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妖尸的那些年》 0001章 神农架考古 一 我听说,人突然长大的一瞬间是各式各样的,时间和空间之间有一层薄薄的胎衣,无数的人在无数不同的位置穿透了它,降生到他们最初不愿面对的最现实的世界,最后成了差不多的人。 现代社会各行各业都在迅猛发展,到处都是高楼林立,考古也随之发展了起来。 介绍一下自己,鄙人是某大学的考古系大二实习生,名曰‘胡晓东’,成绩只能用两个字表示,那就是‘平常’,这种感觉让我总觉得自己好像根本不适合考古。 最近全校考古系的一些学生要跟着老师要去神农架考察那些所谓野人遗迹还有头骨什么的,总之乱七八糟。 最邪门的还是有人说神农架中还有喝血的‘妖尸’,这些关于妖邪的事哥当然不会放在心里,要知道在这个和谐社会里,所有妖邪都在毛爷爷那个时期的十年动乱中从人脑中被强行驱逐。 再说邪门的这种事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见到的,除非你是有缘人,要么你就是倒霉孩子了。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倒霉的事只有几十亿分之一的机会是你的,所以不要把总自己想的过于倒霉。 我就是怀着这种心情踏上了去神农架旅途。 一路上匆匆而过的高楼大厦逐渐变矮,慢慢变无,消失在众人眼中。 小时候我总以为那些高楼大厦是大家的,只要你有本事有能力,你就可以成为里面的老大而做主其中,然而我的看法总是错误的。 长大后我才明白,原来那些东西是一代人靠自己的实力拼搏的,并不是属于大家的,而是属于个人的。 我一个整天吊儿郎当的青年毕业后都害怕找不到工作,要知道现在的社会有多么可怕。 人才要么是精英,要么是强者,总之商业是适者生存,不适者就面临淘汰。 值得庆幸的是我还有两年的逍遥时间。 我们将车开近神农架内,与当地护林员商量过后便进入了林区。 整个神农架如同原始森林一样,行驶了短短一段路程车子便再也开不进去了,没有办法只能下车步行。 一行人身穿旅行服,背着旅行包,头戴各式各样的帽子进入了这满是苍天古树的林区。 都说猴子是最具灵性的动物,我们往里只走了几百米便发现一群金丝猴,大约有二十多只。 这着实是个不小的发现,为我们这次计时五天的考察带来了新的开端。 我们二十多人的队伍中有十来名女性,越是在这种情况下男生总是爱献殷勤,把这十几位女同学伺候的真是一个个都像大小姐,除了身上的衣服没被扒下来,其余的行李全都被男生帮忙扛了起来。 当然我除外,哥怎么会像他们那群凡夫俗子一样没事找累呢,我就和老马在一起侃侃而谈。 老马是我系的领班,大约四十多岁,一个寸头和浑身壮硕的肌肉将他的旅行装撑的鼓鼓的,别看他满脸凶巴巴的,可这人好说话,几句话下来我们就掏心窝了,我都有点怀疑这老家伙是不是学过催眠术,只觉得和他说话自己浑身发飘。 硕大的旅行包压的我喘不过气,里面什么铲子,还有狗屁绳子啥玩意的一大堆,我都不知道考察个野人为什么还要准备铲子绳子什么的,难不成野人遗迹还在地下不成。 一行人并不是都认识,就比如我,这一行人除了老马以外,其余都很生疏,要知道一个考古系可是有几百个人呢,此次考古实习只是随机抽出来的。 说到随机抽选,我就很兴奋,行李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也轻了许多,让我大舒一口气,暗叫‘‘爽’’~ 这么多人居然就抽到了我,说明我还挺幸运的,当初为了这二十个名额,我们这一系差点就闹翻了天。 我突然感觉不对头,我的行李包好像太轻了吧,居然连刚才的负重感都没了,脸色刷的阴了下来,‘‘难道我旅行包烂了!’’心里暗道‘‘不好!’’于是猛的一回头。 本来我就是这个队伍的最后一个,心里并没有太多防备,猛一回头发现有个人帮我用手撑着包,由于旅行包太大,造成背后盲区成九十度,当时我的心理防线几乎崩溃,我记得还大叫了一声‘‘鬼啊!’’惹得众人回过头狐疑的看着我。 哥的伟大形象在这一叫中缓慢破碎了。 我的心渐渐稳定了下来,也不管前面那些人的斜视眼(就是鄙视),向后一看才发现帮我托背包的鬼,竟然是老马,老马满脸那个尴尬,搞得我也不好意思。 误会解除了,我向老马道了歉,老马也向我解释清楚绕到我背后的原因,我们彼此原谅后,老马也觉得愧疚并帮我分担了一半的行李,对此我只能对着老马的师生情报以眼神中的感激。 看着那一行人的鄙视加羡慕的神情哥抬头挺胸的继续向前走,印证了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由于他们都没有动,只有我一人向抬头前走,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当走到领头的第一个女生面前时我只听到了一声‘‘cao!’’接着哥就象征着倒霉掉沟里了。 我说他们怎么不走了,原来前面有个大沟,这招够狠! 两米深的大沟掉进去,直接崴了我的宝贝脚,好在我练过并没有崴的太严重,晃了两下就ok了。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没有人会帮我,都从沟的一边绕开了,留下我一个人在沟里大骂‘‘谁再不帮忙谁是小狗!’’ 我隐约听到有个脚步停下了,一道吓人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你说我们是不是天生相克呢~’’ 这是正宗的老马家的声音,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我不得不低声下气的对着老马说‘‘马叔,我错了~其实我不是有意骂你的!’’ 谁知道老马那个老杂毛趁我病要我命,‘‘那你就是故意的了~’’老马此言一出我就知道这老家伙不打算帮我,想必想报那一叫之仇。 山人自有妙计,好在我小时候在农村遇到过这招,我用双脚登着对面,双手撑着这边,一点一点往上爬,好在两米的沟不是很深,哥一登腿一个闪身就站在了沟的边上。 老马吃惊的看着我,口里也不含糊大叫‘‘好!’’我身后的一行年轻人人居然也拍起手掌叫起‘‘好~’’来了。 感情他们在看我笑话,尼玛德,看哥怎么收拾你们这群东西。 老马还是走在我身后,我怕他使坏,让我成笑饼,于是和他换了位置。 我们已经往林区深处走了一下午,天渐渐黑了下来,老马催促我们各自搭建各自的窝,然后自己跑到一片树下喝起了小茶。 都说姜都是老的辣,果真不假,我的窝棚是搭的最快的,当然也是最差的,谁知老马那老杂毛口中对我搭的窝棚指指点点,身体一进去居然就赖里面了,好在我搭的够大,两个人加起来也戳戳有余,就是大夏天的蚊子太多,一**轮番进攻我们。 我们将近二十个棚就搭在这一片平坦的空旷地上,还好我带的棚是不透明的看不见外面也就不觉得害怕了,哪像其他人一个个带着那半透明的小帐篷,睡的像猪一样。 只有哥一个人在棚里嘚瑟,反正老马也睡着了。 也没人管我嘚瑟,天明的时侯都说我带的帐篷老土,现在实话告诉你们夜里它有用,比起你们的小巧玲珑我的帐篷更有用,防鬼防一切。 夜还没过凌晨二点就有女生耐不住寂寞了 0002章 神农架考古 二 都说鬼是最可怕的,其实那都是错的,自己吓自己才是最可怕的。 这一天的月亮格外圆,但格外昏暗,只照亮了我们这一小片空地,向林区看去,那一棵课数就像死尸一样停在黑暗中一动不动,为这诡异的月光添了几分可怕。 不时有几声也不知道什么鸟嘴抽筋似的叫了一声难听至极鸟语,吓得我猛一打颤。 夜黑风高,风在林中穿行的声音就像鬼叫,呜呜呜呜的~。 经过一下午的奔波,男生早就睡着了,呼噜声那是震天响。 我从自己的窝棚拉开拉链看向对面的窝棚,只有女生的帐篷内亮着灯光,身体来回翻动,想不看都不行,我估计她们也是睡不着。 要说我系这次来的女生可都是鲜花级的美女啊,一个个倾国倾城的脸蛋想想都享受。 风越来越大,刮的窝棚啦啦做响,我隐约看到有一个身穿睡衣的妙龄少女向哥的大窝棚走来,我想她是害怕了。 要说我一个平平淡淡的人,虽然我不是很帅,有时还惹人烦,但是哥的身高摆在了这里。 虽然校花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是望尘莫及,但一般的还应该手到擒来。 看着这道身影缓缓走来,哥的心里暗爽,和美女睡在一起我情愿把老马搬出去让他睡森林。 ‘‘东哥!东哥!’’外面的那个女生喊着哥的雅号,不时敲着我的帐篷,我的帐篷可是私人雅间,拉链什么的都是在里面的,外面人别想打开我的窝棚。 在此美女的喊声中,我也不含糊,口中装作迷糊的打着哈欠,说道‘‘什么事啊!’’ 那女的显然急了,一心想让我开开帐篷,我也装作无奈的打开帐篷,把她拉了进来,与其说拉不如说是她闯进来的。 淡淡的体香,差点没把我迷晕,如果迷晕了我不就亏了吗~ 那女生拿着手电对着我上下打量,当然她也发现了打着呼噜的老马,当时我就佩服这女的,你说一个姑娘家家的,半夜三更闯别人的窝棚,而且窝棚的主人还是两个大男人。 那女的也不多说,直接把灯挂在我窝棚的棚顶上,将整个窝棚照亮了一半,好在哥的窝棚是密封的,一点光都透不出来。 那女的自称‘阿双’是大三的,让我喊她学姐就好了,并将下午发生的事向我表示歉意。 我哪能不接受啊!人家都诚心诚意的向我道歉,不接受的人都他妈不是人。 我也违心的笑笑,说实话我一听到下午的事很生气,无奈人家是美女,光临寒舍也要礼貌待人吗~ 阿双学姐好像挺喜欢鬼故事的,她一直对我说她刚才在我的窝棚后面发现一个人,把我吓得那个惨,但她一直坚定的说这是真的,要让我信她。 经管我是无神论,那也受不了如此逼真的事情,将头探出窝棚看看我的窝棚后面,舒了口气:‘‘明明什么也没有吗?’’再看看向阿双的眼神有点像看精神病一样,拉上拉链躺下就要睡,阿双就躺在我的身边。 我熬了一夜没睡好,并不是老马的呼噜声而是这个女神的多动症。 终于在五点的时间,这位拥有多动症的大神回自己的老窝了,我终于安安稳稳的休息了两个小时。 等我和老马睁开眼发现我看到的是一片蓝蓝的天,不由的回答彼此的问题。 ‘‘老马,你说这天是多么蓝!’’ ‘‘是啊,你看那太阳多么圆。’’老马应声回答我的话。‘‘可是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少了什么吗?’’老马疑惑的问着我。 ‘‘是啊,我们的帐篷那去了!’’我刚说完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 眼前众人正在收拾东西,只有我们两个还在睡觉,帐篷是阿双帮忙整理好了。 看着坐在地上挠头的老马,我恨不得踹死他,别看他比我大二十多岁,可我们那是忘年交。 看着阿双帮我们收拾好的行李,我只能对阿双报以微笑。 我们依然前行,这破地方居然还屏蔽信号,手机上两个大叉叉将我即将打出去的电话给直接否定了。 一路上风餐露宿,终于赶到了那个发现野人踪迹的地方,地面上零散着几个头骨还有骨架什么的,除了这些东西以外还有都快烂掉的警示线,连个人影都没有。 我有种骂街的冲动,千里迢迢赶来就为了这几根破骨头。 这种实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真不知道学院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还是老马内行,一见这些骨头和毛发,迅速从兜里掏出放大镜观察了起来,我们这些年轻人在这里只是好奇的凑在一起,看看野人与普通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这不是野人的骨骼,而是普通人的骨骼!’’老马此言一出,我们都睁大了眼睛,嘴巴成了o型,谁会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杀人呢,就算为了钱,抢劫犯也不会傻的跟**似的在这里杀人。 再看老马仔细观察这一块头骨的时候说了让在场人都出了一身冷汗的话:‘‘看这些尸体的脖子!’’ 我们顺着老马的手势看去,才发现这些脖子上的骨骼都有两个洞,就像是被什么咬的一样。 我也就是直脑筋,直接说:‘‘是僵尸吗?’’结果引来了老马的冷眼相对,一众女生的小声唏嘘。 见状我也只能低下头什么也不说,只有阿双走到我的身旁给我一丝温暖。 ‘‘那个谁,晓东,你来把几架骷髅埋了吧!’’老马说完这句话引来几个女生的赞许,‘‘马老师真英明啊~’’ 没办法,老马的命令就是天,我只能对着那些骨架说:‘‘有怪莫怪哈,有怪你们就找旁边那几个**吧!’’说完用铲子挖了一个不算大的洞将那些骨架一股脑埋了进去,还拿着一个头颅向那些女生做鬼脸。 都说人倒霉的话,多半是脏东西附身,将会一直倒霉,好在哥身上有开了光的观音,背包里还有一盒子开了光的钟馗,并不忌讳这些。 埋土的同时我在哪里埋了一个钟馗像,钟馗可是阴界的牛逼人物,无论你是有多大的怨念多大本领的恶鬼,在它眼里一切就都是扯淡。 做完一切也已经到了下午,太阳在上面烧着,我们在树林中走着,我们根本不像考古,倒像在度假。 慢慢的我们走到了一座小山下,与其说是小山倒不如说是土堆,老马看土堆的神色居然变了变,让我们去对面的山岗上扎营。 ‘‘这不是一片很好的地方吗,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疑惑的问了问老马,老马也不多说就是要我们去对面,没办法我们只能去了对面那块空地上扎营,两地相差一里左右,这点距离倒也不算什么,到了那个地方压根就看不到这个土堆了,也就不想了,因为这里的丘陵挡住了看往哪里的视线。 我也知道老马这老家伙的习性,不用说又是我搭棚他喝茶,这人就是活神仙,享受的命 0003章 妖尸将辰 草草搭了一个棚,我就躲进去眯了一会儿,醒来的时侯天已经漆黑一片了,我迷糊着翻身向旁边打了一个滚,右手不由自主的甩向旁边,接下来的感觉直冲大脑,我心里暗叫不好,因为我右手隔着衣物按到了一团柔软的馒头状物体,不由自主的捏了几下,老马那老杂毛的胸膛不会那么软,仔细一想我还是忍不住好奇扭了过来。 当时我只知道我被踢出了帐篷,那淡淡的体香告诉了我她是谁,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你说我翻个身有罪吗,不还是被踢出了帐篷,踢出帐篷的一瞬间我听到她呼吸急促的声音,估计也是被我的举动吓坏了。 看看天,连个月亮都是缺心眼,少了一大块,不过照的还挺明。 我看到大家都已经进入了梦想,就敲着原属于我的窝棚向里面道歉。 我说了几百声‘‘对不起,请原谅我。’’结果换来了里面的呼噜声,‘‘卧槽,哥好心在这里道歉尼玛当催眠曲了。’’当时的我简直郁闷到家了,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抽出一支烟点上抽了起来,那辣嗓子的感觉让人感觉到了舒坦。 其实我之前是不抽烟的,因为过于郁闷,所以点了一支抽抽,大夏天由于穿的都是裤衩和短衬衫,在野外成了蚊子的攻击对象,一波又一波的轮番攻击,气的我直咬牙。 就在我被蚊子咬的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一个像老马的身影从十米外出现,因为是黑夜他也没有看到我,我倒要看看老马现在要做什么,是装鬼吓大家还是要干什么不正当的事,我就躲到我的窝棚后面偷偷的跟着老马,心想‘‘这个老不正经的,今天我倒要看看你卖什么名堂。’’ 老马蹑手蹑脚的翻过几座丘陵,看他去的方向应该就是今天让他动容的大土堆,这老东西没事半夜三更去哪里干什么,难道那个地方是古代某皇帝的皇陵,这老东西要去盗墓? 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听说过有那个皇帝死后被埋到了神农架了,而且只用一个高大的土堆就给埋了。 我蹑手蹑脚的跟在这老东西身后,却不知道我身后也有个人在跟着。 一里地并不远,只一会就到了那个土堆处,我躲在一棵树后借着夜晚的夜光看到老马在哪里做些我看不懂的行为。 难道是道术?还是降头?难不成老马会用蛊术??一系列问题在那一瞬间就出现在了我的脑海。 我与老马相隔也就几十米,他说的话我还是大约能够听到的。 只听到老马喊着什么‘临兵什么者又什么裂在钱!’我细细一想:‘‘这不是北马家的九字真言吗?’’电影中都是这么说的,老马难不成被这几天给搞疯了。 我是无神论,对于老马此时的言行,我只抱以好奇心。 但是接下来的一切冲垮了我的无神论。 老马从旅行包里拿出符纸,笔墨,手里还有一把我最熟悉的桃木剑。 ‘‘妖尸将辰,我马家第八十一代弟子马涛终于在此地追到你的气息了,还不现形。’’这句话是老马说的最架势的一句,让我感觉好笑不已,但是随着一声呜呜声,一个黑影从那个大土堆的上头飞出,向老马抓去。 我当时就呆了,就差大叫了,老马几道符打在妖尸身上居然一点效果也没有,只亮起了星星之火,老马见状举起手中的桃木剑向妖尸斩去,刚才那几张符的火光照亮了妖尸的身躯,手指甲又黑又长,头发又乱又长,衣服又破又烂,牙齿又尖又长。 我当时的腿都要软了,挣扎着就要逃跑,突然发现我背后还站着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发现背后还有一个一声不吭的人,放谁身上谁也会大声尖叫。 别说我是男子汉,因为我不承认自己是男子汉,男子汉都是**,做不到的事也破坚持,最后得不偿失。 我一声还没叫便被捂上了嘴,只发了一个小小的‘呜’声,当时我服了妖尸和老马的耳朵,这一点声音都被他们听到了。 我看捂我的人是谁,一看原来是阿双,她怎么也跟来了,原来她没睡。 再看看老马和那个像叫花子似的怪物打在一起,老马已经被打到了我的身旁,阿双双手结界也喊着九字真言,将妖尸快要碰到我的手弹开,拉着我就要向营地跑去。 我这两条大长腿怎么也发挥不出当初的能力了,走了没几步就倒在了地上。 周转几遍,还是跑不快,阿双本来搀扶着我,我一个大男人一米八的个头怎是她一个弱女子可以弄的动的,阿双无奈也转身向妖尸冲去,双手结界向妖尸印去,只为将妖尸逼退。 还是老马厉害,怒吼着将桃木剑刺进妖尸身体中,再抽出来再插进去。 由于老马一个疏忽,被妖尸一拳轰到肚子,口中吐出了一口鲜血便倒在地上翻滚。 我那是也呆了,一动都动不了,我从没有如此害怕过,当时我最后一句话只听到阿双喊着了老马一声‘‘爸爸’’,我就昏了过去。 接下来发生的什么事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发现我和阿双在城市里医院的垂危病房,而阿双已经早早醒来,眼睛红肿着显然是哭过。 而我只觉得脖子上有痒痒的,因为没有什么异样也就没怎么在意。 问了阿双那天情况才知道老马是她的爸爸,老马为了救我们俩现在已经在手术中了。 原来阿双那天和我一样也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就躺在了这里,她只知道她爸爸使用了马家禁术,现在估计是九死一生,再怎么说人家也是因为我才陷入危险中的,如果我不去的话老马也不会这样,就算他打不过,全身而退还是可以的,现在的我只能默默的为老马祈福 0004章 我居然成了妖尸 我只是受到惊吓和失血过多而已,修养了几天就离开医院了,临走的时候我和阿双互留了电话。 还是宿舍那十二个好哥们体贴我,竟然来接我离院,要知道我们这十二个哥们可是生死与共的,一起睡过床一起打过架一起当过狼一起跳过墙等,说起跳墙我就吐血,你说我二十岁之前倒霉算是至尊境界了。 那是在十八岁高考的时候,这十二个哥们连着我一共十三个人在跳墙外出上网,墙外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然而这个地方又是第一次跳,所以我们也就不知道外面的环境,他们一个个跳下去后共说了十二声:‘‘没事,安全,下来吧!’’。 终于轮到我了,既然他们都没事我也想自己当然不会有事,一纵身而下,当时我就懵了,外面正好有口井,我就不偏不斜正好跳进去。 还好有点水,只听扑通一声随之伴来我的喊声‘‘玛德,我有事!’’~ 那都是过去,过去的囧事要说的话,我都能说一三轮车。 我们十三个好哥们走在一起向宿舍开发,有几个好哥们的老爸都是大款非要说晚上大家好好的去饭店吃一顿。 我也就没有说什么,一切随他们,现在我就回到宿舍收拾收拾上了几场课,便准备去饭店应付饭场了。 说来也奇怪,这一顿饭我感觉就像啃木头,饭菜居然一点味道也没有,再看看这个饭店我们都已经来了那么多次了,我的那些哥们都吃的津津有味,难道是我的味觉消失了! 我又喝了几口啤酒,也是淡而无味,也就没有再吃什么,一直草草应付到完事。 回到宿舍这几个家伙不知道又发什么神经,竟然要玩‘碟仙’。 碟仙可是一个邪门的游戏,有传闻说有某大的女生曾经被这里面的碟仙吓死过。 我因为没有恢复好就没有玩,他们十二个在醉昏昏的情况下喊起了请碟仙的咒语。 我因为曾经见到过妖尸,所以对碟仙也坚信不已,万一碟仙真是真的,而且老马和阿双也不在这里,那我可就只能等死了。 再一想碟仙只不过是近代才出现的恐怖游戏,再怎么说也不可能有恶灵的,这一个念头一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也就不再多想了。 可是你越是放松警惕危险便越来的快,我曾经看过一个算命先生,他说他是南茅的传人,说我命里不凡是个长命相,还骗走了我二十块钱。 你看我这么倒霉,难道这就是命里不凡吗?别人都没见过的东西都被我给见到了,我又不是阴阳眼和那什么南茅北马,照着这样发展的话,不用说我是长命相了,我能活过二十五就不错了。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阴雨!’’鬼怪这个玩意啊,就属于那种趁你病要你命的人,阳气虚的人很容易惹不干净的东西近身,南茅曾经说过大概:‘‘人身有三盏灯,分肩膀两边和印堂之上,当你虚弱的时候也就是你印堂之上的命门之上这盏灯变暗了,吓不住鬼怪所以它们就要趁机作祟。’’ 喝过酒的哥们还在摇着那个所谓碟仙的玩物,没想到真的吹了一股阴风。 我最近也不知怎么了也睡不着觉,我就感觉一道白影从窗户中飘了进来,要说人的话不如直接说鬼,我们寝室可是在三楼,窗户外没有任何可以站人的东西,除了神仙谁能一步登上三楼,当然就是鬼了。 那十二个哥们玩的雅兴高昂,根本就不知道多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的,从背影来看身材还不错,谁知她竟然扭了过头朝着我笑了笑便继续看向他们玩的碟仙。 她这一笑差点没把我的魂吓掉,一张惨白的脸上投露着涛天的阴气,一身白衣衬托的就像贞子一样。 当时我虽然很害怕,但是经过妖尸那一次遭遇我发现我的胆子又大了许多,只是装作没有看到,一直默默关注着她到底要干什么。 当时我的心里想的就是等你要害我兄弟的时候我就大喊一声有鬼,到时候再往外一跑,看你怎么办,这个寝室楼可是有几百口子雄性阳气,就不信还压不住一个阴鬼。 宿舍共有八张床,属于那种中型的集体宿舍,电脑都放在靠墙的桌子上,只有一个大圆桌在寝室中间。 那个女鬼看了一会儿那些人玩的碟仙,觉得没意思居然在这个偌大的寝室转悠了起来,身体飘在空中忽上忽下,一会儿从我那几个同学身体中穿过来,一会儿向我这里看看。 向我看不要紧,她这一看也发现我也在偷偷的看她,视线相连的那一瞬间我差点哭了,本来在好好的看杂志,怎么就忍不住看这位活神仙呢~一看居然还看上了事。 当时我的心里只想这个姑女乃女乃赶紧离我远点,于是我闭上眼为自己祈福,还好她并没有吓我,而是走到我床头在我耳朵说了一句话:‘‘你能看见我吗?’’那种声音温暖极了,我点了点头看着这个女鬼,心想:‘‘长这么美怎么会做鬼呢!’’ 估计就是那些被世情所害的女生吧!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这个女鬼想跟我谈谈,好在她是一个懂人事的鬼,将我引到寝室外,坚持要告诉我一些事情,还说这些事是时候浮出水面了,让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好像很悬疑的案子一样。 阴界是不允许阳间有游魂出现的,所以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率领数十万阴差在全世界抓捕游魂恶鬼,才造就了和谐的阳间,然而万事都有漏洞,而这个女鬼就是从无常二爷的漏洞中逃出来的。 当时我也不怕她,因为我带着观音菩萨,她也不敢乱来。 其实我也纳闷当时为什么我就莫名开了阴阳眼呢?因为开就开了,也就没多想,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其实是鬼都去过阴间的,无论是恶鬼厉鬼都会在死后的头五天进阴间报一次名,只不过他们由于怨念太大,报名的时候被阴差阻挡在进入投胎的大门外,你想想谁会不生气,本来你就离投胎还有一步,突然有个人给你说:‘‘你不能投胎,请回吧!’’鬼魂的这一生气直接听到这一句话后就会被怨念蒙蔽头脑,回到阳间后就会容易成为坏鬼。 你还别说,这个女鬼也不是坏鬼,她给我说她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被某高富帅给害了埋在教学楼后面,让我报警帮她泄怨。 泄怨就是将鬼魂的怨念释放出来,通常会将鬼魂死后最想办的事完成。 果然我报警后警察在教学楼后面挖到了一具极度腐烂的尸体,胸膛上还插着一把水果刀,警察以最快的速度查出了凶手,并将凶手绳之依法。 帮那个女鬼泄了怨之后,她只给我托了一个梦,说的都是感谢的语言,并说她怨念已解要去投胎了,从哪以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她。 那些只是人生中的小插曲而已,自那件事过后许多天,阿双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当初那个医院一趟,好像是老马要见我,我二话没说就跑了过去,好在不是很远,生怕去晚了老马就再也见不到我了,再让老马变成游魂的话,我内心就真的会十分愧疚。 老马还躺在隔离病房中,好像因为手术后,老马的脸色变得十分苍白,阿双双眼肿红就像哭过一样,见了我给我简明说明了老马的情况我就进去了。 我刚走到老马的床边,我以为老马会躺在床上,谁知道他半靠着墙看着我,瞪的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老马胸口三道伤口将纱布都湿透了,很显然是妖尸干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心脏,但这老家伙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老当益壮,如果不是脸色白了点胸口缠着流红黑色血的纱布,我真会把他当正常人。 老马让我靠近点,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也就没有多少防备,心想:‘‘一个连床都不能下的人,又能把我怎么样。’’~ 我坐在老马的床头,老马也不知道从哪里模出一张符咒,一下子就按我脑门上了,老马也不怕伤口裂开硬是扭动双手结印催发那张符咒。 当时虽然我很想骂老马那个老杂毛,但是我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符咒在我眼里居然就像火一样在燃烧,我那时不知道符咒是什么玩意,只知道踏能救人也能害人,我当时就以为老马要害我,就问他:‘‘为什么?’’老马也不搭理我硬是冒着吐血的冲动催动那张贴在我脑门上的符咒,当时就是那张奇怪的力量禁锢着我,我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被别人玩死,我也恼了,我用我的意志一瞬间将老马的那张符咒震的粉碎,我都不知道我有这么强的力量。 我扯着老马的领子,再一次问他为什么,只看到老马摇了摇头,一直叹气硬是不肯说明原因。 在我的百般恳求下,他说出了让我都不敢相信的事情。 原来那天老马去神农架并不是为了考察,而是为了降服南茅北马的共同敌人妖尸将辰,将辰始于商,初始被称为‘‘高级旱魁’’次旱魁一出方圆千里干旱三年,害得数十万百姓颗粒无收,最终饿死他乡,汉朝时被称为无敌妖尸,靠吸血为生,残害生灵无数,由于将辰那时已经引起众怒,南茅北马联合追杀了他几千年,由于将辰属于高级旱魁使南茅北马的弟子只能将他给强行封印,并无法将他炼化。 清朝时,由于政府**无能被战争将沉睡无数千年的妖尸全部惊醒,并被破开封印,让百姓更是受苦不堪,经过南茅北马的联合绞杀,除了将辰逃月兑外,其余妖尸全部再次陷入永久长眠,化为尘土。 当南茅北马的弟子在清朝与妖尸交手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进化成了僵尸王将辰,被他咬过不死的人,好人则越来越好,坏人则越来越坏,北马祖训记载被妖尸咬人千年来存活不过十,大多数已被南茅北马的弟子给绞杀,只留下几个比较厉害的与西方血族对立,毕竟也是为了自己国家,所以南茅北马也就没有赶尽杀绝。 但是都签订了不能干扰普通人的生活的协约,现在都在全国各地生活。 老马这老家伙说我是僵尸,我张开嘴给他看,并说:‘‘我都没有长尖牙齿,而且我还不怕阳光,你说我是僵尸,真是荒唐。’’我无奈的怂了怂肩,撇了撇嘴看向老马。 老马只是胸膛受了重伤,但是双腿可是没事,一脚将我从床上踹起来,说:‘‘人有三六九等,将辰的后代也是如此。’’,我听着老马的这句话,觉得好像在拍电视一样,那个电视剧好像叫《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吧! 照老马这么说的话,哥就是将辰之下第一代僵尸,好像将辰的后代从十五代之后便就像丧尸一样了,没有意识也没有思维。 老马看着我摇摇头说:‘‘如今我已经没有能力收复第一代僵尸了,以后你走那条路,希望为所有人想一想,因为一个人如果拥有了强大,就很容易变坏,你走吧,让阿双进来,我有话要告诉她’’老马说完将头扭到一边,显然很失望自己没有本领将我收服,我一直都是好人,一直只想做一个平平淡淡的人,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我根本就没想到当初那个南茅算命的算的那么准,哥确实成了长生相,不过这一切都改变了我的人生格局,徘徊在做好人还是做坏人之间。 我走了出去,告诉阿双老马喊她后,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医院。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世态炎凉,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也不乏有几个乞丐在行乞,当时我就心想:‘‘难道我就注定要这样了吗,为什么做一个平平淡淡的人会这么难。’’ 独自一人离开学院离开城市,来到城市外的海滩上吹着海风,看着猛烈的海风吹在我的脸上,就像吹在木头上一样,我感觉已经是个死人了,走在大街上充其量也就是一个会思考会做一切的活死人,我的灵魂也被将辰的僵尸血给禁锢在了这个**中。 正当我郁闷的坐在海滩上抽着我不会抽的烟,感觉那种辣辣的感觉也已经消失了,黑暗中我看透了一切,就在我看着从海面上月亮的倩影时,一声女生的求救声唤醒了沉迷中的我。 我扭过头看透黑暗中的百米外,有几个身穿大裤衩的风流青年小流氓在围着一个身穿短裙的漂亮女生调戏,一人手中还握着一把小刀在女孩胸前比划,看来这个女生随时就会有双重危险。 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啊? 0009章 战丰都 一 一说到秦始皇,老谢就和七婴鬼王就板起了脸,老马和毛叔也看到气氛不对就连忙打圆场,举起酒杯敬面前这两位比自己大几千年的老谢和七婴鬼王。 当时我就想破口大骂:‘‘我草,提起秦始皇怎么了,用的着这样吗,小爷也一亮真身你们就等着磕头吧,切。’’不过这句话还是被我忍住了。 老谢看看我说:‘‘你是新加入的弟子吧,能够被小马和小毛如此看中的你绝对是人才,既然是新来的,那我就告诉你也无妨。’’老谢说完就打开了话闸。 ‘‘两千多年前,秦世皇离驾崩之日还有几天的时间,我和老范前去准备勾这个丧尽天良的秦始皇,要知道每一个君王身边都有紫阳星君,鬼怪在神灵面前就如同尘土一样渺小,我和老范也就只能跟在紫阳星君身边,等待着这个家伙的驾崩之日。’’老谢说道这里喝了口酒,又接着说~ ‘‘谁知道,秦始皇曾经托过一人前去世界各地寻找长生不老药,就在距离秦始皇驾崩之日还有一天的时候,那个人回来了,那个人就是‘许福’,他带来的长生不老药其实就是将秦始皇变成妖尸,可怜的秦始皇成了僵尸后怕被南毛北马的弟子暗杀也不知道逃到了哪里,本来这个差事很轻松可是突然冒出的那个许福将秦始皇赢政变成了不归十八层地狱管辖的妖尸,这是我和老范的第一次失手,回来后还被阎王给扣了百年的工资,现在想想都窝火。’’老谢说完一口喝干了一瓶来自阳间烧的五粮液。 当时也就是我存在嘚瑟心理,一想也够搞笑的,堂堂黑白无常居然勾魂失利被阎王扣了几百年的工资,几百年啊!估计得比几千亿还要多上许多,怪不得老谢恼火啊。 一顿饭吃了个天昏地暗,额不对,阴间本来就是天昏地暗的,这顿饭估计吃了一个多小时,好在阴间不会有黑夜或者明天,所以也没有时间概念。 吃饱喝足后,七婴鬼王招呼手下开来了几辆新烧的法拉利,非要送我们一段路程,我虽然身为农村人,但是自从上了大学也变得矫了,连声说:‘‘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在阳间我买不起法拉利,也坐不起法拉利,在阴间我可要好好享受享受。 七婴鬼王果真是豪爽之鬼,直接将其中一辆让给我自己开,直接将里面那个司机叫了出来,当时我心想:‘‘这司机不就在阳间是纸扎的吗,在阴间居然跟真人一个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没脑子’’~整个人离了车就变呆了。 这车坐着真舒服,就是开的时候有点像飞一样,阴间的车果真比阳间的快,不一会儿就到了丰都山,大部队也随之赶来,因为僵尸对怨灵特别敏感所以也就没叫七婴鬼王跟来,可这几辆新法拉利马上就可惜了,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开着这些限量版的法拉利在阴间溜一圈。 一行人来到曾经的封印之地,毛叔发现不少坟墓已经破土,看来封印已经变得很松了。 封印之地是在丰都山的某一座高山上,这里有能够覆盖丰都山脉十万大山的阵眼,当年各代道祖就是在这里布下的封印。 几根玉石柱子上刻满了奇怪的咒语,看起来有些破损,玉石的地板将这里弄成了一片别有风味的地方,一个小房子呈现在眼前,房子四周贴满了符咒,这么多年的洗礼使这些符咒变得失去了功力。 我当时就想:‘‘一个不足二百平方米的山顶小平原盖一个像土地庙一样的东西就是高级阵法了吗?’’ 老马和毛叔等一些师兄弟在一起商量布阵的方法,我也听不懂,所以就没去,就随处瞎逛逛,看到山下老谢和手下五千阴差正在守卫着这座封印之地。 从山顶向四周看去,阴暗的阴间森林中已经有东西向这里蹦来。 用僵尸眼一看吓了我一跳:‘‘乖乖,我估计这个丰都山脉十万大山得有好几万低级僵尸,中级和高级僵尸还没有出现。 老谢的部队很快就跟这些传统的低级僵尸战斗上了,五千阴差大战五万低级僵尸。 好在阴差不是也吃醋的,实力杠杠的,阴刀一挥将坚硬无比的僵尸劈成两半,然后将躯体中的灵魂强行抽离。 五千阴差大战五万低级僵尸,如果此战一过,估计崇拜老谢的鬼又会多上十倍。 阴差在损失五百多阴差的情况下将僵尸全歼。 谁不珍惜自己的生命,阴差也是如此,人可以死后变成鬼,但鬼如果死了就真的死了,鬼死了就是魂飞魄散。 山顶上老马和毛叔还有一众弟子已经开始布阵,将那些旧的东西全都换成了新的,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五百弟子同一时间闭上眼睛念起咒语,很显然要重新激活这个阵眼,我不知道要多长时间,只知道黑暗的森林中有更强大的僵尸靠近了。 丰都山脉十万大山山连着山,苍天古树林中僵尸穿梭的‘沙沙’声若隐若现,不一会儿就有大约数千的中级僵尸出现了。 中级僵尸不同于其他的低级僵尸,中级僵尸的思维变更加灵活,**变得则更加强硬。 我当时就觉得阴差绝对不是它们的对手,果然如此,阴差在第一波攻击中就变得崩溃,战斗力与僵尸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数百中级僵尸冲破第一道防线转眼就到了半山腰,与马家五百弟子扭战到一起,有句话应证了此时的情况‘‘生死轮回,五行相克。’’道士天生就是妖邪鬼怪的克星,一道道黄符打出,将一具具僵尸定在原地,好在带的符咒够多,要不然可就扑街了。 几千中级僵尸在突破老谢的防线后只剩下寥寥数百,还没到山顶就被干掉了。 看此情景,我想:‘‘十万大山不可能只有区区几万僵尸,可能一些被封印千年的高级僵尸正在全力破封,应该有一些高级僵尸已经突破封印了,这些低级僵尸只不过是后来才被骗子风水师弄来的一小部分,想到这里我就为老马他们担心,因为老马和毛叔不让我在他们面前显露身份。 果真不假,百道透露着王者之气的僵尸气从黑森林中扩散开来,脚踩落叶的沙沙声和脚落地面的‘嘣嘣’声,让所有阴差和南毛北马的弟子都将心提了起来 0010章 战丰都 二 这些传统的僵尸用高级简直就是丢人,不如直接说它们是活死人,除了比中级僵尸强一点点,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特别之处,将他们与妖尸将辰的后代一比的话,估计将辰之后第三代僵尸就可以以一己之力将这些传统高级僵尸干掉。 当然这只是身为金尸王的我是这么觉得的,并不是老马和毛叔他们这些**凡胎可以这么想的,因为僵尸只崇拜强者,并不信仰什么道教佛教,在它们眼里只有杀戳和嗜血,而**凡胎就是他们最好的食物。 要不是毛叔不让我显真身,估计这些传统僵尸早他妈就挂了。 仔细一数总共整整三百高级僵尸,脸色已经不像初级僵尸那样红润了,估计是已经死去数千年了。 漫天的尸气从这些僵尸身上散发出来,将这座小山附近的空间瞬间变成了一个比冰窖还冷的地方,阴差倒还无所谓,因为他们天生拥有煞气,可以抵御寒冷的尸气,而月兑体而出的普通人灵魂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不一会儿有些道行弱的直接被冻得从阴间消散返回阳间的**。 这些煞气根本就伤不到哥的一根汗毛,看着被冻得打颤的老马等人,心想:‘‘此时不出更待何时。’’想完后以我金尸王皇者之气将整座山给围住了。 再看看老马等人,他们依然在念着咒语,显然没有注意这金尸王的煞气,满地的新符咒的灵力正在逐渐被激活,已经有符咒亮了一半的光芒。 那些高级僵尸蹦到山脚下,很显然感觉到了强大于它们无数倍的煞气,都停下来脚步。 我看着僵尸迷茫的身影在山脚下来回蹦跳,心想他们一定是被我的煞气给阻挡住了。 就这样我撑到了最后一天,最关键的一天,符咒已经从地上飘到了半空,已经有些镶进了墙里,散发着淡淡的金光。 直到第七天的最后一刻,我才将煞气收回,几百僵尸在最后一道符咒进入墙中后同一时间变成了尘埃融入大地。 与僵尸僵持了两天的老谢也吃惊的看着这一切,舌头显得更长了,很显然他是吃惊僵尸为什么在几百米外来回的蹦跳而不向他们攻击,我想老谢他们应该是没有觉察到我的煞气,因为世间五行,行行相克相惜,可能我的煞气与阴差的煞气同出本源,所以老谢他们感觉不到我的气息。 办完这一切,我们也就启程返回阳间了,我看着那十量限量版的法拉利有种恋恋不舍,最后被老马在头上敲了一下说:‘‘傻小子回头我给你买一辆,快走吧!’’ 我鄙视了老马一眼,说:‘‘切,就你,自己还开着那大众呢,给我买那纸扎的法拉利吧!’’ 我笑了,在一众弟子走后,我展出自己的翅膀,卷起老马和毛叔,金光一闪回到了阳间。 在阴间我感觉就过了好多天,在阳间怎么天还没亮呢,我疑惑的看看窗外的月亮。 老马和毛叔的生魂各自进入自己的躯体,**也恢复了行动能力,再看看别的地方已经没有了那些弟子的身影,显然是那些弟子在自己醒后已经走了。 老马和毛叔此时的身体虚的不行,我把他们带到楼下的车里,关上车门向平房开去。 虽然我的开车技术很差不过凭我玩电玩赛车的能力,驾驶老马这个破大众应该没有问题,反正这里也是郊区,路边也没人,我一加油门,车子驶离了这个破楼房。 因为家境的原因,我从小都没有开过真正的汽车,只是在一些空闲时候去电玩城来它几个硬币的。 可老马这破车不像电玩城的那样那么好驾驶,车子在路上呈蛇行状态前进,好几次都差点掉沟里。 就这样终于扭扭歪歪的开到了平房处,我一个人将两个大男人扶到了平房中,两人很快就陷入了梦想。 看着他们两人的睡姿,我真想破口大骂:‘‘尼玛的,你们两个人将床占满了,我去哪里啊!’’但是仔细一想他们两个也确实太累了,我在哪里也没出什么力,就走出平房拿了一个枕头躺进了车里。 睡在老马的破大众里的我不由的想起了在阴间的限量版法拉利,那是一万个怀念啊,再看看老马的车,车子都伸不开我的长腿,一夜我就蜷缩着度过了,天明才发现自己都快变成畸形了。 睁开眼才发现老马已经在开着车,身上已经不是昨天那个被单了,而是老马身上的西装,再看看老马的此时英姿,有种像父亲的感觉,当时我就想:‘‘如果他是我爸该多好。’’可惜想只是想,我坐起身问老马我们这是去哪里。 老马告诉我说:‘‘今天学校有课,看你睡得那么死就没有叫你,你座子下有一箱毛叔给你的食物,记住千万别让别人喝,知道吗?’’老马说完又提起了昨天的事,经过老马的讲解我才知道,阴间十天才顶的上阳间一天。 我‘‘嗯’’了一声低头一看才发现座子上有一箱饮品的箱子,还没有拆封,仔细一看这不是酸酸乳的包装吗? 我疑惑的看着老马说:‘‘我看这箱不对啊,是不是毛叔送给你的。’’ 开车的老马说:‘‘这是经过毛叔改良过的,里面都是你所需要的血浆,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亮出自己的身份。’’我听到最后一句话就头大,老马和毛叔已经对我讲了几千遍,他们不烦我都嫌烦,只能应付的说:‘‘知道了马叔,我知道了,求求你以后别说了好吗,我会崩溃的。’’说完后我庸散的靠在车椅子的后背上。 ‘‘你这小子,别让马叔我操心哈,不老实的话小心我收拾你。’’老马笑着说完,将车停在了门外让我下车,他自己开进去了校区。 我一个人提着一箱酸酸乳走在校园无忧无虑的走着,看着校园中一对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我总是苦笑一下,心想:‘‘苦逼的我,又穷又不帅,只有一张平淡的脸和一米八的个子,再想想当今的社会到处都是向钱看,早就没有了我这穷小子容身的地方了。’’ 就这样我走在校园中,一直走到寝室将这些血浆在室友没来的情况下塞进了我的背包,拉上拉锁又上了一把锁,看着万无一失后才满意的向课室走去。 走到教室我依旧学习,既然老马和毛叔不让我用金尸王的身份念书,那我就只有拼命学习了。 身体变异的我记忆力变得超好,一本书看一遍就倒背如流,让曾经学习平淡的我居然越到了全班第一,然后是全校第一。 我早就看淡了那些老师眼里学习好的学生就是好学生,所以对一切都只是平平淡淡,只有那几个从高中陪我走来的兄弟依然陪我喝酒,虽然酒对于我来说就像凉水一样,但是我们依然尽兴。 在这之间阿双也找过我几次,我们都是聊一会儿就走了,时间总是走的那么快,一转眼大二就结束了,直到有一天阿双邀请我去她家帮她补习功课,理由是,她要好好学习,赚取学分准备下一年毕业。 我想这一定是老马让她邀请我的,不知道老马现在又要做怎么了。 我也没有多想,反正哥已经是不死体了,就截了一辆出租车向阿双家赶去,一会儿就到了老马家所在的这个小区门前 0011章 他居然是第五代妖尸 看看这个崭新的小区,想一想也有很长时间没来过了,房子依然还是那么新。 走到老马家的门口敲了敲门,开门的是阿双,我想马叔应该不在,阿双将我请进屋子里,我闻到屋子里还是散发着那种淡淡的古香,闻起来就像是檀香。 老马果然没有在家,听阿双说老马是去学院授课,估计一时半会是不会回来。 阿双让我来绝对不是单一的补习,要知道阿双可是全考古系大四学年班的优秀成员,顺利的毕业那是必须滴~ 果然如我想的那样,阿双让我来是另有目的的,因为大三基本上没有课,大四也处于放松阶段,阿双让我来是要陪她逛街。 对于逛街我想只要是男生的都很敏感,别看女生平时像小兔子一样柔弱,逛起街来那可是连潜力都打开了,女生的爆发力是巨大的,一口气逛完三条半里地的街估计她们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没办法既然来了就奉陪到底吧,反正哥的这一身衣服还能凑合着陪她出门,我这一身360的服装可是花了我近一个月打临时工才挣来的,才刚刚穿了半个月,走在这繁华的商场应该不算寒酸了。 唯一的问题是,哥可是处男,这样和一个女生走在大街上让别人看到也不好,其实我倒无所谓,就是阿双这个美女让我好纠结。 仔细一想,反正我也不吃亏,有美女陪在身边亮瞎他们的眼睛,就一咬牙说:好,阿双,我陪你去。’’ 出了小区后我们搭乘公车向目的地前进,因为是上班的高峰期所以公车上都已经人满为患。 我和阿双好不容易才挤上了车,车子开动了,因为商场在城市的另一边所以要等一会,在看看这满车的人头扭动,我低头一看发现一个扒手一只手正在扒一个女生的包,另一只手还在捏那个女生的**。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这么多人面前居然又偷又模,那女生好像也感觉出了不对劲,但是愣是忍着,看来这个女生也是保守一派了,既然你自己不动,那哥就英雄救美了,我对阿双小声说了几句,就艰难的移动了过去。 走到那女生身边时,我一下子就挡那咸猪手加扒手面前,假装没有看见,又故装惊讶的对着那个女生说:‘‘唉,你不是那个谁吗?’’好在那个女生不是傻子,很快就领会了我的意思连说:‘‘哎呀,这不是那个哥吗,好巧啊。’’说着向我这里靠了靠。 再看看那个咸猪手,怒视了我一眼就去寻找下一个目标了,我看他色咪咪的眼光好像是向阿双看的,心想:‘‘不好,阿双的清白可不能让这王八蛋给玷污了。’’边说边向阿双哪里移动而去。 就在那咸猪手的手距离阿双的臀部还有十厘米的时候被我抓到了。 不想这家伙的劲还挺大,居然想撑开我的手,随着那咸猪手的劲越来越大,我也就不得不动用金尸王的力压制他,就在我抬头看向他的时候,他的眼光突然变成了灰色。 因为人多的缘故,其他人并没有在意这里的暗中争斗,他的灰眼瞳使我先是一惊随即恢复了过来,我将头伸到他的耳朵边轻轻的说:‘‘记住,你个第五代僵尸,下次敢在老子面前干这种事下场就是死。’’说完我看着那个家伙,将眼亮了一下。 那家伙可能已经猜出了我的身份,连声说:‘‘老大饶命,老大饶命,小弟以后再也不敢了。’’ 面对阿双疑惑的样子和全车人的惊讶,我就牛逼哄哄了一次说:‘‘好吧,看你这么诚恳,晚上来这里一次。’’说完我从口袋中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他。 那个咸猪手接过名片后在下一站立马下了车。 将辰之后等级严密,从眼瞳中就可以看出每一个僵尸属于第几代,通常是红蓝绿紫灰白黑,第七代之后都是清一色黑色眼瞳,十一代之后牙齿就不能自由生长,十五代之后意识丧失,就如同生化危机中的丧尸一样。 将辰是母体,只是思维模糊,还没有打开自己灵光,又每天想尽办法拜托南毛北马,所以需要有缘人来教导,如果将辰开了灵光拥有了人类的思维能力,其能力就是十个金尸王也不是他的对手。 言归正传~ 车上那种气氛很快就散了,只是我和阿双身边被隔离了一块空地,让我感觉不再挤了。 再看看那些人一个个惊恐的眼神,感情他们把我当黑涩会了。 也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咱有了立足之地,到了站就风风光光的体面下车。 走到商场的大门时,阿双问我:‘‘他们怎么那么怕你,你对那个男的做了什么?’’ 我也没多说什么就坏笑着说:‘‘没什么,他模女生**被我抓到了。’’此言一出阿双的脸蛋变得红扑扑的,不再说话,低着头朝商场里面走去,那样子可爱极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门外。 我摇摇头坏笑着轻声说:‘‘又没模你的,你红什么脸。’’说完跟了上去。 阿双一逛商场可苦了我了,大包小包的往我身上丢,仔细一查已经二十个包装袋了,真不知道这位大小姐几年出来一次。 我手里提的肩上扛的背上背的头上戴的全都是她的商品,尤其是那个小女生粉色帽子,都快要遮住了哥的眼睛,哥只能看个大概路况,一咬牙干脆就跟着她的脚步走吧! 走着走着我感觉自己被拦住了,仔细一看是个长得不错的服务员,一身职业装备打扮的那小身材性感妖娆。 我冲她笑了笑说:‘‘让我过去,我女朋友在里面买衣服呢!’’ 她还是不让我进去,我就要怒了干脆动了粗口愤怒的说:‘‘尼玛的让我过去。’’ 那个服务员显然被我的话吓了一跳,皱了皱眉头无奈的指了指头顶的招牌说:‘‘先生,我想你看了以后就不会进去了。’’ 我用小拇指往上弄了弄帽子,顺着服务员的手往上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小女生内衣店’男生勿进。 哎呦我去,哥这张老脸刹时变得通红,这该死的阿双小妮子疙瘩,知不知道我好想掐死你。 看到这种情况我只能给服务员道歉,说了声对不起后,转身向对面的服务区走去,等着阿双从里面出来。 等了一个小时后,阿双终于提着一个包出现了,当时我倒想知道她一小时一共试了几套。 好在那是她今天逛商店最后一件商品,总算走出商场之后,阿双托快递人员把的这些商品送到家,阿双挽着我的胳膊说:‘‘我饿了,我们去吃饭吧!’’ 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女生主动挽过胳膊的我,此时哑口无言,只能木然的说:‘‘好啊~’’ 走进一家饭馆,点了些家常小炒,虽然我对这些凡菜没有多大好感,但是马叔说过:‘‘不要让任何人看出你的生存状态有任何改变,饭你还是要吃的,不论它有多难吃,你也要吃,就当啃木头就行了,尤其在我女儿面前,你更不能表现出你对凡食不抱有任何感觉的僵尸态度’’ 看着满桌阿双点的饭菜,鲜鲜艳艳的,不过我却抬不气任何胃口,为了马叔说过的话,难吃也要苦坚持。 不经意我看了阿双一眼,看她吃饭的姿态多么优雅,简直比我们寝室那些饿狼优雅多了,不自觉的就陷入了一种奇妙的意境,那种意境中有山有水,还有很多饿狼在狼吞虎咽的吃东西,在另一边有一位白衣飘飘的美女从天而降,手指纤细修长,皮肤细腻如白玉,一头黑发及腰,而在饿狼的外围有一个不算帅的人在看着这位美人,不由的呆了。 ‘‘看什么呢,口水都流出来了。’’阿双一句话将我从意境中扯了出来,我发现我正在看着阿双流口水,就像看一块肉一样。 我看自己这么失态,连忙用纸巾擦了擦嘴巴说:‘‘没什么,我去付账。’’然后低着头向柜台走去。 在经过阿双身边的时候,我发现她在偷笑,脸上已经有一片红晕了。 哥不由的心爽,难道我坠入爱河了,看漫天飞舞的都是粉色的花瓣,我牵着阿双的手走在无人的街,不由的一阵嘚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柜台边一只手撑着额头傻笑。 ‘‘先生,先生,你怎么了。’’服务员摇了摇我的手,将我从意境中拉了出来,我发现他正狐疑的看着我,好像在打量我是不是神经病。 我故作失态,连忙说:‘‘没事,没事,多少钱!’’ ‘‘一共是一百九十九。’’那个服务员说完继续擦他的酒瓶,我拿出两百块递给他说:‘‘不用找了。’’那感觉就像大款一样,就这样我给了服务员一毛钱的小费,那个服务员满脸鄙视我,但出于礼貌他还是说了声:‘‘谢谢!’’。 我和阿双走到家时天已经微暗,但是学校晚上要查房我就将她送到家门口叮嘱了几句后我就回学校了。 回到学校时学校正好开始查房,好在来的早,不然就要扣学分了,即使哥现在是全系第一名,但是也害怕这扣学分这个破规矩。 回到宿舍,看着那几个哥们一个个已经开始睡了,舍管已经查好了房,这时候已经八点多了,我突然想到那个咸猪手还在我们约定的地方等我,就带了两盒血浆从学院薄弱处翻墙而出 0012章 第五代小跟班 (外传):唐僧骑的是神马,悟空驾的是浮云,八戒爱的是小月月,沙僧装的是犀利哥,短信玩的是给力,君子成人之美,小人奇人所爱,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言归正传~ 寝室楼的墙是用铁架子弄得,根本就像是形同虚设,每天都有几十号人从这矮小的院墙处跳出也没见学院调查过。 外面一片黑暗,其实我给那个咸猪手的名片就有四个字,就是‘原地等待’,本来这个纸条是写着玩的,没想到就排上用处了,天已经黑了很久了,估计也已经十一点多了,街道上除了拉货的货车和刚从夜店走出的小姐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人了。 仔细想想那个地方,距离这里也有好远,我就躲在一个阴暗处展出羽翼向那个约定的地方飞去。 不得不说有羽翼的好处,那就是快,不过现在想想都恨老天爷,你说在这之前老天赐予我一对翅膀那该多好。 十来分钟的时间就来到了这里,发现那个咸猪手正坐在路边的椅子上等着我。 反正这一片也没人,我就降落在他的身边恢复本体走了过去。 显然他也感觉到了我的气息,抬起头说:‘‘你来了。’’那种声音中带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是激动还是忧伤。 我‘‘嗯’’了一声说:‘‘告诉我这一切是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其他十位尸王要干涉人类的生活,按理说你应该在边界。’’当时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拯救苍生的救世主,当我看向这个咸猪手的时候我发现他流泪了,真没想到他居然还会哭。 他说他叫‘王勇’他在这里等了我两个多小时了,当然哭并不是因为他在这里等的时间长而委屈,接着他就说我愿不愿意听听他的故事,因为这关于人世苍生的安危所以我就点了点头,他将我带进了附近一家小夜店开了个单间,接着他就给我说起了他的故事。 王勇说他曾经是王氏公司的业务经理,因为反对上司的克扣,引发了上司的不满,而这个上司是这个城市中数一数二的李氏集团董事长的侄子李天,受不得半点委屈,就因为这件事李天就顾了杀手杀了王勇全家,而这个鬼怪杀手并没有对他赶尽杀绝,只是在王勇的手臂上留下来两个牙洞,并说要让王勇一直生活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状态。 当王勇醒来后才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变得不再是人,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觉得自己很饿,但是在吃食物的时候他觉得这些食物很难吃就换了些别的,结果是无论什么都是难以下咽,当他看到自己妻子躺在血泊的时候觉得这些血液是多么诱人就过去舌忝了几口,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僵尸,王勇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身份,就把被杀的妻子和儿子的尸体给偷偷的埋在了郊区,而自己就隐藏在这个城市等待给家人报仇的机会。 王勇在这个城市等了三年也没有等到那个仇人,但是男人总有一些毛病,那就是,即使死了全家也改不了,如果不是被我在公交上给碰到,估计这家伙就是未来社会的公害了,不过幸好被我逮到了,反正哥现在缺少一个小跟班,不如就对他进行侍卫养成计划。 一罐酸酸乳扔过去,正好被他接到,这时王勇说:‘‘老大,你知道我们对这些东西没有好感的。’’说完就想扔掉,但是被我拦住了。 我告诉他打开看看,王勇打开以后喝了一口笑了出来,看的出是高兴,边喝边激动的说:‘‘你从哪里弄来的,要知道我一个月才去医院偷一次。’’说完又继续吸吮,贪婪的样子连獠牙都长了出来。 天虽然黑,但是并不是没人,我立马拍了他一下说:‘‘你作死啊,知道这是哪里吗,这是大街,你想吓死别人啊!’’ 听到我的这句话王勇也放松了下来,獠牙渐渐从牙槽恢复了原样,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说:‘‘老大,小弟都一个星期没吃这么饱了,今日难得一次,所以太激动了。’’说完王勇傻笑了一声。 我接着王勇的话淡淡的说:‘‘那你想不想天天吃饱饭,而不杀人,还能报仇呢!’’当然我知道我说的话足以诱惑他做我的跟班,要知道一个第五代僵尸在别的妖尸王眼里根本就不值一提,更别说做跟班和开条件了。 王勇吸血的嘴停了一下忧伤的说:‘‘我一个第五代僵尸怎么可以服侍您这样的大人物呢,我知道几年前曾经遇到过一个和你一样妖尸王,当时我就是想投奔他,帮我报仇,结果被他的手下打了一顿还扔下一句话说我不自量力,还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当时我就心灰意冷,在迷茫中度过了这些年。’’王勇说完垂下了头,不再看我。 一个经历过这么多苦难又在这些苦难中走出的普通第五代僵尸,能够有这样的心境确实不是别人可以相比的。 看着王勇那么忧伤,我说:‘‘王勇,就凭你三年没有杀过人,我就不嫌弃你,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们就以兄弟相称怎么样。’’说完我看向王勇,只看到他的身体一颤。 王勇慢慢的抬起头说:‘‘虽然我们只有一面之缘,而且又是在那种情况下,但是你是一个与其他妖尸王不一样,我跟你了。’’王勇说完将他的僵尸血精从手臂取出递到我的手心。 我没有想到只有一面之缘的王勇居然这么信任我,居然把他的血精交给了我。 僵尸血精就相当于灵魂的一部分一样,一滴血精融入另一个僵尸的体内就像子和母一样,等级越高的僵尸就越容易控制像子一样等级低的手下,而我与王勇就相当于我是母他是子,如果我将他的这滴血精毁灭,那么王勇也就失去了生命,但是这也有个好处,母方就相当于现在的卫星定位,可以时刻监视和观察还有通讯联系子方,破法的方法就是将母方消灭或者母方亲自将血精送还。 一切完成后,我将王勇的血精封印在我的内心深中,并对王勇说他现在可以随意做他想做的,但是唯一不能做的就是伤人。 经过王勇刚才说的那些话,我知道王勇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他那个原先的上司问明当初杀他全家的那个杀手,不过这一切都在我的监视之中,我怎么能让我好不容易收的跟班死在别人的手里呢! 0017章 血族 四十万代表什么,四十万什么概念,四十万代表一个四后面跟着五个零啊,多么吃惊的数字,我老爸拼搏了几十年不知道能不能达到的数字,王景天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这么多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结果很简单,衣服留下我们走,手里拿着四十万一头扎进名衣店一人买了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 付账的时候我卡往刷卡机子上一贴吓了我一条,两身衣服居然花了二十多万。 当然钱这个东西在特的眼里不算什么,虽然他是没落的血族王子,不过就他身上现在戴的这些首饰估计随便一件也值百万。 我结交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身上这些价值连城的古董,而是因为我们同为异类的那一方面让我不得不结交他,如果换成我是正常人,谁会那么傻去接触一个吸血鬼啊~ 出了名衣店,天色已经微微黑了,特的一身黑色劲装配着肌肉看的是那么的有范,再看看我的一身休闲装把我包裹的就像偷羊的贼一样,与特站在一起简直就可以用一句话形容,好像是:‘‘没有长得差的辅助,怎么能显出你的美。’’ 唉~你不知道当时我是郁闷到了极点,主要原因还是我不太会打扮,因为我就是一个邋遢的小男人,平日在家也就是胡乱搭配,如今习惯了也就很难改了。 其实我觉得自己长得属于那种中等水平,平日里看自己也分早中晚,就是觉得自己挺奇怪的,早晨看自己觉得自己长得很平常,中午觉得自己很丑,晚上一照镜子又觉得自己很帅,你说奇怪吗,这脸感觉就是会变?~ 跑偏了,希望各位可以谅解,我们言归正传~ 我和特走在大街上,路人更多的目光并不是看向特这个大帅哥,而是都看向我,当时我就郁闷了,心想:‘‘哎,我有那么帅吗?’’然而一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对情侣走到离我还有一米的时候,那女的就说:‘‘谁家精神病跑出来了。’’当时我就懵了。 原因很简单,我这一身打扮杂看杂不顺眼,因为是入秋了我身穿一个牛仔裤和黑褂子打扮,两者很不协调造成了别人的偏见。 我告诉你吧,其实那女的从我身边过得时候,我就想把她胸前那俩馒头给她捏爆,以解我心头之恨。 天黑的很快,几个小时的时间大街几乎变得十分冷清了,但是我也不能在这里展开翅膀,于是拉着特寻找黑暗的小胡同,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是一个超人一样,变身需要在电话亭里穿衣服。 城市的夜色也不是安全的,尤其在那些小胡同里,一些猥琐的青年总会趁着夜色办一些属于**的事情。 我和特本来都是属于夜族的,眼睛和耳朵灵的是常人的百倍,刚到一个黑乎乎的胡同口就听到里面女孩子的哭声伴随着猥琐男的yin笑,那女孩边哭边说:‘‘求求你们,不要’’ 唉~当时我就想:‘‘这女的真傻,不知道她的这些无谓的反抗只会使这些**性奋。’’我摇摇头停在原地。 特走着走着发现我停了,他也停下说:‘‘哎~快走啊!’’ 我心里当时很纠结,到底是走还是英雄救美,但是最后还是理性战胜了纠结,理性告诉我要去救那名女孩出狼穴。 特跟着我向胡同深处走去,因为我们是夜族所以并不在意黑暗,而黑暗只会让我们更强大。 卧槽,这胡同够长的,走了一大会儿才看到五个社会青年在围着一个女孩拉扯。 女孩穿着学生装,一看就知道是跳墙出来的,毕竟这种事大部分学生都干过。 女孩的学生装是那种连衣裙式的,我估计这女孩也就有十六岁左右,身材和脸蛋绝对属于上乘。 女孩抱着双腿蜷缩在角落里,我看到她哭的很伤心,因为我看到我旁边的血族王子居然也流起了眼泪,我一巴掌砸他头上低声说:‘‘又不是情感剧场,你丫的哭哪路神仙!’’ 特抚了抚头怒视着我低声说:‘‘看那女孩哭的多伤心,我们两个却在这里看戏,还有没有人道啊!’’特说完又低声啜泣了起来。 哎呀呀,我对这货真是无语,再看看那个猥琐男已经开始攻击那女孩的**了,我一脚将特踢了出去,特正好站在那几个社会青年背后。 特显然没想到我居然把他踹了出去,但出于血族的面子他也没多说什么,而是扭过头对着那几个社会青年说:‘‘我要以上帝的名义惩罚你。’’ 身处黑暗中的我果真郁闷了,这家伙居然把上帝都搬出来了。 再看看那几个社会青年,显然没将特的上帝放在眼里,而是走来三个青年将特给围了起来,另外两个居然在动手月兑那女孩的内衣。 我一看不妙,急忙催发了妖尸的力量冲了过去,两脚将那两人给踢出了五米远,并在那女孩面前摆了一个使我很满意的poss! 两个小青年在我的无敌脚下已经ko,死是死不了,不过伤是再所难免。 再看看特那边,三个人已经将特打的还不了手,很显然特马上就要被ko了,不过在我无敌妖尸的力量下,这三人就如同蚂蚁一样弱小,三脚给踹出了黑胡同,那几个社会青年从地上爬起来头也不回的跑了,显然是被窝身体内蕴含的能量吓到了。 一时间偌大的胡同中只剩下了我和特还有那个女孩。 其实这里也不是很黑,毕竟这一片也有月光照入,我走到那女孩的身边拍了她一下,那女孩猛的一颤急忙哭着说:‘‘求求你,不要’’ 我郁闷了,显然她还没反应过来,我说:‘‘没事了,坏人已经被打跑了。’’ 这女孩缓缓抬起头看向我们,不知道是在打量我和特还是在干什么,总之她发现我们已经不是刚才的坏人,那女孩连忙道谢,我也说了一些小女生别大半夜在外面溜达的话就让她走了。 就在这个女孩刚走出胡同口的时候,我和特感觉到了一阵煞气从天而降。 这股煞气与特身上的血族之气居然属于同一种气息,看来来者不善。 果然不一会就从天上飞下来三只蝙蝠,幻化成一身红袍的吸血鬼站在我和特的对面,已经将整个胡同堵的死死的。 三个吸血鬼背后各有一对血色的蝙蝠羽翼,正满脸奸笑的看着我和特,不过更多的目光是在看向特。 ‘‘马德候爵,不知大驾光临有何贵干。’’特说出这句话我就知道了对面这家伙是属于候爵那一级别的,手下的那两名绝对只是伯爵而已。 血族的等级和妖尸的等级虽然名称不一样,不过仔细对一下也可以对得上,西方血皇就相当于将辰之下第一代妖尸而已,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西方血族为什么将万尸之祖将辰给排了出去。 候爵在我眼里只不过属于第三代妖尸而已,那两个伯爵只不过是第四代,这些小货色我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等级越高的妖尸越容易掩饰自己的气息,很显然这三个家伙并没有发现我的底细,完全把我当普通人了。 那名候爵一笑说:‘‘可爱的小男爵,你出现之前可是让麦卡斯殿下找了好,要不是你卖了这件衣服我们还真不好找到你。’’马德说完举起了拿在手中的长袍。 我一看到长袍就暗道:‘‘不好!’’,因为这件长袍是我和特早晨卖给王景天的那件,看到此时在这位候爵手里,我就联想到王景天肯定是遇难了。~ 0018章 成功路上的垫脚石 如果王景天真的遇难了的话,哥的财路可就断了,不由的怒火怒火心中一声吼,对着马德说了声:‘‘妈的!’’ 马德显然没有听懂我的话,居然以为我在喊他,于是他斜着头看向我说:‘‘小子,喊我干什么?’’ 我晕!妈的=马德!难怪他会听错。 我也没想什么直接对着马德说:‘‘我说我问候尼玛的。’’这一次我是指着马德的鼻子说的,一点面子也不给他留,既然是敌人,那就永远是敌人吧。 马德显然怒了,他没想到我一个普通人居然在这种场合下没有逃跑,而是指着他的鼻子骂他。 马德一展血色羽翼就向我飞来,黑夜中我清楚的看到他的利爪足足有五厘米长,就如同钢刀一样反射着月光,更显得诡异。 看到来者不善,我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低声说:‘‘螳臂挡车,不自量力。’’说完我紫黑色羽翼透露着金色咒语的微弱光芒释放出涛天煞气,当然这些煞气只有身为异类的僵尸等妖魔鬼怪才可以感觉到,而给普通人的感觉就是周围又变冷了注意多穿衣服。 那名候爵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停在半空中的身体不自觉的坠到地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一只手颤颤微微的指着我说:‘‘你你你,你居然是妖尸一族的第一代妖尸。’’马德说这句话的时候结结巴巴,显然是害怕了。 我冷笑道:‘‘哼哼,现在知道了是吧,不过呢,晚了!’’说完这句话,我便摩拳擦掌的向马德走去,边走边说:‘‘我慎重的告诉你,你已经违反了东西方夜族签署的协约,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那就是,死!’’说完一道淡金色的能量透体而出,可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我这第一代妖尸居然还有这项技能,金色能量在我的思维下迅速集结成一把金色的长剑,三剑下去地上多了三具大蝙蝠的尸体。 我看看蝙蝠再看看特,感情西方血族都是蝙蝠修炼成的,不过仔细一想也挺感慨的,一只小小的蝙蝠居然也能够修炼成人形。 天色也不早了,我对特说:‘‘我们该走了,把你的羽翼召唤出来,跟着我走。’’说完我一个大鹏展翅飞向天空,在天空树立一会儿发现特居然还没有飞上来。 唉~咱也不能把特一个外国**青年留在这陌生的城市,于是从空中飘下,看到特居然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你的翅膀类!’’我当时以为身为血族都应该是有翅膀,但我忽略了一点,史密斯.特,还是一名小男爵,按血族的等级分类,骑士最低,其次是男爵,子爵,伯爵,候爵,大公,我只知道老马告诉我骑士没有翅膀,而从男爵往上可都是有翅膀的。 特这大老爷们居然也有害羞的时候,感情是因为面子,血族的族人即使不要命也不能失去面子,所谓面子在血族就相当于身份。 特低着头指了指背后,然后不再吭声。 我顺着特的手指一瞧,霎时间明白了,男爵确实是有翅膀的,不过这也忒小了吧,两个翅膀加在一块就像那鸽子的翅膀一样小,这翅膀要能带动特这一米八的大个子那真得说点什么了。 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只能借助我的翅膀将特强行拉到空中向学院进发。 考古地点发生了我和特这种事情,肯定是没法继续考古了,老马他们估计昨天就回学院了。 我当时心里就想:‘‘发生了这种事情,学院不会对我下退学声明吧,虽然我身为全学院第一名,但是校规可不管你第几名,但一想老马和二朋,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都说钱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老马的求情加上二朋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下肯定是万无一失。’’ 不过目前我的感慨就是,这有翅膀就是快,天还没亮就到达学院了,老马等人也早就回来了,不过在这种不安定的情况下我和特肯定是跳进宿舍楼的,悄悄地躲进宿舍中。 我们刚进宿舍就看到我那十二个好哥们都还没睡,见了面我们肯定少不了一顿熊抱,我向他们介绍了一下特,毕竟都是青年彼此融合的特别快,只一会儿特就与大家聊的十分投机。 聊了一会儿聊到我是怎么在十几名手持钢枪看守的情况下破坏黄玉和认识特的时候,我连忙转移话题并问二朋目前的情况,明天校长是不是会来找我发飙。 二朋也没在意我转移话题,双手枕在头下躺在床上说:‘‘校长什么样你还不知道,在我冉氏集团的财力下还不得点头哈腰,不过你可欠了我一个大人情哦!’’二朋说完得意的笑了几声。 确实我欠了他一个大人情,要不是二朋相助我和特出狱,估计我和特已经成为越狱的通缉犯了。 客套的说了几句话便都各自躺在自己的床上睡了,特当然得睡在我旁边,万一这家伙发起疯来咬了我的朋友,那可就惨了。 特躺在我的床上左摇右摆的就是不安定,你说两个大老爷们挤在一个单人床上,而另一个家伙还有世界顶级的多动症,那会是什么感觉,当然是头大了。 宿舍并不是很黑,窗外的圆月将整个宿舍楼都照的很亮,虽然有点灰灰的感觉,不过总比黑漆漆一片好。 这时候大约已经凌晨三点多钟,也是我忍了特的第三十分钟,一个宿舍的好朋友都已经进入梦乡,而我终于受不了特的多动症,一个爆栗打在特的脑门上轻声对特说:‘‘你丫的是不是有多动症。’’ 特虽然身高一米八,不过他男爵的心性也就十七岁左右,更是长着一副童颜,根本让人想不到他是一个千岁的老怪物。 特撅着嘴,一边吸着凉气一边一只手捂着头一只手指着我轻吼道:‘‘不要再打我的头!’’那样子可爱极了。 我嘿嘿一笑说:‘‘睡你的觉你乱动什么。’’ 特说:‘‘我倒想好好睡,可是这种床我睡不习惯。’’ 我一听特说的这些话,再想想电影中的吸血鬼一般都是睡棺材的,可是准不能让我在宿舍正中间给特专门弄一个棺材吧,动脑子一想,轻轻的一拍手说:‘‘有办法了!’’办法很简单,就是让特变成本体蝙蝠挂在我的床头练倒立,而我就舒舒服服的躺在被窝里感悟天道,也就是所谓马叔说的天道,不过我喜欢称它为‘睡觉之道’。 人啊,一长大才发现,青年的时间原来过得比童年要快的多,时间就是那么的不值钱,四个小时居然就这样过去了,一睁眼天都亮了,太阳都快晒到**了。 穿上衣服照常去系里报道,只不过这次我褂子里面多了一只小蝙蝠。 人形的特虽然不会飞,但是恢复蝙蝠本体的特可是会飞滴,只不过特这家伙很懒,居然还在睡,而且是在我褂子内侧抓着我的内口袋倒立着睡着了。 其实我早已经改变了缺课的坏毛病,基本上除了自习以外什么课都上,因为大三的学涯一星期只有三节主课,其余基本上都是自习。 不过今天我听说有一位教授要来我校授课,出于好奇所以就去听了,不过我发现此次前来听课的大多数都是校花级别的美女,恐龙妹倒显得少了,除了前头几个大胖妞外,基本上都是帅哥美女,让我这平凡的人真是好难堪。 其实我也不是很平凡,只是偏帅一点而已,大家可不要说我自恋哈,因为我身边几位漂亮妹妹已经告诉我了,她们将我团团包围,让我觉得自己的春天好像来了,四周的香水味简直要把我薰晕。 再看看她们一个个凹凸有致的身材,热火的唇迷人的大腿和膨胀的酥胸和隔着衣物展现在我的四周,而我却不能主动去碰,真想仰天长叹:‘‘唉~为神马,这样子让我好纠结啊!’’正当我郁闷的时候我感觉到变成本体的特有动静了~ ~ 0019章 老马才是主谋 俗话说:不怕自己丢人,就怕别人让你丢人。 接下来让我更郁闷的是,特这王八蛋居然爬到我的秋衣里了一点点往下爬去,爬的样子居然还一起一起的。 再看看身边这几位超级大美女不时的看向我,我心中一阵苦笑加叹气:‘‘唉~完了,特,你个王八蛋要害我出丑了。’’这个时候特已经钻到我的**了,在碰到我的xx时猛的一站,不光吓了我一跳,居然还吓到了我旁边的两位漂亮妹妹,当时我就苦笑着暗道:‘‘卧槽,你可真会搞基。’’ 再看看旁边的两位美女,都红着脸轻声留下一句:‘‘臭流氓!’’居然都走了,这个时候特正好顺着我的裤管掉了出来,我抓起特猛的塞进口袋里摇头暗道:‘‘王八蛋,你要早掉出来一会儿,我怎么会这么丢人。’’说完转身低着头退出了课堂。 好好的两个校花妹妹坐在我身旁贡我欣赏,居然让特这王八蛋给我弄嗅了,当时的情况真的是很囧迫啊! 我并没有回到宿舍,而是转手去了老马家,老马当然知道当时的情况,因为老马是主牟,而我只是帮凶,真不知道阿双会不会误解我。 敲响老马家的门,开门的不过不是老马而是阿双,阿双一见是我眼睛也不再看我,留下一句话:‘‘没想到你居然会干那种事,以后别来找我了。’’直接关上门,只留我一人孤零零的站在门外。 卧槽,我好想哭啊,没天理啊,你爸老马那个王八蛋才是主谋啊,我只是帮凶而已,为什么都怨我啊,当然这些是心里话,并没有对着阿双说出来。 不过这样子解释肯定没法解释,我准不能说:‘‘阿双,其实我不是人,而是妖尸吧?’’这样太老套了,看过电视的人肯定会回答说:‘‘麻烦你扮像一点好不好!’’ 而看过奥特曼的小朋友会说一句台词,因为这句台词在结尾让人记忆犹新,他就是那个奥特曼里的奥特曼临走时说的最牛逼的一句话:‘‘美丽子,一直以来都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我就是凹凸曼!’’ 大家看到这里会不会笑,就要看你的幻想和理解能力了,是不是感觉十分幼稚。 这些俗语我肯定不会说,我只留下一句话便离开了阿双家门前,也不知道阿双有没有听到,那句话就是:‘‘双,其实我要告诉你,我真的没有做什么,你要相信我,有些事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我转身的一霎那在门的另一边,我感觉到了眼泪的气味,我不知道是不是阿双在哭,可能我们命中注定的缘分才刚刚开始就断裂了吧,我忧伤的转过头走下楼,不知道在这时候是谁手机铃声在楼道里响了,那首歌就是《转角遇到爱》。 爱转角遇到了谁 我苦笑了一下,随即向楼下走去,当时如果有人问我‘我爱你’是什么意思,我一定会告诉他‘我爱你’的意思就是‘玩’,我爱你的三个首字母加起来就拼成n,爱情只不过是用来玩的。 唉~下了楼总感觉有块石头压着自己的心,好久不能退却,我走到一个小胡同中从口袋中领出特,往地上一扔一个完美的血族王子诞生了,我二话没说拉着他就进了酒店。 一顿酒下来将我灌的浑身没劲,而特早就被我给灌趴下了,虽然我们夜族品不出酒菜的味道,不过这酒的劲还是有的。 本想解酒消愁,却发现应了古人的一句话:‘‘解酒消愁愁更愁,拿刀断水水又流。’’我和阿双居然就这样结束了我们那不算恋爱的朋友情,可是我的心里却一直装着她。 唉~一身酒劲让我在酒店的包间昏了半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 特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被单上都流满了特的口水,当时我就想:‘‘他这副德行居然能当血族王子,真服了上帝这个女孩了。’’ 几个巴掌下去,特就醒了,特也没喝多少酒,所以刚才他只是睡着了而已。 我们走在大街上,一晃一晃的,一副醉汉的样子。 这个情况下回学校是不可能了,只能在大街上来回走动,想想老马又不在家,于是截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郊区。 郊区的平房在我脑海中记忆犹新,哪里就是南毛北马的活动中心,老马既然不在家,那肯定去找毛叔了。 出租车开到郊区将我们扔下后就走了,我和特走到毛叔的小平房敲敲门,门开了,开门的却是王景天的侄子王圣。 我一看是他,忙问:‘‘毛叔不在家吗?’’王圣也没说什么就将我让进屋子里,看到屋里的情况吓了一跳,王景天正躺在房子正中央的一块木板上,浑身都是被僵尸咬的血洞,我和特一看这情况直接联想到马德那个已死的候爵,一定是这家伙干的好事。 老马和毛叔正站在对面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和特,中间隔着躺在木板上的王景天,我以为他们把我当成了杀害王景天的凶手,为了解释就将那天的情况都告诉了他们,这时候毛叔开口了。 ‘‘晓东,景天的死我都知道,景天浑身的牙洞不是你们妖尸一族干的,而是血族干的,没想到麦卡斯那家伙这么不守信用,居然敢公然派手下袭击我们的弟子。’’毛叔说完愤怒的看向特。 特直接被吓了一身冷汗,向我身边靠了靠低声说:‘‘东哥,这老家伙怎么面露不善,你一定要保护我啊!’’我一阵苦笑,没想到这位这位血族王子居然这么胆小。 面对这个局势,我说出了特当初告诉我的事,就是千年前发生的一切,千年前南毛北马肯定不会对此事关注,因为当时的血族还没有发展到中国。 我走到毛叔的对面说:‘‘毛叔息怒,我想因为南毛北马的弟子对于一件事可能还不知道,那就是我身边这位血族就是前任血皇的儿子,史密斯.特男爵,那日杀害王景天的三个血族已被我给干掉,我想他们伤害王景天的意图,一定是王景天手里拿了血族王子的东西,而那件东西正是麦卡斯跟踪王子的追踪器,既然他那么想要得到前任血皇的儿子,其中一定有隐情。’’我刚说完这些话,王圣快速走到我身边说:‘‘你是说,那个跟踪器就是你当时卖给我叔公的那件血族衣服。’’听王圣这口音中夹杂的些许怒意,我只能一阵苦笑,因为谁也不会想到一件成了古董的衣服会成为这件事的开端。 面对王圣的话语,我们都很无语,因为谁也不想让矛盾激化,所以王圣的这些话直接被无视,沉默许久的老马这时候说话了。 ‘‘我想我明白了,前任血皇可能还没有死。’’老马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到特猛的一颤,随即特的脸上布满了激动的神色。 老马也没管这些就接着说:‘‘晓东,有些常识你一定要知道,免得你以后吃其他尸王的亏,其实每个妖尸体内都有一种以精华存在的能量,也是其他妖尸奢望得到的,而这些精华并不是随便就可以拿到的,因为他要用最亲的人的鲜血。’’ 老马说的这些太重要了,所以我一直在听,就连王圣和特也在认真的听。 老马拿起身前的杯子喝了一口水接着说:‘‘之所以此任血皇麦卡斯想抓到这位血族王子,我想他是想用血族王子的血来取出前任血皇体内的精华,提升自己的能力,超越血皇这道坎,达到更高的等级。’’老马说完脸色变凝重了,因为此事非同小可,如果麦卡斯真的超越血皇的话,在东方可就只有将辰可以与之披敌,就算我和其他十位尸王联手也不可能打败他。 再想想将辰那疯不啦几的样子,谁知道他会不会帮助血皇呢。 所以毛叔说:‘‘如今最安全的方式就是让我好好保护特,因为麦卡斯身为血皇是不可能来东方的,因为东方还有十位和他同一等级的妖尸王在牵制着他,但他派手下公爵的可能性可是还是很大的,如果麦卡斯超越血皇,那我们东方就等着挨刀吧。 毛叔这句话可就不地道了,虽然我乐意保护特,可是我就一个第五代妖尸小跟班,面对未来不知有多少大公的攻击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但是面对特一出棺就跟着我,没有喜也有乐,我就点头应下了。 再看看王景天的尸体,我向王圣道了个歉,好在王圣不是什么不讲理的人,他说人都已经死了,不说那些了,说完他就离开了这个平房,我想他可能是太伤心了,想一个人静静。 看着王圣离开的背影,我心里一阵触动,到底他们是什么关系,一个叔叔居然让王圣这么伤心。 老马看到我疑惑不解的眼神显然明白了我在想什么,于是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给我介绍了关于王圣的背景 0020章 为王勇复仇 一 老马说王圣是z市王氏集团老总的儿子,从小跟着叔公王景天学习茅山术,加上王圣本来就是王景天看重的修炼奇才又是王景天的亲侄子更加偏爱有加,所以王圣才有了今天的道行。 我一听王圣是z市王氏集团的儿子,大吃了一惊,不过并不是因为王圣家有钱还学道术,一是他说的王氏集团正好与我那小跟班是同一个,二是好奇他为什么会跟着他叔叔在哪一个破古董店里生活,而不过他的富二代生活。 老马随即给我解开了这个疑惑:‘‘一切都在八年前的一天晚上,王圣的叔公与王圣的老爸王天宇发生了激烈争吵,不过他们争吵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王天宇收留了一个妖艳的妖尸女子,被此女迷的那是一个登峰造极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但最终还是被王景天给发现了,但是王景天并不是那女子的对手,败退后告诉王圣那妖女并不是真心爱他老爸,而是等待时机要将公司从王天宇手里夺走。’’老马说到这里喝了口水。 老马继续说:‘‘王圣的性子天生刚烈,降妖除魔更是集责任于一身,二话不说就去找他老爸对质,可他老爸哪里听他的话,王圣一气之下留了封离家出走的信,随着王景天走南闯北,日子过得有苦有甜,一走就一直到现在,算算也有八年了。’’说到这里,老马也就不再说了,看样子是说完了。 我也不愿再问了,因为我已经从这些话中发现了什么,再看看王景天的尸体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就对老马和毛叔说:‘‘那,王景天的尸体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两人异口同声的说完,从裤带里拿出两张符咒一捏就着,往王景天的身上一丟燃起了轰轰大火,那架势牛逼毁了,一会儿就将整个小平房弄的热火朝天,不过我和特忍住了一股怪味,而老马和毛叔则在一边捂着鼻子干呕,我当时就明白了一个成语,叫‘自作自受’~,不过特这血族王子还用不熟练的中文赞了声:‘‘中国功夫,牛逼克拉丝。’’~ 王景天的尸体在符咒的作用下只剩下一堆骨灰,在烈火中居然连烟也没有冒,卧槽,难道这就是凉拌吗,我用手一碰骨灰居然真是凉的,不由的佩服道家的符咒了。 就这样王景天的尸体被处理了,骨灰由王圣带走,王圣走后我把老马拉出平房说:‘‘马叔,你可害惨我了,阿双都不理我了,而且她还不让我去你们家了,怎么办?’’,我不知道我这算不算打小报告,但我这是在诉苦。 老马以为我有多大的事,听了我说的这些话居然笑了,而且笑的前伏后仰的,看到老马这个情况,我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他,用犀利的眼光瞬间秒杀了他一万次。 老马边笑边说:‘‘晓东啊,我老马孤独一生就一个宝贝女儿,他的脾气连我都被吃的死死的,我该怎么帮你,这种事情还得靠自己,我看好你哦!’’老马说完轻锤了我一下,然后转身走进平房。 平房中毛叔和特正在说话,显然毛叔对特很感兴趣,毛叔见我来了于是从抽屉里拿出箱血浆说:‘‘我早知道你没了,这些拿去吧!’’毛叔说完扔给了我一箱零一盒,就这些估计就够我喝一段时间了,对于特毛叔可能已经准备好了。 我将吸管插进盒里贪婪的吸吮着,也就我这第一代妖尸不会在食物的诱惑中迷失本性,如果换成别的等级的妖尸,估计一见血就疯狂了,就如同月夜的狼人一样。 我和特在毛叔的平房里住了一晚上,早晨告别了毛叔,坐着老马的破车去了学院,看着老马的大众车唧唧歪歪的,我不由得想到了我那限量版的跑车‘法拉利’。 唉~孬好想想都比过得好啊!~ 学院中一如既往,还是该干什么的干什么,偶尔遇到一个清纯妹妹,不过顺着清纯妹妹的看去,我看到清纯妹妹一头扎进了一个猪头的车里,这时候我即感慨金钱的强大又感觉这么好的一个白菜居然让猪给拱了,不由得是好桑心啊!~ 回到宿舍,一头扎进被窝,正好想起来我的小跟班,不如就让我看看他现在在干什么。 因为是白天,所以宿舍里的好哥们都出去该玩的玩,该泡妞的泡妞,偌大的一间寝室如今就剩下我和特两个,为我打开王勇的情况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王勇这家伙居然真混进了王氏集团,而且还tm混上了一个不错的职位,这时候我想起了王勇以前就是干那个什么销售经理的,看来这家伙有些经营头脑。 唯一不足的就是这家伙身子太笨,不灵活,简直就是妄为了妖尸这一行业。 我闭上眼看到王勇身穿西装打着花领带,一双锃亮的皮鞋显出了他为经理的身份,一个小平头也被他弄得发亮,眨眼一看就感觉到了王勇对于销售这个行业的不一般。 不过此中还潺着一点点水,只见王勇偷偷的走进董事长办公室翻着一些东西,可能是与那个第四代僵尸有关的什么,当时我就在想:‘‘老马说王氏集团老总王天宇深爱过一个妖尸女子,而王天宇的侄子就是雇了那个杀害王勇全家的主谋,而王勇说那个妖尸是个男的,看来尸源已经从女妖尸身上开始扩散了,当前我的任务就是制止尸源扩散。’’ 王勇曾经说一切发生在三年前,那么我估计王氏集团可能已经成了这个女妖尸的地盘,里面有多少妖尸我倒不知道,不过我估计等级高于三级的不会有多少。 王勇趁老总不在,就一直翻,直到他从一个暗匣中抽出了一份合同。 这个合同非同小可,它就是王天宇与那个第四代僵尸签订的合同,合同期为三十年,既然是三十年的合同,我想这些妖尸肯定还在这里。 王勇看完后又将合同放回原处,一转身离开了王天宇的办公室。 走在公司的过道上,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我不知道当时王勇在想什么,因为我并不是可以看到他的一切,我从意识中走了出来,感觉浑身无力,不由的骂了一句:‘‘这他妈的还是体力活啊!’’说完推了推旁边的特说:‘‘我带你去王氏集团。’’ 在z市这个大城市,像特这样的外国人多的是,所以就没人注意到我们这边的强强联合。 走在z市的市区,感觉大学毕业后的我将要在这里奋斗,不由的一阵触动,边走边对特说:‘‘特,你想你老爸老妈吗?’’ 都说外国人即实在又开放,果真不假,特这八尺男儿居然当街坐在一边的石凳上抽泣了起来,让我一阵好尴尬。 好在这里处于市区的草坪地带,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我做到特的一边,这时特开始说话了,口气中满是忧伤,特说他与父亲近千年没有见面了,这个我知道,他的母亲只是平常的血族后裔,这是族规中不能容忍的等级错乱,关于这些老马也给我说过,我想特的母亲最后可能自尽了,因为她不想让史密斯家族名裂,也不想让血皇堕落,所以只能选择死去。 都是血族等级制度惹得祸,拆散了这么一对美好的夫妻,那时候特才刚刚八十岁,这在血族中还没有达到少年,还只是小孩子,自那以后特的父亲就再也没有娶过,只是安安乐乐的照顾特,直到特过了五百岁的成人礼,他父亲迎来了麦卡斯的两次挑战,改变了特的一切。 我安慰道:‘‘人啊,谁没有一道道坎,但是根本就没有一道过不去的,只要是坎总能跨过,我们差不多,我父母平凡,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社会底层劳力,一直在外面打工赚钱供我上大学,想想也有十年没有见面了,虽然不如你的离别时间长,可是你想想,当时我只是普通人,普通人能有几个十年,我只想和老爸老妈好好的在一起,不想让他们再干那么累的活了,当初我十五岁的时候去了哪里一次,看到爸妈那布满老茧的双手,我哭了,我从来没有那么伤心过,一直以为爸妈只是在做一些很轻松的活,可是我想错了,在那样的大都市根本就没有什么属于他们的工作,因为他们没有学历,只能在那些大都市做些比苦力还苦力的活来赚取高一点的薪水。’’说道这里我仰起头看看蔚蓝的天空,努力不让眼泪流出眼眶。 但是我不能停,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倾诉的人,不能这么容易放过,于是接着说:‘‘当我看到老爸举起那些重于他的钢筋时,我的心是无比的痛,我从没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的成熟,我多想冲过去帮助他,可是我不能,当我看到老妈也在干一些超出体力的劳动是,我真的哭了,泪打心底的流出,那时我就想一定要改变木钱这一切,所以我就开始奋斗,努力的学习和攀登,直到我成了妖尸。’’ 说到这里我从石凳上站了起来,眼泪顿时流出,我擦干眼泪拍拍低头不语的特说:‘‘特,相信我,我们一定会把你父亲从麦卡斯手里救回来,现在我们去办正事。’’说完一只手伸到特的面前。 特缓缓的抬起头看着我,抓住我的手,然后从石凳上站了起来,狠狠的点了一下头。 如果当时你问我当时说完这些倾诉的话语时自己是什么感觉,我只能回答你,舒服,没有理由和解释。 我和特离去的背影在我心中永远记住了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