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降》 1、2、3章 001神的苏醒 神王在沉睡。♀ 可是一阵心悸却让他从沉睡中醒来。 原来是封印在体内的邪神孤岚捣的鬼。 再一探查,也不是孤岚,他依然在沉睡。这是一股外界的力量在召唤孤岚,离这里十分的遥远,十分的陌生。 这股力量很强大,最终孤岚醒了。 “死老头,叫我干什么?既然不放我出去,就别打扰我睡觉,扰人清梦是要遭天谴的。你不知道我醒了之后是很难睡着的吗?而且你的心肝脾肺肾我也都已经玩腻了,你这破身体实在没意思。要不,你换个美女的身体,我看看构造有什么不同?” 很久没说话了,刚苏醒的孤岚自然有些啰嗦。 “孤岚,并不是我把你叫醒的,你好好感觉一下。” 一会儿后。 “是那个王八糕子在叫老子?要叫也不早点儿叫,都十几万年了才想起老子来。等老子出去,看不切掉他们的。” 孤岚也是聪明人,如果神王想挡住这股力量。他是绝对不会感觉到,更不会被惊醒的。既然神王选择让他知道,自然就是有所打算了。 “这股力量很邪恶啊!” 孤岚点头:“当然啦!也不看看召唤的是谁。不邪恶点,怎么显出老子邪神的威风来?” 这个召唤禁术确实是孤岚在很多很多万年前留下的。具体时间他也算不清楚了,神也不是万能的。不过他这个召唤禁术确实很邪恶。需要绝天煞地之地的纯阴血池,再配合十万亡魂才可以发动。这种地方至阴至寒,万年难遇。如果他能吸收血池的力量,那可就真成了天上地下,为我独尊的邪尊了,就是神王也拿他没办法。所以他当年才散了这个召唤禁术出去。发动所有贪婪邪恶之人帮他寻找。若谁找到,便会给他大大的好处。 不过,现在他之所以乖乖的呆在神王的身体里,自然是因为到神王捉住他的时候。他也没有寻到血池的踪迹。 孤岚又仔细的感觉一下,好像这股召唤的力量与绝天煞地纯阴血池的阴邪之气,又有些不同,却完全达到了召唤他的等级。 这是怎么回事? 神王好像已经探查明白了,他叹了口气。 “孤岚,你为邪魔之祖,却不想十数万年之后,人间邪恶之人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你想去看看你的徒子徒孙们,都做了些什么吗?” “你觉得我会说不想吗?” “我可以让你去看看。” 孤岚可不信神王会这么好心,这老头面相老实,可身上的弯弯肠子多了去了。这点他可是在他身体里闲得无聊,亲自查看过的。 “有什么条件?” “我囚禁了你数十万年,你在我身体里也折腾了数十万年。有时候我会想,到底是我在囚禁你,还是你在折磨我。我也想解月兑了。” 孤岚乐得哈哈大笑:“好啊,老子折腾了你这么久,每次折腾完都四肢无力头晕眼花,总算是收到效果了。这么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啊。” 想折腾神王的身体,也是需要**力大毅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的。 “不过,你想要我放你出去,却也是要有条件的。” “说!” “首先,你不能伤害好人,也不能见到好人被伤害而袖手旁观。” 好人? “其次,你必须听从你遇到的第一个好人的命令,但不能违反第一条。” 命令? “最后,你可以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但不能违反第一、第二条。” 安全? 孤岚怒道:“这是什么狗屁条件?老子堂堂邪神难道还要受制于人?” 神王叹了口气:“那就等到下一个召唤禁术出现时,咱们再谈吧!” “等等等等,老子答应你了!” 孤岚可等不及了。 一个召唤禁术就花去十万年,难道还要等下一个十万年? 这老头虽被他折腾得不行,但毅力却强得很,保不准他真打算再坚持个十几万年的。 这可赌不得。 “好,我这就送你去了!” 神王心念一动,手里便多了一个暗黑色的光球。 他从坐了十万年的椅子上站了起来。 爬满他全身的花径藤蔓因为他的动作,而纷纷扯断。 神王温柔的抛出光球,然后聚起全身的力量,大力却不失优雅掸脚,一脚踢在暗黑色的光球上。 只见那光球如一道流星一般飞向远方,消失茫茫在天际,只是远方似乎传来一声不甘的呐喊:“死老头,你想踢死我啊?我会记住你的……!” 神王看着遥远奠空,喃喃道:“这小子以前视为骷髅,不知道是不是因此,才孤阴不生孤阳不长,以致性格古怪。孤岚?孤男!很有可能啊!希望我给他的新身体,能帮助他阴阳调和。” 神王转了一个身,看着虚空中的某处道:“我也孤阳好久,该去调和一下了。去大老婆那儿还是去二老婆那儿呢?或者老三那儿?” 考虑片刻,优雅的抖落了身上的树藤,飘身而走! 002恶魔召唤 在东海一座叫寒荒的小岛上,此刻正在进行着一场殊死的搏斗。 战斗的双方都不是普通人,而是修真者。修真者超月兑于世俗之外,有飞天遁地之能,有毁天灭地之力,更有无穷无尽的生命。古代传说中的神仙,多半便是这些修真者。而那些神话传说,便是这些修真者的故事。 闲话休提,只见此时他们身在空中,飞剑、法宝、符咒,仿佛不要钱一样往对方扔去。现场剑气穿空,法宝光芒四射,符咒招来奠雷轰然作响。不时有修真者的肉身被毁,破体而出的元婴没命似的往自家阵营跑去。现场的气氛已经到了一种极端紧张的地步。 天空中阴云密布,太阳也快被遮掩。隐约中还能听到云层中传来的轰鸣,虽然遥远,却能感觉到异常强劲的威力。 只听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梳一小平头,身形中等的青年说道:“兄弟们,姐姐们,大叔大婶们。大家快把压箱底的东西都拿出来。对面那帮孙子到底在召唤什么东西,咱不知道,可是看眼下这情况,那可是个了不得的东西啊。万一让他们整出来,咱们正道修真界可就有难了。” 这小子叫黄通,是民国的修真者。虽然修真不过八十多年,但天赋不错,已经到达了元婴初期。 他们对面那帮人是修魔者。 一个月前,黄通偶然发现有不少魔修者行动鬼祟。便留了个心眼,仔细跟踪,小心调查。黄通虽然只是元婴初期,但他的师门隐宗最善于藏踪匿迹,于是便一路跟到了这东海的寒荒小岛。 一到这里,黄通真是吓了一跳。 不知何时起,这座小岛已经被削平,改造成了一块无比的祭台。祭台分上下十层,每层都架着一万个床位。下面几层已经有十四五岁左右的男孩女孩在床位上躺着了。而其他几层的床位,也陆续有男孩女孩被押到上面。 这些少年的身体被固定。男孩的左手,女孩的右手被单独拉出,固定在每张床伸出的一个半米碟杆上。而下面则是一条长长的引流槽。引流槽直通向祭台中间那个,但是现在还空空的大池子。池子上面还建着一块平坦的高台。高台上用各种难得的极品晶石刻着阵法,这个阵法极其阴晦,可是却又充满黑暗的气息。 黄通作为修真之人,自然是有些见识的。一见便知道这是一个召唤法阵。 但是不论是他自身八十多年的经历,还是在自家师门的典籍中,又或者修真界遥远强大的传说中,都没有听过或见过如此大手笔的召唤阵法。 他自知事情不妙,赶紧向师门隐宗发去传讯玉符。把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让他们有多少人带多少人,能联系多少人联系多少人,最好是把修真界的大派大佬们全叫上。 然后,他又给自己的好友朋友们发去了玉符,让他们赶紧来助阵。 不多时,各位修真界同仁得到消息,纷纷赶到。见到眼前情景,果然事情大条。 此刻阵法已经发动,祭台上的十万床位已经躺了满了少男少女。而且他们已经被割脉放血。无数的鲜血从引流槽中,缓缓的流进祭台中间的血池。当这些少男少女们的血流干,血池填满之时,只怕就诸事晚矣。 于是正道修真同仁,立即同仇敌忾,向着这种祭台发动了攻击。 但祭台上的修魔者既然准备了如此大的召唤法术,自然不容有失。所以早有准备,立即便组织起了反击。双方人马便战在了一处。 其实若论实力,正道修真者还是要比修魔者略强一些。但是事发突然,还是有不少前辈高人没有得到消息,或者联系不上,而没有赶来参加这场突发的除魔大会。以致现在战况胶着,无法分出胜负。 黄通旁边,一个穿着,脸上画着妖异浓妆的女修真者说道:“你这死小子,骗老娘说这地方有什么神仙洞府。结果老娘连演唱会都放了鸽子,谁想到,来了却是拼命。等这件事了,看姑怎么收拾你。” 说完,就运起全身的真元力,祭出自己的压箱法宝,白玉虎符,掐动指诀,口中念念有词:“神兵之符,右为天,左为地。凡启兵备甲,必诛大奸,必除大恶,乃敢行之。神将,攻!”白幻灵每念一个字,白玉虎符上的嵌金铭文便随之飘起,等法咒念完,那些篆字便凝成七位神将。一起向着修魔者杀去。 黄通一见,乐了。知道这位姑发了真力。 这白玉虎符是一件仙家法宝。招的七位神将,虽不是神将真身,但每位也有分神期的修为,而且据说这七位神将还能结阵合击,威力直追仙界真仙。只可惜这位姑修为不够,神将合击之术发不出来。不过就算如此,这招用出,这位世界有名的歌星白幻灵,起码也要三个月手软脚软,浑身无力。看来以后的三个月是什么事也干不了了。 刚才他还以为这位没出力了,现在看来,她先前确实没出力。不过是为了保存实力,在关键的时候,发出这最厉害的一招。 只是白幻灵这招虽然厉害,但在数千修真者大斗法的大环境下,也显不出特别的作用来。 黄通一嗓子,让正道发动了最强的一波攻击,也让魔道发动了最强的一波防守。 这些修魔者好像已经吃了称砣铁了心,吃了枪子死了心。不论伤亡多大,就是死守在祭台四周,不出半步。正道修真界的几位大佬本想引诱他们出击,可是都没成功。 此时,祭台上十万少男少女血已流尽,生命已迹,可是这阵法却并过他们,一道道亡魂从这些年轻却苍白的身体中飘出,向着血池上方,那块黑色的云层中飘去。 很快,十万亡魂便聚焦完毕。 只见天象又变,天空黯淡日月无光。层层密密的黑云如锅盖一般罩在祭台之上。闪电穿云,雷声隆隆。 此次来的修真者中辈分最高,修为最强的岳华派掌门欧阳谨大声道:“华天老祖,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此阵恒古,其阴邪强大却是空前绝后,可想而知召唤之物该是如何强大。你真的把握能制得住他吗?你若制不住,那便是祸乱修真界,祸乱世俗界,天下苍生便会被毁于一旦。你虽是修魔者,但也是这方天地所生,你真的忍心吗?” 华天老祖哈哈大笑:“什么忍心不忍心的?你别忘了老子是修魔的,这地球上,人死得越多,老子修炼越快。到时候实力大长,换个星球玩玩便是。再说了,这招邪神召唤禁术,老子研究了几百年,才最终想出这即可以代替远古血池,又能有十万亡魂的方法,怎么可能放弃?而且邪神禁术有言,谁把他召唤出来便会得到大大的好处,到时候老子成仙成魔,不知道有多快活呢!哈哈哈哈!” 跟这老怪物说什么忍心不忍心简直是自取其辱。 欧阳谨叹了口气,也不再言,加快了进攻的步伐。其实他知道这禁术威势已经形成,就算现在把祭台毁去,也没用了。只是想尽人事听天命了,至少自己心里会好过一点。 只是可惜没有救得那十万少男少女的性命。 天暮已被乌云罩住,整个变成了黑色。但是修真者法器发出的光芒和祭台上的灯火,却把这个小岛照得亮如白昼。 却在此时,祭台上猛然一黑,又忽然一亮,只见一道豪光冲天而起。直射入云层之中。于此同时,一道不知来自何方的远古元神,也如流星一般扎入云层之中。 有了元神的注入,黑色的云层骤然收缩,却又突然一张,然后如心脏脉搏一样,张弛跳跃。这云层也在这张弛收缩之间越变越小,似乎在孕育什么。 不论是正道还是魔道,全都忘了斗争,只是抬着头傻傻的望着天空。他们的心脏也随着那脉动的云层在跳跃,在收缩。 云层收缩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快,那黑色的云层便组成了一个人体的模糊形貌。 却只那欧阳谨大叫一声,“杀!” 所有正道修真者全都祭出自己的法宝,向着那团模糊的人影砸去。欧阳谨早就用天心通跟他们计划好了,毁不了祭台,便趁恶魔凝形前一刻,最脆弱时,集所有同道的力量,一举消灭他。就算消灭不了,使其重伤,日后也好消灭一点。 那华天老祖吓了一跳,骂道:他妈的,这帮鸟人比老子还阴险。 立即组织修魔者对形的邪神进去保护。 但是华天老祖的救援还是比欧阳谨晚了一步。毕竟是有心算无心。 只是这却苦了远道而来的孤岚。他还在幻想着自己的徒子徒孙们给自己召开一个怎样盛大的欢迎仪式呢!却不想自己还没露头,就被轰了个黑头白脸。 好歹孤岚也是远古邪神,若是这样就被那些在他眼中,跟蝼蚁一般的修真者给灭了。那他也没办法混到被神王亲自封印在身体里的资格了。 孤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他发动了来到这颗星球后的第一次攻击——邪月斩! 邪月斩飞出,不论是修真者还是修魔者,眼里所能见的,就是一轮血红的弯月刀向着自己涌来。没有惊天的气势,只有冰冷、阴暗,透着一切寂灭的气息。就如同清冷的月光一样。 月光永远属于黑暗,而孤岚就是黑暗的王者。 在场的修真者,不论正邪,全都知道大事不好。也不用人吩咐,全都四散而逃。而那些被月光罩住的修真者,轻则肉身被毁,重则连同元婴一起覆灭。 华天老祖也是吓得魂飞魄散。他知道这是邪神刚被召唤出来,还分清敌我,便受到攻击。所以采用的无差别反击。 别人在向后逃,唯独他不死心的往前冲,边冲还边喊:“你他妈的轰错人啦!是老子把你召唤出来的,老子他妈是你孙子!” 只是他的话孤岚没听到,而他也没有机会再说了。的月光已经淹没了他,由于他离孤岚最近,甚至连元婴都一起消失了。 白幻灵看着的月光,心里一片凄凉。她实在没力气跑了,她原本就真原力耗尽,现在兵荒马乱,谁还顾得到她。想想自己还这么年轻,只有不到三百岁,就要魂飞魄散了,真不甘心啊! 她是清朝同治时期的修真者。原本是官宦人家的小姐,可是就算身份高贵,在那个男权至上的年代。她也只不过是家庭联姻的牺牲品。她的夫是旗人,也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精,正经营生一样不会。而且视女人为玩物。于是她在大婚前夜,逃婚了。可是那时的世界又怎是她一个弱女人能混得出来的?在她又累又饿又冷,觉得自己就快死的时候,她的师傅救了她。并且把她领入了一个全新的,犹如神话一般的世界——修真界。 在师门修炼了二百年多年,师傅让她入世历炼。她才发现,俗世界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溶入其中,或许是因为曾经男权世界压抑的经历吧,她反倒的当起了让所有男人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大明星。 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算活了一千岁,临死时的回忆,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白幻灵瞪着被眼影描绘得妖媚异常的眼睛,就算是死,她也要看看这个不知从那儿召唤出来的怪物到底长什么样? 白色的月光之中,忽然现出一张脸。 那张脸很年轻,但是美伦美奂,俊美异常。斜飞入鬓的眉,细长妖异的眼。俊俏挺拔的鼻子和不厚不薄的唇。 接着是一支手,白玉般的手臂,修长的手指,就像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那只手向着她伸了过来。白幻灵不自觉的,也向他伸出了手。可是那件艺术品,却没有接过她的手,绅士的把她扶起来。而是绕过她的手,模向了她的……! “好滑啊!捏起来软软的,手感真不错!” 白幻灵愣了三秒钟,忽然一声尖叫:“啊!流氓!” 接着甩手就给了面前这个帅得一塌糊涂的小男人一座五指山。 这个男人自然是孤岚,被白幻灵打了一巴掌,倒好像把他给打懵了。 他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然后“啊!”的一声惊叫,窜到空中,不见了。 白幻灵愣了半天,模了模自己的,自语道:“这人是谁?非礼了老娘倒比老娘叫得还大声,德性!” 向四周看看,却发现这座小岛已经千疮百孔,几乎被夷为平地。只有她坐着的那块地方完好无损。 白幻灵喃喃道:“莫非刚才那漂亮得不像活的家伙就是那个所谓的邪神?想不到会这么。第一次见面就模人家!不过模完就跑,实在没劲!” ……! 这篇小说不错推荐先看到这里加收藏看完了发表些评论 ( 4、5章 005修炼等级 孤岚没有洗刷的脸,显然没办法与旁边的乞丐没法比。♀但看那些乞丐们一个个甘愿牡丹花下死的猥琐样,还是闭着眼,不同如山的坐在那里的他要顺眼得多。于是红衣少女慢慢的走了过去,蹲在了他的面前。 由于这个赌注之吻的规格要求比较高,不能蜻蜓点水,一沾即走,而是要法国式湿吻。孤岚一直没有睁开眼睛,这倒让女孩胆大了一些。于是少女双手捧起孤岚的脸,轻轻的凑了上去。 用如此潮湿的方式亲一个乞丐,红衣女孩早就做好了一嘴怪味的准备。可是真与孤岚近距离接触,反而丝毫不觉得难闻。虽然屏住呼吸,可是却有一股淡雅魅惑的男人香钻入了鼻腔。两唇相触,的香丁舌像一个入室行窃的红粉小偷一般,偷偷模模到入了孤岚的口中。邪魅的气息越发让女孩难以自执,只觉得自己好像陷入了一个无底的漩涡之中,昏漩沉沦无法自拔。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这个吻总算因为女孩缺氧而不得不结束,她大口大口的呼着气,可是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孤岚。 这就是接吻的感觉?太妙不可言了!以前还鄙视电影电视里那些女人接个吻,却把鼻子的呼吸功能给关了,轮到自己时,才发现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红衣女孩似乎还没有从刚才那个吻中苏醒过来,眼神迷离,双颊潮红,眼前的一切好像变得似真似幻…… 孤岚睁开了眼睛……。 他的睫毛很长,好像维也纳大剧院那华丽的帷幕般,缓缓的卷起。他的眼睛很亮,太阳的光芒在他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他的瞳仁好夜晚奠幕一般,墨黑中带着点点繁星,就如一团旋转的星云……这一片璀璨的星辰中,我看到了自己,我想,我永远也无法逃出这片星空,即不能,也不愿…… 如果红衣女孩亲了乞丐,表情愤满的话,蓝衣女孩自然会大为快意。可是红衣女孩好像一副无比享受的样子,她就有些受不了。 “行了吧!一个乞丐而已,用得着这么情意绵绵的吗?” 旁边的少女打趣道:“不会是跟这臭乞丐一吻定情了吧?” “赶紧去医院看看,别染上口蹄役。” …… 红衣女孩总是回过神来,她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了。不过她一向大胆泼辣,就算脸红,却并不太过在意。 她望着孤岚问道:“跟我走好吗?” 孤岚道:“我饿了!” 孤岚说这话时,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别扭的。他是真的饿了,好多年没饿过了,早就忘了饿是什么感觉,也没当一回事。不过,现在知道了,四肢无力,手软脚软。饿了个把月,才出现这么点症状,也算是神王特别关照了。 红衣女孩被孤岚逗笑了,“我带你去吃东西好不好?” 孤岚就站了起来。 红衣女孩身高1米7差一点儿,可是孤岚却有1米8还有多。骨骼匀称,身形挺拔,虽然一身乞丐扮相,却给人以不凡的感觉。 难道他是丐帮帮主?众人想到。 “走吧!” 就算脚软,倒还顶得住,直接走到刚才红衣女孩下来的那辆红色宝马车里坐下。而那些看热闹的女孩全都自觉的给他让道,竟然被他给震住了。 红衣女孩心中欢喜,赶紧坐到车里,对车外招呼一声:“姐妹们,先走了!” 接着,开车绝尘而去。 她的一众姐妹和乞丐全都石化在风里。 女孩们想:不至于吧!亲一下还不够吗? 乞丐们想:继洪七公之后,又一个乞丐传奇! 没一会儿,那些女孩倒也回过神来,纷纷坐上宝马,追了上去。 孤岚在车上也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她叫李向彤。 李向彤让孤岚先去洗澡,再去吃饭。孤岚不同意,要先吃饭再洗澡。孤岚说一不二,李向彤只得答应。原本是打算在酒店里开个房间,在里面吃饭,又可以住在里面。可是才到酒店门口,那几个姐妹倒是追了上来,只得去开个包间。于是孤岚便被几个美女簇拥着走进了金碧辉煌的酒店。 孤岚几百万年的修为,气度自然不是凡人可比。就算酒馆金碧辉煌的环境和众美女探究的目光下,依然我行我素。 很快,酒馆就把饭菜送到了孤岚的房中,孤岚倒也不客气,风风火火的吃了起来。虽然速度很快,倒也不粗鲁,这让众人很是惊讶。 吃完饭,就要洗澡了。 说实话,孤岚也确实该洗洗了。和刚才那些乞丐比起来,孤岚真是更像乞丐。别的乞丐好歹是新社会的乞丐,不说每天洗澡,至少每天洗脸,脸上的脏东西,也多半是自己涂上去的。可是孤岚却是整整一个多月没洗过脸了。还真看不清他长什么模样。 这三个女孩和李向彤的感情谈不上多么好,只是家境和她差不多,爱好兴趣比较相近,所以才会经常一起玩。♀那个水蓝色长裙的女孩叫冉梦星,另外两个女孩分别叫王云瑶和柯丽丽。她们对李向彤挑出来的这个乞丐很有看青蛙如何变王子的劲头。 见孤岚进了浴室,立即就去买孤岚的衣服鞋袜去了。并且叮嘱在此留守的李向彤,衣服没买回来,不得让孤岚出来,众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各当,有美男出浴,自然要同看。 孤岚在里面舒舒服服的洗完澡,三个女孩已经把他的衣服鞋袜全都买回来了,显然是怕李向彤吃独食。 把衣服递给孤岚,四人便坐在客厅里开着电视,韩国肥皂剧,聊里面谁谁最帅,边等孤岚出来。 李向彤心里咚咚直跳,虽然她平时玩得很疯,可这个不知道长得怎么样的男人却是她第一次看上的。刚才那个吻的美妙感觉差点让她一吻定情了,她心里想着,只要这个男人长得看得过去,她都要和他发展发展。可是如果他长得像是掉在地上,然后被人踩了两脚的馒头该怎么办呢?她心里非常纠结。 另外三个女孩也很期待,但并没这么多心事,乞丐就是乞丐,就算他洗刷干净了,也只是个干净的乞丐。青蛙变王子只是童话,街上那么多乞丐,有多少公主也不够亲啊! 浴室的门开了,孤岚从里面走了出来。 刚刚还叽叽喳喳的客厅立即静默无声,四双眼睛,八只眼珠子全都瞪着孤岚。 孤岚穿着一声黑,上身t恤,休闲裤,脚蹬一双黑皮鞋。 神人的长相怎么是凡人能够承受得起的。虽然这俱身体不是孤岚的真身,不及真身俊美,但神王改造时,也把他造得与真身有五六分像。整一个祸害女人的妖孽。当然,妖孽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妖孽没有祸害女人的觉悟,这才是最让女人痛恨的。否则在神界时,也不会被那么多女神嫉恨。因为她们觉得,长得那么帅的男人,却不找女人,就该天打五雷轰。尤其在彪悍的九天神女的强暴计划,反被他狂扁了一顿之后,这种恨达到了顶点。所谓眼不见为净,见不着也就不惦记了。所以当他被神王封印时,神界的女人们虽然有些遗憾,但大多还是拍手称快的。 有如此光辉情史的孤岚,让四个女孩看呆了,也是非常正常的。 孤岚不屑的扫了她们一眼,迈开大步,绕过她们,拉开大门,走了! 门“咚”的一声响,屋里的四人才如梦方醒。 花痴柯丽丽忍不住喃喃念道:“象他这么拉风的男人,就算混迹在乞丐群中,也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难怪我一眼就相中他了。” 王云瑶道:“那是你相中的吗?” 冉梦星大怒道:“争个屁啊!人呢?” 李向彤早已经打开门追了出去,三人立即也跟了上去,可是吃饿喝足的孤岚,哪里是她们能够追上的。早就已经没影了。 孤岚也很苦恼,为什么好像女人这种生物总像跟他有仇一样呢?看着他的眼神总让他毛骨悚然。神女如此,想不到凡女也这德性。按他原本的性格,对这种女性生物,不说暴揍一顿,起码要给个小小的惩罚,但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穿了人家的,还怎么跟人家动手。不如早早的走人。 对于一个神人来说,凡人的身体实在让他无法忍受,就算在凡人中,已经是个变态的存在,因为他还是会饿。他目前最迫切的,就是希望能够修到邪月幽冥功第一层。 孤岚的邪月幽冥功是一套从凡人直接修到神人的功法。 005修炼等级 孤岚没有洗刷的脸,显然没办法与旁边的乞丐没法比。但看那些乞丐们一个个甘愿牡丹花下死的猥琐样,还是闭着眼,不同如山的坐在那里的他要顺眼得多。于是红衣少女慢慢的走了过去,蹲在了他的面前。 由于这个赌注之吻的规格要求比较高,不能蜻蜓点水,一沾即走,而是要法国式湿吻。孤岚一直没有睁开眼睛,这倒让女孩胆大了一些。于是少女双手捧起孤岚的脸,轻轻的凑了上去。 用如此潮湿的方式亲一个乞丐,红衣女孩早就做好了一嘴怪味的准备。可是真与孤岚近距离接触,反而丝毫不觉得难闻。虽然屏住呼吸,可是却有一股淡雅魅惑的男人香钻入了鼻腔。两唇相触,的香丁舌像一个入室行窃的红粉小偷一般,偷偷模模到入了孤岚的口中。邪魅的气息越发让女孩难以自执,只觉得自己好像陷入了一个无底的漩涡之中,昏漩沉沦无法自拔。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这个吻总算因为女孩缺氧而不得不结束,她大口大口的呼着气,可是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孤岚。 这就是接吻的感觉?太妙不可言了!以前还鄙视电影电视里那些女人接个吻,却把鼻子的呼吸功能给关了,轮到自己时,才发现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红衣女孩似乎还没有从刚才那个吻中苏醒过来,眼神迷离,双颊潮红,眼前的一切好像变得似真似幻…… 孤岚睁开了眼睛……。 他的睫毛很长,好像维也纳大剧院那华丽的帷幕般,缓缓的卷起。♀他的眼睛很亮,太阳的光芒在他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他的瞳仁好夜晚奠幕一般,墨黑中带着点点繁星,就如一团旋转的星云……这一片璀璨的星辰中,我看到了自己,我想,我永远也无法逃出这片星空,即不能,也不愿…… 如果红衣女孩亲了乞丐,表情愤满的话,蓝衣女孩自然会大为快意。可是红衣女孩好像一副无比享受的样子,她就有些受不了。 “行了吧!一个乞丐而已,用得着这么情意绵绵的吗?” 旁边的少女打趣道:“不会是跟这臭乞丐一吻定情了吧?” “赶紧去医院看看,别染上口蹄役。” …… 红衣女孩总是回过神来,她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了。不过她一向大胆泼辣,就算脸红,却并不太过在意。 她望着孤岚问道:“跟我走好吗?” 孤岚道:“我饿了!” 孤岚说这话时,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别扭的。他是真的饿了,好多年没饿过了,早就忘了饿是什么感觉,也没当一回事。不过,现在知道了,四肢无力,手软脚软。饿了个把月,才出现这么点症状,也算是神王特别关照了。 红衣女孩被孤岚逗笑了,“我带你去吃东西好不好?” 孤岚就站了起来。 红衣女孩身高1米7差一点儿,可是孤岚却有1米8还有多。骨骼匀称,身形挺拔,虽然一身乞丐扮相,却给人以不凡的感觉。 难道他是丐帮帮主?众人想到。 “走吧!” 就算脚软,倒还顶得住,直接走到刚才红衣女孩下来的那辆红色宝马车里坐下。而那些看热闹的女孩全都自觉的给他让道,竟然被他给震住了。 红衣女孩心中欢喜,赶紧坐到车里,对车外招呼一声:“姐妹们,先走了!” 接着,开车绝尘而去。 她的一众姐妹和乞丐全都石化在风里。 女孩们想:不至于吧!亲一下还不够吗? 乞丐们想:继洪七公之后,又一个乞丐传奇! 没一会儿,那些女孩倒也回过神来,纷纷坐上宝马,追了上去。 孤岚在车上也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她叫李向彤。 李向彤让孤岚先去洗澡,再去吃饭。孤岚不同意,要先吃饭再洗澡。孤岚说一不二,李向彤只得答应。原本是打算在酒店里开个房间,在里面吃饭,又可以住在里面。可是才到酒店门口,那几个姐妹倒是追了上来,只得去开个包间。于是孤岚便被几个美女簇拥着走进了金碧辉煌的酒店。 孤岚几百万年的修为,气度自然不是凡人可比。就算酒馆金碧辉煌的环境和众美女探究的目光下,依然我行我素。 很快,酒馆就把饭菜送到了孤岚的房中,孤岚倒也不客气,风风火火的吃了起来。虽然速度很快,倒也不粗鲁,这让众人很是惊讶。 吃完饭,就要洗澡了。 说实话,孤岚也确实该洗洗了。和刚才那些乞丐比起来,孤岚真是更像乞丐。别的乞丐好歹是新社会的乞丐,不说每天洗澡,至少每天洗脸,脸上的脏东西,也多半是自己涂上去的。可是孤岚却是整整一个多月没洗过脸了。还真看不清他长什么模样。 这三个女孩和李向彤的感情谈不上多么好,只是家境和她差不多,爱好兴趣比较相近,所以才会经常一起玩。那个水蓝色长裙的女孩叫冉梦星,另外两个女孩分别叫王云瑶和柯丽丽。她们对李向彤挑出来的这个乞丐很有看青蛙如何变王子的劲头。 见孤岚进了浴室,立即就去买孤岚的衣服鞋袜去了。并且叮嘱在此留守的李向彤,衣服没买回来,不得让孤岚出来,众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各当,有美男出浴,自然要同看。 孤岚在里面舒舒服服的洗完澡,三个女孩已经把他的衣服鞋袜全都买回来了,显然是怕李向彤吃独食。 把衣服递给孤岚,四人便坐在客厅里开着电视,韩国肥皂剧,聊里面谁谁最帅,边等孤岚出来。 李向彤心里咚咚直跳,虽然她平时玩得很疯,可这个不知道长得怎么样的男人却是她第一次看上的。刚才那个吻的美妙感觉差点让她一吻定情了,她心里想着,只要这个男人长得看得过去,她都要和他发展发展。可是如果他长得像是掉在地上,然后被人踩了两脚的馒头该怎么办呢?她心里非常纠结。 另外三个女孩也很期待,但并没这么多心事,乞丐就是乞丐,就算他洗刷干净了,也只是个干净的乞丐。青蛙变王子只是童话,街上那么多乞丐,有多少公主也不够亲啊! 浴室的门开了,孤岚从里面走了出来。 刚刚还叽叽喳喳的客厅立即静默无声,四双眼睛,八只眼珠子全都瞪着孤岚。 孤岚穿着一声黑,上身t恤,休闲裤,脚蹬一双黑皮鞋。 神人的长相怎么是凡人能够承受得起的。虽然这俱身体不是孤岚的真身,不及真身俊美,但神王改造时,也把他造得与真身有五六分像。整一个祸害女人的妖孽。当然,妖孽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妖孽没有祸害女人的觉悟,这才是最让女人痛恨的。否则在神界时,也不会被那么多女神嫉恨。因为她们觉得,长得那么帅的男人,却不找女人,就该天打五雷轰。尤其在彪悍的九天神女的强暴计划,反被他狂扁了一顿之后,这种恨达到了顶点。所谓眼不见为净,见不着也就不惦记了。所以当他被神王封印时,神界的女人们虽然有些遗憾,但大多还是拍手称快的。 有如此光辉情史的孤岚,让四个女孩看呆了,也是非常正常的。 孤岚不屑的扫了她们一眼,迈开大步,绕过她们,拉开大门,走了! 门“咚”的一声响,屋里的四人才如梦方醒。 花痴柯丽丽忍不住喃喃念道:“象他这么拉风的男人,就算混迹在乞丐群中,也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难怪我一眼就相中他了。” 王云瑶道:“那是你相中的吗?” 冉梦星大怒道:“争个屁啊!人呢?” 李向彤早已经打开门追了出去,三人立即也跟了上去,可是吃饿喝足的孤岚,哪里是她们能够追上的。早就已经没影了。 孤岚也很苦恼,为什么好像女人这种生物总像跟他有仇一样呢?看着他的眼神总让他毛骨悚然。神女如此,想不到凡女也这德性。按他原本的性格,对这种女性生物,不说暴揍一顿,起码要给个小小的惩罚,但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穿了人家的,还怎么跟人家动手。不如早早的走人。 对于一个神人来说,凡人的身体实在让他无法忍受,就算在凡人中,已经是个变态的存在,因为他还是会饿。他目前最迫切的,就是希望能够修到邪月幽冥功第一层。 孤岚的邪月幽冥功是一套从凡人直接修到神人的功法。 005修炼等级 孤岚没有洗刷的脸,显然没办法与旁边的乞丐没法比。但看那些乞丐们一个个甘愿牡丹花下死的猥琐样,还是闭着眼,不同如山的坐在那里的他要顺眼得多。于是红衣少女慢慢的走了过去,蹲在了他的面前。 由于这个赌注之吻的规格要求比较高,不能蜻蜓点水,一沾即走,而是要法国式湿吻。孤岚一直没有睁开眼睛,这倒让女孩胆大了一些。于是少女双手捧起孤岚的脸,轻轻的凑了上去。 用如此潮湿的方式亲一个乞丐,红衣女孩早就做好了一嘴怪味的准备。可是真与孤岚近距离接触,反而丝毫不觉得难闻。虽然屏住呼吸,可是却有一股淡雅魅惑的男人香钻入了鼻腔。两唇相触,的香丁舌像一个入室行窃的红粉小偷一般,偷偷模模到入了孤岚的口中。邪魅的气息越发让女孩难以自执,只觉得自己好像陷入了一个无底的漩涡之中,昏漩沉沦无法自拔。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这个吻总算因为女孩缺氧而不得不结束,她大口大口的呼着气,可是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孤岚。 这就是接吻的感觉?太妙不可言了!以前还鄙视电影电视里那些女人接个吻,却把鼻子的呼吸功能给关了,轮到自己时,才发现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红衣女孩似乎还没有从刚才那个吻中苏醒过来,眼神迷离,双颊潮红,眼前的一切好像变得似真似幻…… 孤岚睁开了眼睛……。 他的睫毛很长,好像维也纳大剧院那华丽的帷幕般,缓缓的卷起。他的眼睛很亮,太阳的光芒在他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他的瞳仁好夜晚奠幕一般,墨黑中带着点点繁星,就如一团旋转的星云……这一片璀璨的星辰中,我看到了自己,我想,我永远也无法逃出这片星空,即不能,也不愿…… 如果红衣女孩亲了乞丐,表情愤满的话,蓝衣女孩自然会大为快意。可是红衣女孩好像一副无比享受的样子,她就有些受不了。 “行了吧!一个乞丐而已,用得着这么情意绵绵的吗?” 旁边的少女打趣道:“不会是跟这臭乞丐一吻定情了吧?” “赶紧去医院看看,别染上口蹄役。” …… 红衣女孩总是回过神来,她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了。不过她一向大胆泼辣,就算脸红,却并不太过在意。 她望着孤岚问道:“跟我走好吗?” 孤岚道:“我饿了!” 孤岚说这话时,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别扭的。他是真的饿了,好多年没饿过了,早就忘了饿是什么感觉,也没当一回事。不过,现在知道了,四肢无力,手软脚软。饿了个把月,才出现这么点症状,也算是神王特别关照了。 红衣女孩被孤岚逗笑了,“我带你去吃东西好不好?” 孤岚就站了起来。 红衣女孩身高1米7差一点儿,可是孤岚却有1米8还有多。骨骼匀称,身形挺拔,虽然一身乞丐扮相,却给人以不凡的感觉。 难道他是丐帮帮主?众人想到。 “走吧!” 就算脚软,倒还顶得住,直接走到刚才红衣女孩下来的那辆红色宝马车里坐下。而那些看热闹的女孩全都自觉的给他让道,竟然被他给震住了。 红衣女孩心中欢喜,赶紧坐到车里,对车外招呼一声:“姐妹们,先走了!” 接着,开车绝尘而去。 她的一众姐妹和乞丐全都石化在风里。 女孩们想:不至于吧!亲一下还不够吗? 乞丐们想:继洪七公之后,又一个乞丐传奇! 没一会儿,那些女孩倒也回过神来,纷纷坐上宝马,追了上去。 孤岚在车上也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她叫李向彤。 李向彤让孤岚先去洗澡,再去吃饭。孤岚不同意,要先吃饭再洗澡。孤岚说一不二,李向彤只得答应。原本是打算在酒店里开个房间,在里面吃饭,又可以住在里面。可是才到酒店门口,那几个姐妹倒是追了上来,只得去开个包间。于是孤岚便被几个美女簇拥着走进了金碧辉煌的酒店。 孤岚几百万年的修为,气度自然不是凡人可比。就算酒馆金碧辉煌的环境和众美女探究的目光下,依然我行我素。 很快,酒馆就把饭菜送到了孤岚的房中,孤岚倒也不客气,风风火火的吃了起来。虽然速度很快,倒也不粗鲁,这让众人很是惊讶。 吃完饭,就要洗澡了。 说实话,孤岚也确实该洗洗了。和刚才那些乞丐比起来,孤岚真是更像乞丐。别的乞丐好歹是新社会的乞丐,不说每天洗澡,至少每天洗脸,脸上的脏东西,也多半是自己涂上去的。可是孤岚却是整整一个多月没洗过脸了。还真看不清他长什么模样。 这三个女孩和李向彤的感情谈不上多么好,只是家境和她差不多,爱好兴趣比较相近,所以才会经常一起玩。那个水蓝色长裙的女孩叫冉梦星,另外两个女孩分别叫王云瑶和柯丽丽。她们对李向彤挑出来的这个乞丐很有看青蛙如何变王子的劲头。 见孤岚进了浴室,立即就去买孤岚的衣服鞋袜去了。并且叮嘱在此留守的李向彤,衣服没买回来,不得让孤岚出来,众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各当,有美男出浴,自然要同看。 孤岚在里面舒舒服服的洗完澡,三个女孩已经把他的衣服鞋袜全都买回来了,显然是怕李向彤吃独食。 把衣服递给孤岚,四人便坐在客厅里开着电视,韩国肥皂剧,聊里面谁谁最帅,边等孤岚出来。 李向彤心里咚咚直跳,虽然她平时玩得很疯,可这个不知道长得怎么样的男人却是她第一次看上的。刚才那个吻的美妙感觉差点让她一吻定情了,她心里想着,只要这个男人长得看得过去,她都要和他发展发展。可是如果他长得像是掉在地上,然后被人踩了两脚的馒头该怎么办呢?她心里非常纠结。 另外三个女孩也很期待,但并没这么多心事,乞丐就是乞丐,就算他洗刷干净了,也只是个干净的乞丐。青蛙变王子只是童话,街上那么多乞丐,有多少公主也不够亲啊! 浴室的门开了,孤岚从里面走了出来。 刚刚还叽叽喳喳的客厅立即静默无声,四双眼睛,八只眼珠子全都瞪着孤岚。 孤岚穿着一声黑,上身t恤,休闲裤,脚蹬一双黑皮鞋。 神人的长相怎么是凡人能够承受得起的。虽然这俱身体不是孤岚的真身,不及真身俊美,但神王改造时,也把他造得与真身有五六分像。整一个祸害女人的妖孽。当然,妖孽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妖孽没有祸害女人的觉悟,这才是最让女人痛恨的。否则在神界时,也不会被那么多女神嫉恨。因为她们觉得,长得那么帅的男人,却不找女人,就该天打五雷轰。尤其在彪悍的九天神女的强暴计划,反被他狂扁了一顿之后,这种恨达到了顶点。所谓眼不见为净,见不着也就不惦记了。所以当他被神王封印时,神界的女人们虽然有些遗憾,但大多还是拍手称快的。 有如此光辉情史的孤岚,让四个女孩看呆了,也是非常正常的。 孤岚不屑的扫了她们一眼,迈开大步,绕过她们,拉开大门,走了! 门“咚”的一声响,屋里的四人才如梦方醒。 花痴柯丽丽忍不住喃喃念道:“象他这么拉风的男人,就算混迹在乞丐群中,也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难怪我一眼就相中他了。” 王云瑶道:“那是你相中的吗?” 冉梦星大怒道:“争个屁啊!人呢?” 李向彤早已经打开门追了出去,三人立即也跟了上去,可是吃饿喝足的孤岚,哪里是她们能够追上的。早就已经没影了。 孤岚也很苦恼,为什么好像女人这种生物总像跟他有仇一样呢?看着他的眼神总让他毛骨悚然。神女如此,想不到凡女也这德性。按他原本的性格,对这种女性生物,不说暴揍一顿,起码要给个小小的惩罚,但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穿了人家的,还怎么跟人家动手。不如早早的走人。 对于一个神人来说,凡人的身体实在让他无法忍受,就算在凡人中,已经是个变态的存在,因为他还是会饿。他目前最迫切的,就是希望能够修到邪月幽冥功第一层。 孤岚的邪月幽冥功是一套从凡人直接修到神人的功法。 这篇小说不错推荐先看到这里加收藏看完了发表些评论 ( 6、7章 006英雄救美 孤岚在这里一坐便又是一个月,和之前一心一意的修炼不同,他偶尔也会去买点儿东西吃,所以对这个世界倒也有了些了解。 这个星球名为地球,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科技星球。以前他悠游过的世界可多了去。剑与魔法的世界、高科技世界、原始世界甚至恐龙世界。所以要了解这个世界并不难,大体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了。当然,一些细节问题,还要日后慢慢了解。 这天,下了一整晚的蒙蒙细雨。到了晚上,细雨,这座喧嚣的城市因此而显得比平时要安静许多。 孤岚所在的地方是个阴暗的小巷,往外再走几步就是大马路。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除了那些日夜经营的香艳场所,其他的商铺早已打洋。 这时,三个黄毛脑袋,穿着骷髅图案衬衫的年青人,拽着一个衣着有些,并且喷着劣质香水的女人闯了进来。 那个女人被捂住了嘴,但还在一个劲的挣扎。 那三个黄毛,年轻不大,却显然已经进化成了畜生。一把扯掉女人胸前的衣服,两团白花花的软肉猛然蹦了出来。那个长得最干瘦,很嚣张的小青年似乎是三人的头。 他抽了女人一巴掌骂道:“挣扎个屁!小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竟然不给小爷面子。什么公主不公主的,在夜总会做,就别他妈清高,进了那地方就是让男人玩的。哼,在里面让老子玩了,还给你个过夜费。在这里,一个子都没有。大牛、二毛,给老子摁住了!” 他的同伙,大牛、二毛答应了一声,大牛说道:“许少,你快着点。这地儿总有警察巡逻的。” 许少抽了他一巴掌骂道:“你tm少废话,你许爷我神威盖世,快得了吗?盯着点儿!” 说着就开始解裤腰带。 那个女人边挣扎边哭着哀求道:“你们放过我吧!我在里面真的只做公主的。你们是男人,是少爷,是有钱人,何苦跟我这个小女人计较呢?” 许少道:“老子管你小女人不小女人,在老子面前,都是老子的女人。” 说着一把扯掉女人最后的掩羞物,女人面如死灰。可是却反而不哭了,只是双眼定定的看向某处,眼里充满了乞求。 孤岚心里暗恨,这女人怎么望着我这里?望得老子心里怪怪的。突然一想,明白了。这不就是每天给他五块钱的女人吗? 孤岚从来没有挪过窝,虽然晚上自己这里黑得连鬼都找不着自己,但她还是知道的。 他突然想起神王跟他约好的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不能伤害好人,也不能见到好人被伤害而袖手旁观。” 这女人无疑是个好人! 其实这之前,孤岚也是一直在跟自己做着斗争,是救还是不救!他现在心里的yu望是见不得女人被伤害,觉得女人是该被怜惜的。可是他的理智告诉他,那只不过是被神王改造之后,身体产生的不正常反应而已。按照他以往的想法,女人如骷髅,救于不救只看自己的心情,哪儿会这么苦恼? 他一直在努力摆月兑神王对自己身体的影响。可是这个女人是好人!既然答应了神王吊件,就断没有不履行的道理。作为一个需要神王亲自封印的神,他可不会违约来坏了自己的名声。 孤岚一窜而起,如果鬼魂一般飘了过去,一把抓住那许少的细脖子,使劲往后一甩,只见那许少像根标枪一样就飞了出去,窜上马路。♀一辆改装过的跑车正好飙过,“嘭”的一声,许少再次被接力,又飞出老远。砸在地上,魂归西天。那跑车停也没停,加大马力跑了。 孤岚速度太快,大牛二毛一时间没明白怎么回事,等明白过来有英雄要救美了,才知道大事不好,冲上来对孤岚动手。这许少是他们的金饭碗,还是他们的催命符。他们要靠金饭碗吃饭,同时也要保护金饭碗的安全,否则他们还得给他陪葬。现在许少生死不知,至少要把这小子拿住,也好减轻一下自己的罪责。 可是孤岚哪是他们能对付得了的。虽然神王封了他的神力,好歹还有超级强悍的身体,对于两个小混混自然手到擒来。 孤岚也没客气,三下五除二,把这两人的脖子给扭断了。邪神起杀心时,对手就没有受伤这么一说。 孤岚向面前的女人伸出了手,目光却不由自主的瞟到了女人白皙的。 这里死了人,女人很害怕,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怕孤岚。刚准备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破得没法穿了,遮得着上面遮不着下面,遮得着左边遮不着右边。于是又缩了回去。 孤岚这时,正为自己的眼睛不听从命令而恼火,他恨恨的撇开了眼睛。这个动作把那个女人吓得一哆嗦。 孤岚转过身,把自己脏得不成样子的紧身t恤给扒了下来,直接从头上罩到女人的身上。还不等女人反应,已经转身回到了自己的老窝,继续蹲着修炼了。 没坐一会儿,却听到一声。原来刚才在拉扯之中,那个女人的脚崴了,而且身上也受了伤。试着走了两步,便又跌坐在了地上。 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孤岚无奈的站了起来,走到女人面前伸出了手。那女人只犹豫了一会儿,就抓住了他的手。孤岚顺势把她扶了起来。两人一起,由这女人带路,向着她家走去。 只是一路上,孤岚的鼻子实在受罪不浅。他那脏衣服原本穿他身上,他并不觉得臭。可是一到别人身上,再闻,就觉得受不了了。而且现在这臭味还得到了升华,夹着这女人身上的香水味。于是即有香又有臭,香臭香臭的,让孤岚恨不得撞墙算了。 好容易到了女人的家里。 女人的家很小,一室一厅一卫。如果孤岚想住这里,估计只是睡客厅的沙发了。 女人让孤岚在沙发上坐好,然后瘸着腿,去给他倒了杯茶。 然后说道:“你先坐会儿,我去洗个澡,整理一下。” 孤岚点点头。 这女人不错,孤岚想,如果赖上她,似乎也不错。外面虽然也可以修炼,但很吵,而且风餐露宿的也很不舒服。而且和神王约好的第二条不是说了,要“听从你遇到的第一个好人的命令”吗? 这女人自然是最佳人选。从她每天不忘给他五块钱就可以看出来。而且,她给钱并不是像别人那样用丢的,而是蹲子,轻轻的放在他的旁边。她懂得给别人帮助时,还要维护别人的尊严。让人得到她恩惠,却不会难受。很周到。 这女人的名字叫叶晴,她确实是个很好的女人。 叶晴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每天都给这乞丐五块钱。她当初只是觉得他不同,现在的乞丐乞讨,全是一窝蜂一样,围着人要钱。说是讨,其实是强要。不给,反而会给你脸色看。♀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这样过,他一直就是那么安静的坐着,每天都一样。她实在怕他饿死,便每天给他五块钱。或许,也有些投缘吧! 万分庆幸今天那三个人把她拽进的是那条孤岚所在的巷子。情况危急时,她想到了他,她知道他一定在那里。但毕竟对方有三个人,她实在没把握他会出来。最后,他没有让她失望。 孤岚救了她,并且还杀了那三个人。她除了有一些害怕,并不觉得良心上有什么不安。 夜总会就是个大染缸,里面充斥着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和内幕。她听过不少,也见过一些。相对而言,杀人,反而是最没新意的事情。更何况像许少那些的公子哥,虽然年纪不大,但他所犯下的罪行,估计死上十次都不一定能够抵消得了。 叶晴是个好女人,虽然心性依然善良,但并不单纯了。单纯的人,在社会上是很难生存的。 不过她有些怕孤岚的。她觉得孤岚是个很不简单的人,毕竟他杀那三个人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可是叶晴又觉得,就算他是杀手,也应该是像《喋血双雄》,或者《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小庄和莱昂一样,外冷内热的吧。毕竟他记得自己的好。 或许他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或许他受了伤,所以才会躲在马路边当乞丐。不管是那种,他现在为她杀了人,所以她必须给他一个安身的地方。那个地方有了命案,是不能再呆了。 不得不说女人的想象力实在是非常的丰富。 在浴室里,她就已经决定先留下他了。只是不知道他的意思。 叶晴穿着纯棉的睡衣从浴室里出来,去了浓妆艳抹之后,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当然不会像某些小说里描述的那样暧mei。但也让孤岚眼睛一亮。 叶晴的素颜显然要比浓妆要吸引人。大眼睛,小樱唇,挺翘,皮肤白皙,绝对是一个美女。只是越是这样,在夜总会上班,就越要打扮得妖艳风骚。否则就算是只服务的公主,也会被人注意。那样麻烦会更多。 她的左脸很肿,是那个已经遭了报应的许少打的。 孤岚原本想伸手去模一下她的脸,但伸到一半,发现自己的手黑得跟刷过漆似的。便又收了回来。 叶晴也发现了他的动作,有些尴尬,便说:“你也去洗个澡吧!” “嗯!”孤岚答应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叶晴在浴室外面叫道:“我这里没有男士的衣服,你先穿我的睡衣吧!” “嗯!” 没一会儿,孤岚出来了。和李向彤四人一样,她也呆了好一会儿,这也可以理解。好在神王把孤岚的长相给降了几个层次,而且他穿着叶晴的衣服实在很滑稽,破坏了那种美感。所以叶晴也清醒了过来。 她不得不推翻自己先前说孤岚是个杀手的的臆测。因为孤岚虽然长得很帅,很高大,应该有一米八的样子。但年纪却不大,很年轻,实在不太像那种沧桑深沉的杀手。 孤岚可不知道她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他走到了叶晴面前,伸出了手,很自然的抚上了她的脸。叶晴正觉得不妥,却只觉一阵清凉,脸上的消失,而且也不痛了。接着孤岚又把她崴伤的脚抬了起来,在她脚果处轻轻的抚了一下,她的脚竟然也好了。 难道他是小说中说的,某个武林世家的公子,会用内功疗伤? 在叶晴瞎猜的时候,孤岚也是一阵续。他抬起叶晴的脚时,看到了她的白色小内裤! 叶晴收拾了一下心情问道:“你目前在我家里暂住好吗?” “好!” 孤岚没有二话。 既然已经决定遵守神王的约定,那么自然要听从第一个遇到的好人的吩咐。 “我叫叶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孤岚!” 孤岚?有姓孤的? “你是什么人?家住哪里?可以说吗?” 对方身份神秘,可能不会说。 “我是邪神,我的洞府在离这里几百亿光年的邪月星。但在此之前,我一直住在神王的身体里。” 果然!不想说也用不着这么胡编吧!叶晴满头大汗! “那你有多大了?” “嗯,这个,算不清楚了,如果你一定知道的话,我只能用无尽的岁月来形容我的年龄。” 叶清真是无语了,网络小说害死人啦!和孤岚熟了一点儿,虽然他依然很神秘,却觉得他只是一个任性的少年。 孤岚也很无奈,被神王改造后,受身体的影响,心性好像也变得不成熟了。这话如果被神王听到,估计神王会更无奈。话说,就算以前孤岚是邪神,也没见有多成熟。 “从现在起,你十八岁。以后要叫我姐姐。知道吗?” “知道了!”孤岚苦着脸,心道:想老子堂堂邪神,竟然沦落到给个小丫头当弟弟的份上。好在他被称为邪神,做出多古怪的事,都没人觉得奇怪。 叶晴想了下,觉得这孩子已经中网络小说的毒太深,一定要去接受正规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发展观才行。于是便问道:“如果我让你去上学,你去吗?” “去!” 别说是上学,你让老子上西天取经老子都得去,谁让你是好人呢! 不过叶晴却犯难了,“哎,可惜姐姐没本事,也没钱!我挣的钱,现在都供我妹妹读书了。” 她自小父母双亡,是她把妹妹拉扯长大的,她也只比她妹妹大五岁而已。 “你想要钱吗?” “谁不想啊!如果有钱了,鬼才去夜总会那种地方上班呢!哎!” “好,你的愿望,我的使命。”说着,也不管身上的睡袍有多古怪,就往外冲了出去。叶晴拦都没拦住。 正当叶晴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不行时。孤岚回来了。他光着上身,只穿着叶晴的七分睡裤。而那件女式睡袍则被他拧在手里。里面鼓鼓的,装着很多东西。 孤岚走了屋,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了客厅的地板上。竟然全是百元的大钞。这一堆,足有几十万吧。 叶晴大惊,忙把门关上,问道:“你……你这是哪儿来的?” 孤岚道:“我在夜总会转了转,顺了很多银行卡,然后用催眠的办法让执卡人说出了密码,然后去柜员机那里去取的。” 这怕有好几十万呢!那柜员机一次最多只能取三千,一天只能取两万块。偷多少卡才能取到这么多钱啊。 “这……这……这是犯法的!被人抓住怎么办?”叶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知道是犯法的还不快收起来。反正现在也还不回去了。安心用吧。那些人被我催眠了,都以为自己的卡给了人,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给了谁的。等想起来,黄花菜都凉了。” 叶晴吓了一跳,开始后悔了。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怎么完全无视这里的法律呢?而且竟然还会催眠!算了算了!反正他连人都杀过了!所谓虱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那些人去夜总会鬼混,估计也不差几个钱。 “以后可千万不许这样,这要被抓到是要坐牢的。”她原本想说得严重点,但这家伙连杀人都像捏蚂蚁似的,说得再严重又有什么用? “好!” “那过几天等办好手续,你就去读书行吗?” “好!”孤岚苦着脸,但还是答应了。 好像不论她说什么他都会答应,而且不反驳!这又让叶晴感到奇怪,但是却很满意! 不过她也有个预感,自己的人生会因为这个家伙的出现,而变得一塌糊涂。 孤岚自然不知道叶晴的想法,这么偷偷的弄钱,可真是苦了他了。要不是现在修为不够,还成邪月幽冥功的第一层,早就直接去银行了。 有了钱,一切都好办了。虽然不多,但几十万块相对于叶晴来说。也不是小钱。精打细算的,也可以过些日子了。 叶晴在夜总会里又上了一个月的班才辞职。 虽说有钱了,但孤岚毕竟在她所在的夜总会附近杀了人。如果她突然辞职,怕会被人怀疑。在外面闯荡了这么年,让她学会了凡事都要小心谨慎。 这一个月里,倒真是热闹非凡。 许少是本市警察局长家的公子。被人发现时已经面目全非。 许局长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夜之间真的急白了头发。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一向纵容溺爱,却不想飞来横祸。他发动所有警力对此事进行调查。 警局但子爷死掉了,警察们自然干劲十足。通过公路上的电子眼,很快找到了那辆肇事的改装跑车。那辆跑车当时时速达到120多码,把许少闯变了形。 可是那辆路车的主子也不是个普通人,是本市首富家的公子,关系通天。 这下可好,警察局长死了唯一的儿子,所以不畏强权,秉公执法。 那大富之家也要护着自己唯一的儿子,所以运起逆天神功,翻江倒海。 一边站着理,一边沾着关系网。 一时之间,这武江市上空是阴云密布,风起云涌。主流媒体退避三舍。网媒媒体扑天盖地。好不热闹啊! 叶晴实在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不过这样也好,反正两边都不是好人,她也乐得至身事外。 不过,那许少的两个帮凶不是也死了吗?怎么会没人发现呢? 那警察局长也派人找过大牛和二毛,因为当时很明显许少是被人猛然推出马路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大牛和二毛。 经过推测,可能当时他们与人起了争执,对方就推了许少一把。谁想这时那杀千刀的飙车党飞车而过,结果许少惨死。而大牛和二毛保护许少不周,知道自己出现的话,没有活路,所以早早的跑路了。说到底还是那飙车的混蛋不对,虽是大半夜,但在市区,速度超过一百码,不是存心杀人是什么? 其实这两个家伙的尸体,被后来出来顺银行卡的孤岚顺便掉到了江里。而且绑了石,沉了尸,估计是要等到水落石出之时,才能发现他们了。只是不知道那时的科技是否能凭借一堆白骨,便探出是何许人。 至于许少,一是尸体太难看,孤岚怕脏了自己的手;二是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了许少,所以他也就没有处理。 这篇小说不错推荐先看到这里加收藏看完了发表些评论 ( 8、9、10章 一个月后,叶晴辞了夜总会的工作。带着孤岚去了她长大的小县城。 在那里,她的父母还给她和她的妹妹留了一座两层的小楼。只是她为了给妹妹挣学费,才随着妹妹一起去了武江市。她的妹妹叫叶菲菲,刚上大一。 大学才刚开学,所以现在正在军训。 这个小县城离武江市并不远,坐公交车的话也就一个小时。 这次叶晴来,实际上是为了解决他的户口问题。 叶晴总问孤岚的身份问题。孤岚跟叶晴说实话,叶晴不相信,被问烦了,孤岚找了个白痴借口,说自己失忆了,偶然间捡到一本小说,看完之后,觉得自己和书里的主角很像。应该都是那种有**力大能耐的神仙,只不过遇到一个变态的老头子,暂时失去了法力。于是便开始努力的修炼,他的催眠术就是修炼的成果。 叶晴实在头痛。那本书绝对是本修真小说。 孤岚的身份很神秘,但可能真的是失忆后,被修真小说毒害了。至于催眠术,可能他原本就会。 孤岚现在是个黑户,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这样别说上学,就是生活都有问题。现在哪样东西不要身份证?别的不说,连到网吧上个网,还要登记身份证。可是她又怕孤岚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去派出所办理,万一人家一查,查出个好歹来,那不是害了孤岚! 叶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没有厉害的背景,自然没有通天的手段。但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智慧。她就想到一个办法。 在她小县城家的隔壁,有一个邻居。他家的孩子七年前在江边玩水,结果被浪给卷走了,失了踪。后来一直都没有找到。虽然这孩子明摆着是凶多吉少。但是,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没有给他消籍,还盼着有一天,他们的儿子能够奇迹般的回来。 叶晴是想让这户人家认孤岚当儿子,这样总归有个底,办起户籍也就方便了。 谁想孤岚一听,恨不得抓狂,叫道:“老子好歹也是邪神,给你当弟弟,那是给神王面子。让我给别人当儿子,想都别想。” 才来一个月,就当完弟弟当儿子,再这么下去,估计离当孙子也不远了。 叶晴也恼了,说道:“你姐姐我是个没本事的人,没有关系没有路子。你平白无敌的从天上掉下来,什么身份都没有。你让我怎么办?就算我把头磕破了,谁又能给办呢?”说着说着,就心酸的掉起了眼泪。这些年,她求过太多人,看过太多脸色,实在是受了太多的苦了。 “你如果还认我这个姐姐,还听我这个姐姐的话,那就这么办。” 一见叶晴哭了,孤岚的心就软了。 被神王改造过的身体果然不行啊! “好吧好吧!随你了,真是的,哭个什么劲儿啊!” 现在越来越像小弟了,孤岚恨恨的想。 叶晴买了些礼物,先去了那个邻居家。那户邻居也姓叶,屋主叫叶天和,他的老伴叫李亚珍。算起了他们家和叶晴家还沾了那么一点亲戚关系。 叶晴父母生前和他家关系还不错,所以他们听说叶晴来看他们,很高兴的接待了他们。 叶晴蕴量了半天,最终还是说明了来意。 “我新认了一个弟弟,因为失忆了。所以没有任何的身份证明。而我又没有路子,所以也没办法给他重办身份证。所以……,嗯,我知道你们家叶凯的户籍证都还在,所以……不知道可不可以给我弟弟呢?” 叶凯就是叶家溺死的那个孩子。 叶天和一听就跳了起来:“你……你……,我还当你今天是真的来看我们老两口的。♀却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你给我滚,提着你的东西滚!” 他老伴也在旁边抹眼泪。 叶晴早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便说道:“从我捡到那个弟弟起,我就骗他说我认得他。骗他说是你们的儿子。起初他对谁都防备,并不相信我说的话。但我总这么说,他现在也有些信了。你们盼望着和你们的儿子团聚,难道他就不想和自己的父母团聚吗?今天我把他带来了,就在门外,本来他很高兴很激动。但是如果你们不认他,那我也只有带他走了。” 是啊,失去孩子和失去父母不都一样痛苦吗?他们盼着和孩子团聚,那孩子不也着和父母团聚吗? 叶天和和老伴李亚珍盼了这么多年的儿子,其实在心里也知道他们的儿子多半是回不来了。长江每年卷走那么多人,还没听说被浪卷走还能回来的。只是他们总抱着一丝不可能的希望。现在突然有个人打破了他们的幻想,老两口偎在一起大哭起来。叶晴也是泪水涟涟,老两口对儿子的思念,让她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哭了一阵后,老两口心里竟然好似有了一丝解月兑。思念一个不可能回来的人,也是件痛苦的事。他们心情平静之后,细细想来,也觉得那个失忆的孩子可怜。再者,他们现在需要一个孩子……。 于是李妈妈便推了老头子一把,说道:“那就让他进来吧!不过我可没答应认他,只是先看看。” 什么事都讲究一个缘法,更何况看儿子这么大事。如果这小子长得跟歪瓜裂枣似的,看着渗人,那也只能说没缘分,一切休提。 叶晴知道老两口的心情松了,这事情已经成了一半,于是马上把孤岚给拉了进来。 孤岚很是无奈,但走进来,还是按先前叶晴说好的,挤出一脸欣喜,叫了声:“爹、娘!” 叶晴一愣,马上解释道:“我这个弟弟在我捡到他之前,捡了一把神神怪怪的小说,加上脑子失忆,有些分不清状况,以为自己是古代的神仙。所以叫父母都是叫爹娘的!” 李妈妈却并这古代的称谓而在意,同样是母亲的称谓,不同的只是这称谓里,有感情还是没感情。她能感觉到孤岚话语里亲情的感觉。忙答应了一声:“唉!” 倒不是孤岚演艺好,他自小便是孤儿。虽修神有成,难免有时候也会想到自己的父母。再加现在这个被神王改造的身体,好像真的又回到了十八岁。叶晴让他认父母,虽当初不答应,但后来还真让他心潮起浮了下,这倒是这具身体第一次除了见着女人之外的不对劲呢。只不过,明明应该叫爸妈的,可出口时却成了爹娘。 李妈妈的这一声“唉!”就说明她已经认了孤岚。 而叶天和也是有些激动,这孩子长得非常漂亮,就像他年轻时候一样啊! 叶天和和李亚珍认了孤岚当儿子,还摆了一桌盛大的酒席。 叶天和虽住在小县城里,可关系网还是有一些的。尤其他的二弟叶传信,在县城里给县长当秘书,一听说大哥家的儿子竟然奇迹般的回来了,立即回来祝贺。 孤岚的事,叶天和自然不会瞒着自己的弟弟,便坦白的跟他说了。 叶伟信在心里叹了口气,果然不是真的。他原本就觉得他老哥哥留着叶凯的户籍,盼着他回来,是不愿接受事实。现在这样也好,认养一个孩子,总归让两老有个寄托。 至于把叶凯的户籍给孤岚,那也只是一句话的事。 原本叶天和和叶伟信都是想让孤岚直接叫叶凯的,但孤岚说什么也不同意。叶晴便说孤岚这个名字是他唯一记得的东西,俩人这才作罢。♀只得把户籍上叶凯的名字给改了,叫叶孤岚。给他加了个叶姓。 很快,户籍方面的事全都解决了,孤岚也有了正式的身份。 这几日,孤岚就住在叶天和家。老两口像贡着小祖宗似的贡着他,这倒让孤岚感到很惬意。心想,有爹娘的感觉果然不一样啊! 至于叶晴,还是少见面的好。他必须要听她的,面见得少,自然命令也就少。 不过让他无奈的是,叶晴还是想让他去上大学。但孤岚什么学历都没有,想上大学,就算使钱也不行。 况且她那几十万能干什么? 叶传信只是在县里有些小权力,到武江市,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况且武江大学是国家一类大学。不是那么好进的。 叶晴自己没上过大学,所以总想让自己的亲人能在那里感受一下。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已经把孤岚当成了自己的弟弟。自然也想让他到那里去学习。不过,她也只是偶尔冒出这种想法,那个叶凯初中没读完就被水卷走了,所以现在孤岚也只有小学学历。这么点学历的人想上大学,非常不现实。 孤岚问道:“你真的想让我去上大学?” 叶晴点点头,“是啊,目前看来,这好像不太可能了。哎!如果有钱的话,给武江大学盖个体育馆,或者建一座图书馆。他们还不立即就答应了。” 叶晴让孤岚去上大学,确实是想让他接受一下文化的熏陶,说不定就不会一天到晚以为自己是神仙了。另外,对没有上过大学的人来说,大学总是让人向往的地方。 不过这对孤岚来说,自然不是问题。 “好,你的愿望,我的使命!” “你要干什么?” 叶晴大惊,却没拿住孤岚,又让他窜了出去。 这下叶晴的心里就就七上八下的,不得安生了。上次孤岚说这句话,就把夜总会里人的信用卡给偷了个遍。这次说这话,又要做出什么事来呢? 孤岚说得信誓旦旦,其实他一点计划都没有。但是好歹他也是邪神,这么点事都办不到,那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可是到底该怎么办呢?老实说,如果真要论知识,只怕他的知识已经超越地球科几千年了。以前无聊的时候,也到超级科技星球生活过,虽然没有认真学过。但神的意识何等强大,随便扫描一下,无数的知识便装时了脑里。 可是知道归知道,现在他的邪月幽冥功还没修到第一层,除了强悍的身体,强大的力量,俊帅的外表,风一样的速度。其他的比普通人也强不了多少。否则,为了个身份证,也不至于认个爹娘了。不过现在认了爹娘,貌似他也觉得非常舒服。那种亲人的关怀,就算是神,也是非常的。 嗯,要不直接到武江大学去找他们校长,然后展示一下自己的知识?或者直接催眠他?让他特批自己入学? 就这么办! 孤岚拿定注意,便坐车去了武江市。 下了车,没走几步路。便有几个染着五颜六色,穿鼻、露脐,穿着花俏的少女挡住了他。 其中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女说道:“帅哥,跟咱们去玩玩怎么样?”说着还贴在孤岚的胳膊上蹭了两下。 丰满的把他的胳膊蹭出了无数鸡毛疙瘩。 孤岚赶着办正事,便嫌恶的闪开一步说道:“少挨着老子!打扮得跟个才修炼五百年,没完全开化的妖精似的。想勾达老子,再去修炼五百年,有人样了再说。”说完,也不理人家受得了受不了,迈开步子就走。 那少女被气得五佛跳脚七窍生烟,大叫一声:“混蛋!姐妹们,给我揍他。” 这少女显然是这几个女孩的头头,见老大一声令下,她们便冲过来对孤岚进行围攻。 这地方离车站不远,人来人往,正是闹市区,见这边有戏看,马上围满了人。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小太妹看上了小靓仔,小靓仔紧守坚贞,誓死不从。于是小太妹仗着人多,强抢。 旧社会纨绔子弟强抢良家妇女,新社会小太妹强霸小师哥。 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改变,什么事都有可能。 孤岚没有还手,他的手一直插在裤兜里,根本没有拿出来。可他脚步也没停。只见那些少女前伏后继,左扑右冲,可是连孤岚的衣角都没挨到,反而有几个扑得太凶,自己摔到了马路上,痛得咬牙切齿。 孤岚也没当回事,她们喜欢折腾是她们的事,折腾累了自然就走了。 现在的孤岚有些怜香惜玉,不到忍无可忍,是不会对女人出手的。要是以前,管你男人女人,谁惹谁倒霉! 那个高挑的领头少女暗暗心惊,这些小太妹可都是她的师妹。她们都是武江英武跆拳道馆的学员。不说各个都是高手,起码有几个也是蓝带、红带的。而她还是红黑带。 这么多人围攻一个人,那人没出手,却竟然毫发无伤。看着那帅小子不屑一顾的眼神,少女怒了。对着围观的人群大叫一声:“你们还要看多久,你们大小姐被人欺负成这样了,再不出来,都给我滚蛋。” 叶天和和李亚珍认了孤岚当儿子,还摆了一桌盛大的酒席。 叶天和虽住在小县城里,可关系网还是有一些的。尤其他的二弟叶传信,在县城里给县长当秘书,一听说大哥家的儿子竟然奇迹般的回来了,立即回来祝贺。 孤岚的事,叶天和自然不会瞒着自己的弟弟,便坦白的跟他说了。 叶伟信在心里叹了口气,果然不是真的。他原本就觉得他老哥哥留着叶凯的户籍,盼着他回来,是不愿接受事实。现在这样也好,认养一个孩子,总归让两老有个寄托。 至于把叶凯的户籍给孤岚,那也只是一句话的事。 原本叶天和和叶伟信都是想让孤岚直接叫叶凯的,但孤岚说什么也不同意。叶晴便说孤岚这个名字是他唯一记得的东西,俩人这才作罢。只得把户籍上叶凯的名字给改了,叫叶孤岚。给他加了个叶姓。 很快,户籍方面的事全都解决了,孤岚也有了正式的身份。 这几日,孤岚就住在叶天和家。老两口像贡着小祖宗似的贡着他,这倒让孤岚感到很惬意。心想,有爹娘的感觉果然不一样啊! 至于叶晴,还是少见面的好。他必须要听她的,面见得少,自然命令也就少。 不过让他无奈的是,叶晴还是想让他去上大学。但孤岚什么学历都没有,想上大学,就算使钱也不行。 况且她那几十万能干什么? 叶传信只是在县里有些小权力,到武江市,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况且武江大学是国家一类大学。不是那么好进的。 叶晴自己没上过大学,所以总想让自己的亲人能在那里感受一下。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已经把孤岚当成了自己的弟弟。自然也想让他到那里去学习。不过,她也只是偶尔冒出这种想法,那个叶凯初中没读完就被水卷走了,所以现在孤岚也只有小学学历。这么点学历的人想上大学,非常不现实。 孤岚问道:“你真的想让我去上大学?” 叶晴点点头,“是啊,目前看来,这好像不太可能了。哎!如果有钱的话,给武江大学盖个体育馆,或者建一座图书馆。他们还不立即就答应了。” 叶晴让孤岚去上大学,确实是想让他接受一下文化的熏陶,说不定就不会一天到晚以为自己是神仙了。另外,对没有上过大学的人来说,大学总是让人向往的地方。 不过这对孤岚来说,自然不是问题。 “好,你的愿望,我的使命!” “你要干什么?” 叶晴大惊,却没拿住孤岚,又让他窜了出去。 这下叶晴的心里就就七上八下的,不得安生了。上次孤岚说这句话,就把夜总会里人的信用卡给偷了个遍。这次说这话,又要做出什么事来呢? 孤岚说得信誓旦旦,其实他一点计划都没有。但是好歹他也是邪神,这么点事都办不到,那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可是到底该怎么办呢?老实说,如果真要论知识,只怕他的知识已经超越地球科几千年了。以前无聊的时候,也到超级科技星球生活过,虽然没有认真学过。但神的意识何等强大,随便扫描一下,无数的知识便装时了脑里。 可是知道归知道,现在他的邪月幽冥功还没修到第一层,除了强悍的身体,强大的力量,俊帅的外表,风一样的速度。其他的比普通人也强不了多少。否则,为了个身份证,也不至于认个爹娘了。不过现在认了爹娘,貌似他也觉得非常舒服。那种亲人的关怀,就算是神,也是非常的。 嗯,要不直接到武江大学去找他们校长,然后展示一下自己的知识?或者直接催眠他?让他特批自己入学? 就这么办! 孤岚拿定注意,便坐车去了武江市。 下了车,没走几步路。便有几个染着五颜六色,穿鼻、露脐,穿着花俏的少女挡住了他。 其中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女说道:“帅哥,跟咱们去玩玩怎么样?”说着还贴在孤岚的胳膊上蹭了两下。 丰满的把他的胳膊蹭出了无数鸡毛疙瘩。 孤岚赶着办正事,便嫌恶的闪开一步说道:“少挨着老子!打扮得跟个才修炼五百年,没完全开化的妖精似的。想勾达老子,再去修炼五百年,有人样了再说。”说完,也不理人家受得了受不了,迈开步子就走。 那少女被气得五佛跳脚七窍生烟,大叫一声:“混蛋!姐妹们,给我揍他。” 这少女显然是这几个女孩的头头,见老大一声令下,她们便冲过来对孤岚进行围攻。 这地方离车站不远,人来人往,正是闹市区,见这边有戏看,马上围满了人。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小太妹看上了小靓仔,小靓仔紧守坚贞,誓死不从。于是小太妹仗着人多,强抢。 旧社会纨绔子弟强抢良家妇女,新社会小太妹强霸小师哥。 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改变,什么事都有可能。 孤岚没有还手,他的手一直插在裤兜里,根本没有拿出来。可他脚步也没停。只见那些少女前伏后继,左扑右冲,可是连孤岚的衣角都没挨到,反而有几个扑得太凶,自己摔到了马路上,痛得咬牙切齿。 孤岚也没当回事,她们喜欢折腾是她们的事,折腾累了自然就走了。 现在的孤岚有些怜香惜玉,不到忍无可忍,是不会对女人出手的。要是以前,管你男人女人,谁惹谁倒霉! 那个高挑的领头少女暗暗心惊,这些小太妹可都是她的师妹。她们都是武江英武跆拳道馆的学员。不说各个都是高手,起码有几个也是蓝带、红带的。而她还是红黑带。 这么多人围攻一个人,那人没出手,却竟然毫发无伤。看着那帅小子不屑一顾的眼神,少女怒了。对着围观的人群大叫一声:“你们还要看多久,你们大小姐被人欺负成这样了,再不出来,都给我滚蛋。” 这篇小说不错推荐先看到这里加收藏看完了发表些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