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医狂后》 第一章:容家澜夕 容澜夕是在极度不情愿下睁开的眼睛,她正睡得香,有人猛地拽起她,然后不等她反应,就被人塞到了什么地方。 那个地方很黑,像是很久都没人打扫过,呼进去的每一口气都有呛人的灰尘味。 容澜夕揉了揉眼睛,正要凭感觉钻出这个黑暗的地方,在她不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闷响,以她多年在基地训练的经验,她飞快判断出,这是人碰撞到地上发出的沉闷声。 打了个激灵,顿时睡意全无,清醒后的她,飞快判断出,她所处的位置,应该是在床下。 正回想着睡觉前到底发生了什么,铺垫在床沿边类似于像布幔一样东西,被人带起了一角,她看到一双脚,黑色的靴子边上倒着的一个奄奄一息,口鼻都在朝外冒着鲜血的女人。 女人很年轻,不过二十多岁,她看着容澜夕的目光很奇怪,明明已经是行将就木,一双眸子却发出亮亮的光。 容澜夕想说话,想冲出去,却像是被魔法师下了咒语,她只能呆呆的定在那里,瞪大眼睛看着那个人把女人的衣裙撕碎,凌辱完后,把还没完全死去的女人悬挂到房梁的白绫上。 …… “小姐,你饿了吧,快,乘热吃。”一个小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容澜夕才勉强接受自己穿越这件事。 现代的她,今年已经十八岁,而不是像现在只有十岁。 现代的她,从懂事以来就在基地,身手了得,尤其擅长用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瘦弱到拿块石头的力气都没有。 比她大不了多少的丫鬟看她一直不接她的馒头,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小姐,你要再不吃点东西,你会熬不下去的,呜呜……” 容澜夕拿过馒头,轻声说道:“你别哭了,我这就吃。” 这馒头不知道放了多少天,又干又硬,吃到嘴里,真的很难下咽。 容澜夕上一辈子虽说不是锦衣玉食,好歹也是能吃饱穿暖,这样难吃的馒头,她还真是第一次吃到。 小丫鬟看她咽的很痛苦,转身去给她倒水了。 就着冰凉沁骨的水,勉强把半个馒头吃下去了,她故意打了个饱嗝,把剩下的半个给那个小丫鬟,“红梅,我已经吃饱了,这个你吃吧。” 被容澜夕称为红梅的小丫鬟,看着容澜夕硬塞到她手里的半个馒头,嘴一瘪,才止住的眼泪,又要下来了。 容澜夕是在基地长大的,像她们那样的人,根本没任何童年,每一天,都是在训练,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直到她十五岁那年,基地上又来了个小女孩,她才终于有了第一个朋友。 而她的这次穿越,也正是因为她唯一的朋友。 经过三天的回忆,她终于想起自己怎么会魂穿到这个地方,现代的她,的的确确是死了。 为了她们的教官,她最好的朋友,乘她不注意,在她饭菜里下了药后,用带有消音器的枪,把她送到了这个根本中国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国家。 对于穿越这件事,对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容澜夕来说,并不反感,不管是活在现代,还是穿越到这个地方,反正都是无牵无挂的,在哪里活着都是一样。 红梅是边哭边吃那半个馒头。 容澜夕怕她噎着,把没喝完的半杯子水递给她,“别哭了,当心别呛到了。” 说实在的,灵魂已经是十八岁的容澜夕,真的不习惯每次开口都显得无比稚女敕的孩子声。 红梅接过水杯,看着容澜夕,眼泪流得更汹了,“小姐,真是委屈了你。” 容澜夕懂她话里的意思。 穿越过来三天,她已经弄清了一点事。 她所占据的这具身体的主人,今年刚十岁,是晋国左丞相容司徒目前唯一的女儿,也是三天前被抓人捉奸在床后,羞愧自尽的丞相夫人所出的唯一嫡女。 堂堂嫡女,过得却是连猪都不如的生活,在红梅看来,怎么不委屈。 容澜夕却很想得开的样子,她朝屋外看去,“红梅,是出太阳了吗?” 红梅愣了愣,也转过脸朝窗外看了看,“嗯。” 她又转过脸看着容澜夕,有点不明白她的意思。 容澜夕眯起眼睛,近乎贪婪地看着窗外的明媚,“扶我出去晒晒太阳。” 红梅搀扶着容澜夕刚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坐下,院门被人“砰”的下,非常粗鲁地推开。 容澜夕眯起眼睛打量着闯入院子里的人,是两个体格健硕的中年婆子。 她们看都没看容澜夕,其中一个直接冲到红梅身边,扬起手“啪”地下就给了她一巴掌,“你这贱婢,居然胆敢去厨房偷东西!” 红梅捂着挨打的脸,脸色雪白,像是很怕这两个闯进来的婆子,“李妈妈,我……” 话没说完,被她称为李妈妈的人,厉声打断她,“一个贱婢,也胆敢自称我,是谁给你的胆子,老妈子今天真要好好教训教训你!” 话说着,她又扬起手,对准红梅另外一边的脸就要落下去。 只是这一次,她的手并没能如愿地落到红梅脸上,她的手腕被人紧紧的捏住,她痛得脸都变形了,低头顺着那只手朝前看去,出现在眼睛里的是一张稚女敕,带着点蜡黄的小脸。 这张脸明明还是熟悉的那张脸,只是那眼神,冷漠中带着三分凌厉,时间看长了,让人不寒而栗。 李妈妈被那样的眼神唬住了,半响都没反应,直到另外一个老妈子上前,偷偷地扯了扯她的衣角,她才回过神,手腕上传来清晰的剧痛,她龇牙咧嘴,怒吼,“小贱人,还不快松开,是谁给你的胆子!” 容澜夕是松开了手,不用却是狠狠地,非常用力地朝一边甩去,李妈妈猝不及防,踉跄倒地。 另外一个老妈子正要去搀她起来,她却一把推开她,跌坐在地上,垂首顿足地开始大声哀嚎,“真是要造反,这是什么世道,我可是丞相的女乃娘,就连丞相对我都是客客气气的,却被人这样欺负……” 容澜夕冷冷看着她蹩脚的演戏,既没开口,也没任何反应,就是冷眼看着,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个老婆子不会无缘无故地撒泼,好戏应该在后面。 果然,不等她想完,门口传来一道略显清冷的声音,“发生什么事了?吵闹成这样,成何体统!” 容澜夕循声看去,正主终于出现了,眼前这个一身华服,正妻刚死,脸上却没任何哀伤之色的男人,正是她这具身体的,也就是她这一世的爹。 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容貌倾城,果然不负晋国第一美男的盛名。 容司徒环顾院子一周,不带任何情绪的目光,最后落在了院中央,坐在石凳子上的女孩身上。 容澜夕没有像以前看到他的那样,面露胆怯,看了他一眼就不敢看他第二眼,她甚至敢直视着他的眼睛,不等李妈妈开口,她已经淡淡地接上话,“父亲,不管母亲是不是去世了,我总归是你的亲生女儿吧,可是……” 她抬起手,遥指依然坐在地上的李妈妈,“她却倚老卖老,尊卑不分,父亲,你来的正好,一定要为女儿做主!” 容司徒讶然,他显然没想到自己那个一向都木讷,平时见了他,不要说是说话了,就连抬起头看他一眼的胆子都没有的女儿,会有这么胆大的一天,他愣了半响,方才开口,“李妈妈是我的女乃娘,按照长幼有序,你虽是我的女儿,也应该尊敬她。” 容澜夕在心里发出一声无声的冷笑,听这意思,今天的事,不管怎么说都是她的错喽。 院子里的气氛,忽然变得很紧张。 她正欲开口,红梅噗通一下跪到地上,“老爷,都是奴婢的错,是奴婢嘴馋,去厨房偷东西吃,李妈妈才会到小姐的院子里来,都是奴婢的错。”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速度太过于快,快到自以为以一个现代人的灵魂,肯定斗得过那些古代人的容澜夕措手不及,她自从来到这个异世,第一个真心对她的好的人,就被两个彪壮的家丁架着拖出去。 “慢着!”容澜夕一声怒吼,声音虽不大响,那种沉在嗓子里的力量,却让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容忽视。 两个家丁架着面如土色,早就说不出话的红梅愣在原地。 容司徒脸上出现不耐烦,“你还想怎么样?” 容澜夕双手支撑在石凳上,才勉强站起来,十岁的孩子,长得再高,也不过及到容司徒的胸口。 她抬起眼睛,毫不畏怯地直视着容司徒的眼睛,“父亲,请你放了我的丫鬟,我自出生以来就不详,前几天更是把自己的母亲给克死了,未免给丞相府带来更大的不幸,我自请暂时离开丞相府。” 容司徒定定地看着自己的女儿,明明只有十岁,那种由骨子里散出来的气质,哪怕是成年人都不具备。 他总觉得,这个女儿从三天前,被人从床底下发现就不一样了,至于到底哪里不一样了,他又说不上来。 李妈妈看容司徒不说话,走到他身边,悄悄地喊了他一声,“老爷。” 容司徒回过神,宽大的,绣着复杂花纹的衣袖在空中凌虚而过,“看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就暂时住到荆州徐家吧。” 第二章:掌握命运 容司徒没再看容澜夕,转身要走,忽然,容澜夕喊住他,“父亲,请等一下。” 容司徒顿住脚步,回头看着女儿,今天的天气真的很好,潋滟的阳光投射到容澜夕身上,宛如给她蒙上一层金色。 这样的容澜夕,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明明那张小脸,还是那张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皮肤蜡黄,下巴尖瘦的小脸,只是那种由内散发出来的气质,却是他所陌生的。 容澜夕就是在容司徒的注视下,慢慢地走到他身边。 当着两个婆子和红梅的面,她俯身下去,蹲到容司徒脚边,她拂起自己的衣袖,替容司徒轻轻的擦拭着他的官靴,“父亲,你的靴子脏了呢,如果在面圣时不小心被皇上看到了,可是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女儿马上要离开这里了,就让女儿再尽一次孝心吧。” 她仰起头,看了容司徒一眼,然后微微笑了一下,垂眸,用她的衣袖继续仔细地擦拭着容司徒的官靴。 容司徒后背一颤,掌心有湿漉漉的东西滑过,他正欲开口,容澜夕已经收回衣袖,对他行了个礼后,转身朝屋子里走去。 目送容澜夕进屋后,李妈妈凑到容司徒身边,她还有话要说:“老爷,公主可是当今圣上唯一的亲妹妹,也是太后唯一的女儿,这样的金枝玉叶,想必眼睛里是容不得一点沙,老奴觉得还是应该……” 她朝容澜夕所住的屋子看了一眼,眼睛里有狠毒一闪而过,“斩草除根的好。” 容司徒低头朝干净的官靴看了看,良久,缓缓吐出一口气,“说到底,终究是我容司徒的女儿,还是留着她一条命吧。” “可是……”李妈妈着急了,还想开口。 容司徒抬手阻止了她,声音已经不复刚才的温和,厉声道:“李妈妈,你年纪大了,又在丞相府这么多年,孰轻孰重,你应该拎得清。” 李妈妈脸色微变,再心有不甘,也只能低头恭敬地回一声,“老奴知错了。” …… 荆州徐家,容澜夕寻遍这具身体留给她的记忆也没一点印象,最后还是红梅看她一直拧着眉,悄悄地告诉了她,“小姐,荆州徐家,是容家很远很远的远亲,平时就连过年那种大节日都根本就不走动,老爷把小姐送到那里去,其实……” 话说着,眼眶一红,眼泪又流了下来。 容澜夕真的有点受不了这红梅说来就来的眼泪,忙出声打断她,“红梅,我们好歹也要远行了,总归是要稍微收拾一下的,你去里间看看,把要收拾的都收拾了。” 红梅吸了下鼻子,真去收拾东西了。 容澜夕独自坐在凳子上,看似人是在屋子里,所有的心思却全部都放在屋外人身上。 刚才如果不是她替容司徒擦靴子,只怕今天还会有第二拨来找她麻烦的人。 这三天里,她已经从碎嘴的下人嘴里听到还有三天,当今太后所出的唯一一位公主就要嫁入丞相府的事。 为此,她这一世的娘都被人诬陷着杀了,那些人为了讨好公主,怎么可能再让她这个碍眼的“证据”,存活在这丞相府里。 所以,她蹲到容司徒脚边帮他擦拭官靴,她的目的很简单,希望他看在蒙屈而死的发妻的面子上,留她一条命。 之所以主动提出离开丞相府,还是为了自保,容司徒今天能看在亡妻的情分上放过她,终究只是暂时的。 她是来自现代的容澜夕,只信奉一点,从不把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上。 想要在这个异世存活下去,在她没有足够强大前,唯有远离危险。 如她预计的那样,李妈妈果然不甘心容司徒放过她,在临出院子时,还回头狠狠瞪了她所在的屋子一眼。 她不由一声冷笑,这古人还真是比现代的人忠心很多。 红梅拎着个包袱从里间走出来时,就看到自己家小姐在看着窗户外笑,侧过脸看了一下,发现院子里没什么好笑的东西,着急了,走到容澜夕身边,拉住她的手,“小姐,你放心,奴婢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容澜夕回握住她的手,笑道:“傻丫头,谢谢你,我也会好好保护你的。” 红梅只比她大了两岁,却真的处处都在为她考虑,刚才如果不是她“恶人先告状”地唬住了李妈妈,只怕她真的要遭大罪了。 红梅手脚麻利,又很爱干净,反正要明天才启程去荆州徐家,她就去把容澜夕今天换下来的衣服洗掉。 容澜夕一个人躲在屋子里练习着站起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三天前,被下人从床底下找出来,她的两条腿就出现了问题,使不上什么力气。 今天吃了半个馒头,勉强算是有点力气,她想试一下,到底是这具身体本身的问题,还是被人动了手脚。 她捏了捏膝盖的骨头,很快就清楚是怎么回事,有人故意扎了她的穴位,让她短时间内,很难站起来走路。 这个人会是谁呢? 容澜夕闭上眼睛想了想,幸亏,她的魂穿,继承了这具身体本来的记忆,让她很快就知道是这具身体的母亲,在把她塞到床底下时,给她扎的针。 这具身体的娘,压得很低的声音再一次在耳边响起,“小夕,如果有人把你找出来时,你的腿已经有知觉了,也一定要装作不能走路的样子,一定要听娘的话,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那个年轻而美丽的女子,大概想不到她记挂的女儿,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容澜夕又捏了腿关节,从她扎针的穴位和力道,肯定了一件事,这具身体的娘,会医术,而且医术不差。 从她那么淡定的把女儿塞入床底,就看得出来,她应该早预料到自己的下场,只是,她为什么不提早做准备呢? 容澜夕猛地睁开眼,女人临死前朝她看来的那一眼,像是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又回放了一遍。 她在笑,有人在凌辱她,她在还在笑,哪怕口鼻在不断的朝外冒血,她依然在笑,笑得明媚如花,风韵华贵。 因为…… 容澜夕眼底翻腾起狂风暴雨,她看得很清楚,容司徒今天穿的官靴,就是那一日凌辱这具身体的娘,并把她悬挂到房梁上的人,虽然她没有看那个人的脸,却记得他的靴子。 第三章:红梅出事 红梅出事了,就是去给她洗个衣服的光景,等被人发现,已经没了气息。 容澜夕赶到荷花池边,人已经被家丁捞上来了,人已经死了,手里却还紧紧的拽着一件容澜夕的衣服。 哪怕是在基地训练时受再多的苦,都不曾眼眶红过一次,流过一次泪的容澜夕,看着红梅的尸体,也忍不住眼睛里升腾起一层水雾。 不久前才说要好好保护她的人,转眼就阴阳相隔。 容澜夕从来没有这么伤心过,哪怕一觉醒来,她认清被最好的朋友杀死的事实,也不曾这么伤心过。 只是死了个丫鬟,而且又是即将被送出府的,不得宠的小姐的丫鬟,根本不是什么大事,除了管家带了两个家丁来处理人,根本没惊动容司徒。 两个家丁刚要靠近红梅,被容澜夕一声冷呵呵斥开了,“滚,你们任何一个人都不准碰她!” 能在丞相府里做家丁的人,一个个也都是非常会看人脸色的,这小姐虽说要被送出府了,这些年来,也不算得宠,但是,在名头上看来,依然是这丞相府目前唯一的小姐,他们愣在原地,面面相觑地朝管家看去,“管家,这……” 管家是个长相精明的中年男子,留着一小撮山羊胡,他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慢慢的捋着他的山羊胡,那傲慢的神情,显然是没把容澜夕放在眼里,“把人拖出去,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你敢!”容澜夕站起来,腿还没完全恢复,猛地一站起来,她差一点没站稳,她牙一咬,坚持住了,“你今天要是胆敢把人随便拖出去埋了,我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管家何曾见过这样声色俱厉的容澜夕,还真被她给怔愣住了,半响,改变了刚才的态度,满脸堆笑地问容澜夕,“小姐,小人可是在按照丞相府的规矩办事,小姐,您和红梅感情再深,也不能破了咱丞相府里的规矩。” 容澜夕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没搭理他,而是蹲到红梅身边,把她的手搭到她的肩膀上,毕竟比红梅小了两岁,再加上腿还没好利索,她把红梅背到背上后,很艰难地朝前走着每一步。 管家和两个家丁都愣住了,等回过神,哪里还有容澜夕的影子。 家丁挠挠头,没主见的问管家,“管家,现在怎么办呢?” 管家朝着容澜夕走的方向,冷哼一声,稀疏的山羊胡随着他这个动作,高高翘了起来,“随她,我倒要看看惊动了老爷,她能得到什么好处!” 世态炎凉这四个字,本就是亘古通用,家丁对他这样说,丝毫没觉得奇怪。 …… 红梅被人发现死在荷花池,又被容澜夕背走的消息,很快传到容司徒耳朵里,当时,他正在试穿新郎礼服,大红色的喜服,穿在他身上更显得他俊美不凡,他抬起衣袖看了看,忽然觉得这红,太刺眼了,心里一阵烦躁,皱了皱眉就飞快月兑下。 伺候他穿衣的是李妈妈,李妈妈是他的女乃娘,虽然容司徒今年也二十有六了,衣食起居还是由李妈妈亲自在照料着,这无形中,也奠定了李妈妈在丞相府的位置。 李妈妈看容司徒把喜服随手扔在床上,心疼的“哎呀”了一声,忙上去整理。 这可是皇家请宫里最好的裁缝来量体裁衣的,先不说这面料,光是这样式和手工,就是千金难买,随便损坏了,那可是藐视皇族,是要被诛九族的,李妈妈怎么能不紧张。 不愧是李妈妈一手带大的孩子,她对容司徒很了解,看他坐在一边,闷声喝茶,就知道他有心事,把喜服叠好,妥妥当当地放进衣柜里,又上好锁,这才走到容司徒身边,“司儿啊……” 有外人在,她称容司徒为“老爷”,没有外人时,她就喊他“司儿”。 “只是个丫头,你真的没有必要留着她,你难道没发现,自从三天前她在苏如霜床底下被发现时,就和以前不一样了吗?” 看容司徒径直喝着茶,李妈妈又说:“我看这丫头真的不可小瞧,她平白无故地给你擦靴子,难道真的是为了孝心吗?我只怕她已经知道了……” “李妈妈,你今天的话似乎太多了点!”容司徒把茶盏重重落到桌子上,打断她的话。 李妈妈嘴角又动了动,明显还有话要说,容司徒却没给她机会,他起身朝门外走去。 李妈妈看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最终很无奈地叹了口气。 …… 容澜夕背着红梅朝后院的方向走去,一路过去,没有人敢拦她,也没有人敢和她说话。 容澜夕背着红梅,就像这具身体留给她的记忆那样,红梅背着她一样,一步一步的朝前走。 容澜夕知道这个在中国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时代,对死者也讲究入土为安。 她当然要让红梅安心地长眠在地下,只是,她“住”的地方必须要由她亲手来给她刨制。 她记得红梅说过她娘告诉她,她出生那一年,红梅花开得很好,所以给她起了红梅这个名字,如果她有一天死了,希望能安葬在红梅树下。 容澜夕根据身体的记忆,来到了丞相府后院的梅花院。 她替红梅选了一株最大最好的梅花树,把她靠树杆放好后,她就开始刨坑,没有合适的工具,她就用手。 十个手指很快就出血了,她没有停,继续用力刨着每一寸土。 一个人出现在她身边,容澜夕顿了顿手,朝来人的脚看了一眼,继续自己手里的动作。 容司徒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情不自禁地就蹲到容澜夕身边,“这些活,让下人来做就行了。” 容澜夕侧过脸看了他一眼,看着他晋国第一美男子,引得晋国唯一的公主也非他不嫁的那张脸,嘴角慢慢勾起一个冷笑,眉眼间尽是嘲讽,“父亲大人不是应该忙着和公主的大婚吗?怎么有空来关心起女儿的小事?” 容司徒看着她,不答反问,“你到底是谁?” 第四章:融为一体 容澜夕没再看他,“父亲难道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识了吗?” “你不是夕儿!”容司徒的声音虽很轻,却带着十二分肯定。 容澜夕转过脸看了他一眼,眼底的嘲讽之色更甚,“父亲大人,哪怕再怎么喜事将近,也不会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识了吧?” 容司徒被容澜夕眼底的那种说不上来的情绪,噎到了,他怔愣地蹲在原地,等他缓过神,容澜夕已经把红梅放进坑里,正轻轻地在填埋着上面的泥土。 容司徒定定地看着她,这个小小的孩子,真的已经不同了。 他起身,蹲的时间太长,猛地站起来,脚一阵酸麻,他差点没能站稳,“夕儿,很多事,等你长大后就会懂了,为父已经决定好了,把和公主的婚期推迟到一个月后。” 容澜夕抬起眼睛看着他,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她是在用隐藏在这具十岁身体里的十八岁的灵魂,在看着容司徒,她有一种感觉,也许她看到的只是表象。 这个男人,看起来,并不是攀龙附凤,追求荣华富贵的虚荣之辈,可是为什么…… 也许是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才三天,这具身体残存给她的记忆,她又没能好好的梳理,中间遗漏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她收回目光,没再看容司徒,对着红梅的坟深深鞠躬后,转身离开。 容司徒的声音随风吹到耳边,“夕儿,你可以利用这一个月好好调养一下你的身体。” 容澜夕顿住脚步,回头看着站在风中的男人,“多谢。”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两个字说完后,容澜夕没再看她,继续朝前走去。 …… 没有红梅的陪伴,一个月照样过去了,明天就是容司徒迎娶当今圣上唯一胞妹的好日子,她这个拖油瓶,必须在今天启程前往荆州徐家。 大概是有容司徒的告诫在,这一个月,她的院子里,每天都有人送来好吃的好喝的来,起初,她还设防,每一次的食物,不仅会用银针试一下有没有毒,还会抛到院子里的地上,看麻雀吃了有没有问题。 她做这些,并不避着来送吃食的下人,想必是她的做法很快就传到容司徒的耳朵里,下人在下一次来送吃食时,都会当着她的面,先吃给她看。 当管家把容澜夕这一个月来的种种表现,包括行事到底有多谨慎,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容司徒,容司徒并没有动怒,他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房看着书。 管家实在是捉模不透人容司徒在想什么,忍不住问他,“老爷,小姐身边现在没有一个伺候的人,需要再挑几个手脚麻利的送过去吗?” 容司徒把目光由书上移到管家身上,“不需要,在公主嫁入府里前,你吩咐府里所有的人,依然要把她当成大小姐来看待。” 管家实在是猜不透容司徒这样做的目的,正欲言又止,宫里来人了,尖锐刺耳的嗓音,不是太监,还能是谁。 来的太监,还不是一般的小太监,是宫里皇太后身边的大红人,姓潘,在太后身边伺候了很多年,人人都称他一声潘公公。 潘公公虽是一个太监,此次到丞相府,代表的却是皇太后,容司徒放下书,起身迎了上前,“潘公公,大驾光临,不知道有何要事?” 潘公公傲慢地睨了容司徒俊美的脸一眼,道:“咱家是奉太后懿旨,来问一下丞相大人,明天的婚期不会再出什么意外了吧?” 容司徒笑得如沐春风,“还请潘公公一定转达太后,微臣一切都准备妥当,只等公主入府。” “这就好。”潘公公一挥手里的拂尘,看样子就要离开,容司徒朝管家递去一个眼色,“容伯还不快送送潘公公。” 管家忙恭敬弯腰在前面带路,就连声音里都带着笑意,“潘公公这边请。” 等走出书房,管家朝潘公公的手里塞进去一大锭金子。 潘公公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看到,这才颠了颠金子的分量,觉得还满意,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 容澜夕离开这个地方时,还是一个人,这一个月来,看她像是得宠了,想巴结着到她身边伺候的人,都被她给打发了。 她讨厌这样带着目的性的刻意接近。 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后背却挺得很直,她没有拒绝容司徒给她准备的马车。 马车的车轱辘开始滚动时,她掀起帘子朝外看了一眼,今天的丞相府异常的热闹,窗户全部张贴上了大红的喜字,下人们也都换上了过年过节才会穿上的新衣。 她定定看着,清亮的眼底,漾过一丝浅浅的笑意,等放下帘子时,她已经恢复了面无表情。 荆州离京城很远,路途寂寞,在几天前,她就偷偷的通过一个小丫鬟去市集买了几本书,路上应该是不会太寂寞了。 她带的东西不多,除了新买的几本书,就只有红梅在一个月前给她收拾好的包袱。 想到红梅,想到是因为她的大意,没能保护好她,心里就一阵自责,像是寻求慰藉,她把包袱抱到胸口。 觉得有点不对,她这么穷的人,红梅再怎么收拾,应该也只是给她收拾的是随身的换洗衣裳,怎么感觉有硬硬的东西。 她打开包袱,在几件洗得都褪色的旧衣服中间,果然发现了一本书。 没有封面,书页已经开始泛黄,看样子,是有一段时间了。 她翻看一眼,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这既是一本医书,又是一本毒书。 一本看似不怎么厚的书,被正反面的写着字,从正面看过去是一本救人治病的医书,倒过来看,却是一本要给人下毒,要人命的毒书。 她摩挲着泛黄的书页,暗暗思量着,这本书的主人会是这具身体的母亲——苏如霜的吗? 应该是的。 短暂的思索后,她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一个月来,她没有想着给苏如霜和红梅报仇,如容司徒说的那样,她真的只是在调养自己的身体。 熟悉了这具身体,真正能够让她的灵魂寄居在那里面后,她才能把存在这具身体里的记忆和她这个来自异世的灵魂融合到一起。 所以,现在的她,不再是二十一世纪的那个在基地长大,主攻毒术的容澜夕,她就是容澜夕,大晋朝丞相容司徒目前唯一的嫡女容澜夕,也是自从出生就连带着母亲一起不被容司徒所喜欢的嫡女。 一个月的调养,她的脸色其实已经变得非常好看,她给自己的脸稍微做了下手脚,等她从院子里走出去,顶着的还是那张蜡黄的小脸。 第九章:被人狂追 那个家奴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他知道的消息,容澜夕却眉头一蹙,抬手打断了他。 家奴识相地闭嘴,退回到黄秋虎身后。 黄秋虎睨了眼站在容澜夕身边的夙长歌,径直走到容澜夕身边,“容姑娘,这徐家是不是和你有什么渊源?” 容澜夕看着那两间茅草屋,“这家主人和我家本是远方亲戚。” 容澜夕魂穿到这个异世,最大的优势就是她说话的口音没变,巧的很,她所说的标准的普通话,正好也是晋国京城的官方发音,只要是去过京城的人,一听她的口音就知道她是从京城来的。 黄秋虎正想开口,站在他身后的家奴,根据种种,恍然大悟的“哦”了声,“小的听说过,京城容家和徐家的确是远房亲戚,据说徐家的太爷爷的三姨太的小姑子的大舅妈的儿媳是京城徐家的表亲。” 黄秋虎侧过脸瞪了多话的家奴一眼,“你说的京城容家,难道是容司徒,容丞相家?” 家奴点头。 黄秋虎不可思议地看着容澜夕,这个面黄肌瘦,一看就属于长期营养不良的丫头,真的是容家人吗? 前两日,他才听他爹说过,在朝堂上本就非常得皇帝器重的容司徒,即将要迎娶公主了,丞相家的人,怎么看起来都不应该这么寒碜吧。 在场的人,可谓是各怀心思,没人注意到,站在容澜夕身边的夙长歌垂眸,掩藏起眼睛深处那一闪而过的诧异。 先不说只是两间什么摆设都没有的茅草房,也不说这徐家和容家所谓的远亲关系,要真追究起来,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单是里面死过人的这一点,容澜夕就不可能住进去。 在确定了容澜夕的身份后,黄秋虎再一次发挥了他荆州富二代的优势,非常仗义地提出让她去住他家的别院。 容澜夕没搭理他,而是转过身问夙长歌,“你住在哪里?” 夙长歌有些意外的愣了愣,“我住在……” …… 黄秋虎再一次生气而走,实在是太伤自尊了,为什么每个女人看到夙长歌都会忽略他,他下定决心了,这次一定要把减肥进行到底。 夙长歌带着容澜夕去了他住的地方,站到门口时,夙长歌像是很不好意思,“夕夕,你不要嫌太简陋才好。” 容澜夕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而是推开院门,大步走了进去。 以她目前的身份,有泥瓦房住就不错了,还有什么资格去挑三拣四。 房子如夙长歌说的那样,的确非常简陋,等走进去,发现屋子里的摆设也同样的简陋,一个屋子,除了睡觉的床,就只有一张桌子。 唯一让容澜夕觉得满意的地方,收拾的还算干净整洁。 只有一间屋,一张床,却有两个人,到了晚上应该怎么睡觉呢? 容澜夕看了看床,把目光落到夙长歌身上。 夙长歌像是想到了什么,瞪大眼睛,清澈的瞳仁里露出惊惶,“我睡相不好,你别想和我一张床睡!” 容澜夕挥手一扬,原本在床上的被褥已经落到地上,“谁说老子要和你一张床睡的,你……” 她扬起食指,直指着夙长歌,一字一句,“你睡地上。” 夙长歌憋了憋嘴,明显一副心有不甘,却又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睡觉的位置确认好了,就要去买些日用品回来,容澜夕模了模包袱,还算好,红梅给她装的那点碎银还在。 毕竟是第一次到这个地方来,人生地不熟的,容澜夕想让夙长歌和她一起,哪里想到,他死活不愿意。 容澜夕以为他还在为刚才的事生气,柔声哄道:“乖,要不这样,我们轮流着睡地上。” 夙长歌头摇地飞快,就算不愿意和她出门。 轮流睡地上,这已经是容澜夕耐着性子,能做出的最大的让步,看夙长歌还不识相,心头火就上来了,扯着他的衣袖就朝外走去,“你今天不去也要去!” 夙长歌两只手紧紧扒在门框上,容澜夕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他拽出了门。 很快,容澜夕就弄明白他为什么说,不是第一次掉到山下面。 他夙长歌在荆州这个地方,可谓是男人一致的公敌,女人一致的暗恋对象。 他这一次掉到山下面,和黄秋虎没任何关系,至于黄秋虎为什么会带着一群家奴出现在那里,全是听说他又被某个男人扔到山下面,肚子里憋着小红不理他的气,纯粹是去落井下石了。 容澜夕喘着粗气瞪身边的少年,如果不是他,她刚才绝对不会连带着被一群人追,在奔跑的过程中,还时不时会有诸如大白菜,胡萝卜,甚至还有鸡蛋一样圆溜溜的东西朝她砸来。 夙长歌经历过的次数明显很多,他拉着容澜夕左绕右拐,很快就避开了蜂拥而来的人群,成功甩开人群后,他除了呼吸有点重,几乎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看容澜夕一直瞪着他,心虚地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蝇,“我说了不跟你一起出门的。” 他这么一低头,让身高和他差了有一个头的容澜夕看到粘在他头发上的半个鸡蛋壳,话说,在刚才的奔跑过程中,他似乎一直都在替她挡那些砸来的东西。 天大的怒火,也在看到那只悬在他乌黑秀泽的长发上,来回摇晃的鸡蛋壳时,烟消云散了。 “回去后,你把哪些是要格外当心的,一五一十告诉我。” 夙长歌真的很听话,两个人一回到所谓的“家”,他马上把一天之内,他在哪几个时辰不能出去,平时不能去哪些地方,详详细细地告诉了容澜夕。 容澜夕单手支颌,真的无话可说了。 夙长歌琢磨了一下容澜夕的脸色,觉得她还在生气,转身出了屋子。 不一会儿,容澜夕就闻到一股香味,她起身出门,看到同样简陋的厨房里,夙长歌正在煮东西,她走了过去,“你会做饭?” 看夙长歌虽笨手笨脚,却不算凌乱的步骤,她很惊讶。 “夕夕。”夙长歌看似很忙,仍没忘了炫耀一番,“以后你就知道,我会的东西其实非常多。” 容澜夕朝他翻个白眼,会的东西是挺多的,最会的莫过于拈花惹草,只是上个街而已,就被人追成这样。 哎,容澜夕打量着他的侧脸,说起来,似乎也不完全怪他,还只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少年,已经出落的那么有姿色,说起来,只能说父母的遗产基因太好。 她忽然很好奇他的身世,“喂,你的父母呢?” 侧着半个身边,正忙着切菜的少年,手里的动作一顿,然后继续切着,“他们不在这里。” 很轻描淡写地六个字,表明了他并不愿意提及他的父母。 容澜夕虽说有着十八岁人的灵魂,却因为一直都是在基地训练,可以说,基本不怎么懂人情世故,她的好奇心很重,看他不怎么愿意提到,她偏要问,“他们在哪里?” 第十章:见识凶悍 “他们……”夙长歌沉吟片刻,刚要开口,有人敲门,“有人在家吗?” 容澜夕在基地受过相关方面的训练,不需要去看,只要单凭这个人的声音,就可以判断出他的年纪。 夙长歌放下手里的活,去开门,容澜夕没有跟过去,透过夙长歌打开的门,她看到站在门口的果然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 男子是一副管家模样的打扮,他没和夙长歌多说什么,手朝后一挥,家丁模样的人就把一袋东西放到夙长歌腿边。 因为是背对着,容澜夕并不能看到夙长歌的表情,只是,在基地长大,平时的生活,除了睡觉就只有训练的她,怎么会看不到夙长歌去拎那个袋子时,手背上爆起的青筋。 她对这个少年的身世越发好奇了,脑海里忽然闪过本不属于她的记忆,让她知晓了一件事,“夙”这个姓在晋国根本没有,却是平国的国姓。 这么说来,夙长歌不是晋国人,而是平国的皇族中人。 传说平国的皇族中人,不管男女,都有着上乘的容貌,难怪他会有这么好的长相。 自从那个给他送一袋米的人来过之后,夙长歌的情绪一直都不高,容澜夕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非常见不得他沉默寡言的样子,开始给他讲笑话。 她说:“从前啊,一位先生正在给学生讲家族遗传图谱, 先生问:‘要是他生的女儿患病的话,女儿跟一正常男人结婚生孩子,患遗传病的概率是多少?’ 奇葩同学答曰:‘可能是零’ 先生问为什么? 他:‘别忘了世界上有一种病,叫不育不孕!’ 先生忍无可忍,‘你给我滚出去!’” 容澜夕自己说完后,都忍不住捧月复大笑,等她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发现夙长歌还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就觉得不对了,“喂,别这么深沉了,你才几岁,就一副愁深苦海的样子,开心一点。” 看夙长歌还是面无表情,她踮起脚,两手搓揉着他的两侧脸颊,“夙长歌,这可是老子长这么大,第一次讲笑话给别人听,你好歹捧一下场呢。” 夙长歌终于勾了勾唇角,露出的笑,却比哭还难看。 为了安慰夙长歌,吃过饭后,容澜夕主动招揽下了洗碗的活。 实在是没有干过任何家务,她只是洗了一次碗,就把夙长歌这里位数不多的碗给摔了两只。 眼看晚饭没碗盛饭了,夙长歌看着地上的碎片,无声地叹了口气。 容澜夕也知道自己错了,不过,她是哪里来的人,管他在别人眼里,她只是相府不得宠,被打发到这里的来的连庶女都不如的奴婢,她都要按照她的方式在这个地方生活下去。 她拉上夙长歌的手再一次出门了。 洞悉出容澜夕是要带他出门,夙长歌再一次百般的不愿意,这一次和上一次一样,夙长歌的挣扎,在容澜夕的强势下,根本就没任何的作用。 在接下来的大概一炷香的时间里,容澜夕让夙长歌真正的见识到了什么才叫凶悍。 有人看到夙长歌胆敢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大街上,举起手里吃到一半的包子就要朝他砸过去,眼看就要砸到夙长歌身上的包子,在离他大概还有三寸距离的时候,被人一个反手,又朝刚才吃它的那个人飞去。 那人猝不及防,包子直直地飞到他长大的嘴里,他则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看夙长歌居然找了帮手,而且还只是个黄毛丫头,心里顿时怒火直升。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人在血压飙升到两百时,基本处于失控状态,那个失控的人就是把剔牙的牙签当成了工具,朝夙长歌发起进攻。 夙长歌隐忍惯了,下意识地就要朝后退,容澜夕眼尖手快,抓住了他。 夙长歌还没反应过来,只见有什么东西在眼前晃过,接着就听到一声和杀猪没什么两样的哀嚎声。 他循声看去,只见刚才拿着牙签当武器的人,已经倒在地上,作为武器的牙签则插到了他的手心里。 戳得应该很深,彪形大汉痛得脸都变形了,整只手掌蜷缩成一团,鲜血淋淋。 如此一来,在一旁围观,本来想欺负夙长歌的那些人就开始犹豫了,他身边的黄毛丫头,绝对不容小觑。 最后,人群很快就散去了。 从此以后,荆州就开始流行起这样一个传言,说人家夙长歌虽说只是个质子,毕竟是平国太子啊,怎么能被一帮百姓欺负呢,平国皇帝心疼爱子,把身边最得力的助手送来保护儿子了。 当这个传言有一天落到容澜夕的耳朵里,她讶然了半天,绯闻原来就是这样出来的。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就这身板也能被误传成平国皇帝最得力的助手,是百姓们太富有想象力,还是她太过于自我小觑了。 …… 这一天,两个人很顺利的在大街上逛了一大圈,把要买的东西都买了。 有一件事,却是出乎容澜夕意料的,男人们对夙长歌的进攻,她可以以牙还牙地还给他们,对女人呢? 呵呵,她想到她在穿越来前,网上评选出来的,最不受人欢迎的两个字,“呵呵。” 她干笑了两声,没再看夙长歌,大步朝前。 夙长歌看她走得落落生风,着急了,用力推开吊着他胳膊不放的女人,对着容澜夕的背影大喊,“夕夕,等等我呢。” 容澜夕不理不睬,脚步依旧,径直朝前。 身后传来推搡声,不一会儿就听到朝她小跑来的声音。 容澜夕顿足转身,两个动作速度非常的快,在一气呵成下完成,差点让身后追来的那个人撞到她身上。 夙长歌的样子还真是非常的狼狈,脸上胡乱地印着几个唇印,衣襟也被人扯乱了,美人就是美人,不管是衣冠楚楚,还是衣着凌乱,都不影响他的美。 容澜夕略显凌厉的眼风,朝那帮还在追赶夙长歌的女人身上扫去。 一个十岁的黄牛丫头,看人的目光却像是能渗入到人的心底,令人不寒而栗,那帮女人再怎么垂涎只是个少年的夙长歌,也都不敢拿生命冒险。 夙长歌对容澜夕的处事方式非常的满意,在回去的路上,主动去拉容澜夕的手。 容澜夕淡漠惯了,被人拉着手走,还真有点不习惯,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少年却固执地抓的更紧了。 这一天,天气非常的好,灿若金子的阳光,从树叶散落在两个人身上,宛如翩然展翅的蝴蝶,美到了极致。 第十一章:我会帮你 这一天晚上,夙长歌心甘情愿地睡到了地上,两个人似乎都没什么睡意,就开始聊天。 容澜夕率先开的口,她已经知道夙长歌是平国送到晋国的质子,还是想亲口听夙长歌证实一下。 她问他,“夙长歌,你真的是平国太子吗?” 夙长歌沉默了一会儿,黑暗里,他的声音也像这夜色一样的暗沉,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情绪,“是不是连你也觉得我不像一国太子?” 少年口气里带着太多的自嘲,连容澜夕都听出来了,谁说这个少年太子,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柔弱。 光凭他现在的语气,她就能断定,柔弱只是他欺骗世人的表象而已。 她翻了个身,趴在床上,一只手支撑着下颌看着睡在地上的人,多年的训练,让她的视力好于常人,再黑的地方,她照样能视物,所以,现在她是把夙长歌的表情尽收眼底,看得一清二楚。 “谁说你不像太子了,你看你与生俱来的气质,从哪里看都像是太子。” 也许在别人看容澜夕说这番话,多多少少是带着点夸张,其实容澜夕还真没夸张,很多人就是那样,与生俱来带着一种贵气,夙长歌就是那样的人。 夙长歌并没有因此就开心,反而把头深埋到枕头里,再一次沉默了。 夙长歌并没能伤心多久,因为,有什么东西忽然从他头上掠过,速度非常的快,他不像容澜夕那样,哪怕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也能看到东西,漆黑一片里,他看东西,完全凭的是感觉。 他感觉从他头上飞过的东西速度实在是太快,根本就是……想到了什么,黑暗里他从地上猛地坐起,然后以非常快的速度朝床跑去。 这一次,明显是他的速度太快,等容澜夕缓过神,床上已经多了个人。 少年的声音带着一丝惶恐,“刚才好像有老鼠。” 容澜夕朝他翻了个白眼,刚才是她看他情绪不振扔过去的鞋子而已,居然能被他说成老鼠,真是服了他。 有些人,就是那么的固执,任容澜夕怎么解释,到最后都点亮了煤油灯,把她扔过去的那只鞋指给他看,他依然不相信刚才从他头上飞过的是鞋子。 就这样,因为这个小插曲,原本分开睡的两个人挤到了一张床上。 这个地方初夏的夜晚,还是显得有点凉,两个人睡到一起,还真暖和了不少。 容澜夕虽然有着十八岁的灵魂,一直没有和除了基地以外的人接触过,在某些方面,她其实很迟钝,看夙长歌自从上床以来就一直朝床里面躲,拧了拧眉,伸手把他捞了过来,“你要掉下去了。” 困意来袭,她拍了拍夙长歌的后背,含糊不清地说:“不早了,早点睡吧。” 被人抱在怀里,还是被一个不管是个子还是年龄都比他小的女孩抱在怀里,夙长歌各种的不习惯,刚试着扭捏了一下,揽在他腰上的手蓦地一个用力,他的皮肤实在是太细腻柔女敕了,明显地感觉到一阵疼。 他已经见识过容澜夕的身手,也有那么一点了解她的性格,为了避免吃更大的亏,绷紧着身子,没敢再动。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都没觉得这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反而觉得心里某个地方暖暖的,慢慢地也就放松下来,依在容澜夕身边睡着了。 …… 第二天,是容澜夕先醒的,前世她就习惯了早起,这样的习惯延续到了这具身体上。 她睁开眼时,身边的少年还正沉沉地睡着。 约莫着早晨五点钟的样子,窗外已经有亮起微弱的晨曦,白白的光亮透过窗户,宛若一只只漫天飞舞的萤火虫。 容澜夕转过脸看着身边的少年,再一次暗暗惊叹于他的长相。 熟睡的他,放下白日里所有的戒备,柔滑黑亮的发落在枕上想,那抹光泽端丽如珠。 只是个十二岁的少年而已,已经出落成这样倾国倾城的模样,等长大了……容澜汐觉得这又会是个让无数女人心碎的主。 正怔怔地看着他,少年却梦魇了,额头上渗满虚汗,眼睛是还闭着,却眉心紧蹙,开始不停的扭动。 容澜夕看着他越变越白的脸色,由红转紫的嘴唇,心头一惊,他中毒了。 从前天晚上开始到今天,她一直和他在一起,就算是有人要给他下毒,她也不可能会一点都没察觉,除非……他身上的毒,在她认识他之前,就存在在身体里了。 眼看睡梦中的少年,越来越难过,她没再东想西想,而是拿过她睡觉前放在枕边的发簪,抓起少年的左手,用力朝他中指刺去。 伴随着一声“啊!”的尖叫,少年从梦魇中惊醒,他额头上还挂着虚虚的冷汗,瞪大他那双好看的凤眸,怔怔地看着容澜夕。 他依然那是那张倾国倾城的脸,却感觉少了昨天的那分灵气。 容澜夕从他寝衣上随意撕下一块,按在他中指,止住出血。 夙长歌喘了两口气,等开口,声音暗哑的,“夕夕,谢谢你。” 从他这句话,容澜夕就能判断出他是知道身中巨毒的事,她忙好手里的活,才抬头看着他,“这毒是谁下的?”淡淡的口气,却夹杂着未知的暗涛汹涌。 夙长歌垂眸看着自己还隐隐传来痛楚的中指,沉默了很久,“我也不知道,从我懂事以来,这个毒每个月都会发作一次。” 容澜夕觉得真的有点狗血,让她穿越了不说,让她遇到的,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极有可能会一起生活的少年,身中剧毒,这果然不愧为穿越小说里,必不可少的经典桥段。 经典虽经典,她还是希望自己这个穿越女能有实质性的突破。 容澜夕看着忽闪着长长的睫毛,越发显得柔弱可怜的少年,忽然间就母爱大发,她把少年揽到怀里,“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的。” 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帮他解毒;还有一层意思,帮他把太子之名变成真的。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帮他,自然有她的原因,从古至今都流传着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要说这么大的利益诱惑。 第十二章:时间易逝 时间最为易逝,弹指一挥间,六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现在的容澜夕已经十六岁,而夙长歌已经十八岁。 这天夜里,夜朗星稀,街上空旷,唯闻犬吠之声。 一间屋子里传出一声惨兮兮地求饶声,“夕夕,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紧接着响起的是女子略显清冽的声音,“夙长歌,你错在哪里?” 偶尔有走夜路的人经过,对这样的对话,已经见怪不怪,在过去的六年里,这户人家,基本每一天都会上演这样的戏码。 话说这世界上的东西,真的是一物降一物,自从夙长歌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容澜夕的女人,整个荆州城,女人们再也不敢垂涎夙长歌的美色,男人们再也不敢欺负夙长歌。 至于在过去一直把夙长歌当成死敌的黄秋虎,他已经从他爹手里把生意接过来了,顺带着,在听了容澜夕的建议后,也减肥成功了。 现在的他,在荆州,那可是除了夙长歌以外,第二个受各家小姐欢迎的人物。 他和夙长歌不一样,夙长歌身边早有了浑身都长满刺的容澜夕,令那些爱恋着夙长歌的女人们不得不望而生畏,黄秋虎就不一样了,他风流倜傥,年方十九,荆州首富,最主要的是至今未有婚配。 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虽然夙长歌是长在一堆荆棘里的玫瑰,却因为难得,更能吸引人。 容澜夕正呵斥夙长歌到兴头上,有人推门进来,夙长歌掠过容澜夕的肩头,看到来人,像是看到了救星,对他连连挥手,声音急促,“黄秋虎,你来得正好,快来告诉夕夕,我今天下午到底有没有和那个叫什么……叶……菲菲的女人说话?” 黄秋虎歪着脑袋,想了想,“你说的是叶员外家的小女儿叶菲菲吗?” 夙长歌点头,“嗯,就是她。” 黄秋虎走到容澜夕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轻描淡写地说道:“澜夕,算了吧,男人在外,有的时候难免逢场作戏,何必当真。” 看似是劝慰的一句话,实际上却是在煽风点火。 没等容澜夕反应过来,夙长歌已经朝黄秋虎扑了过去,“黄秋虎,你要再敢胡说八道,看我不杀了你。” 他还真的掐住了黄秋虎的脖子,一阵猛摇。 这六年来,跟在容澜夕的身边,他早不是当年那个嬴弱的少年,等黄秋虎挣扎开,真的喘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 “夕夕。”他用眼风狠狠瞪了黄秋虎一眼,才把目光落到容澜夕身上,十八岁的少年比十六岁的容澜高出更多。 他满脸的委屈,“你别听黄秋虎颠倒黑白的乱说,我今天就从那个什么狒狒家的门口走过,我怎么知道那个叫菲菲,还是狒狒的,会无缘无故的让人送什么东西过来!” 夙长歌越说越觉得自己委屈,看容澜夕还是面无表情,不为所动的样子,着急了,走过去,拉上她的手,来回晃着,“夕夕,这么多年了,你还不了解我吗?我是个随便沾花惹草的人吗?” 可怜兮兮地眨巴着他的大眼睛,风华绝代的大美人,做出这么楚楚可怜的一幕,只要是人看了,不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估计都不会再有任何抵抗力。 偏偏,容澜夕不吃他那一套,抽回手,大步朝门外走去,夙长歌缓过神,忙跟了上去。 这一天夜里,荆州城的百姓们,再一次见识到了容澜夕的蛮横,叶员外家的小女儿在这天夜里看到了女鬼,虽没怎么样,却被吓得半个月没敢出门。 这件事,虽然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是容澜夕干的,但是,荆州城的人根据这六年来的种种,很快就推测到了容澜夕身上。 这也怪不得别人,实在是这六年来,容澜夕太宠夙长歌了,但凡是惹到他的人,容澜夕都不会轻易的放过。 要真细数起着六年来,容澜夕是怎么宠爱着夙长歌的,估计“连月楼”里的说书先生不眠不休地说上一个月,都说不完。 长远的不说,单说前不久吧,大概是在一个多月前,夙长歌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了城南有名的李大财主。 说起这李大财主,在荆州城还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不但有钱,仗着有些身手,家里又养了一个有拳脚的奴才,整天横行霸道。 鉴于他一直都是纳税大户,县官对他欺压邻里乡亲的举动,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一天,不知怎么的,夙长歌就和那个李大财主撞上了,还是为了一件说起来,并不让人怎么好意思启齿的事。 俗话说,人有三急,这夙长歌长得再怎么好看,头上再怎么悬挂着一个太子的头衔,也终究是个要吃喝拉撒的凡人,这不,他走着走着,忽然就内急要如厕了。 捂着肚子,冲到离他最近的茅厕,刚要解开裤子上的系带,一个人抢先他一步霸占了本该属于他的蹲坑。 话说这夙长歌,这六年,也真真的被容澜夕宠坏了,他虽然依旧是质子的身份,却要在质子前面加上精贵两个字。 容澜夕养他,也真是舍得花钱,吃的,用的,穿的,哪一样不是用最好的,久而久之,也让夙长歌的性格中多了一份嚣张。 夙长歌觉得吧,这茅厕明明是他先看到的,而且他已经在解裤腰带了,凭什么就要被人抢过去,不服输地去扯那个占茅坑的人。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人不但不忌惮他,顺带着还很不耐烦地把他给推了出去。 他一手提着裤子,猝不及防就摔了一跤。 这下好了,摔的姿势不对,好好的一张美人脸硬是被划出了一道血痕。 容貌受损,夙长歌是真的不会饶了那个罪魁祸首,也不管那人在干什么,上去对准他的狠狠踹去一脚。 随着噗通一声响,在整个荆州从来都是横着走的李大财主,被人一脚踹到了茅坑里去了。 李大财主闻声赶来的家奴们,把夙长歌围在中间暴揍了一顿,好好的一张美人脸,等出现在容澜夕眼前时,她差一点点就没认出来。 等弄清事情的原委,容澜夕带着夙长歌亲自去了趟李财主府上,就当所有的人都以为这位从京城来的不受宠的小姐,是要带着同样不得父母喜欢的质子太子去李府道歉时,李府里传来阵阵哀嚎声。 除了当事的三个人,没人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单从那凄厉的叫声也知道李财主输了。 他不仅输了,而且还输得一塌糊涂。 据“连月楼”的说书先生说,自从容澜夕亲自去了趟李府后,李财主大概有一个月没出门,等他出现在众人视线里,那嚣张的气势明显小了很多。 尤其是看到茅厕,他至今眼睛里仍流露出恐惧,可见,造成的心里阴影实在是太度 第十七章:再次回府 李德胜第一次觉得,他其实也挺苦命的,他只是个没根的太监好不好,为什么要让他去爬树摘苹果。 刚才当容澜夕开口说让他去摘苹果,他不假思索的就拒绝了。 容澜夕既然开口说了,自然有李德胜没法拒绝的办法。 她蹙紧着秀眉,自言自语地说道:“哎,我习惯每天在这个时候吃一只苹果的,要是吃不到的话,我可是会会生病的,我这一生病吧,肯定是不能坐马车的……” 不等她继续朝下说,李德胜已经朝远处的苹果树走去,嘴里小声嘀咕道:“真是一个比一个难伺候。” 苹果树长得还真是有点高,李德胜一个太监懂逢迎拍马,懂察言观色,唯独不会爬树。 他正在那头努力的想办法,容澜夕这边,无声无息间,身后已经站着一个黑衣男子,他朝不远处的李德胜看了一眼,眼神冰冷,不带一丝温度,“主子。” 这就是刚才马车为什么忽然间变得很重的原因,除了已经下车的他,马车帘子后,至今还有个白衣男子躲在那里,对着厚厚的账本,无声的拨打着算盘。 这两个男子,就是容澜夕在这个异世六年培养出来的心月复,一个善文,一个善武。 黑衣男子叫藏非,白衣男子叫何执,善文的专门帮她管理生意,善武的则只要负责保护容澜夕,以及在背后干些吓人的事,比如前文提到的李大财主,他之所以一个月没能出门,就是被藏非揍成了熊猫眼。 这还不止,藏非在揍完李大财主之后的半个月里,在每一个深夜,都会悄悄的潜入他的房中,把他戳醒后,不等他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对着他的脸噼里啪啦一顿打,李大财主以为自己遇鬼了,除了偷偷做法事,根本不敢多吱声。 容澜夕虽觉得藏非做的有点幼稚,想到李财主把夙长歌那张美人脸打成了四不像,就放任他为之了。 藏非是学武的,相对来说,头脑要简单一点,看着远处已经爬到树干上的李德胜,不解的问容澜夕,“主子,为什么不直接把他杀了?” 他和何执都是容澜夕贴身的人,自然知道这个李徳胜来接容澜夕的目的,在他看来,主意都打到他主子头上了,干脆杀了。 容澜夕坐在凉亭里,弹了弹指甲,声音软而糯,“好戏还没开始呢,怎么能这么快就让自己的手见血。” 藏非满脸疑惑地看着容澜夕,他实在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容澜夕想起一件事,“夙长歌已经在赶去庆城的路上,以你的脚程,现在赶过去应该差不多正好吧?” 听容澜夕再次重提旧事,藏非满脸色不乐意的样子,“主子,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对他那么好?” 这六年来,他可是和何执亲眼看到容澜夕对夙长歌的宠溺,甚至于,容澜夕还暗地里命他教了夙长歌武功。 当年那个一出生就被送到晋国当人质的可怜太子,在不知不觉中,倒像是因祸得福了。 容澜夕眯起眼睛看着远处,那头,李德胜正在奋力爬树,她的语调沉而缓,“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原因。” 声音不算高,却让藏非不敢再接话,他对容澜夕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做了个恭敬地动作,身形一闪,容澜夕连衣角都没动一下,他就不见了踪影,可见身手有多了得。 而另外一边,正在奋力摘苹果的李德胜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转过脸朝容澜夕看去,见她坐在凉亭的回廊上,眼睛眯着,像是睡着了,不由得撇撇嘴,在心里把她暗暗的大骂了一通,一个乡下长大的野丫头而已,还非要在这个时间点吃苹果,当真是侨情。 马车再次上路,已经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李德胜气喘吁吁地坐回到马车里,他算是想明白一件事了,在回到丞相府前,这位小姑女乃女乃,他一定要当成真的姑女乃女乃那样伺候着,要不然啊,不要说十天了,就是一个月也未必能到丽都。 容澜夕倒是没有再为难他,一路上,除了晚上住店,她根本就没出马车,也没再提类似要在某个时间点吃苹果的无理要求。 就这样,马车在第三天,准时到了丽都,晋国最繁华所在地。 马车里,容澜夕看完账本的最后一行,阖眼小憩了一会儿,何执为人比藏非要沉稳许多,容澜夕虽然没有告诉他,为什么要那样不求回报的帮夙长歌,他隐隐约约还是察觉到了什么。 他的主子做事从来都是讲回报的,她肯在夙长歌身上花那么多心思,有朝一日,想在他身上得到的想必更多。 马车停了,有声音从帘子外传进来,“小姐,到了。” 容澜夕不需要对何执做任何暗示,在帘子被掀开时,他已经自动消失,她容澜夕身边的人,哪怕最擅长的是文,到底还是有一定的手脚。 来迎容澜夕入府的还真是个故人,六年前,她刚穿越到这个异世就给她下马威的李妈妈。 六年时间不算太长,变的却不仅是人的相貌,更有人的态度,只见李妈妈一改六年前的盛气凌人,一张老脸堆满了笑,皮肤褶皱在一起,像是朵开到即将颓败的菊花。 她伸出一只手给容澜夕,“小姐,欢迎回府。” 再怎么心有不甘,大局当前,她不得不低下头,做出一副恭敬的样子。 哪里知道,伸在半空的手,过了很久都没人把手搭上来,勉强挤在嘴角的那抹笑,顿时僵在了嘴边,抬头朝马车里的人看去。 不看倒还好,这一看,她背上惊出了一身冷汗,六年不见,容澜夕已经长成了大姑娘,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她那双落在她身上的眼睛,看似带着笑,其实,真仔细看过去,眼底冰冷,殊无一丝笑意。 “小……小姐……”在丞相府一直都是高于一般佣人很多等,一向都是伶牙俐齿的李妈妈忽然结巴了。 就在李妈妈感到惊悚,浑身有股子冷气从脚心朝脑门冲去时,马车里的人对着她微微一下,“原来是李妈妈啊,好久不见,你身体还健朗吧?” 李妈妈收回举在半空的手,脸上的肌肉不断抽搐着,“谢谢小姐关心,老奴很好。” 容澜夕没再理会她,自己走下马车后朝辉煌气派的丞相府大门走去,等李妈妈回过神,人已经走进了府里。 第十八章:替罪羔羊 按照惯例,她这个当年以养病为由被送出府的嫡女,回到府里的第一件事是去拜见她所谓的父亲,还有所谓的母亲。 容澜夕是谁? 在六年前就今非昔比,现在的她,十六岁身躯下,有着的是二十四岁的灵魂,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个性张狂惯了,一入府直奔后花园去了。 当年那片梅花还在,只是因为少了人的打量,显得有点凌乱,现在不是梅花开放的季节,光杆的树干秃秃的在风中摇曳,带着几分滑稽的笑意,似乎在嘲弄着即将要开始的好戏。 容澜夕却笑不起来,六年前,她亲手刨制的坟墓还在,只是上面早就长满了杂草。 她挽起衣袖,细细的拔着坟包上的杂草。 等李妈妈和李德胜带着一群家奴赶到时,容澜夕已经坐在坟包边上休息了。 这个时辰,已经是日暮时分,彩霞渲染了半边天,落到她身上,宛若给她也镀上了一层暖色,只是…… 李妈妈和李德胜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眼底,看到了震惊,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惊悚。 这个容澜夕一点都不像是被扔在荆州那么偏僻的地方长大的。 而容澜夕在这个时候,仰头朝天空看去,晚霞刺人眼,她用手遮在眼前,嘴里说着只有她听一个人听得懂的话,如果有酒的话,她估计会边喝边吟唱着别人听不懂的诗词。 李妈妈和李德胜再次对视一眼,这个容澜夕不会是疯了吧? 容澜夕很快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示她非但没疯,反而很正常。 她起身,边拍手掌上的泥边对李德胜说:“李公公,是现在带我去见公主吗?” 李德胜被她的无畏惊了一跳,整个晋国,谁人不知慕容婉仪在慕容丰烈和太后心中的地位,每一个看到她的人,无不战战兢兢,万分不安,这个丫头,胆子倒是大的很。 他想起去荆州前慕容婉仪的嘱咐,对容澜夕弓腰笑道:“大小姐,公主吩咐过奴才,你一回府,马上派人去通知她,都怪奴才不好,一高兴给忘了,要不奴才这就派人去通知公主。” 容澜夕静静听完他漏斗百出的话,沉默了一会儿,方才道:“哪里有公主来见我的道理,还麻烦公公在前面带路。” 李德胜应了声,做了个请的姿势后,就真的走在前面带路,他刚走出没几步,差点和一个迎面跑来的人给撞上来。 他在这丞相府六年,壮着自己是慕容婉仪从宫中带来的人,背地里对那些奴才们都是耀武扬威,眼睛都快长大到头顶上。 看差点被人撞上,对着来人怒道:“蠢东西,瞎了眼睛吗?走路这么不当心!” 那人身材虽高大,从打扮上来看,却是丞相府的丫鬟,大概不是第一次被骂了,被骂了也不吱声,就低头看地。 如果不是容澜夕就跟在他身后,他肯定会去踹那个没长眼睛的丫鬟一脚,容澜夕在,他毕竟要稍微收敛点,发出一声尖锐的冷哼声,继续朝前走。 走着走着,他忽然就觉得不对劲了,顿足回头,他的感觉果然对啊,只见容澜夕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多了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就是刚才被他呵斥过的丫鬟。 难道又是个想凭着拍马屁的手段飞黄腾达的奴才,气不打一出来,瞪大眼睛正要厉声呵斥那个,比本就比一般女子高挑的容澜夕还要高出不少的丫鬟。 容澜夕却抢先他一步,对身边的丫鬟道:“何执,还不快见过李公公。” 随着容澜夕的一句话,李德胜只感觉那个叫何执的丫鬟,身子像是颤了颤,“她”对李德胜欠身,做了请安的动作,却没开口。 李德胜嘴巴动了动,刚想开口,容澜夕又抢先一步,道:“李公公,真是对不住,何执是在荆州伺候我的人,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就麻烦你见谅一下。” 李德胜看着凭空冒出来的丫鬟,满月复的疑问,比如说,他接容澜夕时并没有看到这个丫鬟;在比如,她是怎么来丽都的? 没等他冒出第三个疑惑,容澜夕已经在催促他,“李公公,让公主等久了可不大好。” 李德胜再次看了那个叫何执的丫鬟一眼,这才转身继续朝前走。 他没有回头,自然不知道,就在他转身时,身后有人早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何执当然自己知道打扮成丫鬟是什么模样,套用成语,那就是“惨不忍睹。” 事实上,他打扮成女人的模样,连他自己看了第一眼,就不忍再看第二眼,想他男装时,好歹也是风度翩翩一英俊的男子,怎么一换女装,就各种奇怪。 容澜夕的本意并没让何执入丞相府,她在丽都应该还会待上一段不短的时间,商铺早在半年前陆陆续续就开出来了,何执不入丞相府,更方便管理。 自从在一次大饥荒中把何执救起来,六年来,他把容澜夕的每一句话都当圣旨一样听从着,唯独这件事,他想都没想,一口反对了。 说起来有点自不量力,他不放心容澜夕一个人在丞相府,哪怕武功已经高到深不可测的藏非的武功,其实也是容澜夕一手教的,他依然不放心。 在家乡闹大饥荒以前,他也家境富裕,他是在内宅长大的,自然知道内宅女人之间的斗争,和深宫里那些女人的斗争一样的残酷。 容澜夕到底有多聪明,心思到底有多巧锐,跟在她身边六年,他依然没有琢磨出,即便这样,他依然不放心。 容澜夕似乎拿他没办法,也就随了他,至于怎么才能混进丞相府,而且光明正大的能跟在她身边,就看他的本事。 何执没办法,只能男扮女装。 转眼间,已经到了丞相府的最东面。 这个时代的人,不管是贵胄还是一般的百姓,似乎都崇拜东面,也许东面对他们来说意味着太阳同步吧。 慕容婉仪的院子在丞相府的最东面,占地很大,可想她在这丞相府的地位。 李德胜没有立刻带容澜夕进去,而是让她在外面候着,他进去通报,对此,容澜夕没露出任何的异议。 当朝唯一公主,就算是用脚趾头去想,也猜得到她有多尊贵。 没等何执和容澜夕说上一句话,李德胜就小跑着出来了,从他额头上冒出的汗珠,上下剧烈起伏的胸口就看得出,他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 一看到容澜夕,大老远的他就扯着嗓子高声喊道:“大小姐,公主让您进去呢。” 只是一会儿的工夫,就把对她的称呼从“你”转变成了“您”,可想,刚才慕容婉仪是怎么训斥他的。 也对,她这个替罪羔羊还没替上罪,怎么能得罪呢。 第十九章:遇见表哥 她眨了眨眼,佯装一副无知样子,“李公公,天气冷,这样出汗很容易生病的,丽都这个季节的天气变化无常,还是小心点为好。” 李德胜总觉得她掩藏在无辜的表情下,是一副把所有的事了然于胸的笃定,愣了愣,干笑道:“多谢大小姐关心,眼下还是去见公主比较要紧些。” 容澜夕嘴角含笑,“那是自然。” 这还是容澜夕穿越到这个异世,第一次正面看到晋国的皇室中人,说实话,有夙长歌那个平国太子的长相先入为主,这慕容婉仪和她想象中的样子出入的实在太多了。 如果不是公主的出身,让她在锦衣玉食,万千宠爱中,养成了高贵的气质,她的容貌只怕连中等都算不上。 兴许是怀孕的关系,她鼻翼两侧布满了小小的雀斑,远远看去,一片一片的,让容澜夕想起在现代时,人们对雀斑的形容词,像极了某种一坨一坨的苍蝇屎。 慕容婉仪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盯着看过,换句话说,还没有人不顾忌她公主的身份,胆子大到敢这样直直地看着她,看到她不由得感觉到一阵恶寒。 慕容婉仪到底是皇家公主,很快,嘴角勾起一丝浅到不能再浅的笑,“夕儿,到母亲这边来。” 容澜夕目测这自称是她母亲的女人,比她大不了多少岁,而且两个人本来就没任何血缘关系,她口口声声母亲,容澜夕浑身激起满满的一层鸡皮疙瘩。 这演戏的手段,放到现在肯定可以逐鹿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生在这年代,当真是可惜了。 容澜夕笑着走到她身边,对她盈盈一拜,“夕儿见过公主。” 不卑不亢的态度,无可挑剔的言辞,她叫的的确没错啊,府中的奴才都喊她公主,不称她夫人,她当然也可以称她为公主。 慕容婉仪一怔,眼底有一丝看不起的嘲讽一闪而过,长得是不错,可惜啊,在穷乡僻壤长大的,就是上不了台面,她已经主动给她高攀的梯子,让她喊她为母亲,她却还不敢。 这么一想后,觉得她打得注意实在是太完美了,低头模了模小月复,五个月的肚子,已经隆的很高了,有了眼前这只替罪羔羊,她月复中的孩子就安全了。 容澜夕看着她的肚子,道:“公主,你怀孕几个月了?” 慕容婉仪觉得第一眼看到容澜夕,觉得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到这会儿,她确定容澜夕是她所掌控住得住的,一开始的恶寒,只是错觉,自然也就没了继续陪着好脸搭理她的耐性,语调变得疏离淡漠,“一路奔波你也累了,先回去休息吧,等你父亲回来,再命下人去叫你。” 容澜夕含笑退出这丞相府最高贵的地方。 朝自己以前住的院子走去时,她只觉得有点好笑,人心当真是世上最贪得无厌的东西,像容司徒那样已经在丞相高位上的人还不满足,为了娶公主,费尽心思做了那么多的事,就容貌上来讲的话,苏如霜比慕容婉仪不知道强出多少。 何执知道容澜夕有心思,就默默的跟在她身边,没有开口,容澜夕忽然顿住脚步,“去弄两坛好酒来。” 何执是知道容澜夕的酒量,用千杯不醉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半年前刚在丽都开张,每天门口都有排着长队打酒的酒肆就是她开的。 他看着眼底出现落寞的容澜夕,犹豫了一下,“主子,这里不是荆州,还是不要喝酒的好。 酒量再好的人,喝酒也误事。” 容澜夕睨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换了个女人打扮而已,怎么连人也变得婆婆妈妈了。” 何执是经不起激的,嘴巴张了张,没说话,很快就去给容澜夕弄酒了,容澜夕独自一个人朝前走。 六年后的丞相府,比起六年前似乎修葺的似乎更富丽堂皇了,假山,轩榭,楼阁,随处可见。 她慢慢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一处她以前从来都没到过的花园,她刚坐到长廊上休息,就听到不远处有声音传来,循声看去,她看到是一个相貌还算俊朗的年轻男子,他正在花园的那头吹箫。 容貌俊朗,白衣胜雪,身材伟岸。 定定看了两眼,脑海里闪过不属于她的记忆,是原来容澜夕的,她很快就知道,这个年轻男子是容司徒的远亲,至于到底是什么亲戚,可能她占据这具身体时,只有十岁,搜遍了脑海也没想到。 她只记得他的名字叫白洛轩。 记忆还告诉他,在她十岁以前,白洛轩可是一直都在住在容府的,也就是她穿越来那一年,白洛轩忽然不见了。 那时,她这个丞相府嫡女,做得连下人都可以随意欺负,自然没人会把白洛轩去哪的消息告诉她。 大概是被人注视的太久,白洛轩停止吹箫,侧过脸朝容澜夕这边看了过来,看清是她,他飞快朝她跑了过来,“表妹!” 像是好久不见的亲人,再次重逢一样,白洛轩的声音兴奋中带着点颤音。 容澜夕不知道为什么,这应该是她变成她之后,第一次看到白洛轩,怎么感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眯起眼睛打量着眼前的年轻男子,忽然,一个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能,随着她打量白洛轩的时间变长,在脑海里闪过。 被她盯着看的时间太长,白洛轩脸上出现不自在,模了模自己的脸,疑惑道:“表妹,是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容澜夕嫣然浅笑,“表哥说得不错,你脸上还真的有脏东西。” 话说着,她伸出手去,像是要帮他擦拭。 白洛轩似乎被惊了一跳,下意识地就朝边上偏去。 六年习武,容澜夕的速度已经非常快,白洛轩只是一个偏头而已,她已经转了方向,手从另外一侧朝他伸过去。 白洛轩瞪大眼睛,有一丝未知的情绪掠瞳而过,就在这时,他感觉碰到他脸上的那只手,看似是女孩子柔若无骨的小手,其实却带着强烈的掌风。 静谧的花园里,只听到一声巨响,“噗通”是人落水的声音。 丞相府的正厅里,有人把茶案拍得砰砰作响,盛怒的声音夹杂着响起,“混账东西,一回来就惹事,早知道就不应该把你接回来!” 这个威严的声音的主人正是这丞相府的主人——容司徒。 容澜夕已经有六年没有看到容司徒了,现在他已经三十二岁了,正值壮年,比起六年前,他又多了份中年男子该有的沉稳淡然。 第二十章:悉听教诲 容澜夕站在正厅中央,垂眸看地,看着是在悉听教诲,其实,却是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刚才在花园,她是故意使上内力,为的嘛?就是证实她心里的一个猜测。 在荆州那样偏僻的地方,她之所以练就了一身武功,并不是她有什么天赋自学成才,而是有人在教她。 那个人每天在三更时分会准时出现,起初是挟着没什么武功底子的她,到空旷的地方学武,到后来,她稍微有身手后,他就不开始带着她,他在前面疾步如风,她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 如果不是她本身就精通毒术,或许就真的要以为夙长歌一点都没察觉到,是他睡得太沉,事实上,他是被人点了睡穴。 点穴,或许在很多现代人看来,只存在于类似金庸或者古龙写的武侠小说里,殊不知,点穴真的存在于世。 容澜夕还在基地时,就知道有个和她一起训练的人,他最擅长的就是点穴。 她为什么无缘无故的会把白洛轩给推到湖里,说起来,正是和那个教了她大概五年半,在一个月前忽然就失踪不见的师傅有关。 那个人虽然每次都是带着一张铜质的面具,那身形,容澜夕还是记住了,绝对不是她眼花,真的和白洛轩如出一辙。 容司徒骂了大半天,看始终容澜夕低着头,一直都默不作声,气也消下去一大半,“洛轩是你的表哥,你怎么能一回府就把他给推到河里?” 容澜夕抬起眼睛,正欲开口,有个声音在她身后,比她早一步响起,“姑父,这不怪表妹,是我自己一个不小心自己掉河里去的。” 容澜夕闭上微微张开的嘴,“受害者”站出来说话了,似乎没她开口说话的份了。 容司徒看到白洛轩,一改刚才的严厉,和颜悦色道:“洛轩,你不要帮着她说话,你是个多稳重的孩子,我心里非常清楚,请张大夫来瞧了没?” “多谢姑父。”白洛轩双手作揖,非常恭敬的样子,“侄儿并没什么大碍,已经喝过一大碗姜汤驱寒了。” “如此就好。”容司徒把话题又拉到容澜夕身上,“路途颠簸也辛苦了,好好回去休息一下,然后出席晚上的宴会。” 从骨子里露出来的疏离,并不如一般的父女。 容澜夕垂下眼眸,长长的睫毛,挡住所有心思,什么宴会,只怕是好戏即将要上演了呢。 …… 何执虽是容澜夕名义上带进丞相府的贴身丫鬟,实际上就是丞相府最低等的丫鬟,他没有进入正厅的资格。 他在外面等得都快没耐性,沉稳如他,都差一点点冲进正庭,一抬头看到容澜夕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容澜夕,他飞快上前,没着急着开口,而是拉着她的手,把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确定和他离开去买酒时没什么异样,这才放下心来,压低声音问道:“主子,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容澜夕的性格,比很多中年男子都沉稳,做事从来都不冲动,他就离开一会儿的工夫,她怎么就把人给推到湖里去了,他实在是想不明白,最后,在大宅内院长大的他,自然而然的就把刚才那一出归结为有人对容澜夕的陷害。 容澜夕一扬眉,表情是一贯的云淡风轻,“巧合。” 淡淡两个字,任何执有再多的问题想要问,一时之间也难说出口,他发愣间,容澜夕已经越过他朝前走去,他顾不得再想下去,大步跟了上去。 …… 容澜夕刚到自己的院子,就有怯懦懦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大小姐,奴婢叫蓉儿,是管家让奴婢来伺候大小姐的。” 容澜夕面无表情,对何执使了个眼色,何执转身出门。 容澜夕刚在椅子上坐下,何执就把人带了进来,是年纪大概在十五六岁的小丫鬟,胆子似乎非常的小,从走进屋就低头不敢看容澜夕。 容澜夕从来都不是个欺软怕硬的人,相反的,在荆州六年,看多了很多恶人欺负人的事,她反而更怜悯弱者,“把头抬起来。” 叫蓉儿的小丫鬟慢慢抬起头,看清她的长相,容澜夕惊讶地瞪大眼睛,“红梅是你什么人?” 蓉儿真的很胆小,容澜夕不过是声音提高了一点,她就吓的噗通一声跪到地上,“回大小姐的话,奴婢才入府没几天,不认识什么红梅。” 容澜夕深深吐出一口气,她察觉到自己刚才的情绪波动太大了,“你起来吧。” 容澜夕并没有不要这个叫蓉儿的小丫鬟,却也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反正以她目前的身份,不要这个蓉儿,还会送来什么绿儿、红儿,反正是要有丫鬟伺候着,她还不如留下这个和红梅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至少那张脸不让她那么排斥。 蓉儿手脚麻利,又勤快,容澜夕不过是喝了一盏茶的工夫,她已经把整个屋子又收拾了一遍。 何止的演技也不错,既然把自己定位成是容澜夕从荆州带来的丫鬟,那么在这个院子里,他就要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狗仗人势的架势来。 鉴于他是个“哑巴”,在他目光的指点下,蓉儿把院子里的地又扫了一遍。 容澜夕拎着一壶酒从屋子里走出来,就坐在院子的凳子上,这具身体的记忆告诉她,很早以前,苏如霜就是抱着年幼的容澜夕坐在院子的石凳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院门的方向。 那个时候容澜夕太年幼,并不清楚母亲那样做的原因,次数多了,她才恍然明白,她这是在等着容司徒有一天可以踏进这个院门。 可惜啊…… 容澜夕掀开酒盖,浓郁的酒香溢满整个院子,也把她从记忆中来回。 她举起酒坛,仰头喝了一大口。 蓉儿扫好地,刚转身,就看到这样一幕,惊得嘴巴长到可以塞入一个鸡蛋那么大。 不管是在前生还是现在,容澜夕最不在乎的就是别人的眼光,她仰头喝自己的,何执并没有阻止她,就是站在她身后,像个保护神一样保护着她。 蓉儿忽然觉得这样的一幕,很刺眼,她飞快收回目光,继续去找其他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