是那么的明显,班图族的骑兵们即便再怎么想刻意掩下自己发现敌情的目光都不可能。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逃跑而明显身负重任的家伙,逃命的本事连大部分魔兽都不如,甚至有些智力更低的动物都比他们强。最起码,他们不会留下如此明显的印记。 当然,这些也有可能是故布疑阵,所以,本来行进速度飞快的他们,三十里的距离用了一个多小时才走过来,而到了这里还根据马蹄印判断,马明显变成踱步——也就是偏离大路选择伏击。至于想出伏击计划的他们会不会还在马蹄印的方向埋伏着,那真就是个问题。所以,他们才如此小心地试探侦察着。萨尔沙带领几个兄弟过去侦查,连露头都只是半下的时候,就被他们窥破了行藏,如果不是萨尔沙当机立断,让几人分头逃开,以此掩护其中一人报信的话,他们很可能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饶是如此,报信的人话音,就听到一阵连绵不断的沉闷蹄声。从声音中判断,这些人并不是大部队,但就算不是,在他们本部人马如此近的距离内被人牵绊住总是极遭的状况。衡帅当机立断,“所有人,加速跑离!李亚,萨摩,气功波!”李亚和萨摩是五个格斗家中的两个转职为气功师的人,李亚是e级,萨摩是f级,都算是在贝尔玛尔中实力极强的人了。之所以让他们两个人出手,是因为神枪手虽然比他们打得远得多,但弄出的动静也大得多。逃跑的人嘛,怎么着也得低调点。 气功师虽然能算是具备远程攻击能力,但真要说起来他们有效的杀伤距离还是十米,但现在明显用的是更远的距离。任由身边的人把他们扛在肩上,闭上双眼,两个气功师开始感应敌人的存在。从这个角度上说,气功师和阿修罗有不小的相似之处,都具备感应能力,只不过阿修罗是依靠放弃视觉与依靠鬼手之力换取的感知能力,比之气功师单单依靠“气”而获取的感应能力强得多。但用在此处也逊色多少。 “你看到了吗?”李亚对萨摩轻声说道。“当然,”萨摩点了点头,也没管两人都闭着眼,看不到这点头。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估计得一来一回问答好几句之后才反应过来眼皮没拉上去。他们二人却不用,因为他们通过“气机”就能看到。而听到他们的对话,衡帅又挥了挥手,催促大家赶紧开溜。 他们两人自然能感应得到,有三十七团“气”正在飞速地接近他们,而这三十七团气,都是由相互靠得极近的一大一小两团气叠加而成的。知道班图族骑兵组成的他们,自然明白这就是班图族骑兵和他们的魔兽。即便他们再怎样全速前进,也不如骑跨着魔兽的班图族骑兵,只不过令李亚和萨摩奇怪的是,附近三里之内除了这三十七个骑兵之外,再没有第二支队伍,“萨尔沙他们真不愧是好兄弟!也不愧是赫顿玛尔的野战之王!”他们想的是萨尔沙将其余敌人引走,不单是兵力,还有注意力。只有这支小分队不知道是晦气,还是死脑筋,一门心思往这个方向走。 现在的距离不到百米了,相互间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些身处内陆地区——这里的内陆是相当于抗击班图族的前线而言——贝尔玛尔的精英都还是第一次看到班图族人。和典籍情报中的有些相似,也有些不同,他们中高高矮矮得比三国的人更加突出和多变。最高的一个人,他的腿都搭在地上,要知道他胯下的恐怖饿狼可有野熊那般大小,骑兵们坐在背上,离地足有两米多,这个人弯曲的大半截腿都有两米长,整个身高三米九,配上魔兽坐骑,就像一头棕熊坐在另一头棕熊身上一样。而最矮的那个,就像三国中的普通少女一样,一米六的高度,坐在凶猛的饿狼之上,看上去相差极大。长相也大不一样,长得越高,越和三国的人想象,但眉眼间总流露出莫名的呆傻之气;长得越矮,身上涂画的花纹就越多,身上坐骑背上携带的兵器也越多。 “这是班图族内部的阶级划分?越高的人,身份反而越低?”一直看着后面的李亚和萨摩发现了这一点,挑了挑嘴角,算是笑了笑,“不过这关我们什么事?既然你们跟上来了,就不要怪我们了!流空,爆!” ( 第二十六章 诱人的饵料 他们正在急急奔行在悠长的山道上,两边是陡而高的山崖。山路宽不过十来米。 所谓的“流空爆”,其实就是气功师感应到敌人的方位,根据时间、相对位置、相对速度、双方实力……这些东西来确定自己的攻击。流空爆其实很简单,根据体内的“气”带动空气的快速流动,以这些很短时间内积攒出能量,再以意念将这种能量瞬间引爆出来。这种攻击便是“流空爆”。 当然,这是外行人的理解方式,在气功师们自己来说,就是隔空引爆一颗空气弹。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事情,只要从学徒晋升为气功师的人都可以做到是,所不同的仅仅是能够控制爆炸的空气弹距离有多远的问题。像以他们俩的实力和对气的控制能力,最远距离大概能有三百米,如果想要精确些,当然是越近越好。而现在的百米距离,大概就是相对最适宜的距离,不至于太远打不中,也不至于太近反被敌人抢先攻击。 “轰!”他们两个人选取了三个爆点,两边的山崖和他们当中一头恐怖饿狼的脑袋。峭壁边本来就不是很稳固的石头纷纷砸落,因为李亚用得是巧劲,所以石头并没有碎成很多块,就像是一阵微风吹过,几十米长的峭壁被吹下去几层一样。每一块石头都有五六米方圆,跌落下来犹如那片天塌了下去。而那头饿狼脑袋的突然崩裂,似乎激起了这些魔兽们的凶性,骑兵们一个控制不住,几头恶狼竟然径自撕咬起来。 现在那些班图族骑兵的处境是头顶上砸下大石头,脚下的饿狼一个个红着眼睛看着那撕咬的几头,随时准备加入其中,而那几头激战正酣饿狼背上的骑兵们倒了霉,饿狼们打得欢,可没有在乎他们的死活。颠簸几下后,其中一个骑兵抢先发难,抽出腰间的战刀,对着自己坐骑正咬住下颌的敌人,哦不,敌兽砍了下去。而那头“敌兽”的主人见状,也是抽出战刀,把咬下一块血肉的先一个骑兵的坐骑削下一大块肉。而看到他竟然敢反伤自己的坐骑,骑兵战刀不再向下,反而直接斩了过去,另外那个也是一样,两把战刀相互死磕,像是死敌一样。 因为发出流空爆而有些月兑力的李亚和萨摩看到这副场景有些吃惊,因为不管魔兽之间怎么撕咬,怎么主人也跟着掺合进来?如果说这是在他们赫顿玛尔的军营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坐骑野性暴起,主人们都是努力让它们分开并且心情平静下来,根本不会搞出这种有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自己人打起自己人来了。不单是魔兽之间撕咬,他们族人之间也会厮杀,这个民族竟然如此野蛮!难道说,就是如此野蛮奠性才让他们富有强大战力的吗?李亚和萨摩不明白,连英一直低声向他描述后面情形的衡帅也不明白。 之前萨尔沙那个手下已经被衡帅再一次派了出去,即便是体内气消耗一半的李亚和萨摩也正在全力感应,“没有人,三里之内没有人!”没有人,那就可以杀!身后的班图族骑兵之中虽然爆发了内斗,但行进速度并没有降低多少,四野无人,敌心已乱,可战!衡帅当先一个反身拔剑,背后的阔剑犹如一道铁流,流到衡帅手上,又从他手上流向那些班图骑兵,连英双手连拍,就像是在搓揉一块不太听话的面团。 神枪手们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传说中可以使火力全开的神枪手战斗静音的“消音器”是德罗斯帝国炼金术士公会的绝密成果之一,他们怎么可能拿得到?他们只能尽量贴近他们,使用近身格斗技,从这种意义上说,他们的战力还不如那些剑士们。这些剑士们基本上都是蓝袍剑士,其中有那么两三个实力接近红袍剑士。论实力,单个的他们和对面那些恐怖饿狼实力想接近,但如果是八十多面盾挡住大半个身子,八十多把大剑从盾与盾的中间穿过,正中那些狼的脑壳。 军士们数量众多,无奈实力连人家坐骑的一条腿也抵不住。但他们也有他们的战法,有的跑到山路两边,几个人翘起大石,其中气力最大的人负责丢石头,每块石头的分量都不轻,而飞行在空中再砸下那就更重,即便没有砸中他们,扰乱他们的注意力也是好的;有的练有元气功——这是无论在军中还是在百姓们中都十分流行的一种练气功夫,事实上供一般人习练的一共只有两种,元气功和硬气功,前者可以锻炼内腑,精深者可以聚气为弹,后者可以打熬筋骨,精熟者可以无惧刀枪——当然是普通的那种——现在这些军士中主练元气功的一些开始聚集起来,用一种聚力法门将他们的元气弹集合起来再发出,杀伤力更大。 所有人都开始动起来杀敌,那三十七个自顾不暇的班图骑兵似乎不但智力不够,应变能力也十分欠缺,呆看着前一秒还落荒而逃,这一刻竟然恶狠狠扑来的衡帅一伙人,傻了。但有一个人没有动,自然就是老麦,麦尔提。他半眯着眼睛,微仰起头,嗅了嗅,又嗅了嗅,“血腥气,”他自言自语。前方的小战场早就见了血,但麦尔提指的不是那里的,而是周围一大片区域内似乎被一股庞大的血腥气笼罩。虽然他不擅长感应,但对于杀气和血腥气还是十分的,他瞬间就明白过来,这三十七个班图族骑兵不过是饵,试探他们的实力,试探他们的战力分布,更是扯住他们的步子—— “扯住步子?”麦尔提凛然一惊,“李亚,萨摩,看看周围有没有敌人?”两人应声闭眼,几乎就是同时大叫道,“敌……”“袭”字没有出口,李亚和萨摩的胸口便多了一支箭,正中要害,两人连抵挡的意识、动作都没有就瞬间死去。在众人之后一直推出剑气的连英第二个看到李亚和萨摩怒睁的双眼,一声长啸,“敌袭!”冲在最前面的衡帅一愣,所有人都是一颤。 ( 第二十七章 解放的狂战(上) 毫无疑问,班图族大军出现的时机刚刚好,衡帅一伙人正在战斗,队形既乱且散。最关键的一点是,趁着这点时间,他们侦骑四发,确认了十里之内没有第三支队伍了。这时候,他们的大巫师使用弥天术遮掩了他们军队的气息,悄无声息地潜了过去,在不远处听了会儿戏。如果不是麦尔提通过隐隐的,那些弥天术不可能遮掩完全的血腥气,他们很可能在一瞬间就杀光了除麦尔提之外的所有人。 饶是如此,除了李亚和萨摩之外,三个神枪手被三根长长碟叉扎在地上,还有三十来个军士和二十多个剑士被随意丢出来的十来根铁叉扎死。两边悬崖之上无数兵马在嘶吼,山路前后也奔来两股队伍。他们被包围了。 衡帅愣神之下终于醒悟过来,自己方才认为的好机会是一个的陷阱。他一时竟没有想到,即便他不率领大家反身出手,再过不了太长时间照样会被敌人模清底细而遇害。因为他是头领,所以衡帅一时没有想开,竟然第一个冲了出去,口中高喊,“大家跟在我后面,冲啊!”他认为那是自己的过失,想以自己的性命为尽量多的人争取生的希望。那一眼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的敌人,衡帅的眼里似乎根本没有他们的存在,只是冲,冲,冲! 衡帅和连英虽然也是剑士,但他们的剑术已经月兑离了一手盾一手剑的藩篱,不同于连英的剑气,衡帅的剑术更多的手执阔剑硬砍硬刺,以一种匪夷所思的惨烈和壮丽和对手交战。这便是衡帅的战法,本来大开大阖的剑术,却和对手玩起了极近距离拼杀。趁着四周的部队没有冲过来之前,他加快手速,那三十七个班图骑兵中的最后一个也死在他的手上。看着一齐发起冲锋的骑兵,衡帅大吼一声,就想继续冲,忽然心底一颤,刚刚差点冲冠的怒火瞬间熄灭。班图骑兵无论多么强,恐怖饿狼有多么骇人,在衡帅看来,他们中最强的一个也不过和自己差不多的实力,他们之所以厉害,也就是因为他们的数量太多了。衡帅感觉到了绝望,却没有感觉到恐惧。 但他现在感觉到了那种恐惧,那种仿佛遇到天敌一样的恐惧,浑身皮肤发紧,血流变慢变缓犹如不动,双腿发软,目光呆滞就像一个傻子。衡帅如此,旁边的连英和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感觉。这种令人心里压抑的感觉是从他们身后不远处传来的,早就商量过这种情形的衡帅和连英知道,这是麦尔提动手了。 班图族骑兵冲锋的速度达到最快,平地上的两支暂且不说,崖壁上冲锋的骑兵竟然像是在平地冲锋一样,八十度左右的悬崖山壁也是一条坦途,恐怖饿狼的抓地能力强的一塌糊涂。在山壁角落的军士们抬头望天,傻傻地看着骑兵们从天而降,战刀一横、一划,一挺、一刺,连半个回合都不到,绝大多数人连衡帅手下人的边角都没有蹭到,军士们便一个个倒下,恐怖饿狼经过的时候大嘴一叼,那些训练有素,堪为贝尔玛尔希望火种的精英军士连尸骨都没有留下来。其他人不由自主地向后退,这个后退的方向也是颇为一致,一致到都是冲着一个男人,一个现在正侧着脑袋,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的男人。 麦尔提是一个鬼剑士,一个被鬼手之力侵染了十年的鬼剑士。鬼剑士的强大和剑士的强大不同,剑士需要锻炼膂力、腕力、腿力,还需要练气,需要用时间来不断的积累;而鬼剑士不同,他们一只手异化成为鬼手,鬼手之力可以赋予他们无穷无尽的力量,只要他们能够承受这股力量且没有任何负作用产生,他们就可以无限度变强。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事情,真实情况下没有几个人能那么玩。鬼剑士经过多年的发展,又经历了传说中的四大剑圣时代,终于确立了鬼剑士的四大流派:狂战士、剑魂侍卫、阿修罗和鬼泣法师。 所谓的阿修罗,前面已经提到过,就是利用牺牲视觉换来的强大感知能力监控一切事物的动作,然后用体内积蓄的剑气将其摧毁。鬼泣法师一般被人称为鬼泣,之所以叫“法师”,因为他们是鬼剑士中唯一一个可以将束缚铁索摘下的流派,利用自身意志控制鬼手之力,提取其中的通灵之力,召唤异界的恶魔与元素生物附于剑上,平时攻守之中变化多端,犹如魔法师一般,所以是鬼泣法师。剑魂,和使劲利用鬼手之力的鬼泣截然相反的是,他们利用帝国炼金术士公会成果之一的“心锁”扣在束缚铁索之上,实现双重封锁,最大限度地将鬼剑士与鬼手隔绝开来,由此单独修炼剑道。他们是鬼剑士中剑术最高超的,又因为即便隔绝得再严密,鬼手之力最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人体,剑魂们的实力比那些依靠鬼手之力的差,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依赖鬼手的鬼剑士远不如修炼自身的剑魂来得强大。 但无论他们三个流派的人如何嚣张,也不敢招惹狂战士,因为狂战士代表着杀戮,代表着恐怖与绝望。和鬼泣相似,他们的攻击手段很大依赖于鬼手,然而不同的是,鬼泣修炼的是控制鬼手,狂战练的是让自己臣服于鬼手,然后利用鬼手之力和它的毒素让自己陷入一种狂化的战斗状态。在此情形下,狂战的杀伤力不但是翻番的上升,受伤也更加容易,但伤情回复也变得更快,移动速度不断加快……总之,臣服鬼手,狂化之后的狂战几乎是无敌的。有人曾经放胆豪言说,那时候的狂战可以屠戮众神——如果有众神的话。 现在的麦尔提就在解放自己。狂战的解放,也就是变身战斗状态并不是一件常备武器,因为狂化之后,鬼手的毒素会大量体内,身体的异变进程会大大加快,如果在短时间没有解决敌人,自身就会渐渐失去理智,变成厉鬼恶魔。平日里狂战战斗的时候,最多会用到“拟狂化”,威力有真正狂化的十分之一。当然,目前的情况正是生死关头,麦尔提怎么可能再有留手? ( 第三十二章 神秘的女人 很意外的援兵,这是所有人对这女人的注解。伪装者对于人类从来没有过好感,也不会有好感——谁会对食物产生感情?再说恶魔天性贪婪而自私自利,恶魔之间都几乎不怎么产生交集,更不要说和人类了。当年还是奥兹玛实力强大,又是制造他们出来的人,他们才言听计从,不然以他们诡诈而多疑的性子,怎么可能和其他任何生物交流? 但这个女人却极为意外地救了他们。“难道她想把咱们养起来,以后慢慢吃?”游侠中仅存的最后一人,柔道家何敏怯怯地对旁边的衡帅和连英轻声问道。关于恶魔的传闻由来已久,但出现的消息近几百年来从来没有过,看到一只恶魔,大家当然很惊恐,唯一强大的战斗力麦尔提也被她重伤,她真有心想吃他们,还有谁能拦得住? 女人听到了何敏的话扭过头看了她一眼,又扭了回去,眼神里面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神色。但这一动作却把何敏吓个半死,衡帅和连英也急忙拦在何敏身前。看到女人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三个人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身后的几个剑士一直搀着麦尔提跑在最后,倒没听见前面的说话声,但女人转头也让他们吓了好大一跳。此时已经被阿那尔罕病毒一放一收折磨得有些神志不清的麦尔提,感觉到旁边剑士的身体一颤,努力睁开双眼,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没有力气开口相询,只得又闭上眼睛,修养元气。 方才的激战实在太过惊险——或许激战都称不上,前前后后都是一边倒的屠杀,只不过前半段是班图骑兵对衡帅这些逃跑的余孽,后半段是麦尔提和神秘女人对班图骑兵的大肆杀戮。负伤的各位都感觉到疲乏,但因为那浓重的杀机却导致每个人身上都有一道意志,一道想要逃离危险,求生的意志。如果不是求生的意志,他们绝对会原地瘫倒,再也起不来身。 “还有十分钟,”女人忽然开口了。这是女人对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声音冷冽中却又带着三分挥之不去的俏皮,却让衡帅突然脸红起来。与衡帅相交十多年,又是以剑通心,连英一看他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心底里暗暗打了个寒颤,却又不由得升起些期盼。平心而论,如果这女人不异化的话,容貌颇为俏丽,双十芳华,鹅蛋脸,高鼻梁,眉眼带俏,嘴角含笑,就算是在昔日的赫顿玛尔,也算得上是容貌出众的美人了。但配以她伪装者的身份,本来娇俏可人的表情动作,却是怎么看都觉得可怕。 不过很快大家的注意力就都留意到女人说的“十分钟”,当然以他们的头脑很快就想明白,这十分钟指的是那道黑雾墙还能阻滞班图族人的时间。不过他们不太明白的是,为什么先前还杀得挺欢,之后却宁愿用法术挡住班图族人也不杀他们?难道她真是骑墙的第三方?这广阔大陆上又哪来的第三方? 其实这一路上女人都没有感觉到身后这几人对自己的揣测,刚才何敏说得养起来吃之类的话,也没有让她醒悟到这几人是如何编排自己的。但长时间跑起路来,脑子里面不想点什么消磨一下时间总有一种浪费的感觉。他们自峡谷山路中出来便直接向东南方前进,女人心里面想着的计划,却不期然想到他们看着自己的目光,还有他们谈论自己的言语,终于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感觉他们怪怪,原来她竟然被想得如此不堪。 “我不是伪装者!”女人越想越生气,干脆站住脚步,和他们明说了这句话。听到这句话,几人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不信”。当然不可能信,一个如此可人的姑娘,身上出现那么明显的“异化”特征,攻击手段也和这异化明显一路,怎么看都觉得是伪装者。但她(它)又何必骗他们呢?恶魔虽然奸诈而善于谎言,但现在的他们除了这副身体,没有其他的东西可以让人企图的。即便是他日贵人相助或是因为别的什么,贝尔玛尔公国复辟,也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恶魔下手的。总之,女人没有骗他们的必要。 “难道她真的不是伪装者?”衡帅不禁松了口气,大家心中松口气的同时也升起了疑问,“那‘异化’究竟是什么?游侠之中并无此职业,根据往年的情报,还有那些班图骑兵的神情,似乎也不知道她的存在。那她到底是什么?”“我的事情,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再说交浅自然言少,这又有什么奇怪的?用不着担心我贪图你们什么,我只是希望贝尔玛尔公国可以留有一星火种,把你们送到阿法利亚营地我就会离开。至于我,我当然是南方三国这一阵营的,我的真实身份,就看你们以后能不能达到可以获知这一情报的实力了!” 这番话,多少消解了衡帅几人的担心和衡帅莫名的隐忧。当听到女人解释自己不是伪装者的时候,最开心的莫过于衡帅,因为他方才一直隐隐担心女人如果是伪装者而又对他们图谋不轨,他该如何自处。既然女人是友方阵营,那接下来发生点什么再正常不过。只是,她的实力有些太高,自己会不会有些配不上呢?衡帅的心里多了些疑问和心事,一时间更加沉默了。连英虽然清楚衡帅在想什么,但他自己想的东西却更加复杂,一方面他希望衡帅可以抱得美女归,不仅是作为兄弟的立场,也是身为一个贝尔玛尔公国公民的希望,女人的实力很强,她背后的势力也会弱到哪里去,如果能够把如此一个强援抓在手里,贝尔玛尔复国的希望多出十倍不止;另一方面他又不想衡帅的这点小心思继续下去,因为凡是女人都会骗人,尤其是越漂亮的女人越是如此,谁能保证她所说的话就是实话?再说,即便如此,以他们两个之间的实力差距,再看女人对他惮度与其他人无异,明显就是对他观感平平,以后需要付出多少才能成功?作为兄弟,连英不想看到衡帅泥足深陷。 女人说完那一番话又没有了声音,连英突然心中一动,“那我们怎么称呼你?不能一直叫‘喂’或者‘姑娘’吧?”女人还是目视前方地奔跑,变得轻柔的声音传来三个清晰的字,“沈伊伊!” ( 第三十三章 宿命的相遇 严风比亚提斯早醒来一会儿,因为严风比亚提斯挨最后一拳的时间要早一点,所以苏醒得当然也就早一点。亚提斯因为身体比严风好一点,所以其实也没有过多长时间就醒来了。他们苏醒的时候还在马上,浑身酸麻僵硬又在马背上颠簸着,再加上已经有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两个人的脸都绿了。 但看到旁边的情况,两个人惊讶到嘴也合不拢了。原来还好几百人的人手,现在只剩下周围的这小猫三两只。虽然他们都包扎了伤口也换了衣服,严风还是能看到他们衣服之下的绷带。“我们昏睡了多久啊?”亚提斯定了定神,还是向衡帅开口询问,因为他能感觉得出来衡帅一直对他保有某种善意。“一天半,”这么长的时间,衡帅还感觉有些好笑,每次都是他们两个快醒来的时候就砍上一下。想到这里,衡帅更是挠头,到底是谁说的,手刀砍在一个人的后颈会让他昏迷?经过衡帅这一天多上百记手刀的试验,证明这句话只是一厢情愿的缩略说法,盯着这句话等着一掌劈下去那人就晕倒的,纯属太过天真。每次都是劈好几下之后还发现手上的人一挺一挺的,身子蠕动着,眉头直皱,显然是手刀没有把他斩晕,反而打得很疼,疼得他头昏脑胀偏偏神志还清醒着。无奈之下,只能多来几下,有时候甚至还要重重敲在他们脑袋上。 这就是没有带必备药物,这几个人又没有经验的后果。沈伊伊其实是带了类似药物的,但看着他们一拳一拳的挺有意思,便没有提起。看到严风和亚提斯醒来了,沈伊伊回过头来,“你们醒了?”本来揉着脑袋就要对衡帅甩脸子发火的亚提斯看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对着自己说话,登时忘记了即将爆发的怒火,看着沈伊伊的俏脸喃喃得说不出话来。然而本来看到沈伊伊的动人面容也泛起一丝痴迷的严风,脸色却瞬间变得十分难看。 看着这两个幸运的家伙——当然够幸运,原本五百军士和一百剑士,最后死到只剩下衡帅、连英、麦尔提、何敏和三个剑士,这是多么骇人的阵亡率?然而就是他们这两个武功低微不值一提的家伙竟然不但活到了现在,身上的伤还是最轻的,而且这伤还是因为衡帅为了让他们安静下来而施展的老拳——衡帅却也看到了严风脸上的惊恐与怒意,这才想到严风虽然实力很弱,但毕竟是圣职者,圣职者天生可以窥破伪装者的伪装,而吸食圣职者的血液,伪装者可以更加快速且完美的进化,所以,这两者乃是上天注定的死敌。 严风的表情告诉衡帅,这个叫沈伊伊的少女,的确就是伪装者!但衡帅还是拦下了严风,“严风,不要乱动!”不用衡帅开口,严风也不会动手,这女人走在最前面,身上的衣饰和他以前所见都不相同;且其他七个人身上都是绷带缠身,动作间的一点一滴都透露出他们受伤不轻,而这女人打马的动作干净利落,身上甚是单薄的穿着中间看不到丝毫的绷带。似乎是同行之人,实力却这么高——这女人实力的高低,严风其实看不出来,但衡帅比他们两个加起来还要强这一点是肯定的,身后那个要死不活,正趴在马上的壮汉身上散发的煞气甩出衡帅几条大街去,就是这样的人受的伤还如此之重,一个女人竟然如此潇洒,还不能说明什么吗? 当然,更重要的一个证据就是这女人是伪装者,一个内里是恶魔的家伙,怎么可能是弱者?典籍上记载着出现过的最弱的恶魔也是b级的,恶魔和强大,往往是同义词。这样强大的恶魔,作为菜鸟圣职者的严风才不会轻举妄动。然而严风发现沈伊伊的同时,沈伊伊同样发现了他。在严风眼里,沈伊伊犹如一块血色的水晶,散发着妖异的光芒;在沈伊伊看来,严风就像一个半温不火但阳,虽然不耀眼,但仔细看的话,还是能辨清楚这是颗小太阳。对于他们二人,不管如何遮掩也是遮掩不住的,不用眼睛都能认出来他。 严风没有出手的原因是女人太厉害,女人不出手的原因却是因为他太弱,即便吸食了也不见得能提升多少。再说,她现在也不是单单依靠吞噬血液之能才可以进化的,对于严风这个圣职者,她倒不介意以后等他变得更强些的时候再下手。如果给严风一个上佳的机会,说不定他会铤而走险。总之一句话,今天他们两个是不会起争执的,但日后会怎么样,那就另说了。 为沈伊伊靓色所迷的亚提斯终于发现了身边严风的异样,他当然也从严风的职业中猜测出了沈伊伊的身份,虽然这一点并不那么容易接受。驮着他们两个的两位剑士扶着他们到旁边两匹空马之上。他们到现在还是有些迷糊,头晕头痛得很不舒服。他们两个不由自主地学起麦尔提,趴在马背上。衡帅看到他们可怜的样子,心中有些不忍,却也忍不住偷笑起来。现在想来,用拳头让他俩昏睡的法子实在是有些残忍和无脑。 在沈伊伊带领衡帅一伙人向东南方向一路走来的这一天时间里,他们先是一路疾行,在跑出七十公里之后,遇到第一个小镇。由此开始,他们开始积攒起来一匹一匹的马,一点一点地加快行军速度。根据沈伊伊的估计,那些班图人摆月兑黑雾墙之后的第一个动作肯定是召唤猎鹰。其实在斯特鲁山脉以南的广大地域也有猎鹰,只不过没有以北的品种优良——班图的猎鹰,大多有魔兽血统。精通兽语禽言的驯兽师通过猎鹰不但可以知道任意生物的动向,还能在最短时间内传递信件。他们首先是报信,围攻赫顿玛尔的大部队绝对会分兵开追杀,留给他们自由逃命的时间并不很多。虽然来追杀他们的班图骑兵的数量的确是围攻赫顿玛尔先锋军的三分之一,但实力其实是最差的一部分,骑兵大多是新兵,恐怖饿狼也基本是老弱病残。真正的班图骑兵,再弱也没有那么容易被麦尔提砍杀得那么容易。 沈伊伊的想法很简单,趁这个时间差尽量跑远。她早已传信,所以前方有接应她的人,只要与他们会合,成功到达阿法利亚营地的几率就会大大提高。她根本没有把刚认出的圣职者放在心上,严风也没有对这个让自己全身圣力激荡不止的女人提高警惕——因为没用。只不过他们二人并没有想到,这一天这一刻,却是他们两个宿命的相遇,也是他们日后传奇的开始。 ( 第三十四章 各人的心思 一般传奇的开始都不是十分引人入胜的,严风和沈伊伊的这个也不例外。 他们两个一开始就对对方并不感冒,如果说两人是冤家,却是有些玷辱沈伊伊的感觉,然而如果是两人是宿敌,倒也有些高抬严风。两人的差距大到本应一顿死掐的两个人各自相安无事,平白让其他人担惊受怕许久。 表面上如此,但两个人在不为人察觉的背地里还是在观察着对方。毕竟是天生的死敌——可不是更偏向一方奠敌——而且还都是两个人生平第一次见到对方这一类人,抛开血脉能量中不停激荡着厌恶感不谈,都对对方十分好奇。为什么圣力和血能就是那般不相容?为什么伪装者的传承卷轴中记载,吞噬了圣力之后,血能就可以衍化出种种奇妙的进化?恶魔是没有师承的,严风这个偶然被启示了,又被一个过路的师傅教了三天就不管了的菜鸟中的初学者更是如此。所以,他们两个此时对彼此最大的情绪,是“好奇”。 唯一能够对沈伊伊产生些许威胁的,自然只有麦尔提。虽然因为阿那尔罕病毒在体内的,老麦受创颇重,但也因为身为鬼剑士的缘故,身体的恢复力不容小觑。这一天多的时间已经恢复了七七八八。倒是沈伊伊给他那一“刀”,伤口上的黑毒到现在只驱除了两成。老麦是个好面子的人,从面相上他和沈伊伊都像是差了辈分的人,怎么好意思开口求助?再说,本来他是这支队伍最后的希望,关键时刻,他的力量是够了,但意志力薄弱到差点就把自己人也“唰”的一刀灭了。所以,就算是他现在可以直起身来了,他还是趴在马上装死人。一句话,他是不好意思了。 衡帅和连英看着沉闷的队伍,第一次开始对是否能够复兴贝尔玛尔公国产生了怀疑。不过就是班图骑兵的兵锋一角,就已经把他们打得七零八落,本来可观的队伍变成了期期艾艾毫无生气的几个呆瓜。的战斗中,这几个人都能活下去吗?他们俩也不知道,因为就连他们两个的小命,自己也把握不住。没有实力,理当如此。他们只希望将军寄予全部希望的阿法利亚营地真的存在拯救贝尔玛尔公国的力量。 几个剑士浑浑噩噩地跟着他们。原来在赫顿玛尔,他们三个也自认为除了那几个游侠之外,他们算是最强的人。平日里连一般子爵男爵这样的贵族都不放在眼里,傲气得很。被这一番如同宰鸡一般的杀法吓得狠了,三个剑士小脸煞白,一言不发。 沈伊伊倒和衡帅两人想的一样,阿法利亚营地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虽然她也有同伴在那个地方,但也只是去过外围五座营地中的两个。真正阿法利亚的内部是什么样子,此时的她还不知道。关于阿法利亚,整个大陆的人都只知道一个传说:即便阿拉德大陆被众神毁灭,阿法利亚营地也会依然存在。 这句传说不但关于阿法利亚,也提到了众神。阿拉德大陆上的人类就是如此,如果想要形容某种生物的极限,通常就会用众神来做比喻。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众神就是最强大的存在,无论在任何方面都是。当然,即便以阿拉德大陆面积之大,物产之丰富,这种事物也并不多,所以,这种也可以侧面反映出众神伟大的传说掌故很少。众神存在于世间的,仅限于传说。 说回阿法利亚营地。现在说起阿法利亚营地和阿法利亚就是一对同义词,但是在很久以前,在阿法利亚营地还没有建起来以前,阿法利亚在阿拉德大陆是一片极其尴尬的地域。它处于贝尔玛尔公国的东南方,而它的正北方又正好是大陆的东海岸——这处大海港掌握在虚祖和德罗斯帝国协议的中立国度贝尔玛尔手里,也就是说,不论是虚祖还是德罗斯,想要占领阿法利亚必定要经过贝尔玛尔。那两个大国,怎么会为了借道而去和贝尔玛尔打交道?再说阿法利亚的面积也不是很大,物产也不算极为丰富的,自然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唯一一直对阿法利亚感兴趣的贝尔玛尔,却一直下不去手,因为他的确是感兴趣,但苦于没有那个出手的实力。 所以,很多年以来,阿法利亚一直保持着**的状态。鲜少有人长居于此,但时常有游侠怪客旅行于此,或居住一段时间,或以物易物互通有无。渐渐的,有些人开始定居在阿法利亚,有些人受到帝国上层人士的残害,于是投奔到这里;有些人因为与虚祖念师的主流观念不合,于是也投奔到这里……总之,越来越多的人或慕名而来,或原本居住于此,人气越来越旺,终有一天——这一天到底是哪一天,谁也不知道,反正大家推测肯定是有这么一天的——有一个极具领导才能的领袖出现了——这句也是大家猜想的,因为能够让来自不同地方,秉承不同理念的家伙通力合作,一定有那么一个可以弥合所有不合,带领大家方向一致的领袖——将所有人分门别类,树立规矩,由此,阿法利亚营地建立。与此同时,和外界正式断绝了联系,改由阿法利亚营地暗地里联结着周围的五座分支营地,而这五座营地便是阿法利亚与外界的交互通道。 阿法利亚营地存在于世上至少已有五百多年,但具体有多少年,就没有一本史书,没有一个史学家已经或能够考证清楚的。虽然人们对于这万年以前事物还可以知道得一清二楚,反而是眼跟前的东西却模不清底细的事情有些诧异,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若非如此,又岂会有那句众神亦毁不去的传说? 对于那座营地,在这几个人中沈伊伊知道得最为清楚。因为知道得清楚,所以更加好奇,也带着些恐惧。因为好奇和恐惧像是天生的兄弟,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是一脉相承的。对于里面会遇到什么,见到什么,沈伊伊十分期待,但又有些担忧,“这么多年来,阿法利亚营地从来没有主动出兵,就算是百年前班图族差点将帝国完全灭掉的时候也没有出手,今天这个时机,难道就会是他出手的时刻吗?还是他依旧作壁上观,徒留南方三国和班图族两败俱伤,或者被班图族以惨胜的代价灭掉?”阿法利亚营地的人到底是什么态度,到底能有什么态度,这一切都是数…… ( 第三十五章 打劫的山贼 似乎最近的运气变得好了起来,不惜马力的前提下,虽然马的折损速度大大变快,但马的数量丝毫,从严风和亚提斯醒来时候的一人双骑,发展到现在奢侈的一人五骑。这种配比就算是在魔兽坐骑多如狗的班图族骑兵中也极为少见。这要归功于一路上极佳的运道,走一条直线也能过不了五六个小时就能碰到一处村镇,而每座村镇都有数量不等的马,而且村镇的村长镇长都很好说话,将马“借”给了他们。 一行十个人五十匹马,浩浩荡荡溅起一蓬蓬尘土。实际上他们奔行的速度虽快,气势却也没有到“浩浩荡荡”的地步。只不过严风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现在的姿势,很帅很拉风。人在高速运动时是很容易忘记烦心事而变得开心起来的,他们现在就是这种状态,这种好心情一直持续到遭遇一伙拦路抢劫的人为止。 这群拦路抢劫的人很特别。首先是打扮,他们的打扮不像是一般见财起意,或是临时想出这个发财的法子就放倒一棵树横在路中间就想混充抢劫的。他们的衣着一致,这种一致又不像是军队之类制式的一致,仅仅是那种为了区分团伙而做出的一致。沈伊伊、衡帅他们一伙虽然在年轻一辈中实力不凡,但无奈在外面行走的经验实在太少,少到他们根本看不出来眼前这伙人到底是什么货色。 他们并不知道,这群人其实是千里之外白驼山的一伙山贼。盗匪分类极多,依据实力高低,人手多寡,分为独行大盗、大漠马匪、剪径蟊贼、街边小偷等许多种。但最为明目张胆而富于武力的,当然就是山贼。山贼者,占山为王是也。不管是艺高人胆大的独行大盗,还有贼眉鼠目小打小闹的街边小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地点,那就是怕见光,怕为人所知。技艺再娴熟的盗匪,在光明正大、众目睽睽之下,也势必难以出手。 但山贼不一样,他们拥有众多同伙,人数多的团伙都能有两三千山贼。虽然没有多强的实力,也没有几个游侠,但有把子力气,手脚利落,粗通拳脚,一个山贼最起码能收拾得下两三个城防军的军士。拥有此等人数的势力,岂能不让统治者为之不安?然而山贼聚众山林,大多都在贝尔玛尔的范围之内,虚祖和帝国又管不着。山贼的存在,也是间接导致公国对领土内偏远城镇领导力软弱的原因。山贼讲求开山立柜,就在一片区域固定活动。你不必担心他们死抱着一处可能会饿着,他们挑选山寨的眼光可不会差,若非南来北往交通便利,亦或是地理位置易守难攻,再或是有其他过人之处,他们又岂会决定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可以说,背弃了他们的国家而选择落草为寇,山贼已经可以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国家”了。 有一种不太为主流游侠所承认的职业存在——盗贼。他们以精通偷盗之术为本,发展出来各个流派,但大多以阴险偷袭为主,顺手牵羊赚些外快也是做的。因为他们所作所为上不得台面,也因为历代盗贼中以偷闻名的不少,但真正做出一番为人所敬佩的大事业的,着实不多,所以,盗贼便成了游侠中的边缘职业,若非帝国专门有一支由盗贼组成的斥候队伍,盗贼可能在平日里为这些达官贵人提起的机会都没有。在一般人眼里,盗贼和山贼没多大区别。实际上,盗贼只是一种职业,虽然其中不乏生性猥琐喜欢占点小便宜的家伙存在,大多还是正常的人。山贼杀人越货,没有不敢做的。 说回正题。山贼虽然一般都有固定的劫掠范围,但有时候也会因为淡季或是其他原因而选择去别的地方捞一笔。衡帅他们遇到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不懂得区分各种盗匪,但也能看得出来这二三十号人地别。如果衡帅只有他们自己几个人的话,说不定会说几句场面话,话里话外稍微服个软,也就过去了。身为赫顿玛尔的一名高级指挥官,衡帅的思维被教授一定不能为公国招惹任何潜在的敌人。过去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山贼围攻大城,甚至赫顿玛尔的事情。所以,对于人数达到了二三十人的队伍,衡帅还是抱定能不得罪就不得罪的念头。 但今天不仅仅是他们原来的几个人,尽管有可以不算的严风和三个剑士,身上的伤还没有大好,只能算是半个人的衡帅和连英、何敏,还有伤势更重,一直趴在马背上动也不怎么动的麦尔提,这一切都表明,这支队伍实在是缺乏战斗力。 毕竟还有一个沈伊伊。山贼们拦住他们一会儿,嘻嘻哈哈戏谑地看着他们,看到他们都开始厌烦甚至愤怒起来的时候,才高一声矮一声念出那段经典胆词,“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地过,留下买路财!”沈伊伊可没有被人如此要求过。如果说衡帅连英他们在赫顿玛尔遇到过小偷,听说过大盗,严风在乡下的时候也遇到过偷庄稼的懒汉,他们算是见识过的话,沈伊伊打小就没有遇到过一回这种人。所以,看到这些人的第一眼,沈伊伊还觉得有些新奇。但他们一开口,惯例式直白而又无理的要求就让沈伊伊大皱眉头。 “怎么?想要我们的钱?”沈伊伊打马上前,脸色并不太好。衡帅在后面自动将话修改为正确版本“怎么?想要我的钱”。现在其他九个人都依靠沈伊伊的钱过活,经过村镇时的买衣买物,吃的喝的,还有一匹匹马的购买,都是沈伊伊那似乎总也花不完的金币买下的。现在山贼要抢他们的钱,其实就是抢沈伊伊的钱,其他人有意无意向后缩了缩。沈伊伊的厉害,他们可是知道的,凭这点人就想太岁头上动土,太可笑了。方才沈伊伊不过右手动了动,黑芒闪了闪,多少条班图精骑的小命就被她夺去。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他们知道,不远的地方还有上千人的山贼不知做何感想,可能还会付之一笑,毕竟蜉蝣撼大树,不自量力。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被他们奉为“太岁”的沈伊伊,现在心中暗暗叫苦,“如果不是最近身体一直没有调理好,何苦被这些人所欺?不远的地方似乎还有同伙存在,身后这些人也靠不住,这怎么办?” ( 第四十章 未来的种子 何敏没有那个机会移动哪怕半步,衡帅已经挡在她的身前。衡帅虽然没有何敏身上背负的深仇大恨,对于恶魔那种斩钉截铁的杀意却不弱于她丝毫。但他还是挡住了何敏,因为现在对于他们来说,恶魔的恶名倒还在其次,班图族才是他们的大敌,国破家亡,此仇此恨比恶魔不知道大出多少倍。再说,沈伊伊对于他们似乎没有恶意,不管是不是暂时的,反正他们不会断绝自己唯一可以依仗的复仇之路。 哪怕那是恶魔的力量! 在之前三十多年的生命当中,衡帅一直鄙夷这种不惜堕入恶魔羽翼下也要获取力量的人,然而现在他也成了这种人。但他不后悔,因为贝尔玛尔就是他的家,而毁了他家的人,他不会那么容易就把他放过。哪怕敌人强大到南方三国联合起来都只能被动防御的强大族群,他也绝不会放过。 严风没想到何敏会突然跳出来,也没想到衡帅会站出来拦住她。但他现在自顾自想着事情,也没有细究他们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帮她。但他很快反应过来,因为他发觉随着接触的人和事与他之前十多年平静而平凡的人生相比迥然不同,他遇到的很多东西,自己都没有办法想出来是为什么。他知道,这是自己的阅历不够。虽然他也想提高自己的阅历,不过,那也是急不来的。 没有来得及发生的一场内讧就这样被按了下去。山贼们的身影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逃得性命的最多不过一百多个人,因为当沈伊伊那一道黑色鞭影抽出来的时候,马贼们已经就要冲上来了,距离相当靠近,大部分人根本躲闪不开。那一百个人落荒而逃,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这几个人当中最可怕的那个已经失去了战斗力。当然,即便他们知道这一点也无济于事,毕竟其他几个人虽然没有沈伊伊那么强大,对付他们倒也足够了。 险情解除,大家重新上路。这时候九个人的位置比之前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沈伊伊依然在最前面;严风不再在三个剑士的身边,而是到了沈伊伊的另一边,落后她半个马身的距离;亚提斯和衡帅、连英在同一排,距离却离得稍远了些;何敏在衡、连二人之后,三个剑士之前;三个剑士依然死气沉沉地走在最后。 严风是摆明了要护着沈伊伊,其他人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因为圣职者和伪装者之间遇到不死掐起来就算不容易的了,竟然还能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护着另外一个。如果说刚才那恶魔施展魅惑之术的话,那现在都过去这么久了,严风还没有清醒过来吗?如果沈伊伊能施展持续时间如此长的强力魅惑术,那就意味着她满可以将他们随意灭个好几遍。 一个思维清楚,熟知圣职者与伪装者恩怨的圣职者选择保护一个虚弱的恶魔。每当大家想到这一点都觉得不可思议。严风自己也是回想良久不得要领,只能暗自摇头苦笑自己是一时鬼迷心窍了。 之所以浪费这么多笔墨描述当时这九个人的状态,是因为接下来一系列的事情都是在那个时候埋下的因果。沈伊伊与严风的纠缠不清,衡帅后来搭上机会搞风搞雨,连英的不可捉模,还有因为对恶魔的畸形仇恨而渐趋失去理智的何敏,另外还有那个时候只是路人一样的三个剑士,失踪很长一段时间后,再度出现,却令世人震惊。算是做过严风一个月师傅的亚提斯,后来的命运更加令人唏嘘。这以后的一切都是那个时候的结果。当然,世上没有几个人会大预言术,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接下来的命运会因为短短几天的功夫就被缠绕在一起。所以现在的他们还是怀揣着有些怪怪的心理,一起上路了。 何敏也不是一般的女人。虽然只有二十多岁的年纪,但已经在虚祖的六处道场当过学徒,也去过帝国,和人交手切磋数百场。虽然仅仅号称贝尔玛尔第一格斗家,但无论是潜力还是努力程度,都可以在两大国中排的上号的。之所以只是现在这份实力,还是囿于没有身家,而国力又有限。如果找一堆资质差不多的普通人,同时修炼游侠诸职业,第一年进境最快最强的必然是格斗家,但之后就会变慢,除非有大量财物金钱。因为格斗家在最开始的“练气练体”之后,就要第二步,也就是“炼气炼体”,没有大量上好的药剂是很难跨过第二步的。何敏就是卡在这第二步中的其中一个。凭借天分和毅力,她跨过了半步,剩下的半步可能还需要十年的光阴。不过她有足够的耐心,就像她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一个恶魔的出现,然后继续等待时机,杀死他或她。 她的眼睛故意不看沈伊伊,因为她生怕自己再一次忍耐不住自己的杀意。在众人默默的赶路中,何敏的眼睛飘啊飘的,想让自己将周围的景色看进脑子里,让自己脑子里面也清醒一下。但这也得周围的环境配合啊,一路上全是泥泞的小道,这几天天上都没有下雨,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土地全像是被大雨泡了两三天,刚见太阳没多久的样子。 马贼已走,班图骑兵也没有追上来,但大家可不敢掉以轻心。他们不知道李大个一伙马贼的老巢在千里之外,也不知道被他们宰杀得几乎全军覆没的班图人回去报信的时候是走走停停,好几天之后才回归大部队。他们只是尽可能地加快速度,不单为了逃月兑追兵,也是为了早点到达阿法利亚营地。 “伊伊,怎么现在才到?不对,你怎么了?”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在九个人的中间响起,他们谁也没有发现,衡帅与沈伊伊两人的马之间突然多了一个人,一个浑身黑袍,只露出两只手掌和半张脸的男人。声音虽然有些难听,架不住人家出现的方式实在特别,竟然在谁也没有发现的时候就出现在他们九个人当中,而且他们的马奔跑不停,那人也就飘着跟着他们。“飘着?”八个人的目光都看向他,这一手是什么能力?严风没有察觉到伪装者那种明显的墨光,但却闻到一种十分古怪的味道,一种肯定不是正义与光明的味道。不过,大家的目光又很快集中到他右手无名指上套着的戒指,那枚闪烁着淡蓝色戒指多少和这人身上散发着的气质不太搭调,但那枚戒指上闪烁的幽幽蓝光,显非凡品。 ( 第四十一章 神秘的戒指 正当大家都在疑惑这人到底是谁的时候,沈伊伊转过头来,“你终于来了。”这语气不像是和熟人说话,也不像和陌生人的口气,五个字里面流露出的是一种疏离感。那男人挠挠后脑勺,把帽子摘了下来。 七个男人瞬间自惭形秽,何敏的两只眼睛不由得弯成两个月牙——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英俊了,短发,看上去应该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剑眉星目,皮肤白皙到令所有女人都心生嫉妒,英挺的鼻梁,薄而苍白的嘴唇,身高一米八左右,光是相貌就足以羞煞这些这几个男子。而且这男人的实力,不可谓不强,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而且这手像是浮空术的能力,有些吓人。 这两天他们见惯了各色强者,上万班图精骑奔腾而来的场景见过,数千山贼犹如蝗虫一般扑来的状况也遇到过,甚至连难得一见的恶魔都见过了一头——这男人的实力也就不是那么引人注目了。但不知何故,大家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地向男人指头上的戒指瞟去。刚开始还只是一眼两眼地瞟,后来干脆就是直勾勾地盯着。他们本来不会做出这样略显无礼的事情,但这枚戒指似乎就有种魔力,促使他们的眼睛集中它上面,然后渐渐的,心神也慢慢沉浸于其中…… “我得来找你啊,”男人温和地说道。十来匹马已经停下了马蹄——经过了马贼来袭和一路上的快马加鞭,此时只剩下十多匹马了——马背上其他八个人犹如木偶一般直愣愣地目视前方,再没有半点动静,像是活死人一般。所以,当男人温和的声音传进沈伊伊耳中的时候,她笑了,“你还是那么小心,不过,以你的感知都没办法知晓他们真正的实力吗?”“当然可以,但我不希望出任何差错,”男人声音很平稳,沙沙的声音却平添了三分阴沉,“伊伊,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不要进行长途跋涉,一旦离开阿法利亚营地,你就会渐渐抑制不住体内的恶魔,你的灵力和恶魔的魔力对冲之下,结果必定是你浑身散发着恶魔的味道,甚至是彻底化成恶魔,但却是个没有半点魔力,任人宰割的伪恶魔……” 男人的话,沈伊伊早就明白,所以两只眼睛的焦点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男人好脾气的笑笑,“伊伊,认识你也有两三年的时间了,我还是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让你担上如此压力,竟然甘愿变成半人半魔的存在,以获得恶魔强大的力量。其实你知道的,拥有‘梦泽之戒’的我,一身魔力不亚于一头成年的恶魔,你的仇怨可以交给我来完结。你我之间,没必要那么生分吧?” 沈伊伊装作没有听到男人最后一句话,模模自己的小鼻子,挪动脚步,捅了捅呆立在一旁的严风。男人顺着沈伊伊的动作看到了严风,心中一紧,“圣职者?只是个菜鸟罢了,不过他的师傅呢?”“不知道他师傅是谁,似乎是一个人偶然教了他几招,”沈伊伊想到这菜鸟的滑稽之处,不由微笑起来。 在包括严风在内的衡帅一伙人看着的时候,沈伊伊的表情一直是淡淡的,似乎不会有任何情绪的样子。但在这男人的面前,沈伊伊的表情变得生动起来,痴痴笑笑得,像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这副样子,却又是因为刚认识没多久,大部分时间还是恶感居多的严风而起。有些矛盾的情绪在沈伊伊的眉间凝住,然后又慢慢散去。男人的话,沈伊伊当然听懂了,男人的意思,她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了。但知道是一回事,感动是一回事,但为之打动却是另外一回事,深仇大恨接受于旁人,自己于心难安,再说,拥有恶魔的力量就能报仇雪恨了吗?那仇怨又岂是那么简单,那仇敌,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打败的?恶魔,哼,恶魔在他眼里又能算得了什么?玩物吗? 对于男人来说,沈伊伊惮度并不奇怪,之前他很多次委婉地提到过他对她的感情,她也是这样婉转的拒绝掉了。他没有灰心,因为数年前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他就认定她注定是他的女人。因此,他隐姓埋名,原本他视作野蛮粗鲁的阿法利亚营地,凭借他的能力,他成了其中的一名执法者,拥有不低的地位。他想看着她,每时每刻地,一步一步地看着她的成长,从几年前那个眉眼间略带羞涩的倔强,眸子里闪着深刻仇恨的大姑娘,慢慢出落成为现在这个散发着芬芳香味的美丽少女。现在,他终于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自己的等待没有错。 两个人之间稍显尴尬的气氛没有持续多久。沈伊伊看着旁边八根木头桩子,侧着脑袋对男人说,“苏童,给他们解咒吧,不然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就真的变成八根木头了。”苏童宠溺地看着沈伊伊,“好,我听你的。”右手轻轻一摆,八根柱子晃了晃,全都栽到马下,摔了个大跟头。 严风第一时间站到沈伊伊身边,让苏童愣了一下。一个圣职者自愿充当恶魔的保镖,这无疑是他看到过听到过的匪夷所思的事情。随后,衡帅等人流露出的不善让他哭笑不已,“你们真的把我当成敌人了?也不估量一下你们的分量!”面对沈伊伊,苏童是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尽力将自己嚣张而阴沉的一面收敛起来,但对于衡帅这些可有可无的小角色,若是在五年前,连跪在地上给他舌忝鞋都不配! 这种态度,无意激怒了个性骄傲的衡帅,但他忍下了。单单是那枚戒指,衡帅就能察觉到这人的强势。虽然以他的实力根本察觉不到那戒指上的魔力波动,但每当他脑中闪动半点对于苏童的敌意时,那枚戒指闪着的幽幽蓝光突然像是一道粗大的蓝色闪电劈在他脑海正中央,那种难受的震颤折磨得他浑身发抖。 “给你们介绍一下吧,‘梦泽猎人’苏童,阿法利亚主营地七十六位执法者之一,也是我的好朋友,我先前说过的,接应我的人,就是他,”沈伊伊微笑着向其他人介绍,而严风看到她的这副表情,眼里不觉闪过一丝阴影…… ( 第四十二章 古怪的地域 介绍过苏童,沈伊伊大概说了下衡帅他们几个人的情况。令他们几个人莫名压抑的是,他们明明没有和沈伊伊说他们的情况,而她却将他们几个了解的一清二楚。实力也就罢了,他们每个人一点一滴的资料都被她说得一清二楚,就像是,就像是她专门调查过他们一样!“这么说来,她一早就知道我们会逃出来?这怎么可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被将军分到这一小队当中,她又从何得知?难道阿法利亚真有传说中的大预言师?” 大预言师就是熟练掌握并且随意施展大预言术的人。大预言术号称能够获知除了众神的**之外的一切事物。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中的“天”与“地”,指的就是“众神”与“大预言术”。全知的人自然全能,全能的人自然便是人们所言的“半神”。但这种人只存在传说中,因为人间是不允许过于强大的人类成长起来。凡事总有例外,即便是神也会有打盹的时候,虽然根据各种考证,正史中并没有记载那些大预言师的风闻,但野史中关于他们的记载还是不少的。 难道阿法利亚里面竟然拥有这样的半神?“那这就难怪了,难怪公国放任它的慢慢扩张,难怪其他两大国也视它为无物……”严风有些恍然,其他人也不约而同地想到大预言师的传闻,不由得心生敬畏。对于过去现在的万事万物的了然于胸,这是多么惊人的高度?怎么能不引起所有人的向往和敬畏? 沈伊伊深深地看了严风一眼,她似乎看出严风心中所想,却没有说什么,只是自顾自骑上马跑了。其他人随着跟了上去,苏童依然是快速的飘着。这回大家留心看了,所以都注意到苏童手上的戒指闪了一下,闪烁着的蓝光像是一个圆滚滚的小球,在他的戒指上滴溜溜得转啊转的。机灵点的人或是狠掐一下自己的大腿,要不就是使劲咬一口自己的舌头,及时让自己的目光月兑离开戒指;笨一点的——譬如严风这样的,依然根本没有意识苏童手上戒指就是苏童一身怪异能力的源头,头脑里面没有丝毫警觉性地就被那枚戒指晃花了眼睛,目光变得呆滞起来。如果不是亚提斯及时使劲推了他一把,他估计又会变成之前浑浑噩噩的木头状态。 “‘梦泽公子’吗?”衡帅瞧见这副场景,不由想起刚才那似乎片刻失去记忆的丝丝印象,“难道他的外号说得就是他的能力?”但见多识广的何敏只是冷笑,因为无意识伤害妨碍到别人的这种表现,正是这个人控制能力低下靛现。虽然能力特殊,实力够强,但控制力极差,这样的人岂会放在何敏的眼中?现在的强大算是什么强大,何敏有这个自信,只要到了阿法利亚,七十六位执法者又算什么? 搜集齐药物和材料,使她自己突破炼气炼体的第二步,“到了那个时候,凭借我多年的积累,至少能一举突破到c级,稳定一下实力进境之后,接下来的修炼便是一片坦途,这种依靠外物的家伙,又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何敏暗暗抿抿嘴,眼睛里面闪过一丝晦涩的光彩,“那个叫苏童的,以后的成就也就这样了,反倒是那个严风,在圣职者传闻最多的素喃呆过那么长时间,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竟然有圣职者学徒没有跟随在师傅身边的。”作为被“启示”注视的一群人,他们之间拥有其他一切人都无法比拟奠然联系,相互间的教授、提携那是必须的。怎么可能教了他一些粗浅的入门就任由他自生自灭了?或是不可捉模的,才是最可怕的。严风在何敏的眼中就是这种人。但在别人看来,几乎不停在出丑的严风没有任何威胁,他“温柔可爱”得就像是吊在后面那三个剑士一样。 有了苏童之后,队伍行进的速度莫名其妙地变快了许多。衡帅想了很久才发现,原来是苏童施加了法术在大家的马上。一连高速跑了大半天,大家身体素质虽然有高有低,但骑半天马还是没问题的。但在往日,以这种方法驾马,普通的马早就月兑力倒地了,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是一滴汗水也无,相反还精神奕奕? 如果有人在一旁看的话,这十来匹马点子其实都没有踏在地面上,一层肉眼看不到的气流托住他们,保持和苏童一样的速度疾行而去。实际上阿法利亚和贝尔玛尔之间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限,毕竟阿法利亚从来没有从贝尔玛尔之中正式**出来,两个地区既犬牙交错又相互包容,真正要说起来,他们早在一个多小时之前就已经阿法利亚的控制范围。只不过阿法利亚比贝尔玛尔更加地广人稀,如果想在非营地区域见到人,那要比遇到好几群魔兽怪兽都要困难。在阿法利亚的人,不是组成小队出去狩猎,便是独自修行。总有一种若有若无,不知存于何地的危机压迫着他们。即便是后这里的人们,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感受到这种危机,而很快融汇于修炼大军中。 当然,刚刚进来的衡帅几人并没有感受到这种蓬勃而紧迫的修炼大潮,却意外感觉到了阿法利亚的“厉害”。短短一个小时之中,前后遇到三波魔兽一波怪兽。之前班图骑兵的坐骑恐怖饿狼,如果放在那些魔兽群中只是最外围的小弟,而严风遇见过的那个“强大”的、会放霹雳的小领主,在那群怪兽面前可爱得就像一岁婴儿一样。 在这个时候,更加明显地看出苏童的厉害。他的那种——被衡帅称之为“梦泽”的能力大放异彩,异兽们竟然像是没看到他们一样愣愣地走了过去。只有一头背生双翼的斑斓吊睛白额虎似是向他们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它似乎是唯一一个没有受到苏童能力影响的魔兽,只是它显然没有理会这些小爬虫的心思,只是甩了甩脑袋,便又慢腾腾地前方踱着小步,丝毫把周围陷入幻境的手下放在心上。 ( 第四十三章 未见的王子 那是一头远超a级的魔兽。 即便见到过许多次这样的魔兽,沈伊伊和苏童还是有些紧张,白额虎向他们这个方向张望的时候,沈伊伊险些直接魔化,苏童差点把戒指直接拔下来丢出去。见多识广的何敏可没有见过多少魔兽,她见的世面都是人类世界范围内的,而她去的那几个地方,强者十分含蓄,一身高强的实力最多只显露一分,所以只能了解到他很“强”,却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强。但魔兽不是,每一头魔兽都不加任何掩饰地释放着各自的灵力波动。除非是在狩猎,否则它们终日都是这副张狂的样子。白额虎的灵力几乎把何敏吓傻了,她从来没有感受到过这种实力,比肆意屠杀班图精骑的麦尔提,一击就把老麦打伤的沈伊伊,亦或是凭借诡异幻术惊诧众人的苏童,加起来翻个十倍都不如这股气息。 强大的几乎扑面而来的血腥气。 唯一状态正常到百无聊赖瞅着脸色难看的其他人的,便是严风。答案很简单,严风的实力太低了,低到根本感受不到那头强大魔兽的气息。说他的实力和三个剑客相仿,指得是他们几个正面交手,然而严风依仗武器之利——长而锐利的镰刀比他们的制式佩剑好得多,还有学自亚提斯的格斗术,外加仅会的几招圣职者法术,足以让他和三个在剑术斗气上修炼了二十多年的剑士拥有相同的战斗力。但真论体内的能量储备,严风就不如那三个人了,所以,那三个剑士还能有些隐约的感觉到一点魔兽的威势,他却浑然无事。 当然,如果让严风选的话,他可能也不会选择能感觉到。那种感觉不会有人想要体验。周围几人的情况他当然看在眼里,他也明白这是那头魔兽搞的鬼。幸亏它对他们没有兴趣。随着实力的强弱,三个剑士率先恢复过来,然后是亚提斯,再然后是何敏、连英、衡帅,最后是麦提斯、沈伊伊和苏童。而且,越是强的人,表现越是不堪,因为他们能够更加清晰的感觉到那种恐怖的气息。 过了良久,沈伊伊和苏童才算是压抑住了胸口烦闷的感觉。如果在阿法利亚,一般外出狩猎的队伍里至少会有一个防护魔兽怪兽灵魂灵力威压的人——不是气功师就是圣骑士,依靠他们使队伍保持正常的战斗力,否则有几个人可以超越a级的?在那些魔兽面前犹如软脚虾一般,那是去狩猎呢,还是被狩猎呢? 缓过劲儿的大家重新上路,没走多久就遇上一支来自阿法利亚的队伍。这支队伍本来做出戒备惮势,但看到中间那鲜明的一抹绿,登时放松了架势。“老苏,你回来了?”身穿一身绿色劲装的苏童十分醒目,那支队伍中的一个身披红袍,金发长髯的大汉走了过来,“哎,伊伊也回来了?乐王子这回不会再不开心了。” 苏童看见这大汉的时候,脸上也应付式地浮现些笑容。但听到“乐王子”云云,脸上登时拉了下来,丝毫不给他面子的直接冷声冷语,“伊伊不需要什么乐王子!你家的乐王子留着给你自己用吧!”沈伊伊也是皱紧了眉头,眉眼间说不出的嫌恶。“哼,乐王子看准的人,怎么可能让她再逃第二次?而且,姓苏的,你要记住,阿法利亚的炼金术士,可都是乐王子的人!”大汉嘿嘿一笑,没有再多说什么,挥了挥手,身后的三十多个人跟着他,朝着另外的方向走了开去。 “炼金术士,”苏童牙齿中间狠狠咬出这四个字。炼金术士,基本上是个人都知道,他们是这世上最聪明,也是知识最为渊博的一群人。他们号称可以运用世间一切能量与物质,制造出人们所需要的一切能量与物质。如果说大预言师是在“预言”上近神的话,炼金术士就是在“会”上近神。阿拉德大陆上炼金术士数量最多的,自然就是财力物力人力第一的德罗斯帝国,帝国的炼金术士公会拥有最多的创造品、最丰富的典籍……当然,他们受到最严苛的管制。其中有一小部分受不了这种管制,于是逃到了贝尔玛尔公国,这也就是贝尔玛尔意外出现神枪手的原因。当然,这也同样是贝尔玛尔的神枪手很弱的原因。 阿法利亚的炼金术士,没有人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公国再度出走的人,还是不满帝国,也不爽公国的人呢?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人的研究能力强大,而且专擅偏门冷门的技术。沈伊伊最需要的压制恶魔的药剂,便是那些人的作品。只不过那种被称为“恶魔药剂”的药剂,需要的各种草药既多又杂,而且在阿法利亚,真正需要这种药剂的人并不多。所以,沈伊伊上一次才在一怒之下跑了出来。虽然是为了任务,但多多少少也是因为受了气。 给她气受的,自然就是那个乐王子。论实力,乐王子在整个阿法利亚不算什么,甚至连苏童的比不上,但无奈人家有个好爹。他爹不但是个紫袍剑士,更手掌炼金术士研究室,堪称阿法利亚中的实权派之一。子凭父贵,再加上他们家的血统和帝国那边的皇室有些联系,所以,在阿法利亚横行霸道的他便有了“乐王子”的雅号——或是“匪号”。某次看到沈伊伊,便有了接下去顺理成章,略显老套的故事。 方才的大汉虽然不是执法者,但实力和一般的执法者相差不多。身为红袍剑士很多年,实力接近紫袍剑士,大汉和乐王子的父亲走得很近。这也难怪他会为人缘其实不太好的乐王子说话了。被这大汉恶心了一下,本来就很沉闷的队伍彻底死寂。而且,乐王子对沈伊伊的觊觎似乎触碰到了苏童的逆鳞,身上的魔力开始变得躁动不安,离他稍微近一点的人都会感觉头脑中幻象丛生,和之前不知不觉就陷入混沌的感觉不同,现在是强行拖拉你的灵魂,所有人不禁叫苦不迭。沈伊伊叫了几声不管用,也就罢了,轻叹一口气,没有再说话。 ( 第四十八章 圣光的集会(3) “我杀不了他,”提奥那提斯说道,“我不但杀不了他,甚至说,如果我没有及时撤离的话,我自己绝对就折在那里了。饶是我退走了,我十三个徒弟中陷在里面的就有七个!” 火龙斗士的十三个徒弟,在圣职者中也是很有名气的,号称“火龙十三子”,全是高阶圣职者。如此实力,竟然也有七个失陷?“除了我派回去报信的两个徒弟,只有四个还跟在我身边,而且尽皆重伤。老朽我,惭愧地说,也是重伤欲死。我们师傅五人侥幸逃得性命,慌不择路之下寻到一处荒僻的所在,将养了一个多月才算恢复,”提奥那提斯语气平静,但谁都知道他根本无法平静,跟随他几十年的十三个徒弟,不过因为一次不成功的刺杀竟然死了七个,怎么可能让八十岁的老人平静的下来? “就凭着圣职者的恢复能力,再说我活下来的四个徒弟中有两个是精擅辅助法术的高阶圣骑士,我们五个人竟然还养了一个多月。这一点让我们很不可思议。哦对了,老了老了,我只说了我们受伤,却没有说和他们交手的过程。其实,我们只是远远望着那个族长,连他身前百米的距离都没有突进去就被人拦住了。拦住我们的人,骑着五匹只剩骷髅架子的战马,手里拿着的武器各不相同,有的是大砍刀,有的是骑士剑,有的是圆刃长柄斧……总之,他们的样子就像是普通的班图骑兵,除了坐骑不是魔兽以外。 “我们以为这样的对手只是杀到族长前的开胃小菜,没想到那五个骑士强大到远超a级,是的,他们是五个超越a级的强大骑士。我从来不知道骑士也可以强大到那种程度。当然,我也辨认得出来他们身上那股浓浓的恶魔的味道。只不过,那股味道非常特别,特别到直到我回转到素喃的圣安图鲁斯图书馆都找不到任何线索。就像那个恶魔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以前根本没有任何存在过的痕迹。 “幸运的是,我们在交战中也重伤过一个骑士,逃走的时候也顺手带上了他的武器。然而不幸的是,当我们把那把骑士剑交给一个相熟的炼金术士后,发生了极其可怕的事情:那个炼金术士竟然在一个晚上之后变身成了那个骑士,除了没有骷髅马,和之前我们交手的那个骑士一模一样,长相、实力、招式……一切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那个时候如果有人在虚祖应该听说过‘十月山区暴动事件’,那就是我们在压制那个骑士。不知道为什么,在交手良久后,我发现这个骑士的实力还是强了一点的,虽然并不明显,但对于我们这些专门驱魔的驱魔师看来,那一点点增强肉眼可见。最后那个骑士自然是被斩杀了,毕竟在咱们的大本营,他剩下的那些东西,被我和其他几位称号驱魔师联合封印。但这让我产生一个疑问,这次站在班图族背后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恶魔。一人计短,所以我想请大家群策群力,一起来想一想怎么对付这个恶魔。” 提奥那提斯大师的话让大家悚然。一个驱魔六十年的称号驱魔师(也就是领悟奥义,获得专属称号的驱魔师)都不知道那个恶魔是什么,其他人又怎么会知道?一个称号驱魔师加上十三个联手起来也能算是一个称号驱魔师的徒弟,都打不过被恶魔侵蚀的五个骑士,这个恶魔到底有多强? “这个恶魔应该是侵蚀型的,他的能力通过那五个骑士毫无疑问地体现出来,”站在台子上的一个高阶驱魔师这样说道。事实上如果讨论恶魔种类的话,还是驱魔师更为专业,因为毕竟他们是专门退散各种恶魔的。“教唆式的恶魔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另一位高阶驱魔师模模下巴。恶魔的种类很多,根据许多不同的分类方法而分为极为繁杂的众多类型。所谓侵蚀型,是指恶魔通过不断地侵蚀被害者的脑域和心智,使其身心堕落为恶魔的爪牙,并因此获得恶魔的力量。这种恶魔地点是侵蚀心智的能力十分强大,对于人类的正常心智极具摧残能力。但如果说起它的实战能力,随便一个c级魔兽都能把它揍个七荤八素了,实在是不堪一击。教唆式恶魔和侵蚀型相差不多,区别是侵蚀型是较为温柔而不易引起人类反抗的,教唆式完全是挑翻起人类内心阴暗的一面加以操控和利用。 之所以在这上面较真,完全是因为恶魔的种类关系到退散它时所需要的道具和手法。这两种恶魔残害人类的手法大致相同,表现上也差相仿佛,但退散起来完全是两种套路:侵蚀型恶魔需要两位专修“心灵之火”的圣骑士帮忙,用“心灵圣力”将其收归封印;教唆式的则是直接召唤式神白虎和式神玄武进行一重封堵,然后施展灵魂之鞭(炼金术士特供)抽散恶魔的灵魂之力,然后再进行封印。 只不过这些方法虽然对于单个的圣职者有些困难,但圣职者什么时候会单独行动?(虽然也有,但数量极少)再说,今天在场的圣职者少说也有数万,封印区区一个恶魔又有何难?这两种恶魔抓住并且封印的过程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如何将它们找出来。提奥那提斯遇到的问题便是在此,无论是侵蚀性恶魔还是教唆式恶魔,先前有记载的那些没有可以将人类提升至超越a级的存在,而且这种超越a级的人丝毫没有借助游侠体制——就是说被提升的人不是游侠职业及其变种——这恶魔的封印之法可能没有那么简单。再者说,恶魔制造出来的那些骑士也不是好对付的,经过这么长时间,那恶魔还会制造出多少那样的骑士,还是之数。 “但是,提奥那提斯大人,在这场战争中,我们并没有获得任何一份情报说有这样的骑士存在啊?”前排的一个中阶圣骑士举手问道。“根据‘灵眼’南霍华德的监视报告,那些骑士现在的具体数量,应该是有所增长的。关键的是,他们似乎只护卫着那个老族长,根本没有南下的意思,”说起这一点,提奥那提斯也有些疑惑。相对于南方三国,尤其是虚祖和德罗斯帝国,班图族的缺点十分明显而单一:高手数量极其缺乏。历次战争,一旦南方三国这边出现一个b级或b级以上的高手,班图族就需要用成百上千的精英铁骑拿命来填。如果这些连提奥那提斯都有些束手无策的诡异骑士加入战争,或许可以减少大量伤亡,加快很多脚步。 “难道班图族是在忌惮我们抗魔团吗?”一个身材魁梧健硕的中年男人笑着耸了耸肩。他脖子间裹着一条灰色的围巾,身穿一身素白缎袍,腿上是褐色短裤,并没有穿着圣职者底装。提奥那提斯看到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火神之手’?你也来了?” ( 第四十九章 圣光的集会(4) 提奥那提斯一提到“火神之手”,台子下面许多年轻的圣职者,尤其是蓝拳圣使们应声炸开了锅,一个个面色激动手舞足蹈,像是听到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却又令他们欢欣鼓舞的事物。如果是方才火龙斗士的出现,大家尚能镇定的话,火神之手的意外到来彻底让全场喧闹了起来。 这外号,和提奥那提斯的一样,都是在固定称号前面加了“火”字。提奥那提斯得以被称为“火龙斗士”的原因,是他创出了“火龙式神”,但这位火神之手可不一样,他的“火”,完全是在形容他的性格,爆裂得像一团火。他的蓝拳圣使在加入这种火爆脾气之后,产生了令所有恶魔都感到惊恐的异变——这就是“火神之手”的来历。传说火神是众神之中战斗能力排名第二,仅次于号称比神王宙斯还要强大一倍的战神。能被称为火神之手,可想而知他的实力。 “提老,那家伙真的那么强吗?”能当面称呼提奥那提斯为“提老”的人,当世可没有几个,这个“火神之手”张志晋便是其一。“当然,凭你一个人,和一个骑士交手自然能轻松压制他,两个的话,你还可以应付,三个你只能打成平手,换上四个你就唯有勉强防守了,如果是五个一起上,你的小命险险也要丢一半出去,”提奥那提斯对张志晋的评价不可谓不高,他们师徒十二人加起来还被那五个骑士追杀地死了七个,剩下五个重伤濒死,而他张志晋一个人在四个骑士联手的时候还能自保,可见他的实力之强。 张志晋听到这话,不由沉默下去。从老族长突然去世到再度突然现身,中间相隔时间一年,就出现了五个那样的骑士,现在两年过去了,那恶魔掌握了更多的资源和人力之后,还会制造出多少骑士?抗魔团中,又有几个人拥有和他一般的实力?这些东西,他心知肚明。 “一年之中制造了五个骑士,现在又过去了两年,就算恶魔十分强大,就算它还有同伙,充其量也就几百个骑士,咱们这里可是有数万圣职者,怎么,还怕他们不成?”许是看气氛太压印了,一个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的男人轻柔的说道。他身穿淡金色铠甲,分明是一位高阶圣骑士,圈子里面的人都知道,他就是最受各地少女贵妇们喜爱的塔图雅,一个无论内在还是外表都是温文尔雅翩翩君子的圣骑士。塔图雅说话的动作虽然温柔,声音足够让大家都能听到这话的内容。他说的的确有道理,大家也认同地点了点头,然而突然有一个人又说了一句话,让现场的气氛突然凝固了,“既然班图族南侵的形势并没有那么糟糕,那为什么‘启示’会召唤我们来这里?” 这句话如同暮鼓晨钟,将方才一直云里雾里的大家顿时带回了最大的一个现实:他们之所以来到这里,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团体的召集,而是来自“启示”的召唤。在成为圣职者时间很久那些人的记忆力中,“启示”的召唤也是从来没有过的。在圣职者的典籍中,启示直接召唤所有圣职者集会讨论的情况也只发生过两次,一次是混乱之神奥兹玛的伪装者大军日益庞大,威胁到整个大陆人类的安全,一次是十余头超a级魔兽勾结一群深渊恶魔对于阿拉德大陆的入侵。只有在那两次的时候,圣职者们收到过“启示”的召唤。而且那两次的的确确是整个大陆的灾难,敌人的实力比他们强,战争持续时间长,伤亡人数骇人…… 难道这一次会是第三次战争的序幕?所有人下意识地看向点破这一点的那个人。他不是别人,正是严风。而严风看到周围所有人都好奇地审视着他,瞬间额头就冒出汗来,“那个,我只是,只是……”只是什么?说说而已吗?严风心中苦笑,这话可不是说说而已,也不是开玩笑,他只是在那一时刻将自己脑海中浮现的问题说了出来,谁能想到那个时候全场会那么安静,而自己的声音偏巧又大了一点呢? 大家都看到严风的局促不安,纷纷收回了目光,提奥那提斯和张志晋对视一眼,仔细琢磨这个问题,“难道那些骑士,不,骑士背后的那个,或者那些恶魔,就是这一次大战的起点?”圣职者们互相之间以目示意,没有人再开口说话,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这一切背后的东西。在严风那句话之后,所有人的心头似乎都闪过一丝阴影,“这一次,又要死多少人?” 大眼瞪小眼,所有人都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启示”把他们召集在一起,但“启示”不是一个人,它没法讲话,将它的意思明明白白告诉大家。所以大家只能猜,但靠猜能有什么结果?但不猜又怎么办?这场集会的发起人大家是见不到的,主持者是称号圣职者和高阶圣职者,而他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让接下来的时间就难熬了。 严风也不是很好过,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他是无心之语,而且说得的确有道理,也就没有给予他过多关注。但还是有不少年轻的圣职者偷瞄看着这个比他们更年轻的,而且没有跟随师傅的学徒。偷瞄一个两个还算偷瞄,不太容易被人发现。但如果是好几百个人一齐偷瞄,那场面就大了。至少对严风是这样。“他们到底想干嘛?”自从说了那话,严风浑身上下的汗就没有停过。这种体验又是严风没有遇到过的,但他情愿永远不会遇到。尴尬?羞涩?手足无措?严风真是受够了。 一阵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刷刷的金光差点晃瞎人们的眼睛,“你们怎么也来了?”张志晋的语气满含惊讶与不解,因为来人正是与他们虚祖抗魔团齐名的帝国圣骑士军团! ( 第一章 恶魔?魔神! 论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这是一句很扯淡的话,因为天下永远不可能合。千余年前,一代贤人在苦思冥想一道人际难题时偶发感叹,“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于是这句话流传至今。 这句话引人深思,发人深省,然而在思考了一千年之后的今天,很多人对这句话产生了别样的理解。也因为此,那位贤人也被今人认为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闲人”。 江湖是什么?江河湖海的“江湖”吗?那位贤人在感叹时的情境已经被丢得九霄云外去了,现在的人看待这句话,却是字斟句酌的分析,“‘有人的地方’?只算人吗?那,精灵算不算?那些蛮夷算不算?”“江湖?什么算江湖?”但是大概意思还是了解的,只要有人就会有纷争。这种显而易见的真理蕴于世间各处,大到国与国、种族与种族,小到家族之间、人际之间,皆是如此。 这种情境当然也适用于此时隐于神秘的阿法利亚一角的圣职者大会上。当帝国圣骑士军团出现的时候,张志晋的脸是第一个拉下来的,紧接着,场中大量圣职者纷纷出列,走到张志晋一边。所有人泾渭分明地分成三部分,一是张志晋带领的将近一万个圣职者,占十分之九的都是蓝拳圣使和驱魔师;另外一个就是正走过来的圣骑士军团,以及看到他们到来便加入过去的圣骑士们,他们的成分十分单纯,完全由圣骑士组成;另外只剩下不到六七百个是些散兵游勇。 张志晋的称号是“火神之手”,这称号体现出他的实力得到大家的认可,包括身为前辈滇奥那提斯。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虚祖抗魔团的第一副团长。虚祖抗魔团,圣职者第一大组织,拥有最多数量的圣职者——甚至说,基本上所有在虚祖范围内的圣职者都属于这个组织。因为有消灭恶魔这个共同的目标,他们走到一起,建立这个组织就是为了更有效率地驱魔。 然而即便是物欲极少,性子大多恬淡无争的圣职者之间也会有分歧出现,分歧之后是纷争,纷争之后便是纷乱,纷乱之后便是分裂!当然,这其中帝国和虚祖两国的情报组织扮演了何种不光彩的角色,那就是之谜了。总之,最开始的抗魔团就是分裂了。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亦或是当时分裂时的借口(亦或是理由?再或是名义?)是“理念”的问题,分裂出去的那部分全都是圣骑士。他们加入了德罗斯帝国,成立了帝国圣骑士军团。 虽然与昔日的同伴闹翻,虽然加入了德罗斯帝国,但他们身为圣职者的信仰与信条并没有丝毫改变,他们依然坚决地秉承与恶魔为敌,与人世无争的理念。所以,他们当日加入帝国时的协议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他们加入帝国后,只参与和恶魔相关的任务和行动,除此之外,他们概不理会。费了很大劲才把他们收归麾下的帝国竟然允许了这一个非分吊件。直到很久之后,才有些有心人从这不太合理吊款中看出些蹊跷,然后从当年许多事件的蛛丝马迹中,推测出当年抗魔团分裂为虚祖抗魔团和帝国圣骑士军团的真实原因,猜测背后的推手很有可能有虚祖和德罗斯帝国的影子。他们担心抗魔团拥有的强大武力,担心这股力量如果被有心人利用,不但可以极大程度上影响他们两国的根基,如果时机正好的话,一举将他们颠覆也不是很难的事情。即便他们也知道圣职者的第一要务是驱魔,踏上圣光道路的他们几乎对俗世没有太多,但他们可不会真的寄自己的小命于他人的手掌之上。接下去的事情,当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从虚祖抗魔团和帝国圣骑士军团这么多年来的恩怨看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句闲人闲话的确也有些道理。即便恬淡如圣职者之间都会发生分裂这种事情,又遑论其他人呢? 圣骑士军团的人没有过来之前,所有圣职者都站在一起,他们或大声或小声,或恭敬或亲密,互相间勾肩搭背地领,严风这么一个小菜鸟闯了进来,附近的人也是含着笑看着他。而当圣骑士军团的人一出现,两方阵营立刻显现出来,所有人在两分钟之内快速站好队。中间站着的人虽然不尴尬,但总觉得自己有些多余。严风则没有在周围的人脸上再看到那种亲切的笑容,融洽的关系似乎在顷刻间土崩瓦解。 这几乎已经成了他们两方的惯例了。只要他们两个组织同时出现,所有圣职者必须选择一方,当然,如果中立一方也有足够分量的领头者就罢了。譬如今天站在中间的人当中,领头的便是“火龙斗士”提奥那提斯和“冥土天启者”方云英。今天带着圣骑士军团来的人是他们的副团长,对于张志晋来说,这人也是他颇为熟悉的一人,直接用圣光为称号的家伙,“圣光天启者”步飞云。 几乎所有圣职者都知道,步飞云的实力与张志晋只在伯仲之间;精通各自流派,张志晋善攻,而步飞云善守;张志晋为人豪爽而略带嚣张,偏偏步飞云也是同样的性子……总之两个人正是一双绝佳的好对手。他们两个人在这些年来也是这么做的,凡是他们两个同时出现的地方,都会是一阵鸡飞狗跳。鸡犬不宁,虽然不至于出现什么打斗事件或是流血冲突,但总会是一场一场不见鲜血的厮杀。 “我们来到这里,当然是为大家解惑的,”看到张志晋似乎还在为他们的突然到来而惊讶,忘了方才他自己开口问出的问题,步飞云只好主动补上答案,“没有多少时间具体和你们扯淡了,我就直接说了,班图族那个神秘复活的老族长背后,站着的可能不是一个或一群恶魔,而是一个复活自上古的魔神!” ( 第二章 魔戒疑云(1) 恶魔,魔神,这两个词汇只有一字之差,背后的人物却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恶魔,或来自魔界,或来自深渊,又或是些游弋在破碎空间中的流浪者,秉承天地间黑暗的一面而成,天地不灭,恶魔不绝。而且因为恶魔的生命力极其顽强,所以它们的死敌——圣职者们,对付它们的办法就是封印。其实,恶魔也可以被杀死,但杀死它们需要的代价太大,大到不是几个或几十个圣职者就可以负担得了的。封印所要求的材料和方法就低廉实用的多,而且封印就是给予那些作恶多端的恶魔以近乎“永恒”的放逐与禁闭,对于寿命绵长到令所有龟类魔兽都惭愧到想要自尽的恶魔来说,的确算是最大的惩罚了。 然而魔神可不是恶魔这种“杂鱼”可以比的。魔神本是众神中的一员,甚至是仅次于神王宙斯、冥王哈迪亚的第三位主神,轮战阵厮杀以一当千,它不如战神与火神,更不如它嘲笑为“只会举锤子发电”的神王,但从来没有一位神敢冒犯它,就是因为它是“魔”神,它可以将神堕落成魔。虽然那个时候神和魔还没有区分开,但众神依旧觉得,堕落成魔可不是好事情。 那个时候的魔神是第一代魔神。因为魔神的能力,所以接下来的无数年中有无数位神祇都堕落成了魔,“魔神”便渐渐成了一个强大种群的名称。但随着后来神与魔的分离与对立,大战爆发了无数次,最后一次大战,也就是后世被称为“众神的黄昏”的浩大战争中,众神遭到几近毁灭的重创,一大半灰飞烟灭,剩下的一小撮不知去向;而魔神一边也并不好过,正史记载,它们被众神濒死时的联手一击轰杀至渣,全都死光了。自此,魔神只是一个历史名词,之后的多少年中,只有在提到恶魔的时候才会顺带提起众神的死敌,比恶魔强大千百倍的魔神。 但圣职者知道,那不是事实。事实是,最后一次大战的时候,众神与魔神的实力几乎一致,神族死伤大半,魔神自然也死了不少,但神族疑似有残余存活下来,魔神自然也有。在圣职者出现之前,执行驱魔任务的主要是一些天赋异秉的游侠,包括剑士、格斗家在内,更有很多现在已经断了传承消失了的职业的很多人。这些人在驱魔的许多年里留下许多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有着为数不多,却异常闪耀而强大的敌人,这些敌人被冠以“恶魔”的名字,实际上却是强大到令在场驱魔人震惊无语的“超强恶魔”。后世人有理由相信,那些超强恶魔就是魔神。 既然知道魔神,代代驱魔人都把及时发现到魔神的踪迹列为所有驱魔事物的第一要务。然而魔神似乎的确在“众神的黄昏”中遭受重创,在整个中古时代仅仅出现过过那么几回,近古时代干脆就没有了影踪。但驱魔人可不敢大意。圣职者们出现的时间很晚,关于魔神的资料自然只是一些传闻、传说,甚至是笑话一样的东西。然而他们也参与到了一个疑似有魔神参与的事件:奥兹玛成为混乱之神并且制造伪装者大军作乱的事件。奥兹玛仅仅是佩鲁斯帝国——也是德罗斯帝国的前身——的一位大将军,并不是什么有特殊血统身份背景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他在死后成为混乱之神?赋予一个普通人以足可称神的实力,这样的手笔可不是恶魔可以做得出来的。 自那时起,魔神就作为一个仅存在于上古之后传闻的名字,了圣职者的视线。他们开始更加提高警惕。奥兹玛虽然作乱,伪装者的威胁虽然的确不小,但它们背后隐藏着的疑似是魔神的存在更加可怕。没想到,魔神却在此时突然出现。 “你怎么可以肯定是魔神?”虚祖抗魔团和帝国圣骑士军团虽然不对付,张志晋和步飞云的关系虽然更加不对盘,但在面对恶魔时可不会耍什么花招,更不要说对手很有可能是魔神的时候。“当然,因为我的手下发现了魔神之戒!”微仰起头,步飞云眼神里流露出惮度很不客气,情绪似乎有些激动,一旁的副手上前几步,“为了获得这个情报,我们有一百多位弟兄死在班图,所以步大哥的心情一直不怎么好,见谅见谅。” 圣职者之间如果没有师承关系和朋友关系,初见者一般的称呼就是“同行者”。虚祖抗魔团之中,与之类似的称呼是“同道者”,而到了圣骑士军团,便成了“弟兄”或者“兄弟”。和其他人相比,圣骑士军团中的圣骑士们之间的关系,更加偏向于亲情。这一次侦查竟然损失了一百多个兄弟,这让身为副团长,平时将所有人视为自己手足的步飞云如何承受得住?照他以往的脾气,如果不是团长和其他元老的规劝,再加上敌人实在不是单单他的圣骑士军团可以应对得了的,他早就打上去了。 所以张志晋这句本来十分正常的反问,到了步飞云耳朵里却变成了对自己兄弟们的死的一种怀疑,步飞云惮度变得生硬也就可以理解了。事实上,张志晋哪里去知道为了这个情报死了一百多个人?如果不是这个副手说出这一点,张志晋会认为这家伙又在变相和他作对。“节哀,”除了这句话,张志晋还能说什么?好在提奥那提斯及时把话头接了过去,“魔神之戒是什么?”这句话张志晋想问,其他人都想问,魔神之戒是个什么玩意儿? “魔神之戒又叫‘至尊魔戒’,传说是最开始那个魔神身上唯一的神器,不说它近乎比拟七八件神器加在一起的能力和神力,单单有一条就十分不得了——它可以制造‘魔’。如果将上古时代的所有魔神算作一个族群的话,魔神就是其中的精英,数量不算很多,而魔就是其中普通成员,有潜力有机会的,可以成为魔头,再进一步便是魔神。那位魔神之祖便是依靠那枚戒指,衍生出了与众神对抗的魔神一族,”依然是那个副手说话,张志晋认识,他是圣骑士军团第三副官弗洛希尔德,一个对事极为认真,做事一丝不苟,待人得体的谨慎的家伙,一个常常隐于步飞云之后,被人低估的人。 “你的意思是,在班图族之中发现了至尊魔戒?”张志晋忍不住探了探身子,弗洛希尔德微微摇了摇头,“不能确定是不是至尊魔戒,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那一定是至尊魔戒和之后三枚仿品的其中之一。” ( 第七章 符 唐吉带着严风径直而去,也不管大会是否还会继续。因为唐吉虽然声名不算很好,毕竟是个老者,再说严风现在还是迷迷糊糊的,所以被唐吉一拉就走了。 进来的时候因为有朦胧间的指引,严风虽然觉得略微有些闷,但还是坚持了下去。但跟着唐吉出去,走的方向却不一样了,看了一阵,严风明白,原来这才是到达这里真正的路径。“那个,老唐啊,这里就是阿法利亚?”沉默了好一阵子,严风终于开口问道。“那是当然,”唐吉头也没回,“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过来了?”“我要是什么都知道还问你干嘛?”这句话噎得唐吉没话说,心中直骂米歇尔是个小混蛋。 严风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虽然之前听旁边的人堆唐吉多番嘲笑,包括他弱小的实力。然而对严风这么一个眼低手更低的菜鸟来说,不管从任何角度去看,唐吉都算得上一个高手。严风有些担衅吉惮度,却发现他并没有生气。虽然时间的推移,他手上的力量不小,抓得他有点疼痛,但严风不敢再挣扎,任由唐吉抓着他的胳膊往前走。 他们先前聚集的地方是一个大的几乎看不到边际的广场。虽然他被告知那个广场是在阿法利亚的一个偏僻角落里,但他并没有相信这一点。因为这在他看来实在不符合常理。人们称呼“阿法利亚”的时候,通常还会在后面跟一个“营地”,就是“阿法利亚营地”。一个营地嘛,能有多大?一个堪比小城大小的广场怎么会藏在一个“营地”里面?这就是严风的想法。 跟着唐吉,他们先是从广场的一处偏门走了出去。从台子附近的空地走到这处偏门花了足足二十多分钟。这可是一条直直的路线,就花了二十多分钟,这让严风越发觉得这广场大极了。这个偏门只是一个门户,外面是一片像是花园的地方,脚底下尽是两三公分高的小草,间或点缀着几朵粉色白色的小花,配以头顶澄澈奠空,让人不由得想把脚步慢下来。 可惜唐吉就像不是人一般,使劲拽着严风在这片草地上践踏而去,毫不理会眼前的景色是多么的美丽。即便是以严风这样的一个审美观并不算有多少的家伙都认为唐吉实在不是一个好的欣赏者。 “呸,什么欣赏者,他连一个正常的人都不算!”严风在心中发泄着对唐吉的不满,因为自己的左臂在唐吉的手掌里已经攥了半个多小时了,开始不觉得什么,但现在总是感觉自己左半边身子像是被一个铁箍死死箍住,浑身酸麻使不上力气。严风打熬这副身体也有些时日了,加上小时候帮家里干农活,身体颇有根底,自认为在菜鸟中算得上身体素质高的。然而面对如此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儿,严风偏偏丝毫没有还手之力。最开始的一拉是这样,到现在的拖拽,严风想要活动半点都不行,身体像是一团棉花一样飘来荡去。 “这就是真正圣职者的力量吗?即便是一个老者,也有如此大的手劲儿?”虽然懊恼唐吉将自己搞得狼狈不堪,严风也颇为艳羡他的实力,“我那个师傅还不知道在哪儿,既然这个老唐认识我师傅,还曾经教过我几个师兄,那我拜他为师学习东西也是合情合理的啊!”方才那些与会的圣职者对严风说过,圣职者的修习是通过师徒口口相授,根本没有学院学校的地方可供他们学习。像严风这样被师傅遗弃了的家伙,如果不是唐吉这样什么都不在乎的人,还真就没有地方去学习了。 “老,那个,师傅啊,咱们要去哪里?”严风不是一个头脑聪明的人,也不是一个心思灵活的人,但也不是愚笨之人,如何是有利于自己的,他也不是不知道。现在拜师唐吉,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唐吉自然对严风的小算盘一清二楚,但他也是置之一笑罢了,“臭小子,我终于摆了你一道,想要回这个徒弟,那就来找我吧!” “你没有同伴吗?”唐吉没有刻意点出那“师傅”两字,只是淡淡的问了一句。这句话却是提醒了严风,“对啊,我还有几个同伴在塔吉克镇上,”严风这才想起他来到这里还是有同伴的,刚刚那好一阵讲话和耽搁,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唐吉看到严风露出恍然和沮丧的表情,又是一笑,“如果只有你自己一人,怎么可能到得了阿法利亚?” 既然严风说是塔吉克镇,唐吉便改了个方向奔跑。严风也是在唐吉改方向的时候才注意到原来唐吉一直都是在奔跑,“怎么,怎么可能?”一个人是不是在跑步怎么可能到大半个小时之后才会被感觉出来?但现在的严风就是这样,而且这跑步也不是他感觉出来的,而是他忽然注意到唐吉的双脚才发现的。因为唐吉奔行时除了双腿,上半身纹丝不动,比平常走路的时候还是平直。严风也是因为想事情,没有留意周围的情况,所以就一直以为唐吉拉着自己只是在走路而已。 既然发现了是在奔跑,严风也就更加注意,然而看到了更多的东西,譬如唐吉双手双脚的关节处贴着的“符”。这种东西严风以前也见过,小时候偶尔经过村子的那些萨满也会用符,而且他们的符耍得更好看,炸起来有花有火的。乍一看上去,唐吉的符和那些萨满的差不多,但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唐吉的符上面的花纹并不像萨满的那样,简单而又潦草,反而像是严格按照某种规则和技巧制成的。随着唐吉的奔行,四道符不住闪着淡淡的金光。 “这就是唐吉如此大的年纪还有如此上佳体力的原因?”严风似乎发现了什么。圣职者聚会中,三大流派他都见过了,如同格斗家一样的蓝拳圣使,看上去就很健壮的圣骑士,还有机变百出的驱魔师。是的,在严风心中,驱魔师现在的形象就是机变百出的,简简单单贴几个符,就让一个老人瞬间像一个壮年人一样。也许蓝拳圣使和人比武动手的时候强大非常,也许圣骑士防御起来真的是铜墙铁壁,但驱魔师这个职业——“嗯,阴人不错,”小时候淘气的一面有些浮现上来,严风的恶趣味突然多了些许。 ( 第八章 圣光广场 将驱魔师层出不穷的“符咒”视为“阴人”的手段,严风不是第一个。最起码他现在这位师傅也是这么想的,但严风现在可想不到这一点。 在唐吉保持着严风最多可以达到三秒钟的速度狂奔将近一个小时之后,终于走出了广袤的草地。草地上连个参照物都没有,严风也无从得知这片草地到底有多大,只能勉强分辨出或许比广场还要大。“这些难道都在阿法利亚里面?”不过,如果不是阿法利亚,这两个地方又是在哪里?临近阿法利亚之外五处营地的广大地区,怎么会有不在阿法利亚控制的地域? “不过,这时间似乎有点长啊?”虽然严风估算不出当时在那条小巷子走了多长时间,那也不会多余半个小时。但再怎么想也不会多余半个小时,而唐吉这一通疾跑都一个小时了,还没有看到塔吉克镇的影子,“难道他不知道塔吉克镇的位置?还是他不知道我那条小巷?”看着唐吉如此辛苦,严风忍不住开口问他,知不知道那条小巷。 “那条巷子被大人物们叫做‘圣光之桥’,一些前辈圣职者著作的典籍中也是这么称呼它的。当然,普通的圣职者可不会那么叫它,因为这是虚祖抗魔团一件秘宝的能力,可以让附近一定范围内的圣职者缩短他与秘宝间的距离。通常只是单向的,而且一般用来召集人的时候,所以,我们叫它‘步步摇’,意思就是摇几步就到了,”当上师傅灯吉讲解起来算是尽心尽力,严风这才知道为什么那条路莫名其妙地冒出来,而且设计得还那么悠长,走着走着温度还会上升,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因为‘步步摇’是单向的,所以我们在离开的时候只能自己老老实实走出去,”唐吉摇头叹了口气,“真是不爱惜老年人啊,像我这么一大把岁数的,还要我自己跑,真是的!”严风在旁边咧咧嘴,“这是你自己跑的吗?”刚开始严风还以为那两道符是加强体力的,后来才想起来,即便是加强了体力也不至于身体连一点抖动都没有啊,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只有胳膊上的两道是加强力量的,腿上的两道是减轻身体重量的。唐吉每前进一步,都是足尖一点就飘出好远,闲庭信步得像走路一般的疾奔。 草地的门户却在一个小阁楼。一片令人心旷神怡的草地之中突然出现一个阁楼,在严风惊讶的目光中,唐吉带着他直上二楼,随意推开一道门,大踏步钻进里屋,拍开衣柜。眼前是一条地道,因着背后的光,所以依稀能看清三十多步的距离,再往远就不行了。“这就是出去的路?”严风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了。“当然,”唐吉点了点头,“阿法利亚与周围五座营地之间的联系比外界人想象的重要得多,自身又是如此尴尬的一个地位,怎么可能不在乎自己的通道安全?如果不是咱们圣职者身份特殊,态度又保持中立,阿法利亚的那些头领可也不会这么好说话。” “原来是这样,”经过唐吉这么一说,严风总算是明白为什么这通道会如此的怪异和小心,原来是出于阿法利亚领导者们的担心。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阿法利亚虽然不是一个国家,但毕竟也算是一个组织,只不过这个组织庞大到令常人难以想象,虽国,实际上已经是一个国家的雏形了。这样的势力,怎么可能不引起虚祖和德罗斯帝国的忧心?与阿法利亚截然相反的便是贝尔玛尔公国,有国家之名,无国家之实。虽然实力雄厚,但也不是虚祖和德罗斯帝国的对手,再说无论如何,阿法利亚只被叫做营地,而非国家,所以很多情况难以抵御虚祖和帝国的。所以,秘密通道的建立便是十分必要的了。 “刚才我们集会的地方叫做‘圣光广场’,只有圣职者才能,周围被历代前辈和现在的结界大师施以海量秘术,所以关于‘只有圣职者才能’这一点是可以保证的,”唐吉似乎有心卖弄自己所知道的东西,拽着严风钻进地道之后,嘴里不停,将从别人那里了解到的关于阿法利亚的内容一一讲解给新收的徒弟。而严风耳朵里面听着唐吉的故事,似乎也消除了些许看不见周围任何事物的恐惧感。 “圣光广场之外的便是提瑞林地,咱们走的那片还只是其中的一个角落,所以只有小草,没有树林。据说提瑞林地有至少四十倍圣光广场的面积,但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应该没有哪个人有那个兴趣去丈量面积。提瑞林地是阿法利亚内部联结各处的缓冲区域,上空布置了千余种禁术,一旦有人想从空中突入进去,必定会被那些禁术瞬间打成飞灰。所以,你师傅我最擅长‘纵飞术’便施展不了了。提瑞林地中无数个阁楼,所有阁楼的内外布置和样子都是一模一样,而每一个阁楼里面还有无数个可以通往不同地方的通道。你想想看,如果有外敌想进来,会怎样?” “会怎样?肯定就是变成没头苍蝇了啊!”这答案来的十分容易,严风想都没有想。据说有大能力者都可以飞,还有特殊点的职业,譬如唐吉方才自吹自擂的什么“纵飞术”,或者是魔法师会的什么“舞空术”“漂浮术”之类的。用来赶路当然十分方便。然而在提瑞林地中可没法用这种方式,大大减缓了人们的移动速度。放在广袤滇瑞林地中,当然大大降低了外敌侵入进来的蔓延速度,而且,无数个阁楼的无数个通道,更加可以扰乱敌人的计划。 不得不说,阿法利亚的这种设置十分巧妙,当然,这也是无奈之举,谁让虚祖和帝国步步紧逼的呢?严风不由得十分佩服布下这等局面的牛人,“这得有多么大气的心志才能狠得下心,这样损人不利己啊?”这样的设置的确降低了被实情的风险,但这也大大增加了自己内部人员赶路的麻烦,有得有失,也分不清到底是赚了还是赔了。 这话严风可不敢和唐吉去说。因为听唐吉的讲述,仿佛对设计这一切的那些人充满了敬佩,这对于一个声名不好的人来说实在是难得的,他可不去触这个霉头。唐吉的话还没有说完,“咱们这条通道就是从提瑞林地到‘无规地带’的必经之路,而‘无规地带’联结的三片区域就有塔吉克镇。” “啊?这么远啊?”严风哀嚎一声,继续被拖着走了下去。 ( 第九章 通道 伸手不见五指的道路上不知道走了多久,久到严风发誓永远不再走这条地道足足念叨了一千遍。有人说,如果把一个人放在一个没有光线没有声音的地方,用不了很长时间就会让他的大脑混乱掉,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感觉变得迟钝,然后在他的思维中,时间与空间被无限的拉长和拓宽,直到把他的脑海撑爆。 现在的严风便有这种感觉。他被动地跟着唐吉在快速下降,下降,下降……似乎这条通道就是一条长长的向下的楼梯,连一处向上的地方都没有。因为活动空间有限,唐吉在进洞之前就把腿上的符换了两道,严风就跟着他机械地重复一脚踏下,踏下,踏下……昏昏沉沉的大脑,严风像是过了好几年一样,这好几年来还没有睡过觉,困极疲乏极,心中只是小声重复着痛骂,“到底是哪个孙子养的玩意儿搞出来的这东西?” 虽然决心成为圣职者也有几个月了,锻炼那些入门的法术格斗术也花了不少功夫,但严风的意志力比普通人强不到哪里去。落到这种情况中,和普通人的反应一样,沉闷至极之后,便是沮丧,十分沮丧,接下来是说不出来的压抑与撕心裂肺的痛楚,再然后就是绝望。没有落到那副田地的人是体会不出“宁静”与“黑暗”的威力的。 一直闷着头赶路灯吉终于发现了严风的不对劲,一切后脑,把严风打晕过去。在这时候的处置办法也就只有这种了,唐吉皱了皱眉头。唐吉认出严风的师傅,不是因为别的,就是严风身后的那把镰刀。镰刀是圣职者的兵器之一,但并非常用,因为相对于对普通生物杀伤能力的镰刀,譬如念珠这样的增幅器物更适合圣职者。只有少数追求对阵恶魔正面厮杀的人才会选择镰刀。 镰刀虽然看上去都一样,但其实每一把都不一样。因为如果要长久用一把兵器的话,大家都会按照自己的习惯去打造。而打造兵器的铸造师也有自己的习惯,所以,每一把兵器都会透出十分独特的风格。严风背后的那把也是,曾经跟在后面看着那把镰刀看了许多年灯吉,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这家伙,怎么会选择如此不起眼的小孩儿?”唐吉看着托在手里的严风,摇了摇头,右手一抖,扔出三张符,这三张符嵌在地上瞬间形成一个奇怪的图形,唐吉一踏上去便消失了,下一秒便出现在了外面。“哎呀,还真是老了,竟然忘了自己会这手了,”唐吉拍了拍脑门,“早想起来,让那小孩儿少受点苦,我这把老骨头也能少受点劳累,哎,真是老了,不中用了!” 如果严风看到唐吉用出这一手,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反应。但如果落在其他圣职者,甚至是其他游侠的眼里,他们心中的震动难以逆料。刚刚唐吉没有说到一点,那就是潜藏于阁楼下的这些山道,同样被海量封印术和禁制,一般的传送术和其他取巧的办法在这里可不管用。但其实更关键的一点是,即便是最最普通,最最初级的传送术,也不是哪一个职业自身就会的,需要很高奠分、绝佳的运气,还要有十分强大,至少得是远超a级的实力才有那种可能。 仅仅是可能。可想而知,唐吉信手而出的奇妙传送术是多么骇人听闻的手法。因为传送术,一向被认为是“神”的能力。随意到达任何地方,这是神才拥有,才能拥有的能力。可惜的是,唯一的见证者现在处于昏迷状态,这也是唐吉敢用这一招的缘故,虽然是那个人选的徒弟,但对严风,他没有太深的了解。虽然经过这一段的交谈,严风已经彻底展现出他阅历不足,稍显天真和不通世事的一面,但唐吉并没有彻底相信。他认为如果相处时间久一点,会更加能够清晰地看出他的本质。如果值得培养,他不会吝啬,反之,他也不会手软。 唐吉传送出来的位置恰好是山路的出口。把严风丢到一边,唐吉好好伸了个懒腰,“真舒服,老人家就是应该多晒晒太阳。”这是严风没有注意到的一点,就是他离开塔吉克镇的时候,当时将近傍晚;而等他到了圣光广场,天空刚刚大亮;唐吉带他离开的时候还没有到中午,即将进阁楼的时候,太阳就要落山了;然而现在,太阳又升起来了。时间变化得让人有些错愕,对于此不甚的严风也露过了这一点。 没有丝毫把严风叫起来的意思,唐吉自顾自跳高望远。山路的出口是在一个小山坳里,山坳很小,小到只需要快跑几步就能跑出去。唐吉看着远处熟悉的环境,不由得半是满意半是懊恼地叹了一口气,“这才是人们应该生存的地方啊!” 面前的便是“无规地带”,据说是参照天界的“无法地带”命名的。无法地带是天界中最为阿拉德大陆上的人们所知的一个地域,因为天界的统治者过分针对阿拉德大陆上的一个职业,那便是魔法师,神枪手的建立便是针对魔法师。不光是从职业上,天界许多地方都针对魔法师设立了许多禁制,最为著名的便是无法地带。 无法地带,顾名思义,没有法则的地带。这些法则既包括人们制定的法律,也包括魔法所需要遵守的规则,而无法地带,就没有这些法则。所以,有传言说,无法地带的形成,就是天界统治者为消灭魔法师而实验的一种战略。至于到底是不是,那就不知道了。阿拉德大陆上的人们听说过只是付之一笑——多少年来才有几个魔法师会没事干到去天界转悠?天界又没有太多魔法师必须的珍稀材料,何必冒那么大风险? 但阿拉德大陆上的人们却以各种自己的方式去嘲笑天界人的自作多情,也有很多效法无法地带的模式,譬如眼前的无规地带。被人嘲讽为“乌龟地带”的这个地方,堪称阿法利亚最为可怕的地方,因为在这里,没有任何规矩,或者说,只有一条,“不要停留!” ( 第十章 无规地带 唐吉随手凭空画了一道符,像是有个人突然在一边泼了一盆冰水一样,严风又是受冻又是挨呛,立马就跳了起来。“怎么回事?”在夕阳的光亮下,严风小心地四处张望着。周围只有唐吉一个人静静地望着他。 严风赶紧严肃认真了起来。这审视的感觉怎么看都觉得像是师傅在考量徒弟,所以严风不由得绷起面孔做乖徒弟。但唐吉却像是完全没有那个意思一样向他挥了挥手,“走吧,无规地带就在前面。”严风顺着唐吉手指的方向看去,却是一片荒凉的戈壁。 “这就是无规地带?”严风第一次说出这个名字,感觉总像是在说“乌龟地带”,怕师傅感觉出来,赶紧接着说道,“无规地带就是荒漠?”“当然,”唐吉在前面引路,“无规地带是由三十多位魔导师和魔术师联手制造的地形。其实这么说你也应该明白了,没错,这也是阻挡外部势力阿法利亚的一道屏障。第一道屏障是五处营地,第二道屏障便是无规地带和其他三处同样险峻和严酷的环境,第三道屏障是层出不穷的小阁楼和密道……不过,这只是我们这些外人可以看到的,真正的屏障可远没有那么简单!” 听到阿法利亚这种防范措施,严风的第一个念头是感叹阿法利亚的大手笔,然而第二个念头却是,“至于吗?”对啊,至于吗?虽然实力比贝尔玛尔强很多,但隔着公国,离其他两个大国都有那么远的距离,再说阿法利亚又不是什么物产丰富资源充足的地方,至于那么防备吗? 有了师傅就是用来问的,严风自然不会和他客气,再说这师傅看上去也是十分乐意给他讲述这些掌故的。唐吉叹了口气,缓缓道出令人惊诧万分的历史真相,“曾经有三个帝国的皇帝和两个虚祖的皇帝被阿法利亚的人刺杀掉了。”“什么?刺杀?”“阿法利亚曾经有过一个时期,拥有相当多数量且身手极佳的刺客。那些刺客的头领不知道怎么的就和阿法利亚的老大接上头了,而且十分得他的信任。不过,那时候的老大虽然不是英明神武的家伙,也不是个蠢蛋,不知道哪根弦搭错了,同意了那些刺客对两大国皇帝的刺杀。那两个国家可是丢脸之极啊,登基一个皇帝,第二天就被宰了,再上再死,差点把那些皇族吓得全都宣布放弃皇族身份了。这种深仇大恨,岂能不让两国一直惦记着阿法利亚?” “的确是,不过,就没有人知道那是为什么吗?”严风很好奇,听上去就像是那个刺客的头目想要陷害阿法利亚一样,不过阿法利亚怎么就甘心被陷害呢?“没有人知道,因为既没有人敢想那两国的皇室求证,也没有几个外人能见到阿法利亚的九大头领,所以这也算是之谜了,”唐吉脸上笑着,心里也在暗暗纳罕,“精通刺杀,为什么好像很久以前听说过有这么一族人呢?难道我真的老了?” “阿法利亚和两国的结仇就这么简单?”这句话严风并没有问出口。如果换做半年前的他,绝对会直接去问,但现在的他学会了察言观色。他看得出来,唐吉讲述许多秘闻的时候,虽然说了很多,也很详细,但总感觉说得太流利了,像是有所隐瞒。“太流利了”是他看出来的,而“有所隐瞒”是他感觉出来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他被唐吉打晕而又醒来之后,他的感知能力仿佛又强了一点。不知道是一直在缓慢变强,他只是突然发现,还是因为这一次昏迷而带来的感知能力变强,总之,他似乎能感觉到之前感觉不到的一些东西。譬如,唐吉微皱的眉头和眼中若有所思的神情。这些不是他肉眼看到的,却是他“心眼”看到的。这令他有些欣喜,更多的却是不明所以的忐忑。 这对师徒一前一后走进了荒漠。在远处看,荒漠很大,真正到其中却感觉它更大了,大到严风更加绝望了,“师傅,你能不能把我再打晕了?我受不了了!”唐吉没好气地翻了他一眼,反手把他打晕,夹在腋下。又是一个传送符咒,唐吉横跨千里到了一个稍显出几分绿意的地方,懒得再画符,使劲一个耳光,把严风打醒。 离这里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是一个小城镇,看样子比塔吉克镇小多了,最多算是集市一样的镇子。但人流攒动,好不热闹。严风站起来,跟着唐吉走了进去,紧紧闭上嘴,多听少说,这是唐吉在进镇之前的嘱咐。走进去的第一时间,严风就感觉自己的师傅不愧是个老家伙,这句“多听少说”真的是金玉良言! 因为,唐吉踏进镇子四步,而严风另一只脚刚跟进来的时候,一个硕大的身影就从他的头上飞了过去,“滚蛋!东三条街明明是我家猫少爷的,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群臭狐狸动歪脑筋了?”定睛一看,一排大汉站在远处,站在前面的一个大汉叉着腰,破口大骂,而大汉们的背后,是一个身型瘦削的年轻人,皮肤苍白而没有血色,夹杂着些许金色的黑发,就像是路边普普通通的少年。如果不是他身上的短衣劲装,所有人都会那么以为。 “这是无规地带很常见的情景,谁想要什么东西,就用靠拳头,反之亦然。多看看就习惯了,”唐吉说得轻巧,严风眼见那个脸面凶狠的胖子被追上来的五六个大汉打得拳拳到肉,不出十秒钟就是血肉横飞,三十秒不到,看上去有些功夫在身的胖子就被活活打成一堆肉泥。还有五六个大汉保护的少年没有看向这边,只是淡淡地摇了摇头,就待转身离去,一声暴喝,“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们行凶之后就像如此轻易走月兑?哪有那么容易!先问问我东方剑神的这把剑!” ( 第十五章 一个执法者,又一个执... 唐吉随后的几句话,就在严风头脑里面勾勒出枪炮师的轮廓,暴力强大。他们几乎完全依靠枪械和装备,他们就是极强与极弱的结合体。 高爆手雷,枪炮师最喜欢的小东西,易携带,威力大,最关键的是,它是近战能力极差的枪炮师在近程的有力补充。在敌人靠近的时候来一颗,会让敌人知道被近身的枪炮师也不是好惹的。当然,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因为谁都知道不能让枪炮师掏东西,否则不会有好果子吃。 但现在东方和雪猫就让他掏出东西了,而且周围也没有人能阻止他了。东方是没有把他看作敌人,即便他刚才用火炮指着他们,他认为这是在阻止他们两败俱伤,却没有想到这人有别的目的。现在他懂了,稍稍晚了一点。但雪猫完全是可以提前出手的,他可以打三四个哈欠之后,用抛沙或板砖将跛子制住,但他没有,因为他认出来这人是谁了。 “跛神?”雪猫试探着叫了一声,跛子枪炮师一回头,“怎么,你认识我?”“还真的是你?”雪猫看上去十分高兴,“我叫雪猫啊,雪千寻的三外甥啊!”“雪长老的三外甥?那你就是雪猫了?你怎么还不去执法处报道?”跛子的脸色变得柔和些,口气却有些像教训后辈。东方撇了撇嘴,因为这跛子也不过是二十多岁年纪,这是因为身材高大,外加因为赶路而面带的几缕风霜,外表略显老成而已。 小男人最看不得比他稍微大一点的男人表现成熟的一面,这和他喜欢的女人当着他的面喜欢另外一个男人并称为小男人两大厌恶之事。东方今年不过十七岁,所以虽然看到二十岁的跛子如此教训他之前的对手,心中仍不免愤愤不平。但他没有想到,跛子在教训雪猫几句之后,又转过头,“你叫东方星尘?” 东方星尘脑中回想了好几次,终于确定他刚才只是自称了一次“东方剑神”,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自己一个无名小卒,哪里来的名气?他是怎么知道的?“你是想问我怎么知道你的名字?”跛子笑了笑,右手一扬,一件物事被丢了过去。东方吓了一跳,枪炮师扔的东西谁敢接? 但没有危险的感觉,东方顺手接了下来,原来是一枚戒指。东方仔细看了看他手上的,又看了看跛子手指上的,这才有心思看清两者的区别:跛子的戒指颜色呈暗黑的,而东方手里的颜色透亮,完全是两个款式。“这是什么?”东方捻起戒指,向着跛子问道。“这是你的,”跛子眯起眼睛,“难道不是你师傅法瑞南尔让你来阿法利亚找贝利法尔大师历练的吗?贝利法尔大师已经让你加入执法处,这枚戒指就是你身份的凭证。” 东方将信将疑地拿着戒指,还是不敢相信有人如此轻易地就找到自己。他心知自己家里面肯定有人会在师傅宣布自己外出历练的时候寻找自己,所以故意用师傅很久以前教过自己的方法一路南行,没有受到一点打扰,谁曾想竟然被一个素昧谋面的家伙认出来了。“不要着急否认,也不要着急推辞,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就在这个市镇休息一晚,明天再去找贝利法尔大师确认,”跛子的话句句为人着想,东方想不出别的拒绝的话。 但这番对话却让周围的人有些吃惊,“他们是执法者?”“好像是啊,而且猫族的那个小家伙竟然也是执法者?”“别看人家只是个混混,架不住他三姑嫁了个好男人啊!”“也是啊,阿法利亚第三大队的大队长,还是人家有福气啊!”“什么有福气,还不是不知道从哪里学的勾引男人的狐媚法儿,不然就雪千寻那小鼻子小眼,能勾搭上雷克萨斯那么雄壮的男人?”“其实,雪千寻本身就挺漂亮的……”“嘿,你这没良心的,看上雪千寻了不是?今天回家睡外面去,不准上床!”“不要啊……” 听到旁人的对话,严风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唐吉似乎明白了他的感觉,拍了拍他的肩膀。执法者吗?单单听了这个名字,总会感觉像是十分正义的人群,然而一个脾气不算好的跛子;一个义气味略重,总感觉像是一副随时准备出手去见义勇为样子的少年;一个痞气十足,甚至就是一个街头流氓的家伙——他们都是执法者?再联想起之前的那个苏童,说话总有些阴冷的家伙,执法者都是这种人吗?虽然强大,但个个不正常,这样的阿法利亚,还会很正常吗?严风不知道。他只是回到塔吉克镇和那些同伴说一声,然后就分手,和师傅一起走。看师傅的意思,应该是会北上,不会再和这些阿法利亚人打什么交道了。 在严风神思不属的时候,市集上的人们早就一哄而散了。就算不是因为危险的枪炮师,也是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平日里这个时间早就回到家里做饭吃饭了,今天正是因为白天的时候有人挨个摊位地警告说猫少要来“看”大家,所以没人敢提早收摊,这才耽误了功夫。现在看到跛子拦住了雪猫和东方两人说话,其他人不走还待何时?方才天色昏暗,还是十多个猫族的好事之徒用上等的夜明珠照亮,才使得周围三四百米的地方都是明亮如白昼,现在既然不打了,那些人又把夜明珠收了起来,齐齐站到雪猫的身后。 “你们两个怎么会打起来的?”这是严风和他的师傅唐吉走过跛子身后时听到的一句话。看样子这家伙也是后来的,根本不知道东方星尘和雪猫为什么会发生冲突。听着三人你一句我一句,说话间总掩不住一丝火气,严风就想笑,但还是笑不出来。“为什么人类都是这样,总是倚强凌弱,公国是这样,帝国是这样,甚至连这里也是……”不知怎么的,严风这时候总想感叹普通人的境遇。 唐吉可不管自己这个笨徒弟肚子里面正愁肠百结,一挥手,“走,跟师傅吃点野味去!” ( 第十六章 驱魔师(上) 经过横穿市镇这么一趟功夫,严风终于初步领略到自己的这个师傅究竟是个什么货色。事实上,之前对于唐吉,严风心里面只有两个印象,一是喜欢别人**,一是博学——其实博学和“老而不死”是一对近义词,只不过很多人都不这么说,但事实的确如此——除此以外,唐吉只是一个有些陌生,只认识了不到一天,相互交谈没有几句话的老头儿而已。 但在市集中穿行的这短短二十多分钟里,唐吉竟然又表现出他的另一面——贪吃。这其实是人类奠性,再说肚里空空又有什么心思去做别的事情?他们二人一路赶来,没有停歇过,严风又是被拖拽,又是被打晕,倒没有什么消耗,只是离上顿饭隔得时间长了些,肚子也饿了。那也不至于像唐吉一样,嘴里不住流着口水,吸溜吸溜的声音还不小,脸上的神情变得向往而又怯怯的,像是爸妈只给了他一个铜币,他却想买好多好吃的一样的小孩儿。 “这倒也就罢了,你为什么要拽着我的袖子?”严风心里颇为腻歪和不满。这时的拽袖子和刚才的拖拽不同,方才灯吉手上使劲,现在扶搭在严风的袖子上,再加上唐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收起了他那身脏兮兮的驱魔师套装,而严风扔傻乎乎地穿着他那身,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当圣职者的孙子在虐待自己的祖父。 大家看向严风的眼神是那么的鄙夷,而对着唐吉又是那么的可怜。尽管唐吉没有说一个字,街两旁的商贩们还是纷纷往老头儿手里塞东西,看到唐吉身子往严风那个方向缩,而严风竟然还推了老人一把,大家义愤填膺,差点就动上了手。只不过顾忌他是圣职者,统统都是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虽然这里是无规地带,但大家还是有同情心的,当然也有欺软怕硬的心理。 严风被弄得一点脾气也没有了。刚才推唐吉,是因为唐吉突然间要往自己怀里钻,严风下意识地就是一推,结果这一推坏事儿了,犯了众怒,让严风还嘴不得,解释不得,撒泼不得,耍横不得,只能扶着唐吉加快走出市集。一面走,一面接受大家的白眼,耳边还不停响起吧唧嘴的声音,严风心中的饥火、怒火几次差点没忍住。得亏唐吉几次死死抓住他。 这也给严风提了个醒,这老头儿可不是一般的老头儿,他可是一个老牌的驱魔师,听说只要上些年纪的驱魔师几乎都和炼金术士有来往,所以天知道唐吉手里攥着什么要命的药剂。即便没有,这老家伙虽然想出点坏主意都不是他能应付得了的,眼前的事情就是如此。唐吉没有用一丝法术,也没有说一句话,大家都为他抱不平,小小的坑了严风一把。所以,后半段路程严风小心翼翼地把他“搀扶”出了市集,不敢再有半点马虎。 似乎严风这回表现的乖觉颇对唐吉的口味,出了市镇没多久他就挣开了严风小心翼翼的搀扶,嘿嘿一笑,“走吧,让你见识见识师傅的打猎手艺!”唐吉绝口不提方才对严风的小小考验,而是大笑着向前奔去。这一跑起来,严风又想骂娘了,这老头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把在市集上撕下来的符贴了回去,跑起来又是像两条飞毛腿一样不住蹬地,一溜烟尘溅了起来。严风只得咬牙跟了上去,幸亏现在天色已黑,唐吉的符又贴在手脚外处,严风缀着那微微的光亮,勉强跟在后面。 唐吉一个劲儿地往灌木丛里钻,他是像一阵烟似地飘过去了,严风在后面被灌木的小刺扎得血丝连连。虽然他知道这灌木上面生有密密麻麻的小刺,本就小心躲避,但这丛中哪里有那么大的地方,再说他又在追赶唐吉,生怕追求了——如果是别的人做他的师傅,他肯定不会担心师傅会把他丢在远远的后面不管——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向前冲了。 虽然严风已经不再顾惜自己的衣服,但无奈唐吉的速度更快,渐渐地,他连那点亮光都看不见了。严风心中焦急,又不好大声叫唤——谁知道唐吉会不会因为他的大惊小怪而着恼?跑着跑着不知道该走哪个方向了,正在犹豫间,林间瞬间一片大亮,严风很容易就看到将近一里之外灯吉,他看不到唐吉的嘴唇的动作,但听到他的声音,“看,这就是驱魔师的法术!” 陡然间,天地一片大亮,亮到严风有些睁不开眼睛,他眯着眼睛快步走到师傅的身边。“驱魔师,将原本圣职者的驱魔之术和流传于虚祖的魔法融为一体,创出独有的‘符咒’驱魔术。我们用可以用符强化自身的,强化反应速度,给武器附加不同的属性来对付不同的恶魔,甚至可以控制妖魔,并且布下种种阵势。你看到了吗?” 当然看到了,严风当然看到了,随着他站到唐吉的身边,回头看的时候,强光便不再刺眼,入眼的一切让他惊呆了,“这,这就是符阵?”用符强化自身或其他当然是便利的手段,但驱魔师更为人传扬的还是驱魔阵,他走过来的数十米范围内,满满贴遍了泛着各色亮光或是平淡无奇的符,看上去杂乱无章,但他体内的圣力却发出欢喜的声音。 “能让自己的圣力主动认同别人的阵法?”这种法术的确惊人,严风明白,这是唐吉在为自己铺路,一条通向驱魔师的道路。现在回想起来,他都不知道他那个不负责任的师傅到底是哪个流派的,那身月白色的单薄衣衫根本看不出来丝毫端倪。而之前在圣光广场的时候,他分明看到其他的圣职者师徒大多是同一个流派,所以,严风还是开口问道,“师傅,我那个小师傅是哪个流派的啊?”“你想学他那个流派?”唐吉的表情有些奇怪,严风看到赶紧补上一句,“师傅,我不是嫌弃驱魔师之类的,我就是好奇,好奇,纯好奇!”“你学不了的,”唐吉的表情愈加古怪,“你师傅的情况,嗯,有些个别,因为你师傅没有流派。” “啊?”严风终于惊讶出声,“我师傅没有流派?”当着一个师傅叫另外一个人作师傅,总像是把两个人说成一个人,又把一个人说成两个人的感觉。但他们两个知道像是说绕口令的话是什么意思。“的确,”唐吉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这就是他为什么没有让你入门选择流派的缘故,因为他没有任何一个流派的经验,怕误人子弟。”“那我师傅现在在哪里啊?”终于逮住这个机会了,严风赶紧把这个憋了很久的问题问了出来,结果,“我哪知道?” ( 第十七章 驱魔师(下) 好吧,暂时将那个少年师傅抛开,仔细看这个老头儿师傅的手段吧。 唐吉在里布下的阵势是专门用来召唤式神的,这是驱魔师最常用的强力法术之一,也是没有领悟自身奥义前的最强招数。式神,可以将它理解为某种注入了拟人化思维的可控妖魔,圣职者利用它们可以发挥出百分之数百的威力。同时,因为式神本来无形,还可以利用它们达到各种各样的目的,譬如潜入侦查,亦或是附身使他们快速学习多种诀窍技术。当然式神也可以再次入阵,那时布下的阵势以式神为基,威力何止大了十倍? 通过唐吉演示式神的召唤和用法,严风很容易就认识到了驱魔师的强大,和他们的弱点。他们的弱点其实十分明显,那就是符。最强的一点偏偏就是他们最弱的一点。“一符在手,天下我有”,如果任由一个驱魔师用出了符咒,那谁也会觉得头疼:他们可能会变得和格斗家一样精擅武技并且势大力沉,他们可以变得比狂战士还凶狠狂放,比剑魂的剑术还强,比神枪手的枪法还准……总之,符咒让他们变得多面多能起来。 “式神,是驱魔师最强大的法术之一,而式神中最擎说,双手一面作着不同的手势。这是驱魔师与符咒相配套的符印,没有符印的符咒就像是没有灵魂的人一样,徒有其表,没有真正的威力。唐吉的符印很干净,这种干净指的是他没有多余的花哨动作,每一个意思都争取只用一个到位的动作,能抬抬指头就坚决不会举起手——唐吉的解释是,花哨没用,恶魔又没有那个鉴赏力。但严风自己认为,这仅仅是因为这老家伙懒而已。 眼前发出阵阵幽光的符咒们,光芒开始汇聚,随着唐吉一声轻喝,双手猛然作托塔朝天状,光芒汇聚的中央开始渐渐生出些如有实质的东西。唐吉又将双手平伸过胸,紧握在一起,像是手里拽着根粗长的绳子,而绳子那边还有一个很重很重的东西一样,“玄武,醒来,玄武,醒来!” 本来严风在唐吉喊“玄武醒来”的时候十分兴奋地看向那光芒的焦点,但耳听唐吉犹如叫魂一样的声音喊了快十分钟了,刚才像是实质化的那部分几乎是纹丝没动。“或许不是没动,”严风仔细辨认了一下,“怎么像是还往里面缩了?”后面这句话竟然还说出来了,虽然声音很小,还是被唐吉听到了。唐吉老脸一红,“这有什么,玄武需要积攒足够的元气才能来到这个世上。” 元气是什么,严风不知道,唐吉脸红,他也看不到——唐吉现在还是那副脏兮兮的样子,脸上的尘土很好地遮掩了他现在的情绪。“看好了!”唐吉一声长啸,放开一只手,另一只手像是抓着什么人的头发一样,使劲一拽,鼻子里发出哼哼的声音,那个光芒的焦点瞬间变大,一个庞大的生物突然出现在灌木林中。那生物最起码有五六米长,两米多高,背后一个重重的壳。看它的样子,像是严风几个月前见过一次的“龟”,但它身上尽是鲜绿色,壳却是深黑色,再说体积这么大——哪有这么大的乌龟? “这就是玄武?”严风睁大了双眼,这和他想象的那种威风霸气差了不少,但还是很让他激动的,“这就是驱魔师?”凭空造出像是正常生物一样的手段,驱魔师当真厉害!不过,唐吉可不满足只让严风赞叹一下就行了,“师傅刚才可是说让你吃点野味的,看好了!”“破魔!”唐吉跳跃着跑了,那玄武就静静地矗立在原地,一动不动,两眼无神,并没有被注入妖魔之灵。唐吉方才解释过,白虎和玄武两大式神一旦被注入灵魂,就一定是有紧要的事情,否则召唤出它们两个的完全体实在是太累了。 没有灵魂,而严风也是圣职者,虽然当严风靠近的时候,玄武并没有自动反击。模着那像是皮革一样的皮肤,严风感慨着,自己终于找到了一条强大起来的道路。虽然现在的他不知道变强到底是为了什么,变强之后又能去做什么,但他还是觉得,先变强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以后再说。 当严风想进一步仔细看看玄武的时候,背后一阵蹦蹦哐哐的声音阻止了他。“什么情况?”这阵声响和之前亚提斯给他演示神枪手枪法的时候如出一辙,但声响更密,更杂,更加令人心烦心乱。转过身来,严风才发现这老头儿究竟做了些什么,“我,这就是我的师傅?”唐吉的实力虽然只是中阶,而且这还是熬了一辈子的成果,但严风还是想着拥有唐吉一样的实力也有多么丢人和见不得人。但唐吉这阵子的撒疯让他有些受不了。 只见尘土飞扬,黄沙漫天,树木纷纷倒伏,中的飞禽走兽一阵鸡飞狗跳。“破魔!”“落雷!”“炎火!”“巽风!”唐吉像是不要钱一样,随手捏出一个符就丢了出去,这边的灌木林被召唤玄武而搞得乱七八糟,那边被“抓野味”灯吉炸得像是被犁过的地一样,严风额头渗出了些汗水,“这,他这是想干嘛?” 唐吉不想做别的,只是想让严风了解到驱魔师有多么强。他实在是想让严风成为一个驱魔师,因为那会让他很有成就感。但驱魔师强大的地方需要在真正的战斗中才能展现出来,他又哪里去找一个对手?无奈之下,唐吉只好出此下策,将顺手的,制作起来不太费力的符咒一股脑地丢出去,制造出来的声光效果的确惊到了严风。 严风看到这副场景,心里面颇有些意外。他虽然不知道唐吉这么做是想干什么,但还是能感觉到唐吉时不时飘过来的目光,像是在看自己的反应。对于驱魔师的力量,他的确颇为向往,再说,他现在只有这个师傅在身边,又学不了其他流派,唐吉这么着急干嘛,自己又不会跑。 对着无辜的树林轰炸了一阵,唐吉走了回来,身后拖着一长串猎物,严风只认出了其中有野兔和野鸡,其他的就不认识了。唐吉看着严风游移的目光,“去去去,捡点干木头去,我给你露一手!” ( 第十八章 相遇 太阳早就落下了。 空气的湿度也加大了许多,再加上方才召唤玄武时引动力量而产生的热量,周围的灌木是不能用的,多多少少都带着几分露水。严风在刨了两下之后放弃了在四周就地取材的想法,走得远了一些。唐吉则在原地收拾起了打到的猎物。 说实在的,严风并不想出去,因为唐吉手边挂着的那串长长的猎物,真的很让他动心。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肉,更别说野味了。他原来生活的村子其实是有猎人的,但猎人的猎物从来都是去城里卖了换些生活必需品的,村子里面的人没有人吃到过。村子唯一的生肉来源就是三户养鸡的人家。那也不是经常可以吃到的,若非逢年过节,大家也不会去买鸡肉吃。 自从离开村子,严风除了和亚提斯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吃过一段野味儿之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肉了。虽然这才过了没有几天,但经历的事情太多了,回想起来仿佛隔世。“哎呀,”严风被手中的一节灌木扎到了手,疼得一缩手。一直留意这边动静灯吉皱了皱眉,但没有多说什么,“这个徒弟的基础,真是有够差的,手都能被灌木上的刺扎破,真是滑稽,我怎么会收这种徒弟?米歇尔,你到底看中了他哪一点?还是你又预知到了我会碰到他,纯粹想恶心一下我?” 严风不知道唐吉在一边收拾猎物一边月复诽他的少年师傅,他还在认认真真地寻找着干木头。夜色昏暗,哪里看得明白?他又不是真正的圣职者,不知道怎么用圣力来照明,撅着个就在灌木丛里拨拉。好几次都想回头去问师傅,每次又忍了下来。两只手被扎得痛极了,除了第一次没忍住叫了出来,后面的叫声全都咽了下去。 他成为圣职者也是机缘巧合,没有人和他说圣职者和游侠的规矩,亚提斯也只是大体上说了说,又捡了些野史传说之类的,严风根本不知道野外生活的艰辛。而与亚提斯一起走的时候,地段比较平静,食物和其他东西也好找——再说猎物都是亚提斯出手打得,他也没出多大的力气。刨去这一切,他不过是一个离家没有几个月的乡下孩子,经历过什么,又懂得了什么? 唐吉一直注意着严风的动静,看到他虽然怕疼却依然不停地寻找木头,心里叹了口气,随手向半空中丢了一个符,方圆百米之内瞬间被照得亮如白昼。严风一回头,看到唐吉仔细而麻利地收拾手里的野猪。他并指如刀,信手剖开野猪的肚子,开始仔细清理野猪的内脏。 这种野猪可不是一般的野猪,阿法利亚也是有许多特殊地方的,不然不可能变成现在这样。阿法利亚的野外,可是没有普通动物的,或多或少都有魔兽的血统,一般的野猪,开膛破肚,扔掉内脏,讲究点的刷上酱料,就可以直接上火烤了。但这里的野猪不行,你需要仔细检查他身体各部有没有异样的部位组织,不然,很有可能吃到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导致“暴毙而亡”。 这样的先例数不胜数,所以凡是老手在阿法利亚狩猎并且烤东西吃的时候都会注意到这一点。远远望着的严风不知道唐吉为什么这么小心,看上去点亮光是为了他检查的时候更加仔细,庆幸地舒了口气,却又像是有一种失落的感觉。挠挠头,不再多想,默默地捡好干木柴走了回来,静静蹲在一旁,看着唐吉玩弄手上的野猪。 是的,玩弄,对着这只轻易被他夺去生命,可能带着某种魔兽血统的野猪,唐吉像一个孩子一样这里模模,那里抠抠,时不时敲打一下,摔打一阵,野猪不知道被他当做了什么。折磨了好一阵后终于放过了它,扔到一旁的地方,唐吉从怀里掏出七八个小瓶子,看样子是随身携带的调料,用小拇指一点一点地挑上去,抹好,唐吉现在似乎不是在做一头烤猪,而是某种工艺品一样。 抹好调料,唐吉抽出几根严风拾回来的木头,支起了一个烤东西的架子,把野猪往上面一架,随手一个符让下面着起火了。严风叹息了一声,“这驱魔师就这么好用,想做什么都可以用随手的一个符办到?”他眼见唐吉赶路用符,打猎用符,点火用符,打架也可以用符——这驱魔师就是这么万能的吗?唐吉似乎看出来严风的疑惑和好奇,“的确,驱魔师的有点就是万能,只要准备有足够数量足够种类的符咒,驱魔师可以适应任何环境下的任何战斗和生活,”唐吉骄傲地点点头,又轻轻摇了摇头,“或许你也听出来了,这都‘需要准备’,如果没有足够数量足够种类,驱魔师就会沦为什么都会一点,但什么都不行的‘渣滓’。” “原来驱魔师有这么大风险啊?”严风早就明白看上去有这么万能的驱魔师肯定有不那么万能的地方,不然其他职业还怎么生存?只要小小一道符,一个驱魔师就可以变身成为一个兼顾魔法师和格斗家的强悍战士,怎么可能那么逆天?“对了,师傅,什么叫足够的准备?”严风很好奇这个“足够”二字,“你知道我是什么足够的吗?”唐吉笑眯眯反问了一句,“不知道,”这当然不知道,严风差点就要撇嘴了。“我用了三十年时间,”唐吉的脸色变得郑重而严肃,“选择驱魔师,就是选择了一条沉默而寂寞的路。虽然我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做到了足够的准备,但花费三十年光阴并不等于就能自然而然成为高阶圣职者,甚至是称号强者。所以,你要想好。” 这当然要想好,从一个少年修炼到半百年纪,竟然还不能成为高阶,这样大的代价实在有些大。再说,严风现在没有什么大志向,但一想到理想梦想之类的词语,脑袋里面每每浮现出那个女鬼剑潇洒的倩影,“我不信你会死在赫顿玛尔,我一定再遇到你的!”然而女鬼剑的倩影却又总是被沈伊伊替代,严风暗皱眉头,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到那个女人。正在游移不定的时候,严风突然惊讶的发现,沈伊伊就在三十多米外的地方,静静地看着他…… ( 第二十三章 两个男人(下) “你到底是谁?”连英沉着脸问道。他虽然听到唐吉说起“定南苏家”,但他似乎没有在哪一本书中看到过帝国有这个家族。然而看着那两个人的反应,这家族可并不普通。他到底是什么身份,竟然会站在“正信一脉”的对立面? “难道,你的家族是恶魔的家族?”连英忽然想起了可疑的沈伊伊,似乎终于想通了什么。苏童撇撇嘴,“不是。”这是淡淡两个字的否认,至于其他的解释,用得着和这个一没实力二没关系的家伙说吗?“你没有别的事情吗?”苏童还是那副淡淡的语气,那表面的平静下隐藏着三分杀意。没有什么事情就偷袭于他,这种事情不是他可以随便忍下的。 “当然有,还是取决于你惮度,”连英那张原本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僵硬的笑容,“我需要和你结盟,换句话说,我的势力想和你身后的势力结盟。”“结盟?”苏童见过有人和他结仇,有人和他结怨,当然也有人和他结缘,但就是没有人和他说要和他结盟的。“你说什么?”“既然你的家族能与‘正信一脉’结仇,那证明你的家族应该很强,而且不会是死板地维持原样的老气家族,”连英似乎浑身散发着一种叫作自信的气质,“所以,我觉得,你的家族和我们贝鲁法尔王室合作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贝鲁法尔王室?”苏童重复了一句。贝鲁法尔王室,就是贝尔玛尔公国历代统治者的家族。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些纠结矛盾的事情。阿拉德大陆上主要的三个国家,德罗斯帝国、虚祖和贝尔玛尔公国虽然地理环境气候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民族血脉血统不同……但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譬如说爵位的划分。最高的爵位就是皇帝——当然大家一般都不把皇帝认为是爵位,但爵位中最高的王的确是在皇帝之下。第二是王爵,以下依次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王爵分双字虚衔王和一字并肩王两种,而五等爵位中每一等又分上中下三个等级。 德罗斯帝国和虚祖的统治者是皇帝,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然而十分奇怪的是,贝尔玛尔偏偏是个公国。这其实算是历史遗留问题,据说数千年以前,阿拉德大陆上有着几十个被称为“城邦”的国家。这些城邦互相征伐,到后来就剩下三个,也就是现在的南方三国。贝尔玛尔就是其中之一。但他在那场乱战没有获得多大的利益,所以还保持着往日城邦式的结构。在庞大的虚祖和帝国面前,贝尔玛尔就维持着公国的称号不变,一直许多年。 但这里就有不对的地方了。一个公国的世袭统治者,当然就应该是公爵,按照贝尔玛尔的历史和地位,应该是上等公爵,也是人们常说的“大公”。但实际上,统治贝尔玛尔的人都被称为“王”。一个王统治一个公国,于爵位不合,名不副实。这种制度却流传了下来,另外两个国家也没有多加干涉,也算得上一件奇闻了。 贝鲁法尔王室就是这样有些不伦不类地流传下来了。一个自称是王族的家族统治着一个公国,从来没有忘记摆王族的架子,却也从来没有试图把公国升级为王国——虽然那么做看似没有太大必要,因为其他两个国家都是帝国,但升为王国总会相配一些。关于这个家族,还有一点古怪的地方,那就是不管是嫡系还是庶系,生育能力都极差,所以每一代公国的统治者都很容易选择。因为候选人就那么一两个,这还是把三代以内的嫡系庶系的后人搜遍了的结果。 所以,苏童看到眼前这个自称是贝鲁法尔王室的人,感觉有些新奇。因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应该是下一代公国之王的强力候选者。而且,现在应该是唯一候选人了吧?“你是,庶系?”现如今的嫡系当然是卡米亚女王,她只有一个女儿,而且据说是个蛮横无理,脑子有问题,而且长相还很丑的一个女儿。所以,面前这人就是下一代的王?“不,我是嫡系,卡米亚女王就是我的母亲,只不过我的父亲不是赫顿玛尔公爵,而是另外一个人,”连英轻笑一声,道出了贝鲁法尔王室的这道秘辛。 历代贝尔玛尔公国女王的丈夫都被封为赫顿玛尔公爵,双方都是唯一的伴侣。但连英这话却说,整个大陆都为之向往憧憬的卡米亚女王竟然偷情,还生了一个私生子?“这是不是真的?”苏童迅速思考这个问题,这时的他把唐吉带给他的压迫感与仇恨暂时放在一边,他本能的感觉这件事对自己的家族是个机会,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然而北方有战事,一般的通讯方式已经联系不上家族的人了,苏童只能依靠自己的头脑来思考。 连英静静地看着他。他方才说的话,七真三假——对于一个相识时间不长,还算是陌生人的人来说,怎么可能全都吐露实情?就是这样,还是他暗中观察了好几天之后才认定他是可以告诉他这些的。他在赌,这个为驱魔师所厌弃的家族一定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家族,“也许,还会有意料之外的收获,”连英暗自笑了。他的打算其实很简单,既然这个家族也有野心,而且疑似和恶魔有关系,那绝对是有足够力量的,对于自己发展复国力量会有很大助益。为了复国,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有意思,”苏童看着面前这个自信满满的家伙,像是看到自己那个年幼的弟弟,“你希望如何结盟?”“很简单,先给我一个地盘,然后借我些人手,助我竖起金色白槿莲的旗帜。”金色白槿莲就是贝尔玛尔的国旗。“可以,”这种简单的要求,苏童完全可以自己就满足他,“你能给我什么帮助?”“无论是什么恶魔,应该都需要大量活人的血祭吧?”听到这句话,苏童不禁放声大笑。 ( 第二十四章 我想变强 苏童和连英没有再多说什么。两人都是聪明人,说到这份上已经算是够明白的了。连英转身离去,而苏童继续打猎。 黑岩野豺自己去找猎物了,留下苏童在原地想着自己的事情。这件事情其实对他,对他的家族没有任何危害,不过是一块地方,一些人手,或许再随赠些金钱财物,这些东西都是小事。重要的是连英可以给他带来什么。对于期待那件物事很多年的家族后裔,苏童很明白像他们这些在很久以前背叛过人类的“近魔家族”这些年来的处境。虽然在那场惨烈的战争中期他们就投回人类这边,但背叛人类的大错已经铸成,无论他们怎样将功补过,人类总是在猜忌他们,他们失去了昔日堪可敌国的财富,失去了与人类帝国休戚相关的联系,失去了祖上的荣光,失去了世家的颜面。 这些东西都是世家所珍惜和宝贵,结果就因为他们一时的错估形势,才让他们落到了如今这幅田地。“哼,就先给贝尔玛尔复国吧,这回南侵的班图族势头有些厉害,帝国和虚祖肯定会吃亏,打完之后,想恢复元气管别的事至少需要个几年时间,如果再发动其他几个家族,应该可以给他们两个制造些麻烦,争取十年时间不成问题,十年之后,我们这些家族都可以在贝尔玛尔‘复活’,哼,驱魔师吗?“ 想到痛快处,苏童不由得放声大笑。四处游猎的黑岩野豺可以保证在千米之内没有其他人类,所以,一向谨小慎微的苏童才如此发泄了一通。他不知道的是,黑岩野豺因为习性而擅长搜索生物和死尸,但如果是非生物它们是“看”不到的。远处有个老头儿暗中嘿嘿笑道,“两个小家伙,倒是挺有想法的。” 也就是一笑,笑完就直接丢到脑后了,唐吉捂着肚子,看着身前两个慢悠悠吃着野猪肉的年轻人。严风很郁闷,真的很郁闷,谁能想到自己怀有莫名感觉的女子会遇到师傅,而且偏偏这女子和师傅还是天敌的那种。虽然嘴里的野猪肉美味之极,他却是越咀嚼嘴里越苦。偷眼看了沈伊伊一眼,发现她也是心事重重,但眼神里的阴郁却不像为了唐吉。“她,在担心什么?” 沈伊伊的确在担心,但不是为了唐吉。当然见到唐吉的第一时间她是震惊而惶恐的,震惊是因为她竟然自投罗网到驱魔师的手上,惶恐不是因为自己将死,而是因为自己有大仇而不得报。然而唐吉没有动她,也没有开口揭穿她,虽然大家都知道。吃着野猪肉,对于唐吉的担心,沈伊伊已经放下了,但对于阿法利亚,对于她的,她不禁露出忧色。乐王子是个威胁,不大不小,就看她如何应对,更大的危险还是来源于自身,来源于那段封于体内的恶魔残肢,那些不可控不能控的因素。 “怎么办?要不要去找三叔?”沈伊伊暗自心想。这是她唯一在世的亲戚,虽然是亲戚,毕竟是六七代之前的远房亲戚,只是在残余的家谱中找到了这么一支,而打听了许久才知道,原来他们早就迁到阿法利亚,其中轮辈分还是她三叔的人还在机缘巧合下成了一个炼金术士。对于她来说,这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但她获知这个消息已经有半年多了,却怎么也不想去找那个三叔,除了担心时间久了,血脉之情淡了之外,她却还有另外一番考量。炼金术士的确是博学多才而强大的,然而炼金术士还有更加著名的一个特点,他们对于世间一切事物都抱有好奇而研究惮度。一旦被他们盯上了,可不会只有死那么简单。 所以,她在犹豫。近两个月以来,她体内的恶魔之力反噬得越来越频繁了,而且恶魔之力本身也变得不是那么稳定,从原本稳定处在a级的实力,变成现在时而接近超a级,时而形同普通人,而且每到夜半时分总会头痛欲裂,这让她生不如死。她在犹豫,她在害怕,她犹豫害怕的不是自己的死,而是自己死了就没有人给家族复仇了。 看着沈伊伊紧皱的眉头,严风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不过他的心思一半在为沈伊伊担心,另一半却是在为自己担心,他担心自己恐怕是真的喜欢上这个女子了。这让他很困惑。在严风前十多年生命里面,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而就在一个多月之前,他喜欢上了只有一面之缘的女鬼剑士。事实上,他只是因为以前村子里面的好几个大哥曾经说过,看到好看的姑娘脸上发烧,就是喜欢了。所以他喜欢女鬼剑,但眼前的沈伊伊,他似乎也喜欢。这让他不由得皱起眉头,“我到底喜欢哪一个?” 至于自己的师傅会不会对沈伊伊不利,严风已经完全放下心来。唐吉不但没有丝毫动手的意思,相反似乎有些好奇。“果然,果然沈伊伊说自己不是恶魔的确是事实。但她不是恶魔,为什么我体内的圣力会有那么大的动静?”严风就等他们走了之后立马去问师傅。“等,他们走了吗?”想到这里,严风又有些惋惜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走,他们本来是一路的。但亚提斯这个唯一的熟人不在,其他人和他的交情可也没有那么好。最关键的是,无规地带发生的事情,和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告诉他一个很普遍的真理:实力第一。没有实力,他们就像沙包一样被衡帅险些打成傻子;没有实力,班图族的骑兵把他们杀的鸡飞狗跳;没有实力,一个女人在一堆自称强者的男人面前可以冷若冰霜,不假辞色;没有实力,一个男人可以任意活动,随意打杀;同样因为实力,即便他们本身就是不稳定因素,他们也可以被授予维护稳定的职衔…… “没有实力,喜欢的女人就在眼前,而且心有隐忧,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想到这里,严风暗暗发了狠心,他要师傅一起走,他要刻苦修炼圣职者,他要成为强者! ( 第二十五章 开始修炼(1) 第二十六章 开始修炼(2) {因为出差……所以昨天木有码……抱歉抱歉} 看到唐吉的笑容,严风冷不丁就感觉全身一阵寒意。这种寒意是如此的真切,以至于他有些发抖。 唐吉就当他是在激动了,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子,加油了!”说着,随手拍出两道符,就贴在严风两条小腿的外侧。“这是什么?”严风诧异地问道。“你的修行啊,”无良的师傅耸了耸肩,“现在荒郊野外的,我也没有多少准备,先这么练着,等咱们走到一座大城,师傅再给你找点辅助修炼的道具。”“先这么练着?”严风表示很疑惑。 但他很快就不疑惑了。腿上的两道符不是别的,正是两道千斤符。千斤符,顾名思义,就是像是千斤的重物的符。按照唐吉的说法,这是通过直接锻炼他小腿的肌肉,间接锻炼到他身体的其他部位。因为千斤符的效果不只是重量等同于一千斤的重物,更像是有一千斤的力量死死拽住他的腿,和这两道符的角力,一定可以使被施术者大大增强体力。 反正严风感觉自己如果挺过去一定会大大增强体力的。只迈出第一步,严风就感觉两腿不像灌了铁、灌了铅之类的,他的腿像是被深埋在浇了三四十桶水的沙土之中,丝毫动弹不得,但即便不动丝毫,渗了水的沙土挤压着两条腿就像是在养护两根瘦小的胡萝卜条。 唐吉看着辛苦的严风直乐,“你这样硬顶有什么用?蛮力可对付不了千斤符!”严风对着幸灾乐祸的师傅哀求道,“那怎么办啊师傅?”“不用顶着千斤之力,而是要顺着它的力量,譬如你想往前,就要将身体前倾,同时圣力蕴于腿部的肌肉之内,但不是叫你用圣力和千斤力对着干,而是将肌肉松弛,和千斤力紧紧贴住,让这种力量不再束缚着你,反而成为你腿上力量的一部分,”唐吉说的话严风几乎全都没听懂,他还不知道,“这就是驱魔师的力量修炼之路,并非格斗家、剑士他们那样纯粹锻炼身体,而是要适应高强度的力量。” “就像是柔道家那样?”严风想起了柔道家他们可以称之为“圆润”的力量。“相近,但并不相同,因为驱魔师靛术也不是一味地借力用力,借力打力,该硬来的时候也能狠狠来一场,”唐吉笑眯眯地看着严风艰难地感觉那种力量,“从这一点上来说的话,圣职者的三个流派是有共性的,你看看蓝拳圣使和圣骑士,他们健硕的身躯就是将这种力量偏于强硬了,而我们驱魔师则是稍稍柔和了一点。” 严风发现自己一点也没有听懂,“师傅,你到底在讲什么啊?我到底是应该练蛮力还是练巧劲,还是练什么别的?”这一点不怪严风,唐吉自己说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这个嘛……算了,还是是你先练着吧!”说完就掉头走掉了。唐吉的速度并不快,明显是在等他,所以严风赶紧抬脚——于是又摔倒了。“这怎么走的起来?”有些认真起来的严风开始不去想渐渐走远灯吉,一门心思开始研究两条腿上的重物。 两条腿现在的确很重,重到抬不起来,不管是他向左转身体,还是向右转,还是前倾,还是后仰,这两条腿都是动弹不得。如果侧得幅度大一点的话,严风还会摔倒,而摔倒的时候因为两条小腿被牢牢固定在原地,大腿各种“被骨折”的感觉。“这到底怎么走?”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因为唐吉已经走远了,如果自己还走不动的话,真有可能饿死在这里。那个无良师傅现在走得没影了,说不定真的走远了,按照那人的性格,这种可能性很大很大。 “圣力蕴于腿部肌肉之内,将肌肉松弛,与千斤力贴住而让他成为我腿上力量的一部分……”唐吉的话又一次在他耳边响起,严风总觉得怎样移动千斤力的诀窍就在这其中了,但这过程是一点也想不明白,“圣力蕴于腿部肌肉之内?这怎么蕴啊?我连圣力在哪里都不知道,我从哪儿蕴去?”这第一步都无从开始,谈何迈开步子?严风弯下腰,死死盯着小腿上的两道符,目光中的怒火几乎可以将这两道符燃烧殆尽了—— 三秒钟之后,严风伸伸懒腰,“我也去打个猎,吃个饭。”解决了千斤符的问题,神清气爽,解开千斤符难题的同一时间,严风估模着唐吉肯定会回来,所以也就不担心追不上师傅,提留着自己的镰刀,小心翼翼地踱步走进山林,寻觅着他的猎物。 唐吉的确一直在向前走,只是他不是故意丢下严风不管,而是想去最近的镇子上交换到必要的辅助修炼的道具。所以,他又贴上疾行符,像一只撒欢的兔子一样在里快走乱蹦,然后到达了三百里之外的一个小镇。无规地带地域辽阔,但地广人稀,又或许是真正厮混和生活在无规地带的人是不在村镇中居住的,所以整个无规地带虽然面积堪比贝尔玛尔的三分之一大小,但其中的村镇只有七个,而唐吉现在走进去的,正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螃蟹镇的地方。 “螃蟹,螃蟹,我爱吃螃蟹,”唐吉斜睨一眼,看到螃蟹镇最多的店铺——“螃蟹铺子”。“螃蟹可不是一般人消受得了的啊,”唐吉自言自语,“蟹肉倒在其次,其中的蟹黄真是美味啊!”螃蟹镇紧挨着一条咸水河,向外延伸三十里之外就是无尽之海,所以咸水河就多了许多海味,又因为独特到没人能解释得清楚的地理原因,这条河里别的还好,螃蟹格外多,格外大,自然格外美味。所以,名字就从原来的改成了现在的螃蟹镇。 唐吉虽然贪图口月复之欲,但还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自己那个傻徒弟脑袋似乎有些傻乎乎的,他还真怕那徒弟死心眼一直和那两道符死扛。这“治千斤”是驱魔师体能入门的最后一步,又怎么可能是严风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能搞得定的?之所以严风嫌唐吉讲得前言不搭后语,就是因为唐吉一直在思考怎么用严风能听懂的言语解释,然而这种努力还是失败了。所以,唐吉想着赶紧找到那些材料,赶紧回去找徒弟去。 ( 第三十一章 破魔符 第三十二章 严风的天分 在严风喊出一道破魔符的时候,唐吉开始认真检测他全身上下的零件。结果当然证明严风的的确确是个正常的普通人类。 “至少目前是这样,”唐吉有些苦恼了。严风的身体状况他并非没有检查过,原本的结论和现在一样,不同的,现在严风的身体出现了一点点小小的异常,就是他心脏的地方多了一个小小的光点。这个光点像是太阳放上去的投影,无比耀眼而夺目,如果不是唐吉实力够强,对圣力了解够深的话,十有**是看不到这一点的。之所以说他还是正常人,是因为这个光点对严风的身体没有半分影响,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而之所以说至少是目前,是因为连他也无法确定这个光点到底是什么作用。 “难道是这个光点让他可以吼出驱魔符的?还是吼出驱魔符让他体内出现这个不明原因的光点的?”这一回终于发现到严风有天分的一面了,唐吉却是看不懂了。世上没有多少人敢在他面前说对驱魔术有多么了解,其中的符咒之术更加如此,“吼出来?”吼是魔兽经常用的招数啊!唐吉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有些怀疑严风是不是某种等级非常高的魔兽变化而成的。 唐吉按照自己的程序一点点检测严风身体的时候,严风自己已经傻掉了——换谁不是?吼出来一道符……先不说他真正接触符咒的时间不过才一两天的功夫,修炼符咒也才十几分钟的事情,而他连其中一两分的笔迹都临摹不出,更不要说即便他可以鼓捣出驱魔符,他全身的圣力加起来放大十倍也弄不出刚才那动静啊!只听到一声爆炸,烟尘散开之后他都已经傻掉了:爆炸正中央出现了一个半米方圆的洞,至少有五六米的一个洞。 严风现在学会的格斗术只会打人,打一些小树苗或者枯树应该有些作用,击打地面那绝对是嫌自己不难受,而学会的法术也就那么两三个,唯一威力大些的“恶魔之手”对没有恶魔异化的生物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更不要说只是普通的地面了。也就是说,就严风目前的实力,即便乘以一个一百,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弄出一个深洞。 “你以前吃过什么,被什么吃过,或者遇到过什么奇怪的人,有没有给过你什么奇怪的东西,或是曾经有过意外失忆的事情……”唐吉一脸严肃地问着,严风愣愣地听着唐吉列举的事情,总感觉这些莫名其妙好像很强大的事情离自己很远的样子,“没有啊!”看到严风这副样子,唐吉总觉得胸口的气是不打一处来。之前的严风还是蛮机灵的啊,为什么现在变得越来越愣头愣脑了? “还有,最重要的,你有没有过被雷劈或者掉山崖之类靛验?”唐吉的脸色渐渐发生了些许微妙的变化,变得有些——八卦——这是什么词?而严风听到这话,连忙摇头,“怎么可能?被雷劈那是触犯了冥冥之中的神灵,我虽然年少无知,但也不会做出那等弱智的行为!”“看来你也不是穿越体质啊……”唐吉的这句话说得很小声,所以严风没有听见,只是看到唐吉的嘴唇在颤动,下意识地伸头过来,被唐吉嫌弃得挥手赶了赶。 百思不得其解,唐吉只能将其归为严风隐藏的天分。而想通了这一点,他不禁高兴了起来,他认为米歇尔看中他,肯定是因为严风的这种天分。而他唐吉也不负众望,短短两天之内就也看出了这一点。“小子,我终于对你有了点信心啊!”拍着严风的肩膀,唐吉颇为自得地说道。自己教出来一个好徒弟,他也有颜面不是?圣职者之间的传承和其他游侠不一样,不会出现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看到原本认为的一个“残废”徒弟变成这样,他还是有些欣慰的。 “既然你有这种天分,以后就有的干了,”唐吉朝着严风嘿嘿笑着,直到笑得严风背后冷汗直冒为止。“不过,这样一来的话,我给你准备的一些入门材料就算是没用了,你需要的,哼哼,嘿嘿,呵呵,哈哈,嘻嘻……”似乎想到了什么极其有趣的事情,唐吉一时间笑得乐不可支,嘴里面冒出来的全是语气助词。严风还是露出一副傻傻的样子,只是微微困惑和担心的眼神透露出他的心思,“他,到底想做什么?” 血狐的腿骨,唐吉是不打算拿出来的了。圣能升天阵对于严风来说,似乎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唐吉模不清楚严风身上的问题。因为根据唐吉的观察,严风体内的圣力可不够他这么玩的,这样一个洞看上去不是很深,即便是一个中阶驱魔师也没法在一击之中使出这么大的力量,打出这么深的一个洞。如果给他用了圣能升天阵,以唐吉找到的血狐右腿骨和严风的实力,圣力翻百倍应该不成问题,到那时候百倍增强之后的严风会有如何程度的破坏力,唐吉似乎可以预见得到。 所以,他坚决不会在严风身上走老套路。相反,他想到了严风真正应该有的修炼方法,这种方法……他几乎是眨眼间就想到了。当然,此时手头上没有需要的东西,不过,他早就计划好的道路上,倒是会经过那里,“哼,以后还真有意思了,而且,我也需要去确认一下,控制那枚戒指的家伙,到底是魔灵还是魔神,亦或是中古时代的邪异强者!” 唐吉的方向很简单,西北。当严风无意中问到唐吉这一点,而唐吉回答之后,把严风惊了一下。即便他不知道其中的内容,也知道唐吉这次的目标是在大陆的北方,至于西北方——是虚祖?严风不明白,班图族南下和虚祖有什么关系。不过,往哪走和他可没有什么关系,师傅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吧! ( 第三十三章 拉法叶村与马匪的起... 无规地带其实算是临近阿法利亚的边缘了。再说有唐吉这样的师傅带领,小小一个无规地带当然不在话下。 阿法利亚的周围有五处小营地,这并不是说这五处小营地就把阿法利亚团团围住了,相反,每一处之间都有很大的空当。但几乎没有人选择从这些空当中穿插进去,宁愿选择路途遥远——对于没有唐吉做师傅的人们来说——的阿法利亚特制路线。因为这些地域都是魔兽的地盘。 唐吉带着严风走得是西北方,所以他们出去的时候是五处营地之一的拉法叶村。名字中带着“村”字,但地域可不仅仅是一个村的面积,它是五大营地中最大的一个,因为它的第一代村长,相传是阿法利亚第一代头领的长子,特奉父命常驻于此把守阿法利亚的西北门户。 所以,这也是拉法叶村之所以如此热闹的原因。至少严风看得有些花了眼睛。村庄和小城镇,他都见过,而宽阔到一眼——或者用个两眼都看不到边的大广场他也见过,但这种摆满了各式物件任凭选购,各种肤色各种发色各种口音的人群都在这一个城镇当中,这让他十分震动,“这就是繁华吗?” 所谓繁,就是多,华就是华丽,繁华就是多到眼睛都无法计算的华丽。严风这时候真切认识到了这一点。如果说先前那个小市集上的人也很多的话,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别就是格调的差距,那个市集是以物易物,大多数是用一些魔兽怪兽的骨骼血肉或者其他什么部位的东西,来换取生活的必需品或者其他需要的东西。给人的感觉与此说是多,不如说是乱,乱糟糟脏兮兮的一片片一坨坨。但这里不一样,人数不知多出几倍,但却整齐得多,干净得多。东西当然也有魔兽材料和生活必需品,更有来自虚祖和帝国的上好物事,譬如帝都的哈希菲斯雪茄,帝国西北特产的雪蚕所织成奠色丝绸,虚祖的梦靥香精之类的奢华之物。 穿梭于人流中,好奇心本来不是很大的严风也十分好奇地东张西望,而一路走来,耳听目闻的便是各种口音,“这是法克城的,那是狄柳塞城的,那个是纽哈依图镇的……师傅,这些地方是哪里啊?”这些名字也是第一次听,严风虽然听到了,却是不知道这些都在哪里。“这些都是附近千里之内的城镇,拉法叶村是千里之内最大的城,也是各色物品最多最充足的地方,当然会集中这些不同地方的人们。不过,我告诉你啊,这些地方的人们可不是些省油的灯,按照大家默许之下,约定俗成的‘协议’,这些城镇全都是贝尔玛尔公国的地盘。只是贝尔玛尔实在是死狗扶不上墙,这些城镇纷纷**,他也没有办法,最多只能让他们只**而不称‘城邦’而已。” 依然是唐吉这个师傅知道的多,严风恍然地“噢”地一声就没了下文。但唐吉怎么会允许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话题轻易溜走,“这些不是城邦的城邦,每一个的实力都要比贝尔玛尔的一个城要强得多,不但自募军队,军械也是纷纷配齐,顺便说一句,他们的军械大多数都是在拉法叶的黑市上买到的,而拉法叶黑市的卖主,背后也有虚祖和帝国的影子,”看到严风听得有些入神的眼睛,唐吉得意地笑了笑,“不过,即便是虚祖和帝国,到了这个地方也得顺着这里的人意思来,当年第一代头领的长子可不是一般人,他不但让自己后代的一支世袭村长之位,还特意将另外两支后裔安排成为阿法利亚建立以后的第一支和第二支马匪。这些马匪对于‘自己人’是不予理会的,然而如果是外来人,尤其是没有登记过,而且还是从非法的通道进来的人们,这些马匪就会像削萝卜一样,把他们一点一点地消磨干净。” “马匪?”严风实在难以想象这位村长竟然会选择让自己的后代成为世袭的马匪。“是的,因为阿法利亚光有执法者还不够,虽然阿法利亚最大的规矩就是拳头,但无论是什么样的统治者也不会真正承认暴力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那样会使他的治下永远都无法稳固。执法者虽然强,虽然有的时候也会无视法规执行自己认定的判决,但他们还生活在这个框架之中,即便是号称自由的阿法利亚,也没有办法得到真正的自由——去杀人。所以,马匪就是最好的办法。” 那是肯定的,马匪杀人,那就是意外,既然是意外,那就不能怪到他们阿法利亚了啊。把本来应该承担的责任推个一干二净,这就是马匪的作用。唐吉说完这些之后,严风还颇有些意犹的感觉。“听师傅讲以前的故事,果然很有意思啊,”严风心里感叹着,嘴里问道,“不过师傅啊,既然你都这么说,难道这些事情大家都知道?”“很多人知道,很多人不知道,”似乎听明白了严风的问题,唐吉笑道,“知道的人,一般不会告诉不知道的人,因为他们也想让那些人尝一尝他们之前尝到的苦头;而不知道的人一般也不会相信知道的人,因为这些事情没有目击证人,从以前到现在,一直都没有,所以,悬案而已,谁愿意冒着得罪村长的风险去相信那些东西?” 面对世代掌控如此大城池的村长,谁会选择相信流窜于阿法利亚内部各处的马匪就是他的远房亲戚呢?严风似乎有些明白了不过很快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师傅,我该如何修炼啊?继续参悟符咒吗?”自从前天严风喊出驱魔符之后,唐吉就把他手上的驱魔符收了回去,没有让他进行下一步的参悟符咒,也没有和他说下一步的训练,只是默默给了他两个贴在腿上的疾行符。中间停顿两次吃饭和休息,才到了拉法叶村。这两天实在是把他憋坏了,他实在是想继续修炼驱魔术,那天吼出驱魔符的最开始还是很害怕的,但后来发现身体没有出任何毛病和问题,而当自己看到那个洞的时候,他突然对吼出驱魔符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所以,他才忍不住向唐吉问道。 唐吉使劲摇了摇头,“还没到你修炼的时候,以前是不知道你这特殊靛质,现在是知道了,等到了虚祖,你的身体就可以真正利用起来了,现在嘛,现在你先锻炼锻炼身体吧!不然到时候,你可撑不住!” ( 第三十四章 新的章节(上) 唐吉说得很神秘,严风也很好奇那种神秘而严苛的训练到底是什么。但无奈的话,一个小孩子如何从一个老头儿那里套得了话?话头儿被掰开来说了好几遍,还是没有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 但一路上也并非一无所获。买了些干粮,又把拖着的十多条野猪腿让街边的饭店腌成了咸肉,花费了三天功夫,他们师傅二人就这样走出了阿法利亚,一路向西北奔跑。这一回唐吉没有再把严风像一只小鸡仔一样提溜在手里,而是让自己奔跑。疾行符贴在腿上,真的有如天地之大任他遨游,每一次蹬地,都向前快速地飞出一大步。与其说是奔跑,不如说是飞,对,就是飞,用疾行符奔跑了这么几天之后,每一次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总会发现身体变得轻了一点,轻得发飘,轻得让他两腿发软像是要跪倒在地上。 每当看到这一幕,唐吉都会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十七八岁的少年,却像是不满一岁的婴儿一样蹒跚着学着走路,歪歪扭扭笨拙的样子实在是很有喜感。而严风不理会那边一阵一阵的笑声,他选择——思考,参悟。唐吉这时可想不到,他怎么算还是漏了一点,而严风恰好抓住了这一点! 那就是疾行符!疾行符虽然只是通过元气强化腿部的蹬地力量,运用咒术将前进方向的地面拉近——这也就是术语“缩地成寸”的意思——很辅助的作用,但那也是符咒,也是一张符。唐吉三言两语打消了严风想要继续参悟的请求,本意就是想让他暂时不会再有这种吼出符的行为,因为符已经是唐吉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所以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亲手把方才他想要从严风身旁隔离开的符咒交给了他。当然,本性鲁钝的严风并没有第一时间就想起这点,还是穿过拉法叶村的第三天晚上休息的时候,他摘下疾行符,突然想到了这符也是可以用来参悟的。于是,他便看了过去。然后,什么也没有看到。 那是肯定的,因为当时严风在吼出驱魔符之前,唐吉用自身圣力和严风的圣力以及驱魔符上的咒术花纹产生了共鸣,这种共鸣对严风的异样行为产生了的作用。而这时灯吉吃完了干粮和烤熟的咸肉,自顾自歪到一边去休息了。他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这种出格的行为,所以只是暗地里抽出疾行符,仔细端详上面的花纹。 这些花纹他在驱魔符上也见到过,当然,这两种花纹之间无论从颜色还是样式都不一样,严风却硬是看出其中一样的一点——他都看不懂。是的,按照严风自己的理解,这上面的花纹完全就是些无意义的字符的瞎拼乱凑,这样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看得懂? “好吧好吧,真正的驱魔师都能看懂,他们凭什么能看懂?难道他们把这些乱七八糟毫无规律毫无美感毫无头绪的点点线线都背下来了?他们都这么强大啊!”严风缅怀了一下驱魔师前辈们,又回到自己的身上,“那我怎么办?等老师傅教?那得什么时候去啊,一说就是去虚祖,那是大陆的西北方啊,阿法利亚在大陆的东南方,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是说去就去的呢?即便有疾行符,”想着唐吉推月兑的话语,严风就是一阵一阵的气结,“必须得靠自己,但是,我该怎么办呢?” 办法真的是想想就来,严风想到了自从和亚提斯相遇之后就藏起来的一个物件,算是一个还有点希望的办法。那就是神圣之书。当然,这个名字可不是这上面写得,只是因为他被启示之后,体内绵延而生的那些圣力,使他不由自主叫出了这个名字,这本书上包罗万象,只是似乎和人实力有关,之后的很多页数他都无法打开。所以,包括圣职者在内的很多游侠职业,还有许多地方的常识性东西,他都不甚了解。 斩月,那就是那把月牙镰刀是一直背在身后的,而神圣之书,因为看过了好几遍,后面的页数还打不开,怕别人抢去这本书,严风就把它缩小到一手就可以握全的程度,塞在怀里。这时候,严风终于想起了这本很久没有再看的书,拿了出来,意念让它变大,从后向前打开书页。 不出所料的是,果然又有许多新的书页可以翻看了,借着昏暗的火光,靠在光滑的石头上,微侧着身体,挡住可能的来自唐吉的目光,严风打开了新的第一页。第一页的东西很是无聊,是介绍中古时期一个可笑部族覆灭的故事,他们的部族原本十分强大,强大到可以横扫大半个大陆。而与最后一个国家大战以统一大陆的时候,因为一匹战马的马掌上少了一颗马蹄钉,一系列巧合使整个骑兵军团崩溃,整个战争以一种可笑滑稽而又让人深思的结果结束了。 但这对于严风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好故事,不就是一个马蹄钉嘛,多买几个啊,那么大的一个国家,就缺这几个钱吗?他也不管自己的理解解释不解释得通,又翻看了第二页。第二页依旧是无聊的故事,中古时期有个无聊的骑士,总爱拿着一把长长的骑士枪和农场农民建起来的风车战斗,因此打坏了无数风车,最后被某一架十分坚固的风车在某一个大风天气卷进其中而死。 “神圣之书变故事大全了?这给小孩子们讲不错……难道是因为我曾经用它装深沉,伪装给小孩子们讲故事,所以这后面全是故事?”严风看到这一本本来寄托了他很大期望的书,真的是很失望。然后他翻开了第三页,于是他变得更失望,“‘一个皮肤很白的公主和七个最多只有成人一般身高的小家伙的故事’?这都是什么玩意啊!” 狠狠地一页一页翻开,严风看到的全是各种故事,莫名其妙的。当然,他不知道的是,他拿出书翻看的动作早就被唐吉知道了,而唐吉的仓鼠式神就在严风手肘边十多公分的地方。通过式神的眼睛,唐吉虽然身体没动,也将书上的文字看得一清二楚,“这是哪个前辈无聊用灵力做出来的故事大全啊?这小子,竟然还能拿到这种好东西……不过,真的是一件很没用的东西啊!”看到翻看第四十二页又是一个鬼故事,唐吉收回了式神,翻身睡了过去。 而就在唐吉收回式神,翻身的瞬间,严风浑身一震,新翻开的一页,也就是第四十三页让他眼前一亮,“找到了!” ( 第三十九章 无懈的防线(1) 西北西北西北,他们一路向着西北。 如果不是唐吉的充分准备,他们肯定得在路上饿个半死。班图族所过之处,不但生机尽失,连一切能吃的东西全都消失不见,真正的寸草不生,丝毫不剩。即便是这样,两个人的身上才能带多少东西?十多天下来,干粮和咸肉都已经不多。索性唐吉辨认出方位,距离虚祖已经不到五百公里了,照他们的速度,最多也就小半天的功夫。 所以,他们两人显得很悠闲。虚祖虽然和贝尔玛尔一样受到了攻击,但肯定不至于像贝尔玛尔那样一泻千里得输。再说,哪一次不是虚祖和帝国两国联手对抗班图族呢?如今班图一分为三,相当于虚祖需要面对的敌人还比以前弱了,这样一来,怎么会输的?退一步讲,即便前线战事不利,那也跟他们没有关系,班图族是从东北方打过来,他们是从东南方虚祖,不搭界,不碰头,自然不必担心。 “到了虚祖,我得去好好洗个澡,”唐吉伸个懒腰,一副好累好乏的样子,“真是的,这么多天了,我一个安稳觉没有睡过,一个澡没有洗过,真是倒霉透了!”“你洗过澡吗?应该是洗过的,我应该问,你上次是多少年前洗的澡啊?”严风心中暗暗吐槽,却不敢说出来。唐吉不洗澡,这似乎早就成为圣职者内部都知道的一点常识性认知了,虽然严风之前不知道,但现在通过自身的耳闻目见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唐吉皮肤脏兮兮黑乎乎的?为什么唐吉的衣服皱褶着,而且脏不垃圾的?为什么他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子古怪的恶臭? 答案很简单,这货不洗澡。虽然严风自己也不爱洗澡,但他为了自身的清洁,还是很大程度上勉强自己去洗了洗。虽然最近这些日子忙忙碌碌跑跑颠颠没有什么时间让他洗澡,洗洗涮涮还是有空余的。然而唐吉就连擦把脸洗个手都像是要他的命,每次从他手里接过吃的时候,严风都觉得自己的胃直抽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啊?难道上了年纪的老头儿都会变得很奇怪?”虽然这么说,严风实在是不敢当面说这些话,天知道唐吉会不会变得更恶心一点?以这老家伙的厚脸皮,真的是一切皆有可能。所以,唐吉的感叹并没有得到严风的回应,他伸了伸懒腰,也不再多说什么,继续闷头跑。 闷头跑闷头跑。 如此跑了这么长时间,似乎头真的被闷住一样,无论怎么扭转脑袋都感觉不舒服。严风又开始抱怨这赶路实在是太累人了。不过要是换回原来他和亚提斯赶路时候那么迟缓的速度,他还不愿意。反正就是脑袋太闲了,闲的什么都要想一下,什么都要抱怨一下,看什么都是不顺眼的。 就连现在出现在远方的那几个游侠也一样。双方同时发现了彼此:唐吉虽然衣着邋遢了一点,但旁边的严风分明穿了一件圣职者学徒的衣服,不是敌人;而新出现的那几人骑着浑身长着金色毛发的骏马一路狂奔过来,那几人背着一块圆盾和一把长剑,这是剑士的家伙什,也不是敌人。认出了彼此,双方都降低了速度,直到相距三四米的时候,一起止住了脚步。 除了对方是五个剑士,那些坐骑很不错之外,严风看不出别的东西,或许脸上的神色是着急的意思?他不敢确定。而在唐吉眼里,他可以看出来比那多得多的东西,譬如,这些剑士都是虚祖西北的化托尔郡人,这个郡是虚祖的起源,所以那里存留着许多久远的奥义。这一点不是随便说说的,简而言之,便是那里的一个普通剑士都比其他地方的剑士要强,要“不同”。 “紫发赤眉,前额突出,瞳染灰色,双耳耳缘略显冒尖,口中十六颗犬齿,身形健硕,当然,最明显地征便是那双眉之间的一颗白痣。这次的战争连化托尔郡的人都这么早出动了吗?难道背后那掌握魔剑的魔灵有那么厉害?”唐吉轻抚下颌那乱糟糟的花白胡子,“这坐骑应该就是所谓有着金狮兽血脉的金狮马了吧?果然神骏,全力奔行下速度都和疾行符差不多了,不过,如此宝马竟然这样不惜马力地玩命跑,难道有急事?” “二位请了,”五人中似是带头的一人打了个招呼,“不知道二人是从哪个方向来的?我想请问一点事情。”“我们当然是从南而来,你想问什么?”看了看唐吉,发现他没有说话的意思,严风只得开口。“南方吗?我想问问,埃尔文防线现在情况怎么样了,”很普通的一个问题,严风却是愣了,“埃尔文防线吗?那是哪里?”如果说埃尔文森林的话,他还是知道的,那是贝尔玛尔公国东方,临近广阔海岸线的一大片森林。至于埃尔文防线,那是什么? 唐吉却是知道的,“埃尔文防线又启用了?”“当然,你们不知道埃尔文防线的近况吗?抱歉打扰了!”既然他们两个人不知道埃尔文防线的近况,他们便没有兴趣再待下去,一提马缰,加速离去。“师傅,你知道埃尔文防线?”现在严风倒是下意识忽略掉他和唐吉正在相互冷遇的,不自觉提了个问题。“埃尔文防线,那是一个十分伟大却无用的战略防线。这道防线,是贝尔玛尔公国的第一任王爵,拉基诺一世亲手建立的。最初的目的就为了抵御可能来袭的帝国和虚祖。埃尔文防线虽然没有将赫顿玛尔纳入保护范围,但防线之内包括了整个贝尔玛尔物产和资源都十分丰盛的六座大城,可以说,如果贝尔玛尔遭到入侵,退到埃尔文防线之内就可以保证无忧。 “但凭虚祖和帝国的实力,小小一个贝尔玛尔算得了什么?所以,两大国从来没有进攻过贝尔玛尔,所以埃尔文防线便废弃了。直到三百年前,班图族第一次南侵,班图族强大而残暴的军力吓坏了那一代公国的王,他下令紧急启动埃尔文防线。虽然在那一战中,埃尔文防线连维护三四成的程度都没有做到。接下来的一百多年,经过历代王爵的大量付出,埃尔文防线终于充能和修复完毕。但每一次的南侵战争基本上都发生在帝国境内,而保证埃尔文防线开启需要海量的珍贵资源,所以常年来那道防线都处于低能维持状态。” 唐吉这么一番话,让严风算是对那里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更加吃惊,“阿法利亚营地之所以号称不惧众神,是因为他们对于各种凶徒的收纳,而埃尔文防线也号称众神难破,是因为那道防线根据地理环境而建,参与建立的人有魔法师、有咒术师、有炼金术士……有各种杰出的人才,可以说是步步为营,步步杀机,‘众神禁地’就是它的外号。” ( 第四十章 无懈的防线(2) 又一个众神禁地吗? 出现第一个众神禁地的时候,严风会惊叹,但出现第二个的话,不免会或多或少产生些许疑虑,“真的假的?” 严风表示怀疑,但又不好用说,不过那个埃尔文防线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你是不是认为那不太可能?”唐吉歪着脑袋问了一句,虽然对唐吉这种轻易看破人心的眼力了解够多,不过听了他这句话还是吓了一跳。“其实我在一开始的时候也认为不可能。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随着一个人的实力越强,他越无法想象神的能力。号称众神禁地的地方,是普通人可以建造起来的吗?”唐吉眯着眼睛,“但我去过那里。虽然没有启动,细微处显露出的一点端倪就足够吓到我了。传说没有说错,也难怪了,贝尔玛尔公国再弱也是三国之一,历代积蓄的财物和珍惜资源即便再少,数量也是很可观的。但就是这样,没有国家攻打过,战争之火从来没有蔓延到他们国家范围的贝尔玛尔不但没有所发展,反倒是一点一点失去对距离赫顿玛尔距离稍远些城池的控制,堂堂一个女王,竟然只能指挥得动都城附近的几座大城十几座小城,连帝国的一个公爵,甚至稍有权力的侯爵都不如。 “原因就在这里了,他们将一切资源都交给了埃尔文防线,铸成了那道最后的防线。不过,也幸亏公国有埃尔文防线,不然这次班图族意外的南侵,猝不及防之下,公国绝对会被快速亡国,”唐吉夸张地点了点头,表示埃尔文防线的确是一道很有用很坚固的防线。而严风,见怪不怪了,虽然埃尔文防线很坚固,虽然公国由此得以保存生机,虽然这的确算是一个很好的消息,但和他有什么关系?从小生长在小村庄里,国家的概念并没有多么深刻,反倒是那些班图军队杀戮过胜惹得他愤怒异常。 “既然是号称众神禁地,那些化托尔郡的人还去那里干嘛?”想起刚才那群急匆匆的剑士,严风忽然问道,“可能是有什么变化吧,不过不关你我的事,咱们有咱们的任务!”唐吉的话正合严风的意,所以两个人也没有多想,就朝着虚祖的方向跑了过去。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队剑士的任务是确定已经失去联系半个月的埃尔文防线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号称众神禁地的埃尔文防线,还是出了问题。 北方气候是比南方冷的,而西部一般又要比东部荒凉冷寂,所以,地处大陆西北的虚祖人,身体素质和游侠都要比其他两国强得多。从来都只在巴掌大的小地方晃悠的严风哪里禁得起这种温度变化?由寒入暖容易,由热入冷就真的不容易了。再说,现在严风的身体素质也没有很强,在骤变的气温中,他的疾行慢了下来。这见鬼奠气方才还是正常无恙的,不过多走出两三里,温度就已经降到严风受不了的程度,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事情。 但唐吉冷眼旁观,关注的可不是这件事情,“他的速度降下来了。”严风的速度的确是降下来了,但唐吉的没有,“符咒最大地点就是,九成以上的瞬发型符咒都不需要使用者的状态去维持,疾行符就属于这大部分,只要使出疾行符,意念一动就可以疾奔而走,身体是否冻僵没有多大影响。然而这气温一降,严风的速度就大大减慢到正常人走路一样,难道……” 虽然身体连带着脑袋也有些迟钝了,严风还是看到了唐吉十分明显审视的目光。他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奇怪,他也感到很奇怪。即便他修行日短,也知道符咒之力是通过一分圣力引动十分外界的元气,和自身身体是否适应这种环境没有多大的关系。然而现在的事实是,偏偏就有了关系。“难道说,我的驱魔符引动的不是外界的元气,而是来源于自身?”严风被自己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事实上,如果不是外界元气的话,他自己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量?连唐吉几番查探都没有发现,这股力量能藏到哪里去? 两个人很有默契地不去谈论严风身体的问题。这种默契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的,他们二人真的像是单纯意义上的“同行者”一样一起赶路,聊着旁的事情,就是不再谈论严风的修炼。他的修炼已经不再是唐吉所能掌控的了,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没有过多强求。现在严风的速度变慢,唐吉也迁就他放慢了速度。 虚祖虽然气候偏冷,但和寒冷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在虚祖的西北部才是人们想象中的冰雪世界,其余地方比各地只是低了那么十来度而已。只不过他们所要到达的第一个地方恰恰是一个例外的城市:哈尔及利亚。哈尔及利亚,虚祖语的意思是“天风吹拂的城市”,终年大风不断,稍弱的风力都可以达到五六级,每个月都至少有一两场十一二级的大风,可想这里的人们生活的有多辛苦。辛苦当然是外人想象而已。或许最开始哈尔及利亚的人们的确艰难,但一千年过去了,依旧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又岂是简简单单的普通人? 抛开这些不谈,这个地方是整个大陆除了斯特鲁山脉以北最冷的地方,没有之一,就连虚祖西北也比不上。这和地理原因没有多大关系,八成原因还是在这终年不断的大风上。即便有一点温度也被吹走了,还拿什么来取暖?虽然距离哈尔及利亚还有几百里,但如此频繁而剧烈的大风早就把周围辽阔地域的温度全都吹走了,严风这么大的反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唐吉自己没有多少笑话他的意思。这倒不是因为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反应和他一样,事实上,唐吉第一次来哈尔及利亚的时候,一步一步,轻轻松松地走了进来,只不过周围有数千头恶魔盯着他,等待他某一时刻露出的空隙就会扑上来。“那真的是一段很值得怀念的记忆啊!” ( 第四十一章 一品道场(1) 唐吉一边慢悠悠地走着,一边回忆着以前的事迹,真的是十分惬意和自在。严风却在努力抵抗寒冷的温度,浑身哆哆嗦嗦地前进。唐吉之所以不怕低温,除了他以前来过这里以外,更多还是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虚祖人。虽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一路上的景致没有太多变化,贝尔玛尔是什么样,虚祖还是什么样,只是这里的绿色明显变少了。当然,也不能说没有,这不是,前面不就是一株大大的杨树林吗?“杨树林?”这种树木虽然的确是北方寒冷气候应该有的,但周围什么东西也没有,是怎么回事?最主要的是,“这是一株杨树林?一株?杨树林?”严风这才反应过来,哪有杨树林按株算的?这是什么东西? 唐吉又是满含十分怀念的心情遥望着这株杨树林,呵呵笑道,“老伙计,你还在啊?”“老伙计?”没有等严风反应过来,远处那占地面积庞大的那株杨树提起树枝树干,抽出树根,竟然就这样站了起来。“这这这这……”这株杨树坐在地上的时候也有一千多平方米,站起来的时候登时就是数万平方米,如果和大城市比起来或许算不得足够大,但对于就站在离它不远的两个人类来说,这一幕的确十分震撼,遮天蔽日,周围的地方顿时被浓重的黑影所笼罩。 “这是什么东西?”严风艰难地歪过头,“妖精?树妖?”村里面的老人曾经说过,精灵曾和魔兽结合,诞生出妖精这种奇异的生物。“妖精?愚民之说,”唐吉摇了摇头,“这是魔兽。”“魔兽?魔兽也有树?”严风大吃一惊,魔兽不是动物变异而成吗?怎么和植物扯上关系了?“谁跟你说,我是树的?”大块头只跨了一步就走到两人身边,虽然注意留了三四米的距离,严风还是忍不住倒退了几步。 “你还会说话?”严风这回是对着“杨树”说得,那家伙哈哈笑道,“老唐,这是你徒弟吧?有趣,真有趣!”“你这枯树皮,几十年没有笑了吧?难怪笑得这么难听……”唐吉故意冷哼一声,嘲笑道。“谁是枯树皮?你才是枯树皮!你全家都是枯树皮!”那株杨树怒吼着,千万根树干在半空中胡乱挥舞,像是一个愤怒着挥舞拳头的巨人,看起来随时会降下来他的大拳头。 但唐吉是谁,怎么会被他小小的动作吓到?再说,认识那么久了,唐吉知道这是他打招呼的方式,所以没有太过在意,“老树,你最近怎么瘦了?”瘦,瘦了?严风顿时打了个寒战,站起来犹如一座小城池在前进,如此庞大竟然还是瘦了?那他瘦之前是什么样子?严风顿时惊恐不已,“师傅认识的到底都是哪里来的怪物啊?” “老唐,事情大条了,”老树哑着嗓子,但那么大的家伙说话,再低的声音也小不到哪里去,严风还是不自觉退后了几步,生怕自己的耳朵被震聋了,对于他的话倒没有听得很清楚。但唐吉一脸严肃,“你感觉到了?”“黑暗,无比的黑暗,”一大片杨树中突出来一段树干,上面露出两只眼睛,却没有其他五官,看上去有些瘆人,“老唐,这一次,真的是大难了,奥兹玛和他们比起来就像没有长大的孩童,他们太强大了,我血脉中的记忆告诉我,就连我的历代先祖也没有看到过如此强大的黑暗。你们圣职者,是打不过他的。” “你这老家伙,真是越老越怕死,有什么东西是打不死的?再说,即便我老唐吉不行,难道你忘了我们的少年了吗?”唐吉哈哈一笑,老树两只大眼睛一愣,顿时流露出怀念的情绪,“那个少年吗?还真是呢,我们有我们的少年啊,不过,他的实力或许能和他们中的一个相比,但我感觉到的,起码有三团黑暗啊!”“三个吗?虽然我唐吉实力不济,但如果准备点好东西,应该可以拼掉一个吧?”唐吉依然是笑嘻嘻地说话,但语气中却带着一丝鱼死网破的杀气。 “你啊你,火气还是这么大,”老树摇了摇头,不再说他,转而面对一直往后缩的严风,“你这个小家伙儿,我怎么从你身上闻到了少年的味道?”“少年?”严风很容易就想到了米歇尔,他那个只呆过三天,自己和他没说过几句话的师傅,“你说的是米歇尔吧?他是我师傅。”“你师傅?”反问的同时,老树回过那像是头的部位看着唐吉,唐吉点了点头示意确认,“严风的确是米歇尔收的徒弟,只不过那家伙教了三天就不管他了,所以现在由我来照看他。” “真的是米歇尔收的徒弟?”老树瞪大了眼睛,一股扑面而来的压力就靠了上来,严风着急后退,一个不留神就被绊倒在地上,“是,是啊。”“米歇尔收你做徒弟?”老树的大眼睛饶有兴致地盯着他。严风常听村里面的老人们说,通过一个人的眼神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但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但现在面对老树,他发现似乎这句话是对的,只不过对象要换做是眼睛本来就很大的人,或者魔兽?这老树的眼睛比西瓜还要大,偏偏清澈见底,严风一望就仿佛看到了老树的心,微张着嘴,竟是痴了。 “老树,你这混蛋悠着点,毕竟是我俩的徒弟,你也别太过分!”唐吉敲了树皮一下,在老树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一下,但这话他还是认同的,所以严风顿时回过神来,吓了一跳,“他,他这是魅惑?这不是恶魔的能力吗?”“小子,你是不是认为我是恶魔啊?”老树的声音在严风头脑中一闪念的同时响了起来,吓得他一个激灵,浑身一下。“小子,老而不死是为贼,无论是人还是魔兽,活得久一点,就会强一点,所以啊,你要记住,无论遇到什么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最后这句话,老树说得极为认真,身上那么多树干竟然纹丝不动,两只大眼睛直直对着严风,眼睛里面流露出浓浓的关心之情,让戒惧之心越来越重的严风不由得一愣。 ( 第四十二章 一品道场(2) 活下去?这是什么梗? 和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说活下去? 不管是否有神童能听懂他的话,并且真的照做,反正严风是不懂。但老树说话的语气极为认真,让严风心中不由一动,“这老家伙,难道知道什么吗?”但想要再问,看到老树收回他的脑袋,明显是不想多说,他也就不自讨没趣,矮了矮脖子,收回目光,严风还想再说什么,却被唐吉拦住了,“我们该走了。”该走了?明显是不想老树再说什么,但老树明明已经不想说话了,唐吉为什么着急赶路?严风不明白,当然,他更不明白的是,老树说得活下去到底是什么?活下去?难道班图族的这次南侵,会让自己丢了小命? “师傅,我们要去哪里?”严风实在憋不住心中的疑问。明摆着,唐吉提前离开圣职者大会一定是因为那些领导者有任务给他,而这任务十有**就是和班图族有关,但一路朝着虚祖又是干什么?难道他早就知道了班图族和虚祖有联系?这种大家都知道,就他不知道的感觉真是不爽,而且这个“大家”还是两个老家伙的时候,真的是很不爽啊。“师傅,咱们到底要去哪里,你能不能交个底啊?咱们毕竟师徒啊!”严风不想再躲躲闪闪遮遮掩掩欲语还休了,直接开口问道。“跟你说了,你也不懂的,一品道场,你知道吗?”唐吉冷冷一笑,挤出一句。 “道场”这个名词,亚提斯和他讲过的,这是在虚祖很流行的一类场所。简而言之,就是类似武馆一样的地方。然而这种道场更加全面和系统化规范化,所教授的东西不仅限于单纯的格斗技和剑术,包括某些退休的圣职者也会在那里开设道场。而道场最鼎盛的地方,就在虚祖的首都,素喃。所以每当有人自称自己是强者的时候,人家都会假模假式地刺一句,“素喃道场去过没?”百分之百的人都会闷声不语。 但一品什么意思?第一吗?再说,现在这个时候,老树提醒自己千万要活下去了都,怎么还要去道场?严风不明白,他也知道,唐吉对他的耐性快要消耗殆尽了。“还是不明白啊,”老家伙们就是这点不好,说话总是藏着掖着故作高深,总认为他们有完善的计划,总认为只要按照他们的计划一步一步慢慢来,就一定能做好事情。当然呢,前提是千万不要提什么问题,因为他们不需要。 严风很不爽他们的存在和态度,但自己现在还是离不开他们。见鬼,难道让刚刚入门的自己玩**?开什么玩笑虽然他认为自己凭空使符施咒的能力的确够帅,但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呢?他还不知道,所以,他还是不能离开唐吉。再说,老树说得那句话越想越慎得慌,留在实力够强灯吉身边,自己的小命也能有一份保障。 所以,即便严风心里怎么腻歪唐吉,还是老老实实跟在他身边,一步一步,终于来到了哈尔及利亚。 ( 第四十七章 黑手成谜(3) 第四十八章 黑手成谜(4) 剑拔弩张。 唐吉劳尔两人说话针锋相对,虽然没有一句狠话,但话中的含义和“我真的想你彻底消失”差不多。 严风却彻底不着急了,因为既然唐吉说话这么不给劳尔面子,劳尔却还是只逞口舌之力,唐吉也应该是称号强者的实力,至少是。既然实力到了那个层次,他的意见和作用也就等于零,偏偏又是深入敌营,他只好老老实实扮作老实孩子,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亦步亦趋地跟着唐吉。 两个人说了些莫名其妙的狠话之后,就此住口不谈。但他们已经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信息,劳尔知道唐吉的确是了解到自己家族的秘辛,而唐吉也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想,“班图南侵,果然有他们的推手!”活到他们这种岁数,到了他们这等实力,言语的力量微乎其微,兼且两人心中各种各的坚定信念,如何打败对方?杀死他! 唐吉知道前方有埋伏,也知道现在同样有埋伏,他深知自己性命的重要性,不是为了自己一人,而是整个大陆上的人类。一百多年前他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性命和整个大陆人类的安宁稳定息息相关,“五圣者”五去其三,剩下的两人中最强最神秘的米歇尔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自当年一战后就没有见过他,只是偶尔听到疑似是他的传说。最后一个人便是他自己,托名唐吉,本名辛亚,五圣者之一,第一个驱魔师,无数驱魔师的始祖。谁会想到传说中温文尔雅,性格微微还有些腼腆的辛亚,会活到现在,以一副苍老而猥琐的面孔生活在圣职者当中?他们不会知道,辛亚这些年暗中驱除了多少一般称号强者也降伏不了的强大恶魔。 他也无意让别人知道。他的生命就是为了驱除恶魔,守护大陆而存在。只不过这一次的对手不再是他熟悉的恶魔,而是神话传说中的魔神。辛亚早年间曾经读到过许多关于魔神的传说文字,其中无一例外地写有两个字:强大。除了强大,还是强大。因为魔神是与众神相匹敌的角色,而众神用了万分之一的力量就创造了整个世界,由此可想魔神的力量有多么强大。 劳尔的家族,就是拥有所谓魔人血脉的一族,虽然只是借助魔戒仿制品而繁衍出的边沿家族,但和魔神只要擦上一点边的事物,都是了不得的,辛亚深深明白这一点。他只是后悔,当年没有早一点对赫尔家族产生疑心,还是因为打败劳尔之后,他虽胜尤败,不甘心之下才想多了解一些,没想到这一调查,竟然查出来这数千年的庞大计划。 赫尔家族,就是魔人一支,他们一直积极联络同样有魔人血脉的家族,并且谋划秘密建立一支由魔人组成的军队。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他们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重新打造至尊魔戒仿制品,用至尊魔戒的力量统治整个大陆。因为现在的大陆已经不像中古时期,强者辈出,现在的称号强者便是最强,而在当时,这种实力的人最多只能算垫底。而仿制魔戒,如果按照打造图,和当时的那枚相差不会很大,此,彼大降,情势可想而知! ( 第四十九章 大梦谁先醒(1) 唐吉知道赫尔家族的秘辛,劳尔也知道了唐吉知道很多,甚至可能是一切。但他们两个还是一直向前走着,像是没有想到不久后会发生什么一样。 严风确定自己想到了,心里却越来越不着急,因为他发现唐吉的手指时不时的,不自觉的微不可见的一下。他赶紧转过脸,生怕因为自己的神情被人发现唐吉的小动作。他想起了唐吉对他说过的,没有敢惹驱魔师,尤其是老驱魔师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积累的符咒数量太过庞大,即便是最最普通的驱魔符,数量达到四位五位甚至六位数的时候,换做谁当他们的敌人都是一件值得悲叹的事情。 严风却不知道,他的动作有些掩耳盗铃了,他都能看到并猜到唐吉的手段,劳尔又怎么会不知道?就算不知道唐吉就是辛亚,不知道驱魔师的厉害,单单他表面已经是称号强者的实力就足够发现唐吉的小动作了。只是他不动声色,视而不见。两人对彼此的想法动作都是了然,因为他们对对方的底牌都十分了解。劳尔认为凭他们的布置,一定可以完美的解决掉传说中的第一驱魔师辛亚而不留任何后患,而唐吉同样认为,自己破解这个魔人陷阱或许有些困难,但把握十足。 似快实慢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三人走了一个多小时都还没有走到头。严风单纯地以为只是路太长了,唐吉却知道,魔人陷阱早已布下,这个早不是他们走上这条小路,也不是他们这家道场,还不是这座风城,而是早在他们踏上哈尔及利亚大风区域的那一刻就已经走进天罗地网。唐吉早就知道,而严风不知道的是,唐吉的小动作早在发现陷阱的第一时间就已经开始了,一点点延续到了现在。 要说布阵,驱魔师认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再说以牵引天地元气的符咒作引,此等强大的阵又有哪个旁人能布得下来?唐吉叹了口气,不知道哈尔及利亚能不能挡下他第一波的攻击——十万式神。严风虽然不知道唐吉的大手笔,但看到严风一直如此淡定沉稳,心里也就不再那么着急了。 虽然劳尔对这许多年的谋划十分有信心,虽然对这项计划的众多执行者十分有信心,虽然对这个计划的最初设计者,赫尔家族的始祖,那个铸造魔戒仿制品的大师的独子十分有信心,虽然对流淌在他们体内的魔人血脉十分有信心,但总觉得有些不安。这种不安并非来自唐吉,而是圣职者的源头,也就是所谓的“启示”。其实启示不光是圣职者中人很好奇,很多有心人也非常好奇,因为这启示的出现,相当于硬生生创出一个新的职业,中古以后,各个位面各个世界再没有这种力量的存在。大多数人产生好奇,是因为他们无知,真正了解这个世界力量构架的人,才会对这种力量感到无尽的敬畏与恐惧。 ( 第五十章 大梦谁先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