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微光我的信仰》 第1页 书名:你是微光我的信仰 作者:包子馒头稀饭菜 文案: 文案: 年少的时候,总觉得在一起是件很简单的事,只要彼此喜欢不就行了吗?可等你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后,才会发现,光有喜欢是不够的。 孟平生出生在一个完整的家庭,却没有对抗校园暴力的勇气;沈禹城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却是表面阳光内心脆弱的孩子。一场突如其来地大地震,将两个不该相交的人绑在一起,一个给了对方直面暴力的勇气,一个给了对方从未有过的温暖。 你喜欢阳光吗? 我想就算有人不喜欢阳光,却也不会讨厌,这就是一个有阳光的故事【作者君自己觉得的】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成长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平生/沈禹城 ┃ 配角:很多 ┃ 其它:校园、青春 第1章 地震 云乡大地震突如其来,那场灾难死了很多人。 时间退回地震当日,云乡一个小镇的高中学校,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一点半,孟平生趴桌上睡觉。 突然桌子被人剧烈拉动,她看到一个皮肤白若雪花头发自然卷的漂亮姑娘,拿了一张课椅坐在她面前。那姑娘穿着蓝色校服,笑得很灿烂,灿烂中带着高傲。 她指了指孟平生:“跟我出来。” 这姑娘是白昭,高一二班的班花和语文课代表,学习中上,比偏科严重的孟平生更好些,班上的人缘也比孟平生好,因为她长得漂亮,活泼开朗。而孟平生总是独自坐在位子上,很安静,也很少说话,连她的同桌都很容易将她忘记。 孟平生踟蹰的看了眼熙熙攘攘的教室,又看了眼她,这是本周白昭第四次叫她出去,她摸了摸大腿,腿根处都是青肿,她不想跟她出去,一出去她就会受尽折磨。 孟平生跟着白昭,走到一楼的楼梯口,这是她们的老地方,孟平生站在原地有些颤抖,她经常在这个地方遭到她们施虐。 她们…… 一个是白昭,另一个是白昭的跟班林圆,人长得和她的名字一样圆圆的,一直是白昭陪衬。 林圆从楼梯口走出来,黑暗中,她笑容张扬,对孟平生轻声道:“你来啦?”她打量着颤抖的孟平生,白她一眼,“来了就进来。” 楼梯口是没有灯的,所有的光线来源都是外面的白天,走廊外时而会有人路过,所以白昭林圆欺负她时通常是在楼梯口里面,黑暗且无人察觉。 孟平生抱着身子,戒备的看着她们。 白昭突然蹲下身很轻柔的揭起平生的裤脚,小腿上都是清淤和青肿,林圆瞟了一眼平生,吊梢眼一瞪:“痛不痛?” 孟平生迟疑着摇头:“不……不痛。”自尊驱使着平生,让她不要在敌人面前喊痛,所以每次她痛得要死也咬紧牙关,从那以后,她学会忍。 “不痛啊!”林圆笑了笑:“那等会儿,我们就掐到你痛为止。” 孟平生本能靠着墙壁,寻求安全感,她内心很怕。 没人明白这学期她忍受的折磨,人前粉饰太平和她们以朋友相称,人后却要被她们掐骂羞辱,她忍不住想,朋友都是这样的吗?那以后还是不要交朋友了。 她有想过把她们的恶行告诉同学老师,可白昭的人缘很好,同学老师都喜欢她,连班主任语文宋老师都格外偏袒她,所以她不敢说,她怕报复,并且白昭还和高三一个不学无术的超姐有亲戚关系。 告诉父母?不。 孟平生比别人读书早,就因为小学长得矮被迫降级,降级那日,父母对她说,别在学校惹是生非,安心读书。所以,她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何况父母可以看顾她一时,却不能守护她一世,她怕白昭联合班上的同学孤立她。 降级这事,使她一直很自卑。 白昭冷眼看着她:“林圆,你记得下手重点,她不怕痛。” 林圆笑道:“好!”然后将孟平生挤进角落,逮着她的腿就一把揪住,猛然拧一把,问她:“痛不痛?” 孟平生的眼角有着湿意:“不痛。” 林圆笑了笑:“不痛就好。”又在她大腿上拧一下:“痛吗?” “不……痛。”孟平生憋住脸上痛苦的表情,麻木道。 林圆又狠狠一拧:“痛不痛?” “真的不痛。”她的腿早就被拧的麻木。 孟平生憋着一口气,她想她表现出不痛不在乎她们就会对她索然无味,不会再欺负她。 “真不痛啊?”林圆好奇的看向白昭,又在孟平生的腿上捏了捏:“痛吗?” 孟平生表现的就像个钢铁侠:“我真不痛!”算是豁出去。 林圆抬头看着白昭:“她是木头做的吗?居然真不痛?” 第2页 她不会想到一切都是孟平生装的,只为了麻痹她们。在她们眼里这样一个懦弱好欺负的姑娘,不可能会这样能忍,她的小心机是逼不得已无人保护下才萌生的。 白昭和林圆喜欢欺负孟平生就是想看她哭,看她痛不欲生,而现在,显然和她们的期待不符,白昭说:“算了,今天就这样。” 林圆瞪了孟平生一眼,与白昭肩并肩走上楼梯,嘴里还在说:“我都那样掐了,她居然不痛!木头做的吧。” 孟平生听她们的声音渐渐远去,靠着墙壁,身体滑下去,坐在冰冷的地上,眼泪再也控制不住,轻轻卷起黑色裤脚,腿上的嫩肉起了青肿,旧伤未消又添新痕。 在黑暗中静默,绝望铺天盖地袭来,她想,今天过了,明天又该怎么过。 学校的上课铃突然响起,两点到了。 起身把眼泪擦干,往二楼走。 这日,孟平生,林圆与白昭都不知道,十分钟后,地震的到来,将她们的生活改的翻天覆地。 孟平生回到教室,班主任宋老师坐在讲台批改作业,其他同学都趴在桌上睡觉或看书,整个教室很安静,她回到自己座位,安静睡觉。 腿上的於肿疼得她睡不着,闭着眼睛,睫毛却颤动,其实,真的很痛。平生揉着腿,课桌突然晃动,前后都在晃,又过去几秒,班上同学陆续被摇醒。 她的同桌是个大胖子,也醒来,睡眼朦胧问她:“你摇桌子了?” 她摇了摇头,抬头看向讲台,讲台也摇晃的厉害,宋老师脸唰白,班上同学都被惊醒,纷纷指责对方摇桌子。 与此同时,有同学说:“是地震了!” 同学们惊慌失措。 宋老师冲到门口,对大家说:“你们先待在教室,别出去,我去看看就回来!”然后她就跑出去,所有人出于对她的信任都在慌张中静默,看着她,走出教室。 地震持续两分钟,最后一分钟隔壁一班的学生疏散完毕,宋老师依旧没回来,直到他们的数学刘老师跑进教室,严厉且着急:“怎么还不跑?地震了,班委带领大家疏散,前三排走前门,后四排走后门,不要挤。” 孟平生跟着人流茫然疏散,直到安全到达大广场,有同学议论班主任宋老师很早就逃走,数学刘老师是最后出来的,她才回神。 所有学生都疏散到升旗台,地震突然平静,但是二点二十八分,又一波地震侵袭,持续时间是一分钟,地动楼摇。他们的教学楼因为偷工减料,随着地面左摇右摆,在全校师生的见证下抵不住地震的侵袭,坍塌。 那刻,孟平生说不清是什么感受,这所学校带给她担惊受怕,带给她痛不欲生,好像一切都随着地震的坍塌而烟消云散。 她孤身一人凝视坍塌的教学楼,周围人声鼎沸,抱成一团,叽叽喳喳。 林圆和白昭更是紧紧抱一起,脸上都是惊慌失措。 孟平生看着她们,却什么都没想,脑中一片空白。 第2章 合校 地震后,孟平生和全校学生分别搬到邻近两所高中,接着读高一下期,以前一个年级四个班制度现在变成六个班。 2月28号,开学第一天,她希望千万不要和白昭林圆同校。 清江高中是他们镇上最好的学校,她们学校坍塌后,一半人分到这所学校,一半人分到另一所,被分到清江高中都觉得幸运,因为清江是市重点。 红色公布栏有很多名字,孟平生挨个看,还没看到自己的,就听见身后传来自行车的按铃声。她转头,看见一辆黑色折叠山地车。 向着阳光,她勉强看见黑山地的主人是个少年,穿着黑衬衣,牙齿雪白,笑着对她说:“同学,看下我在哪个班级。” 笑得客气,声音却像命令。 连个请字都没有。 孟平生:“名字?” “沈禹城。” 孟平生看了眼公布栏,恰好看到他们两个名字一前一后出现在高一四班,想不到他们居然是同学:“四班。” 沈禹城朗声道:“谢了。”说罢,正要骑车走人,后座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声,“禹城,让她再帮我看看嘛。” 沈禹城有些不耐烦,皱了皱眉:“麻烦你再帮她看一下。” 孟平生很想撒手不管,但这个看起来她就惹不起的男生和她是一个班,抬头不见低头见,现在甩脸日后肯定不好过:“名字?” 她以为沈禹城知道那个女生的名字,没想到,他却转头,问道:“你名字?”口气还不怎么好。 看起来不太像朋友,更不像“男女”朋友,更像女方在倒追,而男生则不耐烦。 “讨厌!”女生锤了下沈禹城的背,笑着说:“我不是告诉过你嘛。” 第3页 沈禹城:“忘了。”眉头皱的很高。 “那我再说一遍,你可要记牢了噢。”声音嗲嗲的。 沈禹城:“……” “我叫陈丽。” 孟平生立马转头去公告栏找陈丽的名字,在他们班隔壁的隔壁找到了:“六班。”她觉得这姑娘可能是个极品,说不得哪天就成为年级的风云人物。 沈禹城骑着自行车登了两下:“谢了!”火急火燎,骑车走人。 孟平生刚要找班级就看到一个她最不想看到的人——白昭。 她的肤色白如雪,脸色红润,穿着粉色长裙,自然卷的长发扎了起来,看上去娇美可爱。 白昭笑着对平生说:“没想到,我们在一所学校啊。” 孟平生冷淡道:“嗯。” 白昭上前拉着她的手:“以前是我不好,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好不好?” 白昭之所以想和她握手言和是因为林圆被分到另一所学校,而罩着她的超姐也不在本校,这所陌生的学校,只有孟平生能带给她安全感。 孟平生敷衍笑笑,没拒绝,没答应,她做不到握手言和,可以对她视而不见,不报复,却做不到和她当朋友,她觉得很恶心。 白昭问道:“你在哪个班?” 孟平生:“四班。” 白昭看了眼公告栏,声音有些沮丧:“我在六班。” 班级不是按成绩分,是学校抽签打乱的,高一一到四班在二楼,五到八班在三楼,白昭就在三楼,孟平生在二楼,班级离得有些远。 孟平生松口气,她不想和这个人来往过密。 孟平生来到新班级很放松,新同学,新班主任,一切都很崭新,她向往这样欣欣向荣的生活。 只是,没想到…… 沈禹城笑:“真巧啊,同桌。” 孟平生沉默:“嗯。” 实在是巧,班主任李老师是按身高分座位,一个女生一个男生一桌。 孟平生是女生身高里的倒数第三,沈禹城是男生里的倒数第三,于是他两成了同桌。 毕竟是合校合班,考虑高中以学习为重,军训就免了,开学将职务安排好就直接上课。 清江高中为抓好学生成绩,将每班四十八个学生分成八个组,六人一组。 组长人选是全班前八名,沈禹城赫然在内,他是全班第三,成绩令孟平生咋舌,这个看起来不太正经的同桌居然是个学霸!这不科学吧。 孟平生的成绩谈不上不堪入目,四十八人,她排名二十二,中等而已,她一直如此,长相平庸,成绩平庸,性格说好听是文静随和,难听还是平庸。 从来不是拔尖,也掉不了车尾,她偏科严重,语文好,英语一般,数学则不堪入目,物理化学初二才刚接触,但她知道,成绩肯定不会理想,政史地生,她努力背诵,倒还有些希望。 沈禹城虽然是大组长,却是班上最不负责任的组长,什么收作业发作业都丢给他的同桌。 老师让组内推荐清洁组长时,更是坑同桌:“李老师,我们组的孟平生非常勤劳。” 其他几个成员更不想摊事,一致点头:“对。” 孟平生就不负众望成了清洁组长,为她以后“勤劳”的清洁工作埋下基础。她发誓,那时候她简直恨死沈禹城,比白昭还令她气愤。 第一节语文课,语文老师在台上介绍她的名字:“我姓连,连静,你们可以叫我连老师……” 沈禹城却传纸条给孟平生:“你怎么不好奇我和那女生的关系?” 孟平生认真听讲,不理他。 他却用钢笔戳她。 她恼了,拿起水笔就在纸条上写:“你烦不烦?” 沈禹城笑了,回两字:“不烦。” 少年的字粗犷大气,少女的字纤细整齐。 孟平生妥协,她回:“你和那个女生什么关系?”她更想说,什么关系关我屁事! 少年得意的拿起钢笔,在纸上写:“关你屁事!” 孟平生看了后,呵呵一笑,回他:“噢。”一副波澜不惊修为老道的样子。 纸条也就传不下去。 语文课一下,少年不满意,直接问她:“你怎么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 隔了良久,他才回她一个:“……噢。” 莫名其妙,这是孟平生对沈禹城的印象。 没有脾气,这是沈禹城对孟平生的印象。 第3章 救同桌 几天的学习体验,这个同桌让孟平生感到崩溃,她从没见过如此让人心烦的人。 英语课上——同桌,把你的擦子借来用下。 英语老师抽他回答问题,他一定会朝平生使眼色,要么直接拿过她的英语书照着掰。甚至,使劲儿抖她的板凳,摇晃桌子,扯她的书包带子。 第4页 她温和隐忍的看过去:“怎么了?” 他会无辜的回视她:“不想听。” 孟平生终于有些生气,你不想听,所以就要弄得所有人跟你一样不想听?凭什么。 这些质问还没出口,就在他干净的眼睛中夭折。沈禹城的眼睛是她羡慕的双眼皮又大又亮,一旦他看着她,她就会心软,于是彻底没脾气。 从前孟平生最讨厌数学课,数学太绕脑子,自从做了沈同学的同桌,她简直爱惨数学,数学课他总是发言积极做题认真。 沈禹城总成绩,数学最高,全班第一,但不是全年级第一,数学全年级第一的那人和他是死对头,名为李科,被沈禹城戏称理科。 孟平生初见理科,是在开学第三天的食堂二楼。 中午十二点,平生端着餐盘一个人坐在角落。 沈禹城和几个耍得好的男孩子,一路嬉笑打闹,他的手上没端餐盘,另一个男生端了两份,身边跟着一个清丽的女生,赫然是平生见过的陈丽。 平生头埋得很低,生怕被沈禹城看见,搅和她吃饭。 沈禹城朝这边看了一眼,漫不经心,似看到似没看到,反正没理她。 平生松口气,和餐盘里的土豆做斗争。今天菜色不错,土豆烧排骨,西红柿炒蛋,还有素菜粉丝。 沈禹城他们坐在前几排,她只看得到他的背影。 理科就是这时找上门的,那是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戴着副眼镜,粗犷中添了丝文人气,气质很独特,令人过目难忘。 沈禹城夹了筷子白米饭,正要送入嘴巴,餐桌就被人猛拍了一下,他抬头:“理科,你……”脑壳有包吧! 李科不让沈禹城把话说完,在众目睽睽下一拳打他眼上,还好沈禹城速度躲开,眼睛虽然挨了一拳,但没怎么受伤。 李科带了好几人来找碴。 “他妈的,沈禹城!”李科还想上前,沈禹城凶狠瞪着他。 陈丽看了眼李科,又看眼沈禹城,踌躇下,她走到沈禹城身边,关切望着他:“还好吗?” 沈禹城没说话,眼里酝酿着暴怒,他起身,一拳朝李科肚子打:“老子招你了?”他边上的几个兄弟更是大拳小拳往李科身上砸。 李科带来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双方人马你一拳我一脚。 令人猝不及防的是陈丽上前抱着李科,挡在他身前,哭的厉害,像母鸡护小鸡:“别打他!” 沈禹城看着陈丽的动作,顿时什么都明白,他指着陈丽道:“我不打女人,但像你这样的婊、子,老子还是第一次见。” 陈丽看着沈禹城,泪眼婆娑:“对不起,我就是想让他吃醋……”她断断续续道,“我没想到……没想到……你们会打起来。” 陈丽接近沈禹城就是想让李科吃醋,因为沈禹城和李科是清江高中的死对头。 沈禹城怒道:“一对狗男女,给我打!” 李科愣了下,立马护着陈丽,与沈禹城的人对上。 一来二去,双方十来个人在食堂打起来,其他同学在旁边看热闹,有食堂阿姨看到,连忙去楼底下请学校管理层。 孟平生傻眼了,从单打独斗到群殴,她一直看着呢。 这时,她发现楼梯口一个穿西装的人跟着食堂阿姨上来。心想,坏了,不会是教导主任吧? 难道要她眼睁睁看着同桌开学第三天就被记过? 说时迟,那时快,孟平生连忙冲过去,把只顾着指挥的沈禹城拉出来,迅速回到她座位。按着沈禹城的手,紧张得心跳加速。 原本正要干架的沈禹城一脸懵逼,满脸问号:大姐,你干哈呢? 孟平生怕他开口说话,拿手捂着他的嘴,一股淡淡清香钻入沈禹城鼻子。一时,他的脸突然红了,这才意识到,该姑娘是个女的。 暴风雨果然来临——“开学第三天就打架,你们是不是想被开除学籍!”疑似教导主任的西装男随手指了几个男生,“你,你,还有你们都跟我去教导处!” 除沈禹城有个好同桌幸免于难,李科在内的其他人,包括陈丽都灰头土脸被带走,没人发现沈禹城不在,他们只有愤怒过后的心惊胆战。 西装男走后,孟平生松开手,沈禹城揉着被揍了一拳的眼睛,笑露白齿:“机智如我孟同桌,小爷给你点赞!真是遇到那对狗男女。”他伸出大拇指印在孟平生的额头上,笑道,“以后你就是我沈禹城的人,别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名,走,请我孟同桌吃好吃的。” 孟平生塞了一块土豆在嘴里:“饭还没吃完。” 沈禹城直接将她的餐盘推到一边:“吃什么吃!跟哥走,去吃好吃的。” 孟平生不情愿道:“吃什么啊?”有什么吃的比饭菜还营养。 第5页 “方便面!”他说的郑重其事,好像方便面是什么美味大餐,满汉全席。 孟平生坐在凳子上,顿时不想走,学生都以吃泡面为美味,但方便面根本就没有营养。她脑子秀逗才会跟他走,有饭不吃,吃泡面,当她傻啊。 沈禹城瞪圆了大眼看着她:“要不加一根火腿肠?” 她埋头,跟餐盘做斗争。 沈禹城咬了咬牙,商量道:“再加一块鱼排怎么样?” 鱼排! 孟平生眼前一亮,所有零食里,她最喜欢的就是鱼排,当即道:“好啊!”沈禹城轻蔑一笑,那眼神像在说,小样,一块鱼排就把你搞定,还以为你有多难搞呢。 孟平生笑了笑,没说话。 第4章 白昭 清江高中只有一个小卖部,每次买东西都要在门口挤很久,孟平生是个不喜欢争抢的人,她安静的站在门口等沈禹城,沈禹城个子高,不一会就挤到前面去。 白昭就是这时出现的,她的身边跟着一个矮小普通的女生和一个高个男生,男生长了几颗痘痘,但轮廓硬朗,看上去有几分不好惹的凶相。 孟平生低着头,当没看见,她知道白昭的交际手腕好,才开学三天就网罗到一个衬托她的跟班和一个保镖。 凶相男生对白昭道:“里面乱,你要吃什么我去给你买,想吃什么?”声音有着和外表不符的温和。 白昭长得标志,孟平生知道,他们学校那么多美人,却没几个可以美过她的,有她美的没她白,有她白的没她美,孟平生是那种既没她白也没她美的人。 白昭笑得矜持,眼睛望着凶相男:“不用了吧!” 孟平生腹诽,知道什么叫欲拒还迎吗?这就是。 凶相男爽快道:“不麻烦的。” 白昭犹豫着:“那……” 她身边矮个子小女生连忙道:“给我们一人买一桶泡面吧,我们去得晚,学校食堂都没菜了。” 才从食堂出来的孟平生听的一脸懵逼,明明排队的那么多,怎么就没菜?不想排队就直说啊,还怪食堂没饭菜,她怀疑,她们根本就没去食堂。 凶相男看着白昭:“吃泡面?” 白昭轻轻的点了点头,羞红了脸。 凶相男看了眼拥挤的人群,说道:“等着。” 孟平生早就知道这个男生不会拒绝白昭的要求,应该这么说,白昭想要的总有男生会捧到她面前。所以,先前被林圆和白昭欺负时,她才不敢跟任何人告状。 因为白昭太会伪装,他们不会信被害者,只信害人者。 人人都爱她白昭,她就是白雪公主后母的毒苹果,让人一看就想吃掉,但吃了就会中毒。 男生和她走的近,会被她的美色所吸引,女生和她走的近,会觉得很有面子,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清江高中迟早会混的开。 孟平生莫名觉得悲哀,一看到白昭她就没安全感。 沈禹城提着两桶方便面,一出来就见自己的同桌埋头,一副面壁思过的罚站样,他拿着方便面跳到她面前:“孟平生!”声音清亮,吓她一跳。 连旁边的白昭和矮个子女生都被他惊动。 孟平生瞪着他:“声音小点会死吗?” “我想死。”沈禹城嬉皮笑脸:“但我孟同桌舍不得我死。”一句话一语双关,说的是在食堂拉他一把的事。 孟平生还来不及说话,白昭就插进来:“平生,这么巧,你也在小卖部啊?” 说话时,眼神打量着沈禹城,他没穿校服,就穿一件黑衣服,衣服印了一个海贼王,关键是沈禹城长得好看,微微一笑牙齿雪白。 白昭看着他,矜持微笑。 孟平生承认,认识沈禹城之前,她没见过比他长得俊俏的男生,认识他以后,更没见过比他长得好看的。 孟平生嗯了一声,平平淡淡,没喜悦也没不开心。 沈禹城倒是微笑着和白昭打招呼:“你好啊!美女。你是我们平生的朋友吗?”笑容灿烂,露出他标志性的大白牙。 白昭羞涩笑了笑,承认道:“是。” 孟平生终于睁大眼睛,她就想看看,这姑娘怎么会那么厚颜无耻说她是她的朋友,会有人以欺负朋友为乐吗?她好想撕破她的伪装,露出腐烂的真面目。 “我去买鱼排,既然你们是平生的朋友就一起吃。”沈禹城将两桶泡椒味的方便面交给孟平生:“拿着,等我三分钟。” 随即冲进人群。 第5章 泡面 沈禹城走后,余下孟平生和白昭还有她的小跟班尴尬站着,当然,这个尴尬只针对孟平生而言。 白昭的小跟班看着远去的沈禹城,好奇问:“你和沈禹城什么关系啊?” 孟平生:“同桌。” 白昭的小跟班撇嘴,显然不信:“同桌他会对你那么好?” 第6页 白昭问小跟班:“王颖,沈禹城是谁?” 王颖兴奋道:“他是我们清江高中的本校生,以前成绩排年级前十,现在就算两校合并,他也排前三十,只和女神谈恋爱,非常吃得开,和优等生谈的来与混混也能称兄道弟。” 白昭笑道:“那还真是风云人物。” 王颖说:“是啊。” 孟平生没插入他们的话题,她只关心鱼排,她是以沈禹城恩人的身份才得来的鱼排,结果人家只是一个照面,鱼排就排着队送到她嘴边,长得好看真是好啊,走哪里都有免费午餐。 虽然沈禹城是打着她朋友的旗号给人家送鱼排,但孟平生就是不爽,觉得沈禹城是借着她的幌子给美人献殷勤,尤其这美人她还不喜欢。 沈禹城买好四根鱼排、两根火腿肠回来时,白昭的保镖凶相男也买好方便面挤了出来,买了三桶,一桶给白昭一桶给王颖,一桶是他自己的。 凶相男看到沈禹城,还打招呼,看起来是认识的:“城哥!” 一个身材比沈禹城魁梧的男人喊沈禹城,城哥。孟平生的视觉产生不适。 “嗯。”他看着白昭两人说:“你们认识啊?”将买来的鱼排分出去。 凶相男说:“认识,朋友。” 沈禹城:“既然这样,一起吃泡面?” “好。”凶相男在边上兴奋的叽里呱啦,沈禹城漫不经心应着。 白昭和王颖走中间,孟平生端着泡面跟在尾巴自我矛盾,看着他们的身影,俊男靓女,回头率很高,她想逃离这样的氛围,逃离白昭,不想出现在有她存在的任何地方。 比起喧闹的小卖部,她更想待在教室,至少,四班的教室,六班的白昭是不会来的。 沈禹城回过头,见孟平生低头站在原地,忍不住道:“平生,吃泡面啦!”声音响亮得好像泡面是什么稀罕物,吃这个就和吃山珍海味是一个道理。 这时候的孟平生还留着长发,扎着马尾,刘海厚厚的,长到快遮住眼睛,清秀的小脸很稚气,还未长开,和白昭的自然卷比起来,没任何亮点,就像一块发霉的面包,走路总是低着头,散发着霉气。 她抬头,面无表情:“好。”声音也秀气稚嫩。 她跟着他们走进小卖部的一条小巷,这条小巷是清江高中的泡面巷,顾名思义,泡泡面的巷子。里面有一个大的长方形石台,石台上按了两排水龙头,一排六个都是烫水,非常方便学生吃泡面。 石台上还有些微青苔,也有别的学生留下的泡面桶,调料包。 沈禹城和凶相男非常熟练的打开泡面桶,放调料、倒水,动作迅速一气呵成。 三个女生就显得秀气,其中最秀气的是白昭,一袋辣味调料包一直撕不开,她望着旁边的沈禹城:“太滑了。” 沈禹城顺手接过她的调料包,说:“我来试试。”他轻而易举就撕开,但还是笑着说,“是有些滑。”又顺手扭开水龙头给她加了热水,绅士风度做足。 他回头看孟平生,发现她泡好面,低头发神。他扳起她的脑袋,笑道:“低着头,想什么呢?” 孟平生:“美女。” “哪儿呢?”他东张西望。 “你眼睛里。” 沈禹城笑了:“我眼睛里不就是你嘛,自恋。” 孟平生不好指名点姓,缄默不语。 食堂群架事件过去,参与打架斗殴的人都被记大过处分,只有沈禹城逃过。 那些人之所以没供出沈禹城,一来是事情发生时都被吓到,二来有几个是他兄弟,三来李科不可能说是沈禹城抢了他女朋友才引发打架,不然,他们就不是记大过而是开除学籍。 再说,沈禹城又没被教导主任亲自抓到,于是,处分上就没他。 一周后的升旗仪式,吴主任亲自宣布这件事,并让参与事情的人站出来,让全校围观,说了一长串的话,重点批评李科,因为他是尖子生。 沈禹城看着李科被教导主任点名批评,乐不可支,一只手撑在孟平生肩膀上,一只手捂嘴巴,形象全无。 沈禹城和陈丽顺理成章分手,这件事是陈丽做的不对,从那以后李科再也不会主动挑衅沈禹城,面对沈禹城的挑衅他也是大人不记小人过,当没看见。 每次提到陈丽,沈禹城都像是奇耻大辱:“那娘们居然拿我当试金石,让李科吃醋,不可理喻,太不可理喻了,对不对,平生?” 孟平生笑道:“对。”每个人都不可理喻,就他很有理喻。 四月初,高一下半学期的第一次月考结束。 期间全班换过两次座位,每次沈禹城和孟平生都坐一起,关系也越来越好,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由沈禹城罩。 第7页 孟平生从小性格内向,不善交往,和沈禹城熟了后,倒觉得有没有其他朋友都无所谓,而沈禹城也习惯身边跟着同桌,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习惯,有时候真的害人匪浅。 班主任李老师发成绩,特别表扬沈禹城:“这次,班上的第一名换人了,沈禹城在不懈努力下拿了第一,大家掌声鼓励,共同勉励。” 与沈禹城玩得好的张亮、陈涛和陆续都露出“兄弟你可以啊”的神色,孟平生笑着看沈同桌满脸张扬,拉了拉他的蓝色校服道:“骄兵必败,要内敛啊同学。” 沈禹城白她一眼。 这周升旗仪式结束,全体同学回到教室。 第一节课还没打上课铃,班长说道:“春季运动会即将来临,我们班还差几个项目没人报名,节目也没人准备,今天下午两点之前,每个组的大组长和你们组员商量一个节目,商量好写纸条上,交给我。” 班长刚吩咐下来,沈禹城就对孟平生说:“你写一下。” 孟平生:“写什么?” “唱歌、跳舞或小品,随便。” 孟平生看了眼趴在桌上睡觉的同桌:“随便写吗?” 沈禹城无精打采:“嗯。” 孟平生从书包里摸出纸笔,写道:第一组,沈禹城唱歌。 然后走到班长座位,将纸条交给班长:“这是我们组想的节目。”班长飞快扫了眼,然后瞪大眼睛,看了眼纸条,又看了看沈禹城,他惊讶道,“你确定吗?” 孟平生非常肯定:“当然。”反正坑同桌嘛,她被他坑了那么多次,这次当然得回报,而且他不是说了嘛,随便,那她就随便写呗。 关于纸条内容,沈禹城没问过一句,直到他们吃了午饭,一前一后回到教室,班长和副班长在教室统计节目名单。 “第三组,集体舞蹈。”副班长边念边说:“这个需要彩排很长时间,不现实。” “第二组,集体大合唱。”班长看着纸条笑了下:“就我们班这些人的歌喉,算了吧。” 沈禹城走进教室,拉开座椅,刚想趴着午休就听见副班长惊讶的咦了声:“第一组的节目不错。”副班长将纸条交给班长,“你看,沈禹城唱歌,他声音好听,听说还会弹吉他……” 副班长还没说完,她手上的纸条就被人夺走,抬头看到沈禹城杀人般的目光,忍不住缩了缩头,只见沈禹城将纸条捏着,揉成一团,杀气腾腾走到孟平生桌边。 孟平生正在专心致志看一本小说杂志,看到兴头上,就见一个纸团滚到她桌面,她刨开纸团,继续为小说里的男女主着急。 不时,两根好看的手指敲了敲她的桌面,她头也不抬就将指头移走,还说:“同桌乖,不闹了哈,马上大结局了。” 沈禹城终于受不了,他移开自己的凳子,哐当一声,发出巨大的声响:“孟平生,你给我解释解释。” 孟平生一目十行,头也不抬:“解释什么?” 沈禹城不仅愤怒还觉得被无视,怒上加怒,直接将她的小说合上,指着纸团说:“你打开,自己看。” 孟平生一看到纸张就知道怎么回事,她讪讪笑道:“你不是说随便写嘛。” “我说随便写,你写我的名字干嘛?” “我觉得挺好的呀,你唱歌好听,可以为班上增添光彩,我超级喜欢你唱歌的。”孟平生笑得特别真诚,满脸崇拜。 “真觉得好听?” “真觉得好听。” “那我要是去唱,你就要给我送花,当粉丝。” 孟平生答应的爽快:“我就是你的死忠粉,当然送。” 沈禹城笑道:“我是说,当着全校同学的面,上台送。” 孟平生终于犹豫了:“我其实是个特别低调的死忠粉。” 沈禹城阴沉着脸:“你不答应?” 孟平生缩了缩脑袋:“能不能……换个条件?” “你随便报个体育项目,我就去唱歌,并且原谅你。” 孟平生眼前一亮:“真的吗?”那她报个跳远也无所谓吧。 “真的。” 孟平生转头看着班长:“班长,女生还有什么项目可以报。” 班长立马尽职的翻出报名报,看了下,说:“只有女子八百米和四百米没人报。” 孟平生觉得冬天果然来了,怎么那么冷呢,她干笑着望向沈禹城:“同桌,咱们能不能再商量商量?” 沈禹城露出他的大白牙:“不能。”他顿了顿,“算了,我也不难为你,班长,帮孟平生写上。” 班长隔空问:“报什么?” “女子四百米。” 第6章 开幕式 孟平生看着班长拿笔勾画,她恨不得冲过去将他的笔扳断,她的整蛊虽然成功,却更成功的将自己搭进去,这叫什么?偷鸡成了却蚀把米。 第8页 沈禹城突然看着孟平生,笑了笑,那笑容很好看很温和,窗外阳光洒下来,他摸着平生的脑袋说:“孟平生,你这样挺好的。” 学会以牙还牙,不再面对他时,也战战兢兢的。 孟平生疑惑:“挺好什么?偷鸡成功却蚀把米呀。” “只是觉得你有进步。”沈禹城忍不住捏着她的脸,扯了扯:“居然也懂得报复了哈。” 孟平生抬头看看天,又低头看看地,就是不看沈禹城眼睛:“报复什么呀,我就是随便写写。” 沈禹城说:“那我改天也随便写。” 孟平生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运动会开幕式,每个班组成一个方队,精神抖擞,拿着班级牌,喊口号,绕着操场走一圈。路过主席台时,还有的班级会停留一到两分钟,表演一个节目给校长主任看。 地震才过去几个月,所以这次运动会的口号多是众志成城,什么“勇往直前,众志成城”,“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奋勇顽抗,众志成城”。 他们四班的口号是:齐心协力,众志成城。 沈禹城排着队,笑道:“怎么没有抗震救灾,众志成城啊?” 孟平生怼了他一句:“不要胡说八道!” 沈禹城转移话题:“四百米准备的怎么样?” 孟平生苦笑:“还好。”其实,她根本就没准备,打算跑倒数第一,她最讨厌运动,跑步更讨厌。 “同学们,马上就要轮到我们班上场,拿出我们的气势来,挺胸抬头,面带微笑,一定要走出四班的风采!” 班主任李老师是个戴眼镜的秃头,头发稀少只有几根毛,四十来岁,他说:“不要说话,不要搞小动作,不要东张西望,你们的形象代表我们四班的形象,你们是一个集体,记住了吗?” 这天,每个同学都跟打了鸡血一样:“记住了!” “好!”李老师鼓掌说:“要的就是这种气势,好好表现,去吧。” 这天,四班的每个同学都没搞小动作,抬头挺胸,走的整整齐齐,看上去每个人都积极向上。 口号也喊得格外洪亮:“齐心协力,众志成城!” 一改往日的拖沓懒散,得到校长好一番夸赞,后来如愿以偿拿了开幕式一等奖,与六班并列。 第一天上午是运动会开幕式,下午有几个体育项目,但是没有四百米,四百米在运动会第二天下午。 晚上是每个班的晚会表演,不上晚自习。学校从外面请来灯光师,在操场的旗台边搭了一个大灯光架子,表演节目则在露天台上。 清江高中的露天台挺宽阔,下面就是大操场,所以每个班都坐的下,表演开始前,每个人要自己从教室里搬凳子下来,孟平生他们班就在二楼,倒是不累,累的是那些在四楼的人。 清江高中每栋教学楼有四层。 文艺晚会筹备的前一个月,就从高一选了两男两女当主持人,从外面租的礼服,表演节目的也可以租衣服,还可以请假出去化舞台妆,费用自然是从班费扣。 高一四班的节目是沈禹城弹唱,他代表的是四班的门面,李老师不仅让人给他租了一身黑西装,还出三百块钱让他出去做头发化妆。 沈禹城拿到请假条,对李老师说不想一个人去,李老师就多填了个孟平生的名字。连班主任李老师都知道,沈禹城和他同桌孟平生关系极好。 给门卫看了请假条,沈禹城就拉着孟平生大摇大摆出校门。 那时候,校门口总是停着卖凉面和油炸土豆的小推车,当然,也少不了锅魁和凉粉。沈禹城出手阔绰,带孟平生出来吃喝玩乐,离了校门,就一人买一碗土豆和一个锅魁。 沈禹城还想吃凉面,孟平生拉着他:“咱们出来是给你办正事,别只顾着吃,没钱了,怎么弄好头发和妆容,赶回去表演节目?” 沈禹城笑道:“你不会以为我们吃的东西都是用的班费吧?” 孟平生疑惑:“难道不是?” 沈禹城说:“说了是我请你,当然是花我的钱,不然多没诚意?” 孟平生顿了顿:“还是不能吃,现在太晚了。” 沈禹城保证道:“再买一盒凉面。”他撒娇道,“行不行嘛?” 孟平生叹口气:“那我请你吧。”她不顾他不满的神色,把钱递给老板,回头道,“不能再吃了,要经住诱/惑,知道吗?” 沈禹城笑了笑,听话点头。 清江校门外就是一条长街,街上有好几家美容美发的,沈禹城熟门熟路走到一家“兵哥理发店”,名字虽然不怎么好听,但门面大,化妆理发都齐全。 下午五点钟,理发店的人很少。 推开门,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光头男人走出来,看到沈禹城就笑:“你小子又来啦?”又瞧到后面的孟平生,光头冲沈禹城眨眼,“还带了个小姑娘,早恋啊?” 第9页 沈禹城看出孟平生的拘谨,他笑了笑:“这是我同桌。”声音含着骄傲,好像同桌比女朋友还厉害。 “噢。”光头朝孟平生眨眼:“小同学,这小子没给你添什么麻烦吧?是不是特别难伺候?” 虽然非常想赞同光头,但孟平生还是决定,在外人面前给沈同桌留面子:“他很照顾我。” 光头更是对孟平生另眼相看:“这小同学真不错,还知道维护同桌呢。” 孟平生笑了笑:“老板,给他理个头发吧,再画个妆,今晚他要表演节目。” 光头老板应承:“马上来。” 沈禹城理发时,孟平生在沙发上看发型杂志,看得津津有味。沈禹城发现,她就是个书痴,给她一本书抱着,她就能坐一整天,不知道该佩服她还是佩服她,反正他是坐不住的人。 大约一个半小时后,光头老板给沈禹城化了比较淡的舞台妆,换了个新发型,在头发上喷了定型水。他的五官轮廓本来就立体,上了妆五官更加突出,孟平生看他时,他冲她回眸一笑。 那时候,她愣住了,就像看到漫画小说里的男主角从书中走出来,像中了魔法一样,一眨不眨盯着他。 沈禹城眨眨眼,眼睛上还涂着睫毛膏,显得睫毛浓黑长密:“怎么样,好看吗?” 孟平生说:“好看。” “有多好看?” “和小说里的男主角一样好看。” 光头老板笑着说:“帅破天边,都可以去拍电影了。” 沈禹城回他:“好莱坞欠我一个奥斯卡。” 光头老板拍手道:“好小子,有志气。” 孟平生在旁边安静的笑,沈禹城看了眼遮到她眼睛的厚重刘海和扎起来的马尾,他皱了皱眉,对光头老板说:“兵哥,给这位小同学也理个发吧。” 孟平生:“不用,我们该回校了。” 兵哥自顾道:“小同学的脸型适合短发,长发突显不出她的美。” 孟平生其实也有剪短发的意愿,她瞪着沈禹城:“钱,我自己结。”她害怕他又一声不吭把钱给了,剪个头发的钱,她还是付得起的。 沈禹城笑道:“你理头发,当然你自己付钱,我又不是慈善家。” 孟平生觉得自己会错意,尴尬,一时低了低头,羞红脸。 老板兵哥说:“半个小时就搞定,很快。” 第7章 蘑菇头 半小时后,兵哥按照孟平生的脸型给她剪了个学生头,像一朵蘑菇。 短发在脖子上面些,遮住耳朵,留了两簇耳发,刘海剪短露出圆眼睛,不是一眼就被惊艳的女神脸,但是耐看,看起来既清秀文静又软萌可爱。 沈禹城伸出手,忍不住摸了摸她头顶:“这蘑菇头有些女二号的感觉了。” 孟平生瞪着他:“你才蘑菇头。” “蘑菇头。”他说:“很可爱啊。” 两人回到学校,已经下午六点。 学生们吃了饭,陆续到操场集合,沈禹城回趟教室把自己的吉他拿出来,放到观众席的凳子上,一路上承受很多女生投来的惊艳目光。 孟平生腹诽,长得好看就是受欢迎,这个该死的看脸的时代。 六点半,所有同学都坐好,文艺晚会开始,灯光师打好灯光,放开场音乐,四个主持人走了出来,念他们准备好的台词,又请校长上台致词。 孟平生发现,四个主持人有两个她都认识。一个是沈禹城前女友陈丽,一个是他们班的陆续,沈禹城兄弟,班里学霸,走哪儿都抱书。 孟平生不得不叹服,沈禹城认识的人可真多,个个都挺优秀的。 他们班坐在主席台正中间,位子很好,视野极佳。 沈禹城看着陆续说:“别看这小子跟你一样喜欢看书,人正儿八经学过几年主持,还拿过省里小主持人一等奖。” “那么厉害?” 沈禹城:“当然,那可是我哥们儿。” 孟平生说:“你哥们儿确实比你厉害。” “但他没我帅。” 孟平生观察道:“我觉得好看呀。” 沈禹城:“蘑菇头,这就是你的审美?你喜欢这个类型的?”他又随意道,“要不改天让你们处处看?” 孟平生说:“还是算了吧。” “为什么?” 她心想,你都那么多事,你朋友怕是不相上下,但嘴里说:“他没你帅。” 沈禹城乐了:“小同学,真有眼光,沈帅哥罩你一辈子。” 沈禹城的节目排在第十个,不算靠前也不靠后。 快轮到沈禹城时,他跑到后台等候,看了眼观众席,才发现孟平生居然不见了,想着可能是上厕所或喝水吧,没怎么在意。 第九个节目上去后,他遇到白昭,她穿着漂亮的裙子,画着精致的妆,看起来成熟不少,白昭看着他笑了笑:“沈大帅哥,今晚弹什么曲子?” 第10页 沈禹城笑道:“秘密,说了就没意思了。”他又问她,“你们班准备什么节目?” “拉丁舞。” 他挑了挑眉,看着空无一人的身后:“你一个人?” “没办法,只有我一个人会。” “噢。” 白昭突然道:“对了,平生来给你加油了吗?怎么没在你们班看到她。” 沈禹城皱眉:“不知道。”他也很想知道孟小同桌死哪儿去了,看别人的节目捧场捧到手痛,轮到他就玩失踪。 如果他节目表演完,她都不出现在他面前,他就…… 他就和她绝交……一段时间吧。 然而,直到他上场,孟平生都没出现。 沈禹城的吉他声响起,他弹的是《同桌的你》,前奏过后,他唱道: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你是否还惦记 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猜不出问题的你 我也是偶然翻相片 才想起同桌的你……” 沈禹城唱歌时很投入,一首歌曲惊艳全场,几乎所有人都跟着他哼唱,中间他又弹了段吉他,后面接着唱。 直到他将整首歌唱完,观众席掌声还没响起,一个短头发姑娘就抱着一大束花,冲到台上,将花推进他怀里:“沈禹城,我是你的死忠粉!” 说完,她头也不抬就跑下台,全场轰动。 沈禹城愣了愣,这个姑娘赫然是他的小同桌,孟平生。 他抱着那束花,闻了闻,拿起话筒笑道:“感谢我的死忠粉。” 那时,孟平生已经回到座位和班主任李老师击了一掌。 后来,沈禹城才知道,孟平生想给他一个惊喜,答应上台送他花的承诺,但是又怕学生不能出校门,找不到正当理由请假,就把事情告诉李老师,请他帮忙买一束花。李老师知道这件事,想掏钱给沈禹城买花,孟平生却坚持自己出钱,李老师拗不过她,最终他和孟平生一人出了一半。 沈禹城一首《同桌的你》彻底唱出名堂,不仅在本年级斩露风头,更扬名全校,所有人都知道初二四班有个会弹会唱的帅气小哥哥,暗恋他的人又增了不少,上到学姐下到学妹。 白昭跳拉丁舞时,沈禹城已经回到座位,一支舞蹈也算惊艳。 沈禹城却没看一眼,拉着孟平生的手,边跑边对李老师说:“去上厕所!” 李老师白他一眼,哪有人上厕所一男一女一起去的?却没揭破这随意又敷衍的谎言,毕竟沈禹城才为班级争了光。 清江高中有前后两个操场,后操场表演节目,前操场自然就没人。 夜深人静,路灯下,树影斑驳,孟平生和沈禹城前后狂奔,两人的影子时而重叠,时而分开。 “沈禹城,你到底要干嘛?”孟平生挣脱了沈禹城的手,她气喘吁吁停在原地。 沈禹城笑道:“跑步啊!”他指着都是花坛的前操场说,“与其去看那些无聊的人表演无聊的节目,还不如练习四百米,难道你真想跑一个倒数第一?” 无聊的人,无聊的节目。 孟平生想笑,沈禹城是不是忘了,在台上时,他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所以,他这个无聊的人,表演完了无聊的节目,现在开启自黑模式来教育她积极向上吗? 沈禹城看孟平生目光戏谑,立马反应过来:“我是说,除我以外的人!”他顿了顿,转移话题,“喂!你到底跑不跑啊?” 孟平生:“你陪我跑?” 沈禹城:“你真该感到荣幸。” 孟平生:“跑。” 清江高中的前操场比后操场小,四百米比赛设在后操场,所以原本跑两圈的路程被沈禹城增到三圈,他们绕着操场一圈一圈跑,跑过花坛跑过树丛跑过路灯。后操场的歌舞人声喧嚣烦躁,前操场少年少女安静奔跑。 小小的他和小小的她却手牵着手,抛却一切,朝前狂奔。 跑了三圈,沈禹城说:“蘑菇头,我数三,就一起冲,记住了吗?” 孟平生惨白着脸,点头。 沈禹城:“三!” 然后他就精力充沛像旋风一样冲了。 孟平生愣了下,懵逼:“一和二呢?”最后她顾不得其他,只得像沈禹城一样一路冲刺。 沈禹城靠着一盏昏暗的路灯,喘着气,笑道:“蘑菇头,你怎么那么笨,听不懂人话吗?我说了我数三,就跑……” 孟平生摆着手:“一般都是一二三,哪有……哪有这样直接数三的?” 沈禹城笑容得意:“亏你语文成绩好,不知道什么是语言陷阱啊?” 孟平生吸了口气:“没关系,我现在知道了。”所以,以后都会小心,不会再上当。 昏暗的路灯下,少年扶着灯柱,少女弯腰扶膝,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拉长,长得不能再长,像拍摄一部电影,夜色为背景,景物为配角,时光就是最好的摄影师。 第11页 后操场有女主持人拿话筒,介绍下一个节目,沈禹城打破沉默:“我们离开太久,上大号都差不多了,回去?” “好。” “孟平生!” 孟平生听惯了沈禹城唤她蘑菇头,这样庄重正式的叫她,一时有些不习惯:“嗯?” 他酝酿了下:“四百米……” “四百米?” “不要跑倒数第一。” “噢。”还以为他会说什么,孟平生意兴阑珊:“知道了。” 第8章 运动会 第二天下午三点,组织运动会的同学在旗台发言:“请参加高一女子组四百米的同学来操场集合!”连续说三遍。 孟平生抱着沈禹城递来的矿泉水灌了小口,缓解紧张。 沈禹城拍着她的背:“别紧张,大不了我在圈外陪你跑!” 孟平生想象了下那个场面,有些滑稽,遂拒绝道:“不用了。” “你能行吗?” “我能行。” “大声点儿。” “我能行!” 沈禹城笑着把桌上的九号运动夹衫递给她:“我帮你看了,就是这件,穿吧。” “噢。”孟平生乖乖的把外套脱下,换上九号运动衫,她看了眼沈禹城,有些忐忑,沈禹城觉得好笑:“去吧,加油!”平生得到他的鼓励,才转头去跑道站好。 跑道不远处人山人海,有人专门来加油,有人参加其他体育项目,只要班上的人报名某个项目,每班就会有专门的拉拉队,加油打气,四班当然也有。 比赛开始前,平生看到六班的白昭带着几个女生做了个“贺敏加油!”的字样。四班的人都没那闲心,他们觉得加油打气拼的是吼功而不是精美牌子。 裁判的枪声响起,每个女生都拼命向前跑,孟平生想保存体力最后冲刺就没跑太快,很快就成倒数的几个。 场外,都是给某某加油的呼喊声。 孟平生看着跑道,眼里似乎只有跑道,没有其他,一圈快跑完,她的肚子突然胀痛,于是慢了下来。这一慢,那些原本就比她快的人和她拉开一大截,而跑她后面的都追了上来。 不时,她不仅垫底,还沦落到倒数第一。 她记得,沈禹城说不要跑倒数第一,她咬紧牙关,坚持跑完第一圈。 场内的比赛还在继续,眼看倒数第二都要和孟平生拉开差距,场外却有一个疯狂飞奔的少年引起众人注意,少年追上孟平生和她并肩而行,她在跑道内,他在跑道外。 少年说:“蘑菇头,我陪你跑!” 孟平生边跑边捂着肚子,她说不出拒绝,也没多余力气回应他,只知道一个劲儿跑,必须跑,她不能也不想辜负这个陪在她身边的少年。 如果跑倒数第一,一定很丢脸吧? 她自己丢脸无所谓,不能让沈禹城跟着她丢脸,她的目标,不跑倒数第一。 距离终点三分之一时,她的前方还有两个女生,只要她超越了其中一个就算实现对沈禹城的承诺,她抿着唇,发了狠,突然就爆发出来,只知道跑,一直跑。 不要倒数第一! 不要倒数第一! 不要倒数第一! 跑过一个女生…… 跑过第二个女生…… 跑过终点线…… 她气喘吁吁睁大眼睛,望着沈禹城:“我不是倒数第一,对不对?” 沈禹城扶着她,笑了:“恭喜你,倒数第三。” 她一头栽倒在地,晕过去前,她看到了白昭,她一边扶着跑倒数第一的姑娘,一边瞪着平生,她的眼睛带着和从前一样的冷然与狠意,孟平生来不及深想就闭上眼。 语文连老师近来有个嗜好,专门抽作文写得好的同学起来朗诵他们的文章,连老师还会当着全班的面进行点评,指出文章的好与不好,让学生学习借鉴。 孟平生胆子小,上台说话容易脸红紧张,一开口,差不多只有第一排的几人可以听见,其他人都听不清,但她的写作好,基本每次都会上台念作文。 一页作文纸,将她的脸都遮住,声音如蚊蚁:“我……我的母亲,作文题目。” 班上的其他人都盯着她,让她很不自在,有人说:“大声点儿啊!” “听不清!” 孟平生鼓起勇气:“我的母亲。”比方才是大声一些,还是没有平日说话的声音大。沈禹城看不下去,直接走上台拿过她的作文纸,对老师说,“我帮她念。”声音很是洪亮。 连老师点点头,看了眼孟平生,叹口气,她还需要好好磨练。 沈禹城让孟平生下去,然后开始朗读她的文章。 下课后,连老师专门找了孟平生:“你是我们班写作优秀的同学,原本要你参加高一年级举办的原创文章朗读活动,有奖拿,将来写进档案也好看,但你在台上还需要多加磨练。你有信心在比赛之前,练好朗诵吗?” 第12页 “我……”孟平生有些犹豫,不等她拒绝,沈禹城就从教室里走出来,拍着她肩膀:“老师,她有信心!” “沈禹城……” “不怕。”沈禹城露出大白牙:“不会的我教你呀。” 连老师笑了笑:“沈禹城,那你一定要带好小弟子啊。” 沈禹城保证道:“那是必须的。” 连老师走后,沈禹城看着孟平生,眼里都是揶揄:“蘑菇头,叫声师父来听!” “沈禹城。” “要叫师父!” “沈禹城。”她望着他,眼里都是疑惑:“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她长得不是国色天香,人缘财力也不足,学习成绩更是一般,看小说时,还经常不理人。 所以,为什么要对她好呢?除了父母家人,还没人这样关心她。 “小爷我对一个人好还需要原因?”沈禹城夸张的瞪眼睛,孟平生不买账,还是执意看着他,说道:“总有一个理由的。” 沈禹城无奈反问:“那你为什么对我好?” “因为你……光芒四射?”孟平生也不知道答案,她迟疑胡诌。 沈禹城笑了:“那我对你好,就是因为你黯淡无光。”他摊了摊手,“没办法,小爷我的光芒太盛,用不完,于是看你那么惨,就分些给你啰。” 从“为什么对彼此好”到“分些光芒”,两人的话题太跳跃,一时都接不上话,于是就相视而笑。 大多数人,都喜欢问为什么呢? 看到一个很胖的男人,和一个很瘦很好看的女人走在一起。路人会问,那个姑娘长得那么好看,为什么会选个那么胖的男朋友,看着就不搭! 人家搭不搭要你管! 看到一个又矮又丑的女生走在一个又高又帅的男生身边,手拉手。路人又会问,现在帅哥的审美都怎么了?帅哥找丑女是种流行吗,为什么他不找个女神呢?难听些,还会说,好辣眼睛。 辣眼睛就不要看! 为什么呢? 世上哪有那么多为什么,看对眼就是看对眼。 第9章 朗诵 沈禹城见过那么多人,就是觉得这个姑娘舒服,这个姑娘好啊,这个姑娘入他眼啊。 一个人,总有那么个时候,不因为好看的皮囊而动心,不因为顶尖的才智而动心,不因为完美的性格而动心,令这个人心动的理由,仅仅是和那人相处的温度,舒服温暖引人贪恋,这样就足够。 朗诵比赛选在两周之后,孟平生很担忧,但沈禹城总是不慌不忙,吃了午饭,就带她到操场散步消食,然后慢吞吞走回教室。 孟平生坐到位子上,沈禹城轻松无比的笑道:“急什么,看你的小说去。” 孟平生拿出小说,摊平,简单的中国简体字,她居然觉得一个都不认识,满脑子都是读作文,一看到字就有念一念的想法。才吃过午饭,教室里只有她和沈禹城,午后阳光明媚,沈禹城趴在桌上睡觉,她就读小说,读书的声音挺大,至少比她在台上大。 于是,沈禹城终于睡不下去:“至于那么用功吗?” 孟平生停了下来:“不努力,会死,努力了,还是会死。我现在多努力,等死了至少问心无愧。”她说的义正言辞,铿锵有力。 沈禹城笑道:“你上台就该拿出这样的气势。”他不睡了,起身对孟平生说,“你这样是没用的,台下你声音再怎么大,放到台上你也得焉儿。” “那怎么办?” “跟我来,教你克服台上紧张。” 他带着孟平生从后门走出教室。 最后的目的地是一间平时不常用的自习室,里面的桌椅干干净净,讲台上有些灰尘,前后两个黑板都齐全。 沈禹城说:“我观察很久,这间教室平时没人用,本来是想在这练吉他,现在,便宜你了。” 他带着孟平生来到讲台上,方才走时还顺带拿了本语文书:“这里清净,你可以安心练到下午上课。”上课时间是两点十分,从中午吃饭到下午两点的时间是自己安排,一般都选择睡觉。 “好。”孟平生弯了弯眉眼:“谢谢。” 沈禹城将语文书递给她:“来,念吧。”他走到台下,端了跟凳子坐。 孟平生拿起语文书,努力想大声朗读,然而她的视线一看到台下,就哑了声,声音连平常的一半大都做不到。 沈禹城皱了眉:“平生,台下就我一人。” 她弱弱道:“我知道。”但她还是放不出声。 沈禹城想了阵:“这样,你不要看台下,只看着书。” 这次,她的声音勉强大些,但还是不够。 “平生,没什么大不了,台上台下都一样。”沈禹城微笑着,他说:“以前,你不是当着全校的面上台说过话吗?拿出那种气势来。” 第13页 沈禹城,我是你的死忠粉! “可是……那不一样啊。” “怎么不一样?” 孟平生说:“我是为了给你惊喜才上台的。” 沈禹城笑道:“那就再给我个惊喜,拿个名次回来。” “我……”孟平生好像从来都学不会拒绝沈禹城:“好吧。” 答应过沈禹城的事,她都想尽全力做到。她每天来自习室上台练习,写的作文越来越好,越来越多上台的机会,有些事情是熟能生巧,练得多了,她上台就越发自信。声音也从原来的很小声,变成不够大声,变成一般,变成有些大声。 接近一周多的训练,沈禹城亲眼看着她为他的一句话而蜕变。 他从没想过,他说的话,有一天也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看着能够自己上台完成文章朗诵的孟平生,他竟然觉得欣慰,就像亲手栽的幼苗终于结了果,就像自己的小女儿成了优秀大闺女。 那种感觉,有些微妙,别说,还真有成就感。 这次,又轮到孟平生上台朗诵文章,前面的人朗诵后,同学们有些松散,还有说话的人,孟平生见怪不怪,扯了扯嗓子:“大家安静一下,我的声音有些小,你们太吵会听不清!”然后全班被她的大嗓门惊了下,转头看她。 说什么声音很小!坐在第一排的人耳朵都要被震聋了,你这叫声音小?简直太谦虚了。 沈禹城在台下捂嘴巴偷笑,这是孟平生最喜欢的口头禅,她一上台就是“大家安静一下,我的声音有些小”,她好像丝毫没意识到自己音量的进步,简直不要太可爱。 几乎,所有人都感叹,孟平生的声音真的不同以往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她是士别一周当刮耳相看。 连老师更是当面表扬她,私下里还说:“孟平生,好样的!下周星期三进行比赛,主题是“朋友”,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可以准备稿子了。” “好。”孟平生兴奋道:“谢谢老师。” 这几天,孟平生准备稿子时,神神秘秘的,沈禹城想看,她直接拿小说盖住,一脸这是秘密的样子。 沈禹城冷哼,不给看就不给看,反正等她比赛的时候,他们全班都要去围观。 比赛的日子很快就到,每个班有两个代表,孟平生和胖班长是他们四班的代表,朗诵比赛在学校操场,班代表要像在国旗下讲话一样,站在高一年级所有同学面前。 得知这个噩耗的孟平生有些紧张。 沈禹城笑道:“放轻松。” 演讲的有十六个同学,孟平生手气好,抽到八号签,中间位子。 轮到她时,主持人说:“下面有请高一四班孟平生同学为我们带来她写的诗歌《你就是这样一个人》,大家掌声欢迎!” 第10章 比赛 孟平生拿到话筒的刹那,手有些抖,她看到沈禹城加油打气的手势,还有其他人看来的目光,她定了定神,千万不要让这么久的努力前功尽弃,她说:“各位老师同学好!我带来的诗歌朗诵是《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孟平生的声音洪亮清澈: “放学, 你骑着不知名的单车, 走过没有名字的路, 像个风雨不羁的浪者, 送我归行, 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街头, 你拿着不多的零花钱, 请我吃你口中的美味, 像个不拘小节的美食家, 予我温饱, 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理发店, 看着不怎么自信的我, 对我说蘑菇头真可爱, 你那真诚至极的赞美, 使我自信, 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运动会, 你陪我练习四百米, 让我不要跑倒数第一, 像是与众不同的鼓励, 替我打气, 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 我的朋友, 你就是这样调皮善良真诚又温暖的人。” 朗诵完毕,她鞠了一躬,掌声如潮,朗诵的形式不限,可以是诗歌可以是散文可以是其他内容。说实话,孟平生选择诗歌其实很冒险,因为必须是自己原创,而诗歌创作是最不好写的。 最后,孟平生还是如愿以偿拿了奖,三等奖。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四个,参赛者十六人,除一二三等奖外,其他的都是优秀奖。 一等奖得主是写散文的同学,一班的,台下老师有一半的人都更热衷于散文,最终决定让散文拔的头筹,孟平生是十六个人里唯一写诗歌的。 下台,沈禹城特别激动的问她:“快说,你写小爷,是不是因为特别崇拜我?”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写诗,诗里的那个“你”,沈禹城一听就知道是自己,如此就很兴奋。 第14页 沈禹城其实没指望她会回答,没想到,她认真说:“崇拜。” 沈禹城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红了半张脸,他捧着脸臭屁道:“那是!小爷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你崇拜我,那是必须的!” 旁边的同学,都笑了起来,直说他是个活宝。 这几日天气算不得多炎热,也称不上冷,温暖的天气令清江中学的同学们越穿越少,越少越短。有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生,还穿起吊带衫,像李老师那样正经顽固的人一看到这种女生,会立马给予警告,并谆谆教导。 四班穿吊带衫的风气才一直没形成,大多数都穿中规中矩的短t恤,红黄白蓝换颜色穿。当然,也有像孟平生一样,穿浅蓝色短袖校服,一人有两件,轮着穿,实在没干净校服才会穿自己的。 孟平生去租书,总能遇到旧学校的胖同桌温韬,他眯眼朝她微笑,平生也回了个笑,起初也就觉得都算熟人,没关系。后来,有一次,她选小说,选的很投入,达到忘记周遭的境界。 胖同桌温韬走到她身边时,她都没发现,直到他突然对她说:“你穿短袖好性感!”就像匹恶狼,看着她的锁骨,眼神却有种说不出的干净。 孟平生愣住,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合上书,将领口往上拉了拉,遮住锁骨,然后尴尬笑了笑,冲出书店。 那天,沈禹城还觉得奇怪:“小说呢?” “别说了。”平生道:“遇到一个猥琐男。” “猥琐?”沈禹城着急道:“那你没事吧?” “没事。”孟平生吸了口气:“我跑的快,有个男同学,以前一个学校,他突然对我说,我穿短袖好性感。”平生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以前怎么没发现,他不仅脑子不好使,眼光也不怎么样。” 地震前一个学校,他们就传温韬脑子有毛病,是个神经病,经常做一些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事。 沈禹城猛地盯着平生打量,看到露出来的锁骨,他摸着下巴说:“脑子也许是不好使,但眼光不差啊。” 孟平生感应到他评价的部位,立马将领口拉高,第一次骂他:“沈禹城,你混蛋!” 沈禹城骑着车,笑着道:“蘑菇头,你错了,我不是混蛋,是流氓。” 很快,两人都把猥琐男同学当作插曲,没放在心上。 来清江高中将近一学期,孟平生发现她坚持的最久的事除了读书就是看小说,一个炎热的中午,沈禹城吃着饭,孟平生突然道:“我想写小说。” 沈禹城顿也不顿道:“那就写啊。” “我的意思是,希望以后以这个为生,赚钱养活自己。” 沈禹城终于停了下来,他打量着她,淡淡道:“虽然你给我写的诗还不错,作文也不错,但写小说,还职业的……你还是再练练文笔吧。” 孟平生叹口气:“也是。” 第11章 温韬 这日,食堂打饭的人不多,大多数都在吃饭。 孟平生他们的旁边坐着一群男生,一桌有六人,坐了两桌,吃起饭来很是粗旷豪迈,沈禹城也是男生,但他吃饭是比较文雅的,餐盘看起来比平生还干净。 吃饭时,从那群男生中走出来一个人,朝平生他们走来,这人平生恰好认识,就是书店遇到的那个老同桌温韬,他看起来很雄壮,个子大身材肥胖,站在他们边上时,像是泰山压顶。 于是,孟平生和沈禹城都不吃饭了,静静望着他。 沈禹城很不喜欢有人打扰他吃饭,他皱了皱眉:“有事?” 温韬没说话,他从裤兜里摸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孟平生:“给你。” 孟平生没接:“谢谢,我不要。”她和他真没什么交集,从前同一个学校,做同桌时,两人都没熟过,不知道他现在是哪根筋搭错了。 温韬解释说:“我买多的,剩一根,吃不完。” 沈禹城凉凉看着,一语不发。 孟平生还是推拒,笑着说:“不用了,我不吃糖。” 温韬还是执意将棒棒糖给她,见她不收就放桌上,沈禹城一个抬手就将棒棒糖扔了,寒着眸子斜睨他,正儿八经严肃至极:“拿走!” 温韬看了孟平生一眼,眼睛看起来干净,有些可怜,水晶晶的,那么大个个子,此时却像个被人欺负的小孩,他蹲在地上捡棒棒糖。 平生不免觉得沈禹城的行为有些过分,剐了他一眼,心软的将手伸了出去:“棒棒糖,给我吧。” 温韬抬起头,笑着把棒棒糖递给她,叮嘱她:“一定要收好噢。” 孟平生说:“好。” 沈禹城看着平生就来气,一言不发,端起餐盘就往倒饭的地方走,大步流星,连头都不回。平生见此,只得叹气跟上去。 第15页 她追上他,有些讨好道:“不要生气嘛,人家好心送棒棒糖,你把糖扔了本来就有些过,一个棒棒糖,也没什么啊。” 沈禹城冷哼一声,走的更快,所以,还是他做错了? 孟平生小跑上去:“你到底怎么样才肯消气啊,要不我去给你买棒棒糖?” 沈禹城终于停下来:“我是看你不想要,明确拒绝了,他还死缠着,才把糖扔了的。”说话时,有些委屈。 平生温和道:“我知道。”她顿了顿,小心翼翼开口,“这事上,我得谢谢你!但是,除了扔掉,不是还有其他拒绝的办法吗?没必要做太过,对不对?” 这点上,沈禹城和平生的观点不同,他觉得她太心软,不够果断干净利落,这样的性格容易被人纠缠,但他终究没说出来,只道:“想要我消气,就把那人给的棒棒糖拿出来,我吃掉。” 孟平生想着,一个棒棒糖,谁吃都一样:“好。”她将糖递给他,没想到,沈禹城却命令她,“把糖纸剥了。”指了指他的嘴巴,“喂我!”声音里夹杂着孩子般的赖皮。 孟平生顺从他,剥了糖纸,喂到他嘴巴里,沈禹城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这才乖啊。” 这件事情过去后,连续两日风平浪静。 直到第三日的中午,食堂里,孟平生和沈禹城又遇到老同桌温韬。 他端着餐盘拦着要去打饭的平生:“我给你的棒棒糖呢?” 平生不明所以,轻声说:“吃了。”给她棒棒糖,都两天了,在这个酷爱吃零食的年纪,谁经得住放着一个棒棒糖不吃,留着过夜的。 他提高声音:“吃了?” “嗯。” 没想到,温韬说:“把糖还给我!” “哈?”孟平生很震惊,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他送给她棒棒糖,还没几天就让她还,这都什么事啊?有病吧。 不想给,当初就不要给啊,沈禹城把糖都吃了,她要还也只有重新买。 温韬一只手端餐盘,一只手伸向她:“棒棒糖还给我。”表情,还挺严肃。 孟平生想了想,兜包里有一个五毛钱的硬币,完全可以重新买根棒棒糖,她拿出硬币放温韬手心:“我只有钱,你重新买吧。” 温韬却固执说:“不要,我就要棒棒糖。” 孟平生没辙:“那吃了饭,去小卖部买糖再还你?”她的眉宇间有些不耐烦。 温韬却笑道:“开玩笑的!我都给你了,自然不会要回来。” “……”呵呵。 沈禹城打了两份饭菜,他一过来,平生就朝他走去,看上去如释重负,把他当救星。 吃饭时,沈禹城问她:“你刚才和那个傻大个聊什么呢?” 孟平生叹口气:“不知道。” 沈禹城不信:“说了什么还能不知道?” “他找我还糖,我当了真,然后他说开个玩笑。”孟平生有些不懂:“看起来那么逼真,哪有人这样开玩笑的。” 沈禹城沉默着,突然来一句:“他可能是想逗你吧,喜欢你,所以想逗你。” 孟平生笑道:“喜欢我?算了吧。” “蘑菇头,你别自暴自弃啊,你也不丑,何愁没人喜欢。”沈禹城凑近了道:“说真的,如果他真的喜欢你,追求你,你会怎么做,会答应吗?”说到最后一句时,带了三分连他都没察觉的忐忑。 孟平生原本在喝汤,听闻沈禹城的话,非常震惊,果断喷他一脸:“那也太可怕了吧!” “如果真这样,万一在一起了,他说好请我吃饭。到了饭馆,吃完饭,他来一句,我没打算请你,所以没带钱,吃霸王餐吧。等我当了真,他才说,我只是开个玩笑!”她又在后面追加道,“真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还不如分手,心脏不好的真承受不住他的玩笑。” 孟平生这人较真,开不起玩笑,她只愿世上所有人都对她说真话,所以,不管别人说什么她都会先信三分。 沈禹城拿出纸巾,擦脸,明明被喷了口水,多脏啊!换作往日早就大发雷霆,现在却莫名心情舒畅,连他都不知道为什么。 “也是。”沈禹城擦了脸,笑容明媚:“蘑菇头,若是上了大学,你没找到合适的,我也没喜欢的人,我们就在一起吧。”说这话,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几分真几分假。 “哈?”这是孟平生到食堂后,第三次震惊:“说这个,会不会太早?” “傻!”沈禹城偷笑:“还真是挺好骗的,既然这么好骗,就不要和喜欢开玩笑的人在一起,不喜欢那人,就离他远些。” 孟平生很是无辜:“从始至终我都没招惹他!” 但是架不住人家要招惹她,并且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招惹,这事还得从食堂遇到后的第二日说起。 第16页 第12章 初抱 教室里,孟平生埋头,苦思数学公式,窗外阳光暖人,照在她身上格外绚烂。 门口却有人说:“孟平生,外头有人找。” 那时是中午一点四十分,班上的人几乎都齐了,一听到这句话,八卦些的就朝她看来又或者朝外张望。毕竟,孟平生这人交际圈狭窄,班上,也只和沈禹城交情深些,何况这次找她的人,一听就是外班的。 有甚者,还八卦的看眼沈禹城。 沈禹城顿了笔,望着孟平生的背影,久久没有重新提笔。 教室外,那个身材壮硕肥胖的男生望着走出来的孟平生,瞧着有几分紧张:“你……你来啦?”赫然是温韬。 “嗯。”孟平生温和客气:“有事吗?” “你可以和我交往吗?” “对不起,不可以。” “为什么?”温韬觉得很不解:“你都吃了我的棒棒糖。” 孟平生有几分无语:“棒棒糖不是我吃的,是我同桌吃的。如果实在不行,我可以付你现钱或者再帮你买一根,你看成吗?”一根棒棒糖,还能是定情信物?给之前,也没说清楚啊。 温韬的神色突然变了:“你和你同桌关系很好?” 孟平生毫不犹豫道:“很好。” “那你得小心了。” “小心?” 温韬把孟平生拉到离教室更远的地方,悄声道:“有人在打你同桌的主意,她让我追求你,只要我追求成功,她就答应我一个要求。” “那人是谁?” “白昭。”温韬笑了笑,笑容有些阴骛:“以前我脑子不好使的谣言就是她散播的,知道为什么吗?” 孟平生摇了摇头,她的记忆中白昭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温韬长得不好看,成绩也不出色,所以他们之间应该没什么交际才对。 “因为我喜欢她啊!”温韬笑得很温柔,却让平生心颤:“她觉得我的喜欢对她来说是个污点,就一直污蔑我。一直想和你同桌接触,却找不到机会,在这所学校又人脉有限,所以,就让我追求你,破坏你和你同桌的关系。” 他并不咬牙切齿,甚至算得上温和,越是这样,平生越觉得阴冷……明明是喜欢对方,听他说起来却像仇人。 平生不傻:“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这次,温韬没有笑,他的表情甚至称得上严肃:“因为你是当年唯一没听信白昭谣言,把我当成神经病的人。”他顿了顿,“知道吗?我对她告白,也是拿根棒棒糖,她不仅拒绝我,还当着别人的面把棒棒糖扔地上踩烂。她说,我这样的人不配喜欢她,我后来才知道,她拒绝我后,还散布我的谣言。” 温韬说:“孟平生,你虽然拒绝了我,却收了我的棒棒糖,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是你的行为将我从白昭的阴影中拉出来,我很感激你。”他笑了笑,有些苦涩,“总有一天我要被她逼疯。” “你可以不喜欢她啊……” “情感可以控制就好了。” 走廊上没有人,趁孟平生若有所思时,温韬突然一把抱住她,很轻柔的一个抱,平生刚要挣扎,就听他说:“别怪我!” 沈禹城从教室出来,围观了整个过程,手捏成拳头都毫无察觉。趁沈禹城大步走来,温韬挑衅的笑了笑,松开孟平生,如疾风一般快速消失在原地。 孟平生不知道即将迎来暴风雨,还有些莫名其妙。 沈禹城走过来,一把抓住孟平生的手,隐忍着怒火:“你答应和他交往了?孟平生,你不是说你不喜欢他那样的人吗?你给我说话!” 平生这边才回过神,沈禹城就噼里啪啦问了一大堆,平生开口:“我没答应啊。” “那你们还……”抱在一起!他都没和他家蘑菇头抱过,总感觉失去了她的初抱。 孟平生有几分无奈:“话说着说着他就发神经。” 沈禹城跟在后头,走的很慢,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有人抱了他的蘑菇头!他失去了蘑菇头的初抱!蘑菇头的初抱给了别人!三个想法一直变着法折磨他,苦不堪言。 第13章 回家 沈禹城低沉的情绪持续到第二天下午,星期五放学,回家的路上,孟平生坐在沈禹城后座。 道路还不算宽敞,刚够两辆汽车并驾齐驱,道路两旁是自然生长的野花野草,绚丽缤纷,这时的城区污染也并不严重,许多建筑施工都还是初步化,工厂社区也并未林立。 黑山地穿越树林,穿过路上清澈的溪流,迎着有些暖人的五月初凉风,滑下陡峭的坡道。 以往,沈禹城载她回家总要叽叽喳喳说一箩筐的话,今天却像个闷油瓶,基本没主动开口。 “沈禹城,你是不是还在意我和温韬的事?”孟平生抓着沈禹城屁股底下的车座边缘。 第17页 沈禹城没说话,他沉默,他就是在意,温韬真的不算什么,他在意的是那个初抱。这样想着,突然感觉腰间一紧,他低头,看到一双白皙的手环着他的腰。 孟平生叹了口气:“他抱我时,其实只沾到他的衣角,根本没真抱,而且他没经过我同意就抱了。” 沈禹城眯眼,低头看了眼环在他腰上的手,神色愉快:“那这个是你的初抱啰?”语气上扬。 孟平生笑道:“是。”她从没主动抱一个同龄男生,除开她父亲那辈人不说,和沈禹城的这个拥抱真的才算初抱吧。当然,她才不会扫兴说还抱过她爸,毕竟才把人哄好。 不知道为什么,温韬出现后,沈禹城对平生一直没安全感,他停下车,转头问她:“蘑菇头,对你来说,我是不是最重要的男人?”他眼巴巴偏头盯着平生,求证道:“是不是?” 孟平生学他的,摸了摸他脑袋,笑容灿烂:“不是。” 他委屈的刨根问底:“那谁是?”她只笑不语。他继续追问:“你说,你心里最重要的男人是谁?” 她拗不过他,只好说:“我老爸。” 他死心了,突然又眼睛一亮:“那第二重要的男人呢?” 她笑说:“我舅舅。” 他又无精打采的问:“第三重要的是谁?” 她笑容依旧:“我堂哥啊。” 他问,“第四重要的呢?”他总觉得,虽然被落在第四位,但是第四总比被排到更后面好。 孟平生不紧不慢道:“我叔叔。” 沈禹城抓头绝望,脸带委屈:“小爷很受伤!我家蘑菇头心里没我了,你个没良心的,枉我对你掏心掏肺,你就狼心狗肺。”沈禹城不甘心,继续追问平生,“蘑菇头,小爷在你心里究竟排第几位,今儿必须说实话。” 孟平生貌似认真的数数手指,纠结道:“到底是第二十一位还是三十一啊?我认识的男人好像也就二三十个,我爸爸我舅舅我堂哥我叔叔,李老师,王老师,还有……” 沈禹城觉得从没如此绝望过,他挥挥手,说:“算了。” 日头慢慢隐去,沈禹城的背影有几分喜剧的哀凉,边骑车赶路边说:“世风日下,小孩儿心不古啊!连我们蘑菇头都学坏了。” 孟平生坐在后面,笑容艳艳却神色复杂,她没撒谎绝对没撒谎,沈禹城真的是她心里不重要的男人。却是,心中最重要的男孩,无人可比的那样重要。 只是,那傻瓜,却一直忘记,此时的自己尚算男孩作不得男人。男人堆里,当然就算不上数。 第14章 江望 五月份,有一个拍微电影的剧组要在清江高中取景,中学的后街树木繁茂,夏日阳光轻洒,树影斑驳,非常唯美。 剧组要在清江选一个班级的同学当群众演员,有一幕是在教室内拍摄,男主角是个被人误判的少年犯,从监狱出来,然后回到学校上课,逐渐成长的励志故事。 从监狱出来的少年,肯定会受到同学们的排斥,群众演员们就演排斥人的同学。 学校和剧组签了承诺书,选中的是高一四班,孟平生她们班级。 孟平生第一次见到江望,就是这次拍微电影,他们一个平静淡然,一个新奇忐忑。想不到,后来会因为一个姑娘彻底熟识,那姑娘是他唯一的心头肉,是她唯二的闺中蜜。 此时,江望不是出名的新锐导演,他只是个还未踏出社会的影视学院编导系大四学生,也是这次微电影的导演,参加影视台组织的微电影大赛。 这次微电影比赛,也让他从此小有名气。 副导演是个长发女生,扎起马尾,看起来很是干练,指挥工作人员忙前忙后。教室里,有两台摄影机,四班的同学到时,他们还在布置场景,调整镜头。沈禹城对摄影机很感兴趣,站在边上看他们。 沈禹城长得好看,脸帅肤白,工作人员看到他,朝他笑了笑,也没赶他走。 江望一身白色休闲服,一米七八的个子,比这时的沈禹城高一些,他对着镜头满脸严肃,调整着摄影机。他调整好后,看到沈禹城,打量了好几眼,不苟言笑道:“站到镜头前。” 沈禹城站过去,好奇的眨了眨眼,笑道:“怎么样,小爷够帅不?” 江望说:“太嫩了,镜头感倒是不错。有没有兴趣当个露脸的配角?” 沈禹城有些吊儿郎当:“主角成不成?” “不成。”江望笑了笑:“小兄弟,你这样的要当主角,再熬个三五年吧。” 沈禹城不服气:“小爷有身材有颜值,我要当明星,追我屁股后面的导演不知道有多少!” “少年。”江望笑道:“有志气。”其实,这年的江望也才二十二岁。 第18页 沈禹城当然没有做成主角,他成了最主要的男配。 从监狱里出来的男主角走进教室,沈禹城就是带领全班奚落他的人,台词不多,他坐在课桌上,很大爷的姿势,一看到男主角从门口进来,立马极尽嘲讽之能事。 演的非常招人恨,奚落的语言,起哄的声音,仿佛本色出演。江望看着镜头时,都微微挑了下眉,从此以后,他对这少年印象深刻。孟平生站的位子,摄影机根本拍不到,所以她就当看戏,看着那少年露出丑陋嘴脸,说出伤人的话。 她忍着笑意,心想,沈禹城真有当反派的潜质。 微电影大赛结束,江望的作品拿了一等奖。这是他的第一个处女作,评委都说小反派很有灵气,赞不绝口,江望也在微电影圈小有名气。 微电影拍摄一结束,就迎来大型期中考试,高一下期不仅要考语数外还要考物理化和地史政生。 考完,孟平生就拉着沈禹城去租小说。 清江高中校门外的街道旁有家租书铺,里面大多是女生喜欢的言情小说。 交十块押金给老板,最迟一个月还一次书,还书再借,须再给一块钱。一本书一块钱,一次性最多借三本,不想借,把书原封不动还给老板,老板就退九块钱押金。 这些门道,孟平生门儿清,她现在是这家店常客,每周五一放学她就往这家店冲,店里好看的小说太多,每次都挑得眼花缭乱。 沈禹城怕她一个人回家有危险,所以总是和她一起放学,反正顺路。沈禹城陪她进去过一次,被她选书的龟毛程度吓到,后来就在书店外等。 他对小说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不明白一本书而已怎么就值得她挑那么久?虽然不懂,还是尊重她的爱好。 孟平生进了书店,被花样繁多的小说迷晕眼,一会看看那本的简介,一会看看这本的封面,一会拿起一本穿越的,一会翻一下现言,总之乐不思蜀,浑然不记得沈禹城这么个人。 “孟平生,你过来。” 平生抬头,看到背着书包的白昭,她皱眉:“有事?”态度冷淡。 白昭别有深意道:“最近你过得很好啊?是不是搭上了沈禹城这座靠山,就觉得万事大吉?” 孟平生握紧小说:“所以呢?” “又是他的同桌,又是上台献花,最后他还陪你跑四百米,孟平生,你凭什么?”白昭盛气凌人。 孟平生认真想了想,答复她:“有人运气好,有人人品好,也许是我苦尽甘来,转运了吧。”她发誓,她一言一句绝没有讽刺什么的意思,所有字都发自肺腑。 很显然,白昭不这样认为。 她走近,将孟平生逼到书架角落:“苦尽甘来?”她呵了一声,“没有沈禹城,你在清江高中什么都不是,沈禹城,你还配不上!” 孟平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勇气,反抗她:“你就配的上?”那气势,将沈禹城学了个十成十,生气时的嘲讽脸与对敌的霸气侧漏。 “你!”白昭扬起手掌,最终还是放下:“总有一天,我要让沈禹城和你陌路。”她凑在她耳边说,“而我,会成为他的女朋友。” “白昭!”沈禹城是她的逆鳞,孟平生一改往日的软弱,她瞪着白昭:“沈禹城不是你的玩物,不喜欢他,就不要接近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做他的女朋友,只是为了面子。” 白昭大方承认:“是又怎么样?只要他同意,你管得了?”她冷笑两声,见孟平生白着脸,她说,“我们走着瞧!” 随即,白昭转身,孟平生突然拉住她的手,声音充满无奈:“不论如何,都不要伤害他。” 她知道,白昭长得好看,而沈禹城是个爱玩的,若白昭真的出招,沈禹城会顺水推舟就这样和她试试吧? 她鼓起勇气面对全校无所谓,只要他觉得惊喜,她跑倒数第一无所谓,只要他不跟着一起狼狈,只要她在这所学校最重要的人不受伤害就行。 什么时候,这个少年能带给她这么深的影响? 第15章 儿童节 孟平生随便拿一本小说出去,沈禹城靠在黑山地上,嘴里嚼着泡泡糖,看到她出来,很惊奇:“今天速度这么快?” “嗯。” “我刚才看到白昭了。” “她和你说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打个招呼而已。” “噢。” 沈禹城见孟平生突然间埋着头,很不解:“蘑菇头,你怎么了?” 孟平生问他:“你觉得白昭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孟平生说:“从身材长相,到智商人品。” 沈禹城想也不想就答:“还不错。” 孟平生迟疑道:“那你觉得……” 第19页 “觉得什么?” 孟平生想说“觉得她给你做女朋友怎么样”,但是她忍住了:“觉得她和陈丽比怎么样?” 沈禹城沉默阵:“任何一个女人都比陈渣渣强。”看来,陈丽那种拿他当试金石的所作所为怕是要让他记恨一辈子。 孟平生不说话,她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问,怕她问太多,怕他嫌她烦。 孟平生坐上后座,拉着沈禹城的校服,突然听见他轻笑:“你是不是一直想问,把白昭给我做女朋友怎么样啊?” “嗯。”孟平生胡乱道:“算是吧。” 沈禹城说:“我对她没兴趣。” 孟平生提起的心,落了下来,没兴趣啊?这样也好。 平常的过了十来天,六月一日是儿童节,高中并不把这个节日列入放假名单,所以照常上课。 但是,越这样越不能阻止孩子们过节日的心情。 高一下期一过就升高二,分文理班,高一四班打算把这个儿童节当纪念日过,毕竟分班了,现在的人就聚不齐。由班长提议,班上同学投票表决,该组织什么样的活动,鉴于学业繁忙,表演节目什么的直接pass,最后改成送分班礼物,有个同学提议每个人都送苹果,红彤彤的,寓意平安。 儿童节,送苹果,既简单又清新。 高中生没什么钱,买不起太拿得出手的礼物,最后苹果竟然选票最高。像沈禹城这种喜欢吃苹果的人,自然眉开眼笑。 高一四班的走读生会提前买好苹果和贺卡,预备送给自己喜欢的老师和同学,反正是重要的人,住宿生则托走读生帮他们带。 这天学校安排保安检查书包时,总发现有些同学的书包鼓鼓的,里面没放几本书,全都是红彤彤的大苹果,还有五颜六色的包装纸与色彩鲜明的拉花。 班上十来个走读生,差不多要承包全班的苹果,谁要了什么给多少钱,那都是有小账本做记载的,条理清晰,字迹分明,敢赖帐,直接黑墨水泼过去再上报老师。 老师,这个同学欠我钱不还!有时,也可能恶人先告状,老师,这个同学泼我墨水! 最让人头疼的案子,大概是,老师,有人偷了我的苹果! 孟平生和沈禹城都不是走读生,为了给对方惊喜,瞒着对方找不同的人带了苹果,孟平生找的是胖班长方杨,他看起来憨憨的,总是好脾气,一脸“我是老好人的样子”。 方杨将苹果悄悄递给她,她趁沈禹城上厕所时,包好大苹果,栓了一朵大拉花,然后把苹果塞到课桌底下,准备上晚自习给他,上个周末她就买了卡片,昨夜她挑灯夜战在寝室写了很久的句子,字数不多,却思索将近一小时才敢下笔。 比考试写作文还要慎重,毕竟,作文她一般都是不假思索,不打草稿,不会冥思苦想一小时,一对比,她竟有些对不起阅卷的语文老师。 这样一想,她笑了起来。 沈禹城回到座位就见她傻笑,问她:“怎么了?” 她冷不丁道:“我觉得语文老师太辛苦了。” 沈禹城愣了好一阵,竟无言以对,埋头,预习下一节课要上的数学知识。 高一的晚自习从下午六点四十上到九点十分下课,中途有二十分钟可以自由活动,所以这二十分钟班上氛围无比温馨,送礼物的开始送礼物,收礼物的也收礼物。 孟平生收到几个姑娘送的红苹果,包装很可爱,卡片上写着不同的祝福语,但都会在结尾加一句:可以和你做朋友吗? 就像约好的一样。 她看了看他们的落款,一个是杜曼一个是许熙还有一个叫佟文,班上总会拉帮结派分阵营,这三个姑娘一直处在一个圈子且是她的室友,普通踏实,单纯乐观,成绩处于中游,算是一个团结的小帮派。 孟平生耀武扬威一般把苹果展示给沈禹城看,卡片很用心的放入书包,结果沈禹城一脸无所谓的指了指课桌底下,孟平生一看,全是苹果和卡片。 数不清有多少个,反正比孟平生多。 孟平生是没有圈子的,虽然习惯和沈禹城走一起,但她从不融入他的交际圈子,可以这样说,对孟平生而言她的圈子仅沈禹城一人,对沈禹城而言,孟平生只是他圈里人之一。 一人与一群人里的之一,一不小心就天差地别,南辕北辙。 孟平生踟蹰着,摸了摸课桌底下的红苹果,犹豫道:“沈禹城……” 沈禹城还没来得及回头,一个清澈响亮的声音道:“禹城!” 连沈字都省去,显得那么亲密。 白昭拿了一口袋苹果,放到他桌面:“你要的苹果。” 沈禹城笑着应道:“谢了啊!”然后顺手从口袋里挑了个又大又红的给白昭,“儿童节快乐!” 第20页 白昭接过苹果,看了眼孟平生,眸带笑意。 那笑容让平生感到刺眼,她看到她从衣服包里摸出一个包装精致的红苹果,递给沈禹城:“你也快乐!”顺带给了他一张贺卡,问,“能出来一下吗?” 沈禹城一口答应:“好。”他转头冲全班说,“我托人买了一口袋苹果,要吃的就拿,数量不够,先到先得,大家儿童节快乐!”旋即,看了眼孟平生,指了指口袋里的苹果,冲她眨眨眼。 像在说,快拿苹果! 一句话都没说就被白昭急匆匆拉出去。 第16章 吃苹果 孟平生嘴角的笑意淡了下去,眼看着众人拿走苹果,从一口袋变成一个不剩,所有人都觉得,她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都默认她早就拿了苹果,就没在意她。 他们在意的是,六班的美女白昭怎么会来班上找沈禹城,为什么会帮他带苹果,为什么相谈熟稔,找他出去又为了什么事?帅哥美女,苹果后的谈资,于是引的众人猜测不已。 孟平生拿出小说,默默的看,第一次发现,她居然看不懂一本言情小说。 方才,白昭将卡片递给沈禹城时,她看到最下面的落款:你最可爱的女朋友。 所以呢? 沈禹城有了女朋友,这个女朋友还是白昭? 那他在书店外的,没兴趣,又是骗谁呢? 孟平生苦笑,该怪她自己太傻,太好骗…… 沈禹城是谁?白昭是谁? 他们做了什么,干了什么,关她屁事!何必庸人自扰。 平生挺直身板,像以前一样的坐姿,安安静静,一言不发,就像很平常的一个晚自习,只是平常的看小说。 一滴泪水落在泛黄的纸页上,她什么都看不进去,泪水控制不住的掉。抽出纸巾,擦了擦,水痕终于杳无踪迹,一张脸又干干净净,像方才哭的人不是她。 孟平生有些不安,她发现自己对沈禹城生了占有欲,就在他送的第一个苹果不是给她,第一句祝福不是给她,于是,她装作看不懂他的手势,选择不要他的苹果。 她和班上的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也在意沈禹城和白昭的关系,他们在意是因为八卦,她在意只是占有欲。她告诉自己,是沈禹城这段时间对她太好,以至于她习惯他的好,所以才看不惯他对另一个人的好超过自己,如此而已。 她对他只是占有欲,朋友间的吃醋独占,他是她在这所学校里最重要的人,理所当然,也想她于他而言一样重要。 可今日的事,终于让她认清自己的地位,不过如此。 她翻着小说,若无其事。 想了想,埋头从课桌里翻出准备好的苹果和卡片,放到沈禹城的座位。反正,准都准备了,不送出去,实在浪费。 上课铃一响,沈禹城就满面春风的回来,他看到座位上的苹果和卡片,直接放入课桌,没看一眼,和其他礼物混到一起。 倒是把白昭送他的卡片,拿出来,瞧了又瞧,心情甚好的哼歌。 孟平生安静看书,一副不理世事,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样子,与寻常一般无二。但她的余光是注意到沈禹城一举一动的,她看着他没看她的卡片,直接放进课桌,又拿出白昭的卡片,仔细看。 有些气闷,她和他这么久的关系还不如一个白昭? 没想到,沈禹城却把手伸向她,眼中都是笑意:“蘑菇头,我的儿童节礼物呢?”他以为,她还没送。 平生头也不抬:“吃了。”神色平淡,却在心中哂笑自己。 不知道她在别扭个什么劲,她现在的模样一定特别难看吧? 沈禹城却不信:“快拿出来!我要看看我们平生的苹果长什么样?” 孟平生发现,她特别喜欢他说“我们平生”好像她真的就是他家的一样,很有安全感。 “我有没有礼物重要吗?” 沈禹城:“当然重要!谁的苹果我都可以不吃,就你的必须吃!” 那,白昭的呢?她很想这样问,但话还没出口,她就觉得自己无聊。 “噢。”孟平生淡淡道:“放你课桌里了,自己找吧。” “得嘞!” 兴奋中的沈禹城根本感受不到孟平生与往常的不同,他在课桌里翻,发现苹果二十多个,太多了,花花绿绿,找了几分钟,孟平生的卡片倒是被他找出来。 孟平生的字迹说不上多好看,方方正正,又清秀可爱和她的人很相似。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 from you.”沈禹城笑道:“这是一天一苹果,医生远离你?” 孟平生说:“也可以这样翻译。”大概意思是,吃苹果,有益身体健康。 沈禹城又连忙翻桌子,想找出苹果:“蘑菇头,你送我的苹果有没有绑拉花?” 第21页 孟平生是绑了拉花的,大红色,但她鬼使神差道:“忘了,托人带进来的。” 沈禹城看着满课桌的苹果,有绑了拉花,有没绑的,绑了拉花的还分颜色,他揉着脑袋,很为难:“到底哪个是你的?” “我不知道。”孟平生:“哪个都一样。” 沈禹城强调:“不一样。”他灵机一动,“要不,我把苹果都吃了吧,这样就可以吃到你的。” 孟平生面无表情:“随便。”其实,她心中是感动的,神色也比方才好。 最后一节晚自习,李老师临时有事,让班委自行管理,沈禹城上课吃苹果也就没人管。他左手一个大苹果,右手一个红苹果,一边咬一口,怕浪费孟平生的苹果,所以每颗都啃的很认真。 临到下课,四十分钟,他才啃了七个苹果。 沈禹城将其余的苹果都装进书包,孟平生疑惑:“你干嘛呢?” 他说:“拿回寝室继续啃,这是儿童节礼物,一定要在儿童节把苹果啃了。” “只是颗苹果而已。”孟平生顿了顿:“其实不必如此。” 沈禹城反驳道:“不把这些苹果啃完,就找不出你送的苹果,我一定要在儿童节吃到你送的苹果。” 孟平生只好说:“随你。”她收拾好书本,快跨出教室时,她问他,“你和白昭现在是什么关系?” 沈禹城沉默。 “你和她……” “谈恋爱了。” 第17章 冷战开始 自从孟平生知道沈禹城和白昭恋爱后,就再也没和他一起放学一起吃饭。 沈禹城起初很纳闷,会问她:“你怎么了?” 孟平生解释说:“你谈了恋爱,就该把心用在你女朋友身上,而不是其他人。” “白昭不介意的!” “我介意。”孟平生在这方面显得很强势:“我不想干什么都和你一起!”顺便,也不想看到白昭,更不要看到白昭和她重要的人交往过密。 沈禹城很受伤:“我们不是朋友吗?”他以为,白昭与她是可以两存的。 “沈禹城。”孟平生严肃说:“你不觉得我们之间很不正常吗?” “哪里不正常?” “你说你把我当朋友,所以干什么都要在一起?” “是。” “你和你那些兄弟也是朋友,怎么不随时和他们在一起?”孟平生顿了顿:“一直以来,我的朋友就你一个,而你有很多朋友,我现在只想再多交些其他朋友。” 沈禹城哑口无言,他说:“你是觉得,我阻碍你交新朋友?” 孟平生沉默,好一会说:“我只是觉得从前对你太依赖。” 沈禹城却冷笑说:“孟平生,你好得很!”他认为,一定是她嫌他烦。 从那以后,他们就开始冷战,除了上课时还是同桌,平时吃饭放学再也不会在一起。 他们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给对方。 平时进出教室——同学,请让让。 平时发个作业——同学,你的本子。 平时走在路上——你谁啊?路人甲乙丙,请问同学如何称呼? 冷战时,他们将道不同不相为谋表现的淋漓尽致。 高一下期,孟平生对沈禹城最后的印象,是为了找她送的儿童节礼物,吃下二十多个苹果,还有他说,他和白昭谈恋爱了。 一学期快结束,李老师不知道发什么疯,迫不及待重新给大家分组,这次大组长还是全班前八名,但组员则由他们自由分配,一个组六个人,只要组员和组长达成共识就行。 李老师说:“相处将近一学期,每个人的脾气都该有所了解,这次我们就自由组合,也是我们这个大集体最后一次分组,还是按成绩分配,不能一个组都是成绩靠前的同学。前二十名里,除组长外的其他人一个档次,前三十名一个档次,前四十名一个档次,最后八个同学一个档次,自己匹配。” 按最近一次小测验算,孟平生好巧不巧二十名末尾,这个成绩放在前二十名是最差的,放在全班又还说的过去,每个组长自然都想要优秀的组员。 李老师又说:“分了组,就按组坐,只能在组内换位子,满一个月组和组之间也要进行换位。”班上算是大换血。 李老师一说下课,沈禹城的位子就围了十来人,孟平生与沈禹城还是一句话没说,两人就像素不相识,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对方。 孟平生趴在桌上有些烦躁,既然已经这样,不如就和别人一个组,眼不见心不烦。 同寝室的杜曼从座位上走过来:“平生,不如我们一个组吧。” 杜曼与孟平生的名次不相上下,十九名,每个组长可以有两名前二十名的组员。 “你在哪个组?” 第22页 “陆续那组,这次他是全班第二噢。”声音中带着小得意,班上第二名当她们组长,的确挺让人兴奋。 孟平生偏过头看陆续,发现他周围的人也多:“他应该不差人吧。” “我和他说好了,他同意你过去。” “那好。”孟平生起身朝陆续那边走:“先过去和他打个招呼,记名字。” 说这话时,沈禹城看了她一眼,说不清是什么眼神,反正不太好,孟平生走远了,他还冷哼。 不就是考了个第二?有什么了不起,他还考过第一呢。 每个组长要去办公室交分组名单,没选好的,老师就随便分配。 沈禹城和陆续一起去办公室交名单。 途中,他拦着陆续:“你们组的人齐了吗?” 陆续说:“齐了。” “我看下你的分组名单。” 陆续不解:“有什么好看的?”但还是把名单递给沈禹城,“所有人,都在这儿。” 沈禹城快速的扫了眼,别的名字没看清楚,倒是把孟平生的名字看了三遍,像放大镜一样,观察入微,很确定他的同桌决定抛弃他另寻良主。 拿着名单的手,揉了揉,纸张变得褶皱。 “喂!沈大爷,那是我们组名单,你给我手下留情!”陆续把名单抢回来。 沈禹城审视陆续,这小子皮肤挺好,跟小白脸似的,斯文秀气,娘们兮兮,眼睛很大,望着人时就像小奶狗!智商也还不错,但从小到大都没他高。所以,这样一个长得没他英气清俊,智商还从小低于他的哥们,是怎么让他同桌弃明投暗,离他而去的? 陆续被他的眼神看怕了,打断道:“你看什么呢?” “没什么!”沈禹城觉得自己无聊,人家爱咋咋滴,关他屁事:“走吧。” “对了,你们组齐了吗?” 沈禹城顿了顿:“还差一个。” “噢。”陆续又问:“你是等着老师给你分配呢?” “差不多。”沈禹城漫不经心道:“其他的,都瞧不上。”看上的还投靠你家了,这不,就只有随便安排嘛。 名单确定后,沈禹城和孟平生在班上唯一的同桌关系也被打破。 沈禹城是一组大组长,孟平生被分到二组,以前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现在是抬头要见也得绕几圈。他们的交际越来越少,连冷战都算不上,可以说彻底陌路。 第18章 别扭 六月七日,端午节,全国学生和社会工作人士都放假,清江高中的人更是仰天长啸,普天同庆。 放假当天,孟平生独自一人去校门口书店还小说,今天还书的人多,她进去时,已经挤满人,走到书架边,想看看小说打发时间。 平生是个不喜欢争抢的人,这样的性子其实很吃亏,但老人总说,吃亏是福,她听着舒服,就一直不改,不争不抢,倒也安稳。 她拿着要还的书,靠在角落的书架上,看上一本穿越小说,一只修长的手却先她一步取下书,并回头冲身后的人问道:“小白,是这本吗?” “是。” 那声音一过耳,孟平生不用转头就知道是沈禹城。 而小白,自然就是白昭。 这几天,白昭经常出现在他们教室,沈禹城就给她取了小白的称号,他似乎对给人起小名特别情有独钟。 孟平生垂着头,不动声色,放弃那本书。 她看得出来,沈禹城对白昭很好,至少,他从没为她取过书,每次都是在书店外等,想到这,她的胸口就闷闷的。 长这么大,她没和谁赌过气,沈禹城是第一个。 孟平生到隔壁书架选书,没再瞧他们一眼。 “禹城,我不要那本,再看看其他的吧?”白昭一进书店就看到孟平生,她就说,沈禹城明明没有租书的习惯,怎么把黑山地骑到店门口,想来是看到了孟平生。 她不甘心,明明她才是他女朋友,明明这几天他们都没什么交集,孟平生还对他不咸不淡的,怎么他到现在还在意她? 她究竟哪里比不过孟平生? “好。” 见孟平生头也不抬的走开,沈禹城的目光沉了沉。 从冷战到现在有一个星期,他以为按孟平生软绵绵的性子,肯定会先投降,可看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沈禹城觉得自己既沉不住气又犯贱。 错的明明是她!是她先以莫名其妙的理由冷淡他,凭什么他就要低头?他才不要,除非她先道歉,否则他决不先说和好。 孟平生选好小说,见周围人不多,想找老板把书还了,她刚到前台,两本书就从她头顶举到老板面前,沈禹城波澜不起的声音响起:“同学,让一让!” 孟平生迫不得已,让了他,这是几天来,他对她说过最多的话。 第23页 “老板,这是我租的书。”他拿出十二块钱,给老板押金十块,两本书,各一元。老板找出本子,问他:“什么名字?” “沈禹城。” “书的名字?” 沈禹城扫了一眼,漫不经心:“《豪门公主与她的王子》,还有《穿越之迷糊王妃》。” 此话一出,旁边的孟平生就忍不住笑出声。 老板更是意味深长的看他一眼,一个高壮小伙子看什么不好居然看小姑娘最爱的狗血言情,现在这个血气方刚的时候,不正应该看热血题材的男频文吗? 沈禹城后知后觉,尴尬了,他只是看孟平生要走,便鬼使神差从书架随便拿了两本书,倒没考虑那么多。 他灵机一动指着旁边的白昭:“我是为朋友选的。” 老板的笑容更是意味深长了:“女朋友吧?” 沈禹城微不可察的点了头,样子傻拉巴几的。 白昭原本在选书,见沈禹城说那两本书是为自己选的,还付了押金,虽然听书名觉得不喜欢,她还是堆着笑,大方的走过去拉他的手。 老板写了名字,她就和沈禹城一起出去。 他们出去后,老板感叹道:“还是高中生吧?真是老了,跟不上潮流。”转头,见孟平生还在一旁,笑道,“小姑娘又来还书啊?” 孟平生:“是。”她把书递给老板:“麻烦叔叔。” 送她出门时,老板突然说:“小姑娘要以学习为重啊,千万不要像那两个毛孩子一样,早恋耽误学习。” 孟平生纠结道:“叔叔,可方才那男孩子是我们班的第一名啊!”所以,即使人家早恋,也没耽误学习呢。 老板顿时感慨:“现在的孩子是智商情商都高啊,恋爱学习两不误!”还摇了摇头,“我真是老了,跟不上这个社会啰!” 端午节节过后,迎来期末考试,连续考三天,考完就放暑假,期末成绩则在考后下一周家长会上公布,前十名有奖状。 考了试,食堂里都是打饭的人,孟平生端着餐盘选了个角落坐,和沈禹城冷战后,她又恢复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找位子,一个人下课,一个人放学。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今天却不一样,她突然很想找个人陪她吃饭,偌大的食堂,别人都是成群结队,只有她形单影只,那些人像看个怪物一样打量她。 孟平生低头夹菜,这时,一块土豆落进她碗里,她抬头,看到边上站了三个女生,赫然是儿童节送她苹果的三人。 短头发的是杜曼,性格大大咧咧最外向,夹土豆给平生的就是她:“我们可以坐这里吗?”她边上站着班上的许熙和佟文,许熙是长头发,佟文长得像个大馒头,笑起来令平生觉得温暖。 “可以。” 孟平生吃饭很斯文秀气,饭桌上也安安静静,甚少说话,倒是她们三个话匣子最多,吃饭却很快,吃饭的样子有模有样,并不像书上形容的狼吞虎咽。 杜曼说:“六班的陈丽和李科分手了。” 许熙不敢置信:“真的假的啊?” “千真万确!” “这学期开学,李科不还为陈丽打架,被记过吗?” 杜曼顿了顿,凑近她们,声音压低:“据说,分手是李科提的,他说他要好好学习,谈恋爱影响学业。” 佟文嗤笑道:“那早干嘛去了?现在才知道耽误学习,他是不是找不到分手的理由了。” 孟平生很赞同佟文的观点,觉得谈恋爱影响学业就不要祸害人家女生,现在他倒是抽身抽的快。 杜曼的声音压得更低:“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你们千万别说出去啊,那个陈丽还自残,在自己手臂上划了很多刀痕,六班的人亲眼所见!” 孟平生愣了愣,陈丽她是见过的,不止见过一次,那是个为了让男朋友吃醋可以拿沈禹城当催化剂的姑娘,也是文艺晚会上众人仰望的美女主持。 然而,这样一个女生居然会为一个男生自残! 平生实在搞不懂,她条件很好,长得好看,主持能力又强,还年轻,怎么就非得吊在一棵树上,而放弃整片森林。 孟平生感慨了句:“爱情,让人盲目。” 杜曼扑哧笑了起来:“说得这么老沉,还以为你谈过恋爱呢。” 孟平生笑了笑,没接话。 这时,食堂里的动静突然大起来,佟文说:“平生,那不是你同桌吗?” 作者有话要说:别扭的沈禹城是不是挺可爱的呢~ 第19章 程莎 佟文说这话时,沈禹城和他玩得好的几个兄弟一起走进食堂,他朝这桌看了眼,却没走过来,而是往她们相反的方向去。 那里坐着白昭和王颖,她们占了一张长桌子,连饭都给打好。 第24页 孟平生没转头,她淡淡道:“噢。”百无聊赖,没什么稀奇。 “这六班的白昭,太贤惠了吧。”许熙像进行一场现场直播,将白昭和沈禹城的互动一五一十说给她们听:“她居然拿出纸巾给沈禹城擦筷子。” 另一边,传来闹哄哄的声音,像有人说,沈禹城艳福不浅!孟平生听不太清楚。 “白昭好温柔,她还给沈禹城夹土豆!” “他不喜欢吃土豆……”孟平生脱口而出时空气静了瞬,恨不得堵住自己的嘴,见众人八卦的目光投来,她连忙说:“我和他一起吃过饭。” “也是。”许熙不再纠结,她又一惊一乍道:“沈禹城果然不吃土豆,白昭把土豆夹回去了。” 孟平生:“嗯。”她总觉得这顿饭局有些闹心,转移话题,“下午考英语,你们复习了吗?” 几人神色一震,都视死如归道:“听天由命吧。” 和她们一起回教室时,杜曼问她:“你和沈禹城这段时间吵架了吗?” 吵架?他们不算吵架,是冷战。 孟平生否认:“不是。” “那以后,你还会和我们一起吃饭吗?” 孟平生想了想,除去沈禹城那段,其他都挺愉快,便笑道:“一起吃。” 考试结束第二周就是家长会,孟平生从小学到现在一直是她母亲来开会,父亲在外地工作难得回来一次。 这天,除去沈禹城请假,其他人都来了。 班主任宣布前十名,沈禹城第二,孟平生不偏不倚二十名,离拿奖状的成绩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主要是理科拖后腿。 她从小学习就那样,孟母既不失望也不褒奖,平常心,她觉得她这随遇而安的平常心肯定是遗传她母亲,孟父就不行,孟父是个脾气火爆的中年人,属于声音大胆子小的那类。 沈禹城的奖状,李老师托他的好兄弟陆续带回去,陆续这次的期末成绩全班第一,赶超沈禹城。 李老师当着全体学生家长大肆表扬他,他代表全体学生上台发言。 孟母看着陆续,直笑道:“这孩子真不错,学习好,长相也好。” 孟平生忍不住道:“我以前的同桌沈禹城也考过全班第一,他长得更好看。” 说不出为什么维护他,反正就顺其自然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她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不是冷战吗?要你多嘴! 孟母瞥了她一眼,淡淡道:“既然你前同桌学习这么好,怎么不跟着多长进些?”眼中还有些恨铁不成钢。 孟平生背着手,一言不发,眼皮翘了翘,学霸怎么了?沈学霸不还是照样找她抄作业,照样有不想听的课,照样背着老师谈情说爱。 孟平生的成绩出来后家里人都让她学文,杜曼几人却选择理科。暑假期间,孟平生和杜曼几人聚了下,都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祝对方在文理班前程似锦。 孟平生不记得暑假她还干了什么,倒是沈禹城打来一通电话,打的是家里座机,孟平生接通后,他直接问:“你学文还是学理?” 孟平生毫不犹豫道:“文。” 电话那头很安静,安静到只有呼吸声,片刻后,沈禹城咬牙切齿:“再见!” 她知道,沈禹城肯定选理,就这样吧,她觉得没什么,但挂了电话眼眶就泛红,忍都忍不住。 报名那天,孟母把她送到校门十字口嘱咐说:“你程阿姨的女儿回来了,和你一个学校,以后周末有时会借住我们家,多照顾下,听到没?” 孟平生疑惑:“程阿姨?” 孟母无奈道:“程莎她妈呀。” 孟平生立马反应过来,程莎是她小学最要好的朋友,后来她们搬家,她就再没见过她。 孟平生:“知道了。” 孟母嘱咐后就去上班,平生的行李挺多,过红绿灯有些不好拿。 一双白净的手将她手中的行李轻松接过,雪白的牙齿露出来:“同学,绿灯了,我帮你提行李箱。” 孟平生看清来人后,讶异道:“程莎!” 程莎扎了两个马尾辫,笑容灿烂:“我早就听阿姨说你和我一个学校,她让我在校门口等你,果然一眼就看见你,跟傻逼似的杵在红绿灯口。” 平生方才还担心两人许久不见,会不会有隔阂,结果程莎的一句傻逼就把彼此的距离拉近。 程莎说,她看了校门口的公告栏,发现她们两个在一个班,高二五班,高二一到四班是理科班,五六是文科,程莎转校过来学的文。 清江高中的大门外有十几棵生长了好几十年的老树,有几棵还是黄叶飘飘的银杏树,秋风起,落叶逐渐飘零。 杏叶落后,孟平生看到大门口对面有一座很繁华的高楼,最上面的牌匾写着青年城,她很认真的数了数有五层楼高。她正对着的第二层是一个大型网吧,彩色字体十分炫酷,上书四字,随意网吧。 第25页 读了一学期书,她还没仔细观察过这所学校。 令她在意的是程莎的目光,程莎一直盯着网吧的方向发愣,眼里有说不出的荒凉和无奈。 孟平生顺着她视线望去,看到一对男女从那个方向走来,男生五官不算精致却很硬朗,有一米八左右。皮肤是健康的棕黄,不是时下流行的小鲜肉却很硬汉,上身是短袖蓝衬衫下身是浅色牛仔裤,打扮随意。女生扎着两个长辫子,穿着白色半截裙,头上一顶遮阳帽,大大的眼睛娇嗔瞪着男生。不知男生说了什么开心话,转眼又逗得女生咧嘴娇笑。 校门口对面绿灯变红灯,男生和女生不得已只能站在斑马线上等。 他们动作很亲昵,女生甚至依偎在男生身上,如果不是眼睛瞎的,都能看出他们是对热恋中的情侣。 见程莎还看着他们愣神,孟平生推了推她,用眼神示意对面的那两人:“你认识?” 程莎点点头:“算初中同桌吧,现在他也是清江高中的,他叫康瑞。” 孟平生认识康瑞,他和沈禹城关系铁,上学期读的隔壁班,不知道该说什么,下意识道:“噢。” 程莎笑了笑:“进去吧。” 这段插曲很快就被孟平生遗忘在脑后。 第20章 曾纹 程莎和孟平生的性格很不一样,平生喜欢安静,安静到别人想认真学习都愿意挨她坐。程莎很活泼,活泼到一见人就喜欢拉着别人聊家常,所以,她家里有几口人,亲戚关系如何,家住哪儿,几乎全班都知道。 两个性格迥异的人走在一起,简直奇葩。 现在文科班和理科班不在同一层楼,以前她和沈禹城抬头不见低头见,现在就算在食堂也很难看见他,尤其是高中老师拖堂的时候。就算看见,两人也跟不认识一样。 “同学,挡道了,让让行吗?”一道清凉的声音传入耳朵。 孟平生回头,见程莎来找她,却不小心堵在过道中央,短发过耳的女生正不耐烦的叫她让道。 孟平生记得这个女生,她是简安,长得瘦小言行孤僻,常常独来独往。班上空座不少,她却喜欢一个人坐在教室最角落,黑白色校服过于宽大,使她穿着不大合身。 孟平生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文理分班后,校方为方便学生互帮互助,按班级重新给她们分寝室,孟平生、简安和程莎就同寝。 程莎也不是不讲理,她侧身让出位子。当简安走到她旁边时,她没站稳不小心后退一步,刚好与错身而过的简安撞在一起。 孟平生没错过简安回头瞪圆的大眼,眼里全是嫌恶的神色,好像沾到不干净的东西,她使劲儿拍打自己的衣袖。 程莎自然也看到,忍不住嘲讽:“每周一套校服都不知道换一换,弄得好像比谁都干净一样。”声音不高不低,正好全班都能听到。 简安顿了顿,迅速走出教室。 孟平生却能猜到,她现在肯定恨不得把自己的衣服使劲儿搓洗好几次,简安有洁癖这事,在班上不是秘密。 “知道她有洁癖,你可以稍稍包容一下。”孟平生说的委婉。 程莎却冷哼一声,那模样当真傲娇,她就看不惯简安以自我为中心觉得全世界除了自己,其他人都是灰尘的样子。 让她擦个黑板,不好意思,我有洁癖;让她帮忙传个本子,不好意思,我有洁癖;让她扫个地,她就在扫把上裹一层纸,你说她矫情,她就回你,不好意思,我有洁癖。 拿程莎的话说,这样事多又不合群的姑娘活该在班上没朋友,谁要做她朋友简直倒了八辈子血霉。 孟平生听这话只是摇摇头,她觉得那姑娘孤僻是因为没人真正想去靠近她,而洁癖,只要稍稍包容还是可以忍受的。那姑娘真心不错,喜欢笑,只是每次都偷笑,一笑两颗虎牙就悄悄探头,可爱至极。 平时却总是装作生人勿进的模样,拒人于千里,浑身都是矛盾气息。 “莎莎,我卡里没钱了,陪我去充吧。”曾纹挽着程莎不撒手。 曾纹是个皮肤微黑性格粘人,做什么都捎带上程莎的女生,是目前除了孟平生外和程莎走的最近的人。 曾纹此人最缠人,跟牛皮糖一样。 去小卖部拉上程莎,接个白开水拉上程莎,她的寝室就在程莎对面的隔壁,还要程莎把她送到门口,吃个饭也要程莎把她不喜欢的挑出来,孟平生真不知道程莎是怎么忍她这么久的,和没断奶的小猫没两样。 孟平生在座位上看小说,她听到说话声也想跟去充卡,但小说太好看,她决定把这章看完再跟上去。等她从二次元回归到三次元,程莎她们已经下楼。 充卡的地方在小卖部旁边,星期三充卡的人最多,从充卡处排到小卖部,孟平生排的位子刚好在程莎她们后几个,她们说话的声音恰好被她听见。 第26页 程莎说:“今天人太多,该早点来排队的。” 曾纹点头,孟平生见她在衣服兜里摸来摸去,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果然,她抬头对程莎道:“莎莎,我的饭钱好像掉了。”程莎无奈道,“让你不要揣在衣服里,校服包那么浅,现在怎么办?你想想去了哪些地方,我们一起去找。” 孟平生看她们掉头往教室走,也没拦着。 这天,曾纹的饭钱没找到,程莎借给她两百元,孟平生得知此事没说什么,随便问了句:“曾纹可靠吧?” 程莎露出调皮的笑:“她说下周生活费到了就还我。” 钱是她自己的,孟平生没多话。 没想到,下个周一刚到,曾纹就刷新程莎三观。起因还是程莎借给曾纹两百块钱惹的祸。 程莎和曾纹说好,借给她的钱这周就还,没想到程莎和曾纹提起这事,她却死不认帐,咬口否认自己借过程莎的钱。 “曾纹,我们上周明明说好等你有生活费就把钱还我!”程莎瞪大眼睛。 “莎莎,你是不是记错了啊?我真的没有借你的钱。”曾纹柔弱的立在人群中央,眼眶湿润。 “你有必要这样吗,只是两百块钱的事,何必在这儿装傻?”程莎气愤,她看着柔柔弱弱的曾纹,觉得可笑,这人这么会装啊,以前怎么就看不出来。 “你也知道只是两百块钱而已,我真借了还你就是,但我没借为什么要背黑锅?”曾纹环顾四周,坚强挺立柔弱的身板。 程莎自然看出,班上大半同学已经偏向曾纹,也是,弱者总是比强者更容易博得同情。 一直坐在角落里的简安,却盯着曾纹不合时宜冷笑,突然出声:“借没借自己清楚,装什么楚楚可怜的。” 程莎看了眼那怪癖的姑娘,突然觉得她活得好像比一般人都明白。不知不觉,对她改观。 孟平生从小卖部回来,她们已经闹到教师办公室,曾纹死咬着没借钱,程莎咬定她借了自己的钱,女生多的班级是非就多。 鉴于曾纹的哭诉和程莎的冷漠旁观,母爱泛滥的老师已经偏向弱者,即便柔弱只是另一种武器。 “曾纹同学,老师再问一遍,你有没有借程莎的钱?”班主任又问道。 曾纹抽噎不断,闪着泪光的眼看向班主任杨老师:“老师,我没借,我真的没借!”杨老师表情不定,不知道信没信。 程莎凶狠的瞪向曾纹,她本性就是个不服输的倔脾气,从不向人低头,这一瞪杀伤力极大。 曾纹瞥向程莎,先看一眼她,然后又极度恐惧的低下头,哆嗦着扯杨老师衣袖:“老师,是我借了程莎的钱,老师,是我……借的!” 她受到惊吓的模样和恐惧的姿态,让在场的大人惊疑不定,看向程莎。 见她凶狠瞪眼,所有人都以为是程莎威胁了曾纹。突然,令人措手不及的事发生,一只手扇向程莎,“啪”,声音清脆。 孟平生打开门看到的是程莎泛红的脸颊,她不服输的看着杨老师,泪花在眼眶打转,却忍住没让它们掉下来。 孟平生抱着程莎,眼神发凉与往日温和相差两样,她说:“那两百块钱,的确是程莎借给曾纹的,我可以作证。” 曾纹心惊抬头,眼泪泫然欲垂,孟平生却不买账,她说:“程莎借钱给曾纹时我就在旁边。” 曾纹有些不安:“你撒谎!” “我怎么撒谎了?她把钱借给你时是在楼道,我当时刚好上楼。” “我们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在楼道借的?” 这口气怎么听都像在诈她,不是在楼道就是在其他地方,她如果否认在楼道,那也从侧面映证她的确借了程莎的钱,只是在其他地方借的而已。 “我没有借她的钱!”白莲花的柔弱战术又来了。 孟平生冷哼,算她聪明,没入套。 “是吗?我还没说完呢,我不止看到你找她借钱,我还拍下来了。”孟平生看向杨老师:“女生都喜欢自拍,我也不例外,那天我自拍刚好把她们借钱那幕当背景了。” 她说着,在衣兜里摸手机,眼神轻蔑的看着曾纹,一副兜有乾坤胸有成竹的模样,她知道,事后,这部手机怕是得上交。高中生禁止携带手机,何况还是严格的清江高中。 平日温和的姑娘突然凌厉起来,杀伤力挺大。 手机屏幕打开,她开始翻相册,在她担心曾纹会不会不上勾时。她终于看到曾纹埋头从校服里摸出两百元扔地上,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玩的就是心理战术,这招以不变应万变的装淡定还是跟沈禹城学的。平生想,她的一切改变都和他有关,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第27页 班主任杨老师和其他老师尴尬对视,孟平生扶着程莎朝办公室外走,她说:“老师,事情已经一目了然,不用我再多说什么吧?还有,那巴掌打的挺清脆的,程莎这阴影怕是抹不去了。” 出了办公室,程莎靠在她瘦小的肩膀上,神色委屈,泫然欲泣,与在办公室里倔强凶狠的样子判若两人。孟平生觉得好笑,戳戳她脸颊:“现在变柔弱了,刚刚不是挺坚强吗?” “平生……” 她们相互依偎,坐在校园的花坛边,程莎大哭出声。 偶尔有人路过,也顾不得。 小姑娘,成长的路上肯定得经点风浪,你得记住,人生漫长,除去牙牙学语时陪伴你的父母,与你生儿育女白头偕老的丈夫,朝夕相伴同仇敌忾的她,也是你命中不可或缺。 第21章 简安 曾纹的事情被孟平生澄清,她受不了班上同学的风言风语,转到高二六班,接着“白莲花”、“做作”、“虚伪”什么不好的词都往她身上堆砌,泼脏水大概是看戏群众拿手好戏。 事情结局如孟平生所愿,她上交了手机,恢复平日温和文静的乖乖女形象,在办公室为程莎打抱不平的人,好像不是她一样。 简安与她们关系发生转变是从这天开始的。 她们到食堂吃饭,吃到一半,看到简安和欧阳春坐她们旁边。毕竟四个人是一个寝室的,关系不好也要打声招呼。欧阳春和简安是初中同学,简安在班上唯一的朋友,也是简安认为唯一能忍她洁癖的人。 打了招呼随便聊几句,就各吃各的。 吃了饭,孟平生和程莎想去逛操场消食,走到食堂门口,她突然对程莎说:“我挺喜欢简安的,要不让她和我们一起吧。” 程莎很抵触,她说:“不要,三个人总有一个会被落单,没两个人自在,你想落单吗?反正我不想。”她好像忘记,在她和曾纹“如胶似漆”时,孟平生就落单过。 程莎见她没说话,又道:“你也看见了,那个欧阳春肯定和她一起,比起简安我更讨厌欧阳春。”有些人,讨厌一个人的直觉比喜欢一个人还准,程莎就是这样。 欧阳春长得瘦瘦小小,皮肤黝黑,下嘴唇有些像香肠厚厚的,看起来像个好欺负的老实人,事实上,家长说过,看人不能看表面,这是真理。 孟平生还是坚持说:“要不就试一下,我觉得她很好,我看她很有眼缘。”她继续劝说,“我以前看你有眼缘才想和你当朋友,初中我也是看眼缘选朋友,高中我就看简安有眼缘。” 程莎看拗不过她,冷眼旁观,挽着孟平生的手,往食堂走:“看你这次的眼缘有多准。要是她走了,就算了。” 回去时,食堂人声鼎沸,还有同学在排队打饭,令她们意外的是简安还在食堂,她的周遭没一个人。 身处万人海,却如立空巷。 简安吃饭细嚼慢咽,她吃的比孟平生还斯文,也就吃饭慢和程莎很像。 她们走过去,孟平生问她:“怎么你一个人,欧阳春呢?” 她吃饭的动作顿了顿:“走了啊!” 孟平生沉默阵,直接了当开口:“以后你要和我们一起吗?” 简安愣住,是真愣住,大眼睛盯着她,有些奇怪,但没说拒绝,歪头考虑阵道:“可以啊。” 连程莎都没想到她那么好说话。 她们坐在她对面,她边吃边和她们聊,孟平生觉得简安和曾纹是不一样的。和她聊天,基本上是程莎和她交流,孟平生的话还是很少,却很享受,很喜欢她们聊天的过程,偶尔会插上两句。 孟平生和程莎都知道,简安的好相处是建立在不要碰她一切的基础上。她的洁癖针对所有人,包括后来和她很好很好的她们。 三人走一起,通常是程莎走中间,孟平生和简安一人一边。 三人去操场消食散步,程莎问她:“欧阳春怎么先走了?” 许是简安和她们渐渐熟悉,许是她实在忍不住想找人吐槽,她脸上表情丰富,愤恨说:“你们不知道,欧阳春太可恶了!她掉了一条项链,居然让我赔给她,说什么她和我走在一起弄丢的,我让她和我一起走了?搞不搞笑,自己没戴好还非要赖我身上,我凭什么赔给她啊?” 孟平生和程莎对视一眼,清楚看到程莎眼中的义愤填膺与同仇敌忾。 这件事,程莎和简安绝对有共同话题,她立马附和道:“这人怎么这样呢?实在太过分!你没赔她吧?” 简安摇摇头:“没给。我说了几句怼她的话,她就被我给气走,都怪我平时对她太温柔,把我当软柿子捏。” 程莎听到这,想起前不久发生的黑历史,忍不住道:“曾纹还记得吧?才从我们班转走的那位。你知道小说里的白莲花吗?她就是那种,简直把白莲花演到淋漓尽致,不去演戏都可惜。” 第28页 她开始给简安讲述这段黑历史,程莎是一个很容易交心的人,特别是心理藏着东西想吐槽的时候。其实,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程莎不说简安也知道,何况那天她还帮程莎说了话。 “她演技确实好,扮相柔弱,要我是男的都忍不住为她打抱不平。” “是吧,是吧!”程莎像找到组织,兴高采烈:“我也这样觉得。要不是受害人是我,连我都信了。” 从这以后,两人组变成三人组。上厕所,三个人一起。去食堂,三个人一起。接水喝,三个人一起。回寝室,也是三个人。 和简安要好的欧阳春也找到另一个相好。 这晚九点十分左右,清江的寝室大门还没关,趁着时间还早,心情不错,孟平生三人准备去颇负盛名的食堂三楼吃美味。 晚自习下课,食堂一二楼就要关门,只有三楼的小吃还开着。 三楼的鱼排特别好吃,排队的都得挤成一长串,从窗口排到大门口。轮到孟平生三人已经晚上九点二十,女生寝室九点五十关门,也就是说她们还有半小时可以吃东西。 三人吃东西都喜欢清净,就到黑漆漆的二楼吃。食堂二楼的桌椅凳子都收拾好了,她们挤到谁也察觉不到的最角落,靠窗的位子,赏夜景、吃美味,顿时感觉就此走向人生巅峰。 突然,几个手电筒破坏她们的氛围,原本以为是巡逻的学生会,三人还有些心颤,最近学校管理挺严格,不知道晚上能不能在二楼吃东西。后来,看到几个少年男女在食堂门口摆许多蜡烛,顿时放下了心。 看来,是有人想表白。 三个姑娘都是有八卦不扒就是王八蛋的性子,果断把鱼排签扔垃圾桶,擦了嘴巴,猫着身子,半蹲着朝那些人走去。借着食堂桌椅,掩护自己。 目的很简单,想看人怎么表白的,看会成功还是失败,告白的是男是女。 这场好戏势必不能错过。 蜡烛被少年们摆成了心型,站在蜡烛边拿着一捧花准备告白的是个女生!没错,是女生。孟平生了然,这大概是女追男的戏码。 “来了,他来了!”人群中,有人激动说。 蜡烛印在拿花的姑娘脸上,一片绯红,她笑着低垂头,有些娇羞。被告白的对象被二楼大门挡着,愣是令平生三人看不到真人。 那姑娘举起手中的花,递给那人:“我……我喜欢你,请你做我的男朋友可以吗?” “答应她!” “在一起!” “在一起!” 周围都是起哄叫好的人,少年却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 姑娘举花的手僵了一瞬,她不甘心:“你骗人!” 少年很无奈:“你爱信不信!” 姑娘有些哽咽:“她是谁?” “是我!”人群中走出来一个少女,孟平生看到是白昭,她听到白昭说:“沈禹城是我的男朋友。” 告白的少女无可奈何,她将手中的花砸向沈禹城:“姓沈的,给我滚!” 远处黑漆漆的,孟平生隐约看到白昭拉着沈禹城朝楼下走,告白姑娘的朋友在安慰她,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孟平生还记得上次和沈禹城说话是暑假,他打电话问她学文还是学理,以及最后咬牙切齿的“再见”。 沈禹城啊,他的身边永远不缺人陪伴,不缺人喜欢。 所有人都走后,孟平生站起来,冲程莎和简安道:“我们回寝室吧。”平波无澜,宛如陌路。 第22章 康瑞 清江高中的对面是青年城。 孟平生从没去逛,程莎是个吃货爱买衣服逛街购物,按她的话说,就算不买去店铺逛逛也能涨见识,孟平生只好放弃窝在寝室看小说的想法陪她出来,简安有事就没跟来。 青年城一楼小吃多,二楼网吧、台球桌、ktv云集,三楼和四楼卖衣服与日常生活用品,五楼相当于休闲喝东西的场所。 程莎坐在奶茶店里,一边吃沙冰,一边问平生:“你说,我们三个性格那么迥异,到底怎么变成三人组,被人说是穿连裆裤的?”手里的沙冰一直被她刨来刨去。 穿连裆裤这事还是杨老师说的,杨老师换座位是按成绩先后选,想坐哪儿就凭成绩。简安和孟平生学习都还行,每次排名,只要简安选位子就没人敢和她争,因为她有洁癖,只能忍受和程莎孟平生坐。 她们选的位子在中间,一排坐三人的那种。总是形影不离,分座位时,杨老师就感慨:你们三个穿连裆裤的哇! 服务员姐姐百忙之中抽空看眼程莎,生怕沙冰被她玩坏。 孟平生笑了笑,嘴里被奶茶包裹,没法回答她。 想当初就是喊简安名字都是一本正经连名带姓,“简安,我们去吃饭”、“简安,我们回寝室”诸如此类。 第29页 那时,简安和她们的距离还很远,碰她衣袖,走开,我有洁癖;让她擦个黑板,不要,我有洁癖;选个座位,第一排会被老师喷口水,我要换座位,我有洁癖。 简安在她们班就等于洁癖二字,不知道被多少人嫌弃,从前她在程莎眼里等于孤僻洁癖外加怪脾气少女,现在拿平生的话说就是男友值爆棚的女朋友。 她们出去玩,遇到红绿灯,她会主动牵她们的手,宝贝儿,小心你们左右的车噢。如果从远处突然出来一辆汽车,她会一把揽过她们的肩,非常帅气的护住她们,美中不足的是她没程莎高,帅气的动作往往会大打折扣,显得有些滑稽。 你可以想象,一个比你矮的姑娘掂起脚揽你肩的情景吗?画面太美就不描述。 程莎和孟平生一度怀疑,简安的洁癖都是假的。 程莎和孟平生在一楼奶茶店,本来想喝完就去三四楼逛,中途看见一对男女也走进店,他们手里提着一碗土豆,在空座坐下。 孟平生见程莎直勾勾盯着那男生,眼珠都不转一下,她才想起这男生是沈禹城的一个朋友:康瑞。 阴魂不散。 康瑞和朋友约好打台球,那斯却迟迟不想起床,周五下午没课,康瑞就把自己女朋友林琪约出来吃东西。 林琪从自己小碗里叉了一块土豆,喂给康瑞:“啊!男朋友,快张嘴!”康瑞眉眼含笑,一口咬下。两人亲昵的动作,引得旁人频频偷窥。 “来,再吃一个。”康瑞乐意至极。 程莎杯里的奶茶都要凉了,还满满的,只喝了一小口,她平日可最喜欢喝奶茶。孟平生观察她表情,边喝边说,随意的很:“旁边那对情侣挺般配的啊。” “嗯。”程莎的语气倒死不活的。 “那男的叫康瑞,在年级里挺有名。”声音漫不经心。 “嗯。”无精打采的盯着别人。 “你喜欢他吧?”这话也像随口而出。 “嗯……嗯?”程莎反应过来,被自己口里的奶茶呛到,咳嗽不停,连康瑞那桌都惊动,康瑞看到她们,很自然的起身过来。 孟平生暗暗看戏,这要上演哪一出? 康瑞越来越近,程莎的脸埋的越发低。 “同桌,巧啊!”康瑞站在程莎面前,俯身,从桌上抽出一张白纸,递给她,“给,擦擦吧!”声音带笑。 程莎接过。 孟平生看程莎埋头羞红脸,这丫头肯定对康瑞有特殊情感,不是曾在一起过就是暗恋,看他们对话,暗恋可能性更高。 康瑞说:“初中毕业就没见过,没想到你也来这上学。等会儿我要和朋友到“三哥”台球玩,你和你朋友有空也可以一起去看看。” 程莎点头,不说话,孟平生从始至终不发一言,温和含笑,康瑞朝她点头,就带女朋友走了。她和康瑞共同的交集就是沈禹城,康瑞会觉得她脸熟,却不会想到更多。 康瑞走远,孟平生促狭的戳她脑袋:“暗恋的对象走了,是不是该抬头啦。” 程莎猛然抬头,有些傲娇:“我那不是暗恋,是明恋。” “反正就是喜欢人家呗。”孟平生语气同情:“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傻。” 程莎双手插着,与方才的羞涩天壤之别:“要你管。” 她们坐在奶茶店里,程莎将他们的往事说给孟平生听。程莎与康瑞初中是同桌,可笑的是,康瑞喜欢的是他另一个同桌。 他喜欢她是真的把她当宝贝儿捧起来,那个女生勇敢可爱成绩优异,程莎知道她是情敌却对她无法讨厌,她觉得他们真登对。所以她把喜欢藏心里。 他与女生几度分分合合,期间,他从没看过别的女子哪怕一眼,他们最后一次吵架,女生说她要考一个好的高中,她决定放弃他。这次,任凭康瑞怎么哀求她都没有回心转意。 而程莎,在一个女生的毕业同学录里写:我喜欢的人是康瑞。 这本同学录被其他人看到,在班上大肆宣扬。 康瑞也知道,那时他和女生还没完全分手,于是在网上对程莎挑明:很感谢你喜欢我,但你的喜欢对我女朋友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 所以,程莎告诉孟平生,她不是暗恋,是明恋。 孟平生有些气愤:“他也太冷酷了吧?我看他刚才那样,哪有你说的那么专情。” 程莎却意外平和:“他比其他男生好太多,直接了当,总比一边哄女朋友一边与人玩暧昧好,而且,长痛不如短痛,他截了我的后路也挺好。” “毕业后,所有人各奔东西,他喜欢的那人争气的考上省重,他开始换女朋友如衣服。”程莎看着孟平生:“喜欢会让人面目全非吧?” 第30页 “高二我转到本校,也是知道他在。”她离他,那么近,却什么都不敢做。 孟平生转移话题:“吃饱了,咱们去逛街吧。” 孟平生虽然不熟悉青年城,看标志却也知道卖衣服和生活用品的地方在三四楼,二楼那是娱乐场所。等孟平生跟着程莎走到二楼“三哥”台球,才明白程莎已魔怔。 “你又不会打台球,进去有什么好看的?”孟平生拉着她衣服。 “看帅哥啊!”程莎回答的理所当然,她说:“你不知道吧,我听说这家台球店来光顾的都是别的高校和我们学校的帅哥美女,进去一饱眼福也不错啊。” 孟平生却揭穿她:“你承认你想去见康睿,我还能拦着你?” 第23章 球厅偶遇 “三哥”台球是整个青年城最大的店铺,室内宽敞,里面人多。 少年男女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自以为帅气的抽烟炫技。有些姑娘穿吊带裙,引得旁边的少年们吹口哨。 一般,看上去穿衣打扮正常些的都是清江高中的学生,画浓妆,手里夹着一支烟的不是别校校霸就是社会人士。 孟平生看的目瞪口呆,和程莎紧紧握手。 这天打球的人有十几桌,人声鼎沸,闹哄哄的。孟平生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但架不住程莎想看她心上人的心情。 她忍不住和程莎咬耳:“这些就是你说的美女帅哥?”她不得不承认,她为人死板,和学校教导主任一样忍受不了学生打扮的五花八门。 在她看来,这不是打台球的地方,而是狂魔乱舞俱乐部。 程莎干笑:“人家那是时尚,而且,我觉得挺好看的啊。” 孟平生看了眼周围,有的男生还画眼线,身为一个平时乖巧惯了的孩子,她好想抬手就把那眼线抹掉。那些勾肩搭背的少年男女,她好想一个电话打到教导处,请教导主任处分他们,她承认,这是一个单身狗的嫉妒心在作祟。 这时,看到她们的康瑞走来,将她们带到一桌靠角落位子。 那桌人挺少,包括康瑞和他女朋友在内只有六人,三女三男。孟平生注意到台球桌的沙发上睡了一个黑衣少年,他拿书蒙头看不清脸,灯光下一颗水蓝色耳钉闪闪发亮。 康瑞指着她们介绍道:“这是我的初中同学,另一个是她朋友。” 孟平生和程莎朝他们笑笑,两人扎着马尾手挽手,素颜各有千秋,孟平生是娃娃脸,看上去偏可爱,程莎五官好长相大气。 出于女人第六感,林琪首先伸手朝程莎道:“你好,我是康瑞的女朋友林琪。”向潜在情敌宣誓主权,并不为过,康瑞看出她的心思也不阻止。 程莎忍着尴尬,握手,她咬牙,这地方是她自己坚持来的,跪着也要挺下去。 后面几人一一介绍,孟平生不习惯对陌生人说自己名字,就简单带过,反正她不打算和这群人深交。 除林琪外,还有一个美女和光头青年,光头是台球俱乐部老板,人称三哥,一头大波浪卷的漂亮女人是他女朋友,李浪。孟平生看到光头老板,心里噶噔一声——这不是上学期给她剪蘑菇头的光头哥嘛,跟沈禹城很熟来着。 “还有最后一人……咦,人呢?”康瑞吼了声,只见林琪捂嘴娇笑,手指指沙发上用书盖头的黑衣少年,康瑞提步上去一把掀开少年脸上的书,凶狠道:“睡!睡!睡!你这死小子是不是睡神转世啊!” 黑衣少年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声音慵懒略带磁性:“干嘛!你台球没输够,还要再补几局?”少年身材纤细,从孟平生的角度恰好只看得到他性感的薄唇。 少年的声音虽有些模糊不清,孟平生却听出来——沈禹城。她清楚看到他的侧脸,高挺的鼻梁与清澈明亮的眼睛。 像是为映证她的猜测,康瑞从旁边拿一根台球杆扔给少年,硬气道:“来,沈禹城,别以为老子怕了你!” “你怎么来了……”沈禹城见孟平生盯着自己不说话,有些心慌意乱,众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素日里乖张桀骜的沈禹城,居然手足无措的扔下台球杆。 “我……” 他说话吞吞吐吐,从衣兜里摸出纸,把台球桌上的矿泉水打湿,在脸上胡乱擦拭,想卸妆。 他只想与她的每次见面都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他知道,她喜欢干净的自己,他从没在她面前展现过叛逆的一面,这时候连两人在冷战都忘了。 孟平生看他乱了阵脚,终究叹气,走上前,掂起脚尖帮他卸妆。 过程中,他们一言不发,其他人却能感受到他们之间有一种气场,旁人无法插足。 沈禹城深邃的眼里只有平生一人,她换水,他看她,她帮他擦脸,他看她。眼里有炽热的信任。 第31页 将沈禹城脸上涂抹乱七八糟的眼线擦干净,孟平生看着他,情绪复杂,没有说话。 几个月没怎么见面,他长高了,变瘦了,眼中却没以前阳光,看起来有几分阴郁,脸色越发苍白,毫无血色,有种长期不见天日的病态感。 他看起来过的很不好,至少是不健康的,与她记忆中阳光帅气的沈小爷判若两人。 她声音温和,将过往一笔带过,直论现在。 “平……”沈禹城被康睿拉扯下,康瑞拍他的肩说:“这姑娘你认识啊?” 沈禹城微不可见的点头:“做了一学期同桌。”说这话时,不知为何有些心虚,总觉得这样的介绍实在太简单,但要他换个介绍他又实在不知道该想个什么样的称呼才合适,既能让他们知道孟平生的与众不同,又不会太疏远太亲密。 老同桌!这是其他人给孟平生下的定义。 孟平生笑了笑,她说:“是,同桌。” 从台球厅出来,程莎突然不敢说话,孟平生的周遭都是低气压,她和沈禹城见面没说几句话,沈禹城就被康瑞和光头三哥拉着打台球,孟平生坐在沙发上喝矿泉水。 她一言不发,他也什么都不说,两人几乎没什么交集,可所有人都看出他们的反常,程莎更觉得见了沈禹城的孟平生有些可怕。 孟平生的性格是温和文静的,今日却不止是文静,而是阴郁沉默,怪怪的,脸色还有些难看。 “平生,你和沈禹城是怎么回事啊?”纠结了许久,程莎终于问出口。 孟平生:“没事。” “啊?”程莎想到今日孟平生的种种反常,不由道:“骗人,肯定有情况,现在不说以后我总会想办法知道。” 程莎没想到很快她就知道了。 沈禹城在理科一班,下课早,他很快冲到食堂,把位子占好,打了两份饭菜,坐在食堂一楼角落。这日,孟平生一到食堂,沈禹城就朝她招手,程莎是一脸惊诧,简安则是疑惑,她并没有见过沈禹城。 沈禹城走过来,没说话,在众目睽睽下拉着她坐在打好的饭菜前。上学期也这样,他给她打好饭菜,她负责占位子和吃。平生坐过去,埋头吃饭,沈禹城也沉默,小口吞咽,看上去像不熟悉的陌生人。 程莎和简安打好饭菜回来,见到的就是沉默吃饭的两人。排队打饭时,程莎就给简安科普过沈禹城,包括孟平生的反常。 沈禹城的初三和程莎康瑞读的是一所学校,在程莎的记忆里,沈禹城和康瑞是一种人,抽烟喝酒打架颓废,重义气,并且沈禹城更桀骜不驯。沈禹城和康瑞都是那种成绩不错,却喜欢打架的校霸。程莎很确定,她的记忆没有错。 但是……她眼前所见的真的是她认识的那个沈大佬吗? 孟平生埋头吃饭,沈禹城则把她菜里的肥肉挑出来。程莎知道,孟平生最讨厌肥肉! 孟平生吃到辣椒被呛到咳嗽,沈禹城立马舀了一勺早就准备好的温汤,动作小心翼翼,他没说话,目光里都是温柔宠溺。孟平生只顿了一秒,就着他递来的汤勺一口喝掉。 程莎目瞪口呆,简安吃饭的动作也顿住,她记得程莎说沈禹城和孟平生只是老同桌的关系吧,还只同班一学期!所以,怎么就能做出如此亲密的事? 简安不懂。 程莎更不懂! 别看孟平生那么温和,她在吃食上也有洁癖,不和别人吃同一个冰淇淋,喝同一杯水,就算渴到忍不住她也不会喝。但现在,沈禹城用他自己的勺子给孟平生喝汤,在此之前,沈禹城用同一个勺子喝过汤,孟平生是看见了的。 孟平生在明知那个勺子是沈禹城用过的情况下,还喝沈禹城给她舀的汤,这是什么情况?除此之外,孟平生与沈禹城一直没有其他交流,甚至一句话都没说。简安和程莎有满肚子疑问,却不知该从何问起。 通过几日观察,沈禹城了解她们三人的作息习惯,教学楼食堂寝室三点一线。也知道晚自习过后,孟平生必然要在食堂三楼买一块鱼排才回寝室。 第24章 康瑞生日 这晚,沈禹城买好鱼排在三楼等她。 看到孟平生,沈禹城走过去,小心翼翼把鱼排举到她跟前,一言不发,眼神却乖巧极了,甚至有几分小担心,害怕她不要。 沈禹城那小可怜的样子令程莎惊愕,从此那不好惹的沈大佬的形象就这样一去不复返。 “要不要?” 孟平生笑:“你是在……”求和吗? “禹城,你在这儿干什么!”白昭不知从哪钻出来,瞪着平生:“又是你!你是想趁我不在勾、引我男朋友吗?” 程莎简安听得目瞪口呆,敢情沈禹城有女朋友还勾搭她们平生啊! 第32页 程莎头脑一热,上前把白昭推开,将沈禹城手里的鱼排一股脑抢了扔白昭怀里:“你以为谁都稀罕你男人啊!别口吐毒液,难听死了!自己的男人都管不好,丢人!”她拉着平生,“我们走。”一波操作后,头也不回的离开,简安抱歉的冲沈禹城笑笑,立马去追她们。 食堂三楼人来人往,过路的都打量白昭和沈禹城,沈禹城有些疲惫的开口:“闹够了?你究竟还要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只要你不和孟平生来往。” 沈禹城觉得有些好笑:“和你交往后,你看她和我说过几句话?”他早就发觉,孟平生很介意白昭,只是不知原因。 “你在怪我,觉得我的出现让她疏远你?”白昭笑着说:“你只要答应我不理她就行。” “白昭,你别得寸进尺!”沈禹城转身身,不顾白昭的神色,想要下楼。白昭却拉着他,凑到他耳畔威胁:“敢和她说话,就想想你妈!” 沈禹城回过头,灯光下,他的神色阴寒,如同鬼魅,咬牙:“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离开前,他说,“我倒要看看,下一次你还有什么手段威胁我。” 白昭踉跄一步,她知道,她恐怕已经失去让他喜欢的资格。 十二月九日,星期天,康瑞生日。 应几个好兄弟的提议,去一家新开的ktv给他庆生,程莎也被邀请在列,她准备了礼物给康瑞,却不敢一个人去,就让平生陪她,把礼物送了就走。 下午三点,程莎背着黑色双肩背包,里面装着送给康瑞的礼物,平生跟在她旁边。她们到时,ktv门外很安静,大门口就站着沈禹城一人,他穿件牛仔厚外套,衣衫半敞半扣,看起来有几分痞气。 孟平生知道肯定会遇到他,却没想到这么快。 沈禹城将双手插进衣兜里,笑道:“寿星让我接人的。”说完,带着程莎孟平生进了ktv,孟平生觉得他装酷的样子有些滑稽,但她没说话,跟在他身后,轻抿嘴巴。 沈禹城随手推开门,包间都有隔音效果,所以外面的安静与里面的喧嚣形成鲜明对比,包间里灯光昏暗,一个白衣男孩和头发短的像男孩的女生拿着大麦对着大屏幕狂吼。 来的人有十几个,所以订的大包间。 沙发上坐了很多人,少年少女,有些靠着背,有些舒服的躺着,姿势奇葩怪异,印入孟平生眼帘的是茶几上很大的生日蛋糕和水果盘。 程莎跟在沈禹城后面有些拘束,她穿着很平常的运动服运动鞋,扎着马尾,背着黑书包,她想见到康瑞却又怕见到。 有人见沈禹城进来打趣道:“沈禹城,还把你两妹带来啦!” 沈禹城一个白眼翻过去:“妹你个头!” 孟平生认识说话的人,他是楼上理科二班的,叫张南。又在沙发上发现以前的同学,——陆续。 陆续长得很斯文,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捧着本书,耳朵上戴着耳麦,看上去与ktv的喧闹格格不入,见到孟平生还很有礼貌点头。 “平生,你也来了啊!” 孟平生转过头,发现白昭穿着半截裙,肉色厚丝袜显出一双长腿,头发蓬松披在肩上。她淑女的在角落坐着,但浑身的气质令人过目难忘,一开口,所有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白昭就是有这样的魔力。 平生愣了下:“嗯。” 白昭的左右两边坐着小跟班王颖和温韬,温韬朝她笑笑,孟平生有些意外,温韬和白昭……白昭和沈禹城……关系复杂。 程莎一进入包间就走到康瑞面前,打开书包,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看起来精致漂亮的贝壳风铃,风铃最上面挂了一块木牌,还刻了字,下面是贝壳和两个大铃铛。 康瑞问:“这是什么?” 程莎有些羞涩:“贝壳风铃,送你的礼物。” 康瑞有些无奈:“不是说,人来就好,不准备礼物的吗?你钱多啊!”还翻了个白眼。 到场的人他都嘱咐过不要买礼物,所以来时,也没一个人给他送东西。毕竟是高中生,太好的,送不起,太差的,他瞧不上。但是兄弟很义气,几个人出钱合伙给他买了大蛋糕。蛋糕除外,程莎的风铃是他今日收到的第一份礼。 程莎解释:“不要钱的。”见他神色疑惑,她又道,“我自己做的,贝壳是以前去沙滩捡的。” “真看不出来,我同桌手艺这么好。”康瑞见风铃的木牌上还刻着字,他摸着木牌,缓慢念道:“康瑞,生日快乐!”他看着程莎,“你刻的?” 字刻的沉稳大气,不像这个年龄段女生该有的笔力。 程莎摇摇头:“家里大人帮忙刻的。” 实际上,木牌的刻字是她昨天转了两趟公车,赶到一个寺庙找和尚刻的,还开了光,一个字十块钱,七个字就七十元。 第33页 她本来没那么多钱,但是住校后,父母怕她吃不饱,一个星期就打一百,七十元也是她攒下来的,原本是要留着买喜欢的东西,但得知康瑞要过生,她只好先拿出来急用。 这是他邀请她过的第一个生,她不想太草率。 康瑞虽不知道个中曲折,却还是笑道:“辛苦我家同桌啦!心意收到了,礼物也很喜欢。” 程莎眯了眯眼,孟平生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总觉得康瑞就是只男狐狸精,把程莎迷得神魂颠倒。 第25章 分手 孟平生和程莎坐沙发上,很少和人交谈,不知道换了几首歌,不知道吃了多少东西,更不记得是谁组织玩真心话大冒险,气氛瞬间被炒热。 沈禹城最起劲:“真心话大冒险,一个不剩,通通都玩,不能出局,吃东西快吃饱啊,上厕所的现在就去,中途不能以这个为借口走人。” 有人起哄:“城哥都发话了,该解决的都去解决。” ktv里原本用来放东西的长桌被腾空,服务生换上长布铺桌上,又有人去前台拿骰子,十几人或坐或站围在桌前,孟平生坐在最外边,看他们起哄。 “康哥,今天你生日,就从你开始摇,咱们顺时针轮着来,规则是,摇的点是一二三小就让下家来对你提问,摇出四五六大就对下家提问,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必须选一个。”说话的是沈禹城。 康瑞摇骰子时,全场安静,都目不转睛盯着他,直到骰子打开,显示一点,所有人都笑了笑,康瑞皱眉,寿星的手气太背了。 沈禹城更是笑容张扬:“你终于落我手里了,说,真心话还是大冒险?”他刚好是康瑞下家。 康瑞白他一眼:“你早晚也会落我手里,得意个什么劲儿,真心话。” 沈禹城:“确定?” 康瑞:“当然。”他露出愿赌服输的神情。 沈禹城:“你女朋友怎么没来?” 康瑞无所谓道:“分了。” 程莎先是一惊再是一喜,康瑞终于单身了! 接下来几轮,有人选真心话有人选大冒险,闹出不少笑话。 没多久,轮到王颖摇骰子,而她的下面是孟平生,她摇出一个五,问孟平生:“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孟平生犹豫道:“真心话吧。” 她问她:“有喜欢的男生吗?” 孟平生茫然摇头:“没有。” 白昭松口气,王颖却不敢相信,她看了眼沈禹城,质问平生:“怎么可能没有呢?” 孟平生却问她:“那你说什么是喜欢?” 王颖迟疑道:“每天想着他,念着他,想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没有他,就茶不思饭不吃。” 孟平生说:“如果可以和小说谈恋爱,我想,我的确是喜欢小说。”她喜欢小说喜欢到每天不看就放不下的地步,像王颖说的症状,只有她看小说才会出现。 至于沈禹城……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没有茶饭不思,但是会心疼,想起他就跟看了很虐的小说一样,心尖尖战栗般疼。 白昭笑意盈盈:“平生,你不是没有,是不敢说吧。”声音跟涂了毒一样。 “我……” 沈禹城也笑了笑,打圆场:“人家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恋圣贤书,怎么可能会喜欢谁。”声音却夹了几分不自知的自嘲。 两人一唱一和,果然般配,孟平生尴尬笑了笑,没说话。 程莎发现气氛不对,跟康瑞提出回去,康瑞加了她的qq,相谈甚欢,送她们出包间,嘴里一直说着“对不住,招待不周”。 回去的路上,程莎给平生道歉:“对不起,今天把你卷进来,他们说话都阴阳怪气的,让你受委屈了。” “我其实还挺高兴的。” “高兴?” “为了我,你连男神都不泡了,说明你重友轻色!” “那当然~一个还没泡上的男人肯定比不了我朋友。” “那泡上了呢?” 程莎支支吾吾:“泡上再说吧。”她突然很兴奋,“平生,你听到了吗?” “什么?” “他说他单身!” “所以呢?” “所以我就可以追他了。” 孟平生拍拍她肩膀:“姐妹儿,追夫路其修远兮,汝将上下而求索!加油!!” 另一边,包间。 “沈禹城,你喜欢的其实是孟平生对不对?”白昭歇斯底里:“是男人就别不敢承认!” 沈禹城没回答,他很冷静:“白昭,是你说想试试在一起,拿我母亲的事威胁我,现在试过,事实证明,我们并不合适。” 白昭哭了:“怎么不合适?就因为孟平生?” 沈禹城沉默:“我和你不是一路人。” “你和孟平生更不是!” 第34页 沈禹城恼了:“你为什么什么事都要扯到她?” “以前在学校,谁不知道你和她最近!” 即使她成为他女朋友,也没人觉得他们亲近,尤其是他的那些朋友。他对孟平生的好是发自肺腑的,对她这个正牌女友连嘘寒问暖都懒得敷衍。 从沈禹城和白昭吵架开始,包间里就安静下来,没人敢吭声。只有沈禹城从桌上拿起一包烟,抽了根出来,然后点燃的声音。 沈禹城的动作熟练流畅,带了几分流气,手指夹着烟,靠在沙发上,冷着眉眼,全然没有在孟平生面前阳光男孩的形象,他看上去很颓。 白昭知道,这才是真实的沈禹城,从未在孟平生面前展现的一面,她悲哀的想,孟平生恐怕都不知道他会抽烟吧?毕竟,他在孟平生面前是要形象的,而对她,就不在乎。 才开始,她觉得做沈禹城的女朋友有面子,后来,她见识到他的更多面,在孟平生面前的调皮阳光,在舞台上的魅力四射,还有此时此刻,烟雾缭绕的包间里,神秘又颓废的他。 一个年仅十六岁,在学校是没人敢惹的学霸,学校外又像个流浪的混混,这样的少年深深吸引着白昭,她忍不住想探究,他究竟经历什么才会变成这样? 很长一段时间,星期五放学,她都跟踪他,于是她发现一个秘密——沈禹城的母亲得了精神病。 发起疯来不认人的那种,不知什么原因他们没把她关进精神病院,而是锁在家里。至于他的父亲,白昭一次都没看到,但老邻居说,沈禹城的父亲年轻时不是好货色,他在邻居口里是个偷鸡摸狗什么都干的混混。 有传言,他妈是在他十岁那年被父亲逼疯的。 她知道一切后,以为有了和他谈判的筹码,她向他表白,他当然拒绝。但是她不急,她慢慢说了自己的所见所闻,半哀求半威胁,他妥协说试试。 于是,才会有后来儿童节到班上找他的事,送苹果那晚,他们正式成为男女朋友,而这一切,孟平生都不知道。 沈禹城看起来很疲倦:“分手吧。” “不要!”白昭的嘴脸变得凶恶:“你就不怕你妈的事曝光了吗?” 沈禹城冷笑:“随你。”他真的太讨厌这个白昭,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沈禹城,你会后悔的!” “那就等后悔再说。” 第26章 傲娇 十一月末,高一高二年级组织冬游,这次冬游的目的地是才开放不久的大型游乐场欢乐谷,得知这一消息的同学才不管价钱贵不贵,都闹着要去。 欢乐谷园区有阳光港、欢乐时光、加勒比旋风、巴蜀迷情、飞行岛、魔幻城堡、飞跃地中海等七大主题区域。 其中摩天轮、大锤摆、青蛙跳、旋转木马、转转杯、碰碰车、激流勇进很受女生欢迎,还有本地特色创作《抓壮丁》实景枪战打斗表演,大型歌舞晚会《指针》等。 每个班都有不想去旅游的人,学校联系大巴车,两个班级坐一辆,每个班的人都背着风格各异的书包,三三两两说说笑笑。 高二五班和高二一班的班主任是夫妻,两个班就顺理成章合在一起。 上车后,班主任杨老师说两个大组结伴而行,原本是按顺序来,后来不知怎么又改变主意,让同学们自己组合。 同学们,集体春游最痛苦的事是什么? 于孟平生来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的四面八方都是食物的香味,你却不能吃。莫过于,你的背包里带了很多零食,你也不能吃。 因为——她晕车。 她不仅不能吃,还要捂着鼻子,靠着窗户睡觉,装作没闻到。晕车,真的是喜欢旅游的人最恼火的事。 孟平生不喜欢吃药,事先就没准备晕车药,她带了mp3。 她晕车时喜欢带上耳机闭眼睡觉,其实也睡不着,半梦半醒,但是音乐能转移她的注意力,缓解晕车症状,不至于半路上就吐。 音乐盖了外界的喧嚣,车里的同学都很兴奋,她旁边的程莎和前面的简安谈天说地,聊得非常投入,时不时还互相交换零食。 原先也问了平生吃不吃,平生说她晕车,也就作罢。 有时候,她真羡慕那些坐车不头晕的人。 沈禹城也在这辆车,他就不晕车,说话时中气十足,带了很多零食,时不时给人,时不时又吃别人的,他人缘好,谁带了东西都想分给他,一时间,竟成为车上食物最多的。 上车后,他故意选孟平生后面的位子坐,他和白昭分手的事还没告诉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怎么拉下面子找她和好。看着手中零食,他扯开包装,将手中的辣条从座位缝里递给她,他想着,她接受辣条就代表他们和好了,沈禹城举起辣条,偏过头,有些不好意思。 第35页 长这么大,还从没给人低过头呢。 这次,算是破例。 他举了大约一分钟,既没人说话,手中的辣条也没被动过,这和他想象的有些不符啊?难道,他都低头了,她还不满意?沈禹城看了看手中的辣条,又看眼无动于衷的前同桌。 终于生气! 他拿回辣条,自己吃了几根,觉得食不知味,他用手敲了敲窗户,她不理他,发泄似的踹了几脚孟平生的座位,她还是不理他。 倒是他旁边的康瑞转头看他,觉得莫名其妙,康瑞前面的程莎被他惊动,转过头问:“谁发神经踢我们座位啊?” 康瑞扬手一指:“他!”生怕把自己给冤枉。 沈禹城两个圆眼睛一瞪,程莎就不敢追究了:“......踢一踢也挺好的,以后多一个踢足球的爱好。” 说完就连忙转过头,她可没忘记,沈禹城是不好惹的校霸,千万不要因为旅游就得意忘形。否则,她担心一整天都没好日子过。 沈禹城有些忧郁,他问康瑞:“你说,女孩子是不是都喜欢零食?” 康瑞说:“可能吧。”他看着沈禹城,笑道,“你是不是要拿吃的哄白昭?这几天都没见你们在一起。” “她?”沈禹城嘴角轻扬,有些不屑:“分手了。” “真分了?”康瑞有些震惊,他以为包间里沈禹城说的是气话:“你看上别的小姑娘了?” 沈禹城看眼前座:“算是吧。” 他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知道孟平生对他来说很重要,比他交往过的所有女生都重要,拿她和那些女生比,沈禹城觉得太轻挑。 沈禹城取下书包,看眼里面的零食,甜的辣的,长的块的,满满一包,棒棒糖都十多根,还有山楂片,子弟薯片,豆腐干,牛肉干,大刀肉,大长今,素牛筋,周扒皮等。 不像是旅行一天的,倒像要在外面住一周。 他决定当一回财神爷,请全班吃东西,这样,她就必须吃了吧?吃了,就表示他们和好啦。 沈禹城觉得这个计划非常靠谱,既不用他低头,又能表示他的和好之心。 当时的沈禹城,忘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他做的一切,孟平生究竟看不看得懂? 大巴车平稳的开着,一路上畅通无阻,没遇到一个红绿灯。 沈禹城想到就做,他是个行动派,提起背包,走到前面,从头开始散财,看到顺眼的人就丢一包大零食,不顺眼的就扔一个棒棒糖,总之是人手一个,见者有份。看到班主任,还给了一个大面包,班主任连连摆手,他才作罢。 这样欲盖弥彰的做法,却被人认为是有钱的大佬。他只是想给一个人吃,其他人只是沾光。 走到程莎他们边上,康瑞颤抖着唇来了句:“沈大佬,没吃的了,可别来找我……”他不知道沈禹城发什么疯,反正他得死死护住零食,于是在沈禹城翻白眼的时候,他反手抱紧后背的书包。 这护食的动作,简直了!程莎瞬间觉得她男神好萌。 沈禹城看在程莎简安和孟平生交情不错的份上,给她们一人一袋薯片,两人眉开眼笑:“谢谢大佬!” 沈禹城知道孟平生喜欢吃辣,就拿了一袋辣条给她,递到半空,尴尬的是没人接。这时才注意到,孟平生居然带着耳机在睡觉!知道沈禹城有多气吗?当他筹划好一切,却发现,最重要的那一环竟然与预料的不符,于是导致整个计划都不成功。 大约就是这样的心情! “喂!孟平生!”沈禹城的声音有些大,几乎所有人都看着他。 第27章 打脸 这时,大巴车突然顿了下,畅通无阻半个小时,终于遇到红灯。 孟平生被车子晃得头晕,一觉醒来睁开眼,发现沈禹城莫名其妙递给她一包辣条,还恶狠狠道:“给你的!”又凶巴巴添了句,“全车都有。” “谢谢。”孟平生的头很晕,根本不想说话不想解释,也不想吃任何东西:“你自己吃吧。” 打脸了!这是沈禹城的心声。 居然打了大佬的脸!这是吃了沈禹城东西的同学们的心声。 沈禹城将辣条扔给她,翻了个白眼:“爱吃不吃。”拿几年后流行的网络语说,这个少年真傲娇。 傲娇我沈哥,口是又心非。 他给所有人都散了零食,最后只剩下一个棒棒糖,坐回位子,他吃着棒棒糖,心里总不是滋味,她这是还决定冷战呢?她一定是不肯跟他和好。 不就孟平生嘛,有什么了不起? 沈禹城边吃棒棒糖,边踢孟平生的后座,踢得轻,他既想发火又不想打扰到她,二者一权衡,他的动作更轻,孟平生压根察觉不到。 下车,沈禹城恢复冷漠脸,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和车上发零食的亲民样子判若两人,其他同学都觉得奇怪,唯独孟平生什么都没发现。 第36页 同学们一看到大门口红彤彤的欢乐谷三字,兴奋至极,和老师定了集合地点与时间,就拿票入内。 欢乐谷里面的设施,很童真,处处都是可爱的装饰与缤纷的颜色,女生一看到欢乐转马就欢快的飞过去。而男生都喜欢酷炫有趣的,什么旋转飞椅,大摆锤,飓风滑道,滑板冲浪,听起来就惊险刺激。 程莎拉着平生简安就去坐欢乐转马,有些地方的名字是旋转木马,当天除了他们学校两个年级的人外,还有其他游客,人挺多。 沈禹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见程莎她们去坐木马,他也拉着康瑞,随便找一匹马坐。 康瑞木着脸,扯着马耳朵:“你是女生吗?” “一个队伍的,当然都要在一起。”沈禹城答得理所当然。 “可其他人都走光了。”所以,这个说法不成立。 “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沈禹城悠哉游哉道。 孟平生她们坐了欢乐转马后,走到一个大轮子前,很多人排队,空中,有人坐在椅子上绑了安全带,轮子边升边转,像飞起来一样。旁边的同学说,那是旋转飞椅。 她望眼身边的沈禹城,觉得他怪怪的,下车后他似乎很沉默,话又少。但他的眼睛看着飞椅时,有些放光,和方才坐欢乐转马的沉默脸,很不一样。 孟平生鬼使神差提议:“我们坐这个吧?” 简安附议:“好啊!” 沈禹城看了眼平生,嘴角都是笑,她选的这个,他恰好喜欢。 排队的人虽然不少,但椅子挺多,这一轮的人下来,孟平生他们立马就坐上去,沈禹城坐在她旁边。系好安全带,轮椅上升的瞬间,平生的手抖了下,沈禹城看着她:“你怎么了?” 她说:“我有轻微恐高症。” “不怕,抬头看天空。”他好像笑了笑:“天空看累了,就看我,看我不累。” 孟平生一时不知该回什么,温声道:“噢。” 轮椅升到空中转起来时,旁边都是尖叫,震耳欲聋,孟平生闭着眼睛,什么都不敢看,那种感觉像是经历一种酷刑,太难熬了。 沈禹城还在旁边喊:“蘑菇头,看我啊!看我!!”旋即,跟着他们尖叫起来。 孟平生觉得他搞笑,闭眼吼:“你太好看了,我不敢看!” 脚踩在地面的瞬间,她的灵魂终于跟着回来。 他们又玩几个项目,已经十一点,找个地方吃了几袋零食,沈禹城的零食早没有了,便蹭了康瑞的,程莎的也蹭了些,简安拿洁癖当理由回绝护住口粮,只有孟平生,他不敢开口。 最后孟平生主动丢给他一块大面包和一瓶矿泉水,他沉默接过,说了声:“谢谢啊。”总之,有些别扭。 他不确定,他们这是和好了,还是没和好。 第28章 鬼屋 吃饱后,他们就准备去附近的鬼屋,幽灵惊魂,孟平生是那种喜欢惊险刺激的恐怖片,但看到最吓人的部分要捂眼睛的那种人,说白了,想看不敢看。 排队走到门口,她迟疑了,妈呀!好吓人,怎么办? 沈禹城推了她一把,将她推进去,程莎拉着她的手,一直抖:“平生,我们要互帮互助啊!” “嗯。” 沈禹城嗤笑:“磨叽的女生。” 程莎想抬杠,但话没出口就憋回去,沈大佬,惹不起。 不知道为什么,才进去时,人有些少,显得四周既安静又空捞捞的,有种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路过一个房间,里面是空的,他们看了眼,没在意,继续走,走到另一个房间门边时,传来一个孩子的声音:“妈妈···爸爸···救救我!”一阵阵渗人的叫声,让人既想快跑,又不敢妄动。 灯光忽明忽暗,夹杂着小孩子渗人的叫声,让他们心都提了起来,提到嗓子眼儿。而那声音,沈禹城几人很确定,是从他们身后传来的,方才那个房间不是空的吗?虽然他们知道,鬼都是工作人员假扮的,但他们就是不敢回头。 前面的房间里,爬出来一个穿白大褂的长发女鬼,白卦上都是血迹,长发遮住脸,爬呀爬,好他妈逼真的假鬼啊! “啊!” “啊啊啊!!” 最先尖叫的不是平生,而是康瑞和程莎,她早就被吓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有沈禹城最淡定:“瞎叫什么?” 简安同样面不改色。 “有……有人抓我的衣服。”康瑞走在最后,他呆若木鸡,立在原地。 几人回头一看,一只血淋淋的手! 沈禹城淡定说:“怕什么。”说完他拉着平生绕过前面的鬼,一路狂奔,“跑啊!” “沈禹城!有胆你别跑那么快!”康瑞、程莎和简安追上去。 第37页 他云淡风轻道:“没胆。”牵着孟平生的手就没松开过。 后面的鬼一直在追。 直到他们安全出了鬼屋,才算作罢。 孟平生呼了口气。 沈禹城笑道:“被吓到了?” 她诚实点头。 “我去给你买冰淇淋,压压惊。” 康瑞哀凄的声音响起:“沈禹城,我也要。” 沈禹城白他一眼:“你也要什么?” “压惊!”他果断没说冰淇淋。 “走。”沈禹城勾着康瑞脖子,奸笑道:“我给你压压惊。” 卖冰淇淋的地方有些远,过去需要一些时间,孟平生三人到附近找个可以坐的地方等着。 百无聊赖时,遇到白昭,她和王颖还有温韬走一起,孟平生想到上学期给她棒棒糖的温韬,看到他和白昭在一起有些恍惚。 过去的,好像不是几个月,而是几天。 白昭看到她后,大摇大摆走过来:“沈禹城怎么没和你一起?” “他不也没和你在一起?” “孟平生,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孟平生有些疑惑:“知道什么?” 白昭凑近她:“沈禹城和我分手了。” 分手? “噢。” 内心却没表面那么淡定,怎么就分手了?怪不得,他今天没和白昭一起。 “噢,就没了?” 孟平生反问:“不然呢?”以她的立场,也不能多说什么啊。 “要不是因为你,他也不会和我分手,孟平生,你给我等着!” “他喜欢谁,不喜欢谁,我还能阻止?”孟平生觉得有些好笑。 白昭冷哼道:“回学校,再给你好看!”说完,带着王颖和温韬走了。 “真是,牛逼哄哄的来,再牛逼哄哄的走啊!”简安感慨道:“疯一般的女子。” “风?”孟平生笑道:“你夸她潇洒啊?” “疯子的疯。” 程莎听两人对话,忍不住捧腹而笑。 沈禹城和康瑞回来时,买了五个冰淇淋,吃好后,他们去玩加勒比风暴,简而言之就是激流勇进。 玩这个的人挺多,排个队,都能遇到同班的。 轮到他们玩,沈禹城和孟平生坐一起,载人的车从高处落下的瞬间,沈禹城鼓起勇气说:“蘑菇头,我们和好吧?” 水,溅了一身。 孟平生说:“好!” 欢乐谷的项目太多,没有时间挨着玩,挑了几个排队少的,就转战摩天轮。 程莎本以为他们五人一起坐,沈禹城先把孟平生赶进去,他自己进去,然后冲另外三个笑笑,露出他的大白牙,毫不留情关上门:“不好意思,满员了。” 第29章 和好 摩天轮缓缓升起。 小空间里,安静沉默,谁也没有先开口。 沈禹城打破沉默:“你刚刚说和好,是真的吧?” 孟平生:“我像是会骗人的人吗?” 沈禹城坚定道:“不像。” 孟平生露出“那不就对了”的表情,她又问他:“你是不是和白昭分手了?” 沈禹城问她:“你怎么知道的?” “你们买冰淇淋的时候,白昭来过。” “噢。”沈禹城眯眼:“她还对你说了什么?” 孟平生摇头:“没了。” 沈禹城看着她的蘑菇头,忍不住伸手,揉了揉,手感还挺好,滑顺,他严肃道:“以后离白昭远点儿。” “为什么?” “她太精。” 孟平生不高兴道:“你是说我蠢?” “不。”沈禹城坚持道:“是她太精,路数又不正。”见孟平生不吭声,以为她生气,沈禹城强调道,“我是为你好,怕你吃亏。” 亏? 孟平生自我嘲讽,她早就吃过不知道多少次,所以,他压根不需要担心,白昭的为人,她比他再清楚不过。 “好。” 沈禹城又揉着她的蘑菇头:“这才乖嘛。” 夕阳西下,摩天轮升到最高点,他们摸着透明的玻璃,低头看世界,那瞬间,感觉天地宽阔,生命渺小。 沈禹城忽然想起一件事:“在车上,你为什么不吃我给你的辣条?” “为什么要吃?” “我以为,你知道的。” 孟平生懵逼道:“知道什么?”有什么她必须知道,却不知道的吗? 沈禹城说:“我给全车都发零食了。” 孟平生点头:“我看见了啊!” “我给他们发零食,是因为……”他觉得这样直白的告诉她有些难为情。 “是因为?” 沈禹城吸了口气,一股脑道:“是因为我想跟你和好,我以为你吃了我的辣条,就表示你同意不冷战,跟我和好。但你不要我的辣条,我还以为,你不想跟我和好了。”说到这,他还有些小委屈。 孟平生笑:“那你也不用给每个人都发零食呀!”怎么可以这么蠢,钱多到没地烧。 第38页 猛然发现,他对她好像一直这样,儿童节,为了吃她的一个苹果,把课桌里二十多个全吃光,今天为了给她一包辣条,又全车分发,跟个人傻钱多的金主一样。 两件事,看起来不同,又好像真的只有这个少年才做的出来,让她觉得真诚到可爱。 “我给你一个人发时,你没理我,给全车发时,你拒绝我。”他的委屈更大。 孟平生干笑道:“不好意思啊……我晕车!” “晕车?” 她解释说:“从上车我就戴耳机睡觉,所以不知道你先前单独给过我零食,晕车时我不想多说话和吃东西,只好拒绝你。” “噢。”这个答案,既让沈禹城感到庆幸又有些怅然若失:“我下次一定记住!” 这么简单个破事,害他纠结半天,这都什么事啊! 摩天轮坐完,就到集合时间,欢乐谷一日游,终于结束。 第30章 家长会 欢乐谷之行一过,就迎来寒冬与期末考试,考试结束,清江高中高二上期的家长会终于来临,班主任杨老师说每个同学都必须请家长来学校,不能请假,没到的家长会结束,老师直接打电话。 孟平生和程莎的家长都来了,唯独不见简安父母。 杨老师清点名字,发现只有简安的家长没到,她看了简安一眼,没说什么,但那意思明显不过:家长会过后清算。 孟平生这才发现,她和程莎对简安家里的事知之甚少。当程莎和孟平生讨论彼此父母怎么样时,那姑娘通常是面带微笑,认真倾听却一言不发。 她们除了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她的洁癖,其他的一无所知。她从来不说和家里有关的任何事,不说她的老家,不说家里有几口人,不说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在情窦初开的年纪也不说她的心上人。 她们问她,你到底有没有喜欢的人啊? 简安笑着摇头。 她们又问,那从前喜欢过的呢? 简安还是摇头。 两人见套不出什么话,也就没多问。直到现在,开家长会这种事也没人来,不免让孟平生两人浮想联翩。 她们有些担忧,想问她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 杨老师在教室和家长谈话,所有学生都被赶出教室,好奇些的更是趴在门边窗户边悄悄拉长耳朵偷听。 家长会无非是老生常谈,那位家长,你家孩子的学习成绩下降了,回家多督促!这个家长,你家孩子这次考试很有进步,再接再厉!然后,再说些别人家的孩子,一场家长会从学习谈到生活也就结束。 令同学们在意的,无非是,老师到底有没有在老爸老妈面前说我的坏话呢? 简安有些心不在焉,她独自走到一楼的楼梯口,里面有些黑,她拿出手机拨打电话,那个她默背很久的号码一直没人接听:“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每次按号码的希望都被那个陌生的机械女声浇灭,从而失望。 孟平生望着她:“你还好吧?” 简安的声音低哑着:“没事……”这话,说的很勉强,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她继续输入号码,继续拨过去,那边依旧无人接听。 程莎走过去,抱住她,安慰道:“没事的,你父母可能是太忙了。” 简安突然冷笑:“我从来都不指望他们,一个忙着在天堂排队,一个忙着养家糊口。” 天堂排队?孟平生不知该说什么,难道她的父母有一个已经过世了? 这样的氛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说什么都是错。 程莎只是抱着她,一句话都没说。孟平生也走过去,抱住她们,想着这样或许能温暖些。 狭小的空间里,三人都沉默,不时,只有简安啜泣的声音小声传来,声音很小,犹如蚊蚁,却分外委屈。这大概是她们第一次见到简安哭,有些新鲜,更多的是心疼。 半分钟后,简安的手机响起,昏暗的空间里只有手机屏幕有亮光,于是屏幕上“老大”两个字就非常显眼。 简安以往接电话时,孟平生无意间看到过。“老大”每次来电,简安都会捂得严严实实,不让她们偷看,接电话也离的远远的,不让她们偷听。现在,却当着她们的面毫不掩饰按下接听,也算友谊的进步。 手机另一边传来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声:“简闺女,剧组太忙,一时忘记你那个家长会,怎么样,你们老师的家长会开完了吗?” 这头,简安沉默。 “喂?你怎么不说话,信号不好吗?”男人的声音有些着急。 简安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是说好这次家长会你一定到吗?” “这不是老大太忙了吗?”那头的人笑了笑,他保证说:“这次我会给你们班主任打电话赔不是,下次,下次老大再忙都会抽出时间好不好?”那口气,就像在哄小朋友。 第39页 “江望,你每次都这样说!” “闺女,要叫老大知不知道,连名带姓,没大没小!”江望没发现简安生气,他还想说什么,那头却传来另一个声音,“江导,道具准备好了,是不是该拍了?”江望回复说,“马上就来。” “简闺女,老大要拍戏,这次是个大剧作,弄好了,你要什么老大就给你买什么,好不好?”他的声音不急躁,有些岁月沉淀下来的温柔。 简安还来不及回答,那头就挂电话。 程莎傻乎乎问她:“他就是你的爸爸?听起来好年轻。” 简安被她逗笑了,她说:“他不是我爸,是我异父异母的兄长。” “干哥哥?” 简安又笑了:“算是继兄,我们是在同一个户口薄上的兄妹。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我爸和他妈都英年早逝,魂归天堂。”她故作轻松的样子,但她们都知道,说出这句话并不轻松,不知道她演练多少遍,才能像如今这样从容吐出。 简安走到楼梯间,也不管脏不脏就坐在阶梯上,她看了眼她们:“坐吗?今天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们,机会只有一次,错过就没了,朋友们,要珍惜啊!” 程莎和孟平生立马坐过去,只是心中腹诽,简安的洁癖果然是假的吗? 简安和江望是在2009年成兄妹,他们的父母在民政局登记,将简安和江望也绑在同一张户口簿。 那个炎热的夏天,简安还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江老大彼时十七岁,刚刚成年。然而,这个家庭组合差不多三年就被2012年的地震彻底摧垮。 简安的父亲,江望的母亲,都没逃过大地震。从那以后,江望肩负起兄长的责任,拿出所剩不多的存款让简安上了高中,父母出事,他大四,不愿放弃当导演,就勤工俭学参加各种能拿奖的比赛,学会和各种人交涉周旋,拿赞助。 慢慢的,凭着自己的努力和才华,让兄妹两个过的更好。江望很忙,现在毕业了,更忙,一年都没有几天可以休息。 简安说:“我妈还活着,老大原本想让我跟着我妈,他觉得这样我能少吃些苦。就想把我送走,我天天给他打电话诉苦,加上我妈有个另外的家庭,我就像个多余的,老大怕我受欺负,只好继续带着我这个累赘。” “后来呢?” “老大毕业了,赚的钱越来越多,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知道吗?我有半年没看到他了。”简安顿了顿,声音有些哽咽:“他食言没来开家长会,我其实不生气,我只是太想他。” 想见他而已,就这么简单。 第31章 在一起 孟平生抱着简安,程莎抱着孟平生,三个人坐在台阶上相互依偎。 沈禹城来找孟平生时,就看她们以这个姿势拦着路,没忍住,煞风景的翻了个白眼:“你们三个大白天的干什么呢?”有些委屈的看着孟平生,“蘑菇头,我的怀抱最暖了,让你抱个够!”说完就敞开他的臂膀。 程莎和简安瞪着大眼睛,所有的温情都被这个沈煞星毁于一旦,孟平生笑道:“找我什么事?” “那个……”沈禹城故作羞涩道:“现在有空吗?”这话就有些明知故问了。 “有事?” “跟我出去一下呗。” “干嘛?” 沈禹城拉着孟平生就走:“现在说就没意思了。” 程莎和简安看孟平生的眼神那叫一个意味深长。孟平生回头冲她们笑笑,有些无奈。 沈禹城把孟平生带到食堂二楼,很安静,沈禹城扭扭捏捏,没有说话。 孟平生开口打破沉默:“想说什么?” “平生,我这个人可能有很多不好的地方,比如有时候很幼稚,比如谈了很多恋爱,比如太招人喜欢了……” 孟平生扶额,你确定后面那句不是自夸? 沈禹城继续说:“但是我聪明、学习好,长得也还挺好看的,可以对你特别特别好,你要不要重新考虑下我们的关系啊?” 孟平生:“你觉得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我……”沈禹城想了想:“前同桌?朋友?” 孟平生趁沈禹城沉思时,踮起脚跟抱住他,准确无误亲上他的红唇,轻轻覆盖着,彼此呼吸交融。她的眼神与素日的温和不同,有些艳丽强势带着夺目的光彩,闪亮亮的,将沈禹城整个人都吞没。 那是全然不同的孟平生,带着勇敢大胆与攻击性。 “现在呢?”孟平生轻声道:“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沈禹城脑中一片空白。 蘑菇头亲他了! 蘑菇头居然亲他了! 蘑菇头竟然主动亲他了! 沈禹城回过神二话不说,反身将孟平生压在食堂二楼的墙壁上,紧紧抱着她,像要将她嵌入身体中的亲密。改被动为主动,加深这个令他意外且惊喜的吻。 第40页 他知道,他们之间不是同学,不是朋友,而是两个互相喜欢的……恋人。 从上学期的冷战、与白昭试一试的恋爱还有欢乐谷的旅行,他就发现对平生他有种特别的情愫,和别人都没有的感觉,和她一起很温暖、和她冷战很委屈、冷战期间她一个眼神就能令他九死一生,他从来都没那么期待得到某个人的关注过。 他想做她的男朋友,就这么简单。 松开后,沈禹城在孟平生耳边喘息:“平生,你其实是不是特别喜欢我啊?” 孟平生终于有些脸红,她反问他:“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沈禹城笑道:“喜欢!”他又问她,“那你……其实是不是特别想做我的女朋友啊?” 孟平生也笑:“难道你不想做我的男朋友?” 沈禹城一口回答:“想!”他又接着问,带了一分漫不经心,二分忐忑不安,三分小心翼翼,五分不敢置信说,“那……我们是不是就算谈恋爱了?” 孟平生笑而不语。 沈禹城抱着她的手臂左右晃动:“是不是啊?” 孟平生终于点头,她说:“是。” 程莎和简安虽然没有跟来,却还是头两个知晓孟平生和沈禹城在一起的事。 程莎顾虑着沈禹城从前的名声:“平生,你知不知道沈禹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孟平生笑道:“我知道。” “你知道?”程莎怕她喜欢的只是沈禹城的表面,怕她会被沈禹城骗,怕她会受伤害:“那你知道他谈过很多女朋友吗?” 孟平生温和笑道:“我知道。” 程莎怕她不知道,现在说知道只是被沈禹城迷了神智,毕竟沈禹城长得是真好看。 平生轻轻抱着程莎,拍着她的背,温声道:“你想听一下我眼里的沈禹城吗?” 程莎冷哼说:“讲!”那傲娇的模样,让平生想起他们去欢乐谷,沈禹城想跟她和好却拉不下脸,于是给全车散零食的样子。 他凶巴巴说“给你的,全车都有”,她拒绝他的零食后,他恼羞成怒,傲娇道“爱要不要”。 想到这,孟平生笑起来,她说:“沈禹城啊,他是个……上课只要他不想听讲就要别人都听不成的人。”那时候,她和他彼此不熟。 程莎露出“我就知道,他果然是个恶劣的人”的眼神。 孟平生没理她,她继续说:“他是个成绩比我好的学霸,从来都不下全班前三。” “他是个会骑车载我放学的人;是个会用自己的零花钱,请我吃东西的人;是个会说“蘑菇头,真可爱”的人;是个会在运动会上,陪我跑四百米的人;是个会在儿童节,为我吃下二十几个苹果的人。” “冷战,他为了跟我和好,去欢乐谷时,他请全车吃东西,他说,他是这样想的,我吃了他的零食就代表我们和好,不吃他的零食就表示不想和好。” 程莎忍不住道:“原来我们还沾你的光啊。” 孟平生笑:“那是!” 孟平生的一番话,颠覆程莎以往对沈禹城的认知,她总觉得平生说的是这世上另一个和沈禹城同名同姓的人,而不是她认识的这个。 程莎叹口气:“既然你这么喜欢他,那我支持你,会给你保守秘密的。” 孟平生笑了笑:“好。” 简安倒没说什么,只道平生开心就好。 第32章 约会 云乡的雾霾不算重,但天空总是阴云密布,死气沉沉,冬天难得出太阳。都说南方比北方暖,其实不见得,有些地方看着白雪皑皑冰冻三尺的,却不会寒到骨子里。 大年三十,孟平生裹了一层厚毛毯坐在客厅沙发上和父母一起守岁,晚上十点,春节联欢晚会还在进行中。 孟平生睡意朦胧,努力睁大眼睛,实在不明白大年三十为什么要守岁,平常这个时间她早就洗洗睡了。 窗外,有烟花爆竹声,街头街尾都是热热闹闹的人群,再过几年,街头巷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炮的声音减少,好像连年味都逐渐消失。后来,平生才开始怀念这种喧闹有人气的过年氛围,而不是平平淡淡,连过年都和寻常日子一样。 孟平生被爆竹声彻底惊醒,皱眉,片刻后,她的手机响了:“喂?” “宝贝儿。”电话那头传来沈禹城的声音,有些嘈杂,周围还有别人起哄的笑声,他说:“新年快乐!” 孟平生终于没了睡意:“新年快乐。” “正月初六,你能不能出来啊?” “干嘛?” “我们……约会呗。” 孟平生笑:“好。” 情侣约会,成熟些的无非是看电影吃爆米花,逛街购物再去吃顿火锅牛排或者其他什么料理,童真些的就去游乐场,重温一下你和我的童年。 第41页 许是沈禹城觉得这些约会都太老套,他让孟平生六点钟起床七点在校门口集合,然后坐车去他安排的地方。孟平生不知道他搞什么,却还是由着他,不抱怨不赖床,准备好一切,临近出发时给他打电话。 电话打三次才接通,通了后,沈禹城还没睡醒:“蘑菇头,这么早打什么电话呀?” 孟平生差些暴跳如雷,但她修养好,忍得住:“你不是说约会吗?” “约会?”沈禹城想了下,好像是有这回事:“约会,几点来着?” “七点。” “那现在几点?” “早上六点五十。” “蘑菇头!”沈禹城在电话那头一惊一乍地:“噢靠,要迟到了!给我十分钟,我一定出门。” “成。” 孟平生看着时间,十分钟后,她抵着时间出门,出门时,家里大人都还在睡。她忍不住伸个懒腰,对这次约会不报希望。 到达清江高中校门口,七点过十分,天边雾霭沉沉,冬天到了,连天色都比以往浑浊。 沈禹城火急火燎骑自行车赶到,已经六点二十分,比她迟十分钟,他停下车,气喘吁吁,发型凌乱,一看就是才睡醒的样子,衣服、围巾、手套倒是挺齐全。 校门口的包子铺才将将开门迎客。 “蘑菇头,吃早饭了吗?” “你说呢?” 沈禹城有些心虚:“那我们就先去吃些东西?“ “那么早出门,你就是想和我呼吸同一天空的新鲜空气?” 沈禹城有些疑惑,为什么谈恋爱后,孟平生就比以前更毒舌?这一切,都是爱情惹的祸。 “当然不是,后面还有非常精彩的节目。睡晚了,是我的错,以后绝对不再这样,行不行?”沈禹城拉着孟平生的手摇了几下,求饶道。 “算了,吃东西。” 沈禹城自告奋勇去买了一笼包子,牵着孟平生的手:“走吧。” “不吃了再走吗?” “时间紧迫,边吃边走。” 沈禹城把他的黑山地寄放在卖包子的店铺,把孟平生带到一个公交站台。 孟平生问他:“去哪儿啊?” 沈禹城捧着热气腾腾的包子笑道:“秘密!”看孟平生较真的样子,他忍不住打趣,“我要把你拐了,拐到一个荒无人烟没人认识的地方,俗称私奔。怎么样,刺不刺激?” 孟平生吃着一个包子,敷衍:“刺激。” 等车的过程,漫长又无聊,沈禹城总是找些奇怪的话题逗她,比如说:“你知道现在为什么不出太阳吗?” “因为现在是冬天。” “错,因为这个电灯泡知道它的瓦数太大,不好意思出来。” 孟平生愣了愣,还是忍不住笑了。他是在给她讲笑话呢?还好她笑点低,不然得尴尬。 “你知道我点的十三个包子,卖包子的为什么只收我十二个的钱吗?” 孟平生沉思:“因为他算错了?” “错!”沈禹城叹口气,扳过她的小脑袋对准打包的包装袋,深沉说:“买一笼送一个啊。笨蛋!这就是他们的店名。”沈禹城望着平生摇头,“以后出门可长点心嘞小姑娘。” 孟平生这才反应过来,一笼包子十二个,买一笼送一个,当然十三个包子就收十二个的钱。可是,她无法忍受沈禹城那傻逼用“你是傻逼”的语气和她说话,她的智商受到侮辱。 “沈禹城,你才傻!你最傻!” 赶巧,他们等的车到了,沈禹城连哄带推才把她弄上车。 这趟车是早班车,上车时,除了司机就他们两人。孟平生有些生气,一上车就戴着耳机,选个离他很远的位子。 这是谈恋爱后,孟平生第一次和他闹脾气,他觉得有意思,厚着脸皮坐到她身边去,车上几乎都是空座,他坐过来,她坐过去,在摇摇晃晃的公交车上,闹得不亦乐乎。 终于,孟平生衣服太厚走不动了,随他的便,闭眼假寐。 “蘑菇头,睁眼看看我嘛!” 孟平生当没听见。 “睁开眼睛,看看我呗?” 孟平生还是装作没听到。 “不睁,不睁我就亲你了啊?” 这话非常管用,孟平生条件反射就睁眼瞪他。 沈禹城却笑道:“睁了就更想亲你了。” 他的唇落在她的唇上,轻轻覆着,那样虔诚,那样纯真。不好的是,两人都睁大眼睛,越来越大,像是在比看谁睁的更大,好不滑稽。 孟平生眼睛瞪酸了,推开沈禹城:“流氓!” 沈禹城笑得风流洒脱:“孟小同学可是说错了,这不叫流氓叫情趣。” 孟平生突然想到,他们在食堂二楼互相表白时的那个吻,她问沈禹城:“你的初吻是什么时候?” 第42页 沈禹城笑得一脸灿烂:“你是说小学还是幼儿园?” 孟平生真想一巴掌拍他脸上:“你说呢?” 沈禹城抱着孟平生撒娇:“我每次亲你都是初吻。” 这回答,没毛病!看得出,沈禹城的求生欲很强。 车行驶一阵,雾霭散去,太阳出来,透过车窗看朝阳,别有一种意境,什么都是崭新的,连生命都像新的一样。五光十色,分外绚烂。 沈禹城说:“你看太阳都出来了。” 孟平生笑:“你不是说它怕当电灯泡吗?” 沈禹城反驳:“我们在车上,它看不到我们,当然就不算电灯泡。”说完就觉得自己真机智。 小朋友都这样幼稚,她不和幼稚的小朋友一般计较。 城市的阳光逐渐高升,越来越多赶车的人,孟平生靠着窗子眯眼,沈禹城靠在她肩膀上,差不多一米八的大个子硬是被他逼出几分小鸟依人来。 第33章 武侯祠 公交车行了一个小时,孟平生跟着沈禹城下车时,觉得自己是个大傻逼! 他带她来的地方居然是……武侯祠! 情侣第一次约会有来武侯祠的吗?来这缅怀历史,还是重温三国的英雄情怀?孟平生有想过沈禹城的安排不会合她意,却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正月来武侯祠,晚上还能看下灯会,这青光白日,有什么好看的?看青翠茂盛的大树还是古风味的建筑? 沈禹城像没看到孟平生变了脸色,他兴高采烈的去买票,抓着平生的手放入他的兜包,大步流星往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自己的步伐越来越沉重,回头,才看到孟平生立在原地,手却还被他捏着。 “蘑菇头,笑一个呗!”沈禹城露出他的大白牙:“今天可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诶!” 孟平生憋着气:“为什么来这儿?你喜欢历史还是喜欢三国?” 沈禹城走回去,捏捏她的脸:“难道不是你喜欢历史吗?我听程莎简安说的。” 孟平生能说什么呢?人家约会还查了攻略的。 进入武侯祠,他们来到一个牌匾上写着汉昭烈庙的地方。 做了功课的沈禹城立马当起解说人:“平生啊,你知道这汉昭烈庙祭祀的是谁吗?” 孟平生好笑的看着他:“谁啊?”她其实知道,不就是祭祀刘备和诸葛亮的庙宇嘛。 沈禹城咳嗽了一声:“看来你是不知道啊?”他就像指点江山一样一只手背着,一只手握在胸前,摇头晃脑,“这庙里啊,祭祀的是蜀国皇帝刘备,还有鼎鼎有名的诸葛亮。知道为什么君臣还能一起立庙不?” 孟平生忍着笑意,配合道:“不知道啊!” “三国历史学过吧?” “学过……一点吧。” “民国年间的邹鲁写过这样一首诗“额大书昭烈庙,世人都道武侯祠,由来名位输勋业,蜀相功高百代思。”沈禹城顿了顿:“这说明刘备一派,诸葛亮立下汗马功劳啊!在蜀地那可是声名鹊起,蜀地百姓都拥戴他,给他建了武侯祠。到明朝,后世百姓觉得他的丰功伟绩比刘备还高,所以明朝初年就把他的庙并入汉昭烈庙了。”(沈小爷查阅的百度) 沈禹城在结尾处追加一句:“这就是君臣庙能并列的原因。” 孟平生笑着问他:“沈禹城,你昨晚熬夜了吧?说的头头是道的。” 沈禹城讪笑:“熬什么夜啊!百度一下,就出来了。” 孟平生捂嘴巴,踏入汉昭烈庙。 有个喜欢百度一下的男朋友是种什么体验?孟平生想了下,挺可爱的。 武侯祠同汉昭烈庙、刘备墓(惠陵)相毗连。 整个武侯祠坐北朝南,主体建筑大门,二门,汉昭烈庙,过厅,武侯祠五重建筑,严格排列在从南到北的一条中轴线上。以刘备殿最高,建筑最为雄伟壮丽。武侯祠后还有三义庙、结义楼等建筑。(百度百科) 沈禹城和孟平生走到三义庙,看到历史上张飞刘备和关羽的塑像。 沈禹城得意道:“这就是刘关张三结义的桃园,又叫三义庙。”他望着平生,满眼都是“快夸我啊”的神情。 孟平生指了指头顶的牌匾:“三、义、庙,上面不是写了吗?” 沈禹城有些懊恼:“你就不能假装看不见吗?” 孟平生:“怎么假装?” “像这样。”沈禹城朝三义庙后面走了几步,刘关张塑像的前面还有一个牌匾,写着义重桃园四个繁体字。他咳了一声,指着牌匾和孟平生商量道:“假装我不认识上面的字。”也许是有些难为情,他红着脸问平生,“蘑菇头,这几个字怎么念啊?” 孟平生笑,倒着念给他听:“园桃重义。” 第43页 “错!”沈禹城纠正说:“这是义重桃园。” 孟平生:“你不是说你不认得字吗?” 沈禹城转过脸,小声道:“说了,我是假装不认识,假装!” 孟平生笑:“那你假装出什么心得体会了吗?” “喜欢假装的人都是智障!” 孟平生的眼神逐渐由怜惜变成怜悯,她说,“你这样的不算智障,顶多是弱智。” 沈禹城恍然,他家蘑菇头果然变了,变得越发毒舌,这是只争对他的隐藏属性? 逛街吃东西,完了看电影送孟平生回家,这就是沈禹城对下午约会的全部安排。除去武侯祠那段,其他的事情倒真的挺像约会,如果再忽略看电影的时候,沈禹城不选惊悚恐怖片,不把一桶爆米花一颗不剩全吃光就更好。 第34章 电影院 电影院事件是这样的。 2014年,17岁的沈禹城是个被电视剧荼毒的少年,为这次约会,他不仅用百度百科查很多资料,还看了几部经典的青春偶像电视剧,专门看男女主约会的桥段。 于是得出结论,看电影,绝壁是电视剧约会片段里令情感升温的不二法门。 电视剧里,看电影要买爆米花,根据沈禹城看电视剧的经验之谈,约会的爆米花不能买多,一桶就好,两人吃一桶,吃着吃着,就有火花了。 据说,屡试不爽。 买一桶爆米花也是有讲究的,小桶的显得男方太小气,大桶的口子太大就算两人的手同时放进去也宽敞的很,挨不到一处,摸都摸不到更别说擦出什么火花。 所以,沈禹城在孟平生催促的眼神中,纠结沉思,最终买中份的爆米花。 选爆米花时,他也是不容易了。 选电影,沈禹城也是假装询问孟平生意见的,比如:“蘑菇头,你想看哪种电影啊?” 孟平生随意:“青春的吧。” 沈禹城纠结:“这样啊……可前段时间康瑞找我看青春片,快把我看吐了。” 康瑞:……老子躺着也中枪。 孟平生:“那就科幻片吧。” 沈禹城又迟疑说:“可我看科幻的只想打瞌睡。” 科幻片:……看我,你确定会睡着?我声音震大会吵死你。睡毛线睡,不许睡! 孟平生有些想扶额:“那就看喜剧?” 沈禹城有些委屈:“……这样啊?好吧。”他勉强答应着,当孟平生准备去看新上映的喜剧片时,沈禹城又捂着嘴巴说,“刚才辣的吃太多,好像不能笑啊,一笑,嘴巴就扯着痛。” 这理由……无敌! 孟平生脾气温和道:“那你说想看什么?” 沈禹城扫眼电影院的宣传海报,指着一张古装海报说:“我要看那个!” 孟平生放眼望去:“飞仙?”这段时间,《飞仙》刚好上映。 “对。”沈禹城“征求”平生的意见:“就这个,好不好?” 孟平生无所谓道:“随便。” 沈禹城欢天喜地的买靠前面的电影票,时间一到就和孟平生入场。 电影开始时,沈禹城还特意嘱咐平生:“要是被吓到,千万别害怕,有我在呢。” 孟平生觉得莫名其妙:“噢。” 飞仙很吓人吗? 不就是讲一个古人的灵魂被困在故宫的墙壁上,然后一个现代游客穿越到墙壁里看到了那个古人的一生,最后相爱的穿越言情爱情故事吗?唯一惊悚的地方,大概是那个古人死了几百年了,生前还是个漂亮宫女,被一个妃子嫉妒,虐待至死。 但沈禹城不知道啊! 这部电影也是他约会计划里的一环,不过,这不是他搜的,是他让陆续帮他搜的。据说是现在上映的电影里,最具有恐怖色彩的一个片子。 电视剧的套路告诉沈禹城,约会就得看惊悚恐怖片,最好还是三d的,这样更身临其境,更会让女生吓破胆并主动投怀送抱。 他什么都计划好了,真的!连电影票都买的3d版。但是,一切计划都比不过坑爹的剧情以及坑爹的陆续,他戴着3d眼镜,看着烂大街的穿越剧情,眼睛努力睁大到腾不出丝毫余力去吐槽导演以及编剧。 孟平生看电影时,时不时转过头想和他讨论电影:“这服装道具还不错,是吧?” “男主角长得还真帅气,女主也好看,对不对?” 沈禹城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很失望,不想说话,于是他吃起了手里的爆米花,孟平生问他什么他都点头,手动嘴动,这样他就会忍住怒气不至于败孟平生的兴。 孟平生见他一直吃,以为他很饿,就没有阻止,不再找他说话,专心看电影。 电影进行到一半,沈禹城看了眼已空空如也的中桶爆米花,又望了下专心致志看电影的孟平生。 第44页 他想,坏了!说好的两人一桶,吃出火花呢?他现在浑身都想冒火,就是忘记给孟平生吃爆米花,一粒都没给她留,怒火中烧的他,全然忘记约会的环节。 现在醒悟,悔之晚矣。 沈禹城悄悄摘下三d眼镜,拿出手机,给康瑞发短信:哥们儿,可以啊!老子被你害惨了,这选的什么破电影啊? 康瑞几乎是秒回:怎么不对了?约会不顺利吗? 沈禹城:说好的恐怖惊悚呢? 康瑞:女主可是活了几百年的女鬼,这还不够惊悚? 沈禹城:……可男主是个人,只知道耍帅。 康瑞:人鬼情未了啊。 沈禹城:老子不管,你破坏了老子的约会。 康瑞:沈大爷……您可不能这么不讲理啊。 沈禹城:回去再收拾你。 康瑞:呵。 电影落幕后,沈禹城坐在原地闷闷不乐,这次约会太失败了,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回忆。手里抱着空爆米花桶,脑袋垂得低低的。 宝宝好委屈!可宝宝不说。 四面的人都走后,孟平生起身戳了戳沈禹城:“怎么啦,还不走,想在电影院睡觉啊?” 沈禹城坐在原位,轻轻环住平生的腰,把头埋在她腹部:“平生……” “这么大个人,怎么跟个小孩一样?” 沈禹城抬起脑袋,不确定问:“今天的约会,我是不是搞砸了?” “为什么这样问?” 沈禹城说:“我计划了很久的东西都没实现。” “比如呢?” “和你吃同一桶爆米花。” 孟平生眯眼:“那不是被你吃了吗?” 沈禹城恹恹道:“是个意外,还不是因为我心情不好。” 孟平生顺着他的话问:“那你怎么心情不好了?” 沈禹城心情不好就全盘托出:“我让康瑞给我推荐恐怖惊悚片,他就给我推穿越言情,还说什么女主是鬼,够惊悚。” 孟平生耐心十足:“为什么要恐怖惊悚的?” 沈禹城有些心虚:“网上说,和女朋友看惊悚片,就可以增进感情。”还有句他没说,满足男生保护弱小的虚荣心,并且方便男朋友占便宜。 孟平生当然明白他没说完的后话,她笑道:“我在网上也搜到一件情侣在电影院必做的事,想知道吗?” 沈禹城乖巧道:“想。” 孟平生弯腰,找准沈禹城的唇就亲了下去,虔诚纯洁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如若珍宝。 趁沈禹城享受平生难得的主动时,孟平生已经离开他的唇,笑道:“网上说,看了电影一定要宣示自己的主权,沈禹城,你是我的,这辈子,永远是!”网上说什么的,都是孟平生瞎编的,她的目的是让沈禹城知道,她喜欢他,给他安全感。 她知道,他为这次约会做了很多准备,原因还是没安全感,所以才想要和她更进一步,再进一步,约个会也郑重其事查很多攻略。 沈禹城笑:“那你也是我的,这辈子,永远。”他说,“我们在电影院宣示了各自的主权,以后就谁都不能抵赖!” “好。”孟平生伸出小指:“我们拉勾?” 沈禹城勾住她的手,一只手抱着她的腰,贪恋着她的味道,他说:“不拉勾,你是我的媳妇儿,拉勾了,就是我一辈子的媳妇儿。” 孟平生:“好。” 第35章 魏然 二月二十号,占卜书写了今天宜嫁娶,所以孟平生的表哥将婚礼选在今天。 但中国的星相占卜算卦一类和天气预报差不多,时灵时不灵。 孟平生坐在化妆室试伴娘礼服,脸上化了简单淡妆,新娘在另一个化妆间任由化妆师打扮。 她换好衣服,外面的喧哗夹杂风雪声砸进她的耳蜗,如今寒假到了尾声。沈禹城知道孟平生来参加婚礼,一百个不放心,从清早到现在电话打了十来个,问她无不无聊、困不困,还说什么一个人在房子里好没意思,自从上次约会后沈禹城就越来越话唠。 孟平生一句话将他成功堵住:“你寒假作业写了吗?书看了吗?不想和我考一个大学了吗?” 沈禹城:“我......拜拜,没事了。” 化妆间外面传来一阵喧闹。 “怎么下雪了?” “肯定是新郎小时候骑了狗!” 在她们这里,有句俗语,小时候狗骑多了结婚就要下雪。 孟平生笑了笑,化妆室被人推开,一个身材窈窕的姑娘走进来,她笑道:“平生,准备好了吗?”她是这次婚礼的另一个伴娘,新娘的表妹刘芳。 孟平生走上前,挽住她:“好了,我们出去吧。” 苏连娶的女子是经人介绍的,交往半年就领证结婚,苏连是平生表哥却比她大十岁,今年二十七被各个亲戚阿姨催婚,现在终于如很多人的愿。 第45页 送新娘去酒店的婚车有二三十辆,在她们镇算得上隆重。 雪来势汹汹,平生撑着伞看人群忙忙碌碌,东奔西走,愣愣望着婚车发神,不禁想象未来和沈禹城的婚礼是怎么样的,才在一起没几天就开始幻想婚礼……是不是太快了。 但脑洞这东西挡也挡不住。 “伴娘伴郎哪去了?”大雪中,领车的在咆哮:“伴娘伴郎该上车了。” 平生回神,被他们安排到第三辆车上,婚车是有次序的,第一辆车坐的是摄像师,第二辆是新郎新娘,第三辆和第四辆就是伴郎伴娘的车,其他送亲的车就跟在后面。 平生刚坐上去,旁边的车门就被拉开,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少年坐进来,他身上带了浅浅清香,猜测他就是今天的伴郎之一。平生有些微恐男症,最怕的就是同龄男生,沈禹城除外,瞟到他是个少年,脸还没看清平生就收回视线,没敢再多瞧一眼。 孟平生转头看着窗外,总有个视线不咸不淡的盯着她,她不敢回头,狭小的空间连稀薄的空气都弥漫着紧张气氛,平生憋着气,像忍受一场酷刑,不时,司机上来,终于缓解她的尴尬。 司机恰好是她的堂哥孟洋,车里氛围顿时松弛,平生很热情的和他寒暄,东拉西扯找几个话题,一路聊到酒店,期间那个伴郎一句话没说,要不是她有恐男症都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可惜,只要他性别是男,平生就忽视不了。 刚下车,孟平生就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平生。” 平生转过身,车门还没关,就看见那伴郎在另一边车门站着,他逆着光,眼里全是笑意,她这才知道和她坐了一路车的人是他——魏然。 这人是她小时候的玩伴,他们本该是青梅竹马,只是小学六年级他爸妈离婚,他跟着妈妈走了,初中后就没见过。 现在,她高二,他也高二。 平生在犹豫,该热情点还是冷淡点。 她说了一句特俗的话:“你好。”客气礼貌平淡疏离,这就是成长送给彼此的礼物。 孟平生以为他会被她的冷淡吓走,他只是笑笑说:“我在这儿就认识你,你是不是该管我一下?” 孟平生是个怕麻烦的人,本意是拒绝,脱口却是:“跟我来吧。”再怎么说她也是半个主人,应该照顾下客人,如果沈禹城在这,说不定早就跳脚了,想到这,她忍不住笑了。 婚礼在酒店举行,请了女司仪来主持,司仪穿的紫色晚礼服,结婚仪式正式举行,该伴郎伴娘上场时就不得含糊,平生边听边走神。司仪宣布伴郎伴娘上场,一对一对走红毯,过程中,伴郎要牵着伴娘的手,将手举高,并肩上台。 对一个有恐男症的人说,这种事就是酷刑,魏然在平生耳边道:“别紧张。” 孟平生淡淡回他:“没紧张。” 魏然笑了笑,绅士的伸出手,她轻轻搭上去碰到他指尖,下一秒,他将她的手紧紧牵着,肌肤相触的刹那,感觉耳边轰隆隆作响非常想把手抽出来!一路的红毯一路的看客,平生恍惚,要是此刻牵着她的是沈禹城就更好了,她肯定舍不得撒手。 表哥的婚礼仪式孟平生一直走神,仪式走完,该新娘丢捧花,司仪让所有没结婚的成年人上台,新娘背对众人。 孟平生在底下看戏,没上去,魏然站在她旁边,嘴上的微笑就没断过。 这时,沈禹城打来电话。 “怎么啦?”魏然听着孟平生放柔的声音,眼神闪了闪。 那头,沈禹城激动说:“蘑菇头,记得把捧花抢回来。” “我又不结婚。”孟平生有些无语。 “哎呀,总是要结的嘛,多好的寓意,你说是不?” 孟平生望了眼新娘手中的捧花,没反驳:“知道了。”随即,挂电话。 新娘丢出捧花,台上的年轻人都在争抢,孟平生也挤进去,结果却出乎人意料,捧花被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捡到,众人意兴阑珊。 司仪反应过来,立马说:“小朋友,我们的捧花只有成年的哥哥姐姐才可以接噢。” 那小孩子茫然四顾,不知道该怎么办,抱着捧花愣在原地,司仪机灵,对小朋友说:“你瞧瞧那些哥哥姐姐,喜欢哪个,就把捧花送给她。” 小朋友听懂后,笑成咪咪眼,拿着捧花,往人群走,然后……朝孟平生走去,把花捧在她眼前,孟平生定住,她本来以为都没希望了,一时间不知该接还是躲开,小朋友说:“姐姐……给。” 众目睽睽之下,孟平生也不好拒绝,在魏然戏谑的目光中,她接过捧花,尴尬一笑:“谢谢哈。” 婚礼场的所有来宾都看着她们,那些视线实在火热,平生有些受不住,众人见气氛高涨都在起哄。 第46页 孟平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一个从来都不惹眼的人突然被架在闪耀的舞台上,那种感觉并不美好,甚至尴尬。 第36章 情敌 寒假过的很快,那场婚礼包括魏然本以为就是个小插曲,没想到,高二下期他转到清江高中还和孟平生同班。面对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人令沈禹城很不爽,动不动就以“我这里没什么认识的人,就和你熟”为理由,跟个跟屁虫一样黏着孟平生,除了上厕所。 孟平生对他冷淡,他脸皮厚的跟城墙一样依旧顾我,还把孟家二老搬出来,说他们把自己托付给孟平生,她不可以不管他。 沈禹城怨念深重,他已经很久没和平生单独吃饭,说多都是辛酸泪。 魏然的出现,让沈禹城警觉万分,俨然把他当成情敌对待。 魏然是个花心大萝卜,有人找他谈恋爱,他来者不拒,而孟平生是被孟家两老钦点给他的小跟班,负责他的一日三餐以及处理那些开烂的桃花。 “同学,你找魏然啊?好巧啊,他刚好不在。” “那他去哪儿了?” “噢,大概上厕所吧。” 魏然长得帅,跟沈禹城是不一样的帅,就特别容易招蜂引蝶的那种,孟平生对上魏然就觉得心力交瘁。 他一和别人分手,就有人来班上找他,平生找了无数个借口,最终发现还不如烂大街的上厕所,所以,被平生打发掉的女孩子都会堵在厕所,从下课堵到上课。 始作俑者,总是吊儿郎当靠在椅子上,用吃过零食的手,拍平生的肩:“辛苦了,小跟班。” 小跟班的称谓是有典故的,第一次同吃午饭,魏然听沈禹城亲密的称平生为蘑菇头,立马不甘示弱叫她小跟班。 孟平生现在最讨厌的是中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下课就得慌忙冲食堂,拿课本占位子然后用校园卡打三份饭,颤颤巍巍挤出人群。 一份是她自己的,一份是沈禹城的,一份.....是魏然的。 她不给魏然打饭,魏然就以“你不给我怎么怎么样,我就一不小心把你谈恋爱的事告诉孟伯母”云云,实在有够小人。 为此,她还不敢告诉沈禹城,她怕他们打起来。 平生和魏然从小父母是故交,说他们是青梅竹马也勉强可以,虽然初中就不在一个班,但偶尔会从双方父母口中听到对方消息,只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两小无猜从不会发生在他们身上。 不在同一个班级,加上平生的刻意隐瞒,这些情况沈禹城知道的就并不怎么清楚,还是有一天程莎在男神康瑞面前抖出来,康瑞又告诉沈禹城那个叫魏然的有些欺负平生,沈禹城才和魏然争锋相对起来。 他变着法儿的让平生远离魏然,刻意冷落平生两天,引起她的重视,她才有意无意躲着魏然。 终于有天,魏然在校门口拦住平生,问她:“这段时间,你怎么不理我了?” 孟平生理直气壮否认:“没有啊,要高考,学习忙。”离高考还有一年半。 他被平生说的哑口无言,却还是不死心:“那等下我们一起放学。” 平生脑袋转啊转,转啊转,终于想到借口:“我要去最北边那家书店还书。” “你以前不都是在校门口借书吗?” 平生:“口味变了,不行吗?” “不行,换个理由。” 平生又想了阵:“我妈让我去小姨家吃晚饭。” 魏然皱着眉头,问她:“真的?” “这种事还有假?” 魏然却笑:“可你妈才打电话让我去你家吃饭啊。” 两个人太熟就这点不好,找个理由,都要被□□裸揭穿。 自从平生找的理由被魏然揭穿,他们的关系就像突然融化。 魏然再也不找女朋友,桃花减少。 沈禹城最近却有些烦恼,他和孟平生好不容易约着看电影,魏然就打着朋友的名义硬要参合一脚,真是丑人多作怪。 不管是看电影,唱歌还是吃饭魏然都跟着,沈禹城也不恼,还颇有风度,买水端饭都是三人份。 “不知道魏同学要吃什么?”电影院门口,沈禹城将爆米花递给孟平生,风度翩翩询问魏然。 “不用了。”魏然一只手伸进孟平生的爆米花,拿了一颗扔进嘴里,“我和小跟班吃一桶。” 沈禹城僵了下,不动声色将孟平生手里的爆米花抢到自己手上,平生想吃就亲密喂食,虐死魏然那个粘皮膏药。 孟平生在选电影:“你们想看什么片?” “青春的。” “喜剧片。” 沈禹城和魏然异口同声,最终,还是孟平生决定:“那就动作片吧。” 两人都不好反驳平生,无聊的电影,三人一出来都无精打采,沈禹城看出平生无聊就提议去唱歌,魏然也附和。 第47页 孟平生突然很想打道回府,沈禹城可是麦霸,他一开嗓别人都别想唱。 第37章 欺负 进入包间,孟平生就开始戴耳机,看小说,时而安静看沈禹城和魏然互飙,从当红情歌,唱到张国荣时的歌,从普通话大陆音唱到粤语英语法兰语。 他们唱到高音就双双看着天花板,唱到低音就深情凝望对方。 孟平生边看小说,边起鸡皮疙瘩,手没稳,一个不慎,手机就摔到地上,黑了屏。 这不像约会,像陪两个大孩子玩游戏。 后来,这场约会就以无聊告终,沈禹城都快恨死魏然那个大灯泡啦。 沈禹城和孟平生谈恋爱的事,白昭自然也知道。 这晚下了晚自习,孟平生就回寝室洗漱,洗漱完毕,上床拿出写作业的蓝色小矮桌,拿出本子和笔思写日记。简安和程莎到外面接水去了。 正思考着,隔壁寝室的黄月走进来:“平生,外面有几个女生找你。” 平生头也不抬:“好。”丝毫没有下床的打算。 “孟平生,你给我出来!”白昭抱着手出现在寝室门外。 孟平生叹口气,终于停笔。跟着白昭和几个一看就不好惹的女生来到寝室楼梯处,此时,楼道空无一人,安静无比。时间也许能抚平一切,一年前她还对白昭恐惧不安,现在却能泰然处之。 与沈禹城相处越久,她的气质和他越像,遇事的处变不惊,也学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出手不留情,她不会打架,但别人欺负她,她终于也懂得还击。 这些,沈禹城从没真正教过她,但相处那么久,他的行事作风她也学会一二,都说,人的气质是会变的,接触的都是好人自身也会变好,接触的是恶人自身也会沾染恶习,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孟平生,听说你和沈禹城在一起了?”白昭冷笑:“是不是忘了以前的教训?” 教训?孟平生瞳孔微缩,腿根处隐隐作痛,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心理的条件反射,那些绝望的校园暴力早就被大地震所埋藏。 现在,她不是一个人,她有沈禹城,有程莎、有简安,所以,不怕。 “白昭,过去的事我没和你算账,劝你就不要提了,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孟平生,你看清楚,你是一个人,我这儿却有四人。”白昭凑近她:“以前,你连两个人都对付不了,怎么,四个人你反而不怕?” 孟平生表情严肃:“我怕的从来不是你们,怕的是那些人不分黑白是非,错信恶人,毕竟恶人先告状的事,自古以来就有不少。”她还怕给家里人添麻烦,但是现在想通了,一味懦弱的忍受比添麻烦更可怕,忍受久了就会习惯,习惯懦弱就一辈子学不会反击。 到头来,终究害己。 一辈子任人欺负,这该是多可怕的事。 “孟平生,那我今天就让你记住,恶人给你的教训!”白昭手一挥就要朝孟平生脸上扇去。 平生捏住她的手:“如果你找我就是想给我教训,不好意思,你恐怕得失望了。” “是吗?”白昭朝其他三人挥挥手,她们围过来堵住平生,孟平生抵着冰凉的墙,白昭说:“我倒想看看……” “平生!”程莎和简安提着热水瓶上楼:“你们在这儿干嘛呢?” 白昭瞪着平生,有些不甘心,没想到事情就这样被打断。跟白昭来的人里,有人对她摇摇头,白昭冷哼一声带头撤走。 几人走后,孟平生缓了缓情绪,温和说:“没事了。” 程莎打量她:“你有没有被她们欺负?” 平生笑道:“欺负未遂。” 程莎盯着白昭离开的方向,神色未明。 第38章 围殴 白昭回家的地方要经过一片旷野,人烟稀少,风景却很好。此时,旷野处的一棵歪脖子大树下聚了十来个少年少女,穿着颜色各异的服装,还有的穿自己的短袖。 沈禹城靠在歪脖子树下,拿出一根烟点燃,没抽,只是夹在指尖。烟雾缭绕,神情厌厌,看起来却有种叛逆的性感。与在孟平生面前表现的阳光开朗不同,这样的沈禹城,有不把世间万物放入眼中的狂野气。 白昭为这样的沈禹城深深着迷:“禹城,你找我,有事吗?”她的笑容真的很美。 沈禹城漫不经心:“你找孟平生什么事,我找你就什么事。” 白昭的笑容渐渐消失:“你知道了?孟平生告诉你的?我只是找她聊聊天,没发生别的。” “那很好。”沈禹城将手中的烟扔到地上,踩两脚:“我也只找你谈谈心,不发生别的。”他挥了挥手,八个女生走上前,围着白昭,沈禹城说,“不过,我谈心的方式比较特别。” 第48页 八个女生有人抓住她,扇她耳光,有人扯她的头发,有人扒她的衣服。白昭毫无还手之力,她们有八个,她只有一个,她的嘴角渗出血。趴在冰冷的地上,蜷缩成一团,抱着头,形象全无。 沈禹城和其他几个男生冷眼旁观。 一段时间后,沈禹城说:“住手!” 他朝白昭走去,看着她狼狈的瞪自己,笑得温和,那笑容和孟平生疏离的笑有几分相似,此时看来,却那么残酷:“我说过,我不打女人,所以,你该庆幸不是我亲自动手。早就告诉你,不要触我的底线,你就是学不乖。” “现在,知道怎么做了吗?“ 白昭眼神空洞,只知道点头。 沈禹城对其他人道:“大家辛苦,今晚我请客。” 几分钟后,旷野空无一人,白昭躺在地上,望着天空,眼睛里都是仇恨。 这一切孟平生都不知道。 一个晚自习,孟平生在教室看书,突然,魏然发来一条短信:小跟班,上天台。 孟平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在座位上纠结十几分钟,坐立难安,最后还是去了。 顶楼每层阶梯都亮着一根蜡烛,蜡烛在狭小空间火速燃烧,将黑暗照的如同白昼,楼梯扶栏绑着气球,彩带在空气里摇曳。 平生来到天台最后一层阶梯,犹豫着,迈出脚。 有十几个人围在一起,中间是用大红色玫瑰摆成的桃心,桃心里外燃了几层蜡烛,弄成一个love的字样,在漆黑的夜晚显得浪漫又庄严。优雅的音乐声响起,人群退开让出一条道路,魏然穿着校服手捧一束粉玫瑰朝平生走来。 这晚的他,像夜里的王,高贵、优雅、绅士、温柔。只是,平生的身后传来蹬蹬脚步声,打断这场风花雪月。 “阿然,我来迟了。” 半撒娇的声音让孟平生有些恶寒,那是魏然在追的校花宋香菱,想来他把她叫到天台是想让她围观他给宋香菱的表白的吧。 魏然笑容温柔,走向宋香菱:“我的女主角,你终于来了。” 他将鲜花捧在宋香菱面前,看了平生一眼,又若无其事收回视线,轻声问:“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宋香菱沉默着,娇羞道:“嗯。” 围观的人都在起哄。 魏然和宋香菱确立关系后,才想起平生,他说:“对了,小跟班,待会儿你和他们一起收拾下场地吧,人手不够,谢谢你了。” 从那以后,魏然开始在平生面前秀恩爱,图书馆,操场,食堂,超市,教室,学校小树林,到哪儿都能看到他们。 有时候魏然搂着宋香菱,从平生身边经过:“好巧啊,小跟班。” 在图书馆看书:“你一个人啊。” 在教室写作业:“香菱说这题不会,你给她讲讲呗。” 在食堂吃饭:“小跟班,去,帮我打两份饭。” 在操场跑圈,他们慢悠悠拉小手散步:“小跟班,你快跑,我帮你数圈。” 这简直就像一场有计划的邂逅,阴魂不散。 孟平生把这事吐槽给沈禹城听,觉得魏然花式秀恩爱,比他们还过分,太腻味了。当时沈禹城在做练习题,专心致志,漫不经心说:“他是不是故意让你看见的。” 第39章 表白 孟平生没把沈禹城的话听进去,直到四月尾的一个周六。魏然将平生、宋香菱和几个朋友拉到海边玩,孟平生本不想去,但是他和她母亲早就谈好,她不得不去。 沈禹城知道这事后,跟着孟平生就来,理由是担心自己女朋友,其实他担心的是魏然,虽然他找别的人谈了恋爱,但就孟平生跟他说的一些看似偶然的琐事,沈禹城还是觉得应该防一下魏然。 在海边烧烤是件很棒的事,沈禹城拿着烤串把它想象成魏然,猛足劲儿往上面涂海椒涂香料,直到再也看不出烤串原样,来到海边后,魏然一直阻着他亲近平生,烦都烦死了。 魏然忙着给孟平生、宋香菱烤肉,有条不紊,烤一串他们吃一串,沈禹城再看看自己手里乌漆麻黑的烤串,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他将烤串上面的调料抖了抖,凑到魏然面前,趁魏然不注意站在他和平生之间,一个扬手就把焦了的烤串喂入魏然嘴里。 再一个转身,将魏然放到台上烤的很好的烤串顺手牵羊,递到平生嘴边,笑着眨眨眼睛:“平生,魏同学烤的东西一看就很好吃,要吃吗?我喂你。”他就要魏然眼睁睁看着什么叫为他人做嫁衣。 从来都是沈禹城让别人不爽,叫他不爽的下场往往凄凉,他扬扬手里的肉串,香味四溢,孟平生就着他的手吃下去。 魏然吐了沈禹城的烤肉,没有出声,他拿起桌上的另一串递给宋香菱,眼神却瞪着沈禹城。 第49页 他们在海边搭帐篷,打算度过一夜。 魏然生日,每个人送上一份精美礼品,沈禹城和平生合起来送他一块表,他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朝平生要礼物:“小跟班,我的礼物呢?” “沈禹城送了呀。”平生头也没抬,坐在地上。 “你是你的,他是他的。” 魏然一说完,沈禹城就翻了个白眼,段数要不要那么低级。 “那块表是我和禹城一起买的,你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也不瞒你,他送什么就代表我也送什么。”孟平生耐心解释。 沈禹城有些意外的看着平生,他没想到她会在魏然面前这样表态。 魏然先愣住,继而笑了:“我觉得凭我们的关系,要你再送我一样礼物不过分吧。” 平生疑惑:“送什么?” “生日歌。” 寂静的夜里,有海风和着孟平生轻柔的歌声,混合着,入了魏然耳朵。 吃生日蛋糕前,魏然说出自己的愿望:“希望往后的每年都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过一辈子生日。” 有人起哄:“魏哥,你想过一辈子的人在不在这儿啊?” 魏然神色温柔:“她就在这个帐篷里。” 这个帐篷就两个女生,一个是孟平生,一个是宋香菱。 所有人目光都在魏然和宋香菱身上徘徊,暧昧陡然升起。 孟平生垂着头,并不知道,魏然看着的是她。 直到他说:“孟平生,有些话我想对你说很久了。” 孟平生第一反应是去看沈禹城,沈禹城挑了挑眉,露出个令她安心的微笑,他们之间就算再来十个魏然这样“青梅竹马”的情敌,他都不带怕的,当然,此生有一个就够了,太多就太麻烦,他不怕情敌,只是讨厌麻烦。 孟平生见沈禹城不介意,她才转头望着魏然:“你想说什么?” “我喜欢你很久了,从小学到现在,我一直遗憾当年走的时候没有告诉你。再次遇见你,是和你一起当伴娘伴郎的时候,当时我牵着你走到红毯上以为可以牵一辈子,我不顾家人反对转到你们学校,然后才知道你和......”他指着沈禹城,“和他在一起了。我开始和很多人谈恋爱,希望可以吸引你的注意力,可你根本不在意。” “这位同学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沈禹城好笑的看着魏然:“蘑菇头是我的女朋友,她又不喜欢你,当然不会在意。” 魏然苦笑:“所以,后来有朋友给我出主意,试探你的心,所以找全校公认的校花宋香菱谈恋爱,我总是拉着她在你面前晃,就是想证明你喜欢我,会为我吃醋。”他顿了顿,又说,“那些曾经伪装的亲密举动,不过,就是想换你一句喜欢。平生,你喜欢我吗?” 孟平生还没想好拒绝词,他又继续说:“后来,我和朋友策划一个告白,地点选在天台,那晚,我发了两条短信,一条是你,一条是给宋香菱。原本的计划是,当着你的面对宋香菱告白,引发你的醋意,如果你发脾气就说明你喜欢我,这场告白就终止。但是,你很平静,我很不甘心就真的和宋香菱在一起,拉着她,去你去过的地方,像偶遇一样,阴魂不散,出现在你面前。 就是执着的想看看,你会不会吃醋。” “现在,你不用告诉我答案,我知道,你不喜欢我。”魏然说着,眼眶微微泛红,望着沈禹城:“这家伙上辈子一定拯救了世界,不过,我虽然羡慕却不嫉妒,他其实,还不错。” 沈禹城拉着平生的手,笑着说:“那当然。”他一直不懂谦虚,在情敌面前就更应该自信。 第40章 秘密 五月随着夏天的到来逐渐逝去,六月正慢慢降临城市。 一条窄窄的古老巷子口有间摆摊的店铺生意冷清,门口挂了一个揽客的招牌,三个简单明了的大字竖在旁边,一碗面。 “老板,来碗面。” 两个少女从远处走来,一个长头发垂泄及腰粉色的连衣裙将她纤瘦的身材尽显,凹凸性感,玲珑有致;另一个少女头发微短,眉清目秀,一身白色长裙显得整个人清瘦苗条,脖子上挂了一副耳机,她默默站在旁边,与粉裙少女保持了些微距离。 细看,这两个少女竟然是白昭与孟平生。 一碗面的老板从里屋出来,招呼她们随便坐又问道:“两个姑娘要什么面啊?” “你们这儿有什么面?”白昭问。 “有牛肉的,肥肠的,鸡杂的。”老板耐心说道。 “那就两个二两的牛肉面吧。” 老板走后,孟平生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白昭笑了笑:“我就是想知道你究竟有什么魔力令沈禹城神魂颠倒。” 孟平生:“噢。”她和白昭很久都没有见面。 第50页 白昭的食指在桌上敲了几下:“你不想知道沈禹城的秘密吗?” 孟平生轻轻噢了一声。 白昭不满意平生的反应:“你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挺想知道的。” 白昭被孟平生气笑:“态度这么敷衍啊,那看来我接下来要说的你也没什么兴趣啰。” 两人沉默一阵,须臾,老板端了一碗面上来,递给平生,白昭打破僵局:“孟平生,知道沈禹城为什么答应和我在一起吗?” 孟平生和着碗里的面,很诚实的摇头,眼睛清澈看起来无辜却着实气恼了白昭。她说这话虽然不一定要她回答,却也没想到她会那么实诚的点头。 “你不知道,我就告诉你!”白昭顿了顿,组织用词:“沈禹城这人怎么说呢,表面看着挺和气,背地里可是坏透了,我喜欢他想要了解他就偷偷跟踪他,然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并威胁他,如果他不和我在一起,我就把秘密公之于众,你猜,这是什么秘密?” 孟平生和面的手顿住:“什么?” “跟我再去两个地方,我就告诉你。” 孟平生抬头看着这个姑娘的表情,决然痛苦酸涩,还有一种复杂情绪,后来她才明白那是——想摧毁一切的报复。 白昭带她去的第一个地方是一家奶茶店。 洋洋饮品店坐落在青年城里面,有房屋遮挡,既看得到太阳又不怕大太阳晒。孟平生和白昭去时,奶茶店客篷人满,装修的很小清新,这间奶茶店比寻常小店大得多,就像一间宽敞的咖啡厅,有上下两楼,生意火爆。 迎客的少年男女,男的帅气女的俊俏,穿着奶茶店的白制服,围着有些可爱的深色围裙,笑容满面,素质很好,总之比孟平生去的那些小奶茶店看起来更有模有样。 孟平生两人在靠窗的角落坐着,外面便是轻洒的阳光,看起来分外迷人。 “为什么带我来这儿?”孟平生不觉得是白昭口渴了那么简单。 白昭没回她,而是笑了笑,她掏出两张白色口罩,其中一个递给平生:“戴上,等会儿让你看个惊喜。” 孟平生接过口罩,戴好,想看她究竟要玩什么把戏。 “服务员,点饮料!”白昭朝柜台招手。 “两位想点什么?”清澈暸亮的男音响起。 孟平生心里一噔——沈禹城。 窗外的烈日换了方向,逐渐偏西,奶茶店客来客往。沈禹城站在她们面前,穿着员工制服,白色的,他本来就白,两种白混在一起,将他的肤色衬托得像白玉石一样。 手里托着奶茶盘,笑露八齿,英俊帅气又非常阳光。 ——沈禹城从来没告诉她打工的事。 孟平生有些心惊,她究竟有多不了解这个人呢。 不知道白昭跟沈禹城点了什么,只见他走到柜台,端了两杯奶茶,按照号码牌挨着给客人送过去。 “是不是很惊讶,沈禹城居然周末在打工?”白昭。 孟平生强笑:“兼职锻炼不是很正常吗?” “那如果每学期都要打工才能养活自己呢?” 孟平生没说话,看着那道奔波忙碌的身影,有些心疼,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多数都靠着父母吧,真如白昭说的每学期他都出来兼职,那……他的家里? 不知过去多久头顶传来沈禹城的声音,他说:“同学,你们的柠檬水!”他的声音很清澈,清澈中带了抹低沉,生疏而有礼貌,很职业化。 柠檬水被沈禹城放在桌上,孟平生垂着头,戴着口罩,没说话,沈禹城还真没认出她。 “想知道更多吗?”白昭笑了起来:“那我们去最后一个地方。” 第41章 发疯 白昭带着孟平生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 小镇有小桥流水和几条古旧巷子,巷里房屋陈旧,与另一边工业化小区不同,更像七八十年代的住房。臭水沟、垃圾填埋场。 白昭把她带到单独的一家住宅,门前有一棵老槐树,后院是一片翠绿竹林,三三两两中老年人和小孩子在竹林底下纳凉,这地方看起来虽然不够城市化,但生活气息挺重的。 槐树下,几个小孩围着一个中年女人转圈,女人匍匐在地上,嘴里含着糖葫芦,爬来爬去,笑嘻嘻的,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 “你们看她,像不像一条狗?”一个小孩子撅着屁股,对着女人做鬼脸,女人立马像狗一样张开大嘴不停咆哮。 “小狗!” “旺~ “小狗!!” “旺~” “羞羞羞!!” “旺旺~” 女人和孩子旁边立着几个青少年,拿出手机对着他们拍照片或者视频,围着他们笑个不停,像在看小丑演戏。还有人抽着烟,女人爬过来时,就朝女人吐烟圈,呛得女人眼泪直流,呜呜哭泣。 第51页 那些在竹林下面围观的人都不管吗? 孟平生想冲上去,白昭却拉住她:“知道那是谁吗?” “不管她是谁,都不能看着不管啊。” 然而,下一秒,白昭的一句话就令孟平生手足无措——“那疯子是沈禹城的妈!” 沈禹城的……妈? “看到那些拿手机拍照录视频的人了吗?”白昭笑道:“是我找的人。” 孟平生甩开白昭:“你为什么……” “为什么?”白昭疯魔了一般望着平生:“你该问问你男朋友啊,他为什么要给你出头?为什么要找人打我?他为什么喜欢的不是我!!” 孟平生不想理会失去理智的白昭,她朝录像的人冲过去想抢手机:“不准拍!” “你们这样是违法的!” 其中一个男的把她推到地上:“关你屁事!你谁啊?给老子滚!” 孟平生知道自己不是这些人对手,她凭着直觉冲到疯女人面前,疯女人咬着糖葫芦以为她要和自己抢吃的就努力挣脱她,孟平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将她抱在怀里,紧紧的,不忍心放手。 小孩子依旧围着她们转圈:“女疯子,羞羞羞,嫁个男人没有钱,一日三餐无人管!无人管啊无人管!” 孟平生望着那些孩子有些心寒,小孩子是最容易被人当枪使的,他们念那些句子可能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童言却最伤人。 “白昭,你究竟想怎么样?” 白昭走了过来,她笑着说:“你不是想知道秘密吗?沈禹城他妈啊有精神病,这就是秘密。你说如果全校都知道这事,沈禹城会不会很惨啊?听说精神病是会遗传哒!” “你敢!” 白昭看了眼身边的几个年轻人,炫耀道:“你说我敢不敢,他们的手机里可拍了好多素材了,就差印出来贴在我们学校公告栏了啊。” “以前以为你就是心肠歹毒了些,没想到你还恶心得令人发指。如果你敢那么做,你觉得沈禹城会放过你?” 白昭冷笑:“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还没嫁给沈禹城就这么护着神经病啊?真是个贤妻良母呢。” 孟平生没说话,她现在是羊入狼窝,任人宰割。 “孟平生,你知道沈禹城找人扒我衣服,扇我耳光有多狠吗?我可都记着呢,他现在兼职远水救不了近火,我要让他最在乎的女人都常常我当初的痛!”白昭挥了挥手:“动手吧。” 一群男人慢慢的朝孟平生和沈母逼近…… 他们刚要动手,沈母突然挣脱平生率先朝几人扑过去,犹如山里的野兽带着癫狂,她脱了外套,露出裤袋里的削水果的匕首,胡乱挥舞,徘徊在疯狂边缘,如果方才是任人宰割的绵羊,那现在就是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不好!” “疯子开始发疯啦!” 小孩子率先跑了,竹林里看热闹的人也纷纷跑路,和沈母对峙的几个年轻人看了白昭一眼拉着她就开始狂奔。 白昭不想走,却被其中一个人骂:“你不知道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吗?” 转眼,所有人都消失了。 第42章 沈母 沈母突然扔了匕首,蜷缩在地上,痛哭流涕。孟平生一脚把匕首踢远,小心翼翼的在她旁边蹲着,不敢说话,把自己当成空气。 “小姑娘,今天谢谢你了啊。” “哈?” “放心,我是有精神病,但偶尔也会清醒,刚才发疯是吓他们的。” “噢。”孟平生温和道:“阿姨,你没事了吧。” “没事。”沈母的声音有些低沉:“你说,有一个精神病妈妈,是不是挺让他抬不起的?” 孟平生知道这个他应该是指沈禹城,她摇头:“不会啊,妈妈是这世上最伟大的存在。” “我总觉得给他添了很多很多麻烦,这些年,他过的很辛苦,同学们知道他有个精神病妈妈,肯定会排斥他吧……” 孟平生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这个女人,只能默默拍她的背。 沈禹城回家的时候,沈母的情绪已经恢复,和寻常时候没两样,孟平生特意在沈家等他,看到他,把今天发生的一切都说了,包括白昭。 沈禹城送她回去时,问她:“你怕不怕?” “啊?今天他们人多势重,说不怕肯定是骗人的啊。”孟平生笑。 “不是问这个。” “那是?” “我……妈妈,你怕吗?” “阿姨,挺好,真的。今天没有她,我就要受欺负了。” “你不介意我妈她……”沈禹城有些忐忑。 孟平生郑重其事道:“沈禹城,你不要太在意阿姨的病,也不要因此自卑看不起自己,她的病也不是自己想生的,而你的出生也是自己决定不了的。与其纠结这些,不如让自身变得更优秀,你应该想,你喜欢做什么?未来该有什么样的方向,人生的目标,马上就高三了,对不对?” 第52页 沈禹城笑了笑:“我以前是很在意,可现在早就不介意啦,只是担心你没法接受……”只是怕你知道,我有个随时可能疯魔的母亲,离我而去。 你未来可能遇到更好的人,他们有更好的人生,更强的能力……可我连一个健康的家庭都没有。 孟平生佯装生气:“原来你对我那么没信心?” 沈禹城第一次自卑的说:“抱歉,我是对自己没信心。”见孟平生变了脸色,他连忙满血复活,“我特别自信!别人都说我堕落,小爷我其实一点都不堕落,对不对?” 孟平生点头:“对!你是向日葵,也是星星之火,既点燃自己也照亮别人。” “还有呢?” “你是夏日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小爷总算听出来了,你是骂我白莲花呢……” “才不是!在我心里你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谪仙。” 第43章 流言 高二年级组织期中考试,“沈禹城的母亲是个神经病”的消息就是这周在全校传开,像传染病一样疯狂传播,沈禹城有多出名,“沈禹城的母亲是个神经病”的消息就传得多快。 这就是后几年流行的,名人自带热搜体质。 可这样的热搜,沈禹城宁愿不要。 校园公告栏张贴着沈母在地上爬的照片,她含着糖葫芦,望着镜头。孟平生一看那些照片,就知道是白昭做的。 沈禹城和孟平生去白昭班级时,得到的消息却是“她生病了,暂时休学”,后路早就铺好,果然是有备而来。 有人相信并泼着脏水,有人不信让那些传播谣言的人拿出证据,沈禹城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快看,那就是沈禹城,他妈妈是个神经病!” “唉,他也太可怜了。” “神经病会不会遗传啊?” 连沈禹城几个自诩谈的来的兄弟也来询问:“沈禹城,你妈妈是不是神经病啊?” 沈禹城冷眼瞥他们:“你们妈才是神经病。”此后,与他们绝交,只有陆续康瑞这种知根知底的人才不会跑来八卦。 他妈妈才不是神经病,她只是得了精神病。 当流言达到最顶峰时,其他年级的人得到的是这样的消息“沈禹城和他妈都是神经病!”,谣言止于智者,却抵不过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何况这谣言里有一半是真实的。 每天不仅要准备考试,还要面对四散的谣言,与孟平生吃饭时,沈禹城不是沉默寡言就是只吃一口,一个星期下来,他不止精神状态不好身体上更是日益消瘦。 孟平生劝他:“不要为难自己,他们爱说就说,你也不可能把所有人的嘴巴都堵上,是不是?” 沈禹城望着她没说话,黑眼圈很严重。 期中考试完了后是星期五。 这晚,回到家,因为学校里的流言睡不着。 房间门被推开,一道阴影站在他的床头边。沈禹城知道,那是他的母亲,却又感到奇怪,她不好好睡觉跑到他房里干吗? 沈母以为他睡着了,摸着他的头,轻轻揉了揉,叹口气,幽幽道:“禹城都那么大啦,再过几年都要成大人了,想当初我嫁给你爸爸,好像还是昨天的事。” 她轻笑,笑容有几分悲凉,眼角也有些湿意:“从前我一直告诉自己,这男人到底是自己选的,即使没了爱情,我和他还有几分亲情,左不过忍他一辈子的事,可现在看来……他先忍不了我了……” 沈禹城在黑暗中小心翼翼动了动自己的身子,他的心很慌,总感觉会有什么大事发生。尤其是他母亲说的那番话,她一定以为他睡了,所以才会在他床前畅所欲言吧。 她的话里提到他的父亲,她现在这样,肯定和他父亲脱不了干系。 然而,他却不能打断她,不能让她察觉他在装睡。 他母亲忽地蹲下身体,双手抱膝,隐忍着,在沈禹城的床前哭泣。她的哭声隐隐约约,如果沈禹城真的睡熟,恐怕还真听不见。 “对不起。”她留下这句话,立刻跨出房间,朝他们家的后院跑去。 他们家的后院是一片青翠繁茂的竹林,竹林里有一口二三十米深的地下井,沈禹城跟出去就看见母亲朝井边跑。 眼见母亲碰到石井的刹那,他就预感到不对,他飞奔过去本能的拉住她,却还是晚一步,只拉住她一只手。 母亲却哀求他,在井里泪如雨下:“禹城,让妈妈走,好不好?” 让妈妈走…… 他不想让他的妈妈走。 沈禹城拉住她的手,不敢放,只哭求她:“妈!不要抛下我。那个男人是个混帐,他没本事给不了你想要的未来,我可以,我还有未来。妈,不要在这个时候离开我,好不好?” 第53页 母亲却一根一根扳开他的手指,他本能的用两只手死死握住她,她挣扎会儿,像是放弃般,不再扳他的手。她说:“禹城,别让妈妈再受罪了。反正,我也只是个神经病!” 沈禹城愣在原地。 这一愣,他的手就被他母亲扯开,“噗通”,二三十米深的地下井水,足以,淹死一个成人。 第44章 绝路 沈禹城至今还记得,那年他才十二岁,和平常一样准时回家,门打开,却没看见父母中任何一个。 整个屋子都寂静到恐怖,平房里所有房间都是大打开的,只有最大的主卧,也就是他父母的卧室是紧紧关着的。 一扇闭合的门,似乎可以藏着数不清的秘密,于十二岁的孩子而言,弄清神秘的东西是一件多刺激的事情。 他悄悄打开一条门缝,朝里瞧。 时间,刹那间就停止。 五六个青年男女十分混乱的睡躺一地,他们目光涣散,房间里一室狼藉,啤酒瓶、床被、枕头与男男女女的衣服混在一起。 他们精神很不好,有个女的匍匐在一个男人身上。沈禹城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个被他称为父亲的男人,他将一个衣衫半褪的女人压在灰土墙上,手里拿了一瓶老白干往她嘴里灌。 完了,女人问他父亲:“你这样不怕你老婆知道?” 父亲说:“一个神经病,知道个屁!”他母亲的病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这天,他母亲恰好清醒。 他不懂,母亲的病难道不是被父亲气出来的吗?为什么他还能理直气壮地嫌弃。 母亲突然冲过来,推开他,将门彻底打开。她没理会其他人,疯魔一般奔向他的父亲,疯狂的和他撕打拉扯,顺便胡乱抓了墙上还没反应过来的女人一把,脸上的皮都破了一层,后来还赔给人家医药费。 他从没见过他母亲那样疯狂的模样。 她一边撕打他的父亲,一边哭闹:“沈家霆,无论你想怎么对我,我都忍。因为我和你组了家庭,就认定你这个混蛋,可你都做了什么?老娘不嫌弃你穷不嫌弃你没本事不嫌弃你家、暴,你呢?不知悔改就算了,现在还说我是神经病,带些不三不四的人回来,还要不要脸了?沈家霆,你把老娘的脸都丢尽了。” 那是沈禹城第一次听他母亲骂脏话。 从前,即使她再伤心委屈也不会做太泼妇的行为,后来他才明白,当人的负面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那她做出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 穷寇莫追,穷人莫榨,穷途便是末路。 沈禹城的父亲深谙此理,他向母亲妥协说:“好,我错了,以后一定不说你的病,也不会带那么多人回家。”他之所以妥协,不是他爱她,而是要靠她的存款吃饭。 沈家霆的确再也没带很多人回家,但是他学会隔三差五夜不归宿,喝酒回家还揍人。但这两年不会了,他傍上一个离异的富婆,也不需要沈母的存款吃饭,大多数时候都跟富婆在一起,很少回家看得了精神病的妻子和儿子。 沈母已经对他绝望。 和沈家霆通话后,沈禹城才知道母亲自杀的原因。 原来,这周总是有很多学生来打听他母亲的事。星期四,沈家霆回家就被几个少年堵住,向他打听事情真相,沈家霆最介意别人询问沈母病情,他认为这是家丑,直接让他们滚。 沈家霆一回家又赶上沈母病情发作,沈家霆更是气闷,朝沈母发了好大一通火。然后,他将沈母锁在家中,自己出去找人喝酒。 沈母醒来许是觉得自己就是个神经病,活着也怪难为人,就……自杀了。 第45章 葬礼 孟平生得知这个消息,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时,看到的是搭在大院中的白色帐篷。 橘黄色灯光很明亮,院子外搭起巨大帐篷。 地上跪了二十个戴白色孝帕的男女,几乎都是十几岁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最前面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她手里拿着话筒,画着惨白的妆容,中规中矩的哭丧从话筒传出。 帐篷外,有很多看热闹的人,拥挤的人群后站了对少年男女。 少年摸着下巴,兴致缺缺点评哭丧的女人:“妆画的跟鬼一样没点美感,哭声做作不够真情实意,跪在地上的小朋友还乱动。”少年扯着少女的袖子,“平生,你快看,跪在最边上的小鬼居然看小人书。” 他吊儿郎当靠在孟平生身上,一只手慵懒的搭她的肩膀,笑声爽朗:“蘑菇头,笑死小爷了!”他笑容满面,疑惑的问平生:“你说,我妈什么时候给我生了这么大个姐姐啊?” 他见旁边没人回应,转头笑嘻嘻看她,这一看就愣住,他身边的孟平生早已经泪流不止。 第54页 少年更疑惑,他说:“你哭什么啊?”该哭的人是他才对。 孟平生转过头擦干眼泪,又转回来,明亮的眸子亮晶晶的,秀气稚嫩的面孔写满认真。她看着眼前的少年,一双烱圆干净的双眼挂了两个弯刀眉,红唇微勾,即使笑声再大,那张清俊的脸上也褪不掉嘲讽与悲伤。 故作快乐的少年,终于在平生的注视下渐渐崩塌了这几日的伪装。 孟平生无奈问他:“沈禹城,不累吗?不想笑却偏要笑,想哭却憋着不哭。”她撇撇嘴,“我都看累了,知道吗?你这演技比上面哭丧的还要烂。” 少年却强撑脸上的微笑:“是吗?”笑意逐渐收敛,他说,“平生,我必须得开心啊。她下葬前,我再怎么讨厌笑,脸上都得挂着笑,我得笑着送她去火葬场,笑着看她被装进小小的骨灰盒,笑着扔下一抔黄土把她给埋了。” 少女认真听着,忽听得少年问她:“知道为什么吗?” 孟平生摇摇脑袋,沈禹城说:“为了让她走的心安。”他神色有几分恍惚,“这女人最想离开家,那男人绊不住她的脚步,连我也绊不住,她明日终于可以笑着走,你说,我怎么能哭?”他从一出生就是个悲剧,怎么能哭? 孟平生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他的话,于是只得用手抱住他,轻轻拍他的背。 沈禹城被人温柔揽住,眼眶里流出几滴晶莹,他害怕被孟平生察觉,连忙将脑袋转到一边,他说:“这里太无聊,我带你去看个秘密。” 少年少女手牵着手绕过密集的人群,小心翼翼来到众人身后,朝沈家后院的竹林走去。 这晚的天空无星无月无云雾,竹林里有几声虫鸣。 沈禹城说的秘密就是一口二三十米深的石井,他将她带到井边,脸上还挂着笑容,指着那口井,很认真,很平静说:“我妈就是从这儿跳下去的。” 指尖微微地颤抖出卖他伪装的平静。 沈禹城说:“蘑菇头,我给你说一个故事。” “妈妈是个美术老师,她和那个男人……你知道吧,就是我爸。她对他一见钟情,相识相爱。”少年说到这儿,脸上露出讽刺的笑容,极深极深。 “不久,她就发现英俊混混伪装下的真面目,光鲜亮丽的外表下藏着一个残暴的恶魔。”少年艰难道,“她想跑,却怀了我。我成为锁住她的钥匙,这一锁就十七年,现在她终于打开这把钥匙,奔向她盼望已久的自由。” 他吸吸鼻子,故作调皮:“于是,这把钥匙就被扔掉啦。” 少年望着那口井,似乎又看到他抓住女人的手,女人却对他说,禹城,别再让妈妈受罪了。 那一幕,至今让他心碎。 沈禹城看着孟平生,眼神是她从未见过的悲凉,他说:“老师不是说,父爱母爱都是最伟大的吗?”他轻笑,“连老师都是骗人的。我爸以前说,他很爱这个家很爱妈妈也很爱我,等他酒精上脑,最爱的就是折磨我们。” “妈妈也说,禹城,你是妈妈这辈子最大的依靠,是世上最爱的人。”少年冷笑,眉目都变得冷厉,“后来她又说,禹城,别让妈妈受罪了。” “在她眼里,我成了绊住她的石头。”转而,少年看向眼前的少女,笑了:“蘑菇头,你说我的存在是不是一个笑话?” 孟平生从沈禹城眼中看到一抹脆弱,她摇头:“你不是一个笑话,你只是倒霉的遇到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而阿姨应该是怕自己拖累你吧。” “平生,我……和那个负心汉王八蛋渣男贱人不一样对不对?”他说的是自己的父亲。 “当然不一样!” “可为什么从小就有人骂我贱种?” “那是因为他们不识货,错把鱼目混珠,白白糟践别人的稀世珍宝。” “噢?我……到底是谁的稀世珍宝啊?” “某人的?” “某人?” “……某的。” “那个某能好好说话吗?” “我的!我的!我的!!”孟平生发疯了:“行了吧?” “那我就勉为其难做你家的稀世珍宝吧。” 孟平生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偏偏她还舍不得反驳,自己惯的,躺着也要宠到死。 第46章 生日 这学期读完,直到放暑假,白昭都没有回校。 孟平生的生日在七月五日。 她喜欢在窗前栽植物,房间的阳台上全是花花草草,这日她打开窗子,倚在窗边看小说,隔耳却听见有人唤她——孟平生,起床了。 她家在小区三楼,孟平生低头望去看见了简安程莎和沈禹城等人,连康瑞陆续都来了。太阳逐渐升起,照亮半边天,平生看了眼房间里的闹钟,才八点半。 第55页 她这才记起,眼前这出画面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就在前天晚上她父母告诉她,报了旅游团,今年的生日就不陪她过,给她几百块钱要她请朋友吃饭或者出去玩。 于是,孟平生想了想,决定请程莎简安来家里煮火锅,但是沈禹城是她的男朋友,她不可能不通知他,当天又给沈禹城打电话,哪想到他接电话的时候陆续康瑞在旁边,这两个家伙立马起哄了闹着参与,孟平生只好把他们都叫来。 如此,才会有现在这幕。 孟平生走到楼下,一群人面面相觑,她笑道:“上来吧!” 沈禹城第一次来孟平生家,走到门口,背挺的老直,拘束道:“会不会打扰到叔叔阿姨?” 孟平生这才想起她好像忘记告诉他,她父母压根不在,好笑道:“我爸妈不在家。” “噢……”沈禹城就像漏气的球,一瞬间背就塌了,小声嘟囔:“还以为可以见家长了。” 康瑞更是起哄道:“沈禹城以为可以见家长,一路上又是心惊胆颤,又是惶恐不安的,生怕表现不好给伯父伯母留下不好的印象。”他拍了拍沈禹城的肩,“得了!人都不在,你也不用表现了。” 沈禹城烦他:“闭嘴吧你!” 进了门,孟平生让他们随便找地方坐,她拿出纸杯一人倒了一杯矿泉水,笑着招呼:“家里只有矿泉水,将就喝。” “平生,那我们现在就开始煮火锅吧,早吃早出去玩。”程莎提议说。 孟平生走到冰箱处,打开空空如也的冰箱门,尴尬道:“怎么煮?” 众人看着干净到一尘不染的冰箱,重点是里面连片菜叶子都没有,面面相觑。 沈禹城问她:“那火锅底料呢?” 孟平生又看了眼干净空旷的冰箱,掩面摇头:“没有。” 众人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寿星请他们来家里吃火锅,不说素菜荤菜了,连火锅底料都没有,这是多么伟大的待遇,啊! 程莎扶额问她:“那大寿星你们家里究竟有什么呢?” 孟平生沉思阵,跑进厨房,出来时拿了一口鸳鸯锅:“有鸳鸯火锅。”一口锅,中间有个隔层,一边煮红锅,一边煮白锅。孟平生将锅倒过来,还能看到底部没撕的商标,且是不锈钢标志。 沈禹城轻咳道:“这样吧,我们分头行动,到附近商场买东西,一些人买素菜,一些人买荤菜,一些人去买调料。” 程莎立马发言:“我和简安去买调料吧。”简安有洁癖,蔬菜和肉类不适合她去采办。 “那我和陆续去买素菜。”康瑞也开口。 “剩下的就我和平生买吧。” 沈禹城一锤定音,接下来众人一起去商场然后兵分三路。 第47章 吃鱼 到商场,沈禹城这才想起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他好像并不知道平生喜欢吃什么,学校食堂可供选择的菜太少,以至于根本看不出一个人的喜好。 “平生,你有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沈禹城打量了眼卖猪肉鸭肉鸡肉的地方。久久地,却没听到回音,他回头望去,孟平生正站在卖鱼的水槽边,双眼放光,他走过去问她,“想吃?” “想!” 沈禹城笑露白齿:“那中午我们就吃鱼火锅!”于是,两人也不询问其他人,直接把荤肉的主食定为鱼。逛了一大圈,沈禹城又买了少量牛肉火腿肠毛肚和鸭肠,不过,这几样加起来的分量都不如鱼。 孟平生望着沈禹城手里不同种类的鱼,询问道:“我们这样真的好吗?” 沈禹城哂笑:“我家蘑菇头喜欢的当然是最好的,他们不喜欢就少吃,你喜欢就成。”顿了顿,他又说,“再说,他们不喜欢才好,这样就没人和你抢了,反正我只喜欢吃素。” 孟平生故意装作没听清:“原来你只喜欢吃醋啊?” 沈禹城咬牙纠正:“是素。” “我知道是醋啊。” 沈禹城朝天翻了个白眼:“算了,好男不和女斗,小爷不和你计较。”醋就醋吧,只要是她的,他就爱吃。 孟平生跟在沈禹城后面,想帮他提东西被他拒绝了,平生快步走几步,追上去和他并肩:“沈禹城,有件事你今天是不是忘记做了?” 沈禹城疑惑:“什么啊?” 孟平生想扭着他的脸,捏一捏,身高差距打消了她的想法,她说:“今天是七月十三号啊!” 沈禹城道:“对啊。” “没了?” “还有什么?” “沈禹城,你是不是笨?”孟平生快速从他身边走过去。 没走几步,就见沈禹城上前,将一只手上的菜放到另一只手上,空出手揽住她。他嘴噙笑意,满脸戏谑,笑容像阳春三月令冰雪都消融,他说:“蘑菇头,十七岁生日快乐!” 第56页 终于,她也十七了啊! 孟平生立马眉开眼笑:“十七岁就可以办身份证了。” 沈禹城附和道:“十八岁你就成年了啊。” 然后呢? 他等着她接下去,二十岁怎么样呢? 孟平生不负沈禹城所望:“二十岁我就可以办结婚证。” 沈禹城笑道:“那不行。” 孟平生满脸疑惑:“……?” 沈禹城说:“我要二十二岁才能领证,所以,你要嫁人的话,得多等两年。” 孟平生顿时无语:“……” 他的话好像没毛病,但是,好像就是有哪里不对?慢着!那他们这就算私定终身了?这辈子,非卿不娶,非君不嫁? 沈禹城见她这才反应过来,立马装可怜:“平生,既然你答应等我二十二岁就结婚,可不能反悔了!人家这辈子就是你的人啰,你要好好的珍惜人家噢。” 孟平生淡定道:“哦。”内心却犹如惊涛骇浪,小鹿乱撞。卧槽!他们就这样定下姻缘了。 发展会不会太快了? 先不说这段插曲,等沈禹城他们回去后,火锅调料煮好后,各色种类的鱼都下锅后,康瑞才真的想卧槽! 他最讨厌的就是吃鱼,沈禹城也知道,但他偏偏就是买了,一口气买超多鱼,荤菜差不多就吃鱼了,康瑞不得不怀疑这是沈禹城对他的报复。 报复上次选恐怖片的事,不过,当康瑞看到孟平生吃鱼吃得津津有味的,他不免觉得是他想多了,沈禹城买这么多鱼多半只是孟平生喜欢。 看着锅里的,想着没放进去的,空着碗里的,康瑞没动筷子。 孟平生见他不吃,盯着红锅出神,不免出声道:“康瑞,鱼好了,可以吃了。” 康瑞叹口气,说什么都不能扫寿星的兴,于是他抖一抖筷子夹起一块鱼,颤巍巍送进嘴里,勉强笑道:“好吃。” 程莎原本就喜欢他,见他喜欢吃鱼,就从锅里挑了一块自以为精华的部分夹给他:“好吃你就多吃点。” 康瑞红着眼睛瞪程莎,程莎却以为他感激她,笑道:“别客气噢。” 康瑞有苦说不出,望着对面的沈禹城,沈禹城一边给孟平生夹鱼,一边用嘴型道——活该! 康瑞立马醍醐灌顶,感情这就是沈禹城□□的报复。 康瑞猜的八九不离十,沈禹城买那么多鱼,就是有两个打算,一来他家蘑菇头喜欢吃,二来康瑞最讨厌吃鱼,多买鱼既能讨得孟平生欢心,也能报复康瑞选恐怖电影的事。 第48章 游泳 吃了火锅,程莎提议去游泳馆,除孟平生以外的所有人都同意,孟平生不同意也没办法,少数服从多数。 游泳馆建立在洛水小区的对面,一条柏油马路将两座建筑一分为二,过往的车辆,过路的行人,熙熙攘攘。 阳光折射在高大的牌匾上,连游泳馆三个字都在放光,孟平生觉得刺眼极了,还没游泳,她就能想象馆内波光粼粼的景象。 穿着三分裤的男人,在池内如鱼得水欢快自如,而女人则换上崭新的漂亮泳衣,大胸翘臀白花花的大长腿,吸引全场男子的视线。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孟平生的想象,自从七岁那年去河边玩耍不慎落水后,她对游泳就产生极大的阴影,让她游泳,就像让一个不能吃肥肉的人逼着她把肥肉吞了一样。 孟平生想,她一定是怕游泳怕到得了游泳癌。 一想到游泳她就浑身不舒服,以至于她洗澡从来不用家里的澡池,直接开花洒,这辈子怕都不是享受命。 孟平生哀叹着,买了票就跟着他们进入游泳馆。 这家游泳馆是那种露天的,白池砖,湛蓝清澈的水,水里嬉戏的……孩子。是的,这里大多数都是家长带孩子来游泳,少年人很是稀少,玩水的人几乎都带了游泳圈。 整个游泳池就形成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大人带小孩,小孩带游泳圈,像孟平生他们这样半大不小的就站在岸边围观。 沈禹城不解的看着孟平生:“你们这个是儿童游泳馆?” 孟平生很是茫然:“不知道啊。”她最怕游泳了,从前就算路过这里她也不会进来。 程莎笑眯眯道:“这里浅水区一米二,深水区一米四,小孩大人都可以来嘛。” 孟平生:“你怎么知道的比我还清楚?” 程莎驽了驽嘴,手指向墙壁:“上面不是写了有嘛。” 孟平生抬头,瞬间无语,她承认她不如程莎细心。 程莎:“那我们先去更衣室换泳衣。” 孟平生:“我没带,我看你们玩。” “那可不行,你不去,那我们的礼物不就白买了!” “礼物?” 孟平生还想问什么就被程莎几人推到女更衣室,女更衣室人很少,有许多空的储物柜,程莎简安都带了自己的泳衣。 第57页 孟平生问她们泳衣什么时候买的,简安说上午去商场顺便就买了。孟平生却明白,哪儿有那么多顺便,来游泳馆肯定是她们一早就商量好的。 两人的身材都挺好,穿衣显瘦,脱衣也没赘肉。 看着白花花的长腿,纤腰大波,孟平生不禁有些羡慕自己的艳福,她要是个男的,那就没沈禹城什么事了,直接把两美人按在更衣室办了,左拥右抱外加一个捶背的,简直就是神仙日子。 两个姑娘换好衣服,都齐齐盯着平生,就像豺狼虎豹,异常凶猛,孟平生干笑道:“看什么呢?” 程莎没回她,她笑着对简安说:“她看了我们这么久,是不是该回报回报了?” 简安坚定点头:“对。” 程莎笑了笑,她看着平生:“衣服你自己脱还是我们帮你脱?” 孟平生紧紧抓着单薄的短衫,觉得自己真是四面楚歌,悲痛欲绝,瞪着程莎和简安:“你们这两个流氓!” 简安很是无辜:“是你先看我们的啊!” 孟平生:……我竟无法反驳。 她们换衣服之前也没说不给看啊,何况都是女生,孟平生瞬间觉悟,反正都是女生,脱就脱,被她们看了,她又不会少一块肉。 于是,她脱了后…… 简安啧啧:“这脖子,这胸……” 程莎啧啧:“这肚子,这腿……” 对视一眼,简安总结道:“挺白的哈!” 孟平生呵呵一笑,伸手道:“泳衣呢?” 程莎最先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我们准备了泳衣?” 孟平生用“你是不是傻”的眼神看着她:“刚才你不是说准备了礼物,来游泳你们也没叫我买泳衣,那肯定就是事先准备好了呀。” 程莎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质疑,她心不甘情不愿地转身,从背包里摸出一件桃粉色碎花泳装,上半身是贴身的泳装,下半身一条短裤套半截裙,预防走光。 说保守又挺显身材,说露又不是太露,中规中矩,孟平生看了挺满意。 换好衣服后,孟平生就准备离开更衣室,程莎却突然走近抱着她,来了句:“生日快乐!祝你一出门就把沈禹城迷得魂不守舍!” 程莎松开她,简安又来抱了抱:“生日快乐!祝你一出门就把沈禹城迷得七荤八素!” 孟平生笑了:“你们两,念咒语呢?” 程莎笑道:“我们是赐给睡美人三个愿望的小仙女。” 第49章 男朋友 孟平生已经不记得沈禹城看自己的第一眼有没有被迷住了,反正她是被他迷住了的。 那日的他在波光粼粼的水里游泳,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裤衩,就像被相机加了特效一样,白的光,冷淡的容颜,在泳池里像美人鱼一般的姿势。 很是好看,很是俊美,很是能独占她的眼眸。 他在水里,姿势灵活;她在岸上,不动声色。 有人说,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看你,那现在,孟平生在岸上看沈禹城,沈禹城就是她眼里最美之景。一切喧嚣,都是他的陪衬。 她在隔岸观鱼,鱼在水中看她。 在她眼中,风景是他,流年是他,鱼是他,入了她眼的都是他。 孟平生与他对视的那刻,他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那白牙就像打牙膏广告里明星的牙齿一样。好看,洁白,洁白,好看,来回颠倒,她脑子里就剩下这两个词语了。 沈禹城游过来,探出脑袋,抓着岸上池砖,问她:“我好看吗?” 她花痴道:“好看!” 沈禹城撑着下巴,抬起他觉得最帅的弧度问她:“有多好看?” “这里所有的人加起来都没你好看。” “我女朋友说话就是舒服。” 于是,“这里所有的人”都恶狠狠瞪着她,只有沈禹城笑得灿烂,灿烂到有些过分招人恨。 后来,程莎三人把孟平生狠狠教训了,她们是让她去迷沈禹城的,没想到最后她却被沈禹城迷得神魂颠倒,这就好像电视剧《封神榜》里,女娲娘娘让狐狸精去迷倒纣王帝辛,最后却反被纣王迷住倒戈相向,是一个道理。 孟平生用一句话就堵住她们的嘴:“我崇拜我男朋友有什么问题吗?” 她们想了想,好像是没什么问题,竟无言以对。 最后,只得回她,秀恩爱死得快! 先不说沈禹城长得好不好看,孟平生一看到水就焦虑不安,程莎几人让她下水玩,她死活不肯,没办法,她们也没勉强她,让她无聊了说一声就拿着泳圈下了水。 那时,沈禹城已经游到远处去了。 她坐在岸边,看着摇摇晃晃的水面,水里有很多人,天上有阳光照射而下,洒在水面,随风起伏,煞是好看。 第58页 孟平生伸出双腿,在水里泡着,悠闲自在,倒不像是来游泳而是专门泡脚的。远处,有嬉笑打闹的人声,有成人孩子学游泳的声音,有此起彼伏的说话声,孟平生的内心却很平静。 然而,这平静却被突如其来的冷水泼灭了。 她抬眼,这才看到沈禹城游了一圈又游回来,他站在水里,笑容嚣张,手上却捧着水朝她身上胡乱泼。 孟平生瞪着他:“你干嘛呢?” 沈禹城笑道:“蘑菇头这是下水之前的常识啊。” “常识?” “下水之前,先把身上打湿,适应水温,这样才受得了水里的温度。”沈禹城游到她身边:“何况你坐在岸上这么久,温度太高,直接下水肯定会受不了的,而且……” “打住!” 沈禹城莫名看着她:“我哪儿说错了?” “我不下水。” 沈禹城想了想,问道:“你不会游泳吗?那我教你啊。”男朋友贴身教女朋友游泳什么的,想想就令沈禹城有些小激动呢,这设定比看恐怖电影靠谱多了。 “我不下水!”孟平生固执说。 “下来嘛,我教你啊!”沈禹城已经沉迷自我幻想中无法自拔。 “我不……” 扑通一声,孟平生就被沈禹城拽了下去。 幸亏孟平生比水高些,她努力扒着墙沿,瞪大眼睛:“沈禹城你是不是欠抽?” 沈禹城嬉皮笑脸道:“我错了,游泳特别好玩!你别紧张嘛,放轻松,这水没你高不会淹了你,深水区才一米四,你早就一米五好几了,有什么……”好怕的。 他话还没说完,整个人就方了。呃,孟平生扒着墙砖,那水差不多快淹了她的脖子,她死死扒着砖,寻找安全感,身体还在颤抖,一看就是没怎么下过水的。 沈禹城只好游过去,拉着她,防备她真的被水淹了。 孟平生气的不想说一句话,一米四的水也很深了好嘛,对于她这种本来就恐游泳的人来说。 沈禹城轻拍她的背,哄道:“乖啦,没事的。我就在你身边呢,就算淹了我,我也不会让水淹你的。” 孟平生瞪着他,说的好听,淹了他,他还会游上来,淹了她,怕是就只有等死了。 冰冷的水令她打了个寒颤,沈禹城见状只得抱着她,他光着上半身,她穿着很显身材的泳装,说实话,对“纯情”得只接过几次吻的沈禹城来说,这个姿势连他都不好意思脸红了。 这算是肌肤相贴吧? 孟平生大气不敢喘,心慌慌的,整个人都感觉不到冷了,水里面,沈禹城是用一个近乎于壁咚的姿势将她揽在怀中,一只手抓着墙砖,一只手抱住她。 他问道:“还冷吗?” “还……” “还冷?” “不……”孟平生语无伦次,说不清话了,这个比直接亲更撩人啊。 “不冷?” 她推开他,强行淡定道:“我要上去了。” “你怎么上去?” 孟平生刚想说走梯子上去,眼睛一转,这才看到游泳的扶梯离她老远老远了,她必须走很长一段距离才能到达。也就是说,就算想上岸,对于不会游泳的她来说也不是件容易事。 “算了。”沈禹城叹口气:“我带你过去吧。” 孟平生压不下这口气,赌气道:“我自己走过去。” 沈禹城笑了,后退几步,在水里望着她:“那成,你自己来,女朋友,请吧。“ 孟平生扒着游泳池的墙沿,双脚浮在水里没踩到底面,跟着池水沉浮,手臂撑着墙砖才能缓慢移动。 水一旦涨一厘米她就会停下,生怕那水把她淹没了,她浑身湿湿的,身体不适应的颤动,看起来好不可怜。 沈禹城就站在不远处,猜测她什么时候会受不了向他低头,看着看着,没等来她的低头,他倒是先心疼了:“蘑菇头,你是不是笨?那水没你深,你直接踩在池底不就可以走了。” 孟平生白了他一眼,却也当真听话,双脚慢慢接触池底,可惜终究太矮了,脚一触底,那水就淹过她的脖子,只露出一颗脑袋。 她尝试着在水里行走,水压却越来越大,她的呼吸逐渐困难,越来越走不了路,呼吸艰难时,她想到网上那些溺水的人,想到七岁那年不慎跌入河里的经历,其实,真的难受极了。 扒着墙沿的手缓缓垂下,池水又高了几分,偶尔还会漫过她的下巴她的嘴巴,就在她觉得手足无措之际,一只手将她托住,她的脚踩在一个柔软光滑的东西上,水压彻底消失。 她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孟平生低头朝下望,这才看见她踩在沈禹城的脚背上,微微羞赧道:“这样踩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重啊?你还是放开我吧,你的脚背承受不了我身体重量的。抽筋了怎么办?” 第59页 不知为何,她感觉她说完自以为关怀体贴的话,气氛瞬间凝固了。有哪里不对吗? 只见沈禹城的双眼皮一翘,半笑不笑道:“人在水里的重量和在地面的重量不一样,就算你踩在我脚背上,我也能带着你游泳,信不信?” 孟平生明显缺乏常识:“脚抽筋了可不关我的事。” 沈禹城:……这姑娘怎么就那么不信任自己的男朋友呢? 他觉得作为她男朋友的尊严受到了挑衅。 尊严受到挑衅的沈禹城,决定奋发图强用事实证明给她看,他将她的双手搭在自己的脖子上,双脚踩在他脚背,用一种双方都舒服的方式带着她游泳,游的格外轻松,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还在水中转了几圈。 孟平生害怕掉下去,自然是像章鱼一样紧紧扒着他。他的动作轻快温柔,她竟然不怕水了,在水里依然很有安全感。 正当孟平生很放松时,沈禹城突然问她:“我是不是全世界最好的男朋友?” “嗯。”她说:“你是我最好的男朋友。”反正她男朋友就他一个,这样也不算说谎。 沈禹城笑了,拿湿淋淋的手揉她的脑袋:“真乖!” 孟平生将他的手刨开,嫌弃道:“有水!” 她踩在他脚上,他拥着她游泳,一时间许多人都看了过来。 沈禹城轻笑:“好,不摸就不摸,小气。” 那声音轻的就像在撒娇,气字还带着上扬的尾音,酥酥麻麻,令平生吃不消。 第50章 勇气 下午六点半左右,所有人回到到孟平生的家,房子坐南朝北,很是亮堂,窗台上有很多绿油油的植物,让人一看就心旷神怡。孟平生还在阳台上挂了一串很长很漂亮的小灯,晚上一到,点燃,既不耗电,还特别好看。 有人看电视、有人玩手机打游戏、有人去厨房给沈禹城“帮忙”,沈禹城是今晚大厨,这个厨师还是有模有样的,没多久,厨房里就传来阵阵饭菜香,菜就逐渐出炉被端上餐桌。 一份土豆丝、一盘鱼香茄子、一份西红柿炒蛋、一盘芹菜鸡杂、一条鱼、爆炒龙虾、还煮了鸡肉和糖醋排骨,外加一锅紫菜蛋花汤与白米饭。很简单的家常菜,但色香味俱全,闻起来就让人很有食欲。 众人边吃边赞叹,拿出事先买来的饮料,一人一杯,跟过节一样。 轮流碰杯,轮流赞美沈禹城。 一晚上,沈禹城都要笑得合不拢嘴。 饭桌上,康瑞非常尽兴,他高兴说:“趁着今天大家都在,我给你们宣布一件喜事。” 沈禹城似乎很好奇:“什么事啊?” “我、又、有、女、朋、友、了。”他一个字一个字吐的很清楚,似乎非常开心。 孟平生连忙转头看程莎的反应,她低着头,很沉默,脸上的笑容似乎都收敛了,捏着筷子的手很用力。孟平生拍了拍她的手,她逐渐放松。 一滴泪,落在她的裙子上,没人在意。 沈禹城也知道程莎的心思,气氛稍微有些尴尬,他又问:“你不是说分了吗?” 康瑞没察觉到周围的变化:“是呀,这不兄弟我艳福不浅,又有一个了。” “你喜欢这姑娘吗?” “这不废话嘛,不喜欢能在一起?”康瑞朝沈禹城翻了个白眼。 “噢。”沈禹城说:“你喜欢就好。”然后,他就没有意见了。 那年,程莎在一个姑娘的同学录中写道:我喜欢的人是康瑞。 这件事被全班宣扬,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他了,包括他自己。 于是,他找到她的qq号,给她留了这样一番话:我很感谢你喜欢我,但你的喜欢对我女朋友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希望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那时候,所有人都知道康睿喜欢的是另一个姑娘。 他喜欢她是真的把她当宝贝儿捧起来,那个女生勇敢可爱成绩优异,连程莎自己都讨厌不起来,还觉得他们挺般配。所以,她将自己的喜欢藏了起来,不敢公诸于众,她对他的喜欢从暗恋到明恋,一眨眼就好多好多年。 从他还是她的同桌,到他变成另一个姑娘的同桌;从他和别的姑娘在一起如珠如宝,到他和那个姑娘分手肝肠寸断言行放荡;从为了他转到这所高中,到成为他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 那么多的光阴,那么多的错过,她还欠自己一个圆满的告白,同时也欠他一个当面告白。 那些无法说出的秘密,不管他知不知道,还记不记得,她都想亲耳说给他听。 骨子里就是有这样的冲动,一冲动,她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站了起来。 她曾想过的千次万次告白场景都浪漫而慎重,就这样凭着心中郁结的一股气毫无准备地从座位起来是她预料之外的。 第60页 她从来都是一个有准备的人,想打的也是有准备的仗,可她每次有准备都会发生很多意外,就这样一次次错过他。 这一次,她想任性的畅所欲言。 也许,爱情里面需要的从来都不是准备,而是鼓起勇气的冲动,令人热血沸腾、猝不及防。 所有人都盯着她,那些眼睛或奇怪或担忧或不忍。 她还没开口,眼泪先哗啦啦流了出来,她鼓起勇气声音沙哑哽咽说:“康…瑞,我…我喜欢你,喜欢你很多年了,从初一我们同桌,到现在,你以前有女朋友,我不敢说,我只敢给别人写同学录,在里面写“我喜欢的人是康瑞”。后来,你知道了,让我不要打扰到你的女朋友,其实,你不知道,就算你不说,我也不会去打扰。我喜欢你,也喜欢你喜欢的人,所以,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别人说,我喜欢康瑞了。” “我从暗恋你,到明恋,再到暗恋。我打听到你要到这座城市上高中,我就跟着报了,我看着你和别人分手、恋爱、分手,每次都希望你可以认真一点,再认真一点,对别人也对自己负责。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我知道,我们没可能在一起的,可我希望将来的你和从前的你变得一样,认真、正义、重感情。” 她喜欢的少年啊,从前就是这个样子的,后来初恋毅然决然抛弃他,他谈恋爱就再也不认真了。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震惊了。 为程莎口里的喜欢,也为她的豁达和她的期望。 她其实很想很想很想和他在一起的,但事与愿违,他们总是在错过,如果她早一个月有这样的勇气,他们会不会是有可能的? 康瑞眸光很复杂,这个姑娘他当然印象深刻,他以为那么多年过去,有些喜欢早就淡了,谁知道越来越深。 他问了一个早就想知道的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啊?” “还记得吗?”程莎眼神很温柔:“你喜欢吃包子,每次吃包子都会分我一个。” 康瑞很意外:“就这样?” “有一次,我的前排和后排都欺负我,把我当成肉夹馍,挤我的位子,你帮我骂了他们一顿,后来他们不服气,和你吵起来,你们吵着吵着演变成打架,他们二打一,我怕你出事就去办公室找老师……” 康瑞恍然大悟:“原来老师是你找来的?”还害他罚站一节课。 程莎害怕他误会,连忙说:“不是的,我给老师讲清楚了事情过程的。” “怪不得我罚站一节课,其他两人站了两节,我还以为是我长得比他们帅呢。”康瑞开着玩笑,缓解气氛。 他没想到,有人会因为这么简单的原因就喜欢他,或许是他把爱情看得太复杂。 “嗯。”她现在很想一个人找个地方哭一下,祭奠她还没来就已死去的爱情。 告了白,浑身轻松,可她还是好难过啊。 “你喜欢我……还有特别的原因吗?”康瑞若有所思。 程莎害怕自己没勇气,端起桌上的饮料喝了一口:“有,你在网上拒绝我,让我更喜欢你。” 第51章 成功 陆续刚喝了口饮料,一个不慎就吐了出来,被狠狠拒绝还喜欢的更惨了,受虐狂吗? 见所有人都望着他,他摆了摆手:“你们继续继续。”这个小姑娘有些意思,康瑞错过,是他没福气。 连康瑞都很不解:“我拒绝你,你反而更喜欢我?” 事情过去多年,很多人不知道的秘密也在今夜慢慢揭晓。 程莎点了点头:“是呀,你拒绝了我,我反而更喜欢你。”今天,也许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跟他敞开心扉,突然就没那么紧张那么怕了,一生一次的机会,错过就是永远,“因为你没有跟我玩暧昧,没有给我希望,你拒绝的干脆利落,你这样做不仅保护了自己喜欢的人,也告诉我长痛不如短痛,你至少是个值得我去喜欢的人。” “大家都知道,这世上渣男、玩暧昧,真的挺多的,他们既不喜欢别人又想自私的获得别人关注,就调人胃口,而你不是!”她直视着康瑞,第一次没有丝毫躲避,那么认真,那么严肃,“至少,你的人品就胜过千千万万的男人。” 康瑞以前拒绝她的确有不给她希望,长痛不如短痛的意思,但更多的还是想维护初恋,他从来不知道他这样狠心绝情又自私的做法居然让一个姑娘喜欢他到现在,说不震撼说不感动是假的。 他向她解释:”其实,当时我没怎么顾虑你的感受…” 程莎有些酸涩的笑了笑:“所以,我很羡慕那个被你保护的那么周全的女孩子。”她又解释说,“只是羡慕噢,真的没有嫉妒。因为你的眼光太好了,她太优秀,连我这个情敌都讨厌不起来呢。” 第61页 康瑞:“你也很优秀。”这句话不是什么虚假的夸赞,她的性格她的深情她的长相甚至学习都担的上优秀二字。 优秀?程莎苦笑,她终于被发好人卡了。 “好了,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我来收拾碗筷吧。” 她的告白终于圆满,当众表白,诉说她的喜欢,她真的已经很知足了,所以她不希望再亲耳听到他的拒绝,她知道这次她又来迟了,从明天起她就要过再也没有他的人生。 再见,康瑞! 康瑞还想说什么,看到沈禹城在给他使眼神,他暂时闭嘴,看到那姑娘埋头收拾碗筷,周身都是哀伤的气息,突然就有些心疼。 有些话,到了嘴边,咽不下去,他想,他还是得说清楚。 康瑞:“其实……” 程莎猛地抬头,一瞬间,眼泪跟大珍珠一样不要命的往下掉,她抬起一只手阻止他说下去,她都够惨了,他还要亲口拒绝吗?就这样,一切都不提了还不行嘛,难道非要她亲口说她以后再也不喜欢他,再也不存任何期盼才行吗。 好,她说。 “我以后再也不喜欢你了,我告白只是想说出我的心意,不给自己留遗憾,我知道你又有女朋友了,我肯定不会打扰的。”她擦了擦泪水,有些狼狈,哽咽说:“我们就这样吧,我不会再喜欢你了,你也别再拒绝,以后……以后我们就是朋友的朋友。” “我只是想说……”康瑞走过去,拉开擦泪水的手,直视着她,眼里都是温和笑意:“我有女朋友是假的!” “啊?”程莎有些没反应过来。 “什么?”孟平生疑惑。 ——假的! 康瑞横了一眼笑到捂肚子的沈禹城,没好气说:“这都是沈禹城的主意,他说孟平生有个好朋友喜欢我好久了,是个很好很好的姑娘,而我刚好脱单,就问我有没有兴趣再谈场恋爱。我刚开始是拒绝的……”康瑞顿了顿,“可沈禹城说那真是个很好喜欢我很久的姑娘,如果错过非要后悔终生。” “我还是犹豫,沈禹城就说,今天吃饭大家都在,就让我宣布我又谈恋爱了,那个很喜欢我的姑娘,肯定会做出出乎我意料的举动,而我也会发现她的好,从而……”他瞄了一眼已经石化的程莎,“喜欢她。” 孟平生非常生气,扭着沈禹城耳朵:“沈、禹、城,你可真是好啊!把我好朋友都弄哭了,演技真棒,所有人都被你们耍的团团转!” 整出这么一招撮合两个好友,这样一看,人家骗子沈,还有功劳呢。 陆续举手发言:“报告!我知道真相,没有被耍。” 简安:“……呵呵。” 程莎:“……”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面无表情转身,“我还是去洗碗吧。” “别走。”康瑞一把拉着程莎……的裙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下面我说话,你听着。可以发言,不能拒绝!” 沈禹城起哄:“哟,上演霸道总裁呢,那么霸道。” “闭嘴!”康瑞瞪着沈禹城:“兄弟的后半生幸福可就指望接下来的话。” 康瑞看着程莎,脸不知不觉就红了,假咳两声壮壮胆:“我可能没你刚才说的那么好,我的占有欲很强,我的东西不允许别人染指,为人还有些自私,说话很直,不喜欢的就不喜欢,假装不起来,所以当初…我是真的不喜欢你…”妈的,他在说什么,他这样真的是表白而不是找死? 其他人也跟看傻逼似的望着他。 程莎却很平静:“我知道。” 康瑞点了点头:“你知道就好……”妈的,这就是出口死啊,想一辈子找不到媳妇嘛,“不对,你其实不知道。程莎,我喜欢你,这是我第一次跟人表白,你知道吗?” 程莎乖乖的摇摇头,她还真不知道,她以为他和初恋是他表白他追的她。 “不管是第一次谈恋爱,还是后来的那些人,都是别人给我告白。所以,告白这种事我不熟练,要是说的不太好听,还请见谅。”他有些羞怯,眼神真切:“不过,我不想错过你,我想和你交往,我喜欢你,从此以后,也不会让你羡慕那些有男朋友的。” 说到这,他还专门看了眼沈禹城和孟平生,这两个就是天天虐狗的,“只有别人羡慕你的份儿,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原来这就是世上最动人的话啊。 程莎情不自禁点了点头:“好。”还有些置身梦里的不真实感。 康瑞当众牵起她的小拇指,勾了勾手:“答应了,就不许反悔。” “……好。” “那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男朋友了。” “……好。” 程莎有些脚踏云端的飘飘然,她是谁?她在哪儿?她在做什么? 第62页 总之,这晚过后,他们之中又多了对虐狗的情侣。 程莎与康瑞谈了恋爱后,好几周才彻底适应过来,当然,这都是后话。 男神变成男朋友什么的,差点乐坏她“聪明”的脑子。 第52章 惊喜 程莎给康瑞告白成功后,沈禹城说孟家的洗洁精没有了,让平生下楼买,孟平生想让人陪她去,结果……一个两个都有借口。 孟平生提着洗洁精回来,发现屋里黑黑的,她摸索着墙壁上灯的开关,刚准备按下去,昏黄的灯陡然亮起,一个插了十七根蜡烛的蛋糕被沈禹城端到她面前。 他们满脸笑容,唱着生日歌,温暖的屋子里溢着蛋糕的香味,她这才知道,让她出去买洗洁精,是为了给她一个惊喜啊。 所有的疲惫都一扫而光,她捂着嘴巴,想笑,泪水却不争气的流下来。 沈禹城笑着说:“蘑菇头,生日快乐,快许愿吹蜡烛。” 生日蛋糕很可爱,四周都是水果奶油巧克力,中间立了一个短头发小姑娘,姑娘头上戴了个天使光晕圈,很是漂亮。明眼人一瞧就看得出,那小姑娘是缩小版的孟平生。 孟平生闭着眼睛许下十六岁的心愿:希望家人朋友身体健康,希望家人朋友财源广进,希望沈禹城和孟平生一辈子在一起。 她偷笑,前面的两个愿望都是为最后一个愿望作铺垫的。 旋即,一鼓作气吹灭蜡烛,分蛋糕时沈禹城很是积极,帮孟平生把蛋糕分好,留给孟平生的就是那个短头发小姑娘,小人是用巧克力和白奶油做的。 沈禹城将小人装进纸盘里,端到孟平生面前,郑重其事道:“蘑菇头,先把这个小人吃了吧。” 四周突然很寂静,他们都望了望小人,又瞧了瞧孟平生,目光灼热而强烈,充满期待。 孟平生接过沈禹城递来的蛋糕,在众人古怪的瞩目中,咬了一口小人的脑袋,咔嚓一声,清脆响亮,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磕了她的牙齿。 孟平生吐了出来,银光闪过,一个指环静静躺在她手心,指环上还有奶油。她望了望沈禹城,又看了眼指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气氛沉默。 沈禹城忐忑道:“你不喜欢吗?” 孟平生摇了摇头:“喜欢。你打工就是想给我买这个?” 沈禹城有些不好意思的别过头,摸了摸短发:“啊……”是呀变成了啊,他自己都有些无语,揭过话道,“我去帮你洗了,然后戴上。” 孟平生把指环递给他,他接过,自顾自走到厨房洗水槽,打开水龙头,开始冲洗,他看起来很紧张,指环多次掉入水槽,然后他捡起来,然后又掉,又捡,依次循环。 其他人都不忍心看,送个礼物也太怂了。 孟平生走过去,站在他边上,沈禹城感受到她的靠近,一个人在边上说:“这个指环还有条链子,可以挂在脖子上也可以戴在手上,就看你喜欢哪种了。当然,你要是不喜欢也可以放在家里当收藏品,我是不会介意的啦,还有,这个是纯银的,虽然看起来小了些,价格便宜了些,但我以后可以给你买更好的更大的,我保证,我……”他的声音有些抖。 “沈禹城,我很喜欢,真的很喜欢。”孟平生从他的背后伸出手,将早就把银环冲洗干净的水龙头关掉,她竭力掩饰自己的哽咽,欢喜道:“超级惊喜,超级喜欢的!” “那……那你刚刚怎么不说话啊?”沈禹城担忧道:“我还以为你……” “不说话,那是太感动了。” “真……真感动?” “真感动。” “真喜欢?” “真喜欢。” 沈禹城侧过脸说:“喜欢,那就亲一口呗。” 孟平生没来得及说话,旁边看热闹的几人就假装咳嗽起来,破坏了满室旖旎。 康瑞揉了揉胳膊说:“那什么,我们在这儿是不是太打扰你们了?”潜在台词就是,你们可不可以收敛一点。 沈禹城却笑了:“你在我面前秀恩爱,我可没说什么。” 康瑞搂着程莎:“也对,我现在也是有对象的!”程莎脸红了,有些不习惯。 “那今日就到这儿,吃了蛋糕你们就滚吧。”沈禹城一锤定音道。 孟平生看着他:“那你呢?”意思很明显,你也滚吧。 “我当然留……”沈禹城调皮道:“留到他们都走了给你打扫好屋子再离开啊。” 沈禹城朝孟平生眨了眨眼睛,那意思像是在说:怎么样,老子是不是特别贴心? 孟平生回他一个白眼。 一个小时后,将所有人都送走,安静的屋子里只剩下沈禹城和孟平生。 一个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一个在厨房洗碗,开着水龙头,电视的音量很大却盖不过水流的声音,沈禹城迟疑好久,终于决定从沙发上起身,轻手轻脚走到厨房门口。 第63页 孟平生穿着粉色的围裙,手里挤了洗碗液,水池里都是白泡泡,沈禹城就这样安静看着她,幸福感突然而至。他也曾梦寐以求过家的场景,小时候母亲还在,父亲对母亲还算有良心时,他也曾是个幸福少年。 后来,母亲得了精神病,父亲整日沉迷喝酒撒疯,他的日子就逐渐艰难。好像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对家的定义就是一个随时会倒架的草蓬子,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面临散架的风险。 孟平生就不一样,他还记得,他看到这个姑娘的第一眼就知道她肯定是个出生在温室里的人,她的眼睛告诉他,她生存的环境有多舒适。 刚开始他会欺负她,也有这样的原因——嫉妒。 为什么同样是一个班的学生,她就比他幸运呢? 后来,她帮他躲过教导主任追查,他才逐渐对她改观,慢慢发现,她不仅有个温暖舒适的家庭,连她自己都是温暖的。在他眼里,她就像一杯温水,一片绿洲,而他是缺水已久的旅人,遇到她,怎么才能忍住不去靠近?一而再再而三的想靠近她,最后,就这样沦陷。 世上的爱情也就这样了吧。 喜欢她,渴望她,忍不住想永远留住她,就像留住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一样。孟平生之于沈禹城,就是最美好的。 第53章 别墅 沈禹城走进厨房,从孟平生的背后抱住她,将脑袋搭在她肩膀上,一种岁月静好的温柔气息笼罩他,令他身心轻松。 孟平生的身体紧绷一瞬,最后还是放松身体等他抱着,这时候的沈禹城慵懒的就像一只猫:“你怎么不去客厅看电视,电视剧不好看?” “嗯。”沈禹城的声音闷闷的:“电视剧没你好看。” 孟平生笑道:“说什么傻话呢。”手上洗碗的动作却不停。 “孟平生,你会永远对我好吗?” 孟平生乍一听,觉得沈禹城的声音像个怨妇,忍不住笑道:“你这是看了什么家庭伦理剧呢?” 沈禹城怨妇不下去了:“那你会永远对我好吗?”语气带了几分恶狠狠的威胁。 孟平生故意道:“会……吧。” 沈禹城松开她:“那你要记好,你以后敢对我始乱终弃,我就……” “就怎么样?” 沈禹城孩子气说:“就永远都不理你。” 孟平生笑笑,其实这个威胁用处真的不大,如果她真的是个始乱终弃的渣女,你理不理又怎么样?反正我不在乎。索性,孟姑娘本性纯良,最讨厌那些始乱终弃的人渣了,这句没什么用处的话她也就一笑置之,因为她绝对不会对沈禹城始乱终弃。 只是,沈禹城表面上总是大大咧咧,开朗没烦恼的样子,内心深处却是不自信且敏感的,作为女朋友却没法带给男朋友安全感,她绝对需要好生反省。 孟平生笑着说:“我永远不会给你不理我的机会。” 沈禹城的心跳在那一刻,漏了一拍。 “蘑菇头,我今天表现的还挺好对吧?” 孟平生听出他的话外之意:“你想要什么?” “情书!”沈禹城兴高采烈:“人家从来没收到你给我的情书。” 孟平生无奈:“…好。” 沈禹城母亲死后,暑假一放他就被父亲接到新家,孟平生按照沈禹城给她的地址,骑自行车起码得骑二十分钟。 在孟平生的印象里,沈禹城的家庭情况并不算富有,但是当她停在他给的地址的门口时,被震惊了下。那是一个山腰边的独立小别墅,四周都是溪水垂柳,景色宜人,大门也跟电视剧里的大户人家似的,一扇铁索大门,有金色边纹和铁刺。 门口有门铃和摄像头,还可以人脸识别。 孟平生看了眼手机里的备忘录,嗯,上面的地址的确是这儿,没错。 那就是沈禹城自己写错地址? 她记得,沈禹城说过他父亲现在住的地方是租的,这样一座小别墅,一年的租金不便宜吧?他还说,他现在住的地方比以前好一些,如果地址没错,这好了何止一些是好了特别多好吧。 孟平生在门口犹犹豫豫,手里摸着门铃,不知道该不该按下去,万一找错了怎么办?不如,先给沈禹城打个电话? 电话通了,那头传来沈禹城有些低哑的声音,像才睡醒:“平生,怎么了?” 孟平生斟酌片刻,才回道:“你们家是不是在山腰处,是一座小别墅,周围风景还不错?”这形容应该是非常具体的吧,她想。 沈禹城笑了声:“你来找我了吗?” “是呀。” “在大门外?” “是呀。” “那你等我一分钟,我马上给你开门。” 孟平生知道不用求证了,她没找错:“好。” 第64页 半分钟后,沈禹城顶着一头鸡窝短发给平生开了门:“这么早来我家,想我了吗?”他就在门口迫不及待把孟平生拥入怀里,那样子,分明是他更想她才对。 不过,此时确实挺“早”,上午十点半都过去了。 孟平生看了眼四周,和他分开,隔了些距离才对话:“给你送东西来的。” “东西?”沈禹城有些不解。 “你心心念念让我写的东西,现在是不想要了?“孟平生提了提手里的纸袋,拿到沈禹城跟前晃了几下。 “我的情书到了?”沈禹城眼前一亮,立马抢了纸袋,迫不及待打开,然后,喜悦收敛脸色黑沉,口袋里空空如也,他拉长黑脸,委屈控诉:“你骗我!” 孟平生笑道:“我骗了你什么,是你自己等不及把袋子抢过去的,我有说一句误导你的话?” 沈禹城很气,本来他就有起床气,现在更气,她的确没说什么话,但她刚才的动作却着实是误导他的,他发现,越是和孟平生熟悉,就越发现她的腹黑属性。尤其是,很喜欢捉弄他这个纯良的男朋友。 他憋着气,不满道:“不管,就是你误导我。” 孟平生也不计较,好脾气地笑:“客人来了,就站在门口说话,你身为主人不觉得失礼吗?” “不失礼。” “那情书是不想要了吗?” 沈禹城坚定咬牙:“你把情书给我,我就放你进去。” “那我干脆回去好了。”孟平生长长的叹口气:“想要进男朋友的家门,却被男朋友拦在门外不给进,他现在就这么讨厌我了,余生那么长,可怎么办好啊?” 沈禹城咬牙切齿:“孟平生,算你狠!”他退后一步,将大门让了出来,孟平生不咸不淡的笑,“我就说,我男朋友是个懂事吧。毕竟,余生那么长嘛。” 沈禹城冷哼:“来日方长。”今日让你一局,明日就得扳回来。 第54章 相处 自从谈恋爱后,孟平生就变了。 与他相处不再事事退让,她亮出她的爪牙,渐渐显露她的真性情,不得不说,他很欣喜。温柔没刺的她,他是喜欢,但顽皮腹黑的她,他也喜欢。 他喜欢她在人前的包容内敛,更欣喜于她在人后偶尔的调皮整蛊,他和她本该如此,没有隔阂,想笑就笑想闹就闹想开玩笑就开玩笑,他们的相处就应该是这样的,没有距离,和别的人都不一样。 进入沈禹城的那座小别墅,孟平生首先看到的是个百花盛开的小花园,风一吹,花草齐齐摇曳,很是好看。四周有高大茁壮的大树,笔直的枝,笔直的干,挺拔修长,生机勃勃,树梢上还有夏日蝉鸣,动人心弦。 小别墅里走出来一个中年妇人,围着围裙,站在内门口,见沈禹城朝屋里走来,她微微躬身笑道:“少爷还是第一次带朋友回来呢?少爷中午打算吃什么?您这位朋友有什么忌口吗?” 少爷!孟平生有些恶寒,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称呼。 沈禹城眨眼,笑了笑:“张妈,我都说了我是寄人篱下,不是什么少爷,叫我名字就好。做些家常小菜吧,她喜欢吃辣,做菜多放辣椒,她不吃肥肉,其他的倒没什么。” 张妈笑了笑:“好,我这就去准备。” 孟平生有些欢喜,她的口味他都记得,就像她也记得他一样。 “蘑菇头,你先跟我去房间。”沈禹城率先走上二楼,他停在楼梯处微笑着望着他。 沈禹城他们家的客厅很大,除开设施摆件外看起来有些空旷,华贵的沙发,华贵的地毯,不然尘埃的扶梯。孟平生瞧了一眼,没有过多打量就朝他走去,那一刻,她想,这几年他过得应该是极好的,至少不会为温饱而忧愁。 二楼走廊很长,望眼看去有五六间房子,沈禹城的房间就在左边最后一间。 他的房间只能用一个字形容,灰。床套被褥和墙纸都是灰色,看起来有些黯淡,和他平时表现出来的朝气全然不搭。窗台上还放着一台灰色笔记本。 沈禹城指着灰色的床说:“随便坐。” 孟平生笑了下:“第一次到男生的房间哈,有些紧张。”咳,这第一次还给了男朋友,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沈禹城一屁股坐床上,然后笑着拍了拍被子:“既然你把第一次都给我了,那就得给你奖励才是,坐过来。”第一次,三个字,他咬的很重。 孟平生看了眼周围,连一张椅子都没有,就只有床头柜和床,总不能就干站着,她没法,只得按沈禹城说的坐到他旁边。 孟平生刚坐下,沈禹城就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坏笑道:“坐过来。” 孟平生拒绝:“这样挺好的。” 第65页 作为第一次来男朋友房间的女朋友怎么着都得表现的矜持些,所谓矜持却在沈禹城瞪圆的大眼下不翼而飞,她承认,她现在面对他就喜欢认怂。 于是,她很缓慢的挪了挪身体,红着脸坐到他腿上,坐上去比板凳舒服。沈禹城的大手也跟着挪动了下,他试探着搂她的腰,一种奇怪的氛围在他们之间缓缓流淌,见她没有反应,他又将双手紧紧收拢,抱着她,嘴巴贴在她耳后,冒着热气。 孟平生僵着身子,刚想说些什么缓解气氛,沈禹城的嘴巴却贴在她后颈,不轻不重咬了几口,孟平生立马挺直背,手脚僵着都不知道该干什么。 她和他不是没有亲密接触过,只是这次,怎么就让她觉得特别不自在呢?很紧张,她坐在他腿上,他吻着她的头发。 沈禹城见孟平生没有拒绝他,手又试着把玩她的黑发,软软的,直直的,很干净顺溜,然后再慢慢向上跟揉宠物一样摸了摸她的头顶,带着轻笑,他的呼吸逐渐加重,在她耳腮边轻微呼吸。 孟平生有些恍惚,这就是男色? 直到沈禹城再次轻声低笑,她才回神,一把推开他的猪蹄,从他的腿上坐起来,连忙找话题:“你说的礼物呢?” 沈禹城轻笑:“我已经给你了呀!” 孟平生不解:“给了我?” 沈禹城提示她,做了个飞吻,孟平生立马反应过来,原来他吻她头发就是他说的礼物! 孟平生从灰床上拿起一个枕头就朝他砸去:“沈禹城,你要不要脸!”一个吻很值钱吗?居然还好意思拿来当礼物,亏她还熬夜写情书。 沈禹城将枕头接住,笑道:“对了,蘑菇头,你情书里面都写了什么呀?” 孟平生扭头:“不知道!” “那我得拿出来念念,也给陆续康瑞炫耀一下。” “你敢!”孟平生生气说:“你敢弄得人尽皆知,这辈子就休想我给你写第二封情书。” “呀!”沈禹城眨了眨眼:“这么说,我媳妇儿不仅有了跟我一辈子的打算,还想一辈子都给我写情书呀。”他做捧心状,将一颗心捧到孟平生面前,演技浮夸,“有女朋友如此,夫复何求哇!”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么能装疯卖傻断章取义歪曲别人意思的人,要不是他是她的男朋友,孟平生真想一脚给他踹过去:“演技这么好,不去拿影帝真是可惜哈。” 沈禹城刚想回她什么,楼下却传来一阵吵闹声,很嘈杂,不知想到什么,他转头示意孟平生噤声,眉头皱的特别高。 “怎么了?” 沈禹城神色复杂:“撒酒疯的回来了。” 第55章 沈家霆 孟平生从未见过沈家霆,这个人她只从沈禹城的口中听说过,就连沈禹城母亲即将出殡的那晚,他都没出现,据说那个时候他忙着勾搭现任。 这天,孟平生终于见到沈家霆,准确的说是喝醉的沈家霆。她慢沈禹城一步下楼,走到楼梯口就看见沈家霆摔大厅的沙发枕头,率了沙发枕头不够又去摔遥控板,摔其他零碎东西。 做饭的张妈在边上劝他:“先生,我给你做了醒酒汤,你先喝一些吧。” 沈家霆力道非常大的甩开她,张妈一个匍匐,差些摔倒在地:“给老子滚开!老子砸自己东西,关你屁事!” “沈家霆,这是我家,不是随随便便让你撒酒疯的地方!”沈禹城快步走过去将张妈护在身后。 不知是不是沈家霆喝得太醉,神智有些不清,他将身上的外套脱了扔到地上,随即逼近沈禹城,眼神泛着凶狠:“沈禹城,这么久不修理你,你就敢管老子了是吧?”他攥紧拳头朝沈禹城眼前扬了扬,“看来这些天你过得太滋润了!” 沈禹城冷笑:“除了吓唬人你还会干什么?”他望着沈家霆,满眼嘲弄,“噢,倒是忘记了,你还会哄女人。” “老子……”沈家霆话还没说完,拳头却率先挥出去:“还会教训你!” 沈禹城没有躲闪,他硬生生受了那一拳,鼻子流出血红液体,沈家霆彻底激起他骨子里的桀骜不驯,他指着自己的脸,朝沈家霆吼:“来呀!有本事你再打呀!不把我打死就不要走出去,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这样!” “好!”沈家霆愤怒道:“这可是你说的!”他转过身,从饭桌上端起一张木凳子,步子沉重地朝沈禹城走去,“看老子这次不好好教训你!” “不要!” “沈先生!” 一声是自从楼上跑下来的孟平生,一声是张妈说的。 沈禹城自始自终都微笑着,从容不迫,倔强不求饶。 沈家霆彻底被沈禹城的样子激怒,他毫不迟疑抄起板凳就朝沈禹城脑门上砸,孟平生脑海里一片空白,拼尽全力想将沈禹城护在身后,哪成想沈禹城却先她一步将她揽入怀中,空出后背被沈家霆狠狠一砸。 第66页 孟平生望着将她护着的沈禹城,见他面色逐渐苍白,心中一痛,将他抱住。沈禹城昏倒在她怀中,她抱着他,抬头看着沈禹城名义上的父亲,头一次那样憎恨一个人。 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虎毒还不食子呢!”沈家霆自沈禹城昏倒的那一刻就僵住了,听她那样说他,他扔了凳子脸色苍白,张妈更是手足无措。 最后,孟平生当着他们的面拨通了120。 沈禹城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是白色天花板,第二眼看到的是孟平生,她坐在凳子上,头却趴在床沿,睡容香甜。 医院里都是消毒水味,混合着孟平生洗发水的味道,沈禹城竟意外的觉得不难闻,他很安心。摸着孟平生黑色秀发,沈禹城笑了笑。 安心的再次合上眼。 沈禹城再次醒来,发现孟平生已经坐直身体,拿着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苹果削起来,削的可认真了。 “你醒了?”孟平生抬了抬眼皮,手没停:“你的头还昏不昏?医生说,你有些脑震荡,你爸下手也太没个轻重。喏,给你苹果!”孟平生将削好的苹果递给他。 “还好。”沈禹城的脸色还有几分苍白,倒不是痛成这样的,只是睡久了:“不提他,没什么好说的。” “好。”孟平生乖巧的转移话题,想了想,夹了几分羞涩:“我那封信你还没来得及看吧?” 沈禹城笑着说:“怎么,你要给我念念?” “可以啊。”孟平生答应得爽快,他现在是个病人,自然什么都听他的,得哄着他宠着他:“在我包里呢,等我找找。”沈禹城还没说话,就听见孟平生兴奋道:“找到了!” 沈禹城:“来,给我念念。” “咳!”孟平生笑了笑:“宝贝儿,竖起耳朵认真听,说不定这辈子你就听得到这一回。” “哇,这么难得呀!“沈禹城从床上坐起来,耳朵故意朝平生的方向偏,带了几分耍宝,几分温暖:“那我更要好好听。” 孟平生的声音还有几分青涩与清爽:“沈禹城,当你看到这儿的时候,我还在纠结该怎么落笔。 有人说,喜欢并不一定要说出来,我喜欢你,就必须得让你知道。 就像听铃识风,铃铛响了才知道风从哪里来; 就像大漠孤烟,看到过才写得出长河落日圆; 就像老马识途,走过才永远记得回家的路。 你是第一个给我起外号的人, 你是第一个陪我跑四百米的人, 你是第一个为我吃苹果吃到肚子痛的人, 你是第一个为我给全车散零食的人, 你是第一个会骑车陪我选小说的人, 你也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沈禹城,喜欢你,就像我不喜欢吃肥肉我讨厌韭菜我不耐烦添白米饭一样重要。” “咳。”沈禹城扯了扯嗓子:“让我说点什么好呢?跟获奖感言似的,既然你说你喜欢我,爱妃,朕就准你喜欢一辈子,怎么样?” 孟平生默默将信收起来,只发出一个单音节:“呵。” 第56章 出院 沈禹城没什么大问题,第二天就出院。不知道是不是愧疚,住院的时候沈家霆没有出现,只派了张妈给他送饭,出院的时候他依旧没有出现。 孟平生将之归功于愧疚。 沈禹城却冷笑说:“什么愧疚啊,他是个根本不知错的人,没来看我,那是因为他去应付他以后的长期饭票去了。” “长期饭票?” 沈禹城解释说:“就是我那有钱的继母,人家红本子都领了,以后那是要出国移民过好日子的人。” “那……你们那房子?” 沈禹城也不瞒她:“就我那继母出的钱啰!你觉得就我们父子俩会那么有钱?”他突然又真诚说,“不过,我现在没能力,不代表以后也没能力,我决定趁暑假还有那么将近一月,出去兼职,顺便在学校附近找出租房。那男人暑假就要走,接下来的日子老子要自食其力!” 孟平生笑了笑:“好!” 黑灯瞎火的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别墅外挂的几串小灯,五颜六色,眨着眼睛。夏日的夜晚,有虫鸣,有飞蛾,沈禹城站在别墅外,突然有几分难过。 这次来,他只想搬走自己的行李,以后再也不回来住,反正沈家霆很快就要和他的现任妻子去国外。沈禹城的存在其实尴尬无比,沈家霆的这个妻子也有子女,若沈禹城按沈家霆的安排跟着出国,免不了令这个妻子以及她的子女不顺眼,还得寄人篱下。 何况他压根也不想出国,出国就意味着与这里熟悉的一切分隔两地,与同学分离,与朋友分离,与孟平生分离。 然而,不出国,就意味着他必须和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断了联系。 第67页 说实在话,沈家霆对他算不上好,患了精神病的母亲被他气的跳井自杀,那是沈禹城一辈子的阴影,沈家霆脾气又坏,动不动就暴跳如雷到气头上挨打是常事。可这人,到底是他的爸爸,是世上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沈禹城对他,到底还是会不舍。 他的手指摸索着手机屏幕,找到孟平生的备注名蘑菇头,然后……他熄了屏幕,还是决定不打扰她。 沈禹城打开门进去的时候,外院静悄悄的,只有风声,他进了屋子,推开内厅大门,玻璃灯四处亮着,楼梯底下堆着几个行李箱,张妈坐在楼梯口手摸着行李箱,轻轻叹气。 她听到开门声,抬头看了眼沈禹城,笑道:“少爷回来了!” “张妈。”他指着那几个行李箱问:“这是怎么回事?您要出远门吗?” 张妈起身,微笑慈爱道:“沈先生把我辞了,这个家以后不需要人打扫了。” “什么意思?” “就是我要带你出国的意思!”沈家霆穿着家居服从楼梯上下来:“你回来的正好,机票我都订好了,你不回来我也要派人去找你。” “我不出国!” “由不得你说不!”沈家霆的目光很坚决。 沈禹城不想跟他吵,他立马调头朝门口走,沈家霆怒喝:“你给我站住!” 沈禹城的脚步顿了顿,还是继续走。 沈家霆威胁他:“你今天若走出这个家门,日后是死是活都不管我的事,我没你这个不孝子!” 沈禹城没有停,他固执道:“没就没吧……” 然而,当他打开那扇大门,两个身材高大的保安挡在他身前:“少爷请回。” 沈禹城顿时难住,他打架其实还不错,只是对于不会功夫身材也不高大的普通人来说的不错,这两个保安是沈家霆请的退役兵,再怎么样也比他这个普通学生强。斗不过,沈禹城也不逞能,他老实退回去。 路过沈家霆时,沈家霆冷哼了声,目光锐利,好像在说姜还是老的辣。 沈禹城头也不回上了二楼,回到自己的房间,立刻把门关上,门外响起沈家霆的声音:“你乖乖待在家里,别想逃出去,明天的飞机,早睡早起!” 沈禹城从床头摸了个枕头朝门砸过去,砸不到人,也就发泄一下。妈的!他心想,早知道就不该回来,回来也不要进门,进了门趁沈家霆没出现就该逃跑,现在好了把自己困在死胡同里,出不去了。 他一生气,摸到什么砸什么,床单被套蹂了个遍,一个小时过去,他坐在床上,深吸口气,他不能出国,出国了孟平生怎么办?对,不出国。 孟平生!对了,他有手机,他还可以联系外面的人。 他摸出手机,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十点,翻出通讯录,找到蘑菇头,随即拨了出去。那头很快就接通了,孟平生的声音有些沙哑:“这么晚打电话,怎么了?” “平生,我爸把我关起来了,他要带我出国,我不想去,他就不要我出去……”沈禹城的声音有些语无伦次,很是慌乱。 “不要急,这样……”孟平生也非常意外:“你知道你爸订的是哪个时间的航班,要去哪个国家吗?” 沈禹城茫然:“哪儿有心思问啊。” “那你决定好不出国了吗?你爸爸,他毕竟……” “确定!”沈禹城有些不高兴:“怎么,你很想我出国?” “我当然希望你留下,可是出国对你的发展更有利,而且你爸爸是移民,出去了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也就是说,你今天选择留下,也许未来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你们就是生离。” “我知道。”沈禹城说:“可是,平生,如果我跟他走了,也许一辈子就见不到你了。”他说,“他有了共度一生的人,那人的身家足以让他衣食无忧,没我,也就是少了个麻烦而已。” “你决定了?” “决定了。” 孟平生顿了顿,她的呼吸逐渐加重:“那就按我说的做,你装作妥协的样子,问出明天的航班,然后找陆续他们到机场接应你,到了机场,你装作肚子痛上厕所,趁机跑。具体怎么行动,还是看你们自己了。” 沈禹城欢喜道:“好!” 孟平生叹了口气:“我明天也去机场。” “嗯。“ “早些睡。” “好。” 沈禹城挂了电话,深吸口气,他现在要去做的就是忽悠沈家霆。 第57章 忽悠 夜晚十点半左右,沈家霆坐在客厅,旁边有个透明的正方形烟灰缸,手指夹着烟,看着前方白色墙壁,不知道在想什么。 夜深人静,客厅里还有电视机的声音传来,声音不大不小,刚好有人声又不显得吵杂,张妈早就回房间睡觉了。 第68页 沈禹城端杯白开水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坐下,他和这个被他唤作父亲的人几乎从没这样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说过话,他们之间话不投机半句多,即使避开死去的母亲,避开生活带来的烦恼,避开出国和不出国,他们也找不到任何可以交谈的话题。 针锋相对,才是常态。 沈家霆喜欢的,他不屑,他喜欢的,沈家霆阻止,总是这样,找不到平和点。 许是打定主意不和沈家霆出国,想到今晚过后,父子两个或是永别,沈禹城突然就发现他们还是可以心平气和交谈的。只要他想,只要沈家霆愿意配合。 沈禹城知道,这个地方,沈家霆从不留恋,甚至厌烦,所以但凡有离开的机会,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抓住,一旦离开就不回头,沈家霆骨子里和他是一样的决绝。 父子,复子,他是沈家霆复制的种子,骨子里流着和他相同的血,再没人比他更了解他了。 如果说,沈家霆一直很想逃离这个地方,那沈禹城想逃离的就是沈家霆,连沈家霆都不知道沈禹城有多讨厌活在他的阴影下,有他在的地方就是阴影。 沈禹城怕终有一天他会变成和沈家霆一样的人,颓废没用可以靠别人就绝不靠自己的那种人,还冷血。 沈禹城至今都记得,他那疯了的母亲是被沈家霆带回来的人刺激死的,他至今记得,他母亲死前沈家霆一直靠她的工资混日子,母亲死后他迫不及待带他搬家,逃离生活了十来年的地方。 不久后,搬到另一个城镇,认识现在和他移民的寡妇,如今有机会出国,沈家霆当然会毫不犹豫的抓住。 出国,沈家霆应该欢喜惨了吧! 沈禹城哂笑,他其实不该嘲笑沈家霆的,因为他的吃穿用度还是他供给的,他怎么能嘲笑他的衣食父母? 不过,所有的一切都要结束,脱离沈家霆,他想,他就会自由,即使未来真的很困难,那也是自由的。 沈家霆抽完一根烟,他终于看到沈禹城:“怎么下来了?想通了?”他又从烟盒里取出另一根烟,点着火,想接着抽。 沈禹城把他的打火机夺过来,皱眉道:“别抽了!小心肺炎。” 他以为沈家霆要暴跳如雷,没想到沈家霆当真不抽,他将那根烟塞回烟盒里,手哆嗦着,粗糙的手掌有厚厚的茧吧,看起来和他眼角的皱纹一样苍老。苍老!是的,沈禹城恍然发现沈家霆的头上有了几根白发,皮肤暗黄粗糙再不如从前健壮伟岸。 原来,不知不觉,沈家霆也已经老去。 “爸……”沈禹城突然就脱口而出,他别扭的转过脸,不敢看他:“飞机票,你买的是什么时候的航班?我们去哪儿?”他问的无比自然,连他自己都要相信他妥协了,愿意和沈家霆一起出国。 然而,他脑子里又清楚知道,这一切都是为逃离他而做的准备,除了那声不能控制的“爸……”,他很久没这样叫过沈家霆。 沈家霆也愣了一瞬,他朝沈禹城笑了笑,毫无防备:“去美国,早上九点的飞机,你快回房间睡觉,免得明天起不来。” 沈禹城也笑笑,他坐到他的旁边,突然很想抱抱他,但他没有抱,他怕沈家霆起疑,一想到从明天起他也许再也见不到他,他既有解脱又有些酸涩,沈家霆,毕竟是他的父亲。 “爸,那个女人对你还好吧?” “你一个小孩问那么多做什么?”沈家霆瞪他一眼。 “她毕竟也有孩子,我怕和你去美国,会受到排挤。万一,她和她的孩子不喜欢我怎么办?”沈禹城半真半假翻了个白眼,表现出自己的担心。 沈家霆沉默阵,摸了摸沈禹城的头顶,很愉快的笑起来:“她是个会照顾别人情绪的人,就算你去了,和她孩子见面的机会也不多,没事。” “那,这辈子,你确定就和她过吗?” 沈家霆忍了忍道:“大人的事小孩子管那么多干什么!我和她好着呢,瞎超心。” 看,他们父子就是这样,说不了几句就会变成小吵,大吵,争吵。 沈禹城有些不满:“我十七岁生日早过了,算成年了。”他是个有身份证的人。 “成年了,成年了,快去睡吧!”许是沈家霆心情不错,附和着他的话,也没吵。 沈禹城顺从地从沙发上起来,然后往楼上自己的房间走去,得到他想要的情报,却没想象中那么欢喜,他驻足在楼梯的转角处,看着沈家霆略显苍老的背影,他想,他的爸爸,的确老了。 他很久都没这样打量过沈家霆了。 第58章 出国 七月二十五号,北京时间凌晨八点钟,于山国际飞机场,人来人往,每个人提着行李箱步履匆匆,各自有着不同的故事。 第69页 孟平生坐在一张空休息座上,把玩着手机消息发送个不停,都是qq特别关心的声音。 沈禹城很喜欢特别关心,自从知道这个功能后,他就把孟平生设成特别关心,一旦她这头发消息过去,他那边就响个不停。也不知道是不是想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沈禹城把这个功能介绍给孟平生,还特自觉的把孟平生的特别关心设成自己。 孟平生每次想把特别关心关掉,沈禹城就会特别委屈的说:“谈恋爱这么久了,你也不许人家秀个恩爱吗?”如果孟平生不吃这招,他就会换成另一招,“我只是想成为你qq里独一无二的那人,这也不行吗?” 这话一出口,孟平生还是想撤掉他的特别关心,那他就使出杀手锏,哭着说:“身为你的男朋友,这点特权也没有吗?” 孟平生发现,沈禹城很会演戏,特别是在她面前装哭装委屈,那眼泪哗哗就落了,跟自来水管似的,说开就开说关就关,偏偏孟平生还就吃他那套,人家电视剧里都是女主一哭二闹三上吊男主立马妥协,沈禹城只需要一哭就能把孟平生制服了。 有时候连孟平生都忍不住想,他们是不是角色互换了,他是女生,她当男生才对。 这不,她才坐下没多久,特别关心就来了。 沈宝贝儿:准备好了吗?我已经起床了,现在和沈家霆一起吃早餐,九点的飞机,我们八点四十应该可以赶到机场。 孟平生望了眼人潮拥挤的机场,她怕计划生变,沈禹城跟着他父亲一起出国了,所以整晚都没睡好,很早就起床并且提前一个小时抵达机场。 她到底还是怕他离开她,即使只是微末的可能性。 孟平生:我到了,在机场等你。 回复了消息,她又拍了一张机场的照片给他。 沈禹城立马回复:这么早?你不会是怕我反悔跟着沈家霆出国,所以睡不着吧? 孟平生的手顿了顿,回他:难道不可以吗? 沈禹城:可以,当然可以!蘑菇头,你放心,说好和你在一起一辈子,少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所以啊,我才舍不得到一个没你的地方去。 孟平生回了他一个笑脸:《霸王别姬》的台词记得不错。 她放下手机,捂着跳动不已的心脏,整个人就跟在蜜罐里泡过一样,甜的她心里发慌。 沈禹城:不说了,我们要出发了,等我。 孟平生:好。 他说,等他。 …… 沈禹城跟着沈家霆到机场,一路上都安安分分的,没闹什么幺蛾子,过了安检,沈家霆找到他的现任妻子,两人在机场旁若无人地拥抱,看起来倒是非常和谐。 沈禹城坐在椅子上,摆弄手机,看了眼沈家霆,嘴角轻瞥,他今日穿的一件蓝t恤,脸上戴了一个夸张的黑墨镜,半张脸都给遮完了,翘了二郎腿,给孟平生发消息:来了,陆续他们准备好了吗? 蘑菇头:厕所等你,速去。 沈禹城:ok。 沈禹城抬头看了眼难分难舍的中年夫妻:“爸,打扰一下。” 沈家霆松开有些尴尬的贵妇人:“什么事?” “我想上厕所。”沈禹城指着通往厕所的箭头。 这个时候沈家霆对沈禹城很松懈,想着来了飞机场,他就逃不了他的五指山,于是朝他点头:“快去快回。” 沈禹城笑笑,突然想到这一走怕是不会和这个父亲见面了,他朝那个贵妇人点点头:“我爸很喜欢阿姨的,以后到了国外还希望阿姨多多关照我……们。” 贵夫人嗔笑:“既然都要带你们出国,以后自然是一家人。” 沈禹城意味深长看了眼沈家霆:“是,一家人。” 沈家霆以为他在打趣自己,一脚朝他踹过去:“还不快去厕所,想憋到飞机起飞嘛。” 沈禹城连忙往厕所的方向走去,他和沈家霆所在的方向相反,像两个不同的箭头,越来越远,然后,就这样,不会相交了。他转过头望了沈家霆最后一眼,沈家霆半抱着那个贵妇人,笑容满面,不知道在说什么,此时此刻,他大概永远不会想到自以为掌控在手心的儿子,就用这样平淡无奇的方式退出他的生命吧。 平淡到,后来的他,怎么都想不起沈禹城脸上的神情,究竟是冷漠决绝还是暗含不舍的。 飞机场人来人往,不同的人提着不同的行李,也拥有不同的故事。 生命无常,本就不同。 沈禹城按照几人约定的找到厕所,一眼就看到陆续等在外面。 陆续抱着手臂:“怎么样,真决定不走了?” 沈禹城一巴掌拍他肩膀上,眸子盛满情意:“我走了,你舍得?” 陆续哆嗦了下,夸张一扭逃离他的魔爪:“神经病!”转头朝旁边不发一言的康瑞道,“姓康的,你快拿手机把他的丑样照下来,传给平生,就说沈禹城移情别恋,被老子的颜值吸引,彻底堕落了。” 第70页 “好嘞!” 康瑞还没来得及拿出手机,沈禹城就威胁说:“你敢!” “看我敢不敢。” 沈禹城眯了眯眼:“康瑞,我可不止一个你的把柄。” 康瑞立马收起手机,当机立断:“好了,沈禹城你先去厕所换身行装,孟平生已经到我们叫的车里等。” 那个表情,才叫一个怂,陆续摸了摸下巴,他想他也得多握几个他们的把柄才行。 沈禹城从厕所出来后,将蓝t恤换成白圆领t恤,黑墨镜取下来戴了顶鸭舌帽,他今日原本就不打算出国,所以行李箱放的都是不重要的东西,上厕所前就放在沈家霆的旁边,专门用来迷惑沈家霆的。 一切准备就绪,沈禹城打了个响指就大摇大摆带着康瑞和陆续走出来。刚出来,一群黑衣保镖围了过来,走在中间的是他现在的继母,优雅高贵。 “回去吧,你父亲等着呢!别让他失望。” 姜还是老的辣,想必,他从一开始的计划就被沈家霆看在眼里。 蘑菇头……不好意思啊,我好像越狱失败了。 沈禹城默默想。 与此同时,孟平生接到康瑞的消息:“沈禹城被发现了……” 心,猛地一跳。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还是……要分开吗? 那天,孟平生接到康瑞的消息,立马赶去沈禹城登机的航班,可是等她去的时候已经…迟了。 第59章 退学 开学后,孟平生升到高三,班上的老师同学都没变,不过沈禹城出国,魏然当兵。她每天和简安几人上下学,开开心心,高高兴兴,甚至比以前还活泼。 于是,有人在背后说她没心没肺,沈禹城走后,也不见她半点伤心难过。可她难过的时候,连哭泣都成为一件奢侈的事,那些人,又怎么看得到? 笑得越灿烂,越发思念,思念得多了,就成为习惯。连呼吸都想着他,这样的感情,那些人又怎么懂。 开学没多久,孟平生终于遇到休学回来的白昭,她们相遇是在教学楼的女生厕所,平生在第一间格子,白昭和王颖在洗手台说话。 王颖:“阿昭,听说三班的王猛在追你?” 白昭:“嗯。” “那你答应了?” “先看看吧。” 王颖说:“也是,那王猛糙汉子一个,还没沈禹城帅。” 没想到,白昭反应很大:“别给我提他!” 王颖不解:“为什么?”沈禹城虽然出国,但他真的长得好看啊,她想到学校谣传的一个推测,压低声音问,“沈禹城母亲的事是不是真的和你有关啊?” 白昭沉默了,她没反驳,过会轻声承认:“是他先不仁不能怪我不义!”她目光里的凶狠,连王颖都有几分惧怕。 “走吧。” 白昭刚将水关上,一个耳光狠狠朝她扇来,那一掌孟平生用了十成力道,将她的脸都扇红了,白昭捂着脸,瞪着平生:“你居然敢打我!”一字一句,咬牙切齿。 孟平生氤氲着泪水:“那又怎么样?有本事你就打回来!”她的情绪压抑太久,需要排解。 平生望着这个在伤害了别人之后,依旧有恃无恐的高傲姑娘,她想,凭什么沈禹城走了,她却还能继续上学。凭什么呢? 都是因为她,都是因为白昭! 平生哭着和她扭打起来,扯头发扯衣服,两个人毫无形象可言。王颖来劝架,平生将她推开,王颖见形势不对,连忙悄悄去找老师。 “凭什么他走了,你还在这?你为什么要散布谣言?为什么要逼他?” “凭什么?”白昭冷笑:“凭他为了你找人打我!凭他不把我放在心上,凭他践踏我的心!我就是不让他好过,怎么样?” 孟平生愣了愣,为她口中的“凭他为了你找人打我”,就在这时,白昭将她按到地上,扇了一巴掌,平生回过神,使尽浑身解数和她扭打在一起。两个姑娘都没什么打人的经验,扯辫子抓头发扇巴掌,能用的手段都用。 王颖带老师来时,她们俩都毫无形象,随即被带到教导处点名批评记大过。 那大概是孟平生有生以来最勇猛的一次,连白昭都没占到便宜,甚至惊动家长写了一千字检讨。从那以后,班上再没人说她对沈禹城的离去无动于衷,已经有人宣传事情经过。 沈禹城以前的哥们,康瑞、陈翰和陆续等都得知孟平生为沈禹城打架的事,并承诺以后在学校有人欺负她就报他们的名。 清江高中很大,打过一架后,白昭和孟平生都有意无意避开对方,于是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也再没找过彼此麻烦。 余下时光,孟平生每天都在复习功课,一眨眼就三百六十五天,一抬手就写过千字万言。 第71页 只有山河日月知道,这个姑娘有多喜欢那个少年,喜欢到,她的每个故事都有他的影子。 秋天的蝉在树梢上歌唱,教室的窗外还有茂密茁壮的大树。 有同学进来,指名点姓说,班主任让孟平生去趟办公室领试卷。 她最近的英语成绩又下降,貌似没及格。 高三五班的班主任姓杨,她是个戴边框眼镜的斯文女人,言谈举止都很优雅。这女人却是个数学狂,对二班的数学成绩要求很严格。 孟平生进入办公室时,杨老师还没下课,她只好站在她的办公桌边等。办公室还有一个看着电脑皱眉的男老师,姓谈,是陆续他们一班的班主任,谈老师比杨老师还严格,每个科的成绩都要管,被年级的其他同学称为男魔头。 谈老师看着电脑入神,没理会孟平生。 不时,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平生没想到进来的居然是白昭,她的脸色很憔悴,佝偻着背,进来时喊了声报告。 当白昭走进办公室,谈老师眉毛上扬,神色格外锋利,指着办公桌上的黑色笔记本电脑,将电脑正面扳向白昭,说:“自己看。” 白昭站的位子刚好在孟平生斜前方,她视力又好,所以将电脑上的内容看的一清二楚。 孟平生的手机每周一都要交给班主任杨老师,周五还。于是,关于校园贴吧上传的沸沸扬扬的热闹事件,她全然不知。 屏幕上是清江高中的贴吧,有一个帖子被人置顶:清江高中白姓女子公然强吻男同学。 帖子正文是楼主在描述自己如何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这些都可以被称为污蔑。可是,帖子里一张男女嘴对嘴的照片,却是白昭无法解释的铁证,从照片角度看,是女子朝男子扑上去的模样。 白昭看着谈老师的眼睛,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办公室又被敲响,门被一个高大壮硕的男生推开,平板的短发衬得他神采奕奕,令孟平生惊讶的是,他竟然是许久不见的温韬! 温韬看起来比以前瘦了,却更挺拔,高大的个子,有些壮硕却不肥胖。 温韬走进来目不斜视,对谈老师说:“老师,你找我?” “自己看。”同样的将电脑推给他,同样的态度,同样的语气,谈老师没偏向任何一人。 温韬看完帖子和照片,他说:“事实与帖子上写的大同小异,只是……” 他淡淡扫眼白昭,看她泛青的脸,心里闪过一丝快意:“我拒绝她两次,她却不死心,今天上午课间操,她又拦住我,表示要做我女朋友,我又拒绝她,后来,她趁我不注意就强吻我,这照片肯定是被人看见就拍下来传到网上。” 白昭紧紧捏着衣袖,她想辩解:“谈老师……” 谈老师合上电脑,神色淡淡,不冷不热:“行了。这件事我已经请来双方家长,并上报学校,事情经过到底如何,学校自然会给你们交代。”他疲倦说,“你们先回教室上课,等通知。” 温韬先走出办公室,他看到孟平生顿了顿,却没说什么。白昭在踏出办公室之前,回过头:“谈老师,你相信他的说辞吗?” 谈老师叹口气,没正面回答她,他说:“我相不相信并不重要,快上课了,你走吧。” 有句话他却没说出口:白昭,温韬的父亲在教育部门地位不低。 孟平生的心情很复杂,温韬和白昭…… 离上课还有五分钟,杨老师终于来办公室,把数学卷子拿给孟平生,再数落她几句,就让她回教室。 下午六点钟,吃了晚饭,孟平生和程莎简安在操场闲逛,校园广播却响起:“经查,10级高一一班白昭同学,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白昭被开除了? 孟平生的心情好像很复杂,又很淡漠,毕竟这个姑娘高一对她使用校园暴力,几个月前散布沈禹城的谣言,间接导致他母亲自杀,害他被他的父亲带走,至今都杳无音信。 她原本是恨她的,这一刻,却感觉茫然,恨意好像找不到方向。 “平生,你怎么了?”程莎与简安投来担忧的目光。 孟平生挽着程莎的手,笑了笑:“没事。”那些肮脏的丑陋的悲伤的过去没必要让她们知道,就让一切随着白昭的退学都平息吧。 只愿成为彼此的路人甲,不相识不相遇不相交,这是她对她最后的宽容。 倒是有一次在食堂遇到温韬,孟平生真诚的对他说:“谢谢。” 温韬却笑:“不客气,她罪有应得。” 后来,高三越来越忙,与温韬都很少见面。 第60章 失恋 高三孟平生一直在学习学习,只发生一件很大的事——简安失恋了。 第72页 令她失恋的对象是她名义上的兄长——江望。 在简安的描述里,她的故事是这样的。 简安和江望是在2007年的7月份成为兄妹的,他们的父母在民政局登记,将简安和江望也绑在同一张户口簿上。 那个炎热的夏天,简安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那个叫江老大的人彼时十八岁,勉强成年。 简安至今记得,他穿着一件很休闲的蔚蓝色衬衫,笑起来温温暖暖的,像一杯温水。十二岁的简安有些叛逆,毕竟才经历父母婚姻破裂一年不到,就必须接受父亲再婚这种事,最开始她故作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江望不同,他的父亲去世很久,而且他也成了一个独立的“大人”,很轻易就接受母亲再婚的消息。 简父和江母去民政局登记,简安和江望就在民政局门口等着,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交锋。 “小孩儿,以后我就是你哥哥了,叫声哥哥来听?”少年的嗓音很清亮,带着玩味的笑。 “屁!” 江望仗着身高优势扯了扯简安嘴巴:“你再说一遍?” “屁。” “再说一遍?” ”屁啊。” 江望松开手,轻轻笑了。 简安翻了个白眼:“笑个屁!” 江望点头:“对啊,我就是在笑屁。” 简安反应过来,不知道说什么好,噎了噎,第一次交锋完败。 江望和简安的第二次交锋是在一家照相馆,刚扯了证还没同居的江母简父要拍全家福。 江望知道简安青春期有些叛逆,平时也克制自己很少招惹她,在大人面前他一向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哥哥,背对着大人如何就只有他和简安知道。 那时候,简安很抗拒江望,连身体里每个细胞都在叫嚣。 “不许碰我!” “不许挨着我!” “不许靠我太近!” “姓江的,不要过来!” 照相馆经常传出少女的咆哮。 简安和江望的第一张合照出来时,所有人都忍不住大笑,照片里少女翻着白眼伸出一只手对着少年,做出“stop”的姿势,高冷又有些中二,照片里的少年双手交叉抱胸无奈又温和的笑着,像在说“你看你多不懂事,应该跟哥多学学”。 江望本质上有些腹黑。 2009年7月27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天江母简父同居,江望简安也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这天晚上,所有人都一起用餐,简安对着菜肴挑挑拣拣:“阿姨,你这个炒的太老了,不能吃。” “这什么菜啊,怎么糊了?” “肉应该加一些嵌粉,这样才够嫩。” …… 简安故意找茬,挑挑拣拣几分钟,江望深吸一口气,在桌子底下踢了她一脚以示警告,但是没用,简安更想气气江望,她说:“西红柿炒鸡蛋,要把鸡蛋炒成金黄色才好看啊,阿姨你的厨艺还需要精进。” 江母迟疑着,有些不知所措。 简父呵斥:“不吃就给我滚出去!” 简安愣了一瞬,餐桌上很安静,她点了点头说:“好,我滚。”然后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她就拉开门冲出去。 简安出门的那一刻就后悔,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像一个流浪的小孩,无处可归,她坐在小区三楼昏暗的楼道口,睁着大眼睛眼泪就肆无忌惮流了下来。 不知道过了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有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 那人蹲在比她更高的台阶上,摸了摸她的头发,叹息道:“何必置气呢?肚子总要填饱的。” 简安躲过江望的手,冷声问:“你跟出来干嘛?” “你太不给我妈面子,我想教训教训你,这个回答满意吗?小朋友。”江望笑道。 简安顿时无语,沉默。 “其实,你不想当我的妹妹,我也未必想做你的哥哥。” 简安瞪大眼睛。 “你不必瞪我,我们才见过几次面,怎么可能有感情?一个陌生又不懂事的小孩儿想必也不会有哪个傻子会喜欢……”静静地夜里,只有很暗的楼梯灯,一晃一晃的。 简安不屑:“你到底想说什么?”有种故作老成的样子。 “我想说,这个家是你爸和我妈的,不是我们的,为了你爸我妈未来的幸福着想,我们就和谐点,哥哥我住校难得回来,你也看不到我,只要你乖乖的不找我妈麻烦,以后我就对你好点儿,怎么样?”江望商量说。 简安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很稀罕?” 江望纳闷:“有个哥哥罩你难道不好?” 简安想了想,突然站起来,狡黠笑笑:“想罩我?你请我吃烧烤我就信!” 江望也很爽快:“没问题。” 他们一路走到一条都是烧烤摊的江边,简安本着不是她付钱的心思点了很多肉串。江望开了一瓶啤酒,两人坐在江边,吹着风,烧烤味飘香。 第73页 简安喜欢吃辣,加上刚才在她爸那儿受了委屈,她化悲愤为辣椒,放了很多海椒,连江望都看着皱了眉头,不过他没多说。 直到——简安突然痛得趴在桌上,浑身颤抖。 “你怎么了?”江望。 “肚……肚子痛。” 江望连忙扔了手里的肉串,将她从椅子上抱起来,留了一百块钱给老板,就焦急的冲出去。在简安的记忆里,她从来都没被人那样着急的担心过,那让她有种被人在乎的安心感,就像有家可归,有人可依。这夜,江望抱着她在空荡的街上奔跑,跑过一个又一个关闭的药店,最后停在一个即将关闭的小诊所里。 江望把简安放下来,才发现自己的衣服湿哒哒的,医生检查一阵说:“家长怎么给孩子普及常识的?孩子来月经都不知道。” 一米八左右的少年有些手足无措,红了脸:“你说的对,那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又恍惚察觉,自己衣服上湿嗒嗒的想来是血。 医生说了一大堆需要注意的话,重点提出:“小兄弟,你得去给妹子买卫生巾和换洗衣服呀,不然怎么出门?” 这个夜晚,江望忙的鸡飞狗跳,先是跟做贼一样到超市买卫生巾,然后又回到诊所打算把简安抱回家,换洗衣服家里就有,最重要的是江望身上没钱给她买衣服了。 路上,简安痛的一直颤抖,江望就胡乱唱歌分散她的注意力,减缓疼痛,他的声音温和清澈,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有几分温情。 简安忍不住点歌:“唱生日快乐吧。” “啊?”江望一时没反应过来。 简安轻声说:“其实,今天是我的十二岁生日,可他们都不记得。”爸爸不记得,不在她身边的妈妈也不记得。 江望边唱生日歌边想,原来她今天那么叛逆挑剔是因为没人记得她生日,他忍不住说:“没关系,他们不记得,以后我帮你记,只要你叫我一声哥哥,怎么样?很划算,你一点也不亏啊。” 简安开口:“不要。“ “叫哥哥~” “不要。“ “乖嘛,喊一句哥哥不会少一块肉的。” “不要。” 江望咬了咬牙,狠狠心,折衷问:“要不,叫老大?” 简安迟疑一瞬,终究还是说:“老大。” “唉,这句好听,也不枉费我今晚为你东奔西走。” 从此以后,江老大就扎根在简安的心里。 江老大和简安的关系日渐缓和,他们的相处也从争锋相对变得越来越亲密,给这个家带来很多幸福,可惜,好景终究不长。 第61章 高中结束 在简安的记忆里,还有个日期令她至死难忘,2012年11月13日,她即将满十六岁,江望二十一岁。 没有经历过灾难的人,听着死亡人数也不过是听着一串数字,但是对于某些家庭而言失去的却是最重要的一些人。他们从鲜活的现实,突然就变成一段记忆,那真是令人崩溃的经历。 地震,就是令一座城市沦为废墟的怪兽。 那是下午两点十分,一波又一波地震突然袭来,很多房屋倒塌,很多人死了,很多人新生。 这个下午,简安在学校上课,江望在外地读大学,简爸江妈在家里被地动楼摇,压在废墟里,都没逃过大地震。他们暂时休学,等着救援部队找到父母的尸体,写进死亡名单。简安无数次被噩梦惊醒,每次都哭着醒来,她渐渐的有些讨厌周围的环境,觉得他们都肮脏,有了后来的洁癖,谁碰她就觉得谁脏,除了江望。 从那以后,江望肩负起兄长的责任,拿出所剩不多的存款让简安继续读书,父母出事时,他大四,不愿放弃当导演,他就勤工俭学参加各种能拿奖的比赛,学会和各种人交涉周旋,拿赞助。 学业艰难,工作艰辛,比赛艰苦,江望常常是有了这顿害怕没下顿,他自己都养不活何况是养简安,这时,简安的生母得知她父亲过世的消息,想把她接回去抚养,江望很支持,简安却死活不乐意。 她不知道生活有多疾苦,害怕被江望抛弃,所以一次又一次闹脾气,后来江望直接把她抱到车上,承诺:“等我日子好过些就去接你。” 她舍不得,他又何尝舍得?可是,没办法,他养不起。 简安到母亲家后,一日复一日闹脾气,气阎嚣张,导致她母亲越来越厌烦她,每次和江望打电话她就会添油加醋说她母亲对她怎么怎么不好,怎么怎么忽略她,她过的怎么怎么差,想引起江望的良心把她重新接回去。 直到她到另一座城市读书才脱离母亲,监护人改成江望的名字,他们毕竟是上同一个户口本的人。 在高中,她认识孟平生和程莎,常常在江望面前提起他们,江望却很忙,他忙着赚很多钱。 第74页 她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他,是在一通已经记不清时间的电话里。 她给他打电话,交代最近发生的琐事:“老大,我朋友孟平生谈恋爱了,她和那个人高一就认识,还是同桌,感情可好了,看起来也特别般配,噢对了,他好像叫沈禹城。” 那头的江老大遮遮掩掩道:“闺女,我也有件事,要告诉你,千万别激动啊。”这几年江望又当爹又做妈,活脱脱把简安当闺女养。 “怎么啦?” “老大也谈恋爱了。”江望的声音带了些不好意思。 “噢……” 然后? 简安就这样挂断电话,心里空落落的,慢慢的突然就酸涩的厉害,连续一个月她都像大姨妈来了一样,奇奇怪怪,直到江望打电话过来说感觉不合适分手了,简安才变得正常。 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了,就上网查了一下,网上说恭喜她情窦初开。对她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明白,就算她有勇气她敢跨越这条线,江望也不会。 后来的事,发展起来顺理成章,高三快要毕业,他在外面拍戏,她坐飞机过去找他,当时他在酒店接了一通电话,那通电话的备注是露露,一个很亲密的称呼,简安在洗手间漱口,他在阳台打电话。 “吃饭啊?我这里有个小朋友需要照顾,明天不行,后天吧。” “乖,真的只是个小朋友,我妹妹,别多想。” “想我了?我也想你。”江望的笑声很动听:“真的要这样称呼吗?那好吧……”他轻咳了一声,轻声说,“宝贝,晚安。” 江望挂电话转身时,就见简安泪流满面,眼睛里哀伤的神情令他顿住,气氛凝固几秒,他走过去想像平常一样替她拭泪,哄哄她,他的手刚要触碰到她的脸颊,她就沉默侧头,令他的手悬在空中,退不得进不得。 江望从来没见过简安那样深沉的模样,有些紧张:“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谈恋爱了?” “没多久,正打算和你说……” 江望还没说完,简安就打断他:“你喜欢她吗?” 江望感到好笑:“不喜欢为什么和她谈恋爱?” “那……你不喜欢我了吗?”简安两眼空空,不知道望着哪里。 江望有些不明白她的意思:“老大怎么会不喜欢你呢,老大给你找个嫂子,多个人喜欢你不好吗?” “不好!”简安上前几步,忍着眼泪,拉着他的袖子:“你和她分手好不好?” 江望终于认真看着她,严肃说:“简安,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简安情绪激动,眼泪再也控制不住的流了出来:“我知道,我喜欢你,我特别喜欢你,不是妹妹对哥哥的喜欢,而是……而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江望,我喜欢你,你懂不懂!”这些话,她在心里演练过千万遍。 江望的沉默,令她有些手足无措,她知道,她可能永远都走不进这个男人的心里,以一个女人的姿态。 “你还小,有些情感可能分不清楚,而且我是你哥哥啊丫头。” “江望……”她说:“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啊。” 江望神色复杂,他揉了揉头说:“你还太小,只是把亲情错当成爱情,你先休息,明日一早我就送你回去,快考试了,回去认真复习。”他匆忙出去,匆忙关门,连头都没抬一下。 回到学校,简安一直表现的很平静,不管是上课下课放学还是和他们聊天,偶尔走神努力复习。 直到高考成绩下来,孟平生考上报的一所重点传媒,康瑞和程莎也进入他们理想的大学,一个学计算机,一个读外国语学院,只有简安的成绩一塌糊涂,令所有人意外。 江望一气之下狠心送她出国,简安乖乖遵从,也不反抗,所有人都发现简安的不对劲,她出国的前一晚,孟平生他们给她送行。 送别宴上,江望没有出现,简安喝很多酒酩酊大醉,然后说出那晚告白失败的事,一吐心扉,孟平生和程莎跟着一起骂江望,也很自责,这一个多月没看出她的心事。 那个晚上,简安喝醉后又给江望打电话,她打过去就说一句:“江望,老大,我还是很喜欢你。”执迷不悟。 江望沉默着,几秒后,简安挂了电话,那个晚上江望失眠,他抽出一根烟点燃夹在指尖没有抽,看着城市的夜景,有些迷茫,不知道他的决定到底对不对。 他在窗边坐了一夜,天亮后,一架飞机从天空划过,他望着飞机,出了神,内心突然很慌乱,他掏出手机想给简安打个电话,却发现她的手机已经关机。 一滴泪,从男人的眼角划过,落在满地烟头上。 第75页 青春就这样随着高考的结束散了场,各奔前程,有人考上理想大学,有人出国留学,有人……混吃等死过日子,每个人都将踏上不同的征程,成为不同的人。 第62章 他回来了 高三毕业,简安飞去欧洲,程莎与康瑞成双成对,陆续和孟平生考上同一所传媒,他学的播音主持,四年来,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一出校门就是二线主持人,而平生……还在写一个又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个姓沈的男子。 武侠里,沈少侠是个狡猾的反派! 仙侠里,姓沈的是个求而不得的魔君! 都市里,沈家二公子又横刀夺爱了! 微博里的粉丝都来蹲她的坑:大大,姓沈的究竟怎么得罪你了? 平生:(捂脸)……没有啊,我太爱这个姓了。 粉丝:那为什么沈公子总是求而不得的反派? 平生:把他配给别人我舍不得啊。 孟平生现在是个小说家,每次看到她的大名,读者都知道一个定律:这次的反派男配又姓沈! “平生,你这次的书《笑长歌》一出来就破百万册,成绩不错啊。”孟平生的编辑长春发来消息。 平生发了个微笑的表情,随即敲打键盘:“那也多仰仗你帮忙。”在键盘上的手顿了下,“对了,我想休息半年,下半年再计划新书。” 长春发来一串微信语音:“你是想出去走走,散散心?” 散心吗? 平生笑了笑:“算是吧,就是想换个环境。” “去吧去吧,当作者就是好,哪像我们每天都工作工作!”长春又发了一条语音:“那啥,沈禹城拍的第一部电影出来了,作为死忠粉你不去围观吗?”长春奸笑道,“还是颜值超高的仙侠剧噢!” 沈禹城都拍第一部电影了吗?打算从美剧转到中国电影市场?有很久没人在她面前提这个名字。 孟平生想了想,回道:“去。” 从沈禹城被他的父亲带去美国,后来被导演看中演一个男配,然后火了。今年他选择回国发展,并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平生,陆续、康瑞,他都有联系,只有孟平生最后一个知道。 沈禹城的新电影《流年》上映的那天,平生和长春买了票一起去看,抢到了一个不错的位子,一人买了一桶爆米花咂嘴吃。 电影里,沈禹城一副仙君打扮白衣长袍,眉目淡然,倒很像那么回事。屏幕上,他道貌岸然,打着教人仙法的名义接近女主,拉她的手,抱她,深情至极,那大概是每个女仙心中最中意的郎君的样子。 屏幕外的观众,露出各种姨母笑,有些小情侣还在黑暗的角落暗戳戳亲起嘴来。 孟平生和长春愤恨,秀恩爱死的快! 所以,你看,亲爱的,现在的你即使看到他和别的女人亲密,也可以装的平波无澜,对不对? 他是你的爱豆,你是他的死忠粉,这样的距离就很好…… “平生,你怎么哭了呀?”长春疑惑:“全剧不是高甜无虐吗?” “我看不惯沈禹城的感情太顺畅不可以吗?” 长春满脸惊讶:“原来你是他的黑粉!” “我是精分粉,看他顺眼就粉,看不顺眼就黑。” 长春颇无语:“你还真是任性。” 孟平生扬起小脸:“我任性,我骄傲!” 反正他又不差她一个粉丝。 h市一直是发展很好的一线城市,娱乐行业也在这座城市发光发热。 沈禹城就是这座城市的代言人,h市大街小巷都有他的海报和广告,全民偶像,不过如此了。近日,他的仙侠电影刚上映,他又接拍一部仙侠剧,剧组阵营已经官宣,再过十来天就要开机了,为了赶上贺岁档,他们夏天就要赶进度。 《逆夏》的男二号选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傅新。 这厮刚好是孟平生的小表弟,一得知傅新要和沈禹城搭戏,她就迫不及待联系小表弟,想以傅新助理的身份混进剧组,虽然被傅新唾弃外加嫌弃了一番,还签了丧权辱国的条款,当助理不仅拿不到工资还要包养小表弟一日三餐,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如愿以偿的。 这就是她和长春说的散半年心,要是被长春知道真相,一定比小表弟还唾弃她,并且不会再说她是沈禹城的黑粉,妥妥的真爱粉呀。 拍戏的地方是一座古镇,风景优美,古色古香,小溪潺潺,流水迢迢,好多古装剧的取景都在附近。 小轿车停在镇子的酒店里,剧组都在这落脚,傅新穿着白衬衣斯斯文文,笑容温和,一脸人畜无害地朝工作人员招手,桃花眼旁若无人放着电,比女人还勾人花枝招展。孟平生跟在他身后皮笑肉不笑,要不是知道他骨子里的腹黑和奸诈,还真得为他表面的温文尔雅所折腰。 第76页 别说,他的形象和这部剧的男二号很像,外表。 “别笑,你这出场够勾人了。”孟平生在他身后耳语。 傅新后退一步,准确无误踩他表姐一脚,将他恶劣的本质暴露无疑:“小助理的话真多,聒噪!”孟平生硬生生受了他一脚,忍了,人少再算账。 在其他工作人员眼里,见到的却是一个温和的帅哥在轻声嘱咐他的助理,那温柔的样子不知迷了多少姑娘的芳心。 “快看!” “那是我们剧组的男二号吧!本人比照片还好看!” 傅新的笑容更是温柔。 “他笑了,笑了……啊!又朝我笑了!” “男二果然是拿来给观众爱的!我粉他了!” 孟平生被这些花痴搞怕了,这年头都是些什么审美,一个个眼光太差了,视觉动物,都不知道透过现象看本质。她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感,深深的唾弃她的傅新小表弟:“虚伪!” 傅新无所谓道:“人不虚伪枉少年。” “成年了,小表弟。” 傅新转过头,朝她露出八颗牙齿:“我永远十八岁。” “呵呵。” 如果说,傅新的出现引起了一时轰动,那沈禹城的出现就是轰炸,各种不知打哪儿钻出来的记者开着闪光灯咔嚓咔嚓。关键是,沈禹城是一个人开车来的,身边连个助理都没有,一出场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沈禹城的状态似乎也不好,他戴着鸭舌帽,墨镜,休闲装,打扮的很路人,只是闪光灯下偶尔露出的俊脸却是苍白毫无血色的。 他用手挡着记者的狂拍,想冲出重围却一直不得法。 傅新望着男一号沈禹城,站边上风凉话:“这就是太有人气的代价!”那表情,跟个仇富的穷人似的,他俩现在的阶层别说,还真是有贫富差距。 孟平生瞪他一眼:“你早晚也会有这么一天。” 傅新喜出望外:“谢过表姐吉言。” 沈禹城还被记者包围着,孟平生突然涌现一种勇气,一种可以靠近他的勇气。 她脑子一热,从包里掏出口罩戴上,在傅新惊诧的目光中朝沈禹城和那帮记者冲去,一路上,她一秒钟都不敢迟疑,就怕泄了勇气。她鼓起勇气,扒开一个记者,扒开两个记者,扒开三个记者……扒开一条通往沈禹城的路。 没人想到这个看起来文弱的小姑娘竟然会这么有力气。 她不敢看沈禹城,拉着他的衣角就往外冲,这时,其他工作人员反应过来,连忙将记者拦在酒店外。 她跑过其他工作人员,跑过傅新,拉着他直到抵达酒店大堂,她才敢停下。 沈禹城理了理衣角,礼貌道:“刚才多谢了。” 她的气势有些弱,压着声音说:“不客气。” “你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嗯。”她答得拘谨:“算是吧。” “你是我的粉丝吗?” 孟平生下意识摇了头。 “不是啊?”沈禹城有些失望,笑容很是调皮清澈:“还想着你要是我的粉丝,我就可以给你签名照。” “我有个朋友是你粉丝!”孟平生补救道:“你给我签名照也是可以的。” “这样吧,签名照给你,就当我再欠你一顿饭。”沈禹城眨了眨眼睛:“剧组的盒饭很难吃,下次我订外卖可以帮你叫一份。” “好。” 沈禹城走后,孟平生有些恍惚,她有四年没见他露出这种清澈的犹如孩子般的笑容了。 “表姐,你出什么神呢?”傅新晃到她跟前:“男一号早就走远了。” “噢。” “你拼着倒贴钱都要跟我来剧组,不会就为了他吧?”傅新不敢置信地猜测。孟平生一脸“你是傻逼吧”的表情望着他,傅新挠了挠头,追问道,“那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孟平生淡定胡编:“找灵感。” 傅新自觉发现新大陆:“我知道!你下一部小说的题材就是大明星和小助理的故事吧。”他摸摸黑发,侧脸说,“怎么着,打算以我为原型?” 孟平生真想给他一拳,傻逼,就算她真要写也不会写这么逗的男主角。小表弟,你还要不要脸? 其实,她才真的是傻逼,不敢承认她是他的粉丝,不敢承认她为他而来,更不敢承认她喜欢他,只敢暗戳戳的来看她。这样有什么意义呢? 她只是想离他更近一些。 远远望着,也是好的。 其实,按常理来说,他们当初也没分手,现在应该算男女朋友才对吧…… 孟平生搬进酒店,一切都打理好,拿出手机,刷微博,刚好看到不久前沈禹城的更新:生病了,难受。 她想到方才他被围着时,血色苍白,没什么精神,原来是生病。既然生病,怎么还一个人来剧组?这么不会照顾自己。 第77页 大约六点钟,黄昏时,孟平生终于按耐不住,她的手脚不受控制的打开房间门,往外走。她早就知道他的酒店房间号,方才在前台登记时,偷窥的。 现在人不多,就算去找他,也不会引人注意。 她走到沈禹城的酒店门前,做贼心虚的往四周看,见没人,她深吸了口气,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敲响了门。 敲了一阵,门打开,沈禹城换了一身黑t恤,脸色还是苍白的,他看到戴口罩的孟平生,有些意外:“是你啊!” “嗯。” 沈禹城侧着身子:“有什么事吗?” 孟平生尽量镇定说:“我就是知道你生病,所以过来看看,你吃药了吗?”她说话的声音又细又轻,温柔得很,就是有些嘶哑,听不太清原音。 沈禹城有些意外,挑了挑眉:“你还关注我微博?你不是说不是我的粉丝吗?” “那个啊!”孟平生觉得撒谎果然是可耻的,为了一个谎,就必须撒无数个谎来圆,心累:“我的朋友是你的死忠粉,你的动态她都第一个知道。我和你在一个剧组的事也没瞒她,她知道你生病就一定要我过来看看。” 孟平生一脸“我也不想来的,我也很为难”的表情望着沈禹城。 沈禹城笑了笑:“那她还真是个死忠粉。” 孟平生立马附和说:“她喜欢你有很久了。” “那你带我谢谢她,要签名就说,我也只有这些可以报答。”沈禹城和人打交道久了,也学着官方疏离的讲话,这一面是孟平生以往所看不到的。 孟平生:“她说为喜欢的人做事不求回报。” “喜欢的人?” 孟平生倒接如流:“喜欢的偶像。”在喜欢的人面前装陌生人什么的,果然有情趣……个鬼!她好心累啊,特别想朝他要抱抱,但是不敢,万一他说……你谁啊?那多尴尬。 他如果已经不喜欢她,那该怎么办? “帮我谢谢她,我没什么事,就是有些低烧。”沈禹城说完却打脸的咳了几声,一时尴尬,“刚才的确不怎么严重。” 孟平生看了他的脸色,忐忑着将手放在他额头探了探,来不及体会亲密接触的滋味就被他的体温吓到:“很烫!你的助理呢?怎么就放心你一个人过来。” 孟平生在感受他额头体温时,沈禹城突然一把揭开她的口罩,孟平生条件反射偏头,已经来不及。 见到她的真容后,沈禹城眯了眯眼,还没说话,孟平生就反射问:“坦白从宽?” 还敢跟他谈从宽?沈禹城想,这些年他不在,是不是太放任她了。 “坦白不从宽,抗拒会更严。”末了,他说:“自己看着办。” 孟平生不知道该怎么说,本能的扑进他怀里,死死抱住,然后把房间门打开又关上,接下来就是久别重逢的吻。她以为时隔四年,彼此会尴尬,会陌生……然而,见到这个人后,从前的熟悉感就涌来,止都止不住。 她真的好想他,也真的好委屈……为什么他回来后不先联系她? 深吻过后,吃干抹净,便宜占了,沈禹城还是不打算放过她:“来,女朋友,跟男朋友好好聊人生。” “聊什么聊?你回来为什么不联系我?”他回国快一年了…… “这不是等你自投罗网嘛,我每天让陆续康瑞在你面前念叨,没想到你居然忍了一年……有耐心!” “你就不能先联系我?” 沈禹城委屈的望着她:“以前哪次吵架不是我先低头的?就让你低这一次,不行吗?” 孟平生能说什么呢?她举双手投降,沈大爷说的都对。 “你跟那个男二……怎么认识的?”沈禹城试探问。 孟平生笑着问:“你是不是吃醋了?” 沈禹城猛然咳嗽:“就他?也值得我吃醋?小爷颜值甩他百条街。”更何况还有多年的感情加持,他纯粹是男人的占有欲作祟,女朋友身边多了一个异性作为一个男朋友必须得问。咳,虽然男朋友缺席四年。 “那是我家表弟。” 沈禹城神色瞬间好看,他小声道:“那啥,要不我们去民政局吧?” “哈?” “民政局!”沈禹城鼓起勇气声音很大,脸涨得通红,他说:“我就是想结婚了!我满二十二了,今年回国发展就是想跟你结婚的,蘑菇头,你就当这是补给我四年的生日礼物,好不好?” 孟平生有些犹豫:“你的事业才稳定,那些女友粉……” “你胜过千千万的女友粉。” “要公开?” “结婚怎么可能不公开!” “可是,会影响你的事业。” “我是演员,不是明星偶像,没流量也照样可以养你。”沈禹城气急,干瞪眼。 第78页 “那……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撒花~这个故事写到这里就好,木有番外了,这章其实就是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