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穿越》 楔子 她不知道自己一直在沉睡,直到那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将她扰醒,才发现,纵使时时警惕着自己要保持清醒,却总是愈来愈不由自主地陷入无尽的黑甜里人事不知,直到下次恍惚醒来,才知道自己又失去意识…… “我不管!你得负责!我再也不相信你的预言了!谤本一点也不准!你瞧瞧他,哪是什么天生鸿运的人?!所谓的眼高手低,高学历低能力,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叫我怎么相信他会发达?你别想再哄我!反正我是不想再跟他纠缠下去了!你给我想办法摆月兑掉他!”愤怒的女声愈来愈尖锐,像是无比气怒。 这个声音……她觉得很熟悉,却又无比肯定,她不认识这个人。那么,为什么她竟会觉得熟悉呢? 或许,大概是因为在她愈来愈控制不住自己陷入昏迷时,总是让这个尖锐的声音给扰醒,于是便觉得熟悉了吧? 那么,纵使这声音如此刺耳,她也该心存感激,觉得亲切,是吧?因为,这声音能让她得到宝贵的清醒;只要清醒,她就能恢复思考能力,才能去想起自己是谁,身在何处,是怎样的处境。 在这尖锐的声音里,她觉得非常不舒服,脑袋像有无数根针在扎着;可也因为这样,她浑沌的脑袋,到底也渐渐能起一些作用了。 “什么叫无法摆月兑掉?!什么叫这是这具身体跟他之间的缘分?!好吧!如果摆月兑他的唯一方法就是离开这具身体,那就离开好了!反正这具身体也糟透了。最近我脸上长了一堆痘痘黑斑,丑得都不敢出门见人了,谁知道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你不是说我还有两次的选择吗?就算别的身体没有这具的契合,我也认了!” 那个声音像正在跟谁对话,但任她怎样屏息敛气地去听,也捕捉不到第二道声音。然而,对话却仍在继续,所以她只能很勉强地从那尖啸连连的声音里,去猜测这位女士正在与别人谈什么。 她很努力在听,就算脑袋乱哄哄一片,整个人不舒服极了,却还是强撑着告诉自己:要清醒,要记住这位女士说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 “我才不会后悔!就算这具身体再适合我,只要想到必须跟那个男人绑一生,我就一点也不想要了!好了,你别想再骗我了!我再也不相信你的预测了!你曾说那男人是难得的天眷之人,命好运旺,一生福禄寿俱全,顶多只会有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灾厄,轻易就能度过;可那男人现在是什么状况?他出社会到现在,工作愈换愈糟,公司愈待愈小,到现在干脆就失业了!我怀疑他的好运从他离开学校那一天就永远地用完了!扁有一张好看的脸也不能用来过一辈子,我再喜欢帅哥也不可能要我赚钱养他吧?!再说我跟他都交往快十年了,再帅的男人,看久也就那样了,我不稀罕了。所以你别想贪图自己省事,就把我哄在这具身体里。我是真不要那个男人了,我要离开!趁我还没跟这具身体产生百分之百契合度时,快将我送到第二个选择那里!”命令的口吻非常霸道,颐指气使得理所当然。 这个声音,是在嫌弃……谁?那个谁,是个男人,分明与她不相干,她却感觉很不愉快。 虽然脑袋仍然没有办法正常思考,但在这道女声的喋喋不休抱怨里,她就是觉得非常不快,像是被嫌弃的人就是她;不,或许比批评她更让她介意,让她心中一把无名火熊熊燃烧起来,她觉得很生气很生气很生气!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得不得了,但那满溢到怎么也止不住的火气竟让她觉得浑身像是要燃烧起来似的,一直在发热。 “我不在乎这具身体以后会怎样,或许就变成植物人吧,那又怎样?反正我不需要了。好了好了!别噜嗦了!我再说一次:我不要那个男人。为了不要那个男人,我决定不要这具身体!我宁愿选择离开这具最适合我的身体,将就只有百分之八十契合度的那一具身体。好了,快点跟我说说那具身体的讯息吧,你十年前说的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再说一次吧!既然我还有两次重来的机会,那我干嘛放弃自己的权益?反正,你快点让我离开这具身体啦!” 她的名字,就叫“这具身体”吗? 当然不是。她是有名字的,可若要想起来,需要一点时间,以及更多宝贵的清醒。所以,纵然这位女士说出来的话句句惹她生气,让她气到全身发热,热得像在燃烧,她还是祈求着这道声音能再多说一些,说得再久一点,让她能够有更多的清醒,以及更清楚的脑袋…… 彷佛听到了她的心声,那道尖锐的女声如她所愿地继续说话了,但话题似乎已转移到与她不相干的事情上了,因为她对那名女士所说出的任何话,再也没有感觉,不悲不喜,不怒不恨。 “喔,是她啊,我有点印象,就叫钱芷韵。长相是略逊一筹,但是也不错了,一打扮起来还是很可以看的,重点是个富家千金,这个好!早知道就选这个了!我当初怎么会因为她长得不是最好看、没考到象样的大学,只好去国外混个学历而觉得她笨因此拒绝用她?现在想想真是失策!看看这具身体,长得好看,考到一流大学又怎样?还不是得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混个三万多的薪水,吃不饱饿不死,连件象样的衣服、能带得出门的皮包都买不起,就图着她以后可以嫁个有大前途的丈夫。我笨得相信你的预言,结果把自己坑死了!就那个男人,现在还失业着呢,要真能发达才要笑死人,害得我为了摆月兑他,只好离开这具身体。哼。”冷笑连连,还是忍不住去嘲弄那个男人。 她觉得热,觉得自己的知觉在恢复,原本空荡荡的虚无感正在凝实;她的脑袋在清醒,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慢慢地了有存在感;她小心翼翼地静待自己身体的变化,不敢有任何大动作,不敢让自己惊惶;最重要的是,她本能地知道,自己的清醒,甚至是变化,最好不要教那个尖啸的女士以及某个始终听不到声音、却充满存在感的“人”察觉到。 “好了!你别再噜噜嗦嗦了!我既然召唤你出来,就不会只是要你听我抱怨,或者再让你用那些荒谬的预言来唬弄我继续留在这个身体里。我已经浪费一次召唤了,没打算再浪费一次。当然,更希望不必用完三次,才让自己真正地安定下来。我可没有更多的青春年华可以挥霍了。浪费了近十年,就得到这个结果,真是晦气!我可不年轻了。” 这场在她听起来像是单方面喋喋不休的对话,终于有了点变化。就在她觉得自己清醒得能记起自己的名字时,记忆同时化为海啸,向她扑涌而来,倏忽间便将她彻底湮没。以至于,当这片空间里终于出现第二道声音时,她竟是没有这个运气听到了。 那声音空灵缥缈,一字一字缓慢凝结而出,不像是人声,反倒像是远山里传来的暮鼓晨钟般,击入人心深处-- “既如此,那就离开这里,去吧。” 有什么东西,从她身边被抽走了。 被挤压到喘不过气的感觉瞬间消失。 她被一波又一波的记忆浪潮冲刷到头痛欲裂,却又奇异地感觉身体松快,手脚开始有了存在感,觉得自己在舒展、在契合着什么;接着,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她感觉坠落;再然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章 这是一张没有被善待的脸。 镜子里的那名女子,眉眼里带着一抹对她而言很陌生的轻浮与刻薄。微勾着的唇角,抿出一抹轻蔑,像是谁也不看在眼内,处处高人一等似的。 这样的精神面貌,出现在秀丽的脸蛋上,比起那几颗被错误挤压、以至于很可能留下永久性疮疤的大型痘子以及眼尾下方一小片的淡斑还教人苦恼。 是的,这是一张颇为美丽的脸,却不是一张讨喜的脸;甚至可以说,是讨人厌的。 赵子昀从来不太清楚自己长得有多好,毕竟,她在还没来得及长到成年、从一堆追求者里去检验证明出自己果然美貌时,便失去了一切。如今再世为人,回到了这具被他人嫌弃而丢弃的皮囊,她无比珍惜。而且过于虚弱的身体与灵魂让她完全没有力气去在乎自己的美丑……或许该感恩于自己的变丑,否则,哪还有机会得回自己的一切? 美丑是无所谓的,但这样总是流露出高人一等神色、连笑一下都像在鄙薄人的样貌,实在让她很介意。这十年来,“那人”到底对这具身体做了什么?竟能生生将她的面貌扭曲成这个样子。在她印象中,这种神情,只有电视剧里仗势欺人、自命不凡、肤浅无知的炮灰类型千金小姐才这样演的;而她,一个普通家境出身的女孩,何德何能养成这样一张脸?凭仗什么啊?! “怎么又在照镜子了?赵子昀,妳满脸痘痘还有勇气对镜子看那么久,我真佩服妳。”一道嘲弄的女声从她身后传来,很快的,镜子里出现第二抹身影。 这位女士叫林绮雯,是她的同事,坐在她邻桌,交情不怎样--事实上,赵子昀怀疑这具身体十年来恐怕没有与任何一名女好过,更别说交到朋友了。“朋友”这样美好的名词,不存在于之前十年的生活字典里。一个自恃不凡、自认美丽、没有什么本事却总是一脸高高在上的人,怎么可能会交到朋友? 林绮雯等了好一会,发现身边那个呆呆看着镜子的女人竟然没有立即回敬一堆尖酸刻薄的话,好稀奇地停下洗手的动作,从镜子里看着那个女人。哼笑: “喂!我说,妳不会真的把脸上那几颗痘痘、几粒黑斑当成绝症看待了吧?之前妳已经为了这些痘痘请了三天病假了,不会是还想继续小题大作下去吧?” “这……这些痘痘,没有什么。”发出的第一道声音有些迟缓沙哑,像是久未开机的计算机第一次启动,总是有些危颤颤的不稳定;但,当声音开始发出之后,接下来也就顺利了。赵子昀发现就算她有将近十年没有亲自说过话,再一次开口,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 “没什么妳还看那么久?妳待在这儿老半天,都快站成一尊雕像了。还是说妳纯粹只是想待在洗手间偷懒?不会吧?今天可是总经理会来公司视察的日子,这样难得的机会,妳不去公司门口守株待兔,待在这儿干嘛?反正再怎么瞪着镜子,妳那满脸的痘子也不会消失不见。” “我一会……就回位子上。” “那当然。再不回去,要是错过了总经理大驾,多亏啊!那可是个大金龟呢,妳怎么可能放过?”冷哼完,却仍然只得到安静的回应。见赵子昀火力全无,且一脸憔悴无神的样子,林绮雯觉得无趣,也就懒得说什么了。洗完手,抽了一张纸巾将手擦干净,就离开化妆间了。 见她离开,赵子昀松了口气。此刻实在没有力气去应付任何事,她回魂至今也不过两个小时,一切都还恍惚无措中,此刻只想一个人待着,让昏乱一片的大脑可以好好休息或好好思考。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但她确确实实是回来了。 清晨七点的闹钟准时将她闹醒,在睁开眼那一刻,她便“回来”了。 而所谓的回来,也不是一下子整个人清醒过来,比较像是在梦游似的,整个人机械而惯性动作着,完全不必经由大脑思考,就做着每天都在做的事--将身上的被子踢开,瞇着眼晃进浴室刷牙洗脸,让自己清醒一点,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片土司,也懒得烘烤,随意涂点花生酱,嚼蜡般咀嚼吞咽下去,早餐就这样解决了。 然后再去刷牙漱口后,坐回梳妆台前,接着就是花上一个小时打理自己的妆容……这时她发现自己不是很想将那一堆瓶瓶罐罐往脸上抹,纵使她非常知道该怎么使用它们。然后,大脑与惯性发生了争战,最后她的意志力险胜,于是顶着一张素颜,任由糟糕的皮肤状况毫无遮掩地暴露出来。 梳头,更衣,拿手提包,出门,搭捷运去上班…… 随着这些惯性动作一一做下来,她的灵魂终于慢慢在这具身体里清醒,取得了控制权;然后,此刻,站在公司的化妆间里,瞪着镜子里的自己,知道自己--回来了。 “我,回来了。”她很轻很轻地说道。 双手缓缓朝镜子里的自己伸过去,手掌平贴。镜面冰凉的触感让她觉得安心,觉得真实。 她的灵魂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但无处不在的排斥感与疼痛感却清楚地告诉她:纵使这是她的身体,但曾经离开了十年再回来,自是不会一直维持着原样让她随时可以契合;更别说,这具身体还被人窃据占有过,被别人融合过,并且,没有被善待。 虽然不清楚自己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但她知道一切都糟透了。 “再糟也没关系,我回来了。我会好的。”她的声音很小,还有些不稳抖颤,明显中气不足,身体还总在发疼。但这是她的身体,她会把它调理好。 虽然还不知道该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并且,让它再也不能被夺去。 *** 她的灵魂当然没有这十年的记忆,可这具身体有。 所以她在随着这具身体的惯性做着日常的工作时,也渐渐得回一些记忆。那些记忆并不连贯,都是片片段段的;但对于此刻脑袋还不能好好思考的赵子昀来说,已算是够了。至少,用来应付公司同事,算是够了。 拜赵子昀人缘不好所赐,她无需苦恼该怎么去应付这些对她而言很陌生的同事,因为有她在的地方,都会出现一小片小真空,她们都离她远远的。就连她的邻桌林绮雯,也将办公椅给滑到走道另一边,跟那群女同事八卦去了。因为此刻办公室的老大上楼开会去了,山中无老虎,猴子们当然利用这难得的宝贵时间,一边工作,一边聊天,话题几乎都绕在那个每个月来一次的帅哥总经理身上。相较之下,独自坐在角落办公的赵子昀就显得很形单影只,看起来凄惨落魄得紧。 这是同性相斥!这是女人都在排挤孤立比她们长得美丽的女人! 身体里蓦然浮现这种骄傲又自得的情绪是怎么一回事?随着三条黑线在脑门上无声滑落,赵子昀突然有一种拿额头去叩桌面,好让自己醒一醒的冲动。之前窃占她身体的那个女人,到底是有多满意她的长相啊?或者说,如果她这样的长相,就是那个人认定的美丽,那么,赵子昀很难想象那个人本身到底长得有多抱歉,才能对这样一张脸自得成这样。 就在她低头默默地敲打键盘,完全不理会整个办公室过于欢快的聊天声音时,这时,一抹不怀好意的声音远远传过来-- “喂,赵子昀,今年圣诞节的化妆舞会,我看妳就不要参加最佳舞伴的抽奖了吧,毕竟妳是有未婚夫的人了不是?如果还跑来跟我们这些单身女郎抢跟总经理跳舞的机会,就太过分了,妳说对吧?” 什么化妆舞会? 赵子昀脑中顿了两秒,这身体的记忆才浮现出来。原来今年的圣诞节正好是公司成立二十周年庆,所以除了白天的运动会之外,还在晚上包了一间大饭店开化妆舞会;而这个舞会还有一些热闹的活动,其中最受年轻女性瞩目的,就是“总经理舞伴”的抽奖活动。全公司的未婚女性都可以参加抽奖,有幸被抽中的,就能在那一晚跟总经理一同开舞,并且获赠总经理亲自准备的一份小礼物。这个消息昨天才传出来,便在“日升集团”大大小小十来个公司里造成轰动,每个未婚女性都热烈讨论着,并且磨刀霍霍,发誓要不择一切手段取得那个名额。 就在她发钝的脑袋还没想好应该怎么回答时,又有另一道声音传来: “哎啊,赵子昀才不会带她未婚夫来呢!上星期她一听说她未婚夫又失业了之后,就一直说要解除婚约,我可听到了!” “什么?这也太现实了吧?不是交往了十年,怎么一听到人家失业就想把人踢走啦?话说,那可是个大帅哥呢,她真舍得踢掉?” “再帅的男人,赚不到钱也没用。咱们赵大美人日子过得精细,只是长得帅,可供不起呢。”话完,还将目光扫向赵子昀挂在椅背上的那只名牌包。这个牌子,连个名片夹都是二万元起跳,更别说这么大一只肩背包了,没个十万是买不来的。以一个月薪不过三万元的上班族来说,十万元的包包实在是过度奢侈了。 名牌对女人当然有致命的吸引力,但人总要量力而为,明明就家境平常,薪水普通,买个万把块的三流小名牌并没有什么,但非要买一流名牌、还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就太超过了。在她们看来,赵子昀可不是那种会乖乖缩衣节食,用自己的钱去买名牌的人,反而更像是跟家长讨要或向未婚夫索讨来的。那么,她过得这样高调又奢侈,当然会让人觉得看不过眼,总要出言刺她一刺。 几个说风凉话的女人都是办公室里性格慓悍不怕跟人吵闹的,平常最是看不惯赵子昀的为人作风,一有机会就开口讥讽;在赵子昀印象里,她跟那些女人发生过无数次口角,有胜有败;比较惨的是,别人不管品行如何,总有几个志同道合,混在一堆的;而她却是连个狗腿子应声虫小苞班都没有,可见她这三年在公司真是白混了。 勉强从那些人的讥讽里去想起自己之前的一些行事作风,赵子昀实在感到好无力,无力到连生气都没办法;所以她不生气,她的身体正忙着应付各种排斥感与疼痛。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心力去在意其它,只能任由那些女人在远处大声地对她嘲弄。而面对那几个女人的咄咄逼人,她只是道: “我的未婚夫怎样,不劳妳们关心。还有,我不会参加舞会。”现在的她,对一切娱乐活动都没有兴趣。事实上,如果可以的话,她很想马上离开这里回家去,让自己可以充分得到休息,也让大脑可以正常思考,并理顺那些不时浮现上来的记忆。 “哼,我才不信妳。妳会放弃可以接近总经理的机会?谁信啊!” “我并不需要妳相信。”忍不住抬起手指轻轻揉着额角,企图缓解一点抽痛感。“如果妳讽刺够了,可以走开别再打扰我了吗?” “喂!妳这什么态度?!妳以为妳是谁--” 第二章 “乱哄哄的是在干什么?!这里是上班的地方,妳们当成是菜市场了吗?”这时一道严肃、夹含火气的声音从办公室门口传来。 整个办公室的人不管正在干什么,都看了过去;发现是小组长,而不是主任,都松了一口气。那个正在嘲弄赵子昀的女人拍了拍胸口抱怨道: “明姐,妳干嘛吓人啊!害我以为主任这么早就开完会回来了。” “她已经快回来了,我只是先回来拿一份文件。” “啊?不会吧?难得总经理来,怎么开会不到半小时就结束啦?”那女人跟在小组长身后想要知道更多最新消息。反正任何跟总经理三个字沾上边的,她都很有了解的。 “我也不清楚,反正会是开完了,妳快回位子上工作吧,别跟着了。”小组长快步到主任的工作区找出那份文件,转身就要离开,但这时身边的主任专线电话突然响起,小组长看了下来电显示,脸色慎重,在接着电话的同时,将文件随手甩给身侧那个看起来正在认真工作的人道: “妳把文件拿去七楼的会议室,快点!主任正等着用。”吩咐完,才发现那个“认真工作”的员工竟然是赵子昀时,一时错愕不已,却已没有时间让她改代别人,只好用手势挥出“快去”的动作,然后专心接电话去了。 这份突如其来的派遣,不只小组长本人以及赵子昀都为之错愕,整个办公室的人都瞪向赵子昀,眼中满是嫉妒与不平。 这种跑腿的工作,平常大家当然能推就推,避之唯恐不及;但今天这个不一样,这可是要送去会议室的。谁都知道,此刻会议室里正待着一个全“日升集团”的女性共同的梦中情人。 这样的好事,竟然教赵子昀这个假仙的女人给抢走了,真是没天理! 而,此时正饱受全部同事嫉妒的赵子昀,却没力气去体会这份浓浓的敌意,她正忙着压制身体里那份得意与雀跃,并且不教自己摆出傻兮兮的花痴表情,失态地飞奔向七楼。 当然,文件还是得送的。 在确定自己目前还没有办法完全控制这具身体之前,她只能祈祷,等会见到了那名金龟总经理,自己的表现不会太糟糕。 *** 赵子昀觉得非常绝望。 虽然把这具身体控制住了将那名金龟扑倒的渴望,却没有办法让自己脸上不要出现花痴的表情,更控制不住总是瞟向那名金龟的目光。 她该庆幸在场的年轻女性几乎都跟她做着同样的动作,以至于她的花痴情状并没有特别突显出来吗? 当自己的目光又再度不受意志力束缚的朝人群焦点望去时,赵子昀正努力想要命令双腿往电梯的方向移动,只要离开了七楼,她应该就可以拿到更多的身体控制权了吧?现在的她,灵魂太虚弱了,以致于她对身体的惯性与本能无可奈何;而隐隐作痛的身体更分去了她大部分的心神,让她处在一种被动而挨打的境地,想要反抗丁点,都得费上全部的力气才有可能获得一点点成效。 所以,她现在没办法顺利驱动自己的身体离开;所以,她没有办法将自己的目光从那名金龟的脸上移开;所以……当那名被她以灼灼目光盯得快着火的金龟终于将目光转向她时,她完全来不及避开,只能硬着头皮与他对视…… 四目相对的瞬间,她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一片寂静,周遭的一切都化为模糊的静态背景。赵子昀原本满心的尴尬不自在都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从骨子深处漫淌到全身的莫名寒意。她觉得好冷,像置身于严冬寒流中;可,现在不过才十二月初,以台湾的天候而言,其实也就仅仅算是深秋,白天的气温再低,也有二十度,不应该会感觉到冷的…… 这个男人有问题。 这样莫名的想法突然浮上她的脑海,让她全身的寒毛不由自主地竖立起来。 “妳怎么了?”低沉好听的男性成熟嗓音在她身前响起。 在周遭一片满是妒意的窃窃私语里,赵子昀缓缓抬头,才发现那名被全公司女性仰望的超级金龟竟然越过众人来到她面前,并且,正在与她说话。 危险!危险!快远离他! 不知从何而来的警报声,一记又一记地在耳边轰轰作响。 她想逃开,身体却没法蓄积足够的力气离开,只能呆呆地望着那名金龟的脸。她看到的,不是他有多帅多酷多迷人;她的目光,带着一丝惧怕,瞪着金龟的印堂,看着他两眉之间的颜色,从正常的肤色慢慢转化为暗沉的紫黑色,而那色块,以印堂为中心点,不断地往外扩散…… 她整个人颤抖起来,心中有一道声音一直在叫她快些远离他,但又有另外一股力量在支配她朝他趋近--更明确地说,是朝他印堂的那抹教她惊惧的灰暗色块靠近。 不!不要伸手!不要碰到他!不要碰到他的印堂! 赵子昀几乎是绝望地在心底嘶吼,却阻止不了自己的双手颤颤地朝那名金龟的脸上移去。 眼看手指就要碰到那片紫黑色时,她的双手突然被一把挥开,完全没有防备的赵子昀当下重重地朝左方歪过去,整个人不稳地趴跌倒地。 “靠!这也装得太假了吧?人家高总只是轻轻把她那两只禄山之爪给挥开,她竟然表现得像被车子给撞到似的飞扑倒地,真是不可思议!”围在周边的那些私语愈来愈大声,充满了不屑与幸灾乐祸。 “也不能这么说啊,也许人家真的弱不禁风得要命,吹口气都能把她给吹飞到天上去,现在只是跌倒一下,算是很客气了。” “唷,怎么一直趴在那里不起来啊,不会是想要让总经理扶起她吧?她以为这是在演偶像剧啊!” 身为赵子昀顶头上司的营销三处主任这时穿过人群走过来,大声斥喝: “赵子昀!妳在做什么?还不快起来!” 她当然想起来,问题是她全身没有半点力气。赵子昀的脸埋在双臂间,咬牙蓄力,就是没办法撑起自己。要不是拚着一口气不肯屈服,早就昏迷过去了。 但她不要昏,不能昏。如果任由自己失去意识的话,要是灵魂再度被剥离身体怎么办?就算只有一点点的可能性,她都不愿意接受。所以她不要昏倒,不可以昏倒。 深吸一口气,抬起重逾千斤的脑袋,她看向身边那个脸色铁青的女士,道: “我……起不来。妳能……扶我一下吗?”虽然暂时想不起来这个站在身边跳脚的女人该怎么称呼,但她至少知道这名女士是她的顶头上司。眼下这个情况,上司不能不管她。 “妳少装了,妳给我站起来!”身为赵子昀的顶头上司,杨主任真觉得自己倒了八辈子血楣!当着众多公司员工面前出这样的大丑,赵子昀丢的不是她自己的脸面,而是整个营销业务部的脸面。偏偏她还真是不能不管她,谁教此刻整个七楼就只有她们二人是同个部门的人。 “看起来她摔得不轻。如果有必要,就扶她去附近的诊所检查一下吧。”这时金龟开了金口,口气里有着淡淡的关怀,像是个虽然知道下属在装模作样、却体贴不揭穿的好上司。 大boss都发话了,杨主任纵使满肚子火气,也得忍下来,还得配合趴在地上死不起来的做作女,花力气扶她起来。当然,杨主任也不是好惹的,就见她弯下腰拉了赵子昀一下,见赵子昀竟然没有顺势起身,还在地上装死,冷笑地向上司报告: “她太重了,我一个人恐怕扶不动。要不我让楼下的保全上来帮忙吧。” 金龟boss微乎其微地皱了下眉头,似乎也觉得趴在地上的那个女人太不识好歹。长眼睛的人都看到了她只是假摔,她却能无视整个楼层的人的鄙视目光,依然坚定地持续自己的表演,这是何等强大的勇气啊。纵使心中厌烦至极,但注重个人形象的金龟,仍然好风度地问着地上的赵子昀: “需要帮忙吗?” 赵子昀看了金龟一眼,目光是彻底的拒绝,但出口的话竟是: “如果你真的打算帮忙,就扶我起来吧,别只是动嘴。谢谢。”话完,不客气地伸出一只手臂,示意他快动手扶。 嘶! 在场所有人的抽气声此起彼落,汇聚成对这名抢尽锋头的奇葩女人的惊叹号。 这个女人,真是敢! 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来路? 这个女人,她的大名会不会出现在最新一波的裁员名单上? 这个女人,其实是想钓金龟想疯了吧? 可是,不管这个女人今天做出了怎样匪夷所思的花痴行为,甚至严重到深深得罪了她的顶头上司以及公司大boss,这个事件的最后结局,却是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因为,金龟大boss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考虑,竟然没有在那个做作女的无耻要求下拂袖而去,反而顺了那个女人的意,竟,真的出手将那个女人扶了起来;并且,在发现那个女人的身体摊成一团烂泥,怎么也使不出力起不了身时,索性将她公主抱,在一堆妒恨交加的目光下,大步走入电梯,送佛送到西的,将她送去大楼隔壁的一间小诊所看病去了。 于是,赵子昀的大名,在一个小时之间,红遍“日升宣华”上上下下,并且迅速向外扩散,朝整个“日升集团”宣扬开来。 第三章 赵子昀现在最大的麻烦并不是她的花痴做作名声火速红遍了整个“日升集团”,也不是她成了“日升宣华”这间化妆品公司所有女性的公敌。她最大的麻烦是自己左手腕上莫名浮现的一块十元铜板大小的紫黑色斑点。 这块颜色很眼熟的斑点曾经出现在那只金龟的印堂上,然而,自那天短暂接触以后,它却逐渐出现在她手腕上。刚开始颜色浅淡还看不出来,后来变成青色,像是不小心撞到的一小块瘀青,她当然不会放在心上;直到今天,这色块定型在十元大小,而那暗沈的紫黑色,让赵子昀立刻联想起这正是那只金龟洛在印堂上的颜色。 他身上的晦气,往她身上转移了。 这个答案突然就这么浮现在她脑海里,并且显得那样斩钉截铁,让她无从质疑或去思考第二个可能的答案。 只是在那天几分钟的短暂接触,竟然就让她变成这个样子,到底是什么道理?凭什么那个陌生金龟的晦气可以转移到她身上?她欠了他什么吗?还是,这具身体本身就是衰运缠身,注定了要多灾多难? 回魂至今四天了,头痛与身体疼痛的状况终于慢慢在缓解,至少痛感已没那么重,也不是无时不刻都在痛着,像是她的身体正在认命地适应她这个“新居民”的入侵与融合,随着被驯服的程度日深,便没再疯狂地排斥了。 可是,所谓的缓解,也不过只是好了那么一点点,却不能说她整个人是感到舒服自在的。 不过,只是不舒服罢了,没什么的;现在的她,太需要有感觉,即使是源源不绝的痛感,或无时不刻的难受,都没有关系……任谁在经历了近十年的禁锢,在黑暗中不见天日,头不着天,脚不着地,不能动弹,连思考也被冻结,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存在,生机更是一丝丝从灵魂中被剥离,所有的“我”都正在化为虚无,那种恐怖,她再也不愿意去体验,所以她需要痛感来证明自己仍然存在,就算痛到满地打滚,她也是宁愿承受这份感觉。 虽然手上这块紫黑斑点一点也不会痛,却给了她极度不妙的预感……她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体又发生了什么事,就像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赶出身体,被困锁在那片虚无之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能回到自己身体里来。这一切都不曾出自她个人的意志或努力。 好像她的人生、她的命运,都操控在某人手上,要生便生、要死便死,而她无从置喙,连抗议也不知道该找谁去。没有人在乎她怎样,也不会有人帮她主持公道。像是她的生命从来不属于她,她只是帮别人活着,当别人需要就拿走,不需要就丢下。她的身体就像一件衣服,而她的灵魂,只是个衣架或衣柜,暂时撑起这件“衣服”,或暂时用来放置“衣服”罢了,等到别人想起要穿这件衣服了,她这个容器就该乖乖一声不吭。 开什么玩笑!有这样欺负人的吗! 赵子昀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好吧,就算她曾经是个性子很软弱良善的小女孩,也在那十年人不人、鬼不鬼的“坐牢”生涯中变态了。 她不知道天地间到底有没有所谓的鬼神,有没有神佛司掌公平正义;有了那十年的经历,她肯定了灵魂确实存在,却再也不信神,不信天命。 如果神明不能庇佑无辜的人,那么他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所谓的天命,指的是她得认命乖乖当个衣架衣柜,让自己的身体像件衣服似地随时供人取用,那么,谁会信命?谁会认命? 一串清脆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让一整天都呆坐在计算机前的赵子昀瞬间从咬牙切齿里回神,抄起手机,顿了一下,才以不熟悉的手势滑动手机面板,顺利接听。 “喂?” 才发出声音,那头便传来充满火气的一串叫嚷? “赵子昀!你不要太过分,你手机打不通也就算了,我寄了mail给你,你也不回,昨天我line你,等到今天也没等到你响应!你是在搞什么啊!” 赵子昀闭了闭眼,叹气地想着这几日来,她遇到的每个人对她不是冷嘲热讽就是一肚子火气,显见之前窃据她身体的那个人完全没有善待她,毫不在意地把她的人生搅得乌烟瘴气,就算众叛亲离也没当回事……反正随时可以拍拍一走了之,是吗?人家可是有别件“衣服” 喔,搞不好还是好几件“衣服”任凭挑选呢!吧嘛特别珍惜她这一件,是吧? 真是,可恶! “请问你是哪位?”心情不好,口气当然也不会太温和,“什么哪位!我是赵子琳!”没好气的声音, 赵子昀的双眼蓦然瞪大,失声道: “赵子琳?!” “喂!就算你每年清明节都不记得回老家扫墓,也总该不会忘记自己姓赵,不会忘记你有个堂妹叫赵子琳吧?!” “你是……琳子?”握着手机的右手掌因为用力过度而青筋尽显,更是微微发抖着。 “什么琳子,少肉麻了!我们没那个交情,你别叫我乳名,我会吓得鸡皮疙瘩掉满地。我一个不学无术、只能在乡下小堡厂混饭吃的土包子,可不敢高攀你。你还是叫我赵子琳吧,这样我自在。” 不用挖出这具身体的记忆,赵子昀也知道这十年来那个人一定把乡下的那些亲戚给得罪个彻底了,不然子琳不可能会对她这样的不假辞色。 对那个人而言,这些居住在乡下的赵家人不是她的亲戚,而是麻烦累赘,加上家境平庸普通,完全没有利用价值,当然最好老死不相往来,省得被看出不对劲。以那个人的自私凉薄,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琳……好吧,子琳。”虽然胸口堵着一抹委屈的泪意,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但赵子昀硬是咬牙不肯让眼泪软弱地流出来。深吸口气,问道: “你好像找我很急,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事!没事我才不想理你!”赵子琳一点也不客气地哼道。也不等赵子昀追问,就劈哩啪啦说了:“是我爸叫我联络你的。我爸说你爸葬满十二年了,该捡骨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啦,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前两天你爸给我爸托梦说要捡骨,我爸就是个烂好人,坚决要接下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阻止也没用。虽然你一定不会领情,还会怪我们多事,一毛钱也不会出,我们也认了。还有,我们也不敢想你会愿意出钱,我爸说他出就好。所以我也就通知你一声,反正十二月十五号那天是我爸看的好日子,就算你再怎样不愿意回老家,这次总该回来一下吧?” “你说……叔叔要……帮我爸捡骨?”父亲在她十六岁那年病逝,原来,已经十二年了吗? “对啦!开棺动土捡骨进塔什么的,我爸都包了。你身为你爸唯一的孩子,啥也不必做,就露个面,拜一拜他,就这样小小的要求,你不会想要拒绝吧?我警告你啊,这次你一定要回来,不然你爸不会放过你的,他可是跟我爸托梦,说要你回来的!你这十年都没回来扫墓,这次非回来不可!不然你给我走着瞧!”说到最后,口气满是威胁。 “我会回去,一定会回去。”终宄还是没能控制住眼泪,任凭豆大的泪一滴又一滴地垂坠落地,泪如泉涌,像是要一口气把身体里的所有水分都流光,想止也止不住。她哑声道:“还有,谢谢你,也请你帮我谢谢叔叔。费用方面,当然是我出……” “少来!说得好听,你哪来的钱?你那堆卡债还清了没有?四年前我们家族要修坟,只是叫你出一下你爸的费用,你就说你有上百万的卡债,公寓也抵押了,虽然手上拎着香奈儿的包包,但你穷得快要死掉,没钱!不让别人修你爸的坟,说反正以后也是要捡骨,不用浪费钱修了。现在你随口说要出钱,我们谁也不敢当真,所以,你还是闭嘴吧!反正十五号那天你记得回来就行了,我也懒得听你胡言乱语,就这样,挂了。”说完,挂得干脆利落。 “琳子……”对着已经结束通话的手机,赵子昀哽咽地轻叫着小时候与她最交好的堂妹的乳名;满脸的涕泪就算不断抽面纸抹了去,脸上却一直是湿濡狼狈的状态。 这是她回魂后,第一次听到亲人的声音,第一次拥有归属感,第一次觉得在这个孤苦的世界,她还是有人惦念着的,她的存在,不是没有意义的。 可,也是因为这通电话,让她之前几天以倔强苦苦支撑着的心志,一下子崩溃得支离破碎。 她不怕痛,不怕苦,不怕未来可能更糟糕的处境,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去应对;但,为什么,竟在渴望着可以有个地方让她软弱一下? 明明,她已经有了足够的坚强了啊,怎么,还会想要软弱?这世上,已经没有能让她去撒娇的人了啊。 所以,不可以再哭了,把泪收起来。 哭泣对她来说,实在是件既浪费力气又过度奢侈的事。 她还是一直在流泪?为什么全身发抖不止?为什么,在她最需要坚强的时候,她软弱一下? 明明,她早已孑然一身了啊,再哭也没有人会心疼她的? 不会有人心疼的眼泪,从来没有存在的必要。 “又打电话?而且又没打通?”钱佑平举了举手中的啤酒,撇着唇角问。被问话的男人没有回答,静静地将手机收回外套口袋内,不再试图做徒劳的动作,拿起桌上的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 “维埕,那个女人有事没事总拿分手来闹你,你总该当真一次吧!至少,不要主动去联络她,你这样只会把她养得更任性、更肆无忌惮,害惨你自己罢了。” “我不想谈她。”低沈的声音有着长时间没有说话的沙哑,并且带着抹克制忍耐。 “我也不想谈。事实上,我们大伙儿多希望可以一辈子都不要谈她。如果哪天真能这样,叫我跑到一大楼顶楼去跳月兑衣舞都没问题!” “不会有人想看的。”当自己是绝世美女啊,沈维理轻笑了声。 “那可不一定!”钱佑平很自我感觉良好地道:“我好歹也算是个富二代,虽然没有富可敌国那么夸张,但是这身家拿来骗骗那些满脑子灰姑娘美梦的无知少女还是不在话下。我这样多金富二代跳的月兑衣舞,还是很有号召力的。” 闲扯完,很快又拉回今天会面的正题……拉沈维理一起合伙开公司。 “我说,维理,你就同意我的提议吧!我们一起开公司,我出钱、你出力,我不会干涉你的经营方式,给你最大的自由,不会乱塞一些乱七八糟的人进来当蛀虫……” “佑平,我暂时没心情想这个。而且,就算我们真的合伙开公司,也不该是这样的模式,以及,现在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怎么了?这样的模式又怎么了?你不会是觉得我在施舍你吧?你堂堂一个知名大学的高材生,完全的真材实料,只不过是几年的时运不济,就让你丧失自信了吗?你竟然会觉得别人在施舍你一份工作,而不是认为我在趁你人生低潮时捡便宜、拐你上我这艘贼船!别告诉我你这样的人也会钻牛角尖。”钱佑平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问题就很严重。 这人是谁啊,沈维理耶!一个让他从中学同班开始,就一路仰望羡慕嫉妒到大学的风云人物耶!是他这种自命不凡的纨裤子弟憋足了吃女乃力气追赶、拼命补习看书却怎么也追赶不上的天生高智商高能力的异类耶! 如果这样的一个人物,竟然也会对自我产生质疑,进而灰心丧志,变得畏缩没自信,那他们这种相较之下智商告急的人,是不是该集体去跳河自杀啦? “贼船?”沈维理忍不住摇摇头。 “会有人这么形容自己的吗?出国留学这几年,你到底学了什么回来啊?” “我学了什么不重要。重点是,如果你仍然拒绝跟我一同创业,那么就得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话说,为了拉他入伙一同创业,钱佑平已经磨了沈维理八个月。当然,也在这八个月之内,亲眼目睹了沈维理正在走的楣运到底衰到什么离谱的地步。 很衰,衰得很彻底,衰得不可思议。就是那种就算没有人祸也会有天灾的衰法,让人看了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身为沈维理的好友,当然会对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愤怒;但是,他必须老实说,身为一个从小就苦苦追在这样一个风云人物身后吃灰尘的悲摧人士来说,看到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吃瘪、灰头土脸的样子,还是会……忍不住有点暗爽的。 当然,一切暗爽以及幸灾乐祸的前提是……他知道沈维理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就算他此刻落魄,也不过是暂时的蛰伏,而且肯定不会太久,一旦他的衰运走完了,不必好运加持,他只要平平常常地过日子,就能挣出一片让人瞠目结舌的锦绣前程。 第八章 “从我上车到现在,你就一直在看我,到底在看什么?我脸上出现下一期威力彩的号码了吗?”高元的脸终于从厚厚的文件里抬起,问道。 “你最近交了什么好运了吗?” “没。” “怎么可能没有!瞧你这精气神旺的,像颗太阳了。” 坐在高元身边直说个不停的人叫李昌龙,是“日升建设”南部分公司的最高主管,目前更身兼即将正式动工的大型度假别墅项目总监一职。这样一个职业光鲜体面的人,谁会想到他个人最大的嗜好就是求神问卜买威力彩。 看人起乩、找人算命、睡觉作梦都是他的“灵感”来源,让他编出一堆外人看来毫无逻辑的数字,然后巴巴地跑去买一注,永远深信这一期开出的大奖是属于他的。每次开奖前就四处吹牛,开奖后就叹气说自己没有参透神明的指点,猜错了号码,可惜了……“喂,别不理我。我说真的,这次看到你,真的觉得你红光满面,跟上个月完全是两个人。你一定是交了好运了吧?” “没有。”高元懒得与他纠缠,回他一个应付的假笑。 “不可能没有!如果你不是正在走财运,就是正在走桃花运!你就给我说说吧,反正说了也没有损失,你的好运也不会变成我的,别那么小气啊!” “真没有。我不觉得最近自己有特别的财运或桃花运,你爱信那些神神道道的东西随你,但别扯到我身上来。”高元受不了他的不屈不挠,翻个白眼道“你最近一定是遇到好事了!我道行不够,除了看得出来你印堂明亮,运势大好之外,就说不出其它的了。但这也够了。兄弟,说说吧,你找哪位大师给你开运除晦了?给小弟介绍一下吧。” “我说,你李昌龙堂堂一个留美硕士,这样迷信下去真的可以吗?” “瞎!我们搞房地产的谁不迷信一一啊,不是,不叫迷信,叫信仰,叫尊敬天地鬼神。要知道,这种事情不处理好,开发个小建案都能教你官司连连赔得倾家荡产。你铁齿不信没关系,反正你这人含金汤匙出生,从你的面相看来,就是一辈子顺心如意的命。我猜你爷爷、你爸一定有给你算过命,发现你命好得逆天之后,也就不要求你信这些玄异的事了。反正你不会被那些阴煞的东西给害到,走到运势的低点自然会逢凶化吉,所以不用信也没关系。”一说起这些灵异玄幻的东西,李昌龙就兴致勃勃。 高元白了李昌龙一眼,却也没有反驳。毕竟他家族长辈确实与几个据说有真材实料的命理大师之类的人物交好,他小时候也确实给算过命。不过 “我不觉得我的人生顺心如意。”至少,在青少年时期,他有六年过得很糟心,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质疑。那种再怎么拚命努力也追赶不上的感觉,曾经差点令他崩溃。 “我以前跟你说过,我国中高中那六年过得很不好,不好到差点要去看心理医生。” 这次换李昌龙翻白眼了。 “如果叫我用六年的不好,去换一个读哈佛的机会,我求之不得。” “真遇上了,你就不会这么说了。”读哈佛又怎样?在那里表现优异又怎样?高元仍然觉得自己在求学路上因为扛不住压力而做了一次逃兵,是他人生中一抹洗刷不去的污点。 “也是。至少我没你神经那么敏感脆弱,我体会不出那种永远只能当第二名的不甘……因为我这辈子考试从没有进过班上的前五名,神经被训练得很粗壮。不过,我说,高元,虽然我想象不出读书比你厉害的人是哪来的外星人,可是你很强了好不好!你大学考了全国第二高分耶!要是我,别说第二高分了,只要能考进全国前一百名,我爸一定立马去办一千桌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来昭告天下。”李昌龙觉得高元这个天之骄子真是个不知足的家伙。还看心理医生呢!真是富贵病。 “第二高分很了不起吗?这世上谁会记住第二名?”冷哼。 “问题是,我们也不记得谁是第一名了啊。我觉得,只有第二名才会去记住自己那届的第一名是谁。” 虽然很不中听,但高元不得不在心里默认李昌龙说得对。所以说,心宽的人也有心宽的好处,即使他们之所以神经粗壮,实在是因为他们并不处于优秀的最顶层,从来感受不到那种因为自尊自傲自豪,想超越别人而痛恨被别人超越所产生的巨大压力,所以才能活得这样坦然自在。 “总之,不管你怎么看待自己,对我们这些人一一记住,是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平凡人来说,你就是那种传说中的人生赢家。家世好,头脑好,学历好,能力好,靠!还长得帅!简直是一辈子注定要站在金字塔顶端的那种人。如果这还不叫顺心如意的人生,又该叫什么?”李昌龙说到这里,突然有点心酸,觉得女娲娘娘造人实在偏心得很过分。有的人就是仔仔细细捏就,有的人就只是她捏好泥人之后,随手甩了一下所溅出去的泥点子,忒不公平了……“这世上没有所谓的人生赢家。”高元终于放弃在车上看文件的念头。身边坐着一个满脸写着‘我要聊天’的李昌龙,他是别想有耳根清静的时候了。 “有时候,在别人眼中看起来很厉害很无所不能、完美得不像地球人的人,他的人生,也许过得很不如意。” 李昌龙眉头挑得高高的,问: “阿元,怎么?你最近见到那个外星人了?” “没。高元哼了声,然后以微嘲的口气道:“我只是对他有点幻灭罢了。” “幻灭什么?你对那个人曾经抱有什么期待吗?”李昌龙觉得那个外星人简直已经成为高元人生中的都十二年前的往事了,如今提起来,还是那么充满情绪。就算没见到人,也对人家不由自主地保持关注。 “你相信吗?他那样的人,竟然会有一个肤浅虚荣的女朋友。那女人全身上下一点优点都没有,甚至还长得不怎样,竟然一交往就十年。”高元在好友面前完全不掩饰他的鄙视。 “你管太平洋的啊,人家女友是什么德性,关你什么事?” “问题是,那个‘人家女友’曾经企图勾引我。” “呃!”李昌龙无言半晌,怀疑自己是不是正在参与某个狗血偶像剧的演出?忍不住左顾右盼地找着摄影机在哪。在没找着后,他看向好友问道:“那么,你……怎么处理的?” 高元闻言一笑。这笑容十足的坏,将他满身冰山精英气息给破坏殆尽。就听他道: “我帮了他一个忙。” “什么忙?” “如果他能成功以受害者身分甩掉他女朋友,功臣是我。” “你你你,干了什么好事?!”李昌龙不由得寒毛直竖。 “有人拍了我跟他女友亲密搂抱的照片,传上网络。我确信那些照片一定会被那个人看到,他的朋友里有不少喜欢打探八卦消息的,也有人在‘日升’工作……喔,对了,那人的女朋友也是‘日升’的职员。” 李昌龙瞪大眼看着高元,久久说不出话,直到车子到达目的地,司机下车走过来帮他们打开车门,他才惊叹道:“这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有创意的寻人了。” “胡说什么!”高元拒不承认。“只是个恶作剧而已。” “如果你不是想让那个外星人出现在你面前,你才不会去逗他的女朋友。喂,你就不怕他跑来打你一顿啊?被戴了绿帽的男人是很可怕的我告诉你。你想见一个人,也不用玩得这么大吧?”“随你怎么说。”率先下车,站定,整理好衣摆、领带、袖子。 李昌龙几大步跑过来他身边,问道: “阿元,你老实说,那个外星人是不是混得不太好?” “问这个做什么?”高元从来没有低估过李昌龙的智商一一即使他很迷信,也常常有月兑线行为,在求学时甚至没有出色的成绩,但,这并不表示他不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 “只有那个人混得不好,你才会想见他吧?你的自尊心与优越感需要外星人的落魄来救赎。” 好吧,他说对了。高元心中比较阴暗的部分确实是这样想着的,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一“他是个人才,但他一直被错待。你相信他竟然会失业吗?你相信他竟然会因为太优秀而被顶头上司想方设法的踩下去吗?而且还不止一次,这种事至少发生了三次!” “排挤打压嘛,职场上的勾心斗角不就这么一回事?”李昌龙耸耸肩“没本事护住自己,可怪不得人卑鄙。” “没本事?你没见过他,所以不知道他那个人有多不好惹。他要是只是个书呆子,我何以会在意到现在?” “可是,你已经十二年没见过他了,时间与距离会让你将一个人过度神化。你要知道,在学生时代表现出色的人,很多在出社会之后连个普通的工作都做不好。” “他不一样。”高元始终这样坚持着。 “好吧,我猜,你为了证明那个外星人果然不一样,正打着‘雪中送炭’的主意?” 正解!斑元弹了下手指,对李昌龙笑道: “他是个人才,他现在正落魄,他迫切需要有个机会来证明自己。所以,我很乐意高薪请他来‘日升集团’工作,当他的伯乐。” “请问你打算安排什么职务给他?” “总经理办公室首席特别助理,如何?高元很优雅地抬起右手轻放在左胸口,做出一副礼贤下士的姿态,看起来欠扁极了。 不如何。李昌龙突然觉得高元的面相并没有刚开始看到时那么红光满面了。 “子昀,我去镇上帮你租个旅舍住吧,家里有点太吵了,让你睡琳子的房间也不好意思,她房间乱得像狗窝。旅舍的钱四叔会帮你出,你不用担心。”赵四叔实在没预料到赵子昀这个侄女会这么早就回乡下来。听到她说要住到十五号以后才回台北工作,就想着要怎么安排她的住宿问题。 “不用麻烦了,四叔。我已经在县里的青年旅馆订了房,行李也都放那边了。我今天只是先过来拜访一下,改天再找琳子聊天。还有,我要去墓地看一下我爸。”赵子昀微笑地将一盒水果礼盒放在一旁的茶几上,然后指着手上抱着的鲜花以及香烛等物道:“四叔您忙,我先去拜我爸爸,回来再跟您请教有关捡骨的事。” “等等,我陪你去。你一个女孩儿家,不要一个人去墓地。”赵四叔连忙将手上的活计都交给一边的徒弟;才月兑上那件金灿灿的道袍,另外一名小徒弟便赶忙上来恭敬接过。 “四叔,您还有信众在等,不用跟我去的。现在天色还早,大白天的,我一个人去公墓没关系的,而且公墓就在旁边而已啊。 “哎,没事。他们只是来喝茶聊天打屁的,不用管他们。”朝那五六个坐在骑楼下喝茶看罗盘算明牌的老家伙摆了摆手,就坚持跟着赵子昀一同走了。 第九章 正如赵子昀所言,从赵四叔的家走出去左手边不到三百公尺的地方,就是他们家乡的公墓。 赵家的祖厝当然不在这儿,这块邻近公墓的地,原本只是赵家以前用来堆肥的地方。后来这块地在分家时分给了赵四叔,正好符合他的职业需要,也不用担心阴煞冲撞什么的。他拿这块地建了幢三层楼的透天暦,一楼用来开神坛,成为一处家庭式宫庙,平常的业务就是给人起乩问卜收惊祈福,口碑还不错,收入颇为稳定,用来养活一家大小没问题。 一般像赵四叔这种开家庭宫庙的,能在不私设赌场、不做六合彩组头的情况下维持正场运而没倒闭,不得不说,赵四叔确实是有点真本事的。至于有多少本事,却很少人能说出个实例来印证。因为赵四叔是个很厚道的人,并不爱吹嘘自己,从不把他做过的法事拿出来当做闲嗑牙的谈资。 一般会来求助宫庙开坛作法的,当然是家里发生了不好的事。为客户守好个人隐私,是基本的职业道德,赵四叔是从来不说的。当然,那些家里有邪祟作怪的人更不会出来嚷嚷了,顶多私底下跟近亲好友说两句。就以这样口耳相传的方式,让赵四叔的宫庙生意维持得很不错。 前往公墓的路很短,并没能让他们叔侄俩说上什么话,就互相问候了下近年来过得怎么样,没讲几句就走到了赵子昀父亲的坟墓前。 赵子昀一看到墓碑上父亲的相片,眼眶立即泛红,咬着唇,忍着不要哭出来,忍得身体拚命颤抖着,也不哭。 将鲜花与供品摆好,燃上三炷清香,闭上眼,想跟父亲诉苦撒娇些什么,满肚子的话,却是一句也说不出,只能死死抓着手中的香,猛吸鼻子,整管喉咙像塞满了干涩的棉花,噎得她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赵四叔静立在一旁看着侄女那张忍着哭的脸,打量着她的气色,发现她的样子实在不太好,整个人太过暗淡了,精气神都虚弱得紧,不知道这些年她遭遇到了什么事,才让她变成这样? 见赵子昀终于将手上的香插到香炉里,又拜了拜,完成了祭仪之后,赵四叔才道: “子昀,四叔知道你从小就不信这些神神道道的事……可你爸跟我托梦是千真万确的事,不管你信或不信,我都得为他办到,希望你不要介意。” 赵子昀连忙道: “四叔,请您不要这么说。您说的,我都信。需要我做什么,我都配合。” “其实……你爸请我帮他捡骨,还不是最重要的事。他希望我一定要做到的,是帮你开坛作法。”四叔说到最后,非常小心翼翼。 “啊?开坛作法?”赵子昀讶异道。 “可能你觉得这是迷信,但就当是为了安你爸的心吧!你爸难得托梦给我,一定是觉得你过得不好,希望透过法事为你消灾解厄。你可以不信,但我希望你能同意我帮你开个坛,就当是给你爸尽孝了。” 他这个侄女,是赵家整个家族里书读得最好的,从小到大都考第一名。正因为她太优秀,跟乡下所有的孩子都不一样,她爸爸担心乡下师资不好耽误了她,所以早早就把她送到台北去读国中。后来她很争气地考上了全台最知名的私立高中,那间高中以超高升学率闻名,听说每年至少有六成以上的学生考上公立大学……正因她书读得好,是高级知识分子,才会对乡下这种神坛乩童之类的事情充满抵触,觉得愚昧落后迷信。 这女孩本来就跟乡下这些亲戚接触不多,她父亲过世之后,回来得更少;后来上大学之后,就干脆连清明节都不回来扫墓祭祖了。四叔就算再怎么不多想,也会觉得赵子昀不想跟乡下这些成日与神明交流的人往来,觉得他们这些人更像是不务正业的神棍骗子吧? “我爸为什么会觉得需要四叔您为我开坛作法呢?我身上有什么不对吗?”赵子昀并不抗拒四叔所提的事。毕竟她自己有过那十年的离奇经历,如今再来说不信天地间有肉眼看不到、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存在,就太自欺欺人了。 只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已经过世的父亲,会有这样出人意料的要求。已经往生的人,还管得了人世间的事吗?竟还能与阳间交通?不管怎么想,都太不可思议了赵四叔又看了看赵子昀的气色,最后摇摇头道: “我本事不够,如果没有开坛请神明上身的话,我看不出你身上有什么不妥当。可你爸既然认为你需要,那么你身上一定是出了问题了,不会有错的。” “我爸,他……”赵子昀印象中,父亲就是个很纯粹的小承包商,高工毕业之后就领着一票工人四处帮人盖房子,安分而脚踏实地的工作;后来做出口碑,开始承包建料工程,很是赚了些钱,是赵家唯一没去跟人跳八家将、混阵头的人。她以为,爸爸也跟以前的她一样,几乎是无神论者;但似乎四叔对父亲的理解与她并不相同? “子昀,你爸是赵家的长房嫡支,是赵家最正统的继承人。你四叔我也就是个不入流的神棍,这辈子就这样了。要是你爸当年愿意走这一行,肯定会有了不起的成就。” “啊?”赵子昀惊讶得说不出话。 “你别不信。你爸他是天生开了天眼的,看得见鬼神,看得到每个人身上的气运吉凶。这种天分,他硬生生地浪费掉了,却支持我走这一途,并且帮我说服了你堂叔公,让我可以主持一间宫庙。” “您说……我爸有天眼?” “可不是吗。我想知道些什么,还得开坛作法呢,而你爸只要印堂的天眼一开,就什么都知道了。” “既然我爸能看到吉凶,为什么他会那么早就罹癌过世?为什么我妈会难产而亡?他为什么没有办法让这些事不要发生?!”赵子昀突然激动质问道。 “我们是人,不是神。”赵四叔淡声道。“有神通,不代表就比别人更了不起。该有的生老病死,只要是人,就逃不过。” “四叔,我不明白!我不服气!我觉得没道理!”赵子昀哽声恨道。 赵四叔轻叹道: “很多事,我也不明白,所以我没有办法告诉你答案。但我知道,你爸爸为你操碎了心,为了你做了很多事。”说到这里,赵四叔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眼光下移,在她两只手腕上寻找着什么,未果,于是问道: “你爸给你的那只紫色的镯子呢?怎么不戴在手上?” “紫色镯子?”赵子昀一怔,然后喃喃道:“对啊,紫玉镯呢?我应该有只玉镯的。” 那玉镯是父亲过世前亲手戴到她手腕上的,不断地叮嘱要她绝对不要离身,要一辈子戴在身上;为怕她不经心,甚至要她发誓,所以她一直都戴着,从来没有拿下来过。 但……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子昀,你那只镯子呢?”赵四叔见赵子昀恍神的样子,不由得紧张起来,连忙追问。 赵子昀一时没有办法理会四叔的问话,她全力运转脑子,疯狂的在身体里捜索这十年来与那只镯子有关的任何记忆。 镯子呢?哪儿去了?怎么会离开她的手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赵四叔见赵子昀回答不出来,脸色还特别难看,哪里还端得住沈稳淡然的模样,急得跳脚,惊道: “你不会是弄丢了吧?那镯子可不只是我们赵家的传家之宝,更是你的护身符!我不知道你爸爸在镯子上做了什么,但你爸跟我说过,那镯子叫‘定魂镯’,你只要戴着,就能保你一生邪祟不侵。” 定魂镯 当赵子昀听到紫玉镯的正确名称时,脑子里也终于搜寻到了那只镯子的下落……它在沈维理那里。 十年前那场车祸,她为了救他,磕断了她的紫玉镯,失去了自己的身体,灵魂被拘禁在不知名的虚无之地被一日日侵蚀销毁……从那一日起,紫玉镯就不曾再回到她手上。沈维理曾经将修补好的玉镯还给当时那个“赵子昀”,但被嫌弃地拒绝了。她不收,要他把这件破烂直接丢掉,并要求他买一个新的镯子送她,说这样才叫有诚意……后来,沈维理就送了一只价值二十万的冰种翡翠玉镯当作补偿;然后,那只紫玉镯便再也没有出现在赵子昀的记忆中了。 她的紫玉镯,她对爸爸发誓一辈子都不离身的定魂镯……是否已经被沈维理当作破烂……丢掉了? 第十章 “如晴啊,下午一点就要去‘日升’签约了,我们得提早过去,你可别跟沈先生出去逛太久。咱村子没什么特别好看的风景,也就海边那片被‘日升’整出来的白沙滩还可以,看日落可美了。趁还没开始盖别墅之前,可以去看一下,不过你可别真给我在海滩待到日落啊!”王舅妈正在办公桌前忙着准备签约文件,两个会计助理也被支使得团团转,桌上的电话不时响起。 “我知道了舅妈,我不会出去太久的,一会就回来了。”刘如晴乖巧应。 “好了,既然要出去,就别耽搁了,快走快走,早去早回。下午有你在场,我跟你舅也就更放心了,不用担心会被‘日升建设’的人坑了。”即使都快忙成了千手观音,王舅妈仍然有闲心不时偷看一下静立在外甥女旁那个存在感浓厚的大帅哥一眼。 一个适婚女子,带了另一名适婚男子回外婆家作客,要教亲戚不去多想,还真不容易,直接就进入“丈母娘看女婿”的程序里,并畅想明年可能响起的结婚进行曲了。 在王舅妈挤眉弄眼的催促下,刘如晴很难出口解释些什么,反正说再多也只会被当成她在害羞而已,根本不相信沈维理真的跟她没任何关系。只好苦笑了下,什么也不说了,转头对一旁静立着的沈维理道: “学长,我们走吧。” “麻烦你了。”沈维理微笑道, “不会。” 说来这次会带沈维理一同回外婆家,真的是巧合。就在她跟公司请了假、准备回乡下外婆家去帮舅舅一个小忙时,临出发前,突然就接到了沈维理的电话……他又联络不上赵子昀了;猜测赵子昀可能回乡下老家,于是就找到刘如晴这里。因为沈维理知道刘如晴的外婆家正好是赵子昀的老家,自然是找她问地址。听到刘如晴正要回外婆家,他当机立断,请求与她同行。 于是,两人便一同南下了。 刘如晴与沈维理并没有什么交情,就一直是学长与学妹的关系,从高中到大学,几乎没有交谈过,顶多见过几次面,知道是校友,有点印象罢了。 如若不是因为赵子昀,刘如晴这辈子大概都不会与沈维理有所交集……虽然她后来有一个性格很月兑线、满脑子幻想的作家死党。 虽然共乘一车南下, 的交谈之外,大多时候, 当然,如果他或她愿意,其实他们可以谈赵子昀。可,别说刘如晴不愿意,沈维理也从来没有跟别人而那个死党还迷沈维理迷得半死,却一点也动摇不了刘如晴把沈维理视作路人甲但两人之间实在没有熟到可以任意闲聊的地步,所以除了基本的问候与浅淡客气他们并不特地去找话题来打破车子里的安静。 谈自己女友的习惯,更别说……如今他跟赵子昀已经算是分手了。 一路南下,两人都没有谈论赵子昀的兴致,但此刻,当刘如晴开车带着沈维理往赵子昀的老家方向驰去时,她不得不开口谈着她不愿意谈的那个人……“赵子昀的父亲是他们家族的嫡长房,不过从她曾祖父那一辈就一直是单传了。所以到了赵子昀这一代,亲族关系有点远。自赵大叔过世之后,基本上就跟乡下这些堂亲断了联络,听说这十年来都没回来过,所以我不能保证在这里一定能找到赵子昀。” “也许她可能不在这里,但总得来看一下。”沈维理点头。他很难对刘如晴说明自己心中有个奇怪的预感,就是觉得赵子昀回老家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才会搭顺风车跟刘如晴一同南下。 刘如晴瞥了沈维理一眼,抿着唇,很是欲言又止,想说些什么,又觉得没有立场。沈维理当然将刘如晴的表情看在眼底。其实一路南下的过程中,刘如晴大多时候冷淡疏离;但偶尔,她会紧抿着唇,像在克制自己不要月兑口说出什么不应该说的话似的。此刻,她又像是克制不住心中积压着的话了,见她这样为难,沈维埕替她省了事,问道: “你似乎有话想说?” 既然沈维理开口了,刘如晴心中一横,深吸一口气,道: “学长……我有一个朋友,她叫叶知慧。我想你大概对她还有一点印象,她这两天还打扰过你……”这个开场白很是艰难,主要是那个月兑线的女人实在是在面对学长时表现得一塌糊涂,如今还闷在棉被里躲羞,喊着不要活了。身为那个月兑线女的朋友,也跟着觉得很是羞愧。 “嗯,我知道。”对于叶知慧这个学妹,本来沈维理是不清楚的,不过在问过大学同学之后,也就知道了。当然也知道了叶知慧与刘如晴是大学好友。 “那么,你……是因为听到知慧所说的话,才要找赵子昀的吗?”沈维理沉默了半晌,没有直接回答,先问道: “我听说你是子昀的高中好友?” 刘如晴闻言,脸色一下子变得漠然,不带情绪地道: “是啊。” “可以说说,为什么上了大学之后,就不再往来了吗?” “如果我说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你相信吗?”刘如晴转头看着沈维理,脸色很冷淡。“大学新生报到那一天,她为了救你,自己反倒出了车祸,左手骨折被送到医院。之后,你成为她的男朋友,她的世界就再也看不到别人了,突然就不理我了。从那一天起,我在她眼中就变成了陌生人。” 苦笑了下,又道:“我问过她为什么,她总是没空理我,然后……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不再是好朋友了。” 沈维理并不知道高中时期的赵子昀是什么样子,但赵子昀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朋友十分凉薄毖情这一点,他却是清楚的。从他认识她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是这样的人。 “那么,对于叶知慧所说的夺舍或借尸还魂,你怎么看?” 刘如晴唇角卷出一道冷淡的笑 “我没有看法。事实上,她如今怎样,我都不在乎,也不好奇。” 如果真不在乎、真不好奇,也就不会在一路南下的路上欲言又止了。沈维理望了她一眼,却没再说些什么。 赵子昀这个人,不是一个好话题,任何人谈起她,都不会感到愉快。 车子在安静的气氛中行驶,直到转入一条荒僻、人车罕见的道路后,刘如晴才又开口道: “这边是公墓区,赵子昀四堂叔的家就在这边。赵四叔跟赵子昀父亲感情很好,所以如果赵子昀会回老家探望,第一个拜访的人肯定就是赵四叔。”沈维理抬眼望过去,远远就看到一尊约莫十公尺高的土地公塑像,以及一座纳骨塔。纳骨塔周围,就是规划成一排一排的坟墓区。 刘如晴将车子停在一座桥边,道: “这座桥今年六月被地震震坏了,结构有些破坏,车子不能开上去。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是赵四叔的家,我们下车走过去。” 沈维理点头,下车。这时他身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沈维理掏出手机,看着面板上显示的来电者,扬了扬眉。 等不及回台北再联络沈维理了。祭拜完父亲之后,才收好祭品,她便忙不叠地掏出手机,开机,很庆幸地发现就算多日未开机,电池竟还有一格电力,于是边走边在通讯簿里翻找着沈维理的电话“子昀,你看一下路啊,这路可不平坦,你只看手机不看路,很容易跌倒的。”赵四叔不容拒绝地将赵子昀手上提的一堆物品给抢过来拿着。墓园里的小径很窄小,两人只能一前一后走着;赵四叔走在后头,见她步子走得急,又不看路,在后头猛叮咛。 “四叔,我有注意,不会跌倒的。”赵子昀只匆匆应了四叔一声,全副注意力都放在手机上。在通讯簿里翻来找去,始终没找到“沈维理”三个字,最后不得不正视那标示着“亲爱的”三个字所对应的那组手机号码,八成是沈维理所有。 亲爱的 这到底是有多热情奔放的人,才会毫无心理负担地把这三个字轻易打出来?赵子昀脸上热热的,觉得自己都替“那个人”感到羞愧。明明就没那么深的感情,却偏偏打出这样黏腻的字眼,真是让人脸红好吧好吧!不管那三个字有多恶心,反正不关她的事,这字又不是她打上去的,她不必在这里批判或在意着“那个人”的虚情假意。还是快打电话吧。 电话拨打出去,赵子昀紧张地盯着那仅剩的一格电力,暗自祈祷有足够的电力让她把话给说清楚;当然,更担心着那“亲爱的”的电话号码不属于沈维理……电话响了两声,便被接起。赵子昀吞了吞口水,静待着那头的声音传来。 “喂。” “请问是……沈学长吗?”虽然已经确定果然是他,但赵子昀仍然还是问了一句。 “是我。”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是平静。 “我有一件事想问你。”因为手机所剩电力不多,因为她与世隔绝已十年之久,她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去细细组织合适而得体的交流词令,只能直白地开门见山。 “你问。”回话仍是言简意赅。 赵子昀纵使觉得电话那头的人声音太过平静,像在压抑着什么,也没心情去多想,她现在只关心她紫玉镯的下落。 “我有一只镯子……就是十年前意外摔断的那只镯子,还在你那里吗?” “镯子?”语气适度的带着一抹疑惑。 “对。是一只紫色的镯子,通身紫色,你有印象吗?”她简单形容了下,紧张地等着回答。 “你说,通身是紫色的?”颜色明显不对,沈维理不得不再次确认。 “对,是紫色的,差别只在于有些地方是深紫色,有些地方是浅紫色。” “我这边确实有一只你的镯子,但是,它不是深紫色的。”此时,沈维理已经将一直带在身上的手镯从“怎么会不是深紫色的?那你说是什么颜色?”赵子昀急了。 “白色夹灰,成色浑浊,只有几缕紫色呈丝状分布。”他很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当年那个镯子,一直是长这样的。 “不可能!我的镯子不是那样的!你会不会是记错了?” “我不会记错。”现在正在他手上看着呢。 赵子昀人已经走到公墓出口,因为专心于通话,于是便停下步子不走了,深吸口气之后,才道: “好!先别管是什么颜色。我只要知道镯子还在你那里就可以了。沈学长,你能把那只镯子还给我吗?”“我记得你曾经要求我将镯子丢掉,为什么现在又想拿回去了?” 赵子昀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一时怔了下,反问: “你怎么会好奇这种事?”记忆里,他很少管她,对她的一切,从来不主动好奇。 “你不想回答是吗?”他同样又反问了回来。 赵子昀咬了咬唇,一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正好此时手机电力即将告馨,通话的品质下降,耳边传来沙沙作响的噪声,于是她很快道: “对不起,学长,我的手机没电了。我明天下午以后有空,我们约个时间,我去你那里拿手镯。总之,先这样了……” “子昀,你……” 手机屏幕因为电力用完而变成一片黑屏,通话也自然而然随之结束。赵子昀看着手机,很没出息地吁了好大一口气。 就算明天去找沈维理仍然躲不过他的追问……如果他非要知道答案的话,那么他就会追问到底。但此刻,她什么也不想说。她跟他……没有什么交情,有关于她的任何事,她都不打算与外人分享。 是,这当然对沈维理是不公平的。但……反正,他们已经分手了不是吗?她可以理直气壮地跟他老死不相往来,可以拒绝他一切的好奇。 “子昀,电话说完了哦?”赵四叔见她收起手机,才走上前问着。 “嗯,说完了。” “不,还没完。”一道与电话里一模一样的声音自赵子昀后方传来,赵子昀身子倏然一僵,然后整个人飞快地转身,不可置信地望着此刻正站在她身后一步远的人,沈维理 他怎么会在这儿?!怎么……才打完电话,他就出现了? 这样的神出鬼没,会不会太惊悚了点? 他的脸孔仍然被一层灰雾给笼罩,看不清五官,但已经不妨碍她认出他了……就算看不清他的脸,但能够带着这浑身的晦色到处跑,又活得好好的强人,除了沈维理还能是谁? 第十一章 “你怎么突然出现……”她喃喃道。 “因为我们还没有谈完。”沈维理将手机收进口袋里,目光始终没从她脸上移开,捕捉着她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变化。 “你……”赵子昀咬了咬唇,正想说些什么,突然感觉到一股牵引的力量让她不由自主往他垂在身侧的左手望去。 他的左手握着一只镯子- “那是……我的镯子,对吧?” “你确定?”沈维理抬起左手,手掌朝上,打开,让她看清楚手镯的模样,问道。 这是一只劣玉。灰白的底色,几丝紫色飘在上头,混浊而不见半丝清透,整只镯子最值钱的地方恐怕是镶补在断裂处的那两块银片上点缀着的几颗碎钻。 “怎么变成这样?!”这是她的玉镯,赵子昀只看一眼就知道了,那强烈的牵引力量骗不了人,属于她的气息就算隔绝了十年,也还沾染在上面。可是……它竟不是她印象中的那个样子! 这是怎么一回事? “它一直是这样。”虽然没对这镯子有过多少关注,但沈维埕至少很清楚这镯子是浊白色,而非紫色。“怎么会?!”赵子昀实在无法相信镯子会变成这样,一时心急,也顾不得其它,伸手就要拿过手镯仔细端详。 就在她手指碰上那镯子的一瞬间,她感觉到有一股冰寒彻骨的寒意从镯子里冒出来,将她的手指冻得失去了知觉,竟然再也动弹不得;而那冰冷的寒意,正迅速沿着她的手指冲向她全身,她甚至没有办法做出反应,那寒意已从手指往身体里窜,几乎不到一秒的时间,就攻占她的大脑,她只觉得脑袋里“轰”地一声巨响,整个人便失去了意识……她以为她醒了,但却无法驱使自己的身体。 她有些紧张地发现,自己很轻,轻飘飘的,没有任何重量,包括身体的重量,都感觉不到,像是她又回到没有身体的状态,只是个灵魂的存在……那么,她现在是什么情况?难道她是在作梦? 不,不是梦,因为,她“看”得到!纵使她身体的眼睛是闭着的,可“她”却看到了自己身边正在发生的事。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正被沈维理抱着往四叔家走去;而四叔在前方领路,走得很急,脸色很差,不时回头担心地看着不省人事的她。 “你们应该立刻将她送医!她全身冰冷,又昏迷不醒,我们不是应该将她送去医院才对吗?”这时一道女声追在沈维理身后,有些气急败坏地道。 “如晴,你不懂,她这个情况,医院解决不了她的问题啦,只能开坛请神来处理。我道行比较差,得问神才知道子昀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看不出来她这是中邪还是被煞到……” “赵叔叔,现在不是迷信的时候!我们应该先将她送去医院检查,至少救醒她,确定她没事之后,要开坛拜神什么的再说啊!” “子昀这个情况不一样啦!把她送去医院医生也处理不了,只能先问神。”赵四叔抹着头上的汗,随口应付完刘如晴之后,双手结印,嘴里默念着一些咒语,让自己尽快进入起乩的状态。 刘如晴瞪着赵四叔的背影,觉得对赵四叔说不通,于是跑到沈维理身边道“学长,你不觉得这太荒谬了吗?赵子昀很明显就是生病了,应该要送医院一一” “她不是生病。”沈维理轻声说道。 “学长!” “她是因为碰到镯子才昏倒的。” “这太荒谬了!” “确实荒谬。”沈维理脸色凝重,不待刘如晴追问,就道:“你看那镯子。” “镯子怎么了?”刘如晴实在料想不到都这时候了,沈维理怎么还有心情去管那什么镯子。她记得那只镯子好像被沈维理一直拿在手上。 “对了,镯子呢?”他双手正抱着赵子昀,没见到镯子的踪迹。“镯子在她左手腕上。” “咦!你什么时候帮她戴上的?”她只记得赵子昀无预期昏倒之后,学长及时抱扶住她,接着就在赵四叔的带领下,他抱着人往赵家走,中间应该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做这件事。 “就刚才。”沈维理的语气有些迟疑, “哦……”刘如晴虽然没有印象,但想想也是。赵子昀整个人就算昏过去,手指仍然紧抓着手镯不放呢。在那种情况下,沈维埕不将手镯戴进她手上,还能怎样? “你说镯子怎么样了?” “它变色了。” “啊?什么变色了?”刘如晴发现她无法理解沈维理所说的话。 “从白色变成紫色了。”沈维理语气虽然力持镇定,却有些不稳(刘如晴连忙看向赵子昀的左手腕,不由得惊呼出声-“天啊!它怎么会变成淡紫色!这是怎么一回事?!”本来不是白色的吗?她刚才也是有瞄一眼的,很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它的颜色还在变,正逐渐转成深紫色。”不像刘如晴只看一眼,只知道它变了颜色,沈维理打从赵子昀的手指接触到手镯之后,注意力就没从手镯上转移开一一即使在扶住昏过去的赵子昀时,他还是分了一半心神在手镯上,所以手镯本身产生的变化,他完全看在眼里。 “它……的颜色好像真的在变深……手镯里的紫色……似乎在流动的样子? 刘如晴惊惶的目光与沈维理闪烁不定的双眼对上,两个生性理智的人,都看到了对方眼底的那抹惊疑,一时之间,无法言语,纵有再多的不可置信,此刻也没有人能给予他们的疑惑解答。 赵子昀就飘浮在自己身体的上方,在确定自己跟身体还有连系、并没有完全剥离出之后,她安心了些许。相信四叔会有办法帮她处理灵魂离体的小麻烦,所以也就静静地听着沈维理与刘如晴的谈话,当然,这时她终于认出这个脸色很不好的女子,正是她高中的死党好友刘如晴。 是如晴啊 赵子昀一时忘了关心镯子产生变化的事,就定定看着她曾经的知己好友。自她的身体被侵占之后,那个人为了防止被看出异样,不仅与乡下这些亲戚再无往来,更远离了刘如晴。刘如晴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她三年的同窗好友给单方面绝交了,没有任何理由,总之就是不再理会她、躲着她,甚至口出恶言叫她不要纠缠。就这样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把刘如晴推开,将她的心伤透,逼走了她,断绝了这份友谊;大学四年,就算同班,也从不交谈。 在那十年的记忆里,有关如晴的部分很少,少到难以捜寻,就像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被记忆弃置在清除区,每一个关于刘如晴的片面影像,都淡得看不清楚。所以,赵子昀必须很努力很努力去想,才能记起刘如晴十八岁时的模样,并且将十八岁时的刘如晴与现在这个二十八岁的刘如晴给迭合在一起。 “如晴……”赵子昀轻轻地叫着,但声音却无法传递给正站在她面前的好友知晓。 “如晴……”再叫一声,发出的声音却连自己都听不到-刘如晴突然感觉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她,不由得四下张望,最后迟疑地问着沈维理: “学长,你有听到谁在叫我吗?”自己是不是也被这些奇怪的事弄得疑心生暗鬼了? 沈维理摇头。而这时,刘如晴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也就用力把这股突如其来的奇怪感觉给抛到脑后,接起电话 “喂,舅妈,我在赵四叔家这边,就回去了。你别紧张,时间一定来得及,不会迟到的……好的好的,我马上回去再帮你看一次那些法律条文,就回去了。”实在是舅妈催得急,刘如晴只好答应马上回去。 讲完电话后,一行人已走到赵四叔家门口了,刘如晴看赵四叔已经穿上道袍,正在戴道冠,而他的徒弟们已经布置好神坛了。实在觉得不放心,于是转头对沈维理道: “我得先回去一趟。你还是试试能不能让赵子昀清醒过来吧。再不然,尽快送医,我对这种玄术实在没信心……就算赵子昀身上发生的事无法以科学来做解释,也不能就这样胡乱折腾的。” “我知道。等赵先生做完法事,不管她有没有醒过来,我都会带她去医院做详细的检查。” “你觉得就放任她这样全身冰冷没有关系吗?”刘如晴有些生气地问。 “她没事。”沈维理低头看着怀中的赵子昀,突然很肯定地说道。 “她这样叫没事?她昏迷不醒耶,身体还冷得像冰块啊!”刘如晴质问。 “好了好了,你们别光顾着聊天!快将子昀放在这张躺椅上,我要请神下来了!”赵四叔站在神坛前朝他们招手叫着。 “沈学长,他那样子,你真的信任吗?”刘如晴抓住沈维理的袖子低问。看着赵四叔一身神棍的打扮,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会抵触不信的吧? “我不信任。但或许这些装神弄鬼,还是能起一点作用吧。”沈维理依赵四叔的指示,将赵子昀放到躺椅上。在双手准备抽离赵子昀时,却突然顿住,感觉有一股奇异的吸引力吸附住他的手,让他无法轻易与她的身体分开。 这股吸力很微妙,像是两片磁铁彼此吸附,若是硬要断开联结,稍微用力抽离就可以,沈维理没有断开这微弱的吸引力,手指沿着赵子昀的手臂滑动,谨慎地来到她左手,轻轻将她手指握住,不由自主地与她十指交握;然后,脑中产生一种“对了”的感觉。好像这样交握,才是两人最正确的姿态。 刘如晴没注意到沈维理的异样,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又觉得没立场。人家亲戚与男朋友都觉得应该用开坛作法的方式来“救”赵子昀,她这个已经与赵子昀不相往来的陌生人,又有什么多嘴的余地? 何况她也没空去管这件闲事了,舅妈不断打电话过来,这种夺命连环call,除非她人已经站在舅妈面前,不然是不会停止轰炸的。 “好吧,我先走了。等我忙完我舅妈那边的事,再开车过来。如果到时你们还是没将赵子昀送去医院,那就由我来送好了。” 沈维理点点头,轻道: “你去忙吧,这里有我。” “好的,再见。”刘如晴咬了咬唇,再怎么不放心,也得离开。舅妈那边的事也耽误不得,于是她很快小跑步离开。 沈维理没注意刘如晴几时离去,也不关心赵四叔正拿着桃木笔对着神桌上的沙盘写些什么鬼画符,他的目光紧紧盯着两人交握的手,静静感受自己身体里那奇异的变化。 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什么事,但随着两人手交握得愈久,他身体里某种长年积存着的凝滞感正一丝一丝地被抽走;整个人,从脑袋到身体,从内到外,四肢百骸,缓慢地产生了正在被一遍一遍洗涤着的感觉,有一种干净清爽的愉悦感在全身流动。 沈维理看不到的,不代表正瞪大眼看着自己身体与沈维理的赵子昀看不到。 原本死死笼罩住沈维理的那团乌嘛嘛的黑雾,竟然一丝一丝地经由两人交握的手指流淌到她身上来。 赵子昀瞪着沈维理英俊的脸因为黑雾的消失而慢慢变得清晰,也瞪着那黑雾如江河入海般流进入她的左手,然后再流进那只正在变成深紫色的玉镯里。这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急急如律令!”这时,不知何时已经停止跟神明沟通、转而抓着一把桃木剑跳来舞去的赵四叔,在喃喃念完一长串咒语之后,长剑遥指赵子昀的眉心,大喝一声……“魂归魄定!拙!” 赵子昀整个人就在这一声喝令下,觉得自己好像被硬生生抛进月兑水机里正被急速月兑水似的,天旋地转、头昏脑胀、眼冒金星。她一直在旋转,转啊转的,失控而无止无尽地转着。这种痛苦已经深到难以言喻了,竟还有一种被强制挤塞的感觉,更加重她的苦难。她觉得有一只无形的手将她的头摁住,一直往下摁着,好像一只24码的脚正被强迫塞进23码的鞋子里,疼痛,不适!那巨力不肯放过她,不管她怎样挣扎都没用,一直不断挤压着她,每一寸都不放过,企图让她在那容器里夯实……好难过!好闷!她快要窒息了!她想要发出一点声音,却只能像只离水的鱼一样张大嘴巴,却吸不到氧气,每一个吐纳,都是窒息的过程……不行!不可以这样!她要活着!好不容易回来了,她一定要活着! 谁也不能阻止她! 终于 “啊!随着一声愤怒的嘶吼从嘴里发出,她整个身子不由自主地蹦了起来,却是撞进一堵坚实的怀抱里,然后,“碰”的一声,狠狠将那没有防备的、怀抱撞倒在地,两人狼狈地跌成一团。 赵子昀瞪大的双眼,只看到一只牢牢捣着她脸孔的大掌一一事实上,是一双男性的大掌始终护着她的脸与头颅,让她在暴冲的力道下,没有跌个头破血流。 她是完好的,没撞到头、没伤到脸,但那双护着她头颅的双手却因为重重砸在水泥地板上而磨出一片血肉模糊。 第十六章 赵子昀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个女人不断和“守护灵”谈条件,冷眼看着那个女人被贪婪迷了眼,一步一步被诱哄到那个“守护灵”所指引的方向。 一一这个身体我不要了!我要一个新的人生! 一一那个新人生要有美貌,要有好学历,要有好姻缘!我要嫁给那种每个女人都幻想要嫁的白马王子!让每个女人都羡慕我!每个女人都想抢我的丈夫,我的丈夫却对我忠贞不二,谁也抢不走。她们都只是在自取其辱,白费工夫! 一一我不要重生!我是要一个新的身体、新的开始!我这样的人生,活过一次已经太多了一一父亲早死,母亲改嫁,没有好相貌,没有好学历,又穷,只能在社会上做着最劳苦的工作,领着最微薄的薪水、嫁最糟糕的男人!这种日子我受够了!你不是会算命吗?你不是有神通吗?你就给我找一个有好命格的身体……啊?不不不!不要父母双全!我不需要别人的父母!你给我听好,我的要求是-有钱有房,父母双亡! 这样我就不用应付那具身体的家人亲属,孤女的身分还能让未来的丈夫更加怜惜不是吗?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个父母双亡的命格得有个好姻缘,能嫁个让她富贵一生的丈夫,下半辈子有花不完的钱! 有钱有房,父母双亡! 赵子昀听得目眢欲裂,双眼泛满血丝。那个小偷轻描淡写说出的“理想条件”,刺得她心痛如绞、鲜血淋漓。她的母亲生她时难产而亡;她的父亲在她十六岁时病逝……她的失恃失怙,惨痛的年少岁月,竟是旁人眼中再“理想”不过的情况。 一一啊,这人叫赵子昀啊?名字跟我真像。我叫王紫云,她叫赵子昀,也算有缘,就她吧!才十八岁,刚考上大学,真是太好了!你又说她有个极好的姻缘,她未来的丈夫是白手起家、飞黄腾达的命数,还英俊得不得了!我就要她,另外两个人选我不要了!虽然那个富家千金有点可惜,不过她长得没这个赵子昀好看,而且她兄弟多,以后我看分到的家产也有限,也就出嫁前能有几年好日子罢了……不然你再算一下,富家千金会嫁到比她家更有钱的人家吗? 啊,不会?那算了! 赵子昀的人生,就在这个叫王紫云的女人的挑挑拣拣之下,因为条件吻合她的需求,于是“幸运”中选,成为她的新人生起点。 赵子昀眯着眼,毫不意外地看着眼前的烟幕化为白烟,然后四散消失在这片空间里。它想让她看的都演完了,其它激不起她更大怒火的画面,自然就不用再播映下去,是吧? “所以呢?”她问。 你看起来很冷静。那声音在赵子昀脑海里道 “如果你觉得失望,那真是抱歉了。” 你随时都在害怕会再度失去身体吧? “与你无关。” 你的害怕是对的。我们可以合作。“不。”毫不思索地拒绝。 你不该拒绝。你的处境并不安全。她随时可以回来“那也是我的事。” 你会答应的。那声音很是笃定。 赵子昀再不理会它,低下头,暗自找寻着离开这里的办法。这个地方令她厌恶,她怀疑这里正是禁锢了她十年的地方。不见天日,没有自由,灵魂能量被消耗,日渐稀薄消散……不!她再也不愿意待在这样的环境,她要出去! 我没让你走,你就无法离开。现在,我们谈一谈一一“不!”赵子昀仍然拒绝。她深恨那个叫王紫云的女人,但也恨着这个共犯。他们的罪孽一样重,没有谁比较无辜,都是一样可恶!她愤怒地挣扎,想要离开这里。 你需要冷静。无机质的冰冷声音像在下达什么指令。 赵子昀头皮发麻,不妙的预感瞬时爬满全身,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从四面八方缓缓向她逼来,像空气被实质化为硬墙,正朝她缩拢空间,一寸一寸地,将她拘得渐渐无法动弹……不!别想困住她!她再也不要被拘禁!谁也别想企图缚绑她的自由! 纵使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她也断然不愿束手就擒! 没用的,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力气,你安静下来……咦!等等一一赵子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反正她疯狂地挣扎着,只想将身上的压力都给推开……用头去撞、用牙去咬、用手去推、用脚去踹!她什么都不知道,只能拼命使力。 她没听到那无机质的电子合成音最后略为高扬的惊呼,也没有感觉到有另外一股突来的力量挟住她两臂,将她往上提起! 她猛然张大眼。当看到一张担心的男性面孔近在咫尺时,她知道,来了。 “子昀?” 沈维理双手手掌箝住赵子昀的双臂,虽然终于叫醒了正在作恶梦的她,可是见她全身剧烈颤抖、眼睛瞪大、嘴唇哆嗦的模样,却像是还没从梦魇里月兑离的样子。 她离开那鬼地方了,她回到身体里 “你还好吗?你醒过来了吗?”他以最温和舒缓的声音问着。 “你、你……”赵子昀沙哑的声音像是干渴了三天三夜,急促的喘息像是怎么呼吸都无法将氧气送进肺部。她十指像鹰爪猎食般紧紧扣住他肩膀,不敢放松半分力道;像是如果放手了,又会再度跌回那黑暗不见天日的地方。 “我在这儿,别怕。我陪着你。”他放开对她双臂的抓握,转而敞开怀抱搂她入怀,大掌在她背后轻轻拍抚,像白天那样,像是想要将她身上的所有惊怖都给拍走一般。 “你怎么会……”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刚好出现在她面前,将她从那可怕的地方拉出来。 “你一定没注意到我们住的是家庭亲子房,两个房间中间的墙有一扇共通的门。”沈维理看着她的眼,解释道:“我正准备入睡,突然感觉到心神不宁,心跳失序,很是坐立不安。” 他不认为这是因为下午那场意外事故的关系。毕竟当时他并没有受到太大惊吓,没道理到了三更半夜会突然觉得害怕……他的反应神经还没迟钝成那样。 “我没有办法解释这种感觉,总之,我就是觉得你这边可能有状况,所以开门过来看看你。没想到会看到你一脸痛苦地翻来覆去,像是要挣月兑什么.,所以我就叫醒你,费了好一点力气。”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应该给她喝一点热开水压压惊,正想放开她回身去倒水。“你不要走!”赵子昀惊恐地连忙将他抓得更紧。 “我没要走。只是去给你倒杯热开水,你别怕。”他轻声安抚她,“不用!我不需要喝水!”她就是不肯放。 虽然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清醒过来的,但她知道沈维理这个人的存在对她有益无害;至少,他让她醒来了,不是吗? 基于一种野兽般的直觉,她不需知道沈维理为什么能帮到她,她只要知道他就是可以便行了。 “子昀,你只是作了恶梦,已经没事了。” “不,不只是恶梦!”她一个用力,在他没有防备之下,将他给拖到床上,翻身压住他;也没想什么别的,就是不让他走,只有压制住他,他才走不了。 忘了两人性别上的不同,忘了现在是深夜,忘了他们身处的地方是一张。 床……更忘了,除非男人纵容,不然通常女人的力量是压不住男人的。 “你这是……”他暗自深吸口气,极力让自己忽视压在身上的躯体有多柔软,以及,她压住他的姿势有多么不妥当……她一条腿挤在他双腿间,要不是他真的感觉到她的不安,几乎要以为她是在诱惑……以前,她对他求欢时,就是这样“直指重点”的。 他以为经过了近十年的亲密生活,两人之间的性吸引力已经消耗殆尽,剩下的全是亲人情分;可,现在,他发现,并不。真奇怪,就算灵魂换了一个,但身体没有变啊,怎么……只是不经意的磨蹭,就轻易让他情动。 真是,太奇怪了。他极小心地动了下,想让她的腿离他的重点部位远一点“你别走!”她低吼。连忙以双腿圈夹住他的腿,锁得牢牢的,不让他有离开的可能。 命令式的语气,紧紧抓攫的双手,让他们的身体……更贴近了。 沈维理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以及情动的身体,看着因为恶梦而抖颤着的赵子昀,她现在这模样非常矛盾,既强悍,又脆弱;像是虚张声势,却又带着股不顾一切的狠劲。好像他既是她的救赎,又是她的猎物……真是要命的……吸引人。 沈维理看在眼底,目光逐渐变得幽深,心里被打动了,便再难控制住身体的反应……于是,也没打算走了。 “好,我不走。”就着昏黄的床头灯,他目光从她瞪大的双眼慢慢下移到她粉色的唇瓣,忍不住想着: 不知道她的唇是否像她正抓着他肩膀的手指那样冰冷? 然后,他不只是想想而已,而是低下头以吻去探温。 他在干什么?!赵子昀眼珠瞪得快蹦出眼眶,像是不明白他的唇啄着她的唇是在做什么。然后,她低喘出声: “对。”又吻了下,这次吻得久了点。 为什么她的身体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还觉得理所当然的样子!赵子昀轰轰乱响的脑袋发出了这个疑问;然后,她突然想到,她不是他的女朋友!就算身体是,也已经分手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她叫。 “你不喜欢吗?”他停止吻她,但两人的距离并没有拉开多少,他呼出的气息温热地吹拂在她脸上,那热气,让她的脸几乎要燃烧起来。 “我当然……”她下意识地要怒斥他的侵犯,可是,她突然发现,自己冰冷的身体正在变暖,很明显的在变暖。不是错觉,也不是因为他过度接近而产生的情动……她很确信才刚从困境逃出生天的自己没心情去想那些有的没有;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有一种荒谬的猜测悄然浮上心头,她怔怔地盯着上方那张极近的俊脸,虽羞于启齿,却又急于求证。于是,不给他开口发问的机会,她双手突然转而捧住他的头,不让他动,而后奋力起身,扬起头将唇撞向他的,让四片唇瓣再度胶合。 她以为自己不会接吻,她以为这样莽撞的力道会让两人受伤,甚至再不幸一点的话,恐怕有人会嗑断门牙。 但,出乎她的预料,并没有。 她没有撞坏自己或他的大牙,当她的唇碰上他的时,她的身体便知道该怎么做了。她贴近、她吸吮,当他舌尖探向她时,她的唇也顺势微启,将他接纳……她,她竟然会接吻!而且非常娴熟! “我、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她在换气的空档,结结巴巴地说不出完整的话,看向沈维理的目光甚至不再理直气壮,反而闪闪躲躲的。 沈维理低笑,鼻尖疼爱地磨磨她的,道: “还要继续吗? 赵子昀脑袋昏昏沉沉的,又太过贪恋那温暖,知道可以从他身上得到更多,就想不断地索取,于是拒绝去想那些太过深入而伤人的问题……比如爱或不爱;比如沈维理对赵子昀而言,只是一个曾经暗恋过的陌生人;跟他谈了十年恋爱、有过亲密关系的是王紫云,不是赵子昀,她不该跟他有亲密的行为。她跟他,是已经分手了的、没有关系的陌生人。就只是陌生人而已。 可是,她却说道。 “要。” 很卑鄙,她承认。 因为他身上有着能让她温暖起来的奇特能力;因为她不想让他离开,生怕自己会再度被拉回那虚无空间里;只要他在她身边,她就安全了。 她不在乎他曾是王紫云的男人,不在乎两人并不相爱,这些都不重要。现在,她只要他留下来。很自私的,就是要他留下来。 于是,当他的唇再度吻住她时,她全然接受,闭上眼,顺从他的带领,配合他……这并不难,她的身体完全知道该怎么做。 而赵子昀,觉得自己的灵魂一半在身体里,一半抽离出来。 身体里的那一半,热烈地投入他所给予的欢愉,从吻,到衣衫渐解,到完全袒裎相对,互相膜拜对方的身体,半点也不生疏,轻车熟路地知道该怎么探索对方,知道怎样能让对方感到快乐……抽离出来的那一半,冷眼看着,情绪万般复杂,有着看六片的尴尬、有着被侵犯的羞愤、有着被的惊颤、有着……有着曾经最迷恋的那个男孩,竟然真的正在与自己发生肌肤之亲的震撼感。 除此之外- 最真实的是,她的身体被一种奇特的温暖给浸满,被密密地保护住。 她看到了,在他们身体合而为一时,她左手腕上的紫玉镯在昏暗的光线下泛出一圈又一圈的流光,将两人交握的十指照得莹亮。 他身上的某种能量,不断地被她手上的镯子吸纳,又经由镯子转化成温热的暖流,传递到她身体内,将所有的冰寒驱逐排挤出身体之外。 沈维理这个男人,之于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或者说,这只紫玉镯,到底连系了她与他什么? 而赵子昀能清醒去想的,也就那么多了。当她脑袋愈来愈模糊,来不及发现自己抽离出来的那一一部分清醒已经被毫不客气地拉回体内,再也月兑离不出来时,她的全副感知,已被一股身体很熟悉、灵魂却很陌生的高潮战栗击中,然后,在无尽的高热与震颤中,失去所有意识。 第十七章 刘如晴从来没有想过,她开车回台北时,会捎带上一个搭便车的。之所以没有想到,当然是因为这个意外的乘客不是沈维理,而是赵子昀。她真的以为,她与赵子昀会老死不相往来。可是……“我真没想到我会对你心软,竟然同意载你一道回北部,而不是将你随便丢包在路边。”刘如晴凉凉地说。 “如晴……”赵子昀满心乱糟糟,双手捣着从早上起来就红晕满布的脸,哪还有多余的心思去感受在意刘如晴语气里藏着多少冷淡讥诮。当她有办法再度发出声音时,就是悲惨万状的对好友唉叫着:“如晴我完蛋了……我没脸见人了……如晴……” “需要我载你去机场吗?” “为什么要去机场?”哀嚎到一半的赵子昀突然从指缝里露出两只眼睛问。 “你可以买张机票去韩国。”刘如晴勾起一边唇角笑。 “去韩国干嘛?我又不爱吃泡菜。” “不是没脸见人吗,去韩国变脸吧。” “啊?”由于对这个世界大部分的讯息仍然处于未更新状态,与现代人有着十年的鸿沟距离,所以赵子昀不太清楚刘如晴指的是什么。 “变什么脸?韩国有什么奇怪的发明吗?” 刘如晴被赵子昀过于无知的问题给震得收回脸上所有的讥讽表情,趁着停在路口等红灯的空档,谨慎地问:“南韩的奇怪发明是不少。嗯,你知道南韩的首都叫什么吗?” “汉城啊。”想也不想地就说了。可是,看到如晴脸色不太对劲,于是对自己的答案有了动摇。“我没说错吧?” “南韩的首都现在叫首尔。” “咦?”赵子昀惊讶不已,连忙启动脑子里的记忆去捜寻。一会儿后,恍然道:“还真是呢!已经改名了啊。” 刘如晴眼色复杂地看着她,咬着下唇,似是想说些什么,却又什么也不想再说的模样。 赵子昀的双手从脸上滑下来,迎视着她曾经的好友。就算已经多年毫无交集,但她们之间,其实对彼此还是非常了解的。 “如晴,就算你告诉自己不要相信那些很荒谬的事,可是,有些事情,真的由不得你不信。那个在大学时期跟你决裂的人,不是我。从新生报到那天的车祸起,我就被人夺舍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在我身体里的都是别人,不是我。直到最近,我才得回我的身体,我才是真正的赵子昀……不是什么夺了赵子昀身体的孤魂野鬼。” 绿灯亮了,刘如晴转头看向正前方,像是专心开车,但凝着的眉峰,说明了她的心绪很不平静。车行好一段路之后,才道: “昨天早上你也看到了,是我将沈维理学长给载来村子里的。他想找你,认为你应该在老家……我很惊讶他居然可以查到我跟你的关系;不过,沈学长一向很厉害,只要他想知道的,好像就真的没有什么能难倒他的。也难怪高中时期迷倒一大票女生,让大家把暗恋他当成抒解压力的休闲活动,他很有本事。” “他……其实也知道我不是那个跟他谈了十年恋爱的人了。”赵子昀说到这里,还特意强调道:“而且,我跟他分手了。” “分手……”刘如晴冷笑了声,瞥了眼赵子昀就算穿了高领毛衣也遮不住的几点吻痕道:“还真看不出来。” “那是意外!”赵子昀羞愧地说道:“我也不希望发生那种事,我很清楚自己跟他没恋爱过。我才不会因为暗恋一个人三年就随便跟人发生关系。” 刘如晴听得出赵子昀说这些话不是出于矫情,她是真的为此感到羞愧的。不过……再怎么说,事情毕竟是走到这一步了,再想把沈维理甩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沈维理这个人,若是跟现在的赵子昀保持距离就算了,表示一切大概可以如赵子昀所愿地走向分手结局,可现在这样,却是难了。 “可,事实就是,你跟他,发生关系了。”刘如晴淡道。 “是啊……”赵子昀好羞愧。 “你这样……倒是有当年高中时候的模样了。” “所以,你相信我的话了?”她小声且饱含希望地问。 “现在你在我车上了,不是吗?”刘如晴轻哼。 今日一早,刘如晴本来就打算开车回台北,要不是听说沈维埕出了车祸,虽只是受了点惊吓,没什么大碍,但毕竟人是她载下来的,总要看望一下才好。所以她从赵四叔那边打听到了沈维埕的落脚处,开车到镇上,才刚将车子停在香客大楼门口,正要打电话给沈维理时,哪里想到就恰巧遇到鬼鬼祟祟从大楼门口跑出来的赵子昀,并且打一照面,就被赖上,不由分说蹭上车,赶也赶不走。 于是,电话打不成了,也不用见沈维理了,只能依着赵子昀的恳求,将车开走,尽快地远离香客大楼?刘如晴想,那一刻,她一定是中邪了,才会对一脸可怜兮兮的赵子昀这样依从。 或许……在她内心深处,也是被叶知慧说动了的,相信赵子昀的身体换了个灵魂的人不只是沈维理,还有她。可是……刘如晴更想确认的是,眼前这个人,才是她所认识的死党,而过去十年那个刻薄势利的女人,是夺了赵子昀身体的孤魂野鬼。 “……如晴,你看我的手镯。”似乎终于让自己镇定了一点,所以赵子昀开口的同时,也将左手腕抬起,向刘如晴凑近。 “嗯?”瞥了眼那只被沈维理特地送来的手镯。“这手镯除了从白灰色变成深紫色之外,还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吗?” “如晴,这只手镯你以前也见过的。我爸在我十六岁那年生日时就给我了,说是传家之宝,不可以离身,要一直戴着。只是那时学校管得严,我不敢戴在身上,直到高中毕业之后,才开始戴上。你还记得吗?” 刘如晴回想了一下,道: “好像是。不过我不太记得它以前是什么颜色了,我只记得这镯子因为那场车祸而断成两段,后来就没在你手上见过了。”直到昨天才知道,原来被沈维理收着。 “它曾经是粉紫色的。至少,十年前是粉紫色。”右手食指轻轻戳着左手腕上的紫玉镯,眼神复杂地道。 刘如晴好奇地又看了眼那只玉镯,忍不住问: “它颜色会变化,是出自于什么原因?” “如晴……你听了一定会觉得很扯……”赵子昀很是艰难地道:“我也是在今天早上才弄清楚这只镯子的事……” “如果你不想说的话,我也不是非要知道不可。”刘如晴看赵子昀一脸羞于启齿的样子,也就没那么好奇了。 “我不是不想说……是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有这么扯的事……”深吸一口气之后,赵子昀道:“由于昨天晚上我跟沈维理发生了关系,所以关于这只镯子的事,我才全部知道了。你别那样看我!就说这种事超扯的,扯到我都说不出口。”戳着玉镯,恨恨地道:“谁教这镯子十年前撞断了,谁教这镯子上沾了沈维理的血,所以我跟他才会纠葛不清,想分都分不了。” “等等!我不太明白你说的意思……”刘如晴听得一头雾水。 “总之,说起来……这件事,还是我带塞了他。就从十年前那场车祸说起吧……其实,如果当年那场车祸我没救他的话,他顶多手骨折,却是从此人生一片顺遂,鸿运大展,再不会有任何灾厄……可是,就是因为我多事救了他,还摔坏了我的手镯,于是……我帮他承担了骨折的灾祸,他承受了积存在这镯子里的所有晦气。而没有玉镯保护的我,就在那时被夺去身体了。” “竟是因为这样才失去身体的吗?可是……这镯子里怎么会有晦气?这可是你的传家之宝,不可能是坏东西。” “这晦气……不是用来伤害我的,是为了保护我……我爸会一点道家玄术,才把镯子改造成那样的。因为他算出来我在十八岁那年会出事……原本,在十八岁那年,我就会知道并且防备可能会被夺舍的事,里面的晦气就是为了对付那个要抢我身体的灵魂,但那场车祸将一切弄乱了……” 就算赵子昀说得不太有条理,一切听起来也不可思议得很,但刘如晴还是努力去理解了。暂且压下心中的惊诧,她只问: “这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从回魂那天,还是昨天拿回镯子才知道的?” “是……跟沈维理上床之后……答案才一一浮现在脑子里的。” “啊?”这也太离谱了吧? “因为镯子上有他的血啊!他的血已经融进紫玉镯里了;而他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天生鸿运好命人,他的命格太旺,所以这个镯子接受了他的血,被他的血融合,所以它已经不独独属于我赵家的了。” “呃……我不太懂这些。如果知慧在这里就好了,她一定马上就能理解你的话,并且完善表达出你所有无法清晰说明的。”刘如晴第一次肯定了作家这种身分还是有优点的。 “知慧?谁?”赵子昀思绪被带偏了一下。 “沈维理曾经的暗恋者之一,在过去十年里,曾经被占据你身体的那个孤魂野鬼冷嘲热讽过许多次。 简而言之,你们彼此交恶。不过,她同时是我大学时期的死党就是了。”“你的死党?”赵子昀很介意这个字眼。 刘如晴瞥她一眼,凉凉道: “你这十年来把我们的友情败坏得一干二净,现在还好意思吃醋?” “那又不是我!” “沈维理不是你男友,你不是也给睡了?”又停在一处红灯前,刘如晴朝一脸冤屈状的赵子昀伸出右手食指摇了摇道:“总之,你这身体做过的事你都得认,也别分得那么清楚了。是好是坏,你都得概括承受。 再说:事情都这样了,你再抗议也没用。这手镯对你很重要,但沈维理的血在里面起了什么作用你不能不弄清楚,所以你无法真的跟他老死不相往来。” “这不公平!而且我不是故意睡沈维理的,全都是这只镯子的关系。都是它在作祟!我讨厌所有被控制的感觉,这十年我受够了!” “就是因为受够了,才要弄清楚,并且解决这个问题。你在这里朝我发火撒娇是没用的,我可不是这只手镯的一半主人,你得去找沈维理,跟他一起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刘如晴非常冷静地道。 “我不想面对他!”赵子昀嚷道。“我的人生够乱了!现在都还乱七八糟的,还得防着那孤魂野鬼又缠回来,我很累很难过很烦……” 刘如晴任由她去歇斯底里,还是依然冷静。道: “你睡了他,就撇不掉他。沈维理学长既然还愿意跟你亲近,就表示他不想跟你分手。” “但我又不是他交往的那一个!他明知道,还跟我纠缠,对待感情也太随便了!对跟他交往十年的人都没半点真心,谁敢跟他交往啊!说起来,他这是出轨吧?这是占便宜吧?我才不要便宜了他!”赵子昀愈想愈气堵,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刘如晴原本还想吐槽些什么,好教赵子昀尽快面对现实,不要再逃避了;不过,当她瞥到一辆骚包的香槟金名车咻地以45度角横停在她车子前方,稳稳地挡住她的去路时,讶异地凝眉,猜不出是什么情况,直到看到从后座走出来的沈维理时,她双眼一眯,问着还在抓狂中的赵子昀道: “子昀,你的手机给人定位了?”这年头的手机应用程序,真是无所不能到让人心惊啊。 “什么手机定位?”赵子昀一头雾水,并道:“我手机没开机啊。” “没开机吗……”刘如晴喃喃道:“我现在已经有七成相信,你这只手镯跟沈维理学长勾搭上了。”而且还很与时倶进地具备了app功能……赵子昀顺着刘如晴目光移动的方向看过去,头皮发麻地看到在半小时前被她抛弃在香客大楼的沈维理,此刻正站在她座位的边上,直直地看着她。 赵子昀没有脸见沈维理。 她时时刻刻都想要躲开他。可,有些人不是你想躲就躲得掉的就算赵子昀心中百般不甘愿,也知道自从那一夜之后,想要跟沈维理再提起分手这个话题,已然失去底气。 倒也不是因为两人有了身体上的纠缠,才让一切变得复杂;真正让赵子均觉得头痛不已的是,当她因为紫玉镯而得知所有的讯息之后,就算她是个再怎么冷心冷情不知感恩的人,难免也会在沈维理面前挺不直腰……十年前,如果她没有多事的去救他,沈维理不会被她带塞,走了十年霉运? 十年前被夺舍,她自己也得负一半责任。因为她的冒失,于是父亲大半辈子的努力,为了保住她一条小命所做的种种,都被她无意中给破坏掉了,才导致自己有了十年的灾难。 幸好……那镯子没有完全失去作用,让她还有机会回到自己的身体里;而这一切,还得感谢沈维理。 他的天生鸿运在这十年里全转移到她身上,让她得以残喘留下一口气,灵魂没有被消灭掉,以至于当有机会得回自己身体时,灵魂还没有消亡……无论沈维理知不知道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她牺牲了多少,她都不能当作没有这回事一她还记得,得回自己身体之后,第一次见到沈维理时,他周身的黑气蒙头盖脸的,让她完全无法看清他的长相,心中还咋舌不已地想着一一这个满身晦气的男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好吧,她欠他。可是……这种被占了便宜又没处申冤的憋屈感,闷得她快要吐血是怎么一回事? 这几天,她都在重复做着一件徒劳的事一一躲他,被他逮到,继续躲他。 第十八章 “子昀,我觉得你跟沈学长打情骂俏的方式真是……活泼生动。” “我哪有空跟他打情骂俏?!你哪只眼睛看到了?我是在躲他……” “明知道躲不掉,又执意躲猫猫,就是不肯好好说开。如果这不是情趣,我只能说是你闲着无聊了。”刘如晴以一个旁观者的冷静,说得非常直白。 “如晴,我真的不想面对他!”赵子昀哀嚎道。 “他只要守在你四叔那里,你就躲不掉。今天是十五号了吧?”刘如晴在电话里问。 “对啊,是十五号,我爸捡骨的日子。刚才已经开棺捡骨完了,接下来就挑日子进塔。等一下我们要“你现在躲在哪?” “我现在躲在琳子的房间……”虽然很气自己胆怯成这样,可是,她就是无法面对沈维理,尤其在知道一切之后……“那沈学长人在哪?” “他在楼下。我四叔在跟他说话。”赵子昀抱怨道:“你说,我爸捡骨关他什么事?他怎么也去了?一般人就算胆子大好了,也不会想去看人家开棺捡骨吧?又不是自己家人,躲都来不及” “我觉得比找我抱怨更重要的,是你应该去弄清楚学长是怎么想的。我觉得……他八成已经以赵家女婿自居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赵子昀叹道 “那你愿不愿意呢?” “我才不一一”直觉要叫嚷出自己的不乐意,但眼角余光突然扫到房间门口立着一抹人影,整个人为之僵住,只能呆呆看着那人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子昀?喂喂?讯号不良吗?怎么没声音了?”刘如晴还在那头担心地呼叫着。 可赵子昀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看着沈维理缓步走进房间,他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她,也没有刻意制造压迫感,但她就是被镇住了,什么也不能做。 沈维理走到她面前,拿过她握在手上的手机,也不理会正在通话中,就直接关机,然后很顺势地将她的手机收到自己的外套口袋里,一脸的理所当然。 “你、你干嘛拿我的手机?而且、而且我还在讲电话!” “这些日子以来,你总是不开机。我想,你可能比较喜欢手机处于最省电的状态,所以,身为你的男朋友,我有义务支持你随时保持节约能源的好习惯。”他声音淡淡的。 虽然他的声音始终温和浅淡,没有什么情绪的样子,但赵子昀却已经能多少感受到他平和表面下的不爽……这个男人,从暗恋他三年到现在的“重逢”,赵子昀从来就不觉得他是个好脾气的人……即使在最美化他的那几年,善良温柔这类的形容词也从来不会往他身上套。 一个聪明到能让人觉得很厉害的人,赵子昀从来不觉得那些柔软温暖之类的形容词放在这样的人身上会是恰当的。 老实说,赵子昀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本就不是那种“神爱世人”型的圣人,而是厉害得让人仰望、很性格、很冷静,总是订下最难以达成的目标,并且坚毅地去完成它……甚至是不择手段地;而沈维理这个人,无疑有着这种潜质。 可现在,赵子昀后悔了。不是后悔自己曾经暗恋他三年,而是后悔自己居然如此“慧眼独具”。这个沈维理,正是无限近似于她以前年少无知时幻想中那种的理想男人……厉害,并且难缠;特爱设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然后去完成它 赵子昀很不愿意在自己脸上贴金,但她发现,眼下,她似乎正是沈维理想要攻克的目标;他对她,有一种奇怪的坚持,以至于这几天来,不管她怎么躲,他摆明就是跟她耗上了。 “你上楼来,就是为了帮我节约能源吗?”她左看右看,企图找出生路。 “不。我主要是上来确定你没有跳窗逃掉。”虽然已站在她面前,他却仍然朝她走近。于是逼得赵子昀只能不断后退。 “我今天不可能会逃,等一下我还要回祖厝那边祭祖。”说完后,又觉得自己的回答很弱势,于是补充道:“你别再对我紧迫盯人了,我会找一天好好跟你谈的,不会再逃了,你放心。” “你认为,经过这四天来的捉迷藏,你还有信用可言?” 好吧!确实。从莫名其妙跟他上床那天起算,她就一直在逃避,就是不想见到他,可是他总是能找到她……虽然费了点劲,但最终的结果就是她摆月兑不了他不是吗? “……有没有信用可言又怎样?我希望你走开,你偏偏不肯,你也让我很烦!还有,不要再靠过来了!”所以受气是双方的,她就不明白他到底在执着什么;为什么不肯放过她,现在还一直逼着她后退。 “你在烦什么?我吗?”他没理她的警告,仍然逼着她缓步后退。如果她有勇气不后退,就得有投入他怀中的觉悟。 “不只是你,还有很多很多,老实说,我真的没力气陪你玩感情。你明知道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你是。”沈维理已经将他逼到墙角,直到她再也退无可退后,两只手臂左右一撑,将她困在他双臂与墙角之间,让她插翅也难飞。 “明明就不是!你讲理点!”被他压迫得连呼吸都不敢用力,嚷出来的话更是色厉内荏得很“讲理?你遇到的事,以及,我遇到的事,都是没处讲理的。”沈维理轻哼。 “你在说什么?!”赵子昀心中猛地一惊,有了一种不妙的想法? “比起你遭遇的那些没处讲理的事,我觉得,我跟你之间的情感纠缠,一点也不复杂,不值得你为此成日躲我。” “什么叫不值得?你把感情当成什么了?那个、那个孤魂野鬼才是你谈了十年恋爱的恋人,你既然知道了,就不该跟我纠缠,虽然是同一具身体,但毕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我没有办法接受!或许你只要是同一具身体就可以将就,但我做不到!” “我确实跟王紫云在一起十年,也确实打算娶她,跟她过一辈子……直到她做出让我再也无法容忍的事之前,我是打算跟她过一生的。”语气冷淡,听不出什么感情的成分。 “这是她挟着‘救命之恩’所做出的要求。当时,我同意了。不是出于爱情或者感恩,而是因为我对婚姻没有任何期待。” “你这样……对感情也太随便了!所以,就算现在身体里换了个灵魂,你才会觉得无所谓是吗?反正身体是同一个……咦!不对!你怎么会知道王紫云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会知道那个偷了她身体十年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怎么会不知道?这镯子,”沈维理指了指她左手腕上的紫玉镯,“它吸了我的血、吸了我的气运,算起来,也可以说是认我为主了。所以它所承载的讯息,我也知道了一些。” “不可能!怎么会有这种事!”赵子昀低叫,不敢相信沈维埕所说的。 “你痛恨我这四天来对你的死缠烂打,可是,你却完全没有去思考我为什么这么做。”沈维理盯着她张惶失措的眼,道:“也是。被拘禁了十年的人,性格孤僻、拒绝融入人群、拒绝人际交往都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对这个世界已经失去信任,也以为自己一个人就能应付所有事,所以谁也入不了你的眼。你的自私很理直气壮。” “什么自私!说到自私,你才是!你对王紫云没感情,却还愿意跟她过一辈子;现在她不在了,你一点也不在乎,反正还是这具身体,所以你就认定我是你女朋友。你这个人,简直自私无情透顶!我猜,就算下一秒,我的身体又被别的孤魂野鬼占据了,你也不当一回事地依然好好当她的‘男朋友’” “或许。”沈维理很是冷酷地回道。然后冷笑,“赵子昀,我真是不明白你在想什么。你的处境很堪忧,因为你甚至不知道王紫云会不会再跑回来抢你的身体;而且这个镯子的作用你还没完全了解,可是你现在却满心只想着我的感情虚伪,痛恨着我的自私无情,所以不肯面对我,你还真有闲情逸致。” “是!我当然没有你的心宽!自己的女友换了人了,你都无所谓,你这样冷心冷情,我看了很心惊,一点也不想跟你扯上关系!所以请你离我远一点!” “你太在意我,所以无法接受你喜欢的人品德不高尚;你更痛恨着王紫云利用你的救命之恩跟我交往十年。原本,那应该都是属于你的。”虽然算起来才刚认识真正的赵子昀,但沈维理从来就不是简单的人,而,当他专注于某件事或某个人身上时,都会取得很大的收获;更别说……他确实逐渐知道了很多讯息;这些凌乱的讯息,足够他去抽丝剥茧,拼凑出大部分真相。 相对于那些离奇的真相,眼下赵子昀对他感情上不够忠贞的在意与别扭,还真是不值一提,一眼就能望穿。 “你胡说!我才不在意你!我只是想要你离我远一点!” “显然,你的父亲并不这么认为。” “你在胡说什么?!别告诉我,我爸找你托梦了!”她一点都不信。 “没托梦,但他确实在十几年前就做了手脚。在这镯子里。”沈维理看向那只紫玉镯。 “你说我爸算计了你?!”她怒问。 沈维理摇摇头道: “应该说,你爸算计了你未来的丈夫。你命中注定会嫁个很有福运的丈夫,他很早就算计了那份福运,用来保护你。” “你认为那个人是你?你就这么认命了?你就这么有牺牲奉献的精神?别扯了!”就算沈维理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赵子昀也不认为他会认命被算计。他跟她没有感情,就算再加上王紫云附身的那十年,也没累积出足够的情分,不足以让沈维理出手帮她。 “我不是烂好人。”沈维理直言道:“我也不是因为四天前跟你上床,就觉得必须负责,或者就此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什么的。毕竟……这十年来,我们可不只是牵牵手、亲亲嘴的纯洁关系,我们对彼此身体熟悉的程度,已经到了果身相对都不太会动情的地步了。” 赵子昀对这种成人话题显然适应不良。她的灵魂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小泵娘,还没有机会成长到与身体年龄同步,所以见他把性事说得这样轻描淡写、家常便饭,她又羞又气,不由得伸手推他,怒叫: “你够了!我不想谈这个话题!” 沈维理静默地低头看着她左手贴在他胸口,好一会,才道: “我也不想谈,但很明显,你就是在意这个。因为上床这件事,你脑袋一团乱,乱到现在都还没厘清,所以我不得不跟你谈清楚。” 沈维理看出来了,对她就是不能客气斯文对待,不然就只有被彻底无视的下场,还是激出她的怒火有作用一些,至少他能从她的失言中探知到一些脉络。 “只要你离我远远的,我脑袋就会清楚!” “我很怀疑。”沈维理冷笑。 “你到底想怎样?”你明明可以闪得远远的,这一切都跟你没有关系!我不以为你会对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感兴趣……还有,既然我的身体对你不具吸引力了,那你应该趁这个机会彻底做个了断,不是吗?天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不管怎么说,赵子昀就是觉得被占便宜了,而且占了她便宜的人,还一脸没占到的样子,让她堵着满腔怒火,就是发作不得,只能默默内伤。 是的!正如沈维理所说,自从那一夜有过肌肤之亲之后,她脑子就一片混乱,尤其在知道沈维理这个人是因为她而倒霉透顶之后,她一方面觉得被占了便宜,一方面又觉得对不起他。两种极端的情绪一直折磨着她的脑袋,让她恨不得去找一面墙来撞一撞,如果可以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撞忘了,该有多好! 她真的不想面对现实……尤其正如沈维理说的,她的处境并不安全,谁知道那王紫云哪天会不会又觉得她的身体好而跑回来跟她抢?在抢身体这种事情上,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 “赵子昀,不管我在想什么,总之,我们暂时是分不开了。你需要我。” “我不需要!” “不,你需要。”他一手握住她左手,也包覆住那只紫玉镯。 “我不相信你!你没有理由帮我,我也不知道你能帮我什么。说到底,你也就是个很聪明的普通人罢了。” “我当然有理由帮助你。”沈维理像是被她的冥顽不化弄得有些不耐烦了。将她扯进怀里道。 “什么理由?” “十年前的救命之恩,我还没有报答你。”他语气淡淡的,听不出诚恳成分,就像是随便抓来的一个借口。 “救命之恩”这四个字从沈维理嘴里说出来,怎么听起来这样讽刺?而为什么她偏偏就是被这字眼给戳中了最气虚的那一点‘ 她害了他十年;当年,如果没她“救他”,如今他该是怎样的风光得意啊-就在她想要说些什么来消除自己的愧疚感时,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波讶异而兴奋的喧哗声响;然后,接着就看到堂妹赵子琳冲进房间里,叫道……“发炉了!发炉了!楼下所有的香炉同时发炉了!子昀,你爸牌位前方的香炉第一个发炉,接着其它的都一起发起来,一下子全烧起来了,真了不起!我爸说这是你爸有指示,你们快下去看!” 第十九章 “这真是太扯了。”向来说话总是重视用词雅致的高元,面对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也只能用很本土俗俚的字眼来表达感想。 四天前的意外事故发生之后,好友李昌龙一直要抓他去收惊去霉运,直说这个村子里有个大师在收惊化煞方面很有一套。就算高元也觉得那场事故发生得太离奇,可能真的有必要请玄异人士走个过场,买个安心什么的,但他可不是失业中的沈维理,成天没事干,有无限的时间追着他那个有出墙倾向的女友跑。 他堂堂“日升”集团的总经理,日理万机,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极满也都是极重要的,所以在跟秘书确定了行程,实在排不开之后,他当然无法马上跟着李昌龙去给那个听说很有道行的大师收惊,总得等他回台北将事情处理到一个段落再说。 于是,当他高效率地将自己的行程重新安排,把立即需要解决的事在三天之内处理完后,便又开车南下,把接下来三天的时间安排在小镇。于公,可以跟李昌龙去详谈开发案的事;于私,就是见识一下所谓的大师,体会传说中很厉害的收惊了 不过,高元真没想到,李昌龙所谓的大师,竟然是赵子昀的四叔。 当他们一踏进赵大师家庭式的宫庙时,就见到沈维理与赵子昀并排站在神桌右边角落一处牌位前,听着那位大师双手高举一个装着香灰的盘子,口沬横飞地对两人说明着什么。 宫庙里有不少人,全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大师讲解那些玄之又玄的事,没人,有空去理李昌龙与高元。李昌龙反正是熟客了,自是不会干晾着等人来理,很自然就跑去抓着赵大师的女儿追问眼下发生什么事,怎么会那么多人在看热闹。 得到的答案让高元觉得很扯。 什么赵父显灵,指示着沈维理与赵子昀是天作之合,最好尽快结婚。结婚之后,所有灾厄将可破除,一般普通人对玄幻的事都遵从孔老夫子的指导……敬鬼神而远之。这世上对灵异事件狂热的人毕竟不是太多,就算科学无法证明这些玄之又玄的事,但一般人也不是非要弄清楚不可,不管存在不存在,总之,大多是不靠近、不接触的。 高元可以接受盖房子要看风水、运气不好找大师改运、结婚时找人合八字……毕竟是中国人,骨子里对道家风水命理的理论还是尊重的。可是,拿着号称“发炉”过后的香灰,在那边胡诌着一大串“指示”,实在也太离谱了。尤其这指示还关乎终身大事,简直是儿戏。 “你不会信他说的那些吧?”趁着赵四叔拉着赵子昀苦口婆心相劝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空档,高元跟沈维理走到宫庙外的大广场边,问道。 “信不信不重要。只要它被人解读出来的,合乎我的需要就成。”沈维理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目光仍然追着宫庙里正乖乖听赵四叔训话的赵子昀看。 “得了。都交往十年了,你这副牵挂上心的样子,摆出来不合适。”高元冷哼。“你不是那种重视爱情的人,而且赵子昀的品格也不足以让你的铁石心肠融化。我就不明白她这样风评不佳的女人,你为什么还追着不放。但凡你还有点男人的傲气,早该将她给甩了。” “是甩了没错。”沈维理难得这样坦白。 可惜高元半点也没听出他这话的真实性,更加哼声连连道: “哈,甩了?!我怀疑你被下了迷魂咒,咒物就是那盘香灰!瞧,那盘香灰‘指示’你得娶那女人,你竟然一点反驳的意思都没有。你真的是我认识了六年的那个沈维理?” “你怎么会期待我还是十八岁以前的样子?在我们都已经三十岁的现在?”老实说,就算同窗六年,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没多到哪儿去,毕竟只是点头之交。 “你该不会被这几年的不顺心给弄没了心气吧?怎么感觉你好像对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样子?这不像你。”高元不喜欢看到沈维埕这样,身为他最看重的对手,把超越沈维理当成证明自己优秀的目标,沈维理应该要更有气势一点,而不是连甩个不忠贞的女友都不干不脆,像是被女人吃定的样子。 “高元,你是来收惊的吧?”沈维理没接他的话,下巴抬了抬,指着赵四叔的方向道:“我看赵四叔应该是有空了。”说罢,往宫庙的方向走去。 高元不爽地抿了抿唇,终宄还是不死心地想要从沈维理口中挖出一点答案,所以便先说出这些日子从李昌龙那边打听来的一些赵家往事: “我听说赵家祖上就是修道的,几百年来也出过一些具有特别神通的大师,不过这一百多年来倒是没再生出有慧根的子孙。赵家长房嫡系上数三代就单传,而且还早逝,没一个活过四十岁的。如今算起来,赵家的嫡系正统,也就赵子昀一个,不过我看她是没有什么神通的。至于赵四叔的本事,不是天生,而是后天学成的。我说,你不会是想要学这些道家玄术吧?不然为什么还要跟赵子昀纠缠?”愈想愈觉得有可能,高元揪住沈维理的手臂问。 “只是遭遇了一次离奇的车祸,找人消灾化煞就成,你别陷入了!”只要想到精明理智的沈维理有一天会变成那种成天把“大师”、“师父”挂嘴边的信众,就不寒而栗。 “你想多了。虽然觉得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很玄幻,但我并没跑去当信徒的意愿。” “可是你看起来并不反对娶赵子昀?”这是仅次于迷信鬼神灵异之外,第二糟糕的事了。 “是啊。”沈维理笑了笑,道:“看她那么不情愿,我就觉得娶了也不错。” “……”高元听了无言以对,突然觉得自己为着沈维理的自甘堕落、委靡不振而跳脚的行为简直傻透了。看这家伙还有心情使坏心眼,就知道他脑袋一直在正常运转,没有被下迷魂咒。 两人走进宫庙里,就见到原本还在跟赵子昀说些什么的赵四叔突然瞪眼看着高元的脸好一会,再回头看了赵子昀一眼之后,走过来又更仔细看了看,露出讶异的表情。 “赵先生……”高元被看得不自在,于是开口要问。 但赵四叔没理他,迳自对赵子昀道: “子昀,如果你真的不想嫁沈先生的话,那么就嫁这一个吧!他的面相跟你很合,你们也有缘分,所以你的八字能旺到他,正是互补相帮一辈子富贵好,命的姻缘格局。”没去注意自己这一番话造成了什么严重的后果,赵四叔满心只为侄女打算;所以,为防有个错漏,又仔细看了看高元与一旁的沈维理,手指不停地掐来算去之后,有些遗憾地道: “当然,比起嫁沈先生来说,这个还是差了一点。” 比起沈维理还是差了一点……玻璃心毫无预兆地中了一箭,高元整个人风化了。 互补相帮的富贵姻缘吗?沈维理眯了眯眼,目光比北极的寒风还冷的飕飕扫向赵子昀。 而,赵子昀正被四叔这个离谱的建议给惊得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完全想象不出来为什么四叔在劝了她老半天、要她尽快嫁沈维埕未果之后,在下一秒就给她指了个备胎……这种思维也太跳月兑了吧?简直是直“……”一旁看热闹的所有人都无言以对。 赵子昀觉得她没有理由在面对沈维理时感到气虚;但,似乎她就是愈来愈气虚,始终抬不起头、扳不直腰。 每次面对他,就处于一种既心虚又生气的状态。她很努力想要扭转这种糟糕的情势,但她毕竟还不够厚脸皮、还不够自私,可以无视对别人的亏欠……这个男人被她害了十年啊!就算他不知道(她想,现在他应该知道了),自己也没有办法装作没占到他便宜。 对于自己良心未泯这件事,赵子昀感到非常懊恼赵四叔昨日那天外飞来一笔的建议,好像让沈维理有了深深的危机感,他再也不肯纵容她再躲着他。于是像是看出了她对他总是心虚,趁机提出要她一同回台北的建议。他那一脸不容拒绝又理所当然的表情,让一个头两个大的赵子昀一时兴不起拒绝的心思,加上也该回公司处理离职事宜了,老是请事假也不是个事儿,所以她便顺从地跟他一道回台北。 可是,当高铁启动,快速地朝北方向行驶之后,赵子昀又开始觉得后悔了,想着就算要回台北,也不应该同意跟他一起……他跟她之间的关系已经够让她头痛了。她一心想远离他,可是他并不合作。 他到底知不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啊!她不想再害他了好不好!欠人恩情的感觉让她浑身不自在,觉得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如果她终宄斗不过那个王紫云以及她的守护灵,还是会再度失去身体的话,那么,她一条命就此消殡无话可说;老天爷不可靠,她只能靠自己,怨恨当然有,但既然没有能申诉的地方,她也只能认了。不过,她从来没有因为自己不幸的遭遇而想去报复社会好吗?她不想被保护,也不想拉个垫背的。 她想,她真的不应该跟他同行的。可是四叔的念经神功实在太强了,她从昨天被念到今天,整个人精神委靡之下,哪还有什么精力去应付沈维理;于是就这么稀哩呼噜地给他挟带上了回台北的高铁上了。 真是败给四叔了。就是因为四叔非要她尽快嫁人,说这是她父亲的指示,还说沈维理正是她最理想的结婚对象,嫁了他就像嫁了个强大的护身符,消灾解厄不说,还富贵平安,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如意郎君。她老爸都显灵点赞了一一话说,阴间也流行上facebook吗? 甩掉莫名飘移了老远的思绪,赵子昀忍不住揉着额头,又轻叹了口气。 唉 四叔是她的亲人长辈,当然一切都只为她的利益着想。至于沈维理随便娶个什么女人,可能都比娶她幸运百倍这种事,不在四叔的关注之内。 所以,如果她坚持不要沈维理,那么四叔也很能变通,立马又给她相了个备胎,反正就是要她快快结婚去。 那个备胎也是富贵双全的命格,目前的家底甚至比沈维理还丰厚很多很多;可惜就是因为出身太好,条件太优,心高气傲,这一生桃花不断,对婚姻的忠诚度就难以保证了。所以说,此人真的比第一选择的沈维理还差了一点……这是四叔私下批了高元的八字之后,偷偷告诉她的。 在四叔还没看到第三个拥有金龟婿命格的未婚男性之前,他老人家就非要她在这两个男人之中挑一个嫁了,也不想想这两个男人是可以任人挑精捡痩的吗?更别说她与那个高元完全不熟好吗!马上就要她去嫁,就算她肯,人家也不愿意啊!当人家是随他摆弄的木偶啊! 第二十四章 沈维理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道: “好了,如果没别的事的话,就这样了。” “等等!我还没说到重点。”高元连忙叫住他。 “原来刚才谈了那么久,只是在闲扯吗?” 高元无视沈维理的嘲讽,道: “听说你现在失业,来我这边工作怎样?”很轻松的语气,很忐忑的屏息以待。 “不了,我已经有别的规画了。” “我会给你最大的权限,支持你所有的想法,让你尽情发挥所长,并获得该得的报酬。没有一家公司能做到我这样对你百分之百的支持与信任。”高元不放弃地游说着。 “这么说吧,这几年灰头土脸的经历,让我得出一个结论。” “什么?” “我不适合当员工。所以,”顿了一下,笑道:“我决定跟人合伙开公司当老板。”“那我也入股!” “不,高元,我们还是当对手吧。” “对手?” “嗯,一生的对手。唯一的。” 说完,时间掐得刚刚好,九点正,将人摆平,结束通话。 这场大餐吃到了九点多。由于知道沈维理会来接赵子昀回去,所以刘如晴下楼见到沈维理,将人交付,打了声招呼之后,便扶着喝了一杯清酒就醉倒的叶知慧搭出租车离开。 两人目送出租车离去之后,沈维理见赵子昀静静站着,低头不语,像是有什么心事的样子,于是问: “怎么了?是不是醉了?” 摇头。“我没喝酒,最多只是有点吃撑。叶知慧说这一餐太贵了,得吃回本才行,所以我们吃了好多螃蟹。” 沈维理听了皱眉,拉着她手就要走 “我记得捷运站附近有一间药局,我们去买些胃片。” 她不肯动,虽被他拉着,却是双脚钉在地上, 沈维理扬眉,回身看她,见她一睑有话要说,又非常为难的样子,问道:“你想说什么“……我见到了你母亲,她现在还在上面用餐。”她抬起一手指着上方道,“喔,真巧。”他的语气像在谈一个不太熟的人。 “我试图在记忆里找寻有关你父母的部分,我发现……你只带王紫云去跟你父母吃过一次饭,那是八年前的事了。”而且,沈维理的父母显然对她非常不满意,连她的名字都没记住,那顿饭可以说是吃得不欢而散。可是王紫云却不以为意,她不喜欢他的父母,但很喜欢日后沈维理将会继承的那,尺滚遗产;所以就算人家摆着冷脸,她还是笑得非常殷勤讨好。 “你想要我的父母喜欢你吗?”他问。 赵子昀摇摇头,苦笑。 “为什么这么笑?”他将她搂进怀中,将她的苦笑压进颈窝里,“你父母喜不喜欢我这种事,我想,现在担心还太早。”她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目光迷离地瞧着城市炫丽的夜景,“我连你的喜欢都没得到,想不了那么远。” “我喜欢你。”沈维理说道。“就算你始终有疑虑,但我的喜欢,是真的。” “我也相信你喜欢我。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可能是手镯里的咒法起的作用?因为它也认你为主了,我们有了共同的感应,会想要亲近,这感应便无形中影响到我们的心态,我们可能被控制了……” “就算是,那又如何?”沈维理问。 “你怎么会愿意自己的意志被控制?” “我觉得,你在意的是……如果只要被控制就可以决定了我的感情,那么也不是非你不可,谁都行,她从一开始,在意的、纠结的,就是这一点。 她不是不喜欢他,事实上,他对她的好,令她受宠若惊可是,她不愿意耽溺于建立在这种情况下的感情。她是赵子昀,如果他想娶她、想跟她过一生,就得喜欢她、爱她;而不是因为镯子、不是因为这阵子离奇的遭遇、不是因为她曾经救过他(虽然也害了他),更不是因为他不想要爱情,所以在“娶谁都好”的心态下,选择了这具他已经习惯了十年的身体,并顺带接受了这身体里的灵魂……好吧,就算这个他并不熟的灵魂曾经暗恋他三年,甚至还为了救他而差点魂飞魄散,可这些更不该是他要娶她的理由。她不会接受的。 “我不懂你。”她叹气,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对我来说,你太深沈了。而我,只不过是个心态还是十八岁的女孩。我很天真,对爱情仍然充满幻想;加上被禁锢了十年,变得偏执孤僻厌恶人群……如果那时你没找到我老家,或许对我们两人都好。我希望你一直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让我幻想一生;我更希望未来都是一个人。” 所以,他不要出现最好。 “但我不想你一个人。”沈维理双手轻轻贴住她的脸。今夜虽然没有寒流,但十二月下旬的温度还是有些寒冷,她的脸都有些冰凉了。“就算你想,也做不到,镯子不会同意的,我们在它的认知里,应该是要在一起的。” “你就愿意被控制?假如我爱你是被控制操作的结果,那也没关系吗?” “没关系。只要你能因此爱我一辈子的话,很好。” “可是我有关系!假如你爱我不是因为你真的爱我,那我宁愿不要!”就算怎样都说不通,赵子昀还是“爱情很重要吗?”沈维理问。虽然表情温和认真,但微勾的唇角却有说不出的讥诮。 “当然重要!没有爱情,就没有结婚的理由!”如果他不爱她,她绝对是拒绝到底的。 “那你爱我吗?”他又问。 赵子昀原本要冲口说出的话猛地顿住,脸蛋一下子爆红起来,只是不知道是憋的怒的还是羞的。 “如果你觉得一定要有爱,那么就爱我吧,向我证明爱情果然很重要。让我相信,这种抓不到看不着的东西,比手镯里的咒法更有效,比物质上的满足更能维持一世长久,白头到老。” 赵子昀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他,定定看着,心中涌起了一些了悟这个男人不相信爱情? 这个男人其实嘲弄爱情。 这个男人决定了不要爱情? 可是,他却又向她索求证明,要她爱他。 她一直想着他对她没有爱情,其实是心中渴盼他爱她,所以总是患得患失,坐卧不宁;每每思及他不爱她,却想娶她,就满心委屈,充满愤恨,觉得被侮辱了。但……其实,她并不想离开他。或许是镯子的关系,让她只对他一人充满亲近感,难以竖起疏离防备的心态;也或许是两人一同经历了这么多,她又欠了他十年,而他在她的恶言驱赶之下仍然不离开,坚定守护,让她一颗心无法控制地朝他倾斜。 无论如何,她还是渴望温暖,渴望依靠。她做得到坚强、忍得了寂寞,却还是害怕孤单;所以,她总是躲得不够远,只要他想,他就找得到她。 她得承认自己是矫情了,而矫情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想对他撒娇,确认他是她的依靠,并渴望得到更多……她以为自己一无可取,总是拖累他;可是,现在他正在对她索求,要她爱他……原来,她身上也有他渴求的东西,是吗? “为什么是我?”她问。 “因为,我在意你。” “为什么在意?”这话她听他说过许多次了。 “在我们彼此并不相识时,你就能因为救我而忘了保护自己;那时,你甚至可能失去性命。”他眼中带着一抹回想,看着她的眼道:“那一天,是我生日刚过的第二天,我的父母对我说:你二十岁了,是成人了,我们已经尽了为人父母的义务,所以决定离婚。在我二十岁之前,我都深信我的父母相爱,我的家庭幸福。可是,他们早在五六年前就各有情人,只是没让我知道而已。我很受打击,精神恍惚,所以才会有那场车祸。从那时开始,我对‘爱情’这东西充满了问号。后来我跟王紫云交往,在我能力所及之内,我满足她一切物质,而求。我不在乎她是什么样的人,她救了我,要求当我的女友,我同意了。我身上有她要的,所以她愿意跟我过一辈子。如果不是后来我的工作实在不顺,不断失业,让她看不到我的前途,决定放弃我的话,那么,我们在物质的联系之下,过完一辈子没问题。” “你相信物质比爱情更能维持婚姻长久?” “对王紫云来说确实是如此。”他看人向来精准。 “那……我呢?” “你才是那个真正救了我的人,你曾经为了我不顾一切。” “那时我冲动得什么也没想,如今想起来还是很后悔。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会救你。”赵子昀老实道。 “可是,时光不会倒转,做过的事就是做过了。” “所以……你要我爱你,你在意我,是因为我救了你?” “你以为我这是拿自己报恩?”沈维理见她神情严肃,不觉笑了。“不是吗?” “当然不是。我只想着,你既然这样在意我,在意到连自己的性命都忘了顾惜,那么,或许跟你在一起,我们能好好过完这一生一世。”他双手滑下她已经被捣热的小脸,转而握住她双手,合在两掌中,轻轻搓暖。低语:“我就是执着一生一世,不管是基于什么。” 这样深邃的凝视,这样体贴的动作,以及……这样几近虔诚祈求的低语,再铁石心肠的人也要被融化了吧? 赵子昀的声音因为承载了太多快要满溢出来的情感而微微抖颤着……“我的一生一世必须有爱情作支撑。” “所以,请你爱我,请你让我相信爱情。”他将她的双手搓暖之后,放开,然后退了一步、二步、三步、停住。 她看着他的动作,一时不解。直到他朝她张开臂膀,没有说话,静静等在那儿,那双直直看着她的眼,直白闪烁着期待。 他在等待她的投怀、等待她的交付、等待她的爱情。 像是他的一切,全都交给她;像是他的人生,正邀请她加入。 只有她,也只能是她。 不是王紫云,也永远不会是别人,只能是她,那个在十八岁那年因为花痴与热血而忘了顾惜自己小命,冲上马路去救了他的赵子昀。 他就只要她。 突然一抹泪意涌上眼眶,但她舍不得眨眼,在投入他怀抱之前,她想好好看着他看着这个她曾经最崇拜的男人,如今正在给予她一生的承诺(看着这个曾经高不可攀的白马王子, 如今正站在她的前方,触手可及。他就是她的。 这场面太梦幻了,美好得太不真实。 所以,她要瞪大眼,眨也不眨眼地看个清楚。 突然,刚才叶知慧在吃饭时乱吟一通的那些文句,从脑海里浮了出来……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注:《时有女子》匡匡) 他不相信爱情,但他渴望有人能让他相信爱情。 他们的心,都期盼着被人妥善安放,细心保存。 她决定在眼泪终于落下来前,把自己撞进他的怀里。 所以,她开始向他跑去…… 从这一刻起,她开始向他证明爱情! 番外:我们结婚吧 当沈维理第一次把戒指套上赵子昀的左手无名指之后,就像吹响了进攻的号角,整个心思就全放在让她点头同意结婚这件事之上了。 可是赵子昀不愿意点头。 就算身体已经是二十八岁的“高龄”,但灵魂仍然是个十八岁的少女,也自认是个少女。身为一个少女,婚姻对她来说本来就太遥远,只有爱情才是她目前的期待。 于是,一个想结婚的男人,以及,一个想恋爱的女人,开始了一场甜蜜的攻防战。 一个少女对爱情的幻想通常深受爱情小说以及偶像剧的影响。那很流俗没错,很缺乏创意没错;但所谓的流俗,其实就是一种经典,它在第一次出现时,是让人惊艳的,是深深打动了人的心的,是被热烈追捧的。 于是毫无意外地被写烂了、演烂了,千篇一律换汤不换药地一再重复,将这种典型深深烙印在人们的脑海里,成为一种僵化的定式,接着开始被批判为流俗,被嘲讽为老套。 所有的批判都对,但骂得再多,那个经典还是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变成一道固定的指令;至少,在恋爱时,你就不由自主会依循那个定式去执行对浪漫的理解。 沈维理想结婚,而他想共度一生的那个女人需要一场甜蜜的恋爱。那好,就恋爱吧!在恋爱里达成他结婚的目的。 他搜罗了诸多历年来最受欢迎的爱情电影、偶像剧、爱情小说看了起来,记了一堆笔记,做了很多总结,之后,开始行动了——他……去吃烛光晚餐,小提琴手在桌边拉着athousandyears〔千年之恋);去101看跨年烟火,在拥挤的人群里放声吼着“五、四、三、二、一,新年快乐!”去平溪放天灯,他在灯面上写下“我们结婚吧!”,她在另一边画了两颗爱心被爱神的箭串起来;她生日那天,他请花店送了九十九朵翡翠粉玫瑰到她公司,来接她下班之时,在众路人欣羡的围观下,将一朵以金色丝带包装得很精美的长茎红玫瑰送到她手中;他们在电影院里看着影片里的男女主角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在位置上也会交换一记甜蜜的亲吻……当赵子昀眼中开始因为他而变得柔软甜蜜;当她居住在他的公寓里不再觉得局促且非要在他面前注重仪表形象;当她终于把“你的”、“我的”这样的字眼改成“我们”之后……“我们结婚吧。”沈维理道。 虽然知道结婚正是他一直以来的目的,可是,听到他开口求婚,赵子昀还是愣了一下。 “求婚?现在?” “是的,现在。” 她吃掉手上最后一口红豆饼,将纸袋丢进一边的垃圾桶。抬头看看天,有点阴,可能会下雨;低头看看周边,就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小吃街,而他们穿着一身半旧的休闲服,搭配着运动鞋,手上还拎着环保购物袋。他们准备在小吃街填饱肚子之后,就去附近的大卖场采买一番,所以两人谁也没特意修饰仪容一番再出门,看起来都平凡普通极了。 “你确定我们今天这样适合求婚?”体验过沈维理所有精心安排的浪漫手段之后,赵子昀几乎要以为,当沈维理再次开口求婚时,必定是选在一个特殊的日子;那一日,若不是星光满天的夜晚,也会是风光明媚的白天,而两人更是精心打扮,像个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那样的形象,营造出童话般的气氛……“你很惊讶?” “当然惊讶!”场景明显不对好不好 “然后呢?”他问。 “然后?当然是我们该去买东西了。”拉着他的手就要走。 “嘿,还没完呢。”他拉住她,将她给拉进怀里,笑道。 “完了。”都求婚完了,不走干嘛‘ “你还没说好。”他很坚持。 她很高傲地抬起下巴看他,道: “求婚尚未成功,请你继续努力。” “我是在努力啊,所以别急着走。”说完,用他雄性体力上的优势,将她半搂半拖地带往另一个方向走。“你要带我去哪?” “那边有一间彩券行。” “你要买彩券?”她好奇地问。 他低头回她一抹诡异的微笑,让赵子昀不由自主觉得紧张,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子昀,你说过我是天生鸿运的人,对吧?” “嗯。”她吞了吞口水,点头。 “我有空时就会测试着所谓的‘天生鸿运’代表什么。结果发现,它就是老天爷给开了外挂。” 她非常嫉妒地瞪他一眼,连话都懒得说了。对于他超旺的运势,她是深有了解的,光看着那走霉运的十年,人没被害死不说,还过得比普通人好,就知道他的命格何等逆天了。 “我前天随手买了张刮刮乐,刮中了两百元。” “哇,果然好运气。”她翻个白眼,皮笑肉不笑地。 “然后,昨天在路边又看到一摊卖刮刮乐的,拿中了两百的那张去兑换了两张一百元的刮刮乐。刮开之后,一张中了六百,一张中了一千元。” “真是……天生鸿运,恭喜恭喜。”如果说刚才的言不由衷是带着点嘲笑与安抚,那现在就是充满了羡慕嫉妒恨了!怎么办,好想磨牙咬人! 沈维理慢悠悠地从外套口袋里取出那两张中奖的刮刮乐,拿到她面前晃了一晃。 “所以,你是要去彩券行换奖金?” “不,我们继续去享用‘天生鸿运’这个外挂所带来的惊喜。”他抿嘴笑,怎么看怎么坏。 她有些头皮发麻,却又有着更多的好奇与跃跃欲试,就这样被拉进了彩券行。 两人站定在放着各色刮刮乐的玻璃柜前,沈维理先将中了六百元的那张递给老板。“我们换刮刮乐。”然后对赵子昀说道:“你选三张,我选三张,一起刮开试试。” 她依言动作,两人各选好三张之后,便开始刮起来。第一张,没中;第二张,还是没中;第三张,依然没中。成绩:全军覆没。 赵子昀撇撇嘴,凑到沈维理身边。看他的情况,然后,瞪眼! 一张中了一千,一张中了五百,一张中了五千元! 靠!要不要这么扯啊!太过分了! 沈维理微笑,将三张中奖的刮刮乐先收进口袋里,然后拿另一张中一千元的再递给老板。道:“再换一千元。” “还、还换啊?”赵子昀觉得还是不要太挑战心脏的承受力比较好。 沈维理倒是没当一回事,对她道: “咱们省事一点,直接换两张五百元的刮刮乐,都给你挑。” 赵子昀连忙摆手,摇头道: “不行,我手气很烂,从小到大,什么奖都没中过,我没有偏财运的!你看,刚才刮了三张,都没中。” 沈维理没理会她的拒绝,拉着她的手道: “乖,选两张。就算没刮到奖金,我们也没亏不是吗?” 想想也是。赵子昀咬了咬牙,慎重地选了两张五百元的刮刮乐,“我先刮,你别动。” “好,我不动。”他点头。 两人走到彩券行外头,找了张没人的桌子坐下,然后赵子昀屏息地开刮,没中、没中、没中……将所有能刮的地方都刮完之后,杠龟仍然是她的结局。赵子昀长长吁出一口气,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小心地将其中一张递给沈维理。然后 然后,对沈维理道:“换你了。我猜大概也是没中的,你别失望。” 沈维理将手上的刮刮乐放在两人面前,说道: “如果它刮出了奖金,你就答应我的求婚,怎样? “哪有这样的!”她这才想起,他刚才好像说过,今天的求婚还没结束? “为什么不能这样?这次求婚,我就想这样。”他说得很霸道。 所以说,这次的求婚主题是孤注一掷吗?她傻眼。 “子昀,赌不赌?” “我才不赌!这种五百元的刮刮乐,中奖率高达百分之四十五,要中奖太容易了吧!”如果让如晴她们知道她因为中了一百元奖金的刮刮乐而嫁给沈维理,那她脸往那搁! “我一定会刮中奖金,所以我也不占你便宜。”沈维理的语气很自信。 “这样吧,如果它中了五百万,我们就结婚。” “五、五百万一一”她的低呼很快消失在自己连忙捣上的双手里,并心惊胆跳地左看右看,发现没人注意他们之后,才揪着他衣领低骂:“你以为你是财神爷的亲戚啊!这么大口气!” “我当然不相信!”谁也不会相信的好吧! “这样才有赌的价值。来,说好。”他低声诱哄。 “这太儿戏了。” “所以你拒绝?” “对,我拒绝。”她用力点头。 沈维理看她如此坚定,于是同意道: “好吧,既然你觉得儿戏,就算了。”然后作势要将那张刮刮乐撕毁“你做什么!”赵子昀眼捷手快,扑上去抢下来。 “如果你不同意,那这张刮刮卡就没有刮开的必要。”他很认真道。 哪有这样的!赵子昀觉得头好痛。这个男人这时候耍什么任性啊!可是相处了这么久,她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的。 原谅她从小到大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她不挥霍,不浪费,一辈子做不来视金钱如粪土,就算这张刮刮乐刮开了没中半毛钱,她也不允许它现在被撕毁。 所以,他的威胁很成功。她没有他狠,所以她只能投降……她想,她的弱点被彻底抓住了。原本她还在心底自豪着:就算这个男人能想出一百种求婚招数,她也有一百零一句“我拒绝”在那边等着。这场求婚游戏,她坏心一点的话,可以跟他玩到地老天荒……但显然,她是太自大了。 光这一招,就能把她给收拾了。 不过,哼哼,他真以为说说就能刮出五百万啊?别开玩笑了! “好吧!如果这张能中五百万,我就答应嫁给你。”将刮刮乐丢他手上,盘起双手,站出三七步,一脸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沈维理扬了扬眉,微笑道: “证明我是不是拥有天生鸿运的时候到了。”他拿起一枚硬币开刮。 “喂,别抱太大希望,只是个小游戏,就算中一百元也好,还能买两杯咖啡喝呢,不然也可以买两块香鸡排吃……”赵子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叨叨絮絮起来,说出来的虽然是安慰的话,但其实她只是在紧张,一紧张就想说说话。直到,她再也说不出话,只能瞪眼,只能喘气,只能拚命揉着自己的双眼,确定没有眼花! 她瞪着那张刮开的刮刮卡,被上头并列着的三个五百万阿拉伯数字给剌激得快要心脏病发! 比起她的不中用,沈维理却是一脸淡笑,不见丝毫狂喜,双手拿着那张中了五百万的刮刮乐,送到她手中,道: “我们结婚吧。” 她木然地抬眼看他,又木然低下头看着那张刮刮乐,最后木然地问道: “如果我不同意,你会怎样? 他偏头,目光往彩券行上方那一格格灯箱扫过,最后定在某个正在滚动的电子广告牌上。 她也跟着转动脖子看过去,只是动作很是迟滞僵硬。 那电子广告牌上正在不断重复滚动着一行字……本期威力彩上看二十亿,不……会……吧_ “你放过全国可怜的彩迷,给他们留一条生路吧!”他会中奖的,一定会中奖的,他的外挂太恐怖了! 赵子昀惨叫道。 “那么?”沈维理这时才露出了点狂喜的表情,并且逼迫她亲口说出来。 “我们结婚吧。”她好悲惨地点头。 为了防止彩券业崩溃,为了全台彩迷的权益,为了沈维理不要被抓去切片研宄,为了维护世界和平……所以,我们结婚吧! 全书完 后记 之一,2014,新年快乐。 又是新的一年。总觉得日子过得好快,每天也没干什么事,一天就过去了。真是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啊……话说,这两句话,还是小学老师教我们写作文时必用的参考佳句。如今就算学会了更多更精确或更新颖的形容词,还是觉得把这些老旧的经典词语拎出来戚叹一下比较有味道。它可是承载着岁月的抢桑感呢! 总之,新的一年又来了。总觉得脑袋里关于2012世界末日的话题还没从记忆里清空,可怎么一转眼,就又过了两年;翻了翻月历,已经是2014啦。 于是我又得掐着手指去算一下自己的写作年资,可算着算着,也就算了。再算下去也没什么意思,算得再明白,光阴也回不来啦。就这样吧,就像忽视头上的白发、脸上的皱纹那样,也把年资这东西给无视了吧。 总之,大家新年快乐啊 怪力乱神之类的。 我对玄幻灵异的事情是了解不多的。但关于这方面的传闻,却是听过不少。 我没有宗教信仰,不过并不是无神论者;存在即合理,也许有人就是特别能威应到一般普通人所戚应不到的。我不会因为自已在这方面毫无慧根,便全盘否定那些我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事。 我向来觉得,既然身分是人,就好好过着身为人类的每一天,享受美好的一切、承担该尽的责任。至于生命从哪里来、死后往哪里去这种哲思与忧虑,不应该成为我们毕生去探索的课题一一把应该好好做为人的光阴,用去追寻不再当人之后的去处,我觉得这样很浪费生命。 所以,敬鬼神而远之,是我向来遵奉的原则。 不过,即使像我这样跟灵异没什么缘分的普通人,其实也是有遇到过一些科学无从解释的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