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林夕》 第一章 七月的天气黏腻和闷热,滚滚热浪席卷着大地,连晚风吹来都夹杂着汗水的味道。♀知了在树上聒噪的叫着“夏天,夏天。” 让你瞬间,就有把这种可爱小生物扔进滚烫油锅里,刺啦一下再扔进嘴里嘎嘣脆的冲动呢! 林夕穿着宽大的t恤短裤,拖拉着拖鞋,顶着两个华丽丽的黑眼圈,向褚汶的公寓走去。昨天又是在彻夜赶稿。她要抗议,杂志社明显是女的当男的用,男的当畜生用啊。再这样下去,祖国的花朵都被生生的残害成了奇葩! 拿出手机看了看,没有未接来电,但是都九点钟,褚汶应该下班了吧。 林夕摇摇晃晃的上楼,刚上楼就觉得楼道的灯光明明灭灭,她熟门熟路的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刚打开,就觉得屋内的灯光比以往更加灰暗,林夕看不太清,只得眯着眼睛模索着低头换鞋,这刚低下头,却发现玄关处东倒西歪的散落着一双luo色高跟鞋,这明显不是自己的风格好嘛? 林夕拿起来仔细一看,jimmychoo,嗬,这种大牌可不是自己这种一个月拿点死工资还要费心摊成好几份花的小编辑能够支付的起的,女士高跟鞋的旁边一双黑色皮鞋,凌乱的摆放着,两双鞋子纠纠缠缠的,好似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不和谐的味道。 这是电视剧里的环境铺垫吗,一来渲染气氛,二来埋下伏笔,三来昭示着主人公悲惨的命运? 林夕心中咯噔一下,隐隐觉得不对劲。这下连鞋都不换了,径直穿过玄关来到客厅,没想还真是,偌大的黑色真皮沙发上深陷着两个纠缠的身影。 两人吻的那叫一个难分难舍,昏天黑地啊。且这女的樱唇红肿,眼神迷离。沉浸在ji情里的样子是挺美的。但如果这个男的不是林夕谈了两年的男朋友,她也挺愿意不花钱就欣赏到这场好戏的。毕竟女的美,男的俊,愿意青天白日表演给你看也是需要莫大的羞耻心的。 林夕看到这场面,倒是一蟣uo蹲x耍?缤?g滓谎?谛闹信???挡怀隼吹母芯酰?宰右豢眨??旱沽鳌5?窃绞钦庵殖∶妫?约涸绞且?茸x耍?荒苋萌丝戳诵?啊?吹降缡幼郎匣拱谧抛约汉婉毅氲暮嫌澳兀?掌?锏淖约海?Φ拿骼识?匀唬?毅氲牧成弦捕际俏氯岬男θ荩?衷谧约壕醯谜庹掌??宰拍橇┕纺信??趺茨敲捶泶痰摹Ⅻbr /> 她说不出来话来,也不想打断,更不想撒泼,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让自己失控。白白让人看了笑话,虽然出轨这种事被撞见本应该跳脚,生气,怒打小三儿,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事实红果果的摆在那了,人性禁不起引诱啊。林夕不想去看,不想思考。于是就这样提着蛋糕,静静的站在玄关处,嘴角挂着自己都无意识的笑,等待这场ji情戏结束。 俩人吻的正火热呢,宽衣解带的,都快切入正题了。许是感觉到有外人进来了,褚汶猛的一抬头,就看见站在不远处,氤氲在灯光里的林夕。飘渺暗淡的灯光让林夕看起来不那么真实。 俩人刚才吻得太投入,连开门声都没听见。看见林夕,褚汶刚才还沉浸在情yu里的眼睛瞬间清明了不少,脸色微怔,分不清此时的心情是尴尬还是窘迫,估计这时候心里都已经绕过好几个花花心思了。都说男人偷情时的智商仅次于爱因斯坦。这褚汶动作已经先于思考。手上一使劲,就把还沉浸在热吻里不能自拔,骑在身上不停乱扭的薛琪推了下去。 薛琪的手正在四处点火,柔若无骨的,娇媚婉约的。嘴唇也正紧贴着褚汶的喉结,轻轻的撩拨着,意乱情迷。但是冷不丁被人这么一退,身子不稳就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脸色通红,刚直起身,就不满地娇哼道“刚才还好好的,你这是怎么了嘛?” 薛琪的询问并没有得到褚汶的回答,见褚汶不说话,并且脸色特别不好看,有些呆滞有些窘迫,于是顺着褚汶的目光看过去,就发现林夕站在那里 薛琪看见林夕,本能的就想上前去狠狠奚落一下林夕,最好能看见她失魂落魄的样子,人薛琪就这样,抢了别人男朋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是呢,转脸看见褚汶在这里,害怕自己平日里一贯装出来的清纯善良的形象受到影响,压制住了心头的冲动,然后低着头,表情委屈的站在那里,但是眼神里透露出来的却是藏不住的幸灾乐祸。 褚汶站起身理了理已经被薛琪坐皱的衣服,大步走过来就想拉起林夕的手,张嘴就要解释什么,但看见薛琪在这里,可能有些尴尬。话就憋到喉咙里出不来了。林夕知道褚汶想说什么,这种情况下,男人怎么可能会承认,只会百般狡辩。把一切错处都推到别人头上。这男人啊,偷情的最高境界,就是让正室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憋屈却不能发作,小三儿背负千夫指的勾引男人的骂名,男人却能摘得一身轻。 林夕从看见这场面,心里就跟堵了块石头,就跟吃了只苍蝇一样,恶心,憋屈。哪还能给他这机会。素手微微一闪开,让褚汶扑了个空。 随即懒散的说道;“别停下,我还没看够呢,你俩别因为我的到来,就影响你们的进程。继续继续,我保证不出声,我就在这吃自己的蛋糕,你们就当没我这个人。进行到哪里了,该滚床单了吗?我有错过吗?”说完就绕过褚汶,撞过薛琪,然后大喇喇就踩上了沙发。黑色的真皮沙发上立马出现了小小的灰扑扑的脚印,显得特别刺眼。 饶褚汶是个见惯了市面的人,长那么大也从没有遇到过偷情被抓包的事,。觉得十分羞愧,特别是女人面前觉得脸上搁不下来,红彤彤一片,看见薛琪还在这看热闹,不想被人传出去说闲话,就挥了挥手。薛琪虽然很想看林夕落魄倒霉的样子,但是来日方长,也马上识趣儿的出去了。 空旷的房间里这下就剩下两个人,气氛有点尴尬,两人之间曾经的亲密和熟悉瞬间就随着薛琪的离开变得烟消云散了。 褚汶挠了挠头,想解释些什么,却又无从开口。林夕站在沙发上,拿着下了班就立即去买的蛋糕,一口一口的吃了起来。神色慵懒,那淡定的,好像撞见的刚刚偷情的那个人不是自己男朋友一样,即使是没心没肺的在吃自己的蛋糕。但她还是尝出了这蛋糕的口感,当真是清香滑腻,入口即化。但是这舌根子怎么那么苦。 褚汶有点受不了林夕的漠视,特别是这种事儿发生之后,林夕什么都不说,反而这般不动声色,褚汶心里更是发怵。 决定开口解释,于是说道:“林夕,这事我能跟你解释的。”呦,一贯的褚汶式说法,我能解释,而不是你愿意听我解释吗,好像你说出来我就一定要信,一定要原谅是的。林夕心头更苦涩,不愿说话。褚汶喑哑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屋子里。听到林夕耳朵里怎么还觉得有种被人打断好事欲求不满的憋屈感。 褚汶看林夕仍然不为所动,更不理他,心里有点模不准她怎么想,以前不管什么事,只要自己解释了,林夕就会相信,就会不计前嫌。他以为一切还是那样,便开始自己说自己的,边说还边看林夕的脸色。看林夕没怎么打断也没皱眉,这才放下心。 “真的只有这一次,还是她找的我,我下班和朋友喝的有点多,迷糊了,因为把她当成了你,才做出这种糊涂事儿了。你能相信我吗?能原谅我吗?” 林夕真的不想听这种十成有九成半都是假的解释,想打断他。这才抬起头给了褚汶一个正眼。 林夕盯着褚汶仔细看了一眼,细细的打量了一下。就是这个男人啊,让她喜欢了两年?她现在不仅对自己的长相没有信心,估计连自己的审美观也严重跑偏。褚汶很优质,父母都是走仕途的,算是背景硬朗,本人更是长相帅气,气质儒雅,举手投足都充满着世家子弟的良好素养,两人本来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是聚会时候认识了,也不知道自己哪个二百五特质吸引了他,他就对自己绽开狂轰乱炸式的追求。褚汶身边也没有花花草草,追求自己的时候狂热而细心。这才走到一起,但是在一起久了,毕了业,上了社会,褚汶对自己不但没有以前的耐心和温柔,反而不断的欺骗,不断的隐瞒,不停劝告自己去相信,去顺从。林夕觉得,这世上之所以有矢志不渝的爱情,忠肝义胆的气概,皆因为时相当短暂,方支撑得了。久病床前无孝子,旷日持久不容易,一切物事之美好在于“没时间变坏”。 而褚汶恰恰就这样坏了,还是从心里发着黑坏的。 想到这里,林夕突然低低的笑了起来,笑声回荡在客厅里,灯光下的林夕让褚汶从心里发毛。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清亮亮的眼睛弯成月牙,两个小梨涡,那次聚会,也是因为林夕的笑温暖而明媚,打动了自己,现在这笑容是越来越少见了,即使这样现在的褚汶却没心思去欣赏这个笑,因为这个笑让人看不出意味。 林夕笑着撩了撩头发,对褚汶说: “你让我原谅你什么,革命同志嘛,一时疏忽大意犯了原则性错误,这是可以理解的。你是个男人,男人本来就抑制不住心猿意马,你是兽,而我是人,咱俩不是同类,你的这些自发行为要交给动物学家研究。考虑一下是不是什么期到了,寻求配偶繁衍下一代呢。咱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你说的那些话,你自己都不信,让我信你什么。你以前还对着月亮起誓说月亮代表你的心呢,你自己抬头瞅瞅月亮那其身不正的样,几天就变了个形,今儿圆,明儿尖的,这样看来你还不如它呢。” 褚汶被林夕犀利的言辞说的变了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绿,紫不拉几,黑不溜秋的。想辩解一下,又觉得苍白无力。可是也不能任由着林夕把自己说成是兽,脸色很难看,挂在那里,窘迫中有着气愤,气愤中带着羞愧。喃喃的说道:“就这一次而已,你何必呢,男人,哪有不逢场作戏的,你一定要把事儿做得那么绝吗?” 林夕听到这话,真想挖了自己的眼睛,合着出轨是因为你寂寞时候我没在你身边慰藉,恰巧出现个活蹦乱跳娇俏可人的小三吗?凡存在必是合理的,在这里也行得通吗? 林夕原本想好聚好散,即使你对不起我,我也装回圣母玛利亚不计较了,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的就算了。但褚汶说这个话,让林夕的心头的火气腾的就窜到了脑门,脸色通红,唰的站起身,泄愤似的将手里吃了一半的蛋糕扔到褚汶脸上。“啪”的一声,黏腻的女乃油沾了褚汶一脸,褚汶还沉浸在自己编制的谎言中,没有预料到,所以没来得及躲开。 林夕觉得真的挺讽刺的,讽刺着对褚汶说:“喏,你闻闻这个味儿,是不是你最喜欢的,我赶了一夜的稿子,睡了一个半小时,就去上班,刚下班就跑了老远特地买来陪你过两周年纪念日的,恩,你也不负所望,给我准备了个大惊喜,没买票,也让我看到了这撒狗血的激情剧。既然你都寻找第二春了,我也不能拦着你,男未婚女未嫁的,咱俩就到这儿吧。” 说完这些,林夕掏出口袋里的的那把钥匙就扔到了茶几上,金属碰撞玻璃,发出极大的刺耳的声音,像是欢送着林夕大步离开了。满屋就只留褚汶一个人满脸呆滞。当然了,呆滞现在也看不出来,因为脸都被蛋糕糊住了,愣愣地站在那里。 褚汶也没想到林夕的气性那么大,以前追她完全是因为林夕漂亮,而且很沉静,在聚会中一眼就看到了,虽然薛琪也在,也很出彩,但总觉得少了点灵气,没有林夕那么抓人心肝。所以自己在对林夕狂热的追求,在一起久了,褚汶发现林夕很保守,也很无趣,两人认识两年只存在于牵手拥抱,接吻都特别少,这薛琪以前就对自己暗送秋波,虽然事儿不太干净,但青年男子的一个个不眠之夜,也只有薛琪这样的女人懂得,两人就这样一拍即合,却没想到就被抓了包。 出了门,林夕刚才盛气凌人的表情瞬间没了,一张脸瞬间就垮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才抑制住胸中翻涌而出的恶心与气愤。你问她难过吗?当然了,可是难过又不会死人。 这林夕还没走几步,就被个不速之客拦了下来。林夕抬头一看,嗬,原来是薛琪。这厮还没走呢,在这盯梢是等着看琼瑶剧,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呢?还是等着看一出恶牡丹怒斩负情郎? 如果说褚汶是自己遇人不淑才自找苦吃,那她对这上赶着的薛琪可没什么好脸色。这个姑娘啊,从大学就装白莲花,表面上看来清纯无辜,可内里确实闷骚恶毒。从上了大学就一直跟林夕明争暗夺,争班长,争奖学金,争同学,争老师,只要是林夕的,不管好坏,她都要夺。不管谁追林夕,最后都被把他变成自己的裙下之臣。不是林夕不想抢。而是她从来不把薛琪这种货色的人跟自己摆在同一水平,这传出去多掉价啊。 而且不管白莲花跟你说什么,你就全当听不见,等她说完了,你适当呵呵一下给予她鼓舞就行了,既清净了自己耳根子,又满足了她可怜的自卑心。其实两人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因为林夕不待见她啊。直到有一次,林夕和一同学发生点争执,你说人家俩人的事关丫白莲花什么事啊,偏偏这厮阴魂不散,无孔不入,一切能打击到林夕的事都是她乐见其成的。就在旁边皮笑肉不笑的对着全班同学说说“你们都别跟林夕见怪,她妈妈走得早,没人教她礼义廉耻怎么写,很可怜的。” 听了这话林夕忍不了,平常兴风作浪就罢了了,连她妈妈都被她拿出来挤兑,谁能受得了于是跳起来就给了她脆生生的一巴掌,被林夕这一巴掌打懵了,薛琪才不再乱嚼舌根子。有了薛琪的前车之鉴,再也没有人不开眼去招惹林夕。这薛琪这毕了业,天天跟些个年纪比她二舅姥爷还大,一笑一口金牙,人没到肚子先到的成功人士厮混在一起,也算是个“名媛”了。 薛琪一直喜欢褚汶,哦不,准确的说是薛琪一直喜欢林夕的东西。褚汶可是风云人物,家底子又厚,长得又帅,聚会的时候,薛琪一眼就看上了。如果她能勾搭上,一来带出去比那些老头子有面子,二来毕业之后吃穿不愁,所以她一直对褚汶暗送秋波,没事就凑上去,看见褚汶追求林夕,她更是恨的牙痒痒,明明都是一起认识的,凭什么那个木讷无趣的林夕就有那么好的命。于是有事没事的就介入两人之间,从来没消停过她那大脑瓜子,削尖了钻人两人空子。这正好林夕在赶一个大稿子,忙的脚后跟沾不到,让褚汶有了空窗期,这才让薛琪鸠占鹊巢。 薛琪想着保持自己白莲花形象,把万恶小三的性质升华为爱情,升华为,不可自抑的爱情,这样传出去,人家也只会说,爱情是没错的,错在你这个原配不识好歹。 于是乎就哭的是梨花带雨,眼泪朦胧,垂泪欲泫,站在这里等着林夕,看到了林夕双手一拦就说到到: “林夕,我知道大学时候我说话太耿直,可能得罪到了你,但我绝对没有坏心,也不是故意跟你作对的,是,我承认我喜欢褚汶,那次聚会之后我就喜欢了,我默默守护了他四年,但我 真的没想拆散你俩,可是喜欢一个人想靠近的心,我控制不住,你别怪他好吗?都是我的错。” 林夕一个头两个大,还内心耿直,你肚子里的花花肠子都九曲十八弯了吧,怎么好意思腆着张脸说出这种话来了,于是张嘴就是一剂猛药! “你这是在演琼瑶剧吗,你是苦情咆哮女吗?” “什么?”薛琪瞪着一双眼泪还没流干的眼问。 “你这在我这博同情呢?还是炫耀呢,找错人了吧,我是个女人啊,对你这34d不感兴趣啊,这话你对着褚汶说去啊,好嘛?还有,你掂量自己几斤几两了吗?跟我是一路人吗?瞅瞅你那样都不用捯饬,扔哪个夜 第二章 第二天天刚亮,林夕就醒了,起床的时候,她没有向往常一样鲤鱼打挺,活力十足。♀而是顶着两个乌青乌青的大黑眼圈,慢悠悠的从地上爬起来,昨夜自己做了一夜的梦,梦见褚汶和薛琪俩叉着腰的嘲笑她,她气不过,跟打地鼠一样的朝两人嘶吼而去,还没碰到衣角呢,人就刷的一下不见了,她又继续狂奔着挥舞着根本停不下来,结果,就这样在梦里追逐了这俩贱夫银 第 三 章 自从那天骂了褚汶一顿之后,林夕是灵台一片清澈啊,积攒了许久的火气和烦闷一下就发泄了。♀紧接着又投入到了繁忙的工作中。 林夕是真的没时间去伤春悲秋,为了逝去的劳什子爱情悲伤,为什么,因为生计啊。刚做完手里的稿子,主编又马上压下另一座大山,美其名曰是为了迎合广大女性观众的阅读品味,其实大家知道是满足她们的yy空间,杂志社决定做一篇未婚成功人士的访谈。简单地说就是谈谈人生,聊聊理想,一来鼓励一下积极创业,壮志未酬的有志小青年,二来,巩固女性读者群体,异性相吸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那些大龄未婚女一个个都激动的要命,为啥?因为拿出手的几个备选都是圈里出了名的金龟婿,有钱,长得帅,背景硬,最主要单身啊,让广大女性读者觉得他们的玻璃鞋就是为自己准备的。 谁人不想一睹真面容啊,但是,这种皇帝金贵的主儿哪是我们这种平头小百姓能见到的,他们的神秘面纱更不能被我们这种盘踞在北京某个角落处的某一层写字楼的某一个小职员所揭开。虽然打出来的噱头是吸引人,但是难度也是大大的。 林夕本来不想去争这个名额,惹这个刺头,但无奈,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开出的条件是吸引人的,如果这个案子谈成了,月薪就能翻两倍,而且恰逢主编出去进修,自己就暂代主编一职,何为暂代,就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啊,对林夕来说就是做好了以后可以升职啊。想想自己,奋斗那么多年,只能挤在租住的小公寓,如果成了,加上之前的积蓄,在六环,恩,也就是逼近河北,北京城郊,那也是北京,可以付个首付,有个自己小房子。想到这里她就觉得毛爷爷的头像怎么那么亲切可爱。 有了这样的动力,林夕就自告奋勇的要去做这个董存瑞。做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炸碉堡是英勇的,牺牲也是值得的。不就是刺头吗,林夕原想着能有多难缠。♀后来,在她叫苦不迭把陆观澜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才知道今日的孤勇多么可笑,所以说,能驱动人的只有两根杠杆,利益和恐惧。 最后经过开会协定,air国际的老总陆观澜陆少,经杂志社不同年龄阶段的全体女性同胞全票通过,成为新一代未婚少女少妇大妈的幻想对象! 主编一直都是很看好林夕的,因为林夕从一开始跑腿打杂就是跟着自己的,而且能吃苦不抱怨,主编对于这样实诚的孩子总是有着几分特殊的好感,于是在开会的时候,力压众议,把这个活儿交给了林夕。 林夕掂了掂手里刚从主编那拿来的资料,呦,保密工作做的真够好的! 姓名:陆观澜年龄:34职务:air国际公司法人代表婚姻状况:未婚。长篇大论,估计只有最后一点是广大女同胞感兴趣的。可是这连陆观澜照片都没有,自己怎么认人啊? 弄了半天,原来air就在自己对面的写字楼啊,再想想自己工作的杂志社就占了几间,air那可是整栋啊,哦不,连自己这栋也是人家的,这条街也是人家的,隔壁那条街还是人家的。贫富差距那么大,这案子就更难攻克了。就这么大个金漆招牌挂在那,林夕就牛眼大一样工作几年没看见。 既然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就要好好做。林夕想着先预约一下,再去做个详细的会谈,约个时间,做个文案给看一下,然后再正式的访问,想的都挺美的,现实都是残酷的。 林夕按照流程先拨通了air公司前台的电话,收起平时那大尾巴狼的样子,换了一副自己认为很有职业素养也很柔润清亮的嗓音,电话响了两声后,一道官方的声音响起:“你好,这里是air公司,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看!大公司就是讲究,接电话也那么表现出介于牛掰而不端架子,矜持而不显做作之间。♀林夕清了清嗓子开始自报家门。 “您好,我是runway杂志社的编辑,我们杂志社想请贵公司的董事长,陆观澜先生,做一个专访,请问是否可以给我预约一下?”前台接待员一听是做杂志访问的,马上声音冰冷了一层“对不起,陆总不接受任何公开的采访。”然后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那声音冷的跟经期不调,夫妻生活不和谐的样子是的。 林夕还想说什么,就被人家这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悻悻的挂了电话,没想到第一步就那么难,就这样吃了闭门羹,不禁对这个端着架子的陆观澜心有不爽。月复诽道:果真是刺头,真是难缠,但这才是万里长征才第一步,以后还有的受呢。 林夕想了想既然打电话预约行不通,那就只好去公司门口去碰碰运气了。看能不能上门拜访一下,一来,表示了足够的诚意,二来,也总有偶遇的机会,可能事情更好发展一点。 大中午的,林夕就跟主编告了假,表示要全力跟进这个案子。主编的脸笑的跟朵盛开的菊花一样,拼命的鼓励林夕,林夕一听这话,跟打了鸡血似的,壮志满满的就去了。 去之前,林夕考虑了半天,决定的作战方案是出其不备,攻其不意。在air门前蹲点,看能不能遇到陆观澜,然后直接堵上去。可你照片没有,你怎么认啊?林夕的认人攻略就是,出门最前呼后拥的,气势最霸道犀利的,看人最不抬眼皮的,别人最狗腿逢迎的,那肯定就是老总了。 也许是上天眷顾,林夕今儿运气还真好,陆观澜今天还真就在公司。 林夕戴了顶帽子,穿着防晒衣,要多猥琐有多猥琐,从下午两点人家上班,就一直蹲在写字楼门口角落处的树荫底下,买杯可乐,吸溜吸溜的,一直喝到了晚上六点人家下班。都没看见陆观澜的身影,觉得很是郁闷,也很是着急。刚准备站起身回家就发现,公司门口,黑压压的人簇拥着一个人出来了,林夕想着,那么大派头,这么大阵仗,想必中间那个就是正主了。 林夕一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自己等到了,于是忙揉了揉蹲酸了的腿,跑了上去,伸着脖子想搭话。可还没到正主跟前呢,就看见正主的脑袋顶被人护送着进了车门了。林夕一肚子话还没说呢,人就绝尘而去了。偏偏周围的人熙熙攘攘,林夕还不知道被哪个不开眼的推搡了一下。 十公分的高跟鞋此时撑不住林夕柔弱的身体和剽悍的内心了,吧唧,就崴了一下。林夕就这么华丽丽的摔倒了。夏天的天气炎热,衣服单薄,这样一摔,林夕叫苦不迭。膝盖和胳膊肘都红肿了,有石子沙砾在皮肤表面,淡淡的血丝渗了出来。林夕矫情的倒吸了两口气,还真是有点疼。 等林夕勉强撑着地能站起来的时候,两条腿都打晃。陆少的坐骑早就没了影儿了,连车尾气人家都不稀罕让你闻…… 出师未捷身先死啊,林夕的积极性在一天内受到了两次极大的打击。看了看手机,这都下班点了,估计今天是看不见陆观澜了。模模了空瘪瘪的肚子。看了看跟内心一样受挫的身体。林夕吞了吞口水。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还真是挺饿,脚也磨得疼了,林夕坐在路边的石阶上,月兑下高跟鞋,赤脚走在被太阳晒过还残留着余温的柏油大马路上。 哎,提着高跟鞋,走在大道上。一路上灯红酒绿的,看见多少风景啊,多少小姑娘把未发育完全的小身板暴露在北京这片邪恶的空气里啊? 林夕拖着走啊走,一直走到一家面馆前,林夕实在是走不动了,顺着香味就进去了。恩,真好闻,林夕大力的吸了吸鼻子。林夕觉得饿的不行,忙朝着老板吆喝道:“老板给我来份小碗牛肉面,多点辣椒,多点香菜,多点牛肉,多点面,再多点汤。” 老板是个面慈心善的大爷,听到林夕的五多要求,没一会儿,就煮了一大碗热乎乎的牛肉面给林夕端上来,林夕混着辣椒,呼啦呼啦的大口吞下去,可能饿极了,还被呛了两口,眼泪直流。一直到咕咚咕咚把汤都喝完,林夕模了模圆滚滚的肚子,失落愤懑了一天的心被才充满。 吃饱喝足了,林夕才挺着肚子回家,到了家,才注意到伤口有些渗血,还有些轻微发炎,都肿起来了。林夕拿着酒精,一边擦拭伤口,一边龇牙咧嘴跟舌忝了烧刀子一样,狰狞的丑死了。等到收拾完伤口,贴上创可贴,林夕已经是一身的汗了。 虽然出师不利,但林夕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出来的社会主义好青年,哪能那么容易就被小小的挫折打垮,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林夕继续在air门前各种蹲点,各种埋伏。只可惜,陆观澜这几天神龙见首不见尾,让林夕扑了个空,连西装裤边都没模到,更别提谈合作了。 一转眼就到了周五,林夕接这个案子也有一个星期了,这一个星期,林夕人没见到,皮到晒黑了好几层,天天在门口蹲着,天天打电话被人拒绝,林夕一颗玻璃心有点撑不住。 所以这个对大多数人来说,明明是个让人开心的日子,可林夕却燥不起来,愁眉苦脸的。丁一一看见林夕这样子,趁主编没看见自己的小动作,忙贼兮兮地凑过去说”夕夕,马上你生日了,这周末咱去逛街吧,给你也好好捯饬一下,保证出去人比花娇。赶快找个好男人嫁了才是正事儿呢。”林夕正愁着呢,一听让她去消费,她才不愿意呢。忙摆摆手,“不去不去。这案子还没谈成呢,而且我还得攒钱买房子呢。” 这话说的丁姐姐瞬间就不开心了呢! “怎么了啊,你这工资在北京小白领也算平均水平了,搁你身上也能闻到浓浓人民币味了,难不成你还准备把你攒的钱带到阴间去给爷爷女乃女乃开开眼吗?。” 林夕翻着大白眼掰手指头给丁一一算账: “一一君,你知道什么叫平均水平吗,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好嘛。姚明叔叔和郭敬明哥哥的平均身高是1.84米,你可以说我们小四有那么伟岸吗?放在我身上,我的平均工资水平已经扯到广大白领的大腿根了,好嘛?” 即使这么说了,林夕还是经不住丁一一的软磨硬泡和威逼利诱,土豪一一姐答应送林夕生日礼物,林夕才勉为其难的去逛街,哎,这是个多么傲娇而不识抬举的女人啊! ( 第四章 星期六一大早,林夕还在睡梦中,就被丁姐无情的夺命连环call吵醒,林夕有很严重的起床气,于是嘟囔了一句拿起手机就扔到了床底,蒙着被子继续睡。♀这手机可真是坚强,即使被遗忘在无人发觉,充满灰尘的角落,它依然恪尽职守,担负着叫醒林夕的重任。 林夕被吵的快要仰天长啸了,这才气狠狠的踹开被子,挣扎着下地,跪在地上,把手机从角落里扒拉出来,接了电话,林夕就开始嘟囔着鼻子恶狠狠的指责丁一一:“我正梦到我娇羞的依偎在吴彦祖的怀里呢,你打断我美梦,嫁不出去,怎么收份子钱啊。” 丁一一一听这家伙儿还没睡醒,气上心头,大声嘶吼道:“林夕夕,麻烦你看看表,几点钟了,我都已经跟傻缺一样在商场等了你半个小时了。你昨晚怎么答应我的,说好的呢,难道我还要再给你一首歌的时间吗!啊!” 林夕一听丁一一的话,忙抬头看看表,不负众望,都快十点了,难怪丁一一这样催自己。刚才的盛气凌人现在全都化成做小伏低了。 “一一姐,你再等我那么十五分钟,我保证,保证不叫您老失望,你去找个咖啡厅坐坐,光点咖啡,别给钱,我去给,弥补一下你受伤的心灵,记住千万别给钱啊!” 说完林夕一个起身,就开始洗洗涮涮,等到洗漱好穿好衣服,还有八分钟,幸亏逛街的地方离自己住的地方就两条街,林夕拿着包就奔跑着出门了。 到了地儿,丁一一早就在那等着了,拿出一杯深度烘培的苏门答腊咖啡,一份甜甜圈,就塞给林夕怀里。 然后略嫌弃的说了一句:“多吃点,最好这肉都能长到该长的地方去。” 林夕看见丁一一给自己早餐都买好了,心里是很感动的,嘴上却说道:“丁一一,不是说了我请你喝咖啡的嘛,你看你,都不给我这个机会。” 丁一一一个爆栗就招呼道林夕的脑门上,然后打量了一下林夕,就开始对她评头论足…… “啧啧,看你穿这身,你是不是淘宝的vvvip客户啊,都快被你丑哭了。能长点心吗?” 林夕拽了拽自己的衣服,有什么错啊,白色蕾丝无袖背心,女乃黄色的提花齐膝短裙,亮色的尖头高跟鞋,很亮丽性感好嘛!虽然都是淘宝买的,但大多数白领阶层都不都是这个消费水平吗? 丁一一也就以打击林夕为乐,这人漂亮其实穿上么都好看,等林夕把最后一口面包塞进嘴里,丁一一就拉着林夕就进了商场,势必要给她好好收拾一下。♀ 两人开始不知疲倦的逛啊逛,女人在这时候都跟开了外挂是的。高跟鞋穿着也不觉得累了,三十多度的气温也觉得没那么热了,就这样从工薪阶层逛到了上流社会! 丁一一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分子,也在北京四九城忧伤明媚过一阵儿,父亲是做房地产的,舅舅是走仕途的,两人高中时候就认识了,特别瓷实,关系堪比人民币,到了大学,丁一一去追求自己的摄影梦想,林夕要当个翻译,这才分开。果然摄影是有钱人才能玩的,不然穷三代啊! 但是吧,一到放假这俩人就黏在一起,感情也没断过。这丁一一毕业就在小杂志社当个摄影。美其名曰叫追求理想。林夕毕了业急着找工作赚钱,没找到对口工作,正好以前有点美术功底,丁一一就给她介绍来了,两人就从同学进化为同事,好的能穿一条裤子,也就丁一一这样能把人蠢哭的丫头,能进了林夕的心。虽然家底子厚,但是丁一没有那些纨绔子女的臭秉性,就是直接! 俩人逛到了chanel的店门口,丁一一寻思着,过生日给置办身行头,好马配好鞍嘛。就拉着林夕就要进去。 林夕虽然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啊,周围同事今天买了香奈儿,明天买了迪奥,一问价格,吊牌都是五位数朝上的。林夕每次去超市还得为康师傅便宜还是统一便宜纠结半天呢,这下更是拖着不进去。当钱包支撑不起你的消费,整个人都颓唐的没有底气了呢! 丁一一看林夕这反应就气不打一处来,这败家娘儿们,怎么那么丢人呢。又不要她掏钱,于是拉住她在她耳边说”就这个了,欲先攻其事,必先利其器,你要想找个工地总负责人嫁了,也就是大家口口相传的包工头,你就别进去了。如花似玉的姑娘弄得跟外贸甩单是的,磕碜谁呢!” 林夕哭丧着脸说:“人家不想嫁包工头,但是人家也买不起啊!” 丁一一呵呵了一声,小手一挥:“姐买单。” 既然一一姐都这么说了,林夕再不进去,就是专业打脸二十六年了。 不愧是一线大牌,林夕看的眼花缭乱,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丁一一拿了好几件衣服试来试去,都美的要命,这林夕很没出息的正对着自己爱慕已久的2.55流口水呢,门外就进来一男一女。 哇,林夕和丁一一不禁惊呼一下。整个屋的灯光都没有那个女人的胸脯亮哎。这半拉身子都挂在男的身上,跟条美人蛇是的,那叫一个柔若无骨,脸上的粉都能看见扑拉扑拉的往下掉,笑的叫一个花枝乱颤,这漂亮是漂亮,可眼睛里噌噌而过的人民币是怎么回事呢? 那女的再美,也是个同性,刺激不了她俩大脑分泌多巴胺。主要得看这男的。优质,极品,妖孽啊,一米八七的身高,挺拔而俊朗,站在那里就有一种倨傲和凌厉,墨黑的头发在灯光下泛着光,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笔直高挺的鼻梁,剥削的嘴唇,俊朗风华,一身的限量版,阿玛尼高级手工定制,嘴角挂着一贯疏离而淡漠的笑,你以为他跟你还挺熟络呢,其实这就是人家拒人千里之外的标志! 丁一一是见过不少人,但要不是父亲做生意结实的酒肉朋友,带着粗金链子的暴发户,要不就是舅舅那边的小官员,北京城落下一个花盆都没资格砸到他们。这正儿八经的太子党,自己还真是不认识的。 也难怪,陆观澜跟丁一一那也不是一个档次的,不认识很正常,陆观澜结识的人都是顶顶端的,父亲身份地位在那摆着,自己的公司又是数一数二的。上赶着巴结的人多了去了,虽然玩的开,但谁也不敢传他绯闻啊,到现在还是神秘面纱蒙着呢。真真是个金贵的! 看完了美男,正事还是很重要的,丁一一在一排裙子中挑了半天说:“喏,这个去试试。”然后,递给了林夕一条小黑裙。 啧啧,流线型剪裁,黑色及膝的设计款式,背后真空,一字领,简单却浓浓凸显了女性的性感柔美。所以说当你不知道穿上么的时候,香奈儿小黑裙是你最保守的选择。到底是混过上流社会的,眼光就是和淘宝姐不同! 林夕自然也很同意丁一一的眼光,喜滋滋的刚要接过,恰这时,一双素手就横空夺下,蔻丹的指甲细细模索着裙子。打发似的口气就说:“这条裙子我要了,你们看别的吧,我送你们。”丁一一抬头一看,原来是刚进店门口的那个巴结金主的女人。丁一一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这女人结了梁子,怎么一上来就找不痛快呢! 孙如静刚进门就看见这两姑娘了,林夕本来就漂亮,那种耀眼的漂亮,虽然站在丁一一后面让人看不太真切,那也无损她那种清丽月兑俗的气质,女人对于漂亮的女人总带着莫名的敌意,而且两人从进门就盯着陆观澜看,垂涎三尺的猥琐样。孙如静心中更是警铃大作,小心的抬眼打量发现身边这个男人并没注意,才稍微放下心,但为了彰显自己的自主权,更是警告这两人这优质男人是自己的。就把身子挂在陆观澜身上,显得更加的亲密熟络。陆观澜怎么能看不透女人这点小心思,虽然不喜,但在外人面前也没推开她! 孙如静一看陆观澜没有推开,暗暗喜上心头,认为自己就是麻雀变凤凰的命,多多少少在陆少心里也是有点特殊的啊,于是恃宠而骄,一把就夺下了丁一一手中的裙子,施舍是的打发林夕和丁一一。 丁一一和林夕哪里是吃亏的主,林夕虽然平常口无遮拦,但在这儿,有丁一一不需要自己出头。丁一一可不吃她这一套,在家都父母护跟眼珠子一样,轮到你个不知出处的蹲头上耀武扬威吗?当下就发难: “这哪来的小野模,身上的最新款仿的够真的,动物园哪个摊儿淘来的?就这素质也来冒充名媛?怎么找到个金主不容易啊,这就到处显摆了?那么多衣服不挑,就看中这件,你眼光可真好,你以为你自己穿上龙袍就像太子了?张嘴闭嘴的台湾口音人家就听不出来你是哪梆子出来的了?” 一一经常跟父亲去参加酒会,这个孙如静,她见过几次,攀附着有钱人家少爷生活,今儿买这明儿买那,几乎每见一回就换一个金主。人家把她当玩物,她把自己当个宝。丁一一早就看不下去了。这会儿跑自己这来撒泼。谁能容忍! 孙如静被丁一一这样一说,好似被当众月兑光了衣服一样羞愧,无奈陆观澜在这,她无法发作,一双美目喷着火是的瞪着丁一一,林夕都怀疑会不会钻出两条毒蛇来。 但这姑娘变脸可真快,这边还怒目而视呢,转脸朝向陆观澜瞬间清泪就下来了,委屈的跟陆观澜说“陆总,你看她们。人家只是喜欢那条裙子嘛,觉得横刀夺爱不好,这才想送她们一条弥补一下,她们竟然这样说人家。” 陆观澜这人是地地道道的商人,本来就对孙如静特别的反感,如今把自己当枪使,还在自己面前装柔弱,陆观澜更不想动他的嘴皮子参与女人间这些勾心斗角的事儿。 可这事总得了吧,在这种一触即发的激烈战局面前,店长这种神奇的生物就站出来当和事佬了,看那男人是不打算管了,再别得罪这两个,于是就笑嘻嘻的说:“孙小姐,我们有刚上的新款,山茶花系列在这边,你细细挑选,那条裙子就此一条了,而且尺码你也不太合适。”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谁给孙如静台阶下呢,识趣儿的,就应该见好就收,可这个姑娘可能出门太急真的忘记带脑子了,一听店长说这话不依不饶的,又哭又闹,“我就要那条裙子嘛。” 陆观澜虽说素养在那里不想当众给她难堪,但是心中的忍耐已经到了临界点了,再看孙如静这不知进退的样子,还在那么多人面前哭,不但没有半分怜惜,反而心头火烧了起来,于是眉头一皱,脸色一沉,大步就往外走,本来就是打赌交换的女伴,一个筹码,能有什么价值。孙如静一看金主走了没人欣赏她精彩的表演了,就马上止住了哭,忙追出去,谁知,高跟鞋太锋利了吧,卡缝了,吧唧,摔了个狗□□吧! 这旁人还没反应过来这出闹剧呢,只听“噗嗤”一声,林夕忍不住,先笑了出来。孙如静趴在地上,裙子叉开的老高,欲拒还迎的,陆观澜停住脚步也倨傲的转过头,却不扶也不管孙如静。孙如静一听本来就够丢人了,有人还敢笑她,马上瞪着圆目看向林夕。林夕自觉自己失态了,忙捂住嘴。不再言语。 这一笑,不仅让孙如静看向了她,连陆观澜也注意到她了。再仔细一打量,在心中对上了号: 原来是她,竟然是她! 是那个打了褚汶一巴掌,瘦弱却剽悍的姑娘! 本来林夕站在丁一一后面,丁一一很高,把林夕遮住了,而且林夕一直没开腔,陆观澜并没注意,但是现在一露出真面目,啧啧,饶是见惯了美女的他,也不免惊艳了一下。难怪褚汶上赶着追! 齐腰卷发柔柔顺顺的披在后头,一双杏目明亮而清澈,巴掌大小的脸,细腻瓷白的肌肤,粉女敕的樱唇,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眼睛弯弯的,像溢出光彩一样。在灯光下更显柔和明艳。陆观澜很难将这个柔弱娇媚的女孩跟那个当街撒泼的女汉子当成一个人,有些混乱。 但是光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虽然陆观澜的目光有所停留,心里能记起那么号人,但是陆少身边环肥燕瘦,什么样标志美女没见过? 柔若无骨的,清纯可爱的,性感娇媚的,温柔婉转的……陆公子有的是资本。但是这女人性格不好,太泼辣,太野蛮。陆观澜心中不喜。第二次见面,他就这么不待见林夕。虽彼此站在眼前,林夕也没察觉到,这就是她日后费尽心机要去见的人。 陆观澜的目光也就在林夕身上停留了一下,皱了下眉头,对着身边的孙如静低沉的说道:“哪儿来回哪儿去,别脏了我的眼。” 孙如静没想到今天那么丢人,拿着包讪讪的跟在陆观澜的后头不敢出声。陆观澜大步离开的时候,还转头看了眼林夕,那姑娘正娇笑着要去试衣服。陆观澜收回目光,就大步离开了。 闹剧结束了,丁一一大气的刷了卡,提着裙子,送给了林夕,两人就这样愉快的继续玩耍去了…… ( 第九章 周围的人一看林夕被砸了,捅了那么大个篓子,都围了上来,有的给掐人中有的给扇风的,陆观澜还坐沙发上呢,本来空落落的身边呼啦一下围了一窝蜂的人。♀忙站起来走到跟林夕跟前。 这下砸的不轻,陆观澜没想到林夕那么个柔弱的女孩那么剽悍的冲出来,替自己挨了那么一下。看现在那气若游丝的可怜样,陆观澜有点心疼,别说他了,给谁看见谁都得心疼。想想也是为了自己,于是让林夕靠在自己身上,轻轻拍了拍她的脸,看有没有反应。想要送她去医院。这一拍,林夕就感觉到异动,然后悠悠转醒,旁人看着林夕醒了,长叹了一口气。 林夕头鉲uo碌模?蛔14猓?芯醯缴硐氯砣淼模?獠欧11肿约赫?耸撇谎诺男笨吭诼焦劾缴砩希?园椎牧成险獠庞辛怂亢煸巍o肫鸱5?裁词露??匀硕伎醋拍兀?谑堑奔淳鸵?酒鹄矗?词固垡膊桓液吆摺w约鹤急噶四敲淳茫?庞辛私裉斓幕?幔?荒芨?萏懒恕s谑敲闱空局鄙碜樱?孀磐罚?宰胖芪??率疽饷皇拢?么蠹易急浮b焦劾椒鲎潘?酒鹄矗?实溃骸安蝗ヒ皆郝穑俊包br /> 林夕看见陆观澜跟自己说话,想着要不是为了他自己能受那么大罪嘛!但是身体状况支撑不了她狰狞的表情,于是脸色苍白语气怪异的说道:“我们这种人,皮糙肉厚,被砸一下也没什么大事,就不去医院了。陆总,采访马上开始了,您别担心别的了,配合一下吧。”这话要是换个五大三粗的人,或者活蹦乱跳的说出来,效果可能好点,林夕现在都要跟林黛玉似的了,说出来的话,声若蚊呐,一点产生不了威胁性。 陆观澜看林夕这劲头,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他从来没觉得一份工作,或者一件事可以让人拼命到这地步,他知道林夕那一下砸的很重,不然也不会当时就懵了,但醒来之后,不但不去医院,还要继续做完工作,不免心里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太坚强,太拼,恩,还有点不识好歹!林夕头上还淡淡的血丝,一看就肿了起来。既然她自己都坚持了,陆观澜也不好说什么,叹了口气,又坐回了沙发上。只是不住的看向林夕。♀ 林夕捂着头看着陆观澜的采访,确实是个很成功的商人,也是个很优质的男人,不管言谈举止,谈吐气质,都很吸引人,说到敏感的问题,可以避重就轻,却也不让人觉得敷衍,以前没发现,现在林夕才觉得,陆观澜为什么成为女人巴结讨好的对象,都是有原因的,这样一个帅气多金而又成熟稳重的男人,即使只盯着你不说话,不动作,你都会被深深的吸入他那双漆黑幽深的眼眸中吧,更别提,他若有意的追求你,你会沦陷到何种地步! 采访很顺利,陆观澜也很配合,侃侃而谈。不一会儿就结束了,大家觉得,这个日进斗金的企业家没有外界传言的那么高不可攀,反而彬彬有礼,对陆观澜的印象更好了些。等到收工之后,众人都走了,林夕才敢倒吸一口气,是真疼啊,刚刚强忍着没吱声,这工作做完了,实在忍不住了,觉得整个脑子都有点混沌…… 林夕摇晃着身子出了门,有同事想送她,她拒绝了。于是一个人可怜兮兮的走在街上,捂着头想找个药店,买点药涂涂。正四处搜寻着呢,一辆黑色大奔就驶到了她旁边,陆观澜放下车窗,对着林夕说:“上车,去医院。” 林夕转头看向大奔,想起因为陆观澜,自己这一个月所受的委屈,没啥好脸色。这采访都结束了,林夕当然不想跟他有什么瓜葛,本身帮他挡那一下,一来,是为了采访能顺利进行,自己才当头上顶了王八盖子一样,二来,是想着陆观澜金贵,万一出点什么事,自己兜不住,才挨了一下,跟人家无关,本来也是自己的人不小心,才有了这个纰漏,更不好意思麻烦人家。 陆观澜当时没有注意到摄像机,直到林夕在他面前挡住了,他才反应过来,就这么个瘦瘦小小的人,也敢跳出来保护人?陆观澜不禁有点佩服她。自己活了三十四年,还没让谁保护过自己呢,自己到哪不是霸王,哪轮得到别人在他面前冲锋陷阵,他知道那一下砸的不轻,看着林夕当时都懵了,虽然示意无事,但一个男人挨一下子都不轻,更何况林夕这样的美娇娘呢!心里特别不是个滋味。♀采访结束,陆观澜收拾了一下的功夫,就不见林夕的影子了,想带林夕去医院。可问别人别人都说林夕已经走了,无奈,陆观澜这才让司机开着车沿路找,没多远就看见这姑娘,捂着头的可怜劲。 陆观澜看林夕的抵触样,那时候就知道林夕是个冷情的,你说,求你办事的时候自己做低伏小跟三孙子是的,事儿成了,完了,就一把把你撇开,生怕跟你有一点关系,自己就牵扯不清是的! 林夕脸色不太好,陆观澜很担心,也不顾她的拒绝就让司机把车停下,大步跨下车,上前就扯着林夕,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一男一女拉拉扯扯多难看,林夕有点窘迫于是甩下陆观澜的手就说:“陆总,你放开,我自己能走。” 陆观澜也不生气,看着林夕说:“听话,跟我去医院看看,这伤着头,万一要是脑震荡,你还得赖上我了。” 林夕不想跟陆观澜有牵扯,更不想跟他有工作之外的任何接触,不是自恋的想着自己有什么好能让人家惦记上,而是在接触这段时间以来,林夕知道陆观澜是什么样人,也知道他身边的莺莺燕燕。不欲有交集,所以才这般抵触。但是,现在头疼的发懵,再矜持就没命了,林夕告诫自己,就这一次,就这一次啊!于是上了大奔。 哎,大奔真舒服啊!林夕往座椅上一窝,眼睛一闭,就睡着了,前几天没日没夜的准备,今天被这一砸,脑子有点撑不住思想的活跃性,昏昏沉沉的就睡过去了。 陆观澜看着林夕上车之后,就不再看她,开始看合同,看了一会儿,发现身旁没有动静了,就不经意看了她一眼,哎,林夕瘦瘦小小的身子嵌在座椅里,睡得酣甜,浓密的睫毛像把小扇子,脸色有点发白,头上青紫的肿了一块,还有点血丝,看着就挺疼人的。纤细的藕臂不自觉的环在胸前,陆观澜一看空调温度,林夕还瑟缩着。就把西装外套轻轻盖在了林夕的身上。以至于林夕在睡梦中还闻到一阵好闻的檀木香。 到了医院,停下了车,林夕还没醒!陆观澜喊了她两声没反应,只得轻轻的摇了摇林夕,都说了人家有起床气嘛!林夕睡得有点沉,冷不丁被这一吵,下意识的一巴掌打到了那个嗡嗡的生物上。陆观澜比较高,这一巴掌正好打到了他的下巴。虽然很轻,陆观澜也有点不开心了。 于是大力的晃了林夕一下,林夕被一晃突然坐了起来。“怎么了,怎么了?”一看陆观澜阴测测的看着自己,林夕下意识的先模了模自己的嘴巴,没流口水啊,再想了想自己的睡姿,没丑到人神共愤的地步啊,那这尊大佛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陆观澜看林夕没想起来,不想跟这小丫头计较,于是就赶着林夕下车。到了医院,林夕想去挂号,就被陆观澜拉住了,坐到医院的椅子上,陆观澜看着医院乌压压的人群,于是掏出电话就先给熟人打了过去:“赵叔叔吗?我是观澜,恩,对,一个朋友,脑科,小伤,麻烦您了。” 电话刚挂下不到五分钟,林夕就看了一群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走了过来,对着陆观澜特别尊敬的点了点头。对,是一群,不是一只两只,是一二十只啊! 领头的医生对陆观澜说:“赵院长已经叮嘱过我们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要不要专家会诊?”陆观澜指了指林夕说:“那丫头的头被碰了一下,你给做个检查看看,人本来就不精灵,别给砸傻了。” 合着是来给自己看病啊,林夕可享受不了这样的阵仗,自己以前来医院看个病,都求爷爷告女乃女乃的,普通医生那都人满为患,没点关系,谁能看到专家没诊啊,这有钱又有权,可真是,哎,不得了啊! 医生看林夕脸色有点发白,头上有处伤痕,估计问题不算太大,但是院长都发话了,一定要好好安排,于是让护士先给林夕额头上的伤口处理一下,再给安排个脑部检查,看看有没有脑震荡的嫌疑。 从陆观澜进医院开始,所有护士和女医生的眼都直了,哎,得体的高级手工西装,俊朗的身形,利落的墨色短发,护着身边那个穿着他外套的娇小女人。这护士看陆观澜看的傻了,下手自然没轻没重了,林夕还四仰八叉的坐在椅子上等着处理伤口呢,这女护士就顾着看美男了,一使劲就摁在了伤口上,林夕发出了死猪害怕开水烫的叫声,“疼。” 这一疼,林夕就抓住陆观澜的袖子使劲,铁灰色的西装上一双素白小手狠狠捏紧。陆观澜看林夕的脸色白的有些透明了,一张俊脸瞬间沉下去了,于是朝那个女护士发难道:“她说疼你听不见吗?” 女护士一听跟自己搭话了,忙收起满眼红心心。专心处理伤口。看着罪魁祸首,林夕不禁月复诽“不是红颜,还要当祸水,祸国殃民。” 处理完伤口,林夕去做了个全面的检查,医生询问了一下林夕有没有恶心,晕眩,想呕吐的感觉,林夕说不上去,只觉得脑子有点晕乎乎的,到没别的事。除了这个一切都很好。医生只得说,暂时没有发现脑震荡的嫌疑,不排除会不会有后续反应,可以住院观察,也可以先回家休息,有不舒服的感觉立刻来医院检查。 陆观澜是想让林夕住院的,但林夕不愿意,一来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根本没医生说的那么严重,二来,采访刚做完,自己要回去盯着出稿,排版,根本走不开,于是对着陆观澜表示自己很健康,回家休息休息就好了。陆观澜也不勉强,谢了医生,就带着林夕走了。 出了门,林夕模了模,头上的纱布。即使是帮人家挡了一下,但是人家还带自己来看专家门诊,那么尽心尽力,还是很感谢的。于是对着陆观澜就露出了八颗牙的标准笑容:“谢谢陆总,您费心了,这天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稿子发表之前,我会给您先发过去看看的。” 说完扭头就走。陆观澜看林夕脸色是好多了,但是天都黑了,一个女孩大晚上的不安全,上前一步拉住林夕的手腕,林夕不习惯这样亲密的接触,转过头不禁愕然。陆观澜抬起下巴说:“天太晚了,你一个女孩不安全,我送你吧。” 林夕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都九点多了,现在再去公车站,估计都没车了,再说有免费的车,不坐白不坐,自己确实累了一天,也就不再推辞,大喇喇的就坐了进去。一路上,两人都很安静,不出声,只林夕偶尔提醒一下路,最后左拐右拐的,才到了林夕的公寓。 下了车,林夕又再一次对着陆观澜表示感谢:“真谢谢您,陆总,我先上去了,您路上小心。”然后,林夕伸出小手,使劲的挥了两下。就转头一跳一跳的进了电梯。 陆观澜看着林夕进去了,才吩咐司机走,看着身后明明灭灭的灯光,陆观澜又想到了林夕那张女乃白色的小脸因为疼痛而皱起来,微微发怔。自嘲的笑了笑,自己那么多年还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儿。被一个女孩保护了! ( 第十章 陆观澜回到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了他妈妈的电,陆观澜穿着家居服,坐在书房的电脑前,一边看着文件,一边接通了电话: “喂,儿子,明天有没有空啊。”许娥华的声音从那头传来。 陆观澜一边翻阅着文件,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怎么了?” 许娥华对着自己儿子娇嗔的说道:“你都多久没回来看妈了,心里还有这个家吗,对了,明天你唐叔叔家的女儿从英国回来,他老俩口在外地呢,让我们去帮忙接下机,你跟我一起去吧?” 陆观澜一听他妈妈这话就知道什么意思,又是相亲呢,又是牵红线呢,许媒婆,许冰人,有点出息好吗?陆观澜不太想去,支吾道:“明天不知道呢,看公司吧。” 许娥华一听儿子就是敷衍他的,有些不快,声音闷闷的说:“我不管,明天你必须得去,不去你看着办。” 陆观澜无语,对着电话无奈的说:“妈,这都第几个了,你儿子又不是找不到媳妇儿了,至于吗?” 既然陆观澜都挑破了,许娥华更是不遮掩了说道:“你看看你谈那些小女朋友,子寒可都跟我说了,一个正经的都没有,要不是些什么不入流的小模特,要不就是哪个女明星,你都老大不小的,玩玩可以,我还要抱孙子呢,你唐叔叔家的女儿,才从英国回来,比你小几岁,人特别端庄,最主要的是跟咱家门当户对,你去看看,听妈的。” 陆观澜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只得答应道:“你把人家夸的天上有地上无,实在喜欢认个干女儿呗,干嘛非倒贴个儿子。” 听听这混不吝的说的话,许娥华没好气道:“你别给我那么多废话,明天早上九点半,我要在机场看不见你,有你好果子吃。” 挂了电话,陆观澜无奈的皱了皱眉,继续处理工作,直到凌晨,觉得身子疲累了才回到卧室。 昨晚工作太晚,陆观澜十分困倦,本想着睡个好觉,却被电话吵醒了,陆观澜烦躁的刚接通,他妈妈的声音就又传了过来:“我就知道你还在睡觉,这都八点半了,你起来收拾收拾去机场,我跟你爸都快到了。” 哎呀,三十四岁的陆观澜现在真想挠墙,什么事儿,于是声音低沉喑哑的说道:“我不去!” 陆观澜还拧着想继续睡觉呢,那边就换了个人声,陆老爷子雄浑火爆的声音听筒传来:“混小子,给我起来,我要是看不到你,看回大院怎么收拾你,还敢气你妈。” 陆观澜烦死了,挠了挠头,说道:“那你们等下吧。我收拾下。” 哎,陆观澜别人不怕,还是怕他老爸的,小时候没少吃过皮带炖肉,现在听他爸的声音,就怵,于是起身,梳洗,换衣服,开着路虎就去了机场。 到机场的时候许娥华和陆振廷已经到了,看见儿子来了,喜笑颜开,拉着他就到了出口。 本来勤务兵来接就好了,许娥华偏跟待见自己闺女一样拉着儿子老伴儿一起来。没一会儿,一个打扮时髦的摩登女郎提着行李箱就从出口出来了,穿着檀色的连衣裙,黑色高跟鞋,带着墨镜。一出来,许娥华就笑眯眯的对着招了招手,这姑娘也就跟见到亲人一样,快步走过来。 刚过来,陆观澜就闻到了浓浓的香水味,眉头一皱,不知道怎么,觉得林夕身上的香味比这好闻多了,于是往旁边站了站。许娥华拉着唐密云的手,一个劲打量,边打量边说:“哎呀,多久没见了,密云都长成大姑娘了,一点点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这都走多少年了,这回回来可不走了吧” 唐密云看着许娥华,之前和自家母亲通过电话,知道是什么意思,这下也十分亲密的挽着许娥华的手说:“阿姨,多年不见,您还那么年轻,这次回来就不走了。父母年纪都大了,得尽尽孝道。♀”说完紧接着对着陆振廷微微颔首说:“陆叔叔也来了啊。”陆振廷点了点头。 许娥华看见自家儿子站在旁边,心思明显不在这上,于是拉着唐密云就说:“观澜啊,你能记得密云吗,小时候经常来我们家玩,你俩玩的最好了!” 这一喊,唐密云可注意到了,陆观澜穿着烟灰色套头衫,白色的休闲九分裤,休闲鞋,一米八七的身高,宽肩窄腰,比例极好,五官更是深邃立体,手插在兜里,斜斜的倚在那里,风流俊朗,光一看,唐密云就春心萌动了,脸色红红的。 许娥华看唐密云这样子就知道唐密云是看上自家儿子了,于是更活络了心思。陆观澜站在那里,看着这女人,长的是不错,身材也不错,学历也不错。但是这也不错,那也不错,加在一起就是平淡了,没什么出挑的地方,虽然无趣,但是碍于父母的面子,陆观澜并没有说什么。 几人寒暄完,就出了机场,许娥华喊着陆观澜要回家吃饭,陆观澜不愿意,上了自己的路虎就说公司有事,眼都不撇唐密云一样,就开着车走了。 许娥华有些尴尬,拍了拍唐密云的手,三人就上了车。陆观澜好不容易逃月兑了父母的钳制,就约着和张云杰和左子寒打高尔夫去了。 自从这次的采访成功结束以后,林夕算是杂志社的头号功臣。主编为了奖励林夕,专门给了她几天大假,等到稿子发表了,再看看反响。 这几天林夕难得清闲就窝在她的小房子里养伤,一天三顿的吃外卖。身体壮的像头牛,根本没有医生说的头晕,恶心的症状,于是也就放下了心。只有丁一一没事下班就来跟她汇报一下最新消息,什么主编的进修通知已经发下来了,好像要去很久哎,夕夕你要上位啦,什么什么的。 林夕难得忙里偷闲,每天睡到自然醒。懒的跟猪一样心安理得。根本忘记明天是什么日子。 半夜里,月黑风高,阴风仄仄,林夕看完鬼片窝在被窝里里害怕着,好不容易在心里默念“鬼片都是骗人的,鬼片都是骗人的!”自我安慰着刚睡着,冷不丁被一阵急促的短信铃声吵醒,林夕恼火的要命,拿起手机刚准备摔。 一看,竟是丁一一发来的短信,短信的光明明灭灭,屏幕上几行字,上面写着: “亲爱的林夕夕,明天是你二十七岁的生日,恩,虽然你长着少女的脸蛋儿,但你已经有一颗大妈的心了,希望在你二十七岁这年,能遇到你的真命天子,与你共度人生,我等不到明天啦,现在是十二点整,祝你生日快乐快乐啦!” 林夕一看这短信,来神了,明天自己过生日啊?这几天忙得焦头烂额,都没心思去想,嗬,自己都二十七了,奔三十的人了,大妈心还能分泌多巴胺吗?但是丁一一是她在这个城市最亲近的人了,看到这条短信,冷淡的心也熨帖了很多。 第二天,林夕的假还没休完呢,正好是自己的生日,想着要不请丁一一和祁季出来吃个饭,于是乎就打了个电话给丁一一。丁一一可没林夕那么好命还在家休大假,但是林夕今天过生日也确实不能大意,于是订了个超大的慕斯蛋糕,下了班就和祁季一起去接林夕。 好不容易过次生日,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了。林夕穿着丁一一买的黑色露背一字领小黑裙,红色的手包,红色的高跟鞋,头发中分送送的盘在脑后,黑色水晶耳环垂在肩部,略施粉黛,整个人高雅大气不容忽视。 丁一一看到林夕的时候眼都直了,啧啧,这妮子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打扮起来,端庄性感,不比明星差什么。上了车,三人就直奔吃饭地儿去。 吹了蜡烛吃了蛋糕,林夕才真真实实有了自己过了二十七岁生日的感觉,那么快,真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以前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丫头,现在都是独当一面的成熟女性了。岁月是把杀猪刀啊。吃完饭,林夕有点醉醺醺的,丁一一把她送回家,她早就不省人事了。 这休息够了,稿子也出来了,林夕还得去杂志社报个道。主编对于她的这次拿下的案子特别满意,整个办公室都洋溢着和谐的欢笑声!主编的意思是,过段时间结合林夕之前的案子,自己不在的日子里,由她暂代主编一职,明里暗里都是要给她升官的意思啊! 林夕听了主编的话心满意足。下班从杂志社出来,刚走两步,就看见一辆风骚的亮蓝色兰博基尼,停在写字楼的门口。这来来往往也有不少好车,但这辆一看就是限量版的,全世界还不知道才几辆呢。林夕是真挺喜欢好车的,没事就看杂志,于是凑上去多看了两眼,还对着车玻璃不停的撩头发,抛媚眼。 哎,什么叫无巧不成书。这就是,这世界上就有种关系叫冤家,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巧薛琪和褚汶之地鼠二人组在附近买东西呢,拐个弯,就看见林夕对着人家豪车犯花痴。 薛琪心中暗爽,这林夕吧,是不是自从跟褚汶分手之后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啊?怎么那么落魄。自从他俩掰了之后后,薛琪是三天两头缠着褚汶,这褚汶本来就耐不得寂寞,以前林夕只跟他牵牵手,抱一抱,虽然薛琪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她的身体真真让褚汶流连忘返,而且,自从被林夕毫不留情的羞辱过之后,他也就不再想着林夕,跟薛琪厮混在一起。 薛琪盯着林夕,觉得褚汶被自己抢来了,信心空前暴涨,瞬间觉得高人一等,很有底气,就想去炫耀一下,最好能看见林夕悔不该当初的落魄样,于是拉着褚汶就朝林夕跟前去,褚汶不想过去,奈何,拗不过薛琪,也硬着头皮过去了。 林夕正欣赏着呢,突然从车窗反光上看见两大脑袋,恩,怎么那么熟悉,转脸一看,还真是薛琪和褚汶,两人阴魂不散的。 薛琪挎着褚汶的胳膊,趾高气昂,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林夕说:“呦,这北京城可真小,在这也能遇见老同学,怎么样,多久不见了,什么时候好好聊聊,对了,我跟褚汶马上结婚了,会给你送请柬的,你一定要来给我祝福哦。” 林夕的嘴角抽了抽,合着一个月前,偷情被撞见的人不是你是你孪生妹妹啊,都是千年的狐狸,还跟我玩聊斋。虽然褚汶站在她那面,自己势单力薄的,但是输人不能输阵啊。林夕刚准备开口炮轰这对渣男渣女,身后突然响起刺耳的喇叭声。林夕闭上嘴转头一看,原来是那辆牛叉闪闪的兰博基尼发出的,正巧,车窗放了下来,一张俊脸就这么直直的撞进了林夕的眼里! ( 第十一章 陆观澜自从上次见过唐密云之后,就清心寡欲了几天,一来是许娥华天天让他回家吃饭,他没时间在花丛里打滚儿,二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以前觉得特别辣,特别有味道的妞儿,现在也觉得少了点灵气,怎么说呢,他不自觉的就拿林夕来做对比,因为林夕是他认识的女人里,最独特的,一不矫揉造作,二是清新爽利,最主要一点,不待见自己。♀这就是人性啊。越不待见,心里越是惦念! 上次洽谈的那个生意有了进展,今天要办个酒会,顺便把合同签了,从找的翻译不太了解上次谈判的情况,想来想去,还是林夕最合适,打电话没打通,知道她上班的地方,所以在这等着林夕呢。刚才闭着眼睛假寐,这刚睁开就看见林夕和她前男友,以及前男友的现女友在车前面剑拔弩张的样子,陆观澜私心里,不想林夕跟褚汶废话,也知道褚汶不是个好东西,怕林夕吃亏,这才摁了车喇叭。 林夕看见陆观澜纳闷了一下,这大神干嘛来了,访谈已经做完了啊。这在场的每个人还都没反应过来呢,褚汶首先撒开了薛琪的手,一路小跑过去,样子要多猥琐有多猥琐。隔着窗户,就腆着张笑脸跟人打招呼:“陆少,您还记得我吗,我爸天天在家念叨您呢,老爷子身体可还好。” 陆观澜可不是褚汶想见到就能见到的人物,好不容易在这遇上了,当然要想尽办法的巴结讨好一下。陆观澜最烦这种找着机会就套近乎的人,直接把他无视了,只对着林夕招了招手:“过来。” 林夕四处看了看,然后对着陆观澜指了下自己:“您喊我啊?”陆观澜一头黑线,这孩子还能再单(白)纯(痴)点吗。于是点点了头,:“唔,就是你。” 林夕本不想去的,可她一扭头,看见薛琪那眼珠子就要不受眼眶束缚,马上就掉出来滚地下了。♀毫不掩饰的贪欲和觊觎啊。这刚谈没几天的男朋友褚汶还在这呢,薛琪就这样毫不避讳的看别的人,也真够人寒心。褚汶自然也看见薛琪那表情了,真丢人,自己还在这呢,就这样,虽不喜,却无法表达。脸色悻悻的,十分难看! 薛琪看见褚汶认识这么个极品的男人,忙扭着身子就要上前去自我介绍。林夕差点爆粗口,这丫没见过男人啊,为了报当日仇恨,林夕大步朝前也扭着身子故意挤了薛琪一下走到车跟前,薛琪被撞了一下,差点摔倒,于是恶狠狠的看了林夕一眼,林夕才不管你那眼珠子是不是比吉女圭女圭大,走到陆观澜跟前娇媚的撩了撩头发:“陆总,您老有何贵干啊。” 陆观澜盯着林夕看,林夕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人民币呢,不自觉的的模了模脸,这一动作就逗笑了陆观澜:陆观澜对着林夕指了指:“上车。” 薛琪一口银牙都要咬碎了,这林夕什么命啊,找的男人一个胜一个的优质,即使不甘心,也不能在人面前落了短处。于是对着陆观澜摆出一了一朵白莲花惯有的清纯无害的表情:“陆少,您好,我是褚汶的朋友。” 林夕扶额,这丫连自己的性别属性都给忽略了,不是女朋友吗,不是喜欢了四年吗,不是默默守护的吗,合着前几天说的都是单口相声啊。 陆观澜隔着半层车玻璃就闻见那股子熏人的香水味了,根本不搭话茬,而且那女人的贪婪落在陆观澜眼里更是讨厌,想到今天来得正事,也是为林夕撑腰,温柔的对着林夕笑,然后缓缓说道:“愣着干嘛,快上车,带你买衣服去。♀” 薛琪看陆观澜不理她,只顾着跟林夕说话,心里气结,继续对着陆观澜搔首弄姿。褚汶实在丢不下去那个人了,忙站出来,拉着薛琪,就对陆观澜哈着腰:“陆少,不耽误您的事儿了,我先走了。” 于是拉着薛琪快步离开,薛琪还不死心扭着头抛媚眼呢,也不怕把脖子扭断了! 林夕看薛琪走了,也没必要僵持了下去了,笑了笑就想走。哎,陆观澜就是个资本家,找她一准没好事。陆观澜看林夕要走,挑着眉,对林夕说:“怎么,我能吃了你不成,采访完了,你这升职也有望,不得感谢我一下。” 林夕觉得挺好笑的,倚靠在车窗上,脸凑在陆观澜跟前,笑眯眯的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承了您几次情,这就要报应来了?”湿热的气息喷到陆观澜的脸上,丝丝缕缕的暧昧,林夕身上的幽香离得那么近,盈满了陆观澜的感官,恩!是比香水好闻,陆观澜这么思索道。林夕见陆观澜不回话,不耐烦的敲了敲车窗说道:“陆总,到底什么事,我还要挤公交呢。” 陆观澜收了收心思,指了指旁边的副驾驶说:“上来,上来我再告诉你。”林夕一看僵持着也没用,这陆观澜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啊。再看这垂涎已久的兰博基尼,买不起也可以坐坐,林夕只得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平头小百姓从来没坐过上千万的车啊,林夕左模模右看看。就这毫不掩饰的贪财样落在陆观澜的眼里,陆观澜只觉得好笑,并不觉得厌恶。 陆观澜一边撑着方向盘一边漫不经心的说:“上次的谈判基本上都成了,今天有个酒会,你陪我去,合同今天就能签下来了。不是有句话叫送佛送到西吗。你今儿帮我这个忙,赶明少不了你好处。你要不去,你采访我的那篇稿子,我给不给发,还两说呢。” 林夕恍悟,噢!原来这事啊,,还能以为人家看上自己了呢,害的心脏还暂停了几秒钟。但是这威胁带着利诱的话语又是怎么回事呢! 林夕想着人家帮你那么大一忙,感谢一下也是应该的,上次还送去医院了呢,况且,林夕在上次的谈判中找到了那么一丝丝的成就感,于是也不推辞了,点了点头。陆观澜看林夕点头了,就发动起车子。 陆观澜一路飞驰,林夕从来觉得北京的一直便秘的交通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通畅了。没一会儿,就到了地。陆观澜侧身解开林夕的安全带拉着林夕就出来。林夕抬头一看,嗬,好家伙,全是一线品牌,全是她得卖个肾才敢来的地方啊! 这对陆观澜来说,都不算什么,见惯了。陆观澜大步在前走,一转头发现后头没人,才发现林夕那妮子还咂着嘴在后面欣赏呢。陆观澜失笑,往回走几步,拉着林夕就往里去。 林夕一边顺从的跟着进去,一边呐呐的抬起头问陆观澜:“陆总,您带我这来干嘛?” 陆观澜转过头,上下打量一下林夕,戏谑的说:“都说了是酒会了,不是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你就准备穿着你这牛仔裤帆布鞋就去了?我陆观澜的女伴带出去,当然要艳惊四座了!” 林夕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匡威,呵呵。 陆观澜拉着林夕进了一家店,林夕伸长脖子,看了看牌,是christiandior啊,林夕咂舌,太贵了太贵了。店主看见陆观澜来了,就跟见到自己亲爹一样,忙迎了出来。店员分列两行,夹道欢迎啊,“陆总,您来了。”林夕翻白眼,看这熟门熟路的样,估计没少带女人来! 店长看陆观澜带女人来,想介绍一下新款。但陆观澜拒绝了店长的好意,而是自己选了条裙子递给了林夕。 不得不说,到底是万花丛中过的,挑衣服的眼光还真是不错的。luo色及地长裙,抹胸款式,镂空雕花暗纹面料。露出林夕白女敕的沟壑。流线型剪裁,衬托出林夕精致的锁骨,和白皙的脖颈。 头发松松散散的盘了起来,垂下几缕微卷调皮的搭在肩头。整个人柔美亮丽,又带着高雅性感。到底是情场老手,知道怎么打扮女人,让她看起来矜持高贵而又性感优雅,挠着男人的心,摧着男人的肝儿! 陆观澜看见林夕出来,也眯了眯眼睛,没看出来,这丫头那么有料,纤细的四肢和腰身,却是鼓胀胀的胸部,衣服穿到林夕身上,衬托的皮肤跟上好的羊脂玉一样,光滑细腻,散发着洁白的光辉,优雅细长的脖颈,高挑玲珑的身段。原来是块璞玉啊! 买完了衣服,陆观澜又去别家店,给林夕选了鞋子,手包和配饰。一身上下:christiandiorvalentinobulgari林夕从头到脚的行头,都能买辆车了,啧啧,太**了,太**了。 买完衣服,蹬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林夕跟着陆观澜来到了酒会。这里是陆观澜的主场啊,林夕跟着陆观澜进去,一手挽住陆观澜的胳膊,一手拿着包,脸上挂着恬静优雅的笑容,今天自己是陆观澜的女伴,不能跌了他的份。陆观澜则是一身烟灰色的乔治阿玛尼的高级手工定制西装,白色的开阔领衬衫,打了一个黑色的领结,头发梳了上去,露出饱满光滑的额头,更显英伟不凡。来来往往的人对着陆观澜都是颔首示意,陆观澜好似习惯了一样,只微微笑,继续向前,林夕跟着陆观澜的脚步,走的很匆忙。可能鞋跟太高,她有点站不住,整个身子的重量微微倾倒陆观澜身上! 陆观澜好似感觉到了林夕的别扭,转过脸来低头温柔的问林夕:“不太舒服吗?”丝丝缕缕的热气喷洒在林夕的脸上,林夕有点不自在,脸红了红,扭了扭身子,低低的回答:“没事儿。”既然当事人都这么说了,陆观澜也就不再问了。安慰似的拍了拍她的手。 ( 第十二章 从进宴会大厅的门,林夕刚进门就感觉到好几道**的目光投向这边。当然不是看向她的,全是冲着陆观澜来的。这陆观澜在圈子里,一是单身未婚,也无订婚对象,二来,长相俊朗,家底丰厚,三父亲又手握重权,是多少待嫁闺中少女幻想的对象啊,白富美也是要比较的好嘛!一个高富帅只能娶一个媳妇儿好嘛!所以他每次带的女伴都会成为其他女子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这不,林夕刚挽着陆观澜,麻烦就来了。 一个穿着红色露背晚礼服端着香槟的女孩儿就走了过来,本来都好好的,怎么单单走到陆观澜身边的时候,身形好像风中拂柳,哎呦。怎么那么不经意的,闭着眼睛,就要摔倒了呢!陆观澜本来没注意,但眼看着香槟马上要洒到林夕身上,忙一个侧身,抱着林夕就躲了过去! 女孩也顺着心意柔柔弱弱的倒在了一个男人的怀抱,恩,是一个男服务生的怀抱里。性别总是没错的。她一睁眼,原想着,垂泪与泫的眼眸能引起别人的同情,却发现这不是自己梦中的白马王子,而是个服务生。女孩脸上挂不住了,但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不能发作,脸色通红,从人家怀里腾的站了起来,理了理裙子,恨恨的对服务生说了句:“谢谢。”于是跺着高跟鞋就走了。旁边人哄笑一堂。 林夕在旁边捂着嘴快把自己憋死了,陆观澜怕她这样别人看见会发难,于是把她拉到了没人的地方。一边挂着笑,一边把林夕挤到了墙边,身子微微前倾,把林夕环在了胸膛之中,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传到鼻尖,林夕有点受不了这暧昧的气氛,推搡了下陆观澜,陆观澜低低的笑出了声,胸膛的震动,林夕隔着薄薄的衣料都能感觉到,耳朵不争气的红了,陆观澜低沉的问:“很好笑吗?” 林夕点了点头,笑盈盈的说道:“当然了,你没看见她那样,笑死我了,你们这些世家子女是不是都那么拘谨,明明气的都能喷火了,还得保持良好的修养,你看她那脸憋得,都能……” 林夕正说着话呢,宴会上就进来几个人,林夕不经意抬头撇了一眼,眼角扫过的地方,却是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就这一眼,就让林夕定住了,说不出语言,脸上还僵持着刚才的表情,两眼瞪大,嘴巴轻轻张开状,半晌也不动弹,陆观澜听林夕没有说完,看她表情十分怪异。陆观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进来的人是林云清,刚留学回国的海龟精英,自己开了家公司,上市不久,却是个很强劲的对手,自己给他发了请柬,林夕就是看见他,才这般反常。难不成认识? 是他!看见他进门的那一霎那,林夕的脑子就空白了。身子也好像被定住了一样,间歇了几秒,如炸开的花束,排山倒海的回忆就塞满了她的脑子,涨疼的她巴不得把头割开!!!! 还是那样温润如玉,清淡疏离,还是记忆中熟悉的笑脸,连嘴唇上挑的弧度都没有变,只不过,原来瘦削的身板,变的高大硬朗,使得西服穿在身上壁纸英挺,原来清润的气质,有了些忧郁与伤感,还夹杂着商人的凌厉! 似感觉有人打量他,林云清微微向林夕的方向投来目光,林夕发现林云清看向这边,本能的害怕被看见,连忙把头一侧,撞进了陆观澜的怀抱。 陆观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看见林夕的表情不太好,于是便问:“怎么了?” 林夕害怕林云清会发现,身形娇小的她愈发朝陆观澜的怀里躲,头也不抬,闷哼着说:“没什么,不是说来谈生意吗?快走吧。别让人等急了。” 林夕的头发有几缕正好飘在陆观澜的鼻尖,痒痒的,香香的,再看林夕,脸色有些白,身形有点颤抖,陆观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林夕看见林云清的表现那么怪异,于是抬起一只手,搂住林夕的腰,就往自己怀里送。♀林夕的皮肤,冰凉柔滑,陆观澜的手掌,粗粝滚烫,那温度,熨帖了林夕的心。陆观澜在林夕耳边说道:“在二楼呢,我带你过去。”林夕躲在陆观澜的怀里,点了点头,陆观澜就携着林夕由边侧的楼梯走了上去。 林云清抬头发现并没有人看他,可能是自己的错觉,正巧几个生意伙伴端着酒杯来寒暄,就招呼了几句。几人抬眼看见了陆观澜,刚想打招呼,却发现陆观澜走的很匆忙,没有注意到这边,也就作罢了,林云清微微一侧头,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娇小而模糊,身旁还有个英俊挺拔的男人,正是陆观澜,他不禁揉了揉眉,是太想念了吧,怎么会是她,她又怎么会和陆观澜这种男人在一起。 陆观澜带着林夕来到了一个包间。还是上次几个犹太人,正等着陆观澜呢。陆观澜让秘书把手里的合同拿出来。递给林夕。林夕微微平复了下心情,拿着合同,跟犹太人讲解了一下,表示了自己的合作诚意,以及最大程度实现共赢! 几个犹太人上次的谈判觉得很合理,回去后又跟总部汇报了一下,这次来就是专门签合同的,再加上陆观澜和林夕的态度诚恳友善,这笔生意也就算就做成了。握了握手,林夕和陆观澜就把客人送到包间外。 刚送走客人,林夕还没来得及转头回包厢,一道惊呼就在她耳边响起:“云夕,真的是你。”林夕还没反应过来,记忆中熟悉的薄荷香味就席卷了她所有的感官,那么熟悉,那么飘渺,林夕一瞬间回神,到底还是看见了,到底还是来了! 林夕定了定神,看向那个抱着她还一脸狂喜的男人,客气的拨开钳制着她肩膀的手,退回一步挽起陆观澜的胳膊,压抑心中翻滚着的灼人热意,对着林云清客气而淡漠的说:“对不起这位先生,你认错人了吧,我叫cynthia,是陆先生的女伴,您是哪位?” 林云清看到林夕是震惊的,是狂喜的。本以为林夕也会激动的热泪盈眶和自己上相认,却听到这么个冷淡疏离的回复。一时间有点怔怔的,脸上失而复得的表情还没下去,有点不可思议。明明就是她啊,看的不太关切,林云清上前一步想要仔细辨认。一道高大的身影却挡了过来。 “林总,久仰大名。”林云清一看,原来是陆观澜陆总,当即也礼貌的问候道:“陆总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以一见,真是荣幸。”两个男人握着手,对视着,同样优秀,气场同样强大。像两只雄性狮子的对博,空气中都有一丝丝紧张感! 为了打破这个僵局。林夕上前挽住陆观澜的胳膊,挂在脸上的是陆观澜从没见过的冷淡。然后,对着林云清说:“原来是林总,失敬,林总想必是认错人了。我就不奉陪了,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喝茶。” 然后拉着陆观澜就向前走,林云清想拦住林夕,发现了他的动作,林夕转过脸对着陆观澜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的说:“带我走!”翦翦如水眼里是毫不掩饰的信任和脆弱,身子却站得笔直。陆观澜不知道他们俩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这样的林夕,他好像拒绝不了。 当下转过脸对着林云清说:“林总,失陪了,我女伴身体不适,下次再聚。”说完也不啰嗦,搂住林夕的腰就大步离开。 只剩下林云清一个人,死命的盯住林夕离去的身影,怎么可能认错,怎么会,虽然十一年没见,但是她还是原本的音容笑貌,身形变的修长苗长,脸也长开了,但是五官轮廓还是可以和小时候的重叠! 林夕离开林云清桎梏的视线,就逃命似的跑出了酒会场地。出了门就瘫软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好像窒息的人突然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肺部变的充盈了,陆观澜站在车前,墨黑的眼睛盯着林夕,心中有很多疑问,但是看见林夕这般不要命的呼吸,却也困惑了,林云清和她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躲呢? 林夕呼了几口气后,脑袋恢复了清明,看着这酒会也不能再去了,站起身来,对着陆观澜说:“谢谢你。” 陆观澜依靠在车上了,外套月兑下来担在胳膊上,领结也拽了下来,衬衫的纽扣散了两颗,露出古铜色的皮肤。对于林夕的道谢,陆观澜只轻微的摇了摇头。 林夕颓然的看着陆观澜问道:“陆总,您能先送我走吗,反正事情已经办完了,我身体也有点不太舒服。” 林夕现在脸色很苍白,胸口起起伏伏,喘着气,头发有些松散,垂下来几缕。整个人有点狼狈,但无损美丽。陆观澜不想去问为什么,林夕有那么反常的反应,那是人家的事儿,但是林夕是自己带来的女伴,有义务保护人家安全到家,特别是现在的林夕,当她充满渴望的看着自己时候,放佛她眼里只有他,全世界只有他能信任,他喜欢这种全然被人放心的感觉,于是上前一步,从身后把林夕从地上抱了起来,性感的男人味把林夕怀抱在内,林夕木木的,陆观澜轻轻的说:“走吧,我送你走。”然后把车门打开。 林夕缓缓的坐上了车子,脑子还有点神游,陆观澜侧过身子,给林夕系上安全带,林夕也没有反应,只是呆呆愣愣的,任凭陆观澜摆弄着。 车子呼啸而去。一路上,霓虹闪闪烁烁,给林夕的脸上也蒙上一层说不清楚的朦胧色彩。陆观澜一边开车,一边不停的打量着林夕。 林夕的眼睛里没有往日活跃的神采,没有平日里跟他贫的灵活劲儿,眼眸深处,好似有淡淡泪光,眼底压抑着苦痛,还有一丝丝的恨! 看到林云清的那一刻,林夕的心就崩塌了,如建筑多年的高楼,毁于一旦。藏起来的那些悲苦心事啊,你看起来或者已经没事了,像把一柄带血的纸扇给狠狠的折起来,放在暗处,但是到了末了展开来,血枯血涩,依旧是一柄带血的桃花扇……林夕现在就是这般。一切都是自欺欺人! 陆观澜继续开着车,他以为是送林夕回家,于是就朝着她公寓的方向开,一直沉静的林夕,这时候却突然开口道:“停下吧!”陆观澜听到林夕冷不丁这么一说,一个急刹车,就把车泊了下来…… ( 第十七章 林云清没有直接再来找林夕,反而给杂志社砸了一百万做了个专栏,主编为这事狠狠表扬了林夕,林夕倒是比较无奈,出钱的是林云清又不是自己,主编觉得自己很像招财猫吗,也不用工作,放门口,财运就能滚滚来了。 这事过去后,林夕难得忙里偷闲,林云清再没出现,陆观澜也没打扰,林夕伸了个懒腰,巴不得这样的日子能一直过到她黄土白骨才好呢。 看了看表,七点了,林夕动身离开家,前往杂志社。刚到杂志社,林夕还没进门呢,就看见丁一一风风火火的蹦跶过来,拉着林夕就要温暖的绕圈圈啊!林夕还一头雾水呢,忙打断丁一一。 “你干嘛呢?冒冒失失的?” 丁一一笑的跟朵寒风中的小野菊是的:“夕夕,有好事等着你。” 林夕心中蹊跷,能有什么好事啊,自己生来就是个衰命。于是对着丁一一问到:“什么好事,我长那么大,恩,中过最大的奖是门口刮刮乐,我花十块钱刮到了五块钱,还有买了五年的彩票,中了一袋洗衣粉,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值得雀跃的事儿吗?” 嚯嚯,丁一一一个白眼,不想费口水跟她解释拉着她进了杂志社大门。林夕进去了,才突然发现大家看她的表情,都有点怪怪的,好像是,一副,就等你来的样子。 林夕到了自己座位上,放下包,还没来得及问是什么事呢。主编那张放大的褶子脸就凑到了林夕眼前,把她吓了一跳。林夕拍了拍胸口,嗔道: “主编大人,您从哪个虫洞突然出现的,韩剧看多了,也迷恋瞬移那一套了?我这心脏虚弱的不得了,再被你吓出个好歹来!” 主编笑眯眯的看着林夕说道:“我明儿就要走了,调令下来了,还不一定什么时候能回来,今天跟你把工作交接一下,明天你就先代理着主编的位子。林夕同志,能做好吗?莫要辜负组织对你的期望啊。”丁一一在旁边使劲的点着头,脸上贼兮兮的。 呦,难怪今天林夕出门看黄历写着诸事皆宜,原来这等好事等着自己呢? 林夕说丁一一为啥那么亢奋,同事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虽内心狂喜,弄半天是升职的事儿下来了。但林夕还是个喜怒不形于色,心事勿让人知的好孩子,当下脸色庄重,对着主编深深鞠了一躬。”主编您放心的去吧,我会好好干的,绝不砸了您的招牌,给您脸上抹黑。” 说完这些,主编欣慰的拍了拍她的头,然后把林夕叫到办公室做了一下交接。临走时还对丁一一摆了个ok的手势。 林夕熟悉了下别的案子,觉得主编也不是好当的,分门别类,要督促着联系访谈人物,选取主题,定稿,然后写完稿子还要审核,再改,最后再排榜发行,就这样一直忙到下班点。 外面天色暗沉,繁星闪烁,林夕抬起埋在办公桌上的头,活动了一下已经僵硬的颈椎,巡视了一下,发现所有同事还都没走呢,林夕喜笑颜开,暗暗宽慰,难道自己人格魅力很是强大,第一天当了领导,同事都很赏脸的自愿留下来加班? 这边林夕想收拾下包想安慰一下同事,比如说:“大家辛苦了,我明天请大家喝咖啡”之类的鼓励性话语,那边丁一一看了看手机,对着还在欣慰的林夕嚷道:“林夕,铁母鸡,到饭点了。♀同事都等着呢。”同事听这个话也都起哄了起来,大喊着:“请客,请客!” 好家伙,合着都在这等着吃她庆功宴呢,丁一一从陆观澜那个案子谈下来开始就想着要林夕请吃饭,林夕推月兑半天,但是这回的升职也算是实打实的了。平日里再吝啬,这顿可不能少,抽搐一下,就豪气万丈的一挥手:“成,收工,凯撒的干活。” 凯撒可是个好地方啊,吃喝玩乐一条龙,货真价实的销金窟,但为了同事能好好的齐心协力,林夕拿出了自己的奖金,准备好好搓一顿。 一行人一边恭维着林夕一边打车轰轰烈烈的就去了凯撒,林夕要了个包间。先上几瓶好酒,又点了许多个菜,就吃了起来。 几杯黄汤下肚,所有人都开始现原形了,有平常特别内向的人,撒丫子在包间里跑,有平常特别泼辣的人,喝了几杯酒,就开始梨花带雨的哭诉,所有人也就借林夕这场合释放一下,本来都是同事,这下更是打成一片了。 林夕喝酒,虽然酒量不错,但是酒品不好,喝完就犯浑。而且断片,喝完之后可能强上了一头母牛她都不会知道。丁一一因为开心,抱着酒瓶子就和林夕对瓶的干啊,林夕喝的特别欢快,脸通红一片,打着嗝儿都泛着吃下去的肉味儿。 喝到高兴的时候,有人提议完真心话大冒险,活跃活跃气氛,就跟划酒拳一样。大家一致赞成,大部分人都选的大冒险,真心话不敢说啊,比如,你对杂志社谁谁谁有意思吗,你敢说吗,说了人家要是同意了还好,不同意呢,连同事都做不成,一个个肚子里憋着坏水就等着看别人出丑,于是大部分人还是选了大冒险。 风水轮流转啊,林夕刚才还看着别人出丑呢,有的抱着垃圾桶跳艳舞,有的学名伶接客,大家笑到飙泪,林夕还贱兮兮的笑别人,巧了,这倒霉催的就让林夕遇见了,林夕输了,让她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她一喝醉就天不怕地不怕的样,犹豫都没犹豫的就选了大冒险。 考虑到,林夕也算他们上司了,这不敢玩的太过,不然以后还不知道怎么给小鞋穿呢,就选了个简单的,让林夕去隔壁包厢,找她遇见的第一个人要号码。 林夕眼角还带着泪呢,一听这要求。忙站了起来,小手一挥,大喝一声:“简单!”然后身子就歪歪扭扭的快摔了,亏着旁边还有人扶她。才没有跌倒。她脑子已经被酒精麻痹的有点蒙。走路摇摇晃晃的不舒服,于是就把高跟鞋月兑了下来,放到了桌子上,光着脚丫子,就出了包厢门,几个同事还给她让道鼓掌,林夕深深觉得,恩,多谢你们敬我是条汉子! 到了隔壁包厢门口,林夕想敲门,又觉得太过含蓄,于是对着门就嚷了一嗓子:“我,我要进去了。”然后轰的一声推开门,林夕一进去,里面人都愣住了。 陆观澜正和左子寒张云杰在这吃饭呢,一人身边一个姑娘,陆观澜看着这些庸脂俗粉就难受,一个赛一个的熏人,一个穿的比一个清凉,都是胸大腰细活儿好的姑娘,左子寒美的都上天了。一口吃着美女夹的菜,一口喝着美女敬的酒,看见陆观澜闷闷不乐的自己低头喝酒,还打趣儿道:“三儿,怎么了,这是以前夜御双姝流下的病根吗?要不哥哥给你介绍个好中医怎么样?” 陆观澜一个白眼过去,慢条斯理的喝着酒也不理他们。左子寒搂着姑娘笑的前仰后合。张云杰故意想看老三出糗,拍了拍身边那个姑娘的小声说:“去,给你们陆总逗笑了,重重有赏!” 那姑娘一听这话,娇羞一笑,扭着大就过去了,坐到陆观澜身边,胸脯就朝上贴,你说说,现在这些个女孩儿怎么都一个样,就不能高端一点吗,比如聊聊人生谈谈理想的,问一问你最喜欢的娱乐明星是巴菲特吗,或者你最爱的经济学家是杨二车娜姆吗?这些姑娘肚子里没墨水,空长了两陀肉! 陆观澜这几天被许娥华逼得,愣是跟唐密云吃了好几次饭,每次看着他妈看他俩的眼神,巴不得今晚就能造出个孩子让她含饴弄孙,陆观澜心里就发毛,好不容易跟张云杰几人出来吃饭,还都弄些俗货来,心里添堵,不知道为啥,看着这些浓妆艳抹的大脸盘子,陆观澜就觉得林夕那张清丽绝伦的小脸特别耐看。 那女的端着酒就想凑上去,陆观澜一个反手,就把女孩推了过去,酒也洒了,女孩悻悻的,脸色通红,呆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张云杰看老三儿是真不想要女人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于是招了招手,让那姑娘过去,姑娘委屈的喏,跺了跺脚,叉着腰,又扭着大过去了,张云杰是个惜花的主儿,抱着姑娘又亲又哄得,才把人家逗乐了。 张云杰觉得陆观澜是真的魔怔了,以前比谁都会玩的老三不近了。陆观澜低着头把玩着酒杯想着林夕。才不管他们一肚子的龌龊思想。 正想着呢,冷不丁听到门口嚷的那一嗓子,雄浑中夹杂着羞涩,带着一丝醉意,陆观澜还以为谁喝酒闹事,刚准备站起身出去看看,刚走都门口,门就从外面轰的一声被踹开了开了。 陆观澜一看来人,嗬,这出现的不是自己脑子里正想的人嘛! ( 第十八章 人是这个人没错,就是这个形象是怎么回事。只看见喝醉的林夕,齐腰的长发此时已经乱蓬蓬的了,妆也花了,还有那两只白净的小脚踩在地板上,一只还踩在另一只上面扭扭捏捏的。恩,鞋子呢?林夕喝大了,整个人站不住,有些虚浮,进了包厢扶着门就要倒,陆观澜一看,这娇弱的跟风中杨柳是的啊,忙上前一步,抱住了差点亲吻大地的林夕! 林夕闻到了一阵好闻的檀木香,悠悠的睁开已经混沌的眼睛,看见抱着自己的陆观澜没有认出来,反倒是狗鼻子比较灵,问出了味儿,但是,眼前的是什么人呀!怎么那么丑呀!怎么四只眼睛两个嘴巴啊。林夕忙推搡了一下,嘴里还念叨着:“难不成我才是回到了火星,地球太危险了?” 从陆观澜冲上去抱着林夕开始,张云杰和左子寒就使了个眼神,有□□。然后考量问询的眼光就嗖嗖的跟利箭似的射向了林夕。 陆观澜刚抱住林夕就闻到了股冲天的酒味,这得喝了多少啊,再看看这打扮,啊,大姑娘家家的,晚上,穿着个吊带小短裙,够清凉啊,纤细的藕臂就这样露了出来,白白给那么多个男人占了便宜! 陆观澜不禁气结,这才多久啊,上次头上的伤还不知道好没好呢,就跑这来拼酒了,喝多不回家睡觉,还乱窜门,幸亏隔壁这是自己,要是别的男人,还不早把这姑娘吃干抹净了。再看这林夕喝成这个样子,大着舌头,站都站不稳,留在这里也没人照顾。 陆观澜想了一下,一个打横就抱起了林夕,跟着张云杰和左子寒就说:“我先走了,这顿记我账上。”就要出门。 林夕虽然脑子不清楚,眼睛还是看得见的,刚才犯浑,现在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发觉,是熟人啊,于是也就不害怕,酒意上头,身子在陆观澜怀里扭了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眼睛又闭上了。♀ 陆观澜感觉到怀里人的动作,低下头看,呦,这都能睡着,脸色酡红,眉目如画,白皙的皮肤泛着淡淡的粉红色,一下一下的喘着气,湿热的呼吸喷薄到陆观澜的胸膛上,隔着层衬衫布料都感觉得到温度,陆观澜身体一怔,喝醉酒跟个小妖精一下,可真够磨人的。陆观澜也暗暗叹息,这丫头怎么喝那么多,多精分一个人都给喝傻了。 抱起林夕出门,就看见林夕几个同事扒在门缝边看热闹,陆观澜这才知道是同事聚会,于是到隔壁屋跟着丁一一打了个招呼,啧啧,屋里的人喝的比林夕还高呢,一个个手舞足蹈的,又蹦又跳,原来林夕还是个婉约派的,喝多了也就串个门,没出什么大的幺蛾子。陆观澜看见,大大的餐桌上,一双高跟鞋摆的特别有艺术感,再看看林夕白生生的小脚丫光溜溜的,于是空出手提着林夕的鞋。摇摇头就抱着她就到了停车场。 陆观澜打开车门,想把林夕放下去,低下头一看,才发现,林夕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睁着黑亮亮的大眼睛,像个幽深的漩涡,能把人吸进去,眨巴眨巴的,素白的小手还攥着他领带,看见陆观澜低头看她了,娇糯的说:“你电话号码给我。” 陆观澜看见林夕喝多了还不忘调戏人,好笑的伸出手就捏住林夕下巴,玩味是的挑着眉说:“怎么,开窍了,知道我条件好,来这出勾引我来了。” 别看林夕眼睛透亮,其实脑子还晕着呢。听了这话,打了个酒嗝就对着陆观澜说:“哪,哪能,我要你号码是有用的,我就往那人多的地方,那公园墙上,公共厕所什么的,写你号码,下面再写上,□□,专,专治牛皮癣,祖传秘方,随治随走。大北京有多少有需求的人啊,我再给你招揽业务,以后你发家致富了,莫要忘了你的恩人啊!” 陆观澜听这话,哭也不得笑也不得,林夕打着嗝儿都是酒气,看来真的喝多了,也不知道这丫头脑子里到底装的什么,陆总不想降低智商和一个压根没脑子的女人纠缠。♀于是一个用力,就把林夕扔副驾驶上去了。对,是扔,不是温柔的请,也不是客气的让,就是当个垃圾一样的扔! 林夕被冷不丁的这么一扔,瘦弱的身体在座椅上还弹了那么两下。林夕眼睛微眯,咧着嘴嘟囔着:“这真皮座椅质量真好,我这体格这么大劲都没给坐穿个洞。” 陆观澜上车,给林夕绑好安全带,林夕摇摇晃晃的坐不住,陆观澜就手脚并用,才把林夕给固定好了,这下才发动车,准备送林夕回家。 出了停车场,开着窗户,让北京的晚风一吹,林夕的脑子就清楚了点。但再清楚还是个喝醉酒的人啊,喝醉酒的人的清醒的做法跟个正常人得智障的做法差不多,所以说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酒品不好也是可以不被嘲笑的! 林夕深深嗅了一下夹杂着木槿花香的晚风,微微陶醉着。也不知道是哪根线搭错了,酒稍微醒了点就开始要唱歌,于是清了清嗓子,开始嘴里唱到: “李伯伯要当红军,嗝……红军不要那伯伯,因为伯伯的大啊,嗝……容易被鬼子发现目标。” 一边唱还一边打酒嗝,窗户开着都能闻见林夕刚吃的东西还没消化的味儿呢。 陆观澜挑了挑眉,嘴唇勾勒着笑意,手指还跟着林夕唱的歌轻轻敲着方向盘打节奏,但是闻到林夕打嗝儿,俊脸稍微露出点嫌弃的目光,只是稍微哦! 林夕唱了歌还不消停。低着头模索了半天,“啪”的一声就解开了安全带。然后把头伸出窗外,陆观澜就一下没注意到她,她就作。陆观澜忙拉住她,大晚上的也不怕出点事! 她挣扎了几下,继续伸长个脖子,对着街边就大声喊“亲爱的朋友们,嗝……我唱的好听吗?让我看见你们的手好吗?”回答她的只有被风呼啸带走的传音,但是人家林夕是个自娱自乐的主儿,没人搭理她。她还特别自我陶醉的把头仰起,一副君临大陆享受众人膜拜的猥琐样。 陆观澜看见她这样,一手开着车,一手还得把林夕揽着,害怕她栽出去。然后无奈的喊道:“祖宗,你回家再唱成吗?” 林夕本来特别陶醉,一听陆观澜说要回家,又开始矫情,把头从车窗户缩回来,扭着身子,哭丧个脸,大大的眼睛就看向陆观澜:“不要嘛,我不要回家,我好可怜啊!我想吃肉,我不要回家。” 陆观澜真的是满头黑线,嘴角抽了抽,这林夕还没吃饱吗?喝醉酒还嚷着吃肉,刚才谁打嗝儿都泛着肘子味?要早知道这丫头喝醉酒是这个德行,他才不会圣心发作自找麻烦上身。但是这大晚上的,总不能容着林夕在外撒酒疯吧,于是轻声的问她:“你不去家,去我家成吗?” 林夕砸吧砸吧嘴,盯着陆观澜看,睫毛眨啊眨的:“你家穷吗,有床吗,有两张床的话我就去。” 陆观澜被她蠢的都想笑了,他见过各种各样的撒酒疯的,像林夕这样奇葩的还真是第一个,看着眼睛清明还以为是酒醒了,但是你看她做的事儿,正常人做得出来吗?于是对着林夕就一个脑瓜崩,调笑着说:“我家不仅有床,还有狗窝,你去睡那成吗?”说完也不管林夕,掉个头开车往自家去。 到了别墅,陆观澜停下车就喊林夕,奈何,就这二十分钟的路程,这姑娘就又睡着了,陆观澜解开安全带,侧过身子,一手撑在她的身边,一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脸,轻声的喊着:“林夕,醒醒,下车了。”林夕鼻尖都是陆观澜好闻的男人气息,但是脑子不清醒,只嘟囔一下还是没醒。陆观澜没办法,叹了一口气,打开车门,修长的腿迈了几步就走到林夕那边,伸出双手把林夕兰到怀里,把她抱上去。嘿,没想到这丫头平时看着挺瘦的,抱着还挺重。 陆观澜刚给她抱到了家里,林夕唰的一下就醒了。两眼跟小猫一样,噌噌的发着光。 陆观澜月复诽,醒的真是时候。陆观澜看她醒了,给她放下之后,就去厨房给她倒杯水醒醒酒,就这一会儿的功夫,再出来,林夕就把自己团在一起蜷缩在在沙发尾子上了。 陆观澜走到身边,把林夕扶到怀里,林夕的头枕在陆观澜宽厚的肩膀上,一口一口的嘬着水,水滴滑过红唇,滑过精致的锁骨,没入胸口白腻的沟壑间,陆观澜看到这场景,咽了口口水,喉结滑动着。一杯水,林夕喝的极慢,陆观澜很有耐心的捧着杯子,但是心里很受煎熬,娇喘盈盈的美人在怀,场景香艳,作为一个正常男人怎么会没感觉呢? 好不容易林夕喝完了水,陆观澜皱着眉闻着她这一身的酒气就想着给她放洗澡水,把林夕安放在沙发上,转身就进了浴室,前后就五分钟的时间,陆观澜放完再出来就看见林夕又趴在落地窗前的地毯上了,两条玉白修长的腿在月亮的照耀下泛着莹白的光,纤细笔直,裙子只到大腿根,影影绰绰的性感,但是配着林夕似娇嗔非娇嗔的表情,真真跟撒欢的小女乃狗一样。陆观澜无奈的把林夕抱了起来,这一抱,又是肢体接触,丰满的胸部摩擦着陆观澜硬朗的胸膛,陆观澜强压着心中的冲动,林夕的红唇嘟着,眼神漂浮,脚步清虚,身体重量都压在陆观澜的身上,陆观澜没办法,把林夕带到浴室,让她自己去洗澡,给她找了件自己的衣服,压下心中的欲念,深呼了口气就进了书房去了。 林夕是被陆观澜半抱着半拉着到浴室的,虽然能走动,但脑子还是迷糊着的,看着屋里热气腾腾的,就开始懵了,自己这是在哪里呢?陆观澜在书房里,心中滚烫,拿起文件就看,但是心思明显不在那上面,陆观澜压下心中的邪火,喝了杯茶,静静心,满脑子都是林夕喝醉酒的性感模样,娇俏万分,又带着孩童的无邪。陆观澜觉得自己魔怔了,挠了挠头,只能继续看文件…… ( 第十九章 等陆观澜好不容易定下心看完文件都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陆观澜起身出了书房,却发现林夕还没出来。♀想到林夕那样,心中直觉会出事。喊了两声无人应答,陆观澜觉得不妥,踌躇了一下,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了,咬着牙开了门,烟雾袅袅后,却看见个虽香艳却让他哭笑不得的场面。 这林夕月兑得是光溜溜白花花的坐在氤氲的热气里,身子浸在水中,恩,是在浴缸洗的澡,不是马桶里头,一切看着挺和谐的,唯独不正常的是,林夕的手里正拿着肥皂,歪着头要往嘴里送,眼看着就要吃到了,陆观澜暗叫不好,于是一个健步冲上去,从林夕手中夺下那块可怜的肥皂。再看林夕,哎,这皮肤莹白,横卧半luo,陆观澜怎么受得了,蹲,轻捏着林夕的肩想让她清醒点! 林夕一看手里东西被夺走了,睁着迷蒙的大眼,就开始嚷:“我是鱼,我要吐泡泡嘛。”一边嚷一边还学鱼在扭扭。陆观澜听这话顿时垮下脸,模了模浴缸的水已经有点微凉了,拉着着她就要出浴缸,也不管她洗没洗好…… 林夕的身体一离开离开温暖的水,被风一吹,就开始起鸡皮疙瘩,林夕不舒服,就开始哼唧:“我难受嘛,难受。”身子更是也不安分的扭啊扭,感觉到身边有更温热的物体,本能的就凑上去。于是一只纤细的藕臂就环上陆观澜精壮的腰身,然后小脸在他的小月复上蹭啊蹭的,陆观澜是个正常的男人啊,陆观澜是个开过荤又禁了欲的男人啊,这林夕又不是丑无盐,又不是飞机场,再说刚刚已经被林夕无意识的动作撩拨的浴火焚神。这下更是摧心摧肺的难受…… 仔细看看这丫头,乳白的水气氤氲着,带着些微醺的醉意,林夕柔女敕的小脸蛋儿红扑扑的,媚眼如丝,一喝醉就化身妖精,眼神一漾一漾的就在挠着他的心,睫毛被水打湿了,不停的眨啊眨,娇女敕的嘴唇泛着红色,微微嘟起,细腻滑女敕,露出水面的白皙肌肤呈现粉红色,性感的锁骨也挂着水滴。一边在陆观澜身上蹭,一边呼吸着,炽热的喘息声回荡在浴室,每一下都像一只手,撩拨着陆观澜的感官。 美人在怀哪有不吃的理,陆观澜眼神暗了暗,二话不说,低下头就攫住林夕的红唇,细细啃咬,享受美人嘴里甜蜜的津液,越吻越停不下来,可偏偏林夕的牙齿闭的紧紧的,陆观澜无法品尝更美妙的滋味,尝试几次都不行,欲求不满的陆观澜只得伸出修长的手指捏住林夕高挺小巧的鼻梁,林夕的嘴巴被堵住,鼻子被捏住一下就喘不过气,瞬间张开了嘴。这一张嘴,陆观澜的舌头就长驱直入,舌忝舐着温热口腔的内壁,搜刮唇舌间每一分甜美,越吻越欲罢不能,两人的唇舌间银丝涟涟,林夕更是娇媚万分,陆观澜的手也不老实的抚模上林夕的肩头。浴室的镜子里印出两个交缠的人影,光滑如羊脂玉的皮肤呈现莹白的光辉,衬托的林夕柔弱可人却又性感如妖精。陆观澜身着黑色衬衫,俊美无俦,两人交颈缱绻,和谐美丽,动人心魄。陆观澜情动不已,肌肉喷发,线条紧张,手也在林夕光滑的皮肤上滑动,这个吻绵长而霸道,林夕被吻得不能呼吸,然后光荣的恩,晕过去了! 陆观澜正激动着,觉得马上能切入正题了,一看林夕这反映,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当下□□下了大半,看着林夕光luo的身体也没那些想法,于是把林夕从水里捞了出来擦干就抱到了客房的床上。♀ 林夕喝醉了酒,又泡了澡,到了柔软的床上轻轻喟叹了一声,就沉沉睡去,她是舒服了,这可苦了陆观澜了,看着林夕身上还裹着湿哒哒的浴巾,保姆还不在,总不能让姑娘就这样睡觉吧? 陆观澜见过的女人太多了,月兑光了摆在床上他都没关系,偏偏是林夕,穿着衣服就搅合着他的心躁动不安,这要月兑了衣服,陆观澜真怕自己会做出点什么禽兽的事儿。就算真禽兽也不能趁着姑娘喝醉酒睡着了,那是趁人之危,为人不齿。于是陆观澜暗暗说了几句“我是正人君子,我是正人君子”,就伸出修长的手指解开了林夕身上的浴巾。 啧啧,林夕的身材真不是盖的,纤细的骨骼,精致的锁骨,女敕白的藕臂,光滑的皮肤,挺巧饱满的胸部,修长笔直的双腿,陆观澜看到这场景,简直不能呼吸,刚刚下去的□□,又一下烧了起来,甚至连眼睛里都充满着光华。陆观澜看着林夕毫无防备的睡颜,如婴儿一样,觉得自己化身为狼就是亵渎了人家。于是长长叹息了一声,拿出自己的衣服,轻柔的给林夕换上,一边换还一边怕弄痛了林夕,这一穿,总少不了肌肤接触,这简直就是为难陆观澜的,等穿好了衣服,陆观澜已经是满头大汗,给林夕盖好被子,陆观澜就轻声的退了出来。 冲了把澡,陆观澜回到自己的卧室,躺到了床上,思索着,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般冲动的把林夕带回来。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好,总是基于最基本的生理冲动,换言之,一个女人如果要一个男人爱上他,首先要让男人对她产生性冲动,人家林夕,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的条件下,让陆观澜的兄弟,连起身了两次,还都得不到纾解。陆观澜难受的要命! 认识林夕也不算很久,但陆观澜的眼前总是有意无意的出现她的身影,只要身边出现了女人,陆观澜总是拿着她们和林夕比较,这个没有林夕漂亮,那个没有林夕清丽,这个说话没有林夕欢月兑,那个撒娇没有林夕可爱。陆观澜见过的女人如过江之卿,就没有哪个像林夕这样在他心中能存在这样久。 陆观澜觉得自己真的像张云杰说的那样魔怔了,他认为林夕就是盛放的蔷薇,他贪恋着空气中愉快的气味。林夕在他面前,不会顾及形象,不会贪图金钱,总是以最原始最本味,却是最吸引人的样子出现。陆观澜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不被控制,而是被睡在隔壁间那个小小的女人牵引着,影响着。 未然喟叹,如果她笑,你也跟着笑,那便是爱情,等到她一哭,你可能就再也放不下了,陆观澜觉得自己就是那样,心中空虚的地方被林夕娇小的身影一丝丝的填补满,愉悦的感觉好似春风和煦吹来,杨柳轻柔荡漾,碧波清风暖阳,美酒佳人如画。陆观澜真的控制不住自己,自嘲的笑了笑,难道活了三十多年,第一次有了动心,这种感觉会怯生生的问到自己:难道这就是爱情?陆观澜不懂,不明白,只知道,百炼钢也会成绕指柔。思绪太累,只得一夜好梦! 第二天一早,林夕缓缓的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窗外的阳光明媚,照耀着满室光辉,整个人都沐浴在清晨爽朗的空气里。林夕的身体并没有宿醉的酸软,头也不痛,反而睡的很舒服,于是满足的伸了个懒腰,恩,床真软和,丝绸床单滑滑的。什么,丝绸,我家床单明明是棉的呀! 林夕一缓过神,连忙仔细打量了一下,kingsize的床,巧克力色的丝绸四件套,超大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外面的光景,烟灰色的窗帘系在一边,落地窗前一个很大的贵妃榻,地上铺的是地毯,脚踩下去软绵绵的,房间内自带一个卫生间,从落地窗看出去还有一个很大的室外游泳池。水晶吊灯还在泛着光,闪的林夕头晕乎乎的。玻璃的床头茶几上摆着自己昨天穿着的衣服,看样子已经洗好烘干了。林夕脑子喝断片了,不记得细节,只记得,昨晚喝多了,去大冒险,走进了隔壁的包间,遇到了陆观澜,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陆观澜!陆观澜!这一看就知道自己没回家,在陆观澜家了。可不是嘛,自己那样的收入水平怎么会奢侈**到买一睡就皱的丝绸床单啊,怎么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买起这样的房子啊,家里哪有自带烘干的洗衣机啊,哪能那么奢侈的用羊毛铺地毯,哪能那么烧包的挂水晶吊灯。林夕还在享受着,幻想着,突然灵光一闪,好像想到一件事:等等,既然在陆观澜家,那自己不会酒后乱性把陆观澜给扑到了吧? 林夕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小,自己再生猛,也做不了陆观澜的主儿,即使霸王硬上弓,陆观澜肯定不会让自己得逞的。思忖半天,林夕猛地掀开被子。 啧啧,发现身上穿的是陆观澜的长袖衬衫,男人都有恶趣味,谁发明男士衬衫给女人穿啊,当上衣长,当裙子短的,偏偏男人就好这口,什么介于性感与英气之间的,都是精虫上脑! 林夕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对昨晚的记忆真的一点都不熟悉,害怕自己真的做了什么不可挽回的事儿,不禁扭了扭纤细的腰身,恩,很正常嘛。并没有觉得身上有别人形容过初夜之后的疼痛酸楚的感觉,林夕这才暗暗放下心。暗自月复诽到这陆观澜肯定是看不上自己这身无两肉的样子,才坐怀不乱的。 想到自己还是个原装的,林夕也就不再纠结,龇牙咧嘴的积蓄享受偷来的上层享受。想着在这不用花钱却比星级酒店还豪华的地方睡了一夜,林夕就特别开心,再开心也要上班啊,林夕看着光景不早了,拉开被子,就想下床…… ( 第二十章 林夕赤脚踏着昂贵的羊毛地毯,看见自己的衣服整齐的叠在一旁,凑上去闻了闻,恩!果然被洗的香喷喷的呢。林夕心情大好,刚准备换衣服呢,门一下就打开了,抬头望去。就只见陆观澜倚在门边,修长的腿一迈,就要进来。 昨晚喝的多了,林夕知道自己喝醉酒是什么德行,知道陆观澜肯定什么窘迫的样子都见过了,也觉得这时候装羞涩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对着陆观澜挥了挥手:“嗨,陆总,早上好,睡得好吗?” 陆观澜昨晚想到大半夜,睡着觉都能梦到林夕,这一大早的,急吼吼的起床,本来是想看看林夕起没起床,顺便喊她下去吃早餐,可没想到进门看到这么一个美丽的场景,意外福利啊! 金色的阳光倾洒在屋内,给林夕镀上一层柔和的光辉,她穿着自己的白色衬衫刚刚才能盖住挺翘的臀部,一双修长纤细的腿,就这样毫不掩饰的暴露出来,衬衫的扣子开到了胸口,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酥香白腻的柔软,深深的□□也羞于见人,只露出山峰一角。柔和秀美,而林夕脸上挂着浅浅而温柔的笑,让陆观澜的心漏跳了一拍,不觉沉ni其中。 看见陆观澜愣住没有说话,林夕有些不经意的拽了拽衣摆,害怕衣服太短而造成轻浮的印象。试探性的又招了招手,喊了句:“陆总?” 陆观澜听见喊声,这才微微回过神,依靠在门边上,双手环胸,气定神闲,只定定的看着林夕,却并没有再往前去的意思。看林夕并无羞愧的意思,陆观澜就想着逗弄逗弄她,以打击林夕为乐。于是挑着眉,含着笑的调戏林夕道: “呦,这起的够早的啊,昨晚折腾到半夜,这劲头可够足的。”林夕听这话脸确实是没刚才那么自然了。 陆观澜停顿了一下又说道:“得,既然起来了,赶紧下去吃早点。” 陆观澜说完之后并没有走的意思,反而就站在林夕面前,意思是你快换,换完了咱俩一起下去。 林夕没那个勇气,只偷偷抬起双眼打量着陆观澜。陆观澜迎着光伫立着。双眼因为太阳的刺激微微眯起,身形俊朗,沐浴在一片温暖之下。许是刚沐浴过的原因,头发还未全干,凌乱而微湿的黑发给陆观澜添了一丝魅惑的气息,灰色的v领套头针织衫,白色的休闲裤,让陆观澜有了点家居男人的意味。 看见陆观澜不准备出去,这是要看自己换衣服的节奏吗?林夕刚刚那点勇气已经被风刮到了西伯利亚,略窘迫的看向陆观澜: “陆总,这,我要换衣服。您能……” 陆观澜听到这话,唇角上勾,双眼轻佻的上下打量林夕。 “出去干嘛,昨晚我给你换的衣服,该看的早都看完了,你现在害羞已经来不及了,啧啧,身材不错啊,有34c吧。” 林夕饶是脸皮再厚,被人打趣儿尺寸这个事儿,也真够害臊的,腾的一下,从头发丝一直红到了脚趾头,双腿微微轻颤,两手局促的绞着衣摆。低着头不做言语。 陆观澜一看,这姑娘还有害羞的时候呢,就想再逗弄她一下,酝酿半天,想着怎么把黄话说的介于矜持而又放dang之间,这还没开口,林夕低着头嘴里就吐出了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 “那您有20公分吗?”说话时,林夕连脸都没抬,继续死命的盯着她的脚丫子,好像能看出一朵花一样。 陆观澜一听,不怒反笑,这黄话林夕都敢跟自己说,真是小瞧了她,这目的没达到,反而被将了一军。 既然林夕有问,那咱们就得有答啊,陆观澜略一沉吟,非常认真的回答道:“准确的说是23.5公分,你要不信,要不要量一量。不仅尺寸很惊人,战斗力更惊人。”陆观澜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丝毫不羞赧,好似很自豪,噙着笑,头歪着,打趣儿的看着林夕,一双桃花眼,滟滟生华! 这句话还真把林夕羞到了,自己本来刚刚也是不想被人看了短去,才冒冒失失的蹦出这句话,没想到陆观澜不依不饶的,又说这种话来臊她,当下更接不下去了,脸红的放佛能滴出血,头更低了一点。 陆观澜对于林夕害羞的样子是打心眼里喜欢的,跟个小猫咪一样,被轻柔抚模时候,眯着眼睛享受的样子一样,陆观澜起了坏心,好像是故意没看见林夕羞红的脸一样继续说道:“啧啧,现在知道害羞了,昨晚抱着我不撒手的劲头哪儿去了,一个劲的蹭我,跟只小猫一样,撵都撵不走喏。”说话途中,陆观澜的语气很难捉模,好似无奈中夹杂着欣喜,又似特别享受。 林夕知道自己酒品不好,喝过酒又粘人,又爱发酒疯,知道陆观澜说的都是真的,自己还在人家家里,有脾气更不能发作。但自己不能只穿件包到的衣服跟陆观澜理论啊。只能抬起头,声音糯糯的说:“您能先出去,我穿好衣服再给您道歉好吗?” 陆观澜也知道什么叫点到为止,再说下去估计小猫咪要炸毛了,于是点了点头,转脸向门外走去,刚走到门口,转过脸说:“唔,快下来吃早饭,不然上班要迟到了。”说完这句,才然后慢悠悠的踱着步下楼去了。 林夕看见陆观澜走了,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自己的衣服,拉开包,找到自己手机,就两个未接电话,还都是丁一一的,哎,估计自己被拐到哪个山沟里给人家做媳妇,三年生两个娃,除了丁一一会做表面功夫的假装慰问一下,旁人是再也不会关心了。 再看时间,七点十分了,林夕不能耽搁,上班要迟到了,于是来到了卫生间,发现台子上全都是崭新的洗漱用品,甚至连护肤品都准备了,是因为这个屋子以前有女人住,还是陆观澜为自己准备的?拿起来一看,全是新的,还没拆封呢,林夕觉得,可能这些东西都是有主的,自己不能随便用,只刷了牙,洗了脸,从包里掏出自备的水乳,简单收拾一下,提着包就下楼了。 下了楼,林夕就看见陆观澜坐在餐桌旁,桌上是一杯咖啡,一杯葡萄柚汁,一碗杏仁提子麦片粥,旁边餐盘上还有火腿乳酪蛋卷,松饼,法式煎蛋衣面包片果酱……桌子那头还有百合绿豆粥,小花卷,煮鸡蛋,女乃黄包,酱黄瓜。中西搭配啊。林林总总摆了一小桌子。林夕看着就食欲大口,真是**,**,自己上班有条件的时候就咖啡面包,没条件就豆浆油条,哪像这样,吃个早饭弄得跟八国联军会面是的…… 陆观澜正喝着咖啡,看着今早的财经的报纸,看见林夕下来,指了指身边的位子,非常自然的说道:“吃早饭,待会送你去上班。” 林夕昨天夜里洗完澡睡觉之后,陆观澜担心林夕会口渴想喝水,或者会吐,起来看了好几遍,夜里睡的不是很好,但是良好的作息习惯一旦养成,就改也改不了了,一大早刚七点就醒了。下了楼就让阿姨准备早餐。陆观澜不知道林夕爱吃什么,害怕她口味刁钻,于是就让各样都准备了一点,看她爱吃什么留意下,下次再准备,恩,人家陆总惦记着下次了! 林夕确实饿了,昨晚没吃什么东西,尽顾着喝酒了,哪能不饿,再说看到那么丰盛的早餐,馋虫被勾上来了,吞了吞口水,也就不再傲娇的坐了下来,坐下之后,林夕偷瞄了一眼看陆观澜没有看自己,于是上手,一手一个花卷,一个一个烤面包,就大口吞咽起来,期间还擦擦手喝了口果汁。 陆观澜听到动静拿下手中的报纸,就看见林夕吃的狼吞虎咽,稀里哗啦的跟抢猪食一样,就那么丑瞎了的吃相,陆观澜还觉得很真实,于是轻声对她说:“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眼里出眼屎,林夕估计看自己这吃相都觉得自己是粒眼屎。 吃饱喝足之后,林夕模了模鼓胀的肚子,发现陆观澜已经不在餐桌旁了,林夕想找到人感谢一下,结果巡视了一下没发现任,就准备搭公车去上班,总不能升职第一天就迟到吧? 这林夕刚要走,陆观澜冷不丁的从后面冒不出拿着钥匙就说:“我送你。正好我也去公司。” 不知什么时候,可能就林夕吃早饭的时候,陆观澜又换了一身衣服,白色条纹衬衫,黑色的裤子,烟灰色的领带,深棕色的手工皮鞋。头发梳了上去,硬朗帅气。哎,到底是长得英俊,身材挺拔,穿什么都那么有型。 林夕想着都麻烦人过人家一次了,本来就不是很熟,一个女孩在一个男人家里过夜已经够对不起组织了,再让陆观澜送她去上班,被人看见了,还不知道怎么传闲话呢,自己还要找男朋友把自己嫁出去呢,不能这样啊,于是拒绝道:“陆总,太麻烦你了,我自己走就行了。” 陆观澜挑挑眉,自己好心好得被拒绝,不太爽,于是看着林夕的背影淡淡的说:“这边没有公交,你要是想到公司,可以步行半个小时,然后到前面的地铁站去乘五站地铁,恩,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你就能到班上了!”然后陆观澜看也不看林夕就从旁边走过! 林夕拿出手机,七点四十了,自己第一天升职真的要迟到?以后被老板穿小鞋?被同事嘲笑?被扣工资?不要啊……林夕在心中挣扎着,最后咬咬牙,上前一步拉住陆观澜,巧笑言兮的说:“陆总,我开玩笑呢,顺路您能捎我一段吗?都是乡里乡亲的,您就在我对面楼呢,以后有需要,您说话。”说完露出很诚挚的目光。 陆观澜笑了笑,看着林夕没出息的样,也不言语,林夕一看,模不准人家愿不愿意载她呢,陆观澜往前走,看见林夕还站在原地,转过头,风华绝代的笑了下,勾了勾手说:“愣着干嘛,还不快走。”林夕一听,这是捎着我呢,于是大喊一声:“这就来。”提着包就跟了上去。 陆观澜开车果然很快,才十五分钟,就到了。 林夕看了看表,七点五十五,还有五分钟就要迟到了,于是对着陆观澜摆摆手:“谢谢您,陆总,总麻烦您,真是不好意思,我先走了。下次有机会请您饭,望您赏脸!” 然后蹬着七公分的高跟鞋健步如飞的去赶电梯了。到了杂志社,打卡,进门,刚好八点钟,林夕深深的喘了口气,来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 第二十五章 刚到家,陆观澜就接到了唐密云的电话,唐密云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遇到这种事儿只会哭着闹着要一个解释,再说人家并没有跟她确立关系,只是吃过几次饭,大人的意思是很看好,但是她从来没模透过陆观澜的心思,所以打这个电话,唐密云十分知道把握进退,只是很含蓄的询问一下陆观澜是不是有事情,解决了没有,下次再约等等…… 陆观澜在揽着林夕的走的那一刻起就忘了还有个女人是跟自己一起来的,直到唐密云打电话来,陆观澜才想起来,唐密云还在饭店,陆观澜知道自己对林夕的心意,即使被林夕短暂的拒绝了,但他也不可能去接受唐密云,对于家里的安排,陆观澜更是心烦意乱。♀对于唐密云明里暗里的想要确认关系这种事儿,陆观澜想说清楚,别再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白辜负人家。于是对唐密云表示有些话想跟唐密云说。 唐密云一听陆观澜这么说,立马打断,觉得这是个好契机,于是相邀着下次再约。陆观澜一听,也不能在电话里就这样说了,毕竟还是世家的女儿,要留有颜面,况且人家真的没做什么让自己太过于厌烦的事儿,于是也答应了下来。 陆观澜这边刚答应,唐密云就觉得那个女孩可能是陆观澜一时兴起玩玩而已,有钱人家公子哥,谁人没两个红颜知己,反正结婚对象只能从世家挑选,只要自己大度温柔,陆观澜最后心还是会属于自己的。于是欢天喜地的挂了电话,就给许娥华打了个电话,报备了一下…… 林夕回到家中,已是彻底的疲累无力,真的是无力,她觉得任何人都有资格去逗弄她,伤害她,就像林同修,他没做什么,只是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林夕就觉得五脏六腑都疼痛难忍,他本身就是刺她最快的刀。就像陆观澜,只是那一吻,他无意,却让她陷入尴尬两难的境地。她深知自己与陆观澜之间的沟壑,跨不去也翻不过。林夕只想安安稳稳的过生活,难道这也是贪念?能让自己自食苦果吗?林夕无奈,只得借由睡梦拂去伤痛! 也许这便是人生了,即便使出浑身解数,结果也由天定。有些人还未下台,已经累垮了;有些人巴望闭幕,无端拥有过分的余地! 林夕何尝不希望节省气力,坐享其成,拈花微笑?但在没有人襄助的时候,只得靠自己。世上所有的人,谁真正想“立”?谁都想“坐”。只是自己被这样逼成了坚强的样子,一夜无眠过后,不能因为一时的惶恐不安而放弃生活…… 林夕从见到林同修回来的那天夜里,就一直在做噩梦,然后发烧,但是发烧也不能不去上班,不能不生活。陆观澜也没有来找自己,林夕觉得生活好像投入一颗石子,泛起涟漪后又恢复了平静。 这几天,林夕一直带着病在杂志社奔波着,十分劳碌,短短几天,竟然是消瘦了不少。丁一一心疼坏了,劝林夕回家歇歇,林夕没有,反而更加努力。 陆观澜这几天也没有去找林夕,给自己沉静了一下,发现,愈发想念林夕娇俏可爱的样子,甚至连,当时去垂钓区围堵自己穿的那身土掉渣的工作服,也变得那么顺眼了起来。哎! 林夕忙忙碌碌了有一个星期,才差不多把手里的事处理干净了。身边的同事也都很配合,林夕这才觉得,那么多糟心的事中,有一个让自己觉得有成就感的了。 林夕深呼一口气,坐在椅子上,刚准备喝杯咖啡犒劳一下自己,就看见丁一一就面色凝重的走过来了。 丁一一走过来趴在林夕的耳边窃窃私语道:“夕夕,我刚才去拿资料,看见主编了。” 林夕一听这话不觉得很纳闷,于是反问道:“主编?他不是去进修了吗?怎么回来了啊?” 丁一一摇了摇头,林夕看了看身边的同事的脸色,有些不对,有点个你自求多福的意思,林夕心中警铃大作,难道是出什么意外了?不要啊,自己这才刚升职几天啊! 丁一一继续小声的说说:“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我进去送文件时候,看见老板正在跟主编说话,主编很激动的样子,脸色通红,好像跟老板吵起来了,不知道是为什么什么事。♀” 林夕略一点头,表示明白,赵主编一向是杂志社里出了名的弥勒佛,与人叫好,一般不会和人发生冲突,况且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他怎么会做这种自断后路的事呢? 林夕和丁一一正讨论着呢,就看见前面的办公室里,老板和主编一起出来了,老板大月复便便,面色如常,看不出异样。但是站在老板身后的赵老头儿,可没有那么意气风发的感觉。只主编的脸色,有点窘迫,有点灰白,还有着无力回天的无奈感。低下头,不看向林夕的方向! 林夕有些诧异,从来没见过主编老头脸上不挂着笑,这个反应还真是有点吃惊…… 老板看了看主编,继而转过头清了清嗓子。对着员工说:“放一下手里的工作,五分钟后到会议室集合,我有事情宣布。”说完,老板就转身离开了,只留下主编一个人在那里,看起来很是萧索! 无缘无故的开什么会,林夕不解,看着只有赵老头儿一个人在那,生生的从进修时间给召回来,能有什么大事。于是林夕走过去想打探点消息,就笑嘻嘻的跟主编打招呼:“主编,您进修结束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这位子还没坐热呢,又要还给你了。” 主编看见林夕过来,有点想走,但是又觉得,早晚都要知道的这件事,便定定的站在那里,抬起头来。林夕一看赵老头儿这反应,更觉得,要有什么大事儿发生,而且是不利于自己的。 赵老头儿平日里厚厚的眼镜片下,那双眼睛总是笑眯眯的,今天不但没有笑,反而略显沉重,还有点闪躲,面对林夕的疑问,主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拍了拍林夕的肩膀,就走了。 林夕心里咯噔咯噔的很是疑问,走到丁一一跟前小声的说:“主编这是怎么了,今天那么反常的?” 丁一一拍了拍林夕的肩膀说:“我从进老板办公室就看见了,好像跟老板吵架了,为了人事调动吧,我只是听到一耳朵,具体我不清楚,我觉得有个心理准备吧,看样子,不像是什么好事。先去开会吧,有什么事开会就知道了。” 林夕点了点头,跟着丁一一就去了会议室。 老板和赵老头儿已经坐下了,别的同事也都到了,林夕和丁一一找了个不太显眼的地方坐下,等着老板说话。 老板看人都来齐了,站起身来,硕大的肚子抵着会议桌,有点可笑,老板巡视了一圈,特别是意味深长的看了林夕一眼,然后清咳了一声说道:“最近杂志社的销量,我看了一下,有很大的提升,这和我们的赵主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公司下发了调令,你们的主编要去法国进修一段时间,先前任命了一个代理主编,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我决定要提拔一位新的主编,带领大家。” 林夕一听这话,分不出老板话中的意味,这是要给自己转正,还是说要把自己拉下马,要是升职。看看老头的表情又不太像啊,林夕正心里正七上八下呢,就听老板继续说:“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饮一下新来的主编苏薇蓉,苏主编。” 林夕一听这个话,即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是这个打击,确实是让脑子一懵,弄半天原来不是自己。合着自己前段时间都特么的跟人做嫁衣了,忙的跟个孙子一样,都让人捡现成的了? 林夕气闷,抬起头一看,只见从门外进来一个体态修长,打扮新潮的女人,米色的修身风衣,黑色的尖头高跟鞋,大大的墨镜。一头酒红波浪长发,显得人精明能干,而又性感妩媚! 大部分见风使舵的同事看见林夕升职无望,这也都纷纷的站起来,挂着笑鼓掌,没人看林夕脸色苍白,而且都离林夕远远地,生怕让新来的主编知道,当时自己还喝过林夕升职的酒呢。 林夕脸色白了白,神色顿了顿,花了十秒钟接受了事实,也扶着椅子慢慢的站了起来,丁一一一看,原来主编跟老板吵架是为了这个人事调动的事,刚才听老板的意思,还以为是要提拔林夕呢,弄半天,林夕做了那么久的代理主编,只是为人做了嫁衣,正主在这里呢? 丁一一很生气,很想冲上去上去理论一番,明明林夕才是任劳任怨不惧辛苦,为了个案子,东奔西跑,几天几夜的不合眼,凭什么尘埃落定的时候,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人占了风头,抢走一切。 感觉到丁一一的愤怒,林夕刚才心中的惶惶反而更平静了,社会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有时是人家翻脸无情,有时是我们翻脸无情,都很公平,有情就不会翻脸,翻脸当然无情。不要婆妈。于是忙拉住丁一一,害怕她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苏薇蓉巡视了会议室一圈,等到大家掌声停息了,才拿下脸上的墨镜。巴掌大的脸,尖尖的下巴,妩媚的丹凤眼,眼睛下面还有一颗泪痣,猩红的嘴唇挂着不怀好意的笑。看着大家,微微抬手,示意停下。也不知道为什么,林夕第一眼看见这个新主编,就觉得,这女人不是个善茬,而且是个事儿精,看那狐狸精的长相,林夕就觉得难受。 苏薇蓉清了清嗓子,傲娇的声音就传出: “感谢各位同事的热情欢迎,我叫苏薇蓉,是你们新来的杂志主编,与我共事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服从。如果不服从,你可以选择超越我,或者辞职不干。好了我要说的只有那么多了,谁一直在代理我的工作,麻烦待会到办公室给我交接一下。” 这个女人的话说的直接而犀利,林夕不禁白了白脸色,丁一一更是握紧了拳头,气愤不已,底下的同事,真是让林夕一瞬间看清了,大林子里到底藏了些什么鸟,有的鼓掌附和,有的默默撇嘴,还有兴高采烈的,反正表情都比林夕强…… 林夕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照着赵主编的年纪,进修之后,应该就会去杂志的总部,不会再回分部做个主编,那自己必然该是主编的不二人选,这才拼命带着同事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连生病了,林夕都没有请假,合着最后,世界上最大公无私的是自己。可是世上哪有委屈?任何人经过衡量,一定为了她想得到的东西而付出代价。 ( 第二十六章 林夕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然后抬起头扫向了赵老头儿那边,赵老头儿发现了林夕投来的目光,躲避的低下了头。♀林夕这下是全明白了。为什么主编不敢跟自己说话,为什么主编那么闪躲,平日笑盈盈的,今天却那么沉重。只因为主编知了一切,但却无力回天。 介绍完新的主编,会议就散了,所有人都忙着去打听新主编的爱好,忙着去巴结,只有林夕还淡淡的坐在那里,丁一一怕林夕想不开在旁边安慰着。赵老头儿,缓缓的走了过来,轻叹了口气,伸出手,拍了拍林夕的头! 林夕抬起头看向老头儿。老头无奈的说到: “林夕,我知道你为杂志社付出了很多,老板跟我提这件事的时候,我也很是反对,我说你很努力,很用心,很多大案子都是你谈下来的,为杂志社立了不少功劳,但是老板有老板的苦衷,这个苏主编是老板娘的妹子,以前在别的杂志社干过,结果跟人家翻脸了,这才给安排到这里,就这样,还看不上我们杂志社呢。我跟老板吵也吵了,脸红也脸红了,可板上钉钉的事儿,我也不能改变,你不要太灰心了,先干着,以后肯定会有机会的。” 说完就慢慢的朝门口走去,丁一一听完这些话更是气的不行,胸口起伏,一双拳头握得紧紧的,目眦尽裂的就要找苏薇蓉理论,找老板理论。林夕这下倒是看开了,从一开始,自己就不应该抱有希望,没有希望,就可以没有失望了吧。但是凭空而来的委屈,真是让林夕很颓然,她觉得,人倒霉的事都是团购的,不一起来都显得对林夕太不尊重。接二连三的打击,才显得人生那么现实。 林夕怕丁一一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儿来,拉住她平静的说:“下班咱俩吃饭去,你先去忙,我去给苏主编交接下工作,晚上一起走。” 林夕扶着板凳就站起来,头上还发着烧,林夕有些不舒服,去了自己的办公桌,从抽屉里抱出一大摞的文件,去了苏薇蓉的办公室。 苏薇蓉正坐在以前赵老头儿,后来差点变成林夕现在又成她的了的办公室。身子陷入宽大的老板椅上,这正享受着呢,突然看见门打开了,一个瘦弱的姑娘抱着一大摞资料就要进来,苏薇蓉觉得自己刚来,立不住威,而且她本来就是有备而来的,当下心里就很不爽,对着林夕就发难,尖利的嗓音立刻响起: “你们以前的主编是怎么教你们的,没教过进门要前要敲门通报,我说进来才能进来吗?你这样冒冒失失的,万一我有重要客户被冲撞了,你能负责的起吗?” 林夕手里抱得资料都没过她的头了,根本看不见苏薇蓉,胳膊酸麻,听见这说话声音,颐指气使,林夕狠狠的压下心头火,对着苏薇蓉说: “对不起主编,我一时疏忽,忘记了。” 苏薇蓉看见林夕是个软柿子,于是更加猖狂,抬起手指着门外,趾高气昂的说:“出去,重敲门,我说进来再进来!” 林夕真的很想爆粗口,狠的巴不得把这一摊资料全pia在她那张狐狸脸上去,摔出几个大红印子才能解心头恨!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就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林夕沉了沉手里的资料,慢悠悠的走回门前,对着门敲了两声,然后轻声问:“苏主编,我是林夕,来给您送下文件,请问能进去吗?” 苏薇蓉看见林夕这般服从,这才挑挑眉,慵懒的应了声:“进来吧。” 林夕慢悠悠的走进去,蹲,把文件分门别类的归置好,然后气吁吁的跟苏薇蓉说:“苏主编,之前赵主编走的时候,这些文件就在我那保留了一下,现在我给你分好了,您看一看,都是最近几个案子,这里还有还没解决的。” 资料拿下来,苏薇蓉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林夕,嗬,一个黄毛丫头,长的是不错,但是长得漂亮有什么用,错就错在不该招惹唐密云了! 这苏薇蓉和唐密云两人是发小,苏薇蓉的母亲和唐密云的母亲以前就是手帕交,这两个小姑娘又从小一起长大,唐密云去留学,苏薇蓉就在杂志社做主编,前段时间唐密云回国,两人一起吃了几次饭。♀闺蜜之间自然什么话都说了。有一次唐密云就开始长吁短叹的,这好朋友有问题,做闺蜜的当然要分担,忙问唐密云怎么回事? 唐密云就跟苏薇蓉说了,自己家里有意安排自己和陆观澜结婚,但是陆观澜现在给自己一个难堪,出去吃饭竟然当着面亲了别的女孩。自己又不能把那个女孩给怎么样,毕竟她和陆观澜还没有确定关系,但是心头就跟扎了根刺儿一样,每天每天的难受。 这苏薇蓉一听唐密云提起这事,对林夕还没见到就先恨上了,先入为主的思想本就是这样。然后唐密云又说,这丫头在什么runway杂志社当主编,自己也不能发难人家。 苏薇蓉一听,runway?不就是自家表姐夫的杂志社嘛!于是对着唐密云就说:“我当什么事儿呢,就这青涩的丫头也值得你这样愁,小心生了皱纹,人就不漂亮了,这点小事,你就交给我吧,你就安心的等着做你的陆夫人就好了。” 唐密云以为苏薇蓉是说笑安慰她的呢,苦涩一笑,也就不再说了。 苏薇蓉回家后就给她表姐打了电话,说要去她表姐夫的杂志社工作,她这个表姐没别的爱好,就是好赌,打麻将输了钱没好意思问家里要,就从她这个表妹这里借了点周旋,一直都没还上,还不知道怎么还人家人情呢,一听苏薇蓉有求于她,当下表示肯定给她办成。 等她这个表姐夫回家,她表姐枕头风一吹,再说说苏薇蓉多能干能干,正好,杂志社缺个主编,这事就这么成了。 苏薇蓉还没到到杂志社就把林夕打听个底掉儿,但是到了杂志社之后,害怕情报有什么纰漏,而且借机和同事亲近一下,于是四处询问林夕的事儿。 同事一看林夕当不成主编了,又怕被这新来的领导记恨上,竹筒倒豆子一样把林夕的事儿全抖给了苏薇蓉,苏薇蓉了解了这么多消息,这才准确的给了林夕一个下马威,既抢走了她辛辛苦苦想得来的总编位子,还要让她知道,在这北京城,谁能招惹,谁不能? 苏薇蓉听到林夕跟她说话之后,用鼻孔看着林夕,伸出纤细的手指,手指上黑乎乎的指甲油,就跟翻过阴沟刚出来一样,林夕是这么想的,苏薇蓉可不这样想。手指翻了几页文件,看了几眼最近的稿子之后,苏薇蓉突然拿着文件夹就大力的摔在桌子上。“砰”的一声,林夕觉得那震落的木屑都能飞出来戳人家女敕呼呼的小脸蛋儿上,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在这时候发个什么疯! “你们睁开自己的眼睛看看,你们杂志社这都是什么销量,你看看你们做的那些稿子,恶心不恶心啊!小学生写的文章都比你们强吧。还有你,听说前几个案子都是你负责的是吧,也难怪,就你这水平,终其一生,也只能当个给人跑腿的小编辑了,行了,我也不难为你了,以后你别写稿子跟着跑案子了,你就专门给我买卖咖啡吧,现在就去,要密斯朵,再加个太妃榛果麦芬,我只给你五分钟,快去!” 林夕被苏薇蓉这么恶毒的话说的脸色发白,自己呕心沥血,熬了几个通宵写出来的稿子,就这样被人当成垃圾了,当成垃圾不要紧,这女人还要喝什么咖啡,是晚上太空虚寂寞冷,睡不着觉吗? 再听听这说话又恶毒又尖酸,内分泌不调。林夕正想潇洒的走,然后大声喊一句:“老子不伺候了。”但她做不到,她要生活,要压抑,要寄人篱下,心中真是烦郁。正难受着,苏薇蓉那刻薄的声音又冷不丁一响: “怎么,给我买咖啡很委屈你吗,你那手指头金贵的只能写字吗?快去。” 林夕被骂的狗血淋头,却又不能回嘴,憋屈的跟结婚了几十年还是个处女的,生个孩子还是隔壁老王家蹭wifi下载的一样,有劲儿使不出。只能讪讪地出来,手心握紧,狠狠的咬了下牙!拿着钱包就要下楼,丁一一一看都要下班了,这出去干嘛啊?拉住林夕就问:“这都要下班了,你干嘛去?” 林夕皮笑肉不笑的说:“苏主编要喝咖啡,我这给她买去。你等我一下。” 说完就拿着钱包下楼去了,丁一一恨死这女人了,刚来就不老实,使唤这个使唤那个,刚才在办公室里骂人骂的那么大声,典型就是个碧池啊! 林夕买了咖啡和蛋糕回来,又马不停蹄忙给苏薇蓉送过去,苏薇蓉正给唐密云打电话,说林夕被她的下马威打击的多惨,林夕就进来了。 “苏主编,你的咖啡和蛋糕买来了。” 苏薇蓉看林夕没敲门就进来,皱了皱眉,对着电话说:“我待会给你打过去。”然后就挂了,盯着林夕,然后拿起咖啡,挑着眉的就喝了一口,就喝了一口啊,然后当着林夕的面,苏薇蓉就把咖啡扔在垃圾桶里了。 林夕这下真的受不了了,心头火蹭的就烧起来了,要不是为了保住这份工作,谁给你做小伏低的伺候你。但是人家林夕即使发火特不愿跟你一样成泼妇,心头越是火大,对着苏薇蓉的笑容就越是甜美! 苏薇蓉一看林夕没生气,反而笑了起来,有点惊讶。只听林夕说到:“苏主编,您没事了吧,这要到下班点了,我得走了,再不走的话,您就要按我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付加班费给我了,还有,我朋友认识一个特别好的中医,改天帮您预约一下,对于治疗更年期综合症,还有月经不调都特别有用。那我先走了,您可千万别感谢我,都是我应该做的,再见主编!” 说完林夕撩了撩头发,就出了苏薇蓉的办公室,苏薇蓉被林夕的话气的牙根痒痒,这妮子,竟然敢将他一军。其实,人家林夕什么也没做啊,对你既周到又礼貌,她只不过恨屋及乌,把唐密云的仇恨让自己感同身受了。 林夕出了苏薇蓉的门,就狠狠的吐了口恶气,丁一一已经收拾好了,拉着林夕就下了楼。 一边下楼一边问林夕:“苏薇蓉骑在你头山作威作福的,盛气凌人的,当这杂志社是她家棋牌室嘛?还大声喧哗,也就你能受得了她。” 林夕咬了咬牙说,这还早呢,估计以后有的受了,自己没招惹她,怎么就惹得这女人对自己怒目而视了,难道因为自己长的太漂亮?林夕自恋的模了模脸! ( 第二十七章 陆观澜被林夕拒绝之后,意志颇消沉,正巧有个急事就出差去了英国。♀别看陆观澜心里闷着气,又远在英吉利海峡,但是这心里念叨着的还是林夕。 虽然自己玩女人是一手,追女人可是个愣头青,从哪下手?做些什么?送什么花?说什么话?陆观澜不懂,不明白,过往的女人,只要看得对眼了,就带走**一番,临了打发一下就是了,你说不屑于玩心的人有了心,以后该是摧心摧肝的折磨了吧。为此,陆观澜专门打了越洋电话给了左子寒,左子寒正在睡梦中呢,陆观澜这时差倒的不是时候,接到电话要暴走,但是当听着陆观澜别别扭扭的问话时,左子寒又哈哈大笑,继而说道: “哄女人还不简单,只要你对她好,对她特别好,从衣食住行开始,事无巨细,全你一手包办,即使女人推却你,却不能推却你跟空气一样在她生活中的重要性,你要做到,你不在她就不会吃饭,你不在她就不能呼吸那样,她保准儿得爱上你。一个女人会心软的,只要你对她足够好,她早晚会感动。” “不过我们三儿,你这是怎么了,以前都是岿然不动,跟老僧入定一样,现在怎么会学会讨好女人了,难不成,你真的跟人家玩爱情啊?” 陆观澜撇了撇嘴,不在意左子寒明里暗里的嘲讽。爱情,不过是你迁就我,我迁就你,况且,在这场对弈中,陆观澜早已输了一仗,真真算是庄周爱上梦,只是蝴蝶不愿意!陆观澜叹息,心中对林夕的思念和爱意更是翻滚焦灼。难以平息。这事儿一忙完,就订了回国的航班,一定要去找林夕! 林夕和丁一一两人出门打车就去了特别出名的滩万去吃日料,在车上,丁一一看着林夕那特别纠结的脸。模着林夕的头说:“你受气了,今天别给我省钱,使劲吃,专点贵的,便宜的我还不乐意呢。”林夕吧唧吧唧了嘴说:“你等着,我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其实林夕心里特别不痛快,特别不,她觉得这时候得灌个一瓶白的,两瓶红的,三四五瓶啤的,睡一觉才能接受这个对她特别有打击意义的消息,可是这又能怎么样,第二天上班就能看不见苏薇蓉那张狐狸精脸了?自己也就能在睡梦中当个义愤填膺的愤青。但是心里堵着火,憋着气,难受!难受! 两人到了地方,林夕脸色才舒缓了一点。刚进门就觉得餐厅简洁精致,白卵石、一树蜷曲枯木构成了宁谧的门面。看着环境好,林夕的胃口也好了许多。 两人找了个靠窗的地方,林夕就开始大手笔的点餐,要了一份高汤煮日本时令野菜,北海道文火慢烤京畿海鱼,一份精致日式生鱼片,还有精致日式寿司,又要了天妇罗,鳕鱼西京烧,要了清酒。点完餐,林夕就百无聊赖的在和丁一一一边聊天一边等着菜,正说着话呢突然手机一阵震动,林夕直觉的认为是10086来关怀她了,于是不想搭理,一边这时候来信息,肯定是停机了,对于这种让人心焦的短信,林夕认为眼不见为净的好,许是林夕没搭理着,这手机放在兜里一会儿的时间,就呜呜呜的震动了好几下,震得林夕发麻,就要从椅子上蹦跶起来。林夕烦躁,拿出手机一看,果然是短信,但是,是陆观澜的短信,三四条,一窝蜂的都要把信箱挤的喘不过气了。 林夕头疼,不知道这瘟神给自己发什么信息,自己已经说的很清楚了那晚上。林夕点开短信,清一色的一行字:吃饭了吗?在哪?快点回话! 林夕纠结,啪的把电话反在桌子上,不看,丁一一看林夕这行为问道:“怎么了,是谁啊?” 林夕没好气的说道:“陆观澜。” 光说这三个字,就够丁一一浮想联翩的,于是开始脑补,越脑补,整个人就越觉得不能好,贼兮兮的问:“他找你干嘛,你俩有奸情。♀” 林夕撇了撇嘴,只说到:“还是那句话,男女关系,单纯的。” 丁一一看林夕嘴紧,什么都敲不出来,也就不问了,短信那头,陆观澜刚回国就大会小会的开,好不容易有点空想找林夕去吃饭,结果林夕上班的地儿没人,电话打不通,短信不回,陆观澜有些气闷,真想把林夕一把拽过来,抱在怀里,狠狠吻住那张樱红的小嘴,看她还能不能说出让人糟心的话。 林夕被陆观澜的短信搅的心神不宁,好不容易等到菜上来。林夕一看好吃的,立马忘记不痛快,吞了吞口水。啧啧,不得不说,做的很精致,器皿精致,色泽柔和,食料新鲜,让人胃口大开,所有郁结在心口嗓眼儿的气儿也下了一大半,夹起一筷子就塞入嘴中,一边嚼一边点头。吃的特别开心。 当然了如果没遇到那个人的话,真的是一切都很圆满,也很完美! 林夕正低着头甩开腮帮子大快朵颐呢,冷不丁的被丁一一拉了一下,当时林夕的嘴里正塞着生鱼片,芥末的味道直冲上她的大脑,鱼片口感肥厚鲜滑,被丁一一这么一拉,呛了一口,差点喷出来。脸色通红,气儿也不顺,拍着胸口就怒目瞪着丁一一不满的说到:“苏薇蓉剥削我,你也欺负我,不就吃你点生鱼片嘛,至于这么小气,吃到嘴里也让我吐出来。” 丁一一看林夕差点被噎着的样子,忙伸出手拍了拍林夕的后背,又端起杯子给林夕,林夕喝了口水,才换了过来。然后问道:“到底怎么了,一惊一乍的。” 丁一一拉着林夕,然后顺着林夕后背的方向指过去疑惑的问道:“那个男人,是不是上次去我们杂志社投版面的啊,是不是林云清啊?” 林夕本来不相信,冤家路窄吗,早上刚受过那个主编的气,晚上吃饭还不能安生,但耐不住好奇心驱使,就顺着手指的方向转头一看,坐在她后方,穿着白色衬衫,打着淡蓝色条纹领带,银灰色西装裤正在给林同修倒酒的人,不是林云清,还能是谁。突然林夕觉得嘴里的三文鱼味同嚼蜡,真希望把嘴里吐掉的,还能把胃里的也吐掉! 林云清似感觉到有人在打量他。略一抬首,如琥珀琉璃般的瞳孔中直直的倒印着林夕微怔后而又急欲躲避的眼神,一时惊喜,林夕看到林云清看到自己了,忙把头低下。林云清微笑着对林同修说:“爸爸,囡囡也在这吃饭。” 林同修听了这话,连忙看向林云清所说的位置,果然,林夕略闪避的身影,林夕略微侧头,却发现,林同修已经颤巍巍的站起来,好像想过来,林云清也站在一旁,扶着林同修。 林夕一看这阵仗,脑子最先反应的就是逃,而不是退,逃是急剧的,主动的,不欲回头的,而退,则是缓慢的,只要林夕一回头,那就代表着还有眷恋的。可惜,林夕拉着丁一一就跑,桌子上剩下的天妇罗也不吃了,生鱼片也不要了,果然是没有什么是比逃离这个令她难堪的地方更重要的了! 丁一一看林夕拉着自己就跑,后悔自己多事儿告诉她干嘛,但是林夕脸色不好,也就立刻拿出钱包,付了帐,就和林夕出门。 林同修本是想走到林夕那里和林夕打个招呼,仅仅是说一句:“好巧,你也在这。”只可惜,林夕的反应让他连这句话也没说出口,林夕就擦着他的衣边急促而过,林同修心中颤抖,对着林云清说:“跟着她,我想跟她说句话。”对,就一句话而已,我就心满意足了,林同修这么想着。 林云清一听爸爸这么说,点了点头,立刻出门把自己的车开出来,刚到门口,正好看见林夕急匆匆的上了一辆出租车。 林夕没有和丁一一一起等祁季,反而是自己打了辆出租车。林夕平复了一下心情回头看了眼,并没有发现林云清的身影,这才深呼了口气,她没力气面对林同修,至少此刻没有,如果林同修对她忏悔到没有好好对母亲,她是该跟着一起叹气,然后默默原谅,还是应该疾声厉色的质问,伤害那个老人,林夕也不知道,原来恨这种事,只能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时候自己默默的进行,当他出现的时候,你可能会念着见面三分情,或者听到他的忏悔,迫不得已的理由,就倒戈了。林夕不想改变初衷,所以不想见林同修。她真是累己了于是长吁一口气,没有力气的陷在车座内,报了地址,就轻轻的合上了眼。 林云清开着车跟在出租车后面,清楚的看见林夕那个小小的身影没入座椅,只能看见微微头顶的影子,再看看林同修急切的神色。只得一路跟着,直到七拐八拐的来到了一处公寓楼,才看林夕下了车。 林夕付了钱下了车,觉得脚步虚发,吃的那些食物在胃里翻滚,车子颠簸,差点就要呕出来。拍了拍胸口,才抑制住,深深喘了口气。 出租车走了,林夕刚准备上楼,就听见一声刺耳的喇叭声。强烈的车前灯照着林夕,林夕猛一回头。只看见林云清的保时捷赫然的停在自己身后,漆黑的车身,凌厉的线条,让林夕觉得喘不过气,尤其是车上的人。林夕握紧了手,内心翻滚着烦闷与忧愁,还有深沉的无力感。 林云清坐在车里面摁了下喇叭,然后把后车窗缓缓放下,刚放下,林同修那张苍老的脸庞瞬间就出现在林夕的面前! 林云清打开车门,修长的腿迈下,大步走了下去,站到林夕的身前,林云清大约有185,挺拔高大,林夕只到他的胸膛,被林云清黑色的影子一笼罩,林夕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耳边只能只听到林云清略有些祈求,但仍是淡淡的声音说道: “爸爸想跟你说句话。你能别走吗?” 林夕是最讨厌你们用祈求的语气说,难道弱势或者愧疚就可以当做更锋利的武器去刺伤别人吗?我受了苦楚,因为你的一时歉疚,我就要埋藏起来,然后笑语盈盈的跟你交谈,说说这些年我过的很好,这样你就能打消你心头的愧疚了吗? ( 第二十八章 林夕装不了圣母,毕竟那些恨不是一天生成的,而是这十一年来,每一次想到母亲,每一次来到母亲墓前祭奠时,母亲那苍老惨白的脸庞,消瘦单薄的身形都会出现在林夕的面前,每次每次而盘踞在心头的恨。母亲那样执着的的女人就有这般可怕!全神贯注于一个男人身上。上穷碧落下黄泉。林夕看见林同修那张脸,浑浊的眼眸,林夕心中的焦灼很恨意就如千万只蚂蚁啃咬着自己。 林夕面如土色,并不说话,反而转身大步的朝公寓里走去…… 林云清一看林夕要走,再转头看看父亲的脸色,上前一步,轻轻拉住林夕的手,想再说些什么。 林夕被这样一拉,害怕自己真的会失态做出什么事儿来,于是转过脸,冷冷的对着林云清说:“我数到三,你放开,如果不放开,我会叫你们这辈子都看不到我,我能躲十一年,就能躲二十一年,三十一年,不信你就可以试试。一,二……” 还没数完,林云清的手就颓然放下了,他知道林夕性子刚烈,他也不想这般的激进,只父亲觉得时日无对,这才急切的想见林夕,林云清觉得仇恨这种东西,往往敌不过实实在在的温暖。林夕会难过痛苦,只要自己细心抚慰,一切的创伤都有可能愈合。但如果从未得到过,就不会觉得失去多痛苦,得到后,再失去,就是真真的切肤之痛了!林云清这般想到。 林同修见林夕这般的抵触冷漠,心中悲凉绝望,声线颤抖,悲怆寂寥的对着林夕的喊了声:你真的那么恨我吗”声音不大,却带着直入人心的悲哀,悔意! 这声音丝丝缕缕的传入林夕的耳朵,也漫入林夕的心房。想起以前,自己过生日的时候,爸爸还给买过蛋糕吃,把自己扛在肩上过,自己也崇拜过父亲,把他当成一辈子的英雄! 其实也就这么点零星点点的美好回忆,才撑着林夕内心唯一一处光亮的地方吧。但想起母亲临终时的样子,林夕是真想嚎啕大哭一场,她委屈,真的委屈,面对这个老人,林夕只能背过脸,极尽所能的压抑,用自己冷淡的声音说:“你回去吧,别再来找我,最好活的万年长!” 说完这句话,林夕顿了一下,扯开林云清的手,然后头也不回的就上去了,林同修默默叹了口气,苍老的眼角微微湿润,抬起枯瘦的手轻轻抹下,佝偻的身躯更显脆弱,难道这就是孽吗。自己当年那么执着,伤害了周慕云,连自己的亲生骨血都恨上了自己,这是报应吗? 林云清在黑暗中深深的叹了口气,心中灼痛,收回被林夕扯开的手,还残留着淡淡的余温,依稀还能感觉到细化柔女敕的感觉,只觉得林夕可能连见自己一面也不愿了吧,自己现在被定义为父亲的说客,用亲情的语句抹杀良心的不安! 林云清思忖着,直到林同修的咳嗽声传来,他才回过神,看到楼上亮起了灯,林云清才上了车,带着父亲走了。两人一路无言。 只林同修被深深的寂寥覆盖,闪烁的灯光弥漫过苍茫的心。 丁一一回家后就给林夕打电话,可是林夕关机了,丁一一很纳闷,觉得林夕可能心情不好所以自己静静,也就识趣儿的没有打过去。 陆观澜挤出开会的空隙去找林夕,扑了个空,打电话发信息都找不到人,会议还要继续开,这才歇了找林夕的想法,晚上散了会,继续给林夕打电话,结果林夕已经关机了,陆观澜有点慌,找不到人的感觉不太好,但是都已经十一点多了,陆观澜想着明天有空再去找林夕,也就作罢了。 就这么一个识趣儿,一个忙碌的间隙,林夕就人间蒸发了,准确的说,是林夕自己躲起来了。 第二天早上,林夕并没有去上班,正常情况下,林夕是绝对不会翘班,也很少迟到。但是今天,到现在,已经到八点半了,林夕也没有来打卡,放在林夕桌上的咖啡早就凉却了。 丁一一还想着早上来开导开导林夕,安慰安慰,毕竟在苏薇蓉手底下讨生活,一天两天行,一月两月估计人就要给逼疯了,措辞都准备好了,林夕人却没来!! 丁一一从发现林夕没来上班的时候就开始给林夕打电话,可那个跟死了妈的女人声音一直在重复: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丁一一是心急如焚,上着班也坐立不安,林夕从来没有过这样,从来没有过玩失踪的现象! 苏薇蓉昨天吃了林夕的瘪,心中窝火,跟唐密云一说,两个女人同仇敌忾,苏薇蓉更是发誓要好好的整治林夕,这不从早上来班上就开始找林夕,想使唤林夕去给她买早点,跑业务,可是林夕一直到上班好一会也没来,苏薇蓉一腔怒火,没处发泄,只能发在丁一一身上…… 颐指气使的把丁一一叫到办公室后,苏薇蓉就开始数落:“那个林夕怎么回事,你们俩好的跟一个人是的,她怎么没来上班?” 丁一一才不搭理这女人了,她又不怕丢工作,不会像林夕那样忍气吞声,而且林夕不见了,自己很着急,但不能在这个女人这里落了短处,于是一坐在沙发上就在修自己的指甲,直接把苏薇蓉的话当成个屁给放了! 苏薇蓉一看自己被忽略了,怒火丛生,觉得自己这个主编只担了个名,没个实,是个人都能朝她蹬鼻子上脸的,于是抓起桌上的文件劈头盖脸的就扔向丁一一。 丁一一一看,这疯女人开始犯毛病了,伸手抓住飞来的文件,大力往窗外一扔。纷纷散落的文件页漫天飞舞,然后挑着眉看苏薇蓉说: “怎么了,林夕给你介绍的那个老中医,你没去看啊,你说你自己是什么毛病,更年期综合症?绝经?还是夫妻生活不和谐,你老公不待见你啊?林夕不来,地球就不转了,你前四十年没有林夕你是怎么生活的?瘫痪在床上啊,没手没脚的样,四海之内皆你妈啊,谁惯着你的坏毛病。恩?” 苏薇蓉没想到丁一一也是个牙尖嘴利的,怎么一个一个都不是善茬,不带个脏字也能把人气死,苏薇蓉真是个玻璃心,估计她的朋友就是跟她说话大声点都害怕喷溅出来的唾沫星子能淹死这个娇贵的人吧,这还没哪跟哪呢,就要晕厥过去了,站也站不住,只得扶着椅子,一只手不停的颤抖,指向丁一一: “你,你竟然敢这么说我,你……,你才四十岁,我还没结婚呢!” 丁一一从沙发上,慢悠悠的站起来,然后走进一步,一米七二的身高让苏薇蓉在她身边不自觉的有压迫感。往里瑟缩了一下,丁一一捏着苏薇蓉的脸,恶狠狠的说: “你真以为自己是盘菜了,人家林夕不来,该扣钱扣钱,该处理处理,那也是老板的事儿!再不济,不伺候了,又不是找不到工作的,轮到你这个大龄恨嫁女在这指手画脚吗?收敛点你那臭脾气,赶紧找个男人把自己处理了吧,别天天憋一身病。” 说完这些话,丁一一就大步离开,只留下苏薇蓉一个人满脸怒色的看着丁一一离去的背影。平时的尖酸刻薄此时用不出来了。 丁一一刚刚说那些话,自己心里也没底她要知道林夕去哪里了,还能在这干着急吗?那些话,只是为了帮林夕出口恶气。出了办公室,丁一一继续不死心给林夕手机和公寓打电话,希望她能什么时候打开电话,巧了,就打进去了,可惜。一个上午打了不下于六七十遍,还是手机关机,家里电话还是没人接,丁一一这下觉得事情有点严重了! 心急如焚的丁一一好不容易挨到中午休息,马上就给祁季打了电话,祁季一听安慰着她,然后开车过来接丁一一,两人急匆匆的来到了林夕的公寓,发现大门紧闭,丁一一取出林夕以前给她的备用钥匙,急忙开了门! 刚进门就是一片白色啊,跟医院的太平间差不多,阴仄仄的,所有家具都被白布蒙上了,窗帘也闭的严严实实的,一点阳光投不进来,一股子阴冷气让丁一一从脚底冷到心里,还得打个寒颤! 丁一一走到冰箱前,一打开,发现里面空空的,在向前几步走进厨房一看,厨房也是,连泡面和鸡蛋这些家里常备的都没有。丁一一再冲进卧室,发现床上已经被揭了,只剩下席梦思床垫,屋里的电视机和空调都蒙了起来。不知道的人觉得没人住,知道的人觉得林夕这是不准备回来了吧,屋子空荡荡的,没一点人居住过的痕迹,风刮过都带着回声,颤的人心里发寒! 丁一一看着这空空的卧室,心里还抱有最后一丝希望,走到林夕的衣柜前,希望能看见衣服行李都还在,但是当猛地拉开衣柜那一刹那,除了扑鼻而来的尘灰,衣柜里空无一物,还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清香甜腻,此刻闻起来有些让人恶心…… 丁一一此刻心头的焦虑像被火燎了一下,腾的就烧了起来。难怪昨晚自己眼皮儿一直跳,难怪林夕的脸色那么难看,难怪一直关机。出门看黄历都是诸事不顺,老祖宗真是有先见之明! 从消失到发现,也就这一晚上到一上午的时间,林夕就这样连只言片语都没有,活生生的,无声无息的,人间蒸发了!身后只留下一室尘埃! ( 第三十三章 第二天,天刚亮,林夕就睁开了眼,窗外还阴蒙蒙的,雨已经停了,被雨水冲刷过的小镇,空气清新明朗,早起的人已经做了饭,远处传来袅袅炊烟。♀林夕心中一片宁静祥和…… 林夕动了动,立马感觉到身上的酸痛,特别是大腿之间,好像要被车轮碾压过的酸疼,林夕估计自己站都站不住了,而且自己现在是被陆观澜整个抱在怀里的,双腿被陆观澜夹在腿间,胳膊穿过自己的脖子,头枕在陆观澜的胸膛上,姿势太过于亲密和霸道。完全是被禁锢的不能动弹! 昨晚的激情此刻全都清晰的呈现在林夕脑中,林夕抬起胳膊,模了模自己滑女敕的脸,笑了一声:“可以啊,林夕,你也是时代的弄潮儿了,还玩了回419。”再一看,胳膊上全都是青紫的吻痕! 林夕一抬头就看见陆观澜还在熟睡,狭长的眼睛紧闭着,没有睁开时的锐利,眉头微皱着,嘴唇紧闭,凌乱的黑发搭在额头前,长长的睫毛像把扇子投下一片翦影。安静平稳的呼吸着。被子只盖到胸膛,露出了古铜色的皮肤,整个人安静无防备的好像个孩子一样。 林夕微微一笑,可不是孩子,开车那么久跑来,一晚上拆吃入月复。 轻轻的拨开钳制着自己的胳膊和双腿,林夕撑着床边慢慢的坐起身来。果然,身上酸痛无比,吻痕遍布全身,连大腿,小月复都有。林夕月复诽,真是个变tai,哪儿娇女敕就啃哪儿! 林夕坐起身后,倚靠在床头,看见了床单上已经干涸的血迹。嗬,保留了二十六年的处子身昨晚就这样奉献了,当然自己也不吃亏,这陆观澜,长得好,家世好,技术也好,就像橱窗里昂贵的貂皮大衣,这自己不仅看了,还穿了。感觉还不错! 林夕看着陆观澜熟睡的样子,心中微动,这么个男人,千里迢迢疲惫不堪的来找自己,就怕自己出什么意外,也算是尽心了。两人发生关系你情我愿,就不要上升到感情角度了。有时候光上床还纯粹些,不至于理不清说不明。 毕竟是两个世界的人,他在我孤苦无依时给我安慰,我用我珍贵的身体抚慰他,彼此各得所需,无关爱情,更没有谁亏钱谁。还是不要纠缠,及早做回陌生人来得好,春梦了无痕,一晌贪欢罢了。林夕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做了! 林夕站起身,转头看了眼还沉沉睡着的陆观澜,穿起衣服。 陆观澜昨晚把林夕吃了个透,心里舒爽到每个毛孔都张开了,但是长时间的驱车还有之前的时差,都让陆观澜疲惫到极点,感受到温暖的小身体嵌在自己胸膛前,陆观澜觉得特别满足,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了。 陆观澜刚醒就下意识的模了模跟前,却发现床是凉的,这才睁开迷蒙的眼睛,带着深刻的柔情和缱绻的爱意,可惜没人欣赏。陆观澜伸了伸懒腰,想起昨晚的事儿,觉得从没这般满足开心过,但看到身边人已经不在了,以为林夕早就起来了,慢慢的坐起身,依靠在床头,被子只耷拉到小月复的地方。♀就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媳妇,你在哪儿?”声音有些沙哑低沉,带着浓浓的欣喜! 陆观澜早就想这么喊了,可惜林夕一直抗拒,这下亲也亲了,抱也抱了,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喊起媳妇来,简直是理直气壮啊! 陆观澜喊了一声发现没人答应,这地方就这么大,不应该听不见啊,陆观澜很纳闷,难道出去了吗?陆观澜掀开被子,就想下床去找,却突然看见了床单上血色绽放的花,妖冶,美丽。心里是美死了,美死了,又想起昨晚他媳妇那么热情,那么美好,于是,又一次精虫上脑,想拉着他媳妇再来重温一下昨晚的缱绻激情。 套上衣服,陆观澜就走出了卧室,雨后的庭院清新自然,花朵还没有败,晶莹的雨水滴落在花瓣上显得娇艳可人,就跟他媳妇的脸蛋是的,陆观澜同志,现在看什么都是他媳妇的脸。 院子里也没人,陆观澜又迈步去了前厅,前厅还是没人,陆观澜有点着急,难道是出去买东西了,那也应该说一声啊。陆观澜闷闷的走回卧室想要穿衣服出去找找,昨天被雨打湿的衣服已经被洗干净烘好放在了床头,应该是林夕早起做的吧,想到这里,陆观澜心里有点暖暖的,于是月兑上的衣服,就拿起了衬衫想要套身上,刚拿起来,从衣服里就轻轻掉落出一张纸条。 陆观澜一看有纸条,忙从地上捡起来,映入眼帘的就是林夕清隽挺秀的字迹,跟她的人一样,充满着灵气,但是这纸条的内容,可让陆观澜怒火中烧! “陆总,昨晚一切都是场梦,梦醒了,你我也该回归各自的生活轨迹了,感谢您的帮助,就此别过——林夕。” 陆观澜脸上惊喜满足的慵懒意味还没退却,看到这行字,就跟变脸了一下,俊美的脸阴沉的都能滴出水,双眼冒着火,剥削的嘴唇抿紧,头发都快站立起来了,双手捏着纸条就在收紧,肌肉也紧张起来,浑身的气势已经变的凌厉压迫,好似一触即发! 陆观澜气的不行,恼火的不行,原以为,昨天一夜林夕入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自己也就能好好的疼爱她,照顾她,没想到,林夕把自己当419的消遣对象,吃饱喝足,拍拍就跑路。还回归各自的生活轨迹,天底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哪有那么容易的事,而且这女人是真的没有心啊,初夜对她来说都不算什么,就这样也能轻易抹去他的痕迹。陆观澜气愤之余,感到深深的无力,都没有弱点的女人,他该怎么去爱护?即使这样,陆观澜还是不想放手! 陆观澜把手里的纸条握成团狠狠的扔了出去,立马穿好自己的衣服,打电话给陈秘书,订了最快的一班飞机回北京!陆观澜越想越气,恨不得现在就能把林夕抓过来扔到床上,让她知道招惹他是什么后果…… 林夕早起也订了飞机回了北京,等陆观澜醒的时候,林夕已经在北京这片土地上声色犬马了,哪能知道陆观澜气的都要炸毛了~~ 林夕上飞机的时候,就给丁一一打了电话,等落地的时候,丁一一已经在她面前招着手等她了。♀丁一一看见林夕出来了,仔细打量了一下,带着大框的墨镜,瘦削的身骨罩在白色的裙子下,蹬着一双帆布鞋,脸色却是红润迷人,除了瘦了一点,没别的! 看着林夕没出什么事儿,当下一颗心也放了下来,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大步跑过来就一把抱住林夕,力道大的把林夕撞的连退几步! 林夕模了模丁一一的头,知道自己不辞而别把这丫头吓坏了,柔声安慰道: “好了好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林夕不说还好,一说就把丁一一心里的委屈勾了出来,抱着林夕又摇又晃的不撒手: “你个不要脸的,吓死我了。” 本来林夕还被这分别重聚的场景感动了一下,眼眸中要有点莹莹泪光了,被丁一一这么一说,硬生生憋了回去,泪腺被一吓,眼泪都缩回去了去,笑了一下,把丁一一拉开一点,盯着她的眼睛说:“我不要脸,我辜负了你对我的期望,我错了还不行” 丁一一听林夕认了错,这才瓮声翁气的点了点头,然后仔细看了看林夕,模模手又模模脸,最后点点头闷闷的说:“除了瘦了点。其他都很好!” 寒暄完了,丁一一上来提着她的行李就出门,刚走两步,丁一一跟想到什么是的,咦了一声,然后停住脚步问林夕:“对了,陆总不是去找你了吗,他人呢,没跟你一起回来吗?”说完还抬头张望了后面一下,果真没看到人影。 一提到陆观澜,林夕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尴尬,感激,逃离,一丝丝的喜欢?可能都有吧,百味杂陈,无法面对,林夕不喜欢面对让自己难堪或者是无法解决的事,会选择自动屏蔽,于是对着丁一一说:“我没见到,我们回去吧,我累了。” 丁一一还纳闷呢,明明地址发过去了啊,怎么会没看见。但是看林夕眼底淡淡的青紫色,估计这几天确实没休息好,于是拉着她的行李就朝门外走去,祁季已经把车开过来在等着呢! 丁一一看着林夕说:“夕夕,你要不去我那住吧,我让祁季回家,你那个公寓那么久没回来,也没收拾。还有,你不说买房子的吗,怎么没下文了。” 一提到买房子,林夕就想起升职那茬让人窝火的事儿,又想起苏薇蓉那张狐狸精的脸,就气不打一处来,升职都打水漂了,哪有钱去买房子,先住着小公寓吧。 林夕摇摇头说:“直接去我那吧,早晚都要收拾,你们俩晚些再过来,我给你们做饭吃。房子那事,不急。” 丁一一看林夕这么累了,还要收拾房子,便说:“我给你找个家政,这个点咱们去吃点饭吧,回去就能休息了。” 林夕一看手机都下傍晚了,再收拾再买菜也确实来不及,于是点头应下,招呼着林夕和祁季下次再来吃饭。三个人就风风火火的去吃饭了,完全把陆观澜这号人抛脑后去了。 陆观澜坐着飞机回来都已经晚上了,他等不及,他想立刻把林夕拉到怀里吻住那张不听话的嘴,想看林夕气急败坏的表情,想看林夕在他身上沉沦着迷的样子,所以他下了飞机第一件事就是驱车赶到林夕的公寓楼下。 林夕因为和丁一一许久没见了,自己这不告而别也确实吓到这姑娘就陪着丁一一多喝了几杯,微微熏是最好的状态,林夕脸上有着酒后的酡红,神色却清明,一双眼睛温柔如水。喝过酒,祁季就和丁一一一起送林夕回家。 到了公寓楼底,林夕下了车,对这丁一一就摆了摆手,让他们回去,丁一一早就喝多了,祁季看见她这个样子,让林夕不要担心,于是开着车就和丁一一走了。 一直看祁季的车出了小区,林夕这才收起远眺的目光,转过头准备上楼。谁知道刚一转过头就被一个人大力抓住,林夕没反应过来,惊呼一声,这一声呼喊还没出来,就随着唇舌的交缠尽数被吞在嘴里,这个吻火热绵长,却又霸道凌厉,完全是占有似地,啃咬拉扯,像头野兽。林夕睁大眼睛,眼前抱着她吻着她冒着怒火的人不是陆观澜,还能是谁? 陆观澜到楼底的时候,发现林夕家的灯没有亮,打了手机是关机,但是还没到睡觉点,估计跟丁一一见面了,于是就在车中等着。没一会儿果真看见祁季的车行驶而来,从车上走下来那个笑盈盈的女人不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媳妇儿,还能是谁呢。陆观澜看见林夕那一刻,心中的火气就忍不住,想着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忘恩负义的小野猫。等到林夕一转脸,他便拉住林夕,双唇随即堵了上去,牙齿死命的啃咬着林夕的嘴唇和舌头,好像这样就能发泄掉心中因为被林夕抛弃和遗忘的火气和苦楚! 陆观澜尖利的牙齿啃咬着林夕,舌头也裹着林夕的丁香小舌,发出啧啧的声音,陆观澜看着林夕清明的样子,并不沉迷在自己的吻中,真的气的不行,也恨得不行,牙齿一用劲,浓浓的血腥味立刻溢满两人的唇舌间。陆观澜一看林夕的嘴被自己咬破了,忙停下来,看着林夕…… 灯光下的林夕很清淡,眼神清澈,并无半分和沉迷,嘴唇上猩红的血液让林夕看着更妖冶动人。林夕伸出舌头轻轻的舌忝舐过被陆观澜发狠咬破的地方,轻轻的问:“陆总发泄好了吗?好了我要上楼休息了。” 说完也不看陆观澜的表情转身就欲走,陆观澜本来看见这妮子嘴巴被自己咬破还流着血,火气下了一大半,心疼不已,想再凑上去亲亲舌忝舌忝,但是一听林夕这般拒人三尺之外,冷淡疏离的样子,陆观澜的火儿又起来了,这丫头的心是捂不暖的冰块吗,自己刚下飞机就来找她,就这般对自己的? 陆观澜气结,上前一步狠狠抱住林夕,把头埋在林夕的颈窝,林夕也不躲避,就站在那里由陆观澜抱着,陆观澜感觉到林夕的顺从,一双铁臂钳制的愈发用劲,好像要把林夕嵌入自己的身体,林夕被勒住有些气喘,推了推陆观澜说:“你有完没完,大晚上到我这发神经来了?” 陆观澜低哑的声音从林夕脖颈间闷闷的传来:“你跑什么?为什么躲着我?” 林夕听这话,自嘲般的笑了笑,身体轻轻的震动了下,说:“陆总,昨晚虽然我喝多了,但是我还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现在这年头这种事那么普遍,又不是我跟你上了次床就非君不嫁,你更不是非卿不娶了,你以前玩过的女人都能开一个奥运会了,要让你一个个负责,你负责的过来吗,我们都是成年人,我又没让你对我有什么说法,你来这儿装什么情圣,不要玩这套好吗?” 陆观澜听到这番话,确定了林夕不是欲拒还迎,也不是吊着他胃口,是真的不在意,也不想和自己在一起。以前哪个女人,要是个处子,和他上了床,非得扒住他,不要名分也得要钱。这丫头倒好,白送,字里行间还透露着,你昨晚让我很舒服,我很开心的意思! 陆观澜觉得心寒,就跟自己埋在寒冬腊月的雪里一样,从心里朝外散发着寒意,还得打几个抖。陆观澜站直了身子,慢慢将林夕推开自己,然后直直的看向林夕,只见林夕一片坦然,神色也不慌张,并不是说违心之话的样子,定定的站在那里,接受着陆观澜的目光。 陆观澜心中翻腾着,你说这女人,到底要什么?对她好,她拒绝,钱收买不了,也不受威胁,生生是块硬骨,再看现在这样,陆观澜现在在知道林夕多难缠,多倔,自己满腔柔情却是化了水一样,良久,才震颤着说:“好,你好样的!” 说完,陆观澜不欲停留,更不想自己难堪,于是大步离开林夕,走进车里,“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开着车急速离开,连眼神都没赏给林夕一个,声音有多大,心里就有多疼吧? 看见陆观澜走了,林夕没有了刚才的镇定的模样,一个踉跄就要站不住,扶住路灯,林夕慢慢坐到了花圃下的石阶上。 不得不说,陆观澜真的是一个特别优秀的男人,不论长相,身家,财力,修养,都是拔尖拔尖的。正因为这样优秀,这样拔尖的男人,林夕才更是避之不及。对于两人发生关系,那只是欲,何必把它上升到情这个精神层面。林夕觉得反正第一次都是要给男人的,与其委屈了自己,不如给一个技术好的,让自己少受点苦。 陆观澜,天上的云,自己,不过地上的泥,为何这般躲避,她知道陆观澜对自己有情,可能是一点,可能是很多,但不管深浅与否,林夕不敢接受,不敢爱,更不敢面对,如果对他动了心,以后,他烦腻了,也如抛玩具一样抛开自己,难道自己的下场要与母亲一样凄苦。林夕想得很明白,这年头,谈恋爱谈的再水深火热,激情四射,结了婚一样是买菜做饭,一起打开电视看长篇电视剧。与其这样,她不如找一个普通的男人过普通人妻的生活,也胜过与陆观澜纠缠,一颗心饱受折磨! 林夕长叹了一口气,才伴着九月微凉的风,缓慢的走入明明灭灭的楼道,看不清背影,看不清眼神,只有绵延长串的叹息声,伴着她…… ( 第三十四章 陆观澜听到林夕那番话,一颗心受着折磨,摧肝催肺的,强了不敢,害怕林夕那样感情极端的人再恨上了自己,要是柔情蜜意吧,用糖罐子泡她,糖衣炮弹轰炸她,自己的柔情腐蚀她,更没用,林夕就是个软硬不吃的主,陆观澜不知道怎么办了,难怪身边的人只玩不爱,爱情简直就是个要人命的活儿!活了三十四年的陆观澜,从来没有哪件事比在追求林夕这上面更让陆观澜受挫的了! 陆观澜无力的叹息了,他觉得自己魔怔了,这样下去简直不像自己了,可那又怎么样,爱上就是爱上了,逃月兑不了,解释不了。♀你要问他爱上什么了,说不出来,可能爱上那女人尖利的爪子了,狡黠的眼神,在他身下玩转□□的娇媚样,爱上她脆弱无依对他满满的信任……反正陆观澜现在什么都管不了,满脑子满身心都是林夕…… 陆观澜开着那辆风骚的兰博基尼,在街上飞驰着,香车美男,如果陆观澜那张俊脸此刻没有那么可怕,会有很多在街边衣着暴露长相清纯的姑娘主动搭车的。陆观澜车速飙的飞快,估计回去会接到很多超速罚单,但是陆观澜不管这些,好像只有极致的速度能甩开心头的烦闷,胸中的无力和恼意快要冲破自己了,终于受不了。陆观澜一个急刹车,砰地一声双手锤在方向盘上。恨恨的低下了头! 林夕摆明了是要跟自己划分清楚啊,自己就这么不找她待见吗?陆观澜觉得现世报来得太快了,两个月前,林夕还跟三孙子是的为了见自己一面求爹爹告女乃女乃的呢,这稿子一做完,自己是连欣赏的价值都没有了啊。当即气愤不已! 陆观澜心中郁结找不到地方纾解,打了电话就给了左子寒和张云杰,这兄弟两个正在包间里一手搂个姑娘醉生梦死呢,冷不丁接到老三儿的电话十分惊诧,刚接通,陆观澜那头跟几百年没碰过女人欲求不满的气愤声就传来了:“在哪呢?” 张云杰和左子寒今儿可觉得稀奇了,陆观澜不是洗心革面,从此爱上她的美娇娘吗,看旁人就跟臭狗屎一样。也不许人陪着,更是不近了,清心寡欲的除了吃肉,其他都跟和尚是的了。当时为了这个两人没少打趣儿他,今儿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于是张口就说:“凯撒呢,新来了几个妞儿,我们过来看看,怎么,你有兴趣?” 陆观澜斜斜的拽了拽胸前的领带说道:“等我会儿,马上到。”于是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 张云杰和左子寒两人一听老三儿那么说,要么是在人家姑娘那吃瘪了,要么就是恢复正常了,本来这圈子里就没有爱情能当饭吃,也就见怪不怪了,于是一人一个姑娘搂着又开始喝酒了。 没多会儿,只听包间门砰地一声被踢开,陆观澜高大的身影就出现在门口,西装外套搭在手上,领带歪歪斜斜的,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就是脸色有点阴沉,走进屋,看也没看,拉着靠近门的那个姑娘就抱到了怀里,然后往沙发上那么斜斜一靠一靠。 那姑娘是新来的,几个姐姐都凑到了左子寒跟前,自己被排挤在外,心中不快,但是没想到来了个那么俊美的人,浑身上下又都是名品,一把抱住自己,雄浑的男性气息扑鼻而来,知道今晚是找到宝了,于是想着费力的讨好陆观澜,即使看不上自己,那一晚上捞得好处也够别的姐妹眼红的了,当下举起一杯酒就端到陆观澜跟前,柔柔弱弱地说:“先生,喝杯酒吧。” 陆观澜本是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一听一个带着江南柔糯的嗓音在自己耳边响起,不自觉的就想到林夕,娇娇女敕女敕的喝酒醉撒娇,跟自己缠mian,在江南那个疯狂而甜蜜的晚上,于是唰的一下睁开了眼,眼前的姑娘长的不错,特别是那双眼睛跟林夕很像,翦翦如水,带着点哀愁,眉目如画,整张脸上,也就这双眼睛最灵动,再想到林夕的气恼模样,对着这姑娘就亲近了起来,一只手托着那姑娘的后脑勺,一只手捏住下巴,嘴唇就凑了上去,那女孩没想到上来就是那么激情,于是颤抖着闭着眼睛,满脸都是期待的神色。♀陆观澜越凑越近,刚沾到唇,看到那女孩脸上谄媚期待的神色,如当头棒喝,一下把那女孩推开! 女孩正心神荡漾,冷不丁被推开,还一脸无辜,不知道怎么了,这主儿刚刚明明表现出来的是喜欢自己的啊。陆观澜竟然被那双眼睛给吸引了,林夕接受自己亲吻的时候哪有期待的神色,明明都是抗拒,好不就是冷淡。这下神色清明了许多,对自己刚才的孟浪之举有点后悔,脸色尴尬,发作不出来,有点不爽,急于发泄,于是砰的一声把面前的桌子踹的老远大声的说:“凯撒的姑娘就这质量了?还想不想开下去。” 姑娘们听见这动静,都吓得动也不敢动,左子寒一看老三这劲头,就知道心里烦闷,忙打发了姑娘出去,又叫换了一批优质的来。 没一会儿,一个越三十五岁左右,穿着紧身连衣裙,高跟凉鞋,化着浓妆的女人就领着几个姑娘一步一扭的进了包房。 这个女人一看陆观澜跟个黑面罗莎是的坐在那,当下就嚷道:“哎呦,我们陆少今天是怎么了,几个妹妹刚来的不懂事,惹我们陆少生气了,这顿算我的,来来来,姑娘们,都招呼好了。这可是我们最尊敬的客人了。” 在风月场上混的姑娘哪个不是修炼的跟人精似的,从刚进门就盯着陆观澜不停的放电,听了妈妈的话,更是扭着水蛇般的身体坐了过去:“陆少,可是许久没来了,我敬您一杯。”陆观澜想放纵一下,麻痹自己一下,于是来者不拒,只要是酒,他都一杯干,姑娘们看着陆观澜那么痛快,更是来劲了! “来,陆少,喝了她的,可不能不喝我的了。”当即又递了一杯过去。陆观澜抬头看了说话的姑娘一眼,微微一笑,又是一仰而尽! 不一会,桌前两瓶酒就已经空了,陆观澜虽然没有大醉,但神智也不是很清明了,挣扎着就要去卫生间,刚才那个被陆观澜吓到的姑娘,看他要起身,忙扶着他,两人一步一倒的朝卫生间去…… 即使一晚上,身边莺莺燕燕,陆观澜脑海里出现的还是林夕清冷的样子,倔强的样子,孤独的样子,娇媚的样子,越这样想着,看身边的姑娘就越不顺眼,只能不停的喝酒,去麻痹自己一颗想她的心,这林夕到底是哪路神仙,到底是什么刺头,还有自己拿不下的女人,心中除了翻涌着被拒绝的难堪,更多的是对林夕的思念,那种爱而不得的感觉。 陆观澜被人扶着去卫生间,刚到门口,就遇到熟人了,是林云清。 林云清在这跟人谈生意呢,中国就这样,酒喝到位了,交情才能到,交情到了,事儿才能谈成! 这刚坐下,就一人要了个姑娘陪着,林云清本就是不太好的人,那么多年自己身边转来转去的只有林夕一个女人,更不会沾惹这些了。就只能一起喝酒。酒喝得开心了,这生意就一把拍板也就算谈成了,林云清这才借口出来去卫生间,顺便透透气,刚到走廊,就看见陆观澜跟一个女孩搂搂抱抱的一起过来,好不亲密。 林云清一下就认出,这不是陆观澜吗,怎么会在这。前段时间还陪着林夕去宴会,然后当众亲吻她的。表现的情意缱绻,如果是做戏,把自己也做进去了…… 林云清看见陆观澜的第一反应,不是嫉妒,反而是不值,他不知道两人进展到哪一步,但是看陆观澜穷追不舍,霸道蛮横的样子,深知林夕的性子,林云清认为林夕只能被动接受。但是既然当时表现的那么深情,为何还在这里与别人卿卿我我,林云清为林夕不值,更害怕她被伤害,第二反应才是,陆观澜吻了林夕,还是当着自己的面,心中被忧愁纠缠,神色也颓靡了一些! 陆观澜自然看见林云清了,想到要不是因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林夕面前,她能内心郁结的躲起来吗,这算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于是陆观澜一把搂住那个女孩,上前一步戏谑的看着林云清说道: “呦,这不是林总吗,怎么,也来这找乐子?” 林云清最不待见陆观澜这一副富家公子的轻佻样,看着跟自己说话,还不忘抱着别的女人,心中看不起,脸色却还是请淡淡的样,客气的说道:“原来是陆总,那么巧,不知道小妹有没有跟陆总一起来?” 陆观澜一听林云清说这话明里暗里的都是在嘲讽自己,好像得不到林夕只能在这找乐子一样,本就看林云清不顺眼,加上晚上被林夕拒绝的怒气,还有喝的酒上头,所有情绪再这一刻全被点燃爆发了,轻笑着说:“怎么,你找我媳妇儿啊,我刚从我媳妇儿chuang上下来,你问她干嘛?” 这话说得,让林云清脸色白了白,别说他和林夕如果是情侣关系,出来跟小姐喝酒寻乐不对,就是把林夕堂而皇之的拿出来这般开玩笑,更是不对头,看着旁边那个浓妆艳抹的姑娘听到这句话就吃吃的在笑,饶是林云清那么好脾气的人,也捏紧了拳头,心里郁浊之气开始翻腾,一拳就往陆观澜脸色招呼! 林云清这一拳打的实打实的。陆观澜是练过的,虽然喝醉了,也没至于站着被人打,忙躲避着,但是确实喝的有点晕,身手没那么灵敏,被林云清一拳擦到了眼角。当即就青紫了。 陆观澜一看林云清都动手了,心中憋着火无法发泄。自己更不能示弱,于是也一拳又往林云清肚子上掏去,林云清虽然身强体壮,但毕竟不比陆观澜这练家子,从小跟着老爷子在部队里模爬滚打混过来的,吃亏了不少,脸上也挂了彩,青一块紫一块! 陆观澜虽然没有林云清那么狼狈,但毕竟也是喝醉了,没占到什么便宜,刚才站旁边的女孩,一看两人打起来了,忙跑回包间去找左子寒和张云杰,两人出来一看,就看到老三儿跟人扭打在一起。上前拉住…… 陆观澜被两人拉下来,狠狠的一抹下巴,邪气的对着林云清笑:“怎么,我提我媳妇,你生什么气,还跟我动起手来了?” 林云清也没想到今天怎么那么冲动,竟然主动的挑衅了陆观澜,与他平日不符,但他听不得陆观澜拿林夕出来打趣儿,还和别的女人这样拉扯,嫉妒和心疼啃咬着自己,这才出手,于是淡淡的说道:“如果你喜欢林夕,就不要朝三暮四,否则你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说完也擦了擦脸上的伤口,转身快步离去…… 都这样了,陆观澜更没有喝酒的**了,本来就是心中烦闷才来喝酒的,没想到还遇到了瘟神,这下更是郁闷,拿着外套就走了! 陆观澜喝的有点多,还执意要开车,左子寒和张云杰拗不过他,只得由着他! 陆观澜一上车就把油门踩到底,车一下就飞驰了出去。陆观澜开着车,吹着风,神智清醒了不少,但胸口还是闷闷的不舒服。 ( 第三十五章 陆观澜心中燥郁,并没有回别墅,他觉得去了别墅就能想到林夕喝醉酒在他怀里跟小猫咪一样撒娇的样子,能想起林夕穿自己衬衫的绝美模样。♀他叹了口气,颓然无力的去了自己的公寓。 一打开门,陆观澜就看见鞋柜里放着一双女人的鞋子。陆观澜这里,从来没有谁能自由进入,除了他妈妈。但是看这银色的高跟尖头,不像是母亲五六十岁的人会穿的样子,陆观澜脸色一沉,于是大步朝里走去。 听到开门声,唐密云一下从里屋出来,看见陆观澜喝那么多,忙上前两步扶住他,一边扶还一边说:“怎么喝了那么多酒呢?快来坐下,我给你倒杯水。” 陆观澜一看到唐密云,这才知道门口的鞋子是谁的,心中烦闷都要烧起来了,脸色一下沉下来,一把甩开唐密云的手,两步一个踉跄就倒到沙发上呵斥道:“你怎么在这里?” 唐密云被陆观澜大力的甩开,站不住,身子一个倾斜就倒到沙发边上,身子重重的撞了上去,当即眼泪就疼的掉了下来,再看看胳膊肘,已经有丝丝血痕,膝盖也有些疼痛,估计明天要青紫。身上的疼痛都不算什么,唐密云心中的委屈才是翻江倒海,颓然无力的坐在地上,悲戚的就说到:“是阿姨给我的钥匙,她说前几天给你打电话都打不通,这才让我来看看,没想到惹你烦了。♀” 看着唐密云狼狈的坐在地上,头发散乱,眼睛略红肿,期期艾艾的样子,陆观澜心中烦躁,但是唐密云也没做什么,自己这样有些过分了,于是微微站起身,把唐密云一把拽起来,闷闷的说道:“我喝多了,你别计较。” 其实是唐密云是想约陆观澜吃饭,他一直推辞。心中焦急。自己又常在大院儿里走动,就有意无意的在许娥华那里说些有的没的,许娥华早就把唐密云当儿媳妇看了,一听儿子这样,就做主把陆观澜的家钥匙给了唐密云,让她没事去帮陆观澜收拾收拾,两人增进增进感情。 唐密云拿到钥匙,当天晚上就过来,想碰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给她等到了。 陆观澜把唐密云拉起,唐密云心中暗喜,但表面还是是娇羞委屈的模样,双手交叠,放置在腿上,两腿并拢坐直,头发微微垂下,身子一抖一抖的,好似在抽泣,陆观澜看着样子,后悔了,干嘛让她起来啊?于是烦躁的揉了揉眉头。 看到唐密云顺从的样子,陆观澜更是想到林夕,别人都千方百计的朝自己身上靠,只林夕,唯恐避之不及,好像自己是什么脏东西一样,让陆观澜大大的挫败。 唐密云看陆观澜喝多了,有些飘飘然,也忘记了刚才被陆观澜甩开摔倒的痛苦,声音含喜,娇羞的说道:“我妈妈让你什么时候去家里吃饭,你看有时间吗?” 陆观澜一个头两个大,什么时候就要成女婿去看丈母娘了,自己可从来没答应过,难不成唐密云的误会已经那么深了,也怪自己,从来没认真拒绝过,只顾着父母的面子了,于是清了清嗓子,身子倚靠在沙发上,衬衫扣子解开两颗,手担在沙发靠背上,翘起腿,低沉的说道: “唐密云,希望我们俩结婚的是我妈妈,我爸爸,你,可能还有你的家长,但是不包括我,我从一开始对你就没有谈恋爱,结婚的想法,我只把你当世家的女儿,当朋友一样,如果我对你的态度,让你有了误会,那我深感抱歉,但是我已经有了喜欢的女人,我不会娶你。” 一番话说得是直接而又犀利,说的唐密云是羞愧难当,又妒火中烧,她一直是要强的,以前父亲介绍了那么多男人给她,眼高于顶的她都看不上,直到遇见了陆观澜,不管是各个方面,都是她理想中的丈夫人选,可是这个男人不但不喜欢自己,反而这般羞辱,最重要的是他说他有了喜欢的女人,难道就是那个当众亲吻的丫头吗? 碍于面子,唐密云并没有歇斯底里,但是刚才还红扑扑娇羞的脸蛋此刻变得煞白,一双手早就握在一起,尖利的指甲直刺掌心,人都说孤单寡女共处一室,怎么会没有一点激情呢,没想到,陆观澜这么直白的就跟自己摊牌了。唐密云不死心,于是脸色灰白的说:“是吗?难道是上次那个叫林夕的女孩吗,她哪点比我好?让你这样念念不忘?” 陆观澜最讨厌应付女人间这种争风吃醋,但他巴不得林夕为自己吃醋,唐密云的话,说的好像自己是个负心汉一样,可这件事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表示愿意过,一直都是老人家的撮合。 陆观澜无奈地说:“我是爱林夕,但那不是我们俩之间的问题,我从来没有表示愿意接受和你交往甚至结婚,一直都是家里人的意愿,好了,我话说明白,你可以走了。”陆观澜的头疼欲裂,不想再继续下去。 可唐密云并不这样,她一听陆观澜竟然当面承认他爱林夕,是爱啊!不是玩玩而已,唐密云不淡定了,尖利的声音响了起来:“真的是她,我就知道她是个贱人,她凭什么……” 刚说到贱人,陆观澜刚才还轻阖的眼睛刷的睁开,狠厉的目光射向唐密云,没有半丝留情,反倒是刚才喝醉酒慵懒放松的神态没有了,整个人如一只发怒的狮子,浑身散发着凌厉危险逼人的气势。陆观澜双眸盯着唐密云,一字一句的说道:“你刚才说谁是贱人?恩” 唐密云感觉到陆观澜的戾气,好像要把自己生吞活剥了,眼睛通红阴冷,面色黑沉,肌肉紧绷,明显就是发怒的前兆,唐密云咽了咽口水,刚才还叫嚣着的气势瞬间湮灭,呐呐的说: “我只不过随口一说。不是故意的。” 陆观澜听了这话,仍是不依不饶,没想到这看着光鲜亮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张口闭口就是贱人,跟个叉着腰骂街的泼妇有什么区别?心中的戾气更深一层,于是,狠厉的话从口中蹦出,不仅是给她一个警告,更是为了维护林夕: “以后说话看着人说,我从来就没许诺你什么,你竟然就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了,我的女人,你也敢贬低,收起你那副撒泼打滚的样子,好好回去做你的富家小姐,莫要在我面前晃悠,快滚。” 唐密云看着如黑夜罗刹一样的陆观澜,心中害怕,陆观澜在人前从来都是清俊高雅的贵公子样,何时这样失控过,虽然害怕,但仍是想靠近,唯独对林夕是更多的嫉妒,更多的恨。即使这样,她不敢表现,只得咬了咬牙,拿着包,想夺门而出。 刚跨出两步,只听到黑暗中,陆观澜清凉的嗓音响起:“等一下。” 唐密云心中一喜,莫非是后悔想让自己留下来,于是转过头一脸期待的看着陆观澜,陆观澜闭着眼睛,看也不看她的说道:“钥匙留下,你走!” 唐密云心中最后一丝期望也被打碎了,从包里掏出钥匙狠狠的扔到茶几上,蹬上高跟鞋就啪的把门一甩,恨恨的离开了。 屋里终于安静下来,陆观澜疲倦极了,连脸上的伤都没有处理,就靠在沙发上就沉沉的睡去了。 ( 第三十六章 出了门,唐密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自己活那么大,从来没人给自己那么大的气受,这陆观澜,真是让人又爱又恨,明明对自己冷言冷语,恶言相对,自己非不想放弃,反而愈发的趋向。所以说这女人贱吧,再金雕玉琢了还是贱!唐密云心里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靠山,也不顾已经十一点多了,掏出手机就打给了许娥华! 许娥华都已经睡着了,床头电话叮铃铃的一响,自己一下就惊醒了,连带着陆振廷都醒了。朦胧的睡梦中被嘈杂是特别不高兴的一件事,许娥华披上外套,坐了起来,接起电话,那头传来唐密云略带委屈的声音: “阿姨,您睡着了吗?我今天去公寓见着观澜了,他跟人打架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他不让我碰,我担心的要命,这才不顾半夜给您打电话,别吵着你吧?” 本来许娥华是挺生气的,想这唐密云挺知书达理识大体的人,怎么会做出半夜扰人清梦的事儿,而且看着儿子像是不太感兴趣,自己是唐密云嫁进这个家最大的砝码了,怎么也不能得罪了自己。但是一听是陆观澜的事儿,这才打起十二分精神,刚才的睡意也一下消退了,心中紧张地问道: “到底怎么了,好好的怎么会打架。怎么都没人跟我们说?” 唐密云听到这话,语气中的委屈和哭腔更重了些说道:“阿姨,我也不知道,观澜他不愿意让我在那,把我撵出来了,但是我听他身边的人说,好像他最近跟个小姑娘走的挺近的,会不会跟她有关?别的我也不清楚。” 陆观澜要是听到唐密云说这话,估计就会打破自己从来不打女人的原则了,这嘴也太欠了,林夕还没嫁进去呢,就让许娥华对林夕的印象大打折扣,以至于后来才有那么多波折…… 那头许娥华听到唐密云语气中,明显是嫉妒酸涩多于担心,知道她心里的弯弯绕,而且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估计是不安于家里安排又在外面瞎鬼混,让唐密云着急了,但是这也不能大半夜的打电话来吵着一家人睡觉吧,于是略是提点的说道: “观澜我清楚,估计没大事,明天我让陈秘书看看,还有,密云啊,小姑娘大晚上在外面不安全,赶紧回去吧。♀”这明里暗里都是在指责着唐密云不懂事,沉不住气,怎么能做陆家儿媳妇。 唐密云一看手机十一点多了,才暗暗后悔,自己被嫉妒和委屈冲昏了头脑,想着把许娥华拉出来当枪使,这才做出这种事儿来,于是愧疚的说道: “对不起阿姨,我忘了都那么晚了,我这就回去,我也是担心观澜,阿姨对不住了,明天我去看望您和叔叔。” 唐密云都这么说了,许娥华也没有多说什么,安慰几句就挂了,只是心中觉得,唐密云这个儿媳妇还要多锻炼,还有,陆观澜上心的那个丫头也要值得注意,也就不再担心,回到床上躺着,想着第二天要给陆观澜打个电话问问。 第二天一大早上,林夕穿着luo色的尖头高跟鞋,橘粉色的短裙,白色的真丝衬衫去了杂志社准备销假上班,这墓也扫了,心情也发泄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啊! 可是林夕刚下了电梯,还没进办公室呢,就看见丁一一穿着牛仔短裙,帆布鞋风风火火的跑过来,一把抓住林夕的胳膊就阻止她进去。神色慌张,喘着粗气。 林夕看她这样急吼吼的,挑着眉问:“一大早,你跟我上演什么琼瑶戏码呢,这是想跟我缠缠mian绵到天涯吗?” 丁一一顺了顺胸口的气儿,抬头一看林夕还有精神头跟自己开玩笑,于是站起身子,表情严肃的说:“苏薇蓉那老女人看你不爽很久了,你这几天没来上班也没跟她请假,她憋着火的想治你,要不你还是躲几天吧?”丁一一是真怕林夕吃亏,毕竟那个老女人憋着火的想治她,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一来就是下马威的针对! 躲?自己凭什么躲啊,林夕当时跟老板请假的时候老板还在外地出差,因为苏薇蓉的事儿,老板特别好说话,还特别允了不用亲自去人事部,自己去跟说了一声。♀林夕请了整整一个星期,把她之前的什么探亲假啊,旅游假啊,还有攒着一直没用的假都一起请了。 丁一一没去找老板估计不知道,所以才火急火燎的,老板估计出差还没回来呢,苏薇蓉更是不知道。但是林夕积极啊,这还没有七天呢,就兢兢业业的来上班了,怎么苏薇蓉那边一级炮火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她这炮灰上场呢?看自己是软柿子就能这么捏吗? 林夕帮丁一一顺了顺后背,然后给了丁一一一个你放心,等着看好戏的眼神就蹬着高跟鞋,咯噔咯噔的的进了屋,抬首挺胸,气质昂扬,落落大方的。而且一进屋就坐到自己的办公椅上,神色享受,惬意的喝着早上买的咖啡,戏谑的看着屋里打量着她的同事,半分没有闪躲。 林夕没来时,苏薇蓉天天放狠话要整治她,这林夕来了,平时都跟你称兄道弟的好同事就抱着看你笑话的态度在旁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 一看见林夕进了电梯,就有人进去跟苏薇蓉通风报信了,昨晚苏薇蓉大半夜就接到了唐密云的电话,哭的声嘶力竭,把林夕是从爷爷女乃女乃一直问候道祖宗十八代,林夕家祖坟也不知道是风水好还是冒青烟,就那么值得唐密云心心念念的挂在嘴上吗? 一听说林夕来了,苏薇蓉在心里默念了十几遍待会要质问林夕的词儿,毕竟她觉得林夕旷班在前,自己作为上司,不管从立场还是职位都有资格压林夕一头的,这才盛气凌人。也不知道这苏薇蓉怎么当上的总编,胸大就代表脑容量也很大吗,说来说去,除了,你竟然……你竟敢……就没别的词儿。 苏薇蓉压了压心中即将打压到林夕而产生的快意,蹬着十四公分的高跟鞋就出了办公室,一看,果然林夕一身清爽,微笑着坐在那,一点没有窘迫和尴尬的感觉,这林夕明明是无故旷班,怎么会那么理直气壮啊! 苏薇蓉穿着一件黑色低胸装,又是半球露外,青筋突起,黑色过膝窄裙,红色高跟鞋,噔噔噔,气势汹汹的就朝林夕这来,刚到这,就抱着臂,一脸轻佻,对着林夕阴阳怪气的喊道: “呦,这不是林大小姐吗,咱们杂志社这尊小庙容不了你这尊大佛,赶快收拾收拾东西滚蛋!”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好歹还是个总编呢,说出的话既没有杀伤力,又不优美,真是有够丢文艺青年的脸的! 林夕撩了撩波浪般的卷发,抬漫不经心的说道:“这都九月了,怎么还是能听到狗发qing的声音呢,难不成,一直没找到配种,憋着呢。” 一说完这话,旁边的人都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来了,苏薇蓉知道林夕这是骂她呢,脸憋得通红,刚才心中准备好的话此时被林夕这么不声不响的一赌,一句都想不起来了,只能红着脸,大声朝林夕喊: “你旷班那么多天,作为你领导,我就有权开除你。快收拾收拾滚蛋!” 林夕离苏薇蓉太近,觉得苏薇蓉说话时候,唾沫星子喷了自己一脸,于是抹了把脸,笑盈盈的抬着头对苏薇蓉说: “苏姐,看着你比我大,我就套个近乎喊你声苏姐吧,你这不是嘴,是喷壶吧,还有,你那眼睛到底长着是干嘛的,是当成装饰品呢,为了让你平淡无奇的脸蛋有那么点突出。看清楚了,人事部批的假条,老板亲口答应的。给了我七天的假期啊,这才几天啊,我就来公司加班加点了,你不给我加班费还要开除我,谁给你那么大的勇气啊。”说完这些,林夕拿出早上刚从人事部拿来的假条在苏薇蓉面前抖落抖落! 苏薇蓉这下是真吃瘪了,没想到林夕还有这么一手,发作不了白让人看了笑话,胸闷气喘,酥软的胸外露,上下起伏的勾勒着弧线。林夕看苏薇蓉这样,心里说不出的高兴,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苏薇蓉老是针对自己,看打击苏薇蓉还不到位,又加了一级猛料,林夕笑咪咪的继续说道: “哦,对了,苏主编,我还专门问了老板要不要找部门主管签字,老板直接把你pass了,他说这种事儿,你做不了主,说,你安心当你的花瓶就行了,别真把自己当成个实用器皿了,小心哪天不小心再脆了自己!” 林夕看苏薇蓉彻底是说不出话来了,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她把这张名片塞到了还在颤抖着的苏薇蓉的手里,小声的说:“苏姐,这是我从新给你找的一个老中医,不光治月经不调,绝经,夫妻生活不和谐,还治手抖,语言障碍。您看你这样,跟你开两句玩笑,你就脸红气喘的说不出来话,别再是什么毛病,快去看看,早治早好哦!” 林夕说完就拿着请假条去人事部销了假,丁一一一看林夕还有这么一手呢,忙跟上去拍马屁,戏看完了,同事也都散场了,该干嘛干嘛去,就苏薇蓉还一脸不可置信的,她表姐夫也涮她一道,害得她那么丢人! 林夕一扭二扭,心情倍儿好,终于除了那口恶气,丁一一笑的气儿都喘不过来。拉着林夕就说:“哎呦,你看看苏薇蓉那样,都三十多了,也没嫁出去,估计是给憋的,天天才那么大气性。” 林夕点了点头,吃吃的笑了,也就回了位子继续的工作…… ( 第四十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这章又是大肉,我觉得肯定被和谐,于是删了!好辛苦,我绞尽脑袋汁子写的,又要优美又要不重复,就这样被、删、了、!!!!陆观澜越看他媳妇儿越美,落地窗前,月光满室,莹白的光辉倾洒到两人交叠的身体,添了一分平静与温馨。陆观澜看着林夕,低头亲亲吻住她的耳垂,在她耳边轻声说:“媳妇儿,我想,怎么办?” 林夕吃吃的笑了,笑声震动,陆观澜不停的亲吻,想要了怎么办?怎么办?难不成我说,你看着动作片自己解决吗? 得不到林夕的回答,陆观澜是着急了,一口咬住林夕的耳朵肉,林夕疼的惊呼一声,嗔道:“你是狗啊。” 陆观澜得了便宜还卖乖,一口堵林夕嘴上,一边吻一边说:“我就是狗,我只啃我媳妇儿。”说完眼神亮亮的盯着林夕,幽深的眼眸处好像一方古井,蕴藏着漩涡,一个不注意,就会被深深吸入,沉沦,此生不灭。脸上挂着讨好的笑意,挺直的鼻尖上还挂着汗珠,嘴唇挂着笑,舌忝着唇,像个孩子要糖一样,贼兮兮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林夕觉得自己真完了,快要沦陷了,怎么办?会不会万死不辞?会不会死无葬身之地?林夕真想爆粗口,陆观澜你丫的没事那么好看那么优质干什么! 陆观澜一边说,手上的动作也没停,林夕的思绪有些飘忽了,哎,一次也是做,两次也是做,而且女人其实特别奇怪,对着你有感觉的男人吧,翻云覆雨不觉累,对你一点感觉都没有的男人吧,碰你个小手指头你都会喊:哎呀,你个变太。所以林夕觉得能接受陆观澜这样压到自己一二三四,心里肯定是喜欢的,甭管嘴上多硬,那心也是由不得自己的。于是就拿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也就不再言语静静享受了。 陆观澜看林夕没有反对,更是肆无忌惮。 林夕觉得身上一冷,风嗖嗖的吹过白玉般的身体,林夕脸一下就红了,闷闷的说道:“我要去洗澡。” 陆观澜正开心呢,才不愿意她去,但是林夕盯着他,扭着身子,一副你不了解我这干净人的样子,让陆观澜低低笑出了声,于是从林夕身上立了起来说道:“要洗白白啊,等着媳妇儿,我去给你放水。♀” 说完陆观澜就起身,走进了浴室,拧开了水阀,大大的浴缸里放着热水,陆观澜细心的给林夕滴了精油,放上了熏香,想让她好好放松一下。等收拾好了,陆观澜又出来一把把林夕抱起来就要给她褪! 林夕不习惯陆观澜这样服侍伺候自己,明明是吵架的,被一亲,一推倒,整个人就放弃了坚守的阵地,丢人丢人。都这样了,也不至于让人给自己月兑衣服洗澡吧,于是推搡着说我:“我自己来。” 陆观澜知道女人口是心非,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把林夕手一夹,,抱着她就进了浴室,轻轻的放了进去。自己穿着衬衫坐在浴缸旁边的小木板凳上,眼光闪闪的要给林夕洗澡! 林夕老脸臊得通红,自己都是要奔三的女人了啊,让人给洗澡丢不丢人啊,又不是没手没脚的,冷着脸就让陆观澜出去,陆观澜看林夕害羞了,想想自己小木板凳都没坐热有些不想出去,林夕眼睛一瞪,脸色一沉,陆观澜马上一百二十度大转弯,陪着笑嘚啵的波的的就答应了。 林夕看陆观澜出去了,才放松下来,身子下沉,躺在浴缸里,玫瑰味的精油在热水的升腾下散发着馥郁的香味,包裹着林夕,让她的头脑朦胧了很多,舒服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皮肤被热水熏染的红扑扑,粉女敕女敕的,像牛女乃一样滑腻。 林夕闭着眼舒服的长叹了口气,然后细细思索着,这宋黎昕看见自己今天这水性杨花的样儿,约会肯定是泡汤了。林夕觉得陆观澜是有作战方案的,把自己身边的男人一个一个的吓跑,然后就剩自己个老姑娘打光棍,寂寞的要命,没办法只能委身于他。太阴险,太阴险,林夕暗暗的咬牙道。不过,林夕抵挡不了陆观澜的柔情攻势和死皮赖脸。她觉得,有那么丝丝缕缕的甜进了心房填补了那些空缺,整个人都跟浸泡在热水里一样舒服。自己可能真的有点喜欢陆观澜,林夕如是想! 林夕闭眼想着呢,水温熨帖,舒适,竟有些飘飘然的想要睡着了,就这时,林夕突然感觉水波一荡,一具滚烫的身躯就依靠过来。水都漾到了脖子,忙睁眼一看。只见陆观澜那厮,不要脸啊,穿着衬衫和黑色的绸裤大喇喇的就坐进来了,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陆观澜拍着林夕红润的脸蛋说道:“洗好了上去吧!” 还没容林夕反驳呢,就被陆观澜一把林夕抱了起来,浑身湿答答,林夕很不好意思的朝陆观澜怀里一躲,两人炽热的体温一接近,天雷勾动地火,宝塔镇河妖,在浴室就把林夕给正法了! 不过到底地界下,不好运动,陆观澜把林夕抱回了卧室,又是地动山摇!整个屋里的气息紧紧包裹着两个相偎相依的人,静谧美好!似攀上了快乐的高峰,飘飘然而不知所已! 林夕已经累得不行了,陆观澜更是跟饿了好久的人吃到肉一样,看着林夕身上的黏腻,陆观澜不顾辛劳又放了热水,抱着已经昏昏欲睡的林夕,细细清洗,擦拭,抱到屋里,陆观澜睡不着,看着林夕是越看越美,以前没觉得那么顺眼,但是从第一吻她开始,陆观澜就觉得自己上瘾了,食不知味了,没有她,人生就缺点什么,只有占有了她,真真抱在怀里,听到她娇嗔的声音陆观澜才满足的不行! 第二天早上,林夕是被一阵湿润的触感给闹醒的,她下意识的伸手模一模,却模到了一个毛脑袋。于是林夕一边推一边鼓囊: “豆芽,别闹。”豆芽是林夕以前养的一只狗,大金毛,最喜欢早上来床边把大脑袋钻进林夕的下巴那里,蹭来蹭去,林夕就醒,然后笑着骂豆芽:“你个大色狗。”自从林夕离开家之后,便再也没见过豆芽,这好多年睡觉没人打扰,恍惚间,林夕以为自己回到了小时候。 陆观澜正趴在她媳妇跟前吃得香甜呢,冷不丁被林夕一推搡,还嚷着豆芽,俊脸就黑了,豆芽是谁,谁是豆芽,还敢这样占他媳妇儿便宜。于是使坏心的使劲咬了一口。这一咬,林夕一疼,就霍的睁开了眼睛,等脑子回神的时候,才发现身边什么时候躺了个**美男,还双眼冒着火的看着她。合着半天不是豆芽,是这个黑脸罗刹啊! 林夕昨晚累极了,被陆观澜闹醒,拿出手机看了看,才七点钟,想着今天休息,就想继续多睡会。奈何刚躺下,陆观澜虎视眈眈的在旁边盯着,心理素质再强硬的人也睡不下去了啊。林夕气闷的转过脸看着陆观澜说:“一大早你干嘛呢,不睡觉学小狗,乱拱。” 陆观澜黑着脸问:“豆芽是谁?你怎么做梦还喊他。”林夕听这话,刚才气鼓鼓的脸,扑哧一下就笑了出来。说道: “合着你一大早跟只狗较真呢,你这智商跟你长相成反比呢。”说完不理他,又继续睡自己的。 陆观澜气结,弄半天,把自己把小狗了,然后把林夕一把翻过来,健壮的身子就翻到林夕身上,脸凑上去啃林夕的唇,一边啃一边说:“说我是小狗是吧,那让你看看小狗到底是什么样。” 林夕被啃的痒痒,一边笑一边退:“离我远点,没刷牙呢,脏不脏啊。”陆观澜挑着眉说: “不脏不脏,你不刷牙也是我媳妇!” 林夕娇笑着一个巴掌拍陆观澜脑门上,手指给他推了过去。“我还嫌你呢。” 陆观澜跟受气包是的,以前的俊朗,清贵,在林夕这都土崩瓦解了,跟个正常的家居男人一样,会吃醋,会耍赖,更像个孩子! 陆观澜摇摇林夕的胳膊说:“媳妇,你今天不上班,陪陪我。” 林夕想着睡醒就起来去找丁一一,给人赔个罪啊,昨晚一声不吭的就走了,估计这下得气着自己了,再说这陆观澜怎么那么上纲上线啊! “我得去找一一,你自个儿玩去,咱俩这也只能算是比革命同志的纯洁友谊多了那么一层rou体关系,你别弄得跟搭伙过日子,蜜里调油的小夫妻是的,我可没那想法。” 陆观澜听这话,一下就特别特别不乐意了,盯着林夕就说:“咱俩这该发生的也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你不得对我负责吗?” 嘿,你处男的金字招牌是砸我手里的吗,林夕不乐意了,坐起身来,看着陆观澜,陆观澜气呼呼的,黑色的短发没有梳上去,放下来倒不显得平时那么凌厉,狭长的眸子此刻眯起,显示着主人心情很不美丽啊,嘴巴闭着,抿成了一条线,被子只盖到腰间,**的胸膛,喷薄的肌肉,利落的线条都毫不掩饰的展现在林夕面前,两人这互相对搏,还都赤条条呢,那么不讲究? “陆观澜陆少,想对你负责的女人多了去了,咱俩总共就那么两次,你高兴我乐意的事儿,非得上升到爱情上面干嘛去,我是要找结婚的男人,你一看就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外,求你别削尖脑袋往里钻成吗?您陆少一挥手,爱你的女人不得从南天门一直排到蓬莱东路啊。” 陆观澜不管,盯着林夕就笑,一只手模上林夕的脸蛋儿,微微使劲:“我就不稀罕那些女人,我就要你,只要你愿意,今儿咱俩就领证去。” 林夕笑了,这男人一大早就喜欢开国际玩笑,林夕斜靠在床头看着他说:“你说你,本来是一情种非弄得跟情圣是的,你说你喜欢我什么啊,就你那前科,也让人信你会想结婚?” 陆观澜听到林夕说这话,刚才还调笑着的神色瞬间变得很认真。拿起林夕的手就放在自己胸前,林夕被陆观澜这动作给恶心到了,一向都是冷脸示人的陆总,原来在床上是这副模样啊,陆观澜一早带着喑哑的嗓音说道: “林夕,我说的都是认真的,我知道你也不见的信,但是我没办法。反正不知道什么时候,看不见你,我吃饭也难受,喝水也难受,不想上班,不想工作,总觉得有了你,我的生活才有希望,你懂吗?” 陆观澜看林夕的脸色已经从玩笑变得有些认真了,紧接着说道:“说结婚,我不是闹着玩,我是真想娶你,你要说结,咱俩今天就领证去,你不结,我就这样守着你过,反正也就一张证,大不了我找公安局朋友给咱儿子弄个户口,反正我就得跟你过。别人甭想。还有,你别认为我是时间多了,逗弄你了,我分分钟几千万生意呢!我就是认真的,我喜欢你,我爱你,你听懂了吗?林夕!” 林夕被陆观澜这煞有介事的表白冲击的有些懵了,好一会儿才幽幽的说:“陆观澜,黑户是违法的。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 第四十二章 陆观澜刚刚膨胀的一颗心瞬间扑的一声熄灭了,刚想敲打敲打林夕,就听见林夕清明的声音略带认真的说道: “陆观澜,我从未主动勾搭过你,也从来没有主动表示出对你有除了工作之外的非分之想,一切都是你上赶着,强迫着的对不对?” 林夕看着陆观澜的眼睛严肃的问道! 陆观澜听了这话,一时不知道林夕什么意思,只直觉的点了点头。♀ 林夕看陆观澜点头了,继续说道:“既然你都点头了,那以后,咱俩不管是劳燕分飞还是柔情蜜意,记住都是你先招惹的我!” 陆观澜又是点了点头,兴致勃勃的看着林夕,不知道她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林夕一看这样,突然笑了一下,然后一把拍到陆观澜的身上说道:“说真的,我活了二十七年了,从来没对自己有过什么自信,偏偏你那么拔尖的男人对我一片倾心,就从女人的虚荣心上来说,我就已经大大满足了。更别说你还死乞白赖的求我喜欢你。我觉得我都膨胀了……” 陆观澜含着笑听着林夕夸自己,虽然夸的很离经叛道,然后点了点头说:“你继续!” 林夕收回拍在陆观澜身上的手,环在胸前,撩了撩头发挑着眉说:“咱俩滚都滚了两次了,本来我还想着离你远点,万一我爱上你,你不爱我了,我怎么办,是我抱着你大腿求你别离开我,还是你就像电视里演的似的,拿支票狠狠的腐蚀我?但是我发现,那都是以后的事儿,现在你要对我好,我推开你,挺傻缺的,你说呢?” 说完含着情直直的看着陆观澜,陆观澜本来没听明白,但是林夕最后一个反问让陆观澜开了窍,顿时龇牙咧嘴的扑倒林夕身上,嘬了她一口,笑的一口森森大白牙,然后说道:“你这丫头惯会吊人胃口,愿意跟我在一起还说的那么冠冕堂皇,口是心非的小妖精。” 林夕一个巴掌把陆观澜推搡过去说:“我一开始都问了,是不是你死乞白赖的求我喜欢你的,你点头了,我现在只是觉得,恩,你这小伙子不错,给你个表现机会而已,你还是在观察期,嘚瑟什么啊。兴许你一个让我不开心,我就嫁给昨晚那个小白脸了。” 甭管是观察还是别的,只要林夕松了口跟自己在一起,陆观澜就有信心拿下这妮子,只要不是油盐不进,总有个缺口能让陆观澜的柔情爱意浸泡的松动了,然后豁然开朗。再说昨晚那件事,陆观澜又有点不开心了说道:“你甭想,那个小白脸有什么好的,就长张好皮相哄骗小姑娘。” 林夕听这句话,伸出素白纤细的手就模上陆观澜的脸,然后笑嘻嘻的说:“你说别人前能看下你自己吗,你这皮相他还好看好吗,你简直帅的人神共愤了好吗?” 陆观澜是不喜欢别人夸他帅的,但是从他媳妇儿嘴里说出来,陆观澜就觉得说不出来的受用,大方的享受着林夕的手指按摩,对林夕很大言不惭的说:“你老公我是软硬实力兼具的,又不靠脸蛋吃饭。” 一说到吃饭,林夕肚子很合时宜的响了一声,然后刚才还耀武扬威的林夕,脸红了。陆观澜听这声,立刻俊脸展开了笑容,从林夕身上坐起来,然后拍了拍林夕的手说: “饿了吧,昨晚你就顾着喝酒肯定没吃东西,等着,我给你做去。”还没等林夕回话呢,就站起来利落的穿衣服。 林夕昨晚真没吃什么,就两筷子,就被陆观澜拉走了,昨晚又哼哧哼哧的运动一番,累的不行,肚子空空的,一听陆观澜这富家公子还会做饭更是惊讶,盯着陆观澜就说不出话! 陆观澜看着他媳妇儿的眼神,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说:“怎么,不信啊,我在国外时候都是自己做的,你老公潜能无限,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真是不要脸,估计原子弹打陆观澜脸色都能反弹两圈再系个蝴蝶结,老公都叫上了,还你老公你老公,自娱自乐呢? 说完,陆观澜套上藏蓝色的短袖t恤,米白色的家居裤就出去了,啧啧,穿着家居服也不妨碍陆少这清贵的气质啊。♀ 林夕思索着这就恋爱了?其实也不算,林夕只是被热水泡的脑子开窍了,为什么躲着陆观澜?既然互相喜欢就在一起啊,整那么矫情干什么,反正且走且瞧着,一切都来得及。 林夕想到这心情就好多了,缩了子。本想着陆观澜去做饭,自己也傲娇拿乔的睡一会,等着陆观澜把早餐端到跟前,伺候二世主一样伺候自己。但是,林夕明显不是享福的命,刚躺下,膀胱君就觉得很鼓胀,于是林夕咬了咬牙,起身下床放水。 身上的酸软导致林夕有些无力,站起身来发现并没有看见自己的衣服,于是就随意套了件陆观澜的衣服,陆观澜一八七呢,林夕才一六五。这衣服一直拖到林夕的大腿,直接能给林夕当裙子了,林夕把头发一扎,光着两条大白腿就去了厕所。上完厕所林夕也不想回床上了,于是踱着步,背着手,一副领导视察的样子就出了门看看陆观澜做饭。 陆观澜还真的有模有样的,穿着围裙也不觉得可笑,反倒有着家居男人的温暖和贴心,林夕走过去,陆观澜正在煎蛋,修长清秀的手不停的翻动着平底锅,林夕觉得心中一暖,多少年了,也没有人早起为她做过早饭,越是平常的,越是难得,看着陆观澜宽厚的后背,想着那个雨夜,他不眠不休的去找自己,心中真是酸涩的说不出话来,唯有上前一步,双手缠着陆观澜的腰身,整个人就贴在陆观澜的后背上,闷闷的不说话。 感觉到身后的温暖,一双纤细小手已经环到腰上,第一次林夕那么主动的亲近他,陆观澜激动的手里的锅都要掉了,感觉到身后的人不说话,陆观澜温柔的问:“怎么了?媳妇儿。” 女人总是容易被最简单,最平常的温柔感动,于是闷闷的说:“我不爱吃糖心鸡蛋,你认真点成吗,情有点职业素养!” 陆观澜本以为林夕这么个温婉娇柔的抱着自己会说出点什么缱绻的话感动一下,没想到是这样的,俊脸垮了下来,转过头,催促着林夕到桌上坐着,然后继续煎蛋,边煎边说:“放心吧媳妇儿,我就是伺候你的命,你爱吃什么我做什么。行吗?” 林夕翘着腿,白生生的小脚踢着拖鞋,盯着陆观澜的背影笑嘻嘻的说:“那你手艺可得精进点,我挑着呢!” 陆观澜转过头刮了下林夕的鼻子,脸上挂着笑,不言语,只手里的动作更快了。 不一会儿,早餐就摆满了一桌,牛女乃,果汁,三明治,火腿熏肉,还有鸡蛋,虽然都是最简单的,但是林夕吃的挺有滋味,吧唧吧唧的吃完饭,林夕把陆观澜的衣服提起来,朝着嘴巴就胡乱一抹,浅色的衬衫上立刻一个油乎乎的大嘴印子,林夕还笑嘻嘻的问:“心疼不?” 陆观澜捏了捏林夕的脸笑着说:“你怎么跟小孩是的,你要喜欢,我那一衣柜都拿来给你当擦嘴布成吗?” 林夕也就逗逗他,摇摇头就看着陆观澜说:“一会儿吃完,我就回去了,回家换身衣服我去找一一。” 陆观澜知道昨晚那事不地道,但是好不容易林夕点了头愿意看自己表现了,不舍得分开,于是讨好的说道:“我送你回去。” 林夕摇了摇头说:“不用了,我得先回家一趟。” 陆观澜一听拒绝了,马上开始展开柔情攻势,站起身到林夕身后,将林夕靠在自己怀里,认真的说道:“媳妇儿,你不是要看我表现吗,不对你事事躬亲,怎么能体现我一颗诚心啊,你别不给我机会。” 林夕听着陆观澜这话,笑眯眯的打赏到:“那成吧!” 吃完饭,林夕在陆司机的护送下,大摇大摆的回家,准备换衣服,就昨天穿的这身专门买了为相亲的,被陆观澜嫌弃了一路了,指指点点的的说道: “什么衣服啊,胳膊腿的都遮不住,难看死了,媳妇儿,以后别穿了,我给你买。” 林夕知道陆观澜这是为了昨晚的事儿吃醋呢,觉得好笑,下了车就上楼去了。 林夕刚从电梯出来,就看见家门口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林云清。只不过林云清脸色有些倦乏,并无以往神清气爽的样子! 林云清听见电梯声,回头就看见林夕回来了,经过上次的事儿,林夕对自己明显友好柔和了许多,让林云清宽慰了不少,但是今天来,可不是为了两人叙旧情找感觉! 林夕看见林云清很是奇怪,上前一步淡淡的问道:“你怎么在这?” 林云清揉了揉眉头,站直身子,声音嘶哑的说:“昨夜里爸爸心脏病发送进了医院,抢救到凌晨才抢救过来,他一直喊着你的名字,我陪护到早上,打你电话不通,这才到你家门口看看,结果敲门没人答,我这正准备走呢,你就回来了。你要不要陪我去看看?” 林夕拿着钥匙的手顿在了那里,看着林云清的样子,卡其色的西装外套皱巴巴的,白色的裤子上也有了点斑驳的痕迹,领带被扯到一边,眼底浮青,脚步虚浮,声音嘶哑,明显就是一夜未睡的,估计林同修的病确实不轻。 林夕轻咳了一下嗓子说:“病的很重吗?” 林云清有些无奈,有些气恼的说道:“这次来势汹汹,估计没前几次那么幸运,现在还昏迷着呢,如果不做手术,估计撑不住了,你去看看他吧,人一老,见一面就少一面了!” 最后一句话说的轻飘飘的,却又很沉重,砸在了林夕的心上。林夕捏了捏裙摆,心中踌躇不已,于是呐呐的说道:“我能干些什么?” 林云清听到这句话,反而有些无奈,轻皱着眉说:“你去看看他吧,他最大的心结就是你,如果你能去看看他,也许好得快些。我也不敢贸贸然的就求你去,或者要求你,凭你自己的心,我也就知会一声,他这年确实很苦!”话说的情理之中,却也在林夕意料之外,一时间无法接受这些的信息! 林夕听这话,有点微怔,她是林同修的心结,林同修就是她的梦靥。两人本来能互相挟持生生世世的,可冷不丁的,林同修倒下了,俩人的平衡局面就这样被打破了,林夕想去看,又不想去。于是沉沉的说道:“你先去医院吧,容我想想!” ( 第四十三章 本来林云清也没觉得林夕就能跟自己去了,正因为了解,才没有逼迫,没有尖利,有的就是那一抹的无奈和感怀,来这儿的目的,也只是为了知会一声,莫让父亲空等!听到这答案,并不是直接了断的拒接,林云清叹了口气,也就拍了拍林夕的肩膀说道:“那你好好想想,我先回去了。”说完林云清就大步离开乘着电梯下楼。 陆观澜在车里等来等去,一个劲儿的瞅着林夕家窗户口,没等到林夕下来,心里有些烦闷,就准备上去看看。这陆观澜急匆匆的刚到电梯口,就看见林云清一脸倦色的从楼上下来。陆观澜一看林云清,就跟发怒的狮子一样,想到上次不愉快的经历,还有为啥林云清会从这出来,摆明了找林夕的,于是不快的问道:“你怎么在这?” 林云清没想到会在这碰到陆观澜,看着陆观澜阴沉的样子,头脑疲倦,不欲与他相争,清隽的形象略有裂缝,声音像是砂纸打磨过的沧桑,淡淡的说道:“让开!” 林云清跟自己呛声了,陆观澜不爽,开口说道:“林夕是我媳妇儿,她什么事儿我都得管!你怎么在这,她人呢?” 林云清在医院一夜跟着医生跑来跑去,心都不知道被油锅正反面煎了几回了,本来就乏,这样一闹,更是不舒服,特别是听到陆观澜说林夕是我媳妇儿时候,那种嫉妒的火儿就冒了出来,于是开口阴仄仄的说:“是吗,我怎么记得上次陆总在凯撒搂着个姑娘喝酒调笑好不快活。♀”林云清这边话音刚落,那边一个带着寒意的女声就响起来: “凯撒,怎么回事?”闻声见人,只见林夕一脸的青色站在林云清后面,身上的气势有些不快,带着些倦意和无奈,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一身! 陆观澜本来想刺激林云清一句,可没想到上次在凯撒的事儿被林云清拿来堵自己,还巧不巧被林夕听见了,怕林夕发作再蹬了自己,刚才还跟炸毛狮子一样现在就立刻收敛了,大步走到林云清身后把林夕拉过来说道:“换好了?怎么还是这身啊!” 林夕看陆观澜不解释这件事,当下还是比较忧心林同修的事儿于是说道:“我去医院一趟,林同修生病了。” 林云清听这话,看向林夕,眼神宽慰,眉目纾解,说道:“要不你跟我车一起去吧。”林夕看着陆观澜略有发青的脸色,摇了摇头。 陆观澜看两人一唱一和直接把他忽略掉,心中暗暗不爽,偷偷捏了一下林夕的说,林夕嘶的一声吃痛,这才把目光从林云清身上转过来,投到陆观澜身上,陆观澜看媳妇看自己了,这才怏怏不快的对着林夕就说到:“到底怎么回事?” 林夕揉了揉头说:“你先开车吧,车上再说。♀”于是又让林云清前面带路,转身就坐上了陆观澜的迈巴赫。 陆观澜一看媳妇走了,也拿着车钥匙上了车,发动起来,跟着林云清的车,一边打方向盘,一边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他怎么在这,还有,你去医院干嘛?” 林夕叹了口气,脸色不善,心里烦闷忧愁,手也不自觉地捏着眉头,然后喃喃的说道:“林同修心脏病发住院了,他来通知我一声,让我去看看。” 林夕本来是不想去的,主要是那些个说是恨也不算恨,可能是十一年的疏离横亘着的鸿沟阻碍着自己,但是林云清最后一句话敲得她耳膜嗡嗡的,自己再想想,就去看一眼吧!看一眼!良心也能安稳些,这才在林云清走后,也转身下了楼! 陆观澜没多问林同修的事儿,因为那是媳妇儿自己的选择,他担心的是林云清说的那句话,他想解释的,但是看林夕的脸色不好,而且他在心里还是在侥幸,如果不说,林夕可能就忘了,也少了许多风波,所以也就闭着嘴,开着车,可他没想到,林夕知道这件事,发起狠来,多恐怖! 到了医院,闻着一走廊的消毒水味儿,林夕就有些怯懦,心里打着鼓。走在后头,不敢上前,不敢进去,特别到病房门口,林夕更是拖着脚不走了,陆观澜知道林夕是害怕面对林同修的,拉住她的手,火热的大掌包裹住纤细的素手,好像把这份温度一直传到林夕的心里去。陆观澜轻揽住林夕说:“我陪你进去,别怕!” 林夕这时候才觉得这男人有多有用,最起码,自己无依无靠时候,还有一双手能牵引着自己。可能真的是陆观澜在身边有了镇定的作用,林夕深呼一口气,就推开了病房门。 一进去,林夕的心就沉了下来,只见宽大雪白的病床上平躺着一个瘦弱佝偻的老人,虚弱不堪,还插着氧气。白发苍苍。林夕心头像被猛的撞了一下,站的不太稳当。那还是自己的父亲吗?怎的瘦成了这样? 林同修还在昏迷着,并没有清醒,只是林夕在开门进来的时候,眼皮好像轻轻煽动了一下,随即又沉沉睡去了! 林夕压了压心头翻涌着的心酸与压抑,一天的好心情都没有了,陆观澜站在她身边,略安慰的拍了拍林夕的肩膀。林云清看到这些,心中也同样酸涩,自己连正大光明的拥抱都不能给林夕,看着父亲这样子,最难过的人莫过于林云清了。 见父亲沉睡着,林云清走到林夕身边,轻轻的说道:“他凌晨才抢救完,一直喊着你的名字,你来看他我一定会告诉他的。也许病情也会好得更快些!” 林夕觉得屋里的消毒水的味道刺激的她胃里翻腾,鼻子酸涩,眼眶好似要兜不住泪水了,心里比陈年老醋打翻了还难受,绞着人挖心挖肺的疼!再看看林同修还未清醒,于是活动了一下僵直的身体,对着林云清轻轻的说:“那我先走了,有什么情况再给我打电话。”然后不再看病床上的林同修,拉着陆观澜就出了门。 刚出门,林夕就脚步虚浮的扑到了陆观澜的怀里。闷着声,陆观澜以为她哭了,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安慰着,过了一会儿,林夕才抬起头,虽然眼睛红红的,但是脸上并没有泪痕! 林夕闷着声说:“我不该来的,看他那样,我都恨不起来了!” 陆观澜是真的心疼他媳妇,把林夕拥进怀里,抱得紧紧的说:“有什么事儿还都有我呢,我马上找国外专家来会诊,你且放宽心,科技那么发达,不会有事的!” 林夕闷闷的点了点头,不再说话,陆观澜更是抱紧了林夕,携着她的腰出门了。 林夕心里真是挺摇摆不定的,你说恨了那么多年的人,也不能算是恨,主要是为母亲不值,就这样倒下了,林夕一时接受不了。再看看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一把年纪了,小病不断大病缠身的,还在找自己,想让自己原谅!林夕突然有些懵,就像你一直认为是苹果的东西,有一天人告诉你,你个二百五那是橘子啊! 相同的道理,你冷淡疏离还恨了那么多年的人,冷不丁的化身悲苦慈父病体缠身求见你最后一面一样,世界观都会倒塌的。林夕心里烦!闷!有点苦! ( 第四十四章 林夕出了门闷闷不乐,一看手机都到中午了,看看天,哎,早上出门所有的好心情都这样随着林同修的生病随风而去了。陆观澜看林夕脸色不好,也觉得心疼,但不知道怎么安慰,看着他媳妇儿身上还穿着昨天穿的衣服呢,陆观澜不开心了,说好了去换衣服,怎么还穿着这身相亲出门装,陆观澜拉住林夕在嘴巴上轻啄一口说:“媳妇儿,你还不开心呢?咱吃饭去吧。”说完就把林夕扔进了迈巴赫,其实这句话只是陆观澜的通知不是询问! 林夕嘟着嘴说:“陆少,你能不那么简单粗暴吗,好歹也是喝过洋墨水的读书人,不懂什么叫礼贤下士彬彬有礼啊。” 陆观澜看他媳妇儿这宝气样,说不出来的开心,刮了一下林夕高挺小巧的鼻子就说: “对你,就得粗暴,我要温柔的追你,估计等你孩子下地了,我还在你心门外徘徊着呢。听话啊,吃饱了什么烦心事都没有。”说完就发动了车子。 林夕真受不了陆观澜这大变样,以前自己跟孙子是的求他,他还拿着乔,现在又做小伏低的来讨好自己,那酸话说的,跟陈年老醋是的,都不知道跟多少个女的练习过,才说成顺溜样,林夕阴阳怪气的说: “恩,陆少,你这万花丛中过,真是叶叶都沾身。” 陆观澜个人精,听出来林夕那话里的酸劲儿,心里得意的不行,但是面上呢,还要把媳妇儿哄好,一边开着车,一边搂着林夕说: “我就当你一人的,哪有万花丛中过,就摘了你这一朵带刺儿的玫瑰,我都被扎成这样了,要真是叶叶沾身,我不得被扎成筛子啊。” 林夕听这话,一下笑出了声,这陆观澜,以前没发现,嘴皮子真是有够溜的,哄起女孩来一套一套的,因为林同修生病的坏心情,也随着陆观澜的调笑淡了些。陆观澜看林夕面色好转,更是费了心的逗她笑,林夕一边笑,一边嗔道:“好好开你的车。”陆观澜这才把心思转移到路上! 林夕正想着吃什么呢,突兀的手机铃声就传来了,“李伯伯要当红军……”那是丁一一的专属铃声,,林夕说李伯伯大跟丁一一一个样。 一听这声音,林夕心里一个咯噔,暗叫一声糟了,早上忙着林同修的事,把这茬给忘了,林夕脸色很纠结。陆观澜倒是挑着眉问道:“怎么了?” 林夕用手指了指手机,用唇语说到:丁一一。陆观澜笑了笑继续开车说:“接吧,你昨晚放人家鸽子了。” 什么放鸽子,林夕暗忖,明明是哪个不要脸的把自己抓了出去毁了约会好吗。手机越来越坚强,叫嚣着。林夕只得皱了皱眉,摁通了接听键,刚通,就听那边狮吼功一样: “林夕,你个杀千刀的,你快出来给我个解释,不然我要跟你友尽!友尽!” 林夕一听丁一一这架势,嘶吼着就能把自己给吃了,于是把手机拿着离耳朵远远地,一副嫌弃的样子。♀等丁一一那边吼爽了,林夕刚想把手机放回耳朵上说话,一只大手就径直把手机夺走,对着听筒就清淡的说: “喂,我是陆观澜。” 丁一一绝对是做汉奸的料,一听是陆观澜说话,刚才颐指气使的劲儿都没了,捏着嗓子做低伏小的就说:“原来是陆总,林夕跟您在一起呢?” 陆观澜笑了笑说:“恩,跟我在一起呢。” 丁一一继续说道:“那跟您在一起我就放心了,还有别的吩咐吗?陆总。” 陆观澜听丁一一这话明显是在敷衍自己,想着要是不收复了林夕的闺蜜,以后两人一吵架,丁一一再吹两句耳边风,林夕一狠心,俩人不就掰了吗?正好趁这机会好好探探虚实,省的这妮子以后动心思给林夕找些小白脸糟心,于是对着话筒说道: “我跟林夕正准备去吃饭呢,以前太仓促没来得及好好招待你,还有上次林夕那事儿也多亏你,没好好谢谢你,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咱们仨一起吃个饭,聊表谢意,你看成吗?” 丁一一一听,陆观澜这是玩哪出,谈恋爱就谈恋爱,何必把朋友扯着呢,再听陆观澜的意思,估计谢谢自己是假,笼络自己是真。不过陆观澜那样的人,愿意低下头去讨好林夕的朋友,也算是铁树开花了。丁一一不想拂这个面子,于是爽朗的说道:“既然陆总坐东,那我就不客气了。” 陆观澜听了这话立刻眉目舒展到:“那你现在去maisonboulud,在那会和。”丁一一听着,呦呵,仨人中午吃法餐去啊,也就不再矜持,挂了电话就捯饬去了。 挂了电话,陆观澜对着林夕笑了笑递回了手机说: “你这朋友够实诚啊,只要是你的事儿,不管好坏都冲前面去。昨天那小白脸也是她介绍的吧?”林夕拿过手机笑着说: “恩,一一怕我嫁不出去,天天张罗着要给我找对象,我也觉得人不错就去看看。没想到还真挺不错的。” 林夕真是蠢,很蠢,怎么能在陆观澜面前夸别的男人好呢,还是昨晚热了刺头的,不是把丁一一陷入万劫不复吗?陆马上很不乐意了,很不开心啊,阴森森的说: “恩?他很好?” 林夕一听这男人的口气,直觉到说错了话,于是马上打着马虎眼: “有吗?昨天天比较暗,没看清刚,应该一般般吧!” 陆观澜又阴仄仄的开口:“恩?一般般吗?” 林夕听他这不依不饶的样子,气结,这男人还真是小气: “很差,一看就是个只会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真是三观不正才去跟他相亲,陆总高大伟岸,俊朗帅气,幽默多金,我真是眼瞎了,放着那么好的男人不要,还跟别人相亲,审美观严重跑偏了!” 林夕翻了个白眼,这男人非得把人贬低到那样,如果真这样了,也值得当他的对手?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幼稚鬼。♀ 但这个幼稚鬼就是高兴听这些幼稚话,拉着林夕吧唧一口亲腮帮上,夸道:“你现在认识也不算晚,趁我现在对你痴心绝对,赶快抓住了,过这村,没这店了。” 两人一路调笑着到了餐厅,之前阴郁的气愤缓解了很多,刚停下车,林夕就看见丁一一开着她自己的红色小跑很风骚的在那里。看见林夕来了,拼命的挥手。 陆观澜停好车,一把揽住林夕的腰占有欲是的就走到了丁一一身旁,对这丁一一特别礼貌地伸出手说道:“陆观澜。” 丁一一知道人家这是在给林夕抬脸呢,也特别友好的伸出手跟陆观澜示意性的握了握,清丽的说道:“丁一一。”两人这就算是互相认识了,然后相携着进入餐厅。今天祁季没来,就丁一一来孤军奋战! 丁一一在刚才的空隙偷偷打量着林夕,浑身散发着女人的妩媚光辉啊,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感觉到,一个你俩早就有奸情的眼神抛给林夕。林夕眼皮都不抬,不理你! 丁一一看林夕现在是不想给她解释呢,也是,碍于陆观澜在场,有些体己的话也不能说。 到了座儿,陆观澜很绅士的把林夕的椅子拉开把包放好,然后扶着林夕坐下,林夕放佛心安理得的样子享受着陆观澜的伺候,这可把丁一一眼珠子都看下来了。真够如胶似漆,蜜里调油的,至于吗,陆观澜那么金贵的,林夕那么糙的,两人过的倒了个吧。陆观澜坐下后,对着丁一一很清淡优雅的说道:“林夕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使劲吃,甭客气!” 其实这话也就是让丁一一没有生疏感,毕竟第一次见面,还是对林夕那么重要的人,陆观澜觉得说些场面话不合适,于是也就那么大气的嚷道。 丁一一就吃这一套,你要是跟她假惺惺的说官话,她还不乐意呢,这样一打量,陆观澜确实比宋黎昕优秀的不止一点,看看这身价长相,气度风华。甩了宋黎昕好几条街,难怪,但凡是三观健全的,譬如林夕,都会选陆观澜吧,特别是陆观澜对林夕这体贴劲儿,当下对陆观澜的印象就好了许多,也大方的说道:“陆总您客气了。”两人就这样,寒暄一下也就算是正是认识了。 这介绍完了,该吃饭了吧,陆观澜招呼服务生拿来菜单,翻开之后,立马低头温柔的询问林夕:“想吃什么”陆观澜每次来都是主厨亲自迎接,然后按照他的口味上推荐的菜品,而且要在旁边听他的意见。但是陆观澜今天主要是陪林夕的,想着就随意吃点,还是看林夕的意见比较重要! 林夕看了看菜单上一连串的法文,脑子就晕,最主要的是看到每道菜后面的零,她就更心疼。宁愿现在去路边吃麻辣烫,也不愿意在这里装奢侈。法餐又吃不饱,还很贵,哎这没有情调的女人就这样,你给她买了真丝睡裙,她非得穿你的旧汗衫! 林夕摇了摇头,自己看不懂,更不知道什么好吃,示意随便…… 陆观澜一看林夕摇头,连菜单都不看,就帮她做主,想把好的都介绍给林夕,然后对着服务员说:“照我以前的标准来。”说完把菜单扔给了丁一一,说道:“吃什么自己点,别客气。”丁一一看陆观澜对林夕那么体贴,自己肯定也要甩开肚皮吃,于是叽里呱啦,点了一大堆。 林夕听着那些名词就很头疼。喝了口柠檬水,然后看着主厨就过来了,主厨是一个看着就很风趣幽默的法国老头,带着厨师帽,白色围裙就走了出来,走到陆观澜跟前,两人用法语叽里呱啦交谈一下,看着主厨略有所思的目光,然后离开了…… 不一会儿,服务生就先上了几块黄油面包和蘑菇汤,林夕有点饿,于是尝了一口。恩,不错,酥香甜腻。陆观澜在旁边看着林夕满足的神情也笑了笑,拿出手指轻轻揩了一下林夕嘴角上的黄油,林夕被这亲昵的动作羞红了脸,朝陆观澜使了使眼色,意思丁一一还在呢。陆观澜这才放下手。 不一会儿,主菜就上来了,陆观澜爱吃的都是招牌的,而且主厨的推荐菜品都是照着陆观澜的口味来的。 牛油果酿帝王蟹配西柚结力、茴香泥和脆片,林夕看着一个盘子里就那么一点点,装饰很精致,也很夺人眼球,于是拿着叉子,轻轻尝了一口。恩,味觉大开。 在尝尝下一道烤乳猪,啧啧。点缀黄芥末的酥脆丰腴猪肉带着丝丝缕缕的酸回味悠长,贵的有理由啊,林夕深深无力,不过陆观澜的嘴确实很叼,不得不说,推荐的菜,都是美味。还有什么酥皮焗蛙腿配蘑菇,辣根女乃油,冰激凌什么的,吃的林夕满满一肚子开心死了。林夕吃什么,陆观澜就先拿过来细细的切好,然后喂到林夕嘴边,就差没帮林夕嚼了再咽了,不住的给林夕擦嘴,做的那么手到擒来,一点生疏和拿捏都没有。 丁一一也是,甩开肚皮吃的欢快,法餐,要优雅,要优雅啊,不可以跟吃大排档一样啊! 人家丁一一才不管,鹅肝娇女敕的,丁一一都想嗷的一声叫出来,吃的更欢畅了,一边吃,一边看到陆观澜那边看着林夕嘴里塞着饭还带着傻不拉几的笑,就这样,陆观澜生生觉得很美。丁一一扶额,然后抬头不经意的问陆观澜:“陆总今年贵庚啊?” 陆观澜正给林夕切鹅肝呢,冷不丁听丁一一一发问,脸上挂着清俊的笑,淡淡的说:“三十四了。” 丁一一点了点头,恩,好年纪,男人正迷人风雅的时候,没有青年小子的浮躁,也没有老男人的事故,会疼人。丁一一又问道:“那陆总,觉得我们家夕夕怎么样。” 提到自己名字,林夕才从一堆食物间把脸抬起来,迷茫的看向陆观澜,陆观澜捏了下她的脸蛋儿笑着说: “她啊,跟只野猫一样,但又生生缠人的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喜欢这个张牙舞爪的样子。”脸上的宠ni笑一直没用变,看着林夕的眼神缱绻而深情。 哎,你说这林夕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好事,这辈子让她撞见这么个极品男人,以后先不说,就现在,陆观澜这满目柔情,痴心不悔的样子,都让丁一一感动! 丁一一觉得陆观澜这话说到点上了,看来也是懂林夕的,而且看到现在这蜜里调油的样子,也很放心的说到:“我们家林夕比较笨,您多担待。”听到这话,林夕很是纠结,这就算托孤了吗,林夕在心中呐喊,为何没人问一下我的意见,为何? 陆观澜看着丁一一定是替林夕把过关了,于是笑着点了点头:“当然,我肯定会好好照顾她,不会让她受一点委屈。”说的那叫一个情深意重,哎,林夕差点被陆观澜这大尾巴狼样骗过去,如果知道他在床上是怎么无耻的情深意重。 丁一一现在看陆观澜是挺满意的,但是有些问题,还是得问林夕来的合适,自己毕竟是林夕的朋友,不能看一个男人条件好不知深浅的就把林夕往里推。 林夕怎么看不出来,陆观澜这是有意跟丁一一套近乎呢,这高高在上的陆总,怎么突然间有点人味儿了,连讨好女友闺蜜的事,他都能不厌其烦的去做,这丁一一也忒没有立场了,昨晚不还声嘶力竭的说宋黎昕好的嘛,今天,被陆观澜一顿饭,两句好话一收买,巴不得把自己打包捆好就扔人家去,没理由啊,损友,误交损友! 吃饱喝足了,陆观澜问林夕想去哪儿呢,林夕没地儿去,想回家去歇歇,赶一下最近的一篇稿子,丁一一吃完饭也要跟祁季去机场接他父母,也就要告辞了。 陆观澜牵着林夕出门去,趁陆观澜去提车的时候,丁一一拉着林夕说:“快说,你俩发展到哪步了,瞒我够严的,从家回来时候不还说没遇到的吗?就这狼狈为奸了?” 林夕敲了敲丁一一的头:“什么叫狼狈为奸,我们这也是革命同志慢慢发展的好嘛,从友情升华为爱情。” “呸,就你那样,还爱情,我说怎么散发着一股成熟女人的魅力,合着是被拉着滚床单了吧。” 林夕扶额,怎么就那么口无遮拦的啊,于是就说:“我晚上回去再跟你交代,成吗?” 正说着呢,陆观澜就开着他银灰色的限量版迈巴赫过来了…… ( 第四十九章 不一会林云清就把车开来了,林夕上了车之后,转头看向林云清,恩,还是那样温柔清淡,眉眼舒展,公子如玉。♀林夕觉得心中烦闷郁结,便叹了口气说道: “去找个地方聊聊吧!” 林云清看林夕心头烦郁不少,也觉得她很疲累,只点了点说:“那去喝点咖啡吧。”于是便驱车带着林夕去了个很清净的咖啡馆。 晚上没多少人了,咖啡馆很安静,木质的吊椅,氤氲昏黄的灯光,色彩斑斓的马克杯,还有淡淡的熏香。小提琴声回荡着,只剩下几对情侣在嬉笑,很温暖。林夕要了一杯卡布奇诺,林云清要了一杯清咖,两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 林夕看着林云清,他的目光如水,但比水更清彻透明;目光如海,但比海更宽广无极。仿佛他眼内的世界,要比眼外的世界深邃得多,幽远得多。林夕看不透林云清! 林夕搅了一下杯中的咖啡,抬起头淡淡的说:“哥,这些年你还吗?” 时隔十一年,林夕的这声哥喊得有些晚,但又好像没有横亘着的沟壑,一切都那么熟悉自然,放佛无心从嘴唇中流淌出来的声音…… 林云清的反应好像在意料之外,又像在预计之中,脸上的表情显示诧异,随即眉眼舒朗,带着开朗的笑,温柔的说:“很好,这些年过得挺好。”其实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林夕小时候的照片。自己带着,想她了就拿出来摩挲,看看,早就有些斑驳了,林云清舍不得扔,在国外的时候很清苦,语言啊,种族啊,面对各种压力,但是他一想到林夕,就觉得冰冷的心被一处火热熨贴着。舒服的蔓延到四肢百骸! 林夕的心情好像也随着林云清的笑变的舒朗了很多,想到林同修,林夕觉得人生真的是无常,疾病会使人变得更人性一些,更轻功利,也更重人情。对爱和亲情的体味更细腻。她现在感觉到了,于是轻松的说道:“我明天会去看他的,他爱吃什么,我给做点吧。” 林云清看着林夕,想到父亲这么些年,数十年如一日的寻找,十分不容易,林夕从躲避到靠近,也真的是难为她了,于是淡淡的说道:“你看着准备吧,清淡些,只要是你做的,不管什么他都喜欢,这么些年,其实他也挺苦的,我在国外,他一个人,操持着生意,又惦记着找你,身体一日一日就垮了下去,等到发觉了,已经晚了……” 林夕听了这些话,突然对于特别执着的信念有点反感,她默默的问自己,是不是当年太武断了些,是不是也无形中伤害了那么些人,她无话可说,无话辩解,只能默默地喝了口咖啡,不再接话! 林云清修长的手指点着桌面,目光深沉而悠远,他看着林夕,心中的爱沉寂着,爱就是对被爱者怀着一些莫须有的哀怜,做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怕她冻着饿着,担心她遇到意外,好好地突然想到她有朝一日死了怎么办,轻轻地抚模她好像她是病人又是易损的瓷器。 公交车上人很多,林夕把保温桶护在怀里,东倒西歪的才到了杂志社,鞋子被人踩了好几脚。林夕没在意这些,到了刚想上楼,却直觉性的看了对面楼一样,突然发现对面楼门口一辆熟悉的车子出现了,林夕一眼就看出来了,是陆观澜的大奔,上次做访问自己还坐过呢,那里面是陆观澜无疑了! 林夕定睛一看,果真,车子停下来,出现了那个她很熟悉,此刻又有点陌生的人,陆观澜穿着得体的西装,精致的皮鞋,从车上下来,气宇轩昂,丰神俊朗。并无半点失魂落魄的样子。林夕觉得可能这几天心里跟猫爪一样不好过的只有自己罢了。于是深沉的叹了口气,想要上楼,害怕陆观澜看见此时的自己。 好像感觉到有人看他,陆观澜微一转头,一眼就看见了马路对面的林夕,提着保温桶,傻乎乎的穿着毛衣和帆布鞋,头发也乱糟糟,正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 单思或酸或辣,相思亦苦亦甜,思念的滋味最是一言难尽,陆观澜竟是尝遍了,夜夜失眠,总想着林夕那张白净柔和的脸,挂着浅浅的笑。他从前不懂爱情,可遇见林夕他懂了,他只知道,看见那张脸庞会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就叫爱吗? 陆观澜这几天真的好好想了个透,忍住没有找林夕,看见那两条短信,挣扎着,拿起手机,编辑了好几条,最后还是颓然无力的垂下手了,想到那晚林夕毫不在意的冷淡言语,陆观澜的心就像被人打了一枪,空洞洞的,本想着就放弃吧,可一想到失去这个女人,好像心里剜了一个洞,拼命的流血,疼痛难忍。最强烈的爱都根源于绝望,最深沉的痛苦都根源于爱吧。陆观澜不知道怎么办,压抑多天,但今天只瞥了林夕一眼,陆观澜觉得自己控制不了那种拥她入怀的冲动,生生冷淡的扭了头,大步进了公司。 林夕还保持着那个风中凌乱的姿势待在门口,陆观澜那种好像看陌生人一样冷淡疏离的眼光让她打了个寒颤。陆观澜对她,永远是温柔缱绻细心周到的。何曾这般冷漠过。林夕觉得是自己生生把人家推开的,怨不得别人。辗转反侧,有些苦。 丁一一可是离老远就看见这傻妞站在那,跟被施了定身咒是的,摁了下喇叭。听到喇叭声,林夕才回过神,再一看时间,马上要迟到了,丁一一走过来说:“愣着干嘛,马上迟到了。”林夕听这话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了,于是提着鱼汤就跑了上去。 这几天老板出差回来了,给苏薇蓉派了个出差公干,说是公干,其实就是调虎离山,当时要不是看在自己老婆面上,又把苏薇蓉夸成这样,自己才不会同意呢,再看这苏薇蓉来了这几天,业务没谈成一个,倒是弄的整个杂志社乌烟瘴气的,老板有些不好发作,才把苏薇蓉调出去公干几天。 这苏薇蓉一走,杂志社的气氛就好多了,林夕也松了口气,提着汤到了座位上。丁一一跟馋虫一样,早就瞄了上那桶汤,趁林夕不在,偷偷的就打开盖子,恩……,是鲜美的鱼汤啊,丁一一咋着舌头,拿着勺子就想尝一口,正巧林夕回来看见就是丁一一那贼眉鼠眼的想偷喝鱼汤,林夕一个健步冲上去,轻拍掉丁一一手里的勺子,恶狠狠的说:“丁一一,你个馋猫。至于吗?喝点汤还偷偷的。” 偷喝汤被抓了个现行,丁一一挠了挠头,笑嘻嘻的蹭过去:“好夕夕,给我尝一口吧,你是熬给陆观澜喝的吧,我帮了他那么多忙,他去找你还是我告诉的,你就给我尝一口吧,就一口。哦?” 提到陆观澜,林夕心里不觉暗想,这般从容冷漠应该也是被自己寒了心了,这关系可能才开始就被自己亲手夭折了把,于是低沉着说:“不是给陆观澜的,是林同修,他生病在医院,我下班去看他!” 丁一一一听是熬给林同修喝的,就放下了偷喝爪子,继而一脸狐疑的靠在办公桌说:“你什么时候成二十四孝好女儿了,良心发现了?还有,你和陆观澜怎么回事,这几天看你脸色不对,他花怎么也不送了。” 一连串好几个问题,林夕也不知道回答哪个,好像哪个都不是三言两语解释的清楚的,只好大概的说:“林同修病挺重的,我得去看看。至于陆观澜,一时半会解释不清楚,以后再说吧。” 丁一一听这话,知道林夕不想多说,也就不再多问,于是乎林夕就这四两拨千斤的把这个问题糊弄过去了。 中午休息,林夕跟老板告了会假就去医院给林同修送汤。到了医院,林云清也正好刚来,正在跟林同修说自己公司的事,林夕就进来了。林同修和林夕一听开门声,就转过了脸,只看见林夕怯生生的提着保温桶进来了。 林同修看林夕竟然真的来了,昨晚说的话原来不是宽慰自己,心中舒畅,再看林夕提着保温桶,难不成给自己送饭来了,有些受宠若惊,于是招呼着林夕过来。 林夕没有和林同修说过几句话,每次来,都是听医生说,然后看看他身体状况,就走了。这下有点紧张,想着下午还有班,于是没有走过去,只把汤放在桌上,然后淡淡的对林云清说:“我熬了点鱼汤,不知道合不合胃口,我还有事儿,先走了。”说完就低头出了屋,看也没看林同修。 林云清跟着林夕出门,看见林夕正站在门口,就走上前去,笑着说:“真是有心了。” 林夕低着头,脸有点红说:“我也不会做什么饭,煲点汤吧,清淡。我还有事,我先走了。”说完就要招呼车。 林云清想着见到林夕那么久,不是你躲就是我追的,昨晚聊得很开心,于是说道:“晚上一起吃个饭吧。那么久,我们也没坐在一起吃过饭了。” 林云清都这么说了,林夕自然没拒绝,于是点了点头,应下,便会了杂志社。 林夕到了杂志社就忙着处理了一下手头的稿子,一直到下班…… ( 第五十章 到了下班点,丁一一就凑过来问:“怎么还不走,晚上吃什么?要不一起去吃韩料?” 林夕看了看手机,摇了摇头说:“你先走吧,我把手头的事儿再忙一下。♀” 丁一一看林夕这努力的样子,笑着拍拍她的肩膀说:“同志好好努力啊,小心劳多早衰,头发本来就不多,哪天钱挣到了,就已经秃顶了。”丁一一这丫就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林夕白了她一眼,丁一一就乐呵呵的扭着走了。 丁一一刚走,林夕的手机就响了,林夕一看,是林云清发来的简讯:下班了吗我在楼下等你。 林夕看看手头的工作,也差不多了,于是收拾包就下了楼,到了门口,林云清已然站在了那里。看林夕下来了,林云清上前一步自然而然的就接下林夕的包,微笑着给林夕开了门,林夕也不推辞,便坐了进去。 陆观澜从早上看见林夕的时候,拼命压抑的思念就开始灼烧着自己的心,一天都魂不守舍的,到了下班的点,陆观澜就停着车在这边,想着远远看着林夕一眼,就够了!可没想到,竟看见她和林云清相携而去。这场景看在眼里,陆观澜眼睛幽深不明,气郁攻心。这丫头,合着自己不在也这么逍遥,前几天还躲着林云清,这还不到一个星期又那么亲密的接送上下班了。陆观澜脸色阴沉,司机看老板这样,更是害怕,颤抖的问:“老板,去哪儿?” 陆观澜气的肝颤,指着林云清的车恶狠狠的说:“跟着那辆车,跟丢了,你也滚蛋!”司机害怕的点了点头,忙发动车子,跟了上去。 林云清带着林夕去了一家很有特色的主题餐厅,地儿很偏僻,左拐右拐,陆观澜那辆大奔也是左拐右拐的,歪歪扭扭的就钻进了个胡同。 林云清和林夕进了餐厅内,陆观澜就坐在车里,摇下车窗贪恋的盯着那个带着浅浅笑容的女人,眼都不移半分。林云清和林夕坐在床边,那个窗户正好对着陆观澜的车,陆观澜在车里,林夕的一颦一笑,一个微小的动作,陆观澜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昨晚时间太晚,好多事没来得及细说,今天坐到一起吃饭,两人间的气氛和和谐亲密,而且林云清真的很健谈,也很开朗,说起在国外留学的事儿,逗的林夕哈哈大笑。♀ 林夕在里头笑的没心没肺的,面对心爱的人,陆观澜再怎样镇定,插在裤袋中的手也会握拳,或微微发抖。爱情啊,真是把刀子,刮骨伤筋,心碎流泪,却又让人甘之如饴。那种痛苦,直戳心窝,让陆观澜不禁感叹,看不下那张笑颜,于是摆了摆手,示意离开。 陆观澜离开后去了常去的酒吧,以前没遇到林夕的时候,隔三差五得包个场,叫几个妞伺候着,自从遇到林夕之后,也不知道有意无意的,就立地成佛了,女人也不沾了,酒吧也不去了,花里胡哨的事儿更是没有了。这今晚,,陆观澜觉得不灌点,自己挠心挠肺的就想去找林夕。 陆观澜没有开包间,反而在卡座那里,上了几瓶酒。旁边的女人一看酒吧里来了这么位气质不凡,冷峻高雅的男人,就活络了心思,一个个的想凑上去。但是看这那男人浑身散发着冰冷气息,且并不找姑娘陪着,只是一个人喝闷酒,便讪讪的离开了。但重金之下必有勇夫,这美色当下,也肯定有人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不,就有不要命的: 一个穿着金色露背低胸装的女人,就端着酒杯朝陆观澜走去,黑色直发,蔻丹指甲,半球外露,美背大开,显得性感迷人。美女凑到陆观澜的身边,递了酒就过去,调笑着说:“帅哥,一个人吗?喝一杯吧?” 陆观澜不想让人打扰,偏生这不开眼的,陆观澜一把推开凑到他跟前的女人说道:“滚开。”这刚刚只看到侧脸就让人觉得英俊不凡,高大俊朗了,这再看正脸,更是让人心动,利落的墨黑短发,深邃的眼睛像幽深的泉水,微微抿起的薄唇彰显着怒气,黑色衬衫,笔挺的西装短裤,外套斜斜的搭在椅把上,酒气微醺,性感而邪魅。女人不死心的,继续挺着外露的酥胸想挤过来,却不知道被谁绊了一下,一下栽倒了陆观澜的身上,陆观澜特别讨厌这样的碰触,猛推了那女人一下,那女人重重摔落在地上,陆观澜心中郁结,拿起外套就出了酒吧! 谁知道,刚才美女落入怀那一刻,尽数落到旁人眼里唐密云这几天是安分了,但不死心,今晚跟着别人来酒吧喝酒,一直心不在焉,却突然发现了陆观澜在那里,这陆观澜不是和林夕你侬我侬恩爱非常吗,唐密云气愤,刚想上前去,却又想到那晚狠厉的神色,有些踌躇,正巧看见一个不开眼的,穿得暴露,估计也想钓个金龟,看陆观澜不错,就动了心思,什么招数不好,用这么老套的招,一下就栽倒陆观澜怀里,看着那女人被推开,唐密云心中又是庆幸又是苦涩,难道除了林夕就没别的女人能入她的眼了吗? 陆观澜出了酒吧,头疼欲裂,脑海中不停的浮现林夕娇俏的模样,生气的模样,脆弱垂泪的模样,在身下娇喘申吟的模样,陆观澜觉得自己要疯了,再不起见她要疯了!她在说出让人恨的话来怎么办,没关系,自己可以狠狠的堵住那张让人厌烦的小嘴,如果再拒绝怎么办,没关系,自己可以压住她,让她知道到底谁才是她命定的男人!特别是今晚对着林云清的笑,让陆观澜暴怒到极点,那么温柔缱绻的笑,怎么可以对着别的男人? 想到这里,陆观澜凭着酒意,说服自己,开着车一路狂飙到了林夕的家。♀ 林夕和林云清吃完饭便回到家,这时候正在电脑前准备文案,却突然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林夕纳闷,是谁这么晚会来?林夕本不欲理,但是敲门声越来越急促,越来越急,还带着踹门的声音,林夕怕扰民,这才不得已去开了门。 刚打开门,陆观澜一身酒气的就径直栽倒了林夕的怀里,林夕一看,竟然是陆观澜,但是喝那么多酒是怎么回事? 陆观澜一栽进林夕柔软馨香的怀抱,酒劲就上来了,抱着林夕不撒手,头埋在脖颈呼着气,嘴里还嘟囔着,把林夕逗得痒痒的想笑,推搡着陆观澜,这一动陆观澜,那厮就突然抬起头,眼睛闪亮亮的看着林夕,突然捏住林夕的下巴就啃了上去,猛地被牙齿这么尖利的一咬,林夕惊叫出门,一下把陆观澜推了出去! 陆观澜身子本来就不稳,被这么一推,一就坐到了沙发上。身子瘫软着。林夕关了门,这才转过脸来,发现陆观澜浑身醉醺醺的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浑身氤氲着酒气,脸色有些红,眼睛湿润晶亮,剥削的嘴唇也抿着,高大的身躯,陷在沙发里,脆弱无助的跟个孩子似的! 林夕看他大半夜的来自己家里发酒疯,又想到了早上陆观澜对自己故意避而不见的样子,冰凉刺骨的眼神就跟扎进心里是的。再想起自己这几天辗转反侧,睡立不安的等着他的回信,却一次次的失望,有些气上心头,不理陆观澜,径直就朝卧室走去。 陆观澜看见林夕,心中的气就很没出息的消了,这本想着亲林夕一口,但喝多了酒,亲偏了,一口咬到了林夕的下巴,再看林夕不想理自己,陆观澜这时候觉得自己过分了,林夕刚要走,陆观澜就从沙发上踉跄着站起身,抓住林夕的胳膊,一用劲,就把林夕卷到自己的怀里狠狠箍住! 一抱到这个娇软的身体,陆观澜觉得自己心中缺德那一块都被填满了,满足的喘了口气。林夕被这醉醺醺的醉鬼一闹,心中火更胜,于是眼睛微挑,娇媚如丝,挑着陆观澜的下巴就说到: “呦,这是谁啊,大半夜的私闯民宅,调戏民女,还有王法没有?” 陆观澜一听林夕跟自己说话了,还那么跳月兑,更是怀念,于是抱着林夕的手又用劲了些,喃喃的说道: “什么王法,我是你男人,抱自己媳妇儿还要什么王法。” 林夕听了这话,怒极反笑,继续说道:“我都单身二十多年了,户口本也就我这一人,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我自己还不知道。” 陆观澜低下头,把自己的脑门顶着林夕的脑门,眼睛直直的撞进林夕的眼睛里去,性感的薄唇微微张开,微醺的酒气让林夕有些怔苒,只听陆观澜含糊不清的说道: “我就是你老公,就你一个的,你也就我一个人的,不许对着别人笑,尤其那样笑。”说完,陆观澜就学着林夕对林云清那样,咧嘴笑了一个! 这一笑,可真把林夕给逗乐了,于是大力把陆观澜一推,自己就坐到了沙发上,双腿交叠的抱着胳膊看着陆观澜说: “陆总,大半夜的你来这发什么酒疯啊。”其实林夕没想这么说,完全被陆观澜那几天和今天早上那个看陌生人的眼神给气的,说出来的话有些没轻没重! 陆观澜记得早上那事儿,而且几天不见林夕想得要命,也往沙发上一坐,拉着林夕就靠在自己怀里,絮叨地说: “媳妇儿,你怎么那么磨人的,这几天你就没想我吗?我想你想的心都疼了,我特想来见你,但是你那晚上说的话,真他妈的跟把刀子一样。我活生生一个人,你都不听我解释直接把我判了死罪,扔给别人,你知道你多招人恨吗?”陆观澜也不知道说的是醉话还是胡话,反正一股脑就在那絮叨。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 林夕想起那晚上陆观澜以为自己生气陪着笑的脸,自己说出那番话,伤害了他的心,脸色也惨白,甚至连丁一一送饭来,她也知道是陆观澜叫的,这个男人,她该怎么办啊? 陆观澜还喃喃地说,林夕却从他怀中坐了起来,看着陆观澜的眼睛闪亮亮的,自己本来是气的,但是这样的陆观澜为什么让她觉得心疼! 陆观澜看林夕坐了起来,眼神温柔,嘴唇红艳,想都没想就吻上了红菱一样娇女敕的嘴唇,纠缠着唇舌! 林夕被吻的透不过气,隔了那么多天之后,林夕才觉得自己多怀念这个男人的温度,这个男人的味道,这个男人细致入微的关心,于是抛开心中的杂念,双手环着陆观澜的脖子,热情的回应着。 感觉到林夕的回应,陆观澜更是激动了,一把抱起林夕就走进了卧室,双唇吻的难分难舍,林夕预感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推搡着陆观澜。陆观澜这才停下那个火热激情的吻,不满的嘟囔道:“怎么了?” 林夕笑嘻嘻的说:“咱们这就算和好了?” 陆观澜一听这话,挑着眉说:“咱俩什么时候吵过架。” 听到这话,林夕哈哈的就笑了起来,从陆观澜身上跳了下来,指了指卫生间说:“不是我嫌弃你,实在是我对醉鬼没什么兴趣,请你,去洗洗澡好吗?” 嘿,这妮子还嫌弃自己,陆观澜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衣服,的确都是酒味,于是吧唧亲了口林夕的脸颊说:“那我去洗澡,你等等我。”说完就月兑衣服,林夕把脏衣服拿到洗衣机洗了,就躺倒床上,斜靠在床头。 每天一觉醒来,第一件想做的事,第一个想起的人,是你无法摆月兑的。林夕觉得,应该就是陆观澜了吧! 等陆观澜沐浴出来之后,发现林夕已经斜靠在床头睡着了,像个孩子一样,一边睡一边吧唧嘴,两手握成拳环在胸口,皮肤白净细腻,嘴唇红润润的嘟着。长长的睫毛投下一片影子。 陆观澜裹着条浴巾走过去,身上还有着水滴,于是伸出手臂把林夕往下抱了抱,自己也上了床,不算宽大的床上,陆观澜大喇喇的躺着,心里还想着,刚刚好! 林夕好似感觉到旁边的温度,往陆观澜身上靠了靠,一腿搭上陆观澜的身上,一个胳膊抱着陆观澜的胳膊,吧唧吧唧的就沉沉睡去。陆观澜一看林夕这睡相,笑了笑,关了灯,也抱着林夕沉沉睡去,所有的愤怒,嫉妒,都是因为自己怀里这个小女人吧,但是,怎么好像抱着她,就满足了! ( 第五十一章 第二天早上林夕睁眼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只手臂占有似的揽着自己腰,林夕这才回过神,转头一看是陆观澜,光溜溜大喇喇的睡着自己的床。♀林夕揉了揉头,昨晚催着陆观澜去洗澡,结果自己睡着了。 林夕转过头看见陆观澜还在睡觉,气息沉稳平和,漂亮的凤眼紧闭,嘴唇微抿,精壮的胸膛起起伏伏。林夕撑着头,侧在陆观澜枕边打量着,恩,真好看,真好看,林夕一直在心里念了好几遍之后,才小心的把钳制着自己腰的那只大手拿走,然后坐起身,准备下床。 刚掀开被子,林夕就被一个大力拽了回去,再一看,陆观澜哪有沉睡的模样,眼睛清明一脸温柔的的看着自己,然后一只手模着林夕的脸说: “一大早就看我,那么沉迷,是不是觉得我很帅?” 这大男人,一大早就跟发chun是的,林夕自然也诚实的点了点头,一脸真诚的说: “真挺帅的,你这样当鸭子也是头牌,你要当鸭子了,我每个月刚发工资就会吧嗒吧嗒的迫不及待的,排着队去临幸你,就帅到这样。” 陆观澜早就醒了,就是很享受着林夕在自己身边安睡的幸福感,感觉她醒了,陆观澜连忙把眼睛闭上,这丫头在自己边上看了半天,陆观澜还以为能有早安吻,却只是白白被看了半天,感觉到林夕下床,这才一把抓来,听了丫头的换,陆观澜伸出手扭住林夕的鼻子说: “想临幸我是吧?小小人儿还想霸王硬上弓呢,哪儿借的胆儿,恩?让我看看。”说完陆观澜就低头吻住林夕的耳垂,林夕浑身战栗! 陆观澜抱着林夕共赴巫山,两人地动山摇,你侬我侬,林夕虚月兑的都要昏了,陆观澜这才尽情释放,吃饱喝足了,这才餍足的把林夕放下。 刚放下,林夕就看了眼手机,七点了,马上迟到了,两人这一运动就动了一个小时了,陆观澜不是人,是种马,精虫上脑的种马。自己上班马上迟到了,林夕顾不得酸痛,站起身就去卫生间收拾一下。 陆观澜美死了,自己媳妇还是喜欢自己的,要不刚才能那么卖力嘛!男人,只有在征服女人的时候才那么有成就感,陆少也不例外啊。 陆观澜起身来到了厨房,看见还有鸡蛋和番茄,就动手给林夕做了早饭,林夕洗漱完出来,就看见那个男人围着个浴巾在那做饭,虽然肌肉很喷发,线条很俊美,脸蛋儿很帅气,动作很优美,但是一大早看着个天神一样的半luo男人给自己下番茄鸡蛋面,林夕还是有点跳戏的感觉! 看见林夕出来了,陆观澜招呼着林夕过来坐,自己去换了衣服。换好衣服的时候,林夕正捧着海碗呼啦呼啦的吃面,陆观澜觉得心里特满足,他媳妇儿喜欢吃他做的饭,于是坐到桌子前看着林夕。 林夕没想到这么简单的食材陆观澜能做得那么好吃,喝完碗里最后一口汤,林夕才拍着肚子,美死了,陆观澜伸出手指,宠ni的给林夕擦了下嘴角,笑着说:“看你给急的,又没人跟你抢。” 林夕笑嘻嘻的说:“真好吃,你做饭真好吃!” 陆观澜往椅子上一靠,挑着眉说:“现在才知道我好,就这样还想把我推开别人。” 林夕一听这话,腆着脸就说:“我那是对自己不自信,觉得陆少没有可能为我这朵野花就放弃了森林,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不可取,不可取。” 陆观澜听这话,只高端冷艳的哼了一句,然后在林夕看不见的地方,嘴角咧开了一个傻了吧唧的笑。 最后这两个人经过一早上激烈的运动之后和好如初,开启了没羞没臊的一天。 陆观澜开着车送林夕去上班,临走的时候,说要接林夕去吃饭,林夕摆了摆手说:“我下班要去看看林同修。” 一提林同修,陆观澜就想起来昨晚上林夕和林云清吃饭的事,脸色微暗,酸溜溜的说道:“昨晚,你干嘛去了?” 林夕站在车子外边,撅着,头伸到玻璃窗里,挠了挠头说:“昨晚?昨晚我和我哥吃饭去了。” 陆观澜本想着听到林云清就够恼火,这冷不丁说“我哥”,陆观澜还反应不过来呢,等反应过来时候,看见林夕正一脸无辜的看着自己,意思,还有事儿吗,没事我就走了。陆观澜看这林夕没心没肺的样子,咬牙切齿的说:“以后不许跟林云清走得太近,还笑得那么好看,听到了吗?” 林夕知道这男人的小气样子,光是吃个饭就被拉到床上压了好几个小时,要是再有点别的亲密行为,林夕估计自己一天都别想下chuang了,于是大力的点了点头。 陆观澜看林夕这般乖顺,一把抓住林夕的手就亲了一下,亲完之后笑的甜蜜满足,你能怎么我啊。林夕看着这男人幼稚的样子,笑了笑,也上了楼。 下了班,林夕准备去看林同修,陆观澜打了个电话叮嘱了一下,就不过来陪她去了。林夕正好乐得清闲,于是打了车就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林云清还没到,林同修在陪护的陪伴下才在公园散步,所以病房里空无一人,林夕看床头的柜子很乱,把水果放下后就想着收拾一下,正收拾着桌上的报纸呢,林夕拿起报纸,从报纸的夹缝里掉下一张照片,林夕一看落地的照片,拿起来,不是她的母亲是谁? 照片中的母亲看起来也就二十岁,柔和温婉,黑直的头发梳在耳后,盘扣对襟的妃色裙子,坐在那里,笑的甜美天真,灿如春华,姣如秋月,出水芙蓉,颜如舜华。俏生生的完全没有嫁到林家后,染上眉头的那一丝愁色。应该是还在江南时候未出嫁的母亲。照片可能是经常拿出来看的原因,摩挲的很模糊! 林夕正看着,突然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正是陪护陪同的刚散步回来的林同修,林同修一进门就看见站在那里,一脸呆滞捧着照片的林夕。 林同修觉得很尴尬,很窘迫,心里也有丝酸涩! 林夕看见林同修这样,不由得冷笑一下,佳人已逝,再怀念有什么用。爱情本是盲目的,只要情投意合,仿佛就一丑遮百丑。爱情是心明眼亮的,只要情深意久,确实就一丑遮百丑。母亲和林同修都陷入了魔障,才万劫不复。 母亲在时,他不珍惜,满心满心的都是他的亡妻,母亲走了,他却唱这出。林夕对林同修的缓和也许是来自林同修的病,让她觉得世事无常,让她觉得母亲都不在了,若不尽尽当女儿的责任,她这辈子估计人生属性就没有女儿这一项了,这才会来看看林同修。可是看到母亲的照片,林夕心中那一丝丝的恨,就像一条毒蛇一样窜了出来! 林同修咳嗽了一下,林夕抬起头才看到他,蹒跚的站着,枯瘦苍老,真的不知道母亲当时爱了他什么。林同修想要开口,林夕却已经朝他走来,前几天趋于和谐的气氛立马又变的有些剑拔弩张,于是淡淡的说道: “我会去问问医生,你什么时候能出院,我先走了。”说完林夕就拿着母亲的照片想走出门。 林同修颤巍巍的上前一步,拉住林夕,这是时隔十一年之后,林同修第一次这般亲近的接近自己的女儿。林夕被拉住,转脸一看,脸上带着丝莫名的愤怒和伤感。林同修低声的说: “能不能……照片还给我,这是我唯一的念想了。” 林夕突然特别想尖利的讽刺他,特别像狠狠地责怪他,母亲去世的时候你去哪里了?那么多年,你可有去看过母亲一眼,你整个心思都扑在你的亡妻身上,可有一丝丝在意过身边那个柔弱的女人悲伤失落的深情。但是林夕说不出来,她看见林同修眼角有苍老的泪,看见林同修满是恳求的眼神,满是悔恨的神色。林夕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那张照片也随着动作掉下。林夕淡淡的看了一眼林同修,不再言语,大步离开! 林同修看见林夕的神色,心中悲怆,慢慢的蹲,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那张照片,拿起来细细抚模着,好像最温柔的情人,最珍贵的礼物,他轻声的说了句:“对不起。”然后把照片放进了贴身的口袋里,颤抖着走到了床前,林夕站在门外,并没有走开,她听见了那声对不起,那声晚来了十一年,母亲等了一辈子的对不起,或许每个午夜梦回他都会低低地说,但是,远在天国的母亲能原谅他吗? 林夕大步离开医院,心情很是压抑…… ( 第五十二章 林夕出了医院就打车回了家,并没有停留,也没有通知任何人,她觉得自己越来越感情用事了,说难听点就是矫情病又犯了。说好了要摒弃前嫌的,但又忍不住愤怒。 林夕打开门刚走到玄关低头准备月兑鞋子就被一个拉扯过去,继而卷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鼻翼间全是好闻的檀木香,林夕闭着眼也知道是陆观澜,只有他的怀抱那么热情,温暖,那么没有顾虑! 林夕抬起头就看见陆观澜眼神清亮的看着她,低着头就想来吻她的唇,林夕一把推在陆观澜的脑门上,把陆观澜推过去,然后走到玄关处把鞋一甩,大喇喇的就躺倒沙发上。 陆观澜一看媳妇儿这样,也走到林夕身边,把林夕的头靠在自己的腿上,然后模着她的头发说: “怎么了媳妇儿,看着脸色不太对啊.” 林夕今天特别累,被陆观澜这一抚模感觉特别温柔舒服都要睡着了,但是突然,林夕好像想到什么,一下弹坐起来,这冷不丁的一弹,重重的撞到了正在她头上一脸深情的陆观澜的鼻子上,陆观澜被这突来一撞,鼻子一酸,脸马上皱到一起,捂着鼻子就哼唧。 林夕一看陆观澜这样,马上凑上去,把陆观澜捂着鼻子的手拿下来,一边看一吹,还边问着:“怎么样,疼不疼,哎,假体有没有移位,要不要去整形医院挂个专家诊?” 正说着话呢,林夕挺翘的鼻子就被一只修长的手狠狠捏住,陆观澜恶狠狠的凑过来说: “我这是纯天然,纯天然懂吗?估计连你天天吃的菜都没我鼻子来的绿色,还有,你刚才冒冒失失的干嘛呢?” 林夕被陆观澜捏着鼻子呼吸不通,张牙舞爪的抓着陆观澜的手,陆观澜手一松,林夕就一把扑倒陆观澜身上,压住他说: “嘿,劳苦人民还想翻身得解放,我想问你,你怎么进来我家的?我又没给过你钥匙。” 陆观澜一听这话,慢慢起身,把林夕扶正,双腿交叠的放在茶几上,修长的手搭在腿上,慢悠悠的说: “丁一一给我的,她怕你哪天会穷到跟老鼠争食,让我照顾你。” 林夕特别无语,自己已经糙到要一个大男人来照顾了吗?要吗?要吗?这问题问林夕的肚子,为什么在这时候很不合时宜的咕噜一下。 这咕噜一声在安静的客厅里响的特别突兀,陆观澜自然也听到了,本来顾及林夕面子怕她害羞,想忍住不笑出来,但是一看林夕听到那声音呆滞的样子,陆观澜忍不住了,哈哈哈的笑出来声,一边笑,大手一边揉着林夕的头。林夕木木的抬起头,看这陆观澜,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林夕被人嘲笑的同时,不忘欣赏美色,然后吞了吞口水。 陆观澜一看自己媳妇饿着肚子也不忘欣赏美色,心中好笑,于是把林夕掰过来,修长的手指捏住她的脸,林夕的脸鼓囊囊的像只河豚,被陆观澜这么一捏一戳,马上散了气了,也憋不住笑了出来。 看林夕笑了,陆观澜这才起身说道: “等着,我给你做饭去。”说完就扎起林夕平常几乎没穿过的花围裙,小碎花,森女系,恩,穿在陆总一八七的身上,黑色衬衫外面,笔挺的西装裤上,毫无违和感啊,那么娘炮的围裙却生生让陆观澜穿的那么清俊有型,黑色衬衫的袖子微微卷起,露出一截古铜色精壮有力的臂膀。 林夕跟着陆观澜走到厨房去,洗了根黄瓜就在旁边咔嚓咔嚓的啃起来,陆观澜下了班就去买了菜,然后拿着钥匙才进了门,看见林夕没回来,这才等着的! 林夕还纳闷家里什么时候有黄瓜让她吃了,再一看,袋子里的菜都是陆观澜买的,林夕拖拉着拖鞋嘚啵嘚啵的跑到冰箱前,一打开,哇塞,塞得满满的,都是自己喜欢吃的,什么酸女乃,蛋糕,碳酸饮料……一系列垃圾食品! 林夕美死了,又嘚啵嘚啵的跑回厨房,陆观澜正弯着腰收拾虾仁,看见林夕一蹦一跳的过来了,笑着问道:“什么事那么开心。” 林夕把手里吃半截的黄瓜伸到陆观澜的跟前,眼神**luo的表达,你咬一口,咬一口我再告诉你,陆观澜张开口咬了一口,林夕美滋滋的刚想说话,陆观澜一个倾身就把林夕压在了墙壁上,探下头就吻了下去,林夕的半截话还没说出来呢,双唇就被清香的黄瓜味溢满,连带着陆观澜温柔而炽热的唇舌,陆观澜的手撑在林夕的头上,一边轻吻,一边抵住林夕的身子,林夕被吻得毫无理智,直到肚子又很合时机的咕噜一下,才停止了这个吻。♀ 陆观澜舌忝了舌忝嘴唇,喉结上下滚动,看的林夕面红耳赤,刚才青女敕的黄瓜瓤早就被这滚烫的吻融化了,不过,林夕的嘴唇上还沾着个黄瓜籽呢。 陆观澜停下亲吻,但仍是抵住林夕,低沉的问道:“现在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开心了吧。” 林夕伸出一只手,勾住陆观澜的脖子,笑道:“我刚开冰箱了,好多好吃的,都是你买的吗?” 原来为了这事,真够没出息的,陆观澜点了点林夕的头说: “我听丁一一说你家比老鼠洞还穷,我就给你买点吃的,没想到还真是,你这一个女人过的那么糙,除了我,谁受得了你。” 林夕笑眯眯的对着陆观澜的脸蛋就吧唧一口。总觉得,只要陆观澜陪在自己身边,多大事都不叫事,都阴郁的心情都能被阳光驱散的一干二净。 陆观澜还想亲呢,可是林夕人家一把推开他屁颠屁颠的跑回沙发上看电视去了。 陆观澜模了模被亲过的脸,笑着摇了摇头又继续做饭。 林夕其实口味偏向北方,但是陆观澜一直记着林夕是个南方女子,还专门学着做了两道江浙菜,做的最好的就是砂锅鱼头汤。 等陆观澜喊林夕来吃饭的时候,林夕面前的零食袋已经堆得看不见林夕头了,林夕拍了拍肚子,打着饱嗝过来,看见陆观澜做的菜,又是胃口大开。 简单的四菜一汤,蛋炒虾仁,蟹黄焗年糕,糖醋鱼,蘑菇炒山药,还有一道砂锅鱼头汤。没想到陆观澜看着那么不食人间烟火,做出来的饭菜那么色香味俱全。 即使被零食填饱了胃,但是人的潜能是无穷的,林夕总能从胃里挤出一部分空间盛这么些个菜。 陆观澜看林夕坐在那里,眼里发光,就跟等着喂食的小哈巴狗一样,轻拍了下林夕的头,拿着碗就给林夕盛了碗汤。 林夕端着白瓷碗,喝着女乃白的鱼头汤,啧啧,好喝死了,鱼的鲜香全被炖了出来。难怪那么久,害得自己吃了那么多零食。 陆观澜看林夕喝的那么开心,自己嘴角也挂了一丝宠ni的笑容,好像看见林夕开心,整个人不管做什么都是值得的,陆观澜会做饭,但从来不会给人洗手作羹汤,连他父亲母亲都没有过,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不仅愿意给林夕做饭,更愿意为了她去学她爱吃的,看见她吃得那么开心,陆观澜觉得即使一身鱼腥,即使昂贵的西服皱巴巴的,即使自己清贵高傲都不复存在,那又怎么样,只要看见眼前这个女人开心,一切都是值得的。 林夕吃的太饱,一直在打嗝,看着桌子上一片狼藉,总不能让陆观澜再收拾了吧。于是林夕自告奋勇的要去刷碗。陆观澜不想打击自己媳妇儿的自信心,于是点了点头,拿着林夕的笔记本开始上网。 林夕刷着碗看着休闲的坐在沙发上,衬衫微敞,看着自己电脑的那个男人,林夕突然觉得有点像过日子,她没有问,陆观澜为什么会来,自己也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接受了他的到来。 林夕把刷好的碗沥干,准备放到上面的碗柜上去,奈何碗柜太高了,林夕够不到,正准备搬个椅子来踩一下,一具温热的身体就靠了过来,一只修长的手接过她手里的碗,轻松的就放到了碗柜里。陆观澜就这样,把林夕护在怀里,灯光洒下,两人静谧而美好。 吃过饭,林夕的胃好受了一点,看了看时间,都九点钟了,难道陆观澜都不回家的吗?但是人家陆观澜还真是没有回家的意思,大喇喇的躺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换着台,丝毫没有这是别人家的自觉感。 林夕不好撵人家,毕竟来帮你做了饭,还给你存了粮,丰富了一下无产阶级贫瘠的生活,但是这样赖着不走也不是个事儿,难不成,真就一脚跨越到同ju的地步了吗。不行,绝对不行。 想到这,林夕就轻咳了一声,陆观澜听到媳妇儿咳嗽了一声,转过头,却看见林夕一脸正色的盯着自己,陆观澜很迷茫,轻声问道: “怎么了”无辜单纯的样子,让林夕不好意思说出你快走吧的话。 但是,不走不行啊,林夕红了红脸色,坐在陆观澜的身边,小声的说:“几点钟了?” 陆观澜果然认真的抬头看了看钟,然后煞有介事的说道: “九点一刻了啊,怎么了媳妇,难道你现在就想跟我xxx了吗?我还没洗澡呢,要不你等我半小时,包您满意。” 林夕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男人,天天就想那事,能有点精神上的追求吗,比如两人单纯的躺在一起,盖着被子,只聊天,不做别的,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可以吗?可以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对于热恋的两个人,至少对于那个心心念念爱着林夕的陆少来说是不可能的! 林夕看陆观澜厚脸皮的样子,凑过脸去,露着两颗小虎牙,恶狠狠的说:“陆观澜,你快回家去吧。哀家要就寝了。” 陆观澜一听小媳妇儿撵他走,马上不乐意了呢,于是做小伏低的开始博同情,一只手环着林夕的腰,然后开始说道: “老佛爷,您要不要小的伺候您安寝,小的技术很好的。” 林夕很矫揉造作的抬起手,眉眼轻挑,华光流转。陆观澜很识趣儿的担着林夕的手,惺惺作态。林夕傲娇的说: “不必,我命你快快退下,莫要丑瞎了哀家的眼让哀家做噩梦。” 嘿,这丫头,还拿乔呢,其实陆观澜是真想留下来的,即使那张床很小,即使那个床单睡着很磨皮肤,即使浴室的门很低,自己进去都要低头,但是有林夕的地方,他才觉得是家。 但是林夕红着脸非要他走,他也怕把林夕逗急了躲着自己,于是笑了笑说: “那小的就告退了,您有事儿招呼一声。” 说完站起身拿着外套就要走,林夕一看,陆观澜没有推月兑,还笑的那么大方,哎,觉得自己真是万恶,于是乎,在陆观澜出玄关的时候,林夕跳起来,就在陆观澜薄削性感的嘴唇上吧唧啃了一口,是啃了一口,因为跳起来力度太大,牙齿磕了上去。 陆观澜被这么一磕,不但不觉得疼,反而心中甜蜜蜜的,这丫头今天主动了两次,于是模了模林夕的头,就乘着电梯下去了! ( 第五十七章 挂了电话,陆观澜调整了下阴沉的脸色,才转脸回了包间。♀林夕吃的撑死了,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坐在位子上,一手托腮等着陆观澜,一边打着嗝儿。林夕见陆观澜进来了,睁着闪亮亮的大眼珠子问: “怎么了,什么事” 陆观澜不想要这些事影响两人之间的感情,于是走上前环绕着林夕,在她耳边轻轻的说道: “小事儿,吃饱了吗,吃饱咱回家吧,我想你了,媳妇儿。” 这话说的是低沉暧昧,林夕的脸上不自觉的爬上两朵可疑的小红晕,她就知道,这男人多想她多爱她都只能这般身体力行的表现出来。 陆观澜看林夕娇羞的表情,心情大好,拉着林夕就出了门,两人开着车一路奔驰回了别墅。 陆观澜这别墅,依山傍水,都是富人区,还是独栋的带个大花园,环境好的很,要不陆观澜怎么说,要是有个女儿,就在这花园里给扎个秋千,小女儿穿着漂亮的白纱裙,带着花圈,跟个小仙子一样,自己推着女儿荡秋千,想想就美好,是自己和林夕的女儿,陆观澜更是期待! 刚到家,陆观澜就忍不住了,拉着林夕进了卧室,就把林夕推在墙上,然后把林夕挤在墙壁和自己胸膛之间,氤氲的暧昧气氛渲染着。陆观澜神色沉迷,幽深的眸子里翻滚着**,扑上去叼住嘴唇,辗转亲吻,一手狠狠把林夕的腰箍住推向自己。这绝对是强吻,林夕的脑子都不回神。 昏暗的卧室里,只有落地窗洒落的月亮光辉,照耀着交缠的两人身上,镀上一层银白的月色,美好,静谧,温馨。 陆观澜好像要把那么久的思念和爱恋都表达出来,长舌直驱而入,温热的鼻息喷到林夕的脸上,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林夕的嘴唇如花瓣一样,滑腻柔软,陆观澜啃咬着,厮磨着,吻的难分难舍,舌尖勾着林夕的舌头共舞。 陆观澜很满意林夕的反应,唇舌下移,手也抚模上林夕的细腰,灵巧的舌尖,亲吻着林夕雪白的脖颈,两人缱绻交颈。 林夕挑了挑眼,闻着陆观澜身上浓浓的荷尔蒙味儿,意乱情迷! 林夕趁陆观澜意沉迷的时候,猛地推着陆观澜的胸膛,自己就从陆观澜的胳膊下偷钻出去,一下跑到卫生间,然后把门反锁上。陆观澜正在兴头上呢,林夕这一躲,让他得不到纾解。♀ 不是林夕不想,这两人都没洗澡呢,白天搬东西一身汗的,多不卫生啊,又不习惯两人一起洗,林夕这才推开陆观澜跑到浴室。林夕打开水阀,开始放洗澡水,一边哼着歌一边月兑衣服。心情大好,想想晚上要发生的事儿,为什么还有点小期待呢? 林夕把最后一件衣服月兑下,刚准备迈入浴缸,浴室的门哗的一下被推开了。强劲的力道夹杂着一股冷风,让林夕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于是本能的护住身体就要进浴缸里去,一只脚刚跨入浴缸却被陆观澜席卷到怀抱中,两人一起跌进了浴缸,林夕摔进去的姿势,很狼狈啊,光溜溜的身子,腿还搭在陆观澜的身上,两手抱着陆观澜的腰身,就这样摔进去了。不过还好,陆观澜在底下做靠垫,林夕跌在他身上,硬邦邦的。 准备就绪了,在浴室就提枪上马了,两人就这样地动山摇,你侬我侬,水流成河。没羞没臊的折腾到大半夜,从浴室到卧室,从床上,到沙发,再到窗边,能用的姿势,陆观澜全都给用遍了。一直到林夕晕了过去,陆观澜才给了她! 陆观澜满足的要命,走了那么久,天知道他多怀念林夕在他身下绽放的娇媚模样。但是看看林夕,瘦弱了不少,估计这段时间也很累,心疼不已,放好了洗澡水,抱着林夕进去,洗洗的清洗,看见身上的青紫吻痕,陆观澜龇牙咧嘴的笑了,又有点心疼媳妇儿,洗澡过程也吃了不少豆腐,然后抱着,擦干。林夕被热水熨帖的哼唧了两声,随即又睡了过去。最后陆观澜终于餍足的盖上被子,两人相拥而眠。 这天都已经冷了,两人还这么没羞没臊的洗鸳鸯浴,结果呢,林夕发烧了吧,半夜就哼哼唧唧的乱钻,陆观澜本来睡得挺沉的,结果这感觉身边的人儿不安分,忙睁眼,这林夕吧,脸色红是红,不是那种醉人的**红,而是苏丹红,生了病的红! 陆观澜拍了拍林夕的脸蛋儿,好家伙,这一模是滚烫啊。陆观澜再模模额头。能蒸鸡蛋能烤红薯。陆观澜一下慌神了。被子掀开,就下床去找温度计。 林夕发烧发的有点迷糊,觉得头疼欲裂,喉咙干的要冒火,身上却很冷。本来洗完澡就该进被窝躺着,却被陆观澜那个色痞子,在浴室就光溜溜的开战,水汽一蒸发,人那么一受冻,发烧了吧,傻了吧,难受了吧? 陆观澜拿着体温计,轻轻的让林夕含到嘴里。林夕的嘴唇干裂,喷出的呼吸都是带着火气儿的,陆观澜拿出手机一看,凌晨四点半,这四点半生病了,也得治啊,看林夕那样,娇娇糯糯的哼唧,把他心都给折腾化了,一个电话就打给了私人医生。 做他私人医生也真够倒霉的,大半夜提着药箱来到这荒无人烟的别墅区,陆观澜拿出温度计,嗬,三十九度八,这马上都四十度了,一边心疼着林夕,一边暗骂自己孟浪。坐到林夕身边,扶起林夕的身子,靠在自己的肩头,拿着勺子,端着水,给林夕喂。林夕喝不下去,意识迷茫,陆观澜喂一勺水,流出来一半,只能一点点的哄着喝,等医生到的时候,已经是半小时之后了,林夕这才勉强喝下去小半碗水。 医生又给林夕量了**温,就是受寒了,没什么大碍,打上点滴,问道陆观澜是如何生病的。陆观澜总不能说是自己粗心大意,把媳妇儿给冻病了吧,只支支吾吾的说,恩,恩,恩,是被风吹冻的。说这假话的时候,自己脸都很窘迫。 医生是有职业操守的,而且给陆观澜当私人医生,保密很重要,也只笑着点了点头,示意明白。陆观澜看着在床上打着点滴的虚弱媳妇儿,问道: “她能吃点什么,要特别注意吗?” 这周医生给陆观澜都当了五年的私人医生了,从来没帮他女伴看过病,也没见他把哪个女的带回家来,当个眼珠子似的护着,看着紧张样,周医生只淡淡的笑着说: “不是什么大事,注意清淡,喝点粥吧,多喝水,把温度退下去就行了。如果烧退了,可以吃点水果,补充水分和糖分,不要吃太多。” 陆观澜一边听一边默默记下来。还看着林夕红扑扑的小脸蛋。好不容易送走了医生,陆观澜这才回到床边模着林夕憔悴的脸。 这都早上了,但是天还有点昏暗,林夕睡得迷迷瞪瞪的,此时也醒了,虽然头疼,但是没别的大碍。知道夜里自己生病,陆观澜在旁边照顾着。对着陆观澜就咧嘴笑。恩,有点病色,笑的不是很好看。 陆观澜模了模林夕的脸,柔声问道: “醒了?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林夕摇了摇头,嘴巴干涩起皮,有些苍白,但无损清丽的容颜,拉着陆观澜的手就说:“折腾半夜,你也累了,要不歇会儿,我还不饿。” 陆观澜以前就习惯早起,身体好的人,哪会因为这个就体力不支,模了模林夕的头说: “我没事儿,你生病把我吓死了,都怪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去给你煮点粥,你等着。”说完,亲了下林夕的额头,就转脸出去了。 林夕真饿了,但是看陆观澜也是一脸疲惫焦急。其实生病发烧不是什么大事儿,以前自己烧到四十度,也就是在家吃了药,裹着被子发个汗,第二天精神抖擞的去上班了。这有人照顾有人疼爱,林夕也矫情了。所以说,唯有人疼爱,才有资格骄矜。于是也就不强求了。陆观澜一直忙林夕的事儿,也没注意,就穿了件薄薄的毛衫,现在也觉得有些冷了,加了件外套就出去给林夕做早饭了。 林夕看陆观澜出去,又把头缩在被子里,眯了一下,过一会,林夕醒了,看了看床头的点滴,马上挂完了,林夕想拔了针头下去走走。正巧陆观澜端着餐盘走进来,看见林夕想下床,给紧张的,上前把餐盘放下,就扶着林夕问道: “祖宗,你干嘛,身体这就好了?” 林夕蹭了蹭陆观澜的脸笑道: “我哪有那么娇弱,你不是给我做饭了吗,我得下来吃啊。” 陆观澜把林夕扶着,向上坐了坐,放了一个靠背在林夕的脑后,然后说道: “有我在这里呢,什么都用不着你动手,你安心等着我伺候你。” 说完,就拿起粥,坐到了林夕的身边,用勺子盛了一口,放在嘴边吹吹,递给林夕,一边递还一边说:“慢点喝,别烫着。”眼神里全是爱恋和认真。 林夕也很配合的张开口,一口吞下去,其实就是白米粥,搭了点小菜,很清淡爽口,适合刚生过病的人,林夕吞下肚,点着头说:“好吃。” 陆观澜看林夕胃口不错,也就放下了心。于是又盛了一口,吹了吹,递过去说道: “好吃你就多吃点,把身体养好,都怪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林夕也没怪他,两人你侬我侬,激情四射的,再憋出个好歹来。自从林夕跟他在一起,自己有点意外,有点个不开心,这男人就会说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林夕听着心里说不出来的温暖。两人在一起也不是很久,才几个月的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就一个眼神,一个拥抱都够彼此心颤的,胜过相处多年的夫妻! 再说这男人这般做小伏低的照顾自己,换了谁,都不敢想吧,黑色的对襟毛衣,灰色的棉麻家居裤。陆观澜真是温暖家居好男人,但是铁血总裁,你那一个大公司不要了吗? 林夕吃完了粥,陆观澜马上细心的拿着纸巾给林夕擦嘴,林夕笑着说: “陆少,你从昨天回来就跟我泡在一起,你的公司不要了吗?” 其实公司压着一堆事儿,但是林夕生病了,陆观澜天大的事儿也比不了媳妇儿大,吃了碗粥下去,林夕的脸色好多了,陆观澜还真得赶去,处理一下,于是对着林夕说: “那你乖,好好休息,我给你请假了,我去公司看看,中午回来陪你。” 林夕点了点头,自动的缩进了被窝里,就露个头,笑眯眯的说:“你放心去吧,中午陪我去看看林同修。” 陆观澜看林夕笑眯眯的可爱样,觉得怎么爱都爱不够。于是亲了一口,就换衣服去上班了。 林夕睡了一上午,身上发了汗就好多了,神清气爽。陆观澜从公司回来,给林夕带了党参炖鸡汤,陆观澜专门找的大厨给林夕做的,活血补气,旁人想吃,都请不到人。 林夕啧啧的喝完了汤,冲了把澡,除了轮廓有点消瘦,眼底还有点憔悴,别的都行。陆观澜给她套了件格子大衣,怕外面冷。本来陆观澜害怕林夕身体还虚,不太愿意她去。说已经安排了医生了。林夕觉得林同修这个事儿很棘手,即使有医生,自己还是要亲自去。于是不再啰嗦,两人开着车就去了医院。 陆观澜又找了北京,以及国外心脏病最权威的教授,给林同修会诊。但是情况很不乐观,上次的复发让林同修的身体负荷不了受损严重,而且多年来心力交瘁,一切都不好说。 林夕的心很沉重,林云清也是,看见陆观澜和林夕携手而来,他心情就很沉重,沉闷的爱,无法诉说,只能默默守护。陆观澜看见林夕心情抑郁,他自然也好不了。反倒是林同修最豁达。并不为病痛困苦! 医生说,林同修心脏的衰竭很厉害,只能用利尿剂等药物减少心脏的负担,如果要治疗,只能用心脏移植,但是现在林同修的身体状况不太允许,而且,即使移植成功了,也不保证,能活多久,因为排异现象随时发生,可能会更严重。 林夕听得忧心忡忡,握着陆观澜的手不自觉紧了紧。林同修笑着对林夕说:“不要太担心了。生死有命,该是我走的时候,上天是不许我留的。” 听了这话,林夕更是难受,生命的衰老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她无力回天,只得柔和的安慰着林同修:“你别想太多了,会有办法的,你好好休息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