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泥泞静待花开》 第一章 遇见 “我喜欢一个人。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151+”林朵在日记本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不无唏嘘:这是一个老套的开头。可是眼前更多的是浮现出这样一幅图:颀长的身影,背着光,却依然能感觉到在微笑。就那样目光灼灼的望着前方。可是前方到底是什么? 早上六点。林朵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本来是想与窗外的阳光来个热烈的拥抱,却忘记了现在是冬天,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可能觉得自己已经摆好的大字型姿势很傻,调皮的吐吐舌头,悻悻地缩回手。 读了半个钟的英语,早上七点她就走出去到离家两条街的方记买粥,可以说林朵是喝那里的粥长大的。从小学五年级到大一,经过漫长的时间,原本不怎么喜欢,但是喝着喝着就习惯了,或许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林朵买完粥坐在窗台边喝着,太阳还没有出来,古朴的小巷在早晨特别的光线下更显的安逸,她喜欢这种慢节奏。 埋头喝着粥,想着昨晚在网上搜的推荐书籍的书目。忽然发现面前出现一个黑影。抬眸,竟是沈知南。眼前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视线,旁若无人的喝着粥,动作那么不急不缓,简直可以算的上优雅,完全不像其他男生那样急性子,从中便可以看到出良好的家教。 看着不觉得想起与他有关的描述:理工科出身,父亲是省国税局局长,母亲是教育厅处长,家室显赫。自幼学的是小提琴,但后来喜欢上美术,文理分班时选的是有美术类的文科,可是被家里人改了,因为家里想让他大学专修建筑。林朵很不平衡,在她为想选文还是理苦苦挣扎时,人家说转文理就转文理!毫无疑问,沈知南是个天之骄子,并且是个能让人产生羡慕却不会怨恨的男生。 “你到底还要看我看到什么时候?”,眼前的人什么时候放下汤勺,好整以暇的盯着她。原本低头认真喝粥的,可是一直有一道视线盯在他身上,想忽视都难,他实在不喜欢这种视线,可是良好的教养又容不得他表现出来。 林朵有一瞬不好意思,对着一个男生这样失态。 “额,看你喝的那么香,就想着你的番茄粥是不是更好喝。”这是实话,她不吃番茄。所以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喝过番茄粥,每每看着别人满足的赞叹,她都好想试试,可是她实在克服不了对番茄的恐惧。 沈知南看着眼前的女孩,再看看她面前那碗香菇瘦肉粥,轻笑,风马牛不相及。但他也不戳破,顺着她的话说下去,“试试呗,不试过怎么知道好不好。” “试试?”林朵喃喃自语,是啊,试过了就不会念念不忘了。抬眸,眼睛里是潋滟的光芒,对沈知南露出很是真诚的笑容。“谢谢。” 拿起包包,神色轻松的往前走。对方只是无意的一句话,却让她瞬间清明。真的是当局者迷吗? 很多时候,念念不忘只是因为没得到,没经历过。一旦经历过,就会知道,其实,那个没有这么好,不值得自己付出这么多精力去关注。 沈知南盯着远去的背影,似有所思。很奇怪的女生,明明是黏在他身上的视线,被捉包了去依旧神态自若的乱扯,虽然说得不假,却也是答非所问。现在似乎明了什么的离开。 林朵离开方记后是要到市立图书馆的。但是今天她并没有选择搭公交,而是走过去,反正也只是比公交车多走半个钟而已。 很猝不及防的遇见,林朵不知道这意味什么,或者什么都不代表。但是新的命运好像就要开始,从a大。 沈知南付完钱,在推开大门的刹那,听见不远处传来唱圣歌的声音,他实在是没想到这么早,才七点多这里就在做弥撒了。 太阳似乎有露脸的趋势了,天空被晕染出很特别的颜色,晨风有些冷,沈知南感觉双颊都有些扯不开,静静看着自己呼出的气在空气中凝结成水汽。耳边是庄重神圣的赞美诗的声音。 这么冷的天气,这么早的时候做弥撒,这是一群有信仰的虔诚的教徒。 寒假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起这么早。源于昨天在网上无意中看到的‘城市记忆’的帖子,介绍了许多有名的老店,在时光中屹立不倒。 怪不得楼主说,必须要早上来。这条小巷,在晨曦中有不一样的味道。每一种存在都有其理由,每一种长久的存在,更是有着其不可代替的长处:这些老店、老字号,就是在于时光中积累的厚重感和人们记忆深处与其共同存在的美好。 第二章 弥补小时候缺失的体验 晚上十点。151+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林朵轻轻打开门,随着这个动作,屋外寒冷的空气疯狂的灌进屋里。被冷风吹麻的脸一进家门,终于能扯开了。于是露出一个笑脸。 “妈,我回来了。”林朵,进门后对着沙发上的人说。沙发上,林妈妈正在织着毛衣,她总喜欢在冬天为家里人做些保暖衣服。 “朵朵回来了。”放下毛衣,林妈妈走到林朵面前,心疼的拉着她的手。“朵朵,书借回来看就好了,不要总是在晚上去图书馆,太冷了,又怕不安全。” “没事妈妈,我出去总是穿好多衣服的。” …… “妈妈有一个朋友打算寒假开一个小提琴班,你不是好久没有拉了吗?想不想去?” “真的吗,我想。自高三我就没有弹过,好期待。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生疏。” “那明天就去吧。” “好的,妈妈。” “那我先去睡觉了,你也早点睡。” 林朵看见妈妈一脸疲倦,有些内疚。妈妈一定是为了等她才这么晚还不睡觉的。林朵心里暗暗在想,以后一定不这么晚回来了。她是放假的人,可是妈妈还要上班呢。 第二天,林朵就早早起床,她可没有忘记今天要上课。家门口只有环卫工人在扫街道。寒冷的冬天,谁都不想早早离开温暖的被窝。 照例是到方记喝粥的,这次她点的是番茄粥,一直都只是看着别人喝,现在终于到自己喝了,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过她觉得这种情绪是很矫情的。 喝完粥出来,她只觉得轻松。那样子,不像是在乎番茄粥好不好喝,更像是了却了一桩心事的。 在公车站等车。公车久久不来。寒风扑面,还有枯黄的叶子到处乱飘。林朵裹好围巾和大衣。 看着那一班班停在眼前,又从眼前开走的公交车,林朵有些无奈。盼望来的却没有来,来的却不是你盼望的。 这好像跟钱钟书先生的一句话有异曲同工之处: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偏是你不留恋的。 嘴里溢出一句微不可闻的叹息。打起精神继续与寒风做斗争。整个站点只有她一个人。寂静的早上,不断飘舞的树叶,她的背影平添一丝萧瑟。 “林朵朵?!”林朵只听见不远处响起一道疑惑又有些惊喜的声音,周围没什么人,林朵很快就判断出来声音的方位。 林朵往斜后方看去,今早出门有些早,忘记戴眼镜,所以只能看到模糊的人影在移动。 在看清来人后,林朵眼里是自然流露的笑意——噙着微笑朝她走过来的是她的青梅竹马,关岸。也对,只有关岸总是喜欢叫自己林朵朵。 “法官,你怎么也在这里,这么早起床不像是你的风格哦。”林朵笑着打趣,因为实在是很熟了。关岸谐音管案,所以认识的人叫外号,法官。其实关岸也是个极优秀的男孩子。与沈知南是不同,沈知南是沉稳内敛的,而他是温暖阳光型的,本都是极其出色的男孩子,自然不可避免经常被拿来比较。 “哎,没有办法。以前的家庭小提琴老师今天开课,我妈非要我去捧场。”关岸颇有些无奈的说。他根本没有天赋去发展音乐,可是他家老妈一直耳提面命,苦口婆心,希望他能够多有些音乐素养。他也不好让他妈妈失望。 “哈哈,我也是。我去参加小提琴班,老师是我妈朋友。”朵朵颇为同情的看着他故意装出的可怜相,顿了,又猛地想起什么。 “该不会我们参加的是同一个班吧?”两人异口同声的说起来。得到肯定答案都笑起来了。 这也太巧了吧。跟青梅竹马的男生一起去上兴趣班,真的有点像邻居家那几个六七岁的小屁孩。林朵模模鼻子,有些疑惑不解,现在难道是要弥补小时候比同龄人缺失的体验? 有个人一起等公交,果然时光也不是很长。8:35分,两个人就到了琴室。九点上课。 第一节课,其实没怎么上,都是师生自我介绍,然后学生弹奏最拿手的曲子,了解基础。所以林朵才会没有带琴。 第三章 a中的再遇 小提琴班一周就上三天课,上午和下午各两个钟。特么对于151+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n倍,广告少所以空闲的时候,关岸和林朵到处去看看。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只不过后来读初中高中不在一起,再后来,他们都进了a大。关岸进了建筑系,而林朵在化学系。随着关岸转学的是他的家,因为他父亲日渐成功的生意,他们也住进了城南的富人区,而林朵家依旧在城北的旧城区,那里有古朴的小巷,有热闹的叫卖声,她从来不会因为住在那里而有所自卑。 关岸带着林朵去他们高中校园——a中,那里每年都会有很多保送清华北大的名额。但是因为a大也是全国不错的重本高校,许多人宁愿选择在离家近的a大上学。林朵想,果然是天之骄子,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机会,他们却因为离家远而选择放弃。 虽是寒假,但a大附中却依然开放着,供那些高三级的同学自习,甚至非本校的学生也可以进来。一点都不像他们学校,一放寒暑假就把学生赶回家。 走到小树林的时候,林朵已经有一点累了,他们便坐在石凳上聊天。正聊得开心,有一只手搭上了关岸的肩膀。 “好啊,居然带女朋友回学校约会,挺浪漫的嘛。” 从背后想起一道好听的声音。还未转过头去看,来人已来到他们面前。竟是沈知南! 今天的他,是英伦风的打扮。本就清朗隽秀的脸孔,被一件白色的t-shirt衬托的极为精神,套上一件毛衣,外面是一件军绿色的大衣;是一件深色牛仔,脚上一双trainer的鞋。高大挺拔的身材,俊朗帅气的模样,脸上是温润的笑容。 林朵有些看呆,这个男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好看的。 看沈知南惊喜的样子以及刚才勾肩搭背的熟稔,林朵猜测两人想必是极熟的关系。 “居然是你”关岸没好气的说,“吓死我啦。”看着关岸故作夸张的模样,林朵还是忍不住翻白眼。一个虎背熊腰的大男生还装什么柔弱,哎。 “够了你。”沈知南一脸嫌弃的表情毫不掩饰。关岸阳光热情不假,就是太爱耍宝了,令人哭笑不得。 沈知南一眼就认出了关岸身边的女孩子就是那天在方记见到的那个奇怪的女生。除了奇怪,真的他都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心里对她的感觉了。可是她怎么会跟关岸在一起。情侣? 注意到沈知南眼神在林朵身上流连,其中带着不解。关岸这才连忙澄清。“说什么呢你,林朵朵是我好哥们,我们是纯洁的青梅竹马关系。” 一句解释的话,竟让林朵想泪奔。她从初中开始就已经摆月兑‘假小子’的称呼,正式成为一名淑女。丫的,谁是他哥们。 “哦?!”估计是看到林朵脸上尴尬的样子,沈知南轻笑出声。主动打招呼:“你好,我叫沈知南。是关岸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室友。” 林朵心一惊,对于两人的渊源显然有些意外。关岸这个臭小子,一句话都没透漏过。 不过说实话,好像也不能怪他。关岸和沈知南认识是在高二分文理时。那段时间林朵与关岸已经没什么联系了。 偶尔会收到对方的邮件,有时几个月,有时几个周,内容也大概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骂骂咧咧食堂的饭好难吃;班上功力心好重,很多人的笔记本无端不见;同学们开始不互借笔记了,唯恐对方考试分数比自己多。 当然了,像他这种人不需要惴惴不安笔记什么时候不见,纯粹是不喜欢那种氛围。 太忙碌了。终日像陀螺一样围着书本模拟题转。别的事怎会费心关注。 再者,林朵从未跟关岸提及关于沈知南一丝一毫。自然,关岸不会无故说起沈知南。 “你好,我叫林朵。” 其实,林朵对于沈知南这个名字的熟悉显然多过于这个人。从初中开始,沈知南就作为a中的高材生,一直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每次都拿奖。而林朵所在的学校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学,每每听同学说,心里眼里都是羡慕,但一直是当做离自己很遥远的人物。后来上了高中,成绩稍好一些,也有时会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如果说,他们一起参加了10次比赛,沈知南会得9次第一名的话,当中会有6次是林朵拿第二。 沈知南在听到‘林朵’两个字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表情。一瞬即逝,但却真实存在。而林朵则过于陷入自己的情绪,错过了这个细节。 事情的后来就是两人行变成了三人行。所幸男生们都很健谈幽默,而她和关岸的朋友关系自然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毕竟沈知南不会没趣到去当电灯泡。 第四章 和布悠蓝约会 大雪初霁的早晨,林朵一拉开窗帘,就看到了久违的明媚的阳光,一瞬间心情莫名变好。友情提示这本书第一更新网站,百度请搜索151+ 林朵的好朋友布悠蓝打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在方记喝粥。因为阴冷的天气,她已经有很久没到方记喝粥了。 才回来第二天就给自己打电话。心里有些意外的想着。忙不迭接听,竟然是约她晚上出去。 布悠蓝,她在中学时代唯一一个可以说的上是朋友的人。漫长的成长,身边的人走马观花似的换,有可以聊聊八卦的,有可以一起吃饭逛街的,有每天腻在一起,连上厕所都要在一起的,可是同行不同心。也有会在你生病时,硬要拖不想看医生的你出门,即使打吊针也会安安静静陪在你身边挨过漫长等待;会打你骂你鄙视你打击你,可是总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不遗余力的给予援手和怀抱。布悠蓝就是最后一种,她们可能一个月都不联系,或许一见面就互掐,可是总归到底她是真心希望你好的人。 所以布悠蓝是除却关岸之外,第二个参与她的成长的人。一个守护了她最天真无暇的童年,一个陪伴了她最长久的学生时代。林朵觉得这种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是她的幸运。 晚上。林朵换着碎花裙,裹上肥胖的羽绒服,戴上墨绿的围巾,再配上米白色的帽子,全服武装的走出家门。一整天,因为布悠蓝的约会,开心不已。整整一个学期没有见过面了,为了理想,她到了离家很远的北京读美术。虽然她们都不是腻腻歪歪的人,但是见到许久未见的朋友,真的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很有默契,林朵戴上了布悠蓝送的围巾,而布悠蓝戴上了林朵送的手套。暖暖的,两人不由得相视一笑。 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走走停停,聊着那些对方没有参与过的事,我的生活中没有你的身影,我的心事没有你的倾听,我认识了你不认识的人,可是我与你未曾被时空隔开,这是多么幸运。 “你不知道,我们老师超级变态。人体课第一节就叫了一个年轻型男,八块月复肌的那种。还是全luo的。”布悠蓝夸张的声音在空气中传播,不过顾及到内容,还是有特意压低声音的。 “然后你们就不想画了,一直盯着人家看?!”林朵语气中掩藏不了的取笑流露出来。 布悠蓝被林朵这种直接的揶揄搞得很不好意思。她可不喜欢八块月复肌的发达肌肉男,所以该澄清的还是要澄清的。 “说什么呢你,我们是很有原则的叫来老师,建议男模去穿件底裤。还有哦,我从头到尾都没看光人家的。” 笑话,早在上课之前就有师兄告诉她,一般来说人体课都会出现luo模,还是全luo出镜的。她是早有准备好吗。一开始就在忙着自己的画板。 “人家就是去给你们看光的。”林朵眼中闪着光芒,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线。脸上净是恶意的笑容。 “你丫的,我看你是很羡慕对吧。都说了没有还一直取笑我。a中也有美术专业的。”眼下之意就是,你也可以去观摩一下他们的人体课。 布悠蓝有些不耐烦的嚷出来。本意是看到林朵悔改知错的样子,不料对方一点面子都不给,直接笑出来,不可抑止的狂笑。 极力平复笑意之后,故作正经的说:“布悠蓝同学,你知道你刚才多么像一个泼妇吗。” “我要吃烧烤。”布悠蓝翻了个白眼之后,直接无视眼前这个老女人,理直气壮的提出要求。 林朵比布悠蓝早一个月出生,理所应当就成了老女人。然后布悠蓝就顺理成章成了死女人。所以她们就是绝配了。 推开烧烤店的大门,寒风就迎面扑来。里面的暖气差点让两人乐不思蜀了,但是看到布悠蓝那副‘吃穷你’的架势,还是很果断的拉起她,离开。 “不还没有吃饱吗?里面有暖气。”布悠蓝被扯出来,有些不满的埋怨。 “你够了哦,我口袋里的毛爷爷都从红色变成黄色,你还在说没吃饱。” “这不是这家东西贵一点嘛。” “那你还走到这里的时候跟我说要吃烧烤。” “这不是……”布悠蓝还想说些什么,在看到林朵微微眯起的双眼,感受到了杀气外泄,还是乖乖闭上嘴巴。一副小媳妇受气的样子。 第九章 见到江宛清 林朵的寒假过得极充实:一周上三天小提琴班,两天泡图书馆,周六到养老院当志愿者,周日窝在家里享受闲适的时光,有时会到表姐开的花店帮忙。151+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 布悠蓝的假期极短,整个寒假就在家里呆了春节几天,便又回去。读美术很辛苦,但是为了梦想奔波,无论如何,都算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布悠蓝走后,林朵就重新过上了这种充实又有规律的生活。 周日,又是暖阳。林朵早早来到表姐的花店,昨晚答应了表姐今天帮她看一天店。往常只是在店里打打下手,今天是要自己独当一面,还是有些发怵。 林朵背对着大门,在整理新到的花。听到推门声,扬起笑脸转身。“你好,欢迎光临!” 笑容在下一秒凝固,但还是很快敛去了这种诧异的不礼貌的目光。 “你好,请给我一束百合花。包装不要太花哨,尽量简单素雅一些。”来人兀自开口,柔柔的微笑,对林朵奇怪的目光恍若未见。 “好的,请稍等,马上就好。” 林朵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江宛清。脑海里自动出现她的信息:沈知南的女朋友;a大附中毕业的,如今在北京读美术,说起来跟布悠蓝还是同个学校的,不过她的成绩比布悠蓝好很多;是校花,在学校有一大票追求者长得超漂亮;家里超有钱……布悠蓝说起这这些的时候,语气酸酸的,像一个得不到糖果的孩子撅着嘴,小声抱怨。那样子真实又可爱。 林朵与江宛清不认识,但她认得江宛清。 高中的时候,只有周六下午放学不用小测。所以一到放学的时候,她跟布悠蓝就搭公交去a中校门口那家女乃茶店——沈知南会在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出现。 她不知道沈知南是不是每天都去,可是每周六,她一定会看见他的,当然有时是跟眼前这个漂亮的女生一起出现的。举止亲密,关系不难猜出。 林朵并没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太久,就赶紧往墙角的百合花走去。虽说是帮表姐看店,但她还是不想有客人因为她,对花店不满意。 她走向墙角的位置,才发现现在时间有些早,百合花根本还是个花苞。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持花的色泽和香气,表姐订花的时间稍微比其他花店早,要的花也总是要精确计算盛开的时间。毕竟花是极其容易失水干萎的。一旦卖不出去,就折本了。 林朵有些懊恼,这么粗心大意,怎么帮表姐看好店。快步走到客人面前,真诚的抱歉。 “不好意思,因为时间有些早,现在百合花还没有开放,您还要吗?” “什么时候会开?”江宛清听到这句话,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很快就微笑着问出这句话。 “大概是要等到下午两三点钟。” “额,可是我现在就要耶。呃……那个,有水仙吗?”她现在是要去看望生病的外婆,外婆喜欢百合,可是总不能拿着一束未开放的花苞去吧。好在外婆也蛮喜欢水仙的。 “有,请您稍等片刻。”林朵说完,就径直去忙了。 “你好,这是你的花,一共xx钱。欢迎下次光临。”林朵客气的将花束递到江宛清面前。 “谢谢,很不错的包装。你的手艺很好哟。”江宛清接过花,细致的观赏着,在付钱的时候,突然开口赞美了林朵一句。 虽然也是与他人无异,水仙配上文竹、满天星等,但是在花的处理以及包装上,确实是独特、很有亮点。 “谢谢。”林朵明显对于这句不在意料之中的话有些措手不及。仰起脸,只能挤出这么干涩的两个字。 对面的女孩子长得太过漂亮,五官漂亮的女生不少,但这个年纪,像江宛清这种有气质的女生却不多。柔弱美丽、知性淡雅,身上有一种安静恬淡的气质。这样的女孩子就像一块发光石,随时吸引别人的目光。像布悠蓝所说,很多人追。也不意外。 这让她想起她自己。其实很早的时候,林朵就听过江宛清的名字,不为别的,仅仅因为她是沈知南的女朋友。她想,是何等优秀的女生,才能俘获像沈知南这种天之骄子的心。那时候,还是隐隐做梦:可以变得优秀,可以跟沈知南同个学校,可以有不一样的事发生。可是今天,见到江宛清本人,才知道像她这种女孩子才能配的上沈知南。 配不上,一直是林朵刻意回避,不愿提及的。多少年,只是辗转在同学口中听到他的消息,多少年,只是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后,争取每一场比赛名次都能离他更近。在长久的高中三年,他们只见过寥寥数面,几次偶遇,几次在比赛现场。可是这样对于沈知南来说,她依旧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人物。未曾留意,一无所知。这八个字是沈知南对林朵的真实认识,亦是林朵的心魔。 听到林朵的回答,江宛清只是温和一笑。真诚无比。然后转身离去。 林朵盯着江宛清娉婷的背影渐远。才慢慢疑惑:住在城南的江宛清怎么会到城北的花店呢? 其实,他们城市的城南城北并不是千差万远,都是在市区,只是城北是旧城区,开发较早,很多市政办公楼、学校都在这边。而城南则是新城区,是富人,高档会所的聚集地。 第十章 有些人美好到令人羡慕 晚上八点,表姐回来换班。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151+ 林朵携一身疲惫,裹紧大衣,龟速走向公交站点。华灯初上,在这条颇有人气的步行街,开始热闹,开始喧嚣。可是这一切都与她无关。她无意去欣赏别人的生活,哪怕那再好。 林朵有轻微的人群恐惧症,在人多的地方会没有安全感:一有陌生人跟她超过安全距离就会很不舒服,天知道她有多讨厌人挤人的摩肩接踵的感觉了。所以一要出门,她必定会比一般人的时间表早上半个钟,巧妙避开人群拥挤的时段。 今天是因为意外看见江宛清,所以情绪有些奇怪。步履缓慢的走,为了让冷风给自己一丝清明。 她对天发誓,绝不是因为江宛清太优秀,她自卑了;也不是因为她是沈知南的女朋友,她羡慕了。而是一种莫名的为自己忧伤的情绪。从中学开始,林朵就很想要有这种安静内敛的性格。无论如何,她总是不喜欢自己身上尖锐的刺,不喜欢自己固执己见。她太年轻,总是锋芒毕露,说话总是尖锐到要一针见血。她以为是直爽率真,却不知这是伤人伤己的利器。 布悠蓝总是骂她:你丫的说话可以委婉一些吗? 她总是言语犀利的刺中别人最不容窥视的藏有秘密的角落。这固然是一种同龄人难有的洞察,却容易招人愤恨。也是,她自己的秘密死死守住,掩在心里最角落的地方,轻易不拿出来。她自己都唯恐被人窥视,又总是喜欢自作聪明的刺探别人的内心,这种内心秘密被人撕开的难堪,她又怎会不懂! 她这种人,怎么受欢迎!所以高中三年,她越来越不喜欢说话,深怕一个不小心就说出什么不好的话,毕竟年轻气盛,又如何不盛气凌人。可是随着她成绩的提高,获奖的增多,这种性格又被解读为眼高于顶,矜傲,看不起人。 想到这,她不禁露出一丝极为难看的苦笑。有一类人,是美好的代名词。只消一眼,就足以念念不忘,像江宛清,像沈知南。 就像之前对于江宛清就是几个单薄的不生动的形容词:漂亮。有钱。成绩好。人缘好。很多人追。真实看见,才发现这种女孩子是上帝的宠儿。美好到令人羡慕。 情绪低落的回到家。家里温和的光线与在车窗外不断闪现的橘黄色路灯无异。可是前者是暖的,后者无论多柔和,始终让人觉得冷到骨子里。她想,可能这盏是属于我的吧。家是一个美好的词。温暖让人充满力量。 洗漱好,坐在书桌边。打开台灯,开始记录心情。轻轻的用晶蓝色的水笔在洁白的纸上写上字。她喜欢晶蓝的纯粹,她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只用晶蓝(私底下,考试或其他需要用炭黑的还是有用的),记得有一次不小心买到纯蓝色,一整盒现在还塞在不知哪个角落,一根都没用过。纸也不喜欢有划线的。 “我喜欢你,与你无关。无论我曾如何小心翼翼的接近你的世界;无论我曾多少次为你在夜里辗转反侧;无论我曾在自修的时候,多少次停下笔,想象你此刻的模样;无论我曾多少次在心里描绘你的轮廓,想象有一天能离你更近。 可是这些都与你无关。” 林朵心里漫上一股苦涩和不甘。 平常,她是没有这么矫情的写下这些可能那个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的感觉的。往常,她都是记录今天她做了什么,背了多少单词,做了多少习题,参加什么比赛又遇见你了……她总是不厌其烦的絮絮叨叨那平淡无奇的生活,那些奇奇怪怪的情绪,那些一面之缘又很有趣的人或事。 也许很大程度上,还是希望有一天可以两个人一起翻这本日记;或者假装喜欢的人就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再遥远只可远观。但无论是哪种心理在作祟,但终归让她改掉了话多的毛病,不再神神秘秘八卦别人;不再言辞锋利,语不伤人死不休。 关灯躺上床的时候,林朵认命的发现,无论她多么不想承认,多么努力的想保持自己的骄傲,但是江宛清跟沈知南真的很般配。 另外江宛清的出现让她不知所措。那些原来在另一个世界的人都一次两次多次地出现在自己的世界。无论是天意还是人为,这种改变都让她有些不安,毕竟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已经太久了,她隐隐觉得她与他们的故事不会就此结束;又有按捺不住的兴奋,毕竟她不是一个安于守着自己记忆过日子的人。 第十一章 妈妈更年期到了 因为昨晚的心事重重,差点失眠。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151+于是一下生活规律的林朵眼底不可避免的出现些许青色。 可是即使睡眠不足,还是早早起来。她可没有忘记今天要上小提琴课呢。 她是真心喜欢小提琴的,所以即使每次课都有几个人没去上课,但她还是坚持着去。况且,学费也不便宜,她可不想辜负妈妈的心意呢。 时间有些赶,来不及吃早餐。看到桌上好不容易妈妈有时间给做的早餐,林朵心里有些诧异,一年中妈妈给做早餐的时间可不多啊。 哀怨的盯着桌上她爱吃的油条,哀嚎一句:好可惜。却也不得不放弃吃早餐的时间争取不迟到。迟到是不礼貌的行为,这是她从小受到的教育。 冲到玄关,林朵俯体换鞋,林妈妈突然打开门,优哉游哉的踱着步子进来。着实让林朵吓一跳,原本妈妈早上不是最忙的,连早餐都来不及做,今天又是早餐又是散步的,闹哪样。 不会下岗了吧?!不行啊妈妈,我还没有能力给您养老,您可千万坚持住了! “妈,今天不上班?”林朵含糊不清的问。口里还塞着一颗鸡蛋。 “朵朵,妈妈今天不上班啊。今天调休。我没跟你说?”林妈妈有些惊讶。看到林朵火急火燎要出去,更是不解。 林朵简单‘哦’了一下,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好吧,那您就在家好好休息。” “要出去啊?这么早去哪?” “妈妈,我要去练琴啊。今天周一啊!”话音刚落,随即想到什么,冲回房间。差点忘记拿琴了。等到拿好琴,要开门的时候,林妈妈还是站在玄关处。 “妈妈,你怎么了,站在这里干嘛,快点去坐下啊。你不累啊。” 林妈妈一脸愧疚,心虚的说:“朵朵,我给忘了。你陈阿姨昨晚打电话说要去出差,这周课不上了。” 末了,等了好久不见林朵回答,弱弱添一句:“你今天不用上课了。” 沉默良久。林朵终于开口。 “妈妈,我服了你了。更年期差不多到了吧。要小心啊。”林朵不无无奈的说,大早上的,急死她女儿了。 两个人端坐在饭桌上吃早餐。好不容易吃到妈妈做的早餐了。方记的粥粉面再好吃,终究比不上家里的,让人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爸爸上班去了吗?”林朵吐一吐舌头,调皮的说,“有没有感动哭了。” “你个熊孩子。吃你的,就你话多。” 林朵在父母面前都是乖巧懂事又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或许是被宠坏了,所以她以前说话肆无忌惮犀利又尖锐。可是现在不会了。人总要学会长大,除了爸爸妈妈,谁愿意无条件包容你呢。所以她学会守好防线,不容易被人家攻城掠地,也不轻易越别人的雷池。各人相安无事,皆大欢喜。 “对了,朵朵。吃完饭,陪妈妈一起去市场买菜吧。”林妈妈一句话打破了客厅安静的气氛,同时成功拉回了林朵的思绪。 “好啊妈妈。” 第十二章 熊孩子 菜市场就在林朵家附近的小吃街。151+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离林朵家的小区蛮近的,所以,即便是工作很忙的林妈妈,一天都能抽出点时间买菜。 母女两人手挽手走向市场。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这样跟着妈妈出来买菜了。林朵心里不无唏嘘,一转眼,她已经长这么大了。时间果然是把杀猪刀啊。 被妈妈带出来买菜,林朵还小,四五岁的年纪,爸爸上班了,妈妈买菜又不放心放在家里。按她话说,林朵就一熊孩子,好动又有用不完的好奇心,破坏程度超大。一次就是林妈妈去买菜的半个钟里面。她用玻璃杯摔电视机;去厨房扒拉东西,把一盆妈妈忘记开火的水倒在自己身上;拉坏了电话线;布女圭女圭泰迪熊躺在浴缸里,浴室里都是洗发水。 在后来的时光里,这段捣蛋记忆就完好保存在林妈妈脑海里,从此林朵在林妈妈眼中,就是一爱折腾的熊孩子。 林妈妈愤恨的一次又一次控诉的时候,林朵通常都是瞪大眼睛,装无辜的,她实在是想不起了。自然也不记得为什么这么做。虽然她曾经怀疑这是妈妈杜撰出来降服她好动、搞破坏的,但是经过妈妈煞有介事,声泪俱下的一再描述后,林朵终于相信自己曾犯下如此“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了。 不过据说当时原因是:电视里坏人要杀掉好人,形式很危急。林朵急的不知怎么办,就把桌上在喝水的杯子摔过去。这样就看不到了。心里沾沾自喜,坏人不能做坏事了,朵朵是个红领巾。可是她不知道妈妈回来吓成什么样子。电视在冒烟,连电路都被烧坏了,要不是有自动断电,估计就着火了,想想都后怕的; 没的电视看,无聊了,坐在地上发了一会呆,电话响了,是那种很尖锐的,在安静环境下特别恐怖的那种刺耳的声音,请原谅林朵是一个智商发育比较晚的——不会接电话。既害怕这个声音,又不知怎么让它停下了。扯来扯去,翻来弄去成功的把电话线扒拉下来,于是世界安静了。 林朵就是这样和关岸结成青梅竹马的。一个二得过分,一个爱撒娇娇弱的可以。小时候的林朵,长得不是可爱的芭比女圭女圭,又不是漂亮的小公主,又有点天然呆,做游戏跟她一组就必输,久而久之,小伙伴们都嫌弃她了;而关岸则是一个甩着鼻涕,四五岁还要妈妈抱抱,冲妈妈撒娇,还娇弱到动不动流鼻血晕倒,小伙伴们更是唯恐躲避不及。 关岸总是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描述那时的场景: 巷口的桂花飘香。他躲在巷口的围墙里看小伙伴们嬉戏打闹。有些落寞地闻着风中夹带的一丝桂花香,突然眼前出现一个高大的黑影。没错,就是林朵,那时的她有些胖。 “没人跟你玩,你跟我在一起吧。”像肉团的胖嘟嘟的手重重的拍了一下胸,语气稚女敕,神情却像一只斗胜的公鸡,不可一世。 可能是居高临下的缘故,平时智商不够用的林朵居然有一种霸气。在温和的阳光下,毛茸茸的轮廓柔和到不像话。桂花香气从林朵背后的方向袭来。竟一下子让小小的关岸怔楞了。 或许被蛊惑了吧,神志不清的伸手握住林朵伸出来肉嘟嘟的小手。关岸在叙述时总是痛心疾首,对于神志不清,遇人不淑这类词语总是怕用的太少。以此来挽回他所剩不多的面子。 至此以后,他们开始狼狈为奸,恶作剧,装可怜,搞破坏。是附近有名的熊孩子。很神奇的一件事:两个人自从一起混了之后,林朵不二了,关岸再也不会撒娇卖萌流鼻血了。有可能小时候的玩伴很重要吧。 其实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林朵早就不记得了。那些真实深刻到以为会记一辈子的伤痛和幸福都在时光中渐渐淡化成几个干巴巴的形容词,更遑论这些遥远的童年轶事。不过即使对于事情不是很清楚,但是林朵猜想那时候的想法,莫过于一种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强弱论了。 第十七章 爬山 大雪足足维持了一个星期。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151+在这座城市寒冷的冬季中,总是掩藏着荒凉。 在某一天,起床拉开窗帘的时候,发现窗外再不是白雪皑皑了,她有一瞬的茫然。 放晴了,可是该做什么。无法在心安理得窝在家里享受着暖气了。 一直在等待,一直在期待的事情真的来临,却让她不知所措。林朵决定放开这些矫情的想法,去洗涑。 收拾好自己,就在阳台那里朗声的读书。林朵早读的内容很广泛,历史文学散文英语,不过坚决不读政治。虽作为一个理科生,但她对政治有理所应当的痛恨。 接到关岸电话的时候,林朵有些意外。这家伙可是有段时间不知所踪了。除了老师出差那一周,小提琴课都翘了有三节了。 威逼利诱,逼问。这家伙也只是支支吾吾。 有什么啊。林朵不屑的去搭理他的破事,不说算了。 “什么事啊。”林朵懒洋洋的问。 “这可是一周都没有的好天气,想不想出来走走。” “走去哪里。” “去爬山。” “这整个a市,居然还有山让你爬?”林朵话一出口就是毫不客气的讽刺。不过这倒是实话,整个a市,真是平坦到不想话。 关岸倒是不介意林朵的别扭,明明知道他指的是石壁山,因山上一座名唤石壁庵的庙宇而出名,海拔为157米,在当地算得上是高峻的山了。 “走啦,去石壁山。” “不去。”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你不来,我就到你家接你。”关岸洋洋得意的声音透过手机传来。 “你敢来?”林朵气极,语气有些气急败坏。这厮够无耻。 “八点景区门口见。”咬牙切齿丢下这句话,林朵就把电话挂了。 妈妈对于关岸的喜欢,真的让她很无语。每次来,她都要絮絮叨叨说个没完。 那边的关岸对着手机,忍俊不禁,哈哈,这么多年,这招对林朵朵依然有用。哈哈,真爽,总算扳回一城。 林朵到石壁山景区的时候,关岸正坐在爬山阶梯旁的椅子上。眼睛望着什么出了神,今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围着一条浅棕色的拼色围巾,明明是简单不过的装扮,却偏偏带着出众的气质。 林朵想,关岸真的很好很好。长得好,性格好——对她好。 “走啦。”林朵走到他跟前,粗暴的扯他的围巾。这家伙最讲究一丝不苟了,她偏不让他如意。 “林朵朵,你要死啊,不要扯小爷的衣服,你赔不起。” “是是是,大爷,我赔不起。” “知道就好,离我五步远。” “可是,这条梯子就这么宽,好像也没有五步。” “往下走,隔着五步楼梯,我也可以接受。” “那可不行,我要跟你在一起。”说完紧紧圈住关岸的手臂。 “你死了这条心吧,小爷不会看上你的。” 这两个人的相处模式真的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这以身相许的戏码不知玩过多少遍。不是女许男,就是男许女。 两人,就这么一路拌着嘴,往山顶爬墙,分散了注意,这阶梯也不是很难爬。 第十八章 关岸的t台梦 “哇,好漂亮。151+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虽只是一百多米的海拔,但在这足够俯瞰半个城市了。视野,从近处,可以看到草木葱郁,从远处,可以看到城市中的交通线和高楼。 因为天刚刚放晴,所以今天出现在这里的人倒是不少。在亭子附近还能看到,一群老人在练太极。 “好累。”关岸病怏怏的,才一上到顶,就迫不及待在护栏边上找了个座位。 “鄙视你。” 关岸沉默,一手枕在头下,一手放在眼睛上,遮住阳光。 林朵叹一口气,走到他身边坐下,今天的关岸有心事,她知道。 她也学着关岸的样子,静静的仰躺在椅子上。 不知过了多久,林朵快要被这里温和的阳光和放松的心态催眠了,关岸突然开口。 “林朵朵,这段时间,我其实是去应征模特了。”关岸的话说得极浅,浅到不用心去听,就会被湮没在空气中。 林朵并不急着说话,关岸只是想倾诉。 “我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一定要我学建筑。他明明知道我的梦想在t台上。” “我背着家里,去给某知名杂志当平面模特,被爸爸发现了。” 他突然站起来,走到护栏边上,双手撑在栏杆处,目光放到远处。大衣被他扔在椅子上,背影看上去有些萧瑟和单薄。 林朵拿起大衣,走到他的身后,踮起脚尖,很费劲才把衣服披到他肩上。这身高,这身材,这样貌,确实很适合当模特。 “你没错。”林朵背靠在护栏上,双手环胸,目不转睛的看着远处的老人们在练太极,不急不缓,怡然自得。他们虽然面容消瘦,但是精神矍铄,经历沧桑后,积淀了心。 “爸爸被我气到住院了。”九个字,蕴含着悔恨,自责。他把手插进头发,言语之中,有些哽咽。 闻言,林朵吃惊的扭头,看见关岸低垂的头,手撑在额头。 她想跟他说,这不是你的错。也想跟他说,别难过。但最终,还是说出一句不相干的话。 “人总是会面临许多的取舍,不辜负心,就好。”做出选择是艰难的。选择什么,旁人也不能妄言。 手轻轻搭在他的肩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什么,也没能安慰你。 耳边的音乐消失,远处的老人们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林朵不知道过了多久,这大男人已经靠在她肩上多久了,肩膀传来麻麻的酸痛,这家伙的头还真是越来越重。 哎,看在你心情不好的份上,才给你靠的。我也就这么随口一说,你就当真了。 她正想扔了他,却没想到,这人自觉地挪开头。转眼间笑嘻嘻的对着林朵,刚才的低落找不到任何痕迹。 “我想了又想,觉得沈知南那家伙比我可怜多了。哈哈,找回平衡一点了。” 林朵脸上全是黑线,难道真如微博所言,治愈一个人的悲伤,更多的安慰都不如给他举例子说,有人比你更惨。 这么想着,耳朵还是不自觉竖起来,长久以来,她都是这么不动声色、小心翼翼地收集关于沈知南的事情。 “他爸居然硬把他塞到老朋友的建筑公司去上班,提早过上了朝九晚五的生活。哈哈哈哈。”想起那次见面,他脸上那吃了大便一样的臭脸色,关岸就抑制不住大笑。 哦,原来是这样。他去上班了。 “不过,居然在他公司门口看见张然,她一见我就跑。她可还真痴心,这么多年了。” 林朵心里讶然,在公司门口见到张然,上次在游乐园也看见她尾随沈知南离开,这不会只是单单的巧合吧。 第十九章 张然第一次向沈知南表白 关岸见林朵面无表情,才想起来林朵应该是不认识张然的。151+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张然也是a中的……” “我知道。”林朵打断关岸即将开口的话。“张然这个名字在p中,也不是什么新鲜名字了。” “哦?”关岸饶有兴致的看着她,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13年的高考状元,成绩优异。”林朵刻意忽略‘而且张然喜欢沈知南’这后半句话。 “哎,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这张然喜欢沈知南在a中,也不是什么秘密了。额,让我想想,这第一次看见张然好像蛮有趣的。 高一时在a中的小树林,那时,正值中午,小树林树荫繁密,我躲在角落里乘凉,就听到一个恶狠狠的声音传来——‘我喜欢你。’心下一颤,不听内容还以为是在讨债呢。被勾了兴趣,我就大大方方坐在大树后面的椅子上,看不远处的两个人。 那个女生,说实话,长得很不好看。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戴着老土的眼镜,还带着钢牙!她说完那句话之后就一直垂着头,很局促不安的样子。反观,对面的男生,长得干净清秀,脸上挂着温润的笑意,嘴角轻掀,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整个人不仅有着清贵,又有少年隐隐的骄矜。 彼时的我还不认识沈知南,等到后来混熟了,才明白,他的温润亲切都是骗人的。越不熟,才越以为这是一个不设防的好亲近的邻家大男孩。 那少年即使面对这么丑的女生在告白,依然镇定自若,没有半点鄙夷。但我知道,这种情况,不傻的人都知道拒绝,更何况骄傲帅气的沈知南。 果然——‘张同学,谢谢你的喜欢。但现在的我们应该以学业为重。’明明是拒绝,却还说得十分有礼自然,几乎让人产生错觉——他是喜欢她的,只不过时间不合适。 一直低着头的女生突然抬起头,脸上写满愤恨,一双小眼睛瞪得大大的,双颊在说话时不知道怎么会这么鼓。 ‘我知道,你是嫌我丑。’ 还好当时我没喝水,不然准得喷出来。” 关岸极尽夸张之能事,一段话说得是绘声绘色,林朵不得不瞪着他,示意他正经一点。 “这样听来,这张然倒是不值得同情咯。”被拒绝本已是丢脸的事,在对方还对你温声软语的时候,不应该见好就收吗,怎的非要让自己这么狼狈。 “你说的极是。依我看来,这张然是自取欺辱。有些事情,双方心知肚明即可,这人倒好,这么不管不顾自己的脸面。换句话说,既然知道会是这种结果,既然知道自己长得不漂亮,又何苦去沾惹沈知南这号人物。”关岸大大咧咧,满是不屑的发表着评论。 林朵对于关岸开口闭口的丑,不漂亮其实是很敏感的。即便丑,也有喜欢一个人的权利,不管这人是高高在上的沈知南,还是淹没在人群中就找不到的普通男生。难道,一个人一生下来,就被上帝规定了不能喜欢那样的男生,凭什么,她们就得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 当然,‘她们’中,有一个林朵。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林朵对于张然的同情,止步于那句‘我知道,你嫌我丑。’ “然后呢。”林朵歪着头,靠在关岸肩上,这样一个对话,竟让她有些疲惫。 “然后啊,我就看见沈知南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凝固。哪怕是伪装,现在也懒得陪个笑脸。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冷冷的转身离去。” “就这样?” “不然咧,你还想怎样。” “我以为,他还会说些什么缓和局面的话。” “你不了解沈知南,他再如何温和,都是一个骄傲的人。张然这句话无疑踩了他的底线。他哪里容的一个不认识的人这样的指责。更遑论,他的温和只是维持他的形象而已。退一步讲,如果,送到他手里的那张纸条上,没有署名,沈知南是绝对不会去赴约的。 这件事,换了别人,一听张然这个名字,就避而不及,哪会去管什么形象,就算去了,也只会恶语相向,警告她别做梦了,哪里会这样温和的去对这样一个女生。 所以,沈知南是一个很有风度的男生,而事实亦是如此。” “你不说了,沈知南的温和只是假象?”林朵有些不解。 “你不懂。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道防线,就像你,表面清冷淡漠,将那些人隔绝在你的世界之外,这固然省事,却也有失圆滑,极易招致妒恨。而沈知南的方式则是对每个人的礼貌还有温和,表面看,与很多人交好,其实他们都不动声色的被隔绝在他的世界之外。这只是一道必要的安全防线,每个人都有,每个人方式都不一样。 可是他的温和有礼又不尽然全是装出来的,而是他良好的家室教养的成果。知道沈知南为什么家室这么显赫,同时成绩这么好,长得这么帅,却还能和大多数男生处的这么好吗?就是因为他很能照顾别人的感受。这种表象,与其说是伪装,不如说是教养。” 话题止于这里,林朵没再说话,只是叫上关岸一起下山,真是有些累了。 第二十章 于凉槿 林朵接到于凉槿电话的时候是在夜里十一点。不是所有小说网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151+你就知道了。那时候林朵已经躺在床上打算关机睡觉了。 于凉槿倒是会把握时机,知道她的习惯。 电话一接通,对方噼里啪啦就说一大堆话。内容无非是很想你啊。快开学了好忧伤啊。寒假没什么好玩好无聊啊。 “说重点,我好困。”林朵的生物钟已经在抗议了。耐心听到现在就是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在这么晚打电话来叙旧,一定有事。可是眼见对方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能做个不解风情的人出口打断了。 “我明天八点到a市。你来接我。顺便到你家暂住两天。带我玩玩a市。”于凉槿也不含糊,林朵的话一落,就不假思索的接下去,可见其计划之久。 此时距离开学还有五天,但是学校宿舍每年都在开学前三天才开放。所以她会提出在林朵家里住几天。 林朵自然是不信这所谓的‘带我玩玩a市’。在这里读四年大学,有的是时间逛,何必急于一时。林朵猜可能是遇到什么事了吧。但她什么都没有问。只是答应了。 不是她体贴,是不想知道太多关于别人的秘密。让别人忌惮,深怕她不知什么时候会说出去,又让自己不自在的事。林朵不喜欢做。 于凉槿是林朵的大学室友。遇上她,可以说是对林朵的一个挑战。她跟布悠蓝是两个有着相似之处又不一样的人。布悠蓝率真活泼,霸气,看问题犀利又精准。而于凉槿完全是个自来熟,人来疯,大大咧咧,不会装柔弱。 记得刚开学那会,林朵沉闷的个性使然,她并没有像其他五个女孩子一样,一整天腻在一起,做什么都要约好一起做。 她第一天来到学校,解决好入学手续,整理好宿舍就去图书馆了。她并不是学霸,只是想逛逛图书馆——这个未来四年会来很多遍的地方。这是这在别人看来是奇怪而且变态的事情。月兑离队伍、独自一人去图书馆,于是林朵成了宿舍里不合群另类的人。 她自己倒无所谓,反正高中的时候总是有人在背后: “看就是她,成绩好又怎样,长成那样都不知道她在骄傲什么。” “你看林朵,一副趾高气昂谁都看不起的样子。得瑟什么?” …… 她只过她认为舒服的生活,并不在意别人的想法。 可是一旁自来熟又‘热心肠’的于凉槿不干了。整天黏着她,想要把她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她是完全没有办法理解林朵喜欢独处,沉默,淡然的性子的。对于她这种人,一天不说到口干舌燥,就会浑身不舒服。 于凉槿曾说,看到你那样觉得你很辛苦。又恰好对你印象还不错,就像帮你一下。你放心,有我你就不会无聊。 后来,虽然她自己总是抱怨无聊。但林朵有了她还真的不无聊,因为她总是会做很多莫名其妙,胸大无脑的事。好吧,于凉槿的胸也没有那么大,总之就是看她做事说话已经足够好玩了。 林朵不知道对于她那句对你印象不错是该哭还是该笑。但她知道,她并没有对这句话很反感。 很真诚的表情很真诚的话,虽然她自己也一直在装真诚,但是像于凉槿这种简单纯真的女孩子,她不会伪装不会隐藏情绪,说喜欢便是真的喜欢,说讨厌便是真的讨厌。 因为这样直率不做作的性子,虽然她是个很麻烦的人,总是闯祸总是很吵很烦,但是林朵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迷迷糊糊快要睡过去的时候,林朵还提醒自己明天记得去接于凉槿。 第二十五章 林朵住院 这样子,沈知南与江宛清分手的谣言是不是就不攻自破了。151+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心里忽然涌起一丝悲哀。 因为现在的她,居然想像个巫婆一样,咧开渗人的笑容,用恶毒的声音对身边沉醉的沈知南说,你以为的美好的爱情可能已经不存在了。江宛清背叛你了,背叛你了! 难道,因为喜欢你,我已经变得如此面目可憎?林朵有些发抖,再也不能维持平静的假象了。 她怕,她怕对于沈知南不再是喜欢,而是执念。足以毁灭她的执念。 沈知南张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一脸苍白的林朵蹲在地上很痛苦的样子。 “林朵,林朵,你怎么了。”沈知南有些着急的扶起她,这是怎么了。 “林朵,你忍着点,我带你去医院。”因为慌张,他的气息有些不稳。 “不。”林朵一把推开沈知南,身子因为失去支撑,重重摔在地上。林朵已经痛到不得不拼命咬住自己的唇,阻止申吟出口。 “你在别扭什么,到底怎么了你。我先带你去医院好嘛,其他事再说。”沈知南被林朵推开,有些狼狈。脸也因为林朵的拒绝有些下沉。 他完全莫名其妙,刚才还谈的好好的。 “打…电话…叫关岸。”林朵捂着肚子,艰难的开口。“我…只要他。”如果说,刚刚沈知南只是有些不快,现在可算是真正的生气了。这么明显,就是在排斥他。 看到林朵坚决的样子,知道如果不这样,她是不会乖乖走的。看她的样子也是难忍到极点。他倒是很好奇,这么短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林朵宁愿强忍病痛,也不愿由他送去医院。 无奈打电话给关岸,简单说了一下事情,叫关岸带她去医院。 所幸他们走的不远,很快关岸和于凉槿就赶到了。 看到疼的快要在地上打滚的林朵心疼到不行。同时也有些敏锐的察觉到他们两个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林朵宁愿强忍病痛也不肯由沈知南带走。不过他什么都没问,着急的抱起林朵往沈知南拦的出租车跑。 一路上,于凉槿拉着林朵的手不断在抖。林朵的生活习惯像个老人家一样:早晨六点起床,下午一点一定要睡一个钟午觉,晚上十一点睡觉。不吃方便面,不减肥,不经常吃垃圾食品……生活规律到极点。她的身体一想也很好,这是怎么了。 到了医院,挂了急诊。看到医生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怎么样,医生怎么说。”交完费回来的沈知南拉住关岸一脸急切的问。 “急性肠胃炎。现在医生已经打了针也让她服了药。等她醒来再打个吊针,拿些药就可以了。”关岸压低声音说着,怕吵醒林朵。 “医生说是她肠胃功能不是很好,不能吃辣。而且粉很难消化,最好不吃……应该是那份砂锅粉吧。” “嗯。”沈知南听完脸上一松,有种如释重负的样子。 “你老实说,你们到底怎么了。”关岸一路上都在担心林朵的病情,自然压下心中的疑问,这下,真的再也忍不住不问了。 他看的出来,林朵虽然对沈知南没那么热络,但至少不算排斥。现在这样,绝对是发生了什么。 “shut。我也想知道。”沈知南有些烦躁的踢了一下墙角。他也很想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关岸有些意外,看到沈知南这么大的反应。他可是轻易不会说粗口的,一贯冷静理智的他也不会这样烦躁。 “你喜欢林朵朵。”关岸突然有些明了状况。 一句话,噎得沈知南说不出话来——他真的喜欢林朵?!他不知道。 于他而言,对林朵的这种感觉是新奇的陌生的。 每当看见她在笑时,总有种她在伪装真诚的感觉。可是笑容很完美,真诚也很自然。其实他知道他们有多相似,用真诚的面具来掩盖对世界的不屑。只是他的方式圆滑,所以他受欢迎;而林朵的太过棱角分明,所以总是招致太多非议。 最后,沈知南只能木讷的说:“我也不知道。” 他不知道,对林朵是不是喜欢,没有像对江宛清那样直白而强烈的感情,汹涌而甜蜜的所谓爱情的感觉。可是对林朵分明是有不一样的感觉的。至于是什么,他也说不好。 第二十六章 你来了 林朵是在下午四点钟醒过来的,天色有些昏暗。友情提示这本书第一更新网站,百度请搜索151+在a市,冬季太阳不出来的时候,天就是这么灰蒙蒙的。 灰暗压抑得人喘不过气来。 醒过来的时候,看见于凉槿靠在床头睡着了,手里还抓着她的手。林朵微微咧开笑容,第一次对于凉槿的存在感到莫大的温暖。 能发现身边还有一个人静静的陪着她,真好。我不需要你为我做太多,只需在我需要的时候陪在我身边足矣。 相较于,一个人醒来后发现身边空空如也的黯然,于凉槿的陪伴给了她莫大的安慰。心情也不自觉的就好了。 轻轻反握住于凉槿的手,嘴角上扬,带着好心情看向窗外。 窗外,种着几棵法国梧桐。因为寒冬,叶子已经落得差不多了。其实,在a市的医院,法国梧桐的身影并不多见。因为它的枝繁叶茂,很容易影响采光。 法国梧桐光秃秃的树丫子在风中摇摆,平添一丝萧瑟。不过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枝上开出新芽——也是,已经接近三月份了,北方再怎么冷,都该有春天的气息了。 林朵心里止不住的苦涩,树木尚且知道随季节而变,而她一再固执。 现在,这种固执,到底带给她什么。 关岸轻轻打开门的时候,就看到林朵靠在床上,对着窗外发呆。侧脸是安静平和的。一种不同于她平时的安静。就像一个垂死的老人,该经历的都经历了,该享受的都享受了。对于死亡无惧,有的只是对生命的超月兑与淡然。 关岸突然有些惧怕林朵这样的安静,她该是淡漠无所谓,冷眼旁观一切,不需言语,敏锐却足以洞察这个世界。 “你怎么起来了。”关岸放低声音开口,音量足以打断林朵的思绪,却不会吵到于凉槿。 不过,对于于凉槿这种人,正常音量估计也不会让她醒过来的吧。 “你来了。”林朵淡淡的开口。声音里没有惊喜,没有意外,没有埋怨,没有一丝情绪。她知道,关岸不会离开的。 “给你买粥了。”关岸扬一扬手里的红番薯粥。露出很是温暖人心的笑容。足以包容林朵所有不愉快的笑容。 “感觉怎么样?” “没事。”稍微停顿后,又补一句:“我还好,不用担心。”让担心自己的人担心,一直是林朵不愿的事,只可惜,她总是太不成熟了。 “傻丫头,快点喝粥吧。凉了不好喝。”关岸温柔的揉揉她的头发,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往常,关岸都是不会对她露出这种春风拂面的关心的,只有在她很脆弱的时候才会这样。就连有一次,她不小心摔断了腿,关岸都是一种取笑的鄙视的态度对她。 难道,她现在脸上写着,我很不开心,我很想死几个字。 明明,她也没有心情很低落啊! 林朵安静的低着头喝着粥,关岸也不发一言,于凉槿趴在她的床边呼呼大睡。病房里居然静到不行,这无论如何都不能不算是很奇怪的场景。可是主角们一个一个自然到不行。 在长久的岁月里,他们学会的,就是如何安静的,陪在对方身边。 第二十七章 走了的和来了的 气氛,是在于凉槿醒过来之后发生改变的。友情提示这本书第一更新网站,百度请搜索151+按照她的说法,是一阵食物香气把她的肚子叫醒的。 恬着脸硬是喝了一碗关岸带来的‘病号粥’。还大言不惭说,林朵好不容易生一次病,害她操碎了心,既当爹又当妈。 林朵扶额,她真的不想再去评价于凉槿这句话了。什么叫好不容易生一次病,她很期盼看到?自己生个病,关她什么事,明明忙进忙出的人是关岸。还又当爹又当妈,下一句是不是要‘一把屎一把尿’了。 漂亮也不代表就可以无脑吧。于凉槿,你这样,真的没事吗?嫁出去不会被嫌弃?又或者问题的关键是——嫁的出去? 喝完粥不久,两个人就被林朵随便找了个理由打发了。 她知道他们两个人都不放心她,想留下来陪她。但是,真的不需要。她很好,真的。 可能因为她平时太要强,一旦她发生什么事情,所有人都认为她理所应当要脆弱。可是完全没必要,不是吗。去毫不相干的人面前博取同情,还是让担心自己的人更加不安? 无论哪一种,都不是她喜欢做的事! 想起关岸在于凉槿醒来,去洗手间后,那欲言又止的模样。林朵真心觉得她做对了——她现在不想跟任何人谈论起沈知南这个名字。 因为光是想想。就足够让她无力。 她承认她对沈知南不是满足于:我在远远看着他就好的这种感情。但是,她没有办法接受自己是一个因为喜欢而面目全非的可憎的人。 林朵是在当天晚上七点走出医院的。她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在打完吊针之后,独自一人做14路公交车回家。 林朵上车后,看见往常坐的位置已经有人了,所以沉默着往最后一排走过去。还好已经过了晚高峰,人不是很多,不然有的罪受了。 靠在窗上,林朵有些矫情的想,对沈知南,是不是有一天,也像对这公交车位一样,到了某一时刻,不得不放弃! 其实,沈知南在6:05分的时候,有去看望林朵。当时呆呆望着窗外的她在听到开门声时,快速的溜进了被窝,装睡。最后一眼,便是对面墙上的挂钟。 她现在不想面对任何人,当然了,她以为是被她打发走的关岸他们,却没想到,竟然是沈知南。 他只是静静的站在床头,从进入病房到离开,从始至终,一句话都没有。 林朵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不知道他抱着什么样地心情而来。她一直躺在床上假装睡着,不敢睁开眼,不知道说些什么。 很久,沈知南不发一言的站着,直到——她的一瓶针水挂完了,沈知南去按服务按钮却发现坏了,之后走出去叫医生。林朵自然是不知道的。所以在医生再次推开门时,差点被发现她。 医生进来换针水,林朵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打吊针。 林朵听见他请护士多注意她的针水。然后就离开了。然后,护士也离开了。 她睁开眼,第一眼,对面的时钟映入眼帘——6:13分。林朵觉得可笑,在这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心思千回百转,有焦急有窃喜有不解有惊吓。一向那个淡然的无所谓的林朵呢。被别人牵着情绪走,真心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自从在a大见到沈知南,新的命运已经拉开序幕。而这个寒假,更加过得不同寻常。 第二十八章 近代哲学通史 再一次看见沈知南,是在开学第二周的公选课上。此时,距离那天医院的见面,已经过了很久。 建筑系离化学系很近,因为他们的课大多数是在四教上的。时间凑巧的话,可能会遇见,但是开学第一周,他们没有碰过一次。 因为是大课,而林朵来的又晚了一些,所以只能在位置靠后的两个陌生人之间夹缝求存。 上专业课,每每第一排都会有一群学霸早早占在那里,来的晚只能猫在后面;而上选修课刚好相反,要坐最后一排需要早早来占座,来的晚只能坐在前排沐浴老师的目光和唾沫。林朵,今天是踩点进教室的,所以前后左右都没有她的份。 刚放下书包,就看见沈知南,准确来说,是沈知南的后脑勺,他坐在离她四排远的前面。身边有一个稍微有些黑的男生一直在找他搭话,但他一些懒懒的,对他的话题好像没什么兴趣。『**言*情**』 林朵不知道这是什么病——在人群中一眼能认出沈知南,光靠背影。在高中,他们没有这么多见面机会,所以,这个‘特长’应该是在大一第一个学期养成的吧。 她可真是奇葩。林朵在心里自嘲。收回目光,打开书本。 “沈知南,你说,关岸这个臭小子太过分了吧。居然临时月兑逃。”说话的正是沈知南的室友老五,在砂锅粉店碰到的那个被坑的外地男生。 事情就是,沈知南他们宿舍连关岸在内有三个人选了‘近代哲学通史’这门课,但是关岸这见色忘友的人一听到于凉槿选的是‘韩语入门’就迫不及待去换课。所以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上这门课。 公选课是在上个学期就选好的,不过a大一向比较人性化。在第二学期,会开放部分名额让一小群的人换选修课,就看你抢不抢得到了。 ‘被坑男’倒不是真的生气,只是有些不爽关岸这个臭小子的好桃花,这才跟于凉槿认识多久就在一起了。他倒还是孤家寡人,太受刺激了。 其实,他倒想错了。关岸和于凉槿早在上学期就认识了。上了大学的关岸和林朵联系逐渐频繁,所以常常见面。而林朵身边又有于凉槿这样一个要‘拯救她于水火之中’的奇葩室友,所以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识。 沈知南微微侧头,露出一个笑容。朝义愤填膺的老五甩去一句:“关岸重色轻友倒是不假,只是,你好像挺羡慕的?” 一句话,竟意外让老五憋的脸都红了。也说不出话来。沈知南这个死变态说话就是犀利。 第一周课,就这么平淡无奇的过去了。明明,她和沈知南都是理科生,上个选修课选个哲学通史,真是有些闲的慌。不过关岸这家伙倒是真的重色轻友,早上打电话告诉她,今天不去上哲学,要和于凉槿双宿双栖去上韩语。那个骚包的样子,真让林朵想要把拖鞋扔在他脸上。 像韩语,只有像于凉槿这种疯狂迷恋韩国男星的有些二的小女生才会选。这样说,是不是,得罪很多人。算了,还是走吧。 林朵回到宿舍,看见两个今晚没课的室友在吃着零食煲剧。其中一个女生——刘呈看见她回来,就很热情的问她要不要一起吃。品种蛮多的,但她一般情况下不会在晚上吃这些东西,对身体不好。于凉槿不是经常说,她过得像个老人家一样。 婉言拒绝。对方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然后又去看剧。 看到对方好像没有半点不悦的样子,林朵放下心去冲凉。毕竟即便她在淡然安静,但是宿舍的人是要同住四年的,她也不想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矛盾,所以努力不让自己显得特别不合群,所以尽量适应。 第三十四章 喜欢他的优秀 “你说我怎么这么命苦,每一次你生病我都要伺候你。『**言*情**』知不知道你有多重,累死我了。”关岸将买回来的粥打开放在林朵面前,就忙不迭诉苦。 “谁叫你要背我?”林朵高傲的撅起嘴,“我本人表示,很不屑。” “死丫头,不得了便宜还卖乖会死啊。小爷累死累活的,为了谁!” “也多亏我今天没事,不然,你就等着在宿舍病死吧。这么不会照顾自个儿。” “是啊,多亏你了。我的救命恩人。”林朵因为打了吊针,精神稍好,也跟关岸开起玩笑。这个人,怎么那么别扭,刀子嘴豆腐心。谢谢你啊法官,每次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准备怎么报答我。” “以身相许!” “别,爷已经有了个如花似玉、绝色倾城的女朋友,你这等庸脂俗粉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关岸连忙摆手,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 “哈哈哈哈”回应他的,是林朵有些沙哑的低笑,“她要是听到你这么夸她,得有多高兴啊。天天高兴。” 两人笑闹着,很快,林朵的粥就见底了。林朵对于番薯粥的热爱简直已经到无人能及的地步。每一次生病,最想喝的,一定是番薯粥。这是林朵个人的‘病号粥’。 “林朵朵,对不起,昨晚不该让你就那样走的。你穿的那么单薄。”关岸有些内疚,都是因为他。 “哎,怎么是你的错。我身体太弱了。”她一副自怜自哀的样子。倒还真细心扮演起那些弱不禁风,伤春悲秋的古代官家女子。 “嘻嘻,我决定了,我要好好锻炼。”笑嘻嘻的将脸凑近关岸面前,用力捏捏他的脸。 关岸任她捏着,却没有回应她的话,反而意味深长的说,“朵朵,有件事,你一定要跟我说实话啊。” 林朵不语,收起笑容。 “你喜欢沈知南对吗?” 问出这句话,关岸就一瞬不瞬的看着林朵,她与沈知南,他多少看得出些许端倪。 输液室星星点点的坐着几个人,林朵将后背靠在椅背上,脸上尽是疲惫。原来,不止我一个人生病。 良久,关岸收回目光,林朵朵不想说,他不想逼。 “是。”空寂的屋子,竟将这句如同喃喃自语的话衬得掷地有声。 “什么时候?”他的语气中,是‘意料之中’的淡定。法官应该早就猜到了吧?! “可能在高中也可能在初中,不知道。” 相比林朵凉凉的声音,关岸是意外到跳起来。“什么?你什么意思?” 还以为你是真的淡定,原来不是。“你没有听错。” “为什么?” “我要知道就好了。”她嘴角有轻微的勾起,却明显在自嘲。“我可能也跟其他人一样,喜欢上他的优秀了吧。” “在初中,就听过a中沈知南的名字,前天参加化学竞赛获奖了,今天在准备数学联赛,后天又要去参加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综合竞赛。这样的男孩子,你根本不知道有多令人羡慕。那时候还没有见过他,在老师嘴里不止一次听过,人家沈知南在1010比赛又获奖了。” “讲得多了,就上心了。你知道,我一直都是个成绩平平又没有上进心的人,可是听了沈知南这个名字,我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这么优秀的活着。这么让人一提起来,就满是赞赏和敬畏地活着。” “于是,我不想自认平庸,就学着人家好好的学习。后来,逐渐知道更多关于他的事,我就更加觉得,这么优秀的男孩子都在努力,我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又怎么能得过且过?” “然后,我成绩就真的有所提高了。不过初三临时抱佛脚,最后三分之差,痛失a中,进了p中。那时候,还单纯只是羡慕这样光芒四射的男孩子,我清楚地知道,这并不是喜欢。” “那后来呢?” “后来,成绩就一直稳定在全级前三。至今我仍在庆幸,因为我始终觉得,成绩好是因为在高一时,我比很多人都先适应高中生活。” “日子这么不咸不淡的过着,时不时参加一些竞赛,直到有一天,去参加高中生英语口语技能大赛时,遇见了他——那并不是我第一次单方面遇见他,可是我却现我的心好像跳的很快——我可能有紧张或者是激动之类的情绪。” “然后,可能就是喜欢了吧!”林朵说到这里就不再说了。 关岸没有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无非是做了所有暗恋一个人的事。可是他相信,林朵绝不仅仅是在享受一场不会失恋的暗恋,换句话说,她过得很辛苦:这是个很轻易认真的女孩子。 薄唇里溢出一声叹息,我不问,你就打算不说了吗? 林朵听在耳里,却不说话,只是把头靠在关岸肩上,往上仰,目不转睛盯着那堆透明的针水瓶。 葡萄糖?四瓶,除了这瓶,还有一瓶是生理盐水,用来冲输液管两种不能混合的针水,就是说,真正有药用的只有两瓶,可是收了她118的药品费!!! 她誓,再也不要生病了。 无商不奸,现在还有一种说法:无医不坑。 第三十五章 骚包 关岸去给林朵接水,走了几步,想起她的手机。动作潇洒的将白色手机从大衣里掏出来,抛给林朵,动作还挺流畅优美的。 “喏,这是你昨晚落在沈知南大衣里的手机。” 林朵看着自己的手机呈抛物线,抛到自己面前,想去接的双手落空,还好落到自己的膝盖上。 “不要拿我的手机耍帅好不好。”就不能好好拿给我?很痛好不好。而且我可没有钱买手机。 “不好。”不远处的傲娇少年看到手机稳稳落到林朵的膝盖上,挑眉一笑,他对自己的技术还是有信心的。 “于凉槿又不在这里。”林朵不满的嘟喃出声。 “我的魅力只有一个人欣赏,多可惜?” “所以……”你这是在招蜂引蝶咯。林朵正想说话,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于是识相的噤口。 “可惜什么?”于凉槿穿着一声干练的职业装,背着一个复古风的黑白棱块拼接包,脚踩一双白色高跟,乍一看,还真有都市丽人的感觉。 不过,这中气十足,又略带雀跃的声音还是泄露了她的简单活泼。 “你来了。”林朵笑嘻嘻的看着她,这衣服还没换就来了。 于凉槿今天跟着师姐去学校外面拉赞助,他们团委跟学生会要联合举行一个活动,活动还挺大型的,所以需要拉赞助,早上时间挺赶的,知道林朵生病了还是没办法送她来看医生,只好通知关岸。 反正她也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好的都可以穿同一条裤子。咳咳,好吧,男女有别,是她的错,比喻不当。可是理是这个理。 她不想掩饰自己心里的酸溜溜,哪个女孩子看见自己男朋友对一个女生那么好不会不舒服?! 可是她另一方面又告诉自己不能这么想。毕竟,他们认识这么多年,要有什么早就有什么了,哪里轮得到她。 哎,又扯远了。其实她就想说,她一结束,就过来了。还刚好听见关岸的话。 林朵没接于凉槿的话,她就想看看这法官,是怎么在女朋友面前硬气的‘我的魅力只能有一个人欣赏,多可惜的’。 关岸接完水,回来递给‘风尘仆仆’的于凉槿,还不忘睨了一眼无声笑得幸灾乐祸的人。 林朵不满的撇撇嘴,法官这人实在太会见风使舵了吧。她在这里渴得要死等他的水。 “没说什么。”关岸暖暖一笑,很是好看,低沉温柔的声音从喉咙溢出。手伸出来,拂开于凉槿因走得急而黏在脸上的细。“只是在感慨罢了。” 这于凉槿看来也不是善类,任他表现他的温柔,却不说话。只是在喝水的同时,眼神盯在他身上。 在喝完水之后,才阴阳怪气:“你的魅力只有我一个人看很可惜,是吧?” 话音刚落,林朵就看见关岸接过水杯的手一顿,脸上温柔的笑意也僵硬起来。 “不是,阿凉你听我说……” 急急忙忙的解释,惹她生气,后果很严重。却不料得到小女朋友不耐的拒绝。 “算了,不用说了。你的骚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状似大方的摆摆手,一副‘我懂’的模样,毫无意外,让关岸黑了脸。 什么叫骚包?他一个178cm大男人,阳光帅气,运动型男,哪里骚包了?哪里骚包了? 好,于凉槿,你有种。小爷记住你了。 回应他的是,于凉槿很无辜的表情。 “噗……哈哈哈哈。”林朵不可抑止的大笑,双肩竭力保持却依旧颤抖,连带着,输液的软管都在拼命抖动。 她都不禁想为于凉槿拍手叫好,这丫头还真是——绝了。 ‘骚包’是林朵私底下还有在心里对关岸的评价,可能用时下的话来讲,应该是‘傲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真的觉得他太骚包了。于凉槿自然也是知道她的。 没想到今天被于凉槿这么一本正经的说出来——没关系,我不介意,反正你一向都是这么骚包。 不过,笑得再花枝招展,林朵还是很识相,收敛一下。毕竟关岸重色轻友是一贯的事——不舍得责怪他的小女朋友,然后,她就遭殃了。 第三十六章 玲珑剔透 这样笑闹下来,不知不觉就到了十点半,林朵的针水也都吊完了。『**言*情**』 医生说打完吊针要坐着十分钟才可以走人,所以于凉槿陪着她,关岸去给她取药。 关岸前脚刚走,于凉槿抱怨的声音就出现了。“朵朵,你昨晚干嘛一声不吭就走了。”你看看你,生病了吧。 不是她自己敏感,实在是这人昨晚的表现根本就不正常。昨晚回到宿舍还想问她是怎么了。可惜她已经睡觉了。 “一点小事。”林朵安静的笑着,回避问题。 于凉槿显然意料到了她的回避。握着林朵的手轻轻圈紧,凝着她的脸,小心翼翼地问出来—— “你喜欢沈知南是吗?” 林朵嘴上的弧度一点点凝结,最后慢慢消退。 怎么,你们都问我是不是喜欢沈知南。 “怎么会这么认为?”气氛凝结几秒,就被林朵的轻笑打破。 “在沈知南面前,你不是平常的你。”于凉槿认真地看着林朵。 “那我是怎样的?”在他面前。 “舌灿莲花。『**言*情**』” 舌灿莲花?!是吗,我居然是这样的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想的对不对。但是根据你的性格,我是这么猜测的——很多时候,如果不是因为在他面前,你可能不会对那一件事作出评论。 虽然你的评论很精辟。但是你惯于藏拙。” 姑且撇开这是不是真的。 林朵有些吃惊,于凉槿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话,她一直以为,她是一个单纯无心思的姑娘,可是她现在说的这话,又岂非是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细细回忆,可能吧。 好像,在他面前,她的表现欲真的很强。 其实他们真正在一起说话的时间并不多,作为当事人的林朵,稍加思考,就会知道自己真的是有很强的表现欲;而于凉槿不过见到数次林朵与沈知南在一起,足见其聪慧及对林朵的了解。 “其实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你在他面前太反常了。” 林朵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闻言立马抬眸看向于凉槿。 “你看,就是这种不淡定。”于凉槿放开挽着的丸子头,用手轻轻顺着自己的长,看着林朵,微微一笑。 林朵呼吸一滞。 嘻嘻,还真是让法官说对了。于凉槿在心里小小得意一把。 昨晚她很不解林朵匆匆离去的事,不久接了一个电话吗,至于这么反常?磨着关岸好久,他才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朵朵喜欢沈知南。还条理清晰的分析起来。 虽说是猜想,但也**不离十。谁叫他这么了解朵朵。 没有把握的事,按照关岸的性子也是不会乱说的,再说了,他那个人那么护短,断然不会说出关于林朵的没有根据的事。 林朵自然是不知道于凉槿这些话都是关岸说得。她对于于凉槿如此通透的心思有些畏惧——她没有秘密了。 她与于凉槿关系是不错,但是,这么近的距离,这么玲珑的心灵,她没有安全感。 毕竟,于凉槿不是布悠蓝。 心里有些冒冷汗,脸上却只能维持僵硬的微笑,她伪装的真诚,是不是在她面前,也不堪一击。 “所以嘛,你喜欢沈知南对不对。” 林朵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目光有些涣散的盯着自己手上的围巾。 好在难堪的沉默并没有维持很久,关岸回来了。 于凉槿也并没有执着于答案,而是挽着林朵离开输液室。 简单吃了午饭之后,她们就回宿舍了。其他的女生也在,刘呈一看见她,就迎上来了。 “朵朵,你没事了吧?” “没事,打完吊针,好很多。”林朵真心咧开笑容,对于别人的关心,应该礼貌相对。 “嗯,那就好,听说是一个男生上来背走你的呦。”她冲林朵眨巴眨巴眼睛,神色暧昧。 “没有啦,只是同学关系。”安静的抿嘴,无声的笑着。女人的八卦心理在作祟。 刘呈虽然其貌不扬,性格也无出彩之地,但胜在真诚。林朵其实并不排斥这个简单的女孩子。 “哦。”眉眼的神采渐渐敛去,有气无力的说着。 “哈哈哈哈——”于凉槿有些受不了她如此强烈的对比。看着她塌下去的脸,捧月复大笑起来,搞得刘呈有些不好意思,红了脸,还在那里羞恼的跺脚。 她们都默契地,没有说出关岸其实是于凉槿男朋友,免得招致不必要的谣言。 第三十七章 和沈知南坐在一起 第三周的周二,第二次林朵提前十分钟坐在了教室的最后一排。 她有些后悔选这门课程了。哲学,果然就是课如其名,枯燥无味,老教授在讲台上唾沫横飞,但她真的提不起一丝一点的兴趣,两节课,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上眼皮与下眼皮斗争中度过的。 在刚坐下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身边就有人坐下了。这是整个教室最角落的地方了。看来,哲学还有老教授果真是一点魅力都没有。 林朵难得的出现这种幼稚的小情绪,其实,每个教室,每堂课这个位置都有人坐的。林朵这么想,也无非就是在心里调侃一下哲学课罢了。 来人,正是沈知南,他在进教室的时候,正好发现林朵在这个角落坐下,正好,这个角落也深得他心,哲学课实在太无趣了。 关岸有提到过林朵也选修这门课程,上一周的课没看见她,还以为换课了呢。 林朵并没有发现是他,反而放好书包之后,大摇大摆拿起耳机,趴在桌上睡觉。沈知南看见了,也并不叫她,反而微微勾唇,拿起早就准备好的侦探小说,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林朵是在沈知南非常粗暴的用手肘撞了一下后,醒过来的。很火大啊,既然都坐在这个位置,就不能尊重一下别人的睡眠? 转过头正待发火,却发现身边坐了一节课的人居然是——沈知南!下巴差点掉下来,她跟沈知南坐了一节课,她居然都不知道。 思绪是在沈知南不断地挤眉弄眼中回来的。目光大致扫射了一下,气氛有些奇怪! 怎么了呢?! “老师点你名字上来回答问题。” “德国黑格尔著名的理论是什么。有哪一个理论指导了马克思理论的形成。” “你先站起来。” 林朵有些呆愣,只能傻傻的,沈知南说一句,她就照做。 教授看她能够回答上来,倒也不跟她多加计较。反正也只是随机抽号,反正上课睡觉的人每次都很多。 林朵坐下了,思维还是有些混乱。转过头,想谢谢沈知南。却意外发现对方一直好整以暇的盯着她。 沈知南没想到,林朵上课睡觉被抓包是这个样子,果然有够傻。“哈哈哈哈。”不自觉,喉咙就溢出低低的笑声。 林朵有些懊恼,真是衰。 林朵的目光固定在沈知南手上那本小说上,这是怎么回事。他是在看小说吗?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老师的问题居然还回答的出来,果然变态。 沈知南,这个人果然一心二用的本事果然不错,现在还被他看见了这么糗的一幕。哎,流年不利。 实在是受不了沈知南似笑非笑,等着看笑话的鬼样子,林朵有些恼羞成怒的端坐在座位上,假装很认真在听课。 “哎,听说你前几天生病了,现在好了吗?”沈知南忽然凑过来搭话。 “好了。” “我在关心你耶。”他有些不满林朵这么冷淡的敷衍。 “谢谢。”林朵很不耐,周六到今天有四天了吧,受个凉感个冒的话早就好了,况且,真的关心,就不会四天里只有一个电话,也不会在现在才来假惺惺的问,你生病好了吗。 余光撇到沈知南嘴唇微动,但没有说出话来。 时间,因为发现沈知南坐在旁边而有些漫长。其实在林朵被叫上来回答问题的时候,已经是第二节上课不久了。 九点十分。准时下课。林朵几乎是同一时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拎着书包打算立刻离开教室。可是很快她就发现,根本没办法出去。那个人堵在她唯一可以出去的位置上了。 沈知南笑的颇有老奸巨猾的样子,刚才看见林朵着急的收拾东西,他偏偏不动。慢吞吞将书塞进书包。 可不可以快点啊,笑笑笑,怎么笑的跟关岸一样骚包。长得帅的男生身上都有一股骚气?! “我请你吃宵夜。”沈知南把书包往背上一甩,极是潇洒的开口。说完就自顾自离开教室。 林朵颇有些无奈,她正待开口的无数拒绝的话根本就没有时间说出口。 你不知道我其实是不想与你一起去的吗?! 沈知南不仅骚包而且自大! 第四十二章 在ktv联谊 安静的图书馆。突然出现一阵悦耳的小提琴声,有些突兀。林朵不为所动继续看书,是跟她没关系的事。 可是铃声不依不饶的响着,林朵就有些烦了,谁这么讨厌,在图书馆不关静音就算了,来了电话也不接一下。真的很打扰别人学习。 直到——身边的人低低叫了她一声:“同学,同学,你的手机响了。” 林朵这才如梦初醒,原来那个讨厌的人是她啊!昨晚换了铃声,怪不得想不起来这是她的手机铃声。有些尴尬,红着脸以最快速度拿出包里的手机,走到外面去接电话。 “于凉槿。”林朵刻意压低的声音在于凉槿听起来实在有些咬牙切齿。于凉槿微微颤抖一下,弱弱开口。 “今天宿舍要跟12级的师兄整个宿舍联谊。”顿了一下,又开口“你一定要去。” 问了地点时间,就以在图书馆的理由挂了电话。于凉槿不打电话,她都要忘记这回事了。 其实说真的,这种活动她真的不想也不适合去参加。她是个无趣的人,不会找人搭话,又不会活跃气氛。在那里呆坐着只会徒增尴尬,只是这好歹也算是宿舍的集体活动,怎么说,也找不到理由拒绝。 有些烦闷,听到晚上八点在校东门口的ktv联谊的消息。算了,到时候实在呆不下去再找个借口溜走吧。 7:30分,林朵收拾东西走回宿舍。在打开宿舍门之后,明显被吓到了。这几个女人,没事吧? 每个人桌面上都至少放了5、6件连衣裙。在为款式,颜色,衬不衬肤色,好不好看纠结。反观于凉槿,神神在在,坐在位置上啃着苹果为其余四人出主意。 林朵勾勾唇角,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于凉槿这么淡定,她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自然是陪着去的,打扮什么的也不用多花费心思。要是她还没拍拖,现在这场面估计乱到不行。 林朵只是简单的换了一件黑色无袖连衣裙,长至脚踝。脚上一双白色单鞋。头发稍稍挽做丸子头。她的身高是挺像北方女子,有一米六六。不对,她本来就是北方女子。 一出来,就惹了她们的惊呼,真的很漂亮。林朵平常在穿着上比较随便,其实今天的打扮也是蛮普通的,因为全身上下不超过100块。但是因为她身材很好,又很有气质,穿上了,自然不俗。 听着众人的夸奖,林朵暗笑,这些话,若是让高中的那些同学听见,还不见得什么反应呢。不过她的心里自然是高兴的,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漂亮,不喜欢别人夸赞的。 最后她们是等到8:10才急匆匆的出发的。反观其余四人,林朵跟于凉槿的打扮真的是太普通了。于凉槿只是换上了一条碎花短裙,披着头发,踩着一双凉鞋就出发了。 今天出现的师兄里面,有一个叫做齐云城的男生,是室友刘呈雅的暗恋对象。这场联谊,其实也是因为刘呈雅的努力组织起来的。 第四十三章 唱歌 到了那个ktv,已经是八点半了,所幸是在ktv,男生也很会自己找乐子,没有不满她们迟到半个钟的事。 先是各自的自我介绍,介绍好了,就坐下来该吃吃,该喝喝。不得不说,大学生是世界上最容易混熟的群体之一,刚开始大家还很拘谨,坐下不到15分钟,场面就热络起来了。 什么喝酒,划拳,唱歌,甚至游戏什么的都在这里得到最极致的诠释。于凉槿是个安静不下来的人,坐下不久,就耐不住寂寞,忘记自己是个‘有夫之妇’融入他们,然后玩些奇奇怪怪的游戏。 之所以说是奇奇怪怪,是因为林朵认为真心话大冒险这类活动很变态,太窥探别人的**了,更别说咬牙签,玩纸牌这类有些暧昧,动不动就舌吻的游戏。 所以说咯,林朵不适合这种场合,她不是一个玩得起的人。不过,于凉槿还是有分寸的,没玩的很过分。 相较于这个吵杂的环境,令林朵更不舒服的事,身边这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师兄实在是坐的离她太近了。『**言*情**』虽然,林朵成绩不错,记忆力不赖,但显然在记名字和记脸孔这方面完全是个白痴。 师兄一直找她说些有的没的,虽然林朵不是很习惯,但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反感,她能感觉到,这是个很憨厚淳朴的老实人。为人也很热情,之所以不喜欢,仅仅是因为,这个距离超过了安全距离。 有话好好说,真的不用靠这么近的。林朵在心里哀嚎。 或许是感觉到这个角落太安静了,实在太安静了。所以很快就有男生起哄,叫她和那个师兄去合唱。别提多尴尬了,她真的不习惯k房里这么嗨的歌,而且跟一个不认识的男生一起唱歌!她很想说,你们年轻人好好玩就算了,不要扯上她。 看男生起哄,女生也跟着起哄,一直嚷着“在一起,在一起。”本来打算死都不上去的,可是被逼到这个份上,不上去实在是破坏气氛,再看看旁边的人似乎因为她的‘不为所动’搞得有些尴尬,一咬牙,就上去了。 上去唱了一莫蔚的《忽然之间》,然后又被逼着继续唱一,林朵有些烦,这些人有完没完啊,她又不是卖唱的。 问男生会不会唱粤语歌,如愿得到否定回答后,就对众人说:“我会唱的歌中,粤语歌居多,国语歌真的不是很会。” 骄傲如林朵,这么可能再三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猜想他们可能会叫她唱一粤语歌,却不会再逼着跟旁边这个师兄合唱。 林朵高中时很偶然喜欢上粤语歌,就一直有在学,所以,现在粤语交流不是问题。 果然—— “来一,来一——” 北方女孩子会唱粤语歌的人其实很少。所以成功勾起在场男生的兴奋,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兴奋什么。 落落大方的唱了一杨千嬅的《可惜我是水瓶座》。唱完之后,就急忙忙退下来了。再起哄她也不会理会。真是的。 跟宿舍一个女生说了一下,就走出去了。长这么大,真的是第一次来ktv,这种嘈杂的地方真心让她很反感! 走进厕所,在洗手台捧了一把水浇上脸,试图给自己一丝清明。真心是有些困啊。哎。 对着墙上的镜子,扒拉好自己的头,就现一张熟悉的脸。 就这样呆呆的,沈知南盯着她,她盯着沈知南。 自从上次不欢而散,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听于凉槿说,关岸他们这学期的课程时间大部分是与她们的错开,所以这一个月来,真的是一面也没见过。 第四十四章 巧遇 林朵有些词穷,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或者是可以说什么。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151+上次场面弄那么僵,真的,现在也不好装熟识了吧? 所以,现在是要装作不认识,转身就走;还是要打个招呼,然后转身走开。 这就是传说中的‘敌不动我不动’?看着镜子里的人面无表情,自己又不知道做什么。林朵在心里有些自嘲。 正在双方僵持不下,终于出现了一个救星——关岸。林朵便秘的脸终于有了一丝松动。 “林朵朵?你怎么在这?”关岸有些奇怪,林朵朵从小到大可是从来没有踏进过ktv的大门的啊。他本来是来找沈知南的。一室友今天过生日,来这里帮他庆祝一下。 “等一下,”关岸好像想到什么重要的事。“于凉槿是不是在这里?” 林朵朵是不会自己出现在这里的,一定是于凉槿拉她过来的。那么她一定也在这里。 林朵不知道该不该跟关岸先解释一下来龙去脉,免得不必要的误会。 “法官,其实,我们是……”林朵后半句还没来得及说,就被关岸打断了,他已经被在这里遇见于凉槿的巨大喜悦冲昏了头脑。 “你们在哪个房间?” 林朵有些无奈,只能在关岸期待的眼神里,说出:“在6011。” “其实,我们是被室友拉来……”联谊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关岸就跑开了。微微叹了一口气,像关岸这种男生在恋爱时也不免变白痴。都没看见她的‘很多话想说’的表情? 林朵走的时候,于凉槿正在和一个师兄玩扑克玩的不亦乐乎,连她出去都没发现。等到她赢了之后才发现林朵竟然不知哪里去了,正想出去找找她,却不曾想到,被这个什么郑师兄拉着喝酒。死活推月兑不掉。 所以关岸打开门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于凉槿手用力拍在一个男生肩上,顺带干了整整一杯菠萝啤。完了还巧笑倩兮,贴近男生的耳边不知道说什么。丫的,菠萝啤好喝、酒精度低也不能这么喝吧?!而且关键是,怎么可以跟一个男生这么勾肩搭背! 于凉槿这厮最喜欢的啤酒就是菠萝啤了,其实说白了跟碳酸饮料没什么两样,关键是这人的酒量奇差,半杯就足以醉;酒品尤其差,一有醉意就容易话说个不停,好的坏的,能说的不能说的全都倒出来。 本来包房里是挺吵闹的,但是这时候正好他们在点歌,众人喝酒聊天玩扑克,所以关岸打开门的声音很大,一下子就吸引大家注意。大家面面相觑,男生是不知这个不速之客是哪里来的,而女生则是在惊讶于凉槿的男朋友怎么在这,当然这些女生里面是没有于凉槿这个人的。 林朵尾随而来,走进才发现关岸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凭直觉感受到一丝怒火。暗道不妙。 正想开口,却不想关岸抢先走进去,一把抓起于凉槿的手,往外拉。 那个半醉的小酒鬼还在那里咯咯笑着:“嘻嘻,我好像出现幻觉了,我居然看见关岸了。” “关岸。”林朵还想追出去,却被沈知南拉住了。 “怎么?”林朵有些没好气的说。于凉槿现在还醉着呢,必须先向关岸解释一下,不然又是联谊,又是喝酒,又是暧昧,关岸这个人轻易不发怒,一生气是很可怕的。 “这种时候外人最好不要插手。”沈知南权当没看见林朵埋怨的眼神。 “可是……”林朵本来想说些什么,可是最后还是乖乖闭嘴。也许他说的对。 第四十五章 不被珍惜的 经历这场小意外,众人意兴阑珊,也没什么玩的兴致,索性收拾一下,都回学校去了。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151+ 林朵是跟着宿舍的女生走的,而沈知南则是回去帮他的同学庆生,顺带交代一下关岸有事先离开。 寂静的小路,一盏盏路灯尽职的坚守岗位,为这条漫长昏暗的小路点起光芒,橘黄色的路灯,大多隐藏在浓密树荫之中,于是,地上便有了斑驳的树斑,随夜风摇晃。 她想起《中国合伙人》里面,成冬青为了追女生,爬上电线杆,抱在那里,拿着纸板,吧iloveyou借着路灯,印在地上。 橘色的,带着温暖的模样,映入眼帘,其实,是很令人心动的。至少让她很心动——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你高兴,做很多事情。 因为喜欢,才能如此为难自己。 可惜,最后,成冬青和苏梅还是没能在一起。 一路上,大家好像都很有默契。一男一女走在一起,林朵身边也跟上了一起唱歌的陈师兄,也就是与于凉槿一起喝酒的男生。 原谅她真的是在他室友刚刚一句“陈远”才知道这个男生名字的。 他还是靠她很近,近到,她能闻见他身上洗衣液的味道。是碧浪洗衣液,很好闻,就跟某个人身上的一样好闻。 那么久以来,她都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洗衣液。记得几周前开学的时候,她去家乐福,闻了几十瓶洗衣液,太极、汰渍、立白、碧浪、蓝月亮、鹏锦……什么味道都闻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 那时,即使沮丧,却也明白了他的不可复制性——那可能是混合了他身上的味道形成的吧。 哎,想那么多干嘛。这不,心情又难受了。 这群人中,唯一有些违和的就是刘呈雅,她、齐云城、另一个男生,三个人,却一直只有她在说话,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或许,她能明白刘呈雅的内心——一直说,就不会尴尬了——只有语言,才能缓解此刻心里的荒凉。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个男生摆明了不喜欢她,她还不管不顾黏上去。在ktv里,尽管刘呈雅坐的最靠近齐云城,但是他们的交流真的很少。尽管会回答她提出的问题、会回应她的交流,但多少有些敷衍的成分在里头。 林朵有些感慨,单方面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很辛苦的,因为不被珍惜。她跟刘呈雅真的很像,都是喜欢一个人,然后任由对方牵引自己的情绪,肆意践踏自己的尊严。 林朵高傲的仰起头,不,至少她不会像刘呈雅这样,贴上去自取其辱。 她的荒凉,只有自己知道。 “林师妹,你唱歌真好听。”身边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开口,话里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赞美。 “啊……额……”林朵有些意外,为男生突如其来的赞美,也为这突如其来的搭讪。 “我倒觉得师兄唱的才是的好。”林朵轻轻一笑,缓缓开口。这是实话,真的很好听。男孩子低沉醇厚的声线真的会很性感。 林朵想起布悠蓝的一句话:声音好听的男生一般长得不怎么样。所以你千万不要因为一个男生的声音喜欢上他。 不过沈知南的声音就很好听耶,欲扬顿挫,沉稳低沉。正好打破布悠蓝的理论。林朵撇了一下嘴,有些好笑,亏得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对这个理论深信不疑,这么容易就被打破,一点意思都没有。 “真的吗?”陈远对于林朵的赞美有些惊喜。“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我声音好听呢。”而且是你这么夸我! “他们可能很嫉妒你,不想跟你说实话。”林朵半开玩笑的说着。 “哈哈哈哈哈哈,我觉得你说得对。”陈远一下子就被逗笑了。 林朵也笑了,她的直觉没错,对于这个男生人很好。 林朵絮絮叨叨,也说了不少话。以此来冲淡不断想起沈知南的惆怅。转移注意力,在此刻不失为一个不错的方法。